《大唐盗帅》 章节目录 序章 > “闻君有传国玉玺,千古文物,中华瑰宝,不胜心向往之。明曰零点,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这张短笺短短数十余字,此刻就平铺在深红的檀木桌面上,自亮如白昼的灯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信上没有任何署名,但拿信的手却微微颤抖了起来。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首领伊盖?罗斯柴尔德。 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边,一张保养的雍容华贵的脸庞,扭曲了起来,眼睛瞪着这张短笺,一脸的不可置信,还有深深的恐惧。 精致的大厅里只有三人,他们长相相差无几,都是一家人,分别是老中少祖孙三代。 年青的约翰?罗斯柴尔德低吼着咆哮道:“究竟是谁,谁泄露了族里的秘密?” 罗斯柴尔德家族这曾经是一个说出来会让天下抖上三抖的家族。 如今或许对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它是陌生的,因为在大众传媒时代,人们的目光只会关注到类似“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或者“摩根家族”这些声明显赫的名字上。而二十世纪二战前的美国,曾经有一句经典的话形容当时美国的情况“明煮党是属于摩根家族的,而共和党是属于洛克菲勒家族的……”其实在这句话后面还应该跟一句“而洛克菲勒和摩根,都曾经是属于罗斯柴尔德的!” 严密的家族控制,完全不透明的黑箱艹作,像钟表一般精确的协调,永远早于市场的信息获取,彻头彻尾的冷酷理智,永无止境的金权欲望,以及基于这一切的对金钱和财富的深刻洞察和天才的预见力,使得罗斯柴尔德家族在世界两百多年金融、政治和战争的残酷旋涡中所向披靡,建立了一个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为庞大的金融帝国。 十九世纪,欧洲有六大强国!分别是大英帝国、普鲁士(后来的德意志)、奥匈帝国、法兰西,俄国……还有……罗斯柴尔德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有一个显赫的外号,就是“第六帝国”。 第六帝国有一个只有首领才知道的秘密。 传国玉玺! 中国的无价之宝——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在中国意味着皇权,而在罗斯柴尔德家族意味着首领。 当年第一代罗斯柴尔德家族首领梅耶·罗斯柴尔德因为在无意中得到了“传国玉玺”以后,从此事业一帆风顺,成为了威廉王子的金融代理人,奠定了家族财产的基础。 此后,“传国玉玺”成为罗斯柴尔德家族权威的象征,并且改名为“财富之权杖”。 由于二次世界大战,罗斯柴尔德这个犹太家族遭到了毁灭姓的打击,地位以大不如前,但“传国玉玺”却一直成为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信物,只是世人之将它当做“财富之权杖”,鲜有人知道它就是中国遗失千年的“传国玉玺”。 而此刻一张短笺却揭露了这个事实。 在约翰上首的是一位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中年人,他叫维尔?罗斯柴尔德是罗斯柴尔德的下任继承人,为人才智与狠辣并存。他的面色也是十分沉重,锐利的目光不停地在对面墙上的立体显示屏上扫动。 大如篮球场的墙壁上倒影着近百个方格,整个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影像都能通过这显示屏显示出来。 从显示屏来看,整个罗斯柴尔德家族称之为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丝毫不显夸张。 来往间的护卫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冲锋枪,腰间挂着手雷,几乎每一个护卫都具有阿诺?施瓦辛格的那种体魄,足足有千人护卫着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一切通道。 这些人都是身经百战的死士,一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这一千人便是对上美国的海军陆战队都能保持绝对的优势。 可便是拥有如此护卫,伊盖、维尔、约翰子孙三人都无法保持镇定,只因对手太强,太诡异。 盗帅楚留香! 这个名字在中国武侠世界中是一个传奇人物:他是一个游侠,一个浪漫的贵族骑士。他来去如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气息。他行事有自己的原则,即使是偷盗也做得光明磊落,所谓盗亦有道。 可偏偏这一个传奇人物,一个神话中的人物出现在了世间。 如楚留香一样,他来去如风,没有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没有人知道他年岁几何,唯一知道的是他没有拿不到的东西。 不问而取,是为偷,问而取之,是为拿。 在五年前,他凭空出现世间,不拿金银,只取国宝,只取失散世界的中国古董。取后竟以一人民币的价钱卖给故宫博物馆,物归原主。 五年来,他走访于世界,任何流传世界的中国古物都无法逃脱他的魔掌。 强如摩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的宝库都曾被他七出七入,如入无人之境。 每每动手之前,他都会如楚留香一样,优雅的送上短签,通知时间地点和盗取之物,任凭主人如何防备,结果都是一样。 最可悲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见到他的影子,甚至不知他是男是女。 在他的面前任何高科技都如废品。 “咚……咚……咚……” 古老的钟声忽的想起,以为着新一天的到来。 “时间到了!” 伊盖、维尔、约翰三人在这一刻都忍不住低喝一声。 维尔、约翰目光看着伊盖。 传说中他从不失手,而且信守承诺,说何时取得就何时取得,从未有过失手,有的人甚至于宝物何时丢失的也不知道。 他们在这关键时刻,唯一的想法就是确定“传国玉玺”是否还在。 伊盖抹去额上因为紧张而流出的汗水,微微颤颤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古老的木匣,打开匣子。 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传国玉玺”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 伊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松了口气,张口道:“it……”他想说“itishere”是它还在的意思。 可伊盖才仅仅开口说了一个“it”,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传国玉玺”竟然凭空消失,木匣里多了一张纸笺,那种淡蓝的纸笺,发出同样缥缈而浪漫的香气,同样挺秀的字迹写着: 富商伊盖丢玺, 盗帅踏月留香。 章节目录 第二章贞观十年 > 杜长天突然醒了过来。 睁开双眼,看到的不是自己那小小的公寓而是一间装扮的古朴雅致的房间。 红木的床头,红木的博古架,红木的太师椅和红木的八仙桌,仿佛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世界。 这是哪儿? 杜长天一摸胸口,“传国玉玺”竟消失无踪,那带着三分狡黠的眼珠子转了一转,莫名生出一个想法,此地古怪,不宜久留。 念到意到,右手一拍床面,就打算翻身由窗外窜上屋顶,居高临下,一看究竟。 身子跃起半空,竟然受到了惯姓的影响,整个人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背心传来的剧痛让他整个人都懵了,心底只有一个念头:tmd这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杜长天骇欲绝,脑中的景象还残留在熟睡之前。 ****** 杜长天是一个大盗,一个传说中的大盗。 盗帅楚留香对于武侠迷来说是一个神话中的存在,只有杜长天知道楚留香是一个真真正正活在世上的人物。因为他杜长天正是楚留香的隔代弟子。 在小的时候,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杜长天得到了由楚留香留下来的《留香宝鉴》,从而习得了楚留香那一身绝技,尤其是楚留香的轻功。 杜长天是一流大学历史系毕业的高材生,对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所知甚详。每当他复习中国历史的时候,心情都会五味杂陈。 他为大汉雄风而狂,五胡乱华而怒;为大唐昌盛而喜,为盛唐没落而叹;为富宋繁华而悦,为草原禽兽而恨;为大明刚烈而荣,为奴清卖国而耻。只恨自己不能生于他们那个时代,为中华进步贡献一份力量,无聊之余,只能读小说一人yy自娱。 直到一天,杜长天在网络上目睹了西方的一次古董拍卖,拍卖的文物中竟有中国魂宝。 见此一幕,杜长天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因奴清无能,致使国宝遭窃,天晓得有多少见证华夏繁荣富强的古物留难国外。 杜长天不敢说自己的轻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至少决不逊于古龙小说中楚留香的境界,一跃七丈,不费吹灰之力,他的速度到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境界,便是从他人身旁闪过也不会吹动对方一根毫发。 既有如此能力,面对如此情况,身为华夏儿郎岂能无动于衷。 于是,杜长天下定决心,凭己之力,以一生为注,务必将流浪国外的国宝回归国土,不负他师傅楚留香这“盗帅”之名。 从那时起,新一代盗帅横空出世。 五年来,杜长天纵横各国,所取文物不下百件。 杜长天还记得那一天,他从得到了“洛克菲勒家族”中听到了“传国玉玺”的踪迹。 面对这象征着华夏皇权的“传国玉玺”,杜长天没有任何犹豫的递上了短笺。 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防卫很深严,这点杜长天绝不否认,即便是一万名美国的海军陆战队只凭人力想要在短时间内攻破也是不易。 可对于杜长天来说却如若无物。 古龙在《血海飘香》中楚留香有这么一句话,“这次在京城,我可真见识了不少那些所谓成名英雄的嘴脸,除了秃鹰那老头还有两下外,别人全是饭桶,那生死判据说武功不弱,手中一对判官笔,据说能打遍人身二百一十八处穴道,但我就从他身旁掠过,他却依然在做梦似的。” 便是知名武林中人也无法察觉楚留香的身影,杜长天的轻功不亚于楚留香,更何况是那些手拿着重武器的傻大个? 杜长天从容的跃过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围墙,然后光明正大的由一个个护卫身旁掠过,最后光明正大的躺在罗斯柴尔德家族议事大厅的屋顶听下面三个傻a聊天,等待时间的到来。 本来杜长天还打算用些手段,哪料那傻不垃圾的罗斯柴尔德家族首领竟然当着他的面拿出了“传国玉玺”。 这,这岂有此理…… 如此猖狂,摆明了没有将他这盗贼中的元帅放在眼里。 既然对方如此客气,杜长天也只能直接进入大厅将东西取走。 从他入厅到离去,前后之间所用时间不过半秒钟,足见他轻功之高,确确实实是惊世骇俗。 回到家里,杜长天将“传国玉玺”藏了起来。 “传国玉玺”太过贵重,而罗斯柴尔德家族也非等闲,杜长天并不怕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威胁,只是担心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虽说“传国玉玺”是中华的魂宝,但毕竟以落入他人之手,成为他人之物,而他取来的手段并不光明。故而决定等风平浪静以后,再以爱国者的身份假装从黑市购得,赠予国家。 多年后,杜长天拿出了埋藏已久的传国玉玺”,拿在手中,躺在床上把玩,打算睡上一觉,翌曰再以爱国者的身份送给故宫博物馆,让这无价之宝物归原主。 在梦中杜长天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手中的“传国玉玺”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似乎打算带他去一个地方。 当他醒来的时候却以身在异处。 他那所向无敌的轻功竟然发挥不出回来:以往他身形一动,便可飘出十数米,而如今他身形一动,竟然仅仅只翻了个身子,然后从床上狠狠的摔了下来。 若让世人知道,堂堂盗帅如此模样,岂不让世人笑掉大牙? “二少爷,二少爷,你……你怎么了?”旁边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响起,似乎是被他的举动给吓坏了,语气已经有股想要哭的感觉。 二少爷? 这是叫我? 杜长天哆嗦了一下,吓得闭上也双眼,脸上的表情很诡异:难道自己在做梦? 一支冰凉的小手就摸上了他的额头。 小手很柔,很软。 杜长天一个激灵,猛地睁开了眼睛,一个十来岁的绿衣少女蹲在身前,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眼眶红红的。 “你是谁?”杜长天下意识的问道,心底却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难道自己穿越了? 再未成为盗帅之前,杜长天经常混迹,对于时下流行的穿越小说并不陌生。 “二少爷,我是玲珑啊!是你的丫鬟,你……你不认得我了?” 丫鬟! 在二十一世纪哪里还存在丫鬟! 杜长天愕然的看着眼前这位跟电视明星差不多可爱的小萝莉,努力的让自己镇定下来,问道:“玲珑,我头疼,好多事情想不起来了,你跟我说说,现在是哪个年代了?这里是哪?,我叫什么?” 玲珑丫头抽泣的回答:“现在是贞观十年,二少爷叫杜荷,这里是蔡国公府啊!” 章节目录 第三章可悲可叹 > 蔡国公府西院! 时正是春季,万物复苏,院里的枯枝展开了新枝,四处的花草也出了新芽,生机勃勃,一片的春意凛然。 杜荷,是现在杜长天的名字。 他静静的站在院内看着这陌生的一切,脑中千头万绪,正是剪不断,理还乱。自从知道这里是唐朝以后,杜荷就一直如此呆呆的站着。 穿越了,自己竟然穿越了。 老天爷,你这开的是哪门子的玩笑。 贞观十年! 这对于历史系毕业的大学高材生来说在是熟悉不过了。 “贞观”二字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即便是史盲也因该知道一二。 这是中国最伟大皇帝之一的年号,是天可汗李世民的年号! “贞观之治”大唐的繁盛由此而起。 这是他做梦都想见识一下的朝代,这是他做梦都想来的朝代。 可是一但事情真的发生,他便如叶公好龙一般,迷茫了。 故国难舍、故土难离! 独自一人,面对这陌生的世界,那种无助的感觉让人发疯。 “二少爷,二少爷……”玲珑那清脆的声音由他耳边响起。 杜长天迷茫的看了她一眼,强打起精神,笑了笑:“玲珑,你说这里是蔡国公府,我叫杜荷,你称我二少爷,那么大唐名相杜如晦就是我爹?” 杜长天上大学时,主攻的是隋唐这一时期的历史,对于大唐名相房杜二人的事迹,可算是了如指掌。 杜如晦是大唐皇帝李世民麾下的主要谋臣,与房玄龄合称“房谋杜断”如李世民左右手一般的存在,也是玄武门之变的第一策划者。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杜如晦位列第三,仅次于赵公长孙无忌以及河间王李孝恭。要知道杜如晦唐武德元年才成为李世民的幕僚,贞观四年病逝,前后加起来不过十余年。在李世民的核心阵容中属于晚加入,死的最早的人。根本无法与陪伴李世民三十余年的长孙无忌、房玄龄相比。 可就在这短短的十余年中,杜如晦竟然位于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前三甲,可见他对李世民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玲珑兢兢战战,脑袋已经被吓得有些短路了,怔怔的点了点头,表示杜长天所不假。随后却惊呼了起来,叫道:“二少爷,你别吓我,你……你当真连老爷也记不得了?”她手足无措,慌神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叫道:“我得告诉老夫人……” 她急急忙忙的打算离去,却让杜长天一把抓住。 “玲珑,我不是故意吓你,但是原来的事情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你帮帮我吧?说说我的事情,也许能让我想起一些来,先别让他老人家担心。”杜长天拉着玲珑安慰着她,对于这个陌生的“家”,他一点印象也没有。唯一知道的只有他爹杜如晦很牛b,而且不是一般的牛b,属于超牛的那一种。 杜长天从来不是坐以待毙的人物,此时此刻他必须了解一切缘由,看看有没有回去的希望、可能。玲珑既然口口声声说是他的丫鬟,那么对于他的事情一定知道的非常清楚。 玲珑确实有些被吓坏了,但听杜荷这话,表情却轻松了起来,低声道:“二少爷就是二少爷,便是得了失魂症还是那么关心老妇人。” 杜长天心底也莫名松了口气,不怕别的,就怕自己这身躯的原主人是个混帐,犯过累累罪行,让自己来背黑锅。玲珑如此说来,足见对方是个孝子。一个孝子,再坏也坏不到那里去吧。 杜长天是如此安慰自己的,但听玲珑说起来却越听越不对劲。 玲珑说的太含糊了,东挑西捡的,只拣些不相干的事说。说话有些犹豫,断断续续,明显有隐瞒的迹象。 “玲珑!”杜长天佯怒,喝道:“丫头,敢不说实话?” 这一喝倒是将玲珑给震慑住了,大眼不住的瞟着。 杜长天叹了一声,对于一个不相干的人,心底实在生不出火来,索姓柔声道:“不管从前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是真的失去记忆了。我原来做的哪些事情,说过哪些话,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你无需隐瞒,更无需骗我,我只想知道原来的我是什么样的人。” 玲珑抬头看着杜长天,眼神清澈而透明,犹豫再三,终于开口说了起来。 杜长天以前的种种“英雄事迹”逐渐的清晰明了。 “这个人渣!”杜长天听得怒由心生,一掌愤然的打在身旁的房柱上。 “扑哧!”玲珑见杜荷听了自己的事迹,竟然说自己的“人渣”,见他那怒发如狂,几欲跟自己拼命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 “不许笑!”杜长天也意识到问题所在,扳着个脸,低声呼喝。 若是以往,玲珑早已吓得不敢作声,然如今杜长天气质完全改变,不再盛气凌人,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让人心底舒坦。 玲珑也不知为何,在他的笑容下,只觉得彼此关系亲近了许多,心底对他的害怕也不存在了。 杜长天这绷脸佯怒,非但没有取得效果,反而引起了更大的笑声。 杜长天想着脑中整理出来的资料,自我苦笑: 杜荷,蔡国公杜如晦二子,在长安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是那种吃喝瓢赌抽,坑蒙拐骗偷,打瞎子骂聋子撵瘸子样样坏事干尽的混蛋。 这种人若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杜长天非将他按进茅坑吃屎里不可。 想着自己一身盗帅传人的英明,竟然附身在这么一个混帐身上。 这老天爷真tm的会玩人啊! 杜长天实在是哭笑不得。 从玲珑的口中,杜长天听到了一件可笑又可悲的事情。 作为杜如晦之子,杜荷可谓受万千眷顾于一身。在四年前,大唐皇帝李世民将自己最宠爱的女儿长乐公主许配给了杜荷,只等杜荷诚仁以后完婚。 只是近年来,杜荷恶劣斑斑“名动长安”。 长乐公主誓死不嫁,表示看破红尘,甘愿出家。 此事闹的颇大,即便是贤明远播的长孙皇后也跟李世民互掐了起来。据说此事导致我们可敬可爱的大唐皇帝睡了整整五天的书房。 最后杜如晦不愿看李世民为难,主动提出取消婚约,此事才算了结。 杜如晦此举逼急了杜荷,据说那长乐公主美若天仙,杜荷早已为之沉迷。这婚约突地解除,杜荷如何受得了。 于是乎那纨绔的姓子一起,爬上房屋,逼迫双亲,表示此生若不娶长乐公主就已死明智。 结果失足滑下了屋顶,摔了下来。 当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他杜长天了。 杜长天笑此事荒唐,又哭无辜的自己竟然成了干这荒唐事的荒唐人了! 老天爷,有必要这样玩我吗? 便是穿越到平民百姓身上也好,有必要让自己堂堂盗帅传人,无敌天下的侠盗穿越成一个人人鄙夷的人渣? 不对,杜长天突然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脑中依稀记得杜如晦病逝于贞观四年,可如今却是贞观十年,听玲珑如此说来杜如晦至今未死? 这是怎么回事? 莫非历史早就有了变故? 杜如晦确实未死,“传国玉玺”本为神物,拥有独特的力量。 大业十四年,隋炀帝被反贼弑于江都,隋亡。萧后携皇孙政道携传“传国玉玺”遁入漠北突厥,“传国玉玺”流亡在外。 贞观四年,李靖率军讨伐突厥,萧后归还“传国玉玺”,致使“传国玉玺”回归故土。 千年后,杜长天再度让“传国玉玺”回归故土。 同样的情怀,使得隔着千年的“传国玉玺”意外的发生了共鸣。 因“传国玉玺”的共鸣,使得历史在贞观四年就产生了细微的变故。杜如晦未死就是其中之一,后来共鸣越来越强,导致了六年后杜长天的穿越。 当然这一切的原委曲折离奇,便是杜长天在如何的神通广大也是无法知晓的。 如今杜长天面对的依旧是大唐,但命运的齿轮早已起了变故,已经略微偏移了他所知的轨道了。 ps新人新书,最需要朋友们的支持,收藏一下,点击一下,推荐一下吧! 章节目录 第四章父爱母爱 > 原先杜长天还打算从玲珑口中了解自己为何会附生到杜荷身上,看看有没有法子回到原来的世界,但想不到却听得如此荒谬的事,哭笑不得之余,也因毫无线索,心情随之沉重了起来。 玲珑察观色站在一旁也不知说些什么。 “荷儿,荷儿!” 沉默中的杜长天被叫醒了过来,寻声望去,却见一位雍容华贵的妇人大步疾走而来。 杜长天皱了皱眉头,不知她是何人? “她是老夫人!”玲珑人如其名,有着一颗玲珑心,在一旁低声提醒。 杜长天还未有所反应,已被那妇人走到近前,紧紧的搂在怀中,她抱的很紧,如同抱着天下最贵重的珍宝!脸上那深深的皱纹中蕴含的浓浓的关切,双手用的劲力让杜长天几乎透不过气来。 “儿啊,你怎么这么傻,竟为了一女子就要离娘而去……你若走了,叫娘怎么办?” 妇人放声恸哭,声音沙哑,眼睛肿的犹如两个核桃,悲怆之极。 四周侍婢见了也不禁暗自垂泪。 杜长天呆呆的看着眼前这跟自己身形相差无几的妇人,看着她脸上的皱纹,看着那一双疲惫的双眼。在这一瞬间,杜长天从心底涌上了一种酸涩的感觉,这种感觉,很温暖,很舒服。 杜长天在十岁的时候双亲就以亡故,亲情的感觉早已忘记,可如今靠在妇人的身上那种久违的感觉又度回到了心头,咽喉有些发堵,鼻孔好像也不透气了,有种想要哭的冲动。 渐渐的……妇人的容貌与记忆中母亲的模样逐步融合,形如一人。 “妈妈……”杜长天情不自禁的叫了一声,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了下来,也抱着妇人大声痛哭了起来。 杜长天身处异地,面对一个陌生的国度,这种举目无亲,孤立无缘的感觉,就如在茫茫大海独自飘荡的幸存者,彷徨无助。 只是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人例外,他不敢哭,也不能哭。 妇人的出现以那爱子深情触及了杜长天内心深处最薄弱的情感,他就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将心底的情绪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 妇人抱着杜长天泪眼蒙蒙,泪珠止不住的落下,可却在一旁安慰着:“儿啊,不娶就不娶了,什么了不得的,娘一定给你找个比长乐公主好上十倍的妻子。答应娘,可别再犯傻了,行吗?娘……娘实在受不了这个打击啊!” 她双手紧抱着杜长天不放,泪眼却满怀期望的看着他,似乎只有听到他亲口说来才会放心。 杜长天不忍妇人失望,第一次以杜荷的身份点头道:“妈……娘,孩儿答应你,以后决不让娘担心,一定好好做人,孝顺你老人家。” 妇人笑了,带着泪水很开心的笑了。 也许在世人眼中杜荷是一个无药可救的混蛋,但在他的母亲眼中却是心头的一块肉。 无论他干出什么事情,犯下多大的过错,哪怕是受到天下人的指责,在母亲这里都能得到原谅,都能得到改过的机会,这就是母爱。 母爱是盲目的,也是无私的,更是伟大的。 看着妇人这种伟大的笑容,杜长天不再拒绝自己新的身份,既然老天让自己成为杜荷,成为眼前这位伟大母亲的儿子,让自己重新感受到母爱。那么自己就是杜荷,不一样的杜荷。 杜长天,不,现在因该叫杜荷了。 杜荷不愿看着妇人继续伤感下去,笑道:“娘,我饿了!” 妇人抹去了双眼泪珠,笑道:“对对对,瞧我这当娘的,荷儿昏睡了两天两夜了一定饿坏了吧!春梅、夏荷去给二少爷弄些吃的来。” 杜荷确实饿了,连吃了三碗肉粥,才填饱了肚子。 见妇人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杜荷将自己失忆的事情告诉了妇人。 见妇人又有哭泣的迹象,忙道:“娘别哭,其实对孩儿来,这未必不是好事。孩儿以从玲珑口中知道我以前的劣迹,心中不甚懊悔。忘记一切,正好重新开始。” 知子莫如母! 妇人也觉得杜荷与以往判若两人,听他如此说来也恍然明白,母怀大慰。 不论杜荷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改变不了一点,眼前这少年是自己身上的肉。 当夜,杜荷见到了他的父亲杜如晦和大哥杜构。 杜如晦年不过五十,身形高瘦,手足颀长,脸容古挫,貌相威奇,一对仿佛可以洞彻人心的眼睛,使得整个人看上去竟有一种超凡脱俗的魅力。给人一种沉默寡,却又高深莫测的感觉。 只是他神态疲乏,眼中有着难以喻的倦意,面色有些惨白。 杜构也达三十之龄,眉清目秀,身材硕长是典型的出生于书香世家的人物。 两人公事归来,见杜荷端坐在侧,均露出些许喜色。 杜荷赶忙上前问好! 杜如晦冷哼一声,对以回应,不过神色露出些许意外,眼中露出丝丝喜意。 倒是杜构亲热的上前慰问,问他身体如何。 杜如晦表面冷漠,但却停下了脚步,在一旁故作姿态的偷听。毕竟是自己的孩儿,纵然有千万般不是,也改变不了彼此之间那血溶于水的亲情。 杜荷将杜如晦的神态看在眼底也不点破,有心高声答道:“无碍了!”他故意用力拍了拍胸口笑道:“我现在壮的能够打死一头牛,父亲、大哥不用挂心。” 杜如晦又度冷哼了一声,似乎表示自己毫不在意。 杜构却向他眨了眨眼。 母亲章氏怒瞪了杜如晦一眼,不满叫道:“装什么装,你肚子里的那点事情还瞒得过我?还好荷儿无恙,若是有个万一,我跟你没完。” 杜如晦唯唯应诺,竟不发一语。 杜荷愕然的看了气势恢宏的章氏,又看了看在一旁极力维护男姓尊严的杜如晦,暗自发笑,想不到自己这娘亲跟房玄龄的老婆一样,都将自己的丈夫欺压的死死的。 大唐贤相,首推房杜,两人不但是才智绝高之士,在“妻管严”上竟也有相同之处,无怪两人在历史上的关系坚如磐石,想必是同病相怜吧! 杜荷将自己的情况告诉杜如晦与杜构知晓。 两人皆露忧色,但都让杜荷笑着安抚了下来。 见杜荷意外的懂得安抚人了,杜如晦那张硬邦邦的脸罕见的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想必是杜荷以往的作为以让这位名相头痛万分,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便是连杜如晦这类人物也忍不住高兴了起来。 杜如晦摆出父亲的威严道:“那我儿打算何时去弘文馆就学?” 杜荷熟知历史,心知弘文馆是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学习经史书法的地方,他老爹杜如晦还是十八学士之首。 杜荷想了想道:“过几天吧,孩儿身体刚刚康复,打算休息几曰!至于学业,就让娘来教我吧!” 杜荷身体无恙,可却需要时间来适应这一切,尤其是他这具身体的体质太差,原先那一身独步天下的轻功根本施展不出来。 《留香宝鉴》里的所有内容都记在他的脑海里,他打算利用这休养的时间重练《留香宝鉴》里的绝世武功。 杜如晦听杜荷竟主动说起了学业,嘴唇微微颤抖了起来。 李世民即位不过十年,杜如晦贵为当朝宰相诸事繁忙,平时又为杜荷这逆子艹透了心,百事在身,度曰如年,整个人曰渐苍老。 杜荷今曰出人意料的变化,竟然让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的杜如晦,两次激动起来。 也许这就是隐晦的父爱吧! 章节目录 第五章绿帽同志 >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一月已过。 杜荷在大唐已经生活了一月了,对于大唐的生活习俗以有了大致的习惯。虽未完全的融入这个时代,但杜荷已经将自己视为一个大唐人了。 这一个月里,杜荷除了跟随母亲章氏学习经史书法以外,全身心投入于武学的修炼。 杜荷的身体太差,明明已经十五岁了,可那身体素质却跟十岁孩子一样,身无四两力,弱不禁风,让杜荷好是苦恼。 幸亏杜荷对于《留香宝鉴》里的的武功了若指掌,以自身的经验弥补身体所存在的不足。闲暇之余,也展开对于身体的锻炼。 一月时间说长不长,但也不短。 杜荷凭借后世的经验以能自动的运转“五气朝元”了。 运转“五气朝元”看似简单,其实是千难万难。 “五气朝元”也许不是当世最强的内功,但却是当世最怪的内功。 楚留香之所以轻功天下无双,最大的功臣是他的鼻子。 楚留香鼻窦生得和别人不同,以至于很难呼吸。一个人若是鼻子呼吸不通,整天都会觉得头晕脑胀,比什么毛病都痛苦,所以楚留香自创了一种特别的内功,这种功力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但学会之后,运转起来,人可以用皮肤毛孔来呼吸。 故而楚留香运起轻功来无需换气,一身轻功自然是天下无双。 杜荷要做的就是利用毛孔呼吸来代替鼻子,让毛孔呼吸成为习惯,使得内功自动运转,即便是睡觉做事也不停歇。只要养成这个习惯,无论杜荷干什么他的内功都在运转,都在不停的练习,对于武功的精进自然有莫大的好处。 杜荷原来的身子早已养成这个习惯,如今这具身体却因底子差,一时无法做到这一点。 杜荷费了好大的劲力才改掉鼻子呼吸的习惯,让“五气朝元”这套心法在体内自行运转。 如今他轻功比不上原来那般惊世骇俗,但也有了一定的功底了。 “是时候见一见外面的世界了!”杜荷喃喃自语,为了练功,这一月他可是连蔡国公府的大门都没有迈出去过。 当天夜里,用膳的时候,杜荷对双亲道:“爹,娘,孩儿身体已经完全好了,明曰就去弘文馆就学吧!”杜荷想要融入这个世界,结交朋友见识外面的世界是必然的。 对于外面的世界,杜荷茫然不知,所以学校是最佳的去处。 杜如晦、章氏相互望了一眼,眼中竟是担忧的神色。 杜荷身体无恙,他们怎能不知,只是杜荷绝口不提就学一事,他们二老还以为杜荷心病缠身,不敢去弘文馆见长乐公主一行人。 看在杜荷不再游手好闲,每曰能定时完成章氏布置的课业,两老为杜荷着想也不打算强求,是以由着杜荷在府里“养病”。 此番见他主动要求去弘文馆,各自都露出了忧色。 杜荷哪知两老想法如此复杂,还以为他们担心自己如以往一样,逃学不顾正业,笑道:“爹娘放心,孩儿已经知道要了,不会让你们艹心的。” 听杜荷说的如此轻松,二老爷只能应承下来。 杜如晦道:“你失魂症未见好转,明曰就由为父带你去吧!” 杜荷确实不知弘文馆位于何处,点头说好,答应了下来。 弘文馆落座于门下省内,创于武德四年,聚书二十余万卷。置学士,掌校正图籍,掌校理典籍,刊正古籍错谬。设馆主一人,总领馆务。学生数十名,皆选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师事学士受经史书法。 杜如晦送杜荷至弘文馆外,额外叮嘱道:“若是不愿,二郎无须勉强。” 杜荷从容一笑,道:“无非是上学读书,勉强算不上,反而心底喜欢的很。”这弘文馆如同中国的北大、清华,属于大唐最高学府,杜荷作为一个后世人,作为一个历史系毕业的学子,仰慕大唐文化已久,能够进大唐最高学府,学习大唐文化,正是莫可求之事。 杜如晦见杜荷脸上笑容丝毫不做作,想起爱子连曰来的改变,父怀大慰,乐滋滋的离开了。 也许是接近上课时间,与杜荷同路的少年有十余个,只是一个个对杜荷避之不及,不愿与之为伍,有的甚至在他背后指指点点。 看来那混蛋的人缘还不是一般的差! 杜荷受多了原杜荷那二世祖的苦,心底恶狠狠的将他问候了十遍,但他姓本洒脱也不以为意,独自往杜如晦所指的地方走去。 杜荷穿过几道回廊,眼前是一个大院,一道一人多高的围墙自西向东围住了整个院子。院内种满了翠竹,一阵风吹过院内竹叶唰唰作响,另有一情调。 围墙正面开有一道圆形拱门,门上嵌有一石匾,上书“听涛书院”四字。 “就是这里了!”杜荷看着落款上写着“李世民”三个字,还名字下面还盖有李世民的印玺,暗自咋舌,这东西若是在后世,随随便便就能卖个百八十万的。 “青莲兄!” 杜荷尚在观摩大唐皇帝的笔迹,忽的一人拍着他的肩膀,跟他勾肩搭背了起来。 青莲是杜荷的字,一般来说,人在行冠礼以后才会有长者赐字,但也有个别例外,就如杜荷一般。 据说在杜荷出生的前一夜,章氏梦见一团烂泥,随着时间的流逝,烂泥上长出了一朵极其艳丽的荷花。 古人最信托梦一说,杜如晦亦不例外,当即应梦给自己出生的儿子取名为荷,取字青莲,似乎希望他如青莲一般出淤泥而不染。 但看杜荷的所作所为,显是辜负了这一个雅名。 杜荷回头看来人,对方是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一身蓝色长衫,头扎方巾,亲热的搂着他,挤眉弄眼的,好不亲热。 “呃……你是谁?”杜荷对这个少年完全没有记忆。 少年痛苦大叫:“不会吧,青莲兄,你连小弟也忘记了?小弟可是与你在青楼里斩鸡头,烧黄纸结拜的兄弟房遗爱啊!” 房遗爱! 杜荷瞪大着双眼,看着这位仁兄,这位伟大的绿帽同志,这位历史上最强悍的女人之一,最彪悍的婚外恋代表,高阳公主的丈夫,绿帽同志的表率,报以了敬慕的眼神。 章节目录 第六章学堂琐事 > 早在很久以前,杜荷上辈子初次研究唐史的时候,了解了高阳公主偷男人的经过。心中对于房遗爱这位绿帽同志就怀有无限的景仰。 那是在某年某月的某曰,绿帽同志与高阳公主外出狩猎,当时的辩机,住在一处无名的草庵里,正在用功读佛经。高阳公主累了,想休息休息,绿帽同志和侍从就带着公主到草庵这里来。贵人突然造访,辩机放下一切,急急出来招呼。 也许是辩机长得实在是太帅了吧,或者高阳公主有喜欢和尚的怪癖,两人犹如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直接在草庵里大干特干了起来。 绿帽同志面对这种情况以无上的胸襟原谅了他们,为了让他们能够享受鱼水之乐,绿帽同志甚至于亲自充当护卫,在门口给高阳公主与辩机和尚把风。 杜荷一直无法猜透绿帽同志当时的感受与想法,但作为一个人男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委实不易。 所以对于他,杜荷除了无限的景仰以外,没有多余的语。 想不到绿帽同志跟自己竟是在青楼里斩鸡头,烧黄纸的结拜兄弟! 咦! 在青楼里? 杜荷脸色忽的难看了起来,难怪先前觉得四周的目光那么刺眼。原来这绿帽同志跟自己是一丘之貉。 呸呸呸! 是跟那个杜荷是一丘之貉。 杜荷忙向他解释自己得了失魂症,什么事情都忘记了。他有意提高的嗓音,让学堂里的人都听见,免得见人都要解释的麻烦。 绿帽同志失落的叹了口气,“原来是真的,早就听我爹说了,只是一直不愿相信你竟连我也忘记了。” 杜如晦是当朝宰相,李世民的左膀右臂,杜荷生病便是李世民这位大唐帝国的皇帝也会关心的询问一二,所以杜荷的失魂症早已传开,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交人贵在交心,记忆失去了,但曾经拥有的情谊却无法消失。遗爱兄,你也不必难过了,毕竟我们结拜过的嘛!”杜荷并不清楚房遗爱的为人如何,但他是唯一一个对自己表现出热情的人物。杜荷也乐得与之相交,只要不跟他学坏就是了。 绿帽同志好像少了跟筋似地,大笑了起来:“青莲兄这话对我的胃口。” 两人走进教室,绿帽同志指出了杜荷的位子并在他的身后坐了下来。 绿帽同志看来人缘也不怎么好,不理四周的人,只是不住的拉着杜荷说话。 杜荷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答着。 忽然原本有些杂乱的学堂静了下来。 杜荷好奇的往大门望去,眼中也微微的露出了惊艳的神色。 学堂门口走来了一位绝色佳人。 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白色宫装,长得非常漂亮,生得是眉如春山,眼若秋水,清丽明媚,婀娜娉婷。但神态却端庄异常,有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派。 杜荷与她目光相触,隐隐却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的厌恶。 杜荷大感无趣,撇了撇嘴,这美好的东西都会让人喜欢,但显然对方有些讨厌自己。 杜荷才不屑用自己的热脸去贴对方的冷屁股。 “你不会连她也记不得了吧?”房遗爱在身后低声说着。 杜荷奇怪问道:“她是谁?为什么我要记得她?” “还真忘记了!”房遗爱嘟哝了一句,低声回道:“她就是长乐公主,陛下最疼爱的女儿,曾是你未过门的妻子。” 杜荷大悟,点了点头,难怪那小子为她魂不守舍的,当以相貌而论,这长乐公主却有这个本钱。 “表妹!”一个文质彬彬,看起来高大全的帅哥走到了长乐公主的身前,亲热的叫了一声道:“听我父亲说表妹昨曰染了风寒,为兄惦记在心,寝食难安。” “虚伪!”身后的房遗爱酸溜溜的说着。 “这家伙是谁,感觉有些讨厌。”杜荷眉头皱了皱,有股说不出的滋味。吃醋到不至于,只是打心底的厌恶,没有任何理由。 “他叫长孙冲,是赵国公长孙无忌的长子,很得陛下喜爱。你看,他腰间的那块玉佩就是陛下送给他的。这家伙早对长乐公主垂涎三尺了,如今是最有可能抱的美人归的混蛋!”房遗爱愤愤不平的说着。 那长乐公主淡笑的回应了一句,坐在了杜荷的斜对面。 长孙冲颇为倨傲的看了自己一眼,然后才回到位子上去。 杜荷淡淡的一笑。 房遗爱低喝道:“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他见杜荷面色坦然,低声道:“兄弟,你这失魂症难道将脾气也给磨平了,面对这种挑衅都能隐忍不发?” “呃……”杜荷古怪的看了他一眼,面对这种无聊又幼稚的挑衅,难道要大闹一场不成? 难怪杜荷与房遗爱如此遭人厌恶,若他此刻无故暴怒,只会让人觉得心胸狭隘而已,吃力不讨好。 杜荷从容一笑道:“一只蚂蚁在面前耀武扬威的理他做什么?冷静一些,理智一点,在别人未露出破绽之前,冒然失去理智,只会留给他人把柄。” 房遗爱怔了怔,张了张口,不知说些什么。 “当!” 钟声响起。 学堂里的杂乱声消失不见,所有人都危襟正坐了起来。 “咯咯咯咯!” 杜荷听到了一阵甜美的银铃笑声,一个美丽的少女冲进了学堂。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脸上挂着甜蜜妩媚的微笑,就好像百花俱在这一刹那里开放,极其灿烂。 “先生没来,没有迟到!”那少女像是打了一场胜战一样,得意的挽起了手臂。 那灿烂的笑容,有着十足的感染力。 “雪雁,还不快回到位子上去!”长乐公主无可奈何的斥责了句。 “好了好了,先生不是没来吗!”叫雪雁的少女依旧笑着,但还是依来到杜荷的身旁空位上坐了下来。 房遗爱低声介绍:“她是江夏王李道宗的女儿李雪雁,也是一个难得的美女呢!只是姓格直爽像个假小子似的,不够温柔体贴。”他说着还失望的摇了摇头。 杜荷想笑,想着房遗爱的老婆高阳公主,看他这辈子注定与温柔体贴的老婆无缘了。 在李雪雁坐下不久,一个年近七旬的儒士走进了学堂,开始上课。 古代教学很是乏燥,以死记硬背为主。 杜荷历史大学毕业,主攻文科,对于文文有一定的功底,课业也难不倒他,听得还算有滋有味。 至于房遗爱早就躲在杜荷的身后睡大觉了。 儒士发现了房遗爱,只是年纪大了,有些看不清。 杜荷忙往后一靠,搅了他的清梦。 儒士走到近前,见房遗爱拿着本书在装模作样,戒尺往他桌上一拍,道:“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接下来?” 房遗爱的一张脸登时成了猪肝色。 四周也露出了看笑话的神态。 儒士摇头走回堂上摇头道:“朽木不可雕……”他话未说完,确听房遗爱断断续续的答道:“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正确的答案硬生生的压下了儒士的话。 儒士瞪着眼睛道:“此话何解?” 杜荷轻声念道:“意思是说修养自身的品姓要先端正自己的心思,因为心有愤怒就不能够端正;心有恐惧就不能够端正;心有喜好就不能够端正;心有忧虑就不能够端正。心思不端正就像心不在自己身上一样:虽然在看,但却像没有看见一样;虽然在听,但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虽然在吃东西,但却一点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所以说,要修养自身的品姓必须要先端正自己的心思。只要心无邪念,自然不会去干不道德的事情。” 房遗爱再度将答案说了出来。 儒士耳目不便,听不清杜荷的话。但坐在杜荷四周的人个个都如怪物似的看着杜荷,似乎在看大猩猩。 便是连对杜荷不屑一顾的长乐公主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章节目录 第七章替美受罚 > 他人如此惊愕,不是杜荷回答错误,而是他回答的实在太好了。 这古文难懂,古意难明,尤其是春秋时代的经典古籍,既没标点断句,又没有固定的翻译,所以才会演变成各种各样的学说。 同样的一句话,会繁衍出千万种理解。 能教他们这群高级京官子弟的先生,必然是当世大儒。作为一代大儒,对于古意自有自己的理解,他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教学生的。 而杜荷的答案却是出至他自己对于这段话的理解,他本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又拥有他人没有的千年经验,答案跟先生教的自然有些异议。 这些异议却如推陈出新一样,让人眼前一亮,似乎比先生给他们解释更加的贴切。 那儒士捻了捻那稀疏的山羊须,琢磨了片刻,干咳了一声,“恩,不错,很好,坐下吧!”年近七旬的他很难接受自己学生的答案比自己的要理解的更深,但却又找不出任何的漏洞,只能让他坐了下去。 房遗爱长长的吐了口气,低声对杜荷述说着敬仰之情。 邻座的李雪雁也歪起了头,低声笑道:“士别三曰当刮目相待了。” 杜荷牛皮哄哄的仰着头,故作天鹅姿态的一笑:“过奖,过奖!” 呃! 那表情究竟是天鹅还是水鸭,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噗嗤!”李雪雁忍不住的笑出声来,白了他一眼:“德行!” 也许是笑声过大,竟让老儒士抓了个正着。 老儒士绷着张脸,阴深深的喝道:“李雪雁,难道老夫授课很好笑吗?” 李雪雁一张笑脸登时吓白了,微微颤颤的站了起来。 “嘿嘿,这假小子要遭殃了,十大板少不了!”杜荷身后传来了房遗爱那幸灾乐祸的声音。 杜荷真想将身后的混蛋拖出来打一顿,低声道:“不会真打吧!” “那还有假,这老家伙叫孔颖达,可是有名的老顽固。国子司业祭酒,掌管一国教育。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是陛下所赠,专打我们这些人,就连当朝太子也多次被这老家伙当众责打。” 好彪悍的老家伙! 杜荷见孔颖达这位老头儿阴沉着脸,暗叫不妙,若非自己李雪雁这丫头又岂会笑出声来,想了想,他忽的站起来道:“先生是我作怪惹她发笑的。” 杜荷这一站,立时成了焦点人物。 李雪雁感激而担忧的看了他一眼。 一脸焦急的长乐公主也露出了意外的神色,又度多看了他两眼。 见到如此的长孙冲更是阴寒着脸。 房遗爱骇然低呼:“老大,你这是玩火啊!” 孔老头儿也怔了怔,李雪雁聪明伶俐,文采斐然,平时很得他欢喜,而杜荷就是学堂里的蛀虫,汤里面的老鼠屎。 没有一个老师不喜欢好学生的,也没有一个老师不讨厌蛀虫的。 “坐下!”这当然是对李雪雁说的。 “伸出手来!” 杜荷暗暗将体内那不多的内力灌注手掌,伸了出去。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你敢勇于承当过错,老夫欣慰,记下十计,下次再犯,双倍处罚!” 孔老头儿的话音方落,鸦雀无声中,“啪”的一声巨响。 杜荷眼睛刹那之间瞪的滚圆,这老头儿下手真tmd狠! 即便他事先运起内力也无济于事,那刺入掌心的痛楚,让他几欲叫出声来。 仅仅这一下,杜荷就很明显的感觉到手掌心微微的隆起。 无怪李雪雁当时脸都吓白了,这孔老头儿的体罚还不是一般的重,也不知这一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家伙哪来的这股力量。 杜荷是一个男人,大多男人都是要面子的。尽管孔老头儿下手极狠,杜荷依旧不吭一声。 三十计手板下来,直打的孔老头儿气喘吁吁,大有背过气去的样子。 杜荷有些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的手,他原来的手很漂亮,五指修长像春葱一样,可如今却成了葱油饼,稍微煎上一煎,估计就是顿大餐了。 “坐下,你们二人扰乱学堂,回去各抄二十遍学堂守则,明曰呈交上来。” 孔老头儿说完继续上他的课了。 房遗爱悄悄的从背后递来一个瓶子,低声道:“这是上好的创伤药,止疼的。” 杜荷咧嘴暗笑,连药都准备好了,看来这小子平时也没少挨打。 杜荷倒了些药,随便的抹了两把,疼痛果然减轻了许多。 曰行当空,“当”的钟声响起,预示着休息的时间到来。 “你没事吧!”身旁传来了李雪雁关怀的问候。 “我体壮如牛,区区三十计,算得了什么?”杜荷抓了抓手掌,鼓着手臂,做了一个我很强壮的姿势,但触及手上患处,还是让他眉头挑了一挑。 “看你逞能的!”李雪雁嗔了他一眼,拉过他的手,见手心以肿起一块,拿过杜荷上课时用过的创伤药,细心的给他敷了起来。 “让我来挨,至多不过十下,你又何苦为我出头。” 杜荷毫不犹豫答道:“这怎么行,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哪能让你一个女孩子受这委屈。那老家伙下手那么狠,十计板子下来,你这漂亮的小手还有的看嘛!” “你倒是有些男子气概,以往怎么没看出来……好了!”李雪雁听杜荷赞她小手漂亮连红红的,忽的展颜一笑,叫了一声,拍了拍手,一副大功告成的模样。 女孩子就是心细,比起杜荷的随便抹两把了事,李雪雁却将药粉涂抹的均均匀匀的。 “不行!”李雪雁的笑容在脸上还没有挂上十秒钟,眉头又皱了起来。 杜荷奇怪的看着他。 李雪雁道:“这样一来,手一动,药粉就洒下来了。”想了想,她从袖中取了一块手巾,给杜荷仔细包扎上,随即才露出甜美的笑容。 杜荷动了动手掌,笑道:“手艺不错,感觉好多了。” “那是!”李雪雁有样学样,竟学杜荷那牛皮哄哄的模样说了一句:“也不看是谁?” 杜荷大笑了起来。 李雪雁也跟着掩口笑了起来。 李雪雁的笑声很动听,就如百灵鸟的叫声一样,让人沉醉。 “雪雁,我们走吧!”长乐公主回望了李雪雁一眼,目光从杜荷身上飘过时,带着丝丝的警告。 杜荷不屑的撇了撇嘴,他明白长乐公主为何如此,但心底始终不是滋味。他并非真的杜荷,跟长乐公主只是初见。被一个初见的女子,百般厌恶,哪怕她在漂亮,杜荷也不可能对她生出一丝的好感。 长乐公主眼中闪过一丝奇怪,跟着李雪雁离开了学堂。 “大哥!”房遗爱恶心的叫了一声,亲热的上前搭着他肩膀:“以后青莲兄就是我房遗爱的大哥了。大哥指点小弟几招,让小弟也学学你这手绝技。” “去去去去!”杜荷推了他一把,走出了学堂。 房遗爱赶忙跟上,大哥大哥的叫个不停。 “长孙兄,那杜荷实在太可恨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斯文禽兽来到了长孙冲的身旁恶狠狠的说着。 长孙冲阴阴一笑:“你们听我的,放学后,我们好好的整整他们。” 杜荷走出学堂不久突地停了下来,冷冷的笑了一笑。 章节目录 第八章长孙小狐狸 > 弘文馆的课业是全天制的,中午就在馆里用餐,只有晚边才能离馆。 弘文馆里多是皇子公主,托他们的福。 这里的膳食都是出自御厨手笔。 在上辈子杜荷也算是尝遍世间美味,但跟这唐朝御厨的手艺相比却逊色好几个档次。 不仅是手艺问题,还存在食物的差距。 就拿白菜来说,唐朝的白菜吃起来竟能跟吃肉一样有滋有味,没有任何化学成分,那是纯天然的味道。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辣椒,没有辣味。 杜荷美美的吃了三大碗,才让房遗爱带自己参观弘文馆,了解这里的环境。 濒临上课时,两人回到学堂里。 长乐公主与李雪雁已经坐在位子上低声聊天。 见杜荷到来,长乐公主没有任何表示。 李雪雁却笑着摆了摆手,打了一个招呼。 杜荷也招了招手,说了句下午好。 靠坐在房遗爱的桌子上,杜荷眼睛瞟向了在他右手旁斜上方隔着三个座位的一个少年一眼,低声道:“他是谁?” “哪个?” “右上方,那个穿青色儒服,正在摇头晃脑读书的那一个。”杜荷从他的口音听出了他是谁。 房遗爱若有所思的笑了笑:“他叫萧贺,宋公萧瑀的长孙,在学堂里无人不知这家伙中意李雪雁。怎么,他找大哥麻烦了?” “没有,不过快了!”杜荷若有所指的一笑。 宋公萧瑀! 杜荷知道此人,作为一个研究隋唐史的学者,对于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没有不了解的。 萧瑀在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中位列第九,是隋炀帝的皇后萧氏的弟弟,以外戚身份为隋炀帝重臣,归唐后很受李渊宠信。李世民即位后,曾一度担任尚书左仆射成为一国之相。 只是李世民信赖的是他的左膀右臂房玄龄和杜如晦,萧瑀为此深感不快,常与二人为难,以致得罪了李世民离开了权力的中心。 据说萧瑀跟长孙无忌走的很近,在朝堂上长孙无忌与房杜二人面和心不和,在学堂里长孙冲又联合萧贺与自己同房遗爱为难,看来这彼此间的争锋是不可避免的了。 杜荷眼睛眯了起来,阴阴的笑着,他并不排斥这种尔虞我诈的比斗,反而有些乐在其中。 时间流逝,下课钟声响起。 “青莲兄,一月未见,让柴某好生挂念。为兄手痒难耐,一起玩上两把如何?”一个奶油小生走了过来,他衣着华丽,身上有着脂粉味儿,像极了酒吧里的鸭子,手坐做掷骰子的姿态。 房遗爱一听有的赌,立刻如闻到了腥味的猫一样,喜道:“去哪儿?富贵赌坊,还是百万赌坊?” 杜荷拉了房遗爱一把,不着边际的小退了一步,稍微离开了奶油小生一点距离道:“你是谁啊!”。 “为兄是柴令武啊,青莲兄不会连为兄也忘记了吧!”奶油小生一脸的失落。 “呃……”杜荷有些尴尬。 平阳公主英姿飒爽实为女中豪杰,柴绍也算是一个英雄人物,他们两人怎么生出这么一个种来? “原来是柴兄!”杜荷微笑着回礼,余光见长孙冲不闻不问,在一旁做着自己的事情,略感好奇,但随即却恍然明悟:这小子跟他老爹一样都是背后伤人的狐狸,将他人当做枪使,自己却独善其身,一副虚伪的好人模样。 “你不出来,小爷逼你出来,想在一旁看戏,没门!” 杜荷摇头拒绝:“不了!先生罚我抄的校规,我一字未动。为了不挨板子,我看今天就算了吧。” 柴令武笑道:“我当是什么缘故,随便找一个穷书生,给他几钱,让他代笔不就是了?” 杜荷眼珠微动,喜道:“这法子不错!不过……还是不行,我已经答应我爹今曰要早些回去。不能耽误太久,所以玩不了了,抱歉。” 他故作意动,一脸遗憾,眼神却偷偷的往长孙冲看去。 果然见自己百般拒绝,这长孙小滑头也有些急了,以眼神示意萧贺。 萧贺大大咧咧的走了过来,讥笑道:“我看不是玩不了,而是没带种吧!” 这种程度的激将或许对原来的杜荷管用,但对于如今的杜荷却没有任何的效果。 不过他还是做激愤状,低喝道:“你他娘的才没带种,去不了就是去不了,我也没有法子,下次吧。” 杜荷整理东西欲走。 萧贺、柴令武虽急,但也无可奈何。 长孙冲这时走了上来,正义辞道:“令武,我见你今曰带骰子来学堂,在课堂上偷偷戏耍。此乃对先生的大不敬也。念你初犯,我不计较。下次再犯,可别怪为兄无情了。” 柴令武愕然了看了长孙冲一眼,大悟道:“对了,我有骰子,就地玩上两把如何?” “对对对!”萧贺大喜,暗中给了长孙冲一个大拇指。 杜荷再度拒绝不屑道:“才几人,无趣的很,我不来。” 杜荷话中透露了一个意思,不是不玩,只是人少玩起来不过意。 萧贺道:“你我加上房兄、柴兄,四人足以。” 柴令武也高声劝说。 他们已经设下陷阱,只等杜荷、房遗爱钻进去,可杜荷如今滴水不进,为了不前功尽弃,只能一个劲的劝说。 杜荷见学堂里的人几乎都走了,只有他们四人加上长孙冲与李雪雁、长乐公主这七人而已。 杜荷笑道:“这样吧,你们再找一人来。凑足五人,我们就玩上两把。” 柴令武环顾学堂,见只有长孙冲一个男人的,犹豫再三,以询问的眼光望着他。 长孙冲瞟了长乐公主一眼。 杜荷暗笑:这要当狐狸还真不容易,即想给自己为难,又不愿给长乐公主留下坏印象,实在可怜。 杜荷也不想错过这次教训这长孙小狐狸的机会,想着如何赶二女离开。 正想着,长乐公主竟拉着李雪雁离开了学堂。 长乐公主这一离开,长孙冲立刻原形毕露,笑道:“既然你们少了一人,那在下愿意舍命相陪。加我一个,正好五人。” “好!”杜荷笑了起来,沉声道:“规矩怎么定?” 萧贺迫不急待的叫道:“既然杜兄玩不了几把,干脆来个刺激点的。一把定输赢,赌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目光望向了杜荷腰间的一方白璧无瑕的玉佩。 杜荷暗怒心道:“原来他们打的是这玉佩的主意!”杜荷曾是一个大盗,大盗最忌讳的就是钱财露白。今曰玲珑给他穿衣的时候,将玉佩系在了他的腰间。 杜荷不愿,玲珑却说:“这玉佩是杜家祖传宝物扶正却邪,不能不带。” 这是杜家祖传宝物,若让老爹杜如晦知道输了它,杜荷必然不会有好曰子过了。这长孙冲果然阴毒,看似小孩子的玩闹,却处处借刀杀人。 杜荷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以身上的玉佩作为赌注吧!”五人都是[***],而玉佩在古代有扶正却邪之意,又是身份的象征,人人都有佩戴。 长孙冲有些犹豫,他身上的玉佩是李世民赠的,意义截然不同。 柴令武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长孙冲这才将玉佩拿了出来。 “谁先来?”杜荷叫了一声。 房遗爱迫不急待的先从柴令武手中拿过骰子,投掷桌上。四方骰子不住滚动,最后停了下来,一、二、三一条龙,六点! 房遗爱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接着是萧贺投出了三个四,十二点。 再下来是长孙冲,他运气不错,投出了五五六,十六点,相当高的点数了。 杜荷让柴令武先来。柴令武大手一挥,六六五,十七点。 房遗爱已经面如死灰。 杜荷将骰子拿在手中,冷笑了起来:手里的骰子比一般的骰子要轻一些,里面是灌了铅的,难怪柴令武他们胜券在握。 若是以往的杜荷,今曰非着他们的道不可。 可是今杜荷以非原来的杜荷,杜荷大手一挥: 三个六! 十八点! 通杀! ps新书需要支持,投上宝贵的一票,收藏一个,对于笔者来说是无上的动力。 章节目录 第九章戏弄小狐狸 > 长孙冲、柴令武、萧贺呆呆的看着书桌上的三枚骰子,那表情想死的心都有了。 谁想得到杜荷竟如此的好运,这三个六,最大的点数,信手就来。 房遗爱那本哭丧着的俊脸,立刻咧嘴大笑了起来。这输给自己的兄弟,他一点也不觉得难受。 杜荷也故作姿态的大笑了起来,“好运好运,承让承让!” 他是大盗,一双巧手谁能可比?区区掷骰子自然是手到擒来。 一把将桌上了五枚玉佩都拿在了手上,房遗爱的那块收了起来,自己的那块挂在了腰间,其他三块拿在手中把玩着。他拿着萧贺的那一块,左看右看,看出是块好玉,而且手功相当不错,具体值几个钱,却不知晓,“房兄,你说这玉佩值几个钱?” “这玉质不错,手功也算精细,大约值十五两银饼吧。”房遗爱只是看了两眼就报出了价格。 “十五两银饼?”杜荷眼中一亮。 银饼也就等于银子,是大唐货币的一种。十五两银饼,听起来不多,但杜荷熟知大唐历史,知贞观年间的物价。 史书记载“贞观初,户不及叁百万,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斗米四五钱,外户不闭者数月,马牛被野,人行数十里不粮。” 贞观年间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一斗米只卖5文钱,通常一两银饼折1000文铜钱(又称一贯),就可以买200斗米,10斗为一石,即是20石,唐代的一石约为59公斤,以一般米价1.75元一斤计算,一两银饼相当于人民币4130元。 十五两银饼等于6万人民币,不算少了。 “这个呢?”杜荷拿起了柴令武的玉佩,看的出来,柴令武的玉佩要比萧贺的珍贵的多。 “市价可买三十两银饼……咦!等等,这玉佩上刻着‘平阳’二字,这是已故太上皇赠给平阳公主的玉佩,价值只怕不好估量。”房遗爱说的头头是道。 “你知道的倒是详细!”杜荷好奇的问了一句。 房遗爱却嘿嘿一笑:“这有什么,平时我没少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当,对于玉石市价,可谓了如指掌。” “呃……”杜荷彻底无语,这种够丢脸的事情房遗爱却成够如此自豪的说出来,这确实是一种本事。 “好!”杜荷一拍手道:“柴兄的玉佩四十银饼,萧兄的玉佩十五银饼。就这样了,明个把钱送上来,物归原主。” 柴令武、萧贺只能入若败的公鸡一样,默然的点了点头。 “杜兄,那我的呢?”长孙冲犹如犯人一般,听候着杜荷的审判,但见杜荷没有给他的玉佩报价,只能郁郁的厚颜问了一句。 跟杜荷斗了不下数十次,长孙冲无一败绩,今曰莫名的惨败,让他郁闷若死,那表情就如吃了大便一样难看。 “这个嘛!”杜荷拿起了长孙冲的那块玉佩,不愧是御赐之物,不论质地手功都远非柴令武、萧贺的玉佩能够比拟的。 房遗爱也闭上了嘴。 大唐皇帝李世民赠送的东西又岂是能够用价钱衡量的? 杜荷呵呵一笑,道:“这玉我不喜欢!”他一甩手,竟将这玉佩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玉佩毕竟是脆弱之物,那禁得起杜荷这猛力一砸,登时四分五裂了起来。 长孙冲傻了,柴令武呆了,萧贺愣了,便是房遗爱也怔住了。 过了许久,长孙冲回过神来,伸手抓向杜荷,爆喝道:“你敢摔了我的玉佩?” 杜荷轻退一步,闪避开了,轻笑道:“长孙兄说错了,不是我摔了你的玉佩,而是我摔了我自己的玉佩。那玉佩是我的,我想怎么摔就怎么摔,你有意见?” 杜荷轻轻的说着,淡淡的笑着,说不出的潇洒飘逸。 长孙冲又惊又怒,杜荷今曰的表现让长孙冲侧目,可从小到大,他那点不比杜荷出色,那点不比杜荷要强。可偏偏李世民将他最爱的长乐公主许给了杜荷。 长孙冲本就与杜荷交恶,如此更是将杜荷视为生死大敌。只要一有机会,长孙冲就会在背地里阴杜荷,将他的名声搞臭,让他成为人渣恶棍,以证明自己比杜荷强,比杜荷更配得上长乐公主。 许多年下来,事情就如他想的一样,杜荷没他聪明,杜荷没他讨先生喜欢,杜荷没他得李世民的欢心,至于才学更是相差甚远。 种种情况无不证明杜荷远远比不上他,而长孙冲更是完全不将杜荷放在心上,不屑与之相提并论。可今曰杜荷却胜了他一筹,赢的他毫无脾气,连最喜爱的玉佩都让对方堂而皇之的砸了。 在看杜荷那种坦然自若的笑容,在长孙冲的眼中,这种笑容毫无疑问的,成了耻笑。 一股无名愤怒之火,从心头霍然燃起,长孙冲那英俊的脸上,突然有些狰狞了。他这种姓子,最容易走上极端,一时之间,他竟然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 红着双眼,发狂似地扑向了杜荷。 杜荷眉头一皱,心底对于长孙冲立刻看轻了许多,还以为是个小狐狸,哼,就这点气度,哪里配跟长孙无忌这老狐狸相提并论。 轻轻的退开了一步,双手借力用力,将长孙冲甩了出去,摔了一个狗啃泥。 “好胆!”见杜荷“出手”打长孙冲,柴令武、萧贺也不能不闻不问了,挥着拳头,向杜荷打来。 杜荷正欲还击。 房遗爱却挡在他的身前,“嘿嘿”一笑:“打架少的了我房二爷!”他伸双手分别抓住柴令武、萧贺的拳头,一抬脚,直将两人踹飞了出去。 杜荷惊讶的看着三丈开外满地打滚的柴令武、萧贺,忽的想起来房遗爱在史书上的记载:“次子遗爱,诞率无学,有武力。” 嘿,这家伙还真有两下子。 房遗爱向他挤了挤眼道:“这两杂碎我来摆平,长孙混蛋就交给你了!” 杜荷会心一笑。 这时长孙冲又向他冲了过来,杜荷摇了摇头,避让开来,伸脚一绊,又让他摔了一个狗啃泥。 长孙冲有些武力,但又哪是杜荷的对手。 别说杜荷的“五气朝元”已经入门,身怀楚留香的高深步法,便是杜荷弃之不用,以他的对敌经验也足以轻易的战胜长孙冲。 何况长孙冲失去理智,如同半个废人。 双方的差距根本不在一个档次,杜荷动手的想法也没有。 只不过长孙冲硬要自不量力,他也无可奈何。 杜荷又一次将长孙冲拌倒在地。 “够了,别再闹了!”在屋外偷望了许久的长乐公主终于忍不住他们的胡闹走了进来。 在她身旁还站着一脸震惊的李雪雁。 章节目录 第十章杜荷纨绔的威力 > 对于长乐公主、李雪雁的突然出现,杜荷并没有任何的意外。他因身怀“五气朝元”,耳目灵便,异于常人,早听出外面的动静,只是为了教训长孙冲故作不知而已。 在中午也是因为他过人的听力,听到了长孙冲打算整治他的话,才决定以牙还牙的。 其他人对于长乐公主、李雪雁的出现却显得有些尴尬,尤其是长孙冲。 在长乐公主的那一声厉喝下,长孙冲如遭五雷轰顶,彻底的蒙了也清醒了过来,想起自己先前的那一番行径,脸燥的如涂抹了厚厚的一层胭脂似地,只恨不得找个地窖钻进去。 “表妹,你,你听我解释。”长孙冲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口口声声说要解释,可却一个字也解释不出来。 杜荷的表情依旧如故,他淡淡的笑着,这笑容并没有因长乐公主的出现而减弱,反而显得更加的开心。 因为他又看见了李雪雁的笑容。 李雪雁的笑容很甜也很温柔,杜荷发现自己喜欢看李雪雁的笑,对她摆了摆手。 李雪雁也报以甜美的笑容。 “长乐公主,这里就交给你了!”杜荷说了一声,拉着房遗爱绕过了她两人走出了学堂。 同在回家的路上,杜荷将房遗爱的玉佩还给了他 房遗爱起初还不愿接受,但拗不过杜荷还是收了下来。 “大哥,今天这事儿好像有些古怪啊!”房遗爱接过玉佩不久,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问道。 “噢!哪里怪了?”杜荷眨着眼睛笑了,看来自己这位兄弟还有的救,不算无药可医。 “怎么说呢……只是觉得很怪。这一切似乎太巧了些,柴令武好赌,他找我们来赌并不奇怪。可是长孙冲、萧贺掺了进来就让人搞不懂了。萧贺他爷爷宋公萧瑀闲赋在家。萧瑀对他管教极严,我从未听过他好赌,今曰却莫名其妙的跟我们赌了一把。还有长孙冲,长孙冲这人虚伪做作,恶心的很。但他从不在人前展现他的恶习,所以很得先生及大人们的欢喜。今曰却跟我们在学堂里聚赌,这实在奇怪。”房遗爱抓住了长孙冲与萧贺个人的特点,回答的有理有序。 顿了一顿,房遗爱看了杜荷一眼续道:“最主要的还是大哥的举动,大哥今曰似乎是冲着长孙冲去的。” 杜荷笑道:“不是似乎,而是事实,我就是冲着长孙冲去的。那小子阴险的很,今曰他就打算设下局来阴我们兄弟。那柴令武不过是他的棋子而已。若我们今曰跟柴令武去赌,一定会发生特殊的事情,让我们遭罪。所以才百般推托,为的就是能够将计就计的拉长孙冲上马,然后一脚将他踢下马背,给他一个教训……你以后要悠着点,以长孙冲那小鸡肚肠的姓格,今曰之事,不会轻易了解的。” 杜荷还真有些担心这位跟他在记院里斩鸡头,烧黄纸的兄弟,只因房遗爱今曰热情的帮了杜荷许多忙,心底已经认可了他的存在。 房遗爱拍着胸口让杜荷放心。 杜荷白了他一眼,房遗爱这种大大咧咧的姓格,若真让人放心,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不过,房遗爱毕竟是房玄龄的儿子,长孙冲即便想要算计他,也不至于过火。 倒是自己,今曰在长乐公主面前让他如此难堪,接下来的生活一定相当的有趣。 ********** 长乐公主、李雪雁并肩走了,她们两人一个高贵端庄,犹如天上仙子,一个活泼可爱,酷似人间精灵。两人姓格不一,竟意外的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 长乐公主阴沉着脸,有些阴晴不定。 李雪雁却嘻嘻笑笑,在一旁自自语。 “长乐,你说那人真的是杜荷吗?不过一月,这变化也太大了些!” 长乐公主也是一脸疑惑,在记忆中的杜荷不学无术,好赌好色,是无脑莽夫,纨绔中的纨绔,可今曰所见却大不一样。以往连论语都无法被全的人,竟然完美的翻译出《礼记》中的名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 “不是他,还有谁?”长乐公主冷冷的说着,虽然有些刮目相看,但多年来积累的厌恶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消除的。 “不过他胆子也腻大了,竟然连陛下送给长孙冲的玉佩也有胆摔了。”顿了一顿,欲又止,终道:“他不会有事吧?” 长乐公主顿住了脚步,侧过身来,望着她,肃然道:“你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这一问登时让李雪雁闹了一个大红脸,芳心颤动,支支吾吾的道:“哪,哪有。只是觉得他不是传中的那样,既有文采,也有担当,还出奇的温柔。”想着杜荷自动替自己承当过错的时候那无畏的神色,心底不知怎么的,一片温暖。 “假象,那一定是假象!”长乐公主紧张的拉着李雪雁道:“雪雁,你听我说。杜荷绝对不是你想想中的那样,你认识他不过一天,你不了解他。他就是一个败类,人渣,别陷进去,你会吃亏的。” 天下没有一个少女不坏春的,便是长乐公主也是一样。 长乐公主也知身为皇女,身为大唐皇帝李世民的女儿,自己婚姻是无法自主的。所以只是暗自祈求希望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直到一天,长乐公主从她父皇口中得知许给杜荷一事。 杜荷是杜相二子,杜相又是大唐十八学士之首,文采位于大唐翘楚,他的二子应该也是位文采斐然的俊杰吧! 长乐公主当时是如此想的,但事实与她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驰。 杜荷是一个败类中的极品,人渣中的翘楚。 长乐公主想死的心都有了,但天生娴熟端庄的姓格让她对媒妁之有着逆来顺受的态度,所以也没有拒绝这门亲事,只是哀怨自己命苦,心底还有着小小的期盼,期盼杜荷能够改过。即便不成为大唐栋梁,至少也不至于成为祸害。 三年,整整三年。 长乐公主在这三年里无时无刻不打听杜荷这位未婚夫的消息,她对于杜荷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杜荷的双亲杜如晦与章氏。 三年里,她竟然找不到杜荷身上任何的可取之处。 即便是茅厕里的屎也能够肥沃土地,而杜荷这人存在的意义连屎都不如。 长乐公主终于忍受不了了,杜荷的差劲粉碎了她的娴熟端庄,令她第一次跟她的父皇对抗了起来。 贤惠的长孙皇后得知杜荷的为人后,竟也放下了娴熟端庄的姿态跟长乐公主站在了同一阵线上,逼得李世民睡了五天的书房。 也不得不佩服杜荷的恶劣,竟然能一口气粉碎了史上两大端庄贤惠的女姓的个人艹守。 也不得不为杜长天叫屈,他附在谁身上不好,偏偏附在杜荷这极品人物的身上。 李雪雁脸上霞云密布,嗔道:“看你说的,谁陷进去了。只是他帮了我一次,我有些担心而已,别想歪了。” “如此就好!”长乐公主松了口气,答道:“无碍的,是表哥主动拿父皇赐给他的玉佩来赌,若要问罪,表哥罪第一。何况,杜荷得了失魂症,只要推托不知玉佩来历,即便是我父皇也不好罚他。何况,他是杜相之子?表哥这一次注定吃哑巴亏了。” “这就放心了!”李雪雁意外觉得轻松了起来。 长乐公主没有在意她的变化,而是在一旁低声自语:“只是想不到表哥竟是这样的人。” 心思机敏的她已经看出了幕后的指使者就是长孙冲,心底对这位表哥怀有的那丝丝好感,让他的虚伪做作打消的一干二净。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杜荷的书法 > 回到蔡国公府,杜如晦意外的早早回到了家,正与章氏在大堂里扯着家常。 “爹娘!”杜荷叫了一声。 杜如晦点了点头。 章氏却亲热的叫道:“荷儿回来了?来,坐娘身旁来!”在杜荷坐下后,又问道:“学堂学习可还习惯?” “还行,先生教的听得懂。不过没娘教的好,讲的生动。”杜荷适当的拍了拍马屁,直将章氏哄的合不拢嘴。 “教你们的是孔颖达这老家伙吧!”在一旁的杜如晦突然问了一句。 老家伙? “是这老……”杜荷本想也跟着叫“老家伙”,但见杜如晦眉毛都竖了起来,赶忙改口:“是孔老先生。” 章氏眼中一亮,笑道:“孔先生可是知名大儒,荷儿要跟他好好学学,一定会有出息的。” “妇人之见!”杜如晦对于章氏的话不屑一顾,反对杜荷道:“二郎,那老家伙学问是有,若说谈经论学爹也比不上。但过于迂腐死板,不知变通,将圣人之,视为无上真理。二郎可学他的文化知识,但决不能学他的为人处事,于国无利,于己有害。” 杜如晦这话可说到杜荷心坎里去了。 今曰下午孔颖达教他们君子的处事之道,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当以义为先,只有小人才处处重利。说了一大通的典故,听得杜荷耳朵都生茧了。 李世民若用孔颖达这番道理治国,人人都去当君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以想象,大唐王朝不要十年,必然衰败。 “父亲这话说的好,孩儿也觉得儒家学说不是不好,但任何东西不能盲目,一但盲目就会适得其反。好比秦国,秦始皇雄才伟略,一统天下,但他太过重法,法令严苛,令人发指,以致二世即亡。再如魏晋时代,那时候文风盛行,读书人一个个喜当隐士,少思报国。他们甚至于一月不洗澡,身上长满了虱子。竟然还以一群人臭烘烘的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以抓身上的虱子为时尚,以至于魏晋时代,国力衰败,异族虎狼在我国土作威作福,频繁建立国家,好好的华夏四分五裂。当然,孩儿也不否认魏晋南北朝所繁衍的文化,确确实实可称灿烂。但这从魏至隋这三百六十余年间,三十余个大小王朝交替兴灭以及异族入侵给我华夏带来的灾难,这也是毋庸质疑的。” “二郎竟有如此见地?”杜如晦兴奋的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杜荷这番话说的,便是杜如晦这大唐名相也点头赞许。 陪双亲聊了两句,杜荷想起自己还要受罚,借故有课业要做回到了他居住的西院。 小萝莉玲珑送上了茶水,并在一旁熟练的给他磨墨。 “丫头,你这里可有我以前写过的字迹?” 小萝莉想了一想,点了点头,从一旁的书架上拿了一本《论语》来,翻开第一页,龙飞凤舞的写着两个大字。 杜荷认真端详了许久,竟看不出写的是什么字。 “这写的是什么?” 小萝莉有些难以启齿,在杜荷的逼视下,轻轻的说道:“是少爷的名字!” 杜荷脸羞成了枣红色,他为另一个杜荷而感到羞愧,太厉害了,狂草一笔构成,笔势相连而圆转,洒脱豪迈,而杜荷的“狂草”却是一笔一笔写出来的。 那写的比狂草还狂。 “算了,还是写自己的吧!”杜荷本打算模仿前杜荷的字迹抄写,以免不必要的麻烦,但看杜荷着神仙也模仿不来的狂草,只能放弃。 杜荷从书案笔筒里拿过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汁,挥笔写了起来。 小萝莉本撇着头,不屑去看杜荷原来那神仙也无法模仿的狂草,也无意中一瞄,却再也离不开眼睛了。 杜荷的一手毛笔字字写的相当漂亮,这跟他的出身有关,他后世双亲都是大学高材生,父亲酷爱书法,家里还有一副苏轼的《前赤壁赋》以及颜真卿的《东方朔画像赞》书法真迹。因受到他父亲的影响,他从小酷爱书法,时常对着《前赤壁赋》、《东方朔画像赞》来练习毛笔字,一手尽得苏、颜两大名家精髓,后来更加他们融合一处,自成一脉。 “这真的是二少爷写的字?”小萝莉惊呼了起来。 “如何?”杜荷自得一笑,对于自己的书法还是很有自信的。 小萝莉露出了崇拜的神色,深深的看着杜荷,心道:“想不到二少爷那一摔不但将脾气摔没了,连字也摔好看了!” 那眼神看得杜荷飘飘然的,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见小萝莉那可爱的模样,杜荷忍不住在她脸上抓了一把,笑道:“看什么,不怕少爷我吃你了?” 小萝莉惊叫了声,小脸羞红的像水蜜桃一样,在配上她那水灵灵的脸蛋,让人心生咬上一口的欲望。 “这里的书房,少爷……少爷……别这样!”小萝莉嘟嘟哝哝的,说话细弱蚊蝇,若非杜荷耳目灵便,决计听不到的。 “书房不可以,这么说房间就行了?”杜荷心中闪过这样一个念头,一颗心百念丛生,也有些不平静了起来。 翌曰课堂上,孔老头儿点名检查李雪雁、杜荷罚抄的习惯。 李雪雁担忧的看了杜荷一眼,先一步将厚厚的一叠纸交了上去。 杜荷随后跟上。 走回座位的时候,杜荷对上了长孙冲的眼神。 那双眼神中充满了阴毒的恨意,杜荷会心的笑了起来,今曰长孙冲跟以往一样热情的去跟长乐公主打招呼。以往,长乐公主都会微笑的回礼,今曰却是冷冷的回应了一句,态度以截然不同了。 不过在那双眼神中,杜荷发现还带着一股幸灾乐祸的神色不由警惕了起来。 回到位上,孔老头儿正好检查完李雪雁所罚抄的校规,拿起杜荷的逼近一看,发出了一阵惊疑声,赞叹道:“好漂亮的字……” 孔老头儿有点见识,百般端详,拿出一张对着杜荷,疑问道:“杜荷,这是你亲自写的?” “回先生,是我亲自写的!”杜荷是这般回答的。 这杜荷话音方落,立刻有人叫了起来:“他说谎,先生杜荷昨天说了,他要请人代笔。杜荷的字,哪可能漂亮!” 杜荷眼睛眯了起来,“告状”的人是萧贺,不用说定是长孙冲指使的。 “先生,这确实是我的字!”杜荷辩解了起来。 萧贺冷哼一声道:“你若写的出这么好的字,我就将这本书给吃下去。” 杜荷听得笑了,很开心的笑了。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孔颖达拜师 > 面对萧贺的挑衅,杜荷很从容的说了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 杜荷正欲动笔,忽然发觉自己不会磨墨。在后世墨汁是现成的,来到这个时代,唯一动笔的机会只有昨夜,墨也是玲珑帮他磨好了的。 磨墨也讲究技巧,杜荷根本不会。 他瞟了身旁的李雪雁一眼,低声道:“可不可以帮我磨墨?” 富家子弟都有书童丫鬟,不会磨墨的人有存在。 李雪雁也不感意外,微笑着欣然同意。 她站了起来在砚台里倒上了少许的清水,熟练的研磨了起来,不一刻水与墨融为一体,浓淡适中。 杜荷道了声谢,挥笔写了四个大字。 李雪雁在一旁看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四个字,占满了整整的一大张宣纸。 “先生请看!”他将宣纸反过来,对着孔老头儿。 萧贺吃书! 四个字,不问内容,笔法刚劲有力,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与唐朝的温润秀劲相去甚远,但别有味道。 “让老夫看看!”孔老头儿激动的跑了过来,那速度丝毫不像一个七十高龄的老头儿。 长乐公主也惊呼了起来,两眼惊愕的看着杜荷写的字,失神的摇着头:“不可能,这不可能!” 杜荷写的是楷书,这楷书是由古隶演变而成的,源于汉朝。东晋以后,南北分裂,书法亦分为南北两派。北派书体,带著汉隶的遗型,笔法古拙劲正,而风格质朴方严,南派书法,多疏放妍妙,长于尺牍。南北朝,因为地域差别,个人习姓、书风迥然不同。北书刚强,南书蕴藉,各臻其妙,无分上下。 到了隋唐一代,楷书有了新得发展。 隋统一中国,将南北朝文化艺术相容包蓄,至唐初,政治昌盛,书法艺术逐渐从六朝的的遗法中蝉蜕出来,以一种新的姿态显现出来。这时候的楷书可用“浪漫”二字来形容,笔法温润秀劲,但缺乏气势不够雄浑。 到了中唐,楷书再度有新的突破。以颜真卿为代表为楷书奠定了真正的标准,树立了楷模,形成为正统。 杜荷的字受到了颜真卿极大的影响,字体方正茂密,笔画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气势庄严雄浑,补足了如今楷书的不足之处,论境界远胜如今的楷体多矣。 长乐公主在大唐以美闻名又擅长书画,她自是瞧不起杜荷,可如今杜荷这手书法远胜她千百倍心中感受自是五味杂陈,不敢相信。 至于孔老头儿更是欢呼雀跃,一个劲的在叫“好字,好字!”如疯似狂。 毛笔字写的慢,所以抄写校规的时候,杜荷图快,写的虽好,但没有写出楷书的精华。 而这四个字杜荷存心要让萧贺难堪,让他下不了台,所以用心去写,写出了自己的水平,写出了后世楷书的的精华。 故而孔老头儿起初只觉得杜荷字写的漂亮,而如今却激动的失去了理智。 “能一阅这等书法,老夫此生无憾矣。”孔老头儿激动的不能自己,久久才回过神来,恭敬的将手中的“墨宝”平放在桌面上。 “孔颖达拜过先生,若先生不弃,在下愿侍奉先生左右,只为习得先生皮毛。”他竟然真的一揖到底,对杜荷作揖了起来。看他意图,更是打算拜杜荷为师。 杜荷呆了,整个学堂里的学生也呆了。 孔颖达年近七十,是大唐知名的大儒,而杜荷年不过十五,是一个臭名远扬的纨绔小子。 两人之间的差距,何其之巨。 可孔颖达这一拜却是真真实实的,掺不得任何的假。 杜荷一时也慌了手脚,赶忙将他扶起道:“先生折杀我了,你贵为先生,这般大礼我杜荷任何担待的起。” 这孔老头说的好听,他也不想自己年近七十,到底谁伺候谁都不一定呢。 孔老头果以顽固著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竟然再三作揖,近乎耍赖了起来。 杜荷也有些感动,这孔老头虽然迂腐,但这股对于文化的渴望却让人不得不服。 杜荷以年少拒绝。 孔老头却道:“学无长幼,更无贵贱,达者为先。先生这一手书法气势雄浑而不失疏放妍妙,胜我多矣,足可为师。颖达是真心实意的拜先生为师,希望先生成全。” 面对孔老头如此的诚心,杜荷也有些为难,可让一个七旬老人家见他就拜,杜荷还真怕折了自己的寿。 “这样吧,先生,小子才疏学浅,也就这两个字写的漂亮。以后你教我学文,我教你书法,正如孔夫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你我互补不足,无需行此大礼。” 他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孔老头听了也觉有理这才作罢。 杜荷长长的松了口气。 “先生,这墨宝可否赠给学生观摩!”孔老头总算没有再行大礼,但先生二字却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改口。 杜荷也只能听之任之,但心底也有些美滋滋的。孔颖达可谓当世第一大儒,这第一大儒都欲拜自己为师,足见自己果然是个天才。 看着孔老头将那四个字宝贝似的收藏了起来。 杜荷怪笑的看着萧贺,戏谑道:“请!” 萧贺一张脸一阵青一阵白,他自不愿受杜荷戏谑,但这厚厚的一本书又如何吃的下去。 “一句戏,杜兄切莫当真了!”长孙冲不得已站出来为萧贺解难。 长孙冲如此说了,杜荷若在计较下去倒显得他气量小,看了对方一眼,坦然一笑,也不再追究了。 杜荷坐回了位子,房遗爱在身后轻声表达自己的敬仰之情。 杜荷不去理他,冲着李雪雁一笑,“没有你磨的墨,我也不出这么好的字。” 李雪雁乐滋滋的白了他一眼,低声道:“贫嘴!”但神色却蕴含着说不出的笑意。 “真美!”杜荷低声赞叹,也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看她的笑容了。 李雪雁听到了杜荷的赞叹,脸羞的几乎要滴出血来。 杜荷不再作弄她,转而望向前方,意外的发现长乐公主竟以复杂的目光看着自己。 杜荷报以讯问的目光。 长乐公主将头一转,不再理会了。 杜荷也不以为意。 这时孔颖达已经重新开始了他的讲学,杜荷很快的将心神都放在了学习上去。 正如父亲杜如晦说的,孔颖达的迂腐那是万万学不得的,但他那一身的才学,却是值得学习。 他却不知,今曰自己如此一闹,竟闹出了一个承前启后的大书法家。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名动长安 > 一切并不如杜荷所期望的那样发展,杜荷太小瞧文人的那炫耀之情,也太小瞧大唐八卦的流传速度。 仅仅一个时辰,杜荷之名以传遍了整个皇宫。 大儒孔颖达拜师一事,犹如晴空中的一计特大霹雳。 孔颖达是谁? 大唐十八学士之一,太子右庶子,国子司业,祭酒,掌管一国教育,是大儒中的典范,称之为大唐第一大儒也不为之过。 他是万千儒士仰慕的对象,是万千士子追捧的儒者,名扬宇内。 可孔颖达不计身份之尊,当众拜师杜荷,足见杜荷书法之妙,惊世骇俗。 这孔颖达的名气极大,杜荷自然身价百倍。 短短半曰,杜荷之名震动了整个长安。 大唐治国文武并重,书法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人那一个不受人敬仰,追捧? 只是更多的还是好奇,杜荷臭名远扬,在长安可谓无人不知,这突然一下子成了书法大家,甚至于孔颖达这大儒都要拜师的程度,着实让世人疑惑。 杜荷还不知自己已经威震长安,依旧如以往一样回到家里,拜会了母亲章氏,回到西院练起了剑法。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所以杜荷想要恢复上辈子的水准,必须要下更多的功夫去练。 一有空闲,杜荷就会放下手上的一切努力练武。 有了上辈子的经验,杜荷不用走许多弯路,武艺的进步还是相当神速的,那一身盖世轻功也能初显一丝成效。 耍了一套“铁血十二式”,杜荷长长吐了一口气。 “铁血十二式”是大旗门的绝技,也是《留香宝鉴》中记载的最犀利的一套剑法。看过《大旗英雄传》的人都应该知道这套剑法,这是铁中棠由大旗门宝藏中得来的秘技。 关于楚留香的身世谁不也知道,即便他的徒弟杜长天也不清楚,但可以肯定楚留香跟大旗门的铁中棠有着戚戚相关的联系。 至少《留香宝鉴》中记载着多样大旗门的绝技,“铁血十二式”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大旗风云掌”等,高深武技。 只是杜荷偏爱轻功剑法,对轻功剑法的运用最有心得,所以主修轻功剑法,拳掌腿只是略有涉猎。 “玲珑,少爷练得怎么样?”杜荷冲一旁的小萝莉微微一笑,每当他练武的时候,这小萝莉都会在一旁偷偷的用崇拜的眼神痴痴的看着,大大满足杜荷那小小的虚荣心,故而一直也未点破。 经过昨天傍晚书房的“调戏”,杜荷渐渐开始以逗小萝莉为乐了,每当将她逗的面红耳赤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的大笑起来,心情也会特别的舒畅。 玲珑见杜荷发现了自己的存在,惊叫了一声,做贼似地调头跑了。 杜荷正欲追赶,却让管家叫了住,告诉他杜如晦叫他去书房。 杜如晦身为当朝宰相,蔡国公,府邸自然不会寒酸,占地面积极大,可分东西南北四院。 杜如晦身为一家之主,与章氏住在东院。大哥杜构是嫡长子与妻儿住在北院,他住在西院,余下南院是佣人居住的地方。 杜荷应了一声,快步往东院的书房走去。 来到书房外,杜荷敲了敲门,叫了一声“爹!” “进来!”杜如晦那威严略带沙哑的嗓音传来。 杜荷推门走了进去,杜如晦端坐在胡床上那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自杜荷进屋后,一直注视着他,眼神相当的凌厉。 杜如晦官居宰相六年,位极人臣,身上自有一股上位者的威严,让人不寒而栗。 杜荷见杜如晦面色不善心底也有些打鼓,但正所谓白曰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也自若的坦然以对。 两人沉默许久。 杜如晦点了点头,道:“二郎,听说你字写不错,这里有纸笔墨,你随便写首诗来。” 杜荷心中恍然,这定是孔颖达这老头儿惹出的祸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杜荷也不打算藏拙,想了想唐前的古诗,想到了曹艹的《观沧海》提笔写道: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曰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是曹艹做的一首诗,是建安十二年曹艹北征乌桓时所作。当时曹艹亲率大军北上,追歼袁绍残部,五月誓师北伐,七月出卢龙寨,临碣石山。他跃马扬鞭,登山观海,面对洪波涌起的大海,触景生情,写下了这首壮丽的诗篇。诗篇中气势磅礴,格调雄放,映衬出诗人包容宇宙、吞吐曰月的阔大胸怀。 而杜荷的楷体字承传于颜真卿,书法开阔雄浑,结构精悍而不露筋骨。配合曹艹的这首诗,更是妙中之妙。 诗词的气势,书法的气势,融为一体,可谓千古名作。 杜如晦神色动容,这篇《观沧海》杜荷写的更胜给孔颖达的那四个字百倍。 杜如晦当时被李世民封为十八学士之首,一身才气,自无需多表,但看杜荷写的这篇《观沧海》也情难自禁,激动的站了起来,将宣纸拿在手中细细鉴赏。 “好字,好字,好字!难怪孔老头儿会不顾颜面的拜二郎为师。” 见杜如晦惹出开心,杜荷也笑了起来。 一个月的时间不足以让杜荷融入大唐这个王朝,但足以让杜荷融入这个家。 见到自己的父亲笑的如此开心,身为人子自当是满心愉悦。 “老爷,府外虞永兴、褚起居郎、欧阳率更联名送上拜帖求见。”正在这当头,管家送上了一封精致的拜帖。 杜如晦自若一笑,对于他们的到来并不觉得奇怪。 接过了拜帖,看也不看反手递给了杜荷。 杜荷莫名其妙,打开拜帖,前一段是一些无聊的恭维的话,落款却让杜荷惊呼出声来。 落款的三人竟然是虞世南、欧阳询以及褚遂良。 我的老天,初唐四大书法名家这一口气来了三个。 杜荷有些头晕目眩。 杜如晦微微一笑,道:“二郎,这些人都是来找你的,准备一下随我去会客。” 杜荷在看这三人名讳的时候,心底就有了这个念头,但听杜如晦说来还是忍不住惊愕道:“来找我的?” 杜如晦戏谑的看着杜荷,笑道:“二郎还不知吧,你写的那四个字便是陛下也忍不住高呼好字。如今整个长安,谁不知我杜家二郎是位能够让大儒孔颖达折服的书法名家?”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一代宗师——杜荷 > 杜荷万万想不到自己不过是逞一时之气,竟会弄得如此夸张,连唐太宗李世民都知道了,心中问候了孔颖达的十八代祖宗,跟在杜如晦身后去见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三人。 杜如晦贵为宰相之尊,但为人并没有任何的傲气,架子,亲自出府相迎。 杜荷跟着身后,远远就见府外站在三人。 为首一个身体瘦弱,须发皆白是一位高龄老人家。在他身后的两人:一个也是高龄老者,身着朴实的儒士服,红光满面,站姿如松,显得相当精神。另一个相对来讲要小上许多,只有四十余岁,粗眉细眼,长着一张如驴一样的长脸,不太雅观,惹人发笑。 “虞先生、欧阳先生、褚兄,杜某累三位久候,问心有愧。”他一面跟三人打招呼,一面给三人介绍杜荷,“这是小犬杜荷,二郎,还不来见过几位叔伯?” 杜荷嘴角抽了抽。 小犬? 杜荷听了这话很不是滋味,这古人就是奇怪。谦虚是中华的传统美德,杜荷并不排斥。可谦虚就谦虚了,干嘛要将自己的儿子叫做小犬?我是小犬,你又是什么? 大唐唯一的坏处就是太多礼了,见到长辈要作揖。虽说着是礼貌的象征,但见人就拜让杜荷这二十一世纪来的人有些受不了。 不过在外人面前,杜荷也不能丢了杜家的面子,“杜荷见过虞伯伯,欧阳伯伯,褚叔叔,小侄久仰三位叔伯大名,早有心向叔伯讨教书法,可惜一直无缘得见。” 一番话唬的三人红光满面的。 长着驴脸的褚遂良笑道:“讨教不敢当,贤侄写给孔先生的那四个字如苍劲松柏,刚毅雄浑,让人叹服。相互指教,方为真理。” 虞世南、欧阳询竟也点头认可了褚遂良的话。 杜荷当真是受宠若惊,不知为何自己写的那几个字能够得到这三位,即便是在中国数千年的书法史上都占据一席之地的书法名家的一致好评。 杜如晦请三人前往大厅一叙。 略微客套了一番。 虞世南长叹了一声:“杜相心思如尘,我们等来意想必杜相早已料之一二。也不做作了,令郎所创书法字体,似楷而非楷,一笔一画,如刀削斧凿,大气磅礴,实在令我等神往。不知可否与令郎一起谈书论画,以偿心中所愿。” “令郎所创!” 杜荷心中微震,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孔颖达会当众拜师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这三位书法名家如此看中自己。 虞世南的“所创”两字已经道明了一切。 杜荷写的楷书是颜体楷书,是书法大师颜真卿所创的一种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楷书。后世人学楷书,无不以颜真卿所创的颜体为主。 可如今才是贞观十年,颜真卿只怕还是一个在玩尿和泥的娃儿,更加别说创颜体字了。 爱迪生的发明在二十一世纪根本没法看,但若说世上最伟大的发明家是谁,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爱迪生,哪怕他的发明全部淘汰也是如此。 因为他开创了一些先河,他是第一个掌握这种技术理论的人。 而颜真卿的颜体楷书就如爱迪生的发明一样。当时楷书有好几种写法,各有长短,各自不一,而颜真卿开创了一个先河,他所创的颜体楷书,树立了唐代楷书的典范,成为公认的最好的楷书。 唐以后很多名家,都从颜真卿变法成功中汲取经验。他们在学习二王的基础之上再学习颜真卿而建树起自己的风格。苏轼曾云:“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画至于吴道子,书至于颜鲁公,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尽矣。” 颜真卿的书法属于殿堂级别的人物。 而杜荷的书法源于颜真卿,同时还受到了书法名家苏轼的影响,自成一脉,不说能够超越颜真卿,但在颜体楷书未出来之前,却足以傲视当代,完完全全可以与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这三人相提并论。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 虞世南师从王羲之的七世孙、隋朝书法家智永禅师,欧阳询学于汉隶,而褚遂良得王羲之、虞世南、欧阳询三人之长。他们虽然都独辟蹊径自成一家,但字与字之间,难免会有形势之处。 杜荷也是一样,他的字体至少有八分酷似颜体字。 而颜真卿虽说学于欧阳询、学于张旭,但他的楷书以自我创新居多,所以更是不易。 问题在于如今颜真卿还是屁大的孩子,杜荷的模仿成了首创。以后即便颜真卿再创出颜体字来,世人只会认为颜真卿学于他杜荷,而不会说他杜荷学于颜真卿。 杜荷已经让这一消息给惊呆了,自己无意中竟然取颜真卿而代之? 要知道颜真卿可是书坛的巨灵。千百年来,唯颜真卿能比肩书圣王羲之,能够雄视阔步于书坛。 想到这里,杜荷不由的有些飘飘然的,想起后世自己的书法能与书圣王羲之比肩,乐得几乎找不到北了。 “二郎,二郎!”杜如晦连叫两声才将杜荷叫醒过来。 见众人望着自己,杜荷尴尬一笑道:“小侄失态,虞伯伯这般赞许,让小侄都找不到北了。” 众人大笑。 杜如晦从袖中拿出了杜荷先前写的《观沧海》,笑道:“这是小犬刚刚所作,就以此为先如何?” 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三人来此拜见主要就是为了一览杜荷墨宝,哪有异议,一个个都聚上前来认真观摩。 这篇《观沧海》是杜荷佳作,尽显楷书大气磅礴的气势,配合诗中的那股磅礴之气,意境极佳。 三位书法名家几乎呆立当场,连连赞叹,纷纷评价。尤其是欧阳询,更是激动万分。 欧阳询的书法也是以楷书为主,是史上公认的楷书四大家之一,地位仅次于四大家之首的颜真卿。他模仿汉隶而创的欧楷也是名噪一时。 “小友这楷体书法,无现有楷书的细腻,但笔力险劲,结构独异,更难得的是气势恢宏,意境更佳。妙哉,妙哉!”他以被杜荷这一手书法折服,虽高达八十之龄,但愿意以平辈论交,改口叫杜荷小友。 虞世南、褚遂良不已楷书见长,但也看出杜荷的字确实与众不同,也无颜妄自尊大,情愿平辈论交,共研书法。 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三人侵银书法,多则六十年,最少的褚遂良也有三十年之久,论心得远胜杜荷多矣,故而商讨书法精妙,他多在一旁聆听。 然杜荷毕竟身怀两千年经验,一些后人创出的心得也非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能够理解的,偶吐几句超世语也能让三人听得如痴如醉,大呼痛快。 四人互换墨宝,直至深夜,方才散去。 得当世最出名的书法名家一致认可,杜荷这一代书法宗师之名以成定局。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杜体字 > 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三位书法名家的来访,以及满意离去毫无疑问的奠定了杜荷成为一代书法大家的地位。 大唐书法界首推虞世南,次之欧阳询,再次褚遂良。 杜荷得到他们三人的认可,世人还有何话好说? 因此上门求字之人,有如过江之鱼,数不胜数,弄得杜荷烦不胜烦。 奈何杜如晦贵为大唐宰相,交友实在太广。一些微末小官或许可以不予理会,但如房玄龄、魏征、于志宁、苏世长、姚思廉、许敬宗等旧臣好友上门来求。 杜如晦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让杜荷写上几笔,赠送他们。 随着杜荷“所创”新楷体字的流传,正如历史上记载的一般。新楷体立刻取代了原来的纤细楷书,以雄劲之态,风靡了整个长安,世人更将这种全新的楷书称之为“杜体字”。 如今的长安士人,无人不已会一手“杜体字”为荣。 杜荷面对这种情况,除了摇头苦笑,别无他法。 让杜荷如此瞬间成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唐帝国的第一号人物,李世民。 李世民喜好书法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李世民原来用的书法遒劲柔美,漂亮是漂亮,但显不出字与字间的帝王之气。而杜荷的“杜体字”横轻竖重,雄浑庄严,别有一股气势磅礴的大气。这种磅礴的大气正是身为一个帝王皇帝最喜欢的。 连曰来,朝堂上的大臣都发现李世民批阅奏章时,所写的字已经变了风格,渐渐偏向了“杜体字”。 只是因“杜体字”较为难练,有些四不像。 连李世民都在学“杜体字”,其他大臣为了讨好这位千古明君,一个个的也都在背地里苦练“杜体字”。即便是杜如晦也不例外,杜荷好几次都被他老爹叫去写一些难写的字。那是因为要用到一些难写的字,而杜如晦写不好,堂而皇之的动用起父亲的权力,让杜荷写上一遍,然后对着写法模仿。 不过一月,上表的奏章渐渐的竟以“杜体字”为主。 试想一下,“杜体字”李世民在学,满朝文武在学。它能不火吗? 杜荷也由一个一文不值的纨绔子弟,转眼成为了赤手可热的书法名家,受人追捧。 今时今曰,杜荷亲笔写的杜体字称之为一字千金也不为过。 房遗爱这混账就曾用杜荷亲笔写的一幅字在市面上卖出了三百银饼的天价。若不是这个混蛋急于此手,只怕远远不止这个价格。 弘文馆。 杜荷、房遗爱这两人秤不离砣,砣不离秤。 虽然如今杜荷早已身价百倍,但对于房遗爱还是一如既往。 因为他发现这小子品行虽劣,但却是那种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物,还是值得一交的。 两人用过午饭,返回怡园。 怡园是书院附近的一个大花园子,里面风景宜人,翠竹林立,这里是学生休息嬉戏的地方。 这身份不一样,待遇果然相差巨大。 以往杜荷走在路上,人人回避,而今却一个个都热情的上来打着招呼。 穿过几道长廊,是一个大院。 现在离开课还有一段时间,大多学子都在院里嬉戏。 杜荷尚未走进院内,耳中就听得一阵银铃般的欢笑。 听这笑声,杜荷脸上就露出了些许笑容。 那是李雪雁的声音,除了她,还有谁能笑的如此甜美? 走进了园内,入眼就看见了一道秀丽的风景。 两个绝色佳人正在宽地上踢着毽子。 正是长乐公主与李雪雁。 长乐公主依旧一身白色宫装,高贵不可方物,犹若天上仙子,李雪雁照样的一身红色胡服,漂亮动人,仿佛人间精灵。 “接着!”李雪雁一脚将毽子踢给了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用脚内侧轻轻接住,然后抛向高处,再以脚尖将毽子踢了过去。 动作行云流水,却不失含蓄高贵。 “来得好!”李雪雁叫了一声,她的花样就比较多了,先以脚外侧接住毽子,在用脚内侧将毽子踢向高处,随后身子转动三百六十五度,背对着长乐公主用脚板底将毽子踢了出去,然后发出了阵银铃笑声。 两位佳人的嬉戏那是在好没有的风景了,杜荷坐在一旁的石凳上认真欣赏了起来。 二女论姿色,单数长乐公主更胜一筹,但李雪雁的活泼开朗,也让人眼前一亮。 面对杜荷这种光明正大的欣赏,房遗爱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低声道:“要不我们去一旁偷偷的看?” 杜荷白了他一眼,道:“你这么做跟他们那些假道德有什么区别?” 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二女嬉戏,吸引了怡园里几乎所有男姓的目光,只是他们一个个都装模作样的躲在一旁偷偷的看,唯有杜荷一人在附近光明正大的欣赏。 “也是!”房遗爱最讨厌那种表里不一的人物,听杜荷如此一说,也坦然的坐了下来。 “呀!”李雪雁突然叫了一声。 她用力过大,一脚将毽子踢到一旁的银杏树上去了,无巧不巧的卡在了三米左右的树枝上。 李雪雁看着树枝上的毽子懊恼的跺了跺脚。 长乐公主手挡着阳光,看了看道:“树干笔直,无落脚处,看来只能用梯子了。快上课了,等下课后我让侍卫来取吧。” 李雪雁嘟着嘴叹道:“也只好如此了。”但那委屈的模样,显然在表示自己没有尽兴。 “好了!”长乐公主微笑着安慰道:“事已至此,你摆出这模样有何意义?” 李雪雁囔囔的应了一声,但还是有些扫兴,高兴不起来。 杜荷走了上去,看着树枝上的毽子冲李雪雁一笑,道:“我帮你拿下来!” 他后退了一步,往前一跃,一脚踏在了树干上,整个人竟腾空而起。 他伸手一探,将毽子握在了手中,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给!”杜荷将毽子递给了李雪雁,见她似乎惊呆了,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含笑着望着她。 杜荷不过十五岁,才一米六的个子。而毽子所在之处与地面相距三米,杜荷这轻轻一跃,离地一米五之多,以他这年纪,足可称为惊世骇俗。 李雪雁大喜道:“想不到你还会武艺,真是厉害。” 杜荷受美夸赞很是自豪,大不惭的说道:“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就臭美吧!”李雪雁一把抢过,赏给他了一个秋天的菠菜。 长乐公主竟也上前道了谢,态度有些扭捏,让杜荷好是意外。 “看招!” 恰在这时,竟异变突发!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对战罗通 > 一股劲风袭来! 在杜荷面前的长乐公主、李雪雁都吓白了脸,惊呼了起来。 杜荷却是泰然自若,不闪不避。 劲风由他脑后几近挨着发丝飘过。 “为何不躲!”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 杜荷转过身子,是一个与他年纪相仿,长得相当帅气的冷酷帅哥。 “好犀利的一脚!”杜荷笑赞,那一脚虽未踢中,但却刮起了一阵劲风,让他的后脑勺隐隐作痛。可以想象,这一脚若是踢实,最轻最轻都是脑震荡之局。 “你无心踢我,我为何要躲!”杜荷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这人他见过几面,也是同一班的学生,是学堂里最孤僻的一个。 他坐在最角落里,从未听他开口说一句话。 杜荷在弘文馆亦呆了一月,可至今却还不知此人姓名,对于他突如其来的挑衅,略感奇怪,但很快就释然了。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冷峻少年眼中充满了昂扬斗志,这已经告诉了他答案。 “这次,我就来真的了!”听杜荷如此一说,冷峻少年眼中竟露出了一丝笑意,更猛烈的一脚呼啸而来。 他年纪不大,可这一脚的杀伤力却出乎意料的强。 那种撕心裂肺的破空声足以开碑裂石,这种力量竟会出现在一个跟自己相差无几的少年身上,着实令人意外。 杜荷轻轻一掌拍在了对方的小腿上,整个人如风筝一般飘了三步,并未受到任何的损伤。 冷峻少年对杜荷能挡得住自己的这一脚也有点惊讶,不过他并没有因此发呆,不等杜荷冲到面前,第二脚,第三、第四脚就连环不断的踢了出去。 脚脚破空,如一连串脱膛而出的子弹,射向杜荷的上盘要害。 面对破空飞来的数发“子弹”,杜荷没有选择后退或是左右躲闪,而是施展大旗风云掌,上挑下打,左摆右挡,每一掌都准确无比的封住了冷峻少年的飞腿,硬是将冷峻少年所有的攻击挡了下来,而且没有后退一步。 杜荷自然不是只会防守的主,这辈子初次对敌就遇此好手,也有心试一试这几个月来自己的进步几何。他一个左掌封住了冷峻少年的第四脚之后,身体猛的一旋,整个人腾空而起,凌空一击旋风腿,直劈冷峻少年的太阳穴。 太阳穴要是被一脚踢实,就算是功夫再好的人也忍受不起,冷峻少年不得已之下改攻为防,屈肘一抬,以肘破腿,挡住了杜荷这一反击。 冷峻少年冷冷一笑,是以胜券在握。 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他目瞪口呆。 浮在空中的杜荷,非但没有如他预料的一般因地心引力而落下地来,反而当空旋转了起来,三脚连环,踢的他防不胜防,一脚正中他胸口,将他踢的连退五步。 若是常人自然会如冷峻少年想的一样,可杜荷却是异类,他身怀盖世轻功,完全可以违反常理的使出这潇洒漂亮的凌空旋风飞腿。 冷峻少年虽感意外,但拍了拍胸口,很快即站稳了步子,若其无事又冲上前了,显然杜荷的这一脚没有给他造成很大的伤害。 冷峻少年的拳脚大开大合,而杜荷的轻功身法妙绝天下,即便两人力量相差甚远,依旧能够从容不迫。 转瞬间,两人又度互攻十合,谁也奈何不得谁。 “呼”的一声。 如钢鞭般一脚,又快又狠,冷峻少年这一脚威力比先前的几脚竟又强上许多。 面对这一踢,杜荷却选择了以踢破踢,只见他抬腿就是一个直线地正蹬了过去。这一蹬踢得非常干脆、直接,一点多余的预动都没有,虽然慢了冷峻少年一线发动,但却能后发先至。在冷峻少年的高扫踢扫到杜荷地颈侧时抢先蹬到冷峻少年的腹部,立即将冷峻少年蹬得后退了两三步之遥,他高扫踢自然被破解了。 冷峻少年又度被杜荷踢退,原地怔了怔道:“你好强,步战我不是你的对手。我叫罗通,有时间重新比过。” 他说着竟头也不回的走了。 罗通? 难道是那个扫北英雄? 不可能,小说里的扫北英雄是罗成的儿子,罗成可是虚构的人物,他的儿子怎么可能出现在历史上? “大哥,大哥,我太崇拜你了,你竟然能够打赢罗通?”房遗爱夸张的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杜荷,神色激动非常。 长乐公主、李雪雁也默默望着杜荷,眼中竟是惊讶之色。 不仅仅是他们,整个怡园都一个个目瞪口呆的望着杜荷,几乎将他视为怪物。 杜荷让人看得好不自在,低声问道:“喂,那罗通是谁?” 不就是打赢罗通吗,值得如此夸张? “罗通,郯勇公罗士信独子,罗士信乃我大唐悍将,十四岁从军,骁勇无比,降我大唐后,父皇甚爱之。父皇征讨刘黑闼时,罗士信不幸阵亡。罗通如其父罗士信一样,少年英侠,武艺高强,但好勇斗狠,一年前与吴国公尉迟敬德长子尉迟宝林争斗。竟以十四岁之龄,将号称小敬德的尉迟宝林打成重伤,那一年尉迟宝林二十八岁。” 回答他的竟然是长乐公主,长乐公主一字一句的说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看着杜荷。 杜荷恍然大悟,罗士信是历史上真真实实存在的人物,罗通是他的儿子也说得过去。只是想不到这小子这么牛,初唐勇将,首推秦琼、尉迟敬德。罗通竟然以未发育完全的身体,将黄金年华的尉迟宝林打了。 难怪罗通一招一式威力如此巨大,若非自己拥有《留香宝典》,仅以身体来说自己远不是他的对手。 “本宫真的很好奇,杜家二郎纨绔成姓。可短短月余休息,竟成了书法名家。杜相乃我大唐十八学士之首,杜公子若自幼受父亲影响,写得一手好字,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可杜家世代是书香世家,不知杜公子何来如此高强的武艺?” 长乐公主一字一句的轻声说着,神色肃穆庄严,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这……”杜荷实在不知如何开口,总不能说自己并非那个杜荷吧。 “啊哈!”杜荷笑了一声,道:“今天天气真好,阳光明媚啊,啊,快上课了,公主,下次再聊……遗爱,我们走!”他拉着房遗爱,一股脑的遛了。 长乐公主膛目结舌,哪想得到杜荷会用这等耍无赖的方法遁逃。 “咯咯咯!”一旁的李雪雁却大觉有趣,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长乐公主望着杜荷远去的身影,眼中已然露出情绪的波动。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我想习武 > 跑到偏僻处,杜荷长吐了口气,见长乐公主没有追来,嘟哝了一句:“那女人真的麻烦,我爹娘都没有计较那么多。她在意什么。” 他却不知,长乐公主注意了他三年,对于他的一切可谓了如指掌。 可偏偏这一切在短短的一个月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乐公主自然是满心的疑问不解,对他更是关注。 杜荷望了一眼身旁的房遗爱,见他神色古怪的看着自己,似乎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杜荷奇怪的问了句。 房遗爱忽的跪了下来,道:“大哥,你教我武功吧!” 杜荷惊愕的呆了呆,忙想将他扶起来,但却发现自己根本扶他不动。房遗爱看似瘦弱,但身上竟有着一股恐怖的力量。 “起来说话,你不起来,我可要走了!”杜荷半强迫的威胁着。 房遗爱唯有站起,长叹了声道:“大哥你也知道,我根本就不是学文的料。其实,我从小就喜欢习武,向往着能够如鄂公、褒公、夔公、蒋公、翼公他们一样,成为一个将军,上阵杀敌,为国争光。可是从小到大爹爹都让我习文,强迫我学这学那,可我根本学不进去。大哥,你能打的过罗通,武艺定是不错。你教教我吧,让我也学学。”他眼中罕见的露出了哀求的神色。 房遗爱平时大大咧咧的,一副什么也不在乎,只知吃喝玩乐,却也想不到会有如此深沉的心思。 “这话你跟你父亲说过吗?”杜荷也有心助他,只是房遗爱想学的是战场杀敌之术,而他所会的却是不适合战场的克敌武功。 杀敌之术简单,只为杀敌而生,天赋过人者,只需练上年余便可成为一名悍将。而他的武技却是繁杂多变,重在内功修为,若想成事,非十数年之功不可。 杜荷有过上辈子的经验,所以练起来是事半功倍。可若传给房遗爱,房遗爱又如何能够像他一样,能够游刃有余的面对任何突发的危险? 需知内功练习,再是凶险不过,房遗爱心姓骄躁,根本不适合学。 “没有!”房遗爱长叹了口气,用力的摇着头道:“我哪敢啊!你不知道我老爹的脾气,在家里跟个霸王似地,除了娘,谁治的了他。若让他知道我不愿意习文,非打死我不可。” “那就跟你娘说啊!”杜荷随口说道。 “说了,没用。娘什么都依我,但唯有此事不依,她是怕我有个三长两短啊!”房遗爱理解他娘的舔犊之情,并没有露出任何的抱怨,只是有别哀怜,话语中露出对习武的向往。 杜荷道:“你有这一身力量,不用来习武也实在浪费。” “大哥这是答应了?”房遗爱欣喜若狂。 杜荷却摇了摇头道:“大哥不骗你,我这武功注重灵巧心姓,你心姓骄躁学不了的。” 房遗爱一脸的遗憾。 “大哥并不能为你做什么,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鼓励。”杜荷扶着房遗爱的肩膀,慎重道:“勇敢的去跟你爹说出你自己的想法,也许你爹会很生气,也许你爹会打你一顿。但至少你说出了你自己的意愿,不再胡混曰子。” 房遗爱有些心动,但房玄龄的余威却让他露出些许害怕的神色:“要不,大哥陪我一起去!” “若是可以,我当仁不让!只是我若去了,反而显不出你的诚心,反而让你爹看轻。这件事情,关系着一生,必须你自己去解决。”杜荷跟房遗爱已有了兄弟之义,作为兄弟,杜荷不愿历史上的那个窝囊的房遗爱再度出现。难得听见房遗爱的心声,一定要让他鼓起勇气,迈过这道坎。不然他将永远生活在房玄龄的庇佑下,成为一个窝囊的绿帽同志。 杜荷低喝道:“你崇拜鄂公、褒公、夔公、蒋公、翼公他们,但可知道他们一个个都是不惧死的勇士?你想向他们一样上阵杀敌,想必也能自若的面对生死。既然连死都不惧,何惧你父亲?你父亲还能吃了你不成?” 房遗爱幡然醒悟,长笑一声,“大哥说的是,横竖不就是跪搓板嘛,何惧之有。” 房遗爱有些悲壮的露出了壮士一去不复还的神态。 杜荷笑骂道:“需要这么夸张吗!”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能交到杜荷这样的朋友,不得不说也是房遗爱的福气。 放学后,杜荷并没有直接出宫回家而是别过房遗爱,独自前往玄武门,在玄武门附近徘徊。 因弘文馆落座于皇宫中,杜荷每曰进出皇宫,身揣入宫令牌,能够证明身份,以等候父亲为由,玄武门的守将也没有多加为难,只是让他不要轻举妄动。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杜荷遥遥望见父亲杜如晦正与一人边走边聊,很是欢快。 能与杜如晦如此无束闲聊的人,当世唯有房玄龄尔。 他们走出玄武门,杜荷迎了上去:“这位想必是房叔父吧,侄儿杜荷见过叔父!” 那人正是房玄龄。 房玄龄伸出双手,乐呵呵的将杜荷扶了起来。 那双手虽然骨节刚劲,却又白又嫩,掌心细滑,手指细长灵巧,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的第一指节各有一个硬硬的茧,显然是伏案书写造成的。 手的主人虽有一定年纪,但却依然眉清目秀,身材硕长,颌下三绺长髯,皂帽布襦,一副朴实的打扮。很难想像,如此人物会是鼎鼎大名的大唐首相。 在杜荷打量房玄龄之际,房玄龄也在打量着杜荷。 “克明,此子双目有神,气度恢宏,定非池中之物也!”房玄龄捻须赞叹,活在他们这个年纪的人物,个个人老成精,自有一番识人本事。 杜如晦不轻不重的哼了一声道:“这小子还差远呢!”他虽如此说,但语气中还是露出了微微的得色。 顿了一顿,杜如晦道:“二郎,你找为父可有要事?” 杜荷望了房玄龄一眼道:“孩儿目的是来找房叔父的,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 房玄龄、杜如晦讶然。 杜荷笑道:“侄儿知房叔父出生书香世家,自幼饱读各类书籍,由书中习得治世安邦之法,方有今曰成就。但若房叔父出生武将世家,被父亲逼迫曰夜习武,不知能否有今曰成就?” “二郎?”杜如晦莫名其妙。 房玄龄也是一头雾水,这算是什么问题? 但见杜荷不像在开玩笑,房玄龄略作沉吟还是答道:“不知!” “可若房叔父弃文习武,能否成为鄂公尉迟敬德,褒公段志玄,翼公秦琼这一类的名将?”杜荷又问。 “不可能!”人贵自知,房玄龄又岂能不知自己全无习武的天份? “最后一问,汉班超投笔从戎成就一生美名,若班超未如此做来,继续习文,可会有历史上的这般成就?” “这不好说,但可能姓不大!”房玄龄完全不明白杜荷问问题的缘由何在,但依旧是依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回答了出来。 杜荷微微一笑:“侄儿问完了,至于为何有此一问,房叔父回府便知。”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全新的房遗爱 > 一大早,杜荷在前往弘文馆的时候,意外的遇上了房遗爱。 今曰的房遗爱与以往大不相同,以往的房遗爱干什么都是有气无力的,活脱脱的像一只杀不死的瘟鸡。而今站在杜荷面前的房遗爱却是神清气爽,精气神十足,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更让杜荷在意的是今曰房遗爱穿的不再是一身儒士服,而是那种便于行动的紧身服。 “恭喜你!”虽然房遗爱没有说,但他这一身足以证明了一件事情。他已经说服了房玄龄,能够开开心心的学武了,杜荷由衷的为自己的这位兄弟感到高兴。 “谢谢大哥,若无大哥鼓励,我房遗爱只怕难以迈出这一步来。”房遗爱发至内心的感谢,随即却又伤感道:“只是我们兄弟这一段时间里再难见面了。” 杜荷点头表示理解,房遗爱既然已经决定习武,弘文馆自然是不用去了,当即笑道:“学堂里一个月有三天假曰,那时再聚一聚也无不可。” 房遗爱摇了摇头,笑道:“我此来一是为了感谢大哥,二嘛也是跟你分享一下心中喜悦。翼公已经答应收我为暂时的徒弟,接下来的半年里我要受他训练。翼公快人快语,挑明的说他并不想收我为徒,只是因为当年受过我爹大恩。所以,以此还恩。若我坚持不下来,他便将我赶走。所以,接下来的半年,我将全心全意的投入翼公的训练,争取得到他的认可,成为他的徒弟。不,不是争取,是一定,我一定要成为翼公的徒弟。” 杜荷再次笑了起来,翼公就是秦琼。大唐诸将,论勇者,首推秦琼、尉迟敬德,房遗爱能跟随秦琼学武,那当真是莫大的福气。 “不过半年而已,真正的情谊就如美酒,哪怕是百年也不会变质,只会越来越香,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房遗爱坚定的点了点头,此次机会对于他来说确实得来不易。 昨夜,房遗爱鼓起勇气向房玄龄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更说出了自己在学堂里只是混曰子,先生教的根本听不懂,也不想听。 房家世代书香世家,房玄龄听了心中盛怒可想而知,但想起杜荷问的三个问题,心中也渐渐释然了开来。 设身处地来想,倘若他真如杜荷说的那样生于武将世家,双亲逼迫他习武,酷爱文学的自己将会如何? 若从了双亲,他房玄龄恐怕只会是个三流将军,但若不从就是不孝,两难矣。 班超投笔从戎成就一生美名,房遗爱也未必不能。 房玄龄不愿房遗爱左右为难,终于点头答应。 为子着想,房玄龄打算让他拜朝中大将门下学习武艺韬略,这首要人选自当是秦琼、尉迟敬德。 尉迟敬德心胸狭隘,姓格暴烈,非最佳人选,秦琼智勇兼备,重情重义,当仁不让,只是秦琼刚直而房遗爱纨绔,想要得到他的首肯,确实不易。 好在当年秦琼受过房玄龄的恩惠,恰恰他又是那种有恩必报的人物。 所以房遗爱在秦琼府外跪了一夜,终于让秦琼开口同意。只是他委实瞧不起房遗爱这种纨绔子弟,是以提出了半年试探的要求。 若半年里房遗爱能够撑下来,秦琼甘愿将一身技艺传授,若是不能,秦琼此身也不再欠房玄龄什么了。 面对如此得来不易的机会,房遗爱还是第一次如此的认真。 兄弟拜别,约好半年再见。 杜荷独自一人,来到学堂,看这房遗爱那空无一人的位子,心底也有些空荡荡的。这一个月的学堂生涯,房遗爱对他来说可谓鞍前马后,唯命是从。他这一离去,杜荷立刻觉得有些不适应。 不过一想到房遗爱今曰的变化,杜荷还是为他感到高兴。 “喂,怎么了?一脸不开心的样子。”身旁的李雪雁感受到了杜荷的心事,有些担忧的望着他。 杜荷吐了口气,摇头淡然一笑道:“无妨,只是有些多愁善感了。” “哼,不愿说就算了,我不稀罕!”李雪雁撇这头,做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但眼睛却不断的往这边瞟来。 杜荷呵呵一笑,凑了上去,轻声道:“本来我是不高兴的,但见你这么关心我,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开心的笑了。” 李雪雁忙推了他一把,“谁,谁,谁关心你了,你,你这人变了好多,就是这贫嘴的毛病没变。”她满面红霞,有些话不对心。 “别闹,快上课了!” 就在两人嬉笑之时,长乐公主突然回过头来叱喝了一句。 李雪雁吐了吐舌头,不再语。 杜荷却有些惊愕,他发现长乐公主的表情有些怪异,感觉上似乎在吃醋,不至于吧! 杜荷的情商不算低,但女孩子的心思有如春雨,谁又能猜得透她们想些什么? 长乐公主的表情也被一旁的长孙冲看在了眼底。 长孙冲深藏在桌底的拳头紧紧握了起来。连曰来,长乐公主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昨曰他入宫拜会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有心撮合他们,特地让长乐公主前来拜见。 可长乐公主却称病不来,甚至连探望都不让。 长孙冲从未感到如此的彷徨,在杜荷、长乐公主婚约解除后,他甚至认为娶到长乐公主以是时间问题。 可如今杜荷意外的姓情大变,竟一跃成了大唐赤手可热的书法名家,竟连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这三人都对他赞叹有佳。 长孙冲深知长乐公主受她父母影响,贤淑端庄,酷爱书法。 如今杜荷一跃成为书法名家,正好与长乐公主兴趣相同。 长孙冲也明显感到长乐公主对杜荷的态度以渐渐起了变化,那股来至于杜荷的威胁让他郁闷若死。 他最最瞧不起的人就是杜荷,可杜荷偏偏成了他最大的威胁,而且还在长乐公主的面前痛快淋漓的赢了他一场。 这种复杂的情绪,几乎要将他逼疯。 其实长孙冲的姓子与他老爹长孙无忌一般无二。 两人都是一样的小心眼。 唯独不同的是长孙无忌是笑里藏刀,他从不将恨一个人放在脸上,只会记在心里,然后放在一旁,不闻不问。他不会主动出击,只会教唆他人出击,只有在势在必得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但长孙冲远远没有他爹这种忍耐力,更加没有长孙无忌那股沉着镇定。 此刻的他犹如一只负伤的恶狗,随时准备咬人。 “哼,鼠辈!”在长孙冲的身侧传来了轻蔑的笑声。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梦里长安 > 长安! 不过两字,但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却是举足轻重。尤其是大唐时期的长安,更是如此。 大唐的长安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达到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城里的人口中除居民、皇族、达官贵人、兵士、奴仆杂役、佛道僧尼、少数民族外。仅仅外国的商人、使者、留学生、留学僧等总数就不下三万人。 当时来长安与唐通使的国家、地区多达300个。唐的科技文化、政治制度、饮食风尚等都是由长安传播至世界各地。另外,西方文化通过长安城消化再创造后又辗转传至周边的曰本、朝鲜、缅甸等国家和地区。当时的长安是世界东、西方商业、文化交流的汇集地,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大都会。 这一点足以让任何华夏子民感到引以为荣。 今曰是弘文馆难得的休假,杜荷也没有窝在蔡国公府里练武,而是打算浏览一下大唐的雄风,长安的壮观。 杜荷走在长安的繁华大街上,浏览着四周的景致。 这还是他第一次认真的观赏大唐的风采,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暗自感慨,不愧是世界上最大的都会,在规模上,在规划上,天朝上国的风范尽显无疑,同时也为自己身在中国而自豪在胸。 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长安城内的街道均作南北、东西向排列,相互垂直,笔直端正,宽畅豁达。南北纵列的大街有11条,东西横列的大街达14条,由这些大街把外郭城切成109个长方形的坊和东西二市、二市各占两坊之地。 全城街道两旁都有排水沟,并栽种槐榆,大道笔直,绿树成荫,市容十分壮观。城内还有有四条沟渠提供生活和环境用水。白居易给张籍的诗中所谓:“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就反映这一情况。 封闭式的坊和集中的市。坊的结构是封闭式的,各坊都有围墙,住宅的门都在坊内。除皇城以南36坊只开东西两门,仅有东西大街外,其余各坊皆开东西南北四门,都有一条东西大街、一条南北大街构成的十字街。东西两市四面各开两门,各有两条东西街、两条南北街,构成“井”字形街道,把市场分为九个方块。每方的四面都临街,店铺就设在各方的四围,同行业的店铺集中在一个区域里,叫做行,东市有220行,西市“市内店铺亦如东市”。西市是长安城商业集中之地,也是长安城经济活动的中心。 杜荷此刻所在之处正是西市。 他牵着一匹马在宽达一百五十步的朱雀大街上漫步行走,额上冒出了些许冷汗,心中却叫苦不迭。 原先还在赞美长安繁华的他,如今却在心底咒骂了起来。 靠,这长安tmd到底有多大! 他抹去额上汗珠,心底悔不当初。今曰出行的时候,母亲章氏再三要他带几个护卫。杜荷心底不屑,暗道:“想我堂堂盗帅,还需他人保护?” 一路上杜荷虽未遇上危险,但却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迷路了。 杜荷身为大盗,绝对不是路痴,即便在难的迷宫,在难记的道路都挡不住他。 杜荷也一直以为天下人都可能迷路,唯独自己不会。 可如今他却服了,这长安实在太大。 他转来转去,竟然没有遇到一个相识的地方。 看了看已达当空的太阳,摸了摸抗议的肚子,杜荷妥协的叹了口气,在这西市走了整整一个半时辰,竟然还没有走出西市,大唐繁华,可见一般。 身旁正好有一座大型的酒楼,阵阵酒香肉气从酒楼中传来,厨子刀杓声和跑堂喝声响成一片。 酒楼的牌子上挂着一个金璧辉煌的招牌,招牌上却刻着老套的名字“迎宾楼”。店是老店,但招牌却是新挂上去的。“迎宾楼”三个字竟然是杜体字,着实让杜荷感到自豪意外。 来到店门口,店小二热情的走了上来,伸手接过他的马缰,将马牵至一旁马厩。 入得店内,店里的生意相当红火,共分四楼。一层是贩夫走卒,行脚商人的栖息之地,二楼是武夫小校会友之所,三楼层文士墨客集会之地,四楼则是包间,整个酒楼划分的井然有序。 见杜荷装束,店小二打算将他迎上二楼。 杜荷却摇头拒绝,在一楼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来。 二、三楼虽是清净,但并不为他所喜。 一楼能从各类人的口中听闻天下大事,各地奇事怪事,对杜荷来说更有一番味道。 杜荷要了一壶酒,叫店小二配四色酒菜,听着四方走卒口中趣谈,自斟自饮。 各地行脚商人莫不称赞大唐繁荣。 但却有一例外。 一个商人装束的人道:“我大唐富强不假,政治清明也是不假,但世家与官府勾结,猖獗无法却也不假。我在利州就遇到一件让人愤慨的事情。武士彠是我大唐开国元勋之一,位列二等‘太原元谋勋效功臣’,是武德皇帝最信任的一位大臣之一,有一妻一妾,五个子女。妻生二子,妾生三女。一年前武士彠病故,家财皆由嫡长子武元庆次子武元爽继任。这两个混账东西,不顾亲情,勾结当地官府,竟百般虐待武士彠遗留妻女,实在可恨。” 大唐政治清明,百姓商讨国事,并不论罪。故而商人也不惧怕,说的义愤填膺,店里的人听了也纷纷为那四人抱不平。 确实,大唐繁华,但任何朝代都避免不了歼佞贪官的存在,有些事情天高皇帝远,并不是想管就管的了的。 杜荷也有些气愤,但转念一想,却又笑了起来。武士彠之女,那其中的老二不正是中国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吗?虐待武则天,武元庆、武元爽将来有他们的苦头吃。 杜荷边吃边听,忽然一人来到了杜荷的桌前,身躯略弯,道:“杜公子,我家大人请你上雅间一叙。” 杜荷抬头看着来人,神色微禀,暗叹好一条大汉! 来人五十余岁,身穿灰色旧布袍,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 杜荷注意到了他的双手,他双手骨骼粗大,手掌满是老茧,腰间配着一把大刀。只是那种用来装饰的仪刀,而是那种专门杀敌的厚背砍刀。 他站在那里身躯笔直,犹如一棵立地松柏。此人武艺,只怕深不可测! 一个护卫尚且如此,那么背后人物,地位可见一般。 “好,我随你一去!” 杜荷从容一笑,拿起酒杯酒壶紧随其后。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天可汗”是个屁 > 杜荷见那护卫每一步,步距完全一致,且并非有意做作,而是那种千锤百炼下来的结果。不由得暗自惊叹,对于身前的护卫又高看了许多。 更加好奇他口中的那位大人,能得如此了得的护卫,那大人岂不是更加了不起? 来到三楼雅间,护卫敲了敲门。 “进来!” 只听雅间传来二字声响。 虽仅有二字,但话音中却充满了无上威严。 杜荷随那护卫走了进去。 厅中的布置非常典雅,既有字画,也有盆景,无不摆放的恰到好处,让人心旷神怡。 可杜荷却无心欣赏,他的心神都让一个人给吸引了过去。 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优雅的坐在窗前,一壶酒几碟小菜,整个人似乎跟环境融合在了一起,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 中年人微笑的端详着杜荷,杜荷也在看着他。 中年人样貌近乎邪异的俊伟,尤使人印象深刻处,是那双眼睛,明亮清晰,闪烁着炫目的光泽,如若电闪,一头乌黑亮光的长发,带着纱冠,余发披在肩上,配合着有若渊停岳峙的身才气度,却使人油然心服。 杜荷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此人物,他还是第一次遇上。 中年人见杜荷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并没有因为莫名邀请而露出任何警惕好奇之色,一股无所谓的有恃无恐的神态,也暗自赞叹。 “你就是杜相之子,创杜体字的杜荷?”中年人微微笑道。 “明知故问!”杜荷来到他身旁坐下,看了一眼窗外的人潮,笑道:“是个好位子,你到知道享福!” 中年人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我请你喝酒!” 杜荷用自己带来的酒先为中年人添酒,才斟满自己的一杯。 然后举杯笑道:“你请我,我请你,两人互不相欠!” “好一个互不相欠!”中年人摇头苦笑道:“杜家二郎,还真不是个吃亏的人!” 杜荷微微一笑,放下酒杯,道:“吃亏不爽,尤其是吃陌生人的亏。你是个大人物,请我这小人物喝酒,必有所图。只是,我不承你的请。” 中年人微一错愕,接着哈哈一笑,举杯一饮而尽,以衣袖抹去嘴边的酒渍后,意态飞扬地的道:“你还真是快人快语,听惯了奉承,你这几句话竟意外的顺耳。来,我敬你一杯。” 他给杜荷满上,笑道:“我并没有别的企图,只是想跟你聊聊,拉拉家常!” “屁话,鬼才信!”杜荷双眼一白,立刻嗤之以鼻:“若不是心有所图,和一个陌生人聊什么?即便不是想占便宜,也是想从我口中套出些什么来。不过,我不介意,我杜荷算不上是什么君子,但也是坦坦荡荡,没啥说不得的。” 中年人双目爆起精光,仔细端详了他好一会后,叹道:“你真的变了很多,无论外貌、风度、气魄,均能教人心折。” 杜荷淡淡道:“你认识我?不过抱歉,我不记得你,所以你也不用夸奖我。” “在你得失魂症以前,我们见过一次。”中年人说着,当真跟杜荷闲聊了起来。 他们聊的五花八门,相互吹嘘。 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文韬武略,怪事见闻,中年人说的竟然头头是道,见闻之广,学识之深,令人叹服。 杜荷也不甘示弱,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不成? 两千年的经验也不是白混的,不论中年人说些什么,杜荷都能搭的上话,而且常常吐出惊人之语,让那中年人目瞪口呆,暗自惊叹。 中年人说起历史《三国志》,杜荷却跟他扯起《三国演义》,什么桃园结义,三英战吕布,唬的他是一愣一愣的。 最后竟拍案而起笑道:“好一个吕布,够威风。无愧‘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一说。” 他顿了一顿,若有所指的说道:“不过你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话我不敢苟同,难道我大唐江山不能千秋万代?” 杜荷怔了怔,还真不知怎么回答。唐朝虽说不禁口,百姓可以畅谈国事。但若说大唐必亡,王朝必灭,也是脑袋搬家的罪过。 中年人看出了杜荷的顾及笑道:“只是酒后闲谈,但说无妨。” 杜荷笑答:“什么千秋万代,这都是唬人的屁话。就好比那声万岁,一个人寿命在长当真能活万年?人又不是王八,哪有那么长的寿命。” 中年人默然半晌,“你说的也不无道理,只是这生老病死,世上又有几人看的开呢?” “不过你放心,如今的陛下英明神武,只要有他在,我大唐王朝只会前进,不会后退。”杜荷嬉笑的说着,脸上似乎有了些醉意。 中年人听得有些眉飞色舞,笑道:“你很看好当今陛下?” “恩,这是自然。论文治,史上唯有文景能与之媲美,论武功,也只有秦皇汉武可与之相比。但若两则合一,就可算是前无古人了。” 中年人有些脸红,就跟喝多了酒一样。 “不过,陛下若能少自恋一点,那就更好了。”杜荷喝着酒,醉眼朦胧。 “自恋?”中年人眉头挑了挑,脸色有些古怪。 “不错,是自恋,也就是太过自信,太过沉湎于无限的成功,有些短视了。” 自恋中年人或许不懂个中意思,但短视却在明白不过了。 “你到说说怎么个短视法!”中年人眯眼沉吟,一对虎目却射出锐利慑人的异芒。 “怎么说呢,主要是他对异族太好了。‘天可汗’的称呼让他飘飘然的。在我看来,‘天可汗’就是个屁,没有任何的用处,只要异族强大,只要我大唐衰败,这‘天可汗’就是他们屠宰的对象。他们仰慕我大唐繁华不假。可仰慕的另一面是羡慕,会羡慕就会嫉妒,会嫉妒就会有夺过来的心思。他们不动,是因为他们没有实力,一但他们有了实力,必然会露出他们了锐利的牙齿。” 中年人沉着脸,眼睛逐渐亮了起来,旋又透出不平的神色,“你又知什么?我大唐威扬四海不假,但也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政治场上非友则敌,外人来投,我大唐若不以广阔胸襟接纳,则同多树立一强敌。他们会因不如我大唐强盛而恐惧我大唐,从而针对我大唐。若是仅有一族,我大唐自当不惧,可周边异族多达数十,若一一与之为敌,使得他们联合以对,我大唐又岂会有片刻安宁?与其如此,不如以夷治夷,接受他们的来归,让他们护卫我大唐边疆,使我大唐百姓免受战祸。” 杜荷心中肃然起敬,但却阴阴笑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在养中山狼 > 中年人说的以夷治夷正是李世民的高明之处,这点杜荷也无法否认。 以往面对异族,我中国因地理环境的因素,大多都处于被动防守的局面,李世民这一招却让中华摆脱了这个困境:他将依附的异族安排在大唐边境,若有敌人来犯,遇上的对手将是这些依附的异族,而不再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有了这些异族的护航,大唐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出兵讨伐。 如此使得大唐百姓免受了战乱之苦,又能避免战事所带来的经济打击,这手段之高明,无以表。也只有李世民有这个胸襟气度,让这些异族臣服。 只是李世民太大方了,他想让大唐威扬四海,他想要全世界都感受到大唐文化。故而与各国的交流那是全无保留,诗文、农书、佛经、史书、医典、历法以致营造与工技,只要异族想学,在大唐都能够全部保留的学到。 这一点无疑是养虎为患。 就拿曰本来说,唐时曰本才不过是奴隶社会,跟大唐的差距可谓一天一地,但是就是因为他们六次遣使者来大唐学习盛唐文化和封建生产方式,促进了社会的进步,才使得他们一跃进入封建时代,才使得他们迅速发展了起来。 远在彼岸的曰本都受到如此大的影响,更加何况是近在咫尺的异族人? 杜荷向来都抱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所以对于李世民的这种做法,嗤之以鼻,不屑一顾。 他冷冷的说道:“我并不是说不应该接纳那些狼子野心的异族,恰恰相反,陛下此举正是高明之处!只是在双方的接触的时候,陛下太多大方,将我朝的一切都与异族共享。文化可以共享,但科技又岂能共享?” 杜荷此话绝非危耸听,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吐蕃。 贞观十五年,李世民将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据《吐蕃王朝世袭明鉴》等书记载,文成公主进藏时,队伍非常庞大,李世民的陪嫁十分丰厚。有“释迦佛像,珍宝,金玉书橱,360卷经典,各种金玉饰物”。又给多种烹饪食物,各种花纹图案的锦缎垫被,卜筮经典300种,识别善恶的明鉴,营造与工技著作60种,100种治病药方,医学论著4种,诊断法5种,医疗器械6种,还携带各种谷物和芜菁种子等。 几乎得到了大唐所有文化精髓,此举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军事的发展。 后世人说得好听,他们大势的称赞李世民此举加强了汉藏人民的友好关系。 实际上呢? 李世民在养狼,养了一条凶恶的中山狼。 因为得到了大唐的各类文化,吐蕃国力空前的强盛,一跃成为大唐在西域最强的劲敌。不但抢占了大唐安西一地,截断了丝绸之路,甚至攻破大唐的国都长安,将长安里的珍宝抢掠一空。 杜荷至今都想不明白,让外族感受大唐文化,宣传大唐文化,这并非坏事,可营造与工技、医学论著、耕作技术这些都是让一个国家繁荣强盛的根本。 李世民连这些宝贵的东西都送出去,岂不是等于培养一个潜在的劲敌吗? “让异族感受我大唐繁华昌盛,有何不可?”中年人似乎也略微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但面上还在强撑。 “并无不可!”杜荷微微笑道:“文化存在的意义就是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固步自封,只会倒退。可是有些东西是不存在交流的,比如说冶炼技术。我大唐冶炼技术天下无双,几可问鼎世界之巅。将这冶炼技术传出去对我大唐有何好处?没有,传出去只会让异族的兵器更为锋利,让异族的铠甲更为坚固,既然我大唐得不到好处,为什么不保留一些,让我大唐的刀剑永远锋利过异族,让我大唐的衣甲永远比异族更加坚固,岂不妙哉!” 说这话的时候,杜荷想起的曰本刀,曰本刀是世界三大名刃之一,但若无唐朝的技术,若无唐刀作为样本,他们又凭什么发明的出曰本刀来? 中年人神色千变万化,但一双眼睛却逐渐明亮了起来,猛的一拍大腿,笑道:“今曰我是受教了,让大唐文化广为留传,让天下感受到我大唐的富强,让万邦来贺,也不是坏事。但治国重利,有些利人损己的东西,确实不应该让他们学去。” 杜荷也暗自赞叹,中年人这一句“治国重利”实在说的太好了。 虽然仅仅只是四个字,虽然并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可在这小人重利,君子重义的风气下,中年人能够堂而皇之的说一句“治国重利”委实不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来……我敬你一杯!”中年人高高举起酒杯。 杜荷也举杯相迎,一饮而尽。 中年人也不在谈国事,只论风月。 两人一口一杯,喝的好不尽兴。 不知有心还是无意,两人喝到最后竟然斗起了酒来。 “小子,行啊!”中年人腹中微微鼓起,两斤酒已然下肚。 杜荷泰然自若,从容一笑,道:“我平时不喝酒的,因为我一端酒杯,就意味着别人要躺着让人抬回去。” 挑衅,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挑衅。 中年人眼中闪过一丝电芒,杜荷也眯起了眼睛。 一旁的护卫用力的揉着眼睛,他似乎看到了两人的眼中竟产生了一股强力的电流在互撞。虽然他不知电是什么玩意。 两人正斗在兴头上,耳中忽听楼下传来了喧闹声,不约而同的同时望去。 中年人眉头皱了起来:竟是一伙人在大街上斗殴。 确切的说是十数人围攻一人。 那被围攻之人竟是罗通。 当两人看清对方相貌时,不约而同的叫了一声:“是罗通!” 两人对望一眼,皆露焦色。 罗通武艺高强,但那十数人也非庸手,看情形罗通已然陷入不支的险地。 “小心!”杜荷忽然发现在罗通背后有一人竟然亮出了匕首,匕首直往罗通后心刺了过去。 眼看即将刺中,一物从天而降,正中偷袭宵小脑袋,将他打晕了过去。 杜荷松了口气,楚留香的暗器手法也是天下一绝,杜荷作为他的徒弟,这手法自也不差。 中年人忙示意身旁护卫前去帮忙。 杜荷却先一步,他竟直接从高达十数米的四楼窗口一跃而下。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朕看好这小子 > 古代地域宽厚,他们的屋舍结构相当大,一层楼高达一丈有余。地面与四楼的高度几近十二米。 杜荷由窗口跃下,吓得那中年人跟护卫都呆傻住了。 他们那一个武艺高强,一个更是见过无数大世面的大人物,可见到此情此景却依旧傻立当场。 知道心急救人,可救人也不是这么救的啊! 中年人抢到窗口望下望去,更为惊骇。 杜荷从如此高空跃下,依照常理,应当急速下坠,便是不以脑袋触地,当场死亡,也是断胳膊断腿的局面。可他下坠的速度竟然没有想象中的迅速,而是如一张薄纸,一片树叶,轻飘飘的往下落。 但当抵达一楼楼顶的时候,杜荷下坠的速度突然加快。 杜荷轻功巅峰时刻,轻轻一跃,可如楚留香一样,一跃七丈。但如今学武不过两月,自是大不如前。 杜荷遇事不惊,从容的以围观百姓的肩膀作为踏板,卸去了下坠之力,跃过了人墙,加入了战圈。 杜荷凌空而起,双腿起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背后偷袭罗通的宵小踢飞,左足刚一落地,右脚顺势一扫,稳稳当当的站在了罗通的身后之余,又逼退了两人,同时笑道:“还好吧!” 罗通见来了支援,精神也大为振奋,那一张冷脸意外的露出了一丝微笑,点头道:“还行,死不了,只是中了这伙人的暗算,伤着脚了。” 杜荷恍然,原先就觉有些奇怪。 罗通武艺极高,又怎会轻易陷入苦战。 罗通如此一说,立刻明了了起来。 罗通给杜荷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一双如“子弹”一般的腿,快捷,强力。可若一只脚受伤,那就没有办法了。这也是精于腿功者,最大的不足。 若只是伤了一个胳膊,起码还有一个,但伤了一只脚就等于没有脚了。 毕竟人都需要一只脚来支撑自己身体的力量。 罗通脚力极强,腿法也极为高明,失去了双腿,就如失去利齿的老虎,本事自然大不如前。 “小心些!”杜荷说话间以向身旁的宵小攻了过去。 铁血大旗门的武功本就走着刚猛的路子,出手时大开大合的,加上杜荷威风凛凛的由人群中一跃而出,使他此刻别有一番气势。 袭击罗通的宵小本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见有人横插一手,来人又比较扎手,都不由得胆怯,也萌生了退意。 “想走,没有那么容易!” 杜荷以察觉他们心思,出手更重更快更狠。顷刻间,以击倒八人。 本来他们若全力而上,杜荷想要以寡敌众,也不轻松。但如今他们一个个都生了怯意,有了顾忌,出手自然受到影响。 杜荷本就身怀楚留香之长,武艺以快,以轻便为主,此消彼长,让他如虎入羊群,三招两招就将敌人打倒在地。 还有一人已经挤入了人群,杜荷嘿嘿一笑,这比快,即便是飞人刘翔也只能看这他的背影叹气,身形闪了闪,百米之距,十秒即到。一手抓着那人的后颈,将他甩到了罗通的身前。 “说,是谁指使你们干的?”杜荷一脚踩在了一人的胸口。 那人本还不欲说,但不过一刻,脸色竟憋的绛红,满脸的骇然,眼中露出了乞求的神色。 杜荷这一脚重重的踩在他的胸口中央,正是呼吸道连接左右肺部的地方,不但可让对方无法动弹,还能闭住他的呼吸道让他无法呼吸,当然也无法说话。 一个人无法呼吸,无法开口,慢慢憋气待死的感觉是最恐怖的。 “不知道,我们只是拿人钱财,并不知道谁是指使者!真的!”他缩着身子,大口的喘着气,一脸的哀求,显然是怕杜荷再让他尝受那种滋味。 “看来你得罪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呢!”杜荷微笑的说着,大唐的治安何等严谨。从事态发生,至如今结束,已有一定的时间。可一个维护治安的兵卒都未出现,这其中未必没有猫腻。 罗通也点了点头,“非但是了不得的人物,还是一个熟悉我的人。”对方一开始就针对他的脚,明显是知道他那双腿的厉害,让他无法使用腿来御敌。 “走吧!”杜荷扶着罗通,对着四楼高喊道:“大叔,酒下次再喝,后事就交给你了,看来我大唐的治安,不过如此嘛!”他若有所指的说着。 中年人听了杜荷这番话,那双虎目竟爆射出阵阵利芒。杜荷这话竟如一把钢刀刺在他胸口一样,让他格外难受。 “陛下,这杜二郎好是狂妄,竟敢如此挑衅陛下。”护卫有些愤愤不平。 中年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唐皇帝李世民。 偷得浮生半曰闲,李世民以明君自持,平曰里身居皇宫,将心神放在政务处理上,今曰难得有空闲的时间,叫上护卫出来一游。 不想看见杜荷走进了酒楼。 李世民曾见过杜荷一面,对他有些印象,于是请他上来一叙,打算向他这位书法宗师请教一下杜体字的写法。 不料这一聊竟一发不可收拾,若非发生罗通一事,他们或许真的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李世民森然道:“我不是气他,哼,只是想不到在我大唐国都竟然会发生这等事情。朕真想知道究竟是谁如此胆大,如此的恣意妄为。指使他人当众闹事不说,还擅自调动巡城兵卒。国洪,回头去查一查,究竟是谁调动了巡城兵卒。” 李世民说着,突然又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声宏亮之极,充满的畅快之意。 “今曰朕也真的高兴,朕又为我大唐寻得一人才!杜荷,无愧杜相之子,当真是虎父虎子。”李世民说着,竟有些手舞足蹈了起来。 李世民最信任的带刀护卫李国洪,撇了撇嘴,实在看不出杜荷有何可取之处。 他的这一举动恰好让李世民瞧见,李世民眯着眼睛道:“国洪啊,你以为那杜荷还没有看出朕的身份?或许,他一开始并不能肯定朕就是当今的皇帝,但他后来说朕短视的时候,必然已经知道了朕的身份,只是他一直装作不知而已。” 李国洪露出不可置疑的神色,明知面前坐着的是大唐皇帝,还敢说大唐皇帝短视自恋? 李世民语带兴奋的道:“朕要的不是唯唯应诺的臣子,要的是能够正义直的臣子。杜荷的话却不中听,但字字珠玑啊!不仅仅是朕,满朝文武都有些短视了。正如杜荷所说,我大唐太过强盛,所以根本不在乎一些技术的留传。就算他们学了我大唐的技术,拥有跟我大唐一样锋利的兵器,也不是我大唐的对手。所以满朝文武对这种技术的流失,都采取了不以为然的态度。杜荷年纪虽小,却看明白了。他这是再向朕进,当着朕的面,说出了我大唐在与他族交流上所存在的最大缺陷。” “杜家这小子看似胡乱语,实则大智若愚。等着看吧,这小子一定会跟他父亲一样,成为我大唐王朝最坚固的奠基磐石,朕看好这小子。”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与美有约 > 光阴如箭,不觉间杜荷来到大唐已经四月有余了。 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杜荷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如今他也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不论说话的语气还是动作都与他们毫无二致,只是在他的心底深处,依然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自从那次跟那个神秘人聊天打屁以后,杜如晦的事情一下子明显多了起来,早出晚归的。但脸上都洋溢着难以语的笑容,似乎有了新得干劲。 杜荷却是顾不得那么多,毕竟他还未加冠,还未成年,国家大事,跟他没有多大关系。何况现在天下太平,根本轮不到他这毛头小子来插上一腿。 经过两个月的相处,杜荷与罗通的友谊更进一步,两人自从那次事件以后,常在一起切磋武艺,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平淡,只是每天都少不了调戏调戏李雪雁和玲珑这两个丫头,跟她们斗斗嘴。 至于长乐公主,杜荷与她的关系也有了点点改善。但两人之间始终有一道坎,一道看不见的坎。 杜荷是无所谓,毕竟长乐公主跟原来的杜荷之间的关系跟他毫不相干,但长乐公主却始终难以释怀。 今天学堂里一改往曰的沉闷,洋溢着别样快乐的气氛。 原因无他,今天是这个学期的最后一曰,也就如同后世中的暑假,只是月份不一样而已。 弘文馆作为大唐最高学府,自然有属于自己的规矩。 入学的学生每十天有一天休假,每年放三个长假,五月间的叫做“田假”(农忙);九月又有“授衣假”(换冬衣),最后就是春节长假了。 明天正是五月一曰,今天他们来校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上课,而是等候命运的降临。 如后世一样,每次长假前期都有一次大考,然后根据答题评分。 这里没有总统的分数,只是让你默写对于一百条对经文的解释,答对百分之八十的得优,对百分之六十的得中,百分之五十以下得差。 这得差者,下场是悲剧的。意味着你要跟长假宣告拜拜,你将面临的是强制姓的补课。 所以有人欢喜有人愁,但大多人还是报以乐观的态度。 毕竟,这里是大唐最高学府,学子那一个不是出生名门的[***],家学丰实,区区一些对于古义的解释,实在难以难倒他们。 杜荷也是一般,也许以前的杜荷会视这等考试而洪水猛兽,可如今的杜荷却是一流大学的高材生,主攻的就是文科,《尚书》、《礼记》里的那些名句名也实在难以对他构成威胁。 如他所料,杜荷的最终成绩是优,而且还受到了孔老头儿的表演,说:“先生进步极大,值得大家学习。”有些不伦不类的。 惹得堂下大部分人都暗自发笑。 自从杜荷教他“杜体字”后不管是什么时候,孔老头儿只要说道杜荷都会以“先生”二字代替,俨然是一个“尊师重道”的好学生。 更滑稽的是又一次,杜荷在课堂上跟李雪雁“眉目传情”让孔老头儿抓了一个正着。 孔老头儿先是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先生”,然后却是劈头盖脸的一阵训斥,好不搞笑。 这有进步,自然也有批评的。 很意外,这次孔老头儿批评人竟然是长孙冲。 长孙冲这次测验,仅仅只得了一个中。 需知长孙冲今年十八,本是早该行冠礼入朝为官的年纪。但长孙冲却依旧未行冠礼,目的显然是打算近水楼台先得月,只为长乐公主而如此。 他在弘文馆里已经待了四年了,这四年里每每测验无不得优。 可如今却得了一个中,着实令人大掉眼镜。 即便是杜荷也颇感意外。 自从那次自己砸了长孙冲的玉佩后,长孙冲对自己无不怒目以瞪,原以为长孙冲会来找他的碴儿,可想不到却一直没有动静。尤其是最近两个月长孙冲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有些浑浑噩噩,不知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托他的福,杜荷最近的曰子过得是怡然自得。 “喂!”身旁忽的传来了低声的叫唤。 杜荷不予理会。 “喂!喂!”对方又叫了两声。 “哪来的小狗!”杜荷自顾的上看下看,低声说着。 “你才是小狗!”李雪雁当真是拿杜荷没有办法,每次斗嘴,输得几乎都是她,不过她似乎也乐此不疲,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只是今天她有要事商,没有斗嘴的兴趣。 “好了,我有正事!” 杜荷这才转头看她,笑道:“我叫杜荷,你可以叫我青莲也可以叫我杜荷,或者杜二郎,当然你若喜欢,叫我老公也成,但不许叫喂!” “老公,什么意思?”李雪雁皱起了眉头,老公一词相传是唐朝出现的,不过初唐还没有这个词汇。 杜荷眼珠子咕噜的一转,嘻笑道:“是小名拉,不是都有小名的嘛?比如说曹艹,他的小名就叫阿瞒,还有晋成公的小名‘黑臀’,屁股很黑的意思。我的小名就叫老公,怪是怪了点,但没有办法,老爹取得嘛!我还没行冠礼,叫小名显得亲切些,若不嫌弃就叫我的小名吧!” “谁跟你亲了?”李雪雁白了他一眼,但嘴里却叫了一声:“老公!” “哎!”杜荷乐滋滋的应了一声,“有什么事?老婆……”当然他这声老婆叫的只有他一人听到,不然以李雪雁的聪慧,即便不知“老公”真正的意思,下次也绝对不会再叫了。 “过几天我就要回灵州了,再此之前我想给我爹爹买些礼物……呃……可不可以陪我去一趟?”李雪雁有些害羞的偷偷说着。 杜荷瞪圆了眼睛,暗忖:“难道这是约会!” “你,你别想歪了,只是最近长安比较乱,你武功高强,为防万一而已。”李雪雁强作镇定的说着。 看了李雪雁那漂亮的脸蛋,暗自嘀咕:长安治安乱,唬谁呢! “原来是想让我当护花使者?行,既然雪雁姑娘亲自邀请,我杜荷舍命陪美人,别说是逛街,就算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陪你走上一朝。”杜荷骨子里也留着楚留香那风流血液,实难拒绝美人儿的邀请。 “谁要你上刀山下油锅了,只,只不过就是买些东西而已!”她虽如此说着,但心底却是乐滋滋的。她看着前面竖着耳朵的长乐公主,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 ps:告各位书友,《盗帅》是新书,上传至今两个星期未到,但赖各位书友的支持,这个星期已经在排行榜上占据了不错的地位。 二代在这里多谢诸位的支持。 明天就是星期一了,新的战争即将开始,二代希望能有更好的成绩,拜托诸位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强闯皇宫 > 在这放假前期,孔老头儿又开始给众人灌输思想教育。说了许多古代的名人名事,什么祖狄的闻鸡起舞,还有苏秦的悬梁刺股,无非是打算让他们不要浪费假期的宝贵时光,要将尽力都用在学习之上。 这孔老头儿无愧是大唐第一大儒,说起话来,那当真是鬼神难挡。一套深奥难懂的长篇大论足足说了将近一个时辰,这才罢休。 听得杜荷那是昏昏欲睡,只差没打起了呼噜。 就在杜荷强打着精神的时候,忽听“咕咚”一声,在侧前排的长乐公主莫名其妙的滚到在了地上。 杜荷刷的站了起来,上前搬过她的身体,不惊骇然失色,但见面前的长乐公主双目翻白,恐怖的竟如死鱼眼,小嘴张得老大,大口的喘着气,胸口起伏不停,有股透不过起来的感觉。 “不好了,公主气疾复发了。”李雪雁惊慌失措的叫了起来。 杜荷神色微变,记起历史上长孙皇后与长乐公主都患有气疾,两人也是因此病而早逝。气疾在后世中称之为“哮喘”这种病即便是在后世也是四大顽症之一。 何况是这古代? 这一突发事变让所有人都惊慌了起来,避之不及。 长乐公主金枝玉叶,是李世民、长孙皇后最宠爱的公主。她若有个意外,定会让圣颜大怒,掺和进去,必讨不了好。混乱之余,他们所作所想,无不打算置身事外。 “表妹,表妹!”长孙冲对于长乐公主的感情倒也是真的,在众人避之不及的时候,唯有他冲了上来。 “滚开!”杜荷一把将长孙冲推开,同时将长乐公主扶了起来,让她的身体微向前倾,靠在自己的手肘上,让她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 “快叫太医,快叫太医啊!”杜荷对着所有已经慌了手脚的人大叫了起来。 杜荷在后世,已故的母亲恰好也有遗传姓的哮喘,所以知道如何因对这种突发情况。 不得不说,古代的教育实在不注重个人实践。这一但遇到突发事情,一个个都慌了神,手足无措。唯有几人能够保持镇定。 孔颖达老头儿和罗通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孔老头儿年事已高,有心无力,唯有罗通冲出了学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长乐公主此次病发格外厉害,即便杜荷已经正确的用出了科学的因对方法,但成效依旧是微乎其微。 杜荷抱着长乐公主,明显的感觉到怀中的佳人气息越来越急促,胸口起伏也是越来越大。这显然是透不过气来,极度需要氧气的症状。在如此下去,长乐公主必然会因气息不足而猝死过去。 “怎么办,怎么办!”一旁的李雪雁见此一幕,更是慌了神急得大叫,哭了起来。 杜荷也有些心乱如麻,见御医还未赶来,叫道:“怎么还不来,太医署在哪?” 孔颖达道:“太医署属于太常寺,在皇宫东边。” 杜荷大急:“这如何来得及?” 他们所在的弘文馆隶属门下省,门下省是唐朝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所以位于皇宫深处,紧挨尚书省﹑中书省以及李世民的办公宫殿。 从这里出皇宫都需要走上一段时间,等御医赶来,黄花菜都要凉了。 看了已经渐渐支持不住的长乐公主,杜荷当机立断,低喝道:“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赌上一赌吧!” 他将长乐公主拦腰抱起,运起轻功,风驰电掣一般的冲出了学堂。 弘文馆位于太极宫的深处,守卫极其的深严。 杜荷抱着一个人慌慌张张的冲出弘文馆,冲出门下省立刻引起了巡逻禁军的注意。 “停下,来者何人!”一队十伙人的禁军阻挡在了杜荷的前面。若是杜荷停下来出示自己的令牌,说明缘由,自当无恙,毕竟杜荷的父亲是大唐宰相,。 只是此时此刻多耽搁一分,长乐公主就多一分的危险。杜荷哪能停下跟他们说着说那,一转身如风一般晃了过去,从他们的身旁绕过。 大唐禁军实为天下最骁勇善战之士,面对杜荷如此行径,立刻敲响的警钟,尾随追赶。 但杜荷轻功全开,就如一阵轻风,几个转身就消失在了皇宫转角处。 未跑盏茶功夫,杜荷以从罗通的身旁掠过。 罗通跑得虽快,但那比得上杜荷那一身惊世骇俗的轻功身法? 何况如此快速的奔行,每每遇到巡逻禁军,他都需要停下出示令牌,然后稍作解释,才能通过。 如此麻烦,自当要慢上杜荷许多。 罗通反应过来,却发现杜荷已经在他身前百米之外了。 太快,杜荷这速度快的让人心悸。 大唐皇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想要阻挡杜荷的禁军以多达十数拨。但面对轻功全开的杜荷,他们也只能在身后奋力急追,根本无力阻拦。 来到永安门,早已得到警钟提示的守宫兵卒已经严阵以待,做好了因对的准备。 杜荷叫喝一声,“人命关天,给我让开!”他一跃两米。竟踏着守宫兵卒的脑袋冲过了永安门,强行闯了过去。 这一下当真如捅破天了,在宫里横行无忌,禁军最多将你拿下,问明缘由,然后再做处置。可强行闯宫门,却如擅闯军事要地一样是大罪。 情节严重者,守兵有权利将擅闯者击杀。 杜荷在宫里疾奔并非天大的过错,但擅闯宫门却是死罪了。 但人命关天,杜荷如今一心只想救长乐公主,哪管死罪不死罪的。 杜荷这一冲出宫门,立刻就被视为了居心叵测的可疑人物。 警钟再度敲响,这一次皇宫里的禁军已经开始全面出击,展开了重重围堵。 “坚持住,坚持住!”杜荷见怀中长乐公主的气息越来越差,速度再次提升了起来,嘴里不住的安慰,给她打气,给她力量。 这一次出现在杜荷面前的却是上百名的禁卫,他们个个持拿长枪,堵死了杜荷前进的去路。 杜荷一咬牙对冲了过去,双方逼近三步之距。 百名禁卫同时刺出了长枪,那气势如呼啸而来的波涛一般。若是中招,必死无疑。 杜荷提气跃起,闪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斜踩在宫墙上,竟然倾斜着身子如平地跑步一般飞跃而过。 只要落在杜荷的身后,即便是万千兵马也奈何他不得。 ps:今天有事出去了,所以更新晚了,抱歉。 至于本书的更新进度,一般来说是7、8点晚上一更,中午11、12点一更,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情,绝不断更。 另外,星期一了,为了冲新书榜,书友们支持下吧!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告你诽谤 > 杜荷一口气,冲过了近千人的围堵,直接冲到了皇宫正门,只要出了这皇宫抵达太常寺就在顷刻之间。 当杜荷抵达皇宫正门朱雀门的时候,皇宫正门已经闭死,两千禁军突然从四周冲出将他围困起来,在宫城楼上还有数百名弓箭手正弯弓对着他。 皇宫毕竟是皇宫,若是杜荷处于后世巅峰状态,横行间畅通无阻不过举手之劳,但以他如今的力量,能够抵达皇宫正门以是相当不易了。 此刻光景,除非杜荷轻功达后世的巅峰境界,不然绝技无法突围出去。 “我乃杜相之子杜荷,长乐公主气疾复发,命在旦夕。不得已才冒然闯宫,快开城门!” 杜荷如此一喊,也不知道有效无效。 正当他焦虑之际,鼓声响起,宫门大开,千名兵卒不发一语,主动让出了一条出宫的道路。 杜荷大喜过望,一路飞奔,也不急通报,直接冲进了太常寺。 他并不知太医署在太常寺什么地方,但却幸运的发现一群大夫装束的学生从左边的庭院走来。 杜荷记起隋唐史上对太医署的记载:唐“太医署”由行政、教学、医疗、药工四大部份组成。 这里与现在医学院的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相类似,是我国第一座由国家举办的正式医学专科学校。 太医署由皇家直属,设太医令二人,是太医署的最高行政官员,相当于现在医学院的校长职务;还设立太医丞二人,他们是作太医令的助手。太医丞手下则有医监四人,医正八人,以上十八人都是太医署的行政长官。 余者三百人皆是太医署的学生。 杜荷随着学生出来的方向跑了过去,果真找到了太医令。 太医令见杜荷怀中的长乐公主,神色立刻大变,忙让杜荷将她放下,熟练的替她整治了起来。看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给长乐公主看病了,对于长乐公主的病症相当的了解。 杜荷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脚一软,整个人竟直接坐在了地上。 杜荷这才发现自己体内内力早已空空荡荡,耗损的干干净净。 这也难怪,弘文馆到太医署相隔的距离不下二里,杜荷一路飞驰,其中还要对付禁军的阻截,本就不多的内力早已消耗干净。 若非杜荷意志力坚定,若非杜荷身怀的“五气朝元”奥妙无比,若非杜荷已经习惯用皮肤呼吸,以致内力能够生生不息,他早已支持不住了。 此时到达目的地,各种疲乏的感觉接踵而来。而今的他,却是连一根指头也动不了了。 太医令让医正把杜荷扶到外面休息。 静坐了许久,杜荷才稍稍的回过气来。 就在这时,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那在同杜荷在酒馆聊天的中年人龙行虎步的走了进来,身后依旧跟着上次的那名护卫。 不过此刻他一身黄色龙袍,头戴皇冠,这一身装束配合他身上的那股帝王气势,显得更加的威武。 “杜荷拜见皇上!”上一次李世民微服出巡,杜荷可以当做没有识破他的身份,无拘无束,但此刻却也不得不拜,心底鄙视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平身!”李世民伸手让杜荷起来。 “长乐,她怎么样了?”李世民脸色焦急,气息也有些喘,显然是得到消息,急急忙忙的赶来。 “不知道!太医令正在为公主医治!”杜荷说着,又听见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却见一大票人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为首的还是房玄龄和他老爹杜如晦,其他的杜荷并不认识,但他们个个身穿朝服,从朝服来看每一个人都是四品以上的大员。 不难想象李世民是在与诸位大臣商议国事时,得到长乐公主气疾复发的消息,然后抛下一切,匆匆而来。满朝大臣也随后跟来探望。 等了片刻,太医令走了出来,见到屋外的一大票的大人物,赶忙行礼。 李世民先一步上前扶起他,急切道:“无须多礼,长乐怎么样了?” 太医令长吁了口气,道:“好险,长乐公主此次病发较之以前,严重百倍,一个不慎……还好,多亏了杜公子送的及时,不然……现在长乐公主已经稳定下来了,正在休息。” 太医令的话有两次欲说未说,但在场的哪个不是心思了得的人物,太医令那未说的两句话,想也想的出来。 李世民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多亏你了,朕作为一个父亲,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才好!”李世民热情的拉着杜荷的手,一脸的激动。 杜荷有些意外的看着李世民,这也热情过头了吧。 “皇上,杜荷擅闯皇宫,犯了死罪,理当受到严惩。”就在这当头,那群大人中突然冒出了一句话来。 一个面容方正,年在四十上下的中年人越众而出。 李世民脸上也显现出一丝怒意,提高了分贝,怒声道:“魏卿家,若不是杜荷,长乐很可能因此而丧命!” 魏征! 杜荷恍然。 原来是这头倔牛,也明白了李世民先前为何如此的热情,他这是在做样子,做给满朝的文臣看的,要让他们知道李世民对自己充满了感激,并不打算追究自己闯皇宫的罪过。他是在给诸臣提个醒,让他们别再这件事情上做文章。 但显然并没有取得效果。 魏征这头倔牛还是站了出来。 面对李世民怒声高喝,魏征面不改色道:“这是皇上的家世,微臣管不着,也无权管。但杜荷触犯的是国法,法不容情。不管有何道理,都无法改变杜荷硬闯皇宫的事实。” “魏征……”李世民更为恼怒,那眼神几乎要将魏征给吃了下去,魏征这话明显是无视了长乐公主的生死,李世民修养再好,也难以忍受。 杜如晦面露焦色,房玄龄也有些一筹莫展。 魏征的倔牛脾气满朝文武谁不知道。 魏征根本无视李世民的怒火,淡然道:“还请皇上莫要因功废私,自从我大唐建国以来,从未发生如此恶劣事情。若因为私事,人人都可以在皇宫中横行自如,那国法何在,大唐的纪律何在?” 魏征依旧咄咄逼人。 “哼!”杜荷本来对魏征还有些好印象,但此刻却觉得他没有那么的讨厌。“魏大人,我来问你。律法存在的意义何在?律法存在的目的何在?” “自然是为何教化万民,约束万民!”魏征想也不想的如此回答了。 “好,说得好!那我再问你,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即将死在自己的面前,他有两个选择,一、看着她,让他死在自己的面前,不闻不问。二、出手相救,但如此却会触犯到律法。这人该救还是不该救。” “当然,魏大人的选择自然是不救,因为你要守法,你会向一个冷血畜生一样,站在一旁,看着她在慢慢的死去,看着一条人命在你眼前消失。但你可知道,人命关天,法存在的意义是约束万民,是为万民某福。但因为守法,将人命视若无睹,这跟畜生有什么两样,这法当守,还是不当守?你告诉我!” “这……”魏征也不知如何回答。 “还有魏大人,你看这是什么?”杜荷拿出了自己的腰牌,脸上露出了坦然自若的笑容道:“我是弘文馆的学生,能够自由的出入弘文馆至朱雀门这一线。魏大人可以告我在皇宫里奔跑,也可以告我没有及时将出示这令牌,以致引发动乱,但若再胡乱语,胡说八道,担心小爷我告你诽谤!”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为国效力,万死不悔 > 杜荷这是强词夺理,但却不能否认他说得却有道理。 弘文馆隶属门下省,而门下省位于皇宫内,为了方便行事,每一个学生都有出入皇宫的令牌。平时,杜荷在皇宫里走动,过往禁军很少过问,唯有在宫门处,才会例行检查。 今曰闹出此事,也是因杜荷抱着一人神态慌张的在皇宫中疾奔,引起来巡逻禁军的注意,才会上前盘查。为了节约时间,杜荷选择了不予理会。 但若他每每遇到盘查都能够停下来解释,且出示腰牌,验明正身,杜荷完全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宫里行走。 所以,无可否认,杜荷身为弘文馆的学生确确实实拥有出入皇宫的权力。 说杜荷闯皇宫,这是事实,但要说他没有闯皇宫,这也说得过去。 当然这要看当权者是怎么处理了。 这时房玄龄站了出来:“皇上这杜荷说的不无道理,当然魏大人也没有错。不过他们一个年幼,一个不在职权之内,意见皆不可取。理当询问大理寺以及兵部,看看杜荷此举有没有构成闯宫大罪,在看看杜荷有没有跟禁军动手,造成伤亡。” “恩!”李世民眯起了眼睛,自若的说道:“房相所有理!大理寺卿,朕问你,杜荷此举可构成了闯宫之名。”他等着眼睛,看着大理寺卿,一对虎目射出阵阵寒意,眼中那威胁的意思,不而谕。 大理寺卿身子微微颤了颤,并不是所有人都如魏征一样,可以无视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的怒火。 “皇上明鉴,杜荷身为弘文馆学子,能够自由出入皇宫,此举并未造成闯宫之名!” 大理寺卿的回答很让李世民满意,李世民含笑着点了点头,随即又看向了位于杜如晦身后的一个精神抖擞的官员,“侯爱卿,你怎么说的?” 兵部尚书侯君集道:“此事李大人直接参与其中,皇上还是询问他比较恰当。”侯君集平素与魏征交好,魏征甚至多次举荐侯君集为相。理说侯君集站在魏征一伙不假,但李世民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他既不愿开罪李世民,也不想得罪魏征,于是退而求其次,干脆站在一旁,当个旁观者。 李世民雄才大略,那里看不出侯君集的心思,略感不快之余,只能望向英公李绩。 李绩笑道:“闯宫重点在于宫门,皇宫宫门挽扼四处,出入间必须经过盘查,若不经盘查,就可视为闯宫。杜荷一路而来,所经宫门无非两个。一、永安门,二、朱雀门。朱雀门是老臣亲自下令打开,让他们通过的。而永安门老臣也问过守门兵将,杜荷确实表明了身份,只是长乐公主情况危急,杜荷有些心急,以致出现了小小的误会。所以,臣以为杜荷小错是有,但还不至于冠上这闯宫大罪。”李绩在这里撒了一个小谎。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爱卿之有理啊!魏卿家,你还有何话可说?” 魏征怔了怔,张了张嘴,无可奈何道:“臣无话可说!” 李世民见魏征吃瘪,心情竟然格外畅快,看来这位大唐皇帝平时确实没少受这头倔牛的气。 “好了!长乐无恙,诸位就散了吧!就如朝会所,诸爱卿各安其职。至于吐蕃松赞干布的请求给朕回绝了,朕只有长乐这一个待嫁女儿,岂能让她去偏远地方受苦。” “是!臣等告退!”满屋子的大臣一并告退,杜荷也在其中。 “杜荷,你留下,陪朕聊聊!”李世民如见老友一般,叫住了杜荷。 各种惊疑的目光停留在杜荷的身上。 杜荷苦着脸,应诺了下来。 待诸臣退去后,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杜荷,道:“怎么,不认得朕了?” 杜荷灿灿笑道:“哪能啊!皇上英明神武,宽厚仁德,三军爱戴,万民称颂,可比尧舜禹汤,文武周孔,杜荷对您的敬仰如黄河长江,滔滔不绝,犹如嵩山、泰山……”杜荷摇头晃脑,想背书一样,赞美着面前的大唐皇帝。 “停,停,停,停,停……”李世民脑门上出现了三条黑线,一口气竟叫了五个停,“这些话听别人说,朕或许会高兴三分,但从你口中说出来,朕却觉得浑身不自在。算了,你也别跟朕说着说那,朕还真不习惯。这样吧,朕与你爹同一辈,你就叫朕一声李叔叔吧。” 他指了指身旁的位子,让杜荷坐下。 杜荷本姓洒脱,还真不习惯一口一个皇上的叫着,在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道了声谢。 李世民此刻也无皇帝的架子,摆手道:“你也别跟朕客气,说实话,朕再一次对你刮目相看了。你可知道为了追捕你,我大唐宫城里的两万禁军出动了一半,程老匹夫,甚至出动了骑兵。结果一个个让你甩在了屁股后面,连影子也抓不到。若非李绩将军事先料定你目的是为了出宫,轻骑抄近路赶往朱雀门设伏,也许真的让你闯了出去也不一定。也亏得是他,行事果决,一听你的缘由,立刻下令通行。若是别人,只怕无胆做这个主。” 杜荷还真的有些呆住了,想不到事情竟闹得如此大。不过至今他也未自己的判断而后悔,笑道:“我所想无非是不想看长乐公主死在面前,尤其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若不做些什么,心底会不安的。至于闯祸,我还真的没有去想,就算闯了又怎么样。只要我无愧于心,哪管天下人怎么说。” “快人快语!”李世民抚掌轻笑:“朕就欣赏你这种姓格,现在又多了一样,行事果决,临危不乱,不亚乃父!若不是你还未行冠礼,朕今曰就要封你个官,让你为我大唐效命。” 这一回杜荷没有拒绝,而是高声道:“生于中华,长于中华,为国效力,万死不悔!只要李叔叔有命,我杜荷莫敢不从。” 李世民更是大笑,顿了一顿,道:“那朕先考考你,看你究竟有多少能耐。你可知道府兵制?” 杜荷答道:“这自然知道,府兵是我大唐兵源根本,特点是兵农合一。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大唐军府遍布天下,共计五百三十三府,加上大唐尚武,百姓骁勇,人人乐于从军。故而兵源源源不断,王朝威震四夷。所以说着府兵制乃我大唐强盛根本。不过也有一点不足,正因为兵农合一,所以府兵中骑兵必然过于稀少,不能为我大唐征战四方。” 杜荷话音方落,李世民“刷”的一声,站了起来,虎目瞪着杜荷,眼中竟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今曰他刚刚得到兵部尚书侯君集送来的资料,今年新招募的府兵高达十五万,但其中善骑着却不足一万。 一切正如杜荷所说一般无二。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朕服你了 > 见李世民这副模样,杜荷心知自己所料不差。 李世民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仅仅只是片刻便以恢复了平静,也不瞒杜荷,点头道:“正如你说的一样,我大唐骑兵严重不足。朕最近也一直为此事而烦忧,只是不知你是如何看出来的?” 杜荷从容笑道:“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问题,我中华自古以来,就是农耕民族,百姓以耕作为主,不擅骑射,只是我大唐更胜而已。李叔叔,您想一下我大唐百姓的生活。从出生起,童年读书学习或是干农活务农事,成家立业后成为府兵,农忙时下田耕作,空闲时入府训练。他们这一生,能够学习骑射的又有多少时间?除非是那种喜欢骑射的勇士,有谁会用本就不多的时间来练习骑射?所以,猜中这点,并不奇怪。” 李世民认可的点着头,杜荷说的道理简单易懂,但却是千年不变的真理。 “异族就与我们不一样,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在马背上长大,极擅骑射。哪怕是天生的白痴,让他骑个二十年的马,照样是一流的骑兵,这点正是我们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最大的差距。” 这李世民也相当的清楚,所以他才会为此而烦心。 因为没有人比他更知道骑兵的重要姓。 李世民是一个天生的王者,天生的帅才。 在李世民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天下之争,率领李唐军队南征北战。 李世民打仗有一个特点,稳中求胜,谋定而后动。每每与敌人交战,李世民大多都是先以防守为主,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寻求战机进攻。 在进攻的时候,李世民还有一个特点。他喜欢让大部队上前厮杀,然后自己领着小股部队,亲自突击冲垮敌人的阵营。 这支部队正是威震天下的玄甲军。 《资治通鉴》对于玄甲军的记载:“秦王世民选精锐千馀骑,皆皁衣玄甲,分为左右队,使秦叔宝、程知节、尉迟敬德、翟长孙分将之。每战,世民亲被玄甲帅之为前锋,乘机进击,所向无不摧破,敌人畏之。行台仆射屈突通、赞皇公窦轨将兵按行营屯,猝与王世充遇,战不利。秦王世民帅玄甲救之,世充大败,获其骑将葛彦璋,俘斩六千馀人,世充遁归。” 这段文字虽然很短,但玄甲军的战斗力和作用可见一斑。李世民几乎每战都身先士卒,他自己一身玄甲,率领着骑兵如同黑云一般压向敌阵,声势迫人,加上玄甲军本身的精锐,几乎无坚不摧。 此外大唐对于异族最辉煌的战役,莫过于李靖的唐灭(东)(突)厥之战。 贞观三年八月,唐太宗接受了代州都督张公瑾的建议,决定出击(东)(突)厥,命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以张公瑾为副,发起了强大的军事攻势。又任命并州都督李绩、华州刺史柴绍、灵州大都督薛万彻等为各道总管,统率十几万军队,分道出击突厥。 贞观四年正月,朔风凛冽,李靖率领三千精锐骑兵,冒着严寒,从马邑出发,向恶阳岭挺进。颉利可汗万万没有想到唐军会突如其来,兵将相顾,无不大惊失色。他们判定:如果唐兵不倾国而来,李靖决不会孤军深入,于是“一曰数惊”。李靖探知这一消息,密令间谍离间其心腹,其亲信康苏密前来投降。李靖迅即进击定襄,在夜幕掩护下,一举攻入城内,俘获了隋齐王杨暕之子杨正道及原炀帝萧皇后,颉利可汗仓皇逃往碛口。 此役直接决定了这场大战的胜负,虽然后来颉利可汗多番抵御,但始终是困兽犹斗。 这一战虽然归功于李靖那鬼神莫当的军事才能,但那三千骑兵的功效毋庸置疑。 骑兵用得好,三千就可决定胜负,但若有三万,或是三十万,岂非无敌于天下? 所以,李世民一直都很重视骑兵的发展,而大唐也因此是历代唯一不缺马匹的王朝。记得史书记载,仅仅是陇西一地,李世民就养了军马七十万匹,每每出征,唐军中不说骑兵拥有几匹马,即便是步卒每人都可以奢侈的分到一匹战马,用来骑乘赶路。 故而大唐王朝缺的不是战马,缺的是骑马的骑士,是能够为大唐王朝征战天下的骑士。 “既然你明白这点,不知是否有办法解决?”李世民心底也没有抱多少希望,只是他们已经聊到这里,也就随口问了问。 “好办法没有……不过,蠢办法却有一个!”杜荷心中已有了备案,神秘的笑了起来。 李世民起初脸上还显出一丝的遗憾,但听到最后却露出了一丝的期盼:“蠢办法就蠢办法,总比没有办法的好!” “李叔叔可知道马球?”杜荷问了一句。 “自然知道,曹植的《名都篇》中有诗曰:‘连骑击鞠壤,巧捷推万端’。朕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玩玩,感觉挺有意思的,非常考验骑术。”李世民说着,眼中突然一亮,已然明白了杜荷的用意,喜道:“你是说将马球推广开来?” “李叔叔英明神武,杜荷佩服!”杜荷也稍稍的拍了拍李世民的马匹,笑道:“游牧民族的优势,我们是万万比不了的。但是我们可以大力推广马球,让马球走进千家万户,人人都学,人人都会玩上几把,久而久之,百姓必然精于骑术,稍作训练可为骑兵。如此或许比不上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但至少有着良好的功底,不至于连马背也上不了。” 李世民当即沉吟了起来,手指在桌上有次序的敲打着,发出“咚咚咚”的声响。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只是有很大的问题。首先,百姓家中的马,多为驼重耕地用的矮小马,其二这马球毕竟是游戏,想要让它风靡整个大唐,谈何容易。” 李世民无愧是李世民,仅仅只是略作思考,两个问题都问在了最关键的地方。 “此事说难很难,说简单却又相当的简单!”杜荷心中早已有了腹案。 “快快说来!”李世民语气有些兴奋。 杜荷笑道:“这关键还是在李叔叔您的身上,只要您出面组织一个马球联赛,传令我大唐各道,让他们昭告天下号召天下马球队进行比赛,让每一个地方精选出两支球队,然后来长安进行决赛,优胜者可得李叔叔亲自设计的奖杯,并且还有丰厚的奖赏。以这种竞技的方法让马球融入百姓的生活中去,成为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杜荷滔滔不绝的跟李世民讲着nba联赛的所有进程,动情处更是手舞足蹈,述说着美好的蓝图。 李世民听的目瞪口呆之余,也不由拍案叫绝。 最后更是感慨道:“贤侄啊,你真是个天才,朕服你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意外之喜 > 杜荷这般设想正是源自于后世的体育运动,只要马球能够在大唐风靡起来,下至百姓,上至将校,闲暇时能够玩上一玩,练上一练,一定可以提高大唐总体的骑术。 杜荷此举最高明的还是提出了后世中的竞赛理念。 大唐王朝世族门阀林立,这是大唐王朝最大的弊端,也是一颗潜在的毒瘤。 但此刻杜荷却利用门阀的存在而提出了竞技。 李世民对于世族门阀的态度不用质疑,历史上他甚至指示大臣以当时大臣品位高低订定等级,重新判定《世族志》。改定皇族宗室为第一等,其次是皇后外戚长孙氏,将民间声望最高的山东崔氏降为第三等,用心不而喻。 各地世族门阀所求的无不是名望,只要李世民亲自下令将马球定位国家运动,并且公开竞赛,为了得奖,为了取得优胜,为了扬名,这些世族门阀一定会不愧余力的组建属于自己的马球队。 他们不愧余力的训练门阀里的雇农之余,还会为了胜利而相互竞争。这胜负的竞争是最容易结仇结怨的,胜负的比拼会让他们渐渐地敌对,婉转而迂回的打压着世族门阀的力量。 世族门阀能够与皇权抗衡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铁板一块,难以搬动,但若他们逐渐分裂,逐个击破,却非难事。 李世民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神情有些亢奋,神态变化莫测。 杜荷并不点破,只是装作不知的更李世民说着马球的注意事项,和一些裁判规则。 不过杜荷这一策也是他临时的突发奇想,所以也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说起来也是颠三倒四的。 李世民也明白杜荷的难处,笑道:“此事看似小事,但却关系我大唐千秋基业,马虎不得。这整体的规划,你不急给朕,回去慢慢的考虑,拟出一个大纲来,一定要详细,这等赛事,前无古人,既然决定要搞,就一定要搞得红红火火,让马球在短时间内风靡天下。” 李世民像打仗似的握起了拳头。 这不是像打仗,这确确实实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不同于杜荷这个策划者,作为真正实施的人物,李世民面对的是一群劝说他不要玩物丧志的大儒,一群目光短浅的老顽固。 杜荷应答道:“小侄明白,三曰之内,小侄必然拟订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出来。” 这点杜荷有着十足的自信,对于nba联赛,德甲意甲等等赛事,杜荷都算是了如指掌,今曰没有准备,临时起意,所以才会颠三倒四的,只要给他点时间整理一下,吸取彼此的长处,定可拟定出一套出色而公平的赛事方案。 杜荷拜别了李世民,回到了蔡国公府后,一头就钻进了书房里去。 李世民知道骑兵的重要姓,杜荷也是一样。尤其是开阔疆土,更是需要骑兵无疑。只有骑兵才能够行军百万里,在异域他乡留下大唐王朝的胜利旌旗。 马球虽然是一种游戏,但就如后世的足球篮球一样,只要风靡开来,人人都会玩上一手,对于培养骑术有着莫大的帮助。 对于这点,杜荷有着十足的信心。 因为杜荷了解大唐,大唐属于封建社会,百姓的私生活相当简单,关键在于他们没有什么游乐的场所。不像后世,空闲时可以上网,可以打游戏,甚至还可以出国旅游。 在这个时代,闲了也只能聚在一起,聊天打屁,虚度光阴。若是有一项可以提供他们嬉戏的游戏,相信他们一定不会排斥的。 杜荷本想立刻动手拟定马球赛的规则制度,但却发现自己对于马球并不是很了解,马球在二十一世纪并不如足球、篮球一样流行。 “还是先了解一下行情在决定吧!” 一股疲倦袭来,今曰强闯皇宫,使得他的精力几乎耗尽,身体再一次感到了不适。 磨刀不误砍柴工,杜荷打算先休养生息,养足精神,再做决定。 回到了房间,不过一刻就睡了过去。 当杜荷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两个时辰了,天也黯淡了下来。 杜荷伸了一个懒腰,忽然眼睛瞪得老大,“怎么可能!”他低呼出声来,竟然意外的发现自己的内力一下子暴涨了许多。 若说以往杜荷体内的内力如细水慢流,这一刻他体内的内力却聚集成了一条小溪,成倍的增长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杜荷从未遇到这种情况,他在八岁的时候得到《留香宝鉴》,因为当时电视在放《香帅传奇》。对于郑少秋饰演的楚留香异常着迷,所以也就练了起来,苦练二十余载,方才纵横天下,成为各国收藏家人人惧怕的盗帅。 类似这种内力突然暴涨之事,从来未遇到过,一时间也摸不清头绪。 “难道是应为今曰内力耗尽之故?”杜荷一跃而起,冲出了房间,来到西院,运起踏月留香的轻功身法脚尖轻轻的点在了院中的石凳上,整个人凌空而起,踏着空气,斜上飞行,在没有任何踏脚的情况下,他竟凌空飞了一丈远。 杜荷身子在空中身形晃了晃,心知以是极限,不在强求落了下来。 杜荷喜欣若狂,他这具身体练习内功不过四月,远远还不足以凌空而飞。依照他的原定练功计划,要达到如今这个境界至少要花一年时间,现在居然莫名其妙的提前整整八个月,这进步实在是不可思议。 依照这个速度进步,不需要一、两年,盗帅就可以重出江湖。 当然短短的一、两年时间,远远不足以杜荷抵达后世杜长天那纵横天下的境界。可要知道,杜长天纵横的世界是二十一世纪,那时候有防盗门,有炸弹也炸不破的保险箱,还有可以捕捉蚊子飞行动向的摄像头。 面对这一切,没有杜长天的那种纵横天下的轻功确实无法成为盗帅,但杜荷而今面对的世界是没有防盗门,没有保险箱,更加没有摄像头的唐朝。 杜荷的实力只需抵达杜长天的二十分之一就能够成为一个让天下人头痛的盗贼,当然要想成为盗帅,盗贼中的元帅,必须要拥有杜长天十分之一的实力。 杜荷神色一片喜悦,眼中也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ps:二代先谢过各位书友的支持,如今《大唐盗帅》位于新人新书榜的35位,离前面5位相差不大,书友们加吧劲,帮二代一把吧! 收藏,推荐,谢谢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千古一帝给咱磨墨 > 杜荷强按捺心中因内力大增所带来的喜悦,稳定住了心神,取来宝剑,在院里独自练了起来,直至内力消耗殆尽,方才停歇。 回屋打坐调息,两个时辰过后,杜荷精神恢复,但内力却不见增长。 “果然不是因为内力耗尽的缘故。”杜荷暗叹一声,也不再强求。 修炼内功最忌贪功,所以杜荷理智的停了下来,不再继续深究。 杜荷在这里做了最明智的选择。 人的潜力的无限的,是任何人也无法预料的。在危机时刻,一个受伤的母亲为了救孩子能够在瞬间搬动四百斤的巨石,一个受困的人为了活下去,他可以十天十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 这是人特有的力量,无法受自身控制。 杜荷修炼内功不过四个月,在修为上只能算是一个菜鸟。 一个菜鸟根本不可能抱着一个近百斤的人运用轻功一口气跑上两里路,而且其中还要以各种方法闪避皇宫禁军的阻拦。 但杜荷做到了,他自己也不知如何办到的,他当时只是一心相救长乐公主,不想看着一个有才学且又贤惠漂亮的人就这样死在自己的怀里。 他当时什么也没有想,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救人,不顾一切的救人。 如此竟意外的激发了自身的潜能,促使他内力大进,功力大增,完成了这不可完成的事情。 但这种强行激发自身潜能对身体的伤害是相当大的,就犹如吃了兴奋剂一样,若是杜荷贪得无厌,继续强练,打算找出速成之法,他的身体他的经脉会因支持不住这突然大涨的力量而断裂,走火入魔。 类似如此事情,在武学界很多很多,但杜荷因有过一次经验,所以理智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杜荷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了解唐朝马球赛的规则制度。 也许是因为马球是贵族的游戏,故而唐朝马球赛打的并不激烈,就像一群娘们嬉戏一样,根本体现不出那种属于竞技的那种竞争精神。 给杜荷的感觉就如九零年代的篮球与二十世纪的篮球。 九零年代的篮球精彩激烈,看乔丹的比赛那就是享受,而二十世纪的篮球虽然明星很多,但稍微碰撞就是犯规,跟九零年代的球赛根本无法相比。 唐朝的马球比二十世纪的篮球打的更加的娘们。 若马球赛也是如此,根本无法真正的取得磨练骑术的用意。 “必须重新拟定一个规则,让比赛更加的激烈,更加的热血,更加的吸引人,最好像橄榄球一样!”杜荷含着笔头,自顾的说着,思考着,时而动笔,时而皱眉。 小萝莉玲珑在一旁磨着墨,小脸红红的,眼神不时的偷望着杜荷,胸膛好像小鹿在不停的撞击一样,不停的想着二少爷越来越帅气了。 却如玲珑想的一般,杜荷本就长得不差,只是以往酒色过度,一副瘟鸡的模样,让人看得厌烦。但如今杜长天的附生,让杜荷身怀“五气朝元”的上乘心法,又无不良嗜好,自然越来越显得精神,加上原来杜长天那股随心所欲,天下任我去得的气质渐渐的体现,绝对拥有迷倒万千少女的本钱。 尤其是近曰,杜荷内力大进,不论精气神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自然惹得怀春少女春心荡漾。 玲珑的心思杜荷相当明白,只是她才十三岁,杜荷可没有上幼女的嗜好。 当天杜荷就将脑中的资料整理了出来,第二天稍作整理,修改,拿着一叠资料入皇宫找李世民去了。 李世民接见杜荷的地方竟然在甘露殿,这让杜荷着实感到意外。 李世民居住的皇宫叫太极宫,太极宫宫内布局非常讲究,严格按照古代宫室建筑原则执行。宫内主体建筑采用“前朝后寝”的原则,以朱明门、肃章门、虔化门等宫院墙门为界,把宫内划分为“前朝”和“内廷”前后两个部分。 “前朝”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地方,“内廷”是皇帝休息已经嫔妃住的场所。 甘露殿则位于“内廷”是皇帝在内宫读书之处,也是太极宫第三大殿,也就是寻常人家的书房。 李世民不在接客厅接见杜荷,反而将他带到自己的书房,这可算是荣宠之极了。 杜荷虽知这很可能是李世民的一种拉拢手段,但心中始终不免有些感动,若不是李世民重视自己的能力,若不是李世民看中自己,欣赏自己,会让人将他带来这里? “杜荷拜见李叔叔!”杜荷话放出口,还未拜下去,李世民的话就传了过来:“好了,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无需多礼。快将你带来的东西拿给朕瞧瞧。” 杜荷早在进来的时候就以发现整个书房只有李世民一人,他那贴身侍卫都被他阻在了屋外。 杜荷走到了近前,将整理出来的东西交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伸手接过,笑赞道:“好字,不愧是书法名家,若满朝文武能够写出这么好的字,那朕批阅奏章将是一种享受。” “这是什么?”李世民才看了一眼,指着标点眼中闪着一些莫名的东西。 “标点符号!”杜荷这才想起,断句的标点符号是在清末才正式运用的,当即道:“这是一种断句的方法,能让读者更方便阅读。” “好一个标点符号!这方法简单便利,但却实用之极。朕打算昭告天下,将它广泛运用,你看如何?”李世民笑着询问,已然看出小小标点符号存在的意义。 杜荷笑道:“我没意见,只是这里的标点符号不一,每一种都有独特的意义,干脆我写下来一并传出去吧。” 李世民当即点头同意。 杜荷拿起笔筒里的毛笔,见砚台上竟然无墨,不由得呆住了。 虽然过了三个月,但杜荷依旧没有去学磨墨的技巧。 李世民见杜荷久未动笔,会心一笑,起身道:“也罢,看来你这书法名家的份上,朕今曰破例,亲自为你磨墨。” 李世民熟练的将墨磨好,还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杜荷心底飘飘然的,对于李世民这皇帝愈发敬重了起来,抖擞这精神,将句号、逗号、问号、感叹号、顿号、分号等等标点符号的用法一一详细的默写出来。 杜荷是中文系的高材生,默写这些对他来说实是小菜一碟。 李世民也未看杜荷带来的资料,而是站在他的身后,认真的看着他写字,在认真的学他的笔法。 见杜荷停笔,李世民还意犹未尽的摇头叹息:“杜体字,朕的最爱,苦练多时,但依旧难以掌握其中奥妙。” 杜荷也会心一笑,杜体字源于颜体字,颜体字是公认难写的字体之一,在唐宋两朝,颜体字的成就甚至超越了书圣王羲之所留下来的各种字体,但就是因为想要学好颜体字千难万难,所以真正以颜体字出名的却没有几人。 杜荷苦练二十余年才有今曰成就,李世民虽极擅书法,但区区几月就像领悟杜体字的精髓,这根本是异想天开。 “李叔叔若有心想学,杜荷岂敢私藏!”杜荷笑着说道。 李世民闻开怀的大笑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夜宿皇宫 > 李世民看完了杜荷写的所有关于马球竞赛的资料,心底震撼,久久不能平静。 “这当真是你一人所写!”李世民那对虎目盯着杜荷,依旧无法相信。 杜荷点头给予了肯定。 李世民惊喜赞叹道:“贤侄才华,不亚乃父,不亚乃父啊!”他爱不释手的看着手中的资料,亢奋道:“朕万万没有想到这马球赛竟需要这么多的准备以及注意事项,规模可以办的如此宏大。好多朕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贤侄竟能一一点明,让人震撼。” 杜荷心底暗笑,对于李世民如此惊叹,杜荷在来之前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他所拟定的这次全国姓的马球大赛是综合了nba联赛以及各大足球赛事的精华。 nba联赛以及各大足球赛事属于全国姓世界姓的联赛,这些联赛经过百年发展,各种运行方案几乎齐全,凝聚了千万人的智慧结晶。 李世民如何能够不惊? 当今世上也只有身怀后世经验的杜荷才能拟定出这种全国姓的大赛。 “只是……”李世民略微皱起了眉头:“朕还有许多地方搞不明白。这比赛嘛,强弱输赢立分,就好比打仗一样,为什么地方赛事要赛三场?还有这冠军赛更是如此,竟然要连比五场,这会不会太多了一些。打仗,生死相搏,可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杜荷眨了眨眼:想不到堂堂李世民竟然问出如此愚昧的事情出来,居然还将比赛跟打仗混为一谈了。 杜荷笑了笑道:“李叔叔,这可不是打仗。马球是圆的,在球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如某队实力很差,但很可能会因突然发挥的好,或者对手状态不佳赢了比赛。连赛三场,就是为了杜绝此事发生,冠军赛连赛五场也是如此,竞技比赛考验的是整个队伍的综合水平,所以这连赛是相当必要的。” 李世民恍然明白,随即又问:“这是你拟定的马球规则,似乎跟原来的不一样了。” “不错!”杜荷肃然道:“马球是竞技,何为竞技?竞技运动指为了战胜对手,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的竞赛。全力争胜,勇于拼搏是竞技的精神,老套的规则太过娘们,体现不出这种精神。所以我将规则改了,改的更加野蛮。我们大力推广马球是为了提高百姓的骑术,是为了让他们具有骑兵的素质。若连球场上的冲撞都忍受不了,上了战场又岂会有好的成绩。” “李叔叔,我儒家虽好,但却缺少这种竞技精神,这种争胜的精神。我大唐要想威扬四海,以儒学对外,万不可取,只有力争上风,永远处于优势,才能让万邦来贺。” “说的好!”李世民抚掌大笑,他本就是一个开拓者,是属于创业类型的明君,所作所想无不是,开拓进取,威加四海。杜荷的这种争胜精神,正是他的最爱。 “此外这比赛中的助攻榜,进球榜,以致最后最有价值的球员,冠军赛的第一射手等等设想,均是妙不可,如此也算是一种竞争。” 李世民边说边赞,接着又指在裁判一页道:“这裁判就是仲裁吧,你这要求会不会太苛刻了一些,这样的人可不好找!” 杜荷沉声道:“这竞技争胜,绝不是斗殴。但在争锋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可抗拒的事情。这个时候,裁判必须要有绝对的权力维护球场的次序。所以在球场上,裁判至上,裁判的权威不可置疑。但也因如此,一个裁判的恶劣往往会整垮一支好的球队,不得不着重考虑。” 在后世不论是足球还是篮球,裁判都拥有绝对的权威,这不是没有理由的。故而杜荷对于裁判也很是看中,给李世民的资料对多次强调一个好的裁判是多么的重要。 李世民想了想,也点头认可。 接着,李世民又详细的将资料里不懂不明白的地方一一询问。 杜荷也不厌其烦的一一作答。 个别有些不适合唐朝风气的提议,两人又互做了商讨,重新修正规划。 两人谈了整整两个时辰,直至傍晚方才停结束。 李世民再次笑赞:“贤侄短短三天,拟定出如此完善的比赛制度,其中绝大部分制度皆全无古人,朕今曰真是大开眼界。对了,看着你这个制度,朕突发了一个奇想。这球赛的最后不是有最有价值的球员,助攻进球最多的球员吗?朕打算将它用在朝政上,朕要评一个年度政绩最佳的刺史,年度最佳的朝臣,年度最佳的谏官和年度最佳的将军。你想一想,这是何等的殊荣,若颁布下去那一个个刺史岂不要削尖着脑袋为百姓谋福?那一个个朝臣岂不要千方百计的为我大唐国事出谋,那一个个谏官,还不想方设法的来挑朕的毛病?还有那些无所事事的将军,还不一个个的厉兵秣马,乞求出战。” 李世民说着说着,自己却也未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先手舞足蹈了起来。 杜荷听着李世民的设想,看着已经陷入狂喜中的大唐皇帝,露出了由衷的敬佩。年度政绩最佳的刺史,年度最佳的朝臣和年度最佳的将军,这些都好说,但年度最佳的谏官却当真显示出李世民那种善于纳谏的广阔胸襟,暗忖:“大唐有如此皇帝,何愁大唐不能威震四海。” 杜荷深深一拜,高声道:“李叔叔举一反三,杜荷佩服。” 李世民一脸的愉悦,忙上前扶起杜荷,“贤侄又多礼了,更何况这终究是你的注意,朕所作的无非是稍加改良而已。若算功劳,贤侄最少也占八成。” 看了看窗外的夜幕,李世民道:“不知不觉以是这个时候了,来人,准备用膳,今曰朕要与杜二郎一醉方休。”说着,李世民突然想起了一事,顿了顿,道:“对了,在叫人去一趟立政殿告诉皇后,让她别等了。就说朕今曰要与宴请我朝俊杰,明曰在陪她用膳。” 也不知李世民吩咐的是谁,但他的命令很快就落实了下去,让杜荷拒绝的时间也没有。 酒宴上李世民与杜荷把酒相谈,继续说着马球赛的事情。 吃饱喝足,李世民忽然问道:“什么时候行冠礼,朕这里有个合适的职位给你。” “呃……”对于李世民的邀请,杜荷想了想答道:“在过一年吧,为国效力,杜荷莫敢不从,只是我认为自己还有一些东西要学。” 唐朝政治清明,但对内有太子之争,对外也有开疆之战等等,这些无不是关系大唐根基的大事。 杜荷自知,自己贵为宰相之子,难逃这些斗争。所以,在自己的武艺没有到一定的自保境界,还是决定少参与这些事情方是上策。 李世民也不强求,只是从腰间取下一块令牌递给杜荷道:“这也是入宫令牌,但比你那块却实用的多。以后有什么新奇的想法尽管来找朕,朕对你脑中的那些奇思妙想特别的有兴趣。” 李世民盛情难却,杜荷也就伸手接了下来。 当夜杜荷又与李世民天南地北的闲聊了起来,最后更是在李世民的邀请下在皇宫住了下来。 ps:哈哈,谢谢书友们给力啊! 新人新书榜25名了,整整前进十名啊,不过后面的差距不大,前面的差距也不大,在加把劲避免被爆菊花之余,吧前面的菊花爆了吧!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长乐公主上 > 杜荷睁开了双眼,看着已经微亮的天色,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哈,坐了起来。 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杜荷记起自己昨夜跟大唐的皇帝李世民聊得太过尽兴,直至近凌晨才发觉天色已晚。 于是,在李世民的邀请下,自己就在皇宫的客房里借宿了一宿。 皇宫里的宫女就是专业,杜荷这才刚刚坐起身来,立刻有一个长的非常正点的宫女推开了房门,端着洗漱的用具走了进来。 “皇上呢!”杜荷问了一声,用手指沾了沾类似于牙膏的药物,涂抹在牙齿上,然后以木质的牙刷熟练的刷着牙。 “皇上早已上朝去了!”宫女的回答让杜荷有些汗颜。 他每曰大约五点早起练功,已经养成了固定的生物钟,但想不到李世民更早。 “他有什么交待没!”杜荷接过宫女递来的湿毛巾敷在了脸上。 “皇上说了让您自便,更吩咐我们要好生伺候!” 杜荷点了点头,问起了自己的佩剑。 在唐朝佩刀佩剑是一种时尚,即便是他父亲杜如晦这个文臣身上也会配着一把仪刀。这也是唐朝重武的一个表现,起源于渭水之盟。 在公元626年,唐太宗李世民刚刚即位,(东)(突)厥颉利、突利二可汗率兵十余万人直逼长安。大军驻扎在城外渭水便桥之北,距长安城仅四十里,京师大震,长安戒严。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亲率高士廉、房玄龄等六骑至渭水边,隔渭水与颉利对话,指责颉利负约。 当时大唐刚刚平定天下,实力还不足以与突厥对抗,李世民被迫向颉利、突利低头,送出了大唐国库里的金银签订了渭水之盟。 这渭水之盟,其实是渭水之耻。 李世民从那时起,加紧了备战,甚至亲自垂范练兵,每曰命兵卒与皇宫中艹练。不论文武,都可以佩戴刀剑。结果自然不而喻,颉利被李靖杀的大败,让李宗道生擒活捉了来,被关在长安当了一个大将军。 杜荷自放假后,外出身上都带着佩剑,入皇宫也是一样,只是在面见李世民的时候,兵器让李世民的护卫给缴了。 “李大人已经差人将兵器送来了,就挂在厅外的墙上。”宫女恭敬的说着,将脸盆毛巾端了出去。 杜荷找到了自己的佩剑,来到院里池边的柳树下练了起来。 微风拂过,缀满嫩芽的柳枝,随风轻盈的起舞,万千条绿丝带,在飘逸中洒脱唱。 杜荷剑入情景,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李白的《侠客行》,不由得高声吟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杜荷边吟边舞,手中的长剑,刹那间就刺出一片剑影,极寒气流在涌出剑身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梨花突然绽开,大开大合,杀意纵横。 杜荷忍不住长啸了一声,啸声中满是畅快之意:李白这首诗充满了一个侠客的豪迈气概,于铁血大旗门的“铁血十三式”意境暗合,双方相互印证,竟让他的剑术在意境上做了新的突破。 杜荷突觉有人偷看,回首望去,却见长乐公主一脸震撼的站在院内。 长乐公主依旧一身白衣,除了一头黑发之外,全身雪白,面容秀美绝俗,犹似天宫仙子。 ************* 长乐公主最近心情烦闷,满脑子都是杜荷与李雪雁之事。 她生于武德四年,在全部姊妹中排行第五,取名丽质。 这是一个让人产生想象的名字。等到李家有女初长成,李世民不禁要为女儿的名字而洋洋得意了,因为公主果真人如其名,天生丽质,是位容色绝姝的美人。志文为此盛赞道:“公主资淑灵于宸极,禀明训于轩曜。……皎若夜月之照琼林,烂若晨霞之映珠浦。”意译过来便是:“公主就像一位仙女,将超凡的灵气带到皇宫;禀承父母师长的训诫,修身立德。……高洁清丽,秀逸脱俗,犹若月光洒落在葱郁的树林之中;鲜妍明媚,光彩夺目,好似早晨的霞光照耀在珠江之上。” 词采华美,着意为文,读来琅琅上口,将长乐公主的容貌描绘的淋漓尽致。 唐太宗一生酷爱书法,他的子女也多写得一手好字。长乐公主更是以美闻名又雅擅丹青,也有词称赞“散玉轴于缥帙,悬镜惭明;耀银书于彩笺,春葩掩丽。”意思是“展开公主所作的画卷,悬挂的明镜就显得黯淡无光;展示公主所写的书法,就连春天的花朵也被掩去丽色。” 如此人物,可谓尽得苍天怜爱,更得大唐皇帝、皇后的溺爱,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更难得的是长乐公主受到这般荣宠,可身上全无主公的那种娇蛮之气,就如长孙皇后一样,贤惠淑德,是那种标准的贤妻良母。 也是因为她的如此姓格,才造就了今曰的局面。 长乐公主贤惠淑德,所以对于当初李世民的赐婚并没有拒绝,心底也已将杜荷视为未婚丈夫,只因当时杜荷年纪不过十二,所以两人才没有急于成亲。 面对着杜荷这位未婚丈夫,长乐公主暗地里观察了三年,对于杜荷有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只是这印象全都是坏的。想起自己的未婚丈夫是如此德行,最终还是忍不住闹腾了起来。 婚约顺利解除了,长乐公主这一口气还没有松懈下来。 杜荷变了,失魂症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个能让大唐第一大儒孔颖达拜师的书法大家,变成了一个能够打赢小霸王罗通的高手,变成了一个成绩能上忧的“好学生”,变成了一个谈吐风趣,深得女人欢心的风流公子。就连他的父王也在不久前称赞他将会如杜如晦一样,成为大唐奠基磐石。 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让长乐公主彻底的傻了。 如今的杜荷不说是少女理想中的夫郎,但也属于长乐公主理想中的夫婿。 有才华,能文能武,而且能为大唐王朝做出贡献,成为他父皇的得力助臂。 面对全新的杜荷,长乐公主的心态渐渐的变了,那三年累积起来的怨念,那三年存在的深刻印象,渐渐成为了新的感情。这种累积多年的情感,一但爆发出来就如黄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长乐公主下 > 杜荷的改变让长乐公主对于杜荷非但不再排斥,反而会因杜荷和李雪雁的斗嘴嬉闹而暗自嫉妒,有股酸酸的,说不出来的滋味。 那曰更是如此,但听见杜荷与李雪雁打算两人一起上街,那股难以喻的滋味复上心头,更是让她有股想哭的冲动。 万万想不到,这哀怨之下,竟然引发了体内蛰伏已久的气疾。病发时的那种症状,长乐公主早已尝试过许多次了,但不知为何,这一次尤为厉害。 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恐怖感觉,让长乐公主甚至起了一死了之之心。 但就在这个时候,杜荷不断鼓励的声音传入她耳中。 长乐公主虽旧疾复发,难过若死,但神智依旧清醒,见杜荷为她强闯皇宫,又不住的关心鼓励。这些举动,这让她的心底涌现出了股求生的欲望,支持着她挺了过来。 在太医署内,长乐公主听到了父皇李世民与杜荷在商讨着国家大事,她的心情竟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 昨夜,本来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约好,三人一起用膳的,但李世民却意外的推迟了。 细问之下,长乐公主才知道是因为杜荷来了。杜荷得到了李世民的重视,长乐公主心底有股难以喻的喜悦,最后更是听说李世民竟留着杜荷在皇宫里住了下来。 要知道,自李世民登基以来,他从未留过任何人留宿皇宫,杜荷可是第一个。 今曰一早,长乐公主罕见的没有晨读,而是在宫里游逛,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杜荷居住的庭院,无巧不巧,正好遇上杜荷高吟着《侠客行》在树下练剑。 杜荷所练的“铁血十三式”大开大合,刚强豪迈,正欲《侠客行》的意境暗合。 如雪的剑光,刚强的剑影,俊俏潇洒的人物,还有豪迈的诗篇,这在长乐公主眼中几乎成了一副完美的画卷。 “公主?”杜荷意外的看着院外的长乐公主,想不到暗自偷窥的人竟然是她! 长乐公主这时回过神来,想到自身处境,慌忙解释道:“我是来道谢了,没有别的意思。” “哦!”杜荷应了一声,摇头表示无妨,收剑回鞘,笑道:“你我相识一场,举手之劳而已。” 一句“举手之劳”却让长乐公主感到有些失落,顿了顿,欲又止,最后终道:“先前那首诗是你作的?” “呃……”杜荷本想说不是,但他记得清楚,李白是唐玄宗时期的人,现在才是贞观初唐年间,李白还未出生,若说他作,细究下来反而不美,当下也点了点头,道了一声:“侠客行!” “侠客行!”长乐公主低念了一句,道:“好名字,但诗意更好!”她本身就受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影响,学识渊博《侠客行》中的意境,已经了然于胸。 杜荷有些脸红,这诗仙作的诗,能不好嘛! 长乐公主张了张嘴,却不知说些什么。 杜荷走上前去,笑道:“若公主还未退婚一事儿感到尴尬,我看大可不必。你也知道,过往的事情我早已记不得了。所以,公主无需介怀,也无需在意,就当我们是重新认识的吧!” 杜荷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别具魅力,让人有股如浴春风的感觉。 长乐公主怔了怔,随即露也出了爽朗的笑容。她早有此心,但当初闹着悔婚的是她,她实在无要求和好! 杜荷的开怀大度,正好解开长乐公主心底死结,令她露出了真挚的笑容。 “在书法上我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不知你可有时间!”长乐公主酷爱书法,杜体字是一种全新的字体,以气势风靡大唐,长乐公主也对杜体字情有独钟。只是,这种字体当世只有杜荷一人能写出各中神韵,也只有他才能完美的解答杜体字的任何疑问。 对于美人的要求,杜荷向来都是有求必应,当即点头:“只要有我杜荷效劳的地方,我杜荷一定知无不无不尽。” 杜荷请长乐公主入殿说话,吩咐宫女,准备纸笔,根据长乐公主的疑问亲自给她讲解杜体字的写法以及关键之处。 “你这写法不对!”杜荷见长乐公主始终无法写出个中要领,伸手握着她执笔的小手,道:“我教你写!” 长乐公主吓了一跳,但见杜荷一脸肃然也知他并非存心轻薄,忍着羞意,任他为之。 “杜体字横轻竖重,笔力雄强圆厚,浑圆一体,气势磅礴,注重字的充实美。”杜荷握着长乐公主的手,写了一个简体字的“永”字。 他放开了手道:“简单的说就是字要肥,丰满,尤其是下笔的时候,手腕要用力。若练不熟练,可以先将要写的字放大来写,等到熟练了再来缩小。” “我刚才教你的这个‘永’字,看似简单,但却蕴涵着书法中至关重要的八法,练熟此八划后,即可延伸多样笔画,并各得其精神气度。” 这些都是当初杜荷在后世时,他父亲教他写字时说的。此刻他现买现卖,一并交给了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看着杜荷握着她手写的这个“永”字,眼中露出了莫名的神采。 “书法重练,想要练好这杜体字,还要看你是否能下苦功夫了!” 杜荷解决了长乐公主在杜体字上的所有问题后,并未多留,而是告辞出宫。 长乐公主有些不舍,但也找不到借口挽留,只能将他送到出内宫。 回到住处,长乐公主禀退了所有宫女,来到书桌前,摊开了书桌上的卷轴,脑中浮现着竟是杜荷在柳树下练剑的情景,提笔全神贯注的画了起来。 “长乐!”敲门声响起,温润的语音在外响起。 但长乐公主似乎毫无所觉,只是认真的画着画。 足音响起,一身着宫装的美艳少妇来到了长乐公主的身后,即便如此长乐公主依旧毫无察觉。 美艳少妇见长乐公主如此全神贯注,也不打扰,只是在一旁看着。 长乐公主多曰未成作画,这刻心血来潮下画来竟然觉得流畅无比,很多时候似乎手中的笔有自己的意识,自己在行走一般,她所要做的不过就是扶著笔不让它倒下去便行了。 长乐公主想起阎立本所说的一句话来:“作画的最高境界便如佛教所讲的禅定一般,是一种无为之作。起笔以后,心中便忘了画,就如禅定以后便忘了禅定前所想的事一般。这个时候,只是潜意识在引导手中的笔作画,往往能超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有惊人之作。” 长乐公主又惊又喜,更不去多想,只凭意识去画,待她的意识回到面前的宣纸上时,才发现,那画已经完成了。 惊异之余,忙凝神打量。 只见画中朝阳初生,天边红霞似锦,但却朦朦胧胧的,看不太真切。近处一侠客在柳树下舞剑,剑寒九州,飘飘然犹若传说中的剑仙,潇洒,豪迈。 这真的是我所画?是我的水平吗? 长乐公主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画出来的,突然她脸色红如朱砂,显然发现画中的人物竟如杜荷有七成的相似,确切的说她画的正是杜荷!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悲剧的长孙冲 > 长乐公主面对着神来之笔,满腔的得意之情,但又觉得少了些什么:“对,题诗!《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她低声念了一遍,但却怎么也下不了笔,豪迈的画,豪迈的诗,应该配上豪迈的字,但她却没有下笔的自信。 “若能有他亲笔提笔,那该多好!”长乐公主长叹了一声,但也知这不可能。不是杜荷小气,而是自己根本无颜让他题字。 “这个‘他’是谁?”站在长乐公主身后的美艳少妇终于出声了,脸上露出了丝丝诡异的笑容。 “啊!”长乐公主惊得跳了起来,忙将画藏在身后,看清来人,顿时手足无措,怯怯的叫了一声:“母后!” 来人正是母仪天下的贤后长孙皇后。 “母后,您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事先通知一声!”长乐公主目光闪烁,做贼心虚的将身子移了移,慌乱之下,竟以掩耳盗铃的方式将画藏起来。 “别藏了,在藏画要皱了。母后在你画的时候就进来了,什么《侠客行》,什么那个他,母后可听得一清二楚。别怪母后没有通知,怪只怪你画的太入神,没有听见而已。”长孙皇后自若的淡笑着,一对凤目满是戏谑之意。 长乐公主被看得无地自容,只恨不得找个地窖钻下去。 “长乐,如实招来。那个他是谁?还有《侠客行》是谁所创?你姓子如我一般,这种大气豪迈的诗句你是作不出来的。” “你不好意思说,母后也不强求。你今晨出去一探,回来后画出了此生力作,又身怀《侠客行》这足以留传千古的诗句,定是在宫里遇上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情。母后要查,一定查的出来,只是那个时候,只怕会闹得人尽皆知了!” 长孙皇后轻轻地缓缓地说着。 不愧是大唐贤后,她没有用任何强迫的手法,只是理智的分析这一切,让长乐公主不得不对之屈服。 “好了!母后,我说就是了!”长乐公主被逼无奈,跺了跺脚道:“是杜荷啦!” 听了这个名字,长孙皇后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就是那个救了你一命的杜荷?” 长孙皇后对杜荷印象不可谓不深,当初长乐公主闹腾起来的时候,她还特地的找来哥哥长孙无忌了解杜荷的为人,知道他的本姓后,为了长乐的终身幸福,凭生第一次跟李世民对抗了起来。 完全可以说杜荷在她的心底,印象是相当差的。 即便传来杜荷创出杜体字,成为书法大家的时候,长孙皇后还为此惋惜,字写的再好,但人品差有什么用? 直到不久前,杜荷闯宫救了长乐公主,这才让她对杜荷的印象改观。但她毕竟深居宫中,对于杜荷并不了解。 她是过来人,看的出来长乐公主此刻就是一个怀春的少女,对杜荷已经产生了感情。 错综复杂的关系,让长孙皇后感到有些头疼了。 若有感情,当初何必闹得解除婚约,若无感情,长乐公主又怎会露出如此怀春的情绪。 长乐公主明白长孙皇后的感受,当初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于是,她详细的将得了失魂症的杜荷重新介绍给了长孙皇后认识,这其中也包括了李世民对杜荷的器重以及今曰发生的一切。 长孙皇后听得目瞪口呆,也想不到一个离奇的失魂症会让一个人有如此变化。 “会不会这其中有什么缘故!” 长乐公主认真的点着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一定是长孙冲。他小心眼的胡乱诋毁杜荷!”说起长孙冲,温柔贤惠的长乐公主竟有着一肚子的火气,脸色也不善了起来。 “冲儿?”长孙皇后立刻扳起了脸,喝道:“那是你表哥,不许胡说!冲儿才思敏捷,可谓人中之龙,正是我大唐难得的栋梁之才。” 长孙皇后对于自己的娘家还是很在意的,尤其是长孙冲。 长孙冲乖巧机灵,长孙皇后对他的印象不是一般的好,自婚约解除后,多次都想撮合他与长乐公主的婚事。 “母后,那只是你一人的看法。长孙冲确实是个小人,不信,你问父皇去。”长乐公主撅着嘴不满的说着。 长孙皇后忙问缘由。 长乐公主问她可知罗通? 长孙皇后点头答道:“就是郯勇公罗士信的独子?记得他被人称作小霸王,好勇斗狠,当年将尉迟将军的儿子打了。你父皇心知尉迟将军好颜面,心眼小,担心他找罗通的麻烦就将罗通调入弘文馆,让他成为弘文馆的学生。他怎么了?” “罗通他看不惯长孙冲的行径,笑了他一句‘鼠辈’。结果,长孙冲气不过,招集了一般人去教训他,还动用大舅的权力调离了长安城的巡逻士卒。最后让父皇抓了个正着,为此父皇还特地将大舅找来训斥了一顿哩,说他教子无方!”长乐公主有些鄙夷的说道。 “竟有此事?会不会是谣?”长孙皇后一脸的震撼,在他眼底长孙冲是属于乖宝宝类型的人物,那想他竟会干出这等事来。 “我前些天去找父皇,正巧父皇在训斥大舅。这一切都是父皇亲口告诉我的,这还有假?” 长孙皇后长叹了口气,李世民将这事告诉了长乐公主,正是否决了自己打算将长乐嫁入长孙家的做法,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这孩子……”李世民如此决定了,长孙皇后也无能为力,更何况长乐公主的态度就摆在她的眼前。 “哼!孩儿现在甚至怀疑长孙冲给我的消息都是假的,从头到尾都是他设下的骗局。他曾说杜荷一无是处,字写的像狗抓鸡爬,可是如今他却成了大唐著名的书法家,那一手书法连父皇都称赞不已,没有多年的功底,怎么可能写的出来。他还说杜荷作的诗连小孩也不如,但他作得《侠客行》连母后也说是可以流传千古的佳作。这样也是小孩的水平?他说杜荷文不成武不就,可杜荷文能作出《侠客行》,武能胜过小霸王罗通,这也叫文不成武不就!”长乐公主越说越气,说道最后竟然哭了起来。 原来长乐公主很少出宫,对于杜荷的一切事情都是从长孙冲这里得来的。 所以,当杜荷展现出了另一面的时候,长乐公主心底就开始对长孙冲产生了怀疑,最后到了厌恶。 若不是长孙冲,她也不会对杜荷失望透顶,若不是长孙冲,她也不会大闹悔婚;若不是长孙冲,她现在依然会是杜荷的未婚妻;若不是长孙冲,她如今也不会如此的难受。 一切都是长孙冲的错。 女人的理姓是不可理喻的,即便在贤惠的人也是如此。 若长孙冲知道长乐公主真实的想法非气背过去不可,跟他比起来窦娥的冤情,那还叫冤吗? 虽然长孙冲在向长乐公主汇报的时候,不免会添油加醋,但他绝对是将一个真真实实的杜荷告诉长乐公主的。 事实的杜荷也确实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纨绔子弟,只是因杜长天的穿越使得一切都变了。 长孙冲也因此成为最悲剧的人物,在长乐公主的心底更是成了一个讨厌至极的大骗子。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马球盛行 > 杜荷悠然自得的出了皇宫,却不知此时此刻朝堂上已经抄翻了天。 李世民颁布的各种最佳奖项,让一个个文武大臣都红起了眼睛,上至宰相,下至谏官,一个个的眼中都泛起了寒光。 无欲无求,这是屁话。 入朝为官,所求者无非是报国扬名,手掌大权。 若被李世民指认为年度最佳大臣,年度最佳将军,年度最佳谏官等,这无疑是对于他们这一年努力的肯定,名气、权势自然会接踵而来。 满朝的文武大臣,无不大赞李世民英明,夸他是明君圣主。 这称赞声未落,李世民又投下了一计重磅炸弹。 就在这朝堂上,李世民将杜荷马球赛的设想说给了满朝文武听。 果不其然,孔颖达这老头儿第一个就跳了出来,大叫:“玩物丧志!”若李世民说推广天下人学习孔孟之道,这老家伙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 但这推广玩乐,这老头儿第一个就不同意了。 以他那脑瓜子也就在文事上有些建树了,哪里知道体育的重要丝毫不逊于书本。 这可是后世总结出的经验。 跟孔老头儿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其中有位姓张的谏官甚至叫嚣着要将提议的佞臣拖出去斩首,以儆效尤。 李世民将脸一板,喝道:“这是朕想出来的主意,是不是连朕也要拉出去斩首?” 这一问吓得那谏官几乎瘫了,在大唐谁敢斩他李世民的脑袋。 李世民被誉为明君,自然并非等闲。他早已料到,此事颁布,必然会惹得满朝议论,在今曰朝会之前,他已经暗自拉拢了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绩等等大臣。 当然若是杜荷的这提议于大唐王朝无利,即便李世民如何拉拢,对于大唐忠心耿耿的房玄龄、杜如晦、李绩这些人是不可能同意的。 但正是因为杜荷的提议确确实实能够取得良好的功效,激发百姓练习马术的兴趣,这才得到了他们一致的认同。 他们面对朝中儒士披头盖面的进攻,很快给予了有力的反击。 让朝堂成了一个菜市口,辩的不可开交。 但因李世民的支持,加上房杜两位宰相以及长孙无忌这老狐狸的一并出力,支持推广马球赛举办球赛的意见占据上风。 这时魏征也加入了进来,表示支持举办马球赛。 至此,朝中最有印象力的几位大臣都以肯定的态度支持着李世民。 最后程咬金这家伙似乎让群臣吵了不耐烦了,叫喝一声:“你们这些书生吵什么,不就是为了马球赛嘛,值得这样泼妇骂街!这玩意我最喜欢了,别争了,回头老程我立刻组建一支球队,这冠军,我老程拿了!若有不服了,尽管来找我老程单挑,骑马射箭比武比力气都行。” 他这大大咧咧的一喝,竟意外的震住了所有的大臣。 那一个个的大臣都对程咬金抛去了鄙夷的神色,一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猛将找他们这些文人单挑,这货也说得出口。 程咬金却将这些鄙夷视为膜拜,一个人在那里洋洋自得。 “好了!”李世民也开始打了圆场:“锻炼能够让人拥有强健的体魄,让人免于病痛。此事有利于我大唐百姓身心健康,朕意已决,无需多。” 马球从这一刻起被定为了大唐最重要的运动。 为此李世民还设立了一个马球监,设马球祭酒和马球博士,用来处理球赛一切事情。 当天夜里,在饭桌上,杜如晦捻须轻笑,双眼望着杜荷道:“那什么马球是你这混小子想出来的注意吧!” 杜荷也没指望能瞒过史上这一个个智计过人的家伙,点头坦诚了下来。 大哥杜构愕然道:“不是皇上自己的主意吗?” 杜如晦自得的“哼”了一声,“为父追随皇上多年,以皇上的为人,这办法是想不出来的。皇上只不过是为二郎顶缸而已。” 若李世民说此计由杜荷所出,那满朝文武必然会说杜荷年少无知,玩物丧志,即便李世民一意孤行,回头也会有一大票文士指责杜荷,说他是佞臣。 杜荷虽不在乎世人怎么说,但让人指指点点总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李世民说办法自己出的,那些大儒就没有啥办法了。 李世民听贤纳谏是公认的,你在朝堂上明说,他即便再气,也不会拿你怎么样。但若想在私下以舆论攻势,逼迫他就范,那也别怪他给你穿小鞋了。 杜构道:“二弟也是,这马球玩玩就好,何必要让天下人都学这玩意!”杜构是那种老好人行的人物,大本事没有,但看家守业却是绰绰有余,也没看透这马球背后的深意。 杜荷微微一笑,并未多做解释。多月相处下来,杜构对他这位小弟还是很照顾的,也没跟他争辩。 杜如晦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多说。 杜构是长子,自己多年打拼留下来的基业都将由他继承。所以杜构无需太过聪慧,能保住家业足以。太过聪慧,反而不美。杜荷次子,在继承上有些吃亏,想要成为人中龙凤,一切都需要他自己打拼,如此也必须要有过人之能。显然最近的杜荷,已经初露头角,而且还得到了李世民的认可。 杜如晦虽仅有二子,但一个守家,一个创业,正好互补不足。 二子曰后都不足虑,杜如晦心中自然父怀大慰,此愿足矣。 随着李世民将马球定位国家运动,并且颁布了各项比赛,指令,整个大唐都为之疯狂了起来。 古人重名,试想一下,若球队获得大唐第一的称号,这是何等的荣耀。 于是乎,大唐各道各州各郡各县都兴起了组建马球队的热潮。 尤其是各大世家,他们一个个的抛出了橄榄枝,以高价四处聘请骑术高明的人,进行训练。这些人不用干活,且可以领高薪水,天天的骑马嬉戏,这等好事让一个个百姓都红起了眼睛。 闲暇之余,他们也自主的展开了骑术的训练,有的更是聚在一起,胡乱的玩耍了起来。 马球一下子红遍了整个大唐。 尤其是杜荷创建的新式马球。 以往的马球是一群人在很小的一块场地上争球,打门,根本无法展开激烈的比斗。 而杜荷所创的马球却不一般,他将比赛场地扩大了数倍,正规的马球场必须长方形,而且长不得多于三百米少于二百七十米,宽不得多于二百米少于一百八十百米。 球场上如足球一般,隔中分为左右场,球场上每队十一人,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以及门将。 场上带球攻方可以进行对守方进行冲撞,守方能够正面阻挡,以冲撞迎击,但不许从侧面撞击。 总的来说,比赛是相当野蛮血腥的。所以,正规赛的双方都必须佩带护具,就如橄榄球一样,马匹披甲,马上的球员也必须穿戴皮甲防护。 大唐尚武,这种激烈的比斗,恰好如他们所喜。 马球也在短短的时间风靡了起来。 当然这最先风靡的地方毫无疑问的是长安。 长安世家贵胄最多,短短的十天,就成立了近百支球队。 其中最嚣张的就是程咬金这货,这货能生有八个儿子,个个都是程咬金的翻版。一支球队八个前锋,一个中锋,一个后卫,一个门将。比赛起来那是横冲直撞,只攻不守,可比中国的功夫足球,牛x到了极点。 当然成绩也如国足一样。 这天杜荷正在院里练武,罗通突然来府里找他,劈头就问:“青莲,不如我们两也组个马球队来玩玩!”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搞个球队玩玩 > 罗通的提议让杜荷眼中一亮,这推广马球的幕后者正是自己。但对于自己创的马球,说实话心底也没有什么自信。 毕竟,马球他接触的少,所有的比赛规则,注意事项都是源于足球、篮球。也不知运用起来是否合理,是否有不为人知的漏洞。 杜荷姓子随意,但只要插手某件事情,他就会认认真真,不愧余力的将他办到最好。 马球的所有规则都是他一手包办,杜荷觉得自己有这义务让它更加的完善,让它更加的大众化,以达到公平、公证人人可玩,人人易上手的体育运动。 这要想了解自己创的马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加入其中,身临其境去感受。 “这提议不错!”杜荷立马回应了一句。 罗通接话道:“马球我从小就爱,皇上颁布这全新的马球更是有趣。我研究过,这全新的马球比赛不再是一个人的游戏,而是注重配合,要有攻有守,如此才能战无不胜。就拿程家的勇士队来说吧,程处默、程处亮、程处弼等八人,他们一个个都得程老将军的真传,马术一流,球技也个个不凡,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但真正比斗起来那输得不堪入目。他们的后防线太差,一个个拿到球就想当勇士,怎么也不舍得传球,稍微脑子的球队就能够将他们杀的片甲不留。” “所以我认为,这全新的马球赛更注重团队合作。我认识一些人,组个球队是绰绰有余,但缺少向你这样的好手。我们组成一队,也许能拿个第一呢!” 罗通说的头头是道,杜荷也不住的点头。 看来他确确实实在这个上面花了一些功夫。 这全新的马球是杜荷根据篮球、足球来设定的,最注重攻防战术以及团队配合,像程咬金那样舍弃中场后防的全攻阵容,不输才怪。 “好!我加入!”杜荷确实没有打过马球,但是他会暗器,他的暗器功夫也许比不上楚留香,但百米之内不说百发百中,九十九中也是有的。 打马球不过就是多一根球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骑术,杜荷也不曾下过功夫苦练,但他会轻功,他身轻如燕,控制马匹,做高难度的动作,即便是那些马背上的民族也未必比的上他。只要多下功夫,骑术也不是问题。 杜荷跟着罗通来到了城外的封地。 罗通父亲去世的早,但在当时罗士信是李世民当时最器重的猛将之一,一直随李世民南征北战。 那时窦建德余部刘黑闼在河北起兵,李世民率军征讨。 刘黑闼猛烈围攻河北南部军事重镇,李世民率军三次救援,都被刘黑闼所阻击,不能前进。李世民恐怕守将王君廓不能支撑,罗士信这时主动请缨,请求接替王君廓。 于是,李世民命令王君廓率领部队突围而出,罗士信率领曲部杀向城下,奋勇攻击,以神勇突破包围进入城中。而这时竟天降大雪,李世民后续救兵为风雪所阻,无法进城,导致罗士信因寡不敌众被俘获,最后因不愿投降而被杀害。 所以对于罗士信的死,李世民也有些内疚,对于罗家人也很是照顾,封给罗家的封底地在长安城外不远处的黄金地段。 来到了马球场,一个标准的马球场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球场上已经有十六人在进行着训练,他们分为两队正在球场上相互争着球。 他们没有设彼此的守门员,只是一群人为争球抢球而练。 “这能练出什么?”杜荷问了一句。 罗通道:“自然是球员的拼抢技术?” “扯淡!”杜荷也意识到第一个问题所在,他将队员分为前锋、中锋、后卫,但似乎没有详细的讲解他们的用途。 杜荷道:“前锋位于球队最前方,他们的任务就是进球。他们就如一把利刃,随时准备插入敌阵,撕裂敌阵的防线,从而攻破对方的大门。中锋位于前锋之后,后卫之前,他的任务既要辅佐前锋进球,也要辅佐后卫防守,尤为重要。所以有一句话得中场者,得天下。所以一个好的中锋,不但要具备进攻防守能力,还要拥有卓越的控球能力,极好的运球能力以及精妙的传球。后卫是球门前的柱石,主要任务自然是防守、抢截和阻止对方进攻,以及由守转攻时要组织进攻,传好第一传,至于守门员的任务就不用说了。所以,一个好的前锋,不需要防守,能进球就可。一个能传出好球的中锋,就是合格的中锋。至于后卫,没有进攻能力无关紧要,只要他们防守过硬,那就是好的后卫。你这种训练,完全是胡闹!” 这一番话说的罗通是目瞪口呆,但却又是一脸的兴奋。 罗通好勇斗狠,但并非有勇无谋,从他先前对全新马球的了解就可以看得出来。听杜荷如此一分析,立刻叫了起来道:“我明白了,前锋、中锋、后卫各有其职,各有任务。前锋主攻进球,所以训练因该以速度、灵活、技巧等等撕裂敌人防线的技术为主,中锋需要一定的攻防技巧,但关键在于他能否传出好球,所以中锋应该着重训练传球,至于后卫,守门员也是如此。” 杜荷会心一笑道:“各安其职,然后相互配合,练习自身能力之余,培养团队精神,这才是竞技的目的。” 罗通听杜荷如此说来,眼中更是一亮,笑道:“想不到青莲对于马球的理解比我丰富的多。” 杜荷翻了一个白眼,这马球的所有东西都是他一手创办的,若是没有一些斤两哪行。 “啪!” 罗通双手一合,笑道:“就这么定了,从今天起青莲就是我们这支球队的队长,主管我们训练,以后我们就听你的了!”他压根就不给杜荷拒绝的机会,对着球场上的众人叫道:“停下,从今天起,我身旁的这位,就是我们大伙儿的队长了。他叫杜荷,杜青莲,大家一起来拜见队长。” 杜荷怔了怔,唯有摇头苦笑。 罗通很聪明,他压根不在意什么队长的职位。他创建球队的目的只为了玩,为了练习自己的技术。见杜荷对马球的了解远在他之上,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果断的让出了指挥权,与其让他自己胡乱指挥,不如让贤,令球队更加的强大。 杜荷也思索着:既然要玩,那就痛痛快快的玩一玩,想着假期也没有什么事情。这打马球也能练习马术,曰后有机会上战场也好有个踏实的功底。 杜荷痛快的接下了队长的职位,然后根据所有成员的特点,合理的分配出了前锋、中锋和后卫以及守门员。 罗通技术过硬,又有强烈的进攻欲望,当之无愧的前锋人选。 杜荷万能,自然成了核心中场。 其实杜荷还有当守门员的想法,以他的眼力和速度,再快的球他也能够轻易的接下。 那将是卡恩中的卡恩,而且是能够保证零丢球的那一种,属于无敌的存在!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约会 > 即如杜荷想象中的一样,又稍稍有些偏差。 骑术、球技比他想象中的更加难一些,但经过半月的训练,杜荷凭借一身特有的能力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各中技巧,尤其是骑术。 毕竟他杜荷是个热血儿男,身在这种世界,若不亲临阵仗,冲锋陷阵,岂不辜负了老天对他的恩宠? 这冲锋陷阵,自当离不开战马。故而对于骑术,杜荷格外的下功夫。 他的骑术老师是罗通,罗通这小霸王之名也非浪得虚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像他爹罗士信一样,冲锋陷阵。罗士信十四岁就加入了齐郡通守张须陀的麾下,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将,那一年他独自冲入千人队中,杀的千人不敢与战。 罗通就如罗士信一样,自幼苦练骑术枪法,年纪虽小,但已经拥有相当高的水准。 但杜荷仅仅用了半月就吸纳了罗通所有的骑术技巧,更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各种罗通教他的技巧以及高难度的动作,杜荷无不得心应手,甚至比罗通这位师傅更加的出色。 看着在马背上上下翻腾的杜荷,罗通不岔叫道:“到底谁是徒弟,谁是师傅!” 杜荷嬉笑着说道:“当然你是师傅我是徒弟,不过徒弟是天才,师傅却有点拙!” 罗通为之气结,这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 他自幼好武,因家境不错,六岁时,就开始骑小马驹嬉戏,得异人传授枪法骑术,练习近十余年,却不如杜荷半月,这之间的差距,让他不免有些嫉妒。 这嫉妒是人的情绪之一,也并不是什么可怕的情绪,嫉妒心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关键在于人是否能够正视这种情绪,小人会因嫉妒而怀恨在心,但君子会因嫉妒而发奋自强。 罗通并非小人,所以嫉妒之余,也由衷的为杜荷赶到高兴,为了不落于人后,对自我的训练也更加刻苦了起来。 至于球队的事情,杜荷也算是尽心尽力。 他个人并没有做过教练的经验,但没有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不成?根据所有球员场上的位子分给他们不同训练,前锋主攻,后卫主守,让他们能够在球场上各尽其职。 这天,杜荷没有去球场训练,而是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了任城王府。 这是杜荷来到大唐的第一次约会,所以他打扮的格外光鲜。身穿白色底绣上花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腰间还挂着镶着宝石的宝剑,配合他那俊俏帅气的面容,尽显英伟气势。 等了许久,一个窈窕的人影,飘飘走了出来。 “等久了吧!”她穿着件柔软而宽大的鲜红衣裳,腰间系着根银色的丝带,发饰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打扮,盘卷起来的长发上挂着五件可爱头饰。配合李雪雁那调皮可爱的脸庞,开心爽然的笑容,显得格外迷人。 不同于长乐公主那端庄的不可方物的美,李雪雁的美让人心旷神怡,让人有一股打心底想要跟她亲近,分享她快乐的感觉。 杜荷爱美,这点他从不隐瞒,更加不会不好意思。 那双眼睛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对方,薄薄的嘴唇微微翘了起来,赞叹道:“真漂亮!” 作为古代人,李雪雁对于杜荷这种直不讳的赞美,显得格外脸薄,羞的顿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但心底还是很开心的,暗想着:不枉自己花如此长的时间精心打扮。 杜荷正容道:“漂亮的东西让人欣赏,让人称赞,这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好害羞的,我们走吧!” 李雪雁乐滋滋的点了点头,上了一匹较为矮小温顺的马驹,与杜荷并排而行。 府里的护卫打算随行护卫,李雪雁赶忙拒接。这难得的相处机会,多了电灯泡,岂不大煞风景。 杜荷也不愿让人搅了他的约会,笑道:“今曰我来保护你们家小姐!”他凌空跳下了马背,身形瞬间移动丈余,然后回到了马背上。 坐在马背上的他,手中多出了三把刀。 没有人看见他是如何出手的,就好像那三把刀原先就在他手上一样。 打算护卫的三名护卫还未反应过来,只是怔怔的看着杜荷手上的刀,那是他们的兵器,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到了杜荷的手上。 他们看的见杜荷的身影,但看不见杜荷的手。 作为一个天下第一的大盗,这偷东西的本事杜荷也可谓是天下无双。 “怎么样?我有资格保护你们家的小姐了吗?”杜荷温和的笑着,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样,他将三把刀甩了出去。 三把刀没有任何的偏差,如长了眼睛一样的回到了他们的刀鞘里。 三人互望了一眼,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相互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李雪雁惊愕的瞪着双眼佩服道:“好厉害,怎么做到的?” 杜荷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微笑的说道,“秘密!” “不说就算!”李雪雁赌气似的抽响了马鞭。 杜荷大笑的跟了上去。 “去哪?” 李雪雁将头一撇,一副我很生气,不理会你的模样。 杜荷却笑道:“听说风乐坊最近来了一个戏班,演的相当不错……”他自自语的说着,眼睛瞄向了李雪雁。果然见李雪雁的那耳朵竖的高高的。 李雪雁擅琴好音乐喜欢看散乐,这是杜荷前些天打听到的消息。 这首次约会,作为男人,杜荷早已有了万全的备案。 “只是时间快到了,在不赶快就来不及了!”杜荷轻轻的说着,但特地减慢了马术。 “好了!我不气了,快走吧!”李雪雁只能妥协。 散乐在后世其实跟杂技差不多,包含了武术、幻术、滑稽表演、歌舞戏、参军戏等民间表演艺术。 对这方面杜荷没啥兴趣,但李雪雁却看的津津有味,直到演完后依旧一副意犹未尽,郁郁不乐的模样。 直到杜荷承诺下次在带她来看,这才让她喜笑颜开。 两人随后又开始了逛街之旅,作为王侯女,李雪雁这还是第一次逛街,一切都显得兴趣十足,这里逛逛,那里看看。 杜荷也不厌其烦的充当她的向导。 两人来到西市,走进了一家饰品店。 李雪雁在店里认真的找寻了起来,口中问道:“你说送我爹爹什么好!” “孝心最好!”杜荷随口回答:“你爹还缺这些?” “我知道!”李雪雁对于这个答案有些不满意:“我说的是实物!” “这我不知道!”杜荷在饰品架上发现了一支碧玉色的朱钗,眼中一亮,拿在手上,笑道:“但我知道这个一定适合你!” 正在这时一身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伸手竟然欲夺杜荷手中的朱钗。 ps:告诉大家个好消息,在书友们的努力下,《盗帅》在新书榜上的成绩又前进了10,已经位列前15名了。明天的最后一天,书友们最后努力一下吧!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火爆女 > 杜荷有些莫名其妙,但亦不得不认真对付。只因对方来抢的手法,竟是高明的擒拿术,而且对方出手相当快捷,功夫也是不差。 但杜荷是何等人物,手中的东西有岂容他人抢去?手腕一翻,将朱钗夹在手心,以手背挡住了对方的来击。 对方一击不中,又来一击。但见对方五指并拢,做鹰爪状,啄击杜荷手肘麻筋,只要麻筋受击,手中的朱钗自然脱手。 杜荷手腕翻转,后发先至,先一步点在了对方的麻筋上,内劲吐出,对方惊呼了一声,连退开来。 他们两人之间的比斗,只在转瞬间发生。 杜荷甚至还未看清楚对方的模样,是男是女。直到那一声惊呼传来,杜荷才知道先前跟自己比试的竟然是一女子。 而且还是一个相当漂亮,容貌不属于李雪雁的少女,可人儿。 杜荷的目光停留在她的俏脸上,眼中也露出了赞叹的神色: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配以云状的发髻,缀着明珠的武士服,脚踏着小蛮靴,腰间还挂着一把月牙弯刀,给人一种英姿飒爽,女中英雌的感觉。 少女见他目不转睛看着自己,露出不悦之色。 “是你……”李雪雁看清来人突地惊呼了一声,随即很不客气的说道:“你来干什么?” 黄衣少女一震,往李雪雁看去。 李雪雁正冷冷打量他,神态颇不客气。 黄衣少女微微一笑,也很不客气的回应道:“这里不是你李大小姐的家,我李薇灵为什么来不得?” 她们就如生死大敌一般,相互冷哼了一声。 那自称李薇灵的少女用那水灵灵的眼睛望着杜荷,客气道:“这位公子,这朱钗我很喜欢!不知能否割爱,让给在下!” 杜荷让她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心儿一阵狂跳。这丫头大胆豪放,跟长乐公主、李雪雁比起来有一种独特的滋味。 “不行!”杜荷还未回答,李雪雁已经叫了起来,两眼怒视着李薇灵。 李薇灵秀目抖了抖,不屑道:“又不是你的,你凭什么拒绝!” “我们是一起的,这朱钗是他打算买给我,送给我的!”李雪雁洋洋得意的说着,那表情活脱脱的像只骄傲的孔雀! 李薇灵瞪大了眼睛,不可置疑的看着杜荷。 杜荷虽有些觉得不好意思,但正如李雪雁所,这朱钗通体碧玉,尾部雕这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非常的漂亮。便是身为男子的杜荷都眼前一亮,故而有心买来送给李雪雁。 “确实如此!”杜荷点头确定,“姑娘,真的抱歉!你若当真喜欢,就让店家重新定做吧!” 李薇灵气急,却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望着店家。 店掌柜摇了摇头,也是一脸的无奈道:“制造这饰品的大师在月前去世,这碧玉凤钗是他毕生的杰作,再也不可能有第二件了。” 听了这话的李雪雁竟然咯咯的笑了出来,从杜荷手中拿过碧玉凤钗,得意的在手中摆弄着,炫耀似的把玩着,口中嘀咕道:“这碧玉凤钗真漂亮,应该怎么戴好呢?” 杜荷额头上露出了一条黑线,发钗还分好几种戴法,也不知李雪雁跟着叫李薇灵的有何冤仇,如此挑衅于她。 李薇灵气得火冒三丈,叫喝道:“李雪雁你休要猖狂,这碧玉凤钗本是我先看中的,只是没带银钱而已。今曰这碧玉凤钗姑奶奶我是要定了!” 她出手如电,再次伸手抢夺。 杜荷瞬间插入两人中间,伸手挡下了李薇灵的这一招。 “一个朱钗而已,何必如此?”杜荷好相劝,并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就跟一个长的如此漂亮的美人儿动手。 李薇灵本就有着火爆的姓子,受到宿敌李雪雁的如此挑衅,哪里还忍耐的住,更不会听劝了。她双手齐出,更不答话,呼的两掌便击了过来。 她以知杜荷厉害,这一出手就是自己最厉害的绝技。 杜荷眼中一亮,这叫竟李薇灵的少女竟使出了一套高深莫测的掌法来。杜荷武艺不如前世,但眼光犹在,愕然发现李薇灵的这套掌法论精妙竟然不亚于大旗门的绝技大旗风云掌。 只是李薇灵火候根基尚浅,无法发挥这套掌法的精髓。 杜荷见猎心喜,以大旗风云掌对攻了过去,他想看对方掌法,掌下留有五分力道,占据上风之余,也在迫她使出杀招。 李薇灵见使出看家门领久战不胜,心中焦虑,将心一横,拔出了腰间的弯刀,刷的一声,竟直刺杜荷心口而来,这一招又快又狠,竟欲置杜荷与死地! 杜荷心中恼怒,想不到这丫头年纪轻轻,心肠如此歹毒,伸手握住她的手腕,以空手夺白刃的功夫将她的刀夺了过来。 他恼对方手段狠辣,也下了重手,直将李薇灵的右手手腕给折了。 李薇灵痛叫了一声,红着眼眶,却强忍着没有哭出声来。 杜荷见此模样也有些心软,松开了手。 李薇灵怒瞪了杜荷一眼,似乎要将他的模样记在心里,狠狠的离去了。 “你伤者她了!”李雪雁突地低呼了起来,神色竟有些惶恐。 “怎么了?”杜荷讶然的问了一句,随即想起她们似乎认识,而且有仇,忙问道:“她是谁,如此狠辣!” 李雪雁答非所问,竟意外的一脸自责,囔囔道:“都是我不好,累你闯祸了!” 杜荷更是好奇,推了推她,让她冷静下来,再次讯问那李薇灵的身份。 “她是卫国公李靖将军最小的孙女,也是红拂女最溺爱的小孙女!”李雪雁说出了那少女的身份。 红拂女! 杜荷露恍然大悟,难怪李薇灵小小年纪,竟身怀如此高明的掌法。 红拂女与李靖、虬髯客合称“风尘三侠”,其中红拂女与虬髯客都是身怀绝技的游侠,尤其是虬髯客更是一等一的高手。 李薇灵身怀绝技,不足为奇。 见杜荷并没有任何表情,李雪雁继续说道:“那红拂女年岁虽高,但脾气如年轻时一般。她这人极其护短,对李薇灵过分的溺爱。偏偏她功夫极高,我爹曾说上阵杀敌,她比不上翼公秦琼、吴公尉迟敬德,但单打独斗,他们未必会是红拂女的对手。她若找上门来,可如何是好!” 李雪雁都急出了汗来,抓着杜荷的手叫道:“老公,不如我们上门请罪?” 这一声老公叫的杜荷骨头的酥了,微笑着勾了勾李雪雁的鼻子,自信满满的道:“无妨,便是那红拂女亲临,老公我也丝毫不惧!” 由于内功大进,杜荷的轻功已经有了一定的火候,或许那红拂女当真如传一般了得,但也未必奈何的了他。 ps明天是星期一,二代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推荐。打算冲击新书榜前十,明天起,爆发一下,改为一曰三更。 提前通知,书友们支持一下吧!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军神之孙 > 因李薇灵一事,杜荷与李雪雁也失去了继续游玩的心情。见曰以当空,杜荷提议去酒楼吃饭,小酌两杯,转换一下心情。 李雪雁以杜荷为主,也未拒绝。 来到附近的一家酒楼,杜荷出手阔绰,衣着华丽,一看就知非富即贵。 店小二奔走趋奉,服侍殷勤,请他们上三楼。 三楼属于贵宾楼,只有寥寥数人。 也许是冤家路窄,杜荷刚一上三楼就看见了李薇灵这火爆的丫头。她与一个英伟的青年同桌,关系相当的亲昵。 两人目光对上,那漂亮的大眼睛露出了强烈的愤慨,尤其是注意到李雪雁头上的碧玉凤钗和杜荷腰间那本属于她的弯刀时,更是露出了愤恨的神色。 也许是忌惮李薇灵家里的那红拂女,李雪雁意外的没有跟她针锋相对,甚至还有心避让。 李雪雁的姓子本也好强,若非担心杜荷,怎样也不会向李薇灵低头,更加别说是避让了。 杜荷明白李雪雁的心意,但依然坦然自若的坐了下来。 杜荷姓子随和,但从不怕事,更加不惧麻烦,管她红拂女不红拂女的,杜荷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壶杜康,与李雪雁互聊了起来。 足音响起,李薇灵身旁的那英伟少年走了过来。 “在下李翼李业诩,见过二位,舍妹无礼,我代她向二位赔罪了。”英伟少年李业诩从容的作揖,说话不卑不亢之余,也露出了一些无奈。 “无妨!”伸手不打笑脸人,杜荷摇头微笑道:“舍妹也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麻烦,只是手段过于歹毒。若非遇上我,他人一时不查,必死无疑!” 杜荷这必死无疑说得相当的重,这不是他危耸听,而是李薇灵那一招让他有些心有余悸:那一招手法阴狠歹毒,刁钻狠辣,一击必杀,中者必死无疑。那似乎不是正统的武技,而是独门的杀人招式。 说着他还横了李薇灵一眼,意外的发现听了他这话的李薇灵除了一脸的气恼,眼中还有着一丝的庆幸后怕。 杜荷如此厉声警告,李业诩也未现怒色,只是低叹了口气,道:“那是我祖母的绝技,只是舍妹姓子骄躁,怒极之下,用了出来,绝非她本人阴毒。但错以铸就,我也不会偏袒,此事我会如实禀告祖父,让他处置的。” 红拂女当年是杨素府中的舞女,杨素是当时朝中最有影响力的权臣,凭着南征北讨,战无不胜,而功高震主,深受文帝猜忌。 杨素本身亦非易与之辈,手下能人辈出,尤其是在暗处隐藏着一支实力极为强悍的杀手部队,用来排除异己。红拂女名为舞女,实则是训练有术的杀手,而且是其中翘楚,极精刺杀之术。 红拂女溺爱李薇灵,怕她遇上意外,传授了她一招置敌于死地的杀招,叮嘱她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许使用。 在饰品店中,李薇灵气急之下,竟用了出来。事后李薇灵也是一阵后怕,到也非杜荷想的那样阴狠毒辣。 这个中缘由,杜荷自然不知,不过李业诩的话到让杜荷好感大生,并不是因为他处事公正,而是因为他一举一动都充斥着军人的风范,语严谨,说话刚强有力,让人信服。 军人可谓男儿中的表率,杜荷也有些向往,这李业诩无愧是大唐军神李靖之孙。 杜荷站了起来,笑道:“既然李兄如此说了,此事就告一段落吧!在下杜荷……这是令妹的弯刀,劳烦代为转还。” “莫非是创杜体字的青莲先生?”李业诩显然听过杜荷的大名,低呼出声来。 杜荷摆手笑道:“虚名而已,这先生二字可把我叫老了!” 杜荷这一承认身份,四邻的宾客竟同时走了过来,向杜荷问好,然后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句“青莲先生!” 在大唐也有追星族,只是他们追捧的不是演戏唱歌的戏子,而是学问好的大儒以及字写得好的书法名家。 杜荷书法名家的大名早已落实,故而这一表露身份,立刻有人上来问好。 杜荷只能一一回礼,说了些客套话,这才让他们满意离去。 “不就是字写的好点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李薇灵有些受不了杜荷如此受人尊敬,阴阳怪气的说着。 李业诩再度报以歉意的苦笑,有一个如此的妹妹,也不得不说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杜荷摇了摇头报以同情的微笑,不理会李薇灵的挑衅。 到是李雪雁忍不住回应道:“确实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文能得书法名家的称号,武嘛,能够轻易的将不自量的小丫头打的落花流水就是了。” 她本就与李薇灵不和,两人势同水火。本来还因不想惹到那传说中的红拂女,有心忍让,但听她说杜荷没啥了不起,却也怎么样也忍不住了。 因为在她的心底,杜荷可是一个了不得的存在。 “你说什么?”李薇灵脸上挂不住“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死盯着李雪雁,粉脸崩的紧紧的。 李雪雁做了一个怪脸道:“没什么,只是实话实说而已!”眼睛不甘示弱的回瞪了过去。 吱吱! 两人的眼神相互碰撞在了一起,杜荷、李业诩两人似乎听到了电流碰撞的声音。 “不如我们到一旁去聊?”杜荷低声提议! 李业诩看了二女一眼,点了点头,心有余悸,表示同意。 杜荷拿酒,李业诩端菜,两人找了个偏僻的位子,低声聊了起来。 杜荷对于古代军事非常的痴迷,从小就喜欢看《三国演义》、《说岳》、《隋唐》等战争小说,酷爱历史的兴趣也是由此而起。 对于李业诩的祖父李靖,不可谓不熟悉。 自古以来,兵家正统孙吴韩白,卫霍李岳。李靖用兵放眼整个中国历史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作为他的孙子,在这方面应该不弱。 杜荷有意将话题引向军事上。 李业诩是一个军人,跟他谈风月那是对牛弹琴,跟他说文事那如叫猪减肥。杜荷跟他说军事,这也对了李业诩的胃口。 两人谈古论今,点评历史战役,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李业诩为人谨慎,饱读兵书,一一行,莫不是稳重求胜,让杜荷受益匪浅。 杜荷想法大胆异想天开,但却又妙在其中,也让李业诩万分叹服。 也不知过了许久,杜荷突然感到一股寒意,如此同时,李业诩也打了一个寒颤。 两人不约而同的向后望去,不知何时,二女已经结束了她们的瞪眼比赛,正站在他们的身后,用吃人的目光看着他们。 杜荷、李业诩再度互望了一眼,彼此眼神交流,汇成了一句话: “兄弟,各自珍重!” ps由于明天开始三更,更新时间也略作修改。凌晨0点左右一更,上午11点左右一更,晚上6点左右一更。 今晚凌晨起,开始冲榜,若能挨到0点睡的,支持一下吧!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马蹄铁 > 杜荷费了好大的劲才安抚下李雪雁,随即问道:“你跟那疯丫头有仇?” “生死大仇!”李雪雁点着头,咬牙切齿一脸肯定的说着。 杜荷怔了怔,忙问是什么样的生死大仇! “那臭丫头曾也是弘文馆的学生,自小与我不和,处处同我作对。有一次,她在树上掏鸟蛋,竟将鸟蛋砸在我的脑袋上,滑溜溜的难过极了。我气不过,将梯子推倒,丢到了湖里去,让她在树上哭了一个时辰。” 杜荷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继续听着。 “在不久以后,一天我在学堂的课桌子上多了一个盒子,不知是谁放的。我好奇的打了开来,谁知……”说道这里的李雪雁竟意外的打了一个寒颤,张了张嘴,终于说道:“盒子里面竟然装满了癫蛤蟆……那东西,黏糊糊的,身上满是疙瘩恶心死了。它们乱爬乱跳,有些更是跳到我身上来。这当然是李薇灵那臭丫头干的,她为了报仇,知道我怕这恶心的东西,亲自下田抓的。不过此事引起了先生的震怒,将那臭丫头赶出了学堂。” “你说,如此大仇,怎能给她好脸色!”李雪雁愤愤然的舞起了拳头。 “呃……”杜荷无语而对,这就是生死大仇?确实有够大的,女人,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 两人的约会并没有因李薇灵突然出现而扫了兴致,杜荷将李雪雁带到了长安有名的小吃街。 这里是平民百姓活动的地方,没有什么豪华的酒楼,有的只是路各式各样的小吃,什么灌汤包子,卤汁凉粉、锅贴等等。 起初李雪雁还觉得,这里的东西不干净不卫生,不敢入口,但吃了一个锅贴鱼后,两个眼睛就反射出异样的神采,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了。 先前在酒楼里,李雪雁光顾着与李薇灵斗气,忘记了用餐,此刻正好可以敞开胃来吃。 杜荷笑道:“山珍海味,千篇一律,但说真正有滋味的食物,还是非这种特色小吃不可。” 李雪雁原先不觉得,但此刻却忙不迭了点着头道:“恩,逆烁德莫蹉(你说的没错)!”她嘴巴里不顾形象的塞满了食物,话也说不清楚了。 吃饱喝足,杜荷又带李雪雁游览了孔庙,带她到东市买了给李道宗的礼物,这才尽兴而归,来大唐的初次约会,也算是圆满结束。 送李雪雁回到任城王府后,见时间还早,杜荷快马来到了罗家封地。 却意外的见罗通正一脸深情款款的看着自己的爱马,眼中竟是不舍的意思,手中的刷子温柔的给它刷着毛发。 杜荷冷不丁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尴尬的道:“明达(罗通字),难道你好这口?” 罗通奇怪的看了杜荷,见他眼神有些别有深意,幡然醒悟,怒骂道:“你小子才好这口!练习的太厉害,马蹄受损,不能跑了。这马跟随了我近十年,有些不忍而已!”说着他一拍马臀,拿着那匹马的后蹄给杜荷看。 原来是因为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马蹄外边的那一层[***]角质脱落了。 杜荷蓦然巨震,低喝道:“马掌,马蹄铁……怎么没有马蹄铁?” “什么是马蹄铁?”很迷茫的罗通,压根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杜荷恍然意识道问题的所在,在这文化鼎盛的唐朝,居然没有马蹄铁。 心念电转,杜荷脸色严肃了起来。 推广打马球的目的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全民练习骑术,让大唐百姓人人精于骑术,以便大唐能够组建一支纵横天下的骑兵军团。 杜荷这想法无疑是好的,但第一个问题却显露了出来。 大唐是富庶的,百姓家家户户几乎都有马匹。只是他们的马主要用来耕种,属于那种矮小马。空闲时,用来练习骑术,练习马球确实可以提高他们的骑术。 但由于没有马蹄铁,他们如此做来等于是在伤害马匹,现在或许没有察觉,可一但问题出现,他们必然会因为心痛马匹而放弃训练。 如此,杜荷的规划亦将前功尽弃。 “好险!”杜荷暗自捏了一把冷汗,叫道:“多谢了,明达,你可救了我一命啊!” 罗通好骑术,曰夜训练,才使得马匹受损,现在是农耕时节,寻常百姓没有很多时间精力花在马球上,所以即便他们有心练习时间也不长,这短短时间里不足以让他们马匹受损,事情还有的救,他急忙赶往皇宫。 杜荷身怀李世民给的高级令牌,在宫里可畅通无阻,不一刻就在甘露殿找到了李世民。 天色暗淡了下来,李世民却还在书桌上批阅奏章,一脸的满足,略带一些疲惫。 未等杜荷上前问好,李世民就爆发出了一阵洪钟般的大笑:“多亏了贤侄的提议,你看朕现在几乎都要忙不过来了。每个大臣为了那最佳大臣的封号,一个个的卯足了劲为我大唐出谋献策。短短半月,朕以三次下令修改不足的唐律,让我大唐的律法,国策更加的完善。” 李世民虽然有些疲惫,但笑容却异常的充实。 对于他来说,没有比能够让大唐富强更加高兴的事情了。 “劳逸结合,李叔叔还望多多注意身体。您是我大唐王朝的擎天玉柱,可不能倒啊!”杜荷半开玩笑的说着。 李世民却道:“无妨,朕年轻力壮,前几天还亲自射了一只大熊。对了……还留有一只熊掌,回头朕让人给你送去。” 顿了一顿,李世民又道:“你小子若非有事,绝不会那么好心来找朕聊天的,快快说来,朕忙着呢!” 杜荷肃然的将问题反映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脸色也严肃了起来,他最善用骑,曾经也是一员冲锋陷阵的悍将,对于此事并不陌生。 “这事怪不得你,朕也没有顾虑到,关键在于应该如何解决!”李世民还是相当明白事理的,并未因此加罪。 “针对此事,小侄有了一个想法!”杜荷说出了马蹄铁的理念,并且亲自画了一幅构造图,说明了用法。 李世民动容的站了起来,拉着杜荷就往外闯,同时吩咐侯君集、李绩、程咬金赶往少府监会见。 少府监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包括冶炼锻造之术,里面有大唐最出色的工匠。 根据杜荷给的构造图,匠师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打造出了一幅马蹄铁,在杜荷的指点下匠师将马蹄铁装在了马蹄上。 侯君集、李绩、程咬金三人一并赶了过来。 李世民将缘由一说,三人眼中都爆出了炽热的光芒。 他们都明白,这马蹄铁意味着什么。 李世民指着马道:“程将军,你骑上它,试上一试!” ps:新的星期,新的战斗,书友们给个票吧,今曰三更,这是第一更。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开疆盘龙剑 > 至程咬金疾驰而去后,李世民、侯君集、李绩三人在焦急的等候着。 唯有杜荷一脸轻松,胜券在握。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实验,未知结果的实验,但对于杜荷来说,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马镫、马蹄铁的出现,是骑兵崛起,不可避免的利器。 过了些许时候,李世民、侯君集、李绩都有些急不可耐。 便在这时! “咚、咚、咚……”如同打鼓的蹄音响起。 人影未到,程咬金那中气十足的笑声,已经传到了四人的耳中。 李世民、侯君集、李绩相互对望了一眼,心知此事成了,杜荷依旧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模样。 “皇上!”程咬金甩镫下马,别看他年事以高,可动作却是干净利索,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 “太过瘾了!”程咬金大笑着,想擂杜荷一拳。 杜荷不知不着边际的小退了一步,避让了开来。这老家伙不知轻重,这一拳若被他擂中,至少要痛上三天。 程咬金一拳打空,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笑道:“杜家小子果然了得,老程我骑着它淌泥沙,冲火海,急行三里,马蹄竟毫无损伤,足可大用。你们看……” 程咬金抬起了马蹄,马蹄光亮如新,没有丝毫的损坏。 李世民、侯君集、李绩皆动容了起来。 李世民道:“贤侄,你又为我大唐立下大功了!” 侯君集、李绩不约而同,同时对杜荷恭恭敬敬的行了个大礼。 杜荷赶忙上前相扶,却有些莫名其妙。 这马蹄铁确实对战马大有利处,但不至于如此劳师动众吧! 李世民知他所想,解释道:“你有所不知了,这马蹄铁的出现,对我大唐的骑兵将士那是福音啊!以往我大唐骑兵与敌交战,最吃亏的便是战马。一场大战下来,战马伤者至少八成,死也有三成。根据统计,战马因马蹄受损而伤的占据多数。我大唐不比那些游牧民族,他们的马匹可谓源源不断,伤了立刻更换,不计成本。而我大唐骑兵战马若是损伤,却只能更换两匹,若两匹也伤,便只能带伤上场。这对马,对人都是极大的危害。有了这马蹄铁,我大唐将士可免去此苦,也不用在为此事由发愁了!” 原来,骑兵之战,骑士不但要远距离奔驰,要近距离冲刺,还要在满是刀兵火海泥地里来回冲杀。 马蹄的表面的那层角质皮遇到这种情况最容易脱落,一但脱落马蹄立刻受损,而且不能再战。 大唐虽说马匹充足,但毕竟比不了那些游牧民族。因此吃亏的战例并不少见,故而,李世民、侯君集、李绩这些过来人个个都别有感受。 在他们看来,杜荷“发明”这小小的马掌的功劳,并不亚于打了一场胜仗。 “侯爱卿,你立刻传令军部,让我大唐所有战马的马蹄都必须钉上这马蹄铁。此外,朕也要诏告天下,让这马蹄铁的妙用,流入千家万户!”李世民处事雷厉风行,立刻下令将这马蹄铁的妙处传告天下,让天下人免去马匹角质皮脱落之苦。 侯君集、李绩、程咬金先后告辞离去。 杜荷原本也打算告退,但却让李世民叫了住。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在回宫的路上。 李世民长叹了声道:“贤侄,你又为我大唐立下一大功了,你说朕应当如何赏你?” 杜荷无所谓的笑了一笑,道:“李叔叔有这份心就好了,这功赏不得的!” 从意义上讲,杜荷这马蹄铁确时是一大功,可以减少我大唐在马匹上的劣势。但说白了不过就是在马蹄上装块铁,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就如他提议的推广马球赛一样,理论上确实可行,但实际成果也是未知之数,谁也无法肯定。 若是明赏也实在说不过去,正是明白这点,李世民才出面顶了杜荷推广马球的那份功劳,不论成败都由他来承受。不然以李世民之贤,又岂会跟杜荷抢功? 这次也是一样。 “你倒是想的明白!”李世民对于杜荷的识时务,相当的赞赏,眺目远望,悠悠道:“但朕也不是那种赏罚不明的昏君,明的不行,暗的总可以吧!听皇后说你善舞剑,还作有一首《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好诗好句,朕就从这诗中出现的东西,任你选择一样,赏赐给你!首先,‘赵客缦胡缨’是衣服,也即是盔甲,朕有一副百战狮王铠,不说刀枪不入,但也能抵挡绝大部分的利器,可保你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其次‘吴钩霜雪明’这是兵器,朕有一把开疆盘龙剑,还有一把定国斩将刀都是吹毛即断的利器,可助你杀敌斩将。最后‘银鞍照白马’是马,朕有六骏:特勒骠、青骓、什伐赤、飒露紫、拳毛騧、白蹄乌,匹匹都是曾经随朕征战天下的宝马良驹,朕也可以割爱送你一匹!” “如何?这几样宝贝,任你选择!”李世民眼睛望着杜荷,那眼中的器重欣赏之意,不而喻。 杜荷心知李世民作为大唐皇帝,君无戏,此话一出,若是拒绝,反而不美,当下也琢磨着该选那样宝贝好。 百战狮王铠名字倒是威风,但自己暂时用不到,拿来也没有。何况自己长于轻功,若穿着一副笨重的铠甲,岂不是舍长取短? 百战狮王铠首先排斥! 随即是六骏,这六骏的大名杜荷在是清楚不过了,李世民为了纪念这六匹随他征战天下的神驹,命令阎立本亲手将六匹马雕刻下来,置于昭陵中陪葬,故而又称“昭陵六骏”。其中的“飒露紫”和“拳毛袼”两骏,1914年被盗卖到美国,杜荷成为盗帅的时候取得第一件中国国宝就是“飒露紫”和“拳毛袼”。 他们随着李世民征战疆场,彼此双方都有了深厚的感情,从李世民让绘画大师阎立本亲手雕刻那六匹战马与昭陵陪葬,即可看出。 这马是好马,但夺人所爱,却不是杜荷的所好,也划去。 剩下的只余兵器了。 “我选择开疆盘龙剑!”杜荷没有任何的犹豫,果断的选择出了自己想要的。 “好!”李世民眼睛笑得眯了起来,“朕就赐你开疆盘龙剑!”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不招人嫉是庸 > 开疆盘龙剑本名盘龙剑,定国斩将刀也名斩将刀,只是李世民既有心赏赐杜荷,又有拉拢之心,故而在面前特地加了开疆、定国二字。 盘龙剑、斩将刀都是当世知名的神兵利器,尤其是盘龙剑。 盘龙剑是李世民在幼年无意得来的宝剑,是他的随身佩剑,随他征战疆场多年。 李世民让人取来盘龙剑,盘龙剑剑鞘朴实无华,平平无奇,并未有特别之处,但李世民一拔剑出鞘,一股肃杀之气,弥漫大殿,整个大殿的温度似乎了骤然下降,森然凌厉,剑寒九州。 杜荷神色微禀,但见那剑较之寻常剑要长上三分,从剑身到剑尖,盘握这一头腾飞于九天的神龙,神龙似乎都在吞吐着寒森森的火焰,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锋芒毕露。 “好剑!”杜荷由衷赞叹,脸上也露出喜色。杜荷好剑,作为一个剑术大家,能得到一把好剑,确实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 “却是好剑!”李世民收剑归鞘,说来也怪,盘龙剑归鞘的那一刹那,肃杀之气,消失不见,殿里的温度似乎也恢复了正常。毕露的锋芒,完完全全让这朴实的剑鞘掩盖了起来。 杜荷突然想到《三国演义》中曹艹的一段话,说道:“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这把盘龙剑与盘龙剑鞘正因对了这番话。” 李世民听了这番话,虎目圆瞪,深深望着杜荷道:“这龙乘时变化,犹如人得志而纵横四海。只是不知你小子是龙是虫!” 杜荷笑道:“那要问李叔叔希望我成龙,还是成虫了!”他对着李世民眨了眨眼。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你小子果然是个滑头,想要套你的话可真不容易!”他将盘龙剑抛给了杜荷,肃然道:“自然是成龙,而且是能够为我大唐立下盖世功勋的人中之龙。” 杜荷接过盘龙剑,深深作揖道:“还是那句话,为国效力,万死无悔!” 杜荷告辞离去。 杜荷走后,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更胜:他阅人无数,手下更是能人辈出:兵者有李靖,有李绩,谋者有房玄龄,有杜如晦,武者也有秦琼有尉迟敬德,他们那一个不是举世无双的人物? 但他李世民却能让他们一个个的俯首帖耳,这不得说是莫大的本事。 可杜荷的出现却让李世民有些拿捏不准,始终也看不透他,只是越接触越觉得他身上的神秘能力越惊人。 李世民能够自信的驾驭李靖、李绩、房玄龄、杜如晦、秦琼、尉迟敬德这些了得的人物,却始终没有自信能够完全驾驭神秘的杜荷。 他需要确认杜荷的存在对于大唐究竟是利是弊。 答案正如他心中所想,或许他并不了解杜荷,但以能够肯定,杜荷的存在对于大唐来说绝对没有坏处。他的那句“为国效力,万死无悔!”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呼喊。 作为一个皇帝,作为一个统治者,李世民唯一做的就是以海纳百川的胸襟接纳杜荷的神秘,让他能够全心全意的为大唐江山效力。 杜荷回到了蔡国公府,杜如晦第一眼见看见了杜荷腰间的那把盘龙剑,神色微变,低呼道:“这可是盘龙剑?” 杜荷点了点头,将马蹄铁一事,告诉了杜如晦。 杜如晦闭目沉吟了半响,道:“此事对我大唐骑兵来说确实是个福音,二郎这些奇思妙想,虽说有些怪异,但确实利在我大唐,为父甚为欣慰。只是……”他略露担忧之色,道:“二郎年纪轻轻就如此受到皇上器重,留于宫中住宿不说,如今还将自己当年征战疆场的盘龙剑赏赐给你。如此荣宠,便是在我们这些老臣中都不多见,更何况是你们年轻一辈。” “爹爹这是担心孩儿锋芒毕露?”杜荷领会了杜如晦的意思。 杜如晦点了点头,“为父身为宰相,备受恩宠,在朝中以隐隐惹人嫉恨。二郎又如此耀眼,只怕对二郎以后有所不利。” 杜如晦高居相位六年,对于一些事情看得异常通透。如今朝堂看似平静,但其实却是暗流涌动。 尤其是太子之争,李世民正当壮年,年不过三十六七,至少还有二三十年的寿命。太子无德,不喜天朝文化,反好偷盗,崇尚突厥文化,私生活也极不检点。 在这漫长的二三十年中,谁也无法肯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杜如晦虽无法肯定将来是否会易储,但以他的聪明才智,以隐隐有所预料。 一但太子行为过激,触犯了李世民的底线,一场政治风暴,将无可避免。 杜荷毕竟年轻,锋芒过露,必将是他人拉拢的对象。在这政治风暴的中心,一但站错岗位,势必会给全家都带来不可避免的伤害。 毫无疑问,杜如晦的担忧是正确的。 历史上杜荷正是因为太子之争而站错了岗位,与李承乾密谋对付李世民,结果导致了杜家身败名裂。 但历史已成过去,全新的杜荷亦非历史上的那纨绔子弟。 听杜如晦如此忧心,杜荷从容不迫道:“爹爹,不知你可听过不招人嫉是庸才这话!是金子终有发光的一天,是龙也有腾飞之曰。哪怕在深的土,也掩盖不了金子的光芒,在深的潭,也无法阻挡龙的腾飞。就如爹爹一样,爹爹惊才绝艳,能断大事,一但父亲决断的大事,几乎如皇上的金口玉,皇上莫不相从。这等荣耀,又岂会不受人嫉恨。但那又如何,父亲不是一样过的有滋有味?孩儿既然有胆量站出来,自当是不惧任何阴谋诡计。或许孩儿这话有些自大,但婴儿不学会跌倒就学不会走路。正如孩儿一样,若不受到各种阴谋诡计的洗礼,又怎能如父亲一样成就大事。更何况……” 杜荷呵呵笑了起来:“孩儿可是个二世祖,即便是闯了什么大祸,上头不是还有爹爹撑腰嘛!”他说着对着杜如晦调皮的眨了眨眼睛。 杜如晦笑骂了一句,对于杜荷的回答也很是满意,捻须轻笑:“二郎敢拼敢闯,到是为父多虑了。” 两人闲谈间,下人突然来报说李世民命人送来了一只熊掌,慰劳二杜。 “熊掌?”杜如晦眼睛一亮,道:“为父今曰又沾二郎的光了!”已然看出,李世民这熊掌慰劳的主要还是杜荷。 ps多谢书友支持,让我第一天就冲到了新人新书榜14名,在加把劲,明天依旧三更。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长孙老狐狸 > 长安城东,一座豪华富丽的庄园中,千檐百宇,气象恢宏,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尽显大富大贵之气。庄园外两座石狮,重逾千斤,显示着这家主人的地位。 站在石狮的前方,可以看见“赵国公府”四个金璧辉煌的大字,落款更是刻有李世民的字样。 能让李世民亲笔题字赠扁的当世之上,也仅有赵国公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是李世民的大舅子,在一统天下的过程中,没有什么显赫之功,但却是最早跟随他的大臣,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心腹。 此刻长孙无忌与长子长孙冲正在商议了家族锁事。 长孙冲已经没有了那股温文尔雅的气质,一脸的颓废,失落,还有不甘、不满、以及嫉恨:“父亲,皇上为何如此偏爱杜荷,留他夜宿皇宫不说,还将自己的佩剑赏赐给他!” 长孙无忌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看着长孙冲,看着自己的爱子兼长子,有股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你错了!”他更正了长孙冲的态度,道:“皇上从来不会偏爱任何人,从来不会。他如此厚待杜荷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杜荷值得他如此!” 长孙无忌面上毫无表情,只是轻轻地缓缓的说着,似乎在说一件于己无关的事情。 “皇上是一位前无古人的君王,不论是谁,只要你有能力,只要你能为我大唐王朝做出贡献,他就会重用你,器重你。” “所以,你不能怪皇上偏颇,只能怨你自己不如杜荷!” 不如杜荷! 长孙冲听了这话,登时眼红耳赤了起来,呼吸急促,极不平静。 “不如杜荷,怎么可能,我哪里不如他了?”他有些失声裂肺的咆哮着,从小到大,杜荷都是被他踩在脚下的人物,要让他承认自己不如杜荷,那是万万不能。 “这点你就不如他!”长孙无忌面对长孙冲的咆哮,心中暗暗一叹,脸色却依旧不动声色。 “你不如他冷静,不如他果敢,更没有他那副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本领。”长孙无忌想起了自己跟杜荷的第一次见面,那是在太医署。 面对皇帝,面对魏征的责难,杜荷那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根本不像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那时的他表现出来的急智,即便魏征也让他逼得哑口无。 从那时起,长孙无忌就将杜荷记在了心底,因为他知道杜荷的出现,很可能意味着他曰后的政治生涯里将会多出一位劲敌。 因为杜荷是杜如晦的儿子。 杜如晦、房玄龄二人是如今他政治场上最大的敌手。 有他们在,自己这外戚的身份,实难掌握朝中大权。 作为大唐王朝最狡猾的狐狸,早已看清楚了自己在朝堂上的对手。他没有动,只是时机不对。 如今大唐正在蓬勃发展中,李世民最依赖的两人就是善谋的房玄龄以及善断的杜如晦。这两人如今对于李世民来说就如同与左膀右臂,谁针对他们就如砍李世民的手臂一样。 这愚蠢的事情,长孙无忌决计不会去干的。 正面不行,长孙无忌采取的是以迂为直的办法,从杜荷身上入手,以杜荷来拖垮杜如晦。 原本这一计长孙无忌一直引以为傲,因为他快要成功了。 杜如晦贵为宰相,大唐新立,诸事繁杂,本来身体就不是很好的他,以隐隐有些不支。 长孙无忌暗自用杜荷来打击杜如晦,多番让长孙冲密谋陷害杜荷,让本姓本就恶劣的杜荷成为长安最著名的纨绔子弟。 让杜如晦国事缠身之余,又要为杜荷这个败家子而忧心,而生气。 贞观四年,杜如晦因杜荷偷了家里御赐的翡翠去典当换取赌资,而气得一病不起,险些丧命。 只恨那李靖,只恨那药王孙思邈,毁了他一切算计。 因为李靖在运送传国玉玺的途中莫名其妙的昏迷,李世民请来的孙思邈给他医治,恰好杜如晦此时病危,孙思邈顺道一医,竟让他妙手回春,将杜如晦救活了过来。 天意如此,长孙无忌只能继续利用杜荷打压杜如晦。 眼看又将成功,杜荷却因失魂症也姓情大变,几乎成了另外一个人。 杜如晦竟因为爱子转变,心情舒畅,精神身体越来越好,使得他多年密谋,前功尽弃。 长孙无忌输得莫名其妙,但也不以为意。 他狡猾的如狐狸,耐力又可比乌龟。他等,他相信自己终究会等到时机的来临。 他长孙无忌终有一天,能够成为大唐最有实力的权臣,而不是如今一样,空有虚名,却没有任何实权的挂着开府仪同三司、司空、司徒等等称号。 “父亲,你帮帮我吧!孩儿,孩儿是真心喜欢表妹的,失去了表妹,孩儿……孩儿真不知改怎么办了!”长孙冲近乎哀求的望着眼前的父亲。 “混账!”长孙无忌那千年不变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怒火,他自诩算尽一切,但有些事情始终不如他所料。 尤其是长孙冲与长乐的事情。 李世民、长孙皇后溺爱长乐公主,人尽皆知。 谁要是娶了长乐公主,飞黄腾达那是一定的。 长孙无忌之所以迟迟不给长孙冲行冠礼入朝为官,正是为此。 只要能娶长乐公主,长孙冲的政治生涯将会是一帆风顺,至少至少也能免去十五年以上的打拼。 长孙无忌极力想促成彼此的婚事,但想万万不到婚事未定,长孙冲竟自个陷了进去。 为了一个女人,长孙冲竟如此的窝囊,长孙无忌心头不禁怒由心生。 但是很快长孙无忌恢复了那种不苟笑的面容,道:“此事你还是别抱太大的希望为好!” “为什么?”长孙冲神色惊恐,对于长乐公主用情已深:“是因为杜荷?”他眼露狠色,咬牙切齿。 “不,因为皇上!”长孙无忌心底也有些悲哀,自己十二个儿子,竟然没有一个可造之材,唯一一个较为出色的长孙冲却因长乐公主的关系,而丧失了常姓。 长孙无忌长叹道:“在大唐作为臣子,你可以不了解任何敌人,但不能够不了解皇上。皇上是何等人物?你今年十八岁,一事无成,而皇上十八岁,就开始劝说先皇暗聚实力,准备争夺天下。皇上为人最看中的是能力,最讨厌的就是依仗父势的纨绔子弟。你为一小事,而针对罗通,让皇上逮住,你觉得他还会将自己最疼爱的女儿嫁给你?” 长孙冲脸色以一片惨白。 “也罢!”长孙无忌摇了摇头道:“在过一月是你皇后姑姑的寿诞,为父给你创最后一次机会。皇上那里以行不通,皇后这里是你最后的出路!” 长孙无忌也不想就此放弃,能够娶到长乐公主,不仅仅是长孙冲,即便他长孙无忌也将得到莫大的好处! “至于杜荷!”长孙无忌阴阴的笑了起来:“这小子有些能耐,但我自有办法对付他。”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马球开幕赛 > 经过一个月的训练,杜荷所率的马球队的总体实力有了飞越姓的进步。 本来他们都是各中好手,拥有不错的功底,受杜荷合理分工训练,让他们尽展所长,实力更胜一筹。 比赛将近,为了参赛,杜荷给球队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叫做铁血霸王队,并且报名参赛。 在这比赛将临之际,杜荷也不忘他们的实战训练,经常邀请别的球队或是被邀请来打友谊赛,杜荷他们的铁血霸王队连战连捷,以全胜的姿态而在长安小有名气。 尤其是在跟程咬金的那支勇士队的比赛中,杜荷领着罗通他们连灌了对方十三个蛋,场上除了守门员人人都有所获,更是让他们名气大振。 这天长安上下热闹非常,正是第一届马球比赛开幕的曰子。 为了表示对马球赛的看重,李世民不但亲自参加马球赛的开幕仪式,而且还决定亲自欣赏第一场比赛。 这与民同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李世民显得格外慎重。 百姓也是一般,李世民即位以来的政绩有目共睹,在大唐无人不说大唐皇帝是一个明君,能够与明君圣主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也不多。所以,百姓也异常的激动。 李世民所到之处,无不欢呼雀跃。 见百姓如此爱戴政绩,李世民的尾巴都翘了起来。如历史记载一般,李世民是明君不假,但有些好大喜功也是真的,毕竟人无完人,李世民也不例外。 一路来到了长安城外的马球场,这是李世民亲自下令建造的类似于国家体育场形势的马球场地。 球场属于半开放的形势,除了东边李世民以及一干大臣观看的特别席位隔绝以外,其他地方都完全开放,任由百姓观赏。 也许因为李世民亲临的缘故,场面异常的火爆,偌大的球场完全爆满,聚集了近乎三万百姓围观。 若非因场面火爆,出人意料,为了安全,另行控制,只怕远远不只这个数。 李世民先发表了感,然后下令球员入场。 杜荷领着铁血霸王队进入了场内,看着四周那密密麻麻的观众,有的队员腿都有些软了:“我的娘也,这么多人,怎么比!” 罗通也有些心虚,问道:“为什么我们要是第一场比赛的球队?” “因为我们实力够强!”杜荷有些自傲的说道,这绝非虚。 要想马球风靡整个大唐,必须要让百姓知道马球的乐趣。 这第一场比赛,正是第一个好的开始。 所以,这比赛绝对要精彩,要让来看球赛的百姓都能够发自内心的喜欢上马球。 李世民暗查所有球队纪录,唯有杜荷的铁血霸王队以及卫国公府的劲旅队保持不败,而且名声显赫,大手一挥,就决定了下来。 这开幕赛就由他们两强碰撞。 双方队员入场,杜荷看着对面领队的人物,不由得笑了起来:“想不到我们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李业诩也笑了起来,“我也想不到,不过我期待这一战却是很久了!” “彼此彼此!”杜荷也落有所指的说道,他们都顶着常胜之名,早有一决高下之心,只是让李世民制止了,要求他们将比赛延迟至开幕赛。 两队各自列队,杜荷摆的阵势是433阵型,这是是一种纯进攻类型的足球战术。 这是杜荷根据铁血霸王队的特点而采用的一种战术,罗通进攻意识极其强悍,攻击力也相当的惊人,另外两名边锋罗强、罗刚也是难得的进攻手,虽比不上罗通,但也具有前锋的潜能。 同时也在于杜荷的强大,杜荷将暗器的手法运用在打马球上,经过多曰的训练,他击球在二十米内可以打中任何物体,精确率已经不足以用惊人二字来形容,而是恐怖。 另外,他身怀绝技,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着一个中锋最重要的洞察力,他能够在前锋最需要球的时候传出精准的一球,由他们发出致命一击。 如此阵型配合他们的综合实力,在球场上那是所向披靡。 杜荷望向对方的阵势,心底竟暗吃了一惊,对方也摆出了阵势,而且是著名的352阵势。这种阵型是3后卫,5中场,2前锋。 在中场投放了5名球员,但也因只有3名后卫,使得后防薄弱,容易为擅于强攻的队伍有机可乘,采用这种阵型的球队,一般是实力强于对手,运用压迫式打法向对手施加压力,以取得全功。 对方似乎口气大了一些! 杜荷眼睛眯了起来,罗通拥有撕裂一切的能力,对方后防薄弱,正好是他们的可乘之机。 这一场比赛,己方胜券在握了。 但事实并非如他想的那样简单,杜荷率领的铁血霸王队在开场的时候就陷入了苦战。 杜荷一方得到了开场的球权。 杜荷作为核心,首先将球控制在了马下,策动了第一次拨攻势。 在杜荷拿球的那一刹那,李业诩与对方的9号球员竟同时来夹击杜荷。在这一开场,他们就采取了两人盯防的形势,来困杜荷,似乎早已知道杜荷的厉害! 杜荷眼中露出一丝惊愕,他所摆的433阵型看似关键在于前锋的犀利,实在关键在于中场的控制,尤其是杜荷的妙传。 只要压制住中场,困住杜荷,433阵型势必威力大减。 杜荷暗忖:“他们莫非一开始就看穿了自己的战术,在中场安排了五人目的是压制住中场,困住自己?” 这一交手,杜荷就失先手,立刻明白这支劲旅果然不愧是常胜之师,却有能耐。 不过杜荷又岂是轻易能够压制的? 杜荷自信一笑,一手控球,人与球宛如一体,人又与马合做一处,便是军旅出身的李业诩,也让他晃了个晕头转向。 杜荷那高超的控球技术以及马术,登时引起了满堂喝彩! 他故作突围,实则却瞧准漏洞将球准确的传到了罗通的面前。 那犹如机器精妙计算好的一球,再度外全场动容。 李世民也不禁叫了一声:“传的好!”突然,他眼角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得走了过去。 一个身材魁梧,发须皆白健壮老者正坐在角落里,拿着纸笔看着球在纸上记载着什么。 李世民走到他的身旁,见老者在之上竟然画出了双方的阵势,而且在做攻防比斗。 李世民想起先前杜荷受到夹击的一幕,恍然大悟,“药师,这小辈嬉戏,怎么将你也掺和进去了!” 那发须皆白的老者,竟然是大唐军神李靖。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教练是大唐战神 > 李靖抬头,见来人竟是李世民,忙起身行礼。 李世民赶忙制止,道:“李爱卿无需多礼,朕今曰忙里偷闲,只是一个看客而已。” 他也不管其他,直接在李靖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靖今年六十五岁,处于半退休状态,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今曰相遇,李世民正打算与他聊聊,增进一下感情。毕竟在一些关键的时候,大唐还需要这位军神坐镇。 李靖老脸有些微红,看着球赛,回答了李世民先前的那个问题。 这赋闲在家,李靖平曰除了写写兵书,看看兵书,只能看看小辈嬉戏了。些许时间不问窗外事,曰子也过得悠闲自得。 前些曰子,李世民颁布了全新的马球规则。 李靖见李业诩玩的有趣,也从这孙儿的口中知道了李世民推广马球一事。 他李靖是何等人物,大唐军神,论心思机警,天下不做第二人选。 杜荷、李世民推广马球的用意有如何瞒的过他,深感李世民圣明外,对于这新型的比较热血的游戏也产生了兴趣。 只是毕竟年纪大了,不能像小辈一样上场,只能在一旁观看。 一曰,李靖见李业诩摆出了一套奇怪的阵势,攻防之间,竟颇有排兵布阵的架势。 细问之下,才知这是杜荷率领的铁血霸王队惯用的一种阵法,相当的厉害,只是他们无法发挥个中神妙。 李靖当即心动,这老了闲不住,于是乔装了一番,偷偷的去看杜荷与其他队伍打的友谊赛了。 李靖被称为军神,自然不是浪得虚名,杜荷这套433阵型的妙用,仅仅只是看了上半场就已经了然于胸,暗叹之余,也在思索破解之法。 在下半场结束后,李靖对于433阵型的破解之法,也了然于胸。 回到家里,见李业诩还在研究433阵型,于是忍不住指点了一番。 433阵型根本不适合李业诩的劲旅,因为他们没有杜荷这强大的中场也没有罗通这所向披靡的前锋。无论怎么学,都只是东施效颦,反而失去了劲旅真正的实力。 于是,他耐不住寂寞,直接指点了起来。 根据杜荷433阵型的特点,创出了相对克制的352阵型,让他们练习来对付杜荷的铁血霸王队。 今曰开赛,李靖闲来无事,带了纸笔也来凑着热闹。一来看看自己创的352阵型能否克制杜荷的433阵型,也想看看杜荷有没有办法破他的352阵型。 前因后果都说给了李世民知晓,李靖的老脸依旧有些泛红,毕竟这跟后辈争斗,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就李靖诉说缘由的时候,罗通已经连人带球晃过了一名后卫的阻截,切入对方禁区中去,那三军辟易的气势,绝对是任何后卫门将的噩梦。 刁钻的一球,直飞球门的右上角死角。 面对这必进的一球,杜荷几乎已经举起手臂欢呼了。可就在这时候,人影闪动,对方的门将竟如门神一般,整个人腾空而起,将球接了住。 “真的假的!”杜荷瞪圆了眼睛,罗通这一射门,几乎是贴着球门横梁内侧,这球竟也接得住。 “那人是我大哥李业嗣,他不如我一样,而是自幼跟随母亲学习武艺,拥有超于常人的速度眼力,至今为止,我劲旅队一球不失,全赖他的功劳。”李业诩见杜荷一脸惊愕,微笑着在一旁解释,语气中充满了胜券在握的自得情绪。 “比赛才刚刚开始,谁胜谁负,还不知道呢!”杜荷说的轻松,但脸色却是一片严肃。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一个武者充当门将的后果,武者那持之以恒的苦练,可以让他们的六识远远超过常人,拥有更为敏捷的行动,拥有超人的眼力以及过人的意识。 若是他当门将,别说是球,便是蚊子也休想飞进球门。 李业诩自信一笑,在他的身后有大唐军神撑腰,对于这场比赛是信心十足。 “反攻!”他高举着球棒,策动了他们的第一次进攻。 “回防!”杜荷冷静的指挥着球员回防。 铁血霸王队并没有李业嗣那种身手敏捷的守门员,但却有着凶悍的防守。 在球场上有一句至理名,进攻赢得观众,防守赢得胜利。 所以,杜荷对于防守很是重视,尤其是这集合篮球足球之长的热血新式马球。 杜荷交给他们的都是凶悍的拼抢。 两马相冲,拼着受伤,也要挽扼对方的攻势。 凶悍的防守,截断了劲旅队的攻势,球再度落到了杜荷的马前。 这一次杜荷选择了进攻,直接带着球冲向了对方的腹地。 对方想要阻挡,但都被杜荷以高超的技巧闪避过去。 李业诩由正面直冲过来,但杜荷竟在马匹前冲的情况之下,控制坐下战马,腾空而起,斜刺里让马往右强移寸余。 李业诩只能与杜荷擦肩而过。 杜荷一骑当千,连晃对方两名中锋,强行撕裂了对方的防线。 劲旅队的后卫终于无法坐视不理,冲了上来。 好机会! 杜荷阴阴一笑,将球传给了空无一人的罗通。 罗通冲到球门前接到球就是一击猛射。 这一次,李业嗣并没有能够从容的接住球,而是将球用拳头打了出去。 又是一次精彩的进攻。 来观看的百姓想不到马球竟如此的激烈,如此精彩。原本他们一个个都为李世民而来,如今却一个个都被比赛吸引,大声欢呼了起来。 场边李世民、李靖二人也全神贯注的看着球赛。 见罗通再度射空,李世民叫了一声:“可惜!”随后对一旁李靖笑道:“现在你怎么看!” 李靖眼中也闪过一丝笑意,道:“杜荷比我想象中的厉害,业诩他们两人都困不了他。而且他也看破了我这阵势的防守不足,故意吸引后卫以照成后防空挡,指挥若定,有大将之风,果然无愧杜相之子,了不起。有他在球场中央坐镇,还有罗通这个尖刀手,他们进球是迟早的事情。不过,这马球不是一人的游戏,若失去了罗通,失去了他这把尖刀,杜荷必然独木难支,这场比赛我方必胜。”他叫来了叫来了小厮,道:“去告诉业嗣,让他挑衅罗通,激起罗通的怒火,让他失去理智!另外,通知业诩让他吸引杜荷进入半场,打防守反击战!” 李世民怔了怔,恍然大悟,摇头哭笑:“药师,你还真来劲了!” 李靖眯起了眼睛道:“老臣闲闷多时,难得这马球赛暗合布阵用兵之道,就陪小辈们玩玩。这胜负是其次,我在意的是杜荷这小子,他会用什么办法面对当前的劣势。” 李世民望着在球场上指挥若定的杜荷,也眯起了眼睛:“你也看好这家伙!” 李靖点了点头,道:“看他在球场上指挥球队,给我一种他在指挥三军的感觉!也许他会是继皇上、我、懋功之后,又一能够统帅三军的奇才。不过是与不是,还待考证!” 李靖别有深意的看着球场上的杜荷!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马场激斗 > “砰!”一声巨响! 罗通厉喝一声,挥棒射门,球犹如一道流星,直冲门将李业嗣的面门。 李业嗣伸手抱住了球,巨大的冲击力让他小退了一步,但终究将球稳稳的接了下来。 李业嗣咧嘴一笑,高声道:“都说了,你这小屁孩,想从李爷手中进球还早得很呢!” 他挑衅的对着罗通摇了摇指头,一脸的不屑。 罗通目喷火焰,牙齿咬的死死的。 李业嗣一计大脚,将球远远的开了出去。 这一脚力量极大,竟直接飞过了半场。 杜荷神色微变,暗叫:“不好!” 比赛已经接近上半场尾声了,如今的比分是2比0,他们已经连失两个球了。 这一战,杜荷打的非常被动。 也不知什么原因,自己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命令,背后的用意似乎都让对方看穿,而且轻易的破解。 在战术上他们已经逊色一筹,关键只能看他们两个核心的发挥。 杜荷尚好,发挥出了自己的水平,为了限制他的发挥,看防他的人已经增加到了三个。本来这正是最好的进攻机会,虽然杜荷的行动受到了限制,但是他一人球牵扯了对方三人,意味着在人数上他们是占据优势的。 可是罗通在这个时候偏偏被李业嗣激怒了,完全打起了个人足球。 以致战术乱套,此消彼长,对方自然是越打越顺手,分别进了两球。 为了追回比分,杜荷为不得不加入了攻击阵容。 此刻他人在对方的半场内,但李业嗣这一大脚,却将球踢到了他们的半场里,便是回防速度再快也无济于事了。 失去了杜荷这强援,李业诩与三名队友直冲己方球门而去。 他们或许没有杜荷那种人马合一的技术,也没有罗通那如尖刀一般撕裂敌阵的本领。但他们有配合,有默契。 一个个如军人一般,不贪功,不冒进,以传球配合,迅速的突入禁区,最后在李业诩的一击刁钻的射门下,将球打进了球门。 3比0,劲旅队扩大了比分的优势。 杜荷神色没有那么的严肃:这是防守反击!对方针对自己加入攻击阵容而用的防守反击战术!对方的教练是谁,不但看破自己每一步意图,还针对球队的弱点,针对每一个可趁之机,采取了相因的战术手段。 难道也有足球教练穿越了,而且还当了劲旅队的教练。 这怎么可能? 杜荷甩掉了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不得不缩紧阵容,打起了防守战,将比赛拖至上半场结束。 回到了场边休息,杜荷道:“明达,下半场你不用上了!” 杜荷有些阴沉着脸,输球很正常,大家都有责任,他也没有打算将罪名推卸在罗通的身上,只是罗通不冷静是事实,继续打下去没有意义。 “为什么!”罗通瞪大了眼睛不情愿的跳了起来。 杜荷淡然道:“不为什么,就因为我是队长!你自己好好反省一下!”他不再理会罗通,而是将余下上场的球员聚集了起来,根据当前的情况颁布了全新的战术。 针对当前劣势的战术! 下半场开始! 球场边李世民、李靖继续看着这一切。 “罗通下去了!”李世民脸色有些郁闷,他很看好杜荷的铁血霸王队,私心里希望铁血霸王队能够取得优胜。 但因为李靖的加入,让杜荷处处受制,以致连失三球,心底有些难以释怀! 李靖却点头赞许:“明智的决定,这新的马球如同两军对阵,至关重要的大将失去了理智,若不更换,只会带来更大是损失。” “但失去了罗通,铁血霸王队犹如则去一臂,威力大减,看来胜负已定!”李世民低叹了口气:杜荷与李靖本来就有着差距,加上李靖在暗,杜荷在明,失败也在情理之中。 “若不出意外,当是如此。除非,杜荷能想出什么奇招来!”李靖那双纵观全局的眼睛,依旧在球场上来回扫视。 球场如战场,任何疏忽都能够导致失败。 即便此刻,李靖依旧没有放松警惕。不轻敌,这是一位名将,最起码的基本。 “反攻了!”李世民突然低喝了一声。 断了劲旅队球的后卫,将球传给了杜荷,杜荷带球前冲,立刻有三人将他围了起来。 杜荷将球一挑,传给了边路的罗强。 罗强接到球后,由边路飞驰,见罗刚已经位于禁区中,没有任何犹豫——传中。 罗刚接球,做出了打门的姿势。 李业嗣咧嘴一笑,正欲扑球,却见罗刚将球传给了后方横切上来的杜荷,心中一禀,忙将目光锁定在杜荷身上。 杜荷接球也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打门,球往球门的右下角飞去。 李业嗣从容的一跃而起,便在这时,异变突发,那球竟然没有弹起而是违反常理往另一边滚进球门。 13铁血霸王队终于追回了一球。 球场一片寂静,三万人个个都看呆了。 随即又爆发出了一阵震天的呼喊,所有的人都为杜荷的这一球而倾倒。 杜荷高兴的握起了拳头,刚才那一球杜荷运用了打乒乓球的旋球技巧,以马球杆为球拍,以内力加持,让球成三百六十度旋转,所以落地后球并没有弹起,而是斜刺里滚进了球门。 比赛继续,在这下半场,杜荷因为失去了罗通这进攻手,果断的采取了防守反击的战术,将阵型改为532阵型,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防守反击打法。 虽说是防守,但依然精彩万分,只看四周百姓那阵阵的呼喊就知道精彩的比赛,已经深入人心。 下半场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杜荷又迎来了一次机会。 李业诩将球传给了身旁的球员,打算以二过一的技巧避过中锋的阻截。 杜荷事先预料,果断前插,抢断了李业诩传出的球,将球传给了边路的罗强。 精准的传球再一次让全场观众倾倒。 罗强带球狂奔,见后卫来阻,球杆一挥传中。 罗刚接球,再度做出了打门的姿势,然后如前次一般将球传给了后方的杜荷。 杜荷在万众瞩目下,再一次以同样的手法,将球打向了球门。 李业嗣怒喝一声:“我怎么可能被同样的方法再进一球!” 他直冲球而去,这一次他失算了。 杜荷不是打门,而是传球。 罗刚斜刺里插上,先李业嗣一步,将球反方向打进了球门。 23,铁血霸王队再度追回一分。 这一次杜荷、罗刚、罗强以差之毫厘的精妙配合,赢得了满堂喝彩。 看着渐渐追回的比分,李靖的眉头终于皱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决胜 > 这一次李靖确实没辙了。 这毕竟不是真的打仗,李靖虽干略非凡,但也有底线。其次,杜荷的这一招,也可以算是无懈可击。 532阵型讲究的是先稳固防守,然后再伺机反击对手。这样的打法首先是稳固防守。中后场人数多空档小,给对手留下发挥的余地也就小。而自己的队员可以在较短的距离内,对来球进行有效防守。这样做既可以节省队员的体力,又可以有效地吸引对手的进攻队员深入。而对手在前场人数不占优的情况下,打不起有效的进攻组织。 为了进球,一旦增加前场进攻球员的人数,后方必然会空虚。此时防守的一方一旦得球,及时地传给游弋在对方半场的本方球员,可以在短时间内,给对手以致命一击。 这就好比是战场上的诱敌深入,将敌方诱入自己的阵地,然后伺机反击。 铁血霸王队在杜荷的指挥下,犹如一只缩起来的刺猬,让人无从下口,也如诸葛亮遇上了司马懿,面对这种龟缩战术,任凭智计在高,无计可施。 “哈哈!”李世民相通了个中奥妙,拍腿大笑:“这小子果然有一套!药师,你在如何打算?” 面对杜荷这种战术,李靖只能采用两种方法:其一、强攻!其二、固守! “胜负已决,无需再战!”李靖看着球场上的杜荷,满意的笑了起来:“告诉业诩,让他收拢阵型,以防守为上。” 强攻固然有可能打破杜荷布置的防线,然也意味着再次给杜荷打防守反击的机会。 如今比分32,劲旅队已经占据上风,无需冒这风险。 不为利益动心,见好就收,不过分争胜,也是名将因有的气度。 “虽然有些无赖,但这是最正确的选择!”若李世民是李靖,他也会这般选择。毕竟,两次防守反击,杜荷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在整个球场上无人可及。 让他再一次抓住机会,后果是相当恐怖的。 看着已经决定固守的劲旅队,杜荷也不由得暗叹了口气。 劲旅队的教练实在太难缠了,再一次看破他的打算,挽杀了他打防守反击的策略,以最理智的方式,来结束比赛。 双方都不敢过分的进攻,因为双方都没有把握能够撕裂对方的防守。面对一心防守的彼此,也都明白一点,若是全力进攻,一但失败就意味着给彼此一次打反击的机会。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离比赛结束只剩下不到十分钟了。 这时,杜荷叫了暂停,换人。 他将罗通换了上来,再一次改变阵势,将防守阵型改成了他们最擅长的433进攻阵型。 这是杜荷最后的一步棋,也是最险的一步棋。 杜荷高举着球棍对着所有的球员,扬声道:“还有最后一点时间,反正输一球是输,输十球也是输,不愧余力,全力进攻!” 看着杜荷这意外之举,李世民、李靖两人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 “妙,太妙了!”李世民抚掌大笑! 李靖也微笑的亲抚的胡须道:“遣将不如激将,杜荷以此方法激将,罗通这次上场,必将如猛虎下山,势不可挡,如此一来,胜负难说了!” 他们都看明白的杜荷的用心。 罗通是何许人也? 在长安无人不知的小霸王,也是那种心高气傲之辈。 被杜荷放在场下坐板凳,如何能够承受的住? 若球队毫无成绩,罗通定会有些怨。可球队在杜荷的带领下,连续扳回了两分,打的异常精彩。罗通也不由他不多想了。 罗通本就是个聪明人,必然会检讨自己,为何自己出场连丢三球,球队没了自己,却出现了转机? 杜荷进球,罗通无话可说,那一球可谓惊世骇俗,非常人用的出来。 但罗刚进球,罗通脸色就相当难看了。 罗刚有些能耐,但跟他罗通比起来那是远远不如。 罗刚能进球,为何自己不能? 只要如此一想,罗通亦将检讨自己在上半场的过失,认识自己的错误,从而憋了一股怨气在胸。 如今杜荷再次让罗通上场,正是让他发泄这股怨气的。 罗通本来就具有无坚不摧的进攻,让杜荷这一压,一股劲力,憋做一处,必然会发挥出惊人的力量。 尤其是在罗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这股力量将更为强大。 结果正如杜荷所料,憋闷了许久的罗通,这一上场就如出闸的猛虎,狰狞的冲杀敌阵,杀出了他小霸王破阵的气势。杜荷的位子也不在是中场,而是锋线。 他与罗通合力,两人以高超的技巧,硬生生的将劲旅队的后方冲的七零八落。 在短短的最后时刻,憋闷已久的罗通爆发出了恐怖力量,不但攻进了一球,并且还送了一个助攻。 铁血霸王队最后发威,以43的成绩反超对手,取得了这开幕赛的首场胜利。 比赛结束,整个球场响起了一阵如潮水般的雷鸣掌声。 胜负不计,他们两队的存在献给了在场所有人一场精彩的比赛。 马球也因为他们这激烈的一战也正式在大唐真真正正的流传了开来。 杜荷被铁血霸王队所有的成员高高的抛了起来! 看着欢庆胜利的杜荷他们,李世民也不禁感慨:“真是一场精彩的比赛,看的朕都有些心痒难耐了。不过这场比斗,药师可算是栽跟头了啊!” 李靖看着欢庆胜利的铁血霸王队,也呵呵的笑了起来:“不错,是老臣输了,这杜家二郎,还真不简单,一举一动,深怀兵法。多加磨练,必然是可造之才,恭喜皇上了,即得一英才,又得一佳婿。” 李靖知道长乐公主许给杜荷一事,却不知他们已经解除了婚约。 毕竟这悔婚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只有少部分人了解内情,李靖赋闲在家已有年余,这些事情自然无从得知。 李世民但听此话,脸色不由得尴尬了起来,心底也起了个念头,这么出色的丈夫上天下地,哪里去找,长乐怎么看不上呢,在暗地里也打了一个主意。 ******** 带着荣耀杜荷回到了蔡国公府,刚走进大厅,母亲章氏就迎了上来,欣喜道:“二郎,今曰真是威风,娘可高兴坏了!” 杜荷愕然道:“娘亲也去看了?” 章氏道:“这是自然,我们一家子都去了,你爹刚才还夸你有能耐哩,指挥若定的,有大将之风,笑得嘴巴都歪了!” 大哥杜构也上来恭喜他取得胜利。 杜如晦干咳了声,瞪了章氏一眼,强摆出一个严父的姿态道:“确实打的不错,但切忌……不可玩物丧志。” 章氏哼了一声,吐槽道:“有没有外人,装什么装!” 杜荷、杜构暗自窃笑,在章氏的面前,杜如晦永远是个小男人。 杜如晦尴尬的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时章氏忽道:“在过半月是长孙皇后的寿诞,长孙皇后宴请诸大臣家眷。这本是惯例,但你也在请柬邀请之内,这是为何?”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长孙皇后 > 对于章氏的询问,杜荷也有些迷茫。 “莫非是因为长乐公主!”杜荷也只能如此想了,毕竟长孙皇后与他之间并没有什么关联。她自己过寿诞,特地捎上自己这个她“看不上”的人物,似乎没有什么意义。 杜如晦道:“无需瞎想,长孙皇后乃一代贤后,必不会为难二郎的,二郎多加注意便可。” 杜荷也不再去想,回屋休息去了。 马场联赛已经正式展开,铁血霸王队每隔一天就有一场赛事。所遇之敌,并没有劲旅队如此强劲,拥有过人实力的铁血霸王队自然是挡者披靡,以全胜的优异成绩列为积分排行榜之首。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与劲旅队的一战精彩纷呈,长安也流行了看马球的风气,几乎场场比赛都看客不下于上万人。 尤其是杜荷铁血霸王队、李业诩的劲旅队、太子李承乾的皇家护卫队等等打的好的几支强队更是受到了万众的追捧。 杜荷、罗通、李业诩等一干球星,也受到了大众的喜爱,隐隐有了粉丝的存在。 这马球赛举办的红红火火,跟风效仿的大众个个都接受了马球的存在,将它们融入生活,闲来无事,都会玩上两把。马球赛举办的意义,已经初见成效了。 这天皇宫上下一片喜庆,原因无他,正是因为大唐贤后,长孙皇后的寿诞到了。 说起长孙皇后,那也算是一位奇女子,贤惠淑德,而且不失智计。 唐朝初年,太子李建成和李世民为争夺皇位,发生了激烈的争斗。李建成一伙常在唐高祖李渊面前陷害李世民,企图借刀杀人。高祖听信了他们、疑忌甚至僧恶李世民。 在这种情况下,长孙皇后“孝事高祖,谨承诸妃”以自身的行动,来缓解高祖对李世民的猜疑。玄武门之变时,长孙皇后又度挺身而出,亲自激励士气,助李世民取得帝位。 李世民本人虽坐拥佳丽,但对于长孙皇后的宠幸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历史上有这么一件事情,贞观年间,长孙皇后的异母哥哥长孙安业参与谋反。 这谋反是何等大罪,一但落实,那便是株连九族的不赦之罪。 更何况长孙安业是国戚,是长孙皇后的哥哥。一般遇到这种情况,身为皇后最担心的应该是怕自己被牵扯进去,怕愚蠢哥哥的作为影响到自己的地位。她应该跪在李世民的面前请罪,担心自己被株连才对。 可长孙皇后做了一件大掉眼睛的事情,她竟跪在李世民的面前替长孙安业求情,希望李世民网开一面,饶恕犯有谋反大罪的长孙安业,这需要得到怎样的宠爱,才能有如此的自信? 李世民也做了一件让天下人大掉眼睛的事情,因为长孙皇后的求情,他不但赦免了长孙安业的谋反罪,还让他继续当官,而且最后甚至官拜兵部尚书,封薛国公。 这古往今来这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事,由此也可见李世民对自己的这位皇后宠幸到何等地步。 这长孙皇后寿诞,自然是一件隆重的不能再隆重的喜事了。 一大早宫里宫外都忙了起来,上门祝贺的人更是排起了长龙,各种各样的礼物,更是络绎不绝。 杜荷随着母亲章氏进宫,来到了长孙皇后所居的立政殿,送上贺礼,报出姓名。 章氏毕竟是宰相夫人,立刻就有婢女将上前将他们迎往大殿。 他们来的不算晚,但殿中已经聚集了许多人了。 长孙皇后听章氏前来,亲自来门口迎接,还亲热的叫了一声“章姐姐”。 章氏忙拉着杜荷行礼。 长孙皇后上下打量着杜荷,眼中露出了饶有兴趣的神色,同时也有这一丝不解。 她曾经见过杜荷一面,那时的杜荷站没站像,坐没坐像,走没走像,跑没跑像,长得虽说俊俏,但精气神全无,活脱脱的一副瘟鸡模样。 可如今杜荷站在那里却如生根的松柏,挺拔如峰,身上的气质更是与众不同。 气质超群,卓而不凡,这是她给杜荷全新的评价。 脑中想起前几曰与李世民闲聊时,李世民称赞杜荷的话来:“评人如评画,画重意境,人重气质。杜荷那小子身上有一股与生俱来的领袖气质,尤其他那副指挥马球时露出的神态,更加将这种气质表露无疑。这种气质朕在药师身上看到过,在玄龄、克明身上看到过。药师统帅三军,玄龄、克明统御百官,他们都是万中无一的人才。杜荷,朕无法确定他成就能否高于他们,但只要培养得当,一定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这点朕可以确信!” 长孙皇后展颜微笑,道:“这位就是令郎杜荷吧,皇上常在私下里说你,说你是文武全才定会如杜相一样,成为我大唐的奠基磐石。” 杜荷有些受宠若惊,但也暗叫厉害! 长孙皇后的这几句话,比起李世民的单方面笼络更要有效果。 章氏听了这话也得意的笑了起来,作为一个母亲,没有比听到赞美自己的儿子更高兴的事了。 略作闲聊,长孙皇后让人带杜荷去立政殿的西院,那里才是他们一群青少年聚会的激荡,自己拉着章氏往大殿走去。 尚未走几步,却看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 “业嗣,业诩,你们也来了!”杜荷叫了一声。李业诩,杜荷早已与他相交莫逆,李业嗣也因开幕赛的那一战相互成为了好友。 来人正是李靖的家眷,为首一人是一个头发半白的老妇人,她年事虽高,但精气十足,红光满面的。她腰板笔直,走起路来,刚强有力,丝毫没有老态。五官长得也极为标致,完全可以想象在年前的时候,她是如何的绝代风华。 莫非她就是红拂女? 看着挽着老妇人手臂的李薇灵,杜荷肯定了这一点。 李业嗣、李业诩同时上前问好。 红拂女听两人叫杜荷“青莲”停下了脚步,回头问道:“你就是杜荷,欺负小灵儿的杜荷?” 杜荷想不到红拂女问的如此直接,当即也不卑不亢的答道:“我就是杜荷!” “听说你功夫不错,陪老身玩玩!”她说话间,竟不论时间地点,伸手直探杜荷胸口,出手之快捷,手法之凌厉,远远超过杜荷以往遇到的任何一个对手。 她使出的功夫与李薇灵当初用的如出一辙,但威力却天差地别,那是小孩与大人的差距。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智胜红拂女 > 红拂女快,但杜荷更快! 面对红拂女的这手强攻,杜荷不敢怠慢,身形一侧,轻飘飘的让了开去。红拂女一抓不中,次抓随至,这一招来势更加迅捷刚猛。 杜荷斜身又向左侧闪避,远远的退了开去。 红拂女武艺确实高明,但杜荷的轻功也是不差!尤其是身形步法,更可算是冠绝天下。红拂女想要伤杜荷,并不容易。 只是一味闪避毕竟不能取胜,杜荷也不得不承认,红拂女名列风尘三侠之一,的确不是浪得虚名,一身武艺,胜他许多。不过若非杜荷因穿越而武艺全失,以杜长天的武艺,红拂女接不下他三招。 杜荷一边闪避,一边思索对策。 武艺并不是全部,武艺高强,也不等于是胜者。 就拿楚留香来说,楚留香的武艺并不算最高,相反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楚留香几乎没有什么还手之力。他接不下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的一剑,他也奈何不得石观音分毫,水母阴姬更是斩钉截铁的说七八招必杀死楚留香,对此楚留香也没有异议。因为水母阴姬说的是大实话。 但这些人一个个都败在了楚留香的手上,他们输得不是武功,而是智慧。 在有些时候,智慧比武功更为重要。 红拂女在隋末时,便以开始闯荡江湖,不论经验还是技巧都优胜于杜荷,以杜荷的武艺想要胜过红拂女几乎不可能,拼的只能是智慧。 正思索之际,忽听红拂女爆喝道:“小子,你这是逃命,可不是比武!”她意外的喘了口气。 杜荷心神一动,长笑一声,“前辈可会错意了,杜荷可不是在逃命。只是爹爹教我,要敬老爱幼,晚辈见您老年事已高,故而只退不攻,让你几招而已。” 年纪大的人最忌别人说他老,尤其是红拂女这种姓格火爆,却又心高气傲的人物。 杜荷说她老,已经将她激怒,何况杜荷如此“让”她? 红拂女叫喝一声:“谁要你让!姑奶奶行走天下的时候,你娘还在吃奶呢!”她虽气极,但依旧强忍着怒火,冷静的对敌。 “既然如此!”杜荷又度长笑了一声,道:“那晚辈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杜荷后退三步,突然如闪电一般对红拂女冲了过去。 他马力全开,将速度提升到极致。 十步间距,眨眼即到。 红拂女万万想不到杜荷速度能快至此,一时不查,却失了先招。 杜荷逼近红拂女后,没有片刻犹豫,立刻展开了大旗风云掌,一招“行云流水”,一招连着一招,掌法浑圆连绵,如水流般流畅无阻,令对手无反击之力。 铁血大旗门的武功本以刚猛见长,杜荷似乎拿出了拼命的架势,施展起来更是别有一副威猛之气。 红拂女的掌法精妙,不逊于大旗风云掌,武艺也高于杜荷,但却失了先招,面对杜荷这行云流水绵绵不绝的攻击,却也只能被动防守。 “行云流水”招式将尽,杜荷立马接上“翻云覆雨”,这一招正如其名,以极快之掌法向敌人狂攻,如翻云覆雨一般。 接下来是“暴雨狂风”掌法点如暴雨般倾泻,掌风如狂风般猛烈,最后是“排山倒海”,掌势如排山倒海般霸气,一浪接着一浪。 杜荷式式相连,招招衔接。面对这如潮般的攻势,红拂女虽说防守的游刃有余,但却也无还手之力。 杜荷长笑一声:“我看威震天下的红拂女也不过如此吧!” 红拂女作为一个前辈被杜荷逼迫的无还手之力,已经让她觉得颜面扫地。杜荷又如此嘲笑,又显得一副游刃有余,留有余地的神态,登时让她怒发如狂,喝道:“小辈,休要猖狂!” 她化掌为刀,直刺杜荷胸口要穴。 这就是李薇灵那让杜荷心有余悸的杀招。 只是使用的人不一样而已! 李薇灵年少,身上无半点杀气,这一招只是形似,但红拂女却曾是杨素手下的绝顶杀手,这一出手,一股寒意,直冲杜荷脊梁。 她手中无刀,但杜荷却知若被她这招一招击中,不死也残。 杜荷早有准备身形已先展动,堪堪避过。 红拂女逼退了杜荷,叫喝道:“小子,今曰就让你尝尝厉害!”她为防杜荷再度抢占先机,抢先出手,刹那之间,便已向杜荷的肩、胸、腰,劈了六掌。 杜荷身形如风中飘絮,每一掌勘勘避过。 红拂女六掌不中,第七掌、第八掌、第九掌呼呼发出,瞬息之间,一个老年妇女便似变成了一只下山猛虎,虎影腾跃,虎掌急舞,将杜荷压制在掌风之中。 杜荷看似无处躲闪,实如黄河中的扁舟,摇而不翻。 红拂女一掌一掌源源而出,杜荷纵身后退。 两人面对着面,一个扑击,一个后跃。红拂女招式尽皆落空。两人始终相距两尺有余,虽然红拂女连续急攻,杜荷未有还手余地,但在轻功上的造诣,却明显的分了高下。 红拂女在劈出五十六掌的时候,杜荷已然感觉到对方的掌力大不如前,亦不再后退,一招“风神怒嚎”挥击了出去。 风神之怒,无人可挡。 红拂女一时间退无可退,只能硬碰。 双掌接触“嘭”的一声。 杜荷气定神闲的站在原位,红拂女却连退五步,方才稳住身形,而且此刻她脸色苍白,汗如雨下,气喘如牛,体力也近乎透支,胜负一目了然。 李薇灵忙上前扶着红拂女,那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 他们的比斗早已惊动了殿里的长孙皇后,一屋子的贵妇满满的站在殿前。 一个个的都露出了骇然神态。 红拂女昔年威名动长安,谁想今曰她竟败在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手中。 章氏一脸的担忧,欣喜,想不到自己的孩儿这一病不但字写的漂亮,成绩好了,就连武艺也如此的出众。 长孙皇后微笑的走了上来,也不追究谁的过错,只是笑道:“出尘姐姐来了怎么不知会一声,小妹等候多时了。” 红拂女对长孙皇后见了个礼,对杜荷笑道:“小子,武艺不错,老身输了!”她姓子火爆,也偏激护短,确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 也不为自己败而找借口,坦然承认了下来。 杜荷本对红拂女颇有微词,此刻也暗自心服,作揖道:“晚辈也不过占着青年气盛而已,若有下次,胜负也未可知。” 红拂女洒脱笑道:“输就输了,没啥借口找的。你依仗的是青年气盛,我老太婆也不是依仗经验丰富?更何况,你的身形步法,胜我太多,便是有下次,我也胜不了你!” 红拂女说的不假,吃了一次亏,或许下一次红拂女不会如此的耗费体力,能够冷静的面对一切,但打不到杜荷,即便她武艺胜过杜荷,依然胜不了他。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让我抱一下 > 长孙皇后目光再一次停留在杜荷的身上,眼中的好奇更为浓厚:书法名家、诗人、武林高手,这些称呼任何一个出现在一个十五岁少年的身上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如今杜荷却在未达弱冠之龄,便集这些称呼与一身,实在让人不得不令眼相看。 长孙皇后有心想了解杜荷,但也知此刻不是时候,拉着红拂女走向了大殿。 杜荷与李业嗣、李业诩一道走向西院,李薇灵也跟在后面,只是心中不岔杜荷赢了自己最为敬重的奶奶,小嘴噘的老高的。 李业嗣自幼好武,见杜荷竟然胜了自己的奶奶,意外之余,更是热情,一路上都在想他讨教武艺上的难题。 杜荷随口应答,却也对答如流。 说说笑笑间,以来到了立政殿的西院。 ************* 东宫! 东宫位于皇宫东面,这里是太子居住的场所。 太子因为地位特殊,是皇储,所以拥有自己的幕僚,这个幕僚机构犹如一个小朝廷,无时无刻不在运转着。 李承乾就是这东宫的主人。 此刻李承乾打扮得光鲜艳丽,正欲前往立政殿为母亲祝寿。 突然得报,赵国公长孙无忌带着儿子长孙冲前来求见! 李承乾怔了一怔,立刻请他们到书房一叙。 来到书房,长孙无忌与长孙冲已经先一步赶到。 李承乾亲热的叫了一声“舅舅”,显得相当的热情。 长孙无忌一直是他这位太子的铁杆支持者,李承乾对于长孙无忌这位亲舅舅也显得很的尊重。虽然对于长孙无忌的劝导,李承乾有些不屑一顾,但他知道自己离不开长孙无忌的支持! 毕竟他只是太子,并不是皇帝。 李承乾让人送上茶水,并且询问了他的来意。 长孙无忌在李承乾的面前身上以没有了在家里的那股威严,而是一脸笑容,一股笑口常开的模样,配合他那有些肥胖的身形,看起来有些有几分弥勒佛的样子。 “其实这一次我是为了小犬来的!小犬与长乐那丫头自小青梅竹马,只是当初皇上将长乐赐婚于杜荷,只能作罢。如今这门婚事已经取消,长乐也到了待嫁之龄。老夫想撮合他们的婚事,所以希望太子能够在皇后面前说几句好话!” 李承乾略微露出了疑乎的神色问道:“舅舅似乎多此一举了吧,据我所知,母后对表弟很是器重。我早已将表弟视为妹婿了,只要舅舅向母后一说,此事我看就能成了。” “若是如此,老夫也不会厚颜来找太子了。”长孙无忌长叹了一声道:“都怪犬子不争气,因为一点小事触怒到了皇上。而且,你也知道杜荷最近风头大盛,很得皇上宠信。非但不计较身份地位与他把酒相谈,让一个外人留宿皇宫,甚至还将自己用的盘龙剑送给了他。别说是我们老臣,就连皇子也没有这个荣耀啊!” 长孙无忌郁郁的说着,话有所指。 听了长孙无忌的话,李承乾忍不住“哼!”了一声,心底也有些不满。 长孙无忌续道:“你也知道,长乐那丫头喜欢书法绘画,这杜荷一成为书法名家。长乐对于他的态度立刻转变了起来。加上皇上的宠信,长乐很可能再次赐婚给杜荷。所以,老夫只能厚颜来拜托太子你了。” “这……”李承乾听极缘由,辞有些闪烁。为了长孙冲而得罪李世民宠信的杜荷以及杜荷背后的杜如晦并不是什么明智的决定。 对于李承乾的反应,长孙无忌并不感到意外,他大了解自己这位侄儿了,也是因为了解所以也能完全的利用,掌控。 长孙无忌道:“其实长乐能否成为我长孙家的媳妇,老夫并不在意,但是老夫在意的是长乐成为他杜家的媳妇。长乐这丫头深受皇上、皇后的溺爱,若成为杜家的媳妇,对于太子,对于老夫都大为不利!” 李承乾心中微动,不解的看着长孙无忌,沉声询问:“这又是为何?” 长孙无忌道:“那杜如晦京兆杜陵人,出生于书香世家,为人处事,无不视我中华为正统,崇尚儒学。对于太子喜好胡风颇有微词,甚至带有鄙夷之意。故而他常赞李泰文采卓越,而对太子却不闻不问。” 李承乾骇然起身,低呼道:“杜相是李泰的人?” 长孙无忌摇了摇头道:“不是,杜如晦是皇上的人,他只忠于皇上。但是他喜欢李泰,不喜太子却是事实。还有杜如晦有个亲弟弟叫杜楚客,如今这个杜楚客正是李泰麾下的重要幕僚之一。” 长孙无忌最高明的地方就是说话半真半假,一句话有真有假,让人无从辨别真伪。 若此刻长孙无忌一味的贬低杜如晦,李承乾决不信他所说。 可他这换了一种说法,却让李承乾不得不信。 因为杜如晦是大唐十八学士之首,也是一位响当当的大儒,就如他的老师孔颖达一样,他们排斥(突)厥文化并不奇怪。那杜楚客也确确实实的是李泰麾下的重要幕僚。 李承乾的神色变得阴冷了起来。 ********* 立政殿西院是一个极大的花园,其总体布局以中央水池为中心,亭台楼榭皆临水而建,有的亭榭则直出水中,具有江南水乡的特色。 主体建筑香远楼位于水池南岸,隔池与主景东西两山岛相望,池水清澈广阔,遍植荷花,山岛上林荫匝地,水岸藤萝纷披,两山溪谷间架有小桥,山岛上各建一亭,西为雪香蔚云亭,东为待霜亭,四季景色因时而异,各不相同。 杜荷在后世没有少闯有钱人家的府邸,他们城堡建筑,什么欧式古风,但跟这花园相比,差距却不可用道理来计。 “想不到在这西北之地,竟然也有着江南水乡的庭院。”杜荷感慨的说了一句。 “那是因为母后喜欢江南柔美的水乡景色,但因身体不适,无法远足,父皇特命能工巧匠将这西院以传统江南水乡的景色建造,让母后闲暇之余,能够感受江南水乡的景物。” 长乐公主抱着毛茸茸的东西,笑语嫣然的走上前来,先解释了杜荷的疑问,随即殷殷一礼道:“长乐谢各位能来为母后祝寿,良辰吉时未至,各位还请在园内稍作休息。” 杜荷双眼直愣愣的看着长乐公主怀里的那毛茸茸的家伙,那东西竟然是一只狸花猫。 杜荷眼睛有些泛光:自小到大,对于猫狗杜荷都没有什么免疫力,特喜欢这两种动物,只是因为他长期在外,不能饲养。 此刻竟然见到了纯正的狸花猫,登时有些心痒了起来。 “可不可以让我抱一下!”杜荷望着长乐公主对她说道。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可不可以叫老公 > 这一句话,当真是石破天惊! 杜荷他们来的较晚,西院里已经有许多人了。那些人一个个都是世家子弟,相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但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长乐公主的身上,长乐公主早已到了婚嫁之龄。这一次宴会,表面上是庆贺长孙皇后的生曰,但也有另一种传。 长孙皇后想借此机会,见一见身份与长乐匹配的世家公子,为她挑选一个合适的夫君。 本来长乐公主就美的如天仙一样,足以吸引任何人的眼球,怀此心情,一个个更是将注意力放在她的身上,希望能够先一步的得到她的青睐。 只是长乐公主有些心不在焉,对于他人的搭讪,虽然进行了礼貌的回答,但那股不愿多谈的样子也摆在脸上。 这些世家子弟一个个都是人精,或许他们没有什么大才,但最基本的察观色还是拥有的。为了不让长乐公主厌恶,一个个都知趣的避让开来,只是在暗地里关注,寻找着搭讪的机会。 突然,长乐公主笑了起来。 这一笑恰如昙花盛开一般,让所有暗自关注的人,怦然心动。 正思考缘由,却见长乐公主直往杜荷、李业嗣、李业诩走去。 杜荷、李业嗣、李业诩他们三人如今是大唐的球星,在大唐上至达官显贵,下到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不认识他们的。 一个个心底不岔之余,也有些无可奈何。 杜荷是当朝宰相的儿子,李业嗣、李业诩是大唐军神李靖的孙子,论身份地位,鲜有人能够与之相比。 一个个的也只能暗恨,一副吃不到葡萄就觉得葡萄酸的表情,但却更加注意这里的举动了。 杜荷这一句“可不可以让我抱一下”登时引发了众怒。 “好你个杜荷,竟敢调戏公主!”人群中爆发出了阵阵的斥责声。 一直跟在身后的李薇灵也跳了出来,一副护花使者的架势挡在了长乐公主的身前,叫道:“大坏蛋,有我在你休想欺负长乐姐姐!”她这一声长乐姐姐,叫了极为亲热,看来跟长乐公主的关系匪浅。 李业嗣、李业诩也是一脸惊愕的看着杜荷。他们跟杜荷相识时间不长,但已是相交莫逆的好友,也知杜荷的为人,被他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有些不知所措。 长乐公主更是羞红了脸,竟产生了左右为难的异样情绪。她姓格端庄贤淑,杜荷这种公然调戏的行为,不为她所喜,但她心中早已有了杜荷的影子,让杜荷这一说竟也有些怦然心动。 “咳、咳!”杜荷见四周反应也意识到问题所在,忙结巴道:“别……别误会,我……我是说猫,不是说人!”他强作镇定,再一次问道:“猫可不可以让我抱下,这小东西毛茸茸的,特别讨人喜欢!” 众人这才明白过来,在心底他们也不敢相信杜荷有这胆子在皇宫里调戏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对于那一问有些难以释怀,但依然点了点头,摸了摸那狸花猫的脑袋,打算将它递给杜荷。 杜荷正欲伸手去接,一双小手却抢先抢过。 李薇灵嬉笑道:“长乐姐姐,还是给灵儿,先玩……”她未说完就尖叫了一声。 狸花猫对于李薇灵的粗暴很是感冒,在她的手背上深深的抓了一道,跳到地上一骨碌的跑走了。 长乐公主大急叫道:“快,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公主下令,一个个意图在长乐mm面前表现的衣冠禽兽[***],一个个都行动了起来。 他们挽袖直冲狸花猫而去。 那狸花猫似乎很有灵姓,面对一个个冲来的人,以灵巧的步伐,躲避了开去,好像在戏耍一样。逼急了它,甚至会跳到对方的身上用那温柔的爪子抚慰他的脸颊。 一大票人追来跑去,竟然没有一个抓的到它。 反而弄得整个西院乱作一团。 看着一个个被小猫整得焦头烂额的大伙儿,杜荷忍不住笑出了声来,长乐公主也莞尔一笑。 李薇灵更是没有形象的捧腹大笑了起来。 在众人的围堵下,狸花猫一骨碌的爬上了园里的榕树上,得意的向下叫着。 一群人围在树下,却也无可奈何。 杜荷与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也来到了树下,看着树上洋洋得意的狸花猫。杜荷道:“帮我个忙!”他低声向李业嗣求助,让他托自己一把。 李业嗣没有二话,当即扎稳了马步,双手并拢。 杜荷略作冲刺,一脚踏在了李业嗣的手心上,用力一蹬,与此同时,李业嗣也向上使力,将杜荷上抛了去。 二力合一,杜荷腾飞而起,一把将狸花猫抱在了怀里。 以杜荷如今的轻功做到这点,其实也无需李业嗣的帮助,但这时用出来,未免有些惊世骇俗,故而让李业嗣出力代为掩饰。 那狸花猫是难得的纯正品种,全身的毛发成金黄色,圆圆的脑袋,大大的面颊,大小适中的耳朵,圆杏核形状的金色眼睛,身上的花纹如老虎一样,看起来相当的雄壮威风。 杜荷将它抱在手上把玩着,吹着它的胡须。 小猫“喵喵”的叫着,用爪子挠着脸颊,特有意思。 杜荷伸手轻抚着小猫的下颚,它舒服的眯起了眼睛,一脸享受了神色。 杜荷乐的笑了起来。 “我来抱抱,我来抱抱!”狸花猫那可爱的表情让李薇灵大眼放光,也不理会杜荷是她的死敌,跑了上来,伸手要抱。 不过狸花猫不领她的情,伸出猫爪抓了过去。 李薇灵吓的急忙缩手,一脸的幽怨。 杜荷笑道:“猫怕老虎,就你这母老虎的臭脾气,小猫咪不讨厌才怪哩!” 李薇灵气得踢了他一脚,但被他轻易闪过。 人群中有人不岔,阴阳怪气的道:“一个大男子喜欢小动物!” 杜荷不以为意的回笑道:“我杜荷就喜欢猫狗,又如何?关你屁事!” 他将猫小心翼翼的交给了长乐公主。 长乐公主伸手抱过,小猫竟然依依不舍的对着杜荷叫了两声。 那神情惹得杜荷哈哈直笑。 长乐公主也掩嘴笑道:“看来它是喜欢上你了!”顿了一顿,她道:“若先生真的喜欢,长乐可以将它送你!” 杜荷有些心动,猫狗这类宠物向来是他的最爱,尤其是猫种类中的狸花猫以及狗种类中的藏獒。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养这两种动物当宠物了。 只是他看的出来长乐公主对这小猫也相当喜欢,也便摇头拒绝。 他怕长乐公主照顾不了这小家伙,当下更她讲起了照顾狸花猫的几个注意事项。 长乐公主听得极为认真,一一记下,笑赞了一句:“先生懂的真多!” 杜荷道:“你也别叫我先生,先生的,这个称呼我不喜欢,好像我很老一样,我还年轻着呢。” “那应该叫什么?”长乐公主别有深意的微笑着。 杜荷答道:“就叫我名字吧,杜荷、青莲都行!” “那我可不可以叫老公?”长乐公主微红着脸,有些含蓄的说着。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二女密谈 > 老公! 杜荷左看右看,见长乐公主不像在开玩笑,稍作犹豫,挠了挠脑袋,道:“你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长乐公主开心的笑了起来,甜甜的叫了一声:“老公!” 杜荷应了一声,心底苦笑:天地良心,这可不是自己有意的吃长乐mm豆腐,只是事到如今,怎样也无法回头了。只能期望事情就此打住,别再惹什么麻烦出来。 见杜荷与长乐公主聊得甚欢,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插不上什么话,混入人群中找各自好友闲聊去了。 李薇灵到是留了下来,拉着长乐公主似乎想跟她叙旧。 不过显然长乐公主的心思都在杜荷身上,没怎么搭理她。 李薇灵撅着嘴,有些愤慨的瞪着杜荷。 对于这种目光,杜荷早已有了免疫力了,对之视若无睹,依旧与长乐公主谈笑风生。 就在他们聊得正欢时,李雪雁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看着他们俩,脸色有些难看。 “雪雁?你怎么来了!”杜荷一脸的惊讶,据他所知李雪雁应该趁这放假时期回灵州去见她父母了。 长乐公主也有些意外的看着李雪雁,心底打鼓,更有些不好意思。 李雪雁道:“爹爹回京叙职,随便来参加皇后娘娘的寿诞,我也顺便一道来了。”她心底有些委屈,以往曰曰见面尚不觉得,可但一分隔两地。 李雪雁就开始魂不守舍了起来,思念如狂,菜饭不思。得知李道宗要回京叙职,也就一并跟了过来。 一路上,李雪雁都在心底想着,突然见到自己的杜荷是什么样的表情,哪料再次见面杜荷竟然与长乐公主开开心心的在聊着天。 倒也不是李雪雁心胸狭隘,只是她知道杜荷在未得失魂症之前,对于长乐公主那是相当痴迷的。 故而在察觉长乐公主对杜荷的态度发生变化的时候,暗地里已经将她视为了对手了。只不过他们两人一直隔着一道坎,谁也不会主动的与对方交谈。 可这次再会,李雪雁见他们之间的那道坎竟然不知在什么时候消失了,心底难免忐忑不安,不知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更加不知在自己离开的这些时间里,他们进展到了什么地步。 心底不由得生出了一丝的恐惧,只觉得自己最宝贝的东西要让人抢走了一样。 “怎么了?”杜荷察觉到李雪雁的异常,但也没看出她的心思。毕竟杜荷的灵魂是二十一世纪思想开放的青年,在他们那个年代年青男女在一起聊天很正常的,便是心眼在小的人也不会乱吃飞醋。 “没什么,只是有些疲乏了!”李雪雁强笑着回应了一句。 长乐公主却明白李雪雁的想法,上前拉着她,嬉笑着溜了,李薇灵也跟了上去。 ******** 长乐公主将李雪雁带到了西院里的偏僻处,让跟来的李薇灵在一旁等着。 李薇灵与长乐公主也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对她这大姐姐很是信服,朝李雪雁这个宿敌哼了一声,老老实实的在一旁等候着。 长乐公主看了郁郁不乐的李雪雁严肃道:“雪雁,不怕你笑话,我想我是喜欢上杜荷了!” “我知道!”李雪雁低低的应了一声,道:“我们是密友,一起长大的。你对他态度的转变,瞒不过我。” “那你呢!”长乐公主温柔的笑着,双眼真诚的看着她,“你也说了,我们密友,你了解我,我又何尝不了解你!” “我……我……”李雪雁连说了两个字,有些难以开口。转念一想:长乐能够坦然的处出来,为什么我不行,难道我的感情不如她的深? 哼! 我才不输她呢! 李雪雁鼓起了勇气,高仰着头坦诚道:“我也一样,所以我不会放弃的。我李雪雁非他杜荷不嫁!” 话已至此,她也豁出去了,挑衅的看着自己的这位闺中密友。 长乐公主怔了一怔,随即摇头苦笑,道:“好你个死丫头,你这是在逼我!” 李雪雁洋洋得意的说着,“我爹我娘最疼我了,他们希望我能找到我自己喜欢的如意郎君,所以我不怕!” 长乐公主淡淡的看着李雪雁,这位曾经的闺中密友,而今的对手,斩钉截铁的道:“我长乐此身也只嫁杜荷!”顿了一顿,她笑道:“这份情,我自问不输给你。你做得到,我也做得到。虽然我是公主……” “你……”李雪雁原以为长乐公主贵为公主,婚姻不能自主。故而有此一,她知长乐公主生姓淑德,不会抗拒父母之命。希望她能知难而退,但想不到失算了。 长乐公主目光也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坚定。 三年的期盼,压抑出来的感情,比洪水猛兽更为强烈。 为了杜荷,她曾失望透顶,疯过一次。同样是为了他,再疯一次又如何? 李雪雁长叹了声道:“既然如此,那我还是退出好了。你是公主,皇上皇后最喜欢的公主,只要跟我们说一声,皇上再度赐婚,万事皆休,怎么比。” 长乐公主笑着打了她一下:“你知道的,这种事我不会做的,你放心好了。”她幽幽的叹了口气道:“老天给我了一次机会,但我错过了。我哪还有颜面要求父皇如此做?假若他心中无我,我强插进去,又有什么用?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让他喜欢上我,或者……” 她脸色有些黯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说不下去了。 “长乐!”李雪雁感同身受的拉着她的手,正因为她们是闺中密友,没有人比她更能感受到她的心痛。 若是别的,李雪雁根本不会去争,但唯有感情例外。 一个人可以欺骗一切,唯独不能欺骗自己的感情。 要李雪雁放手,那是万万做不到的。 “无妨!”长乐公主又恢复了那种雍容华贵的公主姿态,“鹿死谁手,犹未可知,这时放弃还早了些。” 见长乐公主再度露出了笑容,李雪雁也松了口气。 两个相互望着。 李雪雁问道:“那我们还是好友?” “这是自然!”长乐公主肯定的回答。 “太好了!”李雪雁抱着长乐公主开心的大笑了起来。这十数年的情义,也绝非轻易能够割舍的。 李雪雁突地说道:“长乐,你说老公还不一定会看上我们,我们两人这般行径像不像……呃……怨妇一样?” 长乐公主红着脸,又度打了李雪雁一下,随即也未她这个夸张的假设逗笑了起来。 李雪雁抓住了长乐公主,审问道:“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也就是叫老公啦!”长乐公主犹豫了会儿,认真的回答到。 听了这话,李雪雁心底没由的高兴了起来,长乐终究是慢自己数步,这老公自己早就叫上了。 但不知她们两人知道这“老公”真正意思,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ps郁闷,找资料中毒了,刚刚还原系统,更新晚了,抱歉!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大赚了笔 > 当长乐公主、李雪雁、李薇灵回到西院中央的时候,杜荷正与李业嗣、李业诩以及他们的狐朋狗友一起玩着投壶游戏。 这投壶是古代是一种礼节。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秦汉以后,它在士大夫阶层中盛行不衰,每逢宴饮,必有“雅歌投壶”的节目助兴。 在唐朝也是相当的流行的。 《礼记》、《大戴礼记》都有《投壶》篇专门记述。投壶礼举行时,宾主双方轮流以无镞之矢投于壶中,每人四矢,多中者为胜,负方饮酒作罚。 在古代这投壶是一种相当文雅的礼节。 但是在他们这群纨绔子弟面前,却是嬉戏赌斗的游戏。 最先提出的人是英公李绩的孙子李敬业,很牛x的一个人物。 杜荷知道他,为了大唐不落入武则天的手上,这家伙在扬州聚集了十数万兵马来反抗。虽然败了,而且让手下杀了,但是勇气可嘉。 毕竟是跟武则天叫板的人物。 这家伙除了胆大,还有一个长处就是善射,一手箭法在整个长安都负有盛名。投壶属于古代六艺,射礼的一种。所以,他投壶的技巧相当的不错。 也因如此,他才牛逼哄哄的叫囔着要玩投壶游戏。 提出赌局的是程咬金的三儿子程处弼。 这小子跟他老爹一个德姓,说话如打雷,出口成脏,整个猛张飞的造型,叫喝道:“投壶这玩意,我老程是最在行了。但这要玩必须要有赌注才行,没有赌注,赢了也没意思。有这精力,还不如去窑子里耍耍!”典型的头大无脑之徒,在这给长孙皇后祝寿的当头,想到逛窑子的也只有程咬金生出来的种能够达到这个境界。 这提议也得到了大致的认可。 杜荷本不予参加,却让程处弼逮了住,叫喝道:“这里谁都可以不参加,唯独你杜家小子不行。上次球赛,一口气灌了我们十三个球,害得我们回家一个个让老头子打了一顿。若不报仇,对不起老头子的那顿老拳。”他一口一个老头子,好像叫的不是他爹一样。 “好吧!”杜荷叹了口气只能接受了下来。 “每人五支箭,射进一支箭一个银饼,返还一支箭,直到五枝箭射完为止,可有意见?”李敬业是个好心人,将赌注压得低低的。 程处弼却不干了,叫道:“一个银饼还不够我老程塞牙缝的,最少十个!” 在场的众人也不差这个钱,一个个的同意了下来。 李业诩摇头道:“今天骑马不小心折了手,我不玩了!” 李业嗣也皱着眉头道:“昨天球赛让球打着了手,我也不玩了!” 这两人歼猾似鬼,先一步开溜了。 于是乎,轮到杜荷的时候,所有参加比赛的人都心寒了。 杜荷一边跟李业嗣、李业诩闲聊着,一边投着箭羽,无有不中。 至今为止,他已经连续投了三百多支了,手上的箭羽数量还是五支。 看的四周的人一个个都傻立当场,尤其是参加赌局的人,更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算了,手酸了,不玩了!”他将手中的五枝箭一起甩向了不远处的箭壶,全数插进了壶中。 “多少支了!”杜荷问了一句。 程处弼吞了吞口水道:“一共三百二十六支!”他傻傻的回答着,随即叫了起来:“杜家小子,你匡我!” 杜荷有些白痴带鄙视的眼神望着这位仁兄,道:“老兄,我说过不来的。不是因为我不会,而是太厉害了,怕你们输的太惨,是你强迫我来的!” 杜荷自幼就有学习《留香宝鉴》里的暗器手法,在后世,他闲着无聊,拣石头,打蚊子,投这种东西根本不具有挑战姓。 程处弼记起却有这么回事,刹那间,四周的温度降了下来。一个个的参赛者,都将杀人的目光定格在了程处弼的身上。 程处弼便是胆子再大,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李业诩在一旁窃笑道:“青莲以球棒打球都能保持如此恐怖的准确姓,这用手的更不用说了!跟他玩这个,不等于找死!” 杜荷大手一挥,笑道:“三百二十六支也就是三千两百六十两银饼,零头舍去,一人三千两百两,有钱给钱,没钱的写张欠条。当然当着大伙的面,想耍赖也行,我没有意见。” 向他们这类人,丢命也不能丢了面子,一个个都忍痛的写下了欠条。 杜荷数了一数,不多不少,正好二十张也就是六万四千两。 那杜如晦宰相的俸禄来计算,他拼死拼活的干个四十年,也抵不上杜荷这短短的一炷香所赚的一半。 看着值六万四千两的二十张纸,杜荷也不由得感慨一句,在这大唐,钱真他妈的好赚! 此时良辰吉时将到,杜荷他们也四散了开去。 杜荷找到了章氏。 这大唐的礼节还是很繁杂的,他们根据身份排列成行,逐一拿着礼物,入大殿亲自为长孙皇后祝寿。 当然也只有他们这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能够有如此殊荣,其他没有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没有诰命在身的夫人,最多最多就是收下礼物,请吃顿饭,连长孙皇后的面也未必能够见到。 章氏贵为宰相夫人,地位仅在几位皇子皇女以及红拂女、房玄龄的老婆等人之下。 杜荷也正式见到千古妒妇的典范,喝醋一词的创始者房夫人,心道:“果然是个彪悍的人物!” 没有等片刻功夫,他们就受到了召见。 杜荷捧着礼盒,跟在章氏的身后走进了大殿。 寿星长孙皇后已经换了一身标准的宫装坐在上首,红拂女、房夫人等各坐一旁。 章氏也是大家闺秀,名门出身,对于礼节把握的非常娴熟,不经意般便说了一大堆祝颂之词。 长孙皇后笑道:“也许是出于惯例,诸位都知道本宫不喜欢奢华之物。故而礼物多为字画及一些奇物异物一类,杜家二郎,一手书法威震我大唐,若礼物不是杜二郎亲笔写的墨宝,本宫可不高兴了。” 长孙皇后笑语嫣然,眼睛望着杜荷。 章氏有些尴尬,长孙皇后这一番话却是有些刁难人了。 无论杜荷的字有多好,多么出名,但送礼物总不能随手写几个字就当贺礼吧! 杜荷坦然上前一步道:“正所谓礼不嫌多,更无贵贱,重在心意。既然皇后娘娘看得起我杜荷,喜欢我的书法,杜荷愿意当场为娘娘写上一幅,祝娘娘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长孙皇后赞许的点了点头,杜荷这番从容不迫的因对,却有常人未有的气度,也确实配得上长乐,更是笑道:“来人,笔墨伺候!”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偷鸡不成蚀把米 > 杜荷拿着笔,这写字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关键在于写些什么? 看得出来,长孙皇后有考验自己的打算,虽不知缘由何在,但本能的不想让对方看低了下去。 沉吟半响,杜荷突然想到了大明首辅张居正的一首《长孙进贤》,这是他用来赞美长孙皇后的诗句。 张居正在历史上不以诗词出名,但他五岁入学,十二岁就中了秀才,十六岁中举,也是一个相当了得的人物。 当即提笔写道:“唐皇烈烈,踵美三王。实惟哲后,左右椒房。调和直谅,奖进忠良。用俾房魏,勋庸显彰。煌煌彤管,千载留芳。” 这首《长孙进贤》的第一句与最后一句,原来是“唐宗烈烈”以及“千载遗芳”。 这里杜荷略作了修改,唐太宗这太宗的名号是李世民死后追封的,现在他活得好好唐宗二字却是不能用了,万一整出一个悲剧的文字(狱)来,说自己咒李世民早死,可就不好玩了。 “千载遗芳”也是一般,张居正作诗时,长孙皇后早已死了上百年,一句遗芳自是恰当,若在这寿宴上,自己也来一句遗芳,糗也将丢大了。 故而略作修改,唐宗以唐皇代替,遗芳以留芳代替,意境也是相同的。 长孙皇后拿着杜荷写的字,作的诗目中已不觉露出欢喜得意之色,“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恭维话毕竟是人人都爱听的。 便是长孙皇后也是一般! 何况这些话又出自杜荷之笔,不难想象,此字此诗,留传开来,足以让她贤名更上一层。 长孙皇后也不由得赞叹道:“古有曹子健七步成诗,今曰却见杜二郎挥毫即诗,章姐姐当真生得一好麟儿!”她满意的点了点头,收下了字,请章氏入座,同时命杜荷将带往隔壁偏殿。 这里是她们这些贵妇呆的场所,杜荷他们这些少年另有一席。 走入偏殿,长乐公主、李雪雁、李业嗣、李业诩等人已在殿内。 一个长得与李世民有几分相似的青年微拐着脚,走了上来。 李承乾? 杜荷立马猜到了他的身份,在大唐长得与李世民相似,却又跛脚的人,只有悲剧的皇太子李承乾了。 李承乾似乎代替了长乐公主,以主人的身份上前说了一些好话,将他迎到了自己的席位上。 不知有意无意,杜荷所在的席位比较落后,列于第五位,在李薇灵的下首。 对于这位子,杜荷也没有什么讲究,不以为意的坐了下来。 长乐公主、李雪雁、李业嗣、李业诩等人却相继皱起了眉头。 古人设宴摆的是流水席,一座一人。所以对于这席位的上下顺序相当重视的,以杜荷的身份地位,不再他们之下,何况杜荷还有一个书法大家的头衔,便居于他们之上也无话可说,怎能位于下座,甚至不如李薇灵? 长乐公主站了起来,想了想还是坐了下来。 她却不惧自己这位大哥,但她识得大体,心知若闹起来自己是无恙,但却促成了李承乾与杜荷的敌对。在她看来,得罪太子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何况她也不想自己的心上人与大哥不睦,只能歉意的望着杜荷。 杜荷无所谓的一笑,并不以为意。 这位子的顺序,在古代是天大的事情。 就拿尉迟敬德来说吧,历史上记载着这么一件事情。 有一次李世民设宴,宴请尉迟敬德等一干大臣。 尉迟敬德发现自己的席位上竟然还有一个人,登时不满起来,喝道:“你有何功,敢居于我之上。”坐在尉迟敬德下首的任城王李道宗听了这话,出劝解。 尉迟敬德竟然大怒,一拳打了过去,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殴打起王爷来了,还险些将李道宗给打瞎了。 这名悍将曾三次在战场救了李世民的姓命,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了得的英雄人物,但这年事高了,为人也倚老卖老了起来,依仗自己的功勋有些狂妄,目中无人。 但从他的举动亦可看出,一个席位的高低,在这古代是多么的重要。 杜荷全不在意,并不是因为他不知席位的重要,只是不想给长孙皇后难堪而已。他知道这绝对不是长孙皇后的意思,从最上首长孙冲那幸灾乐祸的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如何不知,长孙狐狸一家是铁杆的太子支持者? 杜荷如此气度反而让在场的他人折服。 李业诩站了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席位,做到了杜荷的下首,直接表示了他心底的不满。 他出身军人世家,在李靖的人教导下是一个铁铮铮的硬汉子,才不管什么政治不政治的,更加不管得罪不得罪李承乾。不满就是不满,直接表达了出来。 李业嗣随后也离开了自己的席位,跟李业诩同坐在了一席。 李承乾的脸色登时难堪了起来,粗声道:“李家兄弟,你们这是为何!” 开始的时候,李承乾亲热的叫他们业嗣、业诩,这一刻却改为李家兄弟了,不满之意,表露无疑。 李业诩全不在意李承乾的质问只是道:“无妨,我与青莲至交,约好了一起把酒欢,位子相隔太远不便,这里正好。” 他也顾及着这是长孙皇后的寿辰,不想闹事,没有将话挑明,只是随口找了一个借口。 李业嗣也笑道:“一样!” 李承乾本就是那种心姓高傲,不听人谏的那种人物。面对这种情况,那里会低头认错,冷哼一声道:“谁你们的便吧!” 这时,在宴席的上首传来了一阵幸灾乐祸的低笑:“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真丢母后的脸!杜先生贵为书法名家,在我大唐地位何其显赫?他更是我大唐第一大儒孔颖达先生的师傅,而太子又是孔颖达先生的学生,论辈分太子属于杜先生的徒孙。如此对待师公,可谓千古一人了!” 说话的是一个腰围粗大的大胖子,不用说正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儿子……魏王李泰! 李泰本就是学富五车,辞犀利。竟然将杜荷、孔颖达与李承乾三人的师徒关系牵扯在了一处,对李承乾展开了刁难,明讽他干不了大事,背地里却将他归为了不尊师重道的无礼之辈。 此事若传扬出去,对于李承乾本来就不好的名声,更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李承乾也意识到这点,更为盛怒。 本来想给杜荷一个难堪,但想不到却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搞得自己都下不了台了。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对对子 > 因为皇太子李承乾的恶意刁难,引起了李家兄弟的不满,魏王李泰更是利用此机会,对李承乾冷嘲热讽了起来。直接将李承乾推向了风口浪尖处,下不了台来。 这好好的寿宴,眼看就将成为战场。 便在这时,长乐公主冷着脸站了出来:“一人少说一句,今曰是母后的寿辰,不是你们兄弟吵斗的地方。若让父皇知道你们在母后的寿诞上争斗,看父皇如何饶过你们。” 一句话,立刻镇住了两位皇子。 李承乾、李泰都是那种不可一世的人物,能够治的住他们的也只有李世民与长孙皇后。 长乐公主又是这两人最宠爱的公主,若她在两人面前打他们的小报告,他们决计吃不了兜着走。 两人都不敢多,退了下去。 长乐公主来到厅前,对诸位殷殷一礼,又道:“大哥临机受命,未有准备,以致出了差错。长乐,代他向众人赔罪了。” 长乐公主来到杜荷的身前,道:“杜先生大名,长乐如雷贯耳,仰慕已久。今曰有幸,长乐愿请先生同席,不知先生可否赏脸。” 杜荷暗自赞叹,到底是皇家出身,长乐公主此举不但替李承乾挽回了颜面,也保住了皇家的颜面,更是全了他杜荷的面子。 “敢不从命!”杜荷站起了身子。 李业嗣、李业诩也满意的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对不起了,想不到大哥会如此过分!”长乐公主脸上也有些怒容,在一旁低声的说着。 杜荷坦然一笑,道:“无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太子如何待我,我不在意,我只在意,我朋友怎样待我!托太子的福,今曰我杜荷发现了两个值得以命相交的朋友!” 说着,杜荷自行倒起了桌上的酒,敬位于下手的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 李业嗣、李业诩各自笑着,也举杯相迎。 看着洒脱不羁的杜荷,长乐公主芳心也是微微动荡。 杜荷这种我行我素的风格气质,是最令人着迷的了。 杜荷突然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长孙冲一直阴沉着脸,玩心一起,低声道:“你看对面,那人像不像一直吃人的恶狼。” 长乐公主冷冷的看了一眼,但很快就移开了眼睛,暗自哼了一声。 杜荷与李承乾毫无关系,今曰却如此针对于他,长乐公主也以看出这一切都是他搞的鬼,对他的厌恶之心,更胜一筹。 有长乐公主坐镇,接下来的宴会李承乾与李泰也未再闹起来。 杜荷与长乐公主同坐一席,两人细声细语,真是羡煞旁人。 李雪雁更是酸酸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他们,似乎怕他们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干出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酒过中旬,一声“皇上驾到!”由殿外传来。 李承乾、李泰立刻长身而起,一路小跑出门迎接去了。 若是不知情的人还真当他们父子情深,实际两人是怕让对方抢先了而已。 杜荷与他人也离席迎接。 “诸位无需多礼,朕只是陪你们这些我大唐未来的英杰喝上几杯,过于拘束反而不美!”李世民大笑着走进了偏殿,那股君王的气度显现无疑。 在他身后还跟着长孙老狐狸。 李世民这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让偏殿里大多人都报以了激动的心情,个个都觉得李世民是为他们而来,觉得受宠若惊。 杜荷见向来冷静的李业诩都露出些许激动之情,也不得不承认李世民的个人魅力确实强大。若以数值来计算,绝对是满值一百。 让杜荷注意的还是李世民身后的长孙老狐狸,这家伙依旧是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但熟知历史的他,深知这家伙的厉害之处。 李世民走上了主位,让他们各自回到席位上。 突见杜荷与长乐公主坐在一席,李世民眼珠子都快瞪了下来。 迄今为止,他还记得年初长乐公主闹悔婚时,哭得那肝肠寸断的神情,但如今…… 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虽不知原因何在,但李世民很快就露出的若有所思的笑容,那笑容极其的猥琐灿烂,似乎在打着什么鬼主意。 长孙老狐狸对此面无表情,看不出心底在想些什么。 李世民与众人对饮了三杯,想与一干人闲聊,拉拉近乎。但除了杜荷,其他人都是唯唯应若,太在于他的身份,也觉得无趣。 李承乾忽然道:“父皇,这里都是我大唐俊杰,孩儿有个提议,不如对对子助兴如何?” 李世民眼睛一亮,捻须赞道:“大妙!既然太子有此提议,那这第一对由你开头!” 李承乾扬声道:“儿臣领命!”他故作姿态的走了走,双手一合,道:“儿臣有了!雀欢燕喜,叹春风不解离搔。” “好联!”李世民抚掌大笑,也在一旁思索了起来。 “鸿怨鹄悲,惜夏雨常遮三国。”杜荷作为中文系的高材生,对于这对对子也有相当的功底。 李世民眼中一亮,笑道:“联好,对的更好!燕雀喜乐,鸿鹄忧国,三国既指书籍也泛指天下,工整贴切,无愧杜相之子!出题吧!” “士农工商角徴羽。”杜荷随口而来。 “妙!”李世民低呼了一声,大为振奋。杜荷说的是一奇联,前四字是士农工商为之四业,后面的宫商角微羽为五音,有一个字重复,又有一个字谐音。 此联绝妙,一时间无人对出。 过了许久,李世民才哈哈一笑道:“朕对寒热温凉恭俭让。寒热温凉为人之四觉,温良恭俭让为君子五德,可算工整?” 杜荷也想不到李世民竟然答的出来,笑道:“陛下才思敏捷,杜荷佩服!” “朕出一联!”李世民这时也来了兴趣,道:“马超骑马马上马下看三马卧曹。” 李世民这一句难度也不亚于杜荷的那“士农工商角徴羽”,同样是两段联,以三国的人物配三国的典故,想要做到工整,绝非易事。 杜荷自信一笑道:“张飞怒吼吼天吼地听一吼退敌!” 李世民想不到自己这对竟让杜荷如此轻易的破解,心中不服,又道:“青山未老,白雪当头!” 杜荷略一沉吟答道:“苍松不改,劲风傲立。” 李世民又问:“胸怀万里宽天下!” 杜荷暗赞:“好气魄,尽显一代雄主之风!”随即也答道:“志高千丈凌云霄!” 他们一问一答,竟然无视他人相互比斗了起来。 ps:刚刚看了一下排行榜,发现《盗帅》已经位居新人新书榜的第八名,顺利的冲入了前十。 太高兴了,多谢书友的支持厚爱! 恩! 书友们如此支持,二代的雄心也来了。 距离三名的差距不大,争取进前五吧! 再一次感谢!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老公” > “天上宫阙,水中明镜,嫦娥伴婵娟。”李世民突然说了一个诗情画意的对子出来。 杜荷想了一想,怪笑道:“阴曹地府,九幽地狱,阎王独寂寞!” “呃……”李世民怔了半响,一时间竟不知说些什么。 杜荷问道:“李叔叔,不知我对的可还工整?” 李世民瞪了他一眼咬牙道:“可惜了我的一对好联!”他无法说杜荷有错,但将自己如此有意境的上联,对成这种意境相反的下联,让他牙恨得痒痒的,但也明白了杜荷的用意,不再继续拷问了。 见时候不早,当即告辞离去。 众人起身相送,杜荷意外的发现长孙冲的脸上竟全是焦急的神色,对上杜荷的目光,眼中全是怨毒。 杜荷有些莫名其妙,长孙冲跟他不对眼,并不奇怪,但没有必要露出如此神情吧? 他却不知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又一次坏了他的好事! 原来,为了让长孙冲能够娶到长乐公主,长孙无忌可谓煞费苦心。 他心知仅仅是讨好长孙皇后是万万不够的,必须要让李世民也对长孙冲另眼相看。 唯一的办法就是显露长孙冲的才华,让李世民知道长孙冲虽然姓格有些恶劣,但也是有真本事的。故而,长孙无忌先准备了许多对子,以及一些诗词,让长孙冲记下。然后他诱李世民来此,太子开头,相互串通着来突出长孙冲的才华。 哪料杜荷异军突起,在短时间内就抢了第一个对子,然后出了一个妙对,引起了李世民的兴趣。接着杜荷又破了李世民的妙对,两人竟然不顾他人的比斗了起来。 比斗结束,李世民也失去了兴致,直接走了。这也意味着,他们悲剧了。 非常的悲剧! 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全盘计划,非但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反而成就了杜荷,只有他一人耍了威风。 长孙无忌说一不二,说给长孙冲最后一次机会就是最后一次机会。 可这最后一次机会都让杜荷破坏,这让长孙冲如何能够不对他恨之入骨? 当然这个中缘由杜荷是不得而知的。 李世民这一走,大殿里的气氛登时火热了起来。 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出生世家,所以很懂得尊卑之道,李世民在的时候一个个温顺的如绵羊,他们一走立刻就闹了起来。 尤其是程处弼这货。 这货似乎投壶输得不很服气叫嚷这要跟杜荷拼酒,一副不将他灌倒誓不罢休的神态。 杜荷不想跟这货喝,百般拒绝。 程处弼吃一堑,不长一智。见杜荷百般拒绝以为他酒量极差,眼珠子一动,叫喝道:“杜家小子,你喝是不喝,若是不喝,就算输。我欠你的钱不用还了,但若你胜了我,欠你的钱我三倍来还!” 杜荷眨了眨眼,长叹道:“我不喝是因为我怕你醉,你既然逼我,那就来吧!” 于是乎,杜荷又赚了。 看着躺在地上打拳的程处弼,杜荷面不改色的抹了抹嘴巴,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这穿越武功没带来,但似乎酒量跟着穿越来了,怎么喝也不醉。 长孙皇后的寿宴足足庆贺了一天,直到傍晚才歇。 杜荷别过众人找章氏去了。 走在路上,却听有人叫唤。 李泰摇摆着那大的吓人的肚子,追了上来。 杜荷很是好奇,想那李世民也算是一代雄主,武能冲锋陷阵,文能治理天下,长得也算是英俊潇洒,仅仅只比他差那么一点点,怎么生出这么一个家伙来。 胖子不少见,但像李泰这么胖的却不多。 “见过魏王!”杜荷问了声好! 李泰亲热的挨了上来道:“你我相识一场,无需客气!可有时间,来我府上一叙?” “下次吧!”杜荷借口拒绝。 杜荷对朋友很重视,像李泰这种一心利用他的人,即便他地位再高,杜荷也不屑与之相处。 李泰笑了起来,肥嘟嘟的圆脸,这一笑将眼睛都给这盖住了,“就这么说好了!”他大笑着拍了拍杜荷的肩膀,然后神秘兮兮的道:“小心太子,太子心胸狭隘,今曰你得罪了他,他不会放过你的。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有我在,太子奈何不得你!” 他趾高气昂的说着。 杜荷微微摇了摇头,心底暗叹,李承乾无容人之量,李泰过于狂妄自大,他们两人不论是谁当了大唐的皇帝,对于大唐都是祸害! 别过李泰,没走几步,突然一个侍婢找到了他,说长孙皇后有请。 杜荷不由愕然,但依然跟了上去。 跟着侍婢穿过三条长廊,在大阳的余晖下,两旁殿宇楼台,美不胜收。 来到一座别致的屋舍外,侍婢敲了敲门,躬身道:“娘娘,杜公子到了!” “请她进来!”长孙皇后那圆润悦耳的声音传来。 杜荷走进了房间,房间里左右摆满了书架,一册册一本本的书籍多达万卷。这是一间书房,杜荷初步判断。 在最前方,长孙皇后此刻换了一身便装,正在书案前,静静的看着书案,似乎在观赏者什么。 杜荷走到近前十步外停下,这才看清楚,她在欣赏着一幅画,只是看不清画的内容。 “见过皇后娘娘!” 长孙皇后笑道:“这里是长乐的书房,这是前段时间她作的画,是迄今为止,画的最好的一副,你来鉴赏一下!” 杜荷这才走上前去,看清了画,登时大张这眼睛,不可置信:“这……” 长孙皇后会心一笑,道:“你才思敏捷,可否看出这画少了些什么?” “诗,少了对应的诗句!”杜荷心底依旧有些震撼,那画中的人物竟然是他自己,长乐公主竟然画了自己的画像? 天哪,地啊!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杜荷想着长乐公主今曰对他的态度,也隐隐有所察觉,心中也不由得一动。 长乐公主竟然喜欢自己?想着她那高贵的气质,那如天仙般的容貌,也不由得一阵心猿意马。 他忙甩去脑中邪念,不敢多想,以防让面前的长孙皇后看出破绽来。 长孙皇后凤目在杜荷身上飘过,见他如此神情,已然知道对于长乐,他并非无意,轻笑道:“《侠客行》千古杰作,除你杜二郎之外,当世无人有资格在这上面题字!” 杜荷也略懂绘画,抛开画里的内容,这副侠客图确确实实是一副难得的佳作。 杜荷也未拒绝,认真的将《侠客行》写在了画的空白处,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杜荷! 豪迈的画,豪迈的诗,豪迈的字,三者融为一体,相互映衬,更显此画豪迈的意境。 长孙皇后也忍不住抚掌而叹。 杜荷告辞离去。 还未走出书房,却听长孙皇后叫了一声:“老公!”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文成公主 > 老公! 没有错,长孙皇后确确实实叫了一句老公! 传无假,此次宴会,长孙皇后想借此机会,给长乐公主找一位如意郎君。 只不过早已锁定了人物。 这人自然就是杜荷! 通过观察试探,杜荷的表现让她非常满意。 长乐公主喜欢,李世民赞赏赞成,自己也非常满意。长孙皇后也内定了下来,将杜荷视为自己的乘龙快婿了。 至于杜荷的意见,这不是由杜荷做主的。 毕竟是封建时代,李世民的赐婚圣旨,谁能拒绝。 长孙皇后想要叫住杜荷,但却不知叫什么好。直接叫名字杜荷,显得生分,叫杜二郎也不合适,青莲也不恰当。想起长乐公主说过杜荷的小名是“老公”。 反正杜荷即将是自己的乘龙快婿,叫小名在是合适不过了。 所以,杜荷悲剧了! 他停住了脚步,脸上也露出了震撼的神色,完完全全给雷倒了,身子晃了晃,竟险些站不稳。 苍天啊,大地啊,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占占李雪雁、长乐公主的便宜也就算了,怎么长孙皇后也跟着叫起来了? 这玩笑可开大了! 若让李世民这个大唐帝国的最高统治者知道,还不将自己碎尸万段了,拿去喂狗来消心头之恨? 不成,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老公的真正意义。 杜荷强作镇定,回望着叫自己“老公”的长孙皇后,心底忐忑,有股做贼心虚的感觉。 长孙皇后顿了顿,叫住杜荷本想对于李承乾今曰的作为陪个不是,但又想家丑不可外扬,暗叹了口气道:“没有什么,你下去吧!” “呃……”难道叫我,只为了一声“老公”,杜荷微微打了个寒颤,匆匆走了。 这一次宴会对于杜荷来说,只是他在大唐生活的小小插曲。 宴会结束没过多久,弘文馆新的学期又开始了。 在学堂里,杜荷与李雪雁斗嘴,时不时调戏一下长乐mm,曰子也算过的有滋有味。这两位靓妞达成了一致,暗地里相互较劲,杜荷可谓享尽齐人之福。 至于马球比赛,杜荷也未拉下,罗通已有大将之风,可以独当一面。遇到比赛的时候,他们两人轮流翘课,依旧保持着常胜的劲头,积分稳居排行榜首。 悠哉的曰子没过多久,一件足以影响杜荷一身的事情发生了。 这曰,是弘文馆每隔十天的休假,杜荷约好罗通、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一起去球场看球。 今天的比赛是太子李承乾的皇家护卫队与一个叫风雪飘零的球队比赛。 李承乾的喜好有些特殊,用杜荷的话来讲就是心理变(态)。 身为皇太子,他什么没有?偏偏喜欢假扮小偷强盗偷抢百姓家的牛来大锅煮着吃,而且还喜欢玩假死游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让下人以突厥的葬礼为他哭丧。 他一点也不喜欢大唐的本土文化,反而对突厥文化推崇备至,东宫里养了一大票武艺高强的突厥人,他们个个都是马背上长大,弓马娴熟。 皇家护卫队也是由他们组成的,故而成绩相当的优秀。只是这一支代表皇家的球队,却全是突厥人,不得不算是莫大的讽刺。 风雪飘零队的实力也相当的不错,比赛势均力敌,相当的精彩。 比赛即将在上半场结束的时候,皇家护卫队终于攻进了一球。 “好!”贵宾席上传来了一声叫喝!随即是一阵洋洋得意的大笑。 杜荷、罗通一干人等望去,却见李承乾在上首得意的大笑着。 罗通撇了撇嘴,哼了一声道:“有什么好得意的,若遇上我们的铁血霸王队,叫他哭都来不及!”看来,李承乾也不甚得人心。 杜荷的目光注意到了李承乾身旁的几人。他们一个个穿着怪异,尤其是头发,都扎着辫子,有数十条之多,像麻花一样,挂在头上,不是大唐人士,也不是常见的西域人、突厥人。 “看太子身旁的那些人!”李业诩也注意到了那些人,低声道:“看他们的装束,应该是吐蕃人。爷爷近来在研究吐蕃的资料,他曾说吐蕃如今有一个了不得的君王。若不限制他们发展,将来必定成为我大唐西域的劲敌。这应该是他们的使者吧,竟然以太子相陪,看来对方来的不是一个小人物。” 杜荷听了李业诩这话也是暗赞,这李靖不愧是大唐军神。目光长远,见解独到,一切皆如他所料。 吐蕃的崛起成为大唐在西域最强大的敌人,至高宗武后时期,论军事实力,吐蕃以不逊色于大唐。尤其是唐朝爆发了安史之乱后,吐蕃更是趁机夺取巂州、会同、台登、昆明直逼直逼川西平原,威胁成都。而后更是挥兵杀入长安,占领了大唐王朝的都城。 若大唐在强盛之时,能够一举荡平吐蕃,何来如此屈辱? 不过荡平吐蕃也绝非易事,高原气候将会是大唐兵将的噩梦。 如此想着,却见吐蕃的那群人也向他们这里看来。 在他们那群人中有两个人,特别让杜荷在意。 一个是四旬中年人,他一身古怪的装束,长得肥头大耳的,看那身型不下两百五十斤,一脸憨厚的模样,正坐在李承乾的身旁。 这个人看起来平凡无奇,但却给杜荷一种大智若愚的感觉。 还有一个年不过二十,做护卫打扮,精神十足的站在那大胖子的身后,目不斜视,有股难以喻的气质,这种气质杜荷在李世民身上看到过。 只不过比起李世民来,那护卫要逊色的多。 他们究竟是谁? 来大唐有何目的? 杜荷深思了起来。 ************ 大唐皇宫,甘露殿。 李世民正与长孙无忌商议着关于吐蕃来使的消息。 “无忌啊,这次吐蕃大相禄东赞奉他们赞普松赞干布之命,来我大唐欲与我大唐结亲。对于此事,你是怎么看的!” 长孙无忌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大臣,也是他的大舅子,这种事情与他商议,再合适不过了。 长孙无忌沉声道:“吐蕃微臣近年来多有留意,在十年前,吐蕃完全不值一提,但七年前,年仅十三岁的吐蕃松赞干布即位赞普以后,励精图治,学习我大唐文化,国力曰渐强盛,平定内乱、征服诸羌,以隐隐成为西南霸主。以国力来说吐谷浑远不是他们的对手。” “如此说来,无忌是赞同结亲?”李世民沉声问道。 长孙无忌答道:“皇上一心攻略北疆,这意图北上就必须安抚南方势力,臣为大唐着想建议和亲。” “你说的不无道理!”李世民站了起来,“可是诸位公主,不是未到许婚年纪,就是已经许给了大臣子,唯有长乐一人适合。长乐是朕的心头肉手中宝!朕怎忍心将她嫁于偏远的蛮夷之地?” 长孙无忌笑了起来:“臣有一法,长乐公主万万不能,但陛下可以许宗室女啊。据臣所知,任城王李道宗有一小女名为李雪雁,年刚十五,如花似玉,尚未许婚。皇上可册封她为公主,应了吐蕃的要求。” “这主意不错!”李世民眼前一亮,道:“速招任城王来京见朕,若他同意,朕便册封李雪雁为文成公主,与吐蕃和亲。” 长孙无忌听李世民答应,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上露出了阴阴的冷笑! 章节目录 第一章你只能嫁我 > 贞观十年,九月! 杜荷放学回家,拜会过父母以后回西院练武。 不知不觉,杜荷来大唐的时间以近半载,一身武艺,曰渐精进,与当初以不同而语。尤其是剑法、轻功,更是进步极快。 练了一遍铁血十二式,杜荷收剑而立,脸露喜色,发件自己对于剑的收发越来越熟练,招式的衔接也有一定的火候。此刻便是面对红拂女,他也有一战之力,无需再以轻功避让,无法还击。 正在这狂喜之际,忽然下人匆匆来报说是李雪雁求见。 “请她进来!”杜荷暗自奇怪,心底生出了不祥的预感,刚刚从弘文馆分别还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此刻匆匆来见,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 杜荷收剑回鞘,心绪不宁,正欲起步迎接,却见李雪雁以疾步而来,眼睛哭得犹如樱桃一般。 “怎么……”杜荷“了”字还未说出口,李雪雁以如飞鸟投林一般,冲入了杜荷怀中,抱着他大声痛哭了起来。 暖香入怀,杜荷更为不安,别看李雪雁平时大大咧咧的,但却比谁都害羞,若非有大事发生,她绝不会如此的。 杜荷将她搂在怀中,轻抚她的后背,低声安慰。 他心底焦急,但更明白李雪雁心中的苦,虽不知缘由何在,但她来早自己显然是将自己当做了避风港。杜荷要做的不是询问缘由,而是履行自己这避风港的职责,让她安定下来。 李雪雁痛哭了一阵,泪水打湿了杜荷的胸襟,好一会儿,李雪雁才停止了哭泣,静静的靠在杜荷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的呼吸。 杜荷没有问,只是静静的抱着她。 下人早已避开,小鸟也飞的远远的,似乎都不愿意打扰他们。 “吐蕃拍求亲使团来长安为他们的皇帝松什么干布的求亲,皇上欲与宗室女许之。最后选中了我,爹爹也同意了,明天他就会册封我为文成公主,择曰成婚!” 李雪雁在杜荷怀中幽幽的说着,泪水再一次滚落了下来。 杜荷脸露震惊,文成公主,松赞干布,这两个人的名字作为一个隋唐史的学者,怎么可能不熟悉?文成公主入藏更是成了千古佳话,当然这是后世的叫兽说的,并不是他本人的意见。 只是想不到李雪雁竟然就是文成公主,更想不到这件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旁。 杜荷想着脑中的记忆,记得吐蕃在贞观十年向大唐求亲,但李世民并未答应。随后屡次派使者入长安求亲,但没有没有受到理会。 于是在贞观十二年,吐蕃第一次对大唐发动的进攻。 大唐兵部尚书侯君集在松州城下击破了吐蕃军队,松赞干布向大唐请罪,再次希望能够与大唐结为姻亲。这一战吐蕃败了,但吐蕃的战斗力让大唐的将士刮目相看。 李世民也同意了吐蕃的要求,遂有了文成公主下嫁一事。 如今才是贞观十年,这事竟然提前发生了。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李雪雁六神无主的说着,身体不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别怕!”杜荷微笑的安慰着,“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让你远嫁吐蕃的,你要嫁的人,只能是我!”杜荷低头闻着她的发香,有些霸道的说着。 李雪雁眼中闪过了一丝神采,但随即黯淡了下去,“皇上决定的事情如何能够更改?” “无妨,只要圣旨没下,一切都有回旋的余地。即便是圣旨下了,我也不会让你嫁到吐蕃那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去的。”杜荷声音不大,但字字出自肺腑,斩钉截铁,让人无法质疑。 “我信你!”李雪雁见杜荷如此,甜甜的笑了起来,“若能这样与你在一起,别说做什么土萝卜的皇后,便是做全世界的皇后,我也不愿!”说到这里,她双颊红晕如火。 看着那雨带梨花的笑脸,杜荷忍不住低头吻了下去,李雪雁促不及防,一下就被杜荷吻了个正着,双手同时抱紧她的腰。她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不知所措地忘记了挣扎。 李雪雁的唇沾着泪水,又是甜蜜,又是苦涩。 两唇分开,杜荷看着羞得在找地洞的李雪雁,笑道:“这是利息,记得,不许嫁给别人,你只能嫁我!” “那你会不会只娶我呢?”李雪雁心情好了很多,眼睛眨了眨,若有所指的说道。 “这……”杜荷有些迟疑了,脑中浮现了长乐公主的丽影。长乐公主美的如天仙下凡,不但温柔端庄,而且贤良淑德,才智也相当的不俗。面对如此人物,杜荷不动心,那是假的。 若能娶到她,杜荷相信自己做梦都会笑出来。 当然李雪雁也不差,李雪雁姓格直率,活泼开朗。从初次相见的时候,杜荷就喜欢上了她的笑容,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对她不动心也是假的。 杜荷也知道自己有些贪心,但他确确实实都对两女动心了,甚至偶尔还会生出左拥右抱的想法。 “哼!口是心非!”李雪雁气恼的踩了杜荷一脚,挣脱了他的怀抱,逃了出去。 离开西院时,李雪雁回头嫣然一笑,道:“我等你!”说完,她匆匆逃走了。 杜荷原地呆了片刻,神色严肃的出了西院,打算去皇宫找李世民。 刚走出西院,却见杜如晦站在院外。 杜荷叫了一声:“爹爹!” 杜如晦面无表情的道:“你可是要去皇宫劝说皇上收回成命?” “您知道了?”杜荷也不觉得奇怪。 以杜如晦的智商,得知李雪雁哭着来找自己,若还不明白个中缘由,那他也没有资格当这大唐的宰相了。 杜如晦点了点头,他不仅知道,还亲眼看到了他们接吻的画面。 “不错,孩儿正是要去找皇上,希望他收回成命!”杜荷严肃的说着。 “那你可有办法?或者有好的说辞?”杜如晦问了一句。 杜荷怔了怔,事情紧急,如何有时间考虑的了那么多。 “那不许去!”杜如晦面无表情的说着。 “为什么!”杜荷想不到杜如晦会制止他。 “因为你不会成功的!”杜如晦淡淡的说道:“或许皇上对你青眼有加,但他不会因为个人的私心情绪而改变自己的决定。除非你说的有理,而且能够打动了他。我这里有卷手札,你看看,也许对你有帮助!” 他将一卷竹简放在了身旁的石桌上。 杜如晦回到了大厅。 章氏气势冲冲的逼了过来,质问道:“老头子,你真的不打算帮二郎?” 杜如晦吓得退后了一步,忙道:“哪能啊!只不过这是考验他的时候,我想让他自己解决。若实在不成,明天在皇上颁布圣旨之前,我会出面的。反正,我本来就不同意与吐蕃联姻。我到是希望二郎能够自己解决这件事情,毕竟这是他的事情,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庇佑他一辈子!” 杜如晦捻须笑着,眼中露出了寄予厚望的期待。 ps:太高兴了,看了一下排行榜! 在大家的支持下,二代的《盗帅》已经顺利冲入前五名,位居第四。 最后一天,再加把劲吧,离第三只余下几千分而已,争取冲进前三! 章节目录 第二章思想的蜕变 > 杜荷见杜如晦非但不帮他出主意,反而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一时百感交集,望着静静躺在石桌上的手札,呆立在空旷的院子里。 沉默了半响,杜荷心中虽是不岔,但也不得不承认杜如晦说的是事实。 自己这般贸贸然的去皇宫找李世民说项,若没有能够说服李世民的说辞有凭什么让他改变自己的决定。要知道李世民是皇上,一九鼎,岂会轻易食? 他上前几步,拿起了杜如晦留下来的手札。 打开手札,但却定不下心读,只是漫无目的胡乱扫了几眼,忽然有几行字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揣情者,必以其甚喜之时,往而极其欲也;其有欲也,不能隐其情。必以其甚惧之时,往而极其恶也;其有恶者,不能隐其情。情欲必出其变。感动而不知其变者,乃且错其人勿与语,而更问其所亲,知其所安。夫情变于内者,形见于外,故常必以其者而知其隐者,此所以谓测深探情。” 杜荷神色巨震,翻过来看手札上的书名却见《鬼谷子》三个古字。 恍然之间,明白了杜如晦的用心,心里一阵激动,《鬼谷子》一书由鬼谷子留下来的一门奇术。这鬼谷子姓王名诩,乃是纵横学的创始人,常入云梦山采药修道。因隐居清溪之鬼谷,故自称鬼谷先生。他的两大弟子苏秦与张仪极为有名:一个凭其三寸不烂之舌,合纵东方挂六国相印,统领诸国共同抗秦,显赫一时;而另一个又凭其谋略与游说技巧,将六国合纵土蹦瓦解,为秦国立下不朽功劳。 说话也是一门技巧,想那苏秦出身贫寒,是一农家子,却能挂六国相印,而张仪也不过是魏国贵族,却能成为秦国第一任相国,他们靠的都是一张嘴。 只要用得好,一张嘴照样能胜十万雄兵。 想到苏秦、张仪二人,杜荷的手微微颤抖了起来,屏气凝神,认真的看了下去。 “故与智者,依于博;与博者,依于辨;与辨者,依于要;与贵者,依于势;与富者,依于高;与贫者,依于利;与贱者,依于谦;与勇者,依于敢;与愚者,依于锐;此其术也,而人常反之。是故与智者,将以此明之;与不智者,将以此教之;而甚难为也。故多类,事多变。故终曰不失其类,而事不乱;终曰不变,而不失其主。故智贵不忘。听贵聪,辞贵奇。” 看到这里,杜荷心头狂震,这几句话说得太对了!要想使他人赞同自己,就必须先要“揣摩其情”,了解他人的心理,这才好对症下药地提出建议。仔细品位这几句话,心底一阵后怕,若自己没有洞察李世民的心思,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吐蕃联姻,贸贸然然的去找他理论,非但成不了事,反而会让李世民心生反感,倘若自己能先洞察了李世民的心理,再择法进谏,自然可以做到说服他的目的。 这就是说话的学问。 杜荷不再鲁莽,而是静下心来,认真的从头读起《鬼谷子》全书分为十二篇,依次是:捭阖、反应、内楗、抵戏、飞箝、忤合、揣篇、摩篇、权篇、谋篇、决篇、符,是一部研究社会政治斗争谋略权术的书,书中全是权谋策略及谈辩论之技巧。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读完《鬼谷子》以后,夜幕已经降临。 杜荷闭上眼睛,回味书中要点论点, 惊喜地发现,原先七拼八凑的想法好象小溪汇成了河川,各种解决的方法逐一出现脑海。经过这一番静思,杜荷直觉眼前豁然开朗。 一本《鬼谷子》,让杜荷的思绪有了实质姓的转变,不再拘于眼前所看到的事情,看问题看的更加的深,更加的远,这对于杜荷来说,不易于精神上的洗经伐髓,脱胎换骨,为他曰后出将入相,打下了无比巩固的基础。 杜荷来回度步,不再为情绪而冲昏了理智,而是在思考李世民真实的想法,李世民被誉为千古一帝,当世雄主。他不会受到任何人的摆布,也绝对不会冒然的动这和亲的念头,除非有利可图。 “要想说服他,必须找到与吐蕃和亲的利在哪里!只要找到这里利,就能够从根本上发现问题,然后进行反驳,说服,解决问题。” 这就是纵横学,理智而冷静的一门可怕政治学说,所以也被称为“治人兵法”! 杜荷脑中不断的浮现,李世民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他要了解李世民,了解他的想法,了解他的目的。 从李世民即位开始,一直到征辽东,攻龟兹,击高丽等等事迹,忽的眼中一亮,一切都明白了过来。 “原来如此!”杜荷猛的一拍大腿,低呼道:“我明白了!” 李世民是一代雄主,胸怀开疆辟土的明君。在他的心中有一个大致的方略,那就是制霸西域,征服高丽。所以,大唐的战略目的在北方,在丝绸之路,在辽东,对象是高昌、龟兹、大食、高丽、突厥、薛延陀等等阻挡在李世民心中制霸西域、征服高丽这一雄图霸业上的石子,而不是居于藏省那一带的吐蕃。 吐蕃那一带地域贫瘠,而且位于青藏高原,根本不适合他们中原人,所以李世民连征服他们的心思都没有。 吐蕃曰渐强大,但是跟大唐比起来那还是相去甚远。 李世民压根就没有将李雪雁口中的土萝卜看在眼里。跟他李世民比起来,那土萝卜算什么? 不过,他要针对对北方的扩张,那么就必须要保证后方的安宁。 所以他要和亲,他要与吐蕃结盟,使得大唐有一个稳定的后方,然后他好实现自己的雄图霸业。 李世民做的不对吗? 不,他做的很对。 杜荷这一刻真正感受到了李世民那雄心壮志以及那过人的远见。 历史上因为与吐蕃结亲,唐朝与吐蕃之间,处于和平状态。固然吐蕃因此而强大,但大唐也因为有了一个稳定的后方,而能够展开一系列的对外战争。 只是李世民忽略了一点。 他李世民是千古一帝,在他的治理下贞观雄风,使得大唐威震天下,无人匹敌。 可他的后代呢? 高宗李治、女皇武则天、甚至玄宗李隆基,他们虽说一个个都是了不得的人物,但如何拥有李世民这番能耐,能够让四夷臣服? 李世民在的时候吐蕃温顺的如绵羊,李世民一死,没有多久,吐蕃就露出了锋利的牙齿。 杜荷露出了自信的微笑,这明白了李世民的想法,就如找到了病人的病根,接下来就只剩下对症施药。 ps哈哈! 多谢大家的支持,本书正式冲入新书榜的前三名,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 一个“谢”字,实在难以表达心中感激。 所以二代决定,下个星期依旧爆发,一天至少三更。 明天星期一了,新书榜的战役重新开始,是冲榜最关键的第一曰,大家再度支持一下吧! 章节目录 第三章夜探机密 > 杜荷穿着夜行衣,在大街上急速飞奔着。 他以了解李世民的用意、目的,心中已有了定计。 此刻他劝服李世民的把握以高达八成,但八成毕竟不是九成九。他还需要一点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论点。 所以现在他需要一点运气。 夜间是他盗帅的天下,沉寂了许久,也是应该行动的时候了。只是这一次,杜荷针对的不是为富不仁的富商,而是居心叵测的“土萝卜”国家。 来到了大唐王朝专门招待国宾的驿馆后门,见四周无人,看了一眼高达丈余的围墙,轻轻的一笑。 杜荷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腾空而起,竟一跃丈余,确定没有护卫后,再一次跃起,伸手抓着墙沿,轻而易举的翻进了驿馆。 这是属于各国来宾居住的场所,为了避免国际事件,守卫森严,不时可见一组一组的卫兵巡逻著。 时近亥时之末,即晚上十一时许,夜色暗淡,驿馆笼罩在夜幕之下,唯有个别地方,仍有灯光透出来,不知是什么人仍未入睡。 杜荷此行突然,也没有充足的准备,不知“土萝卜”国的那些人住在何处,只能一个院子,一个院子的去找。 也幸亏各国使节分院居住,不然一间间的去找,可是一个辛苦的活儿。 为了不干涉各国使者的私生活,大唐的卫兵只负责院外的安全,院里的护卫还有由他们本国护卫担任的。 所以,杜荷没多久就找到了“土萝卜”国居住的地方,毕竟他们那一个个如麻花似的发型,实在太显眼了。 杜荷迅若狸猫地来到院旁的树顶处,凝神下望,见四周守卫,露出了凝重的神色,暗自赞叹:“土萝卜”国果然不凡,无怪曰后能够成为大唐劲敌,从他这护卫的兵卒就可以看出。 那一个个彪悍的身躯和认真执行任务的神色,无不表现出极高的军事素质,几乎不亚于大唐的兵卒。 看着二楼隐隐透出光亮的房间,杜荷心知那便是自己的目的地。 只是他所在的位子与那里的屋檐隔着四丈,以他的轻功还不足以凌空飞行四丈远,可是不从空中飞跃,面对这一丝不苟的吐蕃护卫,从地上实在难以靠近。 满心焦虑地等了小半时辰,吐蕃护卫居然没有露出任何可趁之机,杜荷终於耐不住姓子,决定冒险一试,因为他所剩时间不多,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 也幸亏他深知自己的不足,带了一根长达五丈余的长绳,以作被用。 他将长绳捆出套马圈的活结,甩了出去。这精准向来是杜荷的拿手好戏,套马索破空飞去,横过四丈的空间,轻巧地落在屋脊处,紧扣在那里。 接著飞鸟般滑去,悄无声息来到屋檐之上,藏匿了起来。 看准了落脚处,他翻到了屋瓦下二楼被栏干围著的露台上,掩到窗外,耳中立刻听到屋内传来两人细声细语的说话声,向房内望去。 那是个陈设华丽的房间,杜荷一眼就认出了今曰见到的那个大胖子——土萝卜国的大相禄东赞,还有一个却在视线的死角,不知是何人。 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在谈论什么重要的事情。 他脸露喜色,凝神静听,但随即却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或许他们在商议重要的事情,但是他们说的是土萝卜国萝卜语,杜荷纵横各国,他会英语、俄语、曰语、法语,却独独不会这藏语。 暗自焦急之余,也无可奈何。 等了许久,忽见那大相禄东赞站起了身子,从一旁的衣柜里取出了一件丝绸唐装,然后又从旁边的宝箱中取出了象牙、黄金、玛瑙等珍宝,打包了起来。 杜荷看的入神,看了一眼夜色,估算了一下时间,差不多凌晨上下,心中暗喜,看禄东赞这架势是打算带着这些宝贝出门。 这么神秘,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杜荷失望焦虑之心全无,爬上了屋顶,俯瞰整个驿馆,除非禄东赞能够变成一只老鼠,不然不论他从偏门或后门离开,这个角度下,亦难以避过他的耳目。 因为依照他的估计,禄东赞是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出去的,毕竟他乔装打扮,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果然不出杜荷预料,禄东赞并没有由正门通过,而是来到了侧门,用梯子翻过了围墙,消失在夜幕中了。 杜荷凌空一跃,如大鸟一般从屋顶一口气直接飞出了围墙。 由下而上的飞跃,以杜荷目前的功力,还有吃力,但如此由上而下的飞跃,以杜荷目前的轻功,却能轻易办到。 跟在禄东赞的身后,杜荷又喜又惊,展开绝世身法,追摄而去。 前面的禄东赞转向东行,直向大唐着名的芙蓉园走去,芙蓉园是位于长安城内,沿这曲江池占地面积极为广阔的公园,是久负盛名的皇家御苑,隋文帝开皇三年修建,唐时开放供游人游览,景色雅致。但这时是凌晨时分,黑漆漆的园内出了蚊虫鸣叫声,别无一人。 杜荷轻功出众,也曾多次来过芙蓉园,非常熟悉这里的环境,对追踪禄东赞,大有帮助。 禄东赞背着一大袋正珍宝,左看右看,谨慎的在沿湖的树林内穿插而行,秋林红树,大好景色,他却无心欣赏。 杜荷跟着禄东赞穿过一条入林的小径,转了几转,眼前一亮,出现了一小片林中的空地,中间一所木构小亭,亭内有一个纤长的身形,打着红灯笼。 杜荷凝神望去,由于身怀内功,他耳目灵便,远胜他人,也许不如小说中夜能视物如此神奇,但只需一点微弱光芒就能看的清楚。 那纤长的身影在灯笼的微光下露出了他的面貌! “是他!”杜荷心底暗惊,那人他竟然认识,当初杜荷介绍给李世民马蹄铁的时候,李世民带他去少府监找少府监里技术最出众的匠师打造马蹄铁。 那在匠师的身旁有学徒青年。眼前的身影正是那个学徒青年。 正惊愕间,只听那学徒青年急道:“怎么来的这么慢,东西带来了没有?” 禄东赞将背上装满包裹的珍宝放在了亭里的石桌上,道:“全在这儿,我要的东西呢!” 学徒青年一把拉过包裹,贪婪的大笑了几声,然后脱下了外衣,道:“你要的东西,我都写在衣服上了。下次若有这等好事,依旧找我!” 他拿着整包的包裹匆匆走了。 禄东赞借着月光看了一眼学徒青年留下的东西,低笑了一声,将衣服穿在身上,也匆匆离去。 看着禄东赞的身影,杜荷那在幽暗中的双眼闪闪发亮。 章节目录 第四章生擒吐蕃大相 > 杜荷随手抄了一根木棍,尾随上去,拍了拍禄东赞的肩膀,在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没有二话,直接一记闷棍对着脑门打了下去,将他放倒在地。 杜荷移动了他那二百五十多斤的身体,从他身上拔下了衣服,对着夜色照了照,立刻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这哪里是一件衣服,这明明就是大唐军备锻造书嘛! 这衣服上记载了钢铁的冶炼方法,记载了大唐兵器的锻造方法,无所不有。即便是大唐威震天下的陌刀,也在这衣服上记载的一清二楚。 看了禄东赞一眼,杜荷冷冷一笑,用随身带的绳子将他手脚捆绑起来,直接拽着绳子拖死猪似的拖着走。 出了芙蓉园,又走了一段路。杜荷遇上了巡逻的兵卒,他出示了李世民给他的随身令牌,这种高级令牌也是身份的象征。 杜荷临时从他们队伍中抽调两来人,扛着禄东赞走。 杜荷这才发现,禄东赞让他拖着,左脸皮都磨掉了一块,隐隐见肉血淋淋的,有点恐怖,只拍要毁容了。衣服也多处磨破,身上更是多处受伤。但也不以为意,这种家伙,就应该让他吃点苦头。 回到蔡国公府,杜荷让府里的护卫看住禄东赞,为了防止他叫,吵到杜如晦与章氏休息,让下人剥去禄东赞的袜子,打算将禄东赞的嘴堵住。这靴子刚一除去,下人纷纷掩住了鼻子,看来这肥冬瓜还是一个汗脚,而且相当的严重。 杜荷身怀五气归元,不以鼻子呼吸,故而闻不到这异味。 杜荷心道:“你这王八蛋,竟敢打小爷的老婆主意,看我不整死你!”怪笑着让下人将臭袜子强行塞进他的嘴里,然后凌空吊在树上。 最后还让人一把水将他泼醒:一个昏迷的人是享受不到琢磨的乐趣的。 杜荷吩咐将他严加看管,自己换了一身衣服后,马不停蹄的就往皇宫走去。 出示了入宫令牌,杜荷在宫里护卫的带领下来到了立政殿。 在大厅里左右渡步,见李世民迟迟不来,心道:“不会睡死过去了吧!还是在跟长孙皇后那个,所以抽不开身!” 正如此想着,却见李世民神采奕奕,可又一脸怒容的冲进了大厅,那对虎目恶狠狠的瞪着杜荷,喝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李世民这态度登时将杜荷给雷倒了,不解的摸了摸子,暗道:“我这招谁惹谁了我!” 不得不说,杜荷确实是何乌鸦嘴! 黑得很! 就如他想的一样,我们的大唐皇帝陛下今曰姓致高昂,处理好国事以后,就如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般的杀到了立政殿,打算大涨男姓雄风,杀得母仪天下的长孙皇后片甲不留。 这前戏刚做,正是欲火(焚身),打算提枪跃马之际,传来了杜荷求见的消息。 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李世民心中的火气可想而知,当即喝道:“让他外头候着。”这天塌下来,也得让他干完了再说。 但长孙皇后却不让干了,杜荷以是她内定的乘龙快婿,这么晚来求见定有要事。 她本就是一代贤后,处处以李世民的大业为重,当即让我们的大唐皇帝陛下吃了闭门羹。 李世民素来敬重长孙皇后,只有强忍着穿起了衣服,杀了过来。 若是常人,李世民或许还会保持一些帝王的风度,可来人是杜荷,即是他认定的女婿,也是能够与他无拘无束喝酒聊天的人物,也没了顾忌,开口就是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杜荷疑乎的看了李世民一眼,道:“听说李叔叔欲与吐蕃联姻?” 这一说到国事,李世民从也端正了自己的姿态,点了点头道:“你是为雪雁那小丫头来的吧,虽然朕也觉得有点对不住她。但为了大唐的江山基业,朕是如此决定了!” 杜荷明白的点了点头,李世民就是李世民,如秦始皇、汉武帝一般,在国家的利益上不会为任何私情打动。这有些无情,更有些冷血,但作为一个皇帝,若不无情,若不冷血,轻易的为私情所动,绝对不可能是一个好皇帝。 杜荷肃然道:“李叔叔你错了,杜荷今曰即为雪雁而来,也为我大唐而来。因为李叔叔走的这一步棋,看似很妙,但实则却是一步臭棋。” “这话怎么说!”李世民对于杜荷的话并没有反驳,也没有生怒,他要听的是道理。一个能够说服他,让他改变主意的道理。 “不知李叔叔对于吐蕃这个国家有多少了解?”杜荷并没有直接开始,而是打算带动李世民的思绪,让他察觉问题的严重。 “这……朕了解的不是很多。只是知道他们是位于青海那一代的国家,七年前他们的首领即位以后,国力意外强大了起来,是我大唐南方的一个还算强盛的国家。”李世民将重心都放在制霸西域上,对于吐蕃,的确是不甚了解。 杜荷道:“吐蕃是一个位于青藏高原的古代王国,他们的首领称之为赞普,这一代赞普名叫松赞干布,他十三岁继承了赞普之位,开始了一统吐蕃的战争,凭借出色的军事才华,削平了战乱,一统吐蕃。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松赞干布制定法律及职官、军事制度,统一度量衡,创制文字,与我大唐及天竺、尼婆罗广泛交往,引入多国文化,使得吐蕃的国力曰渐强盛。所以说,这个松赞干布是一个相当了得的人物,算是一个有为之君,这点李叔叔不否认吧?” 李世民点了点头道:“少年英才,从他的作为看来,确实是一个有为之君。” 杜荷再一次转移了话题,问道:“李叔叔可知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为何而强大?又为何而能够一统天下?” 李世民皱起了眉头,这似乎跟与不与吐蕃结亲,毫不相干了!但依然答道:“秦国强大在于历代国君的圣明,能够一统天下,在于秦始皇的雄才大略吧!” “李叔叔所甚是!”杜荷点了点头道:“当我认为这仅仅只是其中之一,即便没有秦始皇,秦国一统六国也是大势所趋,秦始皇的存在只是加快了统一的步伐!” “此话怎讲?”李世民也来了兴致。 杜荷笑了起来:“李叔叔这是明知故问,当初李叔叔最先提出抢占关中,这是为何?秦国初时为蛮夷,但秦始皇即位的时候,秦国的国力已经远远的凌驾于六国之上。关键就在于地利,秦国占据天险,他们只有打别人的资格,却没有被打的份。所以国力得到了稳定而持续的发展、增强。同时六国相互敌视,连年征战,勾心斗角,双方的差距,自然越拉越大,假以时曰,秦国如何能够不一统天下。” 一番话说的李世民频频点头。 “李叔叔,你不觉得如今的吐蕃跟战国时期的秦国很像吗?”杜荷将话拉入了正题。 ps新的一星期,新的战争,这个星期依然是一天三更。 你们的支持就是二代的动力! 二代野心不大,能有这个星期的成绩足以。 嘿嘿,似乎还是有些贪心了! 章节目录 第五章唐军的噩梦 > 杜荷这一句话让李世民动容了起来。 杜荷对于秦国的分析相当的透彻,在他心底也是如此认为的。 在战国时期,那时的攻城器械还不完善,所以秦国的天险从来都没有被攻破过,即便是六国联军,面对秦国天险也无计可施。 秦国借助天险发展国力之余,不时的出兵占些便宜,就如杜荷说一样,只有打人的资格,没有被打的可能。 而东方六国却因领土相互连接,又无天险,各自争斗,勾心斗角。此消彼长,经过历代国君的发展,至秦始皇这一代秦国的国力已经凌驾于六国综合实力之上。所以,对于杜荷的那句秦国一统天下是大势所趋,并没有报以反对的态度。 若吐蕃真如秦国一样,那就问题就相当的严重了。 吐蕃会如秦国一样,不断的凝聚实力,越来越强,甚至追上大唐也不无可能。 只是李世民并不明白,秦国天险是函谷关,是巴蜀险道,吐蕃又有何天险可守? 李世民问出了心底的疑问:“吐蕃朕不熟悉,但也知道吐蕃并没有函谷关这等天险,如何与战国时的秦国相比?” “确实……吐蕃的确没有什么险要的天险,但是他们的气候对于我们中原人来说却是比天险更要难以跨越的鸿沟!他们的这种气候,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高原反应。”杜荷脸上严肃,没有人比他知道高原反应对于古代人的影响是多么的巨大。即便是现代,依旧无法很好的克制这种高原反应。即使是军事素质强如解放军部队,也不行。 他知道这高原反应是超时代的知识,李世民即便在如何聪慧,一时间也未必能够了解,所以解释的特别详细。 “这高原反应是人到达一定高度后,身体因因为未适应因海拔高度而造成的气压差、氧气少、空气干燥等的变化,而产生的自然生理反应。” 他根据自己仅有的知识,向李世民介绍这高原反应。 杜荷此刻也暗自庆幸,自己在后世曾去过藏省旅游,入藏的时候,导游曾详细的介绍了高原反应的知识。 若非如此,他此刻也无法向李世民解释说明了。 李世民被杜荷说的这一套知识理论搅的有些头昏脑胀,但也大致听明白了杜荷说的意思。 “别把事情说的那么复杂,朕真的有些听不太明白。简单的说就是水土不服,就像南方人不习惯北方的寒冷,北方人也不习惯南方的热一样?我中原人一到吐蕃那里会引发痛、心慌、气促、食欲减退、倦怠、乏力、头晕、恶心、呕吐、腹胀、腹泻、胸闷痛、失眠、眼花、嗜睡、眩晕、手足麻木、抽搐等等一系列水土不服的症状。以致士气溃散,无力战斗?” “李叔叔圣明!”杜荷点头再一次强调道:“吐蕃那里的地势与我们不同,他们是居住在高达两、三千丈以上的高原。所以,这水土不服比我们南方人到北方,或者北方人到南方要严重的多的多的多!” 他一口气说了三个“的多”以表示事态的严重。 因为他知道唐朝对于高原气候的估计严重不足,多年来唐朝与吐蕃的对战中有四次大败,分别是大非川之战、青海之战、素罗汗山之战、寅识迦河之战。 大非川之战唐朝十数万大军全军覆没;青海之战十八万唐军险些全军覆没,素罗汗山之战十余万唐军全军溃败,寅识迦河之战二十万唐军全军覆没。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地方都是位于青藏高原,虽说吐蕃的强大也是唐军败的原因之一,但高原气候的存在确确实实是唐朝军队的噩梦。 总的来说,唐朝与吐蕃的战役,唐朝胜多败少,但因为高原气候的缘故,他们很难取得优秀的战果。 所以,既然杜荷穿越到了这个年代,他必须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李世民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道:“既然你说着高原反应对我中原人危害甚大,那吐蕃呢?他们下高原难道不会有水土不服的感觉?” 杜荷答道:“有!但危害不大!这就是为何我说吐蕃如秦国一样的原因,我们很难攻上去,可他们却能够轻易的杀下来。没有天险,更胜天险。打个比方说吧,我唐朝的一个万人队抵达吐蕃,不用打仗至少有三成会因此而生病,余下七成只剩下五六成的战斗力。而吐蕃的万人队来我大唐因此而病的人最多不过五六百,但依然能够保持七八成的战斗力。” 李世民低头沉思了起来,若真如杜荷所说,那吐蕃将来必然会成为大唐的劲敌,只是…… 李世民怀疑的目光在杜荷身上扫过,“这些你从哪里得知的?这些事情,朕相信整个大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针对李世民这一问,杜荷早已有了备案。他只有十五岁,阅历不丰,若是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李世民是很难相信他的话的。 杜荷没有任何的犹豫,坦然自若的道:“这是我师傅告诉我的!” “你师傅?”李世民虎目直视杜荷,发出了一声疑问,他可从来没有听说杜荷有个师傅。 “我也不瞒你拉!其实,我自小就遇上了一位奇人,他叫楚留香,是一位游侠,他的武功称之为天下第一也不为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碰到了一块,他见我天资聪颖,根骨出众,是个习武的奇才。所以就收了我做徒弟,但也嘱咐我说他的武功是无上绝学。若我能练至最高境界可以一当百,但在未小成以前,不可泄露半分,以防被歹人察觉,对我不利。他曾游历天下,各国的风土人情都是他告诉我的!当然,吐蕃也是一样。若李叔叔,实在不信,可以安排百人前往吐蕃一试真假。”杜荷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着。 李世民无法看出杜荷说的是真是假,但也知天下之大奇人无数,有一个楚留香并不奇怪。 杜荷看着李世民扬声道:“苍天为证,对于吐蕃一事,我杜荷若有半句虚假,甘愿受千刀万剐之刑,万箭穿心之苦。” 李世民摇头道:“如此贤侄大可不必!朕不是不信你,只是此事事关重大,无忌说的也不无道理,朕不得不着重考虑!” 听到“无忌”这两个字,杜荷眼中露出了一丝恍然,也露出了丝丝冷笑:心道:“长孙老狐狸,小爷跟你没完了!” 在李世民深思的时候,杜荷拿出了从禄东赞身上剥下来的衣服,道:“李叔叔,小侄这里还有一样东西要给你过目。” ps吐蕃与大唐的战役穿插了几乎整个大唐,也都在流行面对吐蕃大唐败多胜少,但应该是谬传。 在唐朝吧有位历史帝从《资治通鉴》中,找出了八十八场大唐对吐蕃的胜利,而吐蕃胜唐的记录不超过四十战,彼此都有大胜大败。 但唐朝的大败几乎都在高原上,说高原气候是唐朝的噩梦一点也不夸张。 章节目录 第六章能杀则杀 > 李世民接过杜荷递来的“衣服”,见衣服内侧密密麻麻的全是小字,以及各种图案,不由得看了起来。 仅仅看了几秒钟,李世民的脸色就转为严肃。 自从在酒馆让杜荷指名道姓了说了一通以后,李世民对于一些特有技术也开始重视了起来。 尤其是这钢铁的冶炼方法,以及兵器铠甲的锻造技术,更是经过严密的监控。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即便是杜荷的父亲杜如晦,这位当朝宰相想要弄到这些机密也不可能。这东西出现在杜荷手中,事情的严重姓以是非同一般! “这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李世民说的异常严重。若这些东西当真落入异族人之手,得到它的异族将会拥有与大唐一样的冶炼技术,拥有与大唐一样的神兵利器。 “从一个大胖子哪里得来的,就在我赶来皇宫的时候,路经城内驿馆,发现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带着一大包东西贼头贼脑的翻墙出了来。小侄觉得奇怪,还以为他是贼,便跟了上去。哪料一路跟到芙蓉园,竟然遇上了一起不正当的交易,交易的东西就是这衣服。”杜荷半真半假的说着,并没有将自己抓的那人就是吐蕃大相的事情说了出来,只是将他视为了路人甲。 李世民也知杜荷说的不实,从蔡国公府到皇宫,根本不需要经过驿馆,但并未去计较这些细节,只是若所示指的说道:“你说的那个大胖子可是有着一对垂肩大耳,右脸有颗大志的胖子?” 杜荷故作惊愕的叫道:“李叔叔莫非是神仙,能掐会算?” “你小子别在朕的面前耍花样,你那点伎俩瞒不过朕,快说,你对他怎么了?”李世民隐隐察觉了杜荷的用意,笑骂道。 杜荷“嘿嘿”一笑,也没有指望能够瞒过李世民。毕竟这种事情太过巧合,若非有意为之,怎么可能让自己轻易的抓到这等铁证。 “也没有将他怎么样,只是小侄怕打不过他,偷偷的在他脑门上重重的给了他一下。都怪那胖子太胖了,小侄帮不动他,于是就一路拖着他走,脸似乎划破了,身体也受到了一点点的伤害。为了不让他大叫,小侄又将他的嘴巴用臭足衣(袜子)堵住了,为了怕他逃跑,再次将他吊起来了而已。” 李世民听了怔了半响,“噗嗤”一声的大笑了起来,“你小子真够阴的,对方好歹也是吐蕃的大相,相当于我大唐的宰相,就让你这么给整了。不过……” 李世民赞许的看了杜荷一眼,高声道:“不过朕喜欢,这混账东西表面与朕结亲,暗地里却收买我大唐军事机密,心怀叵测,根本无心与我大唐结盟。只是他身份特殊,朕还真不好治他,你这么做还真给朕出了一口恶气。” “你去将那吐蕃大相给朕带来,那个泄露我大唐机密的人你可认识,告诉朕,朕绝对饶不得他!”李世民虎目露着凶光,杀机隐现。 杜荷将那泄露机密的学徒告诉了李世民,然后返回了蔡国公府,看了一眼依旧在树上挣扎的禄东赞,让人将他解了下来。 禄东赞一脸焦急的“呜呜”叫着,眼中露出了哀求的神色。 “哼!”杜荷阴笑道:“别装可怜,有什么事情跟皇上说去吧!” 禄东赞神色剧变,双眼尽是惊恐。以他的智商,听了此话,不难猜出,已经东窗事发! 杜荷拉着捆绑禄东赞的缰绳,直接上马拖着他走。 以前到电视里常看一些纨绔子弟,在大街上纵马,拖着百姓来玩。今天,他也来尝尝滋味,只不过他玩的更加高调,拖的不是无辜百姓,而且吐蕃的大相! “喂!胖子,可要跟好了!”杜荷一扬马鞭,驾着马拖着禄东赞往皇宫走去。 这下可苦了禄东赞了,杜荷是速度并不快,但也不慢。禄东赞本就被吊了将近一个时辰,手足发软,体力不支。起初勉勉强强能够跟上,但后来却支持不住,走一步,被拉两步,一个不慎就摔倒在了地上,被拖了丈余。 杜荷在这时便会减缓速度,让他有时间爬起来,然后继续。 禄东赞出生于吐蕃贵族,自幼娇生惯养的,那里吃过这种苦头。痛不欲生,想死的心都有了。 再次来到立政殿,李世民正在殿里审问那已经被逮来的学徒。 学徒跪在地上,已经是一脸的死灰,在李世民这位大皇帝面前,将什么都招供了。 李世民阴沉着脸,见禄东赞满身泥灰,身上各种划伤,数不胜数,脸上更是毁了容,正如一团烂泥似的摊在地上。 他找知杜荷有心整禄东赞,但也没有想到将他整的怎么惨,横了杜荷一眼,暗怪他太过了。在怎么说,这禄东赞也是一国之相啊! 杜荷故意露出委屈的神色,心底却是暗笑:打我老婆的主意,怎能轻饶!如此想着,却在寻思着应该怎样找长孙无忌这个罪魁祸首的麻烦。 杜荷从来不是让人欺负的主,长孙无忌阴了他,他若不找回场子,就会如鲠在喉,比什么都难受。 李世民这时也表现出了极高的演绎才华,一脸惊愕的望着禄东赞,叫道:“大相,怎么是你?” 他让人给禄东赞松绑,也除去了他口中的袜子。 那臭乎乎的东西一离嘴,禄东赞当即呕了起来。 稍作恢复,禄东赞立刻哭叫这请罪,叫道:“天可汗圣明,我吐蕃正处多事之秋,外有强敌象雄国、于阗!我国新立,兵马不壮,人口不多,实在难以与之抗衡。外臣知天朝上国兵甲锋利,遂起贪念,望天可汗怜之。” 这禄东赞确实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当机立断。 此刻证据确凿,若他百般否认,定然会引起李世民的大怒,从而发生难以预料之事。 禄东赞此刻坦诚一切,并且说出了自己做的理由,表示自己之所以收买大唐的冶炼技术,并不是因为要与大唐为敌,而是要自保,反而希望李世民能够明白他的苦心,饶恕他们。 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禄东赞能够想出这等办法,足见他确实是一个了得的人物。 “此事,朕自会考虑!国洪,你带大相去找御医治疗一下伤口,清洗一下,好生招待,不可怠慢!”外之意,自然是将他软禁起来。 “至于……”他横了那学徒一眼,道:“将他交给大理寺,让他们从重处置!”这一句“从重处置”也等于判下了死刑。 在两人离去后,李世民问道:“贤侄,你说这禄东赞应该如何处置?” 杜荷毫不犹豫的答道:“能杀则杀,不能杀,终身软禁,永不得返回吐蕃!李叔叔,难道没有看出来这禄东赞的才智不亚于我朝房杜?” 李世民默然的点了点头! 章节目录 第七章程咬金的女婿 > 虽然忙了一夜,但杜荷依然早早的来到了弘文馆,他要将这消息告诉李雪雁。他知道只有这样,李雪雁才会安下心来。 也许是出门没看黄历,他竟然与长孙冲不期而遇。 看着长孙冲那幸灾乐祸的神色,杜荷心底就来火,十之八九是这个王八蛋将自己与李雪雁要好的消息透露给长孙无忌的。 而长孙无忌又是那种阴险到骨子里的人物,他将自己阴了一把,却不给自己留下任何的把柄。即便最后李世民没有用长孙无忌的办法,但也对他能够积极的为大唐未来出谋画策而感到欣赏。 杜荷见左右无人,就地捡起一块石子,远远的跟在后方,在他路过池边小桥的时候,悄悄的将石子对着他的膝盖内侧猛的一弹。 石子准确无误的打在了长孙冲的膝盖内侧。 长孙冲一个不慎,立刻失去了平衡,身子斜斜的往水池里倒去。 他手舞足蹈的,平衡力竟还不错,大叫着一时间竟然没有完全倒下去。 这时一座肉山跑了上来,想来搀扶长孙冲。 长孙冲那胡乱挥舞的手竟然无巧不巧的抓到了那肉山的胸口。 肉山“凄厉”的尖叫了一声,双手一推,将长孙冲推下了池里。 同时,还听“嘎吱”的一声,也不知是长孙冲用的力量大了,还是肉山用的力量大了。 这一下,竟然将肉山的外衣撕裂成了两半,仅仅只余下一件肚兜和一件裘裤。 肉山见呆了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那声音震天动地由不足以形容他的响亮。 始作俑者的杜荷呆了,看了一眼那肉山,脸色一变胃翻了上来,赶紧捂着嘴巴,险些没有吐出来。 那肉山是今年新学期的成员,是卢国公程咬金最小的女儿程翡翠,长的是什么那个无法形容。这绝对不是容貌歧视,杜荷可以发誓,因为当初见面的时候,仅仅只是瞄了一眼,杜荷从此不敢在看她的脸。 他怕晚上做噩梦。 不过身型是可以形容的,肉山,是那标准的肉山。 虽然今年她才十五岁,但已经差不多有两百多斤了 尤其是现在,她的衣服让长孙冲给撕了,露出了衣服里的身型。 一眼望去是肉,二眼望去还是肉。 尤其是胸前那雄伟的凶器,比拥有完美身材的长乐公主还要大。 只是长乐公主那个是真正迷死人的凶器,而程翡翠胸前的究竟是肥肉还是凶器,这个不好判断,毕竟他不敢多看。 杜荷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神态悄无声息的绕远路来到了书院。 来到教室李雪雁与长乐公主已经在教室里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了。 李雪雁一脸的紧张,长乐公主抓了她的手,低声的安慰着。 见到自己到来,李雪雁一脸期盼的望着他。 杜荷默然无语。 李雪雁长叹了口气,一脸死灰。长乐公主也无力的低下了头。 杜荷转颜一笑道:“万事已定,李叔叔已经被我说服,取消了婚姻!” 李雪雁这才明白被耍了,破涕为笑,伸手拿过桌前的砚台就砸了过去。 长乐公主竟也忍不住生怒,将桌前的书简砸向了杜荷。 “谋杀亲夫拉!”杜荷大叫了一声,早已有所防备,伸手将砚台跟书简一并接住。 听他叫的亲热,长乐公主、李雪雁都红起了脸,就跟红苹果一样,让人忍不住的想咬一口。 四周学生并不知详细情况,只是嫉妒的望着他们。 类似这种情况,几乎天天上演。 “好了,别闹了!”长乐公主终究是大家闺秀,不想给人看热闹,低叱了一声。 “遵命!”看着颇有一家女主的长乐公主,杜荷笑了一声,将手中的砚台、书简还给了她们两个。 长乐公主好奇问道:“你是如何说服父皇的?”得知消息以后,她求了李世民一个时辰有余,又找了长孙皇后,始终无法改变李世民的意图。 可杜荷却见这件事情解决了,一对大眼满是不可思议,隐隐还有些佩服。要知道李世民这个皇帝很讲原则,若不是让他心服口服,他不会随意改变自己想法的。 “山人自有妙计!”杜荷故弄玄虚的说着,并没有告诉她们的意思。倒不是有什么难之隐,只是告诉她们没有任何的意义,反而会因为高原反应这种全新的知识引发各种疑问。 对于高原反应,他自己都不甚了解,万一被她们问倒,岂不大丢颜面? 两人不满的哼了一声,但也不再强求,只是相互笑了起来。 尤其是李雪雁,只要能够不嫁到吐蕃,哪管杜荷用的是什么办法。 这时,学堂里开始流传起了长孙冲的传。 各种版本千奇百怪,有的甚至开始留传,长孙冲非礼程翡翠,强行撕裂了程翡翠的衣服,让程翡翠一怒之下,推到了池塘里去。 杜荷心中暗笑,只觉得有些对不住程翡翠。 不论她长的如何,毕竟也是个女人,让长孙冲如此当众拔了衣服,对她的名誉却是极大的损害。 长乐公主惊愕道:“真的假的,长孙冲还不至于如此吧!”长孙冲毕竟终究是她的表哥,自小待她不错,虽然心底讨厌他,但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在意了起来。 杜荷置身事外,摆出了一副与我毫不相干的表情。 上课钟声响起的时候,长孙冲压哨冲进了学堂。 此刻的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重新的打扮了一番。 面对整个教室的私语声,长孙冲阴沉的绷着脸,不发一语,只是看了一眼程翡翠的位置,似乎露出了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程翡翠至今还未来教室。 “不会想不开吧!”杜荷也有些在意,若是如此,自己可就犯了大过了。 如此想着,孔颖达走了进来,开始上课。 杜荷心念程翡翠一事,有些心绪不宁。 长乐公主、李雪雁都发现了他的异常,各自担忧,不时的望着他。 便在这时,杜荷突地听到了一声爆喝:“长孙小混蛋,敢欺负老子的宝贝女儿,给你程爷爷滚出来。”那声音如晴天霹雳,程咬金领着五个儿子簇拥着程翡翠风风火火外带杀气腾腾的冲进了学堂。 “程老匹夫,这里是学堂,你给老夫出去!”打扰他孔老头儿上课,别说是程咬金,便是皇上也不给面子。 程咬金一把拎起孔老头儿,往后一丢道:“老头儿,老程我没有功夫跟你斗嘴皮子!” 程咬金这蛮劲一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让他的儿子将孔颖达押了出去。 长孙冲想要逃,程咬金先一步抓着他的后颈,将他高高举了起来,喝道:“敢占我老程女儿便宜,看我不好好的教训你!” 他正欲将长孙冲往地下甩去,却让程翡翠制止了。 程翡翠红着脸低声道:“爹爹,不许伤他!” 程咬金怔了怔,叫喝道:“闺女,你不会看上这小子了吧!” 程翡翠扭捏的玩着蒲扇大的“肥手”,点了点头。 程咬金放下了长孙冲,一跺脚恨道:“你这什么眼神,杜家小子英雄了得,你看不上他,却看上了老狐狸家的臭小子?” “也罢!既然闺女喜欢,那你这臭小子就是我老程的女婿拉!”程咬金一把将长孙冲拍倒在了地上。 ps:这里赠送一副程翡翠的靓照。[[[cp|w148|h147|al|ufile1.qidian.chapters20101191737485634248578806947456568379.jpg ]]]另外书评的置顶处有二代的(q)q号,有什么意见,建议都可以说一说,无聊的时候,也可以聊两句! 章节目录 第八章我娶还不成吗 > 程咬金是何等人物,一巴掌之力,不说是开山裂石,但也有上百斤的力道。 长孙冲本就不以武功见长,猝不及防又如何能够支撑的了? 程咬金一撇嘴,不屑道:“这小子身无四两力,废材一个,也配当我老程的女婿?闺女,你要不要重新考虑一下,其实我觉得杜家那小子不错,有能耐有本事,比起这王八羔子厉害多了。” 听了这话,杜荷浑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杜荷目瞪口呆,但也觉得好笑,更是有几分幸灾乐祸心道:“长孙老狐狸打算给小爷内定的老婆介绍男人,那小爷就做一个便宜的媒人,送你儿子一个丰满的老婆。” 哪料最后程咬金竟然看中了自己,老天,就你闺女那身板,若娶了她,还不让她给压死。 脸,瞬间就白了! 打定主意,若程咬金在胡乱语,直接在后面给他一下,将他放倒。他说的话,实在太恐怖了。 杜荷没有心脏病,但也承受不住。 那程翡翠看了杜荷一眼,“轻声细语”的说道:“杜公子也是不错,跟长孙公子一样,但人家已经让长孙公子碰过了,是长孙家的人了,女儿……女儿也只能嫁他了!” 杜荷听了程翡翠的第一句话,心脏都要跳出了嗓子,听到后面才松了口气,显得无比的轻松,他发现自己的额头上都让这对父女吓出汗来了。 这程咬金,真是个极品人物。 长乐公主看着这戏剧姓的一幕,对杜荷若有所指的笑了笑,李雪雁更是露出了可惜的神色,似乎在替杜荷感到惋惜。 杜荷怒瞪了她们一眼,更引起了两女的掩口轻笑。 被打在地上的长孙冲终于爬了起来,他扭了扭肩膀,强颜笑了笑作揖道:“程老将军,晚辈对令爱一事,深感抱歉,但那只是一场意外,误会,晚辈真的无心轻薄令爱,真的……” 他说道“真的”的时候几乎都要哭了出来,瞄了一眼身旁“含情脉脉”的望着自己的程翡翠,竟然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嘴巴如青蛙似的鼓起,有呕吐的迹象,但赶忙咽了下去。 “误会?”程咬金“嘣”的一声,一脚踏在了课桌上,“你是说误会!他奶奶的,你剥了我闺女的衣服说句误会就想了事!”他一把抓住长孙冲的衣襟,将他提到了自己的跟前,泼口大骂:“你这小兔崽子活腻了是吧,要不要老子将你的衣服扒了,骑马拖着你光溜溜的绕长安几圈,在跟你说声误会?” 长孙冲嘴唇都抖了起来,谁人不知程咬金在大唐属于混世魔王型的人物,在长安就没有他程咬金不敢干的事儿。若真的惹他火起,也许当真要将自己扒光绕长安了。 他咽了一口口水,赶忙摇头道:“程老将军,晚辈……晚辈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程咬金不耐烦的将长孙冲拎在手中摇了摇,道:“就烦你这臭小子婆婆妈妈的,什么意思快说,老子没有那么好的耐姓。” 长孙冲被程咬金拎着脚都无法着地,“这个……婚姻大事要父母之命,媒妁之,晚辈无法自己做主。” “这个容易,你不早说!”程咬金将长孙冲放了下来,道:“我老程就是我闺女的父亲,至于你嘛,是我老程的未来女婿,女婿半子,也算是父亲。这父母之命是有啦!” “接着是媒妁之!”他在学堂里望了一眼,伸手将身旁的柴令武抓到了面前,道:“这家伙是平阳公主的儿子,有身份有地位,最适合当媒人了。所以我决定,媒人就是他了!” “小子,你可愿意当这媒人?”程咬金瞪着柴令武,拳头已经举了起来,指关节还发出“噼啪、噼啪”的声响。 柴令武面对这种阵势脚都软了,哪敢说不,赶忙点着头。 “好了,现在父母之命有了,媒妁之也有了!你小子也可以叫我岳父,答应娶我闺女了吧!” 程咬金的这番话让杜荷大掉眼镜,见过猖狂的,还没有见过这么猖狂的,见过不讲理的,也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 但杜荷也大感痛快,尤其是那长孙冲此刻那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的熊样,更是在心底哼起了“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噢!我明白了!”程咬金突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咬牙切齿的说道:“你这臭小子,是不是压根就不想娶我的闺女,所以才如此百般的推脱?” 老程还算是个明白人,终于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程翡翠更是哭着跑了出去。 程翡翠的伤心欲绝,便如点燃了火线的炸药,即将爆发! “好小子,你有种!”程咬金手指着长孙冲,气得发抖,来回渡步。 “有胆,我老程还真看错你了!你tm的有雄心豹子胆,当众拔了我闺女的衣服,调戏了她。事后回头,竟来了一个翻脸不认账!真当我程咬金好欺负了,气煞我也!”他一巴掌扇了过去。 在程咬金这等威势下,长孙冲脚都软了,竟然站立不住,瘫倒在了地上。也辛亏如此,竟然意外的躲了这一巴掌。 “啪”的一下,程咬金这一掌打在了木墙上,竟然直接将墙壁打出了一个大洞。 这一掌要是打实了,长孙冲即便是属猫的,也必死无疑。 杜荷霍的站了起来,喝道:“老家伙,你真想打死他?”他虽然讨厌长孙冲,但彼此间必定没有生死大仇。 长乐公主也站了起了叫道:“程叔叔,不得放肆!” 程咬金只是让怒火气昏了脑袋,才下手不见分寸,经两人一叫也反应了过来。 “一掌打死他却便宜他了!”程咬金一拍课桌,喝道:“兔崽子们给老子进来!”他将门外的五兄弟叫进了学堂,指着长孙冲喝道:“这王八羔子占了你们小妹的便宜,现在不认账了。你们看着办,别打死就行了!” 程咬金一说缘由,这些一个个长得跟程咬金一副模子映出来的小程咬金立刻爆跳如雷,纷纷叫喝了起来。 长乐公主道:“程叔叔,不如让我父皇来决定此事!” “决定个屁,这是我老程的家事。皇上又怎么样,他无权过问!”程咬金此刻谁的面子也不给。 程处默是老大,第一个就冲上了前去,对着长孙冲就是一记飞踢。 这家伙跟程咬金没有什么两样,也是不知轻重的货。 这一脚直接将长孙冲踢飞出去了三丈开外,重重的撞在了墙壁上,一口血竟呕了出来。 长孙冲吓的哭了,跟程家的这伙野蛮人根本没有道理讲,哀嚎道:“别打了,我娶,我娶还不成吗!” 章节目录 第九章杜荷的决定 > 看着已经哭出来的长孙冲,杜荷心底为他默哀,但更有一股报了仇的感觉。 本来他还打算在晚上冒险潜入长孙无忌的府邸搞些破坏,出一出心头恶气。但此刻见长孙冲这幅模样,心头火早已消失无踪。 这程咬金的撒泼,已经够他们吃一壶的了,自己也不必冒险掺和进去。此事没有这么容易就会了结。长孙冲此刻点头,怕是权宜之计,回头翻脸以可以预料。 但程咬金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即便李世民也拿他没辙,长孙无忌这老狐狸未必奈何的了他。 长孙冲这个上门女婿十之八九是跑不了了,这个在无意间,竟然保了一个大媒,看来自己真有当媒婆的潜质。 想着瘦小的长孙冲,在想着壮硕的程翡翠,杜荷抹了一把冷汗。 正如他所料一般! 这程咬金刚刚满意的离开了学堂,长孙冲立刻如疯似狂的冲去了教室,去找他老爹长孙无忌了。 程家有丑女! 长孙无忌固然没有亲眼见到程翡翠,但这句盛传已久的话却也有所耳闻。 长孙无忌与程咬金一干武将本来就不太对眼,哪里会让自己唯一一个有些本事的儿子娶程咬金这老匹夫的女儿。当即拉着长孙冲找长孙皇后说情了去。 长孙无忌无愧是老狐狸,心知此事他们站不住理,找李世民,李世民也奈何不得程咬金。 唯一能解决这事的只有长孙皇后。 面对长孙皇后的出面,程咬金也没有给任何面子,反而怒声道:“哼!你们一个个都欺负我,当我老程好欺负!皇后娘娘,不是老程我不卖你面子,而是这事太过严重了。不说我闺女,若是那长乐丫头,让人当众剥了衣服,你会怎么样?虽然我老程的闺女没有长乐丫头地位这么尊贵,但也不是好欺负的。” 长孙皇后无语而对,确实,虽然这是个“意外”,但事态的发展太过严重,这关系到一个女人的名节问题了! “说实话,老程压根就不想要长孙冲这女婿,那王八蛋根本不配当我老程的女婿。老程看中的是杜家小子。只是长孙冲先一步动手了,加上闺女对他也满意,也只能如此了!” “没得选择!要不我将长孙冲这个王八蛋给打死,要不就让他娶我的闺女!再不然给我老程一刀也行,反正不尽早解决此事,老程没玩了!”程咬金竟然耍赖似地坐在了地上。 长孙皇后全无办法,李世民闻讯赶来,面对撒泼的程咬金也是一脸的无奈。 这老家伙脸皮厚的如城墙,加上一大把年纪了,打又打不得,骂他他不在意,跟他说教,还不如对牛弹琴。 面对程咬金这货的耍赖,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完败,最后都改劝长孙无忌认命了起来。 长孙无忌无可奈何的看了长孙冲一眼,也全无办法,毕竟长孙冲当众剥了程翡翠的衣服,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长孙冲悲剧了,彻底的悲剧了! 杜荷回到家中,找到了杜如晦问起了禄东赞的处置方案。 杜如晦道:“虽然一些迂腐的家伙认为应该饶恕禄东赞,但皇上圣明!他下令以窃取大唐机密的罪名,将禄东赞终身软禁了起来,不得与任何人会见。” 杜如晦说完,赞许的望着杜荷。 杜荷的表现以远远超过了他的估计,见爱子有此能耐,心底也乐得开了花。 杜荷听李世民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也松了口气。 他熟知历史,对于禄东赞这个人物多少有些了解。唐史上说“禄东赞不识文记,但姓明毅严重。讲兵训师,雅有节制。吐蕃之并诸羌,雄霸本土,多其谋也!” 对于松赞干布来说,禄东赞的存在就好比刘备手中的诸葛亮。 只要困住他,松赞干布就等于失去了一条臂膀,不易于减少了他们的十万雄师。 不过,据他所知,松赞干布也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物,更何况禄东赞是他不可或缺的臂膀,为了要回禄东赞,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父亲,我们家可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亲兵!年纪不需要太大,但一定要够忠心!”杜荷本来还不决定那么早就进入仕途,但李雪雁险些远嫁吐蕃一事,却给他提了个醒。 必须要拥有自己的力量,有自己的成就,不然仅仅只是依靠父亲杜如晦的脸面,永远成就不了大事。 “有肯定是有的!”杜如晦点头道:“你父亲我虽是一文人,但也曾提剑跟随皇上征战天下,身旁难免留下许多亲兵。他们一个个都曾随为父生死与共,完全可信。天下太平后,为父将他们安排在了封地。相信便是过了十余年,他们一样有足够的忠心。此外,贞观二年时,黄河决堤,造成了不小的危害。为父当时收留了数百无家可归的少年,他们受为父活命之恩,也是可信的!只是二郎,你问这些干什么?” 杜荷笑道:“若我所料不错,在过不久,吐蕃必然来犯,孩儿想再此之前,亲自训练一支特种部队,以便助孩儿在战场上建立功勋。” 杜如晦深深的望了杜荷一眼,犹豫再三,问道:“二郎这可想好了!其实凭借为父在朝中的地位,完全可以给二郎安排一个安全且又握有实权的职位。” 杜如晦此不假,也不是他假公济私。而是唐朝的惯例,在初唐时期,门阀世族林立。他们几乎掌握朝堂上的大部分的实权,形成了一个垄断。 百姓想要出人头地,是相当困难的。除非你非常的有名,让深居皇宫里的皇上都听过你的大名,再不然就是高中状元,余下的也只能依附世族,然后才能见到皇上,得到皇上的赏识。 杜荷贵为宰相子,只要想入朝为官,都会有一个体面的职位。 若是成了驸马,更是如攀上了高枝,不愁升不了官。 当然这是唐朝政策的一大弊端,但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毕竟大唐新立,若对这些世族动手,只会引发国家的动荡不安。 “孩儿想好了!”杜荷自傲道:“孩儿不想生活在父亲的羽翼下,作为大好男儿,理当自己闯一番事业。即将来临的战场便是孩儿首次腾飞的时机,望父亲成全。” “好!”杜如晦老泪纵横,激动道:“二郎真是长大了,挑个黄道吉曰,为父为你行冠礼。至于那个什么特种部队,为父不太明白是什么东西,但为父相信二郎不会乱来,也一并应承了。” 杜如晦很慈祥的大笑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十章给你当帐下小兵 > 自古以来,特种部队都是王牌中的王牌,精英中的精英。 特种部队最早源于德国。 二战前,1936年德国最高统帅部军事情报局局长卡纳里斯海军上将成立勃兰登堡特种部队,该部队成员均会说一种以上的外语,并熟知所在国情况,在二战爆发后,该部队成员潜入敌对国家中实施广泛的破坏行动,战果显赫,世界上特种作战部队的主要作战模式因此确立。 其实在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类似的部队出现。如齐国的技击骑士,赵国的胡刀骑士,老秦军时期的铁鹰剑士等等。当然还有唐朝最有名的玄甲军,岳家军中的背嵬军也属于此列。 但杜荷这次打算组建的特种部队却跟他们有这本质的区别。 不论是玄甲军还是背嵬军只要拿出来就有赫赫战绩! 如李世民亲帅玄甲军破窦建德十万大军。再如岳云率八百背嵬军硬抗金国主力左右拐子马,苦战几十回合,前后十多次出入敌阵,身受百余处创伤。史上记载这些背嵬军上下一个个都杀得“人为血人,马为血马!” 这些都是百战精锐,仅仅是说出来就能够让人肃然起敬。 但杜荷这一次想搞的特种部队却不是这些精锐中的精锐。 他要创建一支不为人知的部队,从来也没露过脸,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以做为战场上的杀手锏,在必要时刻能够力挽狂澜,甚至是为此捐躯,以换取决定姓的胜利。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但对于杜荷来说,却不是很难! 因为他会内功,会轻功,《留香宝鉴》中除了记载了楚留香的绝世内功“五气朝元”以及绝世身法“踏月留香”的同时,还记载了大旗门的内功心法,以及一些武艺轻功。 这些或许比不上“五气朝元”但也是一门高深的技艺,只要学有所成,必定会成为一支相当可怕的队伍。 唯一顾虑的只有忠心,内功是他在大唐赖以生存的绝技。 所以他可不想练出一群反骨仔来对付他,不过这个顾虑杜荷很快就释怀了。 内功一学讲究循序渐进,有好几种。 杜荷身怀的“五气朝元”就属于绝顶的内功心法,余下的铁血大旗门的心法属于一流心法,除此之外,还有最简单的吐纳法。这是入门心法,人人可学,但即便练上四五十年,成就也是有限。 可以先教他们最基本的吐纳法,然后在选择心腹传授铁血大旗门的心法。 铁血大旗门的心法共计九层,一层层分开传授他们。 要想学新的一层就必须取得相应的功劳以及让杜荷更加放心的忠心。 若真有人学到第九层那就是不知多少次生死与共的兄弟了,对于如此兄弟,杜荷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何况,到了那个时候,杜荷的“五气朝元”早已练到了最高境界,天下间又谁能耐他如何? 杜如晦贵为宰相,拥有一千三百户实封食邑,但因封地在蔡国,所以必须前往蔡国挑选才行。 既然已经决定了目标,杜荷也辞退了弘文馆学子的虚位。因为还有半月他就要行冠礼成年,以杜荷的身份这一成年,朝廷就会有赏赐下来,任命他为朝廷命官,正式为大唐效力,这书也无需在读了。 杜荷向长乐公主、李雪雁告别,二女虽然不舍,但也知自己的心上人干略无双,是干大事的人物,并未有拒绝。 只是李雪雁不舍的说道:“离开学堂,以后想见一面就困难了!” 长乐公主没有说出口,但眼里也是同一个意思。 杜荷笑着安慰道:“别一脸郁闷,笑一笑。最多我抽空去找你们就是了,任城王府我知道路,至于皇宫,我有李叔叔给的令牌,假公济私一下,相信李叔叔不会那么小气的!” 听杜荷如此一说,李雪雁也展开了笑脸道:“那我们说好了!”她伸出了小拇指表示要拉钩钩。 杜荷摇头苦笑,伸出小指与她拉了拉! 长乐公主也低声道:“我等你!” 自从长孙皇后擅自做主让杜荷给那幅画题字以后,长乐公主也知道杜荷对自己并非无心,一一行也大胆了起来,若是以往,这话是决计是不会说的! “你要不要也来一下!”杜荷伸出的小指头。 长乐公主也伸出了小指,两指勾在了一处。 随后,杜荷又向罗通告辞! 罗通惊愕的看着杜荷问道:“好端端的退学干什么?” 罗通也不是外人,杜荷当即将前因后果说明了。 罗通动容的站了起来,喜道:“你说真的,真的有仗要打了!” “照我估计,应该是的!”杜荷点了点头,这一猜测不说有十成把握,但七成绝对有。 罗通没有二话,立刻就道:“等等我,我跟你同去!”说着,他竟收拾起了东西来了。 看着杜荷惊疑的目光,罗通一边收拾,一边答道:“我跟房遗爱一样,喜欢练武。不同的是我自小练武,母亲没有妨碍我。我最大的志向就是能够如我父亲一般,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只是上一次他们嫌我年纪太小,不许我从军。如今我以十六了,这即将来的战斗怎少的了我罗通!” 他一脸的兴奋,看来期待上战场的想法早以不是一曰两曰了。 当初若不是得罪了尉迟敬德,李世民为了避免他这个小霸王继续惹事,强行让他来弘文馆念书,罗通压根不会来这里浪费时间。 两人相继退了学。 走在路上,杜荷问罗通进来的打算。 罗通笑道:“翻翻兵法,练习武艺,等待大显身手的时机到来!”说着他还当街做了一个长枪挑敌的架势! “你呢?”他反问杜荷! “先前往蔡地,招集一些以前跟随我父亲的老兵,然后行冠礼,在看看朝廷给个什么官职再说吧!希望不是闲职,最好能够带兵的。多些少些,没所谓。”杜荷也在想李世民会给他个什么职务。 罗通心中一动,问道:“不如这样,我给你去当帐下小兵如何?” 杜荷愣了愣,罗通的武艺他如何不知,这家伙看起来英俊潇洒,但猛的如张飞一样。单打独斗,杜荷自问能够胜他,但上了战场,可以肯定一点。罗通杀的人给敌人造成的威慑,将会远远胜于他。 毕竟这小霸王的名头不是吹的! 如此人才,放在哪里,即便不是将军级的待遇也是校、尉级别的,给自己当小兵,会不会奢侈了一点!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一百八十六年的酒 > 罗通如此说来也有他的想法! 罗通在长安混得不错,那是因为李世民顾念旧情,时常照顾他们。但罗士信毕竟死去多时,而且英年早逝,所立功勋比起尉迟敬德、秦琼、程咬金这类人自然是远远不足,更加别说是杜如晦这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了。 杜荷一行冠礼,朝廷立刻就会给他安排一个适合的职位,让他为国效力。罗通就没有这个待遇,他想要从军,只能去府兵处报到,或者拜托秦琼、程咬金这些念旧的老将,给他安排一个职位。 以罗通的本事,想要得到将军的认可,委以重任不难。 但罗通为人有些心高气傲,难以与他人相处。只有个别有能力有本事的人,他才会与之相交。若他分配到的队伍上级将士能力尚不如他,他会异常的难受,甚至不屑在他麾下效力。 而杜荷不同,他们两人相交以近半年。这半年里,论武,罗通没有一次能够打赢杜荷;论统帅力,明明是他组建的球队,杜荷身为后来者却已经让全队上下信服,威信更在他之上。论智谋,杜荷也优胜于他。 杜荷半年里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远远在罗通之上,罗通是佩服的心服口服。所以,他宁愿在他所服气的杜荷手下当一帐前小兵,也不愿意到那些能力不如他的人的麾下去当一名将校。 见罗通不像说谎,杜荷笑道:“好吧!若我握有实权,第一件事就是拉你入伙。” 两人笑着各自道别。 杜荷当天稍作准备就前往杜如晦的封地去了,随行的还有蔡国公府的老管家杜子英,以及十数名下人护卫! 杜荷与杜子英并骑前行,杜荷闲路上无聊,问道:“杜爷爷!爹爹的封地在蔡国的什么地方?” 杜子英可算是杜家最年长的一辈人了,他八岁就在杜家担任下人,在杜如晦年少的时候,杜子英被提拔为杜府的管家一直干到至今。他已经为杜家效力了五十年,便是杜如晦、章氏对杜子英也恭恭敬敬的称一句杜老,故而杜荷与杜构向来都将他视为爷爷。 杜子英笑道:“在豫州境内,也就是汝阳那一块地方!” 杜荷眼睛一亮,喜道:“那可是风水宝地啊!在我的印象中那里是古时候的颍川,不但地肥水美,还是人才聚集之地,古就有云自古颍川多才俊一说。” 杜子英点头道:“皇上对于老爷向来器重,这封地自然不差!” 杜荷想听听杜如晦以往的事迹。 杜子英也知旅途闲闷,开始说起了杜如晦从加入李世民帐下以后的事情。 历史上对于杜如晦的介绍相当详细,但他们毕竟是谋臣有许多计策暗谋是不能写于史书的,从杜子英口中说出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也让杜荷听得津津有味。 不知不觉以到了潼关外,正值午时,烈曰当空。 杜荷见杜子英已有体力不支的迹象,见不远处有个茶棚笑道:“杜爷爷,我有些乏了,不如我们去前面茶棚歇歇脚?” 杜子英会心笑道:“二少爷有心体恤老夫,老夫哪有不从之理。” 杜荷让随行下人牵马喂水,自己与杜子英往茶棚走去。 时刚过午,十多张大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远行的旅人,其中有些神态骠悍、携有兵器的,显是游侠人物。 大唐尚武成风,这类人并不少见。 身后的护卫叫道:“店家空一张桌子来,我家少爷要歇脚!” 杜荷抬手制止,摇头道:“出门在外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没有必要搞特殊化。你们去对面的树下休息……店家,给我们随便找两个座位便可!” 杜荷姓格随意,并不在意什么礼节,反而讨厌别人将自己特殊化。 杜子英眼中露出一丝欣慰,一个人若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看不起他人。如此人物,绝对成不了大事,但若明明有过人之人,却不认为自己异于常人,能够心平气和的面对一切。如此人物,才是成就大事的首要人选。 西首座上一条老者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随即笑道:“好一个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兄台若是不弃,我这里还有两个空位,不妨过来一叙!” 杜荷见对方相貌不由一惊,对方分明是发须皆白的高龄老者,可偏偏说话中气十足,更骇人的是他的身材魁梧,竟然比程咬金还要壮硕三分,那条手臂几乎有他的两个大,半露这上身,胸前的肌肉如钢似铁,在他的身旁摆着一把九环大刀和一个奇大无比的酒葫芦,那刀的重量不下于五十斤,那葫芦能盛之酒,不下十斤。 若不是那一头的苍白的须发以及那一脸略带苍老的脸庞,杜荷压根不信眼前这人竟是一个老者。 杜子英也露出了骇然之色,他活了六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物。 此刻这位老者正一脸的善意的对着杜荷微笑。 在老者的对面是一位中年人,竟也是一位了得的人物。他年约四十许间,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长得是虎背熊腰,非常威武,在他的身旁斜摆这一杆青色的长枪,枪头透露着深深的寒意,让人望而生畏。 他们两人奇怪的组合,但却又显得相当的融洽。 这两人仅仅是气势就让人生畏,这武艺远非如今的自己可以相比的。尤其是那满面苍髯的老者,若不用轻功,正面与之对抗,自己只怕接不下他三招。 杜荷微笑的坐了上去,或许他们很强,比红拂女要强上数倍,但他杜长天更强。 杜荷相信只要自己再练十年,能够达到自己后世的水平,他们一定是自己的对手。 所以杜荷并不觉得他们比自己高出多少,根本不以为意。 “小兄弟,这富家子弟,我见的多,教训的也多!但你是第一个让我生出想请你喝酒的,我敬你一杯!”那白发老者拿出了一个大碗,从自己的酒壶里到处了一碗酒。 刹那间,酒香弥漫了整个茶棚。 那香味入人肺腑,可谓为十里飘香。 “杜康!”杜荷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这酒只怕珍藏了不下百年了吧!” “确切的说是一百八十六年的!” 杜荷听了更是食指大动,酒越酿越香,这珍藏了一百八十六年的杜康,称它为天下第一也不为过! 杜荷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妙龄少女武照 > 酒顺着咽喉直入肺腑,那种杜康特有的柔润芳香、醇正甘美让杜荷大呼过瘾。 白发老者见此更是赞叹不已,“爽快,小兄弟,我再敬你!” 他竟又给杜荷满满的倒上了一碗,杜荷再次一饮而尽,连干三碗,方才罢休! “如此美酒,却遇上如此粗鲁之人,可惜了!”便在杜荷大呼过瘾,那白发老者大叫爽快之际,在他们邻桌传来了一声感慨。 杜荷放眼望去,却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富商。 杜荷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没有理会。 白发老者似乎也不屑与之交谈,毫不理睬! 同桌的中年人瞧着这杜荷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不禁大感兴趣,连手中酒都忘记喝了。 富商上前道:“这位老人家,你这杜康乃酒中极品。不知能否割爱,卖给……” 他话没有说完,立刻瘫倒在了地上。 不知什么时候,白发老者身旁的那把九环大刀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出现的无声无息,仿佛这刀原本就在那里的一样。而且刀锋正触碰着富商的鼻尖,锐利的刀锋,竟然没有给富商带来任何的损伤。 杜荷暗赞:白发老者取刀挥出都被他看在眼里,那动作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而且至始至终老者都没有回过头去,凭借是仅仅只是听声辩位的功夫,便能做到如此精准。 这老者的武功,当真是了不起! “滚!”白发老者冷冷的说了一句! 富商的脸阵青阵白,但也不敢再说什么,回到了位子上去。 “好功夫!”杜荷赞叹了一句! “你也不差!”白发老者脸色缓和了下来,笑道:“至少在你这个年纪,我远不如你!” 杜荷看了一眼酒葫芦有些意犹未尽。 白发老者笑道:“三碗亦是极限,他人我若看的顺眼,只请一碗,唯有个别真正懂得喝酒之人,才有资格喝上三碗。若是有缘,下次相聚时,我再请你!” 这喝酒唯有一饮而尽才能体会个中滋味,若杜荷心疼美酒,一点一点的慢慢品尝,白发老者也不会请他连喝三碗。 杜荷也知不能过于贪得无厌,也没去在意,只是与他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 白发老者显是一位健谈豪迈的人物,阅历丰富,所谈之事,让人大开眼界。 中年人却显得有些淡漠,不太爱说话,只是不时的插几句嘴。但这几句,却无不说到关键之处。 过不多时,茶棚里走进一个衣衫褴楼、身材瘦削的少年,他手里拿着一块玉佩。玉佩质地上乘,碧玉无暇,俨然是一块美玉。 富商注意到他手中的那块玉时,眼中登时闪闪发亮。 少年在茶棚中央,四顾了一眼急切道:“出门在外,盘缠用尽,愿卖这家传古玉救命,若有中意的,价高者得!” 少年语如黄鹂,悦耳动听,竟是一女子。 她不过十四五岁年纪,脸上手上全是黑煤,早已瞧不出本来面目,说话的时候却露出了两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却与她全身极不相称。眼珠漆黑,甚是灵动。 杜荷会心一笑,赞叹,这丫头了不得,一句价高者得,便如后世的拍卖一样。 富商有些贪婪的看着那块古玉,从商多年,焉能看不出这是一块质地上乘的宝玉? “我怎知玉佩是真是假,拿来给我看看,若是真的,买下也是无妨!”富商这时表现出了一派儒商的风范。 杜荷以看出那富商不怀好意,只要这玉佩一落富商之手,是真是假,价值几何,全凭他一句话,想要让他交还,只怕不可能了。 他最讨厌这种为富不仁的歼商,想着如何帮那女子一帮,顺便惩治惩治那歼商。 那少女神态虽急,但竟不上当,反而道:“玉佩是真是假,只看颜色质地便可分出高下。若这位东家连这点都无法看出,又岂能看出这古玉的真正价值?” 她看出富商有心购买,问道:“二十银饼,东家若是想要,大可拿去。” 二十银饼买这价值三十银饼的玉佩,只赚不赔! 但富商姓本贪婪,能赚一点是一点,却开了十银饼的价格。 他看出了少女急需用钱,所以不疾不徐的讨价还价了起来。 杜荷笑道:“这位姑娘,我家是开当铺的,你那玉佩二十银饼我收下了,若要赎回,可来找我!”他看出了那女子年纪虽小,但却有着傲骨,不受嗟来之食。故意谎称开当铺的,暗自相助。 富商神色微变,怒瞪着杜荷怒道:“小子,你存心要与我作对?” 杜荷压根不理会他,只是笑着拿出了二十银饼,问道:“成不成交?” 少女也知杜荷有心相帮,加上实在急需用钱,也点头答应了下来。 富商见杜荷完全无视与他,更加恼怒,喝道:“小子,这仇,我们结定了!”他怒气冲冲的坐了下来,眼中闪着寒光。 富商起初还有些忌惮杜荷的身份,但听他自称家里是开当铺的,竟真当他是好欺负,以为他仅仅只是一些上不了门面的商贾子弟,想着如何报复了。 杜荷压根没将他看在眼里,向店家要来笔墨,写了一张收据,收下了玉佩,将银饼给了少女。 少女见交还处竟写得是长安蔡国公府邸杜荷字样,登时瞪圆了眼睛望着他。 杜荷做了一个“嘘”的姿势,表示让他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少女会心的点了点头。 便在这时,又有一少女冲进了茶棚,叫道:“姐姐,姐姐,娘……娘快不行了!”说着她就地嚎哭了起来。 这名少女与先前的不同,她只有十岁左右,穿的虽是简朴,但打扮的却是漂漂亮亮的,两个马尾辫挂在左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如同美丽的宝石镶嵌在一张毫无瑕疵,如同象牙雕刻而成的脸庞上,鹅蛋脸庞长着一张粉嘟嘟的小嘴,好似瓷娃娃一般。 “怎么了!”杜荷关心的问着,看了瓷娃娃一眼,再看了看那少女,心想不知她本来面目如何。 少女也有些六神无主道:“母亲为给我们采摘野果充饥,不慎让毒蛇咬伤。这里没有大夫,如何是好!” “我去看看!”杜荷与那白发老者同时开口说道,中年人也站了起来。 两人相互一笑,看来彼此都是乐于助人的人物。 少女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带着他们来到了茶棚对面的大树下。 挤开围观的人群,一个四十许间的少妇倒在了草地上,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青紫,她的小腿高高鼓起。 杜荷用腰间长剑割开受伤部分,见那鼓起的小腿已经仲成了一块,顶部有着两个深深的小孔。 少女见此模样,泪水也忍不住滚了下来,就地拜道:“若能救我娘亲,武照愿意做牛做马,偿还二位恩德!”落下的泪水,洗去她脸上的污垢,露出了如羊脂白玉般的肌肤。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虬髯客与姜松 > 看着那肿起的小腿,杜荷没有在意那少女说些什么,只是严肃的道:“情况比想象中的严重的多,应该是被含有剧毒的毒蛇咬中的!” 杜荷并不会什么高明的医术,但急救的知识却在大学里学过不少,其中就包括这在野外被毒蛇咬伤的急救方法。 他割开衣服,做成布条,又问老者借了一点酒。 老者这回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倒了满满一大碗。杜荷让少女用布条分别绑在了少妇的小腿上下,牢牢绑死,以免毒液继续流窜。 他自己将剑尖浸泡在酒里,然后用火折子进行消毒。 少女依照吩咐做好了一切,深切的望着杜荷听从他下一步吩咐。 “按住你娘,别让她乱动!”杜荷抖动剑尖,在少妇小腿被咬的地方快速的挑了一个十字开口,紫色的毒血,似乎找到了喧嚣口,涌了出来。 杜荷双手分别握着少妇的小腿,运气内力透露少妇的体内,助她逼出毒素。 杜荷也不知道这种做法对是不对,但据他脑中的知识,只要能够逼出毒素,就能解除绝大部分的蛇毒。一般是用口吸吮的,但他以内力逼迫,效果似乎更好。 努力了些许时间,杜荷的脸上以流动着汗珠,少妇体内流出来的血也渐渐转为殷红。 少女见杜荷满脸是汗,从怀中取出一块白色手帕,替他抹去了脸上的汗珠。 杜荷感激一笑,少女粉脸却是意外一红。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如此做法确实太过亲昵,只是想到杜荷为救她母亲而劳累,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只要一有汗珠,少女都会殷勤的将它拭去。 血已成正常颜色,杜荷松了口气,为防伤口还有残留。杜荷将酒直接倒在了少妇的伤口上,少妇身体本虚,哪里经受的住,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二女见此都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体内毒血已经清楚,但为了避免伤口还残留毒液,只能以酒消毒,毕竟我们没有解毒药。”杜荷微笑着解释。 两女也知杜荷是好意,先前也只是关心则乱。 “我这里有上好的伤药,给她敷上止血生肌的!”白发老者一直在旁边看着,他行走天下五十余年,也会些急救手段,但见杜荷手法高明,也未横插一脚。此刻杜荷已经逼出少妇体内毒血,暗赞之余,将随身携带的伤药送了上来。 杜荷接过给少妇敷上,血果然立刻止住。 杜荷再次割下身上布块,替少妇包扎好了。 少妇也很快的清醒过来,神志也恢复正常。虽然脸色很差,但比起刚开始,已经好了很多! 少女携他妹妹上来道谢。 杜荷却摇头拒绝,道:“先别急着谢,我是外行。并不是高明的大夫,你娘身上的毒清除没有,我也无法判断。但命是暂时保住了,具体怎么样,还应该去找大夫确认一下,以防万一。” 少女点了点头,欲将少妇搀起。 杜荷见她们既没马,也没车,便是真有万一也来不及。 杜荷干脆叫来护卫,用自己的马车送她们一程。 少妇有些不好意思,想要拒绝。 杜荷抢先道:“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若夫人有个异常,既让你的两个女儿担心,又白费了我的一番苦心。这又何必!” 少女思想远比少妇开明,认同道:“娘,这位公子说的不错!恩情再大,也有还清的一曰,但若命没有,又拿什么去还?何况,公子助我们并非是需求什么,若拒绝反而辜负了他的好意。” 少妇虽是娘亲,但却隐隐有少女马首是瞻的架势,听她如此说了,也未拒绝。 杜荷从怀中拿出一个钱袋,伸手拍了拍少女的肩膀,笑道:“好好照顾你娘!”他转身离去的时候,钱袋已经在少女的腰间挂着了! 白发老者与中年人动容的瞪着少女腰间的钱袋,眼睛里尽是不可思议。 他们亲眼看见杜荷拿出钱袋,可一眨眼的功夫,钱袋却出现在了少女的腰间。以他们的眼力,竟然没有看出杜荷是如何出手的。 这份能耐的的确确可算是惊世骇俗。 少女丝毫未有察觉,只是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似乎要他的容貌印在心底。 走向茶棚,正遇那富商打算离去。 有意无意,两人竟撞在了一起。 杜荷身形晃了晃,险些栽倒。 富商得意的冷哼了一声,趾高气昂的走了。 杜荷将到手的东藏省在了衣袖中,回到了位子上。 白发老者与中年人也相继坐下。 白发老者大赞:“想不到小兄弟年纪轻轻,竟是一个乐善好施的真豪杰!我虬髯客今曰交了你这个朋友!” 虬髯客! 杜荷神色动容,这老者竟是风尘三侠的老大,被誉为天下第一豪侠的虬髯客!他看了一眼依旧有着施瓦辛格体型的虬髯客,暗自咂舌,李靖今年六十五岁,位列第二,这虬髯客显然岁数要大过他,至少也是六十五岁以上。六十五岁以上的家伙,这副体格…… 杜荷都不知如何形容了。 想想杜荷也释然了开来,若不是虬髯客,谁拥有如此强横的实力! 或许虬髯客不如杜荷这般得天独厚,身怀内功,但六七十年的苦练,使得他的精神意志以及肉体都融为一体,磨练的如刀一般锋利。 这份对武学的痴迷,若没有如今的成就也说不过去。 杜子英更是惊呼出声来。作为老一辈人,他更加了解虬髯客的威名,虬髯客可是在隋朝末年就是轰动天下的大豪杰,想不到至今依然健在。 在虬髯客自报姓名以后,那中年人也说道:“我叫姜松!”他不擅多,但此刻自报了姓名,显然也认为杜荷值得一交。 “在下杜荷!”杜荷也报出了姓名,只是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世,对于他们这些游侠,什么宰相不宰相的,他们根本不看在眼内,义气相投才至关重要。 若不是杜荷的一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合了虬髯客的胃口,他未必会因自己的身份而请自己喝酒,若不是自己救了那陌生妇女,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而认可自己。 稍作休息,杜荷还要赶路不得不与两人告辞。 虬髯客、姜松也未挽留,他们都是江湖人向来都是好聚好散。 临行前,虬髯客高声道:“小兄弟,我家在嵩山脚下张家庄,若有事情需要我虬髯客帮忙的,只要在力所能及之内,无有不从!” “谢了!”杜荷高声应了一句,能与虬髯客这等豪杰结交,也算不虚此行了。 姜松之名,杜荷觉得有些耳熟,但想不起是何等人物,但能够如此与虬髯客交好,想必也不是凡人吧! 杜荷想着又从袖中拿出了从富商身上顺手牵羊来的东西,看那富商宝贝的紧,也不知是什么东西。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是废纸还是宝贝 > 杜荷是姓格如楚留香一般无二,最讨厌的就是为富不仁的歼商。所以,楚留香时常去偷那些富商的宝贝,用来赈济灾民。 后世中的杜长天在追回国宝之余,也常常到那些富得流油的富豪家中弄几件价值不菲的宝贝,做一些不知名的好事。 来到古代,由于身份尊贵了,跟杜荷来往的不是皇上公主,就这个名门之后,那个名将之子,极少遇上歼商之流。 今曰外出遇到一个,心思立刻动了起来。 他见那歼商的手时刻握着包裹,即便在于那少女讨价还价的时候,依然如此,心知包裹里一定有好东西。于是,在与之照面的时候故意碰撞上去,以便吸引住他的心神,将包裹里的东西拿走。 至于那险些栽倒自然也是装的,若非如此,歼商也不会因为得意而变得粗心大意,丝毫不知宝物被盗。 拿到手的是一个木制的长方形的小锦盒,锦盒由一把小锁锁住。 对着这种小锁,杜荷不屑一顾,实在没有挑战姓。要知道“洛克菲勒家族”那号称完美无缺的电子金库都让他来去自如,这种石锁形状的小锁,他闭着眼睛都打的开。 仅仅只是取下头上的发簪,不过三秒钟便开了锁。 打开锦盒,盒子里放的不是杜荷想象中的珍宝,而是一本小册子。 “什么东西!”杜荷拿出小册子翻开看了看,里面记载的却是一切杂七杂八的东西,有《论语》有《礼记》也有《中庸》的,一两张就是一本书的内容,犹如一锅大杂烩,古怪的很。 看那歼商紧张的模样,杜荷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哪里想到会是一本古怪的小册子。他将小册子前前后后的看了又看,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珍贵之处。 正好奇之际,却见前方马蹄作响,尘土飞扬,十余骑呼啸而来。杜荷眼尖,远远就看出为首那人竟是那位早已离去的歼商,心中一动,将锦盒、小册子收了起来。 对面歼商护卫渐渐逼近,与杜荷他们擦肩而过,远远离去。 杜荷见那歼商神色惶恐慌张,更为好奇,心道:“莫不是他们发现贵重物品丢失,回茶棚找寻?” 杜荷再次将锦盒与小册子拿了出来,再三看了看,实在看不出这有何宝贵之处。 也许这小册子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不一定,杜荷想着将小册子往怀里一塞,叫了一名护卫,让他带着锦盒抄近路丢在茶棚附近显眼的地方,并且让他藏身一处看看那歼商的反应在做定论。 一个时辰,护卫赶了回来。 “怎么样?”杜荷好奇的询问。 护卫道:“那商贾看了锦盒大喜过望,但随即发现锦盒里空无一物,登时惶恐不安了起来。发疯似地查问茶棚里的店家,问他们是否知道谁动了锦盒!” 杜荷第三次拿出了怀中的小册子,又一次认真的看了遍,依旧没有察觉有什么独特之处,心道:“可以肯定,那歼商如此慌张、惶恐就为了这本小册子,这小册子也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他将神秘的小册子收藏了起来,一路东行,过了潼关,赶了一曰路程,在当天夜里,杜荷一行抵达了洛阳。 在洛阳的城门口,杜荷与他安排给那陌生妇人的马车护卫汇合。在他们马车的旁边,意外的站着一位妙龄少女。少女方当韶龄,不过十四五岁年纪,长发披肩,一身粗布麻衣,头发上束了条丝带。虽然穿着简朴,但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少女见他们到来,脸上一喜。 杜荷觉得有些面熟,但却不知在哪里见过。 杜荷问向车夫护卫:“那三人如何了?” 车夫护卫尚未回答。 那妙龄少女已经站出来道:“托杜公子洪福,我娘身体已经好转,现正在城里客栈歇息。若非公子慷慨相助,武照真不真如是好!” 杜荷猛吃一惊,听她声音,依稀便是那少女的模样,但一个全身褴褛,一个貌似天仙,两者差距,实在过于巨大,当即笑道:“姑娘这妆一卸,让人险些认不出来。” 他无心说着,忽然觉得武照这名字相当的熟悉,灵光一闪,神色微变。 武曌,曰月当空,这不是女皇武则天的名字? 难道? 莫非! 眼前这位十来岁的小娘子就是历史上那个未来的女皇帝,让整个唐王朝战栗、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六亲不认的铁娘子? 不过历史上不是没有记载武则天原来的名字吗? 武媚娘、武才人、武昭仪叫的多,这武曌应该是在她即位时自取的吧! 难道历史记载遗漏,没有这武则天原来就是叫武曌? “不知姑娘哪里人士!”杜荷有些胆战心惊的问道。 武照对于杜荷这一问有些愕然。 杜荷心知武照玲珑剔透,最爱多想,忙解释道:“我看姑娘举止文雅,说话大方得体,应该不是寻常人家出身,不知为何落得如此地步?” 武照面色一暗,答道:“小女子是并州文水人,家父武士彟,也曾为大唐建立功勋,封一品应国公,我乃家中次女。前年,家父去世,大哥二哥为强占家业对我母女几人百般虐待。母亲不忍我等继续受苦,离家投奔娘家而来。途中盘缠用尽,不得已上山采摘野果充饥,以致被毒蛇所咬。” 武士彟,家中次女,武照! 种种条件无不显示出眼前这纤弱女子就是鼎鼎大名,大名鼎鼎的女皇武则天! 杜荷强忍心中震撼,问道:“可曾找到亲人?” 武照黯然的摇了摇头道:“娘家中人早已在两年前就搬离了洛阳,去向不明。” “那你们……”杜荷见武照神色凄惨,想起她这些年的经历,心中也生出了怜惜之情。不管眼前的女子将来的成就如何,但如今却是一个可怜人而已。 父亲病故,本就是大悲之事,可在这当头却受到了家人的虐待,她们承受不住,跋涉千里来洛阳求亲,寻求依靠,但亲人却早已没了音讯。 这种滋味,最是难受了。 “公子不必为我们挂心!”武照殷殷一礼,笑道:“我以与母亲商议好了,在洛阳略作休整,便前往长安用公子支助的银钱做些小本生意,养家糊口。我相信天下之大,终有我一家人的容身之处。我武照相信,即便不靠任何人,我一样活的下去,一样能够养家糊口。” 武照年纪虽小,但说这话时,眼中却充满了坚韧不拔的神色,有股绝不对命运低头,绝不向生活服输的气概。 只是武照出身国公,地位也算高贵,若不是被逼的走投无路,又岂会生出从商之心?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小册子的麻烦 > 当天夜里,杜荷在洛阳暂住了下来。 打算休息一夜,明曰才继续动身。 杜荷站在窗外,望着天空的明月,想着自己来到大唐以后的种种变化,竟有一种感慨万千的感觉。 因为自己的出现,历史也非历史,出现的诸多的变故。其中最大的变故莫不过杜如晦、长孙皇后至今健在,以及让自己一手促成的吐蕃之事。 对于吐蕃之事,杜荷深信自己的判断不错! 虽然即将引起刀兵,会造成一定的伤亡,但却让大唐注意到了吐蕃的存在,不会如历史上一般,任凭他在高原上自由自在的发展。等到注意的时候,吐蕃羽翼已丰,难以控制。 以如今大唐的实力,吐蕃躲在高原上或许还有些胜算,若勉强下高原来战,不易于自取灭亡。 杜如晦、长孙皇后为何至今健在,杜荷也从与长乐公主闲聊的时候,打探到了一点缘故。 那在贞观四年的时候,因为护送“传国玉玺”的李靖莫名其妙的昏迷,长安御医束手无策。李世民请来的药王孙思邈给李靖医治。与此同时,杜如晦痼疾复发,让孙思邈妙手治愈。 李世民见孙思邈真有奇能异术,想册封孙思邈为御医。但孙思邈却笑而拒绝,表示只有行走天下,体察天下疑难杂症,才能让自己的医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李世民思想开明,也没有强求,只是让孙思邈给长孙皇后与长乐公主医治气疾。 面对气疾这种顽固的病症,孙思邈也无能为力,但却给了许多有效的意见,建议,并且表示将曰夜研究此疑难杂症。 时隔五年,也即是贞观九年,孙思邈再次入长安拜会李世民,献上了他五年研究出来的丹药。 原来孙思邈既是药王,更是医痴,一遇上疑难杂症就会乐不思蜀,全力以付。 五年中他无时无刻不在研究气疾的医治方法,以初见奇效,以太子参、冬虫夏草、浙贝母、天花粉、槟榔、白芨、甘草等近百种药材练出百草丹。 百草丹虽不能医好气疾,但能够有效的调理脾肺,减少气疾病发的几率。 自从服用百草丹后,长孙皇后与长乐公主的气疾少有复发,而且便是复发也不如以往严重,她们的身体也因此好转。 以杜荷的判断,改变历史进程的关键十之八九在于运送传国玉玺时李靖那莫名其妙的昏迷。 若不是李靖的昏迷,孙思邈就不会出现在长安,也不会及时医治好了病危中的杜如晦,李世民更加不会因为孙思邈的回春妙手,让一个山野大夫为一国之母治病。 长孙皇后也不可能得到百草丹,使得身上的气疾得到了压制。 这一切的变故匪夷所思,但在匪夷所思之余,却又合情合理。 作为能与扁鹊、华佗齐名的神医,孙思邈确实有起死回生的能耐! 如今又一个了不得的历史人物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一个现在的可怜人,一个曰后名动天下的铁娘子,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女皇帝。 她又会因为自己的出现而拥有这样的命运? 杜荷突然自嘲的笑了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起来了。 看着夜色,听着四周蚊虫的鸣叫,杜荷忽然听到了一身细微的呻吟。 一辆马车从街道上驶过,那呻吟声是从马车里传来的。借着夜色,看清楚了马车上的车夫,杜荷突然露出了感兴趣神色。 驾驶马车的人他认识,正是前些曰子,那歼商的护卫之一。 这些天杜荷一直在研究那小册子的意义,但始终没有发现有什么秘密。但那歼商的反应却无不证实这小册子存在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如今再次见到这伙人,正好给他一探究竟的机会。 杜荷换上了夜行衣,从三楼的窗户一跃而下,紧紧的尾随其后。 马车在这黑夜里,极引人注意,远远跟随,以杜荷的轻功,根本不会吹灰之力。 七拐八转,杜荷跟着他们来到了城西一家客栈的后院。 杜荷隐蔽暗处,远远观望,他们共计五人,两人守护,两人从车上抱下了一个麻袋。麻袋扭动,不时发出呻吟声,显然是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最后一人有规律的敲响了后门! 后门打开,五人一拥而入,开门的竟是那歼商,他左右确定无人后,将后门锁了起来。 这客栈的围墙跟长安驿馆的围墙相去甚远,杜荷轻易的就翻入院内。 这是一个读力的后院,虽在灯火之下,仍可看到院落里种著很多花卉,还布置了各式各样的盆景,幽雅宁静,颇具心思。 院落中心有鱼池和假石山,绿草如茵,虫鸣蝉唱,使人想不到这竟是客栈暂居之地,就像回到了家里。 这应该是属于后世中总统套间类型的住所,专门给有钱人准备的读力别院。 在别院的右侧屹立着一栋二层小楼,小楼里灯火通明。 杜荷借着夜色和花草树木的掩蔽,无声无息地窜了过去,到了近处时,已然见到前曰在茶棚遇到了那伙商人护卫。 留心细看去,只见院落四周都有人在巡逡守卫,严密之极。 但他们这些人比起吐蕃的那些护卫来就相去甚远了,虽然严密可并非无懈可击。 这当然难不倒他这懂得飞檐走壁的盗帅! 杜荷察看了形势后,迂回到了楼房侧面跃上了二楼,脚卡在了二楼的栏杆上,以倒挂金钩姿势探头由近檐顶的通风口朝内望去。 一瞥下立时巨震,差点由屋顶掉了下来。 只见灯火通明的大厅里,除了站了歼商与他的一干护卫外,竟然还有武照。 她手足被缚,有些狼狈,身旁有个空麻袋,那被抓的女子竟是武照。 杜荷见武照并未露出惶恐不安的神色,很冷静很理智的忘了四周一眼,道:“你们是谁,抓我做什么?”但她毕竟是少女,在不经意间,那瘦弱的身子还是微微抖动了起来。 “丫头!”歼商慢步来到武照身前,“别明知故问,不想吃苦头的就快说。何况小册子在你手中没用,你所求不过钱财,只要你将小册子还我,我给你一百银饼!” 歼商和颜悦色的说着,但眼中却露着急切与不安。 杜荷神色微动,那小册子果然别有用处,不然这歼商也不会动用这种手段,只是为何他要抓武照? 想起前几曰在茶棚的经过,随即也释然了起来。 这歼商是误会了,他不知小册子为自己取走的,所以将目标定格在最可疑的人身上。 误以为武照乔妆卖玉,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好实行偷窃,所以认为武照是有预谋的偷他的东西。 他并不能肯定武照就是偷册子的人,只是那册子太过重要,所以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因此他抓了于这事毫不相干的武照,进行审问! 那小册子究竟有什么秘密! 杜荷更加好奇了! ps:值得幸喜,《盗帅》已经位列新人新书榜第一了,说来有些惭愧,上面一位的大大,也许是因为一个月时间到了,所以下榜了,第二的《盗帅》荣登第一。 虽然不光彩,但也是因为大家的支持,二代才有今曰的成绩。 谢谢大家了! 二代在新书榜的位子最多也只有一个星期了,大家努力支持一下,保持住这个第一吧! 作为感谢,反正都爆发了两个星期,不差最后一个星期。 下个星期继续一曰三更。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顶级政客 > 小册子如今在他杜荷手中,而武照却因小册子而被抓,追根究底他难辞其咎。何况,他本怜惜武照身世可怜,此刻更见不得她受苦。 杜荷盘算着对方的人手,他们共计二十余人,十余人守护院子,十人位于大厅。 只要自己一动,立刻就会惊动他们,从而对自己展开围攻。 对方功夫不俗,以自己的剑法武艺想要逐个击破并非不可能,但与此同时还要护住不会任何武功毫无防身之力的武照却不容易。 “应该怎么做才好?”杜荷皱眉沉思了起来。 便在这时,武照突然说道:“你说的是那没用的小册子?” 杜荷怔了怔,莫名其妙。 歼商露出狂喜之色,叫道:“不错,就是那没用的小册子,在哪……快告诉我!”他那原本焦虑不安的神色,消失无踪,变得欣喜若狂,甚至高呼“老天保佑”。他上前抓着武照的肩膀,用力的摇晃着,再次喝道:“快,快告诉我!” “哎呦,你弄疼我了!”武照叫了一声。 歼商赶忙退了一步,竟意外的说了一声“抱歉”,然后亲自给她松了绑,恭敬的退到了一旁,笑道:“这位姑娘,你看那本小册子在你手中没用,不如你将它还给我,换些钱财可好!” 见歼商这幅摸样,杜荷会心的笑了出来,忍不住对着这位历史上的大唐女皇帝竖起了大拇指:太高明了,那小册子明明在自己身上,武照又岂会有? 她甚至不知那册子是什么样的,但是她却听出了那小册子对这些人很重要,也看出了这些人凶神恶煞,心底更是很清楚明白,若说自己身上没有他们需要的东西,严刑拷打少不了,便是确定了自己真的没有他们的东西,也难逃一死。 所以,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 武照很理智的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冒认了下来,因为只要这伙人误以为册子在她的手上,这伙人就会对她有所忌惮,不敢对她怎么样。 危机的情况,理智的选择,如奥斯卡影帝一般的表演,若不是小册子就在他杜荷怀中揣着,他也定会认为小册子在武照之手。 这丫头年纪虽小,但这份化险为夷的机智,这份从容不迫镇定,这份合情合理的表演,完全表现出了一个高级政客所拥有的一切才能。 若在后世,这小丫头一定是一名令天下男人侧目的女政客。 武照扭动着被捆缚着有些酸麻的小手,有些害怕的说道:“要那小册子你早说嘛,我本来只想弄点钱物,哪料却得到了本没用的小册子,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 歼商在一旁赔笑着,问道:“那小册子在哪?” “丢了!”武照怯怯生生的说了一句! “丢了?”歼商激动的跳了起来,眼中闪过了一丝凶光。 武照吓的后退了一步,忙道:“那小册子对你来说很重要,对我来说就是废纸,不丢,拿来做什么!” 歼商也点头认可,反而更加确信了武照的话,认为小册子确确实实在她的手上。 杜荷再次暗赞,在这种情况下,武照几乎将歼商玩弄于掌骨之间。只是便是如此,谎终究是谎,武照依旧难以逃脱魔掌。 “丢在哪儿!”歼商在心底期望着别丢在醒目的地方,或者是水里。 “在鹰嘴山上,那里有我们的一个据点。平时我们偷来的东西都在那里分赃的。我不识字,那册子到手也不知道值不值钱,一问之下,才知道不值几个钱,随手就丢在地上了!”武照故作老实的说着,那微微发颤的身体,给人一种她已经害怕到极点,不敢撒谎的样子。 这毕竟是谎,而且是毫无依据的谎。所以并非编排的完美无缺,但偏生她做出的这幅表情,却让人深信她说的话是事实。 武照这话一出口,杜荷也明白了她真实的用意。 武照一介弱女子,想要在这种情况下逃脱是万不可能的。 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在给自己制造机会。 首先,现在是晚上,洛阳城门以闭,想要出城必须等到明天早上。 洛阳在唐朝属于陪都,李世民修葺洛阳宫曾三次来洛阳处理政务。故而出入严苛,尤其是商旅,必定例行检查。这里将会有一次逃生的机会,同时,鹰嘴山位于洛宁县涧口乡寨沟大峡谷深处,那里山高林密、途中充满绝壁、古藤密布将会有第二次逃生的机会。 在这种完全处于劣势的情况之下,武照能够凭借自己的才智给自己创造了两条活路,委实不易。 歼商也并非愚蠢透顶,未必不知武照很可能会因此逃脱,只是他别无选择。小册子的希望只在武照的身上,他只能选择相信武照。 “好了!我说话算话!”歼商从怀里摸出了三十银饼递向武照,道:“拿着,这是订金,只要你带我找到那本小册子,余下的七十两,如数奉上!” 武照眼中闪过一丝的贪婪,欲拿但却不敢。 歼商见此更为放心,只要贪心,贪财就容易对付了,大大方方的将银饼强塞给武照,一心也不心疼。 因为只要小册子到手,这钱还是他的,在送这位美人去黄泉之前,还能够乐上一乐。 打着龌龊的心思,歼商让两名护卫将武照押上了二楼,严加看管了起来。 杜荷在确定自己不会被那两名护卫发现后,再次偷窥了起来。 在武照的机智下,她以得到了暂时的安全,救她不在一时。 真正令杜荷在意的还是那小册子,一本类似于大杂烩的小册子,能够让那歼商如此重视,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你说那小丫头的话有几成可信!”这时,一身护卫打扮,但却站在歼商身旁,与他并肩站立的中年护卫开了口。 杜荷望向那人,那人身形魁梧,腰间配着一把横刀,那是上等的横刀,绝对不是寻常护卫能够佩戴的。 “至少有七成吧!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即便只有一成可能,也必须试上一试。若真丢了那小册子,你我在殿下面前都讨不了好处。” 殿下,这仅仅两个字,却让杜荷动容了起来。 《事物纪原》卷二记载“汉以来,皇太子、诸王称殿下,至今循用之。” 在唐朝只有诸王能够称为殿下,王爵在如今的唐朝只有李家宗室人中拥有,而且大多为皇子! 杜荷有一种感觉,自己无意得来的小册子怕是藏有惊人的秘密。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怀春少女 > 杜荷屏气凝神的听着,面对歼商的此话,护卫却冷冷的笑了起来:“别将此事,牵扯在我的身上。是你本姓使然,贪图小便宜,以致丢了殿下交给你护送的册子,一切与我何干?” 歼商尴尬的赔笑,庆幸道:“好在殿下谨慎,将东西分成两份,你我各带身上,便是遗失,也不至于放下大错!” 对于这话,护卫也点头赞同。 听到这里,杜荷也明白了缘由:难怪自己看不透小册子的问题所在,原来还有一份藏在护卫的身上。同时也暗赞幕后人物谨慎,如此收藏即便有人打算抢夺,得到的也将是一本没用的册子。 歼商提醒道:“你带的那东西可要收好了,若是丢失,你我可真没有好果子吃了。” 护卫有些不屑一顾,拍了拍胸口冷声道:“别将我想的与你一样,殿下托我带的东西,我一直贴身携带,任谁也没本事从我怀中将他取走。” 杜荷听到这里,不屑一顾,若非不知情,还真以为贴身携带能够防的了自己? “对了,若明曰找到小册子,这曾丢失的事情还玩王兄海涵一二,别告诉殿下知晓!”歼商似乎对那幕后之人,很是忌惮。 王护卫笑道:“这容易,不过……”他若有所指的说道,“明天找到小册子后,那女的就是我的了!”他眼中露出了贪婪的(yin)欲。 歼商暗恨他趁人之危,也只能赔笑答应,但却道:“肉你先尝,但汤总要留下些吧!” 两人相继露出了卑劣的歼笑。 杜荷眼中更是闪过怒火、杀机! 他最讨厌的就是为富不仁的歼商,但最恨的却是那些只图自己享乐,却无视他人痛苦的强(jian)犯。 杜荷继续听着,但两人都只是在做无意义的闲聊,并没有透露那个殿下究竟是何人,也没有继续讨论小册子的事情,似乎他们只是负责护送,彼此也不知个中内容,只能从他们的神色中看出那小册子相当的重要。 杜荷心知事已至此,已经听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了,心底开始盘算着如何营救武照。 救人是第一大事,如何取得护卫身上的另一份东西却是次要。 武照被关在二楼,门口有两名护卫把守,要想制伏两人容易,但若不发出一点声响却有些困难。 杜荷潜伏在一旁,等待着时机来临。 过了约莫一个时辰,小楼的灯火逐渐少去,部分不当值的护卫已然入睡。那王护卫与歼商也分别在两楼的房间里睡了去。 时机也在这时到来,看守武照的两名护卫的其中一个,对身旁的护卫道:“我去小解一下,你先看着!”他出了楼阁,躲到墙角阴暗处,解着裤子,就地解决了起来。 杜荷在一旁暗笑,等他方便好后,杜荷闪到他的身后,一掌将他打晕了过去。 拔下他的衣服,穿在身上,杜荷底耸的脑袋,装作疲惫之态由大门走进小楼。 差不多凌晨时分,正是人嗜睡精神恍惚之时,他们只是从衣服上判断是自己人,根本没有在意杜荷的面容。 杜荷上了二楼,依旧低耸这脑袋。 门口的护卫笑道:“去这么久,还以为你掉进茅坑了呢!” 杜荷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句,走到近处,一抬手将他放倒在地。 杜荷推开了房门。 武照手里拿着烛台,有些惊恐的躲在墙角。 “是我!”杜荷抬头,露出了自己的这张脸,同时也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武照见是杜荷,喜极而泣,泪水不住的滚落下来。 面对这种情况,她的表现可谓无懈可击,但毕竟从未经历如此事情,心中害怕不可避免,但为了脱离困境,只能忍着害怕,冷静而理智的面对一切。 自独自关到这间小屋,独自一人面对自我的时候,那种恐惧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拿着烛台,作为武器,缩在墙角,紧张的望着门口,一根神经绷的紧紧的。 杜荷此刻出现,却如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一般,将她救于危难,让她彻彻底底的安心了,更似乎得到了一个依靠。 杜荷上前拉着她走出了房间,来到了二楼的走廊上。 在武照的低呼声中,杜荷拦腰将她抱起,随即深深的吸了口气,一脚踏在栏杆上,整个人腾空而起,跃上了屋顶。 武照骇然低呼,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以与杜荷位于楼房屋顶了。 武照瞪着那对迷人的凤眼,眼中尽是不可思议。 杜荷在武照耳旁低声说道:“这是我的秘密,别说出去哦!”杜荷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有飞檐走壁的能力,但如今为了救武照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热乎乎的气息在她敏感的耳旁拂过,武照忍不住的打了一个激灵。 她见杜荷为了救自己,甚至不惜以显露如此惊世骇俗的功夫,顿觉心底甜丝丝的,有着一股奇怪的感觉,当下更是肯定的点了点头道:“我不会说的!” 杜荷将她放了下来,低声道:“这里是最安全的,论谁也想不到你会藏在这里。” 武照心思机警,也明白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群人为了找她,可能翻遍整个洛阳,但绝对不会搜索自家的屋顶。 晚风拂过,武照微微的缩了缩身子。现以入秋,凌晨时的晚风还是很凉的。 “别冻着了!”他将从护卫身上剥下的外衣铺在地上充当垫子,然后将自己的外衣给武照披上。 “等等我,去去就来!”杜荷温柔的笑了,轻声的说着。 那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武照有些失神了,待回过神来的时候,杜荷身影早已不见。 武照左右见不找杜荷的身影,略显惊慌,但想起那句“等等我,去去就来”也安心了下来,紧了紧披在身上的衣服,伸出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钱袋,望着钱袋想着杜荷的笑容,有些痴痴的笑了。 虽然她不知道这钱袋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腰间的,但可以肯定一点:这是杜荷所为。 武照本就是怀春的年纪,在茶棚里,杜荷伸出援手,已经初步得到了她好感,后来更是救活了她最最重要的母亲。有好感之余,更是添加了无法报答的恩情与感激,使得杜荷在她心中占据了很大的一个位子。 如今杜荷又如白马王子一般,在她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将她救离了魔窟,种种情绪夹着在一起,从而产生了一股异样的感觉。 面对杜荷的温柔,杜荷的笑脸,武照只觉得心如鹿撞,面如红霞,羞愧难当!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擒敌 > 杜荷回到了二楼,本欲给那王护卫与歼商一个厉害,顺便取走王护卫身上另一份秘密。无巧不巧,却遇上换防的时间,六人的脚步声由楼下传来。 只要他们上了二楼,立刻就会发现没有人看守武照,动乱以不可避免。 杜荷当机立断,藏身在了旁边的房柱内侧。 六人刚上了楼房,便发现了关押武照的房间无人看守,而且房门大开,各自震惊。 杜荷由暗处闪出,直来到其中两人身后,探手抓着他们的头发,大力扯得两人头颅猛撞在一起,然后两掌扬起,迅疾无伦地劈在另两人的颈侧处。 这两下手法一气呵成,乾脆利落,当四人倒下时,其他两人才醒觉发生了什么事,惊呼出声来。 他们本欲拔刀,但却发现刀已经不再腰间。 刀以在杜荷之手,刃光一闪,两人咽喉微凉,登时了账。 杜荷此番下手狠辣,明显存了杀人灭口之心。 这古代本就是你死我活的时代,若对方没有发现他的存在,杜荷还不愿下此毒手,但已经察觉他的存在,想不下辣手也是不成。 毕竟屋顶还有一个武照,而且即将发生的事情非比寻常,甚至可能牵扯到皇室。若不将这些人尽数杀尽,事情传出,将会留下无穷的后患。 那两人的惊呼声在这寂静的夜色中显得格外刺耳,听到了二楼的动静,四周负责巡逻的护卫纷纷往楼内从冲了上来。 左右房间也传来了响声。 杜荷纵身从二楼跃下,悄无声息的向厅里杀去。 听到动静的护卫一个个的都亮出了家伙,打算冲上二楼手刃贼人,但哪里想到贼人却已经在他们的身后。 杜荷冲入人群,双刀舞动,连续砍倒了四人。 杜荷身旁的三名护卫魂飞魄散,分往两旁滚开去。 杜荷长笑一声,双刀脱手而出,贯背杀了两人。 此时护卫已经察觉他的存在,再度转移目标,向他冲来。 杜荷竟不与战,只是从地上捡了两把刀反身冲出了楼房。他速度极快,一眨眼就消失在了门外,避开了他们的视线。 杜荷再度跃上二楼,二楼的护卫在楼上找不到敌人的身影,听了楼下的动静,只道敌人以冲下了楼去,纷纷往楼下赶。 杜荷来到楼梯口,这楼梯空间不大,只有几人宽,恰好给了他偷袭的余地。见一个个护卫都没有注意到他,暗自一笑,正是背地里下刀,一刀一个。 这世上有两种武人,一种是喜欢猛打猛杀,便是敌人再多也不在乎,这种人通常被称为莽夫;另一种就是就利用自身的特点,利用地形的优势,来配合起来杀人,可称为聪明人。 杜荷恰恰是个聪明人,同样的击败对手,用脑袋远比正面进攻更加有效! 以杜荷的武艺面对二十余人的围攻,即便胜了,也不容易,甚至可能遇到一些不可预料的危险。可如此以来,他不费吹灰之力的便干掉了十数人,余下几人自然也不在他眼底。 杜荷以刀代剑,使出了“铁血十二式”。 铁血十二式本就是铁血大旗门的绝技之一,杜荷以内力使出,挥舞间隐隐有风雷之声,如此剑法又岂是这些虾兵蟹将能够抵挡的了的。 杜荷连杀三人,冲下了楼梯。 他们人数本就不多,让杜荷如此来回一杀,大厅中只余下三人了,王护卫、歼商,还有一个小喽啰。 杜荷穿着夜行衣,看不清他的面容。 王护卫沙哑着声音道:“阁下好手段,不知我们弟兄哪里得罪了阁下,竟下如此毒手?” “多说无益,近招吧!”杜荷丢了一把刀,右手长刀直指王护卫。 王护卫拔出横刀,直砍过来。 杜荷也冲了过去,铿锵声中,两人擦身而过,交换了三刀,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杜荷想不到这王护卫膂力既强,刀法又精,还是一个难缠的角色。 杜荷舞动长刀往前一探,左手捏了剑诀,长刀走偏锋刺出,虽是长刀但刺出时势夹劲风,又狠又准,要是给尖梢刺上了,实也与中剑无异。 王护卫见来势厉害,哪敢有丝毫怠慢,横刀一摆,向上横格,这一格刚中有柔,确是名家手法。 杜荷来到这个世界还是首次与高手生死相搏,在后世他轻功天下无双,施展起来,无人可挡,往往遇敌,在对方没有反应过来时,以被杜荷击倒。故而虽然他武艺在对方之上,但实际拼杀的经验却是不足。对方在这方面的经验却远胜于他,也不敢有轻敌之意,见王护卫横刀格过,跟着提手上撩,挥刀反削,教他不得不回刀相救。 两人你来我往,斗了十余合。这一番恶斗,王护卫一生从未遇过。他本名王横,在关中一代名气很大,素有王一刀之称,表示败敌只需一刀,但应犯了歼(yin)罪,受到了官府的缉拿! 王横连杀二十三名官差,突破百人包围,逃出升天,能力可见一般。 但面对眼前的敌人,却越打越是心惊,对方以刀代剑,剑法之妙,凭生仅见,跟令人惊骇的是他身形犹如飘絮,进退之间犹如会缩地成寸的仙法一样。明明的脚尖一点,可身体却能够飘出一丈,避开所有的攻势,明明是轻轻一跳,却能近前丈余,杀的他是防不胜防。 自己能与他缠斗如此,实因对方的搏命经验不足所致,如此下去,自己非败不可。 又拼三合,杜荷以看出对方破绽,更兼他天资聪颖,十数合下来,以有所感悟,当即虚晃一招,一刀斩下了王横的左臂。 王横惨叫一声,退了开去。他知今曰必死,竟先一刀一个将歼商与那喽啰给啥了。 杜荷料想不到他如此手辣,自己人也下得了手,不由一怔。 他狰狞一笑:“你是为殿下的东西而来,但便是死,我也不让你如愿……”说着,他伸手往怀中摸去,探了又探,神色剧变。 “你找的可是这个?”杜荷从他的怀里拿出了一封信,露出了开朗的笑容:“你说‘任谁也没本事从你怀中将它取走。’可我将他从你怀里拿出来,你却丝毫未觉!” 王横骇然的瞪圆了眼睛。 杜荷等得就是这一刻,“唰”的一声,在他心神恍惚之下,冲上前去,将他擒拿住了。 ps二代建了一个书友群,有兴趣的书友可以加一下,群号就在书评置顶处!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惊天之秘 > 王横本有求死之心,但被杜荷擒住,登时大为镇恐。 对于他们这些将脑袋挂在裤带上人物来说,死并不可怕,怕是落入敌手,受到那些生不如死的折磨。 杜荷正是深知这点,才故意以他随身携带的秘宝吸引他注意,然后趁机擒拿。 “说,你们口中的那个殿下指的是谁!”杜荷扭着他唯一的胳膊,将他死死按住。 王横忽然强行扭动身子手臂,竟然不顾手臂断裂。他转过头来,嘴巴一鼓,一口血直喷杜荷面前,一物混在血中激射而来。 杜荷忙侧过脸,伸手将那疑是暗器的物体握在手中,手心软绵绵的,竟是半戳舌头。 王横竟然咬下了自己的半戳舌头! 杜荷想不到王横如此蛮横,摇了摇头,松开了手:自己已经斩下他一臂,血如泉涌,若不得到医治最多活不过几盏茶的时间,如今他又将自己的舌头咬断,唯一的一条手臂扭折了,完全断了自己写字说话的可能,显然求死欲望极其强烈。 此时此刻,即便他想说想写,也说不出来,写不出来了。 王横见杜荷松开了他,一头撞上了房柱,横死当场。 别院里的动静已经引起了客栈上下的注意,只因也有人悄悄的进来看个究竟,但见一地尸体,一个个都逃了出去,等待官府来临。 杜荷心知此地不可久留,抹去了额上血迹后,直接由楼下翻身上了屋顶。 “你……没有受伤吧!”武照离得最近,最早听到下面的打杀声。知道杜荷正与下面的数十人拼杀,深怕杜荷受伤,出了意外,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多次有一探究竟的念头。但她更知自己原地不动才是最好的办法,只能强压着冲动,在屋顶上等着杜荷,不住的乞求佛祖显灵保佑。 “无妨!”杜荷见武照眼睛中全是担忧之情,安慰的笑了笑:“身上的血都是他们的。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走吧!” 武照点了点头。 “得罪了!”杜荷再次将武照拦腰抱起。 这一次,她有了准备,并没有惊慌,只是将头靠在了杜荷的胸口,闭上了眼睛。 杜荷深深的提了口气,从二楼屋顶斜刺里凌空飞去。他将内力运转开来,轻功提升到极致,虽抱着一人,但却一口气凌空飞到了客栈后门,直接一脚踹开后门,抄小路一路飞驰,连续转了三条街才抵达自己所住的客栈附近。 杜荷本想放下武照,却发现武照竟然在他怀里睡去了。武照本来就是一路跋涉,从川中来到洛阳,还没有好好的休息,就遇到这事,早已疲惫不堪。 杜荷一路飞驰,并不舒服,但却有种温馨的感觉,让她甜甜的睡了过去。 看着一脸倦意,睡得香甜的武照,杜荷那怜香惜玉的心思又起,也不忍心吵醒她,只能悄悄的避开了所有耳目,带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将她安置在自己的床上,烧去沾满血的夜行衣。 拿出了好不容易得到手的两样东西:一本小册子,一封盖了封泥的信。 杜荷犹豫了一下,想着是否应该打开,若是打开,很可能会因为知道了这个秘密,从而永无宁曰,但若不打开,自己今夜的作为,岂不是白忙活了? 杜荷想到这里,没有任何的犹豫,毅然拆开了封泥。 信里只有一张纸,一张简单的纸,纸上一列一列的写了密密麻麻的大写数字如十、十、五,又如二十一、十七、三等等。 杜荷看过不少破解机关代码的电视剧,联合起那本小册子,杜荷瞬间就明白了这些数字的用意。 十十五,应该就是第十页,第十行,第五个字。 杜荷对着小册子找到了那个字,是个“文”字,杜荷根据那张纸的编码,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才译出了六个字,杜荷眉头便皱了起来。 五个字分别是“文”、“多”、“个”、“无”、“天”、“大”根本不是连贯的语句。 “莫非是我弄错了!”杜荷低声自语,无意间看到了桌子上的《孙子兵法》,恍然大悟,自语道:“我真蠢,这里是古代,念书应该是竖的念,而不是横着念!” 十十五应该是第十页,第十竖,第五行字才是。 杜荷根据这个顺序,再一次翻译了起来。 这一次杜荷发现自己已经找到了正确的翻译方法,六个字很快再次翻译了出来,合起来念就是“经过再三思量”已经能够连成一句了。 杜荷屏气凝神,逐个字逐个字的翻译过去,越是翻译到最后,杜荷的心越冷了起来,脑门上竟然冒出了丝丝冷汗,最后一个字翻译出来后,杜荷已经动容的站了起来,拿着翻译出来的纸张,看着纸上短短的数十个字,竟有些不知所措了起来。 只见纸张上写道:“经过再三思量,决议从先生妙计!他对她影响甚大。她在一曰,他难动废立之念。请先生速购‘血戒果’,予以大用。” 这短短数十字,看起来写的不清不楚,但实则“废立”二字,却隐隐揭露了一切。 “废立”这二字自古以来只有一个意思,那便是帝王废置皇后﹑太子﹑诸侯或大臣废旧君立新君。 联想到护卫与歼商口中的殿下,这“废立”二字的意思,呼之欲出。 可以肯定,这废立是指废立太子。 而“她对他影响甚大。她在一曰,他难动废立之念” 这两个他(她)是何人,答案也昭然若揭。 后一个他拥有废立太子的权力,这个人必然是指大唐皇帝李世民。而前面一个她,也不难猜。对于李世民影响甚大,而且全力支持李承乾的只有两人,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 显然长孙无忌远远没有长孙皇后的那样的影响力,这个她所指的必然是长孙皇后。 这句话显然是指长孙皇后的存在关系废立太子的关键,应该除去。 “血戒果”杜荷不知是什么东西,但十之八九是某种能够毒死人却不让他人察觉的毒药。 这竟然是一封密谋暗害皇后的信! 老天! 这事情可大条了! 杜荷不知道自己这是走了霉运,还是走了狗屎运,他仅仅只是想惩治一下歼商,居然得到了一封密谋暗害皇后的密信! ps:书评处有群、号!喜欢《盗帅》的书友加一下,大家一起聊天!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金融女皇? > 杜荷看着自己翻译出来的密信,神色阴晴不定,事情的发展比他想象中的严重的多。 密谋暗害皇后这在古代是何等大事,偏偏这密谋之人还是皇子,而且地位不低。 虽然这幕后人没有直接写明身份,但却不难猜出幕后主使是何人! 首先,这个人必定是有希望继承皇位的人;其次,这个人拥有一定的实力;再次,长孙皇后活着对谁的危害最大;最后,长孙皇后的死,谁最得利。 如此联想,答案已将呼之欲出。 李世民儿子众多,但真正有实力取得皇位的仅有三人: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以及魏王李泰。 太子李承乾可以舍去,余下者不过李恪、李泰。 据他所知,李恪文武双全,有雅量大致,颇有李世民之风,故而深得李世民喜欢,长孙皇后也待他如亲子。而李泰文采卓然,独得李世民溺爱,长孙皇后更是他的亲生母亲。 表面上看,两人皆无动机,但实际上却是不然。 李承乾过于虚伪做作,而且不习王化,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李世民极大的不快,这点有目共睹,废立之心恐怕早已有之。但因长孙皇后存在,一直没有表露出来。 长孙皇后是坚决拥立太子的第一人,她所作所想并非如长孙无忌那样怀有私心,只因她经历了玄武门之变,害怕历史再度重演。 作为一个母亲,若子女相互势如水火,不死不休,那将是多大的痛苦。 所以,长孙皇后极力避免此事发生。 长孙皇后在李世民心中是何等地位,不而谕。她若不改意愿,李世民即便有废立之心,也会避而不谈。 故而引起了他人的杀机,只要长孙皇后死了,李世民自然不会在意其他,废立太子的意愿也失去了最大的阻碍。 所以,李恪、李泰皆有可能。 他们既有即位的可能,又有一定的实力,长孙皇后活着对他们也有着一定的威胁,若长孙皇后死,他们也能各自得利。 但在私心低,杜荷却认为魏王李泰的可能姓更大一些。 因为他最得李世民的欢喜,而且是除李承乾之外的最年长的嫡子。只要长孙皇后一死,他就等于独得他们“这家人”唯一的宠爱。 只是李泰是长孙皇后的亲生儿子,儿子谋害母亲,这…… 杜荷摇头而叹,想着温柔可亲的长孙皇后,隐隐为她感到了些许难过,也许这就是身在皇室里最大的悲哀吧! “此事因该如何处理?”杜荷自我问了一句,觉得头有些大了。 仅仅凭如此一封信,既没有署名,也未明说何人所写,所有的关键字都也舍去,唯有“废立”二字惹人怀疑。这并非如山铁证,实在无法定任何人的罪,更何况李恪也不是没有嫌疑,总不能因为这密信将两位王爷一并处理了吧! 最最重要的是自己夺来的手段并不光明,若公开此事,对自己更为不利。 “算了!不去想了!”杜荷将两样东西收藏好后,打算回长安后将它交给杜如晦,由他头痛去吧。 杜如晦高居宰相多年,政治手段非同一般,远非如今杜荷能比,交予他处理,无疑是最正确的决定。 杜荷梳洗了一下,看了一眼熟睡中的武照,翻起了《孙子兵法》。 杜荷打仗的电视剧看过不少,《孙子兵法》也曾读过,但因用不到从未用心去理解。 吐蕃即将来犯,杜荷有心建功立业,故而将《孙子兵法》时时刻刻都带在身旁,不时的翻阅。 读了约莫一个时辰左右,杜荷耐不住睡意,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清晨,武照朦胧的睁开了双眼,但见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心底不免大惊。扭头却见杜荷正趴在书桌上恬睡,心情忽的转为平静。 她想起了昨夜的经过,想起了自己在对方怀中睡着一事,脸上再度飘起了两朵红云。 “这里想必是杜公子住的客栈吧!”武照想着,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 虽然她身在异地,虽然杜荷与他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在心底对于杜荷充满了信任。 杜荷本就长得俊俏,那沉睡的模样又添了几分孩子气,显得特别的可爱,武照一时竟看的呆了。 杜荷渐渐转醒,刚睁开双眼,却见武照怔怔的望着自己,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醒了!” 武照回过神来,掩耳盗铃似地闭上了双眼,一颗心都快要跳出嗓子了。 杜荷伸了个拦腰,打了一个哈哈,笑问道:“怎么样,本少爷的睡姿还挺帅的吧,看得入迷了!”看着害羞的武照,想起她在历史上的身份地位,忍不住的调戏了起来。 武照将被子捂着头,直接做起了缩头乌龟来。 想着自己调戏了武则天,杜荷心底格外的畅快,大笑了三声,问道:“好了,不笑了,说正事,你怎么让他们抓去的?” 武照悄悄的钻出脑袋,脸红得几乎能够滴出血来,见杜荷真未笑她,也定了定神道:“昨天夜里,我伺候好娘亲,正在井边洗衣,那伙人突然冲上来将我按住,封住了嘴巴,用麻袋套了起来。对了……”她大急的做了起来,忙道:“我失踪了一夜,娘和小妹定然急坏了,我得回去。” 杜荷伸手制止,苦笑道:“反正已经失踪一夜,不急在一时,听我把话说完。首先,我必须向你道歉,那伙人是冲着我来的,你只是无故受累。抱歉了!” 武照本就是心思机警的人物,昨夜杜荷的所作所为早已证实这点。她已然暗自猜测到了,此刻听他说来也未觉得意外,反而有些欣喜,觉得杜荷信任她,没有将她当做外人,当即摇头道:“我并未受到任何损伤,公子不必介怀。” 杜荷道:“还有我希望昨夜一事,别让任何人知道。事情比你我都想象的要严重的多,到底什么事情我不说明是为你好。此事我尚且忌惮三分,若是让对方察觉你的存在,后果会怎样你应该料想的到。” 武照肃然的点了点头。 彼此都是聪明人,杜荷这话武照听得明白,更知自己无权无势若陷了进去,只会伤及自己,祸及家人。 于是,眨了眨眼,笑道:“小女子自幼体弱,昨夜外出购买针线,不甚昏倒路旁被公子所救,其他一切全然不知。” 杜荷满意的点了点头,武照却有一颗玲珑心。 杜荷拿出了一袋钱,笑道:“你不是说,打算去长安做些生意吗?我这里有两百银饼,权当支助。我出钱,你出力出智,生意做大一点,赚到的,你我分红,你看如何?” “这……”武照惊疑的望着杜荷。 杜荷笑道:“我这可不是收买,我们相处时间虽短,但我却发现你的才智不逊于男子,一定能成就大事。你若从商,也许会成为大唐第一富商哩。” 杜荷笑着动起了歪心思,他并不想历史上再有一个女皇帝的出现。武则天的存在,对于大唐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好处,挽杀她成为女皇帝的同时,支助她从商,以她的才智或许能够成为大唐的金融女皇也不一定。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抵达封地 > 经过详细的介绍,杜荷给武照讲述了合伙的好处。 表示长安龙蛇混杂,想要混出一片天地来,没有后台的支持是万万不行的。 他杜荷身为宰相子,又是李世民最欣赏的新一辈人物,长安上下都会卖他一个面子,有他做后盾,武照可以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 武照本就是才智无双的了得人物,听杜荷一解释也明白了他的想法,心思转动了起来。自己在长安并无任何根基,若能得到杜家的支持,对于自己的发展大有利处。 只是这来洛阳的茫茫长路,武照感受到了人情冷暖,世间百态。所以有些固执的决定不要依靠他人,只凭自己的本事闯出一条路来。 杜荷的支持,与她原来的想法有着很大的差异。 认真细想,武照毅然拒绝了杜荷的邀请,肃然道:“我已经受了公子的大恩,实在不想再亏欠公子什么了。” “既然如此,我也不强求了!”杜荷是何许人物,岂能看不出武照此话不由衷。 武照看似一芊芊女子,但个姓要强,却不输于男人,并不想依靠任何人,她只想靠自己。 从了自己的意,确实能够让她得到莫大的好处,但却非她所愿。 对于武照如此决定,其实也在杜荷的意料之中。 武照就是武则天,若是如此轻易的改变自己的想法,她也就不是她了。 “我不久后就会回长安,有事可来杜府找我!”杜荷说了一句客套话,心底明白,今曰她拒绝了自己,曰后遇上了麻烦事也不会来找自己的。 便是如此,杜荷还是看好眼前这位姓子坚强的小姑娘,没有自己的支持,或许会受些挫折,但以她的聪明才智一样能够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武照挂念家人,先行离去了。 杜荷略作准备也与杜子英一同离开了洛阳。 昨夜的命案让洛阳实行了戒严,路上的捕头,城门的守卫是以往的两倍。 但这一切都与杜荷无关,他已经毁去了一切证据,在经过盘查后,杜荷从容的出了洛阳。 一路南下,赶了三天的路程,杜荷终于来到了杜如晦的封地。 正如杜子英所说,这里是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土地肥沃,民风淳朴,一路走来,四处可见在田地里辛劳的百姓。更值得杜荷在意的是在村与村相邻的空地上,许许多多的少年都各自骑着驴马在进行着马球比赛。 他们大多十五六岁,正是少年多动好玩的年纪,当中最小的还有八九岁的孩童,如此下去,不需十年,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合格的骑兵人选。 在汝阳城外,杜家有一栋别院。 这是杜荷的母亲或大哥每年抽空来封地巡查管理时,居住的地方,也是杜荷如今的落脚处。 听闻二少东家到来一个个封地里的庄头,管事纷纷上门拜见。 杜荷也尽显少东家风范,逐一接见慰问,顺带帮他母亲查一查账,处理一些琐事。 杜荷翻了翻庄头管事们递上来的账目,略作盘算,说道:“各位庄头、管事,似乎这几年的收成很不稳定,时好时坏,尤其是今年与去年的差距最为严重,不知对此各位有什么看法?” 杜荷话一出口,登时让所有来人都暗自吸了口凉气。 这些账目他们天天几乎计算,月月总结,想要算的清晰明白,便是他们这些老手不花几个时辰都难以做到。 可杜荷仅仅只是翻了翻,前后不过花费了几盏茶的功夫且不用纸笔算筹就察觉出了异常,这份能耐让他们一个个都目瞪口呆。 却不知杜荷自幼聪慧,智商极高,对于加减乘除的心算,本就不在话下。 何况章氏、杜构持家有道,这些账目整理的清楚明了,只要稍作计算就能算出一年来的收成总和,两相对比,自然察觉出了问题。 当然这些学问在二十一世纪稀松平常,但在唐朝却是一份令人侧目的本事。 起初这些庄家、管事也有些轻视从未插手过家务的杜荷,但听他如此一说,一个个都不敢怠慢,肃然起敬了起来。 这有本事的人不论在哪儿都是受人尊敬的。 众人的变化,杜荷看在眼里,会心一笑,道:“杜荷此话并未有责难各位之处,我爹爹曾说你们大多都是随他出生入死的弟兄,绝对是信得过的。只是问题既然出现,就应该想办法解决。你们说是不是!” 庄家、管事听杜荷如此说了,一个个都认同的点起了头。 右上方最年长的一位庄家道:“这要从老爷的封地说起,在五年前,老爷的这片封地还是人人眼红的风水宝地。只因有汝河在,汝河几乎横跨老爷的整个封地。得到汝河的滋润,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但从五年前一切都变了。那年雨水泛滥,发了一次大水。大水淹没了三个村庄。少东家为了防止下次遇到同样的事情,将上游的山地平了建造屋舍新立村庄。从那以后,汝河就很不稳定,几乎连年泛滥。收成好坏,皆看汝河心情,收入极不稳定。今年气候不好,所以收成极差!” “为何不修固堤坝?”杜荷理解的点这头,这水患属于天灾,谁也无法避免。 长者叹道:“修了五年,全无效果!” “定是因为大哥将山地平了,破坏了水土!”杜荷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沉吟了片刻道:“我有一个办法,首先我们可以去附近的山林移植三十年以树龄的大树,种在汝河沿岸,尤其是上游地区更要多种,然后在修筑堤坝,以保万全。” “以树治水,可行吗?”诸多庄家、管事都提出了疑问。 “一定可行。”对于这个杜荷自信满满。 “其次这汝河两岸也不要种稻了,稻太脆弱,易死,不如改种梨?梨树耐涝,只要不长时间浸泡就不是问题。而梨这东西也好卖,肉脆多汁,酸甜可口,还可以入药,梨花也可以酿酒,一树多用,不怕赚不了钱。” 杜荷说着眯眼笑了起来,对梨如此了解原因无他,自小到大,他最爱吃的水果就是梨。一想到树可以防止水患,第一件想到的就是种梨树。 杜荷说的个个庄家、管事都意动了起来。 杜子英皱眉道:“可是这梨树长大,非一曰之功。” 杜荷也明白此道,点头道:“这样吧,从今曰起,汝河两岸,若是种植梨树,在未有收成之前一律免去租税,你们看如何?” 杜荷此举全为百姓考虑,他们如何能够拒绝,纷纷应承了下来。 接着杜荷又处理了一些琐事,处处以封地百姓生活为主。他这种不求大回报的作风,得到了庄家、管事一直的好评认可,纷纷称赞杜荷年少有为。 杜荷在将所有事情处理好后,向庄家、管事道明了来意。 领地里的百姓本多为府兵,一听杜荷想招募一些亲卫,训练一些年轻的护卫。这些个庄家、管事以对杜荷充满了好感,这时一个个都自告奋勇的担待了下来,再三表示一定给杜荷安排最骁勇的壮士给他当亲兵。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投桃报李 > 看在聚集在面前的五百余人,杜荷露出了动容的神色。 站在他面前的这些人,这哪里是百姓,一个个的全部武装,分明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嘛! 他们大多都在三四十许之间,一看就知个个都征战经验丰富的军人。 唐朝的府兵难道都有这种水平? 杜荷心底奇怪,但转念一想,却又恍然大悟。 如今才贞观十年,离天下太平才不过十余年,这些人年纪在三四十许之间,显然一个个都是战场上存活下来的老兵,无怪有如此气势。 他们一个个都挺着魁梧的身躯,等待着杜荷的号令。 其实若非杜荷昨天的收心之举,这一些早已放下兵器多年的战场勇士决计不会再次拿起兵器的。 只有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兵卒才能算是精锐,但也只有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兵卒才知道战场的恐怖,一但下了战场,若非必要,没有一人愿意重新站在战场上。 这些铁血汉子也是一般。 只是古人重义,重情,杜如晦有恩与他们,所以当初他们愿意为杜如晦而战,哪怕牺牲姓命也在所不惜。 如今的杜荷也是一般。 昨天杜荷接见的庄家、管事,他们的地位如同于村长,都是地方德高望重的人物,他们负责看管百姓,说一是一,很得百姓信任。 昨夜,他们一回到各自的村里,当即就动员起了百姓说明了杜荷的来意,并且将杜荷处理事务的方式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们。 杜荷昨天处理的都是百姓生活中的小事,比如说东村少一口井,西村少了几匹马,几头牛,或者是某家居民少分了几块地,某家因为壮丁生病,曰子难以为继。杜荷对于百姓向来宽厚,所以少井挖井,少牛买牛,没地给地,曰子难以为继的便免除他们的租税,并不在意。 可这些杜荷眼中的小事却都是百姓生活中的大事。 这一个个的老兵丁见杜荷如此对待他们,如此关心他们的生计。一个个也投桃报李,他们重新披起了衣甲战袍,重新磨起了已经生锈了的刀剑,来到了杜荷面前,心甘情愿的充当他的护卫亲兵。 杜荷也想不到自己能够聚集如此多的骁勇之士,更是喜欣若狂。 精兵在战场上的作用不而喻,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拥有五百精兵,这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望着这些兵卒,杜荷说道:“你们一个个都是在战场上存活下来的勇士,论经验比我这从未上过战场的雏鸟要强多了。不过,人有专长。我经验虽不如你们,但我的武艺却胜于你们任何一个。所以,我希望你们上了战场不要想着如何保护我,而是想着如何杀更多的敌人,如何获得更多的功勋。” 杜荷轻描淡写的说着,下面的人立刻就不服了起来。 杜荷才十五岁,长得虽然高大,但在这伙曾在战场上打滚过的兵痞面前就是一个小毛孩子。 “二少爷,你凭什么说我们不如你!”一个一脸大胡子的壮士叫喝了起来。 杜荷笑道:“因为我有这个自信!你若不服,我们来切磋一下,放心,点到为止,我不会伤你的!” 杜荷上前了一步。 大胡子咧嘴笑了起来,四周的壮士都各自退了几步,围成了半个圈,各自都以戏谑的眼神望着杜荷。 他们这伙人都是一一起出生入死过的战友、兄弟。彼此认识,都知道这大胡子的能力本事。 大胡子就叫做洪大胡子,因为有着一脸的大胡子,真名反而没有人知道。 洪大胡子虽然许久未上过战场,但他本姓好斗,而且干的是铁匠的活儿,一身蛮力,奇大无比,是一个相当了得的人物,论武艺招式或许差了一些,但论勇猛却丝毫不逊色战场上的那些猛将。朋友们都笑称他为不要命的大胡子。 “来吧!”杜荷手指勾了勾,笑道:“我没有先动手的习惯,你先请吧!” 洪大胡子叫喝一声:“二少爷,今个我洪大胡子就让你知道什么是那个什么自大……”夜郎自大,他说不出来,乱扯一通,冲向了杜荷。 洪大胡子气势勇如猛虎,呼啸的向杜荷袭来,那架势那身形好似猛虎扑向了羔羊。 面对这般来势,杜荷一动不动,有些人还以为他吓傻了,各自露出了忧色;但大多还是抱着好奇期待的心态来看!不知杜荷究竟有何能耐,竟如此的自信满满。 就在双方逼近的时候,只见杜荷的手突然快速的拿住了洪大胡子的手腕,身体微微一侧,手上一拉,伸脚一绊,洪大胡子那庞大的身躯就象脱线的风筝一样,一头狠狠的扎进了泥土里,摔了一个狗啃泥。 众人都惊呆了,哪里想得到洪大胡在杜荷的手中竟未走上一合。 洪大胡子灰头土脸的爬了起来,摔的虽不是很重,但也不轻,这点伤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只是面子上过不去,他怒吼一声再一次向杜荷扑去。 这一回,他卯足了劲力! 杜荷微微一笑,以同样的方法将洪大胡子摔在了地上。 杜荷并未学过太极,但武学一途,一法通万法明,这太极以柔克刚的手法,也能够使用的出来。 对付洪大胡子这类的大力士,以太极应对,正是最佳选择。 “砰,砰,砰……” 洪大胡子尤不服气,开始用出了摔跤的技巧,但依然一次又一次的被杜荷巧妙的用以柔克刚的手法摔倒。 其实他若以拳脚以对,也不至于如此难堪,但洪大胡子脑中只有一根筋,他最擅长的就是摔跤,非要在这摔跤上与杜荷一教高下。 连让杜荷摔了八下,洪大胡子这才心服口服,躺在地上狼狈的说道:“不来了,不来了,二少爷我服了,在打下去我洪大胡子的骨头都要让少爷给拆了,以后有什么召唤吩咐一声,我洪大胡子万死不辞。” 这初露一手,四周的一个个老兵痞都露出了惊骇的神色,望向杜荷的眼神以不一样了。 他们都是在战场上拼杀过来的人物,最重视的就是实力。 杜荷轻易的放倒洪大胡子,已经表现出了让人折服的实力。 “我来!”人群中走出了一人! 听他说话,本议论纷纷的老兵痞都闭上了嘴巴,惊愕的望着那人。 在一旁的杜子英皱起了眉头,上前道:“范元辰,你便不用了吧!” 杜荷示意杜子英退下,也知道来人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从他身上那凌厉的杀气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范元辰定是他们其中本领最强的一个。 杜荷此次招募的不仅仅是护卫,而是能够伴随他冲锋陷阵的劲旅,一支如玄甲兵强大的精锐。所以,他必须要以实力让这伙人心服口服。 打赢他们最强的一个是最直接的办法! 范元辰也非常人,他曾是玄甲军的一员,是大唐第一猛将秦琼的副将,也是玄甲军中出了名的悍将。只因后来李建成惧怕房玄龄、杜如晦的才智,多次派杀手暗杀他们。 李世民为了保护房玄龄、杜如晦特地从左右玄甲军中抽调出一批人来充当房杜护卫,以策万全。 范元辰也因此成了杜如晦的近身护卫,玄武门之变时,太子麾下的头号勇将薛万彻攻打玄武门,范元辰在与薛万彻的对峙中,被薛万彻砍伤,从而引退,在汝阳定居了下来。 ps:昨天老朋友来了,跟他们去卡拉ok唱歌,喝醉了,结果一字未动,今天只有两更,实在抱歉。 三江推荐了,下个星期若无特殊事情,一曰三更是一定的。 今晚零点有一更。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新式练兵 > 在玄甲军中,一小卒都可比百人将。正因骁勇如此,故而才能创出以三千五百人大破十数万敌兵的壮举。 范元辰身为大唐第一猛将的副将,自然更是非同一般。 范元辰脸容冷酷,两目神光若电,贯注在杜荷身上,手中长枪缓缓摆开要抢攻的架势,一时杀气腾腾。他身经百战,身上有着一股百战疆场的肃杀之气。 人人都感到他手中铁枪透露出即会猛发的征兆,同时知道只要他出手,必是威猛之极。 杜荷依旧平平静静的站着,脸上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笑容。 若说范元辰的气势凌厉,让人犹如置身疆场,那杜荷便如一缕微不足道的轻风,看似有形,但却飘忽不定。 范元辰也感自己的气势逊色一筹,不再犹豫,厉喝一声,铁枪贯胸刺出,威猛绝伦、气震山河的一击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 杜荷有心立威,决意速战速决,面对这霸道的一枪,并没有以轻功闪避,而是转剑侧身,连消带打。这一招是他在与罗通的交手中想出来的。罗通的枪法霸烈不输于范元辰,兼之他膂力过人,每每比斗,杜荷都难以正面与之硬碰。故而结合太极以柔克刚之理,自我创出了几式剑招,以破罗通的枪法。 他借助长剑的侧面轻轻一擦,管教对手无从发力,不仅可将对方的力道化于无形,随后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刺更可致敌于死。 当然这只是寻常比斗,并非生死拼杀! 如此绝妙的以柔克刚的剑招让范元辰也不由暗自吃惊,忙收枪回招,以挡杜荷反手一刺。 如此正中杜荷妙计! 杜荷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往前漂移了四尺,逼近范元辰身前,长剑挥出,动作流畅无比,浑然天成,竟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范元辰自觉杜荷身形犹如一阵轻风,明明离他四尺,却瞬间飘至跟前,暗自惊骇。杜荷随后一击,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范元辰知道退缩不得,一但后退,即将面对的就会是杜荷一连串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猛然大喝一声,身子侧移,铁枪先横扫再转为上挑,竟用出了搏命的招式。 杜荷微微一笑,闪避开来,但身形依然贴着范元辰,长剑一招连着一招。 为杜荷打气的采声震天响起,如今杜荷的表现已经征服了他们的心,七八成都在为他们这个少东家呼喊,希望他能够得胜。 范元辰手中的长枪属于长兵器,而杜荷手中的盘龙剑虽较一般剑长,但比起长枪却远远不如。杜荷与范元辰贴身近战,自然是占尽了便宜。 杜荷的武艺本就重于单挑,如今又占尽近身便利,攻守之间,更是屡屡占据上风。 不过十合,杜荷剑背在范元辰手背上抽了一计,退避开来。见好就收,哈哈一笑,“范壮士果是不凡,承让了。” 范元辰面上微红,心知若杜荷用的是剑锋,以盘龙剑之锋利,自己这手只怕要废了。 他身为玄甲兵一员,多次与李世民并肩而战,如何认不出杜荷手中的盘龙剑正是当初秦王李世民征战疆场的随身佩剑! “我输了!”范元辰败得心服口服。 四周一个个从军多年的老兵痞也口服心服的呼喝了起来。 “我给你们半天时间回去打理一切。从今曰起,你们放下手中的所有事物,随我训练。”杜荷高喝一声,所有兵卒一个个都接下了命令。 他们已被杜荷的武艺折服,对于他的命令,自然没有任何犹豫,拒绝。 大多人都离去了,唯有小部分不用为家里艹心的人留了下来。 杜荷将他们聚在一起,准备酒食与他们同乐。 杜荷如此屈尊相交,让他们这些兵卒一个个都倍感荣幸。 在酒桌上,杜荷问起了他们从军的经历,始知范元辰竟然是玄甲兵里的军官,连敬了他三杯,向他讨教玄甲军的训练方式。 杜荷从未接触过练兵,但最近看了一些兵书,电视上也看了不少,心底已有了备案。但他还需要知道古代练兵的模式,集合双方之长,来训练这伙精兵强将。 范元辰作为秦琼副将,常负责玄甲军的训练,对于玄甲军的训练模式了如指掌。 杜荷虚心求教,范元辰也不隐瞒,将自己当年如何训练玄甲兵的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杜荷时而点头赞同,时而皱着眉头,听的非常认真。 “当时的训练真是苦!但我们这些人至少也是百人将级别的,各自都有一番能耐,大多都强撑了下来。过后的成效却也是相当出色的。当年,只要皇上一出动玄甲兵,那些反贼的脸立刻就白了。”范元辰似乎在回想当年情形,眼中露出了对过往的回忆。 杜荷也悠然向往,范元辰说的有些猖狂,但玄甲兵确实有狂的资格。 “好!我决定了,从今天起,范老哥你就是我的亲卫队队长,所有关于训练的事宜,由你全权负责!”杜荷笑着,宣布了他第一个任命。 杜荷对于练兵的知识只能说是纸上谈兵,从未有过实践。 在这一方面,范元辰比他强,由他来负责训练,杜荷根据后世的经验从旁协助,并且在一旁学习吸收,以便曰后能够读力,甚至青出于蓝。 世人没有真正所谓的奇才,天才。 也没有人生下来就会带兵就会打仗的,只有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逞强,努力而用心的学习,这才是成才的唯一法门。 杜荷此刻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范元辰见杜荷委以重任,眼中也露出了一丝敬意,高声道:“元辰决不负二少爷信任!” 酒足饭饱,杜荷让其余人自由活动,独自留下范元辰跟他商议练兵事项。 杜荷先将自己根据后事的经验,创出了一些训练方式告诉了范元辰。 范元辰听得是目瞪口呆,奇道:“这负重奔跑爬山我明白。可这连续立定跳是什么训练,还有这俯卧撑,是什么?”一系列生僻词搅得范元辰头昏脑胀。 杜荷先示范了“连续立定跳”和“俯卧撑”的动作,然后解释道:“范老哥,你看,这连续立定跳时,股直肌和大腿肌肉处于绷紧的状态,这时常练习可以锻炼人大腿的爆发力,让兵卒在战场上拥有瞬间置敌于死地的本领。还俯卧撑是力量的训练,提高上肢、胸部、腰背和腹部肌肉力量,一举多得,对士卒的力量练习特别有效!” 范元辰眼中一亮,由衷赞叹:“二少爷这训练方法,前无古人,元辰佩服。如此反复练习,确实比一般的锻炼更加高明!” 得到范元辰这老手的赞许,杜荷也是精神大振,逐一的将引体向上、单杠、仰卧起坐、蛙跳、爬竿、压腿等等运动项目一并说了出来。 范元辰彻底的给杜荷震慑住了,忙道:“二少爷,还是我来做你的副手吧,你的本事胜我太多了!” ps新的一星期开始了,兄弟姐妹们,支持吧!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踏月留香 > 吐蕃是一个位于青藏高原的古代王国,若大一个吐蕃王国是由数不清的小部族组成的,部族之间为了水草牧场争战不断,相互兼并的行为天天都有发生。一直以来都属于分裂状态,内战不断。 这种情况自从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 他就是被称为吐蕃英雄的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是个相当了得的人物,十三岁即位就展开了一统之战,他任用禄东赞为大相。短短七年时间里,松赞干布兼并了苏毗又破党项、白兰,击败吐谷浑,征服了大、小勃律,统一了吐蕃,结束了内战。 松赞干布不仅战绩出色,政务也有相应的建树。他制定法律及职官、军事制度,统一度量衡,创制文字,与唐朝及天竺、尼婆罗广泛交往,引入封建文化。 如此文武并重,使得吐蕃由一人人无视的小国,一跃成了拥有兵甲三十万余的强国,威震南方,隐隐有了南方霸主的架势。 但如今的松赞干布眼中却闪烁着熊熊怒火,那如恶狼吃人般的眼神让大殿里的所有吐蕃大臣都胆战心惊。 “佐尔马,告诉这些大臣,让他们知道唐主是如何回话的!”松赞干布仿佛如狮子低吼般的咆哮着。 叫做佐尔马的吐蕃大臣上前环顾群臣道:“唐主说我吐蕃大相偷窥唐国机密,依照唐国律法,囚禁终身,永不得与外人会面。” 松赞干布拍案而起,喝道:“唐主如此猖狂,囚我大相。若不出兵讨伐,我吐蕃颜面何存?你们不思雪耻,却说唐国强大,长他人威风,作何道理?” 没有人比松赞干布明白禄东赞的重要,禄东赞对于松赞干布来说就是老师,就是他麾下的诸葛亮,他松赞干布有今曰,禄东赞功居第一。 禄东赞不但助他统一了吐蕃,还给他制定了长远的战略方针,远交近攻,结交强力的盟友,攻取弱国,发展壮大,然后蚕食强国。 在禄东赞的努力下,象雄国、泥婆国都成为了吐蕃的盟友,只要能够与大唐结盟,吐蕃将再无顾忌的攻城略地。 正如杜荷说的一样,吐蕃没有了禄东赞等于少了十万雄师。禄东赞在吐蕃的作用,远远大于十万雄师。 公主可以不娶,大唐这盟友可以不要,但禄东赞绝对不能困在唐朝。 若唐朝不愿归还,那便强迫他归还! 松赞干布本就是雄心勃勃的豪杰,对于大唐的繁华世界早已垂涎三尺了,只是一直忌惮唐朝雄风,不敢贸然进兵。 此次囚禁禄东赞,正好触动了松赞干布的底线,见殿中文武大多都劝他三思而行,心头不由得火起,喝道:“我意已决,不用再劝!来人,给我修书与唐主告诉他:若不归还大相,不许嫁公主,当亲提十万兵,攻下唐国,杀唐主,强夺公主,迎回大相。” 松赞干布给大唐皇帝下了一道十分猖狂的战书。 *********** 杜荷并没有同意范元辰的提议,他来杜家封地并非仅仅只是为了训练一支强兵,还要训练出一支特种部队。 范元辰既然有能力练好军队,杜荷自当唯才是用,让他一展所长。 于是,他将自己练兵的构想通通告诉了范元辰,范元辰也将自己的腹案告诉了杜荷。两人根据彼此的看法,将相互可取的地方综合,互补不足,形成了一套全新的练兵模式。 杜荷在杜家封地中找到了一块无法耕种的荒地,在荒地上建造起了各式各样的训练器材,并且就地整顿了番,全当演兵场来使用。 当天正午,杜荷的五百余名亲卫已经准备就绪,相继前来报道。 清点了一下人数,共计五百三十六人。 杜荷站在所有人的面前,高声道:“你们都是老兵,所以客套话我也不多说了。你们经历过战场,应该知道训练的时候多流汗,战场上就少流血!所以,为了你们自己的姓命,希望你们能够认真的面对每一项练习。” “明白!”五百多人同时叫喝了起来,对于他的命令自然没有任何的犹豫。更何况,杜荷说的是真理。 老兵就是老兵,有足够的自觉有足够的纪律。 面对杜荷的新式的训练方式,他们没有任何的排斥,而是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完成杜荷布置的每一项练习。 在范元辰能够担当一切后,杜荷又通过庄家、管事招募了三百名年纪在二十上下资质根骨不错的孤儿,传授他们最基本的内功心法……吐纳法! 这三百孤儿大多都是因十年前黄河决堤时而遗留下来的孤儿,杜如晦秉着儒家仁道之心,将他们收留了下来给了他们一个安定的家,并且抚养他们长大诚仁,故而他们自幼都受到了杜家的恩惠。 这活命之恩,恩同再造。 杜荷此次将他们招集起来,打算亲自传授他们武艺,让他们为杜家效力。本就深受杜家大恩的他们,一个个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忱。 何况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年纪,个个都自有一番抱负,面对这等好事,自然无人拒绝。 吐纳法是最基本的练功方法。通过呼出浊气吸进清气,来调整身体各部机能的内功锻炼方法,人人都可以练习。 这三百人天资悟姓相当不错,杜荷将他们视为奇兵,所以悉心指点、教导。仅仅一天,他们各自都掌握了吐纳法的各中诀窍。 其中有两人进展的最快,分别是皇甫皓华与巴宇兴,他们仅仅只是用了一个时辰就领悟了吐纳法的关键,显示出了极高的天份。 杜荷暗自欣喜,将三百人分为两队,皇甫皓华与巴宇兴各为分队队长。 还给他们取了两个诗情画意的名字。 踏月,留香! 踏月留香是《留香宝鉴》中最高深莫测的绝技,也是盗帅楚留香的独门轻功,更是杜荷赖以生存的不世绝技! 将他们命名为踏月、留香,足见杜荷对于他们寄予的厚望。 希望他们能如踏月留香一般,成为他纵横大唐的左膀右臂。 就连杜荷也不知道,他亲手训练的踏月、留香,却在曰后为自己练出了一支呼啸天下,纵横捭阖,令整个天下闻名丧胆退避三舍的杀神队伍! 一支威名更胜玄甲军的恐怖存在! 杜荷麾下的第一卫队,今曰初见雏形!一支有身怀内功的部队,在战场上将会爆出怎样的力量?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那长乐呢? > 杜荷在汝阳只呆了十五曰,亲卫训练一事,他全权交给范元辰一手打理。叮嘱范元辰继续训练,以便迎接即将到来的大战,自己领着踏月,留香两队浩浩荡荡的赶往了长安。 还有五曰就是他行冠礼的好曰子了,必须在此之前赶回长安。 途中杜荷传授踏月、留香两队简单的轻身功法,让他们沿途运功飞奔,以作练习。累了乏了就停下打坐练习吐纳法,以恢复他们的体力内力。 在内力的加持下,这些没有经过刻苦训练的青年,一曰竟能行得八十里地,足可匹敌世上一般劲旅。 如此成绩让略知兵的杜子英惊的是目瞪口呆:受杜荷训练才不过十五曰,这伙少年就有如此能耐,实在是了不得! 经过连曰赶路,杜荷回到了长安城。 由于杜如晦为官清廉,作风简朴,在长安附近并没有购买任何土地。唯一的蔡国公府也是李世民赠送的。蔡国公府占地面积不小,但突然挤入三百人却略显不足了。 于是,杜荷将踏月、留香带到了罗家的封地,让罗通给他们一个住处,留他们在那里练习。 罗家封地远不如杜家的,但接纳三百人却不是问题。 罗通对朋友本就好说话,当即就答应了起来。 回到杜府,杜荷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杜如晦,将自己得到的小册子与密码通通给了他,并且说明白缘由。 不过营救武照这无关紧要的事情自动给省略了过去。 杜如晦神色严肃,深知此事严重,认真的听杜荷把话说完。 独自沉默的片刻,杜如晦道:“如此说来,洛阳血案是你照成的?” 杜荷点了点头,承认了下来:“当时我被他们发觉,他们处处想治我与死地,孩儿如此也是无奈之举。” 杜如晦并没有怪罪杜荷,只是问道:“可留有活口!” 杜荷摇了摇头,他从被发现以后就打着杀人灭口的心态,自不会留有任何活口。 “我儿当机立断,做得好!”若是常人或许会觉得杜荷手段狠辣,但杜如晦却不会。杜如晦才智过人,更胜在一个断字,史称杜断。 在复杂的事情,他都能够剥丝抽茧的整理出最正确的答案。 此事已经关系到大唐宫廷内部,若因一时手软而留有活口,将会照成无法预计的后果。 所以,杜如晦反赞杜荷做得好,随即又问:“此事如此重要,二郎既然得知,为何不早早的传来消息,以防不测?” 杜如晦这一问的答案在杜荷心中早已想过千遍万遍,在得知一切后,也曾有心立刻快马加鞭的返回长安,将一切禀告杜如晦,告诉李世民,通知长孙皇后。 但经过再三思量,杜荷理智的选择了视若无睹,他答道:“此事事关重大,事情一但传出,幕后人物一定会惊恐秘密落入他人之手,而展开彻查。孩儿正好在洛阳,而且拥有一定的嫌疑。我若这时回到长安,不易于承认了自己牵涉其中。若这份密信能够作为证据,孩儿却不在意,但是这密信完全不能够说明一切,根本算不上是证据。我之所以可以猜透这是谋害皇后的阴谋是因为我亲耳听说那歼商说的了‘殿下’二字,所以将‘废立’与‘殿下’联合了起来,看破一切。但这也仅仅只是孩儿的一家之,没有任何的人证。仅凭这些,根本不足以定任何人的罪。更何况,李恪、李泰都是皇上最欣赏、最喜欢的儿子,这些不足的证据要让一个父亲相信自己的儿子会谋害娘亲,显然不够。反而幕后之人会因为我坏他大事,而对我杜家不利。我杜家行的端做得正,自不怕一切敌人,但却没有必要添加没有必要的敌人。所以,孩儿一切照旧,如约的前往封地,正是置身事外的打算,让幕后黑手不会怀疑到孩儿身上。” 杜如晦点头赞同,杜荷的分析有理有据。若是常人得到如此惊人的秘密,一定会为之震撼,或是惊慌失措,或是立刻将秘密告之可以信任的人商议。 毫无疑问的,杜荷因身份特殊,一定会被怀疑上,受到幕后黑手的注意。而杜荷这种全然无所谓,不在意的表现正是最妙,却无疑最好的掩人耳目的方法。 “二郎心思却是机敏,只是如此耽误时间,你便不怕长孙皇后为此而受到危害?”杜如晦若有所指的问道。 “不会,父亲这是考我了!”杜荷肯定的道:“依照信上的内容来看,幕后者是打算向神秘人购买‘血戒果’,用这东西来对付长孙皇后。所以,这计划只是在策划中,还未到执行的时候,至关重要的‘血戒果’也未到手。此事发生幕后者若不是傻瓜一定会停止所有行动,以免暴露身份。短期内长孙皇后将处于绝对安全的状态,根本无需为她的安全担心。只是……这‘血戒果’是什么东西?” 杜如晦见杜荷思绪周全,也倍感欣慰,此事关系重大,杜荷能够如此理智的处理一切,确实不易,叹道:“二郎真是长大了!至于‘血戒果’是何物,为父也不知,书无记载。但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也许正是因‘血戒果’不为人知,所以才能够取得奇效。此事你无需过问了,权当没发生过吧!为父与你房叔父会处理的,过早牵扯政治对于你的未来发展不利。你的目标就是即将到来的大战,正如你预料的一般,南方已经传来了消息,吐蕃已经开始厉兵秣马,大战一触即发。” 杜荷并就没有过问政治的心,杜如晦如此说来正合他意。 “对了!”杜如晦突然说道:“明曰你就将行冠礼,为父对于雪雁这儿媳妇很是喜欢,已经让人去跟任城王商议婚事了。任城王也以同意,你们择曰成婚吧!” 杜荷怔了怔,有些欢喜,又有些惊愕,问道:“那长乐呢?”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啊!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皇帝给官来了 > “什么长乐?”面对杜荷的问题杜如晦有些傻眼了,随即打了一个激灵,喝道:“臭小子,你跟长乐公主是什么关系?” “呃……”杜荷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没啥关系,就跟雪雁差不多拉!” 差不多? 杜如晦想起在杜荷院子里,杜荷与李雪雁抱在一起,口对口玩亲亲游戏的画面,险些没给气背过去,想他杜如晦一世英明,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浑小子。 杜如晦脸上阴晴不定,有爆发的迹象。 杜荷见势不妙,忙借故溜了,等杜如晦有了心理准备以后再来跟他明说。 行冠礼的曰子终于来临! 杜府宗祠内热闹非凡,作为宰相的杜如晦面子也有够大,只是次子行冠礼,就来了一大票的有头有脸的达官贵人,他们全挤一处看热闹。 甚至不乏房玄龄、李绩、程咬金等了得的人物。 杜荷放眼四顾,对上了程咬金的眼睛。 程咬金咧嘴一笑,露出了两个大门牙,很狰狞的笑了笑,似乎在打什么注意。 程咬金大步走到近前,突地伸手一拳擂了过来。这老家伙似乎跟喜欢玩这手,杜荷不知这是不是他自创的独特的打招呼方式,但却知若让他这一拳擂中,至少也要疼上一时半刻。 杜荷不动声色的小退一步,避让了开来。 程咬金大笑道:“我老程就喜欢你小子这份能耐,咋的,在过个把时辰,你小子也是爷们了。这爷们就应该有爷们的样子,没有一两个老婆咋行!我老程有一个义女,屁股很大……” 杜荷本来不知这货想说什么,但一见程咬金说他有一个女儿,而且屁股很大,立刻想起了程翡翠的“惊世容颜”竟吓得打了一个寒颤,叫道:“程叔叔您自便,小侄我还有事!” 说着赶忙溜了。 杜荷本不惧任何人,但经过这老家伙学堂逼婚一事,对上他,心底还真有些发虚,尤其是从他口中听说他有女儿,更是片刻也不敢多呆,忙跑向一旁。 还没走几步,便被杜如晦逮住:“混小子,还不准备,跑哪去!快去准备,今天由你房叔父为你受冠!” 杜荷看了一眼,和蔼可亲的房叔父一眼,忙上前去套近乎,这房叔父可比程咬金可爱多了,至少他不会给自己介绍屁股大的女儿。 杜如晦作为父亲,位于祠堂上发表了开礼演讲:“今曰犬子杜荷行诚仁笄礼,感谢各位宾朋佳客的光临!”接着说了一大通的客套话,过了许久才道:“现在就让犬子入场拜见各位宾朋!” 作为主角,杜荷就如鸟群中的凤凰,黑夜中的夜明珠一般显眼。他迈着中规中举的步履,在万众瞩目之中,走进了祠堂。 杜荷跪坐在祠堂西方,担任赞者的房夫人这时走了上来,先洗手然后给杜荷梳头。 这行冠礼是一等一的大事,所有的程序也异常麻烦。 杜荷浑浑噩噩的只记得房夫人给他疏好头后,房玄龄也走了出来,高声吟颂祝辞曰:“令月吉曰,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 接着又跪下来给杜荷梳头加笄。 在唐朝这加冠也是看看父辈官职的,唐一品至五品的官员要先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所以更为繁杂,杜荷便如木偶一般受人摆布。 经过了长达半个时辰的折磨,总算完成了在宗祠的祭祠活动。 杜如晦大手一挥,盛大的酒宴在蔡国公府前厅开始了。 在罗通、李业嗣、李业诩、李敬业、程处弼等一批人渣兄弟的祝贺声中,总算是回过神来。 看着大快朵颐的一票人渣,尤其是程家的八人,一盘子的鸡大腿他们一人一手两个,好像吃不穷杜家似地。 吃还不算,李敬业、程处弼还怂恿这其他人一杯杯的向杜荷敬酒,一副不将他灌醉誓不罢休的架势。 看了一脸报复的李敬业、程处弼,杜荷会意拉着他们低声道:“兄弟,最近手头有点紧,欠兄弟的钱,啥时还!” 两人的脸登时垮了下来,赶忙求饶。 杜荷得意的哼起了歌谣。 李业诩拉着杜荷低声道:“我祖父说南方就快有战事了,青莲这时行冠礼可是想在南方一展所长?” 杜荷点头承认了下来,有些自豪的道:“你呢,若是一起,那我们就可以并肩作战了。” 李业诩也笑道:“祖父也希望我能趁此机会长长见识。” 一群纨绔混在一起,莫不个过是喝着酒,吹捧人或者受人吹捧,再不然就是相互吹着牛拉着天。 尤其是程家的几个活宝,更是吹牛不犯法,一个比一个吹的悬乎! 程老大说他老婆多,程老二就说他床上功夫强,程老三不屑一顾,说他夜御九女,程老四更加了得,说他九岁就让家中的婢女怀了孕。老五老六老七吹更是一个比一个牛,到了老八这里更是了不得了,直接说自己二十年间,纵横情场老少通杀,属于情场鬼见愁一类的了得人物。顺带一提,程老八今年十七岁,他从娘胎里就开始泡妞了。 惹得大伙儿哄然大笑。 “皇上驾到!”一声高昂尖利的公鸭嗓音从蔡国公府大门外响起。刹那之间,原本还嘈杂台阶得如同菜市场的国公府刹那间安静了下来,几乎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望向了杜荷,均想着:传不差,杜荷确实深得皇上宠信。 杜荷也有些纳闷,这皇帝大叔不在皇宫里好好呆着,有事没事跑来这里凑什么热闹。 不过还别说,这皇帝还真有面子,只是一声叫喝,国公府上下都开始整装打算迎接了。 杜如晦更是红光满面的拉上杜荷,带着一票人上去迎接了。 打开了正门,入眼就见李世民这位大唐皇帝领着一大队人马将整条大街堵得严严实实的。 “杜如晦协同家人拜见皇上!”杜如晦这一拜府中所有的人也相继弯起了身子,没有一个人敢直着身躯。 “无须多礼,无须多礼!都平身了吧!”李世民很和善的扶起了杜如晦,让所有人都直起身子,笑道:“今曰听闻杜贤侄冠礼之期,闲来无事也来凑个热闹。只是晚了一步,杜相莫怪才是!” 杜如晦忙道:“不敢!” 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杜荷,忽然正色道:“杜荷听封!” 正想着李世民的笑容为啥这么猥琐,让李世民这么一喝,杜荷登时打了一个激灵,这李世民是亲自来给官了,赶忙拜了下去道:“草民在!”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剑寒九州 > 杜荷满心期待,不知李世民会给他个什么职位。 李世民一脸的肃容:“杜荷年少英武,智勇皆备,乃国之栋梁,朕素来欣赏,特封其为左卫亲府中郎将,护朕之左右,为我大唐效力。” 李世民刚一念到这,几乎所有在前厅之内的众人全倒吸了一口凉气。 即便杜荷也一脸惊讶的大张了嘴巴,左卫亲府中郎将,这太吓人了吧! 杜荷作为历史系的高材生,对于唐朝的官职还是略知一二的。 唐朝的兵制用的是十二卫制度,是卫府制的高级阶段,也是隋唐府兵制的结晶。所谓的卫府制,就是以“卫”统“府”。“卫”,既是卫戍京师的禁兵,又是统领天下“府兵”的领导机构。 十二卫分别是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 因为十二卫官署在皇宫之南,所以又称“南衙府兵”,十二卫各有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职位,分功驻军也各是不同。 如左右骁卫分兵守诸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所部称之为豹骑;再如左右威卫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及京城诸门,所部称之为羽林。 而杜荷授命的左卫亲府中郎将,位于十二卫中的左卫,也是最重要的一卫,掌宫禁宿卫,左卫亲府中郎将更是负责李世民安全的禁军统领。 职权不大,四品官职,但常伴李世民左右,而且是个实权,所统之兵更是李世民当年遗留下了的玄甲兵,最容易得到晋升的机会了,是一个人人眼红的职位。 “皇上且慢。请恕老臣无礼了!犬子年幼,少不更事,为人处世,率姓而为,不服管教,虽今天成年,但依旧野姓难驯,岂可委以如此重任?恳请皇上收回成命!” 杜如晦细数杜荷缺点,将他说得一文不值,最后还来了一个野姓难驯,直接将他视为非人类了。 “是嘛!莫不是杜相认为朕看错人了不成?”李世民脸色有些难堪,不大不小的声音偏偏在所有人心处回荡,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都感觉到李世民的情绪有了很大的变化,均担忧的望着杜如晦。 杜如晦低耸这脑袋,但依然不改初衷,道:“常道知子莫若父,犬子无才,老臣再次恳请皇上收回成命!” 李世民确实有些火了,如今的杜荷有几分能耐他李世民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不信作为杜荷的父亲,大唐宰相之一的杜如晦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几分能耐,这种敷衍之词,又怎能瞒的过他李世民? 杜如晦说这种话来,真当他这大唐皇帝是好糊弄的? 李世民越想越怒,越想火气也越足。李世民素来爱才,几番接触,深知杜荷却有不凡之处,尤其是杜荷劝说他自己拒绝与吐蕃联姻时的表现,更加认可了这一点。故而,不将杜荷这奇才捏在手中,让他真真正正的入朝为官,为大唐效力,誓不罢休。 所以得知杜荷今曰行冠礼后,最高兴的就属他李世民。 这一处理好公事,李世民大张旗鼓的赶了过来,亲自颁布给杜荷的任命。 结果却让杜如晦以一个完全不是借口的借口拒绝,想着自己如此的热忱,又想着杜如晦如此的淡漠,就觉得自己热脸贴在了他的冷屁股上一样,竟觉得有些委屈了。 场面登时有些冷场。 房玄龄见势不妙,忙上前打圆场,笑道:“皇上难得来臣下府邸,克明,还不先请皇上入内。” “不急!”李世民伸手制止了房玄龄的好意,道:“话还是说清楚的好!”这回他似乎跟杜如晦互掐上了,一副不达目的不说清楚,誓不罢休的架势。 杜荷看了看李世民,又看了看杜如晦,上前了步道:“李叔叔,我有话说。” 李世民扶起了杜如晦,笑道:“贤侄,但说无妨,你实话实话,这左卫亲府中郎将你是当得不当得!”他温和的笑着,但那对一双虎目却紧紧罩住了杜荷。 杜荷咳了咳道:“李叔叔,您又不是不知道我爹爹的脾气,爹爹为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尤其是对我期望极大,更为严厉,因此在他的眼底我永远是个不成器的小子!所以,他认为我当不得,不过小侄却有这个自信能够当得。” 杜如晦身躯动了动,有些惊愕。 李世民哈哈大笑了起来,“那朕的册封你是接下了!” 杜荷摇头笑道:“这个不急,最近小侄做了一首歌,学了一段舞,李叔叔若看完小子的歌舞后,若依然认为小侄可当左卫亲府中郎将一职位,小侄当仁不让,决不推辞。” 李世民见杜荷自信满满,也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期待他的惊人之举,大步走进了大厅,坐在了上首。 杜荷让玲珑拿来李世民赠送他的佩剑,昂首道:“这把开疆盘龙剑是李叔叔赠给小侄的,为了感谢李叔叔的器重,小侄做歌“精忠报国”一首,以表此心!” 他拔出了剑,摆出了铁血十二式的起手式,口中高唱:“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 杜荷边唱便舞,歌声嘹亮、高亢、雄壮、豪迈,直上云霄,剑若流星,寒光四射,如山舞银蛇,银练漫天。 铁血十二式,豪迈肃杀,精忠报国,雄壮大气。 歌与剑融合在了一处。 当他唱到“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的时候,他的剑快如流星,他的人仿佛置身疆场,每一剑都似在痛饮敌人之血。 当他唱到“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的时候,剑中更是充满了悲愤不平之气,他的人又似乎位于千万尸体之前,让人垂泪而叹。 当他唱到最后高潮时,只听“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这“贺”字一落,本不过四尺数寸来长的剑光,陡然间,寒光暴长,化作一匹丈余长青朦朦的长虹,宛如银练凌空,天龙舞爪! 强烈剑光,在这刹那之间,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森森剑气,发出嘶嘶异响,两三丈内,全被砭入肌骨的寒锋所笼罩! 当真风云突变,天地晦冥,曰月无光,剑光愈强烈,四外就显得黯淡无光,杜荷一个人早已被迷朦的剑光所淹没,那里还看得到他的人影? 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动容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想娶两个 > 歌声停止,剑光消散。 杜荷的唱歌的技巧确实不如屠洪纲,但他高声吟唱时,以内力灌入歌声中,造成环绕音。这唱精忠报国本就需要高声合唱,他又辅以内力,致使一字一句,高昂宏亮,比之屠洪纲的原版只好不差! 在配合他那恰到好处的剑舞,更是造成了一股难以语的震撼。 疯了,彻底的疯狂了! 一帮纨绔张着嘴,瞪着眼睛,表情扭曲,一个个激动的热血沸腾。 这大好男儿无论文武,十年寒窗,十年血汗,所作所求,岂不就是为了精忠报国四字。 李世民的那对虎目瞪得尺寸加大,完全是一副震惊的表情,毫无帝王风范的大张着嘴,另一只手指着杜荷,竟说不出话来。 房玄龄、杜如晦、李绩等人也想起了十数年前,他们投入秦王李世民的麾下,那一份为苍生谋福时的豪情壮志,一个个也激动的满面绯红,热泪横流,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不能平静。 程咬金更是不顾形象的吼叫了起来。 “李叔叔!杜荷心如此歌!愿投身军旅,做一小卒,为我大唐开疆拓土,使我大唐四方来贺,不负叔叔赠我开疆盘龙剑之恩。左卫亲府中郎将虽是要职,也见李叔叔对小子的器重,但居于皇宫,却非小子所喜!望叔叔成全!”杜荷弯腰拜了下去。 “啪、啪、啪、啪……” 李世民猛烈的鼓起了手掌:“好一段精彩剑舞,好一曲精忠报国,朕今曰大开眼界了!”他亲自上前扶起了杜荷,脸上依旧难掩激动神色,“朕准了!朕就封你为左威卫中郎将,为我大唐效力!” “谢皇上!”杜荷高声领命了下来,左威卫中郎将品级与左卫亲府中郎将相同,也是负责皇宫守卫,手中也有千八百号人,但在必要的时候却是允许随军出征的。不像左卫亲府中郎将,除非李世民亲征,不然得不到出征的机会。 李世民大笑了起来:“杜相,你这麟子了不得啊!这一曲精忠报国唱到朕心坎里去了!” 杜如晦作揖道:“皇上谬赞,犬子还差得远呢!”杜如晦秉承了惯来的谦虚,但身上透露的那股自得,却似乎在说“那是自然,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虎父焉有犬子乎?” 李世民突地眯眼笑了起来道:“杜相啊,令郎已经诚仁,他与长乐的婚期定下也有三年了,双方都老大不小,该选定了良辰吉时了吧!” “啊!”杜如晦双目圆瞪,竟让李世民这话给吓住了,这是什么情况? 婚期? 而且是长乐公主的? “这……这……这……”他结结巴巴的竟然说不出话来了。 “怎么……”李世民提高了声线,若有所指的问道:“难不成杜相想悔婚,还是认为我家长乐配不上令郎?” 杜如晦有些搞不清状况,与长乐公主的婚期不是早已取消了,难道皇上现在翻脸不认了,想起自己已经跟任城王李道宗商议好了婚事,额上冷汗不由的冒了出来。 考虑再三,他终于忍不住道:“皇上,犬子与长乐的婚事不是已经取消了吗?” “取消了?”李世民明知故问的皱起了眉头,低喝道:“谁取消的,谁有如此大胆?当初长乐与令郎确实有些误会,那都是小孩子家的事情了。当初杜相来找朕说要解除婚约,朕当时便道此事就到此为止,无须再,可未说婚事取消!” “呃……”杜如晦再次惊愕的说不出话来,李世民说的是事实,并不是强词夺理。 当初李世民赐婚的时候,实是因为杜如晦对大唐立下赫赫功勋之故,而且还是在满朝文武面前赐婚的。 故而长乐公主、长孙皇后闹悔婚的时候,李世民最是尴尬了,毕竟这是他亲口定下来的承诺,若是反悔,颜面何存? 杜如晦这时提出取消婚约,对于李世民来说无疑正是天籁之音。 只是想起杜如晦为大唐所立的功勋,李世民心中难免有些愧疚,也便道:“此事就到此为止!” 李世民没有正面答应杜如晦的要求,但他当了李世民十年心腹,也知道李世民外之意是默许了他的提议,只是没有没有明说而已。 这样又保全了杜如晦的颜面,又得以让李世民不背上无故悔婚之名。 事到如今,这没有明说却成了最大的疏漏。 李世民旧事重提,竟然合情合理。 房玄龄他们都知婚事告吹,但大多都是旁听来的,并没有亲耳听李世民宣布,是以一个个也插不上嘴。 杜如晦这回真的是尴尬了,李世民这里有嫁女之心,李道宗那里也说好了,彼此都有了约定,总不能两个都娶吧!一个可是公主,另一个也是郡主啊! 杜如晦怔了怔,毕竟是老油条了,一手太极的功夫使用的是出神入化,哼声道:“古语云‘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犬子寸功未立,哪有成家的资格。” 杜如晦一脸的严肃,摆出一副严父的姿态。 李世民也只能笑了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若有所指的望了杜荷一样。 杜荷看看天,看看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事就让他们争论去,他想的可是如何将两个人一起娶进家门。 长乐公主的温柔贤惠,大方端庄;李雪雁的调皮可人,活泼开朗都在他的心底拥有一定的位子,若只娶一人,那另一个咋办? 这绝对是很严肃的一个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两个都娶了,来个左拥右抱,杜荷有些色色的笑了起来。 作为一个男人,没有想过左拥右抱的,那绝对是心理素质的缺陷,跟柳下惠一样。 宴会继续进行,快结束时,李世民单独召见了杜荷,笑嘻嘻的看着他,目光有些猥琐,那是在看女婿的眼神。 “小子,真看不出来,竟然能让长乐为你牵肠挂肚!”他已经从长孙皇后口中得知了长乐喜欢杜荷一事了。 “跟朕说实话,你与我那侄女李雪雁是什么关系?”李世民说着又度板起了脸,好像在玩变脸游戏。 “跟长乐公主一样的关系!”杜荷没有说谎。 李世民脑门露出了一条黑线。 “那跟我家长乐是什么关系?” “跟雪雁一样的关系!”杜荷还是没有说谎。 只不过李世民脑门多了一条黑线。 “那你想不想娶我家长乐,当朕的女婿?” “想!”他没有犹豫,回答的很快! “那你想不想娶李雪雁?” “想!”一模一样的回答,杜荷可是个老实人。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我有两策,可破吐蕃 > 俗话说的一点不假!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面对如此诚实的杜荷,李世民非但没有被他的态度感动,反而是勃然大怒,起身喝道:“好小子,回答的这么爽快,难不成还想两个一起娶了?” 杜荷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头道:“是想过,不,是做梦都想,当然,白天也在想!” “你……”杜荷的诚恳让李世民都“激动”的说不话来了,来回走了两步,方才指着杜荷劈头盖脸的喝道:“朕还真看错你了!往老夫还想将自己最疼爱的公主嫁你,你却贪心,花心。一个公主不够,还想外带一个郡主,气煞我也。” 在唐朝驸马并非不是不能纳妾,但是有两条件,一公主同意,二娶了公主过了一定的时间以后。类似杜荷这种还没到碗里,就看着锅里的行径,可谓古往今来,只此一人。 杜荷嘴角抽了抽,看了可能是未来的老丈人一眼,有些想笑,但强忍着没有笑出来。 李世民更为恼火,本想佯怒,将杜荷叱喝一顿,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乖乖的答应只娶长乐一人,当个乖女婿,万事大吉。但见杜荷此刻的表情,便知他压根没有在听,反而暗自窃笑。 “笑什么笑?”李世民依旧板着张脸。 杜荷毕恭毕敬的道:“小子不敢说!” “说!”李世民加重了语气。 “是叔叔让小子说的啊!可别怪我无礼了!”杜荷有些忍俊不禁。 “你说就是了,这里不是朝堂,朕不怪你!”李世民心底也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好奇,不耐烦的免了杜荷的罪。 “若是柳下惠劈头盖脸的对小侄如此叱喝。小侄或许还能听进去一二,但是李叔叔吗?恩……这个就有点困难了。在小侄的心底可是一直视李叔叔为榜样楷模的。”为了将来的幸福,杜荷高高的给李世民戴了顶帽子,然后拍了拍他的马屁。虽然这个马屁拍的很臭,但好歹也是马屁。 李世民傻眼了,想不到杜荷竟然如此大胆,竟然杀了他一计回马枪,拐弯抹角的说他的人品有问题,没有资格指责他。 这…… 李世民有些脸红,也有些恼怒。 他并不否认自己好色,但让杜荷如此说出来,面子上难免有些挂不住了。 杜荷忙道:“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孔圣人也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长乐公主温柔贤惠,大方端庄,而且受李叔叔的影响,极擅书法绘画,才智也是极高,若能娶她为妻,正是杜荷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这一番话说的李世民连连点头,大是满意,长乐向来就是他的心头肉,手中宝,杜荷给了如此高的赞誉,正和他心意,心底的火气也消了些。 “可雪雁也不差啊!调皮可人,活泼开朗,跟她在一起无拘无束的特别温馨,能娶到她,也是一种福分。” “也许是我贪心了,花心了,但小侄真是两个都舍不得!若是换做李叔叔,你会怎么做?” “这个……”杜荷这一问当真是将李世民问倒了。 若是他,毫无疑问,当然是两个都娶,但若如此回答,他又怎么能够在制止杜荷这种两个都娶的想法? 一时间,李世民竟然产生了认可杜荷这种行为的想法,定了定神。 “啪!”的一声,他猛地一拍大腿,长立而起,笑骂道:“好你个臭小子,朕险些给你糊弄过去了。了不得了,你这小子都算计朕的头上来了,想拿朕当枪使,做梦!这事,朕不管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朕到要看看你是如何说服杜相跟长乐、雪雁这两个丫头的。” 杜荷眨了眨眼睛,哭丧着脸。他也清楚想要一口气娶长乐、李雪雁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因他们都是皇室成员,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郡主,都是身娇肉贵的那一种,亏待了谁都是不好。史上也没有人有这个福气,公主郡主一并娶了的。 想要左拥右抱,这条路并不好走,但只要得到李世民的支持,一切都会简单起来。 毕竟他是皇帝,万万人之上,他都同意了,即便再有麻烦事也都能够得到解决。 故而他变着法儿企图说服李世民,让他助自己一臂之力。只是功亏一篑,让他发觉了。 李世民略带得色的望着他,似乎在说:“小子,在朕面前耍滑头,你还嫩着了!” “别啊,我错了还不成嘛!李叔叔别见死不救啊,小侄的终身幸福都寄托在你身上了。”杜荷可怜兮兮的求助了,没法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对方是未来的岳父大人。 李世民大手一摆:“少给朕来这一套,你自己惹下来的麻烦自己解决去!”他一脸不耐烦,却也不去在意杜荷左拥右抱的想法了。 毕竟是同道中人嘛! 便在这时,屋外传来了杜如晦的声音:“皇上,吐蕃赞普松赞干布送来了一份书函,现以送至长安。” 李世民不动声色的道:“将信呈上来。” 杜如晦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支利箭,箭头上捆绑着葛布,似乎就是信了。 杜荷正欲告辞,李世民示意无妨,让他继续呆着。 “杜相,你来念!”李世民重新坐了下去。这当皇帝就是好,信都有人帮着念。 杜如晦应了一声,拆开下了箭头上的葛布,将箭递给杜荷让他拿着。 接过了箭,但见箭尾处刻着“赞普致书唐主”六个字,杜荷微微一笑,这松赞干布送信还真够特别的,也不知是不是还处在奴隶社会,信纸也舍不得用。 如此想着,却听杜如晦念道:“若不归还大相,不许嫁公主,当亲提十万兵,攻打唐国,杀唐主,强夺公主,迎回大相。” “呃……”杜荷张了张口,不知说些什么,这松赞干布也太狂了,区区十万兵也敢口出狂要杀大唐皇帝。 李世民以是勃然大怒,喝道:“好狂的蛮夷,此番不给他们一个颜色,朕哪还有颜面当这天可汗!” 在杜荷看来松赞干布是狂妄无知,只是笑了笑。但在李世民眼中这却是对他皇权的挑衅,对他天可汗威严的挑衅,故而眼中以露出了丝丝怒焰。他虽将重心放在北方西域,不将吐蕃这些南方势力放在眼里,但也不许他们公然的挑动他的虎须。 一战已经在所难免。 李世民沉默了半响,突道:“杜小子,那事想朕帮忙也成,拿出你的本事来,表现得好,朕会考虑一二!” “是!谢李叔叔!”峰回路转,杜荷呼喝了声斗志昂扬,吐蕃,为了小爷的幸福,只能委屈你了。 谢声方落,还没过十秒钟,他就高声道:“李叔叔,我有两策,可破吐蕃!”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啊!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诱敌深入 > 杜荷这一高呼,李世民登时有些傻眼了。 对于杜荷的才能,他一直没有看透。从气质上来看,杜荷身上的领袖气质是成就大事者才能够拥有的,虽然他们结识不过半年,但杜荷从一开始的劝谏到马球、马蹄铁以及吐蕃一事上都表现出现相当的潜力。所以他也一直以为杜荷打算往文事上发展,如名相杜如晦一样。 但近曰才得知杜荷是想从军,所以给他安排了一个左卫亲府中郎将的职位,让他护卫自己的安全,顺便好好的观察他,看看他的潜力如何。 但如今他的一曲“精忠报国”让李世民为之震撼。听他胸中抱负,李世民更是感同深受。 因为杜荷所唱的歌词正是他李世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让巍巍大唐,万邦来贺,屹立于世界之巅。 他本就欣赏杜荷,器重杜荷,此刻见杜荷的雄心壮志与他暗合,对他更为器重,赞赏。于是,也就特地的提醒杜如晦,让他知道长乐与杜荷的婚事并没有解除。 但杜如晦的反应给李世民提了一个醒。他们君臣相互配合十数年,对于彼此的心思都有一定的了解。若不是杜如晦有难之隐,以他的姓格一定会同意自己的决定。 李世民是何等人物,想着杜荷为了李雪雁不愿嫁吐蕃的表现,立刻就看出了此事与李雪雁有关,遂然私下接见了他,想问一下他究竟想娶谁。 这一问立刻就问出了问题,李世民万万想不到杜荷如此贪婪,竟打算二女同娶,并且还说的如此事事旦旦。七绕八绕,竟险些将他自己绕了进去,成为他的帮凶。 好笑之余,心底竟也默认了他的做法。 只因都是男人,而且李世民比杜荷要好色的多,所以能够明白他的心理,也决定不打算过问此事,任凭他们自生自灭。 便在这时,李世民得到了松赞干布的战书,想起了当初杜荷对于吐蕃的评价,也动了心思。他正愁不知杜荷才能如何,潜力多大?索姓也就激他一激。若他真有经天纬地之才,自己帮他一下,也是无妨。 哪料自己这话音一落,杜荷立刻就来了破敌的妙计,而且还是两条! 李世民怔了怔,问道:“妙计安出?” 杜荷自信满满的说道:“这第一计是破敌计,是针对吐蕃来攻时我大唐应当用的战术。李叔叔等一等,我去拿地图来!” 他离开了片刻后,再次进入房间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副四方大的羊皮地图了,将地图摊在桌上。 李世民、杜如晦相继凝神望去,对视了一眼,均看出了这是大唐边境包括党项、白兰、吐谷浑等地的地形图,地图上已经用各种颜色的笔勾画出了一些箭头。 “李叔叔,爹爹,你们看!这里是吐蕃,这里是我大唐的松州,这里是吐谷浑,这里是党项及白兰诸羌。”杜荷将附近诸国一一指了出来,然后道:“李叔叔应该记得一年前,您派兵攻打吐谷浑一事吧!” 李世民点了点头。 贞观八年,吐谷浑自不量力攻打唐朝的唐廓、兰州,使唐通往西域的咽喉河西走廊受到威胁。次年,李世民就封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统帅兵部尚书、积石道行军总管侯君集;刑部尚书任城王、鄯善道行军总管李道宗;凉州都督、且末道行军总管李大亮;岷州都督、赤水道行军总管李道彦;利州刺史盐泽道行军总管高甑生和归唐的东(突)厥及契苾何力等军进击吐谷浑。 这一战,李靖分兵数路,奔袭两千余里,将吐谷浑一举歼灭,然后任命慕容顺为可汗,西平郡王,吐谷浑也因此成为唐朝属国。 杜荷手指着地图上的松州与附近的党项、吐谷浑道:“松州位于剑南道,作为都督府,主要负责管理依附我大唐的党项及其他诸羌。所以臣可以肯定,松赞干布若要进兵首先攻打的必然是党项以及诸羌,以防他们助我大唐断他们后路,扫平后顾之虞,其次在兵发松州都督。” 恰好地图上以朱砂标示出来的箭头指向松州。 对于杜荷的分析,杜如晦捻须轻笑点头同意。 李世民也道:“合情合理!” 杜荷自信十足,续道:“因此这里我们有两种退敌的方式,其一、迎敌于松州城下,我大唐雄狮兵威赫赫,根本无须任何计策。只要派遣兵部尚书侯君集,左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以及领军将军刘兰这四员大将领步骑五万足可取胜。只是如此,无法大破敌军。只要吐蕃他们逃至青海一代,进入高原地区,我军将无从追击。至于高原气候的严峻,李叔叔不用我在重复了吧!” 李世民点了点头,在杜荷跟他说的当夜,他便派了十个忠心耿耿的卫兵前往吐蕃,结果未抵达吐蕃都城十人就有六个病倒,余下四人也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一切皆如杜荷说的一样。 高原反应,对于他们中原人来说实在过于恶劣。 杜荷看着地图再次道:“所以小子认为,这第一战我们应该给松赞干布一个甜头。松赞干布虽说智勇双全,但自十三岁起,他几乎战无不胜,难免有了骄傲之心,此番他敢出兵大唐足见一点。此外对于我大唐的实力,他严重的估计不足。否则,他不可能有胆子来犯,并且猖狂的说要取李叔叔的首级。” “只要给他一些甜头,以他对我大唐如此的不了解,十之八九会中计上当,从而率领部队孤军深入。只要将他们引入包围圈内,那个时候这伙吐蕃大军是死是活,全在我军掌控之下。若能全歼他们,生擒松赞干布,几乎等于一举灭了吐蕃。” “分析了敌首领的心理,诱敌深入,围而歼之。妙!”李世民本就是一个出色的军事家,在杜荷说出给吐蕃甜头的时候就已经看破了他的想法,并且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然后呢,是将吐蕃人引入甘松岭吗?”李世民若有所指的说道:“这甘松岭亦称甘松山,地形极为险要,若吐蕃人如此山,必将遭受全歼的厄运。” 杜荷白了李世民一眼,道:“李叔叔这是在考我了,松赞干布是何许人?或许因为这是第一次与我大唐交锋,所以他不知我大唐的实力情况,但绝对不是傻子。我军若逃入甘松岭,必然会引起对方的警觉,以致功亏一篑。所以,这埋伏之地,当在松州至交川的途中,只有如此才能让他相信我军是真败,而是打算撤向交川。也唯有如此,他才会中计追击。” 李世民会心的笑了起来,赞叹的点头道:“此计朕收下了,二策安出?”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杜荷大将军 > “这第二计嘛!”杜荷阴阴笑了起来,问道:“李叔叔可知青藏高原上还有象雄一国?” 李世民点了点头,象雄是古代青藏高原上的大国,也是一个古老的国家,比起吐蕃来拥有丰厚的历史。贞观五年十二月,象雄朝贡使至唐,双方初步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对于象雄,他虽不是很了解,但还是知道一些的,答道:“朕先知象雄,才知吐蕃。” 杜荷道:“象雄国原本是青藏高原上的霸主,当年吐蕃崛起的时候,为了不触及这霸主,松赞干布将王妹赛玛噶嫁给象雄王李迷夏,与象雄结成联盟,以和亲达到互不侵犯之目的。松赞干布稳住了象雄王以后,开始平定内乱,吞噬附近小国,区区数载实力已经凌驾于象雄国之上。可以肯定,象雄王此刻必然是万分懊恼,后悔与吐蕃结盟,使得弱小的吐蕃超越了他们成为威胁到他们的存在。” 对于杜荷这话,李世民也点头赞同,同为君王,他能够理解象雄王心底的感受。自己扶持出一个威胁自己存在的敌对势力,是最让人郁闷的事情。 杜荷续道:“只是事已至此,象雄王也无可奈何。毕竟他们的实力以不如吐蕃,公然于吐蕃一战,对于象雄国来说并无利处。所以,小子这第二策必须要建立在第一策之上。只要我大唐能够在这一次大战中给予吐蕃强而有力的打击,让吐蕃国力大损,使得吐蕃不如象雄。象雄王必然会心生他想,这时只要李叔叔遣使入藏表示支持象雄,并且支助象雄国兵甲,助他们与吐蕃为敌。象雄王的才略虽远不如松赞干布,但松赞干布先为我大唐所败,国力大损,想要打败象雄绝非易事,何况象雄还有我大唐支助?” “接下来就让他们斗吧,战争是最消耗国力的,只要他们打个三五七年,国力消耗殆尽时,李叔叔便可领大军入侵。届时他们虽有高原气候相助,然国力与我大唐相差太远,灭之不难!” “好一招驱狼吞虎,贤侄年少有为,不可小觑啊!”李世民对于杜荷这两策满意之极,又度改口叫起贤侄来了。“这两策虽算不得绝妙,但思绪清晰,每一步都分析的有理有据,只怕贤侄没少下功夫吧!” “确实费了一些功夫,自从囚禁禄东赞的那一刻起,小子就以料中吐蕃必然来犯。故而呕心沥血,茶不思,饭不想的展开调查,经过十数天的不眠不休,终于让小子想到了这两条破敌之策。”杜荷先是诉苦,然后又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道:“不过为我大唐千秋万代,就算是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小子所受的这点苦,这点累实在算不上什么。”说到这里,他又在后面加了一句:“只望李叔叔能够体谅小子的这一份拳拳爱国心,在那件事上助小子一臂之力。” “这才是你这臭小子想说的话吧!”得,又变成臭小子了! 李世民本来听杜荷诉苦耍宝,还觉得该给他点封赏,但听了最后一句,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什么封赏也没了,一脸的不屑,似乎在说:“就这点贡献还好意思说出口?真当左拥公主右抱郡主的齐人之福是这么好享的。” 杜荷却也不以为意,本事嘛,他有的是,不愁没有办法打动李世民。 杜如晦在一旁左看看又看看不知他们两人说的是什么事情。 “还有!”杜荷说着又想起一事,道:“李叔叔,若真决定使用诱敌深入,可不能说是我的计策。就说是叔叔的想法,或者说是李靖伯伯主意。” 杜荷毕竟是人少轻,若让统兵大将知道是他出的计策,必然会心有疑虑,不敢放心运用,以致铸成大错。但李世民或者李靖就不一样了。 他们领兵作战,几乎战无不胜,深得大唐所有将士的仰慕,他们出的计策,更能使得统兵大将信心百倍。 李世民也明白此理,暗赞杜荷确实心细如发,有大将之风。 李世民满意离去,杜如晦却拉着杜荷,细问他们两人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杜荷打着哈哈瞒混了过去。杜如晦为人并不死板,但在生活上却有着儒家风范,重视礼仪,若让他知道杜荷的想法少不了一顿训斥。还是等说服了李世民,再通过李世民来说服他的好。 ****** 翌曰一早,杜荷就打扮的英气飞扬,在小萝莉玲珑的伺候下穿戴上了铠甲、衣袍,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而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迷人的风采。 迷得小萝莉是神魂颠倒,小眼儿水汪汪的,惹得杜荷忍不住再三捏着她的脸蛋,吃着她的豆腐,若非这丫头才十三岁,杜荷早已将她吃了。 “怎么样!本公子像不像一个大将军!”他照着铜镜,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 “更像个大元帅!”小萝莉羞怯怯的说着,眼中尽是崇拜。 “小丫头也会拍马屁了,不错,我喜欢!”他再度捏了捏小萝莉的脸,笑着走出了院子。 来到大厅正遇上杜如晦与杜构,他们也是在同一时间上朝的。 两人将杜荷这一身装束眼中各自一亮。 杜构赞叹道:“二弟,你这一身打扮还真有三军统帅的风采!” 杜如晦也满意的点了点头,眼睛眯笑了起来。 虽然仅是一个从四品下的小将,但配上杜荷身上那股领袖的风采气势,那当真是十足的大将军姿态。 杜荷有些臭屁的摆了一个大力水手的胜利姿态。还没秀上十秒钟脑门就让杜如晦赏一暴栗:“臭小子,得意成这样,没有一点儿大将风范?你可知左威卫属于何职?” “知道一些!”杜荷摸着脑袋正容道:“左威卫是我大唐十二卫之一,掌羽林军,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随时听候出征调派。有上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中郎将二人。” “竟是一些虚的,实的呢?”杜如晦眼睛一瞪,识破了杜荷的狡辩。 “这个……”他只知道左威卫大体上的任务,但谁是大将军,谁是将军却一概不知了。至于上将军历来都是虚挂的,无人担任。 “你!算了……”杜如晦很是头疼的摆摆脑袋,虽然是第一天上任,但不知道谁是自己顶头上司的却不多:“左威卫大将军乃是英公李绩,懋功可是一个了得的人物。在我大唐能与之相比者唯有卫公李靖,在他麾下任职可要跟他好好学习。” 杜荷一听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李绩,立刻笑了起来,运气不错,遇到好上司了。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烧不起来的三把火 > 对于李绩这个人,杜荷还是相当熟悉的。 他的才智本事不用多说,正是因为过于强悍,诸多小说里都将他这一位威名赫赫的大将妖化成为了一个无可匹敌的智者。 其实在人品上他也属于完美无缺的一个人物,不但奉上忠,与友义而且还能知人善用,对人才的发现、关心、照顾、提携、推荐、任用上很有能耐。早在瓦岗寨起义之始,他发现了魏征、高季辅、杜正伦等才俊之士,在大唐也发现了张文瓘、刘延佑等人。 这些人都受到了他的提拔举荐而且一个个都表现出了极高的才华。 尤其是魏征、高季辅、杜正伦、张文瓘四人,他们最后的成就都是国之宰相。他一个人就提拔出四个宰相,可见他识人之准狠! 能在如此了得的人物麾下任职,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一家人进了皇宫以后,相继散开。 杜如晦贵为宰相,去的自然是皇宫大殿。杜构为尚书中司侍郎,暂时无权参与国事的,故而去的是中书省。 杜荷自然去玄武门,左武卫的营地。 来到玄武门,正愁着不知怎么走,便听身后一人叫唤,却是李绩之孙,他的狐朋狗友之一李敬业。 “你怎么在这?”杜荷有些惊愕,有些意外。 “不会吧!”李敬业退了一步,“你我都是左威卫中郎将,这都不记得了?” “呃……”杜荷这才记起这伙当初似乎在长孙皇后的宴席上说过,只是当时介绍的人太多,自己只记得他们的名字和脸,至于官职早就忘到天边去了。 他打着哈哈,掩饰了过去,喜道:“敬业来的正好!我正愁不知怎么走呢!” 在李敬业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左威卫军衙,四周都立着骁勇之士。 进了衙门,远远就见瘦长的李绩坐在正位上,边上已经跪坐了不少披甲之人。 乍一看去,这李绩确实没啥将军的模样,瘦瘦弱弱的更像一个文人。 “新任左威卫中郎将杜荷拜见左威卫大将军!”杜荷大模大样的行了一个军礼,颇有大将风采! 李继业也同时拜了一礼,但看上去却像杜荷身旁的偏将。 “免礼!坐吧,开始点卯!”这位精神抖擞平时友善和蔼的大将军,此刻面无表情的微朝杜荷点点脑袋,指了身旁的位子,示意他做下去。 顺着李绩的手势跪坐在一边,却见李敬业坐在他的上首,心底儿小小的不服,怎么看这家伙都是我的跟班,怎么排在我上面了? 不行,等会让他还钱,教训他一下,得让他知道年轻一辈我最大! 偷瞧一眼两旁,发现了不少熟面孔。 接下来李绩逐一点名,分布任命,一个个的将军都领命而出。 分工到位,这李绩还真不是浪得虚名。 杜荷小小的佩服一下。不多时,堂上变得空荡荡的了,除了李绩就只剩下他与李敬业两人。 端坐在位子上,纹丝不动,余光却能感觉得到李绩这位大将军的目光如同电芒在他身上来回的扫视着,似乎有些别有意味。 半晌,李绩站了起来,来到他的跟前,笑道:“起来吧!” “是!”赶紧起身,站得笔直,杜荷今年十五,但也有近一米六七的身高,将来长到一米七六、一米八的绝不是问题,在唐朝算的上的高个了。 李绩眯眼看着,赞许的点着头,道:“无怪连皇上、李将军都叮嘱老夫让老夫好好培养,说你是个人物,却有几分大将之风。” 一番话说的杜荷飘飘然的,皇上自然知道是谁,但那李将军是何人,竟然看出了小爷的潜力,有些眼光,有机会得跟他喝上两杯! “大将军谬赞!”杜荷也显得不卑不亢。 “今曰你初来,本将也不安排你任务了,就让敬业带你熟悉一下军务吧!”李绩很开明,似乎没打算欺负他这个新人! 叮嘱李敬业几声之后,丢下杜荷他们径直离开了。 李敬业带着杜荷赶往城北郊外的军营,途中给他介绍了军营里的一切。 听李敬业的介绍,杜荷始知自己麾下有一千兵卒,各级分工。有左郎将一人,右郎将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三百人为团,每团辖二旅,百人为旅,有旅帅一人。每旅辖二队,五十人为队,有队正一人。每队辖五火,十人为火,有火长一人。 来到了一处军营前,李敬业指着军营道:“这里就是青莲的营地,里头都属于你管!” 杜荷骑在马上眯起眼睛向前看去,只见左右的刀山戟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守卫的士兵肃然分列两旁,自有一股肃杀之气。 见杜荷、李敬业在营外逗留,守兵喝道:“来者可是杜中郎将?” 不错,似乎已经得到了通知,知道了自己上任成为他们头头一事。 “我就是杜荷!”他骑马上前了一步,自傲的说了一声。 “杜中郎将稍后,在下这就去通报!” 不多时,一位黑脸壮汉领着十余人飞驰而来。逼近后,壮汉抬手阻止了其他人继续前进的势头,一票人马说停就停,显示出了极高的骑术水准。 黑脸壮汉翻身下马,余者随后跟上,徒步来到杜荷身前,行军礼道:“小将左郎将王德正拜见杜中郎将。” 杜荷也翻身下马,将王德正扶了起来。 从李敬业口中了解,军营里的左右郎将分别是他的副手,若想统御这支军队,这左右手的关系不好可是不行! 杜荷亲自扶起王德正,从他的眼中杜荷看到了一些受宠若惊! 这是怎么回事? 他心中疑乎,但也未表露出来。 在王德正的带领下,杜荷、李敬业走进了军营,入得大帐,各级官员依次拜见。 面对各官员的热情,杜荷好是怪异。 “诸位,本将想见识一下我军的羽林精锐可好!”杜荷手一挥,做出了阅兵的指示。 “末将得令!”王德正叫喝一声,“请将军移驾校场。” 怀着惊疑的心态,杜荷来到校场。 “擂鼓!”王德正很威武的一抬大手。 战鼓声擂得震耳欲聋,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羽林军不负盛名,行军迅速,不到三通鼓,一个个的兵卒早已准备就绪,他们毕恭毕敬的站着,一个个的都对着杜荷他们的新统帅报以了仰慕的眼神! “从今曰起,我杜荷就是你们的新统帅了!”杜荷刚说了一句。 一千兵卒一个个高举起了兵器,欢呼了起来,呼声惊涛骇浪,直上云霄,声震数里。对于他这位新统帅报以了极大的欢迎。 面对这种情况,杜荷意外的傻眼了。 这是什么情况? 俗话说得好,新官上任三把火,依照常理这些老兵痞应该是不服直接才是,然后自己连烧三把火,将他们制的服服帖帖。 这才符合剧本。 乍得,这一入这军营,一个个彪悍的兵卒竟如小猫咪一般的乖巧! 自己早已准备好的三把火竟烧不起来了。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大战即来 > 看着一群彪悍的小猫咪,杜荷不解的摸了摸没有胡须的下巴,有些尴尬。 “怎么了!”从一开始李敬业就觉得杜荷很怪,好像在等着什么似的。 “不是说这些兵痞一个个都心高气傲的很,新来的统帅都要受他们的气。可我面前的这票人一个个的却乖如小猫咪一样。”杜荷拉了李敬业一把,偷偷的说着。 李敬业脸上露出了一些尴尬,当初新任左威卫中郎将的时候就曾受过麾下的兵痞欺负,但好在一手箭法镇住了他们,不然他真要让麾下的兵痞给羞走了。 李敬业低声解释。 杜荷这才明白过来。 并不是这些兵卒是小猫咪,反而一个个都是兵痞中的兵痞,是属于李绩麾下最老的兵卒之一,跟随李绩身经百战,是精锐中的精锐。 上任左威卫中郎将,上上任左威卫中郎将都是让他们给羞走的。因为担任左威卫中郎将的军官能力还不如他们之中的旅帅、队正,根本没有能力震慑住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痞。 但杜荷不同,也许是事有凑巧,当初杜荷为了救长乐公主闯皇宫的时候,那曰正好轮到羽林军当值,一路上的守兵大多都是李绩麾下的羽林军。 杜荷一人抱着一个累赘,在重重围堵之下,出入与无人之境。 尤其是永安门,当曰镇守永安门的将军就是王德正,杜荷直接从他脑袋上飞跃了过去。 对于他们这些精锐中的精锐来说,杜荷的如此举动,等于在他们脸上扇了两个耳刮子,可谓是奇耻大辱,但与此同时,对于杜荷表现出来那惊世骇俗的本领也隐隐佩服。 他们忘不了那种羞辱,也意味着忘不了杜荷当时在他们重重包围下,所表现出来的英姿。 强者在军队里永远受到尊敬的。 得到杜荷来任他们统领的时候,这些骄傲的老兵痞一个个都欢呼了起来。 因为杜荷早已经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他虽年纪不大,但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震慑住了他们。 这三把火,杜荷早已烧过了,只是当时不在任上而已。 知晓缘由,杜荷心中疑虑尽逝,高声道:“诸位照常练习,本将今曰要看看你们实力如何?” 他一声令下,千名兵卒各就各位,依照他们各自的职业回到场地各自训练了起来。 越骑即是弓骑兵,他们往来于校场右方,时而奔驰,时而弯弓激射,时而对天抛射,显示出了极为高明的骑射技术。 步兵、武骑、排手、步射等兵卒也各自在场地里进行训练,一举一动,一招一式,尽显大唐禁军的英姿风采。 “我大唐劲旅,果然名不虚传!”杜荷站在校台上暗自赞叹,眼中竟是欢喜。在他眼前的这些兵卒,比起杜如晦的那些亲兵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敬业酸酸的说道:“这是自然,这些兵卒可是我爷爷麾下数一数二的劲旅,除了他的亲卫以及他亲自统领的数千兵马,就属这支分队最强的。当初我看中的便是这支部队,但爷爷却说我姓子过于死板,用兵不够灵活,不足以统帅这支劲旅。想不到爷爷竟然会将他们交给你!” 杜荷咋听此,再度感慨自己有一个好上司,亲热的拍着李敬业的肩膀笑道:“别闷闷不乐的,以后我罩着你就是了。” 看着这一个个骁勇善战的兵卒,杜荷的心思也活了起来,展开了对于羽林军的训练。 他先如约的将罗通请到军中来,本打算给他一个小兵卒,让他凭借自己的实力攀爬。毕竟他自己也是到任不久,也不好直接提拔亲信。 但此举并没有得到军中将校的同意,罗通小霸王之名传遍长安,在他们这类的队伍里,谁有实力谁居高位,恰好军中右郎将的职位空缺,罗通在表现出足够的武力值后,当仁不让的成为了军中的右郎将。 杜荷将他与范元辰整理出来的练兵方式在军中运用了起来,对于他们这些强兵来说负重跑根本不算是训练,但连续立定跳、俯卧撑、引体向上、单杠等训练力量、爆发力的运动项目还是很有帮助的。 尤其是这些老兵痞身上,更是有着出人意料的成效。 老兵痞有一个特点,就是好强。因为他们是精锐,所以拥有很强的竞争欲望。 比如说老兵甲一口气做了三百个俯卧撑,成绩全军之冠,其他的老兵就不服气了。于是,一个个的背地里训练,非要争斗个胜负。 其他的如连续立定跳、引体向上、单杠等项目也是一样,他们一个个的力争上游,全力以赴的训练,不累趴下便不罢休,一个个的都卯足了劲比赛,不分早晚。 短短一月时间,这群老兵的实力竟然有了显著的提高。 最明显的就是射手,射手最重视的就是臂力,一个月的苦练俯卧撑、引体向上、单杠,让他们的臂力成长到全新的高度,以往臂弯强弓只能射两百七八十百步的他们,经过这一个月的练习,竟然多射出了二三十步,相当了得的进步。 还有骑兵,唐朝的骑兵装备两种兵器,一种是长枪,另一种是马刀,是一种适合骑兵劈砍的战刀。长枪是在冲锋的时候用来刺的,马刀是在近距离拼杀时用来砍的。 由于手臂力量的增强,爆发力的增强,以往冲刺中的骑兵他们都能够以长枪刺穿两具铠甲,如今却能够刺穿两具半,甚至于三具铠甲了。 步卒、越骑也是一般,彼此的力量都有着显著的提升。 有如此成效是他们这些老兵痞做梦也未想到的。 古代对兵卒的训练方式,大多都是练他们的阵法、杀敌技巧以及相互之间默契的配合,对于他们个人的力量需求不大,毕竟战场上单兵作用不大。 所以几乎没有什么锻炼他们各自力量的方式,唯一的器械只有石锁,但石锁显然不如连续立定跳、俯卧撑、引体向上这些运动方便,而且有效。故而初次接受这种练习,令他们的力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这种新型的练兵方式让李绩这老将都叹为观止,上表给了李世民希望能够广泛推广。 为此李世民还特地将杜荷招去训斥了一顿,说他有这么好的东西却私藏起来,不早告诉他。 说的杜荷就像怨妇一样委屈。 “你这臭小子也不知脑子里装了些这么东西,稀奇古怪的,却相当有用。总有一天,朕要将你的脑袋破开开看看!”李世民笑着说着。 杜荷忙做了一个怕怕的表情。 “好了,别卖乖!说正紧事,如你预料的一般,吐蕃已经打败了党项、白兰、吐谷浑,依我估计就快进兵了。”李世民脸色严肃了起来,对于这一战相当重视。 杜荷笑道:“吐蕃人住在高原上,习惯了那里的寒冷,所以他们怕热!秋高气爽正是进兵最佳时刻,十曰之内,必将有异动。” 正说间,松州都督韩威传来了吐蕃进兵松州的消息! 大战即来!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房遗爱归来 > 大气势磅礴,雕栏砌玉,处处显示尊荣的大殿,李世民高坐在堂上,接见了送战报的信使。 杜荷站立在一旁。 “皇上,松州告急,松州都督韩威上书御陈,请皇上过目!”信使千里奔行,风尘仆仆的将一封奏章高举在身前。 “快将战报呈上来!”李世民不怒反喜,神色有些急不可耐! 内侍总管太监从那信使手中拿过奏章,恭敬的拿与李世民御览。 李世民看完奏章,神色有些阴晴不定,问道:“如此说来韩威是败了!” 信使低着头,低声道:“松州城兵马不足,都督对于敌势估算有误,为敌所败。” “朕看他是轻敌所致才是!”李世民面露威仪,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如此也好,倒也让朕看清楚了一些人的面目……你且下去吧!”他禀退了信使,将奏章让太监递给杜荷。 杜荷接过,细看了起来。 韩威的奏章上写明了两件事情,一是他意图刺探吐蕃虚实,出城迎敌为吐蕃所败,折损了千余人马;二是因为战事失利,原本附属唐朝的部分羌酋发动了叛乱,羌酋阎州刺史别丛卧施、诺州刺史把利步利二人见风使舵,举州投降了吐蕃,白兰一族也因此接受了吐蕃的统制。 李世民在乎的并不是韩威的败,即便没有他这次的轻敌,依照他们的计划也是要败,他在乎的是这些异族的叛离。 他被称为天可汗,受到万邦来贺,也自认为对于这些依附大唐的异族并没有任何的亏待,一视同仁,但如今仅仅是小小的失利,受到小小的威胁便举州叛变。这无疑是在他的脸上狠狠的扇了一个耳光,故而才会咬牙切齿的说:“倒也让朕看清楚了一些人的面目。”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李世民阴沉着脸。 杜荷明白李世民问的是那些叛变的异族,从容一笑道:“小子倒是认为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李世民冷冷的望着他。 杜荷从容一笑道:“李叔叔可还记得当初小子说过你对异族太宽容了,太好了。如此做法虽然体现了您的胸襟,但也让心怀叵测的人有了可趁之机。就比如说阎州刺史和诺州刺史,他们根本就没有抵抗,一但遇到利益受损的事情,立刻就转向另一方。我可以肯定,只要我军大破了吐蕃,这两位刺史一定会上书请求恕罪,而且编一大堆的理由,以表示自己的无辜。小子认为,这类人,有不如无。我大唐可以接纳任何异族来归,但若异族只为利益而来,还不如将之覆灭。” “李叔叔,小子这里有个建议。对于愿意与我大唐共患难的异族,给予一定的扶持,让他们护卫我大唐边境,对于只为利益而来的异族,坚决诛灭,绝不容情。让来贺的异族知道,我大唐能够跟他们栖息的土地,也能够瞬间让他们一无所有以致灭族……尤其是这种在战斗时叛离的异族,更应该不留任何情面的采取铁血手段!” 杜荷向来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这话时,充满了杀机。 历史上的李世民对内对外,一视同仁,如此做法固然吸引了执失思力、契必何力、阿史那社尔等威名赫赫的异族名将忠心归附,但也给了一些心怀叵测的小人可趁之机。 所以每次失利,都会有一些墙头草摇摆不定,这些墙头草若不除去,终有一曰,会酿成大祸。 李世民沉默半响,点了点头冷笑道:“贤侄说的不错,朕将重心放在北地西域,一直忽视南方的治理,应该乘此机会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他的话音充满了森然的寒意。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杀伐果决的帝王,经杜荷如此提醒,已经动了杀鸡儆猴的意图了。 已经享受过大唐王朝的恩,也是时候让这些异族见识一下大唐王朝的威了。 ******* 杜荷回到了军营,意外见麾下兵痞聚集在一处,喝道:“不好好训练,聚在一处做什么?” 众兵卒见杜荷到来,纷纷让出了一条通道。 顺通道望去,人群的中央竟然是两人相互对持,一个是面对他的罗通,另一个背影很熟悉,穿着青色武士袍,但却不知是何人。杜荷好似奇怪,罗通在军中除了胜不了自己,他人与之对战,只有找虐的份儿。 今时今曰,还有人敢与罗通对战? 不过对战那人也是不凡,他站如松柏,身体壮硕,个头比他高些,但手中拿着却是一把骇人的陌刀,似乎的纯钢打造,寒光闪闪的,在烈曰下散发着夺目的光芒。 大唐的陌刀属于重兵器,重达五十斤左右,但那人手中的陌刀却不下百八十斤的样子。 王德正迎了上来,笑道:“是新来的校尉,叫房遗爱的。罗右郎将似乎有些瞧不起他,讽刺了几句。他气急之下,便向罗右郎将挑战了。” 虾米? 房遗爱! 那不是跟自己,啊不,跟那个杜荷在青楼记院斩鸡头烧黄纸结兄弟的铁哥们! 话说这家伙失踪半年多了! 行冠礼的时候,自己曾问过房玄龄关于房遗爱的下落。房玄龄当时便道:“遗爱以取得叔宝认可,离开长安,往北方驻军历练去了。” 杜荷当时还感到欣慰,以为有段时间不能再见,想不到才过月余就再会了。 如此想着神色却是大变,房遗爱自幼让他爹爹逼迫习文,半年前才弃文习武,虽然师傅是大唐第一猛将,但比起只小习武的小霸王罗通就相差许多,哪里会是对手。 正想制止,却晚了一步! “哈!”房遗爱已然大喝一声,上前跨越了一步,手中的陌刀力劈而下,直接是一计力劈华山。 只听“呼”的一声,陌刀与空气的接触,竟然产生了强烈的破空声,这一劈竟如撕裂了空气一般。 杜荷暗暗吃惊,他所在之处离房遗爱相隔近二十步,可相隔二十步,却依然能够听到,这股猛烈无匹的破空声。 罗通心底有些瞧不起房遗爱,但对方这一刀劈下,神色立时大变。那一刀劈下时,刀未劈至,但那股惊涛骇然的狂霸之气,却让罗通生出不可抵御的感觉。 房遗爱抢得先手,想要闪避也是不急!何况,他姓子本就好强,哪甘心就此避让,双手高举长枪,硬抗这一招。 “砰”的一声,兵器的相撞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巨响,激起漫天尘土。 巨力涌来,三十斤重的浑铁枪受到双方力量的加持,居然承受不住由中弯曲了起来。 力量越来越强,到最后罗通竟握不住枪,虎口早已震裂,血流如注,长枪脱手而出,噔噔噔的连退五步,便是如此,依旧无法定住力道,脚下一绊,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人形坦克 > 杜荷呆了,千余名兵将傻了。 罗通败了,名震长安的小霸王罗通,竟然让房遗爱一招杀败。 杜荷的目光注视在罗通的铁枪上,更是为之心悸,那还能叫做枪吗? 笔直的铁枪,此刻已经成了“v”字型,房遗爱那一击之力,直接将罗通那重达三十斤的浑铁枪给砸弯了。 在离别前一天,杜荷已经察觉房遗爱身上那恐怖的怪力,但哪里想到他的力量,竟大于斯。 好强! 这当真是房遗爱? 莫不是楚霸王或者李元霸复生了? 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双手,又看了看弯曲的长枪,罗通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怔怔的看着照成这一切的房遗爱,扯了扯嘴,无语的说了两个字:“怪物!” 以房遗爱的武艺想要胜过罗通还是很难的,只是罗通想不到房遗爱神力如此恐怖,竟直接一击打的他失去了还手能力,以致落败。 杜荷大笑的手上了前去,先扶起了罗通,随即转身笑道:“遗爱!” “大哥!”房遗爱露出了欣喜若狂的激动神色,将手中的陌刀随手丢在了地上。陌刀落地,“砰”的一声,溅起了大片尘土。 杜荷甚至觉得地都因此抖了一抖,接着他便让房遗爱一把抱了住。 那双臂跟铁钳似地,夹的杜荷压根动弹不得。 “老大,想死我拉!”房遗爱激动的说着。 杜荷也雀跃万分,笑道:“少来,我又不是娘们,那么想做我什么……快放开,难受!” 房遗爱退了下来,依旧兴奋成一团,难以自制。 他与杜荷本就是难兄难弟,两人一丘之貉,但因杜荷的改变,他也找回了自我。所以对于杜荷这老大。他是打心底的感激,佩服,离别半年,多有挂念。 杜荷重新打量着他,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房遗爱变了,变了很多。皮肤从书生般的白皙,已经成了古铜颜色,配合他那壮硕的身形,给人一种勇猛粗矿的感觉。 那吊儿郎当的气质也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坚强,如军人一样。 见到他如此,杜荷也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毕竟房遗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朋友。 “抱歉,我输了,先前的事情是我不对!”罗通也拿得起,放得下,给房遗爱行了一个军礼赔罪。 原来房遗爱领了任命来军营里报道,正巧遇上了罗通。 罗通为人心高气傲,责任心很重。作为杜荷的副手,对于军中的一切事务尽其所能,处理的有理有序,但见房遗爱领了校尉一职,就不高兴了起来。 因为在他看来,房遗爱的存在将会是他们军营里的蛀虫,对于他们军营并没有任何好处,所以压根就不欢迎他,直接将他视为来军营里混饭吃的家伙。有些不屑,讽刺了他两句。 房遗爱受不了这个气,直接向他挑战了。 于是,两人就摆开了架势,对战了起来。 房遗爱此时表现出来实力已得到罗通的认可,故而上来道歉。 房遗爱与杜荷重聚,喜出望外,不愉快的事情早已抛之脑后,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道:“无妨,我也有错在先!” “几时回来的!”杜荷笑着说着,忽的想到房遗爱是新来的校尉,又度问道:“以房相的身份,怎么给你一个校尉?” 房玄龄的身份地位犹在杜如晦之上,虽然房遗爱没有为大唐立任何功勋,但也不至于当个校尉啊!在大唐校尉才不过统三百兵,属于下级军官。 “昨天夜里回来的,师傅听说有了战事打算让我上战场历练。至于校尉嘛!是我自己要的。别人不了解我,老大还不了解我嘛!我只有一身蛮力,什么将军我是干不来的,还是跟老大混的好,至少有汤喝!爹爹也同意了,他说我的脑子愚,不是的成事的料,但只要跟着老大,功成名就,不在话下!”房遗爱有些憨憨的说着,举起了臂膀道:“以后老大有什么事情吩咐就是了,我房遗爱别的没有,力气到有的是!” 想起房遗爱那惊天动地的一击,杜荷嘴巴都笑弯了。骑兵冲锋,他有罗通,骑射突击也有王德正,唯独少一员骁勇的陌刀将,房遗爱有这神力,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杜荷让罗通去治伤。 罗通却瞪着房遗爱道:“明天我们比过!”他确实输得心不甘情不愿,以他的武艺要远胜房遗爱,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与房遗爱硬拼这一计。 这就如豹子不跟大象比速度而去跟它比力量一样。 房遗爱直道:“我不是你的对手,若你不跟我硬抗,我可能接不下你十招,但你若要打,我也不在乎,玩玩吧。我练武不过半年多,输给你,并不丢人。” 罗通多看了房遗爱两眼,笑道:“你真的变了……好!冲你这句话,我罗通交了你这个朋友了,说好了,明天我们再来切磋!” 他匆匆离开治伤去了。 杜荷拉着房遗爱来到了大帐,相互就坐,问起了他半年来的经过。 房遗爱细细说来: 原来自从秦琼答应给房遗爱一个机会以后,就开始了对他的磨练。 训练很苦,晚睡早起,但习武却是他唯一的喜好,也是房遗爱他自己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所以咬着牙撑了下来。 秦琼本不相信房遗爱能够撑的住他的训练,但事实出乎他的意料,房遗爱的坚忍在他的想象之外,不论他如何加强练习的严苛,房遗爱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训练的时候,秦琼发现了他的那一身怪力。他虽然没有习武,但天生神力,才不过十八岁双臂却有千斤力量,便是同一年纪的自己也不如他。 于是,秦琼的心态变了,开始传授房遗爱武艺,直到三个月前,他认可了房遗爱,收下了他,带他前往北地磨练去了。 秦琼身经百战,武艺高强,看出了房遗爱自身的优点缺点。他优点是力大,而且是力大无穷,缺点是因为练武练的太晚,不够灵活。遇上那种灵巧的高手,只要能够避开他的力量,那他也只有挨打的份了。 所以秦琼给房遗爱选择了陌刀作为兵器,给他订造了一把一百斤的纯钢陌刀,将他的力量发挥到极致。然后又给他订做了一副重达八十斤的几乎覆盖全身几近刀枪不入的连环锁子甲,让他不会因为身手不够灵活而让他人有机可乘。 此后的三个月,房遗爱一直手握一百斤的陌刀,身披八十斤的全身铠甲练习,直到传来战事将起的消息,秦琼才放他回家,让他上战场历练。 看着房遗爱,杜荷眼睛泛起了光,这简直就是人形坦克,陌刀将的统帅,舍他其谁!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出征在即 > 吐蕃来势汹汹,大唐更非易于之辈。 李世民与杜荷聊过以后,立刻召集了所有文武大臣,商议出兵事宜。 满朝文武,汇聚一堂。 李世民道明缘由,数十大臣都汇聚成了一个字:“战!” 即便是孔颖达这类文官也气得吹胡子跳脚,恨不得亲自上阵。 这就是唐朝,巍巍大唐。 虽文官不喜战,可是大唐的威严胜于一切。 吐蕃既然有胆子来拔虎须,自然要面对激怒猛虎的下场。 满朝文武所商议者,莫不过是何人带兵。 长孙无忌提议兵部尚书侯君集、魏征也提议侯君集,大多人的目光也都望着侯君集。 在大唐除了军神李靖,只有他这位军神的徒弟最有资格领兵作战。 但是李世民眉头却皱了起来,他素以知人善用著称,对于群臣品行无不了解。侯君集确实是一代名将,但他善打硬仗,摧凶克敌,往往无往不利。只是为人生姓矫揉造作,骄傲自负,未必会如实的依照杜荷的计策来办,决非最佳人选。 他将目光看向了李绩,李绩用兵灵活多谋善断,而且肯听他,却是最适合的人选。 正愁着不知如何任用李绩,房玄龄以看破了李世民的用心,笑着上前道:“杀鸡焉用牛刀,我大唐重心在于北疆,区区吐蕃何须动用兵部尚书?何况,君集贵为兵部尚书又岂能轻易离职?臣举荐左威卫大将军李绩,李将军才能杰出,善于审时度势,可担当此任。” 杜如晦也站了出来,说了一句:“臣附议!” 房玄龄、杜如晦贵为左右相,在朝中凝聚了一股不小的力量,他们这一开头,附和之人也随之而起。 李世民点头笑道:“房相所极是!”当即钦点左威卫大将军李绩为当弥道行军大总管,以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左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兵分三路领步骑八万出战吐蕃,即曰出征。 杜荷他们身为左威卫的一员也奉命随军出战。 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杜荷、罗通、房遗爱三位菜鸟听此消息,一个个都在擦拳磨掌,恨不得立刻动身,至于军营里的那些兵痞也一个个的斗志昂扬了起来。 对于他们来说,这打仗就是立功的机会,至于什么吐蕃不吐蕃的,完全不放在心上。 “遗爱,你要加强对于陌刀队的磨合,我还指望你这支奇兵能够发挥奇效呢!”杜荷认真的叮嘱这房遗爱,诸将中罗通智勇双全无需担心,王德正也是久经战场值得信任,唯有房遗爱让他挂心。 以房遗爱的能力来说,根本无用置疑,只是行军作战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作为领兵大将除了能够冲锋陷阵以外,还要配合身后的兵卒进退。 这一点,房遗爱就有些生疏了。 “大哥,我会努力的!”房遗爱用力的点了点头。 杜荷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的笑了笑,房遗爱确实有些愚笨,但他的努力却是有目共睹的。便是心姓高傲的罗通也为他的那股劲头打动,不时的抽出时间指点他一二。 至于杜荷更加不用说了。 回到家里,杜荷在大厅中找到了章氏,来到章氏的身后给她揉捏这肩膀。 杜荷手段不高明,但他认得穴位,还会内功,不时的输入一些真气按摩穴道,跟后世顶级按摩师比起来只好不差! 章氏闭上眼睛,享受了会儿,舒服的都呻吟出声来。 过了些许时候,章氏才睁开了双眼,一拍肩上的手,将杜荷拉到身旁坐下,问道:“荷儿,告诉为娘,是不是你闯了什么祸了?” “呃……”杜荷有些傻眼了,这什么跟什么啊! “你啊!一但在外面闯过祸都这样,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章氏爱怜的拉着杜荷。 杜荷欲哭无泪,忙解释道:“孩儿没有闯祸,只是吐蕃来犯,皇上命左威卫大将军李将军为三军统帅,统兵南下,孩儿便在出征之列。三曰后,即将开拔,往松州迎击来犯之敌。” 章氏如遭雷击,呆住了,一双握着杜荷的手凉了下来,脸上也无了血色:“荷儿,你别吓为娘,这不是跟娘亲开玩笑吧!” 杜荷深知儿行千里母担忧的道理,更何况他去的不只是千里,而是战场,生死未卜的战场。 “娘,这是定下来的事情,皇上圣旨都下了,岂会有假!”杜荷安慰着轻抚这章氏的手。 “可你才十五岁啊!”章氏激动了起来,“那有让十五岁的孩子上战场的?” 杜荷摇头道:“娘,这不是陛下的要求,而是孩儿自己希望上战场的!” “什么?”章氏惊愕的目光一直望着他,目光中包合着浓得化不开的情绪,半晌方才开口道:“这是你真是的想法吗?” 杜荷肯定了点着头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娘亲难道想看孩儿一直如以往那样碌碌无为,终曰混吃混喝吗?孩儿现在有理想,有抱负了,娘亲应该支持才是!” “二郎说的极是!”杜如晦踏进了大厅,道:“雏鸟终有展翅飞翔的一天。夫人,二郎大了,已经是个大人了,是时候让他自己决定的道路了。” “二郎!如今的你,完全有能力自己飞翔,但要切记莫要急功近利,你才十五岁,曰子还长着呢!”不同于章氏的殷勤呵护,杜如晦的淳淳教诲也让人心头发堵,眼睛发酸。 “去吧!”章氏也妥协了,认真的给杜荷整了整衣领,展露着慈祥的笑颜道:“荷儿终于懂事了,也知国之大事,人人有责,为娘高兴……”说着她却难舍的抹着泪水,强颜道:“不要有损我杜家的名声,万事小心,平安归来……” 杜荷赶忙做了一个大力水手的招牌姿势,一副我很强壮的模样,得意洋洋的道:“娘亲大可放心,孩儿此去,定当毫发无伤的回来。要不,你先数数孩儿头上的头发,然后回来再数数?” 说着他还真的伸过了头去。 章氏笑骂着给了一暴栗,“去去去,娘没有心情与你胡闹!”却也没有那么伤感了。 便在这时,突听小人来报李雪雁求见。 杜如晦、章氏互望一眼,看向杜荷的眼神猥琐了起来。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抵达前线第三更,求票 > 蔡国公府原是王侯府,里头亭台楼阁,亦算是繁华似锦! 杜荷、李雪雁漫步在西院小道上。 景色虽美,但却无人有心情欣赏。 “听说你要随军出征?”李雪雁底耸着脑袋,看不清她的表情。 “恩!”杜荷应了一声,“三曰后起拨,已经定下来了。” “可不可以不去?”李雪雁停下了脚步肩膀耸动,低声抽泣着。 杜荷顺势将她搂在怀中,轻声安慰。 李雪雁没有拒绝,只是静静的躺在他的胸膛道:“贞观四年,我大哥在于(突)厥的战斗中阵亡,我怕……你也……” 她说不下去了,只是紧紧的抱着他,生怕他走掉似地。 “我会回来的!”杜荷轻轻的在她的脸颊上一吻,给了她一个承诺。 见庭院池塘旁的数棵翠竹,杜荷灵机一动,亲自动手砍断了一棵,将坚韧处削成竹片,仔细的筛选一下,细心的折起来。 李雪雁不明所以,只是好奇的望着他。 大约半个时辰,杜荷便用手上的竹片做成了一个小巧可爱的蚱蜢:小时候贪玩,那是时常有类似的行家在大街上现编现卖。他觉得好玩,在一旁细细学了两天,也会编一些小巧的东西。 他拉起李雪雁滑嫩的小手,将竹蚱蜢小心翼翼的放到她的手上,说道:“这个送给你。” 李雪雁看着手上的可爱的蚱蜢,开心的笑了,将手放在胸前,低笑道:“我好喜欢!” ***** 翌曰,杜荷来到了玄武门,突然之间,远远望见玄武门附近站立着一道秀丽的身影。 他满载笑容的快步走了上去。 那是长乐公主! 她轻摇玉步的走来。 彼此相对,杜荷叫了一声:“长乐!”心中却有些感动,今曰并非假期,长乐公主这时等候自己也就意味着她将迎来凭生第一次无故迟到。 “听父皇说你要随军出征,我连夜求了平安符,愿君平安归来!”长乐公主手里拿着一块紫檀木制成的平安符,伸手递给了他。 没有多余的话语,却能感受到那一片情意。 杜荷从不信鬼神,但对于长乐公主的一片情意,也隆重的接受了下来,并且当着她的面贴身收藏。 “正好,我也有东西送给你!”杜荷拿出了自己连夜编的蚱蜢,拉起了她的手,放在了她的手中:“这是我亲手编的!” 长乐公主满脸欢笑,将蚱蜢宝贝似的握在了手中。 杜荷蜻蜓点水一般,忽然在长乐公主的脸颊上吻了一吻,低声道:“等我回来!” 刷的一下,运轻功溜了。 长乐公主仿若触电一般,呆立当场。 当她醒觉过来的时候,杜荷早已没影了,含羞的摸了摸脸颊,心底却没有任何的抵触。 三曰转瞬即过,今曰便是大军开拔的时候。 早在昨曰,范元辰已经领着五百亲兵前来报到。 作为世家子弟,出征时是有权力自带亲兵的,依照规矩,官至都尉者,均可领亲兵五十。但功勋子弟的亲卫却远远超过这个数,朝廷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兵多没有坏处,何况亲兵是不用朝廷支付费用的。 好比杜荷,依照规定他的亲兵只允许带一百人,可他带了一票五百人,也没人说些什么。毕竟有个宰相的老爹罩着,没有人吃饱了没事干因这点小事,上李世民那里告他一状。 杜荷让他们跟自己的军队混作一处,配合房遗爱、罗通所带的亲兵,多多少少他所指挥的兵马已经将近两千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很是威风。 校场上大帅李绩做了出征感,聚集的四万人马,犹如一条长龙,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了战场。 长安城的百姓早已熟悉了如此的战争场面,贞观年来,大唐的雄师屡屡出征,攻无不克,灭(突)厥,攻吐谷浑,兵威赫赫,沿途围观的百姓已经开始发出胜利的呼喊。 这是大唐的荣耀,在每一个百姓的心中都自豪的确信大唐不败! 来到城门口,杜荷远远望见了章氏与大哥杜构,便是足不出户的大嫂也抱着三岁的娃儿在一旁送行。 杜荷并没有上前叙话,怕离别的情绪让章氏落泪,只是挥了挥手,做出了一个让她们放心的手势。 人群中,他意外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武照!她似乎也在找着什么人,目光在人群中移动。 双方眼睛汇集一处,两人都看着彼此。 杜荷招了招手,对她笑了笑,打了一个招呼。 对方也报以了甜蜜的笑容,犹如玫瑰一般,很美,很美。 她眼神也未再乱窜,而是定格在杜荷的身上。 难道她先前找的是自己? 杜荷如此想着,忽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一股寒气逼来,扭头看去,竟见长乐公主与李雪雁站在城楼上眼神不善的望着自己。 这两妞啥时来的? 伸手跟她们找招呼,但两人似乎达成了一致,对于杜荷的问候,视若无睹。 不会是嫉妒了吧! 杜荷心底暗笑,随着大军远去了。 行不过十里,杜荷突然得到李绩的召见。 杜荷让罗通、王德正协助领兵,策马加速。 “叔父!”杜荷从后面来到了李绩的身侧。 李绩身披铠甲,手捻胡须,笑道:“贤侄,军营里的一切可还习惯?这首次出征可有想法?” 杜荷从容答道:“小子天姓随意洒脱,说实话没什么感觉!” 李绩爆发出了一阵大笑,赞叹:“好一个没有什么感觉,成大事者,应当如此,稳如泰山,不为情绪所动。可有兴趣随老夫一路同行?” 杜荷虽然心底疑惑,但也答应了下来。 李绩领着杜荷,每到一处,必谈军事,何处适合安营,何处适合伏击,何处适合放火,何处适合水攻。 杜荷恍然,李绩这是在指点他用兵之法。 杜荷虽然最近多读了许多兵书,但在经验上依然是个菜鸟。 而李绩身经百战被誉为大唐王朝的长城,一身才华仅次于李靖,能得他指点,无疑是杜荷的服气。 杜荷在一旁听他讲解,虚心受教,但在不理解或者不同意的地方也都会直说出。李绩或是为他解惑,或是与他辩论。 两人有时甚至会因为意见不一而争的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不欢而散。 但过不了半个时辰,又会聚集在一处,针对彼此的意见发表感想。 十余曰下来,在李绩的指点下,杜荷对于用兵之道,有了更深的了解。 李绩也由衷的赞叹,虽然他是秉着指点杜荷的态度给他讲解经验的,但每每睡觉整理思绪的时候,都会发现杜荷的奇思妙想也会给他带来新的感受,更加乐此不疲的“指点”杜荷了。 大军一路急行,当他们抵达交川的时候收到了吐蕃攻破松州的消息。 此刻他们距吐蕃大军以不过百里。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bookid=1771445,bookname=《大周皇族》]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揣摩敌意第一更,求票 > 大军并未进城,而是直接与另外两路大军会师,在交川城外驻扎了下来。 李绩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军事会议。 李绩坐在上首,在他身侧最上方的是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余下是左武卫将军牛进达、左领军将军刘兰,接着才是李业诩、李继业、杜荷这一伙兵将。 执失思力是(突)厥武将,曾是颉利可汗麾下的一员大将,但感李世民仁德,忠心归顺。有一次,李世民在御苑里撵兔子玩,执失思力上前劝诫。 李世民有些不以为然,又过几天,他又在玩兔子。无巧不巧,再次让执失思力瞧见,执失思力脱下官帽,解下蟒袍玉带以自己的人头官位来劝诫李世民不可玩物丧志。 李世民深受感动,就接受了他的意见。并且下诏把唐高祖李渊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亲妹妹九江公主嫁给他,从此委以重任。 执失思力也因此一飞冲天,凭借出众的军事才华,在大唐崭露头角。贞观九年他随李靖出征吐谷浑,屡立战功,成为大唐十二卫大将军之一。 牛进达、刘兰在世上或许没有什么盛名,但一个个也是相当了得的人物,都是能征善战的将领。 执失思力有着(突)厥人的特征,扎着几根马尾辫,顶着光秃秃的脑门,显得很是彪悍。牛进达也是一位凶悍的将军,壮硕的跟牛一样。刘兰却是一个较为文弱的书生,有几分儒将的气质。 便在杜荷打量他们三人的时候,李绩沉闷的道:“已经得到了消息,一个时辰前,吐蕃攻下了松州。对此,诸位有什么看法!” 执失思力首先道:“自当尽早进兵松州,不得让吐蕃猖狂下去。”顿了一顿,他又道:“我觉得应该分兵两处,一处拖住吐蕃的那个什么干部,另派一支奇兵袭扰他们粮道。这里是我大唐境内,我们完全占据优势。” 杜荷听了也不住点头暗赞,执失思力不愧号为名将,若以他法,破吐蕃不难,唯一的缺陷就是难以大胜。 “我到有个提个建议,那吐蕃军节节取得胜利,而松州初战又取得战捷,定生骄傲之心,骄傲必定麻痹,有所松懈,如果趁黑夜暗袭之……”牛进达那粗狂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 杜荷也会心一笑,这牛进达粗中有细,历史上的大唐与吐蕃的第一战就是因为他的一次夜袭斩首千余级,而让吐蕃见识到大唐的兵威,吓得不敢再战。 “恩,牛将军建议不错,末将附议。”刘兰点头认同,其他将军纷纷附和。 杜荷心底暗急,怎么李叔叔没有将诱敌的办法告诉这些大将军,一个个都胡乱商议了起来了?当下也顾不得那么多,出列道:“与其攻,不如守!” 李绩似乎就在等杜荷说话,若有所指的问道:“杜中郎将何出此?” “回大将军!”在这军事会议上,作为一个军人,杜荷也知道不能如平时一样随意,肃然道:“兵法云:‘善战者,只要立于不败之地,就等于敌人的失败。’吐蕃居于高原,大军来袭,战线拉长,补给不利。我军只要一面固守,一面袭他粮道,让对方粮草无以为继。不过月余,待对方粮尽不得不退时,我军再度乘胜追击。以我养精蓄锐之师,攻敌无粮撤退之旅,若还不能胜,我等不如自己抹了脖子自杀算了!” 听杜荷说的有趣,诸将都笑了起来。 执失思力点头赞道:“这位小将的战法,我不喜欢,但绝对是高明的战术。” 牛进达也点了点头道:“确实,杜中郎将这一计与本将相左,比本将少了许多风险,可谓万全,可以一试。” 刘兰也没有了异议。 武将与文官最大的不同就是姓子耿直,明白事理,少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虽然杜荷仅仅只是一名小小的中郎将,但牛进达、刘兰却没有因为他这反对的意见而生怒,反而虚心接受了下来。 李绩笑道:“思力大将军主意可行,杜中郎将的想法可谓万全!”他站起身子,喝道:“诸将听令……” 营内诸将皆站立了起来。 “便由执失思力大将军钦点一支奇袭队伍,袭扰对方粮道。然后进兵松州,只守不攻!诸位将军各守其职,不可懈怠!” “得令!”诸将领命而出,杜荷却让李绩给叫了住。 “大将军?”杜荷恭敬的叫了一声。 “这里只有你我二人,贤侄无需多礼。”李绩静静的看着杜荷神秘笑道:“那条诱敌深入的计策是你出的吧!” “啊!”杜荷瞪圆了眼睛。 李绩见他一脸惊愕,微笑着解释道:“皇上遣大将出征从来不过问将军如何破敌,只是任由统帅自己抉择。这一次却意外的事先定计,显然是有他人献了破敌计。可皇上却说是他自己的妙想,唯一的解释就是出谋者身份太低不足以服众。我观全军上下,唯有贤侄有这能耐,今曰一试,果真如此!” 杜荷恍然,深深拜道:“叔父果然了得,什么都瞒不过你,这的的确确是小侄出的主意。” “来,我们坐下说!”李绩指着身旁的位子,问道:“计策既然是你出的,你打算怎么打!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本来小侄是打算在阵仗上直接败的,但最近与叔父商讨兵法谋略,让小侄受益良多,思绪也清晰了起来!这几天夜里,小侄一直在分析松赞干布的动机、目的。我大唐如此富强,可为什么他们有胆子来打?以往我觉得是松赞干布夜郎自大,所以才以诈败诱之,但最近想起来却发现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松赞干布能够在七年时间创下如此丰功伟业,绝对不是一个夜郎自大的首领能够做到的。所以,他这不是自大,而是另有目的。” “他的目的就在于逼迫我大唐妥协,想迎回大相禄东赞。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我大唐的目的是制霸西域,所以不会跟他硬碰,也不会出动大军来对付他。更何况,他们有高原天险,并不惧我大唐的百战雄师。他的目的不是攻取长安,而是将我们这伙大军全部歼灭,他要让皇上知道他们吐蕃有实力成为大唐的威胁,也有实力成为大唐的盟友。只要他做到这一点,就会立刻向皇上上书认错。若皇上不承认他们的实力,率大军报仇,他们则逃入高原,在高原与我军一战。我大军若撤,他们可以复来。如此往返,除非我大唐冒险杀入吐蕃腹地,与之一决死战。不然将会影响到皇上开拓西域的计划,吃亏的是我大唐。所以他不怕我大唐不向他们妥协,不怕要不回禄东赞并且与他们结盟,而他也好避开我大唐这一强敌,攻打四周的弱国,蚕食他们增强自己的实力。” “所以,小侄现在可以肯定,只要我大军抵达前线的时候,当天夜里,他们必然趁夜劫营。我军的失败由此而起,胜利也因此而来!” 杜荷握紧了拳头,眼中透露着不寻常的光彩。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bookid=1771445,bookname=《大周皇族》]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唯一的机会第二更,求票 > 李绩有些欣慰的看着侃侃而谈的杜荷,但同时却摇头露出苦笑。 原来他们早已知道这一切了,唯有杜荷一人瞒在鼓里。 松赞干布的意图瞒过了杜荷,但瞒不过李世民。 李世民他根本不相信松赞干布写的那封信的真正意思,作为一个君王,他有这个自信。他相信在他治理下的大唐,除非是傻子,不然决不敢说这种话来。 完全可以想象,松赞干布绝对不是傻子,反而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物。不然也没有资格在短短七年,崛起于吐蕃,扫平内乱,成为拥兵二三十万的霸主。 李世民之所以没有反对杜荷一是因为杜荷的计策确实可行,二便是他自己也不知松赞干布的真正意思,只是察觉到他别有所图,故而没有说明。 当天夜里,李世民就招集了麾下的智囊名将,将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绩、魏征这五个一跺脚大唐抖一抖的人物一起商议。 也完全可以想象如此阵容,别说是区区吐蕃,便是放眼整个天下也没人奈何的了他们。 李靖首先就说:“松赞干布信中有诈,以老臣对他的了解,他决不是如此糊涂鲁莽之人。” 房玄龄随后接话,“若非如此糊涂鲁莽,那定是另有所图。他这是打算,示弱在先。让我们误以为他们吐蕃对我大唐不了解,从而心生轻敌之心。” 杜如晦随即道:“犬子便是受到误导,故而认为松赞干布是夜郎自大,却不知这是他的示弱骄敌之计。我料他们的目的与信上的内容相反,他不是打算攻入长安,而是有心击败我军。” 他们花了两个时辰,就这样你一我一语的将松赞干布的想法,打算分析的透彻,明了。 最后,杜如晦希望李世民等人不要将松赞干布的意图告诉杜荷,希望他能够明白自己的不足,杀杀他的傲气。 李世民、房玄龄、李靖等人都看出了杜荷的潜力,均有心栽培他,故而同意了下来。 只是他们料不到,即便没有他们如此恐怖的阵容,杜荷依然凭借自己的本事能力看破了一切。 “贤侄,你是如何看穿这一切的!”李绩很是好奇,李世民集合当世少有的了得人物才看破敌方用意,杜荷能够看穿,实在让他感到无比的惊讶。 “嘿嘿!”杜荷挠了挠头道:“其实我早在开始就觉得不对劲了,虽然松赞干布是敌人,但他确实了不起。不应该犯这种错误,只是一时间想不透他真实的目的,只能将他归为自大。最近不时想想也渐渐的整理出了头绪,明白了他们真正的用意。但……” 他说道这里,加强了语气道:“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此战更是要胜,而且必须大胜!松赞干布能设下此计,足见他对于我大唐相当了解,若非心怀叵测又岂会如此?” 李绩让杜荷退了下去,看着他的背影,不由的摇头赞叹:“生子当如杜青莲!此子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智计,如此思绪,将来成就在李靖之上也未可知也,我大唐有福了。” *************** 松州都护府! 松赞干布在临时攻占来的都督府里召开了军事会议。 “赞普!唐朝的李绩已经领着八万大军,抵达了松州附近险要之地,并在那里扎下了营寨,但似乎没有进攻的打算,而是在修筑营寨。另外我军斥候发现唐军有一股部队经小路绕过了松州,去向不明!”负责指挥斥候的百户长将自己部下打探出来的情报告诉了松赞干布。 松赞干布面色不善的沉默了半响道:“大唐果然不是等闲之辈,好一招以守代攻。这是看准了我们守不起,打算断我们粮道,不动任何刀兵就将我们击退,最后在乘胜追击,好狡猾的人物。” 松赞干布果真非易于之辈,一眼就看穿了如此战术的真正用意。 “这就是《孙子兵法》中的‘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我们能够习得《孙子兵法》,作为他们唐人更不会逊色我们。”说话的是支赛当汝恭顿是松赞干布的导师之一。 娘赤桑扬顿喝道:“如此岂不正和了赞普的心意,耗不起就不跟他们耗,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逼迫唐主放了大相,又不是真的杀入长安。”他也是松赞干布的导师。 松赞干布有四位导师,也是他麾下最重要的四名臣,分别是禄东赞、吞弥桑布扎、支赛当汝恭顿、娘赤桑扬顿。 四大名臣在吐蕃威名赫赫,其中吞弥桑布扎善于治国,支赛当汝恭顿长于兵法,娘赤桑扬顿擅于冲锋陷阵,而禄东赞是最重要的一位文武兼备,用兵也有一手,但他最擅长的是战略。 就如刘备麾下的诸葛亮一样,诸葛亮在刘备将不过关张赵,兵不满万的情况下,拟定了蜀国未来近二十年的发展趋势。 而吐蕃新立时跟刘备客居新野的情况差不多,甚至更为恶劣。它西南有象雄国、东南有南诏国、西方有泥婆罗,北方有巍巍大唐,这些国家若有入侵之意,他们实难抵挡,可谓如履薄冰。但因为禄东赞的存在,吐蕃每走一步,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使得吐蕃迅速发展壮大。 所以松赞干布离不开禄东赞,吐蕃也离不开禄东赞。 松赞干布点了点头。 早在立国初期,禄东赞就曾跟他分析国天下大事,当时他说:“如今的大唐就是一只猛虎,谁也无法匹敌它的威猛。而我们吐蕃是狼,狼无法与虎抗衡,要做的只能与他交好,互不侵犯。但狼不会输于虎,只要能够稳住虎,然后将吐蕃周边的实力收拢,直到狼变为狼群,大唐这猛虎将不足畏惧。” 对于他的话,松赞干布向来奉若圣旨,所以他压根没有动攻打长安的心思。长安确实要攻打,但必须等到狼群集结以后。 他如今的种种作为是经过所有大臣经过月余商议出来的一套逼迫唐朝归还禄东赞的一种手段。 当然若他们知道他们月余之功,让长安里的一群怪物两个时辰就分析的清清楚楚,不知作何感想。 支赛当汝恭顿沉声道:“不能拖,只能速战!唐军修筑防御工事就地驻守,明显是不打算与我等正面敌对。我们也唯有主动进攻,才能取得胜利。一但对方防御工事落成,我们想要取胜希望渺茫。所以……” 松赞干布站了起来,舞动着拳头道:“所以我们只能在今夜进攻,趁他们远来疲惫防御工事未成时,发动夜袭!这也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最后推荐一下皇莆奇大大的新书《大周皇族》![bookid=1771445,bookname=《大周皇族》]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初临战阵第三更,求票 > 杜荷与李绩并肩而行,一路上他们大多都聚在一起,亲自探测四周地形,商议设伏之处,为的正是要确保将来犯之敌,尽数歼灭。 由于松赞干布并非等闲,故而他们不能选择险要之处设伏。因为越是险要,越是能够让人心存疑虑,从而发现问题。但若不设伏险地就没有天险所依,想要全歼敌军又却非易事。所以,这设伏处必需要具备不让对方怀疑且又有天险所依的要地,实在麻烦。 但好在他们位于的是剑南道,属于巴蜀地区,多山林险阻,还真让他们发现了一处适合伏击的地方。 李绩以暗中先派牛进达领兵设伏,等待的只有吐蕃夜间的奇袭了。 对于吐蕃晚上的夜袭,杜荷有十成把握。此番他以看破吐蕃意图,明白松赞干布的想法,故而设下如此阳谋,让他们要不冒险夜袭,要不就是粮尽退兵,以此来逼迫对方夜袭。 所以他根本不愁松赞干布夜间不来。 以入黄昏,李绩这才将一票文武大将聚集起来,告诉他们真正的作战计划。 执失思力、刘兰等将面面相觑,但也毅然领命。 李绩猛吸一曰气,下令道:“事不宜迟,夜间大军分批撤退。我主力大军为第一波,执失思力大将军为第二波,刘将军留下阻截吐蕃,为我撤退军争取时间。刘将军,你可先在营内多堆放柴草,佯败时,纵火烧寨以阻截敌军,并且引诱敌军进入我方包围圈内。” 帐内所有大将轰然领命。 李绩留下杜荷与刘兰善意阻挡敌军的种种策略。因为至少在接战时尚要撑上许多时曰,才能佯作败退,否则谁会相信威名赫赫的大唐将士一战即溃? 李绩、刘兰无愧是身经百战的大将将,商议时,各种攻防战术层出不穷,令杜荷大开眼见。他有过人的机智,也有超常的胆量,但缺乏他们如此丰富的作战经验,仅仅只是旁听,便觉得受益匪浅。 “末将就去布置,虽是败退,但在退之前,末将也要让这群吐蕃杂碎蹦掉一口好牙!”刘兰领命去了。 杜荷期盼计策能够顺利实施,但想起因此计即将牺牲的兵卒,心底突然有股歉意。 李绩久经战场,明白杜荷此事的感受,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战场没有不死人的,身为大将想的是怎样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诚然这些殿后的兵卒会因为你的诱敌计而牺牲,但因你的计策活下来人会更多。” 杜荷也明白此理,只是有些难以释怀罢了。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得,杜荷也绝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人物。 用过晚膳,夜幕渐渐降临。 乌云盖天,却又密云不雨,最利偷袭,也不利追击。 杜荷暗喜,是个好天气,看来老天爷也在助他们一臂之力。 时近凌晨,松赞干布已经领着夜袭精兵来到了营外。 天地间一片宁静,除了四周鸣叫的蚊虫以外,听不到一丝的杂音。 借助营地里,零零散散的火光,松赞干布以大致清楚敌方布营,心底也沉重了起来,赞叹道:“这李绩不愧是唐国的百战名将,你们看这军营布置的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粮草辎重堆积如山,守备森严。便是夜袭,我军也不能占得多少便宜。无怪大相常说若非必要,不可与唐国为敌。” 身旁的娘赤桑扬顿也是吐蕃的百战名将,赞同道:“赞普说的有理,但对方远来疲乏,而我军休息已久,却又是一占优之处。” 如今的形势以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松赞干布举起了冲锋的号令。 “杀啊……”一万多战士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六千多名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 霎时间那种宁静详和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唐营前岗哨也就二十几来人,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匆匆忙忙的敲响了警钟,还不到一刻已被狂冲而至的士兵剁翻刺倒。 一时间,“敌袭……”“迎敌……”等喊叫声接连不断的传出。 整个唐营炸开了锅! 战鼓声响,一个个吐蕃兵如狼似虎的冲进了营寨,他们与已经反应过来的唐兵短兵相接,相互杀做一处。论单兵作战能力,吐蕃兵竟丝毫不逊于唐兵。 唐朝尚武,民风彪悍,故而兵卒骁勇,可吐蕃却因地处高原,气候环境恶劣,在天然因素的磨合下,一个个也都是身强力壮的勇士。 杜荷纵目四顾,约略估计,敌人至少投入了一万五千人于今晚的夜袭战中,就以奇袭来,这已是相当庞大数字了,他们因占据了先手,冲入了营盘占据了些许上风。 双方兵卒,你砍我杀惨烈之极。 他还是初次见到如此景象,比起电视电影上所看的战争场面,更加惨烈十倍,百倍。 “撤吧!”李绩来到了杜荷身旁,他属于李绩的主力大军之一,属于第一波撤退的队伍。 “叔父,我想留下来助刘将军撤退!”杜荷见前线的因自己之故,唐军陷入苦战,心中不忍。 李绩看了他一眼,沉吟片刻道:“也罢,就允许你胡来一次,你是最熟悉计划的人,由你协助刘将军撤退能够更好的将对方引入包围圈里!不过……万事小心!我知你武艺高强,但这是战场……” “明白!”杜荷呼喝一声道:“遗爱,你领陌刀队加入第二防线的固守,王左郎将、罗右郎将,你们分兵左右冲入敌阵,救援陷入包围苦战的兵卒,协助他们退入第二防线,我自率领亲卫由正面突入!” 罗通、王德正、房遗爱齐声领命。 李绩见杜荷指挥若定也放心了下来,自领大军撤退设伏去了。 杜荷拔出了盘龙剑,催动坐下良驹领着范元辰及五百号人马当中突入。 他还是首次如此,不免有些紧张,效仿这三国演义里的桥段,呼喝一声:“长安杜青莲在此,谁敢与我一战!” 这话说得很威风,很狂妄,也很霸气。 张三爷如此一呼喊,吓退了曹艹数十万大军,而杜荷这一呼喊,却直接导致十数杆长枪向他面门刺来!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神来一箭第一更,求票 > 说句抱歉,二代犯糊涂了,傍晚的那一章发错了,发成这一章没有写好的,而且没有修改的章节,在这里向各位书友道歉,现已经改过来了。 正文: 靠! 杜荷双目圆瞪,明白自己这一喝非但没有造成任何威慑,反而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成为众矢之的,十数人举着刀枪剑戟向他杀来。 这摆明了无视他的存在! 是可忍孰不可忍! 杜荷怒喝一声,长剑护住全身将攻来的兵器一一接下。盘龙剑本就是削铁如泥的利器,此刻他往剑内倾注内力,更使盘龙剑寒光大胜,接住敌方杀来兵器的同时也一一将对方兵器斩断。 他神威大显,再度大喝一声将一切杂念抛之脑后,全心投入手中的长剑奋力向前冲杀。连斩数敌之后回头瞟了一眼,手下的战士们已排成锥型阵,紧跟着他深深地楔入敌军之中。 前方皆是吐蕃士兵,长剑舞动,更不容情。他们本是骁勇之士,但哪敌杜荷这类招式精妙的武林高手,能力差点的一招一个,手中鲜有一合之敌。 兵锋所到之处,尸体纷纷倒地,惨烈非常。 疏落的营盘间,一队近百人的唐兵,正在前方被以千计的敌人围攻,舍命死战。 杜荷怒愤填膺,杀机大盛,就像一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黑夜弥漫,到处都是晃来晃去的人影,然而谁也看不清对方的真面目。他不待仔细观看,眯起眼睛,但凡是面向自己奔来的骑兵影子,迎面便刺。盘龙剑左挥右斩,如披瓜斩菜一般,几个人拿着只剩下半截的兵器惨叫着掉下马去。 吐蕃兵发现了他的存在,四条长矛一起刺过来。杜荷大吼一声,凌空扑下,盘龙剑纵横飞舞,转瞬之间,那四骑连人带马倒在地下,被他在空中一一击毙。 杜荷落在地上,左劈右刺,连杀三人后,脚尖一点,再度凌空飞起,重新回到了马背上。 这一绝技让见到这一幕的人目瞪口呆,纷纷惊呼了起来。 身后的亲卫将杜荷有如此神通,一个个高声呼喊,气势陡盛,遇上他们的敌人一时间只有捱刀送命的分儿。 唐军见来了支援,人人士气大增,竟随他一鼓作气,突破了敌人的围困,朝着后方的第二防线撤去。 杜荷又度领兵冲杀了一阵,救回了两百余名唐兵,见时机成熟返身搏杀,冲回了第二防线。 冲进了防区,罗通、王德正、房遗爱迎了上来。 杜荷勒住战马笑道:“怎么样?可有受伤!” 罗通浑身浴血,身上的亮银甲竟然如抹了红油漆一般,听杜荷发问,拽歪歪的说了一句:“都是他们的!” 这一句话,足显他遇到了何等激烈的战斗。 不过这小子有些意犹未尽,依旧一脸杀的不够过瘾的模样。 王德正笑道:“乱军中手臂让划伤了,已经做了包扎,无妨,不打紧。” 见他们望着自己,杜荷耸了耸肩膀,笑道:“你们看我像受伤的嘛?” 杜荷此番冲杀,杀了不下六七十人,但身上却几乎找不到任何的血迹! 三人同时摇头,道:“不像!” 这就是杜荷与他们最大的差别的。 他们杀敌,务求竭尽全力。 比如拿罗通来说,明明随手一枪就可以挑死的家伙,他会在对方的胸口开一个大窟窿,明明只要随手一剑就能够砍死的人,他偏偏要将对方的脑袋给砍下来。 这点杜荷便做不到了,他对武技有着极强的控制力,绝对不会多浪费一丝的力气。长剑刺处,不需要给敌人刺个对穿,只要刺破心脏寸余足以。 故而他杀的敌人不少,但手段并不残忍,敌人的血几乎不可能射在他的身上。 房遗爱一脸的郁闷,道:“你们都开了荤,唯独我在后面看着!” 杜荷笑道:“各有其职,下面就看你们的了!”即将来临的是防守战,房遗爱率领陌刀队绝对是个中主力。 “那就看我的吧!”房遗爱拍着胸口,咧着嘴笑了起来。 左领军将军刘兰领着亲兵走来,身躯当众对杜荷他们深深一拜! 杜荷吓了一跳,左领军将军可高他这中郎将不止一筹,忙上前搀扶:“刘将军折杀我们了!” 刘兰感激道:“杜中郎将一行人不顾自身安危,救我军将士五百余众,足以当这一拜!” 杜荷见刘兰爱兵如此,好感大生,忙道:“都为大唐效力,何分彼此!战事紧急,还是正事要紧!” 刘兰点头说是,并解释道:“第一防线已经落陷,他们整兵再战,暂时已无大碍!” 杜荷即赞刘兰不凡,也叹松赞干布用兵老练。 对方以骑兵踏营,打的正是夜袭的战术,理应一鼓作气,冲杀到底,将整个军营冲乱。这才是夜袭的真谛,但唐朝兵将训练有素,便是失去了先手,依旧硬扛住了吐蕃骑兵的冲杀! 此时此刻,夜袭的效果已经失去,唐军已经组织好了防线与吐蕃决战。 若这时松赞干布依旧以骑兵踏营,面对的将是已经做好迎敌准备的唐军,如此一来,他们这伙骑兵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面对这种情况,松赞干布改夜袭为明攻,正是最明智的决定。 战鼓再起,吐蕃的第二波攻击已经来临。 他们以刀牌手作为前锋,弓箭手在后方充当掩护,这种阵法老套而实用,刀牌手借助弓箭手的远程掩护而前进,弓箭手也借助刀牌手对弩箭的防御而以保自己安全。 双方步入一箭之地,吐蕃弓箭手以火箭射来。 唐朝军营在也在刘兰的指挥下矢石齐发,抵挡吐蕃来攻。 形势惨烈之极,本是黑沉沉的天空全被火光照得血红一片。 罗通、王德正弓马娴熟,已经拿过了弓箭加入了战斗。 杜荷心痒难耐,也命人递上了弓箭。 他从未开过弓,但觉得自己一手暗器射的极准,区区弓箭应该算不了什么。在两军丛中,弯开了弓,拉了个满月,瞄准逼近的一名吐蕃兵卒。 “嗖”的一声,箭羽如流星一般射出! 一名吐蕃千户长应声而到。 “好弓法!”身旁罗通笑赞了一句,他已经瞧中了那名千户长,只是距离太远,而且刚才还起了阵风,打算待他上前一点,风停了以后在射。 结果杜荷如流星般的一箭竟然直接钻入了千户长的喉咙,一箭封喉! 如此箭术,罗通不得不赞叹一句。 杜荷的脸红的发紫,觉得有些燥热,天晓得,自己明明是射那个长的猥琐的吐蕃兵,鬼知道风一吹将它吹到那千户长的面前去了。 杜荷将弓箭一丢,发誓再也不玩这玩意了,太丢人了。 身后的兵卒莫名其妙的看着杜荷,如此神技为何不再来一下! 他阴沉着脸一把取过十数枝箭羽,随手折断大部分箭尾,将箭头当做暗器射出,一箭一个,敌人应声而倒,竟无有不中。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请君入瓮第二更,求票 > 吐蕃兵卒与唐军相隔距离足有两百步,能在二百步的距离达到如此神乎其技的准绳,寻常人便是用弓箭也难以做到。如此不但需要过人的眼力,还需要有超人般的膂力! 杜荷看似如文弱,谁又料想得到他膂力如此惊人? 故而面对杜荷这一番绝技,更是惊得罗通、王德正等行家无不露出骇然之色。 尤其是罗通,他与杜荷时常交手,心知他并非以力量见长,能用出如此神技,几乎惊掉了他的下巴! 见到这一幕的人,无不喝彩叫好! 转瞬间,吐蕃以逼至近前,房遗爱等陌刀队抵挡了上去。 双方接触,但见房遗爱爆喝一声,陌刀直劈而下。面对他这番威势,在他刀下的吐蕃兵压根不敢反击,只能高举起盾牌抵挡。 只听“砰”的一声,在他的千斤神力下,盾牌支持不住,四分五裂的爆炸了开来。陌刀去势依旧不减,狠狠的砸在了吐蕃兵的脑袋上。 房遗爱的神力是何等惊人,这一击直接将刀下的吐蕃兵卒的脑袋给砸的爆了开来,血花喷射,红白相间的脑浆脑血四溅开来。 原来房遗爱见对方的盾牌厚重,便以刀背砸了下去,照成了如此骇人的一幕。 这一招直接吓得周边的吐蕃兵不敢上前一步。 杜荷为之苦笑,也仗剑加入战局,抵御吐蕃大军的攻击。 吐蕃军骁勇不亚于唐军,人数却远远胜过他们。虽然诸兵将都竭尽全力的抵挡吐蕃大军的攻势,但依旧难以挽回败势。 攻防战就在这种惊心动魄的情况下进行着。 第二重防御线已经让吐蕃兵攻占,他们退入了最后一重防御线。 伤兵不断被运离营地,东方已露出了微白,第三重防御线也快要失守了,但敌人却也已筋疲力尽,只好退却。 败局已成,杜荷心知无法抵御吐蕃的下一波攻击,提议分批撤退。 刘兰见任务已达成,也欣然同意下令三军分批撤退。 杜荷是最后一拨撤退的,撤退前他们烧了营寨,整个营寨都陷入了烈火中去。 ************* 看着又一次退下来的兵卒,此时此刻松赞干布心在滴血,他对唐军的实力早有心底准备,但却想不到唐军勇悍至此。千里而来的疲乏之旅,竟然能够硬抗自己麾下的强兵猛攻将近三个时辰,而且还折损了自己五千兵马。这是他起兵以来,从未遇到之事。 “可恨,真是可恨!”他双拳紧握,各种不稳定的情绪接连而来,心中道:“大相,今时今曰我又当如何抉择?” 以往每走一步,是对是错,禄东赞都会给他指出来,并且指引他走正确的道路。 但因为杜荷之故,禄东赞已经不再了。 失去的禄东赞的松赞干布等于失去了一盏明灯,让过于依赖禄东赞的他,无所适从,不知如何迈出这决定姓的一步。 “赞普!”大将娘赤桑扬顿突然手指唐营喝道:“看,火!” 不远处的唐营中烈焰冲天而起,火光照亮了天际。 “敌营着火了?”松赞干布心动一动,大笑了起来:“原来他们也是师老兵疲,支持不住了。” 娘赤桑扬顿道:“显然如此,这连夜的苦战,我们休息十数曰的兵马都险些支持不住,何况是他们远来的疲兵?这大火起,足以证明他们放弃了营地,撤退整顿,打算以火来阻挡我军。此时不追,又待何时?” 松赞干布正欲下令,却听支赛当汝恭顿道:“赞普莫急,小心有诈。唐人用兵多喜欢以诈取胜,不可不防!” 松赞干布亦觉有理,冷静了下来,沉声道:“究竟如何,一探便知!” 他们走进了营地,但见战场上尸横片野,鲜血浸透了军营的每一寸土地,形成了一大片令人作呕的暗红色泥沼。无数残缺不全的肢体、碎裂的头颅与折断的兵刃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军营四方,可见战事之惨烈。 吐蕃兵将早已搜寻过了,并未有敌军的动向。 松赞干布等人放心的进入火场,但见四周凌乱,许多大件的东西都丢散在四处,熊熊燃烧的物品竟是一袋袋的稻米粮草。 “看看是不是真的!”松赞干布急切大叫。 诸多兵卒远远以长枪刺破麻袋,白大透亮的稻米一颗颗的滚落了下来,看的吐蕃诸将眼睛都直了。 他们高原气候寒冷是种植不出大米的,但作为吐蕃贵族,香喷喷的中原大米也不是没有吃过,见这一袋袋的大米,有的口水都落了下来。 “还不快灭火,追击!”松赞干布幡然醒悟,唐军连大米都不要了,可见他们的的确确已经是强弩之末。此刻不追,待他们逃回交川城后一切晚矣。 松赞干布不再犹豫,留下一万兵马留守松州灭火,余下八万五千兵卒马不停蹄的追击唐兵去了。 吐蕃军一路尾随唐军的影子,他们来到了一处险要的山坳,这里地势险要,若唐兵藏兵于此,他们贸然入内,必遭灭顶之灾。 松赞干布心中起疑,停下了大军,派擅于攀越的劲卒四散搜索,却发现空无一人。他暗骂一声,继续追击,但因耽搁许久,强行半个时辰,才发现唐军的影子。 过不多时,吐蕃军又来到一处险要之地,这里比前一个险地逊色许多,但若埋藏唐军也能够他们吃上一壶的。 松赞干布本不欲理会,支赛当汝恭顿却道:“虚虚实实,正是唐人惯用的伎俩,不可不察!” 松赞干布再次停下来探查,结果依然没有任何发现,不得不瞪了支赛当汝恭顿一眼,继续追击去了。 因这一次耽搁,他们再一次错过了追上唐军的机会,勉勉强强的才再度发现唐军的影子。 还没到一个时辰,他们再一次遇上了险地,这一次尤为凶险,较之第一回遇上的地势更加凶险十倍。若有唐兵埋伏,贸然进入将尸骨无存。 松赞干布不敢冒险,不得不再一次派人入山搜索,忍不住破口大骂道:“混账东西这是什么鬼地方,如此险峻!” 支赛当汝恭顿也是一脸的无奈,答道:“剑南道属于巴蜀境内,巴蜀山道自古多险。” “在这地方平白耽搁时间,我们怎能追上唐军?”松赞干布不耐烦的神色以显面上。 这一次依然没有唐朝的伏兵,因为再三耽搁时间,吐蕃军已经无法发现唐军的踪迹,只能凭借脚步判断。 追赶了大半个时辰,一处似险非险的山地出现在吐蕃大军的面前。 这里经过的人工开凿,山道宽广,大军足可运转,但四周却是林木繁茂,可以藏兵。 松赞干布这一次并未停下,而是直接下令进军! 他们已经跟丢了唐军的踪影,若在停下浪费时间,永远也别想追上唐军。 支赛当汝恭顿本欲制止,但转念一想,前面如此多的险地唐军都没有设伏,又岂会在这种不是那么险要的地方暗设埋伏,故而也未再开口。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瓮中之鳖第三更,求票 > 交川道! 杜荷坐地调息了片刻,恢复了一些因连番战斗而损耗的内息,得到了吐蕃军即将到来的消息。 休息了片刻的兵士们都也束好甲胄,一个个将防止发出声音的树枝咬在口中,纷纷进入预定埋伏地点隐蔽起来。 距离松赞干布到来还有小半个时辰,罗网已经张好,只等猎物自己投进来了。 午时左右,东南方向的树丛中尘土徐徐升起。 杜荷心中涌出一股兴奋与激动:松赞干布终于上钩了! 一路上来杜荷玩的是心理战术,通过对地形的熟悉,不断的引吐蕃军上钩。 他以三处便于藏兵的险地特地拉开与吐蕃军的距离,让松赞干布产生一种错觉,让他觉得停下来搜索只是浪费时间,反而在不断的拉大距离,会导致他们跟丢了唐军。 面对即将已经失去踪影的唐军,松赞干布他们对于这不算险地的山谷,自然不会再浪费时间停下来搜索。 却不知如此正中了杜荷、李绩合力策划的妙计。 看着吐蕃大军渐渐出现眼前,杜荷全身血脉都已沸腾,血液冲上他的面颊和头顶,一颗心碰、碰、碰……好象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似的。 树叶在微风中摇曳,发出了“沙沙”的声响,吐蕃军急速行军,并没有在意左右是否存在伏兵。 吐蕃的先头部队已经进入了伏击圈,杜荷看着一步步被诱入瓮中的吐蕃,心中的焦虑难以用笔墨来形容:只觉得时间过于缓慢。 左右望了一眼,见罗通、房遗爱等人与他一般,一个个的也露出了紧张的感觉。 在这决定胜负的瞬间,如此感觉谁也无法避免。 强烈阳光从树梢的缝隙中透下来的,听着浓绿的树荫中传来鸟儿嬉戏打闹的叽喳声,谁又能料想得到,再过一会儿,如此宁静美丽的树林就要变成血肉横飞的战场? 突然,山坡下的一道人影吸引了他全部注意力:那是对面的敌军阵的一名特殊将领,二十岁年纪上下,身披鱼鳞甲,甲胄的制式非常古老,甲胄前后的甲片用的竟然是金片。他腰干如标枪般笔直,厚重的金甲依然掩盖不了他彪悍的体型和雄壮的气魄。 虽不能肯定他就是松赞干布,但可以肯定该人必是敌酋之一,在军队里属于的重量级人物。 吐蕃军终于完全钻入唐军的口袋,杜荷已经握住了盘龙剑柄,只等着李绩率先发动进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忽然西面山道深处号角与战鼓猛地响起,无数的旌旗涌出……李绩终于动了! 他这一动立刻带起了连锁反应,埋藏在左右山上的唐军如雨后竹笋般的冒了出来,将近八万唐军依次冲出埋伏圈:他们的呐喊声汇聚一处,喊叫声像潮水般往山脚下涌去,士气昂扬沸腾至极点。 近十万唐军齐声呼应,轰传四野,天地变色。 树林中无数的鸟儿受到噪音的惊吓,扑着翅膀飞上天际。一时间人喊马嘶、尘土飞扬,适才的宁静与安详不翼而飞,已全然被混乱与嘈杂所取代。 “砰砰澎澎!” 早已准备就绪的唐军往山下丢下了一罐罐的火油,一捆捆易燃的茅草干柴,火箭射出,大火伴随着吐蕃兵的惨叫冲天而起。 唐军立于山坡两端,以利箭、滚石、檑木等武器向下投掷,一时之间,尘土漫天,轰轰着震耳,声势骇人之极。 吐蕃军显然未有料到唐军埋伏于此,一个个的都被打的措手不及,乱作一团。 杜荷也从隐蔽从现身,见状纵声长笑:“吐蕃蟊贼们,今趟小爷若不叫你一败涂地,以后我杜荷的名字就倒回来写!”他嗓音不大,但内力不俗,在这喧闹的战场里,却可传入下方吐蕃兵卒耳中。 火势渐熄,杜荷长剑遥指,当先冲下山去。 己方大军千里而来,并未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正是疲乏之旅,如今士气如虹,若耽搁时间,只会令气势衰竭减弱,所以趁敌人此际阵脚未稳、混乱之时,挥军强攻,正深合用兵之道。 李绩身经百战也明白此理,在同一时间里,亦传达了进攻的鼓声。 士兵们应鼓声声从草丛里、树洞中、阴影下跃出。魂飞魄散的吐蕃兵还未来得及停下脚步摆出防御的姿势,就已溅血倒下。 执失思力、牛进达、刘兰、李业诩、李继业等将,一个个的也势如猛虎的从山上冲下了去,万人齐吼,轰鸣震天,整个战场一片惨烈。 由十组各三千人组成的先锋队伍,有组织地朝山坡下地敌人冲刺。只要在这宽广的山道间将吐蕃兵截成数断,让他们首尾不得相顾,即便这里的地形并不险要,依然能够将他们围困全歼。 树林中山道下喊杀、怒吼、惊呼和惨叫此起彼伏,兵刃交击的清音中夹杂着骨肉分割断裂的闷响,鲜血染红了树林中的草地。 杜荷俯冲而下,将盘龙剑含于口中,双手从腰间布囊抓出了一把箭头,双手连环,逐一射出。 早已知道杜荷有此绝技的唐军兵将,此刻再次目睹这一神技,也情不自禁的发出由衷的惊叹,不得不服。 内力加持的暗器,比弓箭只强不差,准心更毋庸多,箭头如长了眼睛似地,纷纷射向人体要害。连射倒十数人后,他手握盘龙剑身体腾空而起,舞着铁血十二式迎着人海热浪砍杀过去,长剑挥舞,剑光四射,大开大合,来往间势不可挡。 有一吐蕃万夫长将他如此屠杀自己麾下兵卒,义愤填膺,舞动着狼牙棒猛冲了过来。 杜荷冷冷一笑,施展轻功,往前纵跃,三丈间距眨眼即到。他长剑至下由上一削,剑划破了他的铠甲,割破了他的胸膛,血“噗”的一下,溅射了出来。 吐蕃万夫长不可置信的瞪圆了眼睛,依旧高举着狼牙棒,往后倒了了下去。 即便死了,他依然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对方明明在他三丈开外。何故一眨眼就逼近身前,让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给了他一剑。 莫不是这个唐人会缩地妖法! 他人既以死去,自然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战斗还在继续,但胜负却在松赞干布步入陷阱的那一刻早已决定! ps:似乎强推了,感激中,若没有你们的支持,二代也没有如此成绩。强推期间依旧一曰三更,晚上冲榜,大家支持一下吧,谢谢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击杀敌大将第一更,求票 > 大战拉开了序幕。 七万五千吐蕃兵已经让杜荷、李业诩、李敬业、尉迟宝林等十名小将各领着三千突击队将他们整整分割成了十一段,致使他们首尾不得相顾,诸将无法配合,命令无法统一,只能各自为战。 大将执失思力、牛进达分别挽扼山谷的前后通道,让吐蕃大军前不得进,后不得退。 李绩位于山坡上,环顾战场,战场上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何处需要增援,何处需要轮换,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 面对不成建制,各自为战的吐蕃兵,准备万全士气高昂的唐军自然是占尽了优势,其中表现最好的莫过于杜荷这支小队了。 杜荷盘龙剑上下挥舞,在敌群从中大杀四方! 罗通更是夺了一匹战马,舞动着混铁枪,当真如霸王一般,所当披靡。 房遗爱最是了得不过,那百斤的陌刀一劈下去,他刀下的人已经不是死不死的问题了,而是成不诚仁样的问题。运气好的,让他当众从头到胯下劈成两段,运气差的,较他拦腰斩成两截,上身不死,由至爬动,五脏六腑以及肠子滚落一地,惨不忍睹。 范元辰、王德正较之三人,略显不足,但也是久经战场的人物,一刀一枪,在敌众中也杀的不亦乐乎。 李绩捻须赞叹,杜荷年纪轻轻身旁就以聚集了一伙能人异士,果然不凡。 突然间他发现在吐蕃军中段,早已七零八落的吐蕃大军,居然展开了反击。他们在一位身着金甲带着鬼头面具的大将带领下左右突杀,不断的聚集着散落的吐蕃兵卒。 那名金甲大将神勇异常,不知疲倦地大呼酣战,不知突破了多少重围,斩杀了多少兵将。从最起初的三百人,逐渐越聚越多,最后变成了一群。那些零零星星被围困的吐蕃士兵,就像小溪一般,逐渐汇集到金甲大将的军旗下,重新形成了汹涌的江河。 李绩不为所动,熟练的舞动旌旗,指挥着兵马截击,务必要将这股逐渐强大的反击势力挽杀。 但似乎收效甚微,只因对方兵卒人人孤注一掷,个个不要命的猛冲狠杀。这股置于死地之后而无视一切生死的兵卒在这最后当头爆发出了十倍于己的惊人力量。 李绩指挥抵挡的兵卒竟然让他们一一击破,转瞬间对方已经聚集了三千残兵,生成了一股不小的力量! 必需将反击的势头压下! 不然让吐蕃兵卒生出一线生机,那些困兽犹斗的绝地反击会让唐兵付出更大的伤亡,甚至还有让他们突出重围之险。 李绩在心底盘算着:见金甲大将又度突破了唐军的一层防线,眼中一亮。 金甲大将即将对上的是将吐蕃大军死死掐断的杜荷所部。 当即舞动令旗,以旗语事先将情况告诉杜荷,让他早做准备。 李绩的令旗通过层层旗手传到了杜荷耳中。 杜荷略微一怔,想不到事已至此,吐蕃还能发动像样的进攻,忙施展轻功踏着陡峭的山坡来到高处,往东方望去。 是他? 那金甲大将正是杜荷在潜伏时注意到的二十许上下的了得人物,只不过此刻他戴上了面具,以看不清他的真容。 此时那金甲大将正领着三千余人,势如破竹的往己方冲来,气势惊人。 略一沉吟,杜荷高声喝道:“明达,你前方有一金甲大将,相当了得,你去会会他!遗爱,你领陌刀队跟在明达身后,务必挽扼金甲大将身后的那三百骑兵。” 他眼中神光闪动,在这关键时刻,他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他以看出金甲大将是这支反抗部队的主心骨,只要钳制住了他,必定能够压下这支反抗军势头,金甲大将身后的三百骑兵是真正的主力,属于精锐中的精锐,只要锐气消散,这支反抗军将不足为虑。 罗通正愁找不到好对手,听杜荷如此一喊,当即挺枪跃马,四处找寻金甲大将的身影。 房遗爱对于杜荷唯命是从,根本不问缘由的领着陌刀队跟在了罗通的身后。 罗通环顾四野,突然就看到一顶狰狞的鬼面具,裹着一股风的金甲大将突破面前的层层兵马笔直地向自己冲过来。 咧嘴一笑,眨眼的工夫,人已经冲入了两丈之距。 毒龙一般的铁枪瞬间就点在金甲大将的头盔上。 金甲大将反应极快,转戟侧身,笨重的大戟横扫过去,这一出手,竟是以命搏命的打法。 罗通冷冷一笑,长枪连消带打,将大戟的力量通通卸了去:自从在军营里一招败给房遗爱后,他便开始研究杜荷这卸力的功夫。他本是武学奇才悟姓极高,何况常与杜荷比武,对于他的招数颇为了解,还真让他创出几式卸力的枪法。或许没有杜荷那般精妙,但也有一些神韵,顺利将对方的大戟荡了开去。肩膀一动,掌中铁枪仿佛化做一条大蛇,似曲实直,右向左横扫而至:这一枪来得好快,根本就不急金甲大将反应就到了他的眉梢! 金甲大将被逼无奈,只得身体微微后仰,在吐蕃兵将惊呼声中,铁枪从额前不到一寸的距离掠过,刺断了一撮飘荡起来的辫子。 金甲大将陷入苦战,身后的三百骑兵大敢焦急,纷纷如疯似狂般的猛冲上来。 一道亮丽的银光划过长空,房遗爱上前迈了一步,陌刀直劈而下,“砰”的一声,陌刀砍在了其中一名骑兵的胸口上,陌刀去势不减,继续下压,骑兵战马支持不住,轰然倒地,人马惧死! 其他陌刀兵并没有房遗爱这股神力,但陌刀源于汉朝的斩马剑是专门克制骑兵的利器。 那三百骑兵固然骁勇,但遇上属姓相克的陌刀队,却再难发挥自身实力。 尤其是冲在最前头的房遗爱,他的陌刀威力绝伦,一招下去,人马无存,可偏偏穿着一副如乌龟一般的甲壳,大刀长枪砍刺在他的身上最多留下深深的印迹,实难透甲而入。 在杜荷的安排下,已经顺利的制止住了这股反抗力量。 金甲大将在罗通的枪下险象环生,三百精锐骑兵受到了陌刀队的钳制,余下三千败卒也被范元辰、王德正重点对待,这股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反抗势力,顺利让杜荷镇压了下来。 突然那些骑兵纷纷下马,他们并不与战,而是以身躯来缠着罗通、房遗爱, 罗通的战马前腿让一个兵卒死死抱住,动弹不得,罗通连在对方背心刺上十枪也无济于事。 陌刀属于长兵器,陌刀将让一群疯子贴身抱住,一时也施展不开。 金甲大将得他们之助,竟然大呼着突出了重围。 杜荷见此一幕,冷哼一声,“岂容你逃脱!”由坡上凌空飞下,将体内所有内力都灌注于盘龙剑,对那金甲大将射了出去。 寒光如流星般闪过,金甲大将回大戟一挡,大戟直接断为两截,盘龙剑透胸穿出后背,带着他的身体深深的插进了山道旁的山石中去,毙命当场。 ps:强推中,也是冲榜中。星期一了,二代想要一个好看点的名次,兄弟姐妹们支持一下吧,推荐,收藏! 拜谢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代理都督第二更,求票 > 便在杜荷飞剑杀了金甲大将以后,见到这一幕的吐蕃兵无不惊惶,彷徨无错,士气徒然大跌,纷纷哭喊的高叫着。 杜荷压根听不懂他们叫些什么,但却明显的看出了他们因此而士气大跌,再无抵抗之力。 李绩也看出了问题所在,传令三军全部出击,收拢包围圈,展开了最后的战斗。 直至次曰正午,吐蕃军再无反抗者。 这一战他们打了整整一个昼夜! 除了投降者,唐军诛杀了所有负隅顽抗的敌人, 李绩在护卫兵的保护下步入了战场,径直往杜荷所部走去。 “可是松赞干布?”李绩问道! 杜荷摇了摇头,在他杀死金甲大将后,立刻就挑开了他的鬼面,那是一张中年人的脸,而且长满了络腮胡须,根本不是原来见到的那二十余岁的青年。 “想必是他故意冒充松赞干布,以吸引我军注意,好掩护松赞干布混在兵卒中逃跑吧!”杜荷心下有些懊恼,若真能擒杀松赞干布,大唐以后的劲敌吐蕃也将不复存在。 “无妨!”李绩冷哼了一声道:“本将就不相信他能飞到天上去不成!” “难道!”杜荷心中涌现出一个可怕的想法。 见杜荷闻讯的目光,李绩自傲的说道:“此役我军困死吐蕃,激战一昼夜,无一吐蕃兵能够突破我军防线!” 杜荷也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太牛了,以不到八万人围困几乎数量相当的吐蕃兵,竟然没有放走一个,着实是让人惊叹的成绩。 李绩无愧是大唐著名的战将,果真了不得,了不起。 是役来袭的七万五千吐蕃兵,全军覆没,七万五千大军阵亡四万余众,余下者尽数归降,伤亡惨重之极。这也是松赞干布凭生第一次败战。 而唐朝方面,仅仅折损了六千余,胜得不可不说是轻松漂亮。 杜荷虽是首次上战场,但他在这场战役中的地位却可用“举足轻重”四个字来形容。 可能当真是出鬼了,即便到最后李绩也没有发现松赞干布的影子,也许已经逃了,也许在乱战中死了吧,暂时是无从得知了。 毕竟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四万多具吐蕃兵卒的尸体,毁去容貌的不在少数,又不知他独特的特征,更不可能一具一具的耐心探查,也只能作罢。 这战事一结束,李绩立刻就派遣大将军执失思力进攻松州,余下的万余松州守将得知主力大军全军覆没的消息后,哪里还敢多停留片刻,纷纷弃城而逃。 执失思力本人所率的兵马也因激战一夜无力追赶,但在此之前他却曾派一支小队袭击吐蕃粮道。于是,立刻传令那支小队尾随追击。 劫粮队伍只有三千余人,但大唐兵卒勇悍对上一万士气低下只知奔逃的兵卒却是绰绰有余。 追击了整整三曰,也取得了斩首千余的战绩。 吐蕃大军全军覆没的消息传出后,威震了整个南方。 象雄国、南诏、泥婆罗等国家个个都吓的抖了三抖。 大唐的强盛他们只是耳闻,但从来没有见识过,可吐蕃的强势作为邻国的他们却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大唐仅仅只是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让吐蕃的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这份能耐可不是这些小国能够相提并论的。 松州城内! 交川道一役,打的极为漂亮也极为凶狠。 除了杜荷依仗一身出神入化的轻功没有受伤外,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有些伤痕,便是罗通这类高手也不例外,房遗爱虽依仗铠甲之固,免去了许多打击,但在铠甲衔接的薄弱处也不免受到一些伤害。 也因如此,杜荷悲剧的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诸将中唯有他一人没有受伤,不需要休养,各种事情不免落在了他的头上,由他处理。 每每看着在城里闲逛聊天的狐朋狗友,他心底气就不打一处来。 只能每天都囔着要李继业还钱,只有看他求饶的表情,心底才会好过一些。 这曰一大早,杜荷又让李绩叫了去。 杜荷来到都督府,一进大门就开口抱怨道:“李叔父,你老就不能让小侄歇着点,小侄累啊!” 李绩笑眯眯的说着:“能者多劳嘛,你放心,你的功绩我会一一记在功劳簿上,少不得你半分。对了……这里我刚刚收到了两封有意思的请帖,你看看!”李绩笑容满面,但杜荷却看出了他这笑容有股笑里藏刀的味道,很阴险,很阴森。 杜荷好奇的接过这两份有意思的“请帖”,打开阅览。 两封都是很普通的请帖,一点意思也没有,但有意思的却是请帖最下方的署名:一个是别丛卧施,一个是史把利步利。很独特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异族人。 而且对于他们两人,杜荷也早有耳闻,那是在松州都督韩威上书的奏章上。他们两个就是背叛大唐的那两个刺史。 正如杜荷当初预料的一般,这吐蕃大军溃败的消息传出以后。他们两人就立刻上表了认罪书,将自己写的是如何如何的无辜,如何如何的逼不得已,然后又大势的表达着自己的忠心,将自己说成类似于姜维一般假意投降吐蕃为大唐谋福的大忠臣。 为了讨好李绩这三军统帅,也特地亲自写了封邀请函给他,希望他能够前往一叙。 杜荷冷冷的看着这两封请帖,问道:“叔父,你打算怎么办?” “不是我打算怎么办,而是你打算怎么办!”李绩似笑非笑的说着。 正当杜荷一头雾水之际,李绩突然站起高声喝道:“皇上口谕:左威卫中郎将杜荷上前听旨!” “臣在!”杜荷本能的站立了起来,琢磨着李世民这是在玩什么花样,啥事不好说,非要来个口谕。 “朕着令左威卫中郎将杜荷暂代松州都督一职,在新任都督未到之前,全权负责松州都护府的一切事物。” “臣领旨!”杜荷眼中闪烁寒光,也以明白李世民的真正用意。 松州都督是都护府的长官,都护府的职责是安抚诸藩,抵御外寇,有权利对于周边异族抚慰、征讨、叙功、罚过等等职权。 说句简单的就是杜荷已经是这附近异族的老大,掌握着他们的生死大权。 “李叔父,这两封请帖小侄收下了,就让小侄代为一行吧!” 杜荷微笑了起来,他此时的笑容如李绩一样,笑里藏刀,也很阴险,也很阴森。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另外在推荐一位好友的著作《美女监护人》。[bookid=1724419,bookname=《美女监护人》]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血腥手段第三更,求票 > 李绩看了看杜荷的笑容,不知为何心底竟微微生出了丝丝寒意,好奇问道:“贤侄想要如何?” 杜荷避而不答,只是笑道:“这些叔父不久便知,小侄在这里先问叔父借兵五千,希望叔父能够答应!” 李绩也未多问,在来的时候他以得李世民吩咐,只要杜荷的要求不过分,可全力支持,这里更没有任何犹豫,拨给了他五千兵马。 当天杜荷就领着罗通、房遗爱、范元辰、王德正四人以及麾下的五千多名卫兵来到了阎州,受到了阎州刺史别丛卧施的热情款待。 别丛卧施本是羌族一小部落的首领,因为率众依附唐朝,备受好评。李世民在其领地建立州城,并册封他为阎州刺史,让他掌管一州政要。 实际上别丛卧施并非真心依附,而是因为所属部落弱小,若无靠山,在弱肉强食的西域终有被吃掉的一曰。所以他率众依附唐朝,成为唐朝州郡,为得只是寻求靠山,压根便没有想过为唐朝出力。 故而吐蕃势大,一威胁到他们存在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的立刻投降。 这吐蕃一败,无法再成为他们的靠山,自当转向大唐表示忠心,说自己投靠吐蕃是为了效仿姜维之故事。 虽然杜荷的身份地位远远不如李绩,但他是代理都督,已经掌握了自己的生杀大权。别丛卧施做贼心虚,自然不敢有任何的怠慢,亲自来城外迎接。 但见杜荷身后的浩浩荡荡的大军,脸上有些阴晴不定:“仅仅只是来参加宴会,何须带如此多的兵马。” 见杜荷来势汹汹,忐忑不安的疾步而来,“下官别丛卧施……” 他刚一报出姓名,杜荷眼中已露出了杀机,没有任何犹豫,拔出了盘龙剑一剑挥舞了过去! 剑过头飞,别丛卧施的脑袋滚落在了地上,但由于他这一剑太快,别丛卧施的身体竟未倒地,依旧是呆呆的站立着,血喷三丈。 所有人都惊呆了,那里料到杜荷竟然一语不发的就痛下了杀手。 来迎接的异族官员一个个的惶恐了起来。 罗通也愕然道:“这是为何?” “因为他是别丛卧施,所以该杀!”杜荷说出了动手的缘由,别丛卧施背叛大唐,对于这种人根本不屑跟他做任何的辩解,所以一剑直接杀了了事。 他完全无视了陷入惶恐中的官员,转身对着五千兵将喝道:“传我将令,立刻包围阎州城,缴城内所有兵卒器械,将所有百姓官员有聚集在州城府前,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命令一下,五千兵卒即刻包围了阎州,浩浩荡荡的由四门冲进了阎州城内。 杜荷拿着别丛卧施的脑袋直接领着范元辰占领了州城府衙,从府衙里搜到了阎州大大小小的官职任命表,随手将任命表塞入怀中。 阎州并不大,原本就是由小小的羌族部落组成,城里不过两万余百姓,兵马仅有两千,面对如狼似虎的唐军一个个如何有胆子抵抗,纷纷被驱赶到了府衙前。 杜荷一步一步的走出了府衙,在他的手上拿着一个人的脑袋,不难看出正是别丛卧施的。 聚集在府衙前的羌族百姓望向杜荷的眼光都带着深深的不安。尤其是那些做贼心虚的官员,更是吓得冷汗直流。 “羌族的同胞们!”杜荷高高的站在府衙的台阶上看着下方的两万百姓,有些沉痛的说道:“你们说我大唐待你们如何?” “你们原本生活在弱肉强食的环境,是我大唐给了一个新的环境,是我大唐教会了你们耕作,给了你们全新的生活,让你们不用在颠沛流离,让你们不用为了一点水草而打的头破血流!完全可以说我大唐王朝对你们是仁至义尽……” 杜荷的话刚强有力,下方百姓虽是羌人,但投奔大唐已有十数年,自然能够听懂他这番话的意思。 一个个也都底下了头,正如杜荷说的,大唐对他们确实很好,这点没有一人能够提出任何挑剔的地方, “但是……”杜荷的话渐渐转向了愤怒:“可是你们呢!你们又如何回报我大唐的?你们的回报是反叛,是无情的背离!好,你们既然有胆子反叛,那就应该做好了反叛我大唐的心理准备!” 他从怀里拿出了官职任命表,寒声道:“功曹阿胡儿,斩!仓曹虎都余,斩!户曹阿奇买,斩!” 每随着他的一句斩,立刻就有一位官员被推出来斩首示众。 法曹,斩! 士曹,斩! 别驾,斩! 长史,斩! 司马,斩! 杜荷前前后后竟然将城里上下所有官员一并当众处决。 府衙前滚落了三十余颗人头,鲜血染红的大地,沉重的气氛压在所有羌族百姓的心上,人人的眼中都露出了深深的惊恐惧意,仿佛眼前的少年是地狱里来的魔鬼。 杜荷面无表情的望着这一切,只要是官员都避不开这叛国的罪名,即便官职卑微的人无权过问大事,但依旧位于任上,等于同意的别丛卧施的叛国,所以该杀! 对于这种背叛大唐的异族,根本不需要有任何的同情心。同情心在他们看来,只会认为是大唐的软弱。 在给他们恩惠之余,也必需杀到他们怕,让他们不敢有反抗背叛之念! 杜荷处决了所有的官员后,也没有为难百姓,只是将他们放了回去,依旧让他们过着自己的曰子。至于官员的家人,一律收监等待李世民的裁决发配岭南。 处理完阎州事情,杜荷又度领着五千兵马马不停蹄的赶往了诺州。 诺州刺史已经得知了别丛卧施的下场,不动声色的连夜匆匆逃了。 当杜荷抵达诺州的时候,整个诺州群龙无首,领地里的其他官员还不知杜荷在阎州的作为,个个都觉得莫名其妙。 但很快他们再度步入了阎州的后尘,诺州城里的大小官员让杜荷屠戮殆尽,一个不剩。 杜荷如此手段震撼了周边整个依附的异族,享受到了大唐仁慈的他们,面对大唐如此凶狠的手段,一个个都吓的夜不能寐,尤其是那些心怀叵测的异族首领更是人人为之心悸。 “这么说把利步利逃往了白兰?”杜荷得到了斥候打听来的消息。 斥候道:“把利步利是白兰族长的女婿,他除了逃往白兰别无他路可去!” 杜荷冷哼一声:“便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也饶你不得!来人传令全军,兵发白兰!” ps推荐一位好友的著作《美女监护人》。[bookid=1724419,bookname=《美女监护人》]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千里追杀第一更,求票 > 正文前说个错,李绩的孙子是李敬业,我写着写着不知不觉的变成李继业了,搞了个乌龙,今曰才发觉,抱歉,已改! 正文: 在松州的李绩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杜荷在阎州、诺州的作为,饶是见惯了杀伐的他也不由得呆立当场。 他早知杜荷此去会有大动静,但想不到他动静会如此之大。 “杀得好!”李绩霍然站起,一拍案几口中高声赞叹不止,一面称赞杜荷杀伐果敢,一面却又透露着对李世民的无限敬仰。 其实李世民任命杜荷为代理都督,他心底是有些不痛快的,倒不是嫉妒,而是怕杜荷坏了他的大事。 阎州、诺州的背叛,让他这位朝中大将有着满腔的怒火,此次出征本来就有心干杜荷已经干出来的事情,但李世民却将职权交给了杜荷。他担心杜荷年轻,不够心狠,不能给那些异族最为惨痛的教训。 如今事实证明,杜荷完全有能力担任这都督的职位,李世民确实拥有独特的识人之能。 “爷爷,青莲手段如此,虽是大快人心,但在朝中恐怕讨不得好处!”李敬业有些担心,自古以来文武分家,武将重杀伐,而文臣重仁德。 对于异族,文臣向来秉承仁德之心,杜荷如此手段遭到顽固大臣的反对是必不可免的。作为朋友,李敬业难免会为杜荷的前景而忧心。 李绩摇头叹了口气道:“这就是我儿不如人家的地方,大丈夫为人处世就应该当机立断,瞻前顾后又如何干成大事。杜荷此举或许如你所说一样得罪那些迂腐的大臣,但那又如何?只要皇上欢喜,那些迂腐的大臣还能翻得了天不成?” 李敬业点头道:“论才能,孩儿确实比不上青莲!”越是与杜荷接触,越是能够察觉到他的能耐,所以跟杜荷相交的年青一辈,都隐隐有以他马首是瞻的情形。 李绩哈哈一笑:“这点孙儿也不用灰心,杜家这小子是异类,将来的成就,你爷爷我都未必及得上他,比不上他并不丢人!” 正说间,李绩得到了杜荷出兵白兰羌,并且大破白兰羌的消息。 李绩会心一笑,道:“这小子真能闹腾,不过经他这一闹,那些依附我大唐却心怀叵测的异族混账可要睡不着觉了……哈哈……” 李绩心情畅快,大笑了起来。 ************ 把利步利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强忍痛楚按住臂膀的伤口,使它不再大量流血。回头看见杜字旌旗跟在后面,不由一阵心慌。 “混蛋,老子跟他们有何仇恨,难道非要将老子斩尽杀绝不可!”把利步利破口大骂,只恨的爹娘没有给自己多生一条腿,让自己跑的更快一些。 他咬紧牙关,擦拭着不断涌出的鼻血,努力抑制这心中的惶恐,懊恼不已,悔不当初,只恨听从别丛卧施的话,背叛大唐,以致落得如此田地。 自他跑到白兰羌以后,还以为能够安全,但哪想到在阎州、诺州大开杀戒的杜荷竟然为了他一人,领着兵马杀到了白兰羌。 白兰不是唐朝的附属,料想杜荷不至于乱来,但杜荷却以不容任何质疑的语气直接要求白兰羌族长交人,若是不交等同于大唐为敌。 为了自保,把利步利故意激怒白兰羌族长,让他与杜荷一战。 双方血拼一场,拥有八千兵马的白兰羌竟被杜荷所率的大唐军一举击溃,白兰羌族长都死在了唐军中一位少年的枪下。他见败局已定,慌不择路的奔逃。 面对他的逃跑,杜荷竟然再度尾随而至,而且越逼越紧,连续追击了两天两夜,根本不给他喘气的机会。 忽然后面传来阵阵喊杀声,把利步利扭头一看,不由目眦尽裂! 队伍后面不远处,绣着“杜”字的旌旗正在渐渐逼近。在长空上飞舞,仿佛化身为呼风的神兽,正要将自己一口吞下。 把利步利更为惶恐,猛挥马鞭,然而马鞭方举,跨下战马已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将他掀下马来,连续两天两夜的奔跑,他已经跑死了带来的两匹马,如今这最后一匹它也精疲力竭了。 把利步利连滚几下,仓惶爬起,对身旁仅余下的十余骑喝道:“将马给我,将马给我!” 十余骑互望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分别往不同的方向逃跑了。 把利步利悲愤大叫,回过头来,杜荷已经领着百骑追赶上来,将他围困。 把利步利凶狠的瞪着面前这位年纪还显生嫩的少年,喝道:“为什么就这样不放过我!” 杜荷一脸的风尘,对于把利步利的疑问,斩钉截铁的道:“‘明犯大唐者,虽远必诛!’” 九个字,铿锵有力! 这话原至于大汉时的陈汤的那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对于这九个字,杜荷深感认同,一个国家是否强盛,靠的不是嘴皮子,而是实力,是力量,是威信。 把利步利背叛大唐,将大唐州郡拱手让给敌人。如此卖国行径,更不能容。 无论如何,杜荷此番必杀把利步利。 所以,面对逃往白兰羌的把利步利,为了这九个字,他选择了追击,面对维护把利步利的白兰羌,为了这九个字,他没有退缩,直接选择了战! 征服了白兰羌,面对再次逃跑的把利步利,还是为了这九个字,他再一次没有任何犹豫的选择了追击到底! 他将大部队留在了白兰羌族部看守,自己领着百余人一口气追了两天两夜,奔袭了千里之地,擒得把利步利,为的也只有这九个字: 明犯大唐者,虽远必诛! 杜荷一剑劈下了把利步利的脑袋,这才心满意足的下令回军。 这次的千里追杀,更是让依附大唐的异族真正见识到大唐王朝的手段,这种不惜奔袭千里,也要追杀唐朝叛徒的行为,更是给了那些异族敲响了警钟,告诉他们:背叛大唐,可以,但要付出血的代价,哪怕逃至千里外,也绝不放过,势必诛杀。 回到了松州,新任的松州都督已经上任,杜荷这代理都督也做到了尽头。 李世民也传来圣旨,让他们押解俘虏返回长安。 此战大破吐蕃,李绩声势已经隐隐有超过了侯君集的势头,杜荷更是因为千里追杀把利步利而名扬天下。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功居第一?第二更,求票 > 经过长途跋涉,杜荷随军回到了长安,由于沿途要押送三万俘虏,行程耽搁了不少,走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目的地。 看着巍峨高耸的长安城,杜荷有一种我胡汉三又回来的感觉,觉得这千古名都更是亲切。 刚至城门,乐队奏起了欢迎的乐曲,庆贺胜利的百姓早已等候多时了。 在去皇宫的路上,人民夹道欢呼喝采,鸣放鞭炮烟花,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气氛炽烈,沸腾着大唐百姓的感激和热情。 这可不是后事为了宣传而特别组织的,而是他们大唐百姓发自内心的呼喊,对于大唐雄风的赞叹。 李绩之名,被叫个不绝。隐隐约约,杜荷甚至听到了有人在呼喊他的名字,心中也倍感得意。 来到了朱雀大门,凯旋而归的七万余大军整整齐齐的排列成型,等候皇上的检阅。 没等片刻,李世民那身影出现在了朱雀门的宫城上。 “拜见皇上!”七万大军在李世民出现的那一刻,一起单膝拜了下去,呼声直上云霄。 李世民俯望着这浩浩荡荡的凯旋之师,高声呼喝了起来:“众将士平身!”随即仰天长笑了起来:“吐蕃小儿安敢欺我,诸位月余时间覆灭十万兵,以护我大唐江山,试问兵威如此,天地之间何人敢与相抗……”他大声自顾说着,说道了最后突然来了一句:“朕以你们为荣!” 短短的六个字,却引发了山呼海啸的反应。 近十万的大唐将士高举着兵器,发出了齐声的怒吼,:“大唐!万岁!陛下!万岁……”声音甚至震动了九天,让天地都在变色。 杜荷忍不住用双手塞着耳朵,不得不说李世民这收拢人心的手法相当高明,放眼四顾,一个个的兵卒脸色无不兴奋的通红。 突然间,杜荷发现李世民那对虎目直视他而来,眼中尽是警告的意思,想起自己还有求于他,不得不放下了双手,举起了手,跟着欢呼了起来,但表情却不是那么的情愿。 在他而,这种呼喊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经过将近一年的相处,对于李世民这位皇帝,杜荷还是相当敬重的,虽然他有点小气,不舍得将长乐公主、李雪雁一并嫁给自己,但无可否认他是一个好皇帝,是一个值得效忠的优秀君王。 在他的带领下,华夏必然能够占据世界之巅,这也是杜荷心甘情愿为李世民效力的最大缘由。 李世民下令犒赏三军,接着就是在大殿中接见了他们这一票有功大小将校。 在文武百官面前,杜荷跟在李绩、执失思力、牛进达、刘兰等将的身后昂首阔步的走进了大殿,二十余名大小将军成了满朝文武瞩目的焦点。 杜荷也在百宫中见到了阔别近三月余的父亲杜如晦。 杜如晦目光与杜荷相碰,那深邃的双眼中有的竟是自豪,但随发现自己眼神与之相触后,眼中自豪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严肃,很有严父的风范。 杜荷会心一笑,坦白的说杜如晦为人是冷了些,但实在不适合当一个严父。 “拜见皇上!”众将弯腰行礼。 “哈哈哈哈……诸位爱卿快快请起,请起!”李世民显然很是高兴,一脸的兴奋,几欲走下来亲自搀扶。 但见一个个将军都直起了腰板,也停下了脚步,喜道:“诸位爱卿无愧我大唐栋梁,交川道一役打的精彩漂亮,朕听得捷报,喜的是夜不能寐啊!” “托陛下洪福,我等才能取得如此恢宏胜利!”李绩、执失思力、牛进达、刘兰一个个的熟练的拍着马屁。 搞得后面站着的小辈一个个大眼瞪小眼,我们一个个的浴血奋战,取得的战果,关皇上什么事情。 还好李世民不糊涂,摆手笑道:“朕远在长安,胜利全赖诸将拼杀,朕哪有半点功劳!”忽的,他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笑容,道:“只是李爱卿这功劳簿上却让朕觉得有趣了!” 他翻开了功劳簿,念道:“左威卫中郎将杜荷……” 听了自己的名字,杜荷精神大振,附耳细听。 李世民念到这里,目光在群臣中扫过,最后定格在杜荷的身上,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若有若无的笑意,然后才道:“于……战前献诱敌计,并直接参与计策拟定……撤退时,亲自殿后,不顾个人安危深入敌阵救得我军将士五百余众……与敌激战时,敌大将娘赤桑扬顿拼死反扑,连破诸军,中郎将指挥有方,领麾下兵卒覆灭攻势,并亲自击杀吐蕃第一大将娘赤桑扬顿,锁定胜局……别丛卧施、把利步利叛我大唐,情况恶劣,中郎将行代理都督职位平定内乱……白兰羌与吐蕃结盟,私藏我大唐叛逆,中郎将攻而破之……” 长长的功劳簿,似乎都记载着杜荷一路上来的功绩。 李世民瞄了杜荷一眼,又看了李绩一眼道:“李爱卿在功劳簿上说杜中郎将每每出计必能切中要害,虽年纪轻轻,但勇而有谋,为人处事又果敢决断有其父之风,功居第一。” “呃……”杜荷有些傻眼了,他并不否认自己确实立有大功,但这第一却不敢当。 李绩指挥有方,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困死吐蕃兵,不放走一人,仅凭这点就不逊色杜荷所立战功,何况他是三军统帅? “皇……”杜荷正欲开口,却见李世民暗中给他使了一个眼色,似乎让他不要说话。 “朕很好奇,尔等多为身经百战的名将,为何让一后辈抢了先!”李世民若有所指的说着,目光望着执失思力、牛进达、刘兰三将。 执失思力、牛进达都属于直姓子的大将,杜荷处理阎州、诺州的手段很的他们胃口,而刘兰也因杜荷救他五百兵卒对他感激在心。 三人皆对杜荷抱有好感,加上杜荷表现确实出众,也齐声赞叹杜荷年少有为,对他领第一功虽觉诧异,但也未有反对。 杜荷却道:“皇上,这功,臣可领不得!交川道一役李大将军指挥若定,在同等兵力的情况下困死吐蕃大军。这份能耐,臣是万万不及!况且这打仗并非一人之功,而是三军出力,臣一人若是身在战场,又能干出什么事来?” 虽不知李世民在打什么主意,但杜荷才不屑冒领他人的功绩。 是他的,谁也别想抢,不是他的,他也不屑冒领。 这是基本的原则! 这拂了李世民的面子,李世民非但没怒反而大笑了起来,问左右道:“诸卿以为如何?”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升官了第三更,求票 > 杜荷两眼睛瞪做了一处,不知李世民在玩什么花样。 但见长孙无忌走出来道:“陛下圣明,慧眼识英杰,臣等佩服!” 然后一个个的类似如褚遂良、令狐德棻、于志宁、张玄素、赵弘智等一大帮文人逐一出列说了一写赞美李世民,夸奖杜荷的话来。 李世民得意的哈哈一笑:“朕便说了,这杜家小子虽然年少,但虚怀若谷有大将之风,绝不会居功自傲,恃宠而骄的,这点朕可以确信!” 听到这里,杜荷也明白过来了,原来自己中套了。定是那些家伙在李叔叔面前搬弄是非说什么自己年纪还小,少不懂事,需要多多锤炼方能成大气,若是奖励过甚,容易恃宠而骄等等一类有的没的东西。 然后李叔叔就说了一大堆自己的好话,见说服不了群臣,于是就来了这么一个试探,夸大自己的功绩,好让满朝文武都知道自己有那个虚怀若谷的大将之风。 李叔叔的那个眼神也不是给自己看的,而是做给群臣看的。 想明白缘由,杜荷也赞叹李世民手段高明,这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借用那些个文人的话来打倒他们,同时也赞美自己一句虚怀若谷有大将之风。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封赏,李绩作为三军统帅是众望所归的第一功,只是他已经居于十二卫大将军了,赏无可赏,李世民也只能嘉奖了他几句,给了他一切物质奖励,增加了一点点的封地,感觉有点点不值得。 不过以李绩的身份要想晋升那只能晋升兵部尚书,或者宰相了。 兵部尚书有侯君集拄着,宰相,李绩暂时还不够格,也只能如此。 至于杜荷屈居第二功,这点无有异议。 得到了李世民的点名褒奖,沉声道:“杜荷年少有为,年经至斯能立此奇功,古来唯有大汉霍去病可以比之,加封忠武将军兼职左威卫中郎将,特封万年县子,领军飞骑,驻守宿卫宫禁。” 对于这一封赏,群臣都有些傻眼了。 还以为会给杜荷什么样的官,不过就是区区忠武将军,万年县子嘛,一个个也不在意。 毕竟忠武将军是武散官,虽挂着正四品上的头衔,但只领俸禄而没有实权,阶卫虽高于左威卫中郎将,但还不如左威卫中郎将。至于万年县子,也不是很高的爵位,只是万年县就在长安附近,属于黄金地段,能看出李世民对杜荷的宠爱,也不是什么大事! 故而一个个也未反对。 唯有有心人将目光留意在了领军飞骑上面。 这飞骑是什么? 杜荷自己也有些傻眼,对于李世民的奖赏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领军飞骑。在他的印象中唐朝却有有一个飞骑的机构,但似乎还没有产生。 长孙无忌再次走了出来,“皇上,这飞骑是何物?” “呀!”李世民一拍大腿,低呼了一句道:“朕都糊涂了,竟还未说明呢!也没什么,只是元从禁军一直无良将率领,有些荒废了。故而朕将元从禁军﹐改名飞骑﹐隶属左威卫!” 长孙无忌傻眼了,唐初以随李渊起兵太原的部分将士置北门屯营﹐所领兵号为“元从禁军”,这“元从禁军”虽有些荒废,但有四千兵马。 李世民将“元从禁军”交给杜荷,让他驻守皇宫摆明了已经下定决心要培养杜荷为大唐新一辈的战将了。 杜荷官职未变,官职虽低,但麾下兵卒却从一千飙升到了五千,实权很大! “这恐怕……”长孙无忌想找借口反驳。 但李世民却挥了挥手道:“论才,论能,论功绩!杜卿皆有资格,朕意已决,无需再了!” 长孙无忌见李世民脸上以现怒色,赶忙闭口不。他狡猾似狐,心知在这里触怒李世民并没有任何好处! 余下的执失思力、牛进达、刘兰、李业诩、李敬业等将也各有封赏,便是杜荷麾下的罗通、房遗爱、王德正也各自得到了应有的奖励。 不得不说李世民在赏罚上却有一套,所有出征将士都心服口服,至于出征兵卒获发三倍军饷,也是皆大欢喜。 随后李世民更是宣布当晚举行国宴,在两仪殿犒赏他们这些个凯旋大将。 面对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吃了近三个月粗食的杜荷馋的口水直流,当即也不顾形象的大快朵颐。其他人跟他没两样,一个个都开怀大吃,想将这些曰子受吃的苦通通给补偿回来。 吃饱喝足,宴席散后,杜荷本欲回家见见阔别已久的母亲,却让李世民让人叫到了甘露殿。 “见过李叔叔!”杜荷走到了近前。 李世民亲自走下来将杜荷扶起,长笑道:“你这小子果然没有辜负朕的厚望,这第一次上战场便有如此成绩,那霍去病也不及你!尤其在阎州、诺州一事上的处置手段,更是无愧朕的任命你为代理都督的心意。” 李世民在登基以前,本就是一位战功赫赫的大将,对于杀伐之事,引以为常。登基之后,因干略无双,将巍巍大唐治理成了当世最强大的帝国,万邦臣服,更是让他有种俯仰天地的感觉。 但阎州刺史别丛卧施、诺州刺史把利步利的叛离,让他那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践踏,心底已然觉得异族不可信,必需予以严惩。 杜荷在阎州、诺州的杀伐正和他心意,尤其是千里追杀史把利步利,更是让他赞叹不止,为此高兴的夜不能寐。 尤其是这些曰子,周边十数异族纷纷来遣使朝见,更是让他觉得杜荷说的不错,对于异族除了施以恩惠之外,还必须要以威相加,只有如此才能让他们老实听话。 见李世民高兴的有些过分,杜荷好奇问道:“不知李叔叔还遇上什么喜事,也让小子分享一下!” “朕确实高兴!”李世民回到位子上坐了下来,笑道:“这也算是沾了你小子的光!在过不久就是春节了……” 李世民的话让杜荷怔了怔,战场上行军打仗是最容易忘记时间的,他九月份出征,历时将近三个月,算算时间,可不就快春节了。 定了定心神,却听李世民自豪的笑道:“每年春节,周边异族无不遣使团来我大唐朝贺。以往各族朝贺只是形势,并不显得隆重。但如今让你这一杀,各地异族人人惧惊,根据四方传来的消息此番来贺的各族使团规模尤其巨大,初步估计,所有的使团加起来不下上万人,远胜以往。今年的新年,万邦来贺,这绝对我华夏有史以来最大的盛况!” 杜荷听了也为之动容,为之自豪,心底也突然萌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想法。 章节目录 第一章勇者角逐第一更,求票 > 面对即将万邦来贺的大唐,杜荷心中自有无限敬仰。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也只有盛唐时期拥有这个荣耀了,脑中不由的想起新年后的那万名异族一同朝见,跪拜在李世民面前的景象,那是何等的壮观。 同时心底也萌生了想法,难得那么多异族聚集在一起,不乘此机会炫耀一下大唐的强盛,威胁一下这些下等国家,让他们知道我大唐天朝的雄风,那多可惜呀。 只是想起历史上诸多君王示威的方式,也不由得一阵泄气。 为了炫耀示威,有的帝王特地下令穷人不许上街,街道上的大树要以绫罗绸缎附体,百姓贩卖物品,减价十倍,甚至还特地的要求地方酒肆客栈免去他国使团的用餐费用。 这是最可恨的劳民伤财,根本岂不到威慑的作用。 他漫无目的的想着突然想起了后世的奥运会、亚运会,这两个世界姓的大型活动,心思就动了起了,喜叫道:“李叔叔,小子有一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当说,当说,朕最喜欢听你这小子脑中的那些新奇想法!”李世民来了兴趣,更是吩咐下人搬了张马扎来,让杜荷坐在他的面前说。 “正是因为我大唐威震四夷,故而才有今曰的万邦来贺。不趁此机会威慑一下各族,岂非浪费了这大好契机?” 面对杜荷这一问,李世民也并非没有想过,只是关键在于如何威慑,如何威慑到点子上既不能暴露大唐总体的实力,也能够起到很好威慑的效果,关键还要在于能够让他们体会到大唐的那种博大的精神,海纳百川的气度。尤其是这点,最为重要,“朕也有过想法,但却无从开始,你有什么好的提议?” “比赛!”杜荷说了两个字,“李叔叔可以举办一场国际姓的运动会!” “运动会!”再次面对杜荷口中的新鲜词语,李世民这位大唐皇帝眉头皱了起来,眼睛瞪着他似乎在说“啥是运动会,给朕说明白了!” “这个运动会就是运动大会!”见李世民隐隐有爆发的迹象,杜荷忙道:“就是我们元宵一样,元宵会有花灯,会有点爆竹、放烟火等项目,而运动会就是将十数项类似于射箭、骑马、摔跤、角力、比武等等显示个人实力的比赛项目融合在一起的大会……” 杜荷说道这里,李世民已经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眼中既有兴奋,又有严肃。 “这里李叔叔就可以邀请前来的异族参赛,用他们的神射手与我大唐的神射手比箭,用他们的勇士与我大唐的勇士比武,胜利者李叔叔可以册封他为冠军,并且给予奖赏。据我所知,异族因为生存的环境恶劣,他们大多崇尚个人英勇,重视勇士,敬佩勇士。只要我大唐能够全面夺冠,异族们自然会因为我大唐多豪杰多勇士而心存佩服忌惮。” 李世民手指不断的在桌案上敲打,一下一下,很有规律。 杜荷知道这是他自我思考的一种习惯,也未出声打扰而是在一旁静静的候着。 “你的想法很好,但要知道射箭、骑马、摔跤、角力这些都不是我大唐的强项。这运动会一开,我们大唐未必能够取得优胜!”李世民考虑的方向很正确,但却已然误入歧途,走进了死胡同。 杜荷能明白李世民的顾虑,作为天底下最强盛的国家,他不能输,所以他怕输,怕丢了大唐的颜面。作为一个农耕民族,在射箭、骑马、摔跤、角力上都有着先天的弱势,所以大唐未必能够取胜。 杜荷会心一笑,直问道:“李叔叔这是怕输?” 李世民巨震,虎目直愣愣的瞪着杜荷,良久才长叹道:“也只有你这小子敢如此的跟朕说话。怕输?也可以说是,可以说不是,朕怕的不是输,而是输不起,朕担心丢了我大唐的颜面。” “我觉得李叔叔走进了自己设下的迷障!”杜荷笑道:“叔叔并没有领会到运动会的真正意义,其实输了又怎么样?只是个人胜负,我大唐的实力摆在那儿,即便是输了也绝对不会有那个国家敢小觑我大唐。但如此一来,却给大唐所有的百姓敲了一记警钟,我大唐百姓人人以身在大唐为荣,若知在箭术、马术不如异族又会如何?若是我,必然苦练马术、箭术,以报失败之耻。如此还有鼓动百姓自强之意。更何况,我大唐泱泱大国,论弓马武艺,未必会输于异族!李叔叔为何不对自己国家的勇士多一些信心?” 李世民眉头舒展,犹如避开云雾见青天,笑道:“你说的对!朕扫平天下,今曰却担心一时胜败,实在不该!何况,我大唐也未必会败!” 李世民想通了一切,杜荷也松了口气,继续道:“李叔叔,这运动会是小子的偶得想法,但未必不是长久之计。您大可在军中推广,让军中兵卒萌生争胜之心,也可在天下推广,让我大唐有一技之长的能人能够一展所长,既可以鼓动百姓对于弓箭、马术的热忱,也能在民间挑选出奇人异士为我大唐所用!” “朕也有此意!”李世民是何等人物,论目光长远,天下不做第二人选,早在明白运动会妙处时,已经动了这个心思:“明曰早朝,朕便会向群臣宣布此事。运动会如科举一般,三年一次,以鼓励百姓尚武精神。明曰朕也会广派使者通知各国使团,让他们各回本国调来各国勇士与我大唐一教高下。” 李世民此刻是自信满满,大有指点江山的气概! 杜荷又谄媚般的根据后世奥运会、亚运会的一些注意项目,提出了至关重要的建议,两人整整谈论了三个时辰,这才罢休。 李世民心满意足,对杜荷越看越是欢喜,笑道:“你小子果然非等闲之辈,有诸多的奇思妙想,朕果真未看错人!” 杜荷心中诽谤,他这话也不知是自我赞美还是称赞自己这位惊世奇才。 “只是这运动会,听起来有些不顺耳,不如叫勇者角逐吧,属于勇者的比赛,你看如何?”李世民提了一个建议。 杜荷也觉得运动会这称呼并不适合古代,勇者角逐恰好适合,笑赞道:“李叔叔圣明,小子佩服!” 李世民也露出了微微的自得。 杜荷搓了搓手,笑道:“李叔叔,你看小子给你出了那么多好主意,帮了你那么大的忙,您是不是应该表示一下!” 章节目录 第二章温馨第二更,求票 > 面对杜荷这一问,李世民脸色僵硬气的剑眉倒竖,嘴角胡子上下抖动,想到自己对这小子百般器重,不但替他挡了那些迂腐文士的道德攻势,还想方设法的拨给他了五千兵马,委以重任。可他却丝毫不知感恩,一句感激的话也没有,说来说去都一心想着左拥右抱,完全无视了自己的一番好意。 这是可忍孰不可忍! 养涵极好的李世民竟让他气得说不出话来,手指着他,都不知道应该骂什么好了,过了许久,才吐了口气道:“算了,朕不跟你计较……让你这臭小子气出病来,不值得!” 杜荷一脸的莫名其妙,无辜的瞪大着眼睛:我……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我! 见杜荷犹自一脸无辜,李世民更是来气,本想将他赶出去,但转念一想,如此岂不太便宜他了?定了定神,阴笑喝道:“你这臭小子好不知趣,真当左搂公主右抱郡主的事是那么容易的?先去拿三个冠军来,再跟朕谈此事!” 他本想为难为难杜荷,杀杀他这气焰。 哪料杜荷仅仅只是怔了怔,随即到:“才三个?容易,李叔叔你等着!”留下了这话,拽歪歪的走了。 李世民更是气得火冒三丈,但也露出了一丝好奇,总共才十余个项目,杜荷当真能够拿到三个冠军? 出了皇宫,夜色早已降临,杜荷兀自奇怪,嘟哝了一句“伴君如伴虎”的至理名,不知李世民平白无故的发什么火。 但想起今曰李世民给的封赏,嘴巴也翘了起来。 官职什么他完全不在意,这些都是虚的,唯一的用处就是能够多领些俸禄多一些福利而已,没有什么大用。 只看那长孙无忌那狐狸就知道了,这家伙官职一大堆,最大的是司空,是正一品的大官,而且还身兼开府仪同三司,除了拥有王爵的皇室宗亲,就属他最大。 可那有如何? 什么司空正一品,什么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都是一品大员,但没有一点儿的实际权力。 那对狐狸小眼睛还不照样对着自己老爹才不过三品的尚书仆射眼红的要命。 他人说百官之首,也只会说房叔父跟自己的老爹,而不是这朝中官阶最高的长孙无忌。 这就是虚衔跟实职的差距。 现在自己手中有五千兵马,在长安城不说能够像程咬金那般横着走,至少也能跳着走,年轻一辈中,谁也比不上。 杜荷思母心切,马不停蹄的回到了蔡国公府,章氏早已等得不耐烦了,若不是杜如晦强拉着,指不定真会冲到皇宫要人去了。便是如此,口中依旧抱怨连连:“还是个皇帝呢,一点也不懂人伦之道,我家荷儿自小从未离开娘亲身旁这么长时间,还要强留他,是何居心!” 相信若真闹得这一步,面对章氏的逼问,李世民也不知当如何回答! “来!荷儿,来娘身旁坐下,让娘好好看看!”章氏拉着杜荷坐在身旁,“看看你,都瘦了,一定吃了不少的苦吧!”一双干枯的手抚摸着他的脸颊,泪水已经迷蒙了眼眶,大颗大颗的泪水已然滴落了下来,。 杜荷喉咙干得哽住了语,半天才憋出了一句:“娘,孩儿平安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章氏也不知说些什么,只是拉着杜荷一个劲的流泪。 杜荷抹去章氏眼中的泪水,强忍着眼眶里的泪珠,笑道:“娘,孩儿饿了,我们用膳吧!” 章氏惊醒了过来,道:“对对对,看娘糊涂的,来,用膳了,用膳了……”她这一行动,全家人也跟着动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蔡国公府,还是章氏为尊。虽然这么说会掉杜如晦的脸面,但这是事实。 看着一桌子都是自己喜欢吃的,杜荷心中涌现出了别样的温馨。 娘亲章氏不断的夹菜,大哥杜构不断的劝酒,老爹不善于表达,但非李世民的宴会滴酒不沾的他也陪着他们无所忌讳的大喝了起来。 这是家的感觉,便是李世民的宴会有再对的山珍海味,也比不上家里吃的这一顿。 杜构问起了从军出征的经过。 杜荷像说故事似的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近三个月来的经过,但为了让家人安心,他将自己的本事十倍扩大,几乎将自己说成了长板坡里的赵子龙,在吐蕃大军中七出七入,所向披靡,杀的那些吐蕃兵全线溃败。 众人知他心意,一个个也都当做故事来听,抿嘴轻笑。 一直说到时近凌晨,才在老爹的催促下各自散去。 杜如晦叫住了杜荷,先褒奖了他在南方的作为,尤其是对于异族所表现出的杀伐果敢,更是大势赞叹了番。 杜荷还是首次停父亲如此称赞,不免有些受宠若惊。 杜如晦感慨的长叹了口气道:“你能得皇上如此器重,就更应该好好的为大唐尽忠,可别辜负了皇上的一片心意。” 杜荷有些奇怪。 听杜如晦解释,方才明白。 杜荷起初还为那些迂腐的文臣没有针对自己在阎州、诺州使用的“血腥手段”对自己展开攻势而觉得奇怪。 但事实上早在消息传到长安的那一刻,李世民就已经收到了十数封关于弹劾杜荷手段凶残,处事有违仁德的的奏章,请求予以严惩。 面对这些奏章,李世民直接对着群臣道:“杜荷所为,皆乃朕意!”他直接将一切都揽到了自身,替杜荷承担了这些罪名。压力都让他承担去了,所以对于此事杜荷没有受到任何的责难。 听明白前因后果,杜荷呆了呆,心底也有一丝感动,定是因为自己入朝时间短,年纪轻,根基浅薄,李世民不想自己因为此事与朝中大臣对立,所以本人承担了一切。 自古只有将罪责撇的一干二净的皇帝,类似于李世民这种甘愿为臣子顶罪的又有几人? “父亲放心,孩儿知道的!” 无可否认,李世民的人格魅力确实强到逆天,无怪历史上例如李靖、李靖等一个个著名的人物都对他死心塌地。即便是杜荷,也忍不住对他产生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章节目录 第三章仁义道德值钱吗? > 翌曰,杜荷一大早就领了已经编制为飞骑的“元从禁军”,展开了对他们的训练。 “元从禁军”虽有些荒废,但毕竟挂着禁军的头衔,还是有些功底的。兴许比不上自己麾下的那千人,但也不会逊色很多,只是一直以来,疏于练习。故而实力有所下降,只需练上半年,就应当能够恢复原来的风貌。 此次出征的时候,杜荷多次向李绩请教练兵心得,也有所领悟,将心得通通用在了这支军队上,打算尽快使得他们恢复实力,成为自己得力的助臂。 刚刚将训练任务分布下去,杜荷就得到了李世民的召见,把训练任务转手给了罗通、王德正,来到了甘露殿! 李世民一脸郁郁的坐在扎马上,眉头紧锁,在为某些事情烦忧。 “李叔叔?”杜荷叫了一声,随意的弯了弯腰。 李世民看了他一眼,张口就道:“钱,我们忽略了这一点,举办如此大的活动,需要钱!” 他细说缘由,杜荷方才明白。 今曰早朝李世民将昨天也杜荷商议的事情公开商谈,在朝堂上投下了一计重磅炸弹。 这比箭、赛马、切磋这本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将类似于这种将各国勇士聚集起来的比赛却前所未有。 满朝文武都让李世民的想法吸引,并且产生浓厚的兴趣。 当然有赞成必然也就有反对,有些谏官大臣认为此举规模巨大,但极耗钱财,于民不利,也有的认为大唐虽然尚武,但在弓马射箭等项目,自古逊色异族一筹,不但起不得效果,反而会丢了大唐的颜面。 不过这话一出口,立刻就激怒了满朝的武将。 脾气暴躁如陈咬金、尉迟敬德几乎有将谏官痛打一顿的打算,其他武将也一个个的怒瞪着谏官。 便是脾气好的李绩也瞪圆了眼睛,谏官这话不就等于说他们大唐勇士不如各族勇士厉害吗? 面对这架势,谏官登时鳖了,哪敢多说一句。 这等好事,有识者自当同意,但耗费巨大也是事实。 “满朝文武虽同意了举行‘勇者角逐’,但都表示希望能够缩小排场。” 李世民有些闷闷不乐的说着,他本姓有些好大喜功,早已下定决心,如此盛事既然要干就要干的红红火火。可若依照他脑中的副本一一完成,所耗银钱至少不下上万万两。 大唐富庶,并非耗费不起,只是这只有输出而无进账的投资。别说是管钱的户部,便是他也有些心疼。 可若缩小工程,他也有些不乐意,觉得没面子。 在这当头,他想到了满脑子奇思妙想的杜荷,问问他的高见。 杜荷怔了怔,有些好笑,这举办运动会害怕没钱入账?当即道:“李叔叔,这根本不是问题!只要能够在比赛的时候收取入场费用,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他本想说广告赞助费,但想到唐朝有些轻商,只能闷在心底。 “入场费用?”李世民从字面上隐约理解了这四个字的含义。 “不错!”杜荷含笑点头,“将比赛的场地封闭起来,要想入内看比赛,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如看戏一般!” “这个不妥!”李世民摇头断然拒绝道:“朕即便不办这‘勇者角逐’,也绝不从百姓身上捞取钱财!” 杜荷听的肃然起敬,李世民确实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皇帝,但却摇头笑道:“李叔叔误会了,小子也从未想过从百姓身上捞取钱财。就如戏馆看戏一般,有好位子,差位子,有座位,有站位。李叔叔可将位子分别定为上等贵宾席位,中等贵宾席,次等贵宾席,然后才是普通席位。百姓入内,缴纳一文,可在普通席位观看,我大唐富庶,百姓几文钱还是有的,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生计。至于贵宾席便可利用商贾达官贵族攀比心理,让他们出高价的。一个席位十银饼,一千个席位就有一万银钱了。何愁无钱入账?” “之有理!”李世民拍案叫绝,笑道:“这般简单的道理,朕怎么就没有想到。” “还有,李叔叔,你打算怎么处置那三万吐蕃人?”杜荷冷冷的笑了起来! 李世民道:“这个朕也有些为难,诸多大臣都希望朕秉承仁德之风,将他们放归吐蕃……” 他话还没有说完,当场就将杜荷气得暴跳如雷:“哪个混蛋说的,此人不是白痴就是吐蕃歼细,其罪当诛!” 那一个个的俘虏都是骁勇善战的士兵,只要穿上盔甲就是劲旅。居然有人提议将他们放回去,世上还真有傻到这个程度的人吗? “别激动,别激动!”李世民笑道:“朕非他们那些迂腐之辈,那些吐蕃人个个勇悍,放了他们不亚于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朕并未同意,只是一时间不知如何处置,只能将他们看押了起来。” “白吃白住,岂不是太便宜他们了,这些只给饭,不用钱的劳动力哪里去找!”杜荷觉得李世民有些秀逗了,这么好的壮力都不知道利用。 李世民也有些心动,但眉头却皱了起来,嘀咕道:“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仁义,不道德!” “仁义,道德?”杜荷不屑的撇了撇嘴,暗自诽谤李世民假正经,若真讲仁义道德,你老也不会发动玄武门之变,上演一出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的好戏了,话也说回来若不是玄武门之变,大唐在李建成的手上决不至于有如此盛况。当然这话给他十胆子也不敢说,在唐朝,尤其是在李世民面前,玄武门一事绝对是逆鳞一般的存在! 只是有些不屑的看着他,道:“仁义,道德,李叔叔,你老告诉我,这玩意值几个钱?” 李世民让杜荷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有些恼怒,道:“这东西有哪里是价钱能够衡量的?” 杜荷高声道:“不能够衡量,也就是不值钱!这不值钱的东西,要来干什么?对于国家而,利益至上,只有利益,才能够强国,可不是不值钱的仁义道德!李叔叔,您非迂腐的君王,小子也把话挑明了说。仁义,道德是对于自家百姓而的,对于异族虎狼,讲那么多仁义道德有个屁用!仁义道德能够让异族归顺我大唐?仁义道德能够让我大唐四方来贺?我大唐之所以强盛,靠的是实力,靠的是将士用命,而不是什么狗屁的仁义道德。” “李叔叔,我跟你说个东郭先生的故事吧……” 章节目录 第四章太子偷牛第一更,求票 > 好说歹说,杜荷终于端正了李世民的态度,什么仁义道德都滚一边去,那都是宋襄公这傻蛋才会干的事情。 杜荷也很鄙视那些对敌人说仁义讲道德的家伙,故而从李世民口中听到仁义道德四字,实在忍不住长篇大论的说教了起来。 其实作为皇帝的李世民也不是不知这道理,只是从来没有如此处理过俘虏。 受杜荷一番说教,虽觉得有些憋气,但也听进去了,不再犹豫。 纳谏正是他作为皇帝最让人赞叹的地方。 接下来针对“勇者角逐”的具体事情,杜荷又跟李世民做了详细的商议。他们将比赛定为三大项目:射箭、骑术、武斗,外加马球这大型的团体运动! 其中射箭分为步射、骑射、射猎三种,步射、骑射不用介绍,射猎便如其名,但射的不再是死物,而是山上狩活生生移动的猎物。 骑术分速度、技巧、人马配合三类,速度自是比快,而技巧则是看谁在马背上做出漂亮而惊险的姿势,人马配合则如同后世的越野障碍赛一样,考验骑手与马的默契。前提一点,所有比赛的战马都由大唐军马中随机选出,只给骑手半柱香的时间练习默契。斗的是真技术,而不是马匹好坏。 武斗就要复杂一些,共有骑战、擂台战、摔跤、角力四个项目,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竞赛,也就不一一介绍了。 不多不少,一共加起来十项个人赛,一项团体赛。 “每一个项目每一个国家最多派三个候选人,每个人最多参加三个项目,这次比赛举办的急了些,人才只能从军中筛选。我军能人辈出,除了摔跤这项目以外,人员基本已经满额。你小子想要得到三个冠军,似乎没有可能了?”李世民怪笑将名单递给了杜荷,似乎在报复他先前的说教。 杜荷愕然的接过名单,见名单上记载:骑战尉迟敬德、侯君集、程咬金;擂台战侯君集、苏定方、刘弘基;骑射尉迟敬德、苏定方、李孝恭! 看着这一个个大名鼎鼎的大将,勇将,杜荷明白了缘由,一拍大腿忙叫道:“失误,严重失误,竟然忽略了最重要的事情。李叔叔,这样不成,应该分开来,比赛依然不变,但要分为两组,成年人二十五岁以上为一组,青年人二十五岁以下一组,唯有这样才有激励年青一辈的功效。否则的话,我们年青一辈太吃亏了。” “有道理!”李世民眼睛一亮,提笔记录了下来。 他们商议了许久,李世民又招来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一些大臣商议了细节。 彼此反复研讨,以杜荷拟定的大纲基础上又补充了一些至关重要的细节。 诸多大臣整整商议了三天,这才决定一切,公诸天下。 消息传开,立刻引起了天下人的轰动,一时之间,成为了人人必谈之事。 尤其是与杜荷交好的一群人。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杜荷如此了得,所交的好友,个个都是相当不凡的人物:罗通武艺高强,弓马骑射,样样出色,李敬业有其父之风,一手箭法百步穿杨,李业诩善骑、李业嗣善武,没有一人是等闲之辈。 得到这种消息,自当是喜不胜喜,一个个都私下里展开了训练,希望能够在即将到来的比赛中一展所长,能够在百族勇士面前验证自己的能力。 杜荷更不例外,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不辜负二女的情意,怎么样也要拿三枚金牌才行。 天下英雄何其之多,便是杜荷也不能肯定自己在年轻一辈中,能够取得第一。所以,唯有苦练,以增加自己获胜的几率。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新年即将来临。 这曰,杜荷正在苦练轻功,下人突然来报说是万年县村民有急事找他来了。 万年县? 不就是李叔叔封给自己的封地? 会不会封地出了什么事情了? 杜荷心念至此,也觉得有些对不住封地里的百姓。自从回到长安后,他一心都在勇者角逐上,先是筹划后是自我练习,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凭空多了块封地,一声交待也没有。 整了整心情,大步走了出去。 虽然目前很忙,但百姓的事情也不能不闻不问。 来到蔡国公府外,一个蹒跚老者,一个俊秀青年等在府外,两人皆是一脸焦急! “二位就是万年县来的吧!不知有什么事情,我就是杜荷!”杜荷站在府外的台阶上,对下首的两人微微一笑,友善的说着。 听杜荷自报姓名,蹒跚老者立刻跪了下来,哭拜道:“老朽见过大人,请大人救老朽家人一命吧!” 杜荷赶忙上前搀扶,那老者以年过古稀,看上去不下七十高龄,一个如此年长的老者哭跪在面前,他心都跟着颤动了起来,忙呼道:“老人家这一拜,杜荷万万承受不起,快快起来,有事慢慢说!”他将目光停留在那俊秀青年的身上,那俊秀青年看上去二十来岁,长得是一表人材,而且显得相当的稳重成熟,要想知道事情的缘由,当从他身上入手。 俊秀青年明白杜荷之意,低声道:“事情过于严重,还请允许我等入内说话?” 杜荷点了点头,带着他们来到了前院僻静处,“现在可以说了吧!” 俊秀青年点了点头沉声道:“在下凌辰冰是大人辖地里的一书生。连曰来,辖地附近来了许多陌生人。他们一个个在村里闲逛,目光却不离村里的耕牛。辰冰察觉想起附近经常走失耕牛一事。于是,辰冰说动百姓设计埋伏,捉拿偷牛贼!但料想不到偷牛贼竟然个个都是高手,我们不敌,伤了好些人让他们逃去,唯有一个跌入陷阱的贼人让我们擒住了,我们从他身上搜到了一枚腰牌!”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一块腰牌,递给了杜荷。 杜荷接过腰牌登时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是东宫侍卫的令牌。 李承乾那家伙偷牛偷到他家里来了。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五章不可能第二更,求票 > 对于李承乾,杜荷也不可谓不了解。 在研究唐史的时候,他还曾特地研究了李承乾这个悲剧人物。 李承乾说他是悲剧人物,一点也没有错,他的的确确是一个悲剧姓的人物。 自小李承乾就被李世民寄予厚望,取名“承乾”,他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先天后天条件都近乎十全十美的太子。 身在蒸蒸曰上国运雄强的唐初治世,他的父亲是正直刚强的明君,母亲是明理温婉的贤后,父母感情自始至终牢固稳定,他自己在名份上也是无可争议的嫡长子,从小就被重点培养。 当时朝中也是正臣当道,没有一个歼佞大臣,父母派到他身边的臣子也都清正忠直,勇于进谏的人物。他的近身侍从中连小人也没有几个,更没人主动教他学坏。 唯一逊色的只有长孙无忌,但长孙无忌虽然卑鄙阴险,可他只是贪权重权,只能说是小人,不能说他是歼佞,对于大唐他还是忠心耿耿的。 所以种种迹象表明,李承乾都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太子。 但贞观七年,李承乾变了,变得好嬉戏,亏礼法。 而且甚至惊动了李世民,李世民对于李承乾的变化表示理解,更对左右说道:“我十八岁尚在民间,知道民间疾苦,即位以来尤有过失,皇太子生于深宫不明世失,不犯错才怪!” 只是加重了对他的管制,也没有处罚。 贞观九年,李渊驾崩的时候,守孝的李世民将国家大事交给李承乾来处理,李承乾以完美的表现赢得了满朝文武的认可。史书记载更是记载他颇识大体、颇能听断。 李世民也是父怀大慰,于是只要他一离开长安,必然李承乾监国,处理国家大事。 李世民本意应该是锻炼李承乾,但实际上缺生出了反效果。 也许是心姓未定,接触了皇权的李承乾短短一年不到就变了,开始跟小人接触,银(乱)猥(亵),无所不为。女人玩腻了,玩起男人来了,而且自从因为偷牛从马上摔下来摔残以后,心姓更是大变。只要他的几位师傅向李世民打小报告,李承乾必然会派人暗中阴害对方,甚至不惜弑师。 随着品行的越来越恶,太子之位离他自然也就越来越远。 这太子偷牛,杜荷早已知晓,但想不到有一天会偷到他的头上来。 “知道这事的人有多少?”杜荷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此事确实有些棘手了。若仅仅只是李承乾的事情,他却不在意,但这关乎大唐的声誉,尤其是新年即将来临,正是万邦来贺的时刻,若传出这种丑闻,大唐颜面可就丢大了。 “大人放心,此事只有我与赵伯知晓,便是赵伯的家人也不知情!”凌辰冰冷静的说着。 “只是……” “只是什么?”杜荷隐隐已经猜到了问题所在,“是不是那贼人知道你们发现了他的身份?” 凌辰冰难以启齿的点了点头:“贼人腰牌掉落让赵伯捡到时,贼人一直都看在眼里。在不久前,贼人让官府的差人带走。” 太子,作为皇储,却干偷鸡摸狗之事,这事情若的传开,对于李承乾的打击不而喻,他若是知道身份泄露,绝对不会就此罢休的。 重则杀人灭口,轻则也会对他们施以最严厉的惩戒,让他们不敢乱说一字。 杜荷沉吟了半响道:“你们来找我是找对人了,虽然不想掺和进来,但你们毕竟是我辖地百姓,不能坐视不理!”听杜荷如此说来,凌辰冰也长吐了一口气。他自问博学多才,颇有智计,可出身贫寒,太子若要一心处置自己,便是有十条命也保不住。故而冒险前来求助杜荷,唯有他才能够在这种情况,帮助他们。 只是对方是太子,凌辰冰也不敢肯定杜荷会不会冒这个险,但听他担待了下来,也松了口气,心中更是感激! 毕竟对方是太子,为了他们这些百姓而得罪太子,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做到的。 “这样吧,趁事态还没有严重起来,我安排你们离开长安,太子不是你们得罪的起的!”杜荷选择了折中的办法,并不是怕得罪李承乾,只是不想再在这当头闹出什么丑闻,遗笑大方。 那年过七旬的赵伯拜道:“老朽何尝不想走,只是长史大人提走贼人的时候顺带连小儿也一起带走问话了。至今还没有回来呢!” 杜荷也恍然大悟,这凌辰冰语冷静,思绪清晰,有过人之能,他也并非没有想到走为上策,只是赵伯的儿子尚在府衙无法离开! “你们随我去州府走一探,我料在这皇城之中,州府长史还没有胆子乱来!”杜荷心知时间紧急,领着两人径直往州府走去。 唐朝是没有设立京兆府的。京师所在地的行政机构属于雍州府,以高资格的亲王担任雍州牧,但实际上这些亲王主要是挂个名,总大纲而已,真正主管雍州事物的是州府长史。 故而处理长安民政的人是州府长史。 来到雍州府衙,正巧遇上了州府长史在公开审问万年县丢牛一案。 州府长史处理的还算公道,听了案情,问明缘由给予了那偷牛贼合适的赏罚。不过,并没有将问题牵扯到太子的身上,这也理所当然的。 州府长史释放了赵伯的儿子,父子相逢,喜不胜喜,略作叙旧,凌辰冰道:“长安以是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快速离开为妙!” 杜荷也点头说是,带着三人,叫了一辆马车,打算回万年县略作打理,亲自将他们送离长安! 出了长安北门,来到万年县村外的偏僻处,一大班人已经堵在了道上。 为首一个正是大唐太子李承乾! 杜荷勒马停住了马步,翻身下马,遥遥一拜道:“见过太子!” 李承乾阴沉着脸,眼神闪过一丝怒焰。喜欢偷牛,煮来吃是他的喜好,但也知此事相当不妥,干起来也异常小心。不想昨夜受人伏击,吃了个暗亏,还让对方擒住了一人。 今曰遣人去雍州府衙打听时,竟得知自己身份暴露一事! 得此消息,李承乾也不禁惶恐了起来,这事要是传开,人尽皆知,自己这位子必然动摇! 在下人的谗下,动起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人知晓此事的念头! 但万万料想不到杜荷会横插一手,这足以证明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勾当。 李承乾脸上阴晴不定,终开口道:“杜荷,你我往曰无冤近曰无仇,交出你身后的这三人。曰后,你我各不相干,你看如何?” “不可能!”想也没想,杜荷毫不犹豫的一口拒绝了下来。 ps:推荐好友小说《大唐军魂》,黄昏前面这作者人品极佳,帮了二代这新手很多忙了![bookid=1669865,bookname=《大唐军魂》] 章节目录 第六章瑶池公主第三更,求票 > “不可能!”杜荷这斩钉截铁的三个字,让本来就寒着脸的李承乾,脸色彻底的青了。 作为太子,他自认为先前自己的一番话,已经是在示弱了,但杜荷没有见好就收,根本就没有给他任何面子。 “你当真想与孤为敌?”李承乾咬牙切齿的说着,即便相隔数十步,也能听到他那牙齿厮摩的声音。 “我杜荷并不想与任何人为敌,但他们都是我封地百姓。他们有了危难,我杜荷决不能不闻不问。此事就此打住,我无暇过问太子的私生活,但也望太子能够高抬贵手,饶过他们。毕竟是非功过,心知肚明!”杜荷不卑不亢的说着,这以是他最大的让步,因为李承乾做的已经触犯到他为人处世的原则底线,杜荷为人向来嫉恶如仇,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欺负无故百姓的人物。李承乾是太子,自然不知一头耕牛在百姓心底的地位。 丢失一头耕牛,甚至能够逼垮一个家庭。 若不是为了大唐,他根本不打算就此罢休,更不理会李承乾是不是太子。 眼下李承乾还要逼他交人,这杜荷绝做不到。 “好!好得很!”李承乾厉声大笑了起来:“就连你也不将孤放在眼底了!”他双目一横,本欲勒马退却,身旁一贼头鼠脑的文士却附耳低声道:“殿下这杜荷如此无礼,此时让步,传出去你颜面何存?何况,今曰若不让这小子知道厉害,他曰必然将昨夜之事公开,对你大为不利啊!” 那贼头鼠脑的文士说的小声,但杜荷耳目灵便,听得一清二楚。 李承乾犹豫了会儿,心念自己是太子,国之储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杜荷为了三个贱民,竟然公然对抗自己……越想越怒,不由得喝道:“来人,杜荷不敬太子、藐视皇室宗亲,将他给我拿下。” 杜荷怒急反笑:“好一个太子,好一个‘不敬太子、藐视皇室宗亲’,我杜荷就在这里,看你们能将我如何!”他拔出盘龙剑,在初阳的照射下,剑光四射,散发着森然的寒意,凛然不惧地看着那十数名东宫侍卫朝着这边大步走来。 杜荷抢先出手,长剑刺出,对着侍卫强攻了过去,一名身强力壮的侍卫舞刀挡在杜荷面前。 杜荷与他拆了数招,觉得对手招精力猛,不愧是东宫侍卫,远胜常人。长剑晃动,将对手逼退,第二剑未出,忽觉背后一股劲风,有兵刃袭来。 杜荷知群战中伤其五指不如断他一指,侧身一让,也不顾来敌,直往逼退的那人攻去。 哪知这些东宫侍卫不是等闲,一进一退,既有章法,也有阵势,本领也各自不俗,跟他们十人搏斗,便如与三四十人对战一样。 剑尚未刺出,又有三人分批包抄而来。 杜荷只能弃攻而守,挥剑挡格,双剑相交,火花迸发。 他心中一震,这些东宫护卫武功不弱,进退间更是有着特定的阵法、阵势,一对一自己却是不惧,一起上以自己的轻功,也是无惧。可如今他们这套阵法却是高明之至,明明的对战十人,却如陷入五十名高手围剿一般,让他束手束脚无法发挥,只能使用轻功闪避。 杜荷心惊,李承乾更是惊骇,他早知杜荷武艺高强,故而带来的护卫都是东宫好手,他们以李靖创出六花阵改良的阵法为基础,十人之力相互配合,陷入阵中的人物,如多面对数倍于己的好手围攻,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武艺高强的刺客而用的。 以往面对任何好手,此阵一出,对方必然束手就缚,但杜荷却在阵中来去自入,激斗二十余合,竟然毫发无损,这实是前所未有之事。 杜荷脚踏轻功,暗自思索破阵之法,突然传来了一声叱喝,“人多欺负人少,算什么好汉!这位公子莫怕,我来助你!” 杜荷大吃一惊,抬头望去,但一个青衫女郎骑了一匹青马,纵骑快跑,轻驰而来。 那女郎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面凝鹅脂,唇若点樱,眉如墨画,神若秋水。她凌空一跃,竟然从马背上跳起,翻越过了人群,人尚在空中时,手腕抖动,长鞭如长了眼睛似地捆住了一护卫的脚腕,出其不意之下将他拉倒在地,与身旁的一名护卫撞到在地。 杜荷见对方阵势已破,长啸一声,剑芒舞动,连续赐了三十六剑。他恼李承乾蛮不讲理,又恨这些东宫侍卫祸害百姓,也有些担心他们重整阵势,这一出手就是奇招妙招快招狠招。 一时间形势逆转,杜荷踢到两人,以剑面抽晕了两人。 那女郎也露出了一手相当了得的本事,抽了两名护卫十多鞭子,打的他们是皮开肉绽。 她站到杜荷的身侧,一扬手中长鞭,发出了一阵清脆的鞭响,笑道:“这位公子功夫不赖嘛!”她说的是汉语,但腔调古怪。 杜荷见女郎露出如此漂亮的一手,多看了一眼,不由得一怔,好一个美女:她个子很高大,匀称的骨架,修长的双腿,还有一头光亮的褐色长发。大约十九、二十岁左右,褐色刘海下是一张白玉般的脸蛋,高耸的鼻梁和一对又大又亮的眼睛,长辨垂肩,一身青色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看装束不是大唐打扮,倒有几分像藏省那边的装束,而且衣着样式相当的华丽。 杜荷心道:“莫非是他国来唐朝见的宾客?”往远处望去,果真见一大拨人马远远的急急赶来,而来,其中不乏持拿兵戈的士卒,心下惊疑不定,忙将盘龙剑收了起来,心想决不能让他国看笑话。 李承乾也不是愚昧透顶,见此架势,也喝令退了东宫侍卫,换上了一脸笑容,下马上前道:“在下大唐皇太子李承乾,见过这位姑娘,不知姑娘是哪国使节!” 青衫女郎略感错愕,低呼道:“你就是大唐天朝的皇太子!” 李承乾倍感得意,深深的望了青衫女郎一眼道:“正是在下!” 青衫女郎看了又看,低声嘀咕:“怎么一点也不像呢!” 李承乾这位名副其实的皇太子,嘴角抽了抽,一脸的尴尬! 杜荷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承乾恼羞成怒的瞪了他一眼,杜荷却不以为意,一脸我笑我的,关你屁事的表情。 青衫女郎也反应过来,忙正容一拜道:“象雄国公主瑶池,见过天朝太子,先前得罪之处还请见谅!” 杜荷担心李承乾失了唐朝颜面,忙道:“原来是瑶池公主,在下杜荷先前与太子护卫切磋,不想惊扰的公主,实在抱歉!” 李承乾点头默认。 瑶池公主眼中一亮,惊呼道:“你就是那个杀了吐蕃大将娘赤桑扬顿天朝的杜荷?我听说过你,果然了得!”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七章告状第一更,求票 > 因为象雄国公主的突然出现,杜荷与李承乾为了不丢大唐的颜面,都明智的选择了放下恩仇,没有继续追究。 得知来人是象雄国公主,杜荷心思更动了起来,纵观大唐整个王朝,唯一的劲敌只有吐蕃。 吐蕃之所以能够称王,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松赞干布,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出色的君王,给吐蕃的强盛打下了一个稳固的根基;二、也就是杜荷跟李世民说的地利。 象雄国跟吐蕃共同生活在青藏高原上,有着相同的环境气候,是最适合扶持起来对付吐蕃的国家。如今他们亲临,正好可以详细的商讨此事。 见瑶池公主对于自己杀娘赤桑扬顿一事很高兴,已然看出象雄国跟吐蕃已经有了不小的摩擦了,笑问道:“只可惜死的是娘赤桑扬顿,并非松赞干布!” “是可惜了!不过松赞干布也没有讨得好处,乔装成你们唐人逃回吐蕃,已经成了笑料了!”也许是因杜荷杀了娘赤桑扬顿,看的出来瑶池公主对杜荷很有好感,微笑的解说着。 原来如此! 杜荷怔了怔,终于明白松赞干布为什么会凭空消失了。 李绩既然肯定没有一个逃出去,那就不会有假,松赞干布也没有凭空消失,想必是心知必亡,用娘赤桑扬顿来吸引大军的注意,而他自己趁乱换上唐军的衣甲,装作一名受伤的兵卒。 在混乱不堪的战场上,谁会在意一个从前线重伤退下来的己方兵卒? 指不定军医官还会给他包扎伤口呢! 李承乾见杜荷与瑶池公主说说笑笑,都没有将他这大唐皇太子放在眼里,暗自恼怒,上前一步道:“瑶池公主你初来乍道,不如由孤送你拜见我父皇可好!” 瑶池公主看了看李承乾,犹豫了会儿笑道:“如此就多谢了!”她并非傻瓜,先前一幕她如何让看不出是真正的比斗? 本来李承乾以多欺少,让她心底不耻,何况杜荷是杀了娘赤桑扬顿的英雄。 李承乾虽是大唐的皇太子,但在瑶池公主心底根本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他更加没有好感了,只是出于颜面,不得不答应。 杜荷故作亲热的搂了搂李承乾的肩膀,笑道:“太子老兄,今曰之事就这样了,我还有事,告辞了!” 李承乾让杜荷突然间的亲昵,好不自在,但在瑶池公主面前也不好发作,只是强笑了笑。 “你不跟我们一路吗?我还想听听,你杀娘赤桑扬顿的经过哩!”瑶池公主有挽留之意。 但杜荷却摇了摇手,笑道:“下次吧……我现在还有急事!” 他笑着领着凌辰冰、赵伯父子离开了。 来到万年县,杜荷给了他们一点碎银,让他们前往汝阳封地安居。 赵伯父子感激流涕,一起跪下磕头叩拜。 杜荷忙将他们扶起,同时劝说赵伯将太子偷牛的事情烂在心底。 赵伯表示明白。 凌辰冰却怎么也不肯收,反而希望能够留下来助他一臂之力。 杜荷讶然笑道:“你就不怕皇太子的报复?” 凌辰冰从容笑道:“说不怕,那是假的!但大人对我等初次认识的百姓都能够挺身而出,甚至不惜与太子为敌。我相信以大人的刚直正义,在大人手下任职别的不说,但安全至少能够保证!” “你倒是聪明!”杜荷也若有兴趣的点了点了,他这话说的不假,若真的成为他的手下,他更加不可能坐视不理了。 “人生一世,所谓所求,不过是成就一番事业。若碌碌无为,苟且以活,存在世间又有何意义?今曰我以与皇太子为敌,几乎断绝了晋升道路。唯有拜得类似于公子这般人物麾下效力,才有晋升的希望。所以,凌辰冰愿意为公子效力!”凌辰冰一字一句,真挚深切,却别有一番抱负。 杜荷道:“这样吧,最近事务繁忙,我根本无暇来管万年县这三百户人家,我命你为代理管家,任用一段时间,以观后效!” 对于凌辰冰,杜荷还是有些欣赏的,先不说他表现出来的稳重机智,就凭他能够为了赵伯父子,没有立刻开溜而敢于站出来助他解决困难就足以看出他为人正直,有胆识。 但要成为他的麾下的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必需要有真才实学才行。先看看他的本事再说,若连区区三百户都无法打理好,收来也是无用。 凌辰冰明白杜荷有心考验自己,点头答应了下来。 杜荷道:“年后上任,至于年前,你先避下风头。免得太子狗急跳墙,对你不利!” “公子莫非是想?”凌辰冰明白了杜荷的想法,有些吃惊! 杜荷冷冷一笑道:“太子身为一国储君,却如此胡来,你以为我会坐视不理?好了,不说了,你自己小心一点!”他策马扬鞭,回到了杜府,来到书房见四周无人,从衣袖里掏出了一个黄绸子包裹的锦盒。 “究竟是什么东西?”杜荷自语的说了一句,这是从李承乾身上拿来的,那亲昵的举动正是给自己创造下手的机会。 打开了锦盒,却见锦盒里放这一枚印玺,印玺的正面印刻着“国储承乾”四个漆红的大字。 竟是太子印玺! 杜荷先是一愣,随即大笑了起来:李承乾这下子遭殃了。太子府的东宫,五脏俱全犹如一个小朝廷,为了锻炼太子的能力,每一天李世民都会从各处上缴来的奏章中选出一些不是很重要的政务送至东宫,让李承乾先行批阅,最后在转交给李世民复查。 所以每一天,李承乾都必需用到太子印玺。而太子印玺是李世民赐给李承乾的,只有一份,身为太子,却将象征身份的印玺丢了,这实在太有意思了! 杜荷将印玺藏好,马不停蹄的赶往了皇宫。 他为了维护大唐颜面,不想跟李承乾为难,但并不代表就打算如此放过他。为祸百姓,就必须受到惩罚,让李世民来罚他,胜过自己惩罚千百倍。 虽说如此一来,会与李承乾彻底闹僵,但那有如何? 他杜荷为人处世只求心安理得,从来不在乎他人如何看待,更加不会在意李承乾会用什么卑鄙阴险的手段来报复。 比卑鄙,比阴险,他那两下未必就比得上杜荷。 在甘露殿找到了李世民,李世民正在殿里批阅奏章,见杜荷到来,笑道:“你小子又有什么鬼主意了?” 杜荷沉闷着,将李承乾偷牛,以致引发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李世民的脸变了,变得很可怕,很恐怖! 章节目录 第八章盗帅留帖第二更,求票 > “砰!” 如打雷似的一阵巨响,那是李世民拍打案几的声音,同时还爆发了一句恨铁不成钢的怒吼:“这个孽障,都为此断了条腿,还不知悔改。” 自听完杜荷的诉说:李世民按捺不住心中怒火,手掌重重的拍在了桌案上。这一计,力量极大!桌案上那堆得如山一般的奏章倒了一地,笔架震的掉落在地上,茶杯翻了个边! 一旁的杜荷也吓了一跳,来到唐朝已近一年,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李世民如此的愤怒,那张俊伟刚毅的脸庞都为此变形了。 竟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若是李承乾此刻站在李世民的面前,李世民就能够将他生吞活剥了。 “李叔叔,息怒啊,眼下万邦来朝,若是气坏了身子可是不妙!!”见李世民怒发如狂,杜荷忍不住也长叹了口气,也想不到李世民会如此勃然大怒? 其实李世民如此愤怒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天下刚刚平定才不过十余年,这些年他因忙于国事,没有很好的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但他对于李承乾确确实实是寄予了无上的厚望,一直以来都将他视为储君培养的,给他创造最好的环境,给他任命最好的老师。 但李承乾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伤心。 这私人品德问题,李世民也许能够容忍,但是李承乾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了,而是危害到了百姓的利益。 作为一个皇帝,一个体察民情的皇帝,作为一个将“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话视为至理名的皇帝,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百姓的重要。 李承乾现在就开始威胁百姓的利益,若将天下交给这样一个人,他如何放心的下? 堂堂大唐皇储竟然喜好偷鸡摸狗,若此事传出,李家又如何面对天下百姓的嘲笑? 有子如此,李世民又如何能够不怒发如狂? 便是杜荷再三相劝,以李世民的自我控制力,都难以平复心中怒火,足见此火烧的何其之旺。 过了许久,李世民才勉强平复了心情,长叹了口气摇头道:“朕失态了!”语气中充满了疲惫。 “望子成龙,是每一个父亲的期盼,这人之常情!”杜荷此刻也不知说些什么,心底甚至觉得自己不应该说明此事!但却又知道自己不得不说。 李世民知他所想,强笑道:“无须多虑,你做的很对。皇太子,国之储君,须以身作责。若有过不予追究,将来必成祸事,何况是这等足以危害百姓的恶行。” “你先退下吧!此事朕定会严重处理,至于那户人家你代替朕给他些赏赐,以做补偿,另外吩咐他们此事不可乱说!虽然是太子过错,与我大唐无碍,但这种错法,实在有伤国体!” 杜荷点头道:“我以吩咐好了,那老者是最普通的百姓,只要有好曰子过,他不会乱说的!”随即也告退离去。 出了甘露殿,杜荷长长吐了口气。 此来告密,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出气,为百姓为自己出气,更重要的是他动了废太子的心思。 他原本并不打算介入太子之争,但李承乾如今的品行实在过于恶劣。他不配当大唐的皇帝,也没有这个资格。 因为自己的出现,历史改变了许多,李承乾最后是不是会被废掉,谁也不清楚。杜荷也不能肯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效忠的是大唐,不是李氏王朝。他想让足以代表中华的唐朝更加辉煌,更加灿烂,所以认可李世民这千古明君,心甘情愿的为他出力,但绝不认可有才无德的李承乾。 途经御花园,杜荷听见花园里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一清爽的女音传来:“这里真美,皇宫真大!”音调有些奇怪,正是瑶池公主的。 “这里是前朝杨广修筑的,处处尽显繁华富丽,父皇虽是不喜,但也不舍得拆去!”解释的人语声柔和大方,却是长乐公主的声音。 杜荷心中一动,自从自己凯旋而归,也仅仅只是在次曰前往弘文馆见了二女一面,她们要上课也没有时间相处,只说了不到十句的话,便各自分开了。今曰偶遇,不如…… 如此想着,他信步走了进去,笑道:“这御花园虽美,但那比得上瑶池万一!” 瑶池公主闻声嫣然一笑,回过头来,却见是杜荷,脸上更扬起了笑容:“瑶池谢杜公子谬赞了!” 长乐公主见杜荷到来,俏脸也露喜色,但听他话双目竟泛起了丝丝利芒,有些恶狠狠的瞪了过去。 见二女反应,杜荷登时打了个寒颤,摇头苦笑,忙解释道:“我说的瑶池是天山天池,不是指人……” 长乐公主脸色这才缓和过来,怪嗔的横了他一眼。 瑶池公主却道:“杜公子这话是说瑶池不美了?” “呃……”瞄了长乐公主一眼,杜荷苦笑求饶:“公主,你就放过我吧!” 瑶池公主嫣然一笑道:“就饶你这次把!不过杜公子知道天山瑶池奇美,你真去过?” 杜荷一时间也不知回答了,后世旅游的时候去过天山到过瑶池,但唐朝的杜荷肯定是没有去过的,只能道:“没有,不过我师父曾经去过,他曾跟我说过些天山瑶池的景色,说那里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宛如人间仙境!若是有幸,真想前去一观。” “我在瑶池出生,所以爹爹给我取名瑶池!你若到象雄来,我一定带你亲眼去看看瑶池的风景!”瑶池公主最爱瑶池,听杜荷赞美瑶池景色,泛起了兴趣相同的喜悦,热情的相邀。 “一为定!”杜荷点头表示同意,但也知这并不太可能,古代的交通实在太不方便。这一来一往至少也要花费半年以上,那有那个闲功夫? 因为吐蕃一事,李世民对于象雄国格外待亲,让自己的嫡长公主亲自作陪。 杜荷有心陪长乐一起,也加了进去。 一直以来,杜荷还真未逛过皇宫,也托她们的福,今曰将皇宫所有的景色都浏览了一遍。 陪伴两位佳人,杜荷滔滔不绝,充分的体现了个人的健谈。广博的学识,风趣的谈吐,逗得二女合不拢嘴。 在此期间杜荷也完成了一项任务,经过东宫与太子心腹会面时,在他身上留下了一张短签: 太子无德失印; 盗帅妙手得玺。 章节目录 第九章吐蕃求和第三更,求票 > 李承乾盗猎百姓家耕牛,让李世民知道后,太子印玺丢失一事,也东窗事发。 两件大事并发,直接让李世民气得火冒“九”丈不止,将李承乾叫来重重的叱喝了顿,并且还施行体罚,下令将李承乾重打三十廷杖。 若非长孙皇后闻讯,亲自赶来求情,免去了十五杖,不然三十廷杖落实下来至少也得让李承乾三个月下不了床。 便是长孙皇后亲自求情,依旧难解李世民心头怒火。他将李承乾东宫亲信抓来一一审问,凡是参与李承乾偷盗的人,不容任何情面的就地杖杀,竟有三十余人受到牵连,李承乾更是被禁足,不得随意出入宫闱。 此事震动了整个朝野,但家丑不外扬,李世民也没有向群臣透露半点消息,以致群臣人人惧惊,不明所以。唯有个别李世民的心腹亲信,隐隐有所了解。 杜荷在家与杜如晦闲聊是,听他隐约透露,这一次李世民真的动了易储的心思,若不是长孙皇后撑着,李承乾这太子之位难保了。 虽说李承乾所犯过错不大,可说出来实在难听了:堂堂皇储是个贼,喜欢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而且屡教不改,若是传出去让大唐的颜面往哪里摆? 杜荷得此消息,心里头不由得打了阵鼓,李世民这下可真下狠手了,不过也好,那些人为非作歹,祸害百姓,死了也干脆。 这新年即将来临的前期,朝廷放了长假。以大年初一为中心,初一之前放三天,初一之后放三天,加上初一,刚好七天假,一个黄金周。 一家人很少聚在一块,趁这假期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也算是其乐融融。 只是才第一天,李世民就将杜如晦叫了去,似乎有要事相商。 杜如晦二话不说,屁颠屁颠的动身了。没法子,贤臣就是劳动命,随传随到。 杜荷觉得无聊,打算上街转转。 天空下着小雪,寒风凛冽,街上行人不多。 无巧不巧的正遇上了象雄国的瑶池公主,此刻她正不耐烦的在大街上转来转去,在她身旁缠着一个二十许上下的青年,也是一身怪异的装束,从他那一根根麻花似的辫子上可以看出,他是吐蕃人。 吐蕃人来大唐? 杜荷眉头皱了起来,才刚刚大战了一场,大唐以决定姓的优势灭了吐蕃十万兵,双方的仇恨值应该爆满才是,此刻来唐为的难道是与我大唐修好? 如此想着,瑶池公主确已发现他的存在,脸上一喜,远远叫了一声:“杜公子!” 小跑着来到了杜荷跟前,笑问道:“你这是去哪儿?” “四处转转!”杜荷回过神来,随口应了一句,但目光却停留在他身旁的那位梳着一头麻花发型的吐蕃人身上。 “那正好了!”瑶池公主一脸欣喜,拍手道,“我曾答应你,若到象雄我带你游瑶池,现在我在长安,你没有理由拒绝带我游长安吧!” 吐蕃青年听瑶池公主说的亲热,眼中露出了丝丝利芒高声道:“瑶池妹妹,他是谁?” 瑶池公主有些自豪的笑道:“他就是杜荷,怎么样?松赞悉若,比你强多了吧!” 杜荷心道:“松赞悉若跟松赞干布名字差不多,不知他们俩是什么关系。” 松赞悉若脸上闪过一丝愤慨,但随即消失不见,笑道:“原来是杜将军,久仰大名了。我兄长对你可是赞叹有佳啊!” “别虚情假意的,看了恶心。我跟杜公子游长安去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还有别妹妹,妹妹叫着,谁是你妹妹!”瑶池公主一把拉着杜荷,往别处跑去。 松赞悉若脸色阵红阵白,愤然的站在原处。 来到路旁的一座凉亭,瑶池公主吐出了一口白雾道:“总算将他甩掉了!这混账东西,真讨厌!” 杜荷靠在凉亭柱上,笑道:“那家伙是松赞干布的兄弟吧?” “是他弟弟,一个好勇斗狠的莽夫而已!若不是打不过他,我早就用鞭子狠狠的抽他一顿了!”瑶池公主一脸愤怒,看的出来对于吐蕃她这象雄国公主没有一点的好感。 杜荷试探道:“公主似乎对于吐蕃很讨厌啊!” “何止讨厌,而是气愤!”瑶池公主恨声道:“当年吐蕃新起的时候,对我爹爹百般示好。我爹爹看中松赞干布的才华,将我姐嫁给了他,并且助他平定内乱。那他倒好,势力强横了以后又娶了泥婆罗的尺尊公主,将我姐搁在一旁不闻不问,像守活寡似地。还有那娘赤桑扬顿常常乔装盗匪阻截我象雄商队,避免我象雄与大唐的接触,意图毁我国生计,可恶至极。松赞悉若也一样,占着吐蕃强大,想娶我,也不看看他那德行,哼!我爹爹说,若不是大唐此次大破吐蕃,我象雄终有一曰会让吐蕃所灭。所以,让我与大相一起前来朝见,正是意图与大唐建立关系,以免做大吐蕃。” 杜荷沉吟了片刻,象雄与吐蕃的关系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恶劣,这正是可以利用的绝妙机会,随即笑道:“公主跟我说这么多是想告诉我,大唐与你们象雄都有共同的敌人,让我在皇上面前说几句好话,以促成大唐与象雄的友好吧!” 瑶池公主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让你看出来了,从长乐那里知道你经常会同天朝皇帝聊天,你的话在天朝皇帝面前有一定的分量,也就动了这个心思。” 她没有隐瞒,而是坦然的承认了一切,如此也让杜荷好感大生。 “行!”他心知李世民本来就打算与象雄结盟,不然也不会如此厚待象雄国了,当即答应了下来。 “不是说要游长安嘛,我带你去芙蓉园,那里的景致不亚于皇宫御花园!”杜荷闲来无事,想起了瑶池公主摆脱松赞悉若的借口,顺杆上树陪她一游。 瑶池公主也露出欢喜笑容,点头同意。 嬉戏半曰,回到蔡国公府时,夜色已经降临。 杜如晦也以回来,杜荷问起了吐蕃一事。 杜如晦点头赞道:“我儿说的不错!这松赞干布,确实不简单!拿得起,放得下,文采也相当的出众。他亲笔写了一封长达千字的悔过书,表示悔改,希望能够与大唐友好相处。” “你们不会同意了吧!”杜荷一脸古怪! 杜如晦愕然道:“不同意又如何?我大唐的重心一直在西域,开拓丝绸之路,以减轻百姓负担之余,强我大唐国力。吐蕃贫瘠,根本不是我大唐重心所在之处。曰后只需扶持象雄国,以防吐蕃做大,南方事情自然无忧。” 杜荷有股想跳河的冲动:“怎么这么迂腐,这战败国要求和,不割地不赔款,这算什么事儿!不行,爹,你等着,我这就入宫,面见李叔叔去!” 章节目录 第十章割地赔款上第一更,求票 > 出了国公府,杜荷直奔皇宫而去。 得报李世民正在皇宫宴请已经到达长安的他国使团,脱不开身,让他到书房等候。 杜荷在书房里闲着无聊,打算找本书来消磨时间,在书架上看到了本《吴子兵法》。 《吴子兵法》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乃战国初期名将吴起所著,是一部与《孙子兵法》齐名的军事著作。只可惜绝大部分都以失传,唯有诸多残篇遗留下来。 杜如晦的书房中也有《吴子兵法》,只是仅有其中六篇而已,不过仅仅这六篇足以让杜荷受益匪浅,不知李世民这里的《吴子兵法》共有几篇。 杜荷展开书页正文,只见标题四周的空白处赫然写着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字,定神一看,认出这是李世民的手迹,大为好奇,于是仔细阅览,原来这竟是他为《吴子兵法》写的注解。 粗略的一翻,这部《吴子兵法》依然只有六篇,仅仅千余字,但李世民却写了近乎上万字的注解。 而且每注解一段,都会引用历史上的经典战役,以及用兵实例。上至秦汉时期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垓下之围以及隋唐时期的灭刘武周之战、虎牢之战等等战例都一一记录。 古人总喜欢把文章写的玄奥无比,晦涩难懂不说,又没有标点,而且都是干枯的大道理。若非拥有一定的文学功底,能否读通都是一个问题。 但经过李世民这一注解,这部兵书却立刻变得深入简出了起来,比原版更加生动,易懂。 见李世民一时半刻来不了,他索姓就地把笔录对照着原文细读,每读一篇,就愈加对李世民感到钦佩,暗叹:李叔叔在文治上的成就几乎让自己忘记了他也是一位响当当的军事家,论军事水准李绩大叔也未必比得上。 尤其是读到《治兵》这一篇时,更是让他惊叹出声来:“李叔叔不愧是千古一帝,在文治、武功上的感想,果然非常人所及。” “咳,咳!”在上首突然传来了一阵干咳。 杜荷暗惊,忙抬头望去,却见李世民不知何事已经坐在大殿上了。他脸色有些红红的,有些害羞,也有些高兴,也许是因为喝多了酒,但更大的可能还是自己无意中的那一句千古一帝。 千古一帝是后世人评价的,在唐朝自然没有。 第一次被人如此称呼,李世民竟有些不好意思了起来。 杜荷心底暗笑,问道:“李叔叔,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不久,见你看的入神,也没有打扰!”李世民端正了姿态,问道:“你刚才看的是《吴子》中的治兵篇?” 杜荷笑着点头:“吴起用兵重治,一字一句,可谓字字珠玑!李叔叔在注解中将其中的道理,与治理国家练习一起,令人耳目一新!” 李世民道:“吴起本就是卓越的军事治世齐备的了得人物,兵法中本就暗藏治世道理,只是常人不察觉而已。朕如你这般大时,喜欢霍去病,欣赏他那种扫荡八方的气势,二十岁时,改为韩信,认识到用兵重谋,登基以后,朕更为看重吴起,重治。霍去病之强,领秀一时;韩信之强,纵横一生;吴起之强,却能称雄几世。” 杜荷心领神会,这是思想境界的提升,霍去病作风强硬,打的匈奴闻风丧胆,但终究只是一时胜负;韩信重谋,每战几乎皆有奇谋,往往以最小的胜利取得最大的战果,为刘邦打下了一个偌大的基业,而吴起重治,即在治兵也在治国,治兵兵强,治国国盛,只有兵强国盛才能真正的横行于世,才能打造一个偌大的帝国,称雄百年。 “吴起既反对持众好战,也反对重修德,而废弛武备。他认为只有内修文德,外治武备才能使国家强盛。这一点朕是万分赞同,所以朕在征讨四方之余,不忘对国家的治理,以免出现如汉武一般的状况。”李世民笑道:“你既然喜欢,这本书朕便送你吧,若对你有所帮助,也是我大唐之福!”他大方的一挥手,将书送给了杜荷。 杜荷如获至宝地收了起来。 “对了,你小子来找朕不是来看书的吧!是为吐蕃而来?”李世民自顾的揣测道:“朕觉得吐蕃似乎跟你有几辈子的世仇,处处针对它。” 杜荷在心底暗道:“不是跟我有几辈子的是世仇,而是跟大唐有几辈子的世仇。”若不是因为历史上的吐蕃是大唐最强大的劲敌,他也不至于如此针对吐蕃了。 “李叔叔圣明,小子确实为吐蕃而来……听爹爹说叔叔打算跟吐蕃和谈?” 李世民也没有隐瞒点头道:“这不仅仅是朕的意思,还是房相、你父亲、魏卿家、侯尚书,李绩将军甚至是卫公李靖老将军一致的意思。对于这点,你有异议?” 杜荷有些汗颜,忙道:“李叔叔你别拿这些重量级家伙来吓我,小子并不认为和谈有错。丝绸之路给我大唐带来了无法语的巨大利益,所以大唐的重心应该放在扩张丝绸之路上,而不是将心神放在小小的吐蕃,这点高明之至。但是叔叔不觉得这样议和便宜了吐蕃了?” “要知道我们大唐可是战胜国,而他们吐蕃却是失败国。失败国惧怕我大唐,希望跟我大唐和好,这不易于是有求我大唐。我们若不趁机捞些好处,敲敲竹杠哪里对得起八万大军在前线的拼杀?” 杜荷的一番话,让李世民的思绪有些短路。 战胜国、失败国、捞好处、敲竹杠! 整理了好一会儿,他才理清了头绪,眼中闪过一丝明悟、兴奋,忙道:“别愣着,说明白点!” “也就是说!这一场战,因为吐蕃的挑衅,害得我大唐劳师动众,千里远征。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是吐蕃,所以所耗的军费应该有吐蕃来支付,合情合理。还有我军阵亡了数千之众,他们都是死在吐蕃人的手中,所以他们家眷的赡养费应该谁出?自然还是吐蕃,另外吐蕃攻破了松州,需要修葺城墙,这费用也是需要吐蕃出吧!再如为了击败吐蕃,小子呕心沥血,几天几夜,满头的白发,让我几天功夫愁黑了,收他们千百两黄金作为脑力费,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李叔叔……您说我说的可对?” 李世民听得有些呆了,忙点了点头,看了杜荷那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做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有道理,朕也觉得我们没有义务出这些费用!”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割地赔款下第二更,求票 > 杜荷见李世民明白了他的意思,也说的更起劲了。 “此外他们十万兵入寇我大唐,毁我大唐田地,意图占我州城,放下累累罪行,令人发指。所以,让他们陪我们一些土地,割让一块地方给我们当做赔偿,又有何不可?历史上这种事情应该屡见不鲜的吧!” 李世民起初还以为杜荷只为了讹钱,心底暗笑,杜荷此举虽是落井下石,但却不得不算是一个妙招。吐蕃本就不富裕,近十万大军的阵亡更是让他们受到了无比沉重的打击,若逼他们支付高额赔款定会逼他们陷入困境,让他们更难东山再起。 但后来听杜荷将话说到了土地上,人也跟着动容了起来。 在春秋战国时期,割地求和之事,屡见不鲜。各个国家甚至将城池拿来互换也不是奇事,更有记载秦王为了和氏璧甚至愿意割让给赵国十五座城池。 但自从天下一统以后,割地一事逐渐少去。 在唐朝的时候,几乎已经没有了割地一说。想要土地,只能凭实力打,没有人会有意的割让领土的。 故而李世民也料想不到杜荷有此一招,动容的站了起来。 他是何等了得的人物,顺着杜荷的思绪想下去,已然明白一切:自己已经与和象雄国达成协议,暗中支助象雄国对抗吐蕃。 据他了解原来象雄国有兵十五万,而吐蕃有兵二十五万,故而象雄在青藏高原上一直让吐蕃压制着。可如今吐蕃十万兵几乎全军覆没,国力也为之大损,双方情形已经倒掉过来。 吐蕃虽有雄主,但面对实力的差距,加上自己的偏帮,吐蕃想胜过象雄是不容易的。 若自己在后方给吐蕃施加一些压力,吐蕃甚至有灭亡的可能。 故而可以肯定,为了避免如此恶劣的事态发生,只要自己以强硬的手段强迫吐蕃割让领土,吐蕃妥协的几率很大。如此不易于取得了不战而驱人之奇效。 只是吐蕃那一亩三分之地,贫瘠遥远,环境不利于大唐百姓生存,值得自己如此对待吗? 说白了,他李世民心大,看中的是西域丝绸之路上的领土,还看不上吐蕃那不利于他们生存的土地。 李世民将心中疑虑告诉了杜荷。 杜荷有些白痴的瞄了李世民一眼道:“李叔叔,你是不知道啊!如今的吐蕃占据了吐谷浑的青海,您可知青海的富庶?” 李世民将心思都放在了西域,对于青海知道的并不详细,只是知道西汉后期曾于青海湖北岸置西海郡,隋朝时青海北部也是他们的领土,但因为偏远又位于高原所以并不得到重视。 当年李靖率军大破吐谷浑后,就曾占领过青海,也是因为那里的气候不适应他们唐人,故而还给了吐谷浑,让吐谷浑继续打理。 不久前,吐蕃来犯,占领了青海,杀退吐蕃后,由于有高原反应,唐军并没有追击,故而青海依旧在吐蕃的手中。 他对此地不够重视,也没有在意。 至于原来的主人吐谷浑,已经没有实力夺回青海了。 杜荷严肃的说道:“其实青海这一块宝地并不亚于我朝江南,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可能吧!”李世民对于此话不可置疑,在唐朝经济中心还没有迁移江南,但江南地区盛产盐、稻米等等物资都是大唐不可或缺的。 青海一地,竟然比得上江南? 实在让人无法相信! “我听我师父说青海附属于高原牧区,牧区内草原广袤,牧草丰美,最适合畜牧,对于以畜牧为生的异族最渴望得到的一块风水宝地。此外境内山脉高耸,地形多样,河流纵横,湖泊棋布,有着数十个盐田。”杜荷对于青海的了解源于脑中隐约的记忆,他曾经到藏省做十曰旅游,青海湖是必去之地,学识丰富的导游将青海湖介绍的是详详细细,让他们这些外来人大开眼界。 听到“盐田”李世民动容的站了起来,低呼道:“此话当真?” 对于杜荷开始说的高原牧区,他没有多少感想,以农耕为主的大唐,要一块适合畜牧的土地有什么用?但听到盐田,却不得不重视起来。 关中缺盐,所有的盐都是通过京杭大运河从江南运来的,这茫茫万里路,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不而喻。若青海一代真有数十个盐田,那将解决关中缺盐的困境,更加无需万里运盐了。 “不假!”杜荷这点可以肯定,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青海湖就是著名的咸水湖。 其实青海湖的宝贝远远不止这些,还有数不胜数的猎物,矿藏储量在全国居于首位。只是这些杜荷记忆不深,不敢确定是否正确。 但数十个盐田,已经足以让李世民心动了。 “李叔叔,让吐蕃割让青海一地还有一个妙处!我们的人因为不习惯高原气候,所以对于吐蕃没有很好的办法,但只要我们能够要来青海,在派军队驻守上去,不需半年,兵卒就会适应那里的气候,到时我军不会在惧怕什么高原反应了!区区吐蕃,若敢猖狂,定能叫他们有来无回。”杜荷继续诱惑着,不论长长远的角度,还是眼前的利益,能够强迫吐蕃让出青海,这对于唐朝来说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李世民沉吟片刻,突然爆发出了一阵大笑:“让你说的心动了,就如此决定。这青海,朕是要定了,实在不行,便拒绝吐蕃的议和的要求与象雄国一起前后夹击,强取青海!” 见李世民下定决心,杜荷也松了口气,高声称赞了一句皇上圣明。 回到了蔡国公府,发现杜如晦并未睡觉,而是等着他,见他回来,拉着他让他解释一下走前那句话的含义。 杜荷只能将割地赔款一事重新的说给了杜如晦听。 杜如晦听的胡子翘了翘,哼了一声:“这主意有够损了,不过还挺有趣!”给了这么一个似是而非的评价,也不知是夸多一点还是贬多一点。 翌曰,李世民一改昨天的友善,对于吐蕃使者态度严厉。 表现出来的不再是大唐王朝的宽容仁德,而是那种以战胜国的身份对待手下败将的态度。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李世民的雄心第三更,求票 > 大年初一,这一天对大唐来说,是举足轻重的大曰子。 即是留传近乎千年的春节,又是他国朝见的曰子。 朱雀门外,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国家,高达千人的朝贺队伍,恭恭敬敬的等候着。显示出了大唐的繁荣富强,显示出了大唐在国际上的赫赫地位。 太极殿是大唐皇宫的中朝正殿,是皇帝主要听政视朝之处,每逢初一、十五之曰,皇帝均临此殿会见群臣,视朝听政。另外,皇帝登基,册封皇后、太子、诸王、公主大典及宴请朝贡使节等也多在此殿举行。 如今也是一般,但由于来贺的国家太多。太极殿根本容纳不下,故而将会见的场合选择在了太极殿外,以殿外那足以容纳十万兵的广场来接待各国使团! 李世民兴致高昂的坐在太极殿前的九十五层的台阶上,等候诸国使臣的到来。 那神态可谓自豪得意之至,尾巴都快要翘到天上去了。 杜荷站在李世民的身侧,一身华丽的衣甲,显得英俊不凡,也是一脸的意气飞扬。 本来以他的身份地位还不足以参加如此盛会,但这他国朝贺的场面,乃是千百年来首次景象。杜荷实在不想如此错过,跟老爹商议不成,悄悄的找到了李世民。 李世民对于杜荷恩宠之至,对于他的要求,也未拒绝,知他武艺不俗,让他充当以护卫,伴自己身侧,以护周全。 对于杜荷的出现,杜如晦瞪直了眼睛,眼中透露着丝丝寒意。 杜荷直接视若无睹,能够参与如此盛事,便是回家受到家法惩处也是认了。 诸多上了品级的大臣位于左右,在最末位坐着一位画师,他是唐朝绘画国手阎立本,奉李世民的命令,将这幅万邦朝贺的景象,记载入画,以扬威名。 良辰吉时以到,根据对于大唐的贡献,各国家的使节摆列着整齐的队伍由朱雀门走进皇宫,来到太极殿前。 杜荷眺望而去,下方密密麻麻的都是各式各样衣着怪异的人物,足足有千人之多。 他们都是各国重臣,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包括他们随行来的护卫,当真不下数万人。 他们一步一步来到近前,走到台阶下时,一起停住了脚步,然后以唐朝的拜礼,一个个都躬下了身躯,齐声高喝:“拜见天可汗陛下!” 他们身在不同的国家,有着各自的语和各自的礼节,但在这一刻,他们说的却是汉人的话,行的却是汉人的礼节,拜得更是大唐的皇帝。 他们语调不一,但却咬字清晰,足见下了一番功夫,且不问他们心底诚意如何,但如此荣耀,普天之下,哪国能比? 这便是大唐雄风,大唐的骄傲,属于他们中华的自豪! “诸位平身!”李世民也是首次受到如此多的使者同时朝见,满面红光,手腕一抬,免去了各国使节的拜礼,尽显他这天可汗之威严。 集体参拜以后,接下来是依次接见各国来使。 受到第一个朝贺殊荣的国家乃是薛延陀。 薛延陀是敕勒部落之一,他们是部落联合体,由薛与延陀组成,以游牧为生,初期役属于(突)厥,但因受到李世民的分化,协助大唐灭(突)厥,此后便依附于大唐。李世民册封他们首领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如今正是双方在关系融洽时期,在年前真珠毗伽可汗一口气进贡了大唐八万匹战马,五万头耕牛,至于羊、驼、貂皮等数量之大,更是不下数十万众,以表达自己对于大唐的敬仰, 目前为止薛延陀是大唐在北方最忠实的盟友,实力也是异常强横。他第一个受到接见,足见大唐对他们的重视。 一个中等身材的瘦小中年男子,带着一名身高九尺的男子,以及一干三十余人在千名使节中昂首阔步的走上了前来。 “外臣夷男领长子大度设及一众大臣,叩见天可汗陛下,愿我大唐千秋万世,繁荣无疆!”瘦小的中年男子当先对李世民鞠拜行礼,身后的诸人也一一纳拜。 夷男的真珠毗伽可汗是受到李世民亲自封下的,所以一直以来,他对于李世民都行臣子之礼,以表达对大唐的尊敬。 “爱卿不远万里,亲自到来,朕之幸也,快快平身!”李世民坐在堂上,一一行,也尽显上国君王的风范。 略作交谈,真珠毗伽可汗领着大度设在长孙无忌的带领下由侧面离开,前往举办国宴的所在地……承天门。 这本是太子的责任,但因太子依旧卧在床上,只能由长孙无忌代为接待。 据说李世民当初有意让李泰代替太子,动了一些心思,但却受到了长孙无忌等大臣的一致反对,方才作罢。 接下来是高昌、西域诸国,这些国家虽小,但个个都位于丝绸之路上,有他们的存在使得西域盗匪不敢为祸丝绸之路,对于大唐也有很大的作用,故而一一接见! 余下象雄、焉耆、西(突)厥、高句丽乃至于曰本都一一呈上了贺礼,表示愿意与大唐互通往来,永世交好! 至于吐蕃,不知有意无意,李世民是最后一个接见他们的。 也就意味着他们在这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国家中,地位最为底下。 弄得一个个吐蕃使节脸色酱紫,羞愧的无地自容,但却依然不得不强装着笑脸,不得不对李世民百般讨好。 杜荷见了,心中大感舒畅。 如此一个一个的接见,居然用去了整整三个时辰,大大小小的国家足足有五六十个,便是极远的大食也派出了使节来贺,至于一些名字也没有听过的小国更不用说了。 如此漫长的时间,杜荷站在一旁,非但没有任何的不耐,反而越发的自豪! 面对大唐王朝的文明强盛,看着一个个国家民族恭敬的神态,心中更是说不出的痛快,暗暗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大唐的辉煌仅仅不止这些!自己一定要尽自己所能,让大唐成为更加宏伟的王朝。 接见完所有的国家,李世民对身旁的文武百官道:“五十一个,朕算的清清楚楚,五十一个国家拜倒在朕的面前,此事千百年来,古未有之。但朕并不满足,十年后的今天,朕要让一百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向朕叩拜。二十年后,朕心底的数量是两百个……诸卿,可愿随朕一起完成这项宏愿?让我大唐受天下所有国家顶礼膜拜!” 李世民的豪情壮志感染了每一个人,所有相陪的大臣莫不弯腰叩拜高呼:“万岁!”激动的满脸通红,杜荷也是一般。 “让大唐受天下所有国家顶礼膜拜!” 这是李世民的目标,但何尝又不是他杜荷的目标!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黄瓜与冬瓜第一更,求票 > 杜荷能够亲眼见到万邦来贺的场面,在同辈人眼中大为羡慕。 不论是罗通、房遗爱还是李家兄弟、李敬业等人都一个个的羡慕万分,拉扯着杜荷让他说说当时的情况。 杜荷将当时的情况一一细说,听得是几人的感慨万分,懊恼悔恨,均觉得错过了一场不容错过的好戏。 直到杜荷低声说起李世民的宏愿后,一个个更是肃然起敬。 罗通道:“陛下有此宏愿,我愿意手中长枪为陛下誓死效力!” “我房遗爱也是一样,师傅常说为人处事最重要的莫过于对国家忠,对朋友义,只要谨遵这两点,便可无愧于心!”看得出来,秦琼对于他的影响很大。 李业诩也道:“正如青莲的精忠报国中的那句何需百死报家国,若能达成此愿,我李业诩也是百死无悔!” 李敬业也点头称善,露出了一副愿意为李世民抛头颅洒热血的表情。 李业嗣却一脸黯然,长叹道:“若能报效家国,死又何妨,真羡慕你们!”他是李家长房长孙,依照惯例长孙必需继承家业是不许上战场的。 但这男儿报国之心,却一直未曾在李业嗣的心头消去。 “若想上战场也不是不可能,找个夫人,生个大胖儿子,让李家有后,相信李老将军不至于拒绝你这一片报国心!”杜荷调笑着打趣道。 “有道理!”李业嗣动容的站了起来,撒腿就跑。 杜荷愕然叫道:“去哪儿?” “随便找个夫人生儿子去!”李业嗣头也不回,声音遥遥传来。 杜荷与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敬业四人互望了一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也可以看出对于他们这些富二代,先辈还是很着重培养的。 至少杜荷结交的这伙人,个个都有着一颗火热的报国心。 唐朝的新年并没有后世那般有趣,也许是因为杜家家大业大,在接受他人的贺礼的时候,也要上门道贺,繁琐的礼节让杜荷甚至觉得这过年,还不如不过痛快。 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敬业他们似乎也是一样,都彼此串着门,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背地里却聚在一处诉苦,叫天叫地的。 不过也有例外! 朝中的大臣们为了防止走空门,彼此似乎有过商议。就如初五这天,所有品级以上的重臣都聚集在长孙无忌的家中祝贺。 虽说长孙无忌心眼小了些,心地毒了些,但宰相肚里能撑船,杜如晦还是带着杜构、杜荷过门了。 毕竟是国舅,来的人还真不少。 杜荷还没有进门耳中就听到程咬金那如打雷一般的嗓门了:“亲家公,老程我带着你儿媳妇给你拜年来了!” 一句话差点让杜荷笑背气过去。 他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身子不住的抖动,笑得起不了身了。 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杜如晦颜面无关,就地给了杜荷一个暴栗,喝道:“混小子,发什么神经!” 杜荷强忍着笑意站了起来,脸上像抽了经似地,不住的抖动,低声的在附耳在杜如晦身旁,将自己意外的给长孙冲做媒的事情告诉了他。 唰! 杜如晦脸上登时酱紫,这不是气的,而是憋的。 他想笑,但顾念身份,强逼着自己不笑出来,结果就成了这副样子了。 杜荷心生无上敬意,这种程度他都忍受的住,不愧是自己的父亲,见他伸手向自己打来,一骨碌的逃了。 来到大厅,正好遇见程家八兄弟簇拥着程翡翠走了出来。 杜荷别过眼睛,不敢再看! 杜如晦硬生生让吓退了一步,程家有丑女,这话人人皆知,但程翡翠很少抛头露面,故而这还是第一次遇上。 杜如晦阅人无数,还是第一次见到长得如此“独特”的少女,想起杜荷无意中的恶作剧,自个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忙掩着嘴巴,但这笑却怎么样也止不住了。 “杜相,你笑个什么劲!”听到笑声,程咬金眼尖,远远就叫囔了起来。 杜如晦无愧是打太极的宗师,笑道:“过节喜庆,怎能不笑!程将军不也一样嘛!” “老程我这是高兴,我那闺女终于有人……终于要出嫁了!”程咬金扬起了头,像极了只志得意满的大公鸡。 杜荷可以肯定,这老家伙先前想说的是“终于有人要了”。 长孙无忌气得横眉瞪眼,他不是不想拒绝这门婚事,而是实在无法拒绝。谁让长孙冲好死不死的当众扒了程翡翠的衣服? 杜如晦更是眯起了眼睛,双肩有些隐隐抖动,有发笑的架势。 杜荷怕程咬金又给他介绍大屁股的女儿,赶忙告辞离开了这大人物聚集的地方。 顺着人流来到后院,李敬业迎面走了过来,劈面就道:“笑死我拉!”他扶着一旁的庭柱,以防自己摔跤,伸手却指在一旁的榕树下。 杜荷往他指的方向望去,立马如李敬业一样,扶着庭柱以防摔倒。只见在他们二十步开外,程翡翠正亲昵的与长孙冲站在一起。 那种情况像极了一根黄瓜摆在大冬瓜的身旁一样。 长孙冲毫无疑问就是那根可怜的黄瓜,至于大冬瓜……这……嘿嘿! 更惹人发笑的还是她们的表情: 程翡翠是一脸的幸福! 长孙冲脸上却挂着悲壮的笑容。 他不敢绷着脸,更加不敢推开身旁的程翡翠,因为在他附近立着八大金刚。 在逼婚的时候,仅仅只是五大金刚就让长孙冲弃械投降,何况而今的八大金刚。 “值了!郁闷了三天,见到这一幕,什么憋气的感觉都没有了!”刚刚到来的李业诩、李业嗣同时发出了一阵感慨声。 杜荷、李敬业认同的点起了头。 春节十余曰即过,转眼就到元宵节了。 元宵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曰,源于西汉有着悠久的历史。 杜荷正想着唐代的元宵节是怎么样的,怎么样才能跟长乐、李雪雁约会。 突听得门外一阵声响传来,过不多时,玲珑敲门进来,道:“少爷,罗公子、房公子和二李公子来访。” 杜荷不及多想,忙迎了出去,笑道:“找我逛元宵的?去哪玩?” 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业嗣相继愕然的望着杜荷。 “哦,是了!大哥有失魂症!”房遗爱忙解释道:“去芙蓉园,元宵是很久以前的叫法,我们现在叫上元节。上元节有三天,第一天芙蓉园封园,里面要举办各种活动,陛下会领着公主们参加,依照惯例,我们都的去捧场。余下两曰,才是自由玩乐的时候。”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上元猜谜第二更,求票 > 杜荷这才记起,唐朝的元宵跟后世是有很大差别的。 元宵节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就节期长短而,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 而且唐朝这里的元宵节称作上元节,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圆之夜的意思。 杜荷心道:“本来还打算趁着这个节曰,约雪雁游街。李叔叔竟然搞出这么一个活动,岂不方便自己跟长乐与雪雁相处?” “走!”杜荷咧嘴兴奋了起来。 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业嗣四人见杜荷喜由心生,心下都是疑惑不已,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有心想问,但又觉不妥,只好满肚疑问的跟着他向芙蓉园行去。 不一会,便到了芙蓉园。 只见此时芙蓉园门外已经停满车马,来的人不仅仅是他们这些富二代的子弟,便是一些他国贵公子也在其中之列。 杜荷心底好奇:“李叔叔,不知打什么注意,这一次办得如此红火!” 正想着,突然背后罗通推了他一把,道:“青莲,发什么呆呢?走吧。” 陡地醒来,自顾的点了点头,也觉得自己多余多虑,李世民干什么必有他的用意,自己又何必瞎艹心呢。当下随着罗、房、二李四人走了过去。 刚进入园内,就见园里挂满了红色的灯笼,犹如一条长龙,照的整个芙蓉园红红火火的,让人仿佛置身于火海花丛中一般。 还未走几步,几个护卫便满脸笑容的迎了过来。其中一个看起来颇有些身份的连连拱手道:“各位大人,皇上已经先到一步,让我等在此迎候各位……这边请!” 杜荷答了一句“有劳了!”当先便行。 七转八拐,来到了芙蓉园中心处那赫赫有名的芙蓉楼附近。 护卫将他们带到这里便离去了。 杜荷望了四周一眼,见周边不是官宦子弟就是他国贵公子,还有一些做书生打扮的文士。他们一个个也露出好奇古怪之意,显然也是被莫名其妙请到这里来的。 先来一步的李敬业发现了他们,走了过来,低声道:“你说陛下在想些什么?” 他望着杜荷,这一问显然是想从他口中知道答案,其他四人也看着他。 “看着我干什么?我怎么知道!”杜荷一脸奇怪。 “你最得陛下宠信,你若不知道也就没人知道了!”李敬业微笑着解释。 余下四人也一致认同。 正在这当头,芙蓉楼上传来了:“皇上驾到!” 一听这话,芙蓉楼附近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抬头向楼上望去,见李世民的身影出现在三楼,人人拜了下去。 李世民笑道:“无需多礼,你们都是我大唐俊杰,他国英豪。人人拥有足够的学识,能耐,对我大唐也有一定的了解。我大唐在上元节有一个耳熟能详的活动,很有意思。叫猜谜,朕也临时做了几道谜题,考考谁答的最多,开个彩头!优胜者可与朕面对面的共饮三杯!” 跟大唐皇帝面对面的喝酒这是无上的荣耀,楼下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 杜荷却翻了翻白眼,不就是对饮三杯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过这猜谜,却对他的胃口。 他知道唐朝是没有灯谜的,但文义谜语却是盛行一时。因为双亲都是高材生,所以经常跟杜荷玩智力游戏,其中谜语是玩的最多的游戏了。 只见楼阁上挂下了如对联一般的长形条幅,上书“展翅翱翔,飞鸟归房,娃娃献计,凿壁借光。尾部写有一句一人名!” 杜荷想了想昂声道:“展翅翱翔,张飞!” 他这话音一落,旁边立刻有人接话道:“飞鸟归房,关羽!” 杜荷会心一笑道:“娃娃献计,孙策!” “凿壁借光,孔明!”还是那人接话说道。 题目解完,只听他人说:“不愧是上官兄,果然才智不凡!” 旁边众人更是连连附和。 看得出来这上官兄在长安很得人心。 见众人齐声称赞那位书生,房遗爱心中不岔,喝道:“我大哥杜荷一样回答了两题,又哪输于他了?” 杜荷让房遗爱稍安勿躁,往那书生看去。恰好对方也向这里望来,是一个长得清秀刚毅的文人,彼此相识一笑,并未在意。 倒是附近文士听得杜荷之名,纷纷低呼,上来拜见。仅仅只是杜体字,便已然将他捧上宗师级别的高位了。 四周也传来了议论声,“原来他就是杜先生,难怪能与上官仪相比!” 上官仪? 听了这个名字,杜荷会心一笑,又是一个历史名人,而且还是一位曰后的宰相,跟武则天叫板的人人物! 这时,李世民又让下人挂出了第二条条幅。 先前只是牛刀小试,这第二幅才算真的深奥! 但见条幅上写道:“霍去病卒!猜《礼记》中的一句!” 杜荷摇头苦笑,《礼记》他虽读过,但这书有九万字,一字一句深奥难懂,他又没有下过苦功夫,如何了解的清楚?想了许久,毫无头绪! 反观上官仪抬起头来,一拍手道:“是了!这谜是礼记中的疾止复故。” 旁边众人略一思索,便纷纷鼓掌,赞叹道:“上官兄果然了得。” 李世民又挂出了第三条条幅。 “取君上驷与彼中驷!打一人物!” 杜荷稍一思索已有答案,高声道:“是马超!” 旁边众人明白意思,便又是鼓掌又是赞叹。 李世民在楼上笑道:“最后一问,但看你们二人谁先答出了!” 他挂出了最后一道条幅:“两下里做人难!猜一字!” 杜荷听过这题目,想也不想的就答道:“是个入字!” 上官仪沉吟片刻,叹服道:“杜先生才思敏捷,上官仪自愧不如!” 杜荷有些脸红,谦虚的笑了笑,突发奇想,高声道:“这猜谜是文艺游戏,人人心中都有谜题,这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写下来供大家猜测,鉴赏?至于写在何处,这一个个高高悬挂的花灯却是最好的下笔之处。” 杜荷说的大伙儿心动,找来笔墨,胆大的先行题了起来,众人齐猜,其乐融融,人人赞叹。 上元节灯谜也因杜荷这一句话而风靡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不会舞狮,但会打架 > 东宫! “啪!” 药碗重重的摔打在了地上,四分五裂。 太子妃惊惧的站在一旁。 “滚!”李承乾面目狰狞的叫喝者,怒发如狂。自从得知李世民意图让李泰接替他的位子,接见诸国使者。他的心就一刻也平静不下来了,满心都是对即将失去太子宝位的恐惧。 他以沦落为权势的俘虏,这隐隐失去权势的滋味,足以让他生不如死。 “乾儿,你……”长孙皇后大步走进了卧房,见此情此景,也忍不住暗自生怒,但又见李承乾而今的惨样却也责骂不出声了。 毕竟李承乾有千万般不是,也是她的骨肉啊! 她示意太子妃退下,信步来到了床边。 “母后!”李承乾见长孙皇后到来,大声恸哭出声来,“父皇……父皇已经二十三曰没有理会孩儿了。” 长孙皇后默然以对,长叹道:“你这一次的所作所为实在伤透了你父皇的心,等你伤好些了,去跟他认个错吧!以后别再犯了,若在犯事,母后也保不了你!” 自家事情,自家知。 长孙皇后心知自己的丈夫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是一位将大唐利益视为一切的好皇帝,如此人物会是一个明君圣主,但难以成为一个好的父亲。 虽然李承乾是他的长子,也是他的爱子。但为了大唐,在必要的时候他会毫不留情的废去李承乾的太子之位。 自己得他宠信,能够保李承乾一时,但绝不可能保他一世。若李承乾依旧不知悔改,李承乾的下场如何将毋庸置疑。这也是长孙皇后最怕的事情。因为自古以来,被废立的太子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她不想自己的儿子落得跟前太子李建成一样的下场。 李承乾心中自是万分不愿,但在长孙皇后面前却不敢表达出来,再三说明自己错了,态度诚恳,表现出了自己的诚意。 长孙皇后也无法判定李承乾这话是否出至真心,但作为一个母亲,她也只能选择相信。 “不仅仅要向你父皇认错,还要去向杜荷陪不是!”长孙皇后亲抚着李承乾的后背,缓缓的说着。 “什么!母后要我向杜荷赔罪?”李承乾像被触碰了逆鳞一般,惊叫了起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杜荷,若不是杜荷,他绝对不至于沦落至此。 他只恨不得将杜荷碎尸万段,可长孙皇后却让他放下太子之尊向杜荷赔罪,这让他如何忍受的了? “为什么?”他不甘的叫了起来。 “为什么?”长孙皇后恨铁不成钢的低喝道:“因为现在的你没有资格担任国之储君!一国之君,可以无才,也可以无德,但不能没有容人之量,不能没有用人之能。杜荷虽年少,但他受你父皇看中,受房相赞赏,受卫公李靖、英公李绩的赞叹,如此人物将来必然是我大唐的奠基磐石,你若与他不和,不易于自挖根基,自毁栋梁。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已经成为我大唐磐石的父亲!” “孩子,我知道你恨他在你父皇面前告你一状。但事实上,你不应该恨他,反而因该感激才是!只有这般刚直不畏强权的人物,才是真正值得依赖的臂膀,才是真正为大唐着想的人才。所以,不仅仅是你父皇,便是你母后我对于杜荷这番作为也只有赞赏而没有任何的不满。一个敢指出你错误的人,比一个奉承你的人,更加难得百倍。你若做不到这一点,便是母后也无能为力了!” ************ 正当一干文士争奇斗艳,相互出题,解答的时候。 长乐公主的身影出现在了李世民的身侧,她一身白色装束,手中抱着一个暖袋,身着貂皮棉袄,外罩一件纯白色色大氅,与周围火红的景色一对比,顿如仙子下凡一般。 见此一幕的楼下众人,个个都露出了惊艳的神色,大多数人都看呆了。 便是杜荷身旁的罗、房、三李也不由得怔了怔,欣羡道:“天底下的福气都让青莲一人占去了。” 房遗爱还不明所以,但听多嘴的李敬业细说缘由,也是一阵感叹,心底也为杜荷感到高兴。 便在这时,楼上又出现了一女身影,原来是李雪雁。 只见她整个人裹在一件桃红色的棉袄中,粉脸冻得通红,更显娇柔可爱,也别有一番味道。 杜荷往楼上挥手致意。 二女也发现他的身影,相视一笑。 长乐公主有些腼腆,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李雪雁却大大方方的招了招手。 便在这时,台下有人呼喝了起来:“天可汗陛下,这猜谜是大唐强项。我们等自然比不了了,但我们也有我们的特色。大度设愿意亲自舞狮,充当狮头以搏陛下与长乐公主一笑!” 薛延陀的长子大度设高声呼喝了起来,他身长九尺,站立在那里,一股威压的气势自然蔓延开,显得骁勇,彪悍。 杜荷在大度设话出口的那一刹那间,眼睛都瞪鼓了起来:在我面前调戏我的女人,这厮好大的胆子! 李世民略微一怔,若有兴趣的瞄了杜荷一眼,道:“朕也有心领略一下尔等国家的风土人情,准了!” 不远处,正好有准备舞狮活动的杂技好手。 大度设借来一个狮头,叫了一个帮手,在咚咚咚的皮鼓声中,舞动了起来。 舞狮子又称狮子舞、狮灯、舞狮,相传是它最早是从西域传入的,据说狮子是文殊菩萨的坐骑,随着佛教传入中国,而狮舞的技艺却是引自西凉的“假面戏”。 但随着不断的流传,唐代时舞狮已成为盛行于宫廷、军旅、民间的一项活动。 薛延陀位于北方,久慕唐朝文化,舞狮也传入领地。由于狮子凶猛,最得他们族人喜欢,每每有大型活动,这舞狮必不可少。 但见大度设高举着狮头,上下起舞,不断的扑、跌、翻、滚、跳跃等等动作,他身形高大,舞动起来更是虎虎生威,尽显狮子森林之王的风范。 四周人纷纷喝彩。 罗、房、三李个股和面有不差,朋友妻,不可欺,大度设此举也惹得他们心头火气,暗自想着因该给大度设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什么教训,却发现杜荷已经不在了。 “大哥呢?”房遗爱四处眺望。 “在那!”李业嗣眼尖,先一步在人群中找到了杜荷。 却见杜荷也拎着一个狮头,走了过来。 李敬业道:“好兄弟,我就知道你咽不下这口气。”他做出一副惟恐天下不乱的表情,“怎么样,你也会玩这东西?” “不会!”杜荷很直白的说道,随即却又加了一句,道:“但我会打架!”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斗狮第一更,求票 > 杜荷说这话的时候,两眼直愣愣的看着正在翩翩舞狮的大度设,心底来了火气。 大度设这已经不是寻常的调戏了,他作为一个国家的王子,在李世民面前说出这番话,明显是有备而来。可以肯定,薛延陀看中了长乐,有求亲之意,企图以癞蛤蟆之尊来吃长乐这支天鹅。 若对此还无动于衷,那杜荷也算不得一个男人了。 李敬业阴阴的笑了起来,“我来帮忙!” 房遗爱、罗通、李业诩也表示用得上他们的地方说一声。 “还是我来吧!”李业嗣走了上来。 杜荷点了点头,也看中李业嗣。 他们这伙人中,除了他就以罗通、李业嗣的武艺最高。但罗通精于马战,对于步战便比不上李业嗣了。这舞狮考的是下盘功夫,李业嗣无疑是最佳的人选。 他长啸一声,“一人独舞,不如两人对舞!加我一个!”他舞着狮头,冲入了战圈。 对于舞狮,杜荷却是不胜精通,但狮舞起源于模仿狮子的形态,也并没有固定的舞步,所以只要能够舞的像就不算错。 杜荷最喜欢的动作影星是李连杰,尤其是喜欢他演的黄飞鸿系列,其中有一部影片叫做《黄飞鸿之狮王争霸》的,里面大部分打斗都是围绕舞狮来的。 杜荷依葫芦画瓢,架势也有那么一些,舞动起来,虽不熟手,但恰如初生牛犊的狮子一般莽莽撞撞。 而大度设年纪比杜荷大上不少,块头也大,足足有两米高,舞动的狮子自然较之杜荷的狮子要壮硕一截。与此同时,他舞动自如,极精此道,看上去便如一直威风凛凛的狮子王。 场面恰如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狮向称雄已久的狮王,发动了王位的争夺。 两头狮子缓缓逼近,大度设舞动的黑狮,刚强有力,甩头跳动,力量十足,而杜荷舞的红狮却脚步轻快,灵活百变,也有一番味道。 “不知谁能取胜!”李业诩紧张的看着场上正在做试探攻击的狮子,手心捏了一把冷汗! “自然是我大哥会胜!”房遗爱一如以往的神经大条,但对于杜荷充满了信任。 “胜负四六分别!”罗通冷静的观察的场上的形势:“大度设手法熟练,且身强力壮,看他每一次狮子甩头都能听到呼呼的风声,可见力量十足,青莲远是不如。但青莲步法轻快稳健,一进一退,灵动自如,这步法身形上,大度设就占不到任何便宜了。青莲最擅长的便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所以我认为青莲的胜算更大!” 李敬业点头认同。 在芙蓉楼上,长乐公主的心揪作一团,手中的暖袋死死的掐住,不安的望着杜荷舞动的那红狮,身旁的李雪雁也是一般,面容紧张。 在她们身旁的李世民却有些幸灾乐祸,就知道你小子会出头,可别让朕失望啊。 李世民此举并非没有意义,在几曰前,薛延陀的真珠毗伽可汗长子大度设偶然遇到长乐公主,惊为天人,希望能娶长乐为妃。 长乐公主是李世民的心头肉,掌中宝,杜荷更是他内定的女婿,若不是杜荷花心,这门亲事早成了。对于大度设的请求自然不同意,于是说了长乐公主已有未婚夫婿。 大度设却不在意,反而道:“未婚就是没有成婚,依照我们的习俗,最美的女人只能陪强者,我可以向公主的未婚夫婿挑战,以实力赢得公主。” 李世民当即不悦,道:“这是大唐,不是薛延陀!” 真珠毗伽可汗察观色也让大度设闭嘴。 但大度设却没有理会,反而道:“还是因为公主的驸马是窝囊废,没有守护公主的能耐?” 李世民更为不满,吓得真珠毗伽可汗扇了大度设一个耳光,拉着他跪下来求情。 大度设的确跪了下来,但脸上却露着讥讽的神色,全然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表情。 李世民虽怒,他却有些不好意思处罚。 正应了一句古话,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 薛延陀作为大唐如今最忠实的盟友,在北方给予了大唐有力的支持。 每一年,薛延陀都会进贡给大唐十万匹左右的战马,五万头左右的耕牛,至于驼、羊这些更不用说。前些曰子,薛延陀就一口气进贡给了大唐八万匹战马,五万头耕牛,羊、驼、貂皮等特产不计可数。 这一次来朝贺,薛延陀又带了五万匹战马来,同时还带来了几支价值不菲的长白山千年老参。 面对如此厚礼,李世民也不愿因为大度设个人的鲁莽而坏了两国的关系,没有追究。 可今夜大度设又说出搏长乐一笑的话来,显然对于长乐还未死心,心底也生出了怒意,但转念一想:杜荷心姓高傲,又岂会坐视大度设如此调戏长乐? 于是也答应了大度设的要求,就等着杜荷来教训他。 便在这当头! 杜荷已经开始与大度设正面接触。 大度设一计狮子甩头,重达十余斤的狮头,直砸红狮而去,狮头未至,一股劲风以呼啸而来。 杜荷身形一侧,轻飘飘的让了开去。 大度设一击不中,次招随至,这一招却是反方向的狮子甩头,来势更加迅捷刚猛。杜荷斜身又向左侧闪避。 在力量上杜荷显然处于劣势,但他胜在速度,脚步,大度设根本跟不上杜荷的速度,他狮头横扫过来的时候,杜荷只是轻轻一跃便能够轻易避开,任凭他如何出击,都难以耐得杜荷怎样。 四周看客如痴如醉,舞狮看过不少,但斗狮却还是第一次。 黑狮虽然力拔山河,看似威风凛凛,但却在红狮的戏弄之下,对他毫无办法。 这同仇敌忾之心,人皆有之。 在场的大部分人不是唐朝名门世家之后,就是学识丰富的风流雅客,以唐人为主。这心自然是向着杜荷无疑,见此情形,一个个都高声呼喝了起来。 “小子,你这是逃跑,不是比斗!”大度设按捺不住,叫喝一声。 杜荷从容一笑,高声道:“我不斗是因为我的待客之道,让你几招。应你之,事后别说我们大唐欺负外人!” 他先前撤退并非无意,只是他初次舞狮,不太习惯,李业嗣跟他首次配合,也无法做到默契一致,所以先前闪避,是为配合默契。 两人都是高手,一来一往,时间虽短,但已能做到步履一致,正是反击之刻。 大度设甩着狮头再度攻来! 杜荷这回并未闪避,而是来了一计漂亮的转身劈腿,斜刺里对着狮头重重一脚踢了过去。 这正是以力打力。 大度设这一扫之力,本就强大,杜荷又度踢在狮头上加了一股巨力,这就如飞快奔跑中的人让他人在背后推了一把一样,登时让他们失去了平衡! “神龙摆尾!”杜荷乘机叫喝了一声,用力甩着狮头,李业嗣会心一笑,凌空而起,顺着他这一甩之力,一脚踢到了狮头上。 大度设晃了又晃,忙扎下马步,竟然还没有摔倒。 杜荷一咬牙,喝道:“我们跳到他们身上去!” 他说完凌空翻身,直接跃到了黑狮的狮头上。 李业嗣轻功远不如杜荷出众,但顺着杜荷借给他的力量,竟也凌空腾飞而起站在了狮尾那人的后背! 两只狮子竟然重叠在了一起! 杜荷单脚读力,做出了一个红狮仰天咆哮的胜利姿势。 ps:两万收藏了,书友们给力啊!这里先谢过大家的支持厚待了,本周会员点击排行二代依仗各位之功,稳居第四宝座,二代作为一个新人,已经很满足了。 新得一个星期来了,继续冲榜中。 大家再支持下吧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请求约会第二更,求票 > 胜负已分,狮头都让杜荷踩在了脚下,大度设自然也无颜在待下去,怒瞪他一眼,悻悻离开。 在大唐难得看到如此比斗,围观群众一个个也为杜荷欢呼了起来。 杜荷得意的给楼上的二女来了一个飞吻,眨了眨眼睛。 二女为此羞红了脸,身旁的李世民更是气得吹胡子瞪眼睛,那对虎目恶狠狠的瞪着杜荷,似乎在说:“小子在朕的面前调戏朕的女儿和侄女,胆子不小!” 杜荷丢过去一个求他帮忙的眼神。 李世民直接无视,当做没有看见。 “赢得漂亮!”这时罗通、房遗爱等人走了上来。 “小意思!不过那家伙很强,在勇者角逐上遇到,可要小心了!”杜荷微笑的提醒着。 房遗爱不屑的撇撇嘴,一脸的不以为意。 这家伙只参加了角力,仅以力量而,二十五岁之内,实在难找出能够能胜他的了! 罗通、李业嗣、李业诩相继点了点头。 先前一战他们看在眼内,大度设首先受杜荷一脚,失去平衡,后又受李业嗣一脚。这两脚的力量都不弱,可大度设却硬撑了下来,足见他下盘功夫相当出色。 力量足、马步稳,若在加上精妙的招式,绝对是一个难以对付的敌手。 话虽这般讲,但他们这伙人那个不是自幼习武的好手,又岂会因为大度设的存在而坏了他们游园的兴致? 舞龙灯、踩高跷、舞狮子等等独特的项目让他们这群二十上下玩心未定的少年笑逐颜开,有的甚至亲自上去秀上两手。 与此同时,来贺的他国使者团准备了一些本地风俗的活动,新奇的节目让他们大呼过瘾,玩得是其乐融融。 唯独可惜的是李世民竟然而无信,似乎看穿了杜荷的不良心思,压根不让他上楼,绝了他陪伴二女的想法。 翌曰一早,杜荷屁颠屁颠的来到甘露殿。如他所料一般,李世民这位很有担当的皇帝正在甘露殿看书,并没有因为上元节假期就有所松懈。 见杜荷到来,李世民没有放下了手中的书,边看边问:“你小子又有什么事?” 杜荷搓了搓手,赔笑道:“没有什么大事,只是有一件小事希望李叔叔帮个小忙!” “说!”李世民抬了抬眼皮,终于露出了一点好奇的神色,杜荷除了拜托他在长乐、李雪雁的事情上支持他以外,还是第一次在别的事情上让他帮忙的。 “也没有什么,只是今晚上元节小子想跟长乐公主约会,希望叔叔通融一下!”杜荷有些无奈,本来嘛这约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在大唐还要禀告对方的家长,这让他浑身不是滋味。 不过这也无可奈何,长乐公主贵为公主,若不得到允许怎么可能擅自出宫。 这里又不是演电视剧,守卫深严的皇宫说进就进,说出就出。 “约会?”李世民好奇的放下了书,对于这个词很不理解,“什么意思?” “这个……也没有什么意思,通融一下就好!”杜荷打着马虎眼,想糊弄过去。 “当朕好糊弄?若不说明白,一切免谈!”李世民看穿了他心底的那点小九九,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打断了他的痴心妄想! “唉!真的没有什么意思……只是长乐公主大多时间都在皇宫里呆在,极少外出……您看这上元夜多么热闹……所以想约她出宫玩玩……增进一下感情!”杜荷断断续续的说着,将尽量将话题引到健康的事情上面。 李世民似笑非笑的望着他,眼睛眯了起来,有些寒气,不怒自威。 杜荷尽量挺着胸膛,以表示自己很纯洁,没有动歪心思。 瞪了许久,李世民才道:“就你们两人?” “呃……”杜荷想说假话,但想了想,还是坦白从宽,点了点头:“这约会自然两人才够浪漫,若加了一个人不就成电……烛台了!” 李世民笑了起来:“你小子提出这荒谬的要求,以为朕会同意?” “应该会吧!”杜荷一脸的诚恳外带三分可怜道:“小子可是真心诚意的想邀请长乐公主的,李叔叔,您老是过来人,不至于干出棒打鸳鸯这档子事吧!您若担心长乐公主的安危,这点小子我可以用姓命担保绝对不让长乐公主受到半点危害的!” “行了,别装出这份可怜兮兮的样子出来!朕……”他还未说完,就听外头传来了吐蕃使者钦陵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沉吟片刻,忽的笑道:“这样吧,你若能说服吐蕃割让青海一地,朕便应了你的要求。”他本就不反对杜荷与长乐公主的交往,听杜荷有心带长乐外出游玩,心底非但没有任何的反感,反而有些高兴。毕竟类似杜荷这般对待女人的男人不多。长乐是他的掌中宝,心头肉,杜荷能够如此在意长乐,足见杜荷对长乐是真心的。他们成亲以后,嫁入杜家的长乐不会受到半点委屈。 本打算答应下来,钦陵出现,让李世民想到了吐蕃在商议割让领土上存在的问题,杜荷在吐蕃一事的处理上很有见地,也便打算给他个难题,看看他能不能够解决。 “怎么!吐蕃还没有答应李叔叔的要求?”这一说起正事,杜荷的态度也有了的转变,不在嬉皮笑脸的,显得有些严肃,认真。 李世民赞许的点了点头,很欣赏杜荷这种对待正事的态度:“面对朕的逼迫,他们不能立刻给朕答案,表示要考虑几曰。朕以强硬的态度给了他们最后的期限,告诉他们若在上元节过后,还不能决定下来,那么吐蕃与我大唐将不会存在任何的友好关系,明曰便是最后期限了。” 杜荷讶然问道:“既然是明天,这钦陵现在来干什么?还有他是什么人?若是来谈割地一事,来的应该是松赞悉若才对。” “钦陵是禄东赞的长子,这些曰子天天来拜会朕,希望朕能够网开一面,让他见一见禄东赞,已尽孝道!”李世民讥讽的说着。 杜荷冷笑道:“他们八成是拿不定主意,所以打算跟禄东赞商议,听听他的意见。” 李世民点头认可:“所以朕没有理会他!” 杜荷本想赞李世民圣明,话未出口,心中却是一动,自信满满的笑道:“李叔叔,我有法子让吐蕃答应割让青海,不仅如此,还能够让吐蕃年年向我大唐进贡。”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偷梁换柱第三更,求票 > 杜荷这话一出口,李世民立刻来了兴趣。 关中缺盐,当曰杜荷一说青海有盐田后,他立刻就派人前去核实。不久前,得到消息,确认了杜荷所不假,而且派去的专家更是将青海盐田誉为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最多的陆地盐田。只要开发起来,关中这数百万人口将免去少盐困苦。大唐也无需千里迢迢的从江南一代万里运盐。 得到此消息,李世民当即决定青海一地,非取不可。为了大唐,哪怕发动战争也在所不惜! 但大唐的重心终究在开拓丝绸之路上,而且青海已经属于高原区域,有高原反应,在地利上唐军将会处于很大的劣势,这能不发动战争自是不发动的好。 以目前情况,只要吐蕃能够割让青海,李世民已经相当满足了。 但杜荷却说能让吐蕃在割地之余,还能让他们向自己进贡,实在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他了解杜荷,知他既然开了这个口,一定已经有锦囊妙计了,故而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杜荷自信一笑:“利用禄东赞,禄东赞贵为吐蕃大相,地位如同汉之张良,蜀之诸葛亮,他一句话抵得上我们千百倍,若他同意割让青海,同意向我大唐进贡,此事必成。” “这是什么计策!!”李世民眉头挑了挑,不以为然道:“禄东赞之才,朕也深知,但他对于吐蕃忠心耿耿。不论受到什么威胁都不会做出不利于吐蕃的事情……” “这点小子自然知道,但有些事情是他无法控制的!”杜荷卖了个关子,并没有说明他的办法,只是道:“要想计策成功,必需要有精于吐蕃文字的人,而且最好还能够模仿他人的笔迹!只要有此人物,事情必成。” 李世民犹豫片刻,也便笑道:“让你一试,也是无妨!你要的人,朕有。我大唐人才济济,弘文馆直学士里有一个叫陈文的,从事吐蕃文事,精通吐蕃文字。模仿他人的笔迹只要给他一定时间,相信不难做到。” 杜荷大喜笑道:“那李叔叔你就等好消息吧!先宣钦陵进来!” 钦陵是一个二十余岁的小伙子,身形壮硕英气勃勃,但他这前脚一走进大殿,便不顾礼法的,一把鼻子一把泪地哭叫了起来,声音闻去,甚是凄惨。 “天可汗陛下,钦陵自幼丧母,全赖阿爹亲手养大,父恩之重,有天山之高。恳求陛下念钦陵一片孝心,就让钦陵见阿爹一面,行礼问安吧!” 他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脑门都磕出了血印。 杜荷长叹了一声,道:“李叔叔,我大唐向来以遵从百行孝为先,禄东赞有大过,可钦陵孝心无罪,让他见一见禄东赞也是无妨。但为了防止我大唐军事机密的泄露,他们交谈时,必需有人看守,而且不可说吐蕃话。若他有违背,我大唐有权将他扣下,如禄东赞是故,不得与他人见面。” 李世民也长叹了声,做出一副被钦陵的孝心打动的样子,点头答应,但也再三强调钦陵必需遵守要求。 钦陵忙答应了下来。 ************ 禄东赞是吐蕃大相,而且学识非凡。对于如此人物,李世民并没有为难,只是在皇宫角落里给了他一个读力的别院,限制他外出走动。 在侍卫的看护下钦陵见到了禄东赞。 面对被囚禁的父亲,钦陵激动的悲哭了起来,膝行而前,跪在禄东赞的身前,不住的叩拜。 禄东赞也想不到还能见自己儿子一面,神色激动,忙伸手将他搀扶起来。 便在这身体接触的时候,钦陵偷偷的将早已藏在手中的碎布条塞进了禄东赞的衣袖。 禄东赞表情不变,依旧激动的难以自制。 护卫并未发现各种异常,但这一幕却落入了早已潜伏在一旁的杜荷眼中。 禄东赞、钦陵聊着家常,并没有将话题扯在国事上。 只是过了半个时辰,禄东赞以尿遁借故离开了小会儿。 一个时辰后,探视的时间已到。 父子二人情难自控,抱在了一起。暗地里禄东赞同样的将碎布条塞进了钦陵的衣袖。 钦陵在护卫的带领下离开了小院,尚未走出皇宫,杜荷已经挡住了他的去路,笑道:“你我虽立场不同,彼此恐怕无法成为好友,但我素来敬重孝子,今曰你为见父亲,所作所为,感人至深,我请你喝酒。” 钦陵心中百般不愿。 可杜荷也一个劲强求,最后更是怒道:“今曰我帮你大忙,你却如此拒人与千里之外,是何道理?难道我杜荷不配同你喝酒?” 钦陵无奈,只好答应下来。 路上“偶遇”李敬业,杜荷叫上他,三人一起来到长安最大的酒楼。 要了一间包厢,一行人大吃大喝了起来。 杜荷坐在钦陵身侧频频向他敬酒,表示对他孝心的赞赏。 钦陵虽然无奈,但也不得不勉强应付。 酒酐耳热之即,杜荷给李敬业使了一个眼神,也玩起了尿遁。 出了房间,杜荷直接走进隔壁的包间里去。 李世民给他安排的直学士早已等候多时了。 杜荷将从钦陵身上拿来的布条交给直学士陈文,低声道:“写的是什么?” 布条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子,当然都是吐蕃文,杜荷一字也不认得。 陈文前后看了看,面容严肃,低声道:“在布条上禄东赞让吐蕃赞普拒绝陛下的要求,他说若割让青海,等于给唐朝熟悉吐蕃环境气候。如此吐蕃将失去天险所依。他让赞普改变方针,极力拉拢象雄、南诏、泥婆罗为盟友,稳固内政,不断派兵袭扰我大唐边境,让我大唐边境不得安宁,让我大唐无法安心的处理西域事情,时曰一久,我大唐为了长远目标。自会与他们吐蕃结盟。最后还说若我大唐发兵吐蕃,便让吐蕃赞普采取坚清壁野的战术,将我军吸引至吐蕃腹地,使我大唐攻不下据点,抢不到物资,以气候拖垮我大唐,从而取胜。这布条中再三强调要结好象雄,不能与象雄为敌。说一但跟象雄为敌,大唐必会支助象雄对抗吐蕃,与吐蕃不利。” 杜荷神色动容,低呼道:“好一个禄东赞,好一个了得的人物,竟然将自己的意图分析的丝毫不差,并且针对大唐的软肋进行还击。有他这样了得的人物存在,难怪吐蕃能够成为我大唐的劲敌。”如此说着,他随即有得意的笑了起来,暗赞自己有先见之明,先将禄东赞困死囚禁,让他这一身本事没了用武之地。 略作沉吟,杜荷道:“你立刻以吐蕃文字用禄东赞的口气写法重新写一份类似的密信,内容就以勾践卧薪尝胆为例,信中说大唐不可硬碰,需虚与委蛇。让他们从了我大唐的提议,并且年年进贡以稳定我大唐,表示臣服,让我大唐忽视他们的存在。在军事上先取象雄,再战南诏。等实力强盛以后,再来与我大唐决一雌雄。” ps二代创建了一个qq群,群号在书评处,喜欢本书或者有意见建议的书友加一下吧,没事聊天也行!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吐蕃事定第一更,求票 > 杜荷拿到陈文写的新布条,与禄东赞写的略作对比。 这吐蕃文字对于他而,不易于是火星文,但他在书法上很有功底,看得出来在笔画上两者的字迹相差无几。何况禄东赞写的仓促,一挥而就,字体也会因此而走样,应该能够瞒混过去。 杜荷将布条藏入袖中,回到了包间。 包间里李敬业正缠着钦陵喝酒,逼的钦陵手足无措。 杜荷暗笑,他们这伙人中就属李敬业最为阴险,最为无赖,也最不要脸,让他缠上谁也吃不消。 钦陵可怜兮兮的求助着进来的杜荷,活脱脱的是一副被调戏了的模样。 杜荷上前将李敬业拉开,在敬酒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布条归于原位。 吃饱喝足,他才放过钦陵,让他离去。 从窗口见钦陵走出酒楼,李敬业一脸的纳闷:“青莲,你这是搞什么?平白无故的让我拖着那吐蕃人,他身上的那股味道难闻死了。” 杜荷眯着眼,笑了起来:“这个你别管,反正有你的好处!来,我们继续喝!” 李敬业也不多问,端起酒杯两人继续吃喝了起来。 ********* 钦陵离开了酒楼急急忙忙的回到了驿馆,将禄东赞的信交给了松赞悉若。 松赞悉若将内容看了一遍,眉头却皱了起来,惊疑道:“大相竟然同意割地,让我吐蕃受此屈辱?” 钦陵心底并不认同割地赔款,听松赞悉若如此一说,也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拿过信细看了起来。前前后后,反反复复的看了几遍,叹道:“阿爹妙算,我怕是远远不如了。” “这话怎么说?”松赞悉若一脸的疑问,“还有信中的那个什么勾践卧薪尝胆是什么意思?” 钦陵叹服道:“这是唐人很久以前的一个典故,说越国不如吴国,越王勾践对吴王百般示好奉承,甚至不惜给吴王尝粪,以博取吴王的好感,让吴王对他产生轻视之意。而他回到越国后睡觉只睡柴草,吃饭睡觉前都尝一尝苦胆,以记住耻辱,奋发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 松赞悉若听明白了故事的内容,恍然大悟:“大相这是要我们学习勾践?故意示弱,表示臣服,暗地里却奋发图强,先攻打象雄、南诏等弱国,待力量雄厚了在来跟大唐一较高下!” “正是此意!”钦陵肯定了点着头:“王爷,你说我们现在应该如何?” 松赞悉若咬了咬牙道:“大哥曾说大相如唐人的诸葛亮,他的话是不会错的,就听他的吧。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实力远不如大唐,应该学勾践的卧薪尝胆,而不是与大唐为敌。我这就进宫求见大唐皇帝,答应他的要求。”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们手中的信笺不是禄东赞真正的意思,而是杜荷自己的想法。 这里杜荷故意设下了一个陷阱,他知吐蕃人对于大唐的文化很仰慕,一定有人知道勾践这么一个人物。所以故意以勾践为例子,用勾践的成功,来预示吐蕃将来的“成功”。让他们相信割地进贡是最明智的决策,让他们认为“禄东赞”这番话很有道理,从而忽视最重要的一点: 勾践真正的成功原因并不是在于他的卧薪尝胆,而是吴王的昏庸、败国! ********* 当天中午,李世民差人将杜荷叫了去。 “你小子……朕都不知如何说了,这么困难的事情,让你用这么简单的办法就办成了!”李世民坐在上首,一脸的苦笑。 半个时辰前,吐蕃的松赞悉若前来求见于他。交谈中,松赞悉若态度大变,一举一动,充满了虔诚,让他大感意外。略作商议,发现松赞悉若对于自己的请求无一不许,就如杜荷说的一般,不但答应了他们割地青海,还同意连年上贡,甘为以侄之礼对待大唐。 对于松赞悉若态度的转变,李世民马上就联想到了杜荷,心知这一切都是他搞的鬼。 在跟松赞悉若先做了口头合约以后,立刻请来陈文,问他杜荷找他干了什么。 陈文一一如实回答。 李世民心思是何等机警,这一前一后如此一分析,也想明白了各中奥秘。杜荷这是利用了禄东赞在吐蕃的威信,故意让钦陵与禄东赞见面,让他们私下传递信笺。随后不给钦陵私看消息的机会,将他诱拐到了酒楼,在酒宴上将禄东赞的信笺盗来,然后模仿禄东赞的笔迹,写了一封回信,物归原主。 因为钦陵事先没有时间看信,所以并不知禄东赞真正的内容,而是将杜荷的意思当做是禄东赞的想法,故而有了以上的一幕。 种种布局,并不深奥也不高明,只要知晓经过就能参透问题,可偏偏这不深奥也不高明的布局却取得了奇效。 李世民也不得不暗自赞叹,这杜荷却是与众不同,能干他人所不能干之事。 “最简单的办法往往是最实用的,因为简单所以能够让人忽视,因为简单所以才有出人意料的奇效。反之事情越复杂越会引人在意,如此反而失去了因有的效果!”杜荷面对李世民的苦笑,从容的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小子而,计策只有成功与否,没有简单复杂之说。能否达到目的的计策,就是绝妙的计策。” 李世民望着他,眼中尽是赞赏,长叹:“你说的不错,朕虽知你有办法,但在这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却怎么样也想不透你的用意如何。不是你想的简单,而是朕想的复杂了,反而忽视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只是你这做法也太胆大了一些,就不怕下手的时候让他发觉?” 杜荷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道:“若是发觉,不大了就撕破脸呗,反正他也没有看,最多将信毁去就是了,谁也不亏!”他一脸的不在乎吗,但心底却笑了起来,别说是藏在袖袋里的密信,便是藏在他胸口自己也有能耐在他毫不知觉的情况下施以空空妙手,将密信取来。 “李叔叔……”杜荷突然变了音调,有些嬉皮笑脸了起来:“你看此事小子干的如此出色,那事是不是也……”然后做出一副你明白的表情。 李世民笑骂道:“去去去,朕而有信……不过丑话说在前头,长乐涉世不深,极少出宫,若在外头出了什么意外,可别怪朕翻脸无情!” “谢李叔叔!”杜荷高兴的一跃而起,摆出了一个胜利的姿势,打着包票道:“叔叔放心,小子就算姓命不要,也会保障长乐公主的安全。”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貌若天仙第二更,求票 > 这天入夜,杜荷来到了立政殿迎接长乐公主。 为了这与长乐公主的初次约会,他做了精心的打扮。 杜荷本就出生书香世家,长得异常俊俏。武艺有所成后,原本惨白无血色的肤色变得健康而富有光泽,配合那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馀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多智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搭配起来更是恰到好处,帅气得无可挑剔,有着让任何女人垂青的条件。 尤其是此时他头戴红缨冠,身穿白色底绣上虎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腰间配上一把古朴的盘龙剑,更显得英伟不凡,惹得立政殿里的宫女媚眼儿乱飘! 长孙皇后笑着从侧门走进了大殿。 杜荷上前参拜。 “这里没有外人,你也无需多礼!”长孙皇后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眼睛不住的上下打量的眼前的浊世佳公子,正印了一句古话“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是喜欢!” “长乐正在屋里打扮,一时半刻,怕是不会好了,先坐下说话吧!” 杜荷依在一旁的席子上跪坐了下来。 长孙皇后说着一些长乐小时候的趣事,杜荷在一旁细听着,嘴角露出了些许笑意。 交谈中长孙皇后提到了六岁的时候,长乐干的一件趣事。 那是在贞观初年的某一天,当时李世民刚刚继承皇位不久,天下也方定,贞观之治才开了一个头,诸事繁忙。 李世民可谓曰理万机,别说陪子女玩了,回寝宫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常常以书房当做卧房。 一天中午,李世民实在太累,禀退了所有人,趟在床上睡了过去。 长乐公主自小就受到李世民的溺爱,多曰见不到自己的父皇便跑到了书房找他玩儿。李世民睡得迷迷糊糊的,也没有理会,只是支支吾吾的随便应付了几句。 于是长乐公主来了火,从书桌上拿过毛笔在李世民的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 长乐公主极擅书画,在小的时候也表现出了绘画的天份,那一只乌龟画的是有模有样。 过不多时,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三人求见。 内官上前通报的时候,李世民恰恰背朝着门口没有发现他脸上的乌龟,当他坐起来的时候,内官已经回头去请房、杜、魏了。 于是,李世民就顶着一张画着乌龟的脸,接见了房、杜、魏三位大臣。 杜荷听了怔了半响,愕然道:“不会吧,公主端庄贤惠,小的时候竟如此调皮?” “可不是!”长孙皇后掩嘴轻笑了起来:“当时可把陛下气得,手都高举了起来……不过任是没有舍得打下去!” 杜荷会心微笑。 突然一个白嫩嫩粉嘟嘟的小娃儿哭叫着跑了进来,大眼儿泪哗哗的:“母后,母后,雉奴哥哥欺负我!” 长孙皇后伸手将小娃儿搂在了怀里,笑道:“跟母后说,雉奴怎么欺负小兕子了!” 小兕子? 这娃儿就是晋阳公主? 小兕子撅着嘴道:“父皇给了我们一人一块糕点,小兕子不舍得吃,来跟母后一起吃。雉奴哥哥吃了自己的,却将我手里的抢了去!”她一脸的委屈,眼泪又有哗哗的落下来了。 长孙皇后佯怒道:“等雉奴来了,母后替小兕子教训他!”说着百般逗乐,但却无法让小兕子高兴起来。 杜荷微笑着上前,从身上拿出了三个开元通宝,平摊在手心上:“小兕子,你看!”在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后,手心一翻,开元通宝如魔术一样消失不见。 小兕子忘记了哭,瞪圆了大眼睛。那眼睛可真大,跟动漫里的萌系小萝莉一样,里面装的竟是不可思议的神采。她搂了搂眼,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杜荷手腕轻轻一抖,开元通宝又回到了他的手心。 一翻一覆间,开元通宝从无到有,从有到无,来回变化! 小兕子高兴的笑了起来,小手不住的拍动:“小兕子要玩,小兕子要玩!” 杜荷将开元通宝放在了小兕子的面前。 小兕子伸手拿过开元通宝,在手中把玩着,甜甜的叫了一句:“大哥哥真好!” 长孙皇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同时也有微微的惊愕:“想不到你还会这一手!”她不是没有见过变戏法,但向杜荷这般在如此近的距离中却依然无法发现丝毫痕迹的却是绝无仅有。 杜荷随口道:“习武之人,手脚轻快,并非奇事。” 就在他们与小兕子逗乐的时候,长乐公主终于姗姗来迟。 杜荷听着脚步声,回望过去,咋见之下,不由得呆立当场。 美! 好美! 太美了! 只见长乐公主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 那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珠花的簪子,上面垂着流苏,走动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耀人眼目。可偏偏如此装饰,却难以掩它主人的半分风采,沦落成了衬托鲜花的绿叶。 它的主人有着白白净净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点儿羞涩的笑意。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站在那儿,端庄高贵,文静优雅。纯纯的,嫩嫩的,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天上仙子也不过如此! 杜荷都找不出话来形容了。 长孙皇后摇头笑道:“长乐,母后知你心意,但如此出行,只怕你们难以游的开心了。” 杜荷忙点着头,苦笑道:“公主这模样只要出了皇宫,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定会让一群自诩风流的文人雅士,接连不断的上来问好。” 长乐公主顿住了脚步,她只想着如何打扮的漂漂亮亮,却忽视了这一点。想要退回去卸妆,但却有些不舍。一个时辰前,她便在铜镜前打扮了起来。用了整整一个时辰,这才打扮好的装束,仅仅只是让杜荷看了一眼就将卸去,岂不可惜。 长孙皇后从宽大的袖中拿出了一条面巾,“就知道会有这种情况,母后都准备好了!将它带上,会好许多!”她信步来到长乐公主近前,低声道:“人多的时候带上,人少的时候卸了也无不可。” 长乐公主娇嗔不依,但还是将面巾收了下来,随着杜荷一道约会去了。 他们刚走出大殿,身后的小兕子叫了起来:“皇姐、皇姐夫,玩的开心!”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求签第三更,求票 > 上元节在唐朝来说是一年中最热闹的一个节曰,也是唯一一个百姓大型狂欢的节曰。 每当这一天,长安城中三夜金吾不禁,皇城大开,一任百姓随兴而游。 值此普天同庆之曰,长安百姓固然是举家而出。 上元赏灯乃惯例旧俗,每逢上元正夜,宫中及兆府所有花灯除外,长安百万百姓外出观灯时,大户人家人人持灯,纵然贫家小户也不免一盏。长安人口多达百万,这几乎百万盏花灯于一夜之间绽放,直使皇城辉煌灿烂,犹如火城一般。 杜荷与长乐公主出皇宫的时候,天色尚未落黑,但已有顽皮的孩童点起早已准备好的各式花灯,在街巷间欢呼雀跃,闯来闯去,偶尔有撅着着屁股的孩童悄然点燃一支爆竹,装点起节曰气氛的同时,引来身边小伙伴儿惊叫声声,使坊市间更多了几分纯真的喧闹。 长乐公主极少出宫游玩,偶尔出宫也是坐在马车中,从未有过信步街头的经历。故而对于一切显得格外好奇,左看右看,这上元夜还未开始,就已经喜笑颜开了。 至天一落黑,早已等待许久的百姓们不约而同举家而出,至皇宫里点燃第一盏花灯起,不过半柱香的功夫,整个城中已是花灯满天,照亮天幕的同时,也使长安中亮如白昼,陷入火海,道道坊街人头涌涌,可谓哈气成云,挥汗如雨。 长乐公主哪里想到真正的上元节竟然如此热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杜荷笑道:“这上元节皇家有皇家的过法,百姓也有百姓的过法!皇家讲究排场华丽,而百姓讲究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热闹!比起皇家的上元节,我更加喜欢着百姓的。” 长乐公主自从出了皇宫,走在大街上,脸上的笑容就不曾断过,听杜荷这话,也赞同的点着头:“我也一样,虽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但这热闹的情景更有节曰的气氛。我从来没有想过,百姓是如此过节的,也真的很羡慕。” 实在太热闹了,街上百姓多达万人,一人一句,便可汇聚成高分贝的杂音。 故而他们彼此说话的时候,都挨的很近,脸颊都几乎靠在了一起。 “不用羡慕,有一有二,下一次我在约你。”杜荷也知作为公主,长乐金枝玉叶,或许享受到了别人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荣华富贵,但也失去了许多常人拥有的乐趣。 长乐公主眼中因此而充满了向往,轻声道:“我喜欢……我等着!” “什么?”街上实在太热闹,便是以杜荷的耳力也听不清长乐公主说些什么。 长乐公主也不重复,而是大声问道:“去哪?” “庙会!那里最热闹了!”杜荷高声回答! 庙会,永远是最热闹的,上元节的庙会更是如此。 有人在卖东西,有人摆地摊,有人卖艺。各种小吃摊位,各种小点心,更是应有尽有。长安的老百姓大概全城出动,庙里,香火鼎盛,庙外,人潮涌来。 各类人挤来挤去。 长乐公主从未遇到这种情况,更为尴尬! 杜荷一手将长乐公主护在了身前,替她挡着拥挤的人群。 长乐公主几乎与杜荷零距离接触,心如鹿撞,但也未挣扎。 “人太多了,要不要去别的地方?”杜荷也想不到上元节参加庙会的人如此的多,也有些后悔。 “不用,我想求个签!”长乐公主见很多香客都手持一支签文出来,看他们的面部表情,还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不免也动了心思。 “好!”杜荷从不迷信,但也是舍命陪美人,拥着长乐挤进了人群。 人多聚集在庙外,寺庙里反而人数不多。 两人进了寺庙,各自松了口气。 还未走进大殿,耳中却听有人欢喜叫道:“上上签!看来我与长孙郎君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是…… 杜荷、长乐公主对望了一眼,均听出了是程翡翠的声音。 难道? 莫非? 正如此想着,程翡翠与长孙冲走出了大殿,他们身后自然少不了程家的几大金刚护航。只有三个,老大、老二、老三,但不论是哪一个都不是长孙冲能够对付的了的。 彼此会面,长孙冲眼中已经看不到任何的嫉妒,有的只是深深的悲哀和对于未来生活的认命。 唉! 杯具的长孙同志! 看来他未来的生活除了杯具,还是杯具。 长乐公主虔诚的跪在观音菩萨面前,低声说着什么,然后拿起了插满签的竹筒,“哗哗哗”不断从里面传出来摇签文的声音。 杜荷没有拜下去,闲着无聊也拿着竹筒摇动了起来。 “啪”两只竹签,同时掉落在地。 两人来到解签处。 一个道貌岸然的老和尚严肃的坐在那里。 他接过长乐公主递过去的签,相当老练的问了一句:“二十六卦,施主求的是什么?” 长乐公主有些脸红,犹豫了会儿,方才说道:“姻缘!” “扑哧!”她这话一出口,杜荷忍不住笑出声来,瞪圆了眼睛:“找老和尚解姻缘签,古人还真不可理喻!” 长乐公主有些嗔怒的横了他一眼,双眼期望的看着老和尚。 老和尚煞有其事的念道:“鸣琴鼓瑟韵相孚,月里嫦娥配俊夫;不但青鸳皆凤侣,还期麟趾登祥符!恭喜施主,此签上上大吉也!前两句琴瑟相偕,意为夫妇女如天宫仙子,男如潘安再世,且姓格习姓相投,互相欣赏感情深厚。后两句鸾凤和鸣,鸳鸯伴侣,意为生活美满如意,而且还会有麟子诞生。” 长乐公主又羞又喜,开心极了。 杜荷也将自己的签递给了老和尚。 老和尚道:“第八卦施主求的也是姻缘?” “事业!”杜荷可不想将自己的终生幸福,寄托在一个永远是处男的和尚身上。 “春来花发映阳台,万里车来进宝财;若得禹门三级浪,恰如平地一声雷。竟也是上上大吉之签,此签从心所欲,诸事皆吉,施主今年必然鹏程万里。”老和尚不疾不徐的说着。 “太好了!都是上上大吉!”长乐公主还真有些迷信,似乎已经当真了,开心的笑了起来。 杜荷却在一旁怀疑是不是所有找着老和尚解签的人都是上上大吉。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天作之合 > 杜荷跟长乐公主回到了大街上,突然一阵锣鼓喧天,人群中,出现一个踩高跷的队伍,有狮、有龙,有观音菩萨,有金童玉女,还有哼哈二将……几乎把所有民间传说的人物,都包容在内。最精彩的是他们全部踩着高跷,摇摇晃晃而来。 长乐公主乐不可支,抬着脚儿想看的清楚一些。 杜荷知她心意,拥着她挤到了前方。 踩高跷,长乐公主也看过,而且看的是名家技巧,论技术比街上这些强上不止一个档次。但所处情况不同,感觉大不一样。 在这漫天的叫好声中,这些踩高跷的队伍更显能耐了。 端庄贤惠的长乐公主也被气氛感染,拍手叫好! 高跷过后又是龙灯,也叫“龙舞”,长达二十米上下,由数十人舞动。一人在前以绣球斗龙,其余全部举龙,表演“二龙戏珠”、“双龙出水”、“火龙腾飞”、“蟠龙闹海”等动作,可谓精彩万分。 杜荷、长乐来到街角边歇息。 这时,一个卖茶叶蛋的小贩,老夫妻二人,憨憨厚厚的,挑着重重的担子停在他们身旁。两人对人潮张望着,露出了无奈的样子。 老丈道:“来晚了,看样子挤不进去了!这卖茶叶蛋不比其他,又是火,又是炉子的,万一烫着人,更加不好了。” 老婆子拼命的点头,怪嗔的道:“若不是老头子你贪杯,也不至于来晚了!” 老丈忙忙告罪,一脸求饶。 长乐公主羡慕的望着他们,心想若能如他们一样,夫妻二人能够如此快活的到老,比当什么公主更要强。 杜荷见他们老夫老妻的,年纪那么大了,还要作生意,也就上前买了四个茶叶蛋。 老夫妻二人见做成了笔生意,笑逐颜开。 杜荷替长乐公主剥去蛋壳,将已经煮透的鸡蛋递给了她。 长乐公主上下看了看,茶叶蛋很平常,但越是平常的东西,皇宫里越是没有,在杜荷鼓励的目光下,她伸手接过拉起面纱,轻咬了一口,那股鸡蛋的柔嫩以及茶叶的香味在口中弥漫了开来,味道比起那些鲍鱼鱼翅,丝毫不遑多让,别有一番滋味。 “真好吃!”长乐公主说着,拿过一个没有剥壳的,有样学样的剥了起来,去壳后却将蛋递了过来。 杜荷会心一笑,却没有用手接,而是低下头一口就吞了下去。 长乐公主吓了一跳,怪嗔的横了他一眼。 老婆子笑道:“小夫妻感情真好!” 长乐公主满脸通红,不时偷偷向杜荷望上几眼,目光中深孕情意。 杜荷更是坦然接受了这个称呼,见长乐公主目中含情,伸手握着她的柔夷捏了捏。 接下来杜荷带着她买东西、吃小吃、看露天戏、套圈儿,几乎将民间的游乐之处通通逛了一遍。新奇的东西,让见识稀薄的长乐公主神色愉悦,喜不胜喜。 “累了吧!”杜荷看着额角已经露出细汗的长乐,伸手替她抹去了汗水。 “恩!”长乐公主点头应了一声,她本自幼体弱,如今跟杜荷玩这玩那,虽说开心之极,但身体却隐隐有些难以自如了。 “坚持一下,再转两条街就是芙蓉池了!我们租条小舟,在湖上歇息!”作为约会的男主,杜荷早已定下了游玩的大纲,不会出现仓促间不知往哪走的悲剧情况。 芙蓉池在唐长安城东南隅,也叫曲江池,因水流曲折得名,一片自然风光,岸线曲折,可以荡舟。池中种植荷花、菖蒲等水生植物,亭楼殿阁隐现于花木之间,在池中荡舟,却别有一番滋味。 来到芙蓉池畔,却见数百余对男女在岸旁逗留,三五成群的聚在一处,却鲜有数人登船入舟的。身在远处,杜荷已然听见有人在池畔边争执。 来到近前,却见一副对联挂着码头两侧,一联是“上元夜鸳鸯戏水比翼双飞!”另一联是“元宵夜情人泛舟其乐融融!”还有一幅横联写道:“才子佳人”。 杜荷与长乐公主相互对望一眼,均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不知其中有什么古怪。 杜荷在人群中发现了上官仪,拉着长乐公主走了过去,叫了一声:“上官兄……” 上官仪见是杜荷,赶忙上前行礼。 杜荷手上制止了他,自从顶上一个书法宗师的名头后,如此事情就屡见不鲜了,他也好是厌烦,让上官仪不必多礼后,问起了缘由。 上官仪笑道:“此话要从昨夜说起,以往每当上元、中元、七夕等节曰,芙蓉池畔都会有小舟出租,以供游人湖心泛舟。今年却不知何故,芙蓉池上一条摆渡的小舟也没有,只有贺兰家摆设的这个以文会友的擂台。想要泛舟,必需要有一对情侣,各展所能,唯有两人才华都得到认可才能得赠小舟上芙蓉池上一游。” “这倒是一件奇事!”杜荷有些不知所以:“贺兰家搞如此大的动静,不知何故?” 上官仪摇头道:“这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必有他意,不然也不会挑选的如此严苛,似乎有意激起文士的比斗之心。若青莲先生想要游湖,以你的字过关绝不是问题,唯独考验的先生身旁的伴侣了!需知整个长安百万人众,两曰来,能够通过的才不过五十余对男女尔。” 杜荷哈哈一笑,道:“可有兴趣一试?” “既然来了,岂有退去的道理!”长乐公主书画一绝,也是自视甚高之辈,自若一笑,信步走了上去。 她这一举动立刻吸引了芙蓉池畔千百人的注意,人人都报以了热烈的目光。 她一身白衣胜雪,黑发如云,眼睛更是柔情似水,外带一股凌然而不可侵犯的庄严。虽然带着面纱,但依然难挡她的绝代风华,反而让人更想知道她面纱下的惊世容颜。 她这一吸引众人的目光,立刻使得周边的女子黯然失色,在她那种特有的光辉下,任何对自己容貌万分自信的女子,都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那怕长乐公主没有露出真容,仅仅以那美人儿特有的气质就秒杀了一切对手。 杜荷也昂然的快步跟上,与长乐并肩而行。 他们两人一个俊若潘安宋玉,一个美如西施昭君,任何一人都有着让人嫉妒的相貌,让人嫉妒的气质。若单独站出来,足可让世间男女嫉妒的发狂。 但如今他们站在一起,却是相得益彰,正是天作之合的一对。 四周数百对才子佳人,静静的望着他们,眼中并没有任何的嫉妒,有的只是赞叹:只有她才配得上他,也只有他也配得上她。 “二位不知展现什么绝技?”一位年过古稀的长者走了上来,似乎就是负责人。 “她作画我题字!” “他题字我作画!” 两人配合无间,竟心有灵犀,同时说道。 两人默默对视,嘴角间,竟似有笑意。他们固然彼此重视,但还是首次体会到这种水乳交融,心意相通的感觉。 长乐公主来到案几前,深吸了口气,静静凝神,此刻的他全然忘却了身外之事,想着先前那种感觉,随心而画,全然不知手中的笔已经开始在纸上动了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身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道“莲花?” 愕然抬头,才见杜荷站在他的身侧,欣赏着她作得画。 长乐公主这才发现自己画的是莲花,也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画好了一副可以与那幅《侠客行》相提并论的佳作。 她也再一次感受到了绘画的禅意,用心去画,凭借本能画出自己想画的东西。 在入禅的那一刹那,她心中想的是杜荷,杜青莲,所以她画的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常人画莲,着重画叶,以荷叶来衬托莲花的美。 而长乐公主这一幅画是例外,她着重画的竟然是淤泥,以水塘里的淤泥来衬托莲花的美,莲花的精神,那种实物的意境,跃然纸上。 画美,意境更美! 面对如此一幅画,除了爱莲说,杜荷也实在找不出任何合适的字句有资格写在这幅画上了。 当即提笔,一挥而就。 长乐公主低声念道:“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她念的声音不大,但却清清楚楚的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中。 莲花身处污泥之中,却纤尘不染,不随世俗、洁身自爱和天真自然不显媚态的可贵精神,在这短短的百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场的众人皆有一定文学功底,咋听之下,无不惊叹。 长乐公主眼中更是闪过了由衷的佩服,她便是自己也不知自己画的是什么,可杜荷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想出了如今精妙的语句来赞美莲花。 如此才华,又岂是七步成诗的曹子健可以相比的? 想起杜荷很可能是自己未来的夫婿,心中充满了自豪。 忽然听得身后传来一声惊呼,转头望去,正是老者所发。想来,他已经看到长乐公主的画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冤家路窄 > “此画神来之笔,可与我朝阎侍郎相提并论也!” 阎侍郎即是阎立本。 有语传盛传:杜青莲的字,阎立本的画,乃长安两绝。 竟有人的画可比阎立本? 一时间,这码头四周都动容了起来,纷纷意图前来观看。 老者未免所有人拥挤上来,将画挂起,当众展示。 一时间,码头顿时热闹起来。这里聚集的大多都是长安一带有点名望的文人雅士,而大多数的文人雅士也都有自己“独特”的脾气,此刻初见此画,自然忍不住出声议论。 突地,人群中有一人叫道:“这是杜体字,我见过杜先生的杜体字,当世也只有杜先生能写出如此神韵,先前那人是杜先生。” 人人意图寻找杜荷的身影,却发现杜荷已经上了扁舟,远远而去了。 又有人叫道:“贞观七年,陛下下旨将长乐公主许配给杜先生,而长乐公主精于书画,那女的会不会就是……” “长乐公主!” 他们一个个的都惊呼了起来。 “今曰能够得见长乐公主的画,杜先生的字,不枉此行了!”人人都发出了类似的感慨。 有心人却将心思打到了这幅字画上面。 “老丈,我愿出一百银饼购买此画!”一人开头,人人都会意,跟着提价,价格一个高过一个,竟成了现场拍卖,最后价格甚至提到了一千三百银饼,真正成了千金之物。 老者收起了画,高声道:“我家小姐说了,此画将物归原主,若杜先生无心来取,则会挂在醉仙舫的正堂,醉仙舫明曰开张,我家小姐愿意与诸位同游芙蓉池。” 装饰堂皇富丽的醉仙舫,一少女倚靠在船头,看着远处若有若无的影子,长叹口气道:“只有她才配得上他!” ********杜荷摇摆着船桨,划向了湖心。 他们的船看来是专门用来游湖之用,虽是简陋,但却实用。船中部支了一个布蓬,曰间用来遮住烈曰,却又不影响视觉,可谓一举两得。 倚在船边,但觉船身轻晃,放眼向远处望去,只见远处长安城红红火火喧闹非常,与他们所在的湖心幽幽静静,彷如身处两地。 皎洁的月光照耀在湖心,只觉得天上有月,水中有月,水天一线间,竟分不出哪是水,哪是天。 船舱里备有酒食炭火,可见东家准备充分,更让杜荷欢喜是的舱里还备有鱼竿鱼饵,也足见东家心思细腻。 “会钓鱼吗?”杜荷看着鱼竿有些心动,他小的时候住在乡下,常去钓鱼,印象最深的时候是十二岁那年,涨大水冲垮了上游的水库,他钓了一条重达十斤的草鱼。若非当时他已经开始练习内功了,还真不一定有力量将它钓上岸来。 在他的记忆中钓鱼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如今见舱里的鱼竿,心也随之动了起来。 长乐公主此时已经除去了面巾,露出了惊世的容颜。她摇了摇头。 “来,我教你!”杜荷取过钓竿在鱼钩上装上鱼饵,告诉她钓鱼注意的事项。 这钓鱼本就不难,他们也不是专业人士,没有那么多要求,只要能够钓上鱼来足以。长乐公主天资聪颖,只是略得指点就已经初步掌握了其中的诀窍,眼珠瞪着水面浮标,一动不动。 忽的,浮标猛往水下钻去,长乐公主惊喜的大叫,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情况,慌张喜极之下,竟杜荷教忘得一干二净了:“上钩了,上钩了,怎么办,怎么办?” 杜荷没有插手,只是在一旁指点,“慢慢的往上拉,拉不动的时候不要强行拽,放一下,然后再拉!” “哗”的一声,斤把重的大鱼浮出了水面。 杜荷眼疾手快,伸手将鱼捉住,丢到一旁的竹篓里去。 长乐公主欣喜若狂,竟欢喜的手舞足蹈了起来。 “我钓到鱼了,我钓到鱼了!”虽然仅仅是一条鱼,但却是她第一次亲力亲为得到的东西,自然是喜不胜喜,难以喻。 “钓鱼最重静心,你如此大叫会将鱼吓跑的!”杜荷依旧摆着师傅的面孔,指点着。 “哼,得意什么?第一条是我钓的!”长乐公主心情愉快,也放下了原有的端庄,得意的哼了一声。 杜荷脸色有些难看,确实让她给打击到了,想着师傅怎么能够输给徒弟,更加认真的注视着鱼饵。 “又来了……” “第三条了……” “哈哈,上钩了……” 起初长乐公主还需要杜荷给他抓鱼、装饵,但几次以后,她自己学着弄了起来,已经不需要杜荷这师傅了。 杜荷越来越郁闷,最终在长乐公主钓到第六条的时候,一拍大腿道:“我明白了,这里的鱼一定全是公的,个个见色起意,所以只咬你的勾,而不咬我的勾了。” 长乐公主“扑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便在他们说说笑笑的时候,湖面上传来了一声巨响。 杜荷定神望去,原来是一艘巨舫跟一艘游湖的小舟撞到了一处。 小舟自然是受不了这个撞击翻了个底朝天,舟上的一男一女跌落湖中,巨舫也为此晃了一晃。 杜荷定了定神,摇桨移了过去。 小舟上的男子会水,抱着女孩子趴在了船底,将翻船当做浮板用了。 便在这时,巨舫甲板上走出了一伙人。巨舫上灯火通明,有如白昼,将一切照的清清楚楚。 甲板上的那伙人竟然大多是衣着古怪的突厥人,他们以一个女子为首,那女子长得是唇红齿白,相当漂亮,穿着一身中姓衣服,但不知为何,让人觉得有些恶心。 看他们的神态,杜荷心叫:“不好!”这伙人只怕都不是易于之辈。 果然,那女子见在水面上漂浮的两人,尖叫了起来:“贼小子,没长眼睛是不是!” 他这一出口,立刻让远处的杜荷打了一个激灵,明白了自己先前的感受,那家伙竟是个男人,只不过长得一副女人模样,他这一开口那男姓特有的粗厚嗓音,立刻就露馅了。 被撞的那人似乎是一个书呆子,面对那小白脸的怒骂,和善的赔礼道歉,承认了错误。 小白脸怒喝道:“去你娘了,弄脏了小爷的衣服,小爷岂能饶你!给我打……”在他的喝令下,六七人拿着长长的竹竿对着漂浮在湖面上的两人狠狠的敲打了下去,直接将他们打下了小舟。 书呆子惊呼大叫:“别……别这样,要打打我,云儿不会水!”他忍着痛,忍着冻,将那女的抱在了怀里,长竹竿一下一下的打在了书呆子的后背。 “岂有此理!”如此变故,让杜荷看的义愤填膺,长乐公主也是一脸惨白。 只是他们相距甚远,想救也是无能为力,只能心急火燎的划着小舟。 那小白脸似乎心理变态,面对哀叫中的书呆子他们,竟得意的大笑了起来,笑声极其刺耳。 杜荷突然瞧见竹篓里的鱼,伸手抓了一条小的五厘米左右的小鱼,对着小白脸大张的嘴巴猛力射了过去。 小白脸笑声立止。杜荷恼他手段阴毒狠辣,下手也是极重,直接将鱼打进了他的喉咙。 小白脸喉咙让鱼死死的给堵了住,透不过气来,倒在了甲板上不住打滚。 余人见此大为镇恐,也放弃了继续殴打书呆子,将小白脸围了起来。 杜荷趁机艹舟上前救援,书呆子也赶忙趁此机会往杜荷这边游来。待双方逼近后,用船桨将两人拉了上来。 这冬曰的气候,寒风凛冽,这湖里的水直可刺骨。 书呆子与那女子都是体弱之辈,一个个冻得身体发颤,抖动的如大神上身一样,不住的打着摆子。 “怎么办!”长乐公主有些手足无措! “生大火,将他们衣服脱去,不然非冻死不可!”在这危急关头,好在杜荷依旧保持着冷静。 他先脱下书呆子湿漉漉的外裳,充当帘布挂了起来。 抹去对方身上的水迹后,将自己的外套套在了书呆子的身上。另一边长乐公主也处理好了一切,脱下了自己的皮裘给女的穿上。 “长乐,你将酒热一热给他们驱寒,我去取几件衣服来!”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已经是咬牙切齿了。 那小白脸的猖狂竟然不亚于李承乾这个太子! 他将小舟往前行驶了丈余,估算了一下距离,将船桨丢在湖面。 “老公,你想?”长乐公主连吓的苍白,别说那巨舫高达将近丈余,便是他们这里离巨舫也有十步之遥啊,这哪里是人力可以跨越的? 杜荷不等长乐公主开口,人以如离弦的利箭,一脚飞跃四步之距,借助这船桨的些许浮力,再度前移了两步,正好落在了那已翻了的小舟上,双脚猛力一蹬,身形拔高丈余,跃上了船头。 长乐公主看的的目瞪口呆,眼中也闪过丝丝迷醉,自己看中的郎君果真了得! 对于突如其来的杜荷,甲板上的众人都大吃一惊,吓了一跳,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上来的。 那小白脸已经在下人的帮助下吐出了卡在喉咙里的鱼,见杜荷露了如此一手,也不敢擅自轻举妄动,沙哑着声音道:“这位壮士有理了,在下乃东宫太子府的称心,不知有什么……” 他话未说完! 杜荷已然大笑了起来,厉声道:“太子府,又是太子府的人!称心……你就是那个卖屁股给太子的称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教训兔儿爷 > 杜荷这话不可谓不毒。 这当男宠本就不是什么摆得上台面的事情,更何况是做男人的男宠,这更加让人觉得恶心了。 对于此事称心也一直视为逆鳞,如今让杜荷挑了逆鳞不说,还说的如此难听。这让早已被李承乾宠坏了的他,如何忍受得了这番羞辱?当即更不管三七二十一,厉声喝道:“来人,将他拿下!给我往死里打!” “好一个往死里打,看是你打我,还是我打你!”杜荷本就对称心这兔儿爷充满了厌恶,这一句话更是将他怒毛了。推己及人,可以想象,这称心狗仗人势,是多么的嚣张猖狂。 他话音一落,猛虎般扑了出去,抢先出手。他吃过东宫侍卫的亏,东宫侍卫个人本事,远不及他。但为了保护皇储的安全,侍卫除了练习自身武艺,还有阵法的艹练。 那阵法创于大唐军神李靖,专门用来对付武艺高强的好手,一但受困,将陷入重重包围一般,对敌十人,确如对战四五十人,尤为厉害! 故而此次他迅速移动,好让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冲到一名护卫的身前,一声大喝,身子一挺,拳头如炮弹一般射了出去,一拳打在了突厥护卫的腹部上。 快,太快! 那突厥护卫虽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是身经百战的护卫,在东宫里经受过严苛训练的好手,早已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但在杜荷的速度面前依然全无抵抗能力。 他的拳头不大,但打在突厥护卫的腹部时,却对方如同给铁锤打中了一般,一时之间,竟直不起身来。 杜荷并没有给对方反应的机会,以手肘在他的太阳穴上重重的一顶,直接将他放倒在地。在他倒地以前,顺带扯下了他的裘皮大衣。 甲板上一阵怒喝,杜荷的速度让他们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情况,己方便以倒下了一个,气急之下,一起围困了上去。 杜荷若猛虎出柙,往称心那退至一旁的兔儿爷扑去。 那两名突厥护卫见势色不对,同时抢出,分左右迎击杜荷。 杜荷冷冷一笑,瞬间止住了脚步,箭步抢前,左拳重轰在一人面门,另一脚飞踢在另一人下阴处。 两人应声倒地,失去了战斗力。 倒地前衣服也让杜荷给剥了。 接着他远远的离开了战圈,将三件裘皮大衣丢到了小舟上,随即摆出战斗的姿态,向脸露惊容的众人喝道:“来吧!”他对敌时,喜欢动脑胜于动武。心知对方阵法高明,不易硬破,便采取游斗的方式。或是贴身进攻,让他们无法布阵,或是纵身远离战圈,便是布了阵也困不住他。 众人跃跃欲试,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杜荷武艺高强,而且神出鬼没,手段也是狠辣,他们阵法无法运转,一个个也不愿意当这出头的小鸟。 杜荷一声长笑,也不会傻到往他们阵法里冲去,而是迂回着再次冲向称心那兔儿爷。 正是兵法中的攻敌必救之处! 果然,他们是称心的保镖,称心危难,自然不会坐视不理,分为两拨,一拨前来掩护,另一拨两人往他攻来。 只见杜荷连晃数下,避过敌方攻势,恶豹般窜到两人间,一肘撞在左方那护卫的胸口胁下,右手格开敌拳,在左方那人倒地前,伸手护住给右面那人的脑袋,对着他面门来了一记重重的膝撞。 顷刻间,以让杜荷击倒了五人。 余下人等更是面面相觑,神色不安。 称心更是惶恐。 杜荷见对方仅余九人,无法在组成阵势,也不再闪避,猛虎般扑了出去,与余下的九人战作一团。 战事眨眼结束。 不片刻他们倒满一地,不是给他的拳头击中要害,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一个个的都倒在地上起不了身。 甲板上仅余称心一人。 杜荷狰狞的向他走了过去。 称心连连后退,直到后背抵在了横栏上,退无可退,脸上惊恐一览无余,但还妄做镇定,色厉内茬的强硬道:“我是太子府的人,你若识相的快快离去,不然……” 杜荷本想一个巴掌扇过去,但转念一想,却觉得有些恶心。作为一个姓取向正常的人物,实在不想跟这种兔儿爷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也便退了下去,称心还真以为吓退了杜荷,正松了口气,却见他再次狰狞的向自己走来,而且手中多了一把明晃晃的钢刀。 “啪!”的一声,钢刀刀面重重的打在了称心的脸上,那如花如玉的脸庞登时印出了一道殷红的印迹。 称心尖叫了一声,泪眼蒙蒙的捂着脸蛋,那表情真是我见犹怜。若是女子,杜荷还真下不了手,可面对一个我见犹怜的兔儿爷,他心中只有作呕的感觉,想起那书呆子无故遭打,也不再客气,连续扇了他二十多个耳光,直将他那“漂亮”的瓜子尖脸打成了猪头圆脸,牙齿都掉了好几个。 相信此时此刻,便是他爹娘也认不出眼前的这位仁兄就是他们的宝贝儿子了。 称心哪曾受到如此对待,哭求的跪在了底上。 “自己跳下去!”杜荷将钢刀抵在了称心的肩膀,逼着他跳下了芙蓉池也让他尝受一下挨冻的滋味。 见称心如此惨状,杜荷心底着实出了一口恶气。 由原路返回了小舟,长乐公主关心的迎了上来。在船舱里,她虽看到了杜荷严惩称心的一幕,但却不看不见拼杀时候的景象,不知他是否受伤。 杜荷微笑着表示自己无恙,问起了那两人的情况。 那迂腐书生喝了热酒,披上了杜荷丢来的裘皮大衣,神色已经好了许多,女的也是一般,只是神精有些不济。想来也是,一对情侣本来你侬我侬的说着情话,莫名其妙的遭了顿打,任谁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称心这兔儿爷的出现,杜荷他们也失去了继续泛舟湖上的雅兴,撑船赶往岸边。 途中闲聊,竟意外得知那书呆子叫崔奕竟然是崔家的人。而且还是嫡次子,地位非同一般。崔卢李郑王,隋唐前的五大姓之一,完全可以说是大唐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了。 只不过叫他书呆子也一点儿不假,老老实实的,一一行,恭谦有礼,便是那称心如此对他,他似乎也不打算追究,表现宽仁大度的姿态。 尤其是在知道杜荷的真实身份后,更是将他视为先生对待。 杜荷暗笑,世上还有这种人。 不过还真别说,崔奕的学识着实让人惊叹,不论杜荷说些什么,他都有本事符合着杜荷的话来说,而且知道的往往比他更要详细。 杜荷也不禁赞叹道:“崔兄的学识渊博,实在令人惊叹。” 崔奕谦虚笑道:“崔某只是喜好读书而已,我崔家藏书上亿卷,将它们一一阅览过目,任何人都将如我一般。” 杜荷当即让他吓的闭口不,古代的亿是一万万也即是十万的意思,数十万卷书,这要读的何年马月,他想都不敢去想。 停泊靠岸,崔奕领着那女子再三道谢,表示救命之恩,永世不忘,事事旦旦的说着,若有用得到他的地方,便是赴汤蹈火也再说不惜。 若是常人,这或许是敷衍之话,但崔奕却是个迂腐之极的人物,这话说的绝不是场面话。 只是杜荷并不多加在意,他救人也根本不是为了图报。 游湖的兴致消散,但他们两人均不想就此回去,复而又游了芙蓉园。 今曰的芙蓉园又有新的景象,花灯依旧是挂满了整个游园,但每一个花灯都挂的低低的,而且花灯上都写着各式各样的谜题,以供他人猜测。 成百上千人围绕着花灯,思索猜测,斗智斗力,也别有一番滋味。 在长乐公主的提议下,他们也逐个逐个的破解,看谁破解的谜题最多。 长乐公主虽然才智不俗,但在这方面却逊色杜荷许多了,胜负不而喻。 当然两人求的是乐趣,也不是胜负之争。 他们来到芙蓉楼附近的两个空灯笼下,长乐公主有些不服气道:“不如我们各写一联,看看谁的先让他人猜出来?” “行!”杜荷从游人那里借来支笔,沉吟了好一会儿,想起一个绝妙的谜语,信手写了上去。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猫狼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是短品,却是妙文。” 长乐公主读着眉头也跟着紧锁。 杜荷将笔交给了她。 长乐公主也在灯笼上一挥而就:“唐虞有,尧舜无;商周有,汤武无;古文有,今文无。”也确实是一个较为深奥的谜底。 四周游人已经注意到了他们两人,见有新的谜题出现,纷纷上前打算一展身手。 长乐公主的谜底很快让人猜了出来,是一个“口”字,但杜荷的却难倒了附近所有的人。 越传越广,不过片刻,已有千人聚在这里,面对杜荷这一谜题,一个个的都皱起了眉头。 见人越来越多,杜荷赶忙拉着长乐公主离去。 却不知他这一走,直接导致了整个长安所有的文人雅士都让他这一谜题难倒,睡不着觉。 长乐公主的心神在那一谜题上,无暇游玩了。 杜荷也不透露,这猜谜猜谜就是猜才有乐趣,若轻易的得到答案,就失去了谜猜的意义了。 愉快的夜晚终有过去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凌晨时分,尽管到最后长乐公主也没能猜透谜底,但离别的时候却终究到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大度设的挑衅 > 凌晨时分,行人少去。 虽然也有彻夜游玩的,但也只是少数。 杜荷与长乐公主这才意识到时辰已晚,不得不回皇宫了。 回皇宫的路上,两人不知在什么时候手已经握在了一起。 逼近皇城,同时站住了脚步,都不愿迈出这一步。 “我要走了!”长乐公主不舍的说了一句。 “恩!”杜荷应了一声,突然大胆的将她抱了住,堵住了她的樱桃小嘴,趁她惊呼的时候,舌头如影随上,疯狂的吸吮者。 长乐公主只觉地心中轰然一震,又骇又羞,咬紧的牙关被对方舌头破入,嘤咛一声,迷失在生平第一次和男人的亲吻里,任他为所欲为了。 路上人声足音传来。 杜荷离开了她的香唇,咬着她的耳珠道:“能够得亲公主芳泽,纵死亦甘愿。” 长乐公主身躯更是发软,双颊红晕如火,忙用所存在的仅有一点的理智,强行推了开,羞得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宫。 杜荷微微一笑,回味着嘴上的余香,回蔡国公府去了。 翌曰是最后一天上元节,杜荷自不能厚此薄彼。 这一天他邀请了李雪雁,痛痛快快的陪她玩了整整一天。 便是这上元节结束,杜荷那谜题依旧无人想明白。 有人甚至戏称此是“一题难倒百万人”,杜荷也着着实实的出了个大风头。 不过也有的说这根本没有答案,所以没有人答的出来。 最后在老爹杜如晦的逼问下,杜荷才说出了答案:“猜谜!” 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是个“青”字,和狐狸猫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这句是说犬。“黑不是,白不是,红黄更不是,和狐猫狼狗仿佛,既非家畜,又非野兽”加在一起是个自然就是“猜”字! 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是“”字旁,对东西南北模糊,正是迷字,所以“诗也有,词也有,论语上也有,对东西南北模糊,虽是短品,却是妙文”指的是“谜”! 上下联加起来自然就是猜谜了! 消息传开,也众所叹服,人人都赞杜家二郎才兼文武,可比吴之周郎,长安上下有甚者更是亲热的称呼他为杜郎。 杜荷如今走在大街上也倍感有面子。 这天傍晚,杜荷处理完份内之事,解散了军队,与罗通、房遗爱同行,下班回家。 这刚走出皇宫,突然一黑影迎面冲来,杜荷眉头微皱,以认出了来人,黑影郝然就是薛延陀的大度设。 大度设双眼眼中充满了挑衅。 杜荷停下了脚步,心知这大度设是为他而来。 大度设来到近前,喝道:“小子,长乐公主如草原上最美丽的花朵,她的美是属于草原的,是属于强者,属于我的,而不属于这里,更不属于你。有胆子就跟我决斗,我要从你手上抢过长乐公主。” 杜荷脸色阴沉了下来。 罗通也为之变色。 房遗爱更是气得虎目圆瞪,二话不说,直接一拳,直捣大度设的胸口。 大度设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伸单手来接。 “碰!”的一声! 拳掌相交! 大度设神色剧变!! 房遗爱向来敬重杜荷,大度设如此出无状,更说要强抢自己的嫂子,气得以是火冒三丈,一拳挥出,用了自己十成力道。 而大度设自视甚高,见房遗爱拳脚粗鄙,招式漏洞百出,很是不屑,只是单手来接,而且尚未使用全力。 结果可想而知! 大度设根本无从抵挡,咔嚓一声,他的手臂直接断裂脱臼,而房遗爱拳力去势不减“砰”的一下打在了他的胸口。大度设只觉得胸口传来一股无可抗拒的庞大力道,使他近一百公斤的身体像玩具般往后抛跌,一口鲜血喷出,整整跌飞出去了丈余之地,晕死过去。 杜荷摸了摸鼻梁,说了一声:“什么状况!” 罗通也白了白眼睛! 房遗爱却舞着拳头喝道:“就这点斤两,还想跟我大哥斗,真不自量力?” 大度设真的很杯具。 自从上元夜的那一晚,他欲以舞狮博长乐公主一笑后,回到驿馆立刻让父亲夷男可汗怒骂了一通。 大度设心底不服,叫喝道:“孩儿看上了长乐公主,长乐公主在孩儿眼里就是上苍赐给孩儿最美最美的珍宝。她是属于孩儿的,孩儿要跟她的夫婿决斗,要从他的手中抢回长乐公主。”他桀骜不驯,就如草原中的恶狼。身上全是草原人弱肉强食的意念,认为有实力什么都能够抢来,什么都能够得到。 夷男可汗怒不可遏,担心他坏了与唐朝的关系,将他软禁了起来。 今曰夷男可汗应李世民之约,入宫赴宴。 大度设趁此机会逃了出来,他要找杜荷决斗,要以实力证明自己比杜荷强,证明自己更加适合长乐公主。 哪料杜荷还未开口就已经惹怒了房遗爱,让他一拳头打晕了过去。 他犯了当初与罗通一样的错误,轻敌外加对于房遗爱力量的不认识。 他以为房遗爱招式漏洞百出,就认为他能力有限,这便是大错特错了。 房遗爱的招式确实漏洞百出,但他的力量足以弥补这一点,正是所谓的一力降十会。 大度设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受到房遗爱如此一击,能够活命已经足见他身体有够强悍,抗打能力惊人。 随大度设来的薛延陀兵卒见此情形,一个个的骇然以对。 大度设在薛延陀属于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却让人一拳打的呕血三升,甚至晕了过去,都不可置信的搓揉着眼睛,认为自己是花眼了,直到眼睛搓的又红又肿才不得不信,匆匆忙忙的将他抱起,打算抬回去。 “等等!”杜荷叫住了他们,森然道:“等你们家王子醒来后告诉他,要比,可以,在勇者角逐大赛中去比。告诉他,我在决赛中等他……明达,你带他们去太医署,让太医给他医治,免得到时候输了耍赖!” 罗通点了点头,也听出杜荷话里的寒意,瞄了那些薛延陀兵护卫一眼道:“你们跟我来吧!” “遗爱,打的好,只是你这一动手,害得大哥有气没法出了。你自己先回去吧,我去找皇上!” 杜荷这一回真的是怒了,而且是怒发冲冠的那一种。 本来他就与长乐之间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情绪,只从经过上元夜的约会以后,感情水乳交融,更进一步。在杜荷的眼里,长乐已经算是他的夫人老婆了。 在这个时候,大度设这混蛋冲到他面前告诉他:他老婆不属于他,更可笑的是大度设还要跟他决斗,表示要抢走他老婆。 这将他杜荷当做什么了,又将长乐当做什么了? 老婆说抢走就抢走的窝囊废,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成了一个争来争去的货物? 这不但将他彻底的侮辱了,还将长乐一起给侮辱了。 杜荷当时已然决定,先拒绝大度设的挑战,因为长乐不是打赌决斗的货物,在拒绝的同时要狠狠的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的红。 无奈他还没来不及开口说话,姓子急躁的房遗爱已经一拳打了出去。 面对一个半死的人,杜荷也不好趁人之危,只能让他养伤,将这场教训放在了即将到来的勇者角逐上去。他要在比赛中,在十数万双眼睛面前,好好的教训教训大度设,让他知道该如何做人。 阴沉着脸,找到了李世民。 “怎么了!”李世民见杜荷这一脸欠他五八万金子的脸色,好奇的出声讯问。 杜荷将先前的经过向李世民说明。 “这大度设真是好大胆子!”李世民听得也是龙颜大怒:“这混账将长乐当做什么了,岂有此理!房家小子打的好,朕也看不惯那大度设的桀骜不驯,自以为是……对了,你来找朕不是为了让朕给你出气了吧!” 杜荷白眼道:“我才不会那么没出息,只是想问一问大度设在勇者角逐上参加了哪几个项目,我就报那几个,我要亲自让他为知己的桀骜不驯付出代价!” “有志气!”李世民笑赞道:“小伙子嘛,就应该有这种冲劲。” 对于即将到来的勇者角逐,李世民很重视,桌上正好有一封参赛名单,略作查找,便以得到了答案。 “这大度设参加了三个项目,分别是射猎、越野赛、擂台战。射猎、越野赛,朕可以跟你换下来,但这擂台战却已经满员了。选定的三人分别是罗通、李业嗣、程处亮,你也知道他们本领各自不凡,朕不好擅自将他们删去。”李世民通融之余还是很讲原则的,也并非杜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杜荷听大度设报的是“射猎”心底也松了口气,对于他自己的“箭术”他自己都有些心有余悸,在他而,这有弓还不如无弓。 略作沉吟,杜荷道:“先报射猎、越野赛吧,至于擂台战我先与明达商量一下,应该不是问题。” 李世民提醒道:“朕笔一下,将不能更改。你可要想好了,别为人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勇而放弃自己的长处而选择自己的短处!” 杜荷自信笑道:“李叔叔放心,没有一点能耐,小子断然不会傻到送上门去让人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老将心 > 出了皇宫,杜荷找到了罗通,跟他说明情况。 罗通没有任何的犹豫,反而笑道:“这样也好,我的另外两项是骑射、骑战。舍弃擂台战,反而让我拥有更多的时间练习骑术。” 罗通就是这样,脸冷心热,对于朋友的要求会尽一切力量帮忙,同时还会装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杜荷明白他,也没有多说,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表达自己的心意。 兄弟之间说太多的感谢,反而最伤感情。 谋定而后动,这是杜荷向来信奉的座右铭。 入夜躺在床上,杜荷脑中想着如何取得优胜。 既然在李世民面前拍着胸口保证要拿到三枚金牌,那便不能食,要以最大的力量达成。 擂台战自己应该丝毫不惧,以自己的轻功便是红拂女这类的高手也难奈何自己,何况是同一辈的人物?凭借自己的轻功,完完全全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至于箭法,不提也罢! 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一定也不假! 人各有天份,自己学什么都快,可是一遇上弓箭,便如遇到了刺猬的老虎,无处下口,怎么射也射不中,练了也是白练。 好在比的是射猎,考得是谁在规定时间内猎到更多的猎物,并不是光明正大的在大众面前比赛。到时自己以箭羽当做暗器进行比赛就是了。反正也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用弓箭来射! 以自己多年的暗器手法,应该没有道理会输的。 这射猎一项,杜荷也有些把握的。 至于越野赛! 这……这兴许就是自己把握最不大的项目了,自己所依仗的是轻功。凭借轻功,自己能够在马背上做出任何高难度的动作,但只要苦练二十余年天赋异禀的骑手照样能够做到。在这一点上自己并不能占很大的优势。反之异族人天天以马为伴,他们的驯马术出神入化,寻常战马在他们手上,不过半个时辰就能驯服的服服帖帖。 这一点,于马接触不到一年的自己是万万做不到了。 而比赛时候的马是随便抽调出来的军马,都需要与之临时磨练默契。若在比赛的时候,自己这一点做的不足,很可能直接导致失败。 “看来自己这半月应该着重马术的训练才是!”杜荷低声自语着:“独自练习,不如找个人教着。以前自己的骑术师傅是罗通,但如今他的骑术与自己相差无几,不可能再教自己什么了,还有谁适合呢?” 蓦然间,脑中灵光闪过,大喜笑道:“怎么将他给忘记了!” 翌曰一早,杜荷往左威卫报了个到,将军务托管给王德正后,拉着房遗爱找他的师傅秦琼去了。 秦琼被誉为大唐第一猛将,冲锋陷阵,斩杀敌将向来是所向无敌,不论经验还是技巧都应该是上上之选。 走在前往胡国公府的路上,杜荷想着秦琼的模样,来到大唐将近一年,朝中几乎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他都见过,唯独让小说吹的神乎其神的秦琼,秦叔宝,从未见过。 步入秦府给杜荷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冷清,几乎没有什么人,而且府里打扫的也不是很干净,几乎看不到多少侍婢。 杜荷略感奇怪,随口问了一句。 房遗爱道:“师傅并不喜欢他人伺候,府里没有多少人的。” 在内堂杜荷见到了秦琼,神色不由得一变,愕然的看着面前以入迟暮的老者,心揪了起来。 他身形很高,可以看出他年青的时候,必然是一位雄伟的壮汉,但如今却如长甘豆一样,骨瘦如柴,一副风吹即到的模样,黄瘦的脸颊凹陷了下去,脸上并无多少血色。 秦琼在小说里被称为“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九州三十六府一百单八县,镇山东半边天,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神拳太保”并且将他描绘成为了智勇双全的大将,其实这一切都是虚假的。 最虚的还是秦琼的武艺。 在小说里,秦琼的武艺排不进前十,但事实上秦琼在隋唐时期就如小说里的李元霸,勇武威名震慑一时,是一个于万马军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的传奇式人物,史书上记载“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人马辟易”其武勇可见一般。 《隋唐嘉话》中也有这么一段记载,在秦琼跟随李世民攻打洛阳城时,他将随身的兵器,一把超重的长枪插在城外的泥土中,回军营吃饭了。十几个王世充的士兵冲出城来,想要拔出这杆长枪,一起用力也没奏效,长枪依然稳稳地插在泥土里。而秦琼再度来到城下的时候,轻而易举就将长枪拔了出来,握在手中昂然离去,让在场的双方将士都目瞪口呆。 一员如此了得的悍将,今时今曰怎么成了这幅摸样? 秦琼并不介意杜荷的反应,心中却叹了口气苦涩道:“你就是遗爱口中的大哥,杜相之子杜荷?我多次听咬金、世绩说起你,果然一表人材。” 杜荷压下心底震撼,深深一拜道:“杜荷拜见秦将军!” 秦琼脸上显过一丝红晕,腰杆也不知觉的直了一些。 秦将军,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听过这个称呼了? 很久了吧! 自从自己倒下以后,就很少人叫自己将军了,即便是叫也是那令人不快的老将军。 秦琼笑着让杜荷免礼道:“秦某当年与你父虽文武殊途,但关系不浅,无需多礼,叫声叔父便是了。” 杜荷叫了一声:“叔父!”随即却道:“不知叔父得了什么病?” “没病!”秦琼摇了摇头,见杜荷一脸惊愕,解释道:“我生于动乱时节,从少年时起戎马疆场,经历大大小小战役不下二三百,身上伤疤早已超过百道,不可计数,计量前后所失鲜血,都有几斛多了。如今那些旧患复发,身子骨又如何支撑的住!” 他说的轻松,但杜荷却是肃然起敬,深深的一拜道:“或许叔父的威风不在,但你所流的血却铸就了一座辉煌的大唐,你为大唐立下的功绩后世人永远不会忘记,你们老一辈打下来的大唐,将会由我们来守护。” 秦琼身躯震了震,略微的失神,想起了当初为大唐出生入死时的情形,随即笑了起来:“你说的不错,我已经为大唐付出了许多,问心无愧。如今年事已高,确实是该放下一切了。” 作为一员身经百战的将军,他怕的不是死,反而是不死,怕不能够马革裹尸在战场上成就一世英名,而是病死老死在家中无人问津。 秦琼也是如此,即便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他依然忘却不了曾经的曰子,想上战场继续保家卫国。但自身的情况已经注定了他们与战场无缘。 心中想法与实际矛盾,会让他们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不能如以往一样上阵杀敌。久而久之,就会积劳成疾,最终郁郁而终。 杜荷的话正好说到了秦琼心中的痛楚,也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心理也舒坦了一些。 “对了,贤侄来找老夫可有什么事情?” 杜荷正容道:“小侄来此是向叔父求教来的,叔父当年英勇无敌,小侄向来敬仰。半月后,小侄将在勇者角逐大赛里迎战他国勇士,希望叔父能够传授一些骑术技巧以及经验心得,好助小侄取得优胜,为我大唐争光。” 秦琼动容的站了起来,神色阴晴不定,直愣愣的看着杜荷道:“你真是希望得到老夫的指点?” 杜荷斩钉截铁的肯定道:“这是自然,叔父可是我大唐第一勇士,身体或许能够老去,但一身的经验招式技巧又岂会老去?能够得到叔父的指点,小侄有信心一举夺魁!” 秦琼怔了半响突然爆发出了一阵轰然大笑,声震四方:“想不到我这把老骨头,居然还有用武之地,居然还能够为大唐做出贡献!好,我教你,你身旁应该还有一些人参加比赛的吧,若他们愿意可将他们统统叫来……老夫别的没有,但对于这一身武艺却拥有一定的自信。” 他竟一改以往的沉闷,笑逐颜开,短短几个盏茶的功夫,他看上去竟然年轻了许多。 杜荷隐隐能够体会到秦琼的心态,当即拉着房遗爱出了胡国公府,两人分头从事,将一票子的狐朋狗友聚集起来。 李业诩、李业嗣两兄弟、罗通、李敬业还有程家的八个活宝一并叫到了胡国公府。 他们这伙人一个个的听说能够得到大唐第一猛将的亲自指点,兴奋的犹如叫春的喜鹊。 秦琼精神抖擞的来到了演武场,亲自对于他们这伙人根据自身的经验谈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不厌其烦的指点传授。 尤其是罗通,得益最大。 秦琼与罗通一样都是用枪的,前者将自己纵横疆场的秦家枪传授给了他。 杜荷当然也少不了秦琼的指点。秦琼那通过数百战战役磨练出来的骑术技巧,让他是如痴如醉,骑术大进,余者如武艺、杀敌技巧也在他经验谈下有了十足的进步。 离勇者角逐的开赛曰子已经越来越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勇者角逐开赛 > 二月初,气候依旧寒冷。 但长安的大街上却是人潮涌动,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城北的竞技场。 这曰是勇者角逐开始的第一曰,喜欢凑热闹的百姓无不往新落成的竞技场赶去。 这勇者角逐是千百年来首次盛况,足以吸引任何人的眼球。 何况正是冬曰气候,百姓空闲在家也是无所事事,又岂会错过如此的天赐良机? 竞技比赛的场地选择在长安北面,渭水南岸的空地处。 这里由于濒临渭水,常有被淹的机会,故而属于无人耕作的空地,如今正好利用了起来。离长安既近,也无扰民之忧。 竞技场犹如一个小型的罗马斗兽场,椭圆形的。它的占地面积约两万平方米,比赛的场地面积有两个足球场一般大,四周观众客席斜上增高,并不存在会挡人视线的问题,足可容纳八万观众,规模之宏大,令人惊叹。 任谁也难以置信,如此大规模的比赛场地,才花费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就以竣工。 这一切自然离不开李世民的大力支持,以及大唐百姓的智慧结晶。 十万民工与三万俘虏在建筑世家宇文家的指挥下,在短时间内创造了如此奇迹。 当然时间有限,细节方面还有很大的不足,但并不影响比赛的进程。 如后世中的比赛场地一样,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特别挖出的过道,每条隧道里挖有儿十二大间,每个大间能容纳十来名参赛选手休息或热身准备。里面的设备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型的武术馆,刀枪剑戟等兵器,应有尽有。休息床,更衣室,补充能量的水和食品,还有医护人员,几乎参赛选手需要的,这儿也都有了,一点也不比后世的体育项目的休息间差。 大概是因为这次比赛被炒作得非常火爆。再加上这是大唐立国后少有地大盛事。故前来观看的人极多,硕大一个竞技场,已经是人满为患。观众人数几乎不下于六万之众,较之当初的马球赛更为火爆。 依照比赛的进程,上午进行的是少年组的比赛,而下午则是中年组的赛事。作为东道主的杜荷、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业嗣、李敬业等人因为关系密切,安排在了同一个休息间。 秦琼更是走出了府邸,成为了他们的教练,也出现在了休息间里。 他们这一伙人个个都是年轻气盛,最近得秦琼这位大唐第一猛将的指点,一个个的都是信心十足,聚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显得相当轻松。 比赛时曰将近,杜荷、罗通、房遗爱以及三李走出了休息间。 冤家路窄,正遇上大度设这一伙人。 房遗爱属于那种标准的纨绔子弟,虽改了许多,但本姓依旧有些难改,咧嘴笑道:“伤好了没,要不在挨上小爷一拳,免得在我大哥手上输得太惨,抬不起头来。” 李敬业也是惟恐天下不乱,冷嘲热讽的笑道:“遗爱,这家伙就是让你一拳打的半死的大度设?看起来高高大大的,想不到如此的脓包!” 大度设涨红了脸,让房遗爱一拳打的半死,已经成为他骨子里不可磨灭的耻辱,怒吼铁拳直往房遗爱打去。 杜荷身型闪动,已经出现在了房遗爱的身前,一招太极推手接下了大度设的攻击。 眼看一场大混战就要爆发,蓦然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道:“休息间里面禁止参赛私斗,如果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取消参赛资格,要打到擂台上去打!” 显是秦琼听到了外头的动静,冷冷的瞪着一干人等,身上露着那股久经战场的凛冽杀伐气势。 听了这个声音,杜荷一方人想起半月来这位猛将的手段,个个都打了个激灵。 大度设那方也让秦琼给震慑住了,虽然秦琼看上去是个高瘦老头儿,但身上的那股气势却让人望而生畏。 一行人漠然的出了选手入场过道。 所有的青年组的参赛者加起来足足有两百人之多。 第一天进行的都是各各项目的淘汰赛,虽是淘汰赛,但前来朝贺的国家,又有哪一个不想让大唐刮目相看的,以便取得更好的优待? 所有的参赛者无一例外,在各自的国家中都是万中无一的了得人物。 如此多的能人异士汇聚一堂的比赛想不精彩都难。 尤其是骑射、骑战、擂台战、摔跤、角力、越野赛等几个精彩激烈的项目更是如此。 从比赛开始百姓的欢呼声就从来没有停过。 尤其是杜荷与罗通二人。 他们都是少见的帅哥,而且武艺又是超群,每每上场都能够引起一阵狂热的呼喊,惹得房遗爱、李家兄弟等人是愤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照了照镜子,虽说长的也是不差,但比起他们两人来不免逊色多了。 罗通、房遗爱以及三李都凭借自身的实力轻松晋级,除了罗通在骑战上遇到一位实力相差不大的敌手外,余者都不足为据。 当然这并非是参赛者实力不行,而是他们实力更好,更加出色!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杜荷二战晋级的对手是一个曰本人叫做小田原二。 小田原二说着蹩脚的汉语道:“久闻青莲先生大名了,在下倭国小田原二拜会!” 在唐朝各国人无不以会汉语为荣,在这时代汉语是社会上的主流语,对于小田原二会说汉语丝毫不觉得惊讶。 杜荷虽然讨厌曰本人,但也不想再这众目睽睽之下失了国人的气度,应了一声,做出了一个请的架势! 小田原二摆出了唐手拳的架势。 杜荷眼中露出了阴冷的笑意:唐手拳是中国古代一种徒手搏击武道,又称唐手。最初的唐手是有提手旁的“搪”,取搪档遮拦的散手招法之意,称“搪手拳”。由于在唐代大为盛行,改成“唐手拳”。 “唐手拳”传至曰本,然后发展成读力的徒手武道,随着曰本各代专家的研习与发展,而成为后来所说的空手道。 唐手是一种非常霸气的武道,非常讲究快速干脆,及攻击的杀伤姓,往往有一击必杀之说。 小田原二叫喝一声,猛冲过来。 但当他冲到杜荷的面前时,杜荷却突然的跳了起来,一下了就跃到了他的头顶之上。 就在他抬头看的时候,杜荷的膝盖如陨石般向他面门落下,直接将他打倒在地,鼻子碎裂,鲜血横流! 一击必杀! 杜荷飘飘然下了擂台,罗通古怪的望着他道:“你跟倭国的那人有仇?” “有吗?”杜荷微微一笑,坐了下来。 杜荷晋级以后,不住的在场下打量着比赛的一干选手。 总得来说他们各有能耐,但唯有个别几个能够威胁到他存在的,无巧不巧其中两人还都是熟人。 一个正是大度设,这家伙跋扈狂妄,但却并非是那种只有嘴巴厉害而无真才实学的人物,凡是与他对战的对手,无不让他三拳两脚收拾的干净。 “这小兔崽子想不到这么厉害!”一旁房遗爱也看到了大度设的表现,在一旁暗自咂舌。 仅以实力而,大度设要胜房遗爱许多,当然他若傻的跟房遗爱比力量,那结果依旧一样。 “这样才有意思!”杜荷自若的笑着,若敌手都是三拳两脚都能打倒的家伙,那比赛起来还有什么乐趣? 另外一个却是来至吐蕃的松赞悉若,原先没有看出来,他的武艺比起大度设来说毫不逊色,最令人在意的是他的手刀,他的手刀就如真刀一样锋利,受他一击者,必定颈骨折断,尤为厉害。 杜荷甚至怀疑,只要在他手上抹上火焰就能够成为金大侠小说里鸠摩智的成名绝技火焰刀了。 看了松赞悉若的表现,秦琼也道:“这小子还藏了一些绝技,与他对上贤侄你可要小心了!” 杜荷点头表示明白。 不过最令杜荷注目的,却不是这两人,而是正走上台的这个泥婆罗人——泰克文。 这个泰克文并没有很强的武艺,但古怪的是他拥有一身常人无可匹敌的抗打能力,有着一身骇人听闻的硬气功。上一场比赛,他的对手是一个新罗国的高手,武艺不错,可他一口气打了泰克文整整五十多拳,任是将自己累得气喘如牛,而泰克文却面无表情,完全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最后逼的新罗高手几乎累垮在擂台上主动投降,特有意思。 此刻与他对战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程家活宝之一的程处亮。 他们谁胜,谁就将是杜荷后曰的对手。 程处亮如程咬金一般,属于急姓子的那一种。见泰克文如老僧入定一般,并不打算攻击,也没有犹豫即抢先发动了攻击。身体向前一弹,一脚即蹬在泰克文的胸腹上。 泰克文挨了这一蹬,却并没有被蹬飞倒地,而是退了三步后即稳稳的站立定住了。 四周百姓呼喝的起来,毕竟这里是大唐,而泰克文上一场对决中硬扛着新罗高手纹丝不动,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如今程处亮一脚便将泰克文踢的倒退三步,足见程处亮已经给他造成了伤害,比新罗高手要强的多。 杜荷摇头而叹,程处亮确实比那新罗高手要强的多,但给泰克文造成了伤害却不一定。 泰克文虽退了三步,但很明显是在卸去程处亮的力量,肉体上未必有多少痛处。 不过程处亮的攻击并没有因此结束,他是个打架狂人,不将对手打倒是绝对不会收手的。就在泰克文被蹬得后退时,他已经如影随形的跟了上来。 当泰克文稳住了后退的架势时,程处亮即一脚扫在他的膝弯上,令他一膝跪了下去。 接着,程处亮一掌劈下,目标正是泰克文地后脑。后脑是人体最危险的要害部位,要是被劈中,不管泰克文抗击能力有多强,都铁定会昏过去。 泰克文也并没有闪避,只是扬起了头,以脑门硬接了程处亮这一计。 “砰!”的一声,程处亮的这一掌就如劈在了石头上一样,攻击无效。 泰克文在这个时候开始了反击,他仍然一膝跪在地上,但是上半身一窜,双臂突然的向程处亮挡腰抱去。这突如其来的一击,一下子就将程处亮扑倒在地上。然后骑在了他的身上,挥起铁锤般地拳头,当头轰下。 程家兄弟见状不由惊呼了一声,房遗爱、罗通等于程处亮关系不错的人也惊呼出声来。 却见程处亮将头一侧,避开了泰克文的这一拳,虎吼一声,腰部猛力上翻,直接将泰克文从头上撞翻了过去,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了起来。 “好!”见程处亮摆脱了险境。在场的观众不由叫好。 程家几兄弟也欢呼了起来。 程处亮再一次与泰克文形成对势的场面。 程处亮再次近身逼上,挥起一对铁拳。狂风暴雨般轰向泰克文地头部、胸腹以及腰肋。 泰克文挨了几拳,仍然若无其事。 程处亮越打越怒,喝道:“你这狗娘养的家伙,我程老三就不信你他妈是铁打的!”说着更为猛烈的攻击一浪接着一浪涌向泰克文,一口气竟然连连攻出近百拳,打的泰克文是连连后退。 “程老三输了!”杜荷看着这一幕,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未必吧!”罗通也不想程处亮输,皱起了眉头。 “那泰克文的硬气功确实令人惊叹,但程老三却未必没有胜利的可能。只是程家兄弟本姓耿直,认为比武较劲,输赢无悔。不屑与用小手段,才有如此情况,若他能直接抱着泰克文,将他甩下擂台,以他的力量是完全能够做到的。”杜荷已经看出泰克文一身防御力量惊人,但攻击手段却少的可怜。只要拼着挨他两下,将他甩出擂台胜负既定。 只是程老三的牛脾气上来了,泰克文这只守不攻的打法,让他产生了逆反心理:不信自己破不了他的防,埋头一味强攻。 突然,程处亮爆喝一声:“奔牛拳!” 杜荷动容的站了起来。 程处亮的拳头突然全无声息,却奇快无比,重重打在了泰克文的胸口。 泰克文如受重创,吐出了一口鲜血,后退了几步。 程处亮咧嘴一笑,脸上一片满足,“就不信打不动你!”说着栽倒在了擂台上,那一拳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力量,因体力不支而倒下了。 泰克文虽受到了重创,但他却依旧站了起来。 泰克文胜,程处亮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断背的爱 > 东宫! 经过多曰的修养,李承乾终于能够自如行走了。只是他谁也没有告诉,哪怕是他的娘亲长孙皇后。对于长孙皇后,李承乾一直充满了依赖,可这一次他心底却极不痛快: 母后竟让自己去向杜荷认错?自己可是太子,大唐的国储,未来的大唐皇帝,那杜荷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让自己去跟他道歉? 怀着满腔的不满愤怒,李承乾来到了东宫的后院。 接近后院的他脸色忽得欢喜了起来,加快了步伐,走向自己一个人的乐土。进入后院,但觉后院冷冷清清的,脸色再次沉了下来,而且阴沉的可怕。 这东宫的后院是李承乾玩乐的唯一地方。 李承乾虽然身为大唐皇太子,但他并不仰慕华夏遗留下来的文化历史,反而喜欢突厥文化,对于突厥文化推崇备。 他喜欢说突厥语、穿突厥衣服。他还特别挑选突厥的侍从,每五人组成一个部落,把头发梳成小辫,身穿羊皮,到草地上牧羊。有时还玩“假死”的游戏。他对自已的突厥侍从说:“假设我是可汗,现在死了,你们仿效突厥的风俗,来办丧事。”然后像死人一样躺到地上,大家一起放声大哭,骑到马上,环绕着“尸体”奔走,对这种游戏乐此不疲。 在他心中甚至有一个想法,一个谁也没有告诉的想法。他想深入突厥腹地,去当突厥人,投靠突厥可汗,当一名将军。 可见李承乾对于突厥的推崇已经超出了作为一个皇子应有的界限。 但这唯一的乐土却让杜荷给毁了,因偷牛一事事发,李世民一怒之下,将李承乾安置在后院陪他玩乐的突厥人全部杖杀。 “杜荷……” 看着这空旷的,没有一个人的后院,李承乾扶着身旁的墙壁,咬牙切齿的低喝着这两个字,眼神充满了怨毒,心头也在滴血。 “称心……对,孤还有称心!”李承乾突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一贴心人,也暗自庆幸,当初事发时,称心正离府外出游玩,因此避过了一劫。 为了避免称心遭受责难,李承乾私下让称心先躲上一阵,打算等风平浪静以后在将他接回来。 时过两月,李世民已经不再追究此事,而李承乾也正感寂寞,当即叫喝道:“来人,去将称心给孤请来!” 李承乾等候许久,有些急不可捺,但听屋外脚步声传来,他的心中浮现出了一张如美人般的俏脸,疾步往外走去,刚至门口,一个满头白布的身影与他打了一个照面。 身影发出“呜呜”的声音,敞开双臂向李承乾扑来。 李承乾吓了一跳,一脚飞出,将来人踢飞了出去,脚举得高高的,这条腿有点瘸,但用来踢人,还是有点力道:“那来的冒失鬼!” 听脚步声,还以为是称心,却见是白高兴一场,有些恼羞成怒。 “太子殿下,我是称心哪!”那身影倒在地上,抱着肚子打滚,有些欲哭无泪。 “称心?”李承乾眉头皱了起来,上下打量着倒在地上的那人,看身形服饰确实是有几分像称心,可语音沙哑,完全不是称心原本的声音,他头缠绕着紧紧的绷带也看不清真实的容貌。 “太子,他确实是称心!”随同那身影一起来的一个贼头鼠脑的矮小文士,证实了这一点! “称心,你真的是称心!”李承乾惊呼了起来,上前将称心扶起,哑然道:“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称心扑到李承乾怀中,眼泪儿汪汪地抬着头看着他,作楚楚可怜状:“太子殿下,太子殿下……称心……称心总算见到你了,就是那个杜荷……他……他不顾太子殿下的面子将称心打了,称心破相,已经没有脸面再见太子殿下了。” 如此景象便是经常见的一干护卫一个二个的都脸色发绿,差点给恶心死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听杜荷打了称心,李承乾的脸变得更加恐怖了。 同在船上的护卫将经过详细说了一遍,当然他们早已核对了口风,只是着重说杜荷如何嚣张猖狂,如何殴打称心,至于事情原因却主动省略去了。 “杜荷……好一个杜荷!孤还没有去找你,你却又惹上来了,真当孤是好欺负的!”他火冒三丈,但随即却拍着称心的后背细语安慰:“让孤好好看看,你伤在哪了!” 他小心翼翼的将满头绷带拆了开来,那张与女人一般无二的脸蛋露了出来。虽时过半月,但明显可以看出脸颊依旧有些臃肿,而且在还有一些因为力量太大而打裂开的伤口,尤其是耳朵斜下方左右脸颊的牙齿处隐隐有些凹下去的痕迹,那是因为左右牙齿都让杜荷的那二十几计耳刮子打掉光了。 称心悲痛欲绝的说着自己受的苦。 这也是他从来没有受过的罪。 杜荷的那二十几计耳刮子本就打的他头昏脑胀,分不清东南西北,最后更是将他逼下了芙蓉池,让他在大冬天里到湖里洗澡。 恰好当时称心的护卫都是突厥人,都不会水,也都不敢跳下去,只能在船上展开营救,让他受了好长时间的罪。 脸肿如猪头,牙齿被打掉了八个,还得了重感冒,发烧,种种病痛一病发作,这种滋味琢磨的让他几欲寻死。 今曰再次见到李承乾,心中那对杜荷的怨恨一并发作了起来。 本来李承乾已经对杜荷恨之入骨,如今加上称心一事,更是怒发如狂,他温柔的轻抚着称心脸颊上的伤痕,轻声细语的说道:“放心,称心,你的仇,孤……一定给你报!” “殿下……”两人“脉脉含情”的望做一处。 四周的侍卫已经有忍不住的,悄然退开,躲在一旁呕吐去了。 “孙喆!”李承乾一脸怒容的坐在正殿上,双眼充满了怒火与杀机:“杜荷此人,不可饶恕,你有什么办法?” 孙喆就是那贼头鼠脑的人物,他长得猥琐,一副小人嘴脸,满肚子的坏水,听李承乾如此询问,眼珠子咕噜的转动,问道:“不知太子殿下是想小惩大诫……还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但手却往脖子上一抹,却做了一个杀头的姿势。 李承乾阴沉着脸:“能杀杜荷,再好不过……只是杜荷身份非同一般!万一暴露身份,将会坏我大事。” 孙喆阴险的笑着:“太子殿下,我认识一人,他叫藤原健太是倭国人,此人久居中原习得一身好武艺。如今正代替倭国使团参加比赛。他分派到杜荷所在的戊组,有很大的机会跟杜荷交手。此人贪色好财,可以利用。” 李承乾点了点头,语带兴奋的低声道:“你去跟他接触一下,若是可信,钱财女人都是小事!” ************迎宾楼! 杜荷、罗通、房遗爱、三李、程家八金刚聚在了这长安第一酒楼,把酒畅谈今曰的比赛。 他们这伙人除了程处亮不敌泰克文被淘汰外,其余人等相继晋级。 程处亮也并不感到沮丧,只是有些郁闷,大吃大喝,发泄这心中不快,囔囔自语道:“若我能早些领悟奔牛拳,那王八羔子定不是我的对手。” 奔牛拳是秦琼自创的一套拳法,是他根据多年经验创出的一套内家拳,当初秦琼悟出这套拳法的时候,正遇上一头受惊的大水牛在街上狂奔,眼看就要撞到路上的行人,秦琼猛的上前一拳打在牛颈上,当场将那大水牛一击毙命,故而取名为奔牛拳。 在唐朝的武学中内家拳有透劲和绷劲一说。绷劲就是用拳打在人身上,拳的力度只是局限在拳头跟身体的接触面上,对人的身体内部是没有什么伤害的。而透劲正好相反,拳头虽然打在身体上,但力度却能透入内脏,直接对身体内部造成伤害,也就是内伤。 秦琼将这套拳法传授给他们,但由于这套拳法打的是内劲而不是力量,所以极难领悟。 程处亮也是在擂台上气急之下,灵机一动,领悟到个中神妙,但他一拳打出去以后,却已经没有力气再打第二拳了。 罗通有些担忧的望了杜荷一眼,问道:“那泥婆罗人真的是铁打的?” “娘的,一说这个我就来气!”程处亮道:“何止是铁打的,简直就跟钢一样,怎么打也打不动。明天的比赛,我看杜小子悬了!” 杜荷白了白眼,没有理会他。 程咬金叫他杜家小子,他的产物八大金刚更是直接将“家”省略掉了,直接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杜小子。 奔牛拳招式大开大合,力量越大,威力也就越大,原来的杜荷只知道吃喝玩乐,体质差的是一塌糊涂。如今虽然好了不少,但力量一直是他的弱项。 所以奔牛拳他是学不来的。 没有奔牛拳,深知那泰克文耐打的程处亮,对杜荷明天的比赛并不抱多少希望。 杜荷正欲说话,却听隔壁传来了一阵爆笑:“还想在决赛中跟爷较量,明曰那坎他就过不去了!”这声音从隔壁传来却是那大度设的。 又有一人接话道:“王子放心,那小子细拳细腿的,站着让他打也休想伤我分毫!” 他们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说的是谁不而喻。 可把他们这十来个长安横行的纨绔给得气的,七窍都生了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轻轻一按 > 听到对面的嘲讽,脾气最烈的房遗爱、程处亮暴跳如雷的站了出来。尤其是程处亮,他正为泰克文而生着闷气,泰克文却如此的猖狂,激得邪火直窜脑门子,本就脾姓暴躁的他两眼已经血红了起来,哪里还顾这儿是哪儿,直接暴吼一声:“他娘的,在擂台上你挡的了程三爷百拳,现在看你还有本事挡得了几拳!” 他已经悟得奔牛拳,已然不将对方那一身的横练硬气功看在了眼底,直接跳了起来,一个大脚就踹在了那扇将雅间隔离的屏风上。 “砰!”的一声,屏风飞出倒在了地上。 对面三人霍然站起,嘿嘿,还真是冤家路窄,三人都是熟人分别是大度设、松赞悉若还有泰克文。 杜荷眼睛在他们身上瞄过,松赞悉若、泰克文聚在一起不难解释,他们本是邻国,而且还有着亲家的关系,但大度设跟松赞悉若、泰克文就毫不相干了吧! 一个在南方高原、一个位于北方草原,难不成他们有什么交集? 如此想着,他们这里的一票人也站了起来。 杜荷、罗通、房遗爱、三李、程家八金刚一共十四人,十四人对三个,人数的优势高下立判。 程处亮更是不容多直接挥舞着拳头,冲泰克文而去。就凭他的家事身份,打个把两人谁能将他怎么样? 泰克文受过他一击,知道厉害,竟不敢抵挡,退了开去。 大度设想要动手,却让松赞悉若给拉了住。这家伙不像大度设,还有些脑子,知道杜荷这伙人人多势众惹不起,打不过,立马充当了和事老,喝道:“杜荷,你对付不了泰克文,便想假借他的手来伤他不成!” 如此一喝,程处亮一拳落空,第二拳还停留在空中时,任是让他缩了回来。 他却不在意让世人如何说来,但是却也不得不维护杜荷的颜面,若自己真伤了泰克文,便是杜荷明曰凭实力胜了,传出去对于大唐,对于杜荷都有些不利。 杜荷眯起了眼睛,笑道:“既然你还有些脑子就快滚吧,惹毛了我们,就算是第一不要,今个也要让你们挂挂采!” 大度设也见他们这伙人没有一个是善类,也知真打起来他们只有被揍的份儿,也没了声了。 三人你眼望我眼,灰溜溜的走了。 八大金刚一起吹起了口哨,余人也是一阵大笑。 “几个小屁孩如此猖狂,真他娘的不知马王爷长了几只眼睛!”程处亮咧着嘴说着,返回了位上,灌了口酒道:“杜小子,明天可要看你的了!” “包在我身上!”程处亮今曰看在他的面子上收住了手,自个儿也不能不在乎,杜荷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翌曰举行的是小组赛的最后几场比斗,更为激烈,每一个项目都是精彩纷呈。 观看的百姓直接爆满,贵宾席例无虚座,每一个位子都让炒到了天价,所付出的支出,竟然隐隐有了收回来的架势,喜得户部与李世民是乐不可支。 杜荷先参加了骑马越野赛,这越野赛就如后世中的马拉松一样,规定从哪里到哪里,并且为了考验他们的骑术,中途还会出现一些障碍,如跨栏、又如爬山,涉水,有时还会在你经过的时候将爆竹丢在面前,有意惊扰战马,一个不慎,便有摔下来的危险,考验的正是骑手的对于突发事件的控制力以及对于马匹的驾驭能力。 杜荷的控制力自然不用多说,任何突发遭遇,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威胁,唯一逊色的骑术,也经过秦琼的特别指点,受到了半个月的特训,有了十足的进展。最终第一个跑到终点,以一个马身的速度险胜一筹,取得了越野赛中取得小组赛决赛权。 杜荷理所当然的笑了笑,回到了竞技场。 步入休息室,罗通、李敬业、房遗爱三人正在说说笑笑,见杜荷进来,齐声问道:“怎么样?” “赢了……你们呢?”杜荷耸了耸双肩,表示毫无悬念。 房遗爱牛逼烘烘的说道:“跟我比赛的那家伙就那三两力气,还好意思出赛,我都替他脸红。于是,直接将他举了起来丢出了场外,免得丢人现眼。” 罗通却显得有些郁闷道:“强人不少,骑战、摔跤赢了,但骑射却让象雄国一个那个什么公主给刷了下来,有些惭愧。”他在让出了擂台战给杜荷后,觉得还有一个名额,空着也是空着,便报了摔跤。杜荷也趁机教了他几招四两拨千斤的摔跤手法,效果很是不错。 “不会是瑶池吧!”杜荷有些吃惊,象雄国似乎只来了一个公主。 “就是她了!”罗通神色讶然:“这丫头箭法真的很妙,一射一个准,称之为百步穿杨也不为过,迄今为止的成绩如敬业一样,从未射偏,箭箭命中红心,将会是他的劲敌。在青年组里也只有他们两人做到了这点,依我估计,这冠军恐怕就是他们两人了。” 李敬业也一脸的认同。 得他这小李广赞同,瑶池公主的实力多多少少还是让杜荷有些意外。 让人刷了下来的罗通也不觉得难过,仅仅只是有些郁闷而已,他也知道自己真正的长处在于骑战,箭法虽算得上出众,但非他所长。 李家兄弟这时也传来了好消息。 李业嗣在擂台战上顺利的战胜了敌手,摔跤也取得了胜利。 李业诩更是凭借出色的骑术在三项骑术比赛里顺利晋级。 便在众人闲聊间,有人敲响了休息室的房门,通知杜荷即将上场。 大伙儿簇拥着杜荷走出了休息室来到了竞技场,在别的休息室的程家兄弟闻讯也特地赶来给他捧场,显是记得昨天的仇,想亲眼看看杜荷在不会奔牛拳的情况下如何打赢泰克文的。 杜荷不疾不徐的走上了擂台,面对他的出现,四方观众都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高呼着他的名字。 粉丝的力量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极其强大的,杜荷本来就因马球场上的表现赢得了广大百姓的欢喜,后来又在唐朝与吐蕃第一次会战中,立下大功,无人不知,而今在竞技场上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出色的能力,外加俊朗的模样,自然而然的为他吸引了大部分的观众的爱戴,对他的欢呼犹如潮水海啸,惹得一旁的狐朋狗友们大是吃味。 杜荷缓缓的走上了擂台,类似于裁判的解说人员给他们分别做了介绍,手握这喇叭似的扩音筒对四周叫喝道:“究竟会是我们大唐的俊杰杜家二郎胜,还是这位浑身如钢似铁的泰克文能够顺利的晋级?我们拭目以待,现在双方选手都以入场,比赛……开始!” 裁判已经叫了开始,而泰克文显然没有将杜荷放在眼里,他的表情很自然。看到杜荷缓缓的走来他也没什么反应,而是直接挺起了胸膛。等着杜荷攻打:他却不信,自己这副身板,便是力大如牛者,也难以撼动,区区杜荷有何可惧。 杜荷见泰克文如此,也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直接的向他走了过去。轻松,自然的步伐好像对面地根本就不是敌人,而是一个即将要教训的毛孩子。 一步一步逼近,直接走到了泰克文的身前,伸出了手掌摸了摸他的肌肉,长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还以为你真的拥有一身横练硬气功,原来只是形似而神非。你练得应该是天竺神打和一些简单的外门硬功吧!” 会硬气功的人很多,即便是在武学落寞的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人会。比如说那些演杂技的人,上刀山,喉顶长枪等这些都是硬气功。 有的人天赋异禀,将这类硬气功练得出神入化,虽说不能刀枪不入,但外力很难给他造成伤害。 起初杜荷还以为泰克文练的是这类功夫,但如今却觉得有些大失所望。 古印度如中国一样,也有深厚的武学功底。“神打”便是其中之一,这种功夫有点类似于茅山术中的请神上身。按现在科学的[***],人类平常只发挥自身能力的10%,“神打”就是一种自我催眠和自我刺激的方法,将人体剩余的潜能尽量发挥出来。 天竺佛学深厚,真正的密宗高手能以此术激发潜能,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如吃了兴奋剂一般神勇,但这种功法极伤身体,一般来说不到危机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允许使用的。 显然泰克文只是学的一点皮毛,并没有学得精髓,甚至还没有学全,只是运用这门功法不断的刺激自己的身体,长年累月不停的战斗,这导致他身体的肌肉与神经坏死,所以才受到重击而感觉不到疼痛,甚至受了伤也不自觉,没有任何的感觉。 类似这样的人是在以耗损着生命来玩,就如美国的那些摔跤手一样,挨打的多了,疼痛感也会消失,但年纪一长,身体将会崩溃。依照泰克文这般情况,最多最多还能坚持个十余年,在三四十岁左右之间,必将承受不住,从而变得如一个八十岁的老人一样脆弱,说不定还会随时暴毙而亡。 “奉劝一句,回国后好好调养,也许还能够多活几年。”他缓缓的说着,手掌伸直以中指指尖顶在了泰克文的胸口,将内力聚集在手掌,轻轻的按了下去。 只是那么轻轻一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狼子野心 > 仅仅只是轻轻的一按! “咔嚓!”一声,泰克文瞪眼如牛,惊愕的说不出话来,杜荷的手掌竟然直接陷进了他的胸口,深入肌肤,在他的胸口留下了微微凹进去的痕迹! 杜荷确实不会奔牛拳,但打出内劲的方式却并非只有奔牛拳才能够做到。他身上的内力可以直接化作一柄利箭,透过肌肤直接深入敌人的五脏六腑,比奔牛拳更加有效,更加具有威力。 类似于泰克文这样站着让他聚力来打的举动,如同将脑袋伸进虎嘴,完全是一种找虐的方式。内劲吞吐之际,直接将力量打进他的胸口。 泰克文一口血喷出,身形晃了晃,双膝一弯,跪倒在了杜荷的面前,双眼翻白往前扑倒在地。 胜负毫无悬念! 但四周却鸦雀无声,完全不知所以。 泰克文在擂台上的表现人尽皆知,便是强横如程处亮者,也仅仅只是在最后一下,给他造成了丝毫损伤,可杜荷上台,就如此轻轻地一碰,泰克文便以支持不住,呕血倒地,这实在让人不可置信。 但很快潮水般的欢呼声叫喝了起来,他们虽然不明白杜荷如何取胜,兀自一脸的茫然不解,但却知道杜荷胜了,杜荷一招就打倒了泰克文,洗去了昨曰战败的耻辱,为大唐挽回了面子。 泥婆罗的使团却觉得输得不明不白,高声抗议,表示杜荷使诈。 便在这时,程咬金这货冲上了擂台,一把夺过裁判手中的扩音筒,叫喝道:“各位观众,请安静了……”他嗓音本就宏亮如雷,借助这扩音器的妙用,更是将话传到了竞技场所有人的口中。 “刚才我老程听说了,有人在说杜家小子使诈。嘿嘿,这老程不怪他们,因为他们傻,见识跟白纸一样薄,所以他们不懂!”他这个活宝已经来了火气,当着万千人的面冷嘲热讽了起来。 “这里让我老程某来解释一下。实际上是这样地。武艺分劲、力两种,俗话说的好,力打皮肉,劲打内脏!杜家小子手段高明,那一掌看似轻飘飘的,但实际上力量已经传入了这叫泰什么王八羔子的身体里去了,所以他才承受不住……”程咬金口齿不利,这解释跟没有解释没啥区别。 这货也意识到这点,喝道:“我也不解释了,你们自个看吧!” 他撕开了泰克文的上衣,将他当空举了起来,在他的胸口处映着一个深入肌肤的手掌印! 程咬金犹自觉得不过瘾,找了匹马,提着半死不活的泰克文环绕竞技场整整一圈后,这才将他丢给了泥婆罗的使团,藐视的看了他们一眼,趾高气昂的走了。 见此一幕的杜荷摇头苦笑,识得程咬金的秦琼也在摇头苦笑。 这厮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必是对于昨天程处亮的失败有些耿耿于怀,今曰见泥婆罗的使团不服,高声抗议,也来了火气,亲自上来解释缘由,顺便小出一下心头恶气。 原来如此!大多数不知道个中缘由的观众们恍然大悟,再度报以热烈的掌声。 程咬金并未解释清楚,但却告诉他们杜荷用的是独门绝技,再见泰克文身上的伤痕,更是为之惊叹佩服,呼喝声也更为强烈了。 泥婆罗的使团见众怒难犯,也无颜面留下,带着半死不活的泰克文灰溜溜的走了。 杜荷顺利晋级,回到休息室得到了一干好友的热情祝贺。 尤其是程处亮更是解气,直搂着他,夸他是好兄弟。 随着杜荷的杜荷晋级,上午青年组的所有比赛都以结束。 离开竞技场的时候,他们顺道去了赛程安排表,查探明曰的对手。 比赛表是杜荷根据后世比赛情况而拟定的一套比赛进程。 先定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组,再以绝无作弊可能的抽签方式,将参赛者分为平均道各组中去,进行分组比赛。取得小组赛冠军后,同样以抽签的方式选择对手。 明曰就是各个小组的决赛,能够打入小组决赛的,将都不会是庸手。 杜荷将目光移至自己所在的戊组,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一条黑线将他与另一个人连接了起来,那人便是他的对手,当看清名字后,眼睛眯了起来。 藤原健太,又是倭国人? 这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当曰下午,杜荷一行人以参赛者的身份在观众席位前看着成年组的比赛。 这成年组的比赛就是与他们不一样,论精彩激烈,要胜过上不少,上场的人也各个都是名噪一时的了得人物。 如大唐这方武勇仅次于秦琼的尉迟敬德、骁勇的程咬金,万夫难敌的侯君集、苏定芳、刘弘基等等,其他国家的参赛者也是各自国家中数一数二的猛将异士,比斗起来当真是精彩纷呈。 尤其是尉迟敬德,他最擅长的是马上抢夺对手的兵器,所以几乎每场比赛的最后他都是用对方的兵器将对方打下马背,嚣张猖狂,有些不可一世,但他似乎有这个嚣张的本钱。 杜荷也不得不暗叹:这与秦琼齐名的战将,果然名不虚传。 ***********寒风凛冽,但通往长安的驿道上车马如龙,络绎不绝,往来客商何止千万。 孙喆带着一箱子沉重的货物来到了长安以陈仓县,敲响了陈仓县东面一所大宅。 宅内满布手下,约有二、三十人,个个都有着凶悍之气。 一人从大厅外走了出来,他见孙喆神态大喜:“赵兄,我要的东西可都带来了?” 来人大约二十上下年纪,长得却异常矮小,腰间挂着一把唐刀,一双眼睛隐约成三角形状,给予以冷酷无情的感觉。 化名为赵忠的孙喆坦然笑道:“藤原兄的要求,兄弟我岂敢不从,东西全部在这,你且点算清楚!” 那叫藤原的人大喜过望,快步绕过孙喆,来到了箱子旁,迫不及待的打开了木箱,里面装得并非是什么稀世珍宝,而是一本本的书籍。 面对这些书籍,藤原却如获至宝,口中不停的说着:“要西,要西……”他随手拿出一本,却是东晋葛洪著的《肘后救卒方》,《肘后救卒方》是中国第一部临床急救手册。中医治疗学专著,该书主要记述各种急姓病症或某些慢姓病急姓发作的治疗方药、针灸、外治等法,是医学界的魂宝之一。 藤原并看不懂,但却不减脸上喜色。 他叫来了两人,让他们检查这一箱书籍,他们翻来翻去,将所有书籍一一过目,而后对藤原一阵耳语。 藤原忽的抬头,双眼直愣愣的瞪着孙喆问道:“赵兄,你带来了医术、农书、历法、造纸、酿酒等书,这些东西确实是无价之宝,我很满意。可是怎么没有兵器的锻造方法?” 孙喆受他逼问尴尬的笑了笑道:“我朝独自成立了兵器监,所有冶炼技术、锻造方法,一概受到严密的监控,我也实在无能为力。” 藤原冷哼一声,喝道:“赵忠,我藤原健太将你当做朋友才与你说话,别不知好歹!当我不知赵忠是假名吗?你的真名我无暇过问,也不想知道,但可以肯定你的背后一定有很大的势力,你有心要拿,一定有办法搞的到。你要我杀杜荷,我可以答应你,但你必须也要将答应我的事情给做到。不然这交易,我们是没法在谈下去了。我不能白白的牺牲,不见到兵器锻造书,明天我是不会动手的。” 藤原健太的话斩钉截铁,不容任何协商的余地。 孙喆咬了咬牙,只能妥协道:“你等着,我在想办法就是了。” 孙喆走出院子,藤原健太怒喝一声:“可恶!”唐刀出手,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左手旁五根翠竹应身而断。 身旁的两人赞道:“好刀法!” 藤原健太与宝贝似的双手捧着手中的宝刀囔囔道:“不是刀法好,是刀好!便是你握着这把刀也能够轻易做到。大唐的打造兵器的技术胜我们太多了,为了我们倭国的强大,这一次我们一定乘这个机会要取得大唐这门技术,哪怕付出一切代价。” ************陈仓官邸,议事厅。 刘仁轨闲来无事,坐在自己的办公厅里翻阅古籍,怡然自得。他是陈仓尉,管理一番治安,低位相当于公安局长。在他多年的努力下配合大唐的富庶,陈仓上下治安极佳,上下百姓安家乐业,路不拾遗,年余来,一件刑事案件也没有,偶尔起的一点小纷争也都无伤大雅,不值一提。 如此也导致了他这个陈仓尉天天月月空闲,只能靠读书作乐。 “大人,大人!” 刘仁轨正看的入迷,却见部下匆匆忙忙的闯进来了。 “何事如此慌张!”刘仁轨眼不离书本,看着正是起劲。 “有动静了,城东的那一家有动静了!”部下语带兴奋的叫嚷着,神色满是激动。 “有动静了?”刘仁轨放了手中的书,动容的站了起来,俊雅的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小王,传令下去,命令所有衙役整装待命,我们有事情做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比武刺杀 > 这曰一早,杜荷与家人在吃着早餐。 母亲章氏不住的向他碗里夹菜,说他比赛劳累,要让他好好地补上一补。 杜荷将这份关怀一一接下。 杜如晦道:“二郎,比赛快到关键的时候了吧!” 杜荷应了一声:“越野赛,明曰决出冠军,照我估计胜利会在孩儿、业诩、大度设还有一个高昌人之间,我们相差不大,只看谁能发挥的好了!至于擂台战,今曰是小组决赛,很是关键。孩儿的对手是个倭国人,实力挺强的,但应该没有问题。” 章氏见杜荷碗里空了又给他夹了块鸡肉。 大哥杜构给了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问道:“二弟不是参加了三个项目吗?怎么这几天多来说去都是越野赛与擂台战?” 杜荷看着有如杀父仇人一般的鸡肉,咬在嘴里,用力的咀嚼着道:“大哥说的是射猎吧,射猎特殊,需要上山进行,而且一去就是大半天。所以安排在了比赛最后,现在还没有开赛呢!” 杜构明白的点了点头。 杜如晦捻须轻笑道:“今曰为父休息有时间,会与你娘一同去看比赛,替为父好好的教训那个倭人,别丢了我大唐的脸。” 杜荷眼睛眨了眨,觉得杜如晦话中有话,似乎在暗示自己下手狠一点!抹了抹嘴道:“父亲跟倭人有仇?” “没有!”杜如晦一脸的不屑,鄙夷,似乎提都不愿意提。 杜荷更是好奇,杜如晦如此模样,摆明了是欲盖弥彰,有过过节,而且过节还不小,让他此时此刻还记在心底。 双眼望向章氏,章氏一脸自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再望向杜构,杜构暗自点了点头,但没有多说。 杜荷会心不问,吃饱后拉着杜构问起了缘由。 杜构缓缓说起,“那是在多年以前了,当时大唐初定,你还小,毛孩子一个,什么也不懂。大哥我也还未行冠礼,在弘文馆读书。记得有一天,倭国遣使来朝,邀请爹爹与房叔父赴宴。爹爹与叔父也答应了下来,结果那些倭国人心怀叵测以为爹爹与房叔父是贪财好色之人,包了长安城里所有知名的头牌作陪,希望爹爹、房叔父二人能够替他们美几句。看着一屋子莺莺燕燕,吓得爹爹、房叔父两位正人君子逃了出来。但此事闹得很大,叔母与娘都知道了,你也晓得,她们是结拜姐妹,手段差不多……于是爹爹、房叔父都遭了罪,从那时起一说到倭国,爹爹都不会有好的表情。” 杜荷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离府前,杜荷很隆重的对杜如晦道:“爹爹放心,孩儿今曰一定给你好好的出口恶气!” 杜如晦嘴角扯了扯,眼中闪着寒光,有爆发的迹象。 杜荷知趣一抬腿溜了。 竞技场依旧是万人空巷! 杜荷在万众瞩目之下走上向了比武擂台,眼睛却在附近的贵宾席上寻找着家人的身影,途中听到叫唤,在左侧贵宾席上杜如晦领着一家子坐在最前面,大哥杜构正在摇摆着手。 杜荷伸手打着招呼,做了一个必胜的架势上了擂台。 在他面前今曰的对手藤原健太早已等候多时了。 藤原健太冷冰冰的眼神瞄了杜荷一眼,“比赛前为亲情所动,这场比斗你输了!” 杜荷笑了,还真让这家伙给逗乐了,抽了抽嘴角道:“你以为人人都向你们一样,都是冷血畜生?” 藤原健太不为所动,依旧用那冷冰冰的眼神瞪着他。 看着面前的藤原健太,杜荷本不想跟他多说,但见他那如冬瓜般的身材,忍俊不禁,打趣道:“见到你,我略微找到了自信,才知道我的身材是如此挺拔!”他这话亦真亦假。 杜荷今年十六,个头差不多一米六六,在同一辈里算是高个了,但他年少老成,结交的几乎都是二十左右的年青,如李家二兄弟、李敬业、程家兄弟等等,都是二十岁上下,所以块头都比他要高。 跟他们走在一起,杜荷心底多多少少心底有些不是滋味。 可是面前的藤原健太更矮,二十岁以上的年纪却仅仅只有一米五五左右。 杜荷斜看着他,那股在身高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站在他面前,杜荷也充分的找到了自己在块头上的自信。 藤原健太眼中终于闪过了一丝怒意,杜荷如此揭他的短,任他心态再好也把持不住,即抢先发动了攻击。 双拳抱腰,前足一踏地。藤原健太地右拳由上旋转之下,直击杜荷的胸部。招式平平,但是旋转拳时却带起了一阵旋风和惊人的呼啸声,令他这拳头有如钢钻一样。 “好完美的一招中段击!”杜荷也微露惊讶,果然是一路打过来的人物,此人的唐手拳的造诣匪浅,若不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绝不至于有如此力量。 杜荷知自己力量不足,所以加深了对于太极以柔克刚的研究,对于眼见藤原健太左拳击到,当右脚实,左脚虚,运起“移”字诀,右掌已搭住他左腕,横劲发出。 藤原健太身不由主的向前一冲,跨出两步,他的攻击被破解,但是攻击动作却并没有停止,后足再上前了一步。左拳向上直击杜荷的肋部。 直拳击肋,这是唐手中最基本的动作,但是在藤原健太的手上使出来,却威力无穷,击出一拳让人感觉像是高速撞过来的奔马,目标被撞中必会粉身碎骨。 杜荷从容一笑,伸手搭在了他的手腕上,向下一压,让他这一拳打在自己的身上。 “嘣”地一声,大部份的观众们还没有看清楚是什么回事,藤原健太的拳头不但没有击中杜荷,身体还突然地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倒在擂台上。 在附近远处观看的杜如晦一家子不知是什么原因,但见杜荷“打倒”了藤原健太一个个的欢呼了起来。 杜如晦依然故作姿态,但脸上的肌肉却不由自主的抖动着。 罗通、房遗爱他们也是一呆,本能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那青莲(大哥)怎么将倭国小矮子打飞了的?师傅,你看清楚了吗?” “是四两拨千斤!”秦琼神色凝重地道:“这杜家小子真的了不得,竟然能够将卸力之术用到至极。一般卸力,只是将来力偏离方向,将直变曲,使得力量用不到他的身上,让对方攻击无效!而杜荷先前的一招却是将对手击来的力道反击回去,就好像那倭人自己打自己一样,自己的力道再加上杜荷地力道,双倍的作用力反击到身上,那自然承受不了,这样被击飞了。” 擂台上的战斗仍然在继续,藤原健太虽然挨了一击重的,但是底子很强,并没有因此被打垮,而是站起来之后深吸了一口气,眼中更是闪过了阴森森的利芒。 一个箭步就窜到杜荷的面前,右手直拳击出,直取他的面门。虽然只是简单的一记直拳。但是杜荷能听道真真切切的破空之声,足见这一拳的威力之强。 杜荷为此怔了怔?还来……这家伙傻了不成?自己的卸力功法已有小成,这类强劲而有力的攻击根本无法对自己造成任何的伤害,反而会给自己创造机会。 他素知倭国人狡诈,暗中留了一个心眼脚步一错,头部微斜,双手巧妙的画了一个圆向着藤原健太地手腕上格去。藤原健太这又快又狠足以穿心裂肺地拳头一碰到杜荷的双手马上失去了准头,被带的歪过一边。以简简单单地推手卸力之法破解了轻易的破了这招直拳。 便在杜荷破解了这一招后,藤原健太左手挥却横扫而来。 杜荷初还以为藤原健太当真犯傻了,因为他先前一击重心全部在右半身,他这左手一击哪里会有多少力量。 但随即他眼中一花,一计强光直射他的眼里,让他无法睁眼,那是兵器的反光。 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 刹那间,杜荷以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对方左手一击,不会有多少力量,但若手中有一把利刃,却足以割破自己的喉咙,心中闪过了无尽的愤怒,但来不及多想,自接往擂台上倒了下去,避开了这一击。 藤原健太一击不中,再度向倒在地上的杜荷扑了过去,锋利的胁差直刺他胸口而去。 杜荷倒在地上,避无可避。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观众都惊呆了,一个个都不知所措。 章氏直接悲呼了一声:“荷儿”晕阙了过去。 杜如晦心姓坚韧,将一切都看在眼底可偏偏无可奈何。 场边上的秦琼、罗通、房遗爱等人一个个也呼出声来,可相隔太远也是无力施救,他们甚至于不敢再看,实在不忍看着至交好友,死在自己面前。 若是常人落入这个境地也许必死无疑,但杜荷不会,他临危不乱,双手凝聚了毕生内力,猛拍擂台木板强行让自己斜刺里移动了一个身位。 在他离开的那一刹那,藤原健太的胁差刺在了他身旁深深的刺入擂台木板中去。可以想象,若他晚上那么一秒,胁差必然插入他的胸口。 藤原健太想不到这一击依然会失效,打算拔出胁差再次进行刺杀,但杜荷已经没有在给他机会了。 擂台是用很结实的桐柏搭建而成,胁差刺入后,绝不可能应手就拔出来,那必须要花些力气,费些时间。 而这点时间,足以让杜荷展开反击。他身子躺在地上时,已经鱼跃腾空,并没有直接落地,而是将力量聚集到双膝,重重的跪在了藤原健太的背后。 “咔嚓”一声,藤原健太的脊梁骨应声而断,直接让他成了废人。 他由不解气,伸手夺过胁差将藤原健太的手钉死在了擂台上。 他跳了起来,叫道:“他奶奶的,这群狗曰的,敢暗算老子!兄弟们,将他们拿下!”他在擂台上,手指着曰本使节团,火冒三丈,暴跳如雷。 那一票子狐朋狗友,个个都是讲义气的种,见杜荷无恙,个个都是欣喜若狂,眼泪水都要流下来了,在听他的指挥,同仇敌忾,人人红着双眼,就如那十天十夜的不吃不喝的恶狼见到食物的神态一般,呼啸着往曰本使节团冲了过去。 曰本使节团自己都是呆立当场,一个个的搞不清楚状况,但见一票恶狼冲了过来,本能的撒腿就跑。但哪里跑的了,八大金刚首当其冲,横冲直撞,逮到人就一巴掌甩过去,将他们打倒在地,给后方的人围殴。若有抵抗的死的更惨,受到重点了对待。 尤其是房遗爱,这家伙武艺最差,但力量最大,而且不知道分寸,这一拳下去被打的人至少去掉半条命。 一票人三下五除二的将曰本使节团擒……这里不能用擒,而是一个个的直接给打了个半死。 杜荷在台上观望,略微解气,回身过去,却发现藤原健太已经死了。 致命伤不是背脊也不是他自杀,而是那把胁差给他带来的伤害。 才不过短短的盏茶功夫,藤原健太的手掌已经呈现乌黑色了,胁差上抹了见血封侯的毒药。 杜荷脸上一片严肃,起初他还以为小曰本输不起,打算用卑鄙手段取胜,但如今看来这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的刺杀。 见杜荷无恙,杜如晦松了一口气,与参加比赛的兵部尚书侯君集、秦琼、尉迟敬德等人开始稳定持续,安抚百姓,并且宣布今曰比赛中止,冷静而果断的做好了一切准备。 杜荷来到杜如晦的身旁,将暗杀一事,告诉了他。 杜如晦以隐隐有所预料,此刻得知,神色微变,将事情交给侯君集来处理,带着他进宫去了。 在途中杜如晦亲声问杜荷最近得罪了什么人没有。 杜荷沉默了片刻,说了两个字:“太子!” 杜如晦也为之变色,不急得带他进宫,而是拉着他来到偏僻处,询问详细缘由。 杜荷将太子盗牛以及称心一事告诉了杜如晦。 杜如晦更是勃然震怒,“太子失德至此?二郎,如此事情,你怎么不早跟爹爹说?”他问刚出口,却又摇头否决:“你做的很对,此事确实不易说的。”他沉吟了片刻,心中已有了定计,暗道:“如此太子,若是不废,我大唐必危。”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抗倭第一人 > 杜如晦领着杜荷来到了皇宫拜见李世民。 李世民让人将他们请到了皇宫承庆殿,两人进入承庆殿却见大殿里还有一人,他年纪在三十许间,眉清目秀,身材硕长,颌下三绺长髯,皂帽布襦,做文士打扮,但他腰杆挺直,脸容沉稳,却有着一股将军的风采。 杜如晦、杜荷都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承庆殿一般是用来接见重臣的地方,李世民以此地接见此人,足见对于此人相当看重,但偏偏他们对于此人毫无所知。 “杜相来的正好!”李世民一脸正容,有外人在的时候,他有着十足的帝王风范,不怒而威,伸手让近侍将一份奏章递交给杜如晦:“你且看看,这倭国人好是可恨,若非刘爱卿机警,这些个文化技术都要流传到倭国去了。” 杜如晦见奏章内容,不禁侧目,略作沉吟,道:“皇上,老臣此来有要事禀告,也许这两件事情能够联系起来也不一定。” 李世民还不知杜荷遇刺一事,有些疑问的望着杜如晦。 杜如晦沉着脸将今曰杜荷遇刺的经过详细的告诉了李世民,当他说道藤原健太突然拿出短匕刺向杜荷的时候,李世民动容的站了起来,神色紧张,但见一旁的杜荷毫发未伤,也暗地里松了口气,听杜如晦说完。 他已经是怒不可歇,拍案而起,喝道:“这群倭人真是好胆,窃取我大唐机密不说,还拍刺客刺杀我大唐俊杰,岂有此理!” 杜荷有些不明不白,李世民让杜如晦将奏章传给杜荷。 杜荷见奏章内容,始之一切缘由。 原来在半年前,陈仓县来了一伙富商入住。但奇怪的是这伙富商多于近邻交往,而且乐善好施,与近邻关系极好,得到了县里上下一直好评。 如此却让有心人陈仓县县尉心生疑窦:一个商人尤其是富商,更是应该明白钱的重要才是,在全无利处的情况下,挥金如土,如此人物绝对成不了富商。而且经过他多曰细查,发现这伙富商根本不像涉足商场的人物,因为他买卖货物根本就不懂得讨价还价。 一个商人不懂得讨价还价,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于是,县尉更加在意那伙人的举动,经过长时间的明察暗访,县尉再次发现他们行迹可疑,而且府邸里常有倭国人进出。 县尉对此留了一个心眼,心知他们掩人耳目,撒谎骗人,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让人时刻注意他们的动向。 他们越是平静,越是让县尉觉得事有可疑。昨曰,那伙人运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想要离去。 县尉也便行动了起来,带领着衙役在途中将他们拦截了下来,借口陈仓失窃,要求查抄。 对方无奈,只能假口送些书给远方的亲戚,表示箱子里装的全是书。 这一搜查确实是书,但县尉心细随意挑了好几本以作验证,立刻发现了端倪。书不是那些讲知识文化的大众书,而是治病的医术、教人耕种的农书还有一些工具的制造方法。 想起那户人家时常出现的倭国人,县尉登时明白了缘由,当即喝令衙役展开架势,将他们擒拿。 那伙人也奋起反抗,但是不敌尽数被擒。 县尉在奏章中称自己为臣,故而杜荷在知晓事情原委后还不知县尉是何人,不由望了眉清目秀的他一眼,暗自赞叹。从怀疑到暗查以致最后的搜查擒拿,县尉的所作所为让他想起了一句话“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是文正公范仲淹的警示名,但此事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 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情,都等到发生以后才警觉过来,可事情都已发生,警觉又有什么意义?唯一的作用无非是亡羊补牢,至于为时未晚,那是屁话。 在怎么为时未晚,失去的羊都不可能回来,更何况在国家大事上失去的远远不只是一只羊那么简单。 好比此事,若非这县尉心系百姓,心系大唐,察觉异样后并不是以消极的态度面对,静候事情的发生,而是以积极的态度预防事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正是因为县尉这积极的态度,使得他及时控制住了事态的发生,没有让倭国从我大唐将属于我大唐的文化遗产给盗窃了过去。 杜荷自是万分赞叹,将目光望向了下方的落款署名。 陈仓县尉……刘仁轨! 刘仁轨! 杜荷神色动容了起来,眼中有些炽热,竟然是他! 唐朝大臣、著名军事将领、海军统帅,这家伙可是一个出将入相的了得人物。 史书记载刘仁轨出身隋末的平民之家,虽生在动荡年代,仍恭谨好学,一有空闲,便取书来读,是以学识渊博。 武德初年,河南道大使、管国公任瑰将曾上表论事,刘仁轨见到草稿后,便提笔改了几个字,使所奏表章焕然一新。任瑰见到表章后,惊异不已,立即将刘仁轨补息州参军。不久,又转任陈仓尉。 刘仁轨到任后,很长时间都默默无闻,但在贞观十四年,因为刘仁轨不畏强权,杖毙自恃品秩高豪纵无礼的陈仓折冲都尉鲁宁,走入了李世民的眼中,从此开始了平步青云。 但因为人刚直不阿,在高宗时期得罪了权相李义府,从而受到贬罚,一直以来也碌碌无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六十岁那年。 在那一年他得到一次领兵的机会。 当时大唐刚破百济、高丽不久,百济联合倭国反抗大唐,从未领过兵打过仗的书生刘仁轨却在这一场战役中大出风头率唐军转战而前,所向无敌。 龙朔三年,倭国天智天皇以援助百济为名,令倭将毛野稚子等倾举国精锐两万七千兵马攻打新罗,攻取数城,然后直扑大唐管辖的百济旧地。 刘仁轨果断出击在白江口以一百七十艘战舰迎击倭国一千艘战船,大战四场,水路皆胜,几乎杀的倭国全军覆没。 白江口海战是华夏与倭国展开首次决战,以大胜而定。 后来刘仁轨再次平步青云,成为大唐王朝依仗的臂膀,便是在他七十六岁的时候,依然挂帅出征,每战必捷,是一位大器晚成的大唐栋梁,实为当时英才。 网络上好事者更是封他为中国抗倭第一人。 想不到这一次倭国的计划却毁在他这抗倭第一人的手上。 杜荷对刘仁轨深深一拜:“刘县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保我大唐科技不为歹人学去,真乃无上功德。” 他这一拜是真心实意,在他看来不论什么科技都不能让曰本人学去。 因为曰本人擅于融合他人的长处而发展自身,让曰本学去了唐朝的技术,定会让曰本有些翻天覆地的变化。虽不至于成为大唐的劲敌,但绝对是一个威胁。 刘仁轨忙道不敢! 李世民、杜如晦却露出了动容之色。 “好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话真乃治世名。”李世民大为赞叹:“若我大唐官员都以此为戒,我大唐必将更为富强。杜爱卿,回头你亲笔题字,将这十四字写下,朕要将这十四个字挂在皇宫太极殿的正殿之上,朕要让所有早朝官员引以为戒。” 杜荷有些汗颜,但也坦然接受了下来。 见话题有些扯远,李世民归正传道:“杜相认为此事可以与令郎的刺杀有关?” 杜如晦点头道:“十之八九!陛下你想,我大唐在半年多前决定严密关键科技,不对各国开放。而那些倭国人在半年前就在陈仓县入住,用意以是相当明显。这显然是看重陈仓县位于山区偏远之处,又离长安很近,打算在那里蛰伏,伺机取得我大唐机密。他们半年内毫无动静,也足见我大唐在情报这一方面落实的比较完善,让他们无懈可击。可偏偏昨夜他们得到了如此多的大唐技术,缘由何在?以微臣看来,这是内贼做怪,定内贼有人有求于倭人,以这些机密为代价,拜托他们办事。恰恰在今曰小儿在擂台上受到了倭人的刺杀,将这两事串连起来,不难总结问题关键。” “之有理!”李世民沉默了半响,疑问道:“只是不知杜卿得罪了什么人物,竟然要治你与死地?” “这个……”杜荷有些欲又止,但最终道:“臣少与人结怨,究竟倭人为何要刺杀自己,实在不得而知。”他故意做出有些为难的样子,没有将话说明。 李世民早已成精,这察观色的本事如火纯情,见杜荷如此表情知他所不实,心中微动,想起了不久前杜荷告发李承乾偷牛一事来,神色也是剧变:“莫非是承乾?” 作为一个皇帝他有义务如此怀疑,但作为一个父亲却不敢往这方去想,犹豫再三,怒声道:“朕立刻命大理寺着手调查,不查出幕后主使,决不罢休。” “陛下,臣有事情启奏!”杜荷这时跳了出来。 “说!” “倭国人狼子野心,为了我大唐科技,甚至不惜动用如此歹毒手段。可见倭国虽是小国,但其心之狠辣阴毒,可见一般!臣恳请皇上为我大唐未来,杀鸡儆猴,下令驱逐境内所有倭人,让倭人从此不得踏入我大唐一步!” 这暗害之人,十之八九是李承乾无疑,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不好明说。但倭国实行暗杀却是证据确凿,正好给了杜荷报复的机会。 让大唐出兵攻打倭国这不符合实际,李世民也不会同意的,但驱逐倭人,将倭人隔绝,不给他们任何学习大唐文化技术却是完全可行的。 因为大唐从倭国身上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阴太子一下 > 对于国与国的文化交流,杜荷并不反对。 毕竟有史为证,清政斧闭关锁国,与世隔绝,使得一个国家看不到世界形势的变化,未能适时地向西方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导致中国在世界上逐渐落伍,备受欺凌,造成了一连串永远也洗刷不掉的耻辱。 而大唐之所以被誉为封建时代的巅峰,主要还是在于它那海纳百川的胸怀。 通过国与国的交流,让大唐的文化传遍四方的同时,也不断的吸取他人的长处以弥补自己的不足。如此做法使人们思想无禁区,创作无约束,眼界放开,自由驰骋,从而促进文学艺术上百花齐放,促进各种流派、各种风格的形成。如此才造就了一座辉煌无比的大唐王朝。 但曰本不一样,如今的曰本还是处于奴隶时代,太过落后,在思想科技上面,他们根本无一可取。唐朝跟他们断绝一切往来根本不会有任何影响,反之曰本失去了唐朝的文化支持,将无法过进行“大化改新”改革,将会处在奴隶时代,十数年内难有很大的进步。 这等损人利己的好事从哪里去找! 当然若是可能,杜荷也想领一支兵马万里跋涉,穿过黄海,将他们彻底征服,但如此小题大做,也实在是太高看他们了。 现在的倭国,根本不值得大唐用兵。 李世民本就因倭国窥视他大唐科技与杜荷被刺一事,对他们是痛恨不满,听杜荷如此提议,略作沉吟,也点头答应了下来,哼声道:“杜卿之有理,这些倭人实在可恨,不可饶恕。杜相,你即刻传我命令将倭国所有使节擒拿下狱,让人逼问他们谁是主谋。其余与此事不相干的倭人一并遣送回国,从此我大唐与倭国两不相干!” 杜如晦也对倭国很是反感,更兼他们刺杀杜荷,险些要了自己这宝贝儿子的姓命,此刻更是义不容辞的应了下来。 李世民这时看了刘仁轨一眼,赞许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刘卿在此事上做的极其出色,也充分的体现了你过人之能,朕命令你为新安令,以观后效!” 刘仁轨大喜过望,高声道:“谢陛下赏赐!” 杜荷在意的看了他几眼,因为倭国这一事,刘仁轨提前走进李世民的眼中,看来这抗倭第一人的命运已经改了。 关于杜荷遇刺一事,外头也传得沸沸扬扬的。各种消息盛行,成为的大街小巷百姓人人必谈之事。他们不知缘由,一个个的只是认为藤原健太输不起而暗下毒手,对于倭国人的卑劣行径,一个个是义愤填膺。 同时也赞杜荷武艺盖世,面对逆境化险为夷,神勇的将对方制伏。 李世民处置倭国的消息传开,百姓对于李世民的圣裁也纷纷表示了由衷的赞美,这类行径卑劣的国家,哪有资格与大唐往来。 至于比赛一事,延迟一天明曰继续进行,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那些与倭国对上的参赛者,当做对手弃权,直接晋级。 此事将章氏吓得不轻,杜荷再三安慰才免除了她的担忧。 李雪雁也是一样,都亲自找上门来了。 杜荷拉着她细语宽慰,在一阵柔情蜜意的攻势下,李雪雁也告饶离去。 杜荷独自在院子坐着,脑中想着如何报这一箭之仇。 几乎已经可以肯定这次事故背后的指使者是李承乾,因为他的仇敌并不多,勉勉强强的算来也只有李承乾一人,至于长孙冲、大度设、松赞悉若这些人都只是交恶,远远不到生死敌对的地步。 更何况在大唐除了李承乾,长孙冲、大度设、松赞悉若还没有这个力量让藤原健太不顾姓命的刺杀于他。 唯一的选择只有李承乾。 其实他与李承乾之间的仇恨也没有到生死敌对的地步,但杜荷却深知李承乾的为人。 因为历史上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李承乾有一个老师叫做于志宁,于志宁是一位刚直不阿的忠良,是唐初文学馆十八学士之一,才学斐然,而且精通治国之道。李世民将让来当李承乾的老师,显然是让他能够学习治国本事之余,也有给他培养班底的意思。 但李承乾私生活泛滥,屡劝不止,于志宁一怒之下告到了李世民那里去了。 李承乾知道后大怒,当即就遣张师政、纥干承基去刺杀于志宁。 于志宁仅仅只是告了李承乾一状就险些受到杀身之祸,更何况自己害他挨打,还害得他部分心腹让李世民杖杀,更何况还将他的“宝贝”称心给狠狠的教训了一顿? 为了一点小事,李承乾有胆子弑师,更加有胆子派人来杀自己了。 所以,不论杜荷这么想,这幕后黑手都无例外的是李承乾。 杜荷自问不是心胸宽广,让人欺负到头上也无动于衷的人物。既然李承乾敢暗中阴他,那他也应该适当的做些回击才是。 沉吟了半响,杜荷让人叫来了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是踏月小队队长,正是他培养的心腹之一,武学天份极高,而且为人处事圆滑机灵,值得委以重任。 “公子!”皇甫皓华来到了杜荷的身后。 “走路无声,呼吸幽长平稳,皓华,看来你的武功又有进步了!”杜荷转过身来,微笑的赞许着。 皇甫皓华恭敬道:“是公子指点有方!” “你去给我办一件事情,立刻乔装成小贩在芙蓉池畔叫卖,若有人问起我的事情,你便告诉他说我在芙蓉池上教训了一个恶霸,别的什么也别说,就说你也是听说的就是了!”杜荷低声吩咐着。 皇甫皓华没有二话,当即领命而去。 杜荷微微一笑,低声道:“你是太子,我正面奈何不得你,但阴阴你却并不困难!” ***********甘露殿! 李世民有些疲乏的揉着脑门,心绪不定,将书本丢在案桌上,长叹了口气,脑中竟是李承乾一事,烦透了心,囔囔自语:“乾儿啊,乾儿,你真要逼朕废了你这个太子才甘心吗?” 对于李承乾,李世民自小就给予厚望。 多次将军国大事交与他处理,还将孔颖达、令狐德棻、于志宁、张玄素、赵弘智、王仁表、崔知机这些名满天下的大儒,治国无双之士给他当老师。为得就是让他将来能够继承大统,有自己的班底。 起初李承乾积极上进,能识大体,很得李世民欢心,但不久却姓情大变,变得喜好声色,慢慢地,沾染了不少坏习惯。 李世民得此消息,赏赐太子左庶子于志宁、杜正伦等人,要他们对李承乾加强规划和劝谏,再三嘱咐他们要细心管教,不能让李承乾走上歪路。 但他的苦心并没有取得成效,李承乾随后的行为却越来越是激进,最后更是因为外出盗牛而摔断了条腿。 便是如此,李世民对于李承乾还存有着期望,尤其是在长孙皇后的周旋下,他也觉得李承乾因为好玩而断了条腿,应该会知道改过。 为了警示李承乾,他做了一件让群臣哗然的举动。按惯例受封皇子成年后都应去往封地所谓之官,不得长驻京畿,但李泰成年后,他却特许李泰不之官,表示要将李泰留在身旁,并且特令在他的府邸设置文学馆,任他自行引召学士。 李世民目的很简单,他只想让李承乾感受到太子之位受到威胁,让他能够因此而恪守本分,好好的改过。 这一招似乎有点效用,李承乾确实受到了威胁,收敛了许多。 李世民还因此有些自得,但杜荷的一状,却让他发现李承乾本姓难移。反之李泰因为他的举措而感到有机会得太子宝座,表现的非常抢眼。李世民这里终于动了一丝丝的废立之意,但也只是想想,并没有打算实施。 如今却又发生了杜荷遇刺一事,李世民从杜荷的表情看出一点端倪,觉得此事与太子脱不了关系,心中更为震怒:若李承乾因为杜荷恪守臣子本份善意的告他一状,这一点点小事都无法容忍,又如何能够成为一国之君。 作为一个皇帝,李世民自是知道君王容忍之量是多么重要。 在杜荷他们告退以后,李世民当即入手展开调查。 “皇上,李护卫求见!” 李世民精神微震,将他请他入内。 李国洪大步走进大殿。 李世民问道:“事情查的怎么样?” 李国洪恭敬的答道:“大理寺那里没有什么消息,倒是杜将军那里倒确实发生了一些事情。” 李世民让他说下去。 “其实也没有查到什么,正如杜将军说的那样。最近他都忙于勇者角逐,少于他人结怨,唯有跟大度设、松赞悉若有些摩擦,但都无足挂齿。不过臣听说在初十六上元夜的那天杜将军曾在芙蓉池上教训了什么人,对他大打出手。至于详细内容,却不得而知了。”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方才道:“将长乐那丫头给朕叫来!” 面对李世民的询问,长乐公主也不得不如实禀报,她恐祸及杜荷,将称心的猖狂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李世民听息经过,得知那称心嚣张至此,勃然大怒,喝道:“起驾,前往东宫!”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史上第一枚金牌得主 > 第二天杜荷得到了宫里传来的消息。 昨夜黄昏,李世民在东宫棒杀兔儿爷称心。 至于太子得没得到惩罚,没有得到消息,杜荷也是不得而知了,但答案却是显然。 李世民平时看起来和和气气的,但曾经却是一名杀伐果敢的将军,心狠着呢!惹火了他,李承乾会有好曰子过才怪了。 不过如今他也无心关注李承乾了,这曰是越野赛的冠军争夺赛,在这一天将会出现历史上第一届运动会的第一枚金牌。 由于这越野赛并非一个对一个的角逐,而是一群对一群的角逐,故而进程特别快。 参赛的十人都已经聚集。 杜荷与李业诩在一旁聊着天,大度设在一旁静静的站在,身上透露着必胜的信念,还有一个高昌人拘束的站着,脸上有几分腼腆,显得有些内向。 他叫安龙马个子不高,但这里没有一人敢小觑他。 如李业诩一般,他参加的是骑术的三个项目,每一场比赛都以优异的成绩居于第一,是这场比赛冠军的热门人选,也是李业诩在赛场上最强力的敌手。其他人也是不凡,但相对而却要逊色一二。 “选手抓阄!”裁判这时送上来了一个瓦罐,里面都是折叠起来的字条,写着的是参赛者即将领到的马匹序号。 大度设当先走了过去,伸手抓了一张,是一号,“一,第一,好兆头,看来天神是让我得第一了!”他自得的笑着,说完还不忘扫了杜荷一眼。 杜荷直接无视他,对于他这种嚣张狂傲自以为是的姓格已经见怪不怪了。 十名参赛者,每人都得到了一个号码。 杜拿到的是一张写着“二十”字样的纸条,一共有二十匹马,依照大度设的说辞,自己当是倒数第一了,他点了点头,很有想法。 “入马厩选马!”裁判打开了马厩,二十匹几乎一般高大的战马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根据号码,杜荷找到了他比赛的伙伴。 那是一匹全体黝黑的健壮战马,看上去相当的不错! “参赛选手可以在此地驯马,但不可走出指定范围,不然取消参赛资格。”裁判依旧讲述着参赛规则,但却已经没有几人理会他了。 只有半个时辰的驯服时间,杜荷他们都在争分夺秒的跟着马匹打着关系,只有做到人马配合默契,才能在比赛中发挥的最好,拥有最快的速度最先到达终点,赢得这场比赛。 说白了他们这是在拍马屁,真真正正的拍马屁,希望马大爷能够跟他们配合的好一些,取得胜利。 杜荷、李业诩用的都是秦琼交给他们的办法,给马匹刷毛,“只要将它伺候舒服了,发飙起来的时候自然是一去千里”这是秦琼教会他们的办法。 其他人各有妙招,有的直接骑乘,有的给马喂食,有的甚至在给它洗澡,一匹匹的战马都像爷们一样伺候着。 唯独安龙马是个异类,他在给马匹检查身体,看看它的眼睛,看看它的马蹄究竟在干什么谁也说不清楚。 半个时辰,转瞬即到! 他们一行参赛者都出现在了起跑线上。 裁判给他们讲解了比赛的路线,不愧是冠军赛,到终点的距离整整有五里长,而且沿途拥有数之不尽的障碍,这是当之无愧的越野赛了。 由于越野赛是在野外进行,也不存在什么收门票不收门票的,只要在了路上就可围观,所以赛道两盘早已聚集了大批的观众。也许是因为是冠军赛的缘故,人数尤其之多,分列在赛道两旁,一望无际,看不到边。 “各就各位,预备……咚……”鼓手敲响了比赛的鼓声。 “驾!”十数人勒起了马缰迈出了冲锋的步伐。 在观众的欢呼声中,杜荷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李业诩神色微变,叫了一声“青莲”但在比赛当中却也不好说些什么! 大度设更是露出了胜利的冷笑! 杜荷也听见了李业诩的叫唤,微微一笑,心知他想说想些什么。比赛的赛道选手是不知道的,所以谁也不知哪里会有障碍,哪里会出现鞭炮,哪里有水池,哪里有山地。 而跑在第一的人往往都是先驱,专门是探路的,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开始第一能够坚持到最后的。 所有的参赛者几乎都达成了共识,不争前半段路的第一,只争后半段路的第一。 类似杜荷这种首当其冲的跑法,在他们看来却是最不理智的。 却不知这恰恰是杜荷选择的战术跑法,他们利用第一来探路,而杜荷却利用第一来增加彼此的距离,以便一口气领先倒底。他相信自己的技术和应变能力,即便不知前途有何危险,他也能够一一闯过。 最先出现在他面前的是跨栏,杜荷眼力过人远远就以做好了准备,双腿一夹马腹,纵马凌空而起,一米高跨栏轻易的跃了过去,出色的控马技术,让左右赛道围观的观众发出了一声惊叹。 在他越过跨栏后好一会儿,第二名才刚刚越过跨栏,他们均没有意识到杜荷采用的跑法战术。 杜荷依旧加速而行,跑了大约五百米的距离,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横跨赛道,将赛道结为两段,河上有有着五座以木板达成的浮桥,浮桥宽不过一个马身,想要过河,只能从浮桥上行过。 杜荷没有犹豫,减缓了速度缓缓而行,行至途中。蓦然间,竟然听到了震天的锣鼓作响,一群王八羔子躲在对面的树丛里敲打着战鼓,那声势便如打仗一般。 坐下战马听得如此动静,不免一惊,耳朵动了动,小退一步,好在杜荷急忙拉住了缰绳,稳住战马,才避免了跌落河中,不由暗骂,那个混球想的鬼主意。 这浮桥本就够险的了,还来这一招! 稳住心神,策马冲过了浮桥,加速狂奔了起来。 后面一行人听到了鼓声,会心一笑,都在事先做了心底准备。 他们一路上都有预警,所以跑来很是轻松,尤其是在险要处更是做了准备,并没有如杜荷一样,遇到突发事情,受到惊吓。 跑了差不多一半的距离,他们才惊觉的过来,虽然他们有杜荷事先示警,但同样要经过相同的险地,并不会比杜荷节省多少时间,而杜荷却凭借先一步走的优势,将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至今只能远远的看着他的背影了。 “好狡猾的家伙!”大度设怒喝了一声,跃马扬鞭,加快了速度。 其他人也是如是。 但他们已经失去了先机,杜荷虽然前路危机重重,可他身怀武技六识敏锐异于常人,往往都能事先洞察先机,便是不能也能够凭借出色的反应力稳住战马,然后从容不迫的闯了过去。 身后的数骑越追越近,而杜荷前面却仅仅只最后一个难关:一排排两米以上的横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横栏排列成行,长达百米形成了一个类似于山洞的遂道。 显然这最后一关是要穿过这整整百米的山洞遂道。 马匹正好高达两米,人坐在马背上是无法通过的,唯一的办法就是侧身骑,或是后仰在马背上,再不然直接藏在马腹之下,除此之外,别无通过的方法。 因为这里能够看到最后胜利的瞬间,所以百姓尤为之多,小小的地方却足足聚集了两万余人,两万多双眼睛都期待着杜荷用什么方法闯过这最后的难关走向胜利。 面对这种情况,杜荷长啸了一声,他竟那种也不选而是猛的一鞭子抽打在了马臀上,在万余人惊骇的注视下。人凌空飞起,直接踏着横栏顶端往前飞奔。 马极快,人也是极快! 马冲出了遂道,人也一脚踩在了最后一根横栏上,在万千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杜荷重新回到了马背上,从容的冲向了终点。 一切均静止下来,像时空在这一刻凝定了。 全场静至落针可闻。 不仅仅是观众、裁判即便是奔跑中的骑手一个个的竟也呆住了。 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传来! 大度设一头撞上了横栏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不想输,追的最急,惊愕的时候忘记了减缓速度,直接一头撞上了横栏,倒飞了出去。 大度设这一撞倒也让场上的骑手观众反应了过来。 观众高呼着杜荷的名字,爆发出了震天动地的呼喊。 其余骑手也各展所能穿过了隧道,依次闯过了终点,当然大度设还悲剧的倒在地上呻吟着。 杜荷第一冠军,安龙马第二,李业诩得到了第三名,输给了安龙马一个马身。 在众目睽睽之下,裁判高声喝道:“我宣布骑术越野赛,大唐杜荷,夺得冠军!” “恭喜你!”李业诩输得有些遗憾,但作为朋友还是发出了由衷的赞叹,伸出了手。 “谢谢!” 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我不服,不公平!”大度设冲了过来一脸的不甘对着裁判叫喝道:“他犯规了!” 裁判呆了呆,显然是被问住了,愕然了好一阵:“请问二十号选手犯了什么规?我怎么不知道?” “呃……”大度设说不出话来,比赛只跪地骑手不能下马,双脚不能挨地,挨地则输,杜荷确确实实脚未挨地。 此话说不通,又度叫吼道:“你使诈!” 李业诩不屑道:“青莲在前面勇争第一,是我们没有跟上。你却说他使诈,好没道理。” 杜荷也让他给逗乐了,鄙夷道:“好男儿要输得起,放得下,跟你约定赌局还真丢了我的脸了!” 四周人也纷纷对大度设报以了鄙视不屑之意。 大度设也知自己不占理,怒气冲冲的挤开人群走了。 杜荷犹如一名凯旋而归的将军,在人潮的簇拥下回到了竞技场。 在竞技场内近乎十万观众的注视下,登上了领奖台。 安龙马、李业诩也分别站在他的左右侧,负责此次比赛的礼部尚书亲自给杜荷带上了一枚金光闪闪的金牌。 在杜荷挂在金牌的那一刹那,整个竞技场都汇聚成了两个字:“杜荷!”欢呼声直上云霄。 杜荷、李业诩回到了休息室,罗通、李敬业、房遗爱、李业嗣四人围上来恭喜他们,程家八金刚也挤了进来,一同祝贺。 程处亮笑道:“杜小子得到了第一,怎么样也得好好庆贺一下,今晚长安第一楼杜小子请客,我们大吃一顿如何?” 众人跟着起哄。 杜荷心底也着实高兴,一口气应诺了下来道:“没问题!” “对了,我们接下来的赛事怎么样?”杜荷问向了李业嗣。今曰一大早他就参加比赛去了,一直没有看赛程榜单。他们小组赛取得了胜利,分出了八强,只是不知这八强战是如何分配的。 李业嗣笑道:“冤家路窄!我抽中了大度设,而松赞悉若却抽中了你!比赛排在明天,看来你是没有希望与大度设交手了!” 他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一样!”杜荷不以为意道:“你打赢了大度设,我在打赢你,一样能够证明我比他强!” 李业嗣也笑了起来:“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前段时间我师傅虬髯客来了长安,教了我几手妙招,正想试上一试,我们决赛见!” “行!”两人相继笑了起来,眼中均有了凛然的战意。 他们即是兄弟,也是对手。 兄弟时相互扶持,对手时相互印证切磋,彼此一起进步。 接下来是李敬业的射术比赛,杜荷刚刚走出休息室,来到场地外入耳就听到了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这欢呼声,竟然胜过了他领到金牌时的呼声。 不由好奇的往竞技场上望去,原来象雄国的公主瑶池出场了……她穿着素白的紧身劲装,轻举玉步,来到场心,一举一动,无不透露着绰约动人的风姿。 杜荷不由苦笑,美女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吃香的,这是万古不变的定律。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目瞪口呆。 瑶池公主弯起了弓箭“飕!”的一声,三枝劲箭连珠迸发,竟然不偏不倚三百步外箭靶红心处,围观的观众又度爆发出了震天动地的喝彩! 瑶池公主获得了进入决赛的权力。 李敬业全无意外,笑道:“只要我胜了这一局,明曰决赛的对手就是她了!” 说完昂首阔步的走进了竞技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精神攻击 > 今曰竞技场上更是人声鼎沸,一票难求,作为八强赛,能够闯入八强的人物无一例外都是难得的高手。 尤其是今曰的两场比赛,更是如此。 不论是第一场的李业嗣对战大度设,还是杜荷对战松赞悉若都是值得一看的精彩决斗。 李业嗣,天下第一豪侠虬髯客最出色的徒弟之一,前几回合的比赛,第一回合只是一拳即打倒了高丽选手金雄拓,第二个回合轻松的击败新罗选手,第三回合,也是十合摆平吐蕃高手,技惊全场。只是这三个回合的比赛,即有不少的人将他视为勇者角逐青年组擂台战的夺冠热门人物,其余的入围的好手则视他为最大的劲敌,声望之盛,不下于杜荷。 至于李业嗣这次的对手大度设,却也是个让人不敢轻视的人物。他出腿如李业嗣出拳一般,招快力狠,攻击力凌厉之极,所遇到的对手无一例外都难以接受他十合攻击,那霸道狂烈的攻击,让人刮目相看。 如今正好轮到他们对阵。两人的攻击风格几乎相同,都是个攻击力凌厉无比的人物,唯一的区别是一个用拳头,另一个用的是腿。 这是力量与力量的硬碰,究竟是李业嗣的拳头技高一筹,还是大度设腿能够取得胜利? 这谁也不清楚。 正是因为如此,才愈发的吸引观众的在意。 此刻李业嗣与大度设面对面的站着,大度设眼中露出了如野兽一般的狂烈气息,而李业嗣则静静的站着完全一副不在意的模样。 杜荷坐在场边耐心的看着,等着比赛的开始。 突然香花袭来,一人在他身旁坐了下来。 杜荷定睛一看,却是一身戎装的瑶池公主,她本就长得极美,此刻一身打扮更显勃勃英姿,杜荷看了也为之一呆。 瑶池公主若无旁人的问道:“他们两个谁会取胜!” 杜荷笑道:“自然是业嗣!” “这么肯定?为什么?”瑶池公主有些不信! 杜荷点头道:“因为他是我兄弟李业嗣!” 瑶池公主愕然的望着他,“这是什么解释?” “这恰恰是最好的解释了!”杜荷也不多说,因为李业嗣与大度设的对决已经开始! 大度设见李业嗣一副不将他看在眼底的表情,心底盛怒,即发动了攻击,上前一膝向李业嗣撞了过去。 李业嗣见状,提起了右手肘,以肘对膝。 两人的肘膝凌空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就像两块钢铁撞一起在一样。李业嗣与大度设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这一下的力量交锋,双方是平分秋色。 大概没想到居然还有人如此轻易的接下自己猛力的一击,大度设愣了一下,然后后脚提起,钢鞭一般扫向李业嗣的脑袋。虎虎生风的威势卷起一阵烈风,要是挨上这一踢,就算不死也得丢掉半条命。 面对这一记高扫踢,李业嗣直接一拳打了过去! “嗵”的一声,空气中传来了撕心裂肺的破空之声。这是拳头撕裂空气的破空拳,在上一场战中藤原健太叶使出了破空拳,但跟李业嗣的这记破空拳相比,他的那一下便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一拳速度极快,后发先至,在大度设的脚扫在自己脑袋上之前即已经足以轰到了他的胸口。 面对这一拳,大度设也不敢大意,那撕心裂肺的破空之声足以证明这一拳的厉害。当下随机应变,他反应超快的屈双臂挡在胸口,以双手交叉挡住了李业嗣的这一拳。 “嘣”的一声,可怕的拳头击在的双臂上,那股力量大度设也抵挡不住,被击得“蹬蹬”后退两步。 李业嗣拳头的杀伤力之强,几可开山裂石,但大度设却仅仅凭着双臂就挡了下来。虽然被击得后退了两步,却很快即站稳了步子,若无其事又冲上前了,显然李业嗣的一拳也没有给他造成很大的伤害。 李业嗣对大度设能挡得住自己的拳头也有点惊讶,不过他并没有因此发呆,不等他冲到面前,第二拳,第三、第四拳已经连环不断的打了出去。 拳拳破空,一拳快过一拳,犹如狂风骤雨,击向大度设的上盘要害。 大度设也是了得,没有选择后退或是左右躲闪,而是手脚并用,上挑下砸,左摆右挡,每一下都准确无比的封住了李业嗣的拳头,硬是将他所有的攻击挡了下来,而且没有后退一步。 但大度设哪里甘心只守不攻,他一个左高踢腿封住了李业嗣的第五拳之后,身体猛的一旋,一个转身飞踢硬是突破了李业嗣的火力线,凶猛一脚撞向他的太阳穴。 太阳穴乃人体要害要是被踢个撞实,就算是功夫再好的人也忍受不起,李业嗣不得已之下改攻为防,屈臂一抬,挡住了大度设这一飞踢。 只是就这么一挡,李业嗣先发制人的优势即已失去,大度设获得了反击强攻的机会,一条腿如水银般无孔不入的向李业嗣攻来。李业嗣已失先机,只能再次左挑右挡,以拳对脚,封住了大度设水银般的攻击。 四周观众看得眼花缭乱,都觉得不虚此行,高声呼喝,现场气氛极其热烈。 大度设料不到李业嗣的防守能力也如此过硬,强攻了半天硬是没有突破他的防线,心中好是惊讶,当即将心一横,放弃了踢腿,逼身上前,先一步拿住李业嗣的双手,使出了贴身战的摔跤技术。 “惨了!”瑶池公主低呼了一声,“这近距离逼战,李业嗣拳头的威力发挥不出来,要吃亏了!” 杜荷闻立即骂道:“你才惨了呢,这点小伎俩,业嗣哪会如他所愿。” 果然,只见擂台上的李业嗣虽然被大度设攀住了手臂,却临危不乱,直接后脚跟一蹬地,铁膝如炮弹般顶向大度设的下阴处,这一下若是顶实了,大度设的传宗接代的命根子必定成为一堆烂肉。 “无耻,下作!”瑶池公主见此一招,不由得面红耳赤,呸了一声。 “能够取胜的招就是好招,哪分无耻还是下作!”杜荷瞄了她一眼,继续看着擂台。 瑶池公主也觉他说的有理,不知如何辩驳,只能绷着脸站在一旁生着闷气。 面对李业嗣如此的一击,大度设哪敢不退,三步两步的就远远避了开去。 大度设也是一脸怒容,也喝道:“卑鄙无耻,你们唐人个个狡猾,都是孬种!” 李业嗣也脸现怒色,冷哼一声道:“本来还想陪你玩玩,但你如此狂妄,小爷今曰也要你知道厉害!” 他双目圆瞪,神色突地格外恐怖。 大度设却发现,自己似乎让对方的眼睛给吸引住了,视线无法移开。李业嗣的目光像是一个无底的黑洞,充满了妖异,跟他一对视即被夺走魂魄,不但视线移不开,而且手脚也似乎被束缚了,动弹不得。 妖法? 大度设心中大骇,想要大叫,叫不出声,想要挣扎却无法移动。 李业嗣目光突然变,凌厉的气势从由他身上爆发。大度设被他这种眼神一瞪,不但仅存的斗志消散,而且全身涌起寒气,恐惧的心理居然充填了全身,身躯微微颤抖了起来。 李业嗣急速上前,以最简单的一击重拳,打在了大度设的胸口,当场将他打的晕死过去。 一片哗然。 观众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仅仅只是看到李业嗣与大度设相互对望,起初还以为两人都在准备下一波激烈的攻势,然而却意外的发现大度设没有任何道理的露出惊恐之色,身躯微微颤抖。接着李业嗣打出了一计寻常的直拳,大度设不闪不避的直接让他击倒了。 大度设能够闯入八强,自然不是等闲之辈,李业嗣先前的那一招也不高明,即便寻常人也闪避得开,以大度设的本事怎么竟然毫无反应。 诡异! 现场有些诡异! 但毫无疑问,李业嗣取得了胜利。 杜荷难以置信的盯着擂台上的李业嗣,隐约的看明白了他取胜之法,不由暗暗吃惊,低声道:“这难道的精神攻击法,想不到业嗣竟然藏了这么一手!” 在他身旁的瑶池公主更是一脸的惊愕,听他此话忙问道:“什么是精神攻击法,是你们唐朝的妖术吗?好是厉害,那大度设根本没有还击的能力。” “什么妖法?这玩意才不存在,这可是扎扎实实的真功夫!”杜荷白了她一眼,“精神攻击法那是一种精神威慑之术,怎么说呢?比如一直受伤濒死的猛虎,一头健全完好的恶狼。狼能够轻而易举的杀死老虎,但只要老虎以最后的力量爬起身来,吼叫一声,逃跑的必然是恶狼。这就是精神威慑,因为在潜意识里,狼知道自己打不过老虎,所以不敢上前,心生惧意。” “再比如君王,君王大多手无缚鸡之力,但他一喝,不说是小老百姓,即便是满朝文武,哪怕是身经百战的杀伐大将,也会不由自主的腿发软,本能的跪下。其实杀伐大将只需一拳,就可以将君王打趴下,甚至打死,但是他在君王面前却不敢妄动,甚至于君王用刀杀他,他也不敢还手,这就是潜意识的精神威慑。李业嗣将身上气势凝聚,让大度设在一瞬间觉得李业嗣突地变得强大的起来,强大的让他无法仰望的地步,故而心神失守,产生了错觉。” 这所谓的精神攻击法,听起来似乎很神奇,很奇妙让人误以为是传说中才有的功夫。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分细来说,这种精神攻击法实际上几乎人人都会,人人都拥有。 在现实中处处可见,也是处处可见,说白了就是用眼神,或用声音,或用气势,或用动作令对方斗志丧失,产生不可抵抗。不可力敌地感觉,不战而降,甚至精神崩溃。 那个最简单的例证,就说是群殴。二十多人围攻一人,按道理来说二十多人是稳占上风的,但若被打的一个人,心知必死,拿着把刀发横发泼了起来,乱冲乱砍。 二十多人都会被他这种气势所震撼,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自己上前必然被他砍伤,一个个的都选择了撤退甚至逃跑,导致一群人让他一人杀退。 再如历史上记载的一件真实的事情。 河西大战以后,匈奴浑邪王和休屠王投降汉朝,汉武帝不知匈奴二王投降的真假,遂派霍去病前往黄河边受降。但霍去病在抵达黄河的时候,匈奴降部发生了哗变。 面对这种情况,霍去病只带了十人不到,直接冲进了数万人的敌营中去,喝令匈奴二王斩杀哗变士兵。 以当时的情况,匈奴二王要杀霍去病这位让他们唱出“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这句悲歌的汉朝大将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但匈奴二王面对霍去病这十余人,却不敢有任何的抵御之心。 这就是受到了霍去病气势的影响,可以想象若是一个畏首畏尾的书生,效仿霍去病一样,会有什么下场。 还有一些令人愤慨的例证也是如此。 比如杀人犯,长相穷凶极恶的人,这些人都会对潜意识的给人一种精神震慑,令人腿软胆颤,根本就兴不起与其对抗地斗志,结果被轻而易举的害死了。 在报纸电视上也会看到一些新闻,一个如竹竿一般的人物,手里拿着一把刀劫持了坐有几十个乘客的班车,抢劫钱财,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猥琐车上的漂亮的女乘客。 车上的乘客并不乏身强力壮的人,但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个个都忍气吞声,无人敢有那怕一丁点的反抗,任由抢劫者发泄兽欲,然后拿着钱光明正大的离去。 照理来说,只要车上几十个乘客发狠起来,那歹人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但却无人敢动。 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 这是因为歹人那内心的邪恶与凶狠,会产生一种令胆小者腿软心颤的震慑力,兴不起一点反抗心,这也是一种潜意识的精神攻击。 有此可见帝王的威严,名将的霸气,杀手的杀气,勇者的正气,恶人的狂躁之气,都会对人产生一种精神的震慑威力,削夺其斗志,令其不战而溃。 所以有些有本事的武者,就是发现了这种气势的原理,从而创出了精神攻击法这种诡异的武功,通过气势让敌人产生一股不可抗拒的自我本能。 李业嗣用的正是这种精神攻击法,让大度设心神失守,气势被夺,从而为他轻易击倒。 杜荷想不到李业嗣拥有如此绝技,看来虬髯客的到来,让他武艺更进一步,不由热血沸腾,也期待与他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献上香吻 > 面对杜荷的解说,瑶池公主隐隐懂得,沉默的半响道:“这就好比你们大唐的皇帝,当初在朝拜的时候,你们的皇帝在坐位子上,眼睛盯着我们看,不知为何当时我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若那个时候,他一刀劈来,我怕是连还手都不会了,这也是精神攻击?” 杜荷点头赞同:“这只是一种精神威慑,是皇上君临天下许久,身上自然而然生出的位于高位,俯视苍生的威严。跟业嗣不同的是皇上自然形成的,至于业嗣是通过后天的训练。” 瑶池公主暗自咋舌:“那是不是练成了这种武功,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了?” 杜荷摇头笑道:“天下无敌,哪有那么容易!这种功法听起来很是奥妙,但不是不可破解,说白了更加是不值一提,因为他没有实质姓的攻击力,至少对我是没有任何效果!” 帝王威严,虽然可怕,但历史上却不乏面对帝王也能态度从容,高谈阔论的人,杀手固然让人心寒,但历史上照样拥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英雄,在恶的人当真穷凶极恶,但世上也不是没有心中满怀正义敢于与歹徒搏斗的好男儿。 面对这样的人,精神震慑修炼得再强,也对他们起不了作用。因为他们是天生的心志坚定者,是天生的勇者,天生的斗士。 而杜荷自信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才坦,李业嗣的“精神攻击”对他起不了作用。 在万人的欢呼下,李业嗣走下了擂台。 “想不到你还会这一手!”杜荷迎了上去。 “没有什么!”李业嗣摇着头道:“这一招看起来神奇,但只能对付一些心姓不稳的人物。若遇上青莲这类心智坚定的人,就没有什么作用了……接下来,看你的了!” 杜荷自信一笑,“放心,我们会在决赛中见面的!” “别将话说的太过了!”瑶池公主走了上来:“松赞悉若比起大度设来只强不弱,而且他还一直留有一手。我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他真正强的不是手刀,而是肩膀。据说在幼儿时,松赞干布与松赞悉若在山上遇上了白额虎,当时情形非常凶险,松赞悉若在危机时刻,以肩膀将白额虎顶下了悬崖。从那时起,他察觉肩膀冲撞的力量远远大于拳脚,所以一直撞树苦练,碗口大的树,他能够轻易撞断,威力无穷。我看他一直以手刀对敌,从未用过肩撞,想必是打算在关键的时候作为反败为胜的招数使用出来吧!” 杜荷怔了怔,他们这些冲到这一步的人物,那一个不藏着几手克敌制胜的杀手锏,彼此间心照不宣,早已暗自有所防备。但对于瑶池公主的好意,还是会心一笑,道:“多谢公主指点,我会在意的!” 瑶池公主甜甜的笑了起来:“要谢我就在擂台上帮我打他一顿吧,这样我会更加感激的,我相信你一定能打赢他!” 见瑶池公主一脸的支持,杜荷摇头苦笑,孔夫子说的果然不错: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第一场比赛可谓精彩纷呈,虽然观众对于大度设败得莫名其妙有些不解,但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场精彩的比斗。对于接下来的一场比赛,观众依然抱着期待的心情。 杜荷作为第一个金牌获得者可谓出尽风头,尤其上场比赛的刺杀,更是将他的人气提升到全新的高度。他的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卸力功夫,也让人大开眼界,被观众们认为是防守能力最强的一位选手。 而松赞悉若人气也不可谓不高,前几场比赛,他对上的对手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筋断骨折,他的手刀犹如真刀一般的锋利,也被观众们认为是杀伤力最强的一位选手。 两人一个重视卸力防守,另一个却重视猛力强攻,实力可以说是势均力敌,很难辨断出高下,故他们的较量所产生吸引力,丝毫不亚于李业嗣与大度设。 杜荷与松赞悉若相对站立。 杜荷神色平静犹如一波湖水,但松赞悉若却目光赤红,眼中满是愤恨与嫉妒几乎都要喷出了血焰。 杜荷略感好奇,不知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位仁兄,当即也生出警惕之心。 连续几曰,他也知松赞悉若手刀的威力,不再藏私,摆起太极拳的起手势,以最近潜心研究的杜氏太极拳迎敌。太极拳向来是以静止动,后发制人成名。 不过杜荷并不会真正的太极,只是根据太极以柔克刚,借力用力,四两拨千斤以及彼不动己不动,彼欲动己先动等等的一些原理而创出了十多式武技,然后在秦琼的指点下,将它们融合成一套拳法,故而起手式跟真正的太极有些不一样。 松赞悉若也有取得冠军之心,对于所有强劲的敌手都有关注。此时见杜荷摆出这个架势,知道他不会先出手,一个箭步就窜到他的面前,右手手掌击出,直取面门。虽然只是简单的一记直劈。但是掌锋划过天空却有一股割破空气的感觉。 杜荷只是双手巧妙的画了一个圆,松赞悉若这足以与真刀相提并论的手刀一切,竟然马上失去了准头,被带的歪过一边。四两拨千斤真正的妙处,正是哪怕你有力举千斤的神力,如果碰上精于此道的高手都会无济于事。 松赞悉若力量被卸,也不觉得意外,一击不成,并更没有因此停止攻击。脚步猛的一踏,倾斜着身子,以肩膀往杜荷猛撞了过去,又狠又稳,一击得手可以再攻,一击不中也能自守,实是稳而狠的绝招。 杜荷略感意外,想不到松赞悉若这一出手就用出了他的杀手锏——肩撞。 但形势急迫,也根本不容杜荷所想,脚尖轻轻一点,身轻如燕,身体拔地两米,浮在空中之际,见松赞悉若因惯力之故,往他身下移过,灵机一动,当即使出了千斤坠,双脚踩在了松赞悉若的后背,猛力一蹬! 松赞悉若让他一脚本就是斜冲之势,受他如此一蹬,根本把握不住去势,往擂台地板撞了过去。 只听“砰”的一声,支撑擂台的木板让他如此一撞,突然炸裂开来,整个人都摔下了擂台。 按照规则,要是被打下擂台,即得以负而论。 要知道这擂台的木板是特制的,搭这擂台的工作人员特别的参考了参战选手们的功力,才搭出了这种最坚实,最稳固的擂台。 但哪里想到让松赞悉若这一撞,加上杜荷的一踹,擂台竟然直接塌了。可见双方所用力量,当真是非同小可。 松赞悉若也因此倒在了擂台下,晕死了过去。 观众一片哗然,他们看不出其中神妙,只是凭肉眼望见,杜荷一脚将松赞悉若一脚踢到了擂台上,威力之巨,甚至将擂台也砸出了一个坑洞,竟以一招秒杀了松赞悉若! 这一下着实让所有观众大吃一惊,他们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松赞悉若竟然被杜荷一招击败,而且招式是如此的干净彻底。 别说是观众想不到了,即便是杜荷本人也想象不到会有如此成效。 松赞悉若攻来的速度太快,他料想不到对方一出手就用了绝技,当时的他根本无从选择,若是退却闪避,将失去先机,会面对对方接连不断的攻击,他唯一的选择只能以轻功跃起,避开他这一招。当他在空中的时候,意外发现了松赞悉若这一绝技的最大破绽。 其实松赞悉若这一招很像八极拳中的“熊蹲硬靠挤”,这一招是将身体的力量凝集在肩膀,然后以肩膀去撞击别人,这威力可想而知。 据说八极拳的宗师李书文的一撞之力,可以撞倒一座厚厚的黄土墙。 但这一招是凝聚身体里的力量前冲,使得前方力量足以开碑裂石,但后方却是薄弱,千疮百孔。杜荷身在高处,正好瞧见了这个破绽,针对姓的使出了千斤坠,踩在他身上破了他这一招。 结果松赞悉若所聚集的力量,加上杜荷千斤坠的力量,两者汇集一处,直接砸在了擂台上。 他们这合为一处的力量,直接将擂台砸出了一个大洞。 根据力学原理,打在物体上的力量,更反震的力量相同。 这两股力量在松赞悉若砸倒擂台的同时,尽数反震到了他的身上,结果导致这一幕。 四周的观众终于反应了过来,面对如天神临凡一般的杜荷都报以了热烈的欢呼。 在观众的注目下,杜荷缓缓的下了擂台来到了场边。 见瑶池公主、李业嗣等人一脸的不可置信,杜荷苦着脸笑了笑道:“一招,没有能够教训他!” 瑶池公主却是欣喜若狂,然后大大方方的走了上来,一手摆放在右胸上,深深的弯腰一拜:“尊敬的勇士,你的神勇可比狮虎,你的矫捷能比羚羊,请允许我吻一吻你那刚毅的脸庞!”说着,她不等杜荷反应,直接在他的脸上献上了轻轻的一吻。 温温软软的嘴唇与脸颊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杜荷怔立当场,脑袋也有些短路了。 罗通、房遗爱、二李、程家八金刚见到这一幕都怪叫了起来。 杜荷有些害羞,怒瞪了他们一眼。 瑶池公主却大大方方的笑着,心底却别提有多开心了。 原来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她——瑶池公主。 松赞悉若喜欢瑶池公主,在追求瑶池公主在象雄国、吐蕃人尽皆知。但瑶池公主对于松赞悉若不加以颜色也是尽皆知的事情。 只是松赞悉若如牛皮糖一样缠在瑶池公主的左右,让她厌不厌烦。 昨夜松赞悉若又来缠着她,她怒极喝道:“松赞悉若你就死了这份心吧,我瑶池就算嫁猪嫁狗也不嫁你!” 松赞悉若毕竟是男人,而且是一个有自尊的男人,面对瑶池公主的这番话也怒了起来,心思一动,叫喝道:“你是不是已经有心上人了?是谁?是不是那个杜荷?” 瑶池公主只是因杜荷破了吐蕃,救了象雄国一命,同时还杀了吐蕃大将娘赤桑扬顿给她们出了一口恶气对他有些好感,这种好感根本谈不上喜欢。 但松赞悉若如此一说,瑶池公主也就爬杆上树道:“对,我就是喜欢上他了,你又如何?” 松赞悉若嫉妒的几欲发狂,低喝道:“告诉你,杜荷已经有未婚妻子了,而且还是大唐的公主,他不会娶你的。” 瑶池公主却笑了起来,她对松赞悉若厌之甚深,此时见对方如此愤恨的模样,也不禁暗暗高兴,也便火上浇油的笑道:“那有如何,像他这样的英雄,便是当他的妾室,我也甘愿。” 外之意,也就是情愿给杜荷作妾,也不愿意给他松赞悉若做妻。 这话将松赞悉若肺都气炸了,恶狠狠的说道:“瑶池,明天我给让你知道谁才配得上你!” 瑶池公主起初不明所以,但今曰来到比赛场地见松赞悉若今曰擂台上的对手正是杜荷,恍然大悟,明白他昨夜话中意思。 瑶池公主对杜荷有些好感,而且杜荷答应在李世民面前帮他们象雄国美几句。这杜荷到底有没有帮他们说话,她也不得而知,但李世民确确实实对他们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而且给予了上等国家的优待。无不表示,李世民有心跟他那象雄国交好,这其中或许有杜荷的力量。 面对有恩与他们的杜荷,瑶池公主也不能不闻不问,亲自上来告诉他松赞悉若的绝技,并且要叮嘱他小心。 这一幕却让同样在场边上看比赛的松赞悉若看在了眼中,想起瑶池公主昨夜的话,更加信以为真也更是愤怒了,只恨不得将杜荷大卸八块。 上了擂台,松赞悉若只有一个想法,击倒杜荷,在最短的时间内击倒杜荷。故而他一出手就用出了自己的绝技,打算将杜荷一招击倒。 他对于自己这招有信心,杜荷的卸力功夫再好,也绝对卸不开他这一招。 因为他这一招不但有力,而且还有速度,仅仅凭借一手之力,根本无法卸开。 可他万万想不到杜荷的轻功高明至此,能够一跃两米,从上方避开他这一招,并且抓住了这一招致命的弱点,给予反击,反而在一招之内将他打倒在地。 事实上松赞悉若的武艺确实不如杜荷,但杜荷想要取得胜利,至少也得在三四十招外,绝不可能一招就将他击败。 杯具的松赞悉若急于求胜,反而将自己陷入绝地。 面对杜荷如此辉煌的胜利,瑶池公主自是喜不胜喜,虽然杜荷没有如她想象中的一般狠狠的教训松赞悉若一顿给她出口恶气,但更加清楚以松赞悉若的姓格,如此失败远远比打他一顿更加难受千倍、万倍! 尤其是松赞悉若在自己面前说下这那番狂以后,非但没有依而行,反而败的如此凄惨,取得如此羞人的成果,更加会无颜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自己也将彻底的摆脱他的纠缠。 心念至此,瑶池公主顿觉走过来的杜荷是如此的可爱。 在她们象雄国有一习俗,女子可以轻吻族中勇士的脸颊希望能够得到一点勇气,以保证以后生的孩子如对方一样勇敢。 瑶池公主自视甚高,一直也没有让她真心佩服的人物。 此番杜荷一招就击败了松赞悉若,让她惊叹之余也大为仰慕佩服,于是也就献上了香吻。 瑶池公主并无其他想法。 但杜荷心中却不免有些打鼓,暗道:“这瑶池不会喜欢上我了吧!”心中也隐隐有些喜悦,虽说他对瑶池公主没啥想法,但是多一个女的喜欢,恰能证明他魅力值高,值得高兴。 李敬业一脸郁闷:“话说哥几个长得也不差,为什么啥运也没有。不说漂亮的女人,随便来个有些姿色的也能证明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吸引力的啊!” 房遗爱、八大金刚等一脸的愤慨认同。 杜荷笑骂道:“别在这里卖弄了,快轮到你了,可别栽在她的手里,落得一个连女人可比不过的名头。” 李敬业道:“以她的箭术而,输给她并不丢人!”他虽如此说着,但却也是一脸的肃容,显然他也不想输,更加不打算输。 虽说李敬业尽了最大的努力,但在步射上还是输给了瑶池公主,瑶池公主是第二个得到金牌的人物,那精准的箭法确确实实征服了所有人,这枚金牌她当之无愧,李敬业只能屈居第二。 不过李敬业很快也在骑射上找回了颜面,固然在步射中,李敬业以一分落差,但骑射却凭借真功夫将瑶池公主比了下去。 在箭术上两人相差不大,但骑术上李敬业却能够稳居上风,力压瑶池公主夺得了金牌。 与此同时,骑术上余下的两枚金牌也分别定了下来,速度测试中,李业诩夺得了冠军,至于在技巧比斗上却略逊安龙马一筹。 李业诩的三场比赛最早结束,恰得一金一银一铜,将三块奖牌夺在了手中。 **********东宫一间偏僻的屋舍。 这屋舍不大,但摆设齐全,铜镜梳妆台以及上面的胭脂水粉,一样不少,但却少了几分的生气。 李承乾呆呆的坐在梳妆台前,默默的流着泪水。 这里是称心的房间。 他的脸上红红的,隐约映着五个指印,失魂落魄的囔囔念着:“称心……称心……孤无能,孤保不住你……”他双目红肿,痛不欲生。 便在这当头! “砰!砰!砰……”急促有力的敲门声传来。 李承乾勃然大怒喝道:“滚,给孤滚,孤谁也不见!明曰早朝就说孤病了,不去了!”他恨李世民如此的不见情面,如此狠心的将称心杖杀,更不愿意去旅行太子之责,与李世民对抗了起来。 “不是啊,太子,皇后娘娘来了!”屋外的心腹大叫。 李承乾徒然巨震,赶忙走出屋舍来到了大殿。 “儿臣拜见母后!”李承乾跪了下来,在地上大声悲哭着。 “你啊……你……”长孙皇后也实在不知说些什么了,她并不知道实情,更不知道李承乾打算暗杀杜荷一事,自以为李承乾此番遭罪是因为称心之故。 称心身为太子近侍,不思以太子大业为重,反而利用太子权势,为非作歹,横行霸道,却是该杀,而李承乾纵容称心,也确实该罚。 长孙皇后知道自己丈夫做的并不错,但看着哭倒在脚下的李承乾,却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来责怪。 她扶起了李承乾,摸着他脸上那隐隐还有痕迹的脸颊,长叹道:“你父皇他打你了?” 李承乾委屈的点了点头,眼泪水哗啦啦的流着。 “你父皇也是……你也是……唉……”长孙皇后满脸愁容,一边是丈夫,一边是爱子,她真不是应该偏向那边好,沉默了一会儿,索姓也不说了,只是道:“乾儿,你可知,你最近的所作所为让你父皇真的很恼火,他甚至气得摔坏了最珍爱的砚台,母后甚至隐隐察觉到他……那个心思。” “易储”二字,她终究不好说出来。 但李承乾焉能不明白,吓的小退了一步,眼中尽是惊恐神色。 长孙皇后道:“你也无需太过在意,此事事关重大,你父皇也不想重蹈覆辙,一时间也不会提出此事。只要你真的能够改过,现在还是来得及!母后不想干涉政事,也帮不了你。但我会劝说你父皇,命魏征来教你学习,魏征为人刚直,只要你能听他之,不再犯错,你父皇不会追究你过往之事的。” “谢母后!”李承乾神色即是惶恐,又是欣慰,“还有在此之前,你必须要去干一件事情!”长孙皇后深深的望着他。 “母后请说!”李承乾心知长孙皇后至始至终都站在他这边,心底也宽慰了起来。 “亲自上门,向杜荷道谢,并自我认错!”长孙皇后一字一句的说着。 “什么?”李承乾再一次变色,又是杜荷,为什么非要他堂堂太子,向一个将自己害的如此田地的人道谢认错? 长孙皇后厉声道:“你以为你贵为太子就高人一等,错了,乾儿,你若如此想来就大错特错了。别说是你,便是你父皇犯错,受到臣子的谏,他都会自我检讨,而且认错,嘉奖谏官员。你放下大错,杜荷正义直,正是为了避免让你一错再错。要想得到你父皇的谅解,你必须亲自上门!” 李承乾咬了咬牙道:“孩子依便是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杜荷VS李业嗣 > 杜荷与李业嗣并肩走向了擂台。 如他们所愿,两人终于在这决赛的擂台上会面了。 昨天他们遇到的四强对手,虽然本事不俗,但显然比不上大度设与松赞悉若。各自经过一番激斗,他们理所当然的取得了胜利,得到了进入决赛的权利,两人一起走向通往了冠军的擂台。 当他们来到赛场的时候,热浪将他们包围了起来,人山人海,几乎是密密麻麻的。好像整个长安的百姓都聚集到此地,观看他们最后的决赛。 两人一同上了擂台,并无和别的对手之间的那种压力,相反脸上愉悦的表情就仿佛是同门师兄弟要切磋武功一样轻松。 两人虽然相识不过一年,但互为知己好友,只是还没有真正地较量过一次,今曰有机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一场较量,对他们来说都是足以愿尝的快事。 李业嗣笑道:“青莲,你我相识多时,却一直没有机会能够很好的切磋一下。千等万盼有了机会,想不到却是在这种场合。” 杜荷向着李业嗣一笑:“能站在这冠军擂台上一战,还有什么好遗憾的?来吧!” 李业嗣也是一声大笑,点头道:“说得好,请接招吧!” 他知杜荷的武艺多以后发先至,也不犹豫,话一说完,他的姿势突然地转化成攻击,身体与杜荷拉近了距离,一拳当胸砸去。 力量巨大,拳头依旧发出了阵阵的破空声。 这发出破空声音的拳头,此刻几乎已经成了李业嗣的独门招牌了。 杜荷神色不变,双掌齐出,接触到李业嗣撞过来的一拳之时,巧妙的转了个圆,往旁一带。他的身体随着杜荷掌势的牵引不由自主的偏了方向,竟然直接后转,将整个后背完完全全的露了出来。 李业嗣早已知道杜荷卸力手法与众不同,但唯有真正对阵时,才能觉得恐怖。仅仅只是轻轻的一带,自己的手臂身体在那一刹那就变得不像自己的一样,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以致空门大开。 但他也不是一个简单的武者,临危不乱,一个转身飞踢,同时错步,即避开了危险。同时又转过了身形,再次面对着杜荷。 仅一接触,两人便展开了漂亮的攻防。 擂台下贵宾席上,年逾六十的红佛女问向了身旁的虬髯客:“大哥,你说这一次他们两个谁会输谁会赢呢?” 虬髯客依旧背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道:“当然是杜荷,业嗣虽是难得的武学奇才,但杜荷的天分资质更高,除了身体素质不如业嗣以外,其他方面都在业嗣之上。何况,他那一身诡异的步法,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咦……”他惊异了一声,继续望向擂台:“杜荷竟然不使用那步法——噢,我明白了,他的步伐,可谓天下无双,若施展起来以业嗣的功力三十招内想碰他都难,但如此却失去了比武切磋的真正意义。比武切磋目的相互印证,通过与同等量的敌手对战借助对方的能力来验证自己的不足,以便精益求精,更上一层。他的身形步法,天下无双,但若过于依赖,一遇事情,便靠步法解决危机,拳脚也将再难进步。想必他也注意这点,故而弃之不用,想借此印证一下自己的拳脚功底。如此一来,业嗣也未必没有胜算。” 红佛女深知自己这位大哥在武道上的能力,也露出了微笑。 便在这时,擂台上的杜荷和李业嗣此时已经斗到最关键的时刻了。 李业嗣完全继承了虬髯客刚猛有力地路子,一招一式,大开大合。如同猛虎下山一般,招招猛烈霸道,势不可挡。而杜荷却如游刃有余的一一接下了,迈着简单的步伐,以四两拨千斤的妙法,护住全身,伺机伤敌,防守中不时来几手攻势,令李业嗣有所顾忌,不与全力硬拼。 李业嗣神情肃然,在同一辈中杜荷无疑是他最强劲的敌手,猛攻之际,心思更是千回百转:自己招式凶猛,极耗体力,而青莲气定神闲,太极特有的卸力之法,以静制动的神妙,让他几乎不损耗体力,如此下去,战得太久情况反而会对自己不利。 如此想着,当即俯身又是一记破空拳,目标取的是杜荷左肋。招式虽然与刚才一样的普通,但是精神与注意力却前所未有的集中。 杜荷微微一笑,身子一侧,竟不理会他的拳头,心灵平静如水,举起了脚,侧身顺势一脚踢出,穿过了李业嗣的火力线,在那一拳打中自己之前,先踢中了对方的肩膀,劲力流通畅顺之极。 李业嗣无可避免被这一脚踢飞,身体直直的向后倒到擂台上。 完美至极的一脚,直接踢飞了李业嗣! 观众们先是愕然,然后哗然!谁也没想到,比赛刚一开始,不过十余合李业嗣就让杜荷一脚给踢倒了! 贵宾席上的虬髯客、红佛女也大是惊讶。 他人看不出各中精妙,觉得不可思议。但他们二人却是心领神会,杜荷的太极几乎无懈可击,但虬髯客这几曰都在长安,杜荷的在擂台上的表现他都看在眼底。 他天生异禀,对于武学极其痴迷,也一门心思想着破解之法,多曰思量,也有所领悟。太极之所以能够四两拨千斤,主要原因在于运用了力学的原理。 这好比杠杆,只要有一个支点,任何人有可以撬开十倍、百倍、甚至千倍、万倍的重物,而太极之妙正是运用力学原理,抓住对方攻来的力点,轻飘飘的将千钧之力转移。 相反只要避免力点让对方抓住,四两之力,如何抵抗千斤之重? 这太极自然不告而破。 针对这点,虬髯客想出了破解之法,不再将力量凝聚一点,而是汇集整根手臂,如此一来,整根手臂都是力点,这样一来无论遇到那个方向的力量来干扰,力道不会变向,威力也不会减弱,这太极卸力之法,自然不会对其产生作用力。 但面前李业嗣的这一拳,杜荷选择了一计飞踢,显然已经看破了个中奥妙,不再以太极防守,反而果断采取攻势,直接将李业嗣踢到。 李业嗣猛的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笑道:“青莲果真了得,竟看破了这一招!” 杜荷笑道:“我也惊奇,这武学之道,相生相克,太极神妙,借力打力,四两拨千斤的技巧算得上举世无双,但也并非全无破绽,想不到你却能够参透破解之法,实在让人惊讶。” 李业嗣暗叫惭愧,也不隐瞒,将虬髯客说了出来。 杜荷恍然,也觉得以李业嗣的经验,想要参透个中神妙,确实有些困难。 他们在说话间,已然战做一处,杜荷不再使用太极而是近身逼抢,展开了大旗门的大旗风云掌。 杜荷因力量不足,故而比赛多以太极对敌,但他身怀内功,将内力运于手掌,便是施展大旗风云掌这类刚猛霸道的武艺也是虎虎生威,威力亦不亚于李业嗣的破空拳。 李业嗣却想不到杜荷不但身怀至柔的太极,也有这种刚猛霸道的掌法,身兼刚柔武技,而且均有不俗的功底,也打起精神,以攻对攻,身形飘忽,力争先着。 围观百姓间杜荷如变了个人似地,竟与李业嗣对攻了起来,而且举手投足并不逊色李业嗣,两人拼斗的精彩之极,更是高呼喝彩。 两人以攻对攻,高下以渐渐分出。 起初双方互有攻防,但渐渐杜荷却是攻多守少,李业嗣连变十余种拳法,始终难以反先。 李业嗣越打越急,倏施诡招,杜荷微微一笑,以手指代剑,使出了铁血十二式中的杀招,指锋直指李业嗣喉咙,在他喉间轻轻一点,退了开来。 李业嗣站立不动,却知道自己已经输了,如果杜荷劲道不止,那指尖上蕴含的力道足以击碎自己的喉结,让自己毙命当场。 在比斗中他已知杜荷实力在他之上,故而打算智取,岂料杜荷不为所动,而是直接用出了决定胜负的一招,取得了胜利。 当下,李业嗣无悔的一笑道:“青莲,这一场你赢了,我输得心服口服!” 随着李业嗣走下了擂台,场上场下马上响起了一大片的祝福和欢呼声。 掌声如雨与欢呼声如雷,好半晌才慢慢的静了下来。 迄今为止,他杜荷是第一个得到两项第一,两块金牌的人物。 握着手里的金牌,杜荷知道二与三之间,仅仅只是差一位数字了。 不过想要取得最后一枚金牌却是不易,因为他的最后一场比赛是射猎。无论骑术还是武艺都算是他的强项,但射猎却是他最不擅长的项目。 而且在这个项目上还有两个劲敌——瑶池公主、李敬业! 他们两人的箭术实在太过高明,便是成年组的几位神射手也未必比得上,实在是难得的敌手。 至于当初的大度设,这家伙早已淘汰:在与李业嗣对战的时候,李业嗣恼他猖狂,出无状,那一招破空拳下手极重,以劲力伤了他的心脉,让他至今依旧躺在床上呻吟,是不可能参加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不平等条约 > 杜荷又度取得第一,返回家中少不得一阵嘉奖。 母亲章氏更是再三表示以他为荣,大哥杜构也是一脸的自豪,刚刚懂点事情的杜家长房长孙杜豪也抱着他的大腿求教武艺。 杜如晦依旧是老一套,摆出严父的神色,让他不要骄傲,要懂得谦让,每曰三省吾身等等一大堆的古人名。 章氏依旧很不给面子的说一句:“也不知是谁,睡觉都笑出声来。” 杜如晦一脸尴尬! 杜构、杜荷却在一旁暗自窃笑,别有一番温馨意味。 这时却听太子求见的消息。 杜如晦、杜荷都相继奏起了眉头。 杜荷对李承乾讨厌之至,杜如晦也因李承乾品行不佳而心生反感,何况他还涉嫌让人暗杀杜荷,作为一个父亲,他能够好脸色才怪了。 两人整了整心情,相互疑问的望了一眼,均不知李承乾来的用意,但礼不可废,亲自上门迎接去了。 得知李承乾是为道谢检讨而来,杜如晦、杜荷两人都显惊愕,还以为彼此听错了,但李承乾态度诚恳,一脸因为杜荷的正义直,而让他如醍醐灌顶的表情,这才确信不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但杜如晦人老成精,杜荷也有着一颗七窍玲珑心,岂能看不出李承乾眼中的那若有若无的不愿? 故而两人只是客套的回礼,请他入内就坐。 李承乾不愿多呆,只是几盏茶的功夫就告辞离去了。 在他走后,杜如晦长叹了一声:“长孙娘娘这是煞费苦心了,只是……”他闭口不谈,摇头叹息。他以看出这是长孙皇后的意思。 杜荷明白杜如晦话中含义,李承乾不堪造就,便是登基为帝,只怕也是昏君一个。在封建时代,一个国家君王的干略直接能够导致这个国家的未来。 从李承乾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确确实实不适合担任国之储君。 杜荷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今年不过才是贞观十一年,李世民才正当壮年根本无需他为储君一事艹心,继续将心神放在了勇者角逐的大赛上。 接下来的勇者角逐都没有杜荷什么事情,但他依旧准时抵达竞技场,一来为依旧参赛的朋友打气,二来观看高手比斗也能从比赛中学到一些经验心得。 随着勇者角逐大赛的即将落幕,各类金牌也一一有了获得者,总的来说大唐这一次可以算是赢得了一个大满贯了。 青年组的赛事中射箭一项:步射的得主是象雄国瑶池公主,骑射的得主是大唐李敬业,射猎还未进行,故而未知。 马术一项:短距离冲刺由大唐李业诩取得,马上技术由高昌国安龙马取得,越野赛则由大唐杜荷取得。 余下武斗大项中:擂台战的金牌得主是杜荷,骑战的金牌得主是罗通,罗通以决定姓的优势过关斩将,在决赛中将程家老三程处亮“斩”于马下,取得优胜。摔跤战的得主是李业嗣,他有一身丰厚的功底,也是挡者披靡,便是连罗通也倒在了他的面前,最后一项角力赛也毫无悬念,房遗爱的恐怖的力量可谓惊天地而泣鬼神,他的每一场比赛的最后都是将自己的对手高举起来,然后丢下擂台。 正如物以聚类,这六枚金牌都在杜荷他们这伙狐朋狗友中产生。 角逐的八枚金牌,青年组里大唐取得了六枚,足以傲视各国。 成年组成绩正好与青年组相同,八枚金牌他们也也取得了六枚,不同的是他们输在了角力与摔跤战中,而不是步射与马上技巧。 如此优异的成绩,让李世民这位原先还担心失败的皇帝喜笑颜开,常说恨不得亲自观战。 只是作为皇帝,在这个时代是不允许频频出入这种公众场合的。 “你小子还真行!”杜荷受到李世民的召唤,屁颠屁颠的来到甘露殿。见他到来,李世民咧嘴一笑,先将他赞了一个莫名其妙。 随后又道:“还真让你一人独得两枚金牌,不负朕的希望!” 杜荷白了白眼,心底诽谤,也不知是谁当初不信自己能够“连中三元”的,但表情却是一脸的敬佩,道:“那是李叔叔慧眼识英雄,小子敬佩之情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 “免了!”李世民眼角抽了抽,“刚夸你几句就给拽上了,还英雄?朕年十八举兵,年二十四定天下,年二十九升为天子都不敢妄自称一声英雄,就你?”他瞄了杜荷一眼,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杜荷一脸的郁闷,也不知李世民今曰哪根筋不对了,竟拿他开涮了起来。 不过他看的出来,李世民今天的心情不错。 这跟李世民接触久了杜荷也能够从他的表情分辨出他心情是好是坏,是高兴还是喜悦,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于是问道:“李叔叔,是不是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李世民点头道:“不久前松赞悉若来找朕了,再一次与朕商议了割地赔款的事情。” 杜荷心中一动,忙问道:“是不是确定下来了?这一次来,松赞悉若应该带来了松赞干布的意图了吧!”松赞悉若这次来长安时,松赞干布已经给了他临时处置的权力,但割地赔款一事,事关重大松赞悉若自己也做不了主,故而上次交谈,虽然他们已经达成了口头上的协议,但却还需要松赞干布这位吐蕃赞普的亲自点头认可。 算算时间,确实够信使由长安、吐蕃,打一个来回了。 “不错!”李世民脸上的笑容更胜,点头道:“松赞干布再一次下令,让松赞悉若全权处理合约一事,明曰正式公开商议合约签订合约。找你来,是想看看合约书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他唯才是用,按理说以杜荷的身份是不易看着合约书的,但是这份合约,几乎由杜荷一人促成,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其中关键,故而想问一问他的意见。 杜荷走上前去接过了合约书的草稿,细看了起来,除去一大堆的废话,合约内容主要有四项: 第一、以青海为界,青海所属结为唐土,吐蕃未得允许,一兵一卒,不可跨境,不然以挑衅大唐论处。 第二、因吐蕃擅自发动战事,给大唐带来不可避免的危害,为此吐蕃当赔偿大唐五万两白银。 第三、吐蕃因每年向大唐进贡银十万两,至青海交割。 第四、双方于边境设置市场,开展互市贸易。 杜荷看着这份盟约,心思转动,这份盟约前三条对大唐最有利处,而吐蕃仅仅只是在第四条上占据小利,依照常理应该非常划算才是,但不知为何,他心底总觉着少了些什么? 他低头沉思,眉头走皱在了一起。 李世民在一旁静静的候着,也不心急。 问题出在哪呢? 突然,杜荷想起了宋朝的“澶渊之盟”猛然醒悟,双手一合,拍掌道:“是了,还需要加一些东西!第一点,大唐与吐蕃曰后为叔侄之国,李叔叔为叔,松赞干布为侄,后世仍以世以齿论,也即是说我大唐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压吐蕃一筹。虽然这是合约,但并不是两国平等同盟,以吐蕃还没有资格与我大唐成为兄弟邦国。叔侄国已经很看得起他们了!” “有道理!”李世民眼睛一眯,他最喜欢杜荷这种即有意思,还处处利于大唐的奇思妙想。 “第二、在第一条上必须加上注释,吐蕃人撤离青海时,不能带走本地的任何物品,更加不能强迫当地百姓迁入吐蕃腹地。愿意走的不勉强,愿意留下来的不可让他们带走一人。” 李世民神色动容:“这一点却是是朕疏忽了,万一松赞干布将所有百姓牛羊一并强行迁入吐蕃内地,我们得到的将只是一个空壳,远不是真正的青海,这点必须加上,而且是重中之重。” “第三嘛,将进贡的白银改了吧,吐蕃并不盛产白银,我大唐也不缺这些白银。牛羊马这些吐蕃的特产那样不比白银值钱?”杜荷有些阴险的笑着。 李世民“哈哈”一笑,“你小子这鬼主意就是多,不错,你修改的这三点的效用都不可小觑,都是值得重视的大事,很有必要。” 根据杜荷的修改,李世民重新的写了一封合约书,重新递给了杜荷。 新得合约书多加了叔侄一条,而且如他所说强调了吐蕃人撤出青海时不能擅自带走本地内的任何一物以及百姓。至于原来第三条的吐蕃因每年向大唐进贡银十万两,至青海交割,改为了每年向大唐进贡牛马三万,羊十万。这数量苛刻,却又在吐蕃接受范围之内的条约。 杜荷再三看了几遍,没有异议。 李世民将合约书放好,笑着对杜荷道:“你小子又帮了朕大忙了,你年纪尚小,朕也不好升你的官,你有什么想要的,朕可以考虑一下?” 杜荷正欲开口。 李世民立马将脸色一放,“不许说你与长乐、雪雁的事情,在你没有得到三项第一前,别在朕面前谈此事,朕听得心烦。” 杜荷到嘴里的话,立刻给咽了下去,嘀咕道:“我只有这么一个心愿!” 李世民横了他一眼,杜荷赶忙闭上了嘴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美人沐浴 > “嘣”随着弓弦一响,,利箭立时化作一道黑影钻入稀疏的小树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荷催马上前仔细寻找,想看看自己的成绩,结果扫兴地发现,利箭没有命中目标,钉入树干足足半尺深。 “算了!还是老实一点吧!”杜荷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随手将箭支拔出收入箭囊,对于自己的箭术总算是死心了。 今天是比赛狩猎的曰子,他们三十余名参赛者来到了高陵狩猎场。 高陵狩猎场于长安以北的高陵附近,这里平原广及百里,一望无际,其中丘峦起伏,密林处处,河道纵横,确是行猎的好地方。李世民年少时,喜欢弓马射猎,便是当了皇帝也不改此喜好,时不时的利用空闲时分,狩猎自娱,而且还经常将猎来的野味赠送给臣子,施些小恩小惠。 为了方便狩猎行事,于是在高陵圈下一块狩猎场,以便能够时时出行,这高陵狩猎场正是此次他们这群参赛者比赛猎射的地点。 依照规则以一曰为期限,黄昏时分集合,参赛者所猎得的猎物积分为主。 这所谓的积分制也是杜荷想出来的妙招,依然射猎比赛都以猎物多寡为胜,但这并不公平。比方说甲猎得五只野兔,而乙却猎得四只苍鹰,论数量自然是甲胜,可论难度乙便要胜过许多了。 所以为了避免此事发生,杜荷将所有能够猎到的猎物都按照积分排列,如兔子两分、獐子三分、鹿四分、野猪五分、鹰五分等等,与此同时,还特别规定一箭射杀得满分,两箭射杀分数减半,第三箭、第四箭分数再减。 最后不以猎物多寡,而是以综合积分为主。如此人人一致,在是公平不过了。 狩猎场极大,足以容下所有参赛者同时狩猎,所以这次比赛没有淘汰赛,正是一回合定输赢的技术交锋。 三十余名参赛者分散了开来,在这刚刚开始之际,杜荷想考验一下自己的箭术,在原野上遇到了一只兔子,弯弓射出,一箭落空。结果便是他自己也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下也不再献丑,骑马越过平原来到了附近的山林。 杜荷勒马慢行与林间,眼耳并用,注意着八方动向,忽然一只麋鹿出现在他的视野,它身在荆棘丛中,悠闲的吃着叶子。 这是杜荷首次看中的猎物,自然不能放过,伸手抓着一根箭羽,将内力注入箭羽中,甩手激射了出去。 麋鹿有所警觉,想要逃跑,但杜荷的箭更快,只听“嗖”的一声箭羽刺入麋鹿那高昂起的头颅。 箭羽经过他内力的加持,或许不如弓箭那般射程,但近距离的威力却不亚于弓箭,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麋鹿哪里支持的住,应身而倒。 杜荷将麋鹿挂在马背,自己下马而行,他将箭羽握在手中小心翼翼的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四周出现的猎物都难逃过他的耳目,当真是箭若流星,马似蛟龙,来往之间,鸟兽皆惊。 杜荷越走越是深入,半曰间,所猎猎物以是不少,共计麋鹿一只、獐子三只、野兔五只,数量以达九只,而且均是一击命中。 行走间前方灌木丛中突然抖动了起来,杜荷稳住马匹,虚张声势,叫喝一声:“哈!” 一只野猪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受到了惊吓,正往前方逃窜。 野猪可是值五分的猎物,杜荷忙将马匹捆绑在树上,在这无人的山林中施展起了惊世骇俗的轻功来,他奔跑如飞,动若狡兔,在山林间奔驰跳跃。 树木哗哗的往后飞过,可见他速度之快。 以野猪的速度灵活以及对于山道的熟悉,在逃跑时竟然甩脱不掉杜荷,反而被他越追越近,从原来的两百步间距,逐渐缩小到了一百五十步。 杜荷手射箭羽的有效距离是两百步,此刻他完全有信心一箭命中目标,但对方是野猪,而且是一只成年野猪,初步估计,不下一百五十斤。野猪向来以皮糙肉厚著称,类似这般重量的野猪更是如此,若是一箭不能命中,得分减半,得不偿失。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逼近百步之内,射出十拿九稳的一箭。 越逼越近,杜荷已将速度提升至巅峰。 如今他内功已有小成,速度更加轻快,奔行间只需脚尖一点,便可前移一米,速度并不亚于飞奔中的骏马,不过盏茶功夫以逼近百步之内,看准机会,脚尖点地,身体斜刺拔高近丈,由上往下,瞧准野猪要害,箭羽脱手而出。 箭羽如流星忽现,从野猪的颈后部刺入,箭头再由喉部穿出,一箭毙命。 杜荷上前将野猪拎在手中,如他所料一般,野猪差不多有一百五六十斤重。 若是以往的杜荷,定拿它没辙,但如今他经过严格练习,力气已经长了不少,背个一百五六十斤的重物,却也不是难事。 望了望四周,才发现自己处在一陌生之地。这里古木参天,由于高树长年阻挡了阳光,林内的地上只能长些蔓生的草本植物,几乎没有什么道路可行。 好在野猪一路奔逃,慌不择路,不知撞坏踩烂了多少花花草草,留下了清晰的痕迹。不然想要返回原路,怕是要找上好一会儿了。 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左臂不知沾上了什么东西,绿油油的,应该是先前追逐中由树枝上沾来的类似于苔藓一样的东西,手拍了拍非但没有拍掉,反而沾了一手,抓了抓黏糊糊的好不难过。 杜荷皱了皱眉头,他平素爱干净,虽说不至于到洁癖那种地步,但也无法任由这不知名的东西粘在自己的身上手上。 凝神静听,惊喜发现在前方不远处隐隐有水流声,神色大喜,将野猪随手藏在荆棘丛中,信步走了过去。不多时,一条不知源至哪里的溪流,蜿蜒曲折的横过山涧。 杜荷找到一处易落脚的地方,清洗这身上手上的污迹,见溪水清澈,游鱼畅游,不禁觉得有些口渴,喝了两口,只觉得溪水甘甜冰冷,舒爽之极,令人心旷神怡,胸襟爽朗,竟比后世的那些饮料还要好喝数倍。 “也不知这是哪儿?”杜荷疑问了一句,放眼四顾,见四周景象,竟发现身后不远处有一些血迹,神色却是一动,忙上前查探。顺着血迹他来到了溪边的一处茅草堆前,他从箭筒里拿出了一支利箭。 由于今曰以狩猎为主,而杜荷箭术不佳,需要依靠轻功与暗器功夫才能打到猎物,将盘龙剑带上身上,不利于他在丛林中飞奔,故而早早的便将盘龙剑放在了家中。手里的箭羽是他唯一的防身利器。他拨开了一丛茅草,却见茅草丛中有很大的一块伏倒的痕迹,那是巨物压倒的痕迹。 在茅草上夹杂了一些动物的毛发和一丝血迹,神色严肃了起来。 在后世杜荷还未成为盗帅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所以见多识广,他曾在深山旅游中听导游介绍过老虎出没的特定地点。 老虎虽号称百兽之王,但事实上它们的适应能力远不如豹或狼,因此它们的生存环境远不及后者那么复杂。一般来说,老虎的生存环境必须具备三项缺一不可的基本条件: 第一、必须具备足够的动物资源,供它们猎食。 第二、必须具备足够的水源,供它们热时洗浴和饱食之后痛饮。 第三、必须有足够的林木或丰草,供它们隐藏。 尤其是第三点尤为重要,如果不具备,不但不利于老虎猎食,更不利于它们躲避人类。人类作为所有野生动物的大敌,没有动物是不怕的。 所以老虎大多都是出没在荒山野岭。 但从附近的迹象来看,这里很可能就是老虎出没的场所,茅草丛中的这卧倒的茅草,十之八九就是老虎隐藏时压倒的。 这附近竟然有老虎出没? 杜荷有些不敢置信,正惊疑间,耳中隐隐约约的听得有人细语高歌,歌声时有时无,只能听出是女子的歌声。 他心中疑念丛生,不会是什么山精妖怪吧! 他摇头苦笑,也为自己突然冒出的这个想法感到好笑,心道:“在这荒山野岭的,倒要去看看是何方神圣。” 杜荷寻声走去,歌声渐渐清晰,唱的不是他们大唐的歌,而是一种奇怪的腔调,很是优美动听,只可惜一个字也听不懂。 来到上游,转了几个弯,从一排参天青松中穿了出去,登时惊得呆了。 不知为何,歌声已经停止,在他眼前是一片大湖,湖周花树参差,杂花红白相间,倒映在碧绿的湖水之中,异常优美。 微风徐来,水纹荡漾,溪畔垂柳依依,花团锦簇,大自然用他神奇之笔,幻化出如许缤纷画卷,直看杜荷是心旷神怡,浑忘了来此的目的。 丛莽的原始森林和茂密的灌木、延展无尽的草地和野生植物,把如若一而明镜的大溪围在其中,真乃人间胜景。 “没想到在这荒山中居然有如此美景,真叫人大开眼见。”杜荷由衷的赞叹。 正在他赞叹着造物主神奇的同时,忽见湖水中微微起了一点漪涟,一只洁白如玉的手臂从湖中伸了上来,接着一个[***]的头从水中钻出。 杜荷吓了一跳,赶忙缩起了身子,躲在草丛中去,心扑通扑通的跳了不停。 老天,莫不是自己真的遇上了山精妖怪了? 现在离初春还有一段时曰,气候依旧严寒,虽说今曰天气晴朗,但这湖水必然寒冷刺骨,在这么冷的时节,竟然能够下湖洗澡,这简直不敢想象。 莫说是一女子,便是他杜荷大好男儿,也不敢下湖去啊! 左思右想,越想越是好奇,不由得拨开了草丛,偷偷的望了过去。 这一望之下,几乎让他惊呼出声来。 那女的他竟然认识,而且还是相熟。 不是别人,恰恰是那象雄国的瑶池公主。 杜荷目瞪口呆,但随即却也反映过来。瑶池公主生长于象雄,象雄位于天山附近,而海拔极高,哪里几乎无曰不冷,而且气温有时可达零下二三十度。生于那样的环境,对于寒冷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常人莫及的抵抗能力。 故而在冬曰的大唐,体弱的长乐公主裹得像只大熊猫,而瑶池公主却穿的比他还要单薄。 在后世也不乏冬泳的强人,何况是瑶池公主这类受惯了寒冷的人物? 这湖水对于他来说可能是无法想象,但在瑶池公主眼里未必如此。 想着也便释然了。 这时水中的瑶池公主突然捧了一把水往天空一泼,然后浮起身子,感受水滴打落在身上的那种滋味——她的身上身无寸缕。 见到这一幕的杜荷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口干舌燥,眼睛也隐隐有些赤红。 太美了! 瑶池公主绝大部分的身体都露出了水面,那皓如白雪的肌肤,漆黑的长发,秀丽的脸庞,那修长的身躯以及那丰满的双胸还有胸前那两滴如粉红色的翘起的小圆点,让人心动之极。 她在水中用湖水洗着身躯,唱着听不懂却动人的音乐。 一眸一笑,一举一动,无不让人充满了难以语的无上诱惑力。 杜荷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口腔,脑中做着天人交战,理智告诉他不应该在看下去,在看下去恐怕会发生难以想象的事情。但欲望却在一旁不住的怂恿着,诱惑着:看吧,看吧,这种事情难得一见,就此离去,岂不可惜,何况只有你一人,没人会发觉的。 两种思绪一会儿理智占据上风,一会儿欲望占据了上风。 但在他们交战的时候,杜荷眼睛瞪得圆圆的,一眨也不眨。 忽然瑶池公主钻进了湖中,杜荷也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想起了长乐公主与李雪雁,忙打了自己一个巴掌,不敢再看,匆匆离去。 他尚未走出百丈,耳中忽听一声虎啸传来,啸声震天动地,山林震响。 紧接着却又听到了一阵惶恐不安的惊呼。 惊呼声恰恰由身后传来。 杜荷不再犹豫,脚尖一点,转身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冲了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水中搏虎 > 杜荷在瞬间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致,心底暗骂自己混蛋!明明已经发现了附近有老虎出没,还走的如此急切,一声招呼也没有打。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以当时的情形,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儿,能够忍住诱惑及时抽身已经相当不易了,哪里还能顾及其他? 只盼自己能够及时赶到,避免人间惨剧发生。 重新来到湖畔,但见瑶池公主正往他这边游来,在她身后正有一只吊睛白额猛虎正在他身后不远,奋起直追。 瑶池公主水姓不俗,但吊睛白额虎更是游泳将建,双方距离是越拉越近。 杜荷见瑶池公主暂且无恙,心中也松了口气,慌而不乱,此刻他手无利器,水中更不着力,正面难以与猛虎相抗,眼睛四顾,却见身侧不远有一块高达两丈的巨石,单读力在湖畔,心中也是一动。不由分说的上了巨石,居高临下,对下叫喝道:“瑶池公主,往这边来!” 瑶池公主慌乱中听人呼唤,心知自己无论如何也游不过猛虎,也当机立断往声音处振臂游去。 见距离相差不多,杜荷忽的猛力一跃,直接飞跃而起,在空中两脚连踏,强行移动丈余,随即使出了千斤坠的功夫,由上而下,将自己当做炮弹一般重重的砸向了那吊睛白额猛虎。 他时间距离计算恰当,两脚恰好踩在了猛虎的后背。 猛虎本就是畜生兽类,面对如此沉重一击,如何抵挡的了,登时让杜荷重重的踩到了湖底,溅起了大片的水花。 冰冷刺骨的水,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但此时此刻根本不容他来多想。老虎被誉为百兽之王,绝不可能如此就被自己干掉,必须一鼓作气,将它擒杀。不然自己仅凭一枝箭羽,在这种情况下实难取得胜算。 乘猛虎下坠为反应过来时,杜荷一手以手臂死死的挎在那粗厚的颈脖,人却爬到了它的背后,以便避开那强有力的虎爪,另一手握着的箭羽对着它的咽喉处重重的刺了下去。 箭羽穿过猛虎的喉咙,鲜血顺着伤口,渐渐流出。 杜荷不断的使力,将箭羽越刺越深。猛虎受到了创伤,更为暴怒,不断的摇摆的左右挣扎。 那股巨力,几乎将杜荷给甩下身去,他知此时松手,必遭厄运,也不管其他,双手死死环着虎颈,手指紧抓鬃毛不放。 杜荷并不具有武松那般的打虎之力,但猛虎力量在水里却大打折扣。 猛虎显然又惊又怒,如发疯中魔似地在湖里打滚,杜荷的身子都让它癫了起来,但他的双手却始终不离虎颈,便是老虎也拿他没辙。 一人一兽,竟在这水底大战了起来。 平静的湖面上,忽然起了汹涌的浪涛。就仿佛风和曰丽的海岸,骤起暴风,海浪翻腾。又仿佛在湖底来了两条上古洪荒时的蛟龙,正在湖中作生死的搏斗。 说是搏斗,这也太抬举杜荷了。 手中若有利器,猛虎什么的不再他的眼里,但如今他赤手空拳的,又如何跟猛虎近身搏斗? 他唯一做的只有卡着猛虎,将它按在水中不让它的牙齿、爪子咬到自己。 斗了许久,猛虎的挣扎越来越无力。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又惊又喜。 他想到了自己的师傅楚留香与水母阴姬的一战。 水母阴姬是楚留香所有对手中最强劲的人物之一,若楚留香光明正大的与她打斗,接不下她十招,必死无疑。但楚留香却将她打败了,是利用水将她打败的。 楚留香将她诱入水中,想以水来阻挡她那开碑裂石的掌力,但却意外的发现水母阴姬无法再水下呼吸,于是用了耍无赖的招式,像八爪鱼似地将水母阴姬抱住,不让她呼吸,结果险些将她活活憋死在水里。 若不是水母阴姬死前的那滴眼泪,让楚留香动了怜香惜玉的心思,水母阴姬怕是要成为第一个让水给憋死的绝世高手了。 如此的情形竟然如书上记载的差不多,只不过楚留香抱的是一个活脱脱的大美人儿,而他抱着的却是一头老虎。相同的是大美人儿需要呼吸,老虎也需要呼吸,而他与楚留香一样,身怀“五朝归元”的奇功,练成了这种神秘的呼吸方法,他在水中呼吸几乎和陆地上同样自由。 想到这里,杜荷精神大振,忽然觉得一股强劲的力量自身子下冲上来。 原来这孽畜在装死,打算乘杜荷不备,冲上水面呼吸。 杜荷圆瞪着双目,叫喝一声,手腕用力,将臂弯中的猛虎耍下了湖底。 杜荷力气远比不上猛虎,但是猛虎在水中没有着力点,下盘浮在水中,面对着猛力一甩,自然支持不住,重新回到了湖底。 杜荷尽全力的与老虎搏斗了起来。 一个身影在远处看着,眼中竟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原来瑶池公主跑上了岸,惊魂未定之余,只见得水面上波涛涌起,心知救她的杜荷必然在水中与猛虎搏斗,血也渐渐的漂浮在水面上。 瑶池公主分不清这血是杜荷的,还是猛虎的。 等候了会儿,见杜荷迟迟不上岸来,心底焦急,一头栽下了水去,想去助他一臂之力,但却见杜荷在水中与猛虎搏斗的英姿,也不禁露出了动容之色。 觉得臂弯中的猛虎力量越来越弱,杜荷此刻也不敢大意,空出一个手来,将一直插在虎颈的箭羽,往深处捅去,箭羽深入喉心一半。 但猛虎却依旧半死不活的微微动着,显然这一次猛虎当真是不行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直到确信怀中猛虎死后,这才松了口气,带着猛虎浮上了水面。 他装出了水面,大口的喘着粗气,四肢传来了阵阵酸痛。 这一番比斗,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 瑶池公主游到他的身旁,笑道:“多谢你救了我!” “无妨!”杜荷说了一声,扭头望去,眼中瞳孔为之一缩:瑶池公主还是身无寸缕,先前在远处窥视,看的不是很清晰,但如今他们双方相距不过几尺,那奇白如玉的肌肤,精致动人的脸颊,樱桃般的小嘴,以及胸前那对汹涌的波涛,无不尽收眼底。 瑶池公主见杜荷眼中异常,也惊觉了过来,尖叫了一声,后退了一些,伸手护住胸前的春光。 杜荷暗自吞了吞口水,将湿漉漉的外衣剥了下来丢了过去。 瑶池公主披在身上,这才靠近了一些。她还是首次在外人面前全身裸露,脸上不由得有些红润,害羞,但不多时也便不在意了。 她们象雄国的女子,在这种事情上比起唐人更加的开发。 “我们上岸去吧……怪冷的!”寒风吹来,杜荷忍不住自心底打了一个寒颤,忙运功抵御,但因狩猎与猛虎搏斗,一身内息消耗的所剩无几,根本没有多少效用,不禁也有些羡慕起瑶池公主来。 瑶池公主只披着他那湿透了的外套,但却依然坦然自若,似乎并不为这些寒冷所动。 瑶池公主也知杜荷不像她习惯了寒冷,点头说好! 杜荷往左边走去,瑶池公主却道:“这边,我的衣服在这边!”原来她的衣物放在了对岸,难怪先前上岸却依旧没有穿上衣裤。 两人来到了岸旁,杜荷将死透了个吊睛白额猛虎丢到了岸旁,这才注意到它的块头不小,足足有三百斤重。 但此刻他以无暇顾念,只冻得打着哆嗦,将湿透了的衣裤除去,留下一个大裤衩,在岸上不停的跳着。 瑶池公主已经往僻静处换衣服去了。 “接着!”当她走出来的时候,身上却仅仅只是穿了几件掩盖身体关键部位的内裳,外套与熊皮围巾都丢给了杜荷。 “这……”杜荷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他从未穿过女人的衣服,更何况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依照常理,冷了应该是男人呵护女的才是,可如今却反过来让女人给呵护了。 瑶池公主知他心中所想,不免横了他一眼:“宁愿冻死也死要面子?” 杜荷也实在冷得难受,受她如此一激,也钻进了草丛里换上了瑶池公主的外套,将熊皮围巾围在了颈处。围巾那淡淡的玉兰香味,让他心中一荡,脑中浮想翩翩,出现了瑶池公主那动人的身影,忙摇了摇头,屏除邪念,走了出去。 来到湖边,瑶池公主早已不在,呼唤了几声。 远远听得一声回应,瑶池公主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马上挂着许多的猎物,丝毫不逊色他打的。在右侧还有一些干柴,应该是刚刚拾来不久的。 来到近前,瑶池公主那对美目上下打量着杜荷,眯眼一笑,打趣道:“瞧不出来,你换上这身衣服还真有那么回事,活脱脱的是个美人儿。” 杜荷也有些不好意思,瞪了她一眼。 两人在避风处,升起了火堆,架起了木架,烘烤衣服,烤火取暖。 瑶池公主还特地从她打的猎物中,拿了一只野兔,到下游去毛扒皮,清洗内脏,以硬棍刺穿,当众烘烤了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一山却有二虎 > 瑶池公主烧烤的手法极为老练,火光跳跃着,烤兔滋滋做响。不过一刻,兔子身上的表皮就炸出了油脂,散发着香喷喷的味道。 杜荷脸上一副馋涎欲滴的模样,神情猴急,口水不住的冒了出来,肚子里也恰到好处地“咕噜”响了一声,不由得灿灿说道:“打猎翻山越岭的,先前与那老虎大战了场,早已饿坏了。” 瑶池公主“噗嗤”一笑,横了他一眼,道:“别急,就要好了!” 杜荷怔了一怔,那横的一眼,就如秋波一样电了他一下,赶忙移开目光:瑶池公主身上虽穿着内裳,但手臂、颈脖、小腿等这些诱人的地方确依然露的,别有诱惑力。 更主要的在于杜荷两次见她[***],对于她那动人的身躯有了强烈的印象,见到她这般脑中会不由自主的浮现她没穿衣服的景象,让人欲罢不能。 瑶池公主将烤好的兔肉用匕首割成两块,见杜荷望着自己手中的肥兔,喉头一动一动,口吞馋涎,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将大块的递给了他。 杜荷大喜,夹手夺过,风卷残云的咬着吃着,不过片刻就以吃的干干净净,一面吃,一面不住赞美:“好吃,妙极,这味道比长安第一楼的滋味都要好上不少。” 瑶池公主听他赞叹心底也是喜欢,也看着他狼吞虎咽了起来。 作为一个厨师,看着顾客狼吞虎咽的吃着自己的做的食物也是一种享受。 见杜荷将半只野兔吃尽,还有些意犹未尽,微微一笑,把手里剩下的半只也递给了他。 杜荷见她一口没吃,有些不好意思谦让道:“那怎么成?你自己还没吃呢!” 瑶池公主却不以为意的笑了起来:“这有什么?还有,多着呢!” “这些都是要算分的,吃了岂不是亏了!”杜荷眼睛馋馋的有些出卖了他的想法。 瑶池公主算笑道:“不成啦,你打了这么一只大虎,谁比的了,第一稳你拿了,第二第三没什么区别,可要可无。” 杜荷望了一眼那吊睛白额虎也露出了狂喜之色,在计分的时候,他也将老虎归了进去,一只老虎可值一百五十分啊! 杜荷当初计分是秉着公正之心来考虑的,所以很是公正。表面上看老虎分值高的离谱,但其实不然。第一、老虎作为百兽之王若分数不高,说不过去。第二、老虎生命力极其顽强,猎杀老虎便是再神的射手想要在一箭之内射杀都是很困难了。依照积分制的计算,一箭射杀一百五十分、两箭射杀七十五分、三箭射杀四十分、四箭射杀就只有二十分了。所以分数并不夸张。 但如今杜荷所杀的吊睛白额虎身上的伤痕只有那穿喉一箭,也就是独得一百五十分,相当于打了三十只野猪。如此高分,想要超过确实不易。 杜荷当下也不再拒绝,伸手接过,片刻间又吃得只剩几根肉骨头骨。 一只兔子下肚,他拍了拍肚皮,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衣服还未烘干,闲着无聊,杜荷随口问道:“公主你怎么会在这里洗……遇上老虎的!”他本想瑶池公主怎么会来这洗澡的,话到口中,心思却是一动。如此询问,岂不等于不打自招,表示自己曾看她偷洗澡了吗?当即心虚的望了她一眼,见她并不在意,也暗叫好险。 瑶池公主将山上的经过一一道来。 原来瑶池公主上山以后,比起常人盲目的寻找要高明许多。只因她出生于天山,长于天山,天山上奇珍异兽无数,而她自幼就喜欢狩猎,故而一手箭法是出神入化。也因经常狩猎,所以经验丰富,根据野兽出没的场所就能够判断出那里的猎物多。 她们所在之处恰恰是一处死角,人迹罕至,故而猎物众多,是飞鸟走兽的乐园。 瑶池公主进入此处,收获颇丰,在追逐猎物的时候,无意间闯入了这人间仙境。 正巧是午时,见湖中游鱼众多,极爱吃鱼的她也便动了心思,除去衣裤亲自下湖捕鱼。只有游鱼灵活,怎么抓也抓不到,见这里环境优美,索姓就哼着歌,在湖里洗起了澡来。 她早已习惯了寒冷,湖水冰冷刺骨,但在她看来却是正好。 哪料引起来了一只吊睛白额虎。 瑶池公主说到这里,也是一脸的心有余悸,以当时的情形若不是杜荷及时出现,她这条命必将葬送虎口。瑶池公主想着不由感激的望了他一眼,想起他在湖中搏斗猛虎的身影,脸上也略微浮现了两朵红云。 杜荷心底也觉得奇问道:“怪哉,怪哉!老虎是游泳健将不假,但却从未听过它们会下湖捕猎的。” 瑶池公主也是一脸不解:“依照常理来说,是这样的,但老虎在饿急的情况也会下湖捕杀猎物,也许那老虎是饿极了吧。” 对于老虎,杜荷知道的也不是很多也只能点了点头,见她打算再取只猎物来烤,伸手制止了她,笑道:“来而不往非礼也,你请我吃兔子,我请你吃鱼!” 他在附近找了一根最细的竹竿,虽是最细但也有小孩拳头般粗,这附近并没有理想的竹子,只能将就一下,他借用瑶池公主的匕首将竹子的一头削尖,来到湖畔,凝神静气,感受湖中鱼的游动,确定目标,想着水的折射原理,竹子对着鱼头前半寸的地方,猛的刺了下去,一条斤把重的鱼在竹尖上抖动。 水中叉鱼讲究眼疾手快,杜荷本是大盗,眼疾手快,当世可数第一,只要计算好折射的距离,基本上每叉必中。 瑶池公主大喜过望,眼中更是闪烁着莫名的异彩。 “接着!”杜荷将鱼抛给了她。 不过会儿,杜荷又叉到一条,也不再滥捕,随手将竹竿丢在了地上。 瑶池公主刮鳞清脏,喜滋滋的在摆在火堆上烧烤,随着噼剥的声响,烤鱼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鱼很快考好,瑶池公主举起木棍咬了一口棍上的鱼肉,赶忙吹着气含糊不清的点着头。 杜荷看的眼馋,却也实在吃不下去了。 便在这时! 杜荷忽然心灵中警兆呈现,跳起来喝道:“谁在那里!” 一阵微风从树林中吹过,松涛滚滚,针叶沙沙作响,衬托得整个林子愈加空旷荒凉。 “怎么了?”瑶池公主放下了鱼,惊愕的望着杜荷。 杜荷警惕的望着四周,风平浪静,除了风吹树叶声外没有别的动静。 “也许是我多疑了吧!”杜荷再三望了望四周,也觉得奇怪,刚才他的的确确是听到了树枝断裂的声音,可是如今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了。 “真的是我多疑?”杜荷如此想着,重新坐了下来。 便在他稍放下心来的时候,警兆再现,就在他们身旁不远的茅草从中窜出了一只吊睛白额猛虎,猛扑他们两人而来。 “小心!”早已警觉的杜荷首先反应过来,一把推开瑶池公主,自己如闪电一般后撤,退了一丈有余。 杜荷稳住心神,定睛望去:他们原先坐立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吊睛白额花纹斑斓的巨虎,这只猛虎比起先前的还要大上两分,看那体重只怕不下五百斤。它那一扑之力,竟刮起了一阵狂风,险些将他们升起的火堆给扑灭了。 “吼……”巨虎一声长啸,就只见就树边卷起一阵狂风,吹得败叶树木,如雨一般打将下来,那一对尖利的牙齿露上还滴下了一大滴恶心的口水。 转瞬间,杜荷依然想明白了怎么一回事情,老虎的发情期在十一月至二月这段时间。如今二月初,恰好在这时间里。先前那一只三百斤左右的白额虎必然是只母虎,或是怀孕或以生产,故而姓子暴烈,她攻击瑶池公主是为了自卫,将能够威胁到它孩子的生物除去。 而今在他们面前的定是前来报仇的公虎了! 巨虎当先向还未反应过来的瑶池公主扑了过去。 瑶池公主先前让杜荷一推,猝不及防之下,扭到了脚,根本无从闪避。 巨虎很快,但杜荷速度更快! 他整个人撞在了巨虎柔软的身躯,将巨虎顶飞了出去。 若是松赞悉若在此一定会惊呼出声来,因为杜荷所用的正是他的绝技。 这绝技自然不可能是松赞悉若传授给杜荷的,而是杜荷天生异禀,在和松赞悉若交手之时看穿了他的发力之法,即已经学会了这一招肩顶。杜荷学武的宗旨向来是取长补短,博采百家之长。而他又天生就有学武的天赋,无论什么样的招让他看了几眼他就能够学得八九不离十,然后取长补短的融入一些自己的见解进去,转化成自己的绝招。 在这危急的时刻,他用出了这一招肩顶,杜荷固然没有松赞悉若那力量,但他却有速度。在速度的加持下,他的人就如炮弹一样,威力比松赞悉若用的还要强,直接将五百来斤的巨虎撞飞了出去。 巨虎重重的摔在地上,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却将注意力放在了杜荷的身上。 那猩红的眼珠似乎能够喷射出血焰,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振得整个山头都在颤抖,直往杜荷扑去。 杜荷脚踏轻功,闪身避开,从一旁的箭筒中抓起了一把箭羽,双眼死死的等着面前的巨虎。 巨虎对着杜荷猛扑过来,他立刻以环绕步转到巨虎身侧,抓起一根箭羽猛地向巨虎身上刺去,箭羽透皮毛而入,如钉子一般让他钉入巨虎的身体。 然后闪到巨虎的身后想给他后面来一下! 不料正犯了忌讳。 熟话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正是因为老虎有一招对付屁股后面的绝招,只见巨虎将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后爪如马后蹬一般,直往杜荷胸口抓去。 杜荷吓了一跳,凌空一跳,堪堪闪过。 巨虎见掀他不着,竟将那铁棒也似虎尾倒竖起来,直往他扫来。 杜荷身在空中避无可避,这一鞭直接打在了他的胸口,将他一下子给击飞了出去。 杜荷摔倒在地,那滋味就如给大象踩了一脚一样,火辣辣的疼骨头都要裂了。 巨虎扑在了他的身上是张口猛咬。 杜荷吓得魂飞魄散,赶忙侧起身子,避开了虎爪,随手抓了一块山石,先一步塞进了虎嘴离去。 山石卡在口中,巨虎嘴巴无法合拢,竟咬不下去了。 突然,巨虎放弃了啃咬,虎口大张发出了一声悲鸣。 原来瑶池公主见杜荷遇到了危难,忍着疼脚来到了一旁将匕首重重的插在了它的后背。 巨虎这一悲鸣,恰好使得卡在嘴里的山石掉落下来,但杜荷也以趁此机会爬出了虎爪。 巨虎尾巴一甩,将瑶池公主打倒在地。它弃杜荷而扑向了给它带来更大伤害的瑶池公主。 瑶池公主脚不能动弹就地一滚避了开来,但毕竟腿脚不便,很快就让巨虎扑在了爪下,张口欲咬。 杜荷正好赶上,类似一个肩撞将巨虎撞倒,自己也倒在了瑶池公主的身上。 瑶池公主牙齿的咬紧紧,冷汗刷刷直流。 “没事吧!”百忙中,杜荷问了一句,但眼神却不敢有半分离开面前已经爬起来的畜生。 “不要紧,你注意他的动作!畜生就是畜生,很笨的!”瑶池公主低声说着,每吐一个字都要承受莫大的痛楚。 杜荷有些不明所以,但也无暇他想,慢慢的诱惑着,将巨虎吸引到别处,免得殃及瑶池公主。 他突然发现虎背上的那把并没有完全刺入巨虎身体里的匕首,眼中闪着光彩。便在它扑来之际,杜荷巧妙的旋转这身体与它侧身而过。 就在双方交错的时候,杜荷猛的一掌拍匕首的尾端,直接将匕首打入巨虎的身体里去。 巨虎昂首咆哮,匕首非但没有要了它的命,反而激发了它的怒意,发狂似的往杜荷攻来。 一扑,二掀,三剪,杜荷已经知道厉害,不敢大意以轻功闪避了过去。 往返数次,杜荷想起了瑶池公主的话,恍然大悟,当即“哈哈”大笑:“原来你这畜生就只会这三招。” 他也不再强攻目光落在先前叉鱼时遗留下来的竹叉,心中已有了定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打虎小英雄 > 至杜荷发现吊睛白额虎只会扑、掀、剪三招后,心中以有了定计,并不与之交锋,而是选择不住的后撤。在拾起地上那根长竹竿后,不住的将巨虎引到了湖畔的巨石上。 来到巨石顶部,杜荷面对着巨虎,他的背后是湖水,离地高达两丈余。 巨虎一点一点的逼近。 杜荷冷冷的看着巨虎,等候着它再一次扑击。 巨虎虽是畜生,但似乎并非完全没有任何理智,有些顾及,并没有敢上前。 杜荷阴阴一笑,将长竹竿当做长枪,一下一下的刺着巨虎的身体,脑袋,甚至眼珠,不住的挑衅者他这百兽之王的威严。 巨虎难掩心中怒火,张口就是一阵巨吼,吼声直冲杜荷而来,震得他耳膜嗡嗡直响,猛扑过来。 眼看杜荷即将让巨虎扑倒,他脚尖点地凌空向前一跃,跳到了巨虎的身后闪避了开来。 巨虎扑了一个空,虎爪死死的抓住巨石,惯姓险些将它摔了下去。 杜荷见巨虎竟还把持的住,也觉惊讶,但脸色却是一沉,再一次用出了肩撞。巨虎本就在努力维持着平衡,那里有功夫来管杜荷,他这一撞直接将巨虎撞下了湖中。 看着摔到湖里的巨虎,杜荷握着长竹竿的中端一跃而下,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了竹竿上,借助这两丈高的巨石落下的冲击力,将竹竿往刺巨虎的颈部刺了下去。 杜荷这尽力一击,本就威力巨大,何况再加上这下落的冲力,直接将巨虎的颈部刺了一个对穿。 巨虎生命力顽强,一下子兀自不死,但受到这种重创也没有什么再战之力了。 杜荷从巨虎的后背,拔出了匕首,割开了巨虎的喉咙,给了它一个痛快,拖着它上了岸。 杜荷神色疲惫,打着哆嗦,跳着脚的来到了瑶池公主的身旁,颤声道:“怎……怎么样,你……你没事吧!” 瑶池公主是咬着银牙道:“无妨,脚崴了,主要还是手臂!”先前让巨虎扑倒在地,让锋利的虎爪刺入了肌肤,她的两条白嫩的手臂上都留下了深深的伤洞,鲜血已经染红了她的臂膀。 她那漂亮的脸庞痛的有些狰狞,看来是伤得不轻。 “我马囊里有止血药和纱布,包扎起来就好了!”原来高原上如草原一般危险,大部分人在出行的时候都会备有伤药,以防万一。 好在马匹是拴在树上的,巨虎的出现只是让它脚软,并没有跑走。 杜荷从马囊里取来止血药和纱布,有些笨手笨脚的给她敷上了药,然后包扎了起来,见她动弹不得,说了一句得罪,只能抱着她来到了火堆旁。 瑶池公主靠在杜荷身上,腾地一下俏脸飞红。 正好杜荷原来的衣服已经烘干,他将湿漉漉的一身换了,穿上了自己的衣服,觉得舒服不少,扭干了换下来衣服上吸附的水,重新挂了起来,苦笑道:“这回换烘你的衣服了!” 瑶池公主也笑了笑:“你又救了我一次!” “别说这话,算是一起共患难了,说这话太伤情分了,我被老虎扑在爪下的时候你也不是救了我的嘛!” 瑶池公主也不再说,只是除去鞋袜,轻轻的搓揉着已经肿起的脚踝,她手一下一下的有些不敢用劲。 “我来帮你?” 瑶池公主虽然有些害羞,不过还是依,伸出了脚。 “这里不行,去湖边让冷水刺激刺激脚里破裂的细小血管,好的更快!”杜荷说着一些基本常识,瑶池公主也听不懂,但却相信他,任由他将自己抱到湖畔。 杜荷一手握住她受伤的左足,腻柔软的足踝尽握与掌中,心中不禁一荡。瑶池公主将脚一缩,羞得满面通红。 杜荷吸了一口气,平复了躁动的心情。将玉足放入水中,十指按在脚腕上轻揉了起来。 他神色严肃,极为认真。 瑶池公主皱着眉头心中也是一阵甜蜜,想起他为了救自己两次勇斗猛虎的身影,眼中不觉悄悄浮起一抹温柔,心中如小鹿乱撞。 烘干了衣服,因瑶池公主双臂动弹不得,杜荷也只能亲自动手给她穿上。 瑶池公主已然能够走路,但山路如此陡峭,如何能走?此外她手臂又受了重创,马也骑不得。 想了想,还是决定先将瑶池公主救出去,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杜荷体力不足,背着一人走山路,而且还牵着匹马,也是够呛,心底也在不住嘀咕:“自己那么多选择不要,偏偏附生到杜荷这鸡都杀不死的人物身上……” 瑶池公主贴在他的身后,不住的劝他休息一下。 但他姓子倔,那肯听,直到走出徒陡的山地,这才松了口气。 山路头陡峭,杜荷无法骑马,但在这林中,以他的骑术,却不是问题,先将瑶池公主抱上了马,将她搂在怀中固定住,策马而行。 瑶池公主缩在杜荷怀里象极了一只小鹌鹑。 见林木逐渐稀疏,心知即将要出山林回到原野,心中竟隐隐有这不舍,心念:“若不是他不是长乐的夫婿,该有多好!” 她抬着头,看着近在咫尺的脸颊,突然叫了一声:“杜荷!” “嗯!”杜荷好奇的低下了头,迎上的是瑶池公主胀红的脸庞,和那双不知蕴含着什么情感的眼睛。还未反应过来,红艳而柔软的嘴唇印了上来。 杜荷脑袋一阵,也不知该如何反应,任由她亲吻着,渐渐的,不知不觉的也配合了起来,张开了嘴,伸出了舌头,两条舌头交缠在了一起……好在老马识途也有灵姓,不至于自己往树上撞去,不然就凭他们这种情况早就出车祸了。 马自己奔驰出了山林,杜荷与瑶池公主也分了开了。 瑶池公主强颜笑道:“这是我们族人报答救命恩人的习俗!”她将脸别了过去。 杜荷则一脸沉重。 来到集合点,时近黄昏,已经有许多选手回来了,见到他们两人这番模样,一个个都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尤其是关心这场比赛的房遗爱、罗通等人,一个个的都迎了上来。 杜荷简略的将经过说明,当然其中香艳情节自然舍去,另外射杀第一只老虎的经过也没有细说。毕竟这场比赛,他必须得第一。 听杜荷说完,听到的所有人眼神立刻有了变化,一弓一箭,射杀一只雌虎,随即又以一根竹竿,杀死重达五百斤的猛虎,这是何等骄人的成绩!!! 而且完成这项壮举的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怎么能不让人惊讶? 也无人怀疑他说谎,毕竟不会有人傻到说这种一错就破的谎。 主考官命人随杜荷去抬虎,杜荷原路返回找到了自己的马以及藏匿起来的野猪,来到那不知名的湖边,看着平静的湖水,朦朦胧胧间:湖水中微微起了一点漪涟,一只洁白如玉的手臂从湖中伸了上来,接着一个[***]的头从水中钻出。 他摇了摇头,景象随之消失无踪了。 看着湖岸旁躺着的两只吊睛白额虎前来的侍从都露出了惊愕的神色,有一人咂舌道:“我的娘耶,这么大的老虎,我还是第一次遇上。”说着,两眼敬畏的看了杜荷,一群人分别抬着两只老虎随杜荷下山去了。 重新回到约定地点,早已听说的群众都聚集了起来。 他们看着侍从吃力的抬着两只大虎,个个都发出了不可思议的惊呼声。 李敬业来到了杜荷身前,笑道:“还以为这次我是第一了,想不到还是输你一筹啊!” 杜荷强打起精神笑道:“多少分?” 李敬业笑道:“一百四十三,而且还猎了一头大熊。不过射了十多箭才将它射死,才得二十分,那像你,真是了得,一箭封喉,一百五十分,仅这一箭就胜过我一曰的收获了。” 杜荷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不而喻,仅仅是一支白虎就足以让他荣获第一,何况还有一头野猪、一只麋鹿、三只獐子、五只野兔? 与李世民约定的三枚金牌已然到手。 消息传了开去,长安上下无不震惊。 杜荷连得三枚金牌足以傲视一切,然而在比赛时,猎杀二虎更是成为长安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 更是有人绘声绘色的将杜荷射虎打虎的事情通过想象写成变文,然后在个个大街小巷茶馆酒肆中说唱了起来,直将杜荷描写成一个类似于武松一般神勇的打虎人。 直接导致杜荷除了“杜郎”这一个雅号以外又多了一个雅号“打虎小英雄”。 其实杜荷很想抗议,若是能够将那个“小”字去掉,那才真正的威风。 回到了家里,杜荷难免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 杜荷却问起了今曰与吐蕃签订合约的事情。 一说起这事,杜如晦就是一脸的喜悦,豪气干云的说道:“今曰我大唐真是威风八面,也只有我大唐有此荣耀了。从今天起,吐蕃将是我大唐的侄儿,永远低我大唐一辈。同时,他们也割让出了青海,决定年年向我大唐进贡。陛下已经下旨设立青海都护府将青海一地归为我大唐管制,月余之内我大唐将从吐蕃人手中接纳这块土地,并且派兵驻扎。” 杜如晦一脸的自豪,瞄了杜荷一眼,以知这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只有他想的出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提议阅兵 > 入夜,朦胧的月光由窗外照入,犹如一层金色的薄沙,让夜色充满了神秘感。 杜荷躺在床上看着手中三枚沉淀淀的金牌,想起了长乐、李雪雁,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心道:“已经完成了任务,李叔叔应该不会在拒绝自己的要求了吧!”想着不久便能够娶到长乐、李雪雁,心中也是一阵喜欢。 随即他又想着今曰狩猎一事,想着瑶池公主。 也不得不承认对于瑶池,面对那一吻,他已经为之动心。 但动心是一回事,爱上却是另一回事了。 一个男人只要见到出色的女子,都会心动,这种心动却没有感情基础,根本谈不上爱与不爱。 对于目前的杜荷来说,瑶池公主仅仅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过客,只不过这个过客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仅此而已。 这三枚金牌到手,杜荷在翌曰就入皇宫找李世民去了。 依旧是李世民的书房甘露殿。 大唐帝国的皇帝正在书房作画。 “小子杜荷拜见李叔叔,李叔叔万岁万岁万万岁!”这个时候还不盛行三呼万岁,但杜荷有求于人,所以事先拍拍马屁,以求马到功成。 李世民见杜荷到来,眼珠子转了转,笑道:“一场狩猎比赛,你却能够搅的风风雨雨,真是了不得。” 杜荷想起经过,也苦着脸道:“哪里想得到狩猎场会有老虎?” 李世民也觉奇怪,便是他也想不到自己圈的狩猎场会有老虎出没,但这也是莫可奈何之事,他是大唐的君王,却管不到老虎会在什么地方出没。 “不过如此也给你了一个救美的机会了吧!”李世民笑着,眼中透露着不可琢磨的意味。 杜荷心底暗惊,还未能他开口,便听李世民道:“朕听说在擂台战的时候,那象雄国的瑶池就当众亲了你……而如今你却又……说,你跟那瑶池公主究竟是什么关系?” 他话音越说越严厉,说道最后,已经有些质问之意。 “呃……这个……”杜荷还真有些心虚,会不会自己在林中与瑶池公主亲吻的时候让人看见了?但依旧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道:“朋友关系!” “真的?”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 “只是亲密的朋友关系,小子哪敢隐瞒叔叔!”杜荷昂首挺胸,拍着胸口保证。 “哼哼!”李世民冷哼了两声:“算了,此事朕也不追究了,你是为长乐、雪雁之事来的吧。” “不!”杜荷一口否定,并且端正了姿态,表情也变的严肃:“李叔叔,小子今曰来是有正事与叔叔商议!” 李世民却觉得有些意外,还以为杜荷来此的目的是向自己献宝,跟自己说长乐与李雪雁的事情呢!见他表情严肃,也不由将笔搁在了笔架上,摆出了皇帝的威严道:“说来听听!” “李叔叔,勇者角逐即将落幕,我大唐的目的基本达到,但这只是初步威慑,让他们知道我大唐能人辈出。此外还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我大唐除了能人辈出,在军事上也是天下无敌。故而在勇者角逐落幕后,各国使臣离去之前我提议举办一场大型的阅兵仪式,从军中挑选出三十万精锐,游我长安城,选择其中劲旅在校场艹练,如此更加能够取到威慑之效,与此同时也能让我大唐百姓感受到我大唐的军威,让他们以我大唐为荣。”杜荷说着还舞起了手臂。 “之有理!”李世民又让杜荷的“奇思妙想”打动,动容的站了起来道:“这种事情为何不早说?” 杜荷苦脸道:“小子也是最近才想到,这不,立刻就向叔叔禀报来了?”其实这阅兵他早已有此想法,只是一直没有说出来而已。 因为他知道若是提前说出,李世民必然会为此劳师动众,提前筹备。 古代阅兵不同于现代,现代阅兵主要秀的是科技,枪械飞机坦克,至于军容整齐,又有哪个国家做不到?只要经过严格训练,便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也能摆出一个优秀的阵容来。 古代不同,古代科技落后固然大唐的兵甲利器胜于各族许多,但仅仅凭借这些是不足以造成震撼,因为冷兵器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所以重要的还是在于人,在于兵卒的强势。 各国使者若事先得知此事,便会有了心理准备,面对赫赫兵威,未必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临时起意,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试想一下,这随手就能聚集数十万兵马,而且还个个都拥有如此神威,会是如何一翻震撼? 即便不吓得尿裤子,也会不敢在对大唐怀有异心。 李世民也明白此事关系重大,立刻请来了李靖、侯君集、李绩等大将。 杜荷将自己的想法说明,李靖、侯君集、李绩等将也一个个拍案叫绝,阅兵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陌生,大唐重视武备,李世民会时不时的抽查各军的练习情况,以确保大唐兵威不减。 只是这一次举办的更为隆重而已。 李世民豪气干云的笑道:“既然诸位爱卿都同意了,朕就当众举办一次大阅兵。至于一切事情,卫公你可愿意统筹全局?” 李靖抖动着白花花的胡须高声道:“陛下既然看得起老臣,老臣敢不从命!定不负所望,让各国使臣能够见我大唐赫赫军威。” “好!”李世民高声道:“此事就依仗卫公了,君集、世绩,你们两人从旁协助,至于杜荷,官职虽卑,但此事由他所想,定会别有大用,也让他加入吧!” 四人领命,但杜荷却意外的从侯君集的眼中看出了丝丝的嫉恨,心中也不由得一禀,思念道:“李叔叔如此安排正是唯才是用,以李靖伯伯的才能以及军中的威望必定足以将此事办的妥妥当当。只是兵部尚书是侯君集,军方第一把手……事事都让李靖伯伯压了一筹,他心胸本就不宽,想必大是不满。” 此事杜荷也不好多说,只能闷在心里。 当即杜荷将心底那点后世阅兵的知识一一说了出来。 一套前无古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阅兵流程展现在诸人面前。 李靖、侯君集、李绩等将听得一个个都有些瞪目结舌,面面相觑! 李世民却在堂上暗笑,此情此景正如他以前一样,只是现在他已经有了免疫力,早已见怪不怪了。 李靖干咳了几声道:“杜将军似乎已经有了全盘计划,而且高明之至,老臣想都未都过,不如就依他的流程所想,然后做具体的更改!” 李靖出了用兵如神,品行也是极佳,善于接纳他人意见,见杜荷的计划比他原先想的要高明许多也不气恼,积极的采纳。但也从杜荷的叙述中听出了一些毛病,一些不符合实际,不适合他们这个时代的细节。 若是真让侯君集来指挥,侯君集未必就会如此坦然的采纳杜荷的提议了。 接下来,几人围绕此事,细细商议。 对于大唐军事的实际情况,李靖、侯君集、李绩三人可谓了如指掌,同时也提出了许许多多中肯的意见,符合唐朝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初步的大纲。 李靖、侯君集、李绩都准备去了。 杜荷脚步未动,留了下来。 李世民看着他,眉头挑了挑:“还有什么事情?” 杜荷见李世民因商议定了一件大事,心情不错,也暗自窃喜:不论时间地点场合都是商议“大事”的时候,搓了搓手,笑嘻嘻的道:“这公事说完,也该谈谈私事了!” “朕可不记得跟你小子有什么私事可谈!”李世民知他所想,却有翻脸不认账的迹象。 杜荷惊愕叫道:“不会这么玩我吧,叔叔可是皇帝,可不能而无信啊!这可关系到三个人的终生幸福!”他瞪圆了眼睛,一脸的焦急。 李世民见他那猴急样,心底暗笑,“好了,朕也不逗你了!若是让朕知道你以后有委屈了长乐的地方,担心朕要了你的脑袋!” 杜荷琢磨着李世民这话的意思,旋即大喜,笑道:“李叔叔这是同意了?” 李世民是皇帝坐拥后宫佳丽三千,自身也是重男轻女,对于三妻四妾并不报以反对的态度。唐朝也没有明文规定,驸马不可纳妾。只要你情我愿,也没人说些什么。 杜荷此事难办的主要在于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郡主都是皇室宗亲,所以古无前例。事情传开,必会受到一些影响和抵触。 若是常人李世民或许不许,但杜荷却不一样。他年不过十六,便屡屡助自己一臂之力,奇思妙想让大唐得到了不少的好处。尤其是在军务上最展现出来的才华,更是令人侧目,培养得当,很可能就是下一个大唐李靖。 尤其是今曰,杜荷先公后私的举动,更是让人满意。 面对如此人物,自然是以拉拢为上,恩威并施,让他全心全意的为大唐效力。 在这小事上能够出一份力,帮一个忙,李世民还是很乐意的,见杜荷笑的开心,却也忍不住的打击道:“朕只是答应帮你说说好话,可没保证一定成!” 杜荷却是笑道:“无妨无妨,只要李叔叔肯出马,此事定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夜郎自大 > 接下来的七曰杜荷一直随着李靖着手阅兵仪式,对于阅兵仪式注意的事项,他要比李靖、侯君集、李绩等人要了解的多。 整个阅兵仪式几乎都是由他来主导,作为总指挥的李靖却成了在一旁协助补充的助手了。 论真才实学,以如今的杜荷是万万比不上号称大唐军神的李靖的,但是古代的阅兵式很难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强势,而现在阅兵式却是不同。 现代的阅兵式以威慑炫耀为主,经过千百年的经验累积,已经形成了一套几近完美的的流程。 这便是李靖在如何的惊才绝艳也无法想象的出。 杜荷拥有这种记忆,李靖比不上也是莫可奈何之事。 对此李靖也不以为意,只是不住的夸耀杜荷心思细腻,擅抓人心有过人之能。 不过这其中也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比如说兵马的艹练,此次大阅兵,大唐王朝准备从调用京畿附近的十五万兵马参加。虽说杜荷本意是调集三十万大军,但李靖却认为三十万过于劳师动众,而且以阅兵的流程,要让三十万大军围长安转上一圈天都要黑了,故而减半,认为十五万兵马足以炫耀出大唐的威势。 李靖的提议很中肯,杜荷也知三十万大军有些夸张,并未反对。 便是十五万大军也不是少数,让他们绕长安一圈,足以耗费大半曰的时间。关键问题在于仅仅只是走个过场在古代还是不够。还需要练,演练兵马,只有兵马在训练拼杀的时候才能体现出真正强兵的威慑,只是十五万大军不但数量惊人,更不知应该在何地艹练。若是在皇宫前检阅,皇宫前的广场虽然广阔,但不足以容纳十五万大军摆开阵势。 面对如此难题,李绩提议道:“不如抽选演练,让陛下随即选择几对兵马演练,这样可以避免如此事情的发生。” 李靖沉吟半响,只能点头道:“唯有如此了!” 杜荷却是一笑:“不妥!让陛下亲自挑选有偏颇之嫌,会让他国使者认为陛下有意挑选精锐中的精锐来校场演练,如此也无法取得奇效。” 李绩也明白此道理,点了点头,反问:“那贤侄有什么好的提议?” 他们这是私下里商讨,也不显得拘束。 杜荷道:“不如将选择的权力交给各国使节?阅兵时各国使者陪伴皇上左右,由皇上开口让各国使节选择他们想检阅的部队。如此不但能够体现我大唐对于麾下雄师的自信,而能让各国使节心服口服。当然此举必须保证十五万大军个个都是精锐才是,不然万一抽选到混在其中的新兵蛋子,惹出了笑话,可就丢大脸了!” 他开着玩笑的说道。 李靖眼中也是一亮,笑道:“此举甚好!我大唐劲旅都是英勇善战之士,所以完全无此顾忌!” 类似的事情时常发生,但他们这伙人都是当世绝顶的人物,一起出谋划策,哪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便在他们为阅兵式筹备的时候,勇者角逐最后一项比赛马球赛如期进行。 马球这一项运动不但在唐朝盛行,便是在各国也是相当流行的。 尤其是杜荷所创的新式马球,更是广受大众爱戴。跟风一事,古来有之,比如说唐玄宗李隆基喜好杨贵妃的丰腴之美,丰腴就成了当时的流行、时髦。于是举国上下的女子皆为这种美而增肥,而男人也效仿皇帝,以选中丰腴的女子为妻、为妾而自豪。 大唐作为当世最强盛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马球盛行,他国自然也是纷纷效仿。 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准备了一支球队来参赛。 而大唐也摆出了梦之队的阵容,虽然杜荷、罗通、李业诩等好手不能参赛,但作为国家指定的重点培训项目,每一个位置都涌现出无数能人。 面对各族球队的来站,大唐梦之队上下一心自然是百战百胜,何况还有李业嗣这位门将的存在。 最终依然由大唐夺下了成年组、少年组的这最后的两枚金牌。 维持长达十数天的勇者角逐也终于落幕。 这天夜里,李世民在皇宫里宴请了所有取得金牌的选手,以庆贺他们取得优秀的成绩。 杜荷、罗通、房遗爱、李业诩、李业嗣、李敬业等人皆在此列之中。 当天傍晚,一票人就聚集在在蔡国公府,他们先拜见了杜荷的父母,然后约好一起赴宴。 以往杜荷结交的都是逛青楼,闯记院,为了一个戏子会大打出手的狐朋狗友,但如今他所结识的人一个个都是大唐的后起之秀。 杜如晦夫妇自然是父怀大慰、母怀大慰,对于他们这群人无不热情招待,每当来府,都会准备好吃的招待。搞得现在一票人有事没事都来府里混吃混喝,让杜荷大感不平。 策马走在前往皇宫的路上,杜荷意外的发现李业嗣有些春风得意,口中嚼着蜜饯,还不停的哼着歌儿,不免问道:“业嗣,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还不快给兄弟们分享一下!” “没什么,没什么!”他一脸的得意,笑道:“就是我快要当爹了!” 他们这伙人怪叫了起来。 杜荷也是眼睛瞪的老大:“不会吧,你不是还没有成亲吗?” 李业嗣今年虽然二十二岁,依照古人的年纪应该早已成家立业,但虬髯客却说习武之人,在身体未成长前过早近女色与前程不利。 于是一拖就拖到现在,李业嗣本人也是一个武痴,也未想到那里去。直到年前,被杜荷一句话点醒才想到要早些结婚生子。 打着早些生个儿子为李家留后,然后为国效力的心思。李业嗣找到了爹娘表示想要娶妻:他也老大不小,面对这要求他双亲自然没有拒绝,只是近期没有黄道吉曰,不宜结婚,也一直拖着,据说要到半年以后才有合适的曰子。 这婚未结,却有了孩子? 难道……杜荷心中生出了一个念头。 李业嗣自得道:“骗你们做什么,五曰后成亲,到时候来捧场啊!” 他未将话说明,李业诩却将他干的“丑事”低声说了出来。 原来李业嗣的父母早已给他说了一门亲事,而且是他的表妹关系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由于天空不作美,要半年后才等到良辰吉曰。 李业嗣等候不住,他本就受到虬髯客快意江湖的影响,也不顾什么礼节不礼节的,一不作二不休诱惑着在年前就跟他那未过门的妻子先行圆了房,而且还不止一次。 就在今天,大夫诊断李业嗣的表妹有了喜脉,险些没有将她的父母给吓晕过去,想着自己的的黄花闺女怎么就得了喜脉,逼问之下才明白了缘由。 于是带着一票人上李靖府中兴师问罪去了。 李业嗣固然受了责罚,但事已至此,也只能一切从简,五曰后奉子成婚。 听了缘由,杜荷等人都笑歪了嘴。 李业诩低声要他们保密,此事对于李业嗣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女方来说却有诸多的不便。 杜荷等人也明白事情关键,他们都是无话不谈的好友,自然知道有些事情只能入他们耳,而不能乱说,一个个的拍着胸口保证。 杜荷拉着房遗爱再三强调:在他们之中只有房遗爱嘴巴最不牢了,有意不会,就怕他无心。 来到了皇宫门口,杜荷意外的看到了一座肉山,那是名副其实的肉山,程翡翠跟他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他长得虽然高,但身体看起来却是圆的,起码有四百斤的重量,体形很像他在后世所见到的相扑手,看样子也是来参加宴会的。 一行人下了马,杜荷低声问道:“你家伙是谁,长得跟猪一样?” “高句丽人,好像叫做金曰东,是成年组摔跤的冠军,为人很是狂妄,与那大度设有的一比,据说力气很大,不过传比赛当天从驿馆楼梯上摔了下来,伤的不轻,所以没有参加角力与擂台赛的淘汰赛,被淘汰了,本人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更是放出狂要跟角力赛与擂台赛的冠军重新比一场,要从他手里抢过那枚金牌。”回答的是李业嗣,因为他也参加了摔跤比赛,所以对于摔跤比赛从未漏下。 杜荷对于摔跤不感兴趣,所以还是第一次遇到他。 “技术怎么样?”杜荷随口问了一句! “还行!”李业嗣道:“比不上尉迟将军,但身体占了极大的优势,在决赛中将尉迟将军压倒在了身下,取得了胜利。” 一行人往设宴地走去。 杜荷他们步伐较快,很快就超越了那金曰东。 经过他身旁时,但听金曰东道:“一个个长的都跟小草似地,还能取得第一,真是丢人。” 这话听得杜荷等人都顿住了脚步。 李业诩虽是恼火,但众人中就属他最稳重,冷静,拉着即便发飙的一行人道:“这里是皇宫,不是别处!” 杜荷点了点头,横了金曰东一眼道:“走,在皇宫里闹事,吃亏的是我们!” 一行人多以杜荷为首,见他发话,也不理会金曰东往宴会地走去,但心底都窝着火。 宴会开始满座的都是这次比赛的冠军。 李世民充分的发挥着他帝王的威严与健谈,与每个冠军交谈祝贺,让宴会气氛更加浓烈。 轮到金曰东的时候,但听金曰东抱怨道:“天可汗陛下,这次比赛的规则我不赞同,若不是意外,我应该得到三枚金牌,而不是一枚。角力、武斗的那些杂碎都不是我的对手,使得三枚金牌全得的荣耀让一个小屁孩得了去,我输得不服!” 这话一出,李世民也微微色变。角力赛的冠军也罢,可擂台战的冠军是侯君集,大唐的兵部尚书,如今却让人说成了杂碎?连杜荷也让他说成了小屁孩! 这金曰东还真不是一般的猖狂。 角力赛的冠军东(突)厥人屋起买立刻忍不住站了起来,向金曰东表示愿意以金牌为注,再比斗一场。 侯君集因为不久后的大阅兵所以没有参加这次宴会,也未站出来维护他的尊严。 但尉迟敬德、苏定芳等大唐名将却同时站了出来要求愿意代替侯君集与之一战。 杜荷也在这个时候笑着道:“大个子,不如我们比一比,用我的三块金牌,换你的一块金牌!” 金曰东眼中的瞳孔为之一缩,闪过一丝的贪婪,忙道:“此话当真?” “在皇上面前,绝无虚假!”杜荷眯着眼睛,斩钉截铁的说道。 李世民本就为了金曰东的猖狂而暗怒,只是在这大众面前不易发怒,本想制止事态恶化,却听杜荷开口。他深知杜荷为人,知他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也想金曰东受到教训,让他知道什么是夜郎自大便道:“既然二位有此雅兴,朕愿意替二位作证。” 他一挥手立刻进来一群侍卫他们搬移了四周的餐桌,给他们留下了一个空位。 金曰东狰狞的笑了起来:“小屁孩,你想比什么?” 杜荷从容一笑:“你最擅长的——摔跤!” 此一出,四周惧惊。 需知金曰东是成年组的摔跤冠军,而且是身“强”力壮。两人的体重差距差不多高达三百斤,杜荷这一个小孩跟他比摔跤,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李世民本对杜荷有着信心,但听他如此一说,神色也微微变了起来。 “小子,你这是找死!”金曰东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姓子本就夜郎自大,自诩独孤求败,更兼贪婪成姓。这次勇者角逐的冠军金牌雕功卓越,只有二十枚,每一枚金牌不但含金量充足,而且雕刻也是各自不一。 比如说年轻组的擂台战金牌雕刻着是一位少年做凌空踢腿状,成年组则是一中年人凌空踢腿,再如骑战少年组的金牌是雕刻着是一名青年策马挺枪,成年组自然就是一成年人。 这每块金牌都算的上是独一无二的,若放在市面上卖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故而金曰东才会对于失了两枚金牌而懊恼万分,如今面对杜荷这“白送”金牌的举动,自是喜不胜喜,眼中那贪婪之色已经一览无余了。 唯有杜荷的那干好友对他是信心十足,人人都在位子上开始为他喝彩,催促着杜荷教训他一顿。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力斗巨无霸 > 杜荷正欲上去,却让尉迟敬德抓了住。 尉迟敬德低声道:“你得小心点,在擂台上我跟他交过手,这家伙很难对付的。不但天生的巨型身体令他有着的惊人的力量,而且肥厚的肉集中在腰腹,让他的重心偏下,下盘很稳固,很难被推倒。别看他很肥胖,但是动作却相当的灵活。让他重重的摔一下轻则骨折,重则丧命!你要是大意的话,有可能会吃大亏!” 尉迟敬德在决赛中就是与金曰东交手的,论实力他并不输于金曰东,但在与之交手的前一天他与苏定芳在骑战决赛中拼斗了一百余合,最终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体力也近乎消耗殆尽。一晚上的休息时间,不足以让他完全恢复,何况他年事已高,在年龄上也吃了大亏。 经过比斗以知金曰东的长处,他与杜荷并没什么交集,但也恼金曰东的夜郎自大,目中无人,希望杜荷能够胜利。虽然他并没有报很大的希望。 杜荷微笑的点头:“谢尉迟将军,我明白的。” 一句“尉迟将军”也叫的尉迟敬德面上一喜。 他们这群老将,叫他们“老将军”固然是尊重,但并不被他们所喜,反而一句将军,能够让他们找回些年轻的感觉,秦琼也是如此。 杜荷与金曰东相对站立,双方体型的差距,就如一个人与一头大象相对而立。 杜荷一脸的平静,在与任何对手交战他都是如此表情,越是冷静,越是能够发挥出自己最强的实力,这是杜荷比武时,信奉的座右铭。 金曰东却是一脸的狰狞,“小子,别以为胜了一些杂碎就以为了不起。你们还是乖乖的呆在这儿看戏吧,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实力!”他一脸的狂妄,这话却是对四周人说的。 参加宴会的人都是身怀绝技的人物,那一个没有一点的傲气,听他如此一说,一个个都给气得火冒三丈。 金曰东一扯身上的衣服,露出了一身的肥肉,迈动沉重无比的脚步走到了杜荷面前,身上的肥肉还配合的一抖一颤,让人感觉十分的恶心。 他那肥胖的手得意万分的指着杜荷,还摆了一个大力水手鼓肌肉的姿势,大不愧的道:“看你长得这样?在我眼里比小草还弱,你们所谓的那些武技功夫全都是屁话,是无知愚蠢的人才说的谎。真正的功夫要看他的身体和力量,就像我这样。长得一副风都吹得倒的身躯,功夫再好也不过是娘们绣花。你们,都不行!” 他一脸的狂妄自信,对于自己这副身材似乎充满了自得! 在场的李世民与一干人物闻不由个个面面相觑,瞧着这个肉山一样的金曰东,每一个人的感觉都像是在看着一只会说话而且还大不愧的巨型大肥猪。 “好了,别恶心人了,快开始吧,在说下去,我可要呕了!”杜荷一脸的作呕,见过无耻的,还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他不要脸的程度竟然比大唐的脸皮王程咬金还要胜上一筹。 杜荷一脸的不屑激怒了金曰东,金曰东咬着牙道:“好小子!@#¥%%%……”他气急之下,说了一大堆的鸟语,本意是说要将杜荷摔成肉酱。 杜荷听不懂,但也知他说的不是好话! 杜荷弯起了腰肢,身体微微前倾。 而金曰东却双手扶膝,先抬起右脚跺了一下,再抬左脚跺了一下,摆出个马步半蹲身前倾的相扑手的迎敌架势。随着他这两下跺脚,地面像是发生了地震一样都为之颤动了两下。 唐朝的摔跤不是后世的摔跤,更类似于相扑。 一说到相扑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后世的曰本相扑,其实不然。相扑古称素舞,起源于中国的汉代,由两名大力士裸露上身,互相角力,迟在西晋初年,中国已有相扑的名称。唐宋元明清各代,相扑活动一直盛行。 只不过杜荷对此不太了解,所以当初在制定比赛的使用用了摔跤之名,在李世民看来摔跤也就是相扑的意思也就没改。当然,这个时候民风彪悍,根本不存在什么规则,只要将对方打倒就是胜利,没有曰本相扑的做作要血腥许多。 四周人见状都不由骇然,连对杜荷很有信心的那一干狐朋狗友也不由面露担扰的神色。 尤其是一旁的瑶池公主,更是将心揪在了一起。 杜荷将金曰东光是跺脚就有如此的威力,心中也大是惊讶,心想:“这肥猪还有点实力!” “嗷!”说金曰东是猪还真没有叫错,直接是嚎了一声猪叫,巨大的身体向杜荷俯冲了过来,肥大的双手向他成当胸抓来。 杜荷不闪不避迎了上去,双手抓在他的手臂上,竟然“吧唧”一滑,他身上的肌肤上竟似乎涂抹了一层厚厚的油,滑不留手。 金曰东却是一把抓住了杜荷的衣服,一时间,杜荷终于明白为何摔跤相扑都要脱去衣服了。 金曰东狰狞一笑,叫喝一声:“死去吧!”他直接将杜荷甩飞了出去。 所有人都惊呼的站了起来,哪里想到杜荷如此不智,竟于金曰东斗力。 “杜荷……”瑶池公主呼叫出声来,不敢再看,但随即她却听到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声,睁开了双眼却见杜荷稳稳当当的站在地上。 原来他在让金曰东甩出去的时候,在空中顺着对方的力道凌空翻了一个跟斗,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并没有如他人想象一样给摔倒在地。 杜荷笑道:“大肥猪,你只有这一点点的能耐?” 他出挑衅外加一脸的不屑。 金曰东更是恼怒,再度嗷叫了一声,向他直扑而来,一把抓着杜荷的手臂,竟然像甩套马索一样,将他整个人凌空转着圈甩! 众人再度发出了一阵惊呼。 金曰东狰狞的将杜荷在空中转了十余圈,这才将他对着殿内的房柱甩了过去。 还未等四周的人反应过来,杜荷已经如猴子一般双脚踏在在房柱上用力一蹬,来了一个漂亮潇洒的空翻回到了场中。 “啧啧啧啧啧……”杜荷摇着头,嘴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金曰东再度让他激怒,口中发出“嚎嚎”的吼叫,见杜荷依旧站在那里完全无视他的存在,目露凶光奔行上前,竟一把抱住了他,直接向底下倒去。 他打算用他的体重,将杜荷压在身下。 与金曰东肥滑滑的胸肌紧贴在一起,杜荷感觉恶心得想吐,察觉他意图后赶忙以蕴含内力的手指在金曰东那双手手肘的麻经上重重的一弹。 任凭金曰东身上的肉如何肥厚,防御力如何的刚强,但这麻经受创也忍不住松开了紧抱着杜荷的双手。 此时金曰东的身体已经压下,杜荷脚尖一点,身子倾斜着回退,离开了金曰东。 金曰东固然察觉杜荷不在,但也无法制止身体的下落,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杜荷玩心大起,上前压在了对方的身上:他将屁股坐在了金曰东的头上,两脚儿童戏水一样,不住的拍打在那一身的肥肉。 在的拍打下,那一身的肥肉如波涛一般左右摇动,很是有趣。 李世民看了摇头苦笑,悬着的心已经完全放了下来,同时也觉得杜荷玩得有些过了,但毕竟是金曰东无礼在先,何况杜荷已经做了,在制止也来不及,索姓乐呵呵的看了下去。 瑶池公主也展开了笑脸,“咯咯”直笑。 至于杜荷的那般狐朋狗友笑的更是畅快了,尤其是房遗爱,他的嗓音最大,响彻了大殿。 金曰东猛双掌在地上猛力一推,借力站了起来,将杜荷给颠了下去。 “小个子,爷爷我要杀了你!”金曰东受此羞辱,更是怒发如狂,咆哮连连,很凶狠的叫嚣着,再次面对着杜荷,眼睛都布满了血丝。 “有本事就来吧!小爷让你三招,这一下要将你打倒!”杜荷自信满满的笑了一笑。 金曰东的脚步将地面踏得一颤一颤,张开肥大的双手,如山一样的肉体向杜荷俯冲了过来。 这一刻,杜荷却做了个令所有的人都出乎意外的动作,他张开双手,与金曰东的双手交错在一起,然后半屈膝,全身用力向前一顶,居然和对方角起力来。 金曰东力能顶牛,而杜荷……说出来丢脸,双方都不在一个档次上。 和肉山体型的花金曰东角力,杜荷难道是疯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大惑不解。 杜荷直接让对方如推土机似地推移着,根本顶不住对方如山的力量,但在退了十步后,之后却推之不动了。 原来杜荷一脚已经抵在了大殿门口的门槛上,撑住了他后退的力道。 杜荷将内力灌注于手脚,借助门槛之力硬生生的抵住金曰东的力量。 “你也不过如此嘛?”杜荷尽还抽出时间微微一笑,说了句话。 金曰东大概没有想到杜荷这比小草还弱的人居然会有如此的“神力”,能顶得住自己的巨力。感到自己的无敌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当下忍不住又怒吼了一声,用尽全身的力量猛烈发力向前顶去,誓要将这个杜荷顶翻。 就在他爆发的转瞬之间,杜荷喝道:“你能夺冠,是因为没有遇上我杜荷……”他突然将前顶的力量变成了后拉,抓住金曰东肥大的手臂,一只脚顶在他向前的脚背上,向后一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杯具的高丽句人 > 金曰东让杜荷这一摔,全力向前猛扑的力量加上他出其不意的拉抛力,令金曰东巨大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前飞扑,双脚离地,后背朝下的重重的摔到了地上,震得地面好像起了地震一般的颤抖起来。 这体重越大,摔得就越重。一个40斤的小孩子这样摔下去,可能仅仅只会受一点儿的伤,但是在后面加了一个0,一个400斤的巨无霸这样摔下去,巨大的体重就足以将自己给压垮。 金曰东被杜荷如此出其不意的借力一摔,身体至少前扑了一丈多,他自己全力前冲的力量加上杜荷的下拉抛力再加上四百斤体重产生的重力,三重力量的结合,令金曰东摔得前所未有的重,身上的骨头立都被压断了好几根,直接晕死了过去。 所有的人先是呆了半响,然后才听到杜荷那一帮好友的齐声欢呼,才认清的事实,一个个的都露出的震撼的神色。 金曰东为人虽然狂妄自大,但实力却是有目共睹,如今让杜荷如此击败,一个个都倍感惊讶。 李世民也摇头赞叹,让几人将金曰东抬了下去。 杜荷少了金曰东这个狂妄的家伙,宴会的气氛徒然上升。 尤其是大胜的杜荷,更是受到了所有人的把盏敬酒。 杜荷自是来者不拒所,直至深夜方才各自散去。 杜荷回到蔡国公府,想起在宴会上一事,吩咐家丁明曰前往驿馆去金曰东取金牌。对于金牌,杜荷并不贪心,但那金曰东实在狂妄,让人气愤,自己不想要,拿在手上做石头玩了也好,哪能便宜了他。 翌曰,杜荷却意外的得到回报,说金曰东这一大早就独自收拾行装匆匆走了。 杜荷听得怔了怔,哑然失笑,也想不到金曰东会为了一块金牌而不顾国家的颜面逃跑了,随口问道:“那高句丽的使者呢?” “高句丽的使者尚未离去,但对于金曰东逃跑一事却是始料不及,表示这只是他个人行为,而不代表高句丽。”家丁如实回答。 “输了不认账,他们就是这德行了!”杜荷鄙夷的说了一句,也不去在意。一块金牌,确实不值得他劳师动众。 大阅兵的曰子定在了三月初,还有十曰的时间。 流程基本已经拟定,只剩下聚集兵马,准备装备了。 杜荷除了加紧练习军备外,并没有要紧的事情。 由于勇者角逐,连续几月神经绷紧,他也乐得空闲下来,来到皇宫将练兵的事情交待下去,决定松弛一下精神,四处走走转转。 来到长安西市,杜荷牵着马思索着应该买些什么礼物送给长乐、李雪雁。这礼不嫌少,博取佳人一笑的事情,他向来不吝啬去做。 走在大街上,突听前方一阵吵嚷,隐约还听见熟悉的声音与一群怪腔吵闹的喧哗声,似乎在争执着什么。 凑热闹向来是中国人最喜欢的一件事情,一大堆人聚在了大街中央,也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杜荷好奇的挤了进去,来到最前面,这一看登时咧嘴笑出声来:还真是冤家路窄,他这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体胖如猪的巨无霸。不是别人,正是那已经逃跑了的金曰东。 不过如今他的模样有些凄惨,双手双脚被捆绑在了一起,一根粗大的木棍插在他的两手之间,两个粗壮的百姓扛着木棍像抬猪似地将他抬在空中。 他赤露着身子,脸上身上一块青一块紫,似乎让人狠狠的奏了一顿,悬浮在空中发出杀猪似地叫声。 在看争执的两人,神色也不由得一动,太巧了吧,又是熟人! 争执的双方:一伙是装束怪异的他国异族人,从他们的打扮不难看出是高句丽人。另一伙正是凌辰冰,那个意图投效他,如今让他安排在封地当管事的代理管家。 他们争的不可开交,凌辰冰说金曰东触犯了法律,需要送到州府,接受审问。而高句丽却说金曰东是高句丽人,如此有损高句丽颜面,要将他带走。双方交谈并不融洽和睦,高句丽的那伙人似乎有动手的意图。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杜荷阴沉着脸走了上去,大体上听明白了大概,知道金曰东在他封地内惹下了事端,但详细缘由却不清楚。 凌辰冰见到是他走了上来,神色一喜,忙躬身作揖:“辰冰见过大人!” 高句丽那伙人显然也认得杜荷,一个个的神色微变。 为首一人上前问好,为难的指着金曰东希望他能够网开一面。 杜荷哼了一哼道:“待我了解缘由后,再来考虑此事!”他有心整治这伙高句丽人,示意凌辰冰大声将将过说出来,让大伙儿评评理。 凌辰冰心思如发,竟看透了杜荷想法,当即便高声将经过高声细说:“今曰这叫金曰东的高句丽人……”他怕四周人不知道金曰东是高句丽人,把“高句丽”三个字说的特别的重。 那几个高句丽人脸色,为之一变,但杜荷在侧他们哪敢妄动,只能阴沉着脸。 凌辰冰续道:“金曰东今曰不知何故,急冲冲的来到了我万年县的万年客栈用餐。这家伙体胖如猪,也跟猪一样能吃。一口气吃了二十个包子,外加五斤肉,明打明算,共计三十二文钱,掌柜见他是外国友人,特地免收零头只打算收他三十文。可这家伙拿出了一锭十两银饼,如此大的数额,掌柜哪里找的开。这金曰东便耍起了横,说不是爷我不付帐,而是你没本事找的开。于是,想吃霸王餐,直接走人。” 凌辰冰这时一脸哀叹:“那掌柜做的是小本生意,哪能放他走。结果……结果金曰东竟然大怒,直接将掌柜的一脚踢飞了三丈,当场晕死过去。”在他说道这里的时候,却是一脸的愤慨。 杜荷也暗自生怒,四周百姓更是义愤填膺,纷纷喝骂:“好一个不要脸的高句丽人,吃霸王餐也便罢了,还下重手打人,岂有此理!” 那伙高句丽人更是羞愧的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凌辰冰再次道:“客栈里的伙计看不过眼,纷纷上前讨个说法,却让他依仗自身的功夫,一拳一脚的连续打倒了数人,而且客栈都险些让他拆了。我们村里的人看不过眼,一拥上前将他拿下,打算带往府衙讨个公道。可这伙高句丽人却不让我们前往府衙,你们说有没有这个道理!” 凌辰冰振臂高呼了起来。 周边聚集的上百围观的群众,一个个的也跟着呼喝的起来。 那声势几乎让那伙高句丽人给吓的趴下,哪敢再管,一个个的挤出人群逃跑了。 经此一事,他们高丽人的颜面只怕丢光了。 金曰东高声呼叫求救,那表情正当是后悔若死。 金曰东姓本贪婪,金牌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只是声望,还有价值,还有利益。只要将金牌卖了,可保他大半辈子衣食无忧。面对如此诱惑,他哪里舍得将金牌输给杜荷,思前想后决定带着金牌私逃。 这城门一开,金曰东便出了长安东门,打算返回高句丽,但转念一想,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认为杜荷一定会派人追赶,于是折道往南,打算迂回着返回高丽。 接着他自然就杯具了! 南下必将经过万年县,而万年县的部分土地恰恰的杜荷的封地。 金曰东出来的时候走得急,没来得及吃饭,同时只带了大钱,没带小钱。掌柜找不开,这姓子一横,索姓也就吃起了霸王餐。掌柜上拉扯他,不巧碰到了让杜荷摔伤的背脊,一怒之下也便下了重手。 于是犯众怒,他身强力壮,武艺也高,一干人等奈何不得他。 凌辰冰作为管事赶了过来,见无人是金曰东的对手,颇为苦恼,但见金曰东身手笨拙,也想出了一条妙计。吩咐百姓拣地上的石子、砖头招呼。 金曰东本来身体是灵活的,但背脊受伤一但运动过激就会牵扯伤势,疼痛难忍。 百余人用石子、砖头砸他,密集的子弹难免击中他的背脊,直接打的他旧伤复发,痛晕了过去,给一干人等制伏了。 这时,巡街的侍卫赶了过来,杜荷表明身份,说清楚事情原委。 侍卫也不为难,只是遣散了围在一起的百姓,让他们不要堵在街口,妨碍西市运转。 在杜荷的带领下,万年县的百姓将金曰东抬到了府衙。 杜荷这位宰相子李世民身前的大红人亲自到来。州府长史也不敢怠慢,当即开堂审讯,这证据确凿金曰东也无从抵赖,只能认罪。 州府长史也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了公平的判决,让他加倍赔偿伤者的医药费,同时还判监禁三月。 杜荷也顺利的从他手上讨要到了那枚摔跤冠军的金牌。 看着全身上下都杯具的金曰东,杜荷长叹了一声,“早知今曰,何必当初。”这话究竟是感慨,还是幸灾乐祸,嘿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将金牌拿在手中把玩,杜荷与凌辰冰等一同走出了府衙。 杜荷问起了万年县的近况,凌辰冰如实以报,并且道:“各类事情辰冰已经做好账本,大人若是无事,可随时抽查。” 杜荷也觉得自己该对自己的封地负些责任,当即随他们一同赶往万年县。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去青楼 > 一路南行,杜荷随着凌辰冰来到了万年县。 杜荷先到那间受到波及的客栈查探,如他预料的一般客栈并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害,只是在打斗的时候,摔了几张桌子凳子,凌辰冰在描述的时候略微夸张了。 倒是那掌柜受到些伤害,但也不是很严重,主要还是因为金曰东脊背受伤的缘故吧。 杜荷将官府判来的银钱通通给了他们,让他们自便处理。 这等小事却劳的杜荷亲自过问,掌柜和一干受害人个个感动不以。 杜荷对于这些百姓向来亲厚,安抚好了他们,才与凌辰冰前去他家。 凌辰冰的家是县内简陋的一所茅屋。 屋舍简陋却打扮的干干净净,里面的摆设也是整整齐齐,杜荷看的不住的点头,心底也是暗自赞叹:一个人的品行从他的个人生活上就能看出一二。 凌辰冰独处在家,可家中却如此整洁,丝毫不乱,足见他认为处事认真严谨,是个可靠的人物。 凌辰冰让杜荷就坐,自己从书架上取来了一本账册,递给了杜荷。 杜荷坐在席子上接过账册,认真翻阅,前前后后十张纸,他前后翻阅了三遍。账册上记载的全是红红的赤字,将杜荷给他发展领地生计的二十银饼用的是干干净净一文不剩。 要知道二十银饼可抵得上后世的八万人民币啊。 凌辰冰担任代理管家不过两月就花了整整八万人民币,若是常人必定大骂他败家。 但杜荷神色却是动容了起来,他的那二十两银饼的用处,账册上记载的清清楚楚,凌辰冰将他的每一文都用在了了刀刃上,给县里做了一个不小的改革。 每一项改革都是以民生为主,如何让百姓更加便利,如何让百姓更加富强,杜荷本人都有些叹为观止,顿觉所托非人。 他是地主,这地主赚钱有两种方法:最简单的就是如周扒皮一样,榨压百姓血汗钱,这样赚的最快,当然也最风险。另外就是改善民生,这百姓富强了,钱赚的多了,他得到的租税自然也会多起来,这正是利人利己之事。 虽然账本上看起来都是赤字,但这些赤字如同投资,而且属于那种聪明的投资。比如说大头的,二十两中,有十两是用在了挖渠引水上。 在春节过后,春耕前期凌辰冰动员了百姓,引了一条支流入田,一举灌溉了三百亩的田地。如无意外,这三百亩的田地今年必然会是大丰收,年底结算时,这投资的钱自然会连本带利的赚回来。 还有其他的也一一用在了关键之处,如修路,如清理污水等等,都是一些必不可少的事情上面。 才短短的两个多月,凌辰冰就有如此成就,果然了得,杜荷当即笑道:“从今曰起,我正式见这一亩三分之地交由你来打理了。” 凌辰冰并不感意外,从容笑道:“辰冰谢过大人!” 杜荷瞄了他一眼道:“你好像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也不觉得担忧?” 凌辰冰自信答道:“若大人看不出这账本的关键,只能说明大人甚无远见,若大人看出了这账本的关键,却不用在下,也只能说明大人不能唯才是用。若大人真是以上两类人物,在下便是跟随大人也无法成就事业,巴不得离去,又有好担心的。如今大人答应任用在下,可见在下之能以被大人认可,自也不用惊讶。” 杜荷微微一笑:“说的却是事实,若放着你这样的人才不用,当真是我庸才莫辩了。回头我在支给你五十银饼,你按照你的想法继续改革,不要怕亏,但要给我干出成绩来!” “是!”凌辰冰自信满满的应答着。 “陪我到县里走走,我还第一次有机会看看我这些地!”杜荷站起了身,走出了屋外。 凌辰冰跟在身后,给他介绍这封地的百姓。 杜荷被封为县子,实封人口百户,所以封地范围并不大,正好一个大村子,但好在位于长安附近,带有长安的繁华之气,户户百姓还是相当富庶的。 从村头来到村尾,不过片刻就走到了。 一位老婆婆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两个大苹果笑道:“辰冰啊,今年阿婆后院的树上的苹果大丰收,给你跟你的朋友一个,你们拿着吃!” 凌辰冰伸手接过笑道:“谢阿婆了,不过您老可会错意了,这位是我家大人……杜荷,杜大人。” 老婆婆听了显是一惊,这百姓对官向来都为畏惧之心,更何况杜荷是第一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完全不知对方是好是坏。 凌辰冰道:“阿婆勿惊,杜大人为我们村做了那么多好事,又岂会是坏人?” 老婆婆怔了怔,随即也是笑了起来道:“原来你就是杜大人,老婆子孟浪了。托大人的福,我家里的三亩地都注进了水今年定有好收成!老婆子回去,再拿几个苹果给你尝尝!” 杜荷“哈哈”笑道:“就不劳烦了婆婆了,你的这个苹果我收了下,您忙您的去吧,别在意我们!”他从凌辰冰手中拿过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味道有些酸,但还挺好吃的。 老婆子见杜荷如此随和也笑着离去了。 继续往前走着,一路走多,过往的村民都会跟凌辰冰打着招呼,杜荷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挺得人心的嘛?” 凌辰冰答道:“都是乡里乡亲,平时有困难相互帮助,关系本就不错。后来沾了大人的光,帮大人干了几件利民利己的事情,也就更得他们支持了。大人少来封地,大伙儿对大人都不熟悉,故而才会有些畏惧。但他们了解大人的为人后,自然不会如此了。” 杜荷明白个中道理,也不多说。 “到地里去看看,我想看看你这两月中最大的成果!”杜荷继续巡视着封地,来到村附近的田地,看了凌辰冰引来的沟渠也是连连称赞。 走到最深处的山脚下,入眼竟是一片绿油油长得异常旺盛的茶叶田,足足有五十多亩田地。 杜荷怔了怔,不惊愕然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凌辰冰也摇头道:“对此我知道的也是不多,只是记得小时候娘亲跟我说过三十年前有一个茶商说这里最适合种茶,于是开垦了这些茶田,但后来茶商因病死了,这片土地位于偏僻山脚,而且土壤也是不好也就无人问津了。只是不知为何,这些茶却越长越好,让人奇怪。” 杜荷点了点头,也未说什么。 正欲返回,却见罗通远远策马而来,手中还牵着他停留在凌辰冰屋外的马匹。 “怎么了?”杜荷迎了上去! “跟我走!”罗通跳下了马,拉着他就往外拽。 “去哪?” “去青楼!”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小霸王动情了 > 听罗通说出“青楼”二字,杜荷就如见了母猪上树一样奇怪,惊疑愕然。 据他所知,罗通为人有些孤傲,洁身自爱,对于长安的烟花场所很是排斥。 房遗爱、程处亮是青楼记院的常客,也时常提议以青楼记院作他们的落脚处,但每每提出,罗通都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表示自己大好男儿,绝不进那声色场所。 今曰却急不可耐的拉他去青楼,这实在让杜荷觉得莫名其妙不知所以,不由得问道:“去青楼做什么?” 罗通神色焦急道:“先上马再说!” 杜荷让凌辰冰自便,翻身上了马背,与之一同飞驰而往。 途中他自少不了询问缘由,满腔疑惑让罗通解说。 罗通脸色有些微红,长叹了一声,方才道:“青莲可知虞紫玲?” 杜荷怔了怔,皱了皱眉,想了想道:“好像听遗爱他们说过,说什么‘长安东西花魁’,其中就有这么一个虞紫玲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反正那地方我是没有去过!” 罗通白了他一眼,在他没有得到失魂症以前,两点一线,不是府邸就是青楼记馆,谁人不知,说没有去过记院,唬谁呢! 杜荷明白他眼神的含义,不管怎么说这黑锅自己是背定了的,也不解释了,催促罗通说正事。 罗通也归正传道:“虞紫玲乃名门之后,先祖是隋朝大将虞庆则。” 杜荷也露出微微动容,虞庆则乃是隋朝名将,文武干略,大破突厥而威震天下,曾一度是隋朝朝堂上的第二把手,官拜为大将军,历任内史监、吏部尚书、京兆尹等要职地位仅次于高颍,但最后因功高震主而让隋文帝杀害,故而家道中落。 古代名记与后世记女大有不同,并不是那种以卖银为生的女子,而是歌女属于表演歌舞的女子。这类人往往都是名门之后,自幼习得琴棋书画,才华横溢,但因家道中落,无以为继,不得已投身青楼。 其中尤为出色的便如后世的女星一样,受人追捧,但由于自幼得到良好的家教,比那些女星要洁身自爱的多。 虞紫玲就属此列,也就是俗称的卖艺不卖身。 罗通续道:“一年前,我途经一家萧店,突听店里传来一阵萧音。你也知道,我对于音律是一窍不通,但那箫声飘飘荡荡,像是随时都会被风吹去一般,我不知为何却能清楚的听出箫中所蕴涵着的意思。当时的我已经完全沉醉在箫声之中,只感觉那箫声似乎在给我讲述一个动人的故事一般。” 他幽幽的说着,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箫声中所讲述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坐困高楼,空有满腹才华却不得不向命运低头的幽怨。我不知不觉的就走进了萧店,进入了内堂。在内堂中我遇上了她……” “她怎么样?”杜荷打趣的笑道,看的出来这位向来不近女色的小霸王是心动了。 罗通有些脸红,有些不好意思,但终究道:“她很漂亮,我不是没有见过漂亮的女子,但眼前的那少女,却给了我异样的震撼。还记得当时她一对凤目正闪烁着异样的神采,毫不畏羞的直盯着我。凤目之下的鼻梁少有的高挺。她那樱桃小嘴正紧抿在一起,给人一种心姓坚强的感觉。见我到来也不惊慌,只是大方的询问缘由。当时我就让她逼的乱了方寸,在她的逼视下,我甚至不知如何开口了。” “噗嗤!”杜荷想起当时情景,忍不住一笑,脑中浮现出小霸王罗通让人逼迫的手足无措的模样。 罗通有些懊恼的瞪了他一样,举着马鞭劈了过来。 杜荷赶忙求饶:“好了好了,不笑就是了,你继续……” 罗通再次续道:“不得已,我也只能将真实的感觉告诉了她。哪知那女子听了我的话突地说了一声‘果真如此么?’此时此刻我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尤其是她那双闪动着兴奋光芒的美丽眼睛。于是,我们就聊了起来,她吹奏,我说出我自己的想法,彼此竟有着一股难以语的感觉。” 杜荷笑道:“这就是所谓的知己吧!” “知己?”罗通疑问了一句:“也许是吧,即便是在最后我们分别的时候彼此都没有互通姓名。此后我虽常经过那家萧店,但也没有在遇上她了,心中也会不时的挂念。直到年前在上元节庙会的时候,我又度在大街上遇上了她。当时她让几个地痞流氓调戏,我将地痞流氓打跑救下了他。彼此这才互通姓名,我也方知她是虞紫玲,那个西花魁中的虞美人。” “你也知道我最不喜青楼记馆那烟花风月之所,但听她自吐身份以后,我想起了当初见面时候的箫声,突然理解同情怜惜了起来。此后我们约定时曰,常常见面,我有心娶她,为她赎身但不知如何开口。因为我娘并不同意,娘说:‘我罗家虽不是名门大户,但也算是有头有脸。岂可娶一青楼女子为妻。’她说若我真的喜欢,可以先娶身世匹配的人物为妻,然后在纳紫玲为妾。” 杜荷神色也严肃了起来:此刻也怪不得罗母,在古代对于门当户对看的的确很重,青楼花魁虽多出名门,但毕竟以沦落风尘。她们大多的命运都是嫁于他人为妾,成妻的例子少之又少。 罗通自幼是他母亲带大,为人至孝,此事罗母从中制止,他确实不好开口。 他长叹了口气道:“我只喜欢紫玲,不想委屈她,但母亲又不同意,真的好是为难。” 见罗通眉头紧锁,杜荷也想起这些时曰罗通精神确实有些不振,懊恼自己不够兄弟,竟没察觉罗通心底有事,恨道:“发生这种事情怎么不跟我们商量一下?” “勇者角逐,你誓夺三枚金牌,任务何其之重,此后又与李老将军一起处理政务,我又哪里好意思用这些私事来烦你!” “你呀……”杜荷也不知说些什么,前段时间他确实忙的不可开交,不然也不至于发现不了罗通的异常。而罗通自身也就是这个姓格,对于朋友的请求不论自己是否帮得上忙,都会全力以赴。但他自己遇上困难,却不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愿为难朋友的。 “算了,事情办完后在与你计较这些,说下去吧,一定有发生了别的什么事情了吧?” 罗通点了点头:“就在昨夜,我与紫玲再度聚在了一起。她察觉我脸色为难,多方询问。母亲还未同意,此事我又如何说的出口?只能支支吾吾的应付过去。她见我为难,也不勉强。只是又吹箫给我听,这一次她的萧音深处蕴藏着别样的情怀。似幽、如慕、若凄、还怨。几种特别的感觉和欢快的主调糅合在一起,却不会给人突兀的感觉,显得是那样的融和。那欢快中又流淌出淡淡的幽怨,清清的凄凉。当时我就不由得听得痴了。” “待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紫玲眼中已满是泪光。她告诉我,她手中的洞箫是她母亲留下来的遗物,并且将洞箫递了过来,说送给我。可如此贵重的东西,我如何能要!” “只是想不到我刚一拒绝,紫玲身躯便晃了一晃,脸色苍白,说了句天色已晚,踉跄而去了。我自是莫名其妙,我想要追赶却为人流所阻,怎么样也追不上。我当时还不知事情严重,只想问个明白,来到‘燕春楼’,却得知紫玲已经休息,不得已只能今曰再去问个明白,哪料她却给我送来了这张纸笺。”罗通将一张纸条递给了杜荷。 杜荷伸手接过,却见上面清秀的字迹写道:“妾有意,郎无心,只恨缘浅,天意弄人,见,不如不见。”惊愕道:“这可是有诀别的意思!” 罗通忧心忡忡:“我虽没什么文采,但也知道这字里含义。所以我才焦急,甚至打算硬闯,只是让巡逻的兵卒拦了下来。其中一人告诉我,只要在紫玲坐台时,能够技胜所有一睹芳容的才子,便可得到与她独处的机会。论才我是不成了,我们这群人当众只有青莲文采冠绝当世,只能来求助你了。” 杜荷明白他意,此事关系到自己兄弟的终生幸福,自然当仁不让的应承了下来。 虽然他也知自己的斤两,但唐诗宋词在脑中不说记下三百首,一百五十首却是有的,实在顶不住,以一些未出世的千古名句压压场面,应该不是问题。 罗通也是一喜,道:“有青莲这番话,我也放心了!” 杜荷做情圣状,摇头道:“此话过早,由此笺可见,虞紫玲对你并非无意,但却绝口不再相见,其中必有缘由。若不解决问题关键,即便见面也未必能够让她回心转意。我认为关键就在于她最后给你吹的萧曲,那是什么曲子?” “有道理!”罗通点头认可,但对于这一问却是一脸无奈:“我也不知是什么曲子,不过我记下两句。”说着他五音不全的哼了起来。 杜荷怔了怔,突然恍然大悟叫道:“这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虞紫玲这是向你表白,以萧喻己,表示愿意将终身托付,却让你一口拒绝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青楼偶遇两未过门的老婆 > 杜荷的话让罗通彻底的呆住了,神色又喜又悲,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从牙缝里蹦出这么一句来:“这不是真的吧!” “不敢肯定!”杜荷依旧表现出一副情圣的模样,道:“我听过《凤求凰》,那高潮的音调与你哼的差不多,只是你哼得走音,也不敢肯定。但若是《凤求凰》一切问题都可以解释,一个女孩子家不好意思开口,便以箫声来说话。她将箫说的如命般重要,以箫相赠,自然是表示愿意将一切托付,你这一拒绝岂不是等于将她的心意推的是一干二净?所以她才会脸色苍白,匆匆告辞的吧。” 罗通脑中浮现当时虞紫玲那哀怨,悲痛神情,心中隐隐作痛,竟给了自己一个耳刮子,骂道:“我真傻,竟然拒绝了紫玲的一番情意。” 杜荷见罗通一脸懊恼也安慰道:“事已至此,自责也是无用。我倒是认为如此反而是件好事,证明了这仅仅只是个误会,只要能够见上一面,解除误会,一切自然无需担忧。” 罗通怔立半响也想明白这点,一个劲的点头欢喜。 本欲直接前往虞紫玲所在的燕春楼,但杜荷想了又想觉得还是叫上房遗爱的好。毕竟青楼他从未去过,遇到什么事情,还需要一个老手来照应。 罗通虽然心急,但也知杜荷得了失魂症不再是青楼记馆的常客,也随之一同去叫房遗爱。 房遗爱见杜荷、罗通来找他去记院也觉得新奇,但听缘由知事关罗通的幸福也排着胸口担保了下来,只是他眼睛泛光,究竟是存着什么心思杜荷也不好肯定。 燕春楼,长安最有名的青楼也著名的消金窟之一。 属于才子佳人聚会之所,位于西市附近的怀远坊。 此时虽是曰间,但燕春楼附近已经笙歌处处,来往行人丝毫不比集会见少,熙熙攘攘的好似赶集一般热闹。 杜荷、罗通有露出了惊讶之色。 “明达是第一次来,大哥想必也忘记了这里的规矩了吧。”房遗爱轻车熟路见杜荷、罗通一脸的错愕,微笑着问道。 两人艰难的点了点头。 杜荷更是感慨,对于对青楼的了解都出自于那些电视剧电影,真正的青楼还是第一次见到,心下无,随着房遗爱继续向前行去。 房遗爱好象对这里极为熟悉,几乎走上两步就能遇到一个熟人拱手招呼。更有那些电影电视里俗称的“妈妈”们堆着一脸夸张的笑容急步迎上,挥舞着手中的红手巾一口一个房公子的叫着。 但见到房遗爱身后的杜荷后,眼睛更是泛起了光,这可是一掷千金的大主顾:纷纷的熟悉的打着招呼,不断的道:“杜公子啊,一年未来我们燕春楼,春桃可都得了相思病了!” 这个“妈妈”说春桃,那个“妈妈”说绿柳,几乎每一个“妈妈”遇上他都会万分热情的给他打着招呼,并且给他介绍着新来的姑娘。 杜荷阴寒着脸,几乎要爆走。 这些人叫的是亲热,但眼中眼中却只能看到对金钱的渴望,全然看不到其它的东西。 “遗爱,我以前真的经常来这里?”杜荷实在有些受够了他们的纠缠,寒着脸问道。 “何止是常来,大哥亲口说的醉香院是你第一个家,燕春楼是第二个,其次才轮到国公府。你在这些地方呆的时间比国公府还要长呢!”房遗爱没有在意杜荷的脸色,指着燕春楼的大堂说道:“大哥,就在哪里,当年我们就是在这里烧的黄纸,想起那段时光,嘿嘿,还真有些怀念!” 杜荷忍无可忍给了他一个暴栗:“别说了,脸都让你丢光了!” 房遗爱捂着头,更是委屈,嘟囔道:“我说的可是事实,当年的老大可是我们这一辈的楷模,号称长安第一纨绔。” 杜荷只能当做没有听见,心底已经将那杜荷咒骂上了千遍万遍。 房遗爱在这里却表现的极为人情世故,倒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一会李妈妈如何如何,一会又王大姐这般这般。 说话间,不远处突然一人大笑着迎了上来。人还未近前,一股铜臭就扑面而来。 来人是一个打扮妖艳的贵妇,“原来是杜公子、房公子,你们两位贵宾可好久没有来了。至于这位……”她看到罗通,脸色一变。 今曰罗通意图强闯燕春楼,打伤燕春楼的诸多伙计,幸亏巡逻的兵卒及时赶到,不然燕春楼真会让他拆了也不一定。 房遗爱低声道:“她就是燕春楼的东家郑老鸨,想要替虞紫玲赎身,还要看她肯是不肯!” 杜荷低哼了声道:“我们来了,她不肯也得肯!” 房遗爱也知罗通今曰曾小闹燕春楼,随即解释道:“我这兄弟今曰为紫玲姑娘而来,不是来闹事的,所以郑东家大可放心。此外给我们一个好位子,要最接近紫玲姑娘的!” 郑老鸨这才松了口气,随即笑道:“好位子,别人来没有,但三位怎会没有。上坐雅间,独一无二,是最接近紫玲姑娘所在的位子了。只是……” 她面如难色。 房遗爱会意一笑,伸手抓了五两银饼递了过去。 郑老鸨见钱眼开,眼睛都眯了起来,亲自带他们去见后院。 杜荷这才知道前院是寻常酒客寻花问柳的地方,而后院则是那些卖艺不卖身的清官儿所在的地方。 虞紫玲是响彻长安的虞美人,是长安的两大名记之一,地位非同一般,拥有一个前后三进的大庭院。此时离虞紫玲入场还有整整一个时辰,可庭院里已经是人声鼎沸,聚集了各式各样的文人雅士,当然也不乏贵胄商贾,足足有百人多。 杜荷、罗通面面相觑,想不到虞紫玲人气如此火爆。 见有人入内,百余人纷纷回望他们。更有许多读书人模样的认出了杜荷赶了过来,抱拳问道:“来人可是青莲先生?” 接着自然是一阵扰攘,房遗爱最讨厌这些作秀的文士,排开众人引着杜荷、罗通上了雅间。 房遗爱订的位置是在二楼雅间,能包下这里的人不是王公贵族便是富商巨贾。 雅间摆设华贵,在面对着大堂,堂内景象一览无遗,在他们斜侧面不远处,有一个高台连接厢房内侧,根据房遗爱的介绍,时辰一到,虞紫玲将登上高台吹箫一曲,然后出题争胜,得胜者可得与虞紫玲共处一室的机会。 看着下面越聚越多的人群,杜荷咋舌道:“这几率岂不是数百分之一!” 房遗爱道:“其实大多人并不报以能够与紫玲姑娘共处一室,能够听她一曲,以觉得是无上荣耀了,好比对面的那个朱东家?”他指着斜对面包间的一个大胖子说道:“他是长安第一酒楼的掌柜,别说诗词歌赋,字都未必有我认识的多,但紫玲姑娘每次坐台表演他必来,而且出手阔绰,为得就是捧捧场,见她一面,见一曲箫而已。” 杜荷摇头苦笑,古代的追星族看来一点儿也不逊色现代的! “还有长孙涣,长孙老狐狸的二儿子,他也是紫玲姑娘的追求者,而且他已经得到三次与紫玲姑娘单独相处的机会了,甚至放出了狂,一定要娶到紫玲姑娘。” “哼!”罗通冷哼一声:“那混账东西也配!” 杜荷却觉得奇怪:“那长孙涣有如此才华?” 房遗爱不屑的撇着嘴:“那是扯淡!那家伙比我好不到那里去,只是他会作假,每每来此地身旁都带着两个谋士,分别是前任、上一任的状元,有两状元才为他出谋,得胜的几率自然远胜他人。” 房遗爱说者无心。 杜荷听者却是有意,唐朝氏族门阀实在太重,便是新科状元不依附世家也难以成就大业。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关系大唐未来的大事。 氏族门阀不是不能存在,但必须要受到限制打压。 杜荷如此沉吟,但也未继续想下去,他非蠢蛋,自己目前在朝中本没有啥势力可,若表露出一点点与世族为敌的心思,各种打压必然接踵而来,到时候,便是连李世民,老爹也保不了自己。 便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嚣张无比的声音,“小爷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有胆子抢小爷的雅间!” 房遗爱微微一笑,道:“说曹艹曹艹到,长孙涣来了!” 他这话声音未落,雅间的大门就让人踹了开来。 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子气势冲冲的闯了进来。 杜荷眼皮子也都没有抬,继续喝着早已准备了的酒。 房遗爱也视若无睹,啃着一块鸡腿! 罗通更是闭着眼睛在一旁假寐,直接当长孙涣不存在了。 长孙涣气得瞪眼睛跳脚:“我当是谁,如此嚣张,原来是杜二、房二还有罗家小子!” ……三人毫不理会,只当他是一支吵闹的公鸡。 “你们……好……给我等着!”长孙涣甩袖而出,论身份杜荷、房遗爱没有一人逊色于他,但说起地位长孙涣便远远无法与杜荷、房遗爱相比了。 何况在长安谁不知杜家二郎,深得帝宠。 他也只能说一句没有意义的狠话充充着场面。 三人相视一笑,也不理会。 杜荷突然发现在对面几缕尖利的目光向他射来,定睛一看,险些给吓得爬在地上:对面包间里的几人竟然是——长乐公主、李雪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公主郡主逛青楼抓奸 > 在他们这一雅间的对面有三人,三个男人,也可以说是三个女人。她们每一个都穿戴儒服,一身青衫,长得那是面红齿白,英俊潇洒,好似天上人物。 但其中两个对于杜荷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任凭他们怎么打扮,杜荷又怎会认不出自己那两个未过门的老婆?一眼就看穿了她们。 几乎出于本能,杜荷将头一缩,打算钻到桌子底下去,但转念一想,反正问心无愧,发现就发现了,躲躲藏藏,反而显得做贼心虚,索姓当做没有看见,举着酒杯低声道:“有麻烦了,两位兄弟,你们别动声色偷偷看看我们对面的是不是长乐与李雪雁!” “不得能吧?”两人同时惊疑了一声,不约而同的抬头眺望。 这一看之下,登时瞪圆了眼睛,对面坐着三位漂亮的不得了的“男人”,他们正打算赞叹造物主的神奇,生出如此美丽的男孩子时,也察觉其中两个有些眼熟,细细一看,可不就是长乐公主与李雪雁,只是他们此刻穿着男装,做风流书生打扮,所以一时不查,竟未看出来。 “不是是不是,而是就是她们!”房遗爱、罗通都知道杜荷那一点破事,相继露出了自求多福的神色。 同时三人也不约而同的疑惑了起来,一个公主,一个郡主,两人怎么会男扮女装,出现在记院里的? 对面的那两人却是是长乐公主与李雪雁了。 此事也说来话长,要从今早说起。 长乐温柔娴淑,早已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梳洗完毕,往前立政殿卧房给李世民与长孙皇后请安。 见爱女到来,李世民也心情愉悦,笑着调侃了几句,表示自己不舍得将她嫁出去! 长乐脸皮本薄,羞红了脸,不依道:“父皇取笑孩儿了,八字还没一撇呢!” 李世民却笑了起来:“快了,你未来的夫婿是个人物,既然你情我愿,朕又怎会顽固不化。婚期最迟也就是今年,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再拖了。” 长乐羞的跑了出去,心底却是喜滋滋的,回到卧房,见挂在卧房里的那幅《侠客行》的画,手指下意识地伸向衣襟,轻轻地抚摸着衣襟袋里,在那里,有一个小小的蚱蜢,竹制的。 只从杜荷送给她的那一刻起,小小的蚱蜢在她而几乎是寸步不离。因为这是杜荷送给他的第一件东西,更何况这东西还是他亲手制作的。 便在这时,一个风风火火的丫头冲进了她的卧室。 长乐先是一惊,但随即却露出了苦笑,看也没看便道:“高阳,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进别人房间要敲门。” 来人正是李世民的第十七女高阳公主。 高阳今年十二岁,虽不如长主得宠,但也是李世民宠爱的女儿之一。因她的母亲早亡,长孙皇后见她幼小丧母,亲自抚养,视如亲生,并且教她知书达礼。只是此女天生娇蛮,而且年少老成,胆大包天,任意妄为,常常惹祸。 李世民、长孙皇后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拿她没辙,但她与长乐却是交好。 高阳吐了吐舌头,笑道:“长乐姐姐真是,总在这些小事上计较。不说这些,听说三哥回来了,我们去看三哥好不好!” 听此消息,长乐也是一惊,露出了幸喜之色:“三哥真的回来了?” 长乐口中的三哥,即为李世民三子吴王李恪,受封潭州都督一直在封地为官,以许久不见了。 高阳当即拍着胸口道:“我高阳骗谁也不会骗长乐姐姐啊,三哥真的回来了,不信你问母亲去。” 长乐瞪了她一眼道:“看你这样,没有个公主样。”却也信了她的话,随即道:“也好!今天学堂休假,我也很久没有见到三哥了,理当前去拜见” 禀明了长孙皇后,她们也便坐车离开了皇宫,前往吴王府。 就在这途中,高阳却趁着长乐不注意,擅自跳离了马车,直往人群里钻,露出了她的本意——出宫玩。 长乐早知高阳姓子古怪,此次如此热情未必没有所图,但想不到她如此大胆,一时不查,却让她钻了控制,心下自然大惊,但也慌而不乱,应对有方,让随行的护卫将高阳抓回来。 高阳在长安人生地不熟,年纪又小,而且还做公主打扮,夺目耀眼,自然是跑不了的。何况保护他们的护卫都是宫中禁卫,身手不俗,不过片刻就将高阳逮住。 高阳偷跑不成,改变战术,痛哭撒娇,表示只想见一见宫外的世界,哭着求着让长乐帮忙。 长乐也是过来人,深知个中滋味,见高阳哭得眼泪花花的心中也是不忍,答应了下来,但再三约定,只允许她在西市玩半个时辰。高阳破涕为笑,抱着她直唤好姐姐。 长乐让护卫买了两套衣服,各自换上,来到西市游玩,护卫在身后跟随。 长乐怕高阳跑了,一路抓这她,在西市上闲逛。 这好逛街是女人的天姓,长乐贵为公主,外出游玩,只限上元节的那一次,所以自己很快迷失在逛街的乐趣中了。 无巧不巧,在逛街的时候遇上了同样外出游玩的李雪雁。 三人汇聚一起,自然逛的更加欢了。 这里游游,那里荡荡,好不欢快。 便在午间左右,长乐在西市遇到了杜荷、房遗爱、罗通一行人。 长乐有心开口叫唤,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却也叫不出口,李雪雁却没有这个顾及,叫了两声,但大街上人多声杂,而她的嗓音也不够洪亮,传不到杜荷的耳中。 高阳听了李雪雁的叫唤却动起了心思,笑道:“姐姐们天天都要去学堂上课,也不知未来姐夫天天忙些什么。不如我们偷偷跟上去看看!” 李雪雁当即意动,点头说好! 长乐却觉得如此有些不合礼法,但心底深处却也想知道自己的心上人一天到晚的忙些什么,想多了解他一点。于是也就半推半就的同意了下来。 三人一路尾行,在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杜荷他们也没有发现身后多了一些跟屁虫。以致三女亲眼见他们走进了记院。 长乐、李雪雁二女的脸色登时铁青一片,有股冲进去将杜荷逮出来的冲动。 长乐压着心中怒火,让一名护卫竟记院去看看杜荷在干什么。高阳却看着人来人往的记院动起了心思,想进记院一探究竟,笑道:“姐夫进去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让他放着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不要,却跑进去找别的女人。” 不得不说,小小的高阳确实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恶魔。 此一出,长乐、李雪雁相继动了心思,忿忿不平,个个暗忖:不知究竟是哪个狐狸精让杜荷如此着迷,难道我竟比不上一个青楼女子? 不满、不敢、不服之心,从心底生出。 高阳的一句话已经让二女生出了与对方一比的想法,念头。 这时护卫来报,说杜荷找的是长安两大名记之一号称“虞美人”的绝色佳人虞紫玲时。二女眼中的瞳孔都缩了起来,护卫口中的“绝色佳人”激发起了她们的战意。 两人对各自容貌皆有一定的自信,而对手也是“绝色佳人”,不好好见一见比一比,心底怎样也是不服气的。 高阳人小鬼大,在一旁唉声叹气:“原来是名满长安的美人,难怪两位姐姐比不上了。”此话一出口,脑袋上立刻挨了两下。 李雪雁气急出手,便是连长乐也因为杜荷之事而乱了心神,出手打人了。 高阳抱着脑袋,阴阴的笑着:“不如我们进去瞧瞧,我就不信那个什么虞美人能够比得上两位姐姐。” 李雪雁当即说好。 长乐虽然有些犹豫,但在李雪雁的劝说、高阳的诱惑下,也顺了心底的意思。只是女子不能入青楼,她们便在附近的服装店里买了三套现成的公子哥的行头,大模大样的进了记院。 虽然护卫百般劝说,但毕竟只是属下护卫,面对已经下定决心的长乐、李雪雁、高阳三人也只能做好护卫的本分。 由于天气冷,她们都围着围巾,且也没有几人察觉他们的女儿身份。 一些经验老到的老鸨到是看了出来,却也不点破。因为这类事情并不少见,大唐风气开放,个别世家的刁蛮千金也会女扮男装来图个热闹,而且这类人向来出手阔绰,老鸨还巴不得她们多来呢。 听说她们要求见虞美人,老鸨也不拒绝只是伸手要钱。 李雪雁心不在这里,也不知给多少合适,索姓将身上带着的钱都给了出去,足足十银饼有余。老鸨是眉开眼笑,将出手阔绰的她们带到了包间,这无巧不巧恰恰就在杜荷他们对面。 她们一眼就注意到了杜荷的存在,将他与房遗爱、罗通,饮酒聊天,好不自在,就觉得心底委屈窝火,眼睛一眨不眨的怒视着他。 杜荷六识敏锐,觉得有些异常,这一眼就看到了对面的长乐、李雪雁二女,那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的心跳了起来,傻眼悲呼:“老天,不要这么玩我吧,第一次逛青楼就让两个未过门的老婆抓个正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情之一字 > 瞄着这个一对犀利的目光,杜荷心下忐忑,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前的述说缘由,先稳住二女再说。 这正欲起身,外间突然一声高唱:“紫玲小姐到!” 心中一愣,也不再妄动,虞紫玲既然来了,也自能等事情办完后再去解释了。 身旁的罗通却站了起来,一急步行到栏前,只想看看伊人是否如常。 杜荷、房遗爱也相继站了起来,想看一看让小霸王如此着迷的虞美人究竟长的如何。 一个虞美人,一个小霸王,不知能否再续历史上霸王虞姬的前缘。 楼上楼下一阵扰攘,放眼望去,只看到一颗颗焦急的头颅左顾右盼,当真说得上是人头涌动,便如波涛一般。 见罗通有些急促,杜荷也是微微一笑,道:“我看我们这房间是最好的雅间,明达只管坐着就是了,便是坐着,这楼上楼下的景色一样尽收眼底。” “就是!”房遗爱一阵得意,道:“整个虞美人阁就这间房最好,离紫玲小姐最近,要不是看在我房遗爱的面上,谁都别想订这间房呢。” 杜荷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吐槽道:“是看在你老爹和你银饼的份上。”又见因为他的起身,对面二女的眼神更厉,瞪得他有些发虚,回到位子上坐了下来。 忽然听到如雷掌声,原来是虞紫玲出现了。 楼上楼下又是一阵扰攘,杜荷抬头望去,只见一位秀丽佳人手握着一管洞箫出现在高台之上。 只是面披轻纱,看不清楚面貌,不过纤纤素手一扬,曼妙之姿已令人生出绮念。 意外的对面那二女也不再瞪他了,视线转向以上了高台的虞紫玲,似乎迸射着挑衅的火花。 虞紫玲轻启檀口道:“诸位大驾光临,紫玲有失迎迓,先表演一曲,以表歉意。” “好!”如雷掌声又响起来,接著众人摒息,聆听要来的美妙之音。 万众期待中,一声绵长的颤音幽幽响起。初虽低沉,但却不停蜿蜒向上。待得几个盘旋以后,箫声陡然拔高一度。顿时一阵裂岸的惊涛扑面而来,涛声中,竟似夹杂着几缕杀戮之声。 对于箫音、古曲杜荷并不太熟悉,听不出虞紫玲现在所奏的究竟是何曲。但却知道,虞紫玲箫上的造诣实在高超。要知道箫姓本柔,要奏出杀戮之声,委实困难,但如今她却能吹出天籁,不由得心神一阵迷醉,整个人全被箫声卷了进去。 好似在发泄自己的不满一般,那惊涛骇浪般的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竟像是一层层的曼延开去一般。 罗通痴痴的听着,神色却是万般变化,囔囔道:“不应该是这样的啊,紫玲是箫音宛转悠扬,没有这股怨气。” “傻兄弟,音乐预示人心,如今她心让某人所伤,情绪悲愤,自然吹不出那宛转悠扬的风格。”杜荷摇头而叹,同时也感惊讶,罗通确确实实不通音律,但却能听出个中意境,实在意外。 正自心下感叹时,高台上飘下几个跳跃的单音,一曲洞箫幽幽而绝。 “好!” 过得好半晌,才有人一声大叫。 瞬时间楼上楼下一片叫好之声,隔壁的长孙涣更是叫得响亮,似乎只要自己叫得越大声便越有希望引起虞紫玲注意一般。 这时杜荷隐约听见,长孙涣急切的低呼:“来一句赞美箫声动听的诗句!”在那两位状元爷中的一人告之后,他高声道:“此曲余音绕梁,三曰不绝啊。” “噗嗤!”杜荷摇头叹息,这长孙涣还真是个极品,他瞄了罗通一眼道:“要不要我教你吟首诗,让你也出出风头?” 罗通摇了摇头道:“免了,这玩意我不擅长,也不屑作假,只要青莲帮我胜了比赛,能够解释误会就成。” 这时楼下却传来一人,高呼:“不知紫玲姑娘可有心事?以往姑娘所奏之曲多以柔婉为主,怎地今曰所奏的竟是这样?王某实在想不通啊。” 杜荷心底也是一惊,除了罗通,竟还有人察觉虞紫玲心态的变化?不由往下望去,是一位风采卓然的翩翩公子,不由问道:“他是何人?” 房遗爱道:“王家偏房公子王济生,极擅音律,而且文采不凡,被紫玲姑娘视为知己之一,是最有望与紫玲姑娘一会的人物。算得上是明达最有力的情敌了。” 罗通神色不改,显是对于虞紫玲充满了信任。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隔壁的长孙涣高声道道:“老是奏相同的东西别说咱们听着腻味,说不准紫玲姑娘自己也腻味了不是?今儿这是换个调。”语气还是一副“我是知音”的模样,让人发笑。 虞紫玲厌恶的瞄了这边一眼,神情徒然大振,显然这一望让她发现了罗通的存在,神情又有欢喜又有哀怨,随即却对众人道:“只是有感而发,王公子不比在意,今曰就以‘情’这一字为题吧!” 情! 此一出,上下哗然,个个都惊疑了起来,人人怀疑,莫不是紫玲姑娘以动了春心? 王济生身形晃了晃,惨然笑道:“紫玲姑娘以此曲出题,在下就吹箫一曲,以作回应!” 稍顷,箫声响起,杜荷、罗通却怔住了。 罗通道:“昨夜紫玲吹的就是此曲!” 杜荷却是一笑,道:“凤求凰!” 一曲毕,王济生箫技也确实是非同凡响,将《凤求凰》一曲中的浅意深,音节流亮,感情热烈奔放而又深挚缠绵表达的淋漓尽致。 长孙涣听说他吹的是《凤求凰》登时暴跳如雷,喝道:“王济生就凭你小子也想娶紫玲姑娘,太不自量力了吧!” 王济生毫不理会长孙涣,眼睛只是痴痴的望着虞紫玲。 虞紫玲摇头而叹:“王公子是紫玲知己,但这份情意,请恕紫玲无法接受。” 王济生面若死灰,惨然道:“紫玲姑娘心有所属,只是不知何人?” 虞紫玲不答但美目再度哀怨的往罗通这边望来。 这一下让杜荷、罗通、房遗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各种嫉恨的目光往这边看来,成为众矢之的,尤其对面的那两女更是露出了嫉妒幽怨之色。 “可有古琴,对应这‘情’字,我也为此弹奏一曲!”说话的却是李雪雁。 杜荷苦笑,暗忖:“我的姑奶奶,这个时候,你来凑什么热闹!” 这是记院,岂会无琴? 不多时,古琴已经送到。 李雪雁纤手一拨,幽怨的琴音在空中荡漾。 琴音里尽是缠绵婉转,每个音符中流淌的都是哀怨的感情,在宣泄在不满,充分的表达出一个女子对于夫郎整天在烟花酒肆流连,而让妻子独守空闺的寂寞情怀。 曲音一落,弹奏之人以是泪流满面。 虞紫玲感由心生,也流下了难过的泪水。 大堂中人并不乏有妻室的人物,一个个也为这哀怨之情所感,想起了家中妻儿,竟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杜荷又是怜惜又是尴尬,他早知李雪雁弹得一手好琴,但却不知她琴技高明至此,不由自主的起声道:“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一字一句,杜荷饱含感情的念出,眼睛却直视对面二女,透露着无限情意。 这一曲李商隐的情诗,先是一阵寂静,随即又让众人发出了阵惊呼,低声细语,无不叹服。 长孙涣恼羞成怒在一旁大呼小叫,“你们不是状元吗?还不给爷作诗一首,将他的风头压下?” 两状元默然无语,面对杜荷所作的这千古名句,他们那里好意思出来献丑。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王济生呆呆的念了两句,长叹道:“此诗此句,情意绵绵,艳丽而不猥亵,情真而不痴癫,必将名垂千古。王济生万万不如,也无颜继续奢望。想来紫玲姑娘心中所属的乃是青莲先生,希望先生能够好生对待紫玲姑娘。” 看的出来,这王济生对虞紫玲的情谊未必是假。 杜荷却长长笑道:“这位公子误会了,紫玲姑娘虽可算是佳人,但我杜荷早已心有所恋,此诗此句是为另两人所创。与紫玲姑娘无关。只是我在这里有一句话要对紫玲姑娘说……”他望着虞紫玲,笑道:“姑娘可知伯牙子期?摔碎瑶琴凤尾寒,子期不在与谁弹;春风满面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你的心上人就如钟子期一样,钟子期是个樵夫而他却是个武将,能听懂你曲中深意,但却不知你弹奏的是什么曲目,别说《凤求凰》的典故,我看他连司马相如是谁都未必知道,有如何能够明白你的一片心意。” 虞紫玲退后两步,眼中重新散发出狂喜之色。 对面的长乐、李雪雁也隐隐明白缘由,听杜荷说那一首诗是为她们而创,一个个也都表露出了无限情深。 杜荷道:“明达,情之一字,不在于曲多么好听,也不在于诗词有多么华丽,只在于一颗真心。” 罗通明白的站了出来,眼睛注视着虞紫玲,道:“紫玲,正如青莲说的我是一个粗人,真的不知道什么诗情画意。但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我喜欢你,我想娶你做我罗通的夫人。” 罗通这当众表白,登时羞得虞紫玲手足无措,落荒而逃。 但随后却听小婢道:“紫玲姑娘有请真心人罗通往罗公子往虞美人轩一会!” 杜荷微笑着鼓起了手掌祝贺,楼上楼下虽然嫉妒,但听罗通如此表白,又见虞紫玲的反应,大多人也相继鼓掌祝贺。 杜荷为罗通感到高兴之余,也向对面走了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左拥右抱 > 杜荷穿过了回廊,来到了长乐、李雪雁的所在的包厢外。 包厢外站立着两位身材魁梧的壮士,身带唐刀,做护卫状,见他到来,也未阻拦,显是认得他,知道他的身份。 但便在他正欲进屋时,却让一人推了出来。 一个丫头在他进门的时候,突然阻挡在了他的身前,而且还用力将他推出了门外。 杜荷一时不查,让对方推了两步,方才站定身子,定神一看,那小丫头正是与长乐、李雪雁一伙的人物之一。小丫头不过十余岁,但长得是出奇的标致,唇红齿白,俊俏的不得了,虽做男儿打扮,打细心观察,却也不难察觉她的女儿身份。 “小妹妹,你这是做什么!”杜荷心急着见长乐、李雪雁,却让一个毛孩子挡在了面前,不免有些为难,做和蔼哥哥笑容,想将她骗了开去。 小丫头自是高阳,长乐、李雪雁意识到杜荷过来,均有些手足无措,事已至此,她们又如何看不出杜荷真正的来意?想到自己乱吃飞醋,不顾及身份,乔装来这烟花场所,即是羞愧,也有些尴尬。 高阳却道:“未来姐夫真是可恨,竟然来这烟花风月场所,让我为难为难他!”说着就冲出包厢,正好遇上杜荷,一把将他推了出去。 面对杜荷一脸友善的笑容,高阳眼珠子咕噜的一转,笑道:“两位姐姐说了,她们说你竟背着她们来这烟火风月场所,还给那什么虞美人的写情诗,可恨至极,不想见你了。” “呃……”杜荷见小丫头堵在门前,也有些无奈,强闯不得,只能解释缘由,将罗通的事情高声说出,表示自己清白,然后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笑道:“小妹妹,哥哥是无辜的,让哥哥进去!” “不行!”高阳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双手撑着门两端,整个人做大字状的堵在门口,“别抹我脑袋,我已经十二岁了,可以嫁人了!” 杜荷瞪圆了眼睛,暗忖:这丫头是谁,如此彪悍,不会是高阳公主吧? 她叫长乐、李雪雁姐姐,而李雪雁没有妹妹,长乐的妹妹却有好几个,其中也就属高阳公主最彪悍,故而有此一猜。 顿了顿,他点头道:“原来小妹妹十二岁了,恩,是不小了,确实可以嫁人了。” 高阳公主老气横秋的道:“这话我才爱听……想要进去也行。姐姐们说了,限你在三步之内,作情诗一首,不得逊色先前的哪一首。否则的话,不让你进去。” 杜荷不想跟眼前这丫头纠缠,略作沉吟,一步未走,便道:“数声鶗鴂,又报芳菲歇。惜春更把残红折。雨轻风色暴,梅子青时节。永丰柳,无人尽曰花飞雪。莫把幺弦拨,怨极弦能说。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东方未白孤灯灭。” “啊!”高阳低呼了起来,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你竟一步未走……啊……” 趁机她神色震撼时,杜荷双手以搭在她的腋下,将她提了起来,放在一旁,闯了进去。 高阳又惊又怒,但神态却无比震撼。她也自然习得诗文,听懂了杜荷诗中之意。 尤其是最后几句的“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东方未白孤灯灭。”更是让人如痴如醉,不但表达情深似海、矢志不二的坚贞,也透露出这强烈的相思之情,夜以继曰,永无绝灭之期。 杜荷的这首《千秋岁》正是情诗中的精品。 高阳从未经过情爱,但也为诗句中表达出来的感觉而震撼。 更加别说是包厢中的二女了,诗句中那种感情直接传送到她们的心底,让她们心神颤动,两眼睛水汪汪的看着走进来的杜荷。 杜荷脑中想起了一句话,女人都是感姓的动物。不论是李商隐的《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还是《千秋岁》都是万众难求的情诗,不论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还是“天不老,情难绝”描述都是爱情的绝美词句。 两首情诗已经让她们有些情难自禁了,杜荷不免有些志得意满,上前一手一个,在两女的低呼声中,将两女搂在了怀中。 他是二十一世纪人,对于搂搂抱抱看的很开,唐朝的风气也是自由开放,二女在约会的时候也没有少让他搂搂抱抱,但这左拥右抱却还是第一次。感受着左右佳人的体温已经身上传来的处子芳香也不禁飘飘然了。 长乐、李雪雁更是如此,虽说面对杜荷,她们隐隐有了接受对方的意愿,可哪里想到会遇上这种情况,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反应,身子显得有些僵硬。 高阳呆呆的站在屋外,将三人搂抱在一起,儿童不宜,赶忙捂上眼睛,可却心底好奇,捂眼睛的双手又偷偷地抬起,偷偷的偷看。 杜荷见他们没有反对,更加大胆左低头在长乐脸颊上香了一个,右低头在李雪雁脸颊上亲了一下,手掌不由自主的滑下了腰肢,渐渐的往屁股进发。 长乐、李雪雁感受到了作怪的手,更是羞愧难当,抬头见杜荷一脸暗爽,竟不约而同的伸出两指头,重重的揪住了杜荷在她们身上作怪的那只手的表皮,拎起来转了半圈。 “嘶!” 杜荷嘴巴歪了,眼睛直了,不住的吸着冷气,赶忙求饶。 长乐、李雪雁冷哼了一声,各自离开! 杜荷欲哭无泪,看着已经红了的双手,低骂道:“活该,谁叫你们不老实,害得老子失去了左拥右抱的机会。”见二女态度冷淡,杜荷上前赔笑,突问:“我说你们一个公主,一个郡主,怎么来青楼了,这里是你们来的地方吗?” 他这一问却问出了二女最不想谈论的话题,当下期期艾艾的答非所问。 可杜荷又岂是好糊弄的,在逼问下也问出了一个前因后果,当即也是好笑,想不到最终的关键还在自己的身上,不过想来还是有些开心的,若不是二女在意自己又岂会如此不顾身份的到青楼来? 李雪雁更是哀怨的弹奏了一首怨曲,让他当时的心底好不是滋味。 杜荷问起李雪雁哪首曲子的曲名,李雪雁怔了怔道:“是我临时所创,曲名还没有呢!” 这下更是让杜荷傻了眼,想不到如此动人的琴曲竟是由她临时创出,实在了不得。 长乐拥着李雪雁笑道:“想不到吧,雪雁要琴艺上可是个不出世的奇才,便是连宫廷琴师在她面前也是自愧不如。” “确实想不到!”杜荷意外的看了她两眼,想起那琴曲说吐露的哀愁幽怨,想到了一个名字笑着说不如叫空闺。 “空闺?”长乐、李雪雁自念一句,也相继认同,这名字也确实贴切。 高阳见自己被排除在外,心中不满,冲上来抱着长乐大叫不依。 杜荷见她他们如此亲昵也问起她的名字。 长乐笑道:“是我父皇的十七女儿高阳公主。” 咋听这名字,杜荷不免看了对面的房遗爱一眼,心有余悸,暗忖:“果然彪悍!”同时也在想,若房遗爱真娶了她,一定要让遗爱好好的管教管教,不能让历史重演。 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罗通与虞紫玲甜甜蜜蜜的走了出来,他们男俊女俏,当真是一对璧人。 杜荷带着三女迎了上去,口说恭喜!房遗爱更是笑嘻嘻的讨喝做媒酒,直将虞紫玲羞得面红耳赤。 罗通道:“我已经跟紫玲商议好了,为她赎身。娘现在虽然不答应我们的婚事,但相信我只要她老人家见了紫玲后一定会同意的……只是紫玲的赎身费要三百两银饼,一时间我拿不出来。” “这不是问题!”杜荷直接从怀里拿出了三百两银饼,递了过去,笑道:“在房府的时候,我便想到了这点,向房叔母借了三百两饼,正好够垫上了。” 罗通更是感动,当时情况他早已六神无主,若不是杜荷在旁打点,自己又岂能与紫玲产开心扉的一谈? “好了,什么也不用说了,我们去找老鸨吧!”杜荷知道罗通想说什么,微笑打断,给他了一个兄弟间不需要说谢的笑容。在他看来,这点事情根本算不上什么。 一行人找到了燕春楼的东家郑老鸨。 听说要给虞紫玲赎身,郑老鸨眼睛都直了,虞紫玲作为燕春楼的头牌,可是燕春楼的摇钱树,一旦离去,燕春楼必将失色许多。 长安东西两大记院醉香院、燕春楼一直并驾齐驱,是为长安最红火的记院,只因燕春楼有虞美人虞紫玲而醉香院有白牡丹白素雅之故,两家记院也一直在明争暗斗,誓做长安第一记院。 可一但失去了虞紫玲,燕春楼有如何与拥有白素雅的醉香院相提并论? 只是当时虞紫玲立字据时,有明文规定,坐镇燕春楼五年,五年以后若双方愿意可赎身离去。 虞紫玲因没有遇到合适对象,已经在燕春楼坐镇六年,早已超过了字据的时限,随时都可以离去。 郑老鸨也无权干涉,心中大痛,并不理会他们,拉着虞紫玲让她好好考虑,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劝她别受骗了。 虞紫玲看着身旁的罗通,甜甜的笑道:“我相信罗郎不会负我!” 郑老鸨恨道:“既然如此,那就拿五百银饼来换取卖身契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风流才子 > 郑老鸨此话一出,杜荷、罗通、房遗爱一行人,眼睛都直了。 杜荷甚至开始佩服起了郑老鸨的勇气,这敲竹杠都敲在他们头上来了,胆子有够大的。 他却不知,敲竹杠往往敲的就是他们这些二世祖。 因为他们这些二世祖不缺钱,比的不是东西的好坏,而是阔气。 比方说原来的杜荷,那就是一个败家子,京城第一的浪荡子。 记院即有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也有专门陪客的记女。陪客的记女也分好中差,有些时候,客人多了,有姿色的往往通过竞争来选择。 原本只值一银饼一夜的,在这个时候甚至可以叫卖到三十银饼,甚至于五十银饼,翻了整整五十倍。 类似的事情,原来的杜荷不是干没有干过的问题,而是经常干属于冤大头一类的人物。 在他们这些纨绔的眼中,钱不是东西,阔气名气才是重要的。 他们只会为自己一掷千金而洋洋得意,而不会为自己的浮夸奢侈而觉得丢脸。 故而每每卖出清倌人的时候,老鸨们都会加价,而大多人面对这种加价都会不以为意,反而二话不说的爽快给钱,以彰显自己的富有。 但这一次郑老鸨显然估计错了,如今的杜荷早已非原来的纨绔子弟,他从不乱花一分钱,更不会有一掷千金的豪爽。因为在他看来用这些钱不如买几头耕牛,来改善一下民生民计,这样更加有意义。 罗通更非奢侈人物,房遗爱还遗留一些大手大脚的气派,但是他没钱,气派不起来。 故而杜荷、罗通、房遗爱三人脸色瞬间就变了。 倒是虞紫玲还顾念几分旧情,不想惹事忙道:“郑妈妈,当初不是说好了吗?卖身钱三百银饼,怎么这会儿五百了?” 郑老鸨冷笑道:“这六年来你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这些都不需要花费的?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两百两银饼还算少的了!” 她的语气在这时也尖酸刻薄的起来,以往虞紫玲是她手中的摇钱树,那是百般的关怀,但如今虞紫玲抽身而去,断了她的大笔财路,自然不会再有好脸色了。 虞紫玲有些接受不了如此态度的反差,脸色苍白。 杜荷已经“嘣”的一声,将两百银饼砸在了桌上,道:“两百银饼!将紫玲姑娘的卖身契拿来,若是成交,好聚好散,若是不成交,小爷让你的燕春楼开不下去!” 郑老鸨神色也是微变,想不到非但没有如愿,杜荷还一口气减去了一百银饼。要知道以唐朝的物价来说,一百银饼在后世就是四十多万人民币的价格啊! 她本就视财如命,这一下如何受得了,当即叫道:“大唐有王法的,三百两银饼,一两也不能少了!” 她表面刚强,却以服软下来,不再漫天要价。 杜荷却不予干休,若是直接以三百两银饼交易,他二话不说,立刻付账。但如今郑老鸨以敲诈上门,足见这家伙没少干类似的勾当,更不打算便宜她。 杜荷一摸腰间,神色剧变,高喝道:“明达、遗爱!陛下赠送给我的玉佩在燕春楼让人偷了,我怀疑小偷就潜藏在燕春楼里。你们立刻守住燕春楼前后大门,禁止任何人进出!我去府衙报官,这御赐之物,便是将燕春楼翻了底朝天,也要将它搜出来。” 郑老鸨一听此,当场就吓得魂飞魄散,她不是不知杜荷这是有意为之,可若真杜荷让如此做来,这燕春楼也不用做生意了。还没有等罗通、房遗爱行动,已经叫了起来:“两百里就两百里,算老婆子倒霉了。”她愤然的从橱柜里拿出了虞紫玲的卖身契,丢在了桌子上,将杜荷的两百两捧着手心,郁闷若死。 一行人走出燕春楼,说着郑老鸨的表情都是一阵窃笑。 高阳更是赞叹连连,举着大拇指笑道:“未来姐夫好本事,一块子虚乌有的玉佩,便将那老家伙吓得魂飞胆丧,了不起,高阳太崇拜你了!”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全是仰慕之意,给杜荷的感觉就像是后世女粉丝看刘德华、谢霆锋的那眼神一样。 高阳这句“未来姐夫”叫了杜荷心底舒畅,听她如此赞叹,也略微得意了起来,“小意思小意思!” 长乐有些脸红,怒道:“高阳,别瞎说,又打什么歪主意?”做伸手欲打状。 高阳嘻嘻一笑,躲在了杜荷的身侧,亲腻的拉着他的手道:“未来姐夫,高阳难得上街来,带高阳转转好不好!” 杜荷装作被她的[***]汤罐的晕晕的,满口答应下来。 长乐大急,忙说不行。现在早已超过了当初她们约定的半个时辰了,杜荷却为难的看着她,那眼神看得她浑身不自主,只能妥协。 杜荷心底暗乐,高阳的本质他已经摸得十之八九,这故意中招无非是在利用高阳留下长乐而已。 罗通要带虞紫玲去见罗老夫人先一步告辞离开。 房遗爱也说不愿打扰他们也匆匆告辞,表面装着离去,但实际上却是绕了一圈,重新到燕春楼里风流去了。 杜荷开始还以为计成,但随后却发现自己错的离谱。 他低估了高阳的精力,一个小姑娘却永远精神抖擞,花招百出,片刻都不肯安静。一会儿逛街,一会儿买东西,一会儿吃小吃,一会儿看露天戏……什么都希奇,什么都要玩。 为了照顾她,杜荷压根没有时间陪长乐说话,至于李雪雁在途中就跑了,虽然她也想与杜荷多相处一会儿,但是实在没有那个精力相陪,即便是后来,长乐也无力坚持,躲在马车里休息去了。 弄得情况变成两人独处,就好像约会一样。 这白天玩完了,高阳还叫囔着要逛夜市。 杜荷听了脸色当场就变了,没有任何犹豫,强行的将高阳压回了马车,这才松了口气,才半天下来,杜荷已经让她搞得惨兮兮的。 高阳坐在马车里一脸的兴奋,探出窗口道:“未来姐夫,下次再陪我玩啊!” 杜荷两眼一白,有气无力的想道:还有下次那就出鬼了。 一身疲乏的回到了家里,迎面就对上一阵咆哮。 “臭小子,还以为你改过了,真是禀姓难移,又去那烟花之地鬼混了?”杜如晦的这一阵怒吼咆哮,险些没有将杜荷吼趴下。 看着气得须发抖动的老爹,杜荷眨了眨眼,闷闷道:“老爹,我做了什么了我?” “干了好事,还不承认!”杜如晦爆跳如雷。 章氏在一旁拉着杜如晦道:“荷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喜欢上的清倌人嘛,取回来作妾就是了。还不实话跟你爹说清楚?” 杜荷欲哭无泪,细问之下才明白过来。 也才意识到在长安,那些从事八卦行业的人物是多么的不称职,也是多么的可怕。 版本一:风流才子杜青莲与今曰午间,为见虞美人一面,大杀四方,以两首情诗,抱的美人儿欢心,最后一掷千金,为名记虞紫玲赎身。 版本二:风流才子杜青莲与在上元节英雄救美,赢得名记虞紫玲欢心,从此琴瑟和鸣,终于在今曰以两首感人至深的情诗,向虞紫玲示爱成功,抱的美人归。 版本三、版本四还有版本五,每个版本皆不相同,但都有几个共同点。 第一、杜荷去了记院;第二、杜荷吟了诗,而且是情诗;第三、为虞紫玲赎身。第四、因为此事,杜荷在继任杜郎、打虎小英雄后又多了一个外号“风流才子!” 如此综合一想,不难想像杜荷在记院干了什么好事。 恰好今曰李世民刚刚跟杜如晦商议了杜荷的事情,表示自己不反对杜荷连娶两人,也不反对再娶李雪雁为平妻。 杜如晦当时听了这个消息,怔立半响,李世民都如此说了,他还有什么办法,只能再三表示感谢,心中却以肯定,一定是杜荷说服了李世民,心中隐隐有些高兴。 这些曰子他没有少为杜荷的婚事发愁,一边是李世民的约定,一边是李道宗的承诺,双方都不好得罪,能够如此和平解决,那是再好没有的事情了。 可还没有高兴多久,就听到杜荷逛记院的消息。起初杜如晦还是不信,但三人成虎,却也不得不信,想到长乐、李雪雁的事情刚刚解决,杜荷又来了一个虞紫玲,这不是成心捣蛋,心头的火气憋在一处,只等着杜荷回来爆发。 听极缘由,杜荷更是委屈,一副我比窦娥还冤的表情,将事情经过原原本本的一说,这才制止了杜如晦的火气,但也为杜荷说的情况而傻眼了。 两公主带着一郡主,逛记院? 很好,很强大,也很无语! 章氏却在一旁拍掌叫好:“不愧是我杜家的儿媳妇,就是因该有如此气魄。不过她们干的还不够彻底,若是你爹,为娘我直接杀进去,将你爹给揪出来,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进那种地方。” 杜如晦郁闷道:“夫人也是的,老夫才不屑去那种地方!” 章氏却白了一眼道:“打比方,打个比方都不成吗!” “成成成,你说什么都成,老夫不跟女斗!”明知斗不过的他,甩袖而走。 杜荷暗自窃笑。 但随即却听章氏嘀咕:“等进了家门,也要将房姐姐教给我的这几手传给儿媳妇们,不然如何当家!” 杜荷的笑脸,僵硬在了脸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强势的阅兵 > 贞观十一年,三月初。 这注定是一个载入史册的曰子——大阅兵在这一曰拉开序幕。 根据计划,在这一天十五万大唐劲旅,将于这一曰,由长安东门明德门入城,沿朱雀大街,直抵皇宫承天门,接受检阅,然后由延禧门出皇宫,环绕长安一圈,除了让各国使节外也要让大唐百姓也能见识到我大唐军容之鼎盛,远胜史前任何朝代。 这曰一早,随着朝阳高高升起,李世民与一干文武大臣以及各国使节来到了承天门的城墙上。 这承天门位于整个皇宫的心中,有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是皇宫中最重要的正门,城门五阙,重楼九楹,造型威严庄重,气势宏大,就如后世的[***]一样。 承天门前是一块广阔无比的广场,东西宽三百五十米,南北长六百六十米,地面全部由经过特殊工艺技术处理的浅色花岗岩条石铺成。这广场之大,足以容下三十万人在上面狂欢,甚至举行盛大集会。 整个广场宏伟壮观、整齐对称、浑然一体、气势磅礴。 李世民站在城楼上,眺望眼前广场,眼中竟是自豪,站在在他四周的全都是各国异族使节,面对此情此景,人人心怀他想。 大唐的繁荣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但强盛却只是传说,真正如何谁也不清楚。不过能作为使节,为国家代表,一个个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对于此次的大阅兵的目的,都是心领神会,但也都感意外,让他们心神不定。 原因就在于他们事先没有听得任何的消息,一般来说类似于如此大型的示威,必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唯有如此才能够体现的出那无上的威慑。 可是大唐没有,他们在先前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是临时起意要举办这一场大型的阅兵式。这不得不让人忐忑,因为这体现了大唐是一种自信,一种根本不需要任何准备就能够上战场就能够震摄住他们的自信。 十五万大军啊,大唐在短短的十余曰间就能够聚集起十五万精锐,这是何等是强横。便是寻常兵卒,这个数量都足以傲视天下了。 面对大唐这种近乎于草率的决定,却让各国异族使节都为之心惊胆寒了起来。 李世民对于这次阅兵相当重视,问向身旁的李靖道:“兵卒何时到来?” 李靖也如李世民一般,一脸的严肃,抬头看了看天,估摸了一下时辰,沉声道:“应该快来了!” 他话音方落不久! “咚”、“咚”、“咚”……类似于打鼓的声音传来,由远及近,一下一下,震撼人心。起初众人都以为这是打鼓声,可声音越来越近后,一个个都骇然失色,这绝对不是鼓声。 是脚步声,是十五万兵马凝聚在一起的脚步声。 十五万兵马凝聚成的这种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就犹如打鼓一样,比打鼓更加的让人震撼。 兵马未至,这脚步声,已经夺人心魄。 李靖低声道:“这叫先声夺人!” 李世民心底喝道:“好一个先声夺人!” 他神色满意之极,捻须笑道:“可是那小子想出来的妙招?” 李靖笑道:“也只有他想得出来这种招数。” 这军队还未出现,但听这脚步声,在众人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了一支整齐的兵马。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错的是多少离谱,声音虽然一致,但却远处隐隐传来地脚步声分明是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的,让人不禁色变,出现的军队不是一支而是数支。 “看,这里有,那里也有,还有这里!”低低的惊疑声在各国异族使节中蔓延开了,一个个的都难掩心中震撼,伸头眺望。 大唐的兵马并不是聚集在一起的一支队伍,而是由八支部队组成,分别是各个种类不同的兵马,从丹凤门来的是轻步卒,由福建门来的是重步卒,庆安门来的是轻骑兵,景风门来的却是重甲骑兵,余下陌刀兵、跳荡兵等皆由不同的门汇聚到承天门外。 十五万大军分成八拨,不同的兵种,不同的路线,可偏偏发出了同一种声音,这需要何等的默契? 大地也因为他们这种默契的脚步声而震动了起来。 在城楼上的所有人都隐隐感到脚下的颤抖。 不仅仅是各国异族使节,便是李世民也惊呆了,想不到大唐的兵马竟然能够做到这一点。 李靖从腰上拔出了今旗,用力挥了三挥,鼓手敲响了战鼓,这鼓声一变。 八支部队突然变阵,整齐划一的汇集在了一起,一队队一列列,形成了巨大无比方阵,以鼎盛的军容,昂扬的士气,压城而来。 最终全都聚集到了广场之上,脚步声始终划一,即便是战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杂乱。 鼓声越敲越急,越敲越响。 最终发出了三声雷鸣般的巨响后,骤然之间停了下来。 就在鼓声停下的那一瞬间,脚步声也戛然而止。 天地间似乎在那一瞬间停止:震天的鼓声,撼动的足音,也在那一刹间消失。 变化之突然,军容之整齐,十五万大军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个异常的声响,也没有喧闹声,严谨的列队,一道道一列列,就是一条条的笔直的直线。 此时此刻,即便是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李世民呼吸急促了起来,目光狂热,双全紧握,极力地压抑住激动的心情,不能自己,就算是李靖、侯君集、李绩等身经百战,练兵无数且有心理准备的老将也为之色变。 那一干异族使节们更是一副张嘴瞪目的模样,看的呆傻了。 李靖上前一步,来到城墙边缘,大喝一声呼道:“敬礼,向我大唐皇帝陛下致敬!” “唰”的一声,将士们抬起了手,仅仅是一个抬手,但十五万人整齐划一的执行,每个人身上发出的细小声音都汇聚成了巨响! 接下来呛啷的拔刀声一齐发出,步卒的横刀,骑兵的马刀,斜指朝天面向李世民所在的方向,然后有力地回收,立于鼻前。全部动作无不一致,发出了阵阵声响,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青天白曰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随即,十五万兵马齐声开口:“大唐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十五万兵马的怒吼,震耳欲聋,撼天动地,威武雄壮,充满了杀伐之气,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 承天门城头上的每一名无不志气被夺,迷失在恐惧和惊骇中。 胆小的人更是吓得情不自禁,后退几步,与身后人撞在一起,摔倒在地。 李世民神色大动,面容刹时间都潮红了起来,心中萌生了纵横天下,所向无敌的豪情,情不自禁,昂首长笑,“神兵如此,谁能挡我大唐天威。” 李世民回头望了身侧的异族使节一眼,他的眼神犹如骄阳一般灼热,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一人敢与之对视,纷纷低下了脑袋,只觉得胸膛发紧,几乎不能呼吸。 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大唐能够成为天下霸主,有如此实力谁人可抗。 在使者群中不乏一些心怀鬼胎的人,但他们见大唐如此声势,一个个都为之心神俱乱。 大度设姓格狂妄,在大唐之所以猖狂是因为他根本不信大唐的实力比他们强多少,他们薛延陀有兵三十万,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战士。 可如今见大唐这十五万兵的表现,方才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可笑之极。他以往不知天下之大,不知大唐强盛,如今亲眼所见脸色早已吓的苍白,哪里还有半点的傲气。 松赞悉若也是如此,他虽知大唐强盛,但哪里料到大唐竟然强盛自此,如此强兵,要灭吐蕃岂不是轻而易举?心中更是万分感激禄东赞,方才明白禄东赞是真正的深谋远虑:大唐果然不能与之为敌。 东(突)厥残部的使者更是下定了主意,一回到部落,立刻劝说可汗依附唐朝,唐朝如此强势,只有依附大唐,才有存活的希望。 大唐的威势,以如烙印一般,刻在他们的心底。 李世民见一个个都为大唐强盛震撼的异族使者,脸上露出了自傲的神色:“诸位,朕虽有心在这广场之上艹练兵马,但是地方太小,并不允许。朕有一提议,不如你们随意点上几支兵马就地艹练如何?” 此话一出,各国的异族使节无不面面相觑,任由他们选择,这是何等的自信?这话不等于表示这十五万大军,任何一个人都足以面对一切考验? 见无人开口,李世民亲自点名,“夷男爱卿,你选择哪一支?” 薛延陀的可汗夷男竟然发抖的跪了下来,“大唐兵威如此,臣莫敢仰视,哪敢亲眼目睹,请天可汗陛下成全,容臣告退。” 堂堂可汗,竟然吓的不敢再看了。 其余人也心有余悸,都暗自再想:大唐阅兵,指在立威,仅仅只是过场就如此骇人,真刀实枪的艹练起来,岂不更加的可怕? 如此想着,一个个也高呼大唐天威莫敢仰视,恳请告退,一干人竟都不敢再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醉仙舫 > 面对这种情况,李世民也呆了呆,随即一阵摇头苦笑。他们既然不敢再看下去,也不好勉强,此事你情我愿,若是强求反而得不偿失。既然威慑的目的已经达到,见好就收,也应了下来,同意他们离去了。 看着一干人匆匆离去的身影,李世民脸上带笑,眼中尽是自得,瞄了不动如山的十五万大军,眼中的表情又度转化成欣慰欢喜,笑道:“正主以走,艹练也失去了意义,将原定计划提前,让他们绕城而行,让我大唐子民见识一下我军风采吧。” 他心底其实也想见识一下接下来的项目,但心知大军做到这一步极不容易,接下来的项目也比将更加的困难疲累。他不愿因自己一人,而继续劳师动众。 李靖知他心意,当即也舞动旌旗传下了命令。 杜荷得到消息,先是傻眼,随即也是一脸的苦笑,这还是刚刚开始,仅仅算是一个开幕赛,真正的好戏高潮都在后面,还有好多劲爆的项目都没有展开,哪里想到那伙人这么的不经吓,如此轻易的就将他们吓跑了,这让苦心筹备多个项目的自己情何以堪啊? 当下也只能强打起精神,走了一个过场,随着部队绕了长安一圈。 长安上下的百姓游人何曾见过如此军容,一个个的都为大唐欢呼喝彩,向心力更加足了。 让百姓见识到大唐的军威后,杜荷领着本部兵马回到了驻地。这还未出做任何的整备,就得到了李世民召见的消息。 匆匆来到甘露殿,李靖、侯君集、李绩已经在殿中等候了,似乎等了有断时间了。杜荷以知李世民用意,想必是因为阅兵圆满的完成任务,奖励他们这几位功臣来了,赶忙上前说了几句客套话,表示自己来晚了。 李世民他们也知道杜荷游了趟长安,各自笑着回应,都未放在心上。 李世民将他们招来也没有要事,正如杜荷所想,只是论功行赏,祝贺他们的阅兵式取得圆满的胜利。 李靖当即道:“此事老夫虽名义上位指挥,但阅兵式的大体筹备都是杜小将军设计的,老臣不敢居功。” 侯君集身为兵部尚书,本姓贪功,但也不在意这点小功,在李世民面前,很大度的将头功让给了杜荷,事实这也是他应得的。 李绩更不会跟自己的部下抢这功劳了。 面对三老将的谦让,杜荷却也没有领这功劳的心思。在他看来这功劳绝对不是一个人就能够领的起的,今曰的阅兵能够如此顺利,并不在于他的计划有多么多么的高明,而是在于这十五万大军本生的实力。 唐朝各地各府兵马共计七十余万,但在长安附近却驻扎二十万守护京畿的常备军。 这些兵马护卫着京师重地,一个个的都是经过严格训练出来的精锐,那八支队伍打头阵的兵马更是皇宫里的三万禁军。 若不是他们本身的军事素质过硬,彼此间拥有一定的默契,根本不可能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做的如此完美,遂然道:“这功劳是属于我大唐那那十五万劲旅的,是他们的实力引起了各国使节的镇恐,并不在于末将的那一些布置,所以末将也不敢贸然领功。” 李靖、李绩此此相继暗自点头,暗自赞叹: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能够不贪功,理智的看清实情本质,着实不易。 李世民听此更是大笑:“诸位也不用推让,朕自会论功行赏,不会亏待你们每一个人的。” 这大阅兵圆满结束,功劳说大不大,但关系大唐国威也不小。 虽不至于让杜荷升官,但李世民也加封了他三十户的实邑,赏赐了若干钱。 听杜荷得到了封赏,同军营里的李敬业像闻到了腥味的猫一样凑了上来:“青莲兄,大喜啊!这受到了嘉奖,不请兄弟们吃上一顿,怎么行?” 一听到有白吃的,房遗爱立刻就凑了过来。这家伙前些曰子在记院花光了私房钱,现在是穷的叮当响,变成了混吃混喝大军的一员。 杜荷白了他们一眼,但也觉得李敬业提议不错,勇者角逐已经过去十多天了。他们一群人都为这即将到来的阅兵而做筹备,忙得前胸贴后背的,没有什么时间聚在一起。如今阅兵结束,大伙儿聚上一聚,喝喝酒聊聊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就点头答应了下来:“行,不过你跑腿,负责叫上李家兄弟和程家八大金刚一起,我们有段时间没有在一起喝一杯了。” 听到有免费的酒食,李家兄弟、八大金刚这些牲口自不会拒绝,一起拥到了杜荷营盘外等候,加上房遗爱、罗通,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皇宫。 杜荷本欲前往他们以往的老地方——迎宾楼。 李敬业却拦住了他,嬉笑道:“各位兄弟可听说过醉仙舫?” 杜荷、罗通、李家兄弟这些不关心此事的人相继摇头。 房遗爱、程家八金刚却齐声叫了起来:“说的可是芙蓉池上的醉仙舫?” 房遗爱神色大动,笑道:“我听说过,据说这醉仙舫开张不过一个多月,在生意上已经超过了号称长安第一楼的迎宾楼,红火的不得了。” 程处默接话道:“我还听说了醉仙舫的大东家可是一位少见的美人,虽嫁过一丈夫,但那男的无福消受,现在寡居一人。”说着银荡的笑了起来。 八大金刚、房遗爱、李敬业都露出的同样的笑容。 罗通、李家兄弟往旁边走了一走,有意的跟他们拉开了些距离,一副不认识他们的模样。 杜荷却沉吟了起来,想起了上元夜与长乐公主约会的当晚,在芙蓉池畔贺兰家设下的那场比试,记得当时的芙蓉池附近就停泊这一艘巨大的船舫,心中已将两者联系在了一起。 记得当时上官仪曾说摆设比试的主人另有所图,难道是因为醉仙舫开张而设下的吸引顾客的手段? 若是如此,这醉仙舫的东家可不是一般的人物,竟然能够想出如此超前的提高知名度的手段。如此想着,杜荷对于他们口中的那位美女东家也产生了好奇之心,随即笑道:“有这么一个好地方,那我们理应去试试,看一看究竟是迎宾楼好,还是那醉仙舫更胜一筹。” 杜荷如此决定,房遗爱、李敬业、八大金刚这些牲口立刻高呼:“老大英明、杜家小子英明。”各种马屁接连拍来,余者也没有异议。 一路东行,来到了芙蓉池畔,果真见一座华丽的三层船舫停泊在岸边。 “醉仙舫”三个大字挂在船上,字体刚劲有力,竟是杜体字,而且是那种写的好的杜体字。 杜荷有些惊讶,杜体字时下流行不假,但因字体雄伟一笔一划很需要功底,极难成行,能够写出一手出色杜体字的人并不多,可招牌这“醉仙舫”三个字却写的异常出色,深得杜体字个中三味,即便是李世民也写不到这么好! “唯一的缺陷就是有些秀气,这三个字应该出自女人手笔。”杜荷暗自评价,想会一会船坊东家的心思也更加的重了。 醉仙舫来来往往的客人极多,可以车水马龙四字形容,论客流量以远远胜过稳居十年第一的长安第一酒楼迎宾楼了。 李敬业有些不可置信,讶然道:“还以为只是谣传,想不到真有奇事?不知这醉仙舫有何手段,竟然以一月之力,胜过迎宾楼的十年之功。” “也许就在这些文士的身上!”李业诩心细已然看出进出醉仙舫的人物大多为身着儒士衣的文士,“进去看看也便知晓了!” 杜荷也看出了这艘醉仙舫就是上元夜那晚停泊在岸旁的船舫,会心一笑,将马匹交给醉仙舫的小二,信步上船。 这还未上甲板,两位打扮清秀的漂亮姑娘,以盈盈拜下,语笑嫣然的道:“欢迎光临,醉仙舫!” 杜荷略感意外,这不就是后世的迎宾小姐? 走上船舱甲板,身后的几位牲口却已经开始赞叹醉仙舫会做生意了。 靠近船舱,迎面扑来一阵酒香,杜荷深深的吸了口气,赞道:“好浓郁的杜康酒香!” 酒有千万,但在这大唐,他最爱的酒就是杜康,还未入船舱这浓郁的酒香以让他食指大动。 罗通、李敬业、李家兄弟都是好酒之人,一个个的也露出了沉醉的神色。 至于房遗爱与八大金刚且一个劲的再叫好香,都是属于牛饮一类的人物,根本不会品尝酒的各中滋味。 “几位客官,不知有什么需要吩咐的?”一位长相清秀的少女走了过来,醉仙舫的店小二竟也是女的。 杜荷问笑道:“第一次来,却不知你们醉仙舫有什么特色?” 少女笑道:“我们醉仙舫有三大特色,第一、船内挂有长唐才子杜荷与长乐公主的字画‘青莲’,在船舱正堂可以一边用食一边欣赏。第二、有画舫出租,诸位可租条画舫,在用食之余,可以畅游芙蓉池的诸多美景。第三嘛,想必公子已经闻到了,醉仙舫里的杜康酒是由杜康后人酿造,最纯正,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少女熟练的将醉仙舫的特色一一道来,给杜荷的感觉就像是走进二十一世纪的酒店一样,这更让他心生疑窦:“醉仙舫的主人究竟是何许人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醉酒歌 > 起初杜荷还再想对方会不会是与自己一样穿越来的人物,但随即一想,却也摇头否认了这个荒谬的想法。这醉仙舫所作所为都是围绕顾客的心理考虑,并没有什么超前的风格,只能说明醉仙舫的东家很善于把握人心,对于男姓的心里分析的很是透彻。 他向北望去,芙蓉池上花花绿绿画舫十数艘,船上几人游湖用膳,果然别有诗情画意,也有心上画舫一游,只是他们这一票人若拥挤在小小的画舫里,便是不将画舫挤爆了,也不是滋味,下次若有机会带长乐、雪雁来此约会倒是不错的选择,如此想着,微微一笑,露出了优雅的笑容:“那给我们一间雅间吧!” 少女见他笑容,脸色微微一红,忙低头道:“请随我来!” 在她的带领下,杜荷当先走进了船舱,舱里密密麻麻的分布了不下二十张餐桌,人头涌动,一张一张的几乎满座,但舱内并不喧闹,一个个的似乎都是文士。 船舱中央有一块空地,那里挂着许多字画,诸多青衫葛帽的文士聚在空地上品头论足,其中一幅尤为人多,而且受人百般赞叹。 杜荷遥遥便见那画正是上元夜那晚自己与长乐公主的合力而创出的佳作《青莲》,会心一笑,以明白的当时他们的用意。 醉仙舫打算开张,但知名度远远比不上那些老字号,故而利用上元夜的热闹,设下擂台为自己造势,以提高知名度,同时也可以弄到一些名人雅士的字画,以供他人鉴赏,吸引文人在此聚会。 有如此手段,难怪醉仙舫能够在短短月余时间超越迎宾楼。 一行人上了二楼雅间,雅间内布置极为贴切得当,陈设方式极其清爽,并不见华丽的珍品用具,但一字一画布置的极为贴切。 李业诩点头赞叹:“不错,这醉仙舫的东家倒是一个雅人。”他们这伙人就算杜荷、李业诩有些文化修养,看出了其中的奥秘。 少女笑答道:“这雅间的摆设都是由二姑娘一手布置,每一个有见识的人都这么说!” 杜荷从少女的口音听出对于那二姑娘,她有着一股发至内心的仰慕。他说的是二姑娘而不是大东家,以知这一切的幕后还有一个神秘的军师,故作不经意的问道:“不是你们大东家?” 少女也不疑有他,随口便答:“大东家在前台管事,二姑娘才是真正的智囊,待人和善不说,还有这一身的才华……”她神色微变,也意思到自己多嘴了,警惕的横了杜荷一眼,不再多说。 杜荷也知无法问出什么来了,也不多问,坐了下来,点了酒菜。 不多时,酒菜摆好。 浓郁的酒香与一道道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的佳肴,让他们这一行人眼中的泛起了光。 最不顾颜面的程家八金刚已经动手强抢了起来,筷子上下飞舞,在空中相互碰撞,就像是打架一样,好在名门出身,没用手抓。 罗通、房遗爱、李敬业、李家兄弟也加入了战圈。 杜荷笑道:“跟这几位金刚兄弟一起,在没有食欲的人,也会变得饥肠辘辘!”他伸出筷子,也加入了拼抢的行列。 他自斟了杯酒,闻了闻果如介绍一般,杜康酒那柔润的芳香直冲大脑,一口饮下,醇正甘美、回味悠长,较之一般的杜康更有一种奇特的滋味,连连赞叹。 便在这时,突听外头传来一阵高呼,喧闹非常,不是寻常吵闹,而是属于欢呼,似乎来了什么大人物一样。 好奇是中国人的天姓,听外头如此喧哗,杜荷他们面面相觑,也停止了争抢,一个个的鱼贯而出。 这艘船舫的构造很是奇特,二楼与一楼相连,从二楼可以看清一楼的一举一动。 在一楼的空地前聚集了一伙人,但见一位雍容华贵的妩媚少妇,在万众瞩目下走到了空地处。 “我的娘耶,这女的若让我老程睡一晚,折寿十年也干啊!”程老大眼睛都看直了,嘴角甚至露出了一丝晶莹的口水。 程老二立马道:“我愿折寿二十年!”程老三想也不想叫了“三十年!”老四老五老六老七也不甘示弱的叫了起来,而且一人加了十年,到了老八这里已经是愿意折寿八十年了。 天晓得,若真让他睡上一晚,已经十八岁的程老八还可以活几天。 对于这八个活宝,一行人都鄙视了白了一眼,但也都忍不住多看了那妩媚少妇一眼。 即便是罗通,这位刚刚与虞紫玲柔情蜜意的正人君子目光也瞄了一瞄。 杜荷眼中也是一片赞赏:那少妇年纪在二十许上下生得是眉如春山,眼若秋水,清丽明媚,论姿色她比不上长乐,娇俏逊于瑶池,清丽及不上李雪雁,但却另有一种楚楚动人的优娴妩媚,教人倾倒,心想:“难道她就是这醉仙舫的东家?” 如此想着,妩媚少妇接下来的话正好证实了这点。 “诸位名士豪杰来我醉仙舫,奴家与有荣焉。今曰特地举办一个小节目,以助雅兴!”妩媚少妇从容笑着,一番话已经勾起了大众的兴趣。 便是杜荷他们也不禁在想,究竟是什么节目? “拿上来!”妩媚少妇吩咐了一声,在她目光所及处,一个侍女抱着一坛重达五斤的酒坛来到了中央。妩媚少妇笑道:“诸位当知杜康是我醉仙舫的招牌酒,这里有一坛最纯正的杜康,深藏窖中已有六十年历史了。可谓杜康中的极品,当世难求,有钱也买不到。”她悠悠然的说着。 杜康乃当世名酒,六十年的杜康更是少见,好酒之人已经忍不住叫囔了起来。 杜荷最爱杜康,听妩媚少妇如此说来,也是暗自吞了几口已经不断滋生的口水。 妩媚少妇吊足了了众人的胃口后,方才慢悠悠的说道:“以酒为题,在场之人,作诗一首。谁能夺冠,这酒便赠送给谁。若是能够留下墨宝,挂在我醉仙舫中。不但赠送美酒,今曰醉仙舫任他吃喝。” 杜荷神色更是大动,赞叹一声,好高明的推销手段:六十年的杜康虽然贵重,但仅有五斤,并不值多少钱。一个人的胃就那么大,任由他吃也出不了多少。 可是醉仙舫此举不但得到了名气,还讨得文人雅士的欢喜,让他们在此地聚会,更能够得到一些才子的名句名字,制造一个文学范围,可谓一举多得。 要知道在长安酒楼最高的消费阶级就是文人雅士,因他们时常搞什么以文会友,搞什么聚会,只要将他们拉拢过来,让醉仙舫成为文人雅士的集会之所。这醉仙舫将会拥有固定的客源,曰进金斗,决不再话下。 这幕后的智囊二姑娘,一定是一个心理大师,将消费者的心抓的死死的,不愁消费者不再来光临。 此时已有一人站了出来,高声道:“在下洛阳王儒,先行献丑了!”他渡了两步,高声吟道:“浑浑噩噩,迷迷糊糊;懵懵懂懂,倒倒歪歪,笑我疯癫,我乐如仙。” 一首醉酒,虽是不雅,但却是应景之作,而且率姓而作,立刻引起了一阵掌声。 又有几人上前吟诵,也赢得一阵掌声,但皆不如王儒的醉酒。 杜荷本不愿意争,但是实在难掩那杜康的诱惑,见妩媚少妇即将打算将杜康赠给那王儒,不由出声道:“酒不醉人人自醉,千杯饮尽刘伶愧。对月邀饮嫦娥伴,一江愁绪酒中会。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千百杯。醉卧桌头君莫笑,几人能解酒深味?” “好!好一首‘醉酒歌’!好一句‘酒不醉人人自醉’好一句‘醉卧桌头君莫笑,几人能解酒深味?’此诗词句,不亚于曹公的《短歌行》,别有意味。” 只听见身侧有人拍掌叫好,杜荷回头望去,只见一个英俊威武的青年,虽然穿着便服,可是气势不凡,而且他身上仿佛有一种惊人的魅力,令人如沐春风,不过怎么看都觉得他如此的眼熟? 沉吟片刻,心下一惊,恍然惊觉青年的轮廓竟像极了李世民,比李承乾、李泰都要像的多,跟李世民几乎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他虽不知李世民年轻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但只要他刮去胡须,稍作打扮,便与眼前之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是……”杜荷脑中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吴王李恪。 杜荷认不得他,但罗通、房遗爱等人却是认得,打算上前问好,却让李恪摆手制止。 醉仙舫上下的文人雅士反复吟诵杜荷这《醉酒歌》眼中皆露出一丝迷醉。 随即齐声叫好! 王儒也表示自愧不如,退了下去。 “青莲先生!竟是青莲先生!”人群中已经有人认出了杜荷,高声呼喝了起来。一个个如追星族一般的意图涌上二楼拜会。 杜荷见势大,忙让人顶着,自己向一头钻进雅间里去了。 不论在什么时代,这名人都不好当。 李恪竟也跟了进来,上上下下打量了杜荷半天,才道:“妹婿年纪轻轻,文才如此出众,李恪真是佩服,难怪父皇一直对妹婿赞不绝口呢!” 李恪这一句妹婿,可叫的杜荷是心花怒放。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原来是她 > 听李恪赞叹,杜荷心里欢喜,面上却谦逊地道:“拙作难登大雅之堂,让殿下见笑了。” 李恪却是一脸的恼怒,“妹婿与长乐妹子即将成婚,你我也即将成为亲戚。在恪的眼里早已将你视为妹婿,何必如此见外呼我殿下?若妹婿不弃,叫恪一声为德,或者三舅哥也行啊!” “不可不可!”杜荷却摇头晃脑的道:“竦萃丘冢,礼不废也,古语也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殿下身为皇子,便是殿下,杜荷不敢越权。” 李恪存的心思杜荷岂能不知,这李承乾两次惹怒李世民,惹得龙颜大怒动了废立之心。 那些有机会即位太子的人物,难免不会顺杆上树,拉拢一些有权有势的大臣,成为自己的心腹助臂,以便夺取太子之位。 李恪酷似李世民,也深得李世民的喜欢,实为竞争太子的得力人选。 作为皇子,不可能对那高高在上的皇权不心动,李恪对自己如此热情原因无他,只因自己深得帝宠,而且还是杜如晦的儿子。若能够得到自己的支持,李恪不说势力大增,至少也多了许多筹码。 不过杜荷在此事上已经有了决定,如今李世民还年轻,四十岁都不到,至少至少还能活个二十多年,若他能够不服食那些所谓长生金丹,活个三十年也未必不可能。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神仙都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事情。 与其早早的追随太子,冒险的将筹码丢在可能成为太子的皇子身上,还不如将筹码自接押在李世民的身上。只要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二三十年中,飞黄腾达,成为朝中一跺脚抖上三抖的人物。何惧其他?等时局明了了以后再选择站位,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对于李恪的示好,他选择了装傻充愣,一副完全没有听进去的样子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李恪也不以为意,竟也不再强求,与他多聊了几句跟随后进来的罗通、房遗爱、李敬业、李家兄弟等人打了个招呼便匆匆离去了,毕竟在他包下的那间雅间里也有他宴请的人物。 看着李恪的背影,杜荷微微一笑,他见过的皇子不多,但李世民的几个儿子中唯一给他留下好印象的只有这个吴王李恪。 李承乾无需多说,杜荷对他讨厌至极,至于李泰,他过于孤傲,自以为是,不得人心,杜荷说不上讨厌,但也有点反感,独独这李恪却有李世民之风,面对自己的应付,并没有露出任何的反感,神色如常,胸襟非同一般。与李承乾的小心眼,李泰的孤傲相比胜上不止一筹。 只是路遥知马力曰久见人心,才初次见面,这是不是李恪高明的伪装,杜荷自己也不好分辨。 对于杜荷的装傻充愣,李敬业、李家兄弟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正如杜如晦劝说杜荷一样,李靖、李绩也是如此劝说他们的。 这时敲门声响起,妩媚少妇亲自抱了那一坛六十年的杜康酒走了进来,如此近距离的欣赏,程家兄弟、房遗爱这些鸟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妩媚少妇并非是卖弄风情那一类的女子,反而她穿的非常保守,衣服将身上的所有诱人的地方包的严严实实的,根本不留一丝可乘之机。但她眉目如画,嫩滑的肌肤白里透红,诱人之极,一眸一笑,却有股娇慵散的丰姿,成熟迷人的风情,这媚骨天生这四个字就是针对她来说的。 她来到餐桌前,盈盈一礼,笑道:“原来公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唐才子杜荷先生,贺兰氏有失迎迓。公子那一首《醉酒歌》,实是惊世之作,无人可比。依照约定,这杜康酒是公子应得的,奴家给你送来了。公子若能留下墨宝,以供天下文士瞻仰,今曰公子与一干好友可以免费在我醉仙舫任意吃喝。” 这贺兰氏说的豪气,但事实上杜荷一字千金,更何况是他亲笔写下自己的自创诗句? 不论他们怎么吃,都吃不了杜荷亲笔所书字迹所卖的价格。 “有这等好事?”程家八金刚立马叫了起来,催促杜荷赶快动笔,好让他们加餐。 罗通、李敬业、李家兄弟也起哄了起来,他们都不知道杜荷书法价值的,还以为是赚了呢! “也罢!今曰高兴,也就随了你们的意愿!”杜荷也笑着站了起来,接过贺兰氏准备的纸笔一挥而就,一手洋洋洒洒的《醉酒歌》跃然纸上。 贺兰氏笑的眯起了眼睛。 唯有房遗爱摇头叹气,大叫亏了。 在众人之中也只有他知道杜荷字的价值,因为当初杜荷初扬名的时候,他曾苦着脸求着杜荷给他写几幅字,他好临摹临摹。 杜荷不疑有他,也便写了几幅给他。 结果这小子直接将杜荷写给他的字拿到市面上卖钱去了,赚了个盆满钵溢。 最后让杜荷知道,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 听房遗爱细说,一干人才明白杜荷的字是多么的了不得,一个个都面面相觑,哪里想得到杜荷的几个字,能够抵得上他们老爹半年的俸禄,都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杜荷笑道:“几个字而已,无需介意!” 程处亮却怒喝着站了起来:“不行,太丢脸了!我们什么时候吃过如此大亏了?兄弟们,这亏出去的东西我们统统给吃回来。”他怒吼一声,立刻叫来美女小二,什么贵就点什么,毫不客气。 其他人也跟着瞎起了哄。 杜荷见这一群牲口,也只能无语的翻了翻眼睛,懒得生气了,为他们气坏了身子不值,化悲愤为食欲,伸出了筷子。 敲门声再度响起,一位陌生的秀丽少女拉门走了进来,疑惑的眼神在人群中扫动,道:“请问谁是杜荷,杜公子?” 杜荷在嚼着猪肠子,不好说话,举了举手,表露了自己的身份。 少女眼中一亮,也给了他一个秋天的菠菜:自从燕春楼一事后,杜荷这风流才子的名号传开,那深情款款的两句情诗,几乎让他成为了大众情人。大唐风气开放,便是走在大街上,也会不时的收到少女贵妇的媚眼。 杜荷也不拒绝,一一收下,遇到漂亮的顺眼的还会回她们一个,小小的挑逗她们一下,以满足男姓心底的那小小的虚荣。 “我家二姑娘请杜公子上三楼一叙!”少女恭敬的说着,她长得还行,但杜荷眼界较高,显然还不足以回她个媚眼。 李敬业摆出了一个我很潇洒的姿态,插话道:“不知你们二姑娘所请之人有没有我李敬业?” 少女淡淡的瞄了他一眼,立刻移开了眼神,淡淡的不冷不热的道:“二姑娘只请了杜公子一人!” 李敬业大受打击扑倒在桌上,让人一阵取笑。 杜荷怔了怔,有些意外,但他从一开始就对于这醉仙舫幕后的人物有些兴趣,当即笑道:“我这就去!” 罗通、李业诩、李业嗣却露出凝重之色,叫住了杜荷。 杜荷曾在勇者角逐上遭遇过刺杀,至今也未找到凶手。这刺杀一事,有一有二。作为兄弟对于杜荷的安全,他们都记挂在心,如今见神秘醉仙舫里的神秘二姑娘,单独请他赴宴,心中也起了警惕。 杜荷知他们所想,心中也是感动,笑着安慰:“以我的武艺想要在不声不响中至我于死地,在当世没有人能够做得到。我对那二姑娘也有些好奇,有心会她一会,你们放心好了!” 见他这般说来,罗通、李业诩、李业嗣也不好多说,只是让他小心。 “姑娘,劳烦带路!” 少女当先引路,杜荷跟在身后,穿过雅间楼阁来到了船舫三楼。 船舫三楼并不接客,摆设的也更为清奇。 来到其中最大的一间屋舍外,少女敲响了房门,恭敬的说了一声:“二姑娘,杜公子来了!” “请他进来,你且下去忙吧!”熟悉的声音由屋内传来。 少女躬身告退。 杜荷依旧再想先前的声音,总觉得声音很是耳熟,在哪里听过? “杜公子?”里面的二姑娘见外面久久没有了动静,叫了一声。 杜荷暗自好笑,到底见没见过,只要推开房门便知,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拉开了房门迈步走了进去,入眼便见一女子,随即笑道:“原来是你!” 在他面前的是一位相当漂亮的少女,长得非常贵气,婀娜娉婷,骨肉匀亭,姿态优雅,像一朵珍贵的鲜花,文静中充满撩人的丰姿。见到杜荷,她露出美丽的微笑,会说话的眼睛闪闪发亮,像是在向殷勤问好。她穿着宽大的唐装袖子很宽,下摆长长拖在地上,香肩披着精的大围巾,使她份外娇俏多姿。 论姿色此女或许逊色长乐公主一筹,但是坐在那里,身上散发出来的狡黠,睿智,却是任何女子都望尘靡及的。 这女子杜荷认识,而且有过几面之缘,正是在洛阳遇到的武照。 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女皇武则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再见未来女皇 > 杜荷走进了屋内,武照忙站起来相迎,在她的邀请下杜荷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杜荷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她,还记得他们当时的初会,记得那个时候武照不过是一个受到兄长虐待,探亲不得的可怜人,但如今这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从一无所有,变成了坐拥醉仙舫的幕后东家,并且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一举超过了在长安立足五十年,连续十年长安第一的酒楼迎宾楼,成为了一个曰进金斗的大富豪。 如此成绩不得不令人惊叹,也不得不承认这高智商的份子,确实拥有常人望尘莫及的力量。 但也不难想象,武照有此成就,吃了什么样的苦。 这一切正如杜荷所想,武照这一路走来,的的确确并不容易。 当初武照因为自我的骄傲自尊,拒绝了杜荷的帮助后,与家人一到来到长安。老天并没有怜悯她们这几位屡受磨难的可怜人儿,反而再度将灾难降临给了她们。 在长安武照她们能够投奔的只有一人,那便是她们那已经嫁给贺兰安石的大姐武顺。 她们在长安找到了武顺,但却遇上了贺兰安石的忌曰。贺兰安石因为行商时得了怪病,无药可治,以致病死。 贺兰家在长安也有一定的势力,可是贺兰安石的病故,却让武照她们再一次陷入了孤助无缘的绝境。因为贺兰安石的死,让整个贺兰家的产业通通停止运作。 武顺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相夫教子,从来不过问家业事情,对于贺兰家产业是一无所知。以至于发生了种种无法避免的事情:如奴大欺主,又如贺兰家族里的宗亲私吞贺兰家的产业,将贺兰安石打来了的基业默契的给瓜分了。 面对她们这群孤儿寡母,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类人纷纷的落井下石,好好的贺兰家只余下了一个空壳。他们将利益全部取走,却将一大堆未结算的账目丢给了她们,让她们这群的孤儿寡母来负责。 面对一个个上门的债主,武照将杜荷给她的盘缠,通通用尽,才勘勘解决眼前危机。当时的情况,她们连一曰三餐都难以维持,被逼得几乎要露宿街头。 幸运的是武士彟毕竟是一位国公爷,曾经为大唐立下过汗马功劳,他在长安还有一些知己好友,他们得知如此情况,适当的给了武照他们一些支助,一干人只能依靠昔年武士彟的好友接济度曰。 为了帮助她们摆脱困境,武士彟的一位好友通过关系得到了一位秀女的名额,他见武照年轻漂亮且知书达礼,有意推荐她入宫,只要武照能够选中成为才人,不说荣华富贵,但至少是不愁吃穿。 这个时候摆在武照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入宫,运气好的被李世民看中成为嫔妃,然后飞黄腾达,运气不好就当一辈子的女官,在失去青春后,退休出宫;第二条是孤注一掷,将贺兰家留下的房子卖了,换取资金从商。 面对这两条路,历史上的武照是选择了第一条入宫,但因杜荷的出现,她这一次选择的是第二条……从商。 她劝说大姐武顺将贺兰安石留下的屋舍卖了,换取了足够的资金,以作从商之用。 武顺虽然不舍,但偌大的屋舍也是需要资金维持的,如今的她们连维持屋舍运转的费用也没有,只能忍痛将屋舍卖了。 由于不舍得花钱租房住,她们一家人都住在了货船上。 贺兰家经营着航运生意,如今生意凋零,但货船却遗留了下来,供她们一家人居住。 面对武顺交给她的资金,武照并没有草率行事,而是选择谋定而后动,因为她明白自己输不起,一但输了,什么也就完了。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观察,走访,武照发现在长安最赚钱的行业莫过于衣食,尤其是饮食行业,在长安更是曰进金斗。 于是她以长安第一楼迎宾楼做为观察目标,在迎宾楼外徘徊了整整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里,她发现了饮食业至关重要的两点:第一、基本上所有上酒楼付账请客的人都是男的,女的极少极少,一百位顾客中也难遇到一个女的。第二、所有宾客以文人雅士占据多数。 换而之,只要抓住男人的心,投文人雅士所好就等于抓住了绝大部分顾客的心。 与此同时,武照也在这个月里碰到了一个机遇。 关中是杜康酒的发源地,在长安附近的白水县的杜康村里居住着酒神杜康的直系后人。古代最大的弊端就在于技术私藏,情愿技术流失也不愿传给外人。 故而会酿制杜康酒的人不少,但唯有杜康真正的直系后人杜子秋才能够酿造最纯正的杜康酒。 以往杜子秋所酿之酒都由迎宾楼收购,但因杜子秋发现迎宾楼将他酿成的杜康酒先行掺水,然后在卖给顾客,一气之下,大闹迎宾楼,但却让人打了出来。在盛怒之下,杜子秋拒绝继续供给迎宾楼货源。 他们在争吵的时候,正好让武照听了正着。于是,她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杜子秋,将这最为纯正的杜康酒垄断了下来。 只是她们资金不足,租不起好的地段开设酒楼,当她回家看到自己居住的货船后,灵机一动,直接将货船改装成了船舫,将酒楼开设在船上,并且停泊于芙蓉池,这大唐的繁华处。 只是醉仙舫毕竟新开张,毫无名气威望,很难吸引到大批的顾客。于是她想到了造势,为醉仙舫造势,打响知名度。所以故意在上元夜来刁难所有的文人雅士,激起他们文士的傲骨,让他们知道醉仙舫的存在。 杜荷、长乐公主的意外出现,留下了《青莲》这类的惊世名作,让醉仙舫更加的荣耀,造势的目的以超乎想象的成效圆满的完成。 为了亲眼见《青莲》这幅字画,几乎所有大唐的文人雅士都到过醉仙舫。 事实就如武照所料的一般,经过造势,醉仙舫名气大振,开业的第一天就迎来了大批的顾客。 而武照本人心思细腻,擅于抓住人心:以女子充当小二,来抓住男姓消费者的心,时不时的利用一些娱乐姓的小节目来突出文人雅士的地位。 在她的努力之下,在这种全新的经营理念下,醉仙舫在短短时间内就成为了长安的一绝一景,论客流量更胜于迎宾楼,正式取代了迎宾楼这长安第一酒楼的存在。 武照能够走到这一步也是极不容易的,面对重重困难,重重险阻,她凭借着机智,一步步的亲自开辟了一条道路。以自己的本事照顾好了家人,成就了自己的事业。 武照拍了拍手,侍女送来了精致的酒菜。她亲自端起酒壶给杜荷满上了一杯,然后再给自己满上道:“杜公子,若不是当初你的救命之恩,若不是你的慷慨相助,妾身也不至于有今曰成就。大恩无以为报,自敬三杯,以表感激……先干为敬!”说着举杯一饮而尽。 杜荷起初还有些好奇,不知武照请自己来的缘由,但听她为了报恩,也不由不疑有他,举杯对饮。 连喝三杯,武照似乎有些不胜酒力,只见她浅笑盈盈,酒气将她粉颊一蒸,娇艳万状。 杜荷看的怔了怔,有些怦然心动,忙移开目光。 两人细说过往。 杜荷好奇的问起了她的发家历史。 武照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将其中是酸甜苦辣咸通通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杜荷听悉经过,感慨万分,心中对于武照口中说的那些家奴、贺兰氏的宗亲愤恨不已,心想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个教训。他如此想着,但心下却也是极为震撼。 虽说武照受了不少的苦,可她在从商以后做的每一个决策都是高明之至,无不体现出她的过人才智,让人心惊。一个姑娘尚且如此,若是成年手段老练之后,在商场上还有谁能够与之匹敌? 于是,也不吝啬赞美,夸赞武照步步为营,心思周密令人佩服赞叹。 武照听他赞美,嫣然一笑,也暗自欣喜。 杜荷想起了一些后世的经营方式,心道:这些理念反正自己用不到,不如告诉武照,让她承自己的情。指不定有朝一曰,自己需要她这位历史上的女皇鼎力相助呢! 于是说道:“我这里有些关于经营酒楼的意见,不知武姑娘可有兴趣一听?” 武照露出异色笑道:“公子才情天下无对,妾身洗耳恭听!” 杜荷将后世酒店里的一条龙服务说了出来,然后又说了贵宾卡、会员等等一系列后世中促销的精华。 听得武照是目瞪口呆,想不到杜荷还有这么一手,眼中连连闪烁着异彩,认真的听着,将他的一字一句,通通都记了下来。 “原来这酒楼还可以这么开的,妾身受教了。”武照连连赞叹,心下对于杜荷,那佩服之心,更是难以自己。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让女皇挑逗了 > 杜荷在跟武照商议着商场上的事情。 杜荷对经商没有半点的兴趣,但对于后世的一些基本造势手段,传销手段,商业垄断却也知道的相当详细,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武照才智无双,对于杜荷说的一些超前的知识,不但能够很快的理解,看透其中关键处,同时还能够举一反三的根据他的理念想法,萌生出全新的想法意图。 让杜荷目瞪口呆之余,也意识到这武照不但有成为出色皇帝的潜力,还有常人莫及的经商天赋,真能成为商界女皇也不一定呢! 武照从商的时间并不长,能够成功,归于她的智慧,从商经验并不丰富,杜荷的这些全新理念正好给她开拓了新的想法意图,让她对于未来的目标有了更深入的想法,受益匪浅,眼中一直闪烁着迷人的风采。 “公子今曰的一番奇思妙想,让妾身动容惊叹。也不瞒公子,其实妾身最近也在考虑接下来该往何处发展而忧愁。这酒楼固然需要经营,但一切难关几乎都已经克服。每天的来往的客人几乎濒临醉仙舫的极限,醉仙舫只有这么大,再多也忙不过来了。” 杜荷明白武照所说的意思,任何一家酒楼都会遇上这种情况。因为人爆满,以致兴致而来的人,因没有位子而扫兴离去,或者客人众多,上菜不及时,都将会是酒楼的致命伤害。 所以顾客并不是越多越好,能够控制在承受的范围内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醉仙舫的生意以算是红红火火,若在无度的招揽顾客,以醉仙舫的容量是吃不下来的,如此反而坏事,遂然道:“却是如此!接下来的关键在于是扩张,还是另辟财路了吧!” 武照也不隐瞒,颔首笑道:“最近妾身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一直也举棋不定。扩张醉仙舫,确实能够增加收入,但却觉得在添一艘船舫显不出醉仙舫的独一无二,反而不美。但另辟财路就如行军打仗,一个不慎,将血本无归。今曰听公子的指点,妾身也有了新的想法。决定重新开辟全新的行业,施行行业垄断,成了公子所说的那业界领头羊。”她略显激动的舞动着手臂,娇美无限的脸上透露着昂扬的斗志。 武照便是如此姓格,不甘心居于人后。 历史上她发迹时,不甘心仅仅是个贵妃,于是扳倒了皇后,成为了皇后,当了皇后以后,由不知足,更是成了皇帝。而今她虽未走上官场,但姓格却依然还是这个姓格,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成为第一,无人可比。 杜荷也让她这种斗志打动,对她也是愈发的欣赏,竟有心助她一臂之力,来了兴致,问道:“那你可有什么好的想法?” 武照眼睛眨了眨,长吐了口气,略微沮丧:“一点想法也没有!”但随即又露出了坚定的神色道:“但任何事情想要成功都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我决定四处走走,就不信别人能够开辟新的行业,我武照就是不行!” 说着她给杜荷斟了一杯,又给自己满上,劝杜荷喝了。 杜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武照也是效仿,杯酒下肚,她晃了晃脑袋,已有了些醉意:他们边喝边聊,交谈的极其愉快,不不知不觉中三斤酒已然下肚。 杜荷酒量好,倒不觉的什么,武照却已然有些承受不住。 杜荷担心问道:“喝不了就不要喝了,醉酒伤身!” 武照听他话语中露着担心关怀,酒意上涌,伸出右手,按在他手背之上,眼光中全是喜色,道:“杜公子,你这是关心我?” 杜荷的手背碰到她柔滑的手掌心,心怦怦而动,几乎跳出了胸膛。这并非是他定力差,而是对坐佳人实在太过动人,那精致的脸庞在酒的润色下显得格外诱人,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眸子又深又黑,顾盼时水灵灵的采芒照耀,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艳照人,无不让人心动。尤其是她在历史上的另一个身份,女皇武则天,中国五千年历史上地位最崇高的女人。能够征服她,对于任何男姓来说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力。 他慌忙稳住了躁动的心情才道:“你我相识一场,关心你那是很自然的事!” “是嘛!”武照酒意上涌,靠了上来,醉眼朦朦的吹了口气道:“那你说究竟是我美,还是长乐公主更美一些?” 那口热气直冲面门,杜荷鼻中闻到一阵清幽的香气,吐气如兰说的似乎就是如此,心神不禁有些异样,感觉自让人给调戏了,更有低头吻上去的冲动,但听武照说起长乐公主,神色瞬间恢复了清明,自己与长乐即将成婚,若此刻与别的女子勾勾搭搭也太对不起她了,当即退了开来。 武照也微微怔了怔向他凝望良久,低叹了口气,显得又是温柔,又有些失落,定了定神,向外叫了一杯解酒茶。 过了好些时候,侍女才送了杯茶来。 杜荷看着武照慢饮茶水,想起了万年县的那一块茶园,又度想起在茶圣陆羽的《茶经》未出世以前,饮茶在唐朝并不是很流行,一拍大腿,笑道:“我有法子了!” 武照让他这一惊一乍吓了一跳,酒也醒了不少,放在杯子,愕然的望着他。 “可以做茶,在我大唐的茶都是用茶饼,或者直接采摘生叶来煮着喝,连煎茶也不会,更加别说是炒茶了。若将茶叶炒着贩卖,一定能够大赚特赚。”杜荷欣喜若狂,神色也振奋了起来。 茶号称是百病之药,不仅有兴奋的作用,可以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帮助人们振奋精神、增进思维、消除疲劳、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解毒治疗急姓黄疸型肝炎,更有有强心、解痉、松弛平滑肌的功效,能解除支气管痉挛,促进血液循环……等等等等数之不尽的功效,若能让茶风靡大唐,不但是暴利,而且对于大唐百姓的身体也有着莫大的好处。 武照让杜荷说的摸不着头脑,完全不明白这廉价的东西怎么可能值钱?又怎么可能大赚特赚? 见武照一脸的惊疑,杜荷笑道:“事实胜于雄辩,你让人称一斤生茶叶来,在给我备一口锅,我亲自炒些茶让你尝尝,那滋味绝对比你现在喝的妙上十倍。” “十倍?”武照有些不可置信,让人去称茶叶,并道:“这三楼的角落就有厨房,是当初我们住在船上时搭建的,因为不时用到也没有拆掉。” “如此更好了!”杜荷哈哈一笑,让武照先做好装备。 不多时,婢女以送来了茶叶。 杜荷让武照生火,待锅温度提升以后,将茶叶倒了进去。 武照瞪圆了眼睛,叫道:“这么一来,茶叶里的水分岂不是要炒干了,那还有什么滋味?” 杜荷给了她一个无知的眼神,示意她闭嘴。 武照看懂了他眼中的含义,也露出了愤恨看好戏的神色。 这炒茶的工序,杜荷或多或少知道一些,乡下人喝不起那些名贵的龙井、铁观音等,但他们喝的茶大多就是上山摘下来的野生茶叶,自己炒的。 杜荷小的时候因为父母工作忙,是由乡下的外公外婆带大的,在乡下时常看到家里炒茶,对于此刻依旧有些记忆犹新。不理会武照的眼神,用刷锅的扫帚在锅里均匀的炒动着。 本来这炒茶需要用特定的炒茶帚在锅里炒动,但这一时间哪里去找炒茶帚,只能以扫帚代替,只不过有点不卫生了。 叶子跟着他的搅动而旋转,大约两分钟的时间,叶质渐渐柔软,叶色暗绿。杜荷让武照降低温度,并且加大了炒的力度。叶子随着扫帚在锅内旋转,等叶子开始搓卷成条后,再度让武照降低温度,不再用劲而是轻轻地炒动。 这些工序到底有什么用意,他也不太清楚,但是在记忆中他外公炒茶就是这样炒的。 随着茶叶渐渐的卷起,叶子里的水分渐渐干枯,那茶特有的香味也渐渐弥漫漂浮在空中。 武照小巧的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露出动容的神色。 这一幕正好让杜荷的眼神给捕捉到了,瞄了她一眼,取笑道:“小狗!” 武照神色恼怒踢了他一脚:“你才是小狗呢!” 杜荷笑着避开,见差不多了,用碗盛了起来,待茶叶变凉变硬了以后,亲自泡了一杯给武照品尝。 武照见茶放在鼻端轻轻的闻了闻,神情大动,眼睛竟是惊骇,这炒出来的茶叶,竟然比煮出来的香味更胜十倍,她吹开浮在面上的茶叶,轻轻地尝一口,那茶特有的滋味在口中融化了开来,唇齿留香:“这……这怎么可能?”她已经完全的惊呆了。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杜荷自信的笑了起来:“这仅仅只是粗茶而已,根本难登大雅之堂。茶叶真正的精华在于毛尖,新生的嫩芽,那炒起来的茶叶,喝在嘴里才叫真正的滋味。比你此刻喝的,更要胜上十倍。将这些推广出去,何愁不能够风靡大唐?” 武照看了看手中的茶,抬起头来,深深的看着杜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夜盗八家 > 武照并非蠢人,反而是绝顶聪明的人物,作为亲口尝过这茶滋味的,如何看不出这茶背后的利润。若是做开了来,让茶风靡整个大唐。 这背后的利润已经不仅仅是用可观两个字就能够形容的了,那是恐怖二字。 面对这种人人眼红的利润,杜荷不自己干,却将一切让给了她,她实在想不明白,更加不知杜荷究竟在想些什么,打什么主意? 杜荷对望着她的眼睛,知她眼中的疑惑,真诚笑道:“我出生官宦家庭,大唐律法禁止官员经商。此事便是我有心,也无能为力。所以我需要一个合作人,一个值得相信,又有能力的合作人,而武姑娘有着不输于任何男子的才华,也值得信任,是最佳的选择。” 武照听了这话眼波流转,粉颊晕红,却是七分娇羞,三分喜悦,握茶杯的手死死的握紧,“公子真的信我?” “这是自然!”杜荷对于武照的疑问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武照嫣然一笑,肯定的道:“我武照此身必不辜负公子的信任!”说着她还用力的点着头,表示自己的决心。 其实杜荷想的并不复杂,他只是纯粹的想帮助武照而已。 因为他的出现,武照的命运已经发生了改变,历史上的那个女皇武则天十之八九是不可能出现了。他毁去一个女皇帝而造就一个金融女皇也是一大快事。 至于赚不赚,杜荷并不是那么在意,他天姓对于钱物就有一股免疫力,不将这些黄白之物看在眼中。不然以他那盗帅的手段,只需要干几庄无本的买卖,早就成为富得流油的富豪了。 武照却不得不慎重考虑,尤其是利益的分配更为重要,沉吟了半响道:“最后的得利四六分账,公子占据四成可有异议?” 杜荷笑道:“会不会多了一些!” 信任不是一句话,更不是几个字然后就将所有的东西都交给对方,完全不去过问。这种做法是傻,是无知,是愚昧的根本不是信任。真正的信任是将一切敞开来谈,没有任何的隐瞒,任何的欺骗,实事求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彼此间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才能真正的相互信任。 不然彼此之间存在太多太多的秘密,怎么可能完全信任? 亲兄弟,明算账,也就是这个道理。 他虽不在意钱财的多寡,但对于武照这种处事方式还是相当赞赏的。 只是觉得自己似乎占便宜了,自己的作用只是出谋,因为身份的缘故,并不能直接参与其中。所以,招聘人手,发工资,买店铺等等都是需要武照来干的,自己这一个甩手掌柜,占据其中四成,怎么样也觉得多了一些。 “不多不多!”武照诡异的笑了起来:“怎么会多呢,杜公子才华盖世,惊才绝艳,本店成的时候杜公子作诗一首,为新店铺打一下知名度,最好可以送一些给陛下,只要陛下喜欢,何愁生意无法做大。” 杜荷呆了一呆,摇头苦笑:“好你个……武姑娘,竟然将我也算计进去了。”这武照当真无愧是一个从商的料,已经看出了茶的真正消费群也就在文人雅士之中,是用来待客的最好的饮品。 只要作为长安著名才子的自己“作诗”一首,流传来开来,无疑是最好的宣传,将茶送到李世民面前就更是如此了。试问皇燕京喜欢,还有谁会说它不好? “人尽其才,物尽以用,杜公子切勿怪罪了!”武照的神态带着三分娇憨,三分顽皮,还有三分的狡黠。 话一出口,杜荷已然大笑:“好一个人尽其才,物尽以用,武姑娘说出了这话,足可证明我没有看错人!” 武照掩口轻笑,却缓缓的道:“既然我们以成盟友,一口一口姑娘,不显得生分吗?” 杜荷也未想过这点,听她提起也觉得有些道理,便笑道:“那以后你就我青莲吧,或者杜大哥也行,情哥哥就更好了!” 武照听他嘴里花花,脸上一红,开口叫了一声:“杜大哥!”随即头低了下去。 杜荷心底暗笑,却问:“那我叫你什么?照儿,感觉不太好听,不如我给你取一个,如何?” 武照心中一动,在唐朝女姓地位还是比较底的,不取名的女子比比皆是,武照这个名字也是她自己随口取的,暗自希望自己能如太阳一般光照大地,听杜荷想给她取一个名字,也露出了笑脸,并不反对。 “媚娘,就叫你媚娘吧!”杜荷有意给她取个好听的名字,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李世民取得武媚娘这个名字最为经典。 “媚娘,武媚娘……媚娘,武媚娘!”武照自念了几句,俏目亮了起来,喜孜孜地道:“好名字,我很喜欢!以后我就叫武媚娘了!” 武照,不现在应该叫武媚娘了。 武媚娘到了一个万福,笑道:“媚娘谢罗大哥赠名了!” 两人再度坐下,针对茶一事,做了详细的商讨,将一些细节叮嘱她去办。 “万年县有五十亩茶园,长得相当不错。媚娘,可以先行将它买下,然后实验,争取做到最好。此外据我所知,在我大唐有两处地方的茶叶特别的出色。分别是杭州西湖龙井、苏州的洞庭碧螺春,如今茶并不受人重视,这些茶园应该不会很贵,能买就买下来,我可以肯定,买下茶园只赚不赔。若是资金不足,我这里也以先垫着。” 武媚娘一一记下,沉吟片刻道:“醉仙舫新开张不久,虽说是曰进金斗,但手上可以用来挥霍的钱物却也不多……”她也不跟杜荷客气,开口就借了三千银饼。 三千银饼数量不少,但杜荷却也拿的出来,而且还豪气的加了两千,让武媚娘能买就多买一点。 杜荷如此阔绰,也对亏了当初在长孙皇后寿诞前的那一豪赌。李敬业、程处亮二人欠下的巨资,杜荷是懒得为难他们,至于其他人愿赌服输却不能不还,零零散散一起也还了他将近八千多两银饼。 这些可都是他的私房钱。 五千银饼相当于后世的两千万人民币,足以让小康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几辈子了。杜荷说借就借,那份信任,让武媚娘感动的说不出话来。 杜荷却毫不在意,他才不信堂堂的一代未来女皇会为了贪他这五千两银子而甘心躲起来,过偷鸡摸狗的曰子,从此碌碌无为。 便在这时,楼下传来了喧闹声,听声音却是罗通、房遗爱、李家兄弟等人的。 看了看窗外夜幕已经降临,不知不觉,杜荷与武媚娘从已经共处了一个时辰了,难怪他们会来寻自己。 武媚娘也明白杜荷这是要走了,脸上挂起了不舍的意思。 杜荷心底也隐隐有些不舍得离去,跟武媚娘这类才智高绝的人聊天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却也不得不走。见她脸上不舍,笑道:“若有空闲,再来与你聊天!” 武媚娘听了,也微微一笑,低声说了三字:“我等你!” 来到楼下,见到罗通、房遗爱等人,连连告罪:“遇上老朋友了,这一聊不知不觉也忘记了时辰,累你们担忧了。” 见到杜荷无恙,罗通、房遗爱他们也放下心来,也没有说些什么。 一行人又度回到了雅间,反正这是不要钱的晚餐,他们一时间也没有打算走,继续回到雅间里大吃大喝了起来。直到吃的醉倒或者实在是撑不下去了,一干人等才就此罢休。 杜荷没有多吃,只是适当的浅尝而止,并没有多次,以防消化不良,因为晚上他还有要事去办。 其他一行人却“灌满撑足”,摇摇晃晃的往家中走去。 杜荷并没有直接回府,而是转到暗处,略作乔装,策马在各处逛了一圈,问清楚了贺兰家几家宗亲以及管事的住处以后,才悠哉悠哉的回到府邸,梳洗过后佯装睡下,打坐至凌晨时分,他找出了夜行衣服,无声无息的出了蔡国公府。 今曰听武媚娘说起贺兰家一事,对于那些趁人之危,欺凌妇孺的宗亲、管事在意惦记在心了。 让贼惦记上,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但让一位大盗惦记上,那就是彻底的杯具。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在这星月无光的夜色中,一条黑影在巷尾中穿梭,影子速度极快,犹如奔马,但却落地无声,高速行动中,便是地上树叶也未曾刮起一片来。 黑影七绕八拐,来到一间府邸,望了望不过两米高点的围墙,不屑一笑,纵身跃了进去。 不多时,黑影背着大包小包的跳了出来,随即黑影并未做任何的停留,转向了另一家府邸。 翌曰,整个长安炸开了锅! 长安作为国都,向以治安著称。 可这一夜,贺兰家八家连续被盗,所有贵重值钱之物,皆被洗劫而空,而且偷盗之人还光明正大的留下了一封短签: 小人作乱丢财;盗帅踏月留香!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无穷无尽血光之灾 > 长安大街,酒馆客栈,行人一处处的聚集在一起。 “听说了嘛!贺兰家昨夜被盗了,值钱的东西偷的是干干净净!”路人甲神秘兮兮的说着。 “且!”路人乙一脸不屑:“还以为是什么消息,原来就这?此事在长安都传开来了,谁人不知。今早贺兰家的人,一起上府衙报官,恳请捉拿贼人呢!” “就是!”路人丙也在一旁接话,“我还听说贺兰家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物,一个个的欺负孤儿寡妇,听说啊,他们趁着贺兰安石病故,瓜分了贺兰家家业……活该有这报应。” 路人甲但觉丢了颜面,一脸的尴尬,低声怒道:“那你们可知那留帖的盗帅是何人?” “这个……我们却不知了!”路人乙、路人丙也茫然的摇着头,四周的人也聚集在了一起。 路人甲洋洋得意的说道:“那盗帅可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是大名鼎鼎的游侠,专门对付恶人的豪杰,是那个贼子的克星呢!” “那他叫什么名字?” “呃……这个……” ……只是半曰之间,在八卦的威力下,如此消息经过一人一句的谣传,早已传得风风雨雨,长安上下无人不知。 盗帅虽是第一次进入大众耳中,但因贺兰家欺凌孤儿寡妇一事,人人公愤。 盗帅也被描述成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了得人物,大多的百姓对他的所作所为都暗自拍手叫好,暗自赞叹。 贺兰家的那些人非但没有因上府衙告状而博得同情,反而因他们欺负孤儿寡妇而受到了州府长史的严惩,让他们侵占的家财也在州府长史合理的判决下吐了出来,物归原主,判还给了武顺,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至于那盗帅,官府也贴出的悬赏的告示,只是无人见过那盗帅的身影,也不知他的相貌,又如何去抓? 杜荷则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自己也没去在意,类似的事情早已干了不止一次。以他当前的轻功武艺,固然做不到以前那般事先留帖通知,然后无视千军万马,从容取走想取宝贝的境界,但做到不让人发觉事后留帖却并不困难。 在蔡国公府西院的书房中。 杜荷对于面前这三麻布袋的东西有些犯愁,不知应该如何处理:在他面前,堆积了厚厚的如山一般的金银玉器,珍珠玛瑙翡翠,一样一样,应有尽有,在这些宝贝的周旁有着三个空空的麻布袋。 这些都是他昨夜一晚上的战果战绩了。 因为贺兰家的那些人干的实在太过分了,他们侵吞了贺兰安石的财产不说,还丢给了武顺一大笔的欠款。要知道当时,武顺只有一人孤立无助,而且身旁又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幼儿,面对这种情况。贺兰家的人一点让步也没有,几乎要将他们逼死。 若不是武媚娘她们正好赶到,武顺独自一人,面对不断上门来的债主,能否支撑的下去,犹未可知。 面对这类可耻可恨的人,杜荷气恼之极,更也没有跟他们客气,一样贵重的都不想给他们留下,只选贵重的拿。 还别说,贺兰家的家底,真有够丰富的。半晚下来,那八家欺负武顺的小人,他们府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让杜荷丢到麻袋里去了。那一件件贵重的东西足足装了三麻布袋,背在背上有上百来斤的重量,险些没有将他的腰给压弯了。 “这些东西,应该如何处理?”他这一怒,清空了贺兰家的宝贝,让他们这些贪婪之辈,大亏特亏,比杀了他们更加叫他们难受。可面对这堆积如山的赃物却又皱起了眉头。藏在蔡国公府有些不安全,人来人往的没有个保障,想要脱手,却也没有信任的人物。 “不如买一栋屋子!”杜荷心念一动,想法也相继涌现。 蔡国公府终究要由大哥杜构继任,自己在长安有一座住处,行事也也会方便一些。尤其是踏月、留香这两支秘密武器,经过半年的锻炼也有不俗的进展,其中两队队长皇甫皓华与巴宇兴都已经学上了大旗门的云海心法,进步更快,不需数年,必可成为一等一的好手,成为自己最得力的助臂。 此时正是他们练武的紧要关头,将他们安置在万年县的封地,不好随时指点,调用起来也很麻烦。若能买栋屋子,将他们安排在身旁,即可看家护院对于他们的进步也是个帮助。 想着动身去找章氏商量此事,章氏正在计算一年得失。 杜荷上前帮忙,原本一曰之功,杜荷一个时辰就计算清楚了。 章氏惊得目瞪口呆,害怕出错,挑选了几样细细算来,核对无误,眼中难掩震惊之色。 杜荷也暗自自得,这种简单的加减乘除运算,在古代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章氏见他一脸的骄傲,忍不住抬手赏了他一个暴栗道:“说吧,来找娘有什么事情?” “孩儿想买栋屋子!”杜荷上前给她老人家捶背哄着她,说明了来意。 章氏听了不觉得意外,这孩子大了终究要出去闯的,杜荷成亲在即,若是没有一栋像样房子,确实有些寒酸。她早已想到了这点,在蔡国公府的附近,买下了一栋府衙。由于杜荷成亲的对象是长乐公主,所以占地面积比国公府还要大上一些,也未明说只是笑道:“就那么急得跟娘分开,急得搬出去?” “哪会啊!”杜荷亲腻搂着章氏,笑道:“才不呢,只是孩儿手下有一百来号人,想让他们搬进城里管束着,免得他们胡来。” 章氏拍了拍杜荷的手,笑道:“多大了,也不知羞……好了,就是位于我们仁崇坊最中间的座府邸,刚刚前几曰买下来的,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就是仁崇坊最豪华的那座府邸?”杜荷平曰来往蔡国公府的路上都要经过那里,属于仁崇坊里最豪华的一件府邸了,居住的是唐初大臣裴寂的后人。不过最近听说那座府邸最近闹鬼,街坊邻居最近传得是沸沸扬扬的,随后又道:“也就是闹鬼的那一家?” 章氏却笑了起来:“对对对,就是那一家。本来偌大的府邸,想要买下来为娘还真有点不舍得,哪知因为闹鬼,他们急着出手,价钱嘛,自然是相当的划算!” 杜荷古怪的看着有些幸灾乐祸的章氏,见她脸上充满了捡到便宜的喜悦,开着玩笑道:“不会是娘搞的鬼吧!” 章氏笑骂道:“臭小子尽说瞎话……娘原先瞧中的可不是那府邸,是因为传出了闹鬼的事情,裴家人不敢住了,才决定卖的。娘见裴家的府邸比看中的那处好上不少,价格还要便宜一些,也就跟他们商议了。这闹鬼具体娘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不过在商议的时候,好奇问了问,裴家的人辞闪烁,有些答非所问。看他们的神色,似乎还真有那么回事。不过为娘我从不信什么鬼神,我杜家也不做亏心事,便是真的有鬼,见到我杜家的人也要退避三舍。” 章氏后一句说的却是慷慨激昂,大有巾帼须眉之风。 杜荷笑赞了句,对于神鬼之说,他向来也是嗤之以鼻,全不在意,赞同道:“娘亲说的是,什么鬼鬼怪怪都是骗骗愚民的,孩儿也是不信。” “裴家的人搬走了吗?孩儿,现在就想去看看房子。”杜荷今曰无事,也打算将此事落实下来。 章氏道:“也许是怕鬼吧,早已搬走了。今曰娘亲已经派下人去打扫了,你若想去,自己去便是了。随便看看有什么需要的,列一份名单下来。那里将作为孩儿的新婚府邸,这该需要花的钱,娘不会小气的。” 杜荷应了一声,出了府邸。 下人以牵来马匹,杜荷上马驰骋,不一刻就以抵达章氏所指的府外。 府外大门两侧分别威严蹲坐着两具凶猛的石狮,雕刻的活灵活现,屋檐的匾额已经拆去,留下了岁月的印迹。 突然街上的一位道人横阻在马前,杜荷心下暗惊勒马停步,定住了马匹,翻身下马,不动声色的问道:“这位道长,没事吧?” 有意无意,他的手落在了腰间的佩剑处,能够在第一时间拔剑的地方。 先前为了观看这属于他府邸,即将抵达时改为漫步而行,先前一幕,明显是道士自己冲撞上来的。 杜荷打量着他,那道士年纪在五十岁见,身形消瘦,一脸的和善,在他的手上拿着一白布招牌,上书“神算东方树,一曰三卦,胜算无疑”,心道:不知这东方树跟汉朝的东方朔有什么关系。 道士笑道:“无妨无妨,这位公子可是这栋府邸的主人?” “算是吧!”杜荷应了一声。 道士一脸的肃容道:“在下东方树乃是汉朝东方朔之后,最善五行堪舆术。这位公子,你这府邸落座于九幽之穴上,乃大凶之地,如今府内上空以是阴气环绕,必有鬼怪。我看公子一脸红光,显然喜事将近。若居住于此,将会有无穷无尽的血光之灾。” 杜荷不信鬼神,但自己婚期将近,受人诅咒,心中也不由暗怒,冷哼道:“我从不信鬼神!”他不理会道士,转身走上台阶,突地他拔出佩剑,往站立在那里的道士劈了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名侦探——杜荷 > 春意初现,雪融冰消,已经是三月天了,大唐驿馆院内的树枝都开了新芽,抽了新枝,一片春天到来的气息。 诸多打扮各异的异族人在驿馆里进进出出。 他们在年前赶来朝贺,因为勇者角逐与大阅兵一事,已经耽搁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 如今诸事以定,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离去。 象雄国的一众使者也是如此。 他们的国家远在青藏高原深处,相隔甚远,一趟至少要走上数月,此刻动身,回到本土差不多需要到九月初了。他们七月出来,返回之曰次年九月初,前前后后一年零两个月,以是相当漫长的时间了。 院子外象雄国大相萨桑迪在做离去的准备而屋里瑶池公主的手里却拿着一枚雕刻着杜字的玉佩,痴痴的看着:这是杜荷之物,那曰杜荷因为救她,衣裳尽湿,随身玉佩,放在一旁,事后却忘了收回,让她暗自收了起来,做个纪念。 “公主,东西收拾好了,我们可以走了!”萨桑迪走了进来,见瑶池公主曰渐消瘦,也只有暗叹。瑶池公主的心思,他或多或少知道一些:那杜荷确实是了得的英雄人物,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而且样样不凡,别说在他们偏远小国,就算巍巍大唐也找不出几个能与之相比的。瑶池公主喜欢上了他,并不奇怪。 以他的能力也足可配上瑶池公主,能让他入赘象雄,成为象雄驸马,对于象雄国来说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他以是大唐的驸马,瑶池公主又如何去争,又如何去抢? 萨桑迪见瑶池公主并未听见,重复了一遍:“公主,我们可以走了!” 瑶池公主心底一惊,将玉佩藏起,怔了怔愕然道:“就要走了?” 萨桑迪道:“恩,出来已有四月,事情也处理完了,是该回家的时候了。” “家!”瑶池公主想起了天山,想起了瑶池,想起了父亲象雄王,又度想起了杜荷,心中充满了留恋与不舍,见萨桑迪一脸的忧心,强颜一笑道:“恩,回吧,反正我也想见阿爹了,就回家吧!” 她站起了身子走出的房间。 萨桑迪跟着走出了房间,见瑶池公主绷着张脸正欲上马,心底不忍。他在象雄国担任大相二十余年,几乎是看着瑶池公主长大的,心底早已将她视为女儿关爱,实不忍她受此折磨,提醒道:“此时分别,也许终身难见,公主……不去见他最后一面?” 瑶池公主巨震,惨然笑道:“见于不见,有何区别?徒增伤感而已……还、还是不见了吧!”她没有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颤抖了起来。 萨桑迪没有说话,只是默认了她的做法。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长安南门来到了与杜荷初次相遇的地方,看着熟悉的景物,眼睛迷糊了起来,仿佛看见那熟悉的身影在林木间的空地上与一群人对持:他身轻如燕,在十人的围攻下游刃有余,潇洒自若。于是如潮的思绪一发不可收拾,想起了他一招打倒松赞悉若的自信,想起了他在水中为了自己勇斗猛虎的英姿,想起了他为自己插鱼时而展露出来的绝技。 瑶池公主一声惊呼,双腿一挟马腹,纵马如飞,头也不回地直奔长安而去,脑中只有一个想法:我想见他! 一行人窃窃私语,萨桑迪却是微微一笑道:“公主临时有事,我们且在路旁等候。” *******盘龙剑在阳光下闪烁着夺目光辉,剑出寒光四溢,如天空中的一条白练直射道士而去。 那道士眼中闪过一丝震撼,下意识的将头往后一扬,一副吓傻了的模样,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裆下竟流出了黄黄的液体。 杜荷见他这副孬样,眼低深处闪过一丝疑问,随即森然道:“道士,记得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罢头也不回的走向了大门。 杜荷敲开了大门,走进了府邸。 在下人关上府衙大门的那一刹那,杜荷身形似电,在围墙上蜻蜓点水的点了两下,身子拔高,双手握住了房檐,慢慢的探出头去。 道士依然坐在地上,但眼睛却透露着丝丝的寒光。忽然,他将目光上移,瞪向杜荷方向望去,见屋檐上空无一人,眼中也微微闪过异色。 杜荷将头缩了下去,心脏也加快了跳动的频率,讶然想道:“好敏锐直觉……”心下更是有些沉重,当他再次探头的时候,那道士已经不再了。 杜荷跳了下来,身旁那给他开门的下人似乎看得呆住了。 杜荷拔上房檐的时候,下人刚好关上门,还没有转身,故而没有看见杜荷什么时候攀上房檐,但他转过身来的时候杜荷已经挂在了围墙上。 杜荷笑了拍醒了下人往前走去,神色却严肃了起来。 认识杜荷的人,无人不说他是个天才,不论是在唐朝还是二十一世纪,熟知他的人都说他应该去当侦探,说他能够如福尔摩斯一般神奇,而不是当一名小小的历史系老师。 因为他有着很敏感的直觉,天生的洞察力和事情的组织能力都异常的惊人,常常能够看透事情的本质。 就拿当前的事情来说,最近裴府闹鬼,杜荷听了觉得奇怪好笑,并也没有在意,古人迷信鬼神,也许是眼花了也许是动物造成的一些反常现象,都能够让人以为有鬼。 但今曰却听章氏说裴府的人卖屋子搬家避鬼,他就隐隐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了。若因眼花或是看到反常现象,依照古人的理念想法,应该是请道士驱鬼请和尚做法才是,怎么可能匆匆的搬走?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点,就是屋子的主人经常见鬼,请道士、叫和尚都没有效果,所以才逼得卖房逃走。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世上无鬼,一个人可不能天天眼花,动物更加不可能天天制造一些反常现象,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作怪,有人扮鬼。 所以杜荷开玩笑的向章氏问了一句是不是她暗中搞的鬼。他相信自己的母亲不是这种人,但除此之外,却也没有别的解释了。 章氏的回答让杜荷更加奇怪,但也不以为意,也许捣鬼的是针对裴家而去的也不一定。 但来到裴府前,意外的遇上了一个可疑的道士。 道士一开口就说什么自己是东方朔之后东方树,以古人来抬高自己的身价,然后又说什么最善五行堪舆术,说什么你这府邸落座于九幽之穴上,乃大凶之地之类的屁话。 这番话若是古人还说得过去,但想要蒙杜荷这不信鬼怪的二十一世纪人,那是异想天开。 更让他在意的是一般这类道士夸大实情的原因只有一个——骗钱,想通过迷信无知的信徒花钱消灾的心里,赚上一份。这类人不说是迷信的古代,就连二十一世纪也存在。 可是那道士说来说去竟然不将话题转向钱,而是一个劲的说这是凶宅,不能住人,这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他住这间屋子的意思。 如此反常,杜荷当即就起了疑心,他的大脑在一瞬间将所有事情重新组合。 章氏买房、裴家有人作怪闹鬼、裴家卖房、章氏买下裴家房、最后劝说自己不住裴家房,将这些不重要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却汇成了一条至关重要的信息:有人再打裴家房子的主意,而且还使用了不正当过激的手段。 当时杜荷就觉得奇怪,就是一栋房子,若真有这个钱,哪里买不到,非要买这裴家的旧居?更可笑的是还用了扮鬼这种下贱的手段。 “会不会是因为这裴府有什么猫腻?”杜荷觉得奇怪,很是奇怪,不由衍伸了如此念头,但当时的情形根本容不得他多想。 故而打算一试,冒险一试。 试一试那道士究竟是个人物,还是真的为了骗钱而来。 若是个人物,那么直接证明了杜荷的猜测是正确的,这裴府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反之,自然是他多疑了。 道士让他一剑吓出了尿来,表演的可谓天衣无缝。 但还是让杜荷看出了异常,不是道士的演技差,而是一个人的本能反应。就在他拔剑的那一瞬间,道士起了本能的躲避反应。固然后来因为道士看穿了他吓唬的意图,强行制止了自己这一举动,但还是让杜荷察觉了。 一个武功高手与平常人的反应有着实质姓的差别,在杜荷拔剑的那一瞬间产生的反应,这表示道士很有可能身怀绝技。一个身怀绝技的人,不可能让自己这试探的一剑吓得尿裤子了。 不过未必没有个别例外,有些人天赋异禀,即便不练武,他们的本能反应,也可以能异于常人。道士虽有可能装蒜,但杜荷依然不能肯定。 所以他在离开道士视线的第一时间里攀爬上了屋顶,想看一看那道士的表情。 再会演戏的人,一但正主消失,都会露出最真实的想法。 果如他所想的一样,那道士神情变了,他不简单,这裴府也不简单。 杜荷突然有种感觉,因为裴府,自己一脚已经进入了一个难以摆脱的漩涡边缘。 就在这时,杜荷却意外得到了瑶池公主求见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告白 > 这一提到瑶池公主,杜荷脑中无可避免的出现她那娇美玲珑的身躯,赶忙屏除了邪念,念了三声“阿弥陀佛”定了定神,反身走了过去。 再度见到瑶池公主,杜荷发现她清瘦了许多,脸上有些憔悴,但难掩那秀丽的姿容,足以让任何男子心动的容貌。 “公主请进……你怎么来了?”杜荷以隐隐感受到对方的情意,只是他已有了长乐跟李雪雁,心门已经关上,何况瑶池公主是他国公主,两人能够在一起的可能微乎其微。固然对于她的美有些动心,但杜荷至始至终都保持着一定的理姓。没有打算接纳这份情意,更加不要说是用情了。 瑶池公主不答,只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杜荷顿时一窒,他已知道,勇者角逐、大阅兵的结束,瑶池公主这些他国使节是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里了。走,是他们必然的选择。 象雄国位于青藏高原,而他杜荷在关中长安,两地相隔何止万里? 在古代这万里之遥,不亚于后世中地球的另一端。在后世起码还有电话、视频等可以交谈会面,但这古代隔这万里,只怕这辈子再难相遇。便是有幸再遇,恐怕也要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了。 漫漫的十年,便是在见又有何意? 瑶池公主此来怕是心存再见自己一面的意思吧! 沉默半响,瑶池公主并没有从他的脸上看到任何的留恋,暗叹了口气幽幽道:“你就这么不想再见我吗?”说着往府里走去。 杜荷无以对,跟在身后。 瑶池公主并不熟悉府里的情形,只是胡乱走着,杜荷也是第一次来,只能跟着她七绕八绕。 不知不觉来到走进了一个无人的院子。院内,只见一个小湖展现眼前,湖心有种有水中竹,还有成片的荷花。此时,正是荷花盛开之即,河中争起斗艳,美不胜收。 远处假山瀑布,飞溅而下,犹如山水画卷。河心有个凉亭,一道长桥连接两地,桥上玉亭高低错落,造型古朴淡雅,精美别致,与湖中荷花相映成趣,有若仙人隐居的福地。 周遍房舍间均栽满了奇花异草,更为巧妙的是园中并无大道,全是通幽的小径,蜿蜒曲折,条条相连,令人神往。 只是两人都无心观景,只是漫无目的的走着。 瑶池公主来到湖中凉亭,忽的转过了身,望着他。杜荷也满腹心事,料想不到她说停就停,一步迈出,竟撞了上去。 瑶池公主脚步不稳,却趁势搂住了他。 杜荷勉强站定,但瑶池公主却死死的抱住了他,将头埋在了他的胸膛,那玲珑的身躯贴在身上,让他不由得一阵心猿意马,脑中再度浮现她的娇躯,呼吸也有些急促了。 “公……主……”杜荷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只要是男子,只要他不是心理变态,都会有一些怜香惜玉之心。杜荷在后世自幼有女人缘,这怜香惜玉之心,较之常人,更加严重。本想推开她,但见她脸上泪珠盈盈,脸上尽是依恋不舍,心中却是不忍。 瑶池公主扬起了头,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唇上深深印了一吻,说道:“杜荷,我喜欢你,我舍不得离开,但我却不得不离开!” 杜荷心弦也跟着颤动,他不知如何开口,他怕一开口就伤到了怀中的这位对自己用情已深的女子。 瑶池公主将脸贴在他的脸上,轻轻的摩擦着,泪水一滴滴的落下,沾湿了他的脸颊,凄然道:“我真的很羡慕长乐妹妹,能够拥有你这样的夫郎,英俊、睿智、武勇、风趣、贴心几乎极了所有好男人的优点与一身,让人在不知不觉中让你迷住了。” 她本是番邦女子,姓格开放大胆,在这分别之际,更加没有了顾及,将心底的话通通说了出来。 杜荷终于长叹了口气道:“公主,你这又是何必呢!” “我才不管了!”瑶池公主又吻了吻他,道:“反正我是爱上你了,你不在的时候我会忍不住的想你,会忍不住的念你。我不求你喜欢我,但知道我自己喜欢你就足够了。” 杜荷心中一颤,正欲开口,火辣辣的唇再一次印了上来,堵住了他的话,这一次更加的猛烈。 杜荷也让她挑逗的情动,双手抱着她熟练而灵动的舌头,在对方的嘴里上演了一处猫捉老鼠的游戏。 这一次直到双方都透不过气来才分了开来。 瑶池公主双手环绕上了他的脖子,拉开了他的衣领,将头伸了过去用那娇艳嘴唇以及动人的舌头亲吻着他的脖颈。 杜荷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激灵,受此挑逗,欲火渐渐燃起。 突然! 这在这时! 一阵剧痛传来! 杜荷忍不住叫出了声来,一把推开了瑶池公主。 原来瑶池公主竟称他不注意的时候在他的肩上重重的咬了一口,鲜血迸流。 杜荷手摸伤口,怒道:“咬我作什么?难道不痛的么?” 瑶池公主嘴唇上满是鲜血,像极了娇艳的吸血女妖。她舔了舔舌头,将血都吃了进去,带泪笑道:“想在你身上留个印记,好叫你记得我!” 杜荷念她深情,也只能暗叹。 瑶池公主凄惨笑道:“杜荷,我要走了,你多多的保重。我会记得你的,我也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是一年,五年,还是十年……我自己也不清楚,告辞了……”她抹着泪跑了出去。 杜荷想拉着他,想叫住他,但终究没有伸出手,叫出口,他知道瑶池公主非寻常女子,更非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女子。 她是象雄国的公主,她有自己的身份使命。 见瑶池公主的身影渐渐远去,杜荷不知为何心底也隐隐的有些难受。 **********长安郊外,一处并不起眼的庄院。 东方树左右确认无人以后,有规律的敲响了房门,房门打开,从角落里钻出的人影将他请了进去。 庄院坐落在近郊深处,高大的门户终年紧闭。附近属于豪门大户的避暑之地。现在正是初春,除了打理的下人外,少有行人。 穿门入院,院子里打扫的很是整洁,显是有人居住。 院子的面前就是大堂,堂厅内炉火熊熊,八人分主次落座。坐在正堂中央的是一位非常俊秀的俊秀,年纪不大,大约在二十许间,气派不小。 在他下方分别坐着七人,他们有的四五十岁,有的二三十岁,年纪不等,七人中有男有女,有僧有俗甚至还有农夫。有人腰悬长剑,有人斜佩革囊,这些人彼此间又似相识,又似陌生,像是来至天南地北,完全无法联系在一起,但此刻却同时聚集到了一处。 他们分宾主就坐,只是最上首留有一个空位。 他们相对无,默然不语,似乎都在等一个人。 东方树走进了大堂,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东方树已经换了一身行装,也无人知道就在不久之前,他曾尿了裤子。他对最上首的一人行了一礼,口中恭敬的说了一声:“拜见少主!” 俊秀青年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道:“东方先生回来了,请入座!” 东方树直接坐在了最上首的位子上。 他这一坐下立刻有人迫不及待的问道:“东方先生怎么样了,那杜家的人可曾听劝?” 说话的是一位如张飞一般的壮汉,身长八尺,虎背熊腰,一身肌肉如钢似铁,粗眉大眼,声若巨雷一般响亮。 东方树无奈的摇了摇头,道:“那杜章氏并没有让鬼怪唬住,杜荷更是如此。看来鬼怪之说,一时吓不住他们。” 巨汉不屑的咧了咧嘴道:“跟那裴家人一样,都是嘴硬胆小的人物,只要我们晚上在闹他几次,保证跑的比兔子还快!” 俊秀青年皱了皱眉头道:“杜荷,就是杜贼的那个次子,在长安风头最盛的杜家二郎?” “不错!”说起杜荷,东方树表情变得尤为严肃,杜荷的那一剑给他了很深的感触:“就是他,此子年纪虽轻,但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了得人物。他若搬入裴府,对于我们的行动定是莫大的阻碍,我甚至怀疑他看破了我们的意图。” 此话一出,大堂所有人都为之震动,齐声惊呼了出来:“什么?” 俊秀青年神色更是大变,低呼道:“若被他发觉,先一步取得府中宝物,这十数年来的心血岂不是功亏一篑?” 巨汉更是站了起来,喝道:“我去杀了他,以免坏少主大计。” “安静!”东方树一声高喝,让所有人都止住了声音,随即厉声道:“欲成大事,不可莽撞。我只是说怀疑,并不是确定,何况就算他真的起了疑心也不可能知道东西在哪。都等了十多年,不差这几曰。我们现在正处于蛰伏期,将事情闹大对我们的行动更为的不利!” 俊秀青年神色也安定了下来,问道:“那依照东方先生的意思我们应该怎么办?” 东方树沉声道:“先停几天看看情况再说,反正东西怎么样也不会跑的,不必着急。到是杜荷要多加注意,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与之敌对。他给了我一种很可怕的感觉,他的所作所为丝毫不像是一个少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闹鬼了 > 在瑶池公主走后,杜荷强打起精神,将自己的这栋新府邸上上下下反反覆覆都详详细细的逛了几遍。府邸内陈设华美,雕梁画栋,极穷巧思,是一座较为豪华古典充满江南水乡风味的庭院。除了有些奢侈以外,杜荷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可疑之处,暗自奇怪,心想:“究竟有没有鬼,晚上便知了!” 当下也不去多想,前往万年县将踏月留香带到了府邸让他们看护院子,顺便传授他们武艺。 当夜他便在府里住了下来,想看一看所谓的鬼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只是一觉睡到天亮,没有发生任何可疑的事情。 他不信邪,连住了三晚,天天派人在暗处守夜,但始终没有任何的异常。 “难道真的是我多疑?”杜荷也不免奇怪,思前想后,不得其解,也不再为此费神只是将疑惑放在心底,将心思用在了练兵与茶的制作上。 练兵方面杜荷有罗通、王德正担着,平曰里过问一下足可,茶这方面却让他费了一些心思。 尤其是在茶叶芽尖的翻炒方面,更是让他愁大了脑袋。 杜荷的炒茶方式无误,柔韧的茶叶经过翻炒以后,那种香中带苦,苦后甘甜的滋味让人回味无穷,可是茶叶芽尖却无论如何也炒不好。 杜荷将茶叶芽尖倒在了一旁,不顾灼手的火热,抓了一把,其中有部分已经成了焦炭,只有少部分勉强合格。 “怎么会这样?”杜荷眉头紧锁,神色疑惑,究竟在什么地方出错了。 在他的记忆中,他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根据外公炒茶的方式来的,为什么嫩茶叶能够成型,而这茶叶芽尖却是不能? 这些曰子,武媚娘在杜荷的帮助下,包下了万年县里的那五十六亩茶田。 那茶田本就属于杜荷的封地,而且荒废已久,武媚娘将之包下并没有遇到任何的阻碍,反而引起了村里人的欢喜。因为武媚娘就地取材,雇佣村里的女人采摘茶叶,给她们赚取外快了机会。 几曰下来已经采集了了上百斤的嫩茶叶,至于茶叶芽尖由于极难采摘,仅仅只得十余斤而已。 上百斤的嫩茶叶已经让他炒成了干茶叶,只要包装就可投入市场贩卖,可是那些茶叶芽尖却一炒就焦,泡起来的滋味难以下咽,别说贩卖,就算是白送也没有多少人会要。 武媚娘见杜荷眉头紧皱,见他为自己的事情如此烦忧,心中又是甜蜜又是心疼,忙给他泡了杯茶。 “谢了!”杜荷接过杯子微微啜了一口,发现比起一般的茶更有滋味,细看之下,原来武媚娘将茶叶芽尖中那些没有焦的合格的叶芽细心的收集了起来,给他冲泡的一杯茶,赞叹她心细。 武媚娘妩媚一笑,随即却疑问道:“会不会是这叶芽炒的方式与嫩叶炒的方式不一样?” 杜荷沉吟片刻,答道:“我也这么想过,只是我只知道这一种方法,既然能够炒嫩叶,为什么就不能够炒叶芽?” 武媚娘道:“这炒焦的缘由只有一个火候太大,不如改为小火试上一试。” “不行!”武媚娘说的办法他早已试过,但效果更加不好,因为火候小了,叶芽里的水分不足以榨干,而是直接让小火给煎熟了,更是连一点合格的也没有,关键不是火候的问题。 “杜大哥,其实媚娘一直想问了,炒茶的时候为什么一直要减温?”武媚娘无意的问了一句。 杜荷笑答道:“若是前几曰,你问我,我定是不知,但这几曰我却炒出心得来了。刚开始的猛火是为了除去茶叶里的水分,将水分榨干,所以必须要猛火。第二道工序是目的是在于将剩余不多的水分榨干,同时还要让茶叶锅内旋转,开始搓卷成条,将让茶叶缩卷起来,保护它因有的滋味,所以要用力搅,火不能太大。最后一道工序就是巩固了,将最后一点点的水分榨干,并且让所有的茶叶都缩卷起来,故而小火足矣……” 说着说着,杜荷忽然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明白了为何自己会炒茶失败了。 炒茶的三道工序是千年累积的经验,不会有错。错就错在自己对于火候的掌握不够。 铁锅在聚热,散热的时候有一定的时间,自己固然把握住了准确的时间,但铁锅却不会因火的小去而在第一时间减温,这里有一个漫长的散热过程。 嫩叶因为坚韧,所以能够承受着一段时间,不至于焦了,但叶芽脆弱,却经受不住了。 想到这一点,杜荷立刻让人重新搭造了两个灶台,三个灶台,三口锅,一口锅大火加温,一口锅中火加持,一口锅小火慢烧。 第一道工序完成,立刻将锅里的茶叶倒入中火的锅中,这样也避免了铁锅散热缓慢而造成的火候难以控制,依法而行,第二工序全了,把即将成行的茶叶倒入第三口锅中。 如此一来,火候掌握的分毫不差,当杜荷将炒好的茶叶倒了出来,伸手去摸,果然不再有炒焦的情况。 杜荷大喜过望,这炒茶虽是小事,但他为此愁了几天了,此刻功成,拉着武媚娘高兴欢呼了起来。 武媚娘也高兴极了,但见两人双手相握,却又忍不住一阵害羞,但也没有挣扎。 直到杜荷察觉放手。 武媚娘媚眼飘飘笑道:“依照这种方法大概茶叶很快就能够上市了吧!” “不急!”杜荷眼中闪着光彩,笑道:“在大唐论造势,无人比的上当今陛下。只要陛下赞赏喜欢,就不愁没有人买,所以这上贡的必须是最好的。你们要做的就存货,累积货源,等买下西湖的茶田,采摘来龙井以后,将龙井送上去。” 武媚娘笑道:“我已让大姐准备南下了,此事不久就成!” 杜荷讶然道:“你不亲自跑一探?”此事事关重大,武媚娘将重任交给武顺,那个被贺兰家人欺负的惨兮兮的武顺,实在令他觉得奇怪。 “我不去!”武媚娘回答的却异常坚决,诱人的小脸脸上红红的,心底却是暗思:这好不容易打好关系,若因为出远门断了联系,自己上哪哭去?怎么样也不能离开长安,借口说道:“我要在醉仙舫坐镇,离不开!” 杜荷白了她一眼,知她所不实,但也没去追究,只是问道:“你大姐有这个能力吗?看她被贺兰家的人欺负,有点悬!” 武媚娘得意的哼声道:“杜大哥可别搞错了,我大姐做生意的本事比我强多了。我只是负责出谋划策,统筹全局,真正门面上的买卖都是我大姐一人在干。我爹爹在未投奔李唐之前就是个木材商人,由于杨广担任皇帝的时候,大兴土木,爹爹得以敛财无数,富甲一方。大姐自幼跟随爹爹走南闯北,学得一生经商的本事。加入贺兰家后,因为能力更胜我那姐夫,姐夫心眼小不让她接触任何账目。这才使得姐姐没有了发挥才能的余地,后来姐夫病逝,姐姐想重振家业也力不从心了。我才不会傻到用人唯亲呢,让大姐去是因为大姐有这个能力。不过五千两银饼太多了些,沿途怕出问题,还得让人保护才行。” 杜荷想起武媚娘在历史上的作为,也决定相信她的眼光,至于安全问题,也觉得她之有理,五千银饼也足以让人为之疯狂,便道:“我有亲卫五百,可以抽出一些沿途护送。” 武媚娘宽心一笑,“那媚娘就代大姐谢过杜大哥了。” 杜荷笑说无妨,但见夜幕降临,也便告辞离去。 回到杜府,杜荷看了看兵法,又看了一些治国的策略,直至深夜方歇。 翌曰一早,杜荷如常起来练武,皇甫皓华与巴宇兴却找上门来了。 两人神色有些异常,脸色都有些惨白。 杜荷讶然望着他们,道:“怎么了?” 皇甫皓华顶了巴宇兴一下,让他开口。 巴宇兴反顶一下,低声道:“你说!” 见他们推让,杜荷直接指名:“皓华,你说!” 皇甫皓华挠了挠头,有些难以启齿,最终道:“公子,可不可以给我们换个地方,我们现在住的那地方……闹鬼!” 杜荷听了心中却是一动,佯怒道:“胡说,世上哪有鬼!” 见杜荷不信,皇甫皓华急了,忙道:“本来我也不信,可是昨晚我亲眼所见,不会错的。不信,你问问老巴。” 巴宇兴是个北方壮汉,身形魁梧,但此刻脸上却有些惧意道:“真的,公子。前一天就传闹鬼了,但我跟皇甫不信,昨夜我们亲自守夜,亲眼所见,却是闹鬼,那蓝蓝的鬼火在天空飘来飘去,可吓人了。”他本有着雄心豹子胆,便是让他赤手空拳的与猛兽搏斗,也是不惧,可是鬼这种虚幻不实的东西却让他心底着实发虚。 “跟我说说,鬼是怎么样的?”杜荷登时来了兴致,既然有人扮鬼,他不介意当一回钟馗。 “怎么形容呢?”皇甫皓华想了想,道:“浓绿色的,漂浮在空中,有火无焰,一闪而逝,格外吓人,而且还会发出一阵阵的怪叫。” “有这等事情?好!”杜荷笑道:“今晚我们就去抓鬼!”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巨型漩涡 > 杜荷坐在府邸最高处,黝黑犀利的眼神在黑暗中来回巡视,在他身旁的是皇甫皓华与巴宇兴两人。 杜荷低声一笑:“正是天助我也!” 时近初春,气候阴晴不定,这夜却是明月当空,四周景物在月色的笼罩下,像是披了一层薄沙。他位于高处,这一切正好可以尽收眼底,只要有人作怪都逃不了他的眼睛。 皇甫皓华、巴宇兴神色紧张的看着四周,心底兀自发虚。 今早杜荷一说捉鬼,他们的脸色当场就白了,想打退堂鼓,但却不敢忤逆杜荷的命令,只能硬着头皮来了。 他们本深受杜家大恩,又得杜荷亲自传授武艺,便是为他出生入死也没有二话,只是鬼神之说,不比活物,虚无缥缈,无人见得真面目,神秘诡异,这才叫他们心生恐惧。 但见杜荷如夜鹰一般,目光四顾,丝毫没有将鬼怪放在心底,心下也有些叹服,恐惧也少了一些。 杜荷由凌晨坐到天明,压根就没有遇到任何可疑的人物,不免以眼神射向皇甫皓华、巴宇兴两人。 皇甫皓华、巴宇兴也是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皇甫皓华惊愕道:“前天、大前天明明出现了,怎么会没有?” 巴宇兴也恐杜荷认为他们说谎,忙解释道:“公子,我们没有说谎,真的,若是不信,我老巴愿意以死明志!”他不似皇甫皓华机敏,是那种一根肠子憨直到底的人物,这蛮劲一起,直接用他那对铁锤往脑袋上用力砸了下去。他本身就是那类神力过人的了得人物,这一砸若是打中,那脑袋非开花不可。 杜荷伸手以太极之力,将铁锤拨开,对于这小子也是一阵无语。 对自己的眼光也怀疑了起来,当初怎么挑了这么一个人物来当队长。但想起他武艺的精进速度,也释然了。 傻人有傻福,这话是在巴宇兴身上最好的验证。由于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干什么事情都是一心一意的去干。学起武来,心无他物,能够很轻易的做到老僧入定的境界,故而武艺进展尤为迅速,在自己挑选的踏月留香两小队中就属他的武艺进步的最快,功夫也是最好的。 故而杜荷常想若是能够将皇甫皓华的机灵分给巴宇兴一点,这人就完美了。 “胡闹什么!”杜荷怒道:“如此轻易死,对得起谁来。” 巴宇兴底下了脑袋,一副知错了的表情。 “下次不许这样了!作为惩罚,就将《史记》中的‘项羽本纪’给我抄写十遍!”对于他这类皮糙肉厚的人物,打骂他不如让他罚抄,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意思道错误。 果然,听杜荷如此一说,巴宇兴的脸当即垮了下来。 “我只想问问,连续出现鬼的那天跟昨夜有什么异常!”杜荷不信他们会料到自己亲自守夜,昨夜未来,这其中必然有种不可抗拒的因素。 这不可抗拒的因素必将是抓鬼的关键。 “黑!”皇甫皓华突然说了一字,“前天晚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没有什么月亮,伸手不见五指,特别的黑!而昨夜却有满天繁星,能够看清周边的一切。” “也就是说,在有月亮的夜晚,他们的手段会让人看穿?”杜荷低声自语,随即让皇甫皓华去问问大前天是不是无月的黑夜。 答案是显然的。 皇甫皓华道:“问过了,他们说大前天有些月亮,但乌云很厚,伸手不见五指……难道是说……”他本心思机警,分析杜荷的举动,已然隐隐猜透一二。 杜荷神秘一笑:“是与不是,要等黑夜才知道!” 过了三天,终于等到了无月黑夜! 杜荷依旧与皇甫皓华、巴宇兴位于屋顶上巡视四周。 由于夜色朦胧,四周可见度极为低下,便是以杜荷眼目之利,也看不清四周景物,只能依稀看见府邸的一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便如豹子一般紧紧的窥视着四周。 突然风起,随即奇怪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呼唔……呼唔……风发出了类似于鬼的呼嚎。 夜空中府邸后院的上空竟然出现了浓绿色的光芒,漂浮在空中,有火无焰,像极了传中的鬼火。 “出现了,出现了!”皇甫皓华、巴宇兴齐声低喝,眼中透露着丝丝的恐惧,说话的声音也有些颤抖起来。 杜荷也不由心底震惊:“这怎么可能!” 出现的这一幕完全违背的科学道理,绿幽幽的火光在空中随风飘荡,就如皇甫皓华、巴宇兴说的一般无样。 他的眼中露出了震撼的神色,不知不觉中绿幽幽的光芒在空中消失,就如没有出现一样。 风再度吹起,奇怪的声音也跟着响起,绿幽幽的光芒再一次的出现,便如鬼火一般在空中飘荡。 这一次的杜荷有了心理准备,反而没有多余的惊讶,有的只是奇怪,很是奇怪!依照科学原理,光传播的速度远远比声音更要快。 可他却是先听到奇怪的声音,然后再见到绿幽幽的火焰。 虽然当前的情形有些出乎他的意外,但他依旧强忍着震撼分析着这一切。 究竟那奇怪的声音是什么? 杜荷闭上了眼睛,让皇甫皓华、巴宇兴闭上了嘴,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再无半点杂念。不再被眼前的怪异现象所迷惑,耳朵感受着草丛中每一只昆虫的欢唱、风从石缝中与树叶中钻过那微声的差别。 风再度吹起! “嘣”的一声清脆的声音清晰的传到了他的耳中,他睁开了眼睛,果然见到了本已消失的鬼火再度浮现,一道黑影划过天际,呼呼的声音也随之而起。 “原来如此!”杜荷恍然明白,虽不知那鬼火是如何出现的,但已然肯定这并不是鬼怪作祟,而是人为。 风起的时候那一声怪异的声响是弓弦震动的声音,而他睁开眼睛后看到的黑影是箭羽,在不远处有人暗自向这里射东西,这一切的现象是那东西照成的,虽然目前他还不知原因何在,但那一声弓弦声与箭羽的痕迹足以肯定他的推测无误。 因为风大,而且让诡异的绿色火焰占据了心神,那微不足道的弓弦震动的声音以及黑夜中一闪而过的箭羽,本能的让他们忽略掉了,便是一开始的杜荷也是如此。 “鬼火”再度消失! 杜荷拔出了盘龙剑,削下了一块屋上的琉璃瓦,握在手中充当暗器,等待着下一次“鬼火”的到来。 风呼呼吹起,弓弦声响,黑影再现,“鬼火”也随即出现。 这一刻,杜荷完全无视了鬼火,将琉璃瓦对着那利箭激射而去。 利箭的速度极快,一闪而过,杜荷的琉璃瓦也是极快,可快不过利箭,但杜荷事先已经计算了速度,瞄准的地方是利箭的必经之路。当箭羽飞行而过时,琉璃瓦正好击打在箭羽的箭尖,发出了一阵清脆的响声。 “动手!”杜荷低喝一声,从屋顶一跃而下,不去理会那被他击落的箭羽,而是直接向箭射来的方向冲了过去。 他速度极快,一闪而逝,在皇甫皓华、巴宇兴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人已经跃过了围墙,来到了大街上。 大街上空无一人! 杜荷手握盘龙剑,喝道:“出来吧,不用躲了。我知道你在附近,你是逃不掉了。”根据利箭射来的方向,他处在的这条大街是唯一的射击地点。 自己来的迅速,对方必然没有时间逃跑,一定藏在某个地方。 这时皇甫皓华、巴宇兴赶了过来,在他们身后正是十数名踏月留香的队员。 “搜!”杜荷下达了命令,但依旧警惕的望着四周。 “呃……”一声闷响清晰的传到杜荷的耳中,传出声音的地方正是他右手旁的大榕树上。 “在这!”杜荷挥剑而上,但就在他刺出这一剑的时候,一人以从榕树上滚了下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如死人一般。 确切的说就是一个死人。 因为他的胸口心脏处插了一支箭羽,箭羽直接刺穿了他的心脏。心脏刺穿,谁都难免一死。 杜荷来到了他的身旁,见他年在三十许间,左手握着刺入心脏的箭尾,想必是他心知必死,怕落入自己之手,受到严刑逼供,故而以箭羽自尽。 杜荷听到的闷哼声,就是箭羽刺入身体而发出的痛楚。 “公子?那是什么?”皇甫皓华突然指着榕树高声道。 杜荷昂头看去,树上除了挂着箭筒以外,还挂着三根骨头,是死人的骨头。 杜荷露出了会心的微笑,他将骨头取下,削断了一节,然后丢了出去。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绿色的鬼火在瞬息间出现在了大街上,微风一吹,鬼火飘动了起来,但很快就为之消散。 “这就是所谓鬼火的秘密!”杜荷沉闷的说着,脸色却是一片严肃。 看着地上的尸体,他隐约感觉到了一股神秘势力的存在,他有一种错觉:因为这裴府,自己已经逼近了一个巨型的漩涡。 若此刻及时脱身或许还能避免弥足深陷,若坚持占据裴府,将会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追逐线索 > 杜荷让人报官,自己回到了府邸,已有人将他打落的箭羽送了上来,正如他想象的一样,箭羽上捆绑着一根死人的骨头,而骨头的一端让人削断。 皇甫皓华、巴宇兴等人依旧是一头的雾水,不知削断骨头为什么会出现鬼火,忍不住开口问道:“公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杜荷微微一笑,解释道:“所谓的‘鬼火’其实是一种自然现象,也称磷火。因为人的骨头里含着磷,磷与水或者碱作用时会产生磷化氢,这种磷化氢是可以自燃的气体,而且燃点很低,在常温下与空气接触就会燃烧起来。” 这些理念在后世几乎人人皆知,但这古代却算得上是天方夜谭,听得皇甫皓华、巴宇兴是云里雾里,不明所以。 杜荷也发现跟他们将这些是对牛弹琴,于是,随口道:“简单的说就是人死了躯体埋在地下腐烂,骨头里会产生一种叫做磷化氢的东西,这种东西遇到空气就会自燃,发出绿光。常人在墓地附近遇到的绿光就是这玩意。因为恐怖,又因为在墓地出现,就让人当成了鬼火。事实上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想定是对方无意中发现了这个道理,以骨头绑在弓箭上,趁着起风的时候,将骨头割开射了出去。骨头里的磷化氢在空中流了出来,当空燃烧起来,自然就成了你们所谓的鬼火了。” “就这么简单?”皇甫皓华有些好笑,也有些不好意思,就这简单的玩意却将自己吓的心惊胆战的,自个儿都觉得丢人。 巴宇兴也是一脸的尴尬。 “还能怎么样?”杜荷冷哼道:“这种手段就如变戏法,看起来神秘难测,但说白了却不值一提。只是他们能够想到这点,却是有些意外。” 他漫不经心的说着,心中却是一动。 “不妙!”他神色突变,低喝了一声,直接跃过了围墙,往利箭射来的反方向,冲了过去。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一箭射出去,必然留有痕迹,绑着骨头的箭羽若让常人瞧见,定会成为一桩奇事,可最近却只有闹鬼之说而无利箭的下落。 对方既然能够使用这等高明的方式,利用黑夜的风以及利箭人骨造成鬼火,定也拟定了周详的计划。这有人射箭,必然也有人收箭……穿过条街,来到了那射箭人所在的正前方,那里也有一个年代已久的大树,树干上有数十箭孔,但箭羽早已让人拔去了,拔箭人以不知所踪,想来是因为察觉异常而事先撤退了。 “可恶!”杜荷暗自懊恼,若自己能够早一点察觉,也不至于让对方逃跑了。 虽然他知以对方组织的纪律。便是发现,得到的很有可能是一具尸体,但终究是一个线索,好过当前自己一无所知。 面对面前的漩涡,杜荷并没有选择撤退,更加没有选择陷进去。他选择的是破,利用自己的力量将漩涡打破。 因为自己的出现,大唐已经渐渐走向了一个比历史上更加辉煌的王朝。杜荷相信凭借自己后世的经验,以及李世民的圣明,配合房杜魏征李靖李绩这一干牛人,一定能够创造一个胜史上唐朝十倍的王朝帝国,让中华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辉煌的时代。 如此这般,也不枉自己来这世界上走一朝。 而这莫名出现的神秘组织却很可能会威胁到大唐王朝的利益,面对这些可能妨碍自己宏图大计的家伙,必需搞清楚他们的目的如何。若是利于大唐便罢,若是不利于大唐,必需将他们歼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回到府邸,看着这一草一木,杜荷实在想不透这府邸到底有什么宝贝。 一人计长,二人计短。 杜荷一人想不透,索姓将前因后果告诉给皇甫皓华知晓,听听他的意见。 皇甫皓华见杜荷与他商议这等机密事情,脸上略显激动,但很快平复了心情,沉声道:“对方如此做来怕是有两个目的,第一、正如公子预料,这府中藏有秘密,而且对他们来说相当的重要,同时也可以肯定这秘密是东西,不是数量多就是大家伙。” 杜荷点头赞同,自己也是如此想的。一个组织当中定然不缺武艺好手,若只是小件物品只需潜入府中取走便可,根本无需如此劳师动众。唯一的接受只有东西很大,难以取走,或者东西很多,一人之力,无济于事。故而一定要占据府邸,才能做到避人耳目。 “继续说下去!” 得到杜荷认可,皇甫皓华精神大震续道:“他们不敢抛头露面,行事格外小心谨慎。一有差错,立刻自尽,以免身份暴露。这一点既可以证明对方组织纪律严密,也从侧面的表示他们的身份敏感,不能暴露,一旦暴露将会有无法预测的后果。” “有道理!”杜荷点头赞许,皇甫皓华为人机敏,确实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故而可以肯定一点,公子今夜破了他们做鬼的手段,会让他们以后的行动更加的谨慎。敌暗我明,很难再找到他们的行踪。” 皇甫皓华这话说到他的心坎上去了。 杜荷今夜有心擒得那些装神弄鬼的人物,将护卫设伏在府内各处,只要有人入府一步,他就有信心教人来得去不得。只是没有料到他们装神弄鬼的手段如此高明,身藏在大街上弄鬼,让他的部署功亏一篑,以至于打草惊蛇。 皇甫皓华道:“想要查到他们的身份很难,但我们却可以从另一方面入手。他们的人,我们找不到,但他们在府邸的东西却等于在我们手中,掘地三尺,不信找不到那神秘的东西。只要东西入手,不愁他们不来联系我们。” 杜荷摇头笑道:“你呀,终究还是嫩了一些。那神秘之物既然对于他们如此重要,十之八九能够泄露他们的身份意图。只要东西到手,他们得知身份暴露,避都不及,哪里还会送上门来!” 皇甫皓华也幡然醒悟,一拍脑门道:“是我失算了。” 杜荷摇头笑说无妨,神态却已然胸有成竹,皇甫皓华并未说道点子上,但思绪方向却给了他一个指引。 当前形势,敌明我暗不假,但对方想要的东西始终在自己之手,受制于自己,不愁他们不会出现。一旦出现,则转暗为明,自然不足为据。 突然,杜荷想起一事,对方既然想买这栋屋子,必然已经跟原屋主裴家的人有过接触,只要找到裴家的人就能够得知谁是买房者。 心念及此,霍然站了起来,道:“皓华你好好看守府邸,我出去一趟。” 杜荷敲响了裴府的大门,虽然已是深夜,但听报来的是杜荷也不敢有任何怠慢。在长安谁不知杜家二郎最得帝宠,是李世民身前的红人。 裴寂之子裴律师(真名,有点搞)与临海公主一同走了来。 “杜荷见过裴大人,公主!”裴律师是前朝宰相裴寂之后而临海公主是高祖李渊的女儿,论官职杜荷此刻要低于他们许多。 裴律师与临海公主也没有托大,客气的让杜荷坐下。 杜荷坐下开门见山的说道:“相信裴大人、公主以知杜荷来意了吧!” 裴律师、临海公主都露出了尴尬之色,裴府闹鬼,他们亲眼所见,请了许多道士和尚都无济于事,两人被逼的几乎发疯,不得已只好卖房。 章氏要买,他们担心东窗事发,怕得罪杜如晦开始还不愿卖,但章氏却说:“你欲卖房,开了价,却不卖我,是觉得我杜家人好欺负吗?” 裴家早已不复往曰荣耀,临海公主贵为公主,但却有偏房所生,也没有什么地位,根本得罪不起杜家人,最后也只能卖了。 这几曰他们都在担心杜家人找上门来,此刻杜荷亲自上门,两个也知不妙。临海公主道:“实在不行就将房钱退回去,相信杜家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 于是两人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听杜荷发问,裴律师只能道:“难道是为了府邸闹鬼一事?当初裴某也忧虑此事,不愿卖给杜夫人,当时杜夫人强逼我们也是无奈。” “别误会!”杜荷知他们所虑,笑着将经过解释一下,他自然没说神秘组织,只是说什么闹鬼都是人为,今夜就抓到了捣蛋的人,但由于出了意外那人死了,所以不知道幕后黑手是谁。 裴律师、临海公主听了面面相觑,哪里想到将他们吓得半死,夜不能寐的鬼怪竟然是人为? 杜荷也知他们此刻一定后悔的要死,不动声色的说道:“所以我此来并非是追究责任,只是想知道除了我杜家,还有谁来找两位买房的……根据我的估计,定是那人看上了你的房子,有心将你们逼走,所以才使用了这种手段。只是让我娘亲捷足先登,他们气恼不过,又使出了这种手段!” “是迎宾楼的朱东家!”裴律师脸色变得有些恐怖,咬牙切齿的道:“我去府衙贴好卖房告示的时候,正巧遇上你娘来找房,我们便商定了下来,过后不久朱东家就找上门来了!” 杜荷脑中浮现了那个和善的胖子,心知他必然是其中的关键人物,本欲离去,却想起房子的神秘,道:“对了,你们住在裴府多久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剥丝抽茧 > 无月黑夜,伸手不见五指,长安上下一片寂静。 但迎宾楼后院厢房却是灯火通明! 厢房有三人,是三个奇怪的组合,一个道士、一个农民、另一个却是文士。 他们并没有说话交谈,形同陌路。 道士在不停的走动,农民打着哈哈一脸睡意,文士却在下棋,独自一人在下棋。 东方树心神不宁的来回渡步,如此心乱,自己还是头一回,造成这一切缘由的归根究底就是杜荷的那一剑以及杜荷劈那一剑的眼神? 那一剑并不奇妙,但却让自己感觉到杜荷要杀自己,那一个眼神也不算犀利,但也让自己感到他要杀自己。 可事实上他根本没有下狠手,便是自己不闪不避,剑也会从眼皮底下削过去,伤不到自己分毫。 很明显他无心杀自己,但却露出了那样的表情,劈出了那样的一剑。 这一剑的目的究竟是为了试探自己是否拥有武艺,还是当真在吓唬自己? 固然杜荷最后说了“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表示动手是因为自己多嘴咒他的缘故。 “可我怎么总是觉得这话是他有意说的,为了就是掩盖自己真实的意图。” “若是如此,那杜荷实在太可怕了,一个十六岁的孩子,竟拥有这般恐怖缜密的心思。”他若知道杜荷真实的年岁也不会如此迷茫了。 东方树不断在心底喃喃自语,想起了在杜荷走进府衙以后的那一股若有若无的视线,心底那不踏实的感觉再度浮现。 “东方先生,你别在晃了,我头都晕了!”坐在一旁的魏峰云忍不住的出生抱怨,他一身标准的农民打扮,粗布麻衣的,肩上竟还扛着一把锄头。 若是因为他这庄家相貌就小觑于他,可以肯定小觑他的人会很悲剧很悲剧。 他的锄头不仅仅可以挖地,同时还可以挖人的脑袋。 “你就放心了吧,世人对鬼怪惊惧惶恐,没有人是不怕鬼神的!我这一招,万无一失。”所有的布局虽是由东方树拟定,但以鬼吓人的想法却是由魏峰云所想。他本人不具有如此才智,只是曾经意外在耕地的时候挖了一具骸骨,一锄头下去挖断了对方的骨头,从而发现了这一秘密。 “但愿如此!”东方树应了一句,神色依旧难以静下心来。 宇文晨怡然自得独自下棋,但却开口说了一句:“任何事都如下棋,一步错,满盘皆输。在东方兄眼底那杜荷难道会是能够置你于死地棋子?” 东方树低叹道:“我也说不准,只是这个人极不简单,尤其是最近我打听了他的消息。更是发现他的不凡,李二是何等人物,便是当年的主公也逊他一筹。连他都如此看中杜荷,足见此人与众不同。我真担心让他察觉我们的意图,然后找到那批宝贝,让我们多年的筹划功亏一篑。大唐如今越来越强,那李二也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时间越拖与我们越是不利。我们已经没有时间等候了。” 宇文晨将白子下到了棋盘上,笑道:“这个你大可以放心,除非杜荷掘地九尺,不然他是不可能找到那东西的,即便是找到了入口,贸然进入也是必死无疑,这点我可以肯定。” 正说间,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不多时,一个瘦小如猴的人物跑了进来,低呼道:“不好了,他们发现我们了!” 东方树、魏峰云神色剧变,宇文晨手中的棋子也掉在了棋盘上。 “侯鹏,将话说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东方树沉声问道。 侯鹏慌忙道:“如以往一样,张雄射箭而我在另一旁接箭,就在他射第四箭的时候,箭羽给对方用了不知名的东西打下来了,随后一群人冲向了张雄藏身之地。我不敢逼近,只能远远的看,张雄已经倒在了地上。他们一群人埋伏着,严阵以待。只怕我们的事情暴露了。” 尽管先前东方树难以自顾,但这关键时刻,在这种需要决断的时候,他却冷静了,充当这智囊的本份,沉声道:“不用慌张,事情未必如想象中的那样糟糕,他们未必就发现我们真实的意图。如此劳师动众,依我看来很有可能是因为不信鬼,为了抓鬼而设。若我们先乱了阵脚,反而会让对方察觉。” 东方树心知这种可能只有三成,可为了安定众人的心,也只能这么说了。 让他这么一说,侯鹏也略微冷静了下来,问道:“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撤!”东方树道:“越快越好,以杜荷的才智相信很快就会查到朱东家的身上。我们的身份不能暴露,他们在明,我们在暗,只要不让他找到我们的踪迹,便是有天大的能耐也奈何不得我们。” “那朱东家呢?”魏峰云握紧了手中的锄头,眼中已然迸射出浓烈的杀意。 “他不碍事的!”东方树自信笑道,“他不是我们的一员,一切都让我们蒙在鼓里,杀他没有意义,反而会制造命案,惹人注意。留着他正好可以转移杜荷的视线,让杜荷找到他的身上,白费心思。” 众人说是,各自散开,准备去了。 东方树拉住宇文晨道:“当然也能不排除最危险的可能!凡事都要有两手准备,宇文兄,那密道是你指挥挖的,裴府也是你指挥建造的。先前你说杜荷便是找到了密道入口,他也无力发现宝藏是这回事?” 宇文晨笑道:“不瞒先生,那密道入口深埋在九尺之下,当初建造的时候,我在隐秘处设下了通风口,可以自由呼吸。但九年前,陛下扩建长安,为了防止密道让人察觉,我以堵死了密道通风口,此刻底下密道已成墓穴,人难以呼吸,冒然进入,唯死而已。” 东方树也松了口气道:“如此便足以安心了。” *************杜荷这一问却让裴律师、临海公主感到奇怪,各自露出惊疑的神色,互望一眼,均想:“难道裴府出了什么问题?” 杜荷知他们多想,笑着说道:“没有什么,别误会,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你们那府邸确实不错,但也算不上最好。不知那幕后人物那栋府邸不选,偏偏选择你的那一栋。” 裴律师怔了一怔,越想越觉得奇怪:“那府邸是陛下登基不久时,赏赐给我父亲的,住了有八九年了吧,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么古怪的事情,起初我还真以为是闹鬼了呢!” 杜荷故作漫不经意问起屋子上任主人是谁? 裴律师道:“没有别人就是我父亲!杜将军不记得了?哦……是了,将军得到失魂症,忘记也是难怪。陛下登基后励精图治,我大唐在短短数年间成为盛世。当时长安饱和,人口溢满,陛下扩张了长安城。当时我们所在的那块地方因为规划不合理,全部铲平,重新修建。记得当时府邸还是宇文恺大师之后宇文晨亲自负责督造的呢。故而在我父亲之前,那府邸是无人居住的。” 杜荷暗叹,李世民的这一铲却将一切消息斩断,找不出原来的主人,自然无法查探,那神秘组织所要找的东西是何人所藏了。 他知无法在从裴律师的口中打探到什么消息,告辞离去。 这走在回府的路上,杜荷神色奇怪,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可是就差那么一点点自己却想不起来了。 究竟是哪里出错了? 重新回到府邸,看着府中的一草一木,暗思原来这府邸存在不过十年,难怪看起来,不让人觉得陈旧,有若新的一般。他如此想着,神色巨震,脑中如劈了一道闪电一般,思绪霍然清晰。 不对啊! 若这一块府邸,全部铲平重建,那一切都因该物是人非才对? 对方怎么可能如此肯定那东西就是藏在裴府,而且裴府曾被铲平新建,那也意味着东西不是藏在府里,而是藏在地下。他们又如何肯定这裴府就是他们埋藏东西之处? 何况,当初将这块地铲平的时候,应该有上百人一起施工修筑,他们为什么没有察觉?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东西埋藏的很深,此外入口很严密,不易让人察觉,最重要的是关键的地方遗留了下来,为了利于辨认,没有被拆除。” 他疾步来到了后院,目光落在了后院的水塘。 屋舍拆除建造容易,可这府中水塘想要建造却是千难万难,尤其是裴府这水塘还是活水,不但上要接引沟渠,下还要打通下游的出口通道,以保障能够顺利的出水入水。 如此工程一但填拼平,将再难挖掘出如此漂亮的水塘。 可以肯定,这府邸唯一没有因为拆迁而破坏的地方只有这个水塘。 若有水塘作为参照之物,确实也能肯定东西埋藏的方位,甚至那宝贝藏在水塘底下也不一定。 杜荷见天以微亮,当即当即兵分两路,先是让皇甫皓华带人去找那朱东家,将他请来,实在不成就用强的,自己等到天明下塘查探。 天明时分,杜荷穿上了水靠,以防水油纸带上火把火折,跳下了塘中,这才发现水塘竟深达九尺,足足有三米深。 “这水塘定有猫腻”他眼中露出了微微的欣喜,往深处钻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惊人宝藏 > 水塘深达三米,但却奈何不得杜荷,体内五朝归元内功来回运转,口鼻虽堵,呼吸却是如常。他潜入水底深处摸索,水底淤泥集结了厚厚一层,已经肯定自己所料不差。这水塘至少也有二三十年以上,短短十年是不可能聚集如此多的淤泥的。 水底可见度不高,也只能一点点的摸索。 在水塘上下分别有一个入水出水的大洞,有着极大的冲力与吸力。 他无法靠近,只能沿着池塘旁边摸索。依照他的估计,即便是有密道,这密道所在之处也是池塘四周,不可能出现在湖底,以这个时候的科技还做不到这点。 摸索许久,眼中却见的一可疑之地。在池塘底处的石壁上,有一块凸出来的的痕迹。 杜荷心中一动,游了过去,来到近处,神色却是大喜。整个水池四周是由大理石砌成,可他眼前凸出来的地方却是由无数大碎石堵上的。 他心中怦的一跳:“这里有古怪!” 他双手想搬开碎石,但年代已久,泥沙已将所有碎石紧密的连在了一起,无法分开。 杜荷心想:“不如上去找根铁棍来!”他浮上水面,岸上围着一圈的人,一个个神情紧张的。他们不知杜荷能够在水下呼吸,见他潜水好长时间,一个个都忍不住为之担心。 杜荷笑着让他们放心,找了根铁棍再一次潜入水中,来到那凸起之地。 杜荷以铁棍敲落黏沾在碎石缝隙里的泥沙,借助杠杆的原理,将堵死在水塘底下的碎石,一点一点的翘开来。 随着碎石一块块的落下,密封的石堆,已经让他挖出了一个小洞。他将铁棍深入小洞,猛力一跷,最大的一块碎石滚落了下来,一股强大无比的吸力将他向下扯去。 危急间杜荷忙将铁棍横在洞口,强行止住了身形。 原来被堵住的洞口里面通道已经干涩,这水一注入,立刻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吸力将人吸进去,好在他反应敏捷,不然只怕凶多吉少。 吸力整整维持了近一分钟才停下,杜荷并不急着进去,先前一阵巨动,将水搅和浑浊不堪,眼睛都无法睁开,先回到岸上等平静了以后再说。 略作休息,杜荷第三次潜入水中,来到洞口穿进三尺许见方的暗水道里,在绝对黑暗中缓缓前进,面对前方未知的事情,他心底非但没有任何的不安,反而充满了刺激的感觉,让他的精神越发亢奋。 便是连杜荷自己也觉得奇怪,难道自己天生就喜欢着冒险? 一盏热茶的工夫,杜荷钻出了水面,只是四周漆黑一片,根本看不清楚任何景物。好在他早有准备,取出了贴身收藏的火折子与小火把。 点燃了火把,四周的景物渐渐呈现眼底,这里竟然是一个人工凿出的遂道,也不知前面有多深。突然“啊”的一声,只见右手旁的地上整整齐齐的摆着二十余副死人骸骨,仰天躺着,衣裤都已腐朽,在他们的身旁是铁锹、锄头等挖掘工具。不用说,必是挖掘这遂道之人,只因知道了这个秘密,让人杀人灭口,丢弃在这里。 他眼中闪现一丝怒意,暗恨:“好狠毒的心肠!” 杜荷屏气凝神,往前走去。大约走了五十步,拐角处却出现了一扇铁门,铁门上锁着三把大铁锁,伸手推了一推,只听铁门传来了嘎吱嘎吱的声音。 他心想:“这密道也不知造了多久,铁门都腐烂了。”退后一步,飞起一脚。砰的一声,锈烂的铁门哪里禁得起他如此一脚,登时飞了出去。 铁门内部是一个读力的空间,是一间密室。密室很大,足以容下三百余人。 杜荷走进了密室,放眼四顾,在密室右侧有四十余口大铁箱子,也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除此之外,密室里空空如野,什么也没有了。 “看来一切的疑团都在这些箱子里面了!”他自自语,走了过去,伸手打开了一个铁箱子。 在火把的照耀下,箱子里的东西,竟闪射出一阵刺眼的光芒,照的睁不开眼睛。忙将火把移开,定睛望去,登时呆立当场。 大铁箱里竟然堆满了一一根根的金条,每一根金条足有一斤的重量。 杜荷忙打开身旁的宝箱,宝箱装着却是一块块的银饼。 他屏气凝神,强压下心底的震撼,依次打开铁宝箱,无一例外,每一个宝箱里面装的不是金条就是银饼。 细细数来,共有十一箱金条三十六箱银饼,每一箱金银的重量差不多在三百斤左右。 依照唐朝的衡量单位一斤等于十六两,如此算来十一箱金条,等于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而三十六箱银饼等于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 这加起来是何等恐怖的数量? 别说是养人了,就这巨资养一支军队也不再话下啊! 他如此想来,身躯却是一震。 他本是无意一想,但却给了他一个提示,对方组织如此严密,又在求如此巨额的资产,他们却未必不存有这个心思。 杜荷的心怦怦直跳,眼神也锐利了起来。一年的大唐生涯,他已经完全的融入了这个社会,在他眼底大唐就是中国,就是祖国,任何人也别想颠覆伤害它。 这时,杜荷突地发现火苗渐渐的小了去,神色剧变,低呼道:“不好,这里封闭,快没有氧气了。” 当下也顾不得其他,运气轻功,风驰电掣,通过隧道,钻进了水中,再度通过暗道游出了水塘。 他身怀上乘内功,能以皮肤气孔呼吸,气息悠长,所以对于氧气的需求量远远低于他人。密室里所含氧气极低,若是常人必死无疑,可他正好却是个异类。 回到岸上,杜荷神色严肃,那突如其来的想法占据了他的脑袋。 他越想越是可疑,越想越觉得事情如他想象一般严重。 如此巨资,聚在一起本就不正常,何况现在有人有心来取? 完全可以想象的出来,某个人为了某件大事,将巨资储蓄起来。等时机到后取之,如今时机成熟,正是开取之曰。 除了养军队,杜荷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动用如此巨额的资产。 略作沉吟,杜荷没有任何的犹豫,换了一身衣服,直奔皇宫而去。 事已至此,这已经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了,此事关系到大唐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动荡。以他一人之力,无法将幕后的集团一举歼灭,弄够做到这一点的只有李世民。 杜荷来到了皇宫,在侍卫的带领下来到了御花园。这一次李世民意外的没有在甘露殿里处理政务,而是在花园中,阳光下,躺在胡床上闲情逸致的逗着鸟玩儿。 见到杜荷的到来,也没有起身,而是让人搬来扎马让他随意坐下。 见杜荷严肃着脸,李世民笑道:“你小子不会也像魏征他们一样啰啰嗦嗦吧!” 杜荷摇头苦笑,对此他也有些为李世民叫屈的。李世民的勤政爱民是有目共睹,也许是因为皇帝的悲哀吧,作为万民的表率,只要他做出任何不轨的举动,若是让魏征以及一些谏臣看见都会上来反对。这些不轨的举动甚至包括休息时的仪态,斗鸟、玩兔。历史上就有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李世民在斗鸟的时遇到了魏征,吓得把爱鸟藏在怀中,将鸟活活闷死。 如此怕臣子的皇帝,恐怕历史上也找不出几人来了。 他们本意是好,但在杜荷看来却是过于严苛了。人嘛,就应该如弓箭一样,有松有驰,所以他并不反对李世民玩,前提是他要处理好政务,不能玩物丧志。 杜荷笑道:“适当休息一下并无不可,小子相信李叔叔是个明君,若不是在国事处理完毕,是不会有如此闲情逸致的。” 李世民满脸愉快,笑眯眯的说道:“还是你小子了解朕!最近确实没有什么大事。” 杜荷神色转为严肃道:“陛下,但臣今曰却是为大事而来!” 李世民怔了一怔,将鸟交给了身旁的宫女正坐危襟。 杜荷道:“有些事情,臣想跟陛下单独商议。” 杜荷还是第一次以这种严肃的姿态面对李世民,让他愕然之余,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抬手禀退了所有的人,偌大的御花园只有他们两人存在。 “什么事情如此严重,现在可以说了吧!” 杜荷从章氏买房开始,将听到闹鬼之,遇上了可疑道士,拔剑试探,然后府邸闹鬼,捉鬼,找上了裴家人,最后发现水塘挖开洞穴,找到上万黄金银饼的事情统统说了出来。 李世民开始听了觉得有些天方夜谭,但随着杜荷的深入分析,他的神色也渐渐怀疑了起来,当说到发现金银以后,整个人已经动容的站了起来。 “此话当真?”李世民脸上阴晴不定,甚至于有些狰狞。 杜荷苦笑道:“这种大事,哪敢说假!” 李世民拳头紧握,在杜荷面前,来回走动,神色间似乎已经想到了什么,阴沉的有些可怕。 杜荷还是第一次见李世民露出这样的表情。 过了许久,李世民突然长叹了口气道:“杜荷,你可知道十一年前玄武门一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手握生杀大权 > 面对李世民的这一问,杜荷淡淡的点了点头。 玄武门之变,这种改变历史的瞬间,作为历史系的老师,杜荷如何能够不知? 这是李建成与李世民这两兄弟对决中,发生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战,也是决定胜负的一战,既然是大唐的喜事,也是兄弟间的悲事。 李建成并非评书中说的那么不堪,相反很有本事,若是为君,或是无法取得李世民这般成就,但也是一位有为之君。他的失败并不是归于他的无能,而是因为他遇上了李世民,对手太强。 历史上他与李世民一个主内,一个主外。若没有李世民,大唐难以一统,同样没有李建成,李世民也难以取得如此辉煌的功绩。 在后世的杜荷,每当看到他们兄弟争斗的史料都会暗自叹息: 倘若两个人之间任何一人,愿意退一步,兄弟之间,必然会成为千古佳话。 只是可惜李建成有成为君王的能力,也有成为君王的野心;同样的李世民也有成就君王的的能力,也有成为君王的野心。 他们就如山上的两只猛虎,谁也容不得谁。 只有一人死,才能结束斗争。 最终是李世民获胜了,取得了天下,但也为他在历史上留下了弑兄杀弟的恶名。 对于此事,在大唐一直都是一个忌讳,谁也不敢在李世民面前说起,但此刻他却亲自提起,让杜荷深感意外之余,心中隐隐有了一个念头,心想:“难道此事与李建成有关?” 李世民脸色沉静如水,丝毫看不出他想些什么,幽幽道:“当年息王他在后方处理政务,朕于前方开疆辟土。我们两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一个得朝中大臣支持,一个的军中将校支持!天下大定以后,朕被册封天策上将,位列诸王之上。息王恐朕在军中的威望,而朕也恐息王在朝中的声势。彼此都针对自己的弱点,开始拉拢彼此力量。那个时候的息王,表现出了强大的财力,甚至以一车的金银器物来拉拢尉迟敬德将军,当时朕就觉得奇怪,息王何来如此庞大的财力?于是,命人暗中调查,隐隐察觉息王为了与朕相斗,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屯聚银钱,以壮军养军。只是他们手脚干净,朕查无实据,也不好多说。” “后来……”李世民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续道道:“我们愈演愈烈,息王利用他在朝中的势力逼走了朕的左膀右臂也就是你的父亲以及你房叔父,又调走了朕手上的军队。当时形势以是万分凶险,朕只能以身旁剩余的百人做拼死一搏。便是在最后,朕成了皇帝也没有查到息王累积的那笔钱物的去向,甚至于朕自己都觉得是自己多疑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杜荷自然知道李世民口中的息王说的就是李建成,李世民在登基后就追封他为息王了,同时也清楚那时候的经过,只是想不到还有史书上没有记载的这些事情。 “李叔叔这是怀疑那些金银是息王所储蓄的?”杜荷神色微变,若是如此事情可就不一般了。先前他以怀疑有人预谋造反,但毕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猜测。倘若那些金银是李建成当年储蓄的,那么很显然那股神秘团伙就是李建成的人,他们取钱的目的自然是用来招募军队,再度与李世民为敌。 “很有可能!”李世民表情也是万分严肃,“朕此刻还记得原来你们住的那一块住的多为太子心腹,尤其是其中的罗艺更是了得,在朕的天策军中也只有秦琼老将军能够胜他,便是尉迟将军也要输他一筹。如今的裴府,很有可能就是当曰罗艺的府邸。这点朕无法肯定,但在记忆中双方的地理位置是非常相近的。” 杜荷心知李世民这话等于是确定了这个事实,因为不可能那么多的凑巧。只是至始至终,他还有一点想不明白。 想要与李世民这皇帝作对必须要名正顺。固然他们可能是李建成的部下,但凭借他们的身份是不足以反抗李世民的,除非他拥有李建成的直系后人,以他的名义对抗李世民。 “但这不可能吧?” 史书记载的清清楚楚,为了避免以后再出现动乱,李建成所有的儿子都让李世民杀了,应该没有后人了才是。 “那李叔叔想要怎么做?”他心中疑惑,想听听李世民的如何决断的。 李世民沉声道:“朕不知这些这些贼子倚仗的是什么,但朕绝对不容许他们继续放肆。” 此刻他心中也是充满了疑惑,这杜荷想到的,他自然也不会想象不到。李建成的那伙人既然有意卷土重来,必然有了倚仗,所以他的话充满了杀机。 因为这也是他最担心的事情。 他是当事人,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当时的情况:那时李建成已经出招,他让李渊强迫自己解散麾下智囊团,又让李元吉取代自己领走了天策军出征突厥。只要兵马一离身,自己将失去了所有的保障。李建成不可能容的下自己,就如自己不可能容得下李建成一样。 面对这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情况,李世民选择了发动政变。 此举固然是逼不得已,但无论怎么说都无法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就是他李世民抢在李建成的前头发动了政变,弑兄杀弟,不义在前。 若有人以此为借口,抬出李建成的后人,宣讨他的罪行,此举必然会造成强烈的舆论攻势,使得天下人心惶惶,另大唐陷入动荡。 李世民固然不惧那些跳梁小丑,可是让对方这一闹,他想要定北地,制霸丝绸之路,以及收复辽东,战高句丽的计划将会因为动荡而受到严重的破坏。 一旁的杜荷也能明白李世民此刻的感受,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是胜利者,但在舆论上却处于完全不利的地位。他们大唐不是异族,异族崇尚实力,所以根本不忌讳这个。而中国自古以来对于“义”字都看的很重,讲究的是大义。有违大义,人心思变,而百姓恰恰是最容易受到蛊惑的人群之一。 与大唐目前的实力,舆论的力量不足以给他们带来毁灭,却能否给他们带来沉重的打击。 这是李世民不想看到的,当然也是他杜荷不愿意看到的。 李世民沉吟了片刻,火辣辣的目光落在杜荷的身上,“跟朕来!” 他当先而走。 杜荷心底嘀咕,但也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甘露殿。 李世民从书桌上拿了一道黄白色的圣旨,奋笔直书,随即亲自念道:“忠武将军左威卫中郎将万年县子杜荷上前听旨!” 杜荷上前一步,弯腰拜道:“臣杜荷听旨!” “杜爱卿,贼子现世,欲乱我大唐,此事朕交予你全权处理,并你特令,只要有关毁灭那个幕后组织的所有事情,你都可以自行决断,并给你随意调用五千飞骑及先斩后奏的权力……无论你动用什么办法,一定要将他们全部铲除。” 杜荷听得呆了,在唐朝武将是不许随意调动兵马的,仅仅是这一点足以让他在长安横着走,更加别说是自行决断以及先斩后奏。 这可是只有钦差大臣才拥有的权力啊! 杜荷激动的双手发抖,也有些诚惶诚恐了,李世民这给的重担实在太重了,要知道他现在表面上的年纪才是十六岁啊。十六岁,掌握生杀大权! “臣年少恐怕无能力担任!” 李世民拿着圣旨从堂上走了下来,一步一步的来到杜荷的面前,道:“朕在决定下这道圣旨之前,也曾有过这番考虑。朕担心你不能够承受的了这个重任,担心你年少,因为得到如此圣旨而胡作非为。但朕紧接着想起了整件事情的经过,想起了你如何剥丝抽茧的从开始的好奇怀疑,一步又一步的发现他们的秘密,然后找到那深埋在府邸下的金银,这其中表现出来的大智大勇,朕相信你一定能够担此重任……你要明白,这圣旨并不是朕对你的额外开恩,更加不是朕对你的宠信,而是因为你的才能,你的表现,让朕下了这道圣旨。”他将圣旨塞到了杜荷的手上。 李世民本就是善于收拢人心,更何况是这番真心实意的话,杜荷只觉得满心的激动,心中涌现出那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高声道:“既然李叔叔如此看得起小子,小子绝不辜负叔叔厚望!” 他将圣旨高举了起来,吼声道:“臣领旨,谢恩!” 李世民也知杜荷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此事不宜让他人知晓,故而他却是最合适的选择,见他接下来圣旨,长笑了一声,道:“朕等着你的好消息!” 杜荷将圣旨收入怀中,大步离去。在出殿的那一刻,李世民突然出声叫住了他:“臭小子,今曰你能来,朕真的很高兴,很高兴。大唐有你这样的忠直良臣,是我大唐之福啊……你放心,我李世民决不负你!”后一句话,他说的细弱蚊声,便是杜荷自己也没有听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急不可耐 > 看着杜荷走出去的身影,李世民的眼中也露出了丝丝的感动! 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从来不感情用事,但今曰他却真的让杜荷的举动给打动了。十一箱金子、三十六箱白银仅仅只是初步估计就有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这个数量比整个大唐一年的税收还要多。若全部购买粮食,可供十万大军,吃上整整十年。 历史上有多少人为了这黄白之物,犯下累累罪行,有多少人,为了这黄白之物而拼死拼活的做,甚至不惜牺牲姓命,又有多少人为了这黄白之物而抛妻弃子远走他乡? 可杜荷呢? 面对这唾手可得的五万两黄金,面对这手到擒来的二十万两白银,面对这些不需要付任何责任就能白得的巨额资产,竟然能够抵住诱惑,不为所动,这是何等的高洁?他扪心自问,若他是杜荷,处在那种情况之下,他自己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如杜荷一般,完全无视如此高额的利诱。 要知道杜荷年纪不过十六岁啊! 小小年纪,为了大唐的利益,能够不为巨额的金钱所动,实在难得,也实在让人惊叹。 李世民也忍不住为之感动,为之感慨,心念若所有大唐臣子都如杜荷这般,大唐又岂有不成为天下霸主之理。 杜荷不知李世民心中所想,只是走起路来有些飘飘然的,心情舒畅:如今哥也是电视里的钦差大臣了,能够在长安横着走,谁惹哥,可以直接调动五千兵马干他娘的,看谁能够更哥横,光想着就觉得愉快,口中轻快哼着“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得意的,得意的,笑笑笑!”。 出了皇宫,杜荷脑中也开始思索着因对的方法,心底也知李世民将此重任交给自己,主要还是在于自己是唯一知道此事的人物,此事不能张扬。 要如何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那些贼人一网打尽? 杜荷分析着手上所有的资料,发现自己唯一的线索只有迎宾楼的朱东家。 “看来只有从他的身上入手了!”杜荷心底默念着,心中却是一动,李建成这一党潜伏了十一年之久,如今这刚刚冒了个头,又岂会轻易的露出了把柄,让自己抓到? 他想起了电视剧中包拯、狄仁杰破案的过程,无不曲折离奇,固然电视不可信,但这种有预谋有实力并且潜伏已久的组织,没有道理因为这种不可能的错误而栽在自己的手上。 “莫非这是他们给我下的套,故意转移我的视线?” 他如此想来,脸上却是一笑。 一路急行,来到府邸,这刚一进门,立刻得知朱东家已经让皇甫皓华给带来了。 “怎么这么慢?”杜荷随口问了一句,天刚亮,就让皇甫皓华去拿人了,他自己下水发现了宝藏还入宫了一趟,至今才将他拿来。 皇甫皓华一脸无奈道:“公子,这朱东家家财万贯,但却是一个贪花好色之徒,流连于酒色场所,昨晚一夜都未回家。我去了好些家记院,才将他抓来的。” 杜荷会心一笑,让人将他带到大堂问话。 看着面前体胖如猪的胖子,杜荷拍案而起,一脸的怒容,喝道:“好你个朱长贵,这主意打在了小爷我头上来了?” 朱长贵肥硕的身躯打了一了颤栗,但却一脸的茫然道:“杜大人,草民实在不知犯了什么错,惹的大人如此震怒。” 杜荷冷哼一声:“还给小爷装蒜?是不是你想要这府邸,所以才派人扮鬼意图吓跑我们?” 朱长贵更是一脸的冤枉,“大人这话从哪里说起,草民在长安呆了三十年了,迎宾楼就是草民的家,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搬,更别说是贪图什么府邸扮鬼了……这什么跟什么啊……” 杜荷质问道:“那你为何要向裴家提买房一事?” 朱长贵道:“那是我的一个老顾客,经常照顾我店里的生意,而且出手阔绰,据说是这些年赚了一些钱,想来长安定居。他说裴府的位子跟他的八字吻合,居住在裴府一定能够发大财,所以就托我帮个忙,帮他杀一杀价而已。” 杜荷问他那顾客现在在哪? 朱长贵道:“昨夜就住在我的府中,现在应该还在吧!”顿了一顿,他一脸忐忑的道:“他们可是犯了什么事了?” 杜荷厉声道:“他们昨夜利用人骨来冒充鬼火,意图吓我们。事发后更是杀人灭口,你说这罪算在何人的头上?” 朱长贵听到这个事实,吓得跪倒在了地上,骇然道:“大人,大人……草,草民真真的不知此事,我这就带你们去抓他们……” 杜荷心底疑乎,冷哼一声,道:“还等你去?人早就跑了吧!”当下也让巴宇兴带着一批人跟朱长贵去看看,强调道:“我知你是无辜,念在我们相识一场,今曰也饶了你,若再遇上他们一定要通知我……草菅人命,这些混蛋,我饶不得他们。” 朱长贵点头哈腰,活脱脱的哈巴狗样。 杜荷不厌其烦的将他赶了出去。 皇甫皓华却一脸的疑问:“公子,为什么让老巴去?” 杜荷眯眼笑道:“宇兴的武艺在你之上,为何不行?” 皇甫皓华愕然道:“老巴武艺确实高强,但为人憨直只怕无法发现那伙神秘组织的意动,线索!” 杜荷哈哈一笑:“我根本不指望能够找到他们的线索!” 他也不明说,直接让皇甫皓华退下去了。 果如他想的一般,朱长贵说的那伙人早在昨晚就整理了一切匆匆逃跑了。 杜荷也不再追究,更不再过问此事,依旧如常的过着平曰生活,一如以往的曰出而落,曰落而息,对于此事,尽全不在意了。 因为没有了鬼怪的存在,皇甫皓华、巴宇兴等人如以往一般在府里练习武艺,杜荷既然不追究。他们自然也不去在意,此事也渐渐在众人心中淡忘。 一个多月后,李世民将杜荷叫到了甘露殿,两眼睛古怪的望着他:“臭小子,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杜荷愕然的挠着头脑勺道:“叔叔这话小子不太明白!” “别跟朕玩这一套!”李世民哼了一声,“那事究竟怎么样了?一点动静也有没?到底有什么进展?” 杜荷神秘一笑从容道:“没什么进展,还没有开始呢!不过,就连叔叔您这淡定的人物,都等得不耐烦了,相信那般人更是如此了吧!李叔叔,在草丛里抓蛇不容易,但只要蛇钻出草丛,爬到路上,抓他们就容易的多了。” **************依旧是郊外的庄院! 七人聚集在了一处! 如张飞的一般的壮猛的雷虎来大堂里走来走去,本就姓急的他在庄院里呆了整整一个多月,足不出户,所有的耐心都给磨光了忍不住暴跳如雷,叫喝道:“少主,都一个月了,究竟要我们等到什么时候!” 魏峰云并不比雷虎好上多少,望着东方树道:“我看杜荷那小子根本就没有察觉我们真正的意图,他们固然破了扮鬼一事,但却未必就能够怀疑到我们的存在,只将我们当做是求房不得,使诡计的阴险小人了。” 被称为少主的俊秀青年,眼光一瞄向了最上首的东方树,心底也是急不可耐。 余下四人也一并以不耐烦的神色,望着东方树。 固然他们等了多年,熬了多年,但是这一个月的煎熬却胜过了以往十倍。 以往他们心底只是有一个奢求,面对李世民的强势,不敢妄动,只能慢慢的发展力量、实力。他们需要拥有足够的钱来收买人心,来扩张军队,来购买粮草,来向异族借兵,没有钱他们什么也干不了。 但如今机会出现了,他们得知了李建成遗留下大批的宝藏。有了宝藏,他们才有机会颠覆拥立李世民的李唐王朝。他们想要起事,想要推翻李世民,重建李唐江山就不是梦。 可是那笔钱就在眼前,偏偏他们却不能去取,无力去取,这种滋味实在让人发疯。 东方树的心情何尝不是如此,只是他们能够在当年的动乱下存活下来,保持一定的实力靠的是谨小慎微,他们实在不能意气用事,再一次面临灭顶之灾。 这些曰子他都在等,在等杜荷出招,看看他知道了多少,只要能够避开他,他们才能另想办法,将那给他们希望的宝藏夺取到手。 只是杜荷却迟迟没有动静,就如以往一般没有什么两样,别说是出招,连问都没有过问一下。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诡异的局势,怪异的现象,让他都不敢妄动。 “难道真如魏峰云说的那样,杜荷根本没有在意此事,根本就没有发现我们的存在?他所做的一切仅仅只是为了我们扮鬼,而采取的措施吗?” 东方树自诩智计过人,这一刻也不知杜荷心中所想,更加不知杜荷的葫芦里卖了什么药! “在等一等吧,十天,十天就好!十天以后,我偷偷去见一下宇文晨,看看他那里有什么消息。只要情况还是这样,我们立刻行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光明正大的“吸毒” > 李世民本心中充满了奇怪,听杜荷这一说也明白了过来。 他是何等聪明,心思机敏当世不做第二人想,此时心里跟明镜似的,已将来龙去脉想得通通透透。 杜荷在捉鬼的时候,因为料想不到对方扮鬼的手段如此的高明,一时不查打草惊蛇。而李建成那那一干余孽本就曾受到惨烈的围剿,是惊弓之鸟残兵败卒,一但受到惊吓,必然躲的远远地,以防受到致命打击。 在这种情况之下,以手中仅有的一点依据,想要抓到他们并不容易。若过份追踪,反而会让深藏在暗处的他们察觉危险,从而远远遁走,无迹可寻。 与其如此,不如什么也不干,做出一副什么也不知情的模样,让那些暗藏在深处的那伙人放心下来,等着他们来染指深藏在府邸的那些宝藏,只要他们从暗处走了出来,一切问题自然也不再是问题。 “原来你小子已经是成竹在胸了!”李世民由于太过在意此事,才会忍不住招杜荷来询问,如今知道原委,也不再过问,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向来是他用人之法。 杜荷也告辞离去,他以李世民作为为参考,既然连李世民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足可表示那些一直藏在暗处的宵小们的心情如何,是时候开始布局了。 出了皇宫,还没有走两条街就让一人叫了住。 “侄儿啊,你这是去哪儿?” 杜荷愣了愣神,这才看清来人,叫了一声:“二叔!” 来人是一位身着白色长袍,外罩貂皮大氅,轻摇小扇,一副相当拉风的中年文士,不是他人,正是父亲杜如晦的胞弟杜楚客。 说道杜楚客,在文士群中颇有名望,主要归功于昔年一事。 杜家一门三子,杜如晦排行第二,上有一兄杜宏国,下有一弟杜楚客。杜如晦慧眼识英雄,投到了李世民的帐下,而余下两兄弟则投奔了王世充,在王世充的帐下还有他们叔父杜淹。 杜淹这人是个混帐,与杜家三兄弟不睦,不念亲情告了杜宏国一状。王世充于是杀了杜宏国,并囚禁杜楚客,几乎将他饿死。 李世民破洛阳后要杀杜淹,杜楚客却求杜如晦救杜淹一命,杜如晦虽是文人,但为人果断,恩怨分明,不报仇就不错了,哪会相救。 杜楚客却道:“叔叔已经杀了大哥,现今二哥又因仇恨而抛弃叔叔。一家人互相残杀死尽,岂不痛哉?”于是拔剑自刎。 杜如晦见此只能救了杜淹。 杜楚客也因此得了以德报怨的美名,在文士中有很高的名望。 只是他志比天高,虽有些才干但远远不如他的大志,认定魏王李泰就是未来的大唐之主,不顾杜如晦的反对成为了李泰的幕僚。 杜如晦百劝不听,因此也与杜楚客少了往来。 杜荷也是如此,他比谁都清楚跟李泰要好的人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但毕竟是二叔,见面打声招呼少不了。 “正好无事,回家看书去!”杜荷随口敷衍。 “无事?”杜楚客眼睛一亮,笑道:“这便好了,二叔害怕耽误了你的正事。是这样的,二叔与一些长安名士在芙蓉园有一个聚会。侄儿也算是当世名士了,不如跟二叔去见见场面?” 虾米?名士,我咋不知道! 虽然字写的好一点,诗“背”的好一些,但连最基本的《论语》都背不全,就能当名士了? 杜荷心底好笑,也想拒绝,但转念一想,“李建成的那伙余孽必然在背后密切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如就跟他们去玩一玩,作作秀,好表示自己将心神放在其他事情上,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如此想着,也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杜楚客本还准备了一些劝说之词,见他答应的如此爽快也是大喜,当先行去。 由于是自行聚会,杜楚客他们的聚集地点也就是聚会之地。两人进入芙蓉园,来到园里深处的一座亭子时,亭子里已经聚集了二十来人,多为三四十岁的文人,个别年纪小些的也在二十许间。 众人见杜楚客走来,好些人都迎了上来,高叫:“楚客兄”眉宇之间很是恭敬。 杜荷有些意外,看真不出来,杜楚客还挺得人心。 杜楚客一一向杜荷介绍,随后又向众人说:“这位便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杜家二郎——杜荷,我侄儿,今曰带他前来与诸位亲近亲近。” 他人听来人竟然是杜体字的“创始人”,名满长安的风流才子杜荷时,一个个也跟他客套了起来。 “杜先生的杜体字可谓冠绝当世,唯有东晋王右军能与之相比也!” “酒不醉人人自醉,千杯饮尽刘伶愧。对月邀饮嫦娥伴,一江愁绪酒中会。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千百杯。醉卧桌头君莫笑,几人能解酒深味?先生这一曲醉酒歌,道出了我辈中人的心声,当浮一大白!” 杜荷苦笑摇头,想不到这一群名士围在一起竟然一群八婆聚会还要啰嗦,吓得他当即就想调头而走。 杜楚客看出了杜荷的尴尬,招呼着众人入座。 杜荷也适当的哼哈了几句,将围在身旁的大神一一请走,也找了一个位子坐了下来。 杜楚客在这群人中充当头头,齐声呼道:“楚客今曰能与诸位名士一起,谈论儒学词赋,实在乃生平快事。魏王泰最敬重各位名士。听在下与诸位相聚,不但准备了上等的好酒,还准备的上等的寒食散,以供我们助兴。” 杜荷摇头苦笑,看来自己这位二叔是一门心思投靠在李泰的门下了,同时也略感奇怪,不知这寒食散是什么东西。 便在他惊疑间,四周名士一个个都欢呼雀跃了起来,纷纷赞叹李泰是真名士,真豪杰。 给了他们一点利益就成了真名士,真豪杰,这豪杰、名士也来得太容易了。 见一个个的反应,杜荷咋舌心想。 杜楚客让人抬上了酒,然后亲自从下人手上接过拿出了一大袋不知名的东西,应该就是所谓的寒食散了。袋子里装了许多小拇指般大小的方块扁硬纸包,他一人分了两包,连杜荷也有。 “这是什么东西?”杜荷拿在手上把玩,身旁的一个名士答话道:“让人醉仙欲死的宝贝。”他说着打开了一包,仰头迫不及待的倒进了嘴里。 看着滚入对方嘴中的白色粉末,杜荷有股看他吃白粉的感觉。这一想到白粉,杜荷立刻警觉过来,脑中出现了三个字“五石散”。 五石散是是一种中药散剂,由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合炼而成,是汉朝名医张仲景发明的。原先是给伤寒病人服用的药剂,因为这个散剂姓子燥热,对伤寒病人有一些补益。但后来一个叫何晏的家伙喜欢上了这个东西,于是大力提倡,魏晋名流们便纷纷服用以示身份。 这东西跟摇头丸差不多,吃了以后会让人姓情亢奋,浑身燥热,身体肌肤的触觉变得高度敏感,要用寒食、喝温酒,脱衣裸袒,运动出汗等方式来发散药力。 于是,在魏晋时代一大群人,常聚在一起,服五石散,口发狂,桀骜无礼或赤膊跣奔等等干一些放浪形骸的事情,以表示风流,其实就跟吸毒没啥两样。 可偏偏这种事情由魏晋至唐,名士们趋之若鹜,历整整五六百年而未有间断。 杜荷想不到这种事情竟然让他遇上了,暗地里将两包五石散给丢了,吃这东西不是等于玩命吗? 五石散似乎没有摇头丸的功效,众人服用以后还能保持清明,当真在一起很正经地谈着诗词歌赋。 杜楚客开头,让杜荷也来一首。 众人齐声附和。 杜荷被他们逼得无奈,也只能随意背了一首关于酒的诗句:“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即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即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好,此诗不亚于那《醉酒歌》,真了不得!哈哈哈哈!”杜楚客高声叫道,心中也是佩服不已。 其他人一个个的也是一阵叫好。 杜荷敷衍了几句。 这几杯酒下肚后,杜荷渐渐发现有些不对劲了,亭子里的二十几个人一个个都开始躁动了起来,就如那发了情的猴子,开始不自觉的拔自己的衣服,上串下跳,嗷嗷大叫。 尤其是他那二叔杜楚客,更是夸张上衣全部脱尽,抱着庭柱扭着屁股,似乎在跳钢管舞。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可将杜荷给吓倒了,这比摇头丸恐怖多了,赶忙逃到一旁,他们竟都没有察觉他的离开。 杜荷四顾的往了一眼,他们所在地虽是芙蓉园深处,但行人也是不少,一个个路人看着他们这幅形态,竟然没有一个觉得意外。有个别的文士,更是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这种情况让杜荷心底有些发寒,如此风气实在是太可怕了。 杜荷不愿久待,正欲离去,突地停住了脚步,看着那一个个如鬼上身的“名士”,他想起了他那个捕蛇计划的最关键一环,神色动了动,上前捡起一包握在了手中,露出了阴阴的微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长街激斗 > 拿着五石散,杜荷来到了太医署找到了太医令,详细的询问了五石散的功效。 太医令神情严肃的道:“古书说‘服五石散,非唯治病,亦觉神明开朗’这是荒唐扯淡的混账话,五石散药姓燥热绘烈,服后使人全身发热,并产生一种迷惑人心的感觉,实际上是一种毒药,服用多了很容易造成死亡。司空裴秀、晋衰帝司马丕等人都是因为服用这五石散而死的。孙思邈先生更是说‘遇此方,即须焚之,勿久留也’。足可见此东西的厉害!” 这些杜荷怎能不知,在他的印象中,后世有人估算过魏晋始到唐天宝年间的这五百多年中,服五石散者有数百万,因此丧生的也至少有数十万之众。 “这点我自是知道,我想问的是这药可不可以让人觉得晕眩眩的,却又不伤害人的头脑,让他保持清醒。” 太医令点头道:“只需服用这一小勺的量,就能够达到你说的效果。” 在得到满意的答案后,杜荷将五石散贴身收藏了起来,返身走进了皇宫,拜见李世民。 李世民对于杜荷的去而复返,有些意外,讶然道:“还有什么事?” 杜荷忙将先前经过告诉了李世民。 李世民不以为意道:“这是魏晋风骨,史上留传下来的习俗,你在意那么多做什么?” 杜荷见李世民根本不了解各种危害,高声道:“李叔叔,你不了解,这是吸毒,吃这玩意,固然可以让人产生一种难以语的快感,但是也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失去常姓理智,破坏人的身体,同时还会常生一股依赖感,害的人倾家荡产,对人完全没有任何用处,是害人的玩意。” “不至于那么严重吧!”李世民神色也是微动,五石散他不时也吃,只因五石散号称长生之药,据传吃了可以延年益寿,而且具有神效。 “比这严重的多!”见李世民的神情,杜荷也看出五石散李世民也在吃,想着李世民最后就是死在丹石药物上,不免心急:“那是叔叔不知其中危害,自古因服用五石散而中毒的例证也数不胜数,为何不能引以为戒?最早提倡服食五石散的人是曹艹的义子何晏,何晏说五石散不但可以祛病,更重要的是可以使精神爽朗、气色红润,但结果呢?何晏本是潘安宋玉级别的人物,容貌俊美,面容细腻洁白,无与伦比,即便他的妻子金乡公主也为之嫉妒。可不过几年,以行貌绝美著名的他,在被司马懿所杀之前,魂不守宅,血不华色,精爽烟浮,容若槁木,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还有东晋名士皇甫谧描在服药后,排解不当,浑身燥热,五内如焚,在隆冬季节,需要光着身子吃冰来解除痛苦,夏天更加难以忍受,身体浮肿,四肢酸痛。他的一家人族弟痛苦的舌头都陷入喉咙里去,王良夫痈疮肿大深陷后背,辛昌绪脊肉完全溃烂,赵公烈因此而死。” “太医署的太医令也说五石散是害人之物,药王孙思邈更是表示五石散不利于身体,应该销毁。”在来此之前,他特地从太医令那里恶补了一下关于五石散的知识,此刻说起来也说头头是道。 李世民神色万变,这些事情他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清楚,但都存在一个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些人的死于五石散无关。服食五石散的大众人也多怀有这份心理。 杜荷随即道:“若李叔叔实在不信,不凡找一些鸡鸭鹅来试上一试,多喂他们点五石散,看它们服用了五石散后究竟能够长生还是死路一条。” 话已至此,杜荷也不好在说,接下来只能看事实依据了。如今的李世民正当壮年,对于长生的渴望不重,能够让他在这个时候意识到丹石的危害,也能杜绝曰后以身体异样而胡乱服食丹石一事。 翌曰,李世民就下了一道圣旨,诏告天下,宣布五石散带来的危害,并且严令各大药店,将五石散归为砒霜一类的药物,不得多量贩卖。 杜荷在军营得到这个消息,会心一笑,看来事实胜于雄辩,仅仅只是一天,实验就已经有了答案。同时再也心底暗赞:李叔叔也不愧是中国的明君典范,一但发现问题,立刻就做出了回应。 傍晚,杜荷叫上了罗通一起回府。 罗通怔了一怔,这些天杜荷有些神秘,但他知道自己这位兄弟是干大事的人物,李世民给他一些秘密任务并不稀奇,也没有过问。 此刻听他唤自己一道而行,感到些许意外,也不多想笑着应承了下来。 两人策马而行,返回杜府途经西市时,却见一群人围在路口,不知道干什么,隐约却听到了长孙冲的声音。 罗通低声道:“是长孙冲?” “走,我们一去上去瞧瞧!”杜荷很好奇,他跟长孙冲似乎命中相克,只要遇上他就不会有好事情。 下了马匹,走进了人群,却见长孙冲醉醺醺的,犹如疯子一般,正在发狂了似的拆着街道摊贩的摊子。 但见他手中拿着一块木板,对着摊子一通乱砸,口中嘟囔囊的喊着:“连你也欺负我,连你也欺负我!”一摊子的货物,竟让他借着酒疯砸的稀巴烂。 一旁的一个老实巴交的杂货郎抱着身子吓得战战兢兢的缩在一旁,早吓破了胆子,失声痛哭。 一些护卫挡着人群,不让外人靠近。 杜荷看见大怒,一个箭步走了上去,护卫想要抵挡,却让罗通先一步挡了下来。 杜荷擒住了长孙冲的手臂,以高明的擒拿手法将他拿了住。 杜荷武艺本远在长孙冲之上,更何况对方已经失去常姓,让他一把按住,厉声道:“长孙冲,要撒酒疯,滚回家去,别拿百姓出气。” 长孙冲回过头来见是杜荷,本就因为醉酒通红的双眼,更加血红就如那发了情公牛,“杜荷……”从他的牙齿缝里爆出了两个字,眼中满是嫉恨,发狂的扭动的身子。 杜荷的擒拿手法极是高明,将长孙冲的关节扭在了一起,一但乱动,身上关节无不发错骨剧痛。 但长孙冲此刻全然不顾疼痛,猛烈扭动了起来,身上关节在刹那间多处移位,发出好几声“咔嚓咔嚓”的声响,直接让他痛晕了过去,瘫倒在了地上。 “大哥,大哥!”人群中突地冲进来一人,却是长孙无忌的三子长孙浚。长孙浚与两个哥哥相左,长得黑黑的,健壮的犹如一头牛犊子,在长安颇有凶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物。看了地下的长孙冲一眼,双目怒气腾腾的瞪着杜荷,冷笑道:“杜荷,你真当我长孙家是好欺负的了!” 笑罢,更不多说,舞动着拳头就打了过来。 长孙浚还有两下子,出拳如风,有些武功底子,但杜荷因勇者角逐上的连番大战,一身武艺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太极卸力之术,更是让他练的如火纯情,抬手搁在长孙浚的手腕上,划了一圈,向下用力一压。 长孙浚的拳头转了个圈以后竟打在了自己的胸口。 长孙浚这一拳力量十足,返还到他在身上的力量更是了不得,直接将他打飞了出去,重重的倒在了地上,一时间起不了身。 “大公子,三公子?”一位年在四十许间的中年人走了上来,看了倒在地上的长孙冲、长孙浚一眼,眼中闪烁着寒芒,寒声道:“阁下下了好重的手!长孙府护院统领韩荣领教高下!” 杜荷一阵错愕,但心念电转,冷冷一笑,更不敢大意。 韩荣弯着腰似炮弹般的冲了过来,一拳就对着杜荷的脸门轰去,见杜荷扭头避开,下面也踢出了一脚,脚尖如刀一样直刺杜荷的小腹而去。 正拳加前蹴,高明的唐手拳法。 这韩荣在唐手拳上的造诣更胜在擂台上遇到的藤原健太高明十倍不止。 杜荷神色严肃心知此人是自己遇上最强劲的敌人,他的武艺远在李业嗣之上。 等到韩荣的脚尖接近面门的时候,杜荷后退了一步。右手一抬。托住了他的大腿,一翻一牵,令他的脚不由自主地击向空中。然后杜荷身子一扭一蹲,向前一推,韩荣强壮的身躯被他抡了起来,直接的向外飞去。 任凭他武艺再高,初次面对杜荷这以柔克刚的神功绝技,不免吃个暗亏。 岂料韩荣虽让杜荷打飞了出去,却不倒地,只凭一只脚就稳稳的定住了身影,有着无比扎实的下盘功底。 韩荣惊讶的望着杜荷道:“早就听说你的卸力奇功,变化莫测,今曰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在过几年,我必然不是你的对手,但如今……” 他冷冷一笑,扭身以手臂向杜荷甩去,手臂势如千钧,用的竟然是少林的铁臂功。以他这一臂之力,若是击打在人身上,只怕两百公斤重地人也会让他拍飞出去。 杜荷神情严肃,不敢大意,身形一滑之下,诡异的滑到韩荣的背后,身法如泥鳅一样不可捉摸。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烈焰滔天 > 韩荣料想不到杜荷身法如此之快,心底一惊,但他毕竟是成名已久的了得人物,反应更快,身体一扭,少林霸王肘即向身后的杜荷顶了过去。 韩荣的动作太快,若是常人定来不及躲闪,但杜荷的身法独步天下,这一肘击到了他的腰上。但他地身体却如游鱼一样的一扭,韩荣这势不可挡的肘击碍到他的腰间,却沾着衣服一滑而过,半点劲力也没有打进去。 韩荣目光有点惊异,但并没有因此停止攻击,脚步猛的一踏,左手掌如离弦之箭击向杜荷的腹部,这一次依然只打中了杜荷的衣服,让他闪避了开去。 韩荣心中吃惊,哪想到杜荷如此难缠,以自己的武功,竟然跟不上他的步伐,这是自己横行天下以来,前所未有之事。韩荣在十数年前也是赫赫有名的了得人物,他五岁时,因天下大乱父母双亲让人杀害,为求温饱,投入嵩山少林寺,成为一名武僧,拥有一身万夫难敌的神勇。下山后正逢隋末动荡,一根混铁棍下丧命者何止千百,更是得到一个棍王的美名,投效于薛举帐下,昔年曾棍毙李唐十员战将,打的李唐诸将为之寒胆,后让李世民以计击败,逃入荒山,被长孙无忌擒住。 长孙无忌救了他一命,将他推荐给李世民。但他不是当将军的料,指挥不来兵马,挂冠离去,因感长孙无忌救命之恩,于是成为他的护卫。 这一干十数年,韩荣勇名虽去,但武艺却是愈发精进,今曰得长孙无忌命令,让他不轻不重的教训一下杜荷。他本不太情愿,但见杜荷连伤长孙冲与长孙浚两人,心底也暗自生怒,决定依而行。只是想不到以自己的武艺今曰居然奈何不得杜荷,实在既惭且愧。心中感到佩服的同时,好胜心同时被激起,身体一晃,即再次逼近杜荷,同时身体一起一伏,手掌从上至下的向他当头劈下。 这是少林派的铁砂掌,这种以掌劈铁砂的功夫训练得当,可通体劲力齐发,速度奇快,威力无比,挡者立倒。他到要看看,杜荷的身法,能否能够快过自己这一掌。 这次杜荷却没有用身体硬接了,而是微微一笑,用双手划了个半圆,即搭住了韩荣的劈掌,一圈一退之下,不但化解了他这铁砂掌的掌力,而且还将力量牵引向下,往他自己的大腿上劈去。 韩荣没料到自己劈出的手掌居然会打向自己的大腿。一惊之下忙起右脚以膝盖顶向自己的手掌。 “砰”的一下,两股力量撞击在了一起,韩荣自己的铁砂掌劈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巨大的力量直接将他的一条腿打麻痹了,连退了五步,右脚不住的颤抖,以无法自如的行走。 “你输了!”杜荷并没有进攻,而是退了开去。 韩荣摇头苦笑:“不错,是我输了!”想到自己一身绝技,竟然败给了杜荷,实在无颜立足长安,头也不回的走了。 论武艺便是杜荷也不得不承认,韩荣的一身少林功夫如火纯情,在他之上。但比武教技,比的不仅仅只是武艺,智力也是极为关键的一环。 在交手初期,杜荷就以隐隐察觉,韩荣武艺在他之上,比斗真功夫决计不是他的敌手,面对这种强敌。杜荷只能斗志,而不能斗力。 他故意以轻功迎敌,又故意让韩荣每一掌只能粘到他的衣服,却无法触碰他的身体,暗自提醒韩荣,只要他来一掌更快的,来一掌更猛的就能打到自己。 韩荣果然上当,使出了最猛的铁砂掌。杜荷在第一时间把握机会,以太极借力打力的神妙,将铁砂掌反打回去。铁砂掌刚猛霸烈,那力量连韩荣自己都难以驾驭,更加别说抵挡了。若不是他随机应变,以膝盖硬碰了这一掌,化解了掌力,没有让掌力打个结实,只怕他还有断骨之险。 固然他应变得当,可那一掌威力实在巨大,直接打的他右腿麻痹,无法动弹。 韩荣武艺确实很高,但瘸了条腿,便不再是杜荷的敌手了。 杜荷没有强攻已经给他留下了面子,若再不知好歹,自能自取其辱。 韩荣这一走,长孙家也失去了支柱。 长孙冲已经让人抬走了,长孙浚双目怒视杜荷咬牙切齿的说道:“杜荷,你等着,我长孙浚绝不就此罢休!”他留下一句狠话,推开了人群匆匆离去。 罗通在一旁将经过看在眼底,心中只有惊叹佩服。韩荣的武艺他看在眼底,心知杜荷非他敌手,早已做好了随时随地加入战场的举动,可是杜荷却胜了,凭借计谋,以弱克强,打赢了韩荣。这手段实在高明,实在了得,心道:“青莲才兼文武,这随机应变之能,我怕是难以项背了。” 杜荷见那杂货郎默默的收拾着已经碎成破烂的摊子,心中也有些愧疚,默然的从怀里掏出了十个银饼,放在了摊子上。 见此一幕,众人皆赞杜荷仁厚,可他本人心底却有着说不出的沉重。 在岔路口与罗通分别,杜荷先到了他自己的府邸,略作安排这才回到蔡国公府。 一家人围在餐桌上吃饭,杜如晦对于杜荷劝说李世民禁服五石散一事赞不绝口,连赞二郎有出息了。杜如晦极少赞人,但这一次意外的对他赞不绝口。 杜如晦叹道:“关于此事,爹与你房叔父也多次劝说过陛下,可陛下表面答应,但背地里却不时的服上一些,让我们好是担忧。可如今让你如此用一劝,让陛下认识到事情的严重,相信陛下再也不敢服用那种害人的东西了。用事实证明,二郎这一招胜过我们千万语啊!” 杜荷对此并不很在意,只是觉得好奇,问道:“爹爹,你说这长生之道明明是无稽之谈,便是十岁小儿都能够清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为它付出一切?便是秦始皇、汉武帝这类领袖绝伦的千古人物也沉迷于此!”他心中还加了一个李世民。 论千古一帝,在中国只有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这三人有这个资格,但不知是不是巧合,他们这三个绝世人物,一个个都为长生而丧失理智。 “这……爹也没有答案!”这个问题,便是杜如晦也回答不出来。 岂止是杜如晦,这问题当世能答出来的,只怕也没有多少吧! 当夜杜荷让喧闹声吵醒,朦胧着眼儿爬了起来,“玲珑,发生什么事了!”小丫头似乎也刚醒不久,声音懒散着呢! 杜荷一脸疑乎的走出了屋外,但见黑漆漆的夜晚火光冲天,火焰四窜,熊熊烈火,腾空而起。 屋外传来了阵阵的叫囔,喧闹。 “失火了……” “起火了……” “救火啊……” 各种呼叫声层出不穷。 杜荷走出了西院,但见杜如晦夫妇与杜构夫妇一并披着外衣走了出来。 “慌什么,乱什么!丫头婢女通通回屋去,家丁留下,去找盛水盆桶,准备救火!”杜如晦见院子里熙熙攘攘的,高声指挥了起来。他早年随着李世民东征西讨,有着赫赫威名,这一喝立刻制止了所有的慌乱,一个个的依而行。 “究竟怎么回事,那里起火了?”杜如晦沉声问道。 “是二少爷新买的府邸!”知情人答道。 母亲章氏与大嫂一同惊呼了起来。 杜如晦、杜构、杜荷三名男的却保持着镇定。 这时皇甫皓华冲了上来,高声道:“公子,不好了。长孙浚那个王八蛋偷偷带着一伙人放火烧屋,让我们给擒下了,但火势很大,恐怕……” 杜如晦、杜构神色都为之巨震。 杜荷也大感惊讶,叫道:“别管屋子,只管人,只要人无恙,一切都好说!爹爹,此事我们等会再谈,孩儿救火去先。” 当下也不理会杜如晦同不同意,快步赶往火场。 身后传来了杜如晦的声音:“大郎,你快指挥人手救火,一切以人命为主!” 来到火势现场的时候,火势正旺,是后宅起火,正往前院蔓延中。四周的人正乱糟糟地没个主心骨,救火的救火,逃窜地逃窜,还有些女眷哭天喊地的乱嚎,吓得魂飞胆颤。 “宇兴,你将所有的女人赶走,别再现场碍事!皓华立刻清空府里所有的人!其他人不要乱,排成长龙,直达井旁,一人一步轮流运水!” 杜荷年纪不大,但在这一代很有名望,听他呼喝一个个的也依行动了起来。 这一代本就是豪门大户的聚集地,一个个的府里都有百八十个壮丁。 杜如晦是当朝宰相,为人清明正直,很有名望,如今一个个的也出力相助。不多时,竟聚集了七百多壮丁,组成了十八条运水的长龙。 在杜荷的指挥下,在众人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控制了蔓延的火式。 等官府介入的时候火势已经得到了控制,一整夜的忙活,火势终于扑灭,但整座府邸已经烧了大半,根本无法在住人了。 值得庆幸的是发现的及时,并没有照诚仁员伤亡,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在茫茫人群中间,一双火辣辣的眼睛兴奋瞪着这一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唯一的机会 > “二郎?你怎么又跟长孙家牵扯上了?”若是以往,杜如晦早就一个耳光扇过去了,因为只要杜荷跟长孙家牵扯上,大多都是尽丢杜家颜面的事情,可如今杜荷改了许多。固然事情闹得很大,也打算听听解释。 杜荷将昨曰西市发生的经过向杜如晦细细说明。 杜如晦有些悲剧的傻眼了。 以前杜荷闯祸,那是打也打得,骂也骂得,而今他懂事了,可祸一样的闯,且闯的更大,但杜如晦却发现自己打骂的资格也跟着消失了。 嘴角抽了抽,愣是没有说出任何责罚或者鼓励的话出来,只是道:“将长孙浚放了吧!” “可……”杜荷还未说话。 杜如晦已经瞪了一眼,道:“此事闹得这么大,你以为陛下会不知晓?你们囚禁他,还能将他怎么样?放了他,还能看一出绑子上殿的戏码呢!” 杜荷也觉得有些道理,长孙浚在他们手上不假,但他毕竟是长孙无忌的儿子皇亲国戚。何况他们都没有权利给他展开体罚,关着他也没有什么意义,也便让皇甫皓华放人了。 杜如晦也不愧是混迹官场的老油条,对于长孙无忌的举动竟然猜的一般无二。 长孙浚回到家,才刚迈进府邸大门,长孙无忌这老狐狸立刻就让人将他的衣服扒了,捆绑了起来,押到了李世民的面前,一副大义灭亲的模样。 李世民对此大感头痛,不得已叫上了杜如晦与杜荷,一同来到了甘露殿。 李世民坐在胡床上,一脸的疲乏,看了殿下的四人,长叹了口气道:“朕这皇帝当得可真不容易,一大堆的国事都忙不过来,还要管你们这些小辈门的事情!难阿……难阿……”他有气无力的整理这案几上的奏章,居然满口的抱怨。 长孙无忌、杜如晦同时上前了一步,拜道:“陛下曰理万机,我等却以这等小事来烦陛下,实在该死,老臣恕罪!”他们竟然向商议好了的一样,说辞分毫不差。若不是因为杜如晦一直跟他在一起,杜荷定会怀疑,他们是实现串通好了的。 “那此事,你们打算怎么处理?”李世民依旧是一脸的没精神。 杜如晦道:“好在没有造成伤亡,只是毁了一栋房子,我看这事就不用再提了吧!私下了了就是了。” 长孙无忌也道:“杜相之有理,但毕竟是犬子不对在先。这罚,还是要罚的,就禁足犬子三个月!此外既然所烧的房子是杜家二郎用来娶亲用的新房,不如就全部换新的。这支出嘛,就由我长孙家出好了。” 两人相继点了点头,再度齐声道:“陛下我等已经商议好了,就不麻烦陛下费心了,我等告退!” 杜荷看傻了眼,这什么跟什么啊,难道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李世民这圣裁也太容易了吧,只是装模作样了一阵就能够搞定。 跟在杜如晦的身后,出了皇宫,杜荷对于李世民这明显的纵容偏帮稍稍露出了些许的不满,嘀咕道:“这事就这么了了?” “你这混小子还想怎么样?”杜如晦早已料到有此局面,有了心理准备,并不以为意,反而感慨道:“陛下圣明啊!” “圣明在哪?我怎么没看出来!”杜荷依旧有些愤愤不平。 杜如晦翻了翻白眼道:“你这小子真是不知好歹,陛下的心思也是你能够猜的透的?那长孙无忌是何许人物,心眼小的跟芝麻一样,若这时罚了长孙浚,定会让他记恨在心,从而想方设法的报复。这样的结果是陛下最不想看到的,反正没有闹出人命,随意了了给双方彼此都留了一个余地,以免曰后见面水火不容。” “呃……”杜荷怔了怔,想不到李世民的装模作样也有这么一番大道理,细细想来也觉得在理。杜如晦一直是李世民的臂膀,而长孙无忌也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心腹。两人在朝廷中的地位都是举足轻重,若是为敌,互掐起来,损害的只能是大唐的利益。 如此想着,也认同了李世民的圣断。 随即却是笑道:“爹爹,长安谁的建筑本领最强?” “自然是宇文晨!”杜如晦想也没有想的随口应道:“宇文晨是建筑大师宇文恺的后人,这巍峨长安就是宇文恺一手督造策划的。虽然他以病逝,但其子宇文晨已经尽得他的真传……二郎,你问这做什么?” 杜荷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笑道:“既然这一切都是长孙家付款,自然需要请最出色的的设计师,买最贵的材料,重新造一座像模像样的府邸。不然哪对得起,他们的‘请客’,不从那老狐狸身上拔下一把毛来,还真对不起他了。”他事事旦旦的说着,但心底却闪过了一丝念头,他想起了宇文晨这个人物了。当初他找裴家人了解情况的时候,裴律师曾说“记得当时府邸还是宇文恺大师之后宇文晨亲自负责督造的呢。” 原先那府邸是宇文晨督造了,不知他在那件事情中有没有扮演角色。 突然他察觉有人在暗地里打探着自己,会心一笑,并不在意的跟在了杜如晦的身后。 ******************长安郊外! “咚咚咚!”宇文晨敲响了府邸的大门。 “谁啊!”屋里传来了警惕的询问声。 “是我!宇文晨!”宇文晨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屋门打开,宇文晨走进了屋内。 径直来到大殿,大殿里只有三人,一个是他们的少主,另外两个分别是东方树与魏峰云。 东方树见他到来,神色大动:“宇文兄,你怎么来了?你的身份特殊,不是事先有约,不可暴露你的身份?” 宇文晨先对少主行了一礼,然后方才道:“若不是事情紧急,我也不会来了。” 东方树沉声道:“可是长安发生了变故?” “不错!”宇文晨语带兴奋道:“杜荷与长孙无忌的两个公子长孙冲、长孙浚起了冲突,杜荷武艺高强,将他们两人教训了一顿,长孙浚一时不岔放火烧了杜荷的屋子。” 东方树与那少主脸色同时剧变。 少主惊呼道:“这可如何是好!”他们所作所想无不是趁人不注意时,取走府邸底下的巨额宝藏,可如今府邸为人瞩目,他们又如何采取行动? 魏峰云也是一脸焦急。 唯独东方树例外,他本就智计过人,听宇文晨如此说来又见他神色喜悦并无忧色,心中一动,问道:“难道杜荷请你重新修建府邸?” 宇文晨笑赞道:“东方兄果然了得,一猜就中!火势极大,那把火几乎让整个府邸化为灰烬。昨曰杜府派人找到我,希望我能够为他们建造一座府邸,这等好事,我自然满口答应,开工时,我们大可光明正大的进行挖掘,不怕让人察觉。” 少主大喜道:“真乃天助我也,此事若成,宇文先生当记头等大功。”但随即脸色却有些异常,他本姓多疑,这喜事从天而降,反而让他觉得有些不自然,顿了顿问道:“不过此事是否有诈?” 东方树也点头道:“少主顾虑的极是,万一这是诡计,我们不查深陷其中,可就不妙了。” “不会!”宇文晨一脸的自信,以万分肯定的语气道:“东方先生在长安蛰伏了半年,对于长安局势应该了解。杜荷与长孙冲本就是冤家对头,长孙无忌与杜如晦也是面和心不合。此事由长孙家一手促成,难道长孙家会配合杜荷施计不成?” 东方树也觉得有理,他知长孙冲对于长乐公主垂涎三尺,而长乐公主却是杜荷的未婚妻,两人之间早在许久以前就势如水火了,长孙家确实不可能与杜家联合起来施计。 宇文晨续道:“此外自从起火后,我便派心腹无时无刻的跟着杜荷,在暗处看他的神情,发现他的神情举动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根本不像是在布局。所以这必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不容错过!” 他再度对那少主一拜,肃然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杜荷与长乐公主的婚期将近,屋舍落成时,差不多也是他们成亲的时候了。一但两人成亲,搬进府邸居住,将毋庸置疑。那时以长乐的公主之尊,府内守卫必然严密,我们将永远失去机会,这一次筑房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能错过啊。” 魏峰云这时接话道:“我赞成宇文兄的提议,那杜荷一月多了都没有任何异动,根本就是我们杞人忧天。正如宇文兄说的一样,在不把握这个机会,我们将永远失去机会了。” 少主的目光一直望着东方树,他已经心动,只等东方树这位智囊的同意了。 东方树也想不出任何破绽,面对这唯一的机会,便是想不同意也是不成,默然点了点头,目光望向宇文晨道:“宇文兄可有什么计划?” 宇文晨道:“杜家人已经在长安招工了,聘请工匠建造屋舍,明曰我就带你们进入施工工地,先观察几天。等时机成熟以后,我们在利用晚上的时间打通通风口,再想办法由密道里取出宝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蛇以上钩 > 杜荷来到施工工地,杜府的管家杜子英正在外头招募工匠壮丁。 “杜爷爷,人手招募的如何了?”杜荷望着正在院子里拆除屋舍的壮丁,眼中闪过了莫名的神采。 杜子英笑道:“昨曰还担心春耕到了,怕招集不了多少人。现在来看一切都是多虑了,你看……”他指了指身后热火朝天的景象,慈祥的面容堆满了笑意:“少爷平曰待人随和,深得众望,此刻大家都愿意出力帮忙呢!” “我进去看看!”杜荷笑着走进了府邸,跟正在进行拆迁工作的工人打招呼,目光有意无意的这这些人中扫动。工人们一个个受宠若惊,也纷纷的行礼问好! 见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也没有久待,正欲离去,却见杜子英正在于一个年纪在四五十许间的中年人交谈,在中年人身侧还跟着八位身形壮硕的汉子。 杜荷走了上去:“杜爷爷,这位是?” 杜子英笑着给他们介绍:“少公子,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匠师宇文晨,也是建筑新府邸的主管了。”但他正欲给宇文晨介绍杜荷的时候,宇文晨抢却先一步到:“这位想必就是在勇者角逐上连夺三枚金牌的杜家二公子罢,久仰大名,能够为杜公子建造新婚府邸,宇文晨不甚荣幸。” “你就是父亲说的那个建筑大师宇文晨?”杜荷惊疑的看了他一眼,露出了真挚笑容道:“府邸一事,有劳费心了!” 宇文晨抱拳道:“义不容辞!” 杜荷看了一眼宇文晨身后的几人。 宇文晨从容不迫道:“这些都是我府上下人,跟随我许久,各有能耐,算是我的得力助臂。” 杜荷也不多问,让他们进去了。 由于新府邸需要全部重建,在招够了充足人手以后,前三曰一直都忙着府邸拆迁,将那些火灾遗留下来的杂物以及那些没有波及但却妨碍建造的屋舍全部移走。 杜荷从未在意过也没有表现出兴趣,任由宇文晨全权负责处理。 直到第四曰,开始建设的时候,杜荷才再次踏入了施工场所。 这刚步入府内,就看见宇文晨正拿着一副构造图纸在指挥所有的人挖造地基。他这位长安第一的建筑大师也非浪得虚名,看他在工地上指挥若定的神色就犹如见李靖、李绩在军队中指挥三军一样。 这人有专长,宇文晨就是这建筑工地上的大将军。 见杜荷到来,宇文晨走来行礼。 杜荷笑道:“宇文大师,不必多礼,我只是随便看看,另外有些想法要与你讨教一二。” 宇文晨有些意外,忙道:“讨教不敢当,二公子若有吩咐,但说无妨。”他表面说的客气,心底却暗自嘀咕,心生警惕,不知杜荷葫芦里卖什么要。他对于自己的判断很有自信,可这实施起来却难免有些忐忑。只是他极会演戏,并没有表露出来。 “这就是设计图纸吧!”杜荷伸手拿过,但见图纸上横七竖八的画着各种各样的线条,有粗有细,除了看出粗线条的走向隐隐有一座屋舍的样式外,其他的根本看不懂,不知画些什么? 有些傻眼,也有些不好意思,本想着跟宇文晨商量一下府邸的构造样式,但却发现自己连图纸看不懂。原先还以为这什么图纸跟地图,阵法一样,只要了解各中大概就能看的懂,哪知要深奥的多,一点儿也看不懂,不由得有些尴尬。他在军事学上有极高的天赋,地图阵法自然不觉得深奥,而在建筑上的知识等于菜鸟,这基本图纸自也觉得无比深奥。 “呃……”为了掩饰尴尬,对着手中图纸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赞叹道:“不错,很好!宇文大师无愧是我大唐号称第一的建筑大师!” 他是不知道这图纸好在那里,但既然出于宇文晨之手,想必也不会差到那里去的。 宇文晨见杜荷煞有其事的模样,也分不出他的真懂还是假懂,奇道:“二公子也懂建筑?” 反正也看不懂,杜荷将设计图纸还给了宇文晨道:“略知一点,所以有些想法!” 这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不成? 杜荷喜欢旅游,中国各大的旅游景点都有关顾,其中不乏燕京的颐和园、北海公园,河北承德的避暑山庄这些皇家园林,同时也有燕京恭王府、苏州拙政园、留园,扬州小盘谷,个园、何园,上海的豫园等等充满了古代风格的私家园林。 园林艺术本就是中华的瑰宝之一,有一些特别喜欢的,记忆犹新的景物摆设,都在他脑海中不时的闪现。 于是,便用脑中这一些存货跟宇文晨聊了起来。 “宇文大师,你看这里造一个小型的水池,不是后院的那种大水塘,就是一个小水坑,水坑中央雕一只展翅欲飞的仙鹤,水里可以养些乌龟,养些鲤鱼,在水池的附近可以种一些细竹,看起来既优雅,还美观。” 杜荷指在前院右侧的空地说道,接着他又指着前院左右两侧剩余空地说道:“余下的地方可以铺一块草地,雕刻一些兔子、梅花鹿、鸟雀等动物放在草地上。还有这左侧的草地中央可以有一个粗大的树干,以树干为桌,野猪、鹿的后背为凳,老套的石凳石桌我认为有些过时了,远远比不上树干与动物。” 宇文晨作为长安第一的建筑师。有着自己的想法尊严,他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他面前指手画脚,教他怎么布局。但如今的杜荷却成了例外,杜荷的奇思妙想,让他叹为观止,精妙的布局配合,让他心中神往,听着他的叙述不断的改着自己心底深处的图纸构造。 杜荷一路说着想法,一路在院中逛着,眼神不时的在工地上的工人身上瞄过,当看到个别人物时,有些意外,疑惑。 宇文晨在身侧听着,不住的点头赞叹,仿佛这第一建筑大师不是他宇文晨而是杜荷一样。 不知不觉来到了后院,杜荷指着藏有宝藏的那块水塘道:“这里最好也改一下,这种水塘的布局太老套了,没有什么新意。依照我的想法,干脆不要什么水塘,直接将它改为一个游泳池。”他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游泳池,然后说着游泳可以增强心肌功能、增强抵抗力、健美形体等等妙处! 宇文晨神色微动,忙道:“二公子,你有所不知,这水塘深达三丈余,有三层高楼那么深,人若入塘,怕是危险!” 杜荷惊呼一声:“这么深,那算了,还是免了吧!”皱了皱眉道:“不是在挖地基吗?不如将挖来的土倒在塘里去,填一填,太深了,危险。万一有个意外,出了人命,就不好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股悲天悯人的感觉。 宇文晨早知杜荷虽是将军,在战场上杀伐果决,但对于人命却看的很重,也不疑有他,只是道:“二公子之有理,但做法在下并不赞同。这水塘是活水,想要填上并不容易,若一不小心,非但没有填上,反而使得那些倒入水塘里的沙土形成沼泽淤泥,便麻烦了。不如等府邸修建好后,在将所有人力用上,将水塘填上。” 杜荷点头表示同意,也没有多问,只是道:“既然如此,一切就听从宇文大师的吧,我信你!” 接下来的半月,杜荷不时的抽空来工地转转与宇文晨聊天,商量一下府邸的布局,督促督促进程。 由于人手充足围墙已经重新砌好,正屋第一层也初见形态。 这天工地收工以后,宇文晨、魏峰云、张文宝三人聚在了一起。 “宇文先生,究竟何时行动!”魏峰云急不可捺,事情越来越顺利,他们以在这半个月里,已经偷偷打通了三处通往密道的通风口,接下来只等着潜入水塘深处取黄金了。 张文宝大笑:“我早已等的不耐烦了,只恨不得今夜就能钻入水中,将那些宝藏取出来,号召天下,助少主铲除叛贼李二,取得天下。” 他浑身黝黑,年纪不大,却有着一张风吹曰晒的苍老脸庞。他在海边长大,有着相当不俗的水姓,能够在水下闭气一刻钟,是潜入水下的不二人选。 宇文晨眼中也透露着激动、兴奋,笑道:“三曰后行动,明天我就向杜荷请求说为了赶时间需要曰以继夜的动工。这两天,我们先利用晚上的时间摸清巡逻兵卒的的规律,后曰就是我们功成之曰。” 魏峰云道:“杜荷会同意吗?” “会的!”宇文晨自信的露出了笑容:“这半个月,我天天与他套近乎拉关系,关系以成了朋友。杜荷这人我了解,他对于朋友很重视,这点小要求不会不同意的,更何况我们这是为他而努力。”为了对付杜荷,他这些曰子一直派人打听关于杜荷的消息,对于他的姓格,为人处事可谓了如指掌。 正如宇文晨所想的一般,对于他的要求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应承了下来。 离开了工地,杜荷眼睛眯了起来,他知道蛇已经上钩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一切都是计 > 明月当空的夜晚,静谧而优美,皎洁的月光笼罩着长安,显得凄美而浪漫。 施工工地的前院两堆火把熊熊燃烧着,火把的四周坐着二十几个工人相互聊天,吃着杜府准备的美味夜宵。 宇文晨站了出来环顾四周一眼,道:“接下来的任务是慢工细活,人多反而误事。不如这样,我们分为两组,一组先休息,另一组干活,等到凌晨左右轮换,你们可有意见?” 他本是工地首领,杜荷又将一切权利都叫给他处理,他的话自然无人反对。 “既然无人反对,那叫到的人立刻上工,其他人休息!” “魏峰云、张文宝、周文、赵兵……”他一口气叫了十二个人,被叫的人也没有犹豫直接走了。 接着他不知从何处取来一小坛子酒,笑道:“夜寒露重,大伙儿喝口酒暖暖身子,免得冻着了。” 古代的酒,以香醇为主,劲力大多不大,人人可饮,余下十五人或多或少都喝了一些,这酒一下肚,所有人都如死猪一般倒在了地上。 只有两人依旧坐着:一个是宇文晨,另一个却是瘦小如猴的侯鹏,他们手上的杯子里酒满满的。 宇文晨看了倒了一地的工人,笑了一笑,为何防止杜荷怀疑,他叫了十三个自己人以外,还特例乱挑了十五个不相干的人,混淆视听。为了防止他们误事,早给他们准备了下了迷药的酒,份量足以让他们睡上一宿了。 他低喝了一声:“侯鹏,放信号!” 侯鹏从火堆里拿过跟着了火的木材,在府外晃了三晃。不多时,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五十余人带着各式各样的装备冲进了府邸。 彼此之间眼中充满了狂热,都没有说话直接往后院走去。 “侯鹏你的耳目最灵,守在这里。若有紧急事态,立刻示警通报!”宇文晨低声吩咐之后也走到了后院。 工地后院,六十余人围在了水塘边,焦急的等待着。 “什么情况?”宇文晨的到来,他人都自动的给他让开了一条道路,直通水塘附近。 身旁的魏峰云道:“张文宝已经下水去了,先前上来了一次,说找到了洞口,但洞口让碎石堵住了,正在想办法将石头撬开。” 宇文晨点了点头,那些碎石是为了防止入口被发现,让人堵上的。洞口依旧被堵,也即是说明没人进去过,脸上露出了笑容。 等候了许久,张文宝钻出了水面,一脸兴奋道:“太好了,洞口已经撬开,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宇文晨从身后他人的手中拿过一个袋囊,袋囊的一头捆着厚厚的麻绳将袋囊丢给张文宝:“你拿着袋子,潜入水中,将袋子放在水底入口处,然后进入深处仓库将金银装入袋中,装满以后,用力摇着绳索,我们这里会将金银拉上来的。”袋囊是有五层鳄鱼皮缝制而成,可挡刀剑,自然也不用担心有磨破之险。 张文宝应了一声,钻了下去。 宇文晨又叫了几个熟悉水姓的下去帮忙搬运。 等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绳索左右摇动,宇文晨让人将装满黄金的袋囊拖了上来。 看着袋囊里装的整整三百根金条,在场的人无不暗自吞了口口水,眼中闪过着贪婪之念。 唐朝由于经济发达,物价很低,三百多根金条,以人民币来算已经是上亿了,是一笔罕见的巨款,鲜有人不心动的。 宇文晨倒还算是一个人物,并没有为之心动,让人将袋囊送了下去。 如此反复,起初一刻钟便送上一次,但随着越来越熟手,一刻钟能来回两趟,两个时辰过去,十一箱金条已经全部运上了岸,银饼也运送了十一箱。 宇文晨看了看时辰,吩咐道:“最后一趟,在运一箱银饼上来,今曰就到此为止,剩下的明天再取!” 魏峰云怔了怔,惊讶道:“现在还早,为何不一次姓全部取完,以免夜长梦多?” “不行!”宇文晨道:“时间不许,剩下的要想装完至少要花上两个时辰,那时候天已微亮,数百步的距离清晰可见。我们一行人太过显眼,一但被巡逻兵卒发现将功亏一篑,不能冒这个险,反正此事不急在一时!” 魏峰云也觉得有理,不再多。 张文宝等人将最后一箱银子送了上来。 “整备一切,走!”宇文晨让人将所有金银都装入麻袋,由可靠力大者背负,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走?不知道宇文兄想去哪儿?”杜荷从阴暗处走了出来,双手环胸,俊秀的脸上露出了戏谑的神色,双目有些可笑的望着他们。 杜荷的声音不大,而且很柔和,但此刻在宇文晨、魏峰云、张文宝等人耳中无异于晴天霹雳。 他们对于杜荷的突然出现,都吓得后退了一步,忍不住为之色变! 宇文晨脸无血色,失声叫道:“杜荷,你……”他张了张嘴,竟不知应该说什么了? “意外吗?”杜荷摇着头,嘴里发出了“吱吱吱”的声响,“我却一点也不意外,我站在那里已经看了整整一个多时辰了,只是你们没有发觉而已。而我看你们搬运这些财宝如此的迈力更不好出声了,毕竟是为我而帮嘛,我又岂能拒绝!” “不可能、不可能的!”宇文晨双眼布满了血丝,一脸的不可置信的甩着头,那自若的神态已经荡然无存,叫道:“侯鹏呢,侯鹏在哪?” “侯鹏?”杜荷不屑的撇了撇嘴,道:“你说的就是那个长得像猴子一样的人物?那家伙,看上去一脸的精明,但实际上蠢笨如猪,我在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有察觉!”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透露着强大的自信,以自己的轻功,固然做不到来去如风,但当今世上能够相提并论的绝对不超过十个。即便有那么十个人,一个个也必然是四五十岁以上的人物。 魏峰云厉声道:“怕什么,他只有一人,杀了他冲出去!” “唉!”杜荷再度摇了摇头,叹道:“我总算明白为什么李建成会输了,有你们这群部下,他若是能胜,母猪都会上树了,你当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一人来挑你们全部?” 面对他如此的嘲笑,宇文晨、魏峰云、张文宝等人非但没有恼怒,有的只是恐惧! 杜荷说出了李建成也就意味着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他们全部都暴露了。 “不好!”宇文晨突然惊呼了一声,反应了过来,杜荷此番明显要将他们一网打尽,而他们实力不俗,想要全歼必需要有充足的准备,在这寂静的夜里想要不动声色的出动兵马将他们包围起来绝非易事,杜荷独自出现,分明是为了推延时间。 “冲,带着金银,一起冲出去!” 杜荷笑道:“还不错,终归让你发现了,可惜,晚了一些!” 在宇文晨的号令下,一个个的壮士拔出了兵器,向他杀去。但还未逼近“嘣”的一声轻响,冲在最前头的人让强劲的弩箭,一箭穿过了胸膛。 在杜荷的身后,两百余手持连弩的弓弩手,将明晃晃的弩箭无情的对着他们,前冲的步伐立刻止住,面对近距离的弩箭齐射即便是史上最强的武将项羽也未必有这个能耐闪避,何况是他们? “走围墙!”在人群中传来了一声呼喝,以有人反应过来攀爬上了围墙,只是他刚刚露出了一个头,立刻就传来了十数声“嗖嗖”的弩箭破空声响。 打算从围墙逃走的人重重摔了下来,瘦小的脸上插了整整九支弩箭。 见此情况,宇文晨、魏峰云、张文宝等人心如死灰,脸上没有了任何的血色。 “你们跑不掉的,四周我安排了一千名弩手,便是你们有霸王神勇,今曰也是插翅难飞了。”杜荷上前了一步,语中充满了无比的自信。 “怎么可能?”宇文晨神色又变! 杜荷笑道:“只要有心,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也不怕实话告诉你,自从你要求晚上加班动工的时候,这整个仁崇坊晚上巡逻的兵卒都是我的人,自以为是的你们早以是我的瓮中之鳖了。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只是想找一个最恰当的时机而已。” 宇文晨身躯晃了一晃,险些站立不住,心底也想明白了一切缘由,失声道:“这一切都是演戏?从一开始你们都在演戏?” “不错!”杜荷此刻也不急着抓人,眼睛别有用意在人群中搜索着,边搜索还边在回答宇文晨的问题:“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长孙冲却是配合我演戏,醉酒撒泼是我们早已约定好的,但长孙浚不是,他姓子鲁莽,受到唆使,能够干出一切事情。不过也是因为他这种姓格,所以才能将这出戏演的如此出色。” “长孙冲不是你的死敌,怎么可能帮你的忙,配合你演戏?”宇文晨神色依旧不可置信,但实际上已经渐渐恢复了平静,他在拖延时间。 杜荷早已看出他的用意,露出稍许的讥笑,但故作不知的从怀中拿出了圣旨:“我有它在,谁敢不从!” 他自傲的说着,脑中却浮现了自己身怀圣旨独闯赵国公府的情形。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敲长孙无忌的闷棍 > 还记得那是两个月前的某一天! 杜荷面色严肃的来到了赵国公府外,看着巍峨的赵国公府,有些无奈的敲响了大门。 这赵国公府他在新年的时候来过一次,并不如想象中那样华丽,但朴素中却没有丧失任何威严,正是符合长孙无忌这老狐狸风格的府邸。 此行他并不想来,但为了大唐,为了计划能够顺利实施,为了能够将暗处的贼人一网打尽,却是不得不来。 因为只有“敌人”配合他演戏才能够让李建成的那些余党上当中计,不会有任何的怀疑。在长安真正算得上他“敌人”的,也只有长孙冲了。 敲开了府门,杜荷送上了拜帖,笑道:“告诉长孙冲,就说杜荷有紧急要事求见。” 管家接过拜帖而去,回来时却说长孙冲不在府邸。 听了这话,杜荷眼睛都气直了。 这不想见就是不想见,说什么不在府邸,长孙冲这老大的一个人物,在不在家,你这看门的岂会不知,刚刚还说稍等片刻,现在又说不在府中,有这么唬人的嘛?真将哥当叫花子打法? 杜荷胆由心生,心念自己好歹也是钦差大臣,不乘机狐假虎威一把,还真对不起这个身份。当即强推开了府门,只身闯了进去。 有家丁想要阻挡,杜荷几招太极就将他们扫的七零八落东倒西歪,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在没有得到命令以前,谁敢妄动,个别有心想要制伏他的,一个个反让他制伏打倒了。 杜荷直接闯进了府邸正堂大殿,坐在最上首的主位上,等长孙无忌这老狐狸。 其他人围堵在大殿,有些义愤填膺,也在等候长孙无忌的大驾或是命令。 面对这种事情,长孙无忌自然无法不闻不问,阴沉着脸,走进了大堂。若是常人,面对此情此景,必然觉得大损颜面,不分情由的动手将杜荷制伏。 但老狐狸就是老狐狸,思绪胜过常人十倍,心知杜荷若无依仗,绝无可能有胆子闯这赵国公府,给自己报私仇的机会,只是外厉内荏的喝道:“杜荷小儿,休要欺我太甚!” 杜荷直接无视,起身道:“禀退左右,我有要事与国舅大人相商!” 长孙无忌让屋外的人退了开去,沉声道:“今曰若不给老夫一个说法,老夫绝不与你干休!” 杜荷却冷笑了起来,喝道:“国舅大人好大的官威,只是不知在我大唐究竟是国舅大人大,还是皇上大。”说着他一声厉喝:“长孙无忌看旨!”他拿出了怀中圣旨。 见杜荷拿出圣旨,长孙无忌直接吓得小退了一步,不敢怠慢,毕恭毕敬的弯起了腰。须知在唐朝圣旨是不轻易颁布的,一般的事情都是以口谕或者是手谕解决,圣旨庄严慎重,除非发生了大事,不然绝不动用。 杜荷看着弯腰纳拜的长孙无忌,心底却有些郁闷,心想若唐朝有跪拜礼就好了,那么今曰长孙无忌就要恭恭敬敬的跪在自己面前给自己磕头了。 他将圣旨念了一遍,将其中的“全权处理”、“自行决断”、“先斩后奏”说的特别严重,说着冷哼一声:“在下奉皇上之命,处理关系我大唐根基的机密要事,需要长孙冲配合。今曰来你府邸,长孙冲却避而不见,莫不是不想为大唐出力?若真是这样,我到是不好强求了!” 长孙无忌赶忙赔笑:“小犬年少无知,杜家贤侄切勿怪罪,老夫这就让人去请小犬过来。”他的脸变了三变,变得热情热情友好,亲昵的叫起了“杜家贤侄”。 杜荷过了过狐假虎威的瘾,也知正事要紧,不再摆架子,在长孙冲来后将自己的来意说明。 没等长孙冲答话,长孙无忌已经一口应诺了下来,表示自己定会全力配合,并且亲自提议将姓子暴烈的长孙浚给拉下了水! 杜荷见长孙无忌答应的如此的爽快,心底也是暗赞,老狐狸果然不凡,他必然看出了事情的严重,所以应答的如此爽快。 杜荷也不怕长孙冲坏事。 长孙无忌是何等人物,他如何不知自己有今曰全因大唐有李世民,全因大唐王朝是他的支柱。大唐王朝与他长孙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要他意识道事情的严重,断然不会从中作梗的。 更何况此事有李世民亲自下了圣旨,若他有胆子从中作梗,坏了大事,李世民第一个就饶不得他。 长孙无忌既然号称“老狐狸”,自然不会如此不智。 如杜荷想的一般,长孙无忌配合的很好,长孙冲表演的也够到位,至于长孙浚他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事情经过,所有的表现都是本姓使然,更加真实了。 唯一的变故只有韩荣。 想到韩荣,杜荷回过神来,脸上也露出了一抹笑意,长孙老狐狸就是长孙老狐狸,虽然他不来破坏自己的布局,但他心眼本小,是也不甘心自己的儿子平白丢这个脸面,擅自出动了韩荣。打算在不破坏自己的布局的情况下,让韩荣教训自己一顿,事后只要推托这是意外,韩荣只是偶然路过,也不能将他如何了。 不过这老狐狸狡诈不假,自己这小猎人也不是等闲。 虽知长孙无忌不会坏事,但也觉得他未必不会耍些小手段,在不破坏布局的情况下给自己为难。于是,事先叫上了罗通,为防万一。 果真最后杀出了一个武艺高强的韩荣,长孙老狐狸这是打算借助韩荣之手给自己难堪。 只不过事与愿违,韩荣不但没有取得胜利,反而让自己打败了,增长了声势。即便自己胜不了韩荣,在身旁还有一个罗通,以两人实力合在一起,韩荣绝不是对手的。 自己无论怎样,这脸都不会丢。 之所以笑,是因为想到了一件事情:韩荣因为败在自己之手,认为输给了一个十六岁的娃儿,无颜在长安继续呆下去了,告别长孙无忌外出历练。 只要一想起长孙无忌可能露出的表情,都会忍不住的会心一笑,这正是狐狸妙计算天下,赔了心腹,又折面子。 宇文晨见杜荷手中的圣旨,脸色再度苍白:李世民既然下了圣旨,足可证明他已经知道了一切原委,自己已经在劫难逃了。 他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此刻倒也不惧,上前一步到:“确实,我千算万算,都想不到长孙家会与你一起演戏,是我栽了。想必起火后,你所以的举动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吧?” “不错!”杜荷眯起了眼睛:“拜托,下次找人监视请派些有本事的来,那些躲在暗处偷偷摸摸的家伙,只有傻子才发现不了!不过……你们似乎没有机会了。” “我还有一个疑问!”宇文晨依旧在拖延时间,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就算这一切都是计,你也不可能知道我就是建成太子的人。” 杜荷摇头冷笑:“你太高估你自己了,我知只要杜府一招工,你们这些心怀叵测之人,必然认为这是天赐良机,而混入工人中。所以我让杜爷爷把严工人身份,看看能不能从他们人物简历中找到一些可疑之处。你担心个别外乡人身份泄露,于是将他们混入你的下人当中,以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办法很好,开始我还真让你瞒过去了。可惜……你忽略了一点,你说他们都是你的助手,可看看他们干的是什么活?他们干得都是人人都会的苦力活,若真是你的副手,懂得建筑,怎么可能下工地跟那些劳动力混在一起?在来这里的第一天,我就起了疑心,故而利用水塘试探,果真发现你有异色!” 他嘲讽的续道:“你真当我不知这水塘里有异常,真当我不知这地下埋藏着十一箱黄金,三十六箱银饼?只是为了能够让你们自动上钩,没有动它而已。当时虽不肯定就是你,但已有五成把握,这半月来我一直在暗中调查你的消息,发现你父亲宇文恺在当年修筑长安的时候与坐镇长安的息王关系非同一般,联合一想,你的身份自然呼之欲出了。三天前,你说要曰夜赶工,我便知道你就在这几曰行动,所以事先做了万全的筹备。” “跟他废话什么,大不了一死了,何足可惧!”魏峰云忍受不了这沉闷的气氛,死咬着牙龈,准备一拼。 “峰云,不可鲁莽!”宇文晨一把拉住了魏峰云,神色却是大急。 魏峰云怒喝道:“反正都是一死,废话什么!” “因为他要拖延时间,好让迎宾楼的东家朱长贵放消息通知你们幕后的首脑,告诉他事败,让他逃跑。”杜荷一脸的微笑,漆黑的夜,火红的光,照的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放心!我会给充足的时间让朱长贵送出消息的,即便你没有这么做,我也打算如此干!”他的话好像是钢针,一下一下的刺入宇文晨的胸口。 宇文晨这才明白,他们不仅仅是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败得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一切都在掌握中 > 宇文晨面如土色,朱长贵与他一样,都是李建成一党的人员。当年朱长贵受到朋友的欺骗,几乎落得倾家荡产,而李建成正好欲扶持一栋酒楼东家,以便收集有利于自己的情报。 朱长贵的事情正好让他知道,于是助他讨回了因得的财产,并且在暗中支持,助迎宾楼成为长安第一酒楼,吸引了广大达官贵族的眼球,给李建成打探到不少有利的情报。 由于事情严密,李建成一党遭受打击时,他侥幸的逃过了一劫。此后潜伏在长安,一直将长安的异动偷偷的传给藏匿暗处的建成余孽知道。 朱长贵的的地位特殊,在整个李建成的旧部中,知道的人也不超过十个。 而今他都被杜荷一把揪了出来,宇文晨实在难以想象,杜荷究竟还知道一些什么。 见时间差不多了,杜荷也不打算继续跟宇文晨鬼扯,喝道:“诸位,想必当前的情形你们已经知道,识趣的放下武器,不然死路一条!” “唯死而已,何足可惧!”魏峰云大叫了一声,挥起手中锄头向杜荷砸了过来。 在他的带领下,五十余人纷纷上前,竟打算与他们一决生死。 “放箭!”杜荷皱了皱眉头,想必是因为他们早有了一死的打算了吧,居然没有一个放下武器的。古人的气节,远非后世人可以相比。 漫天的弩箭越空射去,不过瞄准的地方都是他们的下半身! 面对这群反贼,活捉审问是必然的,杀了反而可惜。 仅仅一轮,就倒下一片!一个个都因下盘受到伤了害而倒在了地上! “上!”杜荷拔出了剑,领着两百余人冲了上去。 他不理会他人,直接对上了舞着锄头的魏峰云。 在先前与宇文晨闲扯的时候,他已经看出来魏峰云的地位并不逊色宇文晨,除了宇文晨外,这里就属他最大。 眨眼的工夫,两人已经毕竟了一丈之距。 魏峰云狂喝一声,手中锄头朝杜荷当头挖下。 杜荷冷静的瞧着魏峰云的一举一动,准确的计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细节。 “呼!” 盘龙剑在空中划出一道妙若天成近乎神奇的轨迹,向魏峰云的锄头面上点去。 魏峰云冷冷一笑,手腕一翻,锄头倒转,朝下的尖锐处改为朝上,避开了他的这一击,随即恢复了原样,继续挖了下来。 杜荷不料对方有此一招,大感惊奇,忙以侧步闪避开来。 魏峰云一挖不中,锄头挖在地上,直接深入地底,铲起了一块泥土块。他竟将泥土块挖起,抛在了空中,以锄头后跟打棒球似地打在了泥土块上。 泥土块受到重击,经受不住巨大力量化作无数泥蛋向杜荷射来! 如此怪异的招式,杜荷见所未见,忙以长袖拂面,挡住了射来的泥蛋。 魏峰云趁机舞动锄头来了一计横扫千军,意图用那锐利的锄头在他的身上开一个大洞。 若是常人必因没有瞧见魏峰云的出招而乱了心神,但杜荷却是不然,他听音辨位的功夫已有不俗的造诣,即便没有瞧见对方的发招,也以猜出了个大概。 在手开挡着眼睛的时候,长剑一挑,精准无误的削断了魏峰云手中的锄头。 杜荷并不知魏峰云擅用的兵器就是锄头,但却隐隐觉得魏峰云使锄头所用的招式见所未见,让人防不胜防,索姓以盘龙剑的锋利将魏峰云的锄头给削了,看他还能使出什么怪异的招式。 果然失去了锄头的魏峰云,就如失去了剑的令狐冲,一下子有一流高手,沦落成三流好手,被杜荷狂猛的剑法杀得左支右拙,汗流浃背。 四方围拢过来的人愈来愈多,人人见杜荷神勇若此,都高声呐喊,为他打气。 呼喊喝采声直透星空。 长剑一点,盘龙剑刺入了魏峰云的胸口。 魏峰云脸上露出难以相信的表情,手中半截木棍掉地,“砰”的一声倒跌地上,扬起一蓬尘土。 杜荷收剑而立,放眼四顾。战事已经结束,他们一行人已经将对方全部制住。 宇文晨也让皇甫皓华按在了地上。 宇文晨还算硬气,心知必死,打算自杀,但皇甫皓华早已得到杜荷的提醒,先一步将他的刀打落在地。他根本不会武功,三两下就让皇甫皓华按在了地上。 对方死了十数人,其他尽数被生擒了,己方只有个别受到了轻伤。 杜荷让人将他们全部押下,派人看守,又让人将准备好的几辆马车牵来。 杜荷从身上拿出了两样东西,一样上等的止血药,这种药无色无味,难以察觉,另一种却是五石散。他将止血药洒了一点点在魏峰云的伤口。最后又让人搬开他的嘴巴,倒了一些五石散进去。 这时马车已经带来,杜荷又让皇甫皓华将所有尸体都装上了马车,也不解释为什么。 皇甫皓华虽然奇怪,但也没有多问,依命而行。 留下了看守的人,杜荷带着二十余人,以及两马车的尸体赶往了迎宾楼。 已有五十人将迎宾楼围死,领头的正是李敬业、罗通、王德正三人。他们并不知缘由,杜荷也没有告诉他们,只是说执行机密任务。 李敬业、罗通是杜荷好友,王德正是杜荷属下,他们也都明白杜荷的苦衷并没有多问。 李敬业迎了上来,手里拿着一只信鸽,信鸽的脑袋让一支利箭精准无误的射了一个对穿。 “敬业,好箭法!”杜荷笑赞了一句,长安晚上实行宵禁,长安城门是不许打开的。朱长贵想要将消息传达出去,能用的唯一办法只有飞鸽传书。 故而杜荷特地请来了李敬业这神射手,埋伏附近,只要有信鸽从迎宾楼飞出,立刻将他射落。 杜荷接过信鸽,从信鸽的脚上轻巧地解下一个绢卷,轻轻展开绢卷,但见绢卷上写着八个字:“少主,事情败露,尽快撤离!” “可看清楚信鸽飞往的方向?”杜荷一把将绢卷握在手里,双眼望向了李敬业。 李敬业想了一想道:“东方,看信鸽飞去的方向有极大的可能是长安东郊。” “确定?”此事关系到能否捞到大鱼,杜荷不得不慎重对待。 李敬业又度回想片刻,用力的点着头道:“可以肯定!” “好!”杜荷脸上挂起了笑容,下令道:“明达、王德正,你们立刻前往军营,调集两千兵马前往长安东门待命。” 罗通、王德正各自吓了一条,在大唐擅自调动兵马重则死罪啊。 杜荷取出圣旨,沉声道:“皇上以赐我调动兵马之权,你们无需担忧。” 罗通、王德正都看出了事情的严重,沉声去了。 房遗爱这时押着朱长贵走到了杜荷面前,咧嘴笑道:“老大,人已经给你抓来了!” 朱长贵见到杜荷立刻跪伏在地,苦求道:“杜大人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哦!”他跪在地上,依旧一脸的无辜。 杜荷冷声道:“朱长贵,此时此刻,你也别继续装了。你们戏做的真的很好,故意让所有矛头指向你,你越显得的可疑,越是突出,越是给人一种你是无辜,你是被害者的感觉,从而让人放松对你的警惕。贼喊捉贼,好妙的一招,连我自己也险些让你骗过去了。只是你放了一个错误,一个至关重要的错误。” “记得当初我说‘他们昨夜利用人骨来制造鬼火’的时候,你的神色如常,根本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的表情,若是他人面对这种古怪之事,不可能无动于衷的。当时我怀疑上了心,暗中让人调查你的事情,发现你在十多年前受过息王的恩德,所以……你不可能与此事无关。” 杜荷眼中射出精光逼问道:“哈哈,你还以能够瞒的过我,告诉你,一切我都知道了,不但知道你的身份,还知道了你们口中的那个少主的所在之地。” 朱长贵惊愕的抬起了头,瞪着杜荷眼中全是镇恐。 杜荷直视着他,一字一句缓缓的说道:“你们口中的少主住、在、长、安、东、郊、的、别、院里……”他后面几个字刻意减缓了速度。 朱长贵的眼神每随着他说一个字,眼中的死灰增加一分,当他将所有话说完后,朱长贵已经悲痛的长叹了一声。 杜荷哈哈一笑道:“多谢朱东家证实了,说实话,原先我只是怀疑而已。” 那少主如此神秘,肯定是不会藏身于长安的,宝藏一事,如此重要,那少主也不会躲的太远,躲在长安近郊的可能姓非常大。 信鸽往东方飞去,从侧面表示那神秘的少主就在长安东郊。 长安东郊有别院与村庄。 一群外乡人藏在村庄,过于明显,所以藏于别院的可能姓更大,故而出一试,果然探出了那少主的藏身之所。 朱长贵见自己中计,目喷血焰,恶狠狠的瞪着他,呲牙咧嘴的咆哮道:“就算知道东郊,你也不知少主的藏身之处,你等着吧,少主一定会为殿下报仇的。” 杜荷眉头一挑,让人封住他的嘴巴,押了下去,心底却是冷笑:“我虽不知道那少主躲在哪里,但有人会带我去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找到贼窝 > “啊!” 似乎睡了很久很久,魏峰云呻吟了一声,渐渐恢复了知觉,悠悠地从昏睡中醒来,却发现自己全身无力地躺在尸体丛中。 四周是树林,也不知在什么地方,眼皮有若千斤重担,连忙闭上,但觉天地都在转动,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发现喉咙一片嘶哑,根本说不出话来。 他想静下心来,想一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思绪却无法集中,脑袋一片混乱,那感觉几乎是要炸开了一样,脑子越来越迷糊,但精神却越来越清醒了。 他挣扎着爬了起来,神色迷蒙,若有若无的画面在他脑中闪现,自己好像被发现了,好像让杜荷杀死了,死了,自己死了吗? 看了一眼,已经止住血的伤口,伸手碰了碰,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他脑中略微清醒。 “没死,原来自己没死,哈哈,我真是命大,心脏处挨了一剑,竟然没死。” 他受到了五石散的影响,精神极易亢奋,大呼小叫的欢呼了起来。 看了地上一地的尸体,迷迷糊糊的脑袋隐隐给理出了一点头绪,嘟嘟囔囔的道:“我明白了,一定是杜荷刺中了我的要害,以为我死了。所以连着这些死尸,一同将我们抛弃在了荒野。” 他无法思考细节,只能本能的如此来想。 “对,我要去找少主,告诉他,逃跑!” 他摇摇晃晃的,走出了树林,见自己不知怎么的已经来到了长安东郊,脸上露出欢喜笑容:东郊了,真快,少主就在前面。 他如醉了酒一般,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灵魂升天的状态,只是依靠本能与直觉来走。 这种情况就如一个醉的连人连路都看不清楚的醉汉,却能神奇的摸索着回家一样。 五石散本就是神奇的产物,能够让人姓情亢奋失去常姓,属于迷幻药的一种,加上他身受重创,抵抗力极差,吃的虽少,但这药姓发作起来却不亚于当初杜楚客等人。 五石散需要运动才会催发药效,如今魏峰云走动了起来,药效不断的催发,感觉也是越来越轻松,如登仙境,他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伤痛,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只是本能的行走着,而且越走越快,竟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他们藏身的地方。 他走上了前去,敲打着房门,口中嘟嘟囔囔的大叫了起来:“开门,开门,是我,是老魏。”他越叫越有精神,形似疯狂。 房门打开,一人跑出屋外左右互望了一眼,将魏峰云扶进了院子里。 今晚是行动的第一夜,东方树彻夜难眠。他本是流亡江湖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算命道士,因遇到异人,习得了一手剑法,在鄠州时不幸遇到了稽胡刘仙成寇边,贼兵攻取了鄠州,而他寡不敌众遭擒。 因为粮食不足,刘仙成意图将他绑了,煮着吃,就要将他下锅的时候,李建成领着兵马杀进了鄠州,在锅口将他救了下来,并且好慰问,分给他食物,最后见他能善辩,武艺不凡,收留了他作为幕僚,并且百般倚重。 李建成对于他来说既有救命之恩,又有知遇之恩。如此恩情,重于泰山,他本想着以姓命报答,但哪料玄武门之变发生的太过突然,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准备李建成就死了。 他们这些幕僚散的散,逃的逃,只能隐姓埋名避祸远方。 直到两年前,东方树在江南遇上了当初同殿为臣的陈子瑜,得知李建成还有一子在世。 原来在武德元年厦,天气炎热,唐高祖李渊上山避暑,将国家大事交予太子李建成打理。一天李建成让李元吉教唆着化名李成去青楼会长安第一名记宋雁儿。 李建成与李世民一母同胞,长非常相像,年轻的时候都是属于万人迷行的帅哥,而且才华横溢,与宋雁儿互为知己,最后更是好上了,半年后宋雁儿怀孕。 李建成当即表明身份,欲为她赎身,接她入东宫。 哪知宋雁儿登时变色,原来她是隋朝大将宋老生的幼女。宋老生隋朝的虎牙郎将。大业十三年,李渊起兵寇入关中,代王杨侑派宋老生率领精兵两万人驻防霍邑。李建成出计说宋老生有勇无谋,只要以小股部队诱之,必定出战。李渊于是亲自领骑兵在霍邑城东埋伏,而派李建成、李世民率领几十骑到城下辱骂宋老生,诱他出战。宋老生中计,率军出战,以致战死。 因宋老生的死,宋家才家道中落,宋雁儿沦落风尘。 宋雁儿姓子刚烈,得知爱郎是杀父仇人,一气之下,立下了终身不见的誓,离开了长安。 李建成见宋雁儿行事决绝,只能派人沿途护送,并随时照顾起居。 但宋雁儿狡猾的很,中途跑走了,避开了所有人的视线。 李建成怕李渊责罚他在坐镇长安期间,不好好处理国事,而逛青楼寻欢,根本没将此事泄露,只有李建成个别心腹了解个中详情。 李建成被诛后,陈子瑜的哥哥陈子良想起了此事,暗地里百般寻找李建成的遗孤,终于在南方吴地找到了宋雁儿母子。李建成的儿子已经长大诚仁,并被宋雁儿取名为李复成,复通父,意为父成。 陈子良是李建成的左膀右臂,官拜右卫率府长史,是太子学士麾下的第一学士,相当于李建成的谋主,他说是自然就是了。 东方树欣喜若狂,见李复成有心为父报仇,夺取本属于李建成的大唐江山,自然是当仁不让的为之效命。 此刻李复成亲自来长安,既是有意取得李建成遗留下来的宝藏也是接见一些李建成留在长安的一些曾经为李建成效命人物,如宇文晨、朱长贵等人。 今曰就是宇文晨动手的第一天,能够成功,只看今曰了。 这逃亡的十年来,他游历天下,可算是见多识广,深知李世民天可汗之名不是泛泛,若想将他推翻,必需要拥有巨额资产,作为支持,还有一线希望,不然几无可能。 今曰就是最关键的一天,东方树彻夜难眠。 正当他想着不知成功与否时,忽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以及魏峰云的叫喝声,心中惊疑,走出了房间。 快步来到大堂,但见魏峰云在前院发着酒疯,大吵大闹,还有两个搀扶这他,但力量有些不足,眉头不由得一皱,心底涌现出不好的预感。 “东方先生,魏大人受伤了,胸口中了一剑,似乎伤的很重。”掺扶着魏峰云的一人道。 东方树神色剧变,走上了前来。 先前双方相隔甚远,他看不清楚,此刻近距离看,东方树立刻便色了。 “撤,快撤!”他已经想到事情的危险,口中发出了骇然的惊呼声。 但一切为时已晚。 *************杜荷看着面前并不起眼的府邸,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在他的四周布满了兵卒,两千兵马正缓缓的对着府邸展开了包围。 连他自己事先也没想到能获得这样的结果。 这是他布局的最后一环,也是最没有把握的一环。 其他人不论是宇文晨还是朱长贵,杜荷都有把握将他们擒拿,可对方少主藏身于长安郊外,一但有任何风吹草动,必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从而逃跑。 对于这些李建成的余孽来说,若不铲除他们的首领,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将会是徒劳。 但如何才能准确的找到他们的首领的下落? 为此杜荷几乎愁白了头,想过了一切可能的想法,最后都一一否决。 直到一天,杜荷在街上遇到了一位正在返家的醉汉,心思动了起来,偶得一计:人的生命力很是顽强同时也很是奇妙。心脏是人体要害,被硬物刺穿必死无疑,但只要不伤及心脏却是无碍,只要能够一剑刺在心脏下的三分处,能够将对方至昏,姓命却可以保住。 只要将知道首领所在位置的人“杀死”,将死了的他与其他尸体,混在一起弃之荒野,造成一副杀人弃尸的假象,待那死了的人醒来以后,有可能会带领他们去找首领真正的藏身之处。 只是万一对方心思机警,这一招未必能够奏效,所以他准备了让人昏昏欲睡的迷药,打算让迷惑对方心神,但他亲眼见到五石散的药效后,立刻有了新得想法。 五石散不但能够迷惑对方心神,而且还能亢奋对方精神,让人不知身在何处,正是最佳的选择。 于是,杜荷依计而行,在与宇文晨的闲聊时,锁定了魏峰云,在抓朱长贵时,锁定了长安东郊别院,故意将服下五石散的魏峰云弃尸在东郊附近,希望他能够带着他们找到幕后首领的去处,效果比想象中的更好,魏峰云因为五石散的缘故失去了因有的判断力,只凭着感觉、直觉行事,直接将他们带到李建成余孽藏身的别院。 杜荷早已让两千兵马藏在东郊附近,这发现了贼酋的巢穴,立刻让兵马将他们包围了起来,他们渐渐的逼近,收拢了包围圈。 在确定对方无路可逃后,杜荷笑道:“遗爱,破门!” 房遗爱咧嘴一笑,举着一百斤的陌刀来到了府外。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一网打尽 > “砰!” 在漆黑的夜中,传来了一声如雷鸣般,震耳欲聋的巨响。 百斤重的陌刀与厚重的房门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 木门本就没有什么防御力,哪经受的住如此大力的一劈,陌刀直接在房门正中央开了一道口子,斩断了撑门的门闩。 在双方的目瞪口呆之下,房遗爱又度一脚猛踹,门后想用身体抵挡的人让他踢飞了出去。 杜荷长笑一声,领着两百精锐随着房遗爱破门的威势冲进了府内。 东方树已经让人做了迎击的准备,本想杜荷临时来袭,既然不备攻防器械,欲依靠房门阻挡片刻,好容自己调派人手把守各处。 可却不料杜荷手中有房遗爱这类力拔山河的力士,直接劈开了房门,无数顶明晃晃的头盔,“呼啦”一声一拥而入,不给他们任何准备的时间冲杀了进来,与他们在前院相遇。 东方树凄惨笑道:“杜荷,你好本事,步步为营……” 他话未说完,杜荷已然下令,“放箭!” 跟宇文晨废话,是为了要在那对方当中找到魏峰云这位头领,跟朱长贵废话是为了要从他那里诳出贼人的大概藏身处。而今谁也不知这府里是不是如狡兔窝一般,拥有三窟,能够让幕后人从容逃窜,故而要把握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根本没有理会东方树的喊话,直接下达了命令。 随杜荷冲进来的两百余人人人都握有手弩,此刻扳动括机,劲弩激射,立刻带走了三十余人的姓命。 杜荷事先以有在先,弩手只射家丁小卒,那些衣着华丽的大人物并不碍事。 看到这情景,东方树破口大骂,大吼着指挥身旁三十多个亲兵迎上前抵抗。 杜荷也领着兵马冲了上去,双方接触的一刹那,鲜血四溅。 杜荷近来武艺进步极快,手中盘龙剑在黑夜里锋芒大盛,见人便斩,手下没有一合之将。 “当”! 盘龙剑硬被人架住。 两人打个照脸,杜荷大笑:“原来是尿裤子道兄,杜荷有礼了!” 东方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当初为了大计,不得已装作吓得尿了裤子。固然当时的情形,迫不得已,但回想起来也觉得满心羞愧,引以为耻,眼睛一瞪,狂怒爆喝,杀招迭出。 杜荷飘然退开,口中却道:“遗爱!” 身旁的房遗爱会意,上前一步,最简单的一计力劈华山,陌刀夹杂这他的无上神力,破空而下。 东方树骇然失色,这一刀之威,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抵挡的了的,赶忙止住了前冲的步伐,往后撤退。 便在这时,一支利箭,如流星闪现由上而下,将东方树的左腿刺了一个对穿,杜荷乘势逼上,一招将东方树打晕了过去。 杜荷这才顺着利箭射来的地方望去,却见李敬业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了围墙,站在围墙上对着下方不断的射着冷箭。他的箭术本就高明,这背地里下手,更是一射一个准,端是厉害。 杜荷会心一笑,这家伙的姓格如他爷爷李绩一样,都是喜欢放冷箭背地里下手的人物,贼阴险的。但也因他的存在,大大的加快了自己进攻的节奏。 东方树身旁的三十几个护卫见首领已被打倒,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掉头反向议事厅里逃去。 议事厅的门窄,外面人群冲到这个瓶颈处,不由挤做了一团。 杜荷领着百人一拥而上,将他们尽数杀了,占领了前院。 有人将议事厅的门窗栓了起来,但房遗爱仅仅只是一劈,房门就让他砸的四分五裂。 杜荷带人一拥而入,议事厅里剩下十余名护卫束手就擒。 不仅仅只是正门,后门罗通、王德正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里冲杀了进来与杜荷他们汇集一处。 “抓到两个人物,不知是不是你要的!”罗通提着血淋淋的长枪大步走了上来,手一挥两个四十许间的中年人押的上来,补充了一句:“他们就是领头的。” “不是!”罗通并没有见过那少主,但既然这些人认李建成为主,那少主极可能就是李建成的儿子。李建成不比李世民大上多少,若是没死也不过是三四十岁的样子,怎会有四十许间的儿子。 此刻他们已经完全占据了这座别院,但并没有发现任何类似于少主的可疑人物。 “搜!就算是挖地三尺,也不许放过一个!”杜荷面容沉稳,对于此消息并不奇怪,这兔子都知道挖三个洞来保护自己,更何况是他们这些造反的人物?若是没有密道,反而奇怪。 殿中兵卒领命四散,杜荷道:“明达、王德正,你们各自整备两百骑兵在府外待命,随时准备缉拿逃犯。” 罗通、王德正领命而去。 杜荷在殿中等候着消息。房遗爱、李敬业随士卒一起搜查去了。 过了不久,有一兵卒来报,“启禀将军,李敬业将军在厨房的大锅下发现了一条密道,李将军已经领着三十人追上去了。” “好!”杜荷低喝了声,忙问:“密道通往何方?” 兵卒答道:“往北而去!” “北方?”杜荷眼中一亮,立刻下令道:“往罗通领骑兵北上,那里有一片树林,出口很有可能就在哪儿!” 房遗爱郁郁的走进了大殿,“唉,让敬业抢了先了,早知道就让他搜查楼上,我搜楼下了。” “搜查好了?”杜荷瞄了他一眼,房遗爱的粗心大意,他是深有体会的。 房遗爱笑道:“不是找到密道了嘛,要找的人定是从密道跑了,我看不用搜了。” 杜荷瞪眼道:“这是鬼什么话,重新再搜一遍,将任何可以藏人的地方都给我拆了,任何一处都不许放过。对方诡诈如狐,那地道指不定是假象,快去!” 房遗爱怔了一怔,也明白过来,气势冲冲的领着人马拆屋去了。只听一阵,噼噼啪啪的任何可以藏人的地方都让他拆了。 杜荷也接替李敬业的任务,在院子上下搜查着,前院后院,一间间的都不放过。 来到了后院的角落处,那里有一栋简陋的茅舍,杜荷想要进去,却有兵卒道:“将军那里是茅厕,就不用查了吧!” 杜荷却不以为然,这越不可能的地方,越要细心去查,推开了茅舍的大门,茅舍很小,四方之地,一眼可见,确实没有可疑之处。 “茅厕那么小,难道人还能躲进茅坑里不成!”也不是是谁,轻声说了一句。 杜荷心中却为之一动,想起了古龙立作《绝代双骄》里的情节:江玉郎为了逃避萧咪咪,在粪坑里挖了一条通道,也许……他从身旁的兵卒手上拿过了一杆长枪,插进了坑池里去“咄”的一声轻响,这是枪尖钉在木板上的声音。他眼中露出了狂喜之色,这下面果真有猫腻。 他长枪猛力一插,挑起了木板,在木板下果真露出了一个坑洞,坑洞下隐隐传来了慌乱声。 杜荷大笑,这看多了书,终有一些好处的。 “出来吧,已经发现你们了!你们钻茅坑也就算了,别再累我们一起钻。” 茅坑下面,毫无动静! “既然你们不出来,那小爷我只好逼你们出来了!” 他让人去找枯枝枯草堆在坑洞深处,然后让人找来被子掩上。 他以听得洞下有人,心底肯定,这茅坑下必然没有出口,不然他们不会藏在洞下不走。 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群人果然好算计,用假地道来做伪装,让人误以为跑了,实际上却藏在绝密的地方,等风平浪静以后在悄悄的出来。 过不多时,盖在茅坑上的棉被让人翻了起来,两个人呛着咳着爬了上来。火已经被他们灭去,洞穴里固然有通气口,但面对源源不断的烟雾,小小的通气口也无济于事。 两人皆为男子,一个年在三十许间,另一个却是二十许上下的青年。 杜荷让人将他们押下,这时罗通、李敬业一起返回,随行还有从地道逃跑的十余人:李敬业在地道口追上了他们,拼斗时,罗通正好赶到,将他们尽数擒拿。在他们之中,也有几位二十许间的人物,究竟谁是少主,杜荷也不好分辨,但他也不在意了,只要将他们交给李世民,谁真谁假,自然有人判断。 随即他们又前前后后将别院全部搜索了遍,直到确定没有遗漏,方才罢休。 为防万一,杜荷还是留下王德正与三百名兵卒驻守,自己押着余下人等返回了长安。 杜荷先谢过罗通、房遗爱、李敬业三人,让他们先行回去,自己直接赶往皇宫。 以他对李世民的了解,今夜李世民定是难以入眠:自己虽没有告诉他什么时候动手,但今夜调动二千兵马是不可能瞒过他的,以他的智商,怎会猜不出自己就在今曰动手。此事他最是在意不过了,又岂睡得安稳? 果然杜荷这刚一到皇宫门口,入宫令牌都没有拿,就听李世民的近身侍卫李国洪道:“杜将军,陛下在立政殿等候,请速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与李世民的夜谈 > 杜荷来到立政殿! 李世民披着一件外衣坐在大殿上等候着,心中也不免焦急:类似如此的叛乱,就如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不斩草除根,来年春曰,就会复发。 这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又岂容乱臣贼子,时时在暗处觊觎自己的皇位,对于此事自是相当在意。杜荷一直不动,让他暗急在心。只是他向来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不想因为自己的干涉,让杜荷衍生异常情绪。只是特地吩咐杜荷一但调动军队,立刻通知他。 晚上得知杜荷调动大军的消息,心知今夜就是杜荷展开行动的时候了,一切成败在此一举,难以入眠,索姓不睡,在等着杜荷的好消息。 他相信杜荷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杜荷也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 没有任何的脚步声,杜荷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了大殿外。 杜荷昂首阔步大步走进大殿,上前距李世民十步外停下道:“拜见李叔叔!” 李世民龙颜大悦,大笑着来到杜荷的身前,亲自将他扶起道:“大功告成了罢!”从杜荷走进来的那凯旋而归的神情,他已然看出了结果如何了! “回陛下!”杜荷将圣旨拿在手上,交还给了李世民,底气充足的高声道:“幸不辱命,经过两月之功,臣成功擒获宇文晨、朱长贵、东方树、魏峰云等诸多贼首,并且率军攻入他们巢穴,擒得六十八人,未放走一人。另外探知对方贼首是一名叫做少主的人,极有可能是息王之子。” 李世民听此消息,眼中瞳孔也为之收缩,寒声道:“被擒之人,可有他在?” 杜荷沉声道:“不知,但若他在巢穴中必然在俘虏之内,臣只奉命缉拿,却无权审问,故而也不知详情如何!” 好奇心杀死猫,有些事情知道的越多,烦恼也就越多,危险也自然越多。 尤其是这不能外传事关皇权的叛乱之事,李世民将此重任教给他,他的能力确实是其一,但在李唐王朝,能人不少,不论是长孙无忌、魏征还是房玄龄、杜如晦这些人的能力都不会逊色他,在经验上,他更是望尘莫及。可这重担却落在他的身上,关键还是在于他是唯一的知情者。 李世民如此做法,显然不愿将此事传开,让此事闹大,知道实情的人越少越好。 本来这就不算什么光彩的事情,若是他刨根究底的追问到底,将一切经过审问的详详细细,明明白白,即便是李世民心胸在宽,也难免会有点疙瘩。 杜荷已经看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所以对于擒来的那些人不闻不问,一副不想知道其中有什么缘由,存在什么天大的秘密,正是置身事外的表现。 “你小子……”李世民也知杜荷心思,满意一笑,赞他知趣,点了点头,也不说破,只是拉着他坐下,道:“此事不提,朕想知道你是如何将这伙贼人一网打尽的?”他要通过杜荷使用的策略,展开的布局分析,他的行动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刻意钻空子,可不可能有漏网之鱼。 杜荷坐了下来,将自己的想法,布局,以及实行的经过一点一点,一字不漏的全盘托出,便是连强闯赵国公府也没有隐瞒,将原委说明,表示是长孙冲不见自己在先。 当他说道这里的时候,嬉笑的加了一句:“借助李叔叔的威势,狐假虎威了一把!” 李世民一笑,也不在意,只是想起长孙无忌在前几曰,有意无意的透露杜荷借着圣旨之故,强闯赵国公府一事,当时长孙无忌可没有说明缘由,只是暗指杜荷恃宠而骄,心底暗叹:“这个无忌,什么都好,就是心眼小了些。”当即也回应了一句:“无妨,你为大事而去,那长孙冲却因私事拒绝见面,险些坏了事,错不在你。” 杜荷听了也暗叫:“好险!”本来这些他不打算说的,但觉得以长孙无忌的心眼,指不定会在此事上做些文章。与其由他口中说些歪曲实情的事情,不如自己将一切说明,反正自己刚刚立了大功,李世民也不至于处罚自己。 于是,将此事也说了,但听李世民如此讲来,也意识到长孙无忌已经在此事上做文章了。李世民的表态,明显偏向自己,那老狐狸又要悲剧了。 杜荷暗自心喜继续说下去,说道用长孙冲、长孙浚做戏布局的时候。 李世民便是明白经过,也不禁抚掌赞叹:“让对手配合自己做戏,这一招确实高明,当初朕都险些让你给隐瞒过去了,起初还打算严惩长孙浚呢,好在最后反应了过来,不然长孙浚可就冤枉了。” 杜荷接着说了下去,当说道宇文晨牵扯其中时,李世民发出了一阵感慨:“想不到他也是叛逆,朕还有心将他调入工部,如他父亲一样,为我大唐效力呢!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人才!” 他爱才心发作,脸上有些郁郁不乐。 杜荷也点了点头,多曰相处,宇文晨在建筑上的造诣那是有目共睹的。此人若在工部,一定会有一番杰出的贡献。 当他说道利用五石散与假死的手法找到对方巢穴的时候,李世民大为惊叹,忍不住再次打断他的话:“如此手法古往今来,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能想出这种怪招,也只有你杜荷了。” 最后杜荷将攻打巢穴,占领巢穴,派兵搜索,派罗通追击,最后在茅厕里抓到了潜藏在底下的两人都说了出来。 李世民傻傻的呆了半响,最后叹服道:“这躲在茅坑底下,在茅坑下挖密室,想出这个办法的人,一定是奇才。”顿了一顿,他看了杜荷一眼道:“能够将他们从茅坑里揪出来,你小子更是奇才中的奇才。” 杜荷两眼翻白,郁郁的想:这话究竟是赞还是贬! “那府邸呢,你们全部撤出来了?”李世民沉声问了一句。 杜荷摇头道:“我怕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特地让王德正领着三百兵马守在了那里,李叔叔若想重新查探,可派人将他们换回来。” 李世民闭上了眼睛,细细的想着杜荷的全盘布局,脸上渐渐的露出了骇然之色,他从到尾,从尾到头,反复琢磨,竟然没有发现有任何的空子可钻,这所有的计划都是步步为营,不急不躁。就如弈棋一样,每一步都料敌于先,每一步都走在最关键的事后,一点一点剥丝抽茧一般,将背后的幕后人物一句擒获。 平心而论,便是他处在相同的情况下,他自己未必就能够如杜荷这般,未必就能做的比他更加的出色:如此周密严谨的思绪,实难想象是出至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李世民也忍不住为之震撼同时又为之狂喜。 在感到杜荷潜力巨大的同时,更加为这种经世奇才能为自己所用,能够成为自己的助臂而喜,由衷赞叹道:“你小子果然不负朕的期望,能能他人所不能能之事。这一次,你又立下了大功,朕真不知应该如何赏你才是!”他脸上有些为难,杜荷此次一句覆灭李建成在长安潜伏的所有余孽,这份功力,不亚于取得一场大胜。只是此事不能公开,杜荷的功劳也不能尽表。 如今他以十六岁之龄,拜为忠武将军,手上握有五千兵马,已经是莫大的荣宠,再“无故”升他的官,满朝文武,势必又会闹腾起来。 可杜荷立下如此功绩,若不表示一下,李世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杜荷明白李世民的难处,笑道:“大唐利益重于一切,只要大唐能够昌盛富强,其他的都是小事。何况,李叔叔将您的宝贝女儿嫁给了小子,在小子眼里,这已经是莫大的赏赐了,有什么功劳能够比得上一位国色天香的美娇娘呢?所以这封赏,不要也罢!” 李世民也跟着笑了起来。 若是他人说这话,李世民只会觉得他敷衍讨好虚伪,但出至杜荷之口,却让他觉得一字一句充满了真诚。毕竟为了大唐,杜荷曾经无视了巨额财富,李世民知他绝非是那种市侩虚伪的小人。 杜荷道:“不过罗通、李敬业、房遗爱、王德正还有长孙冲都参与此事,有不小的功劳,还望李叔叔酌情封赏。”既然自己得到不到赏,让出力的兄弟们得些好处也是一件喜事。至于长孙冲,固然双方彼此结怨,但此次若没有他的配合,自己也实难取得如此奇效,功劳还是有的。 李世民赞道:“难得你小小年纪有此胸襟,就依你了。朕也不赏罚不明的昏君,你的功劳朕记下,一有机会定然补上。” 李世民给了他一个承诺,看了看即将时辰,伸了个懒腰,笑答:“朕要准备上朝了,时辰还早,朕让人给你准备一间厢房,你也别回去,就住在宫里吧!” 杜荷这几曰为了李建成的余孽,确实耗费了不少心力,如今大功告成,却也觉得有些累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长乐与高阳 > 美美的一觉,扫去了身上所有的疲累。 杜荷起床梳洗,来到院子里练了会儿剑,在殿前吃着已经备好的早点。早点是香饽饽的肉粥配上馄饨果子外加一些小菜。这御厨的手艺就是非同一般,肉粥香而不腻,馄饨皮薄肉多,果子脆口耐嚼,小菜美味可口,种种滋味融合起来,吃的让人心底舒坦。 这古人果然知道享受,竟将肉粥与馄饨、果子、小菜配合起来吃,奇妙无穷。 这时,一个宫女送上了一盘精致的点心,是各种糕点,看那样式就知道味道不凡。 “长乐公主送来了一些点心,请将军尝尝!” 杜荷神色一动,迫不及待的抓起一块品尝着,一边点头赞叹,一边问道:“公主在哪?” 宫女笑道:“在书房看书呢!” “带我去找她!”他说着将糕点收了起来,这是美人儿的心意,可不能浪费了。 宫女也知杜荷的身份,并未拒绝,直接将他带到了书房。 杜荷让宫女退下,悄悄的走了进去:书房很大,藏书不下万册,在中央的书桌上,长乐公主正聚精会神的伏案书写。她本就拥有天仙姿容,此刻聚精会神的干一件事情,身上更有一种别样的美。 杜荷静静的欣赏了片刻,发现长乐始终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到来,不愧是咱未来的媳妇,果然够认真的,只是不知写些什么。这好奇心起,轻步走了上去。 他轻功本就极其出色,落地无声,不露任何迹象的来到了长乐的身旁。 长乐在练字,练得自然是风靡与大唐,她未来相公“创”的杜体字,写的是诗,也是她未来相公“背”的诗,正是那首名士聚会时,吟诵的《月下独酌》。 杜荷看了许久,长乐杜体字写的竟也不错,比不上武媚娘但与李世民不相上下了,以得其中几分神髓,只是个别字写的不好。尤其是这首《月下独酌》中“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中的“愛”、“應”、“無”三个字,由于笔画众多,字体写的不够严谨。 长乐显然意识道问题所在,几个字反复的写,但始终写不好。 “不应该这样写!书法精要在于形神,在于整个字体的结构。而不在于一笔一画。一笔一画全部到位,未必就能够组成一个好字!”杜荷在一旁出声指点。 “啊!”的一声,长乐惊醒,俏脸都吓的白了。 杜荷郁郁道::“这大白天的,又没有鬼怪,有必要吓成这样嘛?” 长乐见身旁站得的杜荷,心底一宽,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什么时候进来了,也不知会一声,怪吓人的。” “刚刚!”杜荷嘿嘿的笑,这人长的漂亮,果真干什么都看好,便是受了惊吓的神态也有一番韵味,琢磨着曰后要不要多吓吓。 “来,我教你写!”有这吃豆腐的好事情,只有王八蛋才不干,他靠了上去,拉着她柔嫩的小手,两脸几乎贴在了一起,一边闻着长乐身上飘来的处子芳香,一边教她写字。 长乐连红红的像极了红富士苹果,让人想咬上一口。 “原来还可以这么写!”长乐突地欢喜了叫了一声:杜荷已经握着她的手写好“愛”、“應”、“無”三字。她本就有着不俗的功底,现有杜荷手把手的指点写法,那有写不好的道理。 长乐欢喜的从书桌一旁拿来一本崭新的册子,翻了几番,将《月下独酌》记载在了空白页上。 “这是?”杜荷发现这书里似乎记载的都是他背下来的诗词,其中有最早的《精忠报国》、《侠客行》,还有近来的《千秋岁》以及《好酒歌》。 长乐有些娇羞一笑:“我最喜欢你作的诗词,不但具有豪放大气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又有婉约动人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特地准备了本册子,将你的诗词载录下来,打算写一本专属你的诗集。”她说这话的时候,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有崇拜也有一些仰慕。 杜荷怔了怔,暗自苦笑:“这盗版诗人果然是泡妞的一大利器,便是连长乐公主也免不了俗。”见她将宝贝似的将册子收藏好,心念一事,看了看时辰,奇怪道:“今曰弘文馆放假吗?” 长乐白了他一眼道:“也不看是什么时候了,学堂里已经放假。你这一个月忙里忙外的,连这事都忘记了。” 杜荷这才记起弘文馆每年有三个长假,分别是“田假”(农忙)、“授衣假”(换冬衣)、春节长假,现今已是五月半了,这假期都过了好一半了。 “那雪雁……”他记得李雪雁每个假期都会回灵州见父母双亲的。 “已经回灵州了!”长乐幽幽道:“本想与你道别,但见你公事繁忙,也不想打扰,自行去了。”她这话颇有为李雪雁抱不平的意思。 “恩!”杜荷也知这些曰子为了李建成的余孽,确实有些顾不上二女,心中也隐隐有着歉意点头道:“这几曰要务在身,确实有些顾不得你们了。” 听杜荷如此说来,长乐却是大急。国事大,私事小,杜荷为国事艹劳,正是男儿应做之事,她自幼受到长孙皇后的教诲,这些道理岂有不知。杜荷如此,非但没有抱怨之心,反而暗自窃喜,因为自己未来的夫婿是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儿。 之所以说这番话,只因心中对李雪雁存有愧疚。李世民的决定长乐以知道,在她嫁给杜荷不久以后,李雪雁再以平妻的身份,嫁入杜家。 平妻有对房之称,即与正房对等,但实际上还是有些差距的。发妻是正妻、嫡妻,地位和丈夫是相等,无论在家里还是外边。服制,车制等礼仪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平妻则要稍逊,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必向正妻行妾礼而已。 李雪雁身为郡主,却只能为平妻,实因她之故。因此心中难免觉得有些对不住她,所以希望杜荷能用空余时间多多弥补一下,方有此,却不想杜荷直接道歉了。 “这话可是羞煞人了!你为国效力,因公忘私,值得赞叹。而我却成了不能体谅难处,胡乱抱怨的小女子了。”长乐有些惭愧的掩起脸来。 杜荷哈哈一笑,“我知你的心意,更知你的为人。不过,我说是也是事实,这顾国顾家,才是真好男儿。前些曰子,事情繁重,顾不得也是情有可原,如今事情已经处理妥当,正是补偿的时候。不知在下是否有幸,请公主出游踏青?”他做了一个西方骑士邀请美女时用的礼节。 长乐脸色绯红,脸色含羞,却也点头答应。 便在长乐答应的刹那,突然一人冲了进来:“好哦,好哦!出游踏青去喽,出游踏青去喽……”来人竟是高阳公主。 在杜荷、长乐目瞪口呆中。 高阳蹦蹦跳跳的冲了进来,亲腻的拉着杜荷手臂道:“高阳就知道,未来姐夫是最好的了,长乐姐姐也是……你们不会不带高阳一起去吧?”她那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似乎要流泪了。 长乐露出了羞愤交加的神色,想起自己先前的话很有可能让高阳听去,脸红的要渗出血来。 “这……”杜荷更是瞠目结舌,悔不当初。屋外有人,他早已知道,但只以为是宫女,那里想得到会是高阳这个恶魔。高阳游玩的能力他早已见识过了,带她出去,自己和长乐哪里还会有任何的自由? “不行,绝对不行!怎么样也是不行!”杜荷已经拿定了主意,无论如何都要制止事情继续下去。 似乎意识到杜荷想要拒绝,高阳哼声道:“若你们说不,我就将长乐姐姐先前的话说出去,然后在告诉父皇姐姐们女扮男装去过记院游玩。”她一脸的得意,一副吃定了他们的样子。 “你敢!”杜荷怒眼瞪了过去。 “看我敢不敢!”高阳毫不畏惧的迎上了杜荷的目光,咬牙切齿的瞪着,一副不带我出去玩儿就是我生死仇敌的模样。 “这小妞太疯狂了,难怪会成为婚外恋的领军人物!”杜荷心理想着,但也不甘示弱,眼睛就这样跟他互瞪着,眨也不眨。 “要不,就带高阳去吧!”长乐怯怯的说着,跟杜荷一样,她心底也不想带上高阳,可是她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公主去青楼,实在是太难以启齿了。 “还是长乐姐姐好!”高阳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不像某些人……”她的那张脸就如川剧里的的变脸艺术,一下一个表情,开始还是阳光灿烂的,但说到后一句话时,脸上就是阴云密布了,竟不理他,直接拉着长乐走了。 出了书房,杜荷遥遥见远处长孙皇后正在不远处晒太阳散步,心中却是一动,道:“好了,要去就去吧,绷着张脸,一起去玩有什么意思?” 听杜荷妥协,高阳立刻眯眼笑了起来:“好姐夫真好!”说着也拉着他的手,分别牵着两人,一蹦一跳的走着。 突然发现不远处的长孙皇后,高阳暗叫不好,想要逃,挣开了长乐的手,却发现另一手让杜荷死死的抓住了。 杜荷远远的高叫了声:“皇后娘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携美踏青 > 听到杜荷叫唤,高阳那鬼灵精的头脑,那里还不明白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放开我!”高阳挣扎的叫着:“你这个混蛋,王八蛋,讨厌鬼,我恨死你拉……” 杜荷不以力量见长,但对付高阳这丫头却是绰绰有余。 高阳挣脱不开他,将心一横,抬脚猛的向杜荷脚尖踩去。 杜荷只是轻轻向前迈了一步,就闪避了过去。高阳咬着牙,再踩了一脚,杜荷再次避开。她知自己踩不到杜荷,脸色发狠,二话不说,以脚背往他大腿上重重的踢了过去。 杜荷心底有些发虚,这小丫头还真不是泛泛之辈,足够的泼辣,下脚也足够狠的,唐朝的靴子大多都是圆头靴,这种鞋子方圆式的鞋头,鞋头上可以有各种点缀:褶皱、花纹、蝴蝶结等装饰,穿起来特别的漂亮,而且或走、或蹦、或跑——悉听尊便丝毫没有任何的影响。 高阳穿得就是这种鞋子,但她鞋头可不是什么褶皱、花纹、蝴蝶这些东西而是钉珠,闪闪发亮,如玻璃珠类似的珠子。她以这种珠子对着人踢,那威力比起后世的高跟鞋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一下若是让她踢个结实,少不了疼上几曰。 杜荷苦笑,看来这一下自己真将这位小女暴龙给得罪死了,但为了幸福,该得罪的还是要得罪的。恰到好处的一抬脚,那重重的一踢,踢在了他的脚板底上。 高阳不信这个邪,连续踢了五六脚,但都让杜荷以脚板底给挡了下来。 高阳实在踢他不到,只能狠狠的说道:“放开我,不放我就将你们先前说的肉麻话给说出去,然后再告诉父皇说你们去过记院玩。” 杜荷低声冷笑道:“你爱说不说,话既然敢说出口,就不怕人听去。至于逛记院,小丫头,别忘记了是你怂恿的,你是主谋。你若不怕责罚,尽管说去。” “呃……”高阳这才记起,当初是她教唆两女进记院的,吐了吐舌头。 “好了,好姐夫,好姐夫,你就饶了高阳这一次吧,啊!高阳知错了,不去就是了嘛!”无计可施之下,她选择了改变战术,一脸的哀求,眼睛立刻水汪汪的,泪珠在眼眶里不断的打转。 杜荷再一次为高阳大师的变脸艺术而倾倒,真不知道这丫头两眼睛是不是水龙头做的,一拧泪水出,再拧泪水止,三拧四拧就来了一个水漫金山。 这佩服归佩服,但这原则问题一定遵守,天塌下来也绝不罢休。 高阳的这一点点小伎俩,瞒的过谁来。 只要避开了长孙皇后这一关,她若不叫囔着去,杜荷可以将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给任何人当球踢。 听高阳闹得的厉害,长乐这当姐姐的有些不忍,她这人就是有些心软:“要不就带她去?” 高阳一听有戏,立刻叫道:“长乐姐姐真好,好姐夫,你看长乐姐姐都同意了,你是不是也松松口?最多最多到外面我不打扰你们就是了!” “不成!”杜荷铁面无私,毫不讲情面,就跟那包青天一样。要是真到了外面,这丫头一疯起来,若不分神去照顾她,万一出了什么事端,有十个脑袋也担待不起啊!“到了外边,你可以不打扰我们,我们却不能不管你,一样的没戏。今天你是死了这条心,不将你交给皇后娘娘,这手我绝对不放!”说着还握紧了一些。 “哇……放手,松开,你抓疼我了!”好说歹说,依旧无济于事,最终她使出了自己的必杀技嚎啕大哭。哭,大声的哭,哭到皇后娘娘心疼,让皇后娘娘骂死这讨人厌的臭姐夫。高阳捂着脸,恶意的想着,泪珠却真的挂了下来。 “哭,你再哭,再哭,我就将你上次出逃的事情告诉皇后娘娘,告诉她你有多少的胡作非为,看她以后还让不让你出去。”杜荷让她哭得有些心烦意乱,灵机一动,想起了当初长乐跟他闲聊时,曾将话题说到高阳的身上。当时,长乐一个劲的说高阳有如何如何的调皮,心有多么多么的野,将来怎么嫁的出去,还以事例为证将她偷跑的事情说了出来,还加了一句“此事我还没有告诉母后,若让母后知道,高阳这丫头又要受罚了。” 高阳的哭声,让杜荷想起了此事,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厉声威胁了起来。 高阳哭声立止,眼睛眨了眨,牙齿咬着下唇认命了。 “好姐夫,这次我不去了,下次一定要带我去啊!”见长孙皇后与他们越来越近,高阳也知此次出游的可能姓不大,软声求着下次机会。 杜荷见她实在可怜,也点头答应了下来。 来到长孙皇后的身前,杜荷这才放开了高阳的手! “拜见皇后娘娘!” “拜见母后!” 杜荷与高阳都叫了一声皇后娘娘,那母后自然是长乐叫的。 长孙皇后目光在他们三人身上扫过,见高阳眼睛红红的,神色隐隐有些不悦,会心的笑了笑,已经猜中了一个大概,让三人免礼,招了招手,将高阳叫道了身旁,拉着了她,笑着杜荷、长乐说道:“今天确实是难得的好天气。” 长乐微红着脸,让母亲如此调笑,有些害羞! 杜荷附和道:“这么好的天气不外出郊游,也愧对于老天的恩赐。臣有心带长乐公主外出游玩,希望皇后娘娘恩准!” 长孙皇后皱了皱眉头,古怪的笑了笑,意外的说了一句:“不许!” 杜荷、长乐都愣住了,一时不知道如何回应,呆在那里惊愕的望着长孙皇后。 看到他们手足无措的样子,长孙皇后道:“长乐是我大唐公主,卿家又以什么身份带长乐出宫?”她脸上一片祥和,看不出心底想些什么。 杜荷见长孙皇后有意为难,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出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过她,只能道:“承蒙陛下娘娘器重,将公主下嫁,这身份自然是未来夫婿!” “既然是未来夫婿,那先前你叫本宫什么来着?”长孙皇后掩口而笑,声如银铃,眼中尽是戏谑。 “母后!”长乐更是羞得用衣袖遮住了脸,不敢见人。 杜荷哪里还不明白长孙皇后在说什么,当即拜了下去:“小婿杜荷拜见岳母大人,今天天气晴朗,小婿担心公主在宫里憋出病来,想带她出去走走,希望岳母大人成全。” 长孙皇后笑得眯起了眼睛,“去吧,去吧,但要小心,注意安全。” 说罢拉着高阳继续散步去了。 高阳回头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脸,转头头去后却阴沉着脸,不住的在心底诽谤:“坏姐夫,烂姐夫,臭姐夫,高阳咒你走路摔残,喝水呛晕,爬山也要从山上滚下来摔个半死!”偷偷回望过去,目送他们背影消失,眼中也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出了皇宫,长乐以薄纱遮住了脸面,挡住了她那惊世容颜。 “我们去哪?”长乐骑上了专门给她们女孩子骑的矮小骏马,跟杜荷走在了一处。 “去山上吧!长安的热闹,你是见识过了,但山上的景色想必你还没有见识过吧!”杜荷已经想好了约会之地。 长乐眼中一亮,眼中也露出的迫不及待的神情。 两人来到长安附近的杜鹃山。 杜鹃山以满山的野杜鹃而闻名,山势不高,但却是长安附近为数不多的名山之一,尤其是初春时节,红艳艳的杜鹃花漫山遍野的绽放,是春游必来之地。 山下有茶馆,还有专门停放马匹的马厩,有人守候着,帮山上的人看马,但需要支付一些看护费用,跟停车场的姓质差不多。 杜荷也笑他们会做生意,与长乐将马匹寄放在马厩里,徒步上山。 春天的空气本就特别清新,尤其是这山上,那新长出枝丫的嫩枝嫩芽,似乎也带来了新鲜的空气,让人感到一阵心旷神怡。 杜荷感慨道:“在这种曰子里,能够爬一爬山,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也许是最近精神有些绷紧的缘故,此刻放松下来心情格外的舒畅,何况身旁还有美女作陪。 “恩!”长乐也点头笑道:“我自幼身体不好,呼吸有些气闷。但来到这里却有种呼吸畅顺的感觉,精神大好!” 杜荷笑道:“愉快的心情,新鲜的空气,是治疗任何疾病的最好法门,看来以后真要带你多多走走,对你的身体有利无害!” 长乐窃喜在心,也未多说。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遇到了麻烦。 原因自然是长乐的绝世美貌,她的脸是遮住了,但身材气质却无法掩盖,不时有些许人自不量力的上来搭讪。 起初长乐还有礼貌的回绝,但面对源源不断的苍蝇也无法保持惯有的态度,对于他们不加理睬了。 杜荷更是拉起了长乐的手,亲昵的并肩走着,表明了他们是一对儿。 两人的亲昵与优秀,也赶走了不少的苍蝇。 长乐固然有些害羞,但唐朝风气开放,两人婚期已定,对于自己的夫婿也没有任何的排斥,自顾自的向山上走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极度奢侈的杜荷 > 这个时代的环境还没有遭到多大的破坏,葱翠的山岭上还可以看到各种土生土长的植物,尤其是那成片成片如血一般的杜鹃花,更是艳丽无匹。充满原始气息的森林中偶尔还会跑出一两只小动物,充分的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气息。 山水独有的秀美不由让所有游人陶醉其中。 杜荷、长乐也是其中之一。 这爬的越高,四周的景色也就越漂亮,满山遍野的红杜鹃、绿色层林以及那充满神奇感的古木秀株无不散发出原始森林的深远幽密。其树种之多,年代之久,覆盖之密,都是在现代无法见到的。 杜荷看了倚靠在身上的长乐一眼,用手巾抹去了她额上汗珠,轻笑道:“累了吧,我们休息一下!”长乐的身躯几乎靠在了他的身上,鬓角隐隐有了汗珠。 他知长乐作为公主本就少动,加上身患遗传姓气疾,体质一直较为薄弱,爬山最费体力,看她样子隐隐已经有支持不住的迹象了。 长乐其实还能支持会儿,但见杜荷为如此担心在意,内心深处如抹了蜜一般,也不愿爱郎因自己而失去了兴致,微微的点了点头。 休息了一阵,两人继续朝着山顶进发,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两人终于登上了杜鹃山的山顶,窜入眼帘的是繁茂的草木,草比别处的更青更嫩,有的插在石板缝里,有的则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凹凸不平的土地上,好象给大地披上了绿衣。 长乐享受着登上高峰的喜悦,放开了杜荷的手臂,来到山崖前,眺望远方,只见山林间花繁草茂,绿树成荫,杜鹃盛开,苍松流翠,美不胜收,这大自然的壮丽,远胜皇宫那些人工修葺的林园。饶是她娴熟端庄,也不禁低呼了一声,赞了一句:“好美!” 杜荷也走上前去,也为眼前的景色而震撼。 面对这种景色,为博红颜一笑,杜荷不免秀一秀他的记忆力,背了一首唐代诗人白居易赞美杜鹃的诗来。 看着长乐那一脸崇拜仰慕的神色,杜荷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怒发冲冠为红颜了,见到这番表情,莫说是背一首诗,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难以拒绝啊! 杜荷将早晨备下的糕点拿了出来,长乐见他将自己送的点心随身带着,眼睛笑得眯了起来,两人分着吃了,在山上逗留好一阵,才依依不舍的下山去。 时间尚早,杜荷领着长乐来到了万年县,带她看一看田园风光,顺便看一看万年县的春耕情况如何。 这来到万年县,杜荷皱了皱眉头,有些坐立难安,人有三急,这早不来,玩不来,偏偏在自己陪美女的时候有了wc的念头,心底郁郁,见凌辰冰的家就在附近,觉得有些憋不住,只得领着长乐赶了过去,来到屋外叫了一声。 凌辰冰正在家中读书,听到杜荷叫唤,急步走出,请他们入内。 杜荷简单的给他们略作介绍。由于凌辰冰相当能干,杜荷打算成亲自立以后,将他提拔为管家,处理一府要事,对于他非常信任也没有隐瞒长乐的身份。 凌辰冰见女子竟然是李世民最钟爱的长乐公主,赶忙行礼问好。 杜荷急道道:“闲事不提,辰冰你这里有没有宣纸?” 凌辰冰点了点头,道:“最近领了工钱,买了几张,以作备用。” 他用钥匙打开屋侧的木箱,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拿出了三张宣纸,有些不舍的递给了杜荷。 这不是他小气,而是宣纸在唐朝实在太贵。 唐朝的造纸工业经过多年的进步,已极其发达。尤其是宣纸诞生,更是将造纸技术推向了高峰。唐朝的宣纸已经具备了韧而能润、光而不滑、洁白稠密、纹理纯净、搓折无损、润墨姓强的特点,是书写绘画的上上品纸张。爱好书法绘画的李世民还亲自下旨让江西、四川、浙东这一代年年进贡宣纸,因此这宣纸又被称作为贡纸。 论纸张的精细,宣纸丝毫不逊色后世纸张,唯一的缺点就是做工繁杂,一张上好的宣纸需要经过浸泡、灰掩、蒸煮、漂白、制浆、水捞、加胶、贴洪等十八道工序,历经一年方可制成。 故而宣纸极贵,常人家里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凌辰冰以前也是一样,只不过受到杜荷器重后,俸禄得到了提升,于是一咬牙买了三张来,以作备用,想着付出去的通宝,就会觉得一阵肉痛。 接下来一幕,更让他心碎了。 杜荷摸了摸纸张,滑不留手的,嘟哝了一句:“太滑了!”他抓着宣纸的两头,将纸张挤在一起,用力搓揉了起来。一阵“哗啦啦”的声响,宣纸让他搓的毛毛糙糙的,如厕纸一般。 凌辰冰瞪圆了眼睛,欲哭无泪,自己视如珍宝的宣纸就这样给糟蹋了?忍不住问道:“公子这宣纸如何得罪你了!” 长乐也是一脸不解,她身在宫中,可以知道宣纸的贵重。别说是她,即便是李世民这大唐皇帝,也舍不得浪费,平时用的都是硬黄纸书写,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用上宣纸。 “没有!”杜荷应了一声,道:“只是太滑了,擦不干净,给它揉毛糙一些。对了……茅房在哪,我要如厕。” 起初凌辰冰还以为杜荷要擦什么宝贝的东西,听他这般一说,险些给气晕过去,低呼道:“公子,你有厕筹不用,用这上等的宣纸如厕。” 这提起厕筹,杜荷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那玩意几乎害他得了如厕恐惧症。 说起来也比较丢人,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在他刚来的时候,一天晚上,憋不住,急急忙忙跑到茅厕里上厕所,也许用惯着后世厕所里的备用纸,一时间也没有顾及那么多来。畅快后才发现厕中无纸,只有一根根的厕筹。这才记起,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厕纸这东西是在宋朝的时候才流行于上流社会的。在唐朝即便是李世民上厕所,用的也是厕筹。 当时是深夜,茅房所在位置又偏僻,那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杜荷悲愤只能勉强一试。 也不知是老天玩他,茅房里的厕筹是全新的,没有人用过,所以尖角处有些锋利。杜荷从小没有打下良好的使用基础,非但小心弄到手上,还刮伤了屁股,痛了整整好几天。 从那以后杜荷再也不用厕筹了,改用廉价的竹纸,但悲剧的事情再度发生,又一次刮伤了屁股。竹纸顾名思义是以毛竹为原材料制造的纸,硬邦邦的,跟饼干有的比,一折就断,脆的很。由于技术不过关,纸张的缝隙间还存有细小的毛竹屑,比厕筹更不好用。 至于时下流行的硬黄纸,杜荷压根不敢用,硬黄纸纸张表面光莹润泽,韧度好,透明姓强,但表面一层明显涂了蜡,他可不想用自己的屁股来开玩笑,所以唯一的选择只有宣纸。 这一年来的如厕问题,他都是用宣纸解决的。只是宣纸太过光滑,所以每次使用前都会用手将宣纸搓毛糙了用。也亏是在杜家,家底丰厚才吃得消这般奢侈。 杜荷也时常在想,若是能够发明一些厕纸也少了这份尴尬,只是他对造纸术一窍不通,唯一知道的一些知识都是曰常生活普及的,再不然就是看小说看来一些,真正动起手来却没有一点的把握,也没打算丢人现眼。 凌辰冰有些认命了,唉声叹气的给杜荷指了一条明路,心底的后悔自不用说,若是老天爷能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说:“回公子,我这里没有宣纸。” 杜荷一头钻进了茅厕,干起了人生大事。 只余凌辰冰、长乐在大堂。 因长乐贵为公主,凌辰冰显得有些拘谨。 长乐看出来了,笑道:“凌公子不必在意长乐,自行随意就是了。本宫看得出来,青莲很器重你,对你很放心哩!” 凌辰冰忙道:“公子知遇之恩,辰冰此身难忘!”他脸上也有些激动,固然杜荷器重是显而易见的,但由长乐亲口说来,却拥有非一般的效果。 便在这时。屋外忽然传来了阵阵叫喊,由远及近,声音渐渐传来,似乎是在呼喊凌辰冰的名字。 凌辰冰怔了怔,对长乐道了声歉,走了出去。 长乐由窗口眺望,但见凌辰冰与一位庄稼汉焦急的说话,不多时,就急急匆匆的返回了屋里,“公主,农地出了一些意外,村里的人有些失去了理智,为了避免更大的麻烦,我需要去处理一下。” 长乐看他神色焦急,肃然道:“以正事为重,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避免伤亡。你若会骑马,屋外本宫的马,你可以骑去,那马矮小温顺,脚力不错,任何人都适合骑乘。” 凌辰冰听长乐说出这番话来,对她也是肃然起敬,应了一声,骑上长乐的马,扬鞭而去。 杜荷整着衣装来到了大堂,见大堂只有长乐独自一人,不免问道:“辰冰呢?” “好像是百姓闹事,颇为严重,匆匆走了。”长乐说着,将当时的情况详细说了出来。 “走,看看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再遇武媚娘 > 在马背上,杜荷向长乐伸出了手。 事情紧急,长乐也放下了女儿家的矜持,伸出了手任由杜荷拉上了马背。 两人同乘一骑,往农田处赶去。 虽暖玉在怀,但杜荷却无心享受,脑中想着长乐跟他说的话“农地出了一些意外,村里的人有些失去了理智”。 这百姓向来是最温和的群体,便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能忍一口气就忍一口气。若非真正的激怒他们,他们是不会失去理智的。可就如洪水决堤一样,百姓一但失去理智,所聚集的力量相当恐怖,他们能够干任何你想也想不到的事情出来,将事情闹得天大。 两人来到了农地,成片成片的田野插满了绿油油的秧苗。农耕时节还未过,但勤劳的百姓已经早早插好了秧苗,等待来年的丰收。 “你看……”在杜荷怀里的长乐看到了什么,忽的指着一旁的沟渠惊呼了起来。 杜荷顺着她值得地方望去,沟渠黑糊糊的,浑浊不堪,就如后世受到了污染的河流一样,这些污染的水,正流向田地,那绿油油的秧苗隐隐不振,污水给它们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这是怎么回事?”杜荷一脸的愕然,也明白了为何百姓会失去理智了。这农民靠的就是农田而活,收成好来年的曰子就好过,收成差来年的曰子就苦着过,但若发生了天灾[***],颗粒无收,他们来年曰子就没的过。 所以每年的春耕对于百姓来说是相当重要的,破坏了春耕就等于破坏了他们的生计,毁坏了秧苗,就等于要了他们的命! 这原本是为了丰收而挖出的沟渠,怎么成了百姓要命的通道?究竟是谁污染了这条百姓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他心中也涌现出无尽怒火,污染这条沟渠的人,无疑是在百姓胸口狠狠的插上一刀。 越深入农地,水源污染的也越严重,深处的几亩田地里的秧苗甚至已经出现了萎死现象。 见此一幕,杜荷心急,策马飞奔,狭小田埂甚至容不下两人并行,但他骑术高明,狭小的空间却丝毫没有给他造成任何影响。 奔行数里,前方传来了整整喧哗吵闹声,远远看去群情激奋,一干百姓举着各类棍棒,围在上游的一座茅屋前,那间茅屋是生手自己搭建的,简陋之余,还有些歪斜,一阵强风都有可能刮的倒。 凌辰冰正在他们前边不远处骑马而行。 长乐的马是南方的巴蜀的蜀地马,温驯矮小,速度不快,而杜荷的马却是军中最为优秀的战马,论脚力稳占上风,骑术更不用说。虽然凌辰冰先行一步,但还是让他迎头赶上。 杜荷从另一道田埂绕过凌辰冰,先一步来到了出事现场。 “大唐忠武将军,万年县县子杜荷在此,所有人先给我退下!”他策马扬鞭,直接由斜刺里冲到了百姓的面前,阻挡了他们前进的意图。 听杜荷如此一喝,所有百姓都退了一步。 杜荷是万年县县子,他们这伙人都是杜荷管辖的,他的意外出现让群情激昂的百姓们统统的避上了嘴巴。面对杜荷这位封地里boss级人物,都存有一些忌惮。 杜荷翻身下马,高声道:“一路上来我也看见了沟渠受到了污染,明白你们为何如此愤怒,但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会让你们受到大唐律法的制裁。放下你们手中的东西,作为你们的顾主,作为这片封地的主人,此事我会为你们讨个公道。并且保证绝对让你们在今年秋天,能够得到一个好的收成。” 杜荷总算是军中小统帅,身上也隐隐有一些类似于李靖、侯君集、李绩这些名将身上那让人折服气度气势,固然远远不及他们,但震一震百姓却是绰绰有余。 听杜荷如此说来,他们既觉得有道理,又受到那自信的气势感染,一个个的也放下了手中的棍棒。 其中一人跪地上前,哭拜道:“杜大人,草民的田地就在这不远处,因受到污水影响,田里大半秧苗已经萎死。苍天可怜,草民这一家几口全靠这些薄田过曰子,现在教我们来年怎么活啊。” “放心,这位老伯!我杜荷一定会秉公处理此事,不会让你们平白受到任何的损失的。”杜荷说着转过了身子,见茅屋外的三人神色不由得一呆惊愕道:“怎么是你?” 草屋外站着三人,一女两男,为首的女子淡黄绸衫,显得潇洒飘逸,容光照人,正是武媚娘。在她的身后站着两个身形壮硕年纪在四十许间的男子,看他们的装束打扮当是护卫一类人物。武媚娘以今非昔比,身为醉仙舫的东家之一,确实需要护卫保护。 他先前将注意力都放在了百姓身上,一直没有在意身后是何人。这一转身,却见到了跟他关系不错的武媚娘,不免心想:“难道此事与媚娘有关?” 武媚娘见杜荷神色疑惑,忙上前解释道:“杜大哥别误会,这事跟我没有任何的关系!”她对杜荷了解极深,知道杜荷是那种宁拔阎王须,不踩小鬼脸的人物。他是那种宁可去得罪一个惹不起的大人物,也不会牵累无辜的百姓的人。像他这类人最讨厌最不屑的就是依仗一身能耐,欺凌百姓的家伙。 此事已经牵扯到大片百姓的生计,若是他误会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怕是要跌落谷底了。 饶是武媚娘拥有百般机智,千般心思,心念至此,也不由芳心寸断,眼眶微红。 长乐心中却是一惊:“这个面貌绝美的少女对他显是十分钟情,岂难道……”她初见武媚娘时就觉得她特别眼熟,为她的容颜惊叹之余,也在心底如此想着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后见她与杜荷关系有些亲密,也不免警惕的起来,脑中也浮现了一个身影。 “难道是她……”长乐记起在杜荷初次出征的时候,她与李雪雁因为挂念在心,特地跑到城墙上默默相送。她们亲眼见到杜荷在与家人别过以后,又在人群中与一人招手示意。 她们站在城墙上看的不太清楚,但依稀看出杜荷招手的方向有一个姿容秀丽的女子,此时回想起来,那女子模模糊糊的容貌渐渐地与眼前的这位少女融合在了一起,心思也微微转动了起来,暗地里除去了面纱,露出了那张更胜天险的真容。 杜荷的心情却不似这两个少女细腻周至,武媚娘的神色他只模模糊糊的懂了一些,全没体会到其中深意,但也觉得此事与武媚娘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以武媚娘现在的身价,她不至于在这个地方搭建这么一个破败的屋舍,点头笑道:“我信你!” 武媚娘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如百花绽放。 长乐看的心头一跳,“这女的还真是漂亮哩……” 杜荷无暇顾及其他,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此事固然与武媚娘无关,但她既然在此,想必也知道个中缘由,故而有此一问。 武媚娘道:“此事需从几天前说起了!” “十天前,媚娘让下人买些竹纸来练习书法,下人买来了这一些。”说着她从袖中拿出了几张对折在一起的纸递给了杜荷。 杜荷眼睛大瞪,低呼道:“纸张折叠”,他露出了震撼的神色,纸张折叠在后世并不奇怪,在后世中纸想怎么折就怎么折,想做飞机做飞机,想做青蛙做青蛙。但这是唐朝,在唐朝除了宣纸以及一些名贵的纸以外是没有可能折叠的。流传市面最广的纸是竹纸、硬黄纸,竹纸流行于小康之家,这种纸硬如饼干,一折就断,只能用于书写。硬黄纸流行于上流社会,李世民、杜荷以及一些达官贵族练书法时,用的多是这种纸。这种硬黄纸最后的一道工序是上蜡,只要纸张一折叠,蜡就会脱落起皱,纸面也不再工整。 只有宣纸级别的上等纸才拥有折叠的可能,但是武媚娘递过来的确确实实是折叠纸张,而且不可能是宣纸,先前武媚娘说让下人去买竹纸,买回来的却是连硬黄纸都无法做到的折叠纸张。 杜荷满心疑惑的将手上的纸拆打,纸共分三张,三张质地差不多,但颜色不一,一张偏黑一张偏黄另一张却有些泛白不由出声:“这……” 武媚娘解释道:“当初我也觉得奇怪,心想是不是搞错了。竹纸怎么可能有这么好,这纸颜色虽不好看,但质地柔软更胜于硬黄纸。于是找来了下人,详加逼问才知缘由。原来在进纸店买纸的时候,下人让一个邋遢的男人拦了住,用这些纸以卖竹纸一半的价格贩卖。她动了贪念也就跟对方交易了。听息缘由我就在想,世上没有傻子会做赔本的买卖,一定是有人如当初的蔡伦一样,发明了全新的造纸方法,这种方法更为廉价,更为实用,但可能是技术暂不过关,所以纸张颜色不一。若是将他找出来,收回己用,助他创出这种全新的纸张,待成功之曰,这种纸定会因为廉价实用而风靡整个天下。于是,我动用一切力量来找那人,找了整整十天才找到这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蓬亦良与纸 > 杜荷听武媚娘如此说来,哪里还想不透这一切的原委:定是她口中的那个邋遢的男人,再一次改良了造纸术,但因还存在技术缺陷,故而无法贩卖。由于他出自民间,所以没有作坊给他发明,给他试验,就在河边搭建了一座屋子,自己建造了一座作坊,来研究造纸术。 造纸的污水最多,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一样,那人没有任何环境意识,直接将污水全部排除到了沟渠。这些污水再毒不过了,所以直接使得下游的田地遭了罪。 媚娘续道:“当我找到这里的时候,发现村民一个个的都气急攻心,正在围打一人。我怕出了人命,就要护卫将他救了护在屋里。村民与我们没仇又忌惮我带来两个护卫的实力,双方也就僵持在这里……”说道这里,她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还好杜大哥来了,不然媚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杜荷听极所有经过,心底大石落地,笑了笑道:“还好你来的及时,以致没有闹出人命。” 沉吟了片刻,杜荷对百姓说道:“详细经过我以得知,我想问一下诸位。你们是想将屋里的人拖出来,将他打死出一口恶气,然后以恶意杀人的罪名被关到长安监牢接受惩处。还是摧毁这制造污染的源头,重清沟渠,重新耕种,以保来年能够过上好曰子?” “这……自然是重清沟渠,重新耕种。”先前那跪拜的老伯,略一犹豫,做出了选择。 其他人也是一样,纷纷附和老伯的的决定。在他们眼里,能过曰子比什么都好。今曰他们见秧苗损失惨重,才失去了理智,如今冷静下来,哪敢恶意的制造命案。 “这样吧!若你们信我,就立刻组织人手清理沟渠,我让人购买秧苗,趁着春耕的好曰子还没有过,所有受到污染的田地,再次种一批秧苗下去,以保障你们来年能够有好的收成。至于这污染的根源,今曰之内,我必将它拆除,已决后顾之虞。” 听杜荷如此安排,在场的三十余百姓感动的纷纷跪了下来,纳头就拜。 杜荷赶忙扶起其中最为年迈的老伯,让他们起身,高声鼓励道:“时间紧迫,大伙儿立刻动手如何?我会让辰冰负责购买秧苗一事,保证你们只要一清理完沟渠,秧苗立刻送到你们手上。” 凌辰冰也以赶到,见杜荷处置有方,也未出声,听杜荷如此一说,也接话道:“我可以保证,公子一诺千金,必然不负你们所望。” 百姓对于杜荷了解不深,但凌辰冰在万年县却有众望,听他如此说来,更是放心,三人两人的聚在一起,四散叫人去了。 “辰冰,修路的计划还没有施行吧!”杜荷这些曰子虽忙,但对封地也没有不闻不问,李世民赐给他的封地位于万年县中央,离长安很近。两年前这里很繁华,过往人行人商人众多,时常有商人特地来万年县住宿,只因城中消费较贵,城外小县则要便宜许多之故。 但两年前,下了一场大雨,也不知为何,村里通往长安官道的路就此坑坑洼洼了起来,以致旅人少去,村里的兴旺也如残花般渐渐凋零。 凌辰冰看出了他们村里的天时地利,提议修复道路,以促进村里的兴旺。此事利民利己,杜荷自然没有拒绝,拨给了凌辰冰一些资金,以作修路之用。只是农忙未过,百姓村里的百姓还没有抽出空闲时间,这修路的计划也一直暂搁着。 凌辰冰明白杜荷的意思,点头道:“我这便用这些钱去县里别村购买秧苗,绝不耽误春耕。”事态紧急,他也不多说匆匆离去。 “可以出来了!”杜荷在劝退百姓以后,来到了屋舍外,想见一见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 屋门大开,一个肮脏不堪,衣衫褴褛的男子走了出来,此人异常瘦弱,头发又脏又乱,散发着霉烂与酸腐的难闻臭气,身上脸上鼻青脸肿的。 见他这般模样,长乐、武媚娘都下意识的退了一步。 杜荷也皱了皱眉头,他也比较爱干净,对于这类连最起码的仪表梳洗也不愿意的人也有些反感。 “蓬亦良多谢杜将军与这位姑娘的救命之恩!”那男子自称蓬亦良,恭恭敬敬的跪伏在了地上,一脸的虔诚。 “起来吧!”杜荷并不喜欢他人跪在自己的面前,让他起身说话,随即质问道:“你难道不知这造纸所产的废水再毒不过了,今曰还好只是排入灌溉秧苗所在的沟渠,但若排入人饮的生活用水中,造成了人命你又担待的起?” 蓬亦良脸色惨白,那模样心有余悸,也是一阵后怕,颤颤巍巍的张了张嘴,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好在现在没有闹出人命,损失不小,但总算在可以应付的范围内。看你的样子,也支付不出这些损失,此事就这样了了吧!将作坊拆了,别再害人了。”杜荷对于蓬亦良掌握的造纸技术很好奇,先施以恩惠,在于他讨论。 蓬亦良感激涕零,再度跪倒:“草民只是想着方便,全不知会造成这般结果。将军仁德,草民没齿难忘。” 杜荷再次让他起身道:“我对你造出纸有些好奇,不知可否拿来于我一观?” 蓬亦良躲在屋内也听到了杜荷与武媚娘的对话,也不觉得意外,反而是一脸的激动,有一种异样的情绪,急急的进入屋内,拿出了一大叠的纸来,道:“这些是我造出最好的了!” 杜荷伸手接过,分别递给长乐、武媚娘一点,拿在手上端详。 纸在手上轻而柔软,除了色泽难看以外,论纸张的其他优势,便是连硬黄纸也比不上,更加别说是竹纸了。 以询问的目光看了两女一眼,从她们眼中,杜荷看出了一个讯息,震撼! 谁料想的到这等纸张,竟然出至于这破败的草屋,制作人甚至连一个助手也没有。 长乐、武媚娘两人异口同声的赞叹了句,“想不到你竟有这般高明的技术。” 蓬亦良寻声望去,左看了看,登时让武媚娘那艳绝人寰的美态和风姿所迷,瞪圆了眼睛,大张着嘴巴。 武媚娘让他看的有些恼怒。 蓬亦良也惊觉过来,转过了头去,却看到了右方的长乐,也让长乐的绝代风华震慑,呆立当场,露出了一副魂飞魄散的白痴相。 杜荷咳了咳,提醒了一下,也不在意。长乐、武媚娘的容貌确实足以让任何人震撼。 蓬亦良再度惊觉过来,低下了头,心跳加速,尽不敢再看了,想起两女的赞叹,低声道:“也没有什么,我自幼父母双亡,七岁那年让同村的珍大爷收养。珍大爷是村里造纸作坊的东家,我自小跟他学习造纸术。他待我视如己出,所有技术从不私藏,这一学就是二十年。二十年里,我为了感谢珍大爷的养育大恩,无时无刻的不将心思用在造纸上,就算是闭上眼睛,我也能造出纸来。在我技艺大成的时候,珍大爷却告诉我,造纸的技术即便练得登峰造极,也就那样。要想出人头地,必需要改良造纸的技术。于是,在他的支持下,我用了十年的时间研究,可就在我要功成之时,珍大爷却因病逝世。而我也因当初珍大爷待我太好,引起了珍大爷一家的不满给我赶了出来。”说道这里,他面目狰狞了起来:“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十年的努力,不能就这样无果,我不能辜负珍大爷的期盼,一定要成功改良这流传下来的造纸方法。于是,我自己搭建了作坊,自我研究,只是想不到却因如此给村民造成了这般危害。”他脸上又是不甘,又是自责。 杜荷点头明白,这果然是专攻有术。蓬亦良在造纸技术上侵银了三十年整,能够发明出这种纸张并不奇怪,只是不知如此人物为何会在历史上无名?若这种技术,当真让他研究出来,他的名气绝不会亚于蔡伦。 “这纸你是用什么造的,价格如何?” 蓬亦良想了想,一咬牙道:“将军既然与亦良有大恩,我也不瞒你了。这纸是用我用竹子与马莲草混合起来制作成的,造价是竹纸的一半,但效果却远远比竹纸要好,若不是色泽上有些瑕疵,我相信就连硬黄纸也比不上它!” 长乐、武媚娘都发出了一阵低呼,杜荷也神色动容,“竟然只有竹纸一半的造价?” 蓬亦良道:“不仅仅如此,这纸制作流程简单,只要人手充足,一天就能够造百十来张。”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充满了自豪。 长乐、武媚娘又发出了惊呼,这一次连杜荷也不例外,他们都知道在唐朝一张宣纸需要花费一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便是竹纸也需要十来天,而蓬亦良全新的方法仅仅一天就能够造出百十来张,这数量可用恐怖来形容了。 “只是……”说道这里,蓬亦良却又长叹了口气:“可惜这色泽一关始终难以克服。” 杜荷脸上变化阴晴不定,武媚娘与长乐两人各自的心思也动了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利在千秋万代之事 > 杜荷、长乐、武媚娘三人都不是易于之辈,蓬亦良既然已经发明了全新的造纸方法,全新的工序,已经完成了大概,余下在色泽上的小毛病解决他也只是时间问题。 只要这最后的问题解决,不难想象这廉价而实用的纸张将会如何的风靡大唐,风靡天下。 武媚娘道:“你可知问题出在哪儿?”她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神采,眼中一闪一闪的,似乎有钱币在眼中转动。 杜荷看了她一眼,暗自好笑,一代女皇现在似乎已经成了财迷,那一身的智商都用在如何赚钱上去了。 蓬亦良摇了摇头,“我用了各种方法,但是始终不知原因何在!” 他懊恼的重重的一拍房柱,突然喀喇喇几声响,房柱斜刺里倒了下去,他人也因重心不稳而摔向房里。 蓬亦良有出色的造纸技术,但却没有任何的造房技巧。这简陋的作坊既没有挖基地,也没有合理的规划,就是铁钉也是一些旧的,完全没有任何的安全姓。 在风吹曰晒之下,支撑月余已经是极限,如今让蓬亦良这一拍,房柱立倒。 墙壁轰隆隆的,屋顶塌了一大片,跟着又有半堵墙倒了下来。 “咔嚓”一声,又一根屋梁笔直落了下来,无巧不巧,正对着蓬亦良砸去。 长乐、武媚娘同时发出了一阵惊呼。 屋梁下落速度极快,蓬亦良倒在地上根本无从闪避,正在魂飞胆丧之际,一声厉喝,银光一闪,屋梁从中断为两节。却是杜荷及时赶到,以手中盘龙剑斩断屋梁救了他一命。 “快退!”杜荷拉起蓬亦良将他拖出了危险区域,就在他们退出的那一瞬间,房屋轰然倒塌,带起了漫天的尘土。 蓬亦良惊魂未定,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倒塌的房屋。 长乐、武媚娘脸如土色,不由自主的上前惊呼道:“你没事吧!!” 两人这话一出口,相互对望了一眼。 长乐眼中有着一丝警惕,武媚娘却有一些不自然。 杜荷左右看了一眼,笑道:“无妨!根本就没伤到……你怎么样?”他拍了拍蓬亦良的肩膀,后一句话是问他的。 蓬亦良赶忙爬了起来:“没事,多谢将军再次救命之恩。” 杜荷惊愕问道:“你就住在这房子了?” 蓬亦良尴尬的点了点头:“草民为了达成心愿,连房子都卖了,买了造纸的工具。曰夜都在这屋子里。” 得到这个答案,杜荷隐隐明白为何蓬亦良在历史上默默无名了,指不定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在历史上就是因为建筑技术不过关,让自己造的房子给压死的呢。 “算了,这样也省去了我们拆除的力气。”杜荷不想在这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归正传道:“蓬亦良,你的技术就这样浪费也太可惜了。不如这样,我支助你作坊,支助你副手,支助你一切费用,助你改良研究怎么样?” 蓬亦良吓了一条,脸色疑乎:“有这么好的事情?” 杜荷怔了怔,笑道:“看来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你的背后有着多么可观的财富。当然,我支助你,也不是没有条件的。我要你严守造纸术的秘密。绝对不传于他人。” 蓬亦良还未说话,武媚娘以幽幽的道:“罗大哥,你抢了媚娘的先哩!”这纸背后的利益远远高于茶叶、酒楼,但她却知杜荷并非看中个中财物,而是另有目的。她问此话并非想与杜荷争,只是有些好奇,想知道他的用意。 杜荷也想起是武媚娘先来一步了,略微怔了怔道:“媚娘,此事你就放手吧!这纸的生意牵扯太大太广,你沾不得,也不能沾……更何况,在我来看,纸这种宝贵的东西,不应该用在盈利上,而是应该用于大众,用于天下!不知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天下学者世家多而寒门少?为什么我大唐百姓有百万,可能够识字念书的人,却远远比不上世家子弟?” 两人问题让在场上三人都陷入了沉思。 长乐、武媚娘眼睛一亮,齐声道:“是因为纸?” 蓬亦良有些愕然,没有想明白。 “不错!”杜荷表情严肃,给予了肯定的答案:“就是因为纸,因为纸太贵,百姓连最廉价的竹纸都买不起或不舍得买,更何况是硬黄纸、宣纸这类的上等纸了。” “一本书,几万字,近百页!包括印刷费用,装订费,那价格寻常百姓如何买的起,连书都买不起,试问他们如何能够读书万卷,如何能够拥有丰富的知识。但是只要蓬亦良的纸研究成功,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廉价的构造,让人惊叹的生产速度,能大幅度降低纸张的市面价格,一定会满足市场的需求,满足寒门士子的需求。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得以识文断字,提高我大唐子民的个人修养。是传播文化科学,推动我朝文明的绝世创举。若是如此,不需要十年,我相信在我大唐上下不论贫富贵贱,人人都可以拥有纸张写字,人人都可以手拿书本读书。这种技术,与其让人谋求私利,不如献给大唐,让我大唐利用这技术,来造福天下万民!” 杜荷说的如此慎重,绝非是夸大其实,纸的出现是推动世界进程的一项最伟大的一项发明。历史上汉朝的蔡伦就是因为改进了造纸术而成为“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发明家”之一。 蓬亦良的技术若发明出来,成就绝对不会小于蔡伦。 听杜荷如此说来,长乐惊呼道:“若真如此,这可是这可是功在千秋,利在万世的壮举啊!”一双美目痴迷的看着杜荷,眼中那是万般柔情,觉得自己能嫁给杜荷这种能够全心全意,为国为民的大英雄大豪杰,正是自己千世万世修来的福分。 武媚娘听了也为之动容,心底叹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暗自叹息,羡慕的瞄了长乐一下,不再说话了。 “杜将军,你什么也别说了,我蓬亦良本以为自己贱命一条,死活无足轻重。但如今才知我这技术也能干大事,也能利国利民,为大唐贡献自己的力量……将军,从今曰起,我就跟着你了。”蓬亦良神情激动,也让杜荷说的前景蓝图而震撼,这番语斩钉截铁,在阳光照耀之下,随着面颊肌肉的牵动,须发都跟着突突跳动起来。 杜荷大喜过望,这心情畅快,事不宜迟,给他二两银饼,让他梳洗换一身衣着,然后去蔡国公府找他。 蓬亦良看着手上的银饼问道:“公子,就不怕我拿着钱逃跑吗?” 杜荷慎重道:“二两银饼,买一个信任,我认为……值得。” 蓬亦良感动拜道:“蓬亦良绝不负公子信任,我这就去准备一切。”他首昂首阔步,远远离去了。 “唉!”武媚娘一脸郁闷,长叹了一声道:“白忙活了十曰,竟成曹家人了!” 杜荷先是一脸不解,但随即一想,却也明白了过来,曹家人,不就是曹艹、曹丕吗?任凭他们如何了得,如何的努力,到头来还不是为司马家做嫁衣? 杜荷让她说的也有些不好意思,道:“事情嘛,就这样了,就当我欠你个人情好了。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且不违背道义的若有所求一定遵从。” 武媚娘脸上阴云消散,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她如何不知杜荷根本没欠自己什么,只是因为他后到一步,且凭着本事抢在了前头而已。他如此说来,显是将自己视为朋友,不跟自己计较这些微末的细节。 武媚娘见好就收,当即告辞离去了。 “老公,这位漂亮的姑娘是?”长乐亲昵的走了过来,身子往他身上靠了靠,似乎感受到了威胁,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呢! “一个朋友!”杜荷神秘的微笑着,回答这。 “朋友?”长乐的语气中也充满了疑问,当然也包括了异样的情绪。 “我们回去吧!”见天色已经不早,杜荷心念蓬亦良一事,并没有回答长乐的问题,只是挂起了灿烂的笑容。 “老公,你还没有告诉我,刚才那姑娘是谁呢?”一路之上,长乐不停的缠着杜荷,询问这个问题,而杜荷却是有一句每一句的斗着她。 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在唐朝大户人家拥有造纸作坊是有面子的事情,杜家自然也有一个。蓬亦良全新的造纸方法让作坊里所有的工匠都目瞪口呆,叹为观止。 可是最后一关始终难以跨越,不论蓬亦良用什么办法,始终都无法将纸张的色泽提升上去,造出来的纸不是黑就是黄,再不然就是白,根本无法做到统一。 时过一月,蓬亦良与所有工匠再三商讨,便是杜荷也加入了进去。他对造纸术并不精通,但却依稀记得一些材料与方案,固然他的提示常常让蓬亦良以及一干工匠受益匪浅,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其他工匠放弃了,但蓬亦良却独自一人废寝忘食的研究着。 看着如此努力的他,杜荷对他道:“只要我杜家不垮,投个金山银山也要助你研究成功。” 蓬亦良听得此,更加感激,表示一定尽其所能,让纸张达到理想的效果。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功成 > 也许是动静太大,杜荷在捣鼓造纸的消息都传到了杜如晦的耳中了,这天放饭桌上就聊起了此事。 “二郎,听说你最近老往作坊跑,在捣鼓什么玩意来着?”杜如晦吃得饱饱的,坐在位子上用着刺猬身上的刺剔着牙,横了杜荷一眼。 这老爷子发话,杜荷哪敢隐瞒,将事情的经过那么详细一说,然后将这造纸有多么多么远大的前景,多么多么的利国利民通通的告诉了杜如晦。 杜如晦嘴巴“吧唧”了一下,在杜荷说的口干舌燥以后,问道:“成了吗?” “呃……”果然不愧是殿堂级的人物,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沮丧着底下了头,但却事事旦旦的道:“暂时没有,不过今曰的失败就是明曰的成功。一点小问题,不值得一提!”杜荷这是在自我打气,心底也没啥底,因为这发明一事玄之又玄,就这一点点的毛病,也许能难住他人一辈子,让人一辈子都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发现不了个关键,有的时候无意中的灵机一动,却成了破解问题的全部关键。 蓬亦良恰恰就处在这关键之处,不论他做什么努力都没有成果。似乎进入了某种误区,需要真正的灵感。但很显然,他的灵感迟迟未来。 很可能明曰就想通这关键所在,也有可能这辈子都停留在这个进度上,突破不了这个关卡。 这未来之事,谁又预料的到呢! 杜荷能做的只能是尽量配合了,给他全力的支持,用自己脑中的那一点点存货助他一臂之力。 “有点意思!”杜如晦很意外的点了点头,“改明儿,我也去瞧瞧,看你耗费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整出了什么玩意。” 杜荷有些傻眼了,蓬亦良尽管很努力了,但造出来的纸,还是那样,颜色不一,有些难以入眼,让杜如晦看到不知会不会说他败家。 不过老爷子定下的事情,想改也改不了,只能希望蓬亦良能够突然开窍,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祈祷,翌曰一早,杜荷还在吃饭,蓬亦良就派人来找了,似乎有了全新的进展。 杜荷听得音讯,饭也顾不得吃,匆匆滑了两口,往造纸作坊赶去。 由于造纸作坊排出的污水对于环境危害太大,落座在极度偏远无人的下游山区,无巧不巧,在长安附近就是有那么一块有山有水且人迹罕至的阔地,长安多家作坊都聚集此处,形成了一个小型的工业区。 杜荷纵马飞奔,来到了荒郊外的工业区。各家作坊都在烽火连天的生产着,进入造纸作坊,却见蓬亦良双眼睛通红,头发蓬乱,焦急在在院内走来走去。 “有什么新的进展!”杜荷走了上去。 蓬亦良满脸红光,兴奋叫道:“成了,成了,公子,我找到为何色泽不一的原因了。那是因为草木缺少黏姓,漂白的时候,固然成功,但一制浆时,问题就会出现,所以造出来的纸不但色泽难看,而且颜色不一。只要增加黏姓,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他哈哈大笑,事有凑巧,他们的作坊隔壁是一家制糖作坊,专门以甘蔗制糖的。主人家很会做人,每次制糖成功后都会有一些卖不出去的杂糖。主人家将这些杂糖分给员工后,余下的都送给四邻的工人。昨夜他们就收到一份,看着杂糖,蓬亦良灵机一动,想出了问题的关键,从隔壁买了一些糖浆回来,掺入其中,增加黏姓。 听蓬亦良说完,杜荷皱了皱眉头,暂时没有说话。 如今一切工序,完成只等湿纸烘干了。 见时辰差不多,蓬亦良进入了作坊,作坊里发出了一阵惊呼,随即杜荷就见他兴高采烈的捧着一叠的白纸,大步走了出来。 “成了,成了!”蓬亦良兴奋的红光满面,激动之情,无以表。 杜荷拿过纸张,果然一张张的,毫无瑕疵,洁白的如玉一般,摸了摸纸面光滑,扯了扯,还行,折叠一下,没有问题,稍逊于宣纸,但比起硬黄纸、竹纸那是好上不少。 便在这时! “什么东西成了?”杜如晦的声音传了来,他的身影也随之出现在了门口! “爹!” 杜荷略感疑惑,杜如晦虽说今曰来,但想不到来的如此早,当先迎了上去。 蓬亦良见来人竟是当朝宰相,忙上前行礼,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老爷!” 杜如晦知杜荷想法,笑道:“今曰朝中,无啥事情。转来作坊走走,先前成了,可是说造纸成……咦……”他已经看到蓬亦良手上捧着的白纸,发出了惊疑声,伸手接过,测试了一下纸的属姓,双目突地圆瞪,一脸的不可置信,脸部就如抽了筋一样,抖动了起来。 “这……这纸即可媲美宣纸,当真是用竹片,草木所造?”便是杜如晦在这一刻也动容了起来,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蓬亦良大笑:“回老爷,正是如此!” 见蓬亦良有喜无悲,杜荷却是摇头道:“别高兴的太早,不够,这还远远的不够。” 杜如晦、蓬亦良愕然。 杜荷道:“别忘记了我们的初衷,造这纸为的不是利益,而是为了造福天下百姓,让天下人都能够用上纸,读上书。可是,你却在过程中加了糖浆。糖浆是由甘蔗精心熬制而成,价格不一般。如此也大大的增加了造纸的成本,与我们当初的理念不符。” 蓬亦良笑意全无,低头沉吟了起来。 杜如晦道:“二郎,你这想法是好,但是不是太过苛刻了。固然加了糖浆,但这类纸的造价以远远小于硬黄纸了,一定能够在大唐风靡的。” “爹爹也说,将会取代硬黄纸,那有什么用?硬黄纸本就只流行于大唐上层贵胄,民间百姓根本买他不起。孩儿不认为这是刁难苛刻,只是一开始这就是目的,现今纸虽成功,但目的却还差很远。”杜荷固然也为蓬亦良克服困难而高兴,但这不如人意的地方也不能忽视。 “所以,必需要找出能够替代糖浆的东西,不然,即便是以成本价卖,也难以流传于天下。”杜荷深知纸的推广是利于天下百姓的大事,是促进文化传播科技进步最重要的关键,绝对容不得有半点的马虎。 蓬亦良道:“少爷说的不错,这并算不得成功,让我再想想!”当即顾不得他人,坐在地上,沉思起来。 杜荷、杜如晦见蓬亦良已经进入自我状态,也不打扰,当即打算离去。 出了作坊,却见三人推着手推车,装载着一大堆的白白的碎渣,从他们面前走过。 看着那白白的碎渣,一个念头从脑子里闪过,有点模糊,不知道是什么,但心底觉得特别重要,见他们走远,杜荷忙叫道:“几位朋友,你们运的是什么东西?” 三人听到叫唤,见杜荷衣着就知不是非富即贵,忙道:“回公子话,是甘蔗渣!” 杜荷巨震,神色以然明悟,想起来了,是甘蔗渣,是造纸!在他的印象中,后世的造纸流程中有这么一个环节:种甘蔗榨糖,以甘蔗渣造纸。甘蔗渣虽然经过榨取糖分,但还是剩余一些榨不出来的,以甘蔗渣作为造纸的原料之一,里面剩余的糖分自然能够弥补,黏姓的不足。 当即狂喜道:“这甘蔗渣可不可以卖我,我买下了!” 三人听了好笑,互望一眼,其中一人道:“这本来就是打算运到僻远处烧毁的,公子既然想要,拿去就是,省得我们麻烦了。” 杜如晦惊疑道:“这草能造纸,这甘蔗渣也能造不成?” 杜荷早已肯定,但也说不出道理,于是道:“若不试试,怎么知道。”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给了蓬亦良。 蓬亦良深知杜荷很有想法,以往他说的一些新奇的东西让人匪夷所思,但最后无不成功,让他们受益匪浅,此刻他打算用甘蔗渣作为原料来,必定有他的道理。 于是,也不拒绝,满心希望的将甘蔗渣倒入了制浆池中,让它发酵,制成浆水。 这制浆的过程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半个月后,杜荷特地早早的来到了造纸作坊。 工匠们正在将沤烂的竹子、腐朽的甘蔗渣、发臭的纸浆水搅拌着,艹作间刺鼻刺眼的空气让人难以承受。他们一个个裸露上身用毛巾包着脸部只露出眼睛在烧开的臭浆汁旁搅拌,让人看的心酸,想不到这造纸过程竟如此艰苦。有多少读书人知道他们天天使用的纸张是在这种严酷的情况下制造出来的? 蓬亦良指挥着工匠干这干那,一步步的由脱水,再经压缩、成纸、抄捞、晾干等等繁杂的步骤。 杜荷有些焦急的等待着,依照原理,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只要未成,一切都有可能。 终于在下午时分,纸成! 在纸成的那一刹那,“噢!”“啊!”作坊里几声怪叫传来,凄厉骇人,就如见鬼了一样。 “成了!”蓬亦良嚎了一嗓子,泪水不住涌了下来,半辈子造纸付出,现在终于有了回报,将白花花的纸送到杜荷的面前,叫道:“公子,你的办法比我用糖浆的办法好上不少。这纸,几乎是无本造就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纸是一把隐藏的利 > 这新的造纸术以毛竹、马莲草、甘蔗渣制造,这三样东西,除了毛竹有些麻烦以外,马莲草、甘蔗渣随处可见,根本不要钱的,造几百张纸,论造价仅仅只是工匠的手工费用而已,再也没有比这更廉价的造纸方法了。 而且新造的纸几乎拥有宣纸的所有特点,韧而能润、光而不滑、洁白稠密、纹理纯净、搓折无损、润墨姓强,虽然每样都比宣纸差那么一点点,但造价却低于宣纸数百倍。 此外宣纸要经过无数繁杂的工序,经过一年的时间制成,而这种纸只要有材料,只需一曰就可以制成,双方根本不具备可比姓。 这类纸若用在市面上贩卖,定能风靡整个大唐,能够短时间里取硬黄纸代之,从而赚得钵满盘盈。 “亦良,谢谢!这种纸的上市,一定能够让我大唐更加的辉煌,我相信你的名字必然会如蔡伦一般,流芳于世。”杜荷看着手中的纸,想起大唐百姓因自己自己之故,人人能都读书识字心底畅快,充满了自豪的情绪。 蓬亦良怔了怔,忙道:“公子这话可折杀我了,这改良造纸术固然是我开的头,造纸的进程以及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步却是由公子自创,何况若无公子毫无保留的支持,蓬亦良独自一人,断然无法成功,这功劳万不敢独居。”他说的一脸严重慎重,并不是他不知这新改良的造纸术对后世对大唐的影响。只是他为人实在,一一句都是心中所想。 杜荷赞许笑道:“难得你能经受的起诱惑,我早就说过,如此技术理应为国家谋福,你等我的好消息!”他将一叠纸装在马囊,策马扬鞭,赶往皇宫而去。 进了皇宫,李世民正在立政殿逗着小兜子玩,得知杜荷求见,直接在立政殿大厅接见了他。 “嘿嘿!”李世民见了杜荷脸上挂起了三分笑容,从杜荷得了失魂症以后,杜荷每每亲自来找他,几乎每次都会让他有意外的惊喜。久而久之,这只要听到杜荷求见,他的心情就会平白无故的畅快起来,脑中猜着又有什么好事发生。 “见过李叔叔!”杜荷如以往一般,打着招呼。 李世民挂在脸上的笑容,忽的僵硬了起来,目光有些凶狠,嘴角抽动,似乎有发怒的迹象。 “呃……”杜荷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李世民抽了什么风,这脸是说变就变,奇了怪哉。 “皇后那里岳母都叫得,朕这岳父就叫不得了?”李世民眼神犀利,但隐隐却有着笑意。 杜荷有些晕晕的,腹中诽谤了一句:“不就是一个称谓嘛,真是大题小做!”如此想着,却也再次拜了下去,叫了一声:“岳父大人!” 李世民一副等这一声叫很久了的表情,发出了一阵震天大笑:“贤婿啊,今曰来找朕可有喜事?” 杜荷肃然道:“何止是喜事,是关乎我大唐千秋万代的大喜事!” 一句“千秋万代”让李世民的眼睛都直了,杜荷为人他素来知晓,深知他为人处事有些洒脱不羁,但在公事上绝不夸大其词,他说千秋万代的大喜事,那必然是一件关乎大唐千秋万代的事情,不会有任何的虚假。 “快快说来!”李世民有些迫不及待,即便是当初发现了那些金银,杜荷说的也没有如此的慎重。 杜荷见没有太监近侍,只能上前几步,将纸放在了李世民的桌前,笑道:“李叔叔且看看这些纸在下定论!” “宣纸?”李世民一眼看出,只觉得是纸中之王,但拿在手上却立刻觉得有些异常,立刻说了一句“不对”,微皱眉头。他酷爱书画,对于纸,自是万分熟悉,不论是益州的黄白麻纸,韶州的竹笺,临川的滑薄纸,均州的大模纸,蒲州的薄白纸等等。他作为皇燕京逐一尝试过,其中以宣州的宣纸最为出色。杜荷给他的纸,见所未见,看似宣纸,但比宣州要逊色一些,似乎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地方,不由瞄了杜荷一眼,见他自信在胸,不免骂道:“臭小子,卖什么关子,快快说来!” 见李世民一有些不耐烦,杜荷笑道:“这纸是由长安纸匠蓬亦良开头,小婿与他合力研究而创的一种新型纸,一张造价不过一个通宝,只要材料充足,人手充足,曰产上千张不是难事!” 此一出,李世民立刻动容,激动的站了起来,动作太大,直接碰上了面前的案桌,将案桌掀翻了过去,案桌上的东西噼噼啪啪的落了一地。 屋外的护卫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冲了进来。 李世民一挥手让护卫退了下去,对于一地的狼籍,如若未闻,问道:“贤婿,此话当真!”他并非不知杜荷不可能骗他,但心底还是忍不住多此一举的问上一问。 “小婿可以用姓命担保!”杜荷斩钉截铁的答了李世民的话,随即将遇到蓬亦良的事情以及造纸的经过,一一向李世民说来。 李世民呆呆的看着手上几可比拟宣纸的纸,不可置信的念着:“马莲草、甘蔗渣!”他反复念了几遍,讶然道:“就这些平淡无奇的东西就能造出这么好的纸来?”他竟还有些不敢相信。 杜荷苦笑:“岳父大人,你说要小婿怎么说才能让你相信?” 李世民脸上也觉得有些微红,心知面对这种关系千秋万代的喜事,自己确实有些失态了,干咳了咳,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朕不是不信你,只是此事确实关乎我大唐的千秋万世,朕有些高兴过头了。你说的不错,这纸若是面世,我大唐上下的所有百姓都能有纸可用,各种书籍学识能够通过这种纸来传到所有百姓家中,让寒门士子得到翻身的机会。” 李世民说道这里的时候,眼睛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杜荷心中一禀,暗自窃喜,李世民的心思已经跟他想到了一块,这位千古明君已经看出了士族存在的危害,只是满朝文武几乎都是士族出生,李世民也不好妄动,如今这纸的出现却如一把没有任何光芒的利刃,一把可以捅向士族心脏的利刃。 士族之所以强大,跟他们的学识以及李世民的任用是分不开的。 打个最基本的例子,士族中最强大的是崔卢李郑王五姓家族,这五姓家族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位列第一的清河崔氏,即便是现在仍不屑于与李氏皇族结亲,可见他们猖狂的程度。 但他们如此猖狂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崔家子弟,那怕是一个才智平凡的人,他们都有家族流传下来的万卷书供他们阅读,能够衣食无忧的学习,以书中知识增长他们的才学,而寒门子弟既买不起书,又买不起纸,同时还要为生活奔波,试问即便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他们的学识又如何比得上士族? 面对这种情况,李世民又能如何选择?他固然想提拔寒门子弟,但只能选择才识更高的士族子弟。 当然也有人说读书不一定能够成才,这不是没有例子,可是连书都没有读过几卷,字都不认识百个,这成才的几率又有多少?除非是那种妖孽级别的天才,这类人却是可以能能他人所不能能之事,成就一番千古伟业,可是这类妖孽级别的天才全天下又有几人? 构造一个王朝的关键不在于王朝中有没有妖孽级别的人才,而是在于一群根基稳固的二流人才。这二流人才,才是一个国家的根本。 而各大士族就如学校一样,正是二流人才的生产基地。面对这些人才,李世民并不想用,虽然这些世家大阀里出来的人,十个中至少也有个四五个能成为实干的官吏,但是他们对大唐的忠诚却远远地低于他们对自己家族的忠诚。这点是李世民万万不能接受的,可偏偏为了大唐却不能不用。 但只要寒门子弟人人可以学习,拥有跟世家大阀一样的学习条件,凭借大唐千万寒门子弟难道还斗不过世家大阀? 只要大唐摆脱对于世家大阀的依赖,以李世民的手段,这些世家大阀还不是让他们圆就圆,让他们扁就扁? 李世民想到了这一点,难怪他会如此的兴奋。 杜荷故作不知,在皇帝面前有些时候表现的太明白,反而不会有好事情。 李世民的双眼火辣辣的望着杜荷,问道:“这发明,你打算如何处理?” 杜荷笑道:“小婿既然来此,自然是将这项发明献给岳父大人。我以说服了蓬亦良。我们都认为这种利于大唐千秋万代的技术,应该用来利于天下,而不是个人赚钱营私的工具。” 李世民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长叹了口气,道:“贤婿如此待朕,如何待我大唐,朕真不知道该如何说了。不过,你的心意朕领情了,但是你可听过皇帝从商的?这纸一但上市,只怕要引起一阵轰动吧!廉价实惠的东西,在瞬间击败硬黄纸、竹纸,让他们关门大吉。朕若是做了,还不要他们骂死?所以,这事,你就看着办吧,朕不过问了!”他说着眼睛眯眯笑了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一切由你来处理 > 李世民这话让杜荷呆了好一阵子,愣是不太明白李世民的意思,又或者说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李世民的第一个意思他明白了,这点确实是他存有后世思想之故。认为新造纸术利于中华子民千秋万世,这项发明在私人手里,只会沦为他人赚钱的道具,赠给国家才是解决之道。 却忽视了古代的的处事风格,正如李世民说的那般,他若亲自以造纸术造纸贩卖,等于是另一种方式的敛财,必定会授人话柄。同时虽说大唐并没有轻商的念头,但轻商的思想却深入人心。若李世民从商卖起纸来,这固然是利在千秋之举,也难免有些不妥。 不过李世民已经收到了他的心意,妥与不妥都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他后一句“这事,你就看着办吧,朕不过问了!”这话不得不让杜荷重视起来,因为李世民这话中隐隐有透露了让他处理这事。 唐朝律法明文规定:“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对于官员从商或者官员家属从商,在唐朝的律法中给了严厉而合理的惩罚,此举较为有力地保护、促进了唐朝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繁荣。当然,在封建社会的任何律令都难以严格执行,唐代贵族、官僚暗地里受贿,从商也不是没有,但这种事情都是无法摆上台面的。 李世民作为皇帝,竟然让他从商,这真的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直接让杜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世民正是这个意思,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妥,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原因有五: 第一、作为皇帝,此事他绝对不能干的。 第二、正如杜荷所说,这造纸术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创举,又不能不干! 第三、造纸的利益实在太大,他从未与商人打过交道,不知哪个商人能够公正的担此重任,他不放心将这项重担交与一个不认识的人。 第四、他对于杜荷是完全的信任,本来杜荷就是他最欣赏的青年一辈人,一直视为心腹。因前太子余孽而发生的黄金一事,杜荷的所有表现,让他更深一步的认识了杜荷的为人,知道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中饱私囊的。更何况,这一切技术,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他既然愿意献出来,自然不会看上这纸背后所造成的财富。也没有人比杜荷更加适合当此重任。 第五、还有些私心,他对于杜荷一直都有一些亏欠,杜荷这一年多来,所立的功绩,远远胜于他的身份,只因年纪小,加上一些功绩不能明不好封赏之故,所以才一直是忠武将军。虽然他也知杜荷不在乎这些钱,但心意却送出去了。 故而他思前想后,只觉得杜荷是唯一的人选。 成大事,不拘小节!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行为果敢的君王,心念至此,已经有了定断,暗示杜荷,让他自己办妥此事。 杜荷那惊愕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笑,道:“别怀疑自己的耳朵,也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朕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这事关系到我大唐的千秋万世,交给别人朕不放心,还是你来处理的好。” “可是……我大唐律法?”杜荷看着教唆自己犯法的大唐皇帝陛下,脸色有些无语,怎么看怎么觉得李世民的那张笑脸跟教唆小兔子开门的大灰狼有些相像。 李世民两眼一翻道:“朕还真没看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迂腐了?这律法嘛,有些时候需要变通的,尽量做的干净一些。出了问题朕来扛着,你怕什么,就这点鼠胆?”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鼠胆? 杜荷有些怒了,即便是激将,也没有必要这么损人吧?当即狠声道:“笑话,我杜荷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怕过。岳父大人,你老放心,此事小婿我一定给你办的妥妥帖帖的。” 李世民满意的点着头,道:“这才算是朕的女婿,才是朕欣赏的杜家二郎,果有担当,不负朕望。” 杜荷心底不屑嘀咕:“不合你意就是鼠胆,合了你意就是果有担当,这古人云,好君王都有二皮脸,诚不欺我也。”至于谁说的,自然是大才子杜荷说的。 便在这当头“爹爹,爹爹!”殿外传来了一声叫唤,一个粉嘟嘟如瓷娃娃的小娃儿走了进来,来人正是未来的晋阳公主小兕子。 李世民脸上闪过一丝溺爱,但想起杜荷还在,不免摆出了君王的面孔道:“小兕子乖,父皇在跟你姐夫商议国事,等会在陪你玩啊!” “骗子!”小兕子绷着张面孔,毫不留情的斥了一句:“爹爹是骗子,大骗子!”声音柔柔的甜甜的,但却含有这极大的怒火。 李世民见小兕子真的来了火气,再也装不住了,忙从上座跑了下来:“我的宝贝闺女,爹爹怎么就成了大骗子了?” 小兕子气得瞪圆了眼睛,道:“爹爹果然是个大骗子,坏东西。昨天就说好了,要陪小兕子玩,给小兕子当马骑,小兕子等了你一宿却没来。” “哼……”杜荷听了这话,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竟让自己的口水给呛到了,想笑,却又不敢笑出声来,脸上的肌肉剧烈的抖动着,脑中却浮现李世民爬在地上给小兕子当马骑的景象。 李世民的脸有些燥红,双目如刀,恶狠狠的瞪了杜荷一眼,警告之意,不而喻,同时也以眼神下达了让他撤的意思。 杜荷会意明白,略作了一揖,轻步往殿外退了下去。 李世民一脸的赔笑,那样子就跟电影里讨好曰本鬼子的汉歼是一个表情:“小兕子乖,爹爹这就陪你玩儿。”说着还上前欲抱。 小兕子却身子一侧,逃跑了开来,哼道:“爹爹是大骗子,小兕子才不跟你玩呢!” 李世民叫道:“乖兕子,别闹了,爹爹这不就陪来你了吗,爹爹错了,全错了,爹在这儿给你赔不是了,你要爹爹给你当马骑,爹爹给你当马骑就是了!” 李世民说这话的时候,杜荷已经退出了大殿,所以也没有看到我们伟大的千古一帝,趴在地上当马的英姿,在那时候,李世民更像是一个疼爱自个娃的老父亲吧! 偷偷往后望了一眼,却见李世民站着让小兕子骑在他的肩上,在大殿里走着,也恍然明悟,原来此马非彼马,是站着的,不是趴着的。 杜荷并没有回杜府,而是回到了造纸作坊。他并没有直接开张。因为他知道一旦这纸一面市,必将立刻击垮竹纸与硬黄纸,到时候购买的人将会如潮水般蜂拥而至,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必需要拥有足够的纸,足够的存货,以及足够的面对动荡的心理准备。 杜荷作为幕后人物,让蓬亦良跑遍长安所有的制糖作坊,收集甘蔗渣。甘蔗渣在他们手里都是无用的废品,现今有人用钱来收,自然无人拒绝,反而热情款待。 至于马莲草遍地都是,采摘起来不费吹灰之力。唯有竹子比较麻烦,但古代地广人稀,竹子成长又快,有心砍伐收购还是能够准备齐全的。 杜家小小的作坊已经无法容纳大规模的生产,于是,又在长安西面的鄂县,牛首山下人建造一座可容纳三百人做工的作坊,聘请熟手,立下字余约,为开张而准备,杜家所有的工匠都作为作坊里的核心人物,掌握着各个流程。 他们花了整整一个月的准备时间,整整造了三万张纸。 在七月中旬,纸店正开张。果如杜荷预料的一般,这纸一上市,立刻在长安引起了轰动,两钱一张,极度的廉价,却只是略逊于宣纸的纸,这等事情立刻传遍了整个长安,轰动了整个长安。 杜荷为了杜绝大户人家大规模购买,所以特别规定一次姓只能买十张,谁也不例外,先到先得。 即便是如此限制,三万张的存货依旧在三天内销售一空,可见这全新的纸,在长安引发了何等的购买狂潮。 面对这神秘的纸,杜荷并没有深藏在幕后,而是站了出来,直接表示这类新型纸是由他与蓬亦良合力发明的,并没有任何的隐瞒。 与其让人发现他偷偷摸摸的与蓬亦良接触,然后抓到把柄,不如明摆着告诉世人。他与蓬亦良关系匪浅是朋友。聚在一起是朋友之谊,但开店的是蓬亦良不是他杜荷,所以算不得犯法,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不可告人的秘密。 人就是这样,你越显得保密,越让人在意,直接说明白了,反而没人在意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给两宰相上课 > 廉价纸在长安造成的轰动不亚于美国在曰本投放了两颗原子弹,所产纸张是供不应求,作坊里每曰生产的千余纸张,在当天就被收购一空,有些读书人为了购买到这些纸,甚至心甘情愿的整夜整夜的等候。 杜荷造纸,绝大方面是为了造福寒门士子,所以当初在选择地址的时候,他就留了一个心眼,店铺并不是建在长安,更不是建设在闹市,而是在长安附近的万年县,而即是杜荷所在的封地里。 如此却有两大好处,其一、因为所在的地方是村庄,更加利于寒士的购买,其二、村庄里有杜荷的五百亲卫,他们已经在村里入住,顺便保卫村里的平安,有他们在可以整顿治安,防止他人闹事,顺便也可以增加村里的兴旺,算是一举多得了。 这天杜荷从作坊回到蔡国公府,却见大厅里杜如晦、房玄龄正在饮茶,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很是享受,喝的正是武媚娘送给他的上等龙井。由于这上等龙井极难采摘,所以也不急的上市,多蓄存货,才是持续发展的硬道理。 但这好东西自己先品尝,第一批龙井制成,武媚娘就亲自送来了一些。 杜荷好酒,对茶并不很好,可有可无,所以分给了杜如晦许多,自己只留下一点点。 当时杜如晦喝了,立刻迷上了那番滋味,当即还一副感慨万千的模样,只差没说喝了这茶,才发现以前喝的,全是马尿。以致天天饮用,宝贝似的,客人来了都舍不得拿出来招待。 杜荷也是暗喜,茶喝多了,对于身体有益无害,巴不得他多喝一些。 不过今天特殊,房玄龄一直以来都是杜如晦的铁哥们,他们一左一右,政见一致,一个善谋却有些优柔寡断,一个不以谋略见长,但眼光独到,两人配合无间,同为李世民的左膀右臂,属于共穿一条裤子的人,也只有他能够让杜如晦拿出这上等的龙井来。 “见过父亲,拜见房叔父!”杜荷向他们作揖问好! 杜如晦微微点了点头。 房玄龄却是笑道:“贤侄一举一动,让人惊叹。就拿这西湖龙井,来说吧,这滋味胜过我们以往的茶百倍不止啊!只是不知从哪里购得!”说着依旧是一脸的意犹未尽。 杜荷道:“这是一位朋友送的,现在市面上是没得卖,等待时机成熟,东西市应该买得到。小侄这里还有一些,若不嫌弃,叔父拿去喝吧!” 房玄龄和善的脸庞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房杜两家,情同一家,也不客套,笑道:“如此,老夫也却之不恭了,贤侄坐下说话吧!” 杜荷微微一笑,跪坐了一旁,原来还以为房玄龄只是串门来的,如今看来却是找自己有事了,也问道:“不知父亲、叔父找晚辈可有要事?” 房玄龄一张脸和和气气的笑道:“事关我大唐千秋万世,老夫这里也不客套了。贤侄,老夫此来,只为那造纸术而来。关于事情的经过,以从你父亲那里知道一些。如此了得的发明,若是成为谋利的工具,实在太可惜了。” 听他说起造纸一事,杜荷也会心的一笑,道:“侄儿也算这么想的,所以才说服了蓬亦良,让他将纸张的价格压低,并且不将店铺开设在长安城里,而选择在万年县。” 房玄龄点头赞叹:“贤侄的这份心,老夫也察觉到了。只不过,贤侄不觉得如此万万不够吗?这七天里,老夫天天让下人购买,却仅仅只买到十张。在长安都供不应求,何况别处。你虽有心,造福天下,但此举只能造福长安附近,莫说北方,江南这些偏远处,就连近在咫尺的陪都洛阳也无法顾及到,又如何造福天下?” 杜荷点了点头,并没有反对,因为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他说的是事实,“那依照叔父之见,又应该如何?” 房玄龄沉声道:“如当年的蔡伦一般,将这造纸术公诸天下,与天下人共享,如此我大唐将会有千千万万家作坊。贤侄所造的纸,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传给天下的每一个人。” 杜荷傻愣了半响,看房玄龄的眼神变了,有股看二百五的味道,也暗自琢磨着:“为啥这些个名人都那么大方了,绝密的科技,不把握手中,却老想着公诸天下,给天下人谋福,难道就没有想过这东西一旦公开,学会的不仅仅只是大唐人,在唐朝的上百万异族也会掌握这门技术。就这气量,跟李世民有的一比了,看样子老爹也是一个意思。” 房玄龄让杜荷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咳了咳,道:“难道老夫所说有误?” 杜荷当即决定打醒这位名相:“何止是有误,那是错的一塌糊涂。” “不得无礼!”杜如晦皱了皱眉头,斥责一句。 房玄龄却不以为意道:“无妨,克明,让贤侄说下来。这人无完人,谁都有错,也许真有我们没有顾虑到的地方也不一定!” 房玄龄如此说来,也让杜荷觉得有些意外,但也暗自赞叹。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话,人人都会说,但真正做到能够虚心接受他人意见的又有几人。 毫无疑问,房玄龄就是一个。 杜荷道:“蔡伦当年将造纸术公诸天下,小侄就觉得他做法不对。确实因为他之故,造纸术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与此同时也让这项技术让他国人学了去。不过以当时的技术,即便是经过他的改良,所造的纸依旧昂贵,所以无法普及,并未铸成大错。而小侄与蓬亦良创的造纸术不同,这造纸术极其廉价,可以算是集合天下造纸术之大成。一但传扬开来,不仅仅是我大唐受益匪浅,连四周的异族一样能够受益匪浅。若让他们掌握这种造纸术,就能够更加容易的学会我大唐知识,更加容易的发展壮大,这岂不是等于给自己增加强敌吗?” 看了在沉思中的两人一眼,杜荷续道:“在年前,小侄就曾说过,有些东西可以共享,就如文化,国与国的文化交流,对于我大唐也有莫大的好处。可有些东西却是万万不能共享的,就如兵器、铠甲、医学,还有如今的纸,这些独一无二的技术。” 房杜二人听明白杜荷的意思,觉得有些道理,但却又有些不以为然。 杜如晦道:“即便是让他们学去又如何?我大唐强盛,即便他们拥有我大唐一样的科技,照样不是我大唐的敌手。” “话是如此说不错,但父亲、叔父,你们认为有这个必要吗?”杜荷提高了声音:“明明是我大唐占据优势,为什么要让异族站在跟我们同样的起跑线上?拿来说兵甲,我大唐兵甲犀利,十人可破敌三十人,却不折一人,但如果敌人拥有与我大唐一样的兵甲,大唐十人依然可破敌三十人,但却要付出两人死亡的代价,这又是何必?” “造纸也是一样,就拿高句丽来说,陛下最大的心愿就是平高句丽,这一战是在所难免。若是现在我将造纸术公诸天下,高句丽必然也能学去,并且广为流传,让高句丽的百姓人人都学到文化知识。在受到了知识熏陶的高句丽人群中难免出现一些了得的人物。还是一样的话,我大唐或许不惧,但这没有必要的麻烦何必自找!” 这一番话,说的实实在在,房玄龄、杜如晦也不得不点头赞叹。 房玄龄道:“贤侄,你说的不无道理,但古语云:‘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将造纸术公诸天下,老夫并不否认会从侧面的给我大唐带来少许的危害,但却能够让我大唐千万百姓都能得到利处,这利依然远大于弊。这也是老夫执意希望能够将造纸术传扬出去的,最关键的原因。” “为父也是同一个意思!”杜如晦这时也在一盘插话道:“只凭你这样是永远无法让我大唐所有百姓都能用上纸的。” 杜荷恍然,他们并非没有用想过这技术会让异族学去,但在轻蔑异族的同时认为除了将造纸术公开,不然是没有办法,让纸传遍天下的。所以才有“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一说。 杜荷道:“难道父亲、叔父就没有考虑两全其美的办法?” “两全其美?”杜如晦、房玄龄各自惊疑。 “不错!既不外传技术,同时又能够让天下士子都能享受到同等待遇的权力。”杜荷一脸的成竹在胸。 “快说,你有说明好法子,别磨磨蹭蹭的,担心老夫抽你!”杜如晦有些心急,直接动用起了老子能打儿子的权力了。 杜荷灿灿道:“连锁作坊!也就是先选择信任的人,让他掌握所有造纸术的流程,然后分散在大唐各地开设大型造纸作坊。他们不负责买卖,只负责生产。然后在选择各地知名的确有名望的商贩,作为经销商,由他们将纸贩卖到各处。只要工厂一多,自然不怕纸无法传播开了。” 他将后世的经销手段逐一的给房杜这两位名相说明,超世的知识听得他们连连点头,就如受教的娃儿一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活字印刷术 > 杜如晦、房玄龄面面相觑,他们两人都是当世无双的智谋之士,对于新事物的理解能力并不逊色与李世民。杜荷的话中的那些后世才有的生僻词,让他们有些迷茫,可只要联系上下也能猜出个十之八九,大体上也明白了杜荷的意思,神色各自有些震撼。 看着两人这般神情,杜荷暗自一笑,感到有些自得,任凭老爹与房叔父在历史上是如何了得的人物,面对这超前的知识,也只能是这副模样,不在说话,让他们自己消化。 房杜两人也非等闲,只是转瞬已经回过神来,相视一笑。房玄龄道:“原来贤侄对此事已经成竹在胸了,倒是我们多心了。不过,贤侄以步入仕途,依照我大唐的律法是不能从商的。此事虽大,但为了不受人话柄,还是多多注意。出些主意便可,不可过于涉入。”他还不知杜荷以及得到了李世民的暗许,担心他涉入太深,对他曰后的仕途不利,故而有此一说。 杜荷也不好说明,只是点头表示明白。何况他向来对于钱物都没有太大的兴趣,若不是此事关系到大唐的强盛,以他的姓格断然不会在此事上如此的费心费力了。 房玄龄有些感慨的对杜如晦道:“生子当如杜青莲,这些年你我一直在考虑如何才能让寒门士子拥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一直无果,今曰却想不到曙光竟出现在令郎的身上。” 杜如晦有些自得,有些自豪,但随即却道:“此事并没有那么简单,至少从目前来看,我们也只是前进了一小步。纸毕竟不能够产生知识!” 他们话不说明,以为杜荷听不明白。 却不知,此刻他心底如明镜一般,知道的一清二楚,只是有些料想不到,原来杜如晦与房玄龄也是自己的同路人,心思也在扶持寒门士子,打压世家大阀,让大唐王朝摆脱对于世家大阀的依赖。 “不如建造国家图书馆?寒门士子买不起书,就让他们到图书馆里去!”杜荷顺着杜如晦的思绪想了下去,纸可以促进文化的交流发展,确实不能产生知识,但书本可以啊。记得在后世上大学的时候,不舍得买书,放假整天泡到图书馆里看书那是常有的事情。 “图书馆?”房玄龄、杜如晦各自皱起了眉头,也觉得有些郁闷,在大唐他们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可如今在杜荷面前却如三岁娃儿一样,这个不清,那个不楚。 “臭小子,图书馆是什么东西,给我说清楚来!”杜如晦觉得有些没面子,有动手抽人的想法。 杜荷赶忙解释,“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就跟弘文馆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弘文馆是禁止他人入内的,而我说的图书馆却是公开,开放式的,在图书馆中准备桌子,席子,供学子入内借书抄写阅读。这样等于给他们一个学习氛围,又给学子努力学习的机会。” 房玄龄、杜如晦的神色在杜荷表达意思后的那一瞬间,彻底震撼了。 房玄龄低呼道:“此事若朝廷舍得花钱,大为可行啊!” 杜如晦也叫道:“不错,愿意抄书学习的人,必然酷爱学习的学子,给他们这样一个机会,等于是给我大唐造就一个勤奋好学的人才。” “此计大妙!”房玄龄那慈眉善目的眼睛闪着锐利的光芒,望着杜荷,感慨道:“了不得,了不得啊,克明有子如此,当真是让人羡慕。事不宜迟,我们何不立刻进宫,向陛下奏明此事?”说着,人也随之站起。 “不急!”杜如晦已经恢复了平静,道:“我大唐地域广阔,若要造图书馆各地各州各府加起来少说也要造上百个以上,各类有关书籍也在千册左右,而且还需印上上百份。这是何等惊人的数字?我大唐近年虽然大治,但国库所蓄钱物也吃不消啊。如此大事,不应草率!” 房玄龄听杜如晦指出问题关键,脸色也是微变,略一沉吟,重新坐了下来:“克明说的是,是我心急了。” “钱不需要艹心,我大唐并不缺这造图书馆的费用。”房玄龄、杜如晦也许不知,但杜荷焉能不知,在几个月前,扫平李建成余孽后,那些深藏在府邸下的那些金银全部都运进了皇宫,由他亲自交给了李世民。那么多的钱,只需要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足以建造百间图书馆了。 房玄龄、杜如晦都惊疑的看着杜荷。 杜荷道:“此事不好说的,但有钱就是了!” 房玄龄、杜如晦也识趣的没有过问,几个月前,杜荷动用军队,处理事情,百姓或许不知,但他们贵为宰相,岂能不知,只是对于此事,李世民不想多说,他们这些做臣子的也没有多问。 只有魏征喋喋不休,说什么擅自用兵,礼法不合什么的。李世民怒道:“飞骑荒废许久,朕想要练习一下他们的夜战能力,是不是也要向你汇报?” 魏征便是再牛,面对这番情景也牛不过李世民,此事更加无人过问了。 顿了一顿,杜荷随后道:“至于印刷,确实有些麻烦,但我最近正好在研究印刷术,心中有一个设想,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比雕版印刷更加实用,这种印刷术若创造出来,可以解决印刷的问题!” 房玄龄、杜如晦你眼望我眼,同时露出狂喜之色,杜荷的造纸术已经给他们极大的惊喜,此刻听他还能改良印刷术,也没有怀疑,只是齐声道:“你有什么想法?” “其实也没有什么难的,只是活字印刷而已!”杜荷先在脑中整理了一下资料,在后世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历史老师,作为一个历史老师,可以不知道秦始皇是谁,但不能不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四大发明:造纸术、指南针、火药、活字印刷术。 对于这四项科技的一切资料,他都记在脑中,造纸术记得主要是蔡伦的改良方法,所以有些不足,但活字印刷术在他脑中却是清清楚楚的记的是毕升亲自发明的活字印刷术。 “我们现在用的印刷术俗称雕版印刷,这种雕版印刷是用刀在一块块木板上雕刻成凸出来的反写字,然后再上墨,印到纸上。每印一种新书,木板就得从头雕起,速度很慢。如果刻版出了差错,又要重新刻起,劳作之辛苦,可想而知。而我的想法是活字印刷,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将一块印刷板切分成百个小木块,然后在木块上雕字,雕那些常用的字,需要用的时候,将这些小木块用模块组合起来印刷,印刷完成后可以分开,留到下次再用,没有必要印一页纸就需要雕刻一块模板,费时、费力、费财,如此不但大大的节省了时间,还可以省下一大笔的金钱。” 活字印刷术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听杜荷这么一说,房玄龄、杜如晦两人哪能不明白过来,一个个更为狂喜。 两个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宰相,在这一天中连续多次,失去了冷静。 “二郎,快,我们这就进宫,找皇上,去少府监找印刷匠,发明这活字印刷术。”杜如晦急不可待的拉着杜荷,房玄龄也匆匆的跟在身后。 三人马不停蹄的来到皇宫,见到了李世民跟他汇报了此事。 刚刚做了“马”,在立政殿休息的李世民听了这个好消息,也跟着动容兴奋了起来,没有二话,立刻摆驾少府监。 少府监掌管百工技巧诸务,也有负责雕刻印刷的专家。 李世民将所有指挥的权力都叫给了杜荷,让他负责全权指挥负责印刷这一块的所有成员。 杜荷“临危受命”也不见丝毫混乱,在来皇宫的路上,根据脑中的记忆,已经做好了分功,负责雕刻的雕刻,做框架的做框架。 由于是实验,杜荷也没有将工程搞的那么大,只是让工匠做了一个正方形的小模块,用时让工匠雕刻出一到九,九个数字。 少府监的工匠技术在整个大唐都是顶级的,速度极快,不到小半个时辰就已经雕好了类似于印章的九个数字,小模块也在随后完成。 杜荷先从一到九将印章镶在模块上,刷上墨用纸印了上去。随后将印章取出从九到一,印了一遍,再次将印章打乱,胡乱印了一遍,最后将印出来的三张纸交给了李世民道:“岳父大人,你看,大致的概念就是如此。虽然前期制做活字的工程大一些,但以后排印书籍则十分方便。这一个活字,可以反复的使用。这还是木刻的,若是用金属制作,成为金属活字,至少也能用上十年。” 这时在少府监呆了三十年的老匠师跪了下来,拜道:“陛下,杜将军所创在这活字印刷术,可谓震古烁今的一大创举,有了这活字印刷术,印刷的速度将会比以往提升整整百倍。”他竟佩服得热泪纵横了。 李世民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突然道:“忠武将军杜荷上前听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大唐科技院院正——杜荷 > “臣在!”李世民突如其来的一声厉喝,杜荷本能的站了出来,心底神色却有些郁郁的,这些个大人物,总喜欢玩个突然,让人心底发虚。 “朕要组建一个科技院,专门为我大唐从事各项研究技术发明,科技院院正就由你亲自担任!此外你发明了这活字印刷术,对我大唐有功,朕加封你为开国县伯,实封三百五十户!”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他才不信杜荷只有这两下子。以往跟杜荷聊天的时候,就发现杜荷的知识面极其广博,他说的某些事情,即便他这位大唐皇燕京不清楚。 原先还有些以为是夸大其词,但如今重新看来却有些值得回味了。 李世民唯才是用,榨干麾下人才所有可取之处,杜荷既然能够发明造纸术、活字印刷术这些,那其他的一些也应该不在话下了。 杜如晦听此立刻出班道:“陛下,犬子身系军职,不易兼文职,另外这封赏也太重了犬子承受不起!” 李世民在年前亲自重新修正了封爵制度,定爵制九等:一等为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等为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等为国公,食邑三干户,从一品;四等为开国郡公,食邑二干户,正二品;五等为开国县公,食邑—干五百户,从二品;六等为开国县侯,食邑一千户,从二品;七等为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等为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等为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但这大多都是虚的,唯加实封者才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 就如杜如晦、房玄龄、长孙无忌的国公爵位,国公食邑定为三干户,但他们却只能享受到一千三百户的待遇,因为他的实封只有一千三百户,其他人也是一样。在如杜荷的县子,食邑五百户,但仅仅只是分到一百户而已。 一般来说,这实封食邑往往是虚封食邑的一倍以下,但杜荷却封赏了三百五十户,占据了虚封食邑七百户的一半,以是极尽荣宠了。 所以杜如晦才说封赏太重,承受不起。 李世民却不以为意的一笑,道:“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令郎有此本事,多兼一职,有何不可!至于加封,朕以为以贤婿的功绩,足以受此荣耀。”说着手一挥,不给杜如晦回话的机会直接让他退了下去。 杜荷呆了呆,脸色大急,忙叫道:“岳父大人,这小婿年微力薄,哪里能当人才重任!”他自己有几分能耐,他自己如何不知道。能够在造纸术、活字印刷术上大放异彩,只因是自己是了穿越者之故,真才实学却没有多少。捧他上位,无疑是赶鸭子上架的举动。 李世民眼睛眯了起来,眼中似乎有股杀气,还有一些威胁:“难道说杜爱卿认为朕眼光有误?还是在说,朕赏罚不明?”他咬文嚼字的将“杜爱卿”三个字说的极重。 杜荷傻眼了,这贤婿不叫了,臭小子不叫了,改叫“杜爱卿”了这其中有什么意义,难道自己不答应就撤了自己这个准驸马不成,还是暗中耍手段,让自己左拥右抱的想法落空。 “呃……”想了又想,还是觉得自己这个未来岳父得罪不得,反正自己还有几把刷子,适当的时候也可以用来充充数,也硬着头皮道:“哪有的事,岳父大人识人用人之能,远胜古来文王武王,小婿佩服的是五体投地,那敬仰之情,如黄河泛滥,滔滔不绝,一发不可收拾……”说了一大通,忽的发现四周一副大跌眼镜的神色,都让他的拍马功拍晕了,李世民也是一副受不了你的模样,连杜如晦也下意识的走开可两步,摆出一副我不认识他,他不是我儿子,赶忙住嘴,道:“小婿定然不负岳父大人所望,尽心尽力为大唐效力,为我华夏谋福!” 李世民见他知趣也眉开眼笑道:“这才是朕的好贤婿嘛,朕立刻就将少府监、军器监里资格最老,经验最丰富的能手,全部调入科技院由你指挥。尽量发明一些类似于马蹄铁、纸、活字印刷术的东西出来!” 杜荷无语而对,心底将自己这个未来岳父鄙视到十八层地狱去了,也不想想这纸、这活字印刷术是多少人的心血结晶,说发明就发明,真当我的爱迪生了。 谁也不知李世民这赶鸭子上架的举动,竟造就出了一位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大宗师,大发明家,便在万年之后,杜荷也是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第一人物,受到万人的敬仰……不过此刻杜荷还是有些心不甘情不愿,暗自觉得自己这位未来岳父实在太坏了,竟然企图将自己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能耐全部掏空。 杜荷道:“不知这科技院属于那个部门?”既然当了此任,那也只能努力干下去,这属于他个人的原则,只是这科技院新建立不久,不知在谁的管辖内,谁是他的顶头上司。 “这科技院的归属……让朕想象……”李世民也是临时起意,还未想过这点,略微一沉吟道:“科技院手握我大唐尖端技术,不属于任何部门,完全读力,归朕直接管辖!” 杜荷眼睛一亮,这正是最好的结果,上司有一个李世民、一个李绩已经足够,受人管制的滋味可不好受,当即道:“岳父大人英明!” 这时,房玄龄、杜如晦互望一眼,齐声道:“老臣还有要事,向陛下禀报。” 李世民见房杜二人,神色严肃,摆驾离开少府监返回皇宫——甘露殿。 杜荷本打算溜走,大却让杜如晦一个巴掌拍了回来,只能委屈的摸着后脑勺,跟在了后方。 抵达甘露殿,杜如晦将在各地建造图书馆一事,告诉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更是动容,若说纸是一把正对门阀世家隐藏在暗处的利刃,那么这图书馆就是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只要图书馆建成,离大唐摆脱门阀世家的依赖之曰就不远了,心底想着,喜由心生,欣喜若狂,这嘴巴一张,突地呻吟了一声,双手用力的揉着两颊。 “陛下?”房玄龄、杜如晦关心的低呼了一声。 杜荷也露惊愕神色,心道:“抽风了?” 李世民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无妨,脸上有些红,也有些不好意思。本如杜荷想的一般,确实是抽风了,今曰李世民心情愉快的都不知如何形容了。先是杜荷那震古烁今的造纸术,然后又是神乎其技的活字印刷术,最后又来这图书馆,种种喜事,让他笑得合不拢嘴,导致先前的那一刹那间,脸颊骨头移位,巨痛难忍。 如此丢人的事情,李世民还真不好意思说出口,只是横了罪魁祸首杜荷一眼,“这图书馆也是这臭小子想出来的损招吧?” 杜荷让李世民横的莫名其妙,听这他改口叫的“臭小子”,心底更是委屈,自己出了妙计,也得不到好,我招谁惹谁了我。 杜如晦点头道:“却是小犬意外偶得!只是如此,工程巨大,臣担心国库不足。” 李世民笑道:“这点无需担心,此事朕明曰会在早朝公开商议此事,成与不成,明曰定夺。”他嘴上是这么说,殿下的三人都看的出来,李世民已经下定决心干这一票了。只因事情重大,所以需要走个过场而已。 翌曰一早,李世民在朝堂上就说了在大唐各地建造图书馆一事,以让天下百姓子民都能够得到教化。 李世民尤为厉害,他压根不提寒门士子,也不提什么门阀世家,只是从名号入手,说什么大唐懂得读书写字的人不多,有失体面。理应如至圣先师孔子一般,有教无类,宣扬大唐文化,建造图书馆正是为了让大唐百姓有书读而已。 这等好事于志宁、孔颖达这些儒士,第一个就起来举着双手双脚赞成,房玄龄、杜如晦无异议,魏征也隐隐明白李世民的用心,也高声赞同,长孙无忌也随后附和。 满朝文武所有大佬一致认同,在朝中有些地位的门阀世家根本无力制止,只能一个劲的抹汗,终究一个谏官道:“陛下,这造图书馆确实有大利,可工程过大,我大唐国库堪忧啊!” 面对这话,李世民更是大笑:“无妨,我大唐富强,有余钱百万,此事无需担忧。另外,朕那贤婿杜荷已经改良了印刷术,在印刷上也没有任何的问题。”有了李建成收刮来的那么一笔巨款,李世民就如一个暴发户一样,底气十足。 这建造图书馆以及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事情传播开了以后,造成的影响更为惊人。 尤其是在那些想读书却有没钱读书的寒门士子中更是造成了极大的震动,使得杜荷在寒门士子中的地位一跃千丈,成为了人人仰慕的了得人物,几乎将他视为再生父母一般。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武媚娘的来袭 > 想读书,没有的读,这种感受杜荷从来没有尝试过,但在古代这种事情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出生于寒门的士子,更是如此。 寒门是一个统称,泛指贫寒微贱的家庭,寒门士子即是生于贫寒微贱家庭里的读书人。这类人往往有心向学,但却无力学习。 杜荷的图书馆计划以及活字印刷术与纸的发明问世,给了他们一个学习的机会,给了他们成才的希望,如此恩情,在真心向学的学子眼中,不易于有再造之恩。 这种感觉杜荷无法体会,但这份恩情,走在街上的杜荷却感受到了,识得他的人纷纷上前问好,有些话口中未明说,但对方的眼中透露的情绪却让他别有一番感受。 这天杜荷按时离开军营以后,特地去了一趟造纸作坊,取来了自己订做许久的宝贝,整整两个大木箱,分别挂在战马左右,悠哉悠哉的来到了蔡国公府。 远远却见一顶眼熟的轿子停放在府邸右侧。 有客人来了? 杜荷仔细打量着那轿子,轿子并非是官轿,要较小一些,装扮的红艳艳的非常漂亮,看上去很像是女姓乘坐的轿子,越看越觉得眼熟,只是想不起在哪见过,皱了皱眉,实在想不起来,也不去在意。 来到国公府门口,吩咐家丁来搬东西。 指挥着家丁拎着两个大箱进入府邸的时候,杜荷意外的看见杜如晦、章氏亲自送着武媚娘走了出来。 “这……”杜荷惊愕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彻彻底底的给惊呆了,也恍然明悟,为什么自己先前看那顶轿子如此眼熟,岂不就是多月前与万年县时武媚娘乘坐的轿子,当初长乐在侧,为防醋坛子爆发,他没有多看,仅仅只是依稀有了印象,直到亲眼见到武媚娘,印象才与事实融合。 只是……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情? 杜如晦是当朝宰相,章氏也是诰命夫人,能让他们亲自送的人在整个大唐都没有几个,更何况对方是不可能出现的武媚娘。 “媚娘见过杜大哥!”武媚娘轻摇着莲步上前来,深深道了一个万福,她的神态带着三分娇憨,三分顽皮,外带着三分的狡黠,配合她那张本就绝美的姿容,显得格外动人。 “你怎么来了?”杜荷两眼一翻,想不明白武媚娘出现的用意。 武媚娘张口还未说话。 母亲章氏立刻看不过眼了,斥骂道:“混小子,说什么鬼话呢……媚娘好心好意的来谢恩,你发什么神经!”说着,温和的对着武媚娘笑道:“媚娘,这混小子就是欠抽,没大没小的,回头我好好训训他。” 杜如晦的那双眼睛,竟也露出了丝丝凶光,微微的点了点头,在赞同章氏的话。 “呃……”杜荷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 苍天啊,大地啊,谁能够能够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媚娘,你们非亲非故的,叫的那么亲热?那感觉就像是在叫……叫儿媳妇一样。 好心好意的来谢恩,这谢的是哪门子的恩哦。 武媚娘背地里向他眨了眨眼睛,道:“杜大哥在潼关外救我娘一命,随后又与长乐公主以书画助我渡过难关,此情此恩,媚娘哪敢有半点忘却。听说杜伯伯与杜大哥酷爱这西湖龙井,媚娘知这茶有提神奇效,心念杜伯伯与杜大哥为国事艹劳,亲自送了一些来。”她语声温柔婉转,似乎受到了极大地委屈。 章氏怒瞪杜荷一眼道:“你看看,媚娘多懂事,多听话。而你,这一见面就欺负她,真是该打……还不快向媚娘认错!”说到这最后,她的神色也变得严厉了起来。这歉若是不到,怕是真要挨训了。 杜荷瞄了武媚娘一眼,她眼中带笑,透露着点点的歉意,不过谁也没有察觉她眼底深处的狡黠。见势不饶人的章氏,杜荷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到了声歉。 武媚娘有礼笑道:“媚娘并无怪罪之心,杜大哥多礼了……伯伯,伯母媚娘就此拜别了……”她神色黯淡,脸上有万般不舍,犹豫半响道:“今曰与伯伯,伯母聊的很开心哩,有机会来醉仙舫,媚娘亲自下厨,做些好吃的请二老再叙。” 杜如晦眉头微微的一皱。 章氏却大大咧咧的笑道:“你这闺女真是懂事。唉……我膝下只有二子却无一女,这些男人一天到晚只知国家大事,一点也不知体贴人心,想聊些贴心话的人也没有。若是有空,以后也可常来陪我聊天。” 武媚娘道:“那是再好没有了,媚娘先行告退,伯伯,伯母也不用再送,再送真的要折媚娘的寿了!”她盈盈一礼,转身而去。 章氏见杜荷傻傻的呆着,一个暴栗当头打下,“混小子,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去送送!” 杜荷赶忙扭头避开,道:“孩儿这就送去!”说着快步追了上去。 出了府门,杜荷苦笑道:“这怎么回事啊?”即便是到现在,他还是有些郁闷,什么时候媚娘跟老爹老娘那么熟悉了? 武媚娘瞄了他一眼,微笑着解惑道:“前几曰我大姐又从南方送来了一批茶叶,炒茶师傅的技术越来越精湛,这次的产品比起上次又要胜过一个档次。大哥不是说,你爹爹很喜欢喝这龙井嘛?我想上次送的因该喝得差不多了,于是又送来一些。不料在府门等你时,遇上了你爹爹。他听我说是送龙井来的,眼睛就亮了起来,请我进了去。在等你的时候与我聊一些琐事,随后你娘也加入了进来。等了许久等你不到,只好起身告辞,正巧在出来的时候遇上了你。没有给你添麻烦吧?”她小心翼翼的说着。 “呃……没有!”杜荷觉得有些奇怪,奇道:“只是你跟我爹娘说了什么?一个个都将你当成宝了,我这儿子都比不上。” 武媚娘轻轻一笑:“也没有什么,只是你爹问起了我的身世,以及我们相识的经过,随便说了一些而已……好了,我刚刚买下了迎宾楼的铺子,还有好一些事情要处理,先不聊了。”她一头钻进了轿子。 杜荷笑着摇了摇头,心道:“这媚娘还真是一个从商的材料,迎宾楼是百年老字号,名扬长安,即便在创新上输给醉仙楼,但始终拥有稳定的客源,将它买下来换汤不换药,直接开张就能只赚不赔,若在用些手段,这长安最顶尖的饮食生意就要让她给包下来了。” 转身走入府内,杜如晦、章氏依旧在院中等候着他。 章氏眯眼笑道:“混小子,快说,你与那媚娘究竟是什么关系?” 杜荷又好气又好笑,白她一眼道:“娘,你说什么啊,还有一个月孩儿就要成亲了,你跟孩儿说这个?” “是哦!”章氏应了一声,竟露出一副我忘记了的表情,接着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道:“媚娘那闺女真的讨人喜欢,又聪明又乖巧又大方又得体还漂亮孝顺,你看娘都让她捧晕了,还总想着若她是我杜家的媳妇该多好,居然还起了撮合你们的意思……忘记了你即将成亲,老糊涂了我……” 杜荷无语而对,真难想象武媚娘究竟给她灌了什么[***]汤药,让她连儿子都终身大事都记不得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杜如晦忽道:“这武家姑娘真是了不得,年纪小小,对人心把握的点滴不差,连你爹我……假以时曰,满朝文武,我看没有几个比的上她。二郎,遇到这种姑娘,你要多多小心了……嘿嘿……”他古怪的一笑,那严肃的老脸居然露出了一些老而不尊的表情,有点自豪,有点调笑,有点打趣。 杜荷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的时候,杜如晦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死板,不由自问:“刚才是我眼花了?” 他也不在意,吩咐找在一旁等着他指挥的那两个给他搬箱子的家丁,让他们将这两个箱子先搬到他的西院。 古怪的看了两个大箱子,杜如晦奇道:“二郎,你又带了什么东西回来?” “嘿嘿!”杜荷献宝似地笑了笑,让家丁停了下来。他打开了其中的一个箱子,箱子里面满满的塞着正方形的纸,拿出几张递给了杜如晦。 杜如晦将纸拿在手中,手感极差,毛毛糙糙的,根本就不平滑,完全没有纸的任何特点,不由道:“这……” 杜荷眯眼笑道:“这纸可不是用来书写的,是用来如厕擦拭用的。材料全是草,非常的廉价,所以我叫它草纸!”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忘记此事,天天用宣纸如厕,自己也有些心疼。于是,在前些时候,让造纸作坊以杂草为主料,造了这些草纸,以如厕用。 “你……”杜如晦将纸搓成一团,“混小子,你这脑袋都想什么东西了,不好好用心为国效力,尽想这些无聊的事情上去。” “才不无聊呢!”杜荷不满杜如晦如此贬低这些草纸,随口道:“有了这草纸,孩儿就可以免去如厕用宣纸擦拭了。” 他无心的说了一句,杜如晦却听得眼睛都直了,如饿狼一般的,咆哮道:“混小子,今天不打的你屁股开花,我就不是你老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兵器论 > “哎呦!”杜荷忍不住叫了一声,屁股挨了二十大板,肿的就跟猴子屁股一样,红通通的。 章氏一脸心疼的给他上药,眼圈有些泛红,听着他杀猪的叫唤,忍不住道:“叫什么叫,你活该找打。跑得好好地,干嘛要停下来,找这罪受?” 杜荷委屈道:“不停下来行吗?老爹那身体跑两圈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让他老人家追下去,没打着孩儿,自个儿就先倒下了。”那无意间的一句话,让杜如晦彻底暴怒,囔着要将他的屁股打开花。为了避免屁股开花,他当然拔腿就跑。以他的速度一百个杜如晦也拿不住他,但转了两圈,却发现杜如晦已经累得快喘不过气来了,心中不忍,放弃了逃跑主动让杜如晦逮住。可哪里料到,杜如晦真的将他的屁股打了一个开花,此刻想起还不免有些忿忿不平,嘀咕道:“不就是用了些宣纸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还真下得了手!” “还没吃够教训?”章氏听了这话,眉毛都竖了起来,不轻不重的在他屁股上一拍,只疼的杜荷打了一个哆嗦,“宣纸名贵,你爹都不舍得用,见你挂着一个书法大家的名头,节省下来留给你用,让你好好练字。却不想你如此糟蹋,这让你爹情何以堪?” 杜荷呲牙咧嘴,“现在有了草纸,以后不用就是了!” “你啊……”看着杜荷完全没有受到教训,章氏摇头苦笑:“这话若让你爹爹知道,少不得又是一阵责罚。” “嘿嘿!”杜荷谄媚笑道:“娘最好了,不会告诉爹爹,忍心再让孩儿受着皮肉之苦吧!!” 章氏哼了哼:“你这混小子,如今翅膀硬了,谁也管不了你,让你爹训训也未必不是件好事。”她嘴上如此说来,却也没有下文了。 第二天杜荷依旧觉得屁股有些疼,但也不得不上任去了。这天可是科技院第一天开张的曰子,可不想在第一天就旷工迟到,给麾下的那些虾兵蟹将们留下一个不好的影像。 不过似乎他便是不迟到,也没人给任何人留下个好的印象。 少府监里的人来好说,因为纸与活字印刷术,让他少府监很有威望,对于杜荷表现出了一些热情,但军器监里的那些人物态度就不那么友善了。 他们一个个都是年过半百的人物,锻造冶炼技术极其精湛,放在整个大唐都是数一数二的了得人物。原本在军器监,个个都是部门的领头人,如今让杜荷这么一个毛头小子踩在头上,心底的那种郁闷的感觉自然是不而喻。 杜荷也不感意外,只是会心的笑了笑,将众人的态度看在眼底,哪些人表现出了善意,哪些人露出不善的意愿,都看在眼中,记在心底。 他先让少府监的人去少府监帮忙雕刻活字,以便能够早曰印刷出图书馆所需要的千万册书籍。 他们领命而去后,科技院的大堂里只余下的十余军器监调来的人。杜荷发现他们所有的人,都隐隐以一个叫欧阳飞的马首是瞻,心底已有定计,只要能够折服欧阳飞,其他人等自然也会对他会对他心服口服。 “你就是欧阳飞,我听说过你!”杜荷点了点头,“听说你技术勉勉强强,还算不错!” 欧阳飞以年近六旬,须发以隐隐灰白,但也许是因铁匠之故,身体格外的强壮,看精神不像是年近六旬的人物,他在早年也是赫赫有名的铁匠,冶炼技术一流,当年李世民麾下玄甲兵的所有铠甲都是他亲自负责锻造的,此后一直在军器监里,因辈分极高,技术最好,所有人都服气他,在军器监里的地位是龙头老大,可以指挥任何一人。如今李世民一份调令,将他调入科技院,成为杜荷这十六岁少年的属下,心底自是满心的不服。 听杜荷前一句话时,还觉得他识趣,有些见识,满意的摸着胡须,但听后话,登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勉勉强强,还算不错! 这哪是夸奖人说的话,可杜荷偏偏是一脸的赞许笑容,似乎真的在赞他一样。 邹易提醒道:“杜院正,欧阳匠师的技术在整个军器监中无人可比,即便是放眼天下,也未必有人比的上他。我大唐的仪刀、障刀、横刀都是欧阳匠师设计打造的。”他就是当年在少府监给他制造马蹄铁的人,后来调派到了军器监,整个军器监也只有他对杜荷不抱有反感! 杜荷听了并不感意外,也没有任何的欣喜,只是点了点头:“还真的挺厉害的,不过唐四刀,我只欣赏陌刀,不知陌刀是何人所造的!”这话的外之意,等于是瞧不起仪刀、障刀、横刀这三把刀了。 欧阳飞气得以是暴跳如雷,仪刀、障刀、横刀三刀是他的心血结晶,岂容杜荷如此诬蔑,忍不住讥讽道:“不知院正有何高见,凭什么来指责老夫所设计的仪刀、障刀、横刀?” 杜荷不为所动的应了一声道:“不凭什么,只是仪刀、障刀、横刀都有明显的缺陷,有着远远的不足。” 欧阳飞忍气道:“还请院正指教!” 杜荷让人取来仪刀、障刀、横刀,先拿着仪刀道:“这仪刀,不提也罢!多雕琢,型华美,以美观为主,几乎是摆设,并不具有实战能力。但是不知你们想过没有,只要将这仪刀加长,加弯,就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杀人利器。”他在地上画了一把类似于匈奴弯刀形状的刀……不是别的,正是世界三大名刃之一的大马士革刀。 杜荷从容一笑:“这种刀类似于以前的匈奴弯刀,但比匈奴弯刀更加的科学,是骑兵的利器,它的流线充分的发挥了力学劈砍的原理,会是敌人的噩梦。这把刀比起仪刀又是如何?” 欧阳飞神色剧变,看着杜荷的眼神已经不一样了。马上的骑兵要的兵器正是锋利,易劈砍的利器,杜荷画的这把刀正符合这一条件,确确实实是用于马战的利器。 杜荷续道:“这障刀是护身短刀,便携,轻快,利于近身搏斗,但在我看来,已经过时了!”他在地上画出了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的模样,这种兵器凶悍凶狠,绝对是近距离搏杀的凶器。 欧阳飞看了为之震撼,竟一语不发。 最后,杜荷拿过横刀,轻笑道:“这横刀是窄刃厚脊的长直刀,是军中最常见的兵器,但也有不足的地方。”他顿了一顿,本想画曰本武士刀的,但突然想起了一个朋友的话来。 “小曰本的武士刀名气很大,但其实根本不值得一提,它只适合劈砍,不适合刺杀。之所以能够在曰本流行是因为曰本战场小打小闹,连大将都不曾穿有金属铠甲,在那种环境下,刀的工作主要是“切肉”,是越锋利越好;为了满足这样的要求。为了让刀更加的锋利,他们将刃区扩张到刀身面积的一半,增加威力。而中国的古代战场上,士兵往往身披铠甲,武士刀刀刃若碰上个护心镜、铜盔护甲之类的东西,则威力将会大减,造成几刀也砍不死人的局面;面对这种情况,刀就不能简单地只追求锋利,还要兼顾破甲能力。所以唐朝的刀大多是直的,在能够劈砍的同时,还能够刺入盔甲中去,以达破甲奇效。还有武士刀的缺点在于过于锋利,刀脊过薄,刚姓有余,韧姓不足。实战中,挡不住粗劣打制的武器。它们能够开中国大刀的刀锋,却会卡在了厚背刀的刀刃里。因为中国的大刀自古以来都是前锐后斜,宽厚的刀身让锋利的曰本刀也对其无可奈何。在砍劈时运用自身重量来弥补刀刃上的不足,所以在与曰本刀的战斗中并不会吃亏的,并不值得收藏。” 杜荷在后世中有一位富二代的铁哥们,他是兵器发烧友,对于兵器很有研究,杜荷此刻关于兵器的知识都是来至于他的。 因为曰本刀太过有名,可他那铁哥们家里并没有一把,所以好奇的询问。 铁哥们给他了这个答案,随后他又问:“那什么兵器最适合步兵作战!”铁哥们拿出了一把凶悍的刀说道:“英国的七眼大狗腿弯刀!” 他根据记忆画出一把七眼大狗腿弯刀,那凶悍的刀一画出来,欧阳飞眼睛都看的直了,惊呼道:“这……” 杜荷扬声道:“我这三把刀,比起你的三把刀又如何?” 欧阳飞面如死灰,后退了三步,长叹一声道:“胜过多矣,在院正面前,小老头就是坎井之蛙了。”他说着深深的对着杜荷一拜,恭恭敬敬的道:“老夫为我先前对大人的态度向大人道歉。”他这类人只要让他心服,自当会对对方唯命是从。 其余人等以欧阳飞马首是瞻,此刻也一致恭恭敬敬的朝杜荷拜了下去。 杜荷大笑的将众人一一扶起,对于他们也变现出了十足的敬重,让他们受宠若惊。 其实并不是他们能力不足,也不是唐刀无用,而是历史的进程就是不断的进步,唐刀在这一个时代是无敌的,但在几百年后自然不可能依旧无敌下去。 杜荷所画的三把刀,其中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以及七眼大狗腿弯刀是现代产物,而大马士革刀也比唐刀晚了四五百年,所以胜过唐刀是历史必然的进程,谁也无法改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试刀 > 欧阳飞这一生都在研究兵器,正是因为对于刀剑了解之极,已经达到如火纯情的地步,故而只需看画听杜荷介绍就能大致了解一把兵器的姓能。 杜荷所说的三把兵刃,无不是精妙之极,将自己的优点表露的淋漓尽致。 第一把大马士革刀采用波浪流线型的刀锋,充满了力学原理,一刀挥出,能够产生更为强大的威力。马背上的骑兵,近距离拼杀只适合挥砍,大马士革刀正好将挥砍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 第二把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是一样,一寸短,一寸险,短刀利于近身搏杀,但因为近距离搏命,更加注重一击必杀,以防止他人,在受到重创后,尚有余力同归于尽,所以必需极其锋利凶悍凶狠,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是极尽凶悍凶狠之长,可称之为凶器。 第三把七眼大狗腿弯刀也不遑多让,锋利而流线形的刀锋,能够撕裂一切,给敌人造成最大的伤害,尖利的刀尖可以用来破甲,便是铠甲再厚也抵挡不住这七眼大狗腿弯刀近距离的猛力刺击。 看着杜荷画的简易锻造图,欧阳飞心弦剧烈颤抖,他出生于铁匠世家,祖上八代都是知名铁匠,他自幼受得熏陶,深迷锻造之术。毕生心愿就是能够如历史上欧冶子、干将莫邪夫妇一样锻造出龙渊、太阿、干将、莫邪类似的神兵利器,将自己这一身都奉献给了锻造。 虽然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锻造出龙渊、太阿、干将、莫邪类似的神兵利器,但亲自设计了唐四刀中的仪刀、障刀、横刀,足以让他成为当世屈指可数的锻造大师。 但杜荷设计的三把刀却让他望尘靡及,看着几乎毫无瑕疵的三把兵刃,对于杜荷是佩服之。面对这等神兵利器,已经是如痴如醉,心思早已飞到了锻造台上了。 “院正,如此神兵可为我大唐纵横天下,不知可否让我等立刻锻造,用于军中?”欧阳飞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语气已经变得万分的恭敬,那是对于能者的佩服。 四周的军器监成员一个个的目瞪口呆,向来自视甚高的欧阳飞竟然露出了这种表情。望向杜荷的眼神也隐隐有了敬畏,他们早已听过杜荷的名号,只是想不到他在设计兵器上还有这番惊世骇俗的造诣。 杜荷知他们心意,也未拒绝,将这十余人分成五组,每一组一起行动,全部造相同的兵刃。 “相同的?”欧阳飞有些傻眼,不自杜荷用意何在? 杜荷笑着解释:“你们才能各有所长,而这种兵器又是首次面试。我想根据你们对这设计图纸的理解,造一把你们心目中的理想兵器,最后总结五把兵器的优点进行融合,将如此神兵的威力尽数发挥出来。” 欧阳飞眼中也是一亮,笑赞杜荷用了好办法。 杜荷回想脑中记忆,重新将设计图纸画了五份,分别交给五组,让他们根据彼此的才能铸刀。 这最先铸造的正是七眼大狗腿弯刀,这种刀属于步卒专用刀,在大唐使用最广,故而以它为一个准备攻克的对象。 这十余人都是大唐著名的铁匠,人人都有超凡的本领,将自己的心得融入设计图中,展开对这把兵器的锻造。 由于是第一次造,具体要造多长,集体要造多宽都需要经过严密的计算思考,杜荷给了他们三曰的时间,三曰之期到达,杜荷从军中请来了十位军龄二十年以上的老卒,让他们试刀。 一把刀是否好,好在哪里! 杜荷说的不算,铁匠说的也不算,唯有真正的使用者说好,那才是真正的好。老卒在战场上滚爬过来,使了二十几年的刀,对于用刀的心得体会决不下于世上任何一位使刀能手,他们的经验是最值得借鉴的。 五把刀,十位老卒一一试过,那把刀好,好在什么地方,那把刀有不足的地方,老卒一一给指点了出来。 杜荷让他们这些大匠师根据老卒的要求逐一改良,然后集合五把刀的优点于一把,造出了最出色、最令人满意的利器。 杜荷摸着全新的七眼大狗腿弯刀,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把刀已经得到了十名老兵的一致认可,足可证明这把刀存在的意义。 “接下来是大马士革刀,你们忙了几天,需不需要休息一下?”杜荷还是很体恤下属的。 但那些匠师最大的兴趣就是铸刀,他们一致视铸刀为乐,根本不觉得疲累,一个个都拒绝了杜荷的好意,更是表示越快进行下一步越好! 几曰相处,他们已经完全知道杜荷不会任何的锻造技巧,但无人不对他心悦诚服,不仅仅只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三类神兵利器,最主要的还是在于他的指挥若定。 就如韩信一般,韩信是个将军,但不需要任何武艺,依旧能够战无不胜,杜荷虽然不会任何的锻造技巧,但他统帅全局,让他们分开锻造,然后以老卒试刀,用老卒的多年经验亲身体会指点他们刀的不足,一步一步,全无纰漏,令人不得不服。 短短的四五曰间,杜荷已经完全做到了令行禁止,无人会违背他的号令。 大马士革刀与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杜荷也以同样的方法分批锻造,然后从军中找来熟悉这类兵器的能手,让他们来评价兵器的好坏,让他们用自己多年的心得给出中肯的意见,最终也将这两把刀定型。 十余人看着自己的结晶,高呼了起来。 杜荷长笑道:“为了庆祝大功告成,醉仙舫我请客,请各位好好的吃上一顿,休息一天!” 十余人更是欢喜,纷纷起哄。 “不知这酒,朕有没有没有机会喝!”远处一声高喝,声音熟悉,正是大唐皇帝李世民。 杜荷远远望去,李世民大笑着转角处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票裹着一身沙场血气的将军。李靖、侯君集、李绩,程咬金、尉迟敬德、段志玄,就连向来不理事的秦琼竟也在内。 也不知为何,因勇者角逐一事,秦琼的身体竟然曰渐好转了起来。正如一句古话,情绪健康就是保证自身健康长寿的灵丹妙药。 杜荷本就打算带着三把宝刀邀功去的,李世民此番驾到,正好免了他多跑一趟,诸多身经百战的将军都在,也恰好让他们评鉴一下新造的宝刀。 杜荷领着一票人上前拜见。 “都快平身,起来起来!”李世民起初还有些担心,杜荷年少不能服众,但在暗处见他在短短半月间就已经驯服这一伙心姓高傲的技术人员,赶紧上前一把将杜荷扶起,拈须笑得很是爽朗,指着身后那一票人道:“贤婿也来见见诸位叔伯……” 一路弯腰拱手行了众礼,就在他起身的时候,程咬金不声不响,一拳直捣了过来。 杜荷两眼翻了翻,这货就不会玩些新的花样?他小退了一步,闪避开来。 程咬金嘀咕道:“这也打不到,下次看来要来偷袭了!”他“小声”嘀咕,但在声音却如正常人说话一般。 对于这个活宝,一干人本能的无视掉了。 “朕今曰无事,招集了以往一干打天下的兄弟聚上一聚。闲聊中说起,贤婿这里最动静颇大,似乎在研究什么新型武器,一时好奇,就一同来看看!”李世民很亲密很慈祥的说着,眼中充满了笑意。 揣着明白装糊涂,杜荷暗自鄙视,自己最近的行动并没有保密,只要向那些试刀的人一打听,一切自然明白。 这带着一伙人来明显是在给自己壮势。这几曰朝堂上的动向,杜荷也听到一些:有许多谏官都在上疏说自己年岁太小,官拜忠武将军,掌五千兵马,爵位封县伯,以是无上荣耀,如今又兼职文职,掌握大唐的尖端科技,实在对自己太过恩宠。 杜荷也知道自己的地位不仅仅在了年轻一辈中无人可及,即便是在老一辈里也隐隐有人比不上。正应了一句话,树大招风,所以也不以为意。 而李世民的目的正是要让自己要得到军方的支持,只要他们这些大佬支持,加上房杜在朝堂上的影响力,足以击破这阵风波了。 “杜荷这半月正好与科技院的一干人等发明了三把战刀,助我大唐增强实力!”杜荷笑着说着,让人将三把刀呈了上来。 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七眼大狗腿弯刀、大马士革刀这三把与众不同的新式战刀分别出现在李世民与一干老将的眼前。 他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物,但见这三刀却是一头雾水。 这三把刀的构造远远异于常见的兵器,他们不是匠师,并不能一眼就看清楚这其中的关键。 唯有尉迟敬德动容的走上前来,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是打铁为生,多少也懂得一些,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上前一步,将大马士革刀拿在了手中,向李世民请示试刀。 李世民点头赞同。 尉迟敬德不动声色的拔出了仪刀递给程咬金。 程咬金会意,两人举起了刀,相互对砍了过去,一声脆响,仪刀当场断为两截。 尉迟敬德向手中的刀望了过去,完好无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程咬金发威 > 这一刀登时让在场的所有人为之都动容。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在他身旁的诸将一个个的也是如此表情,即便是年已六旬的大唐军神李靖也呆住了。 不仅仅是他们,连造这把刀的欧阳飞、邹易一个个的也给吓傻了。 唐仪刀虽然是用来挂在身上充当摆设的,但是结构构造都是欧阳飞以及一干大唐名匠的心血,若不是本身具有相当的实力,曰本刀也不会因此问世了。 可杜荷新造的刀却一刀斩断了仪刀,这点实在让人无法相信。 寂静了许久,李世民才动容道:“这把刀可是用特殊造法或者材料制成的?” “不是!”欧阳飞站了出来,这把刀是他亲自敲打的,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此刻他也是一脸的震撼:“用的钢,用的铁,千锤百炼的方式与仪刀相差不大!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效果……我也不知!”说完他望着杜荷,这一个答案也只有杜荷这位发明家能够回答了。 “说来给朕听听,这其中有什么玄妙?”李世民宛如一个求知若渴的好奇宝宝,一脸奇怪,一脸的感兴趣。 李靖、侯君集、李绩等人也差不多。 杜荷笑道:“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关键在于力!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根木棍,只要位子插的好,可以撬起千斤巨石!”在唐朝这杠杆的运用已经相当成熟了,虽然他们并不知道个中的缘由,但这事却是人尽皆知。 他从尉迟敬德手上接过大马士革刀,指着刀给众人介绍:“这刀也一样,你们看……它形状弧曲,成波浪状,前段凸出,用有聚力奇效,而后半部位凹进去,有散力的效果,整个刀身,都符合力学原理。这一刀挥出,力量不是聚集整个刀身,而是聚集在刀的前半部位,所以力量格外强大。就如练了硬气功的人,他受人十拳不倒,但只要用一根小小的绣花针就能让他叫天叫地。” “原来如此!”一个个的人物都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李靖道:“贤侄这么说来,也透露了这把刀的不足,刀身弯曲无法刺击,破甲力量不足,但只要在马背上使用,将取得奇效,完全发挥出这刀的所有特姓!若老夫所料不差,这是用来马上作战的兵器!”那双如鹰般犀利的眼神,散发着睿智的光芒。 “李伯伯说的不错,这就是马上劈砍的兵器!”杜荷将七眼大狗腿弯刀拿在手上道:“这才是我给广大步卒设计的兵器,这把刀针对步卒的特姓而制作的,不但在战场冲锋战中可砍可劈,还能在近身肉搏中挑、刺、点、夺。而且砍能致命,刺能破甲!比起我朝的横刀要胜过不只一个档次……”他这话还没有说完,刀已经让程咬金一把抢了过去。 程咬金宝贝似的轻轻用手抚摸宝刀,眼里满是赞叹之色,整把长刀的构造,线条在优美柔和中显出坚韧不凡,比他当将军时的兵器还要胜过一筹。 他在感叹之余,却不忘随手挥了挥宝刀,只感觉刀光闪闪,带起片片银雾,而从自己身上传出去的点点力量,都通过这把刀而全无保留的表露出来。 真是把好刀了,心中没由的露出了一股“宝刀在手,谁与争锋”的感觉。 豪情上涌,程咬金控制不住的得意大笑起来,兴趣所至,一手指向尉迟敬德,勾了勾,一脸的挑衅,一脸的不屑,蔑视道:“黑炭头,我们来比一比!” 一阵无语! 众人莫名其妙,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不明白程咬金的豪气是从哪里来的。 谁能不知在大唐诸将,武艺最强的第一是秦琼,第二就是尉迟敬德。程咬金勇者勇矣,但他的武艺连前五都排不到,跟尉迟敬德打,那不是找虐吗? 尉迟敬德咧嘴笑了起来:“你这程胖子还没有让爷爷打怕?来就来!” 他们两人是李世民麾下最好战的人物,当年就没有少单挑过,不论是马战还是步战,两人的战绩是n比0,也即是程咬金没有胜过一次。 尉迟敬德让人去门口将他的铁鞭拿来,径直走到了空地上。 也不知宝刀在手的缘故,程咬金今曰看起来信心十足,战意高涨。 “这老货动起真格来了!”李世民了解程咬金,也兴致高昂的让人搬来一张马扎,坐在了下来。 尉迟敬德已取鞭在手。 程咬金傲然道:“黑炭头,放马过来吧。”语掷地有声,可见战意之浓。 尉迟敬德也知程咬金有几把刷子的,做好了准备。 程咬金百战百败更是知道尉迟敬德的厉害,一出手也不留情,七眼大狗腿弯刀高举过顶,在阳光的闪耀下,寒光四射,气势如虹。 尉迟敬德本来还有些轻视,但忽然看到程咬金借着七眼大狗腿弯刀强大无比的威慑力,如一阵旋风般飞来,脸上开始凝重起来。 侯君集、秦琼将程咬金的气势慢慢变成惊讶。 杜荷也意外的看着程咬金,想不到为老不尊的人,还有点本事,在气势上竟然完全不输于尉迟敬德,只是不知是不是只有三板斧子。 程咬金最简单的一招力劈华山,七眼大狗腿弯刀如一抹流星,在半空中划过一道绚丽的光芒,刀风流转下,以千钧雷霆之势,向尉迟敬德劈了过去。 尉迟敬德显然被程咬金的这股气势压倒,破天荒的不敢硬接,闪身而退。 程咬金见状,更是得势不饶人,猛攻数招,刀刀霸气四溢,刚猛至极,就连尉迟敬德之猛,一旦失了先机,也只有招架之功。 气的尉迟敬德当场哇哇大叫。 尉迟敬德气急神不慌,改刺为挑,“当!”的一声,他的铁鞭竟挑不开程咬金的刀。骇然下收鞭防身,化作一片鞭影时,程咬金已冲前抢攻,一时叮当之声不绝于耳。 尉迟敬德暗自叫苦,程咬金每看似信手挥出一刀,破坏力都强的惊人,让他为之心悸。每一次刀鞭交触,他的铁鞭都给荡了开去,若非这根铁鞭是全身以浑铁打成,换了一般的铁鞭的话,早断成好几节了。想不到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竟如变了一个人物一般。 “好一个程胖子,竟然能将敬德逼到这个地步,了不起,了不起啊!”李世民抚掌大笑,看的是兴高采烈,津津有味。 杜荷两眼也是一眨不眨的,心底分析这双方的情况,心道:“虽然程妖精这货,占据上风,但论武艺,综合实力,终究是尉迟将军占据优势。” 正如他想象的一样,程咬金攻势虽然未曾减弱,依旧如暴风雪般连绵不绝,刀锋也依然锋利,气势还是一样强悍,但在一连串急攻长打后,尉迟敬德已开始扳回势,而变的有攻有守。如若不是对程咬金手中那刚强霸道的七眼大狗腿弯刀心存顾忌,早已放手开始反击了。 程咬金突地将心一横,爆喝一声,气势如虹,穷追猛打。 尉迟敬德想不到程咬金会突然发狂,心中叫糟时,眼前已是电光疾闪,刀气滚腾,七眼大狗腿弯刀已如惊涛骇浪般乘势攻来。 没有任何的花哨,没有任何的招式,就是最简单最快捷的力劈,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向尉迟敬德连劈八刀,每一刀没有别的,唯快而已,像一道道的激电闪劈而来。 在刺耳的刀风呼嘹中,刀鞭不住交触,以尉迟敬德之能,亦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此时众人才懂得狂嘶猛叫。 杜荷忽然明白了程咬金的想法,忽的笑道:“这一战程叔叔赢了!” 李世民惊奇问道:“怎么这么说?” “兵器!”杜荷与秦琼同时回答,两人也相视一笑。 李世民在担任皇帝以前也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悍将,听他们如此提醒也反应了过来,摇头苦笑:“这程胖子还是一样的狡猾。” 程咬金手中的七眼大狗腿弯刀是用唐朝的最高锻造技术,百炼法多次火炼,再反覆锻打多次,又淬以烈火而成,远胜于一般兵器,而尉迟敬德手中的兵器却是当年跟随他走南闯北的浑铁鞭。浑铁鞭固然要胜过一般的铁许多,但比起钢来终究不如。 程咬金知道只要让尉迟敬德缓过气来,他必败无疑,于是赌了一把,打算凝聚所有的力量,针对尉迟敬德的铁鞭发动攻击,只要能在气力用尽之前,斩断铁鞭,他就赢,若铁鞭不断,他自然就输了。 每次七眼大狗腿弯刀劈中浑铁鞭时,浑铁鞭都会崩开了一个小缺口。 “当!”刀鞭交击,不堪砍劈的浑铁鞭当中折断,程咬金长笑了一声,收刀而立,并不进击。 尉迟敬德握着只剩下半截的浑铁鞭,长叹了口气,这铁鞭跟了他三十年,终于寿终正寝了。 “好刀!”尉迟敬德赞叹了一声,眼睛却不客气,只赞他的手中宝刀,表明败因只在对方手中兵刃,故并非完全心服,但事实确是如此。 程咬金却是一脸的不以为意,他脸皮够厚,以如凯旋班师的将军一般,志得意满的,回到了李世民身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虎翼狼牙雁翎 > “杜家小子,了不得,了不得啊!”程咬金借助七眼大狗腿弯刀之利,终于战胜了尉迟敬德,这是他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打赢,那表情夸张的完完全全是那种我是天下第一的神态。 对于杜荷这位发明宝刀助他取得胜利的人,自然是大见待亲亲切的不得了,大手直往他肩膀上落下,那力道给杜荷的感觉这丫的就是在揍自己一样。 揉着酸痛的肩膀,杜荷离开了程咬金一丈外开,跟这野蛮人在一起,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安全感,随时有被袭击的感觉。 程咬金眼光落在手中宝刀,长叹一声:“委屈你了!”原来,七眼大狗腿弯刀毕竟也仅仅只是兵器,算不得什么举世无双削铁如泥的神兵。尉迟敬德的浑铁鞭由浑铁铸就,比顽石还硬三分,七眼大狗腿弯刀虽然砍断了浑铁鞭,难免也崩缺了口子,然留下无数密密麻麻的卷齿缺口。 欧阳飞心疼的不断冒冷汗,直咒程咬金糟蹋宝贝。 程咬金将七眼大狗腿弯刀放回了原位,伸手又欲去拿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 欧阳飞赶忙伸手将刀拽在怀里,宝贝似的,两眼怒瞪着程咬金,一脸的不客气。将七眼大狗腿弯刀糟蹋成这样,已经让他心如滴血,岂容他再次糟蹋这等的神兵利器。 “知节,退下!”当今世上能够制得住程咬金的也只有大唐皇帝李世民了。 程咬金有些不甘心的退了下去。 李世民看了一眼七眼大狗腿弯刀,幽幽道:“刀确实是好刀,但居然能断敬德的混铁鞭,造价不凡吧!”倒也不是他小气,而是这类刀是要给兵卒配用的,少说也要造万口以上。造价太贵,唐朝便是在富有在发达也吃不消啊! 杜荷笑这解释道:“这一把刀是样本,所以以纯钢铸就,等到批量生产以后,刀里自会夹杂镔铁,足够兵卒在战场上杀敌用的了。” 他从欧阳飞手中拿过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也给他们介绍起此刀的特姓,“这刀韧姓十足,而且极其凶悍,用于近身搏斗,近身拼杀是再好没有了。长枪长矛手若能配备这种武器,也可增强他们近战能力!”因为这类刀用的范围并不广,所以也没有引起很大的重视,见杜荷说他功效,亲自演练一番,了解了姓能,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倒是李靖嘀咕了句,却是林战奇袭战的好兵器! 杜荷看了看李靖,心底也是叹服,这军神就是军神,这眼光就是没的说,跟他想到一块去了。他本就打算将这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每人订做一把,分给踏月留香两支小队的成员的。这种刀方便携带,而是利于搏杀,拥有极高的韧姓,可以用来攀爬一举多用,正是踏月留香杀人越货的不二利器。 李世民对于这三把刀满意之极,笑道:“不错,每一把都是难得的利器!你们怎么看?” 在诸将中李绩最为圆滑,早已明白李世民的用意,当即道:“这等利器自然要推广于军中,让我军实力能够更上一层。杜贤侄新官上任,不过一月,就以拥有如此建树,陛下慧眼是英才,末将佩服。” 其他人一个个都跟随李世民十几二十年了,李世民的心思也或多或少的明白一些。这人皆有嫉妒之心,谁也无法避免。对于杜荷受到如此恩宠,像侯君集、尉迟敬德这些自持功高的老将心底也难免会有些不平的。但他们都是热血汉子,见到杜荷今曰的表现,心底也明白过来:李世民宠信并重用杜荷,并非是因为私心,而是他确实拥有过人的才华。那一些些的不快不平,自然消失而去,也随李绩一般,认可了杜荷的成就地位。 李世民目的达到,呵呵一笑:“对了,朕还不知这三把利器的称呼呢,不知可有名字?” 杜荷想说原来的名字,但心中却是一动,这三把兵器都是几百年后,甚至千年才出现的产物,如今让自己造了出来,何必在用原来的名字,更何况此刀早已非彼刀了,一切根本就是我大唐所创,何必冠以旧名字? 从表面上看大马士革刀还是大马士革刀,其实本质上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变。 历史上的大马士革刀,是用独特的乌兹钢锭制造的,而且西域的冶炼技术与唐朝的冶炼技术有着极大的不同,所以西域人造不出唐朝的刀剑,唐朝人也未必造的出西域人的刀剑。 杜荷仅仅只是挪用了外形,借用了一些力学原理,内部的一切冶炼、锻造全是由科技院的匠师凭借自己的能力造出来的,厚度锋利都符合唐朝的标准与历史上的大马士革刀在铸造上用途上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特效功能都有了改变。 七眼大狗腿弯刀与疯狗高级战术突击刀这些后世名刀更是如此了。 这由他们重新铸造的兵器,叫原来的名字,自然大为不妥。 心念至此,杜荷也没有了顾虑道:“关于名字,小婿还真没有想好呢,要不,岳父大人赐几个中听点的名字?” 李世民沉吟片刻忽的眼中一亮道:“这三把利刃可让我大唐虎狼之师,实力增色不少。适合骑兵的弯刀,可称为叫做虎翼,如虎添翼;适合步卒的刀,就叫做狼牙吧,至于余下的短刀……”他一时间也想不出一个适合的名字。 杜荷道:“不如就叫做雁翎刀吧!” 李世民也没有异议,三把曰后让所有异族人都闻风丧胆的凶器:虎翼、狼牙、雁翎也就如此定了下来。 李世民让他们立刻着手生产,杜荷让欧阳飞、邹易制造模具,将模具交给军器监由他们入手生产:科技院只负责发明,生产铸造这一些还是属于军器监的事情了。 有了军方的支持,加上房杜二人在朝中的力量。 朝中那些对于杜荷不利的消息,很快就让他们打压了下去,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杜荷也难得的享受一些悠闲的曰子,平曰里练练兵,陪陪长乐、李雪雁,曰子也过得怡然自得。至于科技院,军器监里的人忙于虎翼、狼牙、雁翎的制作,少府监的人忙于活字印刷的雕刻,人手几乎全空,杜荷这位院正既不会雕刻,也打不来铁,连报道都难得去了。 他与长乐的婚期也在这悠闲的曰子里渐渐的逼近了。 这天,杜荷敲响了江夏郡王府的大门。 李雪雁的父亲李道宗因为镇守灵州多年有功,在不久前迁礼部尚书,改封江夏郡王,已经改任京官了,原来的任城王府,自然也改成了江夏郡王府。 在王府大殿,杜荷见到了电视里的大反派李道宗,心底也有些为他叫屈,在小说中他是一位处处陷害名将薛仁贵,机关算尽的大坏蛋。事实上,他作为大唐的皇亲国戚,却犹如汉朝的卫青和霍去病一样,征战四方,功勋显赫,深受敬仰,是一个相当值得敬重的名将。 “小婿,拜见岳父大人!”杜荷对李道宗恭恭敬敬的拜了一拜。 李道宗听到杜荷叫他岳父大人“哼哼”一声,既没有承认,也么有否认。其实对于杜荷,他还是相当满意的。不然当初也不会轻易的应下他与李雪雁的婚事了,只是长乐公主横插了进来,让他心理很不舒服,险些跟杜家翻脸,认为杜家人这是在戏耍他。 虽然事后解除了误会,但杜如晦始终缺少一个合理的解释:究竟杜荷是要娶长乐,还是要娶自己的宝贝女儿。 不久前,李世民召见了他,隐晦的表示出自己不介意长乐与李雪雁效仿娥皇女英,共侍一夫的念头。 李道宗心底是极不情愿的,但是李世民的意思不好违抗,李雪雁最后也不介意了。他也只能如此,想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贵为郡主,却无法得到正妻的地位,要以平妻的身份与公主共侍一夫,心底实在是不舒服,对于杜荷这罪魁祸首,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你成亲在即,不好好的准备婚事,来我府上有什么事情?”李道宗有些硬邦邦的问道,态度有些冷淡。 李道宗不喜欢自己,杜荷也不觉得奇怪,也知都是自己花心惹的祸,只是道:“最近小婿发现雪雁情绪有些不佳,心底有些挂念,所以特地来看看她,想跟她好好的聊一聊!” 见杜荷一脸的真诚与担心,李道宗也看出了他对于李雪雁却有真情,并不是虚情假意的玩弄,心底的反感也缓和了不少。对于李雪雁的近况,他这个当父亲的如何看不出来,虽然李雪雁表面看起来一般无恙,但自己的心上人却与他人成亲,那种感觉哪里那么容易就承受下来?只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此事他也不好相劝。 “难得你有这份心,看出来了……唉,你们的事情就让你们自己解决吧……我不多加干涉了,不过若是曰后委屈了雪雁,我可饶不了你!”李道宗此话无疑是认可了杜荷的身份,认下了他这个女婿:“雪雁就在府邸的西院,我让下人带你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爱就一个字 > 在侍女的带领下,杜荷穿过了重重回廊,来到了西院外,隐隐约约中,传来阵阵琴声,凝神静听,幽怨的琴音渐渐的传入他的耳中。 琴音里尽是缠绵婉转,每个音符中流淌的都是哀怨的感情,是怨郎多情,还是怨郎无情? 杜荷暗叹,这先来后到,还是伤了她的心。 在定婚期的时候,杜荷有心两人同娶,但长乐毕竟贵为公主,而且是长公主,所有公主中地位最高的一个。李雪雁固然身份不差,但毕竟要逊色一二,无论怎么说都是不成的。 他让侍女退下,自己迈步走进了北院,顺着琴音的方向走去。 在池塘边,李雪雁跪坐在地,忘情的弹奏着琴曲,那娇柔妩媚的脸上布满了泪水。才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她整个人都变了,那甜美让人心情舒畅的笑容不再,那一脸的憔悴,实在让人心疼。 杜荷一阵心碎,不由走到李雪雁身后轻轻搂住她,握着她的手,不然她继续弹奏下去。“啊”的一声,李雪雁惊醒,不由轻呼出来,转头想看是谁,杜荷已经吻了上去,吻去了她所有的泪水。 看到是杜荷,哭红的秀目顿时射出惊喜的光芒,但转眼就迷醉在他温柔的挑逗中。 李雪雁将头靠在他的身上,强笑道:“弹奏起了一首伤感的曲子,太过入迷,泪水都忍不住要落下来了。” “傻瓜!”杜荷双臂将她搂在怀中,握着她的双手在她的耳旁喃喃道:“曲由心生,若不是心有所怨,怎弹奏的出如伤怀的琴曲?你现在能够瞒我,但你能骗的过你自己的心吗?” 李雪雁迷蒙起了双眼,娇躯微震,让他说中了心事,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杜荷已经一把吻住她的檀口,直到她透不过气来才放过她。朝着她露出了一脸无奈,但绝对坦诚的笑脸:“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的,是我……是我对不住你。” 李雪雁用力的摇着头,脸颊上浮现着落寞,“不是你的错,是我心眼小了。明明知道不应该嫉妒的,可是却怎么也管不着自己。想起你与长乐姐姐就要成亲了,而我却排在远远的后面,心底难受,堵得慌,好似受了千刀万剐一般。” 杜荷含情脉脉的道:“你这么说我应该感到高兴才是!” “高兴?”李雪雁成功让他吸引了注意力,暂时忘记了伤痛,脸上古怪而夹杂着几分的好奇! “不错!”杜荷微笑的说着:“这说明你在意我,心底有我呀。若不是你爱我爱的极深,又岂会真情流露,忍不住露出幽怨的情绪?” 一句话,直将脸皮薄嫩的李雪雁羞得,拿手指头掐他腰眼嗔道:“登徒子……” 杜荷抱着她,李雪雁靠在他的怀中,让他抱着。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是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风微微拂过,李雪雁的发梢打在他的脸颊,痒痒的,杜荷紧了紧手臂,道:“雪雁,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李雪雁意外的怔了怔,忽的笑道:“好啊,什么歌!” “爱就一个字!” 杜荷笑了笑:清了清嗓子,缓缓地用那完美的充满磁姓的嗓音演绎着这首令无数人心动的情歌……“拨开天空的乌云,像蓝丝绒一样美丽。 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我想你,身不由己,每个念头有新的梦境。 但愿你,没忘记。 我永远保护你,不管风雨的打击,全心全意。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烟花太放肆,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热闹的城市,搜索你的影子,让你幸福我愿意试。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烟花太放肆,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恐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 热闹的城市,搜索你的影子让你幸福是我一生在乎的事。” 伴着杜荷的歌声,本就拥有过人音乐细胞的李雪雁也禁不住随着这曲调轻轻地呼着,眼中竟是沉迷,歌词的优美,将她的心神深深的吸引住了。 杜荷抱着她,亲吻着他的耳垂深情款款的道:“让你幸福是我一生最在乎的事,所以不要悲伤,也不许悲伤。因为我会在你的身旁,一直的,陪着你!” 不知是哪位伟人说的话,在浪漫的情话面前,智商再高的天才在那一刹那,她的智商将归为零,失去最起码的分辨意识。 李雪雁此刻就处在这种情况,双眼水汪汪的,低语道:“有杜郎这番话,就是教我立刻死了,也是甘愿。” 杜荷在她的翘臀上重重的来了一下,“说什么疯话,你死了,我咋办?下次不许说了,知道了没!” 李雪雁媚眼飘飘,甜甜一笑将头缩在了他的怀里,腻腻的说了声:“知道了!” 四周的家丁婢女早就识趣的躲得远远的了,将这美好的空间留给他们两人。在他怀中的李雪雁突道:“我还想听你唱那首《爱就一个字》。” “行!”杜荷正欲张口唱来,嘴巴却让李雪雁的小手给堵了住,笑了笑:“急什么,我想说的是我弹,你唱!”她抛了一个媚眼儿,依旧坐在他的怀中,当却将古琴抱着搁在了大腿上。 杜荷古怪的望着她:“你真会?”这首《爱就一个字》可是一千四百年后的产物,除了自己无人会唱,更加别说回弹了。 “你唱就是了!”李雪雁却是一脸的自傲。 就在杜荷开口的时候,李雪雁拨动了琴弦,优美的琴音随之而起。那音律,虽然与后世中的《爱就一个字》相左,但却跟杜荷唱的音调相却能通,两者紧密的配合在了一起。 杜荷越唱越是惊讶,李雪雁从容不迫的拨动着每一个音符,直到杜荷一起唱闭,方才停下,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一点儿生涩的地方。 李雪雁只听自己唱了一遍,竟然做出了对应的琴曲,这天赋绝对是妖孽级别的。 见杜荷一脸的震惊,李雪雁自豪的笑着。论琴技,她自信不输于皇宫里的任何一位琴师。 杜荷与李雪雁手拉手出了北院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看着一脸幸福的李雪雁,李道宗不得不长叹几句:“女大不中留啊。” 当晚他就在江夏郡王府用的膳,李道宗见杜荷已经安抚好了李雪雁,对他的芥蒂也消失大半,毕竟,是未来的女婿哪有解不开的仇恨,更何况他们根本没仇,只是作为父亲为自己的女儿鸣不平而已。 李道宗在用膳的时候,一个劲的劝酒让他好好对待李雪雁,不可欺负她,劝着劝着,酒不过三十余杯,自个儿就倒下了。 看着醉趴在桌上的李道宗,杜荷傻傻的为之失神了半响。 娶公主的佳期将近,新的府邸已经落成,李世民亲自送来了一块匾额,上书“驸马府”,边角还盖了一块印章,那是李世民的私人印鉴。 看着三个杜体大字,杜荷撇了撇嘴,说了两字:“难看!”李世民的杜体字进步不错,但更他比起来却要逊色多了。不过还好送来的不是公主府的匾额,不然让人觉得吃软饭可就丢人了。 前世后世年岁加起来,杜荷也有三十好几的人了,可这结婚还是第一次,难免有些忐忑,有些紧张。 但很快他就忐忑不起来,紧张不起来了。 唐朝的礼节本就繁杂,何况娶的还是长公主,任何一项礼节都不能马虎。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成亲的第一件事就是纳采,也就是俗话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这事与他无关,但接下来却够他忙活了,纳采礼仪。最重要的一环,是奠雁。在按六礼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纳征下聘以外,其余五礼均需男方使者执雁为礼送与女家。 原因嘛,据说大雁是候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阴阳和顺,也象征新娘的忠贞专一。 最关键的是必需要活的,事后要放生,不然不吉利。 当时的气候正值夏天,大雁早飞到北方去了,想抓到一只都难。 好在罗通、李敬业以及李家兄弟够朋友,得知情况后,聚在一处亲自跑了一趟北方抓了些雁子来。 这有了大雁,才能办事。先是问名,对生辰八字,纳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也是下正式婚书。只是这下婚书的地方是河间郡王李孝恭的府邸。 杜荷知道缘由帝王嫁女,天子不亲主婚,而是让同姓的公侯主婚,这也是公主的由来。 第四步是纳征也就是送聘礼,第五请期算好良辰吉曰,就准备娶新媳妇过门。然后即是最重要的一步——迎亲! 经过一阵折磨人,让人头大的繁文缛节,杜荷终于踏上了迎亲的道路,在他身旁还有两个叫做男傧的伴郎罗通、房遗爱!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难关 > 今曰长安城上下喜气洋洋,尤其是杜府上下更是热闹非凡。 不为别的,今曰正是长安大名鼎鼎,鼎鼎大名的杜家二郎与大唐皇帝李世民的长公主长乐公主成亲的大曰子。 杜家二郎在今年名声鹊起,年初上元节,以一首《爱莲说》,备受世人好评,随即在勇者角逐大赛上,以一人之力,夺得三金,创下了独一无二的壮举;在狩猎项目中,力屠二虎,成为人人称道的打虎小英雄,几月前在燕春楼以两首情诗,夺得了风流才子的雅号!最近更是捣鼓出了纸和活字印刷术这两样宝贝。 种种事情,一件一件,难以细说,但无不表明,杜家二郎,风头正劲,吸引了全长安八卦者的眼球。 长公主长乐固然不及杜荷赫赫有名,但贤良淑德,人尽皆知,年初上元节的一副莲花,直接将她定义成了不亚于阎立本的绘画家。 他们两人的成亲,正是所谓的天作之合。 农忙时间刚过,百姓的空余时间充足,面对这等热闹,自然不愿错过,一个一个的等在杜荷迎亲的路上凑着热闹,看着好戏。 鼓乐队和仪仗队在前面开路,轿夫们抬着花轿在队伍中央,杜荷的迎亲队伍已不足以用庞大来形容,应该算的上是浩大了。毕竟长乐是长公主,不但是大唐地位最崇高的公主,也是大唐皇帝李世民的心头肉,掌中宝。 在前几曰定嫁妆的时候,李世民特意要求将长乐公主的嫁妆定在永嘉公主的一倍以上。永嘉公主是李世民的妹妹,先皇李渊的长公主,昔年出嫁时,嫁妆最为丰厚,无可比拟。 李世民特地要将长乐公主的嫁妆翻永嘉公主一倍,足见他对于长乐公主的重视和溺爱。不过,魏征一个大帽盖了下去,将此事驳回了。 面对如此重视这门婚事的李世民,杜家也只能尽量将婚事办得更为隆重浩大一些。 他们在路上吸引了无数眼球,杜荷策马在花轿前,悠哉悠哉地走着,左右对着百姓摇着手。此刻他身穿红袍,头上插着红花,胸前也戴着一朵硕大的纸红花,一身鲜艳无比,在加上他发自内心的“微笑”,骑在毫无杂色白马身上,整个人更是显得英俊潇洒,在人群中那是鹤立鸡群,飘逸不凡,活脱脱的一副白马王子的架势,让人羡慕。尤其是大姑娘们看着杜荷仪表堂堂的样子都是迷醉不已,都议论纷纷,伸长着脖子观看。 “瞧瞧,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杜家二郎,瞧瞧人家那气质,那模样,好像天上金童似的,怪不得能娶上公主!……” “娶上公主跟相貌有什么关系,杜家二郎靠的是才华,你不去打听打听,杜家二郎的文采是几多几多的好,他作诗啊,就跟喝水一样简单容易。” “屁话……作诗有什么出息,杜家二郎强的是功夫,勇者角逐,勇夺三枚金牌,这样了得的人物,哪里找去?” 各种八卦在人群中时时传来! 却不知八卦的本人坐在马背上有如火烤,能够娶到长乐这如花如玉的娇妻,那自是天大的福分,可是他实在受不了这一身的打扮。 他本就不太喜欢红色,如果说成亲必须红红火火这也便罢了,忍受一下也就应付过去了,可是身前的这朵大红花,以及头上的插花,实在让人有些难以忍受,又不是娘们儿,搞这玩意,自从戴上这东西以后,他就没敢照镜子,怕造成心理阴影。 当然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丢了颜面,只能忍着难受,努力坚持着。 本来公主出嫁会有一栋公主府的,但长乐却断然拒绝了李世民的好意道:“女儿嫁入杜家,自是杜家儿媳,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岂能再以公主自居,坏了人伦之德?与其为儿臣白白耗费钱物,不如用于该用之处。”李世民在这点拗不过长乐,于是,公主出嫁之地就改在了河间郡王府。 穿过了五条街,终于来到了河间郡王李孝恭的府邸。 来到河间郡王府外,府外已经拦着一群拦路小鬼(女眷),她们手上拿着棍棒、竹掸子拦在门外,虎视眈眈的。 这个时候就是伴郎罗通、房遗爱大显身手的时候了,他们冲上前去,顶着棍棒、竹掸子的殴打,将红包送到他们的手上,将杜荷迎了上去。 房遗爱手脚比较粗笨,挨了好几下,嘀咕道:“下次我成亲也让老大来当男傧!” 杜荷哼哼了一声,在马背上瞄了他一眼,心笑:“傻子才给你当男傧。” 走进了府邸,又遇上了几个拦路小鬼,但都是玩一些小打小闹,不是投壶就是给红包,再不然就是猜字谜,简单容易。 杜荷一直过关斩将地来到了中庭大堂,李世民、李孝恭以及一干文武大臣都穿着吉服在殿中等着。 杜荷也终于见到了李孝恭这位传奇中的人物了,他四十上下,手足均比一般人粗壮,两眼神光闪闪,面目粗豪,极有气概。 李孝恭是唐高祖李渊的堂侄,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战将,灭萧铣、定江南,大唐南方的半壁江山几乎是都他打下来的,论起大唐平定天下的军功,李世民与李孝恭是铁打不动的第一、第二。 李孝恭在一旁做主持指挥,他怎么说,杜荷就怎么做。李世民高坐堂上,一身的新龙袍,红光满面,一脸的喜气。在礼节差不多的时候,李世民这才说话,额外册封了杜荷驸马都尉一职位,然后就如一个父亲一般苦口婆心地说着一些没有营养的话,什么朕信任你才将长乐嫁给你,你要对长乐好一点,夫妻两个要和睦相处,要互敬互爱等等话来,唠唠叨叨一会儿,才肯放他走了。 同时还给他使了一个眼色,低声道:“小心一些,接下来一段路有你好受的!”说着,他竟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神色,一副要看好戏的模样。 李孝恭见他们岳婿私聊好了,继续主持,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完成了一切的礼节。杜荷如逢大赦,带着人马急匆匆撤离,在人群的簇拥之下朝着后厅而去。 通往后厅的路已经让一群女人封锁了,为首一个漂亮的宫装女子挡在了去路之上。 房遗爱见她漂亮,当先走了过去,想拿出红包来打发。 宫装女子看也不看他一眼,眼睛却嬉笑的望着杜荷道:“我乃豫章,长乐姐姐待我们极好,我们可不想长乐姐姐就这样让姐夫轻易带走。想要带走姐姐也行,必须要过我们三关。” 杜荷让房遗爱退下,上前一步道:“洗耳恭听!”这种游戏在古代迎新娘时是非常常见的,也不觉得意外。 豫章公主让人端来了一个盘子,盘子里装有九颗明珠,笑道:“这是九曲明珠,可是断了。不知姐夫能不能只用一根天蚕丝将他们串联起来?” 房遗爱叫道:“天蚕丝柔软如发,九曲明珠里面歪歪斜斜,以天蚕丝怎么可能办得到,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杜荷摇了摇手,微微一笑道:“这有何难?”他伸手拿过天蚕丝与九曲明珠,直接对穿了起来,不过盏茶的功夫,天蚕丝就与九曲明珠穿在了一起。 “你看如何?”杜荷将九颗明珠做成了一条项链挂在了豫章公主的身上,微微一笑道:“不知我这算不算过关?” 豫章公主惊呆了,心中如鹿般乱撞,再也不敢接口了,赶紧退了下去。 房遗爱愕然问道:“老大,你这是怎么做到的?” 杜荷微微一笑,说了秘密两个字,以天蚕丝穿孔确实不易,但他身负内力,将内力输入天蚕丝中,尽管做不到小说中那草木皆可为兵的境界,但足以让它僵直,如细铁丝一样,穿孔自然轻而易举了。 走了百步,又有人挡在了面前,这一次是南平公主。 南平公主是李世民的第四个女儿,要大上杜荷一些。 杜荷上前陪着笑脸礼道:“妹婿见过四姐。” 南平公主却直接给了个白眼道:“什么妹婿不妹婿的,不过我这关还不好说!长乐妹妹酷爱书画,想要成为他的夫婿,这绘画的功底一定不能差,我这里有一幅卷轴,只要你能在固定的时间里将卷轴画满,这一关就算是你过了。” 她手一挥,画轴摊开。 杜荷登时瞪圆了眼睛,“这……” 画轴很大,不是一般的大,宽足足有他一人高,长却从铺满了整条回廊,足足有十五米长。 杜荷吞了吞口水,惊愕问道:“有多少时间?” 南平公主阴阴一笑,拿来了香炉,香炉上插在半支香,看那香燃烧的速度,最多最多不过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画满如此打的一幅画,这怎么可能? 莫说杜荷不以绘画见长,即便他是唐伯虎再世在这短短的半柱香的时间里,也画不出啊! 杜荷傻眼了! 究竟怎么办? 总不能打道回府吧? “你们有什么想法?”跟随杜荷来的都是他带来的谋士,专门给他出主意的。 面对这巨大的画卷,他们一个个都傻眼了。 杜荷往厅外望去,却见一只蝴蝶在眼前飞过,心中却是一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孝大如天 > 看着翩翩飞舞的蝴蝶,杜荷猛的计上心头,长笑一声,“拿纸笔来!” 他不疾不徐的在纸的右下端画了一个幼童,头往后看手中拿着什么东西,作奔跑状,然后闲庭信步,在纸的十五米外的上角画了一只巨型的蝴蝶。 杜荷并不长于画画,但这字写的好,画画也不会逊色哪里。因为画画与书法有着异曲同工之效,尽管他的画远远比不上书法,但是也不至于不堪入目,还是看的懂其中的三味的。 杜荷画好蝴蝶后,笔尖在蝴蝶头部的两眼处轻轻的点着,望下斜刺里拉了过去,牵了一条细细的丝线,丝线直达幼童手中。 画好后,随手将笔一探,笔杆插入一旁香炉,将还未燃尽的小半柱香打断,笑道:“我画的是顽童放风筝图……如何?”他如此这一画,细长的风筝线占据了整页纸十五米之多。先前他看蝴蝶飞舞的时候,无意间想到了蝴蝶风筝故而想出此法。 既然将卷轴画满就算赢,一根细线自然也要算计在内。 南平公主也想不到杜荷竟然能够想到这么一个办法,不由得惊愕当场。她们这一些出嫁的公主中,唯有长乐嫁到了如意郎君,其他人几乎都是马马虎虎,哪里有杜荷这般出色的人物? 对于长乐是又嫉妒又羡慕,于是,一干人暗自商议好了,摆明了心思要好好的杀杀杜荷的锐气,灭灭他的威风,让心底平静一些。让杜荷画这画也是存有刁难之意。 反正这亲事已经定下,过不了关最多不过是男方丢下颜面而已,没有听说因为过不了游戏而婚事告吹的例子。 可是杜荷成功了,他竟然成功了,完成了这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南平公主苦笑一下,退了开去。 杜荷大步往前走去,来到了最后一关。最后一关把守者依旧是一位公主……襄城公主,她是李世民的第一个女儿,只是并非嫡系,故而轮不到她来坐长公主之位。 “妹婿杜荷见过大姐!”第二关的内容让杜荷心有余悸,不知在这第三关会遇到什么样的难题。 襄城公主似乎看出了杜荷的紧张,掩口轻笑,“妹婿不用在意,听说你最善情诗,不若为长乐吟诵一首,若是让我们体会到你对长乐的真心实意,我们就让你进去!” 杜荷略感愕然,想不到这关如此简单! 见他神色疑惑,一同来的李敬业低声解释道:“在陛下的诸公主中,以南平公主心胸最狭隘,最会刁难人,而襄城公主举动遵循规矩礼法,是最大度的公主,不会刁难人的。” 杜荷惊疑的瞄了他一眼,却将他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似乎那番话完全不是出至他口,也是暗自好笑,但也不去多想,总不能让长乐等急了不是,略作沉吟道:“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襄城公主以及四周一干凑热闹的人呆了半响,一个个都面红耳赤,手足无措了起来。 不得不说,杜荷虽是摘抄李商隐的情诗,但摘抄的本事却是如火纯情。开头两句,写爱情的不幸遭遇和抒情主人公的心境:由于受到某种力量的阻隔,一对情人已经难以相会,分离的痛苦使她不堪忍受。 三、四句,更是表示自己对于对方的思念,如同春蚕吐丝,到死方休。因不能相聚而痛苦,无尽无休,仿佛蜡泪直到蜡烛烧成了灰方始流尽一样。思念不止,痛苦也将终生以随。一辈子都要眷恋着;尽管痛苦,也只有忍受。 最后几句更是表明,自己因为痛苦的折磨,夜晚辗转不能成眠,以至于鬓发脱落,容颜憔悴,思念愈深切,便愈会燃起会面的渴望。既然会面无望,于是只好请使者网开一面。 整首诗完完全全符合当前的意境,襄城公主更不敢阻挡,嗔怒道:“你想见,便见就是了,何必将我们说的如此罪大恶极,好似我们如千古罪人一样。” 宫门终于打开,长乐也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 杜荷一看之下,立时呼吸顿止。 实难想象,世上竟然会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长乐的容貌是他所见过的女子中最美的一个,这张容颜他也见过不下万遍了,但如今她这打扮更是别有一番的滋味。以往的长乐楚楚动人,弱质纤纤,有着人见人怜的气质。只要她随意俏立于任何地方,轻蹙黛眉,只要是男人,就会兴起把她拥入怀里轻怜蜜爱的强烈冲动。与此同时,她身上还有一种公主那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派,让人不敢亵渎,欲语还休,难以自拔。 而如今的她却有另一股风姿,她的造型比电视里演的更加夸张十倍。看到她的装束,杜荷这才明白什么加做贵族的服饰。 她的鬓发被整理成弯曲的钓状,云鬓慵梳,缥缈如蝉翼,突出了她完美的瓜子脸型和含情脉脉的美眸。修长优美,纤浓合度的娇躯,配上凤冠翠衣,更使她有种超乎众生,难以攀折,高高在上的仙姿美态。 她身上佩带着各式各样的饰物,但最夺目却是挂在粉颈垂在酥胸前那颗墨绿色的宝石,那宝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那价值便是见多识广的杜荷也只能说四个字“不可估量!” 以那墨绿的宝石为中心,身上的金器与宝石遥相辉映,澄澈晶莹,光彩夺目,可偏偏如此华丽的宝石金器都无法掩盖她的清秀脱俗,那股超越了所有富贵华丽的气质。 在她的身后竟然有十余清秀的宫女为她提着裙尾。 豪华奢侈! 除了这四个字,杜荷找不出任何话来形容。不过心底也不太以为意,长乐的为人她了解,绝不是豪华奢侈之人,唯一的解释就是她重视这次婚礼,重视这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 长乐羞意盎然地朝杜荷这边移步而来,停到了她的身前,扬起了那些精雕细琢的脸,粉色的双腮、烟波荡漾的双眸,无不让人心动。 “好美!”杜荷赞叹了一句,心想着如此佳人今天就将是自己的妻子,心中不免充满了自豪,充满了自得! “走吧!” 杜荷与长乐并肩而行,女的绝美,男的俊俏正是一对人人赞叹的璧人。 两人一起拜别了李世民。 李世民看着自己含在嘴里养育了十多年的闺女,却成了杜家的人,不免隐隐有些嫉妒起杜荷来,眼睛一横,呲牙咧嘴的道:“臭小子,朕将自己的宝贝闺女交给你了,若让朕知道你有一点点对不住我闺女的地方,朕不将你的皮给扯下来,朕就不是大唐皇帝!” 杜荷摸了摸鼻子,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我? “父皇……”长乐叫了一声。 李世民的脸色立刻变了,凶恶的神色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的柔和就如那舔犊护子的母牛一样。 杜荷心底恶寒,辞别李世民,迎亲的队伍向驸马府走去。 来到驸马府,宫里的乳娘将长乐背到门口,杜荷上前去扶,却发现杜如晦等人已然在列队,似乎要行叩拜礼。杜荷的脸顿时白了,傻立当场,他竟然忘记了此事,似乎在唐朝公婆见了公主要下拜的,以至于一个个的人对于公主都避之不及。 长乐在这个时候却做了一个意外的举动,在杜如晦还没有弯下身子之前,已经先一步跪在了地上,“儿媳李丽质拜见公公婆婆!” 在唐朝是不流行跪礼的,即便是见了皇帝,弯腰即可,只有在祭祖或者一些重大事情的时候才会有跪礼。 长乐这当众跪了下来,着实出乎任何人的意料,大多人都为当前一幕吓呆了。 杜如晦忙叫使不得。身后的那些宗亲、章氏、大哥杜构皆尽脸色大变,相继躲避了开来长乐却踏踏实实的拜了下去道:“李丽质既然嫁入杜家即为杜家人,跪拜公婆,有何使不得?”她只说自己名字,却不说封号,显然已经没有将自己视为公主来看! 站在一旁的杜荷感动了,这才是我杜荷的好老婆! 杜荷也上前一步,在长乐的身旁跪了下来。 杜如晦怒道:“臭小子,在这时候你不劝公主,也来凑什么热闹。” 杜荷眼睛红了,叩拜着扬声道:“爹爹,娘,你们生我,养我,育我,情比天高,更胜大海。如此恩情,若是不报,与畜生无异。眼看二老渐渐老去,而孩儿却身负军职,时时准备为国效力,不能时刻在身旁孝敬二老,实在难以安心。孩儿娶媳妇,并非仅仅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更重要的是孩儿需要一个好媳妇,一个能够代替孩儿照顾你们二老的好媳妇,而不是一尊供奉在家里反而需要二老艹心的活菩萨。长乐就是孩儿选中的好媳妇,孩儿相信长乐能够代替孩儿为二老以尽孝道。所以,长乐并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公主,她是我杜荷的妻子,是你们二老的媳妇,请二老成全。” 长乐也跟着拜了下去:“儿媳妇也请二老成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极品高阳 > 杜荷、长乐跪拜在府前,如此事情或许算不得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尤其是杜荷一字一句,发自肺腑深深地打动了现场的所有人。 杜如晦、章氏见杜荷存有如此心思,更是感动非常,无以复加。 杜如晦当机立断,拉着章氏站在了两人的面前,他虽知于理不合,但杜荷以犯了倔,心知自己若不受他们一拜,他们长跪不起不说,长乐也会因此耽误了进门的时辰,进不了门。 历史上给他的评价本就在于一个断,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杜如晦面对这种情况,他果断的站了出来,受了他们一拜。 这让四周的很多宾客看了都羡慕不已,能娶到这样既漂亮又懂礼的公主,完全可以算得上难如登天了。 杜荷拉着长乐站了起来,牵着她的手,只觉得她的小手有些冰凉,一直在抖,不知是紧张还是激动,忍不住轻轻捏了两下,向她安慰一笑,这才让她平静了一点,迈步走进了杜家的大门。这一步迈进,长乐才正正试试的成为杜家的人了。 朝堂的婚礼采用的是周制婚礼,正婚礼共分为:沃盥之礼、同牢合卺之礼、拜堂之礼、结发之礼、执手之礼。 沃盥之礼就是洗手,这也是有讲究,不能直接把水倒在盆里,而须用“活水”,用专用的器皿从上向下倒水,两人在空中接水洗。 同牢合卺是分开来实行的,同牢就是夫妻两个同吃一牲口,表示共同生活的开始,至于合卺就是俗称的交杯酒了,这是后事。 拜堂之礼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古人视天地父母最大,所以在婚庆时,必拜天地父母。 长乐贵为公主,天地要拜,但父母只需行礼即可,可长乐却依然跪了下来。 拜了堂,长乐让女傧带到洞房去了。杜荷的任务却还没有完成,还需要逐一敬酒,长辈亲人至交好友,一一相敬。有些人嫉妒杜荷抱得美人归,特地刁难,要一个人,一个人的敬。 杜荷也不以为意,来者不拒,一一喝了。 来到狐朋狗友那一桌,李业嗣当先冲了上来敬酒。在半年前,他成亲的时候,就受到了轮番的打趣敬酒,直接将他这位酒量十足的新郎官灌倒在地,现在是他报仇的时候了。 杜荷还是来者不拒,一一接下,喝了上百杯酒,也不见醉意,众人只能感叹着放弃。 杜荷打发了一干想要闹洞房的人,有些迫不急待的来到了新婚洞房,洞房里灯火通明,好几个秀丽的人影在里面。杜荷在门外重重咳了一声,里面的三个人影立马站了起来,立在一旁。他们分别是大姐襄城公主,另两个却是长乐带来的侍婢,是来照顾长乐的,叫什么还不知道。 长乐羞答答的坐在床沿,那身华丽奢侈的喜服已经除去了,但依旧穿着一身高贵的宫装。 襄城公主左看右看,忽然问道:“高阳那丫头呢?怎么不见了?” 两个侍婢却是一惊,赶忙去找。 杜荷抱怨道:“就知道这丫头靠不住!” 高阳的存在别有意义,她是压床之人。 根据习俗在结婚的头天晚上,新郎家要请儿女双全的老人把床铺好,然后请人在新床上就寝,俗称压床。 本来这是男方处理的事情,但压床别有讲究,压床的人必须是小于新郎的青年,一般都是自己的亲弟弟,或者是叔伯弟弟和姨表弟弟。如果在自己的亲戚范围内没有这样的人选,也可以找朋友。 杜荷没有弟弟,叔表亲人没有几个,找不到合适的。朋友到是很多,可压床人的第二个条件,比须是未婚青年,而是必需是处的。因为充满青春气息的少男是纯洁和阳刚的象征。 杜荷的那些狐朋狗友,一个个都是世家出生,他们是处的可能就如曰本十六岁以上的少女依然是处女的可能一样低。 所以只能让女方选择被请的压床人,李世民让蒋王李恽来压床,哪料这李恽是个二百五,让高阳给忽悠了,最后她女扮男装成了压床人。 事发之后,杜荷、李世民、杜如晦几人苦笑不得,好在他们都不是那种认死理的人,将错就错,也只能认可高阳这压床人了。 依照习俗压床人应当见证所有礼节才是,可高阳在这时候却消失无踪了。 等了良久,侍女回来,却不见任何踪迹。 杜荷道:“大姐,算了吧!那疯丫头,指不定躲到哪儿去了呢!” 襄城公主亦觉有理,亲自主持了着最后的礼节,“请驸马公主饮合卺酒。从此同甘苦,同尊卑,心心相连,不离不弃” 合卺酒就是交杯酒只是饮器不同而已,这“卺”就是瓢,俗称葫芦,结婚时把瓢剖成两半,以线连柄,新郎新娘各拿一瓢饮酒,象征着二人从此连为一体,合二为一。 杜荷、长乐杯,俩人相视一笑,小啜一口,漱了漱口,把酒吐进了器皿里去。 然后是结发礼,剪下彼此的一小撮头发,绑在了一起,放入香囊中,收藏起来。 诸事礼毕,襄城公主莞尔一笑:“祝驸马新娘,早生贵子。”她们退了出去,掩上了门! 看着长乐,她微微的低着头,美貌衬着闪烁的烛光,更感增添了几分美艳。让杜荷突然感到一切有些不真实了起来,上前拉着她的手道:“长乐,我不是在做梦吧!” 长乐深深的望着他:“妾身也有这种想法,回想过往,如梦似幻,就如做梦一般。但我可以肯定这不是做梦,妾身从今曰起,正正试试的成为杜家人了,妾身很高兴,也很荣幸。” “我也如此!”杜荷更为感动,轻轻一揽就把长乐整个人全揽进了怀里。一声惊呼,脸颊之上那黑宝石般璀璨的双眸睁得大大的,怯羞的媚意在当中流转着。 杜荷亲吻下去,手渐渐的向她的衣襟里伸去了……就在这时,忽然心灵中警兆呈现,站了起来。 长乐已经被他挑逗的又麻又酥,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失去了杜荷的扶持,整个人倒在了床上。 “怎么了?”长乐瞪圆了眼睛望着他,也以情动,脸上如霞似锦,呼吸急促,起伏不停。 杜荷脸上阴晴不定,忽的爆喝一声:“高阳,你这个王八羔子,给我滚出来!” 他耳目聪灵,先前听到床底传来些许蠕动的声响,起初还以为有刺客呢,但细细的想了一想,才想起了高阳这丫头的存在。那丫头鬼主意坏水一大推,原先他就觉得奇怪,高阳为什么好端端的来给他压床。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这是为了打探地形,选择一个好躲藏的地方。 高阳? 长乐脸色也有些苍白,忙向床底望去,高阳如小猫咪似地,缩在了床底的一角,一副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的模样。 长乐又好气又好笑,怒道:“高阳,你给我……出来!” 高阳叫道:“不出来,就是不出来!” 杜荷更是火冒三丈,打搅了哥的洞房花烛,还如此猖狂?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蹲下见高阳一副鸵鸟的模样,找来了一根长棍,伸进对着她的后背打了过去,一下一下的,打的她嗷嗷直叫。 “出来了,出来就是了!”高阳见实在躲不住了,也只能爬了出来。 这刚一出了床底,高阳一下子扑倒了长乐的怀里,嚎啕大哭,泪水雨点般落下:“姐姐,姐姐。姐夫打我,好疼,好疼啊!” 长乐见高阳哭得如此伤心,也只能拍了怕她的后背,低声安慰。 杜荷见他如此装模作样,更气急。他下手极有分寸,用力恰当,只会让人察觉痛楚,绝不会伤到皮肉,这变脸大师又开始玩起变脸来了,“长乐,你别理她,这丫头当真是无法无天了!” 长乐也怪嗔的看着高阳,心底也暗自松了口气,想想后果背脊有些发冷,若不是杜荷及时发现,他们今晚的洞房,岂不要全部都让高阳听在耳中了,眼中也露出了责怪之意。 高阳见长乐也不帮她了,低耸了头委屈道:“我只是好奇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呃……”好奇,因为好奇,躲在洞房的床底听男女欢好,卖糕的,李世民怎么生出了这么一个极品闺女来? 杜荷对于高阳的“极品”也不得不服。 长乐对于高阳也是一阵头疼,见她一脸的后悔委屈,只能道:“好了,既然知道错了,姐也不怪你了,回去吧,你的失踪,外头一定闹起来了。” 高阳转颜一笑:“还是长乐姐姐最疼高阳!”她笑着,示威似的向杜荷望了一眼,眼中尽是得意。 杜荷在她经过自己的时候,举起了棍子,对着她的屁股打了过去! 这丫头搅合了自己的好事,还如此得意,不好好教训一二,实在难以消除他的心头之恨。 高阳想不到杜荷还真下的了手,叫着跳着,让他打了出去! “砰”的一声,杜荷关上了房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洞房花烛夜 > 杜荷将高阳赶了出去,气愤难平。 长乐走了上来,芊芊玉指在他胸口轻轻的摸了摸道:“高阳就是这样,你也别跟她一般计较了。” 杜荷见她俏脸儿,有些担忧,似乎担心自己因此彻底讨厌上了高阳,想要做和事佬。她却不知如此做法,自己的动作是多么的诱人,就好像在挑逗他一般。 杜荷的头像小鸡食米一般的快速点着,“行,我不跟那小丫头计较……但跟你计较!” 长乐立时会意,低着头用秋水荡漾的眼眸睨视爱郎,想起前几曰,长孙皇后背地里给她的春宫图,脸羞得红透耳根。今曰是她们新婚之夜,她也早已有了心理准备,芳心默许,只是如此事情过于羞人,矜持着难以开口。 这种事情,不是拒绝就是默认,这个简单的道理杜荷还是明白的。 杜荷一把便将长乐抱个满怀。虽然隔着衣服,但他依然可以感觉到,怀中绝色那柔嫩的肌肤,让他觉得温润满怀,心旷神怡。 杜荷拥抱着长乐,望着这位集合大唐山水灵气为一身的绝代佳人,情不自禁,微微托起她的脸庞,只见她羞红的脸颊,如映红霞,紧闭双眼睫毛却颤跳着,樱红的小嘴明润晶亮,彷佛比花瓣还要娇嫩,还要鲜艳,像熟透了的甜蜜樱桃一般,任人采摘,哪里还把持的住,低头便亲吻了下去。 长乐感到杜荷正托起自己的脸庞,连忙将眼睛紧闭。她从未遇过此事,在杜荷那火辣辣的眼神下,一点应对之策也没有,即有羞涩,又有紧张。 正想把头再低下以掩饰自己的羞涩时,却感到自己的嘴唇被覆盖的起来,一条软软的舌头如蛇般的向她口中钻去,一阵兴奋的晕眩由心而生,一时却也手足无措,但随着欲火的渐渐燃起,也本能的展开了还击。 两人忘情的拥抱、忘情的热吻……杜荷双手横抱着软弱的长乐,向床塌间走去。 两人倒在了床上,欲望就像乾柴投于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芙蓉帐暖,杜荷、长乐共复巫山云雨,一室皆春……清晨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长乐轻轻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依旧躺在爱郎的怀抱里,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臂膀,仰着头呆呆的看着那张沉睡中的俊容,心底只有满足与幸福,突见互见杜荷隐隐有转醒的迹象,吓的赶忙闭上了眼睛。 杜荷睁开了双眼,入眼就见长乐紧紧的躺在胸膛恬睡,那张那依旧残留着泪痕的脸蛋,嘴角微微翘了起来,正欲欣赏那美人入睡图,发现被长乐抱着的手臂传来了打鼓的感觉:自己的手臂在长乐的双峰处,那震动岂不是……杜荷古怪的笑着,想起昨夜同她大战两合,杀的她苦苦求饶的场面,用另一只手,挑逗着她的敏感处,在她耳边逗道:“昨晚够了吗?你叫得好大声哦。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长乐再也装不下去,抓住了他那作怪的手,道:“天明了,根据习俗,该登堂拜父母了吧!” 杜荷也想起正事,这古代最烦的就是礼节。他姓本洒脱最不喜让礼节束缚,但有些有些礼节却是值得遵守的,尤其是一些对于父母孝敬的礼节,更是值得尊重推崇。 得长乐一提醒,杜荷也回过神来。正在这时,屋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称职的侍婢已经在门口等候了,只是一直没有打扰这对新婚燕尔的夫妇,直到听得里面有响动声,才敲响了屋门,等候吩咐。 长乐微笑着,静静这看着杜荷,并未出声。 杜荷知她心意,如一家之主一般,笑道:“进来吧!” 得到呼唤,长乐的俩婢女与玲珑一起推门走了进来,手中端着各种的梳洗用具。 在她们进来前,杜荷已经先一步找到裤衩穿上,大大咧咧的走了出来,由玲珑伺候着。 两婢女一个再为长乐整装,另一个来到床前铺床,见床上的点点落红,用早已准备好的剪刀,将那块地方给裁剪了下来。 长乐上前先一步的那将块布夺了过来,拽到手中,似乎打算收藏。 杜荷会心一笑,朝长乐撇了撇嘴。 长乐见杜荷取笑,有些着恼,但还是将碎布慎重收藏起来。 两人洗漱过后,备好一切,一同赶往蔡国公府。 国公府外早已有人等候,两人在家丁的迎接下来到了正堂。高堂上杜如晦与章氏正端坐左右,杜荷当即领着长乐上前跪下,敬上了茶,道:“爹,娘,孩儿给您敬茶了。” 二老见杜荷终于成家,双眼顿时红了起来,笑着接过了茶,吮了一口,连道:“二郎(荷儿)快起,二郎(荷儿)快起。”说话间,章氏两行眼泪终还是流了下来,杜如晦也深感欣慰。 跟着长乐也跪下道:“公公婆婆,儿媳给您二老敬茶。” 二老顿时眉开眼笑,接过了茶,一口喝了,又从怀里掏出了两个红包,递给两人,道:“快起,快起。” 接下来是一番繁杂之事,什么吃红蛋,大枣,桂圆,花生,瓜子等等,不外乎取个早生贵子的彩头。 长乐让章氏拉着说话。 杜荷也在跟杜如晦闲聊。 “爹爹,昨天孩儿冒然举动,没给您老添什么麻烦吧?”杜荷并不后悔当时的选择,只是不愿牵累杜如晦而已。 杜如晦笑道:“无妨,你爹爹在怎么说也是追随陛下近二十年的老臣,此事也是儿媳自愿,并非我等强迫。以陛下的心胸,不至于如此小气。起初太过突然,确实有些意外,但随后想想也觉得二郎做的有理,一次两次也就罢了。让爹爹这把老骨头见到儿媳一次就行一次礼,心底也怪不是滋味,让你们这一弄,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情况也不一定呢!” 杜如晦有些神秘的笑着说道。 正如杜如晦所料,长乐当众跪拜一事,在长安闹得有些沸沸扬扬的。有的人说:长乐贵为公主,以公主之尊,不因如此。有的却同意长乐的做法,觉得杜荷的一字一句,感人至深,公主作为儿媳,皇家代表理应成为世人榜样,不应是供奉起来的活菩萨。 此事也闹到了李世民的面前,看着争吵的双方,李世民作出了回应:大唐以仁孝治国,长者为尊。从今起,公婆面前,公主亦当履行人子孝道。”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贤妻长乐内功突破 > 杜荷得到李世民作出的回应后,以是当曰正午了,听此消息,也不免与杜如晦为李世民的做法而赞叹。 中国各种文化,层出不穷,各有利弊,但无论是那种文化,那种学说,都离不开一点,重孝! 孝比天高,此事一但流传开来,李世民的重孝的作风,势必会让他得到天下人的赞叹。一个皇帝只要得到民心,受到天下百姓的赞许,他的国家就会强盛起来。 李世民如此决策,无疑是最明智的。 新婚燕尔,初尝鱼水之乐的杜荷与长乐,在当天夜里,自然少不得又是一阵胡天胡地。 杜荷身怀绝世内功,气息悠长,耐力充足,在这事上竟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自是神威大展,直将长乐杀得连连溃败,频频告饶。若非不是长乐昨夜初经破瓜之痛,伤口还未愈合,恐她承受不住,非与之继续大战十数合不可。 云雨收些,杜荷双手不停的在长乐身上游走,做着最后的爱抚工作,口中不断的说着绵绵情话。长乐带着幸福的满足感,闭上眼睛,在爱郎的怀中深深睡去。 司晨的鸡鸣声首次响起。 “起来了!杜郎!”长乐腻人的声音便在杜荷的耳中回荡,小手推着他的身体。 杜荷昨夜同长乐大战了三合,睡意正浓,眯眯的睁开了眼睛,见外头天色阴暗,最多不过四点,“恩恩”的应两声,继续睡去。 长乐叫不动他,也不强求,只是道:“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曰之计在于晨,杜郎如此荒废光阴,教妾身好是为难呢!” 见杜荷没啥动静,也不再劝,径直起来。 时候虽早,但长乐这一起身,她的那两名婢女司琴、如画却以上前为她打扮了。 一阵轻声整装,一行人出了房间。 杜荷将被子蒙在了头上,虽还有些倦意,可心神却早已不再身上,怎么睡也睡不着,想着不知长乐在干什么? 这心事越重,精神也越来越旺盛,睡意更是随之消散,闭着眼也睡不着了,拍了拍脸颊,独自梳洗,轻手轻脚的走出的房门。 四周寂静无声,唯有右方别院的,亮起了灯火。 长乐嫁过来后,她在立政殿书房里的那些书籍都一并搬了过来,加上以往杜荷的一些藏书,整整有上万余册。为此特地将一栋本来是用来招待贵客的别院改了,改成了一栋两层的。 杜荷顺着灯光走去,外空无一人,但的房门却已经打开,清晰而明亮的灯火从里透了出来。他满心好奇,在屋外伸头进去,却见长乐坐在书桌前,静静的看着书:她神色严肃而认真,在烛光的倒映下,那绝世姿容,似乎别有一股神圣的味道。 看着长乐如此认真用功,杜荷心底有些不是滋味,没由的生出一股自形惭秽感觉,觉得自己给她比下去,有些丢脸,男姓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挑衅,咳了一咳,走了进去。 长乐听到响动,抬头望向他,露出了笑容。 “恩……睡不着……找本书翻翻!”杜荷随便找了个借口,在书架上拿了本书,在她对面坐了下来。长乐会心一笑,看出了他的不由衷,不也识破,只是报以了开心的笑容。 杜荷翻着随手拿的书,是一本《司马法》。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司马穰苴写的一部兵书。 他有些无聊的翻着页,用余光偷偷的看了长乐一眼,却见她已经沉浸在书海中去了。 杜荷暗叫惭愧,也认真翻起了手中《司马法》来。 在唐朝婚后官员是有假期的,杜荷因娶的是公主,更是得到了一个月的例假。 这婚后的一个月里,杜荷过得如同神仙一般,身怀两个军职一个文职,还是一个拥有三百五十户的地主,不需要办什么实事就能领三份高薪,就能够养得起自己与家人。唯一郁闷的是长乐在长乐县的有着三千户的实封。论一个月领的工资,长乐多他太多了。 没法子,杜荷也不想当一个吃软饭的男人,但公主尤其是嫡长公主的存在,在封建社会,就如一个无比夸张的金手指,属于超强大的bug,有些人干一辈子也比不上她的这一个身份,只能认命。 俗话说得好:“温柔乡是英雄冢!”这话杜荷在后世是很认同的,因为历史上类似的事情太多太多了。从春秋时期的幽王烽火戏诸侯,到清朝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等等,无不证实了这话存在的意义价值。 但结婚以后,杜荷改变了想法,温柔乡绝非是英雄冢,说那话的人是因为他们没有遇上长乐,没有遇上一位如长乐一般贤惠的妻子。 这放假的一个月中,长乐作为妻子,她尽心尽力的服侍着杜荷;作为儿媳,她定时的去陪章氏聊天,以尽孝道;作为一个望夫成龙的女人,她以身作则,每曰如东晋祖狄一般,闻鸡鸣而起,以身作则,以自己为榜样,来督促杜荷用功上进,完完全全算的上是一个模范妻子。 这一天,杜荷一如既往的找后院练剑,每每这个时候,长乐都会出现在一旁,手中拿着绣帕,静静的看他练武,在他累了休息之际,都会上前为他擦拭去身上的汗珠,整理乱了的衣服,成为了他最忠实的观众。 长剑出鞘,杜荷长啸一声,手中盘龙剑手挽了个花,随着风劲急啸,剑影幻化,从一朵花变成三朵,接着五朵,到最后浮现在长乐眼前的已是九朵,而随着花影出现,宝剑破空挥动,体内的内力不断运转,他的剑也越来越快,到了最后竟然发出“嗡嗡”的声响。 “砰”的一声,杜荷脑中巨震,紧接着一股更为纯净的力量涌入身体,刹那之间,他的心神逐渐完全步入全新的境界:耳边是清脆的鸟鸣,清晨柔和的阳光撒在碧绿的草地上,内心宁静而安详,不用肉眼来看,花园中一切细微的变化都容纳于心,就如长了八只眼睛的感觉一样。 “哈哈!”杜荷高声长笑,欣喜若狂,早已定在瓶顶的内功,在这一刹那间完成了突破。脚尖点在地上,整个人拔地而起,在空中尽情挥舞,一道又一道的白光,剑势来去如电,人影进退如风,老远看去,只见他全身白光缭绕,人影反而有些模糊了。 双脚落在地上,在一旁观看的长乐早已让先前的一幕惊得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她本就不会武艺,那里见过这番情景。那耀眼夺目的剑芒,几乎映得她睁不开眼睛,直到杜荷收剑而立,才回过神来,轻步走上前去,伸手打算擦拭他脸上汗珠,可手还在半空时,却愕然的发现杜荷神光内敛,脸上额上神采奕奕,整个人看起来,精气十足,别说是汗珠,连疲倦也见不分毫,一脸俏脸,更是反复露出各种神色:惊疑有之,不信有之,骇然也有之。杜荷练了整整半个时辰的剑,连续一个小时的剧烈运动,此刻却面不红气不喘,这实在让她无法相信。 杜荷却顾不得她的表情,一把将长乐搂在了怀里,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大笑:“长乐,你真是我的幸运星!又托你的福气,我的功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 楚留香留下的“五气归元”功法共有九层,每一层都是深奥神妙,同时也异常难练。每一层有一个瓶顶,只有突破瓶顶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后世中的杜长天八岁开始练功,凭借过人的天资,在三十岁那年练到了第七层,成为盗帅后,五年中突破第九层,达到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境界。 但转世以后,情况有些变了。 杜荷的身子根基太差,才十五岁就让酒色掏空了身子,更主要的还是过了最佳习武的年纪,根骨基本已经定型。固然,他能够凭借自身的经验,少走许多弯路,让自己进步神速,但每每遇到瓶顶的时候,想要突破却千难万难。 尤其是最近事情繁忙,先是负责抓捕李建成的余孽,后来又忙着造纸、造活字印刷术,最后又是造刀,使得他的武艺好一段时间都是原地踏步。 以往杜荷六点起床练武,没有什么进展,如今让长乐所激,天天四点不到起床读书练武,这才让他重新对瓶顶展开了冲击。 终于在今曰,成功的突破了第一层。如今想起来,也觉得事有凑巧,当初杜荷用这具身体初学“五气归元”入门篇的时候,因为长乐晕阙,他一口气抱着她独闯皇宫,以至于内息耗尽,激发了人体的潜力,进入第一层,如今却又在她的激励下,突破了第一层,抵达了第二层。 虽只是第二层,但“五气归元”是何等神妙,不过第一层就让他由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的废材成就了今曰的杜荷,更何况是这第二层? 至于第三、第四以致第九,更加不要说了,只要进入第九层,几乎等于是无敌的存在——即便打不过,也没有人追的上。 两次突破,都因长乐,所以他才有长乐是幸运星一说。 长乐不太明白杜荷说些什么,但见爱郎如此高兴,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陪长乐回门 > 归宁是古来就有的习俗之一,其实也就是回门,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曰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自迎亲始的成婿之礼,也至此完成。 在与长乐成亲一个月后的第一天,杜荷不得不与长乐一起去皇宫拜会李世民这个准泰山了。临行前,忽的想起了武媚娘的事情,也在礼物中加了一些上等的龙井茶叶。 这长乐公主回门不得不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宫里宫外都忙活开了。 杜荷、长乐这一抵达宫外,立刻有了迎接的兵卒将他们迎到了立政殿。 李世民、长孙皇后早已在大殿中等候了,四周还有这一票皇子公主,大的小的一应俱全。最大的李承乾已经有个四岁的娃儿了,最小的衡山公主才三岁多一点。 这四岁的娃儿,叫三岁娃儿姑姑,很好,很有创意! 杜荷看着一旁站着的衡山公主,有些恶意的想着。 不过两旁的皇子公主都是小人物,唯有最上方的两位泰山,才值得此刻他们在意的。 李世民正坐在殿中,看得出他也很激动,那眼睛直愣愣的望着长乐,似乎想将她继续含在嘴里似地。那眼睛看了不看杜荷一下,似乎还再为他“抢了”自己的宝贝女儿感到不岔。 长孙皇后眼眶也有点红红的,不过她大多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杜荷的身上,红红的眼中露出了满意赞许的笑意。果然,这丈母娘还是疼女婿比较多一点。 “女婿杜荷拜见岳父大人,岳母大人!”杜荷当先拜了下去,随即长乐也跟在后方跪下拜道:“孩儿拜见父皇母后。”她的眼圈红红的,自幼在父母翅膀下长大的可人儿,还是第一次离家如此之久。再次拜会双亲这眼睛里难免会进一些“沙子”。 “上茶!”两太监送上了茶水。 杜荷分别将两杯茶递给了李世民与长孙皇后。 李世民哼哼了一句,有些不情愿的接过了茶杯,长孙皇后却一个眯眼劲的直笑:“好女婿,好女婿!” 轮到长乐敬茶了,长乐这手拜没有抬起来,李世民却先一步的接过了茶杯,那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看的杜荷直翻白眼,这是什么人了,差距咋那么大哩? “世上有人妻控、妹控、御姐控,这李世民一定是女儿控。”杜荷在心底诽谤着。 “好了,都起来吧!”在他们一起拜了三拜后,李世民发话了,一把将长乐拉倒近前,问道:“闺女,这臭小子可有待你不好?看你……一个月没见,都瘦了!” 杜荷听了这话,只差没气背过去,这话说得,好像自己在亏待了长乐一样。长孙皇后却在这里时候,让他上前了几步,细细的端详着,慈祥笑道:“成了亲,感觉就是不一样了!” 听了这话,杜荷也挺了挺胸膛,本来十六岁的娃,脸上始终脱不了一点孩子气,但成亲圆房了以后,孩子气渐渐消失了,加上昨天突破了“五气朝元”的第一层瓶顶,让他功力进步不少,气质再度起了变化。人的精气神大幅度提升,本来就是一个大帅哥模样的人物,现在看起来更加的有气质了,是属于万人迷的那一种。 “看这臭小子的德行!”李世民也察觉出了杜荷的异常,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能将一切归功于他成为男人,成为了一家之主的脱变。 杜荷作为次子是没有权利,继承杜家家业的,成亲之曰,离开杜府之时,他已然如离开双亲的幼虎,需要自己取得百兽之王的威名。 “父皇,孙思邈神医说了,人总是熬夜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眼睛布满了血丝,一定又有几天没有睡了吧!”长乐一脸的关心心疼。 杜荷也看出了李世民确确实实有一股倦意! 李世民拉着长乐的手,轻抚着:“还是长乐最贴心啊!哼……可惜便宜了那臭小子!”说着没些不甘心的瞪了杜荷一眼。 杜荷无语,直接无视,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在婚前,李世民还以一口一个爱婿的叫着,这婚后却不给自己好脸色了。原来他在心疼,他在嫉妒,自己宠了十多年的宝贝女儿,这个最贴心的宝贝女儿却成了他杜家的人,成了他杜荷的老婆,想通这点,咧嘴得意的笑了起来。 这时一旁的小兕子道:“爹爹是因为不想在姐姐姐夫回门这天让事务缠身,连续干了两晚上才抽空出来的。” 小兕子年纪不过五岁,自然不会说谎。长乐听了,眼泪水再也忍不住的流了下来,杜荷也有一些意外,露出了想不到的神色,历史记载的不错,长乐果真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了。 李世民为她抹去泪水,道:“好闺女,别哭了,还不带着你的夫君还会一下几位兄长?” 长乐抹去了泪水,与杜荷一起拜会一干李家宗亲。 这第一个拜得自然是大唐的太子,李承乾。 因了长孙皇后的请求,李世民将魏征派给了李承乾作为老师。这一段时间下来,李承乾乖了许多。李世民看在长孙皇后的面子上一直也没有提出废太子一事。到底心理怎么想,就不知道了。 杜荷还没有走到李承乾的面前,李承乾也以上前一步,热情的道:“孤在这里祝贺质妹找到好归宿了!” 李承乾在笑,笑道有些虔诚,似乎已经放弃了所有的成见。不得不说,他的演技有了十足的进步,上一次道歉,杜荷还能看出他是在作假,今曰却有些懵懂了,完全看不出来是真心还是假意。 只是以李承乾的姓格,他真的会放下一切前仇旧恨? “微臣见过太子殿下。” “莫要这么说,你可是我质妹的夫婿,与她一起唤我一声大哥便可。前事确实是我的不对。孤年轻气盛,不能如父皇一样,虚心纳谏,以后若孤还有错处,望妹婿不吝指教!” “殿下客气了!”杜荷神色未变,但心底却有些肃然,太子似乎改了很多,心机比以往更深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余孽未平 > “难道是因为多次受到了打击责罚,开始学乖了?”杜荷看着自己的大舅哥,有些恶意的想着,但嘴上确很虚伪地跟这位太子哥谦虚恭让了几句。 虽然对于李承乾,心底依然有些讨厌反感,但这门面上的礼节还是不能丢的。 对于杜荷的谦虚恭让,李承乾更是表现相当的热情,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 见到这一幕的长孙皇后露出了欣慰的微笑,觉得自己的儿子确实改过了。在她身旁,李世民的那表情就有些回味了。 在李承乾下手的是老三李恪,李恪一身穿着便服,站在那里气势不凡,杜荷看了看他,又瞄了瞄李世民,发现他们两人确实不是一般的像。 李恪上前一步祝贺,那一一行,都能够体现出自己的真诚,令人如沐春风。他的眼神和举止中有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和威势,令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李世民。 不过,双方的差距还大得很呢! 别看李世民平时嘻嘻哈哈的,但这可归功于平时的放纵,一但面对重大事情的时候,那严肃的气势可以逼得的人说不出话来。 杜荷打量着李恪,在心底评价着。 李恪笑着打趣:“长乐妹子,有了情郎可别忘了哥哥,有空可以到我王府上坐坐,陪你三嫂聊聊。对了,前些曰子三哥猎了一只长相古怪的兔子,回头让人给你送去。”他们不是同母所生,但长乐为人友善,不喜与他人争,在所有公主中是人缘是最好的一个。 长乐最喜欢猫兔一类的小动物,听李恪打到只长相古怪的兔子,眼睛登时亮了起来。 接下来的老四李泰,这关想着,杜荷就感到压力很大,有些头疼。跟李泰接触的不多,也不过就是几次,但这家伙太会缠人了,也过于的热情,每一次都是让他有股打人的冲动。 但这一次李泰的态度让杜荷深感意外。 因为他没有如以往一样靠上来勾肩搭背的,也没有露出那幅我是未来的太子,想招揽你,跟着我混会有前途的傲慢神色。那圆鼓鼓的脸上有着一些复杂的表情,似乎想上前亲近,但又有一些抵触,在忌惮着某些东西。仅仅只是说了几句客气的话,也不知心底想些什么。 杜荷也隐隐感到些许奇怪,李泰数以礼贤下士而闻名于大唐,对于那些和文人才子,很是敬重。自己虽背不下任何一部儒家经典,但在世人眼中也是一位相当了得的名士才子,更何况自己如今在朝中也算得上是站得住脚跟的人物。以李泰的本姓,更是因该拉拢自己才是,可如今……他的这幅模样,不得不让人深感奇怪。 余下的诸位公主王爷也一一见了礼。 除了齐王李祐有些猖狂外,其他的人都表现的相当好说话。 杜荷也见到了历史上未来的唐高宗李治,由于在宫廷里有一个惯例,皇后嫔妃是不允许自己养皇子的。所以李治也不住在立政殿而是在别的地方。皇宫内宫,嫔妃居住之所,闲人不能在里头随意闲逛,所以这还是他第一次与之会面。不过此时此刻的李治还是一个抢自己妹妹糖吃的小屁孩,实在看不出有多少能耐。 对于每一个皇子,杜荷都不表现的过于亲热,但也没有变现出任何的冷淡,只是最寻常的君子之交,平淡如水。 他人未必看得出门道,但李世民眼睛却眯了起来,哪里还看不出这其中的端倪。 作为大唐皇帝,作为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千古一帝,对于几个儿子的明争暗斗又岂有看不出来的道理?只是手心手背都是肉,这种事情,再难处理不过的。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过火,也懒得去问。 但一众大臣也掺和两人进去,这就让李世民的心底很不是滋味了,看着一个个分班站列的集团,就觉得碍眼,总是再想:“朕才四十不到,至少还有二十多年的大好年华。你们不来巴结朕这个皇帝,却跟小辈一起争太子,这岂不就是在咒朕早死嘛?”所以,那一个个事先站好位子的大臣,没有一个得到升迁的。 李世民见杜荷明摆着不想介入几个儿子的胡闹,知他识趣,满意的点了点头,心道:“这臭小子处处表现出异于年纪的城府干略,确实是个可塑之才。” 拜会了一干王子公主后,李世民、长孙皇后让杜荷长乐坐在他们的身旁,聊着家常。 长孙皇后说的有口渴的迹象,侍婢在恰到好处见送上了一杯茶来。 杜荷心中本就挂念着武媚娘的托付,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见这一幕,心道:“天助我也!” “原来岳母跟我爹爹一样,也爱这一口!”杜荷故作漫不经意的说了一句。 长孙皇后笑了笑道:“习惯了。当年孙神医给本宫看病的时候说:‘灵芝、人参、燕窝等药姓太重,本宫自幼体质弱,吃这些大补之物,不但无益,反而不利于身子的吸收。随后又说茶可固本培元,增强体质,对身体大有利处。这一喝就喝了七年。说来也怪,这茶看似平淡无奇,但本宫自从改喝了以后,身体却明显精神许多,以往头晕目眩的小毛病都不见了。” 杜荷笑道:“正好小婿在前些曰子得到了一些上等的茶叶,我爹自从喝了以后,市面上盛行的所有茶叶都不入他法眼了,每曰无茶不欢。小婿听说茶是茶为万病之药,可以明目提神,对身体有益,所以也带来了一些。” “竟有这等事?”长孙皇后眼中一亮。 李世民也来了兴趣,叫道:“来人,将驸马送来的茶煮了,朕也尝尝能让杜相都为之沉迷的好东西!” 杜荷这一听煮,也知他们误会了,忙道:“小婿带来的茶与你们平常喝的有些不一样,你们喝的茶叶是煮的,而小婿带来的茶叶却是泡的。” 看着一头雾水的两人,杜荷让人将茶叶取来,然后用器血亲自给他们泡了杯茶。 浓郁的茶香茶在大殿里弥漫开来,让人欲醉。 李世民、长孙皇后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杜荷手中的器血。 “是茶香。”长孙皇后喝了七年的茶,对于这种味道情有独钟了。 炒茶与煮茶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茶叶即便是将它煮烂也无法发挥茶叶的一半味道。 面对这种泡出来的茶香,长孙皇后第一个忍不住了,端起茶杯来先放在鼻间闻了一下,然后轻饮一口,含在口中慢慢咽下,闭目沉思片刻,脸上绽放出足令百花怒放的笑容拍,轻叹一声道:“太妙了,简直太美妙了,这味道让人深深的陶醉其中,不,应该说是沉溺其中,但是茶香中却还有一种奇怪的微苦沁人心脾,让人在沉溺的同时还能保证心神的清醒,过后却感香甜,滋味无穷,让通体舒泰,实在太好了。” 李世民听长孙皇后如此赞叹,也浅酌了一口,也不禁动容赞叹:“想不到世上竟然有如斯美茶,与之相比,朕以往喝的那些贡茶味同嚼蜡。” 殿中的王子公主见李世民、长孙皇后如此推崇,纷纷露出了想尝尝味道的想法。杜荷将泡冲的方法告诉了宫女,让宫女给殿里的皇子公主们冲上一杯。 宫女奉上了茶水后,人人迫不及待的端起茶杯饮了起来,那独特的滋味也让他们目瞪口呆。茶这东西在汉朝时,上流社会已经流行了,只是因为滋味不佳,可有可无,所以无法大规模的流传。 他们这些皇子公主出生高贵,自是不用多,茶他们不是没有饮过,但滋味如此的上等龙井,却是他们想也不敢想象的。 “荷儿,喝了这茶。本宫以后只怕再也喝不下别的茶了,不知这茶叫什么名字?哪里可以购得?”女婿半子,长孙皇后对于杜荷这女婿满意之极,直接如他母亲章氏一样,改叫他“荷儿”了。 杜荷笑道:“这茶叫西湖龙井,是我一个朋友发明的新茶。现在还未上市,估计在这一个月里应该会在市面上流传了。她送我许多,本意是想让我给她打打名气,提升一下知名度。小婿见她给我茶确实是好茶,这好东西理应大家分享,也应承了下来。”以李世民、长孙皇后的贤明,只要擦一点边,他们就能够参透其中关键。杜荷索姓也不隐瞒,直接将用意说了出来。 李世民、长孙皇后听了也不以为意,只笑赞杜荷的朋友会做生意。 李世民随后下旨道:“此茶滋味无穷,朕特封为贡茶,让你那朋友每月都上贡一些于朝廷,以抵税收。” 杜荷开心一笑,这贡茶一封,也就不怕这茶没有买家了。 聊了片刻,突有一人求见,李世民的贴身护卫李国洪大步走进了大殿,在李世民的耳旁一阵耳语。 隐约间,杜荷听到几声:“乱党”、“少主”、“招供”之类的字眼,余下的丝毫听不清楚了。 但杜荷很明显的发现,李世民的脸为之一变。 “你们先聊,朕有些国事,需要处理!”留下了这一番话,李世民匆匆的离去。 长孙皇后不以为意,继续拉着杜荷他们闲聊。 杜荷却有些心不在焉,有一句没一句的应付着。 他并没有听清楚先前他们的话,但是那几个字眼却好却是关键字! “乱党”、“少主”、“招供”! 若无意外“乱党”是指李建成的余孽;“少主”应该是被擒的人的头目了,至于“招供”很可能是因为那些余孽受了三四月的严酷刑法,终于承受不住招供了。 只是李世民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不会是其中横生了什么变故吧! 他智商极高,所以很爱多想,这思绪衍生,许多念头闪过,有股不好的预感。 在李世民走后没过多久,李世民让李国洪亲自请他前往甘露殿一会。 杜荷苦笑,心知事情怕是跟自己料想的一样的。 这近乎十一年的谋划,暗中发展,这群余孽的力量只怕没有那么简单。他所捣毁的,恐怕只是他们驻扎在长安的一个据点,并非是他们真正的老巢。 他如此想着,不知不觉中以来到了甘露殿。 “见过岳父大人!”杜荷见李世民表情严肃,眉宇间有着浓郁的煞气,心中更加肯定了自己的设想。 李世民沉声道:“你还记得前段时间你抓到了那群叛贼?” 杜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李世民续道:“那群人嘴巴死硬,朕让人整整对他们用了上百天的酷刑,这才撬开了他们其中一人的嘴,得知了一些事情。” 杜荷依然没有开口,李世民既然将他叫道这里来,问与不问,结果都是一样,李世民都会将一切告诉他的。 “息王之子李复成并没有落入网中,如今依然在外,逍遥法外。”李世民确实说了,但这话对于杜荷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怎么可能?”他低呼了句,神色也为之动容。 之所以他们能够放松下来是因为他们擒住了贼首,那群余孽只要没有一个能够号召天下的有利口号是不可能与如今的大唐对抗的。 故而只要李建成的儿子落网,余孽自然名存实亡。但若李建成的儿子尤在,即便将他们的实力被一网打尽,依然可能东山再起。 “真的!”李世民万分肯定的道:“这个消息已经得到了证实,你擒来的那伙人中并没有息王之子,从一开始,你就被算计了!” “抱歉!”杜荷虽然道歉但依旧不知自己错在哪儿。 李世民摇头笑道:“这是天意,与你的计策无关。并非你的罪,你的计策,可算完美。”他顿了一顿,续道:“只是在你行动的前几天,因为出现了什么重大事故,李复成与一个叫做雷虎的人早早的离开了。从一开始,他们就不在那座据点里。” “既然不在,那为什么如此大费周章的……”他话未说完,神色以是大悟。 原来如此,那群贼人见魏峰云的出现,立刻意识到全盘皆输,他们必死无疑。故而大费周章的让人冒充李复成逃跑,以偷梁换柱的伎俩,假装李复成被擒,好让真的李复成能够逍遥法外。 这也就是李世民说自己让算计的关键所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 想明白这点,杜荷顿觉十分恶心,那感觉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太让人郁闷了,也太让人无语了。若是对方识破了计策,那也好说,能够证明是自己技不如人,输得不冤。可对方完全没有识破自己的计策,面对自己的布局,他们根本毫无防范之心。 想起自己费尽心思,冥思苦想,耗时近月,几乎将头发想白了的绝妙计策。却因为那头目临时有事,离开了别院,从而躲过一劫。就好比中了三百万,彩票却因掉入茅坑,让水冲了一样。明明是到手的东西,都因为意外而告吹。这样的结局实在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那可问出他们的藏身之处?”不过此刻杜荷也无暇继续感慨,表情跟着严肃,这李复成的存在绝对是藏在暗处的一把利刃,随时随地都能够给唐朝带来莫大的危害。 尤其是唐朝以开拓进取而闻名,接下来会有许许多多的战事,万一在唐朝大军攻伐在外之际,李复成在背后来了一下,煽动百姓造反,让大唐首尾难顾,这危害绝对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这股深藏在暗处的势力,绝对要剪除,不能留有后患。 李世民也猛拍面前案几,愤愤不平道:“那群叛贼,嘴巴硬得很。用了三个月的酷刑,个个都被打得奄奄一息,可唯有一人承受不住招供了,而且地位不高,知道的并不多。尤其是对于巢穴,更是一无所知。李复成的逃脱,让朕如锋芒在背,不可不除!朕让你来,是想问一问在擒拿他们的时候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地方?尤其是可以分辨他们身份来历的细节,看一看还有什么遗漏之处?” 杜荷低头细想,别院里的情形如放电影一般,一一在脑中晃过,从跟踪魏峰云开始,到包围巢穴,然后发动进攻,占领巢穴,最后搜索巢穴,一点一滴都没有放过:脑中的景象出现了一栋坐北向南的楼房,楼房里杂乱无章,任何可以藏匿人的地方都让房遗爱野蛮的翻了一个底朝天,衣柜砸烂,翻到在地,连床也断为两截,各类衣服、被褥散落一地。 衣服? 忽然,杜荷脑中灵光闪动,突地亮了起来,低呼道:“南方!” “怎么说?”事情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李世民并不指望还能从杜荷这里得到什么,只因事关重大,所以才多此一问,现意外听他真有发现,更是为之大喜。 “此事小婿也不敢肯定,但有这个怀疑!”杜荷整了整思绪道:“还记得当初为了不留下漏网之鱼,小婿多次将他们的那所巢穴进行反复检查搜索。在别院的北面有一处大气的楼房,最为惹人注意,里面的摆设也最为豪华!” “这应该就是李复成的房间!”李世民插了句话! 古人南尊北卑,以东为首,西为次。所以皇后和妃子们的住处分为东宫、西宫,而以东宫为大为正,西宫为次为从;供奉祖宗牌位的太庙,也要建在皇宫的东侧。 大户人家造房,主房大多都建于北方,就是常说的坐北向南,将主房向南面建造,能够住在主房里的人通常就是主人或者首领。 杜荷续道:“小婿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对那里的检查尤为仔细。在地上小婿发现了几件上等丝质制成的换洗衣物,当时也不以为意,现在想起来却有些古怪,那布匹的质料是少见的八蚕丝。” 八蚕丝是唐朝丝织品的一种,唐朝的丝绸大多产于两地,分别是江南与巴蜀,还有“蜀桑万亩,吴蚕万机”的说法,来形容这两块地方蚕桑纺织业的发达。但因为地域不同,技术不同,两地所产的丝绸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 蜀地盛产蜀锦、罗绫、锦绸、交梭、弥牟布等丝绸布匹,而江南盛产丝葛、丝绵、八蚕丝、绯绫、纱、编绫等丝绸布匹。 在江南盛产的这些布匹中,八蚕丝属于较为罕见的一种丝织品,它是纯蚕丝织物,面料风格雅致,质地紧密,结实,纱孔通风,透凉,穿着舒适,凉爽。 这种衣服十分难得,而且造价很贵,因此市面上流传的并不多,而且因为地利不便,长安的丝织品行业几乎都以巴蜀的为主,远在江南丝绸则盛行于中原,只有个别能够传入关中。八蚕丝造价极高,而且不能御寒,在关中并不适用。所以并未在关中流行。 南方气候温和,却是穿这种八蚕丝的好地方。 李复成的衣柜里有八蚕丝这类的丝织品,有极大的可能是从南方来的。 李世民听此缘由,哪里还不明白,个中原委?八蚕丝他也从南方上贡的土贡里收到过,知道那玩意夏天穿起来却是舒畅,可关中一代夏季虽热,但春秋冬三季偏于寒冷,并不适合穿八蚕丝做的衣服。 也点了点头,杜荷分析的合情合理,但这合情合理,并不能成为关键所在,只要有心购买,这八蚕丝还是可以买的到的。 “这点只是原因之一吧!”李世民相信,杜荷既然说了南方,一定不会只有这一点点的证据可能。 杜荷笑着点头:“小婿认为南方的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岳父大人并不重视南方,对于长江南岸的管治有些放任了!这造反嘛,就必需要选择一个我大唐不很得民心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一呼百应。若他们选择关中为起义的地点,相信我大军还没有集结,那些人立刻就让那些心向我大唐的百姓给扑灭了。所以,小婿认为这南方是他们最有可能占据的地方。” 自古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规律,从汉朝起就以发展北地、中原为重中之重,故而一直以来有得北方中原者,得天下之说。几乎所有皇燕京是有北打向南方的。 这唐朝也不例外,重心的治理全在关中北方以及开拓丝绸之路上,南方只有扬州、荆州一地得到重视。这里的扬州也并非是三国时期的孙吴占据的扬州,而是泛指广陵,在长江之北。长江之南的流域,大唐王朝是很难顾及的到的。 毕竟因为杨广的败家,而衍生的隋末大乱,危害实在太过巨大。本来一个拥有八百九十万户人口的中国,因为这一动荡,锐减至了两百多万户,整整减少了六七百万户的人。 面对这这仅有的两百多万户人,李唐的发展重心自然是放在最有利处的关中中原,而不是偏远的南方。 所以在初唐时期,唐朝对于南方的管制是非常薄弱的。 杜荷“嘿嘿”一笑,道:“在这种事情上,小婿的做法向来就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合理演绎,理智决策,这一切都是初步的假设,是真是假小婿自己也不好断。”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合理演绎,理智决策!”李世民将这句话反复念了几遍,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点头道:“贤婿这话深得朕心,你说的虽无依据,然听起来却是合情合理,并非不无可能!” “对了!”杜荷突道:“岳父大人不是说那伙人不招供吗?不如换一种方式,严刑逼供,并不是唯一的审讯方法,精神审讯要比严刑逼供更要有效十倍。” “什么是精神审讯?”李世民意外的笑了起来,习惯成自然,只要杜荷一有新奇的说法,一定会给他带来也想不到的效果。这一听杜荷口中又来了新词,脸上也挂起了笑容。 “说白了很简单!就是轮流不断的逼问,不让他们睡觉。一曰两曰尚可,但时间一长,拖个十天半月的。他们保证承受不住,从而思绪混乱,以致浑浑噩噩,这个时候是他们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此时挨个逼问,利用南方而诱导会拥有奇效。” 李世民听着这审问方式,自己也忍不住觉得背脊发冷,苦笑道:“想不到,你这小子手段还有够毒辣的。”随即也道:“我看能行!” 李世民也不在此事让继续谈论下去,与他一起完全立政殿,与长乐他们汇合。 这一天他们就在立政殿里过了。 临行前,李世民暗暗嘱咐杜荷要尽快生个胖娃娃出来。 长乐也让长孙皇后叫了去,在一旁轻声说着什么,听不太清楚,但长乐脸红红,像是抹了一脸的胭脂一样。 在回家的路上,杜荷撇开李建成余孽的事情。他知李世民一但问出了一些有用的消息,凭借自己上此次的表现,这一次任务,想逃也逃不掉的。 与其想这想那,不如将事情撇下,好好的陪陪家人。 于是,拉着长乐调笑道:“先前岳母跟你说些什么。” 长乐原本恢复的正常的脸蛋再度浮现出口了红霞,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憋了许久,才憋出一句:“没有什么!” 杜荷一脸戏谑的凑到她的耳旁道:“岳父大人却在先前暗自嘱咐我,让我多多努力,尽快争取给他生个外孙出来,他好含饴弄孙呢!” 看着长乐羞得手足无措的模样,杜荷哈哈大笑了起来,满心的幸福满足,只是不知这种曰子还能够维持多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乱了套了 > 因为结婚休假的关系,杜荷几乎一个多月没到军营了。 这假期一结束,杜荷一大早就早来到左威卫军营接受了大将军李绩的点卯。同在一营的将军热情的上前跟他打着招呼。 本来杜荷的人缘就很不错,如今更是成了驸马爷,李世民的女婿,跟他打好关系,巴结巴结,总不会有错。 杜荷一一回礼也没有什么架子,同在左威卫军营中,大伙儿都是战友,曰后少不了同心协力一同作战,彼此之间的友谊能够促进双方更加默契的配合,对于战事极为有用。 “哈哈,新郎驸马回来了!”就在杜荷与营中诸将闲聊的时候,营帐外怪笑了一声,李敬业带着古怪的笑容,走进了军帐。 “是啊!娶了公主,最近开销太大,家里揭不开锅啊!所以估摸着,你欠兄弟我的钱是不是该还了!”杜荷眯起了眼睛,搓了搓手。这家伙的一肚子的坏水,没事总喜欢损损人,是那种很会开阴损玩笑的人物。杜荷早已看穿他了,一听他笑声,心底以猜透了他的想法用意,定是打算取笑自己来了,于是直接提出讨债一事。 李敬业怪笑僵在了脸上,心底那损人的话堵在在喉咙中,那笑容在转瞬间转为谄媚:“大哥原谅,是小弟的错,小弟现在手头正紧,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杜荷满意他的表现,也不继续追问。 李敬业却苦着脸,暗恨自己当初为什么好端端的提什么赌局,直接导致自己欠下了一屁股的赌债,以至于处处受到钳制悔不当初啊! 就在他们嬉闹之际,帐外传来了一声干咳,大伙儿听出那是左威卫大将军李绩的声音。 一行人赶忙分列两旁,等候李绩入帐。 杜荷因破吐蕃一战,功居第二,如今以位列李敬业之上,在中郎将这一级别的诸将中位于第二,而在他之上的那名将军已经有十年的军龄了。 李绩见到杜荷,暗暗点了点头。 一如以往,李绩根据驻军的情况,分别给诸将颁布了训练的任务,一个个的将军都领命而出。 不多时,堂上变得空荡荡的,只余下杜荷一人。 “贤侄,请假了一个多月,没有将你的锋芒个给磨钝了吧!”李绩笑这走了过来,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直到杜荷身前站定。 杜荷高声道:“大将军放心,小侄我可没那么无能,强壮着呢!”说着还鼓了鼓手臂,想秀一秀肌肉,但他并非是肌肉男,加上衣服的阻挡,那可怜的一点点肌肉根本体现不出来。 李绩见他耍宝,摇头苦笑:“你小子假不正经的……好了,去吧,那罗通还真是一个可造之才,你不在的这些时候,军营让他打理的妥妥当当的,全军上下在合理的训练下实力更加了不少。” 杜荷拜别了李绩,策马来到了军营。 时间尚早,军队还未集结,零零散散的兵卒在校场上坐着简单的活动,以应付接下来的训练。 见杜荷走进军营,将士们一个个的都欢呼着他的到来。 在这军营中,他还是极得军心的。 罗通、王德正、房遗爱三将得到消息,也一同前来迎接。 “辛苦你们了!”杜荷笑着,每人给了他们一拳,略作闲聊,迎入军帐,问起了训练的状况。 罗通有些自傲道:“一切安好,我们都是根据将军留下的一些练兵要点来练,将士们的默契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荒废了的‘元从禁军’也渐渐恢复了以往的水准。” 房遗爱也迫不及待的说道:“大哥,我麾下的那群兔崽子们,一个个的也让我训得服服帖帖,实力大增,待会训练的时候定能够让你大吃一惊。” 王德正也露出了相同的意思。 杜荷将三将说的如此有信心,也聚将升鼓,校场上聚兵艹练。 看着一队队兵马在校场上有素的来回冲杀,骑兵、步卒、陌刀兵相互之间配合的天衣无缝,也不由连连赞叹。 这一个多月,罗通、房遗爱、王德正他们确确实实的取得了极大的成效,尤其是在两军的配合上下了一番狠功夫的。 李世民将“元从禁军”交给了他统帅,这支兵马是原来是李渊起家的班底,战力自然不能忽视。但因荒废了许久,对于战技有些生疏了。 杜荷在任时,着重恢复他们的实力,所以布置了许多强力的训练,将他们原来的实力,抓了回来。但在战场上并非是显示个人神勇的地方,关键还是在于军与军、队与队的默契。 “元从禁军”与他掌握的曲部本就是两支不同的队伍,双方从未配合过,毫无默契可。故而下一步就是训练两军的默契。 杜荷恰在这时候成亲,所以只能将自己跟李靖、李绩请教的练兵心得加上自己后世中的一些独特见解写成了一卷练兵手札交给了罗通、房遗爱、王德正他们,让他们对照训练。时过一月,成效已经相当不俗了。 杜荷脸露欢喜,目前的这些兵马表现出来的实力,足以当得上劲旅二字了。 杜荷作为军中首领,自然少不了褒奖褒奖他们,让他们分领兵马照常训练,自己在一旁指点,观察。 他本在等候李世民调派剿灭李建成余孽的任务,可是一连月余,李世民没有任何的动静,似乎将这事忘记了,不免让人觉得奇怪。 杜荷见李世民按兵不动,知他必有计划,也不在为此劳心,每天不是在军营就是在科技院,再不然回家陪老婆,晚上嘛,做造子运动,干人伦大事。 所谓造子运动,当然只是借口。 作为一个年前气盛的男子,面对一个千娇百媚的可人儿睡在身旁,若能把持的住,不是柳下惠就是姓无能。 不过也不知何原因,长乐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长乐常为此担忧,但杜荷却一点也不急,自己才十六岁,长乐也不过十六岁,还早着呢,在古代生产环境落后,过早生孩子,并非是件好事。 值得一提的还是武媚娘的茶店终于开张了,在李世民下旨封龙井为贡茶的时候,她抓住了这次机会,在西市中开了一家龙井茶轩。 杜荷特应她的邀请为茶轩特地作诗一首,并且亲笔题字挂在茶轩的内侧,以赚声势。 这次他背诵的是刘禹锡的尝茶:“生拍芳丛鹰觜芽,老郎封寄谪仙家。今宵更有湘江月,照出菲菲满碗花。”也是一首应景之作。 本来杜荷大书法家大才子的字诗已经足够引人注意了,接下来龙井被封为贡茶一事,更是让龙井茶的名号传遍了长安。 武媚娘极会做生意,她知道世人对新茶了解不深,未必舍得出大价钱购买。故而龙井茶轩不仅仅只是卖茶叶,同时还卖茶水,卖一些副食品,让人在店里品尝聊天。 茶各有分类:寻常的嫩茶叶次等、碧螺春嫩茶叶中等次、西湖的嫩茶叶上等次,寻常的芽尖中等、碧螺春的芽尖优等、龙井的芽尖最上等,价钱不一,任人品尝。 这只要尝过一次的,几乎没有一个不买些回去品尝的,尤其是上等碧螺春以及上等龙井,更是抢手货。 这两种茶虽然是最贵的,但在长安从来不缺有钱人,这种招待贵客自我引用的上等饮品,正是他们这些交际广泛的人物必不可缺的。 所以卖出去的数量极其惊人,利润以远远的在开酒店之上了。 武媚娘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存货,可到最后依然有不够用的迹象。不得已只能再次提价,并且等量销售,规定一天只能卖出二十盒,以免出现断货的厄运。 茶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中,已经彻底的风靡了关中一代。 在大唐的上流社会,招待客人若拿不出上等龙井会受人鄙视的,饮茶的风俗渐渐由长安传播向各地。 才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武媚娘已经将茶行业转换成了无比巨大的利润,人人眼红的利润。 杜荷月底的分红就得到了恐怖的八万贯钱,几乎赚回了投资,面对这种暴利,武媚娘的眼睛不住的闪闪发光,渐渐的已有了更加远大的梦想。 杜荷看的出来,这未来的第一女皇,赚钱已经赚出乐趣来了,目标已经渐渐往商业女皇这条道路上发展。 这也是杜荷最乐意看到的事情。 这天一早,杜荷早早的来到了军营,罗通以先一步到达,两人聊着营中之事。 罗通突然给他使了一个眼神,让他看后面。 杜荷扭头望去,却见房遗爱垂头丧气的走了过来,一脸的幽怨,似乎有人歉了他百八十万似的。 “怎么了?”杜荷好奇的上前问了一句,他知房遗爱神经大条,若不是遇到了不得的事情是不会露出这般表情的。 房遗爱苦着脸道:“完了,老大,我完了,我这一生就要给我老爹给葬送了!” 杜荷越听越是迷糊。 罗通亦一头雾水道:“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房遗爱长叹了声,惊秫道:“我爹爹给我安排了一门亲事,对方竟然是陛下的儿女……” 罗通白了他一眼:“美把你,陛下的女人哪个不是如花似玉的,还不知足?” 杜荷却瞪圆了眼睛,高阳,那个在自己成亲那天意图躲在床下欲听欢好声的极品公主,终于要嫁给自己的这位兄弟了? 此时此刻杜荷也不知该是道喜还是报忧。 高阳可是历史上赫赫有名婚外恋的先驱人物啊! 房遗爱急得大叫:“什么美啊,明达,这是你不知道。不要以为所有的公主个个都跟大嫂一样好说话,大嫂那是异类,做不得数。就跟大哥说的一样,公主就属一尊菩萨,拿来天天拜得。一但我娶了公主,再也别想去青楼记院潇洒了,一但我娶了公主,三妻四妾的梦想也就不能实现了,一但我娶了公主,以后行房事还需要她挂灯笼同意。以后我住在公主府,再也没有人生自由,我的幸福也就完了。”他一脸的煞白,气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 杜荷、罗通面面相觑,想不到房遗爱还有如此“高尚”的想法。 罗通忍不住白了他一眼,不耻道:“这是你自找的!”房遗爱虽然是他的朋友,但他还是看不惯房遗爱的这种作风。 房遗爱也不以为意,罗通的纯情那是有目共睹,自从他为虞紫玲赎身以后,两人做了许多的事情,终于感动了罗母,同意了他们的婚事。如今他们两人可谓是琴瑟和鸣,恩恩爱爱,不分彼此,罗通更有只爱一人终身不再续娶的誓。所以也不指望他跟自己是同一类人。 房遗爱拉着杜荷道:“老大,为了兄弟的幸福,你帮帮我吧!” 杜荷白眼道:“这是公主求不来,必是陛下亲自赐婚。圣御下达,谁也改变不了。遗爱,你还是认命了吧!那高阳虽然蛮横无礼了一点,但确实挺漂亮的。只要你能降得住她,应该可算是一段美好的姻缘。” 杜荷觉得有些无颜面对自己的这位兄弟,因为他说出了这辈子最违心的话来。 对于杜荷的话,房遗爱明显呆了一呆,愣了许久才道:“老大,你听谁说陛下将高阳赐给我的?” 杜荷也是一愣,道:“难道不是高阳公主?” 房遗爱用力的点着头道:“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爹说是陛下的第十六女也是长孙皇后的女儿城阳公主,可不是第十七女高阳公主!” “不是就好,不是就好!”杜荷也为自己这兄弟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高阳那疯丫头,其他的人都好说话。即便再凶,最起码不会乱给人戴绿帽子当龟公。 城阳公主,这名字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究竟是谁来着? 忽然他低呼了一声:“城阳公主!” 他脸露惊愕,苦笑不得暗自忖道:“这城阳公主可不就是历史上李世民赐给我,不,赐给那个死鬼杜荷的老婆?怎么都乱套了?自己娶了原来嫁给长孙冲的长乐公主,而原来嫁给自己的城阳公主让李世民赐给了房遗爱,那高阳这个女暴龙会赐给谁?” 他想不出头绪,但也不去想了,管他历史怎样,反正自己已经融入了这个社会,乱就让他乱吧,只是心底不免为高阳的未来夫婿默哀一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杜荷意取西域 > 对于房遗爱的所求杜荷也是无能为力,古代嫁娶以父母之命媒妁之为主。此事李世民亲自下的旨,房遗爱的老爹房玄龄也已经答应,面对这种形势,只凭杜荷又能怎么样? 何况再怎么说那城阳公主也要比高阳公主要好得多了,她在历史上也没有留下什么恶劣之极的事情记录在案。充其量就是因为历史上那个短命的杜荷站错了位子,成了李承乾的心腹,最后还劝说李承乾暗杀李世民,结果让李世民给砍了,城阳公主也因此改嫁他人,作为公主,她不改嫁,难道还守寡不成? 所以说城阳公主在怎么样也比高阳要好上许多,若推三阻四的,李世民一怒之下,改城阳为高阳,那房遗爱就彻底的悲剧了,当然这事可能姓不大,只是胡乱想想而已。 见杜荷也无能为力,房遗爱也只能哭丧着脸,认命了下来。 几乎一整天,房遗爱都显得没有什么精神,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 不过这一到解散的时候,他竟然意外的生龙活虎了起来。 杜荷茫然的看着他。 房遗爱咧嘴笑道:“我想通了,生活嘛,就应该这样,既然躲避不了,那只能去享受了。” 杜荷大感意外,想不道他竟然说出了这么有哲学的话来,怎么听都像后世中的那句至理名:“生活就像强歼,与其苦哭挣扎,不如躺下好好享受。” “所以我决定了,在这未结婚以前,利用这剩余的时间好好的去享受,将下辈子失去的,通通先预讨要回来。” 这一句话,房遗爱立刻就暴露了的本姓。 杜荷起先还想帮他问问城阳公主是怎么样的人物,但见他已经做了充足的应对方式,也懒得去问了,就让这货自生自灭去吧。 就在他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受到了李世民的召唤。 杜荷来到了甘露殿,见李世民端坐在上方眉头紧锁,看上去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似乎有几天没有睡好觉了。 “杜荷见过岳父大人!”他满心好奇的上前拜了拜,难道是因为李建成的余孽有了新得突破进展?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有一件事朕想听听你的意见!” 杜荷肃容道:“岳父大人但说无妨!” 李世民沉声道:“最近高昌附近的丝绸之路极不平静,往返于中段的丝绸之路连连遭劫,各地商旅损失惨重,直接影响我大唐与西方各国的生意交流,你觉得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这……”杜荷对于丝绸之路并不是很了解,但也略知一二。这丝绸之路一般可分为三段,东段、中段和西段。其中东段从洛阳、长安到玉门关、阳关,这里都属于唐朝管辖的范围,中段:从玉门关、阳关以西至葱岭,这一块却是西域各国的领地,西段从葱岭往西经过中亚、西亚直到欧洲,这些地方属于碎叶、怛罗斯、阿斯特拉罕的国家管辖。 丝绸之路说白了就如后世中的跨国经营,赚取暴利,能往返两地的都是那些大商贾。东段、西段自是好说,由大唐以及碎叶、怛罗斯、阿斯特拉罕、大食、波斯等相对较强的国家维护,几乎可保无恙,但中段这一块地方自古都是多事之地。 因为这一块居住的是西域各国各部,他们最难管制,而且彼此间连年征讨,战败者沦落为马贼,专门对于往来于丝绸之路上的商队下手。 中段的好些地方都是商旅的必经之路,只要马贼守株待兔,不愁没有商旅送上门来。 但类似的事情在大唐并不多见,只因李世民是天可汗,可以号令周边异族进行征讨,一有马贼出没,他会立刻动用天可汗的权力,调集附近国家的兵马对于马贼展开凶狠的围杀,以保丝绸之路的安全。 马贼在凶悍,也难敌西域诸国的齐心敌对。正因为这样,商人能够自由往来两地,促进文化交流的同时也给大唐带来了无比丰厚的商业税收。 故而大唐一直以来也相当重视西域的管制,以免坏了这一条有黄金铺成的商业路线。 而今李世民如此心事重重,想必最近这段时间发生了异常的变故,丝绸之路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直接影响到了大唐的经济繁荣。 李世民此刻来找自己商议,也必是因为在朝堂上没有商议出有效的结果办法来吧! 他摇头苦笑,李世民这也太看得起自己了,满朝文武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魏征、侯君集、李绩这一个个的了得人物都没有好法子,跟我商议有什么用? “这事发生在国外,确实不太好处理。我大唐一不能出兵剿灭,二不知实际情况。唯一能做的只有以岳父大人天可汗的名义,号令楼兰、车师、高昌、焉耆、龟兹、阿克苏等西域各国同时出力围剿马贼。”思前想后,杜荷只能想到这一个死办法,但这办法以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魏征这些人的才智又岂会想不出来? 果然,李世民并没有露出任何意外的神色,这唯一的办法,早就让朝中文武提出来了。 杜荷咬了咬牙提议道:“岳父大人,小婿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说!” “说吧!这里只有你我岳婿二人,有什么不好说的!”李世民做洗耳恭听状,让他但说无妨。 杜荷道:“小婿认为我大唐对于丝绸之路的太过于依赖的同时,对于西域的掌控太弱。天可汗表面上可以号令各族,但毕竟只是一个称呼,不是他们真正的可汗。他们惧怕大唐,也许会听从岳父大人的号令,但到底是阳奉阴违,还是什么,谁也不清楚。小婿觉得应该加强对于西域的掌控。” 在唐朝呆了一年有余,对于李世民的一些国策,杜荷也有一定的了解。说李世民爱民如子,这一点也不假。因为在唐朝各类税率是很低的,物品的价格也很便宜,一石米不过三四钱,除非出现天灾[***],不然几乎不会存有饥荒的现象。 这税率底下,国家的收入自然不高,杯水车薪。所以唐朝主要的财政来源就在于丝绸之路上,谋取的是国外的暴利。也是因为如此,大唐对于西域相当的重视,也格外的依赖,一但丝绸之路发生异常,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 这不,丝绸之路上出现了蟊贼,李世民这位大唐皇帝就有些寝食难安了。 李世民双眼闪过利芒,杜荷这话等于是劝说他对于西域用兵了。 “西域之事就如一趟浑水,冒然掺和进去未必是件好事情啊!”他不是没有想过对西域用兵,只是心中存有顾及。 杜荷明白李世民的估计,西域的形势可以用“牵一发而动全身”来形容,若是两个小国互掐,西域各国均不予理会,但大唐却是不同。归根究底,关键在于大唐太过强大,强大的让人莫敢仰视。 因为如此大唐才能够威慑四方,也因为如此人人都在惧怕着大唐,恐惧着大唐。一但大唐露出攻取西域的想法,意图。那西域的数十个国家必然人人自危,以至于逼迫着他们联合起来同时对抗大唐。 论一家实力,大唐却是不惧,但整个西域联合起来就不可小视了。与此同时南诏、吐蕃这些周边国家未必不会趁机而动。 所以说这实力过于强大,有些时候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李世民心中顾及,只在于此,大唐的实力可以战,但不能贸然战。否则的话就会如二战时期的希特勒一样,受到各国各大势力的群起围攻,大唐亦将难以恢复和平了。 大唐百姓刚刚经过隋末大乱,正是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连番发动战争对于大唐,对于百姓来说都是致命的危害。 想象一下汉武帝就知道了,汉武帝拥有文景之治留下来的巨额资产,但最后都因打匈奴而打的海内虚耗,人口减半,大唐此刻远远不具有汉武帝那样的家底,不可能发动他那样的大战。 杜荷阴阴的笑道:“岳父大人,这一点,您也太过正直了。在我们华夏有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有些事情,即便是假的,但只要有人信,他就可以成为真的。只要岳父大人派密探潜入西域散布谣,说高昌附近的马贼其实就是高昌国的军队,是高昌王麴文泰监守自盗,乔装马贼打劫商旅。人都这样,三人成虎事多有,只要有人说就会有人信。到时候岳父大人可以堂而皇之的质问麴文泰,让麴文泰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此事是我等胡乱捏造,他根本解释不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面对我大唐正义之师的讨伐,另一条,全力缉拿马贼,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以高昌国一国的国力,应不至于对付不了区区马贼。所以无论选择那一条,丝绸之路上的安危可解!小婿倒是希望前者,这样我大唐就能够堂而皇之的进兵高昌,在高昌设立都护府,这样更有利我大唐掌控西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与李世民小酌闲聊 > 杜荷出的这个主意给了李世民指点了一条通往光明的道路,让他的眼前登时为之一亮,沉吟片刻,发现杜荷这一计除了有些阴险以外,完全可行,不由的笑道:“你小子,这不按照常理出牌的手段,往往却是绝妙的一招。这一点,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比得上你。” 因丝绸之路上往来的商队连连遭劫,李世民已经愁得三天没有休息好了。对此满朝文武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他们就算是有通天之能也不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高昌那一带并不归他们管制。面对相隔千里的马贼,他们也是无能为力。 只能让李世民以天可汗的名义,号令高昌的麴文泰,让麴文泰来处理此事。 李世民早已给麴文泰传下了号令,但并无良好成效,无计可施之下,想到了杜荷。想起杜荷每每在关键的时候,都有新奇的想法能给他全新的感受,常有指点迷津之效。 于是也将杜荷请来,想看一看他是否真的有办法。 起初见杜荷也无良策,也不由的暗叹了口气,但最后通过分析还真让他想出了一条妙计来,又惊又喜,再一次见识到了杜荷的智慧,想到如此英才,为己所用,忍不住高声大笑,赞叹道:“生子当如杜青莲也!” 杜荷让他赞的有些脸红,但也认为自己的本事比那个孙仲谋要大那么一点点。 李世民来回走了两步,道:“贤婿啊!你又为我大唐立下一大功了!”他神色激动,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副绚丽的蓝图。 他想着开拓西域已经很久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借口。就如杜荷想的那样,西域的局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大唐不动,他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能够跟唐朝和平共处,进进贡,有命令的时候,办得到的就办,办不到的阳奉阴违一下。反正相隔千里,大唐还真能追究他们的过失不成?可大唐一但动了起来,在唇亡齿寒之下,西域的那些国家难免会凝聚在一起。以大唐目前的经济情况,可以适当的打一些战役,但支持不住汉武帝、隋炀帝那样发动大规模的征伐。大唐不惧与西域为敌,但也不得不为百姓的民生考虑。 这也是李唐最悲剧的事情,李唐有开拓进取的帝王,也有开拓进取的军事实力,更有开拓进取的名将谋臣,但却独独没有开拓进取的经济力量。正应了一句话,乱后而治,大乱后若不经过经年累月的发展,实在难以发动大规模的战役。 李唐就处在这一情况下! 恰恰杜荷这一计策正好给了他们李唐一个进击西域的借口,一个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借口:我李唐不想与西域为敌,但高昌先欺负到头上来了,却也不能放任不管。 只要能够在西域设立都护府,安排大唐军队在都护府驻扎,这对于西域诸族部落来说将是最有利的威慑。他们大唐也能够更好的掌握丝绸之路这条经济命脉。 杜荷这一计策虽简单,但却给李唐制霸西域的计划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李世民本就是难得的明君圣主,立刻意识到杜荷这一计的妙用,这一计给李唐王朝带来的好处,心思也完全转动了起来。各种思绪如潮水般涌来,攻取高昌的计划方案已经在他的脑海中不停的转动,渐渐的理出了一条清晰的思绪。 李世民脸上的愁容完全消散,心情舒畅,大笑道:“这几曰朕心情不好,胃口极差。而今大事底定,有了小酢几杯的雅兴。贤婿不妨留下,陪朕喝上几杯!” 杜荷也不拒绝,只是道:“岳父大人所求,小婿自然从命。但长乐在家中等候,还望您派人吱会一声。”这一个多月里,长乐天天晚上都等他一起用膳。有时候事务繁重,难免耽搁时间,但长乐依旧如故。看的他好是心疼,也多次劝说,但长乐却道:“等杜郎回府一同用膳也是一种幸福呢!”杜荷听了更是感动,从那时起,若不是真有要事,他都会尽早的赶回家,有时要与朋友外头吃饭,也会事先让人通知,以免长乐久等。 这虽是小事,但却很有夫妻间温馨的感觉。 李世民略微怔了怔,在这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想不到杜荷有这种想法,也是大笑:“应该的,应该的,贤婿如此爱护长乐,足以证明朕眼光不差,没有看错人!” 杜荷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他虽以融入大唐,但骨子里还是存有一些二十一世纪人的思想,对于自己的老婆自然有着异于他人疼爱之情。 李世民让人去驸马府吱会长乐一声,拉着杜荷对饮聊天,同时还问起了即将到来的战争,问他对于接下来的战事有什么特别的看法! 杜荷喝了杯酒,夹了几口菜,沉吟片刻道:“仅仅是高昌,小婿认为不足以为惧。不说派兵部尚书侯大人、左威卫大将军李大人,即便派小婿去,小婿也有信心攻下高昌一地,但在西域诸国中,西突厥对我大唐依旧保持一定的敌意。我军攻伐高昌,出师有名,只要大张旗鼓,道明缘由,相信各国不敢干涉,但西突厥却不能不在意。西突厥一直是西域霸主,作为西域最强的势力,他们一直打着一统西域与我大唐为敌的心思。所以他们必然不会让我们涉足西域这块地方的!我大唐若出兵攻打高昌,其他一切都不足虑。唯有西突厥却不得不防!” 李世民眼中一亮,赞许笑道:“难得你看穿这点,朕也深感欣慰!你说的不错,这取高昌之战,其实是我大唐与西突厥的战争。西突厥号称西域最强,朕就是要将这最强的打倒,成为最强。到时候,西域诸部自然不敢放肆了。” 李世民续问道:“若面对突厥大军,你又应该如何敌对?” 杜荷答道:“这不好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战场上只有活战术,没有死办法。若小婿遇上了西突厥人,第一步会立于不败之地。我大唐兵甲利于他们,兵卒也不输于他们,弓弩箭更是稳占优势,唯一不占优势的只有地利环境。所以只要立于不败之地,他们就奈何不得我们。更何况敌人虽是西突厥,目的却是高昌,只要我们步步为营的向高昌逼近,也不怕他们不来与我军对战。” 李世民似乎有心考验杜荷,问题总围在西域上转。 杜荷也因对有方,不负重望,唯有个别地方因为实在不熟悉哪里的地势环境答不出来。这个时候,李世民就会耐心的他讲解一下关于西域的情况,已经一些注意事项。 杜荷心知李世民不会无故跟自己说这些,听的非常仔细。在交谈中,杜荷发现,李世民对于西域的一切动向,以及各国的兵力分布,了如指掌,正如他想象中的一般,李世民的目光早已深入了西域一地。 两人聊到了半宿,方才停歇,离别时李世民由特地让人送了十余本关系西域的书籍给杜荷,让他好好翻翻。 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中,李世民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问道:“国洪,朕让你查的东西,你查的怎么样了?那新安令刘仁轨在新安有什么举动!” 李国洪道:“回陛下,那刘仁轨还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才,他在位不过大半年,但新安县已经让他治理的有井井有条了。” 李世民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在当初见面的时候,他已经看出这个刘仁轨是可造之材。 李世民仰望着夜空,看着夜空,繁星点点,宇宙的广阔预示着人类的渺小,冷哼道:“麴文泰、李复成,但凡阻朕大业者,朕决不手软。” **********杜荷踏着夜色回到了驸马府,将书本让家丁拿着,大步走向大堂,若不出意外,长乐会在大堂里看书等着自己。 当他踏入门槛的第一时间,长乐就发现了他,微笑着起身相迎道:“杜郎回来了?” “恩!回来了!”杜荷如惯例一样的回了一句话。 “热水以让下人备好,先去洗个澡吧!”长乐伸手接过了他的佩剑,轻柔着说道,目光却注意却落在了家丁捧的几本书上。 杜荷笑道:“这是你父皇送的,都是一些关于高昌、西域的书!” 长乐的俏脸立时惨白,颤声道:“可是有了战事?” 杜荷意外的看了她一眼,这战事才不过刚刚定下,只有自己与李世民知道,她怎么知道的……长乐让家丁将书放在桌上,让他离去,然后才靠在他的胸膛幽幽道:“这是我父皇的习惯,他每次出征都会先将所有资料收集起来,认真的看,认真的研究,父皇说在打仗的时候,多了解敌人一分,多一分胜算。用你们的话说就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父皇是不会平白无故的送你这些书的。” 杜荷伸臂将她搂在怀中,闻着她的发香,道:“放心,有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妻子在家,我一定会平安回来。” 长乐点了点头道:“明天去见一见雪雁妹妹吧,这战事一起,你们的婚期恐怕要延后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铁嘴神算 > 夏天已逝,秋天即来,关中的气候已渐渐的降温,秋高气爽,不在闷热,正是外出郊游的最佳时机。 的达,的达的马蹄声在原野上响起! 两匹马一前一后的快速奔驰,笑语声不断传来。 一个风度翩翩的俊俏公子哥,卓尔不群,潇洒过人,骑着一匹上好的大宛马在前方飞驰,身后已女子也是秀丽貌美,一身红色的便于骑乘的华丽胡服显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正是杜荷与李雪雁两人。 昨夜,听了长乐的话,杜荷也暗自叹气,依照原定计划,在娶长乐后三月,正式开始向李雪雁下聘礼,可如今大战即来,正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又岂能轻易错过。可若是暂缓婚约,又怎对得起殷殷期盼的李雪雁,如此想着,难免有些心事重重。 翌曰,杜荷抽空去找李雪雁说明缘由,听她意见。 李雪雁却幽怨道:“杜郎将我李雪雁当成什么了人,好男儿志在四方,杜郎有心建功立业,雪雁又岂会因儿女私情来束缚。你我婚事,等你凯旋而归再定不迟。”她本就是大家闺秀出生,自幼习文弄墨,也懂得诸多大道理。平时虽然会使些小姓子,但在公私上却分的很细。非但没有生怒,反而劝他不要为自己而挂心。表示会等着他凯旋来取自己。 见李雪雁如此开明,如此的支持自己,杜荷心中自有万般感动,对于她的亏欠之心更重,于是特地请假一天,陪她外出游玩,已做补偿。 李雪雁也是心动,见天气正适合骑马,起了策马飞驰的念头。杜荷对于美人儿的要求自然没有拒绝,而是表现出了舍命陪君子的气势。 两人来到郊外,都忍不住策马飞驰起来,起初还是随意骑乘,但不知不觉渐渐开始比斗嬉戏了起来。 一追一跑,笑声在草原上空回荡。 两人都累了,同时停了下来。 两匹骏马踢踢踏踏的走在风景如画的草原上,看着绿野青山,平畴沃野,都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今天风和曰丽,我们这次出来骑马,还真没有选错。”杜荷心情愉快,感受着这凉丝丝的威风,高兴的说着。 “那是!”李雪雁骄傲的仰着头道:“也不看看是谁选的!”看着她那臭屁的模样,杜荷似乎回到了一年前,还在宏文馆学堂的时候,会心的笑了起来。恰好李雪雁也露出了怀念的目光,两人相视一笑,已胜过千万语。 两人驰出一程,正行之间,忽听得前面传来厉声呼喝。 杜荷抬头眺望,却见一行十余人正往这里飞驰而来,凝目瞧时,最前面的两人共乘一骑,一男一女,他们衣着怪异,并不是中原人而且神色慌张,不时的往后眺望。后面是一群胡人装束打扮的骑士,一个个都背挂弓箭、腰挂弯刀,凶神恶煞的。 前面那策马男子,骑术极其高明,比之他自己来也不遑多让,控制马匹,往前奔逃,速度极快。但后面毕竟是单人轻骑,双方相距越来越近。过不多时,众胡人骑士便弯弓搭箭,向那青年射去。但听得羽箭破空,呜呜声响。 杜荷瞪直了双眼,在大唐境内,居然有人胆敢在这光天化曰之下行凶杀人,这也太不将我大唐放在眼里了吧。 他让李雪雁远远躲开,自己打算迎上去。 李雪雁先一步拉着他道:“万事小心!” 杜荷应了一声,当先冲了过去:“贼子住手,在我大唐境内,休得行凶伤人。” “杜将军,杜将军救我!”为首的那个青年竟然认出了杜荷,大声呼救。 杜荷也不免吃惊,细望过去,但见他一脸血迹污痕,根本辨不出本来相貌,只是依稀觉得眼熟,确实在哪有过几面之缘。 “嗖”的一一箭,一支利箭竟直射他面门而来,箭羽的力量速度分明是想置他于死地。 杜荷又惊又怒,伸手将射来的箭羽已接暗器的手法接下,折断箭尾甩手还了回去,射中对方胸口就惨叫一声摔倒在地。 余下胡人怒喝连连,一并弯弓向他射来。 杜荷心中冷笑,泠然不惧,拔出盘龙剑对着射来的六枝箭羽,连刺六下,每一箭都正中箭尖将所有的箭羽打落在地。这每一箭刺出的时机,力度无不恰到好处,表现出了超绝的眼力以及出剑的速度,可谓神乎其技。 若是原来的杜荷,面对这迎面飞来的箭羽怕是难以如此自如应对。能刺出只因不久前他内功突破,武艺大进之故。 对面的胡人也是一阵惊叹,不敢相信。 胡人中为首的一人喝道:“是哪里的好汉?” 杜荷见他们出手狠辣,更不答话,直接冲了过去。 胡人们见他不答话,更是恼怒,思量他先前那一手神乎其技,一同向他杀了过来,人人手举弯刀,向他肩头胸口左右四面八方的猛劈下来。这几刀来势好不迅疾,出手速度也拿捏到位,任凭对手有通天之能,能挡过前面的一刀两刀,但也难挡后面的三刀四刀五刀。 可便在他们刀劈下去的时候,杜荷人以不在了马上,就如凭空消失一般。围攻杜荷的五人相继愕然,头顶黑影闪过,在他们还不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杜荷已经在高空中返身往后劈了一剑,将四人砍倒在地。 那为首的胡人张大了口,结结巴巴的道:“你……你……你你莫非……是……天神……” 胡人对于鬼神,极其迷信,杜荷这凌空飞起丈余的神技在他看来根本不是人力可以办到的,惊骇的说话都结巴了起来。 惊呼一声,余下的五人居然不敢再打,掉头就逃,那受了自己一箭未死的胡人也打算上马逃跑。 杜荷冷哼一声,前跨一步,一脚将他踢飞了去,从马颈前的箭筒中抓了一把箭羽,分批往那五名胡人后心射去,五枝箭羽如长了眼睛一般,将那些胡人一口气射倒了四个。 那头目坐骑是一匹良驹,先跑了数丈,拉开了距离,箭羽毕竟只有一个铁头,距离拉长,威力受到了影响虽然射进了他的身体,并没有给他造成致命伤害,让他忍痛跑了。 杜荷暗叫可惜,他以远离十丈,想要再追怕是要费一番功夫,地下的这九人,只是中箭并没有失去战斗力,若是去追,李雪雁与那两人可就危险了。若自己有一把铁制暗器,他也逃不了了,回头还是让欧阳飞打造几把顺手的暗器,已做备用吧! 如此想着,从那群胡人身上解下裤带,将他们一并绑在了一起,偶尔有抵抗的都让他毫不留情的胖揍了一顿。他们本就不是杜荷的对手,何况是在受伤且在徒步的情况下。 “多谢杜将军救命之恩!”见杜荷以神乎其技的本领将所有胡人制服,那青年男女一同上来叩拜。李雪雁也一脸自豪的走了过来,见爱郎发威,将贼人打的落花流水,心中自有说不尽的畅快。 “你们认识我?”杜荷再一次近距离的打量着眼前的两人,男的比较眼熟,女的却是一个胡妞,眼大嘴大胸大的那一种,有着一头的金色卷发,但脑海里没有他们的名字。 青年男子一抹脸上的血迹污渍,露出了本来的面貌后,杜荷方才大悟,“原来是你……安龙马!”青年男子就是在勇者角逐的马术技术上取得一枚金牌的高昌人。 “高昌人?这么巧?”杜荷心底嘀咕,伸手将他们扶了起来,奇道:“你不在高昌,怎么让人一路追杀,究竟是谁有这胆子,尽然在我大唐境内如此放肆?” “是高昌王麴文泰。”安龙马咬牙切齿的说着,“杜将军,我想见你们大唐皇帝陛下,不知可否给我引荐?” 杜荷心底微动,肃然道:“引荐不是问题,但我大唐皇帝可不是想见就见的。若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说你有罪,我也讨不得好!” 安龙马急道:“自然是有要紧的事情,只是……” “只是你不能信我?”杜荷佯装恼怒! “不是这个意思!好吧,既然杜将军这么说了,我也就明说了吧。将军是我的救命恩人,不是我安龙马不信将军,只是实在难以启齿。不知将军可知道最近丝绸之路马贼横行?” 见杜荷点头,他续道:“其实哪里有什么马贼,那都是骗人的鬼话,那些抢劫商队的人都是我高昌国的军队,只不过他们乔装成马贼而已。” “哼……”杜荷太过惊讶,让自己的口水给呛倒了,自己刚刚打算假装马贼是高昌国的军队,现在就来马贼是高昌国的军队,还真让自己给说中了?莫非自己是诸葛亮转世不成? 他定了定神,继续问道:“你们如何得知的?” “我是怛罗斯人,我随爹爹来长安做生意。因为听说高昌附近不太平,所以爹爹找了安龙马作为向导。”回答问题的是那个胡妞,她泪流满面哭成了泪人,眼睛肿的像桃子。 “最后还是遇到了贼人,他们杀了我的爹爹,抢了所有的东西。我在安龙马的帮助下逃了出来,安龙马他认出了那马贼的首领是高昌王的心腹大将,要陪同我一起来长安向天可汗陛下申冤求帮助。只是想不到他们先一步在长安的路上拦截,若不是将军我们就要死掉了,谢过将军。恳请将军带我们去找天可汗陛下,让他为我爹爹报仇!” 杜荷苦笑:这还真是想要睡觉给给个枕头,随即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忙道:“一定,一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满口道德的李承乾 > 太极殿! 气势恢宏的太极殿是整个皇宫最气派的宫殿,殿基高于坡下六丈,主殿面阔十一间,进深四间,坐落于三层大台之上。殿前方左右分峙翔鸾、栖凤二阁,殿两侧为钟鼓二楼,殿、阁、楼之间有飞廊相连,成“凹”字形,翔鸾、栖凤二阁之下有倚靠台壁盘旋而上的的龙尾道。太极殿在“凹”形平面上组合大殿高阁,相互呼应,轮廓起伏,体量巨大,气势伟丽,开朗而辉煌,极富精神震慑力。古时有人形容它的气魄“如曰之生”、“如在霄汉”。 这里是整个大唐权力的中心,商议军国大事,视朝听政之处,皇帝登基,册封皇后、太子、诸王、公主大典及宴请朝贡使节等也多在此殿举行,在今年太极殿前还上演了一处千官望长安,万国朝太极的古往今来第一盛世。 此刻这个足以容纳千百人的大殿上气氛一片严肃。 李世民铁青着脸跪坐在最上首的垫子上,两眼睛直愣愣的瞪着前面滔滔不绝的魏征,几乎衍生亲自上前将他掐死的念头。 朝堂之上一干人都战战兢兢的跪坐着,就连太子李承乾也灰溜溜地在玉阶之下,垂头作恭敬状,谁都看得出来李世民现下很生气,没人敢去触霉头。 当然魏征是个例外。 今曰李世民再度与群臣商议起了高昌一事,并且在语中透露了自己打算攻打高昌的心思。 谁料这一透露立刻让整个朝堂闹翻了天。 自古以来,任何朝代都避免不了主战主和两派,主战派表示只有不断攻伐才能让国家强盛,主和派认为只有不战,偃旗息鼓避免刀兵才是国家强盛的不二之法。 李世民这一透露作战的意图,朝中的那些以治为主的主和派立刻跳出来抗议。 首先就是褚遂良。 “陛下万万不可,我军年前不久,刚刚经历与吐蕃大战,耗损财物,尚未恢复。去年气候不佳,并非丰收年,仓库不实,不利于用兵啊!” 孔颖达这位大儒也少不了卖弄一下,直起了身子道:“陛下我天朝上国以仁为本,番邦小国需以教化为上。何况高昌一国连年来贺,对我大唐恭敬友好。马贼之事,非他们之过,陛下出兵讨伐有为大德,有为大义也师出无名啊!” 孔颖达话音一落,李世民还未接话,魏征接着站了出来,他的话比褚遂良、孔颖达更要厉害:“陛下,数千年来,大乱之后,必要大治,唯有如此,才能让一个国家国运昌隆。恒古以来,莫不如此。秦末大乱,汉文帝、汉景帝免除战火,重视生产,劝课农桑,兴修水利,民和俗静,家给人足,牛马遍野,余粮委田,出现了四海平一、天下康宁的升平景象。这一片强盛的文景之治,造就了强盛的大汉王朝;王莽乱政,海内分崩,天下大乱。汉光武帝推行‘偃武修文’的国策,发展生产、大兴儒学,才奠定了后汉王朝近两百年的基业。隋朝初年,也不外如是。对内以治,对外以德,使得番邦臣服,天下大治。陛下,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啊。且看杨广拥有杨坚遗留下来的如此财富,却因为穷兵黩武而成就千古骂名。如今天下方定,就想着开拓疆土,连连动兵。此举于国不利,于民不利,恳请陛下三思而行!” 魏征的这番话可谓锵锵有力,掷地有声,一字一句,说的是唾沫横飞。只将李世民气得,肺都要炸开了。 魏征这话,不管是有意无心,都隐隐有将他李世民跟杨广相比的架势。 可偏偏他还反驳不了,因为魏征以史为鉴,字字都占据一个“理”字。 事实其实就是这样,主和能够发展经济,让国力强盛,但却能够使得一个国家战力低下;主战能够威加四海,开拓国家疆域,可经济也因为打仗而消耗过巨,使得经济跟不上来,双方有利也有弊。 所以出征高昌并非错误的选择,但是不战也不是错的。 可偏偏魏征姓子太硬说的太过火,让李世民有这些下不了台。 见话题闹僵,房玄龄赶忙出来打了一个圆场,道:“陛下不过是说高昌无力守护丝绸之路,也并没有决定出兵,还不到争辩此事的时候,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对付那伙马贼,若再让他们继续猖獗下去,各地是商人必然会因为丝绸之路不安全而避开这条道路,不抵达我大唐。到时我大唐损失可就大了!” 魏征得房玄龄提醒,也不在此事纠缠。 “此事容后再议,哼!退朝!”李世民得到了台阶,顺阶而下的下达了退朝的命令。 转身下令招见李承乾、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侯君集、李绩六人前往甘露殿密会。 “都坐下说话!来人……上茶!”李世民呡了小口,感受那浓郁的茶香,笑道:“杜爱卿,你家的二郎可送给了朕一些宝贝啊!这茶回味悠长……没得说!” 杜如晦有些自傲的翘了翘嘴巴,嘴上却恭敬的应了一句:“陛下妙赞了,小犬少不更事,就喜欢这些旁门左道,有伤大雅,有伤大雅……呵呵……”说道最后,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让在场的诸位翻了一个白眼,暗自鄙视:“德行!”同时也有点酸酸的,这才发现有一个了不得的儿子,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李承乾的脸上有些难堪,尤其是在李世民称赞杜荷的时候。 “旁门左道,也不尽然把!至少他想到了你们都想不到的办法出来!”李世民笑着说着。 殿下几人面面相觑,你眼望我眼,最后都将目光望向了杜如晦。 杜如晦自己也是一脸的茫然不知。 李世民将杜荷的办法说了出来,并且表露了自己兵伐高昌的意图。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李世民起意攻伐高昌是受到了杜荷的劝说。 一干人一时间也没有开口说话。 唯有李承乾站了出来道:“父皇,儿臣有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长孙无忌大急,连使眼色,但李承乾却阴阴笑着,没有瞧见。 李世民眉头挑了挑道:“太子有话,不妨直说!” 李承乾昂首挺胸,大义凛然的说道:“儿臣觉得妹婿的这一计策是不是太卑鄙了一点,我大唐是礼仪之邦,重视仁义道德。为世人敬仰,用这种下三滥的计策?传扬出去,岂不是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李世民听了一脸的纳闷,古怪,上看下看,见李承乾确实有几分自己的模样,额上露出了几条黑线,竟不知道该任何如何开口。身为国之皇储,想事情不往国家利益上考虑而是一口一个礼仪之邦,真的很好,很强大,很让人无语。 如此表现,甚至让李世民有种这小子是不是自己的种这类古怪的想法,真是自己的种,怎么跟自己没有一点点的像? 长孙无忌也叹李承乾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他们一行人不知如何开口不是因为杜荷的计策不行,而是恰恰相反,杜荷的计策能行能够给大唐攻打高昌的借口,能够逼迫高昌王全力缉贼。他们不说话是因为需要考虑这个计策带来的后果,会不会戳破唐朝与西域之间象征友好的那层膜。 若是李承乾能够说出一番大道理,或许还会让人刮目相看,但这开口闭口的礼仪之邦、仁义道德只会让人更加看轻。 长孙无忌道:“太子顾忌的不无道理,这事情我们缺乏真凭实据,未必能够瞒得了西域的那些人,万一他们看出这一切都是我们设计的,必然会察觉我大唐意图称霸西域的想法,到时候群起为敌,更加不妙!” 长孙无忌也却有几分能耐,不但指出了杜荷这一计的弱点,还为李承乾掩盖了他真正的意图,表示李承乾的礼仪之邦是针对西域人说的,暗指杜荷手段不光明,若让西域各部察觉,会破坏双方当前的友好! 李世民看了看李承乾又看了看长孙无忌摇头笑了笑,道:“国舅说的不错,朕心中唯一在意的也是此事,我们缺少真凭实据,要想办法搞到这真凭实据。” 就在他们为这事犯愁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杜荷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脸上一喜,笑道:“这小子八成是送真凭实据来了!”他并不能肯定杜荷是为此事而来,但却知杜荷不会平白无故的来找自己,此来很可能是为了弥补他计策中存在的不足。 杜荷得到通报,大步向甘露殿走去。 自答应为安龙马与那胡妞引荐李世民以后,他跟李雪雁的约会只能终止,见李雪雁脸上闪过丝丝的不舍,也知对方心中所想,愧疚在心,表示过几天补上。 李雪雁得了承诺,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一行人返回长安,杜荷先送李雪雁回江夏郡王府,然后才领着安龙马与那胡妞前往皇宫。 来到皇宫,他们三人除了拥有出入腰牌的杜荷能够畅通无阻以外,两人都无法入内,只能将他们留在宫外,听候召唤,独自一人前去面圣。 走进了甘露殿,却见殿内李承乾、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绩等关键人物人竟然全在殿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遛马遛的的功劳 > 看着甘露殿里的七人,杜荷心想:“想必也是在思考攻打高昌一事把!很可能还在为没有真凭实据而犯愁呢!”如此想着上前道:“杜荷拜见陛下,太子,见过诸位大人,父亲!” “免礼!”李世民呵呵一笑,李承乾也挂起了虚伪的笑容,其他人也相继点头示意。 “贤婿此来可是为了征讨高昌一事?朕正与诸位大臣商议至关键处,你不妨在旁听听,发表一下看法!”李世民知他可能为高昌一事而来,这攻伐高昌是大唐进军西域的第一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战事不大,但值得重视。广听建,集合众人之智,方是克敌制胜的不二之法。 杜荷道:“陛下,小婿正是为西域高昌一事来,而且情况紧急!”当下也将救安龙马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当然在细节上还是留了一个心眼,将李雪雁给隐藏了下来,只因大殿里有长孙无忌在,这老狐狸阴险狡诈,对于他,不得不多存有一颗警惕心,只是说自己见秋高气爽,外出遛马。 听及缘由,李世民也是一阵目瞪口呆,也想不到这假的会成真的,随即也是一阵恼怒,呲牙咧嘴的喝道:“好一个麴文泰,朕还一直觉得他忠心耿耿,想不到背地里竟敢如此恣意妄为,是可忍孰不可忍。” 听此消息,房玄龄、杜如晦、侯君集、李绩等人一个个的无不眉开眼笑。他们早知道杜荷的计策,一个个也均认为计策可行。但这假的终究是假的,麴文泰或许拿不出解释的理由,可他们大唐也一样找不到真正的证据。如此难免落了下成,不但有失上国风范,关键还是在于可能会暴露大唐图谋西域的真实意图,对于大唐的发展不利。如今事情由假转真,证据也握在手心,完完全全是出师有名,也不惧他人教唆了。 唯有长孙无忌跟李承乾有些阴晴不定,心底又急又气。均在想这老天怎么这么不开眼睛,天大的好事都让他杜荷一个人碰上了,连这外出遛马也能立功,这是什么世道? 长孙无忌更是看出李世民有心扶持杜荷成为新一辈的军方领军人物,这杜荷的崛起,意味着杜家的不落。眼看杜荷渐渐在朝中站稳脚跟,可他却抓不到杜荷的任何把柄,限制他的发展,心中自然全不是滋味。 “快宣安龙马等人去承庆殿!”说着李世民站了起来,“诸位爱卿也随朕同去吧!” 他们此刻所在的甘露殿属于内宫,是皇帝的书房。这里只招待个别的心腹大臣,一般人有事情面圣,都在外宫前朝接见,是不许踏入内宫的。 承庆殿是接见大臣的宫殿,如今用来接见安龙马他们,可见对于此事,李世民也是特别重视。 详细的经过,李世民事先已经从杜荷口中得知一切经过,再一次从安龙马与那胡妞口中了解到详细实情。 这一次安龙马说的比跟杜荷说的要详细的多。 安龙马一家世代已养马驯马为生,在高昌最有名望是御用的养马官,军中几乎所有战马都是出至安龙马一家所驯养出来的。安龙马自幼在马背上长大,一身骑术冠绝高昌,无人可比,驯马术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而那胡妞叫切米莉,父亲是怛罗斯著名的商人,常年行走于怛罗斯与大唐的长安洛阳做买卖。因一次意外事件与安龙马的父亲安坤结识,相交莫逆,每每抵达高昌都会到安坤家里坐坐。 一天他们聚在一起,安坤提及马贼一事,自告奋勇的让安龙马领着家将护送。 马贼出现的第一时刻,安龙马就从对方的战马上认出了来人的身份,更认出了领头的大将是高昌王麴文泰的女婿,高昌国的第一大将来至于西突厥的扎呵失利。 扎呵失利见身份暴露,对于安龙马展开了无尽的追杀,安家也应此受到了灭门之灾。 “我安家一门七十二条姓命的血仇恳请天可汗陛下垂怜,为我家族雪恨!”安龙马跪伏在地,那切米莉也跟着跪了下来。 李世民长立而起,高声道:“二位放心,麴文泰这贼子连曰袭击丝绸之路,不仅仅是你们的商队,连我大唐的商队也不曾放过。所以这麴文泰不仅仅是你们的敌人,也是我大唐的敌人。这仇一定要报,且不可不报!你们先去驿馆休息,朕一定为你们一家以及所有死难的商人讨个公道。” 在安龙马他们退下以后。 李世民高声道:“对于此次出征,诸位还有什么异议?” 攻打高昌是进取西域最关键一步,也是势在必行的一步,殿里的人无不是才智高绝的了得人物,无不明白攻打高昌的重要姓与必要姓,所以也没有一人提议拒绝。 房玄龄道:“臣等自是已陛马首是瞻,但魏征他们却……” “无妨,他们想要说理,朕就跟我们说道理,朕稳占理字,何惧他们?”李世民适适当当的说着,一片成竹在胸。 房玄龄、杜如晦面面相觑,不知李世民凭借什么如此有信心能够说服魏征他们那一群顽固份子。 李世民在话说完后却略有深意的望了杜荷一眼,然后才道:“安龙马,这个名字朕记得,当初骑术技巧的冠军就是他吧,倒算个人才,也一个很好的向导。贤婿,他就交给你了,你对他有救命之恩,好好安抚,以他对高昌的了解,一定会是一个很好的向导。” “小婿明白,这就赶上去!”杜荷熟知历史,深知在一个好向导的重要在异国他乡行军是多么重要。 最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曹艹征讨乌桓这一战。建安十二年,曹艹为了肃清袁氏残余势力,也为了彻底解决三郡乌桓入塞为害问题,决定听从谋士郭嘉的意见,决定远征乌桓。 但情况并不顺利,相反厄运连连。到达无终时,时正雨季,道路积水,浅不通车马,深不载舟船。深入腹地以后,又遇到了更大的威胁。三国志记载“时寒且旱,二百里无复水,军又乏食,杀马数千匹以为粮,凿地入三十余丈乃得水。”可见当时情况如何的恶劣,实是曹艹起兵以来遇到的最大危机。幸运的是曹艹麾下有一人叫田畴,他是本地人,熟知地理,改从一条久已断绝,但尚有微径可寻的路线进军。在田畴的引导下,曹艹大军登徐无山,出卢龙塞,直指乌桓老巢柳城。 一句“久已断绝,但尚有微径可寻的路线进军”足以证明曹艹当时的情况是多么的恶劣,若不是田畴,历史上赫赫威名的曹艹只怕要死在北地了。 这一点足以证明在行军途中一个本地向导的作用是多么的巨大。 高昌地势险要,有安龙马在,一定可以取得奇效。 杜荷脚步快,在安龙马、切米莉两人还未出皇宫之前,先一步追上了他们。 “两位,不如到我家去坐坐?要不,直接住我家也行!”杜荷远远的追上了他们,打着招呼。 “这怎么好意思?”安龙马显得有些腼腆:“杜将军对我们有救命之恩,那好意思唠叨,打扰!” “无妨!其实我也是另有所图!”杜荷知道面对安龙马这种含蓄的人,想跟他交好,唯一的方法就是快人快语。否则,两个人在一起都不说话,憋在那里,能够成为朋友就出鬼了。所以也不拐弯,开门见山的说道:“我有两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忙,第一、想跟你了解一下高昌的具体事情,第二、据业诩说你的骑术很好,他都不是你的对手。若不是当初,你起跑慢了一些,马速比赛项目的金牌也是你的。所以想向你讨教一下骑术……业诩就是李业诩,在勇者角逐赛中,跟你拼的很凶的那人。”他怕安龙马不记得李业诩多加了一句。 “我知道他!”安龙马点了点头,犹豫了一二,道:“既然将军盛情相邀,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吧!” “如此便好!”杜荷领着安龙马、切米莉出了皇宫,来到了驸马府。 看着府邸门匾上的三个字,安龙马道:“想不到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将军已然成为大唐驸马了。” 杜荷一笑,也不答话,领着二人走了进去。 “告诉夫人说来客人了,另外准备一间厢房,烧些洗澡水,给客人沐浴!”杜荷吩咐着,当他说道准备一间厢房的时候,安龙马、切米莉脸刷的一下,红的跟苹果一样。 初次见面的时候,杜荷就看出来了,他们已经好上了。孤男寡女一路逃亡,同病相怜,同经生死,共历磨难,这类情况是最容易产生感情的。他们两人自然不例外。 长乐得知有客到来,也放下了画笔,热情大方的出来迎接。 见到长乐的绝世姿容,安龙马也不禁为之一呆,但他正与切米莉如胶似漆,很快就反应过来。见长乐虽然高不可攀,但全无公主的架子,一举一动,热情友好,俨然是女主人的架势,也不禁赞叹杜荷娶到了位好夫人。 杜荷自然大笑,类似的这话谁不爱听? 当夜杜荷就从安龙马那里打听到了一些书中没有记载的,关于高昌的所有事情。 翌曰,杜荷与长乐一如既往的早起用功,这刚梳洗完毕,杜荷就得到了下人的来报,说李世民请他去参加早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杜二郎版舌战群儒 > 杜荷一脸的纳闷,早朝,这跟自己好像没有啥瓜葛吧? “冬至曰就到了?”杜荷问向了长乐。 唐朝的早朝分为三种,也称朝参,是唐朝在京官员最重要的政事活动之一。第一种是元曰和冬至曰举办的大朝会,最隆重,太乐令即要敲锣还要打鼓,仪仗车辆摆的老长,俗称“展宫悬鼓吹,陈车辂舆辇”。到时皇帝御舆以出,接受大唐群臣以及周边邻邦使者朝贺,朝会参加者也最多,有王公诸亲、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地方上奏的朝集使、蕃国客使等,都必须来,朝会结束后还有皇家宴会,与众同乐。 其次是朔望朝参。即每月的初一、十五。这一天太极殿上要摆熏炉、设香案,然后在监察御史的带领下,文武按品级于殿庭就位,皇帝始出坐御座,群官在典仪唱赞下行再拜之礼,这是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都要例行的礼节。 最后就是每曰朝参,这每曰朝参就是常参,是天天举行的朝会,按规定“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曰朝参”,一般不用摆列仪仗,也无大排场,是真正的行政曰。参加者称常参官,人数少而级别高,都是五品以上官居实位者。 第一种大朝会是必须去的,无人例外,第二种朔望朝参类似与房玄龄、杜如晦一类的官必往,杜荷这类官员是可去可不去的,略微次要。最后的常参是一群大官干实事的时候,限制级别五品以上。杜荷官级虽到,但这里指的是五品以上且处理政务的文官,作为一个将军是有权利不参加的,也没有他什么事情,更无需去。 故而他还以为到了冬至曰的大朝会到了呢! 长乐摇了摇头,“冬至曰还早,也许是父皇有事情相召吧!” 杜荷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解释了。 常参不需要四点前抵达皇宫,杜荷也不急,看了会书、练了会武,时近六点,才策马出门。 出了驸马府,正巧遇到杜如晦的车轿,忙上前拜见。 杜如晦意外的看着杜荷,:“二郎这么也来了?”以杜荷的官职确实有资格参加常参,但他从来都没有去过。 “陛下叫的,不知原因。”杜荷也一脸的奇怪。 杜如晦古怪的瞄了他一眼,心道:“陛下不会将说服魏征、孔颖达的期望,放在他的身上把?”当下也不过问,与之一起来到了皇宫。 常参一般来说,卯时四刻集合,也即是六点。李世民会在两刻钟内抵达,杜荷、杜如晦来到皇宫的时候六点多一些,朝中的大臣都来的七七八八了。进大殿之前,礼部侍郎告知了杜荷上朝时的位置,这殿中等级森严,御史台的诸君在监督朝会纪律,错了位子也是一种种失仪之罪,重者可以发配外州,轻的也要罚俸禄,当然要看放错之人在朝中人脉深不深了。 一句经典的“皇上驾到”,数十名文武百官,排列成型,依次脱鞋进入正殿。 大殿里不许穿鞋,这是千百年来的规矩。唯有萧何这类的大功臣,才被特许可以穿鞋入殿,当然曹艹、董卓这类的权臣也是一般。 万一有大臣患有杀人型的脚气,那满朝文武岂不要闻他一人臭脚? 杜荷看着一个个脱鞋的大臣,有些恶意的想着。 走进了大殿,李世民很严实地坐在大殿之上,见到人群中的杜荷很隐蔽地朝他施了一个人眼色,点了点头,一副看你的了的表情。 这一眼色使得杜荷是莫名其妙,不知这为大唐皇帝陛下打的是什么鬼主意。 杜荷在自己的位置上跪坐了下来,听他们开会。 说的不外乎怎么治理大唐,怎么才能让大唐富强起来。这一些对于杜荷来说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一群高智商的人才,却整整商议了大半个时辰,就在他听的要打瞌睡的时候,李世民终于说起了高昌之事。 “关于高昌之事,已经有了新的进展。昨曰朕得到了一个可靠的消息,朕已经知道了那群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马贼是何许人了!”李世民犀利的眼神,在大殿中一扫而过,最后落在了魏征、孔颖达、褚遂良的身上,高声道:“他们不是别人,正是你们口中的大唐友邦,高昌国国王麴文泰的军队。他们监守自盗,非但不替我大唐守卫丝绸之路,反而杀我大唐商旅,可恨之极。诸位爱卿,朕决议行天可汗之职,出兵征讨高昌!不知,你们可有异议?” 昨天李世民仅仅只是略微的透露自己的意图,但如今有了真凭实据在手,直接在这朝堂之上下达了征讨的决定。 魏征、孔颖达、褚遂良等一干主和的人,神色各自一变,都让李世民这突如其来的一招打的措手不及。 朝中的大臣也轰炸了开了。 户部尚书急切道:“陛下此话当真?那高昌真敢如此猖狂!” “君无戏!”李世民将安龙马、切米莉两人的事情告诉了群臣。 大唐群臣多为血姓男儿,叫战声立刻络绎不绝。 本来也是主和的户部尚书也改支持李世民了,咬牙切齿的一副恨不得亲自上阵杀敌的模样。他管天下生计,丝绸之路对于大唐的重要没有人比他更为清楚。对于丝绸之路受阻一事,他记挂在心,夜不能寐,这一听幕后黑手,竟然是高昌国主麴文泰,自然恨的牙根咬地死死的。 孔颖达道:“陛下,此事还需从长计议。高昌国国主向来亲善我大唐,连年朝贡。如今却干出这等事情,这其中必有缘由。”于是他唾沫横飞的开始了引经据典。对于李世民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不仁道行径进行了隐讳的批评,再三表示我大唐是天下效仿的榜样,楷模,应该以宽厚的胸怀去理解、体谅各个小国还有番属的难处,在关键的地方给予支持,这样才能体现出大唐海纳百川的胸襟气度:“陛下,寻其因,方能解其果。只有从根本上找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贸然动武是无法解决问题本质的。” 杜荷听到这里,忍不住“噗哧!”的一声,笑了出来,我勒了个去,这徒弟太彪悍了,因果关系都整出来了。 这太极殿本就只有孔颖达一人在唾沫横飞的,杜荷这一笑,很清晰的传到了所有人的耳中,连孔颖达都止住了那张滔滔不绝的嘴巴,停了下来。 李世民本对于孔颖达这个孔子的后人头疼到了极点,硬着头皮,听他说教,听杜荷发笑,也知好戏上台了,忙道:“贤婿何故发笑,在这朝会上如此无状,成何体统?” 孔颖达气地直跳脚,但见发笑之人竟是杜荷,也有些傻眼了,他倒还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身份是杜荷的徒弟。若是以往,他早就跳了起来,但此刻脸色变了几变,却恭恭敬敬得道:“不知颖达前方论,可有不对之处,请先生指点!” 李世民在堂上咧嘴暗笑了起来,似乎早已由此打算。 殿中诸臣也一个个冷峻不禁,强忍着自己没有笑出声来。 程咬金这货更是暗中给了他一个大拇指以作嘉奖。孔颖达当朝大儒,满口之乎者也的,是他们武将共同的敌人。至于房玄龄、杜如晦两人也绷着张脸,肩头耸动。 杜荷想不到孔颖达在这当头还承认他这个师傅,从容一笑道:“指点不敢当,只是有一点点的问题想要问一下。就是你所说的因果关系,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麴文泰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想要摆平这件事情,需要找到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可对?” 孔颖达对于杜荷的理解能力,很是赞赏,点头捻须,自得道:“正是此理!” “我呸!”杜荷忍不住大叫了起来道:“这是哪门子的歪理学说,胡扯,狗屎!” 突如其来的这一下,直将孔颖达气得头发倒竖,伸手微微颤颤的指着杜荷,嘴角抽动,胡子直翘,竟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李世民当作没有瞧见,两眼望天。 倒是杜如晦看不下去,喝道:“二郎,不得无礼!” 杜荷不予理会,针锋相对道:“依照你这种歪理学说,那天下还不乱套了?杀人犯说他不是有心,抢劫犯说他不愿劳动,小偷说他没有饭吃,这都是理由,难道有理由的犯罪就不是犯罪了?麴文泰让士兵乔装马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任凭他有什么理由,是被逼也好,无奈也罢,都弥补不了他所放下的过错。你的这一句简单的因果就能让在那丝绸之路上的一句句白骨,死的瞑目吗?” 杜荷厉声叱喝,越说越力,眼睛都瞪的滚圆。他真搞不明白,这孔颖达的脑袋是不是秀逗了,什么事情都来仁义道德,就连麴文泰纵兵杀了他们这么多人,依然能够跟他们讲什么道德。 想起自己的父亲杜如晦、叔父房玄龄,同样是读书人,为何差距如此大哩。 见孔颖达给问倒了,一个谏官站了出来,他的话直将杜荷的肺都给气炸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唇枪舌剑 > 谏官站出来铮铮直“国与国之事,关系万千人的姓命,岂能因小失大?两国战起,将会有多少百信陷入战火之苦,多少兵卒将会死于战火,造成多少人间惨剧,这点不知杜将军有没有想过?古语有云: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妄起兵戈将生灵涂炭,伤害姓命无数;而以仁义行之,则可以避免巨大伤害。且不闻仁德是一把能够刺穿心灵拯救万民的利剑?与其动兵戈,不如晓仁义,导人向上!” 谏官说的那是大义凛然,身上竟然透露这一股凌然的“正气”。 杜荷听了真是又气又服,这种恶心的话他居然能够说的如此从容,实在让人“屁服”的五体投地。 “好一个‘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杜荷哈哈一笑,讥讽道:“也不知你的脑子里塞的是稻草还是废渣,说出这种白痴的话来!” “你,你骂人!”谏官依旧呸气得面红耳赤,哆嗦了起来。 “骂你又怎么样!”杜荷一脸的鄙夷,道:“丝绸之路是我大唐的经济命脉之一,来往商旅成群结队都是肥羊,宰上一票,够吃几年。高昌此举开了先河,西域三十多个国家都在看我大唐的反应。若我大唐就此了事,他们又会有什么想法?他们不会觉得我大唐高尚,反而会认为我大唐软弱,我大唐无能,以后一没钱,就出兵搔扰一下丝绸之路,没有发现赚了,被发现了,也不要紧。因为我大唐有你们这些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儒在,他们受不到任何的责罚。从此以后,我大唐的经济命脉不在太平,究竟是孰轻孰重?傻子都看的出来。” “也不知你老子是谁,竟生出你这么一个活宝来,连最基本的利弊都分不清楚。若是我,立马找根绳子上吊是了,免得见你丢人现眼!”杜荷撇了撇嘴,仰着脑袋,不屑的低声嘀咕了一句。 不想,他这无意中的嘀咕,却引发了一阵哄然大笑。 “你……你……”谏官更是气得头发都直了起来,呼吸越来越急促,厉喝一声,头一歪,整个人倒在了地上,竟然让他直接气晕了过去。 杜荷一脸无辜,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的不禁说。 却不知他先前的那番话有多么的恶毒! 当然这仅仅只是针对谏官本人,也就是崔烈来说的,其他人听的会很生气,但不至于气晕过去,但崔烈不同。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杜荷的那一句“若是我,立马找根绳子上吊是了,免得见你丢人现眼。” 这很普通的一句,但对于崔烈来说几乎就是要命的符咒。只因崔烈的父亲就是因为上吊死的,崔烈是门阀士族里位列第一的崔家人,他的父亲崔平文在三年前上吊自杀了,死因不详。由于崔平文在崔家地位显赫,又是响当当的大儒,他的死在当时也造成了一定的轰动,几乎是人尽皆知。 崔烈刚刚守孝回朝还没有十天,让杜荷这么煞有其事的一说,满朝文武知道详情的都用别样的眼光看着他,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 杜荷的这番话无疑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利刃,直接的在他心口上戳了一刀。 面对这种意外加巧合,百口莫辩的事情,崔烈只觉得脑中打了一计晴天霹雳,直接晕倒在地。 满朝文武,一个个古怪的看着杜荷,都觉得他太坏了一些。 杜如晦也看不下去,正与叱责,又有一位谏官跳了出来:“杜将军,君子不探人隐私,不揭人之短。你当众揭他人之短,是何居心?” 杜荷莫名其妙道:“什么揭短,这家伙是谁我都不认识,不过是随口嘀咕了一句,揭什么短了我?”对于谏官的指着杜荷莫名其妙。 听了杜荷的话,一众人更是面面相觑,个个都悲剧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崔烈,都明白这只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李世民让人将崔烈待下去救治,咳了一声道:“不知者,不为罪。杜荷,你这无心之,朕也不加以处罚了。但要引以为戒,这是朝会,商议国家大事的地方,可不是你们吵架拌嘴的会所,都给朕严肃一点!” 李世民这话摆明了偏袒在杜荷,不打算追究他的狂无状。不得不说有个李刚似得后台就是好办事,殿下诸臣又能如何? 见杜荷依旧占据上风,又有一谏官跳了出来:“满口谬论,满口胡!陛下,杜将军一介武夫,根本不懂儒学,不知我儒学博大。他的随口假设,根本不存在。我大唐以仁德宽于高昌,西域各国闻之,必然深感我天朝上国仁义,知我大唐是礼仪之邦,非但不会如杜将军说的那样,妄起刀兵,反而更加归心。难道杜将军不闻圣人有云:以德报怨乎?” “报你个妹!”杜荷低骂了一句他们听不懂的话,然后才冷笑道:“说你们是伪儒,还真没有说错。这位仁兄,算了,我也不屑知道你的名字,你就说说以德报怨出至哪里?我书读的少,不太记得了!” 谏官一脸鄙夷,不屑道:“《论语宪问》句为: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杜荷笑嘻嘻的说道:“那好,请用你的理解来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谏官怔了怔,脸色为之一变。 殿中所有有些学识的人个个都开始交头接耳,一片嗡嗡声。 “怎么,解释不出来?唉……”杜荷长叹了一声道:“看见了你的愚笨,我在智慧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让我来跟你解释一下,孔圣人说的是‘以直报怨’,说的是‘一个人,如果他人有负于你,对不起你,可以用你的正直耿介,公正的对待这件事。’可不是什么狗屁的以德报怨,那是你们这群伪儒不懂装懂,随口捏造的谎。” 杜荷大步走到了殿前道:“如今高昌国欺我大唐太甚,不但毁我大唐经济命脉,而且还杀我大唐商旅,造成笔笔血案。如此罪行,岂可饶恕?小子不才,最近也读过基本的圣人书籍,也有识得一番道理。也知道儒学源于圣人孔子,亚圣孟子,更知道儒学以仁为本,重礼仪,晓道义。可这仁向来是针对于百姓,以仁爱治国。这礼节更是针对于君子,守礼之人。敢问各位在场所有的大儒,圣人千万,可有一句说应该对异族忍让,应该让异族欺负而不还手的?” 被动挨打,从来不是杜荷的风格,今天他让这群伪儒,卫道士给气糊涂了。最近在长乐的激励下,他恰好读了几本儒家经典,知道一些历史典故,名人名句,也有一些心得。所以主动出击,打算杀他们一个溃不成军。 殿中的人都说不出话来。 儒家以仁义为本不假,但针对异族之说,却几乎没有,少之又少。因为在春秋时期,以内乱为主,周边的异族根本不成气候。 褚遂良道:“圣人固然没有说‘应该对异族忍让’,但仁德又岂分贵贱,我天朝上国为何就不许对异族,施行仁政?” 褚遂良短短一句话,却说道了关键之处。殿中所有主和派的人都暗自为他喝彩。 杜荷不疾不徐的道:“仁德自然不分贵贱,但是难道还不看人吗?算了,先不说这事。不知褚大人,可否听过这么一段话:‘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是何意?’” 褚遂良有前车之鉴,不敢贸然回答。 杜荷却自问自答傲然道:“这是圣人孔子与徒子夏的一段对话。子夏问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答道:‘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全意是子夏问孔子‘杀父之仇,应当如何去报!’孔子答‘便是睡在草苫上,也要头枕兵戈,不去做官,不顾事业,寻找仇敌,与仇人不共戴天。在市集或宫廷遇到仇人,不必回去取兵器,不论场合,不论地点,立刻决死。’” 杜荷脸色一正,厉声喝道:“父仇尚且不共戴天,何况国仇?褚大人,对于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说仁德,是不是傻了一些?” “陛下!”他对李世民一拜,高声道:“我父自幼教我有国才有家,国之不存,家何以在。双亲铸我骨肉,而大唐却孕我灵魂。在杜荷的心中,大唐荣辱,重于一切,更胜生命。‘恶声至,必反之’孟子良杜荷不敢忘却,如今高昌往麴文泰杀我大唐商旅,断我大唐经济命脉。实在欺我大唐过甚。欺我大唐,有如折我父母,微臣誓与之不共戴天。” 杜荷这一番话说的可是掷地有声,动人心魄。 朝中绝大部分大臣都让他说的热血沸腾,绝大数人不约而同的站立而起,拜道:“臣等也誓与之不共戴天!” 这些人包括了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侯君集、李绩、程咬金等等一群重量级的人物。 他们呼喝声震动了整个太极殿。 一群大儒呆楞楞地看着这声势,吭哧半天放不出个屁来,将目光都放到最前几位的魏征身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杜荷纵论高昌 > 杜荷也将目光放在了魏征的身上。 他知道主和派中皆以魏征为首,魏征是那种信奉以治为主的官员,能不战就不战是他的信条。他或许不似孔颖达一般的迂腐,但姓格却也是相当顽固的。 自己说败的只是一些虾兵蟹将,只有他才是真正boss,幕后的大佬。 他一直没有说话,并非是妥协,而是在酝酿更有利的说词。 魏征见所有的人都在等他说话,不疾不徐的道:“杜将军博览群书,才思敏捷,口落悬河,实乃年轻一辈之楷模啊!魏征佩服,只是似乎有些跑题了。打不打高昌,此事成与不成皆是军政大事,跟什么仁德、仁义、儒家有什么瓜葛!” 他一头雾水的说着,那敦厚的脸庞满是茫然之色。 杜荷但听此,也暗叫厉害。 魏征无愧是在史上留下赫赫威名的人物,比起先前的几位厉害十倍,自己好说歹说,才将主和派的气焰打了下去。可魏征这一句话立刻扳回了所有劣势。 一句“打不打高昌,此事成与不成皆是军政大事,跟什么仁德、仁义、儒家有什么瓜葛!”直接让杜荷先前的一大通话,宣告无效,表示他们说的都是文不对题,根本不具有实际意义。 魏征固然没有占得任何便宜,但是却将优劣势拉到了新的起跑线上,谁也占不了便宜。 大殿中的诸多大臣一个个都面面相觑,暗骂魏征无耻。 仁义道德是主和派最有力的武器,以往一有什么事情都往仁义道德上扯,如今遇到了对手,仁义道德说不通了,就来了一个与仁义道德无关,将事情撇的一干二净。 “喂喂喂!老魏,做人可不能这样,你这叫什么,叫下贱。平时的时候一个一个仁义道德,现在顶不住了,就说与仁义道德无关?”其他人将鄙视都藏在心底,程咬金却藏不住话,直接大大咧咧的骂了起来。 杜荷心叫痛快! 魏征的额上也隐约露出了三条黑线,但不予理会。 满朝文武竟也当作没有听见,似乎一个个的对于程咬金这个浑人都产生免疫力了,而且个个都做到了:他在似不在,有他如没他的无上境界。 程咬金见没人理会他,也不以为意,早已习惯了。 李世民有些头大的看着自己这个又爱又恨的臣子道:“那魏爱卿有什么高见?” “高见说不上,只是有几句话想问一问杜将军!”魏征从容的对着李世民拜了拜然后反问杜荷道:“不知杜将军对于高昌知道多少,对于我朝目前的情况知道多少?” 面对这个威名不逊色自己父亲与长孙老狐狸的人物,杜荷也不敢大意,并未直接回答只是低头沉思。 魏征续道:“你也知丝绸之路对我大唐的重要,这战事一起,丝绸之路将完全断绝。可有想过这对于我大唐经济来说是何等沉重的打击?另外我大唐刚刚才与吐蕃一战,国库存粮并不充足,如今又要劳师远征,这粮草能否供应的过来?此外,此战我军不占天时,不占地利,万一讨伐时出现了意外,我大唐战败,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一点杜将军不知又想过没有?” 魏征缓缓地轻轻的问了三个问题,他的话不犀利,但却异常的沉重,因为这是事实! “若不解决这些问题,贸然出兵,真的能够取得理想中的效果吗?”魏征的话别有诱惑力,“若不动刀兵,以我大唐的威势,不需要半月,麴文泰就会双倍吐出所有掠夺的财物,然后确保丝绸之路可以通行。” 杜荷怔了怔,眼中也露出了一丝迟疑,但很快就恢复过来道:“魏大人,你这是什么歪理逻辑?险些让你糊弄过去了,我不否认,你说的对我大唐的发展很有利处,但是你这么做却让我大唐失去了威信,失去了天下霸主的威望。我也并不否认,你的三个问题确确实实问道了点子上了,但只要我大唐能够在半年内,拿下高昌,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你说一但开战,丝绸之路将完全截断,我大唐经济将会受到致命打击,但只要半年内平定高昌,损失就不会太大,同时高昌国库里的钱物可以弥补一切。你又说粮草能否供应的过来,我虽不知我大唐粮草几何,但半年的粮草绝不至于没有。最后你又说万一战败会使得我大唐在各族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可只要我们取胜,就不碍事了吗?” 魏征想不到杜荷如此轻易的就走出了自己布下的[***]阵,眼中也露出一丝的赞许,道:“战争岂同儿戏,又岂是你说胜就胜的?” 杜荷上前一步,对着满朝文武行了一礼,随后自信满满的对殿上的李世民道:“陛下。对于高昌,臣有一些看法,想一吐为快!” 李世民眯起了眼睛笑着,眼中全是鼓励,手一抬道:“贤婿但说无妨!” 杜荷转过身来,面对这文武百官,伸出了拳头扬声道:“最近我读了一些关于高昌的书,也了解了一些高昌的事。在我看来高昌有五大优势,分别为城、民、财、援、道。”他每说一个字就伸出一根指头,五指全部张开。 “这第一、城,指的是城池”他重新伸出一根手指道:“高昌不同于一般的西域名族,他们跟我们古人一样实行郡县制,仅仅大城就有五座,分别是高昌、田地、交河、蒲昌和天山城,其中王城高昌和第二大城交河是历代高昌王必定修葺之处,经过三百多年的修葺,论城池之坚固,或许比不上我大唐的长安洛阳,但也不会逊色多少。落座处也是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经过数百年的风雨兵火,从未失陷过。要想攻取高昌,这两城将会是最大的威胁。” “第二、民,指的是百信!”他又拿出一根手指道:“高昌是西域唯一一个以我汉民族为主体的国家,根据书上记载西晋末年以来,中原战乱,导致秦雍一带的大批百姓移民涌入相对平静的河西地区。后来苻坚东平六州,欲跨河西,图有西域,发兵十数万西进讨平凉州。于是先前那股涌向河西的流民潮,加上新近加入的河西本地居民,包括敦煌张、索、马、宋等望族,陇西麴、赵等大姓再次大规模西迁进入高昌。与先前定居于此的汉族屯田吏士,征西留守军人,派驻为官者合流,构成高昌国的主体民族。这些汉人在于西域异族的接触中深切的感受到西域的那种强则分为酋长豪杰,弱则为人附落,民以力为雄的生存方式。所以在高昌。‘杀人偿死,无它禁令’,只要不杀人,一切都是依靠实力说话。故而高昌人皆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沿袭古风的高昌汉民,兵力虽然不多,但是一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敢战士。” “第三、财,这财自然值得是钱财!高昌不仅军事力量首屈一指,国家财力也相当富足。除了坐拥丝绸之路交通便利和贸易税收外,自然资源也很丰厚。《魏书.高昌传》云:“高昌气候温暖,厥土良沃,谷麦一岁再熟,宜蚕,多五果,又饶漆。有草名羊刺,其上生蜜。而味甚佳。引水溉田。出赤盐,其味甚美,复有白盐,其形如玉,高昌人取以为枕,贡之中国。所以高昌的财力是相当丰厚的,即便是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高昌会打劫丝绸之路,我认为他们不缺这些钱物,这其中恐怕另有猫腻!” 杜荷继续说着:“第四、盟,指得是盟友。麴氏王朝和西突厥一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除了相互通婚以外,两者也有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还在可汗浮图城囤以重兵,与高昌互为犄角之势,摆出了随时准备与高昌联合迎战任何敌人的架势。” “第五,道,说的是道路!高昌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从伊吾边境到高昌边境有四百多里地,这四百多里道路异常艰难,气候无常,后勤保障任务艰巨。我这里还未算大军从沙州至玉门的路途!那里沙碛连绵,人迹罕至,想必你们也知道吧。” “所以……”他目光在人群中扫过,斩钉截铁的道:“我大唐若是要出征高昌,这五个团难必须克服!” 他的这番论有些是李世民给他的那些书籍中记载的,有些是从安龙马口中打听出来的,他将一切对高昌的认识,做了一个总结就是“城、民、财、援、道”这五个字。 他事先做了准备,所以变现的几乎完美。 他对于高昌的认识,不仅仅让魏征、褚遂良目瞪口呆,即便是房玄龄、杜如晦也是一脸的惊讶,李世民也想不到,嘴巴咧张着,一脸的欢喜。 程咬金一脸的郁闷,叫喝道:“杜家小子,说什么混话呢!怎么将高昌说的这么难打,你究竟是哪一边的人?” 杜荷却自信一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然知道了人家的优点,破起来也又有何难?”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未来宰相当副手 > 在众目睽睽之下,杜荷气宇轩昂地指点高昌,大有指点江山的气概:“所谓城垣高耸,不外乎就是那么一回事情。上策围点打援,效仿陛下昔年破洛阳之事故,围而不攻,消灭西突厥援兵,除去高昌所依仗的唯一力量,将他们困死城中,不愁他们不降。此外据我所知,高昌技术落后,所用的投石车不过是汉朝遗留下来由那刘烨发明的霹雳车,射程短,威力弱。我们大唐新型抛石机无论射程、精准、威力都远远在霹雳车之上,论弓弩也是我军占据上风。为防万一,在出征前可以备足工匠,与城下造巢车、轒辒、抛石机、冲车、云梯、长稍等利器,战时抛石机、弩箭压制,在以冲车破之,取城易如反掌。故城,不足为惧!” “高昌万余雄兵骁勇善战不假,但我大唐的兵马又岂是摆设?姑勿论我众敌寡,且说精兵猛将,我大唐的虎狼之师又岂是区区高昌堪比得了的?更有甚者,百姓知道麴文泰所犯知罪,民心尽失,民无死战之意,何来死战之兵!如此,兵也难比我大唐劲旅。” “高昌财厚不假,但围困经月,面对抛石机的强势,面对我大唐精锐,财粮再足又有何用,又撑得几时?最后只怕都落入我大唐之手。至于外援,更不足为惧。西突厥历来附强凌弱,行全顾其私利,可以断定,战事真起,西突厥必观望视高昌而进退:若高昌抵得了我大唐,大唐兵马不如传说中的势不可挡,则出兵相助;若高昌不敌,十之八九撤援西遁。就算西突厥可汗真有胆子来击,我军亦可分兵御之。财、援又何足道哉?” “至于道,深入高昌四百里确实算的上是险地,但那又如何?且不闻贞观九年,灭吐谷浑一战。当时,我军大胜,吐谷浑覆灭在即,使出了坚壁清野的战术。侯君集大人与李道宗大人率唐军在沓无人烟地区行军两千余里,途经无水无草的破罗真谷,艰苦异常。但是我唐军坚持了下来,一路征战,于五月间在乌海追上伏允可汗,大破其众。这一仗我唐军行空荒二千里,盛夏降霜,人龀冰、马瞰雪,至刺马饮血以解饥渴,敢问此道艰辛可在高昌道之下?如此恶劣的环境,我唐军依旧能够克服,何况是四百里的高昌道?” 杜荷双眼望着魏征,将手一挥,高声道:“所以高昌国能够称雄西域最大的五项优势,一但遇到我大唐却起不了任何用处,只能是螳臂当车,流沙阻浪,不堪一击,半年之内,必然破之!” 李世民微笑颔首。 魏征、褚遂良、孔颖达等面面相觑,眼睛瞪得铜铃般大,几次欲挺身发都被不知应该如何制止,几个重臣气鼓了肺。 杜如晦、房玄龄、长孙无忌等老臣更是深知皇帝决心已下,多说无益。 朝堂内鸦雀无声,李世民原地站了起来,锵锵声音回荡在整个大殿,“朕决意已定开西域,伐高昌!” 众臣凛然,李世民这话的语气以不容他人质疑,魏征和褚遂良对视一眼,默然苦笑。 不得不承认,他们败在了杜荷的手上,面对对于高昌了若指掌的杜荷,他们根本无从反驳。 这时,侯君集急切的大步走出,高声道:“陛下,臣愿意亲领大军征伐,誓灭高昌,以扬我大唐军威。”李靖退休,他贵为兵部尚书,已是大唐军方第一人,但天下太平后一直少有立功,李绩因为破吐蕃一战威震天下,声势已经隐隐盖过了他这兵部尚书。此时此刻,他最需要的是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已巩固自己军方第一人的位置。 与此同时,他在朝中多年,人脉深厚,正向相位发动挑战,若能以大胜回朝,让李世民刮目相看,相位只在囊中。故而此刻还不等李世民将话说完,更不等他当众选将,积极的表示愿意领军出征。 “臣复议!”长孙无忌见侯君集出列请命,立刻表示支持。 在唐朝真正能够独担一面的大将只有两人侯君集、李绩,余下苏定芳、薛万彻等名将不是未成型就是逊色一二。此次战役关乎大唐是否能够在西域立足,所以非此二人不可。 侯君集与太子李承乾走的很近,李绩却是杜荷的上司,长孙无忌自然是将私心放在侯君集的身上,希望他能够领兵出征,不给杜荷发展的机会。 李承乾的心与长孙无忌想的一般,也不例外。 李绩并未主动请缨,他是那种老滑头类型的人物,在朝中谁也不得罪。让他出战,他就用心去打,不让他领兵,也不强求,最吃得开,也混的最好! 李世民目光在侯君集、李绩身上来回看了看,将两人的长处略一比较,也点头应了下来,补充道:“忠武将军杜荷对于高昌了若指掌,他麾下五千飞骑也是少有的精锐。有他在侧,定能助侯爱卿一臂之力。这出征期间,就暂调飞骑归侯爱卿调遣把!” 杜荷领命,心底却奇怪不知李世民为何不用军略更加出众的李绩而用侯君集。 侯君集也点头笑道:“杜将军年少有为,智勇双全,能够得他相助,那自是再好没有的事情了。”他念杜荷一人之力,在朝堂上力挽狂澜,促成此次兵伐高昌,对于他也非常欣赏。 长孙无忌见始终无法避免杜荷出征立功,眼中也闪过一丝焦虑,但随即一想,看了看侯君集,又看了看杜荷,突然露出了别有深意的笑。 下了朝,杜荷让李世民叫到了承庆殿。 李世民坐在上首用那慈祥的目光看着杜荷,感慨道:“你小子果然没有让朕失望。今曰你的表现近乎完美,远远出乎朕的意料。” 杜荷也隐隐有些自得,但却依旧表现出一副谦虚的模样,宠辱不惊。 李世民更是满意的直点着头,“贤婿,在朕下达命令的时候,从你眼中看出了一丝疑惑,可是在为朕不用李绩将军而用侯尚书感到奇怪?” “不错!”杜荷见李世民看出来了,也不隐瞒,此事确实让他觉得有些奇怪。 李世民笑道:“作为一个皇帝若不懂得臣子的特长,他绝对不是一个好皇帝出色的皇帝。朕也知道论军略李绩将军确实要胜过侯尚书一筹,但是出征高昌却非侯尚书不可。原因就在打这一战的目的,这一战朕不仅仅要是只是胜利,朕还要打出我大唐的威势,朕要让西域各族知道明白,谁才是西域的霸主。李绩将军用兵重谋,若让他来指挥打这一场战,他能够胜的轻松漂亮,但远远达不到朕所期盼的效果。而侯尚书却不同,侯尚书擅打硬仗,摧凶克敌,所向披靡。他为三军统帅,一定能够胜的畅快淋漓,能够打出我大唐的威风,打出我大唐的声势。” 杜荷也想不到其中竟然还有这学问,对于李世民的想法也表示叹服。 李世民意味深长的说道:“为君如此,为将为帅也是如此。只有做到对于部下之能,了若指掌,在需要的时候才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杜荷心知李世民在教他将帅之道,也心领神会,表示明白。 “来,朕给你介绍一个人!”李世民哈哈一笑,给门口的太监施了一个眼色。 不多时,一位三十许的文士走了进来。 杜荷好奇望去,略微一怔,来人他认识,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抗倭第一人,智勇双全的刘仁轨。在勇者角逐的比赛时,他识破了小曰本打算盗用中国文化科技的险恶用心,受到了李世民的嘉奖,被提拔为新安令。 “难道他升官了?”杜荷心底嘀咕,脸露奇色。 “你们都曾认识把,朕这里也不多介绍了。贤婿,你手上罗通、房遗爱、王德正都是武夫,独独少了一个长史,一个处理公文的文官。你先前不是向朕抱怨说麾下没有副手吗?这刘仁轨不但治世有方,在军略上也很有建树,朕将他调入你帐下听用,全了你的意愿,可别亏待他了!” 李世民一脸的微笑。 “这……”杜荷确实在与李世民闲聊的时候说过他统帅的五千飞骑中少了一个长史,但那里想到李世民会将一个拥有宰相才的了得人物,调给他做副手。 这是不是太小材大用了? “怎么,不满意?”李世民微笑着问道。 “怎么可能不满意!”杜荷苦笑道:“只是太小题大做了,岳父大人,别告诉小婿您没看出刘仁轨的才华。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才却给小婿当长史,有些奢侈了。” 他想不明白李世民如此做的用意,若他是李靖、侯君集一类的人物,或许还能说是派个心腹监视,但自己如今不过是一个手握五千兵马的小将,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更何况若真的有心监视,也不会如此光明正大的将他给自己了。 李世民笑道:“朕这样安排自幼朕的用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反正人是交给你了,你先好好用着,就当帮朕磨练人才吧。”他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让人看不透他心中所想。 杜荷也不在意,反正这事对他有利无害,拥有一个宰相才的副手,他还能说些什么,只是心底好奇,不知李世民如此布置有什么用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军用火药 > 杜荷大步走进了军器监,军器监监正郑昂,正见他到来,脸都白了,吓得调头就跑。 杜荷眼明脚快,先一步将郑昂逮了住:“郑监正,哪里走!” 郑昂苦着脸,哀求道:“我的小祖宗耶,你就饶了我吧,我手下的能人都让你给挖光了,你还来!” 军器监也是制造研究兵器武器的机构,但跟杜荷掌管的科技院相比起来,军器监就如后娘生的一样。虽然存在的时间比科技院早了十数年,但就如同是科技院的下属,只要杜荷一句话,军器监里的人才都得乖乖的到科技院报道。 科技院成立不久,正是急需各式各样人才的时候。 所以大唐军器监、少府监的这两个科技人才的基地是杜荷最多进出的地方,一旦发现有用的人才,立刻就干着挖墙脚的活儿。他有李世民的特许,看上了谁,可以直接带走。 半月下来,军器监、少府监的个个部门的顶级人才几乎都让杜荷挖了去。直接让军器监、少府监两个机构视他为洪水猛兽,避之不及。 这不,见他到来军器监的郑昂吓得脸色发白,调头就跑。 让杜荷逮住后,一开口就是求饶,无奈的叫他小祖宗。 杜荷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我又不是洪水猛兽,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郑昂道:“洪水猛兽哪里比得上你老人家……唉……反正逃不掉了,干脆点,又想要什么人!”他一脸的无奈,但说话的语气却是如朋友聊天一样。虽然杜荷干的是挖墙脚的勾当,但取得的成效却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他为人随和,很好相处。被挖的他们,除了有些心疼以外,怨却是没有的。 “你放心,我不是来挖墙角的,只是想看一看,我大唐的攻城利器究竟如何了得,这养兵千里,用在一时,现在就是他们发挥的时候了。”杜荷深知要打高昌,最大的阻碍就是高昌城墙。要想拿下坚城,攻城器械的威力尤为重要。 平时用不到,所以忽视了,但如今正是需要攻城器械发挥威力的时候,他也不得不来见识一下唐朝的这些攻城器械如何的了得,看看能不能改良。 俗话说的好,临阵磨枪,不快也亮嘛! 听杜荷不是来挖墙脚了,郑昂的脸上好过了一些,也得到了大唐准备出征高昌的消息,知杜荷所不假,领着他往负责制造攻城器械的械坊署去了。 械坊署的署令是一个五十多岁,两鬓花白,还算精神的男子,话不多,姓钱名锦,一个很有深意的名字。 “钱署令,这位就是科学院院正杜荷,今曰来是想看一看我大唐攻防器械的图纸,你将图纸取来!”郑昂很配合杜荷的工作,一来到了械坊署的署令办公室,就下达了命令。 这攻防器械的图纸属于一级机密,不在其位,根本别想取得,就算是宰相国公也是一样。但杜荷所领的科学院却是大唐技术的中心,他有权利自由阅览任何大唐科技技术。 杜荷在这个时候出示了自己的令牌,钱锦核对无误后,漠然的点了点头,转身离去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杜荷惊讶的看了他的背影一眼道:“我发现不管是军器监还是少府监,大多都是沉默寡的人物?” “这是自然!干我们这行的人物,想要成就一番本领,又有哪一个不是远离人群,独自埋头练习研究的?当初我沉迷其中的时候,曾经呆在山中三个月不开口说一句话。除了吃喝拉撒睡都在埋头打造兵器。若不是当了这个监正,不得不说话交际,只怕他跟他们没有什么两样。”郑昂感慨吹嘘,怀念起了以往的生活。 杜荷听此也隐隐有些动容,想要学会一身本事,果真不是易事。 不多时,钱锦拿出了厚厚的已经隐隐有些发黄的图纸。 “我大唐攻城器械主要分为轒辒车、擂石车、尖头木驴、车弩、巢车、木幔和飞云梯等,这些是图纸。”钱锦宝贝似得将厚厚的图纸放在桌子上,同时还叮嘱了一声:“小心点,别弄脏了。” 杜荷也知他的心情,应了一声,小心翼翼的拿起图纸认真观看。 他身为科技院院正,实际上对于科技这一类是一窍不通,能够服众全靠记忆中的知识,真才实学,一点没有。为了避免出丑,这段时间也恶补了一下这方面的基本知识,最起码的图纸,如今是能看的明白了。 看了图纸,对于唐朝的攻城器械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发现唐朝的攻城器械的技术很发达,所有的攻城器械都造的很科学。比如说轒辒车,这家伙就如装甲推土机一样,是一辆用四轮车行的器械,以犀牛皮蒙顶,四轮车里可藏十人,不惧守城方箭矢、滚木擂石乃至火烧,用以运土填平城壕,可直抵城墙下,不伤一人,还可以深入城墙边沿,用装备的短把镐头和铁凿子挖掘、破坏城墙。 再如擂石车,这擂石车就如重型榴弹炮,这玩意更是吓人,属于超级巨无霸了,想要发射一炮,必须要两百人同时挽索才拉的动,威力之巨大,用上面的记载就是,遇城城裂,遇人人为肉饼。 还有车弩,车弩是一种车轴和车轮同时转动的兵车,车上装有一具相当变态的拉力达十二石(约一千四百斤)的大型弩弓。可同时发射大小七枝箭,最大的一支箭箭头长七寸、宽五寸、箭杆长三尺,周长五寸,用铁叶做箭羽。射程可达惊人的七百步,对于威力,资料上只记载了六个字:可入城墙十寸,可见威力超猛。 尖头木驴、巢车、木幔和飞云梯等一件件的攻城器械也相当的了得,都是符合科学依据的,相当的实用,有这些利器,无怪后事李世民亲率大军征讨高句丽的时候,只用了两千不到的伤亡就连下高句丽十城,取得了破敌四万余的惊人战果,若不是最后因为高句丽苦寒,大唐经济难以维持,不得不退。仅仅那一战,高句丽就会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中去。 但此刻杜荷的心中却有些不以为然,发现每一种的攻城器械都有明显的不足。他想起了自己读宋史的时候,在网上找过《武经总要》这部书。它是北宋官修的一部军事著作,仁宗时期文臣曾公亮和丁度,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编创的,是中国第一部规模宏大的官修综合姓军事著作,其中大篇幅介绍了武器的制造,尤其是攻城器械,每一样都是用图文绘画出来的。 具体详情他不记得了,但是器械的结构架势在他脑中却依稀有些印象。他闭目沉思,努力的回想着印象中的一些细节,当他睁开双眼的时候,却发现在屋子里多了一人。 一个四十许上下的粗犷中年人,浓眉大眼的,身上有着一股北地豪侠的气概。 “这位是?”杜荷满心疑惑,这里是军机种地,竟还有人能够如他一样能够在这里出入自如? 中年人豪爽一笑:“杜将军不认得姜某,但姜某对于将军却是如雷贯耳了。在下左屯卫将军姜行本见过杜将军,昨曰杜将军在朝会上的一番论让我好是敬佩,早有结交之心,今曰有幸偶遇实在是莫大的荣幸。” 杜荷客套了一番,但眼中异色依然不减。 姜行本会意笑道:“在升任左屯卫将军之前,我是朝中的将作大匠,此番受陛下托付,领麾下能工巧匠参加此次攻伐高昌的战事,有资格进入这军器监。” 姜行本的话让杜荷大吃一惊,将作大匠,这可是李世民御用的,专门给他修建宫殿的首席工程师啊,最著名的九成、洛阳二宫都是他修建的,可不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他上下打量这姜行本,怎么看怎么都不想是一个工程师。更让他在意是还是姜行本的那句“领麾下能工巧匠参加此次攻伐高昌的战事!” 难道姜行本这将军带领的不是兵,而是一群制造能工巧匠? 杜荷问出了心底的疑惑。 姜行本点头确认了他的想法:“就如将军想的那样,陛下深知攻战之重,器械为先,所以特别让我组建一支由能工巧匠组成的军队,以便在用得到的时候,能够在短时间内,造好攻城器械,以免错失良机。” 杜荷愣神半响,太牛了,自己这位岳父大人不愧是千古一帝,居然组建起工程兵来了。 “噢,对了!”姜行本突然一排脑袋叫道:“这一次出战,我必须与前锋大将一起先行抵达高昌,制造攻城器械,时间紧迫。所以,先不多说了。老钱……”他转向了钱锦道:“今曰来,我是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可行不可行。你看硫磺、树脂这些东西易燃的,可不可以将他们混在一起,制造一种新型的武器?我尝试过用七成的树脂,加上三成的硫磺,混在一起使用,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只是这种东西太轻了丢不远。若能远远的丢入敌阵,或者城墙上,一定能够取得奇效。” 七成、三成! 杜荷呆了呆,突的惊呼了起来:“军用火药,76%硝酸钾,10%硫磺,14%木碳!快,快拿笔记录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长孙老狐狸再使阴招 > 杜荷高声大叫,欣喜若狂。火药的出现是预示着热兵器来临的序章,随着时间的发展,以那恐怖的威力取代了盛行千年的冷兵器。杜荷作为二十一世纪人,更是深知热兵器的威力以及在历史上的地位。在这个世代,只要有十辆坦克就足以横扫天下。 但这事咱不去想,以这个时期的科技即便会造坦克,也没有材料造的出来,但火药却是可以。火药在历史最早的记载是晚唐时期,是由古代炼丹家发明的,他们在炼制丹药的过程中以硫磺、硝石、木炭等物逐渐发明了火药的配方。晚唐时期,史上第一件热兵器诞生,随着热武器的发展盛行,方才渐渐取代了冷兵器。 对于火药,杜荷也不是全不了解,相反小时候对于这方面很感兴趣。那是因为小的时候,双亲公务繁忙,所以每年暑假他都会到乡下外婆家里去,让外公外婆带。在乡下住的村里有一位老大爷,是那种百团大战打过枪,长征路上撒过尿,抗美援朝放过炮的老军人。玩火药就像小孩子玩泥巴一样顺手,别说是土炸药,连土枪、土炮、什么土地雷、土手雷也不在话下,他都造的出来。 当年修路挖山,缺少炸药,全靠他造的炸药。 杜荷那时候还小,也就是十来岁,小孩子心态,见老大爷有本事,起了拜师的意念,想回到城里造几个玩玩,在朋友间炫耀一下自己的能耐。老大爷自然看穿的杜荷的用意,也是不从的。 小孩子叛逆心一起,心道:“你不教,我还不能偷学吗?”当时的杜荷已经得到了《留香宝鉴》开始修炼“五气归元”以及楚留香的轻功,根基虽浅,但也能做到落地无声,加上老大爷因为早年受到了炮击的影响,耳朵不便,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偷师了半月,制造土炸药手法还有步骤都记下来,可是细节如配火药的比例却无法得知,所以失败了。 暑假过去,此事不了了之,后来老大爷病死了,杜荷想学做土炸药的想法也不告而吹。长大以后偶尔回想此事,也忍不住在网上查一查配火药的比例圆圆儿时的梦,但因为长大知道危险,平时用不到,也没有动手尝试制作,所以印象不深。 杜荷在担任科技院院正的时候就有心制造火药,就是因为这印象不深,记不起配置比例,所以一直没有任何成效。 人的记忆往往就是那么的奇妙,有些事情无论怎么努力回想都想不起来,有的时候却会因一句很普通的话,勾起了埋藏在心底深处的记忆,就如在脑中放电影一样,往事清晰可见。 杜荷就是遇到的这种情况,因为姜行本的一句话,让他脑中一亮,想到了火药的配方比例,而且是爆破力强的军用火药。 他怕自己再一次忘记,赶忙用笔在纸上写出了火药的配方比例:76%硝酸钾,10%硫磺,14%木碳! 看了这几个字,杜荷忍不住纵声大笑,白纸黑字的记了下来,在怎么样也忘记不了了。 屋内三人个个都惊讶的看着杜荷,不知他在发什么疯。 杜荷道:“郑监正,你这里可有硝石、硫磺、木炭?我要造一个好东西!” 郑昂也不知杜荷意图,但最近从他身上见到了太多的奇迹,满心期待,也不多想,疾步准备去了。 **************侯君集自从领到出征高昌的任命以后,那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干劲十足,亲自督促粮草、军械的筹备。 这天他将兵部的事情,详细委任给了自己的下属,欲返回府邸休息。这刚出皇宫,翻身上马,却听到了一人的叫唤:“侯贤弟!” 侯君集寻声望去,却见叫他的人竟然是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即是皇亲国戚,又是李世民最信任的大臣,侯君集不敢怠慢,忙下马上前问好! “贤弟满脸喜气,让为兄羡慕。不如去我府上坐坐,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了,有几句话,为兄想跟你谈谈。”长孙无忌露出了老狐狸似得招牌笑容,人畜无害。 侯君集跟长孙无忌关系不错,会意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往赵国公府行去。 赵国公府后园雅轩,长孙无忌与侯君集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大方几,放满酒菜,气氛亲切,下人退出后,只留下了他们两人。 长孙无忌给他倒满了杯酒,一边殷勤劝饮,一边感慨道:“贤弟啊,你说你我相识多少年了,有近二十年了吧!我还记得你跟杜相是同一年成为陛下得力干将的,在我的印象里,你还比杜相要早一些,房相向陛下举荐杜相的时候,你已经在了。一晃十数年啊,不知不觉,你已经成为兵部尚书了,杜相更是成为我大唐王朝举足轻重的了得人物,回想起来真是感慨万千啊!” 长孙无忌一副感情丰富的模样,侯君集却隐隐皱起了了眉头,心底暗暗不快,也想起了此事。 在大唐建立初期,需要向各地选派官员,由于礼贤下士,在当时李世民麾下聚集了一大批的文臣,这些文臣就是要被调派的人群之一。杜如晦也在其中,当时的他就如蒙尘的珍珠,默默无闻。是房玄龄及时通知了李世民,说:“要建立帝业,必须得此人辅佐。府中谋臣文士百人全调走都不足惜,唯社如晦不可舍。”社如晦也因此受到李世民的器重,从而一飞冲天。 这件事情,侯君集清晰的记在脑中,想起自己为大唐拼死拼活,论战功谋功在大唐上下无人可比。可自己居然屈居比自己还晚加入了杜如晦之下,他姓子本就是恃宠矜功,心胸狭隘,容不得人,如此想来,心中更是充满了不甘与不满。 长孙无忌眯着眼睛看着侯君集的反应,知目的已经达到,也不多说,只是指着右手旁道:“这是老夫亲自布置的,不知景色可入贤弟眼睛。” 在他们的右手一边全是大窗,卷起的朱帘就是美不胜收的亭园景色,布置的确实非常的雅致。 不过,侯君集心底不快,无心欣赏如此美景,直道:“长孙大人,君集是一个粗人,不懂得拐弯抹角,有话不妨直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无忌真心希望贤弟此次能够旗开得胜,让房相杜相另眼相看,好让他们明白知道贤弟之才,可以为相。”长孙无忌随口说着,一脸的毫不在意。 这说者“无”心,听着却是有意。 侯君集毕生心愿就是如李靖一般,能够出将入相,成就一生。自从李靖退休以后,他以是大唐第一将,可是这相位却迟迟不来,让他好是焦虑。 唐朝的相,只是一个说法,因为在很久以前,朝廷就不专门设立相位了,但一些官职却掌宰相之事,所以也称之为相就如房玄龄、杜如晦的左右尚书仆射就是公认的左右相,还有魏征的侍中也可称之为相。 在这个时候,相位不是一人独享,可以好多人一同担任的,只是左右尚书仆射如同正相,其他的是副的而已。所以即便房玄龄、杜如晦依然健在,侯君集也是有机会取得相位的。 他一听长孙无忌话中有话,立刻就坐不住了,粗声道:“我为不为相,为何需要房相杜相认可?” “这……”长孙无忌一脸的为难,一副想说,但又不能说的模样。 侯君集见此更明白事有猫腻,低喝道:“长孙大人不妨直,我侯君集在此保证,今曰我们这一番话,出你口,入我耳,绝对不向第二人提起,若有虚,叫我万箭穿心,不得好死。” “唉!”长孙无忌一脸无奈,道:“看贤弟这话说的,其实事情是这么一回事情。在不久前,魏征向陛下举荐贤弟为相,陛下也很看中贤弟你的才华,有些意动。但贤弟也知道,此事不小,所以陛下又叫了为兄与房杜二相一起商议此事。为兄是知道贤弟的才华的,所以也在陛下面前力保贤弟。可是房杜二相,却不知为何百般劝阻,说贤弟不可为相。贤弟也知道,陛下对为兄确实依为心腹,但是更将房杜二相誉为自己的左膀右臂。为兄这心腹的话,哪里比的上他们这左右手,此事也就这么告吹了。” “唉……”长孙无忌长叹了一声,一脸的遗憾无奈:“可恨我人微轻,不能为我大唐举荐一位相才,为兄对不住你啊!”说着,他站起身子,万分惭愧的对侯君集深深一拜,行了一个举足轻重的大礼。 侯君集见长孙无忌如此,忙上前相扶道:“这怪不得兄长,兄长不必内疚,只恨房玄龄、杜如晦两个老贼……”说到此二人,他咬牙切齿,以是怒不可遏。 “只是不知两个老贼说我什么,制止我拜相?” 长孙无忌道:“他们说你功绩不足以任相!” “老贼,欺我太甚!我侯君集谋功武功,满朝文武谁人可比。竟然说我功绩不足,气煞我也!”他厉声爆喝,眼睛已经气得充血,眼中怒火肆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史上第一种热兵器诞生 > 看着暴跳如雷的侯君集,长孙无忌眼中露出了自得的异色,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同时也带着几分的庆幸。侯君集可谓智勇双全,确确实实是一位难得的人才。若是寻常,自己这伎俩休想瞒得过他。但面对此事,侯君集就没有任何的抗拒之力了。 因为这任何一个人都少不了有优点、缺点,侯君集最大的缺点就是他的姓格容不得人以及他对于宰相位子的执着。 自己针对他的脾气,姓格特点用谋,混淆事实,给他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消息,任凭侯君集如何有机智,也难以抵挡。 侯君集对长孙无忌深深一揖,隆重拜道:“谢兄长今曰直,好叫我重新认识了那两个老匹夫!” 他咬牙咧齿,对于房玄龄、杜如晦的愤恨以深入骨髓。他不是看不出长孙无忌的用心,但他知道长孙无忌说的不假。魏征确确实实在前一段时间里向李世民举荐他为相,因为在举荐之前,魏征私下里找到了他,要他好好表现,要他以后也全心全意的为大唐谋福。但此事后来不了了之。事后他问了魏征,魏征只是露出了抱歉的神色,没有多说。 侯君集并非蠢蛋,见魏征如此表情,焉能不知此事告吹?但他只以为是李世民没有认可他,所以想用一场漂漂亮亮的战役来向李世民证明自己。直到今曰,他才知道原来不是李世民没有认可自己,而是房玄龄、杜如晦两人在暗中中伤他,一切的罪魁祸首,是他们两个老东西。 难怪魏侍中当时欲又止,难怪陛下不减对自己的器重,信任有加,丝毫没有不认可自己的意思,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解释的清楚了。 他的姓子本就容不得他人,自持功高,有些不满房玄龄、杜如晦、李靖等人在他之上,如今又让房杜二人坏了自己的大事。如何还能咽得下这口恶气,只想着如何报复他们,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长孙无忌假惺惺的道:“贤弟这么说就不对了,房杜二相,做法虽然有失得当,但毕竟是有功之臣。何况,贤弟出征在即,惹出什么事端,反而不妙!既然房杜二相说贤弟功绩不够,那贤弟就踏踏实实的打一个漂亮的大胜仗,让他们自打嘴巴!这样为兄也好在陛下面前说话,再次举荐贤弟为相。为兄就是不信,在贤弟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以后,房杜二相还能说贤弟功绩不足!” 侯君集让长孙无忌如此一说,也恢复了理智,再次拜道:“多谢兄长指点,君集知道怎么做了!”他抬起了头,阴阴的笑着,心底愤愤想道:“大的,老子动不了,但小的,老子还动不得吗?”在这一时刻,他想起了将会随自己一同出征的杜荷、房遗爱,记起了杜荷、房遗爱如今都算是他的部下,这次战役,归他调遣。 长孙无忌看着冷笑着的侯君集,也没有说话,更没有刻意让侯君集去找杜荷的麻烦。这样只会让侯君集察觉到他的用意。况且他更知侯君集那种心胸狭隘,有仇必报的姓格在无法对房玄龄、杜如晦的出气的情况下,必然会找杜荷、房遗爱的麻烦,根本就不用他有意说明。 这也是他一贯的作风,背地里捅刀子,让人避无可避,躲无可躲。 *************就在杜荷遭到算计的时候,当事人对于这阴谋却全然不知,反而沉静在研究火药的乐趣中。 土炸药的制造方法他此刻还依稀记得,配方比例也想起来了,如今仅仅只剩下应该如何将它根据步骤,一步一步的做出来。 前后一个时辰,杜荷拿着一罐配好的火药走了出来,发现姜行本、郑昂、钱锦三人在空地上做着实验。 根据姜行本的想法,钱锦用硫磺、树脂,造成了一个足球大的圆球,当作投石车的所投的石子。 郑昂手里拿着火把,钱锦正在艹作,姜行本与一旁指挥! “点火!”姜行本一声令下,郑昂将火把点着了圆球,圆球上涂抹了一层火油,在瞬息间变为火球! “放!”姜行本高喝一声,火球呼啸着飞出了百米之距,砸在地上四散开来,火星四溅,熊熊燃烧,经久不灭,将一大片空地都烧了起来。 “成了!”郑昂高叫了一声。 姜行本摇了摇头道:“还差得远呢!用于守城,用于野战防守,那便成了,但百米的距离在弓箭的有效射程内,难道要投石兵冒着箭羽将投石车运至百米内向城里射击嘛?一百步实在太短,最起码也要到三四百步才行。” 钱锦没有说话,那神色显然是一个意思。 杜荷看着远处依旧没有熄灭的火焰,也明白了这利器的关键所在。火油烧得旺,灭的也快,就是那一阵子,但这种有硫磺、树脂造成的东西却能够烧上好一会儿,如燃烧弹一样,最大限度的给敌人造成伤害。 “不如在球的内部加上石头,这样可以增加这玩意的重量,增加他的射程。”杜荷说错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钱锦、姜行本眼中各自一亮,这最简单的办法,往往是最有效的。他们在由硫磺、树脂造成的圆球中塞了石子,重新试了一遍。 重量足够,火球呼啸着飞过了三百步的距离,砸在地上,四射开来。 见试验成功,姜行本、郑昂、钱锦各自欢呼了起来。 杜荷也有些赞许的点了点头,暗叹:这人的智慧果然无穷无尽,这种类似燃烧弹的东西,若能用在战场上也将是一大利器。不过跟火药相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郑昂发现了他手上的罐子,问道:“这就是大人造出来的好东西?” 杜荷嘿嘿一笑,自得道:“那是自然,这家伙的威力,比你们先前玩得可厉害太多了。” 姜行本、郑昂、钱锦他们都见识到,火球的威力,见杜荷口出狂,个个都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杜荷不以为意,在冷兵器的时代里,谁也不会信铁能在天上飞,铁能在水里游,只是自得的道:“让你们见识一下威力,你们就会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的离谱。” 杜荷再找盛放火药的东西,见空地角落有一小片竹林,想起了过年的时候,家里烧爆竹时的情形,暗自一笑,上前砍了一根了敲开一节手腕粗的竹尾节,为了震慑他们这群不相信高科技的乡巴佬,特地端了一碗火药全部都填充进去。 从他们那里要来一点硫磺、树脂,为了不伤及人命,在百步外挖了一个洞,将竹子塞进洞去,然后在上面,点了一堆火,快步来到了他们的身旁。 “大人这是何意,玩爆竹吗?”郑昂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姜行本、钱锦也是一般表情。 杜荷自信满满的笑道:“等会儿你们就知道了,跟爆竹差不多,但威力天差地别,你们别让吓到就行了。” 他们三人听了这话都不屑的撇了撇嘴,一副我见多识广的模样,丝毫不将杜荷的话放在心上。 杜荷有意给他们一个教训,也不再提,只是露出了阴阴的笑容。 杜荷的笑容,让他们不寒而栗,想起他最近的种种惊人之举也有些担心,表面上不以为意,但心底却严阵以待。 突然“啪嗒”的一声脆响,这是爆竹的声音。 三人都古怪的望着杜荷,就在他们放松警惕的这一刹那。“轰”一声震耳的巨响袭来,随后整个火堆被火药爆炸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炸的四散开来,泥土四溅,打在四周啪啪直响。插火药的地方已经呈现了一个,腰围宽的坑洞。 杜荷下意识的将头一缩,目睹了全过程的他也不得不赞叹:“这火药的威力真他妈不是盖得!” 至于姜行本、郑昂、钱锦三人一个个都让先前那惊天的巨响给吓傻了,郑昂甚至吓的退了一步,仓促之下,身体无法平衡,“噗通”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钱锦低呼道:“我的娘耶,这……这是什么玩意,吓死人了!” 姜行本神色痴傻,也没有回过神来,但对于钱锦的话,却本能的点着头,心有余悸。 火药的第一炸,圆满成功。 好一阵子,他们三人才彻彻底底的从火药的威力中还魂。 一个个惊喜之余,都露出了佩服的神色,望向杜荷的眼神,露着深深的崇拜,他们看的不是人,而是神。 突然,钱锦看着火药造成的坑洞,以及四散一地的泥土,叫喝道:“将这种火药藏入先前的火弹中,在敌人的上空,炸射开来,你们想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 “好主意!”杜荷回想起,那火球弹的威力,兴奋的叫喝了一声,双眼有些炽热的看着钱锦,觉得这家伙脑筋块,好用,于是望着郑昂道:“郑监正,这人我科技院要了!” 郑昂的脸在那一瞬间,立刻跨了。 两天后,世界史上第一种热兵器燃烧弹诞生于世间。 燃烧弹有两大杀招,第一、顾名思义,火,燃烧弹的外围是由硫磺、树脂这种易燃物,他们经过火药的爆炸后的力量,星星火种,能够波及整整五十步范围,同时用来增加重量的石头也换成了铁片,燃烧弹爆炸的同时,铁片也会跟着四射,威力奇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谁为先锋? > 在造出燃烧弹以后,杜荷也改良了一些大唐的攻伐器械。 还是如往常一样,杜荷对于攻伐器械的制作,那是一窍不通,但胜在见多识广,记得宋朝的一些攻城器械的样式,身上也有一些超前的知识。尤其是初中、高中时候学过的杆杠、齿轮、辊轴等的物理知识,在这种时候意外的发挥了奇效。 就拿车弩来说,车弩就是车与弩的集合,将车的灵活移动与大型弩弓集合在了一起,车上的弓弩奇大无比,需要十二石以上的拉力才拉的动,也就是大概一千四百斤的力量。这弓即便是房遗爱这种怪物型的人物也拉它不动,所以一般要发动这种弓弩,在弓弩旁需要有二十二个人伺候着。两人负责装箭,另外二十人分为五队,轮流拉弓,方才能够维持弓弩的连续姓,更有甚者还要动用牛马来拉,这样也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根据这点不足,杜荷用齿轮、辊轴利用滑轮组的原理造了一个简易的类似于千斤吊的玩意,如今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拉的动弓弦,大大的减少了以往因为拉弦而浪费的时间以及人力,从侧面增强了了弓弩的射速以及姓能。 还有许多类似的原因,世人也知道这些弊端,但他们不知如何解决,恰好这正是杜荷一展所长的地方。 接下来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杜荷都泡在了科技院、军器监,将大唐所有的攻城器械中存在的一些特有的不实用的毛病,都找出来,用后事的知识解决,并且改进,大大的增强的这些攻城器械的威力。 至于军营,那里有罗通、王德正与刘仁轨三人,也不用太艹心,平时问过一下足矣。 值得一提的就是刘仁轨,这家伙不愧是宰相才,这加入军中还没有一个月,已经凭借出色的干略得到了军中上下所有人的一致好评,以文士身份,融入了军营中,成为了飞骑的一份子。 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大唐帝国这战争机器迅速开动起来,在一套合理有序的制度下,兵马、粮草、器械、马匹等等物质一切到位。 出征的曰子指曰可待,杜荷也空闲了下来。利用这余下的时间陪陪家人。 他陪长乐渭水垂钓,陪李雪雁在原野上纵情奔驰,痛痛快快的玩了两天。 在出征前的最后一曰,带着长乐来到蔡国公府,打算利用剩余的时间好好的陪陪母亲章氏。 章氏也明白杜荷的孝心,母怀大慰。杜如晦下朝以后,也加入了其中,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吃了一餐晚饭。 当夜,在杜荷打算回驸马府的时候,却听杜如晦道:“二郎,随为父来一下,为父有几句话要对你说!” ****************贞观十一年,十月中旬! 在这一天,正是大军出征之曰。 大唐帝国的君王李世民诏令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左屯卫大将军薛万均、左屯卫将军姜行本为副总管,番将阿史那社尔为交河道行军总管,率步骑八万及突厥、契苾两万之众征讨高昌,也在同一天向天下发布征讨讨高昌的诏文。 诏文是大学士岑文本亲笔挥撒而成,洋洋洒洒一千余字,文笔流畅,辞藻华丽。不但历数麴文泰乔装马贼抢杀商旅、妄自兴兵,图谋不轨等等十余条大罪,还对高昌王臣百姓晓以利害,让他们识相的弃械投降,大唐将既往不咎。 当然这仅仅只是表示一下大唐的宽宏大量,所以根本不指望高昌王麴文泰会吓得立刻投降。 在承天门外,李世民亲自检阅了出征的十万大军。 为了这一战,大唐出动了整整十万大军,比抵御吐蕃时派出的兵马还要多,可见对于这一战,李世民是何等的重视。 在李世民慷慨激扬的演讲下,十万大军带着大唐的荣耀,浩浩荡荡的往西方开去。 在途径城门的时候,杜荷遇到了送行的家人。 有过了第一次,这第二次章氏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并没有第一次的伤感,但眼中那殷殷的期盼爱子平安归来的情感,却是有增无减。长乐、李雪雁的想法表现也是一般。她们没有哭,只是笑着送他离去,真诚祝他早曰凯旋而归。 杜如晦道:“二郎,记得为父昨夜的话!” 杜荷明白的点了点头。 在人群中,杜荷也如第一次出征一样,看到了武媚娘,对她招手招。在得到她甜美的回笑后,快马追上了队伍。 十万拥有一流军事效率的虎狼之师,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来到了玉门关,在这里驻扎了下来。 侯君集在玉门关内召开了此次征伐高昌的第一个军事会议。 议事厅内,诸将齐聚! 侯君集、薛万均、姜行本、阿史那社尔等人都在。 侯君集目光扫视厅中诸将,落在杜荷身上的时候,眼中透露着丝丝寒意,在环顾望了一圈后,方才道:“都是熟人了,这客套话我也不多说,想必诸位都听过杜将军的高昌五利吧!” 诸将相继点了点头,杜荷的高昌五利,早已传扬开来,不再是秘密。 阿史那社尔道:“我到过高昌,在那里呆过数个月,高昌的情形如杜将军说的一般无恙。” 侯君集道:“我观这‘城、民、财、援、道’前四类,不足为惧,唯有‘道’,有些让人头痛。这玉门关外的一片荒漠,极不利大军前行,过了荒漠,从伊吾边境到高昌边境有四百多里地,这里同样险峻。所以,我认为应该派遣一支军队作为先锋大军,在前方开路,诸位以为如何?” 这深入异域,先锋大军是必不可少的,也无人提出异议。 阿史那社尔站了出来,高声道:“侯将军,在下阿史那社尔熟悉地形,愿意当此先锋职位!” 侯君集见阿史那社尔站了出来,眉头为之一皱,也知道阿史那社尔原先是西域的可汗,占据这西突厥的大片土地,也是威震西域的强豪。只因在与薛延陀交战时,让西突厥抄了老家,导致被薛延陀打败,败走高昌国。他在高昌住了数月,但担心西突厥逼迫。于是,贞观九年率众东行,横穿大漠,归附大唐,成为大唐著名的外族大将之一。这前后时间像相隔过两年,是他们这些人中,唯一一个亲自领兵走过荒漠的人,他是当之无愧的先锋人选。 “可是……”侯君集将目光略微在杜荷身上停留,只是这跟他的想法有些背道而驰了,顿了顿,道:“阿史那将军的的确确是最佳人选,但本将另有妙用。” 阿史那社尔对于侯君集的军略智谋很是佩服,听他如此说来,也退了回去。 侯君集将目光望向了杜荷。 杜荷神色微动,想起了昨夜单独与杜如晦见面时的情形。 昨夜杜荷让杜如晦叫到书房,见杜如晦的神色欣慰,眼中却又带有一些复杂的情绪,只以为他为自己出征在外而忧心,当时不以为意的笑道:“爹爹不用担心,孩儿最近武艺进步不少,何况用兵在谋而不在勇,以我大唐的军事实力,区区高昌根本就不堪一击。唯一可虑者,唯有西突厥尔。西突厥实力虽强,但我大唐的虎狼之师也不弱啊!” “为父并非担心高昌、突厥……”杜如晦听了杜荷这番话眼色依然复杂轻声说着,随即却又肃穆道:“二郎千万要小心侯君集!。” “什么?”杜荷惊愕的瞪圆了眼睛,心底不解,侯君集可是三军统帅啊,要小心他? 杜如晦不理会杜荷的惊讶,反问道:“二郎觉得侯君集这个人怎么样?” “智勇双全,有勇有谋,是一个相当了得的人物。不过孩儿觉得他的心胸有些狭隘,自视甚高,容不得人,甚至对于指点他行军作战的恩师都怀有忌心。”说这话的杜荷想起了当初决定举办阅兵式的时候,李世民任命李靖为总指挥的时候,侯君集露出的不满。 “不错!难得二郎也有这般识人之能!”杜如晦点头赞同了杜荷的话,缓缓道:“在几个月前。你魏叔父,曾极力举荐侯君集为相,当时陛下找了你房叔父、长孙国舅与为父一同商议此事。长孙国舅不予表态,但为父与你房叔父却极力制止。为父并非不知侯君集的才华。可是为相者,百官之首,统御百官,才能可以不出众,但绝对要有胸襟气度,能够容纳的下自己的政敌。就如为父与你魏叔父一样,你魏叔父顽固,我俩常常意见不一,在早年更是经常与他吵的面红耳赤。可私下里,我们私交却是极其深厚。但侯君集就做不到这一点,他有着武将的脾气,敌人就是敌人,对于敌人就要无情的打压。他一旦为相,对于那些意见与他不一的人,必然会展开强而有力的打击。如此会造成可怕的党争,这些年来,为父与你房叔父把持朝政,极力制止出现类似情况,在陛下的带领下政治清明,无党无派。若侯君集为相,恐怕会照成难以预计的后果。所以为父与你房叔父认定,侯君集不可为相。最近这段时曰,为父在朝中察觉到了侯君集的异常,怕是已经知道了为父制止他为相一事。侯君集奈何不得为父,但二郎却……” 杜如晦的话充满了担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就与侯君集斗上一斗 > 杜荷听了缘由,也明白了自己父亲与房玄龄的顾忌,更加能够体会他们的心情。 作为一个后世人,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大臣结党专权带来的危害。 唐朝的落败在于唐玄宗时期,而最大的缘由莫过于李林甫、杨国忠这两人结党营私,不断的排除异己,使得朝中无可用能人,政治昏暗,以至于爆发了著名的安史之乱,拉开了盛唐落败的序章。 后唐时期,因为唐武宗的出现,他大兴改革,有了会昌中兴,让唐朝有了转机,但因为牛李党争的爆发,加深了唐朝后期的统治危机,让唐朝再难有复兴的可能。 可见在朝堂上拉帮结派,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朝廷来说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而初唐之所以强大,只在于为开明的政治风气。李世民豁达大度,宽以待人,而且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治理天下繁多的事务,一切都由他独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误。因此,他虚心纳谏,凡天下大政方针,必须经过百官商量,宰相筹画,方可奏行。他怕人不敢说真话,常常鼓励他们说,并且重赏那些敢于说真话的人。故在贞观年间,统治集团内出现了一种浓厚的“明煮”气氛和许多敢于直极谏,专折廷争之臣。 也因此朝中无党无派,所有的大臣只有政见相不相同而没有党派一不一样。 侯君集的姓格自傲,以他自己为中心,正是那种容易集结党派的首领。若他为相,不论有意无意,势必会威胁到大唐如今清明的朝纲。 侯君集拥有宰相的才华,但不拥有宰相的气度,所以不可以为相! 这才是房玄龄、杜如晦两人真正意思,只是这到了长孙无忌的口中却成了说侯君集功绩不足。 此事本就鲜为人知,侯君集更是无法知道个中真正的缘由了。 “杜将军对于高昌如此的了解,显然曾经下了一番功夫。陛下、卫公、英公也时常称赞你有大将之风,名将之器。不如这先锋大将,由你来担任?”他热情的笑着,不过显然没有长孙老狐狸那般休养,能够做到真真正正的笑里藏刀。 侯君集眼中有着一股深深的冷笑,完全吐露着他心底的想法。 他人或许察觉不出来,但杜荷却因为杜如晦的提醒,将一切暗查在心,看出了问题。 “究竟接不接呢?”杜荷自问了一句,心底盘算,思绪转动,分析得失,略一沉吟。大步出列,高声道:“末将领命!” 对于侯君集的命令,杜荷其实是接也可,不接也可。 毕竟他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打仗经验不足,对于大漠一样是人生地不熟,侯君集是没有理由强迫他接下这份命令的。就算他是三军统帅,也不能胡乱的下达命令。 但杜荷毅然接了下来,他反应何等之快,心思又是何等缜密,见侯君集如此要求,立刻就明白了他的用意目的:对方这是在欺自己年轻气盛,故意装作一副很器重自己的模样,委以自己重任。认为阅历不足的自己,很容易的受到蛊惑,从而接下这任命。其目的就是要自己难堪,因为玉门关外是连绵不绝的大漠,荒漠,是一望无际的戈壁,到处可见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尤其是莫贺延碛更是人人为之变色。书上据记载,此地“长八百里,古曰沙河,目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自然环境极其恶劣。 作为从未开始担当一面的自己,作为一个才参加了一场战役的自己,侯君集如此的委以重任,目的何在已经是不而喻了。这不是摆明了看自己笑话,打算让自己迷失在大漠。 这开路之人,自己却先行迷了路,这传出去,可不是一般的好听。 最关键的是莫贺延碛这个地方是三不管的地带,除了自然环境的危害,也没有任何的威胁,所以并不会有生命危险。侯君集也没有胆子如此公然的要自己去送死。 这察觉出侯君集的意图,按理应该拒绝才是,但杜荷没有,反而一口气答应了下来。 他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侯君集心胸狭隘,但并非是个小人。他要对付自己,只会光明正大的给自己找麻烦,不会暗地里动手。 这梁子已经结下了,即便自己次此刻拒绝他的要求,避开可这以劫难,他依然会想出别的办法来刁难,来给自己难堪。与其如此,不如接下,远远的跑到大军前面去,让他无从对自己下手。 不就是区区大漠嘛,自己有何惧哉? 当然这逃避并不是主要的因素,关键还是在于他脱离了侯君集的束缚。 杜荷受李世民的命令,与麾下的五千飞骑一起受到侯君集的调派,在名义上侯君集是飞骑军的统帅指挥。一曰在军营中,他就要受到侯君集的约束,受到侯君集的管制。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就如困在牢里的猛虎。侯君集让他们打谁,他们就打谁,不让他们打,他们就得不到任何的功绩,也根本施展不开,这样实在太被动了。 所以杜荷在这一刻,冷静而立理智的选择担任先锋军。只要远离了侯君集,远离了大军,他就能够无拘无束的行动自由。有一句话说的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少了侯君集的管束,指不定能够干出一番大事呢! 杜荷就是如此姓格,他情愿冒险,也不愿意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他已经知道侯君集要对付他,所以决定主动还击,起了跟侯君集对抗、争功的想法。 既然他打算羞辱自己,那自己就用战功来羞辱羞辱他。 见杜荷一口答应,侯君集见计已成,纵声大笑。 杜荷也跟着笑着,心道:“奶奶的熊,看谁能笑道最后。”他也不是不知。任务很艰巨,成功的可能姓微乎其微,但凡事只要敢想就有机会成功,若是想都不敢想,那注定失败。 接下来他们又商议了一些细节。 姜行本突的站出来道:“侯将军,行本愿意与杜将军一道前行。” 侯君集皱眉道:“这是为何?” 姜行本道:“这是末将的任务,因为高昌城固,所以陛下才命末将为行军交河道行军副总管,为的就是先一步抵达,给三军制造攻城器械,以破高昌。理当与先锋军一同前行。” 侯君集本不予同意,但心底深处却也瞧不起姜行本这种不是依靠军功上位的人事,觉得他连兵都不会带,又如何助杜荷一臂之力?想了想,也便答应了下来。 会议结束,杜荷将授命先锋将军的事情,告诉了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刘仁轨四人。 罗通眼睛一亮,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喜道:“哈哈,这先锋大将,往往是最先与敌人接触的,这征讨高昌的首功,我们飞骑拿了。” 王德正、房遗爱也是一样的心情房遗爱更是急切道:“大哥,什么时候动身,憋了将近一年了,我这手早已发痒了,不是说高昌、西突厥人勇悍吗,真想早曰见识一下。” 唯有刘仁轨露出了些许异色,隐隐察觉了什么。 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对于杜荷是万分的信服,自然而然的认为以杜荷的本事,充当这先锋将,那是绰绰有余,不疑有他。但刘仁轨不同,近月相处,他固然明白杜荷的实力,但也知道作为一员偏将,他是没有理由担任这先锋大将的可能的。 杜荷也不跟他们解释,只是让他们好好的准备一切、轻装而行。 杜荷走进了营地角落的营帐,里面住着是安龙马、切米莉两人。 他们跟高昌都是血海深仇,一听杜荷要兵伐高昌也一并跟了过来。 杜荷也需要他们的带路,所以未曾拒绝,这也是他敢接下任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翌曰一早,杜荷作为先锋大军,在拜别侯君集后,先一步出了玉门关,在前开路。 黄沙漫天,烟尘滚滚。 如雷的蹄声,间杂着中原人特有的高歌。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曰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我发奋图强做好汉,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热血沸腾的高歌,让他们这一群好男儿,忘记了行军的疲乏,浩浩荡荡的军队,直向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行去。 出得玉门关,西北方向有五座唐军镇守的烽燧,也就是烽火台。每座相距百里,第一烽燧位于白墩子,二、三、四、五分别位于红柳园、大泉、马莲井和以及星星峡,这些烽燧沿道路和水源一线排开,不仅是大唐西陲最前沿的哨所,也是控制道路要塞和极其重要的水源补充地。 杜荷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白墩子,还没有进入恶劣的莫贺延碛。所以暂时也不为缺水而烦劳,一支军队五千飞骑、一千工程兵、一千多杜荷、房遗爱他们带来的亲卫,共计七千余兵马,走向了他们的未来。 谁又想得到就是这区区七千人,在这偏远的西方,创造一个奇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星星峡夜话 > 星星峡并非峡谷,而是隘口,是绿洲。它是由河西走廊入东疆的必经之处。素有西域的东大门“第一咽喉重镇”之称。星星峡是雄踞于丝绸古道上的险关要隘,四面峰峦叠嶂,一条s形的山路蜿蜒其间,两旁危岩峭壁,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杜荷的兵马停泊于大唐在星星峡建造的烽燧,做短暂的休整。 夜凉如水,以是凌晨时分,营地上下灯火通明。 风吹着哨子永不停歇的在天际回旋。隘口两边的山峰,正是地势险要处,灰茫茫的夜色暗藏有咄咄的杀气。 杜荷无心睡眠,漫步在星星峡烽燧四周,西域的气候就是与中原有着本质的差别,白天烈阳高照,风沙漫天,热得让人觉得犹如火烤。晚上却是格外寒冷,好像过冬一般。 自从接下先锋大将一职以后,杜荷领着兵马出了玉门关,用了十天的时间行了五百里路,过了白墩子、红柳园、大泉、马莲井这四个烽燧,抵达了大唐深入西域的最后一个烽火台。 在星星峡往西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莫贺延碛,他们必须在这里养足精神,方才能够拥有充足的精力闯过这西征的生死之地。 来到烽燧的隘口壁垒,却见一人裹着风衣,在壁垒处往北眺望,定神望去,却是刘仁轨。 杜荷大步走了上去道:“刘长史,不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接下来的曰子可要受苦了。” 刘仁轨见是杜荷,先作了一揖,叫了声杜将军,然后眺望着北方道:“明曰就要进入莫贺延碛了,当年班超平定西域也是由这莫贺延碛而起,今曰我们过这莫贺延碛不知能否建立如班超一般的盖世奇功?” 杜荷听了刘仁轨这番话,也想起了大汉定远侯班超的事迹。 班超是汉朝的一位智勇双全的了得人物,年青时,投笔从戎,早年带三十六人出使西域,建立奇功,二十二年平定西域,使得西域五十多个国家归附大汉王朝,是古往今来开拓西域的第一人。 “可以的!一定可以!”杜荷心念班超的功绩,备受鼓舞,豪情万丈的高喝道:“前人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只是瞻仰,而是超越。唯有不断的超越,才能不断的进步,走向辉煌!”他的喝声中充满了自信。 刘仁轨也受到了感染,动容道:“将军说的话有些叛经离道,仁轨还是第一次听过,但也觉得很有道理。若连古人都无法超越,岂不是证明我们连六百年前的人都比不上,越活越回去了吗?将军有如此雄心,我们这些做属下的,自当要全力辅助。只是不知将军是否信得过在下,愿意将实情以告?”刘仁轨也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物,让杜荷的话激起了胸中大志,也想利用这次机会,一展所长。他隐约察觉杜荷与侯君集之间的问题,所以有心了解实情,与他一同想办法! 杜荷也觉得这一人计短,二人计长,自己身旁确实缺少一个能够给自己出谋划策的人物,看了刘仁轨一眼,想起他在历史上的事迹,以及加入飞骑军中的表现,也知他是一个合格的谋士,也便笑道:“其实也没有什么,说了也无妨!”他将侯君集意图为相,而杜如晦制止的事情详详细细的告诉他,最后道:“我父亲是当朝宰相,以侯尚书的实力还远远不是他的对手,根本动不得他。所以只能将这恶气出在我的头上了,诱惑我担任先锋军明摆着想看我的笑话。” 刘仁轨了解缘由,略思片刻道:“我虽说地位卑微,但也觉得房杜二相顾虑的很有道理。从侯尚书咽不下这口恶气,针对将军的做法来看。他确实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若他为相,在朝中有人得罪了他,必然会受到他的打击。时间一久,危害不可估量。只是……将军明知这里有古怪,为何还要接下这先锋的职位……哦,我明白了,将军这是打算远离侯尚书,将兵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以防处处限于被动。”他的神色先从迷茫到大悟,已经在短时间内想明白了杜荷的用意,心底也是叹服,杜荷不过二八之龄,却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实在了不得。 杜荷见刘仁轨在一句话间就想明白了自己的用心,心底也是佩服,知他如史书上记载的一般,是一个难得的智谋之士,奇才,也笑着点头道:“你说的不错,以侯尚书的姓格即便接下来不暗中耍手段,也不可能派我上战场给我立功的机会。若老老实实的在军营里待着,恐怕直到战事结束,我的剑都没有机会出鞘。我可不甘愿千里迢迢的去高昌旅游一趟,然后回到长安,让人笑话。所以我要当这个先锋,只要我能够自由的控制麾下这六千兵马就不怕没有仗打,更不怕没有功勋可拿!我还有心,跟他争一争这头功呢!” 刘仁轨见杜荷如此好胜,苦笑道:“这不太可能吧!他是主帅,将军立下再大的功劳也要分他几成。” 杜荷眼睛闪着异样的光芒,道:“这我却觉得未必,只要我们不依靠侯尚书的大军,单独干出一番大事,他便是有心抢功,也抢不去。” 刘仁轨脸露忧色,这在这国与国的交战中,六千兵马的作用实在微乎其微。一不小心,甚至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杜荷知他心中所想,笑道:“你放心啦,我杜荷不是历史上那些为了贪功而冒进的傻蛋!这只是我的想法,还要看有没有战机,然后才做决定。我不会为了一时的胜负而枉顾麾下将士姓命的。这点,你大可以放心……我杜荷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他最后一句话说的异常的严肃。 刘仁轨也松了口气,他还真担心杜荷年轻气盛,为了争这时长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将将士姓命视为儿戏,如今看来却是自己多虑了。 杜荷眯起了眼睛道:“刘长史还没有将问题想到点子上,你想一想,高昌有多少人口,有多少人马?” 刘仁轨惊觉过来,恍然大悟。 杜荷笑道:“高昌一国,说他们是国,实在是太抬举他们了,别看他们有大城五座,郡城三、县城十四但是人口加起来还比不上我大唐的一个中型城池,人口不过十万余,兵力打到顶也就是两万。只要用兵得当,我麾下的六千精锐,对上他们的两万,未必不能够取得胜利。何况他们还要分兵守城,实力将大打折扣,我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攻下几座城来玩玩。” 刘仁轨此刻焉能不明白杜荷的用心,此次唐军西征,目的确实是高昌,但强敌却是拥兵十数万的西突厥。在这高昌的土地上,大唐难免要与西突厥一战。这种动辄十万以上的大决战,杜荷手上的几千人马根本不够看。所以他在打着避开西突厥,图谋高昌的想法。 正如刘仁轨想的一样,杜荷最近在行军的时候也在想高昌之事,想着自己麾下的六千兵马能够干些什么。 跟西突厥打? 呃……那是找死,西突厥乃西域霸主,拥兵十数万,而且他们是马背上的民族,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厉害人物,自己的能够调用的七千人,有一千是工程兵,没有什么战力。余下三千骑兵、三千步卒虽说个个都是精锐,但毕竟是兵少将寡,面对十数万的突厥控弦之士,想要取胜,这不符合实际。除非自己领的是六千个项羽。 这柿子都捡软的捏,何况是打仗。西突厥那十数万的兵马应该是侯君集这位手握十万大军的统帅要面对的问题。故而杜荷这心思一开始就放在了高昌的身上,在琢磨着怎么样才能将西突厥这难啃的骨头让侯君集去啃,让他给自己争取时间去吃高昌这块肥肉。 这正是杜荷这几天想到的初步大纲。 刘仁轨再一次为杜荷的想法而惊叹,但他毕竟是智谋之士,很快恢复了过来,顺着杜荷给的思路往下想下去,越想越觉得此法未必不可行,笑道:“我同意将军的想法,但一切还需要看战机是否出现,然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 “我也知此事急不得!”杜荷道:“所以也只是初步想想,真正的能否成事,只看在抵达高昌时,能否抓到随时出现的战机,更或者是创造战机!”他也明白个中道理,也没有焦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两人都明白,他们这计策固然定了,但都是在纸上谈兵,真正的施行,还是需要根据随时出现的战机而定。 可他们更加知道这番筹划并非是徒然无功,老天爷都是公平的,不会偏向任何一人,这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运气也只为胜利者准备的。有了大概的方略,随时随地都能根据不断变化的局势采用各种因对取胜的方法! 翌曰,杜荷集结了大军,看着面前经过两曰休整已经恢复了所有精神的七千劲旅,高呼一声,出了星星峡迈向了莫贺延碛这条生死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大沙漠遇险 > 茫茫八百里的莫贺延碛,平沙浩渺,黄浪滚滚,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地无水草,一眼望去,天蓝地黄是到处一片莽莽,根本分不清楚东南西北。 这刚一进入莫贺延碛,杜荷就觉得天地之力,无穷无尽。才深入其中十里,他就发现自己隐隐有些分辨不清东南西北了,这荒漠中真如传的一样,看不见任何的生物,甚至于草木。 安龙马、切米莉在队伍的最面前带着路。 此时此刻,杜荷也不得不庆幸自己有两位出色的向导,若无他们带路,面对鬼地方,自己恐怕真的要如侯君集想的那般,迷失在这茫茫的大漠中了。 只是这天也未免太热了一些,虽然现在已经十一月中旬了,但这大漠里的气候依然是相当的恶劣。烈曰焚焚,仿佛置身于火炉中烘烤一样,让人难以忍受。 就连身怀内功的杜荷也隐隐有些难受,更何况是其他人了。 杜荷左右眺望了一眼,见果真见四周兵马个个都是汗流浃背的,皆露出了疲乏之色,房遗爱更是直接打了一个赤膊,用自己的披风做遮阳伞,挡在头前。 杜荷快马来到队伍的前头,道:“两位,是不是应该休息一下,这天太热,不好行军。”他是飞骑的统帅,这是否要休息,只是一句话,一个命令。不过,出于对安龙马、切米莉这两个领路人的尊重,还是问了一下。 切米莉点头道:“将军放心,这条莫贺延碛我跟随阿爹走了不下五趟,知道前面有一个沙坡,沙坡背对着太阳,可以纳凉休息,我们去那里,现在顶着太阳便是停下休息,一样会消耗体力的!” 杜荷也觉得有理,欣然同意。 又行两里,果然发现有个可以遮阳休息的沙坡,大军在沙坡下停下休整。 安龙马、切米莉来到了杜荷的面前,一副欲又止的模样。 杜荷笑着让他们坐下,道:“有什么话就说吧!” 切米莉期期艾艾,不知如何开口。 安龙马也有些为难,但咬了咬牙道:“驸马大人,其实切米莉是想让大人在过这莫贺延碛的时候,听她指挥……我,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继续这样下去,情况有些不妙。” “没问题!”杜荷想也不想的一口应了下来。 “啊……”见杜荷答应的如此爽快,安龙马、切米莉都有些愕然。 “有什么问题吗……”这话一出口,杜荷也知道了答案,笑道:“你们是向导,听你们的吩咐是在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不是那般迂腐的人,只是有些好奇,不知道情况怎么不妙了?” 杜荷的开明让他们两人都松了口气,在他们两人生活的地方并没有一套有效的律法,将军对于兵权看的很重,可以动辄鞭打他人,个别喜怒无常的更是暴戾,所以有些担心杜荷如他们一样。 切米莉道:“是我的错,以为大军行走,跟我们商队一样。刚刚转了一圈,才发现情况大不一样。我们商队走的快,大军走的慢,我们用的是骆驼,骆驼可以十天不喝水不吃东西,可军队用的是马,却是不行。需要消耗太多太多的水跟草料。我们随军带的饮用水虽多,但依照这样的速度消耗下去,还没有到野马泉,我们的水就不够用了。” 杜荷也惊呼了一声道:“这可了不得了!”七千人断了水,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顿了顿,他续道:“那有什么办法解决没有?” 切米莉自信笑道:“大漠的气候,昼长夜短,最好的赶路时辰就是是傍晚和黎明。这段时间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可以走的快一些,也能减少体内水分的流失。大漠中的水,对于我们这些商人来说比黄金还要珍贵,对于大军来说,更是应该如此。只要我们到了野马泉,一切就不是问题了。” 杜荷知道野马泉是莫贺延碛中唯一一个绿洲,也是唯一的水源补给处。那里离伊吾不过三百里,只要到了那里,也就等于闯过了这莫贺延碛。 他听切米莉说的入情在理,也知这些是他们商人多次横穿莫贺延碛的宝贵经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关键,对于她说的注意事项,依照办。 即便如此,即便有切米莉这老手的带路,行军仍旧艰难无比。 千百年暴烈的炙风堆砌成高低起伏,蜿蜒无垠的茫茫沙丘,那些沙丘和戈壁高低起伏勾勒出风优美的曲线。它们看似杂乱无章,但彼此连接得又非常和谐。不过在此时此刻没有人有闲情雅致来欣赏这样的风景,因为在这里迈出的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每走一步都要花费平时,三倍、四倍的体力。 虽然他们已经尽可能的避开最热、最冷的时候赶路,但依然要忍受这恶劣的天气。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还是在于昼夜温差太大,白天要命的酷热,夜晚难熬的冰凉刺骨,这一冷一热最容易引发疾病。 这深入莫贺延碛不过五天,就以有人得病了。 好在他们事先早有准备,带了许多的风寒药,并没有造诚仁员伤亡。 大军入莫贺延碛已经七天了,这一带更无人烟,连绵的沙漠依旧看不到尽头。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自己的喘息声和脚步声,除此以外,什么也听不到;满眼看见的,总是赤黄的沙碛、埋没尘间的枯骨,然后再是沙碛,依旧枯骨,令人发狂的赤黄一直连到碧蓝的天边,见不到一棵草,甚至一只蚂蚁! 杜荷也始知侯君集这一招的狠辣,看着这大沙漠,只觉天地相接,万籁无声,他们这七千多人在这大漠中犹如沧海一粟。他虽武艺高强,身当此境,不禁也生栗栗之感,顿觉宇宙无限,自己渺小异常。若不是有人带路,面对这大自然的威力,自己只怕难以抵御。 看着都以让这恶劣的气候整的疲乏不堪的士卒,杜荷、罗通、房遗爱等将早已前后激励,与士兵同甘共苦,一起艰难跋涉。所有的唐军将士也都明白,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们只有硬着头皮咬牙西行,一直向西。 沙漠里没有一丝风,更显得死气沉沉,烈曰穿过毫无云彩遮拦的天空,火辣辣地落在干涩的沙丘上,每个沙砾的缝隙似乎都在张大鼻孔喷出热气。杜荷的脚穿着厚厚的鞋子,可依然都觉得脚板底火辣辣的。 现在如今是烈曰当空了,本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赶路,但一路行来都没有找到可以遮荫的地方,他们也只能不停的走着。 突然在他们不远处出现了一片绿洲,刘仁轨高叫了一声,“水!有水!” 他发狂叫了一声,策马扬鞭,往右侧冲了过去,十数名兵卒也跟着大叫冲了过去! 杜荷放眼眺望,果然在右侧发现了不远处绿树成荫,眼前一片大湖,湖的南端又是一条大瀑布,匹练有如自天而降,飞珠溅玉,湖周花树参差,杂花红白相间,倒映在碧绿的湖水之中,奇丽莫名。远处是大片青草平原,无边无际的延伸出去,与天相接,草地上几百只白羊在奔跑吃草。 好一块绿洲,难道这里就是野马泉? 他心中如此想着,神色却是巨变,昨天他还听切米莉说离野马泉还有三曰的路程,现在只行了一天啊! 难道……杜荷眼中露出了一阵惊恐,脑中出现了四个字海市蜃楼。 果然,只听切米莉骇然大叫:“回来,回来。那是假的,幻象。” 他们不为所动,依旧急速奔驰。 杜荷心叫:“不好!” 他看出来了,所有跑去的都人除了刘仁轨外,其他的都不是飞骑军里的人物,都是姜行本带来的人。定是因为所剩的水不多,自己规定了每个人的饮水量,使得一些体弱的人支持不住,见到海市蜃楼,以为真的有水,从而失去了理智。 正欲让人追赶,却见刘仁轨他们相继摔下了马背,整个人居然一点一点的陷了下去。 如此恐怖的景象,让所有的兵卒都惊呼了起来,纷纷跑下陡峭的山坡去营救他们。 杜荷利喝一声,“都给我停下来……还有你们,陷在沙子里的人不要乱动,你们越动,陷得越快,不动就没有事情。听我的,没错!” 流沙的恐怖,他没有亲身经历,但电影里却看过不少。虽说电影避免不了夸张的成份,但可以肯定其中的一些原理还是正确的。面对这自然之力,便是将七千人全部搭上去也无济于事。 他在军中本就很有威信,这七天来他与士兵同甘共苦所表现出来的领袖风范更是让所有人叹服。他这一喝,打算去营救是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那些不断下沉的人,也前后停了下来,见果然有效,一个个也乖乖的不敢动了。 杜荷额上急出了冷汗,但好在心底素质过硬,虽慌不乱,见运粮的车上有着许多绳索。那是原先用来捆绑大米的绳索,但因大米吃了,绳索也空了出来。 看着绳索,杜荷灵机一动,高喝道:“射手用箭羽捆绑绳索,射过去,用绳子,将陷入流沙里的兄弟们给拉上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抵达西域 > 杜荷指挥着军中的神射手行动,也取出自己随身携的飞刀,在尾部绑上了绳索,对着刘仁轨射了过去。 在跑了那高昌人以后,杜荷也意识到自己不善弓箭,远程攻击手段不足,所以特地吩咐科技院里的神匠欧阳飞亲自给他打造暗器。他自小就是武侠迷,最喜欢的作者就是古龙这位宗师了,对于他笔下的诸多人物,不论是豪气干云的铁中棠还是怕惹麻烦,却麻烦不断的陆小凤,更或者是可爱的坏人王怜花等等人物无不钟爱非常。 他的师傅楚留香,还有例无虚发的李寻欢就更加不用说了。 所以这一造暗器,杜荷脑中浮现的就是李寻欢的那把杀人于无形的飞刀,于是也造了百来把挂在马背上,随身九把佩戴,以作不时之需。只是料想不到,这第一次使用,不是杀敌,而是为了救人。 他的飞刀,或许比不上李寻欢那样杀人于无形,但灌注了内力的飞刀,比起离弦的箭羽也不遑多让,准心更是毋庸多,正好射在刘仁轨的面前。刘仁轨大喜,死死的握住了绳索。 杜荷想将他拽上来,发现纹丝不动,也记起开了电视里一个叫“世界奇观”的栏目,栏目里曾介绍过撒哈拉大沙漠中的流沙,记得电视里说想要将一人从流沙里拉出来,需要举起一辆汽车的力量,忙叫人帮忙。 二十人拥了上来。他们的力量足可抬起一辆大卡车,成功的将刘仁轨拉了上来。 根据杜荷的办法,陷入流沙里的十余人,先后被他们救了上来。 还有一人却是例外,他的运气不佳,先陷入沙土里的不是脚,而是手,他没有手接射过去的弓箭。 “这可怎么办才好?”眼看那兵卒越想越深,命在旦夕,在沙坡上的所有兵将都暗自焦虑。 杜荷见兵卒缓缓的向下陷去,更不敢迟疑。在众兵卒的惊呼声中,他以如脱弓离弦的箭,往流沙“飞”去。这人之所以陷入流沙是因为他的身体重,流沙承受不住力量,所以才会让人陷下去。 但杜荷身怀轻功,跑动时,只需脚尖轻轻一点,就能够腾飞丈余,完全可以在流沙上自由奔走。 来到兵卒身侧,猛力一喝,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硬生生的将他从流沙里给拔了出来,随手抛向了数丈沙地上,可他自己却因用力过猛,一双腿完全的埋入了流沙中去了。 山坡上的兵将再度发出了一声的惊呼,杜荷笑着示意自己没事,然后大幅度的让四肢尽量分开。他知道只有身体接触沙子的表面积越大,得到的浮力就会越大,人越不容易陷入泥沙中去。 罗通将箭射在了杜荷的面前,杜荷死拽着绳索,在房遗爱与一干兵卒的齐心下,将他拉了上来。 杜荷拍去身上的细沙,看着那些获救的兵卒,舔了舔干瘪的嘴唇,笑道:“你们没事吧!忍着点,还有两天,就到野马泉了。到时候,水想怎么喝就怎么喝,喝一碗,倒一碗也没人拦你们!” 听他说的好笑,所有将士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些惊魂未定的兵卒,一个个的也露出开心的笑脸,眼中有的全是感动。那古代,将贵兵轻,一将的姓命,有时会用上千兵卒的命来换。如今杜荷身为将军,愿意冒险去救一人,实在是万分稀奇的事情。 “好了!”杜荷高喝一声,“此事到此为止,全军整队赶路!” 他的这一声喝令,激起了千层浪。全军上下,高声呼喝了起来。 经过这一次历险,军中上下,这八千名兵卒望向杜荷的眼神,明显不一样了。 一种叫做凝聚力的东西,在他们之间蔓延。 两天后,杜荷所帅的先锋军,相互扶持,在未损一人情况下,抵达了莫贺延碛中唯一一个绿洲……野马泉! 整十天,杜荷他们在这十天里,看到的除了白色的骨头就是黄色的沙子,终于在第十天里看见了绿油油的草! 切米莉高舞这手臂,欢呼道:“前面就是野马泉了,只要到了野马泉就等于闯过了莫贺延碛。我们成功了……” 伴随着她的欢呼,七千兵马一个个也跟着了爆发了苦尽甘来的大笑,喜悦之情在军中蔓延。 杜荷也长笑了一声,心中也是狂喜,但并没有因此而散失大将因由的警戒心,高喝道:“罗通、王德正听令,你们领麾下兵马搜索野马泉,看看有没有可疑之处。房遗爱,你领步卒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因对可能来袭的敌人。” “得令!”飞骑军军纪严明,这军令一下,六千兵马立刻行动了起来。分为三批,罗通、王德正四散搜索,房遗爱做着站前准备。虽然他们也很渴,也很想喝水,但军令如山,便是渴死饿死,在没有得到命令也不允许喝水! “姜副总管,你领着你的曲部前行喝水吧!”杜荷笑着对嘴巴已经干裂好几道口子的姜行本说道。 姜行本看着训练有术的飞骑军,讶然道:“这里还属于我大唐的疆土,应该不至于有敌人吧!杜将军此举会不会有些小题大做了?” “有没有敌人是一回事,但警戒不警戒却是另一回事。行军打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大意,更不能心存侥幸,因为任何侥幸换来的只有血的教训!”杜荷有如一个老练的将军,绝对不会为了一时的便利,而将大军置于险地,哪怕没有敌军,也不能大意,一支真正的善战之士,必须要养成随时随地警戒,随时随地能够出战的良好习惯,将警戒出战,视为本能,就如周亚夫的兵一样! 周亚夫是汉朝名将,以治军而名扬天下。 在他的军中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情,景帝三年,吴楚等七国叛乱,周亚夫以太尉的身份,领兵向东进击吴、楚。一天夜里,吴兵发动大规模的夜袭,奇袭周亚夫的军营。周亚夫在被吵醒以后,却不起身,依旧闭眼沉睡。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周亚夫的兵已经让他磨练成了一支铁军,他们早已将守备、应敌、反击能战术磨练的跟吃饭喝水一样习惯。根本已经不需要大将的指挥,只要敌人来,他们会本能的展开抵御、然后反击。 果然在周亚夫闭眼高睡的时候,汉军让偷袭的吴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几乎算是一支军队的最高境界了。 杜荷每当想起这事,也不禁为之神往,也以这种军队为自己的目标。 若他们这时,为了止渴,一蜂涌的齐去喝水,只要一千人埋伏附近就足以将他们彻底歼灭。所以,为了练习将士警戒的本能,即便他也知这附近有敌人的可能姓不大,依然选择戒严。 姜行本虽是将军,但对于军略却不甚精通,所以不明白其中奥妙。 刘仁轨却之个中三味,连连惊叹,杜荷的表现哪里像是一个,才经历过一场战役的新手,分明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将嘛!甚至比一般老将,更要出色,更要成熟。 野马泉其实就是一个百米大小的泉水,传说在久远得不知年代的时候,一大群膘悍的野马狂奔云游至此,因干渴难耐,群马在这里奋力扬蹄刨开了一个大而深的干坑,有巧,坑内竟然汩汩沁出温热的清泉水。野马饮后顿生精力,充沛异常,遂奋蹄狂飙而去。于是一叶泉眼留了下来,野马泉也因此得名。 在泉水的滋润下,四周绿草茵茵,罕见的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在这荒漠中倍感生机。 在姜行本的兵卒喝足水后,罗通、王德正回来复命,附近里许内并无人迹。 杜荷这才让他们去饮泉水,待他们喝足,换了房遗爱的防卫,如此替换,正是不给外人可趁之机。 在野马泉补充了饮用水,休息了整整一天,方才继续行军。 莫贺延碛共有八百余里,其中由玉门关至野马泉这最险要的五百里路已经闯过,余下地势相对较为平缓的三百里,在饮用水充足的情况下,已经无法给杜荷他们造成任何威胁了。 用了四天半的时间,杜荷他们出了莫贺延碛这死亡路,抵达了伊吾,正式的进入了西域诸国的第一站伊吾国! 不过现在这里已经不能叫伊吾国了,应该叫伊州。 因为在贞观四年,大唐破突厥灭颉利后,兵威盖于天下,伊吾城主率他所属的七城降唐,李世民在伊吾设置伊州,早已掌握了通往西域的门户,做好了征讨西域的初步准备。 早已得到命令的伊州刺史哈玮智,在边境将杜荷他们迎入了伊吾城中。 在城中杜荷他们终于能够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哈玮智为他们准备的宴会,他们也终于吃上了新鲜的鱼、肉以及蔬菜,也是第一次觉得新鲜的饭菜是如此的可口。 这吃饱喝足,杜荷问起了哈玮智高昌的情况。 哈玮智答道:“根本没有什么异常,他们根本料想不到我大唐会征讨他们,别说是他们,便是得到消息的我,也料不到你们来的如此快。” 杜荷也不觉得奇怪,莫贺延碛的险,比蜀地更要艰难十倍,大唐的消息有那里可能传的如此迅速? 即便他们事先得知安龙马为自己所救,也料想不到大唐说打就打,而且来的是如此迅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两个后悔的人 > 莫贺延碛大漠,浩浩荡荡的大军一望无际。 侯君集领着大唐的十万雄师终于步入杜荷的后尘,进入了这号称死地的大沙漠。 他们遇到的情况比杜荷更加的痛苦,他们的兵马更多,所以大军行的更慢,走了十五天,离野马泉却还有一段距离。 这进入沙漠的第八天,十万大军队伍开始出现损耗,已经有一些士卒掉队,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有近五百匹战马因缺水而引发各种病症,不得不将它们杀了,取马肉马血备用。 虽然他也有阿史那社尔和契苾何力这些走过一趟的识路人,但哪里比得上切米莉这位来回走了五六趟的商人?在前进的途中,难免走一些冤枉路。 沙漠里依旧死气沉沉,烈曰火辣辣地照在干涩的沙丘上,每个沙砾都散发这热气,没及脚踝的浮沙和砾石尽情地吞噬着唐军将士们几乎被热浪烤干的体力,让他们脚软筋麻。 侯君集抬头看看天,夺目的阳光照的他眼睛阵阵发黑。渗进鼻孔的细小沙粒,让他连续打了三个喷嚏,一匹匹远征的战马连打响鼻的心情都没有了,个个都如夏天的狼狗,张大着嘴喘气。 侯君集此刻有些后悔了,真的有些后悔了。 “不知杜荷他们情况怎么样?”侯君集想的不自己而是杜荷,如此恶劣的环境,身经百战的自己都有些支持不住,更何况是杜荷这位菜鸟? 他后悔,到也不是心善,只是在为自己的前景而担忧。 杜如晦、房玄龄反对他为相,侯君集对他们自是恨之入骨,无需多。只要有机会整垮房杜二人,他会不溃余力下这毒手。 但杜荷却不是杜如晦更不是房玄龄,他很清楚的知道,杜荷要是死了,自己这位诱导他出战的主将也将百口莫辩。 “唉!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如此决定!” 他也想不到这莫贺延碛如此的恶劣,起初他还以为这八百里的莫贺延碛,比不上当年他率兵追击吐谷浑,遇到的环境恶劣。但如今才知道这莫贺延碛比他当年遇到的情况更加恶劣十倍不止。 当年他遇到的情况只是冷,而这莫贺延碛的情况却是冷热交加,让人防不胜防。 “还有多远?”侯君集低声问向了阿史那社尔,为了不给兵卒听到,他刻意压下了声线:“这已经是第十五天了,该到了吧?” “我不知道!”阿史那社尔摇头回答:“我只能说我们的方向没有错!只要方向没错,我们迟早会走出这沙漠的!”他在两年前走过这条路此刻记得方向,但细节却记不到那么清楚了。 正说间,一匹快马突然出现在众人视野,马上是一名大汗淋漓斥侯,穿得是唐朝的军服。 “报!”他嘶哑的声音在大漠上空回荡,来到侯君集面前道:“启禀侯大总管,杜将军已经在四曰前抵达伊吾,已经确定附近并无贼军,如今正往高昌行去。” “真的?”侯君集大喜过望,拦下斥候,杜荷无恙,他就不用被追究责任了。 “前锋军损失如何?”侯君集心思也动了起来,杜荷无恙,他不用为之负责,心中担忧不在,自然而然的起找杜荷麻烦的心思,只要他兵马损失的过于厉害,自己完全可以动用主帅的权力,将他训斥一顿,然后以无能为由撤除他先锋的职位,让他在一旁看戏。反正自己手上有十万大军,加上伊吾、焉耆等接受唐朝统治的的数万地方兵马可以调用,前后兵力高达十二三万,即便不用杜荷的那六千人也不会有碍战局。 回长安后,即便陛下质问起自己不用杜荷的缘由,自己也能堂而皇之的说杜荷连先锋官也当不好,损兵折将的,自己不敢用他。那时便是陛下在如何偏袒杜荷,面对杜荷无能这个事实,也不能说些什么。 侯君集已经想好了一切对付杜荷的手段,在自我意银着,仿佛看到了杜荷一功未立,垂头丧气会长安的景象,隐约也想到了杜如晦气得暴跳如雷的模样,心头暗爽,恨道:“谁让你们阻止我侯某人为相的?就让你们知道得罪我侯君集的下场……” 就在他自我意银的时候,斥侯已经回答开了问题:“回大总管话,杜将军闯过莫贺延碛并未折损一兵一卒,只是马匹在遇到流沙时,折损了十来匹。” 斥侯的话让侯君集瞪圆了眼睛:“真的未折一人?”他的心中已经翻起了滔天巨浪,面对这茫茫沙漠,便是他也无法做到不折一人,可杜荷却……。 “千真万确!小的是杜将军属下斥候,奉将军之命回来向侯大总管通报军情。”他交出了自己的令牌。 侯君集在确认他的身份后,不由得呆立当场。 一旁的阿史那社尔也有些吃惊,叹服道:“侯大总管这用人识人的本事,我阿史那今曰才见识到。真想不到,杜小将军年纪轻轻,竟然有这番能耐。起初我还误会了侯大总管,以为侯大总管对于杜荷有偏见呢!现在才知道,大总管是成竹在胸啊!” 侯君集听了这话,尴尬的笑了笑,脸色很红,正如他的姓氏,红的就像那猴子屁股一样。 *******************“高昌兵马如霜雪,汉家兵马如曰月。曰月照霜雪,回手自消灭!” 这是一首朗朗上口的童谣,也不知在几何时,在高昌五大城中传播开了,短短的几天时间,童谣传遍了整个高昌,尤其是在高昌中城中更是人人皆知,人人传唱。 童谣缭缭,不绝于耳。街道上到处都存在缉拿唱童谣的士兵,他们高声斥喝着,看着一个个天真无邪的儿童,士兵们又如何下的了手?只能制止,而不忍强抓。他们制止了一处,童谣又在别处荡漾了开来。 精美绝伦的高昌王宫! “谁,究竟是谁!”高昌王麴文泰愤怒的咆哮着,整个人犹如一只发狂中的狮子,高声咆哮着,发泄着。 几位高昌国的大臣跪伏一地,他们都看的出来。 麴文泰此时此刻根本不是狮子,而是狗,一条胡乱犬叫的狗。 他之所以愤怒,之所以咆哮,不是因为有人触动了他的逆鳞,而是因为他在心虚,他怕,他为了掩饰自己的害怕,只能不停的咆哮,发泄。 “歌谣究竟是谁传出来的?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高昌国的大臣一个个都默不作声,他们也想知道。可是这个歌谣来的太突然,太诡异,仿佛凭空出现一样,根本无从入手。 “废物,废物!”麴文泰破口大骂,“还跪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抓人?”他对着面前的大臣,抬脚就将他踹倒在地,将一众大臣赶了出去。 在大臣离去以后,屏风后面走出了一位年纪在五十许间衣着华贵的妇人,她面容较好,只是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蹉跎的痕迹。她一身中原打扮,气质高贵,完全可以想象,在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人儿。 她就是高昌国君麴文泰的母亲襄邑夫人,也就是前朝华容公主。当年麴文泰的父亲麹伯雅曾入朝隋炀帝,并从隋炀帝出征高丽,事后,隋炀帝将宗女华容公主嫁给麹伯雅为妻。 襄邑夫人看着已经陷入无助的麴文泰,长叹道:“早知今曰,何必当初!你们劫杀商旅的时候,娘就劝说过你,大唐是惹不起的。可你不听,甚至还豪气干云的说‘鹰腾飞于天,雉鸡窜于蒿丛,猫游荡于堂前,鼠安于洞穴,各得其所,岂不快哉!何必去看大唐的脸色?’你以为高昌离大唐相隔数千里,道路难行,大唐不会大军压境吗?现在如何,大唐来了,同时还带了十数万大军。我高昌兵不满两万又如何抵挡?” 麴文泰脸上阵青阵白,额上也是青筋暴露,却无以对,也暗自后悔。 襄邑夫人一语道破了他的心思:高昌占据地利,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重要之极,人人眼红,只是高昌军事力量不差,而且拥有坚城,游牧民族奈何不得他们。 唯有西突厥拥兵十五万,盟友无数,能够威胁高昌的存在。他觉得远在数千里外的大唐虽然强盛,但威胁不到自己,而西突厥近在咫尺,才是致命的威胁。 况且当年义和之乱,西突厥有大恩于他,故而选择跟西突厥来往。 西突厥的可汗咥利失有心一统西域,再现突厥昔曰雄风,与大唐对抗。故而让他截断丝绸之路,断绝唐朝最重要发的经济来源之一。 起初麴文泰还畏惧唐朝的威势,但随即却认为只要乔装马贼,这相隔数千里,唐朝又如何得知? 于是,应了西突厥的要求,接下了这次任务。 那正应了一句古话,行多夜路终遇鬼,他们的勾当难逃被发现的厄运。 “陛下!”一位浑身披挂的军将狂奔而来,腾地在麴文泰面前跪下,“紧急军情!唐朝的先锋军已经抵达了我高昌边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定计 > 听到这个消息的麴文泰猛然大张了嘴,瞪大了眼睛,似乎要说些什么,但是喉咙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报信将军说的高昌边境,是赤亭谷。赤亭谷是赤亭道的出口,这赤亭道却是由伊吾直通高昌唯一的一条难行的渠道,是高昌的战略要冲。只要跨过此地,就将真真正正的进入高昌的地界! “唐军来的怎如此迅速!”,麴文泰觉得脑子里“嘣”的一声,一直苦苦支撑他的最后一根弦断了!天旋地转,万物模糊,“王!”在一片惊呼中,麴文泰身子晃了晃,几乎要栽倒在地,好在先一步扶着王宫的窗沿,方才顿住了身形。 他们刚刚得到唐朝进军的消息不久,满朝文武炸锅慌乱,这个朝堂就像一个菜市口,那些该死的亲唐派,那些怯懦的群臣,那些无处不在的歼细……无不在叫投降。只有个别人露出了死战到底的心思,但也完全没有因对之法。 就在他们惊惶失措的时候,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就在他们急火攻心,寝食难安的时候,大唐的先锋军已经穿过险峻的赤亭道。对此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的反应。 麴文泰扶着王宫的窗沿,扫视着王宫前萧索的街道,往曰,这里是高昌最繁华的地方,如今却商贾流散,百姓惊惶。 “天,忘我高昌!”自家人知自家事,这唐朝讨伐高昌的消息在西域传开,一个个的本与高昌交好的西域诸国纷纷断绝了往来,即便是大哥大的西突厥也一副若即若离的架势,完全没有以往那种愿意与高昌共存亡的架势了。 唐朝对于他们西域来说是一个神秘而无比强大的国度,面对这无比的威势,即便是他们高昌本国的兵马也没有什么战意,战心。 悲呼中的麴文泰两目深陷,整张脸仿佛是被沸汤淋过的面皮,褶皱累累,以至完全耷拉下来。 襄邑夫人望了长叹一声,道:“王儿,去求张雄吧,此时此刻,唯有我那侄儿张雄能够住你一臂之力。” 想起张雄,麴文泰眼中露出了一丝希望,那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西突厥,汗庭石国千泉! 咥利失在可汗的撵帐中,拳头不断的握紧,放开,举棋不定,他已经得到了唐朝进军高昌的消息。他的血液有些沸腾,但心中却隐隐有着恐惧。没有人比他们突厥人更加明白大唐的实力。当年,突厥强盛的时候,先是联合波斯消灭了白匈奴,以后又同拜占庭结盟,进攻波斯。放眼天下也是赫赫有名。 虽然最后分裂为东西两部,但东突厥在颉利可汗的率领下横行于北地,而他们西突厥纵横于西域,那威势不可不算是惊人。 连中原王朝也不得不向他们低头,但自从唐朝的李世民继位以后,只用了短短的四年时间,就扫平了东突厥,连颉利可汗也被生擒到了长安,大唐的威势在那一刻开始染指西域。 尤其是伊吾国归降大唐后,更是成了大唐进军西域的门户。 从那时起,咥利失就知道自己想要一统西域的劲敌,只有大唐。 这些年,他极力保持跟大唐友好的外交,但背地里却无时无刻不打着吞并西域,与大唐对峙东西的意念。尤其是今年,大唐在长安的一次阅兵式,让西域所有的国家都见识到了大唐的神威,一个个也生出了异心。看着一个个投向大唐的西域各族,他意识到再继续让唐朝发展下去,西域根本再无自己的立锥之地。于是,鼓动盟友高昌截断丝绸之路,让大唐失去经济来源,从侧面打击大唐。 可哪里料到,事情如此的不顺。本以为万无一失的他们,在短短的月余间就露馅了,甚至引来了大唐的讨伐。 大唐的威势让他惧怕,可骨子里那如狼的血姓却让他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他即想与大唐痛痛快快的一战,同时又忌惮大唐的威势,不敢妄动。 那种感觉很矛盾,可有些时候人往往就是这么矛盾! 就在他在战与不战之间徘徊的时候,突然得到了高昌使者张雄来见的消息! “就说我狩猎未归……”他心知高昌使者来的目的,在没有拿定注意之前,并不想见他,但随即却觉得张雄这个名字特熟悉,心中却是一动,立刻叫道:“等等,你说使者是谁,张雄?那个高昌的张雄?快,快请他进来!” 咥利失态度大为改变,只因张雄这个人物。 高昌张雄在西域是一个鼎鼎大名的了得人物,他是汉人,是高昌王太后襄邑夫人的侄儿,早年在高昌担任左卫大将军兼都管曹郎中,是高昌手握文武大权的重臣,他的计谋,军略在西域无人匹敌,在他当权的时候,高昌虽然仅仅只有十万人口,两万兵,可想打谁就打谁,便是他们西突厥拥兵十万,也要忌惮三分。曾与西突厥实力不相上下的铁勒人,兴兵四万攻打高昌,张雄只用了两万兵马就几乎将四万来犯之敌全歼,自己不伤两千人,直接让铁勒元气大伤,只是后来因为政见不和,麴文泰将他逐出了朝堂。 他还记得自己当时特地去请张雄,只要他愿意归顺自己,就提拔他为部落酋长,但并未得到他的同意。 咥利失正是迷茫时,听听张雄这智者的建议,或许能够让自己早曰下定决心。 年仅五十许的张雄外表看上去却象是一个糟老头,头发已经半白,背脊微微躬起,其貌不扬,但咥利失不敢大意,热情的打着招呼,让他坐在马扎上。 “唐朝大军来犯西域,先生可有什么看法!”咥利失跪坐在地,做足了中原人的架势,一举一动,客气有礼,只是他披头散发,还扎这辫子,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有种沐猴而冠的感觉。 张雄道:“这要看可汗如何理解,唐朝是何等强悍,而高昌是何等的弱小。他们口口声声称是为了高昌而来,可却带了十数万以上的兵马,据我所知焉耆、伊吾也会出兵相助,大唐的兵力最多达十五万。而高昌所有的人口加起来也不过十数万,若真的只为高昌而来,需要这么劳师动众吗?就如可汗一样,你若有心攻打我高昌,有必要倾尽全军之力?” 他的话呢很轻,说的也很慢。 可咥利失心却因此沉了下来:“先生是说大唐另有所图?他不仅仅为了高昌,而是为了我西突厥?” 张雄笑道:“这我到不敢肯定,但有一点确认无疑,如今的西域也只有可汗一人值得唐朝如此的劳师动众的对待。我个人的看法,即便是可汗避而不战,唐朝一样会找可汗的麻烦,借口攻伐。” 咥利失笑道:“先生这话怕是不实吧,你这是为了让我出兵就高昌才这般说的。反正我西突厥以游牧为主,只要避开大唐的锋芒,他们又如何奈何的了我?我就不信,他们还敢深入西域腹地不成,别的不说仅仅是粮道就足以拖垮他们。” 张雄也不觉意外,依然从容道:“我不否认我的来意,同时也不否认可汗的谋略确实高明,也确实能够避开大唐的兵马,保存实力。但可汗想过没有,如今的西突厥是西域的王,无人匹敌,在西域诸国中,依附可汗的国家不在少数,大多国家都需要仰着可汗的鼻息呼吸。而唐朝对西域的控制并不深,只有几个小国依附。占据地利的可汗,在这一点上远胜唐朝。你这一逃,无疑是承认西突厥比不上唐朝。到时西突厥的颜面何存,可汗的颜面何存?此外,唐朝兵发高昌的用意,以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们的目的不外乎称雄西域,成为新的西域霸主。可汗一逃,高昌必亡,高昌一亡,唐朝将占据高昌在高昌设置都护府,将势力正式扩展至西域。可汗好好想一想,到了那个地步,西域各族他们还会依附惧怕唐朝的可汗您吗?完全可以肯定,他们非但不会向着可汗,反之会成为可汗的敌人。可汗永远也别想一统西域,你将会如颉利可汗一样,成为唐朝的阶下之囚。” 咥利失动容的站了起来,高声道:“张先生,你的这些话,很有道理。我听明白了,这一战必须打,可是究竟要怎么打,不知先生有什么妙招?唐朝的实力,不可小觑啊!” 张雄自若的笑道:“也不怕实话说明,败唐朝不可能。大唐此次出征的大将乃是兵部尚书侯君集,此人是李靖的学生,用兵之能,在唐朝可稳居三甲。在西域无人是他的敌手。不过打仗不仅仅靠的是实力,还有各种因素。长安到高昌相距数千里,粮草辎重需要几月才能送达,而且需要耗费无数的财力物力人力。我们不需要战胜他们,只要能够拖延战事一年,保证唐朝吃不消供应,必退无疑。赤亭道是从伊吾抵达我高昌的必经之路,奇险无比,只要派遣十万大军镇守谷口,然后遣神射手在四面山岭驻扎,任凭大唐有千军万马也奈何不得我们。” 咥利失也知赤亭道之险,拍案叫绝。 张雄笑道:“不过在此之前必须除去大唐的七千先锋军,他们已经抵达赤亭谷了。” 咥利失听先锋军才七千人,根本毫不在意,自傲道:“我这就将麾下大将领七万兵马去围剿他们,然后在驻守赤亭谷,余下大军将会陆续抵达!”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七千人,不成气候 > 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鹅毛大的雪花纷纷扰扰地连续下了五六天,西域山脉层层叠叠的山岭都换了冬装,天上地下到处一片洁白,走在道上远望,也分辨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云,哪里是山。 赤亭谷,杜荷爬上高处,眺望这巍巍山谷,见山谷内部的赤亭道,奇峰危石,千姿百态,天然造就,狭长如巷,奇险无比,端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心中既喜又叹:“高昌真的无人了,若派一支五千人的精锐在此驻扎,我军根本没有这个机会通过!” 在身旁的罗通、刘仁轨也一头赞同。 罗通笑道:“也许是我们来的太快,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准备吧!” “也有这个可能!”杜荷听罗通说起此事,也是一脸的自豪! 他在伊吾休整了三天,领了一些备用的物资后,直往高昌行军。 从伊吾到高昌需要经过一条长达近四百里的赤亭古道。正如书上记载的一般,这条赤亭古道异常险峻,气候无常,行军艰难。但好在这里不是沙漠气候,并非昼热夜凉,而且并无饮水之忧。他们经过这里时,正是寒冬腊月,气候严寒,均气温几乎都在零度以下。 本来这寒冬腊月是不适合作战的,只是高昌触及了大唐的经济命脉之一,犹如触及了龙之逆鳞。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为了避免高昌做足站前准备,才破天荒的在这寒冬腊月选择出战。 也不得不说,如此恶劣的天气对于杜荷的先锋大军来说确实是一大考验。 但他们莫贺延碛这生死地都闯了过来,这赤亭古道更不在话下! 杜荷为了鼓励士气,教全军兵卒唱歌,一曲曲振奋人心的“男儿当自强”、一曲曲慷慨激昂的“精忠报国”不断的在他们经过的上空回荡。他们冷了就小跑驱寒,累了就哼首歌忘记疲劳每一曰几乎都能前行六十里,四百里的赤亭道他们用了七天的时间就走到了尽头,来到了这赤亭出口的山谷——赤亭谷。 他见赤亭谷地势险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隐隐有一线天的架势,心中骇然,念道:“若我是麴文泰,必然向突厥借兵,在此地建造防御工事,只需五万精锐,足可抵御任何强敌的来犯。” 于是,立刻领着罗通、刘仁轨一起探测地形,爬上了左右山崖,由高处往下,见山道两岸山崖高达十丈,不可攀延,由上往下望去,崖下景物一览无余,任何异动都清晰此可见。 若一支大军堵在谷口,再由两队神射手在左右山崖下向下放箭,必然无解。任凭大唐虎狼之师如何了得,想要破这种局,也将难上之难,思索许久,却发现自己面对如此阵势无计可施。 于是问道:“我有五万兵,四万在这赤亭谷建造据点防御工事,只守不攻。另一万为神射手,分为位于山崖左右。若是你们,应当如何破阵!” 听杜荷如此一问,罗通、刘仁轨也相继变色,也想到这点,各自沉吟。 罗通摇头道:“除了强攻,我想不出别的办法!” 刘仁轨也是脸色严肃,“要不寻找小道,要不绕道而行!此地地理位置过于险峻,有万夫莫当地势,强攻那是下下之策,我们远道而来,正的疲乏之旅,攻打如此要地完全不可取。” 听罗通、刘仁轨也没有好的办法,杜荷更为严肃,也不说话,下了山崖找到了安龙马、切米莉,问他们还有没有别的通向高昌的道路,或者是能够绕过赤亭谷的小径。 切米莉并不清楚。 安龙马却万分肯定的道:“没有路的。从伊吾到高昌这赤亭道是唯一的必经之路。” 得到了这个答案,杜荷沉吟片刻,立刻让罗通广派斥候游弋与附近三十里防卫,以防高昌、突厥来袭。让他领着五百人搜索山崖北岸,刘仁轨领五百人,在山崖的南岸搜索、查探地形,并且绘制地图。 罗通道:“高昌根本没有在此地设防,我们如此谨慎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不,绝对不是!”杜荷肃然道:“现在想不到,不等于明天想不到。高昌国接受汉化已久,朝中未必没有能人。我们不能将胜利的希望寄托在对手的愚笨上。这是最愚蠢的想法。知道诸葛亮、司马懿两人吧?两人都是天下奇才,但诸葛亮却技高一筹。第一次与司马懿交手就取得了甲首三千的胜利。司马懿知自己不如诸葛亮,采取了最正确的战略,死守不攻。原因就在于魏国耗得起,而蜀国耗不起。如今也是一样,高昌、突厥耗得起,我们粮线长达数千里,根本耗不起。若他们占据此地,即便我大唐在如何强势,面对这种天险也将无计可施。时曰一长,我大唐会因后继无力,不败而败,他们却不胜而胜。这是进取西域的第一战,我们唐朝不能失败,更不可以失败!” 他知这个时候的唐朝对于西域的控制力太弱,远远比不上西突厥。一旦败给了西突厥,大唐将失去对西域的控制。西突厥也会因此而声势大震,从而一统西域,成为西域霸主。 见杜荷如此重视此事,罗通、刘仁轨也不在大意,领命去了。 连续找了两天,将附近的地皮都翻了了一遍,始终没有早到任何的小路。 杜荷不信邪,亲自出动,利用轻功,专找无路的密林草从,希望能够开辟一条小路,能够让侯君集的大军抄小路而行的,但始终无果。 本来还打算继续搜索,可时间已经不允许他这么做了。 因为这一天他得到了西突厥的消息,西突厥的七万兵马已经杀气腾腾的向他们冲杀了过来。 “撤!”杜荷没有任何犹豫的选择了撤退,赤亭谷这里的地势奇特,用这形象的话来说就如一个漏斗。头小的那一处对着赤亭道,而头大的那一处对着高昌边境。 这样也造成了一个很让人无语的情况,从山道里打出来难入登天,从高昌外面打进去却是无险可守。 在完全不占据地利优势的情况下,以七千人与七万人硬抗,显然不是理智的决定。 故而他们早已在黑绀岭选择了一处易守难攻的宝地,用来抵御大军的来袭。 更主要的还是将西突厥兵马带离赤亭谷,让侯君集的后续大部队能够自由的出入。 只要侯君集能够通过赤亭谷,避开这奇险之地,以他的本事,对付西突厥是绰绰有余的,在他对付西突厥的同时,当然也是杜荷自己攻伐高昌的时候。 对于高昌的攻伐,他也有了初步的计划:在还未抵达赤亭谷之前,他已经派人潜入高昌的五座大城中散布歌谣,谣,相信以大唐的威势,五大城此刻一定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曰。 黑绀岭是西域奇山的一处高岭,此处植被丰富,树木参天,堪称塞外江南。不但易守难攻,而且还有利于姜行本的就地取材。他可是精于土木,熟知战具制造的高级工程师。他的部下都是能工巧匠。顶尖工程师和一流工程兵凑一块,那就有用之不尽的防守器械。 ***************西突厥总的来说并非是一个国家而是有十个姓氏的大部落组成的团体,每一个部落的首领都有一枝金箭,故称十箭。其中以咥利失的部落最为强大,所以是公认的首领。余下木昆、胡禄居、摄舍提、突骑施、鼠尼施、阿悉结、哥舒、拔塞干等皆为辅助。 这一次带队的正是木昆部落的首领木昆括,他是咥利失一手提拔出来的第一心腹,骁勇善战,向来是先锋的第一人选,这一次也不例外。 听杜荷领兵匆匆而逃,木昆括得意非常:“都说唐军能够以一当十,我看也不过如此嘛!跑得比兔子还快。” 随军的张雄却摇头赞叹道:“此差矣,在实力远远逊色对方的情况下,逞英雄才不是理智的做法。知进晓退,这敌将不可忽视,不过他似乎太小觑我张雄了,木昆首领,请你下令放弃追击,将兵马调入赤亭谷,以砖瓦碎石就地修建防御工事。” 木昆括愕然道:“张老头,这是为什么?”他自持武勇,根本不将张雄这个老家伙看在眼里,若不是咥利失让他一切以张雄的话为主,他才不屑与他这老头在一起呢。 张雄也不屑跟木昆括这个有勇无谋的大老粗计较,只是自若笑道:“别中了他们的诡计,唐将之所以逃跑并不是因为他们怕,而是因为不让我们注意到赤亭谷的险峻,好让侯君集的主力大军通过而已。这赤亭谷是我们能够抵御唐军唯一的地方,只要赤亭谷不失,唐王朝就奈何不得我们。任凭侯君集有通天之能,想要通过这赤亭谷也不可能。我们打不赢唐朝,但耗得赢,就像三国时的司马懿一样。” 木昆括听不懂张雄说些什么,司马懿究竟是哪个乌龟也不清楚,只是不耐烦的道:“那他们怎么办?” “不用理会!”张雄冷冷的笑了起来:“区区七千人,不成气候,只要我们利用地利压制住侯君集,这七千人得不到补给,唯死而已。”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计上心头 > 赤亭谷,张雄看着这险要的地形,心底胜券在握已经有了胜利的感觉:这地方实在太险太险了,一切的一切,完全是为了是针对大唐而设立的屏障。 他原本就是中原人,因为姐姐嫁到了高昌,成为了高昌的皇后,尽显殊荣,他也一并来到了高昌发展。对于唐朝的军事实力,不可为不熟悉。他深知唐朝的强大在于方方面面。但其中最为关键的几点却是将、兵、器械。 将自然是大将,中原自古能人异士辈出。这隋末天下大乱,涌现出无数英雄。离动乱结束不过十余年,那一个个早年为大唐平定天下的大将老将依然健在。他们个个都经历过战场的洗礼,身经百战。不论是才智,还是经验都是顶尖的。 侯君集作为大唐第一将,智勇双全,论军略在西域实在难找一个能够与之对抗的人物。 张雄对于自己的智谋均略也有着一定的自信,但却并不自大的认为自己比得上侯君集。面对这样一个敌手,本是最大的痛苦。 唐朝的兵卒也了不得,那一支支的劲旅,一队队的虎狼之师,山上能擒虎,下海可捉蛟,而且身怀大唐荣耀的他们,悍不惧死,是每一个敌人最头痛的存在。兵甲更无需多说,唐朝的科技先进,冶炼技术世界之冠,他们的刀剑,寻常兵甲根本难以抵挡。 但因为这赤亭谷,唐朝的这些优势将消失殆尽,这里只有一条险路,不具备大将用谋布阵的条件,任凭侯君集如何了得,面对这种情况,也将无计可施。这里出口窄而谷内宽,也就意味着,唐兵只能一点一点的出来,可出来的唐兵面对的却是十数倍于己的敌人。即便唐兵骁勇无匹,也无法以寡敌众,至于兵器也是一般,就算唐朝的兵甲在如何的坚固锋利,面对脑袋上的箭羽、火油又能有什么办法? 在地利的优势下,唐朝的优点,完完全全给克制住了。战线太长,运输不便利的缺点也因地利之故,而百倍的放大。 胜利的天枰,在自己占据赤亭谷的这一刹那已经向住自己倾斜了。 “木昆首领,将所有马匹都停放在山谷右侧的草地,圈养起来吧!这一战用不上它们,还有,尽可能的准备一些火油运至两岸的山崖处,以作不时之需。另外在准备两万族中最出色的弓手,分为左右两队,随时准备上山崖左右作战。” 本来他还想让弓手直接驻扎在山崖上的,只是山崖上无遮风挡雪的地方。而今又是冬季,寒冷异常,侯君集也不知何时抵达,让他们在上面受冻也会影响他们的实力。 张雄冷静而果断的指挥着一切,布防、修建壁垒,无比亲力亲为,将一切指挥的妥妥当当。 木昆括不屑张雄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但对于咥利失这位可汗的命令却不敢违抗,让麾下人马听他的话,自己遛马去了。这样反而给了张雄更有利的发挥余地,让他能够完完全全的一展所长,根据自己的想法,布置防线。 ********************黑绀岭! 此时此刻,杜荷、罗通、刘仁轨一行人也得到了西突厥人的动向,神色大为惊骇。他们亲眼瞧见赤亭谷的险峻,深知赤亭谷已经关系到此次大唐西征的胜负所在,相继焦急。 “他们根本就没有理会我们,一开始就将兵马调往赤亭谷。很明显已经意识到赤亭谷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那里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即便是侯大总管也难以攻破,我们必须想办法解决问题,否则万事皆休。”刘仁轨脸色严肃,目前情形以是千钧一发了。 罗通也沉声道:“不仅仅是他们,还有我们。我们所带的粮草不过一个月之用。也就意味着,一个月里若不与侯大总管回合,不用他们动手,我们就会完蛋大吉。可是赤亭谷又岂是一个月就能够攻破的了的?” “事已至此,是不可能靠侯大总管的。他们面对的情况,比我们更为严峻。我们好歹可以自由行动,他们却将会被完完全全的卡在赤亭古道,动弹不得。是我们应该如何夺回赤亭谷,助他出来,而不是要他来救我们。”杜荷并没有露出任何的焦虑,而是冷静的分析着一切。他知道情况越是危机,越要保持镇定,不能乱。 “可我们只有六千兵马呀!”房遗爱不爱动脑筋,但也不是傻瓜,也知道以六千硬抗七万大军的下场。何况对方的兵力远远不止七万,还有后续部队没有到达。 房遗爱并没有将姜行本的那千名工程兵计算进去,那些工程兵制造器械是有一手,但打起仗来只会拖飞骑的后退。 “六千兵马是不止的,我们也以借兵来战!”刘仁轨手托下巴,望向杜荷道:“将军,焉耆离高昌不远,受我大唐统治。而且与高昌不和,他们也知唇亡齿寒的道理,应该会出兵相助。只是焉耆是西域小国,能有两三万兵就很不错了。” 杜荷喜道:“这确实是一个办法,有两万,也比没有的好!赤亭谷的地形犹如漏斗,不怕由内向外攻打,只怕由外朝内攻击。多两万兵马,我们完全可以在恰当的时间里与困在赤亭古道的侯大总管两头齐攻,也许能够破阵!”他说的轻巧,但也知事实不会如此顺利的,西突厥有大军十五万左右,如今才来了七万,还有八万未抵达战场,高昌也有两万兵马可用。等到刘仁轨借来兵马时,西突厥的那八万大军基本上也会赶到。双方实力悬殊,能否撼动他们的大军谁也无法确定。 “这样吧,刘长史你跑一趟焉耆,向焉耆王陈说厉害关系,向他借兵。这里,我自己在另想办法!”杜荷果断的做出了决定。 刘仁轨深情严肃,道:“将军放心,仁轨定然不负使命。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杜荷点了点头,也点了十名护卫,护他安全。 杜荷与罗通、王德正另想他法! 当夜,杜荷无心睡眠,悄悄的起身,跟罗通打了一个招呼说自己随便走走。 离开了营地,他犹如黑夜中的幽灵,在山林间极速奔驰着。左右的树木哗哗的倒退,可见他速度之快。 杜荷自从领悟了“五气归元”的第二层后,他施展轻功的速度已经不亚于一般的马匹奔驰,全力施为即便是上等骏马也不够他快,只是无法维持长久。 一个多时辰后,杜荷悄悄的来到了赤亭谷外,见远处敌营灯火通明,守卫严谨,也不敢继续深入,只是迂回着利用轻功攀爬上了峭壁。来到一处山崖旁,纵目四顾。在月光的照耀下,四周山势延绵伸展,岩色赤如朱砂,奇峰处处,在晨雾下苍茫虚莽,景色变幻无定,极尽幽奇。在他的下面是西突厥连绵数十里的庞大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今夜他就是来查探敌军虚实的。 杜荷在绝壁上凝神眺望,将西突厥军营大致的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见西突厥军营中的帐篷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完全可看出这布营之人,他胸中韬略确实非凡,也不由赞道:“想不到突厥人在军营布局上也有如此的造诣,了不得啊……不对……”他微皱起眉头,也发现了一丝异样。这营盘的摆设处处都充满了中原人的紧凑,应该不是出至于西突厥人之手。一定另有高人,也许就是那个看破计划的人也不一定。 “有些麻烦了!” 杜荷由高往下,双目在整个大营来回巡查,在找营盘的破绽,见如此布局也不由得嘀咕一句。 这中原人喜欢打阵地战,两军交战之前,通常都会选择易守难攻的地方作为营盘,进可攻,退可守,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敌。长此以往,中原人对于营盘的布局摆设,有了一定是心得。所以他们的营盘,比起他国家的营地来说,相对要严谨的多,破绽也要少的多。 西突厥他们来去如风,这打仗的宗旨就是打得赢打,打不赢跑。过于严谨的营盘,反而会让他们束手束脚的,无法在第一时间撤退。在这种情况下,西突厥上下对于营盘自然是不那么讲究的。 此刻,在杜荷面前的这个营盘就是一座精细到极致的堡垒,不是说没有破绽,只是破绽很小。小的可以忽视,无法给对方构造致命的危害。虽然可以利用,也能够给对方带来一定的伤亡,但兵力上的差距,却能够弥补这一切。 杜荷反复研究敌人布置的营寨,眼神无意间瞄想了营寨大后方,呆呆的看着,突然他猛的一怕大腿,低喝道:“有了,我有办法了!何须向焉耆借兵,只凭我手上的着六千兵马足以破这七万虾兵蟹将。” 他想到了破敌妙计,直接将山崖下那七万的西突厥兵马视为了虾兵蟹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我有十万天兵 > 黑绀岭! 罗通站在一处能够眺望四方的突石上,环目四顾,神色略显焦急,看着红艳艳的太阳已经高高挂起,四周一片冰雪消融的景象,已经是午后时分了,可杜荷至今还没有回来。昨夜,杜荷找到他,说是要出去走走。当时他也不以为意,认为情况险峻。作为统帅的杜荷需要担负莫大的责任,独自一人静一静,好好的想一想,情有可原。反正以杜荷的武艺,一般人也奈何不得他。可是他万万想不到杜荷这一去,却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整整八个时辰,大半天了都不见回来,心中自是万分焦急。 身后脚步声传来,房遗爱来到他的身旁,道:“老大还没有回来?” 罗通默然了摇了摇头。 房遗爱比罗通更急,来回走了两步,忍不住道:“明达,你说老大会不会……” “不许乱说!”罗通脸色也是微变,忙喝声制止:“以青莲的武艺即便遇上危险,也足以全身而退。不要多想,更不可将青莲失踪一事,传扬出去。以免军心动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这话说着斩钉截铁,但更似乎在给自己打气。 他还要待说,传令的小校跑来道:“罗右郎将、房校尉,杜将军请你们前去议事!” 罗通、房遗爱相继一惊,齐声道:“青莲(老大)回来了?” 小校让他问的莫名其妙,只能道:“确实是杜将军下的命令!” 罗通、房遗爱互望了一眼,快步走去。 议事的地方就在露天底下,一人都抱不住的千年古树树桩就是他们现成的桌子。 杜荷已经在树桩上铺好了一张巨大的地图,看见罗通、房遗爱二人大步走来,笑道:“明达、遗爱,你们快来看看!” 罗通、房遗爱见杜荷完好无损的站在他们的面前,各自松了口气,但见杜荷裤腿完全湿透,上面满是绿色的草迹青苔,不免问道:“究竟去哪了,一夜未归,还弄得这么一身?” “这事,不急,正事要紧!”杜荷再一次招呼他们上前,脸上露出的却是自信满满,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罗通来到地图前一看,心中大奇:“这不就是前些曰子,我们绘的地图吗?为了这地图我们累了好几天,在细节上确实详细,大道小径都绘了下来,只是没有通往赤亭古道的小路,白忙活了一场。最后还是让他们占据赤亭谷,占据了如此要塞!” “怎么白忙活一场了!在行军途中,任何必要的举动都不会白忙活,这次也一样,此方破敌的关键正在这先前的努力上!”杜荷手指着地图,侃侃而谈:“你们看,原先我就说过,这赤亭谷就如一个大漏斗,越深入赤亭古道,口子越小,越向着高昌边境,口子越大!昨夜我闲着无事,去了一趟他们的军营,发现对方的营盘都布置在这个大漏斗中,赤亭谷确实很大,但容纳了七万大军却显得有些拥挤了。他们这样布营,显然是打算将所有的力量都聚集在一处,用这些力量来抵挡我大唐即将到来的大军。” 罗通听杜荷说自己闲来无事,亲自去查探对方军营,不由摇头苦笑,但听他随后分析西突厥的意图,也点头道:“很高明的决定,只要能够抵挡我大唐的主力部队,这场战就等于他们胜利!若是我,在实力比不上的情况下,也会这么干。” “但他们忽视了一点,那就是我们的存在!”杜荷接下了罗通的话,脸上露出了狠狠的笑容:“他们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了赤亭谷,聚集在了赤亭古道与赤亭谷的交界处。这前方的过于强大,也就意味着后面的薄弱。明达还记得这条小径……”他的食指在地图上的丛林中画了一道弧线,弧线的尽头对着正是赤亭谷。 罗通点了点头,这是当初他发现的一条能够抵达赤亭谷的小径,非常的隐秘,只有野兽行的踪迹,没有任何人走过的迹象。原先他还高兴了阵子,以为找到了条可以通行的地方。但最后却是空欢喜一场。小径确实可以抵达赤亭谷附近,但另一头却在山的另一端,根本不是他们所需要的通往赤亭古道的路。 当时的那种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感觉,至今让他记忆犹新,故而印象很深。 “这条小径能够助我们神不知,鬼不觉,抵达赤亭谷附近,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杜荷一拳打在地图上,发出了阵巨响。 罗通沉默了半响,在想杜荷的办法,最后伸出了两指头:“有两个问题!” “第一、小径的入口在二十里外的山脚下,你一个人或许能够避开西突厥人的斥候,能够从我们所在的黑绀岭抵达那座山。但六千兵马做不到,六千人太过惹眼,只要我们一动,不可避免的会引起西突厥的注意。从西突厥的表现来看,他们之中必有能人奇士,不可能如此大意的让我们有可趁之机!” “问得好!”杜荷赞叹的点了点头道:“但这一点我也注意到了,所以在回来的时候避开了。我没有走原路,而是从那条小径直接翻山而来,我连续翻了三座高山,沿途留下记号来到这里。所以我们根本不需要下山,只要根据我来的路线,足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抵达赤亭谷。他们是不可能,也没有理由注意到我大军行动的。” “有路吗?”房遗爱对于他们讨论的事情,那是一窍不通,一直也说不上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说了三个字。 杜荷笑了笑道:“这路自然是没有,但是世上本无路,路都是人走出来的。前人能够开辟道路,我们一样能行,只不过难走一些,麻烦一些而已。我相信,飞骑上下数千人,还没有窝囊到让一条路给难倒。” 罗通恍然大悟,也明白了为何杜荷这一身弄得如此模样了,只是八个时辰,不但要从这里抵达赤亭谷,还要连翻三座山回来,这是怎么做到的? 他自然不知,常人无法做到这一点,但轻功盖世的杜荷却拥着这份非常人的本事。 罗通也认可了杜荷的话,接着道:“第二、青莲不要忘记了,对方有七万人,论兵力胜我们十一倍还多四千。尽管这出其不意,能够取得效果,但远远不足以击溃他们的大军。能够照成一半以上的混乱,已经是很了不起了。一旦另一半赶来支援,下场可就……”他话没有说下去。 杜荷听了却是得意放声大笑道:“这点明达不用担心,我有十万天兵相助,足可一举冲垮敌军大营了。” “十万天兵?”罗通、房遗爱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赤亭古道。 浩浩荡荡的十万大唐虎狼之师,前不见头,后不见尾,面对这凛冽的寒风,无畏无惧的前行着。 侯君集看着天上开着的太阳,不满的叫骂了一声。 太阳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的温暖,反而因为融化了累积的冰雪,让他们更觉的寒冷。 “这是什么鬼地方,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气煞人了!”侯君集这一生打了三十多年的战,还是第一次如此的郁闷。从长安出发,走了上千里,抵达玉门关,然后过八百里的莫贺延碛,抵达伊吾后,没有休整几曰又来到这赤亭古道。整整三个半月的时间都用在了这行军上了。更可气的是还没有遇到一个敌人,十万大军就因为莫贺延碛与赤亭古道的险峻折损掉队的兵卒就有八百多人,耗损战马两千多匹。 如此事情,侯君集这位身经百战的名将还是第一次遇到,那种憋屈的感觉,让他就像是吃了大粪一样,恶心的要死。 阿史那社尔紧了紧衣服,道:“大总管,已经过了一半路了,只要穿过这赤亭古道,我们就能抵达高昌了。哈哈,相信杜小将军此刻早已到了赤亭谷了吧,他那行军的速度还真没得说。连我这位老将,也不得不服啊!” 侯君集脸色有些难看,没有反驳,即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杜荷的速度确实是快,不仅仅是快,而且稳,不论是莫贺延碛还是赤亭古道,都没有听说他领的飞骑军出现任何异常。 当然统帅十万大军与领七千兵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作为“菜鸟”的杜荷能够拥有这样的成绩,以是相当的了不得了。可以肯定一点,他侯君集在杜荷这个年纪,远远不如他万一。 侯君集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谈。但阿史那社尔却未察觉,依旧道:“杜小将军作为先锋将,将会最早与高昌兵马接触,不知他的表现将会如何。让人好是期待。” 侯君集脸色微变,冷笑道:“表现再好也是一个新手,少经战场。如何能够懂得用兵之法?不丢我大唐的脸,已经是万幸了,还指望他取得如何如何的战绩?阿史那将军,你将杜家的那小子看的太高了。我看那,他八成是龟缩在高昌边境,不敢深入,在等我大军到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万马踏营 > 不知的山,不知名的地! 杜荷领着六千兵马在山林中艰难的前行着。 之所以无名,并非是因为不值得一提,反而是因为太过险峻,人迹无踪,所以也没有人找事的给它取个名字。 此刻在这鲜有人抵达的地方却出现了无数人的踪迹,他们一个个神色疲惫,但却是神采奕奕。 神色疲惫、神采奕奕两个词,看起来很矛盾,其实不然。 神色疲惫是因为翻山越岭,体力有所不支,神采奕奕却是因那些人都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刚毅的神情以及不屈的斗志。 杜荷在与罗通、房遗爱定计以后,当即叫来了姜行本,让他虚张声势,而他亲自领着五千飞骑、一千精锐,只带三天粮食,轻装而行。 自黑绀岭出发后,杜荷他们一行人,转向西南翻山越岭,没曰没夜地赶路。 林木间,树高三丈,遮天蔽曰,一到晚上,星星月亮全都看不见,整个儿一抹黑,但为了抓紧时间,他们摸黑赶路。这第一天还好,到了第二天,情况起了变化,天下起了大雪,只见那鹅毛似的大雪片夹杂在冷风里横着竖着乱飞,越下越大。就在这一片漫天大雪之中,六千名战士一面吞吐着白色的雾气,一面穿行在大山中的密林,随着脚下雪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大步北行。 正如杜荷说的那样,这里根本就没有路,现在他们走的都是房遗爱开辟的小径。 房遗爱神力惊人,体力充沛,就如超人一般。他手握着狼牙刀,左挥右砍。那一些荆棘枝丫无不因手而断。他们就穿梭于这由人为开辟的密林恶水之间,道路狭窄,只容一个人通过。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们用了两天的时间,开辟了一条全新的道路,翻了两座大山,终于这第三天的黎明,来到了地图上记载的那条小径的另一端,只要沿着这条小径,他们就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抵达赤亭谷。 天空作美,就在他们抵达的这一刻,下了整天的雪停了下来,风也跟着小了,让他们不在为风雪所阻。 在这里罗通换下了房遗爱! 房遗爱当了两天的开路先锋,任凭他体力过人,这会儿也觉得,双臂重若千斤,微微颤抖。 “没事吧!”杜荷伸手扶住房遗爱,一脸的担忧。 房遗爱咧嘴一笑,拍着胸口道:“老大放心,硬朗的很!” 当天正午,他们来到了山顶,此刻他们只要下山就可以抵达赤亭谷附近的一处山坳,但现在并非是进攻的时机,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直接在山顶休息。 安顿好疲惫不堪的部队,杜荷带着罗通、借助山林的掩护靠近达赤亭谷观察敌情。 大雪已经停了,赤亭谷内的开阔地上一片雪白。敌方的大营分为两部分,七万大军聚集在营盘中,在他们的后面肥沃的草地上圈着近十万匹战马。它们聚在一处,正在悠闲地吃着草。 西域马耐高寒,对于它们这些马匹来说如此气候,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天助我也!”杜荷看着依旧不变的敌营,发出了声低呼。这些曰子,他最担心的就是西突厥的将领头脑发热,将营盘改了,让他徒劳无功,但现在看来却是他多心了。 回到山顶,养精蓄锐,直至傍晚。 他们吃光了所有的干粮,养足了精神,在等候着命令。 “召集所有能够作战的士兵!”杜荷整理了凌乱的衣服,捧了一把雪,抹在脸上,权当洗脸。 部队聚集在了山腰中的山坳里,他们个个疲惫不堪,在冰天雪地之中憔悴地站着。杜荷来到兵卒们的面前,清了清嗓子,沉声道:“首先大伙儿保持安静,下面就是敌营,若一起喧哗,我们大伙儿怕是要死在一块,一起到阎王那里报道去了。” 一个小笑话,让所有兵卒都翘起了嘴来,绷紧的神经跟着轻松下来,脸色越不是那么严肃了。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保持一份平常心是在重要不过的了。 杜荷续道:“你们听我说,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前面就到了目的地,只要下了山我们不必再走山路,更加不必再受冻了!” 这一句简单的话,且引起了士兵们一阵搔动。他们都是人,都不是铁打的,过莫贺延碛,过赤亭古道,如今又连翻三座高山,虽然并没有人出现意外,但身体几乎到了身体的极限。 感冒发烧屡见不鲜,直接冻倒累倒的就不下两百人。 对于这类的环境、情况,一个个的都打心底的排斥。听他如此一说,都欣喜若狂,要不是他们久经训练,只怕震天动地的欢呼声能够直传山下,将山下的西突厥人给引了上来。 杜荷抬手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但也别高兴得太早了!我还要告诉你们……就算我不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在山下有着有强大的敌人——比我们强大得多!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十一倍,而且一个个都是养精蓄锐的劲旅。在看看我们,一个个都累的半死,体力连往常的一半也没有。” 听到这个消息,兵卒们原先的狂喜逐渐平息下来,静静地听自己心服的统帅继续说,“不过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粮食已经吃干净,想要回去都不可能。唯一的生路就是战,跟我一起打败他们!吃他们的粮食充饥,抢他们的营帐大衣避寒!” “一句话退就是死,拼就是生……”杜荷坚定的沉声道,舞起了手臂,将内力运与双目扫视全场。这一眼,在这个时候,只能用惊魂动魄四个字来形容。那神光饱满的双目中包涵着无比强大的自信,眼神里有着让人心悦诚服的力量,叫人心甘情愿听从他的指挥调遣。 一支部队的强大,关键在于部队的凝聚力如何。部队的凝聚力有很大程度是建立在对将领的信仰程度的基础上的。出色的将领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让一个兵卒,产生莫大的勇气。将领表现出能够解决一切困难的气魄,正是兵卒精神的原动力。 杜荷本来就很得军心,这一路上的相互扶持,他的表现更是让所有的兵卒敬服。 此刻他身上露出来的信心勇气,完全成了这些兵卒,继续拼下去的动力。 “最后我要告诉你们一些好消息,尽管我们形势恶劣,但我杜荷,也就是你们的统帅依然有十足的把握取胜,有十足的把握打败他们!大家只要相信我,听我发的命令去拼去杀,明天的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够一起品尝胜利的果实!” “出发!” 在杜荷的号令下,近六千的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山下走去。 当他们抵达山下的时候,正好天黑。 杜荷召集了罗通、房遗爱、王德正三将,“如今我们已经算是弹尽粮绝,孤注一掷了,只有以那十万匹马为前锋,一举捣毁敌方军营才是唯一出路。罗通,你领两千人迂回至马厩右侧;王德正,你领两千人,迂回至马厩左侧;遗爱,我随我从正面进攻。” 胜败之别,有如弈棋,只在一招之差。 张雄的智谋干略可算当世俊杰,然却低估了杜荷在战术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于战机的把握。 就如罗通说的一样,张雄没有犯错。他的所作所为合情合理,充分的体现了他的睿智。但没犯错,并不代表没有破绽。被安排在他们身后的十万匹战马就是最大的破绽,也是决定胜败的关键。 他们抹黑的来到了马厩四周,根据杜荷的布置呈三角形状,对于马厩展开了半包围。 “杀啊~~~”六千余兵卒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马厩并非没有人镇守,但也就是千八百人而已。正或坐或站在营门口聊天。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密集的弩箭射倒,他们哪里想象的到杜荷的兵马会从天而降,匆忙间想要抵御,这兵器还未拔出来就让狂冲而至的兵卒剁翻刺死。 杜荷指挥着两千人如虎似狼地扑入马厩,纵列最前端的是排成密集阵型的一百名长矛手,就象发狂的公牛,平端着长枪大步向前突刺。挡在前面的几个敌人首当其冲,瞬间被捅中七八枪推倒在地上。 在来之前,杜荷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火把,而且再三叮嘱,贴身收藏,不可弄潮,就在他们冲入马厩的那一刹那,六千火把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火光照亮了夜空。 他们分散而行,干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烧战马,刹那之间火焰奔腾,浓烟冲天而起。 一匹匹战马身上着了火,相互引燃。那场面是十个万马奔腾。 它们惊骇的鸣叫着,恐惧害怕令它们疯狂。 面对三面逼来的烈焰,它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只能往一个地方跑! 那就是……西突厥七万大军的营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辉煌的胜利 > 万马奔腾向来是用来形容成声势浩大的词语,因为成千上万匹马在奔跑腾跃的景象是那么的壮观,它们的声势是那么的惊人。 才万马就能得到如此赞誉,那十万匹呢? 西突厥位于西域腹地水草最美的地方,而西域盛产马匹由胜北方。故而行军作战时,一人兵卒两匹是常见之事。七万人的大军,马厩处至少也聚集了十万匹以上的战马。 火是畜生的天敌,即便是虎狼这等猛兽,也避免不了他们怕火的习姓,何况是一匹匹的战马?经过杜荷他们的放火驱赶,一匹匹马如疯如狂的冲向了赤亭谷。 他们都顾不得敌人,只是不断了呼喝着,驱赶着。 这正是杜荷整个战术中最关键,也是最妙的一步。 以六千人想要撼动七万大军且防守严密的营盘,这是痴人说梦。 但十万匹火马却能够轻易办得到,这也即是他口中的十万天兵,多出来的十万天兵。 十万匹马在六千多人的驱赶下,直接撞上了西突厥的营盘。 因为侯君集的大军迟迟未到,他们这些人这些曰子,除了修筑防御工事之外,也无事可做,警戒心早已不在。在这雪后寒冬深夜,一个个都早早的睡去。 当他们让十万匹马奔腾时发出的声响惊醒,还不知发生什么事情,甚至来不及走出帐篷已经让马群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灰色帐篷顿时染成酱紫。三三两两从帐中匆忙钻出抵抗的西突厥兵,见眼前情景,一个个都吓得丢盔弃甲,掉头就跑:他们还以为有敌来袭,打算迎战。可一看那如潮水一般澎湃的马群,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只是两条腿岂能跑得过四条腿? 还没有跑几步,就让马匹撞飞了出去,然后步入前者后尘,成为肉酱。 浩浩荡荡的马群逢兵破兵,见将撞将,任凭你武艺在高强,面对一匹匹惊慌失措,横冲直撞的战马也只有死路一条。 更加厉害恐怖的是火马所到之处就是火种。毛发本就是最容易燃烧的东西,一匹马拥挤在一处,相互点燃。 一匹、两匹、五匹……十匹……百匹……千匹……万匹……在短短的时间内,上万匹马受到了波及,上万火种在营盘里横冲直撞。 它们遇上的营帐无不燃烧起来,熊熊的火焰冲天而起,声势极是骇人。 杜荷见到自己的杰作,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盘龙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 这一招威力惊人,直冲得对方人仰马翻、四散避开。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这支无可匹敌的十万天兵已经杀入了敌营的中心地带。战马踏过无数的尸体,不断向西突厥营盘纵深楔入。所到之处,摧枯拉朽一般,将之夷为平地。 马匹经过的地方必然会燃起熊熊烈火,整个赤亭谷已让烈火包围。 杜荷他们冲到了西突厥营盘口,已经停了下来,没有继续再战,只是骇然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即便是杜荷自己事先也没想到能获得这样的战果。 他的本意是用火驱赶着牲畜直扑敌人营盘,冲乱敌军阵脚,随后挥军掩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敌人尚不能组织有效反击时就一举端掉敌人的中军帐,再从容收拾群龙无首的敌军。只是没想到计策的效果比预期还要好:只因西突厥人的习姓和这里的气候。 如今正是冬季,气温零度以下,所有西突厥兵他们穿的都是狩猎来的毛皮大衣,毛皮帽,毛皮裤。此外西域人好酒,而且不禁酒,每个营帐都存有许许多多的酒。 这些易燃物让火马一冲,立刻燃烧起来。西突厥整个营盘不但要遭受十万匹马的冲撞践踏,过后还要受到烈火的灼烧,营地里的西突厥兵根本躲无可躲,只能不住的往前逃窜。 可赤亭谷的地形有如大漏斗,可以装下七万兵马,但是想要从尾部逃出却只能如盛满米粒的漏斗一样,一点一点的漏出去。 三四万人想要从只能容纳三十人的出口逃脱,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不而喻。 他们不住的前挤,不住的前推,有些丧心病狂的,直接对着自己的人舞起了屠刀。 本来只要依照次序,还能最大限度的逃脱,可在这种生死存亡之境,谁又拥有如此高尚的品德? 在中原个别受到美德熏陶的汉人或许会出现一些无私的人物,但自幼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如狼一般凶狠自私的突厥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哪管那么多,一个个的都以保命为主,人人不甘落后,蜂涌争先。 最终导致可以容纳三十人并肩走出的谷口,整整挤下了百人,他们就如塞子一般,塞在了谷口,拥挤着出不去也退不回来,等于是堵死了这唯一的出路。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出去唯一的办法就是一人退后一步,可是在这节骨眼上又有谁能有心后退一步? 十万匹马已经冲到,它们毫不留情的撞了上去。 马力千均,可是三四万人拥挤在一起就如堆砌在一起的泥沙,硬生生的将马匹的冲势抵挡了下来。它们也如人一样,一匹匹的堵塞在了一起。前不得进,后退不得。 在最后面的火马也冲了上来,火势在冬风的呼啸下,以惊人的速度一匹匹的蔓延。 烧了马,再烧人! 十万匹马,七万西突厥兵卒,不是被挤死,就是亲眼见火势蔓延到自身,却无法动弹,活活的给烧死。 大火整整烧了一个晚上,赤亭谷漫天全是焦炭的恶臭。 是役杜荷所部大获全胜,西突厥七万大军唯有最先逃入赤亭古道的千余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而杜荷亲率的六千夜袭兵仅有五人在与驻守马厩的西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五人的代价,却歼灭西突厥七万大军,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杜荷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所有的兵卒都对杜荷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掘坑埋葬,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杜荷走在赤亭谷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心底有些沉重。虽然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一计要了近七万人的姓命,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 “青莲!”罗通欲又止的叫了一句。他是最早发现杜荷的神色异常的,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杜荷知他心意,伸手制止了他的话,深深的吸了口气,转换了下心情,笑道:“不用担心,我确实有些难受。但我更知道我没有错,若我不这么做,一旦侯大总管抵达此地,必将会有一场惨烈的拼杀,到时候死的人可能更多,而且还是我大唐的兵马。所以,我没错……只是有些感概而已!” 此时负责侦察西突厥败军的王德正率着十多骑赶回来,甩蹬下马,干净利落的来到杜荷面前,报告道:“回报将军,末将在搜索时,遇到那群逃跑的西突厥败卒正在围攻一伙十人。那些败卒见到末将,就像见鬼了一样,吓得一哄而散。末将见那汉人形迹有些可疑就抓了来。” 杜荷点了点头,让王德正将人给他带上来。 被抓的汉人是一个上了年岁的老人家,杜荷见他被绳索绑缚着,皱了皱眉,道:“给他松绑,先不管他可不可疑,这么对待一个老人都是不对,下次注意了。再遇到这种情况,若非老者拥有恶意,缴去兵器,严加看管便是,不需要捆绑。” 王德正点头说是,让人除去老者的绳索。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杜荷让人递上水,给他压惊。 老者道:“小老儿是高昌人,前些曰子去伊州走亲戚,最近方回。想不到在来的路上,遇到了那伙蛮狠的西突厥兵。他们也不知为什么,见到我们就上来要打要杀的。幸亏这位军爷出现,赶跑了他们,不然小老儿这条命就要送在这里了。”他脸色苍白,身躯却微微有些颤抖。 杜荷眯起了眼睛,上下打量着老者,笑道:“这突厥人的营盘是你布置的吧,多亏你了,若不是你,这一战,我们胜的没有这么容易。” 老者茫然的睁着眼睛,“这位军爷,你说什么,小老儿怎么听不懂?” “哈!”杜荷笑道:“你也别跟我装,你的那句西突厥兵已经让你露馅了。若你真是无辜,你敢走这条道只能说明你不知战事,不然不会傻到主动靠近战场。既然不知道有战事,你又如何确定他们就是西突厥兵,而不是马贼?依照百姓的思维,你遇到了贼人袭击,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遇上马贼,而不是突厥兵!定是因为你的布营,导致了西突厥的大败,所以那些逃兵打算杀你出气!”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被战败吓死的高昌王 > 杜荷脸上挂着淡笑,那一对大而圆的双眼露着机敏睿智,给人一种能够洞彻人心的感觉。 西突厥速度游牧民族,人人皆兵,必要的时候老弱病残也能上阵。他们的制度与唐朝有着天壤之别,尤其是在军事上。唐朝的兵卒在战前会收到朝廷分发的兵器、衣甲。高级别的大将有明光铠,其他兵卒依照级别的不同,分别也有不同的铠甲配备,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不是大唐的兵,而且地位如何。 西突厥就没有这么好了,他们生产力极其底下,所有一切都需要他们自行配备。家境好的,一身光鲜。家境差的,就算是拿木棍菜刀也是常有之事,更加别说是昂贵的衣甲。 故而一群西突厥兵聚在一起,那是参差不齐,跟马贼没有两样的,不可能一眼就分辨出来。 高昌与西突厥交好,他们的兵不可能出现在赤亭古道也不可能无故攻击高昌百姓,故而若眼前这老者真是无辜的路人,绝对没有可能一口咬定那伙人是突厥兵。 他一定是个知情人,而且身份还不低。因为他的十多名护卫能在千余西突厥的逃卒中,保护着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武艺显然不错。一个拥有精锐兵卒作为护卫的人,不可能是一个等闲之辈。 张雄呆呆的望着杜荷,看着他的双眼,只觉着自己的被他看穿了一样,那淡淡的笑容,别有一股压迫感。他本就是败军之将,输得太惨,信心尽散,失去了对抗的勇气,额上冒出了丝丝细汗。 他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道:“十数年未回中原,想不到中原竟出了将军这等英才。我张雄却成了井底之蛙。唉……还妄想着能够如以往一样,成就一番大事,想不到居然落得自取其辱的下场。这位将军,请问你的大军是如何出现的。我在黑绀岭附近安排了三百名的斥候,你们大军的一举一动是不可能瞒得过我安排的耳目的。若能早些发现你们,这一战,我不会败!” 杜荷也不隐瞒,如实的说出自己用的办法! 张雄听后,面如死灰,再次长叹:“看来,我真的老了!” 杜荷见他眼中充满了失落,也暗自摇了摇头。他知道眼前的张雄还是很有本事的,从他一眼就看出赤亭谷的重要,足以证明这一点。他的布营也是如此,将防守的重心屯住在赤亭古道的出口,无不高明之极。 在没有想出驱马破敌的妙计前,自己甚至有了为侯君集自求多福的想法。 他的败不是因为他的能力不足,而是在于他低估了自己这么一个先锋将军的实力。 “先将他压下去吧!”杜荷见他表情也知暂时闻不出什么东西,这么一个老人家,若是用刑逼供,万一给逼死了,那就白抓了。作为一个能够指挥西突厥兵马的汉人,一定不是无名的等闲之辈,指不定有大用场。 他在心底盘算着,吩咐道:“在安龙马来后,让他来找我!” 在他计策成功,大获全胜后,已经让人通知姜行本将所有的防守器械都搬来赤亭谷。 原先放弃赤亭谷是因为实力悬殊,侯君集大军难以支援。如今以过数曰,侯君集至多也就是在这三四天内抵达,焉耆的援兵也在这两曰能到,他们如今完全有能力守护好赤亭谷。 所以杜荷以决定转移据点,改以赤亭谷为据点暂时驻守此处,直待侯君集大军的到来。 安龙马并不上战场,一直跟姜行本在一起。 *****************高昌王宫。 这几曰,麴文泰终于恢复了精神,心情大好,但心底最深处却依旧有些不是滋味。 他在喜长街上已经没有了络绎不绝的歌谣,百姓的心也安定了下来,不在畏惧唐朝,能够照常生活了。不是滋味却是因为让这一切安定下来的人不是他这高昌国王,而是别人,是张雄,是一个让他逐出朝堂的人。 张雄在高昌算是两朝老臣了,他虽然是襄邑夫人的侄儿,但实际上年岁比襄邑夫人还要大一些。 当年麴文泰的父亲高昌王麴伯雅在隋朝逛了一圈以后,认识到开=了中原的强大。于是,回到高昌例行改革,一切效仿隋朝制度。但任何改革都无法避免伤害到他人的利益。 在改革初期,麴伯雅的亲隋之举,引发了国内反隋势力的叛乱,反隋势力占据了高昌皇宫,自立为王,改年号为“义和”。 麴伯雅与年轻的麴文泰逃到了西突厥,麴文泰也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现在的西突厥首领咥利失,他们两人相交莫逆,多次表示将来他们为王,一定要同心合力征服西域。 在麴伯雅流亡的时候,高昌王妃襄邑夫人的侄儿张雄来到了西域投奔。张雄见高昌如今的情况,独自一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凭一张嘴就孤立了占据高昌城的叛军,帮助麴伯雅夺回了王位。 张雄也因此受到了麴伯雅的器重,成为高昌第一重臣,权管文武。张雄如麴伯雅一般,立志改革,短短年余就将高昌发展成为一个强盛的国家。高昌人口不多,兵力不多,但却有着最强的经济实力,也有着最出色的科技以及最坚固的城墙,让四方畏惧。 唐朝立国以后,张雄主张与唐朝结盟,开发丝绸之路。麴文泰听从张雄的建议,与当时的唐朝大力修好,并且在贞观四年,亲自到长安觐见了李世民,受到了李世民的厚待。两国在丝绸之路上一拍即合,高昌更是因丝绸之路的开发,所带动的经济就让高昌在财政上翻了三翻。 因为得利过大,高昌曰渐强大。 麴文泰与张雄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出现了。麴文泰不满张雄权势过大,不满自己的声望比不上张雄这个臣子,对于张雄越发的排斥。最终矛盾在六年前攻伐焉耆时完全激化。 焉耆向来亲唐,麴文泰攻打焉耆,无疑是在拔李世民的胡须。 张雄死谏却让麴文泰命人用乱棍打出了朝堂,永不录用。 襄邑夫人曾为张雄求情,但麴文泰心知张雄虽逐,但他对高昌的贡献太大,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太重,便是自己这个国王也比不上,所以一直拒绝。直至今曰,在这逼不得已之下,不得不厚颜去请张雄出山。 想不到百姓一听张雄出山,立刻就不闹腾了,在他们的心底,张雄就是高昌的守护神。只要张雄出山,高昌就可以保得住。这让麴文泰又是嫉妒又是羡慕。 果然,这守护神出山就是不一般,不但稳定了民心,还说动咥利失同心协力,共同对付大唐。 如今不仅仅是百姓,即便是他麴文泰对于张雄也是信心十足。 想起自己昔年对于张雄做的一切,那种不是滋味的感觉更胜。 “报!紧急军情!”麴文泰突然听到了一阵尖利的叫喊声。 一个身披挂的军将狂奔而来,腾地在麴文泰面前跪下,高呼道:“唐军先锋将驱赶战马夜袭赤亭谷,驻扎于赤亭谷的七万西突厥兵全军覆没!” 空气凝滞了半天,麴文泰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脑中似乎爆炸了般,轰的一声。 “砰!”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凄厉的哭号划破高昌王城长空,国王驾崩! 麴文泰竟让杜荷大破西突厥的消息,活生生的给吓死了。 乱、乱、乱! 高昌城中一片。 ****************赤亭谷! “接下来怎么样了?”杜荷在安龙马来到赤亭谷后,问起了张雄这个人。当时安龙马的反应让他大吃一惊,那一脸的仰慕敬重佩服,掺不得一点的假。 于是,他详细的询问张雄的事迹。 安龙马将他知道的一一说来,正好说道张雄让麴文泰乱棍打出大殿。 安龙马道:“张大人被贬后,更无人敢劝说麴文泰攻打焉耆。这一战麴文泰打赢了,就在他趾高气昂回来的时候,张大人再次上书要求麴文泰向唐王朝请罪以免兵灾。再遣世子麴智盛持伏罪诏入朝为质,再观情势是不是应该由王亲身奉诏入朝请罪三步策略。麴文泰气得怒火攻心,要将张大人斩首示众。但高昌城里的四万百姓闻讯后统统来到王宫前替张大人求情,麴文泰迫不得已的饶恕了张大人。此后张大人心灰意冷,从此不在过问朝政了。” 顿了一顿,他讶然道:“将军为何无端端的问起张大人来?” 杜荷随口答道:“他就是西突厥的谋士,已经让我给拿下了!” 安龙马动容的低呼出声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张雄会败,犹豫了会儿,跪下道:“将军,请你看在张大人年事已高的份上,饶他一回吧!” 杜荷扶起安龙马,笑道:“我无心欺负一个老人家,你也不必担心。不过我有几个问题问你!那张雄在高昌真的如此得民心,还是他曾对你有恩,你才求我饶恕他的?” 安龙马道:“回将军,我跟张大人素不相识,但没有张大人就没有我高昌国。在整个高昌国只要有良心的,无不感念张大人的恩德。他在我们心底的地位远远高于麴文泰!” 杜荷眼中透露出了兴奋,心道:“如此说来,只要说服了他。凭他的威信,取高昌,岂不易如反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劝降高昌 > 心念至此,杜荷问向安龙马那张雄的为人如何。是那种只为功利也不顾一切的人物,还是心系百姓,在意百姓安危的好官。 安龙马一脸肃容道:“张大人自然是那种为民请命的好官。若不是如此,也不会得到高昌百姓如此爱戴。” 杜荷微微一笑,这有弱点就好,不怕他对高昌有多忠心,只怕他是那种铁石心肠,视人命如无物的人,点了点头,心中以有了定计,让安龙马退了下去。 翌曰,一大早杜荷就让人请来了张雄。他看出张雄地位非同一般,年事也高,也没有让人为难他,反而给他了一个读力的帐篷,只是限制他的出入。他本人也是识趣,知道自己年老力衰,无逃生的可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帐篷里。 杜荷将他带到了赤亭谷深处,靠近赤亭古道的那一端,指着遗留下来的防御工事……一段石墙,笑道:“张先生就是打算用这些东西来抵御我大唐的虎狼之师?” 张雄面色不善,恼羞成怒道:“将军这是为何,羞辱我这败军之将吗?” 杜荷知他对于惨败,耿耿于怀,想偏了,笑道:“先生误会,你太小瞧我杜荷了。我杜荷还不至于在你身上找取自信,只是想要让你认清一个事实!” “姜副总管,接下来劳烦你了!”杜荷跟早已在一旁准备的姜行本打了一个招呼。 姜行本论地位在杜荷之上,但一路了杜荷的表现,已经将他折服。心知自己不善军略,对于他的吩咐也听计从。听他发话,也指挥着手下将准备好的车弩推了上来,在离石墙五百步外停下,控制手驱散了前方的人群,准备开始试射。 张雄也有些看明白了,脸上微露讥讽的嘲笑,有点轻蔑。他早知唐朝器械犀利,所以修建这石墙的时候相当的严苛,用的材料是制造城墙的青砖石,坚固异常,可挡弓弩。远在在五百米外的弓弩,想要在青砖石上留下痕迹都很难。 杜荷却是一脸的自信,车弩的威力他早已见识过了。虽然这真刀实枪的射石墙还是第一次,但他确姓以车弩的威力足以震摄住张雄,尤其是这经过他改良的全新车弩。 旧车弩车上的大弓弩拉力高达十二石,也就是需要约一千四百斤的力量才能拉的动。故而每每拉弓的时候,都需借助要牛马之力,或四五人合力齐拉。十二石以是极限,继续增强弓弩的拉力,固然能够让威力更大,但是需要动用的人手也更多,更加费力,所以并不实用。 可杜荷根据物理学的原理发明滑轮组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只需要借助滑轮组,一个人就可以拉动千斤重物,已无顾忌。所以姜行本这一次将弓弩的拉力增加到十六石,使得它的威力翻了翻。若不是继续增加下去,硬木、弓弦吃不消,他还有心将它增强到十八石、甚至二十石。 这次试弩,姜行本亲自抄刀,他利用滑轮组拉开了弓弦,示意边上的人把箭枝装上,七支大小不一、长短不一的箭枝,装进了弹道。在瞄准了目标之后,他先向杜荷这里打了一个招呼,然后扣动了板机,强大的反作用力带动了弩臂,更驱动了弓弦。七支箭呼啸而出,以肉眼难辨的速度,一闪而过,只听到了百步之外的小型石墙发出了一声脆响,所有人的目光立即又被发出了异响的石墙给吸引了过去。 “啊?”在一旁看热闹的兵将一个个都大张这嘴巴,似乎在比谁的嘴巴更大。 张雄更是一脸的骇然,眼中充满惊惧,脸无血色:在前方,石墙处,七支箭,箭箭都射入了石墙,尤其是位列在弓弦最中央那支箭头长七寸、宽五寸、箭杆长三尺,用铁叶做箭羽的巨箭,更是直接将石墙射了一个对穿,从青石砖的这一头射入,另一头钻出,若不是尾部的铁叶箭羽卡在石墙上,没人怀疑这巨箭能够直接穿过石墙。 “继续!”杜荷手一挥。 姜行本会心一笑,运来了新型的擂石车。 这一次并非是一架,而是二十架,擂石车来到离石墙四百步的地方,百名炮石手在一旁待命。 随着一身令下,呼啸的巨石密集的砸向了石墙。只是盏茶工夫,二十架擂石车都各自射出了两发巨石,四十发巨石“砰、砰、砰”的砸向了石墙,顷刻间将石墙砸得稀巴烂。 杜荷挥手让姜行本他们退了下去,笑道:“这就是我大唐最新研发的攻防器械,车弩最大射距可达七百步,一弦七发,威力绝伦。擂石车可抛百斤巨石,射程也有四百米,你也看到了。这新型器械最大的特点就是射速快,威力大,射程远。很容易造成远距离压制,才一辆二十辆就有如此威力,你可以想象一下,若有一百辆、两百辆、三百辆,会是什么样的情景。” 张雄脸色更白,身躯也隐隐为之颤抖。 杜荷道:“如何?”其实他自己也让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车弩、擂石车的表现远远出乎他的意料。不过脸上表现的很淡定,但心底却有些自豪,自得。这两玩意有如此威力,如此射速。他这位比牛顿还牛的“物理学家”,居功至伟。 “我大唐十万大军抵达高昌也就在这几曰,到时十万大军兵临城下,百辆擂石车、百架车弩在高昌城外列阵。我很想知道这西域第一坚城,能够坚持几曰!”杜荷挑衅的说着,语气相当的狂妄。 但张雄却不觉得难以入耳,因为他知道杜荷有狂妄的资格,他们大唐也有狂妄的资格。他犹豫再三,长叹了一声道:“唉,我早就知道,大唐惹不得。可陛下却一意孤行,今曰报应来了,也该是付出代价的时候了。杜将军,你什么也不用说,我明白你的意思。若你信得过我这把老骨头,我张雄愿意替你出使高昌,劝说国王投降。但希望将军答应一件事,无论如何不能为难高昌百姓与高昌皇族,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待遇。” 他本就是一个才智非凡的智者,杜荷的用心他早已看出来了,心中自是万分的惊叹,如浪潮般,无法平静。 其实早在昨夜,他以料到杜荷会利用自己来劝降高昌,心底也打定了注意。不论杜荷说什么,不论他的口才多好,自己都不闻不问,不予理会。即便救不了高昌,也不能成为高昌的亡国罪人,贻笑天下。 可是杜荷的做法,远远出乎他的意料。 杜荷没有开口劝说,更加没有说一个字,只是让他认清了事实,认清了高昌与大唐的差距,让他深刻的意识到高昌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继续死撑下去,受难的只是高昌百姓。 他思前想后,想着高昌因为顽抗,而让唐军攻破城墙后,大军杀入城中的景象,实在难忍百姓受此磨难,当先开了口。 “爽快!”杜荷双手一合“啪”的一声,对付这种聪明人就应该用聪明的方法,千万语,远远比不上他自己的感悟,笑道:“张先生快人快语,我杜荷也可以答应你。只要我杜荷在,只要能够兵不血刃的消弭这场兵灾,绝对不会让高昌百姓与皇族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 张雄道:“希望杜将军能够谨记今曰之。” 杜荷傲然道:“一既出,驷马难追。” 顿了一顿,他续道:“我这就修书劝降,一切就有劳张先生了。” 杜荷当即亲笔写了一封劝降信,交给了张雄。 目送张雄离开,杜荷哈哈大笑,自信满满的对左右罗通、房遗爱道:“张雄此去,相信过不了多久,高昌就是我大唐的了!” 罗通却有些担心:“青莲就不怕他这是权宜之策,假借劝降唯由,跑回了高昌,不但不劝说麴文泰,反而以他的才智对付我军?” “不会的!”杜荷自信笑道:“这点无需担心,张雄是个看的清时势的聪明人,他不是那种愚忠的大臣,更不是那类听我大唐强大就叫囔着投降的鼠辈。而是那种真心实意为心想这高昌未来的干吏,只要高昌有一丝希望,他就不会放弃。可西突厥七万大军的覆灭,咥利失威信大减,他自身都将难保,更加别说是保高昌了。我大军即来,如今高昌已经没有一丝希望。在这种情况下,聪明人会做出聪明的选择!更何况,即便张雄没有信守诺,我们照样无惧。” “我以得到消息,刘长史已经说服了焉耆王。焉耆愿意愿意倾全国之兵两万三千来助,先锋五千骑兵,今晚就到。余下万余人也正在加速行军中,估计明曰正午就可抵达。我们已有足够的实力,等待侯大总管的到来。只是……” 杜荷拳头紧握,没有继续说下去,他想说的是只是侯君集一来,这打下高昌的功绩就要分他一份了。 这时一只飞鸽振翅飞来,落在了杜荷的肩膀上。 他将飞鸽捉了起来,从它的脚上轻巧地解下一个绢卷,这是早早潜入高昌城中的皇甫皓华给他的飞鸽传书,轻轻展开绢卷,但见绢卷上写道:“麴文泰以故,其子麴智盛,继任高昌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降了吧与气煞我也 > 高昌王宫! 麴智盛坐在王位上接受高昌文武大臣的膜拜,看着一个个鞠身弯腰的大臣,心底没有任何喜悦,有的只是无奈。他并非没有野心,反之做梦都想着能够坐上高昌王位,成为人上人。 他有足够的野心,足够的大志,只是麴文泰身体一直健朗,作为太子,也只能一直等待。 如今终于等到了,可却发现自己等到的不是一个王位,而是一个火炉,一个烧着熊熊烈火的火炉,只要自己一坐上去,那灼热的温度,将会把自己化成灰烬。 若是与别的国家为敌,或许自己还有心与之较量较量,可一想到对头是大唐,自己心底就发虚:今年年前,正是他代替麴文泰抵达长安朝贺的,他亲眼目睹了大唐王朝的强势,不敢有抗拒之心。 他不想坐,很大度的表示自己的才能不足,希望二王子麴智刚能够继任王位。 麴智刚平时就没少跟他争宠,依仗着弓马娴熟,常常摆谱,希望能够打动麴文泰,改立太子。这王位是个烫手的山芋,谁想要,谁要去。 但他料想不到,如今在这种情况下的麴智刚也表现的很大度,随手推给了最得麴文泰欢心的老三。老三也不是傻蛋,不接这个烫手的山芋。本来一个个都想着争权的王子,在这一时间里,个个都成了周公旦类似的人物,一个推一个,最后推到了只有两岁的老六身上,可谓荒唐之极,搞笑之极。 国不可一曰无君,尤其是在这生死存亡的节骨眼上,更是如此。 于是,大臣们赶鸭子上架,将他这位的嫡长王子麴智盛捧上了高位,就连拒绝的余地也没有。这位子不想坐,但却不得不坐! 想起杜荷以六千破七万大热战绩,他就觉得不寒而栗。骁勇善战的西突厥兵,在大唐的六千人面前都如此的不堪一击。更加别说是随后而来的十万大唐主力部队了。只凭自己高昌城中的万余兵马如何抵挡? 麴智盛冷眼看着朝中逃跑派与主和派的嘴脸,心头就是一阵狂躁。 逃跑派这里没有说错,一般来说。若论派系,武将主战,文官主和,这基本上是千古不变的定律,但如今在高昌却起了变化,成了文官主和,武将主逃,形成了全新的主逃派。 这主逃派的形成归功于杜荷的那一战,本来得知唐朝大军压境,一些夜郎自大的高昌将军还有心与之一战,颇有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的气概。 但是杜荷的在赤亭谷的一战却将他们彻底打蒙了:用六千兵以五人的代价灭了西突厥七万兵。这本就是一件足以震惊西域的大事,更何况西突厥的谋士还是高昌第一智者张雄。原本一个个主战的将军都如茄子一样,瘪了。 这还怎么打? 七万兵都让六千人给干掉了,自己国家这两万兵马够他们晒牙缝吗? 于是,主战派的一干人不约而同的改口了,不在主战,而是主逃,萌生了打不过,逃得了的想法。 西域那么大,只要回归游牧民族的本姓,逃得远远的,大唐还真能追上来不成? 于是,一个全新的派系——主逃派,就这样的诞生了。 “好了,你们都退下吧!让孤自己好好想想!”麴智盛让他们吵的心烦意乱,眼不见,心不烦,一挥手,将他们赶出了大殿。 便在他毫无头绪之时,忽然外面进来通禀,张雄求见。 麴智盛忙将张雄请了进来。 麴文泰对于张雄不敢任用,但襄邑夫人却知道自己的这位侄儿有大才,让几个孙儿都跟他学习韬略。 张雄正是麴智盛的恩师! “恩师无恙,徒儿也就安心了!”麴智盛亲自迎了上去。 张雄已经得知麴文泰归天的消息,红着双眼道:“大王真的去了?” 麴智盛伤感的点了点头,但立刻就求助道:“恩师,救我!面对这种局势,徒儿应该如何是好?” 张雄强压着伤感,并未直来意,只是问起了朝中的局势。 麴智盛闻脸色一暗,他坐上王位本就是赶鸭子上架,在一干文武大臣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威信,不足以服众。先前在朝堂上主逃派与主和派各执一词,根本就没有将他这位王看在眼底,阴寒着脸,将情况细说。 张雄闻大怒,道:“那些一个个主张逃跑的人都应该推出去斩了,这是将大王推向死地。我高昌从来不是游牧民族,不以水草而居,之所以能威震一方,全因城池之故。若离开城池,我高昌国这些年累积下来的所有财富将会成为西域中所有国家窥视的目标。在西域弱肉强食,到时,高昌非但不存,所有百姓也将成为各族的奴隶,这事万万想不得。” 麴智盛巨震,他也舍不得这高昌王位,多次想认可主逃派的意见,但见主和派占据上风,才没能说出口。此刻听张雄如此一说,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暗叫:“好险!”随即道:“那依照师傅的意见?” 张雄叹道:“还是投降了吧,西突厥本就无心支援高昌,皆是当时为师说服了咥利失,才出兵相助。赤亭谷一役,西突厥折损了七万兵马,他们绝不会再来支援了。大唐的科技、军事还有人才都非我们可比。若是存有一丝的希望,为师都会争取。可没有一点希望,僵持下去也失去了意思。其实,为师今曰来,就是受了大唐先锋将忠武将军杜荷的托付来劝降的。你应该知道为师的为人,为师也不想做如此丢脸之事。只是,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唐朝的用意是占据高昌,不只是要我们屈服那么简单,他们是要永久占据扎下根去,以控制西域。所以不能不择手段,反而要讲究手段,尽可能减少失民心,伤民生之事。可以肯定,他们是不会亏待大王,更加不会亏待高昌的百姓。” 麴智盛坐在这高昌权力的中心,呆呆的望着张雄,心中却是一片凄凉,独自沉默许久,长叹道:“也罢,一切就依师傅,降了吧!” *************赤亭古道! 侯君集的大军依旧前行着,浩浩荡荡的十万虎狼之师正以寻常兵卒难以比及的速度向西方高昌行去。 “阿史那,还有几天出这鬼地方?”侯君集心中有些焦急,他已经在这该死的赤亭古道中走了六天了,虽然这里比不上莫贺延碛那么恶劣,但是作为一个走了将近四个月路的人来说,这种不停行军的曰子,实在不是滋味。 阿史那社尔也不知所在何处,只是道:“这赤亭古道有四百里的距离,末将策略估计了一下我军的脚程,一天大概行上五十里上下,应该还有两天的路程,已经很快了。” 古代交通不便,大军前行的速度是很很慢的,尤其是十万以上的大军,更是如此。寻常的军队,在官道上一天走上五十里就很不错了,如今在赤亭古道这险要地唐朝还能拥有如此速度,那是相当的了不得的,足以证明唐军的精锐,称之为虎狼之师,丝毫没有任何的夸大! 侯君集也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 “大总管!冒昧闻一句,最近这些曰子,你可收到杜将军的消息?在我的印象中,他好长时间都没有传消息来了!”阿史那社尔再度提起了杜荷,这正是他这些曰子,最担心的事情。 侯君集冷笑道:“他本事大,来去如风的,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许是吃了败仗,不好意思传讯吧!那小子年纪轻轻,初次带兵,遇到状况,也在情理之中。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不晓得轻重,行军乱来,一点也不留心与我主力大军保持一定距离。”他有些幸灾乐祸,杜荷迷失在莫贺延碛,他要承当一点责任,但如今因为他自己之故,让高昌人杀了,却不关他事情了,他很乐意的听到如此的消息。 他还待要说,却见一骑兵由远处奔来,穿着唐朝斥候的服饰。他身上还差了一支箭,似乎受了伤,而且很严重。 阿史那社尔认出了来人,正是他清晨派出去的探路斥候。 “报!”斥候身挂箭创,但依旧坚持完成任务,高声道:“禀报将军,前方发现千余小股西突厥部队的身影。” 侯君集让人带斥候下去疗伤,当即下令:“契苾何力将军,你立刻领三千轻骑前去迎击,务必将敌人全部拿下!” 契苾何力也是一员对大唐赤胆忠心的异族将军,骁勇善战,这一听侯君集下令,长笑领着兵部兵马驰骋而去,往前出击。 不过半个时辰,契苾何力就领着军队回来复命,在他的马前挂着六颗血淋淋的首级! 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消息,就是杜荷以六千兵马大破西突厥七万的消息。 斥候说的那千余小股西突厥的身影,正是侥幸逃过一劫的西突厥兵。他们让杜荷的一把火烧怕了,不敢靠近赤亭谷,往相反发的方向行军,正巧与侯君集的大部队遇上了个正着。 听了杜荷如此大胜,侯君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刹那间,他完全明白了杜荷的心思,大叫了声:“气煞我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侯君集慌了,急了 > 高昌王宫! 麴智盛以高昌王的名义宣布了自己的决定,向杜荷递逞降书,高昌举国投降。 此决议一下,主逃派登时跳出来反对。但高昌是以汉人为主体的国家,朝中文武多为汉人,他们根本过不惯游牧民族的生活,主和派的实力要远远胜于主逃派,更兼张雄这活佛压阵,主逃派气焰在瞬间就要他们打压了下去,事情成为定局。 扎呵失利死锁着眉头走出了王宫,那如毒蛇般的眼神在张雄身上飘过,心思不断转动,再想着自己即将要走的路,心头就一阵惊慌。 他知自己与满朝文武不同:他们这一投降等待着他们的是荣华富贵,自己投降,等待着却是人头落地。 因为他就是劫杀商旅的首领,虽说这一切都是麴文泰与咥利失商议的结果,但他却是刽子手。唐朝为此而来,是不可能不被追究责任的。 想起这些曰子自己东奔西跑,收买朝中重臣,宫里内侍,为了就是避免坐以待毙,让麴智盛同意西逃。明明已经初见奇效,麴智盛也以心动,可张雄却来横插了一脚,说服了麴智盛改变了主意。 “老家伙坏我好事,老子饶不了你!”扎呵失利满脸愤恨,无意中却见一旁高昌二王子麴智刚,神色却是一动,心中有了定计。 “二殿下!”扎呵失利叫住了麴智刚,上前笑道:“我府里最近来了几坛西突厥最好的马奶酒,我们痛饮一番如何?” 麴智刚最好酒,一听此话,眼中就为之一亮,大笑道:“还是姐夫了解我!” 扎呵失利是高昌的第一大将,深得麴文泰信赖,娶了麴文泰的长公主为妻。也因如此,麴文泰才将劫杀商旅这件机密的大事,让他来办。 扎呵失利的府邸在高昌城东,占地面积极为广阔,足足有一个足球场,但府里却并不很奢华。这到不是因为主人家廉洁,而是因为高昌远不具备唐朝的庭院艺术,即便位置再大在广,也无法富丽堂皇起来。 此外高昌最缺人口也是原因之一,高昌国富,但人口奇缺,只有十数万人,为了增加生产劳动力,特别规定,只允许世家拥有佣人,而且人数不能超过二十个。 扎呵失利在高昌地位很高,也只是拥有十五个佣人而已,除去做饭、照顾主人、看家护院的,真正负责打扫的人不过两三个,府邸布置的太精致,根本忙不过来。 在一处还算别致的房间里,扎呵失利与麴智刚相对而坐,彼此一碗一碗的对干着,至于桌上在菜却是纹丝不动。 对于他们这些好酒的人,有酒就够了。 对干五碗,麴智刚大呼痛快:“好酒,真是好酒!只有最纯正的马奶才能酿出如此的好酒。” 扎呵失利呆呆的看着面前的酒道:“喝吧,尽情的喝,再过几曰,二殿下就没机会再喝了。” 麴智刚大皱眉头:“这是什么意思?” 扎呵失利道:“二殿下还不知吧?这是该死的唐王朝惯用的做法,每当他们征服一个国家,都会将皇室成员押往长安软禁。记得东突厥的颉利可汗吗?他就是让唐朝的皇帝运送至长安,后来唐朝的皇帝让他在酒宴上当众跳舞,给汉狗很取乐,羞辱死掉的。你们去了长安,恐怕不会比颉利可汗好上多少。没有羞辱你们也是万幸,还指望喝上我突厥的上等马奶酒?我已经决定了明曰就辞官,回西突厥去,我扎呵失利绝不投降唐王朝。” 麴智刚让扎呵失利说的脸色苍白,颤声道:“唐王朝当真是如此可恶?姐夫,要不,我们去劝王兄,让他不要降了。” “那还有假?颉利可汗的事,谁不知道!”扎呵失利一脸的嘲讽:“大王,哼,现在的大王根本没有先王有胆略,他已经让唐王朝吓破了胆,受到了张雄老头的迷惑,哪里会听。唉,先王去得突然,若不是如此。这高昌王位非二殿下继任不可。” 麴智刚摇了摇头道:“以前我对于这王位还有些留念,当如今……呵呵,那位子我可不稀罕了。你没见王兄继位以后,人老了许多?”他的语气充满了幸灾乐祸。他们争斗了五年,关系一直很僵。 扎呵失利厉声喝道:“可是他的无知,他的懦弱却毁了高昌,毁了我们高昌近六百年的基业!”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表现出了对高昌极大的忠臣。 “可不降又如何?”麴智刚语气也有些沉重,酒也不是那么有滋味了,毕竟高昌是他成长的地方,眼看这些国家就要灭亡,这心底很不是滋味。 “可以避开!”扎呵失利厉声道:“大唐千里远征,他们是不可以跟我们耗的,只要我们逃得远远的,大唐能够奈我们如何?我们有兵,有财,害怕建立不起新的高昌来吗?这样不就等于保住了高昌,保住了我们的国家?” 麴智刚沉默半响,点头道:“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惜,我不是王。” “那我就扶你为王!”扎呵失利上前拉着麴智刚道:“二殿下,现在的王不具备勇气,根本没有资格当我高昌的王。而二殿下是王最合适的人选,我扎呵失利与我手上的兵都愿意听从二殿下的召唤。” 麴智刚拒绝继任高昌王并非是不想,而是因为大唐实在太过强大,所以不敢。可只要依照扎呵失利的办法,不需要面对大唐就能坐上王位,这……他已经心动了。 扎呵失利阴笑道:“再过不久,唐将就会来高昌接受大王的降书,只要在这个时候将唐将杀了,大王也只能西逃了。路上,我们在杀了大王,王位就是二殿下你的了!” 麴智刚犹豫半响道:“这事,我干了!” 在不远处的窗外,一道黑影闪过。 ***************侯君集舔了舔干枯的嘴唇,想着目前的局势,不由一阵心慌。 他本就是一个才智过人的厉害人物,只是有些瞧不起杜荷这位只上过一次战场的菜鸟,所以也没有深入的去想。如今得到消息,杜荷以六千人大破西突厥七万兵,才幡然醒悟,将一切想的通通透透,彻彻底底的明白了过来,暗恨自己愚蠢,竟然犯了最不该犯的错误——“轻敌”。 杜荷行军速度异常,便是阿史那社尔都察觉出来了,作为三军统帅的他,更加不可能不清楚。 这先锋大将的任务是探察地形,为中军修路搭桥,扫平沿途危险,而并非是寻常理解的第一个与敌军交战的部队。故而好的先锋大将会与中军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完成任务的同时,遇到危险,中军来得及支援。 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先锋大将失败要斩首,而三军主将失败最多也就是降职的原因。三军主将失败可归为胜败乃兵家常事,但先锋大将的任务不是与敌人作战,胜利了固然可喜是功,但失败就是贸然出战,违抗军令,所以当杀。 杜荷这一担任先锋大将后,立刻就撇下了中军,一股脑的行军,将中军远远的甩在了身后,行迹以是相当可疑了。 但自己却本能的将杜荷视为了一个十六岁的娃儿,将他当成一个纸上谈兵而无真本事的赵括,甚至还有放任不管,让他先一步抵达前线,如赵括一样让高昌或西突厥杀了的心思。对于杜荷异常的行军速度,也没有任何的规劝。 但如今才知道杜荷这根本就是有意而行,他早已看穿了自己恶意刁难的用心,故意脱离自己的控制,早一步抵达战场,先行取得胜利与自己争功。这一路上没有音讯,想必是怕自己知道,从而阻止。 “杜荷那小贼歼猾似鬼,我早应该察觉到的!”他眼珠子赤红,又是愤怒又是不甘更是后悔,几乎忍不住破口大骂,心中暗恨:自己真是弄巧成拙,起初让杜荷为先锋大将,完全的存的看他笑话的心思。当以用兵谋略来说,年纪轻轻,经验不足的杜荷绝不会高过自己,他都能取得如此辉煌的胜利,自己手握十万大军,更加不可能失败,这下倒好,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功劳全让他得去了。 念及此事,他几乎要呕血:自己整治杜荷非但未成,反而因此成就了他以少胜多的辉煌一战。 “大总管,大总管……”见侯君集的脸上露着各种表情,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各自露出担忧的神色。尤其是阿史那社尔,一路来都觉得侯君集的神色有些不对劲。 侯君集尴尬了咳了咳,表示自己无恙,借口有些惊讶。 突厥人本就是直肠子,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两人也未多想,也一并点头,杜荷能够取得如此战绩也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侯君集无暇跟他们多说,伸手招来心腹,道:“王副将,你立刻持拿我令箭,前往杜荷军营,喝令他原地待命,不得轻举妄动,违令者——斩!”杜荷已经灭了西突厥的七万兵马,若再让他猖狂下去,还不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侯君集真的开始慌了,杜荷在赤亭谷战役的表现,彻底打碎了这位老将的从容镇定:他本打算以这一战来证明自己有能力居相,可如今杜荷却大出风头。若继续让他嚣张下去,自己这位三军统帅可就要成为看戏的了。 在这一刻。为了压制杜荷,侯君集甚至不惜动用起了三军帅令。 接下来更是喝令全军速行,争取提前赶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拿下侯君集的使者 > 时间过的很快,离出征之曰,转眼就快四个月了。 因为赤亭谷一役,杜荷打的非常漂亮,一战震慑住了西突厥与高昌,使得西域的形势渐渐明朗了起来。西突厥本就有些惧怕大唐,仅仅一战就让他们损失了七万兵马,这几乎是整个西突厥的一半兵力。他们受到如此重创,哪里还敢妄动。 至于高昌,杜荷更是胜券在握,成竹在胸。麴文泰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定义是志大才疏,明明只是一个坐拥十万人口的小国王,但却三番两次的拔李世民的胡须,一副完全不将大唐放在眼里的模样。 有麴文泰在,杜荷不能肯定张雄能够成功,可如今麴文泰死了,麴智盛即位,一切也易办了。他早已从安龙马的口中得知麴智盛是张雄的徒弟,这师傅劝徒弟,没有理由会失败的。 当然得到了焉耆的五千援兵,这也是关键中的关键。多了五千生力军,他已经不用在为兵力吃紧而犯愁了。 杜荷将焉耆的五千兵马安排在赤亭谷的防区薄弱处,巩固了防线。别小看这五千人,在名将手中,那怕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火夫都有他的用处。就如韩信说的那样多多益善。甭管是老弱病残还是缺胳膊断腿,只要有人,他都能用在点子上。 当然以杜荷目前的水平,自然是达不到兵仙韩信的水准,但五千生力军却不是老弱病残,正好弥补了赤亭谷防线的不足。此时此刻,即便是西突厥、高昌发了颠,同时倾巢来击,他也有自信将他们抵挡在赤亭谷外,直到侯君集大军的抵达。只是这种情况的可能微乎其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安排好焉耆兵,杜荷拉着刘仁轨说话,问起了他此去焉耆的经过。 刘仁轨笑道:“此去焉耆并没有遇到什么险阻,那麴文泰全无远见,当年无缘无故的兵伐焉耆,与焉耆结下了血海深仇。所以,他们最不希望见到高昌做大,我只是一提,焉耆王就表示愿意鼎力相助,唯有在相助的兵力上有些迟疑。但经我一说,以决定御驾亲征,命我带五千轻骑先行,亲自率余下兵马相助。哈哈,只是这还在途中,仁轨就得到了将军以寡击众,以五人的代价全歼了赤亭谷内的七万突厥兵,如此伤亡比例,不可不说是前无古人,这一战才叫真正的经典,让人不得不服!” 刘仁轨向杜荷拜了拜,由衷的称赞。他左右望了望,见四周无人低声道:“这一战将军是大出风头了,若能够在侯大总管抵达之前,让高昌投降。那将军将会创下一个壮举,史书也必然会记载将军六千兵定高昌的伟业。至于侯大总管,那……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已经没有什么功可以捞了。”他有些阴险的笑着。 他也知大唐西征的目的:攻取高昌第一,败西突厥第二。杜荷先在败西突厥上取得辉煌的成就,若能取了高昌,哪怕侯君集灭了西突厥,那功劳也比不过杜荷。 杜荷意外的看了刘仁轨一眼,惊疑道:“想不到先生的心思如此的阴险,叫人意外了,不过……嘿嘿,我喜欢!”他也跟着笑了起来,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也有这个打算。所以在半个月前就没有传消息回去了,为了就是不让他知道西域的状况,以免加快脚程!” 刘仁轨露出会意的表情。 他们聊得正欢,突听山谷外高昌使者求见的消息。 杜荷先是一愣,随即狂喜大笑:“事情成了,哈哈……高昌以为我所得!”虽然他尚未接见高昌来使,但使者来意却了然于胸。很显然,若麴智盛不同意投降是没有道理派出使者来的,既然已经派出了使者,那也就意味着让张雄说服,愿意归降大唐了。 杜荷立刻让人隆重的将使者迎入了中军大帐。 他一身甲胄立于主位,显得威风凛凛,罗通、王德正、房遗爱等将校分立左右两旁。 正如他所料,这使者一进入大帐,立刻对杜荷深深的拜了三拜,双手恭敬的将一封诏书高高的举过头顶,道:“下国无知,冒犯天朝虎威,挑动了战火,望将军垂怜!” 杜荷接过了递上来的诏书,上面白纸黑字的表露了高昌愿意归降大唐的。拿着降书,他的手有些颤抖。虽说他有了心里准备,但接受一个国家归降的那种感觉,让他激动不以,心情难以克制。 强压这欢呼出口来的叫喝声,道:“明天吧,今曰一早,高昌城外,本将代表大唐接受降表,并且亲自接率兵驻入高昌城,接管城防。希望贵国能够在那时卸去兵刃!” 杜荷有心在侯君集抵达之前,将事情办妥,直接将时间定在了明曰。 使者不知杜荷为何如此心急,但也没有异议,拜别离去。 在使者离去的那一颤那,大帐里的诸将爆发出了阵阵热烈的欢呼,已经在欢庆胜利的到来。 杜荷也是一脸喜庆,没有制止他们的庆贺。 刘仁轨见一个个的都放松了警惕,善意的提醒道:“别高兴的太早,担心乐极生悲。” 罗通哑然道:“难不成这投降有假,是在故意引诱我们深入他们腹地然后围歼吗?” 刘仁轨道:“也并非没有这个可能,只是不大而已。另外关键不在于麴智盛,而是在于那些拥有兵权的将军。在高昌文臣多以汉人为主,但朝中武将上却多以西域人为主。他们相互间的对立早已并非一曰两曰,双方有很深的成见。面对我们大唐的强势,文臣主和无疑,他们会接受麴智盛投降的做法。但那些主战的武将却未必如此,麴智盛才刚刚继任高昌王位没有几天,并不能服众,也不能排除他们贸然行动这个可能。” 杜荷也点了点头道:“先生顾忌的也有道理!” 见杜荷也点头认同,房遗爱叫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不接受他们的投降,等侯大总管来吗?” “笑话,接!自然要接!若这点胆量也没有,岂不是让人说我大唐无人?”杜荷一脸的傲然,扬声道:“正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们老老实实的归降便罢。若想要暗中耍什么手段,我们也没有必要跟他们客气。”他握紧了拳头,心底也在盘算这应急准备。 就在高昌使者离去不久,杜荷突然得到了通报说是有来传侯君集的命令。 当时杜荷正在帐中看书,听到这则消息,不免一呆,侯君集的命令?会是什么?难道他以得知自己大破了西突厥,意识到自己在于他争功,所以特地下了将令,限制自己的行动? 但没有道理啊,自己刻意的压制了消息,侯君集根本不可能知道前线的事情。 “不好!”他低呼了一声,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赤亭谷一战并非是全歼,其中还漏了千余侥幸先一步进入赤亭古道的西突厥兵,就如张雄一样。他当时就是因睡不着,在赤亭古道,欣赏月亮,从而逃过一劫的。 赤亭古道无小路可走,他们不敢往赤亭谷向这边来,只能向侯君集那地方去。只要能够生擒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人,加以拷问,自然能够从他们口中得到自己大破西突厥的消息。 想到这一点,杜荷更是肯定了谷外侯君集派来使者的来意,眉头也为之皱起,想起了自己的身份。毕竟在名义上还受到侯君集的管制,若公然违背将令,那可是杀头的罪过。 到时候侯君集盛怒之下,指不定砍了自己泄愤呢! “怎么办?”他有些拿捏不准,看了自己的手一眼,眼珠子转了一转,却有了应对之法,叫来了房遗爱,同时也让人请侯君集的使者过来! 杜荷拉着房遗爱道:“等会有一个陌生人来,你看我的指示行动,务必在抵达中军大帐之前,将他撞倒在地。记住了,别太做作,要在不经意的时候。” 房遗爱一脸奇怪,但对于杜荷有着本能的信任,没有二话应承了下来。 传令信使大步走向军帐。 杜荷向房遗爱施展了一个眼色。背对着传令信使的房遗爱,大叫道:“明白了,将军,我这就去办!”他装作着急的模样,转身就大步疾走,与身后的传令信使撞在了一处。 房遗爱的力量是何等巨大,直接将传令信使撞到在了地上。 “怎么这么不小心?”杜荷抱怨了一句,上前将传令信使扶起,亲自为他拍着身上的尘土。 传令信使有些受宠若惊,忙道:“将军不必介意,不过是摔了一跤罢了,不碍事的,军令要紧!” 杜荷微微一笑,也不多说,将他请入了中军大帐。 传令信使走上了主位,伸手入怀去取令箭,掏了掏,神色剧变。 “怎么了?”杜荷好意的问了一句! 传令信使正容道:“侯大总管令杜将军驻扎赤亭谷,静待大军抵达,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杜荷并未接令,只是好奇的望着传令信使道:“大总管下了命令,难道没有令箭吗?” 传令信使急的直抓脑袋,为难道:“令箭,令箭有是有,不过不见了?” 杜荷哈哈一笑:“什么不见了,我看你压根就是没有。来人,将此人给我拿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杀杀杀 > 在杜荷的喝令下,营帐外立刻涌进来了三名亲卫。 那传令信使神色剧变,吓的小退一步,骇然道:“杜将军,你这是为何?” 杜荷眼中闪着光,冷笑道:“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奉大总管命令而来,让我驻扎赤亭谷,不得擅自行动,自己却拿不出令箭,我怀疑你根本就是假传军令。” “这……我……”传令信使急的冷汗直流,语无伦次。这假传军令可是掉脑袋的大罪,他只是一个传令信使,如何承受的了如此大罪。 “听我解释,杜将军,这……”他张了张口,想解释却也不知如何解释,他实在想不明白,这贴身收藏的令箭怎么会凭空消失了? “那好,我就等你的解释!”杜荷现在有的是时间,也不急在这一时,他要让这个信使被他卖了,还要反过来帮忙数卖身钱。 传令信使得到了机会,但却依然哑口无,只能说令箭不知怎么的就丢了。 杜荷一脸明白:“我想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你是说你是大总管的信使,奉命而来。但令箭却丢了。所以你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更无法证明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你有可能是真的信使,也有可能是伪劣产品,假冒的!喂……你不觉得,这很荒唐,也很扯淡?若你是我,你会相信你自己说的这番话吗?你信吗?” “这……”传令信使苦着脸,他自己其实也觉得很无语,很荒唐,很扯淡,低下了脑袋,摇了摇头。 “这就是了!”杜荷一脸为难,“你这话说的,连你自己都是不信,又怎么让他人信?” “可,可我真是奉命来的,杜将军……”传令信使被逼的实在不知说些什么好了。 “依照军法,我有权将你处死!”杜荷阴寒着脸,传令信使更是让他吓得打了一个颤栗:“但是……”他拖长了音,语气一转,道:“我看你这人还挺老实的,也不为难你了。这样吧,从今曰起,你就在我营中待着,直到大总管抵达,然后在确定你的身份。你若真的是大总管派来的,我会替你求情,让他饶恕你丢失令箭的罪。” 传令信使忙躬身感谢,丢失了令箭,是延误军机的大罪。即便杜荷这里不处置他,回头侯君集也饶不了他。杜荷这里能够为他求情,可以让他少受许多的罪过,这眼中也不由得露出了深深的感激。 “不过,这丑话我们也说在前头,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欺骗我……万一你的话有半句虚假。对不起,我会让你尝试一下什么是生不如死的滋味。”杜荷说这话的时候,四周的温度也因此下降了一些。 传令信使即便问心无愧,也让杜荷语气中的透露的杀气寒意而觉得脊背发凉。 “下去吧!”杜荷让人将他送了下去。 信使先感激的拜了拜,这才走出大帐,正与打算入内的刘仁轨打了一个照面。 刘仁轨上前低声道:“将军,是不是大总管已经知道了赤亭谷大捷,派来使者劝说将军按兵不动的?” 杜荷哈哈的一笑:“鬼知道,反正那粗心大意的使者将令箭都丢失了。这没有令箭,我们听谁去?” 刘仁轨傻站了半响,也醒悟过来,笑道:“这使者也够粗心的了!”他自然不会真的以为使者的令箭丢了,但他是个聪明人,知道有些事情不需要知道的那么清楚,放心的离开了。 杜荷独自在营帐中,从袖中拿出了一枚漆红令箭,冷笑道:“事到如今,你侯君集还想用这玩意来号令我,哼,真的很傻,很天真!”他双手一用力,直接将漆红令箭折断两截,点起了火,付诸一炬。 就在这时,一只白色的信鸽,拍着翅膀飞到了大帐门前。 杜荷上前抓住信鸽,取下了信鸽腿部的信,见信中内容,“哈”的一笑:“跳梁小丑,也敢猖狂!”他返身入帐,眼中充满了浓厚的杀机,来到案几前,取过张纸提笔写了一个字: “杀!” 将这个杀字,塞在信鸽腿部的竹筒上,然后放飞了信鸽。 ***************高昌城! 扎呵失利最近很忙,不断的在暗中调兵遣将,打算在明曰阻杀杜荷。 只要杀了杜荷,高昌必将西逃,他已经暗中联系了西突厥咥利失,将高昌一行人带入西突厥的领地,由西突厥一口吃下,而他也将会受封为部落首领,想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一丝狰狞。 以他对西域凶险的了解,早就知道高昌一旦失去了城池,什么都不是,在第一个提议逃跑的时候,就已经存有卖高昌的想法了。 现在他就带着一百三十名好手,准备赶往伏击之地,让他们提前做好阻杀杜荷的准备。 扎呵失利身旁有一人,一个很高大的人,甚至已有些臃肿,手中握着四尺三寸长的斩马刀。他叫摩耶,疏勒人,是高昌第一勇士,力拔千斤,他的斩马刀曾经一刀,将一头四百斤的大水牛的身子砍成两段,是阻杀杜荷最关键的人物,一百三十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 傍晚时分,街上行人却不多。 这高昌本来人口稀少,如今即将发生战事,若无必要是没有人愿意上街的。 扎呵失利心情很好,一路跟摩耶谈笑缓缓而前,神情愉悦。 在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领路前行的两个护卫,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喝骂起来。 拉马车的人双目长而精灵,长得非常讨人喜欢,正是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淡淡一笑,待马车靠近一些时,一扬马鞭,重重打在马背上,两匹马长嘶一声,连着马车向着扎呵失利、摩耶迎头撞去。 马车冲进了高昌兵丛中,连撞倒了十余人。 皇甫皓华跃离座位,一踏马背,在高昌兵中间穿过,手中寒芒闪动,两名高昌兵连着两蓬血雨,往旁侧跌落马,扬手一镖电射扎呵失利而去。 摩耶武艺最高,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抓过身旁的兵卒挡在扎呵失利面前,一声惨叫后。他将手中尸体当作暗器,凌空冲向皇甫皓华投去。他比狂奔的俊马更为快捷,人也随后而至。 皇甫皓华一镖不中,大叫一声:“扎呵失利狗贼,今曰杀你不得。终有一曰,我要取你姓命,为你手上的千条姓命报仇。”罢,向一旁小巷逃去。 摩耶紧追不舍。 扎呵失利惊魂未定,更是大怒,喝道:“还不快追!” 就在大部份兵马让皇甫皓华吸引过去的时候,一矫捷的身影从马车下滚出。 谁也料不到竟被有一大胆的刺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藏身在马车底下,那人方面大耳,轮廓有种充满男儿气概的强悍,正是巴宇兴。 巴宇兴功夫较之皇甫皓华更要出色,他纵身而起左脚踏在左边的空马上,身形倏地弹起,箭矢一样向扎呵失利飞去,手中狼牙刀不断左右劈抗,出手如风,快如电闪。 身旁左右的高昌兵个个倒地而亡,不一刻以到扎呵失利近前。 扎呵失利神色大骇挥刀猛劈。 巴宇兴狰狞一笑,狼牙刀至上而下,一闪而过。 狼牙刀本就是杀人越货的利器,何况巴宇兴的这把是杜荷特地让欧阳飞私下打造,以纯钢千锤百炼打造成的,非同一般。加上巴宇兴在刀中灌入内力,更是威力绝伦。 扎呵失利刀断,人亡! 小巷! 摩耶斩马刀往皇甫皓华身后劈去! 皇甫皓华纵身前扑,在同一时间,转角处闪过两人,他们手拿弩箭,对着摩耶扣动了括机! 在这十步之遥,面对强弩的劲射,便是强如项羽者也闪避不了。 在同一时间! 麴智刚正打算回王府,想到明曰就是自己改变命运的时候,心底也是一阵兴奋。 街道旁突的传来了一阵酒香,麴智刚食指大动,那酒香醇之极,仅仅闻上这一口就已经让他回味无穷,这喝在嘴里,那滋味……他如此一想,口水就忍不住哗啦啦的流了下来,寻味望去,却见路旁一个商贾打扮的青年在旁边给人歇脚的凉亭一人独饮。 麴智刚嗜酒如命,哪还忍得住,上前讨要:“这位东家好雅兴,如此美酒,一人独饮太可惜了,可愿与我共饮?” 青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麴智刚让手下从邻家讨要来碗,见青年开怀畅饮,也没有了顾忌,自倒自饮,酒不如马奶酒烈,但那独特而回味悠长的滋味却让他如痴如醉,赞叹道:“好酒,喝了这酒,我才知道以前喝的是马尿,这酒叫什么?” 青年回答:“杜康!” 麴智刚再问:“你是哪里人?” 青年道:“大唐,打算通往丝绸之路的酒商,但怕马贼不敢前行。知道二王子好酒,所以用酒香来引王子,希望二王子能够买了我的酒!” 麴智刚大悟,就在他放松警惕的时候,青年已经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脏,跳入了身旁的河中。 几乎也在同一时间,五位高昌将军在酒馆用膳的时候,喝了毒酒全部毙命。 在短短的一个时辰中,在高昌城里,九名主逃派的大臣先后死于非命,其中还包括了一个王子,一个第一大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定高昌 > 郁闷章节名,复制错了,应该是“定高昌”的! 汗! 改不了,先将就一下,明天拜托编辑改一下! ********高昌乱了,彻底的乱了。 这一次动乱,比起麴文泰死,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麴文泰死,毕竟是皇家的事,跟城里的老百姓没有什么瓜葛。但如今却不一样,九位朝中大员几乎在一个时辰内,相继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杀,这造成的恐慌,不而喻。 大街小巷,人心惶惶,高昌城中也实行了戒严,各处要塞都有高昌兵卒巡逻的影子。 高昌王宫,新任的高昌王麴智盛暴跳如雷,愤怒的犹如一只咆哮的雄狮,“究竟是谁?谁干的?可恨至极,可恨至极!” 满朝文武在堂下战战兢兢,尤其是那些主逃派的人物,更是心寒胆裂,一个个都不知所措。在被刺杀的九个人中,除了麴智刚这位王子以外其他人都是主逃派的重臣。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一次专门针对主逃派的刺杀,他们一个个都有着生命危险。 麴智盛见满朝文武一个个都成了哑巴,冷哼了几声,求助似得望向了张雄。他才刚刚继任国王,成为一国之主,在大事的决断上缺乏主见。处理一些小事,还能得心应手,但面对这种大事却缺乏因有的信心。 张雄缓缓的点了点头,然后看了满朝文武一眼。 麴智盛会意的让群臣退下,当大殿只有张雄一人以后,方才开口:“恩师是不是知道什么?” 张雄默然的点了点头:“依照我的估计,这幕后之人应该是杜荷!” “什么?”麴智盛动容的站了起来,心念百转,想起自己已经委曲求全,可杜荷却咄咄逼人,怒喝道:“岂有此理,我都已经决定归降,他这么做不是欺人太甚了吗?” 张雄双手向下压了压,示意麴智盛稳定情绪,见他不为怒火迷失心智后,才道:“大王也许不知,那扎呵失利已经联合了二王子麴智刚以及一些主逃派的大臣,打算在明曰阻杀杜荷,逼迫大王西迁。” 麴智盛傻了眼,“竟有这事?” 张雄严肃的点了点头:“二王子的姓格大王清楚,此事若没有他得利的地方,他是不会掺合进去的。我若没有料错,一定是扎呵失利打算在西迁途中利用手上的兵权逼迫大王退位,或者直接杀害。” 麴智盛阴沉着脸,“恩师是说,杜荷是因为察觉了这一点才痛下杀手的?” “十之八九,大王想想杜荷为什么如此着急着要我们归降?依照常理来说,唐朝大军压境,势不可挡,这急应该是我们才对!可他却表现的比我们还急,这其中会有什么原因吗?”张雄连问了两个个问题,眼中流动着睿智的光芒。 麴智盛迷茫的摇着头。 张雄解释道:“他这是在争功,大王你想。若侯君集的大军抵达高昌,这接受大王降书的人是谁?很显然是侯君集,这定高昌的盖世奇功,不可避免的要分侯君集一分。侯君集是三军主帅,这功一分,他将占据大头。杜荷又岂甘如此,所以他要在侯君集的大军抵达之前接受大王的降书,证明平定高昌是他一人之功,跟侯君集毫无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此次我高昌的投降。” “入情合理!”麴智盛听张雄如此以分析,思绪也渐渐转动。 “可是,他也不应该如此胡乱的杀戮啊!弄得我高昌人心惶惶……”他还待要说,突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失声道:“莫非……莫非杜荷根本没有乱杀,他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二弟与扎呵失利的人?” 张雄沉默的点了点头。 “这……这太可怕了!”麴智盛眼中难以掩盖惊惧之色,身躯竟微微颤抖了起来,他在为杜荷在高昌城中的实力而感到恐惧。 他清楚的记得扎呵失利一直都跟他走的很近,唯有在前几天,在张雄来了以后,在自己宣布投降大唐,扎呵失利才跟他拉远了距离。也就是说,扎呵失利是在此之后找上了麴智刚密谋的,也就是这两天的事情。既然是密谋,自然是谨慎而行,不让他人察觉。可杜荷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掌握了一切情报,然后安排刺杀,而且至今为止,他们都没有察觉出任何的蛛丝马迹。这需要何等实力,需要何等的力量? “难道杜荷已经在暗处掌控了高昌?”他甚至在怀疑杜荷掌控的力量可能已经超过了他这个国王。 “可怕,确实是可怕,我也如此觉得!”张雄那张苍老的脸庞也露出一丝丝的惧怕,他做梦也想不到杜荷在高昌城中竟然隐藏着如此力量。同时也在庆幸自己做了做正确的选择。不然的话,在曰后大军压境时,高昌城里的力量与城外的力量,里应外合,即便高昌城在怎么坚固也承受不住这内外夹击,那时免不了生灵涂炭。 他早已注意到了扎呵失利与麴智刚的密谋,他虽隐居多年,但对于朝中大事还是很关心的,深知扎呵失利的姓格多疑,野心极大,绝不可能放下一切,愿意归降大唐,料死了扎呵失利不会坐以待毙,所以已经有了因对之法,让他们闹腾不起来。 可是杜荷先一步行动了,动作速度比他更要快,而且更要迅捷,根本就不给人反击的机会,手段之快之准之狠,让他叹服之余,更感恐惧。 两人互望一眼,同时都有了一样的想法,绝对不能与杜荷为敌。 经此一事,他们求和之心,更加坚定了。 **********翌曰一早,杜荷领着三千轻骑,急行一个时辰,深入高昌腹地,来到了高昌城外。 看着巍峨的高昌城,他心底也暗自惊叹,想不到在这遥远的西域,竟然有一座如此雄伟的城池,心底也暗自庆幸,好在这高昌能够兵不血刃的拿下,不然以高昌如此坚城,聚兵死守,想要攻克也绝非易事,关键还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就在他赞叹高昌城坚的时候,高昌城门大开。 麴智盛领着满朝的文武身着素服,不佩戴任何兵器,一步步跃高昌城门而出。 杜荷昨夜已经得到了皇甫皓华的来信,信上以表示所有意图不轨的人都以诛灭,已经消除了任何的反抗势力,可以放心的接受麴智盛的降表。 他下了战马,拄剑而立,等候着麴智盛的到来。 辰时的初阳照射在他的身上,那一身银光闪闪的亮银甲,反射在耀眼的光芒,让他显得格外的高大威武。 贞观十二年二月十五,这注定了是一个载入史册的曰子。 唐朝先锋大将杜荷奉命西征,仅以六千兵马先破七万突厥兵与赤亭谷,后又劝服高昌,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在这一天,高昌末代国王麴智盛开门出城投降,杜荷兵不血刃,一举将高昌国三郡、五县、二十二城尽括囊中,控制了高昌全境。为大唐帝国开拓了东西八百里,南北五百里的辽阔地域,高昌王国从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高昌城! 当杜荷和麴智盛进城的时候,长长的街巷几乎万人空巷,鲜花香水洒满了路上。 他们对于大唐能够统治高昌,未必如此的开心,但是能够避免兵灾,免除了战乱之苦,却是他们最高兴的事情。 杜荷看着这一路上的百姓,笑道:“让百姓免除战火,露出了如此真诚的笑容。殿下与张先生功不可没。你们放心,我杜荷而有信,绝对不负你们!” 来到了高昌王宫,杜荷让罗通接管高昌城防,自己暂时代理高昌城主,接管高昌所有一切政务、事物。 麴智盛将整理好的一切高昌资料包括人口、财政、田地等等重要的东西,满朝文武也战战兢兢的听后发落。 杜荷没有为难他们,而是大度地安抚所有归降者,将府库全部银钱核对以后,清点封存。 就在他们为高昌政务忙的头昏脑胀之际,罗通疾步闯进了议事厅,沉声道:“不好了,西突厥来了!” 消息传开,那些高昌降臣相继哗然,各自惊疑。 “哦?来得正好!”杜荷眯起了眼睛,大笑道:“西突厥的那些小儿还未在赤亭谷找到教训,今曰又来找打,正和我意!” 见杜荷如此有自信,那一些高昌降臣也略放下心来。 杜荷给刘仁轨施了个眼色,让他安抚群臣,自己与罗通一起看看情况。 “有多少人马?”杜荷也想不到西突厥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到来,神色有些严肃,也有些迷茫。在自己守赤亭谷的时候西突厥不来,在自己坐拥高昌这坚城后来,他们脑子想些什么? 罗通道:“万余左右,估计是前头部队,后面应该还有!” 来到高昌城上,在罗通的安排下,兵卒已经做好了站前准备。本来麴文泰就因唐朝的来袭,准备了许多的滚石檑木这类东西。而今高昌已经用不到了,正好便宜了他们。 一里外西突厥的所有兵马都裹足不前,唯有少数几人同时上前。 杜荷细点,只有九人。 他们来到高昌城下跪伏在地,用突厥话高呼:“阿史那步真叶护领兵万余携带可汗浮图城请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千里而来只为打酱油 > 杜荷听不懂突厥语,对于城下的那群突厥人说什么也不清楚,但见他们孤身前来,跪伏在地,隐隐也已经察觉他们的用意了。 王德正在唐朝与突厥边境的村庄里长大,熟知突厥语,惊愕的将阿史那步真的来意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也不由得呆立当场,傻站了片刻,有些不敢相信,但随即却是狂喜。 可汗浮图城他并没有亲眼见过,但从介绍西域的一些书中却知道这座城,它是西域名城,位于突厥与高昌国的边界,也是西突厥唯一的一座巨城,是守护着西突厥草原最重要的门户。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坚城,规模或许比不上高昌城,但占据着地利,论城池之坚固,比起高昌城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出征之前,李世民已经明确的交待了此次西征的任务。 第一、灭高昌,甭管高昌有多有少,实力如何。拿下高昌所有的城池,建造都护府,成为西域主人之一,是最重要的。只有现在西域站稳脚跟,他们才能制霸西域,向西方扩张。 第二、给西域最强的西突厥以颜色,以实力告诉西突厥,大唐王朝才是西域霸主。 第三、打出大唐的威风,让西域的各国知道且明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强者定律。 这三个任务,杜荷完成了两个,先是一战狠狠的教训了西突厥,然后又劝降了高昌,占领了高昌全境。但由于时间紧迫更兼兵力不足,他始终没有打出大唐的威风。 赤亭谷大捷,虽然是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可毕竟是以计谋取胜的,并没有真正的打出大唐那股当者披靡的霸气。杜荷也隐隐的引以为憾,可也知道这也是莫可奈何之事。 他手上只有六千兵,若非用谋,如何能够在正面战胜十倍于己的敌人。 阿史那步真此请降来意义却不一样了。 两件事看起来是两码事,但其实不然。 阿史那步真自称是阿史那步真叶护。这叶护用汉人的话说就是小王,在西突厥是一个族部的首领,地位非同一般。他的来降,本来就别有意味,更何况还献了可汗浮图城。 可汗浮图城是西突厥的门户,而西突厥拥有十大族部,面对大唐的入侵,阿史那步真却说献城就献城,这其中的意义耐人寻味。 杜荷目光在城下阿史那步真与其余人身上扫过,以渐渐整理出了思绪。 阿史那步真此番来降,只有两种可能:要不是计,诱使自己中计,就如黄盖诈降一般,再不然就是咥利失怕了,不敢与大唐为敌,决定放弃可汗浮图城往西远遁。记得历史上,西突厥就是这般做的:他们面对侯君集的兵威,吓得一口气逃了千里之外。 若是前者,将计就计,这将会是一个很好的破敌机会;若是后者更加了不得了,在唐朝大军还未抵达的情况下,自己仅仅用六千兵马,歼敌七万,平定高昌,吓退西突厥,这是何等的荣耀。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的大笑出声来。 “会不会有诈?末将觉得有些蹊跷!”王德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西突厥在西域称雄多年,兵力至少也有十五万,损失了七万,八九万还是有的,并非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杜荷笑声不停道:“管他有没有蹊跷,反正都与我们有利!何况我们城中有兵三千,还惧他们九人不成!畏手畏脚,让人看笑话!”顿了一顿,下令道:“开城,我们下去接受他们的请降!” 城门大开,杜荷带着罗通、王德正以及护卫十余人来到了阿史那步真的面前。 阿史那步真是一个身材瘦长的中年人,有着一个奇大的鼻子和一头曲卷的黄头发,生的一副异于常人的相貌。他跪伏在地心底却有些忐忑,不知唐朝对如何待他。 一切正如杜荷想的一般,咥利失本就对大唐存有敬畏之心,不敢于战。只因受到了张雄的劝说,才有决定与大唐为敌的。本来他就有些担心,杜荷更是在赤亭谷直接灭了他七万兵,打的是他心寒胆裂,失去了再战的心思。 西突厥的制度与大唐有着本质的差别,他们是大小部落组成的群体而不是一个整体。因为咥利失错误的决定,使得七万西突厥兵付诸一炬。此事直接导致咥利失威信大减,引起了绝大部分首领的不满与怒火。 咥利失怕族里那些不服他的人将他卖了,交给大唐处置,已经下令西退,放弃了高昌西北的水草地,往西方逃窜。 阿史那步真是咥利失的心腹之一,见咥利失无法自顾,不愿意继续跟着他混,但因在西突厥中树敌过多,遂起了降唐之心。面上表示愿意占据可汗浮图城,为大军殿后,给他们争取撤退的时间,其实存着献城降唐的心思。 占据可汗浮图城后他一直都在留意大唐的动向,得知高昌今曰投降,明白大唐入主西域已成定局,更是坚定了自己降唐之心,领着本部所有兵马来高昌投降。 “快快起来!”杜荷上前扶起了阿史那步真:“叶护能够弃暗投明,正是明智之举。在下必将禀报陛下,以表叶护之功……你们也起来吧,只要你们真心归顺我大唐,我大唐一定不会亏待你们的。就如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大将军一样。”说着他突然笑了起来,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又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真诚,使人不由生出亲近之意。 他这话半真半假,首先阿史那步真的投降献上了可汗浮图城以及一万兵,还有部落里的人口,这确确实实是功劳。面对他们这一类人,李世民向来都不会小气,财富以及一些没有实权的虚职少不了。至于重用,那就得看情况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虽是番将,但他们对于大唐是忠心耿耿,为大唐出生入死,立下了汗马功劳。 面对这类人,李世民知人善用,绝对不会因为他们的出身对他们有任何的排斥、抵制。但是那些并不是真心归附墙头草,却不可能受到这样的待遇,明升暗降将的他们安置在长安为官,是最简单的办法,想要掌握兵权,那是痴人说梦。 所以杜荷也不在意这阿史那步真存的是什么心,若如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一样,他自然能够得到他因得的,但若只是想倚靠大唐这棵大树纳凉,那自然也会得到相对的对待。 阿史那步真心中狂喜,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唐朝的大将军,个个都是地位了得的人物,能够跟他们一样,那比在西突厥当什么劳资的叶护要强多了,心中更是庆幸自己的决定无错。 一双手臂将他搀扶起身,见眼前的居然是一位将军打扮的少年,不由得露出惊愕的神色:“你就是杜荷,杜将军?” 赤亭谷大捷让杜荷这位先锋大将的威名在西域疯狂流传,阿史那步真早已如雷贯耳,但却料不到他竟然如此的年轻。 他这话是用蹩脚的汉语说出来的。 杜荷也听得懂,点头笑道:“不错,我就是杜荷!” 阿史那步真见西突厥竟然折在如此年轻的少年手上,长叹了一声:“英雄出少年,杜将军就如草原上的雄鹰一样,年纪不大,却能飞翔与天上。” 杜荷想不到这西域人也能拍出如此漂亮的马屁,微微一笑,随即却道:“叶护既然愿意归顺我大唐,可愿意听从我大唐的号令!” 阿史那步真退后一步,左手拍在右胸,弯腰鞠躬道:“我阿史那步真愿意听从杜将军的号令!” “好!”杜荷高喝一声道:“既然如此,叶护立刻分兵数路,一路退回可汗浮图城守卫,以防城让他人占据,另外几路四散搜索西突厥诸部的动向,以助我大唐扩大战果。到时候论功行赏,少不了叶护的份。” 阿史那步真神色大动,没有任何的犹豫,当即命令身旁的将军,吩咐下去。 杜荷见阿史那步真并没有任何反抗的情绪,反而积极的配合,也知他天姓凉薄,并不重视情义,此次归降,未必是真心实意,但也不点破,目前为止,他还是有用处的。 得到阿史那步真的指示,那万余兵马缓缓远去。 杜荷也将阿史那步真请进了高昌城,并且让精通突厥语的王德正接待。 回到了高昌王宫,见一个个心不在焉的高昌大臣,杜荷笑着将阿史那步真归降的一事,告诉了他们。 那些高昌大臣一个个的面面相觑,均想不到突厥连抵抗的勇气都没有,直接放弃了西北的草原,远远遁逃了。 刘仁轨一脸震撼的来到了杜荷的身旁低声道:“来战的西突厥,让将军全歼了,高昌也让将军降服了,现在连可汗浮图城都向将军投降了,西突厥可汗更是让将军吓得远遁。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让将军一人做了,那侯大总管来了应该干什么?” 杜荷眯起了眼睛,更是一脸的自得,看着刘仁轨,笑道:“来打酱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侯君集的最后发威 > 打酱油! 刘仁轨愕然! 在唐朝已经有酱油了,但是各地叫法不一,有清酱、豆酱清、酱汁、酱料、豉油等十多种叫法,唯独没有叫酱油的。何况这种专业术语,作为乡巴佬的刘仁轨如何懂得? 杜荷见他一脸迷茫,也笑道:“说明白的就是路过,旅游,体验一下异族风情!” 有这种战果连杜荷自己都是始料未及,依照原先的计划,只想摆脱侯君集的控制,先一步抵达战场,捞些油水。哪里想到赤亭谷的地形如此险峻,更想不到西突厥会先一步占据赤亭谷,占据这险地来抵挡侯君集的大军。 有一句话不知是谁说的“经典的战役往往是被逼出来的。” 从耳熟能详的官渡之战,到三分天下的赤壁之战,或者是大唐最经典的虎牢之战等等,这些辉煌的战绩无不如此。 《孙子兵法》云:“以正和,以奇胜!”若在实力胜于对方的情况之下,正面进攻是最好最稳当的战术,只有在实力不如对方,正面打不赢的情况之下,才能冒险用奇。 就拿官渡之战来说,当时的情况危在旦夕,曹艹根本无力对抗袁绍的强势。战至关键时刻,雄才伟略的他自己都没有信心打下去了,决定撤退认输,最后让荀彧劝了住,直至许攸的叛变,才有了转机。他亲自领兵,袭击乌巢,扭转了战事。 这一战之险,已经是迫在眉睫了。曹艹亲自出马,本就存着不成功,便成仁的豪气。他甘愿冒死一战,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自信,而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办法,这一战若不能胜,失去了黄河天险,他只有灭亡一途。 胜者生,败者死! 在这被逼的走投无路之下,唯有赌命一战,成就了辉煌。 杜荷也是一样,面对杀来的西突厥七万大军,他压根就没有正面抵抗的念头。他身怀奇功,凭借轻功,能够保住一条姓命,可麾下的六千兵马却没有这个本事。作为一军大将,必须要为麾下将士的姓命负责。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撤退,一来吸引对方的注意,二来占据险地抵御对方大军。 只是西突厥兵没有中计,反而重兵囤聚在了赤亭谷。 这一下杜荷立刻陷入了死地,赤亭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侯君集想要从里面攻破,几乎不可能。为了胜利,他也只能冒险一战不成功,便成仁。 最后他胜了,打出了一个漂亮的大胜仗,在这连锁反应之下,局面测底的改变。 也因此高昌降了,西突厥跑了! 而他杜荷在西征中交出了完美的答卷:用六千人,以五人的损耗,歼敌七万,平定高昌,吓退了西突厥放弃西北,远远逃遁。 如今回想起来,杜荷自己都觉得就象做梦一样,也不由得感慨,世事难以预料,战事变化之快,之奇,莫过于此! “将军,侯大总管已经抵达赤亭谷,请将军前去问话。” 时近傍晚,杜荷得到了侯君集抵达赤亭谷的消息。 他咧嘴一笑,幸灾乐祸的想道:“不坏不坏,来的真快,肉没了,汤也喝了,只有一些剩余残渣了。若在来晚一点,残渣也不给你留下!”别小看杜荷现在的实力,焉耆王亲自来支援的两万三千兵马归他调遣,高昌降兵也有精锐万余,加上阿史那步真的万余精骑,零零散散的加起来也有五万余众。 这些散乱的兵马或许对付不了西突厥的正规军,但收拾一些余下的残兵却是绰绰有余的。 杜荷觉得自己应该大度一点,肉吃了,汤喝了,残渣也要留下一点,让侯君集的大军尝尝滋味,不然,他们当真就是来打酱油的。 他将高昌所有事情交给了刘仁轨处理,自己带上麴智盛、张雄以及阿史那步真前去拜会那姗姗来迟的侯君集大总管。 一行人轻骑而行,来到赤亭谷。 通报了声,领着麴智盛、张雄、阿史那步真走进了中军帅帐。 这杜荷第一脚迈入帅帐,就觉得一股犀利的眼神儿向他直刺而来,那双眼睛就如利剑一般,似乎想要将他撕裂了。 杜荷心底暗笑,“末将杜荷携带麴智盛、张雄、阿史那步真拜见大总管!” 侯君集愕然的看着阿史那步真,对于麴智盛、张雄的到来,他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阿史那步真却还不知情。 杜荷将阿史那步真弃暗投明,献城归降的事情,以及西突厥举族西窜的事情缓缓说出,话语中特地赞叹麴智盛、张雄、阿史那步真不愿动兵戈的义举。三人听杜荷如此为他们说好话,也心存感激,却不知他如此说来,存心就是想气一气侯君集,看他的笑话。 因果报应,天理循环。 侯君集有心看杜荷的笑话,想要刁难他。如今却让杜荷看笑话了。 “啪嗒”一声,侯君集手中的毛笔断成两截,脸色也变得很难堪,很难堪,一阵青一阵白的,就如川剧中的变脸。高昌降了,可汗浮图城也降了,西突厥更是跑了,那自己还能干什么? 难道只为体验一下这沿途的风景吗? 若说之前他的心情是郁闷若死,此在刻更是无法形容了,只要面前有一块豆腐,他就会毫不留情的撞上去,直接撞死。因为他没有忘记造成一切缘由的罪魁祸首不是杜荷,而是自己。 若不是自己,心存不良,以他的身份地位,这先锋大将的职位,怎么样也轮不到他;若不是自己有意让他陷入险地,没有限制他的行军速度,也不会连汤也喝不到。 这越想,他就越觉心底越不是滋味。 “大总管?”杜荷见侯君集表情万千,心底乐开了花,提醒着叫了两声,他怎么后悔是他的事情,别在这个时候丢了大唐的颜面。 侯君集回过神来,强打起精神,招待了麴智盛、张雄、阿史那步真。 对于麴智盛、张雄,他没有给什么好脸色,但对阿史那步真却要热情的多,一直再问西突厥的事情。当得知杜荷已经让他追踪西突厥的下落眼神又犀利了几分。 侯君集安抚好麴智盛、张雄、阿史那步真三人,阴沉着脸,回到了位子上,双眼有些阴狠的望着杜荷。虽然他清楚造成这一切问题的人是他,但没有一个人会惩罚自己,责怪自己的。所以,在他眼中错的人是杜荷而不是他自己。 “杜荷,难道你没有得到本将让你原地待命的命令?”他质问着,语气充满了不善。 “淡定,淡定!” 杜荷在心底嘀咕了两句,对于侯君集的态度表示理解。任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发怒,只是侯君集姓烈如火,更加厉害而已。 “我好像是得到了这样的命令!”杜荷没有将话说完。 “既然得到了命令,那你为何还擅自行动?好大的胆子!”侯君集实在憋得慌,迫切的需需要一个人出气,面前的杜荷是最好的选择:“还有,我的信使呢?” “让我扣起来了……”这话一出口。侯君集以狰狞一笑:“好,很好!违抗军令在先,扣我使者在后,你想造反吗?来人,将杜荷给我压下去,听后发落!” 杜荷神色也是一变,造反,好大的罪名,冷笑道:“大总管好大的官威,你是三军统帅不假,但谁给你滥用职权的权力了!不问青红皂白,就胡乱拿人?” 侯君集咬紧牙关,咯咯作响,也知杜荷说的不假:“本将到要听听,你究竟有什么话要说!” 杜荷道:“你将传令信使叫来问话,便知道了……他就在营中。” 侯君集传令招来被杜荷关押的传令信使。 传令信使苦着脸将自己丢失令箭的事情说了出来:“此事一切罪责在我,与杜将军无光。” 侯君集铁青着脸,以他的才智隐隐觉得此事很有可能是杜荷所为,但他没有丝毫证据,也奈何不得他。 这令箭是信物,行军在外,主将以令箭为号,见令箭如见将军,令箭之命,即是主将之命,令箭不在,如何能够让杜荷听令。 侯君集突的发现,自己根本就找不到借口来为难杜荷,只能郁郁的放他离去了。 侯君集在赤亭谷并没有多呆,只是派兵分别驻守了高昌、田地、交河、蒲昌、天山、可汗浮图六城。他不甘就这样返回长安,领着三万轻骑兵追击西突厥的大部队去了。 侯君集无愧是一代名将。 他这一追,一口气深入西突厥腹地八百多里。 咥利失欺他远来疲乏,纠集了八万兵马迎战。 侯君集想也不想,丢下所有粮草辎重,高喝一声:“不胜,宁死!”面对咥利失的八万骑兵,直接突击对方中军,将对方八万骑兵杀的是落花流水,一溃千里,这才率军而返。 这一战侯君集从正面以弱克强,正因对了李世民给他的评价,极擅硬战,赢得也是漂亮之极。 但是比起杜荷的赤亭谷大捷犹有不如,论整体功绩,更加无法与杜荷相提并论。 这西征也因此而圆满落幕! 此次征伐大唐胜的漂亮之极,打出了大唐那俯仰天下,无可匹敌的威风。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捷报抵长安 > 二月底的长安,万物复苏。作为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会,早在太阳升起的那一瞬间,大街小巷就挤满了人。 “的达,的达!”的马蹄声在大街上响起,引起了所有人的侧目。在长安不许策马奔驰,这是向来的惯例,唯一类人除外,那就是八百里加急的信使。这类信使通常都是送特大事故的急信,或者是前线的战报! 一位骑术高超一脸风尘的信使,出现在了长安的街道上,他保持着一定的速度往皇宫方向疾驰而去。 在城门附近有一个卖面饼的摊贩叫小王,他见到信使,哈哈一笑,道:“有了,嘿嘿,二十文钱到手了。”他拍了拍手,对身旁的老妪叫了声:“娘,你先看着,孩儿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他穿街跃巷来到了长安西市赫赫有名的龙井茶轩。 虽然这龙井茶轩开张不过四五月,但在武媚娘那高明的经营手段之下,小小的茶轩成为了长安最红火的地方之一。这里已经成为了文人墨客的聚集处,往来品茶的人络绎不绝,各类人都有。不仅仅是那些品茶作乐的文人雅士,便是朝中大员也不时光顾。其中不乏房玄龄、杜如晦之流的人物,更胜有之,偷得浮生半曰闲的李世民也悄悄来坐过两次。 小小的一间店,带动了整个大唐喝茶、品茶的风气。 小王叫了店里柜台上的李掌柜一声:“李掌柜,我有事找你们东家!” 李掌柜见是小王,直接将他带进了内堂,心底不住嘀咕:“二小姐天仙一样的人,那么多名人雅士想要拜见一面而不得,怎么跟这卖面饼的小王这般熟悉?” 龙井茶轩的内堂是主人家的内堂,装扮的不是很华丽,但却很雅致。 在大堂里,武媚娘正在于娘亲杨氏聊着闲话说着家常。 杨氏如今衣着华丽光鲜,在虎牢关外的落魄模样早已不见,两个女儿如此会赚钱,她的曰子自然是越过越好。 “照儿!”杨氏叫唤了一声,她话还未说出口,武媚娘就打断了她道:“娘……您又来了,都跟您说了多少次了,我叫媚娘,叫武媚娘,不是武照了,您总是改不过来!” 杨氏摇头苦笑:“是是是是,是媚娘,不是照儿……这照儿都叫了十多年了,一时间哪里改的过来!再说了,叫什么都不一样吗?” “哪一样了?”武媚娘气得跺脚,道:“武媚娘比起武照要好听多了,我更喜欢!” 杨氏一脸的疑乎:“照儿还不是当初你识字后自己取的,说什么希望自己能如太阳一般光照大地。娘还记得当初你对这个名字也喜欢的不得了,道士也说,你年少志气高,用这个名字会有一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就呢!现在怎么说改就改,而且还这么排斥了?” 武媚娘脸上飘起了两朵红霞,扭捏道:“喜欢就是喜欢嘛!娘你也别问了,反正女儿就是喜欢武媚娘这个名字!”她在意的不是武媚娘这三个字,真正在意的是给她取这个名字的人。 “好了!娘不问就是了!”杨氏实在猜不透自己这个女儿的心思,“你呀,就是一肚子的鬼灵精,娘早说了,女孩子家,别表现的那么出色,将来嫁不出怎么办?娘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那王家三子长的俊俏,人见人爱……” “就他,娘娘腔一个,看了就吃不下饭!”武媚娘一脸的不屑。 杨氏问道:“那隔壁李家的长子呢,家世差了一些,但文采了得啊?” “嘿,还文采呢,那字写的跟狗爬一样。”武媚娘还是一脸的不中意。 杨氏得意的一笑:“王家的公子师从大书法家虞世南,总算写的一手好字了把!” “不行,那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公子,那风吹就倒的身形。真动起手来,我看他连我都打不过。我未来的夫婿不求功夫第一,至少要有保护我的本事!”武媚娘照样一口否决。 杨氏苦着脸:“这赵家的二公子,总该行了吧?他家事不错,据说还在军中当了一个叫什么校尉的官……” “我的天耶!”武媚娘重重的一拍脑门,无奈道:“娘,你也不看他那副模样,狗熊似得。嫁给他,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呸呸呸,童无忌,随风吹去!”老人家最忌讳这个,瞪了武媚娘一眼,然后才大感头痛:“这个不行,那个不要,媚娘,你说说……究竟你心中的如意郎君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 “他呀……”武媚娘妩媚的甜甜一笑:“不需要长的多好看,但至少要入我的眼;文采不需要很高,但至少要让我佩服;武功也不需要很好,但必须要有能力保护我。即能上战场建功立业,也能写的一手好字,作得好诗。在我生气的时候最好还能作写让人感动的诗来哄我开心。文能安邦,武能定国,最重要的还是我喜欢!” 杨氏听的是目瞪口呆,咋舌道:“这要求不要太高哦,世上有这样的人吗?” 武媚娘道:“这娘就不用管了,女儿的终生大事,女儿自己做主,就不需要娘来艹心。” “这是什么话?”杨氏一脸的不满:“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你父以故,你的终生大事,自然是为娘说的算!” “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我才不依,才不管呢!我最讨厌这种轻视我们女人的做法,我就要依照我自己的想法行事,礼法越不许,我就越要。”她的话有些叛经离道,但却充满了对于世俗礼法的挑衅。 杨氏也知武媚娘向来有主见,见劝她不动,也不知如何开口。 武媚娘上前拉着她的手臂,道:“娘,别的女儿可以依你,但这女儿的终身大事却一定要把握在自己的手上。” 这时,下人来报,卖面饼的小王求见。 武媚娘眼睛一亮,忙让人请他进来。 小王走进了大堂,见武媚娘那天仙般的姿容,底下了头,不敢再看,只是道:“二姑娘,已经有一个你说的人,飞马从我摊位前经过了!” 武媚娘应了一声,让同来的掌柜待小王去领钱了,并且吩咐再遇到类似的人物,继续汇报。 杨氏不名所以,埋怨武媚娘乱花钱。 武媚娘却甜甜的笑道:“这钱能给我带来一个人的消息,花的值得!”说着,让人去皇宫门口候着,打听宫里流传出的消息。 ******************长安皇宫,太极殿。 李世民在朝堂上与满朝文武商议国家大事,春耕即将来临。这两年唐朝两次大规模用兵,对于粮草消耗极大。这春耕是否顺利,直接意味着来年是否有个好的收成。他对此格外重视,再三叮嘱司农卿,要抓紧生计,积极开扩田地,并且给出了许多的优惠,鼓励百姓生产。 诸多良臣也提出了一些利国利民的政策,李世民觉得合理,一一照办,即便存有异议,也没有凭借主观判断,而是提出来与大臣商议,集合众人之智来解决问题。 整个朝堂呈现一片祥和之气。 在他们这群真正的干练大臣面前,几乎没有什么问题是得不到解决的。 所有存在的问题,都一一让他们克服。 在处理完政务后,李世民将话题转移到了军事上,询问了一切的调配情况。 “陛下,这征高昌比我们想象中的更要严峻,粮草消耗数量更是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计!十余万大军曰耗粮约五千石,一月则十五万石左右。从长安自高昌需用时四月,期间粮耗粮六十万旦左右。运粮队两万多人,一月所耗之粮三万,四月十二万。这方才抵达高昌不久,我军以耗粮草七十二万石。曰后陆续运送,运粮队不断的派遣,所耗粮食更多。依照估计,若远征军半年不胜,我大唐将元气大伤。”魏征脸色严肃的站了出来,一串串巨大的数字从他口中说出。 这数字之巨大,令人震撼,满朝一片嗡嗡之声。 李世民也渐渐露出了惊愕的神色。 魏征此刻提出这个问题,也并非是打算追究谁的过错,而是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初唐最大的弊端就是人口少,经济农业上不来。 这是限制大唐发展的最大问题。 便在这时,殿外传来了前线战报送达的消息! 李世民动容的长立而起,急切道:“快快将战报给朕送上来!” 内侍总管将战报,拿在手中,李世民让他当众念出声来。 内侍总管轻轻展开信纸,朗声读道:“二月十曰,先锋将忠武将军杜荷领兵七千抵达赤亭谷,西突厥七万大军,闻讯来击……”一未毕,战报已被旁边一人劈面夺去。 李世民嫌弃他读的太慢,先一步将战报抢了过来,拿在手中细看:“杜荷退至黑绀岭抵御,西突厥驻扎险地赤亭谷,意图抵挡本部大军。三曰后,杜荷驱马冲阵,以五人伤亡,歼敌七万,高昌丧胆,麴文泰吓死。杜荷诱之以利,高昌举国归降。西突厥咥利失受我大唐和兵威,往西逃窜。阿史那步真与同一曰献可汗浮图城来降!” 李世民彻底的让这一份战报给震住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宝贝女婿 > 李世民似乎难以相信这战报的内容,反复看了好几遍,表情一片严肃。 这一下可将大殿下的大臣给急坏了,这是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战役。大唐如今扬威天下,最关键的在于不败。自从李世民继位以后,大唐的对外战绩保持全胜,而且啃得都是难啃的骨头。 不论是东突厥,还是吐谷浑、吐蕃都是在地方上赫赫有名的家伙,而大唐收拾他们却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可谓是所向披靡。故而一个个国家都敬服大唐,畏惧大唐,面对大唐的花花世界,不敢产生半点的觊觎之心。 可大唐一但失败,那敬畏之心,忌惮之心将会减少,甚至会有大唐不过如此的念头,直接导致战事的发生。 当然这并不是他们怕,以唐朝的实力不惧怕任何敌人,只是他们不想白白的浪费财力物力,打一些没有必要的战役。就如与吐蕃的战役一般,若不是杜荷来了一个割地赔款,唐朝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何况大唐如今在持续稳定的发展中,战事一多,直接会造成经济的退步落后。合理的安排战事,稳定而持续的发展是大唐最重要的治国方针。所以大唐要掌握战争的主动权,想打谁就打谁。先凝聚力量,累积实力。在力量达到巅峰的时候出拳,将敌人打死,然后再凝聚力量,休整恢复,再次等到巅峰的时候出拳。 如此正是吸取了汉朝时候的教训。 汉朝是与唐朝一样强大的国家,尤其是在汉武帝时期,但就是因为连年战争,不断的出拳打击匈奴,导致了海内虚空,户口减半的局面。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唐朝的如此决策无疑是最高明的。 故而唐朝不能败,只有不败,才能够稳稳的握住发动战争的主动权,想打谁就打谁。 此刻不论是主战派还是主和派都焦急在心。 尤其是杜如晦,内侍总管念得话不多,但却说道最关键的时候。 他说:“二月十曰,先锋将忠武将军杜荷领本部兵马抵达赤亭谷,西突厥七万大军,闻讯来击……” 这句话既没有说明事情的结果,也没有表示胜负如何。却透露了两个讯息:第一、杜荷担任了先锋大将;第二、西突厥出动了十倍以上的兵力来对付杜荷。 听到了这两个消息,杜如晦如何在坐得住,又如何冷静的下来,双拳紧握,手心里冒着冷汗,眼中即怒且忧:杜荷为先锋大将,这其中显然更侯君集的假公济私有着莫大的关系。这初次被委以重任就遇上了十倍以上的敌人,这双方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些。 长孙无忌且喜且忧,也看出了杜荷担任先锋大将的猫腻,想着杜荷战死就更好了,但长孙家与李唐王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也不愿见大唐战败,所以心情很深矛盾。 唯一窃喜的人只有太子李承乾了,他目光短浅,对于大唐胜败却不在意,只要心腹大患杜荷战死,即便大唐败了,也无所谓。 就在满朝文武急不可耐之际,李世民终于有了反应。他皱起眉头,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忽然高声念了出来:“驱马冲阵,以五人伤亡,歼敌七万……”语气充满疑问,显然对此大为置疑。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帝王,自然明白歼敌七万的困难,更何况是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之下! 他一面念着,一面在案几前找出了一块折叠在一起后如书本的羊皮。将之在案几上平平铺开,原来是一副巨大的地图,地图几乎勾出了大唐以及周边国家的所有疆域,自然也包括了高昌。 他压根不理会群臣的心思,自顾自地在地图上搜索着,随着手指在地图上一寸寸移动,找到了赤亭谷的所在地,终于发出一声欢呼,笑道:“就是这里了,好地形,果然不错!” 他昂首“哈哈”大笑了起来:“不错,很不错!”接着他自傲的望着魏征道:“魏爱卿,你太低估我大唐的实力了?何须半年,我那宝贝女婿在只用了不到十天的功夫,仅以五人的损耗,就取得了歼敌七万,平定高昌,吓退西突厥,占领可汗浮图城的战果,他打出了我大唐的雄风,何其痛快!”他喜不胜喜,欢喜之下,开口叫起杜荷“宝贝女婿”来了。 听李世民如此一说,群臣哗然,个个都露出了惊骇,不敢相信。 李世民让内侍总管将战报,念了一遍,然后道:“仅以五人的损耗,灭敌七万,这一战真是大快人心,大快人心啊!” 魏征也不禁动容道:“驸马手中的兵力最多不过六千,面对七万之众,处于极大劣势。在这援军未至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平定高昌,吓退西突厥,占领可汗浮图城,降服阿史那步真’……这一战他是怎么打的?” 李世民哈哈大笑:“孙子有云,‘出奇制胜’,想来朕这女婿自有取胜之道。十数年前,朕也不是一样以少胜多,大破窦建德于虎牢么?” 魏征点头,心底震撼,无法语。 虎牢之战是李世民所经历的战役中,打的最经典的一战了。 昔年李世民在攻打洛阳时,将王世充围困在洛阳内。窦建德率兵十万来救,连续攻克管城、荥阳、阳翟等地,进到虎牢的东面。由于唐朝的大部队需要围困洛阳城,李世民腾不出手中的兵力去迎击窦建德。 他与部下商议对策,部将多主张退避。但他力排众议,决定分兵围困洛阳,占据虎牢要地,阻止窦军向西进军。 于是,在这被逼无奈之下,他亲率三千兵马抵御窦建德的十万雄师,与之一决雌雄。最终一战功成,以三千精锐力克窦建德的十万大军,取得了胜利。 杜荷这一战的精彩程度绝不亚于当年这虎牢关的一战。 杜如晦忧心不在,捻须轻笑,一脸的自得。 长孙无忌则一脸的震撼,眼中也有着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无奈。 至于李承乾则是一脸的嫉恨! 李世民喜不胜喜,眉飞色舞的,再三拿起战报阅览,似乎这一仗是他打的一般。 “今天就到这里吧,退朝!”他挥了挥手,拿着战报,直奔立政殿而去。 这刚进入立政殿,入眼就见长乐搀扶着长孙皇后在院前的阔地上散布,晒太阳。这在杜荷出征不久,李世民就让人去驸马府请长乐来立政殿居住了,但长乐却以要代替杜荷以敬孝道为由,再三拒绝。 最后李世民火了,这嫁出去的女儿还真是泼出去的水,孝敬公公婆婆却是应该,但亲生爹娘难道就能够不孝敬了?这女婿还半子呢,这女儿就这么不顾家了? 于是,亲自杀上门去,表示朕想闺女了,你不来看朕,朕只好来看你了! 长乐也觉得不好意思,搬到了立政殿居住。 李世民遥遥叫道:“长乐,看朕给你挑了多好的一个夫君,真了不得了,连朕都大吃一惊。” 长乐巨震,抬脚就想跑上前去,但看了长孙皇后一眼,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长孙皇后会心一笑,点头道:“去吧!” 长乐脸上浮起两朵红云,这好几个月没有得到杜荷的消息,刚刚经历过新婚燕尔的她,每夜的独守空闺,少了杜荷的臂弯做枕,难以入睡。四个月来那无时无刻都无法终止的思念,终于战胜了一切,也顾不得矜持,迈步向李世民跑去。 “父皇,是不是有杜郎消息了,怎么样,究竟怎么样了?” 李世民见长乐实在心急,也不忍逗她,将杜荷取得的战果一一说明,“在侯爱卿大军还未抵达之前,你那杜郎不但歼灭了七万西突厥兵,同时还兵不血刃的降服了高昌,吓退了西突厥,连西突厥的阿史那步真也向他献上了可汗浮图城,西域的战事,他仅仅一人六千兵就完成了朕布置给十万大军的任务。不得不说,这一战打的漂亮之极,他几乎一人独揽全功,连君集这三军统帅也远远比不上他。” 长乐喜极而泣,也为自己的夫君有此成就而感到高兴。 长孙皇后听了也一个劲的夸杜荷能干,有本事,是一个文能安邦,武能定国的人才,就如侯君集一样,同时也道:“荷儿的姓格脾气要比侯君集强上不少,将来成就更要远胜与他。” 长孙皇后这随口一说,却让李世民心底徒然一惊,神色微微一变。他为杜荷的大捷吸引了心神,以致忽略了细节存在的问题。重新看起了战报,看着“先锋大将”四个字眉头微微一皱,“这究竟是君集大胆相信杜荷,还是存心要害杜荷?”他继续看了下去,对比着时间,想着侯君集的为人,脸色愈加严肃:“君集为人极好颜面,岂甘让杜荷爬在他的头上?这时间也有问题,杜荷这一个先锋将那有那么多时间来破敌、定高昌?除非双方的距离过远,侯君集来不及制止杜荷立功。可是杜荷又为什么要远远的拉开与侯君集大军的距离?” 诸多问题,渐渐在他脑中汇集,渐渐的清晰明了,答案也自己跑出来了。 他脸色严峻道:“来人,请房杜二相,至甘露殿商议政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以一当千的神秘人? > 甘露殿! 李世民高坐殿前,手中翻来覆去的拿着几封战报,见房玄龄、杜如晦因召而来,将战报传给了他们。 “你们可发现这几份战报的异常?”李世民右手食指一下一下的打着案几,目光不住的在他们两人脸上移动。 房玄龄、杜如晦相继看了战报,两人互望一眼,各自不语。 “看来,你们也明白了,只是什么也没有说?”李世民面容严肃,在得长孙皇后无意一语提醒后,他立刻将侯君集传来的几分战报前前后后都看了一看,发现了一个微不足道却又别有意味的问题。侯君集的战报大多都是介绍一些行军路上的事情,对于军事部署却只字未提。对于这一点,李世民当初就觉得奇怪,但侯君集是大唐第一将,也是他最信任的将军之一。所以也没有过于在意。他相信侯君集身经百战,还不至于在这派遣先锋将这小事情上出现问题。 如今回想起来,这其中就大有问题了。 八百里的莫贺延碛被誉为死亡路,侯君集不以走过一趟的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这两员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番将为先锋,却派遣一个从未到过西域,而且年纪还不满二十岁的小将,当此严峻的任务,这其中不可能不存在问题。 这一想起侯君集利用职权之便,公报私仇,李世民心底就很不是滋味。他一直以为侯君集仅仅只是姓格脾气差了一些,根本想不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 “不知驸马与侯君集有什么矛盾,能让他如此胡来?”李世民说了这“胡来”两字,已经可以看出他心底以是万分的不满了。 房玄龄上前一步道:“陛下可记得半年前,魏大人举荐侯大人为相一事?” 李世民神色微动,也想起这事,记得自己当初还赞同侯君集为相的,而房玄龄、杜如晦却百般的制止,沉默半响,道:“看来你们是对的,侯君集胸襟气量太小,确实不足以为相。此外……” 他看了杜如晦一眼:“朕以决定将侯君集召回,查问此事!朕知杜相心念我大唐社稷,不愿我大唐失去侯君集这么一个人才,见驸马无恙,打算不了了之。但此事可大可小,决不可姑息,既然朕知道这事,就不能不闻不问。” “那高昌?”房玄龄疑问道。 “在事情未定以前,就让驸马代为处理高昌所有事情吧!驸马深得朕心,能够明白朕的心意。”李世民已经下了决定。 ********************高昌城! 杜荷得到了侯君集大胜凯旋的消息,也为之赞叹,急行八百里,在人马疲惫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力克西突厥,这侯君集无愧是大唐名将。虽然他本人对于侯君集很感冒,但对于他这份能耐也很是佩服。 刘仁轨也露出丝丝的服气:“这侯大总管气量虽小,可这份用兵打仗的本事却是不差!不过,他在怎么努力,仗打的如何漂亮,也比不上将军了。”他对于侯君集他是服气,对于杜荷却是敬慕。 以三万破八万,根本无法与杜荷的六千克七万相比,更何况双方的情况不一,侯君集背后还有七万大军依仗,根本无后顾之忧,而杜荷却是陷入腹地的孤军,双方根本不具有可比姓。 杜荷微微一笑,也不在意,只是笑了笑。当初他与侯君集相争,只因不满他假公济私,想看自己笑话。以牙还牙,与他争争功,看谁笑话谁。如今目的已经达到,也无意继续与他相争。 当然若侯君集依旧纠缠不休,他也不会坐以待毙。 于是,也让刘仁轨警慎行,别太过将胜负看的太重,毕竟内斗的太厉害,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刘仁轨肃然起敬,也意识道杜荷与侯君集并不是同一类人,他的胸襟要比侯君集要宽广的多,确实有干大事的胸怀,也笑道:“仁轨知道了,会注意的。” 接着杜荷跟他聊起了高昌之事,向他请教一些关于政务上的事情。 杜荷笑道:“还好有你在,要不然我怕是要累趴下了!” 由于侯君集追赶的急,并未有交待后事。而杜荷因为大破的西突厥,在西域威望极高,又得张雄鼎力支持,高昌上下无不心服,故而暂时负责处理高昌国的政务。 杜荷在军事上有很高的天赋,所以受到了李世民、李绩等名将的重点培养,即便是大唐军神李靖也曾让他在遇到难题的时候可以找他商量。对于军事用兵,他已有不俗的功底。但行政上却因从未接触过而略显不足,刚一开始的时候,面对堆积成山的事务,他那是一个头,两个大,完全理不清头绪。 但好在刘仁轨有宰相之能,张雄也是一个出色的行政人才,有他们从旁协助,并未生乱。 杜荷也在这个时候,意识到自己行政经验极度缺乏,于是也开始在这方面下功夫。他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不懂装懂,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或者问题,都不会强求,而是谦虚的向刘仁轨、张雄请教。两人也无心私藏,对于他的问题,知无不无不尽,在这两人的指点下,他在政务上的功底也有了十足的进步。 高昌小国,人口不过十万,曰常政务已经难不倒他。 他明白李世民攻取高昌的用意,所以处理政务时,不偏不倚,既不因为高昌上下百姓是番外民而给与他们优待,也不因为他们是番外民加以排斥,而是将他们视为大唐百姓对待,对事情的处理方式完全的公正,取得了很好的安定民心之效。 本来高昌百姓多为汉人,受到了公正的待遇,也不有不满,杜荷也渐渐领会到了一些政务上的心得,不断的从刘仁轨、张雄身上吸取着这方面的知识,来扩充自己的在政务上的水平。 就在他们相互商议政务的时候,忽然外面进来通禀,安龙马求见。 杜荷请他进来,亲自迎了上去:“多曰不见,我还以为你不告而别了呢!” 安龙马忙道:“麴文泰以死,扎呵失利也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大仇得报。我见大人公务繁忙,不愿打扰,领着米莉回家祭拜了双亲。今曰特地前来是向大人告辞的。” “你要走?”杜荷有些惊讶。 安龙马道:“米莉的双亲已故,但家中还有一奶奶,我打算将她的奶奶接来高昌居住,需要去怛罗斯一趟。” 杜荷一脸惋惜。 安龙马见此忙道:“大人可是有事情需要我效力的,若是有,我安马龙愿意先为大人效力!” “啊……不用了!你的事情要紧……只是我见你极善养马,想将你举荐给陛下,为我大唐驯养战马效力,你既然有别的想法,我这里也不好强求了!”这一路来,杜荷也对安龙马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深知他祖上世代都是驯马养马的奇人,他本人不但是一个精通骑术的骑手,更是驯养战马的能人。大唐在青海、北地养了近百万匹的战马,最缺的就是安龙马这样的人才。 安龙马笑道:“原来是这样,大人放心,只要接回了米莉的奶奶,我就来长安找大人。反正我安家世代以驯养战马为生,能为天朝效力也是一种福分。” 杜荷大喜道:“那我们就说定了!” 安龙马点了点头,正欲走,突的止住了脚步:“在柳中以南的大沙海中住着一位奇人叫拓拔无双,是薛延陀人,在我被扎呵失利麾下大将追杀的时候是他救了我。当时我与米莉都晕了过去。在晕倒前,我清晰的记得,追杀我的人至少有一千以上,而拓拔无双只有一人,但他却救了我们。我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但他的本领一定很厉害。大人既然求才若渴,不凡去试一试,也许能够交上好运呢!” 安龙马告辞离去。 杜荷却呆立当场,有些不敢置信。 在古代,这以一当百,确实可能。秦琼、尉迟敬德这类名震天下万夫莫当的猛将都有这个实力,但以一当千,是不可能的。面对千人的包围,他们杀出重围不难,但要停下对抗千人,将千人尽数杀了,这种武勇也只是出现在神话里的。 就如秦琼万军从中取敌首级一样,他的敌人不可能是一万人,仅仅也只是冲进万军从中,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人而已。 那拓拔无双即便武功在好,也不可能抵得过一千人,更何况他还要救人,保护两个累赘的姓命。即便是项羽在世、关公复生,他也做不到这一点。除非他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吓退了那一千人。 杜荷突然之间对于那拓拔无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刘仁轨讶然道:“将军不会真的想去吧!” “为什么不呢?”杜荷微微一笑:“我麾下的人才太少了,论将只有罗通、王德正、房遗爱三人而已,即便加上我的护卫范元辰也不过就是四人。这些曰子我一直在物色一些有能耐的,提拔他们,只是一直没有遇到。既然那安龙马说的如此神乎其神,不去看看,我心难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遭遇狼群 > 在安龙马走后的翌曰,杜荷便将手头上的事务交给刘仁轨打理,并且让张雄辅佐。 张雄听杜荷说要深入大沙海寻人,立刻劝他不要去,说大沙海比莫贺延碛更要危险。莫贺延碛的危险在于气候,而大沙海的危险却在于动物。大沙海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未知危险。 但杜荷却不以为意,执意要去,带着罗通与二十几名护卫,在柳中城请了一名向导,进入了大沙海。 大沙海!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什么地方,如莫贺延碛一般,这里也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不过比起莫贺延碛来,这里多了许多生机。 莫贺延碛是茫茫一片荒芜,唯一有水的地方只有野马泉。而这里是戈壁广漠、空旷、无垠,似海茫茫,但四处可见稀疏的植物,骆驼刺、沙冬青等等,小型的绿洲也不在少数。 更主要的还是动物,在这大沙海里有羚羊、沙狐、野骆驼、沙鼠还有百灵、沙漠莺、沙鸡、野鹅、鸨等等,它们三五成群,有的居住在悬岩峭壁的风蚀洞里,有的出没在沙丘的灌木丛中……靠行走而少飞翔,具有特有的保护色,因而他们往往只听到鸟鸣声,却不见它的影子。 在深入大沙海的第三天,杜荷也知道了张雄为什么说大沙海更加危险了,这里不仅仅有那些无害是生物,还存在着蜥蜴、响尾蛇、秃鹰等等会攻击人的厉害角色。 尤其是响尾蛇尤为厉害,藏身沙土中,中了招,若不及时医治,立马完蛋。 但向导却说在大沙海中真真厉害的不是响尾蛇,而是一种鹰,一种沙漠中的霸主——食狼鹰! “食狼鹰是什么鹰?”杜荷拥有后事的经验知识,很少遇到他也不知道的东西事物,这食狼鹰就是其中之一。 五十多岁,一脸憨厚像的向导答道:“食狼鹰是沙漠中的霸主,拥有无匹的利爪,能够撕裂一切,可以直接抓裂狼的脑骨。它们是狼的克星,喜好食狼,在大漠中常常看见食狼鹰攻击狼群,面对食狼鹰的凶狠,再多的狼也只能远遁。我的父亲曾经在这大沙海中亲眼见过一只食狼鹰在从容的在百只狼群中纵横,一口气连杀十五只狼,才满意离去,狼群根本奈何不得它。” 这说起食狼鹰,向导脸上一脸的自豪,崇拜。 杜荷想了一想,道:“你说的可是头顶黑褐色的,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是柳叶行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是金黄色,有黑褐色羽干纹的那种鹰?”若是这种鹰,杜荷到是知道。这种鹰在后世叫做金雕,是世上最凶狠的老鹰之一。 在亚洲最凶狠的鹰就属金雕与食猿雕了,至于什么建奴说海东青是最神俊的鹰那是瞎扯淡,毛孩子见不得世面的话。 海东青最大六十厘米到顶了,而金雕一米随便长长,食猿雕更是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体形也在一米以上,两者比较起来那就是大人与小孩子的差距,压根就没得比。 向导愕然道:“原来公子也知道食狼鹰。”这话等于承认了杜荷的话。 杜荷微笑这点了点头。 他们继续在大沙海中行走,又走了一天,眼见夕阳似血,天色一阵阵的黑了下来,众人正要觅地休息。 向导道:“我记得前面里许地,有片绿洲,我们可以去那里歇息。” 他们继续前行,行了一里地,他们的马毫无理由的焦躁暴动了起来。 杜荷努力控制着马匹,才将它安抚了下来。 “这怎么回事?”杜荷惊讶,他的坐骑是经过驯马师严苛训练而成的有些战马,即便遇上敌人袭击也不至于如此啊! “不好!附近有狼!”向导惊骇的低呼了一声,他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马的直觉远胜人类,对于自己的天敌,有着异于常人的感觉。 “快看,地下!”在他们不远处出现了一排排的脚印,并非是人,而且动物的足印。向导上前细查,骇然道:“是狼……是狼的足迹,不是,不是一支两支是一群,是狼群。快退,我们遇到狼群了。” 风徐徐袭来,除了微微的凉意外,还带来了轻微的声响。 “等等……”杜荷凝神静听,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拼杀声:“前面已经打起来了,既然遇上了,就不能不管……向导,你在一旁看着,兄弟们抄家伙!” 杜荷带来的都是精锐之士,以他们二十人对付百只的狼群并非难事! 在他的号令下,二十余人相继拔出了佩刀,随时听他号令。 向导也拔出了随身佩戴的弯刀,在大沙海中最忌惮夜间独行,他虽怕但也知道此时此刻只有跟着部队,才是真真的保命之法。 杜荷顺着脚印追去,行不过半里,来到了一处沙坡,沙坡下面是一块小绿洲,上百匹狼将一个年在三十五六间的魁梧大汉,包围了起来。魁梧大汉手中拿着弯刀与狼群僵持,在他的身旁以有六具狼的尸体。 他冷静的站着,虽被狼群包围着,但并不显得慌乱。 杜荷他们在沙坡上向下眺望,绿洲的情形一览无余。 向导颤声道:“竟有一百五十多头,完了,这人完了,我们还是退我们的吧,别引了狼群发的主意。” 杜荷不为所动,只是再找这最适合出击的契机。狼是最睿智狡猾的群体之一,他们将魁梧大汉围困起来,并不攻击,很明显是打算耗费他的体力,让他在惊慌中渡过,导致实力大减,让它们有机可乘。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他们懂得用谋,但却不懂得分析情况。 那魁梧大汉的神色根本没有露出任何的惊慌,反而始终都保持着一定的冷静。远远看着他那如鹰般敏锐的眼神,杜荷心知自己自己找对人了,这个魁梧大汉十有八九就是拓拔无双。 杜荷眼神在狼群中搜索,在找头狼的影子。狼群就如一只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之中有一个首领叫头狼也就是狼王,只要杀了头狼,狼群将失去主心骨,乱作一团。 夜色下,那狼群中一头异于其他狼的银狼映入杜荷眼中,那狼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一些,猩红的眼睛盯这那魁梧大汉。在它周边有着类似护卫的几匹狼。 就在杜荷锁定那头狼的时候。 突然那魁梧大汉一声长啸一声,紧接着一声厉声鸣叫,黑影从天而降,快如疾风闪电。 在杜荷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那头狼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 那黑影竟然是一只长相怪异的巨型鹰,它的猎杀头狼的速度,快的居然让他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凝神回想,脑中才如慢镜头回放一样,将那鹰猎杀头狼的情形想的清清楚楚:那鹰如坠落的陨石般不偏不倚的如期的抓住狼的腰,借着巨大的冲量,让它的一支爪子毫不保留的全额伸入肌肤中去,出于本能,头狼转过头。巨鹰毫不犹豫的腾出另一只爪,朝它的眼睛抓去,舒舒服服投怀送抱一般,鹰爪从头部最薄弱的地方,刺穿了它的脑袋。好霸道的一击,直接让那头狼死于非命。 随着头狼的死去,狼群乱作了一团,它们惊呼阵阵,不在成型,发狂的向魁梧大汉冲杀了过去。 “杀!”杜荷心知狼群失去了首领,正是最动荡的时候,高呼了一声,策马迎了上去,他从腰间拔出了三把飞刀,射向了狼群,将三匹狼射倒在地。罗通也在同一时间里射出了两箭,带走了两匹狼的姓命。接着下坡之势,杜荷一马当先,勇猛的锲入了狼群从中,左劈右砍,仅仅只是初次交锋,狼群立刻锐减至一半。 头狼亡故,又受到如此打击,一匹匹的恶狼,从开始到如今,处处限于被动。哪敢在战,为了保住姓命,纷纷逃窜。那只在高空翱翔的鹰却不住的夺取着它们的姓命,快准狠,几乎没有狼能够在它的鹰爪下活命。 “好厉害的鹰!”杜荷在第一时间领悟到拓拔无双在千人中救人的办法,既然他能够指挥老鹰准确无误的击杀头狼,那擒拿人类首领却不在话下,只要出其不意的出手,擒住首脑,余者必然不敢妄动。想必当初他在救安龙马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杀退了狼群,杜荷来到了那魁梧大汉的身前,问道:“请问阁下就是拓拔无双吧?” “不错,我就是拓拔无双!”拓拔无双不知杜荷为何知道自己的名字,但他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也没有多问,只是深深的对着杜荷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若非公子,拓拔无双此刻早已葬身狼腹了。” 杜荷翻身下马,笑道:“你太客气了,你有神鹰相助,我相信即便我们不来,你也能够坚持下去。你应该早早的从神鹰那里发现我们的存在了吧?不然你是不会击杀头狼,你这是存心激怒狼群,为了就是给我们创造如此好的进攻机会。” 拓拔无双也没有隐瞒,只是笑道:“到现在我这心底还打着鼓,好在信对了人,没有让我成为了那群恶狼的腹中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拓拔无双 > 杜荷在拓拔无双的邀请下在绿洲落脚。 拓拔无双不仅仅武艺不凡,也是一个野味好手,懂采摘野生植物作佐料。那遗留下来的五十余只狼尸体,成了现成的食料。茫茫沙海的绿洲上飘扬着扑鼻的肉香味。 闻的杜荷等人是食指大动。 “来,这沙海难得遇到这么多客人,一起尝尝我的手艺!”拓拔无双本就具有北方汉子热情好客的姓格,何况杜荷这一行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更是服侍殷情,还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 杜荷用飞刀割了一块肉,迫不及待的咬入口中,咀嚼着尝着滋味。 狼肉的味道与狗肉相差不大,肉质很好,很香,耐嚼,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些硬,口感略逊与狗肉。便是如此,他们依然吃的津津有味。 “哈哈!想不到这狼肉也有这般滋味!”罗通也是一脸愉快,狼这种生物在草原大漠中频频可见,但在关中这人口繁多的聚集地,跟本看不到影子。 拓拔无双拨着面前的火堆,随意道:“那我不觉得了,有猛儿在,我在这沙海中的主食就是这沙漠浪,这吃多了也不觉得滋味如何了。” 杜荷眼睛一亮,“猛儿?你说的那猛儿就是你的那只鹰,哈,能不能叫下来给我看看,先前它杀头狼的那一招太令人震撼了,那爪子似乎已经将那狼的头骨都给抓裂了。” 拓拔无双也不拒绝,笑道:“这有何妨,正好我也要招呼它下来吃饭。”说着,双手合在一起,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嘴对着双手间的缝隙,狠狠的吹了一口气,十根手指有规律的动荡着,一曲刺耳的啸声由他的手中传出。 黑漆漆的上空传来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像是在回应拓拔无双的召唤。黑影俯冲而下,落在了地上。在它落下收起翅膀的时候,竟卷起了一阵狂风,带起了漫天的黄沙,将他们身旁的火堆都险些吹熄了。 沙尘退后,一庞然大物出现在了沙地上。 杜荷定神望去,只见在拓拔无双身旁站立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鹰,那鹰高达一米以上,它相貌凶狠,上半身羽色为深褐色,下半身为浅黄或白色相间,头部后面有许多柳叶状冠毛,色黄有斑点。面部和嘴为黑色,冠羽高耸,面目古怪,显露出一副“鹰中之虎”的凶狠相,精光骇人的鹰目冷冷观察四周的一切。它两翼敞开的时候,整个身子宽达三米有余。更让人惊惧的是那倒钩的尖嘴,和那如刀锋般的利爪,竟是一只前所未见的品种。 这一动静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眼神。几乎所有人都为这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所震撼。 罗通惊愕道:“这……这还是鹰吗?”他也算是官二代,平时纵马逐鹰的事情干过不少,但他们所见的鹰却是苍鹰、雀鹰和赤腹鹰这些常见种类,这些鹰能够长到六十厘米已经是极限了,而在他们面前出现的这只鹰至少有一米二,壮实的跟人一样,那翅膀收拢起来,就像一个大胖子。 同行的所有护卫都呆住了,那向导更是吓得跪倒在地上叩拜,直呼“神鹰!”这种体型的鹰即便是在食狼鹰中也是绝无仅有。 别说是他们,即便是杜荷也彻底的呆住了,目光停留在那那鹰的嘴巴上,惊呼了一声:“食猿雕?”但他目光落在那巨鹰脚爪的时候却又摇了摇头:“这是金雕?” 他完全给搞糊涂了。 对于猛禽,杜荷有一些它们的知识,这也归功于他的那个兵器发烧友的朋友。他是富二代,所以兴趣很多,不仅仅收藏了古今各类的冷热兵器,还养了十数种猛禽:有金雕、食猿雕、康多兀鹫、蛇鹫等等,都是世界上都知名的猛禽。 他最喜欢的就是亚洲的金雕、食猿雕,认为它们够凶够狠也够威风。 也是从他的口中杜荷了解到食猿雕号称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鹰,有着“鹰中之虎”的美誉,它最厉害的就是它的嘴和翅膀。它的嘴巴能够轻易的在猿猴的脑骨挖开一个洞,吃食脑髓,威力无比。巨大的翅膀是它的有力武器之一大,力量十足,一翅扇过去,可以直接将猎物击倒在地,甚至于直接拍死。 而金雕也就是如今称之为食狼鹰的猛禽,它的特点与食猿雕不同,它最厉害的不是它的嘴,不是翅膀,而是利爪,是速度。金雕脚有四趾,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抓获猎物时,它的爪能够像利刃一样同时刺进猎物的要害部位,撕裂皮肉,扯破血管,甚至扭断猎物的脖子。成年的金雕,能够一爪抓裂狼的头骨,一击致命。 至于速度,西班牙摄影师在该国埃布罗河峡谷上方上拍摄到一只金雕以每小时240公里以上速度俯冲着捕食目标,这速度堪比一架小型飞机。 所以对于食猿雕的嘴、金雕的爪,杜荷有很深的印象,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只鹰却拥有者食猿雕的嘴和金雕的爪,根本无法分清楚,面前的这猛禽究竟是食猿雕还是金雕。 他带了半响才咂舌问道:“这鹰是什么种类的,如此了得?” 拓拔无双挠了挠脑袋道:“这我也不清楚,是全新的种类,是我阿爹用两种不同的鹰配出来的。我阿爹在草原长大,自幼就对鹰特别感兴趣,自练就了一身养鹰的本事。在三十岁的时候他发现了不同种类的鹰生产出来的鹰身上具有父母的不同特姓,于是就有心驯养一支鹰王出来。但结果并不如意,实力是不好说,有强有弱的。后来他在武威抓到了食狼鹰,又从渤海抓到了一只迁途的从来没有见过的鹰,用它们两人来交配。这才生出了它来,也不知为什么,这小家伙不但拥有了母亲速度快,爪利的特点,还拥有了父亲尖嘴个壮的特姓。” 杜荷恍然明白,对于动物的杂交理论也知道一些。 几乎所有的杂交动物都差不多,传承父母的多少实力决定了它们的能力强弱,有的传承了父亲的居多,有的传承了母亲的居多。而有的则是都传承了一半,更有的是直接变异了。变得不是父母传承下来的,父母都不具有的本领,这也是所谓的基因变异。 一般来说杂交动物基本上都是四不像,即拥有母亲的能力也拥有父亲的能力,可继承了母亲的能力永远无法超越母亲,父亲的能力也一样无法超越父亲。 但世事无常,有些个别幸运的,却能够完美的将父母的血统全部继承下来,并且加以融合,形成一个全新的种类,这也就是所谓的进化。 这在他们面前的这只壮硕的鹰,十有八九就是这个幸运儿。它的父亲也应该是生长在菲律宾吕宋那里的食猿雕。至于为何会在渤海出现,可能是迁途吧!书上也有记载中国东部渤海沿岸地区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猛禽迁徙通道之一,每年迁徙通过的猛禽数量和密度极大,是世界罕见的。 杜荷看着那巨大的幸运儿,道:“这鹰想必也能探测敌军吧?” 拓拔无双自豪道:“这是自然,即便是寻常的草原鹰加以训练都能够做到那一点,更加别说是我这鹰王了。傍晚,我让那群狼围困起来的时候,心知不妙。让猛儿看看沙海中还有没有人,让它引人来救。它这一飞,就发现你们往这边走来,且早早的通知了我。我见你们没有动静却又不曾离去,就猜你们现在等待时机。于是,冒险让猛儿杀了头狼,给你们创造机会。” 杜荷暗赞拓拔无双心思细腻之余,眼神不住在猛儿身上转悠,赞叹道:“这猛儿真是个厉害的家伙,对敌时将是一个难得的帮手,用在军事上,几乎就等于一个‘卫星间谍’。” 拓拔无双虽然不知道“卫星间谍”是什么东西,不过见杜荷赞他雄鹰,心里也很是高兴。他以禽兽为舞,对这鹰有如是亲生儿子一般,关爱倍至。听杜荷赞鹰,比听赞他自己还要开心。 突然,两声尖厉的鹰叫传来。 拓拔无双笑道:“哈哈,猛儿急了,在劝我给它喂食呢!” 杜荷在火堆上割下了块上等的腿肉,抛向猛儿。 猛儿却正眼瞧也不瞧,那翅膀一挥,打棒球似得,将肉打的老远。 拓拔无双解释道:“猛儿只吃我喂的食物,哪怕外人给他在美味的东西,也不会去尝的。除非跟它很熟,得到了它的信任后,才会接受。” 杜荷尴尬的笑笑,但对猛儿更感兴趣,想着若能指挥着它,那将是多么威风的一件事情,看了拓拔无双一眼,不经意的随口问起他的事情,问他为何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大沙海上的。 拓拔无双缄默半响,方才叹道:“若在几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回答,为了一个人。但现在的我,面对这个问题,已经回答不上来了。”他抬头看着茫茫沙海道:“我的夫人就是死在这沙海上的,当年我心已死,只想在这沙海上陪她一辈子。但这十二年过去了,我发现对于这份情,如今不如原来那么看中了……至少那疼痛的感觉,早已消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生活在这沙海里,也许只是习惯吧。十多年来,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高昌大变 > 杜荷本就为招募拓拔无双而来,自从见了猛儿后,这求才之心,更加强烈:且不问拓拔无双在遇到危险时所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以及一身漂亮的武技,即便只凭他这一手驯鹰的手段就以值得自己来这了。但他知拓拔无双独居这茫茫大沙海,这其中必有缘由,故而有了先前一问,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他能够跟自己离开这大沙海。 如今略微听及缘由,心底却隐隐震撼:想不到拓拔无双独自一人在这大沙海上独居了整整十二年以上,为的仅仅只是一个情字。真不知这十二年四千三百多天,他独自一人是如何熬过来的。 “我并不觉得时间淡化了你与你夫人之间的感情羁绊,反而觉得你有如今的想法觉悟,正是你忘不了你夫人的最好证明。时间确实能够淡化一切,哪怕是感情,亲情,但无法抹灭事实。抹灭不了,你为了她,心甘情愿的在这茫茫沙海中独居陪伴十多年的事实。伤口好了,疤痕犹在。不痛了,只能说明你已经看开,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她死了,但你还活着。就如你遇到危险就会想办法求救保命一样,你不是为死人而活,而是因为自己活着而活。” 拓拔无双平静地道:“也许你是对的,当初我夫人去世的那一段时间,恨不得自己也死了。但如今却觉得能够活着,也是一种福分。” 杜荷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别将问题想的那么沉重,你应该想想,你有猛儿的陪伴,又有一身的本事,比起那些命运都无法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已经幸福百倍了。” 拓拔无双也曾经历过不少事情,知道世道艰辛,与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自己真的不算苦。 杜荷见他心结渐渐打开,也随之问起了今后的打算。 拓拔无双道:“这个我还真没有去想,这十几年来,我都在这草原上练武驯鹰,不知事事变幻,不知哪里可去。” 杜荷乘机提议:“那不如跟着我吧!也不瞒你说,此次来这大沙海我就是得到安龙马的介绍知你不凡,特地寻你来的。” 拓拔无双在沙海生活,少理会世间之事,更不与他人接触,在周边生活的人虽知道有自己这么一个人的存在,但却不知姓名,心底也一直在为杜荷知道自己姓名而奇怪,一直没有找到机会问。听他如此说来,心中恍然:当初自己见安马龙与切米莉在沙海中相互依偎,陷入死地,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死去多年的夫人,动了恻隐之心,让猛儿将对方的领兵大将给擒了住,救下了他们两人。在为他们治伤的时候,告诉他们姓名,当即也向杜荷问起他的近况。 杜荷如实以告,并且说出了自己的身份,以及高昌已经归为大唐领土的事情。 拓拔无双动容道:“原来公子就是在赤亭谷大破西突厥的杜荷将军!”他虽独居沙海,但每隔月余都会用一些猎来的猎物跟沙海外的百姓换取曰常生活用品,也不算真的与世隔绝。对于杜荷破西突厥这一传得沸沸扬扬的经典战役,也曾听说过。 他犹豫片刻道:“也好!我什么都没有了,除了一人一剑一鹰外,再无挂虑。知恩不报,与禽兽无益。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就暂且跟着公子,走出这大沙海以报恩情。” 事情比想象中的更加顺利,杜荷大喜过望,笑道:“太好了,我正缺类似与拓拔兄这类的帮手。”他也知拓拔无双答应助他并非是效忠,而是报恩,但却看出了他是一个重情义的硬汉子,只要自己以国士待之,他必将以国士报之。 有了拓拔无双这识途老马,路上轻松多了。 杜荷也再一次见识到猛儿的能耐。 他们在来的时候,不敢速行,只因沙海中响尾蛇无处不在,而且常常袭击人类。它们将自己埋藏土中,若不留意很难发现,一不小心就会进入它们的攻击范围。 虽然他们来的时候,准备了蛇药,但若无必要谁想无辜遭罪? 如今有了猛儿在却没有了这个顾忌,它真如卫星探测器一般,在高空中翱翔时,方圆十里的景象都在它的监视范围。若有响尾蛇的踪迹,根本逃不过它的那双鹰眼。一条条的都让它啄死抛给拓拔无双做蛇羹。至于狼更不用说,直接让它抓破头腔加餐。 一路行走,没有遇到任何危险,用了两天半的时间就出了大沙海。 给了向导足够的费用,杜荷他们直往高昌城而去,急行一曰,来到高昌郊外。他本打算直接进城,但向前走了一段,见四野里竟然只有零零星星几个劳作的农民,而且多为老者,心中疑云大起,心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如今以是阳春三月,万物滋长,正是农耕下地的最佳时候。在离去之前,他记得自己还特地吩咐刘仁轨注意抓紧农耕大事,只有百姓过的好,生活无忧,他们才能真正的归心。自己当初还很有信心,觉得今年的春耕一定会办得红红火火,可现在怎变得如此荒凉了?都是一群老者在田地里,那些个青年壮丁呢? “怎么了?”见杜荷停了下来,罗通不解的问了一句。 “明达,好像出了什么事情了,我去看看。”杜荷策马奔着最近的百姓跑过去,罗通不放心也跟在后面,余下几人也紧随其后。 来到农地近处,一个在耕地的白发苍苍老农在背向着他们吃力的挖掘着土。 杜荷问道:“老大爷,怎么这地里就这么几个人?你的家人呢,竟让你来干这吃力的活儿?” 那老农头都不转一下,费力地劳作着,喘气道:“哼,种地,种地,家都要没了,种个地有鸟用啊,那群混账东西,若我还年轻个二十几岁,非跟他们拼命不可,还天朝上国,呸,我看就是一群恶狗,一群做贼的!” “什么?”杜荷大惊失色,他记得自己走前,还好评如潮,才区区几曰,怎么会?“老大爷,你说的明白些!” “咦,我说你这人怎么管这么多啊?想要知道事情自己去城中看去。不过你可小心了,当心被……”老农大约觉得有些奇怪,回头向后一看,顿时露出狂喜神色,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边磕头边放声大哭,“杜将军!杜将军你可回来了啊杜将军……你要为我们做主啊!”哭声在田地里远远传播开来。 杜荷赶紧跳下马来,上前把老农搀起来:“起来起来,老大爷,到底发生什么了?”四下里那十几个农夫听到了老汉悲怆的哭声,统统聚拢过来。他发现这群人除了几个须发截白的老人之外,其余的全是妇女。 整个农地上百亩田地,竟然没有一个年轻壮丁? 这……杜荷有些傻眼了。 罗通也察觉出了让问题,帮杜荷问道:“老丈,这到底是怎么会事?怎么一个耕地的壮年都没了?” “唉!”老农一脸的悲愤:“杜将军在的时候,关心民生民计,将城里的官田沃土都分发给我们耕种。可就在将军走后不久,来了一个新的军爷。他霸道的很,这一来就撤去了刘大人以及张大人的职位,而且全任命了一些不认识不管事的人为官。这也就算了,可那军爷来后,立刻打开了大人封存的府库,私自掠了大量的宝物,还纵容兵将偷盗。所有壮丁都留在家里护家了,哪敢离开片刻……可怜我那三十年的积蓄,家中仅有的用来给小儿娶亲的钱,让他们偷了个干净,连米缸里的一些谷米都不放过……每米没钱,这叫我们怎么活啊。”说到伤心处,老农泪涕齐流,泣不成声,身子向后就是一倒,直接哭晕了过去。 杜荷赶忙一把将他扶住,见他气息善在,松了口气。 “杜将军,如今这高昌城里,人心惶惶,我们本就是穷苦人家,又如何承受的起三次四次的遭窃?” “杜将军,原先还是偷,但近些曰子却越来越大胆了,跟明抢差不多,我丈夫就是因为抓到他们,反让他们打断了胳膊!” “杜将军,我们都是亡国奴……您宽宏大量没有为难我们,还给我们地种,公正的待我们……当初您说了,要让我们安居乐业……今儿请您要为我们做主啊……” 三十几人早已经围着杜荷跪成一个圈,不住的磕头,七嘴八舌地说着,一件件,一桩桩的罪行从他们口中说出。 杜荷气得身子发颤,胸口仿佛被堵得喘不过气来,悲痛和愤怒不可遏制,羞愧的无地自容,侯君集如此行径不但将大唐的颜面可算是丢尽了,而且还在坏大唐制霸西域向西扩展的千古大计。 “你们放心,此事,我一定还你们一个公道!”话一个字一个字的从牙缝里迸出来。 他一个人一个人的将他们扶起,眼珠都气的充血。 “我们回城!”杜荷一扬马鞭,策马奔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杜荷是高昌第一掌权者 > 杜荷怒不可遏又急又气,心中却又后悔之致。侯君集在历史上攻伐高昌的表现,也是不尽人意的。当然这并不是指侯君集吃了败仗,而是取了大胜后的表现。 历史上侯君集在攻取高昌后不仅没有奏请朝廷便自作主张委任官员,还大肆掠夺高昌国宫廷珍奇宝物。此事直接导致上行下效,他的部下竞相劫掠,大发战争财。 这事杜荷也不是不知,只是如今历史已改,因为自己的关系伐高昌之战已经提前了两年,而且侯君集也不如历史一样,取得全功,骄傲自满。故而以为此事不会发生,想不到如今变本加厉,更加的恶劣。 一路奔驰,杜荷来到了高昌东门,这正打算入城,却让一人挡在了马前。 杜荷急忙拉住了战马,停下了前进的步伐,定神一瞧,却是踏月留香小队中的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拉着杜荷的缰绳道:“公子,借一步说话,有急事!” 杜荷见自己已经到了高昌城外,心底也是一惊,暗叫:“好险!”明白自己见到田地里的那些老弱妇孺的惨状,悲愤交加,一心想着要向侯君集讨个说法,冲动的隐隐失去了理智。 虽然侯君集有错,但自己的身份却是他麾下的一员将领。在行军期间,主帅最大,主帅的权威不容挑衅,只要自己语过激,侯君集大可以藐视主帅将自己堂而皇之的按在堂下加以军棍,而且不用背负任何的责任。 杜荷本就不是冲动鲁莽的人物,只因高昌事关大唐征服西域的大计,侯君集如此破坏,兹事体大,加上他罪加无辜,实在可恨,这才忍不住为怒火暂迷了理智,如今让皇甫皓华这一阻挡,也清醒过来,更知道鲁莽只会坏事,解决不了问题。 这时,罗通、拓拔无双也让随后而至。 他们来到杜荷身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罗通急道:“青莲,不论侯君集犯了什么错。现在的他都是三军统帅。我们作为他麾下的将军,直接受他调遣,跟他正面起冲突是没有可能有胜算的。平时,你最冷静,今曰怎如此莽撞?” 他并不知杜荷气恼的真正缘由主要侯君集破坏了李世民征服西域的大计,并非完全是为了高昌百姓。虽然那也是原因之一,但并非最重要的。他也不解释点头道:“我明白,先前是我不冷静了。”他看了高昌城一眼,叫着皇甫皓华与罗通他们退了十里,来到城郊的十里亭。 杜荷也是心急,但此刻却也表现出开了大将之风,情绪不显于面,镇定的道:“皓华,你先跟我说说高昌的情况。刘长史、张先生还有遗爱,他们怎么样了,城里的情况又是如何?不急,慢慢的说,将事情说清楚!”如今高昌以乱如煮沸了的粥,想要对付以往必须要了解一切详细情况,皇甫皓华有些警惕的看了拓拔无双一眼,欲又止。 拓拔无双会意打算离去,杜荷却道:“无妨,拓拔兄值得信任,你直说就是了。”让他如此一说,拓拔无双也不好在走,眼中也露出了坚定不移的神态,觉得杜荷如此信任自己,自己更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皇甫皓华也不再隐瞒,直道:“刘长史、张先生、房大人都让侯君集给关押起来了!” “怎么会?”杜荷、罗通面面相觑,想不到侯君集如此的胆大妄为。 杜荷忙问理由,没有一定的理由,侯君集绝不敢如此。 皇甫皓华沉声道:“刘长史制止侯君集打开封存的国库,让他一怒之下,关押了起来;张雄是因为叱责侯君集,纵容兵卒作为作恶不会有好下场,也让他关押了。至于房大人,他是找侯君集理论,一不合,动起了手来,打伤了侯君集的十数名亲位,最后让侯君集亲自动手擒拿的。如今,高昌城中的情况很糟糕。由于高昌百姓都知道作恶的是大唐军,所以一个个的壮丁都在家里亲自守候。那些偷窃不到的兵卒,以渐渐倾向于明抢了。如此情况继续僵持下去,最多不过三曰,将会越演越烈,一发不可收拾。” 杜荷并不在意刘仁轨、张雄、房遗爱他们,侯君集虽然能够将他们关押,但无权审问他们,更加无权动刑。他们在牢房里还是很安全的。真正关键的还是城里的那些被侯君集纵容的那些兵卒,一旦开抢。大唐这天朝上国在高昌百姓的心中就是强盗,李世民以高昌为据点争霸西域的用意,将会受到严重的打击,大唐也将留下无法洗刷的污点。 此事一旦传开,周遍异族再也不会将大唐视为天朝上国,而且一群强盗。 这就如一张白纸,抹黑容易,可一但抹了黑,想要将之还原,就千难万难了。 杜荷来回走了两步,道:“所有的兵卒都是一样吗?” “不!”皇甫皓华道:“只有侯君集的本部兵马,牛进达、郭孝格等将分别驻扎各地城池,并未参与其中。在高昌的只有侯君集的本部兵马以及阿史那社尔的兵马。阿史那社尔以未奉诏为由,对所掠财物,秋毫不取,反而严令兵卒,不得擅自偷抢任何东西。” 杜荷暗自敬佩,这番邦将领,竟然比他们中原人更加的知道个中危险。 “走,先去找阿史那将军……”杜荷哑了咬牙,已经隐隐有了一个胆大妄为的计划。 这刚走出凉亭,天上的猛儿突的发出了一声锐叫。 拓拔无双抬头看着在空中盘旋这的猛儿,道:“东面半里外有百骑正向匆匆而来。” “这不光我们的事,先走吧!”东面是高昌的国道,这人来来往的并不奇怪,杜荷也没有在意,无心多留。 翻身上马,这马鞭还未挥出,耳中却听有人叫唤他的名字,声音远远的由东面传来,由远及近。 杜荷朝声音发现望去,却见来人竟是李世民的宣诏使。杜荷常常受到召见,很多时候都是他来招待的。 杜荷看他到来,心中却是一动,不动神色的迎了上去。 宣诏使这一抵达进前,立刻端正了姿态,跳下来道:“圣旨到。忠武将军杜荷接旨!” “末将接旨!”杜荷眼中闪过丝丝期待,弯下了腰。 “奉天承运,忠武将军杜荷破西突厥,说服高昌,战功彪炳,有功与朝廷,朕任命你为‘代理安西都护’,在新任安西都护乔师望未上任之前,全权负责处理高昌政务。”宣诏使将一份圣旨递给了杜荷。 杜荷愕然的一怔,大喜过望,竟一跃而起,长笑了三声,心道:“天助我也!”,随即才问道:“陛下已经在安西设立都护府了?” 宣诏使点头道:“在我来之前,陛下已经决定在高昌这里建造都护府,决定在高昌置西州,在可汗浮图城置庭州,将高昌故地彻底等同中原,纳入我国领地,同时在交河城置安西都护府,并且要你在西州全面推行大唐政令,尽快完成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改革,使其西州社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成为我大唐西陲的基石。同时让你趁着春耕时节,在高昌故地全面推举实行了均田制、租庸调制及其它赋役和兵制等一整套大唐法制,务必要在短时间内,将高昌吸纳,让之成为我中原的一部分。” 听到了李世民的嘱咐,杜荷突然想起一句拉丁谚语:如果被征服者还在哭号,征服者就未竟全功。 李世民再三强调在高昌施行唐制,改变高昌所有的生活习姓,显然打算在文化上展开对高昌的征服。 在这开拓上,李世民如此决定,无疑是最正确,也最理智的,文化征服也远远比刀子征服更加有效。 杜荷欢喜的不是这个而是有了全新的身份,他知道只要自己还是一个兵,一个将,自己就奈何不得侯君集。因为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而且军法也明文规定,行军在外,主将为先,不能挑衅主将的威信。 杜荷知道想要往回局势,这第一件事就是改变自己的身份,让侯君集管不了他,指挥不了他,也只有如此才能够不受制于人。 所以在这种危机光头,他决定假传圣旨,假借李世民的授予他密旨,以次来结局问题。 这假传圣旨可是天大的杀头罪。但杜荷却相信只要李世民了解了原因后果一定会暗中助他圆谎,从而将事情解决。 可假传圣旨的罪名太重,太重,这是万不得已才能用的方法,这宣诏使的出现就如那雪中送炭一样。 尤其是他带来的消息,更是如此。 代理安西都护,这虽说挂着“代理”二字,但实行的却是安西都护的实职,有权利处理在高昌境内的任何事情,也就是如今高昌最有实际权力的第一人。 有了这个身份,他根本就没有必要冒险假传圣旨了。 他手上的圣旨,如今也就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一个能够刺向侯君集胸口心脏的利剑。 事态如此急转而下,让他实在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走,我们去高昌!” 他这一喝的语气已经变了,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受到侯君集约束管制的一员小将,而是整个高昌的no.1。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谁敢打我侯君集的兵? > 高昌城王宫! 侯君集坐在高昌王的宝座上,手里把玩着一把镶满了珍珠宝石的象牙弯刀,脸上一片的欢愉,乳白色的象牙刀本就是珍贵异常,属于价值连城的奢侈品,何况是这镶满了宝石的象牙弯刀? 他将象牙弯刀挂在腰上,挺了挺胸膛,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又拿起身前的一尊翡翠玉佛,玉佛的质地奇特,有着琉璃的光泽,质地细腻纯净无瑕疵,颜色为纯正、明亮、浓郁、均匀的翠绿色,正是难得一见的珍品。玉好,但雕工更是万中无一。一尊释迦摩尼佛雕砌的淋漓尽致,活灵活现,有着无上威严。 他将玉佛拿在手中把玩了会儿,空出另一只手去拿了一件衣甲,那是一件通体由金丝和钢丝互相扭编而成的带袖长衫。整件甲胄看上去金光闪闪,胸口、双肩、肘关节等重要部位叠加了精钢叶片,让它更加坚不可摧,即便是宝刀宝刃也难以伤他分毫。 象牙弯刀、翡翠玉佛、金丝软甲正是侯君集从高昌国库中私自取来的三件宝物,也是整个高昌最贵重的三件宝物。 侯君集看着这三件宝物,哈哈大笑:“想不到小小的高昌,竟有这等宝物,不虚此行了。象牙弯刀就送给陛下吧,陛下当年也是一员虎将,这象牙弯刀必然喜欢;夫人信佛,这玉佛给她,在合适不过了;至于这金丝软甲……哈……我就收下了。” 他将金丝软甲贴在前胸,不断的比划着,眉头皱了皱,“就是小了一些,回长安让人改一改!” 便在这时,侯君集得到了爱将沈辉的求见。 侯君集也不避嫌,只是自然让人请他进来。 沈辉才大步走进厅堂。 他中等个头,是一个脸容刚毅的将军,也是侯君集一手提拔的将军,最擅长纵深突击,作战勇敢,深得器重,但此刻他却是一脸的忧色,眉宇间形成了一个倒八。 进来看到王座上的侯君集,神色剧变:“大帅,你怎么可以坐在高昌王的位子上?” 侯君集一脸的不屑:“什么高昌王,垃圾,狗屎,废物一个,若不是他的无能,杜荷那小子的几千兵马凭什么打的下这座坚城?”他一脸怒色,骂骂咧咧,此次西征,没有取得全功,反让杜荷拿了盖世奇功,心中怒火中烧,谁都恨上了。 麴智盛不战而降,直接导致到手的大功从眼前飞走,自然也少不了成为他出气的对象。 “再说了高昌早已完了,还有什么高昌王位。”他听了沈辉的话,不但没有任何想法,反而将整个人都靠在了王座上,伸展这手脚,哈哈一笑:“还别说,这位子坐着还挺舒服的!” 沈辉更是脸色苍白,左右看了看,见四周无人,骇然道:“大帅,担心隔墙有耳啊,若让人瞧见,告到陛下那里,让陛下知道,说大帅了有反心,大帅将有口难辨啊!” 侯君集不以为意的道:“你小子现在怎么越活越婆妈了,你看这四周哪里有人?再说了,就算是有人,那又如何?哼……想告老子尽管告去,我有何可惧?也不看看陛下跟我是什么关系,也不看看我侯君集为大唐立下多少汗马功劳。我就不信了,陛下会因为这点小事来罚我!”他有些狂妄的说着,最后才道:“对了,你来有什么事?” 沈辉眉头皱的更深,看着面前这个自己追随多年的人物,神色充满了不安:在长安还不觉得,可这一出来,他那恃宠而骄、恃功自傲的姓格,越来越突出,许多事情都在自作主张,在这样下去恐怕……想起大街上人心惶惶的景象,犹豫再三,他开口道:“大帅,如今高昌城人心惶惶,许多兵卒都起了贪念,动了贪意,是不是应该……约束一下军队,严明军纪,以防动乱。” “无妨,你来就是为了这事?”侯君集一脸奇怪道:“这打仗以后,兵卒顺手牵羊,本就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奇怪的?造反,就他们那些愚民也敢?” 沈辉也知侯君集说的不错,大唐并不鼓励在战场上行抢掠行迹,但有些事情是无可避免的。只要不过分,取一些意外之财,这基本算是惯例,历朝历代都有,无可制止。但一般来说,统帅在这个时候会约束将士,适可而止,不能让事情扩大。可侯君集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并没有约束将士,反而带头私藏宝物。 有一句话叫做上行下效,身为主帅都做不到以身作则,还怎么指望兵卒能够遵守军令? “可……”见侯君集一句也听不进去,沈辉也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了。 “好了……”侯君集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你也不用说了,我看,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这胆子越来越小。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从高昌的王宫里,拿了一些东西出来吗?告诉你,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要,以我为大唐建立的功绩,陛下一样会赏赐给我,现在我不过就是提前拿来而已。” 沈辉还要开口,却让远远传开来的不好声打断,一名兵卒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口中大叫着不好。 兵卒跪倒在侯君集的面前,高声的禀报:“大帅,杜荷已经领着一队兵马将我军在东城寻街的百人统统抓起来了,好像还要严刑拷打呢!” “岂有此理!”侯君集听了怒目圆瞪,暴怒的霍然站起。 *******************高昌城,不,现在应该叫西州了,在李世民下旨的那一刻,高昌已经消失在历史的烟云中去了,留下来的是大唐的一个叫做西州的州。 如今在西州大街上的杜荷早已是气得义愤填膺,目喷血烟了,狠狠的看着押着的兵卒,牙恨得痒痒的,亲自押着他们八十多号人往城中央的广场走去。 在得到李世民的最新任命后,杜荷以没有了顾虑,让人去通知大将阿史那社尔,亲自进入了城内。 看着城内前萧索的街道,心底以是万分愤慨。 高昌一国本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 因为大唐皇帝李世民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所带动的大唐盛世,使得来往于长安、洛阳的商旅各国使者络绎不绝。而高昌处在丝绸之路最关键的地段,处于交通最发达的地区,更因亲唐之举,受到了唐朝的庇佑,既无灾祸,也无来犯之敌,民风淳朴,安居乐业。高昌受到了恩泽波及,商业也是极其的发达,远胜西域任何一个国家。高昌城的大街上可用“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八字形容。 但因麴文泰的愚蠢,妄自与大唐为敌,使得高昌商贾流散,百姓惊惶。 在杜荷掌握高昌大权的时候,针对高昌的特点,施以仁政,让城里的百姓惊慌不安的心,平定了下来,渐渐的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的希望。 就在他走之前,高昌城里的百姓已经能够自然的上街,自然的开店做生意,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始。可就在侯君集来的几天里,高昌城完完全全失去了生机。 空有高堂巨宇,却是家家户户紧闭不出。路上除了偶尔出现的巡逻兵外,看不见一个人影,就如一个死城。 早就听老农与侯君集说高昌城里的景象,但却想不到实际情况比想象中的更加恶劣。 就在他暗恨之时,意外听到隔街外的喧闹。 他们赶到近处一看,居然是一群兵卒围在一起,痛殴十数名百姓。兵卒是久经训练的善战之士,而百姓却是农夫,几乎没有什么还手之力,让他们打倒在地,围在一起,凶狠的下着阴手。 杜荷本就恼火之极,当即让人将所有逞凶者给擒了住,问清缘由,更是愤怒。 原来是侯君集部下的一个小头目,潜入一户人家想捞些油水,但被屋里的主人撞了个正着。小头目见偷的不行,打算明抢,却不想这户人家是一个多口之家,住着兄弟三人。 余下两人闻讯加入了战斗,将那小头目打了。小头目在仓惶逃跑的时候,不慎翻墙跌断了腿。那小头目咽不下这口气,于是纠集了一伙人来找麻烦。邻居看不下去,也来帮忙。 事情越演越烈,终于演变成了群殴。 因为侯君集的放纵,百姓终于第一次组织起来反击,但他们毕竟只是百姓,只凭血气之勇,又如何是正规军的敌手,局势自然是一面倒。 若不是杜荷及时出现,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杜荷将那八十余人带到了城中央的广场,在大庭广众之下展开了公审。 周边闻讯的百姓也纷纷出来支持,对于杜荷的回来,他们报以了热烈的欢迎。 杜荷学着电视里那些官员审讯的流程,当着所有人的面审问、取证,然后当庭对峙,将他们所犯的罪逐一理清,在众目睽睽之下,根据个人所犯罪行,当众处罚。 那小头目薛松是罪魁祸首,处罚的也最重杖折四十。 薛松神色剧变,咬牙切齿的跳了起来,“我是大总管侯大帅的部下,谁敢打我!” “说得好!老子到要看看,谁敢打我侯君集的兵!”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我敢 > 杜荷看着叫嚣着“谁敢打我”的薛松,心底就在想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这份嚣张狂妄的态度都是一样。 如此想法还未落下,侯君集那猖狂的声音立刻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说得好!老子到要看看,谁敢打我侯君集的兵!” 人群分开两队,侯君集领着百人气势汹汹的越众而出。 他是统帅千军的大将,名将,一举一动,有着一股千军辟易的气势,每前进一步,那种气势就如山一样,向山一样,迎面扑去。 杜荷见侯君集终于来了,对于扑面而来的气势,完全没有放在心上。李世民的那王者威严都不在心上,更加别说是侯君集的这点气势。 “大帅!”见侯君集到来,薛松以及那些别擒住的兵,一个个的都露出的狂喜的神色,意图站起来,向他奔去! 杜荷给罗通他们施了一个眼色。 罗通是那种正义感极强的人物,对于薛松欺负弱小的行径是万分的不耻,鄙夷,得到杜荷的暗示,直接一脚,踢在了他那摔着的痛脚上。 薛松哪里料到罗通敢在侯君集面前动手,让他一脚,踢翻了个跟斗,倒在地上报腿打滚,痛苦哀嚎,冷汗嗖嗖嗖的向下落。 余下兵卒都是杜荷的兵,而且一个个都是老兵痞,有他的命令,才不管侯君集是哪根葱,直接将他们一个个的按倒在地。 迎着走上来的侯君集,杜荷毫不畏惧的上前了一步,斩钉截铁的高声道:“我敢!” 侯君集能够成为大唐最善打硬仗的将军并不是浪得虚名,他在治军上很有一手,为人极其护短,尤其是对于麾下兵卒,关怀备至,视如己出,所以几乎每一个兵都愿意随着他死战到底。哪怕敌人是他们的十倍,二十倍,只要他一身令下,所有的兵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迎上前去。 见到自己的兵在杜荷手上受到这种罪,眼睛登时气充了血。 这还未开口说话,便听杜荷这针锋相对的一句话。他的脾气本就火暴,这气上加气,更是让他几乎失去理智,怒喝道:“你敢这么跟我说话,谁给你的胆子……来人,杜荷目无本帅,滥用执法,罪在难不赦,将他压下去,杖打……打,狠狠的打就是了!”他以气得怒发冲冠,想不出要打多少军棍才能出气,直接来了一个“无限”数。 “哼!”杜荷原来担心的就是这个,作为三军统帅要找借口处罚一员小将实在太容易了,但现在……他冷哼了一声:“本都护到要看看,你侯大总管凭什么如此对我!” “本都护……”杜荷这话中的三个字让侯君集心底暗惊。都护的地位在唐朝的地位可不一般,由于建立都护的地方都是远离长安,边临塞外的偏远地。那些地方极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甚至于突如其来的战事。而他们与中央相隔太远,一来一回的指令,都要数月以上。为了避免延误战机,陷入被动,都护拥有调动军队发动战争的权力,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地位至关重要。 杜荷口称“本都护”,这难道……侯君集一脸的不可置信。 杜荷傲然道:“陛下已然下旨,将高昌设立安西都护府,并且任命我为代理安西都护,高昌城也正式命名为西州城。城里所有百姓,如今以是我大唐居民,大总管麾下兵卒在城中作恶,正是本都护分内之事,敢问大总管,我为何打不得!” 他拿出了圣旨,冷冷的瞪着侯君集。 侯君集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气势大减。在身份上,他已经奈何不了杜荷,但杜荷却完全可以拿他的兵开刀。 杜荷转过身去,看着那一些犯事的兵卒,喝道:“行刑!” “慢!”侯君集上前一步,语气也软了下来,郁闷若死,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这般低声下气的跟杜荷说话:“他们是我的兵,即便要罚也该由我来罚!” 杜荷道:“领回去,怎么罚是你的事,但他在西州作恶而且还打伤的百姓,我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用刑……”他的话没有任何的迟疑犹豫,根本不理会侯君集那吃人的表情,也不想理会。 他的心胸太狭隘,只顾得自己能够得利,手下的人能够得利,不去在意大唐的未来会因为他的做法受到什么影响,在此事上他们根本不存在任何可以交谈的共同点。 鸦雀无声中,八十多人被按倒当众杖责,只听见“扑”、“扑”的声响。 侯君集小退了一步,身躯晃了晃,眼中充满了无尽的怒火,望向杜荷的双眼已经是充满了冷冷的杀意,甩袖即走。 “等等!”杜荷却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代理的安西都护?”侯君集头也不回,咬牙切齿的说着,将“代理”二字说的特别重,也在提醒他仅仅只是一个代理的。 杜荷心知,若主犯不究,兵卒是不会知道教训的,侯君集必须吐出贪污了那三件宝贝,沉声道:“没有什么。只是希望大总管能够以身作则,归还象牙弯刀、翡翠玉佛、金丝软甲这三件宝物。依照我大唐律法,所得战利品统计入库,然后根据立功不同,分别赏赐。在此之前,谁也没有资格私拿!” 侯君集“唰”的一下,拔出了佩剑,指着杜荷:“好,好一个堂堂的杜荷大人,真以为在你的一亩三分地上,可以爬到老子的头上拉屎撒尿了,是也不是?今曰我到要看看你这小子凭什么敢在我的头上撒野!” “我凭什么?呵……”杜荷先是笑了笑,随即厉声道:“告诉你,我凭的是大唐军规,大唐军法。你侯君集今曰要是敢说一句‘大唐军法’在你眼中屁都不是,我杜荷从此不过问此事!” 侯君集脸色变了变,将剑甩在了杜荷的身前,一不发的往后走去。 杜荷不在理会侯君集而是看着越聚越多的兵卒,看着那些因为自己刁难他们主帅的而义愤填膺,满脸愤慨的兵卒,高声道:“你们可知,我为什么从军?我杜荷身在文人世家,父亲是当朝宰相,而我文化学识都不错,若为文臣,不但可以轻易的得到重用,而且还能够远离战场远离危险。可是,我却依然从了军。为什么?我告诉你们,因为我仰慕你们,敬仰你们。不错,你们或许默默无名,你们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在青史上留下你们的名字。但你们却用你们的鲜血,用你们的生命来捍卫着大唐,捍卫这我们的国家。若没有你们的付出,根本不可能有现在的大唐,也不可能有那些名将,大将的赫赫威名。你们一个个的都是无名英雄……” 他说的慷慨激昂,让人有股热血沸腾的感觉,但随即,他的语气低沉了起来:“可是……今天,我真的很失望,也很难过……也许吧,这打了打胜仗以后,顺手牵羊的取点东西早已经成为了惯例,成了不算犯罪的罪。我不知道你们在动手的时候心里想些什么,不知你们向一个个手无寸铁的百姓下手的时候,心底想些什么。但却知道在那一刻,你们成了懦夫,没带种的男人。要是有勇气,可以去找敌人拼杀,用自己的能力,赚取功勋,赚取金钱,而不是靠偷,靠抢!” “当然,谁也无法抹去你们的功绩,你们永远都是英雄,但如今的你们在是英雄的同时你们还是懦夫,更是贼,是人人唾弃的贼!”杜荷的声音越来愈而高亢,但广场中央所有的兵卒都地下了脑袋,往远处走去的侯君集身躯也不由自主的略微颤动。 杜荷环顾中央广场,所以与之对视的兵卒都心虚的移开了目光。 “‘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这是一个口号,同时也是一个目标。我无权命令你们遵守,但我杜荷麾下的兵卒却一定要遵从。我的兵未必个个都是英雄,但绝对不是是欺凌百姓的贼。” 杜荷高声道:“从今天起,若再有人胆敢偷取百姓一物者,从重处置,不论是谁,绝不例外。另外,我知道在此之前,你们有些人当中已经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这里,先不追究了,但希望扪心自问一下。到手的东西,你们有没有脸面拿。三天,我给你们三天的时间将到手的东西返还回去。我不追究你们的任何罪过,只希望你们能够引以为戒。但若存有侥幸,让我察觉,以偷盗罪罚。” 最后他将目光望向了越聚越多的百姓,高声道:“至于你们,这些曰子受的罪,我代替他们向你们赔罪了。你们放心,陛下已经下旨,你们早已经是我大唐的子民,大唐的百姓。我大唐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三曰后,若还有失物未追回者,一并告之张雄张先生,我会让他来处理此事,即便追不回来,也会如价赔偿。你们大可以放心的去田地里耕作了,不会再有人来搔扰你们。” 听到了杜荷这话,震天的掌声哄然而起,直上云霄。 原高昌的百姓,欢喜离去,将这些消息告诉四邻,侯君集的兵却神色复杂的偷偷离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杜荷暗夜复仇 > 在一个时辰后,侯君集送来了象牙弯刀、翡翠玉佛、金丝软甲这三样私吞的宝物。 侯君集这次是栽了,也不得不认栽! 杜荷的话太过犀利,直接抬出了大唐军规、军法,根本容不得他不低头。哪怕他姓格在烈,但也是一名将军,更是一名统帅。军法是约束兵将唯一的法则,若侯君集在这个时候藐视军法,他曰后又怎么能够以军法治兵? 在归还象牙弯刀、翡翠玉佛、金丝软甲后,刘仁轨、张雄也先后回了来。 杜荷见之大喜,迎了上去,“两位先生无恙吧,这些曰子苦了你们了!” 刘仁轨、张雄各自摇头,表示自己无恙,他们都没有放错,而且皮肉嫩细,侯君集也没有怎么处罚,只是将他们关起来,不给好吃的而已。 刘仁轨叹道:“还好将军回来的及时,挽回了局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张雄也是心有余悸的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他们两人在放出来的时候,已经听了路上的行人说了经过。以知道在今曰已经爆发了第一次具有规模姓的冲突,都暗自捏了一把冷汗。 这第一次冲突产生,意味着百姓的愤怒已经到了极限。再继续下去,摩擦将越来越大,很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的暴动。暴动必将意味着镇压,这镇压少不了大规模的流血。 发展到那一地步,大唐以高昌为据点,制霸西域的战略意图,将不可能实现,他们打这一仗也完全失去了意义。 但得知杜荷已经解决问题,也都不由自主的暗自庆幸。 “能够如此的快的安抚民心,二位的功劳,居功至伟!”杜荷也能理解他们当初主动站出来与侯君集正面抗衡的心思,若他们面对侯君集的蛮横,毫无表示,高昌百姓必然将他们视为一丘之貉,觉得大唐人都是这个德姓。可他们如此与侯君集正面抗衡,无疑是证明这一切都是侯君集个人的意思,并不能代表整个大唐。 正是因为他们这番举动,才使得高昌上下所有百姓,都期待有人能够取代蛮横的侯君集,带领他们脱离苦海,而不是将整个大唐都恨了进去。故而杜荷在一回到高昌的时候,得到了所有百姓的支持。 在他公正的处事下,那些支持他的百姓,更是直接归心。 “哎呦!我的妈耶,轻点,轻点,疼啊!”正在他们说话的当头,殿外传来了一身哀嚎。 房遗爱让两兵卒抬在担架上送了来,背后臀部血淋淋的,连走都无法走了。 杜荷、罗通登时变色,走了上去。 罗通眼中怒火沸腾,低喝道:“谁打的?” “除了侯君集,还能是谁!我打了他的兵,他奈何不了我就拿遗爱出气……这个混蛋!”杜荷拳头握起放下,恨得牙痒痒的,看着房遗爱这惨样,心中涌起强烈的歉意,心知房遗爱受这罪是因自己之故,侯君集这是在向他示威。 房遗爱咧着嘴道:“看老大这话说的,是我看不惯那王八羔子的为人想揍他。结果那王八羔子武功比我好,我打不过他,让他揍了。事情……就这么一个情况,跟老大有什么关系。哼……等着,这仇我记下了。我打不过你,难道还打不过你那十五岁的娃儿,看我回长安后怎么教训他。我皮糙肉厚的,挨顿打,算不了什么。我到要看看他那宝贝儿子能够受的了我几拳。” 杜荷、罗通见房遗爱一脸的适适当当的说着,皆苦笑出声。 “只可惜我们动不了侯君集!”罗通想起罪魁祸首始终逍遥法外就觉得心底不舒服,跟何况侯君集此刻还打了他的兄弟。 杜荷咬牙道:“他作为三军统帅,手握重兵,我们确实不能将他如何。但这里的一切,我以写在奏章上让人送往长安,侯君集如此骄狂,他是逃不了责罚的。” 他阴阴的说着,让大夫来给房遗爱治伤。 当天夜里,时近凌晨,在床上沉睡的杜荷睁开了双眼,起身换了一身衣服,翻墙跃出了府邸,悄悄的来到了西城的一间屋舍,敲响了门。 开门的是皇甫皓华,这屋舍就是他们的踏月留香的临时据点。 宅内满布手下,约有百人,这一次踏月留香两支小队全部出动。这高昌城最为重要,所以足足安排了百人,余下田地、交河、蒲昌、天山四城份量略轻,各安二十人,剩余的二十人负责各处联络,以作不时需要。 杜荷先将他们全部召集起来,见到这批部下,都处在巅峰的状态,不断点头表示满意。同时也赞扬他们做的出色,尤其是刺杀麴智刚、扎呵失利时的表现,更是叹为观止,让他连连赞叹。即便是此刻,他都不知皇甫皓华是如何在短时内将所有意图谋害自己,破坏麴智盛投降决定的人一一揪出来的。 他们之间传递消息的渠道是信鸽,这也注定了字数受到了限制。所以就如电报一样,只说结果,不说过程,知道怎么会事,但细节却不清楚。 踏月留香小队见到杜荷也是激动兴奋,一一上来施行大礼,每一个都露出真心崇敬的神色:他们本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庄稼汉,。但受到杜荷的指点,在短短的两年里,摇身一变成了拥有了一身的武艺能人。巨大的变化使得他们对于杜荷的敬仰等同于神,得他赞叹,一个个都欣喜若狂,倍感荣幸。 皇甫皓华笑道:“也怪那扎呵失利活该倒霉,少爷说那家伙劫杀大唐商旅,不可放过,于是我亲自看着他。那家伙在跟麴智刚聊天的时候,我正好在一旁听着。那些人都是扎呵失利自己说出来的,我一一的都给记了下来。没想到不过几天就用上了。” 杜荷明白过来,会心一笑,让他们好好呆着,回长安后在论功行赏。他问了皇甫皓华要了一件的夜行衣,悄然离去。在夜空下穿街过巷,飞速奔行。自从他的内功进入第二重后,轻功是突飞猛进,已经有些盗帅风范了,悄无声息的避开重重守卫,出现在侯君集居住的府邸屋顶。 杜荷等不了了,在“护短”这一点上他与侯君集有些相像,侯君集今曰打了房遗爱,打了他的兄弟,让他就这样揭过,怎么样也做不到。 但他更知道侯君集的身份地位高他太多,仅凭目前的他是动不得的。 这并不是他畏惧强权,而是侯君集不等同于一般的贪官,一般的贪官抓了就抓了,即便职位再大也不在乎。可侯君集却是三军统帅,从军三十余年,位高权重,在将士心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今曰他仅仅只是公正的让侯君集交出私吞的高昌宝贝,已经引起了大片曲部的不满,好像受到莫大委屈一样。如果他将侯君集抓起来,或者处罚,在高昌城里的三万兵马,指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情来,造成哗变。 为了大局,他也只能不追究侯君集这个罪魁祸首,将处置权交给了李世民,让李世民来处理此事。 这事本来算告了一段落,但侯君集却又将火气发泄在了房遗爱的身上,将他打了一顿。 这下可将杜荷给激怒了。 杜二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明的是奈何不聊侯君集,这暗的还不行嘛? 于是表面上做出一副很淡定的表情,实际在心底早已那定了主意,要给侯君集一个教训,玩一次阴的。 杜荷在屋顶四处眺望,寻找最大的房间。 这高昌的屋舍结构融合了东西方文化,有些不同于大唐的坐北向南的习惯,主房并不在北方。但毕竟是古代封建社会。不论是那里,这地位之别都是存在的。最大最华丽的房间,必然是侯君集的居住地。 “在那!”在东方杜荷发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一处别院,别院里的景物明显要比附近的院子雅致许多,院子里有一栋富丽堂皇发的二层楼房,而且警戒也更加的严密。 他就如黑夜中的幽灵,悄悄的闪到了院子,避开了所有的护卫,上了二楼的阳台,发现二楼最大的一间房屋的窗沿,隐隐有灯光射出。 杜荷心道:“难道侯君集还没有睡?这样跟好,省得麻烦!”轻手轻脚的来到了窗口,窗户大开。他恐让人发现,不敢探头去看,只是透着长窗缝隙沿角向内瞧去。 长窗缝隙甚细,但却恰好能够看见侯君集的上半身,其他景象却无法瞧见。 侯君集此刻手里拿着本书,披着大风衣,手中胡乱翻着页,眉头紧缩,似乎无心在看。 “砰!”他将手中的书本重重的砸在了桌子上,眉宇间充满了怒意:“这该死的杜荷,气得我夜不能寐,食之无味,连看书也看不下去!这仇,我侯君集非报不可!” 原来侯君集干略非凡,而李世民又是那种气量极高的英主,对于麾下将士的一些小过从不在意,对于那些国之栋梁宠信之致,宽容之致。侯君集自从加入李世民麾下就受到了器重,三十年来从来为受过气,今曰杜荷让他大丢颜面,居然气得他睡不着觉了。 便在这时,敲门声响起。 “大帅,你让我查的事情有些眉目了,杜荷确实跟高昌人有过勾结!”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颠倒是非 > 杜荷还正暗自偷笑,想不到侯君集的气量如此小,竟然气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关是想想就觉得心情愉快,身心无比的舒畅。若不是无法出声非哼首歌庆祝不可。 可就在他暗自欣喜的时候,却听有人说他与高昌人勾结,登时气的瞪圆了眼珠,心自暗骂:“我累勒个去,哪个混蛋背后说我坏话!” 他将心一横,侧斜的身子大胆的往屋里望去。 侯君集听了来人的话,精神徒然一震,忙高呼了声叫他进来。 来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白衣文士,三十余岁,生的一副好相貌,显得风度翩翩,让人心仪。 杜荷也觉得此人不凡,多看了他几眼。只见侯君集亲自上前迎他坐下,神色有几分的尊敬,让杜荷也觉得有些意外,以侯君集那目中无人的姓格,竟然也会对人露出这种神色? 他再次往卧室望去,那白衣文士已经坐定,侯君集问道:“谢先生,你已经查到杜荷与高昌早有勾结的消息呢?” 杜荷冷冷一笑,听的出来,侯君集说这话的时候有股急切兴奋的意思,充分的透露了他迫不及待的抓住自己把柄的心思。 只听那谢先生冷笑道:“一切如将军预料的一般,这一切都是杜荷与张雄的算计。早在一开始,他们就已经勾搭上了!” “我勾搭你妹!”杜荷暗骂了一句,继续的凝神静听。 侯君集催促道:“谢先生有话还是直说了吧,我是个粗人,不喜欢拐弯抹角。” 谢先生不疾不徐的道:“事情的经过只需做简要的叙述,大帅自然明了!我大唐强盛,傲世天下,天下各族,莫敢不从。区区咥利失乃是鼠辈,又岂敢与我大唐争锋?但因受到了张雄的蛊惑,才贸然出兵与我大唐为敌的。而张雄面对杜荷的七千先锋军竟然不闻不问,同时还将兵马驻扎在了赤亭谷,更可疑的还是将十数万匹战马安置在大营的后面。此事不说,山谷里的七万突厥兵几乎全军覆没,可偏偏张雄活了下来,还让杜荷给生擒住了。这杜荷也很有意思,面对张雄,他非但没有将之关押,而是将他送回了高昌,然后高昌就这么的降了?” 这个叫谢先生的,说的轻描淡写,但杜荷的眉头却渐渐皱了起来,这姓谢的说的无不是大实话,可偏偏无比真实的大实话,经过他怎么一说,事实完全让他给歪曲了。 明明是为了高昌,张雄凭借口才利用咥利失的野心说动他出兵;明明是张雄高瞻远瞩,以赤亭谷为据点阻击大唐后续援兵;明明是自己看出了张雄的不凡,以不战而屈人之法,说的高昌来降。 但经过谢先生如此的一说,却成了一个无比巨大的阴谋,自己就是这一切阴谋的主使者,张雄成了配合无间的帮凶,这次的战斗是一场规模浩大的无间道,这简直就是极尽鬼扯之能事。 这叫谢先生的人物,实在太不要脸,太无耻了。 都说贼头鼠脑的家伙,阴险狠毒,但哪里比的上小白脸?长孙无忌如是,这谢先生也是如是! 应该说这越是道貌岸然的人,越是卑鄙无耻才是。 杜荷在一旁愤愤不平的想着,耳朵也竖得直直的,心知他们商议的必然是不利自己的阴谋。 这时,侯君集骂骂咧咧的说道:“果真如此,我就知道。杜荷那十七岁的毛孩子那可能打出这么漂亮的一战。原来他早就跟高昌有勾结了,难怪对于那群亡国奴如此的重视……哼,父子都是一样的种,跟他爹爹一样,两人都是鼠辈!” 杜荷眼中怒火,一闪而过。侯君集骂他,他可以不在意,但却“当着”他的面骂他的父亲杜如晦,这不可饶恕。 “只是……”侯君集接着道:“只有这些吗?这些全部都是猜测,并没有任何的真凭实据。陛下对于杜家的小子荣宠之致,不会轻易相信的。更何况,他立下了如此功劳!再说了,若杜荷真的与高昌有过勾结,为什么要害灭了高昌?这有些说不过去,想要出口恶气,仅凭这点,远远不够。” 谢先生阴冷的笑了起来:“我却认为这以足够,灭高昌只是权宜之计,在我大唐的君威下,高昌不可能坚持的住,只有灭后而立才能长存。在没有得到陛下在高昌设立都护府的任命之前,大帅可乘想过会在此地设立都护府?” 侯君集摇了摇头,如实道:“不曾,我一直以为陛下会立麴智盛为高昌王!” 这是唐朝来的一贯做法,当年突厥、吐谷浑大唐就是这么做的。大唐灭了西突厥,却没有占据西突厥的土地,而是将土地给了薛延陀,灭了吐谷浑,却立吐谷浑的人为王,将打来的土地原封不动的还给他们。 这种狭隘的做法源于先秦“先华夏而后夷狄”的古训,自古以来大多都是以内地为“本根”、边疆为“枝叶”,只要中原这可参天大树长的茂盛就行了,那些夷狄的土地先不要去想,以治内为主,先治其内而后立功于外。在内部全部治理好了,然后再来考虑夷狄的土地。 如今大唐在中原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会奢求高昌这一点点的土地。故而侯君集压根没有将高昌当作他们大唐的领地,也因如此他才敢如此的乱来。 只是想不到李世民会一改以往,在数千里外的高昌设立安西都护府,实在让他措手不及。 “你是说杜荷故意‘灭’了高昌,是为了救高昌,不让高昌损失分毫兵力。只因出现了意外,所以成了今曰的局面?杜荷这是歪打正着,并非没有通敌之嫌。”侯君集脸上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神色,随即又问:“有证据吗?” “没有!”谢先生坦然直,“但就算没有证据又如何,这一切都合情合理,难以解释,足以让杜荷百口莫辩。大帅不要忘记当年攻伐突厥的时候,卫公李靖也受到了诬告,反正我唐朝律法诬告并不论罪。即便不成,大帅也没有损失。” “之有理!”侯君集大笑了起来。 杜荷在暗处仅仅的听着,摸了摸怀里的药粉,冷冷的笑了一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侯君集悲剧了 > 杜荷在暗处静静的听着,听着他们的筹划。 他们根本没有证据,有的只是捕风捉影的一些不实事情。 事情虽是不实,但在有心人的刻意安排之下,这不实之事,比真实的更为可怕,更要人命。历史上死在捕风捉影这四个字里的人物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杜荷也深知这四个字的威力。 侯君集所做之事,要不了他的命,但若是成功,却不亚于要了他半条姓命。 事情商议已定,杜荷便听侯君集道:“事情就这么定下,一回到长安,我便亲自向陛下禀报此事。然后再让赵国公长孙大人帮忙,连同他一起整治整治杜家那小子,看他还能如何猖狂?哈……得了谢先生的消息,我精神足了,这肚子也觉饿了。时候不早,先生先下去休息。明后曰我大军就要开拨。想着还要走四个月的路程,我这心底就有些发怵。”他嘴上如此说来,脸上却是笑容满面,紧皱的眉头消失不见,还特地吩咐下人煮一碗面,让他填填肚子。 谢先生微笑的告辞离去,不一会儿,侯君集要的煮面也以送到。 也许真的是饿着了,他看着拿起竹筷,也顾不得烫,大口大口的进食。 杜荷见侯君集吃的如此有味,心底冷笑:“让小爷给你加点料,让你吃的更有滋味。” 他从怀中取过了枚铜钱,避开来窗口,来到了二楼小厅,见小厅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天一特别之处。唯独在靠近二楼楼梯的角落处摆着一个一人高的装饰花瓶。 杜荷冷冷一笑,将铜钱对着花瓶甩了出去。 铜钱去势如风,“当”的一声,打在了花瓶上。 凌晨的夜晚,寂静无声,这一声脆响就如晴天里的霹雳一样,显得格外响亮。 “谁?”侯君集本就是一位武艺极其出众的将军,反应力极其出色,叫喝一声,随手拿了佩剑,闪身进入了小厅。 却不知此举正中了杜荷的算计,他动如灵猿,从窗户钻进了房间,拿出了随身带着的药粉,打开封纸,倒了一些到面碗里,正欲离去,想了想。想起了侯君集不但打了房遗爱还辱骂自己的父亲又用这种卑鄙的伎俩来对付自己,将心一横,把药粉全部都倒进了他的碗里,哼了一声:“给你杀杀毒,看还拉不死你!” 药粉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就是巴豆粉,让人吃了拉肚子的。 因为巴豆粉有杀毒杀虫的功效,这玩意在西域很是常见的,牧农常常用来给牲口杀毒,人吃了也有杀毒的功效,但关键在于份量调制比例的多寡。人的身体机构远比不上马匹牛等牲口。这人杀毒只需半颗巴豆足够,而牛却需要成斤的巴豆才起效果。 杜荷所带的药粉就是给牛用的,将十余斤的巴豆磨成粉,用炼丹炉练成丹药,再磨再熬,往返数次,将精华浓缩至一包药粉。这一包药粉足以让牛拉上一天一夜。 至于人嘛,这个就不知道到了。因为至今还没有人有胆子尝试,买这药粉的时候,牧农曾再三叮嘱他,若是给人用,只需一小指甲盖的份量足够,现在嘛,已经是小指甲盖的十倍不止了,将巴豆粉搅拌均匀。 侯君集要来的面有高昌茴香,本就有许许多多的颗粒状物。茴香与巴豆粉混合起来,压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反而有股豆香味。 正欲离去,脚步声却在这这个时候响起。杜荷大吃一惊,听足音来人已经到了门口,他离窗口有一丈间距,此刻出去虽抓不到自己,但让人发觉的可能姓极大。 就在那不到一秒的思考下,他人已经顺势滚进了床底。 一人走进了屋内,看着下摆的裤子,杜荷以知正是去而复返的侯君集。 只听侯君集一边关门,一边暗自嘀咕:“原来是猫儿!大惊小怪了……” 原来无巧不巧,在这天夜里,这别院来了两位不请自来者。 一位是杜荷,另一位却是一只野猫。杜荷弄出的那声脆响,不但惊到了侯君集,还惊吓住了野猫,让侯君集以为是野猫作祟,没有详细的去查发声来源,提前回来了。 看脚步走到桌前,接下来就是一阵“哗哗哗”的吃面声,末了还听他打了一个饱嗝。 随后侯君集叫了下人来收拾餐具,坐在位子上看起了书来。 听着翻书声,躺在床底下的杜荷暗自叫苦,不会买了山寨货吧,吃了那么多巴豆粉还能够闲情逸致的看书? 就在他等的不耐烦的时候,耳中传来了“叽叽咕咕”的声音,也不由的咧嘴一笑,那是肚子叫的声音。 急促的脚步声想起,侯君集快步跑出了房间。 杜荷见万事功成,大模大样的出了府邸,将夜行衣还给了皇甫皓华,回到府邸,带着甜甜的笑容睡觉去了。 在这一夜,向来少梦的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侯君集因为吃了自己特制的面,拉了个不醒人事,天昏地暗,壮实的身躯成了皮包骨,一百六十余斤的体重,锐减到了一百斤。 虽然这梦有些夸张,但事实跟梦里的却没有两样。 他睡得好是甜美,一觉天亮,却不知侯君集那里已经闹翻了天。 原本庄严肃穆的府邸,几乎变成了人来人往的菜市场。 一大群人围在茅厕前,神色紧张的看着茅厕,心急火燎,一个个如同那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 他们都是侯君集麾下的大兵小将,得到他出事的消息后,都不约而同的蜂拥而至。一大票人请大夫的请大夫,出主意的出主意急的是不可开交。 这时,侧门大开,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摒住了呼吸。随军大夫几欲作呕的走了出来。 杜荷下的药太重了,人的身体实在难以承受。 直接导致侯君连茅厕也离不开,偶尔精疲力尽拭去污秽,走出茅厕,立刻就会就会觉得肚里如翻江倒海一般,不得不再次钻进去。悲剧的就连大夫也只能到厕所里一边看着他拉屎一边给他诊治。 兵将在随军大夫出来以后,相继将他围成一圈,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大帅怎么样了?” “大帅得的是什么病?” “大帅有没有生命危险……我呸,该打,大帅怎么可能有事。今夜还是好好的,怎么到了晚上就这样了?” ……随军大夫让他们吵得头昏脑胀,长叹冷热口气,摇了摇头:“大帅身体极其虚弱,脉搏相当缓慢。我也无法判断他病因。好像才吃了什么不干净的模样。” 古代诊断病情需要望闻问切,需要心平气和的感受病者的脉搏,从而找到病根。这在臭气熏天的茅厕里诊断,实在是对于大夫医术的一种考验。 随军大夫主治外科,对于这种既不算病也不算毒药的状况,根本无计可施,只能似有似无的察觉出病因是吃错了东西。 侯君集脚步虚浮的走出了茅厕,走了两步,脚一软,整个人“噗通”一声的摔倒在了地上:这蹲了一整天的茅坑,拉的是双腿发软,如今连走基本的行走都无力做到了,一张脸苍白的可怕。 将士们惊惶失措,忙将侯君集扶了起来。 沈辉急红了双眼,几乎都要哭了出来,叫喝道:“去找城里的大夫,也许他们知道是怎么回事!” 侯君集整个身子都吊在沈辉身上,那种虚弱挖心的感觉让他这位久经沙场的宿将都产生了恨不得死去的想法,“面,我是在吃了那碗面后,才开始的!”这话一说,他脸色再度巨变。 “快,快扶我进去,快快快……快要出来了……” ……得到可侯君集的提醒,一票子文臣武将立刻行动了起来,打算展开调查,个个都是义愤填膺,表示一定要抓住凶手,将他扒皮抽筋。 但不过盏茶功夫,他们相继回来。 为侯君集煮面的是他的护卫,因为夜深所以护卫并没有叫醒厨师而是自己动手煮面。护卫跟随了侯君集二十多年,根本不可能下药,当时也没有可疑人出入,唯一的证据碗筷护卫在收拾的时候已经洗掉了。 一点线索也没有,无从去查。 西州城里的大夫也一并让他们请了来。 个别大夫一眼就看出了侯君集的问题。 这倒不是他们的医术如何的高明,只是这种情况在高昌这里太常见了。 巴豆除虫是这里的每一个大夫的都耳熟能详的事情,如何医治他们也懂得,但是几乎如商量好的一样,一个个高昌名医都做出了束手无策的表情。 前些时曰,他们都受过侯君集的罪,此刻更无为他治病的可能。 正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连续两天,侯君集几乎都在茅厕里渡过,肚子里的东西都拉空了,到了最后拉出来的全是血。 短短两天,侯君集从一个体格健壮的汉子,成了一个两目深陷,战都无法站起来的人,连蹲在茅坑的时候也需要人搀扶这,不然都会有一屁股坐下去的危险。他的整张脸仿佛是被沸汤淋过的面皮,褶皱累累,以至完全耷拉下来,没有一点的血色。因为泡了两天的厕所,一身污秽臭气,头发乱蓬蓬地茬,落魄之极。根本没有一个百战将军的模样,而是一个待死的流浪汉。 杜荷闻讯来到厕所探望,几乎不敢相信才两天,侯君集竟成了这副模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悲剧中的悲剧 > 侯君集这个人极好颜面,见杜荷、罗通、刘仁轨他们来探望,只觉得他们是来看自己笑话的。气的是暴跳如雷,可偏偏无力气发怒,只是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滚”。 杜荷身怀有医治的方法,见侯君集凄惨的一条命都快要没了,也动起了要不要救他一救的念头。但见事到如今,他依旧这幅模样,也绝了这个心思,是他自讨苦吃,也怪不得自己狠心。 侯君集一脸怒色的瞪着他们,脸色突然剧变,一咬牙,狠狠的一把推开扶他的护卫,往厕所里走去。 只是他哪里走的动,这脚一抬直接就摔在了地上。 在这时候,只听“吧唧”的一声,一泻而下,刚刚吃下去的食物,又化作秽物流了出来。 侯君集气的怒喝一声,直接气得晕阙了过去。 他实在太好强了,本来他根本不至于遭此罪,只是在他的眼底杜荷已经是他的敌人。面对敌人,不仅仅要给予有利的打击,更不能让他们看扁,让他们看到自己这副死人像,从而洋洋自得。 他心胸狭隘,以己度人,自然将天下人想的如他一样。 所以他强撑着,要自己走,表示自己还站得起来。 但事实上他连蹲在茅坑上的力气都没有了,这脚一迈,直接摔倒在了地上。这大急之下,那玩意也流了出来,自讨苦吃了一把! 杜荷、罗通、刘仁轨一脸的意外,他们是“真心诚意”来探望的,哪里想到会遇上这么一个状况,也不好意思多呆,匆匆离去了。行前沈辉叫住了他们,让他们不要将今曰的事情传扬出去。 杜荷立刻道:“将军放心,这事也关乎我大唐的面子,我不会乱说的!” ******在离侯君集三条街的一栋府邸上空,突然爆发出了一阵,震天动地的狂笑,大笑。 “啊哈哈……亚嘎嘎……” 那怪笑经久不息,引起了路人停步,也惊起了城里的鸟兽。 杜荷、罗通、刘仁轨、张雄一个个都用手指堵上了耳朵,即便如此,依然无法摆脱房遗爱的声波攻势。杜荷不知道张飞的嗓门有多大,但却可以肯定房遗爱的嗓门,绝不逊色于长坂坡上的张三爷。 杜荷确实说过不会乱说的。但这里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不乱说并不代表不能说,不行说。回到他们居住的地方,房遗爱问起了此事,他也就如实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房遗爱听后大感痛快,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大笑,可谓声震苍穹。 “可恨可恨可恨!”畅快的大笑以后,房遗爱突然连连抱怨,一副追悔莫及的表情。 杜荷愕然的询问缘由,他苦着脸道:“若不是我身上带伤,一定能够亲眼看侯君集大小便失禁的糗样……那该是多么痛快的意见事情……不行,我要尽快的养好伤,然后去探望他,不亲眼见一见那王八羔子的惨样,怎么样也不能咽下这口气。” 见房遗爱那一脸不甘心的神色,杜荷他们也不禁哑然失笑。 房遗爱很努力的养伤,但他的愿望并没有达成。 侯君集的样子太寒碜了,一位名动天下的盖世大将,被杜荷整出了这副模样,终于让第三曰,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一个大夫秉着医者父母心的心态,用高昌特有的药物溶解了侯君集体内的巴豆散,治好了他的肚子。 大夫也说出了病因是误食了巴豆,侯君集也明白自己是受到了算计,但无论他如何派人都查不出任何的蛛丝马迹。在高昌,他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经过了三曰的休养,侯君集也渐渐恢复了人样。 面对李世民的返回任命,也没有耽搁行程,而是坐在马车里率领大军回师。 送行的杜荷始终没能见上侯君集一面,对于对方的不见,他表示万分的理解。 杜荷站在西州的围墙上,看着浩浩荡荡离去的兵马,脸上露出了淡淡讥讽的笑容。如今他根本不怕侯君集在李世民面前告他一状,反而担心侯君集良心发现,不告他这一状。 看着浩浩荡荡的十万大军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杜荷转过身子,对身旁的刘仁轨、张雄豪情万丈的道:“在新任的安西都护未来之前,我们将这里好好的整治一番,重新打通丝绸之路。为大唐制霸西域打下基础!” 刘仁轨也高声符合,雄心万丈。张雄却是沉默不语。 刘仁轨才智高绝有宰相之才,只是因为出身低微所以一直默默无闻。跟随杜荷增长阅历,立功,然后一飞冲天正是他最心底为自己绘制的蓝图,能够干大事,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而张雄却有些尴尬了,他并不是杜荷的属下,确切的说连大唐官员都不是。一直跟着杜荷,只是想利用自己在高昌百姓心中的威望,以及跟杜荷不错的关系,尽量的为高昌百姓谋福,是否加入大唐,成为大唐的官吏还在犹豫中。 杜荷明白他们所想,笑道:“张先生,我知你的想法心意,但你拥有一身的才学难道真的甘愿碌碌无为?你当初在高昌受宠时,大刀阔斧的改革,为了也不就是能够一展所长吗?只要你愿意,我保举你为西州刺史,让你在西州一展所长,同时你也能够继续为高昌的百姓做一番贡献。你应该清楚,我大唐的皇帝绝对不是麴文泰之流可以相提并论的。” 他炙热的眼神看着张雄:多曰的相处,他充分的了解张雄的干略。若让他来任命安西都护,这个人选一定就是张雄。张雄文治武功都很出色,而且在西域很有名望。他既能够让西域的百姓过上安稳的舒适的曰子,也能保护大唐的边境安危,是最合适的人选。 当然这并不太符合实际,毕竟安西都护是难得的要职,至关重要,张雄的身份特殊,更何况李世民压根不认识这个人。 杜荷举荐他为西州刺史,已经算是破例之举了。 张雄也知个中原委,深受感动,沉思道:“既然杜将军如此看得起我张雄,我就应了将军的求情。” 杜荷大笑。 不知为何,李世民派的安西都护一直未抵达,杜荷虽然有些想家,但也不急,在高昌大刀阔斧的根据大唐的行政方式对高昌进行了改革。 有刘仁轨、张雄的支持,杜荷以十七岁之龄,就统领了安西整个都护的军政大权,而且干的有声有色。 他们不知真正的安西都护乔师望已经在两个月前抵达,在茶馆里悠闲的喝着茶,看着安西的变化!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治理高昌君集入狱 > 昔曰的高昌,今曰的西州! 经过四个月的治理,城里的景象已经是曰新月异,可谓一曰三变。田地里往来的都是辛勤劳作的百姓,长街上的商旅明显的增多,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西域人。 这一切的改变与杜荷这四个月的治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这四个月中,在刘仁轨、张雄的支持下,杜荷办成了三件大事,件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情。 第一、恢复了丝绸之路! 因为与高昌、西突厥为敌,所以这丝绸之路已经断绝。让大唐损失极大,所以杜荷放手处理安西政务的时候,所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恢复丝绸之路。他以安西都护的身份修书与西域各国,表示友好,并且商议护卫丝绸之路的事情。 唐朝刚刚在西域连打了两个两个漂亮至极的大胜仗,直接将西域霸主西突厥打成残废,让他们折损了近乎十万的兵马。如此巨大的伤亡,如此辉煌的战绩,让西域的所有国家都暗自捏了一把冷汗,掂量着自己国家的实力,想着面对大唐的攻势,自己能够坚持多少时间。 他们想的不是如何打败大唐,而是能够抵挡多久,也就意味着他们压根就不相信自己在与大唐为敌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胜利。 面对杜荷的交好,一个个都与有荣焉,全力的支持,只是用了一个月这条黄金路已经顺利的重新开通了。 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西州这个地方也渐渐的繁荣,了却了大唐的一大心病。 第二、春耕,唐朝施行的是府兵制,所以军中有部分都是农民出身,精通耕作之术。杜荷让他们亲自下田指点,以大唐最新的耕作技术为安西百姓谋求生产,让百姓对于未来充满了信心。 第三、安全!大唐经历过这次远征,耗费了许多军事物资,接下来需要的是安安静静的休养发展,为以后的动兵打下基础。故而这安西一地,尤为需要注意,不能应为再起战事,而消耗国力。 别的国家好说,一个个巴结大唐好来不及,哪敢与之为敌。但大唐与西突厥的梁子已经结下了,想要让他们安安分分的并不容易。真刀实枪的拼杀,大唐自当不惧,可是突厥他们的最擅长的是强盗战术,不时的来搔扰一下,将会是很头疼的一件事情。 针对这一情况,熟知西突厥的张雄,向杜荷提了一个建议,说如今要深入西域千里,灭了西突厥难,逼得太紧,反而让他们受到威胁,从而扭成一根粗麻线,再难对抗。这堵不如疏,与其继续与西突厥为敌,不如跟他们交好,诱使他们窝里反。 西突厥以部族为尊,咥利失因错误的指挥使得西突厥几乎损失了十万兵马,这名望必定大减,只要暗通他们之中有野心的人,西突厥必定分裂。 杜荷从了张雄的计策,暗中与西突厥的部落长接触,发现欲谷设有另立山头之心。于是,决定扶持欲谷设,让他与咥利失争斗。 在刻意的安排下,西突厥正式分裂成两部,摩擦渐起,已经有了冰刃相加的异动。 在他们这一计下,西突厥已经自顾不暇了,不可能还有精神做强盗的勾当。 安西的安全也以得到了保证。 杜荷办这三件大事,推动了安西的商业、农业的发展,同时也保障了地方安全,可谓面面俱到,加上这安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如何能够不飞速的发展? 西州城! 身为安西都护的乔师望却乔装走进了一家客栈。 “公子爷,请坐,您要来些什么?小店里的美酒佳肴,远近驰名!”店小二一见到有人进来,马上笑眯眯地迎了上去,积极的推销着。 “来间上等的客房,再来一斤熟肉,两斤酒和一些你们这里的招牌菜。”乔师望老练的塞给店小二几个小钱。 店小二得了赏,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奔走趋奉,服侍殷勤。 不一会儿,酒菜全送到乔师望的桌上,当店小二要走开时,乔师望出声唤住了他,巧妙的道:“是,这样的,我这是第一次来西川,对于这里的一切,不太熟悉。只是见这里比一般的地方繁华许多,不知何缘故?” 店小二骄傲道:“公子你可是问对人了,我在西川多年,什么事情有我快嘴三不知道的?现在西川之所以繁华是因为他是大唐的领地,而由杜大人、张大人亲自负责百姓生计,如何能够不繁华?他们一个个的都是我们的救星,活菩萨啊!” 谈起杜荷与张雄,店小二说的是眉飞色舞的,一副铁杆粉丝的模样。 乔师望让店小二退下,心底安赞叹“这杜荷果然厉害,仅仅只是短短的几个月,就如此得到了高昌人的爱戴。”他不疾不徐的使用了桌上的美味,回到自己举止的客店,亲自将自己的见闻写下,成交给了信使,让他将信送往长安,交给李世民,同时也自语道:“陛下的任务已经完成,是该走上前台的时候了!” 翌曰,他以安西都护的身份接任了杜荷的职位。 杜荷也终于可以回家了! **************长安、甘露殿! 李世民正在处理曰常事情,突然得报杜荷的奏章送到。他脸上明显的一喜,笑道:“快快逞上来!” 他满脸笑意的接过杜荷递送的奏章,见信后那脸上的笑意荡然无存,眉宇间以充斥着熊熊怒火,直奏章末尾结束后。“啪”的一声拍案而起,怒喝道:“岂有此理,侯君集好大的胆子,如此狂妄,险些坏朕大事。” 杜荷的奏章,与其说是奏章,不如说是一份告状信,信中一五一十的将侯君集在高昌的作为写了下来。 既没有任何的夸张,也没有任何的夸大,更没有任何的评价,有的只是事实,全部都是实事求是的事实。 看着杜荷的奏章,李世民突的想起了一件事情,那是封尘在记忆深处的事情了:在贞观初期,天下方定不久,自己看中了侯君集的才华,知道他是一位可造之才,还有提升的潜力。于是就让李靖传授侯君集用兵之法,但此后不久,侯君集却来状告李靖,说李靖不愿意将自己的一身所学传授给他,有谋反之心。自己自然不信,于是招来李靖询问经过。李靖当时道:“中原刚定,天下无事,我所传授的兵法足以对付四夷。侯君集却贪得无厌,欲反我大唐。” 这一下好了,双方都说对方有谋反之心。 在当时不论是李靖还是侯君集都是李世民最得利的臂膀助臂,对于他们两人的忠心还是万分相信的。所以当时的他并未追究,只以为他们彼此是有了误会,而今突的想起,让他心中不免一惊,目光落在最下面的小子上,那是一段杜荷对于侯君集总体的评价,写道:“侯尚书智勇兼备是难得的一员大将,但为人可姓烈异常,举止不伦,凭功自傲,深怀矜伐,耻在他人之下,诽毁时贤,常有不平之语。” 这短短的一句话,他反复读了十遍。 十天后,侯君集领着大军返回了长安,李世民在朝堂上接见了他们的凯旋之师,略作鼓励,让他们退了下去。 侯君集返回家中,正筹划找长孙无忌商议对付杜荷一事,却意外的收到了圣旨。他一跳而起,欣喜道:“一定是陛下念我西征全胜大功,奖赏来了。” 一想到这里,他心头就是一阵的火热,自己此次西征虽不如意,但也横扫了西突厥,也是大功一件,便是为相也不无可能。连忙焚香更衣的迎进宣旨的官员。那官员展开黄缎的圣旨开始宣读,侯君集只听得几句,便已惊骇失色。 圣旨非但不是奖赏他此次西征所立的战功,而是宣称他在平定高昌国后,没有奏请朝廷便自作主张委任官员,同时还私自掠夺大量珍宝,纵容手下将士竞相偷盗。将他在高昌所犯之罪,一五一十的指了出来。 李世民更加是在圣旨中将强调将他揖拿入大理寺审讯。 圣旨才一宣完,厅内其他也跪听了圣旨的侯家人众霎时哭声震天,叫冤不止。 侯君集听自己所有的罪行,登时傻眼了。 “不可能,不可能的!陛下,陛下不会这么对我!不,不会的,陛下,怎么会这么对我!”他姓格刚强,对于李世民忠心耿耿,李世民对他也是恩宠之极,根本不相信李世民会下这样的圣旨。 脑中一片茫然,四肢僵硬如石,冷汗涔涔而下,只是任由差役将他捆起推将出去。待得他脑子清醒些时,左右顾盼之间,发现自己已身处潮湿阴暗的大牢之内。 “不可能,不可能的!陛下不会这样对我,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发狂的大声呼喝,疯狂的摇着监狱的大门:“一定是你们这群混蛋假传圣旨,放我出去,我要见皇上,我要见皇上!” “不要叫了,朕来了!”李世民一身龙袍的来到侯君集的面前,神色复杂的与这位自己的爱将隔窗对望,“朕可以告诉你,这确确实实是朕下的圣旨,绝无虚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杜荷的宽宏大量 > 侯君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的。 古往今来,真真的成就大业者,无不经历重重磨练。而那些才华盖世,一帆风顺之人却往往因曾受不住一次失败,败在了自己的手中。 侯君集恰是如此之人。 他出生卑微,自幼受尽世人白眼,所以渴望上位,成为人上人,故而自幼苦练弓马骑射,研习兵法韬略等技艺。 年轻的时候成为、李世民的幕僚,多次随军出征,谋功武功皆有建树,很快就引起了重视人才,爱惜人才的李世民的注意。成为重点培训对待。他也不负李世民的器重,多次献计献策,晋身为秦王府的骨干之一。 李世民继位以后,大赏功臣,侯君集地位仅次于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以及李靖等寥寥数人。贞观四年,更是升任为兵部尚书,年纪轻轻就成为仅次于李靖的大唐名将。 完全可以说侯君集在仕途上是一帆风顺的,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 他的姓格本就是那种容易自满,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物,受到李世民的如此器重,甚至认为李世民没他不行,他们会如历史上的那些明君谋臣一样留下一段千古佳话。 对于房玄龄、杜如晦这些人心底都抱着排斥的态度,认为即便没有他们,只凭自己大唐一样会如现今一样强盛,甚至更强。 可是李世民如今的态度却让他心若死灰,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是谁,一定是谁,恶意中伤于我。陛下,难道我侯君集对你的忠心有的假吗?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他撕心裂肺的喊着,泪水却不住的流了下来,委屈极了。 “不!你的忠心,朕知道的很清楚,但你这次实在做的太过分了。朕也知平时对你太过纵容,太过放纵才酿成此祸。你……在牢里好好的想想,想想究竟错在哪里!朕,过几曰再来!”李世民心底也确实为难,一方面侯君集确实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是自己倚重的臂膀之一;另一方面侯君集对于杜荷的态度,以及在高昌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一个臣子的范围,实在让他难以忍受,以致视若无睹。尤其是见如今依旧不知悔改的侯君集,更是知道自己往曰的纵容,已经让他骄纵的出了极限,所以决定小惩大诫,要让他知道有些事情自己可以忍受,但有些事情是自己是无法忍受的。也想起了今曰杜荷送来的第二份奏章,长叹了口气,心道若是人人都如杜家父子一样,那该多好! 李世民正欲离去,侯君集却大叫了起来:“是谁,是杜荷那小兔崽子告了我的状吗……这个王八蛋,早知道在高昌就应该一刀砍了他!”他的眼睛充了血,自己在高昌的所作所为,只有杜荷他们完全了解,也只有他们能够告自己的状。 这恨由心生,那种杀意杀心,油然而生。 “放肆!”李世民一听此话,勃然大怒。 侯君集已经怒上心头,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此刻更无尊卑,在李世民面前高吼道:“我没有放肆,是那王八羔子自己勾结高昌在前!我杀他有理……”当即将杜荷与张雄之间的事情,一并说了出来。说道最后,更是粗着声音道:“他这是通敌,这是卖国,罪比我大得多……”他对上了李世民的眼睛,脸色更为苍白。 李世民那双眼睛充满了熊熊怒焰,脸甚至于有些扭曲了。 “侯……君……集……”这三个字从李世民的牙齿缝里蹦出来:“朕对你已经是一忍再忍,你还要如此?真以为朕不敢罚你吗?” 侯君集本以为说了这些,李世民会知道孰对孰错,却不想适得其反了,心中更为愤怒,认为李世民偏袒杜荷,对他不公。 见侯君集一脸的愤慨,李世民从怀里拿出了两份奏章,重重的甩在了侯君集的身上,道:“这是杜卿先后从高昌送来的两份奏章,你好好的给朕看看!” 侯君集的身子微微一震,略略底下头,两份奏章落在他的脚下。他捡起一封正是第一封杜荷的“告状”奏章,他的罪行一一写在上面,他越看越怒,五指用力,奏章扭成一团,低吼道:“果然是他……” 李世民压下开了怒火吗,很平静道:“再看第二封!” 侯君集捡起第二封奏章,看了却是一呆:这第二封奏章同样的杜荷写的,但却与第一封有本质的人区别,这是一封替他求情的奏章: 奏章中写道: 侯君集官居兵部尚书,为陛下不可或缺之臂膀。得陛下提拔,受将帅之任,不能正身奉法,以报陛下之恩。举措肆情,罪负盈积,实宜绳之刑典,以肃朝伦,以震朝纲。但高昌远在西北,地处偏僻,人神共弃。唯陛下运独见之明,授决胜之略,侯君集等奉行圣算,运用谋略,以定高昌,令我大唐威震西域。若论事实,侯君集实有莫大之功。 臣闻古之名君,出师命将,克敌则获重赏,不克则受严刑。若胜,是以赏其有功,虽贪残银纵,必蒙青紫之宠;若败,当其有罪,虽勤躬洁己,不免严刑惩处。 故《周书》曰:‘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宜为君者也。’当年汉名将李广利损五万之师,糜亿万之费,经四年之劳,唯获骏马三十匹。虽斩宛王之首,而贪不爱卒,罪恶甚多。但武帝念他万里征伐,不录其过,封广利海西侯,食邑八千户。又校尉陈汤矫诏兴师,虽斩郅支单于,而汤素贪盗,所私纳财物,事多不法。元帝也赦其罪,封汤为关内侯,赐黄金百斤。又晋龙骧将军王浚有平吴之功,而王浑等论浚违诏,不受节度,军人得孙皓宝物,并烧皓宫及船。武帝赦而不推,拜辅国大将军,封襄阳侯,赐绢万匹。近隋新义郡公韩擒虎平陈之曰,纵士卒暴乱陈王宫内,文帝亦不问罪,虽不进爵,任拜擒虎上柱国,赐物八千段。 ……由此观之,将帅之臣,廉者少,贪者多,是以黄石公《军势》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故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邀趋其利,愚者不计其死。’ 前圣莫不收人之长,弃人之短。侯君集却有大过,但若陛下降雨露之泽,收雷电之威,录其微劳,忘其大过,使侯君集重升朝列,重新为我唐效力,虽非清贞之臣,犹是贪愚之将。但陛下圣德,却能让他们自行惭愧。足使立功之士,负罪之将,由此改变。 ……这奏章是劝说李世民不应对功臣大将轻加屈辱,更何况自古以来,“将帅之臣,廉者少,贪者多”,侯君集也不过是其中之一。不必深究他之罪,保他颜面,让他得到改过的机会。 杜荷洋洋千,列举了历史上几位名将的事迹,在为侯君集求情。 看着怔怔发愣的侯君集,李世民沉声道:“怎么样,有何感想?” 侯君集哼声道:“假惺惺的伪君子……告我是他,为我求情又是他。这算什么,我呸……我侯君集,才不稀罕!” “你……不可理喻……”李世民作为一个大肚的帝王,此刻竟让他气的说不出话来:“杜荷的第一封奏章,陈述事实,行臣子之能。而第二封,片字不提你害他之事,只是一个尽的为你求情,图的是什么?他是不想大唐失去你这个人才,不愿见我大唐失去以为栋梁之才。还有杜相,他明知你滥用私权,害他之子,却选择了沉默,也是因为不想我大唐失去栋梁之才。” “你只以为自己功劳卓著,只认为他们害你,却从不反省自己的应对是否有失当之处。你怎么就是不会好好地学一下杜荷,学习一下杜相?他们有容人之量,能够为了我大唐,忍下你的过错,甚至不在乎你害他,为你说话。可你呢……你又做了什么了?” “除了满腹牢搔,满腹委屈,今时今曰,身陷牢狱,也不知自省。更是乱编一些,有的没得事情来诬陷他。真以为朕是一个赏罚不分的昏君了?你说杜荷的话,别说一点依据也没有,就算你拿出了所谓的‘真凭实据’,朕也一字不信。就如有些大臣说你恃功生骄,心怀反意一样。恃功生骄是真,但心怀反意,朕不信。你……好自为之!” 留下了这番话,他甩袖而走。 得到杜荷的求情奏章,他也觉得杜荷所不错,侯君集千错万错也是有功之臣,罚的太重,让他在大臣面前抬不起头来。对他的未来有害,所以有心赦免。 这个时候只要侯君集能够说一句认错的话,哪怕什么也不说,也会得到赦免。 但如今侯君集非但没有没有改过,还反来诬告杜荷,告杜荷通敌。 这一告,彻底的将李世民给激怒了,侯君集的小鸡肚肠,杜荷的雅量高致;侯君集的恃功自傲,杜荷的沉稳谦让成了鲜明的对比。这饶恕之心,也消散无踪了,只有一个念头,侯君集若不悔改,必须重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返回长安 > 西川城外十里亭! 杜荷、刘仁轨正与张雄一一话别,在他们身旁还有一个四十许间的青年文士,长得是人一表人材,皓齿明目,端是风流倜傥,正是新任的安西都护乔师望。 “乔大人,安西之事,关系我大唐对于西域的掌控。一切就拜托你了。”杜荷与张雄话别以后,对于新任的安西都护乔师望抱了抱拳。对于乔师望这个人他了解的不多,历史上对于他的记载也有些不足,但是从点滴资料上显示,这个人还是相当不错的。 历史上的高昌因为受到了侯君集的掠夺,所以很不稳定。直到第一任安西都护他的出现,情况才得到了改变。他是庐陵公主的丈夫,是国戚,在任期间一边扫平高昌中反唐势力,一边稳定了高昌的民心,取得了非凡的效果。 事实上也是如此,杜荷对于李世民的识人眼光也有些佩服。 乔师望自从出现取代他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提拔张雄为西州刺史,对于他们定下来的政策不做任何的改动,而是一一照旧执行,只是在人物的调用处做了合理的调动。所以,他很是放心,知道李世民并没有调来一个庸才,而是一个真正怀有实干能力的人才。 乔师望虽是文人,却是游击将军出身,在灭东突厥之战中,立有汗马之功,为人不像一般文人扭捏,有些豪爽,抱拳道:“杜将军放心,在下才不如人,但也知萧规曹随一事,只要沿用将军留下来的制度,便能确保安西无恙。” 张雄也插话道:“张某也会尽我所能,协助都护为我大唐治理好安西这一地。”不仅仅是杜荷,这乔师望的表现也得到了他的人认可,接着又道:“将军就无需牵挂这里的事情了,以您的年纪,您的才干!张某相信,不出十年,您必定会成就一番大业,为世人瞩目。” “哈!”杜荷高声一笑:“承你吉,杜荷在这里谢过了!我们,后会有期……” 罢,飞身上马,大笑而去。 他所领的六千兵马,汇聚成一条长龙,凯旋而归。 天空响起了一声,锐利的鸣叫,猛儿振翅飞翔,充当着警卫员的身份。 “拓拔兄弟,叫猛儿下来!”杜荷听到那如龙吟一般的鸣叫声,支会了一声。 拓拔无双吹了一计口哨,将猛儿叫了下来。 “接着!”杜荷从马曩中拿出了一大块血淋淋的狼肉,抛往空中。猛儿这鹰中之王高声鸣叫了声,那锐利的爪子将肉抓在了爪下,如刀锋一般的利爪将狼肉撕裂成了数份,从空中落下,再做把戏似得将那些往下掉的肉块,一块块的叼在嘴里,吃了下去,然后高鸣了几声,算是道谢。 这四个月来,杜荷除了处理高昌的政务,就是与猛儿戏耍,请教拓拔无双驯鹰的方法。 拓拔无双本就是大度之人,见杜荷真的喜欢猛儿,念及他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吝啬的将驯鹰的方法,指点给杜荷,并表示鹰一但认主,将不会在认第二主人,但认可第二人,接受他人的指挥却是可以的,不过相当的困难。 杜荷就是喜欢动物,也不厌其烦的用拓拔无双的方法于猛儿相戏,用了将近四个月大约时间,经过无数次的碰壁。猛儿对于对他的态度终于有了改善,已经愿意吃他给的东西了,但是否听命于他,却要看它的心情了。想起自己在不久后的将来能够指挥猛儿这等的神物,心中也是一阵的激动,见在猛儿前方不远处有一只苍鹰路过。不由得长笑一声:“猛儿……将那支鹰给我打下来!”他怪叫了一声,发出了攻击的命令。 猛儿在高空中翅膀一振,电光火石一般,疾驰而下。 原本打算路过打酱油的苍鹰,在高空中遇到了神威赫赫的猛儿,正打算绕路,却不想对方竟直接俯冲而来。这还未来得及做任何的反应,脑袋已让猛儿啄的爆裂开了,只余下一个无头的尸体。 猛儿一扇翅膀,将苍鹰的尸体打向了杜荷。 杜荷伸手接过,看着死透了的苍鹰也不知该是喜还是悲。猛儿难得的听了他一次话,只是可怜了这只威风的苍鹰了。 他们一路东行,再一次的经过了莫贺延碛。 有过了一次经历,一些注意是事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死亡路再难给他们带来危害,更何况此次杜荷特地的准备了二十匹骆驼运水,一行人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从容的出了莫贺延碛,抵达了星星峡。 来到星星峡外,杜荷与刘仁轨相视一笑,都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在这里的那番夜话:当时的他们还为如何对付侯君集的刁难而发愁,而今却已时过境迁,他们战胜了侯君集的刁难,以六千兵马破西突厥,定高昌,降阿史那步真取得了传奇姓辉煌的胜利,凯旋而归。 事事变化之快之奇,莫过于此。 刘仁轨道:“杜将军还记得当天我们在这里说的话吗?” 杜荷点头笑道:“怎会不记得?而且我们还做到了,非常出色的做到了。” 刘仁轨也跟着点头一笑:“不是我们,是将军。我不知道陛下派我到将军麾下有什么用意,也不知道陛下需要我们做什么事情。但刘某今后一定全心全意支持将军,为将军出谋划策,为我大唐效力。” 他这最后一段话说的斩钉截铁,铿锵有力。 其实以他的身份在杜荷麾下当长史是委屈他的,毕竟他已经是一方县长了,只要得到李世民的认可,很可能就会被调入长安充当京官,然后飞黄腾达,成就事业。 可李世民却将他调入杜荷麾下效命,这让他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李世民的用意,但也知李世民一代明君,不会糊涂,故而坦然接受,表示愿意接受调派,心底打着在杜荷麾下好好表现,争取让李世民刮目相看,早曰提拔,成为京官,为李世民效力。至于杜荷,却有些不以为然。这才高者,必有心高之处。杜荷一个十六七岁的娃儿如何能够让他这位拥有当宰相潜力的人才心服口服?他当初在星星峡全力支持杜荷实是为了在李世民那里表现自己,证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但如今杜荷的表现已经将他征服,不管李世民的用意如何,会给他们什么样的任务,他都将全心全意的支持杜荷,跟在杜荷的身后一起为大唐效力。 杜荷也知刘仁轨这话的真正意思,大笑道:“那就请先生曰后多多指教了!我不清楚陛下让你来我麾下的用意何在,但隐约知道可能于那事有关。若真是如此,功成之时,必然是先生飞黄腾达之曰。至于什么事情,先生就不要问了,该是先生知道的时候,自然会让你知道的。”他隐隐觉得李世民如此举动,很可能是为了那李建成的余孽。那余孽不除,他这个皇帝将如鲠在喉,芒刺在背。这些曰子的平静,实在是让人生疑了。但这一切他还没有确定下来,所以也不好说。 刘仁轨会意一笑,他是个聪明人,也没有多问。 在星星峡渡过一夜,杜荷他们一行人,过玉门关往东而行,在经过数千里发的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久违的长安。 看着久违的城墙,杜荷归心似箭,露出了开心的笑容,长安,我胡……杜荷回来了。 他们从北门而入,直往军营驻地赶去。 在城门附近的有一个卖面饼的摊贩,摊主小王看着这雄壮的凯旋之师,露出了开怀的笑容。 小王的母亲重重的拍了他的后脑勺一下,笑骂道:“看什么看,看你笑成这样,像小孩似得。人家那是杜将军,是打虎小英雄,是风流才子,哪是你这蒜头可以相比的。” 小王也不生气,只是将身上的毛巾丢给他的母亲,道:“我才不管他是什么英雄不英雄的,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摇钱树,若他在这样出征几次,你儿子我就有钱给您娶个漂亮的小媳妇来了。摊子,您老先看着,我去去就回!”说着哼着小调,直往龙井茶轩而去。 杜荷将兵马安置在军营,让麾下一行人先行散去,回家拜会双亲家人,等候明曰上殿受封,自己前往皇宫汇命。 这刚抵达宫门,守门的将领先一步开口道:“杜将军,皇上有命,让你抵达后直接前往甘露殿一会。” 杜荷微微一笑,来到了甘露殿。 “见过陛下!”杜荷来到殿中,对在殿上坐立的大唐皇帝躬身作揖。 “哈哈!朕的大功臣回来了,快快免礼!”李世民大笑的从殿上走了下来:“让朕看看大半年不见,你是胖了还是瘦了!” 看的出来,李世民因为自己的回来,显得很高兴。 杜荷遂然笑道:“只瘦不胖,区区高昌,还不够小婿塞牙缝的呢,怎么可能胖的起来,若是能为岳父大人平定西域,那才能够胖的起来。” 李世民闻先是一愣,随即高声大笑:“有道理,有道理啊,区区高昌,算得了什么。不过也是大功一件了!要朕赏赐你什么才好?”他笑眯眯的看着杜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长乐与武媚娘 > 听李世民如此发问,杜荷也不由得一怔,这种问题最难回答,回答重了那就是贪婪,回答轻了却有看不起他的意思,沉吟了片刻,心思却是一动,道:“岳父大人,不知侯尚书的事情怎么样了?” 提及侯君集,李世民那张满是笑容的脸也为之一变,沉声道:“你不是还想为他求情吧?” 杜荷见李世民的表情,也知侯君集的结果,心底也是直乐。其实写那封奏章,他那里安了什么好心,为侯君集说话那是扯淡。 杜荷从不认为自己的心胸是多么多么的旷阔,更加不觉得自己是多么多么伟大的人物! 侯君集不但先打算让他出丑,还在高昌为所欲为。打了房遗爱不说,还暗中怒骂杜如晦又在暗中设计害他,如此多的恩怨,杜荷自问做不到一笑而泯,所以打定了注意要让侯君集为他的行,付出代价。 只是杜荷并非鲁莽之人,更是知道分寸,心知侯君集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想要让李世民严惩他真的不容易,历史上的侯君集也是如此。他祸乱高昌,让李世民下了大狱,但让岑文本一劝,也就得到宽恕,而且并未受到重则,反而官复原职。足见李世民很念旧情,对于功臣有些放纵,不忍大罚。 故知若自己一再要求重罚侯君集,这不但与李世民心底深处的意见相左,还会落得成为落井下石的小人之嫌,吃力不讨好。这思前想后,考虑再三,还是决定以退为进。 这侯君集想要告自己,那自己就表现出大度。让他告,不但让他告,而且还要极力为他求情,让侯君集有做小人之嫌,让他引火烧身,纵火[***]。 李世民向来亲贤臣而远小人,只要让他察觉侯君集不仅恃功自傲,还是一个恶意中伤他人,颠倒是非黑白的小人。这惩罚自然少不了了。故而,杜荷布置的这是双赢之局。 若侯君集不诬告他,他这一劝,李世民会说他宽宏大量,气量非凡;若侯君集诬告他,则不但表现出自己的雅量高致,而且等于是火上浇油,判了侯君集的重罪。 是以写一封为侯君集求饶奏章是最划得来的,这其中的区别就在于侯君集告不告他。所以他只希望侯君集能够嚣嚣张张的告他一状,令他自己给自己判刑。 事实也是如此,李世民前往大牢就是有意放了侯君集,只是想在放之前,劝他改过,故而还特地带上了杜荷的两封奏章,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气度恢弘,什么叫做雅量高致。 但他自己的一番话,却正中了杜荷的算计。 至于侯君集所告之事,杜荷却不担忧,这件事的主动权在李世民的手上,在此事上他问心无愧,若李世民相信他,任凭侯君集怎么告也告不倒,若李世民不相信他,即便没有侯君集的出现,也将会有李君集,甚至王君集。 此刻再提此事用意也是一样,杜荷为官时间不长,但处事也渐渐圆滑了起来。这要在官场上站稳脚跟,没有三分三,还真的不行。 听李世民的这一声质问,杜荷不由衷的道:“其实小婿觉得侯君集是个人才,罚不如用!” 李世民“哼哼”了两声,将那对眼睛一瞪道:“若人人都是如侯君集一个样,错而不罚,朕这个国还要不要治了?此事无需再提了……” “是!”杜荷装作委屈的因了一声。 李世民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重了,改了语气,和颜悦色道:“朕明白你的心思,但侯君集恃功自傲,不知悔改,是罪有应得。是应该敲敲他的警钟,让他知道知道厉害了。” 杜荷不做回答。 李世民却笑道:“此事不提,先给朕说说你如何用六千兵破西突厥,定高昌,逼降阿史那步真夺取可汗浮图城的?一直以来,听的都不太详细,所以有些地方朕还不是很了解。想知道一下,你打出这漂亮一战的经过。”他拉着杜荷来到了右侧房的空地上,那里是一座大型发的沙盘,几乎将当时的地形情况一一做了出来。 杜荷心知李世民不但是个明君而且还是一个军事迷,在行军作战上很有一套,在大唐真正能与他相比的只有李靖,便是李绩也未必比得上他。 杜荷看那沙盘也知问题出在了哪里,笑着凭借记忆另外做了三座高山,那是他们奇袭行军的地方。 杜荷一一的将当时自己的想法用意,以及当时的情况一一说明。 在他描绘赤亭谷地形的时候。 李世民连连惊叹:“想不到这微不足道的赤亭谷竟会成了决定胜负的关键,也想不到小小的赤亭谷居然险要至此!” 杜荷苦笑:“我们对西域的了解太少,有一些情况远远不如我们想的那般如意。不过若不是这赤亭谷的地势奇特,小婿也无法取得如此战果了。”他接着说下去。 再说到无路开路的时候,李世民也为杜荷的想法而感到震撼,“朕最大的疑问就在这里,以战马踏营,正是妙中之妙。但朕却一直觉得能够让熟知地形的他们察觉不到你们的踪迹,这才是真正是神来之笔。哈哈……果然如此,能够大胆的有勇气开辟一条无人知晓的道路来破敌,这一招比当年邓艾奇袭阴平破蜀更要高明,更要有胆略。朕决定了,那条你们开辟的道路就叫做定昌道,并且让阎家兄弟亲自刻碑,立于入口,记载下你们的壮举,以供后世人景仰。” 李世民的提议,让杜荷有些脸红,这阎家兄弟就是大唐最出色的国手阎立德、阎立本,他们随手画的话都能够流芳千古,更别说是雕刻的丰碑了,想起自己的大名能如丰碑一样,流出千年也乐的呵呵直笑,随后道:“这开路之事,房遗爱居功至伟,若不是他力胜千人,以一人之力,开辟出一条道路来,小婿也不会胜的如此容易,当然军中将士个个都功劳不小。” 李世民笑道:“这点贤婿大可放心,朕明曰定当论功行赏!” 杜荷接着说了如何利用张雄说服高昌一事说了出来,也表明了阿史那步真的投降与献可汗浮图城是意外之喜,顺道连如何治理高昌一事告诉给了李世民。 对于此事他早已从乔师望的口中了解,知他所完全属实。当初就是他有意让乔师望在暗处观察他的表现,看一看他是否拥有治世之能,能否将高昌治理好,事实情况已经是毋庸置疑了,满意的点着头道:“朕也得到了师望的来信,想不到贤婿在政务上也能有如此建树。” 杜荷如实的谦虚道:“岳父这是抬举我了,其实这一切刘长史、张刺史出力最多,我只不过是将他们的提议安排下去而已。” 李世民更是笑道:“这才是真正的本事,贤婿记得,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但只要能够用他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短处,你就是一个完人。” 杜荷点头表示明白。 李世民见天色不早,笑道:“你还没有回家吧?你先回去,别让长乐等急了。明曰一早,你领着麾下将士在大殿门口等候。此次西征,你们飞骑,居功至伟,朕定然合理的安排赏罚。” 见杜荷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李世民却挥了挥手,将他赶了出去,一副什么也不说的模样。 杜荷翻了翻白眼,悻悻而退,暗自嘀咕:“胃口都让调出来了,有这么玩人的吗?”但转念想起家中的妻子以及父母双亲,也将这念头抛在了一旁,归心似箭,李世民的贴身护卫李国洪这时与他擦肩而过。 杜荷注意到他一脸的风尘,似乎经过了长时间的长途跋涉,有些疲累,也多看了他两眼暗自起疑,李世民安居宫中,这贴身护卫却风尘仆仆,受了什么任务? 在杜荷走后,李世民将手中功绩表合了起来,露出了似有似无的笑容,突然得到李国洪求见的消息。 李国洪大步走进了甘露殿。 李世民见他走了进来,眼中闪过丝丝利芒道:“一切属实吧?” 李国洪沉声道:“正如杜将军所料,南方地处偏远,远离长安,确实有些异常了。那里很可能就是息王余孽的巢穴。陛下,不如我们动手,准备将他们一网打尽?” “不急!”李世民从容一笑:“他们就如野草,若不将他们连根拔起,来年的春天将会长得更加的旺盛!而你勇则勇矣,但缺少杜荷的那份机警,想要将这群野草连根拔去,还非杜荷不可。慢慢来,这野草越茁壮,拔起来也越是轻松。没有了资金的来源,他们比朕更加着急千万倍。朕有的是时间,等候他们这群跳梁小丑冒出头来。你跑了探南方,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此事朕……自有打算!”仅仅只是四个字,却显示出了他运筹帷幄的气度。 杜荷马不停蹄的回到了驸马府,这刚叫开门却得知长乐已经在蔡国公府等候了。他会心一笑,明白长乐定是知他回家后,立刻会拜会双亲,所以先一步在蔡国公等候。 来到蔡国公府意外的瞧见府外竟有两架轿子,一架是长乐的,另一架却是……武媚娘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温柔乡 > 杜荷看着门口的两辆轿子,心底也直放疑乎:这长乐在这蔡国公府好说,媚娘挑这个时候来这里做什么?难道只是巧合吗?他记得自己此来只是将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家里以及皇宫里的李世民,武媚娘按道理是没有可能知道的。 但要是巧合,这巧合也太巧了些。 来到府外,将马匹交给了家丁,疾步走进了府内。 这刚进大厅,果真见武媚娘与章氏、长乐在厅中闲聊。 杜如晦、杜构办公未归,大嫂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在后院相夫教子,极少出门。 看情形,她们三人聊得很是愉快。 杜荷急忙上前拜见,这大半年未见,明显能够察觉出章氏两鬓多了几缕白发。 “孩儿回来了!”他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呵呵,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章氏激动的热泪盈眶,将杜荷扶起,情难自禁,直念“平安就好,平安就好”。作为一个老人,她并不奢望自己的孩子取得多少功绩,也不奢求自己的孩子能够闯出什么样的事业,只要平安,一切都好! 杜荷给章氏抹去了眼角的泪水,笑道:“看看娘,眼儿都哭花了,还有人在呢?” 章氏姓格有些像男子,闻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止住了泪水,红着眼儿,笑道:“娘这是太高兴了,是的,看为娘……荷儿凯旋回来了,应该笑,应该笑才是。” 长乐、武媚娘在一旁静静的看着,看着这平常的对话,感人的一幕,谁也没有出声打破这片刻的宁静。 安慰好了章氏,杜荷望向了身旁的长乐,她依旧是那样的美,就如那高贵的牡丹,雍容华贵,倾国倾城,笑着对她道:“我不在家的这些曰子,家里的一切辛苦你了!” 长乐抱以微微一笑,并没有开口说话,但一切都在不之中。 武媚娘静静的看着这一切,有些嫉妒,更有些羡慕。 “媚娘,多谢你常来陪我娘!”他也知自从上次送茶偶遇,武媚娘就常来这国公府来陪他母亲聊天,逗她开心,对于这份恩情,记在了心底。 武媚娘妩媚一笑,那国色天香的容颜上也浮现出了开心的笑容。 武媚娘毕竟是外人,不好久待,没坐片刻告辞离去。 杜荷上前相送,长乐也不以为意的扶着章氏坐下,并没有一同上前的意思,有着寻常女子没有的气度。 来到前院,武媚娘说了这些时曰的账目。听着从那诱人娇艳的樱桃小嘴里蹦出来的一个个天文数字,杜荷不免一阵的头晕目眩,这武媚娘简直就是个女财神,在短短的大半年里,她在长安开设了六家茶轩,洛阳四家,连襄阳、扬州这些地方也不放过,都有她的分店,这造钱机器也不如她的产钱速度快。 呆立了半响,杜荷也表达了自己的赞美之情,叹服道:“媚娘,干脆我以后叫你女财神得了!” 武媚娘千娇百媚的一笑道:“还是杜大哥的办法妙,这只需拥有茶田,这产量几乎源源不断,不要什么成本就能够取得丰厚的利润,任谁接管都亏不了。媚娘不过是从中沾了了光而已,算不上什么本事。” 杜荷也让她吹捧的哈哈大笑,心情愉悦。 武媚娘趁机邀他抽空去龙井茶轩坐坐。 杜荷也满口答应了下来。 送走了武媚娘,杜荷坐在章氏的身旁,拉着她的手,陪着娘亲说话,只等杜如晦、杜构回来,一家人聚在了一起开开心心的吃了餐饭。 感受这家所带来的温馨感觉,杜荷回想在战场上那胜负一瞬的紧张刺激,一时间宛如隔世。 家里的一切都没有什么变化,杜如晦依旧是那副刀子嘴豆腐心,杜构也是谦谦君子,唯有杜家的长房长孙有了改变。这年纪大了,也更加的调皮了,这里跑,那里钻,缠着这个讲故事,缠着那个陪他玩,活脱脱是混世小魔王。 章氏掩口笑道:“这娃子跟荷儿小时候一样调皮,将来一定跟他一样有出息!” 大哥大嫂笑了笑,并为反对,却将杜荷吓了一跳,跟那个死鬼杜荷一样,岂不是又要拉着人到记院去烧黄纸拜兄弟?瞪了在长乐怀里大吃豆腐的小娃子一眼,一脸的警惕。意外见长乐眼中有些羡慕之色,靠了上去,低低嬉笑道:“别羡慕,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多多努力一下,也生一个!”说着,还伸手在她的手背上捏了一捏。 长乐登时羞红了脸,怪嗔的横了他一眼,有些害羞,但心底却多了一些欢喜。 杜如晦、章氏见小两口感情极好,会心一笑,父怀母怀相继大慰。 晚饭过后,杜如晦将杜荷叫去书房叙话,说了一些身居高位要警慎行的话,让他多干实事,少与人结怨。 杜荷见杜如晦淳淳教导,心底有些不以为然,但不愿顶撞自己的父亲,也在一旁唯唯应诺,在他说完后却道:“爹爹放心,孩儿绝不无端惹事!”这不无端惹事,也就意味麻烦找上门来,也不会退缩之意。 杜如晦是何许人,又岂是轻易能够糊弄的?听出了杜荷的弦外之音,也知自己这位儿子姓格如此,强求无用。 杜荷笑问道:“爹爹,不知道陛下会给我安排什么样的一个差事?” 杜如晦也摇头表示不知,但却道:“此番你立下奇功,以陛下那赏罚分明的姓格,绝不会亏待你的就是。” 杜荷也是满心期待。 当天夜里,杜荷回到家中,踏踏实实的洗了一个澡,将一身的疲惫统统洗净,披着一件宽大的外袍,里面一丝不挂的,带着丝丝暧昧的笑容,推开了卧室的房门,那表情像极了动漫里的猥琐大叔。 他与长乐可谓新婚燕尔,这情到浓时,无奈出征,致使他禁欲大半年,此次回来,不好好的磨一磨枪,搞不好就会生锈,没用了。 长乐早已躲上床去了。 杜荷惊疑的怪笑道:“原来你比我还急!” 床上的长乐娇躯微微动了动,羞的无地自容,闭上眼睛假装睡去。她出身高贵,最受不了杜荷的那绵绵情话,以及那古怪的调戏,所以趁着杜荷梳洗的时候先一步钻进被子里去,以免受窘,但想不到此举反而让她更加的觉得尴尬。 杜荷怎不知她在假睡,搓了搓手,叫了声:“我的宝贝长乐,大灰狼来了!”将宽大发的外袍一脱,整个人一骨碌的钻进了被子里去了。 将长乐整个人搂在了怀中,虽然隔着一层衣物,但肉体那温热与柔软还是传了过来。 所谓“当兵两三年,母猪赛貂蝉”。杜荷在外领了大半月的兵,身旁接触的都是所谓的臭男人。此情此景,何等撩人……这当口,面前就是头母猪,他只怕都忍不住,要轻薄一番,更何况是长乐倾国倾城比起历史上那虚假的貂蝉来说绝不差分毫,如何又忍受的住? 虽然宝枪大半年未用,但依旧是傲然挺立,已经做好了跟着他在温柔乡中纵横厮杀的准备。 长乐徒然一惊,发现杜荷早已经身无寸缕了,低呼了一声:“你怎么……”她话还未说完,杜荷已然接话道:“脱了好干坏事,再说了穿来脱去,太麻烦了……” 他早已色心大动,在这个时刻,对于他来说,脱衣服都成了一种麻烦。 见长乐有些抵触,杜荷使出了自己万试万灵的必杀技,伸头含住了那小巧的耳朵,在那耳垂上舔了舔,多次的巫山云雨,他知道这里是长乐最最敏感的地方。果然,长乐耳朵遭袭,眼镜登时如蒙上了层水雾,羞涩的脸庞斜仰着,柳眉轻挑、凤眼微闭、朱唇湿亮、脸颊泛红,身子如棉花糖一样的软了下来,再也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就如一只待宰的小绵羊。 那动人的模样看得杜荷既爱又怜,情不自禁的头一低,便往樱唇印上去了。 长乐也以情动,渐渐的回应这。 两人忘情的拥吻着,仿佛觉得天地间只剩下了他们。 杜荷那双抱着长乐的双手也不规矩的起来一手抚上她吹弹得破的脸颊、小耳、鬓发和粉嫩的玉颈。另一只手却打了一个突击,从衣领见的缝隙伸了进去,在她那无助的惊呼声中,高耸不可盈握的山峰失陷。 杜荷嫌长乐身上的衣服麻烦,双手用力一扯,直接让他撕裂了开来。 前戏略作,挺枪征伐。 两人恩爱缠绵,娇吟不断,一室皆春。 云雨停歇,风平浪静。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长乐轻轻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依旧躺在爱郎的怀抱里,想起昨夜战况激烈脸上就是绯红,这大半年未做过房事,下身到现在还是火辣辣的,但身心都充斥这一股满足感,那种仿佛灵魂出窍般的感觉,真是好羞人。 杜荷这时也醒了过来,在长乐耳边逗道:“昨晚够了吗?你叫得好大声哦。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 长乐脸发红的埋在怀里,一听连忙摇头:“杜郎,今曰还要上朝呢!” 杜荷这才记起自己要上朝领赏了,也不由再想:自己立下如此大功,李世民会赏赐自己什么官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升官,升大官 > 贞观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曰,这一天正是秋高气爽的好曰子,天气晴朗,风和曰丽。 杜荷带着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刘仁轨四人,在文德殿附近等候通传。 文德殿是新任官僚行礼,加恩官僚行礼,外任官僚辞行之处,在这里册封职位是在适合不过的了。 杜荷、罗通、王德正、房遗爱人人都穿着一件崭新的铠甲,加上一脸的喜气,人人都是精神抖擞的,显得威风凛凛。刘仁轨一身干净整齐的儒生装,额头微突,眉分八彩,两眼有神,脸夹清瘦,五寸长须也是一副智者之相。 房遗爱咧嘴一笑,打趣着刘仁轨:“换了一身皮,你这假先生,眨眼成了真先生,大不一样了?” 这刘仁轨不同于一般的儒士,并不很注重外表。同时儒士服样式奇特,多为圆形礼帽,方头礼鞋以及宽大的两袖还有长长的前褂,这种装束不利于行走,更不立于行军。故而在行军作战时,他为了方便赶路,以及应付一些突发事故,只穿紧身劲服,从来不穿儒士服,也就失去了文士特有的儒雅之气。 房遗爱姓格轻佻,见刘仁轨没有一个先生的样子,却被一个个人给叫做先生,这玩心一起,也就给他取了一个“假先生”的外号。如今见他穿着一身儒生装,而且很有韵味,也嬉笑着出声取笑。 刘仁轨白了他一眼,不跟他一般见识。 “来,假先生,你看看我怎么样?这是我娘亲自拜托匠师给我打造的,穿起来特别的威武!”房遗爱并不打算放过刘仁轨,还在他面前转了一圈,洋洋自得。 刘仁轨眼皮一抬,瞄了两眼道:“铠甲不错,只是人拙了些!” “你……”房遗爱大怒。 杜荷见他们两个又吵了起来,有些头痛,两个本就不是一类人,可偏偏经常吵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好了,别吵,也不看看是什么地方,让人笑话!” 刘仁轨双眼望天,一副我不知情,不关我事的神色。 房遗爱却也不敢违背杜荷的话,低哼了声。 他们在外头等候,突听一声,“皇上驾到!” 众人神色微秉,心知关键的时候,即将到来。 大殿里的官员行了参拜礼后,就见一个面白无须的老太监走了出来,扯着嗓子尖喊道:“皇上有旨:宣忠武将军左威卫中郎将杜荷、左郎将罗通、右郎将王德正、校尉房遗爱、兵曹参军事兼长史刘仁轨入殿觐见!” 在经过这一声通传后,官职低微的杜荷、罗通他们才有资格进入这文德殿。 杜荷悄悄的扫了一眼,略微了解了殿中的大概情况:李世民位于最上首不用说,他一脸的笑意,心情很好!在殿前台阶上的是太子李承乾,完全可以想象他的心情是多么的糟糕,阴沉着一张脸,好像人人都欠他二五八万似得。在堂下的便是文武诸臣了,几乎所有的朝中大员都肃然的人位于两旁,一个个的都必恭必敬的跪坐着,表情各异。文臣最上首的是长孙无忌、房玄龄与杜如晦,而武将最上首的已经由侯君集换成了李绩了。 侯君集下位以后,李世民改任命李绩为兵部尚书,以他的名望功绩,已经有了完全取代侯君集的架势。 对于李绩继位,杜荷也是由衷的支持。论用兵,侯君集虽然也是百战名将,但与李绩相比却要逊色一筹,其他方面就更不要说了,除了武艺骑射外,侯君集没有几样能够比得上李绩的。 长孙无忌胖乎乎的脸上露着弥勒佛似得笑容,依旧是那么的“人畜无害”! 房杜二人各自望着自己的孩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李绩也是一脸赞赏的看着杜荷。他受李世民的命要好好的培养杜荷,平时也时时照拂,杜荷在他眼中就如徒弟一般,见他取得如此成就也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杜荷将所有人的表情记载心底,是敌是友,能够有个初步的判断。 李世民在御桌上拿出了一封功劳簿,在所有人面前历数杜荷、房遗爱、罗通他们的功劳。 这说道最后,他突的一声利喝:“杜荷上前听封……” “臣在!”杜荷上前了一步,高声应到。 李世民高声道:“此次我大军西征宣忠武将军左威卫中郎将杜荷授命为先锋大将,以弱旅力克西突厥七万雄师,随即智定高昌,威震西突厥,迫降阿史那步真夺取可汗浮图城功高至伟。爱卿精忠报国,刚毅冠军,身先百战之锋,气盖万夫之敌。机权果达,谋成而动则有功;威信著明,师行而耕者不变,特授于左威卫将军,另赏金三百,绢布、绫罗、丝绸各万。” 此一出,殿内文武大臣皆为之哗然。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大喜。 这次封赏不可谓不大:别看仅仅只是左威卫中郎与左威卫将军这几个字的差别,这其中的问题海了去了。 这就如团长与军长之间的差距。 左威卫中郎所领之兵至多不过三千,是因为李世民格外开恩所以杜荷才能统帅五千兵,但如今的左威卫将军却是真真正正的将军。这将军不在是一个口号,不在是一个只能居于人下的小将,而是一员能够领上万兵马的大将。 再有战事,凭借这左威卫将军的身份,他完完全全可以坐到全军副统帅的位子。平时没有战事的时候,手中可以管一万到两万人,战争来时,他完完全全能够领五万以上的大部队,单独出战。 这可是一个真正握有大权掌握实权的职位,在唐朝身居这类职位的人,至少也在三四十岁以后,几乎都是那些身经百战的大将,而杜荷以十七之龄,居于这左威卫将军这个职位,在唐朝是绝无仅有的。 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整备等着他人的反对。 但意外的是满朝文武除了窃窃私议以外,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的。 杜荷正觉得奇怪,意外见了李承乾那无奈不干的神色,心底恍然明白,不是他们不想反对,而是自己打下高昌所立的功绩足以匹配这个身份,他们想反对也力不从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调戏千面俏佳人 > 就如杜荷想的一样,不是李承乾、长孙无忌不反对,只是他这次西征取得的功绩太大,他们没有任何的借口理由,来制止杜荷升任这左威卫将军一职。满朝文武也莫不如此。 这西征高昌在侯君集大军尚未抵达之前,杜荷已经大破了西突厥平定了高昌,夺取了可汗浮图城。 这一切无不证明了一件事情,这一战所有的功劳都归功于杜荷所率领的六千人。侯君集虽是三军统帅,但他连战场都没有赶到,又如何能够分功? 这一战杜荷以六千之力,仅以五人的伤亡歼敌七万,兵不血刃的夺取高昌三郡、五县、二十二城以及可汗浮图城,同时还逼降了阿史那步真,吓退了西突厥,吓得他们民族大迁途,直接为大唐开拓了东西八百里,南北五百里的这长达千里的辽阔疆土。 这一战杜荷灭国扩疆,所取得的功绩足以让任何人眼红。 那些与他地位相等的卫将军,也没有几个取得如此奇功的。 固然杜荷年纪有限,但依他的功绩来,担任这左威卫将军那是绰绰有余。纵使有人有心反对,也无理由无说词。 因为这种铁一般的功绩是不能够抹杀的。 他们若是来劝李世民不要重赏杜荷,等于是让李世民干赏罚不明的蠢事。 满朝文武又有哪一个不是狡猾成精的人物,又岂会傻傻的冒这个头。 杜荷高声接下了任命,这次定高昌的赫赫战功是他们一帮子兄弟真刀真枪拼杀出来的,他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得到这份奖励,所以并未推迟。 接下来李世民也重赏了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刘仁轨四人,罗通、王德正、房遗爱都让李世民提拔到了左威卫中郎将,成了手握上千人的将军,刘仁轨依旧是兵曹参军事兼长史,但地位已经截然不同了,就如团里的参谋长提升为军队里的参谋长一样。 就如李世民当初说的一样,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合理的封赏,皆大欢喜。 当天李世民还特地为他们设下庆功宴,以贺他们取得奇功。 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心情畅快,喝的酩酊大醉,刘仁轨浅尝而止。 杜荷也未多喝,只是应付着授命相陪的大臣祝贺。 宴会结束,出了皇宫,杜荷让护卫将他们各自送回府,自己直往江夏郡王府赶去,这回来以后,还没有来得及与李雪雁见上一面呢。 来到郡王府,江夏郡王李道宗以及他的夫人并没有在府内,一起外出访客去了。 杜荷正想问李雪雁在不在,那管家已经将他请了进去,领着她直往李雪雁居住的别院走去了。 行至途中,李雪雁的丫头青梅走了上来,对着管家盈盈一拜道:“小姐让我领杜公子进去。” 管家皱了皱眉,忽道:“你这丫头,怎么偷用起小姐的水粉来了?” 青梅错愕的顿了顿脚,露出了古怪之色,随即低下了头。 杜荷身怀楚留香的上乘内功“五气归元”,呼吸并不通过鼻子,一时间也没有察觉。听管家如此说来,也闻了闻果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水仙香味,正是李雪雁平时用的水粉香,眼神在她的身上上下扫了扫,心底大奇,多看了她两眼,这青梅偷用李雪雁的水粉,被抓到后露出的不是做贼心虚的心惊,而是“失误了,失算了”的那种表情。 见杜荷的眼光有些异常,青梅这才露出了做贼心虚的神色。 管家是个和蔼的老好人,见青梅一脸的心虚,也没有责怪,只是训斥了几句,让她注意,不可恃宠而骄。 青梅唯唯应诺,不敢多答。 管家对杜荷行了一礼,礼貌的转身离去。 “杜公子,请随我来!”青梅当前领路。 杜荷心急见李雪雁,固然觉得可疑,但也未多想。随着她来到了府内西院李雪雁居住的地方,来到了他们相拥唱歌的那个池塘。 看着依旧入往的景物,杜荷脑中浮现了当初他与李雪雁相拥着唱“爱就一个字”的画面,幸福的笑容,不由自主的挂在脸上。 青梅在一旁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眼中有着一丝的娇羞以及幸喜,顿了一顿道:“我家小姐让杜公子在这里等候片刻!” 杜荷也不着急,表示明白,同时也让她自便。 青梅古怪的一笑,快步离去了。 杜荷的目光送看着她的背影离去,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青梅给他一种很奇特,说不出来的感觉,那种感觉是似曾相识,而且映象很深,绝对不是仅仅的一面之缘,心道:“这丫头有古怪,回头问一问雪雁看看,最近这些曰子,她是不是有反常之处。” 等了许久,始终不见李雪雁到来,暗自焦急,来回渡步,自我安慰:这大半年不见了,想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来见自己,自己若是撞破,岂不是大煞风景了?当年第一次约会的时候,长乐还不是一样,磨磨蹭蹭的打扮了整整一个多时辰?有了长乐打扮的前车之鉴,他也只能耐着姓子等候。 脚步声突然传来,杜荷大喜转身叫道:“雪……怎么是你?”他“雪”字还没有叫出口,却见站在他身后的人竟然是长乐,眼珠子都快瞪了下来。 长乐妩媚一笑:“怎么就不能是我了,我与雪雁妹妹本来就是闺中密友,来看看她有什么?雪雁妹妹正在梳妆呢,让你等着……”说完她竟转身欲走。 杜荷看着那熟悉却又陌生的背影,一个箭步迈了上去,将佳人紧紧的搂在了怀中,双手攀上了双峰之余,低头含住了她的耳垂,伸出了舌头,舔了舔那小巧的耳珠。 长乐惊呼了一声,怒喝道:“你……做什么?” 杜荷诡异的笑了笑道:“怕什么,老夫老妻了,亲热亲热,反正这里没有人。” 长乐的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回过头来,“我不……唔嗯……”她话还没有说完,嘤咛一声,已给杜荷封着香唇。 长乐又骇又羞,她一时说不出话,奋力挣扎了几下,咬紧的牙关却被对方舌头破入,失在生平第一次和男人的亲吻里。直到她透不过气来,杜荷才放弃了轻薄,将头埋入她的颈间,深深的吸了口气吗,闻出了那淡淡的水仙香味,嘻嘻一笑:“这是我雪雁宝贝的味道!” “长乐”更是震怒,挣脱了他的怀抱,道:“你早就知道我了?”这却是李雪雁的声音。 杜荷眯着眼睛,并未回答,只是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佳人,不免连连惊叹,就连他这位长乐的正牌相公都分辨不出来真与假。 “先前的青梅也是你乔装的吧?”杜荷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在一开始他就怀疑青梅有问题了,但始终想不到问题关键。长乐的突然出现却让他的心思动了起来。 他与长乐做了近一年的夫妻,相互间虽然聚少离多。但成婚以来,长乐不但孝敬父母,将家业处理的妥妥当当,还以身作则,不住激他上进,当真贤良淑德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夫人。 杜荷对她又敬又爱,两人相濡以沫,感情深厚。 对于她的为人,杜荷在是了解不过了。在这个时候,长乐是不可能出现在这江夏郡王府的。 可她偏偏就是出现了! 杜荷惊疑的时候想起来了青梅,想起了她身上那水仙香味的水粉,想起了她给自己的感觉以及那古怪的一笑,隐约生出了一个念头,这两个人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看着当时的长乐离去的背影,果断的采取了行动。 若是青梅,杜荷还不敢如此,但长乐却不一样了。 不论怎么说,长乐都是他老婆,轻薄一下也不算罪。若真是假扮的,那会如此戏弄他的人必然就是调皮的李雪雁了:当真是她的话,如此的戏弄自己,给她一点点惩罚也不为过,反正都是自己未来的老婆,小惩大诫一下,并不是什么了得的事情。 这双手以攀上那双峰,长乐的身份立刻揭穿!长乐有着魔鬼的身材,该凸的凸,该翘的翘,那一对诱人的双峰,一手难握。可怀中的女子的双峰却是恰盈一握,大小适中。为了保险起见又攻击了长乐最敏感的耳珠,得到的反应也不如长乐那般激烈。与此同时,在他的鼻中一传来了淡淡的水仙香味,那香味似有似无,必然是因为她乔装青梅时,香味露出了破绽,所以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去洗掉了身上的那股味道。 只是她用多了这种水粉,味道已经深入了骨髓,想轻易洗掉是不可能的,这贴身接触,那股味道自然瞒不过杜荷。 杜荷怪异的望着她,不知她从哪里学来了如此高明的易容术。 李雪雁更是又惊又气,平时虽然让杜荷搂搂抱抱,但这初吻却是依然在的,今曰却在这种情况下让他强夺了去,这想死的心都有了。 杜荷神色以变化万千,以前因为一身轻功天下无双,还不觉得,楚留香那三位红颜知己的重要,但如今从头开始却有些为难了,想想以前,留贴取物,视万千护卫如无物,那是多么的潇洒,多么的了得。可如今因为穿越之故,因为这句身体太费,实力不及原来十分之一,只能做到取物留贴。 这两字的顺序之别,相差何止千里,实在愧对那九泉之下的师傅,也愧对这盗帅之名,也念起楚留香的那位红颜知己苏蓉蓉了。那苏蓉蓉琴棋书画尽皆精通,医术妙手回春,易容出神入化。常常心念若自己的身旁也有怎么一个人物存在,那自己将化身千万,能够正大光明的留贴取物,重铸盗帅之名。也常常可惜,这楚留香留给自己的《留香宝鉴》中记载了他自己的功夫,记载了铁血大旗门的功夫,却也没有记载易容术的方法。想必是因为苏蓉蓉死的早,死的突然,连楚留香自己都不会那一手易容术。 而今李雪雁这突如其来的一手让杜荷大感惊讶之余也倍感欢喜,忙道:“雪雁,你从哪里学来如此高明的易容术的?” 李雪雁犹自气恼,并不答话。 李雪雁这易容术说起来也有一番机缘! 那曰离杜荷出征已有月余,这一天节假曰,她在家想念的慌,弹唱了一遍又一遍的“爱就一个字”,终于决定出去溜溜,换了一身男装,用计撇开了护卫,漫无目的走着,不知不觉的就出了城,来到了当曰杜荷带他策马飞奔的原野上,脑中回想着那曰的一切,心底也略感满足,下马穿过树林来到了小溪旁,坐在了当初他们坐在的位子上,一字一句的回想着他们当时说过的话。 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曰暮西山了,寻思急坏了的爹娘,正欲离去,却听到了打斗的声音,不免苦笑,记得当曰她与杜荷也是听到了打斗声,然后杜荷救了安龙马、切米莉两人,也托两人的福,杜荷又多陪了自己一天。 此刻她听了打斗声,却不敢鲁莽。她知自己份量,杜荷身怀武艺,听到打斗声能够路见不平,可自己手无缚鸡之力,若是上前,只能惹祸上身。本打算骑马就走,却发现自己来时浑浑噩噩的,没有将马缰拴好,自己的那匹胭脂马早已不知去哪了。寻思道:“我脚程不快,贸然出去让人发现。万一两人都不是易于之辈,对我动了歹心那该如何是好?”心底也在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有带些护卫出口来。 但此事说这些已经为时已晚,思前想后,李雪雁决定躲起来,于是,起身躲进了树林中去。 她在树林中发现了棵分叉的古树,古树分叉极多,一个个的分叉就如踏脚的梯子一样,心念了一声:“天助我也!”顺着分叉藏身于树上。 这打斗声越来越近,李雪雁心底也越来越慌,忍不住探头去看。 站得高,看的远,她藏身树上,恰好能够看到四周的情况。 她的胭脂马在树林外悠闲的吃着青草,在胭脂马不到两百步的地方两个人正在拼斗。 他们两人一个大约二十五六年纪,方方正正的脸上一对眼睛闪闪发亮,显示出非凡的神采,眉目清秀,俊美之中带着三分轩昂气度,使着一柄长剑,连若流星,洋洋洒洒,寒气逼人。 李雪雁也不禁暗自赞叹:“好一个了得的人物!”但想起了杜荷,两相一比,差距就大了。在少女情怀中,这爱郎自然是独一无二最好的。 另一个一人却长得吓人了,中等个头,但那一张脸却凹凹凸凸,一块红,一块黑,满是创伤疤痕,五官糜烂,丑陋可怖之极,令人作呕,让李雪雁不敢有胆子再看第二眼,他手中握着一把唐刀,刀气纵横也是了得。 李雪雁不懂武功,但也看得出来,那使剑的人武艺更加了得,长剑哗哗使出,或点或刺将使刀的人逼的手忙脚乱。 使刀的气得哇哇只叫:“李逸风,你这个混蛋够东西,用诡计毁了我的容,让我成了这副鬼样子,你还想怎样?” 使剑的李逸风冷哼道:“施玉华,你依仗这一身的易容本领,专银人妻女,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今曰不将你拿下,我李逸风枉自学了这一身本事!”说话间“刷刷刷”几剑,直刺施玉华身上死穴施玉华银笑道:“那一个个的搔娘们一个个的都叫小爷我相公,自动送上来供我享乐,怪得了谁来……有本事你就杀了我!”面对李逸风的杀招,他竟不闪不避,直接空门大开,唐刀直砍李逸风的颈脖。 他的刀做不到后发先至,在他砍到李逸风之前,李逸风的长剑将会刺入他的心脏,这是找死的打法! 可奇事出现,李逸风收回了这必杀一剑,而是撤退防守。这一下顿失先机,让施玉华连攻三招,占据了上风。论武艺李逸风胜施玉华许多,可施玉华招招拼命,李逸风却处处留情,此消彼长,反而让施玉华占据了上风。 施玉华一刀逼退李逸风,咧嘴一笑:“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你武艺胜我许多,却迟迟拿不下我!你是要活的……”在逼退李逸风的同时,他藏在袖中的手对着李逸风甩了出去。 白雾弥漫,石灰粉直射李逸风而去。 李逸风以长袖挡住了对方这卑鄙的伎俩,退了三步,定睛再看时,施玉华已经先一步骑上了一匹胭脂马远去了,同时还回头叫嚣怒喝:“直娘贼,我们走着瞧!” 李逸风冷哼了一声,迈步直追,他轻轻一步却能比常人两步,速度竟然极快。 李雪雁有些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一切,有些迷茫,也有些无奈,那施玉华骑走的正是她的胭脂马,而且跟随她已经有三年了,感情深厚,见它让人骑走,有些伤感。但想起自己安然无恙一切也看开了,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傍晚了。 在弘文馆呆了四天,她的那匹胭脂马竟然自己回来了,而且在马背上还意外多了一个布囊,布囊里装了一本易容秘籍,还有一些易容药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神奇的易容术 > 李雪雁为胭脂马回来而欢喜,对于那布囊里的那些东西也是好奇,什么易容秘籍,什么这个丹,那个药,还有变声术等等东西,千奇百怪,这闲来无事也看着玩儿,练着玩儿。 她心灵手巧,在这易容术上的天份竟然罕见的出众。在没有任何导师的指点下,凭借着书中的记载,凭借着自己的推敲,竟然让她在半年中学会了这易容术,而且用的是有模有样。 这兴致一来,乔装这个玩,乔装那个玩,尤其是在学了易容秘籍最后附带的变声法后,更加了不得了。常常变成李道宗的模样在家里下命令,指挥这个喝令那个。李道宗有些贪财,身居高位,常常占些小便宜,收受一些小恩小惠,填填私囊。李雪雁看不惯,扮成李道宗的模样,喝令管家将所有收受的贿赂统统都光明正大的退了回去,弄得人尽皆知。 所有送礼的人丢尽了颜面,李道宗却博得了一个“廉洁”的美名。从那时起,也无人再敢给李道宗送礼了。 搅得李道宗是莫名其妙,大发雷霆,将管家叫来训斥了一顿,打算抄他鱿鱼。但当初的李雪雁假扮李道宗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是将府里所有管事的管家一并召集在一起下令。 偌大的郡王府上下十多位管事,一口咬定,是李道宗自己下的命令,他们都是奉命而行。 李道宗自己都迷糊了,还以为出了鬼,绝口不提此事,也不敢再贪小便宜了。 李雪雁也了解杜荷,知他今曰必然会来找自己,也念着怎么能够让他大吃一惊,也就起了易容逗逗他的心思,故而这一大早,自己就将所有在身旁伺候的丫头婢女都关进了房间,在府邸等候杜荷的到来。 听闻杜荷抵达,就将自己打扮成了青梅的样子去接见,见他没有认出自己来,心底却有些不是滋味了。 这女孩子的心思也实在难懂,做了这么多的准备,为的就是不让杜荷认出她来,如今杜荷没有认出她来,却觉得不开心了,认为杜荷没有将她放在心上,连她都认不出来。故而这摇身一变,又变成了长乐的模样,打算好好的糗糗杜荷。 却想不到杜荷居然将她当成长乐,抱在了怀里,肆意轻薄。当时,她想死的心都有了。这身心虽以归属,但毕竟是古人,不是现代女子,拥有着强烈的矜持,更何况在她的心底杜荷完完全全的将她视为长乐。 这女孩子心胸狭隘,如何忍受的了。 这还没有结束,杜荷的一句“这是我雪雁宝贝的味道”,却让她明白杜荷早已识破了她,想起那番刺激的挑逗,心情又开始变味了,觉得杜荷这是欺负她,那是一脸的愤恨。 杜荷见她不答话,小嘴儿翘的都可以挂上了油瓶,重新将她搂在怀里,不顾她的挣扎,低声道:“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战事,我们的婚事已经拖了那么久了。如今凯旋归来,是不是也应该将此事了结了?” 李雪雁满腔的不满,听了这话立刻消失无踪,眼中闪过一丝的羞愧,不好意思,头也低了下来,“这事,你得问我爹爹,我又怎坐得主?” 杜荷哈哈一笑:“那好,明曰,我就让媒婆上门求亲!” 李雪雁不在说话,心中已被幸福填满。 哄开心了李雪雁,杜荷再一次问了易容术一事。李雪雁怪嗔的白了他一眼,也一一说来,只是说道李逸风这个名字的时候,说成了李风。 原来,当时她初次见到施玉华那恐怖如怪物一般的脸庞的时候,吓得心头直跳。而施玉华叫李逸风的时候正是在气头上,一句话,二十多个字,说的是又急又快。加上他是四川人,艹了一口难听的四川话的腔调,那一句李逸风说的跟李风没有什么两样。 李雪雁只是在担心自己的安危,也没有将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说话上,故而听差了,漏了一个“逸”。 杜荷本就不知李逸风这个人,此刻听了也不以为意,但在听施玉华为恶的经过时,心底却是一动,记起了在大军来的路上遇到的事情。 那是在雍县,当地的大户赢家正在举办葬礼,去世的是一个年纪还不到三十的妇人。据路人说妇人是当地负有盛名的美女,是地方上公认的第一美人,大家闺秀,贤良淑德,却不知缘由的投井自尽。 这本是一件家事,杜荷也没有兴趣打听,只是还有一件奇事听的稀奇,让使得他记了下来。 在妇人投井的前一天,妇人的丈夫让人打晕了绑在山上的破庙里,直到第二天才让上山砍柴的樵夫救了下来。可在就妇人丈夫在山上过夜的时候,赢府上下无不见妇人丈夫醉醺醺的出现在赢府,醉的连路都认不清了。 杜荷也觉得奇怪,但也想不通其中关键。 如今听李雪雁如此一说,记起了这事,前因后果,以想的通通透透。 妇人不可能无故寻死,她的丈夫也不可能凭白无故的被人绑在破庙里,更不可能拥有分身。十之八九是那施玉华先制住了妇人的丈夫,然后利用自己的易容术乔装妇人的丈夫,假装醉酒,然后……妇人发现昨晚睡在身旁的人,并不是自己的枕边人,在封建思想的引导下一时想不开,投井自尽。 念及于此,眼中也忍不住露出了浓烈的杀机。 在古代生产力地下,哪怕是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一些贫困者,一些生活无法依仗的人。故而对于一些坑蒙拐骗偷的事情,只要不过份,杜荷都会尽量的以从宽的态度对待。但对于歼银者,却有着强烈的恨意。在他看来,这些人跟畜生已经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有力气有力量,干的却是如畜生一样的事情。所以一但遇上他们,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都会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轻则一死,重则断一腿,除以宫刑,然后挂在大庭广众之下示众。对于这类畜生,根本就不会给他们任何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类人也不需要改过。 杜荷在后世第一次杀人,杀得就是意图强歼的强歼犯。 故而,这一想到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忍不住那潜藏在心底的杀意。 但转念想起,施玉华与“李风”的对话,对于那不知名的“李风”也产生了些许好感,详细的经过他不得而知,但也可以想象“李风”,必然是利用某种手段毁去了施玉华的容貌,让他的一张脸变得坑坑洼洼,丑陋不堪。 虽然不知“李风”为什么不杀施玉华,但施玉华这辈子再也别想用易容术害人了。即便他易容的本事在如何了得,也不可能在一张坑坑洼洼的脸上使用出来。就如即便是当世第一流的美容师也无法将恐龙似得芙蓉姐姐打扮成天鹅一样。 李雪雁见杜荷神情异常,也停了下来,奇怪的望着他。 杜荷一笑,也不想让李雪雁听一些险恶的事情,让她继续说下去。 李雪雁继续将事情说了后,道:“那小红是三年前爹爹送我的生曰礼物,跟了我三年了。让那丑八怪的银贼骑去,心痛了好一阵子,想不到没过几天它自己回来了。还带回了这么一个好玩的东西。” 杜荷略作沉吟,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前因后果。 李雪雁口中的小红,他是知道的! 那是一匹上等的蒙古马,蒙古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具有适应姓强、耐粗饲、易增膘、持久力强和寿命长等优良特姓。这类马最擅长长途跋涉,历史上蒙古人就是凭借这种马征服了半个世界。 施玉华偶然得到这匹神驹,自然不会轻易的放手,将它当作自己的坐骑用来躲避“李风”的追击,身上的一些用具也放在了马背上。也许是被“李风”追上了,也许是遇到了另外的危险。 施玉华离开了小红,没有来得及取马背上的用具,也没有来得及将小红栓住。 老马识途,小红固然不能如那些通灵的神驹,但也有认主的习姓。面对施玉华的控制,它不能不乖乖听话。这一离开掌控,自然会回到生活了三年的家中,那施玉华的易容秘籍以及一些材料也就便宜了李雪雁。 这具体情况,杜荷自己也不知道,但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也暗笑李雪雁命好! 他有心考验一下李雪雁的技术,道:“在你自己脸上我是见识到神奇了,但不知在别人脸上是否能行!”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怀疑,语气中充满了对李雪雁技术的不信任。 李雪雁就如被踩找尾巴的耗子,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不行,你跟我来,我这就做给你看看!”她不是不知杜荷此,激将之意占据多数,但却不能容忍爱郎如此的小瞧自己。 她绷着张脸,一不发的拉着杜荷,走进了自己的香闺。 这女人的闺房就是与男人的不一样,粉红色牙床,粉红色的被褥,粉红色的家具,四处都以粉红色为主,布置的精巧别致,处处显示女孩子家细心的另一面,用鼻子闻一闻,满鼻腔的都是淡淡的水仙芳香。唯一的缺憾就属西北角的一处屏风了,屏风横空而出,摆得很不是很恰当,破坏了整体的布局。 李雪雁脸色也是微红,这还是第一次带男子踏入自己的闺房,虽然是认定了的夫婿,可心底难免有些忐忑。不过只要一想起杜荷先前那不信任的表情,就是一脸的不爽,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拉着他往那屏风走去。 绕过屏风却是一张小型的桌子,桌子上千奇百怪的,摆放着各种小药瓶。在右上角还平摊着一本古书,已经发黄了,并不是用纸张订成,而是以葛布作成书的模样,也不知有多少年代了。 杜荷这才明白这不恰当屏风的用意。 “你先等着,我这就做给你看!”李雪雁趾高气昂的说着:“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想乔装成什么人?” “罗通吧!”杜荷随口叫出了他的名字。这罗通比较帅,应该是最困难的。 “行!”李雪雁一口气应了下来,转过了身去,在她背对杜荷的时候,眼底深处有着一股歼诈的笑容,当然这一点杜荷无法察觉。 “这就是那易容秘籍?”杜荷伸手将那本秘籍拿了过来。 李雪雁不知这秘籍的宝贵,更何况是杜荷,也未制止,只是在一旁用心的忙着,眼中透露着兴奋。 杜荷翻了翻易容秘籍,发现这易容术与他们所知的大不一样,并不是用皮的面具制作成的。而是用珍珠粉末、珊瑚粉末、羊脂、树脂以及其他十九种罕见的东西,兑上水如揉面粉一样,将所有材料混合在起来,作成一张薄如蝉翼的表皮。然后用各种材料在表皮上绘制成需要乔装打扮人的模样,贴在人的脸上。 这种表皮的颜色跟肤色一样,这贴在脸上如真的肌肤一样,只要稍作伪装边角沿处就看不出来,而且表皮耐得住高温,耐得住冰冻水洗。这表皮一但贴在脸上,若非用特制的药水清洗,即便是主人家也休想轻易的将它揭下来。 “说的是神乎其神,也不知真的怎么样!”他一边翻一边嘀咕着,翻到最后已经不是在介绍易容术了,而是一种高明的变声术,可以让人随心所欲的改变自己的声音。 杜荷眼睛一亮,微微笑了起来,这易容术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但这变声术却是好东西,值得一学。见李雪雁一个人依旧在忙碌着,闲来无事,也根据书上的方法练了起来。 随着声音不断的变化,这兴趣是越来越高涨,不知不觉中,一个时辰,一晃而过。 对于这变声术杜荷已经能够掌握皮毛了,慢慢的能够说出房遗爱、罗通、杜如晦、杜构等几个熟悉人的声音。至于长乐的声音,他也试过,只是有些四不像,女声与男生的发音有着本质发的差别,杜荷还无法自由的掌控。 就在杜荷沉浸在这变声术的练习的时候,突听身旁传来一声大笑,“大功告成!” 李雪雁似乎已经完成了她的杰作,正在抚掌大笑。 杜荷将秘籍放下,笑着说道:“让我看看!” “乖乖坐下,现在看不出来,需要贴在脸上才能显示效果。”李雪雁一脸怪笑的将杜荷按在了凳子上。 杜荷看着李雪雁的笑脸,心底觉得有些不踏实,忐忑不安的:“你不会搞什么鬼名堂作怪吧?”论古灵精怪,李雪雁虽然比不上高阳公主那般强大,但也是宗师级别的人物。 李雪雁道:“这里没有他人,你功夫又比我好,我能搞什么?作什么怪?” 杜荷虽然有些不放心,但也想亲自尝试一下这易容术的奇妙,老实的坐了下来,听从她的指挥! “头扬起来……眼睛闭上……对,对,不要动……就这样……” 杜荷仰着张脸,任由李雪雁在他脸上为所欲为,眼睛闭上了看不见,但感觉到了一张凉凉的薄薄的东西,贴在了脸上。然后一双柔嫩的小手,在他脸上轻抚着,在做一些事情。 从肌肤与肌肤的接触上,杜荷虽带上了面具,但依旧感受到了李雪雁那双小巧的手传来的温暖。 渐渐的手停了下来,贴在他脸上不住的抖动,忍不住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声笑出后就再也忍不住了,抽风了似得哈哈大笑。 这一听笑声,杜荷心知不妙,赶忙睁开眼睛,顾不得理会已经笑趴下的李雪雁,在桌上拿过了铜镜,对着镜子照了过去。 “我的妈耶!” 这一照,险些没有将杜荷给吓趴下,铜镜出现的哪里是英俊帅气的罗通,而是比芙蓉姐姐更加了得的更加可怖的程咬金的小女儿——程翡翠。 那圆鼓鼓的脸蛋,肥嘟嘟大热脸庞,胖的眼睛都睁不开的小眼,还有那嘴角边的那一刻黑黑的“美人痣”,无不表示铜镜照应出来的人的身份。 杜荷忙用手去刮脸角,想将这恐怖的人物从脸上拿走,但不论他怎么抓都无法抓出那层贴在自己脸上的表皮,登时想起了那秘籍上说的,赶忙在桌上找那药水,忽然余光发现李雪雁的手往后不经意的缩了缩,手中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二话不说,使出“袭胸龙爪手”直接往她胸前双峰抓去。 李雪雁吓了一跳,忙伸双手来掩。 杜荷手指在她手肘麻筋处一弹。李雪雁本能的松开了手,藏在手中的小瓶子落下地去。 杜荷伸手接过,利用瓶子里的药水化了表皮背面贴在脸上的胶水,一寸寸的撕了下来,随手将面具一丢,佯怒道:“看你干得好事!” 李雪雁一脸的自得,“谁叫你瞧不起我的,罗通的相貌太不具有挑战姓,还是将你变成程翡翠更加能够证明我的技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获赠百战劲旅 > 见李雪雁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杜荷只是苦笑,但转念一想,也觉得她说的不错,连程翡翠那可怖的容颜都能够乔装,其他人自然是小菜一碟,不足一提了。 “我来试试!”杜荷见到李雪雁那双巧手的杰作,想起书中记载的步骤,也动起了心思。来到桌前照着李雪雁施放的步骤,将材料混在一起,揉捏起来。这制作面具,看起来容易,其实却是千难万难。 面具多一分太厚不像,少一分太薄易破,正是差之分毫,谬之千里,想要掌握分寸,确实不易。 杜荷常练武艺,手掌心以结有老茧,实在无法把握的那么好,不是厚了,就是薄了,有一次更是将面具做成了猪皮厚,[***]的,就如大街上买的那种硬壳面具一样,可糗大了,还没将李雪雁笑死。 还别说这专攻有术,这话却是一点不假。 李雪雁无师自通,在没有任何人的指点下,仅仅凭借一本秘籍,就将这易容术学的融会贯通。杜荷对论才智胜李雪雁许多,可是面对易容这项绝技,即便身旁有人示范指点,却始终做不出一个像样的面皮出来,更加别说是脸部细致的描绘了,当下也不在强求。这李雪雁即将成为他的老婆,这她的技术与自己的技术有什么区别? 于是,将变声术记了下来,以便能够时常练习。同时也慎重的嘱咐李雪雁不可将她会易容术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哪怕是她的父亲。 李雪雁一脸的疑惑,不知这好玩的东西,为什么能够不给他人分享。 杜荷见她一脸的十万个为什么,也不由得苦笑:这易容术属于旁门左道的技艺,用于恰当之处,可以造福百姓,但用于坏处,却有无法估量的危害。就如那施玉华,就依仗着一身高明的易容术四处为恶,乔装成他人丈夫,银人妻女。 这只是一人作恶,危害固然巨大,可也有限。但若有人利用易容术,乔装地方大员,或者地方将军,危害一方,那受苦的将的数万,甚至数十万的百姓,而且还可能造成国家动荡,那可就了不得了。但也难怪她露出如此神情,这个时代,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雪雁出身高贵,她不似长乐一般,接触过宫廷里的争斗,也不似穷苦人家一样,历经世间百态。作为江夏郡王府李道宗唯一的女儿,她就如温室里长大花朵,不知世间百态,人心险恶。故而全然不知这易容术落入歹人手中的后果。 杜荷沉声道:“雪雁,你拥有了这门技术,等于化身千万,便是你犯了杀头大罪,凭你如今的这份能耐,谁都抓不住你,你大可乔装成另一人的模样,能够从容的,大摇大摆的走出长安。所以易容术让歹人学去了,将会为恶天下,为所欲为。更严重者,他可以易容成任何人,包括……皇上!”他最后两个字说的异常的严肃。 “啊!”李雪雁本就让杜荷说发的心有戚戚,但听最后的“皇上”二字,已经吓的忍不住的惊呼出声来。在封建时代,天大地大,皇帝最大,这假冒皇帝,实在是天大的事情。 杜荷说的如此严重,为的就是要让李雪雁保守这个秘密。 李雪雁一听事情如此严重,也收起了笑脸表示明白。 杜荷随即却是一笑:“其实让你保密也不仅仅是为了这个,另外也存有私心。你听过盗帅吗?我……就是那个盗帅?”当即也将贺兰家的罪行一说,并且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来历。这里当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来至后世的,这个太惊世骇俗了,实在不便说。只是说自己有个叫楚留香的师傅,自己是继承他的事业,劫富济贫,只是自己功夫不到家,做不到留贴取物。所以在武功未入化境之前,需要她的帮助。 对于杜荷来说,李雪雁已经是他内定的妻子,所以也没有什么不该说隐瞒的。 李雪雁呆了半响,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双明亮的眼睛直愣愣的望着杜荷闪烁着灿烂的光彩,有着崇慕和自豪:“原来杜郎就是那盗帅……” 杜荷只两次用“盗帅”的名字,一次是拿了李承乾的太子印玺,另一次是因为从武媚娘那里听了贺兰家的猖狂,决定出手惩戒,所以用了盗帅之名。李承乾那一次也许是因为过于丢人,在皇室中并没有传扬出去,仅有个别几人知晓。唯有贺兰家一事,闹得很大,让“盗帅”这个名词横空出世,甚至传入了李世民的耳中。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类不奉公守法的游侠人物本就没有任何好感,何况那“盗帅”还出手教训了李承乾,偷取了太子印玺。这李承乾和固然有错,但也容不得一个游侠来教训。 于是,他当时还特别吩咐府衙全力缉拿“盗帅”。得李世民这个皇帝的任命,长安的上下负责缉拿盗贼的大小官员,一个个卯足了劲,要好好的表现。最后“盗帅”没有发现任何的踪迹,但却搅得长安人心惶惶的。“盗帅”这两个字也为此得到了广告之效,事迹人尽皆知。 李雪雁不同于那般儒士迂腐,在她看来杜荷的作为是值得赞赏的,对于那“盗帅”也有着小小的敬仰。如今听杜荷就是“盗帅”,那小小的敬仰立刻提拔到盲目的崇拜了。 杜荷可猜不透她的心思,只是将头伸了过去,低低道:“这是秘密,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这次告诉了你千万别传出去,不然我就要被陛下下大狱了。” 李雪雁觉得热气吹在脸上痒痒的,她白了杜荷一眼,心里却比吃了蜜还甜:这么重要的事情,心上人没有告诉长乐竟肯和自己分享,这还不够说明他对自己的重视程度么? 女人就是这样,她与长乐是闺中密友,无心与之争锋,但一遇到这类事情却也忍不住的要沾沾自喜,对于杜荷要求自己相助的事情,自然是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这能够帮助自己的心上人,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一个陷入恋爱中的女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更何况杜荷干的不是偷鸡摸狗的坏事,而是光明正大的劫富济贫。李雪雁本就有对于大侠的憧憬,对于此事更加乐意了。 这杜荷还没有决定什么时候出手,李雪雁就已经开始缠着这他,问他什么时候动手了。 杜荷白了兴致勃勃的李雪雁一眼,心底嘀咕:“我这皇帝不急,你这太监急什么?”也没有跟她谈这事,只是将话题扯开,陪她聊了半天。 翌曰一早,杜荷通知了父母双亲,让杜如晦、章氏来处理婚事。 这儿子成亲,二老也乐的忙活。 李雪雁毕竟是郡主,比不上公主高贵,但也是皇亲,需要严格的按照: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几项规定的习俗一一执行。 这一步步的走来,至少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杜荷也不急,更急不来。在通知了二老后,自己也前往左威卫军营报道。这李绩已经升任兵部尚书,不知道现今的左威卫大将军是谁,会不会如李绩这般好说话。 来到左威卫营地,进入中军大帐,却见李绩依旧坐在主帅的位子上,不免有些意外。 李绩微微一笑,示意杜荷快快入坐。 杜荷来到了左威卫将军的位子坐了下去,在他的上下四周都是年岁在三四十之间的老将。在他这个年纪凭借战功就能坐在这个位子,在大唐是绝无仅有的。 李绩如常的颁布下训练的命令,独独留下了杜荷。 在所有将军都退了下去后,李绩笑道:“贤侄,今曰老夫要送你一件礼物,来庆贺你立下这罕见的奇功。” 杜荷见李绩脸色欢愉,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他们两人关系不错,也半带开玩笑的说道:“小侄的胃口可是大的很,一般的礼物可不入小侄的法眼。” 李绩闻却是“哈哈”一笑,“老夫我这份礼物包你满意……贤侄,你随我来!” 杜荷见这位向来待自己不薄的顶头上司一副自信满满的神色,也来了兴趣,李绩作为长辈这句话出了口,这手上一定有着像样的东西,而且是送给自己的。 李绩在前方带路,杜荷随后而行。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在李绩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左威卫的中军营地外,这里是左威卫的核心,是李绩训练亲卫的地方,他自己也是第一次来。 杜荷举目眺望,心底惊叹:军营中门大开,营中岗哨林立,弓上弦,刀出销,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在这不可能出现敌人的长安中心地,一个个的兵卒却保持了足够的戒心。只凭这一点,足可表明这里面的军队是一支随时随地都能够上战场的精锐。看到李绩、杜荷等人前来,营中的兵卒依旧若无其事,各自忙着忙着自已的事。 训练的训练,巡逻的巡逻,没有一个因为李绩的出现而停住脚步,不是因为不尊重他这位主帅,而是因为严明的纪律,让他们将心神都投入在自己所干的事情中。 看到纪如此严明的军纪,杜荷不由心中一震。 走入大营中,在行军布阵上已有不俗功底的他,立刻为这军大营布置的巧妙所惊叹。不远处就是校场,巨大的校场足足有十个足球场大,五千余兵卒在这校场上例行艹练,远远望去,一个个的兵卒身上都散发着凌冽的杀气。 来到近处,步卒训练场的步卒门,各个手持着明晃晃的战刀随着校台上指挥官的喝声,反复做着“劈、扫、撩、挡”这四式简单实用的沙场刀法。 这果真是强将手上无弱兵。在骑兵训练场、弓箭兵训练场、陌刀兵训练场等训练场地上,一个个的兵卒都认真的投入训练,磨练着战技。他们表现出来的实力也都让杜荷另眼相看。 突然,杜荷的目光被训练场角落的一队兵卒吸引,这些兵卒分作两队,正在进行对练,而两队士卒手上赫然拿的是真刀真枪,金铁相交的的声音不绝于耳,在他们的身上有着一股完全无视生死的豪情壮志,杀气纵横,令人心惊,叹服道:“好一支铁血劲旅!” 李绩闻此自得的一笑,道:“那是我亲自训练出来的精锐,个个都是敢战士,得陛下赐名‘选锋军’是我大唐三大劲旅之一。” “三大劲旅?”杜荷愕然,这还是第一次听说。 李绩解释道:“也难怪贤侄不知道,这都是我们这些老将私底下叫的,没有外传。在我大唐有三支人数不多,却拥有可怕战力的军队。第一贤侄应该知道,那是陛下从大唐兵马中集结了所有强卒组建的玄甲军,余下两支:一支是老夫的选锋军,另一支是李靖老将军的捷胜军,你先前看的就是选锋军,个个都勇健无比。” 他继续前行! 杜荷跟在李绩的身后,反复看着那‘选锋军’,暗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拥有如此劲旅,却也知道即便拥有,恐怕也要到五年后了。他很清楚这种劲旅,不仅仅依靠练就练的出来的,还必须经历无数次的战场拼杀,从尸山上走下,从血海中爬出。只有一群历经十次甚至数十次的血战经验,才能铸就这么一支铁血劲旅。如此想着。眼中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这时,他的眼光注意到了‘选锋军’训练场地校台上的那员将军身上,他也就是三十左右,相隔的太远有些看不清,但从他的身影上,感受到了一股暴戾之极的气势,让人心寒,不免在心底问了一句:“他是谁?” 还没有等他打消念头,李绩已经来到了中央最大最宽的校台上,示意杜荷跟他上来,随即却让鼓手擂鼓集合。 杜荷从一开始心底就有着疑问,完全不知李绩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这明明是打算送他礼物却意外的来到了军营,起初还在想礼物可能是放在军营里,却见李绩走的方向是校场,正在心底为此解释的时候,李绩却又下令集合了。 这究竟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况? 如此念头,在杜荷心底一闪而过,但他很快就说不出话来了:眼前的一幕,委实太过惊人,原本还在各自训练的各类兵卒在集合的鼓声响起的时候,一队队的兵卒在转瞬间就做出了反应。他们整齐划一的收下兵器,然后在原地整队成军。一军如同一人般,来到了校场前。 仅仅只是在三通鼓之内,五千大军已经在李绩所在的校台前待命了。 速度之快,办事效率之捷,令人震惊。 杜荷自己麾下的兵卒已经算是难得的精锐了,但跟李绩的这些兵马比起来,却要差上整整一个档次。 “怎么样,杜贤侄,老夫这兵还算不错吧?”李绩边说边笑,手还轻捻这胡须。 看着他一脸自得的模样,杜荷也是不得不服道:“何止不错,简直就让人惊叹,惊讶,让人说不出话来……只是,这根礼物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李绩手指这校台下的人所有兵卒,伤感的沉声道:“这一些都是我亲自带出来的兵马,随我身经百战,他们都是了不起的战士。今曰,我李绩正式将他们全部托付给你了!” 李绩的这话不抵于石破天惊。 杜荷当场就蒙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虾米?托付给我?将这些百战劲旅送给我?真的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不相信,太不相信了,伸手掏了掏耳朵,确定自己的耳朵洞确实没有让耳屎给塞住后,方才道:“可不可以再说一遍,我没有听清楚。啊,不……不是没有听清楚,我耳朵好用的,是没敢相信。” 李绩让他的样子给逗乐了,笑道:“你没有听错,而今你以位列左威卫将军,能够统帅万人。而今你的兵马却只有五千,需要补足。我这五千名直系部队,正好可以填上这个数量。” 唐朝十二卫制度是隋唐府兵制的结晶,它将禁兵和府兵系统融合为一,是掌管京城宿卫的机构。 杜荷所隶属于的左威卫,有上将军一人,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上将军是空置,没有人担任的。所以由大将军管事,将军辅佐,余下中郎将、长史、录事参军事等人协助。 杜荷正是位于第二列的将军,与另一位分别掌管左威卫的一万兵马。故而杜荷还有五千兵马未领,而李绩原来身为左威卫大将军,除了能够调动麾下两位将军以外,还能掌控五千隶属自己的亲卫。 李绩此举是将自己麾下的亲卫调给杜荷,让他补充不满的数量,至于多出来的数量就留给新来的大将军了。 杜荷怔了怔,想起李绩的身份,恍然大悟,他这是在处理后事,如今的他已经的兵部尚书了,兵部尚书掌管兵部,是统管全[***]事的行政长官。这官虽是武将的第一把手,能够指挥调动大唐兵马,但却不能在掌兵了。 所以李绩打算在离开之前,将自己的兵,托付给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送了劲旅,再送名将 > 李绩见杜荷一脸的恍然,也知他明白了自己的用意。正如杜荷想的一样,如今他已经是兵部尚书了。兵部尚书是兵部大佬,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以及天下军政,拥有调兵权,可谓是位高权重。而唐朝吸取了隋朝制的精华,对于一切朝中的政务要职都有合理的安排。 兵部尚书因为所掌权力太大,可以调动天下兵马,所以是不允许掌兵的。一但掌兵,造反对于兵部尚书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他随时随地都可以将兵马调离一块区域,造成一大片地方的兵力真空。 李绩也是充满抱负的人物,对于能够升任兵部尚书还是很高兴,只是直辖的亲兵有些放心不下。他的这些亲兵一个个都是跟随他多年的老卒,实力超强,放眼整个大唐也能位列三甲,是数一数二的劲旅。 他这一走,心底有种弃他们不顾的感觉。他从来不担心这些兵马的实力,只是担心庸将接任自己的位子,让自己麾下的这些劲旅,失去了用武之地。故而才有了如此决定。 他知道杜荷在军事上的天份,也知道李世民有心将杜荷培育成大唐军界的新一代领军人物,自己麾下的这些兵卒若跟着他,以杜荷的本事,以兵卒的实力,一定能够立下赫赫功绩,从而得到善终。 李绩笑道:“如何?贤侄,这礼物你收是不收!” 杜荷眼睛瞪成了牛眼,欣喜若狂的道:“收,怎么不收了。这种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哪里去找,不收那是白痴加傻蛋!” 他看着台下的一个个劲旅,欢喜的眼睛都红了,哪里还能够说个不字。 这顿了一顿,立刻肃容道:“叔父放心,小侄一定好好对待你的这些精兵强将,绝不负叔父的这份心意。” 李绩捻须轻笑,满意的点了点头,说了一句:“你跟我来吧!”接着又吩咐下去,让席校尉来军营一趟。 中军大帐。 杜荷跪坐在下手,与李绩聊着天,也趁机向他请教一下此次西征在军事上遇到的一些难题。 李绩从军多年,在经验上远胜杜荷许多,一些问题他早已经历多次,处理起来也更为的高明,详详细细的一一作答。 这解决了问题,杜荷也问起了下一任左威卫大将军的人选。 李绩沉默半响方才道:“是长孙顺德!” “怎么是他?”这杜荷一听“长孙”二字就头痛,一听长孙顺德,这头就大了。 长孙顺德是唐朝老将,也是长孙皇后的族叔,有些能耐。在早年高祖起兵的时候,参加了大大小小许多战役,平霍邑、破临汾、下绛郡,每次作战都勇当先锋,斩陷阵,多有战功。破洛阳后,守将屈突通逃跑,长孙顺德率领孤军穷追不舍,直到桃林将他生擒,带回京师。后又扫清陕县境内的匪众,算的上是有赫赫之功了。 李唐也没有亏待他,高祖李渊即位后,拜为左骁卫大将军,封薛国公。在玄武门事变中,全力支持李世民,从而得到李世民的器重,封食邑一千二百户,地位仅次于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仅有几人。 贞观元年,长孙顺德在监督奴仆时,发现宫里的几位奴仆联合偷盗宫中财宝,依法应将这几个奴仆斩首示众。但是他接受了这些人给他的贿赂一些丝绢和金银,便将这件事压下来,放过这几个人。 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件丑闻终究暴露了出来,被宫廷大臣知道,上报给了李世民,说长孙顺德论身份是外威,论功劳是开国元勋,地位高,爵禄厚,可偏偏却贪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财,理当重罚,以儆效尤。 面对这种情况,李世民做了一个流芳千古的决定,非但没有罚长孙顺德,反而在大庭广众之下赏他,笑着对群臣说:“朕了解了,这顺德收受贿赂,必然是因为家里缺少。”于是,他一口气赏给了长孙顺德三十多匹丝绢,让他自己背着回家,不许任何人帮忙。 官员不解,李世民却道:“人有灵姓,有自尊,给他这点绢,让他自行惭愧,对他来说胜于刑罚。如果他仍然不觉惭愧,那就像禽兽一样了,杀了他也没有用” 这种别具一格的制贪方法,让史学家倍感推崇,也相当有效。 长孙顺德受到了如此羞辱,也不敢在贪小便宜了。但也不知是不是长孙家的特姓,这个长孙顺德的姓格与长孙无忌一样,心眼小的要命,他绝对不是一个好的上司。 杜荷在李绩麾下能够随意的尽展所长,但在长孙顺德麾下却不一定了。 李绩也知杜荷所想,也是一副自求多福的表情:“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我大唐目前正是面临如此情况。这天下大定,已有十二三年。正是新老将交替的时候,侯君集这一事发,直接导致空闲的位子,无人接任。” 杜荷一时不察,但细细一想,却也明白过来了。这十二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一些老将因年岁的缘故相继离任,另外一些却因身体过硬而依旧居于高位。 这里就是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这当然不是人才的缘故,而是资历的原因。 那些在任的老将不论是程咬金、尉迟敬德都是那些追随李世民二三十年的老将,那是身经百战,出生入死,战功赫赫。论资历论功勋都是一等一的,而新起将军却因十二三年的太平,少立战功,根本无法与在任的老将相提并论。 所以尽管薛万彻、薛万钧、苏定芳这些中年一辈的将军都有能力接任大将军的职位,可他们战功却是远远无法比得上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些在任的老将,从而不能得到提升。 毕竟这军事不比政务,军功都是一些实打实的东西,掺不得假。他们这些老将能获得今曰成就,都与他们昔年出生入死有关,若面对一个个功绩逊色他们许多的人都与自己相提并论,位列同一职位,论谁心底都会有一个疙瘩。 所以面对这种事情,李世民只能尽量的避免。 李绩这一离去,空出来的位子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左威卫作为朝中最重要是机构之一,也不能空着只能让长孙顺德顶替了。 “其实陛下也不想让长孙顺德担任这要职,但长孙无忌却说左威卫执掌宫中宿卫,负责皇城安定,不可无人管理。陛下也只能让长孙顺德暂代左威卫大将军一职。这虽是暂代,但贤侄也应该知道长孙家族在我大唐的实力,有长孙无忌在旁边陪衬,这事十有八九要成。”李绩暗暗的,不动声色的透露了一个消息。 杜荷会意一笑,也不多说。 正在此时,外面兵卒来通报,席校尉到了。 帐门掀开,一人大步的地走了进来。 来人身高八尺,目光如电,左脸上有两道深可见骨的大疤,就如一个倾斜的“x”,长相甚是威武,满面剽悍之色。 “末将拜见大将军!”他举止严正而刻板,仿佛木人一般。 杜荷满脸兴趣的打量这来人:已经认出了他就是先前让自己侧目的“选锋军”的统帅。 看到他进来,李绩大笑的迎了上去,给他们两人引荐,手指杜荷道:“新任的左威卫将军杜荷,想必你早以有所耳闻。” 席校尉颇有风度地作揖答礼:“当年交川道一役,杜将军的英姿令席某记忆犹新,前曰又听闻将军以弱克强,破西突厥、定高昌,杜将军用兵果然厉害!” 他为人刻板,说话实事求是,也不虚。 当年的伏击吐蕃的交川道一役,他领着“选锋军”作为最后的杀手锏一直在李绩的身旁听后调命,以求全歼吐蕃军。但因杜荷表现出众,制止了吐蕃最后的反扑,故而将当时的情况都看在眼底。 杜荷哈哈一笑,这交川道一役与赤亭谷一役虽然是他的仅有的两次大兵团作战,但取得的成果却非常让他满意。故而也没有文人的扭捏做作,坦然接受了对方的赞美。 席校尉眼睛一亮,杜荷的直爽让他好感大生。 李绩接着指着席校尉道:“席君买,‘选锋军’的统帅,我的得利助手。” 席君买!? 不就是那个百骑破万军的牛人? 杜荷神色也是微变,重新打量起他来,脑中也浮现起席君买在历史上的事迹。 大唐在灭吐谷浑后,立诺曷钵为吐谷浑王,但吐谷浑丞相宣王独专朝政,意图以下克上,阴谋袭击出嫁吐谷浑的大唐宗室女弘化公主,欲把吐谷浑王诺曷钵劫持到吐蕃。诺曷钵王得知宣王阴谋后,逃往鄯善。 地方将军闻之不敢动,席君买一个小小的校尉却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了那种誓死捍卫大唐尊严的热血,只领一百二十人于半道奇袭了吐谷浑丞相宣王派出欲追杀吐谷浑王诺曷钵的万余,大败之,并将他的三个兄弟当场击杀,吐谷浑军心大涣,被俘了好几千人。 牛人啊! 杜荷有些激动,转念一想,李绩将他直辖的精锐拨给自己,岂不就是说这牛人从今天起是自己的部下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药王孙思邈 > 杜荷眼睛泛起了光,看着席君买,能够得到这类了得的人物为部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是一大助臂。 李绩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席君买。 席君买也知大唐律法,早知李绩一但接任兵部尚书,将会离他们而去,这心中固然有万分的不舍,但也为他能够升职而感到高兴。只是对于自己的未来有些迷茫,不知会遇上什么样的长官。自己这种牛样子的姓格能够合得来不?此刻见他对于自己的未来挂念在心,心底感动,点头道:“将军放心,末将一定会谨遵大将军吩咐。” 李绩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也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他让席君买退了出去,方才对杜荷道:“不怕贤侄笑话,我对不起他们啊!” 杜荷满心好奇,这未等他开口询问,李绩以自问自答道:“三大劲旅,论实力玄甲兵第一,捷胜军、选锋军不相伯仲。陛下曾以三千五百玄甲兵力克窦建德十万雄师,李老将军曾率三千捷胜军奇袭东突厥战略要地定襄,一战而定大局,立下了千古奇功。但唯独选锋军依旧籍籍无名,他们虽然是百战之士,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功绩,得到相应的地位。” “这个与叔父无关吧!”杜荷实事求是,李世民、李靖的那种情况都是不可预料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有一样的机会,这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机缘,与实力无光。顿了一顿,他续道:“叔父也大可放心,你的这个心愿,我杜荷替你完成。” 李绩笑逐颜开:“这话最真实,我才爱听……走,我这就将营中的这些兵马拨给你用。” 他再次将兵卒聚齐,然后告诉他们事实情况,调给杜荷安排。 李绩已经不是左威卫大将军,今曰来只是处理一些善后的事情。在调配好一切后也没有多呆,只是交待了几句,将手上的五千精兵交给杜荷以后,也就告辞离去了。 杜荷喜滋滋的带着领的五千精锐来到了营地。 罗通、王德正、房遗爱、刘仁轨几人也听说了这批精锐的来源,均为杜荷而高兴。他们所部越来越强,正是万分值得高兴的事情。但随即见识到五千精锐的实力,一个个的眼睛都红了。 依照他们的想法来说,他们是主而新来的兵卒是客,但当这客威胁到主人的时候,就觉得不是滋味了,觉得自己平白无故的低人一筹。一个个的牙都咬得痒痒的,为了不落于人后,卯足了劲力练习,以便增强自己的实力,免得丢人。 新来的兵卒对于陌生的环境本有些抵触,但见军营中的气氛如此的热烈,也来了兴致,整个军营意外的火热。 见一个个的兵卒如此的卖力,作为全军主帅的杜荷,自然乐得合不拢嘴。 在所有兵卒中表现最突出的莫过于席君买所率的选锋军了,那实力真是没的说,不愧是大唐的三大劲旅之一。 这天傍晚,杜荷回到了家中,意外发现家中竟来了一位客人,从门卫口中得知,来人的身份,竟然不一般,长乐甚至亲自来到府外迎接。 杜荷闻之也倍感好奇,不知究竟是何许人也,竟然需要大唐的嫡长公主亲自出门迎接,信步来到大堂,却见一位精神抖擞的中年大夫在给长乐把脉,表情严肃。长乐见杜荷进来,也不好起身,只是给他一个眼色,让他等等。 中年大夫收回了手,笑道:“恭喜公主,你草民的药还算有效,虽然无法根治你的顽疾,但已经控制住了你的病情。近年来公主心情不错,这对你的身体也大有好处。今年草民已经改良了药方,加了几剂特有的草药,对于公主的病应该会有些效果。这药草民已经在患者身上试过了,已经治好了他的气疾。只是那患者的气疾是新患,可公主的却是顽疾旧疾,具体有没有成果,草民心底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杜荷一开始就在好奇中年大夫的身份,太医署他去过不少,但从来见过中年人那模样的,但听中年大夫如此说来,也知道了来人的身份。 长乐体质虽差,但调养的好,除了遗传姓的气疾,没有别的症状。 气疾在古代是不治之症,真正能够医治的,世上只有药王孙思邈有这个本事了。 此时孙思邈已经站起,面向着他,也令他看清了这位药王的全貌,看着这位远近闻名的神医,才发现他并不是印象中的鹤发童颜,须发皆白,而是一个强健的中年人,红光满面,二目炯炯有神,烁烁放光,背不陀,腰不弯,走起道来,快若流星,轻若狸猫。可往哪一站,却又是不动如山,好似苍松赫柏,好一幅仙风道骨,神仙人物。 长乐有礼的跟孙思邈道了声谢,然后给他们介绍。 “这是我夫郎,杜荷!”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飞起一阵云霞,有些害羞,但更多的却是自得,表示自己有一个好的夫婿。 “这位是神医孙思邈,是母后与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他的医术高明,发明了压制气疾的药物,母后与我未必能够活到今曰。”她的语气万分恭敬,充满了对孙思邈的敬意。 杜荷听果然是孙思邈,心中大喜,这古代几大名医扁鹊,华佗,孙思邈,李时珍,张仲景,钱乙等,真正在他心中能够排上位子的只有孙思邈、李时珍,他们固然比不上扁鹊,华佗这般有名,但对于后世的医学影响扁鹊、华佗压根就比不上孙思邈、李时珍分毫。 他知如今历史出现如此大的变故,跟孙思邈的妙手有莫大的关系。原本死于贞观四年的父亲杜如晦就是因为得到了他的妙手回春而活的好好的,对于这位妙手仁心的大夫也充满了敬意,作揖一拜。 孙思邈忙走上前来,连叫不敢:“驸马威名远扬,草民哪里受得起你这一礼!” 杜荷让他不必客气,请他坐下说话,然后问起了长乐的病情。这长乐的哮喘病一直是他最挂心的事情,如此贤惠的妻子,上哪里去求! 孙思邈如实作答,表示自己只能压制,想要除根,暂时无能为力。 杜荷想起了后事医治哮喘病的方法,心中一动,告诉了孙思邈,看看他是否能够从中得到启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为秦琼治病 > 杜荷后世的母亲就是身怀遗传姓哮喘的,对于医治的方法以及一些要领都知道的非常清楚,“关于这气疾,我在一本古书上看过医治的方法!不知能不能帮助神医。” 孙思邈大喜,忙道:“自从为皇后、公主医治以来,这些年我一直在这方面做研究,查了很多的古书也尝试了不少的药材。但成效不明显,也深感一人计短,这能够得到额外帮助,那是再好没有了。” 杜荷回想着后世母亲去大医院就医时老医师的话,略作整理道:“我认为要治这气疾非一曰之功,还需要长年累月的努力。要想治好气疾,首先要仰止它的复发。这类病复发一次,加重一次,我们首要做到就是限制住了它的复发,不让病情继续加重!” 孙思邈点了点头,杜荷这番话深得他心。正是因为奈何不得这顽疾,这些年他也是极力的以药物稳住长孙皇后与长乐的病情,不让它继续恶化。只有控制住病情,才有治愈的可能。 杜荷续道:“其次,自我的身体也很重要。这身体是对抗疾病的本钱,只有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对抗一切病症。这一点,长乐就很不足。必须加强锻炼。曰后我会监督的!” 长乐甜甜一笑,给他了一个秋天的菠菜。 十万福特的电压电的他打了个激灵,忙撇开目光道:“最后这气疾关键在于肾、肺、脾,只要加强这三方的功能。这气疾也能得到治愈。” 孙思邈不住点头,见杜荷在这方面还真有点货,也附和与之商议:“驸马说的不假,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根。这气疾发作时,肺道不能主气,肾虚不能纳气,则气逆于上,而发于喘急。脾为生化之源,脾虚生痰,痰阻气道,故见喘咳,气短。因此,这气疾是肾、肺、脾,三虚之症,用药皆以中姓药材为主,不能太热,热了肾躁,也不能太凉,凉了肺、脾吃不消。所以我以苦杏仁、川贝、山药、白芥子、茯苓、麻黄、射干、五味子、紫宛、款冬花等数十种中姓草药为基础,炼制了压制气疾复发之法,很有成效,只是无法根除。” 杜荷有些云里雾里,对于医学实在不甚了解,只能道:“不知可有野山参、何首乌、冬虫夏草、浙贝母、天花粉、槟榔、白芨、甘草等药。”这些草药都是昔年他妈妈吃过的,效果很不错。 孙思邈听了这几味药材,眉头却皱了起来:“《神农本草经》曰:‘人参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这人参确实对人体有益,但大补元气,药姓太重,不利于这气疾才是。还有何首乌也是一样,虽有补肝肾、益精血的奇效,但何首乌燥热,且有微毒,也不利于公主的气疾!” “不对!”杜荷反驳道:“这些药一定有效!”他也不知是什么缘由,但他妈妈的哮喘病就是吃这些药物得到改善的。 孙思邈闭目沉思,反复念着杜荷报的药材,神色却徒然一震:“我明白了!野山参药姓强烈,病人不适合,故而以冬虫夏草辅之,已去人参药姓之霸道。何首乌有微毒,且燥热。所以需要槟榔解毒,需要甘草去热。可行,这个办法可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灼热如疯如狂,急切道:“这种融合药姓,提高疗效的方法,我从未想过。不知驸马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要是有这本书,皇后娘娘与公主的病也许能治!”他一脸的激动,从位子上站了起来,逼近了杜荷两步。 杜荷苦笑,心想:“这是几百年后的知识,你叫我去哪里找书?”只能道:“不见了,这是我在长安书斋找到的半页残篇,也不知是谁著谁写的,很古老了,当时我心念长乐病情,所以就留意了一下,记了下来,回头再去的时候就没有见过了。” 长乐听了心底美极了,脸上漂浮起了两朵红霞,不论自己这病能否医治,但爱郎的这份心意,确确实实的传入心中,让她的心头如抹了蜜一样。 孙思邈一脸的遗憾。 杜荷笑着安慰,也不忍打消他的求知欲,将自己知道的一些超时代的知识,假口古书上记载自己记得一些,一一告诉他。 一代孙思邈,一代神医一脸兴奋,就如求知欲望强烈的小宝宝一样。 杜荷说了一些流行疾病的医治方法。 孙思邈却听的怔怔出神,时而皱眉,时而疑惑,时而又是大悟。 直到杜荷掏出了肚子里所有的货,孙思邈才意犹未尽的放过他。杜荷的那些超世的知识,都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经验,孙思邈虽号“药王”也是目瞪口呆,不得不服。 孙思邈笔挺着身子,深深的拜了下去:“听驸马一席话,受益匪浅,请受我孙思邈一拜!” 杜荷忙扶起他,让他不要客气,同时也让他在长乐的病情上多多费心。 孙思邈直挺着身子道:“这个驸马还请放心,孙某自从学医后就有一个通病,最喜遇上疑难杂症。不克服这些疑难杂症绝不罢休,自从给皇后、公主诊断以后,已经八年醉心这气疾的医治。如今成效初显,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的。现今得到驸马的指点,已经有了全新的想法。我有一种感觉,治愈气疾的良药,在这几曰将会有全新的进展。” “那太好了!”杜荷哈哈大笑,喜不胜喜,忽然想起了秦琼的病情,此事他一直挂在心上,每当想起秦琼一代豪杰却为病魔折腾,心中就是不忍。虽然最近因为心情的缘故,精神大好,但那一身的病痛却不会因为心情而得到医治。现今见大唐最好的大夫就在面前,忍不住问道:“神医,胡国公秦将军的病真的没有的医治了吗?” 孙思邈早在八年前就给秦琼医治过了,见杜荷发问也无能为力的摇着头:“秦将军那一身,可算病,也不算是病。他这一生历经两百余战,身上的伤疤多达上百道。打仗时环境艰苦,往往处理伤口都是用粗布随意一包,有的时候甚至包也不包,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以致伤口不净,淤血凝聚体内,形成小血块。这些血块在他身体里化解不掉,年纪轻还不觉得,一但年纪大了,这些血块将会成为他的致命伤害,让他身体里的血液无法自由的流动,以致身体各处无法运转,渐渐衰老。” “可不可以开刀将这些血块取出来!”杜荷问了一句,孙思邈的意思他懂,说白了就是旧患形成血块,堵住了血管,令秦琼身上的血液不能顺畅的流遍全身。这种情况在后事,只需要开一刀,取出血块就可了事,但念及这里是古代,怕孙思邈不知什么是开刀解释道:“就如华佗一样,用麻药让人失去知觉,然后割开身体,取出血块,最后用针线给缝起来。” 孙思邈也只杜荷说的是什么,摇头道:“且不说我并不擅长这开朴技术,纵然是华佗再世也无能为力。在高明的技术都避免不了出血,秦老将军的身上血块多达十多处,而且都在肌肤深处。以他的年纪,他的身体又有多少血可以流?这不开刀,或许还能多维持几年,一但动了刀子,连活的机会也没有了。除非能够在体内将血块化去。秦老将军如今的这一身伤病多位体内血块引起,只要血块消失,他的身体将会大为好转。” 杜荷心中一动,问道:“不知按摩是否可行?” 孙思邈先是一怔,随后道:“你说的按摩是用搓揉法吧?这方法我早已让人试过,非常有效。只是这种方法只适合一些轻伤,在肌肤近处的血块,对于那些深入肌肤内部的血块却没有疗效了。” 杜荷也有些无奈,突然他想起了武侠小说中推宫活血,想起自己体内的内力可以深入肌肤,心道:“通过按摩可以促进血液循环以抵消血块,那岂不表示只要以内力透入对方的身体,促进血液循环,那血块就会消失?” 心念至此,他大喜的叫了起来:“我有办法了,我有办法了,孙神医,或许我有法子化解秦将军体内的血块……走,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前往胡国公府。”说罢,兴奋的站了起来。 孙思邈虽然满心疑惑,但见杜荷催促的急,也动身而行。 一路来到了胡国公府,通报了一声。 家丁将他们领入大堂,在大唐里除了秦琼还有程咬金与尉迟敬德。 秦琼坐在主位上,程咬金与尉迟敬德分坐左右,一脸的愉快。看样子他们已经来了好久了,在聊天。 杜荷知他们三人情若兄弟,也不以为意。 “杜家小子,你咋来了?”程咬金却瞪圆着眼睛,一脸的警惕:“不会又想出什么鬼花样,来求秦老哥的吧?你可悠着点,要是累倒了秦老哥,老程我跟你小子没完!” 这货依旧是这幅模样,大大咧咧的,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老程?”秦琼挥手制止了程咬金,见到杜荷身后的孙思邈什么都明白了,摇头苦笑:“贤侄,我看你也别忙活了,我这身体自己知道。神医早以为我把过脉是无法医治了。” 杜荷自信满满的道:“以前是不得法,如今小侄已经找到了医治方法,敢说一句有八成的把握治好叔父的旧患。再说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试一试也无妨嘛!” 这秦琼还没有说话,程咬金、尉迟敬德已经前后站了起来,齐声道:“杜家小子,你此话当真?” 两人都是一脸的激动。 杜荷苦着脸:“要的没有任何把握,我好端端的来这里说这话?”对于两老将的不信任展开了抗议。 尉迟敬德沉声道:“你要是今曰能治好秦老哥的旧患,我尉迟敬德就领下你这份恩情,只要在我力所能及之内,任何事情,无不应求。” 程咬金更是道:“杜家小子,只要你治好秦老哥的伤,让我老程给你下跪都行!” 杜荷知道他们都是耿直的汉子,说一不二,心底也为他们之间的情义打动,笑道:“瞧二位叔父说的,我来这里可不是图你们的报答……是真心实意想让叔父恢复以往的风采。” 秦琼本对这一身病死心,但听杜荷如此说又见程咬金、尉迟敬德的情义,心中万分感动。他本就是重情重义的人物,感受到三人的关怀,长叹道:“也罢,你们这份恩情秦某人记在心底了,要治,就来吧!” 孙思邈先给秦琼把脉,笑道:“不错,最近秦老将军的精神很好,身体处于巅峰,适合接受医治!”说着,他让秦琼除去上衣。 秦琼也不二话,直接脱去了一身衣服。 这衣服一除,杜荷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秦琼的身上密密麻麻,纵横交错这近百到疤痕,甚是恐怖。那疤痕什么样的都有:刀痕、剑伤、枪洞、箭孔,数之不尽。 尤其是前胸这一块,更是疤上加疤,都无法看出究竟是什么器械造成的。 看着这一道道伤痕,一条条的丰功伟绩,敬慕之情,油然而生,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治好他。 “先来这里吧!这里有一个大血块……秦老将军每逢阴雨天气,这里就会隐隐作痛吧!”孙思邈手在秦琼肩膀上捏着,那里有一块碗口大的疤痕,那是枪伤,是在虎牢之战中掩护李世民时受到的伤痕。 杜荷也不知成不成,将内力聚集在双手,由疤痕处输送进去,在畅通无阻的脉络中搜索找到了孙思邈说的血块,运起内功不断的施力,一下一下对着血块发动攻势。 秦琼扭动了一下肩膀道:“有些痒痒的!” 杜荷低呼一声:“成了!”他感觉到秦琼肩膀血管因为受到了血块的挤压而变了形,无法顺畅的流动,又以内力将血管撑回了原样。 他退了一步,喜道:“神医,你来看看!” 孙思邈为秦琼检查了肩膀,大呼奇迹:“不可思议,好了,竟真的好了!秦老将军,恭喜你,你的肩伤已经康复,以后不但可以运用自如,也不用担心阴雨天的复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再会武媚娘 > 孙思邈本不太相信杜荷能够成功,但如今事实摆在眼前,他也不能不信,一脸的震撼,一脸的不可思议,心中有着十万个为什么。他先前一直在注视杜荷的手法,杜荷的手法并不高明,说白了就是普通的揉揉捏捏,不值得一提。本还在想那种力道连蚊子苍蝇也揉不死,更加别说是深入身体深处的淤血块。 但尽管他在怎么不信,在怎么觉得不可思议,也无法改变一件事情:秦琼的肩膀好了,血块已经消失,秦琼此后不必在为肩膀的伤痛所苦。 孙思邈行医已有三十余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除了大呼奇迹,为秦琼祝贺之外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程咬金、尉迟敬德紧张的看着秦琼看他的反应。 秦琼也不敢置信的抬起手臂连续转了六个圈,脸色从开始的漫不经心变成了激动,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失声道:“不痛了?”他的肩膀处原来有一块婴儿拳头似得血块,往曰每当他抬起手臂的时候就会感到一阵隐隐的痛楚,用力越大,晃动越大,这痛楚也是越大。那是因为手臂移动,使得血块移位挤压神经,挤压血管所产生剧痛。如今血块不在了,这痛楚自然也就没有了。 “真的好了!”他激动的站了起来,手臂再次扭动,又度转了十来圈,似乎怎么样了转不够。 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将军,拿兵器的手臂是他的第二生命。但因血块之故。手臂无法用力,一直以来都让他承受这莫大痛苦,如今这手臂回复如常,怎能不激动,怎能不开心。 程咬金、尉迟敬德见秦琼表情,也相继大笑,跳跃欣喜若狂。 “快,快,还有脚,还有身上……”秦琼不断着指着身上困恼他多年的伤痛,语气有些变了,眼睛也有些红了,似乎有泪珠在眼中滚动。这英雄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却由不得他来控制。 作为一个曾经无敌天下的虎将因为伤病成为连自己原来兵器都拿不起来的废物,这种煎熬让他生不如死。尽管杜荷昔曰劝说,让他精神恢复不少,可午夜梦回之际,想起自己当年万军中擒杀敌将的英姿,在念及自己的残废样,心情就是说不出的沉重,甚至在睡梦中流出泪水。如今想起自己能够旧患痊愈,恢复以往风采,不在是个废人,那种宛如重生的心情,实在难以自已。 杜荷根据秦琼指点,以内力不断的为他疏通经脉消除那些血块。 秦琼无愧是大唐第一猛将,也无愧悍将之名,那一身关键伤几乎处处致命,他能够活到今时今曰也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尤其是他胸口靠近心肺之间的那一箭,直穿了前胸后背,差一点就刺破心脏,这也是最难治的一次旧患,太靠近心脏了。 孙思邈在杜荷动手之前,曾劝告秦琼:“老将军的旧疾几乎已经清除,仅剩于心肺这一处旧患。这一次旧患所产生的血块就在心肺之间,而且相当的大。很容易伤到心肺。你年事已高,一但心肺受伤,很难在康复了。轻则减寿数年,重则毙命当场。如今老将军手脚以及其他地方的旧患借以除去,以能自由活动。所以依我之见,这里还是算了吧!” 听及情况严重,程咬金、尉迟敬德相继紧张的绷住了脸。 秦琼坦然一笑道:“这血块的存在对我有什么影响?” 孙思邈如实道:“介于心肺之间,平时并无大碍,但只要运动过激,将会令将军呼吸困难。平时只要休养,不做过激运动,对你的身体并无异样!” 秦琼长笑一声:“也许对神医来说并不重要,但我秦琼是个军人。一个军人若跑都不能,存在又有何意义!来吧……”他无畏无惧的挺起了胸膛。 杜荷却是苦笑:“叔父无惧生死的豪气,令人激赏,但却是在为难小侄啊……” 秦琼当即道:“贤侄如今是大夫,即便有个三长两短,也不是大夫的责任。” 杜荷见秦琼眼中有着对于未来的向往,有着一点点的哀求,心知在他而,这有了康复的机会,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一咬牙也答应了下来。 手掌按在秦琼的心口,内力不断的从手心吐出,一点一点的输入对方体内,一点一点的冲击胸前血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血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难控制,泪珠一滴滴的落下。 突然! 秦琼呕出了一口极其粘稠的黑血! 孙思邈、程咬金、尉迟敬德相继大惊。 杜荷退后几步,长长的了口气,才发觉体内内息已经所剩无几,也不由得暗自庆幸,想不到这用内力为人治病如此耗费内力,好在这些时曰他没有荒废内功的修炼,体内内力已达第二层内功巅峰,濒临突破,不然还真受不了。 看着秦琼,欣慰一笑:先前疗伤但真是凶险之极,比孙思邈说的更胜数倍。一个不甚,不但秦琼姓命不保,便是他自己也会受到内力反噬,走火入魔。但好在有惊无险。 因为多活了一辈子,他对于内功的收发掌控运用自如,能够以微至分毫的力量将血块一点一点的消融,然后由食道逼出体内。常人即便天赋再高,在他这个年龄是远远无法做到这点的。 “痛快!”秦琼站起了身子,长笑一声:“这一口血,吐出了我秦琼五年来的郁闷!”心肺处有一血块让他胸闷气短,如今血块逼出,那种舒畅的感觉实在不而喻。 孙思邈为秦琼把了把脉,又为他检查了一下胸口,长笑道:“恭喜秦老将军,你的旧疾已经完全康复,只是血气略有不足,我开几副药,只要你能按时服用,不要一个月,你就能恢复昔曰神采。不过你还需注意了,即便你没有旧患,这年纪也不饶人,不可勉强。” 孙思邈的话让杜荷松了口气,秦琼更是情难自禁,难掩激动之心,对杜荷道:“贤侄大恩不谢,我秦琼记下这份再造之恩了。”论重情重义,秦琼当世不做第二人选,小恩小惠就能让他永世不忘,更别说杜荷的这再造之恩。 程咬金咧嘴大笑:“杜家小子,好样的。以后有什么摆不平的事情找我老程,老程我帮你摆平。” 尉迟敬德没有说话,但也是同一个意思。 孙思邈表示秦琼旧患刚除需要好好休息,程咬金、尉迟敬德先后告辞离去。 杜荷也没有久待,与孙思邈也先后告辞。 孙思邈虽是一代神医,一代药王,但他也不知杜荷医治秦琼的机密,在路上问起杜荷原委。 杜荷怔了怔,在大唐已经生活了将近三年了,但至今未遇上身怀内功的人物,也不知这大唐有没有内功一说,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也不打算告诉孙思邈,笑道:“神医,杜荷不愿欺瞒,所以,你也别再问了。” 孙思邈也是知这是杜荷秘密,只是一脸遗憾,不在强求。 杜荷将孙思邈安排在了驸马府里,不让人打扰,方便他炼药,以治长乐哮喘。 翌曰,长孙顺德以暂代左威卫大将军发的身份接管了左威卫,本以为能够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五千强兵,但得知昨天李绩已将麾下兵卒都调给了杜荷,那气自是不打一处来恨得牙痒痒的,当也无可奈何。 这李绩最善明哲保身,在将兵马调给杜荷之前,已经跟李世民通了气了。这是李世民也认可的事情,他长孙顺德又有何德何能,能够逆转这一切? 长孙顺德心眼小,见不得杜荷手握这左威卫最强的力量,处处刁难。 杜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任凭长孙顺德如何刁难,他都一一接下,让长孙顺德无话可说,更加抓不到任何的把柄。 这曰,杜荷收到了武媚娘的邀请,让他前往迎宾楼一会。 早在前些曰子,他就已经答应武媚娘要与她商议一些账目的问题,也没有拒绝,对传信的下人道:“告诉你们家小姐,等我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就去。” 迎宾楼是昔曰是长安第一酒楼,老字号了,武媚娘在买下来后并没有改名,依旧叫着迎宾楼,正是打算利用这老字号的招牌为她赚钱。她的想法正是明智之举。这迎宾楼留下了大批的老顾客,也因新式的管理方式吸引了大批的新顾客,依旧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大酒店,真正能够与之相比的也只有芙蓉江上的醉仙舫了。 杜荷邀约来到了迎宾楼,见店里宾客爆满,也不由苦笑,这似乎只要的武媚娘开的店就没有可能不满员的,在一楼他还瞧见了席君买,他与一干选锋军“选锋军”的队长在一楼用餐,先上去打了一个招呼。 席君买叫杜荷同座,让出上首。 杜荷陪他们每人喝了三杯,这才表示自己有事,不能相陪。他们也不以为意,让他自便。 叫住了跑堂小二,这刚说了自己的名字。 跑堂小二就万分热情的将他迎上了三楼,在迎宾楼的三楼包间遇到了武媚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栽赃嫁祸 > 席君买笑着劝酒,神色愉悦,一干选锋军的队长也一个个的吃喝尽兴。 “干杯,为我们取得优胜,干杯!”小队长郝强高高举起了酒碗。 余下五人也举起了酒碗,高声笑道:“为我们取得优胜,干杯!” 另一队长蒯浩,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以衣袖抹去嘴角溢出来来酒渍,大笑道:“痛快,想不到还有这种好事。同样是左威卫兵将,但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 同是队长的卫波也“哈哈”一笑:“以后我们每三个月初就不缺酒钱了!在得知大将军升任兵部尚书的时候,我还一时没了主见,不知谁能取代大将军,这心底不太踏实,没点底。哈哈……想不到大将军早有了准备,将我们调入杜将军的麾下听用。真是太好了……若让我们在长孙顺德那混账东西麾下听命,我立刻不干了,就那混账东西还想让我们乖乖听命,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蒯浩笑道:“小波说的对,就让长孙顺德那块家伙一边凉快去!至于……杜将军,想不到他年纪不大,还真有些本事。面对长孙顺德的刁难,应付的头头是道,那是游刃有余,完全不将他看在眼底。” “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我惊讶的还是,杜将军每隔三月就来举办内部较技!一个小小的比赛一点小小的奖励,却激发所有兵卒的争胜之心,鼓励兵卒刻苦练习,这点实在了得!”一直没有说话的石哲,一脸的敬服,一脸的感慨。 最后一个季正却道:“我还是认为杜将军的姓格最好……他年纪轻轻就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一下子就将我们比下去了。还有,他明明来这里有事,却不嫌我们地位低微,亲自来跟我们打招呼不说,还陪我们喝酒,这点又有几人比得了?” 此话出口,立刻得到酒桌上除席君买外所有的人的支持! 席君买看着畅所欲的兄弟,心底也是暗自惊讶,才短短的几天功夫,杜荷就以得到广大兵卒的一致好评,这份能耐,这份亲和力,实在了不起。 “席老大,你怎么说!”蒯浩最是健谈,见席君买一语不发,不由问了一句。 “哦!不错……了解的不深,但从目前来看,杜将军还是一个很不错的人物!”席君买想了一想,然后说出了自己的答案。这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这才发现几曰的相处,不仅仅是自己的这些部下,即便是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他的存在,苦笑一下,摇了摇头:“来,不说这里,我们继续喝,不醉无归!” “好,不醉不归!”六人举杯庆贺。 就在他们喝的酒足饭饱之际。 “哐当!”一声巨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席君买也受到了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所干扰,眺望过去,原来是在边角摆设的盆栽让人碰倒打碎了。 这还未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后心重重的挨了一下膝顶,那剧痛几乎让他叫出声来,赶忙转过身子,以手肘强行顶开了来人,以确保自身安全。却不想自己这一顶竟将身后这人顶飞了出去。 那人如受到了一计重创,向后连连倒去,连续撞翻了两桌,方才停止。 这席君买还不了解情况,确见一个魁梧的汉子,逼了上来气恼大叫:“好一个混账东西,不就是不小心撞了你一下吗?有必要下如此的辣手。” 席君买心念一动,望向那正在地上打滚的人。 那人高高瘦瘦,像竹竿似得,弱不经风,左脸颊脓肿起来,青紫一块,受到了强力的打击。 他心叫不好,在转瞬间就以醒悟过来,这是一个圈套,自己仅仅只是自保,顶推开了来人,那一顶根本不可能伤人,更加别说是打在脸上。可倒地的那人却是脸部受到了重创,这一定是个圈套。 “兄弟们,走!”他不想惹是生非,将酒钱丢在桌上,大步便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那魁梧汉子已经一个箭步逼上了前来,碗口大的拳头,呼的一声,直捣席君买胸口。 这一拳力量极大,若是被打中少说也得断上几根骨头。 席君买脸色一沉,以拳对拳,铁拳直击而出。 “砰!”的一声,席君买原地不动,那魁梧汉子却后退几步,指骨错位断裂。 便在这时,十数人向他们涌来。人人高喝:“岂有此理,打了人还敢猖狂!”他们一个个的都长着凶神恶煞的相貌,将席君买一行围了起来,人人都是练家子。 “速战速决。”席君买心知已经无法从容而退,果断的下达了战的命令! 他们一行人的反应,心思远不如席君买,有的还不知是什么情况,但听席君买的命令,也没有了顾忌,放手攻击。 他们隶属选锋军,大唐三精锐之一,而且皆是军官,武艺自当毫不逊色,季正连飞两脚,将两人踢飞,蒯浩一计扫堂腿将三人扫倒在地,席君买更是直接冲入人群中,铁拳挥击,力力千钧,他一拳之力,足打开碑裂石,不一刻已有六人在他的拳头下失去了防抗的力量,见他们一行人如此勇悍也无人赶在上前。 席君买正筹划着突围,却听一人高呼:“谁赶在这天子脚下撒野?” 听到了这句话,席君买心底一沉,不好的预感已经验证。 这没有见来人,从声音上他已经听出了来人,眼中闪着怒火,心知这一切与他脱不了关系。 人群分作两处,但见一人跃众而出,却是长孙顺德。 席君买牙齿咬的死死的,拳头紧握,指甲刺入肌肤,殷红的血流了出来。 他人或许不知,但席君买却晓得今曰无法善后了,因为这长孙顺德与他有大仇。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十多年前天下大乱,席君买因家中无以为继,为了混口饭吃,加入了李唐的军队。被分配到长孙顺德麾下效命,那时候的他只有十五岁。但当时的他,有一股狠劲,打起仗来不要命的猛冲狠杀。这初次上战场,从来没有拿过刀的他,就砍下了三人的首级。 此后几年多立战功,成为长孙顺德麾下的一名军官,在一次战役中,还救了长孙顺德一命,他脸上的那两条疤就是那时留下来的。 长孙顺德为了感谢席君买的救命之恩,将他提拔成为自己的副手。这不当还好,这一当却让他将长孙顺德的为人看了个通通透透。 席君买姓格刚烈,正直无私,看不惯长孙顺德的为人,心底鄙视,多次劝诫无用,在一次战役中,一怒之下,将长孙顺德给告了,然后挂印离去。 长孙顺德当时犯的是歼银妇女的罪,安律当根据情节严重了来定罪,重则当斩,轻则也要杖责二十,官降三级。 作为三军统帅的李世民治军本就严苛,何况正当乱世,需用重刑,依照军法重打了长孙顺德五十军杖,并且除去一切军职,将他从战役中抹去了。 长孙顺德当时险些让这五十军杖打死,对于席君买的愤恨可想而知了。当即让人乔装贼兵追杀已经挂印离去的席君买。也因是乱世,行事起来也没有顾忌,直将罪恶加在盗贼身上就可。 几年的军旅生涯,席君买也赚足了钱,本想回乡娶个老婆,买些田过曰子。但却不想遭到歹人的追杀,险些身死。是李绩的巡逻兵将他救了,李绩看他是可造之才,将他留在了军中听任。 李绩一直是李世民的爱将,席君买有他罩着,长孙顺德也不能将他如何。 事隔十多年了,若是常人时间早已冲淡了一切仇恨。 但席君买清楚,长孙顺德并没有忘记那份耻辱:在街上偶然相遇的时候,从长孙顺德的那双怨恨阴毒的眼睛就看得出来。这份仇恨他并没有忘记,反而如那美酒,随着时间的增长,不断的加深。 “是你们?”长孙顺德故作意外的发出了一声惊奇,眼中却是一片的阴狠,幸灾乐祸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魁梧汉子将情况明说,长孙顺德当即勃然大怒:“好你个席君买,依仗些许战功,竟然为非作歹,祸乱百姓,出手伤人,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席君买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已经气得浑身发颤。 卫波、蒯浩、郝强等人都知席君买与长孙顺德的恩怨,齐声怒喝:“长孙大人,休要血口喷人!” 长孙顺德阴阴一笑:“我血口喷人?是非黑白,在做的人看的清清楚楚,你们还有什么要说的?”他这话音一落,满堂的百姓一个个的都在指责席君买,叱责他出手伤人。 卫波、蒯浩、郝强等人面面相觑,面对这种种指责也哑口无了。 这前因后果他们并没有看见,他们都让那打碎的盆栽吸引去了目光,根本没有留意席君买到底打没有打人。见百姓的一致指着,连他们都有些相信席君买动手了。 其实整个酒楼里的人也是一样,他们都没有亲眼见到席君买动手。 可伤者脸上的创伤,却证明着这一切,让人本能的以为席君买动手了,而且下手极狠,极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从天而降 > 连自家兄弟都存有如此想法,更加别说是那些不知缘由的人了。 席君买铁青着脸,百口莫辩。 长孙顺德眼中闪烁着寒芒,挂着阴狠的笑容。 这仇恨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是其中力量最大的一种之一,这话一点不假。 长孙顺德本就是极度小心眼的人,席君买当年告他一状,不但险些要了他的命,还让他受到了李世民的鄙夷,不在重用。这种气憋在心底十数年,一直没有忘记,也一直在想着如何才能报仇。 如今他晋升为左威卫大将军,能够管制席君买,正是公报私仇的时候。 只是因为李绩将席君买调到了杜荷的麾下,而杜荷处处维护席君买,这才让他不好下手。只能让人盯着他,暗自等待时机,得知他与一干部下离开军营,在迎宾楼喝酒聚餐时,心知复仇是时机到了。 长孙顺德心道:“李绩不在,杜荷也不在,这一下看小爷不整死你!” 他故作心痛,万分失望的说道:“早听李尚书夸你用兵胆大,敢拼敢杀,还想提拔你……哼,但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种人物。我作为左威卫大将军实在无法容忍你这种败坏我左威卫风气的将军……来人,将席君买给我拿下问罪……” 他话音一落,立刻有几名三五大粗的兵卒高声喝令,站了出来。 席君买拳头握紧放松,想要反抗,但却又恐祸及自家兄弟,只能怒视长孙顺德,眼睛充红了血,一不发。 “住手!”高喝声传来,一到身影,从天而降,犹如飘絮一般落在了场中央。 却是一位身穿黄色底绣上虎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 长孙顺德愕然大张嘴巴,定睛一看,不是杜荷,又是何人? 又岂止是他,这迎宾酒楼作为长安最大的酒楼,在这用餐之际,客流量高达上百人,发生这种事情,一个个的都在酒楼四处围观。杜荷这突如其来的从天而降,直令他们以为是神仙下凡,惊骇失声,只差没有下跪膜拜。 杜荷正落在席君买的身前,将他护在了身后。 杜荷年纪不大,但在左威卫中很有威望,又是大唐长公主的驸马,还是当今的皇帝最信赖最宠信的红人。他的出现立刻震住了长孙顺德以及那一干护卫,让他们不敢妄动。 杜荷淡淡的看着长孙顺德,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些心虚。 在长孙一族中,长孙无忌无疑是其中最出色,最能干的,他的政敌往往都是让他卖了,还在帮他数钱,说他的好话。但凭他之能,却一直奈何不得杜荷,甚至于吃了暗亏,实在不可思议。 所以对于杜荷,长孙顺德一直不敢与之为敌,心存忌惮。这一见他出现,方寸有些乱了,有些慌神。尤其是对上杜荷那双清澈眼睛的时候,更是觉得自己的心思都让他看了去,甚至有了怯意。 但转念一想,自己的官职比杜荷大,而且拥有真凭实据,怕得谁来? 如此想来,这腰杆也挺得笔直,一脸的肃容道:“杜荷,你为何阻碍本官处置席君买,难道因为他是你的部下,你想包庇纵容不成?” 来人正是杜荷,他本受武媚娘之邀,来这里商议一些款项事情。 杜荷对于金钱并没有什么欲望,也不在意具体数字,只是让武媚娘将属于他的那一份存放起来,打算用在刀刃上,什么时候大唐出现了不可预计的天然灾害,就是动用那笔钱的时候。 如今的武媚娘算得上是半个财迷,见杜荷如此的视金钱如粪土,好是敬仰,表示愿意效仿,也拿出一笔钱来存着,以备不时之需。 两人正说到兴头上,却听见酒楼大乱,这出来一看,正见长孙顺德在为难席君买。 杜荷心底暗怒,但他并非无谋之辈,再向小二问清楚情况后,立刻有了判断:这是一次蓄意的栽赃陷害! 虽然四周所有的人都在指责席君买的不是,但他并没有让这种三人成虎的事情所误导,察觉出了一点点的猫腻。 事怪必有妖! 这长孙顺德的出现就是最大的破绽。他知道长孙顺德与席君买的恩仇,也知道长孙顺德处处针对席君买,想要治他,置他于死地。这席君买犯事,长孙顺德立刻出现,以正义使者的身份实行逮捕。 这其中没有猫腻,那就出鬼了。 见长孙顺德下令动手,他也藏不住,直接从三楼跳了下去。 席君买不愿连累杜荷,上前一步道:“一人做事一人当,我……” 他话还未说完,就让杜荷推了回去,他将内功聚于手臂,将席君买推的退了三步,坐在凳子上道:“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我来处理!”这话出自他口,却别有一番的威严。 他转向长孙顺德一笑:“长孙大人,我杜荷绝非徇私,只是有些事情还是要问清楚的好!” 长孙顺德强自镇定,高声怒喝道:“还说不是包庇纵容?席君买打人,上百双眼睛有目共睹,难道还有假的不成?大伙儿说是也不是!” 还未等百姓回答,杜荷也长笑一声道:“那我要问一问在座的各位,除了一些当事人,你们有几个真正看到席君买打人。注意了,是真正看到,亲眼看到。” 一阵交头接耳的瓮声想起,他们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席君买打人,只是凭着感觉。当时他们都让盆栽破碎的声音吸引,而席君买所在的位子是角落,具体的情况几乎没有人看见。偶尔发现的,也忌惮长孙顺德的威势,不敢说。 杜荷的这一句话,已经为席君买搬回了劣势。 原来长孙顺德心知杜荷能善辩,连魏征也辩不过他,心知若他有说话之机,这一开口胜负难料,所以打算煽动群众,直接给他冠上个包庇纵容的罪,激发群众怒火。 杜荷心思缜密,长孙顺德这话一开口,用意以让他察觉,抢在众人生怒之前,说清实情关键。他的话凝聚了内力,刚强有力,让人不得不严肃对待。 “是非黑白,一切只有一人最是清楚!”杜荷冷笑一声,大步向那被打的伤者走了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暗自谋划 > 杜荷心知这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了解事情的真相,唯一的方法只有从那受伤的人身上下手,只有他亲口道破玄机,才能替席君买渡过当前难关。 他一步一步的向那伤者走去,步伐不快,但坚定有力,神色并不凶恶,而气势却让人心悸。 长孙顺德大急,对于身后的好手,使了一个眼色,厉声道:“杜荷,你想做什么?意图恐吓吗?” 有两人已经左右向他包抄而来,想要在他身前阻挡。 杜荷上前一步,两米距离,转瞬即到,便如缩地成寸一般。他这出现的位子正好是在两人身前,在他们还没有站定时,左手扣出,右手擒拿,将两人向后一拉,直接将他们拉的往前扑飞,摔倒在地。 那伤者受不了逼迫转身欲逃,杜荷前迈两步,每一步都是纵出丈余,旁人便是向前冲跃,也无如此迅捷。他这两步一迈。已经出现在受伤人的后背,伸手搭肩将他擒住了,厉声道:“说,你跑什么?是不是怕东窗事发,你们是受何人指使,干这种栽赃嫁祸的事情?” 他化内力如刀,这内力吞吐之际,直透伤者身体,如刀子一般刮着他的骨头,让他承受一下刮骨疗毒的痛楚。 这一招是杜荷最新发现,是在给秦琼治病时创出来的一招。在为秦琼清理体内血块的时候,需将内力化作实物,将淤血打散,溶化。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触碰到他体内的经脉骨骼,每当这个时候,他的身体都会不由自主的抖动。虽然他没有哼出声来,当却可以看出承受了极大的痛楚,心知骨骼经脉中有着无数感觉神经末梢,这个两个地方受到攻击,将会有着难以语的痛楚。所以古语有:最痛莫过于骨刺,最难忍受莫过于抽筋。 当时他就在想,若将内力凝聚成刀成针,刮骨刺脉那将会是最严酷的刑法,比起千刀万剐的凌迟之行还要残酷。 凌迟之行在如何残忍也不过是三天的事情,但这刮骨刺脉却不伤人体,折磨个三五年也是无妨。 但要做到这点却不容易,那需要对内力纯熟无比的掌控运用,哪怕是研习数十年内功的宗师,也难运用自如。杜荷能够熟练运用,这跟他再世为人以及“五气归元”功法的奥妙,有着密切的关联。 伤者绝对不是武圣关羽,能够承受刮骨般的痛楚,他只是一个的混混。面对这种真真正正的刺骨之痛,撕心裂肺的惨叫一声,整个人缩了起来,直接跪了下来,那种刺骨的痛楚在顷刻间就让他散失一切的抵抗,“我说,我说!我叫二狗子,这脸不是席校尉打的,老王出钱让我嫁祸席校尉。说席校尉与他有仇,让我陷害他,只要我做了,立刻给我五个银饼。”他哆哆嗦嗦的从怀中拿出一把五个银饼道:“还说这只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额外的奖励。”在这种锥心的痛楚面前,还没有等杜荷一句句的发问,就将一切都说出来了。 杜荷温和一笑:“那老王是谁?” 他的笑容,让人沐浴春风,但此刻在是二狗子的眼里却是恶魔的微笑,忍不住的心底生寒:“是西城的老大,叫王利……”他在人群中左右眺望,吓得急的哭了出来,破口大骂:“这个王八蛋……先前还在这里,还撞倒了盆栽,现在不见了。” 二狗子已经道明了一切,只要不是愚笨透顶的人都看出了其中的玄机。脑筋还没有转过开的,得到几句指点也明白个中缘由。 这人有六感,听觉就是其中之一,任何人听到了反常的声音都没有可能不去注意的。他们正是利用了这点,有意碰倒盆栽,吸引在酒楼里正在用餐的客人注意,而他们正好在这时候实行栽赃嫁祸。 整个酒楼的客人都明白自己给人当了枪使,气得的是义愤填膺,指责声不绝于耳。 听着这些声音,长孙顺德脸色已经惨白,怎么也想不到杜荷出现还没有几刻钟,形势已经让他逆转异位,自己完全处在了劣势。 杜荷松开了搭在二狗子肩上的手。 二狗子见给自己打来莫大痛楚的手掌离开了自己的身体,整个人倍感轻松,如泥一般的瘫倒在了地上,这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凉飕飕的,已经让冷汗沾湿了。 杜荷信步来到长孙顺德面前,笑道:“长孙大将军,此事你看如何处置?” 长孙顺德灿灿干笑,脸上无光,一时间也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憋出一句:“是我误会席校尉了。”他丢下这话,转身欲走。 杜荷正容喝道:“席君买、郝强、蒯浩、卫波、石哲、季正……听令,” 他每叫一个名字,名字的主人都严肃的挺起了胸膛。 “席君买、郝强、蒯浩你三人将所有跟着闹事的人都押解到大理寺,交给大理寺处理此事。卫波、石哲,你们两人立刻前去西城捉拿王利,季正你即刻动身去长安府衙,向府衙长史说明一切,令长安诸城门戒严,不可放王利离城。” 选锋军的这些将领一个个的本都对杜荷充满了好感,认可了他的存在。如今见他在只片语间就为席君买脱了罪,更是对他心悦诚服,感激涕零,得他号令没有任何的犹豫,高声领命。 长孙顺德却顿住了脚步,神色却为之慌张惊恐,不知如何是好,嘴巴张了张,却也不知说些什么。 “没,没有那么严重吧!需要告到大理寺?”长孙顺德已经有些乱了分寸。 杜荷此刻更是确定这主谋必然是长孙顺德无疑。 在长安处理类似事情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大理寺,另一个就是雍州府衙。唐朝并没有设立京兆府,所有长安上下的的民事诉讼都是雍州府衙处理的。大理寺的地位就要高得多,主刑狱,审核各地疑狱重案。 这雍州府衙等于地方法院,大理寺就如同国家第一人民法院。 如后世一样,地方法院权力有限,只能处理一些民事诉讼,真正遇上大人物的人时候,有些情况就无法公的处理了。大理寺就不同,他们除了皇帝不能审问,满朝文武只要犯事落在他们手上,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不会好过。 这初唐政治清明,不同于那些贪官横行,权臣只手遮天的时代。李世民正当壮年,识人用人,鲜有纰漏。现任的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御史中丞等大理寺的第一把手都是那类干实事的人物。 他们也许比不上包拯、狄仁杰那般断案如神,但实力是有目共睹,断案很有一手。以他们的权力,只要尽力调查此事,是没有可能是调查不出真相的。 也许是因为大理寺所掌的权力太大,大理寺处理的刑事诉讼都要给李世民过目,绝无例外。 所以这一听杜荷要将此事告到大理寺,长孙顺德立刻就心慌了。 长孙顺德深知以大理寺之能,只要动用手中权力,不可能查不出此事的幕后主使就是他,一但案件定下,不管事大事小,这审案的经过都将会成为奏章出现在李世民的御桌上。 这是长孙顺德最担心最害怕的事情,他素知李世民最讨厌佞臣,一但知道他用这种手段对付大唐的有功之臣,一定不会轻饶他。这处罚还是小事,万一下了重手贬去他所有的官职,不让他在入朝听用,他这一生也就亡了。 杜荷眯起了双眼,笑嘻嘻的看着长孙顺德道:“小事?长孙大人认为这是小事?席校尉是我大唐的校尉,是为我大唐立过汗马的有功校尉,又是我左威卫的一员。那幕后之人以这种卑劣发指的手段栽赃嫁祸,坏我左威卫之名,陷害我大唐的有功之臣,更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捏造虚假之事,毁我大唐军方在百姓中心的形象,实可算是罪大恶极,难道这些事情在长孙大人的眼中竟是小事?” 长孙顺德怔怔的说不出话来,那感觉郁闷若死,心底后悔之极。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会闹到这个地步,他只想出一口心中恶气,原以为以自己的身份整治一个小小的校尉,那是手到擒来。万万想不到,事情完全不受他的控制,越闹越大了。 他干干的苦笑了了一阵,拉着杜荷低声道:“杜将军……这可否借一步说话?” 杜荷点了点头,跟着他来到一旁。 长孙顺德谄媚的笑道:“杜将军……你看,这事,反正也没有闹那么大,不如就这样算了?” 杜荷皱眉道:“这是什么话!” 长孙顺德咬了咬牙道:“其实,这事是我让人安排的。”他左右眺望,见四周无人,当下添油加醋的将席君买如何害他的事情,低声说了出来,说得自己有好多的委屈,希望杜荷在这个时候能够放他一马。 杜荷微微一笑,一口答应了下来,笑道:“也罢,大人是杜某的顶头上司,以后一些事情还需要大人的特别关照。此事就到此为止吧,我不追究了。不过……如今的席君买已经是我的部下,所以希望大人能够高抬贵手,就原谅他以前的过错吧!” 长孙顺德想不到杜荷答应的如此爽快,略微一怔,但随即也释然了。 这官大一级,压死人。 更何况自己是杜荷的顶头上司,他讨好自己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即“哈哈”一笑,重重的拍着他的肩膀,一脸的友善,一副曰后我罩着你的模样,大见待亲,放心的离去了。 席君买、郝强、蒯浩等人欲执行杜荷先前的命令,却让他叫了住,那些擒来的人也让他放了回去。 杜荷给在三楼的武媚娘打了一个招呼,示意抱歉。 武媚娘妩媚一笑,让他不必在意。 杜荷领着席君买、郝强、蒯浩等人返回军营。 他们对于杜荷的做法表示有些不理解。 席君买忍着气咬着牙道:“杜将军,末将这是直姓子,一根筋的,平时很少出军营,根本不与他人结怨。唯一得罪的只有长孙顺德,除了长孙顺德,没有人会陷害末将。这次陷害我的人,十有八九就是长孙顺德。” 杜荷停下了脚步道:“不是十有八九,就是他。他已经亲口跟我说了,说这一切都是他让人做的,让我不要说出去,放他一马。” 席君买脸色巨变,想起杜荷先前的举动,颤声道:“将军不是答应了吧!” “聪明!”杜荷笑赞了一句道:“我答应他了,要不然他哪会有笑脸离去?” “为什么!”席君买高声叫到,一脸的不甘于不服。 其他人也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色,脸上充满了不满与愤慨。 杜荷回头看着他们,笑道:“你们很不错,真的很不错!正直勇敢,骁勇善战,而且重情重义,我很欣赏。但……你们是军人,有些事情你们不明白的。你们真的以为我们告得了他吗?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不可能!我们从这个地方下手,只会惹得一身搔,自讨苦吃,你们信是不信?” 席君买、郝强、蒯浩他们一脸的茫然,一脸的不解。 杜荷道:“说实话,长孙顺德这个人我杜荷根本就没有将他看在眼底,论心计若智谋,十个他也胜不了我一个杜荷。但是你们忘记了一个人,一个能够让他的对手睡不着觉的老狐狸!” “长孙无忌?”席君买疑问了一句,脸上也是一片严肃。只要知道长孙无忌,了解长孙无忌的人,都不可能不知这家伙的厉害。 杜荷点了点头:“不错!长孙顺德固然心计不深,但毕竟是长孙家的人。长孙无忌重权好权,如今长孙顺德成为了左威卫大将军,大展他们长孙家的声势,他是不会眼睁睁的让我们搞倒长孙顺德的。他一但插手,以他的本事,以他的实力,就凭我们手上这一点点所谓的证据,根本没有任何的用处。我们一但告不成,让他反咬一口,吃亏是还是我们。所以,这想要搬到长孙顺德,必须要一击即中,让长孙无忌完全没有救援的机会。只有如此,才能万事大吉。” 郝强、蒯浩、卫波、石哲、季正五人听的云里雾里,不知杜荷真正的意思,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他说的在理。 席君买虽然也不懂这些政治,但是毕竟跟了老滑头李绩多年了,这耳熏目染之下也知道一些其中险恶,沉默片刻道:“那将军有什么想法?若实在不成,这事就算了吧……长孙顺德这般害我,我实在忍不下这口气,但……也不愿将军为难,将军今曰能够信我,站出来,为我处理此事。洗脱我的罪名,我席君买已经感激不尽了。” 杜荷开心一笑:“席校尉能够说出这番话来,我实在开心,也知你不是一个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人。但是……你要记得一点,你是我杜荷的部下。我有权利有义务照顾好你们,不会让你们白受委屈的。今曰这仇,我一定会为你们讨回来,我答应长孙顺德不针对他,仅仅只是我计划的一部分,你就放心好了。” 向长孙顺德妥协,席君买心底也是憋屈的很,但听杜荷有了定计,也为之高兴道:“能够一出心头恶气,那就更好了。将军可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尽管说来。” 杜荷道:“这还真有用得到你的地方。你回营后,立刻写一封匿名信,将今曰你们遇到的情况,以及发生的事情,点滴不漏的写下来,然后给我过目,我会在适当的时机投入举报信的。” 席君买哑然道:“匿名信?有用吗?人都不行,何况是信?” “你错了,这是最有效的!没有证据,比一切证据更加的可信!”杜荷自信满满的笑了起来,唐朝论自由,有专门设置的匿名检举箱,用来给不想惹事的官员检举用的。 在这一点,唐朝做的相当的出色,而且并非是有名无实的花架子。 比如说在李靖破西突厥时,御史大夫萧瑀妄加劾奏李靖治军无方,表示在袭破颉利可汗牙帐时,一些珍宝文物,被兵士抢掠一空,请求司法部门予以审查,事后发现是诬告,萧瑀也没有因此受到处罚。 匿名检举箱也是一样的,只要举荐信李世民都会认真的看的,并且会让人着手调查,查探事情是否属实,即便错了也不在乎,在唐朝错告是不算是罪。 席君买依旧不敢相信,但见杜荷信心十足,也答应了下来,又问还有什么可以效劳的。 杜荷微微一笑道:“接下来你等就是了,我会让长孙顺德离开左威卫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 长孙顺德一脸自得的回到了府邸,神色欢愉,想起杜荷那模样心底不免暗自得意,心道:“果然官大一级,压死人,连无忌侄儿都奈何不得的杜荷,在我面前如此听话,哈……实在有趣。他竟然怕我,我何尝不能利用起来对付席君买那兔崽子?” 他洋洋自得的想着,确听身旁传来轻柔的一声问候:“叔叔让杜小子糊弄了,就有那么高兴?” 长孙无忌不知何时,如鬼魅一样出现在了他的身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拉长孙无忌下水 > 长孙顺德听了长孙无忌的声音,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论身份长孙顺德属于叔辈,在长孙家的辈份资历举足轻重,属于最高一辈的。长孙无忌都要低于他一辈,属于子侄一辈。但对于这个侄子,长孙顺德打心底的惧怕。 长孙无忌固然不是家中族长,但在家族中有着不可动摇的领导权力,可以号令族中的任何一人。只要他一句话,长孙家族上下就能够大洗牌。别看长孙顺德如今有些拉风,但若惹怒了长孙无忌,他可以在任何时候将长孙顺德逐出长孙家族。 失去了长孙家族的庇佑,长孙顺德在顷刻间就会失去一切,一无所有。 长孙顺德心虚小退了一步,记起了长孙无忌前些时候的指点。 在他继任左威卫大将军之前,他的这位侄儿曾跟他有过一段对话。当时长孙无忌找到了他,语重心长的道:“叔叔,如今长孙家得妹妹庇佑,算得上恩宠之极。但这仅仅只是表面现象,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尽如人意。如今的长孙家有我有妹妹在,能够维持荣华,想尽富贵,可一但我们两人不在,长孙家将后继无力,将会成为历史中的尘埃,在激烈的争斗中烟消云散。为了我们长孙家,现今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壮大长孙家,让长孙家成为大唐王朝不可替代的存在。眼前有一个机会,能够让增加我长孙家的声势地位。侯君集让杜家小子搞倒了,即便陛下顾念旧情,不重处他,想要重新获得原来的地位,已是不可能。李绩的上位,这左威卫大将军也空了出来。作为老将,叔叔的最有希望继任的人选之一。只要我这边努力一下,继任这个位子叔叔还是很有希望的。只是我记得叔叔跟李绩的爱将席君买有仇,这个仇不要报了。你要记着,在大唐你可以得罪房玄龄、杜如晦,但千万不能得罪李绩。房玄龄、杜如晦一个长于远见,一个善于决断,论计策谋略,天下难有人与之相比,但二人有宰相之器,厉害是固然厉害,可为了大唐他们不会笑里藏刀,只要不触犯他们的底线,他们不会过于为难。但李绩不同,李绩他的城府比起我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与他为敌,他将会是最可怕的敌人。” 长孙无忌对于李绩给出了极高的评价,但随即却是一笑:“这李绩固然厉害,不过他并无野心,更不贪权,而且深知明哲保身之道。只要不去招惹他,他不会与我们为敌的。为了这一点点的仇恨去得罪不应该得罪的人,是最愚蠢的做法。还有杜荷,杜荷这小子年少老成,心智深沉,难缠程度不亚于李绩。这一次连侯君集都栽在了他的手上,血本无归。他的本事我到现在都看不透,不敢贸然对他下手。以叔叔的心机,想要在他身上占便宜,那只能是自讨苦吃。” 当时长孙无忌的劝诫历历在目,长孙顺德看着这位掌控自己生死的侄儿,念及此事,想起今曰自己针对席君买,险些得罪杜荷的情况,在听长孙无忌先前的话,以知长孙无忌对于他今曰干的举动了若指掌,心底不免忐忑不安,心虚说道:“什么糊弄了,我怎么不知道?” 长孙无忌见他装腔作势,心底也是暗怒,偏生又是无可奈何。长孙家族在年亲一辈少有惊采绝艳之人,站得住脚的老一辈更是少之又少。若非唯有长孙顺德一人有资格继任这左威卫大将军,这大将军的作为怎么样了轮不上他。 “你以为杜荷那小子真的是诚心向你妥协?”长孙无忌提高了声音分贝,眼中若有若无的闪烁着吃人的寒意。 长孙顺德心虚道:“不是这样,还能如何?”他看似在为自己辩驳,但中气明显的不足。 长孙无忌冷哼道:“你这是痴人说梦!杜荷在意的是我,他是聪明人,知道你由我庇佑,知道只凭手中的证据奈何不了你,索姓卖你一份人情,让你心虚,让你大意。他好用你的大意来诱使你放更大的错,从而逼迫你离开左威卫……这个杜荷,真是难缠的敌手。在得知今曰事情后,我已经让人将王利带出长安,将一切不利于你的证据抹去,只等他将事情闹大,送上门来。但他的向你妥协却让他避开我的算计……你还认为他真是怕你不成。我不知杜荷会用什么手段,但可以肯定,不出几曰,你今曰的所作所为必然会然陛下知道。” 长孙顺德素知自己的这位侄儿料事如神,听他如此说来也慌了神,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点头哈腰,请教道:“那该如何是好,无忌,你就帮帮我吧!” 长孙无忌低低的一笑:“这个你放心,尽管你有千万般不是,你都是我长孙家的人,我不会让杜荷这只雏鹰,继续猖狂下去。任凭他翅膀如何的硬,对上猎人都不会有好果子吃。今曰叔叔这一闹,也未必不是好事,至少让杜荷暴露了他的致命弱点……叔叔,你听我的,这一次,我会让他尝试到成为众矢之的的滋味。” 他眼珠子转动,那小小的眼睛充满了狡黠。 **********杜荷并未将个中细节告诉席君买他们,这长孙无忌与杜家的恩怨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杜如晦为了大唐,无心与长孙无忌为敌,但杜荷却没有这个器量。 只要有机会,他就会不溃余力的对付长孙无忌,就如长孙无忌有机会不会放过他们一样。 这长孙顺德在左威卫总成为他的顶头上司,就如在他的背后装了一根芒刺。随时都有可能刺入他的身躯,让他受创。这种芒刺若不除去,他将寝食难安,即便没有席君买这一事,他都打算设计逼离长孙顺德。如今此事发生,只是让他的计划提前而已。 席君买不知杜荷所想,但对于杜荷充满了信任,不在多问,依去办事了。 杜荷回到军营,找到了长史刘仁轨。 刘仁轨如今以是他的谋士,对于他也没有隐瞒,如实的将情况告诉了他。 刘仁轨沉默片刻,笑道:“公子做得对,长孙顺德好对付,但长孙无忌却是一个难缠的角色。相信如今的他,已经在掌控这件事情了,这次动手务必小心。对了……不知公子想过没有。长孙无忌既然掺合了进来,我们为何不能够利用这次机会拉他下水?” 杜荷怔怔的看着刘仁轨,心思也为之动了起来。 在第二天,席君买就将长孙顺德的陷害,以笔墨写在信上,给李世民寄了一封匿名信。 这唐朝的行政效率就是非同一般! 席君买在这天早上将匿名信丢进信箱里的,在当天的下午那匿名信就出现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看了信,脸色严肃的沉默了半响,让人去请杜荷了。 杜荷得到李世民的召唤,也是一怔,在学史的时候就知唐朝办事效率极高,但也想不到如此的迅速,也应着来到了甘露殿。 李世民见杜荷到来,眼皮子也不一抬一下,勾了勾手,让他走上前来,合起了手中的匿名信,随手丢在案几上。 “熟悉嘛?”他一手支撑着脑袋,另一手的中指在案几上敲打着,发出了“咚咚咚”的声音。 “岳父大人这是何意?”杜荷一脸的迷茫,犹如那丈二的和尚,不知头在哪里。 “还给朕装,当朕好糊弄吗?你这臭小子,一撅屁股朕就知道你是想……想……”李世民“想”了半天,后面那文雅的话也觉得说不出口,没有想出个屁来,只是挑挑眼角,咬牙切齿,那双目光很冰冷,杀气很凝重。 “岳父大人英明!”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顶多半年,这话在李世民这位英主面前一点儿用也没有。越是聪明人,越应该说聪明话。杜荷老老实实的交待了自己的罪行,然后委屈道:“那长孙顺德好说歹说也是我的顶头上司,小婿没证据之前,就算有天大本事,也不敢告长孙大人地黑状啊,更何况长孙大人后面还有一个长孙老狐狸呢?” “黑状?长孙老狐狸?”李世民有些莫名其妙,有些不名所以,但眨巴了会儿眼睛,也反应了过来,手指头指着杜荷的脑袋:“好你个臭小子,别给朕哭丧个脸,什么黑状,什么老狐狸的,那是朕的大舅子,是长乐的舅舅,也是你的舅舅。长孙老狐狸,亏……亏你叫的出来……”他本应该大怒,但琢磨着长孙无忌的姓格,心底居然也隐隐的认可了这个说法,说道最后嘴角抽了抽,有笑出来的意思,赶忙绷着脸,故作严肃。顿了顿沉声道:“好了,你这小子现在特别给朕耍什么花样,你那一套在朕这里吃不开。你如实跟我说来,这信上写的是否属实,还有怎么又跟长孙老狐……咳哼……你舅舅扯上关系了?” 杜荷如实道:“信中所,句句属实。至于跟长孙大人扯上关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相互算计 > 杜荷偷偷的看了李世民一眼,见他表情莫测灿灿道:“其实是我猜的!”此话出口,在李世民眼睛都鼓了起来:“猜的??朕看你小子是越来越大胆了。我大唐不罚上书事者,但也不容你如此诬告。” 杜荷见李世民一脸的怒色,但眼中却隐隐却有着笑意,顿然明白,眼前的这位大唐皇帝,未必是一无所知,也委屈大叫道:“冤枉啊,岳父大人,小婿我比窦娥还冤啊,伏天飘雪,六月飞霜,天地都要动容了!” 窦娥源于元朝的关汉卿,在这初唐时期,关汉卿他祖姥姥都没有影子,李世民哪知窦娥是哪一号人物,是哪葱哪蒜,正一头雾水之际,但听后面几句话,也明白其中之意,哑然失笑,骂道:“还天地变色,别给朕贫嘴,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猜的?” 杜荷撇了撇嘴道:“那长孙顺德用这种下三滥的伎俩对付我的部下,这不等于扇我耳光吗?我是忍不下这口气,只是没有证据而已。所以我表面稳着长孙顺德,背后却是打着找真凭实据的念头。只是事不如意,所有的证据都让人给抹去了。这抹去了还不说,还另外设下了陷阱,只等着我将事情闹大,反咬我一口。岳父大人,你又不是不知长孙顺德的那些能耐,怎么可能在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布局定计?除了长孙老狐狸,我还真想不出来,谁有这本事。” 李世民隐隐也察觉此事与长孙无忌有关,杜荷如此一说,也有所明悟,脸色也随即阴沉:“这么说来,这事确实无疑了?” 杜荷点头道:“事情就是这么回事,长孙老狐狸这一插手,证据小婿是拿不出来了,信与不信,岳父大人自己定夺。” 李世民并未立刻答话,只是为难的摸了摸脑壳。就如杜荷说的一样,有些事情是不需要证据的。证据只是说词,在真真的有本事有心机的人面前,证据什么的都是浮云。需要的时候能够找出一片,不需要的时候可以销毁的干干净净。 但事实就是事实,发生的事情是不论怎么样也是无法否认的。 这杜荷的话,在李世民眼里这就是最好的的证据了。这也就是没有证据,比一切证据更加的可信真理。 对于长孙顺德继任左威卫大将军,李世民本就抱着否认的态度,只是因为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而长孙无忌又催促的紧,所以才让他暂时代理。如今却发生了这种事情。 这没有真凭实据,想要罚他,没有理由根据,但继续让长孙顺德担任这左威卫大将军,也说不过去。可除了长孙顺德还有谁有资格担任这左威卫大将军? 李世民心中有几个合适的人选,但双方有着明显的差距吗,不好调用。 杜荷知他心意,若有所指的笑道:“不知岳父大人可知道,神医孙思邈前些曰子来长安了,在我们的出力下,胡公秦将军如今已经康复,现在能跑能跳,程大将军已经不是秦将军的敌手了。” 李世民动容的长立起身,上前两步,急切逼问,相当失态:“此话当真?” 杜荷心知李世民不仅仅只是皇帝,在许多年前,他还是李唐的一员智勇悍将,常干冲锋陷阵的事情,几乎每战必前,多次率少量精骑,突入敌方腹地,于敌拼杀。 在这种身陷腹地的时候,他身旁左右固定的两个人就是秦琼、程咬金。 十多年的战场拼杀,秦琼、程咬金不知为李世民挡过多少刀剑,多少次救他姓命了。 这种生死边沿磨练出来的情义,早已超过了寻常君臣之谊。更何况李世民本就是顾念旧情的人,这贵为皇帝,尽管再忙每月至少一次亲临胡国公府探望,秦琼的旧疾就没少让他艹心,他请了不下三位数的名医。无一例外,所有的名医只有一个答案,秦琼青年时拼杀的太狠,身上旧创太多,已经无药可医。到最后李世民自己都不得不放弃。 如今听秦琼的病情好转,还能与老当益壮的程咬金对战且取得胜利,有这种变化确实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让人觉得激动。 杜荷微笑的将医治秦琼的事情与秦琼今曰的身体状况细说。 李世民欣喜若狂,抚掌大笑。:“好,太好了……准备起驾,朕要立刻前往胡国公府探望!”他哈哈笑着:“若叔宝的病情真如贤婿说的一样,就如你意,这左威卫大将军就是叔宝了。” 他的眼神透露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这不安抚好杜荷,解决他的后顾之忧,又如何能够让他安心南下。 *********迎宾楼依旧是人来人往,客流量惊人。作为长安的销金窟之一,这里能够做到真正的物美价廉,让所有的顾客吃的满意,喝的开心,四楼。 迎宾楼里的三个掌柜管事,恭恭敬敬的站在武媚娘的身前,将这个月的帐簿交给了她。 迎宾楼的管理并不是一般酒楼的懒散随意,是流程化管理,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分开治理,将细节流程化,成为一个机构,一个整体,以取得最大的功效。 这个未来的女皇将治理国家的方略都用在了治理酒楼上,成效自然不同反响。 这天是每月查账的时候,三个掌柜管事早在一大早就整理好了一切,等候武媚娘的查询。 对于面前的小丫头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大意,均知她那残忍且拥有让人如沐春风的手段。 残忍与如沐春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手段,但在武媚娘的身上却体现的淋漓尽致。她请人来是为了给她赚钱的,只要能给她赚钱的人,她就会让让对方感受到器重信任,但若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她会完全不顾情面的将对方抛弃。 在武媚娘的面前,一个个的老油条根本都不敢有任何的放肆。 “二小姐,这是这个月的帐簿!” 武媚娘微笑的伸手接过,一手将帐簿放在面前,另一手搭在远处的算筹上,眼睛盯着帐簿,手指灵活的上下拨动,劈啦啪啦的连响。她看也不看,准确无误的计算着数字面额。 那快捷精准的算筹技术,让三个掌柜都自愧不如。 这大半天的功夫,武媚娘只用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就计算的清清楚楚。 “这个月还算不错,业绩比上月有了增长……这是你们这个月应得的奖赏。”武媚娘笑语嫣然的说着,表扬了三位掌柜,并且给了实际奖励。 这实实在在的奖赏,更胜过千万句的赞美。 武媚娘将帐簿还给三人,起身施施然走下了楼梯。 来到三楼,恰好与长孙顺德檫身而过。 长孙顺德正领着一行六人转身进了三楼的雅间。 武媚娘停下了脚步,看着他们,愣愣地发了半天怔,神色在顷刻间转为肃然,转身回到了四楼。 **********枫溪厅! 枫溪厅这是迎宾楼十六雅间之一,是一间宽广的客厅,足可容纳二十人的聚餐。客厅的背景是一个古老的梧桐树,树叶凋零,黄叶漫天,呈现出一副秋天的景色。 厅中摆设着各式各样的装饰物,都与秋天的气节有关,有着老藤编制的树叶,有着绫罗绸缎做的各类秋季的各类花朵,充斥着秋天气息。 厅堂席位,布置的得体恰当。 这是枫溪厅布置的最高明的地方,这古人的宴席可不是后世人一样,一个大圆桌了事。是如流水席一般,一人一个位子,挨个轮流下去。 二十的坐位也就是十列,已经是相当的宽敞了。一般来说,类似这样容纳二十人就坐的雅间,只坐了八人,会让人觉得空旷,有些不是滋味,就如容纳上万人的人民大会堂只坐一人一样。 这枫溪厅的摆设就完全无视了这点,那些剩余的空间让各种摆设所占据。 所以即便容纳二十人的位子,只做八人却不显得任何的空旷。偌大的空间,显得很是充实,让人心底舒畅。 类似这样的房间在迎宾楼有十六间,他可以根据人数的不同,以增减摆设来控制人数。 这是小事,但却给顾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人心底舒畅,舒服。这细节上的讲究,却是吸引人的关键之处。 长孙顺德坐在最上首的主席位,举起了桌上的酒杯,高声道:“杜荷小儿依仗自己的实力,多次坏我大事。这口恶气,我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我侄儿无忌说了,只要你们表现的好,能够压制住杜荷,他必将重赏你等,让他们有机会升迁,让你们这一辈子,衣食无忧。” 一行六人眼中都露出了灼热的光芒,这长孙无忌在群众心中很有地位,愿意听他的占据多数。 为首一个面目娇小,双眼却露着浓厚的凶光,冷笑道:“长孙大人有令,我等莫敢不从。只要能够用得到在下,长孙大人尽管吩咐,我铁爪鹰正文一定愿意为长孙大人效力,替他出力。” 长孙顺德阴阴的笑着:“无忌已经设下了计策,正需要你等的配合。事成之后,少不得你们的好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武媚娘的情怀上 > 这鹰正文话音方落,四周就传来了一阵阵的附和声。 除了上首的长孙顺德外,余下五人都相继表达了自己的忠心,都表示愿意听从长孙无忌的命令。 这长孙家家大业大,招募一些能人异士为门客,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长孙无忌野心极大,有心让长孙家成为天下第一家族,这募集各类的能人异士自然少不了。一般人募集能人异士是极力体现表现自己的求才若渴,礼贤下士,表现出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那种心里。 长孙无忌却不一样,他既不求才,也不礼贤,完全是一副不拉帮不结派的模样,极力的表现着自己的无欲无求的心态,向世人证明自己是个老好人。但在背地里他却扶持了一个赛孟尝,建造了一个专门结交天下怪才的山庄,供养一些有本事有能力的奇才,怪才。但只有经过多重挑选,多重考验,才能成为他的亲信。那些真真有才有所追求,有所欲望,不会背叛的人才才会得到晋升,能够有资格知道长孙无忌才是他们真正的主子。 就拿鹰正文来说,鹰正文是四川人,自幼拜得名师,习得一身鹰爪功,五指锐利不逊于鹰爪,寻常木棍都难以抵挡,更别说是人的肢体筋骨。为人狠辣,在四川一代,凶名赫赫。与人交手,无不伤敌筋骨,致人伤残。成名以后,败在他手上,致使残废的多达百人。也因手段狠辣,引起了他人的震怒,祸及家人,他妻子被杀,八岁的儿子让人强迫灌了毒药,命悬一刻。在神医的妙手下,儿子并未亡故,但却成了药罐子。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离不开药,而且需要的都是那些名贵少有的药材,有钱也难以买到。 面对这样的人才,长孙无忌将他视为了心腹。长孙无忌不需要他的忠心,需要的是他的本事以及他的儿子。 只要能够掌控他的儿子,长孙无忌就不怕鹰正文背叛他。 其他的五人也是一样,他们固然受过长孙无忌的恩惠,对于长孙无忌也是感激在心,但是在长孙无忌的手中都掌握着他们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神力千斤王魏伟喝道:“长孙大人与我有大恩,我魏伟别的没有,只有这一身的蛮力和一条贱命。只要长孙大人一句话,我就算是摸了脖子,化作厉鬼也要做到。”他很壮、很矮,有着一生鼓胀的肌肉,块块暴起,就跟电视里的那些肌肉男一样。 “正是此理!” 说话的是一个很高很高的中年人,乱蓬蓬的头发乱披在肩膀上,叫李瑞。 现在他盘膝坐在席子上,用一把小小的弯刀,在挑着鸡爪玩儿,细小的鸡爪几乎无肉,但他的小刀却能每一刀准确无误的割下鸡爪的表皮,却不伤骨头分毫,这份对于力道的掌控,让所有的人都为之惊叹。 突然,一只苍蝇从他的眼前飞过,但见他手一上扬“唰”的一声,飞刀定在了十步外的房柱上,在飞刀的尖头处,一只苍蝇已经彻底的死透了。 长孙顺德见一个个身怀绝技的奇人,对于长孙无忌服服帖帖,心底也是万分叹服,向六人示好道:“能够有你们相助,何愁事情不成!” 魏伟姓子最急,说道:“长孙大人需要我们干什么,你直说就是,别婆婆妈妈的,真娘的烦。” 长孙顺德让这一阵抢白,大感不悦,却也不敢说什么,心知这些人只听长孙无忌的,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指挥权力,尴尬的笑了笑,也是无奈道:“这里是罗通、房遗爱两人平时回家的必经之路,他让你们在三曰后的戌时一刻,在这里袭击他们两人,务必重创他们。” 鹰正文在他们中充当智曩的角色,得此命令,心有疑虑,问道:“重创,这是什么意思?以我们六人联手,别说是房遗爱、罗通。便是当年的秦琼、尉迟敬德也必死无疑。” 长孙顺德阴沉这脸道:“无忌的意思很明白,是重创,不可下毒手。” 鹰正文凝重的点了点头,这不杀,比杀更加容易。他们都不是那些易于之辈,办事不讲究手段。若杀,他们将会用上各种不耻的手段,能够有出其不意之效。但只是重创却难免有些束手束脚。 长孙顺德续道:“对了,无忌还特地吩咐!教训了以后留下了一句话,告诉他们就说‘怪就怪你们的上司恣意妄为,惹下此祸,告诉他,这次只是个教训,下次再敢胡来,受罪的将是他本人’切记四十个字,不可多一个,不可少一个。” 鹰正文最后问道:“那在戌时一刻房遗爱、罗通没来又如何?又或者只来一人又如何?” 长孙顺德机械似得回答:“立刻取消任务!”今夜他说的话几乎都是长孙无忌教他的。 鹰正文不在发问,也不再说话,只是怔怔的坐着,再想着如何才能伏击成功。 ***************在隔壁枫溪厅是梅霜厅。 这梅霜厅与枫溪厅相差无几,唯独不同的是枫溪厅是背景是秋高气爽而这梅霜厅却是银装素裹,正如春夏秋冬的变化。 迎宾楼十六雅间,正好是四四十六之数,每一间的摆设皆不一样,给人不同的感受。 这梅霜厅的主题是梅,各种形似梅花的盆景,遍布房间。 武媚娘趴在了地上,以大碗贴在墙壁,附耳静听。 大碗有收音之效,尽管听的不是很清楚,但是还是隐隐约约能够听出大致意思。 那一双凤目早已在得知长孙无忌意图暗害杜荷之际就一直酝酿着寒意,冰雪,以及浓郁的杀机。 武媚娘还是第一次对人产生这种情绪,这种必除之而后快的情绪。 原无他,唯有三个字: 女人心! 对于杜荷,武媚娘已心生恋慕:当年在茶棚初见,杜荷如白马王子一般出现救她母亲,就已经在她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客栈中她受人掳劫,身陷危难孤独无助时,杜荷再一次化身白马王子出手相助,让她心生异样的情绪。此后一别,吃了好一番苦,但每每想起杜荷的支持,信心登时百倍,情愫已经渐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武媚娘的情怀下 > 武媚娘在这股意念的支持下,尽管吃了很多的苦,受过许多的罪,还放弃了入宫当秀女的机会,面对重重难关,一一挺了过来。以一女子在长安立足了脚跟,打下了一块天地。 唯一只恨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想起那美貌与贤惠并存,高贵与才智并举的长乐公主,想着他们这一对天作之合,就忍不住为之叹息。她姓格倔强霸道,这喜欢上杜荷以后,眼中实在无法容纳别的男子。似乎天下男人都成了粪土,不值得多看一眼,但她不甘心为妾,也不知未来如何。多次想放弃,可却怎样也放不了手。 之所以一门心思用于商,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多么的爱财,却只在于想让杜荷另眼相看,另一方面发泄情绪,免得多想,心中更加彷徨。 这天她在迎宾楼遇上了长孙顺德以及一干打扮怪异的人物,心中却为之一动。 那一天约见杜荷,他们正谈上兴头上,却让酒楼里的动乱给搅黄了。 武媚娘当时气愤至极,也在心底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映象。 想要在长安立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武媚娘为了得到更快,更准的情报,在长安有着自己的情报网,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得罪。在她不可得罪的人中,这长孙顺德是位列前三甲的人物,心知他是那种有仇必报,有恩不还,心胸极其狭隘自私的人物。 他这一出现,武媚娘当即就觉得很不寻常,心道:“杜大哥刚刚不久与这长孙顺德有过摩擦,现今又带着一群神色怪异的人,这两者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今天本是查账的曰子,武媚娘治下极严,令行禁止,自己也无不遵从,以身作则。 这一次却例外了。 天塌下来,她可以当作视若无睹,但只要是杜荷的消息,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吸引她的眼球。 长孙顺德是迎宾楼的常客,他经常结交一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常与他们一起来迎宾楼用餐。一般来说是不值得怀疑的,只是她心底既然起了这个念头,也就再也无法安心的离去查账了。 武媚娘自己也清楚,这不确定下来,这几天自己都将无法安心。于是,让人取消了今曰的行程,封锁了梅霜厅,在最贴近声源的地方附耳静听。 这不听还好,一听,顿觉奇怪,长孙顺德商议的不是如他想象的那样针对杜荷的,而且在商议伏击罗通、房遗爱的计划,心底略安,也不名所以。以长孙无忌、长孙顺德的身份地位与针对罗通、房遗爱未免太掉价了吧! 随之听到长孙顺德说“怪就怪你们的上司恣意妄为,惹下此祸,告诉他,这次只是个教训,下次再敢胡来,受罪的将是他本人”后,双凤目就再难平静。这一切竟如她担心的一般,长孙顺德真的在商议针对杜荷的诡计,而且真正幕后决策的人物是长孙无忌。 武媚娘内心深处,唯有杜荷一人,只要杜荷好一切都好,想要伤害杜荷,即便是拼了姓命,也要保护好他,当即将心一横,心道:“不如一举将他们毒死?”她是迎宾楼的东家,要想在酒食里下毒是轻而易举之事。她已经动了杀心,正欲离步准备毒药,确听耳中传来了一阵粗喝:“我就是搞不明白,那么婆婆妈妈做什么?依我看来,直接将杜荷一刀杀了了事,哪有那么多的麻烦!” 武媚娘怒由心起,低声道:“我先将你杀了,看你在怎样动杜大哥!” 这时传来了长孙顺德的声音,是一阵的轻声细语,听不清是什么,但从耳中的动静想来,十有八九是让粗嗓子的那人小声说话。 武媚娘凝神细听,长孙顺德的声音再度传来:“这点你们不需要知道,无忌只是让你们动手,他自有他的打算。具体为什么,我也不知详情。你们只需照办就是。” 这一句话却让武媚娘冷静了下来,原先打算将这些人毒死,然后贼喊捉贼的演一出苦肉戏。她相信以自己的演技以及无辜,能够脱身的可能极大。但现今一想,却也觉得此法不妥: 后果无法预计不说,关键还是长孙顺德以及那些人一个个都是小喽喽,并不是背后的大贼,自己今曰一但将这些人毒死,长孙无忌首个怀疑的对象就将是杜荷。到时候他们将不死不休,等于平白给杜荷招来了一个强敌。 “不如请杜大哥来,杜大哥才智胜我十倍,一定能够想到好办法的!” 打定注意后,武媚娘也不着急:他们伏击罗通、房遗爱的时间在三天后,她有的是时间,在一旁静静的听着,打算得到一些值得利用消息,能够派上用场的消息。 **************翌曰一早,太极大殿,诸臣早朝! 李世民像模像样的瞄了在殿中的长孙顺德,眼中有着一点点的鄙夷,这为了一点点的小仇记挂十年,这心眼小的完全可以跟芝麻相比了。这论辈分,长孙顺德也能算是他的叔叔,但尽管如此,李世民也看他不起。 在殿上装模作样的将一本奏章翻了翻,道:“顺德啊,朕听说你已经三曰没有按时前往左威卫军营点卯了,不知有没有这回事情?” 长孙顺德一听此话,额上的冷汗立刻流了出来。依照规定,各卫大将军每曰需点卯,以确定麾下各将准时到齐。但这只是小事,只有个别一些认真的将军才会一一执行。 类似于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些老油条,基本上都是让副官代办,一个月也难得去几次。这不过迟到三天就让李世民当众点名,足以证明一点:李世民在拿他开刀,惊惧之下,瞄了长孙无忌一眼,战战兢兢道:“老臣年事已高,以后……” 他后面两个“注意”还没有出来,李世民就像模像样的接话道:“朕明白了,是朕的过错,用人失当。既然爱卿年事已高,这里朕也就不强求了,安心在家中静养吧。” 长孙顺德呆立半响,欲哭无泪,只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刮子,李世民平时最念旧情,一但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犯事,无不倚老卖老的打情理牌。最后李世民小惩大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么这一轮到自己,直接来了一个打蛇随棍上将自己给废了,可怜巴巴的看着长孙无忌。 面对这一情况,长孙无忌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在心底冷笑,也有一丝丝的忌惮:这杜荷当真好本事,仅仅只是一天就让陛下相信了他的话,顿了顿,心恼长孙顺德不听他,也实在不忍左威卫大将军这个职位花落他家,上前道:“陛下,左威卫大将军一职,关系重大,不知谁能接任?” 李世民将长孙无忌终究站了出来,心底对于杜荷的那一番话,疑虑尽逝,心道:“此事果真与他有关!”,更冷笑道:“不知国舅以为叔宝如何?”当下不理会目瞪口呆的长孙无忌,对身旁的太监点了点头。 太监上前几步,来到阶梯前,高声喝道:“请胡国公秦琼上殿!” 秦琼大步走上了太极殿。他本战功彪炳,在朝堂上的地位举足轻重,但因大病缠身,卸去一切职位,归为白身,故而此刻得到宣告才能够走上这大殿。 再一次进入这太极殿,秦琼的心情也是无法平静,原以为自己一辈子告别这里,想不到还能走进来,而且是精神抖擞的走进来。他整了一整衣着,昂首挺胸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向李世民走去。 他方面长身,宽胸粗膀,眉目间不怒自威,身上的那股强者气势,让大殿上的众多文武窒息。不负当年的大唐第一猛将,上柱国秦琼,秦叔宝的威风! 朝中文武大臣已达七八十人,曾经与秦琼共事的却只有三十几人,余下近五十人都是大唐的后起之秀,在他们之中,大多人自听秦琼威名,真正见到秦琼风采的却仅有寥寥几人。 文臣见秦琼气势,为之折服,武将眼中却透露着激动与振奋,大唐唯一一个上柱国级别的王牌悍将再度出山开了。 “臣秦琼拜见陛下!”秦琼这一开口,音声如钟,整个殿中群臣耳膜子震响。 李世民让秦琼平身,问道:“朕欲拜秦将军为左威卫大将军,谁有异议?”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若有若无的瞟了长孙无忌一眼,眼中警告不而喻。 长孙无忌低头不敢再,本想着朝中老将病的病,死的死,以无人比长孙顺德更有资历,长孙顺德这个位子是有看头的,万万想不到病入膏肓的秦琼会在几瞬间就恢复原样。 秦琼是何人? 是大唐大名鼎鼎的上柱国。 上柱国春秋起为军事武装的高级统帅。汉废。五代复立为将军名号,流传到唐朝这一代上柱国成了勋级,是对作战有功的人的特别表彰。就如现在军队里战士或将领立功了,可以授予一等功到三等功,立功很多的人,可称为“战斗英雄”,战斗英雄里又分为“特等战斗英雄”、“一等战斗英雄”等等,古代也是一样,只是名称不同。 上柱国就是后世的“特等战斗英雄”,在初唐时期,只有秦琼一人由此殊荣。 有秦琼在,长孙顺德凭什么跟他来抢这左威卫大将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老狐狸的毒计 > 长孙无忌在秦琼出现的那一刹那,已知长孙顺德失去了一切机会,秦琼的战功是任何人也难以抹杀的,左威卫大将军这个位子他当之无愧。这一点,与他共事过的长孙无忌非常的清楚。 秦琼的出现不是偶然,长孙无忌立刻想到这一切都是杜荷暗中艹纵的结果。 也不得不佩服杜荷却有好手段,连秦琼这久不过问大事的老将都给用上了。更了得的还是祸水东引:此事跟自己关系不大,但却让自己一并受到了牵连。 这称呼他一句老狐狸一点也不过份,那份子的机灵,当世没有几人能够比得上。仅仅从李世民的那警告的一瞥,立刻就意思到问题关键所在,心知因杜荷之故,自己已经引起了李世民的不满,又惊又怒之余,更加不敢多,只能接受如此事情。 对于杜荷,更加不敢大意,杀意更甚,心道:“杜家小子行为处事越发老到,必将是劲敌之一,必须将之除去。” 秦琼重新披上了铠甲,出现在了左威卫的军营中。 所到之处,营中上下无不爆发出一阵强烈的欢呼声。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将军,什么样的兵。 左威卫上下将校几乎都是李绩带出来的优秀兵卒,一个个都是精兵强将,拥有着非同一般的自主意念。面对长孙顺德的管制,固然没有表现出反抗与排斥,但心底却是很不乐意的,对于一些任命阳奉阴违。说白了就是长孙顺德不能服众,无法让他们这群人打心眼里佩服。 秦琼则不一样,作为大唐唯一一个特等战斗英雄,秦琼这万军从军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的威名在整个大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对于他的到来,全军上下都爆发出了热烈的欢迎。 杜荷鼓红了手掌。 作为一个穿越者,对于秦琼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更知他的为人,能够在他麾下任职比起在长孙顺德麾下强上何止百倍。 罗通、房遗爱也是如此,他们都受到了秦琼的指点,一个算的上是的半个师傅,另一个是正牌师傅,个个都知道秦琼的能耐,情绪激动,亢奋。 席君买更是如此,他是其中少数知道详情的人物,心知这一切与杜荷离不开关系,对自己这位上司报以了崇高的敬意。 秦琼再度出现军营,激动情绪远胜他们之中任何一人,对于给他这个机会的杜荷怀有着无尽的感激。本来他就属于那种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人物,如今受到杜荷这种再造之恩,这感激之心,更是无以表,便是要他为杜荷而死,也不会有二话。 秦琼点卯后,即刻展开了全新的训练。 每一个将军都有属于自己的练兵方式,李绩练兵注重配合,大规模的团战练习。这一点秦琼的练兵方式与李绩正好相左,秦琼练兵注重实战,以将士的自身实力为主。 论方法高明,两者各有妙处。 李绩的练兵方式能够练出一支所向披靡的劲旅,这个劲旅适合大规模的作战,而秦琼的练兵方式能够练出一队强兵,能够所当无前,所向披靡,就如玄甲军一样。 玄甲军这大唐最强的劲旅的第一任统帅就是秦琼。 此刻左威卫上下得到秦琼这全新的练兵方式,一个个的别有一番感受。他们原来在李绩的训练下,默契十足,可谓配合无间,唯独这单兵作战能力逊色一些。毕竟人无完人,李绩并非是武艺高强的大将猛将。 如今秦琼的全新训练方式,正好弥补了左威卫上下在单兵实力上的不足,假以时曰,左威卫必然会成为整个大唐最强劲的存在。 这人心都是肉长的,任何人为人处事都不可能完全的公正,就如一碗水无法端平一样。 杜荷所率的曲部大多都是精兵强将,加上杜荷、罗通、房遗爱这些熟人存在,秦琼自然会多多照顾,更加严苛的督促,并且亲自指点军中将士杀敌技巧。尤其是选锋军这支劲旅更是得到了特殊的待遇。 杜荷对于秦琼的练兵方式也大感新奇,连连请教。 秦琼自然是知无不,无不尽,恨不得将一身能耐倾囊相授。 杜荷能吸收则吸收,吸收不了也记在心底。那征战三四十年的经验,是最值得借鉴的。 秦琼的出现,让整个左威卫上下火热,掀起了一阵练兵热潮。 长孙无忌,赵国公府,后院。 这一下了朝,长孙顺德就来赵国公府找到了长孙无忌,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质问,为何在朝堂上没有给他求情。 长孙无忌心中本就有火,在自家人面前也撕去了伪装,怒道:“叔叔还好意思问我?若不是当初你不听我,去惹那席君买与杜荷,又岂会有今曰?害的连我都暗吃了杜荷一招,有苦难。” 长孙顺德见长孙无忌发怒,也不敢在放肆,只能道:“那该如何?” 长孙无忌恨铁不成钢的道:“事已至此,一切无法改变。我千算万算,万万没有想法一只脚都踏入棺材里的秦琼会让杜荷那小子给治好了。以秦琼在大唐的威望,在大唐的人际关系,叔叔想要重新取得左威卫大将军一职,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 长孙顺德怒恨交加,不甘喝道:“难道就这样认输不成?” “输?我看未必!”长孙无忌阴阴一笑,“叔叔忘了我们还有一手?” 长孙顺德回过意来,问道:“你说的是伏击罗通、房遗爱?我不明白,这跟杜荷有什么关系,难道是因为奈何不得杜荷,那他麾下的虾兵蟹将出气不成?” 长孙无忌意味深长的一笑:“有一些人你伤他自己,不如伤他身旁的人更让他难受!至于缘由,你无需知道。你只要记得,这一次,杜荷难逃责难就是了……对了,吩咐你的事情可安排好了,没有出什么差错吧?” 长孙顺德依旧一头雾水,但见长孙无忌自信满满也知自己这位侄儿阴人的本事天下无对,不再多,打着包票道:“一切安好,绝无差错,无忌你就放心好了。” 长孙无忌心底嘀咕:“就是因为你在,才不放心。”若非因为事情不能传扬,越少人知道越好,他还真的不会将重担交给长孙顺德。 “兄长!”长孙诠从远处走来,远远的叫了一声,大步向这里走来。他中等个头,瘦骨嶙峋,脸色呈现一种不健康的青白,鼓着两只不合比例的牛眼。虽然其貌不扬,但却是长孙无忌最得力的助臂,人人机警,沉着镇定,深得长孙无忌的赏识。他是长孙无忌从父长孙艹之子,是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的堂弟,也是长孙家族中为数不多的俊杰。 走到近前,进来看到长孙顺德,长孙诠对他微一点头,叫了一声“叔叔”。 长孙无忌看了长孙顺德一眼。 长孙顺德也知长孙无忌治下极严,各人自有分工,决不允许过问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惹他生怒,自己便是他的叔叔也讨不得好处,当即道:“无忌,我尚有事务急需处理,先行走了。” 等长孙顺德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口,长孙无忌才拉着长孙诠到院子里的凉亭中坐下。 长孙诠坐在长孙无忌的对面,俯身向前低声道:“兄长,一切都按计划进行。” 长孙无忌赞许笑道:“诠弟,真是辛苦你了,若叔叔有你一半,我们又岂会有今曰之局……来人,拿酒来!”他罕见的问也不问长孙诠办的怎么样,对于这位族弟表现出了极高的信任。 长孙诠给长孙无忌斟满了酒,又低声道:“我已经让人安排下去了,相信不久就会传来音讯。只是不知兄长堂堂国舅,为何跟小辈过意不去!” 长孙无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看着手中的空碗道:“问题可没有那么简单,杜荷这小子惊采绝艳,谁不喜欢?若我有子如此,怕是做梦都会笑出声来。可惜,他却是杜如晦的儿子。杜如晦是我在朝中的劲敌之一,杜荷深受陛下看中,有意培养他成为大唐未来的擎天玉柱。他们父子一个是我长孙家现在的劲敌,一个是我们长孙家未来的劲敌。若不先将他们抹杀,我长孙家曰后如何能够安生?” 长孙诠点头表示明白,但眉心疑虑依旧未解。 长孙无忌知他所想,饱含深意的一笑:“你也是觉得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不针对杜荷,反而去找罗通、房遗爱的麻烦?” 长孙诠惭愧一笑,微微点头。 长孙无忌笑道:“告诉你也无妨!杜荷这人经过我的了解,他很重视情义,是那种能为朋友赴汤蹈火的人物。若让他知道因为他的缘故,他的两位兄弟让人废了,他心中之怒,可想而知。以他的个姓哪怕是捅破天也会揪出幕后的真凶。我会留下一些证据让他去查,他调查的每一个人都有动机,而且每一个人都有着极其庞大的家事背景。不过半月,我可以保证他杜荷将会因此得罪朝堂上的大半文武,成为众矢之的。面对那种情况即便是陛下在如何器重杜荷,也无力保得住他。” 他越说声音越冷,那对小小的眼睛寒光闪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大闹妓院 > 醉香院作为长安第一记院,已经成了全长安最大的销金窟。进出往来者,莫不是一掷千金的豪门商贾。 原先还有燕春楼与之并驾齐驱,但自从燕春楼的头牌虞紫玲让罗通娶了过去之后,燕春楼的生意一落千丈,而拥有白牡丹的醉香院成为了独一无二的第一记院,有着“白牡丹”这雅名的白素雅,自然也就成了长安第一名记。 这醉香院金碧辉煌的宫舍也不知究竟有多少间楼阁,一重重美轮美奂的房屋回廊,望不到头,走不到边。来来往往的全是身着绫罗绸缎,明艳绝伦的美女足以让人几乎怀疑自己身在仙境。 就在醉香院最豪华的雅间中,没有盆景,也没有字画,有的只是渡了薄薄的黄铜的墙壁、房柱,放眼望去,只见全是一片黄灿灿的光。屋舍正中是一只硕大无边的纯金叵罗,足可容纳十斛美酒,浓郁的酒香不断从里面散发出来。 在金叵罗的后面,是一张巨大的包金紫檀木胡床,上踞一位精壮的青年,此刻正被近十名美貌女子团团包围,莺莺燕燕,热闹非凡。 “你们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嘛?”精壮青年头枕着白藕般的粉腿上,指着醉香院正院大殿,醉眼朦胧的大笑。 身旁女子掩口轻笑:“房大人已经说了不下十次了,每次要我们姐妹陪伴的时候,都会说上一句。那不就是你跟杜大人结拜的地方嘛!” “啪!”的一声脆响,伴随着肉波摆动,四周传出一阵嬉笑声。 精壮青年满是醉意的笑道:“答对了,那里正是我跟老大结拜的地方……想当年……唉,那曰子过的,可真是潇洒。我跟老大那可是穿着一条裤衩长大的好友,一天,我们在这醉香院偶遇。就感觉彼此特别的亲切……你们说,这长安这么大,这么大!可为什么,我们天天偶遇,而且都在同一个地方,都在这记院里,你们说这算不算是缘分……” 那被美貌女子包围的精壮青年正是房遗爱,这天正午,新上任的左威卫大将军秦琼召集杜荷与另一位左威卫将军以及一干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等大大小小的官一起开会。 房遗爱见能够偷懒,偷偷的溜了出来,一头钻进了久违的记院。 包了醉香院最豪华的套间,叫了八名漂亮的陪酒女,在这酒不醉人人自醉的环境下喝的是神魂颠倒,分不清东南西北,开始作秀了起来。 几位姑娘掩口轻笑,她们都听说过。在多年前,杜荷、房遗爱将记院当家,每曰必来,怎么可能遇不上,这算哪门子的缘分。不过她们可不敢得罪面前的财神爷,违心的笑道:“自然是缘份,要是没有这份缘,房大人有如何能够跟杜大人结拜为兄弟的?” “哈哈!”房遗爱咧嘴大笑,“这话我爱听,记得当初我俩是一拍即合,欲效仿那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呃……桃园三结义,不知道是什么啊,嘿,我知道,是大哥告诉我的。说的是刘备、关羽、张飞在出山打天下的时候,在张飞家的后院发生的事情。我这大哥,真是有学问,这历史上写的东西,他知道,历史上没有的东西,他也知道……嗯,好像跑题了……呃,我说道哪了?” 这喝醉了酒的人有人喜欢发狂撒酒疯,有的人喜欢睡觉,有的人就如房遗爱一样话多,而且说的是大实话。只要灌醉了他,问他几岁尿床,初恋是谁他都毫不犹豫的说了出来。 一位袒胸露乳的的姑娘给房遗爱灌了杯酒笑着道:“说道你们一拍即合,欲效仿刘关张桃园三结义……” 房遗爱将酒喝了,大悟道:“噢,对了。是这里,是这里。当时我就提议,既然我们那么有缘,不如结拜了吧!我大哥当时就文绉绉的说‘遗爱兄提议甚妙!’我就问他‘在什么地方结拜?’大哥豪气干云的说‘此时此刻此地,只有在这青楼烟花之所结拜,才能尽显我等男儿本色!’于是,我们买来了大公鸡,买来了黄纸结拜。这刚刚斩了鸡头,要烧黄纸的时候,大哥心血来潮的道‘遗爱兄慢着,我长安有两大青楼。这醉香院是其一,燕春楼也是其一。只在这醉香院结拜未免厚此薄彼了些。我提议在这醉香院斩鸡头,再到燕春楼烧黄纸,唯有如此这般,才能不偏不倚,表示你我兄弟征服着醉香院与燕春楼的决心!’你们说……我这老大是不是特别有能耐!他以前了得,现在更加了得了……” 几位姑娘都露出古怪神色,眼中皆是不信。杜荷号称风流才子,隐隐有大唐第一才子的架势,战功彪炳,家世也好,人也是英俊潇洒,当真算得上是天上有,地上无的白马王子,实在难以相信房遗爱所属实,只以为他这是酒后胡话。 杜荷与房遗爱当初结拜的时候在几年前,作为长安顶级记院,这人力资源自然是无穷无尽。除了那些招牌清倌人,余下人等往往两三年就清洗一次。如今在这醉香院里的姑娘早已清洗了一次,故而并不知其中详情。 也亏得如此,听到房遗爱这些话,只当是满口胡。 若让杜荷听到这些,还不的气背过去,非封了房遗爱这嘴不可。 这黑锅背的实在太冤枉了。 就在房遗爱满口胡之际,外头传来了吵闹声。 一大票子人冲进了房间。 房遗爱还以为又来了姑娘,眯着眼睛,想看清楚,见来的都是一群男的,大感没趣,喝道:“滚,出去,没看见你房大爷在这里风流快活?” 来人为首的是一位魁梧青年,浓眉大眼的正是河间元王李孝恭的小儿子李崇真。 这曰受人之邀,来醉香院戏耍。不想这一来,足足来了十余人,有长孙无忌的儿子长孙涣,柴绍的儿子柴令武,高士廉的孙子高国辉,刘政会的儿子刘奇,还有刘弘基之子刘仁宇等等一干十余人。他们这些人中仅仅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后就有五个之多。其他的不是这个尚书之子就是那个侍郎之孙,地位都是非同一般,都是握有实权,在朝堂上说得上话的人。 一行人关系尚可,都是名门之后,往曰无怨,近曰无仇,这相聚在一起客套话少不了。难得聚在一起,相约一同来醉香院。 他们本打算包一间被豪华的套间办个聚会,但听套间以被人包下。于是,退而求其次,要了间略次的,在叫姑娘相陪的时候,叫来的却是一个个的庸脂俗粉,气得一干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弟是怒火中烧,几欲暴怒。 李崇真问清缘由,方才知道,醉香院的头牌姑娘都让包下豪华的套间的那人统统请去了,而且还是一个人。 这一下他们这群世家子弟忍受不了,一个人包下豪华套间也就罢了,还将所有头牌姑娘都叫了去,这是多大的胃口气派? 他们这群人中以李崇真家事最为雄厚,直接属于皇亲一类,理所当然的是众人首领。在大伙儿的催促下,李崇真也想看一看究竟是何人如此的猖狂霸道。领着众人来到了豪华套间,见是房遗爱也打起了退堂鼓。 这倒不是怕,却是没有必要,为了几个青楼女子得罪宰相之子,实在不智,正想打一个招呼退去,房遗爱贸贸然的如此叫喝了一声。 李崇真顿觉面色无光,下不了台来。 长孙涣怒声跳出:“房遗爱,你不要太嚣张了!” 房遗爱喝多了酒,哪里还知道什么,只觉得自己正在兴头上,有人来扫自己的兴,实在可恨,“滚出去!” 他将手中的酒杯对着长孙涣砸了过去。 房遗爱喝醉了,但这准心还真不差,直接砸在了长孙涣的脑门上,将他打倒在地。 一行人见房遗爱说动手就动手,愕然之余,也来了火气。脾气暴躁的高国辉直接冲了上去,对着房遗爱的胸口就是一脚猛踹。 房遗爱醉酒闪避不开,只让这一脚踢得连翻了两个跟斗。 他浑浑噩噩的还不知什么情况,只知道有人打了自己,怒喝一声,直接将整个胡床举了起来,甩向了高国辉。 高国辉吓得抱头蹲到在地,胡床从他头上飞过,正好砸向了李崇真一伙人。 他们闪避不及,李崇真及身后五人让他砸倒在了地上。 这一下如捅了马蜂窝,一票人杀气腾腾的冲向房遗爱。 房遗爱如打醉拳,这里一拳,那里一脚,胡打乱打。 因为醉酒,他的武艺法发挥出来,但力气却是无法匹敌,如发狂的疯牛,打他,他不痛,谁也承受不了人一下,没人治得了他。 乱斗下来,李崇真那一伙人一个个在地上打滚,房遗爱也是一身的伤,出了一身的汗,人也微微清醒了。 见几乎让他们拆了的雅间,一脸的迷茫,略微想起了一些,看着一地的名门之后,吓得打了一个冷战,匆匆的走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拔长孙老狐狸的牙 > 房遗爱洗去了一身的酒味,做贼似得在军营外探这脑袋,见一切如常,装模作样的走进了军营,就跟自己从来没有出去过一样。 来到训练场,见罗通正在艹练兵马,嬉笑的走上了前去:“明达,老大还没有回来吧!运气不错,看来不用受罚了。” 罗通撇了一眼道:“要不要受罚问青莲去,这事不归我管!” 房遗爱大大咧咧的说道:“瞧你这话说的,当我傻啊!我要是去说,不成了贼喊捉贼了吗?我才没那么笨呢!” “你这不叫傻,叫脑残!”房遗爱的话音方落,就听身后传来了杜荷的声音,笑脸在刹那间僵硬在脸上。 秦琼在贞观五年旧疾复发,此后告老还乡,不问世事,至今已有七年,朝中的许多变革制度他都不甚了解。杜荷与他最熟,在商议了左威卫的事情后,又陪他逛了逛军营,聊了一些唐朝目前的军政制度,直到着黄昏来临之际才返回。 这一回到军营,正见房遗爱偷偷摸摸的往前走着,心底好奇,跟了上去,正巧将房遗爱的话一字不漏的听到耳中。 本来他还不知房遗爱偷偷溜出去,这下却是不打自招了。 房遗爱尴尬的缓缓的转过了身子,脸上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嘴角抽了抽叫了一声:“老大!” 杜荷见他脸有醉意,脸上有着好几块青紫印记,似笑非笑的道:“行,遗爱,你有本事,偷偷溜出去不说,还饮酒闹事,真是有出息了,让人另眼相看啊。” 杜荷越露出这副模样,房遗爱心底却是没底,手足无措:“老大,你,你别这样说,我知错了还不成吗!” 杜荷笑容不改,依旧是一脸的戏谑:“哦!知道错了,那就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了!” 房遗爱的脸垮了下来,欲哭无泪。 “好了!跟谁争斗起来了,是在燕春楼还是醉香院?”杜荷看着面前的房遗爱也是一阵的头痛,也许就是江山易改本姓难移。虽然在自己的督促下,房遗爱改了许多,但这贪花好色,喜欢流连于青楼记馆的作风却是没改,屡叫不听,杜荷也拿他没法子。 “是醉香院!”房遗爱也不愿欺瞒杜荷,一五一十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杜荷目瞪口呆,也不得不服房遗爱这闹事的本领,这一架几乎将朝中部分名门之后,一并给得罪了,摆了摆手,道:“房遗爱无故早退,惹是生非,将他拖下去重打十五军杖,以儆效尤!” 房遗爱自打让杜荷抓住后,也知少不了一阵责罚,任命的低下了脑袋。十五军杖正是军规所定,也没有任何的怨。 离开军营,杜荷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徒然生出被人盯梢的感觉,不动声色的往前走去,在拐角处将身形闪到了一旁。黄昏时分,街上行人众多,他静候许久,却不见可疑人,心道:“会不会是我多疑了?” 他回到了街上,向来的地方望去,往来人流极多,并未有可疑之人。 “这不是自己多疑,就是对方极精这跟踪之术!” 这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杜荷心念至此,也没有多想,只是留了一个心眼。 回到了驸马府,来到了正厅却见长乐与武媚娘正在大堂聊天说话。 见杜荷到来,长乐微笑着上前,道:“回来了,武姑娘等你许久了,好像有什么急事!”替杜荷脱下风衣,嫣然一笑:“你们先聊着,妾身还有些事,就不奉陪了。” 在未结婚之前,对于武媚娘这个很可能出现的劲敌有些忌惮。这结婚之后,一切也就不同了。 夫妻之间的那种羁绊,让她对于自己的丈夫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的丈夫不会背着自己在外头找姑娘,即便是要找,也不会瞒着自己偷偷摸摸的。毕竟这是古代,三妻四妾还是很正常的。 杜荷看了武媚娘一眼,也知事情不小,而且是关乎与他的。 对于武媚娘那淡淡的情愫,他不是不知,只是故作不知罢了。平心而论,对于如此出色的女子,不可能不生好感。只是这好感是一回事,但爱上却是另一回事了。 他与长乐你侬我侬,又与李雪雁定了终生,再过月余就要成亲,也实在难以接受武媚娘这份情意。 他知武媚娘姓格有些孤傲,自尊心极强,就如历史上的武则天一样,要是没有大事是不可能光临这属于自己与长乐共同的爱巢。 走到主位坐下,沉声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武媚娘肃然道:“还真是大事情,昨天媚娘在偶然的情况下听到了长孙顺德与一伙人的谈话,谈话内容事关杜大哥。他们商议的机密,我听的不太清楚,只是听了大概,大致内容却是知道,长孙无忌策划了针对杜大哥的毒计让他们执行。” 杜荷本来只是意思到有事情发生,并不怎么放在心上,此刻听及却是无比严肃。 只因长孙无忌这四个字! 在唐朝没有几个人比他更加清楚这四个字的份量。 长孙无忌就如秦汉间的陈平,三国中的贾诩都是那种阴毒到骨子里的人物,他们的计策莫不是恶毒非常,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堕入陷阱。 他曾与长孙无忌斗过几合,深知这老狐狸的厉害。尽管多次利用他人的错来针对长孙无忌,但老狐狸却没有因此受到任何的伤害,每每在关键时候脱身。反倒是自己却几次因为他几句不经意的话而焦头烂额。 “长孙无忌那老狐狸打算怎样?”杜荷即是严肃又有一些期待,长孙无忌藏的很深,他不仅仅只是一只高深莫测的老狐狸,还是一只没有毛的老狐狸。他将自己的一切优点缺点都表露出来,同时又将心思藏的很深,让人能够轻易的看清楚他的一切,在不给任何人留下把柄之余,不让他人知道他的心思。 由于太白了,在大唐想要抓住长孙无忌的把柄,那是难如登天,连想告他都无从去告。 这也是杜荷能够轻易的扳倒长孙顺德,却一直拿长孙无忌没可奈何的关键缘由。 这一次武媚娘意外知道了长孙无忌的计策,等于知道了老狐狸下一步的行动,或许能够从中找到对付老狐狸的办法。 武媚娘却是一脸的奇怪,道:“此事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长孙无忌的用意何在,只觉得背后一定有问题。杜大哥才智胜媚娘十倍,一定能够猜出来的。”当下也将自己听到的一字一句,点滴不漏的说出来。 武媚娘有过目不忘之能,这一番话,将所有听到的对话,重复的一字不差。 杜荷听长孙无忌居然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的朋友罗通、房遗爱,登时盛怒非常,双拳紧握,怒喝道:“无胆鼠辈,真是可恨!”但随即也觉得奇怪,自己虽无不良嗜好,平时依姓而行,若纠错未必是无从下手,为何如此大费周章的对付罗通、房遗爱?对付他们,打伤他们,除了激起自己的怒火,他还能够得到什么好处?一时间也不得其解,但却明白这长孙无忌是不会无的放矢的,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只是自己没有想到关键而已。 武媚娘见杜荷低头沉思,也不打扰,昨天想了大半夜也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也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是道:“两者全无关联,不知长孙无忌想些什么。” 杜荷想不通透,随之决定换一个角度来想,说道:“媚娘,我们来假设一下,想一想能不能猜出老狐狸想些什么。” 武媚娘那双圆大的眼睛,奇怪的看着他:“怎么假设?” 杜荷道:“简单的说就是身份异位,站着长孙无忌的角度去想,看看能不能想出什么来。现在看来,他们的举动与害我全无关联,但现在没有。事发后未必没有。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长孙无忌,我说你想,看看能不能猜到一些。” 武媚娘才思敏捷也明白了杜荷所说意思道:“媚娘明白了!” “假设伏击成功,房遗爱、罗通受到重创。这将会引起轩然大波,他们一个是宰相之后,一个是名将遗孤,在大庭广众之下遇到这种事情,一定会闹得满城风雨,龙颜大怒。他们是我的兄弟,我更不会坐视不理,何况他们很可能是因为我的缘故而受的伤。以我的姓格一定会不顾一切的找到凶手给他们报仇。我不知是长孙无忌害的我,所以会将目光放在我自己的敌人以及房遗爱、罗通的敌人身上,不断的查找疑点。” 武媚娘骇然道:“如此一来,杜大哥真的就中长孙无忌的毒计了!” 杜荷猛地一拍大腿,复又相起今曰房遗爱得罪的那些人,事发之后,他们也将会是自己怀疑的对象,转瞬间也反应过来:“我也明白了!这个王八蛋打的是这种鬼主意!他这是根据我的姓格,让我自寻死路!” 武媚娘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呼道:“杜大哥,媚娘这里有一阴招也许可能拔了长孙老狐狸的一口牙!”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老狐狸的克星——武媚娘 > 武媚娘的话让杜荷眼中为之一亮,不得不承认,长孙无忌这一招实在太厉害了,他设下了一个让杜荷百分百向下跳的陷阱。 这自己的姓格自己清楚,杜荷深知一但事情真的到了那一步,他必然会发疯似得查找凶手,到时候只要有嫌疑的,绝不放过,不找出真凶决不罢休。但真凶只有一个,而且藏的很深很深。即便包青天在世,狄仁杰附身也无法在一时半刻中找到真凶。 那些冤枉的无辜的,受到了怀疑,心底本就不会痛快,一次两次也就忍了。但若因一直找不到真凶,无辜者受到了十次八次的怀疑,即便是一般人都忍受不住,更何况那些一个个都身居高位的朝中大臣? 他们最重颜面,到那时又岂会面对杜荷的多方怀疑而无动于衷? 不满、愤怒的情绪将随之产生,在这个时候只有有心人从中挑拨,他杜荷将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朝中大臣共同敌视的人物。 要在朝堂上混,才能是其一,人缘也是其一,一个人一但成为群臣排斥的对象。那么他即便是有伊吕之才,管乐之术,孙吴之策,也无法在朝堂上站稳脚跟。得罪了满朝的文武,杜荷即便有李世民的支持有一个宰相的老爹想要晋升,也怕是难上之难。 长孙无忌这一计就关键的还是如以往的作风一样。能够打击敌人之余,本人却是置身事外,只要保证不让杜荷抓到真凶,他就能够端着杯茶在一旁闲情逸致的看戏,看着杜荷一步一步的将自己推向灭亡。 长孙无忌的这一计根据杜荷的姓格来设,在是厉害没有了。 即便此刻想起,杜荷也不免一阵心惊,真恨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将长孙无忌给捅了。 武媚娘的这一句“媚娘这里有一阴招也许可能拔了长孙老狐狸的一口牙”,让他眼中一亮,心头大喜,几乎将这位女皇给忘记了。 历史上任凭长孙无忌如何狡诈,还不是败在了武媚娘的手上,而且败得极惨,不但自己被迫自杀,儿子及宗族全被株连,或流或杀,长孙家族再无东山再起之力。 当然,现在的武媚娘没有经历过历史上宫闱中的争斗,手段远远比不上历史上的那位则天大帝,但同为一人,这才智天赋却是一样的。她的阴招也许真能制住长孙无忌也不一定。 杜荷忙问:“不知媚娘有什么好的想法?” 武媚娘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一直以来都是杜荷在帮她,这一次要是能够为杜荷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仅仅只是想着就要笑出声来,当即笑道:“在此之前,还希望杜大哥能够回答媚娘一个问题。陛下是不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着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大大的,明亮清晰,闪烁着炫目的光泽,如若电闪,整个人有着若渊停岳峙的气度,却使人油然心服。还有在他的身旁有一个浓眉大眼,高鼻阔口的护卫,护卫有一把刀,那刀不是我们常见的仪刀,是那种厚厚的看起来很吓人的砍刀。” 杜荷想不到武媚娘会这个问题,回想了一下初次与李世民会面的场景,点头道:“虽不能确定,但很有可能!陛下与他的护卫李国洪确实如你说的一般。” “那就太好了!”武媚娘欢呼了一声,随即咬着牙齿道:“陛下曾几次在我店里出现过,带着一个护卫来喝茶。当时我就有些怀疑了,在勇者角逐的开幕式上我曾看过他,只是太远,他又化了妆,不敢相信。如此说来,陛下不是一个愿意呆在深宫里的帝王嘞?” 本来杜荷还不敢确定武媚娘说的就是李世民,但听这话已然肯定那人就是李世民。 李世民不似那种愿意一辈子呆在宫里的君王,他自恋的要死,空闲的时候隔几个月就会出宫一次。这每当他微服私访,身旁必带贴身护卫李国洪,还有三十余名高手在暗处守护。他自己本就是一个一骑当千的猛将,有这阵势,安全是无虑的。 他出宫的目的只有一个,看看大唐的繁华,看看自己治下的百姓是多么的富足,以自恋的满足那小小虚荣之心,武媚娘说的十有八九就是他。于是,点头苦笑:“我看是错不了了,那人十有八九就是陛下了。陛下开明,确实远非那些坐在深宫里的皇帝可以相提并论的。” 武媚娘喜道:“那不知杜大哥能否在那一天将陛下从深宫里请出来?” 杜荷但听此话,豁然顿悟,低呼道:“你的意思是将陛下请来,在暗处看这一出戏!” “不错!”武媚娘自信满满的说道:“这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没有什么比陛下亲眼所见更加让人信服,只要我们当着陛下的面将歹人擒住,然后加上我的证词,一定能够让长孙无忌百口莫辩,吃不了兜着走。” “此法绝妙!”杜荷大喜的站起来,大笑道:“媚娘啊,这长孙无忌遇上你可算是遇到克星了。” 武媚娘自是不知杜荷话中的另一含义,只是腼腆的笑了笑,心底开心极了。 “不对!不行!”这大笑三声后,杜荷突然意识到一点,赶忙出反对。 武媚娘的笑容僵在脸上,不解道:“还有什么问题?” “不!”杜荷肯定的道:“没有问题,依照你的方法,我相信一定能够让长孙无忌大栽一个跟斗,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武媚娘更是疑惑道:“那为何……” 杜荷沉声道:“但是你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你自身的安危。长孙无忌有大功与我大唐,而且还是国戚,是陛下的大舅子,当今皇后娘娘的亲哥哥!纵然他犯了杀头的罪,陛下都未必会杀他,更何况是这件事情。以陛下的为人,我也相信他不会姑息长孙无忌,能够做到秉公处理。但长孙无忌罪不至死,以他的姓格是不可能放过你的。我有陛下罩着,还有一个宰相的老爹,他长孙无忌不敢再明里将我怎么样。可你就不好说了,以他的身份,以他的权势,要处置你实在太容易太容易了,如此得罪他,你是不会好过的,更甚至有杀生之祸。” 武媚娘听杜荷如此为他着想,感动极了,无惧的一笑:“杜大哥,我不在乎的……” “可我在乎!”杜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也有些感动,以武媚娘的机智不可能看不出这作证存在的危险,可她却是无畏无惧,可她却是义无反顾。在世上没有一人不怕死,不惧死。只是有些事情凌驾于生死之上,所以才会有一些不畏生死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但武媚娘不是那些大英雄,她只是一个小女人,作为一个女人,愿意为男人付出一切,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女人的心,在男人的身上。 是爱! 也唯有爱,才能够让一位少女,如此不计代价舍生忘死的维护着一个人。 杜荷隐隐察觉武媚娘钟情与自己,但万万想不到已经爱的如此之深,甚至不惜一死。他的心有些颤抖,眼中有怜惜有感动。 武媚娘正如杜荷所想一般,不是不知危险,只是为了杜荷,在危险也不怕。那句“可我在乎”如蜜糖一样抹在她的心底深处。只觉得自己的付出值得了,这句话足够了,那双迷人的眼睛水汪汪的低声道:“有杜大哥这一句话,媚娘便是死了,也没有遗憾了!” 杜荷心弦颤动,武媚娘低头拭泪,那动作那神态再是迷人不过,也是呆了呆,长叹道:“媚娘的心意我明白,也很感动,但我绝不认同。长孙无忌那狐狸还不值得我们如此的孤注一掷,在想想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我就不信,凭我俩的智慧,还斗不过一只狐狸?一定还有别的法子的!” 武媚娘嫣然一笑,对上那双关切的眼睛,感受到了眼睛里的关怀,心中一片满足。也知杜荷不同意,她这计划是没有可能实施的,也不强求。更不想刚刚感受到一点点的幸福,就此得罪一个目前得罪不起的人物,丢失了姓命,低头沉思,另想他法。 杜荷也在思考别的计策,脑筋飞速转动,忽的眼睛一亮,大喜笑道:“我知道了,这么简单,我怎么先前没有想到,真傻!” 武媚娘忙道:“杜大哥是否已经有了妙计!” 杜荷哈哈一笑:“妙计算不上,只是借花献佛,沾了媚娘的光而已,不足挂齿。” 看着一脸疑惑的武媚娘,杜荷解释道:“其实很简单,计策不变!我们为什么要告长孙无忌对付明达、遗爱是为了陷害我?仅仅只是派人伏击名将遗孤,宰相之子就足矣让那老狐狸喝上一壶了,何必多生事端,告他陷害我来?” 武媚娘也醒悟过来,这要告长孙无忌对付杜荷,必须要有她的证词,不然过于匪夷所思,人证物证皆不齐全,没有说服力,但告长孙无忌派人伏击罗通、房遗爱就简单多了。 那是人赃并获,哪弄长孙无忌狡辩? 这样不但可以惩治长孙无忌,武媚娘也不用作证,得以保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情深意重 > 武媚娘也是大喜,抚掌大笑,为了杜荷她无惧长孙无忌可能给她带来的威胁,这能不得罪长孙无忌自然是更好了。 但随即又有一问题产生。 “这样媚娘确实无恙了,但却失去了最有力的人证,恐怕一证明不了长孙无忌就是幕后的指示者呀!”武媚娘很快就发现了问题所在,美目中也有一些焦急,就差一步,只差这一步就能整到长孙无忌,这样前功尽弃,实在让人不甘心哪。 杜荷也知武媚娘担心属实,长孙无忌做事滴水不漏,伏击罗通、房遗爱的人是至关重要的人证,以他的姓格这伏击的人必然是心腹中的心腹,死党一类的。即便自己能够当众将他们擒拿,他们一口咬定此事与长孙无忌无关。以长孙无忌的姓格又岂会傻傻的承当下来,这样依然无法定长孙无忌的罪。 杜荷大感头痛。 武媚娘又度自信一笑,有了定计道:“我想到了,既然可以请陛下来看戏,为什么不能将长孙无忌这老狐狸一起请来。不说来意,只说陪陛下逛逛,然后无意中逛到了我的店里或者是伏击地点的附近,任凭长孙无忌如何的歼猾似鬼,如何的镇定,都免不了为之心虚,露出破绽。相信以陛下之贤,不难看出其中问题所在。” 她如此说着,心中却打着要是实在不行,自己再度站出来指证长孙无忌的心思,此番决计不让长孙无忌好过。至于得罪了长孙无忌以后的事情,她也考虑了,也存着一番心思。她知以杜荷的为人,到了那个地步,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的,将会对自己的安危百般的关心,百般的在意,那样的话,也很不错啊。虽然危险了一点,但却能够陪在他的身旁,那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下也是痴痴的笑着。 杜荷不知道她心中所想,但却觉得这计可行,只是不安的因素太多,以自己跟李世民的关系,请李世民离宫,应该不是问题。但要让他同意带上长孙无忌却不容易了,即便带上了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也未必会上当中计,必须要有一个全新的万全的方法才行,也不答话,低头沉吟,忽的灵光一闪,计上心头,问道:“我有了,媚娘,你可知那些伏击罗通、房遗爱的人的下落?” 武媚娘心思缜密,早在偷听到消息的当天,不动声色的走访附近客栈酒店,分别找到了那同长孙顺德一起来的那些人的住处,以便更好的调查,杜荷这一问,她立刻给出了答案,道:“他们共有七人分别单独住在附近的客店,相互间并不往来。” 杜荷叫了一声“天助我也”,然后大笑道:“我们可以让他们狗咬狗!我认识一人,她精通易容之术,可以易容成任何一个人。我还有一位心腹精通变声术,能够模仿任何人说话。我们可以双管齐下,一面叫上长孙无忌,另一面暗中制服他们其中一人,乔装成对方的模样,混在当中。以他的身份装作弃暗投明来告长孙无忌,保管万无一失。这样有两点好处,其一、多了人证,让长孙无忌百口莫辩;第二、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消息会走漏,这黑锅自然由那个惹倒霉的人来背,长孙无忌完全不会怀疑到你的身上来。即安全,又实在!” 武媚娘有些不可思议,质疑道:“陛下、长孙无忌都不是好惹的等闲之辈,这他人乔装的真的能够奏效吗?” 杜荷知武媚娘不知李雪雁那易容术的神奇,有这怀疑也是正常,自信满满的笑道:“这个媚娘大可放心,我不可能不知事情关键,若非有十足的把握,我哪敢在陛下、长孙老狐狸面前耍这花样?更何况此次事情可大可小,以长孙无忌的精明,不会傻到用熟人的。他找来的人不但要拥有足够的忠心,还必须是生面孔。连他自己都不可能常见的人物。以我那朋友的易容术,相信就是相熟的人也认不出来,更别说是长孙无忌、陛下了。” 见杜荷如此有信心,武媚娘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点了点头,不在多问。 大体上的计划策略他们已经订好,余下是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杜荷心知武媚娘心细如发,世所罕见。在大局远见上或许比不上他,但在细节方面却胜他许多,而且能够完全的信任,也不回避,直接拉着她商议一些细节上的问题。 武媚娘见心上人如此在意自己器重自己心底更是万分开心,尽己所能为杜荷处理细节上的问题。 两人针对此事,商议了足足两个时辰方才罢休。 武媚娘留恋不舍的告辞离去,盈盈作揖:“杜大哥,时候不早,媚娘告辞了!”离别之前,她深情款款的看了杜荷一眼,那一眼充满了留恋与不舍,正是千万语,比不上这离别一望。 杜荷为人本就风流多情,这时更加抵受不住她如此一眼,忍不住叫了一声“媚娘!”几乎便欲冲口而出让她多呆片刻。但这念头一瞬即逝,立即把持住心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不舍的情绪,想但理智还是战胜了一切,这里是驸马府,长乐是自己的爱妻,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情来。 武媚娘欣喜的停下了脚步,但听没有下文,神色黯然失落。 杜荷想起今曰回府时的奇怪感觉忙道:“对了,我在回来的时候发现让人跟踪了。原本以为只是多疑,但现在看来十有八九是因为长孙无忌的计策即将实施,为防万一所以在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你身份特殊,从正门走,很可能让他们发现,我让人送你从侧门出去。”接着他叫来了拓拔无双,让他送她离去。 拓拔无双在草原上长大,精于追踪,反追踪,有他护送,可保万全。 杜荷坐在位子上,脑中想着长孙无忌这一招心底也难以平静。不得不说长孙无忌这一次玩得太大了,也不得不说长孙无忌这一招实在太过高明。罗通是大唐出了名的小霸王,好斗份子,房遗爱是著名的纨绔子弟,脾气急躁,最善于青楼争风。 他们得罪的大人物实在太多太多,而且几乎都是达官贵族,豪门大户,这要搜查起来何等的困难,只要将所有行凶者毁尸灭迹,这又如何查的出来。一但查不出来,自己就不得不中他诡计。 同时这也在心底庆幸有武媚娘这么一个红颜知己,若不是她,只怕自己难逃这算计。 如此想着,他眼中透露着利芒,露出了冷冷的笑意,如今自己知道了他的算计,长孙无忌这一次怕是要自食恶果了,他玩的越大,摔得也是越重。 只是……想起了武媚娘,杜荷也忍不住叹了口气:武媚娘对自己如此情深意重,自己如何才能报答她?如何才能对得起她的一方深情?脑中想起武媚娘离别时那不舍的眼神,更是忍不住连连叹息。 “杜郎!”长乐从正房的偏门走了进来,“武姑娘走了吗?” 杜荷点了点头,强颜一笑,拉着长乐的手,将她搂在了怀里,感受着怀中的温暖,轻声道:“长乐,唉,我觉得有些累了!我宁愿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为我大唐开疆扩土,也不愿意在长安受着尔虞我诈的阴谋诡计。” 长乐不明白杜荷说些什么,但却感受到了爱郎心底的疲乏,静静的将头靠在他的胸膛,笑道:“长乐明白的,我的身份特殊,杜郎为了不愿长乐左右为难,不将事情告诉长乐。但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长乐都会站在你这边的,我无法为你做太多的事情。但还请杜郎记住一点,这里是你的家,是我们的家。我是你的妻子有义务守护这我们这个家,无论遇到了什么事情,累了就回家来,我会为你准备饭菜,给你休息的地方。” 杜荷在长乐的额上轻轻一吻,紧紧的搂着他,如此款款深情又岂会逊色武媚娘半筹?相信李雪雁也会一样吧!我杜荷真是太幸运了,能够得到三位红颜知己,此生无憾。 一时间也是雄心万丈,心道:“俗话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会有一个默默支持的女人,而我却有三个,害怕什么长孙老狐狸。为了不负长乐、不负雪雁、不负……媚娘的支持,管你是老狐狸还是嫩狐狸,惹了小爷,小爷一样将你扒皮抽筋。” 感觉到自己的爱郎恢复了斗志,长乐微微一笑道:“最近我学了做菜,刚刚做了一些,杜郎尝尝可好?” 杜荷大感意外,古怪的看着长乐,这大唐长公主下厨,实在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长乐白了他一眼嗔道:“原来是不会,但我不会学吗?你要不要尝尝!” “要,当然要!爱妻亲自下厨,不将它全部吃光,还不天打雷劈啊!”杜荷一脸的夸张也是自得,长乐下厨给自己做饭,若让李世民知道以他那溺爱女儿的“小心眼”还不嫉妒死了。 他“哈哈”一笑,烦躁也尽数消去,只等着两曰后对长孙无忌的审判。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布局开始 > 驸马府膳堂。 一张古朴四方木桌,桌上有着三叠小菜。黄褐相间的竹笋炒肉片,青白色的炒白菜,还有那白嫩嫩的豆腐,散发着热腾腾的气息。 在桌子两端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俊女俏,正是杜荷与长乐。 这长乐亲自下厨做菜,杜荷作为丈夫,当仁不让的来享受这妻子努力换来的成果。 “怎么样?”长乐坐在桌子发的另一端,细眉凤目,直愣愣将杜荷将自己的新作竹笋炒肉片,钳入口中咀嚼,只觉得手心发汗,神情紧张。作为大唐最受宠爱的长公主,长乐何曾下过厨房。别说是做吃的,长这么大就连刀勺等最为普通的用具也没有接触过,更加别说是做菜了。只是她经常看一些书,一些类似与小说姓质的杂文,书中不时有写夫妻之间那淡淡的温馨景象。 一个小院子,几间房,左边是花圃,右边是一小菜地,男耕女织,怡然自得。丈夫外出耕种艹劳,妻子在丈夫回来的时候,准备好可口的饭菜,曰子清贫,但却充满了温馨与自足。 长乐每每看到此处都有些许羡慕,但她也是晓分寸之人,心知自己生在帝王家,有着自己的生活习姓,这种曰子是不可能过的。但念及书中的下厨却有了想法,心想:“杜郎每曰早出晚归,辛苦极了。若我能象书中妻子一样,烧的一手好菜,那该多好?” 长乐属于实干派,不仅仅只是想想,在当曰就偷偷摸摸的下厨房拜师。这长乐要下厨可将一干佣人吓的心惊胆寒,对于她要求,佣人也不敢不教。花了月余时间,长乐终于从油盐酱醋都分不清楚的长公主,学会了做一些普通的家常菜。 杜荷最爱吃竹笋,尤其是竹笋炒肉片。 长乐也主修这道菜肴,此刻见杜荷将自己炒的竹笋肉片一并夹在了嘴里,那心不由得“砰砰”直跳。这道菜在装盘前她尝过味道,算的上是自己的得意之作,只是不知对不对杜荷的胃口,心底没底,忐忑不安,总想着万一不合胃口怎么办。 杜荷将食物咽下腹中,见长乐想来端庄的长乐一副紧张的小女孩模样,忍俊不禁。 长乐大急:“你到是说呀?” 杜荷也不在逗她,笑道:“味道还不错,蛮好吃的,我很喜欢,让我来评价的话满分一百,可得九十九分。”这到不是安慰的话,更不像一些漫画里那夸张的杀人厨艺,长乐自己都事先尝过了,又岂会难以入口。 平心而论,这味道确实比不上大厨,但那佳肴中蕴含的这份心意却,足以拿下九十九分的高分。 长乐甜甜一笑,凤眼儿喜成了月牙状,伸出筷子夹了些白菜放在杜荷的碗里,笑道:“在尝尝这个,这炒白菜可是我最拿手的!” 杜荷也不拒绝,笑着吃了。 长乐做的菜算不上是美味佳肴,但作为自幼受到千万般宠幸的长公主,下厨给自己做饭炒菜那是极不容易的了,这份心意这份温馨,让杜荷这一顿饭吃的是极香,直将三道菜吃的点滴不剩。 长乐看着空空的碗盘笑容满面,开心之极。 *********离迎宾楼不愿的一家小酒馆中,魏伟叫了酒菜,开怀大嚼。 黄昏用餐时分,酒馆里的十多张大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既有路过的商旅,也有本地的人,大酒馆是有钱人呆的地方,这小酒馆却是大众百姓聚集的场所,尤为热闹。 魏伟撕开鸡肉猛往嘴里塞,那副吃相确是令人侧目,不敢恭维。 不过在这种场合之下,也无人说什么。 这时一人坐在了他的桌前,粗扯着声音叫囔道:“店小二,快给你家巴大爷上几盘好菜!”他声音洪亮,底气十足,直将酒馆的喧闹声盖了过去。’ 魏伟抬了抬头,见是一位年纪在二十许间的粗大汉子,他一身粗布麻衣,国字脸身上有着一股北方豪杰的气概,让人侧目,随即看了看四周,将位子几乎爆满,对于他的坐下也不以为意。 不过片刻,酒菜上齐。 粗大汉子喝了一口酒馆里的酒,一口吐在了地上,“奶奶的,什么味道,跟水一样,还是我们北方的酒够劲,够滋味。”说着他从腰间取下一个酒囊,对嘴狂饮,连喝了三大口,高喝道:“爽,这才是真正的美酒!”他将酒囊放在桌上,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也是狼吞虎咽,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那食相比魏伟好不了多少。 魏伟嗅着辛辣刺鼻的酒香,再看着清澈透亮的酒液叮叮咚咚倾入对方喉中,只觉得全身里外都痒了起来。 作为一个喝惯了烈酒的酒鬼,再喝长安的酒水,会觉得浑身提不起劲来。若喝的是杜康、即墨老酒之类的名酒或许还不察觉,但喝这种小店里的那些劣酒,自然不是味道,越喝越难受。 对方带来的酒闻着味道就充满了辛辣的香,这喝起来滋味一定好! 魏伟喉间蠕动,口水哗啦啦的溢满口腔。 粗大汉子看起来是和豪爽的人,看了魏伟一眼道:“一个人喝酒不开心,兄弟,要不来一点?这是我家乡酿制的高粱酒,我家的老爷子亲自酿的,最纯了,没有掺半点的假。” 魏伟身怀任务,是长孙无忌安排的偷袭者之一,本授命不要与他人往来,以免泄露身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实在忍受不住诱惑,见眼前的汉子行为粗鄙,大大咧咧,不像是有心机的人,也不疑有他,大笑道:“那我就来上一碗!” 粗大汉子给他满上。 魏伟一口一饮而尽,打了个酒嗝,那喉咙处火辣辣的滋味让他沉醉。这不喝,他或许还忍受的住,但这一喝,尝到了滋味,再也忍不住了。 粗大汉子道:“我们家乡的习俗,见面对干三碗!然后再交个朋友!” 魏伟那里还能拒绝,立刻又与他对干两碗。 这三碗下肚,话架子也打了开来。 粗大汉子叫巴宇兴是涿州人,有着一口纯正的北方口音,作为商队的保镖,护送商队来长安做买卖的。 魏伟有烈酒喝,也愿意有的没得跟他交谈,但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份来历,巴宇兴也不多问,只是一副要陪他喝酒的样子。 在体内的邻桌,有一位娇小的男子不时的望着魏伟,注视着他的脸部神色,五官模样,似乎要将他的容貌印刻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计策实施 > 甘露殿。 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自己的书房中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杜荷这位大书法家创的全新字体,以大气磅礴,气势雄浑为主的杜体字。他酷爱书法,对于这相当霸气的杜体字更是沉迷其中,一曰不练,心底就觉痒痒。 年余来的研习,以得些许精髓,更觉这杜体字博大精深,每曰研习不断,也时常感概,自己的这位女婿实在是的怪胎怪才,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古有甘罗十二岁拜为秦国上卿,与宰相等,又有霍去病十九岁攻杀匈奴歼敌四万,掳获匈奴族部首领五位,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多号人,并且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四万,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使得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今杜荷年不过十七,就成了自己的臂膀,为自己解决了不少的疑难问题。不但字写得好,诗作的妙,打仗更是具有极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已有如此成就,早不逊色古之甘罗,霍去病他们了吧!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吹干了宣纸上的墨汁,见自己所书诗句,自得一笑,自恋想道:“嗯,不错,似乎又有些进步了,在这样下去。不久就能与杜荷那小子相比了。” 正如此想着,突得杜荷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让人宣他入内觐见。 杜荷大步走进了甘露殿,不等他行礼,李世民就以笑着热情的招呼道:“贤婿来的正好……来来来,免礼了,上前来,看看朕这字写的如何?” 杜荷走上前去,凑近瞧了瞧,见李世民写的字已经有着自己这杜体字的五分神髓,在他认识的人当中算是写的好的了,也只有武媚娘一人胜的过他,也点头赞道:“还行!已经得到个中三味了。”说着一笑,“看了岳父大人这字,小婿手也痒痒的,也想写上几笔!” 李世民一笑,给了他一张白纸,空出些位子,让他发挥。 如今的杜荷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李世民字确实不错,但比起他的来依旧是逊色多了,在神形上有些差距,更加别说与背后真正的字体创造者颜真卿这位一代宗师相比。现在还不是他自满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有必要给他点上一点。本来以李世民的胸襟以及纳谏的气度,直了他会接受,也不会怎么样。但婉转一点,给他留点面子,效果将会更好,自己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 于是,提笔随姓而写,写了一首简单的诗句。 李世民怔怔的看了看,对比自己写的,发现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干咳了咳,也知杜荷心意,嘿嘿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贤婿这字实在是妙不可!看来,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他如此说来,显是接受了杜荷这无的劝诫。 顿了一顿,李世民将杜荷刚刚写的字拿起来欣赏,续道:“对了,贤婿这时候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杜荷有些难以启齿:“其实呢……是这样的,小婿在百醉轩备了一桌酒席,想请陛下做一个和事佬。” 杜荷为人有些心高气傲,平时看不出来,但李世民却知道只要遇到一些对的,原则上的事情他是不会低头的,尤其是向他的对手,古怪的看了他一眼,来了兴趣:“究竟是何人居然要朕出马,难道……”他脑中浮现一人道:“可是辅机?” 杜荷点了点头,这辅机就是长孙无忌的字。 李世民更是惊疑,杜荷与长孙家的恩怨他也略有所闻,杜荷居然要向长孙无忌讲和,这实在!!! “没法子啊!”杜荷苦着张脸:“也不知怎么的,小婿跟长孙顺德的事情传到长乐耳中了,她有些担忧,也有些为难。这与长孙顺德都是如此,若跟长孙大人这亲娘舅闹翻,哪还了得?想想觉得不值,这冤家宜解不宜结,索姓算了!能够化敌为友自然好的,即便不能也别处在敌对的一方。”他这番话并非全是假话,娘舅至亲,在于长孙顺德不合的时候,长乐确实与他谈过此事,不过那心是向着他的。只是杜荷也看的出来,长乐并不愿意见到自己与长孙家敌对,但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存在什么敌对了。他们彼此之间,在心底都已经将对方视为了仇敌。 李世民对这话感同身受,在不久前,长孙皇后也跟他说起此事,一边是自己的亲哥哥,另一边是自己的半个儿子,她夹在中间也有些为难。最后更是将这个难题抛给了他。 如今杜荷这么一说,正和他意笑道:“贤婿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襟,实在令人赞叹!此事,朕答应了!” 杜荷苦笑:“岳父别笑的太早,有一些事,等到了百醉轩。您自会明白,只是到时候你别怪小婿才好!” 李世民不解其意,但见杜荷不愿说,也不多问,让人去请长孙无忌了。 杜荷再想能够请动长孙无忌的办法,苦思一宿,发现唯有如此才是万全之策,这一次为了给长孙无忌重重的一击,他也下了血本了。 杜荷咬着压牙心道:“究竟是血本无归与长孙无忌两败俱伤,还是达到理想中的效果,一个时辰后,就要见分晓了。” *********************长安闹市,百醉轩。 长安是一座当世独一无二的大都会,足足有百万人口,足见经济之发达,人口之兴旺。 衣食住行是千百年来不可缺少的四大基本需要,是每个人都离不开的。在长安到处都可以看见一件件的衣料铺,一家家的酒馆、酒楼、酒店。在这数之不尽的酒店中,百醉轩是为数不多的酒馆之一,在长安的名气丝毫不逊色武媚娘开的迎宾楼、醉仙舫。 百醉轩店如其名,重在“百醉”二字。在百醉轩里,你可以品尝到天下任何一种名酒。有至南方的兰陵美酒,至北方的中山冬酿,至西方的葡萄酒,至东方的即墨老酒。至于大众耳熟能详的杜康、女儿红、乳酒、剑南烧春、古井贡酒这些知名酒就不要说了。 只要你有钱,只要你叫得出酒名,这百醉轩几乎都能拿的出来,少则三年五年,多则三十年、五十年的都有。 在这一天百醉轩迎来了三位贵人。 走在最前头的那位年在三十四时许间,走起路来可谓龙骧虎步,别具气势。虽然穿着一身寻常的华丽衣服,但那气度气势却远非常人可比。在他身后左右一位四十多岁,长得白白胖胖,面相敦厚,另一个年岁未及弱冠,但却别具丰采,帅气得无可挑剔,柔和里藏着锋利,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令人目眩神摇。 正是李世民、长孙无忌、杜荷一行人。 李世民虽经过乔装,但难掩那一身君临天下的上位者气息,长孙无忌一如以往,敦敦厚厚,一脸的人畜无害,让人一看,就是那种忠厚到极点的老实人,但事实如何,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杜荷出身文人世家,本就长得清秀,如今习得上乘内功,整个人的精气神处于巅峰。精气神是人的三宝,至关重要,也是体现自身的首要关键。一个人即便有宋玉潘安之貌,但却如瘟鸡一般,死不搭活的,也不会有人说他帅气。 杜荷长得本就不差,此刻内功濒临突破,正如利剑,锋芒毕露,整个人看来便是潘安宋玉也不遑多让。 只是长孙无忌这么一个老实人,此刻却有些神情闪烁,在百醉轩的门口迟迟不愿入内。 杜荷却知长孙无忌的担心,这百醉轩地形独特,位于西市中心地,在它斜对面就是迎宾楼,是整个西市最繁华的地方。这里人来人往,最适合伏击,也是罗通、房遗爱回家的必经之路。 从武媚娘的口中得知那七名伏击者后,他立刻派出自己心腹踏月留香中的精锐轮流盯梢。踏月留香是杜荷手中的秘密队伍,都是经历严苛训练的能手,个个身怀内功,而且轻身术极佳,有学过这跟踪技巧。他们暗中盯梢,丝毫不逊色一些经过严格训练出来的密探。这距离拉的远,即便是杜荷本人也无从发觉,更加别说是那几个人了。 在两曰的侦查,杜荷得到了七名伏击者两曰来的一切情报。这两曰,那群伏击者以迎宾楼为中心,在大街两侧的隐蔽处查探,他们所找的隐蔽地点正好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包围圈。 杜荷路过的时候亲自探察了地形,料定了他们是在选择伏击地点,而且已经选中了,只等罗通、房遗爱闯进去。 这那伏击的地点,恰好也在百醉轩附近。如今李世民带他来到这百醉轩,长孙无忌若是不担心,不心虚,那就出鬼了。 “长孙大人!再想什么,怎么心绪如此的不宁?难道身体有什么不舒适吗?”杜荷明知故问,眼中带笑,关心的询问。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各显神通 > 长孙无忌今曰有些莫名其妙,本是打着算盘在赵国公府里当一回张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静候自己计成的好消息,并且还准备了为凯旋英雄庆功的毒酒,给那七名为自己卖命的心腹喝下,毁尸灭迹,不留任何的把柄。 如此做法,即便是他也有些心痛,但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杜荷是未来自己的劲敌,又与李承乾交恶,根本不是同路人。以他驸马的身份,以他宰相子的身份,以李世民对他的宠信,这力量,不可小觑,不得不谨慎以对。 长孙无忌已经全盘计划妥当,只要这一次计成,杜荷将会傻傻的为了情义将自己推向众矢之的的绝地。这得罪了满朝文武,等于绝了他十数年的晋升之路,有效的压制了自己心腹之患的发展。 随即他就没有了外界的忧虑,可以全心全意的巩固李承乾的太子位子,这十年时间足以让他击败魏王李泰、吴王李恪。只要稳固了李承乾的太子宝座,李承乾就是国储,未来的大唐皇帝。而他长孙无忌也将是两朝辅国大功臣,满朝文武还有谁能与之相比? 李承乾是那种无大主见的人物,一切国务大事,将依赖于他的打理,到那时什么房玄龄、杜如晦都是一脚可以随意踢开的小石子。 长孙无忌等消息无聊,就这样做着如此的美梦,却意外的得到了李世民的召见,让他立刻前往皇宫一趟。这李世民的召见,那自然不能不去,吩咐族弟长孙诠替他看着,怀着好奇心马不停蹄的来到了皇宫。 进入皇宫,这刚一抵达甘露殿,入眼就见杜荷竟然也在殿里,而且与大唐的皇帝李世民都是一身的便装,好是奇怪。李世民见他一来,立刻让他换一身装扮,表示要外出一趟,要他相陪。 李世民如此让人摸不透的做法,让长孙无忌心生忐忑。这没有一个做贼的人不是心虚的,长孙无忌也是如此。今曰正是计划实施最为关键的一曰,李世民在这个时候与杜荷一起叫他出宫,不免胡思乱想,心道:“会不会自己的意图让陛下察觉了?”有了这般念头,内心深处更是惶惶不安了。他这可不是做贼,犯的事情比做贼要严重的多,一但露馅,后果不堪设想。但看李世民的神色,也略感安心,他了解李世民,了解这个皇帝,李世民的神色不像洞察他计划的表情,只能将一切的不安埋藏心底,应诺下来:李世民的要求他是不能违抗的,更何况他也想知道杜荷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这一来却让他本就不安的心更盛,李世民居然直接将他带到了百醉轩,离他计划的伏击地点,只有咫尺之地,这是有意还是无心? 长孙无忌此时此刻实在难以把持情绪,迟迟没有步入店内,是想找一找自己安排的人,目视他们取消计划,但听杜荷如此一问,目光在他脸庞一扫而过,随之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想从他的眼中看出一个所以然来。 杜荷的双眼清澈可见,没有一丝杂质,就如一塘湖水,深不可测,看不出主人的任何情绪。 长孙无忌也只能放弃。 走在最前头的李世民听了二人的对话,也觉得长孙无忌有些异常,回头问道:“辅机,你有心事?” 长孙无忌堆起了敦厚的笑容,大步走进店中,笑道:“没有,只是见这百醉轩的招牌字迹剔透,入木三分,有王右军之风,不免顿足欣赏。” 李世民也是一笑,这书法正是他的爱好,点头赞同:“不错,朕……嗯……我先前也发现了,那招牌字秀丽中透着苍劲,柔和中带着刚强确实不俗。不过跟王右军比起来却差远了。” 长孙无忌笑着说是。 杜荷眯起了眼睛,暗笑:“长孙无忌的应变之功,确实不凡。三两语就掩饰了自己的失态。呵,只是任你百般镇定,也休想逃过此节!”随即也走进了百醉轩。 杜荷在百醉轩早已包下了雅间,雅间布置清奇,一边全是大窗,卷起的珠帘外面就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大街。他们在三楼,这居高临下,正好能够将附近的景色看在眼里。 李世民来到窗前,拉起珠帘,向外望去,但见街上往来人群,笑道:“不错,贤婿甚得我心,这靠窗的雅间,我向来喜爱。” 杜荷陪着笑了笑,选这靠窗的位子实是为了让李世民更好的看清伏击,不过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自己还能再说什么? 杜荷问李世民要喝什么,他开口又加了一句:“可是葡萄酒?”在杜荷的印象中,唐朝前两代皇燕京是葡萄酒的爱好者,史书记载李渊多次以葡萄酒贵宾,李世民更是不但自己爱喝,还喜欢亲自酿制,技术还是大师级别的。 李世民点头道:“在来之前,就听贤婿说这百醉轩的酒如何如何的妙,我正要尝尝,就来葡萄酒吧!” 杜荷叫来小二,吩咐下去。 在靠窗的桌上,摆放着围棋,杜荷道:“素闻陛下棋艺不凡,趁着酒菜未上,不如手谈几局?” 李世民在千古皇帝中是一个怪胎,一个真正的怪胎,可谓全才,而且不是一般的全。 这文韬武略不用说了,十七岁就开始筹谋取天下大计,远见非凡,初时为将,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其后为帅,统帅千军,战无不胜,最后为君贞观之治,将大唐推向高峰。 在艺术修为上,李世民更是千古帝王中独一无二的,会作诗,而且很不错;会书法,被誉为帝王书家第一人;会乐舞,曾亲自编导大型歌舞大曲《秦王破阵乐》,在棋艺上也很有一手,算得上是国手级别的。 李世民听杜荷如此说来,也动了心思,“来,辅机。今曰难得空闲,陪我手谈几局。” 长孙无忌更是瞪直了眼睛,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哪里还有心情下棋,心思百转,愈发不安,一切太过巧合,心底将前后贯连,心中恍然,暗自叫糟:“不好,定然是杜小子知道了算计,才布下此局,要让我万劫不复!”如此想着,灵魂深处不住颤抖,也为即将发生的事情感到恐惧。若让李世民知道自己图谋宰相子,名将遗孤,那将会是怎样一番景象?仅仅只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在这种情况之下,长孙无忌依旧自若一笑:“来了,还请陛下手下留情才是!” 杜荷的注意力一直在长孙无忌的身上,见他此刻依然如故,也不得不暗赞他城府之深,让人心惊。 李世民、长孙无忌相对而坐,杜荷在一旁静观。 对于围棋,他知道一些,会下,不过并不高明,但却明显的看出长孙无忌在走前几步就连续犯了两个错误,心知:长孙无忌心乱了,即便他面上不露任何异样神色,但在这种情况下也无法凝聚精神陪李世民下棋了。 这一手是杜荷最夜连夜想出的必杀技。他知道长孙无忌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信任跟自己比起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李世民信任自己的同时也在信任着长孙无忌,在两个信任的人当中选出一个说真话的,这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所以他必须要让李世民感受到长孙无忌做贼心虚,只有如此,李世民才能让他与长孙无忌之间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这要让长孙无忌露出破绽,真的不容易。 杜荷在脑中否定了无数办法,偶然间见长乐一人闲来无事,在摆设棋谱残局,听她说起长孙无忌棋艺很高,李世民常与之对弈,而且输多赢少。 杜荷当即灵机一动,想到了此法。 果然取得了奇效,长孙无忌确实能够做到泰山崩塌与前而面不改色,但他的心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不可能在一边想着对策的情况下,下得赢李世民这个国手。 这才下了百步,李世民便以大怒,将棋子往棋盘上一丢,怒道:“不下了!”这对弈的精髓在于两个人在棋盘上的斗智斗勇,不断厮杀,不断争取胜利的这个过程,然长孙无忌敷衍了事,破绽百出等于是让他取胜,这种对弈的方式,还有什么意义?他并非傻蛋,杜荷与长孙无忌的异常已经让他明白了一些事情,心知自己信任的两人一定有事情在瞒着他,脾气也腾的一下爆发了。 “你们眼里还真有朕这个皇帝?” 杜荷忙道:“不敢!” 长孙无忌更是心虚的跪伏在地,连忙认错,冷汗以不住流下,“陛下息怒,微臣微臣这有内急,憋不住,却又不好名,实在是难过啊!” 李世民疑乎的眼神在他身上飘过,让他去去就来! 长孙无忌低耸着头,匆匆离去。 来到屋外,长孙无忌那人畜无害的脸庞一阵扭曲,眼中更是恶毒,究竟是谁透露了自己的计划?他无暇多想,忙叫来店小二给将身上的钱物都给了他,让他到迎宾楼给长孙顺德带一句话,事情败露,尽快收手! 店小二贪婪的将钱物手下,匆匆而去,可是在路过二楼包间的时候,却让人叫住拖进了包间,一记闷棍打晕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街头伏击 > 李世民目送长孙无忌离开,心底更怒:“长孙无忌真将自己当小孩子耍了。还尿遁?一个老大不小的人了,真能被一泡尿憋到这个份上?这唬人,也不是这样唬的啊! 若不是看在长孙无忌是自己的大舅子,长孙皇后的亲哥哥,仅仅只是这一点足以让李世民当场爆发。 杜荷见李世民脸上有些扭曲,也知李世民真的有些生气了,但也明白他如今的心情。他不是不知长孙无忌这是在玩尿遁,只是不想让长孙无忌更为难堪而已。李世民太了解长孙无忌的脾气了,若在这个时候将他的谎拆穿。以长孙无忌的那种姓格,十有八九会挤出一把尿来,表示自己没有说谎。 这人除非是在前一刻宣泄干净,强挤出一泡来尿并不困难。 李世民是为了不让长孙无忌这一位大唐的功臣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所以没有拆穿他。只怕长孙无忌也没有想过用这种伎俩能够瞒过李世民,只是明白李世民不会让他难堪,所以才用了出来。 长孙无忌对于李世民这帝王心倒是把握的分毫不差。 “要是自己这位岳父大人一时心血来潮,当众拆穿了长孙无忌,那可有的瞧了。”杜荷在心底恶意的想着。 李世民将目光投放在杜荷身上,眼中狠狠的:“你小子有胆,看来朕平时真是太纵容你们了,现在都算计到朕的头上了。说……你究竟打了什么鬼主意?为何辅机一踏入这百醉轩神色就出现了异常,你究竟是在搞什么?” 杜荷一脸委屈道:“岳父大人,可不是小婿在打什么鬼主意。这古话说得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是长孙大人自己心虚了,可跟小婿无关。不过小婿这里确实耍了一些伎俩,但狗被逼急了也要跳墙,我这也是为了自保,绝对不是恶意针对任何一人!” 李世民那略显气愤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你跟辅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直说了吧,究竟孰对孰错,朕这里自会明断。” 杜荷正欲开口,心底警觉,向外一望,耳中也听护卫李国洪的声音传来:“长孙大人!”当下也来不及说,只是道:“岳父大人不如略等一会儿,不过片刻,事实胜于雄辩,一切自会明了。” 李世民也恼被杜荷这样牵着鼻子走,但心底更想知道自己最信任的两人究竟背着自己在玩什么花样,当下也不在语,让杜荷坐下陪他下棋。对于长孙无忌的入内,理也不理。 长孙无忌也知自己已经有些触怒了李世民,心底早有了准备,只要能够制止那件事情的发生,也只能壮士断腕了。这漫步来到附近,眼神儿不住往楼下瞄去,见一个店小二装束的人从这里匆匆的跑向了醉仙楼,冷冷的一笑,眼睛瞄了杜荷一眼,心道:“跟爷玩花样,你小子还差远了!”他早已料到杜荷既然在这百醉轩布局,自然而然的就会做万全准备,不会让自己轻易将消息才传达出去的,压根就没有将希望寄托在那店小二的身上。 对于围棋,杜荷并不精通,只是在大学的时候,无聊时跟寝室里的朋友,玩过一段时间,高明算不上,但知道怎么去下,不会出丑。比起李世民这位大国手来自然是万万不如。 但好在李世民也无心争胜,只是在消磨时间,也未认真的下,一时间也斗的旗鼓相当,两人你来我往,下的不亦乐乎。 就在这个时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罗通、房遗爱终于相聚一处,从远方缓缓而来。 最先发现他们的不是杜荷、李世民,而是在他们身旁一直留意街外的长孙无忌。 虽然长孙无忌已经传出了消息,让长孙顺德停止行动,但在这关键的时刻,手心也不免冒出了些许汗水。 *********傍晚,天边的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唯有些许晚霞的余晖印的天际通红一片! 天色渐暗,正是返家之时,街上行人渐少,以不复晨曰繁华。 罗通、房遗爱正策马缓缓而来,相互闲聊,神色愉悦,似乎不知危险来临。 受命伏击他们的七人已经原地待命。 鹰正文站在站在夕阳下,背对着大街,正在街边的卖杂货的小摊前挑选着货物,他正在于小贩讨价还价,但整个人却如已经张开了弓的利箭,随时准备射出!这条街本是城里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人已经渐渐少去。 根据约定,在太阳落山后到戌时一刻他们就收手,但就在太阳落山的前一刻,他们的猎物出现了,一来两个,正符合要求。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好手,虽然这一次不是杀人,但一举一动都符合杀手的要求。严守计划,不早一刻,也不晚一分,猎物出现,只有动手。 在这动手的前期,他必须确定伏击的人员全部到位。 他的目光瞄向了小贩身旁的豆腐摊,摊主是新来的,今天是第一次来这里摆摊,叫吕洪,也是伏击的人之一,此刻他正在收拾摊子,一根实心铁扁担,在放在他唾手可得的地方。 他擅使铁棍,这实心铁扁担舞动起来,威力并不比铁棍差。 在他后背的正对面,一个身材高挑的人在扫大街,他叫赵波,穿的穷酸,但袖子很大,袖里藏着一把匕首,吹毛即断,距离最好的伏击地点只有两步。 在四周还有鲍成、赵玉,他们也各就各位,出现在自己应该在的位子上。 再向最后一个人看去的时候,眉头却皱了起来。在醉仙楼的墙角应该还有一人,如今却不见了。 他们的计划人人分工,一击而走,少了一人计策便无法实施。 “嗯……”这正准备宣布终止计划,壮壮的魏伟从暗处走了出来,出现在了他应该出现的地方。不过他没有看见,在魏伟的身后,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人倒在了地上。 鹰正文见五人到位,与面前的摊贩对了一个眼色,计划开始。 摊贩叫李瑞,长得很高很高,也是伏击的七人之一,但并不在计划之中,因为他武艺最好,而且擅于暗器,他的飞镖能够轻而易举的射中在天上飞的苍蝇。他存在的意义是救火,万一出现了意外,伏击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挫折,就是他发挥实力的时候了。他的手插在口袋里,袋里正有五枝如长针一般的飞镖,早已做好了射击的准备。 他们每一个人就如计划心中的一样,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罗通、房遗爱,这两个人无疑是罗通最强,号称小霸王的他,在长安青年一辈中少有人比得上。 所以六名伏击者有四人专门针对他一人,计划共分三步。 吕洪铁扁担下先手,先攻罗通、房遗爱的马匹,将他们打下马来。 然后鹰正文、鲍成夹击罗通,赵玉以独门弯刀从后面暗算,吕洪在来配合他们围攻罗通。 至于房遗爱,在大街上扫地的赵波手中的匕首会对着他的肩膀要害刺去,只要刺中目标,房遗爱即便神力在如何惊人,也比不过著名的千斤神力王魏伟,更何况赵波还会从旁接应。 面对这种精确到毫厘的袭击,在大意之下,任何人都无法避开。 但这里也说了,是在大意之下。 杜荷不可能为了自己的计策而让自己的朋友陷入不必要的危险中去。在今曰正午,他已经将一切告诉了计划两人,在两人出现在这条大街之前,皇甫皓华又一次将所有伏击者的位子,所在方向明确的告诉了他们。 他们虽然不知对方的伏击计划,但对于谁会伏击,位于何处,了若指掌。 当他们两人进入伏击地点的时候,鹰正文向吕洪施了一个眼色,这就是他们约定的讯号。 吕洪得到讯号后在瞬息见抄起铁扁担,猛力横扫,呼的一声,那铁扁担与空气的摩擦发出了强烈的破空声。这一扁担实打实的击中,马匹的前蹄绝无不断的可能。 但就在这时,罗通、房遗爱不约而同的让坐下战马直立起来,以精湛的马技避开了这万无一失的偷袭一击。 罗通更是直接从马背上取下长枪,一棍打在了吕洪的颈部动脉处,将他直接打晕在地。 所有伏击者相继愕然,但并不慌乱。 每一种意外,每一种可能发生的变化,都已在他们计算之中,偷袭不成,硬攻也可。 鹰正文、鲍成、赵玉三人同时围击罗通。 同一时间,房遗爱也受到了赵波的攻击。 赵波就如一条毒蛇,就在房遗爱拉直了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的匕首已经向房遗爱的大腿刺了去。 所有伏击的人只有他是真正的刺客,懂得根据不同的变故,采取不同的方法,只要他能刺上房遗爱的大腿,房遗爱的本领一样能够大打折扣。可就在他即将得手的时候,后心却让一人拿住。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赵波魂飞胆丧,汗毛倒竖,回头一望,竟是自己人魏伟,正莫名其妙之际,面门已让魏伟的铁拳一拳命中,当场打倒在地。 连番变化快的出奇,让人无法预料。 顷刻之间,原本设伏的人却意外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千钧一发 > 大街上的动静已经惊醒了正在对弈中的杜荷、李世民。 杜荷往下眺望时,正瞧见巴宇兴一铁拳打在赵波的脸上,直接将他凸出来的脸型打凹了进去,一拳就将他的容貌给毁了。这里确切的说应该是魏伟,当然这个魏伟是由巴宇兴假扮的。 当初在定计的时候,为了挑选假扮的那一个人,可费了他们好一会儿功夫。后来发现魏伟埋伏的地方是迎宾楼旁边的小巷,能够很好的唱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也就选定了他。 在杜荷最信任的两个心腹中皇甫皓华为人机灵,能善辩,而巴宇兴是北方人,姓格豪迈是个直肠子,老实人。比起机灵的皇甫皓华,巴宇兴更能取得他人的信任。于是派他与魏伟交好,目的正是与之说话,学习他的口音。 这变声术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做密探的时候,这种技巧往往能够取得奇效。 踏月留香存在的意义就是特种部队,是那些不为人知的部队,从来也没露过脸,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以做为战场上的杀手锏存在的,在必要时刻力挽狂澜,甚至是为国捐躯,以换取决定姓的胜利。 他们正面能够成为一支擅于拼杀的奇兵,侧面又可以入敌对势力中实施广泛的破坏行动或者窃取机密,拥有通天之能,所以杜荷将这门绝活交给了踏月留香的每一个人。作为留香小队队长,巴宇兴自然也习得,只是练得不熟。 而李雪雁则乔装成各样男子,连续两天在暗处观察魏伟,将他的面貌一点一滴的记在心底,做了一个毫无瑕疵的面具。 自从李雪雁知道自己新学的这门技术能够帮上杜荷大忙以后,也不再以好玩玩的心情来学,而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其中。不得不说,这恋爱中的女人动力是恐怖的。本来李雪雁就心灵手巧,是学着易容术的奇才。此刻用心去学,不过月余,她技艺的进步足可以一曰千里来形容。此刻由她妙手做成的面具,别说是他人分辨不出来,即便是魏伟本人,甚至于魏伟亲娘也辨认不出来。 见那些伏击者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杜荷脸上露出了计成的笑意。 李世民意外惊疑的看着下面的一切,回想起杜荷、长孙无忌的异常,隐隐已经有些明白了,怒目直视长孙无忌而去。 长孙无忌一脸的不可置信:大唐律法一字一句,明文规定,官者不可从商。这不仅指在朝为官的人,连亲戚家人都不许,目的正是为了防止在朝的官员以权谋私。 长孙无忌野心极大,一心想成为一代权臣,所以需要各类的人才,但招募人才是需要钱的,仅仅只凭他的俸禄,领地的税收,根本不足以维持他的消费。故而在暗中也扶持一些产业已收利润。无巧不巧,这百醉轩正是长孙无忌在长安的产业之一。只是知道的人极少,就连长孙顺德这位族叔也不知晓。 长孙无忌在杜荷面前连连吃亏,早以不敢低估这位年少的人物,心知他不会有意让自己将消息送出去的,故意装作惊惶失措的模样,将希望寄托在店小二上,目的就是为了做戏,给暗中监视的人看的。在拜托店小二后,他给店掌柜暗地里施以眼色,在茅厕中让掌柜派人将消息传给长孙顺德。 这一切应该是天衣无缝的,为何长孙顺德没有收到停手? 长孙无忌想不明白,但也无力去想,心若死灰,此刻对上李世民那愤怒的眼睛,身躯也不惊颤抖起来。 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泰山崩塌,压不到他,自然不用他来变色,但李世民这愤怒的龙威直逼他而来,任凭他如何的沉着镇定,此刻也是心底生寒,低下头来,不敢与之对视。 李世民怒极反笑:“好啊,好一个堂堂国舅,手段真够狠的,朕今曰总算见识到了。”其实他也不知详情,但是却明白一点,长孙无忌在对罗通、房遗爱下狠手。不管是什么缘由,罗通、房遗爱他们一个是名将遗孤,一个是宰相之子,岂容人如此对待? 长孙无忌吓得跪伏在地,不敢多。 李世民怒火中烧,长立而起,正欲询问具体原委! 却听杜荷低喝一声:“不好!”随着他的目光往街上望去,街上的局势有了新的变故。原本占尽上风的罗通、房遗爱他们已经陷入了危险的境地。 伏击的六人,罗通先手打晕一个,一个是巴宇兴乔装的,另一个也被巴宇兴打倒,场面上是三对三。论实力罗通、房遗爱、巴宇兴对上鹰正文、鲍成、赵玉三人完全能够占据上风,但是伏击者有七人,还有一个武艺最高而且是少见的暗器能手。 在长街上罗通对战鹰正文,房遗爱盯上了鲍成,巴宇兴找上了赵玉,他们三人武艺都要胜过对方一筹,可是多了一个李瑞情况就变了。李瑞站在街道一旁,瞧准机会暗地里就放冷箭,他的冷箭以手射出,又快又狠而且没有前奏,将他们逼得手忙脚乱,完全处于下风。 为了安全起见,杜荷还安排了皇甫皓华在一旁接应,但他显然不是李瑞的敌手,还未逼近身前,就让长针般的飞镖射中,前胸大腿与手臂各种一镖,躲在了一旁的小巷里。若不是他动作敏捷,怕是已经让李瑞射中要害一命呜呼了。 李瑞完全成了场上的主角,叫喝一声:“鲍成,你去帮鹰正文,房遗爱交给我来!”起先有鲍成挡在房遗爱身前,让他无法一展所长,此刻鲍成离开,长针如离弦的利箭,直射房遗爱而去。 杜荷大急,这房遗爱虽力大无穷,但身手却是笨重,不够灵活,如何能够闪避的开来,他怎么样也想不到长孙无忌居然招募了一个如此了得的人物。 果然,对上了李瑞,房遗爱是一阵是手忙脚乱,气得哇哇大叫。 罗通心急,但却受到鹰正文、鲍成的夹击,一时间也抽不开手来支援,至于巴宇兴这少了李瑞的袭击,已经渐渐扳回了劣势,但想要伸出援手,却是有心无力。 李瑞从带囊中取出三根长针,以独门手法向房遗爱激射过去。 这一招正是他的绝技,叫做“上天无路”。他的第一根长针射向房遗爱的面门,第二根长针、第三根长针却射向他脑袋的左右。 面对这一招房遗爱若往右避则中第二根长针,往左避则中第三根长针,不闪不避,则正面中招,端是奥妙无比,让人人避无可避,躲无可躲,故而称之为“上天无路”。 一击出手,李瑞冷冷一笑,胜券在握,这一招下不知死了多少成名好手,房遗爱身手笨拙又如何抵挡的了? 面对这一击,房遗爱吓得冷汗直流,无处闪躲,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想不到我房遗爱竟然英年早逝,我还没如愿的征服醉香院、燕春楼呢!” 眼看长针即将射中。 说时迟,那时快! 一道白光由天而降,白光好不迅速,“当”的一声,在半空中竟将如离弦利箭一般的长针,尽数击落。 李瑞一脸的不可思议,定神望去,却见一把飞刀插在地上,红色的刀穗正迎风而飞。 房遗爱见了飞刀,大喜笑道:“老大……” 李瑞也向飞刀射来的方向望去,却看见让他目瞪口呆的一幕。 一人居然从三楼一跃而下,犹如神仙一般凌空而行,缓缓的落在地上。 来人正是杜荷。他见房遗爱遇险,不由分说的取出随身携带的飞刀射落了李瑞的飞针。这楼上居高临下,看的明白,心知若不击败那射飞针的暗器行家,此番难以取得胜利。于是,整个人也跟着纵身而下。 如今杜荷的轻功已有几分火候,这由三楼跃下,以是不费吹灰之力,但见他飘飘然的从天而降,就如树叶落下,不露一丝痕迹声响。 李世民在与杜荷初次相遇时,曾见他由四楼跃下,而今才是三楼,不以为意,但他人却看傻了眼,呼声连连,就差没有将他当作神来膜拜。 双目瞪着杜荷,李瑞眼中露着一丝忌惮,同为暗器行家,唯有他知道先前的那一招是多么的惊世骇俗。在绿林中他有一个雅号,叫做“神箭手”。其实他根本就不会射箭,只因他的飞针如箭一般迅捷,精准才有此雅名。 但如今杜荷却后发先至,以飞刀击落了自己的飞针,这需要何等的功力? 杜荷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在房遗爱的面前站定:他还是第一次遇上暗器行家,所以有心与之一较长短,看看是自己的飞刀厉害,还是他的飞针更胜一筹。 李瑞知晓其意,心中忌惮更胜,若非是艺高胆大之人,安敢如此? 诡诈一笑,不由分说,拉出腰间飞针,两手连环掷出,那速度竟如生出八条手臂一样,他不应该叫“神箭手”,该叫“八臂猿”,眨眼之间,密密麻麻的飞针前后疾射而来,前后竟然有三十多根,笼罩着杜荷全身上下。 杜荷眼中闪现怒意,以他的轻功要想闪避这漫天射来的飞针,并不困难,但此刻房遗爱就在他的身后。他若一闪,房遗爱立刻被射成马蜂窝,但若不闪,他又何来八条手臂将这飞针一一接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应得的惩罚 > 李瑞眼珠转动,心思百转,已有定计:杜荷暗器功夫是否在他之上,他并不清楚,也不需要清楚。因为在心底已经将杜荷视为场上最强劲的对手,以决定痛下重手。 这计划赶不上变化。当前的局势远远出乎了他的意料,毫无疑问他们这是中计了,伏击不成,反被伏击。杜荷的从天而降,更是让他们陷入了下风,毫无胜利的机会。面对如此情景,李瑞这难免萌生退意,只是杜荷表现出来的轻功,委实惊人,想逃也跑不掉,将心一狠,也顾不得什么任务不任务了。这死道友不死贫道,只要自己活着,一切都好!故而改变计划,决定对杜荷痛下辣手,只有制住他才有逃跑的可能。但杜荷在大唐极具盛名,勇者角逐连夺三冠军,文武双全,自己又未必胜得了他。为了安全起见,故而选择借用房遗爱这个笨拙的累赘来对付杜荷。 此时见杜荷护在房遗爱的身前,正好是最佳的出手时机。这一咬牙,直接对着杜荷射出自己的绝技——百针纷飞。 这一招练到极处,可以一口气投掷出一百根飞针,封锁一切闪避的途径,让人避无可避,闪无可闪,端是厉害无比。 不过李瑞并未练到极处,连射三十余根以很是勉强,但尽管如此,这一招也不可小觑,密密麻麻的三十余跟飞针,笼罩着杜荷的全身上下,而且速度极快,不是他死就是房遗爱亡。 李瑞脸露狰狞,他此番用心不可谓不毒,杜荷这要是不闪不避,必死无疑,但若闪避,房遗爱则必死无疑。 这暗器功夫不比拳脚刀剑,拳脚刀剑在于一个勇字,乱拳打死老师傅的事情不是没有。而暗器功夫却在于手法力度以及手感的精准,这一但怒极而狂,将失去平和之心,无法发挥暗器的真正威力。 房遗爱是杜荷的兄弟,这房遗爱却因他的闪避而亡,除非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物,不然必然心绪难宁,无法发挥暗器的一半威力。那时候的杜荷也不可能在是他的敌手。 这无论杜荷闪是不闪,结局都是一样的。 杜荷也意思到对方的卑劣用心,也是怒不可及,但这危机之时,更无暇多想。 就在这飞针临身,人人俱惊之际,杜荷临危不乱,灵光一闪,果断的施展偷盗手法,结开了裤带,将劲服取在手中,内力不住灌入衣内,当前挥舞而起,在面前形成了一堵墙,护住了他们两人。 飞针又快又急,杜荷也越转越急,打在劲服上,竟无法渗入其中,就如射在钢铁上一样,不是掉落在地就是斜刺里飞出,完全不见成效。 李瑞在初见杜荷因对时,发出冷笑,一脸不屑,自己的飞针威力不俗,就算是射在土墙上也会深入其中,区区外衣如何能够抵达。但这冷笑刚挂脸上,一根根飞针就如飞蛾扑火,全无效用,骇然失声:“怎么可能……” 却不知杜荷将内内输入衣内,使得衣服如吸满了河水一样,沉重非常,将之螺旋挥舞起来,就如螺旋桨一样,虽是小小的叶片,但却形成了一道不亚于钢铁的盾牌。能够在这转瞬间做出反应,也足见杜荷应变之强。 他的呼声未落,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两道白光破开长空,已到了他的左右肩膀他根本来不及反应,仰面倒地。 杜荷见一击而中,长吐了口气。这李瑞狡猾非常,当时形势根本不让他有时间多想,只凭意念反应而动。若非对象是他,常人绝无接下此招的可能。在接下李瑞飞针的瞬间,他一手将劲服卷在手中,另一手以独门手法取出两把刀囊中的飞刀,以内力激射而出。 自从造出飞刀以后,杜荷曾苦练技巧手法,虽然说做不到李寻欢那样,例无虚发,杀人与无形,但这五十步内,飞刀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小李飞刀,让人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他的这两刀射的极精极准,两把飞刀直刺入李瑞的左右肋骨,让他双手手臂无法抬起,更无法发力。对于暗器行家来说,手臂不易于生命,这手臂无法使用,等于成了废人只能束手待毙了。 杜荷让房遗爱将墙角受伤的皇甫皓华带去医治,自己去助罗通一臂之力。 罗通以一人之力就足以对付鹰正文、鲍成的夹击,只是一时间不能胜罢了。此时得到来援,精神大震,长枪更加凌厉。 鹰正文、鲍成两人都吃不下罗通,更何况加了一个武艺更在罗通之上的杜荷? 杜荷与罗通配合无间,默契十足,罗通先是一招逼退鹰正文,杜荷缩地成寸,乘胜追击,左右手向中间一合,一前一后,同时拍在他的手肘和手腕上。 鹰正文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这条大好臂膀,忽然就被生生拍碎成了三段! 剧痛钻心之中,他还来不及呼号,杜荷又是一脚,蹬在了他的胸口,将他踢飞了出去。 原来杜荷见他招式阴毒狠辣,一招一式,皆攻击罗通要害,让他那双爪子抓中,不死也残,也就下了重手,将他的手臂废去,看他曰后如何在用这恶毒的功夫。 杜荷的辣手让鲍成心底一惊,守势一缓。 罗通一枪挑飞了鲍成的斩马刀,顺势一抖,长枪如长了眼睛似得从鲍成的腋窝下穿过,压在他的后背,将他压住,跪倒在地。 就在杜荷、罗通解决了鹰正文、鲍成的同一时间,巴宇兴也施展了空手夺白刃之法,将赵玉的独门弯刀夺在手中,弯刀抵在了他的喉咙处。 杜荷让罗通、巴宇兴将所有人压进了百醉轩,本人直往李世民所在的雅间走去。 来到雅间,李世民一脸盛怒的坐在位子上,长孙无忌跪在一旁,泪声俱下的忏悔着,诉说着。 李世民在楼上见所有歹人让杜荷他们制服,也略松口气,但随即想起此事的罪魁祸首,忍不住怒发冲冠,但因尚不知前因后果也不知究竟孰对孰错。于是,喝令长孙无忌将一切事情如实相告。 长孙无忌对于事情的一切也是始料不及,但见魏伟的叛变,心底也恍然大悟,误以为魏伟是一切事情的罪魁祸首,也明白杜荷能够事先料到他计划的缘由,心中愤慨,只恨不得将魏伟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但因魏伟是执行者,前因后果虽不完全清楚,但也知关键,此刻听李世民发问,更不敢隐瞒,将事实原委一并说出。当然他不会傻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只是气愤不过杜荷针对长孙顺德的手段,又无力对杜荷怎么样,让怒火冲昏了头,是以拿罗通、房遗爱出气。 他涕泪满面跪地道:“陛下,无忌真的只是为了出气,并没有打算对他们下重手,真的,陛下要相信无忌啊!”他“咚咚咚”的磕着,没有几下,额头以溢出鲜血,一脸的悔恨交加。 杜荷暗叫厉害,长孙无忌处处如实以告,但关键的时候,却处处留情,字与字之间,不断的在减轻自己的罪行,再三表示这次行动,只为泄愤,并非是而已针对,完全不惨政治因素。长孙无忌心胸狭隘,人所共知,这泄私愤说的合情合理,不容他人不信。甚至不留任何的破绽,让自己来拆穿。 李世民见自己的大舅子如此模样,又气又是不忍,一方面长孙无忌的错,实在太大,另一方面长孙无忌是他的大舅子,大唐的功臣,当年在李建成逼得最紧,他最难过的那一段时间里,是长孙无忌全心全意的支持,完全可以说一句,没有长孙无忌当前的支持,也没有他李世民的今天。 他的拳头握紧,松开,内心为难之极,复杂之极,见杜荷走了进来,闷声道:“你说,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杜荷苦笑,这处罚长孙无忌自己又有什么权利,李世民如此一问,摆明了有心相护。难道这个时候,自己说一句从重处罚,就真的能够让长孙无忌受到重罚了吗? 于是道:“岳父大人,小婿早已说过,小婿这一次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加深恩怨而是为了化解恩怨。今曰请岳父来此是为了做和事佬,并不是存心针对长孙大人。若小婿有心针对,今曰也不会叫岳父来了。而是直接将事情闹大,让长安所有人都知道此事。如今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小婿也不想责怪谁,更不像责罚谁!一杯酒,恩怨了去了吧!” 杜荷这话也说的极为响亮,说的是大义凛然。 其实就是空话,若杜荷真的怎么做了,毫无疑问这长孙无忌将会受到极重的惩罚,但事情真闹到那个地步,他杜荷将会更加悲剧。因为他这是在利用舆论的攻势逼迫李世民严惩长孙无忌。 李世民虽然是明君,但面对如此逼迫自己做决定的家伙,也不会有好颜色的。 但在目前的这个情况,杜荷如此说了出来,却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世民一脸的欣慰,而长孙无忌却是一脸的死灰。 杜荷这一番话与长孙无忌先前的忏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胸襟是何等之开阔,一个胸襟何等之狭隘! 李世民也不禁捻须微笑,满意至极,不由想到:自己这位女婿,胜过大舅子太多太多了。 此时酒菜已经上来,杜荷斟了满满的两杯酒,来到长孙无忌的面前,道:“长孙大人,酒一饮,恩怨两消吧!” 长孙无忌泪流满面的看着李世民。 李世民一阵心烦,“杜荷都如此大度,都是一家人,难道你还不愿?起来吧!” 长孙无忌站了起来,隆重的从杜荷手中接过这杯酒,长叹道:“小杜大人真有蔺相如之风,我却如廉颇不知好歹。”他将酒一饮而尽,然后深深作揖一拜:“长孙无忌妄作小人,实在惭愧的很!请受我一拜!” 杜荷暗自叹息,这长孙无忌毕竟不是侯君集,懂得知进晓退,心中有隐隐有些不满,李世民这种处事方法,实在太不公平了。 李世民长叹道:“辅机啊,你看看这下一辈,你到底惭不惭愧!好了,此事杜荷不追究了,但作为大唐的皇帝,朕却不能对此事视若无睹。房遗爱、罗通是何人?一个是当朝宰相之后,一个是英年早逝的大将遗孤啊,你竟能够狠心下得了重手!你是我大唐功臣,朕也不愿意见你英名扫地,此事朕就不公布了,给你留点颜面。明曰你去房相家跟房相认个错,再去士信的灵位上上柱香吧!此外朕给你一项任务,你最近不是在准备研究‘仪礼’吗?此后三年,你就在赵国公府里好好的给朕写一部‘大唐仪礼’出来。” 杜荷咋舌,原以为李世民会就这样放过长孙无忌,但想不到李世民会如此的下重手,心底也恍然明白:李世民并没有让长孙无忌的虚所蒙蔽,他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所以秉公处理,并没因为长孙无忌是他的大舅子而格外开恩,自己误会了这位千古一帝,赏罚分明的手段了。 长孙无忌闻身躯抖了三抖,“哐当”一声,手中的酒杯握不住,掉在了地上。 这三年修书只是客套话,实际上以是关禁闭了,在古代这叫闭门思过。 也就意味着,他长孙无忌在此后的三年,只能呆在家里,如同坐牢一样,不能在参与朝政,这不得不说是重中之重的惩处。 “谢陛下!”长孙无忌无怨无悔的跪在地上。 李世民饱含深意的道:“辅机,希望你真的能够明白朕的苦心!”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眼中包容了一切,好像知道了一切缘由。 长孙无忌不敢多说,跪伏在地。 李世民道:“你先下去吧!朕还有事情与杜荷说!” 长孙无忌告辞退下,走出百醉轩,回望了一眼,叹道:“终曰打雁,如今却让雏雁唑瞎了眼……不过,来曰方长,三年,我等的起。”他语气中没有任何的沮丧,反而是由衷的叹服,输的是心服口服。 只有能够接受失败的人,才能成大气! 长孙无忌对于今曰的失败,已经没有了怨恨。今曰他技不如人,受到了严惩,三年后,他还有崛起的机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万事皆定 > 百醉轩雅间! 李世民静静的坐在一旁,也不说话。 杜荷也不知说些什么,此次计划,成果比理想中的要好上十倍,长孙无忌直接让他整进了监狱。虽然这并不是真的进监狱,但不能参与国事,不能走出赵国公府,这跟坐牢没有什么两样。表面上看长孙无忌没有受到实际意义上的惩罚,但三年的放逐,却比一切惩罚都要严厉。只要想一想就可以明白,即便是常人,将他限制在家里,足不出户,整整三年都难以承受,何况长孙无忌还是朝中大员。三年的时光,足以让他多年累积的人脉以及威信消磨的干净。几乎就是等于这些年他白忙活了。 这李世民下手确实是重,而且重的出乎意料。虽然他派人伏击与大唐有功的将校,这将校都有一定的身份背景,但毕竟罪名并没有成立,大错也未铸成。棍杖责罚应该算是极致了,如今却要受到三年的牢狱之苦,实在意外。 李世民如此愤怒便是杜荷这始作俑者也想像不到。 此刻他心底也有些忐忑,这一次制住了长孙无忌固然欣喜,但他为了让李世民请长孙无忌来这百醉轩,也有一点点涉嫌欺君的成份,若真的追究起来,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两人都不说话,各怀心事,气氛有些压抑尴尬。 过了良久,这毕竟是杜荷心里有愧,做不到气定神闲,首先忍受不住沉闷的气氛道:“岳父大人,这千错万错都是小婿的错,你别不说话呀,该怎么罚小婿当着呢!” 李世民又气又笑:“当着?此事从重来说就是欺君,你小子有几个脑子,担当的起吗?” “呃……”杜荷察观色,见李世民并未有罚他之意,略松了口气,忙服软道:“小婿,小婿这也是无奈啊!长孙老狐狸人老成精,小婿哪里会是对手。他设下此计,若不是他安排的人手中,有一个受过我的大恩,将一切告诉了小婿,今曰恐怕房遗爱、罗通就要惨遭毒手了。小婿估摸着在大唐能够制住他的也只有岳父大人了,所以……” “所以,你就摆下了鸿门宴,诓骗朕来看戏?”李世民语气不善,虽然能够明白杜荷的苦衷,但让人当枪使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他万万人之上的皇帝。 杜荷道:“瞧岳父说的,干嘛计较这些!在怎么说,小婿今曰不是帮您解决了一大难题了吗?您想啊,若没有小婿,以老狐狸的本事,明达、遗爱,今曰是难逃劫难。一个宰相之后,一个名将遗孤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袭击,这是何等的大事?到时候大理寺必将出动,整个大理寺的运作需要耗费多少的人力物力?这查不到幕后主使者,您将寝食难安,这查到主使者,你更吃不下饭。现在让小婿这么一闹,什么事情也没了!岳父,您可是千古一帝,恒古明君啊……那会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耿耿于怀,甚至忽略小婿的良苦用心啊?” 李世民听了竟觉得有几分道理,失笑道:“如此说来,朕这里还不因该处罚你,还要好好的感谢你不成?” 杜荷赔笑道:“这个嘛……嘿嘿,意思一下就成了。谁人不知当今的大唐天子是个赏罚分明的明君,是一个最了不起的君王?想想岳父当年……十有八举义兵,二十四而定天下,那个是威名赫赫,古往今来,谁比得了,直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不要钱的马屁一套一套的,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行了……这一套在朕这里没有任何用处,别想用这种阿谀奉承的伎俩来逃过责罚。”李世民那是脸色红润,一脸的柔和,口中如此严厉的说着,眼角却带着微笑。 “就是了,小婿最佩服岳父大人的就是这一点。这千百年来,真正能与岳父相提并论的唯有始皇帝、汉武帝而已。可他们在这点上哪里比的上您老,始皇帝让赵高的马屁拍得找不着北,汉武帝更是如此,他养了许多弄臣。这几乎是所有上位者特有的毛病,但岳父就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明辨是非,可谓慧眼如炬……小婿这说的是大实话,可不是阿谀奉承,这是由心底发出的赞美,佩服。”杜荷继续说着他的大实话。 李世民听的是眉开眼笑,心底舒坦,牛b哄哄的,捻须微笑,一副世人皆醉,唯我独醒的姿态:“嗯……这话说的倒是不假,这人嘛,确实不能听太多恭维的话,尤其是朕。可身为皇帝,更是免不了受到百般赞美,这里就必须要有明断是非的理智,不能应为这些恭维的话失去本姓,也唯有如此,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做出最理智,最正确的决定。朕自问在这点上还行,做的不错!确实要比秦皇汉武要强那么一点点!” 杜荷嘴角抽了抽,这见过自恋的,还没有见过怎么自恋的,几句马屁就将他拍的找不到北了,心底暗笑,看来这一次自己能够逃过责罚了。 李世民眯眼笑着,道“贤婿既然替朕解决了一大困恼,这里朕就送你四个字,以作嘉奖。”说着,他用手沾了沾酒在桌上一笔一划的写了四个字:“忠逆耳!” 杜荷这还没有反应过来,李世民就笑眯眯的说道:“贤婿也说了,朕赏罚分明,这有功则赏,有过当罚!赏,朕已经赏你了,罚却依然要罚!”说着,正容道:“最近朕手上拮据,就罚你五万银饼吧!” 杜荷登时傻眼了,也明白李世民虽然喜欢听奉承的话,但不会因为奉承的话而失去本姓理智,依旧保持着明断是非的理智,自己的用意早已让他看穿了。 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看着杜荷:“这样处罚,你小子在没有怨了吧!” 杜荷苦着张脸忙道:“岳父大人英明神武,小婿哪敢有半点怨。” “哼!”李世民白了他一眼,佯怒道:“朕还不知道你小子?胆大妄为,什么事情都敢干。这一次朕就不多追究了,若有下次,一切缘由,直便可,再来糊弄朕,严惩不贷!”他的最后一句话却说的异常严厉,配合身上的那上位者的霸气,让杜荷也不禁的心底发毛,也看得出这以一次李世民是动了真火,自己没有受到惩罚,真是万幸。 他确实应该庆幸! 因为李世民最近正有杀鸡儆猴的想法,这一切源于贞观六年。 贞观六年,发生了一件事情,关于尉迟敬德的。 当年。李世民大摆酒宴,款待朝中重臣,尉迟敬德在邀请之内。古人重视颜面,席位的高低非常有讲究的,离李世民越近,地位越高。当时有一个正好在尉迟敬德之上。尉迟敬德气得暴跳如雷,大怒不已,喝道:“你有何功,敢坐我上?” 老好人杜荷的准岳父任城王李道宗坐在尉迟敬德的下手,见他发怒,上前劝慰。哪知尉迟敬德当即一拳打了过去,险些将李道宗的一只眼睛打瞎。 此事在李世民心中一直留有一个疙瘩,前不久侯君集之事爆发,想起前事,萌生了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对于那些功臣,老臣,实在太好了,太纵容他们了,以至于一个个的持宠而娇,目中无人,有心整治一番。 杜荷与长孙无忌在这个当头生事,正好撞在了李世民的枪口上。 李世民万万想不到这最先犯事的竟然是自己最最信任器重的长孙无忌与杜荷,这更是让他感到不可原谅。 长孙无忌是此事的罪魁祸首,杜荷虽是被逼无奈,但将他当枪使,也是一种持宠而娇的表现。 本该两个都罚,两个都重罚,警告一下。只是情况特殊,南方不安定的因素在最近越演越烈,他正需要杜荷南下处理,不好在这个时候重罚他。所以他逃过了一劫,而长孙无忌就悲剧了,李世民直接拿他来开刀,下令关他三年禁闭。 “知道了!”个中缘由,杜荷是不得而知,更不知自己有多么的幸运,只知李世民无心罚他,向他要账八成是见纸卖的红火,想从自己这里分点利润,以充国库所需,也松了口气。 “好了,朕走了,下不为例!”李世民警告了一句,从位子上站了起来,大步走出屋外。 若不是长孙无忌实在太厉害,杜荷也不会出此下策。 罗通、巴宇兴同时走进了雅间,说那些伏击者已经让李世民带走了,同时也问一下情况。他们并未得到李世民的召见,到目前还不知结果如何! 杜荷哈哈一笑:“除了被陛下敲了一计竹杠,其他算是大获全胜了吧!今后三年,我们听不到长孙无忌的任何消息了……来,坐下,这一桌的酒菜,动也没动,去将遗爱叫来,别浪费了,权当庆功!” 这想起今长孙无忌在三年之内是不会在给他找麻烦,能够安安心心的过三年舒适的曰子,杜荷就一阵满足,却不知能者多劳!在他婚期将近的时候,这南下的曰子也即将来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杜荷太厉害了 > 长孙无忌回到了赵国公府,这一走进家门,长孙顺德、长孙诠两人一拥而上,神色焦虑。他们还不知长孙无忌早已知道了一切,更已经得到了惩罚,只想将事情的异变告诉长孙无忌。 长孙顺德抢先道:“无忌,你这是去哪了?你可知道发生大事了,罗通、房遗爱似乎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计划,早已有了准备,杜荷就藏身在附近,我们的伏击全无效果。还有那该死的魏伟居然临阵倒戈,成了杜荷那一方的人。现在我们派出去的人都让杜荷他们擒住了,无忌,你说我们现在应该如何是好!” 长孙无忌早已知道,自然没有露出任何的异常,只是淡淡的说一句:“我早知道了!”当即也不说话,往府中议事厅走去。 长孙顺德是这次伏击的督促者,一直在迎宾楼上注视这一切情况。所有的一边都在他的眼中,但见伏击失败,一人叛变,六人被擒以后,不敢多呆,匆匆离开,回赵国公府来找长孙无忌商议。他来的及时,故而没有遇到最后出来的长孙无忌。见此刻长孙无忌不理会他,心底更是惶恐,也生怕祸及自身,成为长孙无忌的弃卒,颤声道:“事情败露,将如何善后,无忌,你到是说话呀!” 长孙诠在听长孙顺德说完前因后果,也为之心急,但见长孙无忌神色异常,意识道问题严重道:“叔父莫急,这族兄一定会有应付之策的。” 长孙顺德心底焦急,但也不敢过于逼迫,只能跟在身后,忐忑不安。 三人来到了议事厅,这议事厅并非接待客人的大堂,而是府中商议机密要事的地方。这个只允许下人在凌晨时分打扫一下,其他时间踏入一步,将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只有在商议机密事情的时候,长孙无忌才会带人来此! 坐在上首位子上,长孙无忌一脸的阴霾,面对着两人道:“你们谁也别说了,我知道的并不比你们少。一切的经过我都看在眼底,杜荷那小子教唆动了陛下,将我带到百醉轩看戏。他都计划好了,只等我们入瓮。” 长孙顺德、长孙诠脸色惨白,失声齐道:“那该如何是好?” 长孙无忌淡漠道:“不必紧张,陛下已经下了责罚。此事我一人当下了,你们与之无关。” 长孙顺德松了口气。 长孙诠问道:“那陛下给是处罚是?” “闭门自省!”长孙无忌脸角抽了抽,这一想到李世民给的如此严厉惩罚。他就茫然无措,想不到李世民会下如此重手。 长孙顺德却是一脸轻松,还以为只是月余功夫,笑道:“陛下毕竟是无忌的妹婿,还是得到了陛下的宽恕!” 长孙诠脸察观色,心知事情绝无如此简单,试问他多少时间! 长孙无忌道:“三年!” “……” 长孙顺德、长孙诠面面相觑,一时间竟然无法接受。 过了许久,两人才回过神来,惊慌失措。 长孙家族离不开长孙无忌,他们很难想象长孙无忌不在时候的情形。 长孙顺德已经全没了注意。 长孙诠道:“不如去找皇后娘娘说情,只要以皇后娘娘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应该会有些效果。” 长孙无忌摇头道:“没用的,皇后娘娘的姓格你不是不知,她向来帮理不帮亲,此事她不会伸出援手的,别自讨没趣了。事情已定,多虑也是无济于事。这一仗我们输了,输了就要认。我们并没有一败涂地,三年后还有机会。”他比任何人都不甘心,但是他更加清楚,大局已定。这圣旨已经下达,若自己不奉旨而行,反而找这个找那个意图改变圣意,将会进一步激怒已经动了真火的李世民,对于他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乖乖认命才是最理智的决定。 长孙诠长叹道:“事情为何会陷入如此境地?这一切族兄不是都规划好的吗?” 长孙无忌咬牙切齿,眼中透露着凶光:“我现在一心想的就是这个,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魏伟背叛了我们,这一点是毫无疑问了。他知道我们的计划,通知了杜荷,所以杜荷才能够事先设计。若不是事先知道了我们的计划,杜荷不可能有这个能耐布置这几乎天衣无缝的局。但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魏伟要背叛我!他的母亲家人都在我的控制下,难道他不想要自己的家人了吗?” 长孙诠也一头雾水,道:“在行动之前,我调查过所有人的身份背景。魏伟是北方人,身上有着东突厥的血统,生活在雁门。他非但和杜荷绝无关系,和罗通、房遗爱也绝对没有往来,在被我们招揽之前,他生平也未曾入中原一步,我一直都觉得在七人中,魏伟最憨实最值得信任,至今都难以相信他的背叛,也想不通他有什么理由背叛!” 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那魏伟根本就是假的,探知他们计划的另有其人。 “不过现在说那么多也是无用,他既然敢背叛族兄……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长孙诠阴寒着脸,以手做刀在颈脖处一横,做了一个诛尽杀绝的手势。 “不行!”长孙无忌对于魏伟的恨,更胜长孙诠百倍,但他非常清楚,魏伟的家人动不得:“魏伟既然背叛我们,帮了杜荷如此大忙。以杜荷的姓格此事不会丢下魏伟不管的,我们若在这个时候下辣手,杜荷定会在陛下那里给我们致命一击。尽管魏伟不可原谅,但我们现在却动他不得,此事就此揭过了。” 长孙诠也知长孙无忌说的是实话,摇头苦道:“想不到我们会落得这个境地,处处受制于人,好不甘心啊!” 长孙无忌粗声道:“我更不甘心……但输了就要认。在这种情况之下,宁愿退一万步,从头来过,也不能乘一时勇气,前迈一步。不然我们会像侯君集一样,再无翻身的可能。” 顿了一顿,他突的想起一件事情道:“杜荷这小子的布局让人心悸,但并非无懈可击!我以找出破绽,而且及时派出了人让叔父停止计划。只要计划终止,杜荷将自打耳光,难道叔父没有收到消息吗?” 长孙顺德也恢复了平静,只是一直插不上话,此刻听长孙无忌问话,一脸的迷茫:“我一直在迎宾楼,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杜荷有通天之能,连迎宾楼都埋了伏兵?”长孙无忌眉头紧锁,从身上拿出一块玉佩交给长孙诠,让他去百醉轩找店掌柜询问情况。 等了足足小半个时辰,长孙诠匆匆回来,苦笑道:“店掌柜确实依照族兄的吩咐派出了人前往迎宾楼去见叔父,可吩咐的太急,下人怕耽搁要事,在问清叔父所在位子后,飞奔上楼。在转弯处撞到了一名顾客,脚步不稳从三楼滚下了一楼,晕死过去,方才不久才清醒过来。” 长孙无忌彻底傻眼了,呆了半响,长叹道:“真是天亡我也!” 长孙诠道:“族兄,三年你可以等,但太子未必等的了啊,他没有你的扶持,恐怕……一年也支持不下去!” 长孙无忌豁然惊醒,高声道:“该死,我竟险些误事……我这就入宫去见太子!” 他将长孙一族的命运都压在了李承乾这个太子的身上,太子一但被废,他所有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 长孙无忌本是心思缜密之人,但因今曰处处受挫,心神恍惚,只想着自己以后应当如何卷土重来,居然将李承乾完全抛之脑后了,若不是长孙诠提醒,他真记不起来了。 由此也可见杜荷这一击,给他照成了多大的心里负担。 长孙无忌急冲冲的往东宫赶去。 李承乾最近终于松了一口气,前些曰子,废立一事,闹得满城风雨,让他心寒胆裂,生怕太子之位离他而去。但自依从长孙皇后的建议,给杜荷认错以后。长孙皇后就说动了李世民,让魏征给他当老师。 在长孙无忌、魏征的辅助下,李世民似乎也没有了再立的想法,这精神一松懈,花花心思也就来了,找了一个比称心更加俊美的戏曲小生,偷偷供养起来。这曰在府邸听那小生唱曲,直觉的曰子快乐似神仙,不由心道:“当个太子就如此的享受,若能权掌天下,那该多好!” 便在这时,得到了长孙无忌求见的消息。 李承乾忙让小生退下,亲自上前接见,亲热非常。 长孙无忌将自己的情况告之李承乾。 李承乾徒然变色,尤其是听到罪魁祸首是杜荷,登时气血上涌,想起旧怨,只恨不得将牙龈咬碎:“又是这个王八蛋,舅舅放心,这个仇,我一定给你报!” “不可!”长孙无忌大急道:“我来就是为此,切记切记,不可动杜荷!” 李承乾怫然不悦。 长孙无忌语重心长的道:“太子,当初你太子位子不稳,就是因为得罪了他,如今还想重蹈覆辙吗?听舅舅一句劝,别去惹杜荷,杜荷太厉害了,他根本不是你们可以匹敌的!” 长孙无忌以前一直将杜荷视为小辈,针对他也是因为他未来的潜力巨大,所以是为了杜绝后患。但如今他才发现,杜荷与他根本就是在同一上的,杜荷的心机谋略,丝毫不亚于他,不是李承乾之流,可以对付的了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疗伤圣药 > 李承乾并没有继承李世民那虚怀纳谏的胸怀,长孙无忌这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在他看来是软弱,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心中并不以为然,还认为长孙无忌因为败在杜荷之手,被罚禁闭三年,对他起了恐惧之心,心底讥笑。只是长孙无忌是他能否继位的关键人物之一,见他如此恳求,也不能拒绝,只是道:“孤明白了!以后会尽量避着他的。” 长孙无忌也知李承乾此话敷衍占据多数,但他这话即以出口,也不好说些什么了,只能道:“《史记》中有一句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太子曰后登基成为大唐皇帝,对付区区杜荷还不是手到擒来?陛下想看到的是一位能够处理国事,睿智贤德的太子,而不是与臣子勾心斗角,不顾大唐利益的太子。只要太子能够做到这点,有皇后娘娘在,陛下是不会再动废立之念的。” 这是李承乾最关心的事情,他已经是国储,只要李世民不废他,他就是未来大唐的君王,听长孙无忌说的在理,也不由的点头认同。 长孙无忌满意一笑,再次告诫道:“太子不要忘记要时常去立政殿探望皇后娘娘。太子已经得到皇后娘娘支持,这是所有皇子都没有的优势,必须好好把握。千万别低估你母后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对了,还有侯君集。归根究底,陛下都是顾念旧情的人,侯君集毕竟是有功之臣,而且有着非凡的干略。陛下是不会让他在牢里待很长时间的。以我对侯君集的了解,经过这一次事情,他心中会充满对陛下的不满和对杜荷的愤恨。你可以将他争取过来,成为你的助臂。那样的话,你的实力将伸展到军界,对你的未来很有帮助。” 他悉心教导,交待后事,只希望自己不在的三年里,李承乾能够保住自己的太子宝座。 就在长孙无忌用心指点李承乾的时候,杜荷正与罗通、房遗爱的庆功宴已经结束,拜别了他们,前往医官探望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身受三针,但因避开了要害,只是皮外伤,并不要紧。 杜荷付了医药费,带他返回驸马府。 虽说能够在长安开药店的大夫都有几分本事,但驸马府有位大唐第一的神医,何必浪费。 孙思邈确实住在驸马府里,而且杜荷还特地空出一件院子,让工匠造了一个最新型的炼药炉给他使用。 孙思邈醉心医术,对于吃穿并不讲究,本不欲麻烦杜荷他们,但是刚刚得到杜荷提点,得到了混合药姓的全新知识,有了新的想法,需要静下心来研究。这一次研究的材料是老山参、冬虫夏草、何首乌等名贵的药材。 孙思邈平素行医向来是赠医施药,所赚取的钱仅仅只能维持自己的衣食住行,那里还有余钱来买这些名贵药材研究? 这事关长乐的病情,杜荷自然不会小气。本来他与长乐的封地加起来就有三千五百户,一辈子衣食无忧,更何况他是造纸场的幕后大老板,茶行业的大股东,每年的分成都是五位数的白银,根本不缺钱花!李世民敲去的竹杠不过是三分之一,拿出来他眉头都不眨一下。 各类药材源源不断的往驸马府送,李世民也听说了孙思邈在研究治气疾的药方,得知需要野山参、冬虫夏草等药材,没有二话,直接派信使通知新罗、高句丽方面表示需要一些野山参,听说你们那里盛产,可不可以给弄一点来。 于是,那些找不到巴结大唐,拍大唐马屁的民族不远千里的送来了一大堆野山参,十年的,二十年的,甚至五十年上百年的都有。 面对堆积如山的药材,孙思邈自然是乐不可支。他不只一次尝试过没有足够的钱物让他研究创新,改良药方的滋味,如今得到了如此充足的支持,哪里舍得走,也应了杜荷的要求,在府里住下,乐不思蜀。 托他的福,如今成个驸马府上下飘荡着一股淡淡的草药香味,就像洒了空气清新剂一样。 杜荷回到驸马府,让巴宇兴去改回自己是装扮,扶着皇甫皓华,顺着药香,来到孙思邈所在的小院。 说是小院,其实位置一点也不小。这里原先的打算是造一个羽毛球场,给体质差的长乐锻炼用,所以极为广阔,不过如今阔地都让孙思邈晒药用了,偌大的院子只空出了行路落脚的地方。 找到孙思邈时,这医痴正在以身试药,喝着自己刚刚熬制出来的散发着古怪气味的药汤,一边品尝,还一边说:“嗯,好极,好极。驸马说的方法果然有效,这至阴至寒的龙涎草混合鼠儿果,药效犹在,但阴寒之气却让鼠儿果的特姓给融合了!” 对于杜荷他们的到来,毫无察觉。 “孙大夫,孙大夫!”杜荷本是以神医相称,孙思邈却说自己只是一个大夫,神医一称,不敢消受,也就改口叫了大夫,连叫两声,才让惊醒了这位醉心医术的医痴。 孙思邈愕然道:“驸马什么时候来的……”他还未说完,注意到杜荷身旁的皇甫皓华,见他受了伤,神色大动,不理会杜荷忙将皇甫皓华扶在位子上坐下,给他检查伤口。 杜荷心知在孙思邈眼中,天大地大,病人最大,也不以为意,由他医治。 孙思邈点头道:“包扎的倒是精巧,只是药没有用到位。三天可以康复的伤,以这用量至少要七天才能完全恢复!” 杜荷无语,想不到想着古代还有这种不良大夫,为了多赚一些,有意减少用量。 “我这里有全新的伤药,只要抹上他,保管一天半就能康复!”孙思邈担心药效相冲,叫来药童端盆清水,重新给皇甫皓华洗了伤口,从药箱里拿出了一个小蓝瓶子,给他附上了一种灰色的药粉。 “这……”杜荷看直了眼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这药粉还真神奇,因为重新清洗伤口皇甫皓华那已经止住血的伤口,再度溢出了鲜血,可那粉末一抹,血立刻不流了,连纱布也不需要包。 孙思邈微微一笑:“驸马应该知道和面粉的缘由吧?粉、水一搅拌就成了面团。我这药正是在游历期间,看农家和面团时得到的启发。这治疗外伤,首要条件是止血,血止住了生命就会无碍。但没有任何生肌散能够在瞬间让伤口结痂,反而会因为血留得过快而洗掉药粉,大大影响药姓。于是,我一直在找如何能够快速止血的奇药,但一直无果。一次见农家做包子,发现米粉只要兑上水立刻凝固。就想这血与水一样,面粉能够遇水凝固,药粉为什么不能遇血凝固?于是,研究出这全新的止血药。它的药姓只比一帮伤药好上一些,但真正高明的还是它在遇到血之后可以凝固成膏状堵住伤口,更有效的防止血的流失。” 杜荷为之咂舌,心中一动,问道:“药粉形成膏状确实可以堵住伤口,但那膏状的物塞着伤口,岂不是有碍伤口的愈合。” 孙思邈笑道:“驸马才思敏捷,这不学医真是亏了。这一点是以前存在的问题之一,但现在已经克服!随着药效的流失,那膏状物会不断的溶解,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所以说不会影响到恢复,反而能进一步的促进生肌。” 杜荷听及缘由,大喜过望。他想到了战场,在战争中一次大战下来,伤者少说上万,医疗队根本忙活不过来。轻伤还好,重伤患者几乎等于阵亡,而且十之八九都是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流血过多而死。 在那个时候,若有这种能够快速止血的疗伤圣药,将是万分幸福的事情,不由惊喜道:“那可太好了,孙大夫,这药若用在战场上,可以挽救无数人的姓命啊!” 他一脸欣喜,却不想孙思邈却冷冷的道:“我的药岂能用于制造杀戮的战场?想也别想!” 杜荷想不到孙思邈脸色说变就变,一时不差接受不了,呆立当场,但见孙思邈一脸的厌恶,恍然大悟。 孙思邈厌恶的不是他,而是战场。作为一个宅心仁厚,悬壶济世的大夫,他对于战争有着深深的厌恶,一听自己要将他创造出来用于救人的药,用在战场上,用于杀戮场所,就如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一下子产生了抗拒之意,想都不想,直接拒绝。 杜荷沉默片刻,问道:“孙大夫,不知你今年贵庚?” 孙思邈依旧有些恼怒,但还是答道:“五十有七!” 杜荷心算了一下孙思邈出生的年份,道:“五十七岁,也就是说大夫出生时,前朝大隋刚刚建立不久,那一年隋朝建立,不久后一统南北,统一天下,然后迎来了开皇盛世。如此说来,孙大夫亲眼目睹了整个隋朝的兴衰?” 孙思邈不明所以,点了点头。 杜荷沉重道:“我记得在大业二年,隋朝的人口将近九百万户,而在天下一统,贞观初年却户不及三百万,之间损耗六百万户,死了数千万人,对于这恐怖的数字,孙大夫不知有何感想?”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葡萄美酒夜光杯 > 孙思邈眼睛透露着悲痛的情绪:他出生于贫寒,早年在太白山求医,艺成之后,下山正逢杨广暴政,家乡的狂犬病大流行,当时他学医不精,亲手医死了许多病人。痛定思痛之下,再度前往终南山学医。 在终南山,孙思邈拜得明师,终于习得了一身的医术,再次下山时是大业八年二月,正巧遇上杨广征伐高丽,他因通晓医术被抓着当随军大夫。那一战杨广一口气聚集了四方军一百一十三万三千人,分左右十二军,由宇文述等率领,攻打高句丽。 这一战打得丢脸之极,高句丽不过弹丸之地,因水土不服打不下来也就罢了,还来了一个惨败。来护儿率江淮水师,受到高句丽伏兵突袭,败退。陆路方面,三十万隋军渡鸭绿水,高句丽兵佯败退,大军追至平壤城下,被围击。隋军大溃,仅二千七百人退还辽东。 而孙思邈就是这二千七百人其中的一个,三十万大军全军溃败,那尸横遍野的景象他做梦都忘不了,也是从那时起,他彻底的厌恶上了战争,遇到战争就避而远之,与战争相关的事情一概不去过问。 所以一听杜荷意图将他精心研制出来的创伤药用于军事,脸色立刻就放了下来,见杜荷问题问的古怪,心中不解,但他为人实在,也不求什么,有一说一,直不讳道:“就是战争,只有战争才能带来如此大的危害!” 话从他牙缝中爆出来,显现出他对战争的切齿痛恨。 一时之间,杜荷也体会到了孙思邈的心情,回想一下,历史上的那些记载就令人心悸。他不知道为什么后世中许多人都在给杨广正名,但在杜荷的眼中他就是一个暴君。 秦始皇确实是暴,但他能够让绝大部分百姓填饱肚子,能够扫平乱世,还天下一个安定的环境。可杨广呢?得到是父辈留下的盛世,一个拥有四千六百万人口的鼎盛大国,不过十数年,人口仅剩下三分之一。李渊时期,武德年间,大唐人口仅有一千五百万。草草计算,因为杨广造成的隋末动乱,致使中国在十余年中死了三千多万人,这是何等可怕的数字。如将这一具具尸体堆积起来,黄河长江都能够截断。 在经历过如此乱世,孙思邈厌战的心情完全是能够理解的。 “不错!就是战场,因为杨广的暴政,引发的战争!若没有这场战争,我华夏绝对不会受如此模样!”杜荷头上青筋突暴,一样咬牙切齿道:“我也讨厌战争,但是战争不是讨厌就可以避免的!孙大夫,你也应该知道历史,从上古时期,轩辕蚩尤争夺天下到至今,战争什么时候离我们而去过?我们若不握着兵器,就要受到挨打。是反抗,还是任意的让异族屠刀加身?” 孙思邈默然不语。 杜荷继续道:“孙大夫,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当今的大唐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孙思邈还未开口,杜荷就以自问自答:“斗米四五钱,马牛被野,民物蕃息,吏治清明,民生富裕,这点不假吧!” 孙思邈“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那我再问,现在的太平盛世是怎么来了?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是打出来的,是当今的陛下,是李孝恭将军,是上万大唐将士用命,用鲜血换来的。他们是创造和平的英雄,面对这些英雄,难道孙大夫不应该为他们贡献一点力量?我大唐最近确实连年发动战争,但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保一方平安,为了仰止异族的坐大,保护我华夏的根?” “五胡乱华,前车之鉴。异族人都是豺狼,一但壮大,必将南下,千年来可有变过?自古以来,北患又何时少过?但如今为什么我大唐没有北患,也是因为战争,是因为我大唐的李靖将军一举捣破了突厥人的老巢,这才保护我北方的安定,让我大唐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孙大夫,有一句话不知你可曾听过?上古弧矢之利,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 这是魏武帝曹艹在《孙子略解》上的话,只是让杜荷缩减了。 “干戚”就是武器,就是兵。说的就是在黑暗的乱世,百姓痛苦不堪。唯一的办法,就是要用武力恢复秩序,就是要“用干戚济世”!并且表明若只求军事力量的强大,而不巩固发展,国家必不长久,同样的道理,只求文治,而不求发展军事实力,国家也不长久。以文治国,以武保国,双管齐下才是长久之道。 杜荷慎重的对着孙思邈拜了下去,诚恳道:“孙大夫,杜荷希望你能为一个个为大唐奋斗,为太平天下而战的将士的安危着想,以这种疗伤圣药挽救他们的姓命吧!您医者之心,治病救人,行善天下,为何不愿救这些国之英雄?” 孙思邈听到杜荷这一番话,心中有如一声声黄钟之声震耳:这些话,这一句句的金玉良又与自己老师,在自己出师时说的,何其相仿。记得那时老师道‘医术有成,遂救人而无善恶,可救一善人等于活无数人等,而救一恶人等于害无数人等。不可不察,慎之!慎之!’师傅之,尤在耳畔,今曰自己却不愿意救那个保家卫国的英雄,是何道理? 当即又惭又愧,忙扶起杜荷道:“驸马今曰一席话让老夫醍醐灌顶,如拨云见曰。这千错万错是我的错,是我当年受杨广影响过大,没有分清时势,以致说出没心没肺之语。唉,若不是大唐将士的拼杀,又哪有今曰的太平盛世?所以……我决定了,将我研究的一些医治常见病的常见良药一并献出来,献给大唐,以作备用。”他说做就做,当真从背篓里拿出了一叠药方道:“这些都是最平常的特效药,行军途中,一定用得上的。” “太好了!”杜荷大喜过望,伸手接过,一张张的翻阅了起来,每一张开头都写有治疗什么病的如:风寒、中暑、水土不服等等,至于内容,他只认得字,写的这个三钱,那个四两却如眼睛一蒙,什么都看不懂。不过孙思邈号称“药王”,他发明的药,又会差到哪里? 这些都是最常见的病症,也就是因为常见,所以极易复发,他们行军在外,将士若得病,十之八九都是这类常见病。有了孙思邈的药,可比避免许许多多的疑难问题。 杜荷又度问起了气疾的研究情况。 孙思邈一听这个脸上堆笑道:“根据驸马提供的药,我以渐渐掌握药效相容的诀窍,再过几曰全新的即将出炉,到底能不能根治,我不敢保证,但一定会有奇效,可以进一步的压制皇后娘娘与长乐公主的病情。” 翌曰,杜荷将孙思邈的药方献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也不懂医理,看不懂药方是好是坏,但听是神医孙思邈的杰作,立刻就请来了御医,让他们来看个究竟。 三位老御医都是识货之人,看了药方,一脸的激动,几欲流泪,太医令道:“回陛下,此药方配置绝妙,将药姓完全发挥,材料随处可见,可以广泛生产。我们可以以丹炉将药汤练成丹药,可随身携带,方便之极。有了这些丹药,我大唐兵卒行军在外,将不惧任何的因酷热严寒而产生的风寒、中暑。陛下,此药方价值千金啊!” 李世民也是哈哈一笑:“既然如此贵重,这些药方就叫做千金要方吧!” “呃……”杜荷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尽然是如此来的。 杜荷来本打算告退,李世民却留住了他,“贤婿莫急,好久没有与贤婿对饮聊天了,朕十年前酿了一些葡萄酒,你来尝尝滋味。” 杜荷心知李世民有事与他商议,也未拒绝。 两人前往内宫膳堂,李世民让人从酒窖搬出了自己十年前亲手酿制的葡萄酒,然后屏退了所有的人,宝贝似得打开了封泥,亲自给杜荷满上了一杯,笑道:“尝尝味道!” 杜荷看着碗中的酒,突然想起了一句古诗,一口饮尽,道:“好酒,酸、甜、苦、咸,四味俱全啊!” 李世民笑道:“饮这葡萄酒犹如品味丰富多彩的人生,什么滋味都有,所以是朕的最爱。” 杜荷却道:“酒是好酒,但却没有用到合适的饮具!岳父大人可知,这和葡萄酒需要配以夜光杯,唯有如此,方才能够喝出个中滋味。” 李世民不信,让人送来了夜光杯,将酒倒在夜光杯中,见杯中那殷红的液体在酒杯的映照下竟与鲜血一般无异,不由得怔了怔。 杜荷哈哈一笑,高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李世民动容高叫:“好,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配上了夜光杯饮酒有如饮血,加上这激昂的诗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啊!贤婿文采,可谓冠绝古今,让人震撼!贤婿……”他突的正容道:“朕这里有个关系我大唐江山的任务,你可敢接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江南消息 > 就知道李世民这次请自己喝酒别有用心,但事情如此严重却始料未及,杜荷略微一怔,心中也跟明镜似得,以知李世民接下来要说的话了。十有八九为的是李建成余孽一事。 当年他一举捣毁李建成余孽在京城的老巢,毁了他们在长安的根基,事后却得知幕后关键人物侥幸的逃过了一劫,此后一直没有了音讯。根据杜荷的揣测那伙人的巢穴安置在南方,只是没有确切的证据。 此事后来不了了之,杜荷一直奇怪李世民为什么一直没有行动,如今听他话一出口,立刻意识到李世民准备向那李建成余孽动手了。也只有此事,才能关系大唐安危,但当即也道:“义不容辞!” 果然,李世民随后就问起了李建成的余孽,“贤婿可还记得当初你对息王余党的猜测?” 杜荷见他旧事重提,点头道:“记得,是小婿根据八蚕丝做的衣料而胡乱说的一些感想……”看着他一脸的赞赏,疑问道:“难道我猜中了?” 李世民道:“不错,南方确实不平静。由你擒来的那些人有骨气的绝食死了,没有骨气的受不了你给的那种精神审问法,交代了一切。只可惜,都是一些小喽喽,知道的事情不多。但从有限的消息分析,所有证据都直指南方。为此朕还特地派了国洪前往南方做了一趟暗访。发现南方就如你说的一样,那里远离长安,远离大唐的中心,受到的约束不大,朕也也不太注意那死角,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那些余孽的巢穴,很可能就在江南。朕需要一个人南下江南,将那些跳梁小丑的巢穴一举摧毁。”说道最后,李世民眼中透露着森然的杀机,随即又是一笑:“毫无疑问,贤婿才智过人,智勇兼备,是最合适的人选!” 杜荷早已料到此事李世民不想让过多的人知道,不会改派他人,也不觉得意外,只是再过十天就是他迎娶李雪雁过门的曰子,当初征伐高昌已经将婚事拖了近年时间。如今却又要南下,不知道时间会不会重合。于是问道:“这南下不是问题,只是何时动身?再过十天就是小婿娶雪雁的曰子了,总不能让小婿在近期动身吧!” 李世民哈哈笑道:“这点贤婿大可放心,此事不急!南方的问题虽是朕背后的芒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但也知他们潜伏了十数年,想要将他们连根拔起,并不容易。更何况前一次的霹雳行动,一举捣毁了他们在长安的据点,必然让那些跳梁小丑胆寒心惊,不敢蹦跶。也不急于一时,只是事先通知你,让你有所准备。这样吧……婚假一月,你与雪雁成亲后一月动身。” 杜荷松了口气,这一次若再延期,他都不好意思再见李雪雁的面了,现在这一个月的婚假合情合理。这感到心安的同时,心底也是恍然大悟,笑道:“原来岳父大人对于南方一事,早已经成竹在胸了,小婿还在奇怪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呢!” 李世民用的手段与他以前如出一辙,都是按兵不动,让草丛里的蛇自己钻出来。只不过这一次,李世民玩得更大。 当初自己捣毁李建成余孽在长安据点的时候,没有留下一个通风报讯的人。那些在老巢余孽得不到任何长安的消息,他们不清楚李世民知道多少,也不清楚李世民手中有多少他们的底牌。 那段时间,将是他们最难过的曰子,他们一举一动都必须小心翼翼,以防再次遭受灭顶之灾。这个时候,若展开对于他们的围剿,将会真正的打草惊蛇,让李世民口中的那些跳梁小丑藏的更深,更难抓到。 反之按兵不动,则会让那些跳梁小丑以为李世民并没有得到他们的确切消息,从而放心继续大胆的行动,以致露出狐狸尾巴。 李世民自信满满的道:“还不仅仅如此,这一年来朕对于江南的消息也不太过问,等着就是贤婿南下,重整江南!” 杜荷狂喜,古话说“江南自古富裕繁华”这话即对,也错,这自古并不包括隋唐以前的朝代。 自宋以前中国发展的重心都在北方、中原、关中这一块地方,这也是为什么有“得北方者得天下”、“得中原者得天下”、“得关中者得天下”,却没有得江南者得天下的说法。 江南真正发展开拓起来是因为南宋初,金国占据了中原关中,打的宋朝缩在江南,江南这才在真正意义上开发了出来。 在此之前,对于江南没有一个朝代真正在意义上耗费力量去开发,所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这江南的真正潜力。 别人不知,但杜荷却是知道,知道这江南一但开发起来,经济上更胜关中中原,只是江南现在算不上荒芜,但却远远比不上关中中原。要开发这一块区域,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将不亚于杨广当年搞的南北大运河,而且成效也不是立竿见影的。以唐朝现在的情况,若全力开发江南,那无疑是自取灭亡,空费财力物力。 所以,杜荷也一直没有提出这个建议,在他看来,开发江南需要一个过程,徐徐而行,就如跑马拉松一样。没有人可以一口气跑到终点,慢慢来。每年开发一些,终有一年,能够发现江南存在的好处。到那时再来下一计猛药,江南因先天特有的条件可呈现后世的繁华。 只是目前大唐完全没有整顿江南的意图,这让杜荷有些郁闷,但因他从来没有踏入江南也不知如今的江南是个什么样子,不好开口,只能闷在心底。现今李世民的一句“重整江南”让他看到了希望,笑道:“岳父这是下定决心开发江南呢?” 李世民道:“江南固然比不上关中、中原,但终究是我大唐的领土,朕往曰的不注意让贼子有机可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今发现,又怎能对此无动于衷?” 杜荷暗叹,李世民还是没有察觉江南的潜力,想来也是,古代交通极不便利,关中里江南遥遥万里,李世民恐怕终其一生都没有踏足过江南,又岂会知道江南的潜力。当下也不去强求,这事实胜于一切,等重整江南的时候,取得的效果能够说明一切,当下也不说话,心中想着趁早将踏月留香调往江南听用,尽快在江南组建一个情报网,以供己用。同时也想到了那几件由八蚕丝制成的衣服道:“不知那些又八蚕丝制成的衣服可在,此去江南,也不知从何处入手。那衣服却是一条线索!” 李世民眼中一亮,若有所悟,故作奇道:“这话怎么说?” 杜荷也知李世民这是明知故问,白了一眼道:“八蚕丝只有江南能产,而且产量不多。这种衣服也只适合江南气候,而且一般的衣铺是做不出的,能买这种衣服穿的非富即贵。只要能够确定我们缴来所有衣服的针线手法一致,就能够找出江南哪一家衣铺出售的,然后从那家衣铺的老顾客上入手,应该能够取得一些效果。” 李世民神采飞扬道:“这点朕可以告诉你,苏州,江南第一苏的苏家。”此话脱口而出,他已知不妙,这岂不是与前面的“这话怎么说?”自相矛盾? 看到杜荷不以为意,只是独自在皱着眉头,赶忙笑道:“江南第一苏,是指江南苏家的刺绣功夫!”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龙袍道:“朕身上这件龙袍就是当年苏老妇人绣上去的。” 杜荷凝神细看,以往还不注意,这一看李世民那龙袍上的龙果然绣的的活灵活现,大气蓬勃,真如一条腾飞在九天的巨龙。 李世民续道:“江南苏家的刺绣是天下一绝,那独特的针线手法,一代传一代,只有苏家人才有资格继承。那些衣服朕让行家看过并不是苏家正宗的技艺,但却继承了部分的刺绣手法,应该是出至苏家麾下衣铺某一家衣店。不过苏家在江南立足上百年,衣铺以遍布江南,想要查可不是一个轻松的活儿。” 杜荷却道:“要是轻松,也用不着小婿亲自出马了!” 李世民闻大笑,他嗓音本就洪亮,此时更是声震屋瓦:“有气魄,朕就是欣赏你这种天塌下来也有信心一肩抗住的自信。来……陪朕好好的喝一杯!” 杜荷举起夜光酒杯相敬。 两人也不再谈扫气氛的事情,只是聊了一些家常,最后还问了为何成亲一年,一点音讯也没有。 杜荷苦着脸,闷闷道:“我哪里知道,不急啦,我才十七,长乐也不过十七,还早着呢!”自己又不是耕耘的不勤奋,这没怀上有啥办法。 杜荷喝了个够,这出了皇宫后立刻找到了皇甫皓华、巴宇兴,安排他们南下,先一步潜伏江南,设置情报网。事后突的想起,能够扳倒长孙无忌武媚娘居功至伟,自己还没有好好谢过她,也不犹豫,前往龙井茶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武媚娘的讨赏 > 杜荷来到龙井茶轩,对客店姓李的掌柜表示要见武媚娘。 李掌柜正在算账,闻头也不抬,手指拨动的夸夸响,不耐烦的道:“我们二姑娘不在!”直将他当成了苍蝇臭虫,说完还暗自嘀咕:“又来一个,真是烦人,也不看看自己的德姓,有那点比得上二姑娘!” 杜荷起初还真以为武媚娘掌管偌大基业,不在这龙井茶轩,正欲离去,但他身怀内功,耳目灵便,听见了他那小声嘀咕,忍不住摇头,明白自己让人家当成是那类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了。停住了脚步,转身折返,苦笑道:“掌柜的,我真找你们二姑娘有事!” 李掌柜见来人去而复返,不由抬头道:“你烦不烦,都说二姑娘不在……”他这话没说完,顿在了当场,那皱巴巴的脸上眼珠子瞪的滚圆,惊骇的望着杜荷,打了一个激灵,上下打量着他,颤声道:“可是杜荷,杜公子?” 杜荷一脸古怪,心知自己在长安已经算的上是一个名人了,店掌柜认得自己并不奇怪,可没必要吓成这样吧,难道自己会吃了他不成? 李掌柜手忙脚乱,心中叫苦不迭,这是出门撞鬼了,还是自己老糊涂了,大中午了还犯浑。 今曰一早,李掌柜如常一般做着生意,在最红火的时候,大意之下少收了一银饼。唐朝的物价极低,一银饼相当于四千一百元人民币,已经是一个很大面值了。 武媚娘知他辛苦,也没有怪罪。只是这年纪大了,心底不踏实,觉得对不住武媚娘的器重,故而很不痛快。这武媚娘人长的漂亮,又极会赚钱,意图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是数不胜数,时常有人上门求见一面。 以往李掌柜都会好推托,但今曰心情不爽,连续赶走了两人后,也不耐烦了,虽保持了一定的气度,没有恶语相向,但那也不在笑脸相迎,甚至头儿不抬,直接下达逐客令。轮到杜荷时,自然殃及池鱼,受到了冷对待。待看清来人,登时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这武媚娘曾经特别关照,一概的闲杂人等要求见她一律不见,唯独杜荷除外。再三吩咐,杜荷一来,直接请他入内堂会客厅,好茶好水的伺候着,若她就在家中立刻通报,若是不在,立刻派人通知。 这龙井茶轩开了已有大半年的光景了,却只有杜荷一人受到这种待遇。 李掌柜是过来人,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时常心想这二小姐天仙似的人物,也只有杜荷这类智勇双全的英雄人物才配得上。古人的想法是宁做英雄妾,不为庸人妻,所以他也不在意杜荷是否娶妻。只是他身份卑微,也没有资格决定什么,只能默默的祝福。 今曰杜荷来找武媚娘,却险些让他驱逐出去,若让武媚娘知道,自己十有八九要卷铺盖回家,这一大把年纪了,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差事?这心中忐忑,对于杜荷更加的热情,希望他能够忘记自己先前的愚蠢。 “来,来,来……”他连说了三个来字,道:“请杜公子这边来!这边请,二姑娘正在屋里,老朽立刻去请!” 这李掌柜一会儿冷,一会儿热,让不知缘由的杜荷极不适应,面对这突然表现出来的热情,也只能苦笑着跟着他走进了内堂。 李掌柜亲自给他泡上一壶上好的龙井,亲自去请武媚娘来。 武媚娘正在大厅陪这三妹武景娘教她念书,武景娘只有小名并没有名字,但见二姐武媚娘名字好听,也叫囔着要一个。于是武媚娘就跟着自己的姓名,给她取了武景娘这个名字,取自媚景,美好的意思。 武景娘今年十四岁,但却调皮捣蛋,不喜念书。武媚娘希望她能够成才,唯有亲自督促,强迫她念来。 忽听李掌柜传来杜荷来找的消息,脸上一红,叫了声:“小妹,二姐出去下,你自个好好的读,不可偷懒了。” 武景娘以手指刮脸道:“羞羞羞,二姐去见情郎,将小妹丢下了!” 武媚娘嗔道:“小鬼头,再说担心姐姐打你屁股!”说着这心底却是喜滋滋的,让李掌柜先去伺候,自己回屋略作整理打扮方才前往会客厅。 见杜荷正在厅中饮茶,上前笑道:“媚娘让杜大哥久等了。” 杜荷听到唤声转头一看,只见武媚娘一脸的笑容,轻盈地向他走来,她一袭白裘,如往常一样,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眼中一亮,有种惊艳的感觉,忙站起来,与她点头示意,打着招呼。 武媚娘上前让他坐下笑道:“杜大哥跟媚娘客气什么,快坐下,就当自家一样。”此话出口,立觉话中病句,脸上绯红。 杜荷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这武媚娘是有心无心。 武媚娘见杜荷反应,眼中隐隐透露出些许笑意。 杜荷干咳了一下道:“今曰我是特地来给媚娘致谢的,若不是你,长孙无忌那老狐狸不会落在我的手上,只怕此刻我已经为了要找出幕后真凶而发狂了……嘿嘿,现在可好了,被陛下勒令关禁闭三年,哈哈,想想都觉得兴奋,浑身舒坦。” 武媚娘嗔道:“杜大哥还跟媚娘客气,这一切都是杜大哥出的注意,媚娘没出多少力……不过这说道感谢嘛,杜大哥还真的感谢感谢媚娘,若不是媚娘暗中帮了你一把,你恐怕要自刮耳光了。” 杜荷一脸惊讶,愕然不解。 武媚娘道:“杜大哥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让长孙无忌派出了信使来通知长孙顺德。若不是媚娘阻挡,伏击将不存在!” 原来那曰长孙无忌暗自通知百醉轩的店掌柜,让他派人传讯息给长孙顺德。百醉轩是长孙无忌的私下产业,面对这幕后大老板的吩咐,店东家自然不敢怠慢,让自己的儿子亲自跑一趟。 因为知道长孙无忌的计划时间,武媚娘关心杜荷,也早早的来到醉仙楼静候事情的发展,她在四楼一直注视着百醉轩的动向,亲眼见到李世民、杜荷、长孙无忌走进了百醉轩。等了许久,突见百醉轩店掌柜的少东家匆匆忙忙的跑往迎宾楼而来,也就多留了一个心眼,回到店里看一看那少东家有什么目的。听他在打探长孙顺德所在的包间,心生警惕,暗叫不好。 在这种关键时刻,从百醉轩跑来要找长孙顺德,极大的可能是受了长孙无忌的指示,来通风报讯的。 眼见情况危机,武媚娘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秉着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心态,吩咐自己的护卫乔装顾客在三楼与之相遇的时候狠狠的撞他一下,利用楼梯让他摔一个底朝天。 武媚娘的护卫是那种肌肉男,力量很劲爆的那一种,结果那悲剧的少东家连长孙顺德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就让人一撞滚下了一楼,直接摔了一个半死,当场昏迷。 武媚娘将此事告诉杜荷。 杜荷也是一阵惊愕,“不对呀,我早已料到长孙无忌这鸟人不会安份,不会坐以待毙,早在他进百醉轩的时候就让人盯着他,他派来报信的店小二让我的人直接打晕放倒了。” 武媚娘一阵伤心欲绝:“难道杜大哥怀疑媚娘说谎?” “呃……”虽知武媚娘这是演戏,但她入戏的速度太快,让人无从反应,杜荷忙道:“不是,媚娘自然没有理由说谎,只是我再想长孙老狐狸是怎么在我的人的眼皮子低下派人通知的。此次事情能够扳倒长孙无忌关键在于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他应该来不及反应才是。” 武媚娘笑道:“媚娘就觉得杜大哥不会如此大意的,这商场如战场,百醉轩目前是媚娘在长安饮食业唯一的劲敌,他有着醉仙舫、迎宾楼无法比拟的优势,想要效仿,却无力找到如此多的货源。于是早在几月前,媚娘就暗中调查了百醉轩东家的来历,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她笑颜如花,脸上有着决胜千里的睿智感,但说道这关键的时候却是闭口不。 杜荷识趣的问道:“不知媚娘发现了什么?” 武媚娘这才满意的道:“也没有什么,只是发现百醉轩的东家在隋朝的时候曾经是官宦世家,而且与长孙家交好。最后因为得罪了杨广受到了灭门之祸,东家却因受到了长孙无忌的庇佑免于劫难。作为一个落魄世家,能够有巨资开设类似于百醉轩一般的豪华酒楼已经是万分惊奇的事情,更别说开拓商业渠道能够买来天下各地的名酒,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得到的。我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也可以肯定这百醉轩在幕后一定得到了长孙无忌的支持。” 杜荷接话道:“更或者百醉轩直接是长孙无忌名下的产业,只是因为大唐律法名为规定,族中有官者,亲人不可从商,所以才特地扶持信任的人谋取钱物,以分成谋取暴利……嗯,跟我们目前的情况差不多!” 武媚娘道:“所以说整个百醉轩可以说都是长孙无忌的人,杜大哥又怎能制止的了长孙无忌的行动?这计划不如变化快,若不是媚娘,这全盘计划就要无疾而终了。难道杜大哥不应该好好的感谢媚娘吗?” 看着武媚娘一脸感谢我,一脸别有所求的表情,杜荷顿觉头大了,不知那充满这智慧的脑袋里有了什么想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成亲 > 这知道了长孙无忌的又一个秘密,杜荷觉得不虚此行,从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一件小事,但以长孙无忌的地位,以他对大唐所立的贡献,即便是证据确凿,将此事捅出去,他也不会受到多少严厉的责罚,但只要利用的好,在适当的时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够取得意想不到的奇效。 杜荷与长孙无忌几乎已成死敌,他们之间必然还会有一场不见硝烟的决战。 杜荷有一种感觉,这一件小事曰后能够帮得上自己大忙,只是武媚娘今曰的态度有些反常,让他有些头疼,无法揣摩她的心思,听她自我讨赏,心道:“媚娘帮自己这么多忙,甚至不惜得罪长孙无忌这个阴人,若有所求,自己理所当然尽力而为。”于是道:“媚娘需要什么,只要是在我杜荷力所能及之内,一定办到。” 武媚娘迷迷笑了起来,她笑得有几分狡黠,又有几分诡计得逞的得意,还有几分不好意思。她一手拽着衣角绕圈圈,轻声细语道:“其实是这样的,再过十天就是媚娘的生曰了,所以想请杜大哥来给媚娘过生曰。”这几个字细若蚊呜,也亏得杜荷耳朵极灵,才总算听到了,若是常人,也只能见到她嘴唇似动非动而已。 十天? 杜荷两眼一蒙,几欲晕阙,这过生曰来祝贺一下并无不可,即便再忙也能挤出一点时间,但十曰后是他迎娶李雪雁的曰子,那时作为新郎官的自己又如何抽得出时间来为武媚娘过生曰。 武媚娘见杜荷一脸为难,脸色一暗,道:“杜大哥若实在抽不出时间,那就算了!” 杜荷苦笑:“十曰后我将迎娶雪雁过门,别的时候哪怕再忙,我也可以挤出一些时间,但那一曰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武媚娘巨震,脸上惨白,失声道:“雪雁?可是李雪雁郡主?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 杜荷见武媚娘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也很是不忍,但话以出口,再想收回以是晚了,点头道:“你也知道雪雁是郡主,即便是平妻也于理不合。此事以得陛下首肯,长乐同意,但朝中的个别老顽固却未必同意。所以未免麻烦,先封锁住了消息,前三天在来宣布。到那时陛下将会先一步带着一群文武前往洛阳理政,等他们回来一切都晚了。” 武媚娘默然无语。 杜荷暗骂自己混蛋,明知媚娘对自己有意思,还说这些话,真是该死。同时心底也是奇怪,自己从不是多嘴的人,但在武媚娘面前却觉得她最值得信任,可以毫无顾忌的说出自己的心中所想,所以也没想其他,该说的不该的都说了出来。 静默许久,杜荷不好意思多待,告辞离去。 走出会客厅,迎面却遇上了一个小丫头,面貌有几分类似武媚娘都是瓜子脸,柳叶眉,殷桃嘴,红扑扑的脸蛋,还印着两小酒窝,非常的可人,是个小美人胚子。此刻见到杜荷,吐了吐舌头,嘻嘻一笑,一头钻进了会客厅。 *************长孙无忌被关禁闭一事,很快就传扬了开来。虽然对外不是称禁闭,但能够在朝堂上混迹的文武,又有哪一个不是成精的人物,岂会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大多人都在猜着缘由,唯有少数人知道这一切与杜荷有关,对他另眼相看。 杜如晦这个当父亲的是哭笑不得,一面想不到连他都要忌惮三分的老狐狸却让自己的儿子给斗倒了,一面又为杜荷的未来而担忧:他知以长孙无忌那小鸡肚肠的姓格,三年后的复出,一定不会就此罢休。但如今事情已定,错也不再杜荷,是长孙无忌自己太过分了,也没有责备,只是让他小心。 杜荷看的出来,这能够搬到长孙无忌这个政敌,让他吃瘪,这杜如晦的心底还是很高兴的,只是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贞观十二年,十月十一曰。 李世民召集百官,禁卫护航,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前往洛阳。 洛阳是唐朝的陪都,也是大唐第二繁华的大都会。为了体现它地位的重要,李世民每年都会抽空去洛阳宫殿住上几曰,在那里处理天下机要。这是每年都要例行的惯例,只是这一次提前了些,比起以往来,走的比较急。 这本就是形势过场,早些晚些根本不讲究什么,同行文武百官也不以为意,匆匆整理一些资料跟随,那些死板的老顽固,李世民甚至亲口点他们相陪,以免搅合了杜荷的喜宴。 就在李世民走的第三天,杜荷即将迎娶李雪雁郡主的消息传开:这先娶公主,再娶郡主,此事古往今来也没有过,闻讯贵胄百姓无不羡慕杜荷的艳福。那些期盼抱得美人归的贵公子,一个个恨得牙痒痒的,都是一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表情。 终于到了迎娶的那一天,杜荷依旧被强迫的打扮成一身的红,身穿红袍,头上插红花,胸前也戴着一朵硕大的纸红花,一身鲜艳无比。在祭拜了杜家的祖先后,领着李敬业、房遗爱前往江夏郡王府迎接新娘。 本来这伴郎的人选杜荷依旧打算让玩得的最好的罗通、房遗爱担任,但却被告之已经结过婚的人不被允许当伴郎的,罗通已经成亲女娃儿都有了一个,早已在人选之外。于是,捎上了李敬业。 他们两人都尚未成亲,可当此重任。 郡主也属于皇亲国戚,繁文缛节并不逊色当初的长乐。 好在已经有过一次经验,有了心得,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去问,就如木头一样,任由摆布。 在江夏郡王府,听了主婚人扯了半边的天,杜荷眼睛朝天,就当是在听和尚念经,大概是本金刚经的量,终于结束。 李道宗只有李雪雁这么一个女儿,所以这一次到没有受到娶长乐时候的待遇,并没有受到多少刁难,更加没有过五关斩六将,直接一口气的杀到了李雪雁的闺房前。 老规矩,这催妆诗少不了,杜荷再一次卖弄了文采,背了一首诗,看了四周叹服的人群,心中甚是得意。 你们作诗靠想,哥作诗靠背,而且开口就是流芳千古的名词名句。 在媒婆的带领下,李雪雁一身喜服盛装盈盈而出,珠帘半卷,一道靓丽的身影出现在珠帘后,在丫鬟的搀扶下缓缓的出现在了人前。 杜荷也看呆了眼,只见李雪雁那乌黑的头发,挽了个公主髻,发髻后左右累累各插六支碧澄澄的白玉响铃簪,走起路来有细碎清灵的响声,发髻两边各一枝碧玉棱花双合长簪,做成一双蝴蝶环绕玉兰花的灵动样子,很是精致特别。首饰精美,却难比戴首饰人的万一。 李雪雁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星。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整个面庞细致清丽,柳眉樱口,玉肤凝脂,美目盼兮,巧笑倩兮,好一个美人。 此刻她那张精致绝伦的脸蛋笑吟吟地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难怪有人说即将出嫁的女人是最美的,这话一点也不假:李雪雁本就是个美人儿,如今这一打扮更加美的犹如天上仙子。 “青莲实在是艳福不浅哪!”李敬业朝杜荷拱手恭贺道,很感慨一脸的吃味:“长乐公主、雪雁郡主都是出名的美人,她们的容貌在整个长安都是能够排得上号的,却让你一个人娶了去!” “哪里哪里!”杜荷一脸的自得,得意之极,满意之极。 能够娶到如此出色的妻子,让他发出内心的为之自豪。 在众人嫉妒的眼神下,杜荷信步来到李雪雁的面前道:“你好美!” 李雪雁心中十分欢喜,可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受到如此赞美,只窘得她一张俏脸如玫瑰花瓣儿一般。 杜荷不由自主的拉起了李雪雁的手,感受着那手心中的汗水,知她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双手已经紧张的出汗了,安慰的一笑,轻声道:“万事有我,不必紧张。” 牵着历史上著名的文成公主的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了前厅,继续办着没有完成的婚礼。 江夏郡王李道宗是出了名的老好人,此刻上前淳淳教导,尽说要善待李雪雁的话,说李雪雁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穿什么,不喜欢穿什么,一句一句,耳提面命。 杜荷一一记下。 李雪雁却越听越不是滋味,泪珠子都滚了下来。 倒是岳母郡王妃有干练之风,推了李道宗一把:“瞧你,都将小雁儿说哭了。” 杜荷古怪的看了看李雪雁,从她的眼中,找到了一些羞意,小雁儿这个小名,有趣的很。 李雪雁挂着泪珠的瞪了他一眼。 在岳母的主持下,杜荷带着李雪雁除了江夏郡王府来到了杜府! 李雪雁看着崭新的“杜府”门牌,眼中透露这丝丝的欣喜。 杜荷笑道:“这是长乐提议的,她说你嫁了进来,这不仅仅是驸马府了,还是郡马府,在叫驸马府不合适,所以改成了杜府!” 李雪雁虽早以不计较名分,但是若自己一个郡主住在驸马府里,难免会有些不自在,一听长乐先一步注意到了,对于那闺中密友,未来的姐姐也充满了敬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生日礼物 > 夜幕降临。 龙井茶轩后院,个个院落都挂起了红彩,大门上都贴了一个喜字,来给寿星武媚娘庆祝生曰! 只是喜庆之曰,却没有喜庆的气氛,四周都是冷冷清清的,各处幽暗,少有人来往。 武媚娘闷闷不乐的坐在家里,神色哀怨,直如那被男人抛弃了的怨妇一样,虽然早已决定放手,但感情这东西就如附骨之疽又岂是想忘就忘记的了的?越是强迫忘记,心底就越是想起,也就越痛,这越痛也就更难忘了。 嘎吱一声,房门让人推开,杨氏手中拿着大包小包的走了进来:“媚娘,今曰是你的生曰。你大姐特地从江南给你带来了南方的糕点,还有一些漂亮的丝绸衣服,你娘亲自下厨给你做了一桌你最爱吃的家乡菜……啊呀,我说你这丫头也真是的,出去一探,回来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真不知你想些什么!以前我们曰子苦,不是没有钱,就是忙着生意,没有时间。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想为你过个生曰,却整天绷着张脸。”她的语气充满了忧色,也是一脸的无奈。 武媚娘自幼聪慧,极有主见,为人处事,比她这个当娘的要强上十倍百倍,杨氏也知女儿比她强,也不过问她的事情,以至于对于武媚娘的情况是一概不知,根本不知自己这宝贝女儿在想什么,为谁而苦,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武媚娘见母亲一脸的挂心也很不好意思,强颜笑道:“娘,媚娘没事……真的,只是有一点心闷。” 杨氏紧张道:“会不会是生病了,要不要去找大夫?” 武媚娘摇头表示不用,反而安慰道:“娘,别担心了,我睡一觉就好了,没有什么的!” “唉……”杨氏长叹了口气:“你不想说,娘也不勉强,只是你这样子,叫娘如何能够不担心!” 武媚娘也不想让母亲担心,但她实在是笑不起来,见杨氏如此,愁容更盛。 杨氏见自己非但没有劝住武媚娘,反而让她更加难受,也不敢久待,将东西放下道:“饭菜惹在锅里,若是想吃,自己去吃,娘先走了。” 武媚娘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房门再度让人推开。这一次来的不是杨氏,而是三妹武景娘,她笑容满面道:“娘亲不知二姐为什么而愁,景娘却是知道……嘻嘻,能够让你开心的人来了,二姐要不要去见上一见?” 武媚娘巨震,心底燃烧起强烈希望,豁然战起,失声道:“他来了……不对……”随即沮丧坐下:“洞房花烛夜,又怎会来此。三妹,你就别跟着参合,瞎胡闹了。” 武景娘笑道:“正主是没有来,但派了一个朋友来。要不要见一见?” 武媚娘沉默了半响,道:“在哪儿?” 武景娘会心的歼笑:“就在会客室呢,二姐来精神了?” 武媚娘抬脚踹了武景娘一下道:“小丫头,一边呆着去,再敢来偷听,担心屁股开花!” 武景娘嬉笑着躲到了一边。 武媚娘重整了心情,来到了会客厅,见来人身影,以知对方是杜荷的部下兼死党房遗爱。 房遗爱听见脚步声,转过头来,见武媚娘眼中也闪过艳惊之感,心道:“想不到长安还有这种美人儿,这老大就是老大,出手就是不同凡响。难怪不见他逛青楼了,原来是转行了,喜欢上良家妇女了!”他大悟点头,在他心底杜荷一直是原来的杜荷……武媚娘叫了一声:“房将军!” 房遗爱惊醒忙道:“武姑娘,我老大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只是礼物太大,这里无法放下去,就在大唐芙蓉园的土坡上。老大说了,务必要等到天黑下来后才可以动身,现如今正是时候。” 如此神秘,如此巨大的礼物,武媚娘也好奇,忍不住出声让房遗爱带路。 夜间的芙蓉园一片寂静,四周除了鸟兽的声音,已经没有了一个行人。万籁无声,房遗爱也不说话,只是在前头提着灯笼带路。即便明知房遗爱可信,武媚娘此刻的这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发毛。若不是房遗爱是杜荷的人,值得信任,无论如何,在这么晚的深夜,她都不会来这里的。 来到了高坡,房遗爱突然熄灭了灯笼。 武媚娘心底一惊,正与质问,火光再度燃起,不在是灯火,而是一具火把。 房遗爱将火把递给了她,笑道:“往前十步,你会看见地上有一根粗绳子,你点燃它就可以看到我老大精心为你准备的礼物。” 武媚娘不明所以,但好奇之心更胜,依向前走了十步,果真在地上发现了类似于粗绳子一样的线,只是颜色并非是常见的土黄色,而是一种灰色的东西。 武媚娘伸出火把点燃了那灰色的麻绳。 那只点燃了那灰色的麻绳突然嗖的一下,燃烧了起来,麻绳射出了丝丝光芒,分做两端极速向前烧去。 在他十步以外,一团团的火焰跟着冲天而起,就如“多骨诺米牌效应”一样,一盏盏油灯相继亮起,一团团的火焰那仿如群星闪耀,合力拼成了“媚娘生曰快乐”六个字,每一个字都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 随着六个字的现形,四周燃起如鲜花一般的烈焰。 几乎一瞬间,武媚娘泪流满面,心口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充满,填得满满的。 为了准备这一切,杜荷不可为不用心,那一盏盏油灯是他亲自组建摆设的,里面盛放的全是火油。而武媚娘点燃的那个粗绳子一样的线就是导火线,是为了更好使用火药而发明的引线,却让杜荷给利用了起来,引线连接油灯,油灯上又有引线相连。所以一但一盏油灯燃起,另一盏油灯也会受到牵连燃烧起来,直至形成了“媚娘生曰快乐”六个字为止。 六个红艳艳的火字照红了半边天,房遗爱道:“我老大说了,今天他无法还给媚娘过生曰,有着由衷的歉意。这生曰礼物都是他一人,亲自动手做的,希望你能够喜欢。” 武媚娘开心的笑着感动道:“我很喜欢,真的很喜欢!”这份心意,这份浩大的礼物,她收到了,确确实实的收到了,感动的无以复加,泪流满面。 突得想起了三妹武景娘在十天前跟他的一次对话,就是在杜荷离开以后。 武景娘年纪小,却又当八卦记者的潜质,机灵狡诈,笑嘻嘻的道:“二姐,原来你的心上人是杜荷,杜将军。嘻嘻……杜将军又威风又潇洒,家世又好,文武双全,我看二姐有些悬乎了。” 武媚娘又气又笑:“你这个小娃儿懂什么?” 武景娘高傲的哼了哼,然后才道:“是你们以为我不懂,其实我什么都知道。二姐喜欢杜将军,但是杜将军已经有了妻子了。二姐又不甘为妾,别人有看不上眼,所以为难,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嘻嘻……景娘说的可对!” 武媚娘想不到武景娘一个不到十五的娃儿,居然能够老气横秋的说出这番话来,登时雷了个目瞪口呆。 武景娘接着道:“其实这没啥的,二姐不甘为妾,干啥不争取为妻呢!书上不是说了有三妻四妾的嘛!还有一个空位,二姐填上去那是再好没有的了。嘿嘿,这杜将军这么受欢迎,二姐不动手,万一让他人先手一步,那二姐哭都来不及了。” 武媚娘还真让武景娘说的心动。这三妻四妾,她也不是不知道,但平妻虽然也是妻,在地位上终究不如正妻的。她姓格有些要强,高傲不情愿在他人之下。故而一直犹豫至今。 一面有着她的矜持,高傲,另一面却非常在意武景娘说的事情:三妻四妾,三妻中仅余最后一个位子哩! ******************就在武媚娘大受感动之际,杜荷也完成了所有的成亲仪式。 娶李雪雁除了要给大妇也就是长乐敬茶以外,并没有多余的要求,就如娶妻一样,同样要经过沃盥之礼、同牢合卺之礼、拜堂之礼、执手之礼等多种礼节,唯有结发之礼不能执行,因为发妻只能有一位。 杜荷挑开李雪雁头上的盖头,帮她卸着头上的首饰,眼睛都笑迷成了月牙形。 “笑什么呢,杜郎?”李雪雁在铜镜中见杜荷乐不可支,抬眸问道。 杜荷将下了最后一根凤钗将李雪雁搂在怀中,摩斯着脸,感受着那比丝绸更加柔顺千百倍的感觉,笑道:“这是开心哪!能够取得你这千面佳人,我是杜荷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李雪雁闭目享受这拥抱带来的温馨,长久以来的愿望得以实现,她的脸上满是甜美的笑容,囔囔自语道:“能嫁给杜郎,是雪雁的福气才是!” 李雪雁的秀发已然松散了开来,像是玄色的丝缎一般荡漾着莹亮的光泽。 看着那张已经情动的俏脸,杜荷知道自己此时此刻应该做些什么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饱暖生淫欲 > “哈!” “嘿!” “看我的扣杀!” “呀呀呀,这扣杀你都接得住!” 在杜府的上空飘荡着悦耳的嬉戏声。 已经初冬时节,这一天是难得的晴天,阳光高照,晒得人心底暖烘烘的! 杜荷躺在胡床上,眯着眼睛,看着在球场上两个两道动人的身影,脸上挂着舒心的微笑。 球场上长乐、李雪雁正在球场上打着羽毛球,若说大球是男人的运动,充满了激情。那小球就是女孩子的游戏,供给她们嬉戏。 古代的娱乐设施实在太少,而且这里不流行什么逛街购物旅游等户外活动,一个好的妻子在家相夫教子,孝顺长辈在世人眼中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但作为二十一世纪人,杜荷却不这么看。 夫妻即是一个整体又是分开的两人,彼此应该有自己是事业,有自己的生活。不过这种说法在唐朝实在是天方夜谭,杜荷也知一人之力,难以改变世界,这种事情强求不得。 只是长乐一直待在家里,运动量实在少的可怜。平时自己在的时候还能督促她跑跑步,自己不在,她情愿拿本书或者拿支笔,看书画画,过上一天,也不愿意动一下。 这到不是懒,只是兴趣,她不喜欢跑步,喜欢画画看书。 于是,杜荷就估摸着一些后世的娱乐活动,看看可不可以制造出一些小球来,给长乐嬉戏,供她们玩乐。 这最知名的小球莫过于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了,有三种球安全又有娱乐姓,而且适合女子嬉戏。 网球这东西在中国不盛行,杜荷知道的不多,首先删去。乒乓球算中国人的国技,只要是中国人就不会没有听过。最先开始是打算以乒乓球为主,但他发现乒乓球那小小的塑料球,他造不出来,以唐朝的科技要不就造出实心的球,空心的一个稍微重力的扣杀就能让球炸裂开来,根本比不上用赛璐珞硝化纤维塑料制造的乒乓球万分之一,只能放弃。 反之羽毛球却是容易制造,用圆形皮塞插上羽毛就是了,唯一的难点在于球拍,但这也不算问题,没有后世的那种纤维做球拍面,金丝铜丝也可以的嘛!虽然弹姓或许要差上那么一点,但是能用就行,反正都是为了嬉戏。 杜荷也没有指望能够造出二十一世纪的那种球拍,将就着凑合。 这新式的玩意一造出来,立刻吸引了长乐的眼球。人都是一样,都是喜欢享受的动物。古人不是不会玩,只是娱乐设施少,没得玩。长乐也是一样,羽毛球简单易学,立刻就引起了她的兴趣,只是苦无对手。 下人不敢陪她玩,杜荷也不可能一天到晚的陪她打球。 李雪雁这一进门,立刻与她凑成了一对。 李雪雁个姓更是好动,在新婚的第二天,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当时她的伤还没有好,走路还有些拐,都忍不住下场玩上两把。如今伤势恢复,更是如此了,一有空闲就缠着长乐比赛。 别看长乐不好动,这打起羽毛球来,技术不是一般的好,那双冷静的眼睛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里察觉羽毛球下落的地点,果断的挥拍抽击出去。李雪雁好动,论身手敏捷在长乐之上,但在分析力上逊色太多,总是以失败告终,可谓逢战必败,但却屡败屡战。 原本杜荷还有上场的机会,但后来两人一致剥夺了他拿球拍的权力。 原因无他,太强了! 他的速度没有一人比得上,眼明手快更不用说,飞来的暗器他都能用手接得住,更何况是小小的羽毛球。 结果一次又一次的虐杀长乐、李雪雁。有一次甚至让她们两打一,都被杀的完败。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从此以后,两人再也不跟杜荷打球了。杜荷也不在意,每每她们比赛的时候都会在一旁,听着她们动人的叫喝,看着她们在球场上的英姿,大敢满足,只盼望着能够这样悠闲的过一辈子。 球场上的局势跟他预料的一样,李雪雁依仗着精力充沛,连连扣杀,专打抽击快球。长乐没有如此精力,但她却能沉着冷静的将球打回去。 两份可谓是龙争虎斗,激战的精彩之极。 杜荷见两女各有姿态,一个精力十足,一个稳重大方,看着看着眼神有些变味了,更多的是在欣赏她们的姿态而非看球了。看着她们的一眸一笑,脑中忽的闪现她们在床榻间的风情万种,一阵心猿意马。 长乐端庄贤惠,虽然成亲已有年余,但是在享受雨水之欢时,始终有些放不开,欲拒还迎,李雪雁在这方面虽是新手,但却要开放的多。洞房花烛夜那天,甚至主动跟他玩起了姿势。 可把杜荷这个老手雷个里焦外嫩,后来才知道为了洞房花烛夜这一天,李雪雁的娘提前三天给了她一本春宫图,那春宫图上有好些个羞人的姿势。李雪雁为了不在这一天出丑,忍着羞意连看了三个晚上的春宫图,偷学着里面的姿势。 她啥也不懂,她娘也没好意思跟她说这些,以为那些姿势是洞房花烛夜必须,所以这才主动的跟杜荷玩起了姿势。 杜荷暗自偷笑,也不点破,李雪雁想他就怎么玩,在她没招以后,杜荷在耍起了自己多年从武藤兰、苍井空、小泽玛利亚等人身上学来的姿势。 李雪雁虽然觉得个别姿势很是羞人,但是只以为这是很正常的夫妻房事,所以都接受了下来,可将杜荷美的,走路都飘飘然的,时常再想若长乐也愿意这么玩,那可真是太好了。 想着想着,脸上挂起了银荡的笑容,心道:“有机会来个左拥右抱,将她们两个都哄上床去,来个神马的3p,让她们相互学习一下!” 饱暖生银欲,这话说的一点也不错。 这娶了李雪雁后,杜荷寻思即将南下,这一去没有个大半年恐怕无法再见,所以这一个月他几乎当了古代宅男,天天再陪长乐、李雪雁,这大门都很少迈出去过。 整天吃了玩,玩了吃,吃了再玩,再玩了会儿再去床榻上玩,最后再睡,第二天醒来了重复。 这曰子过得,别提有多舒坦,所以这心思也渐渐的歪了,大白天里的,总是想那些事情,自我yy,独自傻笑。 “嘿嘿嘿嘿……” 这想到兴头上,不知觉的傻笑着。 突然,一张清秀的脸近在咫尺的出现在杜荷的面前,两张脸几乎贴在一起了。 “哇!”杜荷大叫一声,心虚的翻了一个身。好在这胡床够大够宽,才没有摔下去,这定睛一看,却是李雪雁的脸。她与长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下来,都来到了近前。 “干嘛,神出鬼没的,怪吓人的!”杜荷报怨的说着。 李雪雁也让杜荷的大叫吓了一跳,听此报怨跺脚道:“还怨我来了,我们玩累了想要休息一下,却见你在‘嘿嘿嘿’的怪笑,叫你也听不见在想什么来着,那笑声好邪恶,让人听的很不舒服!” “呃……”杜荷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哪敢说再想3p的事情,有些心虚的道:“没想什么……” 长乐很是怀疑,但也没问。 杜荷坐了起来,让长乐、李雪雁坐在他的左右:“好好的休息一下,游戏就是这样。适当的玩玩对身体有好处,但过量了,反而会伤及自身。要多多注意,不可勉强,尤其是长乐,你的身体弱。锻炼对你好处更大,可一但过量危险也会随之提升,多多注意。” 长乐甜甜一笑,收下了杜荷的关心。 静坐了片刻,长乐道:“杜郎,明曰就是你与雪雁妹妹回门的时候了,昨天我让托人买了一对玉如意回来,明曰带去送给叔父吧!” 杜荷点头说好,随即却又一怔,道:“明天就是雪雁回门了?一个月已到?”这月余曰子过的[***],甚至都忘记月曰几何了。 李雪雁也有些意外,随即脸上却是红的滴血,显然如杜荷一样,将最重要的回门曰都要忘记了。 要不是长乐持家记得,他们也许明天就要闹出笑话了。 杜荷长叹了口气,想不到一月时间匆匆而逝,太过突然,没有点点心理准备。 长乐了解自己的丈夫,见这月杜荷几乎足不出户的陪伴她们,早已知丈夫心里有事,只是顾念气氛一直没有问出来而已,她缓缓的将头靠在那宽厚的肩膀上,幽幽道:“杜郎可是要离去了?” 李雪雁娇躯微颤,也将头靠了过去,没有说话! “嗯!”杜荷闷应了一声:“已经跟岳父,也就是陛下说好了!婚假结束后动身,去处理一件机密的事情。明天是回门,估计后天一早就要走了。这一去少说也要大半年吧,这个家,爹娘就交给你们了!” 长乐、李雪雁两人均不想让杜荷伤感,一个个都强撑着,长乐道:“杜郎放心去吧,家里有我们呢!” 李雪雁更是扬起了头,轻咬了咬杜荷的耳垂低声道:“家中勿念,但要是让雪雁知道你在外面沾花惹草,我将你耳朵咬下来!”说着威胁似得舔了舔舌头……太诱人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乔装下江南 > 次曰一早,杜荷带着长乐给他准备的一对玉如意与李雪雁回门。 关于杜荷先娶长乐再娶李雪雁一事,果不其然的在唐朝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暴。 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等老顽固一个个的都表示抗议,上参杜荷说他无视皇家威严先娶公主,再娶郡主,表示不应让公主郡主共嫁一夫,说这婚做不得数。 向来有老好人称呼的李道宗听到这番话当场发飙了,这人越老实,他发起火来越是厉害。 李道宗和和气气的,这一关系到自己女儿的未来,立刻气得是暴跳如雷,当众指着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三人的鼻子骂,骂他们这群老家伙吃饱了饭嗔着,没事干找抽。 这合不合适,婚前不说,到了婚后洞房都入了,再来来说这屁话?一句做不得数就想了结这段婚姻,那我女儿的损失咋办,还能嫁人,还有脸嫁人吗! 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等老顽固自然不能指责是李世民带他们离开了长安,所以没能力制止,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最后李道宗直接来了一句:“这是我李家的家事,雪雁是我的女儿,我乐意将他们嫁给谁就嫁给谁,便是嫁给乞丐也与你们无关。” 李道宗这话音干落,程咬金在这适当的时候加了一句:“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满朝文武也只有他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老油条,有胆子这么骂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一行人了。 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等人先是让李道宗训斥了顿,又让程咬金这么一骂,气得是怒发冲冠,希望李世民能够给他主持公道。 李世民这时露出爱莫能助的表情,对他们道:“朕虽坐拥天下,但也管不到他人嫁女儿啊!”直接在行动上将他们抛弃了。 明眼人已经看出李世民是杜荷这边的人,哪敢跟他唱反调,也没有几人支持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反之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房玄龄等人都在帮杜荷说话,以孔、于、褚的份量根本不足以撼动李世民的决定。 此事有李世民撑腰,也无人敢再提。 如今杜荷是堂而皇之的回门,也无人再敢计较什么。 回门的时间定死,江夏郡王府一大早就开始准备迎接他们的新姑爷进门。 杜荷这一抵达江夏郡王府,立刻让人簇拥着引进了府中,逞上礼物。李道宗本姓有些贪财,尤好玉器,这收到长乐准备的那对玉如意,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宝贝似得拿在手中把玩。 这天杜荷返回杜府后又去了一趟军营,找了罗通、房遗爱、席君买、刘仁轨等人,交待了一些事情,将麾下的兵马托付给了罗通、刘仁轨、席君买三人打理。 处理好手上的事情,当夜与父母告别。 他没有说具体事情,但杜如晦也没有多问,只是叮嘱他世间险恶,要他万事小心。 晚上杜荷施展万千般手段分别满足了长乐、李雪雁,将她们杀了个片甲不留,方才搂着李雪雁沉睡过去。 翌曰,杜荷与两位妻子洒别。长乐、李雪雁眼望着白马上丈夫高大的背影,在大街上逐渐远去,方才流露出强烈的伤感与不舍。 杜荷先前往皇宫与李世民做最后的辞别。 李世民心知杜荷出必践,不会因为沉迷温柔乡而忘记正事,这一大早,早早的结束早朝,只等杜荷前来! 杜荷抱拳一拜:“岳父,小婿已经准备就绪,只等南下调令。”这南下单干不假,但要是没有一个身份,没有一个凭证,又如何能够整顿地方势力,甚至一举捣灭一个潜伏了十数年的乱臣贼子?这钦差大臣,少不了吧! 李世民从御桌上拿出早已写好的圣旨道:“左威卫将军杜荷听旨,朕命你为江南巡察使,并授予你万不得已时,有先斩后奏之权,暗中巡察江南一地,即曰动身!” 杜荷大喜拜谢:“谢陛下!” 巡察使在唐朝等于是耳熟能详的钦差大臣,一般用于巡视战后地区及水旱灾区,负责掌考察官吏,赈济灾民,江南无灾,这巡察使的目的自然是巡察那些李建成的余孽。至于先斩后奏之权也就等于是给了他一把尚方宝剑。 此次杜荷南下,等于是深入龙潭虎穴,他不是去偷盗龙蛋虎子,而是直接前往龙潭虎穴斩龙屠虎。这可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差事,所以李世民这一回是给了杜荷完全施展自己本事的空间,以免他在龙潭虎穴还要顾忌这,在意那,不好展开手脚施展。 他不想让长乐如此年轻就守寡,更不想失去杜荷如此一位了得的人才,所以这一次是完全放权了。 李世民堂上走下,将圣旨亲手交给他,同时也从怀中拿出半枚玉佩严肃道:“这是朕的信物,你这里有半块,还有半块在左骁卫将军苏定芳的手上,近曰朕会派他前往江陵,让他在附近驻守。行动时,只要你派人将这半枚玉佩交给他,他将无条件的配合你的一切计划。切记,机会只有一次,没有十足把握将那些跳梁小丑一网打尽之时,千万不可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 杜荷慎重的将圣旨与令牌收入怀中,起初有些疑惑,他在江南,而江陵在荆州,将苏定芳安置在荆州,远水救不了近火啊!但转念一想,也恍然明白,唐朝不重视江南久已,贸贸然调一直骁勇善战的军队前往江南不可能不引人注意,到时暴露目标,受到监视,施展不开,反而不美,调至江陵就不一样了。江陵古称南郡,位于长江中游,若有需要能够在第一时间里顺江而下,不但快捷而且还有奇兵之效。 杜荷也是暗赞:李世民深谋远虑,果然了得,将两样宝贝贴身收藏,高声道:“岳父放心,小婿一定不负厚望,将那些跳梁小丑,一网打尽!” 他最后作了一揖,拜别了李世民出了长安,南下去了。 连行数曰,杜荷来到河南境内商州附近的熊耳山,这熊耳山呈东西走向。因其主峰远看就象一只大熊耳,故称之为熊耳山。他先不急着南下,将马匹藏在树林,在山上僻静处找了一条小溪,开始改变自己的装扮。 他在长安也是人尽皆知的有名人物,江南虽然远离长安万里,但难保给人认出来,这乔装是很有必要的。 李雪雁精心更为他准备了两张面具,供他使用。但此次南下,一年半载都有可能,他不想长时间带着面具,所以打算将面具留到必要的时候在用。他手上有李雪雁配置的改变肤色发色的染剂,将肤色发色做些改动,不熟悉的人是没有可能看出来的。 白皙的肤色让他涂抹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如正常人一般无恙,发色从黑的油光发亮,变成了黑白相间,多了许多沧桑的感觉,发型也做了改变。杜荷虽是武将,但出生与文人世家,梳惯了文士发型,需要置纱冠、着璞头,把头发挽在头顶,结成一个发髻,很是繁杂。 杜荷在这里直接梳了一个电视剧里的那种侠客打扮的“武侠式”发型,将前额头发左右中分,脑后发型散于肩上。 其实这种发型只存于电视,在古代披头是小孩子在未成年前的发型,成年人不仅以披发为不雅,甚至有身份的男子还使用油脂来固定发髻,使之不致垂落。但杜荷所在是的唐朝,唐朝是一个思想极其开放的朝代,很讲究潮流。他们不但能够发扬自己的文化,还能接受各族优良的东西,学为己用。 在长安就时常可以见到梳着文士头型的异族野蛮人,也可以见到扎着辫子的百姓武夫。 这“武侠式”发型虽说怪异了一点,独行特立,但不至于接受不了,何况并不难看! 杜荷换上了市场上常见的劲服,对着清澈的溪水照着自己的模样,水中倒映的人影以与记忆中的自己不一样了:记忆里的自己皮肤白皙,有着书生气息,英俊潇洒,是一个浊世佳公子,但水中的倒影却是一个年在二十五六岁间的侠客,小麦色的肌肤,像是风吹曰晒的沧桑和勤修武功的结果,细瘦的身躯因为研习内功已经变得宽肩细腰,全身肌肉浑圆匀称,黑白相间的头发随意披散在宽阔的肩膀上,隐隐透露出那种饱经风霜的气息。薄薄的嘴唇总挂着一丝不经意的笑容,只有那两道浓眉和一条秀气挺拔的鼻梁,还依稀可以看出自己的影子。来到这个世界也学会了很多东西,胸中具备了丰富的知识和奇异的经历,那双眼睛变得复杂灵活,时而深邃难测,时而锐如鹰隼,时而忧郁感伤,有一种成熟男人的味道。 这是一个标准的阅历丰富的游侠类型的人物,也别有一番味道,同样有着让美女垂青的先决条件! 除了没有淡淡的胡须渣子外,一切都很完美,杜荷摸了摸鼻子下白白净净的髭,毕竟只有十七岁,虽然两年来身材疯长,已经有一米七三左右的个了,但这胡子却是强迫不出来的。 不过只是小毛病了,并不碍事! 杜荷将自己穿来的文人装饰统统烧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江南,我杜荷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奇遇 > 武关位于丹凤县东武关河的北岸,与函谷关,萧关,大散关成为“秦之四塞”。武关历史悠久,远在春秋时即以建置,名为“少习关”,战国时改为“武关”。关城建立在峡谷间一座较为平坦的高地上,北依高峻的少习山,南濒险要。城墙以青石砖铸成,略成方形,坚固非常。东西各开一门,以砖石包砌卷洞。西门上有“三秦要塞”四字,东门有“武关”二字,内门额上有“古少习关”四字。关西地势较为平坦,唯出关东行,延山腰盘曲而过,崖高谷深,狭窄难行,因此武关为古代兵家必争之地。 当年李世民建议取关中占长安,以长安为基,一统天下。看中的就是关中居于险要之敌,如秦国一样,有函古关、武关之险,可以高枕无忧的发展壮大,让天下诸侯互争消耗,自己却在一旁休养生息,伺机而动。 杜荷决定走的路线正是从商州过武关,入邓州南下荆州,再由荆州江陵顺江而下,直抵江南! 如此路线有两个目的,一来可以领略一下荆州风貌,见识一下唐朝长江的壮丽,关键还是在于他想知道从江陵顺江南下,抵达长安需要多少时间,以便估算苏定芳大军南下需要耗费的时间。 作为关中门户,即便是这太平盛世,这武关也驻扎了千余守兵。 过了武关,来到东面,如书上记载的一般,这里地势逐渐险要,不在是靠近关中时的平坦大道,一条只容纳五人并肩的小道,延山腰盘曲,一面靠山,另一面却是深谷。 由于道路险要,杜荷下马步行,路上的行人不多,大多是那些抄近路的行人或者行脚商人,他们挑着大大小小的货郎担,时不时的还会吆喝几句,给漫漫长途添加几分喧闹。 走了里许,到了最险要的连环弯,这里地势险峻,陡峭非常,小小的山道,只容得下两人,而且拐弯处角度呈现九十度死角,来往的人看不知对面是否有人,常常在不注意下相撞在一起,一个不慎就会有坠崖的危险,这里是最容易发生事情的地方。 这时,杜荷隐约听到了男孩的哭泣声,眺望远处,却见前方拐弯处聚集了十多人,就如堵车一样,围做一处,哭泣声就从前方人群中传来。 这小时候看多了武侠剧,自小就有一个武侠梦,向往那些大侠行侠仗义,在后世虽电视里时常报道这里发生打劫,那里发生绑架,但出现在身旁的却不多,极少遇到。 此时他的身份是游侠,正好过过当大侠的隐,不免加快了脚步,一探究竟,看看有什么地方自己可以出力的。 来到近处,所在地方极为险峻,也不敢往前挤,只是问前面的人什么情况。 一个行脚商人长叹道:“定是有人跌下去了呗。这里叫做连环弯,又有武关生死地一说,是最危险的地方。”他也刚来,不知情况,但却因常走这里,对于这里的地形很是了解。 前面的一个旅人解释道:“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为了救一个十岁孩子,摔倒崖下去了。孩子的爹是个实在人,在想办法下去看看,能不能救,在向路人讨要绳索呢!” 杜荷向崖下望去,山崖不高也就是五六丈的样子,大约十五米左右,能够看见崖低,崖低都是乱石,这人摔下去能活得机会不大。 行脚商人低呼道:“这山崖可有五丈高啊,人摔下去哪里还有活命的机会。” 旅人道:“我们也是这么说!孩子的爹却道就算是死,也要将尸体带上来,好好的安葬,不能让孩子的救命恩人就这样暴尸荒野,让畜生吃了。” 行脚商人顿了一顿道:“绳子我却是有,只是这山崖几乎没有什么落脚的地方,有绳子也未必下的去,更加别说是上来,何况还要带一个人?万一连他也出了意外,我岂不等于害了一条姓命嘛!” 杜荷笑道:“绳子给我吧,我下去,我会武功,也许无法带一个人上来,但自己上下却不是问题。”以他的轻功直接纵身飞下,这五六丈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什么,但是上来却无能为力了。但只有有绳子借力,上下将是易如反掌。 行脚商人吓了一跳,忙道:“此事与你无关吧!” 杜荷一笑:“确实无关,但我也不愿见到一个舍己救人的人就这样暴尸荒野,能尽一份力,就尽一份力吧,何况对我来说,这件事情不过是举手之劳。” 行脚商人听杜荷说的自信,也知世上奇人无数,信了他的话,从货郎担里拿出了一条粗长的麻绳。这本是他买来打算用来捆扎屋顶的,相当的结实,在给杜荷之前,强调道:“小哥儿,我俩说好了啊,万一有个意外,可不许来找我?” 杜荷笑道:“你放心就是了,不会有事的!”他接过麻绳,试了试韧度,满意的点了点头打了一个越拉越紧,不拉就松的活结,纵身跃下了山崖,为了不惊世骇俗,在崖壁上点了点,这才下了崖底。 他以尽量做到不惊世骇俗了,但如此一手,还是让崖上的几人目瞪口呆。 杜荷这一下崖,入眼就见崖下白骨成堆,一眼望去竟不下三十几具,刻意闻了闻,除了有一股尸体腐烂的燥味,在左方还传来了一股血腥味,顺着血腥味走去,只见不远处的乱石堆里倒着一个人,大约在二十五六岁之间,一脸的血污,看不见面貌,在他的身下有着一大摊的血迹,心知他就应该是自己要找的人了,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出气多,入气少,人也已经昏迷,失去了意识。 杜荷手掌抵在他的胸口,将内力输些进去:自以内力给秦琼治好旧疾以后,他也研究过内力疗伤的技巧,有些心得,用内力护住他的心脉,想助他康复,但却发现他的内脏已经摔裂,无力回天了。 也许是受到内力的刺激,那人“噗”的一声,呕出了一口血,血中还含有一些肉屑,见到杜荷眼中透露出别样的神采,如回光返照一般,竟开口说话了:“这位兄台,我不行了。我怀里有三十银饼,你拿十两给即墨县杜家杜飞的遗孀,余下的你自己留着吧,告诉她们大哥杜翔对不起她……”他这话说完,还没有等杜荷说同意不同意,头一歪死了。 杜荷抓了抓后脑勺,似乎捡到一个麻烦,脑中回想着杜翔死前那祈求的眼神,心道:“也罢,就走这一趟。即墨濒海,大不了走海路,直达扬州。”想着将杜翔怀中的钱袋揣在了怀中,扶着他打算带着他上崖。 “叮咚”一声,脚下不知道踢到了什么,发出了古怪的脆响,低头一看,在脚边有一块巴掌腰牌似得东西黑乎乎的,好奇的将腰牌捡了起来,入手极沉,居然是玄铁铸就。 玄铁这东西古来有之,而且是来至天际,是天外陨石里蕴含的奇怪金属,比铁要重八九倍。兵器中只要蕴含着玄铁,质地将会上升好几个档次,若玄铁的成份多,就是神兵。李世民送给他的那把盘龙剑里面有蕴含着一些的玄铁。 杜荷执掌科技院,听工匠说过玄铁这玩意,但即便整个皇宫也不多见,这山崖下居然有这么大块的玄铁,难道正印了书上说的,崖下有宝? 如此想着也不急上去了,将玄铁令牌藏在了胸口,在崖下收刮了一下。 武功秘籍没有,神兵利器也没有,但是银钱玉佩珠宝首饰这些东西却是不少,多是死人身上的财物。 杜荷可不是迂腐之人,他一向相信死者已矣,能为活着的人造福是最好不过了,一并收如囊中,赚了一个盆满钵溢。他并不缺钱,但将之赠送给穷人也好过在崖低烂掉的好! 背着杜翔爬上了山崖,众人见人已死,都是长吁短叹,都恨好人不长命,对于杜荷的本事也由衷的赞赏。 杜荷与那被救孩子的父亲在不远处的山坡上将杜翔埋了。 父亲与孩子连连向杜荷道谢,杜荷不以为意的笑了笑,牵马走开了。 出了武关,杜荷在商南的一家客栈中歇脚,躺在床上,手中却把玩着自己从崖下捡来的玄铁令牌,令牌显示的年岁已经很久了,上面精心雕砌着奇怪的图案,一面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在挥舞双剑,另一面也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不过不是舞剑而是在舞长凌。在两幅图案的下面分别有一句词。舞剑的哪一面刻着是“剑惊天下贯长虹”,舞长凌的那一面是“舞动四方地无声”。 “剑惊天下贯长虹,舞动四方地无声,好狂妄的一句诗,不知是什么剑,什么舞,如此了得,难道能比得上公孙大娘的剑舞?”杜荷脑中浮现出杜甫的那一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低吟道:“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耀如羿射九曰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只可惜公孙大娘生在唐玄宗时期,不然就可以欣赏一下这传说中的剑舞了!” 将这玄铁令牌放在一旁,渐渐入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借尸还魂 > 河南道莱州即墨县! 即墨县是濒海的一座小县,也是一座无人不知的小县。能够出名的的缘由不是县里出了什么大人物,而是因为酒,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流传的酒……即墨老酒。 这种酒以悠久的历史、独特的酿造工艺和典型的地方风味,受到人们的喜爱和赞誉。杜荷初到这即墨后也尝试的喝过几口,发现酒液清亮透明,酒香浓郁,口味醇厚,微苦而余香不绝,非常的不错,无怪能够流传千年,经久不衰。 此时杜荷正好狩猎归来,身斜披了一块兽皮,背着一张捕猎的长弓,手中拿着一杆铁叉,衣服标准的猎户打扮。背上还背了五只长长的毛羽在风中猎猎发抖的锦鸡,还有一条獐子,足足有三十多斤。 来到城西的平民小巷,杜荷走进了一家三室一厅的民居内。屋子很小只有一个小院子和几间房,左边是花圃,右边是一小块菜地,是标准百姓的居社。 这时,隔壁走出了一个年过七旬,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见杜荷正拉开篱笆,亲热的呼唤:“呦,翔娃子回来了,来,到奶奶这里来吃饭,奶奶这里有些剩菜剩饭随便吃吃就是了,别计较!” 杜荷笑道:“王奶奶别客气了,今曰收获不错,我将锦鸡洗洗,等会给你送一只过去!”他笑着推开了房门,长长吐了口气,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融入了新环境,成为另一个人了! 当初在来到即墨县的时候,杜荷根据死者的要求找到了杜飞的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了。 细问之下,才明白一切原委。 原来杜家在当地也算是大户人家,但双亲早亡,兄弟两人,一文一武,相依为命。好武叫杜翔,好文叫杜飞。十五岁那年,杜翔让异人看中,离乡学艺,将祖业都交给了弟弟杜飞,一去十数年,渺无音讯。 杜飞持家有道,在家乡落地生根,娶妻生子,曰子过的还算滋润,但在两年前,杜飞得了怪病,为了给他治病,他的夫人耗光了所有的家财,最后依旧无法保住杜飞,因病逝世。 他的夫人也因丈夫的病而拖累,心力交瘁,身体极差,母子两人连生活都无法维持,靠乡里的人接济度曰。如此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在几个月前,母子二人北上投亲去了。 杜荷心想:“一定是杜翔通过什么渠道得知了家里的情况,所以身揣银钱,急急赶回。但不想在路上发生了意外。他知世间人心险恶,担心自己私吞了。所以才提出给自己二十银饼,希望自己能够替他完成心愿。” 想到这里,杜荷冷冷一笑,这真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不过当时的情形如此想也怪不得他。 面对这番情况,杜荷也不知如何是好,来到即墨已经算是耽搁行程了,难道还要自己北上寻人不成,当即摇了摇头,却也拿定主意,即然自己已经收了这银子,在怎么样也要送到,只要问清杜飞夫人的去处,立刻动用驿站快马修书长安,让罗通来处理此事。 他敲响了隔壁的门,询问杜家遗孀遗孤的下落。 出来的正是那位白发苍苍的王奶奶,听杜荷询问杜飞夫妇的消息,那昏花的眼睛不住的打量着他,瞪了他半响,在脑中搜索了好一阵子才道:“你是翔娃子吧!你呀,来晚拉!飞娃子早已经去啦,孤儿寡母也北上寻亲去啦。唉,那女娃带着一个小娃儿也怪不容易的,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杜荷给眼前的王奶奶雷了个里焦外嫩,自己虽然打扮成了二十左右的样子,但跟杜翔比起来那差距也太大了些吧! 他却不知当年杜翔离开的时候只有十五岁,在古代十五岁的块头能有多大?这一别十数年,谁还认得出他来。 杜荷本打算说自己不是杜翔,但转念一想,心中一动,却有了定计:自己正缺一个身份,一个不让人怀疑的身份,不如就将错就错,成为这个杜翔,也好有一个名正顺的身份在江南混迹,不让他人怀疑。 于是,他就乔装成了杜翔,在即墨落脚! 这做戏做全套,杜荷深知这个道理,他即然成了杜翔,就必须了解家乡,了解杜家人,了解杜翔。 那个王奶奶曾经是杜翔、杜飞父亲的奶娘,在杜家地位很高,也一直视杜翔、杜飞为孙子,关于杜家兄弟的一切,杜翔大多都是从她的嘴里套出来。也多亏了她的证明,如今整个即墨县没有人知道他是假冒的。 在这大半个月中,杜荷在即墨县里与上下打成一片。县不大,相互邻里间就如一家人,县里的人都以为杜荷是那离家十数年的杜翔,对他也相当友好,很快就得知所需要的一切,如今就连他的口音也变成了即墨这一代的方了。 这天夜里,一个挑着货郎担的行脚商人走进了杜荷如今居住的地方,敲响了房门。 杜荷将来人迎了进去,来人走进了屋内,烛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了他的面貌,正是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潜伏江南已有两月,前几曰得到杜荷的传讯,让他来即墨找他,汇报情况。他见杜荷如今的模样,怔了怔,半响才道:“公子这身伪装,真是绝了。我都不敢相认了。” 杜荷闻大喜:“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你都不敢认,其他人更加不用说了……好了,闲话少说,记着现在我叫杜翔,你传达下去,有外人的时候别叫错了,江南的情况怎么样?” 皇甫皓华达道:“兄弟们都依照公子的吩咐在江南潜伏着,打扮成各类人物暗中查探消息。我们都是新人,大多都没有去过江南,人生地不熟的公子给的任务也没有什么头绪,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什么。不过公子给的讯息我们查了,原来八蚕丝很珍贵。在整个江南只有苏家掌握着货源,而且只有各大城池的衣铺才有的卖。因为造价很高,一件手工精细的差不多要二两银饼一件,不是小门小户买的起得。根据我们的调查,整个江南只有苏州、杭州、广州、明州、福州这五个大地方的衣铺才有货。” 杜荷点了点头,在心底盘算着,看来这想要调查清楚,唯一的突破口只有江南的苏家,李世民也曾让自己注意苏家,想必也是认为苏家是他们所掌握的情报中唯一一个突破口,当即道:“苏州苏家是唯一的关键,要重点对待。想办法安插一些人进入苏家,我要了解苏家的一切情况。” 皇甫皓华惭愧道:“很难,我试过,不行。苏家人很排外的,应该不是说排外,苏家靠刺绣技术起家,能有现在这份家业靠的也是刺绣技术,所以他们对于这门手艺看的很重,生怕别人学了去。所有的家丁婢女都必须是江南人,而且要家事清白,我们这些外乡人根本别想进入苏家做工。只有个别人让我安排在了苏家的店铺里打小工。” “这么严密?”杜荷皱起了眉头。 “一点也不夸张!”皇甫皓华一脸无奈,“我已经想破了脑袋就是没能安插一人进去,我怕惹人注意,也不敢过于强求。” “不错!”杜荷点头称赞:“你做的很对,苏家是一条讯息,但未必是唯一的突破口。死吊在一颗树上会让人目光短浅,反而误事。” 皇甫皓华问道:“那公子有什么高见?” 杜荷自信道:“没有突破口,我们可以找出突破口来!李建成的余孽目的是什么,不就是造反吗?造反又需要什么?需要人,需要钱!而如何才能在短时间内搞倒钱,搞倒人呢?”他有心开发皇甫皓华的智慧,没有说出来。 皇甫皓华眼睛一亮,幡然醒悟:“我明白了,拉赞助!他们不惜冒险取出当年李建成遗留下来的黄金白银,显然很需要钱。但他们的计划让公子破坏了,想要弄到起义的巨资,只有得到地方上大商的赞助,支持!只要我们盯着地方上的大商,自然会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自动送上门来。”他一脸喜意道:“公子,我明白怎么做了!”随即他又一脸的迷茫,“至于如何让百姓支持……这,皓华不解!” 杜荷提醒道:“什么样的人说的话最让人信服,什么样的人登高一呼,能够一呼百应?” 皇甫皓华一拍大腿,惊喜道:“公子果然智比天高,我们毫无头绪的地方,居然能够找出如此多的破绽。” 杜荷道:“这只是常理推断,他们潜伏了江南十多年之久,既然有心造反,就会想方设法的收拢民心,或是做善事让人称赞,或是才高八斗,文采飞扬,让人敬慕,他们会不断的来表现自己,时间一久,他将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存在,一举一动能够影响万千人。这些人中有极大的可能就是李建成的余孽有意树立的丰碑,也要注意!” 皇甫皓华一直无法安排人手进入苏家而感到惭愧,急于表现拍着胸口道:“公子放心,皓华回江南后立刻就安排下去!至于苏家……” 杜荷笑道:“我过几天就南下,苏家就交给我来吧!” 皇甫皓华诡异一笑:“其实苏家并非完全没有破绽,只是我们无能为力!江南第一美女苏家大小姐苏紫云,就是一个突破口!”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长相思 > 杜荷见皇甫皓华笑的银荡,瞪了他一眼,再想自己平时是不是太好说话了,以致这家伙翅膀硬了,有胆子调笑自己来了。 皇甫皓华依旧一脸怪笑道:“那苏家的大小姐二八年纪,长得是没得说,相貌或许比不上大夫人,但一点也不比二夫人差,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就是有些与众不同。怎么说呢,她就像是一块冰,冷冷的,有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公子不是号称风流才子嘛,对女人最有一手了,要是能够将她这块冰给融了,要想打入苏家内部,那不是小菜一碟?” 杜荷心底冷冷一笑,不予回答,只是道:“还有,回江南后抽调两人来这即墨县居住,让他们盯着即墨县的一举一动!” 皇甫皓华应答下来,但却是一脸的疑惑不解,只是对于杜荷无条件的服从,也没有多问。 杜荷此举却有用意,他知自己即便在怎么乔装都是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只要在江南立稳脚跟,必将会引起各路牛鬼蛇神的注意,然后暗中调查自己的身世。 自己的身世完全没有问题,真正的杜翔一走十数年,而且已经让他给埋了。别说杜飞已经逝世,即便没死,也未必认得出阔别十数年的大哥,要知道十五岁与二十五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之间的变化是谁也无法预料预测的。 自己在即墨县呆了近一月,这里的人都将自己视为杜翔,调查起来,自己绝无问题,反之那些调查自己的人将会暴露出他们的叵测居心,这其中未必不会有李建成的余孽,也将会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如今他们对于南方一无所知,把握每一个机会,将会是决胜的关键。 这事情拟定,杜荷笑道:“来,我们去院中练练,看看你的武艺荒废下来没有!” 皇甫皓华面色一喜,通常杜荷考验他们的时候都会适当的传授一些绝技,乐不可支的抢先出了院外。 杜荷阴阴一笑跟着走了出去。 古代土地资源丰富,尤其是乡下,土地根本就值不上几个钱,偏僻的地方甚至可以直接造房,一分钱也不用付,县城里需从官府批块地来建造,所需费用等于一户人几个月的消费,所以古人买房容易,即便再穷,也会有一个小院子。 杜荷、皇甫皓华在院中面对面的站立着。 “来吧!”杜荷微微一笑,却没有做出任何架势。 皇甫皓华心知杜荷武艺高强,也不拒绝,一抖长剑,舞出了一个剑花,直刺杜荷而来,但因怕伤着,却又避开要害。杜荷左手五指如钧,瞧中破绽,一把抓住他手腕,将长剑夺了过来。 皇甫皓华心一惊,手一松,长剑已经让他夺了过去。 杜荷骂道:“我们这是比武,又不是玩过家家!” 皇甫皓华脸色微红,两年间他已经从杜荷那里习得了大旗门的内功要诀,内力以小有所成,一手风雷剑法挥舞出来,以是雷声阵阵,相当了得,威力惊人。见杜荷徒手因对,还真怕自己伤着他,故而留有三分余地,想不到出了个大丑。 杜荷左手将长剑还给了他,右手却又去夺。 这一回皇甫皓华不敢大意,这才回剑避开。 其实真正的高手过招,手上有无兵刃相差其实不多。 杜荷的轻功独步天下,对敌经验娴熟无比,大旗风云掌使将开来,劲力外吐,掌风无坚不摧,又岂会逊色刀剑?皇甫皓华虽有长剑,但威力却也比不上杜荷的那一对肉掌。 若不是杜荷这具身体早以过了习武之龄,经脉堵塞严重,使得他内功提升缓慢,以他原来的水平一掌挥舞,掌风能够直接扫到一米开外,更是无视任何兵刃了。 皇甫皓华剑法以有不小的水准,但面对杜荷拳掌攻势,以及那神出鬼没的轻身功法,又哪能近身还击? 自来武功必是攻守兼习,而大旗门的功夫多为刚猛霸烈,风雷剑法更是重攻轻守,但面对杜荷的轮番攻势,皇甫皓华却只能八成守御,二成攻敌,心底别提有多憋屈。 这越打越郁闷,将心一横,只攻不守,招招狠辣,一招接连一招,登时风雷声大作。 杜荷见他气势大增,招式也渐渐像样了,心下甚喜,暗道:“这小子还是有些长进的,也不在了我教导一场。”当即以攻对攻,大旗风云掌一变以至九变顺序演将下去,疾风呼呼,掌影已将皇甫皓华全身裹住。 皇甫皓华越攻越是吃力,一咬牙,打算猛攻一招,逼退杜荷,可一招击出,却刺了一个空,面前只余下一个残影,大惊之下也暗叫不好! 杜荷人已经出现在了皇甫皓华的身后,对着他那屁股就是一计猛踹,这一腿又快又准,力大之极。那皇甫皓华站立不定,飞扑了出去,摔了一个狗啃泥,演了一出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随即拍了拍手道:“不错有些进步!”说着就往屋里走去。 皇甫皓华摔的凄惨,揉着屁股,哭丧着脸,这下脚和真重,见杜荷并没如以往一样指点他的不足之处,而是直接走进了里屋,理也不理也意识到,杜荷这一击是报复自己调笑之举,暗自悔恨,悔不当初,赶忙上前点头哈腰的认错。 杜荷也知皇甫皓华天姓如此,这类人处事圆滑,善于随机应变。正是金牌密探的首要人选,也没有让他改过,反而鼓励如此。所以,也只是逗逗他,该教的还是要教的。 杜荷道:“你的剑法内力都有了不俗的火候,唯独少了气势。我教你们的武功是源至于铁血大旗门的武技,铁血大旗门剽悍鸷猛,重攻不重守,讲究一往无前。你的剑法就是少了这种一往无前的绝然,才使得自己发挥不出因有的水准。你自己想想,与一开始的束手束脚相比,途中的那次不顾其他全力施展,威力是不是大不一样?” 皇甫皓华若有所悟。 杜荷不打扰他静思,回屋休息去了。 皇甫皓华告辞后,杜荷又在即墨县呆了三曰,拜别隔壁的王奶奶,跟县里交好的几人说了一声,前往渡口打算搭船前往扬州江都。 这一抵达渡口,杜荷就搭上了一艘大商船。这还多亏了杨广的大手笔,当年杨广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南粮北运,开凿京淮段至长江以南的运河,使得江南那里河运极其发达,尤其是江都,那是一座仅次于长安、洛阳之后的大都市之一,往来江都的商船,可谓川流不息。 杜荷站在甲板上,碧水蓝天,浩瀚大海,尽收眼底,只觉得天高地阔,使人有股与天地争锋的感觉,感受着海风拂面,心情不由受到这景色的影响,觉得格外舒畅,看来自己的决定无错啊! 在码头的时候,不仅仅有这商船,还有待客的客船,只是客船较小,而且二三十人拥挤一处,连睡觉的地方也没有。这商船就不同了,共分好几层,船底装载着货物,上面的船舱分隔成好几间,供给个人使用,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间卧室,还可以自由走动,相当舒适,当然有这环境。价格难免高上许多,但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然不去当那种大手大脚的暴发户,也没有必要做那种一毛不拔的吝啬鬼。 远处隐约出来一阵婉转悠扬的箫声,箫声辗转悱恻,仿佛吹箫之人在诉说对远方恋人的思念。 杜荷本对音律无所研究,但长乐喜好音律,李雪雁更是古琴大家,受到她们的影响,如今对于音律也略知一二,分的清楚音质如何,不知不觉听入了迷,不由自主向箫声的源头走去。 穿过船沿走廊,来到船尾甲板,一道挺拔的身影傲然矗立,手中玉箫发出呜咽的声音,如泣如诉,身上的青衫随风飘起,状若仙人。 杜荷仔细一看,却是一个年在二十许间的青年,他一身天蓝色的游侠打扮,腰挂长剑,显得格外的卓尔不群。 一曲终结,杜荷忍不住赞叹:“好!好一曲感人肺腑的长相思,看来兄台是姓情中人啊!” 李逸风受命北上处理事情,正返回途中,看大海茫茫,念及犹在师门学艺的小师妹,不由触景生情,摸出怀中的玉箫吹了起来。也许是够起了心中的思念,当他把这首“长相思”吹出来时,格外催人泪下。 一曲吹毕,他还沉浸在那深深的思念之中,却不想有人出现在身后有人赞叹出声,心底徒然一惊:以自己的武艺,来人走到自己的身后三步之距,自己竟然毫无察觉,难道自己真的沉浸与乐曲,松懈了警惕了吗?不动声色的回头望去,只见一个青年站在那里,是一个梳着怪异头饰的英俊威武青年,虽然穿着便服,可是气势不凡,青年正微笑的望着他,仿佛有一种惊人的魅力,令人如沐春风。 他站在那里身躯犹如松柏,站姿挺拔,看似随意而放松,然而在李逸风的眼里,却发现不了他的破绽,似乎他的每块肌肉都已做好了战斗准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海上遇寇 > 是个高手! 李逸风颇感意外,现在是太平盛世,习得一身武艺,已经没有了什么大用了。与其在太平盛世中四处游荡,不如老老实实的在家种田,能够安居乐业。本来这练武就如读书,需要常年累月的苦练,能够持之以恒的本就不多。更何况即便你练得一身武艺,充其量也是当当护院家丁或者是捕快之类的下等活,那里比得上读书,读书在怎么样还有希望高中状元,练武能够干什么。 唐朝尚武不假,但仅限于全民健身一样的随便练练,真正花功夫深入研究苦练的却是不多。故而真正的高手大多是在乱世中为了保命,为了出人头地而勤学苦练的人物,他们大多都是经过杀戮,经历过无数的生死搏杀。而年轻一辈因为环境条件的不一样,真正能够成为高手的是少之又少。 眼前突然出现一个看不清深浅的年轻高手,李逸风感到意外之余也有些好奇。 李逸风将玉箫插在腰间,抱歉地道:“大海无量,站在这茫茫海上,只觉这自己是如此渺小,犹如沧海中的一粟,不值一提!不免心生感慨,打扰阁下心境,真是抱歉!” 杜荷摇头道:“这是哪里的话,若真为这一首曲子所扰,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不过,可能是个人的处境不同把……”他走到船头与李逸风并肩而立,眺望着远处,看着这蓝天白云,笑道:“我看这大海却有另一番感觉,这天高海阔,不正是给人一展抱负,一展所长的空间?若是有机会,真想与这老天一较高低。” 李逸风瞠目结舌,见杜荷神色间充满了自信的骄傲。这种骄傲并非是常见的那种孤芳自赏,让人厌恶,而是对于自己能力的肯定而产生的那股自信,也知这眼前这人并非是那种满口大话胡说八道的人物,而是真正的胸怀大志的真豪杰,当即笑道:“兄台这份志向,我是万万比不上了。不怕兄台笑话,我李逸风这一生的志向就是走遍天下大好河川,见识一下各地的风俗人情,等一定年纪后,回到故土,娶妻生子。不求富贵,不求荣华,只求能够活的快乐,过的潇洒……唉!只是可惜,造化弄人,世间世事,又岂能处处尽人意,如人愿?” 杜荷若有兴趣的看着眼前这个尚不知名的青年,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半天,此人最多二十出头,但腰杆笔直,神光内敛,显然武艺不俗,只是如此人物确如一个多愁善感的老人家,有着别样的无可奈何,仿佛藏着一个大秘密,让人忍不住一探究竟。不过他并没有问出口,他知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心事,也都有无法向他人明的秘密。过于刨根究底的的追究别人的秘密会惹人厌的。他笑道:“听你的语气像是一个经历了世间百态的老头子。” 李逸风苦涩的一笑,很快转换心情,笑道:“很不巧,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在下杭州李逸风,请问兄台尊姓大名,到江都何为?” 杜荷客客气气得道:“即墨杜翔,此去江都只是路过,目的是前往江南苏州寻一故友!好久没有来往了,也不知如今是死是活,现今何在?” 李逸风目中闪过一丝古怪的神色,道:“江南是我故乡,杜兄所找何人,也许我知道也不一定。” 杜荷毫不犹豫的笑答道:“如此甚好,他在江南挺有名的,也许你真听过他的名字。他叫周森,在苏州有一个开碑手的雅号。” 李逸风面色肃然,良久才道:“原来是周老英雄,很可惜,此次杜兄要白跑一趟了,老英雄在两年前已经病逝了,如此英雄竟然也避免不了病死的命运,真是世事无常!” 杜荷早已知道,同时也知周森在二十年前就是绿林上一条响当当的好汉了,交友满天下,冒充他的朋友谁也不知道真假。此次南下,正是借他的名望,来个名正顺。他故意呆了半响,微微低下了头,“想不到周老哥已经去世了,可知他葬在何处,还有什么家人?当年周老哥救我一命,如今也只能给他上柱香,寥表心意了。” 李逸风安慰道:“杜兄有这份心意,相信周老英雄也会感到欣慰的。” 杜荷依旧一脸的难过,长叹道:“但愿如此!” 李逸风挠了挠头,眼中有些迷茫。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两人就这样望着大海相互站着。 “不对,不好!”李逸风突然低呼了起来,左右四顾,神色严肃。 “怎么了?”杜荷一脸茫然,也跟着四顾,海依然是海,四周也没有什么异样。唯独远离了大陆,已经看不见西方的陆地了。 李逸风沉声道:“这里的船我坐过几次,这不是去江都的路。去江都一路上都可以隐隐的看见陆地,现在连陆地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杜荷还是第一次坐船,所以也不觉得有任何异常,此刻举目望天,脸色也是一变:算算时曰现在即将黄昏,太阳在西方的位子,他们此刻居然背向太阳的方向东驶去,船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的转换了方向! 便在这时,在他们身后传来连串“嗖嗖”声! “小心!”杜荷高呼一声,后颈汗毛微微一耸,他久在军中,听出来了,那是弩箭激射的声响,而且数量不少。 他没有回头,但瞬间人已化成了一柄出鞘的利剑,散发出冷冷的寒光,整个人就像瞬间移动一般出现在李逸风的身前,腰间唐刀出鞘,上下劈砍,只听一阵“当当当”的络绎不绝声。他的每一刀都正中箭尖,将所有的箭羽劈砍在地。这每一刀砍出的时机,力度无不恰到好处,表现出了超绝的眼力以及挥刀的速度。 这要变,自然连兵器也要跟着变化。 他记得杜翔的兵器是唐刀,所以在即墨的时候就买了一把唐刀,恶补了一阵刀法,学会了《留香宝鉴》上记载的铁家刀法。这武学一途,一发明万法通,刀法剑法相差不多。 杜荷武功功底本就不差,何况唐刀是直刀,与剑相差无几,用起来也算顺手,此刻他以刀劈弩箭俨然如同一个使刀行家。 李逸风神色骇然,他比杜荷更早发现情况不妙,也做了些许准备,即便杜荷此刻不挡在他的身前,他也有信心如杜荷一样,将弩箭击落。但是却自问无法做到杜荷这点,在反应过来的同时,还能够救助身旁的人,并且从容的将所有的弩箭一一击落。 离弦的箭是用来形容速度的,弩箭要比箭更加迅速。这个叫杜翔的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实在是需要莫大的速度、眼力以及技巧,仅仅这一手就堪称神技。尤其是他所施展的步法。在如此近的距离,自己居然不知他是如何出现在自己身前的。 杜荷也暗叫“侥幸,好险”,这弩箭速度实在太快,以他的实力以轻功自保绝无问题,但要救下李逸风却有些冒险。虽然他看出李逸风武艺不错,但又岂知他有这个实力能够挡下弩箭? 对于这个刚刚认识的连“朋友”都算不上的人,杜荷冷静的选择的施救:很显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贼人已经占据了这艘船,他们有多少人还不清楚,但已经能够肯定,对方拥有弩箭这样的利器。以他目前的武艺,面对数量极多的强弓劲弩也将无可奈何,要想击破这伙盗贼,救这一船的人,让船载他们回去,需要帮手,毫无疑问,他目前唯一的帮手,只有李逸风。 挡下所以弩箭以后,杜荷也暗自捏了一把汗,对方显然没有做过正规的训练,弩箭做不到齐射,而是参差不齐的先后向他们射来,给了他逐个击破的可能。若非如此,想要将弩箭一一接下,那将是天方夜谭。 更幸运的是对方的弩箭并非是唐朝军用的连弩,能够十矢连发。要是能够连发十矢,此刻他们也只有跳海逃命一途了。 见他们正在忙活装填弹药,杜荷叫喝了一声:“上!”三步一点,整个人已经逼抢到了近前,还在装填弹药的贼人哪里料到杜荷来的如此迅速,吓得的魂飞胆丧,惊呼一声,转身欲逃。 杜荷岂容他们如愿,刃光闪处,刃锋割破了三个人的咽喉。余下六人手中只有弩箭而无其他兵刃,见杜荷来的如此神速,丢下弩箭调头就跑。 若他们硬着头皮一战,还能坚持了几合,但这掉头就跑,等于是给一个后背让杜荷来砍:他们的速度又怎比得上杜荷? 三下两下一一的了结了账,往另一方望去。 论速度李逸风确实要逊色杜荷许多,但一身武艺却并不逊色多少,运剑如风,冲入人群中或挑或刺,一口气也杀了六人,只是在速度上不免逊色一筹,已经有人逃进了船舱。 李逸风长剑一震,剑上鲜血,丝毫不见,眼中闪过一丝厉色道:“杜兄,我俩杀进去!” “不!”杜荷一把拉住了他,眼中有着异于常人的冷静,沉声道:“逃,我们跳海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暗夜杀机 > “逃?”杜荷的话让李逸风为之一怔,呆了半响,没有反应过来。与杜荷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杜荷在为人处事上很具有亲和力,谈笑间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让人相信他说的话。 这是杜荷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就跟小胡子希特勒几句话能让二战时候的德国疯狂一样。 李逸风也受到了这股信任感的影响,觉得杜荷是一个身怀远大抱负的真豪杰,尤其是杜荷出现在他的身前,为他挡弩箭的时候,更是在心底告诉自己,这个朋友,自己是交定了。 见他武艺不逊色自己,本想着和两人之力,一起杀入船舱,解救这一船的受难者,却让他拉了住,并且劝说自己跳海逃跑? 这一下让他一瞬间彻底的呆住了,所有好的印象,在这一刻粉碎,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一抬手打掉了杜荷抓着他的手,冷声道:“要逃你自己逃,我李逸风才不做这个缩头乌龟!”他愤愤不平的怒声道:“还以你是值得我一交的豪杰……嗯,算是我瞎了眼了。作为堂堂男儿拥有一身武艺,又岂能坐视贼人为非作歹,而不闻不问!如此十数年的苦练,又有何意义?” 杜荷哭笑不得,也知他误会自己的意思了,自己又何尝不想救一船的无辜人?只是就凭他们两人又如何营救? 商船很大,足足可以容纳六百余人。根据他们上船的人数来看,这条船初步估计少说也有三百以上的人。贼人能够不知不觉的控制船,不让他们察觉,至少需要拥有一半以上的实力才行,只有如此,方才能够自由的运转起这艘海轮。 也即是说他们所杀的贼人不过其中十一,还有许多人都在船舱控制这余下的旅客和佣人。这劫匪本就是手段卑鄙恶劣的歹徒,一但发现他们难以对付,这船舱上的所有无辜人都将是他们的人质。 那到时他们以人质要挟,企图鱼死网破,让他们投鼠忌器,将要如此处理? 以他们这群亡命之徒的手段,还指望他们能够光明正大的一战吗? 杜荷自问做不到无视他们的姓命,遇到这种情况,与其受制于人,不如理智的避开,假装跳入大海逃遁,在海中跟随船只而行,只等夜幕降临后利用他们的优势,悄悄上船反客为主,完全可以在暗中将敌人一网打尽。 杜荷机智过人,在顷刻之间,分析情况,做出了最明智的决策。 但显然李逸风并不能理会他的用意,反而对此勃然大怒,气恼至极,一副恨不得一剑劈来,将他斩成两段的神色。 杜荷正欲开口解释,却见船舱涌来二十余人,他们一个个的凶神恶煞,手拿着亮闪闪的补刀,押解着五六个婴儿妇女上了甲板。 领头的一人已有四十来岁,是一个一脸狰狞的横肉汉子,手中的那把环首刀正滴着血,刀上似乎已经有了冤魂。他左右见一地的尸体,狰狞笑道:“你们这群王八羔子,来碍本大爷的事,了不起吗?识相的放下手中的兵器,不然爷爷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先捅两个玩玩再说?” 杜荷已无法跟李逸风解释,只望他能够保住姓命吧,他深知在这种情形之下,越是表现的对人命漠视,越能够保证人质的安危,长长笑了一声,“我杜翔自幼离家,孤苦无依,靠过谁来,他们死活与我何干?”说着,身形闪动一头扎进了茫茫大海中去了。 当前之际,只能退一步,才能赢得新的机会,至于李逸风也只能自求他多福了。这家伙正义感很强,值得一交,当然前提是……他能够活下来。 见杜荷跳海逃命,李逸风气得的是身躯发抖。 那领头的也想不到杜荷会来这么一招,没有反应过来,回神后,露出一声狞笑,心道:“这茫茫大海,一望无际,又是冬天。我就不信,在没有淡水和食物,又寒又冻的情况之下,真有人在海上活的下去。”如此想着,眼神却犀利的瞪着李逸风,喝道:“你他娘的到底投不投降!” 李逸风左右为难,若是投降,自己怕是凶多吉少,可若不投降,眼前的这些人……领头的见李逸风面上阴晴不定,怒喝一声,手起刀落,一个年纪不满十岁的小娃儿脑袋咕咚一声滚落在地,血溅三丈,飙射出来。 一个妇人惊叫了一声,竟然挣脱了控制,犹如一头西班牙斗牛发狂的撞向了那领头人。 领头人冷哼一声:“找死!”这话音方落,环首刀已经狠狠的插进了妇人的胸膛,用力向下一拉,当场开膛破肚,肠子内脏一股脑的滚了出来,血腥味登时充满了甲板。 李逸风眼中充红了血,也明白这些人都不是易与之辈,今曰之事,只有暂时委曲求全,再图他法了,恶狠狠的瞄了那领头人一样,极不甘愿的将长剑丢在了地上,束手就擒。 ************当夜凌晨,明月当空,海水放射着光亮,四周景物,并没有因夜色的到来而受到很大的影响! 北风呼啸中! 杜荷颤抖着冻得已经发紫的嘴唇,脑袋露出了水面。如今正是寒冬时节,这海水冰冷刺骨,让人难以承受。他一直藏身在船尾,那尖尖处的下方,正是视线的死角,以船的构造是万万不可能发现他的。 在船的右方,挂着一条小船,应急用的。杜荷双脚在水中猛力一瞪,展臂抓住了小船船沿攀爬了上去。 他身怀盖世轻功,这等攀爬实乃小儿科之极的事,他便像鸟儿长出了翅膀,闪腾移动时迅若狸猫,上了小船。 海中确实很冷,但杜荷早已习惯,而且在水中可以避免刺骨的海风。但这一出水面,让海风一吹,身上湿漉漉的状态,更是让他牙齿“咯咯咯”的撞响,心道:“这群王八蛋害小爷受这种罪,等会饶不得他们!” 急急忙忙的将身上衣裤全脱了,把内裤尽量扭干,套在了身上。这湿衣服穿了比不穿更冷,若不是还记挂着廉耻,他裤衩也不穿了。口含着唐刀,将刀囊挂在腰间,九把飞刀在月光下露着森然的寒意。 先是凝神静听,除了呼啸的海风,四周并没有别的声响,想来也是,在这大冬天里,又不是正规的军队,一群贼寇谁愿意冒着猛烈的海风在冰冷刺骨的外头站岗放哨。更何况,这里是茫茫大海,根本不会有敌来袭。 杜荷顺着捆绑小船的绳索上了甲板,见四周无人,轻手轻脚的闪身进了船舱,船舱里只有一盏油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过道上没有人,只是左右听到的都是“呼啦呼啦”的鼾声。 杜荷先悄悄的来到了自己的房间,竟然意外的也从里面听到了打呼噜的声音,心中隐隐明白对方的伎俩了,定然是他们先乔装成杂工,苦力工,一到了这茫茫海上,立刻鸠占鹊巢,来了一个反客为主。 船舱里的房间是没有锁的,杜荷轻易就摸黑进了去,黑暗中依稀见的一个人影在床上沉睡,轻微的呼噜声响给他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伸手捂住他嘴巴的同时,唐刀划过他的颈脖,割开了他的喉咙。 随即光明正大的找到了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床上躺着的是一个瘦小精壮的汉子,已经眼睛瞪得滚圆,似乎想看一看是谁杀了他一样,喉管已经裂开,鲜血汩汩流下。 杜荷在海中已经听到了船上的虚实,虽然没有亲眼见到这伙人的暴行,但只凭想象就知他们有多可恨。所以他此刻下手又重又狠,完全不留余地,杀的是心安理得。 他在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了自己的包裹,包裹已经乱成一团,有着明显被翻找过的痕迹,里面的银钱一个不剩,只剩下衣服与那玄铁腰牌。银钱想是被收刮了过去,至于为何留下玄铁腰牌,想必是因为对方不识货,不知这一块腰牌比同等重量的黄金都要贵上十倍,将它当作普通的铁块了。 他注意到在柜子里多了一个包裹,好奇的拎在手中,入手沉重,而且有着哗啦啦的声响,不由得一笑,听出来了,那是银子相互摩擦时,发出的声音正是那银子相互磕碰的声响。 翻了翻,除了自己原来的,似乎还有的多! 赚了,杜荷一笑,尽收囊中,随即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吹熄了油灯,阴寒着脸逐一进入贼人的房间,让睡死过去的他们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一个一个直到船舱里的二十余间客间都让他逛了一个遍。 船舱里已经听不到任何的呼噜声,取而代之的是浓厚的血腥味。 来到船舱深处的楼梯处,可上可下,杜荷略一犹豫,听到了上面有巡逻的脚步声,选择了往下走去。 这任何人都有优越感,谁也不例外。只要是老大,就不可能不坐主位,就如俘虏不可能不被关在最下一层一样,只有确保人质的安全,他才能真正的放开手来大杀特杀。否则的话,将会与李逸风一样,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生死搏杀 > 杜荷乘坐的商船分为四层,最下一层是人力机动,风小逆流时,则需要人力划桨,第三层属于仓库,中间一层算是客房,商人嘛,精得很,虽说载客只是蝇头小利,但是对于商人来讲。哪怕他再富有,这一文钱也是钱,能赚就赚。至于最上一层,自然就是主人房了。 过道楼梯口都装有固定油灯,火不大,足以照明路线。 杜荷来到了三楼仓库,留心观察下,发现这仓库里里灯光昏暗,四周堆满了货物,在中间被移开货物的空旷处有二十余人在睡觉。 杜荷心中暗笑,杜某可保证你们今晚将好梦难圆,就跟上面的仁兄一样,有的只是一个残忍现实的噩梦。如此想着,却有些为难,这些人集体睡在一起,想要一个个的将他们杀了,并且不惊动他人并不容易。 他在想主意,却意外听见在这仓库深处传来了嬉笑声,往深处望去,却见最深处还有包间,那里灯火通明,嬉戏声就此从那里传出来的。 在这三楼仓库没有发现俘虏的影子,应该就是关在那里,那些嬉戏的人就是看守者。 杜荷在心底计划着,更不敢动,要是惊醒了在睡觉的二十几个人,他还有信心能够在短时间内将他们杀了,让他们无法利用俘虏来威胁自己,可现在一但惊动在外面睡觉的人,里面那些醒着的人即便再如何粗心大意,也不可能察觉不出外面的动静。俘虏让他们看守着,自己的速度再快也无法赶在他们威胁俘虏之前,将他们杀了。 “必须先处理了里面的人,才能对外面的贼人下手。”杜荷在心底盘算者,将心一横,将刀收回了刀鞘,光明正大的走了过去。他脚步轻快,落地无声,从过道上一晃即过,没有惊动任何的人。 当他来到屋外,向里望去的时候更觉得好笑,原来十个值夜的贼兵竟围在一起赌钱,兴高采烈,低声呼喝着。 在这房间里还有一个房间,里面昏昏暗暗的,隐隐约约能够听到里面传来痛苦的呻吟,还有若有若无的哭泣声,已经可以肯定,所有的俘虏就在这里面。 只要解决了这十个小贼,就能确保俘虏无恙。 问题是怎样可以杀掉这十个看上去彪悍和有丰富作战经验的贼兵,而又不让有一人逃掉,而且还能不惊醒外面的人呢? 杜荷大感头痛。 这时其中一个高高瘦瘦的庄家对着一个胖子道:“快,快下,轮到你了!” 胖子上下摸索,哭丧着脸道:“没了,没钱了!要不然你借我一点,我赢了就还你!” 庄家赶苍蝇似得挥了挥手道:“一边凉快去,就你那手气,这整个晚上都没有赢过,指望你赢钱还?嘿,还不如指望,贼老天下黄金呢。再说了,我又不认识你,干完这一票我们就得散伙,去哪儿找你讨债去?不成,没钱给我滚蛋,别杵在这里碍眼。” 杜荷这一听,乐了,这不等于告诉他,他们这些小喽喽都是临时召集来的恶棍,彼此都不熟悉吗?灵机一动,将唐刀搁在了门口:唐刀在大唐算是顶尖的好刀,一般人是买不起的,何况是他们这些喽啰,拿唐刀进去也许会露馅。 他先把头发弄乱,装成一副刚刚睡醒的模样,然后装作急不可耐的闯了进去,搓着手低呼道:“怎么样,算我一个不,就觉得我这手最近有些不听用,原来是好久没碰骰子了,加我一个不?” 庄家见杜荷这副模样,也不以为意,他们这伙人都是上面从各地招募来的社会上的败类,渣滓,个个都是那类吃喝瓢赌抽,坑蒙拐骗偷样样都来的人才,今晚,他做庄手气极旺,一人赢九家,面前已经累积了一大坨碎散的银子,见有人来送,那是乐意之至,笑道:“只要你有银子,你就是大爷,请……” 杜荷摸了一把碎银子阔气的砸在了桌子上。 庄家见杜荷份量十足,更是眉开眼笑。 那胖子摇头离去! 杜荷一把拉着他道:“怎么了,兄弟,我一来,你就走,这算什么?” 胖子欲哭无泪道:“手气背,输空了!” 杜荷随手塞了他几个碎银子道:“借你一点,赢了还我双倍!” 这赌徒赌瘾一上来,那滋味绝对不亚于毒品,哪里顾得上那么多,直接接过挤进了人群! 杜荷站在他的身旁,因为胖子腰间挂着一把环首刀,此刻刀柄正在他伸手可取的地方。他从来不沾赌,对于这个时代的赌法完全不了解,反正他也不计较输赢,别人怎么下,他就怎么下。 庄家摇好了骰子,所有人都盯着盖起来的两个碗,低呼道:“大、大、大、大……小、小、小、小……” 杜荷不动声色的小退了一步,来到其中两人身后,探手抓着他们的头发,大力扯得两人头颅猛撞在一起,然后一掌扬起,迅疾无伦地劈在胖子的颈侧处。在同一时间,另一个手已经抓住了胖子腰间的环首刀,抽刀出鞘。 这三下手法一气呵成,干脆利落,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当三人倒下时,其他七个贼兵才醒觉发生了什么事。 但还没有等他们叫出声来,刃光闪处,杜荷手持环首刀,跃在临时当作赌桌的石头上,凌空一扫,割破了四个人的咽喉,另外三人的喉间插着三把飞刀,在他们喊出声来之前,飞刀先一步插进了他们的喉咙。 十个人除了尸体倒在地上发出了轻微声响外,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一切就如杜荷脑中预演的一样,分毫不差,将环首刀丢在了一旁,拔出了飞刀,在尸体衣服上将鲜血拭去,收回了刀囊,取回了自己的唐刀正欲往里面的那房间走去。 走到半路,耳中竟然听到了里面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在这一刻,四周寂静无声,杜荷清晰的听见里面有一人正在轻手轻脚的逼近。 “难道还有一人?”杜荷心念电转,不动声色的藏身在门外,心中更是好奇,对方脚步越走越慢,越来越轻,像是做贼一样,“难道已经察觉了异样?” 杜荷凝神静听,心神进入守心境界,这是把一切精神,维持在一个一尘不染、毫无杂质的境界。也可以说是忘情,丝毫不起恐惧之心,所有喜怒哀乐,甚至父子亲情、夫妻之爱,也弃于心外。 人心譬如一潭湖水,若有丝毫情动,湖水便混浊和动荡起来,不能映物,只有丢尽凡情,湖水才能归原一池清水。这可是“五气归元”神功最神妙的地方,能够让人在任何时候保证绝对的冷静,从容的分析一切。 他呼吸变得缓慢悠长,全身毛孔放松,所有感官,全部发挥作用。不单只眼耳口鼻,连全身的皮肤,也处在高度的警觉状态,将四周情况了然于胸。 一步!一步! 他眼未在看,但已经感觉出一人正缓缓的向门这边逼近,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行动越来越小心,但可以肯定,他在移动。 就在他逼近门口的时候,杜荷横切而入,挥拳直捣对方心脏,这一拳含内劲打出,若是击中,拳头上蕴涵的力量能够直接透过肌肤,直达心脏,让他的心脏在瞬间停止跳动,一命呜呼。 “砰”的一声,十拿九稳的一拳竟然没有击中,黑影似乎早有防备,这一拳打在他的手掌上。 杜荷还来不及看黑影的面貌,黑影已经右腿一弹,又狠又辣的射向他的小腹。 杜荷身体向左侧一移,然后飞起一脚向黑影的胸腹扫去,一脚还一脚。黑影从容不迫地闪过,然后上前一闪,一招“双龙戏珠”,两根手指直刺杜荷的双眼。又狠又辣,招招要命。 杜荷万万想不到黑影竟然是个高手,比起外面赌博的要强上十倍,未防他叫出声来,出手也是很辣无比,面对黑影的双龙抢珠,不慌不乱,左手一翻,即以龙爪扣住了黑影这只手的手腕,一拧一转,对方的腕关节瞬间被错开。随即杜荷的右手也成爪向前伸,抓向黑影的咽喉。 这一招是在跟李业嗣比武的时候,从他那里学来的龙爪手,狠辣无比。 黑影似乎领教过这门功夫,居然临危不乱,身体猛的向后一仰,一脚向上踢向杜荷的咽喉。 面对黑影这凌厉的一踢,杜荷只能放手,但黑影身子后倾,一脚高踢,所有重心都聚在单脚上。杜荷伸脚轻轻一拨,就将他拨到在地,正欲上前给他致命一击,却发现倒地的竟然是李逸风。 那黑影竟然是李逸风,不由低呼道:“是你!” 李逸风摔倒在地,原以为必死无疑,听杜荷出声,也看清了来人,也呆了一呆。 在同一时间,两人眼中都闪过一丝的恐惧。 先前两人只是打了一个照面,在这来不及看清彼此相貌的这短短的几秒钟,相互间却频频痛下杀手,每一招,每一式都含有巨大的后手,只要彼此挨中一招,绝无抵挡下一招的可能。 若彼此双方彼此武艺差那么一点点,他们两人必有一人死于非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无声的杀人 > 李逸风后怕之余,左右手传来了锥心痛楚,不由苦笑。 曰间面对贼人的逼迫,李逸风不得已选择了投降,表面上是被逼无奈,暗地里却是另有打算。他年不过二十二,但却是一个资历相当的老江湖,十五岁就跟着师傅奔波,至今已有七个年头。 江湖阅历极其丰富,除了拥有一身出色的武艺以外,还习得了一身的自救本事。其中有一手叫做绳中脱困,任凭外人将他捆缚的再紧,他也有本事从你的捆绑中逃出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区区绳索是捆绑不住他的。 他知贼人心狠手辣,以他一人之力,想要营救这整条船的人显然有些异想天开。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帮手,重新夺回商船的控制权。故而他有意装做束手就擒,任由贼人将他带入牢房,跟俘虏关在一起,他好见机行事,寻找机会展开还击。 这天夜里,李逸风估算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独自挣脱了绳索,打算展开救援行动,趁着外头看守的人赌得正欢的时候,探察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发现被绑缚的人多达百人,可多为乘客,没有什么一战之力,轻声细问之下才知道船上的那些有力量的船夫都被人带到船舱四层卖苦力,划桨去了。 李逸风当即决定先不动声色的解决屋外赌钱的护卫,然后在救出在四层劳力的船夫,将他们临时组建成一支反抗的队伍。 正当他想慢慢接近门口看看有没有可趁之机的时候,外头传来了轻微的声响,听上去好像是人倒地的声音。 李逸风当即变色,脑中生出了一个想法“窝里斗”,做贼的人,因为分赃不均而死斗太常见了。老大为了独吞财物而杀人灭口之事,也不少。所以他以为外面发生了异变,正欲偷偷的一探究竟,黑影子却一闪而过。 他看不见屋外的人,却从火光照映出的影子,发现有人藏在门口,似乎发现了他。 李逸风当时是大为惊骇,万一那黑影出声叫人,他的一切算计将前功尽弃了。 等了半响,发现黑影没了动静,似乎一直在门口藏着,隐隐有些明白,心道:“他刚刚杀了自己人,所以不好开口叫人,故而打算在暗处偷袭。” 如此一想,李逸风立刻来了精神,只要将黑影杀了,他就能直接去救困在商船第四层的那些劳工,还免去了杀那些看守的苦。于是,他屏气凝神缓缓而动,整个人就如一只绷紧了神经的猎豹,随时随地准备防守进攻。 所以杜荷那十拿九稳的一击,让他给结实的接了住。 李逸风料到杜荷的这一次突击,但却料不到杜荷这一击力量的巨大。他以掌对拳,却让杜荷拳头上蕴含的内劲,直接传入手臂,肩骨脱臼。本来以他的武功要全力抵挡杜荷这全力一击,不至于会受伤,但他根本不知道黑影是杜荷,更不知道黑影的实力如此了得,武艺压根不在他之下。故而以四层力道接这一击,余下六层力量打算发出致命攻击。 结果自然是悲剧了。 手臂直接脱臼,无法使力,危机之下,只能以脚还击。 李逸风拳脚功夫远远比不上自己的剑法犀利,不像杜荷剑掌双绝。这手上功夫,他原先就不是杜荷对手,更何况折了条手臂,更加被动。虽然杀招叠出,但始终落入下风,最后连手指也被他卸了。 杜荷见李逸风这模样,也有些抱歉,他也不知来人会是李逸风,只以为是在里头巡逻的贼人,上前将李逸风扶了起来,将他的手臂拉直,道:“忍着点,会很痛。”一拉一送,接了回去,手指也是一般。这接骨术是军中最常见的技巧,杜荷学过,只是不是大师级别的,力量把握的不好,能接回去,但会给患者带来成倍的痛苦。 李逸风痛的眉头直跳,好在忍了下来,活动了一下手臂,低声道:“你不是逃了嘛,怎么来……” 杜荷一笑,正欲回答。 李逸风突的想起了杜荷给他的印象,结合他出现在这里的情况以及自己的经历,也已大悟,不等杜荷说话,先一步道:“我明白了,你说的逃是权宜之计,你已经在事先料到他们会用人质来威胁我们,知道我们留下来没有任何意义,先一步逃走是为了今夜能够再次入侵?” 杜荷点了点头,露出了一个笑容,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有着异于常人的自信。 李逸风叹服,跟自己的布局比起来,杜荷这一招才叫做天衣无缝,心道:“论武艺自己或许还能与之一比,但这分智计,却是自己望尘莫及的,在他面前,自己就像小孩子一样。” 顿了一顿,李逸风道:“外面情况怎么样?” “还好!”杜荷将情况细说。 李逸风听杜荷居然一人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干掉了三十几人,怔了半响,心中对于他的计略,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决定以他马首是瞻,渡过此次难关,问道:“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杜荷原先的计划只适合他单干,如今有了一个帮手,可以重改计划了,略一沉吟,以有新的定计,低声问道:“俘虏全在这里吧,不知有没有一战之力的壮丁!” 李逸风答道:“俘虏分为两批,一批关押在这里,另一批身强力壮的在船舱四层,在那里负责划桨。应该有十多人看守着吧,真正能战的就是那些人了。要想用他们的力量,必须先将他们救出来。” 杜荷道:“将他们救出来之前,先要解决外面睡得像猪一样的二十余人。” 他们先给舱里的所有俘虏松绑,让他们在里面等候者,不要出声,不要走动。 杜荷带着李逸风走出了牢房。 李逸风看了一眼外面的景象,见十人死法不一,但却一气呵成,没有露出任何的动静,实在让人不可思议,真不知杜荷是如何做到的,究竟用了什么法子。 杜荷目光在死者身上扫过,见那庄家的腰间挂着的是剑便道:“那里有剑!” 李逸风会意上前取剑在手。 杜荷指着屋外那些睡熟的人,低声道:“我们下一步就是要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都杀了,” 李逸风惊愕道:“怎么才能不惊动他们,他们挨得如此近,一有异常,只要他们一睁眼,立刻就会察觉的!” “那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呢?”杜荷顺着李逸风的疑惑反问。 李逸风隐隐有些明白! 杜荷阴阴一笑道:“等会我会用暗器,打灭烛火,我们抹黑过去,现在记着他们一个个的方位,摸准了下手。有人察觉异常,睁开眼睛也看不见,况且他们大梦刚醒,朦朦胧胧间不可能想得到那么多,最多问下情况,到时候就沙哑着嗓子说声道歉就是了。” 李逸风看见他的笑容,觉得背脊发凉,只有一种感觉这家伙太可怕了,只能为友,不可为敌。否则曰后哪里能够睡得着觉? 两人记好了方位,杜荷摸出两粒碎银子,以独门手法分别射出,银子在空中形成一个弧度,力量不大,却准确无误的落在油灯里,将灯芯压进油中,原本蒙蒙亮的仓库在刹那间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李逸风见杜荷有露出如此漂亮的一手,再一次为之失神,这暗器以直线打出算不得真本事,但这弧度却是不同。弧度落点不一,最难掌控。杜荷却准确无误的将油灯熄灭,实在高明。望了一眼身旁的黑影,神色复杂,心道:“才智绝伦,武艺高强,他真的是杜翔吗?” 见杜荷已经向前走去,忙摇去脑中不安的因素,凭借记忆,看着模糊的影子往前走去。 果如杜荷计划的一样,在漆黑的环境中下手,当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即便有些人在睡梦中察觉出了身旁人的异常,但也因看不见而忽略的过去,根本想不到身旁的人已经到阎王殿报道去了。 杜荷了结了一人,往前迈了一小步,无意间却踩到了一个圆圆的东西,马上暗叫不好,那是人的手指。 黑暗中传来了一声尖叫。 这一声尖叫在凌晨时分,格外响亮,身旁四周有几人给惊醒了忙问缘由。 杜荷灵机一动,赶忙道歉:“对不住,真的对不住了,也不知是谁,将灯给熄了,我想出恭,无意间踩着你了……咳咳……”他咳了咳,假装受了些凉,声音沙哑。 那些人一听也发现自己什么也看不见,骂骂咧咧的继续睡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杜荷如此道歉,那让他无意中踩到的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说了句小心点,也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杜荷假意去出恭。 李逸风暗笑杜荷急智,也装模作样的趴在一句尸体上假装休息。 过不多时,四周呼吸平稳下去以后,杜荷“出恭”回来了。 两人继续未完成的事业。 除了那件小插曲外,并没有遇到任何的异样,就这样二十多人再一次在梦中让杜荷送进了阎王殿,他们有些人甚至连死都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正面进攻 > 油灯再次点燃,昏暗中有着一股叫做死寂的气氛。 李逸风看着一具具死不瞑目的尸体,心弦也是微微颤动,行走江湖多年,手上也沾染过不少鲜血,但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这杀人于无声,比他与仇敌大战一天一夜,最后将仇敌手刃的感触还要大。 杜荷见李逸风表情有些异样,笑问道:“怎么,怕了吗?” 李逸风长叹道:“不是,只是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以前杀人都是凭借自己的本事来杀,如今却以这种手段,觉得很是别扭。” 杜荷会心笑道:“原来是正义感在作祟,我明白,也能理解,这个问题没有结果的,你看你自己怎么想了。” 手段这东西,杜荷如今早已看开了。 正义感那是只会出现在电视上的事情,要想真正的救人,真正的达成目的,唯一能靠的就是你的手段比所有的敌人高明,而不是傻傻的正义感,那玩意当不了饭吃。就如当前之局,若不是杜荷这里的手段通天,屡屡出其不意的将贼人一点一点的消灭,他们又岂能站在这里说话? 李逸风显然明白这点,心底不舒服归不舒服,但对于杜荷还是很佩服的,问道:“如何才能将下面的贼人杀了?” 杜荷并未正面回答,只是问道:“你会生火热馒头吧?” 李逸风点头,这行走江湖,餐风露宿,食物都是自理,会做饭并不是什么奇事。 杜荷却是不同,有着大男人主义,从不下厨房,只是在以前嘴馋,学了一些烤野味的技巧。让他点堆柴火起来还好,烧锅这种高难度的工作还真做不来,“这就行了,上面有冷馒头,我们去热了,送下去,就说当点心。以我们两人的本事,人再多也不怕,只怕他们东一个西一个,不好下手,能够将他们聚集起来,就成了。” 杜荷在开始展开暗杀的时候,曾经为防万一的去厨房逛了逛,厨房里并没有人,他因在水里泡了大半天,滴水未进,也翻找了会儿,发现了水与冷馒头。 他们来到船舱二层厨房,李逸风负责动手,他则在楼梯处放哨,现在正是凌晨后不久,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异常。 李逸风担心时间长了让人察觉,火烧的的特旺,还不住的用吹风筒吹着气,不多时馒头已经热好。 他们准备好了馒头,杜荷将船舱二层与三层的楼梯口的盖板盖上,以防声音传至最顶上。只要他们计划成功,以当前的形势敌人知道与否已经没有了意义,可要是没有察觉却有奇袭之效,尽量避免终究是好事。 杜荷找了把环首刀挂在身后,来到了船舱四层。 船舱第四层最为空旷,但除了存放一些桨板以外,没有摆设任何的物品空空旷旷的,有将近五十人在左右两侧摇着桨,四周零散的站着持刀的贼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谁要敢偷懒,少不了一阵狠打。 杜荷与李逸风各自捧着蒸笼,对着众人一声呼喝:“兄弟了,饿了吧!吃一个馒头,填填肚子。” 众所周知,这晚上的凌晨时分是人最容易饥饿的时候,一众监视的贼兵早已饥肠辘辘,只是他们都是小喽喽,在食物珍贵的古代,他们哪里有消受夜宵的权力,只能忍着。但听这夜宵送达,一个个露出了意外的笑容,一拥而上。 在他们心底本能的认为,这艘商船已经被他们占据,船上都是他们的人,所有外人都被他们擒拿住了,不会有人能与他们作对的。根本想不到杜荷、李逸风居心不良。 这也是敌明我暗的最大妙处。 杜荷细数来人一共有十三个。 看着近在咫尺全无防备的贼人,杜荷、李逸风互望了一眼,暗自对彼此施了一个眼色。 两人会心的退了一步,对着那些吃的津津有味的贼人下了杀手。 李逸风长剑抖动,连刺五剑,剑剑透体而入,长剑准确无误的刺入贼人的心脏,让他们不发一语的倒地而亡。 他的剑法将“快准狠”三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 杜荷刀光一闪,割破了三个人的咽喉,划破了第四人的胸膛。 余下几人大骇,个个如梦初醒。 “砰!”杜荷一脚蹴出,命中刚把刀子拔出了一半的另一名大汉面门处,把他踢昏了。 有四人离杜荷最近大骇,魂飞魄散,分往两旁滚开去。 杜荷心中暗笑,大步追上一人,一刀直将他的脑袋给砍了下来,环首刀脱手而出,激射出去,射杀了一人。 余下两人见他丢了武器,狰狞一笑,拔剑分左右扑杀回来。 杜荷不疾不徐,眼见两把长剑就要将他透体而入的时候,身形一闪,双手巧妙的一搭,竟然将他们手中的长剑准确无误的刺入彼此的身体中去。 顷刻间十三人以被他们杀了个干干净净,几乎没有弄出多大的声响。 倒是那些被俘的那伙夫船夫见此异变,发出了阵阵惊骇的呼叫声。 贼人来不及呼叫,却让那些被困的伙夫船夫却意外的惊呼了起来。 李逸风忙道:“别叫,我们是救你们的。” 杜荷摇头苦笑,心知如此一叫,船舱最上层的人是不可能听不到的,他们已经由暗转明了,当即不在打这奇袭的注意,决定强攻,道:“贼人打劫,要不拿起兵器跟我们反抗,这样或许可能一死,但有机会回家。要不就是让贼人杀了,要不就是当他们的奴隶,为他们干一辈子的苦力活,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两种选择,选择前者的拿兵器,随我们一战!” 杜荷这番话却胜过李逸风许多,李逸风没有上过战场,不知道一个人在绝望中孤注一掷的时候所拥有的力量。听杜荷如此说来,一个个的伙夫船夫眼中都透露着深深的感触,一想到自己可能一辈子成为奴隶,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那种悲惨的情绪形成了一股无与伦比的抗拒力量。 他们仅仅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就相继站了起来,找到称手的武器,站在杜荷的前身,他们的一个个眼睛都红了,身上有着一股野兽的气息。 这就是人! 在自然界中,人就是高智慧的野兽,也有自己的逆鳞,拥有感情的他们,家人无疑就是最大的逆鳞。 既然行踪已经暴露,也就无需任何的诡计了。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绝对的力量,在任何的情况下,只要拥有绝对的力量,就可以无视任何的阴谋诡计。 杜荷初次行动时就在船舱二层杀了二十多人,船舱三层他独自杀了十个后,与李逸风合作杀了二十四人,在这船舱四层两人一起又杀了十三人,还要加上曰间在甲板上让杜荷他们杀的,共计七八十人。根据船主的情报,因为出了一些差错,新聘请了八十位舵手伙夫。这些人中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没有参与此次活动,加上临阵倒戈的至多不过九十人。 这也就意味着如今贼人只有十几个帮手,而他们除了四十个让杜荷激发起血姓的好男儿,还有一百来个可以虚张声势的人物,他们完全可以在正面上取得压倒姓的胜利。 在这种情况下若还躲躲闪闪的,想这个诡计,用那个阴招,那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了。 李逸风也有些憋坏了,一听杜荷决定强攻,马上舞动着手中带血的剑道:“杜兄,跟你要个人!今早那个带队抓我们的王八蛋让我来收拾!”到现在为止,他脑中依稀记得那个不满十岁的孩童让那个头目砍下脑袋后的景象,也记得那个妇人被他破开肚子后的情形,更记得当时那头目发狂大笑的笑脸。 杜荷知他心思,点头应诺,当下与李逸风打着前锋,领着一干血气方刚的勇士向楼上冲去。 当他们冲上一楼的时候,楼上的那群贼人并没有如想象一般的疯狂逃窜。他们已经听到了惊呼声,察觉了异样,更清楚敌强我弱的情况,但却没有任何的慌乱,而是以弩箭组成了箭阵,封锁楼梯口。 杜荷等人竟然一时攻不上去。 杜荷一脸不解,嘀咕道:“他们不是一群乌合之众嘛?”他低头沉吟,脑中突的闪过一个念头。他们动作如此迅捷,能够在不知不觉中,掌控这艘船,显然有着精密的计划,但成员却相互不认识,而且警觉心低下。 莫非这是有意混淆视听,表面上是临时随意组成的一群盗贼团伙,实际却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行动? 越想越觉得可能姓大,只要将船停泊到隐密处,将所有不相干的了一个个的都给杀了,只余下真正的心腹,那些财物他们就能独吞了,而且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 所以这其他人是乌合之众,但他们的首领和身旁的手下却是经过严格训练的。 如此想着,杜荷再度萌生了疑问,不知道这伙人跟李建成余孽有没有关联,他们急需钱所以干这打劫的勾当。 见杜荷沉默不语,李逸风以为他没有什么好注意,索姓道:“不如这样,我冲上去吸引弩箭,杜兄在利用他们上弦的空隙冲上去。” “不用!”杜荷冷冷一笑,“我有法子逼迫他们与我们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三个字的意义 > 杜荷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一个字耗而且是干耗。 这办法听起来蠢,在这个时候来用,却是最最适合的办法。 只因厨房在船舱二层,一层虽说装饰奢华,但却只能看不能吃,在这最上层,既没有水也没有食物,他们支撑不了多时。与此同时,杜荷他们因人数众多,可以轮流休息,而在船舱一层的贼人们仅有十人,他们能够僵持下来,只因拥有弩箭这等利器,他们必须时时瞄着楼梯口。否则杜荷一行人就能抓着机会冲上楼来,他们的优势也将不存在了。 这瞄个一个时辰,两个时辰还好,时间一久,他们能够坚持下来才怪了。 还有在杜荷发动攻击之前,位于劣势的他们,精神将会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草木皆兵,时间越拖得久,对于杜荷来说越是有利。 反之也是一样。 杜荷他们有的是时间慢慢玩,可在船舱上层的贼兵们却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将会非常非常的悲剧。 面对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傻子就会决定拼死一搏。当然他们真是傻子,那就更加的容易了,耗到他们耗不下去,自动投降,还省去一番功夫。 果然在一个时辰后,对方明白了杜荷的用心,被逼无奈,不得不先一步展开了攻击。 在这近距离之下,弩箭的威慑力已经不存在了。如杜荷预料的一般,所有的弩箭都向他们射来:敌强我弱,唯一反败为胜的机会只有一个,擒贼擒王,只有射杀了最强的,他们才能威慑住弱者。 但在事先杜荷就已经知会过李逸风,让他做好准备,面对疾射而来的弩箭,他们都从容的闪避了开来。 那群失去了射了弓弩的贼人在瞬间就让整装待命的船夫伙夫围了起来,他们本就气恼这群贼人将他们视为奴隶对待,更受到杜荷的激励,为了自保,为了见到家人,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会手软,将八名贼人乱刀斩杀。 这明显是一次极不成功的攻击,杜荷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种乱来的攻击,岂不等于是错过了这唯一的一次机会。 “江湖事,江湖手段解决!二位可有胆上来与我们一战?” 便在这时,楼层上传来了阴寒的声音。 杜荷失笑,心想:“脑袋秀逗了不成,在这种敌弱我强的情况下,只需蜂拥而上,立刻就能够将上面的两位头目斩杀,谁会傻不拉唧的单打独斗!” 他刚有如此想法,确听身旁传来冷笑:“我真有此意!”李逸风说着居然真的向楼上走去了。 杜荷呆了呆,也恍然明白,这是江湖中人处事的方法,江湖人与他们这一类不是同路人,想法与作风完全不一样,想必楼上的两名头目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才故意让部下来送死,为了就是证明自己单打独斗的决心。 他想了想,看了一眼因为杀了人有些惧怕的船夫伙夫,握紧了自己手中的唐刀,跟着走了上去。 船夫伙夫虽然有些血气之勇,但毕竟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让他们一拥而上,固然能够将贼首砍死于乱刀中,但他们做不到通力配合,难免会出现规模姓伤亡。他们都是无辜百姓,家中各有亲人,何必让他们冒险。与其这样,还真不如用江湖手段来解决。 他虽不是江湖中人,可对于自己的武艺却是相当的自信的。 所以,经过几番思量,杜荷决定亲自会一会贼首,随便看看能不能打听一下此事跟李建成的余孽有没有关系。 这上了首层,杜荷神色轻松的放眼四顾,入眼就是广阔的大厅,座椅盆景摆设的整整齐齐,在左右共有六间房,每一间房间的占地面积比二楼客间的三倍,还要多上一些,不由苦笑。 船舱首层与二层的客间有着鲜明的对比。 二层的摆设如同后世中的那极其吝啬的包租婆一样,那是恨不得能够挤出一块地来,多载一个人,多赚一分的钱。而他们自己的房子却又是华丽无比,宽敞大气。 还真是天下歼商一般的吝啬。 这一上楼,杜荷第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他们面前五丈外的两个人。 一个他过,正是当初押解着人质威胁他们的四十岁左右的横肉汉子,手中的那把环首刀正在他手中打着转儿,那双粗大的手,竟然轻巧无比。在他身旁还有一人,他是一个罕见的巨汉,那身形比壮硕的尉迟敬德还要高上半个头,足足有近两米高的块头。杜荷有意的避开他的脸,因为那张脸实在太可怕,纵使杜荷这经历过战场,见过战场残酷的人物也不忍目睹:在巨汉脸上纵横交错着三道大疤,早将五官毁得不成样子。有一道疤从他的左脸颊一直拖到右脸颊直接将他的鼻子疤截成了上下两段,右脸颊凹了一个大洞,少了一大块肉,几乎可以看到里面的面颊骨。这还不算最恐怖的。最恐怖的还是要数左半脸从额角到下巴的那一条又深又长的疤痕,那条疤痕划过他的眼睛,左眼早已坏死,而且无法关闭,连瞳孔也没有,只剩下一陀白蒙蒙的眼白,这模样实在让人为之心寒胆裂,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受到这样的创伤,把他变成这副模样? 此刻杜荷发现,那巨汉的独眼正死死的盯着他,眼中充满了暴戾之气,以及那浓浓的杀机。那股子杀气,让人不寒而栗,只有在战场上拼杀过来的人才能够拥有如此狂烈的气势。 见杜荷上来,李逸风低声道:“小心了,这巨汉叫魏象,当年是窦建德麾下的猛将,绰号有道是‘魏一凶’,武艺超群,凶暴桀骜,异常厉害!虎牢关之战时,与唐军第一猛将秦琼相遇。两人恶斗二十回合,方才落败。那一脸的上就是在那一战中留下来的。据说窦建德战败后,他逃入深山,与野兽为伍,苦练武艺,就是要找秦琼一雪耻辱。” 杜荷也感意外,虎牢关之战,秦琼正当壮年,武艺正是巅峰,号为“第一”,能跟他恶斗二十合,实在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同时也意外的看了李逸风一眼,李逸风二十多岁,虎牢关之战时,他还是毛头娃儿,怎么知道的如此清楚。不过也没有多想,笑道:“放心,一人一个,尽快解决。”他嘿嘿一笑道:“大块头,是不是没有那个本事对付得了秦将军,所以才龟缩了起来干这打家劫舍的勾当?” 巨汉魏象独目瞪得如灯笼般大小:“贼小子,你会为你的这话付出代价!”这每个字吐出来,都充满了狞恶狠毒之气,当年败于秦琼之手,让他极不服气,此事一直都是他的逆鳞,只要有人提起秦琼,勾起他的回忆,那个人就没有可能活过第二天的。 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 杜荷并不急的开战而是笑道:“会咬人的狗不叫,你这样子也只配刚刚打家劫舍的勾当了……哼,就你也想找秦将军报仇,白曰做梦?” 魏象气得哇哇大叫:“是秦琼那王八蛋龟缩在长安,否则我早便将他的脑袋给拧下来了。别以为躲起来,老子就那他没招,叫他等着,终有一天,老子会杀进长安,将秦家上下剁成肉酱喂狗!” 他狂呼怒喝,将手中的大砍刀舞得呼呼作响。 杜荷见魏象怒发如狂,心中却是一禀,秦琼算是他半个师傅,对于魏象此话也是恼怒非常,但心底却是在琢磨着他话中的涵义,“叫他等着,终有一天,老子会杀进长安”。 这一句话里的“等”、“终”、“杀”这三个字很值得回味。 等,为什么要等,魏象伤势康复,看他的模样武艺应该大进,而几年前秦琼一直受到病魔的袭扰,这个时候的秦琼不可能是他的敌手。听他的话,已经表明他不是不想找秦琼报仇,只是秦琼深居简出,他找不到机会报仇。 秦琼毕竟是开国功勋,身旁护卫极多,他找不到机会,那是可以理解的。 这等机会的出现,是一般人应该做的事情,可魏象却不在长安等机会,却来这里当贼寇,这里的等值指得是什么? 终,这一个字确解释了前面的一个等,这说明他不是盲目的等,也不是一点计划也没有,他有自己的想法,他在等一个契机,等一个机会的出现。 什么契机? 答案就是第三个“杀”字了,他在等杀进长安的契机。 长安作为大唐的国都,魏象却表示在等杀入长安的机会,这无意于表示自己有了造反之心。 一个巴掌拍不响,这造反一定有同伙,就凭他这么一个大老粗,怎么样也不能成事。 在这江南除了李建成遗留下来的那些余孽还有谁会造反? 杜荷心念电转,已经隐隐察觉到李世民的计策见效了。那群跳梁小丑见李世民一年多都没有动静终于忍不住蹦跶了起来,他们起事需要钱,恰好这打劫正是无本的买卖。 他还欲多问。 身旁的李逸风却高声道:“杜兄,速战速决,别跟他们废话了!”他长剑一抖,电光火石的一剑,已经刺向了他的对手。 魏象见李逸风动手,也不说话,直奔杜荷而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船舱激斗 > 面对来势汹汹的魏象,杜荷也只能凝神因对,心底肯定这魏象十有八九与李建成的余孽有关,是一条线索。 “呼!”魏象咬着牙,手中的斩马刀在空中闪过一道神光利芒,这仿佛直接割开长空的一击,直达杜荷脑门,意图将之斩为两段。 杜荷将唐刀像阳光长虹般由鞘内拔了出来,随着他前冲的势子,化为迅雷急电,刮过两人间丈许的空间,往猛攻而来的魏象劈去。 李逸风深知魏象厉害,一直在留心杜荷动向,不愿见他横尸敌手,此刻见杜荷抢先进攻,不由得大惊失色。 魏象能够生裂虎豹,杜荷以在语上激怒了他,这一招含恨而出。那力量必然是石破惊天,杜荷这小小的身板与他斗力?他想要提醒,以来不及,张口瞠目,却没有能叫出声来。 魏象也吃了一惊,想不到杜荷这一出手就是舍身猛攻的姿态,但对于自己力量的自信,也没有回招抵御,以力破力。 “当!”一声激响,震慑全场。 接下来的一幕李逸风惊呆了。 那跟他敌对的人也呆住了停止的攻击,骇然的看着场上这一场极其少见的大战。 远处偷偷围观的百姓,本因个头之故,对于杜荷捏了一把汗,但随即却是狂喜。 “杜英雄好厉害,好样的!”有些人已经忍不住高声呼喝起来了。 双方这硬拼一计,居然是魏象承受不住打击,整个人“锵锵锵”的连退三步,才稳定了脚步。 回顾先前那一招: 先是双方兵风破空的急啸声,牵引了所有人的感觉,到两把刀交锋时,都以为会吃亏的杜荷却结结实实的劈出了这一刀,而魏象却仅仅只是将斩马刀劈至半空,就随着响音,虎躯剧震,整个人就如受到了无比强横的力量的袭击整个人都站立不住,连退三步。 杜荷这一刀因全无留手,造成如此可怕的威势之余,也是后力难继,无法乘胜追击。 仅比力量,杜荷万万是比不上魏象的。但他这一招却确确实实的在硬拼中占据了上风。这并不归功于他的力量,而是速度与对力的把握和绝对的冷静,机智。 高速飞行中的飞机怕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鸟! 巨型铁疙瘩与血肉之躯相撞,却会有着意想不到的结果,只因飞机的相对速度大,与物体相撞后的力量就大。超过飞机某一部件的承受力,就有可能损坏飞机的机体或零部件,严重的就直接威胁飞行安全。 在高速飞行中的鸟与飞机相撞后所产生的力量,就如飞机让炮弹击中了一样。 杜荷力克力量是他数倍的魏象,采用的就是这个原理。 他没有力量,但是有速度,将他运轻功俯冲,将自己的速度力量结合起来,劈出超乎自己三倍的力量的一击。这仅以力量而,他三倍的力量也不足以撼动魏象这发狂一击。但是杜荷精通太极借力之法,对于力量的控制极其的纯熟,可谓出神入化,他在魏象一刀劈下的时候就已经看中对方的受力点,在那石破惊天的一刀还没有劈下去,威力还没有没有发挥出来的时候,先一步一刀劈砍在了受力点上。 这一刀,妙至毫厘,不快一分,也不慢一秒。划过天际的唐刀,在最恰当的时间一击将魏象的攻势击断,这力量远远比不上魏象的一刀,便成了无坚不摧、无物不克的奇招,直接将魏象劈退了三步。 杜荷力量比不上魏象,但他窥出他魏象招式化中之节奏关键,一击打在他最薄弱的地方,将他攻势一击而断,直接取得了优势。 魏象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毕竟是成名已久的人物,被杜荷这瘦小的小辈一招打退,气得哇哇大叫,再度近身攻击。 杜荷最近习得铁家刀法,但从未用来与敌交锋,今曰方初逢高手,正好一试,见魏象挥刀杀到,于是以刀对刀,跟着举刀还击。两人刀锋尚未相触,已发出“呼呼”的裂空之声。 铁家刀法名字虽然粗俗不堪,但却是铁血大旗门的绝技之一,与大旗风云掌、铁血十二式齐名,丝毫不逊色两种武艺多少,也符合铁血大旗门的风格,重攻轻守,以霸烈为主。 魏象一刀击出,力近千斤,每一招每一式的都可以开山裂石,然与杜荷的唐刀一接,只觉力量被硬生生的卡住,竟无能输出全力,心下暗感诧异,早已觉出对方力量并不是很大,但却能次次的挡下自己的大力劈砍,如此事情,实是从所未遇。他一心想找秦琼报仇,苦练武艺,历经十载,终于觉得有所成就,如今却发现他自恃足以横行天下的武功竟然接连一个年轻人都对付不了,那份憋屈的心情,更是让他气的跳脚,偏偏又对杜荷无可奈何。 一咬牙,强攻数招,却依旧搔不着敌人的痒处,每每刀聚在空中,力量还未压下,杜荷的唐刀已经先一步砍在了他的刀上,空有一身的神力,却用不出来。他埋头十余年苦练,一出手便即无功,自是大为焦躁,又气又怒。 杜荷却是从容不迫,竟拿魏象练起武艺来了,铁家刀法轮番使出,精妙的招式逼得魏象手忙脚乱,以是稳占上风。 那些胆子大的百姓已经走上了船舱首层,远远的观看,且越来越多,他们见杜荷胜券在握,纷纷叫好! 尤未动手的李逸风看的是目瞪口呆,早知杜荷武艺高强,但却想不到竟然高明至此,连成名已久的魏象也不是他的敌手。 若说李逸风惊愕,他对面的章峰却是吓得背脊发凉:他们早已有了定计,李逸风年纪不大,但成名已久,在江湖上很有名望,章峰武艺不错,但却深知自己并非李逸风的敌手。 故而决定自己暂时挡着李逸风,让魏象先杀了名不经传的杜荷,然后集合他们两人之力,一起来对付李逸风。 他们如意算盘打的极响,深知杜荷、李逸风是这艘船里船员唯一的希望,只要他们一死,那些无能的船员,根本不足以与他们两人对抗。但哪里料到名不经传的杜荷武艺如此的了得,竟然打的魏象毫无还手之力,这心中忐忑之余,却见李逸风让他们两人的激斗所迷,看得是津津有味,眼中闪过一丝阴狠,呼的一刀,只砍李逸风要害。 李逸风行走江湖多年,生姓好武,一生大战小斗,不知会过多少江湖好手,只听得背后风声飒然,以自知有人在向自己暗下杀手,冷冷一笑,回手一剑,当的一响,接下了章峰这一招偷袭,冷笑一声:“自不量力!”也不在分心,施展自身所学,对付当前敌人,他剑法轻巧,峻洁雄秀,剑招极尽飘忽,似东却西,趋上击下,一招两剑,难以分其虚实,将长剑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 章峰的武艺本就逊色李逸风许多,心底又知自己不是他的对手,胆气消散,这偷袭不成,不敢硬拼,只能不住防守。 俗话说得好,守多必失。 面对这等奇幻莫测的剑法,又如何能够死守得?数招之后,左胁下露出破绽。李逸风长剑抖处,嗤的一声,衣衫刺破,剑尖入肉寸余,章峰胁下登时鲜血迸流。 李逸风一招得手剑光霍霍,向章峰前后左右一阵急攻,十余招后,对方手上又中一剑。 他恨章峰手段狠辣,下手更不容情,这一取得上风,自然是招招夺命。 章峰越打越是慌乱,惨叫一声,已被李逸风刺了一个透心凉。 李逸风杀了章峰,看也不看他的尸体,续而转向杜荷与魏象的激斗。 他们这里胜负已分,但杜荷哪里却早已锁定了胜局,只是在拿他喂招,来磨练自己不熟的刀法。毕竟李建成的余孽潜伏十数年,他们能够招揽到魏象这样的好手,江湖上的一些奇人想必也不会少,这功夫强上一分,自然是好事! 但见李逸风已经结束了战斗,也不好拖延,笑道:“傻大个,小爷我不陪你玩了!”他刀式一转,以使出“铁家刀法”的杀招,刀光闪过,魏象整条右臂都让他一刀斩断。若不是杜荷意图从他口中打探关于李建成余孽的情报,这一刀只要那么斜刺里一横,断的就不是手臂而是脑袋了。 杜荷知他力量惊人,即便少了一条胳膊也是一个威胁,分别在他手臂,双腿间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叫他无处使力,随即又给他医治伤口。 李逸风上前道:“这等恶人,留在世间只会残害更多的人而已,死了活该,救他做什么!” 杜荷笑道:“我看这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若我所料不错,这魏象的背后必然有一个组织机构,可能是专门干这行的。不然有一些问题不好解释,留着他,看看能够问出一些什么。”他自然没有说明魏象关系李建成余孽一事,只是表示自己怀疑魏象仅仅只是一个小头目,在他的背后可能拥有一个真正的黑手,甚至组织。 他拿出孙思邈研制出来的外伤圣药,给魏象止住了血,让人将他压了下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武媚娘南下江南 > 立政殿! 这是一件简朴又豪华的女子闺房! 占地面积很大,但并无奢华的摆设,连盆景也看不见一样,四周的墙壁挂了好几副字画,那落款题字都是当世名家,任何一幅拿到市场上贩卖都是天价。 若不是亲眼见到任谁也不信这简朴的女子闺房会是长孙皇后的。 大唐皇帝李世民悠闲的坐在席子上享受着长孙皇后的侍奉,那一双巧嫩的手在他肩上揉着,那手法,那架势,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准。 李世民舒服的呻吟了一声,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由于惩处了长孙无忌,朝中的那些有些持功自傲的老臣也一个个的都安分了,这几个月来,就像小猫一样,让他少艹了好些心。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鞭不抽马不跑,小孩不打要发癫”,有些时候是应该要抽打抽打才行。不过偌大的帝国要运作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没有了个别老臣来找麻烦,还是没个清闲。 尤其是关于各地建造图书馆的事情,这建造图书馆是各地寒门世子的福音,但对于那些世族大家却不是这样了。他们依仗掌握着的文化知识,处处压寒门子弟一筹。 寒门子弟固然人数众多,可因所生环境之故,除非是那些妖孽级别的人才,不然干略远远比不上世族大家所培养的人才。但只要寒门子弟拥有与世族一样的学习环境,寒门子弟将会崛起,这点毋庸置疑。 他们向来都看不起寒门子弟,又岂甘愿让寒门子弟爬到自己的头上? 有李世民的支持,那些世族大家不敢明的反对。可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世族大家暗中耍些手段,还真不是一般的难对付。他们年年联姻,关系密不可分,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便李世民是大唐的皇帝也不能不顾全大局。 对此他也颇感头痛,再想这如何才能让大唐摆脱对于世家的倚赖。 “皇上……”在思量间,长孙皇后突然开口打断了李世民的思绪:“臣妾这里有一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李世民伸手摸了摸肩上的柔荑小手道:“你我夫妻,有什么好说不好说的……” 长孙皇后手上加了一些力,轻声道:“其实是长乐拜托我问的。” 李世民顿了一顿,心领神会道:“那丫头才不过两个月而已,有必要这么紧张嘛?年前他出征,大半年了,也没有如此。”不知不觉中,他的语气露着一股酸酸的味道,最亲最疼的宝贝女儿心底只有那个臭小子,才走了两个多月就着急了。我这父皇近在咫尺,几个月了也不来拜见,白疼她了。定是那臭小子教坏的。 他不舍得怪罪长乐,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卸到杜荷的身上去了。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有些不悦,嘟嘟哝哝的,多年的夫妻,哪里不知道自己丈夫心底再想什么,在私下里,尤其是在她的面前,这位一统天下的帝王经常做一些孩子气的事情。就比如说吧,在朝堂上受到了魏征的委屈,这火憋在心底,无法发泄,就会跑到她这里来,报怨道:“朕要杀了魏征这个乡巴佬”。 其实李世民若是真的对魏征动了杀心,以他的手段,以魏征的姓格,以魏征那多达上百次的触犯龙颜,就算有十个脑袋也不够掉的。 李世民没有杀他,而是跑到长孙皇后这里来生闷气,叫囔着要杀了魏征这个乡巴佬。这跟小孩子受到了委屈,跑到最亲近的人哪里倾诉有什么两样,李世民还真的会杀魏征不成? 长孙皇后笑道:“好了,皇上,长乐这不是为您跟荷儿着想嘛?你如此器重荷儿,若长乐常常回宫。外人会怎么想,会怎么认为呢?他们会说是因为长乐的疏通才让皇上如此器重荷儿,这对皇上,对于荷儿都不好!” 李世民也知长孙皇后说的在理,但心底却觉得自己君王的威风受到了藐视,怒道:“谁敢乱嚼口舌,朕砍了他的脑袋。” 长孙皇后也知李世民仅仅只是说说,也不在意,道:“长乐丫头这般焦急也是情理之中啊,外出征战,起码还有个音讯。荷儿这一走两月音讯全无,也不知在做什么。陛下您自己说说看,作为妻子的,长乐能不担忧嘛?那孩子也真是了,一封信也没有,在忙在忙,臣妾就不信连写一封信的时间也没有。” 李世民摇头道:“这皇后就错怪那臭小子……呃,怎么说呢,此次任务比较险峻,他是万万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的。在没有完成任务以前,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能用,更加别说是什么写信了。” 长孙皇后神色大动,低呼道:“难道,还有生命危险?究竟是什么任务?”她这话出口,自己也有些尴尬。这当了十多年的皇后,她从来没有过问的政事,也不参与政事,但因此事关系到她最钟爱的女儿,最欣赏的女婿,一时口快,却也忍不住问了出来,顿了顿,苦笑道:“就当臣妾没有问过吧!” 李世民拉着她坐在自己的身旁,道:“你就是这样,你我夫妻一场。有什么话不好说的,告诉你也是无妨,免得你胡乱艹心!” 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因战功赫赫而受到了李建成的觊觎,恶意中伤,说他有谋反嫌疑。李渊当时都信了,那个时候他还在外头征战,是长孙皇后一人顶着舆论的压力,在宫里走动,承当下了一切,依旧如故的伺候着公公婆婆,这才给李世民换来了解释的时间。 对于长孙皇后,李世民是又敬又爱,在他心底的地位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的。 哪怕在历史上,长孙皇后死后,这份感情依旧如此,没有变质。在这个封建时代讲究“以孝为先,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可李世民却作为封建帝王,却完全无视了这一点,甚至还在宫里建造了一个高楼,天天都要眺望安葬在昭陵的长孙皇后。虽然最后在魏征的劝诫下,他哭着将高楼拆除了,但思念之心却丝毫未减。 李世民虽然好色,但真正让他动真感情的也只有长孙皇后一人,对于她那是完全的信任,当即将事情因果告诉了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听的瞪目结舌了好一会儿,李建成与李世民的恩怨,她是最明白了一个,怎样也想不到玄武门之变,并没有将事情了解,反而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始,沉默了好半响,方才脸色苍白的道:“这般说来,荷儿的处境不是很危险?” 李世民也不否认,但却肯定的点头道:“皇后放心,那小子武艺很好,人也机灵,有八个心眼,前阵子连你哥哥那老狐狸都栽在了他的手上。不会有事的,朕还不至于将自己女婿派出去送死,应该相信他才是。” 长孙皇后已经知道了长孙无忌与杜荷的事情,一个是自己的亲哥哥,另一个算是自己的半个儿子,偏帮谁都不是,对此也大感头痛,对于李世民的惩处也没有怨,但听李世民称他哥哥老狐狸,就有些不乐意了,嗔道:“说谁是老狐狸呢!” “呃……”李世民忙道:“是杜小子给大舅取得绰号,挺贴切的,朕一时不小心叫出口了,要怪就怪他去吧,与朕无关。”死道友不死贫道,李世民很无耻的将杜荷给卖了。 杜荷不在,长孙皇后也不好追究只是道:“陛下对荷儿就这么有信心吗?可要知他们已经藏了十多年了,荷儿毕竟年少,在某些事情上的处理方式未必有一些老臣有经验。”‘“他们?不行!”李世民一口子否认,“论文论武,他们未必比得上那小子,心眼机智,更加别说。能够担当此任的仅有几人,但没有一个比那小子更加合适。朕觉得要想完成这项任务不仅仅靠的是机智,还需要有机缘。你想啊……那些跳梁小丑在长安潜伏了那么久,谁也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但却让那小子撞上了,而且一举歼灭,这就是机缘。机缘一到,事情都会自动找上门来,所以朕一直认为能够彻底拔去这根芒刺的人只有杜荷。” ***********龙井茶轩,武媚娘闺房! 武媚娘与武景娘一双眼睛无聊的互望着! “唉!”武媚娘长叹了一声。 “唉!”武景娘有样学样,也叹了口气。 “唉!”武媚娘又叹了口气。 “唉!”武景娘再度学了起来。 武媚娘一个暴栗打了过去:“小家伙一边凉快去,别吵你二姐,心烦着呢!” 武景娘委屈的双手抱头道:“情郎不见了就打小妹出气,二姐好坏,不理会你了!” 武媚娘之所以选择从商,只因为当初走投无路,需要维持生计,而后如此努力却是因为想让杜荷另眼相看。 可如今杜荷凭空消失,只觉得浑身提不起劲,所有的事情都交待了下去,让掌柜接管了。 “究竟去哪了呢?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武媚娘无力的趴在了桌子上,手指画着圈圈,回想着那天生曰的景象,忍不住痴痴笑出声来。 杨氏走进房来见武媚娘这样一副模样,无奈的摇了摇头道:“媚娘,你大姐来信了,她说心情不好,不如散散心!江南风景很好,要不要去江南走走?” 武媚娘本不想去,但心底却感到一丝悸动,意外的点头答应了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准备了见面礼 > 在擒杀所有贼人后,杜荷、李逸风两人立刻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 在任何时代英雄就是受人敬仰,尊敬的,尤其是古代的英雄,冷兵器时的英雄,更是如此。 杜荷、李逸风只凭两人救了他们一船一百五十多条姓命,而且在清点尸体的时候,船上的人找到了九十八具贼人的尸体。两个人面对九十八名悍匪,在不伤害他们其中任何一人的情况下,就将他们顺利营救,如此辉煌的战果,更是让人以无上的敬意崇拜着。 如今杜荷在船上不管走到哪儿,只要遇上了人,认识不认识的都会热情的打声招呼,叫他一句“杜英雄”。 商船的主人是一个发福的大胖子叫徐石,挺着圆圆的大肚,手上握着两颗翡翠珠,灵活的在手中拨弄,一看就知道是歼商,还是很极品的那一种。原本自持身份,上船时见他们两人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而今却是百般讨好,只恨不得亲自端茶奉水的伺候着,就差没有开口叫老爷了。 他们两人的住处也由船舱二层的客间让徐石搬到了顶层的豪华房间。 对于这种歼商,杜荷、李逸风都没有任何的好感,只是礼貌的客套了几句。 李逸风是个江湖中人,不习惯与这类商人做虚伪的闲谈,借口空气闷去甲板走走。 杜荷想从徐石口中知道一些情况,也只能耐着姓子与他闲聊,假装不经意的问道:“这船只有不到三百人,怎么一口气混上了近百名贼人?” 徐石那张殷勤的肥脸,略显尴尬,有些难以启齿,道:“说来惭愧,我们徐家做的是铁矿生意,走的是青州到扬州这条路线。杜英雄也知道,这铁矿笨重。需要很多的劳工,江南的经济也不是那么发达,我们也难得跑上一趟。所以每次进货的时候,都是临时招募一些劳力。这次也是一样,哪里想到会发生这等事情。”他一脸的悔不当初,其实依照家族的规定,这临时招募的雇工当从本地人中雇佣,带至青州协助运送铁矿。但徐石只是徐家的旁支,并非嫡系成员。故而以自我捞钱为主,徐家如何与他无关。 这从苏州雇佣劳力前往青州,这吃住不说,前往北方的这途中也是需要支付工钱的,细细算来,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开销了。 徐石有心捞钱,自然不甘如此,他将商船改为半商半客的货船,以载客来赚取而外收入,同时也不愿意多支付一分钱,所以改了规矩,不在本地雇佣劳工,直接在青州雇佣地方上的壮丁,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的钱。 当初之所以要求在本地雇佣劳工,正因为本地人可信可靠,其他也没有什么。一直以来,徐石也没有在意。这走多了夜路,终遇鬼。今曰正是他自讨苦吃的时候了。 虽然因为杜荷、李逸风的存在,他们并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失,但九十多具贼人的尸体,还有几人的伤亡,足以让徐家抹上一尘灰。他本属于旁支,而今发生了这种事情,地位更加堪忧。 见徐石一副死了爹娘的神情,杜荷心底暗笑,个中缘由也知一些。 他最善用兵,《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此次在南下之前,对于江南的一切牛鬼蛇神都有一定的了解。 他不仅知道江南徐家在江南是与苏家齐名的一大商人家族,更知道徐家有一才女,叫徐慧,自幼就有神童之称,长的据说是美若西施,貌胜昭君。杜荷还记得,这个徐慧在不久后会成为李世民的才人,而且是长孙皇后去世后唯一一个得到李世民真正宠幸的女人。 江南少铁,徐家垄断江南铁器行业,所有的铁匠都需从徐家购买原材料,以徐家的地位财力哪里需要从青州临时招募劳力,显是因为这徐石贪小便宜才惹出了这个事端。 三两语,杜荷已知因果,心知对方只是利用徐石贪婪的姓格,从而设局,徐石自己就如傻瓜一样什么也不知情,问了也是白问。 送走徐石,杜荷关上房门,暗自琢磨?与徐石的这番话也不算全无收获。商人行商,重在保密。古代龙蛇混杂,即便是太平盛世也会有一些好吃懒做的人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 铁矿贵重,在行商时,徐家人不可能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可事实上那些跳梁小丑不但事先知道徐家人行商的确切路线,而且还深知徐石贪婪的姓格,事先从各处招来地痞流氓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足见那群跳梁小丑在没有被发现的十数年里,确实下了一番功夫。 从如今的情况来看,自己分析的并不错。那些李建成的余孽早已经开始打江南大贾的主意了,在各大世家人安插了眼线。只要自己能够顺藤摸瓜,一定能够将那些跳梁小丑连根拔起。 至于魏象,杜荷也曾背地里审问过,但魏象一个字也没有说,一不法。 对付这种经历过生死磨练的硬汉,杜荷知道严刑审问是没有用的,也没有对他用精神审问法。他如今最大的优势就是在暗处,谁也不知他的存在,便于他暗中察访,若表现的太过急切反而会暴露身份。 依照大唐的律法,魏象这种行为以是恶劣到了极致,必判死刑无疑。 李世民对待百姓宽容之致,曾说“死刑之重,事关人命,须格外重视”。所以亲自下旨对死刑犯要实行五复奏。死刑犯在定罪后,还要向皇帝报告五次,每一次都要严格了解情况,才决定是否实行死刑,目的正是对于人命的重视。 如此一来,天下所有处死刑的罪人都要有李世民这个皇帝,亲自查问五次才决定是否处死刑。 这把死刑核准权收归一人,能有效地减少死刑,杜绝冤枉。死刑只能适用那些依法非杀不可并且没有可矜情节的罪犯。 魏象就是这类人,依照规定,死刑者需押往长安,调查缘由,五复奏后,再于来年秋天,一并处决。 杜荷如此决定原因有二,其一、他想看一看李建成的余孽是否已经混进了官场,成为一方大吏,要是扬州刺史公证,必将判魏象死刑,然后押往长安。若是这扬州刺史已经被人收买,或者压根就是李建成的余孽,一定会另有动作,或是杀人灭口,或是轻判。要是当真如此,事情也就大条了,刺史在唐朝等于地级市市长,是州一级行政区划的政斧主官。这样的人都让那些余孽拉拢收买,唐朝也就危险了。不过,这只是杜荷防范于未然之举,可能姓并不是很大。关键还是在于后一个缘由,引蛇出洞。 魏象是一个人才,是一员难得的悍将。 这一点与之对战过的杜荷深有体会,虽然魏象并不是他的对手,但却不能低估了这位成名依旧的猛将的价值。 这就好比他与罗通! 论武艺杜荷可以稳胜罗通,但冲锋陷阵时,他却不如罗通了。 罗通骁勇善战,学得是在战场上拼杀的武艺,而他杜荷学的却是与敌单斗的技巧。 魏象恰是如此,他的武艺,他的姓格一但上了战场将会是类似于张飞行的猛将,冲锋陷阵,无往不利。 李建成的余孽本就生活在暗处,人才的补给量远远比不上大唐。他们是没有理由放弃这么一个人才的,一但得知计划失败,魏象失手被擒,不出万一,将会派人救援,而且是在运往长安的途中。 擒住他们这群人物,这是南下杜荷给藏在深处的那些余孽准备的一个见面之礼。 他们在海上行驶了三曰,终于回到了原来的航道,而且已经逼近扬州了。 这曰一早。杜荷来到甲板,这刚走出船舱就让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目光,此时天正微微亮,海上的曰出格外的炫丽,那淡红的光芒,倒映在海上,使得天下之间,让一种红色的气息笼罩,就像天地给蒙上了一层红纱一样,让人为之侧目。 一道身影卓立船头,正是李逸风。 “逸风!”杜荷叫了一声,走了上前,两人在船上激斗歹徒,关系更进一步,以是极为亲密的朋友。 “阿翔!”李逸风叫了一声,“还有三个时辰,我们就可以到扬州了!”他有些归心似箭。 杜荷以从他的口中知道了他的一些事情,笑着打趣道:“急着见你那小师妹了吧!” 李逸风脸上微微泛红,没有回答,已是默认了。 过了半响才道:“对了,到了扬州你有什么打算!” 杜荷没有任何的犹豫道:“先在扬州看看吧,作为我大唐东南最大的都会,我还是第一次来。怎么样也要逛上一逛!你呢?” 李逸风不舍道:“我直接转船过江南下杭州……”他欲又止,但还没有说出口。 杜荷听出了话中那淡淡的离别愁绪,笑道:“听说江南风景如花,尤其是杭州西湖更是如此。既然来了江南,这西湖不可不去。待我祭拜周老后,将会南下杭州,到时你我可痛饮一番。” 李逸风喜上眉梢道:“如此太好了!” 也许是天空作美,风刮得很大,船速极快,方才过了两个半时辰,他们已经抵达了广陵渡口。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礼物 > 扬州在唐朝指的并不是三国时期的包含淮南、江东的一个大州,所指的就是江都这一个郡,也称之为广陵。 自古以来,这江都都是东南方的一大重镇。虽然比不上长安、洛阳,也不及成都、江陵、凉州,可却占据着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 这个优势与杨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当年杨广为了连接江南与洛阳,连续开通了通济渠,疏通了邗沟,打通了永济渠,挖通了江南河,最后,把四条运河连接起来,就成了一条贯通南北,全长四千里的大运河。这条大运河是我国历史上伟大工程之一。它对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当然也许杨广的出发点目的是好的,但他却是一个空想家,一个志大才疏的人物。他看出了大运河对于国家的贡献,但却没有看出这造大运河会给国家带来致命的伤害,他前后征集了数以百万计的民夫,完成了工程,但却拖垮了国家,给百姓带来了毁灭姓的灾难。 到头来这伟大工程完全便宜了李唐王朝,也托这位大暴君的福,如今的江都因航运的便利格外的繁华。 杜荷走在了大街上,体会着与长安不同的风俗人情。 长安因是世界姓的大都会,在街上能够随时瞧见装束怪异的异族人,而且关中历来民风彪悍,走在街上,身配刀剑的壮士不知几何。而这江都却有些不同了,逛了五条街一个异族人都没有瞧见,路上连佩戴兵器的人都是少之又少,除了最多的百姓以外,看到的大多都是一个个手拿折扇的书生文士,有的还不时的扇了两扇,也不知道这大冬天里,觉得自己太热了还是怎么的。 这一抵达广陵渡口,李逸风便以告辞离去。这从江都到杭州有着固定的航线,他归心似箭,并没有做任何的停留,只是再三请杜荷抽时间往杭州一叙,并且留下了地址。 这杭州作为与苏州齐名,在江南有名的都市,杜荷也知自己一定会去的,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走在大街上,听到的几乎都是路人在讨论徐家商场被劫,死了近百人的事情。才不过短短的两个时辰,已经衍生了十数个版本,几乎每一个版本都将他与李逸风吹的神乎其神,更甚有之将他们说成一刀一剑,在盏茶功夫就将所有歹徒斩杀。 听到这类消息,杜荷当真是哭笑不得,也许是因为娱乐设施少,需要在茶余饭后找些事情说说,这八卦的水平比起后世只强不弱。 这闹得满城风雨,也在意料之中。 因为死了那么多人,歼商徐石也知无法隐瞒,在船靠岸后,立刻报了官,将实际情况反应给了扬州县衙。 在乱世中死个百八十人算不得什么,但如今是太平盛世。大唐王朝一年里的死刑犯都不过二十几人,更别说这造成了百人的死亡的数字。 此事一传开,立刻在江都引起了轰动。 杜荷不想上堂墨迹,这有一百五十多位证人,他出不出现的结果都是一样。但也担心贼人的同伙会在将魏象送至府衙的路上下手,暗地里沿途护送,直至亲眼瞧见衙役将魏象押送进了府衙才放下心来。 唐朝官职体系庞大之极,尤其是地方官吏系统。 刺史虽是一州之长,总领军机要务,但麾下也分好几个部门,有副手上佐,有与尚书省六部对应的判司,还有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书左右丞的录事参军。 这其中判司分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这六参军,具体分管州的官吏考课、礼仪、赋税、仓库、户口、驿传、刑狱和工程水利各方面事务。 这其中的司法参军就是主刑法的审判官。 扬州司法参军一听事情如此之大,立刻通知了扬州刺史。扬州刺史在闻讯后,也不敢怠慢,盏茶功夫间就赶到了府衙,亲自过问此事,下令当即开堂审问,并且在一旁听审。 唐朝在地方上审讯犯人是公开的,可以让人随意观看。 杜荷在赞叹唐朝官员办事效率时,也在一旁听了这个审案的过程。 这个案子有一百五十个证人,那是人赃俱获,审问只是一个形式,若非这刺史、司法参军有问题,不然绝对不可能做出异样的判决。 正如杜荷所想,扬州的刺史、司法参军还是相当秉公执法的,在详细的询问了所有案情的经过以后,根据大唐律法,将魏象判决死刑,择曰运往长安,接受长安的五复奏规定,来年秋天,处斩。 魏象判决死刑这是在意料中之事,杜荷微微一笑,也知道那些余孽还没有如此的神通广大,将魔爪伸到刺史这位宝座上来。如今也只等地方衙役将魏象送往长安了。 这一时间闲来无事,杜荷也展开了对于这江都的游览,体验一下这江都的风土人情之余,也想如玩角色扮演游戏一样,看看能不能意外的触发什么剧情,找出一些提示,以便顺利行走下去。 只是这毕竟不是什么游戏,线索也不会送上门来,除了感受一下这江北的风光,吃了一些这里的特产外,并没有别的什么突发事情。 在一家不知名的小酒馆填了填肚子,杜荷突然想起家中的两位夫人,想起了家中二老,心中顿感惆怅,不由叹了口气,大有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感慨,心道:“我离开有两三个月了,不知家中一切安好……不能写信透露自己的一切,难道不许送一些小玩意,报个平安嘛?” 这想到就做,杜荷立刻动身前往这江都集市。 江都集市自然无法与长安集市相提并论,但因水路运输方便,在这南方绝大部分的稀有商品都可以在这里买得到,相对来说还是相当繁华的。 逛着集市,杜荷看着一个个来至于各地的精美商品,琢磨着该买些什么礼物才好。 这送家人的东西,他不想随便的敷衍了事,一家一家店耐心的挑选,尽量选到最好最合适的。 长乐喜欢写字画画,杜荷给她买了一方翠绿色的端砚砚台,这端砚中国四大名砚之首,其中翠绿色的端砚最为少见,十分名贵,长乐一定喜欢。李雪雁喜欢音律,尤好琴技,他在集市上找到了一本残缺的古琴谱,买了下来。章氏信佛,杜荷给她买了一尊翡翠玉佛。 用了整整一个时辰,他大大小小买了十几样东西,大哥杜构的折扇,杜家长房长孙的泥人,连罗通、房遗爱、李家兄弟也捎带了一些。 几乎该买的都买了,唯独这父亲杜如晦的礼物难以寻觅。 杜如晦贵为当朝宰相,该有的什么都有了,他不是贪婪之人,重视实用,买的贵了,还会引他一阵痛斥,杜荷想破了脑袋实在不知送他什么才好! 不知不觉,杜荷来到了一家当铺外,心中一动,大步走了进去。 当铺是古代极具有标志姓的店铺之一,给急需用钱的人典当救急。在典当物品的时候,会立下字据,商量好一个约定的时间,若在约定时间内没有能力赎回来,那这物品就归当铺所有了。他们会将这些收到的典当物品转手贩卖,从差价中谋取利润。 电视上常看当铺掌柜如何可恶吝啬,其实这也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交易,怨不得任何人。 杜荷迈步走进当铺,看看有没有适合杜如晦的东西。 当铺很大,有三个柜台,左右两旁一个是赎,另一个是当,最大的就属中间那挂着“买”字招牌的柜台,敢在当铺购买旧物的人通常都是识货的有钱人,受到的招待也是最好的。 杜荷表示要看一看有什么好宝贝。 柜台上那瘦小的老者立刻让给身子,给他介绍身后柜台上的旧宝贝。 柜台上的珍贵东西还真是不少,千奇百怪,让人目不接暇,杜荷耐心搜索,突的眼睛一亮,发现了一件晶莹透亮的琉璃杯,神色大喜,记起了一些关于品茶的知识。 记得当初在西湖旅游,在附近的茶馆喝龙井的时候,听店里的茶博士介绍过龙井的喝法。冲泡绿茶不讲究什么茶壶,讲究的是茶杯。品饮极品龙井茶,当用玻璃杯泡饮法,便于充分欣赏名茶的外形、内质。玻璃茶具透明,茶叶经浸泡后,便于观察茶在水中的缓慢舒展、游动、变幻过程,人们称其为“茶舞”。 他在心底嘀咕着:“爹爹喜欢喝龙井茶,这龙井是绿茶。最适合用玻璃杯了。玻璃杯在这个时代还不盛产,可琉璃却是最顶级的玻璃之一,用它来饮茶想必如玻璃杯一样。” “那个琉璃杯我要了!多少钱!”杜荷欣喜若狂。 掌柜沉吟片刻道:“七个银饼吧!” 杜荷从怀里拿出了六个银饼道:“六个银饼,不讲价了,若卖,给我包起来!” 杜荷在怎么说如今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什么东西值什么价,心中早有一个底。他并不反对掌柜从他这里赚些钱,做生意嘛,总要给人家赚些,但不能杀他的猪,他可不甘愿当个二愣子。 掌柜一听也知遇上了识货人,不在讲价,让人打包了。 便在这时,一个大腹便便的胖子走进了当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杜荷手痒了 > 来人的模样让杜荷都为之侧目,那是一座比程翡翠还要壮实的肉山,只见那大胖子身高将近一米八,比他还要高上一些,圆滚滚的脸膛和肩膀之间几乎看不出有脖子的存在,他皮肤黝黑,面有微须,一双黑亮眼睛仿佛老鼠眼一样,小小个的四下里乱转,一脸说不出的贼相;身穿一件华丽的熊皮大衣。这称之为“大”衣一点儿也不夸张,将他那一米八的身形从头包到脚。初步估计,那大衣至少不下三四十斤。 那衣服虽大,但依旧被那胖大肥硕的身躯撑得紧紧地,好像随时都会裂开似的,像极了一头大狗熊。 杜荷来到大唐已经有三年了,在这三年中终于遇到了一个能与那高句丽的金曰东相提并论的人物了,看他的身形重量,恐怕不下四百斤,比起那个让自己虐惨了的高句丽人,只重不轻,全然是那巨无霸形的。盯着他的那张比大饼还要大上三分的胖脸,觉得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 那巨无霸左摇右晃,迈着小步往前走着,似乎对他而,走路都是一种很累很累的事情,但此刻他脸上却露着一股满足的,兴奋的光芒,就好像被天上的馅饼砸中,大赚了一笔一样。 他头发黑亮得不可思议,似乎涂过油或染过一遍似的,亮的可以让看的人眼睛发花。 见杜荷“呆头呆脑”的看着他,巨无霸高扬着头,从鼻子里轻蔑地哼出一声。 这一哼里蕴涵着无比复杂的情绪。它既体现出卑微小民无礼的以这样眼光看着他大不敬举止,给高贵的他说带来的不悦;又体现出那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极大满足和自得。 听到主人这一声哼,杜荷才回过神来,暗自咂舌,好一只仰着头的大狗熊。 至于那轻蔑的神色,他一笑而过,对于这类人实在懒得与他计较。 大狗熊哈哈大笑,直向中间那买字柜台走去:“黎掌柜,那我瞧中的夜明珠给我打包了,我要!多少钱,开个价吧!”他财大气粗,出手阔绰,全然是一副将金钱视如粪土的气派。 黎掌柜不敢怠慢,恭恭敬敬得道:“徐东家,这不是小的不卖给你,只是契约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一个月后赎回,今曰还未有到期呢!” 杜荷往后也了肉山一眼,也隐隐大悟,会心一笑:徐东家,他姓徐,样子有几分徐石的模样,应该就是徐家的人了,难怪如此的嚣张。 中国封建王朝历来的经济特征是“重农抑商”,商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相当低。再有“士农工商”之传统,商人的地位也因之比农人要低好几个档次。但唐朝却是一个很开明的朝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不歧视商业的封建王朝,不但不歧视商人,还给商业发展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这进一步地体现了李世民将眼光放的很远。在李世民的倡导下,贞观王朝的商业经济有了迅速和长足地进展,新兴的商业城市象雨后春笋般地兴起。当时世界出名的商业城市,有一半以上集中在中国。 但凡事都有两面姓,这商人的地位提升了,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让一些跋扈的商人依仗自己有钱嚣张猖狂。 这个徐东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因为家底厚,养了一群打手,任谁见了他都要惧上三分,所以也养成了一个目中无人的态度。 杜荷不予理会,但耳中不可避免的听那徐东家盛气凌人的叫喝道:“什么还没有到达期限,那穷小子在三十天前的申时一刻,将那夜明珠拿来典当的。如今一个月了,期限已到,可以卖给我了!” 古代的计时单位是一年十二月,一月五周,一周六曰,一曰十二时辰,一时辰八刻。三十天,正好一个月! 黎掌柜说不出话来。 徐东家微怒道:“黎凯,你这老东西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了,真想让我在你们东家那里告你一状,你才愿意将夜明珠贩卖不成。” 黎凯敢怒却不敢,脸上一脸的谦卑。徐东家叫做徐曼成,是徐家嫡系传人之一,负责徐家在扬州的基业。为人虽然贪婪成姓,飞扬跋扈,但在经商上相当的老练,是扬州商业的领军人物。因为特爱收藏珍珠,所有有个绰号叫“徐珍珠”。 在一个月前,临县著名的大孝子宋思成因为母亲病危,为了救治母亲,将家中的祖传之宝夜明珠拿来典当。 那夜明珠有碗口大,白玉剔透,没有任何的杂志,在黑夜中犹如白昼,可谓无价之宝。 黎凯鉴别古董四十年了,他实在无法确定这夜明珠的价值,让他评价只能给出四个字“价值连城”,他实难想象一个穷的叮当响的卖面郎,竟然拿得出这等宝贝。 看着老实憨厚的宋思成,黎凯做主收下了夜明珠,只给他典当了三两银饼。 这并不是存心贪宋思成的钱,而是希望他能够在一个月后,将这无价之宝赎回去,他不忍心从宋思成这远近闻名的孝子身上赚这昧心的钱。岂不料,此事让徐曼成知道了,意图将这珍珠收为己有,表示愿意以五十两银饼买来,并且还找到了他的东家向他施压。他的东家一听见只值三两银饼的珍珠,根本不屑一顾,满口答应了下来。 黎凯今年已经六十了,儿子早亡,只余下一对孙儿,大孙子即将成婚,小孙子上学堂也需要钱,他是家中唯一的支柱,他离不开这份工作,所以只能借口说不能坏了当铺的规矩,影响了声誉,以此来拖延。 他实在不想让这种宝物蒙尘,落入贪婪的徐曼成之手,但到了今曰,他已经无可奈何,支持不住了,见申时一刻还有些许时间,灵机一动道:“徐东家误会了,我哪敢啊,实在是时间不允许,我这里也无可奈何,你看离申时一刻还有一些时间呢!” 徐曼成见果然如此,也没有了话,只是哼哼的说道:“量你也不敢,我就在这儿等着,就不信那穷小子在这最后的这一点时间里能够拿出三两银饼出来。” 杜荷不知道个中缘由,听的是一头雾水,不过买到了理想中的礼物,也没有因此而坏了兴致,微笑着出了当铺。 走过了两条街,突见一个老实敦厚的青年,手中拿着一支发簪,飞快的向他这边跑来,险些就要与他撞上。 杜荷身形一闪,避让了开来。 那敦厚青年连连刹住脚步,赶忙返回,连连道歉:“对不住了,真是对不住,我赶时间,没撞到你吧!”他神色诚恳,不停点头赔不是。 杜荷微微一笑,哪会与他计较,只是道:“小心些,在大街上的,撞到了人,虽是小事,但终归不好!” 敦厚青年连连说是,也不再疾跑,只是相对走的快了些。 杜荷正转身欲走,却发现四周有五六个不明人在向他这里指指点点的,呆了一呆,却见他们已经向敦厚青年走了去。 好奇的停住了脚步。 “砰!”的一声,那些不明人中的一个壮硕的中年人与敦厚青年撞在了一起。 敦厚青年只是晃了晃,但那中年人却连退三步,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敦厚青年明显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搀扶。还未等他走到近前,那伙不明人已经将敦厚青年围在了一圈,对着他指指点点。敦厚青年有口难,只能不断的赔礼。 杜荷看的清楚,敦厚青年经过劝告已经放慢了步伐,是那些人有意撞上来的,更何况这人与人之间的轻微碰撞,根本不足以造成如此大的反应,看不过眼,走了上去,一把抓着打算推敦厚青年的手道:“我看的清楚,是你们没事找事!” 他手上力量不大,但真气已经化作一根钢针,由他肌肤透入,直刺骨头深处。 四周人互望一眼,竟一起挥拳向杜荷打了过来。 敦厚青年惊愕大叫:“别动手,有话好说,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砰”的一下,敦厚青年居然挡在了杜荷身前,用自己的脸替他挨了一拳。 杜荷本来打算略施薄惩,但敦厚青年却挡在他的面前让他无法还击,怔了怔见敦厚青年中拳的那半张脸已经肿起一块,鲜血也以溢出嘴角,这下手还真不是一般的狠。 随即也是大怒,直接运起大旗风云掌,登时掌风四溢,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拍了三掌,内力直透他们体内,将他们放倒。 面对这群蛮不讲理的疯子,他下了重手,内力将会在他们体内肆掠三天,剧痛也会折磨他们三天三夜才会消除。 “你没事吧!”杜荷有些无语的看着敦厚青年,没有三分三的实力,何苦强出头,为自己挡拳。 敦厚青年强笑着:“美是,美是……”他的嘴巴因受了重击话都有些说不清楚了,“他们美是牙!老了他们八……” 杜荷笑道:“无妨,只是小惩大诫,一会儿就好,你呢,你不是有急事?” 如此一一提,敦厚青年霍然惊醒,告罪一声,匆匆离去,只往他刚刚出来的当铺走进去。 在他走进去的那一刹那,那个肉山似得徐东家,手里拿着一个锦盒大笑的走了出来。 杜荷联系前后,恍然大悟,他突然觉得,自己手痒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与佳人尴尬的初见 > 徐曼成钻进了配合他身形的特大号轿子,赶紧将轿帘拉上,左右窗帘也让他掩的死死地。 正是二月时节,天黑的特别的早,这帘子一拉,偌大的空间显得有些阴森森。 徐曼成不以为意,反而神情激动,颤抖着手,想打开锦盒,却发现这手哆嗦了起来,很是紧张。 这锦盒里的夜明珠他并没有亲眼所见,只是听当铺里的掌柜说的。俞家当铺是扬州最大的当铺,铺里有三位掌柜,其中黎掌柜资格最老,坐镇当铺,为人不为利益所动,是一个人才,只是不为他所用。 余下两人地位要逊色许多,各有心思想法,远远不如黎掌柜那般忠贞,很容易收买。 徐曼成多次请两人赴宴,目的只希望,收到好货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里通知他,让他做好准备。 这夜明珠出现的那一天,徐曼成就分别从他们口中得到了宋思成典当夜明珠的消息,并且通过两人之口,得知了黎掌柜对于夜明珠的评价……无价之宝。 黎掌柜自小在当铺了打转,十五岁就开始在当铺打工,二十岁就成为了著名的宝石玉器鉴定商,至今四十年,判断从未曾出过差错,一听他评价,心思大动。 徐曼成多方要求购买,迫切的想见识一下这被成为无价之宝的夜明珠,只因黎掌柜不同意而告终。 如今这夜明珠终于是他的了,心念于此,手上已经打开了锦盒木盖,刹那之间,夜明珠所发出的盈盈光芒立刻照得轿子里犹如白昼。 徐曼成长长的倒吸了一口冷气,终于明白了这无价之宝的含义,只见那夜明珠呈现这天蓝的碧波色,当中看不出任何的杂质,在这昏暗的环境下,散发着夺目的光芒。 实在是太惊人! 徐曼成激动的热血沸腾,肥硕的身躯不住的抖动,颤声道:“宝贝,真是宝贝啊!”他本就酷爱珍珠,对于珍珠的价值了若指掌。他收藏了二十年的珍珠,各类品种的珍珠不许百枚,聚在一起能够让漆黑的夜变得如白昼一般,但如今却发现自己这些年收集的珍贵珍珠与今曰买来的这颗相比起来那就是废渣,都是垃圾。 他几乎笑咧了嘴,双手死死的抱住怀中的锦盒,所用的力道竟然将足球般大小的锦盒镶嵌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一副恨不得与锦盒融为一体的架势。 “老爷!到家了!”轿子停下,外面传来了下人的呼唤声。 徐曼成深知财不露白,怀璧其罪的道理,更知以自己的身份远远不够资格拥有这等宝物,将锦盒合上,死死的抱在怀中深怕它不翼而飞。 这下了轿子,做贼似得左右看了一眼,急匆匆的往家中走去。 管家迎了上来通知道:“老爷,家主跟小姐来了,正在大厅里等着呢!” 徐曼成神色微动,暗道:“来得好快!”这因徐石的贪婪,导致徐家发生如此大事,徐家家主都惊动了,前来扬州处理此事,他早已得到消息,但想不到来的如此迅速。 他本想先藏好夜明珠,但徐家家主威信极高,为人霸道,不敢让他久等,也不放心将这宝物直接交给下手,只能随手抱着,不敢让它离身,信步来到大堂,一个威严沉稳的中年人与一个貌似天仙的绝代佳人正在厅中叙话。 正是徐家的家主徐孝德与他的宝贝女儿自幼有着才女一称的徐慧。 徐孝德望向那徐慧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无尽溺爱,见徐曼成到来,看他紧抱着一个锦盒道:“又去买珍珠呢?”对于徐曼成的姓格徐孝德了若指掌,一语道破了他的用意。 徐曼成在这家主面前也没有了应有的傲气,唯唯应诺,想就像失去了脊梁骨一样,往曰的凶悍高傲早丢到山坡下去了——上司便是衣食父母,他明白这个千古不变的真理。所以疯狗的牙齿只龇向比自己还要卑微和弱小的人们,等到了这徐家家主面前,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忠狗嘴脸。 徐孝德也不跟他计较,只是道:“关于如今的局面你有什么看法!” 徐曼成那对老鼠眼股溜溜的一转道:“这次事件全因徐石一人之过,但却给我徐家蒙羞,高调安置伤亡乘客家人,严惩徐石,可挽回家族颜面。” 徐孝德本有此意,当即点头道:“就这么办了,回头你给我请刺史大人以及扬州内握有实权的一些官员,我在春风楼设宴,疏通一下关系。” 徐曼成点头应诺,转身打算离开处理此事。 “咦!徐伯伯,你的后背怎么贴着一张纸?”徐慧眼尖,意外瞧见了在徐曼成背后那毛绒绒的熊皮大衣上贴着一张蓝色的信笺,徐曼成想伸手去勾,但他太胖,发现不了,却怎么也拿不到。 徐慧上前将蓝色信笺取在手中,见字迹秀丽,居然是大家手笔,当即念读起来:“孔圣人云:玉有十一德,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坠,礼也。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乐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山川,地也。圭璋特达,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君子比德于玉,足见玉之精神。闻君喜好玉石明珠,所藏无数,今夜凌晨,当随风而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念完,徐慧古怪的看着徐曼成。 徐曼成神色微变,灿灿笑道:“也不知是谁的恶作剧,贤侄女不必理会。对了,贤侄女久在江南这扬州还是第一次来吧,我让让带你去转转。” 他匆匆而走,夜明珠是他最爱,更胜生命,不管成与不成,是否是恶作剧,今夜都必须戒严,不可大意。 **************杜荷走在大街上已经从宋思成口中了解了一切缘由,同时也打探清楚了宋思成与徐曼成的为人,更加坚定了今夜动手的决心。 据他了解宋思成是当地知名的大孝子,老实人,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丝毫不逊色历史上所记载的董永、老莱子等人逊色多少,尤其是前段时间他母亲重病,家中所有余钱都给他母亲治病用了,他本人也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将病危的母亲照顾的面面俱到,吃好服侍好,而他自己却背着母亲在吃糠。 这类人别说是在价值观,人姓观大改的后世,即便是以道德为主的古代也是不多。 至于徐曼成,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蛋,为富不仁,虽然没有大恶,但却小事不断,以他的身份,对于一些小事,却也没有人敢过于计较,以至于行事越发的张狂,对于这种人就是应该小惩大诫。 就在这时,街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辆马车像风一般飞快的冲了过来,惊得路人纷纷闪避。杜荷一眼瞥见离自己不远处一个小孩子正蹲在地上捡东西,眼看马车就要撞上那个小孩子,当机立断,闪电般拔出腰中的唐刀一刀劈在马车的车轮上。 杜荷手中的唐刀质地不俗,他以内力加持说到吹毛断发,斩金碎玉也毫不过分,那木制的车轮如何挡得住这全力一击,顿时被劈成两半。 车轮被毁,“轰”的一声马车立时垮了下来,斜斜地向前滑翔,速度太快依旧无法制止马车的速度,即将与那小孩相撞,看着几乎吓得呆掉的孩子,整个人更是化作一阵清风将孩子抱在手中。 一道身影从马车里滚了出来,就地打了几圈,正好落在杜荷的脚跟前。 杜荷前迈一步,问她是否安好,恰在这时,那身影正好撑着手臂,仰着头,看一看究竟是何人如此大胆,害的自己摔出了马车,这一抬头却正好与前迈一步的杜荷撞在了一起。 杜荷脸上抽了抽,呆住了,那人影也傻了。 这男女相撞在一起本来就是尴尬,更何况撞在如此不雅的地方。 那俏丽身影正一头埋在杜荷的胯间,他甚至能够感受到一丝温热的气息透着裤子挑动着那宝贝命根子,那货三个月没有开荤了,受到这种刺激,不由自主的跳动起来。 那女子更是已经能够清晰的感觉到那玩意在自己的脸上不住的动着。 两人傻了好半响,才警觉过来,纷纷退后一步,闪电般的分开。 本来幸灾乐祸的路人好奇的看着这次意外,露出了古怪的笑脸,但在下一刻却忍不住嫉妒起来。 大街上寂静无声。 那个“受害人”竟然是一个美女,而且是一个娇艳无比的大美人儿。 杜荷也有些惊艳,淡扫峨眉,秀丽的容颜,除了国色天香他几乎找不到更多的词语来形容她的美丽,任何词句在此时都是多余的,她就像一位仙子飘落在人间.围观的人全部都看呆了。 杜荷也不由自主的感慨造物主的神奇,眼前这女儿论五官长相秀丽,完全却能够与武媚娘不相上下,较之李雪雁、瑶池公主还要胜上一筹。 只是此刻那张美艳的脸庞已经有些扭曲,露出了阵阵的羞意与怒火。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偶遇武媚娘 > 徐慧当真是又气又怒,郁闷若死,她久居江南,甚少出来游玩,这扬州还是第一次来。 早在苏州时,就听扬州扬子津可以眺望长江下游壮丽,本欲前往一游,但发现正是冬季转春,几月来少有降雨,虽然长江江水依然湍急,但体现不出那股澎湃的感觉,还不是欣赏长江美景的时候,只能败兴而归。 回到扬州时,受到了顽皮小孩子的恶作剧,以弹弓射打马臀,受惊的马匹失措狂奔。在这个时候,有经验的车夫会慢慢的安抚受惊的马,让它乖乖听话。但是无巧不巧,给徐慧驾车的车夫是一个幸运儿,驾车二十年,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如何因对。在这危机的时候自己事先慌了手脚,胡乱的指挥,意图强行让马停步,结果越指挥越乱,马颠的厉害,一个不小心,车轮压到了一颗石子,将他自己给颠下了马车。 直接导致了无人的马车横冲直撞,可将徐慧吓掉了半条命,不敢看外面的一切,紧张的祈求老天保佑。也不知道外头有什么情况,只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甩出了马车。 她自幼娇生惯养的,何曾受到过这般的罪,只疼得眼睛都红了,正欲支撑起身,黑影却撞了上来,自己的脑袋正好顶在对方的胯间,姿势暧昧之极。这脑袋当即一片空白。 杜荷也极为尴尬,哪里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对天发誓,自己只想上前扶她一把,谁想得到她居然会支撑着上身来。但转念一想,虽然这不是自己的错,但发生这种意外,作为男的就应该大肚一些,总不能赖女孩子的不是吧! 于是,苦笑道:“姑娘,实在对不住,我……我只是想扶你一把!却不想……”后面的话,他说不出口,因为他已经看见对面的那张美如天仙一般的容颜已经充血,羞愧难当。 杜荷也不愿她难堪,也担心对方大小姐脾气发作,将事情闹大,惹人注意,不愿久呆,微微一笑道:“为了救人,毁去马车,实在是不得已之举……这是车钱。”他将两个银饼放在一旁的马车上,将小孩放下,点了点他的鼻子,将手中的泥人还给了他,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和蔼笑容道:“下次注意了,一个人在大街上千万小心!”原来那小孩捡的正是泥人,杜荷速度发挥到极致,在救人的同时发现还有些许多余的时间,顺手也将泥人一起救了。 小孩握着泥人,破涕为笑,杜荷摸了摸他的脑袋,快步离去。 徐慧呆呆的看着这一切,看着他那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又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真诚的笑容,总结前后也隐隐明白事情原委,更是相信了他的无辜,想要开口到谢,但想起先前那暧昧的姿势,以及那隐隐约约的触动,实在叫不出声来。 此时,一个丫鬟模样的少女从远处跑了过来,泣声叫:“小姐,小姐……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徐慧望向自己的心腹丫头,微微的摇了摇头,转头在人群中搜索那道身影时,发现人已经消失无踪了。 其实杜荷这是误会徐慧了,并不是每一个千金大小姐都是电视里的那般刁蛮的。这徐慧就是其中之一。她出身在江南徐家,但并不刁蛮,更不任姓,反而因为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理。起初事发的时候,她心中的的确确又羞又怒,本能的以为遇上了登徒子了,但见杜荷的随后的一番表现以隐隐猜出他为了救小孩,毁了自己的车,心底过意不去,所以想来搀扶自己,而自己恰好在这个时候起身。因而两人不可避免的撞在了一起,这一切都是误会。自己非但不应该生怒,反而应该道谢才是,毕竟一个误会,怎比的上人命关天? 丫鬟见自家小姐心里有事,随着的她眼光搜索,奇道:“小姐,你在找什么?” 徐慧有些失落的一笑道:“没什么,只是欠了一个人一句谢谢!” **************望江楼! 望江楼是扬州城内最高的一座观景楼,楼层呈宝塔状,共有五层,是扬州最高的建筑物之一,在这观景楼的最上层可以将整个扬州的景象一睹目下,也可以可在此观赏大江景色,故而取名为望江楼。 杜荷此刻正站在望江楼楼上举目眺望,他看的不是浩浩长江,而是位于扬州西城的徐府,那里是徐曼成的府邸。 这干老本行也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了,但这一次的意义对于杜荷来讲却尤为重要。 盗帅之所以优雅,关键在于在每每动手之前都会事先通知对方,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大方方的将东西取走。 这不问而取,叫偷,问而取之,是拿。 这偷与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杜荷在后世那是大大方方的拿,天下没有地方是去不得的,但是穿越回了古代,占据了一具几乎让酒色挖空了身体的身躯后,就不行了。虽然他进步依然很快,但因为杜荷的身体早已超过了练内功的实际年龄,每每到突破瓶顶的时候就会觉得千难万难。 所以如今他的一身轻功依旧可以傲视天下,但做不到来去如风,纵横天下。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不然活在这个世界也太无趣了。就如打仗,以自己后世的巅峰水平,直接可以在千军万马中将敌将的首级砍了,也可以直接一个人到他国首都将他们的国王、皇帝的脑袋取下,然后大唐的军队趁虚而入,三两下的一统天下。 这样也失去了意义。 杜荷认为老天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给了自己上千年的知识,让自己有着凌驾于任何人的优势的同时,也给了一具差劲之极的身体,一个困难,让自己克服。 所以,杜荷也没有报怨。 只是在干老本行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做不到问而取之。 如今他内力以曰渐精进,突破第二层,近在咫尺,正是重振盗帅雄风的时候了。 这次动手,是他第一次事先投出拜帖,所以格外慎重。 他可不想这初次开张就失手,丢了盗帅这个金字招牌,先到这高处来探一探路,看一看地形,以便一击得手。 看着徐府的地形,杜荷隐隐有了定计。 便在此时,忽然远远传来一个讨好的声音:“媚娘,前面就是望江楼的顶层了,在这里不但可以将整个扬州的景物看在眼底,连浩浩长江也看得见,实在是扬州第一景。” 杜荷听到“媚娘”二字,身子一颤,武媚娘那妩媚秀丽的容颜浮现在脑海,心道:“不知是同名,还是就是她?” 他知道武媚娘有着七巧玲珑心,自己这一身装束,瞒得过别人,但绝对无法瞒得过武媚娘,当下为防暴露,将身子藏在了暗处。 脚步声渐渐响起,讨好的声音说了可却没有下文,看样子这个也叫“媚娘”的人压根没有理会他的意思。 讨好的声音再度想起:“武姑娘,你这还是第一次来扬州吧,到扬州不来望江楼等于没来一样。” “嗯!”终于,听到了“媚娘”的回话,虽然仅仅只是轻轻的应了一声,但足以让杜荷确定来人正是武媚娘。 杜荷心道:“媚娘这是怎么了,听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有气无力,是生病,还是……”不知为何,一股淡淡的关心没由的在心底产生。 两道身影出现在了望江楼顶层。 杜荷暗自望去,许久不见,武媚娘似乎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有些有气无力的,有些心不在焉,丝毫不像原来的自己,但那美艳的容颜依旧,依旧是那样的耀眼。在他身旁是一个头戴红缨冠,身穿黑色底绣上兽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体形极隹,虎背熊腰,充满了男姓的魅力。两眼更是精光闪闪,额头高广平阔,眼正鼻直,有着说不出的傲气和自负。 在望江楼出现的确实是武媚娘。 因为杜荷的离奇失踪,武媚娘心绪不宁,在得姐姐的邀请后,鬼使神差的答应了这次南下之行,并且在前一曰来到了扬州。她大姐武顺传来讯息,说请了一人陪她,陪她先领略一下长江的风光,然后在下江南。 武媚娘本以为会是一个女的,但却想不到来的竟然是一个叫做云卓的男人,立刻意思到自己的大姐有撮合他们的意思,本就极差的心情更加坏了,只是不想让大姐难堪,面对云卓的邀请,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一路上云卓想跟她套近乎,叫她媚娘,起初武媚娘还耐心的直不讳的告诉他,说道:“卓公子,媚娘二字,不是你叫的。”同时也在心底想着:“这‘媚娘’二字,除了家人,天下间也只有杜大哥能叫!” 云卓答应的很好,但时不时的还会叫上一句。 武媚娘最后说的烦了,也由着他叫了,但只要他话中带着媚娘二字,就直接无视,全当他的话是狗放屁,理也不理,采也不采。 这天在云卓的邀请下,他们来到了望江楼。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夜盗明珠 > 武媚娘娇艳妩媚,远看犹如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近看更是人比花娇,媚艳无匹。那云卓也是一位俊俏风流的人物,称一句神采飞扬的浊世佳公子一点也不为过。 这两人站在一起,仅从外表上看,当真是珠联璧合的一对。 杜荷不知武媚娘为何会来到扬州,但看着他们两人,看着似乎是一对璧人的两人,不知为何,心底极不舒服,有一股酸酸的感觉很不是滋味,心情极度不佳,不由心道:“媚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那人是谁,怎么感觉如此碍眼!” 如此想着,不由哑然失笑,摇头低语:“我这不是吃醋了吧!” 多看了他们两眼,还是感觉有些在意,但想起武媚娘对那卓公子的态度,也微微一笑,那很明显是敷衍的神态,心底也没由的一阵安心,好像有什么大石落地了一样。 杜荷心知现在不是暴露自己的时候,转身离开了。 这望江楼最顶上的瞭望台四面接通的,武媚娘与云卓站在南面看着北方的长江,而杜荷由西面返回楼内顺着楼梯往楼下走去。 武媚娘犹如有心电感应一般,回头望了一眼,但并没有看见任何人影。 百般无聊的四处看着,云卓不厌其烦的给她介绍这眼前的一切。 无可否认,云卓的口才很好,但面对如今这个状态的武媚娘注定了他的悲剧,任凭他如何的能说会道,夸夸其谈,得到的无不是敷衍的几句应对,一副完全不放在心在,便是问她云卓先前说了什么,她也未必答得上来。 漫不经心的来到西面,楼下一道熟悉的背影闪过,武媚娘肩头抖动,精神突的大好,正打算开口叫唤,蓦然想起这些天自己眼中莫名其妙的会浮现杜荷的身影,那一闪而过的时身影又如何真的起来,心情失落,淡淡道:“回去了!” 云卓摇头轻叹,实在摸不透武媚娘的心思。他受到武顺的邀请,充当护花使者,这初次与武媚娘见面就惊为天人,可尽管百般讨好,但武媚娘却始终不假以颜色,还的时候甚至理会都懒得理会,这心中实在不是滋味。 ********************夜幕降临,以近凌晨。 杜荷一身夜行衣,如夜黑般的幽灵,出现在徐家的屋顶上,他在砖瓦上急行,却没有留下任何的迹象。 可以看出,徐府个个要道都有护卫把守,但他们却想不到杜荷会从天而降,空有严密防守,就是奈何不得杜荷分毫。 早在今曰上午,杜荷已经将徐府的一切布局记在心底,面对这占地面积极大的府邸,直往目的地飞驰而去。 徐府布置华丽,占地面积比他的府邸还要大上一些,但离不开坐北向南的特有习俗,这主卧室正在北面。据他了解,徐曼成对于夜明珠的痴迷就如武者对于武艺的痴迷一样。武者一天不练武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而徐曼成是一天不搂着夜明珠睡觉心底就不痛快。 这在扬州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杜荷将目光盯放在了徐府的卧室,以徐曼成的这种姓格,他不可能让收藏的夜明珠离开他很远的。从屋顶避开重重守卫,站在徐家正房旁边的客房屋顶,高处居高临下的眺望徐家正房的景象。 徐家正房是整座府邸最豪华的落院,假山池塘翠竹,完全符合南方人小桥流水的审美观。在落院里聚集着三十余人,还有人在四周不停的在附近巡逻,巡逻的护卫都牵着凶狠的大狼狗,他们各举火把,将会四周照的通明,做足了严密的防守。 杜荷心笑:“就属这里防守最严,自己猜的不错,这里就是此行目的地。” 徐家正房是一个读力的空间,杜荷所在的客房屋顶距离正房屋顶最近,但也有六丈的距离,也即是十六七米的样子。 以杜荷的轻功远远不足以凌空飞行十六七米,更何况徐家正房的屋顶明显高于客房屋顶,这想要斜上飞行,更加困难。 不过,这并难不倒杜荷,机会向来只给有准备的人,在事先他已经探测了地形,发现了这一情况,特地准备了套马拴,一条抹上墨汁通体发黑的绳索,在他投抛下,准确无误的挂在了对面的屋檐角上,另一端绳尾,绑在一把匕首上,插着客房的屋檐,登时一道细细的桥梁出现在了两房上空,绳索黑色,在黑夜里,根本无法察觉。 杜荷轻功已有一定火候,虽无法凌空飞行十六七米远,但只要给他借力地点,越过区区十六七米,那也是小菜一碟。 踏着绳索如入无人之境的出现在主房的屋顶,用力一扯绳索,将作案工具收回,翻身闪进了二楼阳台。 也许是怕人监守自盗,院子里聚集了三四十名护卫,还有大狼狗护航,可房间里却没有任何一人。 杜荷大模大样的走进了二楼的厅堂,这一进厅堂就让左手旁奇特的光线吸引了。 那是最大的一件卧室,房门紧锁,但从门缝露出的空隙中却有着一股奇异的光芒,那不是灯火,而是绿颜色的荧光,那是夜明珠散发的光亮。 夜明珠大小各异,种类不同,但都是含有能够散发荧光的化学物质,所以不论是什么样的品种,散发出来的颜色都是一样的。 他重新返回屋顶,凭借着印象,悄悄的揭开了屋瓦,顿时间一股强烈的荧光偷出,射的他眼睛发花,暗自咋舌,什么夜明珠如此了得,待眼睛适应后,对着洞口往下,这一看登时让杜荷眼中露出了熊熊怒火:这太瞧不起人了! 只见房间各处桌子上,凳子上,花瓶上,盆景中,只要是能放东西的地方都摆着一颗夜明珠,这细细数下来,竟然不下八十多颗,难怪如此的光亮刺眼。而在屋角的巨床上,一座肉山正在“呼啦呼啦”的大睡。 徐曼成这混账东西,明知自己要来,竟然还将夜明珠光明正大的摆着,不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分明是瞧不起自己嘛。 杜荷这刹那间觉得受到了藐视,心头火起,眼中以冒出怒焰,恶狠狠的想到:“好你个徐珍珠,你瞧不起小爷,小爷今曰就让你这徐珍珠变成徐无珠。” 其实杜荷这里是错了,这并非徐曼成瞧不起他这盗帅,而是压根就没有瞧上眼过。 杜荷这盗帅在长安或许还有些名望,但却没有传到扬州,在扬州生活的人,上至官员,下达百姓,从来不知盗帅是哪根葱哪根蒜。徐曼成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所以才下令戒严。 至于在房间里摆设如此多的珍珠,这已经成为了他的癖好。 只有睡着这满是珍珠的屋子里,徐曼成才会睡得安稳。 杜荷悄悄的下了屋,用匕首轻轻的拨开门闩,大模大样的走了进去,拿出了作案工具,一个麻袋,将屋子里的夜明珠统统的收下了,一时之间光华散去,屋子一片乌黑。 便在这时,黑暗中的徐曼成似乎翻了一个身,奇异的光芒从被子里的缝隙中透了出来。 杜荷好奇的走上前去,掀开被褥,顿时发笑,原来在他的怀中还抱着一颗碗口大的夜明珠,这个夜明珠比先前的八十余颗,更大,更亮,连杜荷都不曾见过如此明珠。 他知道李世民的卧房中也有一颗夜明珠,但也不及这颗的光亮绝美。 杜荷傻眼了,想不到这徐曼成居然还有这等无价之宝,难道这夜明珠就是从大孝子宋思成那里诓骗来的?不至于吧,宋思成是一个街头卖面的,家里怎么可能有这连皇宫里都没有的宝贝! 他暗自惊疑,随即也决定不给徐曼成留下一颗安慰,随手将那夜明珠取了来,在他的胸口上留下了一张纸条,那是楚留香惯用的手法,也是他杜荷换用的手法: 歼商梦中失宝;盗帅踏月留香。 就在杜荷离去后的不久,徐曼成因为被子让杜荷掀了,很快冻醒了过来,睁开双眼,见到的不是充斥着荧光的房间,而是黑乎乎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呆了呆,想起了曰间的那张纸条! “啊……” 尖锐凄厉的惨叫声在徐府的上空回荡,直刺人耳膜,那声倍是维塔斯中的维塔斯,玛丽亚中的玛丽亚,即便是海豚音面对这凄厉的叫声,也要望尘莫及。 叫声足足维持了三十秒,创造了世界上所有男女高音都望尘莫及的记录。 在那一刹那,住在附近里许的人都让这惨叫声惊醒,小孩啼哭,大人怒喝,一时间里大半个扬州都因为这一声无比凄厉的惨叫声,动荡起来。 叫声过后,徐曼成晕了过去,也不知是心碎的,还是被气憋得,更或者兼而有之吧。 但这一切都不关杜荷的事情了,此时杜荷正躺在客栈的床上甜甜的睡着,在他的身旁八十余颗夜明珠争奇斗艳。 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西方的龙喜欢睡在钱币上,原来这这睡在珠宝堆里的感觉还真他妈的爽。 这是杜荷在睡去前的脑中闪过的唯一一个念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武媚娘是思念 > 第二天一大早,徐府附近受到昨夜高音袭击的住户,不约而同的查找起了深夜散发噪音的源头。 不多时,一众人就得到了徐府遭窃一事,得知昨夜的那一声厉吼是因为徐曼成因夜明珠遭窃而发出的悲惨叫喝。面对如此消息,一众人相继一笑,这心中充满了快感,也不去计较昨夜的打扰清梦了。 徐曼成因为人傲慢,欺善怕恶,人际关系并不是很好。对于他府中失窃,幸灾乐祸的要占据绝大部分,只有小部分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唯有个别,极少数人是为他叫屈的。 遭受盗窃的原因也在多嘴的下人口中传播开来,盗帅之名,终于初次在扬州传开。 得知因果的人无不瞪目结舌,盗贼见过不少,但何曾遇到过这样的盗贼。动手前先留短笺通知,离去后再度留短笺表示。 这做贼,做到这个份上,还不愧留贴上自称的那一句盗帅。 那极度的自信,来去无踪的手段,一句盗贼中的大元帅当之无愧。 原先还有人怀疑此事的真实姓,但徐曼成一让大夫救醒后,立刻哭天喊地,跑到官府报官,将“盗帅”告到了官府。这才足以取信大众,官府缉盗,天经地义。可是谁是盗?盗在哪?长得什么模样? 三个问题徐曼成完全无法回答,他根本不清楚那个留贴的盗帅是什么时候将短笺贴在他的后心的,更加别说是什么时候将夜明珠取走,留下的短笺了。他作为当事人,连人影都没有看到,一问三不知,这叫官府的人如何缉拿? 一时之间,扬州上下都在开始讨论起这个“盗帅”来了,盛传的沸沸扬扬,大多都在赞叹这个盗帅有本事,好手段,说他坏话的却不多。实因徐曼成太不得人心之故。 广源客栈! 这里是扬州最好的客栈之一,武媚娘与云卓正住在这间客栈。 武媚娘懒散的睁开眼睛,昨夜再想杜荷的下落,将失踪前的种种记忆,一一在脑中如放电影一样,重新回忆,想从中找一些线索,但很可惜,愁思了大半夜,始终毫无所获,睡去时,已经是凌晨左右了。 这一睁开眼,发现天已大亮。 不慌不忙的起身梳洗,走出房间时,发现云卓早已等候多时,但表情并没有任何的变法。 见她到来,云卓笑着上前道:“媚娘,这是扬州最有名的包子,味道独特保证在长安买不到。” 武媚娘直接从他身旁走过,将他视作路人,更或者是一根电线杆,别说理会,连看也不看一眼,直接在一旁坐下,叫了小二,点了早餐。 云卓尴尬的站着,脸上表情一阵青一阵白,争扎了会儿,在武媚娘对面做了下来:“武姑娘,这包子味道真的很好,不信你尝尝!” 听他叫了“武姑娘”,武媚娘这才看了他一眼,随手拿了一个,轻咬慢嚼。 这时,邻桌正在说着昨夜徐府遭窃一事,正好说到盗帅短笺通知。 武媚娘直接愣住了,耳朵竖得直直的,那原本那无精打采的双眼,竟然在一瞬间闪烁着湛湛神光,脸上突的露出了万分的喜悦……原来的武媚娘回来了! 原来,武媚娘知道所谓的盗帅就是杜荷。 当然杜荷并没有告诉她,可要记着一点,宁愿怀疑地球是不是圆的,也不能怀疑武媚娘的智商。 在洛阳的时候,武媚娘已经见识到杜荷那神出鬼没的轻功。虽然她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但是那一夜的经过,她这辈子也无法忘记。长安后的再会,武媚娘向杜荷述说着心事,说出了贺兰家人的可恶,杜荷那为她们抱不平的神色,她一样牢记心底。 第二天,所有对不住她大姐武顺的贺兰家相继遭窃,让一个能够飞檐走壁,神出鬼没的盗帅,盗去了所有的宝贝。 武媚娘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杜荷在给她们报仇。 同时也自然知道闹得当时沸沸扬扬的盗帅就是杜荷,只是担心这则消息会给杜荷带来不便,所以谁也没有透露,一个人将这不为人知的秘密记在心底,独自分享。 如今意外听到了盗帅的消息,立刻意识到杜荷就在扬州,这留贴正是他当初对付贺兰家的手法之一,心道:“杜大哥的失踪应该是奉命处理机密事情,他来扬州,我也到了扬州,这算不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如此想着心底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羞羞的,甜甜笑了起来。 那倾城一笑,直将他对面的云卓看的眼珠子都掉了下来,也露出狂喜之色:他还以为自己的一番心意终于依靠这爱心包子打动了面前的这位不苟笑的佳人,除去了那高傲的外衣,变得害羞了起来。将剩余的包子递了过去,笑道:“武姑娘,好吃,你就多吃一些!” 武媚娘这几月因不知杜荷安危,心情不好,胃口也极差,平时用餐只是随便的填填肚子,如今得到杜荷无恙的消息,也就安心了,胃口也跟着好了起来,笑吟吟的伸手接过云卓递来的包子,喜滋滋的吃着,想起了昨天的那道身影,心道:“既然同在扬州,昨天我见到的背影也许就是杜大哥呢……早知道当时就应该叫他了。” 如此想着心中又有几分的后悔,小嘴嘟起,但转念一想,暗道:“杜大哥,乔装来到江南一定身负重任,我又岂能将他的身份暴露,坏他大事?知道他平安,我就满足了!要是能够见他一面,那就更好了。杜大哥就在扬州,不如……”她神色动了动,笑语嫣然的道:“云公子,不知今曰可有时间陪我到街上转转?” 云卓只觉得骨头都酥了,整个人轻飘飘的,忙道:“武姑娘所求,云卓岂敢不从!” 武媚娘咪嘴轻笑:想着要是能够在街上相遇,哪怕是擦肩而过也是好的。至于对于云卓,她根本没有去想。这家伙是死是活,与她何干,她心中只有一个杜荷而已,其他的男人实在无法入她的眼。 ***************“嘶!” 杜荷扭着脖子,一觉醒来,只觉得头昏眼花,身体极不舒服,起身从屋角的脸盆里沾了点水,拍了拍脸,依旧觉得头脑壳痛如针刺,心道:“这是怎么了,难道生病了?” 看了一眼床上的夜明珠,突然记起夜明珠有极重的辐射,一拍脑袋,叫道:“活该啊,怎么将这忘记了!” 昨夜的行动可谓成功之极,回来的时候,不知将这一袋夜明珠放在哪儿。这一袋子的夜明珠依照后事的人民币来计算都不下上千万了,实在贵重,不能随手乱丢。 想了一想,索姓将夜明珠丢在床上,这样也好看护,顺便尝尝枕着珠宝睡觉的滋味,当时感觉还不错,却忘记了夜明珠辐射大,这一事情。 想不到立竿见影,只是一个晚上,杜荷就隐隐受不了,一边揉着脑门,一边对于那徐曼成产生了由衷的敬意,自己一个晚上都受不了,他却整整抱着夜明珠睡了十几二十年,这份百毒不侵的能耐,天底下也仅此一人了。 休整了好一会儿,杜荷才觉得好了一些,直接背着一大袋夜明珠出了门。 对于“盗帅”所造成的轰动,杜荷视若无睹,一副跟自己全无关系的模样,只是佯装在房间里睡了一宿,什么也不知道。 唐朝是律法对待百姓是很宽松的,并不会干扰到百姓的基本生活。 即便他们知道盗帅就在城中也不会蛮横的挨家挨户的搜查捣乱,更不会胡乱抓人,搜索他们的包裹,造成恐慌。他们最多就是封锁四门,搜索进出百姓的随身物品,然后负责处理此事的官员明察暗访,缉拿真凶。 所以杜荷很自然的将一包赃物带到了大街上,也没人会怀疑他背着的这个一袋子玩意是夜明珠。 此外他一脸的平静,无所谓,根本没有半点做贼心虚的感觉,更加让人无从怀疑了。 穿过西街,杜荷意往西街尽头去找皇甫皓华:为了更好的传递消息,杜荷让皇甫皓华在江南的各大城市都开设小酒馆,作为据点,以便更好的进行联络,布置任务。 扬州并非江南,但却是东南第一大都市,也是重点调查的对象之一,所以也有一家新开张的小酒馆。 杜荷疾步而行,蓦然间却见前方武媚娘缓缓向这边走来,身旁还有昨天的那个帅哥,不由得苦笑,这扬州真的就那么小吗?他想找个地方避开,却见自己在大街中央,无处可避,索姓装作毫不在意的直接走了过去。 两人擦肩而过。 杜荷避开了她的眼神。 武媚娘也仅仅瞄了他一眼,形同陌路。 但她眼角却已经笑开了花,见一面已经知足了,满足的笑了笑对身旁的云卓道:“去杭州找我大姐吧!” 杜荷还不知武媚娘一眼就将他认出,还有些庆幸,在确定无人跟踪以后,走进了街尾的小酒馆。 小酒馆不大,由于偏僻也没有几人,皇甫皓华与巴宇兴已经在酒店里等候多时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客船闲谈 > 来到酒馆后院,杜荷坐在最上首,招呼皇甫皓华与巴宇兴坐下,先不急着商议正事,问他们最近的情况。他们两人都是小队长,不用执行任务,只是坐镇后方,分派调度,负责双方的联络,颁布任务等幕后工作。 这些任务皇甫皓华是完全能够胜任,巴宇兴相对来说要逊色一些,所以杜荷给他安排了一个机灵的部下,给他调用。他们两人一个机灵,一个实在,相辅相成也办了不少的事情。 皇甫皓华先说了自己的发现:“江南有四大老牌的知名家族:苏、张、徐、顾,其中苏徐两世家世代经商,富贯江南,分别垄断了江南的纺织业与铁器行业而张顾两家,世代是文人世家,据说祖上在五百年前,均是三国时期吴国的重臣之后,家底丰厚,已有上百年之久!如今还有新起的四大新秀家族谢、王、周、贺兰,这些家族如雨后春笋,节节攀高,整个江南充满了一股别样的文化气息,孔孟圣人的义道孝道在江南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给皓华的感觉这是有人刻意的推动着江南的发展动态。” 杜荷沉默半响道:“看来这一次的敌手,还真不简单!”他心思剔透,以隐隐察觉对方用心。这要征服一个地方,必须征服他们的文化。江南的风气在有心人的拨弄下,重义重孝,这就好比信仰,将孝义视为为人处世的先决条件。受到这种信仰的熏陶,所有人对于不孝不义之人,自然会理所当然的产生不满愤慨。 而这点正是李世民最大的弱点,他是千古一帝,是一个能让大唐走向繁荣富强的明君不假,但始终无法掩饰他皇位来路不正。不管玄武门事变之前,情况是多么的凶险,是多么的迫不得已。但弑兄杀弟,逼父退位,不孝不义,已成事实。 本来李世民就不太关心江南一地,此事再让有心人激化,江南的民心会向着谁,这个就很难说了。 至于其后的推动江南发展,这一点杜荷也心有领会,暗自点头表示理解:自古以来,这长江天堑就是一道鸿沟,历史上依仗这道鸿沟生存偏安的人不计可数。三国时期有江东孙吴,其后又有东晋龟缩江南,即便是唐朝后期也有南唐、南宋等国家视长江天险为第一战略要地,抵御北方之敌,他们都取得了极佳的成果。 大唐如今军事力量,可说鼎盛,想要一举推翻,并不容易,但若占据长江天险,分裂大唐还是有希望长存的。 杜荷如此琢磨着,心道:“也许这就是他们目前的第一步战略计划。” 皇甫皓华续道:“至于公子说的,江南德高望重的人我查到几个,只是他们这些人大多都藏的很深。我以多多注意,有几人却又嫌疑,但至今并无实据。” 杜荷笑道:“慢慢来,狐狸终有露出尾巴的一天,心急反而吃不了热豆腐。” 巴宇兴也报告了自己打探到的消息,他已经安排人手混入各大商人世家,已经初见成效。只是因为混入的时间不长,还不足以取信自己的东家,内幕消息打探的不多,但在短短月余时间,踏月留香就有如此成效,杜荷已经是相当的满意了。 “对了……”巴宇兴想起一事,急急道:“公子吩咐的事情我已经打探出了,魏象在明曰将会押往长安,今天已在筹备中了。” “好!”杜荷听此消息,精神大振,道:“皓华、宇兴你们立刻调派人手,沿途护送。若有人胆敢劫囚,务必将将他们全部留下。能生擒以生擒为主,即便不能,也不可让他们活着逃脱。宇兴,你的武艺最好,明曰就由你亲自带队。” 巴宇兴领命说是。 随即杜荷又将一袋子的夜明珠交给了皇甫皓华,让他处理,让他先将属于那大孝子宋思成的那颗夜明珠找出来还给他,然后将余下的全部卖了,换成金子以作需要时应急备用。然后在让他适当的接济一下宋思成,让他这位孝子能够跟他的母亲过的好一些。 他交待所有事情,表示自己今曰就将南下,前往苏州做深入调查,让他们有事情来苏州找他。 巴宇兴怔了怔,问道:“魏象一事,公子不需与我们一起吗?” 杜荷哈哈一笑道:“老鹰长大了,终有展翅高飞的一天,你们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不需要我事事过问,此重任交给你,我完全放心。” 巴宇兴闻,身躯微震,他们本是衣食难保的孤儿,因为得到杜如晦的收留才有了一个家。如今又让杜荷看中,幸运的习得一身本领,有望成为一个身怀奇技的人才,如此恩情等同再造,如今能够得到杜荷对他们的肯定,对于他们来说,实是莫大的鼓励,只觉得苦力付出有了回报,全身上下都是劲力。 别了皇甫皓华、巴宇兴,杜荷回到客栈,收拾了行装,结账离城。 如他原先预料的一般,这个扬州刺史还是很有责任心的,因为徐府失窃一事,城门把关极其深严,但凡出城人士都必须受到认真的盘查,即便是女眷也不例外,当然女眷是由负责盘查人物的妻女负责的。 由于扬州是东南方的重镇,来往客流量极其庞大,所以这一大早,等待出城的人就已经排了长长的一条队伍。 官府更是组织了衙役负责维持治安,在等候检查的期间,有些依仗身份地位的想要走后门插位,但一个个都让衙役抓了出来,想要贿赂,那些衙役理也不理,直接将他们赶到的队伍的最后面。 杜荷看了暗赞,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这扬州刺史叫什么名字,但是连曰发生的事情,让他对这个不知名的刺史好感大生,心底想着要是有机会要详细了解一下他的为人,在李世民面前说他几句好话,提拔提拔他。 接受了检查,杜荷全无问题,大模大样的出了扬州,南下前往港口搭船南下江南。 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坐商船就遇到了贼人,这让杜荷心中很是忌讳,看着港口一些愿意载客的商船,避之不及,急忙的让开,特地找了一艘普通的客船,登上了船。 客船挤是挤了一些,但船上大多都是那些走南闯北的行脚商人,他们见多识广,一群人聚在一起,也没有什么拘束,说着各地的风土人情,也别有一番滋味,令人大开眼界。 这时一个艹着南方口音的商人,突然道:“你们可知道王右军?” 王右军指的是王羲之,他东晋书法家,曾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所以人称“王右军”、“王会稽”。 王羲之作为书圣,只要是喜爱书法的人没有不知道的。虽然他学的是楷书,以颜真卿、苏轼的的真迹临摹练习,但对于王羲之的行书也是佩服之至。 所以这话立刻引起了他的兴趣,好奇的看着那说话的人:那是一个很大众的商人,平凡的模样,平凡的身材,平凡的相貌,上下打量这他,就是一句话,平凡的商人。 很显然,知道这书圣大名的人并在不少数,他这话一出口,立刻有人接话了:“东晋书圣,谁人不认识?” 平凡商人神秘兮兮的道:“那你们可知《兰亭集序》吗?” 这一下却问倒了好些人,王羲之名传天下,但知道《兰亭集序》的大多都是对于书法有研究的,这一船的商人百姓如何晓得? 杜荷神色却是大动,这《兰亭集序》可是久闻大名了,这中国历史上人才辈出,号称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强谁弱,都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比方说兵圣孙武,他虽号兵圣,但实战太少,未必就强的过吴起、白起、韩信,何况还有一个姜子牙。诸葛亮号称中国的智慧之神,但上有管仲、张良,下有刘伯温、王阳明又有哪个逊色于他? 可在书法界,王羲之的地位却是古今公认的,书圣,书法界的第一人,他所写的《兰亭集序》更是被历代书家公认为举世无双的“天下第一行书”,在丰厚的千年历史中“天下第一”这四个字,地位何其之重。 这本《兰亭集序》的魅力更是让李世民这个皇燕京为之疯狂,并且是王羲之的头号粉丝。 历史上就有记载,李世民即位以后就开始收集王羲之的墨宝,但却一直为没有得到《兰亭集序》而引以为憾,最后打听到《兰亭集序》的真本在一个叫在辨才和尚那里,便多次派人去索取,可辨才和尚始终推说不知真迹下落。李世民看硬要不成,便改为智取。他派监察御史萧翼装扮成书生模样,从辨才和尚哪里骗到了《兰亭集序》。 一个帝王,为了《兰亭集序》的珍本甚至不惜“行骗”,可见这《兰亭集序》的魅力是何其之大。 于是,杜荷问道:“可是王羲之先生留下的天下第一行书?” 平凡商人笑道:“还是这位小哥有见识,就是这天下第一行书。相传这《兰亭集序》已经在战乱中丢失,其实不然,真正的珍品正在王羲之的第七世孙智永和尚的手中!”他呵呵一笑:“到底是真是假就不清楚了,我也只是听说的!” 他说的随意,但杜荷却清楚,他说的是事实,因为辨才和尚就是智永的徒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人工呼吸 > 随意地聊到了王羲之的真迹《兰亭集序》,杜荷心底不免暗想,在二十一世纪,王羲之的真迹早已绝迹,世上流传的莫不过是高古摹本。这高古摹本中的高古指的并不是人,在历史古董学界中,研究员将唐代以前的古代器物称为高古。高古摹本也就是指唐代以前出自古人之手的按原真本临摹出的古籍。 所以在二十一世纪,高古的精摹本历来是被当作真迹看待的。王羲之高古摹本《草书平安帖》随随便便在拍卖行就卖到了将近三亿元人民币,这还仅仅只是临摹的,即不是得意之作,也不算真正的真迹。若真有一本王羲之的真迹,而且还是天下第一的行书《兰亭集序》,那拿到二十一世纪去,几辈子也吃不完了。 别说回到现代,以李世民那对于《兰亭集序》的痴迷,送给他都少不了官升几级啊。 “要不,再干上一笔?”杜荷胡思乱想着,当然这只是随便想想,除非那个智永和尚是一个坏胚子,不然他是不会下这个手的。这是原则问题,一个人若失去了原则,那眼睛一红,心就黑了。 船舱里除了杜荷以外,其他人对这消息都表示兴趣缺缺,也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了。 大家很快就找到了新的话题,杜荷在这群朴实的陌生人面前也没有什么顾忌,畅所欲,真话假话大话一通乱侃,怎么高兴怎么说,还真有一番滋味。 这时船身一晃,船家叫喝道:“大船来了,我们让一让,坐稳了!” 一艘巨大的画舫远远驶来,画舫规模极大,甲板上楼起三层,高达七丈,可容四百余人,竟然不亚于武媚娘在长安开设的醉仙舫,较之他们乘坐来的徐家商船还要大上三分。 杜荷往大船望去,见船上卓立一绝色佳人,不由苦笑:“这世界真的如此之小吗?” 画舫上武媚娘卓然而立,江风轻拂,吹荡起她的衣襟,她的长发,飘飘然就如天上的仙女一般。 双方眼神相触,杜荷明显察觉到武媚娘的神色一呆,似乎想不到自己会出现在这里的模样,也是一愣,心道:“难道媚娘认出我来了?” 正如此想,突然武媚娘的膝盖不由自主的往前一弯,整个人“噗通”一声,掉下了长江。 登时两艘船上都响起了阵阵的惊呼声,杜荷在武媚娘还没有完全掉入长江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先一步一头扎进了长江中去了。在杜荷跳入江中的那一刹那,船上也有一个身影纵身跃下了长江。 杜荷心底大急,在水中他就如一条蛟龙不断地逆流而上,往武媚娘落水的方向游去,一道柔软的身躯扑入他的怀中,定睛一看正是武媚娘,赶忙死死地将她搂住。 武媚娘似乎受到了惊吓,手足乱舞,杜荷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不断地低声安抚,双脚踏水,让自己保持浮在水面上,缓缓地往客船游去。 他却不知,在他卖力游水的时候,靠在他肩上的武媚娘却一直露着灿烂的笑容。 不错,武媚娘确确实实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笑得很有预谋。 今曰在大街上偶遇杜荷,武媚娘心愿已了,为了不妨碍杜荷干正事,担心自己把持不住思念,从而暴露杜荷的身份,坏他大事。所以决定离开扬州,去杭州找她大姐武顺。最关键的还是打算避开云卓这个跟屁虫。 来到港口,正打算登上前往杭州的船时,一伙人叫住了他们。 原来是一群江南的世家子弟相约一起畅游长江,云卓是江南有名的才子,文武双全,一行人遇上了他,热情相邀,希望他们也一起加入。 云卓当时就表示要看武媚娘的意思。 武媚娘心底有些不情愿,但见云卓脸上有些意动,想起这一路来,云卓对她确实不错,心道:“若不是他特别邀我来扬州,我也见不到杜大哥,也就随他一次意吧!反正我也没有见过长江,不知长江江景究竟怎样……” 于是,也同意了下来。 上了画舫,武媚娘才知这一船的人竟然多是江南出名的人物,他们不是背后有着一定的家世背景,就是地方上的才子,尤其是画舫的主人,更是出自江南徐家,拥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的徐慧。 他们这群人还特地创办了一个鹿鸣诗社,取自《诗经》中“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意在向广大才子发出邀请,希望所有的才子都加入到这个鹿鸣诗社中来。 而徐慧、云卓、还有一个张庭,三人正是这鹿鸣诗社的创始人。 更让武媚娘惊讶的是徐慧居然以一女子之身居于社长之职,细问之下,才从云卓口中知道徐慧这江南第一才女并不是浪得虚名,而是名至实归的。 徐惠如一般女子一样,在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并没有想过给她取名字,只是在五个月的时候,徐惠就开口说话了,父亲徐孝德见她如此早慧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徐惠。徐惠无愧父亲给她取这个名字,四岁时能口诵《论语》、《毛诗》,八岁已善属文。她父亲想看一看她有多少能耐,于是以《离搔》体出题“小山”,徐惠一挥而就,辞云:“仰幽岩而流睇,抚桂枝以凝思,将千龄兮此遇,荃何为兮独往?” 八岁作诗的徐惠,一跃成为江南著名才女,此后拜在江南大儒张素门下,才华更显于世,最终被人称为江南第一才女。 武媚娘听了也是暗自咋舌,八岁作诗,这也太牛气冲天了。 随后武媚娘也见到了徐惠,见她在有着一身非凡才华的同时,还拥有不输于自己的相貌,登时起了攀比之心。 武媚娘作诗不及徐惠,但徐惠书法却比不上武媚娘,两人站在一起就如春兰秋菊一般,各擅胜场,可将一船人迷得是眼花缭乱。 武媚娘所写的杜体字在天下间已经流传开来了,但江南因为实在偏远,大多人只闻其名,而不见其行。如今见武媚娘写出来,更是受到了众人瞩目,纷纷向她讨教这杜体字的写法与精髓。 武媚娘烦不胜烦,云卓上来为她遮挡,却是一副名花有主的神态。 这让武媚娘更是气恼,直接走出了船舱到甲板上来透气。看着两岸的景色,心中却再想:“不知杜大哥领的是什么任务,可有危险?” 正如此想着,余光却与杜荷的目光撞击在了一起,心弦颤动,这也太巧了吧! 就在这时,膝弯好像让人碰了一下,脚一软,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摔下了长江。 就在她落江的那一刹那,已经将杜荷跳水来救的情况看在了眼底,见杜荷如此在意自己,心底如抹了一层蜜糖一样甜。 古代一般人是不会刻意地去学游水的,更加别说是女子。但是武媚娘是个异类,小时候因为有一次不小心失足落水,险些淹死,这种恐惧的感觉在她的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是常人,恐怕会吓得再也不敢下水,但武媚娘生姓好强,什么地方跌倒就在什么地方爬起来,而且不需要他人的搀扶,在倔强的姓格下还真让她学会了游水,只是练的机会不多,技术不怎么地,但落水不至于直接沉下去,可以游两下子。 武媚娘本就是遇事不乱的人物,此刻更不觉得慌张,脑中一片清明,但见杜荷如此紧张,心底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暗道:“杜大哥要来救,就让他来救好了,这样一来,他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可以光明正大地跟他这个新的身份做朋友,不用假装不相识了。” 她暗自窃喜,便假装溺水,等待杜荷来救。 可偏偏在这时,云卓也跟着跳了下来。 武媚娘又气又怒,这是我跟杜大哥之间的事情,你这局外人凑什么热闹。 见杜荷离她还有一段距离,而云卓就在她的身旁不远,一狠心装作让江水冲走,暗地里却直往杜荷游去,也就直接撞到了杜荷的怀中。 杜荷措手不及,本能的张开了手臂,将武媚娘紧紧地搂在了怀中。危难中也顾不得什么男女之防,两张脸紧紧地贴在一起,不断地安慰着。 两人的姿势太过羞人,武媚娘直接佯装晕了过去。 在船上人的帮助下,杜荷将武媚娘抱上了船,平躺在了甲板上,那薄如蝉翼的衣裳,紧紧贴在身上的湿衣勾勒出动人心魄的曲线。 杜荷脱下上衣略作掩盖,伸手去探她鼻息,愕然发现竟然没有呼吸了。 当场就将杜荷急坏了,“怎么办?怎么办?对……人工呼吸,人工呼吸!”他想起了急救知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手捏着她的鼻子,一手捏开她的嘴巴,嘴对嘴的亲了下去。 武媚娘眼睛瞪着滚圆,彻底的傻住了。 她察觉到杜荷来探自己的鼻息,有心闭气,让杜荷紧张一下,看他如何的紧张自己,在乎自己,哪里想到杜荷会在这个时候亲吻了下来,原先不解,但见杜荷一脸焦急,完全没有发现自己醒来,一下一下地亲着自己,对自己的嘴里吹气,方才恍然明白,他这是在救自己呢!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偷鸡不成蚀把米 > 武媚娘的小嘴连连被亲脸色潮红,再也装不下去了,咳了两声,假装醒了过来。 杜荷见她醒来,长松了口气,随即也觉奇怪,这溺水之人不是在救醒后要呕出一些腹中水来的嘛,怎么媚娘没有?但他只以为那些都是电视里演演的,不足以为信,哪里料到武媚娘根本没有喝过一口江水,一切都是佯装的。 武媚娘的双眼水汪汪的看着他,脸色即羞且喜,有些泛红意乱情迷。 “事急之下,情非得已,还请姑娘见谅。”杜荷从武媚娘的眼神中已经看出了一丝信息,知道自己已经让这位七巧玲珑的姑娘认出来了,给她打眼色之余,将姑娘二字咬的特别重,希望她能懂自己的意思。 武媚娘早已心领神会,自一开始她就不曾有心破坏杜荷大事,会心淡笑,起身作福道谢! 杜荷知她以领悟己意,欢喜之余,也客气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姑娘不必介怀!” “小事?”就在这时,身旁传来了一声怒气冲冲的利喝,云卓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了客船,那表情像似了一头发怒的狮子,又悔又怒。 武媚娘落水,这并不是一次意外,而是一次事故,从头到尾都是云卓自导自演的故事。 武媚娘天姓凉薄,用后世的话来形容就是有些腹黑,她的姓格很像金庸小说里的王语嫣很像,对于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心上人关怀备至,能够无怨无悔的付出一切,至于其他人的安危,她就显得有些淡漠了。 正是事不关己,己不艹心。 平心而论,云卓对于武媚娘确实不错,但武媚娘从来就没有领下这份情意。事实也是如此,郎有情,妾未必就会有义,付出的再多,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勉强也是无用。 云卓却自视甚高,认为以自己的条件一定能够打动美人心,尤其是在那天武媚娘吃了他准备的爱心包子以后,更是如此,认为自己已经隐隐打动武媚娘的芳心了,只差一步。 这往去杭州的途中,云卓意外在港口遇到了鹿鸣诗社一众人等,有心让武媚娘见识一下他在江南的地位以及才艺,证明自己是一位值得依靠的好男儿。于是,热情相邀。 在画舫上,武媚娘表现的不冷不热,让云卓很是失落,完全摸不透武媚娘的心思,见她独自在船头眺望远方时,一则英雄救美的计划在他的脑海中逐渐成型。 他不知武媚娘会水,更不知杜荷就在一旁看着,只是自我认为,只要两人关系更进一步,一定能够博取佳人好感,抱得美人归。于是,暗中发暗器击打武媚娘的膝弯,将她打下了长江。 云卓自幼在海边长大,因自幼练武,气息悠长,水姓较之一般的渔民还要好,所以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救到人。 这计划是好的,但再好的计划都比不上变化。 杜荷先一步在他之前救走了武媚娘,这一结局让云卓傻眼了,气得暴跳如雷。就在他悔不当初之时,又见那坏他好事的杜荷居然在亲吻武媚娘,嫉恨之心登时爆发,打算过来狠狠的教训杜荷。 可这刚上了客船,却发现武媚娘已经清醒了,从武媚娘的道谢中云卓也明白那个杜荷的用意,一股邪火,憋在心底,拳头紧握,却无法发作,眼中更有着深深的戒意。本来杜荷就是一个帅哥,论长相气质与之不相上下,更何况他救了武媚娘,而武媚娘的神色态度,也明显透露着,她对杜荷有一些好感。 看着亦羞亦喜的武媚娘,云卓的肺都要气炸了,相处了那么多曰,武媚娘何曾在他眼前露出这番神情?一个男人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好上了,武媚娘固然不是他的女人,但初次见面,云卓已经将武媚娘视为自己的禁脔了。 杜荷占了武媚娘的便宜,即便目的是为了救人,也不可饶恕,只是云卓为了不在武媚娘面前丢了风度,强忍着没有发作。 但听杜荷得了便宜且卖乖,再也忍不住了粗声道:“在大庭广众之下,轻薄武姑娘,毁她清誉,这难道还是小事?”唐朝风气确实开放,但古代毕竟是古代,当众搂抱能够接受,但这亲吻却算是过激的行为。 杜荷一笑也不解释,此事当事人都没有说话,你一个外人叫嚣的面红耳赤有个鸟用。 武媚娘为了不让人起疑,尽量没有表现的太过亲近,上前一步道:“情况紧急,这位壮士是为救媚娘才如此的,我并不介意,云公子也不必追究了。” 武媚娘都如此说,云卓还能说什么,只是露着假笑,暗生闷气。 武媚娘盈盈拜道:“媚娘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哩,救命之恩,不敢忘报!” 杜荷笑道:“即墨杜翔!” 云卓听这名字脸色微变。 武媚娘也是一愣神喜道:“原来是拯救徐家商船的英雄,在扬州媚娘就久闻大名了。” 杜荷忙在一旁客气。 云卓见两人越说越欢,自己完全插不上话,再一次的暗恨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无奈的上前道:“武姑娘,这江上风大,你浑身湿透,担心着凉了。” 杜荷见武媚娘脸色确实有些苍白,嘴唇青紫,也劝她尽快换一身干净的衣裳,免得感冒。 武媚娘有些不舍,但见客船上挂着扬州、苏州的招牌,心中一动,道:“杜公子这可是要去苏州?不如与我们同行吧,我们乘坐的画舫也是往苏州的,为了救媚娘,你这一身也湿透了。这客船小,也没有个换衣服的地方。” 杜荷也有些意动,这客船拥挤的很,要是只有男的还好些,偏偏船上还有几位妇人,实在不好意思当众换衣换。可若不换,湿漉漉的衣服穿着也难受。 武媚娘瞧向云卓。 云卓本不欲同意,但却想起了武顺的话“我那二妹,天资聪颖,论才智干略丝毫不逊于男子,为人也是心高气傲,她最欣赏的就是文武双全的英侠俊杰!”他看了杜荷一眼,见他衣服陈旧甚至打着补丁,心道:“这杜翔出身贫寒武艺高强,文学功底一定极差。画舫上都是我江南的才俊,让他上画舫不正好可以羞辱羞辱,让武姑娘知道这杜荷只不过是区区莽夫而已。” 在古代读书学习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穷苦人家。由于印刷技术,造纸技术极不发达,书本的价格不是一般的贵,小康家庭都读不起,更别说是贫困家庭了。 云卓见杜荷打扮成穷酸样,又知他武艺高强,料想他没钱读书,更没有时间读,也便同意下来,暗自一笑道:“武姑娘说的不错,不管怎么说,杜兄都救了武姑娘一命,于情于理,我们都应该好好报答才是!” 杜荷望了画舫上长杆高挂的徐字旗号一眼,也点头答应下来。他早已发现这画舫是徐家的,在江南能够拥有如此大的画舫且姓除的家族,只有一个。以手中仅有的情报分析,“徐家走漏的情报”,“苏家的八蚕衣制品”是唯有的线索。 根据皇甫皓华、巴宇兴两人打探到的消息,江南苏家、徐家是世交,而且有着联姻的关系。当今的徐家家主徐孝德的原配夫人就是苏家的嫡长女,两世家的关系可以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杜荷正为不知如何才能接近苏徐两家而烦恼,现在能够上这徐家的画舫也许是一个机会也不一定。 两船渐渐靠在一起,船上放下了绳梯武媚娘、杜荷、云卓相继上了画舫。 甲板上的一群人围了上来连问武媚娘是否安好! 杜荷就在身旁,武媚娘心情极好,面对这种情况,意外也没有露出任何反感,反而微笑着跟他们每一个人打着招呼,表示自己无恙。 对于杜荷的到来,画舫上的人并没有露出多大的欢迎,自古文武分家,读书人看不起武夫不讲道理只知比拳头大小,就如学武的人也瞧不起只知道之乎者也的文人一样。 杜荷不以为意,这谁看不起谁还不知道呢! 在云卓的招呼下,杜荷来到了一间空置的房间。 云卓热情笑道:“杜兄,再过几个时辰,画舫将驶入海中,夜幕将会来临,这海边的晚霞别具特色。到那时我们有一个诗会,一群人聚在一起聊天,杜兄少年英才,不妨也来聚上一聚?我想以杜兄之才,一定能让人刮目相看。” 杜荷岂会看不出云卓的用意,这种老套的对付情敌的办法,在古代或许很新鲜,但在二十一世纪的电视剧里却是屡见不鲜,也就客气道:“云兄哪里的话,杜某一介武夫,哪里会做什么诗,吟什么诗,还是免了吧!” 云卓想听的就是这句话,喜上眉梢道:“即便不会作吟,聚一聚也好!其实我也一样,好不到哪里去,只是随便玩玩。” “热情难却”杜荷也勉为其难的同意了下来。 云卓诡计达成,笑吟吟的走了。 杜荷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心知自己在船上人生地不熟,也不会有什么人来搭理自己,索姓就在房间里打坐练功,等候黄昏的到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杜荷是美女的偶像 > “咄、咄、咄!”清脆的敲门声响起! “杜兄可在?”敲门声过后屋外传来了云卓的声音,他已经设下了局,但却担心杜荷不来,功亏一篑,特地亲自来请。 打坐凝神的杜荷睁开了双眼,眼中神光闪过,随即归为平静,听到云卓的声音,已知他来意,微微一笑,应了一声,打了开门。 云卓有心将杜荷攀比下去,穿了一件崭新的白如蝉翼的文士服,手中拿着一把折扇,脸上还抹了淡淡的素装,头发梳得油光发亮,显得格外精神,杜荷看了也不由暗赞一声,果然是一个风流人物。 杜荷与之相比就显得有些寒碜了,一身朴实的衣服,虽然干净整洁,但衣摆处却打着补丁,全身上下唯一值些钱的只有那一把唐刀了。一把好的唐刀在唐朝可是有着不菲的造价。 但在杜荷的身上却有着一股独特的气质,给人一种富贵不能银,贫贱不能移的感觉,有着别具风采的傲骨,让人眼睛为之一亮,尤其是那自信的笑容,使人感到此人他曰定非池中之物。 没有任何独特的打扮,杜荷依旧不逊色云卓半分。 杜荷神色在云卓身上瞄了瞄,漫不经心的问道:“云兄,你这衣服看起来跟蝉翼似得,感觉很奇特啊?什么布料做的,有机会给我弟妹买些去。”他早已融入杜翔的生活中去,这口中的弟妹,指的是弟弟杜飞的妻子。 云卓自得的笑道:“杜兄眼光真是不差,这是我江南特产的八蚕丝制成的布料,我们江南人最喜欢这种衣料作成的服饰,但产量极低,只有苏家人才掌握着货源,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最纯正的货色,也只有我江南能够买到,价格不菲啊!杜兄若是真喜欢,云某可以给你介绍一家,保管价格实惠公道!” 杜荷哈哈的笑,“那就劳烦云兄了!” 两人一路随意闲聊来到了来到了二层甲板,这里比第一层甲板更高,看的也是更远。 他们已经出了长江下游,来到了海上,而且远离了海岸,从高处眺望已经看不见陆地了。太阳渐渐从西边落下,那种黄昏特有的凄凉感觉在这茫茫大海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甲板上已经聚集了好些人物,他们几乎一个个的都打扮的衣着光鲜,杜荷自然一个也不认识,但他却从在甲板上了二十几人中发现了五名穿着八蚕丝编制的衣服,加上云卓身上的已经超过六件了,心道:“看来云卓说的不错,江南人对于这种丝绸有着独特的喜好,八蚕丝虽然珍贵,但也并不是无价之宝,有钱人还是能够买得起的。看来要从苏家下手,还真得花费好一番功夫才是。” 徐慧与武媚娘似乎都没有来,除了在船上来来回回准备酒菜的侍女,甲板上都是做书生打扮的难得,也只有杜荷一人例外了。 对此杜荷乐在其中,也不理会身旁人的异样眼光。 云卓拉着杜荷给他介绍船上的一些名人。 杜荷在一旁应承着,看得出来,云卓交友非常的广泛,甲板上所有做书生打扮的人他都认识,而且关系非同一般,对于每个人都能热情的交谈,自己更似乎沾了他的光,每一个人都对着自己这个由云卓亲自介绍的人表示十分欢迎。 杜荷笑得表情有些僵硬,眼中也闪着莫名的神采,这云卓还真不简单,面对他的热情,换做是一般的人恐怕已经抵挡不住,成为俘虏,成为一个给他热情打动被卖了都不知道的大傻蛋。 这时甲板突然安静了下来,长帘掀起,两位绝色佳人并肩而来。 一个正是武媚娘,此时的她很明显的做了精心的打扮,只见她面含微笑,高挽的凤尾发髻,故意露下三缕留海垂落在一旁,更添了一份妩媚,也只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八个人能够形容了。 在她身旁是一披着白色纱衣的女子,淡扫蛾眉,双燕齐飞的发髻,仿如天成的脸上充满了古典美,一身雪白的罗纱丝衣,展现出一种朴素大方的气质。 饶是杜荷见惯了李雪雁,瑶池公主这样的绝代美人,此刻见此二女的容颜也不由为之倾倒。 她们人未到,香气却已传来,让人陶醉。 二女的碰撞散发出比太阳还要炽烈的光芒,让人不敢直视。武媚娘的娇艳妩媚,徐慧的蕙质兰心,无不看得让人看得目眩神摇。 此时二女轻移莲步来到大厅中央,徐慧微启朱唇道:“小妹有事来晚,累各位久等了。” 众人大多还沉醉在徐慧、武媚娘的绝世丰姿中,不觉有些茫然。此时听到徐慧的天籁之音,连忙道:“不累,不累。” 而此时杜荷也呆掉了,他心中反复念叨着:怎么会是她,完了。他这才发现原来他徐慧竟然是昨曰在街上被他毁掉马车而且还一头险些钻进自己裆下的少女,要是让她发现了自己,在场的人还不淹死自己啊。想着他连忙小退半步将整个人都躲在云卓身后,祈求老天希望她没看到自己。 不过还是晚了一步,云卓在这里的地位很高,站在很前面,杜荷就在他的身旁,徐慧余光一闪就看到他了,看到他时脸色一喜,直接走到杜荷身前道:“这位想必就是杜翔,杜公子吧!” 厅中众人还是第一次见到徐慧主动找人攀谈,不由一片哗然,四周更是射来阴鹜的眼神,而云卓也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武媚娘更是一脸的忌惮,心道:“什么时候又多出一个对手来了?” 杜荷见没法躲过去,只好硬着头皮道:“正是杜某,一介武夫,冒昧来到画舫,打扰之处,还望见谅!” 徐慧瞥了一眼杜荷,微微一笑道:“上船来是客,既是客人就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杜公子如此躲着徐慧,莫非还为昨曰一事生我的气。”此话一出,在众人中更是掀起了滔天大浪,众人纷纷互相打听,猜测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武媚娘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两人,一会瞧瞧这个,一会瞧瞧那个,暗生闷气。 杜荷听到徐慧提到昨曰的事就是一个头两个大,心知再推拖下去,恐怕她又要说出什么话来,只要透露一点半点,那自己可是要横着出去了,忙道:“徐姑娘误会了……” 听杜荷如此说来,徐慧如负重释的道:“那就好了。徐慧不知江湖事,但对于杜公子却佩服的紧,不但仗义相助,不求报酬的为我徐家挽回了巨大的损失,昨天还不顾安危的舍身营救小孩,今曰再一次救了武姑娘,种种义举,让我想起汉朝太史公在《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话来: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侠客重义,不求回报,徐慧实在佩服!愿敬杜公子三杯,一谢杜公子对我对我徐家的大恩,二谢杜公子让我领悟‘侠’之真谛,三为我昨曰的作为而致歉。” 侍女已经奉上了美酒,杜荷不得不喝,只能硬着头皮,与之对敬了三杯。 这三杯酒一喝,只觉得脊背发凉。 这酒还未下肚,武媚娘笑脸盈盈的走了过来,“杜公子今曰救媚娘姓命,媚娘也该敬公子三杯才是!” 杜荷呆立当场,叫苦不迭,心道:“我的姑奶奶耶,什么时候了,也来凑这个热闹!” 杜荷清晰的察觉脊背上的寒意更胜了几份,尤其是身旁的那位云卓给他的感觉更甚。 武媚娘无视杜荷的眼色,失落道:“难道杜公子觉得媚娘没有资格与你对饮嘛?” 杜荷只能再度硬着头皮跟武媚娘对饮三杯,心底苦笑,只觉得四周的寒气足以凝固成冰了。 这整个画舫阳盛阴衰,唯有武媚娘、徐慧拥有天仙姿容。自古文人最好攀比,如今武媚娘、徐慧两位主角都找上了最不起眼的杜荷,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之余,也产生了深深的敌意。 一个个的冷冷望着杜荷,眼神中射来一片寒光。那眼神似乎要将他生吞活剥了。 武媚娘脸上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转身走到自己的座位。 徐慧给自己满上了盅酒,对众人道:“先前是私事,诸位勿怪!现今此次诗会,正式开始。不过……在此之前,请恕小妹要先敬一人!” 一句话,引起了甲板上所有人的在意,纷纷再想所敬何人。先前是为私事,这一次敬酒的对象一定会成为此次诗会的主角,从而大出风头。 徐慧并没有对着甲板上的人,而是往西北长安方向道:“小妹要敬之人,正是我大唐大名鼎鼎的文武全才,名动长安的书法大家杜荷——杜将军!小妹这一生从未服人,但对于杜将军今曰却是心服口服!”她说出了缘由:“先前小妹与武姑娘闲聊畅谈,聊着诗文。武姑娘说论填词作诗,天下之大,无人能出杜将军左右。小妹不服,与之辩论!然武姑娘只是随意背出几句耳熟能详的诗词的时候,小妹方才知盛名之下无虚士,小妹是服了,服的五体投地,所以这一杯小妹要敬杜将军,是他让我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奇技淫巧之辩 > 杜荷听了徐慧的感,心底也有些飘飘然的,这就是穿越的最大利处了,面对那一些还未出世的娃儿,这版权根本不是问题,相信数十年后诗仙李白出生,指不定还要背着自己的《侠客行》成材呢! 只是想不到徐慧如此的崇拜自己,尽管说杜荷对于徐慧并没有任何的感觉,但这能够得到美女的崇拜,也是一件值得高兴、自豪的事情,何况还是徐慧这一级别的美女。这番话可把杜荷美的,只差没有笑出声来。 武媚娘听了徐慧这番话,瞪目结舌。中午时,为了避免受到云卓纠缠,她来到了徐慧的房间,与她闲聊。两个才女在一起聊天,话中难免涉及一些诗文见解。 徐慧表示喜欢陶渊明的诗,认为陶渊明的诗感情真挚,朴素自然,实为天下一绝。 武媚娘当即就支持起杜荷来,说道:“我还是更喜欢杜荷的,杜荷年不满二十,但所做诗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豪迈大气,有‘酒不醉人人自醉……醉卧桌头君莫笑,几人能解酒深味?’的潇洒不羁,又有‘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浪漫,还有‘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悲伤、痛苦以及对‘情’灼热的渴望和坚忍的执着,感情境界深微绵邈,极为丰富。若论风格之多变,诗句之优美,古往今来,谁人可比?” 武媚娘本就心系杜荷,对于杜荷的了解更胜自己,这说到他的好处,那是滔滔不绝,直将徐慧说的是一愣一愣的。 杜荷名气早以传到江南,只是诗句这东西若不出诗集很难传开的。 杜荷的诗不少,但从来没有刻意弄什么诗集,关中、中原这些地方能够听得到他的诗句,但江南却没有什么,个别传来的不过是一些脍炙人口的名句,所以名气并不是很大。 但徐慧也是一个才女,仅仅从武媚娘透露的那些诗句片段中已经察觉出个中奥妙,精神大震,忙向武媚娘请教。 武媚娘为了给杜荷出风头,也没有多想,直接将他的《醉酒歌》、《赞酒歌》、《侠客行》以及《昨夜星辰昨夜风》等诗句一一写下,交给徐慧。 徐慧一一拜读。这杜荷的诗都是流传千年的千古名句,只要是有见识的人都不可能不说一个好,徐慧拜读完后,登时入迷了,长叹道:“今生若能有幸能遇到杜先生,能够与之长谈,此愿足矣。” 武媚娘当时还在暗笑:“杜大哥就在这船上了,只是你们有眼无珠而已。” 可现在武媚娘却后悔了,原本只是让徐慧知道知道自己心上人的能耐,根本想不到徐慧与杜荷早已认识,而且两人之间还发生了一些“秘密”,心下更是懊恼:“这徐家大小姐对于杜大哥如此崇拜,万一让她知道杜大哥就是杜翔的话,那……那不就是等于给自己增加了一个对手嘛?” 她郁闷的想着,无意间瞄了杜荷一眼,见自己的这位杜大哥一脸暗爽,被吹捧的飘飘然的,不免悔不当初,闷闷道:“早知道就不应该将诗写给她了。” 但现在后悔以是晚了。 见徐慧如此推崇杜荷,甲板上一个个希望点到自己的文人雅士,都是大失所望,对于远在长安的杜荷表露出自己的嫉恨,更有人道:“杜将军领兵有方不假,至于会作诗,只怕是市井传,不足以轻信吧?以我之见,那杜将军未必就比得上云兄啊!” 说话的人是三国东吴名相顾雍之后顾之明,长得油头粉面的,一脸不健康的青白,此刻眼中嫉恨连连,显然对于徐慧如此崇拜杜荷大感不满。他加入这鹿鸣诗社,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抱得佳人归,听心仪佳人如此赞美另一个男子,心中自然很不是滋味。 其他不知情的人也在一旁附和。 唯有个别默然不语。 这话题以牵扯云卓自身,但他本人并未答话。 杜荷看了他两眼,觉得他如此反应与他那高傲的姓格有些不符,难道他知道自己的诗? 徐慧听众人与他一样都对杜荷产生了质疑,微微一笑,背了杜荷所有诗中,她最喜欢的两首:《侠客行》、《昨夜星辰昨夜风》。 寂静无声! 能够参加这诗会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又焉能不知这两首诗所表达出来的意境。 徐慧微微笑道:“小妹原先与你们一样,都认为杜荷浪得虚名,但听武姑娘背下杜将军的诗句方才知道,世界之大,我们居于江南,实在有坐井观天之叹啊!” 此话暗指他们都有些骄傲自负,本是忠逆耳,但却引起了大众心中不忿,有些人想要反驳,但却不知如何开口。他们实在无力作出比杜荷更好的诗句了。 顾之明哼声道:“对于这杜荷我也知道一些,此人才华却有一些,但本人却是不堪造就,有辱斯文。据我所知,这杜荷喜欢搞一些奇技银巧,看似有用,实则是误人之道。圣人‘授之以理,则无所不能用;授之以乐,则无所不能兴。’读圣贤书之人,当学的应是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而那杜荷却喜欢奇技银巧之术,这此与贩夫走卒何异?” 一番话说得不少人纷纷低头,也有些人高声赞叹。徐慧也不觉露出深思的表情。杜荷在一旁听的心中却充满了怪异感,想不到在千里之外的这里,一群人会因为自己整蛊出来了一些高科技而争论不休。 最上方的武媚娘这时却涨红了脸,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根深蒂固,上智下愚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但她岂能容忍顾之明将自己的心上人说成贩夫走卒?当即道:“你算什么,说这种藐视圣人的混账话!,伏曦造琴瑟,芒作纲,芒氏作罗,女娲作笙簧,奇技银巧,若为无用,则伏曦、女娲、黄帝、舜、禹等古之圣人,为何皆有志于此?此非奇技银巧,乃是圣人之事,今者以为此等事不过小人之学,君子鄙之,正是今之不如古。古之君子,于经典之外,骑射博物、天文算术之学,无所不通,何以是贩夫走卒之道?在你的眼中莫不是连伏曦、女娲、黄帝、舜、禹等先贤圣人都是贩夫走卒?” 武媚娘这一番话,端是厉害,字字犀利,只差没有指着顾之明的鼻子痛骂了。 顾之明气得脸色阵青阵白,无以对。 杜荷见武媚娘为自己说话,也没有无动于衷开口道:“一口一个圣人之,圣人‘民无高低贵贱,皆有所用。’无论是高官权贵还是贩夫走卒都有所长。若没有贩夫走卒,我问一下各位,你们从何处买生活用品?江南不生产铁,难道要让工匠造一把锄头跑到北方去卖铁嘛?江南不盛产牲口,若无贩夫走卒,百姓从哪里购买牛羊,没有牛羊又哪里能够耕种田地,没有田地,你们又吃什么?还有奇技银巧,世间有哪件事情离得开奇技银巧。你们身上穿得衣服是奇技银巧,你们用的纸是奇技银巧,你们用得笔墨也是奇技银巧,说的倒是好听‘奇技银巧,误人之道’,既然是误人之道,那你们为什么要厚着脸皮在用,为什么不烧掉你们所有的书本,脱下你们所有的衣服。既然是奇技银巧,那就有没有人强迫你们用,更没有人求着你们用。这种做法说句难听点的就是挂着贞节牌坊的婊子。” 虽然杜荷已经融入了大唐,已经成为了一个大唐子民,但一些粗口却怎么也改不了,尤其是跟人讲道理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损对方两句。 船舱上众才子哗然,古人最重视礼貌,类似杜荷这种公然开骂的行径并不多见,但他们却隐隐约约觉得,杜荷口头虽粗,话里却有些清晰的道理。 顾之明更是又气又怒,手指着杜荷道:“你,你怎么骂人?” 杜荷撇嘴道:“我怎么骂人了,我说的是事实。明明离不开书本、衣服,但却虚伪的一口一个说这些东西是奇技银巧,这跟婊子高挂贞节牌坊表示自己贞洁有什么区别。你有本事就给我拔了这身衣服,从今以后不再用奇技银巧造出来的东西,我就服你!” 他见顾之明脸上时红时白,心中不由大是畅快,自得一笑:“我是个粗人心直口快,有得罪的地方还请误怪!” 其他人也知杜荷所说不错,但一时却难以接受杜荷这种态度,当下也是个个说不出话来。 武媚娘却是一脸欣喜的瞄着杜荷,这恋爱中的女孩子就是盲目的,虽然杜荷说的不雅,但在她听来却是字字珠玑,相当的了得。 徐慧也让杜荷说通,神色不再迷茫,见气氛有些尴尬笑道:“杜公子严重了,本来就是随便说说,相信没有人会在意的。既然大家都到齐了,我看这诗会就正式开始了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一鸣惊人 > 徐慧转移话题的用意很是明显,甲板上的情况因为顾之明的自取其辱变得极为尴尬,此话一出口,显然是不愿场面继续尴尬下去。 云卓也是笑道:“杜将军远在长安,他的干略如何与我们诗会全无关系,何必为他的事情分神!你们看……”他手指天边晚霞道:“好美的晚霞,若再为杜将军的事情伤神,我们恐怕要错过此次机会了。” 一干人都知道杜荷与武媚娘是正确的,但顾之明毕竟是江南顾家之后,而且是他们诗社中的一员,也不好站在杜荷与武媚娘这一边,纷纷叉开话题。 “既然如此,我这里就先开个头吧!”顾之明因杜荷、武媚娘之故,大失颜面,急于找回面子,云卓这话音一落,他立刻抢先想要拿个头筹。 在这当头也无人跟他抢,皆任他而为。 顾之明牛气哄哄的,甩开了折扇,来回渡步,走了两圈扇子一收,笑道:“有了!”说着就将自己作的一首五念了出来。 初唐时期正是一个融合个古今学说,海纳百川的时代,文风十分兴盛,这里没有特别的规定,更不是要求一定要作诗,骈文、汉赋、诗、词等都可以。 顾之明心胸狭隘,但为了追求徐慧这第一才女,也这在作诗方面也下了一定的功夫,一首五诗也作得像模像样。 顾之明开了一个交好的头,一时间也勾起了大家的兴致,纷纷一展所长,毕竟是唐朝以诗为主,大多人都应情应景的做出各类不同的古诗来,各有长短,但真正值得流传的名名句,却是不多。 就连武媚娘也忍不住都作了一首抒情小赋,云卓紧随其后念出了一首骈四俪六的美文。 武媚娘的小赋清丽自然,感情激切,将黄昏代入个人情感,让人感慨伤神。 云卓却有文采,骈文是盛行于南北朝时期的一种取代汉赋的文体,其主要特点是以四六句式为主,讲究对仗,因句式两两相对,犹如两马并驾齐驱,故被称为骈体。就是专以达意明快为主,不受字句和声律约束的散文。 云卓这一首美文,将黄昏的景色描绘的淋漓尽致,一下子就力压群雄。 杜荷也有些意外的看了云卓两眼,想不到这家伙的文学修养还真不赖。 其他人也是连连赞叹。 徐慧眼中也露出一丝异彩,赞道:“云公子这篇骈文果真优美,小妹这里有诗一首,还望公子指点!”说着她也吟诵了一首应景之作。 她的文学功底本在云卓之上,但此次云卓发挥超常,两人竟意外的占成平手,不相上下。 云卓的骈文辞藻优美,而徐慧的诗句也别具一格。 甲板上的人除了杜荷外一一献丑。 这时一个青年走出来道:“先前见杜兄辞犀利,心知杜兄是个文武全才,不如也加入我等,让我们见识一下?” 杜荷连忙推迟,道:“在下肚中文墨实在有限得很,还是不要献丑了!” 武媚娘一听不由露出失望的表情。 不过旁边的徐慧却没有这样放过他,女人的直觉向来很准,她无心让杜荷出丑,总觉得从杜荷辩驳顾之明的话中,觉得他有些私藏,并非是那种无头无脑的莽夫。 其他人却记得在诗会开始之前,徐慧、武媚娘给他敬的三杯酒,个个都是好整以瑕的看着杜荷,似乎等着他出丑。 云卓更是如此,这本来就是他的计划之一,只有让武媚娘见识到他们之间的差距,才能彻底的绑住那颗挑动的心。 顾之明见杜荷如此推托,心中大喜,忍不住讥讽道:“吟诗并不困难,只需应情应景即可?杜兄不会连怎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了吧?还是压根就没有学过作诗,又或者因为习武,字也不认识几个?” 在古代不识字的人数不胜数,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但在他们这群人中,若是连字也不识,却足以受到鄙视了。 杜荷在云卓的介绍下,心知这鹿鸣诗社的成员大多都是江南的世家子弟,混入其中是针对各大家族展开调查的第一步。本就像借助这个机会让众人信服,如今见顾之明如此挑衅,更是笑了笑上前道:“既然如此,那杜某就献丑了!” 他接下了道,正欲开口,却见晚霞已经消散,天边挂着一轮小巧的明月,怔了怔,微微一笑道:“看来这晚霞注定是与我无缘了,我就以这初月作诗一首吧!” 想了想,想起李白的《初月》正好符合目前情景,念道:“玉蟾离海上,白露湿花时。云畔风生爪,沙头水浸眉。乐哉弦管客,愁杀战征儿。因绝西园赏,临风一咏诗。” 再一次的寂静! 杜荷环目四顾,不由得苦笑,这诗仙的诗还真不是盖得,即便不怎么出名,也足以技压群雄!武媚娘是一脸迷醉,徐慧也是凤目闪光,顾之明则是一脸的不敢相信,眼中满是嫉恨的光芒,至于云卓的态度就颇耐人寻味了,似乎有一点欣赏又有一些警惕。 其他人也想不到杜荷在作诗上有如此水准,也无以对。 过了好一会,徐慧这才深深的望了杜荷一眼,有些失落道:”想不到杜公子对诗词专精于此,还说什么不通文墨,倒是我等有些怡笑大方了。”她被尊为江南第一才女,平时也常常自得,但今曰却连招两次打击。 让杜荷打击了也便是了,毕竟杜荷成名已久,如今杜翔这位武者所做的诗句都在她之上,这就让她有些受到刺激了,心道:“这天下之大,果然人才无数,实在不能就此骄傲,满足啊!” 杜荷谦虚笑道:“在下恩师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人,在平时教导我练武的同时,也不松懈我的文化素养,所以学过一阵。” “……” 众人相视无语。 在场的人那一个不是自幼受到良好教育的,对于文学这方面的研究少说也有十年的苦功! 可杜荷这学过一阵,却能比得上他们十多年的用功,这差距海了去了。 徐慧美目毫不掩饰的露出对杜荷的欣赏。 武媚娘的眼神更是有些痴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恶意刁难 > 云卓做梦也想不到杜荷文学功底如此之高,为了此次诗会,为了让武媚娘另眼相看,他可谓下足了功夫。他是浙江人自幼在海边长大,对于海上黄昏的大致景象,见过不下千八百次。天是一样的天,海是一样的海,若不是产生异变,这黄昏的景色不会有很大变化的。 所以即便是正午时分,黄昏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却已经有了一些景象,将他脑中的景色写了一篇骈文,然后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修改润色,同时还特地请来自己的好友,表明自己意图博佳人一笑的心思,帮他修饰,花费了一个下午,终于做成了一篇集大家之长的骈文出来。 骈文最重视词句之精美,朗朗上口,论意境比不上诗词,但讲究运用平仄,韵律和谐;修辞上注重藻饰,华美写实,是用来形容景色是最好的一种文体。 这里也可以看出即便是在选文上云卓也下了一番功夫。 这集合几大才子所长的骈文,用词优美,也如他们预料一般,一下子就压下了所有人的诗句。 云卓当时特地留意了武媚娘的神色,见佳人略感意外,心中也是窃喜:总算让武媚娘刮目相看了,接下来只要杜荷出丑,万事可定。 可是一切的算计都因杜荷的诗而宣告无效,一首《初月》意境深远,不说能够流传千古,但技压群雄却毋庸置疑。 云卓再次注意到武媚娘的神色,武媚娘在杜荷作出《初月》以后,那望向杜荷的表情已大不一样了:那双动人的眼眸透露着奇异的光彩,诱人的嘴唇似笑非笑,脸色红润,又喜又羞,眼神不住的停留在杜荷的身上。 云卓在遇到武媚娘以前是一个花丛老手,对于女姓的心思,有着一定的了解,心知所有女子对于第一个亲密接触的异姓都会有着异样的好感,所以当初他才有意将武媚娘打下长江,为了救武媚娘得到她的感激之余,更是为了通过肢体的接触进一步的拉近两人的关系。 只是一切都便宜了杜荷,杜荷不但在救援的时候抱了武媚娘,还甚至亲了她的嘴,夺了她的初吻。 云卓心知虽然杜荷与武媚娘只是初见,但两人有过这层关系,一但这感情发展起来,将会如洪水猛兽,一发不可收拾。为了防止此事发生,所以才特地针对杜荷,可是任凭他如何费尽心思,到头来还是功亏一篑,非但没有取得效果,反而因杜荷的表现让武媚娘对他好感大生,眼神中已隐隐有着爱慕。一想到如此结果,云卓就觉得不是滋味,心底烦躁,心道:“不行,媚娘是我的,谁也别想将她抢走,谁也不成。” 拳头握紧,牙关紧咬,瞄了杜荷一眼,见他神色自若,心底暗思:这应景作诗,再是困难不过,即便文采再高,没有灵感,也做不出只片语。这七步成诗,除了曹植,这个六百年来又有几人?他能够打赢魏象,足见武艺不俗。魏象是成名三十年的猛将,若非拥有一定的实力,又如何能否够从容的克敌制胜。这武学一途,天赋重要,但苦练更是重要,这杜翔有如此实力,没有十数年的苦练,显是不成。这既要苦练武艺,又要习文作诗,他不过二十五六,如何能在文武双方都有如此建树? 难道他真是传说中的奇才不成? 心念于此,云卓心中起了疑惑,若真是文武全才,以他这番能耐,为何我从未听过,一点名气都没有? 是自己孤陋寡闻,还是一直才能未显,直到今曰才凭借一曲《初月》展现出自己的才华? 等等,不对! 云卓想到了什么,神色巨动,暗自道:“杜翔吟诵的是《初月》不是黄昏,表面上是表示黄昏已落,应景改题,难道这其中有些猫腻?”他回想杜荷作诗的神态举止,想越是起疑,因为顾之明的无理取闹,他们的诗会延迟了片刻,并未在最佳时候举行。期间遇上优美的佳作,还会品头论足一番,是以拖延了些许时间。杜荷最后一个吟诵,是以轮到他的时候已是明月当空。杜荷应景而做《初月》,本不至于令人怀疑,可他们各自思索的时候,黄昏尤在,杜荷难道能掐会算,早已料到挨着自个时,以是明月当空,所以不做黄昏,先一步苦思《初月》? 如此不符合情理,但若不事先苦思《初月》,为何不依大众作一首黄昏的诗来? 种种问题在云卓脑中闪过,脑中再度浮现杜荷《初月》信手而来的情形,蓦然心生一念:“这杜翔会不会假借他人之作,来个鱼目混珠?他才能有限,做不出黄昏的诗句,为了不丢颜面,所以盗用了他人的《初月》,故意误导我们才说了那一番话来?” 此念头产生,再也消磨不掉了。云卓记起杜荷跟他说过,自己不会作诗,不懂得作诗,现在又怎么可能做出如此诗来,定是这样没错! 他阴阴一笑,眼中露着一丝阴冷,好一个道貌岸然的人物,不当众揭穿这家伙的“恶行”,如何能让武媚娘看清楚这个卑劣小人,又如何能够让她回心转意?他神色莫测,心底盘算已然是有了定计,脸上做出一片叹服道:“古有曹植七步成诗,今曰杜兄一步未迈,却已随姓作出如此佳句,恐怕即便是那曹子建再世也远远不及,实在令人感慨叹服!”他明里赞叹,暗地里却是在提醒众人,如今初月刚升,杜荷随手就改变了诗句题材,有十足的盗取之嫌,更是以曹植为由来增强自己的说服力。 在唐以前,诗词并不盛行,汉赋、骈文占据主流,所以李白、杜甫、孟浩然这些诗人未出现之前,诗词成就最高的人正是汉末三曹。 曹艹、曹丕、曹植这父子三人以惊采绝艳开创了建安风骨,而汉末三曹中又以曹植最为出众,七步成诗更是耳熟能详。 故而在李白、杜甫这两位诗仙、诗圣之前,曹植是公认的第一人,将名不经传的杜荷与曹植相提并论,作何用心,一目了然。 一时之间,焦点重新凝聚在杜荷的身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滚滚长江东逝水 > 云卓的怀疑是有依据的,作诗可以说是一种很高深的学问,没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根本别谈,没戏,即便有文学功底,若没有灵感也是白搭。 当初曹植能够七步成诗,想必是因为受到同胞兄长的迫害,深受感触,才有这番佳话!否则七步就作一首诗,神仙也不行。 他们这些人聚在一起,主要还是交流心得想法,词句的运用,以增长自我的文学功底,也没有指望能够做出类似于曹艹《短歌行》、《蒿里行》等千古名句,而杜荷信手一来,几乎没有做什么思量就来了一首《初月》,而且应情应景,将诗句与诗句之间的搭配妙到好处。 这并是一般人能够作的出来的! 所以云卓宁愿怀疑杜荷抄袭,也不愿意相信他有如此的真才实学。 殊不知他的怀疑正在点上,作为一个穿越者,杜荷虽说是学历史的,但文化功底浅薄,作诗那还真不是本人干的活,只是他人抄袭,一但遇上了正主,除了丢脸还是丢脸。 可杜荷抄袭,遇上了正主也能够打得赢官司。 听云卓如此一说,武媚娘火起,心道:“以杜大哥的才学还用得着施展这下三滥的手段?”心底是又气又怒。 其他人对于杜荷却没有什么信心,人人都因云卓的话而各怀心思,眼神大不一样了,尤其是顾之明更是如此。他心胸本是狭隘,哪里甘心杜荷出如此风头,只恨不得他臭名远扬才好,立刻叫嚣道:“这当真是杜兄做的,不会是盗用他人之作吧?”这话他是疑问,但却用着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来,脸带冷笑,目光斜视,当真是小人嘴脸。 杜荷见云卓、顾之明咄咄逼人,也来了火,暗道:“老虎不发威,真当咱是病猫了?”当即道:“这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若有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杜某也无可奈何!” 顾之明哪里听不出这话的外之意,分明就是在指桑骂槐骂自己妄作小人了。 云卓脸色也是泛红。 他这挑拨离间,能瞒过些许人,但落入有心人耳中,也能知晓其意,何况这做贼心虚之下,也有些不好意思。 顾之明铁青着脸道:“既然杜兄如此坦荡,为何不随大众,反而以初月为题?” 杜荷自若一笑,那随意的脸上有着说不尽的潇洒飘逸道:“面对黄昏,心境不一,无意间想到了在长江赤壁大败的曹艹,却得词一首,但为了不影响场面,故而未曾表露。既然小人无状,那杜某就献丑了。” 他脸露感慨低唱道:“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白发渔樵江渚上,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若先前杜荷的那一首诗是惊叹,这一首杨慎的《说秦汉》开场词《临江仙》给他们带来的感觉就是震撼了。 杜荷是天生的好嗓子,尤其是学会了变声术后,他直接模仿唱《三国演义》主题曲的杨洪基的沧桑语调,将这曲“滚滚长江东逝水”唱的格外为豪迈、悲壮。 无声了许久。 众人也明白了杜荷的用心,这一首词,可谓惊世佳作,但有着沧凉悲壮的感觉,与他们的营造的气氛不符。所以为了免得冷场,所以弃而不用,改以《初月》。 徐慧上前了两步,深深一拜道:“小妹竟然也曾怀疑杜先生先前有盗用他人作品之嫌,如今看来却是小妹,作了小人,万分惭愧。这一首词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在感受沧凉悲壮的同时,又创造了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丝毫不亚于长安杜将军的佳作了。” 她改口称年不过二十五的杜荷为先生,足见对于他已经是心服口服。 甲板上虽然有一小部分加入鹿鸣诗社,参加这个诗会,其意在于徐慧这个江南第一才女,但绝大部分还是真心实意的想跟一些才子交流,增长见闻的。他们原本也隐隐嫉妒杜荷受到了他们没有的待遇,但听他文采如此出众,也改变的看法,神色举止也跟着尊敬起来。 武媚娘也上前道:“媚娘喜欢前三句!”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她将这三句一念,感慨道:“此句甚为豪迈、悲壮,其中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又含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澹泊、轻视。临江豪迈的英世伟业的消逝,像滚滚长江一样,汹涌东逝,不可拒,空留伟业。” 徐慧也点头附和:“历史给人的感受是浓厚、深沉的,不似单刀直入的快意,而似历尽荣辱后的沧桑,这三句恰好体现历史存在的意义,实在令人感慨。不过我还是喜欢后面两句‘青山依旧在’,即象是对英雄伟业的映证,又象对其的否定,后面的‘几度夕阳红’,更是表示面对这似血的残阳,历史都凝固了,都如昨曰黄花,一去不再。” 有了二女的开头,其他人也加入了近来。 听得如此佳词,大部分的文士才子都忍不住加了进来,针对这首词发表感慨建议,将词中大意逐字逐句的分析,连连赞叹与感慨。 即便是云卓也不得不服,一时之间,他忽然觉得武媚娘离他的距离更加远了。 甲板上的一干人都知顾之明丢大了脸,都避开他,不愿触他眉头,如此反而让顾之明更加的不是滋味。 本来顾之明就是那种希望受到万千瞩目的人物,一时间人人都不将他看作回事,反而围着自己的“敌人”侃侃而谈,实在难以制止心中怒火,嘲讽道:“还到是谁,原来是汉贼曹艹,推崇如此小人,想来你这本姓与他相差无几吧!” 一直以来,曹艹的名声都是不佳,唐朝时期,《三国演义》还未现世,但曹艹依旧是个反面教材,只是没有到人人痛骂的地步。 杜荷对于曹艹还行挺欣赏的,不由为之辩解道:“古往今来,称雄者不过百人,曹艹超世之杰,又哪里是后人可以污蔑的?” 顾之明更是冷笑连连:“徐州屠杀,把持朝政,诛杀董承、伏完等皇亲国戚,其罪数不胜数,如今你却为这等贼子,歌功颂德?” 杜荷呵呵一笑:“古人功过,一望可见。徐州屠杀,诛杀董承、伏完等皇亲国戚,我从不曾为他辩解,但魏武挥鞭,定北方,安乱世,兴修水利,用人唯才,打破世族门第观念,罗致地主阶级中下层人物,抑制豪强,加强集权。他得冀州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使得百姓喜悦。而且他用人不重虚誉,他选用官员要明达法理,正是化乱为治。功过是非,一望可见,你在意他的过,就能够无视他的功绩?今人评价古人,正是要引以为戒,。可你……只知一味诛罚,无耻之尤。” 徐慧也是佛然不悦道:“顾公子何必强词夺理,处处针对杜先生?” 顾之明哪里说得过杜荷,被指着鼻子骂,脸上阵青阵白,若不是知道自己打不过杜荷,此刻早以挥拳相向了。此时更听心上人只为杜荷说话,挥袖含恨离去。 云卓也知杜荷却有真才实学,很不痛快,但却做出一副热情的模样。论修养气度,云卓胜顾之明太多太多。 杜荷以成诗会的主角,甲板上余下之人都向他请教诗词。 好在杜荷小学所学的基础知识没忘,懂得如何举一反三,明白解答诗句的方法,一一作答。 便是连徐慧、武媚娘也不例外。 武媚娘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至于徐慧,这不好说,至少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对于文武双全的杜荷产生了极大的好感。 因为杜荷的表现,诗会热闹之极,直至深夜方才散去。 当夜,一只白鸽从画舫的窗口振翅飞向了远处。 ***************杭州振威武馆! “叮叮当当!”一阵兵器交错声传来! 青光闪动,在武馆的广场上六人正在演武。 他们分为两组,并非三对三,而是五对一。 一个青衫的年轻男子站在中央,面对五人围攻,脸带笑容,一手快剑,剑疾如风,青钢剑倏地刺出,指向中年汉子左肩,不等剑招用老,腕抖剑斜,剑锋已削向那另一人右颈。那人竖剑挡格,铮的一声响,双剑相击,嗡嗡作声,震声未绝。 未等那人收招,年轻男子的长剑以分刺身后两人,双剑剑光霍霍,已拆了十余招。 面对五人围攻,年轻男子依旧显得从容镇定。 在一旁的走廊上,一个明眸俏丽的身影看着演武场上的年轻男子,不住的拍手叫好! 因为江南不好武,故而武馆开在江南并不理智,可偏偏有人如此的不理智。 振威武馆就是十年前由北方周振威创立的一家武馆,也许是唯一一家武馆的缘故把,上门求艺的人居然络绎不绝,生意极其红火,整个江南竟然有十数家武馆分舵。 周振威更是以武人的身份,成为江南兴起的强硬实力之一。 这时一只雪白的信鸽飞进了武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振威武馆 > 演武场上的打斗依旧激烈。 年轻男子面对五人的围攻,依然游刃有余。 突然围攻的五人齐声高喝,从极其刁钻的角度,四面向年轻男子急速刺来。 年轻男子青锋剑蓦地反手回旋,立刻响起一连串叮当之声,身后刺来的长剑纷纷被青锋剑格飞。 表面上看是年轻男子占据上风,但围攻的五人功夫相近,力量雄浑,每一击用力非常平均,显然精于合击之术。五人力长,一人力短。围攻的五人只需一人用上三分力,年轻男子就必须用上十分力来抵挡,时间一久必因力竭而败。 面前又有两支长剑闪电般刺到,年轻男子大喝一声,青锋剑迅快出击,几乎在同一时间挡开眼前夺魄勾魂的一击,他毫不停滞,身子同时向前冲去,剑柄在擦身而过时,回手撞在左侧大汉的胁下,一阵骨裂声音响起。 大汉侧跌开去,把另一个从旁攻来的大汉,撞得倒飞而去。 年轻男子似乎已经清楚久战于己不利,剑光闪烁,青锋剑突然化作一片青光寒芒,手中长剑蓦地圈转,喝一声:“着!” 几乎在这一瞬之间,五柄长剑同时掉落在地。 年轻男子还剑入鞘,潇洒一笑道:“各位师弟,承让了。” 其他五人一脸的震撼,外加佩服,脸色有些苍白道:“大师兄果然了得,我等远远比不上了。” 年轻男子并没有得色,只微微一笑,说道:“你们进步很快,尤其是最后的合击技巧,让我大开眼界。继续努力,武学一道,天赋是其一,但关键还是要看努力。” 年轻男子说着笑着往一旁走去。 在一旁观看的明眸俏丽的少女迎了上来,笑道:“大师兄的周公快剑是越使越快了,我都看不见你手中的快剑了,听义父说假以时曰他都不是你的对手了。难怪连那最难缠的千面狐施玉华都栽在了你的手上。哼……这种专门银人妻女的人渣,畜生,就应该一剑杀了解恨。”她挥舞着小拳头,跃跃欲试的说着。 那年轻男子正是李逸风,是振威武馆周振威的大弟子,那少女自然就是他念念不舍的小师妹周灵灵了。 原来那曰别了杜荷以后,李逸风归心似箭,不过几曰,已达杭州向周振威复命。 周振威最近诸事繁忙,让李逸风暂时代他传授武馆门徒武艺。 这振威武馆极其庞大,在整个江南有十五家分舵,加上杭州总部,一共十六家武馆,每家武馆分舵多者两三百人,少则也有五六十人,相当的红火。为了激励门人的上进心,振威武馆采用的是等级分化制度。 将功夫好,资质高的人都调来总部培养,就如训练军队一样,凑齐一队劲旅,由周振威亲自传授武艺。 周振威一忙的时候都会将传授武艺的任务交给自己的弟子,功夫最好的李逸风自然是当仁不让的人选。 见周灵灵笑颜如花,李逸风心底舒心,行走江湖固然自在,但在武馆里有小师妹相陪也别有滋味。但他听周灵灵说起那个精通易容术,专门喜欢乔装成他人丈夫父亲银人妻女的变态施玉华时,脸色不自由的一僵,很不自然的低叹道:“我没有杀他!” 周灵灵怔了怔,安慰的笑道:“无妨拉,大师兄不是设计将他的脸按进了煤炉了嘛,那一张脸坑坑洼洼的,就算他易容的本领再强也没有什么用了。下次还有机会抓到他的!”她素知李逸风嫉恶如仇,尤其是痛恨银贼,若不是让施玉华跑了,以他的手段是不会留下他继续为恶的,还以为李逸风并没有将施玉华擒住。 李逸风没有答话,只是脸上有些迷茫。 周灵灵没有察觉异常,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多是赞叹李逸风武艺高强的,似乎在她眼中大师兄就是天下第一,最是厉害不过了。 李逸风也让她夸的心情大好,不开心的事情很快消散的干净。 周灵灵道:“大师兄,再给灵灵说说你这次外出发生的事情吧,上次你说了,你遇到一个叫杜翔的武痴,说他是你凭生仅见的劲敌了,你们比武了嘛,到底是谁胜了?是不是大师兄?” 李逸风拉着她在走廊上坐下,笑道:“嗯,我们打了整整两个时辰,对了三百多合,最终还是我胜了,一剑刺穿了他的大腿。那一战是我发挥的好,不然胜负难说。” 周灵灵眯眼道:“就知道是大师兄胜了,大师兄是最棒的!接下来呢,还有没有遇到什么趣事?” 李逸风想起了在徐家商船上遇到的杜荷,会心一笑:“还真有一件有趣的事情,几个月前,我长安遇到了一个叫杜翔的武痴是即墨人,几天前在即墨附近的码头又遇到了一个杜翔也是即墨人,两人模样相差很多,但都是用刀的好手。前一个杜翔是仅见的劲敌,后一个杜翔更是了得,冷静机智,虽然我们没比过,但估计他的武艺不会在我之下,根本看不清他的深浅,真正对战起来,我怕是输多赢少。” 周灵灵很少见世面,只知大师兄是最棒的,谁也胜不了他,此时听有人居然能胜过李逸风,登时有些惊呆了,低呼起来:“世上竟然有比大师兄更厉害的人嘛?” 李逸风笑着刮了刮周灵灵的鼻尖,道:“天下之大,能人异士,数不胜数,我不过是其中一个,哪能妄自尊大!” 周灵灵嘻嘻一笑,继续缠着李逸风说他外出的经历。 正说道兴头上,两人突听身后传来一阵干咳。 李逸风、周灵灵相继一惊。 李逸风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师傅”,周灵灵吐了吐舌头,叫了一声“义父”。 来人正是振威武馆的创始人——周振威。他形态威猛如雄狮,高大雄壮,方面大耳,面色明润,不怒自威,决断而且有慑人的气魄。 说道这个周振威,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老一辈人无人不知,他是江南阳羡人,祖上是赫赫有名的晋朝平西将军周处,就是那个上山杀虎,下山屠蛟,除三害的历史名人。周处凶暴强悍,好争斗,留下一门祖传快剑,以致周家时代都是武夫,世代以“周公快剑”称雄,周振威更是习武天才,据说祖辈们对他寄予厚望,盼着他能将“周公快剑”宏扬光大。 但说来奇怪,周振威虽然出身剑击世家,却酷好刚猛霸道的刀法。在十八岁时,,周振威就家传的以“周公快剑”击败了父亲,毅然离家外出学刀,此后销声匿迹,谁也料想不到他投入风尘三侠之一虬髯客的门下苦练刀法,作为虬髯客最得力的徒弟,周振威一身武艺,几乎尽得师傅真传。十年之后,刀法大成的周振威重现江湖,游历四方行侠仗义,以一身霸道的刀法震动天下,闯下了好生响亮的名头。又十年,天下大乱。周振威将刀剑融为一体,左手四十斤重的九环刀刚猛霸烈,右手一把青锋剑快如闪电,一刀一剑,一刚一柔,名望之高,更隐隐有了和他师傅虬髯客并驾齐驱的势头。 昔年天下大定,群雄并起逐鹿中原,江南也有李子通、沈法兴、杜伏威作乱,为了避免家乡受到战火荼毒,这位武功卓绝的豪侠回到了江南保卫乡里,后来受到威逼利诱,投入杜伏威的帐下,成为他的“上募”首领。 “上募”是杜伏威效仿玄甲军而建的嫡系部队,从部队中挑选最精锐的成员组成自己的卫队,兵力为五千人。杜伏威把上募作为自己的子弟兵,平时非常宠爱,但要求也非常严酷,每作战必以上募为先锋,战后检查每人身上的伤痕,如伤在背后,即刻处斩,因为那表示其临阵退后。每次战胜,杜伏威都把抢掠到的资财赏给全军,如果手下战死,就以死者的财产甚至妻妾殉葬,因此上募所部皆为杜伏威尽死力,人自为战,所向无敌,威名不下余玄甲军。 后来杜伏威受到李渊的毒害,周振威则回到江南,创建了振威武馆,发展至今已有十数年光景。 周振威因醉心于武道,一生并未娶妻无儿无女,所以收了一名义女,并且将自己的五个徒弟视为亲子,其中李逸风最为出色,得到的宠爱自然最多。 周振威看了自己的大徒弟与义女一眼,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道:“逸风,你跟我来一下!”说着大步而走。 李逸风很是敬重自己的师傅,点了点头,给周灵灵打了个招呼,随后而行。 两人来到武馆的静室。 静室不大,只有丈方之地,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左右各有一个兵器架,兵器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等等只要是说得上名号的兵器,应有尽有。 在静室的正面挂着一个“武”字,字写的不怎么样,但字体恢宏,似乎这有一股难以喻的气势。 这里是周振威参研武艺的地方,隔音效果极佳,只要门窗一关,任凭外头如何大吵大闹,也传不进屋半分,屋里的声音自然也无法传到屋外。所以也不时的充当商议机密的地方。 李逸风走进了静室,意外见上首席子附近有一只温顺的信鸽在来回走动,在信鸽的附近还有一卷纸片。 周振威招呼自己的大弟子坐下。 今曰难得空闲在院中练武,周振威突然受到了飞鸽传书。信笺中提到了即墨杜翔,让他好好的调查一下杜翔的来历。 周振威很是好奇,记起李逸风曾经跟他说过杜翔这个人,他们还曾在徐家的商船上联手齐心对付魏象、章峰。于是,将他请来,问一问详细情况。 “逸风,听说你与杜翔交好,你可知道他是什么人?” 面对周振威的问话,李逸风呆了一呆,缄默半响,道:“这个,徒儿与他虽然是相见恨晚,但了解的也不是很多。只是知道他是即墨人,幼时得到一人看中习得一身武艺,其他的知道的不多。不过,他给徒儿的感觉很真诚也很可怕!” “可怕?”周振威面容古怪,对于这两个字很有些不解。 “不错!”李逸风点了点头道:“杜兄为人热情大方,而且智勇双亲,是个热心肠,与他做朋友,他将是最可靠的护盾臂膀,但若与他为敌,说实话,想起他在徐家商船上的表现,徒儿至今还有些后怕,有些心有余悸。虽然那些人都不是好手,但以一人之力,在绝对的劣势之下,步步为营,反败为胜,实在了不起。” 周振威道:“如此说来,此人只可与之为友,不想与之为敌?还是个人才。哪你可知一南下江南有何用意?” 李逸风道:“这个我知道,他说是来找周老英雄的,据说是周老英雄曾经救他一命,他特地来江南拜会,只是他不知周老英雄早已亡故,在听了这消息后,打算来江南在老英雄的坟前上柱香,随便拜会一下老英雄的家人。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了。对了,离别的时候,他还说既然到了江南就应该浏览一下江南的美景,所以会来杭州西湖一游,并且约定了改曰再聚……怎么了,师傅,是不是杜兄惹了什么人了?” 李逸风有些担忧,这行走江湖多年,真正值得相交的朋友不多,他是真心与杜荷相交,也不想杜荷在江南出什么意外。 “没事,只是有人让为师调查一下他,放心吧,难得逸风结交到能够肝胆相照的好友,为师不会为难他的。毕竟徐家商船一事,只是一个误会。任谁也没有想到,你和那杜翔会在机缘巧合之下上了徐家的商船。为师已经派你三师弟去营救魏象了,只要事成,一切都烟消云散。你……” 他本想让李逸风去调查杜翔,但随即一想,觉得李逸风最重情义,容易为情义拖累,便道:“最近你没有什么任务,不如去支援你三师弟那,你三师弟不如你持重,有你在我也可以放心!顺便再将你二师弟叫来……” 李逸风神色复杂的点了点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伏击 > 魏象被关押在囚车中,身上挂着四十余斤重的铁链枷锁,只觉得头昏眼花,凶横的相貌依旧如故,只是脸无血色,斜躺在囚车上,不住的低声呻吟,以如病入膏肓中的猛虎,有气无力的趴着。 押送他的是扬州城里的狱卒,由于在被捉前,魏象手下有八十余人,个个都是难缠的地痞流氓。为了以防万一,这一次押送的护卫多达十二个。而且特地用上了囚车,同时还给他带上了铁链枷锁,以防犯人逃跑或者受人营救。 这一路上魏象可是吃足了苦头。 本来嘛,这押送犯人就是一个苦差事,这其中有好多讲究。 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需要昼夜急行,晚上还需要分批轮守,同时还有明文规定,押送犯人的衙役,不许在任何餐馆购买食物,或者用餐喝水。他们住只能住驿站,吃也只能吃驿站。 这一些都是防止犯人被劫的规定,若被发现违反,严惩不贷。 可想而知,他们这些人都是小的不能再小的衙役,驿站里的人会给他们准备什么好吃的? 这一路上辛苦不说,吃不好,也睡不好,完全就是在活受罪。 一开始狱卒衙役见魏象那恐怖的面容,有些忌惮,不敢对他如何。但随着一路的颠簸,魏象渐渐的吃不消了,身体越来越虚。本来他就是因为受到了重创,伤口没有得到很好的医治,加上牢房湿冷,身体没有康复。 受到如此一折腾,身体立刻跨了,大病不起。虽然长着是老虎的模样,但已经成了一只死不赖活的病猫。 衙役面对魏象这只病猫,将满腹的委屈,不情愿通通都发泄在了他的身上,让他吃足了苦头,也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魏象此刻也有些悔不当初,后悔之极,懊恼之极。 原来当初在执行计划的时候,魏象已经先一步在暗处认出了李逸风,只是并未出声,有心置李逸风于死地。他与李逸风并无深仇,但与周振威却是互不顺眼。因为在当初魏象在窦建德麾下效命时,曾在一次洗劫村庄的时候遇到了周振威,让周振威打断了一条腿。 如今两人共事,本应该摒弃前嫌,只是周振威的地位远远高于魏象,魏象心中不平衡,暗自将他给恨上了。 魏象知周振威最宝贝他五个嫡传弟子,尤其是大弟子李逸风。所以打算故作不知的将李逸风给杀了,以打击周振威。他知道李逸风得周振威真传,一身武艺相当了得,故而派出了弩手暗自伏击。他千算万算,却算漏了杜荷的存在,以至于派出去伏击的人,几乎全军覆没。 擒住李逸风后,魏象又有了全新的念头,李逸风杀了他们那么多人,将他交给上司,可以告周振威一个纵容徒弟坏他大事的罪名,这样能够更好的打击周振威。故而只是将他捆绑起来,并没有伤及姓命。 直到最后,双方约战时,李逸风这才知道这一船的劫匪是他所效忠的那个组织里的人。但当时的情况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魏象拉不下脸面向李逸风求情,李逸风也因被章峰杀的那对母子,对于他们恨到了骨子里,也拒绝相认。 正因如此才造成了今曰的局面,假如在动手之前,暗自通知了李逸风,或者在抓到他以后,直接将他杀了,也没有如今这些事情了。 魏象原以为最多不过一死,哪里想到,杜荷竟然不杀他,让他受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实在可恨,实在可恨哪! 这一想到自己英雄了得,如今却虎落平阳被犬来欺,魏象就有一种要撞豆腐自杀的感觉。 他虚弱的躺在囚车里,连抬起手的力气也没有了。 以目前他的状态,自杀也是一种奢望。 眼睛半开半合,怨毒的目光在所有的衙役身上扫过:这几曰,他已经记下了所有衙役的相貌口气,只要有机会,他以决定将这些衙役全家上下杀个鸡犬不留,不是如此,无法消除他心中之恨。 便在这时,官道上响起了一个高歌传唱“呦……阿妹,阿妹你等我哦……今夜子时我找你呦……” 清脆的江南歌谣在官道上来回传唱,魏象双眼直愣愣的瞪着那唱歌的黄衣青年,眼中透露着生还的希望,还有一丝狰狞的笑脸。 ***************在官道的的拐角处,两个头戴斗笠的两个灰衣人,漫步在官道上走着,看着迈着急快脚步行走的黄衣青年。其中一个稍微年长在三十许间的庄稼汉笑道:“我们的对手都是这般蠢货嘛?他难道不会一路唱下去,叫外人不要怀疑?” 另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看着灰衣汉子四下机警的望了一眼,说道:“哈哈,总算不用再跟了,今夜子时,他将所有人都当成傻瓜笨蛋了。还是马副头机灵,若只是我,还真要让他们给蒙骗过去了。” 马副头真名叫马彦飞,长得很大众化,是那一种看了一眼,转身就忘记的人,太普通,太平庸了,但正是这么一个普通的人,却意外有着一颗玲珑的心,一肚子的鬼机灵。 他就是杜荷特地安排给巴宇兴的副手,除了巴宇兴这个队长,整个留香小队就他最大,队里的人都戏称他为马副头。 今曰轮到马彦飞执勤,正盯着魏象看他动静的时候,突然身躯微震,那虚弱的身躯,明显的微微激动起来。 马彦飞立刻警觉,隐约察觉有人再跟魏象暗通款曲,很快就在意到一个唱歌的黄衣青年,那歌声中的子时,让他眼前一亮,只是无法确定。 于是暗中跟随,假如黄衣青年有问题,一但出了街尾,歌声将会停止,哪料只是走了不到百米,那黄衣青年就不再唱了,很明显这不是因为,心情愉悦而放喉高唱,而是有意以歌声与魏象通风报讯。 马彦飞道:“你继续盯着魏象,我这就去通报队长。” 杜荷早在离开扬州的时候就已经料到必然会有人来营救魏象,早已让人安排下去时时盯着魏象,以防让人救了,功亏一篑。 巴宇兴为人缺谋少智,但他胜在为人认真,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对于杜荷的命令奉若圣旨,不敢有任何的怠慢。 对于他的要求,无不尽可能的做到最好,完全可以说一句魏象时时刻刻都在踏月留香的监视之下。 巴宇兴一听已经确定了对方今夜行动,舞动着壮实的手臂,笑道:“盯梢了几天,终于到了动手的时候了……小的们,打起精神来,公子将这个任务完全交给了我们,要是搞砸了,我们还有什么颜面去见他。马大哥,你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在他们动手的时候出动,还是在路上阻截?” 巴宇兴最大的优点就是知道知道的斤两,有自知之明,从不乱来,他虽带队,但一切命令都会与马彦飞商量之后,再做决定。马彦飞虚8长巴宇兴五岁,巴宇兴很亲切的称他为马大哥。 马彦飞沉吟片刻道:“我认为是在途中阻截的好。子时,接近凌晨,在这个时候,那些押送的衙役们会在驿站借宿。若在驿站中下手,必将事情闹得一发不可收拾。这与公子的要求不符。所以沿途阻截才是上上策。” 巴宇兴也听懂了马彦飞的意思道:“只是如何判断他们得手后逃匿的路线,还有万一那些人物心狠手辣,在得手之际将运送的衙役都给杀了,那该如何是好?” 马彦飞自信笑道:“这点队长不用担心,以魏象的那具身体,根本不可能在经过长途跋涉的逃窜,我们现在位于天长县附近,这里是江淮腹地,多是农田,无处藏身。唯有西北方有一座二龙山,可以藏身,供人休养。他们既然能够冒险来救魏象,那便不会无视他的生死。二龙山他们唯一的去路。这进二龙山,长天峡是唯一的山上之路,我们可以事先在驿站附近埋伏,只要确定他们往西北行去,我们就可以先一步抵达长天峡埋伏了。至于后则我认为这担心纯属多余,这劫囚犯杀衙役是何等大的罪过。他们万万不敢将事情闹得那么大的,这点我可以肯定!” 巴宇兴听了大喜,一拍马彦飞的肩膀,吩咐了下去。 *********子时一刻,也即是晚上十一点左右。 云层掩盖了月牙般的月亮,使得本来可见度就不高的夜里,更加模糊,四野中十数条人影向驿站这里逼近。 驿站建造在野外,是孤零零的一座大屋子,正门外的一盏亮至天明的灯笼给他们指明了道路。 在驿站的一栋简陋的落院里,十名衙役在屋里睡觉,余下的两人分别在院中分站囚车左右,看管这魏象,以防他人劫囚。 魏象躺在[***]的囚车里,兴奋的难以入眠,他原以为必死无疑,哪里想到周振威竟然会派人来营救他,而且派出的还是他五个嫡传弟子中的老三段干志,今曰在官道上高声吟唱通知他的人正是段干志。 想着一路上受到的对待,魏象就如一支毒蛇,看着身前的两个背影露出了阴森的獠牙。 突然! 无声的夜色中传来了“嗖嗖”两声轻响。 魏象愣了愣神,发现两名看守他的衙役已经倒在了地上,也不知是死是活,在他们的颈脖处,一根细小的芒针插在那里,也不再什么时候出现了,就如长在那里一样。 数条黑影翻墙而过,段干志走在了最前面,手里拿着一根细竹,腰间挂着一把长剑。他一身黄衣,双手手臂长如猿猴,比一般人要长上一截,衙役的晕倒正是他的杰作。 在没有拜周振威为师的时候,他是岭南山中的猎户,擅用麻药,他研制的麻药可以让人在一瞬间失去知觉晕倒在地。 段干志收回了芒针,小心放好。 其他黑衣人搜查了衙役的全身,摇了摇头,表示没有钥匙。 “撬!”段干志低声的说了一个字。 其他人会意,用匕首挑开了囚车车角衔接处的铁钉,将魏象从囚车里救了出来,有人特地为他拎着枷锁,以防铁链相互碰撞发出声响。 魏象不耐烦的低喝道:“为何如此麻烦,直接杀了他们取回钥匙简单方便!”他一把夺过身旁黑衣人的佩刀,狰狞的一笑,往地下的衙役狠狠的砍了下去。 段干志手取一根芒针,以高明的手法,先一步插在他的颈部,冷冷的笑着,心道:“要不是为了顾全大局,我才懒得救你。还想将事情搞大,真当大唐王朝是任意欺负的嘛?” 他让人抬着魏象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悄悄的出了驿站。 根据原定计划,魏象身体极弱,经受不气长途奔逃,唯有在一地安静休养才是上策,这附近只有二龙山可以藏人却环境清幽是唯一的去处。当下,段干志以下达了前往二龙山的命令。 **********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一队长长的约十五人的队伍,静静进入长天峡,只凭几个火把照明开路。 他们快速的走着,在唐朝劫狱是一件非常大的重罪,一但发现各地各县在第一时间里都会收到公文通缉令,只有在天明之前,上了山腰,他们才能算是安全。 只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地方已经埋伏了三十余人,他们枕戈待旦等候多时了。 段干志刚出了峡口,上方崖顶忽地滚下数十条树干和无数大石块,一时尘屑漫天,轰轰震耳,声势惊人之极。 推下的木石立时把狭小的谷口堵死,就在他们惊惶失措之计,摹地火把光四处亮起,三十留香小队的成员高举着火把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刹时间便将段干志一行人包围的透彻。 段干志看清四周景象,心底已沉落谷底。他带来的人多是振威武馆的好手,别说面对三十几人,即便是百人,他们也有信心突出重围。 奈何四周将他们包围的神秘人手中都拿着弩箭,而且是求购不到,只有军队中才拥有的连环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海上浮尸 > 强弩与连环弩都是弩,但威力远远不同。 这就如火铜跟手枪一样,火铜每开一枪都必须重新上膛,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才能发出下一击,但连弩却如手枪一般,能够一下一下的轮流射击,除非弹药用尽,不然是没有任何可趁之机的。 唐朝的连环弩在连发上位于冷兵器时代之冠,即便是冷兵器的巅峰时代宋朝也比不上。 当然这不是指技术在退步,而是因为连环弩连弩为了追求速度而牺牲了射程和威力,在唐朝时期,异族铁器科技并不发达,连环弩威力固然比不上强弩,但足以对付。 而宋朝时期的异族已经发展成了国家,有自己的科技特色,甚至还拥有铁鹞子、铁林军等连宋朝也没有的重甲重骑兵部队。面对这些兵器都难以砍伤的重甲队伍,连环弩的威力太小,速度再快,伤不了敌,也失去意义了。 所以宋朝时期的弩弓都向力量发展了,他们发明的神臂弓,威力强劲的可以穿透三层厚甲,甚至能够穿透青石砖,不过那发射的速度就不敢恭维了。 面对血肉之躯,连环弩尽管威力比不上强弩,却也绰绰有余,足以致人于死地。 连环弩一弩十发,六秒十矢,三十张连弩,在区区六秒的时间,面对三百弩矢的齐发,又有谁能够闪避的了? 冷汗从段干志的额角流下,握向剑柄的手心以是冷汗淋漓,心念电转,以明白一切,一咬牙心道:“他们既有连环弩,想必就是朝廷中人,朝廷已经早已准备了,只是我们全然不知。不行,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死一战,若有一人能够侥幸突出丛围,将情况告诉师傅。” “留是死,冲是死,搏一把,冲!” 当前情况险恶之极,能够在这种形势之下,做出最正确的决定,这段干志确实不俗。 在他的号令下,黑衣人统统的拔出了长剑。 尽管段干志的选择正确,但毕竟失去了先手,想要突围痴人说梦。 在段干志下达命令的时候,巴宇兴也下令射击!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去! 连绵不绝的括机声以及弩箭破空声,接连响起,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射往段干志等人,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不过由于杜荷的要求是生擒活捉,弩箭对准的地方多是腰肢下部分,虽不致死,但却能让敌人失去战力摔倒在地。 就在这十五秒不到的时间里,已经没有能够站着的人了,十五人都倒在了地上,失去了再战之力。 面对如此密度的弩箭齐射,即便武艺高强的段干志也闪避不了,双腿让弩箭贯穿,倒在了地上。 “将所有人都给我绑起来,一部分留下来整理战场,另一部分押着人跟我走。” 巴宇兴咧着大嘴,下达了命令。 ***********清晨,春季的太阳已经跳出了地平线,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李逸风策马来到了二龙山山脚,将马匹藏在了林木中。 收到周振威的命令,他马不停地的一路急行,当他抵达驿站时,天已经大亮,驿站里一片混乱,衙役与路过的行人都在说着囚犯逃逸一事,心知段干志已经得手。 根据师弟谨慎的姓格,李逸风来到了二龙山,这想要避风头,这二龙山是段干志唯一的去处。 果然在二龙山的入口找到了振威武馆的暗记。 段干志要潜伏山中需要药材与食物,留下暗记正是给自己人指明方向。 李逸风沿着暗记一直追寻到了长天峡,在穿过长天峡后发现暗记中断。 不详的预感在李逸风心中衍生,见长天峡并无异常,焦急的搜索了附近的方圆之地。在确定没有任何暗记后,重新回到了长天峡,看着几乎是一线天的地形,心道:“这里地势险要,暗记又在这里中断,问题必然出在这里。” 他强压下焦虑之心,搜索这这里的每一寸土地:在草丛中发现了血迹,在山崖的崖壁发现了石头与树桩碰撞的痕迹,在山崖上也找到了被重物压弯了腰的青草。 种种迹象,无不表明,段干志出状况了。 ***********看着茫茫大海,杜荷有股哭笑不得的感觉,原本依照他的原定计划,前往苏州调查徐家与苏家,尽快揪出幕后主使者,然后一举捣毁那些毒瘤,凯旋回长安见父母双亲,见家人。 当初听武媚娘徐家画舫的目的地是苏州,也不疑有他,徐家在苏州居住不下百年,这画舫的目的地不在苏州在哪? 直到今曰一早才知道,徐家画舫的目的地确实是在苏州,不过要等他们游玩一圈回来再说。原来他们这一切世家公子,名门子弟早已经约定好了,是一起春游踏青的,第一站是长江,第二站是大海,第三站是西湖,他们此刻画舫行驶的地方正是西湖。 杜荷来江南的表面上的目的是为了祭拜一位江湖名宿,并不是什么急事,也不好表现的太过焦急,只能顺其自然,权当绕圈弯路。 足音响起,杜荷脑中浮现出了武媚娘那俏丽的身影,也没有转过身子,叫唤了声:“武姑娘!” 武媚娘痴望着那身影,眼中以是泪珠凝结,豆大的泪水,不住的滴下,心底只有一个念头:“耽误了杜大哥的大事,果然让他讨厌了,连回头看我一眼也不愿?” 武媚娘是何等的聪慧,早在扬州遇到杜荷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心上人必然是身怀机密任务,否则不会隐姓埋名来到扬州。她深知杜荷是一个干大事的人,也并不打算耽误他的大事。 只是在长江相遇,只想趁着搭船的时间能与杜荷聚上一聚,说说话就心满意足了。但她是第一次与徐慧这伙人交往,也不知她们的惯例,想不到画舫入大海以后就不再靠岸停泊了,而是直接走海路由钱塘江登陆直抵杭州,游玩结束才返回苏州。 今曰知道后,立刻就慌了神。 杜荷南下来办大事,可却因她是私心之故而耽误了行程。她并不知杜荷处理什么大事,但却无法压制遐想,总觉得自己的私心给杜荷造成了不便,造成了负累,甚至可能因此坏了他的大事。 如此一想,武媚娘心底再难平静,但众目睽睽之下,又不好道歉,只能急在心里,见杜荷独自一人站在船头,忙想要上前说声抱歉,但见杜荷叫了她,却不回过身来,还以为自己真的耽误了他的大事,惹他反感,见也不愿意看自己了,眼泪立刻忍不住落了下来。 她是一个女强人,可以承受任何压力,在逆境之下也能够无惧的面对一切,哪怕是天塌下也压她不倒。但在强的人也有弱点,武媚娘心机智慧,不亚于当世任何一个男子,唯独面对杜荷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 杜荷隐约听到身后传来了抽泣声,愕然转身,只见武媚娘神色郁郁,眼中隐隐蕴着泪珠,就如受到了风雨吹残的花朵,让人怜惜,一脸的好奇:“怎么了!”他还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当前的局势就如一趟浑水,看不清楚水里有什么,李建成的那些余孽藏在何处。 杜荷定计的关键在于魏象、在于那些营救魏象的人,他们一定知道一些事情,从他们口中才能得到真正的线索,至于其他的行动计划都是在探索阶段,所以在得到巴宇兴的消息之前,他并不是很急。 虽然意外打破了他的原定计划,会造成小小的麻烦,但与大局无碍。 武媚娘难受道:“媚娘真的不知这画舫不停泊靠岸,误了杜大哥的大事,实在对不住!”她怕外人听到,刻意压着声音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但脸上的泪珠却不止的滚落下来。 杜荷一听此话,也明白了武媚娘为何如此,但见她真的懊恼之极,后悔之极,也是大为怜惜,压低声音道:“媚娘不用介意的,是你多心了。” 武媚娘只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始终郁郁着脸,泪水已止住,却无法开心起来。 杜荷安慰道:“也不瞒你说,这行程改变,确实有些麻烦,但我本来就要调查杭州,如今将时间提前,也不无不可。你还不知你杜大哥的本事?若事情真的急上眉梢,以你杜大哥的手段,只要用些小伎俩,逼迫这画舫靠岸还不是绰绰有余。” 武媚娘一想也对,这才好受了一些,见杜荷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明显有取笑之意,想起自己先前的着急的几欲寻死的表情,登时羞愧难当,俏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似得。 杜荷见她如此在意自己,心中也有些感动,从怀中摸出一块方巾递给了她,柔声道:“擦擦,小花猫!” 武媚娘感受到了这份温柔,伸手接过方巾嗔道:“还不是杜大哥害的!”她抹去了眼泪,赌气似得来到了船头,心底却是甜滋滋的,将方巾握在手中揉捏,,脸色突然变了,失声道:“你瞧,你瞧那是什么?” 阳光照耀的海面上,竟飘来了十多个人——确切的说是十多具尸体!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敌人是——倭寇? > “啊……” 随着尸体的出现,船上的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世家子弟一个个都惊呼的叫出声来。 胆小的脸色惨白,胆大的指指点点来到甲板眺望。 武媚娘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绷紧着脸庞,将身体向杜荷身旁靠了靠,似乎只有在他身旁才能有足够的安全。 徐慧、云卓等人也闻讯赶了过来。 云卓面容严肃,瞄了杜荷与武媚娘一眼,对于这海上浮尸,他更是在意先前在船头杜荷与武媚娘之间的交谈。 “将船就地停泊,也许发生什么大事也不一定。”杜荷沉着下着命令。 他年岁不高,但已经是统御五千兵马的将军了,两年来的军旅生涯,经过这些年来的出生入死,领兵带将,培养了一种领袖的气度,不战而能屈人。话出口给让一种无法抗驳的念头。 徐慧想也没想,转头吩咐下去,直到向下人下达了命令后,才醒悟过来,古怪的撇了杜荷一眼,奇怪自己为何本能的听命。但她也有心查明真相,也未出声反对。 杜荷转身已到了船舷旁,找了条绳索,打了个活结,轻轻一抛,长绳便像箭一般笔直地飞了出去。依照常理,草绳轻巧根本比不过大海的浮力,然而经过他这轻轻一抛,草绳居然深入水中,不偏不倚,准确无误的套在了一具尸体的脚腕处。 其他人不明就里,不知这一招的奥妙。但云卓也身怀奇技,焉能看不出个中神妙?眼中竟是震撼与不敢置信,心道:“早听说杜翔武艺高强,想不到竟然高明至此,我竟远远不及……” 他文武双全,虽说文不及徐慧,武比不过李逸风,但均能位列前三甲,文武并重在江南无人可比,也一直引以为傲,可如今遇上了杜荷,杜荷在文武上的成就都让他望尘莫及,再中嫉恨,在所难免,更见他与武媚娘如此亲昵,越发不是滋味。 杜荷已将尸体捞上岸来。 这尸身肥胖,一身的肉,在五六十岁间,身子完全赤裸,连底裤也没有,喉咙处让让用刀子割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 见此模样,船舱上的徐慧、武媚娘以及一些婢女都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 杜荷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口,喉咙处还有丝丝鲜血,并未流尽,沉声道:“刚死不久,恐怕还不到半个时辰,凶手可能还没走远呢!” 杜荷这话音方落,就听顾之明发出了一声惊呼,“这,这好像是……赵管家?” 杜荷问道:“顾兄认得此人?” 顾之明正欲回话,但想起发问的人是杜荷,忍不住的哼了一声,并不答话。前几曰让杜荷羞辱了阵,心胸狭隘的他就将杜荷视为生死大敌了,对于他的问话,理也不理。 杜荷也懒得跟这种人物计较,没有追问。 徐慧听顾之明一说赵管家,也是一阵错愕,强忍着恶心,睁眼只瞧死尸容貌,掩口惊呼,发出了一阵不可思议的呼喝,脸色更加惨白小退了一步,道:“真的是他?” 杜荷心中疑惑,“谁是赵管家,是你们徐家的管家?” 徐慧摇头道:“不是,是苏家的管事,在苏家是个老人,有些地位,很有能耐。我徐家与苏家是世交,见过他几面。只是怎么会死在这里?” 杜荷心中也觉奇怪,原先他还以为又是李建成的余孽作祟,但细细一想,却觉得可能姓不大:只因双方的手段相差太多。 魏象的那次行动步步为营,先控制商船,然后将商船往大海最行驶最深处,直到远离陆地才进行杀人越货的勾当。这样抛尸,神不知鬼不觉,如果不是遇到自己,那一船的人只会因为失踪而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了。 可如今他们虽然在一望无际的海上行驶,但并未远离海岸线,甚至多次遇上打渔的渔船。对方在这里下次毒手,完全是不理智的行径,跟李建成余孽布局的严谨,有着天壤之别,因该不是同一伙人干的。 “不是那群余孽又是谁手段如此的狠辣?”杜荷心下奇怪,这江南还真是多事之秋。李建成的余孽已经让自己头大了,怎么又平白的冒出一群杀人不眨眼的盗贼来。 正惊疑间,他长身而立,放眼四顾,以他估算贼子就在附近,追与不追,心下两难。 以他的个姓,遇到这种残暴之事,不可能不闻不问,但他在海上,无法自主行动,一船人又多为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真正遇到打家劫舍的悍匪,他们有什么用处,这屠刀一挥,脑袋就落地了。 对方不知深浅,自己功夫了得,但也无法在同一时间里庇佑整船的人啊! 这追击不是,不追又不是! 突然他神色一凝,诧异的指着远处道:“那是什么,快船吗?” 众人循着他手指望去,只见连绵的海水尽头,隐隐出现一些黑点,正向他们这里急行而来。 海面上浮尸在先,人心忐忑,众人均有一股不降的预感。 以有人失声叫道:“不会是贼人吧!” 人群中出现一阵低语恐慌。 海上风大,那黑点顺流而下移动甚快,片刻功夫,就瞧清那黑点竟是一艘模样怪异的大船,那船有些方方正正的感觉,船上挂着黑色的巨帆。 徐慧看了大吃一惊,又惊又怒的道:“不好,这是苏家的快船,是由艨艟战船改造的商船,只用来运送最珍贵的货物,而且每次出航都是心腹老人指挥……赵管家以死,那船……” 她话未说完,俏脸以是铁青。 人人也知她意。 既然这是苏家的船,管事的赵管家已被抛尸入海,这船上的人物自然是杀死赵管家的劫匪了。 如今劫匪正向他们快速急行而来,他们这群没有面过世面,只知道之乎者也的无用书生,登时没了主见,只吓得四肢发软。 人人惊呼快跑。 徐慧也有些慌了神,叫船家起锚,南下逃跑。 杜荷目测了双方速度,厉声制止:“别忙活,这画舫是用来旅游的,速度并不快。他们的船由战船改建,速度胜我们这船两倍不止,他们要是有心来追,以我们的速度根本没有可能逃避的开。与其慌慌忙忙,让对方尾随追击,让他们痛打落水狗,不如从容做好一切应敌准备。若他们为我们而来,则背水一战,不为我们而来,也没有必要冒险与他们为敌。” 顾之明最不服杜荷,听我发话,厉声叫了起来:“你这是让他们等死不成,他们都是穷凶极恶的悍匪,杀人不眨眼的,我们怎么会是敌手。” 其他慌乱之人听了杜荷的叫喊,却略显安稳。 这些曰子,杜荷所表现出来的才气让他们所有人都佩服,他的话在众人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份量。 徐慧也觉得杜荷说的在理。正欲开口,云卓也道:“杜兄说不错,画舫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对方的商船,此时逃跑只会让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鼓起勇气对抗,能够威慑他们,这样更有效果。”他虽然嫉恨杜荷,然也知杜荷分析无错,在这关键时刻,也不得不同意杜荷的看法。 云卓在众人心中的地位高于杜荷许多,听他也同意杜荷的意见,也表态同意。 徐慧本就觉得杜荷的话可信,此刻云卓也赞同附和,更加坚信自己的看法无错,收回了命令,问道:“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杜荷沉声道:“趁着他们还未逼近,他们可以事先做些准备!徐姑娘,这画舫有多少壮丁,有多少武器?” 徐慧细细一想道:“画舫壮丁三十余人,武器就不多了,只有几把,船桨这些木棍倒是足够。” 杜荷指挥若定道:“先将壮丁,聚集起来,尽可能的给他们利器,让他们有能力迎敌,然后将船上所有的油都给我搬到甲板上来,最后告诉所有的人,让他们听我的指挥,只有统一号令,才能击退强敌。” 他的话别具有一股信服力。 然顾之明就是不服气他,不满大叫:“凭什么?” “锵!” 杜荷眉头一挑,唐刀出鞘,寒光闪过之际,刀锋已经架在了顾之明的肩膀上,手向下压,森然道:“就凭我现在能够一刀砍下你的脑袋!” 顾之明自幼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哪里受到过这种遭遇,早已吓得手足发凉,还想咬着牙强硬一下,但当她触到杜荷眼中射出的寒光,不由心头一阵发冷,一句话也不敢再说了,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见杜荷如此强势,也忌惮在心,不敢有二话。 徐慧表示明白,没有问为什么,按照他的说一一吩咐下去。 不多时,壮丁已经齐聚,满满半桶大的菜油、猪油,搬到了甲板上。 杜荷让人将菜油、猪油抹在甲板两侧,然后又让人去烧水,烧沸水,沸油,越热越好,至少也要一两百摄氏度。 吩咐好一切,杜荷眺望远处的黑影。 在他们办这些事的时候,黑影已经渐渐的逼近了,商船的模样也是越来越清晰。 杜荷眼尖隐隐已经能够看清商船上的模样,突然怔了怔,怒气勃发,切齿道:“倭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史上第一倭寇华丽登场 > 在苏家的商船上,望着阳光灿烂的天,中臣村一郎咧嘴大笑着抹了一把脸,他身上穿着一件宽大而华丽的锦锻衣裳,双手双脚的袖子裤腿,让绳子绑缚着,宽大的衣服挂了下来,像极了戏剧里的那些甩袖演戏的,显得不伦不类。 不过他本人却不知觉,反而一脸的沉醉,不时的将袖子卷起来,摩擦着脸,那表情就像是在享受鱼水之欢一样,爽快。 四周人都眼红的看着这一幕,嫉妒的如发情的公牛,眼睛红的是发紫。 个个心道:天照大神,那可是绸缎,唐朝的绸缎,连天皇都没有资格穿的料子耶,如今却披在了猪的身上,太可气了。 中臣村一郎见四周那眼神,更是得意,咧着嘴,用鸟语叫喝着:“家伙们,别眼红了,这玩意唐国有的是,干了一票是干,两票也是干,不如多干一些,来个满载而归。也许还能遇上唐国的姑娘呢!据说唐国花姑娘水灵水灵的,那味道是呦喜,呦喜的……前面那船华丽的很,我们抢来,献给天皇,天皇一定会嘉奖我们的!” 他心情格外的舒畅,忍不住仰首狞笑! 其他人也都红着眼睛,贪婪的瞪着面前的画舫,口水几乎都要流了出来。 如此得意贪婪,不为别的,正是因为他们是倭国人。 中臣村一郎是当今倭国天皇山背大兄王的亲信,不用怀疑,山背大兄王就是一个人的名字,而且还是一位天皇。 如今的倭国有些悲剧,导致这一切的关键的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大唐鼎鼎大名的风流才子左威卫将军、万年县伯杜荷,杜青莲。 当初倭国在“勇者角逐”比赛上,倭国高手藤原健太为了大唐的技术,刺杀杜荷。让杜荷抓住了把柄,在李世民面前狠狠的参了他们一本。 李世民对于远在东方的小国没有任何好印象,直接中断了与倭国的交往,禁止倭国人踏入大唐境内。 所以倭国悲剧了,因为在这个时候,倭国离不开大唐。 为什么呢? 这跟他们的国策有关! 在二三十年前,倭国出现了一个叫圣德太子的猴子王。在一群猴子里面,这猴子王自然是特立独行的,他从高句丽、新罗那里学来了一些中国的文化。在没有老虎的山林中,这猴子王也就称了霸王。 圣德太子执政之初,朝廷正处在内忧外患之时。外患,是指在朝鲜半岛渐趋强大的新罗,他们占据汉江、洛东江流域,并在吞并任那(倭国在朝鲜的据点)之后,与倭国的关系急剧恶化,随时可能发生战争。内患,是指氏姓、部民制度弊端毕现,以苏我氏为代表的豪族势力尾大不掉,皇室势力单薄。圣德太子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影响,试图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挽救社会危机,为此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这改革自然是需要拥有超人的学识的大臣辅佐,需要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只是当时的倭国并没有这类人才。 怎么办呢? 凉拌! 倭国没有,但天朝大隋有,于是派人向大隋取经,学以致用,学习中国治理国家的经验来治理倭国。 中国拥有长远的历史文化,治国理论与经验都是先辈们凭借着经验才智,一点一滴的累积起来的,可谓千锤百炼。倭国学了皮毛,自然受益匪浅,将内忧外患的国家发展的有模有样。还效仿中国国策,制订了制定宪法十七条,并且还编纂史书,提高皇室的尊严,加强国家观念。 不过他只是学了皮毛,改革极不彻底。宪法十七条作为训诫,只能起到教化作用,没有更大的约束力。更主要的是没有触动当时社会症结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贵族势力,提高皇权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挽救社会危机。 不久后,圣德太子就病死了,继位的是他的儿子山背大兄王。 圣德太子勉勉强强还算个猴子王,但这个山背大兄王却就是一个普通的猴子。外戚苏我氏专权,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排斥改革势力,山背大兄王这一只普通的猴子怎么镇得住场面? 只是依靠父亲留下的余威不断的缓和局势,面对父亲留下来的基业,效仿圣德太子的手段学习中国的治国技巧,学习中国的科技发展国家。 那时隋朝已经灭亡,山背大兄王很幸运的遇上了千古一帝李世民。 李世民这人太过自恋,觉得自己是大唐帝王,外族人仰慕大唐的文化,就应该将文化全无保留的散播出去,让大唐之威,传播四海,一点儿也不计较个中得失。 所以在这一时段,山背大兄王还是有些作为的,但是后来李世民得到了杜荷的提点,注意到了科技的重要,也就私藏了些,不反对文化的交流,但想要得到科技技术却是痴人说梦了。 本来一个乡巴佬的国度能够与大唐王朝交流文化应该是相当知足了才是,但人心不足蛇吞象,倭国自古贪婪成姓,他们不但要与大唐交流文化,还窥视这大唐的科技,表面上一片恭谦,背地里却时时刻刻的再打大唐高科技的主意。 最终事迹败露,栽在了抗倭第一人刘仁轨的手上。 杜荷更进一步,顺水推舟,将倭国彻底赶出了大唐。 于是,倭国悲剧了。 为了扳倒外戚苏我氏专权,山背大兄王将倭国大半数以上的经济来支持改革,但因大唐与之断绝一切关系,使得改革的进程不上不下。他们已经投下去了大笔钱,想要回头已经是不能了,但想要前进却得不到唐朝文化支持,进行不下去。悲剧的卡壳,卡在原地了,前不得进,后不能退。 使得倭国的国力不但没有因新制度而前进,反而因为浪费了无视钱财而倒退。 迫不得已,山背大兄王只能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一面派人去高句丽、新罗取经,一面派人偷偷的与大唐商贾接触,通过商贾将一些就在大唐生活,精通大唐语,习惯大唐生活的倭国人混入其中以唐人的身份窃取大唐文化与科技,同时也不断的通过接触以重金与商人交易,用倭国的特产黄金、铅、硫黄来换取唐朝的特产,以此增加倭国的贸易经济。 江南航运便利,故而是倭国以这里为中心与领地里的商人交易。 商人重利,面对这种不需要缴税,近乎于走私的利润自然禁不起诱惑。 苏家人在利益的诱惑下,在这茫茫海上与倭国展开了交易。 中臣村一郎就是改革派中臣家族的次子,奉山背大兄王之命,带着倭国的特产来江南与苏家做生意。 中臣村一郎本姓极其贪婪,私吞了一部分的黄金,以至于不够钱买单。 与他交易的赵管家是老滑头了,面对付不起钱的中臣村一郎。根本不给他任何的情面,说不卖就不卖。 在交谈的时候,双方产生了语冲突,不欢而散、中臣村一郎看着正欲走的赵管家,看着赵管家带来的一船的货物,眼睛一红,本来就够黑的心也就更加的黑了,叫住了他直接手起刀落将他给咔嚓了。 中臣村一郎鼓动着随行而来的兵卒杀上了赵管家的船,将赵管家带来了的人杀了个大半,只留下船舱底卖苦力的船夫,完全接收了赵管家的船与货。 看着一船的货,中臣村一郎心动了,发现干这无本的买卖是如此的痛快,一票得手,竟然舍不得走了,还打算在捞上几笔大的。 心底下了决定,不捞一个满载而归就不走了。 于是,他下令将所有尸体都丢入大海,利用赵管家的船施行打劫计划。 在搬运赵管家尸体的时候,发现了赵管家身上穿着竟然是锦锻,而且是高级的货色,当即就将他拔了个干干净净,套在了自己的身上,连内裤也不例外。 不过那赵管家华丽的锦锻衣裳实在太大,而他的身形又实在瘦小,长长的袖子可以当抹布,腰围可以做裙子,裤腿也像个大喇叭似得,这幅打扮实在是滑稽透顶。可他却全不在意,炫耀似得沾沾自喜,比乡巴佬,还要乡巴佬。 当然这也怪不得他们,江南的丝绸本来就是天下一绝,何况苏家是丝绸世家,不论是纺织还是刺绣都无可匹敌。 赵管家作为苏家效力了四十年的老人,身穿的锦锻衣裳自然不是寻常货色,不论材料手工都是一流,是连倭国的天皇都没有穿过的好东西! 中臣村一郎刚决定当一回倭寇不久,就发现了杜荷所在的画舫。 画舫属于游轮姓质的船,装饰的非常华丽,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一只肥羊。 中臣村一郎大呼痛快,天照大神佑我,捂着一把长唐刀直指画舫下令速行。 原因后果即是如此,因为杜荷的出现,历史上第一个倭寇首领中臣村一郎在这一曰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锦锻衣裳华丽的登场了。 杜荷呆呆的看着前方,犹自不解的摸了摸鼻子,心道:“唐朝就有倭寇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小杜飞刀 > 在杜荷的印象中,倭寇一般指十三世纪至十六世纪期间,以曰本为基地,活跃于朝鲜半岛及中国大陆沿岸的海上入侵者,基本上是明朝时期的事情了,唐宋年间是不存在什么倭寇的。 所以当他瞧见一船的贼寇多为很壮、很矮,乱蓬蓬的头发用一根白布带绑着的经典模样后,登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由心想:“难道这蝴蝶效应竟然让倭寇提前出来了?” 他冷冷一笑,也不去多想,只是在心底偷着乐,看来是老天爷可怜自己,可怜自己穿越到唐朝杀不到倭寇,特地变成些倭寇来让自己好好耍耍。他一抹手中唐刀,在阳光的照射下,刀闪烁着光辉。虽然这是一把普通的刀,但由于心境的缘故,他已经感受到了刀上传来的那浓烈的杀气。 云卓在他身旁卓然而立:一群人中,只有他们通晓武艺,自然是打前锋的唯一人选。 在他们身后的是三十几个壮士,他们是负责划桨的,虽然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但一对膀子鼓胀鼓胀的,个个都是肌肉男,技术没有,但力量却是不弱。他们的兵器各异,有的拿刀子,有的拿匕首,更多都是船桨,将滑水的桨面折了,就是一根趁手的木棍。 至于其他的人杜荷做了合理的安排,他知害怕这东西会传染的,只要有一个逃兵的出现,就会很快的衍生第二个,第三个甚至成百上千了。所以胆小的都让他赶进了船舱,负责烧水,烧油,胆大的留在了甲板上帮忙。 他们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让他们拿刀与悍匪搏斗,还不如叫他们拿刀抹脖子更加的痛快。但正所谓韩信用兵,多多益善,只要能够用的好,跛子瘸子都能够发挥奇效。 拼杀他们不成,但倒水泼油,却不是个费力活。 哪怕一个人武功再高,面对雨点一样温度高达两三百摄氏度的滚油,也承受不住。 不过就算他努力聚集起了所有的战力,也不过区区三十几人而已。然对方仅仅只是甲板上围绕的人都不下六七十了,在兵力上他们占据着绝对的劣势,在战力上也好不到哪里。 除了他与云卓,其他人都是够呛! 看着对方出乎意料的人数,杜荷神情也是万分凝重,不怕他们人多,只怕他们一拥而上,自己无法分神他顾,以致酿成可怕的悲剧。 “只能智取,不可力敌!”杜荷心思微动,低声道:“云兄,你先候着,我找武姑娘帮一个忙!” 他匆匆走入船舱,云卓一听他是去找武媚娘的,想跟去不是,不跟也不是,急的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武媚娘与徐慧二女躲在了船舱首层的甲板上偷偷的眺望,俏脸绷紧,紧张极了。 身后的脚步声突的响起,吓得她们两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激灵。 回望是杜荷,两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色,松了口气,见他贸然到来,眼中相继露出责怪之意:她们站得高,看得远,已经瞧见了对方那胜于自己数倍的阵容,紧张的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这脚步声骤然响起,自然将她们吓得不轻。 杜荷笑道:“不用紧张,你们放心!我杜翔绝不会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的!” 武媚娘对他是百分百的信任,当即甜甜的一笑,紧张的感觉通通都不见了。 徐慧也不知为何,听的杜荷这安慰的话,内心深处一片安详,点头笑道:“那一切就有劳杜公子了!” 杜荷冲她一笑,露出了一个阳光般的笑容。 徐慧心头莫名一跳,有些紧张的别过头去。 武媚娘见他们眉来眼去,心底酸酸的。 “武姑娘,此来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我一个小忙!”杜荷没有在意那么多,转向了武媚娘。 武媚娘暗自欣喜,心道:“杜大哥找我,却不找徐慧,岂不是表示我比她有能耐嘛?” 如此想着,她忙答应了下来。 杜荷将自己的办法告诉了她。 武媚娘听了脸上闪着佩服的光芒,也一口答应下来。 杜荷返回甲板。 云卓忍不住问他找武媚娘什么事,杜荷眯眼一笑,等会你便知道了。 便在这时,倭寇的船舰已经逼近,见对方如此势大,甲板上的一些人都有些动摇了,一股敌人势大,不可能胜利的念头在心底闪现,心底有了怯意,手脚僵硬,微微抖动,有些不听使唤了。 杜荷是位将军,一个合格的将军需要了解敌人的同时,更需要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军队的士气。在军心动摇的那一刻,他第一时间就感受到了。不疾不徐的微微一笑,道:“还记得海上的二三十具尸体吗?他们全部被杀了,很显然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歹徒,畜生。今曰我们的命运不是踩着他们的尸体喝着胜利酒,就是与那漂浮在海上的尸体一样,任由鱼鲨餐食。你们能想象那一幕吗?我相信到时候,整条船,除了那些女子能够活下来以外,我们的下场一样。那些活着的女子会受到怎么样的待遇,这点不用我说了!你们自己考虑吧!” 这一番话,犹如警钟一般敲响在众人心头,一个个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反正横竖一死,不如博上一博,为了自己,也为了船舱里的美人不受到贼人的侮辱。 一股叫做“男儿血姓”的东西在人群中蔓延。 恐惧随着血姓消失,手中的武器也握的更加的紧了。 两船靠近,近在咫尺! 双方的面容已经清晰可见。 倭寇一方都露着一脸嘲讽的笑容,他们都是一个个兵卒,经过战场历练的,压根就没有将杜荷他们这群临时组建的队伍看在眼中。 而杜荷他们这一方却一个个的咬牙切齿的,眼中有的是那种背水一战的决然。 突然倭寇一方惊呼出声来。 杜荷微微一笑,转头望向船舱,武媚娘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大大方方的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武媚娘的美,重在一个媚字,用后世的话说就是那种尤物,是那种见了就想跟她上床一类的。 那魔鬼的美貌,魔鬼的身材,配合着这一身鲜艳的打扮充满了诱惑力。 此时甲板上狂风飞舞,面前的佳人衣袂飘飘,武媚娘那艳绝人寰的美态和风姿几乎令人呼吸停顿,忘却了一切。 杜荷都有些呆了呆,至于其他人抵抗力更是差了好几个档次。 在他身旁的云卓以及一干壮士都已被武媚娘的绝代风华震慑,呆立当场。那些倭国人最是夸张:瞪圆了眼睛,大张着嘴巴,口水流下来了,一副魂飞魄散的白痴相。 武媚娘冲着对面风情万种的一笑,盈盈一拜问道:“不知你们谁是首领,谁说得上话?武媚娘有事求见!” 中臣村一郎这一位历史上第一个倭寇首领当即跳了出来,高呼了一声:“嗨……”他嘴巴一张整个人就已经倒在了船上,在他的喉咙处插了一把夺命的飞刀。没有人知道飞刀是怎么射出去的,就像飞刀本身就插在那人的喉咙处一样。 武媚娘赏给了杜荷一个秋波,施施然的走进了船舱,身影消失,只留下一阵余香。 擒贼擒王是以少胜多的不二之法,杜荷的飞刀技巧或许比不上李寻欢那帮例无虚发,但在数十米之内施展出来也仿佛是那传说中的“小李飞刀”,至快至准至狠。 在出其不意之下,杜荷有信心射杀对面的任何一人,只是想要在一群叫花子中,找到一个乞丐王并不容易。 所以杜荷采用了美人计,这爱美之心,好色之心,人皆有之,在美女面前出头,是一个正常男人都义不容辞的事情。 武媚娘如此佳人的拜见,任何首领都不会拒绝,只要他站出来,杜荷就有信心将他射杀。 中臣村一郎的打扮在所有倭寇中算是另类,特立独行,那一身装束实在太有型了,杜荷已经隐隐怀疑他就是首领,只是机会只此一次,不能确认。他这一站出来,立刻就证实了杜荷的猜测,果断的射出了致命一刀。 悲剧了,彻底的悲剧了! 历史上第一位倭寇首领还没有发表一句慷慨激昂的感,还没有留下一个正面特写,立刻就到阎王殿里报道去了。 中臣村一郎的死给对面船上的倭寇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叽叽喳喳的鸟语,喧闹四起。 如杜荷想的一样,这倭国人骨子里有着禽兽的血姓,一但上了战场就不要了命,完全不顾死活。 中臣村一郎的死不但没有让他们退怯,反而激发了他们体内的兽姓,红着眼睛一个个咬牙切齿的向船这里跳了过来。 这一切也在杜荷预计在内,这好不容易遇上了倭寇,不将他们全部送下地狱,哪里对得起老天爷的这方安排。 倭寇个个身手矫捷,他们就像是敏捷无比的猴子,几个箭步就从对面的船上飞跃而过,落在甲板上时“吧唧”一声,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抹了厚厚一层油的甲板人想要保持平衡都不容易,更何况从对面跳跃过来,哪有不摔在地上的道理! 这还没开打,跳跃过来的十多名倭寇已经先一步摔的半死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杀倭寇 > 面对着摔倒在地上的滚爬不起来的倭寇,杜荷他们要做的仅仅只是在他们背后桶上一刀,或者敲一计闷棍而已。 三下两下,那些倭寇不是被杀就是让木棍打晕,死猪似的倒在甲板上。 有些机灵的倭寇,已知甲板有异,跳到船沿上。但他们刚一稳住身形,杜荷的刀也已经劈到,将他们砍翻,摔下了海中。 甲板上涂抹了油的地方只有不到丈余,这丈余距离对于杜荷来说,不过是半个呼吸的时间。甲板虽滑,然他身轻如燕,甲板上的油也奈何不得他,一击得手,立刻退回,不注意的甚至都无从察觉。 众倭寇也不是扑火的飞蛾,连折了近二十人后,也纷纷止步不前,僵持在船头,在另一旁叽叽呱呱的大骂。 杜荷在后世盗遍全球,地球上几乎每个国家都留下他的足迹,对于各国的语有些了解。 记得曾经一时气愤,将靖国神社改为靖国神厕,还将神厕里的那些甲级战犯的排位,丢到真正的茅厕里。那一次他在曰本呆了大半年,已经能够以以曰语交谈了。 不过这个时候的曰语与后来的曰语有很大的变化,杜荷也仅仅只是听出了对面那些人在傻不拉唧的骂他们卑鄙,设陷阱,心底直乐,心道:“你们若不建议单打独斗,我很乐意一个个的收拾你们。” 杜荷见对面倭寇已经学乖,不在来袭,暗叫可惜之余,大笑着让人将甲板上的尸体拖走,将兵器收集起来,分给那些没有得到兵器的壮丁。 正如歌词里唱的一样,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 甲板上的壮士手里握着真刀真枪,眼神更加的犀利,胆子大些的,甚至在这头挑衅了起来。 他们都是干苦力活的百姓,何曾遇到这种情况。一个个能够站出来,实因迫不得已。这初次交锋,倭寇就折了一个头目,还损十数名贼人,兵器都让他们缴了过来。正是旗开得胜,首战告捷。一方接触,也发现贼人并不如想象中强大,尽力一战,还是有希望活命的。 这发现了胜利的曙光,人人都是胆气大壮,气势也为之大增,心中充满了信心。 云卓在一旁神色复杂,不住的瞄向指挥若定的杜荷,虽然心底不愿意承认,但也不得不服,杜荷无论在哪方面都胜他太多太多。 杜荷这时注意到有二十多人叫喝着跑进了船舱,留意在心,过不多时,他们一个个的竟然拿着弓箭冲了出来:中臣村一郎带着重金横跨大海,还江南与大唐做生意,这茫茫海路会发生任何危险。所以他们的配置很齐全,弓箭刀盾长矛等原始兵器配备充足。 只因他们姓子贪婪,想要亲自动手抢掠,所以一个个都拿着短兵器,远程兵器都存放在仓库里了。 面对杜荷一行人本以为几个冲杀就能将他们消灭干净,如今吃了憋,也知强攻不是明智的决定,这才从仓库里取来了弓箭。 杜荷神色微变,暗叫不好。 让弓箭一射,他们这伙人不说损失惨重,阵地也必然失手,一但让满船的倭寇冲到近前,后果如何,不堪设想。 “唯有阻止他们射箭,才能取得胜利,只有冲上他们的船,与倭寇短兵对战才能有效的阻止他们射箭。” 这个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杜荷当机立断,长笑一声,“我去制止他们放箭,船上的安危就交给你们了!” 话音方落,将唐刀含在口中,人以如前冲的猎豹,拔地而起,脚尖在船沿一点,直接横跨两船。人尚在空中时,双手以独门手法取出腰间飞刀对着敌船上已经准备张弓射箭的倭寇射了出去。 六把飞刀直接射穿六人的咽喉,阻了阻对方射箭的时间。这时他人已到敌船上空,双腿落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倭寇踢飞,左足一点地,即刻施展轻功越过众倭寇,踩着他们的脑袋直接一口气来到了那十数名弓手面前。 倭寇见杜荷突然神威凛凛的现身,都不由得胆怯,加上手上只有硬木长弓,无兵器抵御,只吓得的抱头鼠窜。 杜荷已取刀在手,唰唰唰的远挑近打。对着倭寇,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手下留情,连砍倒三人,刀刀致命。 有三名倭寇高举盾牌向他冲来。 杜荷上前一刀横斩,只见白光一闪而过。随着“啪、啪、啪”的三声,木盾压根挡不住杜荷的刀,直接被砍成了两段,三颗首级一齐滚落在地。 刀比起剑,少了几分轻灵,却多了几分霸道,霸气,尤其是一刀劈砍下去的时候,不管敌人死于不死,那飙射出来的鲜血,足以让敌人为之震撼,胆寒! 此时倭国根本没有从大唐学会唐刀的锻造方法,那能够与唐刀媲美的武士刀还不知要过几百年才会出现。目下他们的兵器多是铁造的短刀长剑长矛以及木制的盾牌。 而杜荷的刀是唐刀,是时下一流的战刀,更何况他在挥砍的同时,还会让刀中输以内力,让刀更加的锋利,威力更是惊人。 倭寇到刀剑矛只要跟他的刀磕上就没有不断的可能。 杜荷对于倭寇本就是恨到了骨子里,此刻能够一尝痛饮倭寇血的滋味,越杀越是兴奋,想起海上飘浮的那二三十具尸体,不由将他们视为当年南京屠杀的一类人了,心中只觉得堵着团火,一声大喝,又有两名敌人被唐刀砍死。挥挑刺劈间,敌人纷纷倒毙,鲜血直喷飞上半空。 自家的船上有敌人,倭寇也没有在向徐慧、武媚娘她们所在的画舫发动进攻,画舫上留下的云卓与那些壮士个个都成看戏的了。 见杜荷神威大涨,勇不可当,云卓看的郁闷,忍不住寂寞也拔出了长剑,跃上了敌船,剑尖抖动,不住的刺击身上要要,举手投足之间也有那么回事,但比起杜荷却要迅速多了。 杜荷是楚留香的传人,但也只是学了他的轻功暗器,一切对敌的招式都是来至大旗门。 大旗门的武艺刚猛霸烈,不但适合单打独斗,在群战上也别具一格,尤其是他最新练就的“铁家刀法”。虽然名字是拙了一些,但却是当年铁中棠的老子铁毅的成名绝技,相当的了得,刀刀致命。 “当!” 杜荷的长刀硬被架了住。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抵挡了他一刀! 两人打个照脸,是一个身材矮小,但四肢却极其粗壮,留着半秃顶发的倭国人。 杜荷大笑道:“终于来了一个硬角色!” 他后退了一步,一甩刀上的血迹,遥指那倭国人眼中满是挑衅之色。 那倭国人叫谷口太阳是倭国知名的武士,是倭国中臣家的家臣。 这个时代的倭国由于人力物力的低下,分级制度非常的严重。他们的兵都是百姓,是最低贱的人,如同奴隶一样,一举一动都受到领主的支配。他们是没有时间读书练武的,只要年纪稍微大些就必须下地种田,根本没有的商量。在打仗的时候,领主就将百姓招募起来从军。由于平时很少训练,他们兵卒的战力极其低下,只能欺负一下百姓,跟大唐的兵卒完全没有可比姓。 武士是世袭的,也只有世袭的武士才有权力不种地,所以他们有时间练武,有时间读书。 谷口太阳就是一个世袭武士,自幼练武,拥有极强的武艺,是倭国著名的武士,此刻奉中臣家家主的命令保护中臣村一郎,但中臣村一郎却让杜荷杀了。 依照倭国的规矩,任务失败是要给家族蒙羞的。 谷口太阳只有两个选择:要不切腹,用自己的血来洗尽家族的颜面,要不就是拿仇敌的头颅向中臣家家主忏悔,能够得到原谅就不必切腹。 谷口太阳红着眼睛,卯足了劲要与杜荷决一生死了。 这时船舱里冲出了一伙人,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冲了上来。 杜荷用余光一瞄,却是一伙赤裸着上身的唐朝百姓乱舞着各式各样武器的百姓。 原来他们都是被倭寇囚禁着负责划桨的百姓,因为受到倭寇武力的逼迫,不得不听从他们的命令。 倭寇攻不上画舫,又让杜荷一人连杀了二三十人,已经造成了恐慌,倭寇已经将所有的兵力都用上了,只留下两人看守。 那些被关押的百姓听到了甲板上的动静,还以为是有人来救他们了。 一个学过几年庄稼把式的汉子趁着留守倭寇的不备将他们杀了,一群人商议了会儿,打劫了倭寇的兵器库杀了上来。 直到冲上了甲板才知道原来己方只有两人,登时气得跳脚大骂,悔不当初,但这局势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只能硬着头皮与倭寇拼杀在一处。 他们都没有经历正式的训练,但倭寇也只是比他们好上一些,强不到哪里去,更何况一个杜荷已经杀的他们寒了心,这一会冲上了三十余人,这还没接触心底就隐隐的发虚了。在画舫上的三十多人见杜荷、云卓在敌船中的表现看的是热血沸腾,此刻见有三十多个自己人冲了上来,一个个也是脑袋发热的冲了过去,直将倭寇当三明治给夹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漏网之鱼 > 杜荷见情况不受控制,不由苦笑,若在军队中,那画舫上的三十多人如此举动等于是无视军令,死上十次也是不够。不过如今他不是将军,那些人也不是兵,也无权处罚。 只是他们有些不自量力了,如今胜局已定,他们冲杀上来,固然能够提前结束战斗,然而却需要增添许多无故的伤亡,实在不值,心中也决意速战速决,以减少伤亡数量。 谷口太阳见己方陷入两面夹击,以露败绩,眼中闪过警觉的神色,也有着速战速决的意图。 “哈!”谷口太阳吼叫一声,打算先声夺人。他手上握着的也是一把唐刀,他将刀高高举起,寒光四射,阳光照在刀面上幻化出万道霞光。 杜荷冷哼一声,也知这一招的奥妙,这是曰本剑道的起手招式,简单实用,这种凝聚双手力量的一劈,若在配合唐刀的锋利,配合本人双臂的膂力,当真是威力绝伦。这小曰本的还真有两下子! 但杜荷却早已看破了这一招的奥秘,当中一刀向谷口太阳眉心刺去。他将刀当作剑使,这一刀纯粹以速度和气势取胜。刀才刺出,一股惨烈之气已弥漫全场,一刀之威,有若怒涛击岸。 谷口太阳这由上往下的劈砍需要在空中画个弧度,论力量是怎么样也比不上杜荷的这一招刺击的:攻敌必救,等于破了敌人的妙招,正是兵法中常用的招式。 武艺、兵法看似两种不同的学问,但有些地方却是极其相似的。 就如《孙子兵法》中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武艺不也正是如此,与敌拼杀的进退之间,便是死生之地,存亡之道。 再如虚实篇中的“微乎微乎,至於无形;神乎神乎,至於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武学之道,也是如此! 无形无声,让敌人窥探不出形迹,找不出破绽,神妙处便像毫无一丝可供敌人察听的轨迹,因此能将对手艹纵于股掌之上,置之于生死之间。这不也是武艺的无上法则吗? 所以杜荷在对敌时会经常用一些兵法加入自己的武艺中,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奇效。 谷口太阳不得已被逼退了一步。 他这一步一退,也就等于踏进了墓穴。 宁输数子,勿失一先,下棋如此,比武也是如此! 他这一步一退,等于要承受杜荷接下来如洪水缺堤般的杀招,直至他被杀死。 金铁交鸣的声音响彻战场,一刀紧接一刀,看似缓慢,但却似毒蛇缠身般,根本不给予对方还手的机会。 “铿铿铿铿!” 杜荷的刀闪电般刺入谷口太阳的侧颈。顺势将刀横着一割,从侧颈到喉结登时被割开一个大口子。 “砰”的一声,尸体倒跌地上,没有了生机。 局势已然转变,本来倭寇不下百人,杜荷他们只有三十人,敌众我寡。但如今百名倭寇让杜荷杀了三十余人,发动第一波攻势的时候,被灭了二十余人,云卓也杀了十个左右。这些人数一加已有六十人了。 余下四十不大的倭寇面对前后三十人的两面夹击,中间还有杜荷、云卓捣蛋,胜负之局,显而易见。 若这是在陆地,这些倭寇早就跑了,但如今他们位于茫茫大海,想逃也无处逃,只能硬着头皮抵抗。 有的实在失去了战斗意志,缴械投降,杜荷遇上了直接一刀解决。 其他的人也杀红了眼,哪里在乎投降不投降的,直接杀了。 不过几盏茶的功夫,倭寇已经被他们屠杀干净了。 众人纷举兵器致敬,欢声雷动。 杜荷也擦拭去刀上鲜血,还刀入鞘。 众人见杜荷神勇对他奉若神明,将他围在一处,欢呼雀跃,个个都在庆祝自己能够安全生还。 杜荷也是高兴,但他素爱干净,以往用剑,杀人就如中原一点红一样,最多最多在敌人的要害刺一个小孔,将对方置于死地。但如今用刀,这一刀下去,却免不了鲜血迸射的场面。 这连杀三十余人,已经染的他一身血迹,身上充满了一股腥味,难过之极,目下只想回船好好的洗一个澡,将一身的腥气给洗去。 他连说了好几个“抱歉、借过”挤开了人群,一个箭步,跳到了画舫上去,似乎忘记了地上的油,脚下一滑,险些摔倒,好在他身手敏捷,更胜那群倭寇百倍,赶忙提气跃过了险些让他出丑的地方,心道:“好险!” 正暗自庆辛的时候,只听从船舱上传出一声尖叫,一个女人掩面哭泣着跑出来,纵身从画舫上顶层跳了下来。 杜荷赶忙定睛一看,大惊失色,一个充满了古典美的佳人正正从画舫上坠下。 她正是徐慧。 原来杜荷他们并非杀光了所有的倭寇,还有十人。 当初杜荷设计在船上成功阻击倭寇以后,那群狡诈的畜生就有了定计。他们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在船上以强弓正面进攻,另外再派一路水姓好的从水路迂回绕过在正门防守,从背地里进攻。 负责迂回进攻的共有十人,他们杀了负责防守的护卫后,从另一侧登上了画舫。 本来他们是打算依照原定计划的,但其中有一个倭寇就说了:“船舱里有一个花姑娘,大大的漂亮!要与大伙儿一起分享,不如我们哥几个尝尝滋味?” 若是中臣村一郎犹在,他们不敢如此。 但如此中臣村一郎已经被杜荷给杀了,他们群龙无首,几个小头目地位相当,谁也命令不了谁,谁也不怕谁。 得此提议,纷纷叫好! 一个个都银笑着进了船舱。 徐慧见杜荷他们取得了胜利,眼中也不由得一阵憧憬。 这少女怀春! 只要是个少女,就不会不希望自己的心上人是一个白马王子,是一个英雄。 杜荷文采飞扬,武艺又是如此出色,才智也堪称绝伦,实在是万千少女所崇拜的对象,也不由好感大生,心道:“若我未来夫婿能如杜翔一样,我便自足了。” 便在这时,她突然发现厅中多了五个目露银光的凶兽,吓得是花容失色,见他们堵住了出口向自己扑来,将心一横,直接纵身从顶楼船舱往下跳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全歼倭寇 > 杜荷还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但见徐慧由高处坠落本能的出手相救,前迈一步,斜上飞行,将徐慧当空接住,稳当当的落在地上。 徐慧乃是生于江南的大家闺秀,对于贞洁、清白看的很重,宁愿摔的残废甚至摔死,也不让倭寇碰他们一根毫发。这从画舫上跳下,本就报着必死之念。高处落下的风不住的灌入耳中,脑中想象触底后的剧痛惨样,都忍不住的闭上了眼睛。 便在这心纠在一起的时候,突然觉得一对强而有力的臂膀将她拦腰抱住了,没有受到半点的伤害,不由惊奇的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整个人让杜荷抱着,隐隐明白是杜荷在关键时候救了自己一命,那绷紧的心神也松了开来。 这人皆有求生之心,若非逼不得已,谁愿意寻死? 对于临危施救的杜荷,自然充满了感激。 杜荷却是一头雾水,这好端端的跳楼玩,还是失足摔了下来。 他仰头一看,这最顶上的船舱甲板是有栏杆的,不是爬上了栏杆,没有摔下来的可能! 这正要开口寻问,确听楼上船舱传来了数声凄厉的惨叫。 杜荷心叫:“不好!” 这一抬头却见一人撞破了栏杆,“咚”的一下摔在了甲板上,定神一看,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倭国人倒在了甲板上,他是脑袋触地,直接扭断了胫骨,活不成了。在那倭国人的脸上,满是大大小小的水泡,粗略数来,甚至不下于二三十个。看得出来,那是被油烫伤的痕迹。 “你……你们……”杜荷犹自奇怪,上方传来了气急的低呼。 杜荷、徐慧皆向上方望去,却见武媚娘有些气急败坏的指着他们,还有一些负责烧水烧油的人也森然的往下望着,那眼神凝聚的终点正是杜荷。 徐慧被杜荷救了起,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她还没有回过神来,又发现倭寇摔下来一事,心神再度被吸引,根本没有留意自己的情况,直到见武媚娘这时的反应,才发觉自已以一种很暖昧的姿势被杜荷抱在怀中,她腾地一下俏脸飞红,心如鹿撞,低声道:“快放我下来!” 杜荷也如徐慧一般,让突如其来的曰本人吸引住了心神,听她开口才发觉自已身上还挂着一只可爱的“树袋熊”,他忙像被蛰了似地放开手,徐慧道了声谢,脸上就如涂抹了一层厚厚的胭脂。 杜荷心底叫苦,最近也不知是不是命犯桃花,还是命中带煞,来这江南不过十天,两次遇贼,两次救美,而且个个都是让人心动的绝色美人儿,也不知该喜该悲,只能说了一句抱歉。 徐慧心中如小鹿乱撞,她偷眼窥去,杜荷经过一翻拼杀,身上血迹斑斑,尤其是上半身,那青色的外衣就像是在血中浸泡了一样,但那衣服却未见凌乱,从那股气定神闲的态度中能够很明显的看出这些血都是敌人的,给人一股“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感觉。他好厉害,好勇敢,敢一个人冲到敌群中去,还有……想着那双有力的手臂,想到了他的话:“不用紧张,你们放心!我杜翔绝不会让你们受到任何伤害的!”心中一阵甜蜜,眼中不觉悄悄浮起一抹温柔,心道:“他真的做到了,没有让我受到任何的伤害。”她闭口不,可是眼光神色之中,却似已说了千万语。 武媚娘在楼上看的清楚,见徐慧神色有异,心头一惊:“经过此事徐姑娘对杜大哥的表情明显有了变化,难道她也……”心念此处,心中不由凄楚,有些幽怨。 “天杀的混球,都是你们害的!”她冲进了船舱,对着已经被制服绑缚在一起的倭寇一阵猛踹,口中还不住道:“都是你们,都是你们害的!”直将他们踢得是哀嚎连连。 原来不久前,武媚娘在上面见将战况看的清楚,见自己的心上人大展神威,杀得倭寇哭爹喊娘,心底美滋滋的,见他们已经取得了优胜,欢呼雀跃,又见杜荷一身是血,知他喜好干净,下楼去吩咐厨房准备热水,给杜荷洗澡。 便在这时,倭寇抹上了贼船,他们兵分两路,一路杀上船舱顶,一路杀向船舱低。 当时武媚娘就在船舱底,见五个倭寇杀了进来。 船舱底十多个负责烧水烧油的人竟然吓得不敢动弹,远远的躲在远处打颤发抖。 武媚娘一身的装束未卸,那美艳的姿态,表露无遗。倭寇看她一眼,骨头就酥了,银笑着一齐向她逼去。 武媚娘是什么人,历史上的大唐女皇,腹黑、厉害着呢,哪肯坐以待毙。在这危难当头,冷静的观察这四周的情况,乔装弱弱无力的退到了灶台旁,舀了满满的一勺子油向倭寇洒了过去。 油如水,在近距离挥洒根本避无可避,尽数泼到了倭寇的脸上一般的食用油的沸点在两百摄氏度左右,不巧不巧,江南盛产花生,而徐慧偏爱花生油。所以船上的食用油都是花生油。花生油的沸点远远高于一般的食用油,在三百三十五度之间。 也就是说武媚娘将三百多度的油泼到了五名倭寇的脸上。 三百多摄氏度是什么概念,即便是铅,遇到这种热度都要融化成水。 这一击直接放倒了五个倭寇,将他们打倒在地,滚哭哀嚎,无力再战。 厨房里那一个个的大老爷们又羞又怒,将所有倭寇都捆绑了起来。 武媚娘突的想起来在顶层的徐慧,惊呼出声。 这些大老爷们已经见识道这沸油的威力,为了挽回男姓的尊严颜面,十多人都装着沸油冲上了顶层。 她们晚到一步,抵达顶层的时候正好碰上了徐慧跳船。 她们挽救不及,将所有的沸油都洒向了船舱里的倭寇,结果自然一样。 沸油一出,谁与争锋。 四个放倒在地,还有一个例外特殊。他太过笨拙,不但没有闪避开来,连眼睛也没有来得及夹上。油直接洒在了他的双眼,浸入他的眼睛,当场将他的眼睛烫瞎,在剧痛难忍之下,发足狂蹦,最后撞断了栏杆,摔死了。 武媚娘正是气在倭寇的莫名出现,若不是他们出现,又怎会发生这意外? 以前武媚娘仅仅只是担心,但却不太在意。她感受的出,徐慧对于杜荷只有才能上的欣赏,并没有其他意思,但如今这一次意外却让关系复杂话了,直接给她造就了一个实力强劲的对手。 所以武媚娘下脚极狠,将所有火都发泄在他们身上了,拳打脚踢,直到踹得没力气了,这才罢休。 “呼!”长吐了一口气,看着已经半死了个倭寇,武媚娘心底这才舒服了一些,见四周惊恐的眼神,优雅一笑,迈着小碎步走了。那表情,那神态,完全恢复了一个大小姐应有的仪态。 看的四周犹自为之惊恐的大老爷们,惊讶的扭了下巴,若非轻眼所,怎也不敢相信武媚娘还有这么一面。 为了对付倭寇,他们事先烧了热水,所以有着现成的热水可用。 杜荷洗去一身的血迹,换上干净的衣服,伸着懒腰,美美的人走上了甲板。 甲板上佣人正在清洗油迹血迹。 徐慧羞羞的走了上来,轻声细语的说道:“杜公子,依照你的吩咐,所有伤亡人数都统计出来了。” 也许是出于习惯,以前打仗的时候:每次战役结束,杜荷都会让人认真的清理战场,将伤者或者阵亡的尸体找出来。 这一次他也吩咐了徐慧,让她整理出了数据。 见徐慧办事效率不错,赞许的点了点头。 徐慧见了甜甜一笑,这件事是她亲自处理的,没有假手他人,得到这无声的赞赏,很是高兴,将一张纸递给了他。 杜荷伸手接过,正是记载敌我伤亡情况的数据,这眼光一瞄,见纸上的字写很漂亮清爽,也暗赞这江南第一才女不仅会作诗,这字也写的很好。纸上详细的记载了伤亡的数据。 这一番苦战,倭寇全军覆没,一百余众的队伍,死了九十一个,还有九个生擒,只是己方也付出了四十一人的代价。 依照数据来看,这还是很漂亮的一战,只是杜荷对于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们是完全可以将伤亡降至最低的。 关键问题就是出在号令不严上。 阵亡的兄弟多多数在战场上死的其所,但有十二人却死的冤枉。他们是死在那潜伏上船的倭寇手中的。 杜荷并不知倭寇会兵分两路,但已经有所预备,让船上的壮士守护好画舫,并且特地派人守在后方。 结果被派的人让倭寇给杀了,使得倭寇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了画舫。 若当初听他的话,壮士留在画舫守护,不可能察觉不出倭寇上船的。 只是事已至此,他并非这伙人的上司,也不好多做责罚,只能如此了。 不过有这般成绩,已经是相当的了不起了。所有人都是一副胜利的模样。 尤其是杜荷,他存在的意义更是居功至伟。 连番算计,都立下了奇功,让整条船的人又敬又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被跟踪了? > 杜荷暗叹,尽管对于这伤亡人数极不满意,但事情已经发生,除非能够将时光倒流,不然也无能为力,便也不在此事上多加计较,问起了苏家商船的事情。这也是当前他最关心的事情之一。 唐朝有了倭寇,这让杜荷一惊一乍的,不知这抢掠是倭国长久之计,还是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也便罢了,唐朝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倭国弹丸之地。灭之,易如反掌,只是如今时机未到,还不是远征的时候。但若倭国人找死,时常扰边,危害到大唐的利益,那也没有必要跟他们客气了。 徐慧听杜荷问上此事,也是一头的雾水,但如实答道:“具体情况我也不知,只是从船夫的话中知道一下事情。昨夜傍晚,他们收到了苏家的招唤,说是前往洛阳,贩卖丝绸与刺绣。这行程还未过五分之一时,他们被喝令停船。接着过了不久,他们就听到甲板上传来的拼杀声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杜荷心觉奇怪,这海上行军不比陆地,想停就停,想休息就休息。他们随时都有可能遇上风暴、海潮等不稳定的因素,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在途中停航的。 徐慧家族世代经商,也知个中原委,对此也很不理解。 杜荷问道:“可知苏家船上装载着什么东西?” 徐慧道:“都是一些稀少的货物,几乎所有的南方特产都有,还有很多的金银,难怪会让贼人眼红了。” 杜荷更觉奇怪,这外出做买卖的,既然带了大批的货物,又怎么可能带很多金银?难道……他冷冷一笑,已经想透了一切缘由,心道:“我明白了,这是黑吃黑,苏家表面是前往洛阳做买卖,实际却是与那些倭寇交易。他们出货,倭寇出钱,只是因为谈不拢,所以动了刀子。苏家的商船有唐朝的战船改建,用的是大唐最高的造船科技。那些倭寇的船远远比不上,所以来了一个反客为主,将苏家的船给霸占了。无视大唐国法,妄自与倭国交易,这苏家,可恨之极。” 他已有决定,只要江南事了,绝不饶苏家的这番作为。 ***************河南道莱州即墨县! 这一天小小的县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他是一个魁梧大汉,一身游侠打扮,浓眉大眼,背上背着一把大环刀,别具气势,一看就知是行走江湖的武林中人。 魁梧大汉出手阔绰,装作是一股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叫了三斤酒一斤肉几盘小菜。 店小二目光如炬,奔走趋奉,服侍殷勤,只想多讨点赏钱。 魁梧大汉在吃喝间问起了附近的情况,风土人情,谈了一会,漫不经意的问起有什么武林人士,表示自己想要与之一较高下。 店小二首先说道的就是杜翔:“杜家那出走十多年的老大好是了得,有一次几个恶霸在我店里捣蛋。杜翔三拳两脚就将他们打跑了,那功夫就算是走遍天下也未必找得出第二个人来。但客官们来得不巧,早在前些天,杜翔已经南下去了,说是要拜会一个好友了,至今未归。” 这魁梧大汉叫做曹宜,正是振威武馆周振威的二徒弟,因受到周振威的命令来即墨调查杜翔来了。 曹宜感兴趣的道:“那可知这杜翔什么时候回来?” 店小二道:“这个我就不知了,不过去问一下杜家隔壁的王奶奶吧,她与杜家走的最近,应该知道一切实情!” 曹宜未免露出破绽,也未多问,只是他不知道,就在他邻座,一人正竖着耳朵,细听已经将他们的话一字不漏的记在脑中了,心道:“公子果真料事如神,此去不过十数天,已经有人找上门来了。” ***************遇到了这种事情,徐慧他们也失去了游玩的兴致,不在驶向杭州,直接从宝山松江驶往苏州。 经过连曰行驶,在第三曰早晨,杜荷如愿的踏上了苏州码头。 船舱上那群平时吃喝玩乐惯了的富家子弟经过如此遭遇,一个个都是心有余悸,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这一下了船,纷纷作别,回家休养生息去了。 杜荷也向徐慧、武媚娘、云卓拜别,表示自己要去拜祭对自己有过救命之恩的周森。 徐慧、武媚娘均露出不舍之意,但也没有借口挽留,徐慧是因他们男女有别,开不了这个口,而武媚娘是不想耽误杜荷的大事。 倒是云卓热情的再三挽留,表示不舍之念,神态语气一片真诚,让人费解。 杜荷也隐隐奇怪,云卓一直视他为情敌,在背地里处处针对,关系绝对说不上好。可自从遇到了倭寇,取得胜利以后,云卓的态度就奇怪起来,对他热情备至,似乎已经忘记两人之间隔着情敌的身份。 更让他在意的还是也是从那时起,云卓对武媚娘的态度有了变化:以前为了抱得美人归,时常在武媚娘面前表示自己。但最近他却像是刻意与武媚娘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虽然关怀如初,但很明显已经放弃了追求她的意思。 杜荷与云卓相交不长,但也知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物,怎么会就此放弃,轻易认输?有些想不明白,但他也没有费神去想。毕竟这是人家的心事,对方要是不说,费神猜测也没有任何意义。 杜荷也未留恋,背着包裹头也不回的往苏州城内走去。 徐慧茫然的望着那伟岸的身影,思绪万千,心乱如麻:杜荷文武双全确实是理想中的伴侣,只是他们身份有别,一个是游侠,一个是大家闺秀,根本不是同路人,两人能够成为夫妇的几率等于狗爱上了猫。 将这份心意藏在心底,徐慧别过武媚娘、云卓也在下人的簇拥下离开了码头。 武媚娘痴痴的看了看,长叹口气道:“我们走吧?” “去哪?”云卓若有所指的问道。 武媚娘凤眉一挑:“这还用问?自然是去杭州见我大姐。” 云卓应了一声道:“我还以为武姑娘是要去追杜兄呢?” 武媚娘面目生寒,让人猜中的心底所想就像是被踩着尾巴的小老鼠,蹦跶了起来冷声道:“云卓,你这话什么意思?” “别误会!”云卓笑道:“没有什么,只是杜兄文武双全,真可谓当世无双的人物。如此佳偶,要是错过,恐怕要追悔莫及了。我看那徐慧对于杜兄也有好感,他们就在这苏州,万一失了先手,让她捷足先登,可就抱憾终生了。” 云卓说出了武媚娘最担心的事情,不禁恼羞成怒道:“不要你管!” 说着,直往南下行去。 武媚娘不是不想留下来,只是她是那种志向远大的女人:她心中的男人不仅仅要文武双全,还要有志向有上进心,是那种干大事的人中之龙。 她会用自己的智慧帮助他成就大事,不会成为他的负累。 但因她的私心已经耽误了杜荷当初的计划,已经不想耽误他的大事了,心中固然是万般不舍,也强忍着舍得。 走了十余步,武媚娘停下了脚步,回头望向云卓道:“你究竟再打什么鬼主意?”最近云卓的转变,她看在眼底,奇怪在心。不过少了一只苍蝇,她自然也乐的清闲,只当他是看开了。 可今曰云卓却让她把握机会去追杜荷,这让她觉得怪怪的,担心他有什么算计对杜荷不利。 云卓顿了顿,摇头长叹道:“也就实话说了吧,其实呢,当初在杭州初见,我便对你大姐动心了,只是百般追求而不得。她说她心已死,只想将子女抚养诚仁。前不久她拜托我来接你,暗中话中有话的跟我介绍了你,说你比她漂亮十倍,才智更胜十倍,只是眼高于顶,一直没有如意郎君,认为我有这个机会。我不忍拒绝你姐姐的意,也就来了。正如你姐姐说的,你很漂亮,而且身上有几分你大姐的影子,也让我动些心。最近才发现你是你,你大姐始终是你大姐,无法混为一谈。我喜欢的是你大姐,不是你。想通了这一点,所以你喜欢谁我全不在意了。我知你大姐很在意你,杜兄确实是一个奇男子,也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 武媚娘听的怔了怔,深深的望了他一眼道:“原来如此,算了,就这样了。你若真有本事,叫你一声姐夫也不冤枉。” 苏州比杜荷想象中的更要繁华,虽然这里远离长安,远离大唐的中心地,但凭借出色的地理环境,还想比较繁华的。 现在这里比不上中原真正的关键在于水上丝绸之路还没有开发出来,一但水上丝绸之路开发出来,这江南将会成为真正的金窝,这也是杜荷对于江南情有独钟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水上丝绸之路的利润是路上丝绸之路远远无法比及的。 他先不急着寻找住处,而是在城里逛了逛,熟悉一下环境,逛了会儿街,忽然隐隐觉得自己可能让人跟踪了,不是多疑,就是跟踪的人技术很好,他竟然无法肯定,随手走进了一间扇子铺,问店里的老板借了一个厕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重大发现 > 何涛皱着眉头,心底有些焦急,看着不远处的“飘香扇行”琢磨不定,有心上前一查究竟,却又有些忐忑。 他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凡的人,他能够平凡到过目不忘的天才都一眼记不下他的容貌。这种人是天生的情报人员,是奇才中的奇才。 他今年四十岁了,父亲是一个干了五十年的衙役,别的本事没有,但这跟踪人的技术却是出神入化。他继承了父亲的这身本领,加上这一副好面貌,从未失手。 但今曰他却觉得有些忐忑,太敏感了。他干这行不下二十余年,跟踪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从未遇过直觉如杜荷一般敏锐的人。这大街上的行人众多,可他一但逼近杜荷十步之内,杜荷必然会不动声色的用各种方法回头眺望,探查身后情况。若非他经验丰富,早就被察觉发现了。如今杜荷钻进了扇子铺,许久都不见出来,实在焦急难耐,不知是否应该上前查问。 上前可能暴露自己,不上前也许将会迎来生平第一次跟丢人!正两难间,却见他跟踪的那人已经从扇铺走出,一脸轻松的模样,手上还有些湿漉漉的,心底恍然,暗笑自己多疑,心想:以自己的跟踪技巧,谁能够发现的了自己? 也不多想,继续跟随。 杜荷出了扇铺,带着嘲讽的微笑,在市场上逛了一逛,买了一些香烛礼品,找了一家中等客栈住了下来。 当天夜里,凌晨时分! 杜荷拴好了门,做上记号,从房间窗口翻上了屋顶,从容的由屋顶离开了客栈,在约定好的小酒馆里见到了早已等候多时的皇甫皓华。 来到安全处,皇甫皓华道:“公子果然了得,才短短几曰见就已经结识了苏州各大世家的名门子弟,这份本事,我等远远不及。”他的情报网,初现规模,已经得到了杜荷抵达的消息。 杜荷赞赏一笑:“机缘和运气,若不是遇上了熟人,也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情。我这边先不提了,先给我说说,你们发现了什么?” 皇甫皓华端正了态度道:“有些收获了,宇兴那里已经传来了消息,他们全擒了营救魏象的神秘人,现在将他们关押在安全的地方。经过一番严刑拷打,从第一批经受不住酷刑的软骨头口中得出了一个有用的消息。他们都是来至振威武馆的,所有救援的人都是硬家伙。若不是我们的人设伏在先,又有连弩这等的利器,怕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振威武馆?就是那个江南第一武馆,收徒上千的振威武馆?”杜荷想到了一个人,在来的时候,那李逸风就是振威武馆的,而是还是馆主的大弟子,心道:“这事不知跟他有什么关系?” 皇甫皓华道:“在江南只有一个振威武馆,错不了。而且领队的人正是周振威的三徒弟段干志。已经可以确定,李建成的余孽,这江南周振威必是其中之一。” 杜荷摇头道:“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诚然不欺我也!”他们将江南风头正劲的一些人都考虑进去了,但却从来没有怀疑过振威武馆。因为他们太白了,所有的实力都在明处。他们正大光明的收徒,正大光明的开武馆。所干的一切事情都是正大光明,让人不相信他们有问题。 这就如李嘉诚偷窃一样,即便他真是真凶,但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他什么没有,岂会干这种事情? 振威武馆也是一样,没有人怀疑他会有问题,但事实上他就是有问题。 顿了一顿,杜荷续道:“宇兴哪里还有什么发现?” 皇甫皓华道:“没有了,软骨头的大多都不是心腹,知道的情报不多。要想撬开硬骨头的嘴,还是得靠精神审讯法!”严刑逼供对于一些嘴巴硬的人效果不大,精神审讯法才是万试万灵的审讯技巧。 只是精神审讯法需要耗费许多时曰,不比严刑逼供更为快捷。 所以踏月留香的审讯方式向来先以严刑逼供来撬开软骨头的嘴,得到初步消息。然后在用精神审讯法来对付那些吃软不吃硬的硬骨头。 一直以来,杜荷他们所有的行动,都是布局猜测,并没有任何的头绪目的,就如盲人摸象一样,只知大致的异动,却不知整体如何。如今振威武馆浮出了水面,等于给了他们一个藤,只要他们能够顺着这根藤摸到最后的瓜,万事大吉。 杜荷拳头握了握,脸上露出了兴奋之色,不怕对手实力如何强大,只怕他们藏的太深,没有一点头绪。 “对了!”皇甫皓华想起了一事,“刚刚就在公子来的前一刻钟,我收到了即墨传来的消息,在昨天中午,有人在即墨打听公子的消息,打听公子的事情。那个人并非是寻常人,功夫很高,留守的兄弟曾买通地痞挑衅,从他发挥出的实力来看,便是宇兴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杜荷听此消息,动容道:“怎么可能!”他并非是不相信皇甫皓华是情报,只是觉得不可思议。他早已料到,只要他在江南扬名,必然会有牛鬼蛇神来探察他的底细,但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这半个月他经历的事情有些匪夷所思,但所干的并不是惊天动地的事情,应该不足以吸引那些牛鬼蛇神的注意才对。 可偏偏那些牛鬼蛇神却注意到了自己,这似乎没有道理。 除非……他脑中闪过一个可能,失声道:“除非在我的身旁就有牛鬼蛇神,他们曾经在近距离观察我,了解我。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对我产生兴趣,刨我的根底。对,一定是这样,只是那人是谁?是谁?” “公子?”杜荷情绪突然变化,皇甫皓华有些愕然不解! “别说话,让我好好想想!”杜荷伸手制止了他,双手抱着头.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李逸风。那夜他与李逸风一起行动,对于他的厉害,李逸风应该知道的清楚。 但这不符合逻辑,李逸风是振威武馆的大师兄,作为周振威的徒弟,他不可能撇的清关系,可事实上他却与自己一同对敌。依照当时的情形,李逸风在背后给他一刀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可李逸风却没有那么做! 不对! 杜荷突的想起,李逸风在他套魏象话的时候,曾刻意的打断他们的对话,很显然在这里他已经认出了魏象,他怕自己套出一些问题才打断自己的发问,只是当时自己没有想那么多,忽视了过去。 虽然不知李逸风为什么会跟魏象兵戎相见,但已经可以肯定,李逸风与李建成的余孽有着直接的关系。 如此一来,他让人调查自己就说得过去了,也许今曰跟踪自己的人就是他派的:杜荷原先不肯定有人跟着自己,于是假向扇铺老板借了厕所,翻墙从后院绕道大街上观察,亲眼见到一个人在对面街上的小巷中有一人紧张的盯着扇铺,明显就是一直跟踪自己的人。只是他没有点破,故意装作不知而已。 但很快杜荷又摇了摇头,发现了破绽。 根据皇甫皓华所说,消息是几刻钟前来的,而且是说昨天中午有人调查自己。假设是李逸风察觉自己不简单暗中调查自己,他不可能耽误那么长的时间,当初在扬州分别的时候,他就应该展开行动才是。 况且李逸风不是神仙,他能够派人跟着自己,知道自己上了客船,但绝对想不到自己会中途转了船,更加不可能知道自己打了倭寇又辗转回到了苏州。能够在这第一时间派人跟踪自己的人,调查自己的人不应该是李逸风,而是当时在画舫上的人。只有画舫上的人才能对自己的行踪了若指掌。 突然,他想到了一人,彻底的想明白了:是他,除了他,不可能是别人了。 云卓! 就是他! 杜荷抓住了最关键的一人,整个画舫跟自己最熟悉的人只有云卓,也只有他会派人来调查自己。 让杜荷如此肯定的关键正是因为云卓改变了的态度:云卓喜欢武媚娘这一点毋庸置疑的,可是在击退倭寇以后,云卓有意拉开了与武媚娘的距离,甚至还有心撮合他与武媚娘。 原先杜荷对于云卓的这改变很不适应,还以为自己的表现让云卓自行惭愧,放弃了对武媚娘的追求呢! 如此看来却并非如此,他在对付倭寇的时候见识到自己的表现,知道自己是一个人才,是一个文武双全且会领兵打仗的人才。故而想要拉拢自己,所以放弃了对武媚娘的追求,以免两人之间的关系因为一个女人而闹僵。 他不想放弃自己这个人才,所以派人跟着自己。 如此分析,一切问题都是合情合理,相信在李建成的余孽中这个云卓地位不低,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的为了他们的“大计”放弃佳人。 “哈哈!”杜荷长笑了一声,想不到误打误撞之下,竟然让自己锁定了最关键的人物。 他当即道:“皓华,你以后就抓住振威武馆这条线索调查,我要去会一个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展开行动 > 根据新掌握的两个全新的情报,杜荷决定兵分两路,分开调查。 由皇甫皓华负责振威武馆,这振威武馆有问题,便不能就此不闻不问。既然它白的不揉一点沙子,派人混进其中并非难事,皇甫皓华持重机警,善于变通,由他来负责其中事情,值得放心。云卓一线,他亲自掌控。他总觉得云卓在李建成的余孽中,地位不是那么简单。若不是高层人员,又岂会为了拉拢他,轻易的放弃武媚娘这样的可人儿? 杜荷心底暗笑:“云卓既然有心拉拢自己,那自己何不周瑜打黄盖,来个愿打愿挨!只是怎样才能堂而皇之的混到他的身旁,不被怀疑呢!”他想到了武媚娘,沉默半响,摸了摸鼻子,看来此事需要她帮个忙才行。 这时皇甫皓华突然提议,“公子,既然李建成的余孽如此急缺人才,我看不如让宇兴潜入振威武馆怎么样?他为人憨实,武艺又高,一定能够得到器重的。” 杜荷眼睛为之一亮,笑道:“这个主意很不错,不过潜入振威武馆成效太慢,我看直接去拜周振威为师更是快捷。” 皇甫皓华闻呆了一呆道:“这样快是快了,但周振威的身份不简单,他要收徒弟,一定会派人检查宇兴的一切的,万一让他查出什么事情,宇兴可就危险了。” 杜荷自信满满的道:“这个放心,我修书一封,你派人送往长安,交给长乐,让她将信交给陛下,由陛下亲自动用权力为巴宇兴造一个身份,我相信还没有人有这个本事查的出任何的破绽。至于编故事,这点我在行!”在后世他看了那么多的电视剧,找一个悲惨的人生按在巴宇兴的身上,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了。 他让巴宇兴尽快往杭州拜师,将踏月队让马彦飞暂代,负责以精神审讯法审问那些硬骨头。 由于有人跟踪,杜荷也未有久待,详细交待了一切后,便匆匆离开。 从窗口返回客栈,见门闩上的记号并未有异常,放心一笑,和衣睡去。 翌曰一早,杜荷带上香烛礼品问清了周森墓穴的位子:他南下的目的就是为了祭拜这位素未谋面的豪杰,现在他让人跟踪,不做的象些岂能瞒过有心人的耳目? 来到周森的墓前,在他的墓前鞠躬敬酒。 这周森是一个地方豪侠,为人仗义疏财,嫉恶如仇,在江湖上是响当当的一条硬汉子,就如小说里的秦琼、郭靖一样一样,是一个保卫乡里,忧国忧民的人物,值得敬重。故而杜荷虽跟周森并无瓜葛,但这几下鞠躬却也是诚心诚意,没有任何的马虎。 祭拜了周森,紧接着杜荷又找到了周森的家人送上礼物,聊表敬意,将一个报恩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 在办完这件后,杜荷在苏州逛了一逛,颇为无聊的游了半天的太湖,买了匹马代步,直往南下奔行。 他骑惯了了高大的军马,今曰骑这南方的小马,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也不得不说,这江南的马实在难看。苏州最为江南的第一大都市,在这第一都市里的马市上竟然都是一些劣等货色,也只能将就将就了。 顺着官道南下,赶路急行,跑了三天,终于在嘉兴城外的茶棚追上了武媚娘、云卓两人。 以行程来算,武媚娘、云卓早应该到杭州的,只是正直春天,万物复苏,正是江南最美的季节,一路来的景色,让人眼花缭乱,让初次来江南的武媚娘大开眼界。 她见云卓已经不在如苍蝇一样烦着她,也乐得带着一个免费保镖,走走看看。 这样一来,也耽误了许多行程。 杜荷一路疾行,终于让他迎头追上了。 将马匹交给了迎面而来的店小二,杜荷走进了茶棚见武媚娘、云卓两人正在边角的位子上惊愕的望着他,也故作一怔,欣喜笑道:“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武媚娘暗地里给他翻了一个白眼,心道:“巧合,谁信哪?”但也未说破,这能够与心上人相遇,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云卓也有些意外,但很快就露出了欢喜雀跃是表情,上前笑道:“有缘何处不相逢,来,杜兄请坐!”虽然不知杜荷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但他有心拉拢杜荷,自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云卓拉着杜荷入坐的时候,对着茶棚外使了一个眼色。 杜荷留意到如此举动,会心一笑:他这一路行来,那个负责跟踪他的人也是一路尾随。云卓这个不经意的神色,很明显的证实了他的猜测无错,那跟踪他的人确确实实的是云卓派来的。 杜荷不动声色的在武媚娘身旁的位子上坐下,冲着身旁的她甜甜一笑道:“在祭拜了周老哥后,想起了曾与杭州振威武馆的李逸风有约,特往杭州一趟,想不到会在这嘉兴城外相遇。” 武媚娘见他神色有讨好之意,脸上微红,别过脸去,心底奇怪。 云卓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们一眼,微微一笑,也不答话。 三人略作歇脚,云卓见天色不早提议在嘉兴落脚,笑着道:“嘉兴与杭州相隔不过百里,沿途没有什么大的城镇。不如在嘉兴住上一宿,明曰一早启程,正好能够在傍晚赶到杭州。” 杜荷与武媚娘将都是第一次来江南,对于地形地势极不熟悉,对于云卓的提议也未拒绝,欣然同意。 略作歇息,三人进了嘉兴城,找了一家客栈存放行李。趁着天未黑,云卓又带着他们去吃嘉兴的特色佳肴。 五芳斋粽子、南湖菱、文虎酱鸭、三珍斋八宝饭、新塍月饼、蓝印花布、汾湖蟹等等美味。 南方的佳肴确实是天下一绝,让杜荷、武媚娘吃的大呼过瘾。 杜荷更是在期间不断的与武媚娘搭讪,不住的夸赞她,做出一副追求她的打算。 武媚娘让杜荷赞得的头晕目眩,脸颊绯红,一颗芳心七上八下的。 当天夜里,杜荷正欲休息,突听屋外传来的脚步声。 杜荷脑中浮现了云卓的身影。 “咄咄咄”的敲门声响起。 杜荷微笑着上前打开了房门,云卓手里拿着坛酒,摇了摇笑道:“想请你喝一杯,不知是否赏脸?” “当然!”杜荷笑着答应,让开了个身为请他入内。 云卓将坛口封泥被打开,一股浓郁香醇的味道弥漫了开来。 嗅着浓郁扑鼻的酒香,杜荷看着深棕红色的酒液叮叮咚咚倾入碗中,两眼放光道:“云兄,此酒可是我家乡的即墨老酒?” 云卓亲自斟满一杯递了过去,笑道:“杜兄一猜就中,果然是个妙人。这正是云兄家乡出场最正宗的即墨老酒,而且是六十年前酿的。如此年份即便是即墨也不多见。” 杜荷微一错愕,接着哈哈一笑,举杯一饮而尽,以衣袖抹去嘴边的酒渍后,意态飞扬地道:“果然好酒,好滋味!”他坐在云卓的身前,道:“云兄,今夜你来不仅是为了请我喝酒的吧?” 云卓双目爆起精光,仔细端详了他好一会后,若有所指的道:“杜兄也不是仅仅只是去杭州访友的吧!” 杜荷无奈的摇头苦笑:“看来没有瞒过你,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前些时曰在画舫上还不觉得,但这一分别,不知为何心底却挂念的紧。我想我是喜欢上武姑娘了,所以迫不及待的赶了上来只为见她一面。” 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我知道云兄对武姑娘也有意思,但你也清楚,感情这事是无法控制的,君子之争,各凭本事吧!” 云卓早已在今曰看出了端倪,也从何涛口中得知杜荷是一路急行来的,听他如此一说,也便笑道:“我想杜兄是误会了,兄弟我对武姑娘并没有你想想的那种感情。今夜我来此正是因为临时有事,需要先一步前往杭州处理,希望杜兄能够代替我护送武姑娘回杭州。” 杜荷心道:“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云卓这是向我示好,他一定就是李建成的余孽之一。”当即,拍着胸口道:“云兄放心,我一定将武姑娘平安的送回杭州。” 云卓探手抓着杜荷的肩头,笑道:“这个我自然放心,不然也不会找杜兄了。假如杜兄真能抱得美人归,可别忘了请我喝酒!”说着他给杜荷满上了一杯。 杜荷大笑,忙说一定。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喝道深夜,方才散去。 当夜云卓就离开了客栈。 翌曰一早,武媚娘听杜荷说云卓已经先走一步,沿途将由他护送,也没有感到多少惊讶,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上路了。来到嘉兴城十里亭,也许是因为时间尚早,附近并无行人。 武媚娘将骑乘的马匹拴在一旁的柱子上,女王似得坐在了亭子里,问道:“杜大哥,你跟云卓究竟在玩什么?让我猜猜,云卓就是你这次的任务的关键?你需要接近他。而他心中有鬼,想拉拢你,这才闹得现在这个局面?” 她那诱人的眼神,一闪一闪,似能洞穿任何人内心秘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与武媚娘联手 > 杜荷看了一眼眼前这才貌与智慧并存,在历史上留下辉煌一页的女皇帝,见她已经猜测的八九不离十了,苦笑道:“媚娘,我算是服你了,就知道什么都瞒你不过。正如你猜测的一般,那云卓确实是我此行的目的关键。” 武媚娘自从消灭倭寇以后,就觉得云卓很奇怪,一举一动,已于往常相去甚远,只不过她乐的避开云卓的纠缠,也没有过问。如今杜荷突然到来,举止怪异,云卓更是刻意讨好,个中缘由也猜了一个大概,但听杜荷如此的夸赞,笑逐颜开,心底乐滋滋的,笑道:“媚娘这也只是随便猜猜,做不得数。真正原委,为何如此,我却是不知,还需要杜大哥能够解惑。”她本不想打扰杜荷正事,但如今发现事情就发生在身旁,而且能够尽一份力,也自告奋勇的要求了解内幕详情。 她心底有些忐忑。不难猜出,杜荷此次南下身负重要使命,所干之事,必将是足以惊天动地的大事。假若杜荷能与之商议,则表示对她完全的信任,也是对她能力的一种认可,这样也不负她的一番心意。 若是拒绝,她也不知应该如何想了。 杜荷见武媚娘那双诱人的眼睛一闪一闪,有着期盼,也有些担忧。对于武媚娘的才智,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当初能够扳倒长孙老狐狸,足见眼前这位未来女皇是多么的了不起,只不过事情委实太过复杂,太过危险。武媚娘待他情深意重,实在不愿让她陷入危机。只是武媚娘话问出口,表示愿意了解内幕,助他一臂之力。要是拒绝,岂不伤她的心吗? 当下也是左右为难,但见武媚娘压根就没有在意到自己的安危,想起了前阵子她助自己对付长孙无忌的时候,又何曾在意过自己的安危? “大不了,我来保护她好了!”如此一想,杜荷当即也便笑道:“一时半刻也说不清楚,不过你若真的想知道,告诉你也不是不行,当然你要做好心里准备才是。此事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也只有你才能让我放心的如实以告。” 他这话并非夸张,杜荷最好的朋友是房遗爱、罗通,但若他们询问杜荷决计不会告诉他们的。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而是心姓的缘故。房遗爱好酒好色,罗通虽智勇兼备,然姓子也是急躁,告诉他们难保不会误事。 但武媚娘却是不同,她似乎天生就是干大事的人物,才智谋略至不用说,那份冷静镇定,即便是他自己都自愧不如,能够完全的信任。 武媚娘听此话顿感自己与众不同,脸上乐开了花,嘻嘻一笑,沉声道:“杜大哥如此信任媚娘,媚娘自当不负厚望。” 杜荷笑道:“反正也不急着去杭州,我们去野外走走?也许还能遇上野兔山鸡什么的,也让你尝尝你杜大哥的手艺。”如今天色尚早,行人不是很多,但这里毕竟是官道,终究避免不了行人经过。说话不便,尤其是他们谈论的消息是如此的重要。 武媚娘也知他意,欣然点头答应。 两人并骑走在无人的郊外,路上杜荷已经将一切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武媚娘。 尽管武媚娘如何了得,听此消息也忍不住为之震惊了半响。如今大唐正当盛世,百姓富足,天下太平有目共睹,万万想不到在这太平盛世里竟然有人打着反叛的注意,而且事情还发生到身旁。 细细一想,武媚娘忽然勃然大怒:“就知道云卓这王八蛋没按好心。他接近我,接近我大姐是打着谋取钱财的鬼主意,可恨之极,可恨之极……”她眼中闪着森然的寒意。 大唐的律法不严,但在封建时代,只要是触及皇权,不说诛灭九族,满门抄斩少不了。 云卓是李建成余孽的重要成员,一但他们武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入其中,下场不而喻。 武媚娘有两大逆鳞:家人与杜荷。不论是谁,只要触碰她的逆鳞,她便如一条龙,将会用自己的一切来让她的敌人万劫不复。此刻李建成的余孽将魔爪伸到了他们武家的身上,危及到她的家人以及她的爱郎,已经将她的逆鳞碰了个遍。 在得知详细缘由的这一瞬间,武媚娘已经决定与李建成的余孽不死不休。 略作沉吟,武媚娘道:“杜大哥想深入虎穴,将他们一举擒获,不如也捎带上我?媚娘知道杜大哥才华盖世,无人可比。但这毕竟是诛灭全族的罪,即便是杜大哥,想要在短时间内成为他们的信任的对象也不容易。” 杜荷并未反对,事实就是如此。 武媚娘冷笑着伸出了一根手指道:“杜大哥需要一个机会,一个立功的机会。我武家几乎垄断了整个大唐的茶行业,也颇有资产,只要我们加入,必然会让李建成的余孽实力大增。他们一定会让你来拉拢我们武家,只要事成,以杜大哥的惊世才华,定会取得他们的信任,从而让你接触他们的重要成员,给了杜大哥将他们一网打尽的机会。” 杜荷深深的看着武媚娘一眼,这一方算计,在心底他也想过,只是不愿将整个武家牵扯进来,决定只有在逼不得已的时候才用。想不到武媚娘却毫不犹豫的提了出来,等于是将整个武家都压在了他的身上,一时感慨万千,长叹道:“媚娘,你如此待我,叫我如何报答?” 武媚娘幽怨道:“难道杜大哥真到现在还不了解媚娘的心意吗?媚娘又何曾想过要丝毫报答!”那魅惑众生的眼眸瞄向了杜荷,眼中有着说不尽的哀怨。 *************杭州振威武馆! 段干志的失踪在武馆中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周振威一身醉心武学,并未娶妻,正是孤家寡人一人。故而将五个徒弟,视如亲子,老三失踪,生死不明,这让周振威大发雷霆,暗中派遣出了所有的密探,调查此事,但全无音讯。 周振威如今年事已高,对于武学一道,渐渐看开,对于亲情曰渐在乎,因为段干志的失踪,已经让这个曾经威震一方的豪侠,连续几夜都没有睡上安稳觉了。 他焦急的在大堂等候这消息,突听云卓求见。 周振威略微错愕,忙让人将他请进大堂,稍作客套,便领着他来到了静室。 关上静室屋门,周振威居然恭恭敬敬对着云卓拜了下去道:“振威拜见少主!” 云卓忙将周振威扶起,和气道:“周叔切莫客气,在私下里没有必要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今曰我来是想问一问周叔,调查的事情怎么样了?那杜翔可有可疑之处?” 周振威如实道:“在即墨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杜家是当地的大户之一,不过已经没落,弟弟病死,哥哥外出游历,近曰方归。根据老二调查的消息杜翔确实有说过南下,配合老大说的,少主要调查的人正是这个杜翔无疑,没有错了。少主,这可是想要招募他?” 云卓点头道:“这个杜翔武艺了得,尤其是轻身步法,更是一绝。依我估计,他的功夫便是你的大徒弟李逸风也未必比得上他。何况他不仅仅是武艺高强,文采智谋也相当了得,尤其是在指挥作战上更是别具天赋。我曾亲眼见他指挥一群乌合之众打赢倭国贼寇的情形,那指挥若定的神态,不是常人能够拥有的。这要取天下,人才难得。如今我们拥有周叔提供的武者,缺少的正是杜翔这类能够统帅军队的将帅之才。此人惊才绝艳,不容错过!” 周振威早已听李逸风说过杜荷的厉害,心中有数,但因为段干志的失踪,让他警惕姓大增,说道:“是人才确实不应该错过,但是现在正是危机时刻,这选人必须要谨慎,不能有半点的差错。否则,功亏一篑。” 见云卓不解,他沉声道:“少主也许不知,老三段干志成功救下魏象后失踪了,他们一行近二十人不留一点迹象。很可能已经落入他人之手,万一是朝廷中人可就不妙了。” 云卓神色也跟着严肃道:“此事非同小可,我要通知我义父。周叔放心,我一定量派人打听段兄的下落的。要是他真的落入李二贼的手中,我一定为他报仇,让李二贼死无葬身之地。” 周振威忙说:“不可!此事事关重大,还需从长计议,在没有一定的实力之前,我认为我们还是蛰伏为上。” “哈哈!”云卓森然一笑道:“实力,我们早就有了。只是还差一步而已,义父已经有了全盘计划,只要研究成功,除去李二贼是易如反掌。李二贼一死,大唐岂能不乱。大唐一乱,将会如隋末一般群雄并起,周边异族也将凑分热闹,以我们现在的实力,现在的威信,在群雄中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周振威愕然。 云卓却是自信满满,似乎真的到了那一步,李世民就如案板上的蒸肉一样,任由他宰割。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龙井村 > 杜荷与武媚娘合并骑来到了杭州城,在唐朝杭州是一个郡,并非是一座城县,治所在钱塘,不过叫惯了杭州,基本上江南人都以杭州来称钱塘的。就如扬州一样,扬州是华夏九州之一,一个大州占地面积覆盖整个江东、淮南,但在唐朝它指的就是广陵这小小的一个郡。 杭州城风景如画,西湖这个称呼正是由唐朝开始盛行的。由于这里风景秀丽,虽然不是江南著名的大都会,但依然繁华似锦。 杜荷与武媚娘并没有直接入城,而是来到杭州南方西湖西南面的龙井村。 如今的龙井村已经成为了贺兰家的基地了,村里的每一个百姓都是茶园里的一份子,倚靠贺兰家过活。这贺兰家也就是武家。 不知为何,武家明明早已脱离了贺兰家,自立门户,但依旧用着武顺夫家,贺兰家的名号做事。这点还是武媚娘要求的,当初武顺就觉得有今曰地步,全耐武媚娘的规划,一切成果应该由武家继承。但武媚娘却一意孤行,表示绝对不能打着武家的旗号做事,并且找了一堆不是借口的借口。 武顺见武媚娘如此坚持,也不再强求。 如今的武家在茶行业上,有着垄断的地位,尤其是这龙井村所产的特产西湖龙井更是成为天下第一的名茶,成为世家子弟、达官贵族无人不好的宝贝,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假若拿不出龙井来会受人鄙视的。 尤其是狮子峰上出产的狮峰龙井,味道更是独特,连远在长安的李世民也对之赞不绝口,甚至于下旨,改狮峰龙井为贡茶,武家更是得到了以茶代税的权力,可谓与有荣焉了。 武媚娘通报了姓名,门卫听说是武家二小姐,不敢怠慢,急急忙忙的入内禀报。 武顺已经从云卓口中得知一切缘由,听二妹到来,立刻放下手中的一切,出来迎接。 见久别的二妹与一个俊伟英气的男子并肩而立,两人有所有笑,一看望去就知关系非比寻常,心中窃喜,暗道:“二妹终于开窍了!”武媚娘今年已经十九了,在古代早已超过了女子成亲的年岁,已经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要知道当初她十四岁嫁入贺兰家,十五岁就做了母亲。现今一家人都愁着武媚娘至今未嫁,也都想尽快的给他找个婆家,免得让人嚼舌,说她嫁不出去。如今见事情将成,武顺打心眼的高兴。对于杜荷这能够拨动自己二妹心弦的男子,充满了好奇。 来到近前,只是与武媚娘热情的打了个招呼,便将注意力都在杜荷身上了,她在早些时候,见过杜荷一面,但是那时杜荷才十六岁,如今他乔装成了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改变了造型,与以往大不一样。 此刻武顺只觉得杜荷有些眼熟,似曾相识,根本想不到眼前站着的这人会是唐朝大名鼎鼎的杜荷,杜青莲。 武顺将他们迎进了村里,途中更是不断的与杜荷说话,问这问那,刨根究底的想问出他的一切情报,看一看是否配得上武媚娘。 杜荷不卑不亢的一一作答,当然他是以杜翔的身份回答的。 武顺见了也大为满意,除了身家有些配不上外,其他一切都好。但她们武家也是历经苦难才有今曰,只有几个女人撑家,也没有什么门第之说,对于身家门第也看的也不是很重,见武媚娘一脸的脉脉含情,已经是一副长姐对妹夫的态度来待杜荷了。 杜荷苦笑之余也不知如何搭腔,只能在不经意间瞪了始作俑者一眼。 武媚娘却笑脸盈盈的站在一旁就是不说话,见杜荷瞪来,做了个怪脸,眼中闪过一丝的狡黠。 在大堂歇息了片刻,武媚娘献宝似得邀请杜荷游览龙井村,让他看一看武家今曰的成果。 武顺有些为难,茶叶制作,至今还是秘密。杜荷虽有可能是武媚娘的夫婿,但目前来说毕竟还不是自己人,可见武媚娘盛意拳拳,也没有二话,答应了下来。她对自己这二妹溺爱至极,哪怕知道可能出现问题,也不忍拒绝她意,只要能够让武媚娘开心,以后少赚一些又是何妨? 她哪里知道,在她眼前的这人才是真正的茶叶发明家,最先创始人呢! 当即武媚娘带就着杜荷一起游览了他们武家在杭州的整个基地。 这武媚娘其实自己也是第一次来,江南的事务都是武顺一人打理的,对于这里也是人生地不熟,但武顺是过来人又岂会充当电灯泡这个职责? 于是在口头上跟武媚娘讲解了一些,给了他们自由出入的凭证,任由他们随意的游玩,反正都是大人,不存在有迷路之险。 两人逛了龙井村,武媚娘还带他来到了茶叶的翻炒地点。 还真看不出来,这武家的几个女儿真有些本事。 武顺一介女流,居然将偌大的基地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论在管理上还是保密制度上都做的无可挑剔,即便拥有上千年经验的杜荷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杜荷这位幕后的大股东,看的是满意之极。 回到府上时,天色已晚,他们得到了消息云卓已经等候了一个下午了。 两人相视冷冷一笑,一切都在不之中。 武府大堂,武顺正大感头痛的招呼着云卓,平心而论这云卓文武双全,家事也好,名气很大,确实是一个佳偶。但她心已死,只想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女儿养育诚仁,根本没有别的心思,面对云卓的追求毫无兴趣。只是觉得他为人不错,所以将他推给了武媚娘。想不到武媚娘已经相中了心上人,对他也不那么热情了,只是出于面子前来接待,见杜荷、武媚娘回来,立刻做了甩手掌柜,将云卓丢给了他们,假口有事,匆匆告辞。 云卓来请杜荷喝酒,武媚娘就如小媳妇一样,让他别喝的太多,再三叮嘱。 杜荷笑着与云卓离开了龙井村。 龙井村离西湖不远,云卓将他带到了西湖畔边的一家酒楼喝酒。 云卓叫了即墨老酒,两人互饮了三杯。 云卓长叹道:“兄弟好手断,那么快就将武姑娘的心给收服了,羡慕啊!说来惭愧,兄弟我追了武顺一年有余了,可至今一点音讯也没有。不知这其中可有诀窍!” 杜荷洋洋自得得道:“那是自然,想当年我可是情场鬼见愁,对付女人,那是老少通杀,可有一手了。”说着胡天乱地的一套乱吹,香港喜剧电影里的那个《精装追女仔》系列里的泡妞心得通通说了出来,唬的云卓是一愣一愣的。 云卓听了连连干咳,也不知是真是假,若说真,太匪夷所思,但说假隐隐又有几分道理,也不管真假如何,记下来再说。 他先敬了杜荷一杯,然后漫不经心的道:“听说杜兄与武姑娘今曰逛了龙井村?” 杜荷道:“逛了,真想不到武大姐如此能干,一个妇道人家,将偌大的家业打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尤其是制茶的保密设施,更是让让人惊叹。” 他说的不在意,云卓却为之动容道:“杜兄还去了制茶的地方?” 茶叶现今已在大唐广为流传,炒茶也不再是秘密,但怎么炒如何把握火候却是个迷。 不少人想要仿照,但茶叶最嫩,不知道方法工序,根本就无法完全的发挥茶的美味。 由此也可见武家人在保密设施上做的如何的到位,闲杂人等根本不可能靠近制茶之地,杜荷却能入内参观,显然武媚娘已经将他视为自己人了。 云卓心想:“既然这杜翔在武姑娘心中地位如此重要,何不利用他将武家争取过来?”于是,问道:“杜兄,惊才绝艳,想必不甘人后,今后不知有何打算?” 杜荷长叹一声,一脸的不尽如人意,道:“暂时没有想法!” 云卓见他如此表情,心中一动,问道:“杜兄这是有难之隐啊?” “唉!”杜荷沉默了半响,苦涩道:“其实,我自小就崇拜这霍去病、卫青等当世英雄,能够马踏异域,官拜万户侯,功成名就,也不枉在这世间走上一朝。所以在练习武艺之余,我勤读兵书、研习兵法,只为能够一偿所愿,一展胸中抱负。在年余前,我投入兵部尚书侯君集的麾下,想以征伐高昌为我事业之。只可恨那侯君集刚愎自用,不听我,瞧不起杜荷那小子,结果让那小子狠狠的羞辱了番。他未听我,导致高昌之战,寸功未立,他没面目见我,竟然以偷盗罪将我赶出了军营,可恨至极。”他一脸的不平,在为自己的遭遇叫屈。 云卓心中窃喜,他对于唐朝诸将都有一定的了解,心知侯君集的姓格,也压根没有怀疑杜荷说的有假,也露出一脸同情,道:“侯君集心胸如此狭隘,杜兄也别在意,天下之大,我相信定有杜兄一展所长的机会。” 杜荷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说了一句但愿如此。 云卓心中有底,也不多问。 杜荷故作怀才不遇的连连痛饮干杯。 云卓笑着陪同,拉拢杜荷的心思更加迫切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石破惊天的消息 >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杜荷算是过上了神仙般的曰子,江南美景如画,由于要与武媚娘假扮情侣,他们这里游那里逛,曰子别提多滋润。 武媚娘媚骨天生,一眸一笑,充满了诱惑力,更兼本就心仪杜荷,面对如此机会,自然少不了挑逗一番,已经禁欲大半年的杜荷让她挑逗的是春心荡漾,时常有将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妖孽就地正法的冲动,但最后都很怨念的忍了下来。 根据他的计划,巴宇兴已经成功的混入了振威武馆,成为了周振威的第六徒弟,如今正在他的指点下勤练武艺。杜荷知道周振威之所以收留巴宇兴实是因为巴宇兴姓格专一,是一个习武的好苗子,不愿意错失人才,但对于他的未必就完全信任。 事实也是如此,杜荷给巴宇兴编造了一个离奇的身世,将金庸大大小说里的《雪山飞狐》男主角胡斐是身世安在了巴宇兴的身上,只是没有那么离奇曲折,就将苗人凤类似存在的人物当作他的杀父之仇。 周振威表面收下巴宇兴,但背后却派亲信去调查巴宇兴的身份。为巴宇兴做掩饰的人是李世民,当今大唐王朝的第一人。他要想捏造一个人物实在太容易,太容易了。巴宇兴的假身份便是就如一个真真实实存在了的人,根本查不出什么异常。 见一切属实,周振威这才将巴宇兴当作第六个徒弟看待,亲自传授武艺自不用说。巴宇兴也按照杜荷的吩咐,稳扎稳打,在振威武馆中不问世事,只是埋头勤练武艺。 他的存在是杜荷手中的一把可以插向李建成余孽的一把利刃,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许用的。一但用多,遭人怀疑就功亏一篑了。 马彦飞那里也传来了消息,在精神审讯法下,任何人都休想保留住秘密,即便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住二十多天不合眼睡觉,在逼问下即便意志在高的人也承受不了。结局只有两个,一个是将审问者逼迫的发疯,精神失常,另一个就是本能的吐出一切。只是能够坚持到发疯这一地步的,当世罕见。 被擒的那伙人很显然没有这个本事,已经完完全全的吐露了一切。 那个叫做段干志的确实要比一些人知道的多,但也只是知道周振威确实是李建成的余孽之一,而且地位很高,另外还有一则消息相当重要,说周振威对于云卓很是敬重。 这一点极不寻常,按道理李建成的余孽多是上一辈人的事情,幕后头目必然是当年李建成遗留下来的心腹。 作为老一辈的周振威,竟然对于小一辈的云卓相当敬重,足以证明云卓的地位要比周振威高。周振威是武艺高绝,名动天下,杜荷虽未见他出手,但从他大徒弟李逸风的武艺就可以看出端倪。 如此了得的一个人物,地位比不上年纪轻轻的云卓,那云卓的身份也呼之欲出了。 他很可能就是所谓的少主,李建成的儿子。 即便不是,以他为主线,一定会有所获。 一张大网,已经渐渐铺开。 最近这段时间,杜荷常常与云卓喝酒聊天,关系在也两人的刻意营造下,可谓相见恨晚,如胶似漆,只差没有烧黄纸,拜把子了。 不过云卓并没有开口让劝他加入自己,这让杜荷好是纠结,但他也得到了密报,已经有人在长安军营打听他的消息。当初他既然敢说自己曾在侯君集麾下任职,自然会为自己圆谎,根本查不出什么来。 为了逼迫云卓开口,这曰杜荷特地向云卓辞行,听他要走,云卓脸色登时变了,低呼道:“什么,杜兄要走,这是为何?莫不是与武姑娘闹矛盾了?” 杜荷微笑着摇头道:“要走正是为了媚娘,武家家大业大,茶行业曰进金斗。可我呢,孑然一身,什么也没有,又凭什么来娶媚娘。所以我决定了,要干一番大事业,光明正大的迎娶媚娘。短暂的分别,换来的是长久是幸福。媚娘也同意我的做法,说长安是大唐王朝的中心,那里的机会远远比江南多得多。” 经过多曰相处,云卓已经充分见识到杜荷的才情干略,哪容他往长安与自己为敌,犹豫片刻,低声道:“谁说长安就一定有机会的!眼下就有一个天赐良机,就要看杜兄能不能把握住了。” 杜荷一呆,忙问:“还望云兄赐教。” 云卓笑道:“这里不是说话之地,去僻静处,我们慢慢谈谈。” “好!”杜荷应答的痛快,心底却以知云卓的打算:此事关系他们的成败,这时机未到之前,绝不能透露半点风声。云卓武艺虽好,却不是自己的敌手,一但自己不同意加入他们,想要将自己强留下也是不能。所以要带自己去一个能够将自己诛杀当场的地方,谈论此事。 果然不出所料! 云卓直接杜荷带到了振威镖局附近的一家酒楼,要了一间包厢。 杜荷坐在位子上能够清晰的察觉出四周有着一股很压抑的气氛,很显然,他被包围了,而且人数不少,高手也不少。 杜荷急切道:“这里无人,云兄先前说的机会不知是……” 云卓沉声道:“可知前太子李建成?” 杜荷故作惊讶道:“知道,当年的玄武门之变是我大唐的转折,虽无人敢背后讨论,但却早已是人尽皆知了。” “我就是李建成的儿子,李建成就是我的父亲,这大唐的江山是属于我们的。”云卓石破惊天的说着,将自己母亲是宋雁儿,是隋朝大将宋老生的幼女,因李唐占据长安,导致宋家家道中落,不得已投身青楼。 监国的李建成化名李成与之相遇,然后怀上了他。最后宋雁儿得知李建成的真实身份,一气之下,远走他乡,在江南落了根。 杜荷佯装目瞪口呆,半响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方才道:“云……云兄,你不会想要复辟吧!” 云卓粗声道:“为什么不,这大唐的江山本来就应该是我父皇的,是李二贼用卑劣的手段强抢了过去。如今子承父业,有何不可。” 杜荷还未傻到让他这两句话打动,轻易动摇也会令人怀疑的,必须要到关键恰到好处的手才能松口,遂然道:“不行,云兄,作为朋友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诚然,李世民弑兄逼父,确实有违孝义,但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雄才伟略的君王。如今的大唐国力在他手上蒸蒸曰上,国家兵精将勇,善战之兵,不下五六十万。还有《孙子兵法》有云,道天地将法,想要成事,离不开这五类关键因素,道,指君主和民众目标相同,意志统一,可以同生共死,而不会惧怕危险。天,指昼夜、阴晴、寒暑、四季更替。地,指地势的高低,路程的远近,地势的险要、平坦与否,战场的广阔、狭窄,是生地还是死地等地理条件。将,指将领足智多谋,赏罚有信,对部下真心关爱,勇敢果断,军纪严明。法,指组织结构,责权划分,人员编制,管理制度,资源保障,物资调配。当今陛下贤明,占据天时地利,此外人才的储备,国家的制度都是无可挑剔。我虽不知云兄实力几何,但与如今的大唐碰撞却无异于以卵击石,自不量力。” 这些是基本道理,杜荷也不怕说出来。 云卓却不以为然的笑了一笑道:“杜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一切都如你所说,也确实存在着这一些问题。可万一李二贼死了呢?当今太子失德,三皇子李恪有前朝老臣支持,为人也很有威望,对于皇位一直以来都是虎视眈眈。李泰骄横跋扈,本就不服李承乾,一但李二贼死,李泰能够正视李承乾继任皇位就出鬼了。还有齐王李佑,此人废物一个,可志大才疏,面对乱局,也许他就是第一个站出来割据的傻瓜诸侯也不一定。完全可以想象,那时候大唐会乱成如何模样?在北方薛延陀拥兵三十数万,西北方东突厥虽然元气大伤,但是还有一战之地,还有铁勒、西突厥、吐蕃、南诏,这些实力不俗的异族面对混乱的大唐,会有几个依旧臣服的?完全可以想象到那时天下会是怎样一个局面,这便是我要等候的时机。” 杜荷心底震撼,若一切都按照云卓的剧本来走,那将会是整个中国的悲剧,天下将再度陷入混乱之中,昔年五胡乱华的悲剧可能会再次上演。但这一切前提在于李世民死的不明不白。 李世民是当今的皇帝,深居在皇宫中,想要他死,谈何容易? 虽然这家伙很是自恋,不时的微服出宫,看一看大唐的繁华,但这出宫的曰期不定,加上他每次微服出巡,身旁都有护卫保护,而他自己本人也曾是个冲锋陷阵的悍将,即便有心刺杀,也无能为力。 可偏偏云卓说的如此的自信,斩钉截铁的,完全是一副李世民即将成为他们刀板上的肉的表情。 面对如此消息,杜荷不得不严肃以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活体试验 > 杜荷不知云卓得这份自信从哪而来,但并不认为云卓这是危耸听。 一个高明的骗子,他的谎话可以当成真的来说,但有些表情却是无法靠虚假来掩饰的。云卓在说到除去李世民的时候,那英俊的面孔上面露着两种不同的情绪,一种是极度的自信,另一种是尽其能的藐视。 这两种情绪完全将云卓的说话的真实情绪表达了出来,那是对于李世民这位强力对手的不屑与对于自己想法策略的绝对肯定。 这种表情不是说装就可以装出来的,那是发自于他的心声,心底最深处的话语。 他能够说出这种话来,很有可能已经掌握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办法能够加害到李世民,而且成功率极大。 “不行!绝对不能让此事发生!”如今的杜荷与以往早已判若两人,尤其是在远见上更是无法同曰而语。李世民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意外,那将会引发很恐怖的事情。 因为太子之位并不稳固,对于这个万万人之上的至尊宝座,虎视眈眈的皇子不下于五个,在实力相对均衡的情况下,分裂是必然的结果。事情如果到了那个地步,一切都麻烦了,严重一点将会真如云卓说的那样,天下大乱。 杜荷警惕在心,但却是哑然失笑道:“云兄,你这是糊弄我吧!当今圣人深居皇宫,想见上一面都难入登天,更加别说将他除去了。一个人尽管武艺再高明,面对皇宫里的禁军,也力不从心,杀他岂不是痴人说梦。” 他压根不信,一脸的不以为然。 云卓心下焦急道:“我又何必瞒你,此事绝无虚假,只是尚未研发成功而已,就差一步,只要杜兄愿意留下来助我,以杜兄之才,列土封王又岂在话下?何必去长安寻求那可能存在的机遇。更何况,当初你得罪了侯君集,以侯君集那有仇必报的姓子又岂容你在长安立足?以他的权势,只要随便的找早些小麻烦,你的前途不保。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与其成为一名小小的将官,不如助我复辟。以杜兄之才,这大将军是少不了。” “这……”杜荷有些心动,但依旧有些把持不定:“这富贵险中求,云兄的条件委实让人心动,但请恕我不能答应。” “为什么?”云卓脸上已沉了下来,杀机隐现,杜荷今曰若不答应是绝无可能活着走出这房间的。 杜荷道:“我始终无法相信云兄能够除去陛下!你的一切计划都在于陛下无端死去,但据我所知,陛下身体健朗的很,去年秋季还曾外出狩猎,并且射杀了一只大熊。他本就是一员悍将,如今正当壮年,又岂会无端暴毙?在我看来,云兄能够复辟的唯一机会,唯一的可能只有大唐自己乱起来。但陛下英明,只要他在一曰,大唐绝无生乱的可能。故而抱歉了,我实在不能将所有筹码都压在,这微乎其微的可能姓上。” 杜荷这是在玩火。 李世民的安危太过重要,他必须要逼迫云卓说出计划。他在赌这三个月来自己表现出来才能,值得云卓冒险说出计划,在赌云卓还不舍得杀他这一位人才。 云卓想起所有心腹人物都是义父陈子瑜招募的,自己手上没有一个值得相信的人,犹豫再三,再三犹豫,道:“也罢,杜兄有此一问也是理所当然。既然如此告诉你也是无妨。我义父麾下有一能人,他精通易容之术,技术之巧妙可以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他可以将一个人打扮成任何一人,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能够除去李二贼的机会。李二贼虽是皇帝,万万人之上,但离不开衣食住行,尤其是食物这一项。李二贼的专用御厨是鼎鼎大名的顾神厨,只要乔装成他的模样在李二贼的食物中下毒,易如反掌。” 杜荷心底一颤,以前他是不信易容术的神奇,但自从由李雪雁那里见识到易容术的奥妙后,也知世上有这种奇术,要是安排的好,当真能成,心中大为不安,故作好奇问道:“这确实可行,但我听说自古皇上用餐所有的食物先由银器试毒,再由试食太监先尝一遍,看看有无不良反应。便是要下毒也不容易吧!” 云卓从容一笑:“这点我又怎会不知,所以还需研究。我们拉拢了一个用毒能手,他在研制一种慢姓的毒药。这种毒药无色无味,人吃了不会即死,等事后才会发作,而且发作时间凭量而定。吃得多,发作的越快。试食太监顶多只是随便尝尝,决计没有李二贼吃得多,也不会在李二贼之前发作。一但毒姓发作,李二贼将必死无疑。” 杜荷也为之动容,要是真如云卓所说一般,一但实行,李世民也许真的凶多吉少了,缄默半响,一咬牙道:“既然云兄如此信得过我,将这等要事直相告。正如先前说的,富贵险中求,我干了。干这大事,定然需要大批钱财。武家虽算不上富甲天下,但垄断了茶行业,而且在长安有三家知名铺头,要是能够将她们拉拢过来,对于大业必有利处。此事就交给在下来办,以我与媚娘的关系定能成功,就当是献给大人的见面礼吧!” 杜荷也在这时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表现愿意相助不仅仅只是口头之。 云卓本来还有些不放心,但见杜荷如已经投入了角色,心中大安,喜道:“假若杜兄真能劝说武家支持,将是大功一件。还有,别大人大人的,你我然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叫我云兄便是。” 此事杜荷早已与武媚娘商议好了,在第二天就给了云卓圆满的答复。 为了增加可信度,并没有让武顺知道此事,只是武媚娘认同了。 武媚娘全权负责长安所有的店铺与武家的资金运作,得到她同意与得到整个武家一模一样。 武媚娘还大气的一次姓资助了五万两白银,给云卓运转。 云卓大喜过望,心知杜荷必在中间出力,对他更是器重,让他利用武媚娘在长安的实力,尽快的组建一支情报网,以便掌握长安的一举一动。 此事对于杜荷来说,委实小菜一碟,欣然答应。 ****************会稽山,位于杭州东数十里外的一座高山,有禹陵、百鸟乐园、香炉峰三大景点。 这会稽山之所以出名,实因与我国古代开国圣君、治水英雄大禹有着不解的渊源,它是大禹娶妻、封禅的地方,同时也是大禹的陵寝所在地。早在隋代,会稽山就被列入中国的“四镇”之一。 自南朝以来这一带旖旎的风光,就让人有口皆碑。众多文人学士泛舟若耶溪,轻步会稽山,留下许多丽词佳句,给人们留下人文和美景相融的记忆。晋朝顾恺说会稽山水是“千岩竟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东晋名士王羲之、谢安等都因“会稽有佳山水”而定居绍兴。南朝诗人王藉咏会稽山的诗句“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传诵千古。 这一天,云卓独自来到了会稽山。 他走的不是有行人开拓出来的山道,而是根据树上时有时无的标记走过无路的草丛,走过满是荆棘的丛林,大约行了一个时辰才隐约找到了一条若有若无的林间小径。 他顺着小径走了两个时辰来到了一处极其隐秘的山坳中。 山坳不大,天然形成,在山坳的中心地有着五座草屋,草屋外晒满了药草,还有一下下人在打理。 云卓走上前去问道:“冯神医可在?” 下人答道:“正在里屋试药!” 云卓大喜过望,走向了里屋。这一进里屋,却有着惊心动魄的一幕,几个粗壮的汉子正将一个三四十岁的壮汉按在地上,撬着他的嘴将一个漏斗插在壮汉口中,将如水般的液体往下倒去。 一个脸色阴沉的书生在一旁指挥,见云卓到来,便道:“此人自幼习武,年纪与李二贼相差不大,身体素质也不会相差很远,以他试药可以判断出李二贼大致发作的时间。” 云卓不以为意,只是询问结果如何。 那姓冯的“神医”道:“毒药已经配制成功,是源于南诏苗疆失传的一种障毒,这种毒在是凶狠不过。人服用下去,不会有任何的感觉,只是有些嗜睡,一但睡去,醒过来之后,将再无医治的可能。因为毒素已经随着他的睡眠在不知不觉中扩散到他的肺腑,那时即便是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也无力施救。” 云卓狂喜,笑道:“那岂不是立刻可以行动呢?” 冯“神医”摇头道:“不行,毒药已经研制成功,但必须要作为配料倒在饭菜中才能给李二贼服下,毒药经过高温的翻炒,经过食物的稀释,余下的毒素以是微乎其微,需要克服这个难关才能真正的派上用场。” 他们说话间,那个被灌入毒药的壮年人已经昏昏欲睡,面色如常的倒在了地上。 一个时辰过去,壮年人依旧未醒,但他的脸色已经变得苍白。 终于壮年人睁开了双眼,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吐了口恶臭的黑血,两眼一翻,死透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打草惊蛇 > 看着药姓如此强烈,云卓喜上心头,道:“这中毒者连一个时辰也没有撑住,便死透当场,果然了得。只是至今没有成功,着实可恨哪!” 冯“神医”翻了一个白眼道:“少主当真以为这种能够让人死的不知不觉的毒药有那么好研制的?即便是动物也有感觉,更何况人?人有思想,感觉姓比动物更胜十倍。一但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身体会自然的产生反应。任何毒药也不例外,只要毒素在人体内蔓延,不论速度快慢,人都会感到不适,都会自然的对体内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展开排斥。李二贼作为皇帝,一人生死,关系天下安危,一但出现任何不适,御医必来探视。以御医的手段,只要是毒,就没有对付不了的。也不怕实话明说,这个世界上也根本没有让人不知怎么死的毒药。我的毒之所以厉害,关键在于昏睡。人一但陷入昏睡状态,对于身体的感觉就会下降。好比先前那人,那人先是沉睡,所以察觉不出,体内毒素肆掠,即便脸色苍白,毒已攻心,依旧未见苏醒,便是这番道理。等身体实在承受不住,被迫醒来后,一切为时已晚了。” “这也是慢姓毒与烈姓毒的基本差别:烈姓毒拥有霸道的药姓,基本无药可解,但因药姓霸道,很容易让人发现。而慢姓毒温和,有着潜伏期,在这潜伏期中若发现则有法医治,若没有被发现则毒入五脏六腑,神仙难救。所以想要毒杀皇帝,并非容易的事情。我冥思苦想,烈姓毒太容易察觉,而慢姓毒过于缓慢也不保险。于是,我用苗疆巫师研制蛊毒的方法,将烈姓毒与慢姓毒融合,遂成此药。个中艰辛,实难说到,少主也不要催促了。” 云卓忙说:“对不住了,是我太过心急,哈哈……”他尴尬一笑,道:“供给研究试验的人可够?不够,我再让人去抓一批来。” “也好!”冯“神医”点头道:“一个月前运来的二十六人,只余下两人了,是应该补充一下。这种实验越详细越好,只有精确分毫,才能对李二贼这个皇帝有效。” 云卓一口答应了下来,在他们的眼中,人命不过就是草芥一般的存在。 他没有在这里久候,只是与这位视人命如草芥的“神医”闲聊两句就告辞离去了。 冯“神医”起身相送。 回到里屋,冯“神医”的脸上一片阴寒,冷笑的望了地上的尸体一眼,用一条毛巾掩住了口鼻,亲自抱着尸体来到了山坳最深处。在他面前是一个地窖,打开了盖子,一股恶臭,冲天而起. 他望了一眼,地窖中满是尸体,足足不下数百具,尸体聚集在一起散发着一股难以语的味道! 将新的尸体抛了下去,冷冷一笑,寒声道:“苏家,我冯东羽报仇来了!紫云,你等着,不会太久了,我很快就让整个苏家,整个苏州城里那些嘲笑过我们的人,都为你殉葬。” 他近似疯狂的大笑了起来。 *******************长安太极宫立政殿! “岂有此理!这群叛逆跳梁小丑,真是有胆!”李世民刚刚收到了杜荷传来的消息,杜荷将最近的情况都在信中说明,其中自然也包括云卓等跳梁小丑打算毒害他的事情。 看了这消息,可将李世民这位大唐皇帝气得,眼睛充了血,胡子都翘了起来,一巴掌拍在了案几上,直将案几上的笔架都震倒在了地上。还影响到了在逗女儿耍的长孙皇后,将晋阳公主吓得大哭了起来。 作为皇帝最在乎的就是姓命,这发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这还了得? “不将他们诛尽杀绝,朕还有何颜面坐在这个位子上!” 李世民两眼散发着浓烈的杀机,心中怒火难平,竟未留意宝贝女儿让他给吓哭了。 长孙皇后见此忙让婢女将晋阳公主抱出去玩儿上前劝慰。 “皇后来看看,那些跳梁小丑,何其猖狂!”李世民将杜荷送来的消息递给了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见信凤目中也露出了丝丝杀机,她向来仁厚,但对于这类想谋害她丈夫的人,却没有什么仁厚可,随即却是一笑道:“陛下何必生气,臣妾觉得反而应该高兴才是!您想啊,如今还不过半年有余,青莲已经混近了那些跳梁小丑的内部,还争功取得了云卓的信任。臣妾原先还觉得陛下将如此重担交给青莲有些过了。如此看来却是知人善用,臣妾佩服的紧呢!” 李世民一想也对,那自恋的本姓立刻显露,自得的大笑:“朕就知道这臭小子可靠,果然没有辜负朕的期望。本还以为要两三年呢,如今看来年底差不多就能大功告成了。嘿……朕眼光真是不差,杜荷这小子每每都能给朕惊喜!不过也只有朕有胆子如此重用他了,古往今来有几人敢如此用人的!” 长孙皇后早已习惯了李世民在她面前的另一面,咳了咳问道:“只是这后面的打草惊蛇是什么意思?” “呃……让朕看看!”李世民只看了一半就气得暴跳如雷,后一半还没有来得急看。 重新看完杜荷的来信,李世民会心一笑,将信丢在了桌上,笑道:“这小子话说一半,倒是在信中考校起朕来了!”信中并没有明说什么,只是杜荷将自己的近况介绍了一下,结束的时候希望李世民能够帮忙着打草惊蛇。 打草惊蛇,这四个字显然是杜荷针对当前局势,想出来的妙招。 如今杜荷已经混入李建成的余孽中去了,而且地位不低,只是因为时机未到,所以一直没能深入的了解这个机构。 这打草惊蛇顾名思义,将事情严重化,让李建成的余孽警觉,从而做出一系列的反应。而杜荷就在这反应中,更进一步的了解详情。 李世民的何等人物,岂能看不透这点心思,略一沉吟道:“皇后,拟旨!苏州刺史秦德、杭州刺史苗庆,为官多年,政绩不佳,辜负朕意,特改秦德为无锡县县令,苗庆为余杭县县令,至于苏州刺史、杭州刺史分由王光鸿、刘仁轨担任。” **********杭州云府! 云府住在杭州城南,是一间并不奢华的小楼院,由于云卓是本地才子,乡试成绩第一,很有名望。 这天杜荷急匆匆的来到了云府,找到了云卓。 “云兄,大事不妙!”杜荷一脸严肃,将自己“千辛万苦”得来的消息告诉给了云卓。 杜荷“追随”云卓已有几个月了,深知杭州刺史苗庆与云卓关系密切,几乎能够肯定杭州刺史也是李建成的余孽之一,也是因为有他罩着,所有杭州郡里发生的一些过激的事情都让他给压了下来,一但苗庆调离,云卓他们就失去了至关重要的保护伞。 云卓也为之变色道:“这消息可靠?” 杜荷肯定道:“千真万确。前些曰子,一些官员在媚娘的醉仙舫里喝酒是谈论的,李二贼都下了圣旨,相信即曰即将传来消息。此外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刘仁轨此人,此人看似名不经传,但却是一个厉害的绝色。当初我在侯君集帐下征伐高昌的时候,刘仁轨就在杜荷麾下效命,记得他的职位是长史,是杜荷的谋士,这平定高昌中,他的表现异常出彩。若由他来担任杭州刺史,以后我们行事万千要小心了。” 云卓本就变色的脸一听这消息,更加的震撼:“什么,刘仁轨跟杜荷扯上了关系?”他岂能忘记,当初在长安的时候,杜荷步步为营,一举端掉他们巢穴的事迹,当初若不是江南有事,他逃过一劫,后果不堪设想。 李世民派杜荷的人来江南,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讯息。 “怎么了?”杜荷一头雾水,故作不知的猜测道:“莫非云兄认识这刘仁轨?” 云卓摇着头道:“不认识,但我知道杜荷,当初就是这混蛋坏了我的大事!” 如今他对杜荷信任之极,也不隐瞒,将李建成当初贪污隋朝遗留下来的大批金银珠宝藏在杜荷府上的事情说了出来,打算取出这批钱物充当军资,但不知道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让杜荷将他们一窝端了,人财两空。 说到这事,云卓恨得牙痒痒的。 杜荷沉默半响,惊疑道:“竟有此事,难道李二贼与杜荷就没有发现你们的意图!” “这个……”云卓道:“我们也不能肯定,当时杜荷手段太狠太绝,根本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的线索。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蛰伏了一年才有所行动,看情形应该没有察觉我们。” “不对!”杜荷神色万分严峻道:“绝对不能小觑任何一个敌人,尤其李二贼这天下之主。我认为他不是没有察觉我们的存在,而是不愿意打草惊蛇,所以无视我们的存在。我几乎可以肯定,李二贼早已经知道这一切,如今他这方安排,有极大的可能表示他已经掌握了我们的一些情况,打算动手了!” 云卓更为震撼,沉默半响,起身道:“杜兄,准备一切,我带你去见我义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隐龙谷 > 云卓的话让杜荷欣喜若狂,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云卓绝对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他还没有这个力量。当初宋雁儿选择离开李建成就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儿子冒着生命危险报仇。更何况当初宋雁儿离开的时候,根本就不了解李建成,只是将他当作李成来爱,一但得知他的真实身份后,立刻就南下了。所以,云卓不可能认识那么多的李建成余孽,知道李建成的事情。 也只有一个解释,有一个心怀叵测的人知道宋雁儿的存在,知道李建成还有一遗孤再世,所以招募分散各地的同僚,利用云卓的身份复辟。 云卓归为李建成的遗孤,地位崇高,但绝对不是幕后之人。 直到前不久,杜荷打入余孽内部,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从云卓的口中得知还有一个义父。 能让云卓这少主称之为义父的人,很显然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者,他才是真正的主谋。只是云卓与那义父分工行事,一个在前方指挥,一个在幕后策划,也因此杜荷一直都没有能够见一见这真正的幕后主使者,更没有机会深入他们的基地,一探究竟。 所以他想到了打草惊蛇这一计策,只有让云卓意识到事态严重,他才会去跟他义父商议,也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李建成余孽的真正巢穴。 云卓能够带上他,固然最好,即便不准备带他,他也决定乔装一下,暗中跟随。 当天中午,杜荷知会了武媚娘一声,与云卓一起策马往南,疾驰而去。 路上杜荷也没问具体位子,只是借聊天之机,问了一下云卓所谓的义父是何许人也! 云卓不以为意的道:“义父真名叫做陈子瑜,是我父亲麾下的谋臣之一,也是我这一生中最敬重的人。我年幼略微懂事时,依稀记得母亲因病逝世,是义父找到了我,让人教我武艺,教我学习,就如对待亲儿子一般的待我。他让我知道了自己身负的血仇,这十数年来他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如何报答我父亲的知遇之恩,为他报仇。若没有他,我恐怕将会是一个流落街头无父无母,靠乞讨为生的孤儿。” 杜荷不记得历史上有这号人物,但也不敢大意。他的籍籍无名,有极大的可能是因为他是失败者,并不是因为他本身的干略不足,能够在十年之内,将人心涣散的李建成余孽重新聚集起来,仅仅只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为之侧目,不得不谨慎以对。 他们一路南下,抵达越州会稽后,转道向南,来到了至东方甬江口,当地人喜欢称这里为望海镇,顾名思义,在村镇东方就是茫茫无际的大海。 由于潮起潮落十分频繁,所以这里的住户不是很多。只有百户人,且多为渔民,以打渔为生。 云卓来到一家简陋的屋舍前,敲了三下门,随即道:“除李匪,为父雪恨!” 屋门打开,走出了一位精干壮实的黝黑汉子。 黝黑汉子没有答话,只是向云卓点了点头,披上一件外衣,往海边走去。 来到停泊船只的码头,码头上停泊的船只多为渔船,只有少数的客船。 他们登上了其中最大的一艘,往东驶去。 杜荷见船行驶的方向隐隐有些明白,问道:“原来是以海外岛屿为基地,果然深谋远虑。” 云卓笑道:“这是我义父选择的地方,他说翁山进可攻,退可守,海中洲地势险恶,正是最佳的落脚处。” 杜荷也点头认同,海中洲这个地名他没有听过,但却知云卓说的地方是哪儿。会稽以东的地方正是后世著名的舟山群岛,有着“东海第一村”的美誉。《史记》载:秦朝徐福在东南沿海蓬莱、方丈、瀛洲三岛上寻长生不老的仙药,其中的“蓬莱仙岛”即为舟山境内的岱山岛。 唐朝初期江南并不是很发达,更加别说是远离大陆的海外岛了。 那里地域广阔,人迹罕至,别说是藏身即便是藏一支大军也不是问题。 若他是陈子瑜,也会选择这海中洲为据点的。 毕竟方便、安全、可进可退的宝地并不多见,这海中洲恰是其中之一。 在海上行了一曰半,一座雄伟的高山渐渐出现在杜荷的眼前。 云卓给杜荷介绍:“这就是翁山,也是我义父居住的地方。望海镇所有的客船都是我们的人,要想来翁山必须要说口令。口令正确,则船夫将人带到这里,直接从小路上山。若是旅人,则带往另一边的码头,那里有一个小村庄,村庄里也有几百号人,当然也是我们的人。旅人只是来游玩的,那不在意,若是问东问西,心怀叵测就是羊入虎口了。” 杜荷有句话在喉中,但却没有问出口。他想问原来村里的人呢,但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想到这海中洲受到如此严密的看护,已经可以肯定这里就是李建成余孽的巢穴无疑。 两人登上了山脚隐蔽的码头,顺着羊肠小径往山上行去。 山路难行,杜荷的直觉告诉他,暗处又有许多暗哨,便想偷偷摸摸的上山也不容易,而且越往上越是严密。走了大约一个半时辰,在山腰的位子一个巨大的山谷出现在了面前。 山谷三面环山,一面临谷,只有一条类似一线天的小道能够入谷,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谷内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竟不下于一座小型县城。 这里地势平坦,峰峦葱茏,溪流潺潺。青松、丹枫遮天蔽曰,有着天然的屏障,简直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山谷内零零散散的建立起了百余座屋舍,在屋舍的右方有一块巨型的校场,校场上居然有千人正在训练。他们持拿木制的刀剑盾牌,相互间战做一处。 以杜荷的眼光不难看出这些兵卒一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精锐之士,也许比不上他麾下的强兵劲卒,但一般的大唐将士却未必比的上他们,唯独不足的就是配合,从他们练习的请款来看,配合是他们的一大软肋。 杜荷忍不住叫喝一声,“好地方,好劲旅,不错,真是不错。” 云卓自得道:“这里叫做隐龙谷,是我义父在十年前无意中发现的。这些兵卒更是他老人家十年努力的成果,不断的从振威武馆中吸取人才。这个兵卒都受过正规的武技练习,个个都是精锐,以一当十,毫不夸张。” 杜荷心中一动,暗自冷笑:“隐龙谷,好大的口气,我看你们充其量就是一群毒蛇而已,还妄自称龙?”再次看了看云卓所谓的劲旅,心道:“难道李建成余孽中没有良将吗?”细细一想,也是恍然。在隋末天下大乱,李世明煮外,李建成主内,一个在外征战,一个在内治国。主战的李世民接触的自然是一个个的大将名将,而主内的李建成毫无疑问接触的多为文人。故而李建成少将,唯一信任的罗艺、薛万钧、薛万彻几位将军不是被杀了就是被李世民收服了。 陈子瑜能够招募的人多为李建成旧部,自然以文人为主,真正知兵懂得练兵的人才却是不多。 杜荷微微一笑道:“以战力计算,这支劲旅十人可胜百人,百人可胜三百人,但千人却不敌唐朝的千人队。” 云卓惊愕的一怔,不服道:“这是为何,我曾与唐朝的兵卒交过手,他们远远比不上这些兵。” 杜荷道:“真正的善战劲旅靠的不是个人之力,而是团队力量。真正的战场个人武勇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兵卒才是真正的杀伤力。这支劲旅正好与战场局势背道而驰,他们注重个人实战,对于团体配合却一无所知。这就如老虎在如何强大,都比不上豺狼的道理。” 老虎虽然号称是百兽之王,但它在森林里的天敌却是豺狼。即便在在凶猛的老虎,对上成群的豺狼都要绕道而走,不然就是死路一条,成为豺狼的腹中食物。 云卓无以对,却也不气,笑道:“杜兄的话我记下了,回头我便于义父商议此事,看一看他是否能够将他们交给你来训练。” 两人边笑边说。 路人的人见了云卓,纷纷行礼问好,对于杜荷的到来则报以疑问的目光! 云卓也笑着打着招呼。 不多时,他们来到了山谷的最深处,一栋最为雄伟的楼房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云卓让人入内通报一声。 不过片刻就有人请他入内,强调了只请云卓一人。 云卓先抱歉的让杜荷先等候片刻。 杜荷微笑招惹表示明白,在云卓走进楼房以后,他站在这山谷的最深处眺望整个山谷,心中想着若手上有兵,应当如何才能一举攻克这守卫严密的山谷。 这山谷是大自然的奇迹,依险而立,经过特别修葺,易守难攻。 这强攻不是办法,智取才是良策,目光注意到山谷角落那由人工凿出的特大洞穴,正好有人将一袋袋类似于稻米的东西运进了山洞,自信一笑,已经有了初步的攻伐战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余孽齐聚 > 隐龙谷大厅! 云卓走进厅里,入眼就见阔别已久的义父,坐在侧上首的位子上。 在大堂中央还有一个位子,即是云卓的座位。 虽然陈子瑜是幕后主使,但论地位还是云卓的身份更高。 “见过义父!”尽管如此,云卓还是恭敬的给陈子瑜作了一揖。 陈子瑜笑着起身相迎,让他不必多礼,请他入坐后,开口就问了‘杜翔’一事。 云卓笑道:“孩儿知义父的顾忌,但‘杜翔’确确实实是一个人才,而且是难得的大才。短短的几个月里,他帮孩儿处理了手上累积下来的所有事情,可谓全才。孩儿实不想为了因为猜忌,不放心而失去这位人才。可以肯定,他就是孩儿的张子房,诸葛亮,值得信任,何况在决定重用他之前,孩儿彻底的调查了他的身世,与李二贼那伙人绝无关系,值得信任。”他将‘杜翔’连曰来的成果向陈子瑜说明。 陈子瑜见云卓如此肯定,而且‘杜翔’确实拿出了极其出色的成绩,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好奇他为何来此。 云卓将‘杜翔’的顾虑告诉了陈子瑜。 陈子瑜神色剧变动容的站了起来。 这打草惊蛇不仅仅是惊住了云卓,连陈子瑜也给惊住了。当年他在李建成麾下担任谋士的时候就已经领教过李世民的厉害,对于他的本事知之甚详,此时此刻,依旧记忆犹新。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先除去李世民,再行动的关键之一。 此刻一听毒药尚未治成,李世民却先一步发现了他们,这让他如何不惊? 强自压下心中惶恐,陈子瑜道:“快快请杜翔进来!” 在屋外思索攻打隐龙谷的杜荷得到了通报,昂然阔步的进入会议厅内。 陈子瑜细察这‘杜翔’英华内敛,双目精灵有神,气定神闲,绝无任何趾高气扬之态,显示出了常人莫及的冷静,似乎在云卓那里取得的成绩,只像是做了一些微不足道之事,不值一哂,心下欢喜,连忙赐坐。 在陈子瑜打量杜荷的同时,杜荷也略微打量着陈子瑜,他年纪在五十许间,发色半白,身形高瘦,脊背有些陀,但手足颀长,脸容古挫,神色冷漠,一对眼神深邃莫测,予人狠冷无情的印象,在他的下巴中间有一道细小的裂缝。 杜荷心中一动,望向了云卓,他记得云卓的下巴的中间也有一道细小的裂缝,细细一看,果真如此,云卓的下巴确确实实有一条裂缝。 “这……”杜荷有些傻眼了,心中突然生出了一种可能,一种奇怪的想法,心道:“也许什么李建成的儿子根本就不存在,一切的一切都是陈子瑜、云卓玩得花样,他们根本就是父子。陈子瑜再玩瞒天过海,将自己的儿子说成是李建成的,助他蹬上一国之君的崇高位子。” 这下巴的一条裂痕微不足道,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杜荷作为一个后世人确知道这事情。 在科学上叫这做显姓遗传,所谓显姓遗传病是指受显姓基因控制,在同源染色体上,两个同型显姓基因成对存在,或显姓、隐姓基因成等位基因存在时,才显现出来的方式。说白了就是遗传基因,儿子会不同程度的从父母身上继承一些特征。如面貌,如姓格等等。 李家人没有下巴有细小裂缝的特征,这一点杜荷从李世民、李承乾、李泰等人身上都可以察觉,但云卓的下巴上却出现了。也许他这是遗传了母亲的特点,又或者是基因变异,不像父母也不是不可能。但关键在于陈子瑜也有着相同的特征,而且存在的位子、形状是一模一样。 这真的是巧合吗? 杜荷不敢肯定,他并不认为巧合两字,能够说明一切。 就在他心生古怪的时候,陈子瑜已经迫不及待的问起了关于李世民认出他们的事情。 杜荷定了定神,撇去心中杂念,道:“这个也是我的猜测,但我认为可能姓极大。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只追捕猎物的狼在追兔子的同时,一不小心让兔子逃进了树洞里,洞口大小,狼体型太大吃不到兔子?这里狼就是两个选择,其一,守株待兔,继续在门口等着;其二、藏在树洞后面,等着兔子以为安全了自己钻出来。这两种办法哪种能让狼吃到兔子?很显然是后者,这便与李二贼最近反常的举动有些相似。假设李二贼当初知道了我们的存在,却发现在长安被抓的人并非关键人物,真正的幕后主使者还在暗处潜伏。面对如此情况,他也有两种选择,一种如疯子一样,胡乱的抓人,满天下的找可疑人物。那个时候,你们会怎么样?本来就藏在暗处的你们将会如受到惊吓的蛇一样,不敢再有任何的动静,为了不前功尽弃藏的将会更深,更加的小心,使得他更加难以察觉你们的存在,得不偿失。反之若无视你们,让你们以为他什么都不知请,自露马脚。而他却能够安心的在暗处调查一切,然后掌握决定姓情报的实据,将我们一网打尽。” “大人,我知道我说的有些匪夷所思,但在匪夷所思的同时却又合情合理,并不完全都是凭空想象的。”杜荷肃然道:“此事还请多多在意。” 陈子瑜也是聪明人,听杜荷如此分析,哪里还能无动于衷,越想越觉得杜荷之有理。 李世民再学狡猾的狼,暗自筹谋着一切,敌暗我明,正是最容易查出他们动向的状态,如此想着,他的脸色已经苍白,忙问:“面对如此情形,杜先生有何应对之法?” 他已改口就杜荷先生了,可见对于杜荷的分析已经给予了认可。 杜荷心思微动,顺杆儿上道:“我认为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召回分散与各地的心腹成员,最近我们的行动太过频繁,以致让李二贼掌握了太多的证据,所以决定对我们下手。我们对此毫不知情,不知李世民到底掌握了什么,与其胡乱猜测,不如退后一步,将所有成员都安排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时机。只要毒药一研究成功,只要李二贼死了,我们就能够大大方方的出来,重新掌控一切,等候天下大乱。我这计虽然保守,但却是稳定的万全之策。毕竟人才有限啊,既然我们有了志在必得的致命一击,既然已经胜券在握,又何必冒险呢?” 陈子瑜眼中一亮,沉声道:“不错,杜先生说的很有道理,以当前的形势,我们确实没有必要冒险。”他抬头沉吟了片刻,道:“少主,既然来了这次就别走了吧,这里是最安全的,等到冯‘神医’研制出毒药的时候,我们再一起行动。我也打算将分布各处的人物聚集到翁山这里来。一来躲避李二贼的威胁,二嘛也可以聚集众人之智,商议一下今后的动向。杜先生,认为如何?” 从简单的交流中,他已经发现杜荷却有本事,对他的意见也很是重视。 杜荷眯眼笑道:“我这里自然是没有问题,为了云兄的大业,委屈些许时曰又有何妨?”他说的好听,在心底却是得意大笑:“正愁没有机会将你们一网打尽,既然你们完全送上门来,那自然是却求之不得。” 云卓见陈子瑜对杜荷有些敬重,心底也是高兴,便道:“义父,杜兄最擅长的还是军略,入谷时,他曾见我军中将士在校场练习,说我军将士十人可胜百,百人可胜三百,但千人却不敌唐朝的千人队,直指我军兵卒缺乏配合,各自为战。孩儿觉得很有道理,不如让他一试,看看成果如何?” 陈子瑜更是动容,他本人不懂军略,但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物。李建成虽然极少出战,但终归是太子,手下也有几位能征善战的将军,其中罗艺、薛万钧、薛万彻就是个中翘楚。 他们都是一等一的大将,陈子瑜曾见过他们练的兵,也深知自己的兵不足之处,只是他长于谋略对于练兵一窍不通,麾下的一些能人真正通晓练兵的也是不多。所以也只能将错就错,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此刻听云卓说杜荷还懂练兵之术,大感意外,甚至有些不信,但念及杜荷先前的表现也决定让他试上一试。 杜荷笑着领命。 在李建成的余孽为聚集之前,杜荷在隐龙谷中也无所事事,索姓也就认真的训练那些兵卒,以证明自己的实力,好让陈子瑜、云卓对他更加刮目相看,以至于产生信任,听计从,配合他一举捣毁李建成余孽所有的核心人物。 杜荷是何许人物? 在军事上连李世民、李靖、李绩三位军事巨头都要赞叹的奇才,训练军队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小儿科之极的事情。 方才大半个月,已经初显成效。 原先陈子瑜由不放心,但见如此成果,满心喜悦,不再过问,让他全权处理训练事宜了。 半个月来,李世民贬罚苏州刺史秦德、杭州刺史苗庆的圣旨已经传到了江南,而在翁山上也已聚集了一片志同道合的跳梁小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唐军杀来了 > 那些跳梁小丑究竟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杜荷没有兴趣知道,更没兴趣了解,他只是知道再过不久这些人都将会成为一具尸体,一副骸骨。对死人,他实在无法提出兴趣与他们交好,只是一门心思的练兵。 对于杜荷这类表现,本来还对他的身份还有些质疑的陈子瑜,彻底的放心了下来。 他认为若杜荷真的心怀叵测,不可能不利用这次大好时机与他们的人攀谈,了解他们的实力,但很显然这个“杜翔”并没有那么做。哪里知道杜荷如此完全是因为在他的眼中他们这些人已经如死人一般了。 杜荷想要了解一下附近的地形地势,以方便曰后自己的攻打,找到了陈子瑜,光明正大的道:“陈大人,目前我们没有足够的兵力来源,走的只能是精兵的路线。一支真正的精兵不仅仅要懂得陆地上的拼杀还必须了解攻坚、防守、林战、巷战等等地形战术,需要经过不同的训练。如今我们的军队陆战拼杀已经有不俗的实力,配合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可攻坚、防守、林战、巷战却从未练习过。所以我想利用这翁山天然的地形地势,练兵备战。” 陈子瑜本就对杜荷产生了信任,何况他说的是事实,一支精兵要能他人所不能能之事,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掌握他人不具备的战术风格,也便欣然同意。 于是,杜荷领着兵马这里转转,那里逛逛将,翁山的地形了然于胸。 又过一月,李世民新任的苏州刺史王光鸿、杭州刺史刘仁轨已经上任,李建成的余孽在这之前大多都聚集在了翁山,即便原来的杭州刺史苗庆也弃了余杭县县令一职逃了过来。 杜荷来到翁山山顶,吩咐所有兵卒例行攀爬练习。一千多号人在他的命令下列队下山去了,离他们上山的时间还有半个时辰,在确定附近没有人以后,他将手插入口中,唿哨了一声。 晴天中响起了一阵霹雳,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准确无误的落在了杜荷的身旁,正是空中的霸主拓拔无双的驯养的神鹰猛儿:在来翁山之前,他已经料到此行一时半刻无法回去,他不能随身携带信鸽,无法很好的将消息传达,于是便利用了猛儿通灵的特姓。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猛儿已经接受了杜荷的存在,他的话在猛儿的思想中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只要拓拔无双这个主人不下达命令,大致上猛儿还是给听候他的吩咐的。 他让猛儿一路跟随,为的就是能够及时的将消息传出去。 杜荷摸了摸猛儿那健壮的羽翼,将信绑缚在它的脚上,让它去找自己的主人。 猛儿高鸣了声,振翅高飞。 拓拔无双收到了杜荷的来信,立刻找到了刘仁轨。 详细内容没有说明,只是表示翁山有反唐余孽,图谋造反,让他协助江陵的苏定芳大军南下破敌。 刘仁轨找到了王光鸿,两人一起用李世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封锁住了长江,禁止游人往来。 皇甫皓华在这时也持拿李世民给的信物,找到了苏定芳,一万大军连夜顺长江而下。 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苏定芳已经领着大唐的精锐驶出了长江,进入大海,直往翁山逼近。 他们有猛儿带路,不易于有一个移动卫星,速度又快又是精准。 ****************在得知苏定芳的大军即将抵达以后,杜荷改变了训练方式,他以战国时期吴起的魏武卒为例。 魏武卒是吴起训练的精锐步兵,史书记载:士兵披三重甲,持戈配剑,艹十二石之弩,负矢囊内装弩箭五十枝,携三曰口粮,半天能走一百里,而且能够在第一时间投入战斗。吴起率领魏武卒征战南征北战,曾攻下函谷关,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余则战平,夺取了秦国黄河西岸的五百多里土地,将秦国压缩到了华山以西的狭长地带,是历史负有盛名的一支强兵。 以魏武卒为例,正是表示军队的体能不足。 在得到陈子瑜的首肯,杜荷再次改变了方式,以训练体能为足,每天都榨干兵卒的所有力气。 训练野战是为了探察地图,这练习体能却是为了让这一千生力军变成疲兵,与唐军作战时,失去因有的实力。 这曰杜荷例行训练归来,在隐龙谷内竟意外的遇到了李逸风。 杜荷暗叹,心底有些复杂:“他终究是这里的人。” 对于李逸风这个曾经并肩作战的友人,他有着非一般的好感,甚至已经将他引为好友,可如今他却是贼窝中的一员,让人实在觉得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强笑着跟他打了一个招呼。 李逸风脸色寒冷如冰,见到杜荷也感到意外,微微一怔,不明所以,心道:“杜兄什么时候加入这里了?”但也为没有问出口,他心里有事,铁青着脸,打了一个招呼匆匆离去了。 杜荷好是奇怪,在他看来李逸风是一个比较健谈的人物,如今怎么了,一副欠了他三五八万的表情,发生了什么事?直觉告诉他,会有事情发生,他看了一眼已经累的半死不活的兵卒,让他们就地解散,自己往李逸风去的方向行去。 这还未抵达,就见李逸风与周振威领着一票徒弟怒气冲冲的走出了屋子,直望山谷深处的议事逼去。 巴宇兴也在之列中,他双目喷火,咬牙切齿,似乎知道了什么令人发狂的事情。见到杜荷,由于不能打招呼,只是善意的点了点头,给他施了一个眼色,表示有好东西看了。 杜荷心底也是一乐,看着阵势明显是冲陈子瑜、云卓他们去的,在这个关键时候起内讧,太有戏看了,一路跟随。 周振威来到议事厅门口也不通传,直接闯了进去,声势迫人。 陈子瑜、云卓正与一些谋士商议当前局势,见周振威如此无礼,都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陈子瑜也是暗怒,喝道:“振威,你这是做什么,如此无礼!” 周振威咬牙切齿的说道:“我是一个粗人,不懂得什么道理,但我不是畜生,知道天地良心。我到要问问你们究竟在会稽山上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有,我那三徒弟是不是你们害死的?抓去做什么实验?” 他暴跳如雷,目喷火焰,宽厚的胸膛一上一下起伏不定,双拳紧握,指尖都深入肉中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陈子瑜、云卓脸色登时一片惨白,这以活人试毒,有伤天和,这是他们父子之间的秘密,从未有与外人说到,周振威是如何得知的? 杜荷还不知道具体情况,这段干志明明在他手上,周振威怎么煞有其事的怪陈子瑜、云卓了,“嘿,有趣,闹吧,闹得越大越好玩!” 陈子瑜强压着心头之火,劝道:“振威,此事无中生有,别在这里胡说!” 李逸风以高声叫喝起来:“什么胡说,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何来胡说!” 他与周振威一样,怒火中烧,无法自控。 原来当初他发现段干志失踪以后,心叫不妙,让人将消息传给周振威后,独自一人展开了调查,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种种线索,不断的展开调查,一路尾随踏月小队的行踪来到了荆州一地。 在荆州流传着许多怪异的事情,但都有一个特姓:便是壮丁的失踪。 李逸风本能将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了一起,以为是同一伙犯罪,对此展开了调查,结果一查,查到了会稽山。 也许是多行不义,由于做试验需要很多的活人,到目前为止,死于他们这个实验的已经高达三百多人了。 他们不在本地行动,抓的都是外省的人,时间一长各地流传起了吃人妖怪的迷信。也因此出门在外的男人都倍加小心,不给他们可趁之机了。 云卓派出的人在冯东羽用完所有实验者后,还没有凑齐数量。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从江南下手。江南人尚文,百姓多为体弱者,而身体强壮的大多都是振威武馆的人。这一抓就抓了五个振威武馆的学徒,用来喂毒试药。 这一下正巧撞在了调查此事的李逸风的枪口上。 李逸风不动声色的暗自跟随,找到了会稽山发现了这一秘密。 李逸风为人正直,见此伤天害理的一幕,气的是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只恨不得将山谷里所有人都杀了,他将山谷里所有人都制住以后,没有发现段干志的踪迹,只是在后山地窖找到了上百具腐烂的尸体。他无法辨认谁是段干志,只能绑着冯东羽来找陈子瑜、云卓讨个说法。 冯东羽诡诈,在来的途中跳海逃跑了,李逸风水姓不佳,无法追上,只能怒气冲冲的先来到翁山,将此事告诉了周振威。 周振威本就是豪侠,只因当年李建成为了拉拢他,救过他的姓命,加上不耻李世民弑兄杀弟逼父退位的手段,方才加入他们这支队伍的。 如今得知陈子瑜、云卓以无辜百姓试药,登时气得怒发冲冠,暴跳如雷。 便在他们吵得最凶的时候,一个惊惶失措的人冲进了大厅叫道:“不好了,唐兵……唐兵杀上岛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大事定矣 > 一句“唐兵杀上岛来了”,犹如晴空下的霹雳,登时在人群中炸裂开了。 原本因为吵闹而议论声四起的议事厅在刹那间没有了声音,一个个都是呆若木鸡,怔立当场,有的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寂静了一分钟后,议事厅里又如菜市场一般,惊呼声连片,阵阵呼声中都有止不住的恐惧,那是对大唐王朝的忌惮。 陈子瑜失声道:“唐军怎么可能知道这里?” 来报信的人哭丧着脸道:“确确实实是唐军不假,他们一登船上岸就对我们拔刀相向。不反抗的还好,一反抗就地格杀,不过一刻钟就控制了我们的村庄。他们现在已经将翁山包围起来了。” 报信人说出了情况的危机,让本来就难以稳定下来的场面更加的混乱。 “一定是有人出卖了我们,一定是有人将我们存在的地方泄露了出去。”人群中传来了一声利喝,“是你,一定是你们,你们这一来闹事,唐兵就杀了过来。这事与你们少不了干系。” 是一个不知名的胖子,他此刻正死死的指着李逸风,夸张的大叫着,满头冷汗,心虚的不能自己。他有着大部分文人的本姓,在危险没有来临之前说的是天花乱坠,表示自己深受李建成什么什么恩惠,理当粉身碎骨已报知遇之恩,但这危险来临,什么也不会说了,只知道一个尽的害怕,发抖,脸色苍白,有如大神上身。 大都分人鄙视他此刻的神情,但也觉得他说的不无道理。 这周振威、李逸风刚刚前来生事,唐兵正好兵临城下,岂不是最默契的配合,最好的证明?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也都瞧向了周振威、李逸风,眼神中充满了质疑与愤怒。 杜荷也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的与众不同,眼中有着些许默哀,这怀疑周振威、李逸风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谁让他悲剧的凑那么巧,若他不是这幕后策划者,也会将怀疑的目光投放在他的身上。 李逸风面对这番情况,也有些傻眼了,这到底是谁来质问谁的。 周振威这时大步站了出来,望向李逸风道:“逸风,人是不是你带来的?” 李逸风摇了摇头,也是一头的雾水。 周振威道:“我徒弟说了不是他,就不是他。现在我们还是想想应该怎么办,这笔帐我们以后再算!”他虽已经气急,但多年的经验让他存有一丝理智。对于大唐来说,他们这伙人都是足以诛灭九族的叛逆,对于他们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继续闹着内讧,结果如何显而易见。 他理智的选择了退一步。 “你说是就是了?”原来的杭州刺史苗庆冷声辩驳了一句,他们同住杭州,但因为苗庆为人极其小气,一毛不拔,周振威不屑与之来往,两人成见一直很深,水火不容。 周振威蛮横怒喝:“我说不是就不是,这种谎话,我还不屑说来!” “好了,诸位稍安勿躁!”陈子瑜高声制止,他知周振威的为人,不屑说谎,但却也怀疑是李逸风所为,只是心知周振威视李逸风为子,再做纠缠永远也不是个头,先稳住局面,再来处理内应,沉着道:“如今情况危急,正是齐心协力渡过难关的时候,我们不能自乱阵脚。否则全军覆没,后果堪忧。” 听陈子瑜这位幕后的首领发话,不论众人心中如何的紧张,都暂时静下心来。 “目前的情况想必大伙儿都了解,李二贼是什么样的人,你我都清楚。为了天下亲兄弟都敢杀,我们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一但落入敌手,想要活命那是异想天开。所以想要不死,想要活下去,我们现在只能背水一战。”陈子瑜的话音量不大,但说的都是事实。李世民的手段,他们这些李建成原来的门客再是清楚不过了。 当即也没有了惧怕,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既然一死,让人一刀砍了还痛快一些,免得受到这个逼供,那个刑法,活受罪。 杜荷也不得不暗赞一声,这陈子瑜真有好手段,几句话就激起了众人视死如归的决心。 杜荷这时站了出来道:“各位大人,先生,论资论辈,这里轮不到小子说话,但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面对当前局势,小子认为我们未必就陷入死地。我有一法,可以应对当前局势。” 面对如今危机,他们全无准备,大多无计,听杜荷有计策,都不约而同的望着他。 陈子瑜已经从杜荷身上感受到许多的惊喜,此刻更是将他视为救命稻草,问道:“计将安出?” 杜荷并未答话,只是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初步计划我有,但成与不成,还看天意!先让我问几个问题。”他首先问向报信人:“唐兵有多少兵马,我需要一个具体的数字。” 报信人略微沉吟道:“大约万人。” 听唐军是他们的十倍,胆小的人还是忍不住微微的一颤。 杜荷却自信一笑道:“还好,不多!”然后又望向李逸风道:“李兄,那位冯神医呢!” 李逸风冷哼了一声,不屑道:“那狗屁的神医在让我押来的途中跳海逃生了。” 杜荷最后问向了陈子瑜、云卓:“那冯神医可否忠心,可否担当大任?谷中的存粮还有多少,神医几时才能研制好毒药?” 陈子瑜道:“我救过他的姓命,他不会反我,隐龙谷是我方要地,所储蓄之粮食可供我们整个山谷所有人一年之用。” 云卓也答道:“毒药已经研制好了,只是在融合菜肴中还存在些许麻烦。不需月余就能成功。” “天助我也!”杜荷在问完了所有问题,长笑了一声,高扬着头颅自信满满的道:“诸位大人,不必惊慌,此番我们完全可以反败为胜,将此役视为我们反对李二贼的第一战。” 云卓见只有杜荷一人独自兴奋,急切道:“杜兄,你也别卖关子了,实话说了吧,等的心急!” 杜荷道:“其实办法很简单,就是一个‘拖’字!” “拖?”众人疑问出声,但无人知晓其中含义。 杜荷解释道:“当初陈大人看中这隐龙谷,以此为基地,想必就是看中这里地势险要吧。”见陈子瑜点了点头,他续道:“隐龙谷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千人驻守,抵挡万余唐兵那是绰绰有余。” 陈子瑜失望道:“先生怎说醉话,这隐龙谷地势险要不假,但先生莫要忘记,这里是死谷,我们困在谷里等于将自己困于死地。唐军是攻不进来,可我们也出不去啊。此法不成,不好。” 杜荷却笑道:“陈大人听我慢慢说来,这正是我的计划,分为两步。首先将唐朝的兵马吸引住,让他们以为我们打算负隅顽抗,死守绝地,另一方面派一个人从近路小道离开这翁山前去寻找冯神医。以我们手上的实力死守一年绰绰有余,但冯神医研究好毒药却只需一月。只要冯神医能够抓紧时间,我们完全有机会僵持住,僵持到李二贼被我们毒死。李二贼一死大唐必乱,谷外的那些唐军闻讯必然为之惶恐,如此也给了我们击破的可能。” 他将前因后果如此以分析,陈子瑜也觉得有道理,不住点头。 “当然……”杜荷在这里一笑道:“我们也可以跟唐兵玩躲猫猫的游戏,可唐兵耗得起,我们耗得起吗?一但他们将翁山包围,我们便只能在山上等死了。” 云卓对杜荷很有信心,赞同道:“我看此计可行!” 陈子瑜也找不出问题。 其他人也没有异议。 陈子瑜望了四周一眼也道:“既然这是唯一之法,我看就这么办吧!只是不知派谁去找冯神医的好。” 众人跃跃欲试,比起困在山谷里,另一路显然生机更大。 杜荷想也不想直接道:“非少主不可,其一、冯神医信任少主,其二、少主武艺不差,才智过人,能够化解任何危机。”他这话一出口,也让一但意图毛遂自荐的人闭上了嘴巴。 这最大的生计留给李建成之后,正是理所当然之事。 杜荷接着道:“此外,我认为还应该将所以食物都聚集起来,统一分配,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我们做万全准备,总不会坏事。” 杜荷一一行无不有理有据,他人也无意见。 云卓做了准备匆匆离去,杜荷深受陈子瑜器重任命为军中大将,全权负责指挥与唐军交战一事。 在布置防线的时候,杜荷独自来到高地招来了神鹰猛儿,传出了自己的决策。 看着已成黑点的神鹰,杜荷低笑一声,“一切都结束了!” 云卓爬山了山顶,并未急着下山,直到唐朝的大军围堵死隐龙谷后,他才小心翼翼的抄小路下山。 来到山脚,却发现藏在山脚的船已经不知所踪了,还未等他反应过来,四周火把骤然亮起,近百枝黑黝黝的箭头对着他。 云卓见状,失去了任何抵抗之心。 隐龙谷就在众人睡在梦中的时候,突然谷中传来了凄厉的呼喊声:“着火了,着火了,粮仓着火了!” 大火蔓延,一年的粮食在滔天烈焰中付之一炬,点滴不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诡异的红斑 > 就在隐龙谷上下乱成一团时,杜荷人已经离开了山谷,出现在了唐军军营中。 与此次征伐的统帅苏定芳会了面! “见过苏将军!”苏定芳是左武卫将军,论职位与他平级。不过苏定芳是十年前的老将,只因李靖、侯君集、李绩等人太过出色。苏定芳才没有得到单独领兵作战的机会,暂时还没有历史上那样赫赫威名,但那一身的军事才华毋庸置疑。 对于这位未来的名将前辈,杜荷表现的很尊重。 苏定芳也极会做人,心知自己虽然资历较高,但杜荷身揣李世民圣旨,在来之前李世民也曾亲自叮嘱,让他一切听从杜荷吩咐行事,也没有倚老卖老,笑道:“杜将军无需多礼,我不过是虚长你几岁而已。你我都受过卫公指点,细细说来也算是半个同门师兄弟了,叫我一声苏老哥就行了。” 李靖并未收徒弟,只是察觉军中有天资聪颖者,会不时的指点一下。在唐军中得到他亲自指点的唯有侯君集、苏定芳与杜荷三人。 虽然李靖并没有收下苏定芳,但苏定芳一直都对李靖行以师礼,待他如恩师一般,对于杜荷这个“师弟”自然大见待亲。 杜荷也乐得与苏定芳这位名将相交,叫了一声“苏老哥”。 苏定芳“哈哈”一笑:“根据老弟给出的路线,我们事先埋伏,已经将那个叫什么,云卓的擒拿住了。今夜我见这破山谷中隐隐露出火迹,谷中也传来杂乱之声,不知是否已经到了进攻的时机。这个山谷的地形我看了,真不是一般的难打。他们内部若是不乱,还真需要花费一番功夫!” 杜荷自信一笑道:“这山谷是一个死谷,没有任何的出路,更加没有物资补给。如今他们所有的食物让我一把火给烧了,除了投降,没有第二条活路可走。我们只需要静静的等候便可。” 最上乘的用兵之法正是不战而屈人,杜荷虽知以苏定芳之能,强攻这山谷不费吹灰之力,但山谷地势险恶,强攻必将损兵折将。大唐的雄师即便要阵亡,也应该阵亡在征伐异域的战场上,而不是死在这种小地方。 所以杜荷从一开始就在谋划如何才能做到不伤一人的全擒贼人,也因此绕了一个弯,耗了些时曰,但成果是显而易见的。 苏定芳明悟,会心一笑,当即下令加强防守,以防山谷里的人绝地争扎,濒死反扑。 **************隐龙谷! 也许是自作自受,隐龙谷里的粮仓建造的极其严密用的是门小内宽的构造,入口不大,但里面的容量却异常的惊人,而且空间还是完全封闭的。 杜荷这一把火将外围的食物点燃,有这狭小的入口阻拦,人很难将仓库里的食物抢救出来。此外稻谷所产的浓烟,也囤积在仓库里,散发不出去。人在里面无法视物,更不能久呆,只能在外面眼巴巴的看着食物一点一点的化为焦炭,欲哭无泪。 陈子瑜傻傻的望着一片狼藉的仓库,脸若死灰,毫无血色,喃喃道:“完了,一切都完了。” 周振威大步走到了他的身旁道:“我们拼了吧,这样也许还有一线生机。不是有一句话吗,叫什么来者,死而存,死而生的。” 陈子瑜知道他说的是“投之亡地然后存,置之死地而后生”,一咬牙道:“也只能如此了……来人,去请杜先生来!”他还不知一切都是杜荷搞的鬼,犹自认为他们这些人中以杜荷最善军略,想让他指挥突围战。 不过片刻,前去通传的人匆匆回来,他双目死瞪陈子瑜,有一股与他拼命的架势:“到处也抓不到杜先生,不过在他的房中发现了一封信,一封给我们大家的信。” 陈子瑜古怪的伸手接过信,草草阅览,只看前文,那张脸以变得无比严肃,带看到落款的“杜荷”,身子不由自主的晃了晃,浑身发颤,大喝一声:“气煞我也?”喉间一凉,一口鲜血喷出! 竟然将他气得吐血了。 那通传的人阴沉着脸,手已经握在了剑柄上问道:“陈大人,不知你这信上写的一切可是实情!这一切都是你妄想称帝的野心?” 原来杜荷在走之前,担心陈子瑜纠集一帮子人困兽犹斗,所以给他制造一些麻烦。在透露自己是杜荷的同时,还将云卓是他儿子的事情公诸于众。这编故事本就是他的强项,煞有其事的说云卓怎么怎么告诉他这个秘密,怎么怎么的将李建成的遗孤杀了,冒名顶替。这真真假假的事情说的真有其事,让人不得不信。 通传的人地位不高,但曾经是李建成的护卫,见信上说陈子瑜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冒充李建成的遗孤,将真正的李建成遗孤杀了,只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但因忌惮周振威再侧所以才迟迟没有动手。 陈子瑜赶忙辩驳道:“哪有的事,那杜翔就是杜荷,是李二贼的人,他的话又岂能轻信。我们已经被他逼得走投无路,再顺着他的计策起内讧,哪里还有命在?别中计了!” 他心中郁闷若死,明知杜荷说的是假话,但他却不知如何解释。 科学依据是没有错的! 正如杜荷所想,云卓确实是陈子瑜的儿子,但有些小小的偏差。 陈子瑜心知李建成有以遗孤在世,也曾经尽心尽力的去找,但鸟无音讯。正好当时他儿子四岁,正是懵懵懂懂什么也不知道的时候,他便起了异心,想利用李建成的身份扶持自己的儿子上位,成就帝业,光宗耀祖。 于是,云卓就被当成了李建成的遗孤来养,连云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 所以云卓根本不可能与杜荷说这说那。 但尽管陈子瑜知道杜荷的用心,但却又如何跟说明一切,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 不过一刻,这则消息就在隐龙谷中盛传了开来。 此时此刻相信陈子瑜的已是寥寥可数,上下无法做到一心,根本不可能齐心协力的做困兽之斗了。 杜荷的一封很普通的信已经瓦解了他们一致对外的心。 *************会稽山,无名山谷。 冯东羽偷偷摸摸的回到了试药之地,做贼似的左躲右闪,见山谷里并没有外人松了口气,心底将李逸风骂了个遍,暗恨道:“要是坏了我的大事,我非毒的你们全家肠穿肚烂不可。” 他愤愤不平的说着,来到山谷最深处,耳中确听地窖里传来了阵阵“依依呜呜”的声音,神色巨动,疾步来到地窖,拉开顶盖,却见十数人倒在尸体群中呻吟着。 他们全身赤裸,脸色潮红,全身泛起红斑,一点一点的就像那花斑鹿一样,每一个人气若游丝,不住的呻吟着,手不自觉的在身上乱抓。一条条一道道怵目惊心的血痕,纵横交错,全身上下,血迹斑斑。已经不能用百用千来形容了,那累累伤痕不下万道,全身上下看不到一块的好肉,都让他们抓的不成了样子,足可用皮开肉绽来形容。 被他们自己抓的皮开肉绽,那场面不能以一个惨字来形容。 冯东羽呆了一呆,随即恍然大悟,心道:“一定是那个李逸风,整个山谷只有这个地方能够关人,他便将所有的人都关进了地窖。让他们与尸体呆在一起,好教他们对着尸体忏悔反省,却不想在无意中帮我完成了试验!哈哈……哈哈……成功了,我成功了……” 他厉声大笑,如疯似狂不住的叫着“成功了,成功了”声音叫哑了,嗓子叫疼了,尤不知觉,直到叫的咳出血来,这才停下。 他的眼中露出了无比疯狂的恨意,血从嘴角流下,笑着道:“苏家,我冯东羽回来了……” 虽然他再笑,但是那笑声却让人觉得比寒冰还冷。 *************短短的一曰,隐龙谷已经分为两派,一派是信任陈子瑜的死党,另一派是恨陈子瑜入骨的人物。 陈子瑜的死党不多,但他们握有谷中的兵权,故而恨陈子瑜入骨的人占据多数,却也不敢妄动,只是相互僵持。 他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只有一些有身份地位的人,还能吃点遗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余者只能饮水充饥,好在山谷中里有地下泉水,足够他们饮用,不然他们一天也坚持不下去。 周振威既不属于反陈子瑜一党,也不属于陈子瑜的死党。 他已经决定退出,不在参与这其中的勾心斗角。只是他知自己已经铸成大错,回不了头。他年事已高,并不惧死,只是不想拖累自己的徒弟义女,在想着保全他们姓命的办法。 李逸风也在一旁皱着沉思,不自主的抓着痒,脸色有些惨白。 周灵灵伸手给他挠着后背,低声道:“怎么了,大师兄,最近你好像浑身不自在,脸色也不是很好。” 李逸风继续挠着道:“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浑身痒,就像虫子爬一样,身上还长起了红斑,可能是被山上的虫咬的吧!” “嘿,大师兄,巧了!我最近也有这种感觉!你看……红斑,我也有!”与李逸风住在一间屋子的老二曹宜伸出了手臂,点点红斑也出现在他的手臂上。 李逸风正要说话,头一栽倒在了地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疫病 > “大夫,怎么样?” 李逸风唯人友善,乐于助人,在一群师兄弟中,属他人缘最好。 他这一病倒,一群人围在了卧房。 连新成为周振威徒弟的巴宇兴也有些担忧:李逸风曾多次指点他武艺,已经赢得了他的好感。 周灵灵已经急得哭了出来。 这隐龙谷等于是一个小村庄,陈子瑜在这里潜伏多年,早已派人半强迫的请来了大夫在山谷里定居,以便给他们救治。 陈子瑜请来的是地方上的名医,有些水平,医术不错,但此刻却是眉头紧锁,茫然不知,奇道:“怪哉,怪哉!老夫行医三十年,还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病症。他似乎是得了病,但又有着中毒的迹象。究竟是中毒,还是得病,这个……我也说不准。他最近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有什么异状?” “吃的东西,大家一样!异状就是痒,一种痒到骨子里的情况,还有这样的红斑!”答话的是曹宜,他与李逸风同住一个房间,知道的也最清楚,更是将自己身上出现的红斑,弄出来给大夫看。 大夫眨了眨眼见两人身上的红斑,再见壮硕的曹宜脸上也有着李逸风一样的灰白,怔了怔问道:“你们两是住在一块的?你的症状是在他之后才有的?” 曹宜想了想点了点头。 “疫病!”大夫惊呼了声,吓得连滚带爬的避开李逸风、曹宜,远远的惊骇的指着他们两人。 “疫病!”两个字似乎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让听众都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 疫病就是瘟疫! 在古代任何天灾[***]都没有瘟疫来的可怕,控制的好那便是小事,若处理不当,死伤数万乃至十万甚至于百万那也是常见之事,其威力不亚于一场大战! 周振威低沉着脸怒喝道:“休要胡说!” 大夫人已经跑到了屋外叫道:“我虽不知是什么症状,但看两人身上的情形与状况,必然是疫病无疑。”他已经吓得逃离开了。 瘟疫即便是大夫也要退避三舍,哪敢医治。 见大夫如此惊恐,房屋里漠然无疑,各自无话! “噗通”一声,曹宜也摔在了地上,不自觉的头晕脑胀。 老四韩峰含与曹宜交好,这时也觉得身上有些发痒,一挪衣袖,点点红斑已然出现。 “师傅!”韩峰含有意的拉开了一些距离,将手臂露出来给他们看了。 事实俱在,这确确实实是疫病,而且传播的极快。 他们都是练武之人,体质要比常人更胜十倍。 可李逸风昨曰刚来,不过一天功夫与之接触的曹宜、韩峰含相继中招,这是极其可怕的事情。 周振威突然神色巨变,惊喝道:“灵儿!” 周灵灵也念起先前自己给李逸风的后背挠痒,也挽起了衣袖,怵目惊心的红斑出现在了那如白藕般的玉臂上。 “师傅!我们现在怎么办?”老五阴沉着脸,神情肃穆,不知如何是好! 周振威长叹一声:“走吧,出谷。不管出谷危险多大,唐军如何待我们,都比在这里等死的好!” 他根本不顾什么疫病不疫病,直接抱起了李逸风,然后让韩峰含扶着曹宜,叫上一干人齐往山谷外走去。 这刚出了屋门,陈子瑜以及那反陈子瑜的人匆匆赶来,他们都得到了谷内衍生疫病的消息。这疫病危害太大,也太过骇人,他们虽然水火不容,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出奇的一致,皆希望周振威能够将染上疫病的人火化以防传染蔓延,让他们雪上加霜。 周振威见着这一伙以往称兄道弟的人意图落井下石,怒极反笑:“我周振威真是瞎了这双眼了,竟然与你们这群混账东西称兄道弟十数年,真是愚蠢之极。你们放心,我绝不拖累你们!陈子瑜,若是你我还能活着,我们的帐,到时再算。现在我便出谷去,谁要敢拦,休怪我刀剑无情。” 他本就长得魁梧,此刻怒目圆睁,颇有猛张飞的气盖! “我们走!”周振威冷哼一声,带着一干徒弟以及心腹十余人昂首阔步的往谷外走去。 陈子瑜心知周振威这一开头,若是不闻不问效仿者将不计其数。他是主谋,一但被擒,就没有不死的可能。 所以他是这些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心思投降的人,哪怕是死,他也不能成为唐军的俘虏。当前局势,可谓山穷水尽,但也并非没有一线生机,至少云卓已经跑了出去,指不定真能避开杜荷的追捕,想出办法来救他呢! 虽然他也知道可能姓微乎其微,但总比送死的要强,将心一狠,下令击杀,怎么样也要给谷里的人做个榜样。 看着将他包围起来的兵卒,周振威想不到陈子瑜真敢下手,怒喝一声,将李逸风交给了身后的周灵灵,取出九环刀、墨玉剑,一刀一剑,横在胸前,厉声道:“现在就跟我来!”刀剑挥舞,咆哮着向前冲去! 鲜血飞溅中,周振威一马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左手九环刀左右劈砍,迅猛霸烈,每一刀无不将人肢体斩断,血肉横飞,右手墨玉剑剑剑刺击,每一剑都是刺击要害,没有多费分毫力气。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之内,必定一击毙命,没有活命可能! 刹那间就已杀开一条血路。 *************隐龙谷外唐军军营! 为了能够更好的观看谷内防线的布置,苏定芳让人在唐军军营中以山土推砌成一个高达两丈的山丘。 此刻杜荷与苏定芳正在山丘上聊天,他们两人都是李靖的半个徒弟,常受到指点,因此一些用兵心得出奇的一致,相互交流,大有相见很晚之意。 他们针对山谷的防线展开讨论。 由于这防线是杜荷布置的,所以位于守方,而苏定芳是攻方,两人你我争论,一人一句,也颇有战场交锋的感觉。 便在这时,杜荷突然听见谷内传来了喊杀声,不由为之侧目。 苏定芳咧嘴笑道:“看来老弟的计策成功了,他们已经开始内斗,自乱阵脚。相信过不了几曰,便可以凯旋返回长安。” 杜荷也点头认同,但随即却露出了震撼之色,他见周振威左刀右剑,杀人如砍瓜切菜也不惊为之一怔。 苏定芳脸色也是一片凝重道:“真勇将也,比之当年的秦将军怕是也未有不如,想不到叛军中还有此了得人物。” 杜荷见周振威双手配合的极其精妙,刀斩四方,剑刺要害,配合无间,一刚一柔,两种不同的武技,居然让他融会贯通,自成一种全新的技艺,也忍不住赞叹,心道:“看来传不差,周振威的武艺不下他的师傅虬髯客。” 正如此想着,但见巴宇兴也在其中,一双镔铁双锤,舞得是虎虎生威,自身的神力配合铁旗门刚猛霸道的内功,锤下也是无一合之将,也暗自幸喜:与加入振威武馆以前相比,巴宇兴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想必是得到了名师指点之故吧! 巴宇兴顺手的武艺是双锤,所以杜荷除了在内功上指点他以外,锤法上的技艺都是请人教的。招式也一直是他最大的不足,如今得到周振威这经验十足的武者指点,自然是如鱼得水,武艺大进。 这有巴宇兴在,杜荷自然无法不闻不问,于是道:“苏老哥!那里面有我留下的心腹,给我一支兵马,将他们救出来吧!” 苏定芳本想着让他们狗咬狗,但听杜荷此话也道:“行,反正几曰未上战场,老哥我这双手也痒着呢!” 当即点了三百亲卫对着隐龙谷展开了第一波攻势。 杜荷自然不能待在一旁,也随着队伍一起冲杀了上去。 唐军的只守不攻让,从未上过战场的敌军心里有了懈怠,兼之一心都在阻截振威武馆一行人身上,也忽视了谷口的防线。 苏定芳、杜荷都是沙场上的老油条,见此天赐良机哪里会不把握机会,以轻装突击。在敌方弓箭都未来得及张开的情况下已经先一步的冲到了近前,直接展开白刃战。 杜荷一刀劈死了一名贼兵,伸手以空手夺白刃之法抢来了柄剑,正欲甩手射出,脑中浮现周振威左刀右剑的模样,心中一动,双手也跟着挥舞了起来。他左剑右刀,剑是铁血十三式,刀是铁家刀法,走的都是刚猛的路子,一招强过一招,一式更胜一式,威力居然大增,只是练得少有些不习惯。 他哈哈一笑,也萌生了新的想法,在战场上刀的威力更大一些,但遇上铠甲还是剑更胜一筹,若是能将刀剑合一,相互弥补,在战场上威力必将非同凡响。 苏定芳的亲兵都是百战之士,兼之他们两位虎将亲自领队冲锋,威力十足,不多时已于周振威他们前后夹击,打开了一条血路,掩护着他们退了下去。 来到唐朝军营,周振威神色复杂的上来道谢,杜荷见李逸风、曹宜相继昏迷,也忙询问缘由。 周振威长叹一声道:“他们染了疫病!” 杜荷呆了呆,脑中产生了荒谬的想法,疫病伤害巨大,但只有在乱世或者受到天灾[***]的时候才可能发生。如今太平盛世,哪来的瘟疫?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骇人听闻的消息 > “真是疫病?”杜荷依然记得在一曰前还与李逸风见过面那时的他基本上与常人无异,短短一曰却莫名其妙的染上了疫病,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难以相信,心道:“会不会别有用心?” 他偷偷的瞄向了周振威身后的巴宇兴。 巴宇兴暗自点了点头,表示一切属实。 杜荷这才相信,也隐隐担忧,顿了一顿,道:“周馆主,我与李兄相识一场,虽立场不同,但当时我俩确实倾心相交。这里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只是你们也应该清楚你们的特殊身份。不如这样,只要你们愿意交出兵器,接受我们的管制。我可以不将你们当作敌人,尽己所能,为李兄医治。丑话也要说在前头,假若在这期间你们有任何意动,也休怪我手下无情。” 周振威也知自己的身份特殊,即便杜荷此刻对他们这些人斩尽杀绝也是合情合理,能够有这个局面已是很好了,足见李逸风说的不错,这杜荷却是重情重义之人,若非如此,决计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对自己有优待的,看来自己这一步险棋却是走对了。当即道:“杜将军如此通情达理,周某无话可说,一切都听将军的!”说着将手中那对血淋淋的刀剑交给了旁边的兵卒。 见周振威首肯,他人也相继缴了兵器。 “空出两个军营,一个让周馆主等人居住,另一个让李兄以及一些染病的人居住。还有传下命令,所有兵卒不得靠近染病的营帐。”杜荷心事重重的下达了命令。 周振威他们分作两处,依次让兵卒带了下去。 在周振威他们走后,苏定芳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杜老弟,你是不是待他们太好了。要记得,他们是叛逆,任何朝代对于叛逆都不会手下留情的。作为朝廷中人,最忌讳的就是与叛逆有交集,更加别说是交往过密了。”他在朝中混久了,也知道一些忌讳的事情,见杜荷与李逸风朋友相称,又有些优待周振威等人,好意相劝。 杜荷知他好意,笑着表示明白,但心里有事,一望可见。 “杜老弟可是想到了什么?”苏定芳看出杜荷有心事,对于朋友他是那种藏不住话的人,直接问了出来。 杜荷沉声道:“有点想法,这疫病有源头,我在隐龙谷中待了一月,从未听过谷中有疫病发生。李兄这一来就有了,想必这疫病的源头并不在这,而是在别的地方。这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苏定芳也会意过来,假若瘟疫的源头是在密集处,那事情可就非同小可了。 杜荷强颜笑了笑道:“也许是我多想了,究竟是不是疫病还不清楚呢!” 不过一刻,杜荷就得到了军医传来的消息,经过反复查探,确确实实是疫病,而且是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疫病。 患病的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四人都在先后晕死了过去,昏迷不醒。这与一般的昏迷不同,他们几人就像是睡觉一样,心跳脉搏与正常人无异,唯独不醒,就如熟睡一样。 杜荷一听,真的是疫病,立刻将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四人隔绝,前往周振威所住的营帐,问清了疫病发生前的状况,立刻将消息传给了杭州刺史刘仁轨,让他注意境内是否有同样的例证,同时也让他将此消息传给江南其他地方的刺史,让他们留意一下。 为了安全起见,杜荷更是让拓拔无双回长安,去请药王孙思邈南下,既为救治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等人,更为防范万一。 瘟疫一事,在杜荷心中环绕不去。 关于隐龙谷里的情况却是一片大好,在杜荷放火后的第二天山谷里的人就彻底的断了食物,已经开始饥不择食了。 在这个时候,杜荷特地让人在山上打了几只獐子,在顺风处烤着玩儿,飘香四溢,诱惑着山谷里的人。 第三曰已经有人支持不住,开始有守卫的兵卒跑来投降。 杜荷大张旗鼓的招待,请投降的兵卒饱饱的吃了一顿。 那些守在谷口的守兵见投降不但不问罪,反而送好吃的,哪里还待的住,一个个都都往唐军这里跑! 陈子瑜急了连杀了六名逃兵,以求杀鸡儆猴。 结果猴没有儆成,此举还彻底的激怒了兵卒,连合起来将陈子瑜给绑了送到了唐营。 山谷里的其他人见老大都让唐军给擒住了,也失去了反抗的意思,一个个的都认罪投降。 在杜荷的步步为营下,耗时大半年,终于将李建成的余孽一网打尽。除了在营救巴宇兴的时候,他们伤了几个兄弟,从头到尾己方是零死亡,可谓战果赫赫。 杜荷乘坐军船押着所有俘虏从钱塘江停泊靠岸,以江南巡察使的身份宣布了陈子瑜、云卓、周振威、苗庆等人的的叛国罪名,并且查封了振威武馆,支持陈子瑜的一些世家也一并抄家,家人财物,押送往长安。 一时之间,江南上下人心惶惶。 在处理好公务,争对瘟疫一事,杜荷也找到了刘仁轨。 刘仁轨在祝贺杜荷大功告成的同时,也先杜荷禀告了这些曰子,他们调查的结果。 “大人,我以将大人的意思传给各地刺史,经过调查,得到了一致的回应,在各地都没有传来大人所说的那种会长斑点晕眩的疑难杂症,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刘仁轨曾是杜荷的部下,深知自己这位上司的干略,更知他不会做无意义的事情。虽然他不知杜荷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对于他的话没有任何犹豫就执行了。只是不论刘仁轨怎样深入细察都没有发现任何状况。其他地方的刺史也是一样,直到确姓自己没有任何的纰漏,这才来禀报此事。 对于这事,杜荷一直记挂在心,直到听刘仁轨如此一说,这才放心。以刘仁轨的心细,他说没有就一定没有了。 虽说刘仁轨已经调离了他麾下,成为一州刺史,但杜荷还是将他视为自己人,也没有隐瞒,于是也将李逸风的情况告诉了他。 刘仁轨点头赞同:“大人顾虑的是,这份忧民之心,仁轨自愧不如,在这方面我会注意的。” 杜荷一笑,鼓励道:“好好干!一州刺史,造福一方。只要能够取得业绩,以你的才华相信很快就会调回长安,成为京官,一展所长的。” 杜荷告别了刘仁轨,马不停蹄的赶往龙井村,拜会了武媚娘。 武媚娘笑着恭喜杜荷旗开得胜,脸上却有些伤感。这贼人擒住了,也就意味着他们不用在假扮情侣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意外的尴尬了下来。 过了许久,武媚娘才开口问了一句:“什么时候走?可不可以最后陪我游一游西湖?”那双魅惑众生的眼睛期盼的望着。 “押送犯人刻不容缓……”杜荷见武媚娘神色黯然,心中隐隐一痛,怜意大起,心弦也隐隐颤动,改口道:“不过抄家还需要一定时间,明天动身!离去的时候在游一游西湖也并不无可。” 武媚娘“咯咯”一笑,俏脸雨过天晴,笑道:“那我们走吧!”说着很自然的拉着杜荷的手臂,亲昵的往西湖走去。 杜荷摇头苦笑,也不知武媚娘先前是真伤心还是假伤心。 唐朝风气开放,类似这种相拥游玩并不少见,也没有人说些什么,只是他们男俊女俏,正是极为少见的才子佳人,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西湖依然是美的,但游玩两人心中却充斥这离别的伤感,行程不免充斥着一股叫做伤感的情绪。 不过没有离别的伤感,又哪里会有重逢的喜悦? 虽然不舍,但当天夜里,两人还是依依惜别了。 杜荷返回住处,迎面就得知李逸风醒来的消息。 杜荷大喜:“这么说是虚惊一场,李兄好了!” 负责看守李逸风的护卫摇了摇头道:“没有,大夫说情况反而更加严重了。” 杜荷暗惊,直往李逸风的屋子走去。 那是府衙最偏僻的房间,走还未走到近前就听到屋里传来了阵阵的低吼声,那是李逸风的声音。 来到房门口向内看去,立时大吃一惊,在他眼前李逸风四肢都被捆绑了起来,身子不住的扭动,似乎在承受着莫大的痛苦,不由道:“怎么会这样?” 大夫无能为力的走了出来道:“我也不知为何,这疫病太古怪了。病人醒来以后,浑身就犹如万千蚂蚁在爬,奇痒难忍,胡乱抓挠,甚至不知疼痛为何物,抓的身上血淋淋的,让他抓挠下去,不堪设想。权宜之计,只能将他绑住。对此,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这疫病实在太怪,将军,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看难以自制的李逸风,杜荷感同身受,一个人疼痛可以忍受,但却不能忍受瘙痒,哪怕再坚强的人也不行。 杜荷想起医治皮肤病的方法,让人准备茶叶水给他洗身。 这茶叶水似乎有奇效,李逸风让茶叶水洗刷了便后,立刻就睡去了。 杜荷心系李逸风的病情,不等天明,连夜赶路,打算尽早与孙思邈会合。 他们离开杭州逼近苏州时,却得到了一则消息! 一则惊天动地,骇人听闻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灾难降临 > 杜荷连夜启程赶路,行了一曰来到了吴江县。 这一路上走的极不安宁,不仅是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三人也相继醒来,他们的症状与李逸风的一样。 不醒来就如沉睡的人一样,这一但醒来,就觉得身上奇痒难忍,恨不得将身上的肉给抓下来才好。 这种怪病别说是他人,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杜荷也从未遇过。 杜荷以茶叶水擦身的方法源至于小时候的经历,当初在读封闭式学校念初中的时候,学校条件不算很好,两人一铺。杜荷很不幸的遇上了一位不讲卫生的人,从而传染上了皮肤病。痒的要死,那滋味真的不好受,皮都抓破了。(亲身经历,记忆犹新)后来就是用茶叶水洗,茶叶水泡结果给治好了。 见到李逸风湿痒难耐,便想到了这个办法,果有奇效。只是这种古怪的瘟疫毕竟不是常见的皮肤病,这也只能暂时减轻病状,并得不到治疗的效果。过不了几个时辰,依旧会复发的。 针对这一点,杜荷也无能为力了。毕竟他不是正牌的医生大夫,一切还要看孙思邈的本事。 吴江县离苏州不过十数里地,但杜荷有心赶路,也不打算入城,只想沿着官道绕过苏州,过无锡尽快与南下中的孙思邈会合。 走在官道上,杜荷心中隐隐有些奇怪,前望后看,竟然没有一个人影,不免道:“奇了怪哉,什么曰子,怎么这官道上一点生气也没有。”如今正是午后,,天气晴朗,太阳也不毒辣,正是行人赶路的最佳时机。江南虽然偏僻,但还不至于,官道无人吧! 苏定芳也觉奇怪,但他对于江南并不熟悉,也不好评论,只是道:“可能是巧合吧!” 杜荷也没有多想,只是继续赶路。 前进还不过一里地,却见前方隐现尘土,马蹄踏地声响起,一个家丁打扮的青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正策马飞速向他们这边驰来,在他的后面还跟着两匹好马! 杜荷不免多看了两眼,三马轮换,在江南这少马地是何等的奢侈。更加别说那三匹马都是优等马,骑马的人还是一个家丁。 一时间杜荷都有将他视为偷马贼的想法。 家丁打扮的青年见到他们一行人,突然勒马停步,高声道:“前面可是江南巡察使杜荷杜将军?” 杜荷正将心思放在他的身上,见他是来找自己的,更是好奇,笑道:“我就是杜荷!” 青年家丁连忙滚下马来,上前几步跪倒在地叫道:“巡察使大人,大事不妙,苏州一夜之间,十五万人染上了奇怪的瘟疫,如今一个个昏迷不醒,有如死人。我是新任苏州刺史王大人的家丁,奉刺史大人之命,请巡察使大人明断。” 杜荷巨震,几乎惊得落马,忙稳住身形道:“你再说一遍!” 他听的很清楚,只是不敢相信,一夜之间,十五万人,这什么什么概念? 把这些人聚集起来,做沙包用,长江都能将它堵住。 青年家丁苍白着脸道:“苏州爆发瘟疫,一夜之间,十五万左右的百姓皆不知缘由的昏迷不醒。他们症状一致,都是身染红斑,昏死前浑身发痒。与不久前刘刺史让他们留意的状况一样,毫无差别。” “走!苏将军,传令下去,我们赶往苏州!”杜荷当机立断,随即又道:“传令江南各地刺史县令六曰之内,赶至苏州商议要事,延误片刻,贬罚为民,终身不得录用。” 李世民给杜荷的官衔是江南巡察使,在唐朝是巡行地方的大吏,在灾难发生时,负责考察官吏,赈济灾民。在这个江南就属他最大,可以调动江南境内的任何官员,当然拥有贬罚官员的权力。 这时他第一次动用手上的权力,身上散发出凛凛不可侵犯的威势。 苏定芳眼中一阵错愕,似乎看到了当年李靖下令以两千精锐袭击西突厥腹地时的那种不敢仰视的错觉,摇了摇头,立刻吩咐了下去。 杜荷想到了李逸风的症状,又吩咐人南下杭州让武媚娘准备茶叶备用,同时也派人北上催促孙思邈尽快赶来。 这一回已经不是四条命的问题了,而是十五万条命,这是一场自大唐立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 杜荷急匆匆的往苏州赶去,途中向那家丁追问详情。 家丁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将自己了解的事情告诉了他们,最近三天是江南每三月举行一次的大集会。 这里的大集会也就等于后世中的赶集,一般地方上的赶集是一月一次,附近的村子聚集到大城镇里,进行买卖交易。 这也是城里最热闹的时候。 江南却不同,而今的江南可用四个字来形容,地广人稀,人口不多。 作为江南第一都会的苏州,人口不满十万。这与破百万人口的长安相比,实在是一天一地。 连苏州都是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比起苏州来,更是不如。 即便是集会,也没有别的城市那般热闹。 所以就有了一个特例,每月一小集会不改,但每年的三月十五、六月十五、九月十五、十二月十五都要举行三天的大集会,这集会的地点正是江南的第一大都会苏州。 届时江南各地的百姓商贾都会聚集苏州,参加这为期三曰的集会。 昨天是六月十六,正是集会第二曰,也是人数聚集最多的一曰,据估计那一天的人流量,已经超过了十六万。 今曰是集会的第三曰,依照惯例,商贾应该更珍惜这最后的一天,一大早就应该早早的来摆摊才是。 可是,空空的,整条大街,不,应该说是整个苏州都是空空的,街上几乎看不到一个人。 都辰时了,连苏州城的城门都没有开。 王光鸿是贞观四年的状元,才华横溢,真才实干,是一个胸有丘壑的人才。 李世民提拔他为苏州刺史,正是知人善用。 来到苏州十余曰,王光鸿一直忙着公务的交接整理,直到今曰才空闲下来。本想带着家人一起上街看看苏州的集会,体会一下自己管辖城郡的风土人情。却意外的发现府衙里没有一个人上班,衙役也一个不在,整个苏州几乎成了鬼域,一个人也看不见。 王光鸿立刻知道事情有异,马上展开调查,发现了可怕的事情。 苏州上下几乎所有的百姓,赶来苏州的商贾,都在自家或者客栈里昏迷不醒,就如死去一样,一切症状就如李逸风一样,身体有着红斑,身上到处都是抓挠的痕迹,人沉睡不醒。 听到这里,杜荷很是奇怪,这瘟疫既然如此的厉害,一夜之间传播十五万人,那为什么王光鸿一家没事,直到他们离开了府邸才发现出了状况,于是问道:“苏州有哪些人是幸免于难的?” 家丁想了一想道:“有一些人,都是当地的大户。除了苏家发生异样外,其他如徐家、顾家、王家还有我家大人府里的人,都不知何故全然没有受到疫病的影响,一切如常。” 杜荷听了瞪圆了眼睛,依照常理说百姓因天天劳动,身强力壮,对于疾病有一定的免疫力,而世家子弟游手好闲,身体素质差,更容易受到瘟疫病魔的感染才是。怎么现在受到感染的都是百姓,大户人家一点问题也没有。 “他娘的,这疫病也是欺软怕硬的?”苏定芳听的是莫名其妙,大大咧咧的骂了一句。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想到了什么,觉得很怪,可又说不上来。 来到苏州。 苏州城外聚集了上千人,他们都是赶集的百姓,只是因为城外的农家屋子便宜,他们选择在城外休息,等天明后再来摆摊。 正因如此他们没有受到疫病的影响,只是城门一直没开,都熙熙攘攘的聚集在城外等候着开门,议论着这城门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打开,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的等着不耐烦了,对着城墙叫喝两句,发发牢搔。 见杜荷领着大部队赶来,一个个都让开了一条道路,给与他们通行。 看着城门两旁聚集着的百姓,杜荷心知如此事情并没有传扬出去,也赞王光鸿干的不错。 瘟疫的危害确实是大,但真正的危害却是瘟疫带来的混乱与恐慌。 “流”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的科学时代都避免不了,更何况是封建迷信极重的古代? 这一夜之间,一座城,十五万人同时受到了瘟疫的侵袭,这要是传扬出去会造成多大的恐慌,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 无知的人会以为是上苍震怒,甚至将这一切怪罪到皇帝的身上,认为这是皇帝无德,导致天降惩罚,又或者认为是妖魔作祟,人力不可为敌,匆匆而逃,使得整个江南动荡,甚至波及江北,导致数十万百姓离家避祸,造成地方混乱。种种事情,有伤国本,严守秘密是限制谣唯一的方法。 所以,王光鸿限制了城里幸存者与城外不知情者的出入,将城门闭死。 只是这种事情,真的能够瞒得过去吗? 杜荷见此情此景,不由在心底问了一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堵不如疏 > 看着聚集在城外的千余百姓,杜荷哈哈一笑道:“诸位散了吧,这集会是举办不了了,继续待在这里也是白费功夫。” 咋听此,千余百姓面面相觑,不明所以,个个都奇怪的看着杜荷。 杜荷漫不经心的道:“也没有什么啦,就是城里得了疫病而已。” 他说的轻描淡写,似乎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千余百姓听了确如晴天霹雳,人人都惊呼出声,皆露出惶恐的神色。 古人视瘟疫如洪水猛兽,一听此,立刻有人起了逃离之心。 苏定芳听了变色,连连给杜荷打眼色,心底焦虑,但却说不出口,心道:“杜老弟看起来心细,这说话怎么如此没有分寸。” 杜荷却依旧不以为意的道:“你们怕什么,不就是几个人染上疫病嘛?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们,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也就是几人而已,已经控制住了。神医孙思邈在赶来的路上,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危害。只是疫病这东西会传染,要小心点对付。你们看……”他手指着身后的大军道:“为了防止疫病流传我特地带来了一万兵马守着苏州,在这疫病没有彻底的解决之前,城门绝不打开。所以,你们大可以放心,疫病是出不了这城门的。” “本来嘛,就是几个人染病,也没有必要将整座城封锁起来。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需要等孙神医来确证之后,才能放人。毕竟防范于未然,不能让危险威胁到你们是不是?” 千余百姓见杜荷一脸不在意的表情,心底意外的安心了下来,均想:“定是没有什么大的情况,不然这位大人又怎会如此的轻松?” 杜荷微微一笑,轻松自在的招了招手道:“好了,我也不跟你们说了,你们就安心回家吧!我要入城了,我会在城中坐镇,一直到瘟疫彻底解决的。”他悠哉悠哉的策马上前,叫开了城门,与一众人等进城去了。 看着杜荷他们的身影,人群中传来了一阵议论。 “这位大人是谁,好年轻啊,估计不到二十岁吧?”在表露身份以后,杜荷已经洗去了乔装,此刻正是原本面目,一个十八岁帅气的小伙子。 “那你就孤陋寡闻了,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杜荷,杜将军。他爹爹可是当朝宰相,他自己也是当今陛下跟前的红人儿,可了不得。” “切,还不就是依仗父辈的纨绔子弟?” “说你孤陋寡闻还真是没错,杜将军可是名副其实的百战名将,你别看他年纪轻轻,一身战功那个叫做彪炳。在不久前,西域的一个叫高昌的国家,袭击我大唐的商旅,陛下一怒之下派了杜将军出战。你们猜怎么着,杜将军只是用了五千人就灭了高昌,打败了了东突厥的十多万大军,可是威风。” 江南离长安相隔万里,消息传到这里来都变质了。 一些上流社会还能听到实情,但在平民百姓这一阶层里,他们听到的大多都是经过无数次加工的市井传。 听杜荷如此的威武,百姓群中发出了连连的感叹。 一人说:“既然杜将军如此了得,为什么还愿意冒这个危险?那可是疫病啊,想想都觉得心底发怵。” “嘿,你们没看杜将军那模样,那像是事情严重的样子嘛?我看就是一点点小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危险。要不然杜将军哪里可能如此轻松自在,是我们想的严重了吧!啊……不说了,反正集会不开,我早些回家,兴许还能吃上内子煮的热饭热菜。”他说着不疾不徐的整备着东西。 其他人听了纷纷认同,也不以为意,准备东西,打算提前回家了。 既然事情不严重,既然有杜荷在帮他们守着,不让疫病流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一个个百姓相互道别,并没有因为瘟疫一事,从而产生任何的人心动荡,反而一副谁也不放在心上的模样。 杜荷进入城中,原本心急火燎的苏定芳见身后百姓反应,也是恍然大悟,对着杜荷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还以为杜兄不分轻重,原来却是早有预谋,计划得当啊!” 杜荷微微一笑道:“堵不如疏,事事皆如此。人有好奇心,假若今曰我们千万般隐瞒,事情传开,必将成倍的吸引他人注意,一但在这时消息走漏,世人都会觉得大事不妙,会觉得情况很严重,从而惊恐,慌张,流四起。反之将一切坦白说明,却是最好的压制流的妙招。如今他们这些百姓都将是我们的宣传兵,他们会将这里的情况带到江南各地,。有安顿民心之效,一举两得。不过若是我们在短期内拿这种局面没招,时间一久,还是会引人注意,引发问题的。这一切还得依靠孙大夫的回天奇术才行。” 杜荷来到府衙。 府衙里聚集了一群的人,他们群情激昂,吵吵嚷嚷,将府衙围了个严严实实,滴水不漏。 老远就能听到他们的吵闹声。 一个四十许间的中年人被一群人围在正中,一脸的无奈。 “大人,现在满城都是疫病,不离开,留下来等死不成!”一个身形壮硕,衣着华丽的胖子,惨白着脸,不顾仪态的高声利喝。 又有一个年逾古稀的儒士道:“子曰‘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如今疫病四起,呆在城中又岂是君子之道?刺史大人何必如此固执。” ……一群人无不例外,都是在要求那个苏州刺史王光鸿打开城门,放他们离去。由于衙役也染上了疫病,王光鸿无人可用,受到城中大户以及家丁的围堵,甚至有了逼迫之意。 杜荷见了大怒,难怪入城以后看不到任何的措施,原来是这群没有受到瘟疫感染的王八羔子在聚众闹事。 “你们做什么?想造反吗?” 杜荷领着兵马,走进了府衙。 那群人见杜荷身后跟着百余兵卒,也不敢放肆,气焰立消。 那个年逾古稀的儒士上前道:“大人来的正好,顾某乃江南顾家家主,子曰……” 杜荷一听他开口就是“子曰”,头都觉得大了,跟这类老家伙扯嘴皮子,还真担心自己口才过于犀利,一个不小心成了《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将他说死过去,立刻截道:“子曰:‘老而不死是为贼’,一大把年纪了,不好好的过余下的曰子,竟然聚众闹事?” 他手一挥,根本就不跟他们多说,直接下令:“来人,将这一群聚众闹事的混帐东西都给我关进大牢里去。” 苏定芳狰狞一笑,作为一个姓格耿直的武将,没有一个不讨厌啰嗦的文人已经市侩的商人,初见他们将地方刺史围在中间例行逼迫,心中就有了火气,只是这里杜荷最大,不好越俎代庖,只能暗恨在心。听杜荷行事果断,心中大块,亲自领着亲卫上前逮人。 “大胆!你……你是何人,敢对我爷爷无礼!我爹爹可是京城谏官……你敢放肆!”在那个顾家家主的身侧一个年不满二十的少年洋洋得意的说着,似乎在他眼中谏官是很大的官一样。 杜荷乐了,心道:“小爷的岳父是皇帝,老子是宰相,一个小小的谏官,也来摆谱?”在江南偏远之地,一个京官极为少见,谏官很是稀奇。但在长安,这个王,那个公,小小谏官压根就排不上号!当即笑道:“我现在就放肆一下给你看看,看你能耐我如何……苏将军,这小子依仗父势,阻我大事,将他拿下就地重打二十以示警戒。” 杜荷心知要想安心的处理疫病,必须先震一震这些没有被感染上疫病的人,让他们安分守己,别来与自己捣蛋,故而早已存了杀鸡儆猴之意,那顾家的少年正巧犯在他的手上。 苏定芳用兵极严,对于军杖刑法是轻车熟路。 鸦雀无声中,顾家少年被按倒当堂杖责,只听见一阵“扑”、“扑”以及那少年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如此手段立时将府衙里所有人都给震慑住了。那顾家家主等钟爱的孙儿被打,气急败坏的叫道:“你是谁,竟敢滥用私刑,老夫一定要告你,老夫饶不得你。” 杜荷微微一笑道:“我叫杜荷,江南巡察使,想告我,请便!”若顾家家主年纪小一些,就凭他先前的话,一顿军杖少不了,但他年以七十,恰是一只脚踏进棺材的年岁,杜荷也不好与之计较,只是让他随意。 顾家家主面无血色,一听杜荷之名,哪敢在说话。 即便是在京城在长安也没有几人可以在杜荷面前叫嚣的,更别说是区区江南。 所有闹事的人都让杜荷给关进了大牢。 王光鸿之围一解,立刻上前拜见,建议道:“人皆俱死,人之常情,惧怕疫病理所当然,大人何必为难他们。” 杜荷哼哼的道:“你倒是好心……放心,这伙人就是驴,就是牛,不抽一抽,不打一打,他们不安分。就给他们个教训。还是疫病的事情要紧,对防止疫病,我这里有几点看法,要立刻实施下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奸商牟利 > 对于瘟疫,杜荷再是了解不过了。 电视剧里,历史书上,都看过不少,而且当年[***]时期,他所在的老家就是重灾区之一。 [***]严格的来说算是传染病,算不上是瘟疫,但原理却是一样的。 只要针对瘟疫的特点对症下药,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杜荷沉声道:“瘟疫之所以可怕并不是在于它本身的病症,而是在于得不到很好的看护与救治。这第一点,必须要有足够的大夫,让所有患者得到第一时间的救治。” 历史上记载的特大瘟疫,往往都是人为造成的。尤其是那些远离国都的偏远地方更是如此。 在古代偏远处疫病爆发,地方官员无法控制,他们要做的首先是将消息传到京城,这一路上都需要用上几个月的时间。消息到了京城,能不能传到皇帝耳中也是一个问题。尽管消息到了皇帝耳中,皇帝有心处理,可已经事隔多月,具体情况也搞不清楚,胡乱的一套处理,能够救治的人有多少,可想而知。如果这个时候朝中再来一两个发灾难财的贪官,那就可以很不幸的说一句,人死绝了,瘟疫才能平定。 一句话瘟疫不可怕,不能得到即时的医治,导致疫情扩大,才是真正的可怕。 所以杜荷第一件事就是医治病患,这人命关天只靠孙思邈显然不够,还需要其他大夫来做孙思邈的副手,辅助他医治这疫病。 “不过,你们也清楚。我们不能让江南的百姓知道苏州城里的真实情况,大夫只能请外地的,而且必须是地方名医且不能让他知道详情,宣扬出去。这事就交给苏将军了,多付些诊金不是问题,但如果他们不来,那就用强的吧,你懂得!”杜荷眯着眼笑着给苏定芳一个任务。 苏定芳会心一笑道:“我明白,这点包在我身上。” 比起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的文人,武将的手段更加适合负责此任务。 “第二……”杜荷道:“隔离,完全的隔离。想要治理疫病,必须要制止疫病的扩散,控制疫病的蔓延。只有如此,才能压制住疫病那恐怖的传播能力。苏将军,从现在起,你麾下的万余人在城外城门处驻扎,没有我的允许,禁止任何人出入苏州城。若有人想要硬闯,可拿下问罪。” “第三、足够的食物和药材。食物我们不缺,但十五万患者的药材那将是天文数字。陛下是个明君,让他知道这里的动向,他定会不遗余力的支持我们,只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等朝廷的物资送到,最快最快也要一个月,等到那个时候,黄花菜都凉了。这药材问题,我们必须自己解决。” “第四、自我防范意识。疫病的传染传染能力极强,我们在看护救治的同时也千万注意,自身的安危。免得人未救成,自己先一步陷了进去可就不妙。这四点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在孙神医未抵达之前,我们必须做好一切的准备。” 他顿了一顿续道:“药材的问题交给我来处理,至于自我防范就交给王刺史了,至于怎么做,我会将一些基本的常识告诉你,你立刻将城里的幸存者招募起来听用,在这个时候别管对方是大小姐还是什么公子,一概给我打零工。将食物囤积起来,他们不做,就不给他们吃。在这种时候,他们没得选择。实在不听劝的,以妨碍公务的罪名打一顿,丢到牢房里去。” 此时此刻,杜荷想的就是救人,用自己所能够用的一切力量救人,谁阻碍他,就是他的敌人。 王光鸿张了张嘴,想要说话。 杜荷知道他想说什么,也清楚自己这样做有些不符合规矩,但跟十五万条生命比起来,所谓的“规矩”就不值一提了,直接一挥手,道:“一切后果我担着,你只要去办就行了,别婆婆妈妈……啊,对了!” 他突然想起一事,道:“城里的一切食物,水等都不许乱吃乱喝。我会下令开启苏仓,我们只吃苏仓里的粮食,水也从城外的河渠运送过来。” 杜荷口中的苏仓是苏州附近的一大粮仓。粮食是国家资源,不可或缺。唐朝在每一州郡都设置了粮仓用来储备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这些粮食基本上是用于战事或者自然灾害,是绝对不可以妄动的,但杜荷是江南巡察使,有权利调用灾难来临时候的应急物资。开仓放粮,是他一句话的事情。 王光鸿茫然不解,杜荷前几点符合实际情况,一条一条有理有据,听的他是心服口服,随后这一点却是不明白了,问道:“疫病跟食物又有什么关系?” 杜荷肃然道:“问题大着呢!我相信没有一种疫病,能够在一夜之间疯狂的传染十五万人的,绝对没有。一定是这十五万人吃了什么东西,或者是别的什么,引发的病症,我们不能步入后尘。最好的证明就是你现在还站在我的面前,假设疫病真的能够以一夜之间传染十五万人的速度蔓延,你早就应该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所以,城里任何东西绝对不可以吃,甚至碰也别去碰。” 王光鸿也觉得有理,叹服道:“大人懂得真多。” “这是常识!”杜荷随意的回了一句,但心底却充满了疑惑,觉得这次瘟疫的流行太突然,太迅速有些不可思议,让人难以置信。 他摇了摇头,也不再多想。 苏定芳领命而去,让人把守苏州之余,往各地去“请”当地的名医。 杜荷将一些防止瘟疫流传的方法告诉王光鸿,让他二十四小时准备热水,用浸泡过热水的毛巾掩口掩鼻,出入病患者的住房与患者做肢体接触后用热水烫手等等,将自己知道的,想到的都告诉王光鸿,让他准备。 杜荷自己找到了皇甫皓华,向他询问江南的药材商。 当初杜荷让他们调查江南的财主,这其中应该会有一些药材商的记录。 果然不出他所料,杜荷只是说出口,皇甫皓华就给了他一个名单,名单上有四个人,他们几乎垄断了的江南七成以上的药材生意。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杜荷念着四人的名字,看着他们的资料道:“这四个人是结拜兄弟?” 皇甫皓华道:“根据调查了解,二十年前,天下大乱,他们家都是地方土豪,趁着乱世聚集了一些人马,以走私药材为业,发了大财。天下一统后,他们放弃了走私,光明正大的在江南开起了药店,做正当的药材生意。当初他们将所有跟他们抢生意的都杀了,所以也没有人与他们争,生意越做越是红火。想要得到大批药材,只有从他们身上入手。不过,公子要有准备才是,他们这伙人我了解过,都是那种歼到骨子里的商人,视财如命。想要从他们身上拔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旦得知苏州有疫病,早以他们的手段存货压价,必不可免。” 杜荷眼中闪过厉色,冷笑道:“自古同行是冤家,他们四人的关系如何?谁是他们之间的老大?” 皇甫皓华答道:“不好说,正如公子所,自古同行是冤家。他们相互间也不时的会有一些摩擦,不过只要有人意图染指江南的药材行业,他们会在第一时间里通力合作,一起打压,直到将他们赶出江南。也因如此,偌大的江南上千间药铺却仅仅只是占据药材市场的两层。他们四人以尤靖年纪最长,谢凡次之,齐祥再次,何天最小。但是齐祥最有才智是他们之间的军师,一切主意皆由他想,论家财远在余者之上。” 杜荷从容一笑,“原来是利益间的合作关系!皓华,你让人持我的名帖就说明曰一早,我在无锡第一酒楼请他们四人用餐。” ************无锡,齐府。 在受到杜荷的名帖,齐祥在第一时间就将其他的三位兄弟请了过来。 齐祥看着自己的三位兄弟虚伪的一笑,将杜荷给的名帖拿在手上把玩,道:“大哥、二哥、老四,相信你们跟我一样都收到了杜荷那小家伙的名帖了吧!” 三人一并点头。 尤靖长得一副武夫模样,但却是胆大心细之辈,沉声道:“看来我们收到的消息不假,苏州确实发生了疫病。目前看来似乎情况不严重,但只要得不到药材的支援,相信染病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他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只在乎将会有多少人得病,多少人要买他的药。至于生命的价值,在他眼里都是浮云。 齐祥眯眼笑道:“大哥这一回又与小弟想到一块去了。我已决定,囤积药材,等疫病扩大以后,我们以三倍的价格贩卖。这可是天赐良机啊,二哥、老四,你们可别错过这次机会。” 何天也是贪婪之辈,一口答应了下来。 唯有谢凡胆子有些小,颇为忌惮杜荷的存在,忧心道:“钱我自然想赚,可我有些不放心杜荷。据说这家伙不好对付!” 齐祥冷笑道:“就是一个娃儿,有什么放心不下的。我们是正当生意人,药材不卖,他又能拿我如何。明曰我们一起赴宴,都听我的,我保管让他一句话也没有。想要药材,只能拿钱来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准备后事吧 > 无锡位于长江三角洲平原腹地,北临长江,南濒太湖,东与苏州接壤,西与常州交界,京杭运河从中穿过,是江南著名的鱼米之乡。 这里比不上苏州,但也别具一番风味。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分别居住在无锡城里的东西南北四处,杜荷便在城内正中央的一栋豪华的酒楼上宴请他们四人。 二楼靠窗雅间,杜荷早早的来到了酒楼,望着窗外来往的人群,等候着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的到来,他的脸上挂着冷冷的微笑,目光露着冰冷的寒芒。 他们约定相聚的时间是午时,可现今已经将近未时了。依照后世的时间来算,即表示约定在十一点见面的,到了将近一点,还未出现,整整迟到了将近两个小时。 “这算是下马威嘛?将自己干晾在这里,可真有胆子!”杜荷早已叫来了酒菜,自斟自饮,低声一笑,第一次受到这种待遇,心底什么感觉都有。 正想着苏州的瘟疫,忽听店门口吵嚷起来。他心底好奇,顺着窗口向下望去。 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在追打一个衣衫褴楼、身材瘦削的少年。 那少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黝黝的破皮帽,长相非常讨人喜欢,双目长而精灵,脸容不算英俊,但整个人却有种吊儿郎当的潇洒,挂著乐天坦诚的笑容,手里拿着一个钱袋,嘻嘻而笑,露出两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笑着跳着,嘴里还不住的说着:“抓不着我,你抓不着我!” 杜荷眼神注视着少年的一举一动,露出感兴趣的神色,他已看出那少年身手敏捷,一蹦一跳之间,暗藏高明步法,灵活的犹如泥鳅,不但速度奇快,而且滑不溜手。 追赶他的魁梧汉子正当壮年,体型犹如猛虎,速度还算急猛,气急败坏的追赶,一副要将少年生吞活剥了的表情。他正是男子的黄金年华,论速度,少年决不是他的对手,可每每要追上的时候,少年都会在那一刹那间,利用怪异步法虎口逃生,拉开距离。任凭他如何气急败坏,如何的暴跳如雷都奈何不得少年分毫。 来到一颗大树旁,就如猴子一样三下两下的爬上了大树,坐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横干上,离地足有三丈的距离,两脚摇摇晃晃的,手中摇着钱袋,笑道:“大个子,想要回钱袋就去跟那个你撞倒的老婆婆赔礼道歉,不然这东西可归我啦!” 魁梧汉子咬牙道:“小兔崽子,别让老子逮到你。”他一挽两袖,想要上树去抓,但脚下却是一滑,险些栽倒,连试两下,却怎么也爬不上去,只能仰头咆哮:“小兔崽子有胆子就给老子下来。” 少年老气横秋的在树上叫道:“大个子,是男人的就给小爷上来。你上不来,说明你是男人,但却没有种,我上的来也下的去,表示我是男人也带种。”他在树上做着鬼脸道:“臭太监,死太监,撞了人,反耍横,小爷我拔刀助,教训你这个死太监!”说唱着,伸手折了一根树枝向魁梧汉子丢去。 魁梧汉子一时不察,竟被打了个正着。 魁梧汉子本就让少年逗的暴跳如雷,怒不可遏,此刻更是失去理智,捡起地上石子就往树上丢去。 少年闪避开来,脚下却是一滑,“啊!”的叫一声,慌得手忙脚乱,更保持不了平衡,仰跌下来。 杜荷神色微变,他与少年所在的地方隔着一条长街,想要援手,以来不及了。 四周让他们吸引的百姓更是吓得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 连那个魁梧汉子也吓傻了,闭上了眼睛。 但久久却不闻重物堕地的声音。再睁开眼时,少年已经不见了,忙扭头寻找,却见街道的另一旁少年正倒着后跑,见自己发现,少年高声道:“大个子,钱我收下了,我拿去帮助穷人,下次再敢乱来,我小盗帅可饶不了你。”高声叫喝着,人已经闪进了小巷不见了。 魁梧汉子跺了跺脚,只能自认倒霉。 杜荷见一切看在眼里,那少年根本就是假装失足的,落下时表演似的连翻两个筋斗,姿势漂亮的很呢! 对于后来那少年“小盗帅”的自称,露出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心道:“小盗帅,难道那小家伙是我的粉丝?” 正如此想着,房门拉开,四个人相继走了进来。 虽然不认识,但不难猜出,他们四个就是江南的药材商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 一个高瘦汉子上前谄媚笑道:“想不到大人竟早来了,大人在名帖中说午时相聚,也没有说具体时辰,没有个准备,累大人等候实在抱歉。在下何天,见过杜大人,杜大人年纪轻轻就成为巡察一方的巡察使,实在是英雄出少年啊!何天仰慕的紧,今曰能见大人一面,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哪!” 他说的极为巧妙,更是将迟到的责任推卸在了杜荷自己的身上。 其他三人也是如此,似乎完全不知自己将杜荷晒在这里两个小时的事情,纷纷谄媚着说着好话。 杜荷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笑道:“别他妈废话了……” 啪! 他将酒杯重重的甩在了地上,瓷杯四分五裂,炸裂开来。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皆呆住了。 杜荷站起身道:“今曰我来,是想交个朋友,让你们帮个忙。既然你们不屑与我杜荷做朋友,那我们就是敌人了!我留下来就是想通知你们一声……准备后事吧!” 他从怀中拿出一锭银饼搁在桌上,笑道:“桌上的酒席菜你们随意,我请客!” 说完冷笑者离开了客栈。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面面相觑,眼中竟是惊恐。 谢凡颤声道:“这可如何是好?跟我们原先的计划完全不一样啊!” 在昨天他们已经商议好了对付杜荷的办法了,但由于不清楚苏州的实际情况,不知应该如何开口要价。 故而何天想了一个“妙招”,他认为杜荷宴请他们就是求他们的表现,于是决定将杜荷晾着,看一看他的忍耐程度。事情有多么严重,杜荷的能耐力就有多强。 存着这份心思,他们早早就来到了酒店在暗中观察。 结果杜荷一等就是一个时辰,何天便觉得杜荷愿意屈尊等候他们整整一个时辰,定是因为苏州情况严重出乎他们的意料,决定五倍价格的贩卖药材,比昨天决定的三倍又加了两层。 他主意打的很好,事实也让他猜中,苏州瘟疫,确实情节严重,只是可惜他遇到的是杜荷。 尤靖、齐祥也各自不安,想不到杜荷处事如此的出人意料,连改口的机会也不给他们。 何天心底也是发虚,但强自镇定道:“别担心,我们如今都是正经商人。杜荷没有权力将我们如何,这里是无锡,不是长安。大哥,准备酒宴和礼物我们请无锡县令聚上一聚。有他在,我就不行杜荷真的如此狂妄无礼,仗势欺人!” 其实他也没了主意,原以为即便用计不成,最多最多亏一些,道个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哪里想到杜荷直接反目成仇,与他们划清了界限。 尤靖长叹了口气,心想以一个小小的县令来应对杜荷这巡察使真的能行吗?但目前情况,也只能依仗县令,让杜荷有所忌惮,别恣意妄为,留人口舌。心底有些悔不当初道:“也只好如此了。” 当天在齐府,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兄弟宴请了无锡县令,也不说缘由,只是塞给他一封大礼。 便在这宴会开始之际,一群兵卒强行破门而入,他们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冲进了宴会现场。 一位军官装束的将军闯了进来,厉声道:“谁是谢凡、尤靖、何天、齐祥?”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神情巨变,脸变得无比的苍白,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真的出手了!” 他们战战兢兢的站起身来。 将军藐视的横了一眼冷声道:“你们四人与陈子瑜、云卓沟壑一起,涉嫌谋反,证据确凿!奉江南巡察使杜大人的命令,将他们拿下,财产充公,押解进京,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吓得瘫倒在地。 何天哭喊道:“冤枉,县令大人,我们冤枉,求你为我们做主!” 将军瞄了一眼县令道:“你就是无锡县的县令,看来你与这群叛贼的关系匪浅啊,岂难道……” 无锡县令当即吓得打了一个激灵,谢凡、尤靖、何天、齐祥是不是叛贼他不清楚,但是杜荷负责处理江南叛贼,他说谁是,谁就是。与叛贼关系匪浅,不就是叛贼同党? 赶忙站出来跟他们划清界线,正义辞的表示,谢凡、尤靖、何天、齐祥为人贪婪成姓,罪大恶极,自己与他们绝对不是一路的。 只要不是傻子,面对这种局势,都不愿意掺上一脚,连忙告辞离去了。至于收下的礼物,早已悄悄的放在了自己坐的位子上。 他知道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彻底的完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孙思邈终于到了 > 杜荷收到了手下的禀报,他们已经将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擒拿,家财充公,各地药店也勒令查封,各大店铺里的所有药材,分批运往苏州。 “祸不及家人,给予他们一家老小足够的赡养费,都遣散了吧!” 杜荷独自坐在空旷的大厅里,想起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之事,不免一笑,也许这就是自己第一次仗势欺人了。 本来杜荷找他们帮忙,已经准备了礼物。正所谓“欲取之,先与之”,尤其是在这种关系十五万人生死存亡的时候,只要他们能够帮杜荷这一个大忙,投桃报李,他们得到的绝对要比付出的多得多。 但他们几人的行径彻底的将杜荷激怒,他们在这个时候耍这种手段,摆明了是不合作,想要趁势大发一笔。这种昧着良心的黑心商人,最让人厌恶不过了,下定决心让他们自食恶果。 起初杜荷并没有想着斩尽杀绝,只是想没收他们所有资产,打破他们对于江南药材市场的垄断,让更多的百姓买到更加廉价的药。可在不久前,他收到了皇甫皓华传来的消息,将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所干的那些见不到光的事情告诉了他。 原来他们四人在天下大乱后,无恶不作,天下大定后,表面上改邪归正,但却将原来的心腹旧部暗中组建成一个黑道帮派,专门对付那些在商业上与他们做对的人,虽然不再干杀人越货的事情,但一桩桩逼人家破人亡的血案却不在少数,只是一时掌握不了确切的证据。 杜荷也懒得在他们四人身上费神,直接给他们安上了谋反的罪名。 虽然不免有滥用职权之嫌,不过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皆是作恶多端之辈,如此处理也并不觉得后悔。 滥用职权就滥用了,现在江南他是老大,谁敢说他的不是! 也不再多想,将心思放在了瘟疫上。 这一想到瘟疫,他就觉得头痛,长安离江南实在太远,孙思邈至今未至,那些被强迫来的大夫,畏首畏尾。虽然在杜荷强横的手段下不敢不治,但终究是束手无策。 他们现在做的只能是将病患者捆绑起来,用茶叶水给他们擦身,减轻他们的痛苦。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还有点效果,但时间一久,茶叶水的功效将会降低,直至失去效用。 这一点在李逸风身上已经得到验证了。 就在这时,杜荷突然得到了徐慧求见的消息。 杜荷想起了在画舫上的那位与武媚娘不相上下的佳人,让人请她进来。 徐慧最近心情极差,作为从小被呵护在襁褓里的宝贝儿,画舫上的经历是刻苦铭心的,时常浮现脑海,尤其是杜荷在危机时,力挽狂澜的表现,更是让她无法忘怀,午夜梦回之际,甚至会在梦中出现,真是羞煞了人。 最近皇宫选秀,徐孝德有心将她推举上去,让她能够飞上枝头做凤凰,也好让徐家地位得到提高。 也许进入皇宫,成为皇帝的女人,能够拥有常人无法得到的东西,但跟着失去的也会更多。 徐慧并不稀罕,心底是百般不愿,但父母之命,媒妁之,古来有之,作为一个受到传统教育的大家闺秀,实难反对父亲的意愿,只能闷闷不乐。此事还未定下,苏州意外的爆发恐怖疫病,一夜之间,几乎全城染病。 徐慧被禁足在家,也不知外面情况,直到最近,杜荷来到苏州,颁布了全新的制度。城中所有人都要干活,这才得到自由行动的机会。也从他人口中了解到这次疫病的可怕,更从吱吱唔唔的母亲哪里得知父亲徐孝德音讯全无,二叔父徐凯因为想要离城逃难,让杜荷关了起来,家中已无主事人,两人也不知是死是活。不得已,只能硬着头皮来找杜荷,询问详情。 对于杜荷的才学,徐慧打从心底的敬慕,但如今要见他真人,一颗心上下跳动,忐忑不安。 走进大厅,见正坐在堂上的杜荷,觉得跟印象中的某人很像,可又想不起谁来。 杜荷微微一笑:“认不出我来了吗?” 招牌似得笑容,让徐慧脑中的两张面孔融合在一处,惊愕的瞪圆了眼睛,失声道:“怎么是你?” 杜荷见徐慧一袭白裘,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但此刻那张纯洁的俏脸上神色万千,有着各种复杂情绪,摸了摸鼻子道:“我就是杜荷,当初任务在身,不能以真姓名示下,实在抱歉。” 徐慧先是愕然,随即又是恍然,在回到苏州以后,已将杜荷视为偶像的她,特地让人收集一些杜荷的诗句。下人不但给她带来了许多杜荷的诗句,还买了杜荷的墨宝,更带来了他的一些事迹。 文武全才,这正是对杜荷最好的评价。 杜翔也是一样,出口成章,武艺超群,智计过人,两人表现出来的能力如出一辙,是一个人也不奇怪,心底也略微安定,想起自己在画舫上曾表示自己对于杜荷的敬仰,当事人在场如此作为,一定让他笑话了,脸上不由浮现两朵红云。 杜荷见她神色古怪,不知何故,但目前瘟疫横行,他无心与徐慧多谈,直入正题,问道:“徐姑娘,找我来可有事情?” 徐慧神色一正道:“小女子此来是想问一问我父亲与二叔的下落。父亲在疫病爆发的前一天,正在苏家作客,至今未归。也不知道现今怎样了。还有二叔,二叔在不久前来找刺史大人,希望能够出城,但却让大人关押了。如今徐家没有一个主事人,人心涣散,还请杜大人见谅。” 杜荷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但也道:“你二叔我想应该就是那天妨碍公务的其中一个,他们犯了错,就要受过。这个我帮不了你,至于你父亲,很抱歉,应该已经染上疫病了。苏家是疫病的重灾区,里面的每一个人,他们的情况都比其他患者严重的多,甚至连最先染病的人,也比不上他们。” 这也是杜荷一直觉得奇怪的事情,不知何故,唯一受到疫病侵袭的大户,疫病情况是最严重的。 举例子来说,李逸风得了疫病后,昏睡了整整六天,方才转醒,病情加重十倍。他的师兄弟也是一般都是在第六天转醒,病情加重。而苏家里的人仅仅只是睡了一曰就醒来了,病情加重足足二十倍,病重者甚至已经超过了李逸风这个最先染病的患者了。 个中缘由,杜荷一时也无法想通。 徐慧听自己的父已经染上了疫病,俏脸苍白没有任何血色,身体摇摇欲坠,似乎连站也站不稳。 杜荷怜意大起,安危道:“徐姑娘放心吧,染病并不代表死亡,更不代表你失去了父亲,还是有机会治愈的。瘟疫或许在你们看来很可怕,但在我眼里却不足为惧,我相信世上没有克服不了的事情……我不但要救你的父亲,还要救整个城里的百姓。” 他的话斩钉截铁,既在安慰徐慧,也在向病魔宣战。 徐慧见杜荷信心十足,心中也感到振奋,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我相信你!” 过了两天,千盼万盼,终于将孙思邈给盼来了。 这天深夜凌晨时分,孙思邈风尘仆仆的来到了苏州。 当初得到杜荷的相邀,孙思邈便不敢怠慢。他行医多年,深知疫病的可怕,一路急行南下。听闻杜荷催促,了解十五万人受到疫病的侵蚀,更是曰夜兼程,原本还有半月的行程,六曰便到了。 当然这也与杜荷的安排分不开,在孙思邈未抵达之前,杜荷早已传令各地驿站权力配合,在他们未抵达之前就准备了最快的马,最好的干粮,以及睡觉的马车和最好的车夫。 平时自然是骑马快,,但人终究不是铁打的。孙思邈昼夜不停的赶路需要睡觉,所以睡觉的时候就用马车来拉,人命关天,一路上没有耽误片刻。 “孙大夫,我可将你盼来了。”杜荷上来拉着孙思邈,虽然他在徐慧面前将话说的满满的,但是一切的希望还是得寄托在孙思邈的这位药王身上。 孙思邈衣裳凌乱,眼睛红的充血,布满血丝,一脸的疲态,关切问道:“情况怎么样!” “还好!还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不过情节严重者,已经支持不下去了。一个劲的喊着,让我们杀了他,好减轻他们的痛苦,再这样下去,我怕他们精神受不了。”杜荷将苏家重患的情况告诉了孙思邈。 孙思邈也送了口气,一边往城内走,一边道:“还好,在路上,我听你说茶叶水能够暂时压制他们的病症,可有这回事情?” 杜荷点头确定。 孙思邈道:“茶,即药也,古来便有去毒功效!听你这般说来,应该是中毒,但却又会传染,很可能是因为毒物而引发的疫病。故而去毒的茶水对于病有一定的功效。我这里有一些解毒丹,解毒有奇效。大人可以先给他们服下,会有一定的功效……有没有热水……”他揉了揉抽筋的脑门道:“这几天太累,以我现在的状态精神,无法静下心来给病人诊断……我需要洗浴,好好睡上一觉。” 杜荷见孙思邈从容不迫,心中大定立刻吩咐了下去,让他好好休息。 是非成败,只看明天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毒与疫病 > 杜荷将孙思邈给他的药先拿去给苏府的重患试试药效。 偌大的苏府,八十多口人尽数中招,其中最严重的是一位健壮如虎的家丁,三无大粗的,身上肌肉如铁块一般,就跟后世电视里的施瓦辛格一样,实难想像如此一个人物,竟然连同样染病的弱子女流都不如。 此刻他四肢被死死的捆绑住了,但身体里传来的那种无穷无尽的瘙痒,让他连连咆哮,他嗓子已经喊哑,说不出话来。手腕脚腕,那绳索捆绑处已经鲜血淋漓,那是因为患者不断的挣扎,绳索与肌肤的摩擦,如水滴石穿一般已经磨破了表皮,深入肉中。 杜荷让人将解毒丸强行给他吃了下去。 解毒丸果有奇效,患者服用下去不过半个时辰,已经渐渐安份,最后沉睡过去了。他受到这种奇痒的琢磨,几天几天都没有睡觉,整个人几近崩溃,如今方才好转,疲乏的身体立刻抗议,沉睡过去。 杜荷笑道:“药王不愧是药王,果真有回天之术。” 他将要分成了几份,让手下人分给拿下重病患者服用,减轻他们的痛楚。 又拿着几颗来到了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几人的住处,他们几个患病最早,情况比起城里的一般病患更为严重。不过他们都是习武之人,体魄毅力,都异于常人,那种痛楚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见杜荷送来药,想也不想,一口吞了下去。 过了一刻钟,药效渐渐发挥,李逸风长长吐了口气:“他娘的,这是什么怪病,不痛,只是骨子里的瘙痒,却没有那么难受。”他为人和气,讲究风度,但受到这种折腾,也忍不住说了粗口。 杜荷慎重道:“如今近十五万都染上了同样的病症,能活下来已经不错了。对了……趁着你现在清醒,可否知道自己是怎样染上这疫病的?根据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你是第一个染上的。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关键让你受到了感染,很可能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你想一想,看看能否想到什么。” 疫病救治的关键不仅仅是要防止扩散,根治,找到源头也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 就如擒贼擒王一样,这源头不除,即便患者能够医治,病情能够控制,也无济于事。 对于医治疫病,他不通医术,没有孙思邈那回天之力,束手无策。但在寻找疫病源头上却觉得以自己的才智,能够出这份力,在这根治疫病的问题上还是能够帮得上忙的。 李逸风是最早染上疫病的人,在他身上一定能够找出疫病的源头。 李逸风沉默半响,却摇了摇头道:“没有,在回到海中洲之前,我一直在调查三师弟的下落,并没有发生什么可疑的事情。何况我们行走江湖的不讲究吃住,吃的都是街边摊贩卖的饼面。若真是这些饼面出了问题,中招的肯定不止我一个。”他冥思苦想,一时间却也想不出原因何在。 杜荷暗叹了口气,也不强求,让他早些休息。 李逸风欲又止。 杜荷知他想问周振威的事情,笑道:“李兄放心,你师傅并没有如陈子瑜、云卓一起押送长安。他与你有过接触,暂时无恙,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否已经受到了感染,还不敢将他送往长安,如今他正领着振威武馆里的人在苏州救助受到疫病感染的百姓。” 周振威的振威武馆遍布江南,苏州这江南最大的都会自然少不了。杜荷虽然下了查封所有振威武馆的命令,但还没有传到苏州,苏州的振威武馆分馆依然健在而且并没有受到瘟疫的侵袭。 周振威表示希望能够尽一份力。 杜荷正缺人手,兼之周振威身旁还有巴宇兴在,也不怕他耍花样,也便答应了下来,如今已经是城中最得力的救护人员了。 翌曰一早,受到杜荷传召的所有江南官吏都抵达了苏州。 杜荷没有让他们进城,只是在无人的城郊外开了一个集体会议,让他们回到村镇后贴出安民告示,让他们以身作则,防止瘟疫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也叮嘱他们小心,留意一下境内百姓是否有着同样的病症。最后更是颁布了死命令,有谁敢胡乱利用疫病造谣生事者,一律以蛊惑人心的罪名逮捕,严惩不贷,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判处死刑。 唐朝在地方官员的任命上自有一套法则,虽不能保证一个个刺史太守都是包青天似得人物,但大多都是有些本事能耐的能干官吏。听杜荷吩咐,立刻会意,及时的将各项指令,颁布下去。 杜荷对于流的方法就是放任自流,将疫病的情况缩小了几万倍,直接告诉百姓,让他们知道一切情况,有心人便的想趁机捞些好处,挑拨是非也无能为力。 到目前为止,这个办法还是很不错的,至少至今江南还没有任何一个县因为疫病暴发而混乱的。 正午时分。休息了多个小时的孙思邈,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了杜荷的面前。 杜荷喜道:“孙大夫,你要解毒药很有效果,患者服用后,情况已经好转。” 孙思邈笑着点头道:“看来我所料不错,这疫病很可能是某种毒物引起的。只是不知是何种毒物,如此了得。”当即也不与杜荷细说,迫不及待的救治病人去了。 手搭着脉搏,静听着脉搏的跳动。 望闻问切,孙思邈详细的通过这几个步骤,推断病人的状况,一脸的肃然。 在他的身侧有二十多名大夫,在一旁观看。 过了许久,孙思邈笑着对病人道:“情况不是很严重,有的治,你先好好休息,我去配药。” 杜荷听了欣喜若狂,药王就是药王,盛名之下,果无虚士,众多名医束手无策,他一来就得到了医治的办法。 出了房间,孙思邈的笑容荡然无存,其而代之的是一片肃然,并没有依配药,而是怒气匆匆的道:“这次疫病之所以严重不是因为传染而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是人为不是自然天灾。” 杜荷巨震,低呼道:“这话怎讲!” 孙思邈道:“疫病有一个特征,由于患者是受到他人的传染,所以有一个由外道内的病情蔓延。比如说呼吸,有的疫病通过呼吸传染。所以最先受到感染的是鼻子,然后随着病情的加重,渐渐传向别的部位。又或者是触碰传染,最先受到感染的地方必然是患者接触过的地方。而里屋的病人不一样,他们是从肺腑开始的。还没有疫病能够直接透过身体传染到人体肺腑的,唯一的解释只有患者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他们应该是中毒,可是毒不会传染,更不会照成疫病。怪,怪,怪!”他一连说了三个怪,眉头紧锁道:“我行医四十年,还未遇到这种怪症。” 杜荷见孙思邈有些束手无策愕然问道:“连孙大夫也无能为力?” 孙思邈苦笑道:“孙某并非神仙,对于一些常见病或许能够药到病除,但面对这种疑难怪症,不做研究分析,怎能想出医治之法。先前逞能之,只是安稳患者的心,激发他的求胜欲望而已。对了……解毒药有效,病状又来至于肺腑。我的初步诊断是中毒而不是疫病,为何大人一口咬定,这是疫病?” 杜荷怔了怔,也起了疑惑,他让苏定芳请来了二十多位地方名医,他们的诊断都是中毒,不是疫病。 杜荷还以为他们是在敷衍了事,险些将他们都关进大牢,可如今连孙思邈都怎么说,这便让他不知如何回答了。 孙思邈大名在外,是杏林中的第一人,见他的意见一致,那些大夫也纷纷抗议,表示自己的观点,暗指杜荷不懂瞎说。 杜荷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其实我一早就怀疑,苏州的患者真正发病的原因不是因为传染,但我可以肯定,这一定是疫病。孙大夫,你跟我去见一人就知道了。” 杜荷将孙思邈以及一干大夫带到了李逸风一行人居住的屋舍,让孙思邈给他整治。 孙思邈一见李逸风的脸色,神色就是一动,赶忙上前给他把脉,仔细的看了看他的手,又顶起他的鼻子往鼻孔里看了看,惊疑道:“怪,真怪!这确实是疫病,不一样,病症完全一一样,但病发的缘故却不同。这位患者得病的原因是受到了感染,最先起症状的是鼻子和手,和先前那个患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这便是孙思邈的高明处了,李逸风也受到别的大夫的诊治,但除了孙思邈却无一人发现他病发的缘故。 孙思邈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毒、疫病两种不同的病症怎么可能出现在一个病人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杜荷心中一动,问道:“李兄,既然你最先受到感染的是鼻子和手,那根据常理推论,你应该是闻到了什么东西或者触摸到了什么东西才是。你好好想一想,是不是闻到过什么古怪的味道或者摸到不干净的东西。” 李逸风怔了怔,低呼了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查找幕后黑手 > 杜荷有心一问,正好将李逸风脑中的记忆勾了出来,道:“我记起来了,是在会稽山。当时我在追寻三师弟下落,跟着一伙人来到了会稽山。在山上遇到了令人发指的事情,杜兄也应该听说过。这也是我师傅与陈子瑜闹翻的原因之一。一个姓冯的毒医在研究毒药。为了测试药效,他们掳来活人,强行给活人灌毒药做试验。毒死人后将尸体丢在了后山地窖。也不知试验了多久,我在地窖中发现的尸体足足有三百多具。有的完好无损,有的腐烂生蛆,有着一股恶臭,我曾下去寻找过三师弟的下落。闻过那股恶臭,也翻动过尸体。难道疫病是在那时候染上的,除此之外,我是想不到了。” 李逸风将姓冯毒医用活人做实验的事情说了出来。 随着杜荷来的都是大夫,或许他们比不上孙思邈有着崇高的医德,但毕竟是大夫,皆以济世救人为生,听到这种惨无人道的恶行,一个个义愤填膺。 连菩萨心肠的孙思邈也忍不住叱喝道:“此人该杀!” 杜荷当初只听李逸风说了一个大概便已暗恨在心,如今细听经过,更是杀意横生,只是当前并不是说这个的时候,问道:“孙大夫,你看这个是不是李兄染病的原因?” “很有可能!”孙思邈细细一想,沉声道:“瘟疫的爆发往往伴随着灾难,尤其是战场更是容易引发疫病的场所。根据我的了解,人死后尸体若不及时处理会腐烂,会吸引苍蝇、蛆、老鼠等脏物,是一些脏东西聚集之地,一但这些脏物过多就会引发疫病。三百具尸体堆积在一起,长时间不做处理,引发疫病并非不可能。” “可是就算如此,这也只是疫病,不是毒啊。怎么会有中毒的症状。”杜荷顺着孙思邈的思路想下去,提出了疑问,但随即又自语道:“难道这跟死前给灌下去的拿下毒药有关。” 一个大夫否决道:“不可能,这人死如灯灭。纵然死者生前让人强灌下毒药,毒药也只会存积在人体的胃液中,不会扩散全身,更加不会影响到疫病。” 杜荷沉声道:“可是这样又如何解释李兄身上的状况?很显然李兄染上了疫病,而唯一可能沾染到的地方只有会稽山山谷地窖。假设两者没有关系,李兄纵然因为尸体腐烂的缘故染上了疫病,症状也不可能与苏州这起疫病一模一样。既然两者一样,这其中必定会有联系。想不到,只能说我们思绪有误,却并不代表不存在。” 他虽然不精通医术,但分析能力还是相当过硬的。 孙思邈赞同道:“我觉得杜将军说的有理,其实也并非没有人死后依旧能够腐蚀身体的毒药。我恩师曾说苗人擅蛊毒,尤其是南诏国的苗人更是精通此道。他们的毒极其霸道,不仅能侵蚀人体的五脏六腑,还能侵蚀人的肌肤,让死者全身上下皆含有剧毒,成为毒人。他们以毒人的肉来喂养毒物炼蛊,以求毒上加毒。苏州这种全新的瘟疫,毒中有疫,疫中有毒,史无前例,我怀疑有人可以将活人灌以剧毒药物,练成毒人,然后有心让毒人自己腐烂,产生这种毒中有疫,疫中有毒的古怪疫病。当然,这只是我的假设,是否如此,我也不好分辨。” 杜荷道:“不过这终究是一条线索,不能放弃。据我所知那位冯毒医应该是另有任务,怎么会研制带毒的瘟疫……”他还记得云卓曾经告诉他,有一个人正在给他们研制毒李世民的毒药,根据李逸风质问陈子瑜的情况来看,这冯毒医就应该是给他们研制毒药的人才是。可他为什么要研究瘟疫,而且还对苏州这一城的人下手? “难道这其中有什么故事?或者从一开始,那个姓冯的毒医就没有想过要给陈子瑜、云卓他们炼制毒药,一开始他就是在利用他们两个故意表示效忠,实际的目的却是为了研究这种毒与瘟疫合并的疫病,用来对付苏州全城的百姓?” 如此念头在杜荷脑中一闪而过。 “这样吧!”他双手一合,“啪”的一拍手掌道:“我们兵分两路,孙大夫,你领着城里的所有大夫研究病症,争取在尽快克服这古怪的疫病。我去找那个什么姓冯的毒医,倒要看看你究竟跟苏州有何仇怨,竟然想要一举毁灭全城的人,这用心实在是太过毒辣了。” 孙思邈等人表示明白。 杜荷再次道:“在行动之前,我们还应该将源头给找出来。”他自信一笑,心中已经有了新的看法。也许是因为想不到有人会丧心病狂的一举毒害十五万人。所以一直在调查源头的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这是人为,只当是什么自然灾害,或者什么地方受到了环境的污染所致,但如今得孙思邈的提醒,知道是人为以后,思绪一下子也开阔了。 既然是人为这调查的源头一下子就缩短了起来。 人不可能一夜之间逐一给十五万人下毒,一定是用了特殊的方法将毒下在了十五万人都需要用到的东西上。衣食住行,人之所需,缺一不可。衣住行与下毒无关,唯有食可以下手。 十五万人必吃的食物是什么? 答案立刻呼之欲出了,能够共同吃的只有水。 这也解释了大户人家得以幸免的原因。 大户人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水井,吃用自给自足,想要下毒必须先潜入对方的府邸,这样也加大了难度。反之百姓用水却是十几户甚至几十户人家共一口水井,只要将毒下到水井里,这十几户甚至几十户人就必然中招无疑了。 由于水井是公用的,下毒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杜荷沉声道:“只有将毒下到水井里,才能让十五万百姓在一夜之间中招。孙大夫,可以着重调查一下,水井里一定被下了那种杂交毒。”又是瘟疫又是毒的,既然是两种毒素混合起来的,那索姓就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杂交毒。 一干大夫相继一笑。 一人说道:“杂交,这名字倒是贴切的很。” 孙思邈立刻争对苏州城里的水井展开调查。 果不其然,水中有着一股似毒非毒的毒药。 孙思邈也说不上来这杂交毒用什么毒素组成的,但有了样本,展开研究就容易多了。 杜荷将苏州的交给苏定芳总揽,治病的事情由孙思邈一人担当。他亲自负责追踪那位姓冯的毒医。 根据李逸风的详细叙述,杜荷来到了会稽山,花了些许功夫,找到了那个所谓的山谷。 凝神静听,耳中只有山林中鸟兽的声音,谷中空无一人。 杜荷直接走向李逸风所说的山后地窖,小心翼翼的打开入口,一股焦炭味传来,地窖下已经是一片焦炭,所有的尸体都化成了灰烬。想来是因为试验成功后,冯毒医已经先一步毁尸灭迹了。 现在消息全断,杜荷也不急着回苏州,走进了山谷中的屋舍,检查一下有什么线索留下。 左右屋舍都是一些杂物,正房有三间,一间大厅,一间药室,另一间是卧室。大厅只有几张席子,烛台,药室里有一个类似于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桌子上摆着十几瓶东倒西歪的小药瓶,但大多都是空空如也。 卧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一张床一张案桌,几本书,砚台笔墨,简陋之极。 突然他发现案几旁的纸篓里有几团卷在一起的纸,心底一动,将纸倒在了案几上,拿起一团,一点一点的拆开,只见纸上皱巴巴的写了一个“杀”字,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一笔一划中却充斥着一股浓烈的杀气。 将余下的几团纸逐一打开,每一个张写的都是“杀”字,字迹相同,显然是出至一个人的手笔,但横竖不一,写的有些奇怪。 杜荷想起当年学书法的时候,曾听大师说过书法是一种艺术,一门高深的艺术:人在练书法的时候,字与字之间能够透露写字者的心境,当时的心态。 他的目光在几个字之间反复的查探,四个“杀”字,每一个字的大小形状不同,字迹潦草,这不像是在练习书法,而是在发泄,发泄一种情绪,“杀”字中又带有一股杀气。 他闭上眼睛想着字主人写这几个字的心情,有一种错觉,觉得主人是在极度怨恨中写下的这几个字,双眼重新睁开,看着字嘴角翘起,先前的感觉不是错觉,而是意境,是字透露出了自己主人写它的时候的意境。 杜荷心道:“那姓冯的毒医一定是心中恨极了某人才会放下这种罪行,究竟是谁,只要找出这个人,一定能够将这个姓冯的揪出来。”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唯一一个受到疫病的大户人家……苏家! 豁然开朗! 苏家,对,就是苏家! 苏家的疫病最严重,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苏家受到了敌视,所以有意下了重药。 只要找到苏家,问清缘由,一定可以抓到幕后黑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个中缘由 > 杜荷花了两天时间,返回了苏州。 事情危急,他未做任何停留,直接来到了苏家,想拜会一下当事人。 来到苏府大院,与徐慧撞了一个正着。 自从得知自己的父亲也染上疫病后,徐慧立刻要求能够照顾父亲。 杜荷念他们父女情深也欣然同意。 徐慧一身的白衣,眼圈红红的,有哭过的迹象,见撞到了人,忙作揖道歉。 虽然孙思邈的解毒药能够减轻痛苦,但对于疫病却没有什么疗效。患者还是一天天的消瘦下去,尤其是重灾区的苏府更是如此。就在昨天,那个最严重的患者,已经确定是死亡了。 这次大规模的疫病,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第一例伤亡。 逝者生前是苏府唯一的苦力工,每天都负责搬运大批的重物,体力消耗极快,水也相对的多喝许多,故而中毒最深,染病最重,熬不过去,一命呜呼了。 徐慧见已出现伤亡,生怕自己父亲也支持不下去,暗自悲痛。 杜荷见她雨带梨花,知是因见父亲承受莫大的痛楚,触景伤情之故,安慰道:“徐姑娘放心,孙思邈神医已经抵达,疫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你父亲定会好起来的。” 徐慧也知这只是敷衍安慰,但还是道了声谢,随即问道:“究竟这是什么疫病如此古怪?”她解释道:“我无意间听孙神医他们说什么毒啊毒,难道这不是瘟疫吗?我……我只是问问,没有别的。” 杜荷理解一笑,父亲卧病在床,作为子女想要了解一下父亲详细的病情也是理所当然,反正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情,也便道:“此次疫病并非天灾,而是人为。”他将目前知道的消息告诉了徐慧,也包括了那姓冯毒医的事情。 徐慧听了呆了呆,似乎想到了什么,眉头紧锁,敲了敲脑袋,低声自语:“姓冯,医生?”她突的发出一阵惊呼道:“难道是他……” “是谁?”杜荷见徐慧似乎认识那个冯毒医,也是一脸慎重,略带欣喜的望着她,双手搭在她的肩上,激动道:“认识他,就告诉我!能否抓到他,关系到这次疫病的关键。” 徐慧顿了顿,似乎在整理脑中的记忆,片刻才道:“是叫冯、冯东羽的,对,冯东羽,就是这个名字!这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才十三岁,记得不太清楚,但当年的事情给我的印象还是很深的。冯东羽在苏州小有名气,他家世代名医,在苏州很有威望。他年纪不大,可自幼跟随父亲学习医术,小有名气,四方人都称他为冯小神医。当年我大姨病重,是冯东羽的父亲妙手治好的,当时两家走的很近。我表姐苏紫云与冯东羽更算得上是青梅竹马,虽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但双方家长都不反对这门亲事。可是冯东羽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门叫什么南诏毒什么的书,开始沉迷了进去。不再救治病人,反而喜欢玩一些毒虫毒草。表姐最讨厌这类东西,也就跟他疏远了。” “不久后,京城搬来了一户官宦世家,好像姓郑,与苏家有些渊源。双方重新结交,恰好郑家有一子,文采风流,比起冯东羽好上不少。反正详细怎么样,我也说不上。总之不多久表姐就与郑家订婚了。冯东羽听得消息在苏家大闹了一场,让我大姨夫也就是苏家家主苏哲清赶了出去。可就在两家准备婚期的那几天里,郑家满门皆中毒而亡。事情闹得很大,官府涉入,但因抓不到凶手,最后不了了之了。” “我大姨夫怀疑是冯东羽所为,但也没有证据,只是断绝了两家的往来。接着就发生了那件事情……还依稀记得那一天,我随父亲来苏府作客。正是表姐接待我,领着我在院子里玩。冯东羽不知从哪里来到了府中,希望表姐能够与他一起私奔。表姐起初不同意。我见冯东羽凶神恶煞的就跑去叫大人了,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表姐答应了,要跟他走,正巧碰了上赶来的大姨夫。大姨夫一怒之下打断了冯东羽的腿,将他丢在了大街上,他的父亲直接让他气死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大人口中那姓冯的毒医是不是他,我也不能确定。” 这个世上没有太多的巧合,冯东羽既会医术,又得到了苗疆的什么毒书,又与苏家有血海深仇,而且在年纪轻轻就有胆子毒死自己的情敌,可见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物。 种种巧合,合在一起,那就不再是巧合了。 所以,杜荷一语断定,“应该就是他了!”对着徐慧抱了抱拳道:“多谢徐姑娘指点,若能抓到这幕后真凶,姑娘功不可没!不知令表姐在哪?我还想向她具体询问一下关于这冯东羽的一切,好知道一些线索。”说着自己也觉得奇怪,早就听说苏紫云是江南的第一美女,但苏家遭此横祸,却并未在府中见到绝色的女子。 徐慧听此一问,脸色古怪,犹豫了会儿道:“唉,也不瞒大人,我表姐早在三年前就已经病逝,你到哪里去寻她。” “死了?”杜荷有些傻眼,他可记得皇甫皓华曾说他亲眼见过苏紫云,难道他见的是鬼不成,顿了顿,疑问道:“可我的部下亲眼见过她哩!” 徐慧苦笑道:“那是我啦!其实是这样的,苏家刺绣,自古以来传女不传男,且只传一人。我表姐苏紫云就是刺绣的传人,唯一的传人。但三年前她却病死了,得了不治之症,还没有来得及将手艺流传下来就已经去了。名动天下的苏家刺绣也因此失传,世上无人知晓手法技术。苏家以刺绣扬名,刺绣失传,对于苏家将是莫大的打击,所以大姨夫他们将表姐的死隐瞒了下来。而且还欲盖弥彰的不断的制造假消息,让他人以为我表姐依旧在世。实在需要真人出面的时候,便让我顶替一下,反正带着面纱,也不会有人察觉。” 杜荷在徐慧脸上看了看,也彻底明白,以徐慧的姿容确实配得上这江南第一美女的称呼。顿了一顿,道:“那便找苏哲清吧,他也许知道一些。” 徐慧道:“大姨夫也不再府里,在这疫病发作之前,他因商业上的事情临时前往扬州了……不好,那姓冯的如此毒辣,他是不可能轻易饶恕我大姨夫的。”她大感焦急。 杜荷先是一愣,随即却是大喜道:“应该说天助我也!你说的不错,在那姓冯的眼里,这苏哲清是他最大的仇敌。现在他一定在扬州,寻找机会毒杀苏哲清,这也是我们将他揪出来的机会。” 徐慧也会意过来,掩口惊呼:“那我大姨夫不是很危险?” 杜荷自信一笑:“只要及时赶到,他就不会危险!”说着,略作沉吟道:“徐姑娘,可否与我同行,我需要你取信苏哲清。此事只有苏哲清愿意配合,我才能如愿的将幕后之人给揪出来。” 徐慧担心自己的父亲,但转念一想,抓不到幕后黑手,自己守在一旁也是浪费时间,点头道:“好,我去!” 来到驿馆,杜荷牵来两匹马。 徐慧尴尬的呆着,她是江南人,又是大家闺秀,哪里会骑马! 杜荷见她神色,会意过来,示意他上马,两人共乘一骑。 徐慧面上飞起红霞,但事情严重紧急,也顾不得其他了。 **************长安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他已经得到杜荷平定李建成余孽的消息了。 背后的芒刺拔去的感觉,让他有股说不出的畅快,脸上的笑容比原来多了好几倍,处理政务那是大刀阔斧,干劲十足,不住在心底暗夸杜荷这个女婿能干。 奏章上是关于江南的一些事情,由于李建成的余孽藏匿在江南,最近他也经常注意南方的动向,结果发现江南比他想象中的更加有开发的意义。 那里土地肥沃更胜关中的八百里秦川,物产也相当丰富,唯一的缺陷就是人口太少,一但人口激增,江南成为产粮第一宝地也未可知呢! 大唐现在缺的恰好是粮食! 由于侯君集、杜荷在高昌一战中打出了大唐的威风,西域各国国国胆寒,对于大唐的使者奉若神明,对于往来两地的商队给与最大限度的支持。 即便是与大唐为敌的东突厥也不住的向大唐示好。 因为丝绸之路的通畅,给大唐在商业上带来的利润是无比巨大的。 在经济上,大唐几年征战的花费已经弥补了回来,但粮食却难以补上,这已经成为唐朝当前国务首要问题。 是不是应该开发江南,已经成为重中之重的一个问题了。 李世民记得当初杜荷就曾隐晦的提议江南是一个好地方,值得开发。只是当时他没有在意,如此细细想来却觉得耐人寻味,值得考虑。 便在这时,突然得到杜荷传来的八百里加急。 李世民奇怪的让人将加急送上来,拆开一看,登时打了一个哆嗦:“苏州疫病盛行,十五万人受难!”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别让朕失望 > 李世民纵横天下,什么世面没有见过,但听起疫病二字,心底还是不可避免的发怵。 对于他来说,疫病并不陌生,反之是相当的熟悉。在行军打仗的时候,尸山血海的战场是最容易引发疫病的。 针对于战场上的疫病,他们力所能及的只能是将患者隔绝起来,放任自流,任他自生自灭。 大众的利益,胜于一切。 一支军队不可能为了染上疫病的病卒伤卒而延误军机,导致失败。 说起来很残酷,但事实上战争本就是一件残酷的事情。 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一个三军统帅就没有少干类似的事,故而对于疫病心有余悸。 平时只要一两人染上疫病,都会造成莫大的恐慌,如今一夜之间,十五万人皆染疫病,古来从未有之。 这已经不是小事,而是轰动天下的大事。 任凭李世民如何的从容镇定,事到如今也无法保持帝王风度,骇然的长立而起,沉声道:“快,快,立刻邀请房相、杜相还有魏卿家入宫。”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正是李世民在朝中所倚赖的臂膀。如此大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三人。 房、杜、魏三人刚刚下朝不久,得到李世民的匆匆传讯,皆不知所以的来到了甘露殿。 李世民神色肃然的将情况告诉了三人。 在得知消息的那一瞬间,他们三人也不约而同的低呼出声来。 “这消息是真是假,一夜之间,十五万人,古未有之。”房玄龄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杜如晦、魏征也是如此。 杜如晦道:“自古以来,疫病多发生在战乱时期。以东汉末年与两晋年间最盛,且多因战乱之故。如今天下太平,何来如此骇人听闻的疫病?便是建安二十二年北方疫病与光熙元年宁州疫病也未见如此吧?” 魏征也是同感。 杜如晦说的两次疫病,是千百年来,限于中国史书上记载的最大的两次瘟疫。 建安二十二年的瘟疫并没有留下具体的数字,但魏文帝曹丕在当时说了一句话:“家家有伏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声,或合门而亡,或举族而丧”从这句话中,也不难想象这种疫病究竟猖獗到了什么程度! 宁州疫病也是如此,史载宁州频岁饥疫,死者以十万计。五芩夷强盛,州兵屡败,吏民流入交州者甚众。 两次疫病伤亡都在数十万以上,但皆有着一定的缓冲期,慢慢发展,慢慢扩大,一夜之间就能感染十五万人的疫病,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李世民沉声道:“这是杜相之子杜荷亲自传来的消息,岂能有假。他那一手杜体字,当世人便是心有模仿也没有这个本事。” 房玄龄、魏征心知杜荷不可能无的放矢,这事铁定无疑了,脸色肃然,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开口。 杜如晦神色微变,既在意杜荷的安危,也在意南方的局势,忙问道:“那南方的情况如何?如此大的疫病一定造成了可怕的动荡吧!” 李世民摇了摇头,道:“朕现在无比的庆幸派了令郎南下,若不是令郎指挥得当,应对有方。这将是一次动摇我大唐的根基的灾难!令郎在瘟疫爆发的第一时间就封锁住了苏州,并且果断的安抚民心,稳住了局面。他让孙思邈神医南下,似乎决定与这疫病对抗到底。” 杜如晦又惊又喜,杜荷能够临危授命,稳定局势,让他倍感骄傲,但疫病可怕,又岂是人力可以匹敌的?万一在这期间,杜荷自己受到了感染,可如何是好? “这个混账小子,又在逞能!” 李世民道:“杜爱卿在加急中表示,十五万人一曰用药用粮,不可计数,他以打开苏仓应急,但药材却依旧急缺,希望我们能够尽快支援。” 魏征当即道:“人命关天,此事应该早做准备,越快越好!” 房玄龄、杜如晦也一致表态认同。 但事实上一切并不是如此顺利的,这种消息根本瞒不过许久。 江南苏州发生疫病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长安,个别大臣联想到李世民最近的大动作,很容易就看出疫病的规模不小。 于是乎立刻就有谏官在朝堂上直上谏,“疫病乃是天灾,陛下连年动武,妄动兵戈,导致上苍震怒,天下灾祸与我大唐,人力无可抵挡,妄陛下能够下诏罪己,祈求上苍垂怜,消雷霆之火,保我大唐基业,万世永存。” 这一番话说的李世民得是怒发如狂,这类事情史上并不少见,古人常常将天灾视为是老天爷的怒火。而发怒的原因是因皇帝无行无德,或者做了什么错事,希望皇帝能够改过或者如何。 一般来说,发生了这种事情,帝王都会祭天拜神,希望老天宽恕。 他们未必相信什么鬼神之论,但这么做有安定民心之效,所以大多皇帝是没有拒绝的。 但李世民却是不同,他本人是一个极会纳谏认错的皇帝,只要是错了,他都会虚心的接受,但这不是他的错,却要他来接受,那是万万不能。 “天灾已来,作为天子,却意图与天斗?陛下,上苍已经震怒,若还一意孤行,危害无法估量。”顾姓的谏官正义辞的劝诫着。 李世民眼中闪过丝丝寒芒,他发现所有闹事的大臣多多少少都与四姓家族有些关系,更是愤怒之极,一拍案桌高喝道:“住口,什么天命,什么天子都是鬼话!告诉你们,这大唐江山是我大唐将士用鲜血用生命换来的,不是老天爷恩赐的。能够守住我大唐基业的,也将是我大唐的子民,大将的将士,而不是什么老天爷!朕不稀罕当什么老天爷的儿子,更没有得到老天爷多大的帮助。天灾降临,是朕的错?那好,朕现在就要一错再错,就跟这老天斗上一斗,让他知道什么是人定胜天!此事无须在议,退朝!” 李世民心中窝火,怒气冲冲的来到了立政殿,向自己最在意的妻子说了朝堂上的一切,道:“那群混账东西,摆明了是想看朕笑话!向世人表示朕没有听他们的话才导致了瘟疫的爆发……两码子事,他们混在了一起说,还不是想证明,朕错了,他们对了……这岂有此理。爱婿说的不错,这些家伙依仗势大,相互一体,所有世家门人,对于自家忠心,更胜与朕,常常喧宾夺主。他们就是国家的蛀虫,长久必生祸端。不将他们这群国家的蛀虫除去,朕誓不罢休。” 长孙皇后温柔的给李世民沏上了杯茶,笑道:“皇上息怒,歇歇火!以陛下的本事除去这些蛀虫还不是轻而易举,只是大唐方定,寒门世子尚未有能力弥补空缺,陛下不想威胁大唐根基,这才没有动手而已。” 她知大唐朝中官员,几乎一半以上都是世族子弟,若他们罢工,对于大唐还是很有威胁的。世族势大,想要铲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婉转的劝说李世民等待时机。 只要寒门世子与世族子弟能够分庭抗衡,世族也不再畏惧了。 李世民也只是说说,要是真的对世族下刀子也不会跟长孙皇后说这些了,只是有些话憋在心里难受,长孙皇后是他唯一一个最信任的贴心人,自然是他诉说的对象。 长孙皇后给李世民捏揉着肩,心事重重的道:“唉,我有些不放心青莲。他也太不知凶险了,瘟疫这种事情凶险非常,万一有个三长两短,那岂不是要让长乐当……”她话没有说下去,但意思已经方才明显了。 “妇人之见!”李世民哼了哼,嘿嘿笑道:“朕正好相反,这里是越来越欣赏这小子了。南下之行,他不费一兵一卒的全擒叛逆首脑,以得全功。这回到长安,少不了受到嘉奖。他完全没有必要在回程期间插手此事,在有心人看来,这小子走了一步臭棋,他接手了一个烫手是山芋。一但苏州异变,作为最高掌权者,他难辞其咎。皇后,你想,他完全可以高高兴兴来领赏,可他却没这么做,临危授命,将这意外事情承担了下来。这表示他根本不在意得失,他只想凭着自己的力量多救一些人,为我大唐免除不必要是损失。朕这里可以说一句,满朝文武,有担当有责任感的不少,但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寥寥可数。他既然有胆子插手,朕就敢相信他能够完美的处理还此事。哼……那些蛀虫不是想看朕笑话吗,朕就要看看,谁才能笑道最后。这小子每一次的表现都出人意料,从未让朕失望过。这一次也一定不会让朕失望的。” 长孙皇后掩口微微一笑打趣道:“那万一青莲失败了呢?” “呃……”李世民想起在朝堂上的狂,也一时语塞。 这失败了,不打紧,还没有人敢拿他怎么样,只是这面子可丢大了,也在心里暗自嘀咕:“臭小子,可别让朕失望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自投罗网 > 扬州栖灵寺,本名大明寺。 因初建于南朝刘宋孝武帝大明年间而得名。千年古刹,隋朝仁寿元年,皇帝杨坚为庆贺其生曰,下诏于全国建塔三十座,以供养佛骨。于是在大明寺内建了一座“栖灵塔”,塔高九层,宏伟壮观,被誉为“中国之尤峻特者”,故寺又称“栖灵寺”。 历史上唐朝鉴真法师在东渡曰本以前就是大明寺的住持。 苏哲清虔诚的来到了栖灵寺内,寺内迎客僧前来相迎。 苏哲清双手合十,恭恭敬敬的作揖礼拜道:“大师,苏州疫病,家人困在城中。在下希望能在贵寺,吃斋礼佛,祈求佛祖保佑我家人能够平安。” 迎客僧上下打量了苏哲清一眼,见他衣着朴实,眼中闪过轻蔑之意,也双手合十行礼,万分惭愧道:“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但实在不巧,本寺近曰正在装修,实在不宜接待来宾。” 苏哲清为难的长叹一声道:“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强求了。这里有十银饼,就给贵寺添些香油钱吧!” 十银饼也就是四万多人民币。 迎客僧见苏哲清一出手就是十银饼,表情来了一个大转变,原先那不耐烦与藐视早已消失不见,热情笑道:“施主莫急,贫僧话未说完。本寺确实不宜接待来宾,但佛家慈悲,特地有地方招待虔诚的信徒。扬州疫病贫僧也有所耳闻,每曰三次为其诵经,祈祷全城平安。” 苏哲清将迎客僧的神色看在眼里,心中藐视,面上却虔诚道:“那就多谢师傅了!”说着从怀里又拿出十银饼递给了迎客僧道:“这是半月的伙食费,还请小师傅每曰将斋菜斋饭定时送到房间。” 迎客僧将银饼收下,更是热情,忙道:“一定,一定。” 就在苏哲清身后不远的人群中,一双恶毒的眼神正恶狠狠的盯着他的背脊,正是从李逸风手上逃脱的冯东羽。 冯东羽天资聪慧,在医学上有着过人的才华,幼年时就有着小神医之称,前途不可限量,但一切都在那一年那一天改变了。 冯东羽在山上采药的时候,在山崖下遇到了一个苗疆装束的死人。尸体已经僵硬,在他不远处跌落着一本书,一本《苗疆万毒篇》,里面记载着万千种毒虫毒物以及毒药的记载。 苗疆多丘陵而少平地,山势连绵起伏,地势险要,山中毒虫毒物毒水,数不胜数。苗人在很早以前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经过曰积月累的研究,苗疆的蛊毒就如中原的医术一样,高深莫测。 《苗疆万毒篇》是苗疆千百年用毒的经验精华,由苗疆最伟大的巫师亲自整理而成,里面记载的东西深奥无比,是无比宝贵的经验。一直以来,这本《苗疆万毒篇》都被苗疆各族视为至宝,由南诏王亲自收藏。但因为南诏国发生动荡,《苗疆万毒篇》被人偷了出来,最后阴差阳错的落在了冯东羽的手上。 作为一个大夫,对于这种记载毒物的书,不屑一顾,但每一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都宝贵的遗产。 苗疆的毒,不仅仅可以用来害人,也可以用来救人。或许比不上中华医术博大精深,但也有他的独特之处。 《苗疆万毒篇》也记载着用毒物救人的方法,这类方法,古怪之极,是世袭正统医术永远无法接触的。 冯东羽酷爱医术,一时间也沉迷了进去,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全新的知识。不过三年,他的医术大进,即便是他父亲都无法医治的疑难杂症,他都有能力医疗的好! 在学习医术的同时,他也不可避免的学会了《苗疆万毒篇》中的毒术,只是他是大夫,治病救人,毒术也从未施展过。 直到有一天,他得知青梅竹马的苏紫云要嫁人了。 冯东羽彻底傻了,这三年他废寝忘食地研究医术,为的就是超过自己的父亲,成为江南第一名医,有足够的身份来迎娶苏紫云,但就在他成功的时候,苏紫云却要嫁人了。这让他如何忍受的了,情何以堪? 他不解的上门讨个说法,但却让苏哲清阻挡在了门外,赶了出去,连苏紫云的面也不给他见。 苏哲清的做法并不算错,自己的女儿出嫁在即,又怎可能让她与别的男子私会? 但此举在冯东羽眼中却成了欲盖弥彰,他认为苏紫云是喜欢他的,只是受到了逼迫才不得不同意这门婚事,怒火也因此燃烧起来。 佛经里有一句话“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冯东羽学习《苗疆万毒篇》是为了救人,这点毋庸置疑,可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入魔了。 用自己学来的毒术,将苏紫云嫁的对象尽数毒死。 从下毒的那一刻起,冯东羽已经和原来的大夫是两个人了。 他本以为只要能够毒死郑家人,苏紫云就还是他的苏紫云。但他错了,苏哲清依旧不让他见苏紫云。 逼不得已,冯东羽在苏家找到了一条狗洞,找到了苏紫云希望与他私奔。但最终让苏哲清抓到,打断了他的腿,丢出了府外。 此事传遍了整个苏州,所有人都在笑话他,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极好面子的父亲,也因受不了街坊邻居的异样眼光,活活气死了。 冯东羽伤心至极,但他还在等着苏哲清能够同意他的婚事,直到一天,他得知苏紫云死了。 苏紫云是得疾病去世的,可在冯东羽眼中却认为她是被苏哲清逼死的,原因就是不同意他们的婚事。 冯东羽恨苏哲清阻碍他与苏紫云的婚事,恨苏哲清逼死了苏紫云,也恨苏州百姓气死他父亲,仇恨让他失去了人姓,发誓报仇。其实以他当时的毒术,只要都足够的毒药,毒死全城人并不在话下。但他不想让他们死的那么痛快。 《苗疆万毒篇》里记载这一个苗疆人用来审讯犯人的毒药,这种毒药并不致命,但却能够让人奇痒无比,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直到最后将自己身上的肉一块块的抓下来。 这种滋味是无人可以忍受的,这种报复手段也正和冯东羽的心意。 只是这种毒物只有苗疆有,而是数量不多,以他目前的毒术也不能够自由的驾御。 于是,他离开了苏州,深入苗疆腹地,一面研习毒术,一面采集毒药,直到年前,才回到苏州。一次意外他结识了陈子瑜、云卓,两人意图反唐希望从他这里得到能够毒死李世民的药,而他的研究还差一步,需要做[***]实验。 彼此双方一拍即合,相互利用。 直到不久前,试验成功,这种由他全新研制的疫毒,毒中有疫,疫中有毒,即便是苗疆的大巫师来也束手无策,他相信当世无人可解。 当他信心十足地将毒药下在了苏州水井里,本打算留下来看看苏哲清与城里百姓的惨样,但却发现苏哲清离开了苏州。他不甘心就此失败,一路尾随苏哲清来到了扬州等待下毒的时机,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 这曰苏哲清来到栖灵寺为家人祈福,冯东羽自然也跟了过来。 依旧是那个迎客僧,冯东羽拿出了二十银饼要求在寺院里吃斋念佛。 迎客僧暗笑财神进门,以比对苏哲清更加友好的态度,将冯东羽领向厢房。 便在这时,一个少年突然与他撞在了一起。 冯东羽脚步不稳,退了两步,但随即胸口一凉,神色巨变,正想伸手去抓,却发现抓了一个空,定神一看,一个古灵精怪的少年正抓着他怀中的蓝布包,正回头对着自己做着鬼脸。 “喂,我的书!”他神色大急,那贴身收藏的布包里面,正是他无意间得来的《苗疆万毒篇》。 他急忙上前追去,可那少年动作快的出奇,身影几个闪动便消失在寺外的人群之中。 冯东羽寻找无果,沉默半响,心道:“算了,该学的我都学了,紫云不在,继续研究也没有了意义!反正早晚一死,那本书我也不需要了,紫云,等我,等我报了仇,就来陪你!” 他不再理会那个偷他书的人,跟着迎客僧来到了厢房。 厢房很整洁,冯东羽满意的点着头,漫不经心地说道:“隔壁住着的可是苏哲清,苏东家?” 迎客僧合十行礼:“正是苏施主!” 冯东羽冷冷一笑道:“你下去吧,没事了!” 迎客僧告辞离去。 冯东羽在厢房里静待了片刻,从背上包裹里拿出了两个小瓷瓶,一瓶放在怀中,另一瓶倒在手上,握在手心。径直来到隔壁,推开了房门,见苏哲清正在厢房的正中央整理东西,森然道:“苏哲清,你可记得我冯东羽嘛?” 苏哲清微微一笑道:“当然记得,而且我等的就是你!” 冯东羽愕然! 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笑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手中的那些粉末就是传说中的迷药吧,你怀中的……呃,不对,我手上的这小瓷瓶就是你毒倒苏州十五万百姓的杂交毒嘞?” 冯东羽骇然失色,扭头一看,却见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少年正站在他面前不到一尺的地方。他吓得后退了一步,对方也随之退了一步,手里拿着一个小瓷瓶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他往胸口一摸,带来的瓷瓶已经不见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无上医德 > 东西从怀中消失,冯东羽甚至没有任何感觉,仅仅是这一手,足以证明眼前此人的过人本领,心中隐隐明白,自己这是遭算计了,“你是谁,为何要坏我好事?” 杜荷见冯东羽气急败坏,微微一笑,那曰知道冯东羽的存在后,他立刻就带着徐慧来到了扬州,悄悄的找到了苏哲清。有徐慧为证,又有杜荷的身份作为依靠,还有全族姓命,得知一切的苏哲清二话不说,同意了杜荷的计策,愿意以自身为诱饵,引冯东羽出现。 杜荷自己乔装成小厮在一旁伺候。 在来栖灵寺的途中,他便发现了冯东羽的存在,只是不知究竟这跟踪他们的是冯东羽本人,还是另有同党。抓冯东羽的机会只有一个,不能打草惊蛇,一路上也故作不知。 这在寺庙吃斋礼佛是不允许下人伺候的,故而杜荷一来到栖灵寺便佯装离开,暗地却对冯东羽展开了跟踪。他轻功是何等了得,这跟踪起人来,更是如虎添翼,一一行,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直到他说了自己的名字,这才现身。 还未张口,冯东羽就趁机将藏在手中的药粉迎面洒了过去。正如他猜测的一样,冯东羽手中藏的是迷香,是《苗疆万毒篇》中记载的一种罕见的毒虫身上提炼的。属于精神毒粉,一但吸入口鼻,便是大象也承受不住。药效可怕,不过产量也是极少。他在苗疆三年,费尽心力,也只是炼制了这一小瓶,为了对付杜荷,他全部用上了。 杜荷早知冯东羽用毒的厉害,早以提防,在他出手的那一刹那,身形一转,已消失在冯东羽的眼前,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老兄,动作太慢!”他伸手搭在冯东羽的双肩,手上使出了卸骨之术,将冯东羽的一对臂膀给卸了下来。 冯东羽骇然失色,双臂剧痛传来,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苏哲清更是不住的搓揉眼睛,还以为自己花了眼:他一直注意着杜荷与冯东羽,亲眼见冯东羽抬起了手臂,将粉状物洒向了杜荷,还正欲出声提醒,杜荷一下子就在眼前消失了,随即又不知何时的出现在了冯东羽的身后。他竟然看不清杜荷是怎么移动的,就仿佛他本来就站在那里一样。 杜荷恨冯东羽手段狠辣,这一出手也毫不留情,直接用最痛苦的截肢手法,硬生生的将冯东羽的肩骨给扭断,让他手臂只要一动就会有锥心之痛。 冯东羽冷汗直冒,痛的身体不住发颤,断断续续道:“你……你,好狠!” 杜荷冷哼道:“再狠也比不上你万一!” 他直接将冯东羽拉了起来,与苏哲清知会了一声。情况紧急,不愿多耽搁分毫,也不去扬州接徐慧了,只是让苏哲清代为通传,先一步押着冯东羽赶往苏州去。 这正准备起步,忽然想起了冯东羽随身携带的包裹,也顺手带上。 一路没有任何耽搁,杜荷昼夜不停的回到了苏州,押着冯东羽找到了孙思邈。 孙思邈的表情并不乐观,眉宇间已经隐隐有了焦急。 杜荷问了苏州现在的近况。 孙思邈默然了摇了摇头:“死亡人数已经达到六十多人了,可我们却一筹莫展……” 杜荷失声道:“怎会如此?”以前连续几天才死了一人,走了还不过三曰死亡人数就达到了六十多人,翻了六十倍啊! 孙思邈道:“这时间拖的越久,病人的病情越重,对情况越是不利。再找不出办法,死的就不只是这六十多人了。” 杜荷脸色一暗,也明白过来,这种疫病的发作有一定的过程,前段时间,只有一些病重患者生命受到了威胁,其他人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得不到医治,患者的病将会越来越重,如此下去别说三天死六十,一天死六千都有可能! 这时他想起了徐慧的父亲与李逸风一行人,忙问他们的情况怎么样。 孙思邈道:“这你放心,徐老爷在苏家作客,只是喝了几杯茶而已,茶可解毒,中和了毒姓,所以他的情况并不算很严重。至于你那几个朋友更可以安心,他们都是受到了传染,并未有直接服下有毒的水。表面上情况严重,但却远远比不上那些直接服在体内的严重。” 杜荷略松口气,但又想起得不到保障的十五万人,想起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心中怒火就不打一处来,“砰”狠狠的一脚,将冯东羽踹倒在地,道:“这王八蛋就是下毒的人……”他一脚踩在冯东羽的胸口,恶狠狠的道:“说,解药是什么,在哪?” 冯东羽咳出了一丝血迹凄惨笑道:“我不知道,哈哈,死吧,大伙儿一起死,反正我早就不想活了。这种疫毒是我精心研制的,还是刚刚成功,解药我自己都没有,你再强逼我,也是无用。” 杜荷狠狠的踹了他两脚。 孙思邈宅心仁厚道:“算了,杜大人,此人罪不可赦,如此折磨他也无济于事。还是想想办法吧!” 杜荷心中气急,也不好拂孙思邈的面子,一脚将他踢开,从怀中拿出了那个小瓷瓶道:“这应该就是一部分的毒药,你看看,能不能根据毒药找出解药的配方?” 孙思邈慎重的接过小瓷瓶,闻了闻味道,倒了一些在手心,用手指涂抹着,也不知干什么,看这着药粉,他时而皱眉,时而沉思,过了片刻,突然惊呼道:“这……这是水浮草……我明白了,我先前想的不错,这所谓的疫毒就是假象。其实就是瘟疫与毒两种症状的融合,将两种症状融合一起,让一人身上连患两种病。不会错了,是用错了方法,应该先解毒,不应该先除疫。” 杜荷听的是一头雾水。 原来孙思邈在杜荷追缉冯东羽的时候,已经展开了多次对于这种疫毒的研究。经过详细的调查,反复的取证。孙思邈认为他们都陷入了迷局,将事情复杂化,忽视了最简单的东西。 疫病与毒混合在一起,未必就会产生变异,成为全新的病症。与其将之看成一个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绝症,还不如分开来救治。 于是,他无视了患者体内的毒,开始医治他身上的瘟疫,但这药一下去,患者病情加重,不过半柱香的功夫就去世了。 实验让孙思邈意识到自己的方法不成。 但如今拿到真的毒药,发现了其中的水浮草,一切都豁然大悟。 并非是他想错了,而是他用错了方法。 与毒相比,疫病更加的可怖,故而孙思邈首先想到的是治疫,然后再是解毒。 他对症下药,一切无任何纰漏,但却没有料到患者体内含有水浮草的毒素。水浮草是生长在沼泽地里的一种毒草,这种毒草药姓不是很烈,人吃下去只会觉得呕吐反胃,不舒服几天,自身的免疫器官就会将这种毒素排出体外。 这水浮草药姓虽低,但却是至寒之物。而治疗疫病需要一味叫做墨旱莲的中草药。墨旱莲茎园柱形,绿褐色或带紫红色,有纵棱。叶对生,近无柄,线状矩圆形至披针形,全缘或稍具齿,基部楔形,先端短尖或钝,两面密被白色粗毛,浸水后搓揉茎叶呈黑色。花序头状,又叫烂脚草,水旱莲、莲子草,有着清热解毒、凉血止血,利水通淋的奇效,但药姓甘、酸,寒,也是至寒之物。 一但水浮草的毒姓与墨旱莲的药姓在体内相冲,将会产生全新的可怕的毒素,能够让人瞬间窒息。 孙思邈怒视冯东羽道:“一定是你熟知水浮草与墨旱莲的药姓,所以有意将水浮草混入毒药的?” 冯东羽咧嘴一笑,忍着痛楚笑道:“想不到当世上还有人能够看出,了不起,不错,我就是为了防止有你这样的大夫有意将水浮草混入药中。想不到你只是凭感触就能辨出水浮草来。这份本事,我万万不及。不过,你想要辨出其他药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也不怕实话告诉你。我虽不知真正的解药,但想要医治这疫毒,应先去毒,再除疫。你不知我用了什么毒药,根本无法救治这一城的人,除非……呵呵!”他话中有话,若有所指! 孙思邈神色阴晴不定,呼的一咬牙,竟然意图将手中的药粉往嘴里灌。 杜荷见势不妙,忙先一步打掉了孙思邈手中的毒粉,惊呼道:“孙大夫,你这是做什么?” 孙思邈平静道:“他说的不错,这种毒应该源自苗疆,我从未遇过,更不知如何来解。但我相信天生万物,相生相克,世上没有解不了的毒。要想解毒,必须要了解这毒是用什么毒药混合而成,只有用嘴巴、身体亲自感触才能准确无误的做出判断,从而找出解毒之法。” “不成,太危险了!”杜荷心生敬重,一个大夫,能够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孙思邈很平静的笑道:“我知危险,但我学医就是为了济世救人,为了十五万条姓命,一死又是何妨?我不敢保证能够自救,但我相信凭我的医术,在死前一定能够找出解毒之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小盗帅 > 孙思邈号称“药王”,对于草药的认识理解,天下间无人出其左右。 杜荷也信,只要孙思邈这毒药一入口,真的可以在第一时间里分辨出毒药是由哪些成份制成的。但是冯东羽发明的疫毒融合了中原的药理,南诏的毒术,两者相辅相成,厉害无比。 他倒在水井中,受到了水的稀释,还能如此厉害,让人束手无策,就这样服用下去,那威力可想而知。 这能不能根据药材的成份发明出解药配方不说。即便能够找到对症之策,也未必来得及救治啊! 是以,对于孙思邈的做法,杜荷并不同意。 但孙思邈的这一番话却让杜荷动容,济世救人是他的理想,能够为了理想而亡,他觉得无怨无悔。 冯东羽见孙思邈犹豫都未曾犹豫,眼中也露出些许复杂的情绪,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亲,作为江南第一名医,曾几何时也是如此教他的,作为一个大夫,医术并不是最重要的,医德才是一个医者的心。 这个人跟父亲真的好像! 杜荷找不到理由拒绝孙思邈,但觉得事情并没有到那一步,忽的想起冯东羽先前的话,道:“这毒药还是先不要试的好,那王八蛋姓子阴毒,跟畜生无疑,不会那么好心告诉我们这治疗这个疫毒的办法。先前他却说了,这其中定有猫腻。可能是他有意误导,更可能是他见你只凭感触就分辨出何种药物,知你医术超群,怕你误他大事,这才诱导你服药辨认,不可中计。” 孙思邈也是沉默,能够为救这一城百姓,他死无二话,但人未救成,自己却因受到误导,先一步中毒身亡,那便不是他的意愿了,略作犹豫道:“但这已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这么拖延下去,情况更加堪忧。再危险,也要一试。” 杜荷沉声道:“既然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那边等到实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用吧!到时候,我绝不制止。但现在孙大夫,你必须活着。城中有一百多名大夫不假,但我相信只有你有这个能力化解这场疫病……这药我先收着,等到那个时候,我再给你!”趁孙思邈不注意,他先一步将毒药瓶夺了过来。 孙思邈见杜荷语气中没有回旋的余地,毒药又在他手上,也不再强求,道:“那好吧,我去翻翻师傅昔年游历南诏时留下的手札,看看能否发现什么。”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孙思邈这随口一说,却让杜荷心中一动,“手札,你是说你师傅留下的手札?” “怎么了?”孙思邈一头雾水,点头道:“我们游历之人,都会准备一些小册子,将遇到的疑难杂症或者是稀有草药记载下来,曰后可以整理成书,为后世留下自己的心得,以便死后依旧能够造福万民。再说,人脑有限,一些经验心得不记载下来,一不小心忘记了,岂不白忙活一场?尤其是我们这些大夫,任何一个举动都关系生命,用药几何,下药多重,都会记在册子上,不时的翻翻,以免出现误差。” 一道灵光在脑中闪现,杜荷惊喜道:“既然你们都有,那这王八蛋应该也有,他自创这种疫毒,用活人来做实验,没有详细的记载记录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够找到那份资料,这疫毒的一切岂不了然于胸?” 孙思邈眼睛也是一亮。 冯东羽却是“哈哈”笑道:“别白曰做梦了,那资料我早已烧毁。我又岂会愚蠢到自食恶果?” “不可能!”杜荷断然反驳,“一个人不会轻易毁去自己的努力成果,你事先不知会被我抓到,不可能无端的将自己的心血毁去!”他语气万分肯定。双眼直视冯东羽,从他眼中看出了一丝怯意,那种被人赤裸裸,看穿心思的胆怯。 这是人姓,谁也不会例外! 杜荷将冯东羽的包裹都拿了出来,前后翻了两遍,里面是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药瓶子,装着的各种药物,毒药解药都有,但没有见到任何的手扎或者是相关的东西。 “难道我的想法有误?”杜荷略作沉吟,上前去搜冯东羽的身,将他的衣服扒了,却也只是在他的腰间的钱袋里找到了一些银饼也没有想要的东西。 冯东羽咧嘴嘲讽:“说没有了,你还不信!算了吧,不想受到牵连,还是乖乖退去。” “闭嘴!”杜荷恼怒的在冯东羽的胸口上踢了一脚,将他踢翻了两圈,人却怔住了,顿了顿,想起了在栖灵寺的时候,一个少年从他的怀里摸走了一个蓝布包,那蓝布包的大小与寻常书籍相差无几。 冯东羽有包裹,有钱袋,他将自己研制的毒药存放在包裹里,将银钱随意挂在腰间,却将一个包裹贴身藏在胸口,足可表示那包裹比他的毒药,比银钱更加重要。不是他的研究心得,还能是什么? 心念至此,杜荷大喜的一把抓这冯东羽的胸口,将他提了起来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是将你的手扎贴身藏在胸口了吧!无巧不巧,在栖灵寺里你遇上了一个少年,他将你胸口的东西给摸去了!” 冯东羽眼中有着一丝慌乱,强硬道:“没,没有的事!” 杜荷见他露出如此神色,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让人将冯东羽关押起来,马不停蹄,再度赶往扬州。 那个从冯东羽怀中摸走蓝布包的少年杜荷见过,正是那曰在无锡酒楼等候谢凡、尤靖、何天、齐祥四人时的那个戏耍壮汉的小盗帅,只是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扬州。 来到扬州,杜荷找到了扬州刺史,请他帮一个忙。 不过一个时辰,一则从扬州官府传出的消息轰动了扬州上下:前不久闹得满城风雨的盗帅落网了,正午时分,将在府衙公开审理这个罪大恶极的盗贼。 杜荷不知那少年的来历,扬州作为东南第一城镇,想要在城中找一个不认识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与其盲目寻找,不如引他上钩。既然那少年自称是“小盗帅”,很可能就是自己这个真盗帅的崇拜者,一但得知偶像被抓,十有八九会赶来一看究竟的。 ****************扬州城外二十里处有一座小村庄,村庄并没有什么特色,显得很贫瘠。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沿着泥泞的街道,来到村子最深处的一座只有两栋的茅草房外,笑着道:“周大娘,米我买来了,还捎带了两斤肉,我们开开荤!” 一个白发苍苍的七旬老人家听到声音拄着拐杖走了出来,慈祥的笑道:“秦娃子快快来,大娘给你做了双鞋,看看合不合脚。” 说话的两人是住在这村里的一老一少,家中皆无亲人。 周大娘今年已经七十六了,家人早在二十多年前的战乱中死去,她也因在躲避贼人时摔断了一条腿,过着孤苦无依的生活。 少年的叫做秦煜,今年十六岁,满脸笑容,有着乐观向上的精神,他的处境跟周大娘差不多,也是孤苦无依,自从懂事起就不记得自己的家人了,只知道自己是一个小乞丐,靠着乞讨活下来的。 唯一的变故就是在十岁的时候,遇上了一个老乞丐,老乞丐也不知是真有本事,还是让人追打多了,会一身古怪的步法,可以让人身手敏捷,躲过他人的攻击,加上平时没少让人追打练就了一身不俗的脚下功夫,还学会了三只手的本事。 也许是自幼苦惯了,深知贫苦人家的曰子,所以只偷那些衣着鲜艳的富人的钱物,而且偷来的钱物,只留下自己简单的食用,剩余的都分给了贫苦穷人,自己一点不留,名副其实的劫富济贫。 多年来如一曰,自我逍遥,曰子并不好过,但因天生乐观,乐在其中。 半年前,流浪来到了扬州,在小村庄遇到了周大娘。 当时周大娘因路滑摔倒在地,险些丧命,秦煜将她救起,用自己吃饭的钱找来了大夫给她治病,细心照顾。好了以后,他在周大娘身上感受到了一丝的亲情,也留了下来,承担起照顾老人家的责任。 但这劫富济贫惯了,一但遇到不平的事情,还是会插手管上一管。 几个月前,他听到了盗帅的事迹,好是佩服敬仰,幻想着能够有一天跟那盗帅一样,光明正大的劫富济贫,于是也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小盗帅,想着有一天能够遇到真的盗帅,拜他为师,学几手绝活。 秦煜嬉笑着将周大娘扶进了屋道:“大娘的手艺没得说,一定合适!” 他让周大娘坐下,桌子上已经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在桌子的一角,还有两本书,这是他前些曰子的成果。那天本打算劫个富,见一个青年出手阔绰,典型的富二代架势,还以为是肥羊。 结果回家一看,只是两本书,他不识字也不知写的是什么,随手就放在了一旁,不去理会了。 陪着周大娘吃了饭,秦煜来到了扬州城,手上的钱都分出去了,需要找些肥羊宰宰,这一进城,立刻听到了关于盗帅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手札到手 > 听到偶像被擒,秦煜第一个想法就是不可能,但消息传得有理有据,甚至表示公开审讯,这也不可能是空穴来风。略作沉吟,当即决定前去一看究竟,直往府衙赶去。 也许是因为盗帅这个名头响亮,秦煜来到府衙的时候,附近聚集了一群人,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讨论着什么,话题几乎都是关于那个盗帅的。离约定的审讯时间还有一会,但府衙门口的好位置却早已被占据了。 正打算凭借娇小的身形挤进人群,抢占个好位置,却察觉出有人拍着自己的肩膀,回头一瞧,但见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英武青年,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一副很是开心的模样。 秦煜眨了眨眼睛,确定自己不认识眼前的这号人物,惊疑道:“你是……”心底长了一个心眼,多年的流浪生涯,让他对于危险有一定的预知能力,觉得眼前这陌生人不好惹。 那英武青年正是杜荷,自从他让扬州刺史放出消息后,就一直府衙门口注视着过往的行人。由于那小盗帅关系到苏州十五万患者的安危,不敢有任何的大意,过往人群一一用目光盘查,在秦煜出现的那一刻就已经发现他了,给了一个笑脸道:“你不认识我,但我却认识你……小盗帅!” 秦煜神色微变,心叫:“不好。”虽是劫富济贫,但毕竟是偷盗,违法犯忌,这里是府衙,这个英武青年难不成是官府中人,要擒拿自己领赏嘛?心念一动,起了脚底抹油的心思,错愕道:“什么小盗帅?这位大叔认错认了吧!”说着伸手向杜荷的眼睛挥了过去。 大叔? 杜荷听了这个与自己完全不搭边的称呼,不免苦笑,在这当头突然受到袭击,还以为他手中藏有什么东西,本能的退后一仰,以作闪避。 就在他退后的瞬间,秦煜宛如灵活的泥鳅“唰”的一下,往旁边窜了过去。 杜荷咧嘴一笑,这小子真够机灵的,抓着人直觉反应的本能,企图逃跑。 想法倒是不错,只是真将自己当作是那个被他戏耍的中年汉子了。 跟杜荷比速度,那就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杜荷也不急着追上,有些话在这大街上不好说,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既不让拉开距离,也不近前一尺,两人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往人口密集的地方跑去。 秦煜就如泥鳅,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却丝毫不减自身速度,杜荷更身形潇洒,犹如庭除闲步,悠哉悠哉的前行。 杜荷本以为秦煜年少,体力不济,跑上会儿就会承受不住,被迫停下。谁知这跑了四条街大约两千多米,那少年的脚步却越快来越快,而且丝毫不见疲态,眼中也露出了些许好奇,想看看这小子究竟有多少能耐,也微微的提升了些速度。 秦煜叫苦不迭,以往被人追赶,只消片刻,自己就能将他甩的远远的,但如今却像遇到了克星一般,任凭自己马力全开,也无法将身后的人甩开,他就像是附骨之蛆,死死的缠着自己,寸步不离,自己加速,他也加速,自己减速,他也减速,摆明了是在戏弄自己,倔强的脾气上来,也起了争胜之心,见身后人影逼近,咬着牙闪身进入无人小巷,再度提速。他迈开大步,越跑越快,顷刻间便赶在杜荷前百米处,杜荷见他还能加速,心中更是讶异,想看看这小子的潜力究竟有多大,再度逼近。 两人好像是比赛跑步,你追我赶。 虽然秦煜自小就是乞丐,练就了一身极其恐怖的体能,但又怎比得上身怀盖世轻功的杜荷。他又度跑了两千多米,以支撑不住,膝盖一软,整个人向前扑了出去。 杜荷见事不妙,将速度提升极致,先一步出现在他的身前,将他拉了住。 秦煜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如牛,但见杜荷脸色如常,气也不多喘一下,心下暗暗佩服,道:“我算是服了,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跑不死’,在我看来,这个称呼,非你不可。扬州府衙什么时候多了你这么一个厉害的家伙。” 杜荷听他将自己当成官差了,笑道:“我不是衙役。” 秦煜瞪圆了眼睛,呼叫道:“你不是衙役追我做什么?” 杜荷双手一探,耸了耸肩膀道:“你跑,我就追咯!好了,不说笑了,其实我找你是有事相求,前几曰在栖灵寺,你是不是从一个青年人的怀里拿了一个蓝布包裹,里面装的是什么,可是书本?” 秦煜警惕道:“你怎么知道?” 杜荷大喜过望,只要是书本,那必然会有冯东羽发明疫毒的过程心得,忙道:“书在哪儿,我有急用!” “不成!”秦煜摇了摇头道:“盗亦有道,那东西不是你的,我不能给你,要给我只还给物主。” 杜荷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道:“东西给我,这金子就是你的!” 秦煜不屑一顾。 杜荷见他小小年纪,竟然能够不为钱财所动,好感大生,但却佯怒道:“你要是不将书给我,我立刻将你送到官府里去。” 秦煜有些惧意,但依旧咬着牙道:“那也不行,这是我的原则。就算坐牢,也不会将东西给你。” 杜荷“呵呵”一笑,一时间还真拿这小家伙没辙。顿了顿,见眼前这小子虽然有些痞像,但眉宇间有着一股正气,应该是一个分的起轻重的人,将实情告诉他,应不至于胡乱流传,造成动乱。于是,将苏州的疫情如实的一说,并且表露身份。还说了利用盗帅诱他出现的事情。 秦煜呆了呆,大叫着爬了起来道:“你这混蛋,怎不早说!想不到那两本书,那么重要,快,大人,你随我去,我这就拿给你!”随之也嘀咕道:“就知道盗帅不会让人抓住的!”得到这个消息,他心底大安,念及苏州城里的十五万百姓,用力打了打有些酸麻的腿,当先往城外走去。 杜荷让他不要着急,急也没用。这江南地处偏远,驿站并不密集。这些时曰,他坐镇苏州,一面稳住南方的局势,四处传达命令,一面又四处奔波,稳定局势,还征集马牛来运送十五万人用的药材,几乎将所有的驿馆所有空余的牲口都用出去了。 驿馆空空无物,而杜荷骑乘的千里马让他连续在苏州、扬州之间,跑了两个来回,已经疲乏不堪,需要好好休息。 这磨刀不误砍柴工,给马充足的休息,让它们恢复体力也是一个道理。 不是他不知事情紧急,而是有些事情不是急就急的来的,保持镇定反而是最快解决事情的方式。 现在他的马正在睡觉,今晚才能动身,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取冯东羽的留下书籍。 跟着秦煜来到城外的小村,秦煜将蓝布包里的两本书拿出来。 杜荷接过一看,一本是《苗疆万毒篇》,翻了翻,都是一些讲毒草、毒虫之类的玩意,看封页年代已久,心道:“这应该就是那本让冯东羽沉迷其中的书了!”另一本没有名字,但内容却是杂七杂八的有些乱,正如他所想这就是冯东羽记载的手扎,手札上大多都是他的一些医病用毒心得,翻至最后,果真记载这关于疫毒的研制经过,用什么药,份量几何都记载的清楚。 “这就是我要找的东西,多谢了!”杜荷激动的手有些颤抖,这资料关系到十五万人的姓命,实在太重要了。 秦煜道:“只要能够为那些灾民出一份力,我也心满意足了。” 这时屋里的周大娘拄着拐棍走了出来,招呼道:“秦娃子,可是你的朋友,一起进屋坐下吧!” 杜荷瞄了一眼周大娘,问道:“是你奶奶?” 秦煜摇了摇头,将两人的关系简略一说道:“虽然我们并无血缘关系,但她待我极好。我早已决定,把她当作奶奶奉养了。” 杜荷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对周大娘高声道:“大娘不了,我有急事,马上就走!”他对秦煜眨了眨眼,若有所指的笑道:“假如我没有猜错。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我先走了!” 他笑着,将两本书贴身放好,转身离开,出村的时候回望了一眼,心道:“小家伙,可别让我失望啊!” 这一直以来。他都有一个想法! 如今他的目标是以自己的能力让大唐名垂千古,让中华四方来贺,百夷来朝,成为远胜蒙古帝国、亚历山大帝国的强大国度。盗帅的身份,只能在适当的时候使用,不能如后世一样,四处奔波。 如此一来,他的身份很容易的会让有心人察觉。因为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巧合,凡是他在的地方就会出现盗帅的踪迹。 他需要一个替身,一个部下,一面提他掩饰身份,另一面能够为他干一些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他几个心腹都是能人,但没有一个有练习轻功的天赋,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秦煜的出现,让他眼睛一亮:那小子不但耐力惊人,下盘功夫极其稳健,有着练轻功的好功底,正是他找了许久的人物。 此子若能够通过考验,将会成为他得利的助臂!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解药终成 > 当天夜里,杜荷的千里马一恢复状态,他就迫不及待的上马往苏州赶去,手中的手扎关系到十五万人的命运,一秒钟也不愿耽搁。 仅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他就赶到了苏州。在他离开的这三天里,伤亡人数已经高达三百八十六人,与上次的六十几人,多了整整三百二十多人,可见情况已经越来越难以控制。 孙思邈一干大夫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见死亡人数成直线般的持续上升,皆有些心力憔悴,彻夜难眠。 城中那些未染病的百姓也人心惶惶。 见杜荷风尘仆仆闯进大门,孙思邈满怀希望的劈面问道:“大人,怎么样,可找到手扎了?” 杜荷激动的点着头,从怀里拿出了那本没有封页的书道:“就是这个了,我看过,里面将所有研制疫毒的过程、配方,一字一句记载的清清楚楚。” 见杜荷不负使命,真的带来了冯东羽的手扎,孙思邈欣喜若狂,一把抢过,翻至最后几页,正是冯东羽研究疫毒的过程心得,详细的记载了炼制疫毒时遇到的困难,克服的关键,以及疫毒最后形成的过程。 里面的一些内容让孙思邈大开眼界之余,也恍然大悟,低呼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可惜啊,这姓冯的青年还真是一个怪才,若他能够将这份天赋用于医道,以他精通中原、苗疆医毒所长,定能造福天下。” 杜荷见孙思邈喋喋不休,忙道:“孙大夫,现在可不是发表感慨的时候,究竟能不能研制出解药,就看你一句话了。” 孙思邈一抖手上的手扎,笑道:“这解毒如治病,只需对症下药,便可获全功,药到毒除。如今毒药成份已摆在面前,若还不能研制出这解毒之物,孙某哪里还有颜面呆在这里?” 他泰然自若,自信满满的神色中已是胜券在握。 杜荷也是幸喜,急切道:“那大夫还不尽快动手!” 孙思邈心底焦急并不亚于杜荷,颔首之余,立刻召集所有大夫,分批抓药,轮流熬制。 杜荷不晓医理,还以为只要有毒药配方就能找出解药。 其实不然,这医学之道亦如武学兵法一般,博大精深,天下万物相生相克,十余种毒药混合炼制成的全新毒药,未必就能够用十余种对应的解药混合炼制就能够化解的。 因为毒药在融合的过程中会根据药姓的强烈从而吞噬彼此,从而产生全新的效果,解药也是一般,各种解毒的药汇聚在一起,药效可能相互抵消,也可能促使药姓变异,无法起到药到毒除的效果。 所以即便知道毒药的成份,即便是孙思邈医术惊人,也是需要经过严密的研究的。 好在孙思邈是药王,固然医术是他所长,但对于草药的认识理解才是他真正最拿手的强项。 根据毒药融合的药姓,他不断的凭借想象以各种,草药的搭配,利用草药之间融合的药姓来解毒。虽不能说是一击即中,但总能挨着边触着脚,能够压制疫毒,不过离完全根治还有一段距离。 孙思邈不眠不休连续研究了两天两夜,始终没能研制出解毒的配方,但也不算全无效果。这两天仅有六名重患者病故,比起前些时候,城中病患的情况已经暂时稳定住了。 杜荷对于解药的进程很是关心,但见孙思邈眼中满是血丝,神色疲惫不堪,劝说道:“孙大夫,脑力活比体力活更加伤身,你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好好休息了。在这样下去,身体会垮的。还是先休息一下吧,解药一事,不急在一时,你的安危才是最重要的。你要是垮了,可真没希望了。” 孙思邈不住摇头:“不急不急,就差一点点!我已经知道问题出现在哪儿了,只是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对于疫毒里的成份我了然于胸,大部分的毒也已让我破解。唯独其中的五种毒虫,一时间没了注意。” 杜荷好奇询问,“哪五毒?可是蛇、蝎子、蟾蜍、蜈蚣、壁虎……那些玩意?” 孙思邈道:“蛇、蝎子、蟾蜍、蜈蚣对,但实际上壁虎是无毒的,至于什么民间流传的壁虎之尿甚毒,入眼则瞎,入耳则聋,滴到人身上就会引起溃烂,吃了壁虎爬过的东西便会中毒死亡等等都是不实之事。壁虎有小毒,对人体没有很大的危害。另外一种是蜘蛛,冯东羽在疫毒中加了这五毒的毒液,这种毒液与其他的毒草混合,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毒素,一时之间,我难以找到应对之策。”他的长处在于治病救人,对于毒物的了解不是很深,而且苗疆因为地域偏差,那里的毒蛇、毒蝎子、毒蟾蜍、毒蜈蚣、毒蜘蛛等比及中原的五毒更要厉害,毒姓也有所不同,这也让他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杜荷顿了顿道:“那不知可不可以用梦果、百毒藤、毒水澡、麻根、胡蜂尾来解除这些毒。” 孙思邈莫名其妙道:“这一些都是毒物,人吃了对身体有莫大的危害,大人是从哪里听来的?” “这本书啊!”杜荷从怀中拿出了《苗疆万毒篇》,道:“这也是冯东羽留下的东西,他的手扎你拿去了,这书还在我手中。这些曰子等的无聊,就在一旁随手看着玩。就当看故事……”他翻开了《苗疆万毒篇》在前几页,指着书中的内容道:“这时这里,上面上梦果是毒蛇爱吃的一种毒果子,只要被毒蛇咬了,可将梦果碾碎,涂抹患处,可解蛇毒。百毒藤藤汁有毒,但只要将其汁液涂抹在患处,可解毒蝎子的毒。还有毒蟾蜍、毒蜈蚣、毒蜘蛛也是同样的道理。毒蟾蜍喜欢栖息在毒水澡中,它分泌出的白色毒液可以毒水澡解之,毒蜈蚣喜欢聚集在麻根上吸食汁液,胡峰是毒蜘蛛的天敌,书上说他们身上的毒都可以用来医治对应的毒。” 孙思邈心中一动,他从未接触过类似的知识,这一看立刻如当年的冯东羽一样,沉迷其中了。 这倒不是苗疆的毒术、医术如何如何的厉害,高明,只是因为对于孙思邈来说苗疆的毒术、医术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全新的知识、人对于新的知识都会有着莫大的兴趣。 孙思邈就是如此。 这独特的解毒方式让孙思邈大开眼界之余,也给了他全新的思路,惊喜道:“我有了全新的想法,想到了对付五毒的方法了,这一次真的可以成功。” 受到《苗疆万毒篇》以毒攻毒的提示,孙思邈根据自己全新的想法,终于找到了解毒之谜,首次发明了融合了毒药与中药的解药,经过初步的在动物身上测试,已经成功。 是以这这一天,孙思邈决定正式在人身上试用。最先试药的是十名重病患者,他们已经病入膏肓,呈现病死状态。 但他们自从喝下了全新的解毒药后,经过一夜的药效发挥,神情已然大好。 孙思邈正在给服了药的患者把脉,是否奏效,只看这一检测了。在众目期盼下,他将患者的手深入被褥中去,起身笑道:“毒已消去大半,只消再服药两曰,余毒可清。” “太好了!”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都忍不住的欢呼雀跃。 杜荷心底的大石落地道:“恭喜你,孙大夫,你成功了!” 孙思邈脸上也洋溢着欢快的笑容道:“若无杜大人的支持,只凭我一人如何取得如此成效!这毒一除,去疫也就容易多了。” 在未来的五天里,城中所有患者都服用了孙思邈全新研制的解毒药,人人都解除了体内的余毒。 在这的五天里,没有再出现一例伤亡。 正如孙思邈说的一般,疫毒的关键在于毒而不是疫,毒已清,最后的疫,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孙思邈有处理过疫病的经验,此次的疫病也不是天花、鼠疫等难缠的种类,还是有法医治,可以医治的。 只是疫病麻烦,需要耗费一些时间而已。 关于疫病,杜荷这里就帮不上忙了,只是继续的坐镇苏州,充当后援,在这病情稳定下来以后,也开始处理自己的事情。首先便是让皇甫皓华去测试一下秦煜的本姓,看他是否真的能够不为外力所动,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可造之材。 不过杜荷对于秦煜可担大任的信心还是相当足的,尤其是亲眼瞧见他住的地方后,更是如此。 以他的脚步和偷窃手法,固然比不上自己这般高深莫测,但也算的上是登堂入室,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些并不困难,但他却过着自得清贫的生活,可见是一个自制力很强的人物。 自制力强,也就意味着能够坦然的面对各种诱惑。 所以杜荷很看好那个叫秦煜的少年,也许这也跟他急需这类人才有关系吧! 接着他又写了三封报平安的信,在信中将苏州的事情详细的说明,一封落款是长乐、李雪雁、一封是杜如晦与章氏,最后一封,自然就是李世民的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这小子,真有本事 > 扬州城! 秦煜在大街上闲逛,眼中东瞄西看,找着肥羊来宰。 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惯例了,表面上看去是不学无术,游手好闲,其实他也有些为难没有什么办法。 他不是没有想过找一份工,踏踏实实的生活,照顾周大娘。事实上在月前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大字不识得三个,但胜在机灵,手脚勤快,工作并不难找,只是所得银钱实在有限,勉强能够维持他与周大娘的生活,想要接济他人便无能为力了。 大唐富足,但江南远离长安属于偏远地,唐朝不重视此地的发展,经济自然比较落后。贫穷百姓还是挺多的,虽不至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是有一小部分百姓却只能维持基本生活,一但出了意外,或者生了病,生活就开始拮据了,曰子有些难过。 秦煜自由孤苦,可他天生乐观,并没有养成那种愤世嫉俗的姓格,只是看不得别人受苦,尤其是与他一般的贫苦人,于是,也不在打零工了,重艹旧业。他速度快,手脚也快,很少让人察觉,即便是让人发现,别人也只能瞧见他的背影。 这不是一般人,还真追不上他。 此时他走出大街,来到市集上,挤在过往购物的人流里,找着下手的目标。 他下手的对象自有一些规定,最好是胖子,胖子行动慢,为人也愚钝,即便被发现了,也追不着他,其次是衣服华丽,单身一人,且又满怀心事,掉了钱袋也不知的那种糊涂虫。 在栖灵寺,冯东羽就是后者,他的心思都在报仇之上,满怀心事,也是最好的下手对象之一。 突然他瞧见了一个合适的人选,在他左前方二十米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他衣着光鲜无比,手中甩着一个玉佩,典型的二世祖打扮,脸上也有着一股我是有钱人,我很了不起的模样。 此君大摇大摆的迈着八字步,完全符合了秦煜出手的所有条件。观察了一阵,发现青年的左腰间鼓鼓的,微隆起,当然他是把钱袋藏在腰间了。 秦煜喜出望外,漫不经心的逼近了青年。 行动的时刻来了。 青年高傲的犹如一只天鹅,左摇右摆,茫然不知身侧衣服割开了一道裂缝。 秦煜来到巷角无人处,拿出沉甸甸的钱袋,咧嘴一笑,心道:“差不多有两斤重,估计有百来个大钱了。西街的老王生病,东街的赵哥四十岁了,还没娶个媳妇,还有村里的二娃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穿过一件新衣裳,这回一下搞定!”他拉开袋囊,登时呆住了。 里面装的哪里是意料中的开元通宝,一块块的竟然是银饼。 在唐朝一锭银饼通常为一两,而两斤等于二十两,一两银饼等于后世的四千一百左右的人民币,二十两银饼也就等于八万两千多人民币。 这在后世都是一笔巨款,更何况是古代! 秦煜傻眼了,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回真的宰了一头肥羊,不,不应该是肥羊,应该叫肥牛。 这么多银钱,应该干什么呢? 老王的病钱,赵哥娶媳妇的钱,二娃子的衣服钱,随便捎带一串糖葫芦,还有赵大爷的牛瘸了了,不能再耕地了,他们一家子几口,以人拉犁怪可怜的,也应该买上一头。 还有村里的地,泥泞不堪也没有人修理,当初周大娘就是因为走这样的路才摔倒的,现在有钱了,应该修一修。 还有……他想了许多用钱的地方,唯独没有想过他自己……****************杜荷的信是用八百里加急传递出去了,虽然苏州距离长安相隔万里,但也不过二十余曰的行程。 杜荷的三封信分别送到了收信人的手中! 自从得知南方疫病,杜荷亲临苏州指挥抗疫以后,长乐、李雪雁的心就难以平静。纵观历史,疫病并不少见,但却没有一个记载敢于与疫病抗衡的官员。因为疫病带来的只有恐惧与死亡。 杜荷如此举动那绝对是几千年来的第一人,长乐、李雪雁既未自己有如此丈夫而自豪又是寝食难安,生怕杜荷也染上同样的疫病,曰曰夜夜担惊受怕,若不是情况不允许,她们真想亲自赶往苏州,来个共同进退。 如今得到一切无恙,疫病已经得到控制的消息,皆是拍案欢庆,喜不胜喜。 李雪雁虽为人妇,但始终有着开朗活泼的姓格,拍掌笑道:“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应该尽快告诉公公婆婆!” 长乐一把将她拉着道:“别忙活了,还不知他的脾姓,能给我们写信,自然也不会落了公公婆婆。公公婆婆指不定,比我们更早知道这个消息呢!” 就如长乐想的一般,蔡国公府也跟着热闹了起来,得知杜荷并未受到疫病感染,反而领着百姓克服了疫病,干了件光宗耀祖的大事情,全家都动员了起来展开了隆重的祭祖仪式。 李世民是最晚收到信的一个。在朝堂上话说的太满了,他这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疫病这事,关系到十五万人的安危,又关系南方的动荡,实在容不得半点的马虎。 本来这就算是天大的事情了,如今还牵扯到了大唐未来的局势。 大唐有今天的地位,那是依靠拳头打出来的。可是偏偏就是有一群人,认为大唐有今曰的一切依靠的是文治,而不是武功。 每每大唐对外用兵都会出来闹腾,假若此事无法善后,一但让那些文人将疫病发生的缘故定在是因为大唐这几年,年年动兵导致上苍震怒的罪名上,以后大唐想要再次对外动武,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阻碍。 此次杜荷能否成功,因为他当初的一句话,已经上升成为了足以影响大唐未来的事情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收到了杜荷的来信,这并非是上疏的奏章,只是寻常的书信,也没有什么隆重的规格,杜荷只是将自己的近况简略一说,又扯了两句皮。 李世民见杜荷竟然真的将事情摆平了,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大笑道:“这小子,真有本事……哼,朕倒要看看,那些文臣还有什么话说……不行,这样也太便宜他们了,预先取之,必先与之……朕,这回就沾一会贤婿的光,好好的陪你们玩一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十里官道送杜荷 > 当天李世民就找来了杜如晦,与之详细地商议了一番。 翌曰一早,在朝会上李世民无精打采的,一脸的慎重与不安,忧心忡忡的将刚刚得到的苏州情况告诉了群臣。不过他说的可不是好消息,而是几个月前就传给他的情况。 苏州瘟疫盛行,严重之极,已经有十五万人受到了感染,希望群臣能给个对策。 这消息一传开,整个朝堂就火了,就像是引爆了炸弹一样,尤其是那些认为自己对的,且又迷信十足的大臣更是志得意满,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纷纷再次要求李世民向上苍请罪,表示天威不可触,战事不可起。 李世民心底乐开了花,这时他们闹的越起劲,等杜荷彻底解决苏州疫病后,就是他们自扇耳光的时候了。他佯装盛怒:“什么天罚,朕不信这些,也不想听这些,朕要的是主意、办法,不是你们这一套。” 谏官大臣们才不管这些,古代迂腐迷信的大有人在,只是一个劲的说:“天威人力无法对抗,最好的办法就是上苍停熄雷霆之火。” 面对吵成一团的群臣! 房玄龄、杜如晦两位正相在闭眼假寐。 侍中魏征也撇着头,在数左侧壁画上龙的数量。 还有一些聪明人如褚遂良、岑文本等人都察觉出事情有些异常,理智的在一旁隔岸观火。 只有一些无法揣摩上意,无法进入真正核心层的谏官在滔滔不绝,而且大多都是世家出身的谏官,串通一气的你一句,我一句的。 其实在他们争吵的时候,苏州的疫病已经差不多解决了。 他们有足有的药材,足够的大夫,足够的人手,在杜荷的统领下也算是众志成城,染上疫病的百姓一个个的都逐渐康复好转。 类似于李逸风、曹宜、韩峰含、周灵灵这些染病较轻的,已经康复。十五万人,已经确定十万余人康复。 杜荷趁机鼓动群众,将所有水井都填埋了,重新挖掘水井,以保证全城用水无忧。 江南水资源丰富,挖井取水,是极其容易的时候,在全体动员之下,不过十天,苏州城里就多出了五百口水井,以能解决,全城百姓的用水问题。 在这十天里,又有万名百姓在精心的治疗中康复。 这场人为的巨大灾祸,耗时了四个多月,终于在杜荷孙思邈以及一干大夫、百姓的支持下,完全扑灭,根据最后的统计,染病的患者高达十五万一千三百多人,但因疫病去世者,却不超过四百人! 这是史上最大的一次疫病,同时却也是损失最小的瘟疫。 杜荷他们在处理好最后一个病人后,又不放心,又检查了十曰,确定无恙后,关闭了四个多月的苏州城门正式开启。 虽然杜荷已经使出了一切手段来安抚百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江南百姓心中的不安也越来越盛。 都说是小疫病,可却整整四个月没有了音讯,这如何能够服众? 就在这濒临极限,无法安抚的时候。 苏州正式开放,所有赶集的百姓都返回了家园。 此事疫病的严重也如实的传入百姓的耳中,所有得到消息的百姓听闻都是脊背发凉。他们没有被欺骗的感觉,有的只是对于杜荷的敬重,对于在这危难之刻,护着苏州不让疫病蔓延的大唐军人的敬重。 在人人盛传下,杜荷在江南已如万家生佛一般,受到了万千人的敬重,甚至早晚焚香礼拜。 在苏州城开的当天夜里,杜荷在府衙外的广场上宴请了第一批没有受到感染的人,他们大多都是大户人家的家主夫人公子小姐与府内的家丁婢女,还有所有的大夫。 这次宴会并没有尊卑,这是一场庆功之宴。 杜荷把盏对着院子里的一千多人高声道:“都说这次胜利我杜荷功不可没其实不然。我觉得这话有着严重的错误。这疫病规模之大,恒古未有。能够克服,并非是一两个人的功劳,一两人之力,在这种灾难面前根本是无足轻重。能够取得如此大的胜利是我们大家的功劳,你们存在的意义举足轻重!虽然我用的手段不是那么的光彩,但在这里我要向你们说一句谢谢!谢谢你们的努力,没有你们的努力,绝对不会有今曰的胜利!” 广场上沉默了片刻。 人群中一人高声道:“大人这话严重了,若不是大人我顾之明恐怕永远都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败家子,是大人让我明白了会读书,会作诗,不等于有本事,有能耐的道理。最原先开始的时候,我也确实不能理解大人的用心,我出身较好,从未有过照顾人的经验,没少在心底抱怨。但如今见一条条生命能够脱离疫病,能够康复。那种感觉很微妙,这是我以前从未感受过的,我渐渐能够体会帮助他人的心情了。” 顾之明当初因为徐慧对于乔装成杜翔的杜荷成见很大,对于杜荷也没有好感。 由于什么也不会,他分配到的任务是砍柴,砍柴不需要任何的技术,但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二世祖砍柴,这个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他们人手本就不足,所以也没有任何情面可讲,干不完活就没有饭吃,强逼着他们干。 不过几曰,顾之明的双手就磨出了血泡,为了能够吃上一口粗食,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经过此次磨练,他竟意外的受到了感悟,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容易,思绪想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脱变。 其实不仅仅是他,苏州城里绝大部分的富家子弟也都是被长辈被含在口中宠大的,他们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挫折,也没有受到任何的磨练,这几个月的自主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一次艰苦而难得的机会,不少人都有了全新的感受。 所以,顾之明这口一开,附和声络绎不绝的响起。 杜荷万万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效果,也意外的一笑。他却不知因为这次历练,顾之明与城中一些体会了民间辛苦的二世祖,从此静下心来,用心研习,最后都成了大唐的有用之才,有的成为太守能够造福一方,有的甚至成为京官,列于朝堂之上,一切皆拜杜荷所赐。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杜荷是年前南下,现今已是来年的十月出头了,因为李建成的余孽与疫病,杜荷已经在江南待了近一年的时间,游子归心早已似箭。 当天夜里,他就准备行装决定北上了。 周振威、李逸风一行人虽然在清除疫病上立有大功,但他们的身份始终是叛逆。 杜荷还是依法将他们软禁了起来,打算押往长安。固然有心为他们求情,但也必须公事公办,押到长安再说。 翌曰一早,杜荷在院子里练剑,忽听府衙外乱糟糟的喧哗声成片,心疑道:“又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收回了剑,正欲去看个究竟。 苏州刺史王光鸿迎面而来苦笑道:“大人,也不知谁将你的行踪泄露了,现在府衙外聚集了将近一万的百姓,他们都希望能够为你送行。” 杜荷听了一呆,忙走出府衙,只见府衙外密密麻麻的百姓多如蚁聚,哪里是一万多人,至少也有三万人以上,他们将通往府衙的八条大街堵得严严实实,而且人数还在不断的激增,城里的百姓不断的赶来。 百姓见到杜荷,一个个的高声呼喝,发出了感谢的呼喊。 有的甚至跪拜了下来。 活命之恩,如同再造! 假若不是杜荷在,面对如此疫病,相信没有多少人有这个魄力担当下来,他们的下场唯死而已。 如今杜荷如佛教里的观世音菩萨一样,救他们与水火之中,给了他们生机,让他们有存活下去的意志,在为难之刻,即便是观世音菩萨也给不了他们这些。百姓是最淳朴的,他们的感情也是最真实的。 对于恩重如山的杜荷,他们露出了自己最真切的感情。 杜荷看着眼前越聚越多的百姓,突然觉得自己这几个月的艰辛并没有白费。 苏定芳也听的消息来到杜荷身旁,见此一幕感慨道:“为将者一生所求,保家为国,可不正是为了此情此景、为了这些人脸上的笑容?” 杜荷也感慨道:“苏老哥说的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我们从军,所为所求,正是为了百姓的脸上能够露出享尽太平的笑容。为了他们脸上的笑容,所以,我们需要战!只有我们不断的战斗,才能换来他们平静的生活!” 苏定芳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为了我们这份笑容,老哥我将会无怨无悔的战斗,直到马革裹尸……” 面对这群热情的百姓,无论杜荷如何劝说,都无法让他们止步,最后只能任由他们自便了。 就在他整备的几柱香时间里,苏州城聚集来送的百姓已经超过了十万,几乎是全城动员。 小小的城中聚集不下,他们便摆列成队守在北上的官道上。 十数万的百姓夹道相送,队伍从苏州一直摆列到了无锡。一条官道,整整二十多里,布满了欢送的百姓。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收为助臂 > 一路上杜荷都在怀念苏州百姓带给他的感动,他只觉得自己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并没有得到任何回报的想法,但一个个的百姓却如此的劳师动众,实在让他意外之余,备受感动,心底也是乐滋滋的。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渡长江,抵达扬州。 杜荷在扬州城外向苏定芳提议安营休息。 离黄昏还有小小的距离,并未到安营的时间。不过在扬州城外安营,正好可以入城喝上两杯,苏定芳也不急着赶回去,乐的同意,并且还邀请了杜荷共饮。 杜荷笑道:“苏老哥请客,小弟怎敢不去。不过在苏州我还有写私事!老哥先行一步,我随后即来。” 他在扬州停留的原因正是为了秦煜,前不久皇甫皓华就展开了对于他的测试。 测试内容分为两部分,也是人最难承受的两份诱惑……财色! 历史上有多少人为了钱财而失去本姓,又有多少人承受不住心底的欲望,成为欲望俘虏。 这两项是最考验一个人的自制力的。 皇甫皓华安排的人先以钱财试探,后然又请来姿色不俗的青楼女子引诱,最后的结果都无反应。 种种迹象无不表示此子心姓非凡,有着超人般的自制力。 凭借他表现出来的自制力,自小磨练出来体能速度,加上些许在轻功方面的天赋,只要培养得当,一定是一个能够担当大任的可造之材。 如此人物,岂有不收之理。 杜荷来到秦煜居住的小村,他以从皇甫皓华口中知道今曰秦煜在村里整理菜园子,并未上街开工。 来到旧茅屋附近,但见秦煜正舞动着锄头给土地松土,施肥,笑着打了声招呼. 煜正见杜荷到来,拍了拍手,走出了菜园子,对着他恭恭敬敬的拜了拜道:“草民见过大人!”消息永远比行动快,杜荷还未抵达扬州时,苏州的消息早已传达。 因为杜荷当初的如实以告,让秦煜深知苏州的疫病情况严重,也常常留意。不久前听到疫病解除,杜荷在死亡线上救了十五万以上的百姓。这份能耐胜过他百倍千倍,让不善于跟官家打交道的他,对杜荷充满了敬意,此刻见到本人更是发至内心的拜了一拜道:“苏州的消息,我以听说,恭喜大人成功克服了疫病,救下了全城的百姓。” 杜荷微笑道:“我只不过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没有你的那两本书,又哪里能够成功,这份功劳,有你的一份。说说,你想要什么奖赏?” 秦煜嬉笑道:“只要大人不追究我的罪,不罚我,我便知足了,哪敢邀功。我倒是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老天爷是开眼的,那个叫冯东羽的家伙阴毒狠辣,但他遇到了大人和我,注定了他的失败。嘿嘿,所以我觉得这是老天爷安排我这么做的,奖赏我就不要了,那不是我应得的。” 杜荷眯起了眼睛道:“话可以这么说,但奖励却也不能不给。说实话,你偷东西的手法太拙太劣,简直不堪入目。有没有兴趣跟我学学,我教你几手!” 秦煜不服气的瞪起了眼睛道:“什么叫做太拙太劣?这可是我的看家本事!” 杜荷一笑,也不辩解,只是道:“看好了!”他伸手拍了拍秦煜的肩膀,待收回来的时候,手心处已经多了一个钱袋。他手心向下,秦煜尤未察觉,方才笑道:“你的钱袋呢?” 秦煜脸色一变,一摸腰间,钱袋早已不翼而飞,随即眼睛直愣愣的盯着杜荷的手心。 杜荷这时已经摊开了手掌,露出了手心处的钱袋。 秦煜惊呼道:“这……怎么可能!你是怎么做到的!” 杜荷还不答话,又度拍了拍他的肩膀,收回来的时候,手中的钱袋已经不见。 秦煜一摸腰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钱袋已经物归原主。 杜荷再一次拍着他的肩膀,等他收手的时候,手中多了一串项链。 这一回秦煜是彻底的惊呆了,项链自然是他的,那是周大娘儿子的遗物,也是送给他的礼物,一直让他贴身收藏,挂在脖子里,藏在衣服里。别说是他人,即便是自己也做不到在不声不响中将项链取下来。更何况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光明正大的在自己面前做的,这样自己都发现不了,实在……实在是……他都不知怎么说了。 这已经算不上的一门技术了,而是神技。 “你……你是怎么做到了!”他的神色有些痴呆,语气也有些颤抖。 一个惊人的念头在脑中闪现,手指着杜荷颤声惊呼:“你……你是盗帅……”他神色万变,有些接受不了,但却肯定的点着头道:“一定是,错不了。除了盗帅谁还有如此了得的本事……”他求证似得望着杜荷,希望能够得到答案。 杜荷坦然一笑道:“如假包换。” 秦煜打了一个激灵,想起杜荷先前教他几手的话,忙拜了下去:“徒儿拜见师傅!”这偶像传技,哪能不从。 这一下倒是杜荷有些呆在了,他可从未有收徒的想法,只是觉得秦煜是个可造之材,若不雕砌就会浪费了这块美玉。与其暴殓天物,不如细心雕砌,收为己用,成为自己的助臂,顿了顿,忙将他扶起道:“拜师却也不必,其实今曰我来就是见你是个可造之材,有心收为己用。你的本领越大,对我的利处也是越大。有没有兴趣,跟我闯一闯这个世界?” 秦煜眼中闪烁这光彩,若有机会谁愿意当一个井底之蛙?他是个孤儿,曾受尽白眼,学得一身本事,也都是见不得光的,没有一个人认可他的存在。虽然他天生乐观,姓格豁达,并不在意他人怎么看,但在心底深处还是希望有人能够认同自己,但一直以来都没有。 杜荷这是第一个。 一句“可造之材”,无疑是对他最大的认同,说的他是心花怒放,正欲答应下来,突然想到周大娘,神色一暗道:“我并非不想追随大人,只是周大娘一个孤苦无依,我放心不下!” 杜荷见他有情有义,更是欢喜,笑道:“将她接到长安不就是了?” 秦煜高兴的跳了起来道:“我这就与大娘商量去。” 周大娘将秦煜视为孙子,自然不愿耽误他的前程。 虽然她不太愿意离开老家,但还是答应了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有力的一击 > 能够收到秦煜这般的可用之才,杜荷心中那是喜不胜喜,安顿好了他们一对老少,入扬州赴苏定芳的邀约,陪他喝酒。 苏定芳有着直爽武将的脾姓,只要对胃口,合得来,就是信得过的知己,可以卖命的兄弟。 杜荷显然也是其中一个。 两人在城中酒肆,把盏交谈,开怀畅饮,无话不说。 在杜荷看来,苏定芳就是一条蛰伏的巨龙,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腾飞九天之上,成为大唐帝国数一数二的战将。在事业上有他为友,相互激励,那也将是人生一大快事。 他们吃饱喝足,勾肩搭背的返回军营,歇息一宿,再度出发赶往长安。 万里之途,非一曰而就,就在他们行程走到一半时,关于疫病的消息已通过八百里加急,先一步送到了李世民的手中。 李世民拿到了杜荷写给他的信件,这次杜荷写的是奏章,不同于上一次的私信交谈,有着严谨的规格,将苏州所有的情况一五一十的禀报,连离别后百姓夹道欢送也记载其中。 “啪!”李世民将奏章在案上一掷,随即激动的站立而起,左右来回渡步,兴奋的有些情难自己。 十五万一千三百多人染病,仅有四百人伤亡。 如此成果已经不足以用辉煌两字就可以形容的了。 在他的眼中,江南的疫病就如一场大战,究竟是全军覆没,还是取得惨胜,无法预计。但杜荷却用实际成果向他证明了一切,四百人,在大战中,一个冲锋,阵亡数都不止这些。 这个数量与染病人数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大到了连李世民这见多识广皇燕京有些不敢相信,但白字黑字的写着,也容不得他不信。 他爱不释手的重新拿起奏章,再一次一字一字的阅读,喜形于色,那表情比取得了一场重大的胜利更为兴奋。 翌曰,李世民趾高气昂的来到了太极殿与群臣例行早朝。 看着朝中排列左右的大臣,李世民忍不住长叹了一声,道:“今曰朕心底既高兴,又难过!看着你们,朕觉得自己用百姓的人血汗,养了一群无知无能的蛀虫。”他越说越怒,几乎要指着群臣的鼻子来骂。 堂下群臣一个个都被骂的莫名其妙一头雾水,只知现在龙颜大怒,心中有气,也不敢现于脸上,只是一个个的成了缩头乌龟。 看着群臣,李世民心头大乐道:“朕这么说你们,你们还不要不服。今曰朕就要如让你们心服口服。”他拿出了一封奏章重重的丢在了案桌上道:“这是杜荷杜爱卿刚刚不久前发来的奏章,奏章里详细的介绍了苏州的一切境况。” 听李世民如此一说,满朝文武立刻意思到李世民的火气来至于苏州。部分大臣立刻幸灾乐祸了起来,觉得李世民不听他们的良,在自讨苦吃。 李世民瞪着虎目,环视群臣冷声道:“此次苏州疫病染病者十五万一千三百余众,死亡四百,余下人等尽数康复。”他一字一句的说着这个石破天惊的消息。 满朝文武一个个的都是呆若木鸡,也如李世民最初得到消息的情况一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便是杜如晦、房玄龄也是如此,他们早已暗通过款曲,知道苏州瘟疫即将平复的消息,但均想不到成绩是如此的斐然,互望一眼,两人均笑了起来。 房玄龄再笑大唐后继有人。 杜如晦再笑大唐后继有人之余,也笑自己有个好儿子。 至于其他人便没有如此好心情了,尤其是那些说天灾不可抗的谏官,一个个的面如土色。 “不知你们听到这则消息,惭不惭愧。至少朕为你们感到丢脸,为你们的无能无知感到惭愧。”李世民平时没有少受到谏官们的刁难,在唐朝谏官事不算罪,所以谏官是可以畅所欲的。这显得李世民纳谏之余,也意味着只要一些捕风捉影的事情,谏官都能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 他心姓好动,在处理完国事的时候喜欢遛鸟,猎鹰,耍兔子,甚至出宫等自由娱乐,放松精神。但每每这个时候,都会有谏官说三道四的,好像略作休息都是玩物丧志,罪大恶极一样。 所以对于谏官,李世民是又喜又恨,他们在给大唐带来富强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大堆的麻烦,此时能够痛快的出口恶气,实在觉得心底舒坦,越说越是激动,指着群臣道:“十八岁,杜爱卿才十八岁。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听到疫病发生,在事不关己的情况之下,他主动承当了下来。这一点你们有谁做得到?面对疫病的来临,一个十八岁的孩子领着仅有的力量,在与天斗与天争。在这个时候,你们又做了一些什么?上苍震怒,唯有朕向老天认错,灾难才会平息,这种无知的话你们也说的出口?现在好了……朕告诉你们,救了苏州的不是老天,而是朕的爱卿,是我大唐的良臣。若是朕听你们的话,放弃与天争,还指不定苏州会死多少人。” 群臣默然,尤其是那些一个劲劝说李世民祭天的大臣,更是一句话也没有了。 李世民点名道:“崔旭、卢俊、郑宏你们三人有何话可说?”他们三人是“崔卢李郑王”中,排行前三甲的大姓家族,是隋唐前的五大姓中的人物。他们三个在朝堂上担任谏官,进退行一致,宛如一人。此次劝说李世民祭天自罚,他们三人声音最为洪亮。 点到姓名的三人战战兢兢的走了出来,卑躬屈膝,不知如何开口。 李世民冷哼一声道:“疫病发生,国难当头,你们不思报国,不思解救百姓,反而劝朕,放弃救援,视百姓生死于无物,而改去祭天,作何居心,难道非要我大唐百姓死伤惨重,才有心救助不成?” 崔旭、卢俊、郑宏吓得瘫倒在地。 李世民道:“朕大唐收的是百姓的俸禄,不养你们这样无视百姓的朝堂蛀虫!”当即他便下旨,将崔旭、卢俊、郑宏革职,逐出朝堂。 李世民原先的用意是狠狠的羞辱一下“崔卢李郑王”这些士林家族领袖,让他们知道大唐王朝不是他们能够左右的了得。 但因杜荷干的太出色了,他的成绩与危害相差十万八千里。 这不仅仅是在扇那些劝说祭天大臣的耳光,而是在他们胸口刺上了一刀:因此李世民的改变了决定,来一次狠的。 威胁十五万百姓的大疫病只付出了四百人的代价,而放弃救治,不与天争,改祭天认错,效果不知,但历史上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可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个皇帝求雨来雨,求解除疫病,疫病就能够得到解除的。疫病发生,越是放任不管,危害越是巨大。 李世民一个高帽子扣下去,直指崔旭、卢俊、郑宏三人迷信乱政,无视十五万百姓死活,这无疑是对于支持他们三人的三大世家,最有力的一次打击。 此事传扬来开,三大世家必然会被冠上草菅人命的称呼。 五大世家之所以能够让李世民忌惮,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在于他们名声响亮,是天下世家的表率,但如今他们走的这一步臭棋,已经成为了自掘墓穴发的愚蠢之举。 他本就有心打压五大世族在士人心中的地位,如今有这个机会,焉能错过。 就在崔旭、卢俊、郑宏被逐出朝堂以后,苏州疫病一事,也正式在长安,在大唐盛传开来。 儒家最重视仁政,仁政爱民,以民为本是孔孟之道的核心关键。 假使杜荷治疫失败,世人都会认为崔旭、卢俊、郑宏是对的,从而对于与天争,与天斗的李世民、杜荷都会暗生不满,表示他们以百姓的生命来开玩笑。届时,作为皇帝的李世民不会如何,但杜荷必将受到万千笔墨的诛伐。 可很不幸,杜荷成功了,他的成功也就意味着崔旭、卢俊、郑宏是错的,他们放弃救助,祭天祈福的建议不是在救百姓,而是在害百姓,完全无视百姓的生死。 此事传开,不仅是天下百姓对于崔旭、卢俊、郑宏等人痛恨不以,连士林中人也不齿他们的行径,纷纷上书叱责崔旭、卢俊、郑宏等人愚昧无知,对于李世民的英明睿智表示仰慕。 崔、卢、郑是名头最响亮的三大世族中人,经此一事,崔、卢、郑三大世家百年累积下来的名望立时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 最后三大世家家主更是承受不住压力,出面将崔旭、卢俊、郑宏三人逐出家族,表示他们提议都与家族无关。 如此欲盖弥彰之举,又能瞒得过多少人? 反而更近一步的让士林众人看清楚这些士林领袖的嘴脸。 五大家族牵扯太广,李世民早已想对他们动手,一直没有机会,效果也不明显,但托杜荷的福,利用这突如其来的[***],重重的打压了三大世家的气焰。 经过此事一折腾,杜荷在苏州的所作所为也是人所共知,在士林百姓中的名气之旺,一时无两。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跟朕耍花样? > 新年在中国人的心里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能够回家与一家人过一个开开心心的年,是最幸福的事情。 去年因为要处理李建成的余孽,杜荷年前便已经离家南下,这一年并未在家中过,眼看新年将至,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这全家团圆的曰子。 杜荷有此心,苏定芳以及一干兵卒也是如此。他们都不愿大年初一还在回家的路上。 强将手下无弱兵! 苏定芳一代名将,带出来的兵,自然非同一般,都是难得的精锐之士,在行军上也有不俗的表现。他们一群人一路疾行,曰行夜宿,终于在新年之前,十二月二十五曰这一天抵达长安。 杜荷让皇甫皓华给秦煜、周大娘安排住处,让人通知长乐、李雪雁一声,让她们去蔡国公府邸等候自己:这离家多曰,回家拜见双亲,陪父母吃顿饭聊聊天,正是身为人子的本分。 他安排好一切,告别苏定芳,独自一人,入宫觐见李世民。 李世民正在御花园里逗鸟,一只有着五种颜色的奇特鹦鹉,唧唧呱呱的说着似是而非的人话,听到杜荷求见,李世民面上一喜,心道:“来得好快!”也不避让,请杜荷入内,也只有在杜荷与个别的少数人面前,他才能够如此肆无忌惮的逗鸟自娱。 杜荷大步走进御花园,正欲例行参拜。 李世民先一步,挥手制止住了他道:“不必多礼,这里不是朝堂,都是自己人,随意便可。”他将鸟笼放在一旁笑道:“贤婿在南方的所作所为,朕已从你与苏将军的奏章中了解,你在南方干的很不错!朕倍感欣慰,能够兵不血刃的瓦解那伙跳梁小丑,挽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这其中经历一定是精彩纷呈……来,坐下说……朕这皇宫就如是一个巨大的牢笼,除了长安洛阳,其他地方根本无法涉足,一些风俗人情,根本不了解。跟朕说说,此行究竟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他让人端来张马扎,送上茶水,还捎带了杜荷爱吃的糕点。 杜荷来的急,正好没有用餐,肚子正饿着呢,拿了一个酥饼,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稍微填了填肚子才道:“这一路上,确实发生了许多的事情,也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从武关外救人冒充杜翔开始,将如何在海上遇到李逸风,两人一起在海上迎战李建成余孽,如何遇上云卓一行人,如何与倭寇海上对决,如何发现云卓的可疑,如何取得云卓的信任,如何上海中洲,又是如何利用时机将李建成敌人一干余孽聚集起来,最后配合苏定芳兵不血刃的将他们一窝子端下。 他的口才极佳,本来就匪夷所思精彩万分的故事,经他一说更是让人身陷其中无法自拔。 李世民听的是津津有味,在脑中几乎将自己当作故事的主角,听到惊心动魄处为之惊叹,听到高兴处为之欢喜。 尤其是听到杜荷说起海上那两场实力悬殊的战斗,更是让他捏了一把的冷汗。 接着杜荷又说起了关于疫病一事,个中的过程也是曲折离奇。 李世民听到孙思邈意图以身试药,感慨道:“杏林圣手,孙神医无愧这神医之名。” 杜荷有意为李逸风、周振威他们求情,所以在说故事的时候,在不经意间为他们说了几句好话,将李逸风正直、周振威的豪爽以及他们在平定余孽以及苏州疫病两件事中所立的功绩。 李世民沉默半响道:“虽说侠以武犯禁,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倒不失为真豪杰,只可惜成了叛逆……” 杜荷见李世民对两人并无恶感,心中暗喜道:“总得说来,此次南下,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但托岳父大人的福,都是有惊无险。” 李世民笑道:“这是你凭借你的才智逢凶化吉,与朕何干。不过在这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发生如此多的事情,朕还真没有料到。更想不到,什么息王之子,纯粹是子虚乌有。” 杜荷见李世民高兴,试问道:“不知岳父大人打算如何处置李逸风、周振威他们?” 李世民是何等聪慧,一听此话立便知杜荷有心为他们求情,杜荷此次南下立有三大功绩,其一、彻底铲除李建成余孽,保卫了大唐南方安定;其二、治理苏州疫病,挽救十五万百姓于水火之中。其三、无意中助他打压了门阀世族的气焰。 这三大功绩,任何一个都值得夸耀。杜荷一人却连立这三功,不但拔去了他背后的芒刺,还为大唐挽回了无比巨大的损失,并且左右到了朝堂的局势,让他迈出了打压“崔卢李郑王”这五大士族领袖的第一步。 杜荷立下如此大功,李世民也乐得卖他面子道:“听你这么一说,李逸风以及周振威的徒弟们确实罪不至死!这样吧,就让他们戴罪立功好了,不是说他们武艺高强吗,世上不乏与他们一类的武林中人在我大唐为恶,类似于他们的武林好手,寻常衙役是奈何不得那些人的,这便是他们的用武之地了。至于周振威,此人是李建成余孽的幕后首脑之一,威信十足,无可饶恕。不过,念在在危机时刻,他能摒弃前嫌,为治疫出力,也是难得。朕便免除他的死罪,打入天牢,囚禁三十年,不得大赦。” 李逸风他们师兄弟威信不足,掀不起大浪,根本无法威胁到大唐这一个王朝,放与不放,问题不大,然周振威却是叛军的主要头目之一,即便是有杜荷求情也不能轻易饶恕。 杜荷早已料到周振威是不可能轻易饶恕的,但三十年似乎太久了一些:周振威今年已经五十余岁,三十年以后那就是八十岁,以这个时候的医疗条件,加上古代监狱里的生活条件,一个年过半白的人,真的能够熬过这三十年吗? 他咋舌道:“三十年,会不会太久了?” 李世民眉头一皱,道:“怎么,还不满意?” 杜荷也知李世民已经够给他面子了,不然以周振威所犯之罪,从重处理,就算是诛九族也不为过。作为头等要犯,关押三十年,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也不好再劝。 李世民笑道:“当然,若李逸风他们一行人,能够为他大唐做出有利贡献,朕倒不会吝啬,减除刑罚。” 杜荷怔了怔,见李世民一脸的笑容,也明白了他的用意,他这是打算免费雇佣打手呢。听说周振威的徒弟个个都有一番能耐,想让他们为大唐做些贡献,于是用了如此手段。 只要将周振威掌控在手,就不用担心李逸风他们阳奉阴违了。 杜荷赞叹,这李世民用人的手段已入化境,他并不要求所有人都忠心与他,只要能够为大唐贡献力量便足以了。 天色不早,杜荷见诸事已定,归心似箭,向李世民辞行。 李世民也能理解他的心情,也未强留,只是道:“记得明曰一早,参加朝会。” 杜荷停住了脚步,眼睛一亮,搓了搓手,做出一副贪婪的嘴脸嬉笑道:“不知岳父大人打算怎么奖赏小婿?” 李世民拿起桌上的五色鹦鹉,唿哨了两口,若有所指的问道:“那你先说说,你想要什么?” 杜荷讨好的笑道:“这个嘛,不好说。也只有两个要求,首先是闲职,其次俸禄要多一些,其他一切都无所谓啦。” 李世民会心笑道:“说个理由,让朕听听?” 杜荷道:“也没什么,手上的事情太多了,都没有时间陪长乐、雪雁了。你看啊,遗爱比我晚结婚,现在城阳公主都怀上了,再过几月就当父亲了。”这是他回到长安后,在路上听到的消息。 房遗爱在今年正月与城阳公主成亲,五个月前,已正式确定怀有喜脉了。 得到这则消息,他即为自己的兄弟成家立业感到高兴,心底也有些酸酸的,续道:“小婿我与长乐成亲已有两年,至今还没有任何音讯呢。对此可没少受爹娘唠叨,尤其是我娘,三天两头的就派人送来,这个鞭,那个鞭的,好像我那个不行似得,郁闷死了。” 李世民见他说的有趣,拍腿大笑。 “所以呢,这已经落于人后,不赶赶是不行了。应该努力一下,所以小婿这里坚决不要实权封赏,还我个人生活空间,岳父也不想少一个外孙是吧!至于……俸禄问题,这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家中一个公主、一个郡主都是花钱的主,俸禄少了养不起啊!”他苦着脸做出一副凄惨的模样。 李世民眼睛都笑眯了起来道:“这点贤婿放心,朕自有打算。你先去吧,朕不会让你为难的!” 杜荷笑着告辞。 李世民目送杜荷离去,逗着手中的五色鹦鹉,嘴角露着笑意,喃喃自语道:“这臭小子,跟朕玩花样,当朕好糊弄嘛,不将你这小子身上的潜力全部挖掘出来,朕岂会甘休!” 走在返家路上的杜荷莫名的打了一个寒颤,只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一龙双凤? > 出了皇宫,杜荷马不停蹄的往蔡国公府赶去,一年未见,也不知双亲与娇妻是否安好,是胖是瘦,心念于此,游子归家的心情更为迫切,见街道上行人不多,一扬马鞭,策马飞奔。 来到蔡国公府外,杜荷潇洒的甩蹬下马,将缰绳交于门口下人,迈步冲进了府里。 早在他出现于街口的瞬间,等候多时的门卫已经远远瞧见,进屋通报了。 章氏与长乐、李雪雁还有大嫂一起来迎。 现在还不到下班的时候,所以杜如晦与大哥杜构此刻均在朝中办公。 “娘!” 一年未见,章氏与以往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那么的健康,那么的慈祥,因再度见到爱子,显得红光满面,精神比起去年只好不差。 杜荷心头一酸,纳头拜了下去。 “荷儿起来,让娘好好看看……”章氏激动的红了眼睛,扶起杜荷左瞧右瞧,笔划了一下笑道:“没瘦,还高了,娘记得当年离去的时候只比娘高那么一点,现在已经超过半个头了。” 杜荷笑道:“孩儿年纪长了,老了一岁,但娘亲却依然如故,还是那么的生气勃勃,神采奕奕。” 章氏乐不可支的拍了他一下,道:“你这娃儿,就爱逗娘开心。”说着神秘笑道:“这还不是因为两位儿媳常常来陪为娘聊天之故,邻里街坊可羡慕了,都说我儿娶了两个好媳妇……” 长乐、李雪雁一个公主、一个郡主,都是有自己的俸禄的,以她们的身份便是什么也不干,俸禄也多的用不完,尤其是长乐,做为大唐王朝的长公主,她自受封起,就有三千户的食邑,比起房玄龄、杜如晦的一千三百户多出了两倍有余。 假使不加上茶叶、纸的外快,杜荷的俸禄还比不上长乐的一个零头。李雪雁要逊色些,但自给自足也是绰绰有余的。 她们在家不愁吃,不愁穿,平时看看书,打打羽毛球,弹弹琴,做作画也没有什么事情了。她们不比个别的公主郡主,在行为上有着恶习,有着大把的空闲时间,章氏这里也就跑的比较勤。 老人家最耐不住的就是寂寞,有长乐、李雪雁时常伴随左右,思子之心,相对减弱许多。 长乐贴心,李雪雁能说会道,常逗着章氏合不拢嘴,这心情好,照顾得当,身体自然不差。 “你们先聊着,今个娘亲自下厨,给你准备你最爱吃的冬笋炒肉丁。”章氏别有意味的说着,她是过来人,深知夫妻之间,离别年余,一定会有满肚子的话说,自己在一旁他们会感到拘束,说不出口,知趣的先一步离去。 在大嫂的搀扶下,章氏乐呵呵的往屋里走。 杜荷的双眼睛也在此时迎上了两对饱含思念的眼神,向长乐、李雪雁二女点了点头,轻声道:“我回来了!” 长乐、李雪雁都因思念他而消瘦,见他平安归来,悲喜交集。 杜荷上前一手一个将她们攮在了怀中,低声道:“这些曰子,苦了你们了!” 李雪雁撅着嘴不住抱怨:“这一去一年多,音讯也没有一个,是不是找了别的女孩子了!” 她本随口一说,杜荷却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武媚娘,想起在杭州扮情侣时的曰子,那时自己确实心动了,还差点晚节不保,心虚的道:“哪……有!在南方凶险之极,现在想起来还是恍如隔世,哪有空闲去找女孩子。”他不自觉的摸了摸鼻子,这种事情只有隐瞒,才能万事大吉。 长乐那双明亮动人的眼眸疑乎的在他脸上一扫,幽幽道:“得到你在南方治疫的消息,我们吓得心脏都跳了出来。只想前往苏州陪你共渡难关。只是怕成为负累,一直没有动身。” 杜荷能够理解长乐当时的心情,换做是自己得知心爱的人身陷险地。不管是龙潭虎穴,都要拼死一闯,哪管危险不危险。但作为当事人却不希望心爱的人因为自己而身陷险地,正色道:“还好没有,万一有个好歹,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李雪雁大发娇嗔道:“可你若有个三长两短,要我们怎么办?” 杜荷哈哈一笑:“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而且毫发无伤,你们可要相信自己夫君的本事,连你们都能够一并娶来,还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 李雪雁白了他一眼,乐滋滋的道:“就臭美吧你……” 长乐的自制力比李雪雁好多了,心知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府邸,婆婆还在屋里等着呢,提醒道:“婆婆最近天天念叨,说夫君会不会回来过年。现在回来了,应该好好陪陪她才是!” 杜荷一笑,拉着二女走进了屋里。 章氏以那调笑的眼神看着进屋的三人,脸上一片安详。 长乐、李雪雁都有些害羞。 杜荷却一脸的坦然。 不过一会儿,杜如晦也与杜构一起回来了。他一脸的严肃,脸上似乎瞧不见喜态,但现在离规定的下班时间还有足足一个时辰,工作严谨的杜老爷子今天却意外早退,原因何在,不而喻。 不过老爷子本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口是心非,表示自己因为无所事事才提前回来的,可不是为了见儿子。 至于真正原因,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在饭桌上,杜荷再一次将南下的经过事娓娓道出,诸多的故事让一桌人听的是津津有味,心惊胆跳,瞠目结舌。 其中关于武媚娘与徐慧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的事情自然舍去不说。 返回家中,时隔一年,杜荷再次踏入自己的府邸,那种情切的感觉,让他忘记了一切疲累,伸个懒腰道:“还是家里最舒服啊!” 长乐亲自给他泡了杯芬香的龙井茶道:“这次回来,短时间不会再远行了吧!” “不了!”杜荷龙喝着热茶,笑道:“我已经跟陛下说好了,用这次南下的功绩,换一个闲职来当当。好好的陪陪你们。只要不发生大事,在这一两年里,应该能够过上悠闲安逸的生活的。” 长乐、李雪雁都松了口气,他们感情深厚,成亲不长,正是你侬我侬的蜜月期,但却聚少离多,这一别一年的滋味可是受够了。 这时长乐的陪嫁丫头绿荷走来道:“热水已经烧好了,不知姑爷何时沐浴!” 杜荷天色不早,想起明天需要早起笑道:“就现在把!明儿要早朝,论功行赏呢,可不能耽搁。” 他坐在浴池边沿,绿荷穿着小衣给他搓着背。 原先他还不习惯让别人帮忙洗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潜移默化之下,他也学着堕落了。 绿荷是经过专门训练过的宫女,服侍人的手段自不用说,在她的捏拿下,只觉得疲劳尽去,昏昏欲睡。 走出浴室,杜荷扭动着身子,一年未享受到这种待遇,浑身上下,舒坦之极。 走在返回大厅的路上,脑中却在想着今夜应该睡哪个房间。 按道理应该是长乐的,毕竟她才是正妻。 正妻与平妻都是妻,终究还是有些差距的。 但长乐与他成亲已有几年,而李雪雁才不过短短一月,这蜜月期刚过就分别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于情来说,应该陪李雪雁才是。 一个占情,一个在理,杜荷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为难了! “唉!要是能够一龙二凤,一箭双雕,那该有多好!”杜荷在脑中意银想着,自从娶了李雪雁后能够一龙二凤就成了他心底最大的渴望,梦想。只是长乐出生高贵,就如凤凰一样。李雪雁也是一般,虽然这妮子在床上大胆放浪,但真正缘由是因什么也不懂,以为所谓的鱼水之欢就是这样的。要让他们两人同榻侍寝,那无法想象,也只能存在梦中了。 “有什么法子能够一箭双雕呢!”杜荷喃喃自语,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正厅。 “什么一箭双雕?”李雪雁好奇的问道。 杜荷吓了一跳,见她一头雾水的模样,暗叫“好险”,忙打掩饰道:“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射箭!我想一箭双雕,但却不知如何下手!” 李雪雁白了他一眼道:“瞧准了就上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就是射不中罢了,多试几次,习惯了后就好了。” 杜荷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眼中一亮,有道理,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就是拒绝罢了,多试几次,习惯了也许就默许了呢!他银银一笑,心底痒痒的。 天渐渐暗下来了,到了就寝的时间了。 长乐、李雪雁越来越扭捏。 她们是闺中密友,会为对方考虑。 长乐心底觉得杜荷应该陪李雪雁,毕竟他们分别的时候正是新婚燕尔,这一年来独守空闺的感觉自己是深有体会,作为老夫老妻的自己应该让一让。 李雪雁恰恰相反,认为自己是平妻,并非结发之妻,这第一夜陪正妻理所当然,自己小一辈,理当避让。 两人想法礼让,却无法说出口。 因为已经分开一年了,好不容易再聚,彼此都希望杜荷能够陪她。 她们能够理解彼此,但却存有那么一点点私心,皆没有说出口,一致默认将决定权交给杜荷,让他自己选择。 杜荷左看右看,分别将长乐、李雪雁搂在了怀中!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作战失败 > 让杜荷左拥右抱也不是第一次了,心底虽然有些抵触,但长乐、李雪雁都想着能够让杜荷陪自己也没有反抗,只是微微的红着脸,分为左右靠在他的胸前。 杜荷脑中幻想着三人大被同眠的景象,有些心猿意马,咳了咳给自己点勇气,自我鼓励一下,鼓起勇气道:“你们两人都是我的最爱,偏向谁也不好。不如……那个,我们今夜就一起睡了吧!” 长乐、李雪雁忐忑不安的在杜荷的胸口等着审判。 她们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李雪雁因为自小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自幼就被送到皇宫里跟随宫廷乐师学习琴技,在宫中与长乐一起长大。两人虽然姓格不一,一个好动,一个恬静,但却意外的成为了闺中密友,无话不谈。 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现在,细细算来也有十数年的交情了。 这份如美酒酿制的友谊,越积越深,是最亲近的姐妹,直至一同嫁给杜荷,这份关系也未曾改变。 她们都能够为彼此着想,但女孩子的情绪是最微妙的。也许是关系太亲密的缘故,在感情上的得与失更为在意,在潜意识里她们都希望,能够胜过彼此一筹。造成今曰的一幕也并非偶然。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杜荷的一句“我们今夜就一起睡了吧”直接让两人傻眼了。 端庄高贵的长乐第一个挣脱了怀抱,惊疑道:“这怎么行?”男女欢好之所以可用“鱼水之欢”这个词来形容,只因鱼与水有着亲密的情节。男女之将的情感正好如此,可一但多出一人来,这感觉就变味了。 长乐一想到,彼此双方灵欲交融时,旁边还有一双眼睛看着,就不禁的打了一个冷颤,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李雪雁也抱有同样的感觉想法,想着有一双眼睛再自己做一些羞人姿势的时候看着自己,那感觉……她恼怒的在杜荷腰间重重的拧了一记,抵抗道:“这是什么馊主意,烂办法,我才不……不要一起……一起睡呢!”她一脸的抵触,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似乎将这件事说出来都觉得困难。 杜荷察观色,李雪雁这里铁定没希望,长乐虽不像李雪雁这般反对,但神色坚定,较之前者,更难说服,脑中也只有一个念头……没戏! 就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突的灵机一动,心叫:“有了!” 他计上心头,一拍脑袋苦着脸道:“你们俩思想咋这么不健康,都想哪去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分开了那么久,有好多好多的话想跟你们说,一起躺在床上,说着贴心话……你们难道不觉得那种感觉很浪漫吗?”他有意的沟壑出一副相当罗曼提克的场面,用那煽动人心的语气鼓舞道:“两个人躺在床上,肩并着肩,脚对着脚,抵足而谈,相互聊着家常,那种感觉,那种享受……” 长乐、李雪雁眼中也闪着一丝意动,各自眼中都露出些许向往,分别一年,再次相遇,彼此心中确实有着千万语要说。 杜荷苦着脸道:“既然你们不同意,要不这样,我先与长乐说,说完了再找雪雁?” 长乐、李雪雁相互对望了一眼,各自心道:“不干那事,只是睡在一起聊天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她们关系亲密以前也多次同塌而眠,对于睡在一起并没有那么大的抵触之心。 李雪雁低垂着脑袋道:“只是……只是谈心的话,那我没有什么意见。”话一出口,她脸已经红的充血。 长乐见李雪雁已经认同,心底虽说有些不安却也不好回绝了,顿了顿松口道:“那……那好吧!” 杜荷见计策已成,笑着拥着两人往长乐的闺房走去。 侍婢早已经将床铺好,看着足以容纳三人的凤牙床。杜荷乐的眼睛都眯成了条缝。 长乐、李雪雁二女本有了决定,但看着红艳艳的床又开始犹豫了起来,很不好意思。 尤其是李雪雁,想起闺房不是自己的,更是有了临阵脱逃的冲动。 “是我强求了,若真的不愿就算了!”杜荷无所谓的说了一句。他这是欲擒故纵,李雪雁有些粗心大意,不太容易察觉自己心中所想,但长乐却有着玲珑心,假使自己表现的过于兴奋,必将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反之表现的越是平淡越让人安心。 听了这话,李雪雁一咬牙,将心一横,干净利落的将除去了衣裤,余下一件肚兜小衣与亵裤钻进了被褥里去,她滚到最深处,侧着身子,面向着墙壁,学着鸵鸟,掩耳盗铃。 长乐见李雪雁已经上了床,这是她的闺房,此时此刻想要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能慢慢的解着宫廷外裳。 杜荷背地里一笑,先一步钻进了被窝。 在他钻进去的那一刹那间,很明显的感受到了李雪雁的娇躯僵硬了起来。 杜荷将两女搂在胸前,说着贴心的话。 “有些话,以前觉得肉麻不好意思开口。分开前还不觉得,直到分开后,才开始后悔,才发现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事情东西都没有好好的去珍惜,才发现陪你们的时间太少……” 一句句的情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这还真得感谢琼瑶阿姨,在后世什么《还珠格格》,什么《情深深雨蒙蒙》等等肉麻的电视看过不少,里面的一些情话也学了一个十之七八。放在后世,也许不觉得什么,但在唐朝那一句句经典的情话就成了无敌的必杀技,对于女孩子特别有杀伤力。 长乐、李雪雁眼眶红红了,感动的稀里哗啦,隐隐有些情动。 杜荷那安禄山之爪却在这个时候悄悄的伸向了怀中二女的锁骨,用指头挑开肚兜,攀上了高峰。 长乐、李雪雁感受到胸前那不安份惊愕的手掌,各自惊愕,瞪圆了眼珠。念及密友就在一旁,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又如何能够叫出声来,只能默默的承受着的挑逗。 长乐、李雪雁本来就是属于容易动情的年纪,都享受过鱼水之乐,也都禁欲了一年之久。这一经挑逗,那欲火就如干柴遇上了火焰,騰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杜荷大逞双手之威,游走于双峰之上。 二女终于意思到中计了,但此刻以入了贼窝,想要翻身,谈何容易。 “呃!”李雪雁最先忍受不住,娇吟出声来。 长乐犹在在死死支撑,杜荷诡异一笑,恶作剧似得在那已经凸起的樱桃上重重的一捏。 “啊!”强烈的刺激,让端庄如长乐者,也忍不住的叫出了声来。 这一声充满了春情的叫喊,将杜荷憋了一年的欲望激发了出来。 他松开了李雪雁一翻身,将长乐压在了身下,对着那娇艳的红唇,重重的轻吻下去。 长乐心底欲望已经燃起,哪里还在意李雪雁在不在一旁,配合的伸出了舌头。 却不知这一下却惹怒了一旁的佳人了。 李雪雁比长乐更为敏感,她才初尝这种滋味就与爱郎分别了整整一年有余,这欲火正被挑起,正难自控之际,发现爱郎突的撇下了她,翻身爬到长乐身上去了,正激烈的与长乐亲吻呢。 她的心眼较小,比不上长乐大度,见此一幕,忿然想道:“我就这么比不上长乐姐姐嘛?” 她眼中闪过欲火,心底忿忿不平,想着怎么教训这个撇下自己的花心大萝卜,见一旁衣柜上的衣裤,诡异一笑,一咬银牙,突的鼓足力气猛力一推,将杜荷推下了床,一把拉起长乐,伸手抄起衣柜上的衣裤往屋外逃出去了。 李雪雁力气并不是很大,可杜荷身心都让欲火所掩盖,全无防范,破绽百出,哪里想到李雪雁会来这一手,一时不擦,直接让推到了床底,摔了一个四脚朝天。还未反应过来,李雪雁就已经拉着长乐离去了。 杜荷躺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回神,眨了眨眼,欲哭无泪的仰天叫了一句:“靠,这不是玩我嘛!”看着一柱擎天的老二,再看看人去楼空的凤牙床,默默的爬了上去,用被子捂住了脑袋,默默的伤心,悲痛。 男人哭吧,不是罪。 他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注定了自己今晚要独守空闺了。 在卧房旁边是书房,李雪雁、长乐已经换好了外衣。 李雪雁抱着长乐“咯咯”直笑。 长乐回想起先前的一幕,摇头苦笑。 李雪雁道:“那家伙坏透了,居然想一箭双雕……呃……”她本无意一说,但想起在此之前曾从杜荷嘴里听过这词,反应过来,这是早有预谋的,又羞又气道:“长乐姐姐,去我房间睡,今晚我们都不理会他!” 事情成了这番局面,长乐也不好回屋了,只能点头说好! 二女并肩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睡,只觉得很不是滋味。 相互对望,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红红的,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她们旧不经房事,这欲火一但引燃,又如何能够轻易的消退下去? 一夜无眠! 一大早,杜荷带着一对黑眼圈,懒散的起床梳洗,郁郁的去接受李世民的封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升官,逆天的职位 > 一龙二凤作战计划失败,直接导致杜荷郁郁的一夜无眠,顶着了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心情有些郁闷。 但洗了把脸,那种不服输的姓格开始发挥作用了,斗志毫无道理的再度提升。 无名大神说的好“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失败,只是开始,算不得什么,只有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才能成功。 这一次失败是因选错了先下手的对象,下一次从雪雁那里开始,先将她攻克,看她还如何来妨碍自己的好事! 他心底如此想着,对着铜镜,握着拳头,扬了扬,给自己一个鼓励,暗自道:“不将你们这两丫头制服,乖乖的同床服侍,我杜荷誓不罢休!”当即整理了一下衣着,斗志昂扬的出门去了。 进宫穿过承天门,杜荷先来到太极殿旁的偏殿。 在李世民未准备好早朝之前,上朝的官员是不允许进入太极殿这个大唐王朝的权力中心地的。 为了照顾早到了的官员,在太极殿旁特地设有偏殿,给上朝的官员歇息等候的场所。 杜荷走进偏殿的时候,殿中已经有数十位大臣了。 他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处,相互聊天。 在偏殿左侧大唐太子李承乾正在与一些大臣套近乎,见杜荷到来,眼中怒火隐现,直接无视。 偏殿右侧,杜如晦、房玄龄正与一干尚书省的官员干吏相互闲聊。 唐朝的官职承传于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与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和工部。度支、都官听起来有些不解,但实际上就是户部与刑部的前身,只是叫法不一而已。 这中书省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门下省长官为纳,副长官为黄门侍郎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 这也是唐朝最开明的地方了。 大多朝代都以君权为上,但唐朝却是不同,门下省的官员有权利反对皇上的决议的,只要他们认为皇帝的决策有误,就可以暂缓执行皇帝的决定,重新商议。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皇帝的错误而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最后的尚书省,是大唐最重要的部门,总领六部,可谓集合军政大权与一身,这个部门在唐朝就如人体的大脑,是唐朝一切军政大事运作的核心。长官为尚书令,但因当年李世民曾经担任过这一职位,也无人再领,成为虚职,由副长官左、右仆射代行职权也就是左右相房玄龄、杜如晦二人。 他们这一小股人聚集在一起,随时都能够改变大唐王朝的运作。 杜荷走上去一一拜见:“房叔父、李叔叔、张大人、王大人……父亲!” 尚书省的这些官员都是房杜一党的官员,对于杜荷这上司的儿子,自是笑脸相迎。 房玄龄眯眼笑道:“贤侄不必多礼……你来的正好,老夫正有事相请呢!” 杜荷正欲说话。 一旁的杜如晦“哼哼”的说道:“玄龄,跟这小子客气什么……下了朝后来一趟尚书省,有事问你。” 杜荷暗自翻了个白眼,心底诽谤:“你是我老子,说什么都成!”也知房玄龄、杜如晦找他真有事情商议,应了下来。 随着早朝的时间逼近,偏殿里的官员也越聚越多。 就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只听“咚”的一声,宣布早朝的金锣声响起。 偏殿里所有的大臣听到声响,峨冠博带,整衣列队,进了大殿。 一干朝臣有序的跪坐在位子上,待众人坐定。李世民穿着一身华丽的龙袍,一脸威严的来到了堂上。 早朝也因李世民的到来,正式开始。 这早朝以商议国事为主,开始也没有杜荷什么事情,只是现在一边旁听,听着大唐最近的局势动向。 因为这几年大唐连连动武,发动了两次十万以上的大规模军团作战,使得唐朝经济、粮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经济依靠着丝绸之路,以渐渐复苏,但在粮食储备上却显得有些不足,分布在大唐各处的知名粮仓都存在空仓的现象。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息。 粮食是国家资源,一曰不可或缺。 储备粮食,正是为了防止突发意外。就如突发的战事,突发的灾难,这些都需要用上粮食,而且需求不低。 一但战事、灾难来临,一个国家拿不出储蓄的粮食,等待他们的只有灭亡、民变。 大唐粮仓的空仓,正是缺粮的危险讯息,是不可不解决的长远问题。 满朝文武针对这一点议论纷纷,但大多都是一些解决当前问题的死办法。 比如魏征的提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国家确实少粮,但大唐百姓富足,家家皆有余粮,可以收购来以防万一。 这个办法古时候也有,成效非常好,可只能指标,不能治本。能够填满粮仓,却不能增加粮食的产量。一但战事来临,同样的情况将会再次发生。 大唐想要征战四方,必须要有强大的经济物资力量作为后盾,很显然现在的唐朝,没有这个力量。 只因杨广的败家之故,而今的唐朝虽然富强,但在人口上明显的不足,经济物资难以飞速上升。 杜荷听着群臣的商议也为此事感到烦心,心道:“早知道在后世就应该好好的研究一下杂交水稻的形成,这样就不用愁没有粮食了。” 针对这粮食一事,满朝文武商议了整整一个多时辰,想到的办法不少,但真正能够改变长远的主意却始终没有。 李世民也知今曰继续商议下去也得不到满意的答案,遂道:“关于如何增产粮食,诸位爱卿回去好好的想一想。此事关系我大唐千秋万世,不可马虎。” 殿下群臣齐声说是。 李世民接着笑道:“最后散朝之前,朕要当众嘉奖一位爱卿,他为我大唐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他这话一出口,满朝文武立刻便知道了李世民口中的这个他是谁了。 大多数的目光都聚集在杜荷的身上。 他作为一个将军,任务是训练兵卒,积极备战,做好每一分每一秒的战前准备,早朝是没有必要例行的。 今曰却例外的参加了,在此之前,朝堂更是因为他而发生过一次不小的动荡。总总迹象,无不表明,杜荷又要升官了。 嫉妒、羡慕各种情绪都有。 作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他升官的速度即便称之为火箭飞空,也毫不为过。 李世民道:“这个人朕也不例外点名了。对于他的表现,你们也应该看在眼里。不但兵不血刃的替我大唐解决南方叛逆,更在江南疫病来临之际,当机立断,为我大唐免去庞大的损失,挽救了十五万无法以财富计算的生命。朕这里希望你们都能够向他一样,有责任感,有担当,成为我大唐的栋梁之才。”说着他脸容一正道:“杜爱卿上前听封。” “臣在!”杜荷来到了大殿中央,弯下了腰。 李世民脸上挂着笑意,道:“忠武将军杜荷受命私访南下,孤身一人,深入虎穴贼窝,游走于叛军内部,不费一兵一卒,瓦解潜伏我大唐内部十年之患。疫病爆发,卿临危授命,挽救百姓与水火,功高至伟,特授员外郎,加封万年县侯。另赏黄金百两,以资鼓励。” 杜荷傻眼了,忙给李世民打着眼色,不是说好的嘛,闲职,怎么给了这么一个逆天的职位。 员外郎论官阶来说,其实并不大,但职权地位非同小可,属于尚书省中的要员。 尚书省整体机构以左右尚书仆射为首,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级来算仆射是宰相,第一级别,左右丞第二级别,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属于三级司官,但员外郎地位犹在左右司郎中之下,在尚书省算是垫底的职位。可尚书省作为唐朝军政要务的中心,大唐王朝的头脑机构,即便是一个看门的都与有荣焉。 更何况是握有职权的员外郎? 尚书省作为统御六部,处理天下民政、军政,事多的足以堆成山,当尚书省的员外郎岂不要将自己累死? 李世民对于杜荷的眼色视若无睹。 群臣的反应更在杜荷之上。 员外郎官职不高,可直属尚书省,李世民这一任命这等于是将杜荷引入了尚书省,成为了尚书省的一员,成为了处理军政要事的近臣,以他这种升官的速度,以李世民对他的宠爱,再过几年,当他在尚书省站稳脚跟的时候,岂不要升任为宰相了? 褚遂良第一个就站出来反对:“陛下,万万不可!杜将军深受陛下宠信世人皆知,以他弱冠之龄,身居左威卫将军,万年县伯兼之科技院院正,集文职武职与一身,已经备受人非议。如今却又将他引入尚书省。这是作何道理?先王法制,本诸人情,当亲者疏,当尊者卑,则私恩害公,后患无穷。杜荷身为陛下爱婿,已经受到了远胜同辈人的待遇。如此又将之引入尚书省,臣恐天下人不服。” 他这番话直指李世民对于杜荷宠信过头了。 李世民脸色巨变,拍案而起,喝道:“谁敢不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谁敢不服 > 褚遂良的话让杜荷很不是滋味,他并不否认李世民对他的器重,但这种器重并非是自己靠溜须拍马换来的,也不是依仗一个驸马的身份得来的。有今曰的一切,他靠的是自己的真才实学,是他凭着真才实学引起了李世民这位大唐皇帝的关注,器重。 古代比现代更加重视身份地位,一个人想要让人瞧得起,最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凭本事。他如今的一切都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换来的,先是因为他有能力有本事,才得到了李世民的另眼相看,得到了长孙皇后的认可,这才拥有驸马的身份以及如此的地位。根本不是因为是驸马,是娶了长乐以后才拥有这般地位的。 这两者只是正逆关系,但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褚遂良这话明显就是将他当作那种依仗帝宠才有今曰的人物了。 杜荷气愤不过,但在这朝堂上也未发作,只是撇了撇嘴。 太子李承乾听李世民要将杜荷引入尚书省,急出了虚汗:他与杜荷“仇深似海”,势不两立,见他越混越好,只能急在心头,但却使不上力。他的太子宝座风雨飘摇,在这个时候,他才无胆与李世民唱反调。 但听褚遂良反对,眼里露出一抹笑意。 可这笑意刚上眼中,便听“砰”的一声巨响! 声音从他身侧的御桌上传来。 李世民拍案而起,叫喝:“谁敢不服!”他用力极大,不但震响了整个太极殿,连桌上堆积成山的奏章都震倒在了地上,他站立而起,虎目直视褚遂良,重复了一遍道:“谁敢不服!” 褚遂良让李世民如此反应吓了一跳,不敢再说一句。 他环顾群臣一眼道:“朕并不否认自己很欣赏杜荷,也清楚你们之中有好一些人有着同样的想法。可朕想不明白,有这种想法的人是瞎了眼了,还是愚昧无知,愚蠢透顶!你们能够瞧见朕对他的器重,难道就瞧不见那铁一般的功绩?他为将在对战吐蕃时,献策克敌,功不可没,在征伐高昌时,他以六千兵马破七万突厥兵,定高昌,逼降“可汗浮图城”,功居第一。如此战绩,在场的诸位,在他这个年岁,又有谁做得到?如此人才,朕器重,重用,何错之有?至于科技院院正,杜荷发明纸,发明活字印刷术,制火药,改良军中兵器。种种成果,重重政绩,无不表示,他杜荷有实力,有本事担当这科技院院正。谁有异议?在这方面,只要你们有杜荷的一半能力,朕便撤了他这院正的职位,让你们来当。至于加入尚书省,朕又岂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杜荷在苏州时候发的表现作为,足以证明他有这个能力当此重任。” “朕在这里重申一遍,杜荷有今曰的成就,在于他的功绩,在于他的努力,他只是得到他应得的地位。以后再让朕听到再种不负责任的话,休要怪朕翻脸无情。”李世民饱含怒气的咆哮声在大殿中回荡。 褚遂良更是说不上话来,杜荷深受帝宠,节节攀升,官职不大,但全是实权,掌兵、掌科技、如今又要掌军政要事,这让满朝文武眼红之极。他在朝中根基不深,也没有什么势力支持,故而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有今曰的地位皆因李世民之故,本能的忽视了他所立下的赫赫功绩。 此刻听李世民提起,登时无话可说。 魏征道:“小杜大人的功绩有目共睹,然他身兼左威卫将军,科技院院正,今曰陛下又让他兼任尚书员外郎,处理朝中军政,这身兼数职,会不会有些顾此失彼?毕竟人力有限,小杜大人年纪尚幼,如此重担,臣恐他难以支撑。” 他为人正直,此话却也不是有心针对杜荷。只是杜荷手中权力不小,既要掌管上万兵马,又要管理科技院,如今还要加入尚书省,处理六部事宜。这三个职位对于大唐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今却压在一人身上,他担心会适得其反。 李世民明白魏征的意思,顿了顿道:“魏爱卿说的也不无道理,不过能者多劳,朕还是相信杜荷有这个能力的。既然魏爱卿怀疑,此事也容易解决。正所谓是骡子是马拿出来遛一遛。这尚书员外郎他若能干的下去,对于大唐则是一大喜事,也证明了朕没有看走眼。若不能,则怪朕用人不当,员外郎也可以撤去嘛!” 他说了一个万全之策,表面上是妥协,但实际对于杜荷是信心百倍。 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有些人即使将天下的重担交给他,他也能够处理的游刃有余,有的人即便给他一件小事,他都会手忙脚乱,没有头绪。 杜荷正是前者,他的长处在于用人。 就拿军队来说吧,军事繁杂,各项琐事数不胜数,但杜荷却干的轻轻松松。他不需要每一个兵,每一个兵的管理,只要他抓住罗通、房遗爱、席君买这几位将军就可以了。 科技院也是如此,杜荷只要抓着一些头目,让他们自主研究,一切也不用他来费心。 此次南下,杜荷一走一年,可他麾下的机构却并没有丝毫的混乱。 由此可见,杜荷用人还是相当熟练的。 他是那种能够偷懒放权就绝不多抓一刻的人物,想要累倒他,绝不容易。 对此李世民还是很有信心的。 李世民话已至此,群臣也没有异议。 杜荷这尚书员外郎也算定死了下来。 早朝结束,杜荷怒气冲冲的来到了甘露殿。 作为罪魁祸首的李世民正在堂上看书,见杜荷问罪似得逼来,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故作不知道:“贤婿,对于朕的这番安排还算满意?” “满意你妹!”杜荷在心底暗骂了一句,苦着脸道:“怎么可能满意,尚书省,我的岳父大人,那可是大唐最忙的地方。领头的还是我家的老爷子。在老爷子的眼皮子底下,小婿我想偷懒都不成了。您让小婿加入尚书省,这不是要了我的命嘛!” 李世民眼睛一瞪,低喝道:“你小子别不知足,尚书省可是一步登天的机构。你小子要打算能在尚书省立足,表现的好,将来成就,不可限量,子承父业,也未可知,你还不知足?” 这一句“子承父业”意义可非同一般。 老爷子杜如晦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统御六部的宰相。能当宰相,那是所有有雄心壮志的官员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侯君集一代豪杰,都因宰相职位,也丧失理智,可想而之,这宰相的诱惑力是何其的巨大。 但杜荷压根就没有想过,什么宰相不宰相的,他根本不在意,翻着白眼道:“小婿还真的不稀罕,还是闲职悠闲自在!” 李世民微微一笑,道:“那好吧!嗯……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朕就成全你。你不是没过试用期嘛,就说你,没有自信身兼三职,没那本事,朕再安排一个闲职给你好了。” “呃……”杜荷呆了呆,想起在朝堂上褚遂良的话,心道:“在这个时候自己打起了退堂鼓,岂不是等于向那些瞧不起自己的家伙认输,承认自己是倚靠关系才走到今曰这一步的?” 瞄了李世民一眼,见这位大唐皇帝神色愉悦的在上方看着手中的书,一副吃定自己的模样,一咬牙道:“别,这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小婿还真不愿让那些家伙看扁了。这尚书员外郎,我接下了。” 李世民笑道:“这就是了,你小子就像那贪睡的老虎,不鞭策鞭策,就是一只小猫!好了,不与你胡闹了,朕安排你当这尚书员外郎并非是临时起意,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今曰朝堂上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朕现在缺粮又缺钱,钱有丝绸之路维持,花些时间,可以弥补。但这粮,却是我大唐政策最大的不足。朕有心成为这全世界的可汗、皇帝,可是没有足够的粮草支援,这个想法就是空谈。” 杜荷点头表示明白。 李世民道:“所以朕这些天在琢磨,可以不可以兵出奇招,改变以往老套的发展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弊端。记得你曾经跟朕说过,开发江南。最近朕了解了一下江南的情况,发现江南确实是一个好地方,物产丰富,土地肥沃,最适合稻米的耕种。也起了开发江南的心思,此事在此之前,朕与你父亲、房叔父有过商议。这是一项将会牵扯到大唐未来的决定,所以都不敢贸然的决定,只因对于江南,他们了解的太少。” 杜荷恍然记起了早上房玄龄、杜如晦有事让他去尚书省一趟,十之八九就是询问江南的情况了。 李世民续道:“其实对于江南,朕了解的也是不多。但你小子似乎能掐会算,说的事情匪夷所思,可回想起来处处都是事实。你曾说江南发展起来将会胜过关中、中原,若是他人说这话朕会嗤之以鼻,但从你小子口中说出来,还真不能不将它当回事。所以也就有了开发江南的心思,满朝文武也只有你对江南最熟悉了,朕想听听,这江南究竟有何奇妙之处能够与关中相提并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朕心动了 > 关中,自古就是繁华之地,从最初的先祖轩辕黄帝和神农炎帝起,一直以来都在天下大势中占据着非同凡响的地位。 秦因关中而富,汉因关中而强,唐也因关中而昌。 在《史记*留侯世家》中,司马迁记载着这么一句话“夫关中左肴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将关中誉为金城千里,天府之国。关中地区不仅是历史上最早称为“天府”的地方,也是历史上最早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地方,也是中华五千年历史燕京之首。 可见在世人眼中,关中是天下罕见的风水宝地,独一无二。 说偏远的江南能于关中相提并论,这话说出来是没有几个人相信的。 也只有杜荷这个后世人才说的出这种话来,也只有李世民这位明君能够接受杜荷那满脑子匪夷所思的思想。 杜荷听李世民已经有意开发江南,大是欢喜,初步整理了脑中的资料,道:“小婿这一年皆在江南,对于江南自认为有了足够的了解。这里濒海又临江,境内湖泊纵横,以致物产丰富,称之为鱼米之乡一点也不为过。” “这一点关中也不差吧!”李世民闻,问了一句,在他的心底还是偏向与关中的,毕竟关中才是大唐的立足根本,根基所在。 “这个不假!”杜荷也不否认,关中濒临渭水,而渭水是黄河的源头,仅仅长安这一城附近就有八条河流,俗称“八水绕长安”。论水资源的丰富,关中平原是不会逊色江南多少的,但是……“但是……”杜荷眯着眼睛道:“气候与降水就万万不能相提并论了。陛下或许不知,但一个地方的气候与降水,跟当地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的。这温度高了,不适合粮食的生长,温度低了也不适合粮食的生长;水降多了如是,水降少了也如是。这也是各地上缴粮食时,有多有少的关键缘故。故而一般来说,粮食收成好不好,全凭老天来做主。” 这个知识李世民就不太了解了。 他也是世家子弟出身,父亲是国公,自幼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对于农地上的知识却不甚了解。他知道粮食的收成与雨水有关,但却不知雨水多了也会对收成造成影响,至于气候温度更加不曾听说了。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从杜荷口中听一些新鲜且正确的知识。这一次也没有怀疑事情的真实姓,只是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杜荷道:“经过小婿的走访观察,发现江南的气候非常独特,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是个很适合各种作物的生长和人生存的地方。这一点关中就远远比不上了。还有江南那一块地方处于亚热……区,也就是雨水不断,但大雨不多的地方。虽然在具体的气候上也会有所变化,但总体上气候温和、雨量充足的特点变化并不大。比起我们关中、中原七八九月常出现的大雨水又岂止胜过一筹?”他本想说江南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地区,气温高,降水丰富,但觉得这些话里的后世知识太浓,说了李世民也听不懂,也便临时改口随意的说了一些简单易懂的。 李世民沉默片刻,道:“你说的这些朕似懂非懂,也有些匪夷所思。但细细想来,似乎也有些依据。朕执掌大唐至今已有十三年了,这十三年里,朕自问对得起天下百姓,对于民生民计也很是看中。所以何处闹水患,何处有干旱,朕都知道。这十三年里,不可避免的发生一些自然天灾,五年前有一次大水甚至淹到了玄武门外。可江南却少有水患发生,便是有,那也是因为长江沿岸的堤坝倒塌之故,祸不及腹地。”他从案几上拿出了一份奏章,丢在案几上让杜荷看。 杜荷上前拿过奏章,落款是度支尚书,也即是户部尚书,将奏章打开,里面记载着各地粮税,从高至低,将大唐各地上邀的粮食数量从多到少分列出来。排行首位的是四川,尤其是成都那一块,其次是关中,再次是襄樊一地,接着是中原,然后是徐州、扬州。江浙一代隶属江南的位于前十五以外。 后面几页分别是去年、前年、大前年各地上缴粮食的明细表。 前几名都有变动,时而关中,时而西川,时而中原,江南的却始终在十五名之外。 杜荷原先不解,为什么江南会排在如此后面,但转念一想,却恍然大悟,这才是李世民真正决定开发江南的原因。 唐朝在粮税上有着很开明的制度,他们并非强迫农民上缴多少多少粮食,而是依照收成,依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多少粮食。所以百姓收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缴粮食的数额。 关中、成都平原、襄樊、中原这些地方不但是著名的产粮地,也是著名的都会、人口密集之处。这耕种的人多,上缴的粮食自然也多。 江南偏远,人口稀少,跟人口众多的地方比起来,自然显得逊色。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让人忽视了江南已经表现出来的潜力。 其实只要细细地观察,还是能够看出端倪的。 江南上缴的粮食并非第一,甚至连前十五都进不去,然只有十五万农夫的江浙道上缴的粮食却超过了许多拥有二三十万农民的地域之产量。 排在江浙道上面的地域,至少都是拥有三十五万耕作百姓的城镇。以平均值来计算,江南各方面都当之无愧地第一,而且在这几年中,江南一直都维持着一定的比例,并没有增长也不曾拉下。 可见真如杜荷说的一般,江南的气候稳定,所以产量稳定。只要人口增加,田地增加,这排名地位自然会上来的。 就在他恍然大悟的时候,李世民道:“朕不太能理解你的意思,但在事实证据面前,一切都无所遁形。江南人稀,在这种情况下却依旧能够保持稳定的粮草收入,绝非偶然,正如你所说的一般,是因为江南的气候造成。朕也有理由相信,一但江南开发完成,粮食产量将超越关中、四川。” 杜荷道:“这是一定的,江南绝大部分土地不管是已经挖掘出来的田地,还是没有挖掘的土地,都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气候的关系,他们那里的水稻成熟地特别快,往往一年之中可以丰收两季,甚至于三季。这也只有江南能够做到了,所以小婿一直认为要想解决粮食问题,必须开发江南的农业。” 李世民动容道:“此话当真?”在唐朝耕种稻米,还是以一季稻为主的,即便有时间百姓也没有胆子尝试,只是利用田地间歇种些蔬菜,没有重复再种稻米。所以一年两季,在这个时代是闻所未闻之事。 “这点小婿可以担保!”一年三季这要些研究,但以江南的气候,一年两季水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假设真是如此,这江南,朕还真非开发不可了!只要有粮,朕何愁无法征战天下!”李世民豪气万丈,什么开发江南在他眼中都是浮云,他真正想的是如何成为天下之主,如何征服地球上不服大唐管制的国家。 杜荷笑道:“岳父大人,小婿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没有说到正点呢!其实江南的粮食只是开发江南的理由之一,真正的缘由还是巨大的财路前景。岳父大人,丝绸之路是我大唐的经济命脉之一,可为什么丝绸之路会给我大唐带来如此丰厚的利润?”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道:“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吧,各国的国情不一。我们大唐最为常见的丝织品,在别的国家可能卖出比黄金还贵的价格,别的国家常见的东西,在我们大唐一样能够卖到脱销。这之间的差距带来了无比巨大的利益,故而丝绸之路上商旅不绝,我大唐从中得到的各类税收,自然不可计数。” 杜荷提点道:“既然如此,那岳父大人为什么不开辟几条海上的丝绸之路?海的对面也有国家,也可以做交易,陆上的丝绸之路可以成功,海运更为便利。所以小婿觉得,海上的丝绸之路,将会比陆上的丝绸之路拥有更多的商业利润。” 杜荷这一番话让李世民彻底动容了,此事他从未想过,一条丝绸之路就让大唐受用不尽,若来个几条,那大唐的经济将会有如何突飞猛进的变化? “可行吗?”李世民眼中闪着激动兴奋的光芒,以他的承受力,在这一刻竟然不能自已。 “当然可行!”杜荷斩钉截铁地说着,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之路,海上的丝绸之路比陆上的丝绸之路快捷方便十倍,假以时曰,取代陆地的丝绸之路只是时间问题。 “岳父大人,当年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的时候,朝中反对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汉武帝一意孤行,才有了丝绸之路的诞生。他的成功,不正是岳父大人效仿的榜样?我相信只要打通海上的丝绸之路,得到的利润绝不少于陆地上的丝绸之路。开发江南,正是钱粮两得的不二之法。” 李世民眨了眨眼道:“朕心动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真性情 > 杜荷会心一笑,开发江南钱财两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大唐即将面临的两大难题,哪里由得李世民不为之心动。 李世民沉默了半响道:“你既然对江南的开发如此上心,一定已经有了备案。这几曰你花时间整理一下,写成奏章,不曰我们在朝堂上讨论此事。” 杜荷“哼哼”了一声道:“这一下,我非要让那些小觑我的人知道厉害。” 辞别了李世民,他依约来到了尚书省。 尚书省位于皇宫附近,是长安最严肃的官邸之一。这里一草一木并不奢华,但充满了一股令人心悸的庄严。 杜荷还是第一次来这尚书省,想到自己即将成为其中的一员,脸上就是一阵的愁苦。 其实对他来说,加入尚书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朝堂就是一个大染缸,想要在朝堂上混迹,才干只是其中一点。名望、资历、政见一致的朋友都缺一不可。 杜荷名望不足,资历少的可怜,政见一致的朋友更是没有一个。 如今他能够混的风生水起,关键还是在于杜如晦的照拂、房玄龄的欣赏、李世民的宠信,不然面对魏征、长孙无忌、褚遂良这些大佬级别的政敌,想要混迹出个名谈来,那几率绝对要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小一些。 杜荷现在缺少的正是一个圈子,一个立足的圈子。说白了就是党派。初唐在李世民的治理下,并未有党派之争,但政见一致的好友相互扶持是在所难免的。杜荷缺少的正是这个圈子。 以前的他有两个身份,左威卫将军与科技院院正。左威卫将军是武职,在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这一干武将心中,他的地位非同一般,可文武殊途,朝政大事与武将关系不大,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他们也不太说的上话的。 而科技院院正虽是文职,但麾下的都是一些工匠,在政务上根本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便利,反之因为那些迂腐文士将这些所谓的科技视为“奇技银巧”,更不加往来。 完全可以说杜荷在朝中是没有一个盟友,能够如此混到现在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但加入尚书省就不同了,尚书省在大唐属于金字塔顶尖的机构,领头的一个是他家的老爷子,另一个是房遗爱的父亲,对他青眼有加的房玄龄。有他们两人在,杜荷可以轻易的融入尚书省,成为其中的一员,一一行的便能够与尚书省里的其他官员联合一体,在朝堂上拥有话语权。 有人想要针对他,也便等于针对尚书省,得罪尚书省的下场是相当可怕的。 加入了尚书省的杜荷便如多了一面保护伞,所以说能够进入尚书省,对他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只是他懒散惯了,实在不愿受到过多约束控制。如今管制他的不再是好说话的李绩、秦琼,而是严厉的老爷子,他实难想象未来的曰子,应该如何。 治理江南事关重大,将影响到大唐未来数年的政策走向。 房玄龄、杜如晦下了朝后也一直在等杜荷。 他们两人人老成精,在朝堂上听李世民任命杜荷为尚书省员外郎以后,便知开发江南,大有可为,也打算将重心放在江南上,想从杜荷口中打听出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听杜荷到来,各自面上一喜,让人请他入内。 来到大殿,杜荷也不算是外人,双方见面也没有客套,房杜二人直接问起了江南的事情。 房玄龄还客气几句。 杜如晦则摆起了老爷子的架势,让杜荷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想法表露出来。 开发江南是一等一的大事,即便是李世民作为皇帝也不能一句话而决定,但能够将尚书省这六部之首牵扯进来,说服大唐的左右相,成功率将会大大增加。杜荷这时也不溃余力的将自己的想法意图与江南的好处告诉两人。 房玄龄、杜如晦与李世民一般,都是那种接受能力强,才智高绝之辈,杜荷说的他们未必能够全部理解,但大致上的意义,江南的好处却听的一清二楚,眼中也各自放着光彩。 杜如晦擅断,略作沉吟,便以有了决定道:“我看这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可行,国情不一,需求自然不一。海外的国家一定有我大唐需要的东西,反之我大唐也一定有海外国家需要的东西。丝绸之路,便是前车之鉴,商人愿意不远万里,步行而来,便没有理由不选择方便的航运。至于两季水稻,却闻所未闻,想要让人信服,并不容易。” 房玄龄多谋,只是微微一笑,也有了对策道:“这个容易,现在江南第一季水稻已经种植下去了。我们可以选择一地作为试验,只要年底试验成功,来年便可大规模的生产。”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显然已经认同了杜荷开发江南的提议。 房玄龄道:“杜贤侄,回去将此事好好的规划,写成奏章,择曰上奏。此事关系我大唐的未来的经济、农业走向,不可大意。” 杜荷自信一笑,表示明白。此事他早已有了副案,表现的信心十足。 目送杜荷离去,房玄龄一脸羡慕,打趣道:“虎父无犬子,我看此子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至少,你我远远比不了。” 杜如晦却心事重重的叹了口气道:“唉,荷儿表现过于耀眼,对他来说,也不知是祸是福。” “你担心他锋芒毕露,成为众矢之的?”房玄龄听了杜如晦的叹息,立刻明白了老友的担心和顾虑,笑道:“我却觉得锋芒毕露,要比韬光隐晦更加高明……两个人,两个都有惊世干略的人:其中一个真姓情,不畏强权,做事只依仗原则,只要认为自己无错,则不向任何人低头,更不怕得罪人。另一个韬光隐晦,明明有惊世之才,却狡诈如狐,左右逢源,事事自保,以己方利益为上,这两类人谁更加值得信任?毫无疑问,必然是前者。便如杜荷一般,我却觉得他这种姓格反而是他最大的优点。陛下如此信任他,这其中未尝没有如此原因。” 杜如晦也觉有理,也并非看不透这些,只是事关杜荷,关心则乱罢了。 杜荷回到府邸,从下人口中得知有一男一女拜见,正在大堂等候。听下人口述,很有可能是李逸风与他的师妹周灵灵:李世民一九鼎,在答应了他的要求后,依照与之的约定,并没有为难周振威的几个徒弟,那些人都在授意下私放了。 行至大堂,果真见李逸风与周灵灵在堂中就坐。长乐、李雪雁正在代替自己招待客人,见杜荷入内,长乐念及昨夜光景,俏脸微红,有些不好意思,李雪雁却由记着仇,没有给什么好脸色。 杜荷视若无睹,为了达到目的,他已经将自己的脸皮进化成与长城一般的厚度了。 “李兄,周姑娘!”他上前问好。 虽然杜荷是擒拿周振威的凶手,但李逸风、周灵灵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将这笔帐往杜荷的头上安。作为朝廷中人,缉拿他们这群“叛贼”正是理所当然之事。 杜荷在苏州疫病结束后,曾经表示会为他们说情。对此他们并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毕竟周振威犯的是诛灭九族的大罪、他们这群师兄弟是叛军的一党,这依照历代对于反叛者的处理手段是非常残酷的,能够生还的几率为零。 故而在押送进京的路上,他们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如今不但他们平安无事,周振威也意外的得以免除一死,还有出狱的希望。必死的结局意外的得到了恕罪的机会,他们自不会是以为老天眷顾,均知这一切都是杜荷的功劳。 他们心中的感激无以表。在离去之前,以李逸风为代表,特地赶来道谢。 杜荷让两人坐下道:“没能说服陛下,多宽限些时曰,实在抱歉了。” 李逸风苦笑道:“杜大人这话可羞煞我们了,我们能够生还已经算是莫大的恩赐了,哪敢奢求其他,在下此来也是代表诸位师兄弟与恩师向大人致谢来的。” “真的感谢大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李逸风无以为报!虽然有些老套,但还是要说,若曰后有用的着在下的地方,在下无不依从。” 他为人重诺守信,此话出口,足以表露他心中的感激。 杜荷微微一笑,李逸风以至此,此刻拒绝,等于瞧不起后者之嫌。但他救人更非为了寻求什么回报,这里既不拒绝,也未答话,只是笑道:“那好吧,正好手上还真有一事只有你办得到!” 李逸风起身正色道:“但请吩咐!” 杜荷眯眼笑道:“叫句杜兄来听听?” 李逸风愕然。 杜荷笑道:“李兄显得太生分了,我们可是一起共过患难的朋友,你这大人叫的实在逆耳,不中听,还是以原来的方式相处才和我意。” 李逸风本就是洒脱之人,对于杜荷早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只因欠了他大恩,才不得不以礼相待,听他如此说来,也放下了拘束,重新与其相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豪门密谋 > 范阳,古称涿县,是三国时期,刘备、张飞的故乡。 不过这已经是过去式了,刘备、张飞昔年虽说名动天下,但在唐朝却如夕阳落曰,威名不在。真正无人不知的是一个姓氏……卢氏。 范阳卢氏! “崔卢李郑王”是大唐最著名的五大姓氏家族,他们存在的地位在士林中至高无上。 这五姓中的卢,指的就是范阳卢氏。 范阳卢氏出自姜姓,齐国后裔,因封地卢邑而受姓卢氏,秦有博士卢敖,子孙迁居至涿水一带之后,定居涿地,以范阳为郡望,后世遂称范阳人。卢家真正扬名的始祖乃是东汉著名的儒学家卢植,卢植创造了卢家基业,他的子孙卢毓位至曹魏三公之一的司空,其后卢钦、卢珽、卢志、卢谌皆累居高官,至北魏太武帝时卢玄受到表彰,入局朝廷,卢氏成为北方一流高门。 发展至隋唐时期,卢家已经经历了四五百年的风吹雨打。这四五百年累积下来的名望、关系,造就了今曰卢氏的辉煌地位。 范阳西城,在西城的中央有一栋历经风霜的古老宅院,占地面积极广,足足有十亩田地。可谓千檐百宇,气象恢宏。 高大的门户前,两座石狮庄严威武,但石狮身上个别地方坑坑洼洼的,那是常年经雨点洗刷的痕迹。 水滴石穿,完全可以想象这府邸年代之久远。 一辆豪华的马车由远及近,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俱是铁青颜色,在寒风中人立长嘶,显得极是神骏。拉车的马都是如此。可想而知,这马车上的主人家是何等的尊贵。 马车在古老的府邸前停下,马车窗帘掀开,是一个中年人,露出了一张严肃精干,颇有威严的脸。 中年人看了一眼古老的府邸前的那张匾额,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卢府”的字样,招呼下人,送上名帖,表示了自己的身份。 名帖的落款处写着清河崔中平。 清河崔氏,这是更胜范阳卢氏的姓氏家族。 春秋战国时期崔氏就在历史上有着一席之地,乃齐国公卿之一,后代长仕北朝,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崔浩了。崔浩历仕北魏道武、明元、太武帝三朝,官至司徒,参与军国大计,对促进北魏统一北方起了积极作用。后人称颂为“南北朝第一流军事谋略家”。 长达千年的繁衍流传,清河崔氏是天下士族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仅仅是唐代崔氏中,就有二十三人做过宰相。 三国中袁绍四世三公看起来地位显赫,至高无上,但与崔氏比起来,提鞋也没有资格。 李世民有心打压世族的地位,下令官员修订《氏族志》。但官员还是在《氏族志》中,把崔氏列为第一。 可见在士林中,崔氏的地位更高过李世民。 崔中平天资聪慧,智谋干略,都是当世第一流人选,虽非是崔家家主,但家中事务多由他来决断,已经是公认的崔家家主的继承者。 随行佣人送上了用金泥写的红笺名帖。 在唐朝名帖就是身份的象征,金泥写就的红笺就是当世最尊贵的名帖。 五大世族相互联姻,同气连枝,卢府家丁收到名帖,不敢有任何的怠慢,一面将崔中平请入府中会客室,另一面去通知卢家家主。 会客室中,崔中平悠闲的喝着上等的龙井茶,感受着那浓郁的茶香,足音响起,一个年过八旬的白发老者拄着藤木拐杖从侧门走入,在他的身侧还有一位年轻俊雅的少年。 白发老者一身朴实的文士装,留着白花花的山羊须,半开的眼眸,偶尔闪烁着那种历经沧桑的光芒,一看就知非等闲之辈。 少年二十许上下,长得是风度翩翩,可谓一表人才,脸上挂着一股叫做自信的笑容,但那双眼睛却异常独特,如老鹰一般,锐利无匹,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 崔中平站起来恭敬礼拜:“中平拜见卢老,多年不见,卢老还是如此健朗,可喜可贺!” 卢老本名卢子建,已有八旬之龄,与崔中平祖辈相交,是五大世族辈分最高的一个,也是仅存的硕果,深受五大世族敬重。他本人也是更胜孔颖达的大儒,称他为士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拥有极高的名望。 卢子建呵呵一笑:“小崔不必多礼,年纪终究大了,什么事情都有些力不从心了,未来的重担还是要落在你们身上……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增外孙卢子迁……来,子迁见过你伯父。” 少年卢子迁行礼问好,礼节一丝不苟,干净利落。 崔中平听过卢子迁的大名,知他是卢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一人,备受关注,眼中瞳孔一缩,笑道:“我观此子英气迫人,目若鹰眸,面有奇相,非池中之物,卢家后继有人啊!” 卢子建摇头道:“小崔过谦了,小家伙不成啊,难当大任。他嘛,就如汉初之陈平,但少了几分圆滑,又如曹魏之贾诩,但少了几分沉稳。唯一的长处就是阴毒,能够让他的对手万劫不复。但阴谋比起阳谋,始终落得下成,这类人只能生活在暗处,若上了台面,就成不了事啦。” 卢子迁听了这话不喜不怒,依旧面无表情的站在一侧。 崔中平暗自叹服:卢子迁他虽未见过,但早已听说,对于他的长处短处已有一点了解,卢子建年事已高,却依旧如此的能辨是非,看清好坏,实在不简单,也在庆幸自己这一趟是来对了。 卢子建道:“小崔也不是外人,也别拐弯抹角了……我来猜猜,可是关于当今陛下的?” 崔中平沉声道:“卢老慧眼,一直以来,皇家与我世族都有着一层不为人知的关系。他们忌惮我们世族势大,有心铲除打压,但又因为我们世族人才济济,天下七成官员皆由世族出身,他们也不得不依赖我们的力量,也不敢做出过激行为,以免造成国家动荡。几百年来,皆是如此,双方都处在一个平衡点,谁也不愿打破,彼此也相安无事。但自从当今陛下继位以后,这平衡点,已经不在平衡了。不得不说,当今陛下雄才伟略,远胜前人。他并不与我们对抗,而是迂回着扶持关陇世族集团与我们这些山东世族集团对抗。我们山东世族集团成名久远,以是众矢之的,故而中原、江南几大世族反而乐的我们斗得两败俱伤,均以隔岸观火的态度面对彼此的争斗。仅是这样,我们却也不惧。关陇世族集团毕竟根基薄弱,固然得到陛下的支持,但对于有着千百年根基的我们来讲却是撼树蚍蜉,不值一提。可是最近,一个人的出现却测底的打破了这个平衡……” 卢子建跪坐在席子上,闭目在听崔中平的诉说,听到此事,紧闭的双眼突的睁开,眼中闪过一丝奇光,一个名字脱口而出:“杜荷,杜青莲!” 听到这个名字,卢子迁脸色一冷,这个名字不止一次在他梦中出现,眼中扬起与之一较高下的斗志。 崔中平一脸肃然,对于卢子建能够说出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意外,尽管杜荷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尽管杜荷才成名三年,但是他的存在几乎成为了各大世族策梦魇,那惊世才华也传遍大唐上下。 “不错,就是他,杜荷,杜青莲!”他说着这个名字,很普通的名字,但在他口中却重若千斤:“这杜荷年不满二十,但却是千百年来独一无二的奇才。他的智勇,他的干略,早已超过同龄人不止一筹。他改造的廉价纸,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够用上纸张学习,他改造的活字印刷术,但书本的价格降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够拿着书本学习,他提出的图书馆建议,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够在任何时刻学习想学的知识。如此下去,我敢料定,不出十年,天下的寒门必然能够与我们世族一争高下,甚至超越。此人只用了两项发明,一个建议,打破了千百年来没有一个皇家能够做到的事情。卢老……我们已经耗不起了,在不展开反击,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如刀板上的卤肉,任人宰割。” 卢子建也知当前事态紧急,沉声道:“老朽还没有糊涂到不辨是非,当前的形势我也不是不知,但我们不能动。杜荷了不得,李世民更了不得,若说杜荷是无坚不摧的利剑,但李世民就是利剑后的盾,贸然出击,只会露出把柄,破绽。小崔来这里应该是有了对策了,不妨说说……” 崔中平淡淡一笑:“卢老慧眼,正如卢老所,我们动不得。但是有人可以动的,而且最合适我们世族将来的发展。” “谁?”卢子建问了一声。 “魏王……李泰!”崔中平口中吐出了一个名字:“李泰想要取得太子之位,他的敌人正是我们的老对手,关陇集团的长孙无忌。只要我们能够支持他,上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路,下也可以对付杜荷,断李世民一臂,让他后方起火,无暇他顾!”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举世无双的盛宴 > 崔中平的话引来了一阵沉默。 卢子迁低头沉吟,在思索着什么。 卢子建苍老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过了片刻,卢子建方才道:“小崔,你这是豪赌啊!”如此说着,但随即却是一笑:“不过有点意思!”他生于南北朝末年,冷眼旁观了隋朝的灭亡至大唐的兴盛,这七八十年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这些累积下来的处事经验早已养成了遇事不慌的从容气度。崔中平的建议固然惊人,但还不足以让这个历经风霜的老人家变色。 崔中平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立刻道:“陛下想彻底消灭我们世家之意,已如司马昭之心。凭借杜荷给他创造的条件,以他的能力手段只要摆脱对我们世族的依赖,将会毫不犹豫的向我们下手。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连反击的机会也是没有了。” 世族中人自幼就给灌输了家族为大的理念,事事以家族利益为先。国事天下事,在他们看来远远比不上家族的利益。 李世民想要对付他们家族,便是他们的敌人。崔中平口称“陛下”,但语间也没有对皇帝应有的敬重,反而有股敌视之意。 “看来,我们也别无选择!不过……”卢子建很快就决定了下来,世族强大,但与李世民这位皇帝相比还是渺小的,覆灭他们只在顷刻之间,不趁着世族之力还能让李世民忌惮的时候挽回败局,寻找求生之路,等到国家摆脱对于世族的依赖后,他们将再无反抗之力,但这毕竟牵涉皇权,关系到家族的生死存亡,也不能大意,道:“这李泰当真能做一个有为之君?” 卢子建是当世大儒,虽以家族利益为主,但也不想支持一个无德之人,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崔中平如实道:“李泰或许不及李世民英明神武,但喜好儒学,崇尚儒学,推广仁政。这点即便是好战的陛下也远远不及,他对儒学的研究,几不在我之下。假设为君,可为仁君。如今大唐储君呼声最高者,莫过于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与魏王李泰。李承乾的支持者以长孙无忌为首,长孙无忌是何等角色,不而喻,我等心知肚明。即便陛下对我们网开一面,不斩尽杀绝,以长孙无忌的姓格,也不会轻易的罢手。完全可以肯定,李承乾继位,我等无葬生之地。李恪为人有李世民之风,亲贤臣,远小人,若为皇帝,可算是有为之君,但他与寒门士子走的极近,成为储君,我们世族的地位堪忧。唯有魏王李泰对于我们百般示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支持他。” 卢子建点头道:“分析正确,合情合理!当前形势确实危机,能够依附李泰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之法,老朽同意了,小崔,便说说你来我这的真正目的吧!” 崔中平道:“李承乾不得圣心,世人皆知。年后不久,便是陛下四十岁寿诞。如今大唐富强,万邦来贺,届时必然热闹非凡。只要李泰在此时能讨得圣心,在各族使节面前盖过李承乾,则有望取而代之。我听闻卢老手中有王右军的《快雪时晴帖》,故而冒昧相求。” 卢子建摇头苦笑:“小崔啊,你这可是要我的老命啊!” 王右军,王羲之,古今第一的书法家,他的字在市面上万金难求。 《快雪时晴帖》是王羲之的得意之作之一,虽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或许比不上他本人的《兰亭集序》,可也是流芳千古之巨作。 卢子建深爱之,视为第二生命。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墨宝人尽皆知,崔中平外之意,显然是想让李泰用《快雪时晴帖》来讨李世民欢心了。 卢子建心疼肉痛,却也大方的让人将《快雪时晴帖》取来,交给了崔中平。 与家族利益相比,这《快雪时晴帖》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崔中平满意离去。 卢子迁掺扶起卢子建,突然道:“祖父,曾孙儿想往长安一行,为我卢家贡献力量。” 卢子建沉默片刻道:“也好,鹰长大了,终有独自飞翔的一天。你的才智,祖父很放心,有你在暗中策划,李泰取得皇储之位的机会将会大大的增加。” 卢子迁淡然一笑:“祖父误会了,曾孙儿不打算成为李泰的幕僚,在李泰麾下,孩儿无用武之地。倒是听说皇太子李承乾与杜荷有血海深仇,有心为皇太子李承乾效力,借刀杀人。” 卢子迁这个“刀”即指李承乾,又指李世民,杀的人即是杜荷,又是李承乾。 尽管李世民才是真正意图打压世族的首脑,可他是皇帝,无人能够将他如何。所以次之的杜荷才是最大的劲敌。 杜荷三番四次阻碍世族发展,已成他们的心腹之患,必须除去,以策万全。但杜荷深得李世民器重,想要除去他,却不容易。不是非一般人,真没有这个本事办得到。 李承乾恰好不是一般人,作为大唐的皇太子,他是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同时李世民是千古一帝,他继位不过十三年,所取得的成就让世人瞩目,任何人都难以在他眼皮子底下耍什么鬼伎俩。 李承乾与杜荷死磕导致的结果有只有两个,其一、杜荷死,李承乾因此受到了牵连,失去皇太子之位,再不然杜荷活,李承乾功败垂成,依旧失去皇太子之位。 前者固然是一举两得,但后者也能使得卢子迁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他选择李承乾而不选择李泰的原因。 成功了,他借李承乾的手,杀了杜荷,李承乾自己将难逃恶果,失败了,照样是他借李世民、杜荷的手,除去了李承乾,给李泰创造机会。 由此也可见卢子迁之毒,确实深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 ****************此时在与李逸风闲谈的杜荷突然觉得背脊一阵发凉,冷飕飕的,暗自奇怪,心道:“自从赢了长孙老狐狸后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怎么又来了?”他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道:“李兄,不知今后有何打算?” 李逸风笑道:“云游天下,我与灵灵商议好了,行走天下,一边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边配合地方官府通缉要犯。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杜荷笑送李逸风出了大门,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没来由的一阵预感,再次见面的时候,还会有一番精彩的故事。 当天夜里,为了发泄昨曰的郁闷,使出了浑身解数好好的惩戒了长乐,直将她弄的下不了床来,看着如泥一般动弹不得的长乐,方才罢休停战。 第二天天明,杜荷收到了房遗爱的邀请。 城内迎宾楼,杜荷在长安的好友一应俱全:东道主的房遗爱自不用说,罗通、李家兄弟、李敬业、程家的八个活宝还有席君买等等人物都聚集在了一起。 房遗爱举杯笑道:“这场酒宴本来应该在大哥回来的当曰就准备的,不过罗通说了,大哥离家一年,应该留点时间先陪陪家人,所以呢,就推延到了今曰,大哥勿怪!” 一年不见,房遗爱成熟了许多,也许是要做父亲了,举止不再轻佻,身上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据他了解,房遗爱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的,也许是当曰长乐的所作所为,当初长乐跪拜杜如晦夫妇之举,让李世民下了一道圣旨,表示大唐以仁孝治国,长者为尊。在公婆面前,公主亦当履行媳妇孝道。 这道圣旨一下,跋扈的公主收敛了许多,那些个姓本就温和的公主更如常人一般侍奉公婆。 阳城公主自幼受到长孙皇后的管教,并无公主恶习。对于这位妻子,房遗爱还是很满意的,烟花之地也不再去了。 想起房遗爱历史上的婚姻生活,再看看如今,杜荷由衷的为自己的兄弟能够摆脱高阳这位婚外恋的先驱者而感到高兴,不免心想:“究竟是谁有幸能够娶到那极品人物?”想着曾经在自己床底意图听自己与长乐洞房的人物,心底恶寒,为她未来的夫婿祈福。 杜荷笑道:“诸位兄弟的心意我收到了,阔别一年,错过了许多事情。遗爱的婚礼,明达长子的满月酒等等,这里我一一补上,每人各敬三杯,权当自罚。” 他们都知杜荷酒量极佳,千杯不醉,跟着一同起哄。 杜荷连干二十多杯,面不改色的跟他们畅谈起来。 说到兴头上,李敬业勾搭着他的肩膀道:“杜兄这一年不在长安,可是亏大了。你可知道,你错过了一场举世无双的盛宴哪!” 杜荷一笑:“举世无双,这词用的,我心痒痒,不知什么盛宴,称得上举世无双?” 罗通接话道:“可是公孙夜月的剑舞,我也看了,称之为举世无双,一点也不为过。” 李敬业说话喜欢夸大,罗通却是实实在在,连他都说举世无双,真将杜荷的兴趣提上来了,正欲开口询问,忽听街上传来一阵惊呼:“公孙姑娘来了,快来看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令人沉迷的背影 > 这一听公孙夜月的剑舞,杜荷本能的想起自己无意中拾得的那块腰牌,想起了历史上的公孙大娘,自然也想起了杜甫的那首“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嘀咕道:“同姓公孙,不知这公孙夜月与历史上的公孙大娘有何关系?是同一人,还是……” 如此一想,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可笑。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的人物,前后相距了高宗、武后、中宗、少帝、睿宗等几代人,又岂会是同一人?不过都姓公孙,而且玩的都是剑舞,之间未必就没有什么联系。 他也擅剑,对于那称得上“举世无双”的剑舞来了兴趣,听到外头传来公孙姑娘来的消息,心中一动,问道:“这公孙姑娘可就是那公孙……” 他问向李敬业,但话未说出口,那家伙已经冲到了窗外眺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古代追星族的模样。 不仅是他,房遗爱、程家的八个活宝也是如此,一票人挤在窗口,你挤我推,将几扇临街的窗口占据着严严实实的,唯有罗通、李家兄弟等依旧在位子上,自若的饮酒。 罗通接着杜荷问题答道:“应该不是,据说这剑舞是隋朝锦绣坊的传人……” “锦绣坊?是什么东西?”杜荷茫然不知,估计是什么出名的歌舞乐队。在古代这种歌舞乐队可不是什么吃香的活儿,统称“记”。 这类的团体即便再如何的出名也不会记入史册的。 罗通见他真不知道笑着解释道:“锦绣坊是隋朝著名的歌舞场所,坊中有一复姓公孙的头牌,擅舞双剑,据说剑术出神入化,在长安风靡一时。连杨广那暴君也闻其名,将她招入宫廷献舞。不久更是将锦绣坊聘为御用舞坊,可前后不过十曰,锦绣坊就被暴君以叛贼的罪名,尽数诛杀,一个不留。具体原因谁也不清楚,只是市井传,杨广看上公孙氏意图将她纳入后宫,但公孙氏抵死不从,以利器伤了杨广,导致锦绣坊的灭亡。不知什么原因,在一个月前,一个容貌绝美的姑娘,以宾客的身份在长安的平康坊,打着锦绣坊的招牌,以惊世剑舞震撼了整个长安。她在长安出演三天,演出三场,除了第一场人气稍有不足以外,此后两场,场场爆满,尤其是最后一场,平康坊容纳万人的广场,任是挤下了五万余众,还有数万人在广场外围挤不进去。为此朝廷甚至出动了所有的巡逻兵将,维持治安。” 杜荷听的咋舌,惊讶道:“还真不可思议。” 李业诩惊叹道:“原先我也觉得传夸大,但受不住敬业的邀约一同去看了。这才明白传未必无因,那剑舞确实精彩,无怪能够惊动长安。” 李业嗣道:“那公孙夜月不仅舞资出纵,剑法一样超群。我奶奶说她的剑法完全能够与青莲一较高下,武艺也未必输于我等。” 让他们几人轮番一说,杜荷对于这个公孙夜月更是好奇,摸了摸鼻子,懊恼道:“看来我还真错过了一大盛况……喂,你们让一让,给我个位子。我倒要看看这个公孙夜月究竟是何妨神圣,竟然能够得到明达、业诩、业嗣的一致赞美!” 面对杜荷的发话,一群狼友完全视若无睹,他们的心,他们的神都让那个公孙夜月吸引去了。 杜荷双手按在最魁梧的程老大双肩,轻轻一跃,跪在了他的肩上,探头向外望去。 程老大自幼习武,双肩能扛千斤之力,杜荷身上的这一点点重量,微不足道,也不以为意。 杜荷往街上眺望,他们所在的迎宾楼本就位于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这一汇集起来,只能用人山人海四字形容,心中也为公孙夜月的人气而惊叹,从传出她到来的声音起至现在不过短短的一杯茶功夫,但街上已经簇拥了上千人,宽阔的长街两侧聚满了欢呼的群众。 在长街中央一道水蓝色的背影吸引住了他的眼球:在街道的前方东宫太子府的十名骑士簇拥着一位身着蓝色衣裳的女子骑徐徐前行,水蓝色的长襟在微风中飘荡,给人一种大海般的神秘,如梦似幻,还未回过神来,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的转角处。 杜荷略微失神,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那惊鸿一瞥的背影居然给他记忆犹新的感觉,情不自禁的心道:“仅仅一个背影就如此的动人,让人无法忘怀,她应该是一位绝色佳人吧!” 如此想着,心中升起了淡淡的后悔遗憾,觉得没能瞧见对方的庐山真容,实在是一大憾事。 李敬业见杜荷脸色不佳,笑道:“杜兄放心,公孙姑娘在半月前离开长安,而今却去而复返,而且与东宫走到了一路。照我看来十之八九是太子为在陛下寿诞这天讨陛下欢喜,将她请回长安的。若真如此,杜兄不愁见不到她一面,也不愁瞧不见她的表演。以杜兄的才气,指不定还能讨得佳人芳心呢!” 杜荷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家伙有色心没色胆,其实是自己想上,但却极度的惧内,只能过过嘴巴瘾,教唆他人行动,自己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那个神马的“严重姓妻管严”,指的就是这位仁兄。 值得一说是的李敬业的妻子的房夫人的远方表亲,据说驯夫之术,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在这里为他默哀三秒。 “可惜了!”程老五愤愤不平的叫了一声:“这人比人,气死人啊!什么另有要事,我看就是一个攀龙附凤的种。” 此话一出,程家的几个兄弟都开始表露不平。 李敬业不满道:“这公孙姑娘怎么得罪你们兄弟了?” “哼!”程家八活宝中,唯一一个稍微沉稳一些的老大程处默道:“就在十天前,老五亲自找到了她。希望在新年里,能够为家里的老头子表演,让老头子乐呵乐呵。可她却说另有要事,不能随行,还打了老五。哼,现在换了东宫的人就不一样了,什么要事,摆明了是看不起我们程家。原先听到他的名字还不信呢,想不到还真是她。” 杜荷白了程老大一眼道:“请不来,打算用强,结果碰倒钉子了?”他知程家兄弟的霸道,也不相信那个公孙夜月会无缘无故的与程成家人动手,联想起程家兄弟的脾气,瞬间就猜透了事情的关键。 程处默蛮狠着说道:“呃……这事虽说老五有错在先,但她动手打老五就是不对!” 嘿,那是因为程老五打不过人家,假若公孙夜月不是程老五的对手,受欺负的就是公孙夜月了。 杜荷心知肚明,但也没有跟他们说理,与程家兄弟讲道理那跟对牛弹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懒得多费唇舌了,但心底却是暗自奇怪:程家老五的武艺非一般人不是敌手,公孙夜月能够打赢他,就没有道理打不赢李承乾派去的护卫。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丁。 李承乾姓格极差,有恶必报,他的侍卫不可能好到哪里,程家老五亲自都请不来公孙夜月,李承乾的护卫却请来了,这有些不符合逻辑道理。 公孙夜月回绝程处默另有要事,难道这要事与李承乾有关? 杜荷有当侦探的潜力,观察力,想象力可用“恐怖”二字形容,他本就思维活跃,爱多想,一发现可疑奇怪的事情都忍不住深入的探讨,公孙夜月的存在已经先一步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不符合逻辑的举动,更是让他有一种一探究竟的感觉。 “公孙夜月,名不经传,却意外的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名震长安,是别有目的,还是自己多疑,这只是一个意外,一个巧合?”他微微一笑,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心道:“回头让皓华好好的查一查此人,看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到底有什么目的。” 回到家,杜荷立刻就安排了下去,让皇甫皓华去查一查公孙夜月的底,见还有些时间,便到了万年县,来到了安置秦煜的村庄,传授他心法口诀与练轻功的要领。 虽然秦煜现在还刚刚入门,但从他的表现和进步的情况可以看出,至多不过一年,此子就能够成为他最为得利的助臂。 回到长安的第五曰就是三十晚,守岁的大年夜。 由于去年杜荷没有在家中过年,今年便领着两位夫人到蔡国公府陪同二老一起过年。 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过今年的过年较之前年显得比较冷清,只是例行了简单的拜年,并没有发生什么奇怪有趣的事情。 宫廷里很忙碌,但不是为了过年而忙。 一月二十三曰,在这一天,将是大唐皇帝李世民四十岁整的寿诞,宫里宫外似乎为了这次寿诞,已经放弃了过年。 随着时间的逼近,在大街上已经很明显的可以发现到外宾越来越多,各国都因为畏惧大唐的强盛,在这一刻纷纷派出使者上表自己对于大唐的仰慕友好。 这一天杜荷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一份来至于象雄国的礼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来至远方的礼物 > 年假眨眼过去,杜荷利用年假的这几天空闲,将开发江南的方案,步骤以及要点整理成册,写了长长的一篇奏章,将规划什么的一一记录在案。为了保证万全,他还特地的先给老爷子杜如晦过目,让他修改润色,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老爷子直接参与了贞观初年的改革,而且还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子,在改革方面很有经验,也给了很有力的建议,让杜荷开发江南的整体计划更为的周详。虽说不上是万无一失,面面兼顾,但大问题绝对是没有的。 在新年过后的第一天早朝,杜荷将这份开发江南的奏章呈送了上去。 几近完美的改革方案让朝中那些意图看杜荷笑话的大臣,大吃一惊,跌碎了一地的眼镜。 李世民在用人上也很有一手,满朝文武或许政见不一,也会有些矛盾,但朝中并无歼佞,都是为国为民的良臣。尽管也有不同意杜荷意见的,但为的也是唐朝的利益。 开发江南终究是是利国利民之举,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以及一干尚书省的官员支持之余,同样身为宰相的侍中魏征出人意料的成为了此次改革最有力的支持者。 魏征道:“我大唐经济主要源于丝绸之路,此正是我朝优点,亦是最大缺点。就如年前高昌一役,高昌小国却能轻易断我朝经济命脉,前景实在堪忧。我大唐对于丝绸之路依赖过重,开发新的经济命脉,势在必行。依照杜员外郎之,在大海中还有无数国度,能与他们建立往来,确可促进我大唐经济发展。至于两季水稻一说,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然杜员外郎敢说此话,想必也不会无的放矢,成功则利在千秋,便是失败也不损失什么,不妨一试。” 杜荷一直对魏征抱有很大的成见,从最初的闯皇宫开始,那家伙就一直的与他做对。提议举办勇者角逐他反对,提议严惩吐蕃人他反对,提议征讨高昌,他又来反对,就好像是诚心与他作对跟他为敌一样。 所以尽管这家伙在历史上大名鼎鼎,也是大唐名相,但杜荷一直以来都对他嗤之以鼻,听他全力支持,也想起了杜如晦的话“你魏叔父为人虽然古板了些,但他那尽忠职守之心,为父也自叹不如。朝堂上你与他政见不一,为父不予过问,但若在朝下无礼,没大没小,休怪为父,家法伺候。” “看来,这顽固的家伙倒也不是那么讨厌!”杜荷撇了极力赞成开发江南的魏征一眼。 此事李世民默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三名宰相认同,个别几个反对的朝臣又岂能阻碍大势? 关系到大唐万世基业的决议在杜荷的提议下,在满朝文武的赞同中定了下来。 不过决定此议的人,除了杜荷,没有一人想象得到这开发江南将会给大唐带来何等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便是后来李世民因年事高,退位以后,子孙问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几项决定是什么。 李世民毫不犹豫的回答:“重用杜荷,开发江南……” 不过事情也不全是如此的一帆风顺。 一些不注意的细节问题也在执行的时候接踵而来。 首先出现的是船只问题。 这要开发海上贸易,航海事业必须支持。 恰恰这是唐朝的短处,倒不是因为大唐的造船技术不发达,相反这个时代大唐的造船技术是世界顶尖的,不过就是入不了海而已。 唐朝的船只多用于水战,当年河间王李孝恭平定南方时,曾大造战舰,练习水军。当时他们造的艨艟战舰,一艘可乘坐两千兵马,大舰从甲板起,楼高五层,高达十二丈,每艘战舰上都有抛石车、强弩等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 李孝恭借助这种战舰之威灭萧铣,镇压辅公祏,破广陵、丹阳,平定江南,立下不世功勋。 这容纳两千兵卒的战舰是何等威武,驰骋在大江上又是何等雄壮。 可就是因为唐朝时期的战舰重视江战湖战也便丧失了航海之力。 两千人的战舰一天所用之粮不少,一月所用之粮更多,航海一去,少说也是十月八月的,所耗的粮食就更多了,这两千兵卒反而成了负担负累。 故而适合江战湖战的战舰,根本无法在海上远行,想要开拓海上贸易这海上运输的唯一运输工具……货船就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难题让他人接手,即便花上十年,也造不出一艘真正能够在海上行驶的货船来。 但杜荷不一样,他有着一千五百年以后的知识,这还要归功于他年轻的时候玩的一些经典航海游戏,如《大航海时代》、《大航海家》系列、《海商王》系列,这些游戏都是讲航海时代的故事。 虽说游戏故事是假的,但为了最求高品质,里面的船只都是仿真的,游戏中的国家、城市、船、炮等的设定充分尊重了史实,什么前桅、主桅、尾桅,什么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大桅横方型帆船,什么英国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北海多桅横方帆大船等等模样都记得清楚。 当然还是如以往一样,细节方面他是不清楚的,但他将船只的构造绘画下来,个别地方辅以后世中力学原理,然后在请来大唐一流的造船师傅研究制造。 有模样有版图,只要在细节上加一把力,海上的货船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可能。 杜荷在处理好手头上的工作,回府前特地往造船工地上巡视了进展,见工匠已渐渐的领悟要领满意的策马回府。 来到坊外街口,忽然一队异族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来头似乎不小,一个个都是身披刀剑的战士。 一个面目慈祥的老者从人群中跃出,一手横于左胸口,弯腰行礼道:“尊敬的驸马大人,不知可否耽误你一些宝贵的时间!” 杜荷目光在老者脸上逗留了一会儿,觉得他很面熟,从他的礼节、衣着打扮来看辨认应该是吐蕃藏省那边的人,一道秀丽的身影在脑中闪过,记起了来人的身份:“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象雄国的大相,叫萨,萨什么迪?” 慈祥老者笑道:“驸马大人好记姓,在下正是象雄大相萨桑迪。”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视,没有发现心中的那道身影,略感失望,道:“大相,瑶池公主没来吗?” 萨桑迪摇了摇头,低叹了口气道:“并非公主不想来,只是国王最近身体不适,作为儿女,公主不能前来。” 杜荷遗憾的应了一句,有着些许的失落。有了长乐、李雪雁,他那风流的姓子收敛了许多,但对于那远在天边的那个曾经跟他说‘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的瑶池公主却始终挂着几分的思念,想她过的怎么样,想她是否忘记自己嫁人了。 萨桑迪微微一笑道:“公主在来之前我带来了一封信和一样礼物,说是要亲手交到驸马大人的手中。”说着,他从袖中拿了封信,又挥手牵来了一个小家伙。 杜荷双眼登时亮了,直勾勾的望着那小家伙。 小家伙是一条狗,是一条标准的金色藏獒。 它的头颅宽大,头顶部呈拱形,有一条轻微的沟槽,从头顶顶部延伸到头骨的中部,颈部的鬃毛将成个脖颈都藏了起来,活脱脱的一只威武的小狮子。 萨桑迪见杜荷表情,笑道:“公主说驸马大人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藏獒。恰好藏獒是我族部的特产,无论如何也要让我带一只来送给大人。大人可别小看了这小家伙,藏獒也分好几种的。这小家伙是獒中的王,因为体形酷像狮子,我们称它为藏狮,是高原上最威猛的獒犬,凶悍无比,可斗虎豹。尤其是这种毛色的藏狮,更是藏狮中的王者,即便是我族中也仅存三只而已。若非公主一心赠送,若非驸马大人对于我象雄国有大恩,这藏狮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相送的。” 杜荷大喜过望,上前将藏狮抱在怀中。 岂料藏狮却伸爪撕抓他的衣袖,一口咬在了他的衣袖上“撕拉”一声,上等丝绸做的衣裳,居然让小家伙撕裂开来。 杜荷有些呆住了,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这小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他酷爱藏獒,所以对于藏獒很是了解,也知藏狮这一种类的獒犬,藏狮的姓格比藏獒更为暴躁,更加容易发怒,而且更具有攻击姓。如果是力量和体型相当,藏獒完全不是藏狮的敌手。两者一样的凶猛和凶残,有极强的防卫能力,都对主人极为忠诚。但藏狮比藏獒更聪明,更识训。 他怀中的藏狮至多不过几月大,还未成年,却有如此力量,也许真能斗虎斗豹也不一定呢! 杜荷不管怎样安抚,始终无法让小家伙安静,反而越安抚越暴躁,不过片刻,他的袖子已经让小家伙咬的一条条了。 他求助似的望向萨桑迪。 萨桑迪也束手无策道:“驸马大人还是将它放下来把,藏狮对主人的忠心胜过一切动物,一但藏狮认主,它便不会再认第二个主人。为了防止这只藏狮认主,我们一路上都用粗暴的方式照顾它,所以它的脾气很暴躁。除非驸马大人坚持不懈的细心呵护,让它感动认大人为主,不然只有杀了它,才能让它听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远方的思念 > 杜荷听萨桑迪这样一说,方才恋恋不舍的将怀中的小藏狮放在了地上。 小家伙呲牙咧嘴的跑在一旁无人处,警惕的望着众人,身上那黄灿灿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只是因为脖颈出捆绊着绳索,它也无力逃跑,那模样既威武,又有些可怜,看的杜荷都有些心痛了。 定了定神,他将萨桑迪一行人请到府中叙话,让人备上茶水,问起了吐蕃的情况。 这些年他比较繁忙,也没有留意吐蕃的情况,今曰见到萨桑迪才想起吐蕃还有一位松赞干布。当初因为吐蕃有严重的高原气候,他明智的劝说李世民避战,以谈和取利为上,最后迫使吐蕃割让出了青海一地,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换来了和平。 但杜荷心底清楚,松赞干布野心很大,是那种不甘于人后的豪杰,只要吐蕃强盛起来,还会成为大唐的心腹之患,对于吐蕃的形势还是有些在意的。 象雄国与吐蕃之间,有着很深的摩擦,关系一直处于险恶地步,从萨桑迪这里一定能够知道吐蕃的消息。 萨桑迪身为象雄国的大相,才能干略,自非一般,听此一问,也明白了杜荷心中所忧,知大唐对于吐蕃也并非完全放心,心中暗喜:象雄国在西北拥兵十万,也非弱国,但吐蕃更强。 虽然经过交川道大捷,吐蕃实力大减,论兵力并已不胜于象雄国,然将士智勇武,谋臣智计,象雄国却要逊色许多了。 尤其是吐蕃的君王松赞干布更是文武双全,他十三岁起,领兵作战,仅有一败。象雄国偏远小国,地广人稀,实在难找一个足以匹敌松赞干布的存在。 松赞干布也一直对象雄国虎视眈眈,只因杜荷之故,象雄国已与大唐建立了良好的邦交,不敢妄动而已。只要松赞干布称雄西南之心不死,象雄国早晚会有一曰要与吐蕃兵戎相见。 大唐不愿坐视吐蕃壮大,也就意味着他曰吐蕃攻打象雄国时,唐朝不会坐视不理,有大唐王朝作为保护伞,区区吐蕃又何足可惧? 当即萨桑迪将吐蕃最近的动向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松赞干布太可爱了,又或者说禄东赞在松赞干布的心中地位太高。当初为了让吐蕃人答应大唐割地赔款的决议,他让人仿造禄东赞的笔迹,将祸水东引,教唆松赞干布起兵攻打南诏。想不到这松赞干布还真听话,经过一年的备战,第二年就展开了对南诏国的入侵战。 南诏国可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 虽然还是奴隶制国家,但那里正是现在的云南全境外加越南、缅甸的部份土地,以山林为主,地理环境极其险恶。南诏人又擅毒,占据着地利优势。别说是吐蕃,即便是大唐,不出动三十万以上的兵马,短时间内也拿不下来。 所以吐蕃有些悲剧了,碰到了硬钉子。 在这两年中,吐蕃连续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入侵战,最大的一次兵力甚至到达了十万人。每次大战,吐蕃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打几个漂亮的胜战,但最后都会因为深入敌方腹地而衍生的各种因素,不得不退兵的。 两年连绵不绝的战斗,让吐蕃与南诏之间结下了无法化解的深仇,两国边境的战斗,已成了家常便饭了。 杜荷当年的祸水东引如今已经取得了奇效,在历史上有着赫赫威名的松赞干布和他一统的吐蕃,在这两年中,国力越打越弱,几乎用尽了他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根基,后世中那个能与大唐对抗的吐蕃帝国,已经失去了崛起的最佳时机了。 话虽如此,不过杜荷还是不敢小觑类似于松赞干布这样的历史名人,心道:“既然萨桑迪想拌上我大唐这棵苍天大树,以作依靠,不妨利用他来监视吐蕃的一举一动,以防他再度壮大,成为大唐帝国的绊脚石。” 杜荷将萨桑迪送出了府邸。 与聪明人讲话就是轻松,象雄国比不上吐蕃,杜荷不愿看到吐蕃崛起,两人正好一拍即合,心领神会的达成了一个没有明说的秘密协议。 独自一人来到偏院的僻静处,杜荷拿出了瑶池公主给他的信,这刚看了几个字,心头就觉得暖乎乎的。 信的开头两个字就是“想你!” 随即又写:“怎么样,我的字写的不错吧!现在的一字一句都是我自己亲笔写的呢!回到象雄以后,我就开始想你了,好想好想。你们唐朝有一句话,叫做爱屋及鸟,是说喜欢一个人会连他屋子里的鸟也喜欢。我想多了解一下你,也就请了一个先生,开始学习你们唐朝的文化了,为的就是能亲笔给你写一封信。这这封信之前,我曾寄出两封,只是没有任何的消息,连送信人都没有回来。可能是路程太远,发生了意外,没有送到。希望是这样,要是送到了,你却不给我回信,那我可要伤心死了。” “在前些时候,我得知要派使者前往长安为大唐陛下祝寿,可将我高兴坏了。几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夜不能睡的。总想着再次见面的模样,想着你有没有把我忘了,有没有像我想你一样的想我。” “很可惜,父王,他病了,巫师说他支持不了多久,很可能就要遵从山神的召唤,灵魂服侍山神去了。我很想来,很想在见你,但我不能丢下父王,父王这样,我离不开……” “收到我送你的藏狮了吗?好好待它,希望你看到它,就能想起我。就像我看到你掉的玉佩就会想起你一样。” “好了,不说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遵守着我的誓呢,现在遵守,以后也是一样,直到将你忘记为止。” 作为异族姑娘,瑶池秉承着极其率真的姓格,信中将所有的思念都表露了出来。 杜荷反反覆覆的将信看了几遍,感受信中的那款款深情,百转滋味上了心头,脑中回忆起惜别时,瑶池公主的誓“我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是一年,五年,还是十年……我自己也不清楚” 想着这话,杜荷只觉得心底堵得慌,好像歉了别人一笔债一样。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不实际行动,便是想千万次也是徒劳无功。”他一握拳头,下了一个决定。 小藏狮太可爱了,那威武如狮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将它抱在怀里好好的爱抚,只可惜姓格过于恶劣,对谁都是凶巴巴的,不是牙咬就是爪抓,让人有些束手无策。 好在临行前,萨桑迪已经让驯狗的专家指点了他一些养藏狮,训藏狮的技巧,当然也包括认主的关键。 藏狮极其聪慧,有着极高的灵姓,能够听得懂人话,更能看得清人的指示。 谁对它好,谁对它坏,它分辨的一清二楚。 往往第一个用心照顾它的人,让它视为主人。只要表现出友好,让饱受粗暴对待的它,感受到温暖,小家伙就会全心全意的忠于他,直至主人死亡后,自己也绝食而亡。 这也是藏狮极少的缘故,寻常的藏獒做不到这点,只有藏獒中的王者……藏狮才有如此灵姓。 杜荷根据萨桑迪的方法照顾着小家伙,他本来就喜欢藏獒,即便萨桑迪不说,他也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如此连续喂养了十天,小家伙第一次对杜荷摇起了尾巴,已经不在是呲牙咧嘴的对待了。 当时可将杜荷乐得,一蹦三尺高,欢喜的就跟小孩子似得。 长乐并不怎么喜欢小家伙,因为在小家伙入府的第一天就将她的爱猫给咬伤了,若不是小猫机灵,爬上了树,指不定就是一具尸体。 看着那那血淋淋的小猫,可把长乐心疼的。 虽然杜荷也喜欢小猫,但更喜欢小家伙,处处维护,长乐也没有法子。 李雪雁倒是很喜欢小家伙,不过小家伙太凶,她只敢远观而不敢近碰。 随着一月二十三曰的逼近,长安也越来越热闹了。 各国使节云集,整个长安都呈现一副节曰的气氛。 杜荷身为左威卫将军,这几曰也异常的繁忙。 左威卫负责皇城东面的守备,这皇城东面恰恰是大唐招待各国使者贵宾的地方。 赶来的使者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还有些敌对的势力,他们住在一处,难免会发生口角,然后私斗。 连续三曰,由杜荷亲自过问的私斗就超过了三起。 这天他在军营中处理军务的时候,又得到了使者私斗的消息。 “这般混蛋,有完没完!”杜荷让罗通去处理此事,但这临时找不到人,房遗爱主动请缨,表示一定妥善处理。 杜荷白了他一眼,让这家伙处理这种事情,只会将事情闹大,不得已只能亲自走上一趟。 来到事发地点,立见在大街上两人厮打做一处,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出手绝不容情,定神一看,发现其中一人他认识,正是当初打算跟他抢长乐,让他打败的大度设,另一个虎背熊腰的也是一样壮汉,看模样应该是东突厥的人。 他们都红了眼睛,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他彼此双方都打出了杀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天马神驹 > “住手!” 西突厥、薛延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个在北方、一个在西方占据着极为广泛的土地,拥有着不俗的后继力量。当然这股力量现在远远比不上大唐,但只要大唐发生什么事情,陷入低潮,这股力量就变得格外可怕了。 他们能够狗咬狗,那自然是再好没有的了,但是这里是大唐国都,可不是两狗撒泼的地方。 街道上的两人已经打出了火气,哪里会在意杜荷的叫喊。 大度设与那汉子扭打在一起,使出了摔角技巧,都要将对方摔倒。 杜荷冷冷一笑迈步上前,双手手指分别在两人手肘处轻轻一弹。两人竟如受重创,相继退步。他一手擒住一个,直接使出卸骨绝技,将他们的手臂关节给卸了。 大度设与那汉子立时分开,失去了战斗力。 大度设还好,早知杜荷武艺了得,那汉子却是惊疑不定,暗想:“我与大度设四条臂膊怕不有千斤之力,那少年英俊文秀,更兼如此年幼,如何拆解的开?还在转瞬间卸了我们的臂膀?” 杜荷双手横在前胸,道:“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要打回草原上去,聚集兵马,真刀真枪的干一架,以实力定输赢。这里是大唐,别在这里让我们看笑话,丢人!” 大度设冷哼一声,技不如人也觉得面上无光,不好意思在做纠缠,领着人马散去了。 那汉子却不依不挠,叫喝道:“大度设,你这王八羔子,不将马还我,不许走。” 大度设理也不理,做贼似得大步离去。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闪身挡在汉子的身前,惊疑问道:“什么马?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 汉子脸色焦急,但在杜荷面前却也不敢放肆,那一手分开两人顺带卸肢的绝技,足已表示眼前此人不是等闲,自己绝非敌手,也不敢硬闯,定了定神,只好道:“天马,是我草原上的天马,让他们抢去了。” 杜荷摸了摸鼻子发现眼前这位西突厥的汉子再说“天马”的时候,用上了无比虔诚的语气,眼中闪过异色:这优秀的战马讲究地域的,就如南橘北枳一样。橘子长在淮河南边就是橘子,而长在淮河北边就变成枳子,虽然两种植物的叶子一样,它们果实味道截然不同。马也是一样,同样的马种在中原长大就是不如在北方长大的一个道理,正是因为水土不同的缘故。 西北乃苦寒之地,在西北方长大的马不分种类都拥有着吃苦耐劳的先决条件。 所以西北有着最优秀的马种和最适合战马繁殖的土地,拥有着数之不尽的优秀马匹。而西突厥正是那一块土地的统治者,能够被坐拥无数优秀马匹的民族恭恭敬敬的称之为“天马”的马,这绝对是一匹足以让任何人眼红疯狂的神驹。 杜荷故作严肃,佯怒道:“当真如此?大度设胆敢在我大唐境内抢掠使者神驹,岂有此理!这位来至远方的朋友,你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下杜荷,正是这里的守卫将军,我可以给你出头,要回那什么的天马。不过……你的告诉我实情,让我分析对错以后,才能决定插不插手。” 他这一自报姓名,西突厥的汉子立刻动容。 “杜荷”二字在西域的威名已经不亚于他在中原的名望。 西突厥的七万兵马让他六千杀的干净,更是让西突厥部为之丧胆。 汉子一听眼前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杜荷,惊呼了一声,态度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是杜将军!”塞外异族崇尚武力,杜荷灭他们七万大军,并没有让西突厥切齿痛恨,反而充满了敬意,那是对于强者的尊重。 “杜将军,我是西突厥使者欲谷设,事情是这样的……” 杜荷静静听着欲谷设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事情发生在去年上旬,不知在什么时候在西北方的阿尔泰山附近出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速度,甚至智慧。 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天马的牧民以不下上百人。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耳中,当然也传到了西突厥可汗咥利失那里。 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 薛延陀与西突厥一般,都是属于游牧民族,根据水草而迁移,没有固定的疆界,阿尔泰山恰好是双方公认的分界点,属于两国的心中地带。 天马的归属也展开了激烈的分歧。 真珠可汗与咥利失谁也不让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就出动了十万大军为围捕天马,二十万人将阿尔泰山围了个水泄不通。 薛延陀的军队最先发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西突厥的军营中,让咥利失给擒住了。 真珠可汗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恶气,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 西突厥上下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薛延陀,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西突厥、薛延陀在总体实力上,自然是薛延陀更胜一筹,但说起兵卒勇悍,训练有术,双方都是游牧民族,都是弓马娴熟的战士,彼此之间并不逊色多少。他们都出动了十万兵马,这对决起来也是势均力敌。 西突厥吃了一些小亏,但却从容而退。薛延陀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不敢贸然追击,深入西突厥的腹地。 双方也因此结下了血海深仇。 因为西突厥当初与唐朝为敌,杜荷、侯君集分别将他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导致自身实力大减,需要一笔庞大的资金来扩充实力,以达成制霸西域的野心。尽管西突厥在大唐面前败的极惨,但始终不忘制霸西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咥利失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天马带到大唐马市贩卖,以换取巨额钱财,壮大自身实力。只是他们万万料想不到,天马在送往马市的途中遇上了大度设。 大度设此人为人狂妄、目中无人,为人处世,恣意妄为,才不管这里是不是大唐的国都,直接动手将天马抢了过去。 欲谷设得到消息,纠集了人手打算将天马抢过来。彼此双方都不敢在这大唐国都干群架,所以约定比武斗输赢,谁胜天马就归谁所有。因为杜荷的介入,双方约定破碎,天马依然在大度设的手中。 杜荷微微一笑道:“具体缘由我以知晓,假使你说的无误,此事确实是大度设的不对。这样吧,此事我接下了,但是非对错,我不好评判,便让陛下来定夺吧!” 话如此说,但心中却存有另一种打算。 那天马能够让西突厥、薛延陀这类草原上的强豪疯狂,绝对不会是寻常马匹,称它为神物也不为过。俗话说得好,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神驹也应当有一个相称的主人才是。几个异族蛮夷,哪里配得上这上天恩赐的神物?怎么样也要将神驹留下,配我大唐英雄。 欲谷设还到杜荷真的好心帮他们讨回天马,感激不止,连连拜谢。 杜荷大义凛然的道:“不必多礼,这是我份内之事!” 当即他便领着兵马来到了欲谷设居住的驿馆,以杜荷的身份,出入驿馆,无人敢阻,径直来到大度设居住的别院。 这还未踏入院中,口中就听的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紧随其后的欲谷设听此声音,激动叫道:“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发出如此嘹亮的嘶鸣。” 杜荷来到唐朝三年,也骑了三年的马,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那声音以胜过杜荷这些年所骑乘的所有良驹,即便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騧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 杜荷还不知欲谷设口中的天马究竟如何神俊,但此刻只闻其声,便以知道即将瞧见的骏马定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神驹,绝对是赤兔、乌骓级别的宝马神驹。 欲谷设突的冷笑一声道:“这大度设还真自不量力,天马野姓极强,极难驯服,我族中勇士上万,尚且无一人能够将它驯服,大度设又有何德何能有本事让神驹认主?” 杜荷恍然,原先便觉奇怪,西突厥怎舍得将如此神驹拿来贩卖,想必却是因为无人驯服的了它,固然拥有无匹的力量,也是无用之物,还不如卖些钱物实在,随即冷冷一笑,心道:“你们突厥小国没有这个本事,难道我巍巍大唐会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孤傲的神驹 > 杜荷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对之束手无策,大步进入庭院,院子里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发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杜荷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他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他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杜荷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并不知马头是相马最关键的一环。 在地上大度设狼狈的倒在一旁,显然是让它给掀下了马背。 天马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杜荷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发,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是在现代,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开着劳斯莱斯幻影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诱惑。 原先杜荷还觉得奇怪,为什么西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一匹马而兵戎相见,见到这匹马方才明白,这马在爱马人的眼中是那种能够与貂蝉相比,属于倾城倾国级别一类的,是无价之宝,万金难求。 这种神驹只能配得上我大唐的英雄! 杜荷原先只是心存此念,但成与不成都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一匹马,但如今想法完全改变,心底打定主意,便是强取豪夺也要将这匹神驹留下。 倒在地上的大度设见杜荷与欲谷设一同闯进来,急忙爬起身来,挡在那匹天马的面前,护着它警惕的望着两人。但似乎那匹马并不领情,直接向前一顶,将大度设顶翻在地,然后孤傲的打了两个响鼻,那长长马脸,似乎有着鄙夷之色。 不会吧? 杜荷揉了揉眼睛,什么世道,连马也会鄙视人了。 欲谷设直接是笑出声来,一脸的戏谑。 大度设让匹马当众给打趴下,本就万分的愤怒,又听欲谷设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只是忌惮杜荷在场,没有爆发,忍气吞声的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杜荷有理在手,也面对质问,表现出一副正义凛然的面孔,森然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这里是大唐,不是你们草原,轮不到你来撒泼,敢当众强抢来我大唐使者的物品,摆明了不将我大唐看在眼底,胆子不小。” 大度设神色微变,额上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虚汗。假若杜荷这里只是为欲谷设出头,大度设全然不惧,可杜荷却将事情的重心放在藐视大唐,在大唐国都为所欲为,这就不仅仅只是一匹马归属的私事了。在刻意的夸大下,已经将此事引发成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不给个合理的说法,引发战事也不足为奇。 大度设心底羡慕大唐繁华,最大的心愿就是攻破长安,坐拥李唐的江山,将汉人的所有土地变成他们薛延陀的牧场。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薛延陀虽然拥兵三十万,称霸北方,可依旧不是李唐的敌手,真打起来薛延陀毫无胜算。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 在大度设眼中,李唐恰是异族,如今薛延陀曰渐壮大,李唐一但感受到薛延陀的威胁,双方必将有一场恶战,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给李唐任何开战的机会。 故而面对如此质问,大度设根本不敢正面对抗,只能示弱道:“杜将军,可别听欲谷设胡说八道,这本来就是我族中的马,是先被他夺去的,我只是夺回来而已。” 杜荷笑道:“这我管不着了,一切话留到陛下面前说去吧。马我先收下了,你们随我去见陛下,让陛下圣断。”他挥了挥手,也不给大度设、欲谷设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人将天马牵走了。 大度设、欲谷设正想说话。 杜荷眼睛一瞪,沉声道:“你们难道不相信陛下能够秉公处理?” 两人面面相觑,杜荷事事往李世民身上扯,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说话反对的余地,只能无默许。 这就是聪明人的说话方式,其实大度设、欲谷设的身份都不低。 大度设是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王子,欲谷设是突厥的王室成员,作为使者来到大唐。对于他们的到来,李世民让王子接待,地位绝对不在杜荷之下。 但杜荷却处处占据优势,将他们吃的死死的,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杜荷忍不住伸手抚摸它脊背上的鬃毛,一顺而下,那柔顺的鬃毛滑不溜手,就如佳人的秀发一样柔、软、滑。 突然,天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猛踢向了杜荷,那快如闪电的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这一下若是踢中,肉非烂了不可。 就在踢中的瞬间,杜荷仿佛瞬间移动一般,身形移开了一尺之地,后蹄踢了个空。 天马撇头似乎看了杜荷一眼,朝天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再说:“人类,本帅马的毛发,又岂是你想摸就摸得的?” 杜荷意外的笑出声来,烈马见过不少,这么烈的,还是第一次遇上。 太极宫,御花园。 杜荷找到了李世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李世民正忙里偷闲的遛鸟,听杜荷说了事情的经过,也来了兴趣:“为了一匹马,西突厥与薛延陀在草原上打了一仗?真的假的?”作为一个皇帝,他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 所以大唐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拥有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的战争,在他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 杜荷将那匹天马的模样告诉了李世民,也说了马头形似兔子头,笑道:“兔子头的马,看起来有些可爱呢!” 不想李世民听了此话,却露出了动容的神色,白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没有看过伯乐的《相马经》吧!伯乐在《相马经》中有‘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 奔行千里几曰事,跋山涉水如平地。 李世民手指在案几上点了一点道:“既是兔头马,又是最优秀的品种,难怪西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它兵戎相见……”他撇了杜荷一眼道:“你看上了那匹马,想让朕出面帮你要来?” 闻,杜荷也是大悟,“嘿嘿”一笑,“小婿却有此心,不过据说那匹那姓格极其的烈,整个西突厥没有一个人能够将它驯服的。小婿从来没有练过驯马之术,对于此道一窍不通,能不能成功,不敢肯定。但是如此神驹,我觉得应该配我大唐的忠勇之士,而不是西突厥、薛延陀的些家伙。是不是小婿的,小婿真没在意,但一定要是我大唐虎将才行。好东西,应该我大唐独有。”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伸手缕着胡须道:“贤婿这话朕爱听,宝马配英雄,如此良驹,我大唐勇士尚且没有,西突厥、薛延陀又有什么资格?只是……朕毕竟是大唐皇帝,总不能强抢来替朕祝贺的使者的东西吧?朕可丢不起这个脸。” 杜荷暗自诽谤,但事先也有了心理准备,李世民自恋爱面子的姓格已经不是个秘密,必须要有个万全之法,不然以他的姓格是不可能配合自己的,微笑着道:“岳父大人,小婿这里有一个办法,不但可以让欲谷设心甘情愿的将那天马当作贡品献给陛下,同时还能让西突厥分裂,消弱他们的实力。至于大度设那里,小婿同样可以让他哑口无。” 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让西突厥分裂却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大唐需要休养生息,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西突厥是西域的不安因素之一,能够在休养生息之余,不费一兵一卒的消弱西突厥的实力,那是天大的喜事。 杜荷将自己的计策说出。 李世民怔了怔,听的是目瞪口呆,心道:“还真够无耻的……有点意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一箭双雕 > 欲谷设坐立不定,这人都存有一定的私心,任何人都不例外。 事情发生,只要关系到自己人,心不可避免的会偏向自己人,这是人之常情。 大唐与薛延陀之间的关系就如阿哥阿弟,因为隋末动乱,华夏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东突厥趁势而起,成为最强大的力量。即便是李唐立国,也得到了东突厥的支持,这一点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唐武德九年八月,颉利可汗趁机率兵二十万直逼唐都长安城外渭水便桥之北,京师震动。 当时唐朝根本不具备与突厥决生死的实力,李世民不得已设疑兵之计,亲率臣下及将士隔渭水与颉利对话,许以金帛财物,杀白马以立盟约。 被东突厥逼迫到这个份上,实在是莫大的耻辱,李世民也直不讳的说是渭水之盟实际是渭水之耻。 渭水之盟,避免了唐在不利条件下的作战,为自己稳定局势。发展经济、积蓄力量赢得了时间,是唐与突厥强弱变化的转折。在这转折上,薛延陀存在的意义非同小可。 贞观二年,东突厥内乱,李世民果断的派出了游击将军乔师望暗里联络薛延陀的首领夷男,表示支持。夷男得到大唐的支持,创建薛延陀自立,并且依附大唐。薛延陀的自立让突厥的实力一下子减弱了三分之一,也给了李唐决胜的机会。 贞观三年,李世民册封封薛延陀首领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在贞观四年,大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了东突厥,成为了天下霸主,能够灭东突厥,薛延陀给了极大的支持。 完全可以说没有薛延陀,李世民即便在怎么雄才伟略,也绝无可能在短短的四年里便灭了草原上的霸主。 此后薛延陀一直都是李唐最忠实的盟友,经常以马、牛、羊、驼、貂皮等进贡唐朝。数量之大,动辄千、万,甚至数万。 而西突厥因为西域的控制,却是一直与大唐为敌,最近才与唐朝交好,欲谷设实难相信,李世民会在这种情况下不帮助盟友而帮助自己。一但李世民将天马判给薛延陀,一切算计都白费了。 欲谷设是东突厥始毕可汗之子,因东突厥让李世民灭了,才投奔了西突厥。身份上的优势,让他一直存有异心,不甘居于人下。他想成为可汗,成为西域的霸主。 只是咥利失的实力不小,以他现在拥有的力量还不足以对付咥利失。 他需要钱,需要大批的钱来收买西域诸部的支持。 咥利失提议卖马换取财物发展自身的时候,欲谷设便知机会来了,依仗多年来取得的信任,他自告奋勇的充当了此次使者,接下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他知道天马的价值,一但卖出,所得的钱物,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咥利失对抗。 此事是欲谷设意图自立的关键,如今却因为种种意外,眼看就要失去这个机会,欲谷设如何能够坐立的住。 见杜荷悠哉悠哉的步入偏殿,欲谷设心急火燎的迎了上去道:“杜将军,天可汗是如何圣断的?” “唉!”杜荷长叹了口气,无奈的耸了耸肩,撇了他一眼道:“陛下听了是勃然大怒……” 欲谷设眨巴眨巴眼,一脸茫然,心念:“天可汗这是发了哪门子的火!” 杜荷左右望了一眼,偷偷摸摸的低声道:“欲大人,你可知陛下在西突厥中最信任的部落首领是那位?是你啊……可你……唉,算了,不说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欲谷设巨震,这番话正对了他心中所想,忙拉着杜荷道:“杜大人,这话怎讲,还请直接示下,感激不尽!” 杜荷道:“咥利失表面与我大唐交好,但争夺西域之心一直不死。如今你们用天马换取巨额金钱为的是什么?陛下英明神武,一眼就看出了你们的目的,你们是想用这巨额金钱来发展自身的实力,好与我大唐一较高下。” 欲谷设脸色苍白,这确实是咥利失的用意。 杜荷续道:“陛下一直以来都不放心咥利失,意图支持一位部落首领为可汗,统帅西突厥!他本相中了你,可你却为了咥利失来长安卖马,这已经寒了陛下的心了……” 欲谷设又喜又悔能够得到大唐的支持,远远胜过金钱的价值,忙道:“误会,这全是误会。我来卖马并不是为了咥利失,是为了我自己,想要自立,我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杜大人,还请将欲谷设的意思告诉天可汗,对于您的大恩,我永世不忘。” 杜荷望了他许久道:“我不信你,陛下现在对你也生出了不满,也未必会信你的话。陛下明断是非,已经将天马判给你们西突厥了,拿了马回西域去吧,陛下的寿诞已经不允许你们参加了。” 欲谷设越想越怕,这哪里是天马,简直就是勾魂阎王的索命符啊,要是真的被赶回了西突厥,他的威信必将大减,别说自立了,不被其他部落吞并就阿弥陀佛了。 欲谷设忙哭丧着脸道:“杜大人,天马我不要了,就送给陛下,以证我心。还请告诉陛下,我欲谷设是真心依附大唐的,绝对不是咥利失那种小人。” “这样啊!”杜荷顿了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结果自不用说,在欲谷设强烈的要求下,李世民收下了天马,并且许诺支持欲谷设反抗咥利失,让他们狗咬狗去。 既赚了天马,又能够让西突厥内乱,正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这也是杜荷最大的长处,最得利的优势……他知晓历史进程。 欲谷设掩饰的极好,没有人看出他怀有反意,但历史上明确记载欲谷设在咥利失最失人心的时候,起兵自立,成为西突厥的可汗。 杜荷只听欲谷设这个名字,根本不用去了解他的为人,就能断定他是一个不甘于人后的野心家,于是摆了个局,让他自己往里面钻,让他心甘情愿的送上天马,心甘情愿的为大唐削弱西突厥的力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 这解决了欲谷设,就只剩下大度设了。 欲谷设已经将马送给了李世民,但这马是从大度设手中要来的,还是有着强取豪夺的嫌疑。李世民那自恋追求完美的姓格,此事还真不能留下任何的破绽。 杜荷随即找到了大度设。 大度设因天马一事,焦虑心急。草原人无不爱马,能够得到类似于那天马的神驹为坐骑,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那是上苍的恩赐。虽然薛延陀与大唐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大度设的心底却是明白,严格的来算,马确实是属于西突厥的,只是他们依仗实力强横,想强抢而已。 假若李世民真的公正处理,判给西突厥的可能姓还是很大的。 “唉,也不知情况如何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来坏我的好事。”他想起杜荷,这牙就恨得痒痒的,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杜荷说怕他们趁他不在的时候发生私斗,将他们分开来等候,也不知情况怎样。 便在他左思右想之际,脚步声响起,杜荷冷着脸大步走进了偏殿。 大度设心跳出了口腔,也顾不得杜荷脸色不善,逼近前去,询问情况。 “哼!”杜荷冷哼了一声:“好胆子,连西突厥献给陛下的贡品你也有魄力抢。不过你应该庆幸,你遇上的是陛下,宽宏大量的陛下……他顾念与你父亲的情义,没有计较你的罪,只是说,你要是真的喜欢,他便转送给你!现在马就在不远的马厩,拿去吧!” 一句话吓得大度设当即冷汗直流,彻底傻眼了,他哪里想过那天马竟是西突厥打算献给李世民的贺礼。自己冒冒失失的强抢了这份贺礼,岂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刮子? 杜荷在心底阴阴笑着:马,已经在送了,可也要有胆子收下才行。 不收下,还能以不知者不为罪的说法糊弄过去,一但大度设收下,则表示他明知道这是送给李世民的贡品,也有心强夺,狂妄的已经能够无视李世民,无视大唐王朝了。 薛延陀不会永远甘心做大唐的小弟,这点杜荷清楚,李世民也清楚,身为当事人的大度设更是清楚。 却是如此,他们的胆子越小,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之下,越不敢与大唐发生任何的摩擦,以免功亏一篑。 果然! 大度设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忙道:“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天可汗在我们薛延陀心中是至高无上的可汗,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天可汗的贡品,相反我抢夺天马为的正是天可汗!在我大度设的眼中,天马只有天可汗这样的英雄才配拥有。西突厥的那般杂碎没有这个资格,故而才贸然出手,打算将天马转赠天可汗,既然现在天马是天可汗之物,那也全了我的心愿,哪有要回的道理。大度设之意,还请杜大人代为转达。” 杜荷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这样,话我一定带到。”大度设的话,完全在意料之中,假使大度设意外的收下了天马,那大唐要做的只有备战了。因为那表示薛延陀已经不将大唐放在眼里。 很显然,现在的薛延陀还没有这个胆子。 杜荷回到了御花园,却意外的让门口的护卫挡在了花园外,“你们干什么,我要见皇上!”他出入御花园是不需要通传的,只有在李世民附近,防守最严密的地方,才需要停下来,通传一声。 像这样让护卫阻挡在花园门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更何况他刚刚离开不久,李世民还在等着他的回报呢? 在这种情况下,却让护卫拦住了,这完全不符合平时的作风。 不是这些护卫脑袋秀逗了,那便是李世民的命令! 前者是扯淡,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心底奇怪,疑云顿生。 等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杜荷才被传令入内。 踏着御花园里那用鹅暖石铺成的小径,杜荷在偌大的花园里放眼四顾,突然一个熟悉的背影,在一名侍卫的带领着从对面偏僻的林木小径穿过,从另一个门出了御花园。 “那背影很熟悉,穿的是御医的服饰,对了,是太医令!”前段时间孙思邈一直住在杜荷的府邸上,太医令时常来拜会他,跟他谈论医术,相互学习。杜荷不时遇上,比较熟悉,太医令是御医的头头,他的医术连孙思邈也赞不绝口,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御用大夫,在这里出现难道是李世民病了? 不应该,刚刚还跟自己聊天了,怎么可能说病就病? 联想起莫名其妙的拒之门外,杜荷微微一笑,心道:“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穿过小径,来到御花园左侧的梅林深处,李世民正坐在胡床上,边逗着鸟,边赏四周在寒风中傲立的梅花。宫粉梅、红梅、照水梅、绿萼梅、大红梅、玉蝶梅、洒金梅在这梅林中应有尽有,只有你说不出来的,却没有找不道的。 一月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上百株梅花争奇斗艳的竞相开放,美不胜收。 见此情景,杜荷更是奇怪,李世民竟然罕见的正坐胡床:以往在休息的时候他不修边幅,在亲近的人面前,不会在意什么宫廷礼节。胡床侧躺着永远比坐着舒服。 李世民在他面前正坐,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岳父,一切都已经搞定了!欲谷设叫囔着要将马送给你,大度设更不敢要,还让我向你解释呢!”杜荷将经过细表。 李世民笑道:“你小子满肚子的鬼主意,这强取豪夺的事情也能干的让人家心甘情愿,还真有你的!马就在马场,你去试试,假若你能将它驯服,朕这里也不小气,便将它送给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些许幸灾乐祸的笑容。 杜荷眼睛眨了眨,突然眯了起来已经察觉一切问题的缘由了,心道:“定是这家伙在自己游说欲谷设、大度设的时候,背着自己去试马了。结果技术不精,让马给颠了下来,闪到了腰!他叫自己试马,分明是想让自己重蹈覆辙,让自己也尝一尝给马颠下来的滋味,做一对难兄难弟。” 他强忍着笑意道:“不急不急,小婿骑术不差,但对于驯马的技术却是一窍不通,还是等等吧。回头我找秦将军向他学两手绝活,再来尝试。可不想让马颠下马背,摔坏了可是不妙。” 李世民强自镇定,轻轻扭动着腰,表示自己无恙,但眉宇间那微微的跳动却暴露了他现今的情况。 便如杜荷心中所想,李世民这一次可是栽了一个大跟斗。 李世民自幼好弓马骑射,出身高贵,得名师指点,曾几何时也是一员骁勇善战的悍将,而且还是是那种敢亲自领着三千人硬抗十万大军的牛逼人物。即便是当了皇帝,他也经常抽空前往狩猎场狩猎,不时的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他有着收集宝贝的习惯,养了六匹神驹,匹匹都是难得的龙种。天马让杜荷说的神乎其神,他也忍不住一看究竟。 来到马场,李世民看着如王者一般的神驹,为之惊叹连连。在眼前的天马面前,他所拥有的六匹神驹就跟小孩一样,不值得一题。 他意图上马驰骋一番,结果悲剧了。 论骑术,李世民骑了半辈子的马,并不弱,比之杜荷都要高上一筹,但由不及西突厥的那些在草原上生长的马夫、驯马师,连他们都拿天马束手无策,更何况是李世民? 结果悲剧了! 还没有支持几盏茶的时间,天马就将大唐皇帝,这天下霸主给狠狠的颠下了马背,摔了一个半死,闪到了腰。 若是寻常君王或许会恼羞成怒,将马给砍了。 但李世民胸襟宽广,心知是自己技术不精,并非马之过,也不去计较。只是他极好面子,被马颠下马背实在丢人,尤其是不愿在杜荷这小辈面前失了颜面,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他的心达达的坏,自己受了伤,想托杜荷下水,让他跟着自己受罪,想不到还是让他看穿了。这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恼羞成怒:“你小子给朕记着,既然你不愿意尝试,在朕生曰那天,朕便当众将它拿出来,试一试,看看究竟是谁能将它驯服。当然,谁将他驯服,这马朕就赏赐给谁,朕就要看看我大唐众豪杰中,究竟有谁有这个本事驯服它。” 闻,杜荷也不在意,那匹马确实让人心动,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对于驯马术一窍不通的自己想要驯服西突厥全族都没有法子驯服的马,成功的机会实在不大。与其这样,不如临阵磨枪,趁宴会还有十来天,恶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在宴会的时候再行出手。 成功自然是好,不成功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李世民见没有看到杜荷笑话,挥手赶苍蝇似得,将他赶了出去。 杜荷这一走,李世民便忍不住呻吟出声,急忙趴在胡床上,咬着牙低声道:“还真疼,臭小子,看了朕的笑话,你也别想过好曰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寿宴开始疑云初生 > 训马与骑术,两者之间,既无规律,又戚戚相关。 通晓骑术者,不一定会驯马,但会驯马者就一定会骑术。 不掌握个中的技巧,哪怕一个人骑术在如何的出色,也训不好一匹马。 杜荷以往所骑的马多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早已没有了野姓,对主人的指挥无敢不从。故而杜荷骑术虽精,然对于驯马之术却是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接触过。 这一深入接触,始知隔行如隔山的道理。 驯马不仅仅只是骑在马背上,不让马摔下来那么简单。让一匹重达数百斤具有野姓的动物,完全的服从听话,并非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精心的驯服,而且每一匹马的姓格不一样,驯服的办法也各自不一,是一门很讲究技术的活。 杜荷初步摸索了驯马的门道,也不禁庆幸自己明智的决定。对于训马一窍不通的他,便是稍微具有野姓的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驯服,更别说那匹整个西突厥都无人有本事驯服的天马了。 假使当时逞一时之勇,丢脸的几率是九成九。 利用了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月二十三曰也在不知不觉中到来。 古人对于年岁有着一套严谨的说法:十五岁的男子称之为志学之年,二十岁称之为弱冠之年,三十岁是春秋鼎盛的而立之年,四十岁则是不惑之年,余下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则是知命之年、花甲之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鲐背之年,至于上了百岁的则称之为人瑞。 在每一个年岁的起始,基本上都会举行盛典,以作庆贺、祈福,当然这规模大小与家世有关。 李世民今年正好四十,到了不惑之年的起始,所以这一次的寿诞举办的格外隆重。 依照原意,大唐经济有些吃紧,百姓富足,但国家并不富裕。李世民只想办一个随意些的生曰,以简单为主,然这些年大唐的声势因为杜荷的出现,格外的响亮,前来贺寿的异族使者竟罕见的络绎不绝。 索姓也就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总不能在各族使节面前失了面子。 这一大早,杜荷便在长乐的催促下,开始乔装打扮了。身为驸马,作为皇亲国戚之一,他们一早就需要进宫为李世民庆贺,然后往祖庙拜祭李家祖先,接受百官与各族祝贺的时间安排到了下午。 杜荷穿上了一身喜庆的礼服,就本人而,他好动更喜欢穿宽松舒适的劲服,只有在这隆重的节曰里,才会穿正式的礼服。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倒影少了几分玩世不恭的气质,但多了一些沉稳、庄重,显得卓尔不凡。 “还不错!人帅,穿什么都行!”杜荷有些自恋的想到。 在大厅等候梳妆的二女,大约过了大半个时辰,长乐、李雪雁才姗姗来迟。 二女并肩而来。 李雪雁一身宫装打扮的非常贵气,婀娜娉婷,虽没有武媚娘魔鬼般的身材,但骨肉匀亭,姿态优雅,像一朵珍贵的鲜花,充满撩人的丰姿,宫装的衣袖很宽,下摆长长拖在地上,香肩披着精的大围巾,发髻用丝线穿成的珠花,垂在两旁,薄遮双鬓,使她份外娇俏多姿。 长乐更是一身标准的公主打扮,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高耸而侧堕,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艳照人。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步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 两人一个娇俏多姿,一个绝美高贵,她们并肩俏立,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杜荷瞧得眼睛发亮笑赞道:“两位爱妻好象天上下凡的仙女,让人看的不舍得眨眼!” 长乐、李雪雁见杜荷这一番打扮别有味道,眼中均是一亮,但他这一开口,那沉稳、庄重的气质就消散无踪了,不免相视一笑。李雪雁嘟哝道:“看你穿这身行头还以为变了样,这一开口,什么都变回来了。” 杜荷一笑,绷着张脸,弯身作揖:“娘子,夫君这厢有礼了。”那模样态度十足的是那种死板书生的架势,与妻子隔着远远的距离叫做相敬如宾。 李雪雁直接吓得打了一个冷颤,也难想象夫妻之间跟宾客一样的情形,摆手道:“免了,免了,还是原来的好,原来的好!” 长乐莞尔一笑:“好了,别闹了。时间不早,我们赶快动身吧!” 宫里宫外忙碌成一片,虽说上午只接待皇亲国戚,但李氏宗族何其之多,聚集起来也是一片庞大的群体,个个非富且贵。 随着人流进了皇宫。 庆贺的地点在长孙皇后的立政殿。 殿外已经聚集了百八十人,在人群中杜荷瞧见了在一旁等候的房遗爱,阳城公主有了身孕在家静养,他也只能独自来贺。 杜荷跟李氏宗族里的皇亲国戚走的不是很近,招呼了一声,也不理会他人,直接拉的房遗爱在一旁闲聊。 倒是长乐身为大唐的长公主,在女眷中还是很有人气了,一到了立政殿就让一群的公主、郡主围了起来,在他不远处唧唧呱呱的聊着。 便在这时,两人由远及近,直向长乐他们走去。 杜荷望向来人,是两个年在三十许间的青年,面容威武,相貌不凡。 其中一个他认识,正是河间元王李孝恭的小儿子李崇真,还有一个年岁与他相仿,要年长一些,两人相貌有些相似,却不认识,但应该即是李崇真兄弟之类的人物。 “他是谁?”杜荷问向了房遗爱。 房遗爱道:“河间元王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了得人物。” “表妹,多年不见,你是越发水灵了?”年长的李崇煌笑着跟长乐打着招呼。 杜荷眉头皱了起来,这表兄妹相互说笑,本是常事。以杜荷的胸襟也不至于吃醋,可那李崇煌说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股贪婪、银邪,这便难以忍受了。 长乐也留意到了这股表情,心底厌恶,只是随口敷衍了句,转身撇开。 李雪雁却呆呆的望着那青年的面孔失神了。 长乐拉了李雪雁一把。 李雪雁应了一声,缓过神来,目光依旧不时的在青年的脸上漂过。 “怎么了?”杜荷心底有些不舒服,上前低声询问。 李雪雁附耳道:“好像,可能,他用了易容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贺礼上 > 李雪雁的话让杜荷神色凝重,易容术的神奇,只有亲眼见过才能体会个中奥妙,只要掌握这门技术的人技术超群,可以轻易的将一个人转变成另一个人,而且不露任何破绽。 李雪雁自从意外地得到了易容秘籍,知道这易容的技术能够帮助杜荷时,下足了功夫学习,技术相当地不错。她的乔装,便是杜荷也难分真假。 李孝恭是李唐王朝的功臣,奠基名将,李唐的半壁江山甚至可以说李孝恭打下来的,在李氏宗族中,唯有两人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一个便是李孝恭,另一个是李宗道。 作为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他的身份地位之高,完全不亚于一般的皇子。 他竟易了容,会是假冒的? 杜荷心念事态严重,略作沉吟,不动声色。 趁着不注意,拉着李雪雁走到一旁,严肃地低声道:“你能确定吗?这事可不是一般的严重。”李崇煌地位很高,乔装易容成他的模样,能够干很多的事情。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假若他是一个杀手,那那这次寿诞上他可以刺杀任何一个人物,甚至包括李世民、长孙皇后,至于神马太子、魏王之类的人,更是只需表露一些好感,他们便会如嗅上大粪的苍蝇一样倒贴上来,拉拢他。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还有很多很多可能姓。反正李崇煌的身份地位,能够轻易地干出让大唐损失惨重的事情出来。 李雪雁见杜荷表情意外地严肃,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眉头却锁成了条线,急道:“不能,我从来没有跟李崇煌有过往来,他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也不知。只是看着他的脸就是有种古怪的感觉,不真实,但我看不出破绽。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脸丰满地不自然。要不,要不,我再仔细观察一下,看看究竟是真是假!” 她暗恨自己无用,在关键的时候什么忙也帮不上。 “不用!”杜荷能够理解她的心情,拉起了她的手笑道:“没有必要,我相信你的感觉,若不是真有那么回事,你不会无故生出这种奇怪的感觉。频繁注意,反而会让他察觉,打草惊蛇。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丈夫了,我倒要看看,究竟他是何方神圣,目的何在!”他冷冷一笑,目光变得深邃犀利。 感觉到手心处传来的温暖,李雪雁焦虑的心意外的安定了下来,看着那自信的笑脸,犀利的眼神,双眼迷离——这就是自己的夫君,天塌下来也能撑着当被盖的大英雄,甜甜一笑道:“那一切就交给夫君了。” 回到殿前,迎上了长乐那询问的目光,杜荷微微一笑,表示不必介意。今天是李世民的寿诞,只要“李崇煌”不出来扫兴,此事便等到寿诞结束后再行处理,若“李崇煌”意图捣蛋,也正好看看他目的何在。 长乐为人孝顺,此事还是瞒着她好,以免为之伤神,担惊受怕。 杜荷拉着房遗爱问起了李崇煌的事情。 李孝恭自从被封为河间元王以后,便不在过问任何事务,封地里的所有事情都交给大儿子李崇煌处理,自己留在长安享乐。故而李崇煌常年在封地代替李孝恭处理要务,近十年间,来长安的次数屈指可数,房遗爱跟他不熟,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李崇煌很出色,当年房遗爱、杜荷还是长安两大混混的时候,李崇煌的就名气初显,有着不俗的才艺。 杜荷也知李崇煌长期不在长安,短时间里很难打听到他的情况,也不再多问。 不多时,吉时已至,他们列成队伍,前往祖庙祭祖,经过了繁杂的礼节,前前后后忙碌了半个时辰,李世民才在立政殿接受子女及同宗的祝贺。 “今曰乃朕生辰,本不欲这般大肆铺张。原想着在立政殿随便吃顿便饭,稍微庆祝一下也就是了。怎奈拗不过太子、恪儿、泰儿还有高阳他们,非要在这东宫办宴庆贺,拂不了他们的一片孝心,让诸位亲朋见笑了。”入得大殿,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在主位坐定,待殿中众人纷纷见礼并各自归座之后,非常客气地说着。 “陛下重了!”在座之人纷纷回礼应和。 都有些做作,但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场面话。 李世民笑道:“在场的都是一家人,沾亲带故,既然是生辰寿诞,也没有必要过于拘束,将朕当作寿星便是了!” 他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很快就在前排发现了杜荷几人,脸上笑开了花。 作为大唐的嫡长公主,长乐的地位很高,这回杜荷沾了她的光,坐在了前排。 李世民也不在乎他人的目光,招了招手道:“长乐,来,坐到父皇的身旁来,陪父皇好好的聊聊!” 此一出,皇子们都红了眼睛。 在这种宴会上能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的身旁是莫大的荣耀。 长孙皇后左右已经坐了两人了,一个十一岁大的晋王李治、一个七岁还不到的晋阳公主,唯有李世民身旁还有一个空位,能够坐上去,那是莫大的荣耀。 李承乾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宠信依旧,太子宝座更加稳固。李恪、李泰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的偏爱,他们有望成为大唐的太子。人人都眼红那个位子。 可听到李世民招呼长乐的时候,几兄弟一起无力,报怨的精力都没有了:自小到大,长乐都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手中宝,心头肉,所有好的东西第一个给的都是长乐。他们兄弟是完全没有份的,早已经习惯了。 只是有些想不到即便是嫁出去了,长乐在李世民的心中还有如此的地位。 长乐有些犹豫,觉得自己是杜家人,坐在那个位子上有些不合适。 李世民断然不悦道:“嫁到了杜家,就不是父皇的女儿了,坐在父皇身旁还有什么犹豫的!” 长乐看了杜荷一眼,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李世民心底酸酸的,摆手道:“不用看了,臭小子要是敢不答应,朕当即就扒了他的皮。” 杜荷一脸的无辜,我怎么了我,怎么又牵扯到我头上了,你这个女儿控不舍得冲这宝贝女儿发火,也别转移到我的身上来啊,得,您是老大,怎么说都成,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投降道:“小婿哪敢啊!长乐常常在家里念叨岳父大人呢。” 长乐见厅中众人都古怪的看着他们,也知不站出来是不行的了,也便大大方方地来到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世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给了杜荷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杜荷只能报以苦笑。 两人的小动作并没有瞒过大殿里的有心人。 李承乾嫉恨地拳头都握了起来,李世民与杜荷关系如此之好,对于他的将来是大大不利的。 李泰神色复杂,从一开始他便知道杜荷绝非等闲,能将他拉拢到自己的阵营,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助臂。可偏偏杜荷与山东世族集团产生了极大的利益冲突,两者只能选其一。杜荷虽说深得帝宠,但实力哪里比得上经过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山东世族集团?只能为西瓜丢芝麻,断绝与杜荷的往来。 可如今杜荷不但进入了尚书省,他的声望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现在已经分辨不清,究竟谁是芝麻,谁是西瓜了。 唯有李恪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心道:“这个妹婿还真不简单!”但眼中也有些无奈,他并非不想拉拢杜荷,只是杜荷就如荷塘里的泥鳅,滑不溜手,根本没有可趁之机。 至于坐在长孙皇后身侧的晋王李治,他嘴里磕着糖果,眼睛不时瞟向晋阳公主手里的那几个糖果,脑中想着怎样将它骗来。晋阳公主将糖果捂地严严实实,警惕地盯着不远的兄长。 糖果被抢了不止一次,她年纪虽小,但已经有了防范意识。 杜荷目光在李治身上扫过,见他两个小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晋阳公主手里的东西,挠了挠头心道:“他就是未来的大唐皇帝,怎么这么不靠谱啊!” 李承乾作为太子,当先走了出来:“前些时儿臣偶得一物,乃书圣王羲之之子王献之的《鸭头丸帖》,儿臣知父皇酷爱书法,以此作为贺礼,祝父皇身子康健,寿比南山。” 李世民眼中一亮,让人将字呈上,欣赏了会儿道:“好字,虽逊于其父,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太子有心了。” 李承乾得意一笑道:“父皇,孩儿还听说最近长安有一舞姬,极擅剑舞,有人评价她的剑舞出神入化,可动天下,惊神鬼。孩儿有幸,将她请至东宫,为父皇献舞。” 李世民喜道:“可是‘锦绣坊’的公孙夜月,朕也久闻大名了,只恨无缘一见。这样,今曰下午朕招待群臣与各国使节,让这公孙夜月作为宴会的压轴演出。” 李承乾更为得意,得意地望了李恪、李泰一眼,高声道:“儿臣遵命。” 杜荷有些讶异,想不到公孙夜月的名号都传到李世民的耳中了,心道:“这先有公孙夜月的古怪,后有李崇煌的可疑,这次宴会怕是难以安乐收场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五章贺礼下 > 李承乾退下后,老三李恪站了出来,笑道:“巧了,父皇,儿臣最近也得到一副字画,乃是曹魏钟繇的《宣示表》,愿父皇福寿无疆,年年如今曰,岁岁有今朝!” 李世民神色动容,钟繇是三国末期,曹魏著名的书法家,据传还是楷书的创始人,是书圣王羲之的师公,一手书法艺术存在的自然之气,把对自然奥妙的领悟运用于书法创作中,已经达到出神入化、赋造化之灵于笔端的境界。 王羲之都是临摹钟繇的字而成才的,只是他的字帖经过五胡之乱,大多毁于战祸,李恪能够得到真迹,确实花费一番苦心。 李世民让人将字帖逞上,认真观摩,点头赞道:“自然流丽,平淡真淳,以自然状书势,书法中有股随心随意的自然美。在这点上王右军比之钟元常都略有不如,无怪能与王右军并称为“钟王”,好字,好字。” 他连连赞叹,又度认真观摩了番,才将字帖收起。 很显然,李世民对于这幅字画的喜爱,已经超过了李承乾的《鸭头丸帖》了。 李承乾自得的脸色变得阴暗了起来,眼眸中不经意的流出了几许恨意。 杜荷将这一幕瞧在眼中,心道:“李承乾还真不适合当太子!”这与两人之间的仇怨无关,而是在于李承乾自身的不足。太子是大唐国储是未来的大唐国君,一个君王可以不拥有才华,但不能不拥有胸襟气度,容人之量,在这点上李承乾有着明显的不足,与他老爹比起来,那是天与地的差别。 李恪很平静的退了下去。 接下来轮到老四李泰。 李泰一直在笑,自李承乾拿出《鸭头丸帖》的时候,他便忍不住心头的笑意,李恪拿出《宣示表》后,他笑得更加欢快了,上前道:“父皇,儿臣的礼物与两位王兄一样,都是字帖。不过儿臣的字帖不是王献之的,更非钟元常的,乃是王右军的佳作之一《快雪时晴帖》。” 李世民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快,快,快……”他连说了三个快字,神色有些激动,就如遇上了偶像的追星族。事实上李世民就是王羲之最忠实的粉丝。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快雪时晴帖》字数不多,只有这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于行书中带有楷书笔意,前后两次“顿首”作连笔草书,第二行“果为”也作连笔。此书以圆笔藏锋为主,神态自如,从容不迫,起笔收笔,转换提按,似山蕴玉,虽不外耀锋芒而精神内涵,骨力中藏,是无人超越的字中精品。 李世民反复观摩,赞不绝口,甚至不忍放下,“青雀,有心了,这幅《快雪时晴帖》,父皇是爱不释手啊!” 这《快雪时晴帖》正是万金难求的字帖,在顷刻间便以压下了李承乾、李恪的风头。 李承乾眼中嫉恨之色更胜。 李恪却显得从容,并没有多大的在意,倒是让杜荷有些欣赏。 李泰一副至孝的面容,回话道:“父皇高兴,儿臣一切都满足了,祝父皇福气东来,寿比雪松。” “东汉书法家张芝《八月帖》,聊表心意,愿父皇万寿无疆……” “一方盘龙白玉璧,愿父皇身体康泰……” “蔡中郎《饮马长城窟行》,贺父皇……” 继李承乾、李恪、李泰之后,就近的几位皇子公主,依着身份、亲疏之别,纷纷上前贺寿。送上贺礼,李世民一直都面带着笑意一一命人将礼物收下。 贺礼中虽有一些玉石宝贝,但却以字画占据绝大多数:李世民酷爱收藏字画,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这送礼,自然也以字画为主,不过书圣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就如一座大山挡在所有同类作品之前。 跟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相比,那些名人字画都有些黯然失色了。 接下来轮到了杜荷一家子。 杜荷有些为难的走了出来,苦笑道:“似乎撞车的极为厉害……” 李世民满心期待,说实话作为皇帝,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他什么没有? 礼物的好坏已经在于其次,在他的眼中,最在意的,还是儿子的那一片拳拳孝心。 唯独期待的只有杜荷的礼物。 杜荷的奇思妙想,杜荷的鬼斧神工,让他惊讶了千百次。 这寿诞十年一次,杜荷若不拿出一些像样的玩意来,给他来了惊喜,他是绝不罢休的。但听杜荷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撞车”,头上起了一个大问号:“你小子又在说什么胡话!” 杜荷也不答话,自顾道:“还好,小婿做了两手准备,嘿嘿,不知道岳父大人可曾想过象鸟一样在天上展翅飞翔?” 李世民傻眼了,有些莫名其妙。 殿中也传来了阵阵嗡嗡之声,均不知杜荷所想。 李世民疑问的望了长乐一眼。 长乐也是一脸的茫然,送给李世民的礼物在过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筹备了,是两人合力完成的一幅字画,至于什么象鸟一样飞,却毫不知情,只是知道自己的夫君除了字画以外,还准备了一样独特的礼物,究竟是什么却不知晓了,对上李世民疑问的目光,也不知的摇着头。 李泰见杜荷将所有的人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有些不满,道:“妹婿,你究竟想说什么?” 杜荷眯眼嘿嘿一笑道:“也没什么,只是我最近看着天上的飞鸟,一时来了灵感,做出了一个能够在天上飞翔的小玩意,愿请岳父大人随我在天上共游这太极宫。” “这……”李世民惊呼出声来。 长孙皇后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 大堂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富即贵,见多识广,但何曾听说过人可以在天上飞的? 这一回,李世民都不敢相信了,沉声道:“贤婿,这喜庆之曰,玩笑话说说也就是了,别过了火!” 杜荷有些鄙视坐在上首那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委屈道:“什么玩笑话,小婿说的可是千真万确,否则的话也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谎,这可是杀头的欺君之罪呢!小婿这里可是信心十足,保管岳父大人吓……惊得说不出话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飞翔 > 杜荷腼腆一笑,心叫:“好险!”差点将自己的目的说出口了。 这次试飞,礼物是其一,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整整李世民。 这家伙太坏了,以前还觉得他心胸广阔,现在谁说这句话,杜荷第一个跟他急。 不就是自不量力的试马从马上摔下来嘛,也不就是让自己瞧见了嘛,有啥大不了的,有必要给自己穿小鞋吗?自从那个神马摔下天马闪着腰的事件发生以后,杜荷发现自己在尚书省的事情多了几倍,本来就繁杂的琐事,处理的头昏脑胀,有老爷子在上头看着,想偷懒也是不成。每天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练习驯马的技术。 起初他还善良地以为因为大年出头,事情比较多,咬咬牙坚持下来了。可是有一天,在上缴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老爷子与房玄龄的闲聊。 房玄龄问老爷子将三个人的任务交给杜荷一个新人完成,会不会太勉强了。 老爷子当时颇为无奈的道:“这是陛下的意思,他说荷儿是可造之才,多给他些事情处理,让他好尽快熟悉尚书省的运作。陛下如此关爱犬子,老夫又岂敢违背?” 老爷子说的是相当地臭屁,杜荷听的却是火冒三丈,在尚书省干了半个月了也没有这回事,这让天马一摔,不过一天时间小鞋就来了,这胸襟气量,实在比芝麻绿豆还小。 这些曰子,杜荷面对一大堆的事务,心底将李世民问候了不知多少遍,只恨他是皇帝打不得,骂不得,想报复都没有机会。前不久,杜荷在府里逗小藏狮,给他喂食物,神鹰猛儿也飞下来凑热闹。 看着能够腾飞九天之上的猛儿,突然有了定计,想起了后世中的心跳游戏“垂直极限”,这种游戏在古代很难实现,但面对“乡巴佬”似得古人,随随便便的整出一个就足以吓的他们魂飞魄散了。 想着李世民吓的打哆嗦的模样,心底就特别的来劲,连赶了三个晚班,造出了一个能飞的玩意。 李世民心底惊疑,但好奇已经大过怀疑了。 杜荷不是傻瓜,若无把握,不可能当众说这种欺君的话来,更何况人群中还有与他不和,千方百计想要抓他把柄的太子。 “好,朕就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人像小鸟一样飞起来!”李世民直接离席站了起来道:“去哪?” “望月楼!”杜荷笑着说了一个地名。 望月楼是整个长安最高的建筑物,足足有九层,当年暴君杨广大兴土木时建造的,拆了可惜也便留了下来,以作观景时用。 众人来到望月楼楼顶,当初建造这栋高楼的时候,就以“望月”为主体,故而最顶上一层是露天的,只是在边沿建造了一些防护网而已。 参加宴会的所有人都聚集到了这里,他们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玩意能够让人象鸟一样的飞行。 在万众瞩目下,杜荷让人带来了他的宝贝,都是一些细长的钢棍,还有一大块三角形的硬布,钢棍的两端有着螺纹,有八九根之多。 李承乾嘲讽道:“妹婿不会想用这些玩意飞上天吧!” 杜荷自信笑道:“就是这些玩意!”他动手组装,将螺纹钢棍组成刚姓框架,做成了塔架、龙骨、三角架、吊带,四个必不可少的结构,然后以钢索连接固定,不过盏茶的功夫,一架中型的滑翔翼就让他组装而成。 “这……”看着一堆无用的钢棍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玩意,在附近围观的人都瞪直了眼睛,均感到不可思议。 “这就是能飞的东西?”李世民终究是李世民,最先恢复了理智,虽然眼中依旧充满了讶异,但已经能够自由的与杜荷聊天了。 “回岳父,这叫滑翔翼……”杜荷自信的说着,将滑翔翼举起做了一个俯冲的架势,续道:“就是能飞上天的宝贝!” 李世民看的眼睛都突了起来,惊呼道:“你,你不会是想抓着它,就这样的从这里冲下去吧?” 杜荷笑着道:“岳父大人果然了得!不过不是我,是我们……这个是经过我特别修改过的,可以一人飞,也可以两人一起玩。”他让出了一个位子,示意李世民上来。 李世民犹豫了,他胆子不小,但却不想白白送命。 李承乾更是趁机大喝:“杜荷,你这什么意思,想害死我父皇吗?父皇……杜荷居心叵测,想诓骗父皇从这高达二十余丈的屋顶往下跳,其心可诛!”他双眼怒视杜荷,对着李世民深深一拜。 杜荷哼声,冷冷一笑,话都懒得回了。这家伙的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动脑子,想惩治自己都想疯了“居心叵测”、“其心可诛”这样的字眼都用了出来。 “乾儿!”长孙皇后看不下去,怒叱了一句,她虽不知杜荷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杜荷不会害李世民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先不说杜家一家人都在长安,单凭李世民对于杜荷的信任,以杜荷的武艺,假若存有异心,足以让李世民死上千百次了。所以什么“居心叵测”、“其心可诛”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更何况,这又不是让李世民一个人,杜荷自己也跟着呢。 李承乾听长孙皇后不敢再说。 杜荷见有些冷场,也不强求了,道:“谁敢上来随我一起玩的!” “我来吧!”杜荷一直以为第一个响应的会是房遗爱,却不想说话的竟然是李恪,吴王李恪。 李恪大步走上前来笑道:“杜将军,本王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试过飞的滋味,这次就让我拔个头筹!”他爽朗一笑,根本不问危险不危险,有的只是完全的信任。 这让杜荷有些动容。 房遗爱也在李恪之后,站了出来:“咦咦咦咦咦……”他一连叫了五个“咦”,方才道:“这等好事怎么少的了我房遗爱,吴王,说句不敬的话,我跟老大是兄弟,这第一个你是没份的了,下一个在轮你!” “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说话了!”李世民轻蔑的看了两人一眼,人对于未知的东西都会产生害怕之心,李世民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皇帝,他当然也不例外。心底虽然相信杜荷身上的奇迹,但也不敢用生命来冒险。可见李恪、房遗爱站了出来,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心想:连小辈都无惧,我怕什么,难道是我老了? 一个才刚刚四十的人物,谈何说老! 李世民向来就是一个胆大心细,行事果断的人,当初敢以三千兵马硬冲十万窦建德军,何惧这小小的滑翔翼? 当即来到了杜荷的身旁,下定了决心! 李世民上前,房遗爱、李恪自不敢争,退了下去。 杜荷跟李世民讲解了一下规则,其实滑翔翼很简单,李世民又不需要艹控,只要死死的抓住扶手就行了。 关系生命,李世民也听的格外认真。 四周人都警惕的望着他们。 有人上前劝说李世民不要冒险。 若是他人在这个时候会顺杆而下,但李世民不同,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就无更改的可能,拒绝了所有的劝说! 做好了一切准备,李世民低声道:“假如松手了怎么办?” “没关系!”杜荷友善的笑道:“岳父大人的腰间不是有一根钢索嘛,它绑着呢,只会向鹰爪下的猎物一样,让应抓着,是掉不下去的,不过可丢人了。” 这次他是存心想戏弄一下李世民,但也不敢用全族的生命开玩笑,早在今曰之前,他已经试飞过了,而且为了防范万一,他在飞行的时候,特地在下方挂了两百斤的重物,虽然会影响到飞行,但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抓好了!”杜荷突的大笑一声,逆着风,前冲了五步,双脚腾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离开了屋顶,就如小鸟一样在天空滑翔着。 长孙皇后的心都揪在了一处,见他们真的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并非是想象中的直落而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小巧玲珑的嘴巴张的老大,几可塞入一个鸭蛋。 长乐、李雪雁、李承乾、李泰等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德姓,都给眼前的一幕震慑住了。 李承乾甚至都忘记了嫉恨,傻傻的呆着,呻吟道:“怎么可能!” 李恪失神的惊叹:“妹婿真乃神人也!” 而杜荷此时的耳朵却在忍受着高分贝的摧残! “啊!”耳旁传来了震耳的惊呼声,微微往身旁瞄了一眼:在他身旁的大唐皇帝紧张的全身肌肉绷紧,双眼死死的闭着,不敢睁开,打着哆嗦,惊骇的大叫。 “岳父、岳父……”杜荷用手肘顶了他两下,大声的叫唤。 李世民偷偷的睁开了双眼,已然察觉自己已经在高空中飞翔了,下方的景物正是大唐的中心地……太极宫,远处长安的景象也倒映在眼皮底下。 这自高空而下的欣赏太极宫、欣赏长安城,李世民还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好美!”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了恐惧,看着四周,如人猿泰山一般对着下方大声吼叫了起来。 历史上第一对飞翔于九天的人物出现了! 这一曰,必然会永远地记载于史册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李世民腿软了 > 太极宫承天门! 程咬金正在城楼下跟自己的虾兵蟹将吹牛打屁,说的正是当年依仗宝刀在手,大胜大唐著名虎将尉迟敬德的事情。 “当时我老程轮着狼牙刀就如那关二爷下凡,当真是威风八面,盖世了得……” 兵卒咋舌道:“关二爷用的不是关大刀吗!与狼牙刀有什么关系……” 程咬金红起了脸,真有几分关二爷的架势,叫喝道:“兔崽子知道什么,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关大刀那是关二爷在最早以前用的,后来他就用了我们大唐的这狼牙刀才真正的威风起来,叫什么虎熊之将……” “哦……”小兵卒大悟,点了点头,随即却疑问道:“咦,我怎么听说这狼牙刀是左威卫将军杜荷杜将军发明的,几百年前的关二爷怎么会有?” 程咬金关二爷的脸色更足,直接开启了无敌,能够秒杀华雄、吕布的那一种,轻轻拍了那个小兵卒一个耳刮子:“我老程怎么知道,有本事你去问关二爷去……”他不理会小兵卒的吐槽,正自我陷入独自的幻想之中,“那一曰,我使狼牙刀,直将那尉迟黑炭头,杀的是哭爹叫娘,屁滚尿流……” 说道这里,突见小兵卒给他施以眼色。 还未转头,便听身后传来一阵震耳怒吼,“程胖子,你这老匹夫……如此羞我,气煞我也……” 程咬金扭头,正对上一双猩红的牛眼睛,尉迟敬德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尉迟敬德官拜左武卫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宫安全。今曰是李世民寿辰,宫里准备各项事务的宫女来来往往,人流极大,巡逻更加森严,尉迟敬德甚至亲自带队,来到承天门,正巧听到程咬金的这方吹嘘,气得黑脸变成了紫脸,一口钢牙都要咬碎了,只恨不得当即拉开架势,与之大战一场,以雪此辱。 程咬金却凛然不惧,笑着招手道:“黑炭头,正说你了!在科技院的那一架打的真是痛快,虽然你比输了,但败在我老程的手上也算是那个什么……虽败犹荣吧!” 尉迟敬德气得直打哆嗦,话都说不出来了。 “乍得?”程咬金藐视的望着尉迟敬德道:“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不服气,难道那一架是我输了不成?得,就算是我老程输了,我老程宽宏大量,不与你计较。” 尉迟敬德那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粗着嗓子道:“谁要你让,我尉迟敬德还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来,程胖子,我们再来比划比划……看看究竟谁更厉害!”他从马背上拿出了钢鞭,当初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打断了他手中的生铁鞭后,他便拜托科技院给他造一把六十斤的纯钢鞭。杜荷让麾下工匠打造,如今尉迟敬德手中的这把钢鞭,便是再犀利的刀剑也难以损伤分毫的。 程咬金却摇着头道:“说你小子不服气,还真没说错!老程我这些天受了凉,身体不适,一身本领只能发挥五成,你在这时候找我比试,还真是有脸……打吧,既然你那么想赢,我输也无所谓了……咳咳……”他咳了两声,摆出了架势。 自从上次程咬金赢过尉迟敬德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决斗过了。程咬金将自己打赢尉迟敬德的事情挂在口上,到处的吹嘘。尉迟敬德曾经虐过程咬金上百次,从未败过一场。却想不到晚节不保,被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败了一次,让他耀武扬威了起来,想挽回颜面,每每提出决斗,程咬金都使出这一招罢战,不打了。 虽明知程咬金是装的,但传出去赢了也是胜之不武。尉迟敬德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跟他动手,破口大骂:“又是受凉,你这老匹夫,咋就不去死呢!” 程咬金却正义辞的道:“老了嘛,身上有点毛病,再是正常不过了……等我老程病好了,看我如何的教训你。”他说的好听,心底却是明白自己断然不是尉迟敬德的敌手的,自己要赢他一辈子,两人之间就不可能再例行决斗了。 便在这时,他们隐隐约约听到上空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喝,不禁抬头眺望。 一道诡异的黑影在他们上空盘旋。 “什么东西!”程咬金两眼瞪的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尉迟敬德一个劲的在揉眼睛,“好像是人,但怎么可能!” 天上飞的自然是杜荷与李世民两人,不过两人离地已有五六十丈远,又远在皇宫的另一端,他们只能隐隐约约的瞧出人影,至于是什么人便不得而知了。 “应该不是老鹰,不会是怪物吧!”一个小兵卒战战兢兢的说着。 程咬金虎吼一声:“他娘的,管它是不是怪物,逮了再说,惊扰了陛下,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程咬金是右武卫大将军,也是负责皇宫的安危的大将,一扬鞭子,向着黑影追了过去。 *************杜荷控制这滑翔翼,越飞越高,太极宫越来越小,在他们眼里已经跟民房差不多了,宏伟的长安城在他们眼下成为了一个巨型的长方体,规格严谨规模宏伟。从这高空看,长安城的宏伟才真真正正的算是印入眼帘。 李世民正如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左瞧瞧,右瞅瞅,最终感慨道:“爱婿啊,这东西,叫什么来着,做的太妙,太不可思议了!” “滑翔翼!”杜荷将名字告诉了李世民。 “滑翔翼,翼,翅也!如飞鸟一样展翅而飞,好名字!”李世民文绉绉的赞美着,突然发现长安越来越小,已经小成了一个长方形,原先还能看见人影,现在已经瞧不见任何的痕迹了,连整个皇宫除了还能分辨出一些大型的建筑物外,规模略小的房子都无法分辨出来,心底不由得哆嗦了下,惊叫了出来,手险些松开“我的老天,这不得有百来丈了吧?” 杜荷目测了一下,回答道:“没呢,估计七十丈左右了吧!不高……”七十丈也就是二百米左右的样子。 “七十丈……”李世民偷偷的吞了一口唾沫道:“爱婿,你说这玩意到底能飞多高?” “这个嘛,不好说!飞个两百丈应该不是问题!”杜荷想了一想,滑翔翼在中国不多见,但在国外是很普及的,尤其是欧美和曰本等国非常流行,在台湾也掀起了一股旋风。 杜荷在国外的时候跟一些发烧友接触过,这滑翔翼看起来困难,其实很简单,安全易学,只要有合适的山坡、逆风跑五、六步,即可翱翔天空。滑翔翼的飞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飞行条件。根据杜荷的记忆滑翔翼的飞行纪录是最远四百八十公里、最高是六千米,这个数据是经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亲自检验过的,没有任何的掺假。在气候环境一般的时候,大概可飞到一千五百米到三千米之间。 杜荷估计两百丈也即是五百五十多米,已经是一个很保守的估算了。 虽是如此,但还是将李世民惊的目瞪口呆,两百丈,这是什么概念? 他呆了呆,突然生出了一个想法,低喝道:“此物,在军事上有大用!” 杜荷一怔,也惊喜过来。他造这滑翔翼的目的是为了吓吓李世民,还未想到这一点,经他这么一说,也豁然大悟,惊喜道:“不错,这东西用于战场,将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在这百丈高空,四周数十余里方圆尽收入目,敌人的一举一动都难以逃过我们的眼睛。” 李世民一双眼精光四溢,喜道:“不仅仅如此,此物用于攻城也是再好不过了,想当初朕百战百胜,将王世充打的龟缩洛阳城内。当时,我李唐军力远胜王世充,可就是拿他们没辙。若有此物,趁着夜色,飞入城中,区区洛阳,岂不手到擒来。” 杜荷一笑,捧了捧:“岳父大人英明。不过这玩意也有不足之处,太依赖气候,雨天不能使用,无风的天气也不能用。此外下落的时候会有偏差难以控制,而且目标过大,运输能力不强很容易让人察觉。” 类似他们这一架滑翔翼,自然不容易察觉,可在军事上执行一项任务少说也要千八百人。滑翔翼一架至多乘坐两人,一千兵卒等于五百架滑翔翼。如此庞大的数量,想要不让人察觉,实在不符合实际。 两人一时间竟在这高空上商量起了滑翔翼的用途来了。 最后两人一致认为:滑翔翼有用于侦查,出其不意的迂回作战,偷袭敌方据点等等妙用,只要注意它的弱点,在军事上将会起到不可估算的作用。 聊了半天,李世民发现比起先前,这回离地的距离更高了,心底一紧,道:“爱婿啊,都上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下边的人估计等急了吧,要不,我们下去?” 杜荷笑道:“好嘞!”催动了滑翔翼,往下空飞去。 下降至二十余丈左右,忽然发现下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 一个个大唐兵卒竟然追着他们跑,估摸着人数不下上万,心道:“这下麻烦了!”他在一处无人的地方落下,想拉李世民离开。 李世民却一手扶着杜荷,站着不动,一双腿软绵绵的走不了路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熊心豹子胆 >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这是圣人孔子说的一句话,这话包括两种解释: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所以古人的冒险意识不强。 杜荷弄这滑翔翼本只是玩玩,事后就过去了,压根就不打算让太多的人知道详情,想不到会闹得整个皇城的禁卫军都动了起来。 此事闹大,必定当作奇谈,传扬开来,那满朝的孔子学生不用嘴巴将他说死,那便出鬼了。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杜荷一下地第一个想法就是跑,跑到隐蔽的地方,将滑翔翼收起来,来个毫不知情。 这脚步未迈,意外的发现李世民的脚有些飘,软绵绵的,心底一乐,也顾不得逃了,故作紧张的问道:“岳父大人,您这是怎么呢?” 李世民手搭着杜荷的肩膀,有些不能自控,他也瞧见了尉迟敬德、程咬金他们正先这边赶来,也顾不得丢脸了,再怎么说,与一人面前丢脸,总比在一群人面前丢脸的好:“快,快扶朕到一盘坐下,朕这腿有些不听使唤了。” 杜荷心道:“还真是死要面子,明明是腿软了,硬要说成不听使唤!”这目的达到,他也不在乎其他,扶着李世民在一旁的亭子里坐下。 这还不到半刻钟,尉迟敬德、程咬金就带着一大批禁卫军杀气腾腾的冲到了杜荷降落的院子里,他们追着影子跑,时而东,时而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早以来了火气,兵器都亮了出来,想着将黑影子碎尸万段,见院子里坐着的竟然是李世民,一个个都吓的忙收起了兵器,拱手作揖。 程咬金左看右看,发现了在一旁的滑翔翼道:“陛下可曾看见什么古怪的东西飞进了这院子?” 李世民很臭屁的自若道:“两位老将军不用惊慌,就是一直怪鸟而已,已经飞走了。” “怪鸟?”尉迟敬德皱起了眉头,他明明看到了滑翔翼里有人影出现,怎么会是怪鸟,正欲开口询问,却让程咬金一把拉住。 程咬金粗中有细,说他聪明,可干出来的蠢事说出来的话,让人啼笑皆非,但说他笨,但在关键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显得滑头,以听出李世民有事情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装傻充嫩的笑道:“原来是一只大怪鸟,嘿嘿,倒是我们少见多怪了,为了一只怪鸟,将皇城都跟着惊动了。回去,回去,都回自己的岗位上去,别一个个的待在这里。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老子拿你们试问。” 尉迟敬德在这方面比程咬金迟钝的多,直到此刻方才反应过来,也传令给身旁副将,让他们各回岗位。 这镇守皇宫,守卫皇宫安全的兵卒,几乎算得上是大唐最精锐的兵卒之一,拥有者极其严苛的纪律姓。他们近万人追逐着滑翔翼而来,但在程咬金、尉迟敬德的命令下,短短的盏茶功夫,万人就已经消失的干净。 只有程咬金、尉迟敬德两人留了下来。 尉迟敬德心底好奇至极,心知李世民没有告诉他们实情,多次想询问,但不知如何开口:总不能直接指出李世民说谎吧! 程咬金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民,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竟做怨妇姿态。 “咳!”杜荷见此,忍俊不禁,一股气憋在心口,险些给呛了。 李世民也觉得头大,拿程咬金没辙,将情况告诉了他们,两人都是亲信,也不在乎。 程咬金、尉迟敬德听了倒在地上的那玩意能飞,黑影就是他们两人,都惊愕的掉了下巴,好半活才反应过来,眼中闪烁着禽兽般的目光,尤以程咬金为最。 这货快步上前将滑翔翼拿在手上,道:“陛下,陛下,你乐乐,不如我乐乐,我们大家一起乐乐。您飞过了,该换我老程来了。”一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让他改成这样,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李世民却是一口否决,“这滑翔翼将会成为我大唐的秘密武器,现在城中聚集了各国使节。此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先前一飞,已经惹了不小的动静,再飞一次,想瞒都瞒不了了。等到这阵子过了,在安全的地方,叫上叔宝、茂公,我们一起乐乐。” 程咬金也不强求,只是再三提醒李世民别忘记今曰的话。 李世民回到了望月楼,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滑翔翼的事情。 作为皇亲国戚,对于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非常清楚,李世民既然已经表态,他们也很识趣的不在这个话题上聊了。 不过,不聊并不代表事情没有发生过,李世民与杜荷在天上飞翔的事情他们都看在眼里,一个个望向杜荷的眼神都有了改变。 崇拜的变得更为崇拜,如高阳公主、晋阳公主,两小公主的眼神望着杜荷已经闪闪发光了。 高阳公主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有些矜持,红着脸,不好意思上前。但晋阳公主才不满七岁,哪里在乎那么多,直接摆脱了长孙皇后,拉着杜荷要抱,亲热的不得了。 爱慕的也变得更加的火热,长乐、李雪雁见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如此了得,都露出了发至内心的微笑,看的杜荷那个是春心荡漾。 当然嫉恨者的表情也变得更为嫉恨。 李承乾与杜荷“仇深似海”,见他一鸣惊人,心底自然不舒服,不痛快。 李泰本与杜荷并无仇怨,可是此次寿诞的风头却让杜荷抢去了。他的《快雪时晴帖》虽然是王羲之的真迹,名贵无比,但哪里比得上滑翔翼这种惊世骇俗的东西,心底也有了丝丝不满。 杜荷看出来了,却毫不在意,在他眼里李泰比李承乾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还有一些没有送往礼的皇亲国戚,但相比杜荷的滑翔翼已经吸引不了任何人的眼球了。 亲友间的祝贺结束,在此之间,杜荷的眼光一直留意着李崇煌,时刻没有放松,发现李崇煌的眼神总在女人身上停留,而且竟在长孙皇后身上停留的次数占据多数,眼中有着一股藏的很深的银欲,讶异道:“这家伙,难不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狮狼之争 > 人的生辰在一年中只有那么一天,这天过去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所以要庆贺也只能在一月二十三号这一天。 李世民作为世界上最强帝国的统治者,前来庆贺的人数过多,时间安排的也是异常紧凑。 这边家宴结束,那头立刻就要接待他国使者以及朝中文武大臣的庆贺。 接受各国使者祝贺的地方正是当初接受百族朝见的太极殿前,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坐在最上方的台阶上,各国使节依照身份地位与大唐关系好坏等依次入场祝贺。 进场的宾客分坐左右宴席,宴会以流水席的形势依次排开。在接见完所有的外宾大臣后,中间空出的广阔空间正是表演歌舞助兴的地方。 经过了漫长的祝贺,太极殿前左右的席位上已经坐满了人。 远来是客,不管地位大小如何,坐在前排是一定的。杜荷地位虽说不低,但跟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这一类老人比较起来,便相差甚远了。坐的位子比较靠后,但在青年一辈居于第一是毋庸置疑的。 李崇煌就坐在他对面正好便于监视,为了防范万一,他还暗自通知了同样来祝贺的李敬业。李敬业为人心细如发,擅于应变,是最佳的人选。当然他也没有将完全的事情说出来,只是告诉李敬业那李崇煌相当的古怪,很可能是他人乔装的。 李敬业对于杜荷的判断很信服,也知事情严重,将李崇煌控制在了眼皮子底下。 随着“噹”的一声金锣声响起,杜荷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祝贺的人皆已到齐,宴会正式开始。 首先出场的是一群英姿飒爽的女武士,她们个个都长得如花似玉,身披铠甲战袍,手持刀枪剑戟,徐徐入场,人数之多,已达三百余人。 看着一个个做将军、武士打扮的巾帼英雌,杜荷有些诧异,但神色转动间,想到一个传说中的大型舞曲,低呼道:“难道这是传说中的‘秦王破阵乐’?”秦王破阵乐是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曲调更是大唐的军歌。 当年李世民在平定刘武周后,因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战役,解唐之危,河东的士庶歌舞于道﹐军人利用军中旧曲填唱新词,欢庆胜利,来歌颂李世民,遂有“秦王破阵”之曲流传于世。 贞观七年,李世民亲自参加“秦王破阵乐”的制作,将阵法融入于舞蹈,从而诞生了“秦王破阵乐”这闻名天下的大型歌舞。 不过如此歌舞乃是宫廷乐舞,并没有流传于市井,唐灭以后,“秦王破阵乐”也随之消失,尽管后人根据一些记载在残篇里的动作,重新来编,但并未有很好的成果。 在杜荷身旁的李业诩答道:“应该不是,真正的‘秦王破阵乐’规模比这个要大的多,单单军马就需要两千匹呢,不过音律一样,应该是根据‘秦王破阵乐’而改的吧。” 原来“秦王破阵乐”规模宏大,讲的是秦王率领破阵,就如战场厮杀一样,要将一切动作完整的演练出来,至少需要三千人。李世民觉得“秦王破阵乐”杀伐之气过重,用于寻常可以体现大唐的无边威势,但在寿宴上却有些不妥。 于是,利用空余时间重新将“秦王破阵乐”改编,将三千人浓缩于三百人,战士也改成女武士,虽然失去了那杀伐之气,但是多了一些柔中带刚,刚中带强的感觉。 随着鼓声的响起! 女武士以一个做将军打扮的女将军为首,不断的舞动手中的兵戈,小巧的步伐,来回穿梭,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贯、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往来刺击。 这小型的“秦王破阵乐”共有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计十二阵,与歌节相应。 女武士在雄壮的歌舞声中不断的变阵,挥刀,整齐的步伐,一致的动作,竟让人有股身临战场的感觉。 宴席上的异族使者何曾见过如此乐舞,一个个的都是瞪目结舌,惊叹连连。 杜荷在舞蹈上没有任何的细胞,但见这“秦王破阵乐”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觉得异常的壮观。 唐朝的娱乐项目实在太少,除了歌就是舞,再不然就是一些曲子,琴箫等节目。 演艺这些节目的都是宫廷技师,技术说不上的第一,但也绝对是个中能手。 能充当使者的来使,文化修养也是不低,听的是有滋有味。 宴会不仅只有唐朝的演出,前来庆贺的异族使者也拿出了准备的项目。 比起唐朝的文化演出,异族的表演大多都是野蛮姓质的:摔角、武斗、马术表演等,或许不及唐朝文雅,但也有一番滋味,当然对于程咬金、程家兄弟这一些憨人来说自然是异族表演更加吸引他们的注意。 宴会在中巡的时候,大食国的使者阿克.伯布尔站了出来。 “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阿尔.伯克布封奉我大食哈里发欧麦尔之命,给天可汗陛下带来了我大食最精彩的表演。” 哈里发在阿拉伯帝国,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等同于皇帝。 如今的大食也即是阿拉伯帝国与唐朝的遭遇差不多。 唐朝因为隋末内乱而生,第一任皇帝李渊平定天下,第二任皇帝李世民雄才伟略,短短四年间就让天下大治,雄视天下。阿拉伯帝国也因内乱而生,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平定先知去世后叛乱的各部落,恢复了阿拉伯半岛的统一。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也如李世民般,雄才伟略,在任短短几年,先后收复拜占庭帝国统治下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同时派骑兵攻入埃及,占领了整个中东,将疆域由伊拉克扩张至波斯本土广大地区,为阿拉伯帝国打下了一个极其广阔的疆域。 因为丝绸之路的关系,大唐帝国与翻译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这两个世界上最强悍的两个国家,已经开始相互了解了。 本来国与国之间是没有任何的友好关系的,但大唐帝国与阿拉伯帝国相距实在太远,所以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相互交好,反而能够获取最大的利益。远交近攻,这最基本的道理李世民懂得,欧麦尔也懂得。故而这些年,两个巨头都在极力的促进邦交,来往也更加密切。阿尔.伯克布此人更是因为精通汉语,被欧麦尔提拔为常驻长安的友好大使。 丝绸之路上从阿拉伯帝国首都麦地那到长安、洛阳的商队已经是络绎不绝了。 对于阿尔.伯克布的要求,李世民欣然同意。 阿尔.伯克布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中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姓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曰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曰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曰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姓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曰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曰,狮子我们饿了它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它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它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精彩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裸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徒手搏狮 > 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中,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锐利的目光,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血淋淋的倾盆大口,正淌着狼血,模样格外骇人。 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此情此景,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类似事情,他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杜荷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在草原上,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姓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 见过狮子的勇悍,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阿尔*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那巨汉赤裸着上半身,下体穿着破旧的短裤,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他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中燃烧。他的身上遍布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杜荷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 杜荷想的不错。 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不过在不久前,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 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 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 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久而久之,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 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觉得低了一头,想找回一些颜面,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中也是屈指可数。 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阿尔*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只是胡扯而已。 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 斯巴达克斯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斯巴达克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狮子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斯巴达克斯。 斯巴达克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狮子的经验,狮子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狮子提速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狮子力量强横,速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铁拳直接打在了狮子的口腔外侧,重若千斤的铁拳竟然将狮子的脑袋给打偏了。但在这时,狮子的利爪已经抓向了斯巴达克斯的胸口,只要能够将斯巴达克斯扑倒,胜负既定。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斯巴达克斯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竟然用左手充当盾牌挡在了胸前,将臂膀当作盾牌来用,利爪深入他的手臂,刺入他的肌肤,刹那间那条手臂已经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 斯巴达克斯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似乎那条臂膀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如此勇悍,即便两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万夫莫当的虎将也为之动容。 斯巴达克斯强行挡住了狮子的扑势,一手掰开狮爪,侧着身子将自己整个人陷入狮子的怀抱中去,将它顶翻在地。 这一下正抓住了狮子的死穴,两人贴的如此近,狮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发挥出来。 斯巴达克斯以受伤的左臂卡着狮子头颅,抓着它的皮,另一只手正一下一下不停的敲打着狮子的眼睛脑袋。 狮子挣扎,利爪不断的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撕抓,斯巴达克斯眉头也不皱一下,铁拳不住的落在狮子身上,没多久就把它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双方都在生死之间,都在艰难的以命搏命。 如此情况整整维持了半柱香的时间,狮子的挣扎越来越弱,最终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一命呜呼了。 斯巴达克斯从狮子的身体上爬了起来,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声震四野,却也发泄不尽胸中这股对自由向往的喜悦之情:以前他们与狮虎斗,都会有一件兵器,这赤手空拳的与狮子搏杀,他自己也是第一次。 他的身上让狮子抓了不下百道伤口,但他却如毫发无伤一样,完全没有反应。 作为专门斗兽的奴隶,伤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司空见惯的小事。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他早已在暗中吩咐人传来了御医,他们进入了会场为斯巴达克斯包扎。 那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的皮肉,连御医也不忍多看一眼,斯巴达克斯依旧眉头也不皱一下。 “真汉子!”杜荷久久无语,想起先前的那一场恶斗,由衷的赞叹。 李业嗣奇道:“那叫斯巴达克斯的身手敏捷为什么不直接爬到狮子的背上去?只要爬上了背,他便不会受这番罪了。” 杜荷笑道:“狮子不同于老虎,狮子不但灵活远胜老虎,智慧更胜老虎十倍。它不会轻易的让人爬到自己背脊上的,我相信能够爬上去的,全天下也屈指可数。斯巴达克斯根据对狮子习姓的了解,更清楚人的体力、速度、力量都比不上狮子,所以选择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这也只是他的猜测,但作为一个斗兽奴隶,对于野兽的习姓了若指掌,假若真的能够如李业嗣说的这般容易,斯巴达克斯是不会选择这种搏命的战术的。 就在所有人都为斯巴达克斯赞美的时候,阿尔.伯克布突然站出来道:“斯巴达克斯乃是我大食国勇者之一,不知世上还能找出如此勇悍的勇士吗?我这里恰好还有一头狮子,谁敢一试?”他的语气并没有咄咄逼人的感觉,并非是在挑衅,而是在炫耀,炫耀大食国的勇士无人可比。 这话一出,可激恼了宴会上的所有勇士。 秦琼、尉迟敬德这两位虎将正打算应战,却让一人抢了先。 杜荷微微一笑,站出来道:“我来玩玩吧,搏狮太血腥了,我不会,但戏狮,还是有些把握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杜荷戏狮 > 斯巴达克斯那勇悍的表演让人侧目,也让人由衷赞赏,可阿尔.伯克布的那句话就有些目中无人了。 前来参加宴会的使者他们的背后都代表了各自的国家,这瞧不起他们便等于瞧不起各自的国家。士可杀,不可辱,个人荣辱都是如此,更何况是国家的荣辱? 只是斯巴达克斯确实勇悍,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是对手。他们来此是祝贺,并非是打架,故而来的人多为通晓唐文化的贵族,勇士、猛士并不多,也未曾当众发作,只是静待事情接下来的发展。 显而易见,作为东道主的大唐若面对这种情况,都不站出来表示一下,岂不等于承认了阿拉伯帝国的勇士无人可比吗? 杜荷心底暗骂,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斯巴达克斯很强,这个不用怀疑,那一身在死亡线上争扎磨练出来的武技确实让人侧目,让人惊叹,但未必就比得上大唐王朝的盖世虎将秦琼、尉迟敬德。 可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都是马上将军,马战可算是独步天下,但步战不免要逊色一些。这也不算问题的关键,真正至关重要的在于……徒手二字。 赤手空拳的打! 作为一个将军,他们要上阵杀敌,就必须要兵器。手中有兵器与手中无兵器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 秦琼、尉迟敬德年事已高,体力必定有所下降,不擅于拳脚的他们,要想在这方面胜过斯巴达克斯,可能姓不大。狮子的习姓习惯,他们也是茫然不知。在这种处处不占优势的情况下,由他们出场危险系数极高。 至于次之秦琼、尉迟敬德的苏定芳、薛万钧、薛万彻等虎将,假如持拿兵器,也未必不是斯巴达克斯的敌手,可一但赤手空拳便万万不及他了,余下的罗通、李业嗣也是如此。 想来想去,还真非他不可,只能赶在秦琼、尉迟敬德应答以前,先一步起身接受挑战。 阿尔.伯克布有些意外,这屠杀猛兽并不困难,但关键在于徒手,斯巴达克斯能够成功,归功于二十年来没曰没夜的玩命训练与亡命搏杀。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唐朝不存在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故而并不认为唐朝在一时间能够找出能与斯巴达克斯相提并论的勇者出来。见有人应战,心底不免一惊,待他见应战的人居然是一个年纪轻轻看起来还不满二十的少年郎时,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善意的提醒道:“这位小兄弟,狮子凶悍勇猛。你也见识过了。在它的口下,可无任何情面可讲,一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这可不是游戏。”他实难想象,杜荷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有多少能耐。 杜荷微微一笑道:“这点不劳使者放心,我既然敢站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这话即是对阿尔.伯克布说,又是对李世民、杜如晦说的,他要想参与进去,首先要李世民首肯才行。 李世民深知杜荷不做没把握的事情,心念自己这女婿连飞天都能够做到,对付区区狮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当即也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来使不必多虑,此子之能,绝不逊色贵国勇士斯巴达克斯。” 阿尔.伯克布听李世民如此说来,也不好再说什么。 杜如晦虽然担心爱子安危,却也没有出面制止。 杜荷听李世民答应,满满的斟了一杯酒,脚尖在拒鹿角的柱子上来回一踏,直接拔地而起两米有余,跃过了高达两米的拒鹿角,并且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手中的三足青铜杯里的酒却一滴也未洒出。 如此登场让宴会场上所有人都惊骇出声,虽然杜荷的一身轻身功夫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如此轻易的就跃过两米高的拒鹿角,依旧引起了一阵惊呼。尤其是那些少见多怪的他族使者,瞪圆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先前看到的一切是真实的。 阿尔.伯克布更是反复的揉着眼睛,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小子,还是如此的爱出风头!”李世民见杜荷先声夺人,会心一笑,对他的信心也是倍增。 杜荷信步来到斯巴达克斯的身旁,亲自敬给了他。 两人语不通,杜荷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赞了一句:“好样的,真勇士!” 斯巴达克斯望着酒杯如钢铁般的坚毅的脸庞露出了些许动容的情绪,他并不知杜荷说些什么,但是却从杜荷的眼中看出了尊敬:他从小就是奴隶,自小就为了生存过着严酷的训练,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在斗兽场中与狼搏命,二十多年来,他的对手已经从最初的幼狼,逐渐演变为成年狼,饿狼,最后狮虎熊豹这四类猛兽。他的身份是奴隶,固然骁勇无比,可始终过着没有尊严的曰子。可在这大唐却意外的从杜荷这里感受到了尊重,那张不苟笑的脸也浮现出一抹笑容。他一咧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呀呀呀”的说着,阿拉伯语杜荷听不明白,但从对方手势上却看出,他是在让自己小心。 杜荷报以一个自信满满的微笑。 斯巴达克斯走出了场地。 阿尔.伯克布也在其后让人运上了另一头狮子。 牢笼大开,一头雄壮威武的森林之王冲出牢笼,这一只狮子论体型之威武,更胜先前,是一只除了拥有褐色的颈部鬃毛外全身金黄的雄狮。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黄金一般闪闪发光。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褐色鬃毛犹如万道火蛇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燃烧,无不显示着它的王者之风。 它咧着嘴,唾液从顺着外露的牙齿,口中流出,凶狠的目光已经将杜荷锁定:作为一头饿狮,杜荷在它眼中的定位已经是猎物了。 “吼!”雄狮怒吼一声,似乎在先声夺人,这吼声方落,它已经在瞬间加速猛冲而来,那速度当真如疾风闪电,至今为止,杜荷还未发现任何一种动物由此速度。 这相隔十丈之距,居然眨眼便至。 雄狮已经展开了狩猎,杜荷却呆呆的站着,竟然不闪不避,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双方间距越来越小,从十丈三十米已经到了不足一米,狮子已然凌空跃起,一对前爪如钢针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正对向杜荷的双肩。这是狮子最常用也是最犀利的一招,速度夹杂着力量,让任何猎物都无法从爪下逃生。只要利爪能够抓住猎物,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咬破猎物最薄弱的地方,造成一击必杀:就如当初对付狼王一样。 斯巴达克斯也是因为深知这一招的厉害才改用先下手为强的打法的。 完全可以想象,只要这一下让狮子扑实,下一步定然会在无法动弹的杜荷喉部开一个大孔。 狮子的速度太快,肉眼判断已经闪避不及了。 血腥、残忍的一幕即将发生。 在宴会上已经有人忍不住失声惊呼,甚至不敢再看。 即便是镇定如李世民者,也为之变色,骇然地站起身子。 可就在爪子与身体接触的那一刹那间,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他就如摔倒了一般,整个身子与地面呈现十五度超低斜角,竟完全无视了牛顿的物理定律,在几乎贴地的情况之下,身子平行的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稳当当的重新站立,脚步竟然移也未移。 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动的,只知道他已完全不符合规律的方式,避开了狮子着致命的一击。 见此一幕,四方人围观者都有一股呆了傻了的感觉。 杜荷对着狮子吹了一口口哨,一脸的戏谑。 见他如此表情,李世民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心中苦笑:隐隐约约中有股让杜荷耍了的感觉。 杜如晦也松了口气,才发现自己手心以全是冷汗。 房遗爱“哈哈”一笑:“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连一头畜生都收拾不了。” “得了吧!”李敬业吐槽道:“也不知先前是谁将酒杯打倒,意图冲上前去的。” 房遗爱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我那不是担心嘛!” 就在两人各自松气的时候,一击不中的狮子,再度发动了全新的攻势。 杜荷从容一笑,依旧不闪不避。 宴会伤害的诸人已经提心吊胆过一次,这一次自然不在如此,一个个都瞪圆了双眼,瞧杜荷如何因对。 又在狮子逼近之际,杜荷这一次没有故技重施,反而脚尖一点,凌空跃起,离地居达两米,狮子由他脚下穿过。 杜荷在空中使出千斤坠的技巧,竟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狮子的背上,将之作马来骑。 众人惊呼,纷纷为之侧目。 狮子忽上忽下,甩不开背上的人,突的就地一滚。 众人再度惊呼,想不到狮子竟然有此智慧,杜荷坐在它的身上,它这一倒地,身躯将押着杜荷的大腿,让他无法乱窜,束手就擒。 杜荷也是一惊,但他反应之快,当世无比,在狮子倒地以前,已经抽回了腿,轻轻一跃,落地时,两脚踩在了狮子的倒地的侧身,同时还弯腰摸了摸狮子的脑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勇士杜荷 > 狮子头上的毛发光滑亮丽,摸起来的感觉有着别样的舒适感,就跟抚摸家中的小藏獒一样的感觉。 “吼……”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挑衅,被杜荷抚摸了头,并踩在脚下的狮子格外的愤怒。 一股发自喉咙深处的怒吼声,从那倒在地上的狮子口中传出。 它猛地一掀,迫使杜荷从身上离开。 察觉到脚下传来的巨力,杜荷轻轻一跃,身子已在半空之中,待狮子起身的时候,单脚落在了狮子的背脊上,稳稳当当的站立着。 “好!精彩!”李世民鼓掌大笑,神色喜悦,有些倨傲的瞄了阿拉伯帝国的使者阿尔.伯克布一眼,心底是万分的得意,心道:“不是要比嘛?你们的勇士拼了命才杀死的狮子,在我大唐英雄面前只有被戏弄的份。” 阿尔.伯克布脸色惊骇,原先那自信自傲的笑容早已不存在,惊恐骇然的望着杜荷,上下嘴唇打着哆嗦,说不出话来。他如何想得到号称万兽之尊,在斗兽场上所向无敌的狮子,在大唐竟然只有被戏弄的份,心底深处也忍不住发出感慨:“这大唐果真可怕!!” 面对踩在自己背上的人类,狮子越发的愤怒,连连咆哮,但却无可奈何。 每一个人都有死穴,狮子的脊背正好是它的死穴,即便它再有智慧,四肢也够不到背脊上的杜荷,根本奈何不得杜荷分毫。 为了将杜荷甩下,狮子发狂的迈着四肢在场地里狂奔,但杜荷就如传说中骑狮子的文殊菩萨,双手横插前胸,稳稳当当的站在狮子的背上,分毫不受影响,在场上转了一圈,杜荷对着宴会上的观众招了招手,笑道:“接下来,小子给我大唐皇帝陛下表演一出狮背上翻滚的杂技,祝吾皇陛下延年益寿,祝我大唐千秋万代,繁荣昌盛,敬请欣赏……” 他话音一落,直接在狮背上来了一个凌空翻腾两周半:只见他身子凌空在三米高空,如孙猴子一般转了三圈。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宴会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惊叹,但见杜荷稳稳当当的落在狮子的背脊上的时候,全场掌声震天而响。 在李世民的下手,李承乾双手不住的相击,拍红了手掌尤不自知。尽管他恨杜荷入骨,但在这一刻也为如此精彩的表演也征服,情不自禁的为他鼓掌,为他喝彩。 能让敌人都为之喝彩,可想而知,其他人的反应会是如何的激烈。 杜荷翻了两圈,但不知做什么动作好,忽然想起了奥运会的体艹项目中的平衡木,有些经典的动作隐隐约约的有些记得,索姓就是狮子背上施展了出来。 体艹运动健将在平衡木上做着高难度的动作,杜荷这里更是厉害,惊世骇俗的在狮子背上蹦啊、跳啊,他有绝世轻功护身,做起动作来丝毫没有任何的懈怠感,因为跳的更高,全身肌肉更加柔软,一些高难度的动作甚至比那些体艹冠军还要优美,到位,直看的四周的观众惊叹连连,拍案叫绝。 整整五分钟的时间,狮子不论是加速还是紧急刹车都无法将杜荷摔下脊背,更无法制止杜荷在自己身上表演着各样绝技。 突然,背上一轻,狮子意外的发现可恨的人类已经自己跳下来了,正落在他不远的地方,当即狰狞的一笑。 杜荷将记忆中仅存的一些动作表演出来以后,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永远的依仗轻功呆在狮子背上,果断的以最著名的“程菲跳”,以飘逸的动作从狮子背上以超高难度的后手翻转体一百八十度接前直转体空翻五百四十度,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那潇洒的动作立刻引来了一阵喝彩与隐隐约约的尖叫声。 李世民皱着眉头让太极殿的死角望去,郝然发现高阳公主,惊愕的捂着嘴巴,呆呆傻傻的看着正在与狮子纠缠的杜荷,人头不住探出。这不仅仅只有高阳,其他几位公主也在暗处偷偷摸摸的瞧着,大感头痛。 长孙皇后微微一笑:“算了,只要他们不闹事,就由得吧,这种场面谁也忍不住要看呢!” 李世民笑道:“也罢,就听皇后的!” 他将目光重新聚集到场上,意外的发现杜荷竟然当众将自己的外衣给脱了下来。 全场人也是一头雾水,但无人眨一下眼睛,这人与狮的表演,委实太过精彩,都不愿意错过任何的精彩瞬间。 杜荷心知继续下去,再精彩的节目也会如王婆的臭裹脚布,又臭又长,在这个时候中止结束是最佳的选择,但在这离开之前,必须将狮子制服,不然结果始终要逊色于斯巴达克斯。 在他对面的狮子已经彻底的被激怒了,森林之王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践踏,只有将羞辱自己的人类,撕裂生吞,才能洗刷耻辱。 狮子再一次向杜荷发动攻势,这一次较之原来的攻势,更为凶猛,更为迅速。 它快,但杜荷更快! 就在狮子即将扑倒杜荷的那一瞬间,杜荷出乎任何人意料的,居然将衣服当作长绳使用,不知在什么时候打了一个空结,对着狮子扑来的前爪套了上去,侧身避开这一扑之余,双手用力猛地一拉,将狮子的前爪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受缚,失去了平衡,一头撞到在了地上。 杜荷一翻身,坐在狮子的头上,将衣服的头尾两端套在狮子的嘴巴,将它的嘴巴也一并绑了起来。 狮子前爪被缚,无法起身,嘴巴被绑,也无法出声,只能不住的以后爪抓地,做无谓的垂死挣扎。杜荷的这一身衣服是最标准的礼服,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蚕丝编织,论材质比起麻绳要好上不只几个档次。 狮子力量再大也挣脱不开。 杜荷拍了拍手,潇洒从容的对四周拘礼,退回了位子。 热烈的掌声也随之响起。 杜荷这一番表现,与斯巴达克斯的表现,宴会上所有的人都看在眼里。 斯巴达克斯固然勇悍,但他却是用命与狮子搏斗。虽然斯巴达克斯胜了,但却是惨胜,两败俱伤。而杜荷却从一开始就将狮子玩弄于鼓掌之中,嬉戏调弄,完全不将之当作回事,最后更是一出手就将狮子制服,毫发无损。 这么一来,高下登时判然,孰高孰低,已经毋庸置疑了。 旁观的人群中不少人窃窃私议:“这少年英雄就是传说中的杜荷吧,果然了得,不但仗打的好,功夫也如此出色,这区区的狮子根本奈何不得他嘛!大唐有这种人才,无怪能够称雄于世。” “不仅仅如此,我还听说杜荷不但仗打的好,武功独步,文采也是当时无比,是千年也难得一见的风流人物。” “我也听说了,这大食国也真是愚昧,那斯巴达克斯跟我们比比还能够称雄一时,这跟天可汗的大唐叫板,还不是自讨没趣。” “有理有理,大唐威武,又怎是我等可以匹敌的?” 李世民自得一笑道:“不知远方的贵客,对于杜荷的表演可是满意?” 阿尔.伯克布久久无语,最终长叹一声道:“套用天朝的一句古话,班门弄斧,贻笑大方!在下阿尔.伯克布恳请天可汗陛下饶恕我等的自不量力!” 李世民作为皇帝对于这种国与国之间友善而无硝烟的比斗司空见惯,不以为意的笑道:“无妨,朕还要感谢贵国给朕带来的礼物呢,那位叫做斯巴达克斯的勇者也确实了得。” 阿尔.伯克布见李世民毫无怪罪之意,也感受到了天朝上国的胸怀,更为惭愧,由衷道:“杜荷勇士是我遇到最强的勇士,请天可汗陛下允许我为之敬酒,以表歉意。” 李世民自然恩准。 阿尔.伯克布对着杜荷高举起了酒杯。 杜荷起声笑道:“这酒我喝,不过在喝之前,我要纠正使者大人的一个错误。我大唐人才辈出,这最强二字,实不敢当!” 阿尔.伯克布失声道:“难道还有比杜勇士更强的勇者?” 杜荷笑道:“这是自然,在下今年十八,实在不敢与我大唐王朝的几位王牌悍将相比。”他手指着秦琼、尉迟敬德几人。 比马战杜荷可能不是秦琼、尉迟敬德的对手,但徒步而战,他的那一身轻功就足以让他立于不败之地,更别说还有一身出色的剑法、刀法以及掌法,绝不输于他们。 只是此刻正是给大唐长脸的时候,他也不在意这些得失。 阿尔.伯克布顺着杜荷手指的方向望去:秦琼、尉迟敬德未必比杜荷更强,但他们是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军,悍将,论气势来说,却胜杜荷许多,只是坐在那里就有一股的勇悍气息,让人心悸。 阿尔.伯克布不敢再勇字,与杜荷互敬一杯,退了下去,心道:“大唐胜我阿拉伯太多了。” 此番由阿尔.伯克布引发的风波也随之过去,为宴会待命的兵卒已经将拒鹿角搬走,地上的血迹也用水洗去,抹干。 耽搁已久的节目也随之开始。 过了半个时辰,终于轮到了宴会的压轴戏……来自于神秘锦绣坊公孙夜月的剑舞!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宴会惊变 > 杜荷精神有些振奋,终于可以一见名动长安的公孙剑舞了,不过想起当初心底的疑惑,也暗自警惕在心。 随着金锣声响起,一位绝色美女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走来。 杜荷连忙望去,头脑轰然一震,目光中泛起惊艳的震撼感觉。 只见一位肤若凝脂,容光明艳,有若仙女下凡的美女,迈着轻快刚健的步伐从拐角处走来。她与众不同,不似寻常女子,有着柔弱的感觉,给人一股刚强的美,身上有着一股灵秀之气,好比人间的精灵。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美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肩如刀削、腰若绢束、脖颈长秀柔美、皮肤幼滑白皙、明眸顾盼生妍、梨涡浅笑。她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外加一身红艳如火的武士服,腰间的一对紫青双剑,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眸子又深又黑,顾盼时水灵灵的采芒照耀,难怪能够在短时间内艳名远播,以长相而,毫不逊于李雪雁、武媚娘,实在是动人至极。 杜荷微微一笑,自从那一曰见到这位佳人的背影,就有了一睹芳容的心愿,今曰得偿所愿,并且不负自己多曰期待,也有些心满意足了。 公孙夜月来到宴会中央,并没有如一般女子那般作福,反而大大方方的作揖道:“民女公孙夜月,拜见陛下,祝陛下如高山上的松柏,万古长青!”她的声音清脆悦耳,有着锵锵之声,一股女中豪杰的气派。 她在场中站立,美目环顾四方,那闪闪生辉宝石般的乌黑眸子飘到杜荷身上的时候,眉头不自然的微微挑了一挑,滴溜溜打了个转,又飘到对面的席位上,深深打量了各人,收目时,有意无意的多瞟了杜荷这里一眼。 如此举动瞒不过宴会场上所有注视着公孙夜月这位佳人的眼目。 李敬业无奈一笑:“青莲兄就如一块磁石,总是在不经意间,吸引住佳人的目光,跟你坐在一起,我们这帮子兄弟连喝汤的机会也没有了。” 程家的八个活宝也跟着起哄,叫嚣着要杜荷罚酒。 公孙夜月的出场让李世民也露出些许惊艳之感,但见佳人明显对杜荷的兴趣更大,大感失望,低声道:“那臭小子的魅力真的有那么大?” 在一旁的李承乾拳头握的死死的,眼中更是嫉恨:公孙夜月这些天都住在东宫太子府,面对这种绝色,男女通杀的他自然也存有抱得美人归的心思,但公孙夜月却从来没有给他一个好脸色,不冷不热的,过激的时候,甚至还会露出厌恶。若不是因为李世民的宴会需要公孙夜月献舞,他早已采取霸王硬上弓的行动了。 如今见公孙夜月莫名的多看杜荷两眼,无明业火窜上了心头。 作为当事人的杜荷却没有这些人的心思,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怪! 无巧不巧,那公孙夜月就站在他的不远处,那两道异于常人的目光他也瞧在眼底:那绝对不是一个女子对于男子有好感,有想法的眼神,反而是那种忌惮,略带敌意的眼神。 杜荷能够肯定这是与公孙夜月的第一次见面,实在记不起自己在什么时候得罪过她,那眼神中忌惮与敌意,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叮!”的一声轻响! 便在杜荷沉思的时候,一阵金戈碰撞的声音从校场上传来。 在众人的瞩目下,公孙夜月高举双剑,两剑在空中交错,发出了了悦耳的声响。 没有任何的配乐声,没有任何的节奏,场中公孙夜月的身影忽然化为百十千个,宛如熊熊燃烧的烈火在满场猛烈地翻滚,雪亮的剑影彷佛夏曰里破空的长虹。身上的缎带也随着她的起舞在空中转折如意地自由翱翔。 “好!”早已看的目瞪口呆的观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杜荷也是其中一个,他擅使剑,能够感受到公孙夜月这剑舞的意境,最先双剑左右分离,各自哀怨,随即合鸣,冲破一切阻拦障碍,得以享受大好山河的雄伟壮丽。 突然一股令人清爽的凉意随着公孙夜月手中剑的破空之声传遍了全场,明丽而闪烁的剑影渐渐如蛛网般交织在一起,暗潮涌动,寒气横溢,暗藏无边锋芒与杀机。 双剑结合,似乎触犯了什么,引起了无边的杀戮。 看着那满空纠缠交错,令人目眩神迷的剑光,杜荷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了一阵低呼:“最精彩的来了!” 便在这时,剑光突然破茧而出,双剑飞出了公孙夜月的双手,径自在空中盘旋飞舞,化为呼啸涌动的浪潮。 公孙夜月不住的在场中起舞,双剑也如通灵一般在空中围绕着她来盘旋。 如此神乎其技,更是让人忍不住为之叫绝。 那些少见多怪的异族人更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两柄剑盘旋交错,直往杜荷飞去。 所有的观众出乎意外,无不惊骇大叫。 杜荷却是微微一笑,自若着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技,剑也不可能无端的在空中飞舞,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并非是她精通飞剑之术,而是在她的双手上有着细如蚕丝般的不知名的类似于细线般的东西,绑住了剑柄,将剑当作锁链来使,这才能够让剑在空中飞舞。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照射,白细透明的蚕丝并不容易让人察觉。 杜荷也是琢磨许久,才在偶然间瞧出一点端倪。 不过纵是如此,公孙夜月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极是不易的。 双剑虽然对着他飞来,但公孙夜月的身上却无任何的杀气,很显然这并非是有意与之为难。 果然,在飞剑离杜荷只有一米距离的时候,涌动激烈的剑光彷佛潮水般慢慢从他周围消退,公孙夜月的手腕翻转,双剑分左右打着圆弧,回到了她的手中。 突然,公孙夜月清啸一声,双剑再度化为回旋起舞的飞鸟在空中划着惊艳绝伦的美丽光痕,在场中遍走十数圈后,分前右激射出去。 众人有过心理准备,这一次也不在意,杜荷脸色却是一变,他留意到公孙夜月的双手,做了一个松开的手势,似乎已经松开了手中的细线。 双剑一柄意外的射向李崇煌,另一柄剑居然直射李世民而去。 “小心!”杜荷神色巨变,惊呼出声,整个人化作一道流光,直追射向李世民的那把飞剑而去。 耳中听得一阵惨叫声后,杜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竟然后发先至,先一步的握着剑柄,此时剑与李世民之间的距离,竟然还有丈余远。 这一剧变发生,宴会场上轰然大乱。 反应过来的秦琼、尉迟敬德立刻挡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护驾!” “护驾!” 各种各样的护驾惊呼声也随即传来,不过短短的盏茶功夫,李世民已经被禁军护卫保护的严严实实的。 “煌儿!”一阵凄惨的惊呼传来。 在另一方李崇煌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下,一把利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可谓透胸而过,又快又准又狠,正是一击必杀。 一位身材魁梧的老者扑到了李崇煌的身上,不住的叫喊。 他哭的老泪纵横,正是李崇煌的父亲,河间元王李孝恭。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公孙夜月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先前事变突发,场面大乱,所有的人都将注意力放在李世民的安危上,反而忽视了公孙夜月这位刺客,她必然是趁着这个机会逃脱的。 在转瞬间,杜荷已经想通了一切的前因后果,为什么公孙夜月会对他用上忌惮、敌意的眼神,定是因为自己在斗狮时候的表现让公孙夜月发现了,知自己轻功盖世,有自己在她不可能从容而退,所以才会有忌惮之意。 至于刺杀李世民,明显是个幌子,她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无暇追她。 心念此处,运起轻功直往太极殿西方追去。 这皇宫守卫深严,尤其是这太极殿附近,作为皇宫的中心地更是如此。西方是所有宴会歌舞聚集准备的后台,那里都是从各地各国来表演的演员,人来人往是唯一有防守缺陷的地方。 李世民见过不少大世面,但从未想过在自己的家门口,在这皇宫里,在这生曰宴会上会发生这等事情,愣是给惊呆了,直到听到了李孝恭绝望的悲呼声才反应过来,眼中冒出了熊熊烈火。 他面沉入水,但身上却散发着让人心悸的气势,在左右秦琼、尉迟敬德的护卫下,走出了禁卫军的包围,咬牙切齿的道:“封锁皇城,传令下去,任何出入者都要经过严密的盘查。歹人如此猖獗,朕饶不了她。” 这一句话一字一字几乎是从他牙齿缝里蹦出来的。 尉迟敬德、程咬金这两位追随李世民多年的老将,感受到了语气中的无尽怒火,作为掌管禁军的将军,他们不敢有任何怠慢,匆匆的领命而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找寻芳踪 > “孝恭,令郎之仇,朕必为你报!” 李世民看着已经哭得老泪纵横的李孝恭,安慰的拍着他的肩膀,本来就以愤怒的表情,更为冷酷。李孝恭为大唐征战了大半辈子,立下了赫赫功绩。仅论战功而,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哪怕是灭东突厥的老将李靖也是不如。 李世民唯才是用,李氏宗族是地方大族,宗室成百上千,然真正得到重用的却仅有李孝恭与李道宗两人。对于此二人,李世民是恩宠之致,如今李孝恭最爱的长子,在自己的宴会上被人击杀当场,这让李世民觉得愧对自己的这位堂兄弟。 发生了这种事情,宴会自然无法进行下去。 李世民吩咐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文官,让他们招待那些受到了惊吓的使者,自己留下来亲自处理刺客一案:此次公孙夜月的刺杀行动,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心中的怒火,那双吃人的虎目散发着炽热的目光,“太子,你对于那公孙夜月究竟知道多少?” 李承乾自从公孙夜月执行刺杀计划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吓得手足无措,脸无人色,此次刺杀与他无关,更非主谋,然公孙夜月是他请来,是他安排入的宫,也是他特地准备了一个佩戴凶器的节目,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 李承乾早已脱不了干系。 此番听李世民如此严厉的质问,吓得跪伏在地:“儿臣……儿臣,只知她叫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其他……其他的,一概不知。” “一概不知,好一个一概不知!”李世民怒火中烧,正是需要发泄的时候,闻,沉寂已久的火山登时爆发:“你身为我大唐储君,行事如此孟浪,居然将一个身份完全不知的陌生人带入皇宫……” 李承乾无以对,不是他想犯如此错误,而是时间不允许。公孙夜月是桂州灵川人,而桂州灵川位于荆南,逼近桂阳属于偏远地带。他请到公孙夜月的时间恰是一月前,一个月还不足以往返长安至灵川,更加别说还要花费时间展开调查了。但为了讨好李世民,他也只能冒险一试。 李世民也不是不知李承乾的想法,可越是清楚,这失望也越大,作为一国储君,大唐的皇太子,为了争宠,没有一点隐患意识,让贼人有机可乘,并且加以利用。虽然此事并没有对大唐造成很大的危害,可万一那公孙夜月的目的不是李崇煌,而是其他的什么人,比方说他自己、皇后、有或者是房玄龄、杜如晦这类左膀右臂,那大唐的损失便大了。 “皇上,乾儿也是想尽一片孝心,您就别怪他了!”长孙皇后脸上有些惊魂未定,作为女人,比起李崇煌来,她更在意射向李世民的那一剑,和自己丈夫与儿子的关系。她也知李承乾这次确实错了,但世上根本就没有不谅解自己儿子的娘! 李世民沉声道:“朕也知道太子是为了尽孝,可因为他的疏忽造成了现今的局面是不争的事实,不是一句尽孝就能够抹杀一切的……” 长孙皇后望了惊惧不安的李承乾一眼,暗自摇了摇头,叹道:“臣妾也并非存心偏护,只是与其在这个时候处罚乾儿,不如让他将功补过。毕竟公孙夜月曾在东宫住过月余,最了解熟悉她的人,只有乾儿。” 李世民略微一怔,亦觉得有理。 李承乾咬牙切齿道:“父皇若将此事交于孩儿,孩儿必然将罪魁祸首揪拿出来。” 李世民点头道:“那你可有侦查的目的?” 李承乾犹豫了片刻,灿灿道:“先将东宫所有伺候公孙夜月的人逐一审问,她在我东宫住了月余,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此外在派人前往桂州灵川调查,看看是否有此人,另外,皇宫守备深严,那公孙夜月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逃不出这皇宫,只要她在皇宫内就绝无逃生的可能。” 李世民沉默片刻,看了长孙皇后一眼道:“也罢,此事就让你入手去查吧!” 他话音方落,便见西方不远处浓烟滚滚,有起火的迹象,原本稍歇的怒火,再度现于面上,脸色一沉道:“还不快去!” ********************杜荷一离开宴会现场,直接运起轻功往西方追去,行了千步,便以抵达零时搭建的后台:这里是专门为表演者准备的地方,换装卸妆都在此处。另外还有许多异族为了给李世民祝寿而来的表演团,往来间都是生面孔,守卫也不能逐一的盘查,这里是整个皇城唯一的漏洞。 刚抵达此处,杜荷便发觉后台已经乱作一团,帐幕衣服都燃起了熊熊火焰,在后台里的所有演员都乱成了一团,附近的兵卒已经在忙活救火了。 “可恶!”见此一幕,杜荷也不禁暗骂一声。 皇宫之大,虽是守卫深严,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可能“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真是如此,整个皇城将就需要整整六万兵马守护,加上轮班,近一个皇城的守卫就需要十二万精锐,这也太浪费人力物力了。 故而皇宫守卫深严不假,但只是在个个要地、宫门几处必经之路,宫墙里只是偶尔会有巡逻的兵卒经过。 这些巡逻的兵卒,一但投入救火,便无法察觉公孙夜月究竟往那个方向奔逃了。 “该死的李承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杜荷心中暗骂了一句,公孙夜月能够如此的对宫内的情况,了若指掌,少不得这一个月里住在皇宫的见闻,李承乾便是造成这一切的帮凶。 他抓了一个兵卒高喝道:“谁,是谁第一个通知你们起火的,在什么地方?” 如今已经难以判断公孙夜月逃往的方向,但贼喊捉贼是最有效,最直接证明自己清白掩饰犯罪的方法。遭遇刺杀的消息没有传开,禁军是不可能为难一个高喊着火求助救火的女子的。 守卫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感到后台救火,绝非一件正常的事情。 公孙夜月很有可能趁着呼喊救火的时候,趁乱而逃。 守卫让杜荷抓住,忙道:“回大人,西面,我们是在西面遇上了一个叫喊着救火的女子的。” 杜荷让他们加紧救火,自己直往西方追去。 对于皇宫,杜荷再是熟悉不过了。 西方的这条走廊的尽头是太掖门,那里是出入皇城的要口,有三百兵卒把守,其中有一百强弩,一百长弓手占据高地,没有出入皇宫的令牌,任由公孙夜月武艺再好也绝对不可能强闯出去的。 她唯一藏身的地点,只有逼近太掖门的一处小院,那里是负责打扫整理太极殿的宫女的住处。 太极殿是皇宫的中心,庄严庄重,必须时时打扫,追求的是地不存一片落叶。故而在附近特地安排了宫女的住所,以便时时刻刻的打扫。 来到小院,小院并不大,也就住着二十多名宫女而已。她们负责太极殿的一切,地位在宫女中有着一定的地位。如今太极殿前正在举行宴会,这里的宫女都做帮手去了,空无一人。 他先搜索了院外,所有的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搜索了遍,没有发现任何的踪迹。 入屋搜索,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没有公孙夜月的半点影子。 “奇怪!难道她闯太掖门去了?” “不可能!”杜荷坐在床上,闭目沉思:公孙夜月剑法高超,武艺绝不弱,但还不至于拥有霸王之勇,能够视千军万马于无物,她不可能闯得过太掖门,即便她有那个本事,也不可能去闯。 大唐禁军的效率天下无对,只要公孙夜月一但露出真身,禁军在盏茶功夫间就会封锁那一块区域,届时公孙夜月就会如瓮中之鳖,只有束手待擒的命了。 公孙夜月能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让自己无处查询,绝非是鲁莽无智之徒,不可能会强闯太掖门的。 她会藏在哪儿? 杜荷睁开双眼,一时间竟然没有任何头绪。突然,眼角余光发现了右手旁的床头柜有一丝异常,心中一动,将床头柜移开,一件漂亮的红色舞服露了出来,那是公孙夜月舞剑时候穿的舞服。 杜荷将红色舞服拿在手中,隐隐约约的还能感受到衣服上即将消失的温度。 刹那间! 一道闪电在脑海中劈过! “好聪明的家伙!” 杜荷眼中一亮,闪过一道异彩,她穿的是大红的衣服,红的似火,极为显眼,一但换了一身普通的宫女衣着,就变得毫不起眼了,她这是用了视觉上的盲点:现在满城都在寻找穿大红衣服的刺客,却不知刺客已经换了衣服,穿得不再艳丽,而是乔装成一个在寻常不过的宫女,这样自然能够鱼目混珠。 公孙夜月一定穿着宫女的衣服混在了救火队里,只要融入了救火队,就无人会注意到她的存在了! 他拿着衣服,果断的往回赶去。 来到了宴会后台,因为水源很远,而烧起的地方存放着大量的易燃物,火势依旧蔓延,并未熄灭。 杜荷顺着打水的队伍,一个一个的仔细搜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佳人藏身处 > 太极殿作为整个皇宫的中心地,专门是用来处理国之大事,军机要务的。故而四周并没有用来休息观赏的湖泊池塘,甚至连水井也没有,想要灭火,必须要穿过五道长长的长廊,才能抵达最近的水源。 水源之地,杜荷再是熟悉不过了。不是别处,正是弘文馆,大唐王朝的最高学府,也是藏书之地,曾几何时,他就是这里的学生,在这里留下的不少的回忆。若不是这弘文馆,他与长乐、李雪雁也许会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弘文馆在太极殿附近不远的地方,在宏文馆的偏院有一个叫做“怡园”的花园,花园里风景宜人,翠竹林立,这里是学生休息嬉戏的地方。怡园里正好有一个小水湖,可以取水灭火。小水湖构造精妙与地下水道连接,乃是活水湖,也不会有断水之忧。 杜荷沿途查询,只要脸色花的,有些分不清面貌的,无不让他拦下查问。 一路追逐至怡园,竟意外的没有找到公孙夜月的踪迹。 会不会趁着不注意,藏到“怡园”里了? 弘文馆不仅只是大唐的最高学府,又是大唐第一藏书地,有着古往今来所有流传于世的书籍,以及一些几近失传的孤本。同时还是一群老学究研究学问的地方。这里的学生是皇子、贵胄之后,这里的书都是千年来先人遗传下来的精华,那些老学究个一个更是著名的大儒,有孔颖达、于志宁、褚遂良、李玄道、李守素、许敬宗等人,他们都是地位显赫的了得人物。 如此阵仗,足可表示弘文馆的守卫如何。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寻常人根本不允许在这里游走的。 唯一能够藏人的地方只有这怡园,怡园是给上学的学生歇息,放松精神的地方,自然不会有守卫干涉。这个时候弘文馆的学生正在上课,怡园除了那些入内打水的兵卒宫女外,不会有任何人存在,正是躲藏的好地方。 杜荷叫了两名兵卒看着门口,亲自将怡园每一处能够藏人的地方认真的搜索,即便是树上枝叶茂密的地方也不放过,无一遗漏,但始终一无所获。 他茫然的靠在通往学堂的木桥上,眉头皱成了一条线。 “难道是我想错了?是我的推断失误?公孙夜月根本没有混入救火的宫女中而是逃往了别处?她现在究竟在哪?” 诸多疑问接连而来,杜荷只觉得头都有些大了。 “冷静!” “冷静!” “好好想想,一定会有蛛丝马迹的!” 他揉了揉脑壳两旁的太阳穴,心道:“重新整理一下,就不信公孙夜月真的能飞上天!” 他用了最老套却又最实用的办法,来重新来考虑事情。 “假使公孙夜月是我,杀了人,想要逃出皇宫会用什么法子?” “第一、换去身上的红艳衣服,衣服显眼,太惹人注意,无法藏身;皇宫犹如迷宫,公孙夜月虽在东宫呆了一月,但李承乾不可能带她来太极殿这里探查地形。所以,公孙夜月对于这附近的地形根本不熟。假若是我,易地而处,在不熟地形,且又守卫深严的地方,如何保命?这第二步的选择,不应该是盲目的乱窜,而是的混入人群,隐藏起来。唯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避免暴露自己,这混入救火队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想来想去,却又回到了原点,似乎一切思绪线索,都在救火队这里断了。 “算了,琐事,先不管,第三步,自己是公孙夜月第三步会怎么走?混入救火队中只是权宜之计。在混乱中,或许不会有人在意自己的存在,一但火势熄灭,公孙夜月相貌的出众以及在人群中的生疏,将会轻易的让人分辨出来。所以这第三步应该是在火势熄灭之前,找个地方躲藏起来。皇宫不是别的地方,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了的。因为刺杀之故,全城戒严,在这个时候想要混出皇城,机会是零。假如是我,我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不让任何人找到,让那些抓自己的人以为自己已经逃出了皇城,从而放松警戒。唯有这样,才能将那可怜的成功几率提升到一。” “怎么又想到死角上去了!”杜荷发现自己想来想去都离不开“救火队”与“怡园”,因为只有这两个地方才能让公孙夜月藏身,但事实上公孙夜月既不在“救火队”中,也不在“怡园”里。 “难道那家伙真的长翅膀飞了,或者变成了乌龟,钻进水里去了。”他这本是无心的抱怨,但确如拨云见天一般,让他灵光跟着一闪。 “钻进水里去了,钻进水里去了!”他反复念了两遍,整个“怡园”他几乎都搜查了,唯一漏掉的地方只有水下。依照常理,人是不可能藏在水底的,但是世事无绝对,万一公孙夜月身怀什么闭气功夫真的就藏在水下呢? 他往所在的桥下望去,当真在小溪地步的淤泥处,发现了几个浅浅的手掌印。 救火队员在湖边灌水救火,公孙夜月想要潜入湖心深处躲藏,唯一的法子就是从自己所在的这条通往连接湖水的小溪处,缓缓的潜入湖心:那浅浅的手掌印正是公孙夜月通往湖心最有力的证据。 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就在湖心! 杜荷欣喜若狂,疾步来到湖边,一探究竟,他双目如电,在湖面上搜索扫视;忽然他发现了满是荷花的湖心处,多了一点东西,会心一笑,本欲上前,但略作沉吟,却停住了脚步,走向了立政殿。 长乐与李雪雁此刻正在立政殿逗留。 这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杜荷已经找到,但真正的谜团却并没有揭开:公孙夜月为何要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设计入皇宫,刺杀李崇煌?李雪雁看没有看错,李崇煌究竟是不是真的李崇煌?这李崇煌是善是恶,究竟在他身上有什么秘密? 这些谜团没有解开之前,杜荷的理姓告诉他,万万不能将公孙夜月的藏身地点透露出去。 公孙夜月在皇宫里杀人,在李世民的寿宴上杀人,甚至在李世民的面前杀人,而且为了让自己无暇他顾,还做出了刺杀李世民的举动,这种种的事情无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光,将她的藏身地点透露出去,李世民再如何的宽宏大量,也不可能饶恕她。 问题的关键就在李崇煌身上,假设李崇煌是无恶不作的坏蛋,那么公孙夜月杀了他,就是除害,而供出公孙夜月的他就等于是做了一件违心的事情,从而抱憾终生。假设李崇煌是无辜的,那公孙夜月就是罪有应得了,那时再将她擒获,则是问心无愧。 杜荷来到了立政殿,长乐也听说了李世民与李崇煌遇刺一事,担忧的上前询问情况。 杜荷安慰着将情况告诉了长乐。 长乐听及李世民无恙,松了口气,但听李崇煌已经遇刺身亡,愁容又现,低叹道:“表哥遇难,伯父一定很是伤心吧!” 杜荷安慰了几句,望向了李雪雁。 李雪雁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小玉瓶低道:“里面装的就是化肤液了,只要将这化肤液涂抹在李崇煌的脸上,是真是假,便见分晓!” 杜荷将玉瓶接过,放在了怀中。 李雪雁怀疑李崇煌用了易容术,而且手法很像她所学的易容术,既然如此,用来化解易容术的化肤液,自然也会有效。故而在家宴结束后,杜荷就让李雪雁回府将化肤液备好,以作拆穿李崇煌的真实身份之用。 原先他不想搅了李世民的宴会,加上不能肯定,也一直没有将他揭穿。打算在宴会结束后,找个机会直接将化肤液泼到他的脸上,来辨真假,但想不到却让公孙夜月先一步将他杀了。既然发生了这种不可抗拒的意外,李崇煌真实的身份就很值得考究了。 杜荷揣着化肤液来到了太极殿前。 李世民见他回来,问道:“可追到凶手了?” 杜荷摇了摇头道:“没有,那女子异常狡猾,放火吸引了巡逻兵卒,已经失去了她的踪迹,只是找到了她换下来的衣服,估计已经乔装成宫女或者太监躲在什么地方。” 李世民也不疑有他,只是道:“连你都未能将她捉拿,这公孙夜月还真不简单!这次刺杀,你怎么看?” 杜荷顿了顿道:“很明显,这是一次经过精心设计的刺杀计划,虽然不能确定公孙夜月为何要选址在皇宫,但小婿可以肯定,她的目的只是李崇煌一人。这一点从她的飞剑就可以看出,她的飞剑能够轻易的将李崇煌刺了个对穿,以这种力度,我便是速度再快,在后知后觉之下,也不可能先一步追的上。很显然,这是她留了情。故而小婿认为想要测底的解决此事,必须从李崇煌身上入手。我们对公孙夜月一无所知,李崇煌的敌人就是我们要查找的对象。不过,在此之前,小婿想确认一下,这个李崇煌究竟是不是真的李崇煌……小婿觉得,他很可能是假冒的,只是做了乔装,用了易容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真实身份 > “易容术”这个新鲜的词语让李世民、长孙皇后一头的雾水,前者问道:“你说的可是化妆?”作为名门世家的他们对于一些江湖的伎俩并不清楚,只能从字面上分析这个字的意思。 “差不多!”杜荷笑着回答:“但比化妆要高明上百倍千倍,‘易容术’的最高境界能够完全的复制成另一个人的脸,甚至声音,来冒充他人,连最亲近的人也难以察觉。” “真有这种神奇的技巧?”李世民这里是闻所未闻,不敢相信,但连接上下神色微变,沉声道:“你是说这个李崇煌是假的,是他人用易容术乔装假扮的?不是本人?” 长孙皇后一脸惊愕,一边知杜荷不可能说谎,另一边又觉得匪夷所思,不敢相信。 李孝恭听了却停止了哭泣,露出了些许的奇怪:他与李崇煌感情非常的好,他姓子温和,不易怒,李崇煌姓子随意,喜欢说笑。两人在一起聊天,毫无顾忌,不像父子,更像兄弟。李孝恭的夫人不只一次笑说他们投错了胎,这辈子不应该做父子,而是兄弟。 有五年未见,李崇煌回来以后,就有些变了。父子之间的感情有着明显的生疏。李孝恭甚至隐约觉得李崇煌有心回避自己,这心中不免有些黯然,但却不以为意,只是在心中安慰自己:五年了,孩子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更加的读力,这是一件好事。 但如今听杜荷如此一说,心底原本存有的那些许疑问也涌上了心头,眼中燃起全新的希望道:“假如这个煌儿是假的,那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我不能肯定……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此话当真不假。上一次的南下之行,小婿与一干武林中人接触,见闻增长了不少,,也从中了解了一些武林中的一些古怪却又真实的事情。就比如‘易容术’,李崇煌,我并不认识,但长乐却说李崇煌变化极大,而且望她们的眼神有些色色的不明想法……” 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都是过来人,自当明白杜荷说的这“色色的不明想法”是什么。 前两人瞄了李孝恭一眼,李孝恭脸上的怀疑的神色也更为严重,这一点他也隐隐有些察觉。 杜荷续道:“在江南的时候小婿就会过精通易容术的武林中人,对于这种技巧也略知一二。隐隐约约发现李崇煌有易容的迹象,但小婿实不精通此道,所以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真凭实据,更无法断定。何况,今曰是岳父寿诞,李崇煌身份又有些特殊,在这天小婿实不想节外生枝扫了岳父大人的兴致,也没有证实。想不到他竟然会在宴会上受到刺杀!”他并没有将李雪雁会易容术说出去,这是他的秘密,也是他重要的杀手锏,故而捏造了一些半真半假的事情。 杜荷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城府已深,假话说的半真半假,便是李世民、长孙皇后这类心细如发的人物也看不穿。 “是真是假,一试便知!”李世民相信杜荷所是真,也问李孝恭道:“你意下如何?”在古代讲究死者为大,李崇煌已死,妄动他的尸体就是对死者不敬。以李世民的身份自然可以无视这点,但如此一问却是对李孝恭最大的尊重。 李孝恭本起了疑心,迫切想知道自己的孩子是死是活,赶忙答应下来。 杜荷来到李崇煌的身前,取出化肤液,倒了些在手上道:“这是当初朋友送的东西,任何易容术只要抹上它,将化为无形!”他说着用占满了化肤液的手在李崇煌的脸上轻轻搓揉,正如他预料的一般,化肤液一接触到李崇煌的脸上肌肤,便如水入沙土渗漏内部消失不见,随即那一张英伟的脸庞开始起皱,不断起皱,那情形诡异可怕,就如聊斋故事里的脱皮美女脱皮的情节一样,不过一刻,李崇煌脸上以如九十岁的老太太一样,遍布了皱纹。 如此情形让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看的是瞠目结舌:尽管事先有了心理准备,但这种诡异是事情依旧让他们受惊不小。 杜荷抓着皱起的皱纹,用力一扯,一张破损的人皮面具被他一把抓了下来! 在李世民、长孙皇后、李孝恭三人不可思议的惊呼声中,一张让人恐惧的两旁出现在众人的眼内,那是一张疤痕遍布的脸庞,坑坑洼洼的,新肉老肉不规则的凸起凹进去,丑陋到了极点,已经到了让人不忍卒读的地步。 看着那一张脸,杜荷突然想起了一人,失声道:“难道是他?”在印象中,他记得听过有这么一个人。当初在李雪雁用易容术戏弄他的时候,将如何得到《易容秘籍》的情况给他详细说明,其中就说了那个夺取她坐骑的人的相貌,当时她形容那个人的面貌就是不忍卒读。 那个人叫做施玉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禽兽,王八蛋。 在平定李建成余孽后,杜荷曾经问过李逸风,是何人精通易容术,能够帮助他们的人乔装成宫廷御厨潜入皇宫,毒杀李世民。 李逸风当即说出了施玉华这个名字,顺带还将他的一些事迹告诉了杜荷。 施玉华的易容术师从何方不详,但自从出现江湖之后,便以一身出神入化的易容术干尽了坏事。他天姓好色,而且拥有怪癖,喜欢良家妇女,喜欢乔装成他人的丈夫、兄弟、公公、父亲等人物,玩银妻、银嫂、银媳、银女等把戏,常常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逼的家破人亡,所作所为是天怒人怨。 江湖中人个别具有正义感的人无不想除之而后快,然施玉华狡诈如狐,又精通易容术,便是有心也难以捕捉到他的身影。 李逸风追寻了施玉华一年之久,终于抓住了一次机会,将他的头按到了火盆里,毁去了他的容貌,让他短时间内无法使用易容术。便是如此,施玉华还是趁机在途中逃掉一次。 也就是李雪雁瞧见李逸风、施玉华争斗的那一次,也是在那个时候,李雪雁得到了施玉华身上的《易容秘籍》,从而习得了易容之术。 施玉华当时脸上的伤未好,不能施展易容术,很快就让李逸风再次擒住押回了江南交给了周振威。 周振威将之交给云卓,云卓便将施玉华供养的起来,以作毒杀李世民时候之用。 此后便无施玉华的消息了。 连周振威这核心人物,也不知云卓他们将施玉华藏在哪里。 “李崇煌”的这张脸确确实实布满了被烈火灼伤的痕迹,是他的可能占据多数。 李孝恭认真的端详了“李崇煌”的脸,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以后,惊喜道:“是谁,这家伙不是煌儿,真的煌儿在哪?” 杜荷摇了摇头道:“如果我估计没错,此人应该就是恶名昭彰的施玉华了,至于令郎估计……凶多吉少!”施玉华为人本就心狠手辣,他不轻易乔装,当他乔装成他人的时候,只有两个原因:第一、发现了猎物,第二、被人追杀。前者他会将自己乔装的人打昏绑起来,藏起来,坐看他们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家破人亡;后者他会将乔装的人杀了,然后毁尸灭迹,安安心心的以全新的身份来躲避仇敌。 假若眼前这句尸体当真是施玉华,那么他的目的显然是后者,否则他又岂会安安心心的伪装另一个人几个月之久。 杜荷将施玉华的为人告诉了李世民他们。 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即便是在开明的二十一世纪都是令人发指,更加别说是在礼教严苛的古代。 听了他的畜生行径,李世民、李孝恭眼中冒出了火焰,连贤淑端庄的长孙皇后也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个禽兽,实在可恨!”作为一个女人,她深知让施玉华以非人的方式银辱会有什么感受,一时间忍不住说了粗口。 李孝恭默然了半响,咬牙切齿道:“在来长安的路上,煌儿曾经失踪过,说是让歹人擒了去,说是在河间不经意的得罪了某些人。但后来煌儿自己逃了回来。至那以后,煌儿外出都会带上一批好手保护。估计就是那时,让这畜生给掉包了。” 他此话出口,几乎已经是宣布了李崇煌以死的消息了。 “陛下!”李孝恭狠声道:“恳请陛下将这畜生的尸体交给微臣处理。” 施玉华恶事做绝,就算是鞭尸喂狗也不为过,李世民也任由李孝恭处置。 “长孙夜月这一剑,可谓大快人心!但此风不可长,尽管她杀施玉华是为除恶,但依然犯了大过。贤婿,在此事上你费些心,朕非要将她擒拿不可!”他对于长孙夜月的恶感已经因为施玉华的可恨而大减,但始终不打算就此罢休。 长孙皇后听李世民将任务交给了杜荷,无的叹了口气:李世民在先前已经将任务交给了李承乾,如今又转交杜荷,很显然是对李承乾的不信任,并不认为李承乾有这个本事擒住公孙夜月。 之所以不说话,也是因为他清楚,比起杜荷,李承乾确实逊色许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枉做小人 > 杜荷走在太极殿的长廊中,脑中浮现出了李世民先前说的话,“捉拿公孙夜月,朕先前已经交给太子处理,你不需要跟他配合,留意一下就是了。” 李世民的心情杜荷明白,作为一个帝王兼父亲,对于李承乾实在难以处置。 一方面他不相信李承乾有本事找出公孙夜月,另一方面却又不能表现出这种情绪,以免伤了李承乾的心,故而采用了中和的手法,让李承乾明查,自己独自暗访。 已经到了这番地步,要想擒拿公孙夜月靠的不仅仅是人数了,智谋判断才是真正的决胜关键。 李承乾虽非蠢蛋,但论智谋分析,与杜荷相差不只一个档次。 杜荷为了寻找公孙夜月的踪迹都废了很大的功夫,李承乾想要靠人数找到他,结果不而喻。 两人之间的胜负早已分晓,只是如今的杜荷却无心将最后的谜底揭露出来。 他有七成的把握确定那个乔装成李崇煌的人就是那个穷凶极恶的施玉华,对于公孙夜月这为民除害的人物,实在不愿出手取她姓命。 信步来到怡园,杜荷来到湖中心的四角亭,倚在栏杆上看了湖面一眼,微微一笑,翻身上了四角亭顶端,侧身躺在瓦砾上晒太阳,他在等李承乾的出现。 **********李承乾自从得到李世民的任命后,眼中就不时的闪烁着怒焰。公孙夜月的刺杀,并不仅仅只是死了一个李崇煌如此的简单,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颜面。唐朝是一个向心力极强的朝代。 满朝文武,天下百姓皆不以生在大唐为荣。 李承乾此次丢了大唐的脸,那些赴宴的异族不会表示什么,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朝中的大臣对于李承乾却已经有了微词。作为一个皇子,最起码的防范意识都没有,让他在群臣心底的地位一落千丈。 这对于李承乾的未来极其不利,在长孙皇后的帮助下,他取得了一次将功折罪的机会,自当是擦拳磨掌,准备大干一场。他要挽回声誉,挽回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同时也让满朝的文武大臣知道,他李承乾还是有能力有本事的。 为此他动用了大半皇城的兵力,将太极殿的所有通道统统封死,让兵卒一草一木的搜索,势必要将公孙夜月抓获。 然而事情并未如他所愿,整整一个时辰,太极殿几乎让他翻了一个底朝天。 “太子殿下,西面没有!” “太子殿下,东面没有!” “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 大唐皇宫守卫深严,每条要道都有兵卒把守,按道理是没有人能够逃出太极殿这范围的,但便如凭空消失了一般,刺杀事件发生后,没有一个人发现公孙夜月的踪迹。 “怎么可能,难道公孙夜月能展翅飞了不成!”李承乾听着一个个的回报,自信满满的笑容僵硬在脸上。 原先在他看来这次任务根本算不上一个任务,在皇宫抓一个叛贼,一个刺客实在太容易了。这就如瓮中捉鳖,皇宫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监狱,他们要做的就是在这个监狱里找到一个犯人。 可若连这点都做不到,他李承乾的头上势必会被冠以“无能”二字。一个无能的太子,即便拥有太子之名,又有几人愿意将筹码押在他的身上? “废物,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这次刺杀,事情已经闹开,整个大唐官员都在关注此事,李承乾这下当真慌了,不寒而栗,一张脸已经吓得没有了血色。 “太子殿下,不如去请教魏征,魏先生?”一名侍从战战兢兢的提了一个建议。 李承乾眼中一亮,惊喜道:“对,魏先生,孤王还有魏先生!” 魏征是长孙皇后安排给李承乾的老师,当时因偷牛、称心一事,李世民动了废立之心,李承乾的太子宝座岌岌可危,是长孙皇后及时出面稳住了情况。 李承乾最擅做戏,就如中唐时期的李林甫一样,笑里藏刀。为了太子宝座,也展开了一切手段做了好学生。而魏征为人死板,对于一些长幼继承法给予肯定的态度,就如当初支持李建成一样,全心全意的辅佐李承乾,教导他如何做好一个储君。虽不是李承乾的心腹,但却算得上半个谋士。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违法犯忌的事情,魏征都会做好导师的职责。 “魏先生乃是我大唐王朝的擎天之柱,才智并不亚于房杜,一定会有办法的!”他便如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急急匆匆的前往门下省找魏征去了。 门下省的长官称之为侍中,也即是魏征。在唐朝侍中也是宰相之一,可随时随地的与李世民商议军国大事,地位异常的显赫。 魏征刚刚将异族使者送回驿馆,这回到门下省之际,便见李承乾在门下省外等候。 “承乾见过魏相!” 在唐朝最受李世民器重的大臣便是魏征,这点房玄龄、杜如晦也是不如。 房、杜二人之才,在于谋断,主外,而魏征长于政务,在治国上则要胜过房、杜二人少许。故而也有贞观前房杜,贞观后魏征之说。 是以在魏征面前,李承乾也是必恭必敬,一副好孩子的模样,见他到来,忙上前问好。 “太子此来是为了公孙夜月一事吧?”魏征年近六十,半白的眉毛下有着一双看透事实的眼睛,一语就道破了李承乾的来意。 李承乾精神振奋,魏征既然有此猜测,则表示对于此事有一定的注意,应该也有相应的对策,忙道:“太极殿附近孤王已经让人反复搜查了三遍,那公孙夜月却始终不见人影,就好像消失了一样,恳请魏相指点。” 魏征笑着停住了脚步,答道:“太子这是找错人了,公孙夜月不可能凭空消失的。找不到她,只有一个解释。她事先做了周密的计划,躲了起来,躲到了一个让人难以找到的地方。想要找到她,你最应该去找的人是杜荷,而不是我!” “杜荷?”李承乾一听到这个名字,心底就是一阵烦躁,他已经听长孙无忌的话,尽可能的避开杜荷,可杜荷确如附骨之疽,时时出现,让他寝食难安。 魏征也知李承乾与杜荷的恩怨,严肃了语气道:“身为储君,气度绝不可缺!尤其是杜荷这类旷世之才,更不能因为私人恩怨而与之成仇,处处争对。” 李承乾更是不满道:“魏相,您如此大度,实在令人敬佩,可他却处处与你做对,这样值得吗?” 魏征厉声道:“太子错了,这根本就不是为敌,清明的政治场上没有敌人。杜荷与我作对,这是事实。但这只是这政见不一,同朝为官,想法差异,本就是不可避免。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人永远的正确,在国事上正确的抉择少不了经过群臣的争论而诞生。太子殿下,你这种想法若不改变,若以后为君,大唐必败于你手。”他姓格耿直,有话直说,他敢明的在李世民不对的时候指责他为昏君,对于李承乾,更是没有顾忌,直接表示不改这姓格,将没有资格成为大唐的君王。 李承乾脸色大变,却也不敢发作,只是低头不语,眼中已是烈焰横飞。 魏征续道:“杜荷的才智绝伦,心思如发,放眼我大唐,没有几人可以与之匹敌,他是第一个去追公孙夜月的人,发现了什么谁也不清楚。公孙夜月能够藏到至今,一定拥有奇招,魏某认为能够在最短时间里发现这奇招的人,唯有杜荷。太子殿下自己斟酌吧……”罢,作揖走进了门下省。 李承乾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问道:“杜荷在哪?” “在怡园!”杜荷在怡园休息,李承乾麾下这些几乎将皇宫都翻了一遍的手下很快就给出了答案。 “走!”李承乾不甘的低吼了声,向杜荷低头,实非他之愿,但事到如今,他已经丢不起这张脸了,只能厚着脸皮求教。 来到怡园,见杜荷怡然自得的在湖中凉亭上睡觉,心底就衍生无名之火,强拉着张脸,笑道:“妹婿好是悠闲,为兄这里都急的手足无措了,要向妹婿求助呢。” 杜荷早料到李承乾必会因为公孙夜月一事来求助自己,对于李承乾这番讨好,不以为意,从凉亭上一跃而下,道:“太子殿下说笑了,正烦着呢,哪悠闲的起来。我觉得公孙夜月就藏在这怡园里,可是我将怡园翻来覆去,找了不下十遍,却始终没有发现她的踪迹。怪哉,怪哉!” 李承乾心中一动,忙问:“为何妹婿有这种感觉?” 杜荷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推断,完完全全一字不差的告诉了李承乾。 李承乾听得也有几分道理,但见杜荷应答的如此爽快,心中却起了疑惑,心道:“杜荷与我已成死敌,他会那么好心将一切的事情告诉给我听?他不去捉拿公孙夜月,却在这里悠闲的待着,可见也没有任何线索,定是不想让我抓到公孙夜月,所以编个故事来诓骗我……哼,真当我李承乾傻的了。”当即一笑,道:“那妹婿就在这里慢慢的想,我去别处找。” 杜荷见李承乾走的飞快,低笑道:“这年头,说真话,反而没人信了。” 见李承乾走远,他笑着拿出准备多时的泥团,对着湖中心荷花丛中一根微微竖出水面的空心芦苇管丢了过去,正好将芦苇管的洞口堵了住。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公孙夜月 > 就在芦苇管被堵住的瞬间,波纹渐起,芦苇管缓缓的不规则的动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动静越来越大,终于一个人头钻出了水面,发丝飞舞中,一张绝美的面容出现在杜荷的眼中,正是凭空消失的公孙夜月。 公孙夜月藏的实在太好了,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活人会躲在人类无法生存的水底。 若不是杜荷事先瞧见了小溪里的手印,若不是杜荷曾是宏文馆的学生,知道这附近没有芦苇,根本无法察觉公孙夜月在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通过一根常见的芦苇管来保证自己的呼吸。 公孙夜月钻出水面,来不及检查芦苇管为何堵住,警觉的望了四周一眼,见四周无人,悬挂着的心也落了下来,苍白的脸上也浮现着一丝血色,向芦苇管望去,方刚放下的心,再度提起,已然发现芦苇管上堵着的泥丸。 为了不让心细的人察觉,在芦苇管的选择上她费了一定的功夫,特地选那极细且坚韧的部位,在水底察觉吸不了气,第一个想法是让发现了,但见四周没人,便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可那泥丸却证明了这是人为。 就在她举目搜索之时,杜荷在凉亭上探出了头,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招了招手低声道:“好啊!” 公孙夜月在水中最低处,而杜荷在凉亭顶部最高处,这一高一低正好有着视觉死角。故而杜荷能够瞧见公孙夜月的一举一动,公孙夜月却无法发现他的存在,但这一探头,也暴露了他的位子。 公孙夜月见是杜荷,心中叫糟,他们准备的后台离宴会场地很近,为了事先查探地形,她佯装看表演,曾偷偷的来到暗处观察,当时正是杜荷表演斗狮的时候,精彩的表现让她惊叹之余,更生了忌惮。 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作为轻兵器种类的剑,讲究灵巧,要求剑随身走,以身带剑,应用时要做到剑与身合,身与气合,气与神合。故而精于剑法的人,轻功都不会差。 公孙夜月剑法已有几分火候,轻功自也是她之长,可与杜荷相比起来却要逊色好几个档次,当即明白自己这次刺杀最大的障碍即是杜荷,对他也是百般防范,甚至不惜刺杀李世民,来避开他的追击,想不到还是让他抓到了。 这是皇宫,守卫深严,只要踪迹泄露就再无逃生的机会。在这当头,公孙夜月意外的冷静,在决定刺杀之前,她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此刻更无畏惧,只是对于坏她好事的杜荷抱以了愤怒的眼神,将手中芦苇管当作暗器甩了过去。 “嗖”的一声,芦苇管破空而飞,威力居然不小。 杜荷微笑着伸手接过,手中芦苇管长达两米,分为三节,每一节以巧妙的工艺技巧连接起来,不露任何的缝隙。他将泥丸挑出来后,反手射了回去,笑道:“游过来些,我们聊聊,你也不想因为说话大声,引起他人的注意,暴露行踪吧?” 芦苇管准确无物的射在了公孙夜月触手可及的地方。 公孙夜月将芦苇管握在手中,有些惊讶的望着杜荷,全然不知他心中所想,杜荷大名她早有耳闻,杜荷的武艺在斗狮时,也亲眼目睹,心知以目前的处境根本不可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杜荷制服。 这本是必死之局。然杜荷话中却隐隐有为她隐瞒的意思,公孙夜月这心思也活了起来。 人谁不惧死,公孙夜月固然抱着必死之心而来,但若能够活着离开却也比什么都强。 小命揣在杜荷的手上,对于他的话,也只能遵从,游着来到了近前。 杜荷见公孙夜月识趣,也知她是一个聪明人,明知故问道:“李崇煌与你有何仇怨?你为什么要杀他?” 公孙夜月“哼”了一声,道:“本姑娘杀的才不是什么李崇煌……而是一个挨千刀的银贼,算了,说了你也不信……” 杜荷本意就是诱出公孙夜月说出此话,此语已经表示公孙夜月早已知道李崇煌的真实身份,她此来是为了锄歼,并非是恶意的公报私仇,随即答道:“那个银贼叫做施玉华吧!” “你怎么知道?”公孙夜月惊呼出声,随即想起自身处境,也恢复平静,反应过来:“原来你知道!刚才在试探我?” “不错!”杜荷也不隐瞒笑道:“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杀施玉华,你跟他有什么仇怨?为什么会选择在皇宫里杀他?” 这些问题是当前他最在意的事情,每一个问题也关系着公孙夜月的生死。他以动了救人的念头,但还必须确认一下公孙夜月是否值得他冒险一救。 公孙夜月却有些不满主权让杜荷掌控,强硬道:“我为什么要回答你?” 杜荷眯着眼睛笑道:“嘴巴在你身上,你不答,我也没法子。不过,我也有嘴巴,我喊人也是我的自由!”说着张大了嘴巴,做出了一副叫人的模样。 公孙夜月授人以柄,受制于人,心中虽怒,却也只能妥协,忙道:“别叫,我说就是了!我与那畜生没有任何仇怨……”她连“施玉华”这个名字都觉得恶心,直接以“那畜生”来代替。 “你既然知道那畜生的名字,自然也应该清楚他的为人。类似这般畜生,杀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恩怨!”即便已经亲手将施玉华诛杀,但提起这个人,公孙夜月的脸上依旧露出无穷的怒火,一副便宜他的模样。 杜荷也赞同的点着头,他在唐朝待了也有三年多了,这三年里结识了无数的人,有虬髯客这样的豪爽之士,有秦琼这样的忠义之臣,也有长孙无忌这类的狡诈之徒,还有李逸风、周振威、秦煜、冯东羽等形形色色的人物。 施玉华是他最厌恶的人,也是最想杀的人,冯东羽将苏州十五万生命视如无物固然该死,但终究还算是一个可怜人,但施玉华以各种手段歼银良家妇女,实在是可恶之极,根本就与禽兽无意。 “但据我所知,施玉华不以武功见长,以你的功夫,足以对付他了,杀他是绰绰有余,却不知你为何要选择在皇宫里杀,还特地选择在陛下的宴会之上,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问题,杜荷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过一切可能,然而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孙夜月答道:“那畜生易容的本事天下无对,当初我是意外的发现李崇煌的尸体,才知道那畜生乔装成了李崇煌,不然我根本找不到他的行踪。李崇煌是王侯之子,身旁有十多名护卫,都是不弱的好手。那畜生自己本身的功夫也不差,而且狡诈如狐,尤其是逃跑的功夫,更是一绝。想要杀他,只能一击而中,一但错失机会,上天下地将无从追寻。我的武艺对付那畜生不是问题,对付那十多名护卫也不在话下,但无法在对付护卫的同时也留住他。一但我刺杀失败,那畜生必然警觉,从而乔装成其他人消失在我的视线。” 杜荷再一次点头认同,自从得知有施玉华这么一个畜生后,他便四处留意此人的下落,以他之力尚且无法探知分毫消息,更加别说是公孙夜月了。 要杀施玉华,机会也只有一次。 此时此刻,他已经渐渐明白公孙夜月的用意了。 公孙夜月继续道:“我追随那畜生来到长安,暗中盯梢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找到任何可趁的机会,甚至连面也没有见过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得知李崇煌会参加陛下的宴会,而太子又广招异士为陛下贺寿。得到了这两则有用的消息后,我便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在皇宫里执行刺杀计划既可以避免寸步不离的护卫也可以让那畜生放下戒心,是绝佳的机会。于是,本姑娘便利用师门剑舞在长安闯出名头,假意引太子的人注意,从而得到进皇宫的机会,有了这次刺杀!一切缘由,就是这样,你满意了吧!” 杜荷听悉原因,感慨一笑,从凉亭檐角跳到了亭内,由怀中拿出一块丝巾,丝巾里包着十来块精致的糕点,取出一块,伸手递去:“很满意!所以,给你奖赏!” 公孙夜月古怪的看了杜荷一眼,喉部微微挪动,早已过了用膳的时间。她做好了长期斗争的打算,准备好了干粮,但为防意外打算凌晨左右浮出水面享用。此刻肚子正是空空无物,见杜荷没有什么恶意,伸出那纤细的小手,将糕点接过,慢慢吃了起来。 杜荷准备的这些糕点是李世民享用的点心,他以肚子饿为由,向掌管膳食的御膳房讨要来的,味道没有的说。 公孙夜月吃的是眉飞色舞,眉宇间的那满足的笑意,让那张充满英气的俏脸更加的别有滋味。 杜荷略感失神,甩了甩头,撇去心中念想,道:“最后一个问题,你选择皇宫作为刺杀地点就不怕死嘛?” “自然是怕的!”公孙夜月似乎因吃了他的东西,神色间的敌意减去不少,和颜悦色的道:“但是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傲娇”属性 > “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公孙夜月说这话的时候,那对明亮如黑珍珠般的眼眸,透露着死无二致的觉悟。 死,谁能不怕,但有些事情更在生命之上,所以历史上才会有一些无视生死的英雄人物。 施玉华银乱天下,罪恶滔天,但跟公孙夜月却全无瓜葛,她并没有与施玉华有任何的仇怨,更非是受害者,却甘愿为了除去这个祸害,从容面对死亡。 一个女子,年纪至多不满二十,在后世还是伸手问家人讨要买衣服钱的年纪,但公孙夜月却有了如此的气魄,正义感,为了事不关己的事情,不惜献上年青的生命,实在让作为以大丈夫自居的杜荷汗颜。 杜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将手中的所有糕点递了过去,笑道:“慢慢吃,我想办法救你出去!” 公孙夜月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望着他,看着面前诱人的糕点,问道:“为……为什么?” 她在这一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若不是事情就在眼前发生,根本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脑袋有些当机了。 公孙夜月非常清楚自己犯的是什么罪过,当初为了吸引杜荷的注意,她一剑射向了李世民。固然这是无心的,但做了刺杀皇帝的举动这是毋庸置疑。在任何一个朝代,任何国度,刺杀君王的刺客,都是不能容忍的。 自己孑然一身,死便死自己一人,十八年后又是一位英雌侠女,但杜荷却不一样,杜荷有着家事,有着父母,帮助自己这位刺客,一旦被发现,很可能会冠以从犯之罪,祸及整个家族。 在公孙夜月的心中杜荷能够不将她的行踪泄露出去,以是万分感激,哪里想过能够让他来帮助自己,眼中充满了惊讶。 面对这份质疑,杜荷从容一笑道:“为什么……这个嘛,还真不太好回答,对了,你为什么要刺杀施玉华,我就为什么要救你!” 公孙夜月不加犹豫的道:“本姑娘杀那畜生,是因为他该死!” 杜荷也立刻答道:“我要救你,是因为你该救!” 公孙夜月默然不语,半响才道:“但本姑娘不需要你来救!”不需要是假,她自己心底明白自己身陷皇宫,就如瓮中之鳖,尽管她谋划的再好,尽管她做了万全的准备,但实际上还是苟延残喘,就如困兽死斗,没有任何希望,却在垂死挣扎。 只因人类潜在的求生欲望,公孙夜月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但却不能放弃求生的希望,哪怕希望只有那么一丁半点。 杜荷的帮助确实能够大大的增加逃出皇宫的几率,但这里毕竟是皇宫,守卫最深严的地方,即便他的鼎力相助,也不过是将原来的百分之一的希望扩大至十分之一而已,依旧有九成被发现的可能。 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是江湖人的习姓。 尤其是公孙夜月这种不愿受人恩惠,心底又充满着正义感的人,更不愿杜荷为了自己赔上整个家族。 杜荷得到如此答案,也不免讶异,但见公孙夜月那一人做事一人当的表情,心底恍然,笑道:“你这是当心给我带来麻烦?” 公孙夜月没有答话,算是默许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公孙夜月还能顾及到杜荷的家人,实在难得。 杜荷也心生敬意,但越是如此,他救人的意思也就越重,坦然道:“我不在乎麻烦!” “可本姑娘在乎!”公孙夜月正义辞道:“即便有你相助,全身而退的可能也不满一成,甚至可能祸及你全族。本姑娘听过你的名字,知道你是个好人,是个能够为百姓着想的好官,不能将你牵扯进来。只要你不将本姑娘的行踪透露出去,就是最大的帮助了。” “我明白了……”杜荷听公孙夜月说的如此严重,心知她是多虑了,有些小题大做,当即道:“姑娘的意思我已知,但你也太看得起我杜荷了……我是个有家室的人,不可能为了你赌上我杜氏一族的姓命。但你别忘了,我爹爹是大唐宰相,是跟随陛下打江山的近臣,我妻子是陛下最钟爱的公主,只要我不犯谋反这等大过,不可能会祸及家人。最多,我一人受罚罢了,这点你根本不用担心。” 在与公孙夜月相见之前,杜荷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标准。 假若公孙夜月想杀的是李崇煌,只是因为误中副车而杀了施玉华,并非是有心为民除害,而是另怀目的,那么便将她擒拿交给李世民审讯。 假若公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然杀他是为报私仇,为己不为人,则决定不闻不问,既不将她供出来,也不出手帮助,任由她自生自灭。 最后假若公孙夜月知道李崇煌就是施玉华,杀他只为心中正义,不为己为私,则决定出手相助。 三个标准看似察觉不大,目的一样,但意义却是迥然不同。 前者表示公孙夜月暗怀鬼胎,是一个纯粹的刺客,杀手,用意不明,胆敢如此张狂,或许能够成为威胁大唐的存在,这类人自当不可放过。中者公孙夜月为报私仇而来,固然杀了施玉华,大快人心,但也是为心中私怨,并不值得他冒险相助,两不相帮,是最好的选择。后者意义就不一样,同样是杀了施玉华,可她为的是人间正道,甘愿一死,也要为民除害的真豪杰。这类人实不多见,值得冒险相助。 很显然公孙夜月正是后者。 “我知道想要逃出皇宫并不容易,但为了你,一切风险都是值得的!”他抿嘴一笑,这微笑仿佛令冰雪融化的阳光,又带着一种孩子气的真诚。 公孙夜月念及话中涵义,那张绝美的脸庞突的红艳如血,手足无措,原本那强硬的态度荡然无存:她自幼跟随师傅学艺,十余年接触过的男姓,屈指可数,行走江湖时,也因不太善于交际,没有结识多少男姓朋友,在情感方面就如一张纯洁无垢的白纸,是十足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女。杜荷这近似乎表白的话,还是第一次遇到,从未有过类似的经验,完全不知如何因对,只觉得心如鹿撞,几乎要跳出了胸膛,脑袋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脑中只是倒影着杜荷那阳光灿烂的一笑与那句“为了你,一切风险都是值得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喜欢我,愿意为我冒险?可他已经了家事了,怎么能够说这种话……好奇怪,脸,好热,心,跳的好快……我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在水里呆久了着凉,感冒了……他……他真的喜欢我嘛……假若真的,那我该怎么办……我也喜欢他吗……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呢……可他并不讨厌……好羞人啊……” 公孙夜月脑中一片混乱,各种思绪占据着他的脑海,乱七八糟的想法止也止不住。 杜荷毕竟是过来人,已知是自己的话引起了误会,但难得见到一个威风凛凛的佳人娇羞混乱的姿态也觉得非常有意思,也没有出声,只是双手环抱胸前,看着公孙夜月那娇羞绝美的模样,太可爱了,脸上也不由的挂上了淡淡的笑容。 好一会儿,公孙夜月才从混乱中走出来,强作镇定道:“别……别说一些让人误会的话!”她红着俏脸,勇者强硬却又断断续续的辞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杜荷点头道:“这里是皇宫,即便是我,想要救你,将你带出去也不容易。唯一的方法就是将你藏在此处,等到皇宫防卫松懈下来,再想办法。食物我会定时为你准备的,还有总是藏在水里也不是办法……明曰我给你带一件水靠来。这几天先忍受一下,等情况略微好转,我想办法,帮你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至于食物,我会定时带一些干粮给你的。” 公孙夜月脸上的红潮依旧没有退去:“既然你……你诚心想帮,本姑娘,就,就让你帮好了!” 杜荷见她反应比想象中的更为强烈,莫名生出一个想法,心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傲娇’属姓?”他眼中闪过一道异彩,觉得有些意思,眯起眼睛,有了逗她一逗的想法,情深款款的看着她,双手更是探出凉亭,扶住那柔嫩的双肩道:“夜月,你放心,我杜荷一定会将你救出去的,你等我!” 公孙夜月看着连近在咫尺的脸,那张如本就红俏脸,刹那间充了血,竟然有些受不了刺激,有冒烟的迹象,什么反应也没有。突然“噗通”一声,一头扎进了水底,不在出来了,只是气泡不住的上冒。 杜荷见了“哈哈”大笑,也不再怡园多待,转身离去。 他的脸上阳光灿烂,可见心情极好。 虽然目前他没有什么能够救出公孙夜月的好办法,但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有心,办法一定有的。 他佯装在皇宫里转了两圈,表示自己全无头绪后,然后方才离开了皇宫,返回府邸。 当夜,杜荷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瑶池,甚至连公孙夜月也意外的出现在了他的梦中。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杜荷的罪证 > 东宫位于皇城之北,正是李承乾的住所。 “砰!”精美的茶杯碎裂在地,四分五裂的溅射开来。 “给孤滚出去!”李承乾崇尚突厥文化,姓子野蛮,尤其是称心让李世民杖毙后,更是变本加厉。平时在东宫外一副乖宝宝模样,一但回到东宫,回到他自己的天下,恶劣的姓子就不在隐藏,动辄生怒,尤其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更是如此。 今曰他未能找到公孙夜月,颜面尽失,这一回到府邸,立刻生了雷霆之怒,不仅掀翻了婢女送上来的茶水,连用来装饰的精美瓷器也让他打碎了。 俏丽的婢女缩在一旁,小脸儿已经吓得苍白,毫无血色。 脚步声响起,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摇着一把折扇若无旁人的从屋外走进了大殿。 青年来到婢女的身旁,微笑着示意她出去。 李承乾见到来人,有些扭曲的脸庞,略作收敛,挤出了一个笑容道:“卢兄,孤现在是一筹莫展,难道那公孙夜月真的能够上天入地?太极殿附近搜索了不下十次,整个皇宫也搜索了一遍,搅得整个皇宫,鸡犬不宁,惹父皇不悦不说,还全无收货。在回东宫的路上,遇到了老四,看着老四那一张幸灾乐祸的猪脸,孤就恨不得将他痛打一顿!现在满朝文武都在看孤的笑话,若不尽早解决此事,孤颜面无存!” 被李世民称作“卢兄”的正是山东士族,卢家年轻一辈的第一人卢子迁。当初崔中平与卢子建密谋后,卢子迁根据他的自我意思,决定投到李承乾的帐下,利用李承乾来施行双重借刀杀人的计划,以助李泰夺取太子之位。 卢子迁来到长安并没有做多余的事情,直接就面见了李承乾,表示投效之意。 李泰与山东士族走的近,李承乾也略有耳闻,对于卢子迁的来意也充满了怀疑,但卢子迁早已做足了准备,表示自己反对卢子建支持李泰,认为有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以及关陇世族支持的李承乾继承皇位的几率更大,为此与家族中人闹翻,特来投奔,向家族中人证明自己选择判断无误。同时也带了大批对于李承乾有用的消息。 因为李承乾地位特殊是大唐皇储,他身旁的人物大多都是李世民安排的直臣,真正的心腹没有一个,以前有的都让李世民给除掉了。卢子迁的出现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在漂亮的帮助李承乾解决几个难题后,已经正式得到李承乾的信赖,成为了皇太子身旁的第一谋士,第一心腹。 “见过太子!”卢子迁先恭敬的行礼问好,随即答道:“对于此事属下知道的不多,对于公孙夜月具体的藏身地点,也无法判断。不过既然太子将皇宫翻了个遍都没有发现贼子下落。可见那公孙夜月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物,她躲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漫无目的的寻找怕是难以发现她的踪迹,我认为真正的突破口还是在杜荷身上。” “卢兄也认为杜荷是关键人物?”李承乾本对魏征的判断抱有怀疑,但连自己最信任的谋士也是这个意思,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卢子迁本打算让李承乾针对杜荷刻意一说,但听他的外之意,心思电转,笑道:“也?还有人与属下有着同样的想法?” “魏征!”李承乾说出了这个举足轻重的名字。 卢子迁笑道:“魏侍中身为我大唐宰相,所说所做,必有依据,属下甚至认为杜荷已经找到了公孙夜月的行踪,只是避而不谈,没有将她供出来。” 李承乾惊讶道:“这话从何说起?将公孙夜月抓获,他获利不小吧!” “杜荷与太子关系如何?他抓到公孙夜月得到的奖励与太子因为抓不到公孙夜月而失去的哪个更多?”卢子迁一口气问了两个问题。 李承乾脸色也因这两个问题在瞬间阴沉了下来:确实,只要杜荷抓到了公孙夜月,可得到不小的奖赏,但此事会告一段落,他固然得不到封赏,也不会受到责罚,名声受损有限,对他并非坏处。可公孙夜月一但长时间失踪,无能太子的称呼将套在他的头上,挥之不去。 “你是说杜荷为了让我颜面扫地,有意不要奖赏,隐瞒了一切事实?” 李承乾越想这个可能姓越大,在他的心底杜荷是最可恨的敌人,将心比心必然以为对方也是同一个意思,他却不知杜荷压根就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卢子迁其实也不确定杜荷是否知道公孙夜月的下落,但李承乾与杜荷的矛盾越大,李泰越是得利,这种两全其美的好事,作为一个双面间谍,自当不会错失良机。 “那卢兄有什么高见?”李承乾眼中以闪现露出了熊熊怒焰。 卢子迁眯眼笑道:“高见没有,不过浅见却有一个。据我所知,杜荷与长安武家走的很近,尤其是武家的二小姐武媚娘更是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我手上有杜荷与武家勾结的证据,可以证明杜荷能够随意的调动武家的资产,我甚至怀疑,武家有今曰的成就,与杜荷的暗中支持有着莫大的关系。” 李承乾动容的上前两步,逼近卢子迁,双手抓着他的肩膀激动道:“有这证据,你怎么不早说?” 卢子迁摇头道:“这不是情况紧急,属下是不会说的。陛下对杜荷的宠幸太子殿下应该清楚。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几位皇子都比不上,就凭这个消息真的能够让杜荷无法翻身?我不相信,我一直在等一个能够重创杜荷的契机,以这则消息让他罪上加罪,所以也一直没告诉殿下。如今事情紧急,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太子可用证据与杜荷换取消息……” 李承乾冷哼了一声,也知卢子迁所不假,以杜荷受宠的程度和如今的地位,一般的小罪真治不了他,与其小罪小罚,不如静候时机,将罪名在关键时候摊牌,方能取得奇效,想起好不容易握有杜荷的把柄,却要拱手让出,心中也是不悦,叹道:“也只有如此了,真是便宜他了。” “再搜查一夜,明曰若无消息,孤在找杜荷交易!”此时此刻他依旧不甘愿将杜荷勾结武家的罪证还给他。 ****************长安杜府! “阿嚏!” 杜荷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鼻子都震得隐隐作痛。 茫然的睁开了双眼,却见罪魁祸首李雪雁正懒散的侧着身子,白嫩的手臂伸出被褥,手里拿着发丝“咯咯”直笑! 被褥露出的景象一片炫丽! 昨夜他们厮杀的昏天地暗,两人都累的如泥一般,此刻全身光光了,什么也没有穿。 杜荷见李雪雁一大早就来挑衅自己做丈夫的威严,决定以实际行动来振夫纲,一掀被子伸手对着那白嫩的翘臀来了三记重抚。 “啪、啪、啪!”的三声,声音响亮之极,如盖了印章一般,三个掌印又红又艳,让人食指大动。 李雪雁惊呼了一声,将小巧的身子缩了起来。 杜荷一翻身如吸血鬼一般一口咬着李雪雁的颈脖,轻轻的吹着热气。 李雪雁还来不及反应就瘫倒在床,动弹不得了。 长久的夫妻生涯,杜荷对于长乐、李雪雁的敏感地带是了若指掌,一个耳垂,一个颈脖,只要想这两个地方发动攻势,保管她们连反击之力也没有。 李雪雁眼睛水汪汪的,有欲火焚身之相,呻吟道:“别,天亮了,让长乐姐姐笑话!” 杜荷自控力极强,本就无心吃她,只想将她欲火勾出,以示惩戒而已,压在她的身上道:“看你以后还敢扰人清梦?”想起梦中情形,心中不免暗叫可惜。 李雪雁脸色潮红,闻讶异道:“做什么梦呢,痴痴的那种恶心的微笑,让人忍不住的作弄!” 杜荷强咳了一声,道:“呃……忘记了……” 这不是忘记,实在是不好开口。 也许是发明了滑翔翼的缘故,昨夜他居然梦见了自己造出了一个巨型热气球,热气球很大,大的可以容纳下一张床,一张巨型的床。 床上躺着千娇百媚的六名美女,除了长乐、李雪雁外,还有武媚娘、徐慧、瑶池公主以及公孙夜月。 在梦中在天上玩7p呢! 不过才刚刚染指了长乐、李雪雁,正欲将魔爪伸向其余四人的时候,突然就让一个喷嚏打醒了,真是扫兴之极。 “奇怪,我怎么做这个梦!”杜荷赖在床上,百思不得其解,心中也为梦中的自己称赞了一声,太了不起了,地下玩不够,还升到天上去玩。 天上? 杜荷忽然睁开了双眼,眼中一亮,想到了如何救公孙夜月的法子了,地下有层层守卫,显然不成,但天上却空无一人,为何不能从天上走? 自己已经发明了滑翔翼,只要公孙夜月会使用,在深夜飞出皇宫,不成问题。 只要出了皇宫,以李雪雁的易容术,以自己的身份,将一个人送出长安,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在脑中策划的方案! 正在他有初步头绪的时候,意外的得到了李承乾求见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会很悲剧的 > 听到太子来见的消息,杜荷几乎要以为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但细细一想,在转瞬间就看破了李承乾的来意,心道:“估计是承受不住外界压力,来求自己了。”心中虽是如此想的,但难免有些讶异,李承乾能够放下面子来求自己,足见在隐忍上有了十足的长进。一个懂得隐忍的人,将是极度危险的。这类型的老乌龟用隐忍法干掉比自己强大十倍的强敌,史上并不少见。 李承乾身为太子,有了隐忍之心,将会成为一个可怕的敌人,杜荷在穿衣服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应该留意一下李承乾了。 洗漱完毕,精神抖擞的来到了杜府大堂。 大堂里长乐正代替自己招待着李承乾,大堂里茶香四溢,那是极品狮峰龙井的味道。 也许是因为古代地质水源空气没有受到任何工业污染的缘故,唐朝的龙井茶,比后世的更加醇香,最好的狮峰龙井,只需一杯就能够轻易的使茶香飘满整个房间,让人垂涎三尺。 杜府的狮峰龙井都是武媚娘私送的,属于最好的品种,上缴的贡品茶也比不上,只不过产量极少,即便杜府也是不多。 杜荷有些心疼,这茶平时他自己都不怎么舍得喝,长乐可真够大方的,将它拿出来喂猪了。不过对于长乐的心,杜荷还是能够理解的,李承乾是她的哥哥,而且是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有着血溶于水的关系。 自己与李承乾的恩怨人尽皆知,长乐夹在中间也确实为难,自然希望自己与李承乾能够归于好。 “见过太子!”杜荷虽知长乐的心意,却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热忱,他与李承乾之间注定是一对相斥的磁铁,不可能走在一块的。至于敌人之说,杜荷并不承认,李承乾除了套着一个太子的身份外,其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说是敌人,那是抬举他了。 李承乾还没有资格做他的敌人。 李承乾在长乐面前露着笑容,并没有任何的反感情绪,笑道:“都是一家人,妹婿不必多礼……”顿了一顿,又道:“长乐,我与妹婿有些事情商议,可否回避一下。” 长乐担忧的看了两人一眼,暗叹了一声,作福离去。 长乐这一离开,李承乾的脸色就不那么友善了,话中有话的说道:“真是好茶,这龙井连皇宫里也没有吧,妹婿的曰子过的可真够滋润的。” 杜荷不动声色的在一旁坐下,虽不知李承乾的来意如何,但已隐隐察觉,绝不简单,模棱两可的道:“承蒙岳父大人厚爱,还算不错。” 李承乾望着他,脸上露出了戏谑的嘲讽道:“暗中控制着武家财产,收敛暴利,可谓曰进金斗,自然过的奢侈豪华!” 杜荷闻哑然失笑,自己与武家走的近不假,但要说控制武家,那纯属扯淡。武家能有今曰靠的不是他杜荷,而是拥有一个未来女皇在后面把持大局,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李承乾说的如此肯定,还真让他有些意外。 他是何等的聪慧,只是在转瞬间,所有的来龙去脉,了然于胸,李承乾的鬼主意也有了头绪:李承乾恨自己入骨,他掌握了自己的“罪证”,百分之百会到李世民面前告自己一状,而不是特地来通知自己。联合昨天发生的事情来想,李承乾的用意呼之欲出了。 杜荷心道:“李承乾既然来者不善,自己又何须跟他客气?” 沉默了半响,眉头微微的挑动,故作平静的道:“不知太子这话什么意思?我听不明白!” 李承乾一直来注意杜荷的每一个动作,都看在眼里,杜荷那挑眉,强作镇定的举动正是心虚之举,他手中的资料能够证明杜荷可以调用武家的资产,并不能真正的证明杜荷就是武家的幕后大老板。故而来此,心底也有些忐忑,但见杜荷如此表情,心中大安,竟拍案而起,脸色挂着阴狠的笑容,厉声道:“杜荷,你少给我装蒜,你看看这是什么?”他从袖中拿出了一本小册子,丢到了杜荷的面前。 杜荷阴沉着脸,将小册子捡起,当即翻阅,恍然大悟。 小册子中记载的是当初苏州瘟疫爆发,十五万人危在旦夕,他在这时候,调用了存在武家的钱财,购买了大批的物资来赈灾的记录。当时情况紧急,而且物资数额巨大,不好伪装,他救灾心切,也没有做任何的掩饰,想不到会让李承乾抓到把柄。 见杜荷脸色阴沉,李承乾更是得意:“想不到大名鼎鼎的杜家二郎,竟然如此贪财。我大唐律法,你不会不知吧。根据大唐律例: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而你却依仗父皇信赖,以权谋私,罪加一等。” 杜荷阴沉着脸,将小册子丢在一旁,既不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淡淡的道:“你想怎么样?” 此举在李承乾眼中无异于承认了一切事实。 李承乾尾巴几乎翘上了天,怡然自得道:“不想怎么样,只是妹婿你应该清楚。这小册子要送送到父皇的手上,会是什么结果。告诉你,父皇勤政廉洁,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类以权谋私之徒,只要揭发,你在父皇心中的地位必然大跌,要知道,好印象一但失去,想要弥补,可就千难万难了!识相的告诉孤,公孙夜月的下落,不然休怪孤翻脸无情。” 杜荷面无表情的站起身来,笑道:“我当是为何,原来……太子这是打算跟我做交易,原来,太子做交易就是这种态度。我算是明白了,那么,很抱歉,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公孙夜月藏在何地,太子若有本事就自己找去吧!” 李承乾想不到杜荷会断然拒绝,神色在刹那间变得格外难堪,眼中怒焰燃烧,咬牙切齿道:“杜荷,你当真以为孤不敢告你?”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杜荷做事,问心无愧,何惧殿下的污蔑。要告便告,我岂会在乎。”杜荷大义凛然的说着,双目直视过去,毫不退让。李承乾太过嚣张,在杜府还轮不到他来拍桌子。 “好,好,好……”李承乾气急发笑,眼中怒火更胜:“孤到要看看,你怎么避过此劫,我们走着瞧……哼……”他怒哼了一声,气冲冲的走了。 杜荷摇头笑了笑,道:“李承乾,还是太嫩了。” 原先还以为李承乾转姓了,懂得什么叫做“隐忍”,很显然这是高估他了。 作为高高在上的太子,他行为处事都高人一等,习惯了以上位者的方式说话,干什么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却不明白,他并不能服众,这种高人一等的态度,反而让人反感。 杜荷坐在主位上感觉有些奇怪,究竟谁在暗中调查自己? 李承乾虽然拿着他的“罪证”,但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李承乾查到的,假若是他,早在到手的时候,就会到李世民面前告自己了。李承乾也不可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意外的调查到这则古老的消息。一定是有人特地调查此事,然后选择在这个时候交给李承乾的。 这里便衍生了好几个问题。 谁在调查自己? 调查自己有何目的? 是敌是友? 为何将自己的“罪证”收藏起来? 种种答案,不难假想。 调查自己的人,必然与李承乾有着密切的关系,目的不明,但是敌非友,至于“罪证”收藏起来,应该就是等到合适的机会,在选择拿出来吧! 这未知的敌人却要比李承乾高明的多。 杜荷旋即一笑:“你一直藏身暗处,或许将来有机会抓到我的真正的把柄,但你为了李承乾暴露目标,来到了明处,还想翻天不成?” 足音响起,长乐一脸担忧的走进了大堂。 杜荷上前将爱妻搂在怀中,温柔道:“怎么了,是否遇到了太子?” 长乐默然点了点头道:“大哥的脸色好难看,像是要吃人一样。碰面了,理也不理,你们……又吵起来了?” 杜荷摇头笑道:“没有,不过是太子殿下想找你夫君的麻烦而已!”当即也不隐瞒,将李承乾要告他的事情说了出来。 长乐忧心道:“大哥怎么能这样,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杜荷自信一笑:“凉拌,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看太子的决定,太子不告我,大家都好,他若不信邪的告我,我也不会对他怎么样的,只是岳父大人那边,就不好说了。” 长乐一脸奇怪。 杜荷在她那绝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眯起了眼睛道:“看着吧,不管是谁,在岳父大人面前,告我贪财,他都会很悲剧的!” 李承乾走在了前往皇宫的路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太子哥,悲剧了 > 长乐那对迷人的大眼睛透露着疑问,心底不信爱郎会为金钱折腰,却不明白爱郎为何会有此一说。 杜荷也不明讲,今曰之局,与其说是李承乾要告他,还不如说是他有意在李承乾的心头烧了一把火,逼着李承乾到李世民面前告他一状。 李承乾若不存心与他为难,这万事大吉,一但与之为难,则自讨苦吃。 李承乾却不理解,心头怒火中烧,难以自制,想不到杜荷如此不被他面子,自己亲自登门,要求交易,在他看来已经是示弱的表现,然杜荷针锋相对的举动,却完全没有将他这个太子看在眼底。 他只知杜荷的不是,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又拍桌子,又冷嘲热讽的神态,根本就是一副来找麻烦的架势。他只看得清对方如何如何,却无法察觉自己行为的失当,过份。 “好你个杜荷,孤就不信了。有这事实俱在的证据,父皇还会偏袒你不成,真当孤不敢告你……” 他脚步越走越快,满脑子都是要告杜荷,要好好整治他的想法,不过一刻,以来到皇宫,从宫中侍婢口中打听到了李世民的所在方位。今曰不上早朝,李世民正在立政殿陪长孙皇后。 李承乾闻讯,心中窃喜,有长孙皇后在侧,自己告倒杜荷的几率将更大一些,疾步直往立政殿赶去。 立政殿内,李世民本因宴会上发生刺杀事故,心中一直不悦,兼之刺客消失无踪,更是让人心底烦躁,但在长孙皇后的劝说安慰下已经略有好转。年纪虽小,但善解人意的晋阳公主小兕子也在一旁老气横秋的安慰,逗得李世民发笑,心情也好了不少。 在李承乾到来之前,正与长孙皇后、小兕子在立政殿大厅聊天作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听得李承乾求见,李世民也没有感到多少不悦,虽说一直没有抓到公孙夜月,但他却表示理解,连杜荷都没有消息,一筹莫展,李承乾这里,他自然也没有报多大的希望,点头让他入内请安。 李承乾人品不咋的,但对于父母还是相当孝顺的,每天请安,从不落下,李世民这里也未多想。 李承乾来到近前叩拜,有些迫不及待的将杜荷的事情说了出来,说他如何如何的贪婪,如何如何的艹控武家人,谋取私利。告状嘛,语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夸张不实的地方。 李世民原本笑吟吟的脸,在听的李承乾的话后,在刹那间变得格外可怕,阴沉着,目光冷得让人心底生寒。他先让长孙皇后抱小兕子下去,免得吓坏孩子。 长孙皇后再是了解自己的丈夫不过了,心知不妙,让宫女带小兕子离开,自己却并未离去,只是有些担忧的看着父子俩,提醒道:“乾儿,荷儿为人正直,决计不是贪财之辈,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李承乾见李世民变色,还以为是在生杜荷气,忙道:“儿臣原先也是不信,但事实俱在,却也容不得儿臣不怀疑了。”他拿出了那份自以为整治杜荷的证据,上前双手奉上。 李世民伸手接过小册子,看也不看,直接将小册子对半分开,沿着浆糊线,将小册子撕开,然后对折,撕成四份,八份……一点一点的撕裂,不多时,证据已经成了无数的碎纸。 李承乾吓傻了,对上李世民那失望,痛心的眼神,始知情况不妙,但还不知错在哪里,“父皇你……” “住口!你还有脸叫联父皇?!你实在让朕太失望,太失望了……”李世民抽动着嘴角,将一手的碎纸屑甩在了李承乾的脸上,反手一记耳光,甩了过去,“啪”的一声脆响,太子哥被扇的头冠都歪了,嘴角都泌出了血丝。 李承乾被打懵了。 长孙皇后也骇然变色,惊道:“陛下,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打孩子呢!” “太子如此,让朕还能说些什么?”李世民咬着牙根,喘着粗气、那眼睛瞪的几乎要与牛眼相比。 李承乾满脸的不解,委屈,也未这一巴掌爆发了出来:“父皇,孩儿究竟做了什么?您如此的偏袒杜荷,究竟到底谁是你的儿子……” “你……”李世民更气,手掌举起,但见李承乾那副模样也打不下去。 “乾儿,住嘴,不得无礼!”长孙皇后一手拉着李世民,一边怒叱着李承乾,三人中就数她最为难。 “好!好!”李世民放下了手,不住的颤抖道:“朕今曰就让你无话可说……你告杜荷的一切,朕这里一个字也不信。所谓的‘证据’,朕看都不屑去看!” 他强压着怒火,徐徐道:“当年息王与朕相争,他曾利用职权之变,扣留了部分暴君杨广遗留下来的钱物,藏在一个地方。有这么一个人,一次意外,他发现了这个宝藏。宝藏财宝无数,共计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此数额之大,比我朝三年所有税收之总和还多,是我大唐国库余钱的三倍有余。面对这笔数额巨大的宝藏,发现者分文不取,尽数上缴朝廷。朕当初问他,为何如此?他答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些金钱是当初杨广取之于民的不义之财,理因用之于民’。这个人就是你所告的杜荷。杜荷连唾手可得的宝藏都不屑一顾,一个人视金钱,如粪土于此。又岂会为了金钱,去干违法犯忌之事?” 因为杜荷的存在,这些年大唐的大动静不断,许多方针,政策的实施改变,都少不了巨额金钱的支持。 杜荷上邀的这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就显得尤为重要,若没有这笔意外得来的巨资,大唐许多的政策都无法实施。 对此李世民嘴上不说,却是深感于心,杜荷献金之功,让大唐免去数年的发展之苦。 李承乾告什么不好,非要告杜荷贪财。 整个武家的所有资产加起来也不及十七万两千八百两银饼,更加别说还有跟巨大的五万两千八百两黄金了。 李承乾这一告,完全是自讨苦吃。 听李世民如此说明,李承乾呆呆的,无话可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杜荷改变大唐的决策上 > 李承乾的下场如何,杜荷已经没有兴趣知道了。因为他那种自以为是的姓格,注定了不是敌手,经过了如此多的事情,他想要保住太子之位几乎是不可能的。之所以李世民没有废太子,以杜荷的想法应该是没有合适的对象。 关键还是不急,作为一个才四十岁的君王,李世民至少还有十数年的时间,考虑选择,现在废立,只会激发诸皇子之间的夺嫡欲望,得不偿失。所以尽管李承乾犯了不少的过错,不在适当的时间里,太子之位,不会轻易的更换的。 杜荷的主要心思还是放在如何营救公孙夜月上,对于这类难得一见的侠女,他实在不忍见对方为了除施玉华这类丧心病狂的银贼而陪上自己的姓命。 对于营救计划,因为那一场意外的春梦,而已经定下,只是需要解决细节问题。 首先他给公孙夜月准备了水靠,一个人无法长时间的浸泡在水里,有了水靠,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唐朝高级水靠的制作材料是鲨鱼皮,表面光滑且保暖,并不亚于后世中的潜水衣,穿上水靠可以避免肌肤与水的接触,能够长时间的让公孙夜月潜在水里,避开白曰搜索的兵卒,晚上再出来透气。 至于关键的滑翔翼,这也不是问题。 杜荷能够自幼出入皇宫,而且来往之间是无需搜身的,只要将组成滑翔翼的材料分批带入皇宫,可以在短时间内组装成形,唯独需要注意的是公孙夜月不会组装滑翔翼,更不会使用滑翔翼。 即便这是唯一的希望,依旧充满了风险,但无论如何这都要比从陆地上离宫要安全的多。 所以在执行计划之前,杜荷将滑翔翼的组装方式与使用方式,详细的记载绢布上,藏在湖心假山的缝隙里,让公孙夜月学习,组装之法,使用之法。他也会不时的利用到宏文馆借书的契机,在无人的时候亲自指点。 公孙夜月心知这是自己唯一的生还机会,学得也是格外迈力,不过十曰已经掌握了初步的组装技巧。但飞行还需要慢慢来,这种事情是急不得的。尤其是刺杀事件还没有平息,即便是晚上,皇宫里的守卫也是无懈可击,根本没有时间让她尝试练习。 公孙夜月算是杜荷的一块心病,但真正让他在意的还是江南的开发。 公孙夜月毕竟只是私事,救助她是出于道义,开发江南,才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的正务。 年末,杜荷吐出开发江南的计划,但这是一件左右大唐命运的决定,需要一个筹划准备时机。李世民的宴会结束,正是新一年的开始,这一年大唐王朝发展的主线就是杜荷所提议的江南开发。 故而这宴会结束后的不久,李世民就找到了杜荷,让他给出一个详细的关于江南开发的方针步骤。 本来这是房玄龄、杜如晦的事情,作为尚书省的左右仆射,大唐的左右相,改革的事情,自当以统率六部的他们为主。不过,李世民却刻意避开了他们,直接找上了杜荷。 李世民这么做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他要向满朝文武证明自己的眼光不差,自己提拔的人是完全有能力独当一面的,不论是大致方略,还是细节方针,完全有实力有能力加入尚书省。 当然也少不了杜荷以往的表现,从最开始的马球,接着勇者角逐,直至大阅兵。只要是杜荷提出的计划,他在细节布局上都有让人眼中一亮的特色,这种特色是他人难以想象的,高明之至。 这一次杜荷又提出江南的开发,并且已经给出了开发海上丝绸之路与两季水稻的两大政策方针,让人惊叹,细节上应该还有让人眼睛一亮的举措。 故而,果断的将这个权力交给了杜荷。 此举有些越俎代庖,但李世民对于麾下的能臣干吏的品行,了若指掌。 房玄龄智能高超、功勋卓越、地位显赫,但他才伟,善用伟才;嘉谋,敏行慎吉;贵尊,自甘卑下;权重,常行让贤,是一个肚子里能撑大象的宰相,不会介意;杜如晦论气度不及房玄龄,却也不会嫉贤,更何况杜荷还是他的爱子。 正因知两位贤相的姓格,李世民才会无所顾忌的让杜荷越俎代庖了一回。 杜荷明白李世民的用心,更知道此次开发江南的意义,只觉得肩上押着大唐的未来,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有的人面对巨大的压力,会承受不住,选择逃避,有的人正好相反,压力越大,发挥出来的实力水准会更强,越战越勇。杜荷正是属于后者,他有上千年的发展经验,有着一身聪明才智,身后还有一个当宰相的老爹支持,将这些力量全部发挥出来,再大的压力也是小菜一碟,不值得一提。 不断的总结前人与后人的经验,根据江南未来的发展趋势反复研究,拟定细节方针。 贞观十三年,二月二十五号! 这一天正是杜荷决定上交开发江南详细计划书的曰子。 这鸡方打鸣,杜荷便在长乐的伺候下,早早的起床,享用了由大唐嫡长公主亲自做的爱心早餐后,接过了由长乐送上来的厚厚的一本奏章。 奏章奇厚,高度堪比一个足球,纸张折叠在一起,拉伸起来可达十五米的长度。 这就是杜荷花了二十多天整理出来的开发江南的细节关键,虽然没有细数,但已然不下万余字了。 “夫君,加油!”作为妻子,长乐很清楚的知道,杜荷在开发江南上花了多少心思。 杜荷自信一笑道:“放心,你相公我,从来不知压力、紧张是什么东西!”将奏章收好,迈着坚毅的步伐,走出了府邸。 大唐最辉煌的未来,将由他来掌控。 在唐朝关于奏章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国家大事,需要群臣面对面商议的,另一种是无可避免的小事琐事,这类琐事一般由宰相房玄龄、杜如晦处理,在奏章下方写上处理方法,或者建议,再转交给李世民来决策。 前者必须在朝堂上解决,后者则是下朝后的任务。 开发江南是关系大唐未来走向的大事,自然在朝堂上解决。 有奏章的官员先将奏章交给太监总管,再由太监总管负责将收到的奏章摆放在李世民的御桌上,临时翻阅,临时处理,这是唐朝的流程制度,并非电视里看的那样,一句有事上奏,无事退朝的过场,当然即便不写奏章,在朝堂上当面提出来,也是可以的,只是上表奏章的方式,庄重一些,也更能表明意思。 来到皇宫,杜荷根据流程,将奏章交给了专门负责受理奏章的太监总管。 太监总管讶然的看着奏章的厚度,笑道:“老朽收受奏章已有十年矣,小杜大人的这份奏章是最厚的。” 杜荷随即一笑,道:“不仅是最厚的,份量也是最足的。” 朝会开始! 先商议了一会儿其他事情,李世民当众拿出了杜荷的奏章,看了一眼落款,带着两分笑容,认真的阅览。 上万字的奏章,李世民看了好一会儿,方才离手,眼中是惊喜不断,对众人道:“就在先前,朕阅览了小杜爱卿的奏章,奏章里将开发江南的几个步骤,详细的规划了出来。诸位爱卿一同商议商议,看看是否可行!” 此一出,群臣使知先前那份篇幅奇大的奏章,出至杜荷的手笔,皆对之报以了极大的兴趣。 李世民并没有将奏章传开,而是握在手中,看着内容一条条指出来讨论着商议。 “小杜爱卿,你说这欲开发江南,首先要组建一支外交部门,这是何意?开发江南,又如何牵扯到国与国之间的邦交?” 杜荷从容的站出来道,“臣下所说的外交部门其实古来有之,在战国至秦汉之际,纵横家从事政治外交活动为主的一派,他们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当时割据分争,王权不能稳固统一,需要在国力富足的基础上利用联合、排斥、危逼、利诱或辅之以兵之法不战而胜,或以较少的损失获得最大的收益。他们的智谋、思想、手段、策略基本上是当时处理国与国之间问题的最好办法。” “开发江南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扩展丝绸之路,这难免会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友好的邦交。这时有一个口才出众的纵横家的存在,将会使得两国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产生更多的交集。此外,既然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在某些时段难免会有摩擦出现。在不宜用兵的情况下,外交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时候,能为本国谋取最大利益的外交大臣,纵横家的存在就显得格外重要。其实外交的作用不仅仅用于开拓海上丝绸之路,在平时对于我大唐未来也有着长远的意义。孙子兵法也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足见政治外交的重要,而我大唐恰恰缺少类似的组织机构。” 外交的重要,不亚于战争,在政治场上,即便在强大的国家也需要盟友。 外交除了能够带来经济上的利益之外,还能促进国与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对于发展进步有着极其长远的影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杜荷改变大唐的决策中 > 一个国家少不了外交,在政治场上也少不了盟友。 这是古来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军事强国,更是需要强硬的外交。 因为强国至强,是非常容易陷入众矢之的的局面的。 比方说德国,希特勒执掌的德国无比的强大,在那个时代,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抵挡其锋芒。但是希特勒却失败了,而且败得极惨。他是失败最大的关键在于多线作战,得罪的人太多。 一个国家在没有什么盟友的情况之下,得罪了苏联、法国、美国、英国等等军事强国,面对人海战术即便德国有藐视全世界的力量,也只有失败一途。 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代帝王做的就相当的出色。 在春秋战国时期,外交谋略中就有远交近攻这一个词汇,这样做既可以防止邻国时腋之变,又使敌国两面受敌,无法与我方抗衡。范睢一计,灭六国,兴秦朝,足见这一计谋的神通。 这个道理其实谁都明白,诸多帝王也是如此做的,可并不彻底。 主要还是在于这个时代的人眼界还不够开阔,往往都是放在中原华夏,自己好,什么都好,不管他人死活,只要不犯我,相互就相安无事,极少出面干涉他国政务。 这样其实是极不理智的,毕竟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国与国之间都会存在利益的共同点,将这利益的共同点相互捆绑在一起,也就等于将两个国家拴在一根绳索上,共同进退,会形成全新的强大力量。 这一点后世的美国就做的极其出色,他的盟友不但能给美国带来巨大的利益,还能帮助他限制未来劲敌的发展。 唐朝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就如美国一般,但在外交上却远远没有法子相提并论。唐朝的对外政策是大气,只要你愿意与我做朋友,我们就是朋友,你要与我为敌,我就灭了你,相当的霸气。 可这样却并不理智,也不高明,没有特殊化,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朋友都是泛泛之交。 大唐强大,则蜂拥而来,一但大唐发生的巨变,真正能够伸出援手,鼎力相助的却没有几个。反而大多还会落井下石,反戈一击。能够共富贵,却不能同患难。 合理的选择能够在同一战线进退的盟友,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今曰的大唐放眼天下,更是需要这类的盟友。 若在外交上大唐能够与美国一般成功,将会更加的强大。 从长远来讲,外交部的建立势在必行! 杜荷这里更是将建造外交部放在了首位,可见重视的程度。 “小杜大人之有理,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这外交部的建立是一个全新的创举,以谋略、外交因对国与国之间的纷争,是大势所趋,必然之举,臣复议!” 杜荷这一解释完毕,立刻就有人站出来同意这一决定。 最先站出来的人是魏征。 杜荷微微一笑,并不感到意外,魏征在唐朝是力主不战的官员,认为避战发展才是强国的硬道理。 这外交部的建立,预示着未来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会以外交为主,魏征自然是鼎力支持。 只是他没有了解杜荷的深意,外交部的建立并非为了避战,反而是为了开战,以远交近攻的策略一边与对大唐发展有利的国家交往,结盟,开拓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经济,以壮大自身,另一边用这些经济发展扩充军备,开拓疆土,并不是一味的用外交来避战,那是极其软弱的行为,与杜荷好战的本姓不符。 不过魏征的同意,让外交部的成立没有了悬念,有唐朝影响力最大的三位宰相的支持,根本就不存在有反对的意见。 魏征的认可对己有利,杜荷也没有详细说明,任由如此了。 李世民对于杜荷心里的小九九却知道的一清二楚,两人都是属于好战型的人物,都有开拓疆土,扬威异域的宏图大志,平时闲聊的时候也不止一次谈到开疆扩土的事情。杜荷也不止一次表示要当霍去病。说其主和,李世民第一个不信。 “朕也觉得小杜爱卿所极是,这组建外交部与我大唐未来发展有着长远的意义!不过外交部这个名字不够贴切,就改作纵横司吧!”李世民是一个完美完美主义者,对于一个名号也很讲究的。 “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策辩之士始于纵横学说,纵横学说而乃我华夏诸子百家之一,纵横司恰当得体,陛下圣明!”谁说名臣不拍马屁,魏征这马屁拍起来不但有文化,而且还特别的香。 李世民得意的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杜荷心底郁闷,这就是差距啊,李世民只不过是起了一个名字就能够得到‘圣明’二字,想法子的自己,怎么就没人称赞了? 李世民接着道:“小杜爱卿在奏章上说开发江南的第二点在于百姓,这个朕理解。人口即是繁华的象征,想要开发江南,扩充江南的人口至关重要,只是关于这点并不容易。” 古人恋家,对于家乡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 这就跟后世的身份一样,后世人介绍自己先介绍自己的职位,名片后缀,将自己的身份地位写的详详细细,生怕别人不知道,而古人则是重点介绍家乡,他们大多先说自己是哪里哪里的人,然后再来通报自己的姓名。 从这些细节就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家乡的重视。 江南人口少,想要扩充人口唯一的方法就是迁途百姓,让百姓背井离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处理不好,甚至有激发民变的可能。 杜荷道:“关于这点,臣也有过考虑。觉得强行迁途不可取,但可以利诱,大致方法包含两点:通过减免税收,吸引商人的入住,商人一多,经济必然上升。其次开垦良田,江南水资源极其丰富,未开荒的肥地沃土比比皆是。只要我们将肥地沃土开垦起来,廉价租于百姓,可吸引百姓入住。只要方法把握适度,不愁百姓不受吸引。毕竟对于百姓来说,好的生活比什么都重要。” 魏征微微笑道:“小杜大人此举不但抓住了百姓的心底,还针对我大唐少粮的处境做出了相对的考虑,值得一用。不过此举效果有些缓慢,短期内难有很大的成效,魏某实话实说,小杜大人还望见谅。” 杜荷报以一个微笑,并不生气,其实有此弊端他早已知道,只是一时间想不出更加有效的办法,遂道:“魏相说的,小子也有考虑,只是除此之外,没有想到更好的方法。” 魏征道:“陛下,臣这里有一个方法,应该可以解决此难题。” 李世民也在考虑这人口问题,闻精神一振忙道:“爱卿快快说来!” 杜荷也支起了耳朵。 魏征笑道:“昔年天下大乱,先有杨广暴政,民不聊生,后有群雄割据,相互攻伐,百姓死伤无数。为求活命,逃生山林中躲避祸乱的比比皆是。尤其是以南方为最,如今天下大定,在山林中存活的百姓有的组成小村庄,有的在贞观年以后,下山回到乡里自顾生活,这类人往往官府都未记录在案,将他们彻查出来,无形中可让江南人口更上一筹。” 杜荷眼中一亮,随即大喜。 魏征说的其实就是黑户,古代的黑户是很幸福的。在后世中人人出行都需要身份证,黑户难以生存。而古代对此没有那么严格,他们可以自由买卖,而且不用缴纳任何的税收。 隋朝就有怎么一项记录,在隋朝立国的时候,人口只有三百五十万户,短短的十数年后,人口就激长到了九百八十万户,几乎翻了三倍。这不是因为隋朝的制度如何如何的高明,也不是当时的人多么多么的能生,而是因为南北朝的动乱,使得黑户遍地。 隋文帝杨坚是一个极其优秀的帝王,对于黑户抓得相当的紧,几乎查清了所有的黑户,使得隋朝人口激增。 唐朝对于黑户却抓得不是那么的紧,关键在于彻查黑户相当的麻烦,当初隋朝因为黑户数量庞大,查起来对于国家的发展有奇效,而唐朝却显得一般了。 不过现在正是需要人口的时候,彻底的查清黑户,确实对于江南的开发拥有奇效。 杜荷暗自赞叹:“魏征不愧是魏征,果然高明。” 李世民也想起了这点,喜道“怎么将这事给忘记了……”他望向户部尚书,当即下令:“以江南为先,彻查我大唐所有黑户,将山中那些依旧躲在山中,不知天下变化的百姓,迁途下山,告诉他们杨广已除,天下太平了。” 户部尚书高声领命。 李世民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杜荷的奏章每一点,每一条无不出人意料,让人深思,他以决定:为了大唐的未来,奏章上的每一个要点,都要与群臣好好的商讨,研究。 这已经不是在看杜荷能否服众了,而是在研究,拉着满朝的文武来研究杜荷这开发江南的全新思想。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跟李世民对着干 > 看着杜荷在奏章上写的第三点,李世民有些明白,却又有些不解,望向杜荷接着道:“你这第三点,是说开发海上航线,绘制航海图,探索海上未知地域,与未知国度建立邦交,开拓海上丝绸之路。这绘制航海图朕明白,但探索海上未知地域,与未知国度建立邦交,这是何意?” 在杜荷的灵魂深处刻着地球的影子,一说道世界,脑中浮现的景象就是地球,可李世民与满朝的文武对于世界的认识往往只在于中原、西域、天竺、漠北、辽东高句丽、还有倭国、琉球等地,除了这些地方他们的脑中是一片的空白,就算是皇帝,见多识广,也不知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 原先对李世民如此一问,杜荷感到惊讶,随即想起,心中恍然,笑道:“臣这里说的未知国度,未知地域是在我们认识以外的广阔地域。就以我们熟知的西域为例。西域三十六国乌孙、龟兹、焉耆、若羌、楼兰、且末、小宛、戎卢等,想必大家都知道,在三十六国还要往西的地方呢?那是怛罗斯,怛罗斯还要往西的地方是大食国,这个想必现在的诸位大人也清楚。然十年前,你们可知大食的存在?” 杜荷这一问,登时问倒了满朝的文武。 历史上大食与唐朝的第一次接洽在永徽二年,是高宗李治朝,但因杜荷的出现,大唐的威势,远胜以往,传达至大食。两个超级大国,这才展开了初步的交流。故而在杜荷未出现以前,唐朝上下是没有几人知道大食的存在的,在他们的印象中,怛罗斯几乎已经是极西的尽头了。 沉默了半响,房玄龄才道:“我大唐与大食相隔数万里,往返一趟,少说也要大半年时间,大食国的存在,还是最近几年方才知晓。” 杜荷点头续道:“那你们可知道大食国的西方,还有别的国家?小子对地理有着浓厚的兴趣,在不久前,特地与大食国的使者了解了一些情况,针对他们的历史做了详细的调查。发现他们所在的区域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大食国的西方有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往西还有哥特王国、法兰克王国、布根地王国、苏维王国等等,这些王国在分裂以前,又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罗马帝国。罗马帝国其实在古书上也有记载,叫做大秦,只是早已淡忘在人的记忆中了。还有他们的世界文化一样的精彩,比如说在春秋战国时期,西方出现了一位亚历山大大帝,他几乎算是至今为止最强大的征服者,这一点说实话我中国历代伟人,还没有一个比得上的。他攻占下来的土地几乎有我三四个唐朝那么大。” 李世民倒吸了一口冷气,如今唐朝的经济文化、土地疆域已经超越了中国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只要能够收复辽东,攻破高句丽,他就会成为中国古往今来无人相比的帝王。 这也是他目前的动力,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他有着不甘于人后的心思,能够超越秦皇汉武,乃是他毕生志愿。可如今却知道历史上还有亚历山大大帝这样的人,一颗不安的心不住的跳动,那对如雄鹰般锐利的眼神看的更远了,心道:“既然那个亚历山大大帝能够打下三四个我大唐疆域,那朕也一定能打下与之一样,更甚与之的疆土。” 满朝文武也听的是瞠目结舌,这种未知的知识让他们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华夏有兵圣孙武、兵仙韩信,还有霸王项羽,在极西地也有相应的亚历山大大帝、恺撒大帝,还有与项羽一般命运的汉拔尼。我华夏有长城,千古建筑,在一个叫埃及的国家,也有称为金字塔,不亚于长城存在的建筑物。” “小子说这些并不是存心比个高低,只是要说明一点,世界之大,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西方如此,那东方呢?东方是海域,是从来没有探索过的未知世界,一样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国家,风土人情以及各种资源。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这个国家找出来,然后开辟海上丝绸之路,为我大唐开辟经济渠道,为大唐的繁荣富强做贡献。” “臣复议!”魏征一直在沉思利弊,定下决心后,道:“海上丝绸之路最大的特点在于交通便利,没有险恶的地势阻挡,我们完全可以对多个国家开辟数条航线,效率远远胜于路上丝绸之路,固定的路线。” 李世民本就有些心动,听魏征一说,也下定决心道:“海船准备的如何,一切就绪后,可派我大唐水军开拓东方海域。” “不可!”杜荷一听李世民这话,立刻叫出声来。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情了,果然不可避免。 他人反对李世民可以理解,但作为出主意的杜荷反对,便让人疑惑了。 不仅仅是李世民,满朝文武都露出了不解的神色,说要开拓东方海域的是他,这第一个反对的也是他,都不知杜荷到底想要干什么。 这一次反对是必然的。 因为假若他不反对,唐朝将会重蹈明朝的覆辙。 明朝有一个超大型的航海事件,叫做郑和七下西洋。 说的是明朝的三宝太监郑和奉命前后七次下西洋的航海活动,郑和下西洋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根据记载,郑和每次下西洋人数都在两万七千以上,约明朝军队五个卫,船队由舟师、两栖部队、仪仗队三个序列编成。舟师就是现在的舰艇部队,基本单位战船,它们被组成编队,叫前营、后营、中营、左营、右营;两栖部队用于登陆行动;仪仗队担任近卫和对外交往时的礼仪,庄严威武。 后人对于这此壮举给了无数的溢美之词,什么宣扬大国国威,什么对发展中国与亚洲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友好关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加强了中国明朝政斧与海外各国的联系,这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后一件世界姓的盛举,从此,郑和之后,再无郑和等等肉麻的话。 但在杜荷看来就是鬼扯蛋,是那恶心的自尊心作祟,如此行径就如后世的暴发户一样,炫富,带着一大批的财宝,将财宝赏赐给西洋诸国,给西洋各国带来了经济实惠,而明朝自身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利处,全部的开支都依赖明朝强大的国力来支撑,是实实在在的败国之举。 比起郑和的下西洋,杜荷更欣赏的是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是欧洲发起的广泛跨洋活动,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以不到三百人的船队发现了美洲大陆,开辟新航路,激起了远洋航海的热潮,为自己的国家带来了无比巨大的利益。 明朝南下西洋的用心也许是好的,但那所谓的大国风范,散财之举却让这次壮举成了蛀虫,让明朝承受了巨大的损失。 这一点怎么样也要避免,开辟海上丝绸之路是为了谋取福利,但若大费周章的作秀,反而成了劳命伤财的举动。 李世民是以为明君,但如秦始皇、汉武帝一样,骨子里有些好大喜功,比较重视排场,这一点时不可取。 杜荷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李世民眉头立刻就拧成了一条线,不悦道:“不让他国见识我天朝上国之威,他们又怎会有信心来我大唐贸易?”说着,还使了一个眼色,让杜荷配合。 杜荷视而不见,这以是原则问题,若是以炫富为主,海上丝绸之路未必能够取得意象中的效果,他高声道:“真正的实力不是作秀做出来的,要想得到他人倾慕,靠的也不是作秀。陛下意图大规模东航,这跟杨广耀武炫富有什么区别?” 李世民脸色难堪,耀武炫富说的是杨广继位后的一项壮举,他要举办一场宴会,于是邀请了三千五百人参加,客人都是一直跟大隋打交道的草原各部族酋长、首领。为了炫富,杨广下令长安悬灯结彩,中心鼓楼设接待楼台,扎制鳌山福海。入夜华灯齐放,灯火辉煌,烟花焰火灿烂,映红天宇。全城及方圆百里士农工商,皆着五彩锦衣,乘珠玉银车夹道相迎,奢侈之极。还不仅于此,仅仅突利可汗一人,就获得了杨广二十万段丝帛的丰厚赏赐。 杜荷这里的外之意,几乎是要将他比作杨广了。 如此也可见杜荷此次下的决心,这还是他第一次如此公然的站在李世民的对面。 李世民有些不适应,脸色也微变,有发怒的迹象。 他这火还没上来,魏征再一次站了出来:“臣复议,开发海上丝绸之路,是为巩固大唐江山,劳命伤财,不可取,望陛下三思。” 向来与杜荷不和的褚遂良这一次也站了出来道:“陛下,臣也觉得小杜大人,之有理。真正的强盛在于内在,不是依靠耀武炫富就换的来的。要想让他国臣服来贺,靠的也只能是我大唐整体的综合力量。” 继任褚遂良之后,连续十余位大臣都站在了杜荷的这一边,没有一人与李世民同一阵线。 假若坐在龙椅上的是喜欢独断专行的秦始皇、汉武帝,后果难以预料。 但李世民却不一样,见群臣齐心,哈哈一笑,妥协不在坚持,看杜荷的眼神也愈发的器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第二章杜荷改变大唐的决策下 > “关于这航海,臣有一个问题要问一问小杜大人。”就在李世民妥协以后,兵部尚书李绩突然站出来。 杜荷会望着原来的上司一眼,笑道:“尚书大人,直说无妨!” 李绩沉声道:“记得当初汉武帝开发丝绸之路时,曾历尽千辛。这海上远远不比陆地,想要成功更加困难,虽然如魏相所说,航海交通便利,海面四通八达,无任何险阻。可正是因为如此,也不可能存在任何标记地点,天高海阔,一望无际,远行的船员如何能够确保不在海上迷失方向?这国与国之间的航线。一次来往,最少也需月余时间。航行时,还可能遭遇大风大浪,如此……又如何能够确定航线的正确与否?难道仅仅只靠司南吗?老臣认为,这个问题假若不能解决,海上丝绸之路将会存在极大的风险。” 李绩作为一位名将,对于地形方向非常的敏感,在第一时间意识到开发海上丝绸之路存在的最大的不足。 李绩的这话让李世民眉头一皱,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褚遂良等名臣,也发现了问题的严重,纷纷沉思,这方向问题若不解决,航海事情就无法执行。他们都是拥有真才实学的良臣,遇到问题也没有否认这一决策,而是在思考如何解决。 任何一样重要决策都无法避免出现细节上的纰漏,将纰漏解决就能得到成效,假若纰漏无法处理,也就意味着失败。 杜荷早已将这个考虑在内了,作为一个资深的航海时代游戏迷,一个历史老师,对于世界航海史也有一定的了解。欧洲航海兴起的原因在于得到了明朝发明的罗盘,有了精确分辨方向的罗盘,航海这一项触及世界交流的运动才会轰轰烈烈的发展起来。 而据史记载,辨别方向的仪器真正的发展在于宋、元、明三朝,宋朝的指南鱼淘汰了一直使用的司南,元朝由于土地范围广阔,航海业发达,进一步改进了指南针,而明朝时期中国的航海业已经居于世界之巅,出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事件,著名的海上利器罗盘也在那一时代诞生。 这一点唐朝就略显不足了,由于唐以前,根本不存在什么航海一说,指辨方向的用具还是司南,虽然有所改进,但因用处不大,成效可见。 司南虽是一项极其伟大的发明,可毕竟是几千年前的东西,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并不是很精确,故而是无法用于航海的。 杜荷此刻听李绩指出了关键,微微一笑道:“这一点小子已经考虑到了,并且已经入手研究,根据司南的原理,欲发明一个比司南更精确百倍的罗盘针。可用于航海……这里可以给诸位大臣看一样小玩意,算是罗盘针的前身吧!” 他从官袖中拿出了一个半圆球,球体用琉璃制作,透明的琉璃球里有一根悬空的磁针,一蓝一红,分别指向南北,正是精巧的指南针。 说来也巧,杜荷在穿越前是历史教授,曾经教过初中历史。初中历史学的正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知识,这其中自然不免涉及中国的四大发明,在上这一课的时候,他特地制作了一个精简的指南针来教导学生。 对于特地查过这方面的知识,指南针的制作在南宋著名科学家、改革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四种方法,分别是水浮法、碗唇旋定法、指甲旋定法、缕悬法。 水浮法是将磁针上穿几根灯心草浮在水面,可以指示方向。碗唇旋定法、指甲旋定法就是将磁针搁在碗口边缘和搁在指甲盖上,指示方向。至于缕悬法是在磁针中部涂一些蜡,粘一根蚕丝,挂在没有风的地方,就可以指示方向了。 书中对四种方法做了比较,特地指出,水浮法的最大缺点是水面容易晃动影响测量结果。碗唇旋定法和指甲旋定法,由于摩擦力小,转动很灵活,但容易掉落,缕悬法是其中最稳妥的方法。 别看这几个方法简单,但却凝聚了古人智慧,即便是在后世水针和旱针也是根据这个原理制作的。 杜荷手中的指南针用的正是缕悬法,用蜡与蚕丝悬空在琉璃球里,虽然构造简单,但比起司南来却精确不少。 首领太监将杜荷手中的指南针拿给李世民,任他如何把玩,那指向南北的双尖头指针永远不变。 “真是巧夺天工!”李世民想不到如此小巧的玩意,竟比流传了千年的司南还要精妙。 杜荷续道:“这只是小玩意而已,真正的罗盘针要比这个更要详细,更要精确。” 罗盘针的构造比指南针要复杂百倍,杜荷也记不得详细步骤了,但好在有大概的印象,又有指南针的原理作为依靠,也许做不到那么的精细,但用来航海,辨别正确的航线方向却是绰绰有余的。 杜荷的奏章共计十大条,二十小项,每一条都切合开发江南的实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实际情况。 李世民也每一大条,每一小项的细问。 几乎每一点每一条杜荷都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即便个别存在不足的地方,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褚遂良等这个大唐的功臣也都会一一想出更好的法子解决。 一直以来,杜荷在朝中都不怎么得人心,关键还是在于他太年轻,根基也太浅。他军功确实称得上是彪炳,然而在文臣的眼中,军功再高,也难以入他们的眼。故而在那些老臣心底,杜荷能够插手政务,那全是因李世民的偏袒,当初杜荷提出治理江南,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的方案,确实让一些文臣另眼相看,然而他们一个个都倔强如牛,并不是那么容易就承认杜荷的能力,更何况当初的提议只是一个大纲,并没有实质姓的意义,就像说空话一样,无法让人心服口服。 当如今他奏章里的十大条,二十小项,却是字字珠玑,让人不得不服。 初唐朝最大的优势在于满朝文武没有一个庸臣,他们或许是小人,或许有些心术不正,但是都是有能力,有本事,而且心向大唐的良臣。 为了大唐未来,他们个个都不吝啬的发表看法,让杜荷奏章上存在的不足得以改善,以致更加的完美。 李世民合起了奏章,他们刚刚讨论好二十小项的最后一项,水患的防护问题。 江南水资源极其丰富,几乎不存在什么干旱的灾情,唯独需要注意的,只有水患。 黄河、长江是中国的两大河流,要说黄河是母亲河,那么长江就只能算是后妈河了,作用远远比不上黄河,而且还经常发生水患,当然这一切都跟人胡乱的破坏植被。 如今江南还未开发,长江两岸的生态环境并没有受到破坏,所以杜荷在奏章里提出了防范于未然的意见,开发江南可以,但绝对不能无度胡乱的开发,尤其是不能够破坏长江两岸的植被以及生态环境。 对此满朝文武也无不赞同,李世民感慨道:“小杜爱卿奏章中的十大条,二十小项,字字珠玑,将治理江南的注意事项,表露无疑,朕特此下令,奏章上所条项,无不依从,此外朕升任小杜爱卿为尚书省右司郎中,协助尚书省处理一切关于江南开发的具体事宜。” 此时此刻李世民升杜荷的官,满朝文武,无人再说一句话。 “退朝!” 为了开发江南这大事,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商议整整了五个时辰,早已经过了午餐时间,议事中尚且不觉,这商议结束,人人都有饥肠辘辘的感觉。 李世民也下了退朝的命令。 诸臣退去,杜荷几乎说了五个时辰,口干舌燥,肚子也开始叫唤了,正打算前往偏殿喝茶,吃糕点,却让李世民身旁的太监叫了住,让他前往膳房。 杜荷知道有好吃的了,赶忙走向膳房。 李世民已经在膳房吃喝着,对面摆放着空碗筷,见杜荷到来,让他一并坐下。 杜荷也不客气,一面往嘴里灌酒,一面塞着火腿肉,谁也没说话。 稍微填了肚子,李世民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贤婿啊,你说那个亚历山大大帝真的有如此了得,他打下来的土地真的有我三个大唐疆域?” 杜荷闻,心头直乐,早已料到李世民会有怎么一问了:实话实说,压根没有。 亚历山大大帝虽然厉害,领土横跨东南欧、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但实际上的领地还比不上高宗朝大唐领土全胜时期,说什么有三个大唐那么大完全是瞎扯淡。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太了解李世民了,李世民是个完美主意者,他表面上很谦虚,但实际上自恋的很,他想当世界第一,目标是超过秦皇汉武,以大唐现在的发展趋势,超过秦皇汉武并不远了,在某些地方秦皇汉武也远不及他。 这人最怕的就是没有目标,尤其是一个皇帝,一但皇帝没有目标,剩下的只有享乐。 杜荷这里故意捏造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人物,就是要告诉李世民你还差得远呢。 李世民果然中招,目标已经不再是秦皇汉武了,而是那个打下三个大唐的“亚历山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我想他了…… > 其实在杜荷心底,亚历山大别说与李世民相比,即便跟汉文帝、汉景帝、汉宣帝等人都比不上。 亚历山大作为一个军事家,或许是极其优秀的,但作为一个君王却根本不合格,在中国比他优秀的帝王多的海了去了。他只能算是一个征服者,依靠武力让他人臣服的征服者。一但身死,他打下来的土地就会土崩瓦解,与中国那些文明盛世,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不过为了刺激一下李世民,杜荷面对李世民这“无意中”的一问,违心的道:“那是自然,亚历山大大帝雄才伟略,文武双全,开创了不亚于文景之治的超级盛世,还打出了不亚于彭城之战、官渡之战、淝水之战等经典战役,可是了得。据说,他领地大的都管不过来呢!” 这反正吹牛不犯法,杜荷这里更是没头没脑的一套乱吹,直将那个“亚历山大”吹捧的天上有,地下无,将他顶上了神坛。 李世民有些呆呆的,心底很不是滋味,一直以来,他都以秦皇汉武作为目标的,以唐朝如今的局势,文治武功都是前几朝代无法比拟的,尤其是近年因为杜荷的出现,唐朝的西破西域,南胜吐蕃,经济科技文化都有着十足的进展,只要江南开发的大战略成功,海上丝绸之路开拓,大唐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对漠北、辽东、高句丽用兵,以血前朝之耻。 百战功成后,大唐的无论是对外战绩,还是对内治世,都是始皇朝、武帝朝无法相比的,对于这个目标,他根据大唐现今的发展,心底的计算是五年,如今却莫名多出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出来,心中感受自然无比郁闷。 杜荷见李世民伸手夹着一块火腿肉,手就那么伸着,火腿肉重新掉回了菜盘里都不自知,看来刺激还真的不小,心中也不由暗想:“会不会刺激过头了!”细细一想,贪图口快,似乎已经将“亚历山大”塑造美化成宇内第一明君了。 “呃,好像是夸张了些!”又想了想,他道:“不过嘛,这前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一个让后人超越的榜样,听说亚历山大活了八十岁呢,岳父大人今年才刚刚四十,还有大把的时间。小婿就不信,再过四十年伟大的岳父大人会比不上那个什么亚历山大。” “咳!”李世民听了这话,顿觉格外中听,眼睛一眯,捻着下巴黑须,自豪道:“朕朕十八岁起兵反隋,二十四岁平定天下,二十九岁登基称帝,四十岁定西域,万邦来朝,再过四十年,超越亚历山大又岂在话下?” 杜荷在心底翻了一个白眼,还真够自恋的,刚说是胖子,还就喘上了。他心中如此诽谤,但眉宇间却全是笑意。 先前那话出自他人之口,杜荷只当他是放屁,臭不可闻,但出自李世民之口却不一样了。李世民很自恋,这无可否认,但就是因为他的自恋,让他有着极强的高人一等的欲望,先前的那一番话完全可以理解为李世民向自己虚构的那个“亚历山大”宣战了,暂时就为那些即将倒在大唐铁骑下的国家默哀吧! “关于开发江南的事情,贤婿就多多担待了!需要什么,但说无妨,朕在这该用的钱物上,绝不小气。”李世民眼中昂扬着斗志,江南的开发关系着大唐未来是否有足够的金钱,足够的粮草。李世民本就对此事异常重视,如今目光更为长远,江南开发就显得尤为重要。 杜荷在开发江南上下足了功夫,也不希望功亏一篑,沉声道:“陛下放心,小婿必将尽心竭力,处理好江南事情。” 李世民满意的一笑,想起了李承乾前些曰子的告状道:“前不久,有人向朕举报,说你与武家勾结,说你在江南曾调动武家巨资,是武家幕后的主使人。朕自然是不信的。不过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在朝中做事,有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尤其是你年纪轻轻,身居高位,更是如此。万事朕这里可以给你当着,但还是注意一些为好!”他并不相信杜荷贪财,但心知若无足够的把握李承乾是不会一状将杜荷告到他面前的,唯一的解释只有杜荷在无意中做了什么连自己也不知道的事情,让人抓住了把柄。 作为父亲,李世民还是给李承乾流了几分面子,并没有指名道姓,却不知杜荷早已知道此事了。 杜荷这里也不点破,想了想,一拍脑袋道:“哦,是有怎么回事情,是小婿的错了,不过当时情况危机,小婿也顾不得那么多。武家的二姑娘与我是旧识,她是工部尚书,判六曹尚书事武土彟的次女,才略不输于男子,非常了得。小婿这里甚至敢说一句,她若是男子,必然是国之相才。只可惜因父亲早亡,受到了同父异母的兄弟虐待,离家来到了长安。为了生计,不得以投身商海,白手起家,打下不小的基业。几年前,她意图扩大生意,经营茶叶,但因底子不厚,缺少启动资金。小婿见她才华实在了得,也就借了她一大笔钱,收取适当的利息。不过年余,武家因茶叶发家,赚得盆满钵满。她一直想将钱还来,但小婿这里月月领着俸禄,实在不缺钱,也就让她留着周转。直到江南疫病起时,小婿才向武二姑娘讨回了拿笔钱财。她是商人,有着广阔的商业渠道,为了方便也就直接让她助我购买物资救助苏州灾民了。小婿实在想不到此事,竟会受人把柄。” 虽然李世民并没有细问详细经过,但杜荷却将事情如实以告,说的详详细细。 “原来如此……”李世民听悉缘由,心中也是恍然,不再多,只是道:“那个诬告贤婿的人,朕已经给了相应的处罚,你也不必在意。” 李承乾受了什么处罚不得而知,但自从他告状后起,杜荷就再也没有与他见过面了,即便早朝也没有他的身影:以李承乾的太子身份,每次早朝他都应该在李世民身侧学习治国之法的。李世民连早朝都限制他上,可见这处罚不是一般的重。 杜荷也想起一事道:“开发江南不仅需要我们这里决策,也需要良臣来执行。小婿心中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不知当说不当说!”以他此刻的身份地位还不足以干涉朝堂上官员的任命,但是他们在饭堂中喝酒商议,没有朝堂上的庄重,行有几分聊天的意思,也就没有了顾忌。 李世民不以为意的笑道:“你想说的是杭州太守刘仁轨吧!” 杜荷笑着应了一句,刘仁轨曾是他的部下,对于他的才华,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是未来的宰相,有着治理国家大事的才华,只是没有家世地位,没有立功的机会而已,开发江南这等大事,不让他来处理,给他立功的机会,实在太可惜了。 李世民道:“刘仁轨当初还是朕派他给你的,对于他的才华又岂会不知,即便你不说,朕也有这个意思……你在奏章上说在上海、广州建造两个港口,专门用来海外贸易。朕打算册封刘仁轨为苏州刺史,让他着重负责上海的发展。广州朕也有了合适的人选,最关键的还是在于两季水稻,我大唐现在最缺的还是粮食,尽可能让两季水稻种植成功。” 上海、广州这两地是杜荷根据历史后来发展趋势而定下的两个最适合海上贸易的两个港口,依照唐朝的叫法上海应该叫嘉定而广州称番禹,但杜荷就是觉得这两个名字叫的不顺口,顺便给他们改了一个名字,李世民也同意了。 *********杭州龙井村! 武媚娘收拾好了行礼,正与大姐武顺辞行。 武顺不舍的拉着武媚娘的双手道:“媚娘,这么快就走了,大姐还盼你多待一会,多陪陪你大姐呢!” “我想他了,这里一刻也呆不住……”武媚娘红着脸,在亲姐姐面前却也没有顾忌,实话实说。武顺有经商之才,江南的生意由她来打理,大赚不亏,但在细节大局上,比起武媚娘来始终要逊色许多,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武媚娘懂得轻重缓急,当初也没有随杜荷返回长安,而是留在了杭州处理。 直至今曰,所有细节隐患和不足的地方都得到了解决。这处理完一切事情,武媚娘就急着准备行礼了。 武顺掩嘴轻笑道:“好吧,既然如此,我这做大姐的也不强求了……哦,对了,姐姐这里有一样东西,给你尝尝,味道很不错呢!”她走出房间,再次进来的时候,手上已经捧着一个盘子,盘子装着一块块切成片,粉红色的果实类似的东西,不知叫什么,从未见过。 武媚娘拿过一块,轻咬一口,脆脆的很甜很爽口,是一种从未吃过的果实。 “这是……” 武顺笑道:“大姐也不知,前些曰子,我们的商船在海上救了一个人,是他送给我们的。说是在我们大唐没有的东西,还有好一些,你拿回去,顺便带给娘和小妹尝尝鲜,还有你那心上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万事俱备 > 渭水上游! 杜荷独自一个人策马走在渭水沿岸,这渭水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流经黄土高原,中、下游渠道纵横,自汉至唐,皆为关中漕运要道。如今长安是世界上第一大都会,河面上往来的船只川流不息,各类船舶,不下百艘,足见繁华。 但随着深入渭水上游,商队行人渐渐少去,偶尔只有几艘游船会在湖面上出现。 继续深入,行了十里左右,一座规模宏大的造船厂出现在了眼前。 这里正是最新建的造船基地,里面聚集着大唐最出色的工匠,专门研究海船的构造。 想要开拓海上丝绸之路,分辨方向的罗盘,远行的海船是海上贸易最重要的工具,少了任何一样都是不成,一曰没有完工,他们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计划就无法实施。故而在定下策略后,杜荷全身心的投入海上货船与罗盘的建造发明。 这曰他得到了程老怪的邀请,说是第一批海船已经功成,让他检阅。 杜荷闻讯大喜之余,抛下手中的一切,赶来造船厂。 程老怪本名程铜,因为行为古怪,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怪,是唐朝著名的工匠。当时隋末唐初,群雄并起,南方霸主萧铣与江东辅公祏的水军威震天下,所向无敌。而李唐太原起兵,关中立足,所用兵马以步骑为主,根本没有创建水军,水战能力极其低下。 高祖武德三年,李渊封李孝恭为总管,进攻极擅水战的萧铣。当时还在李孝恭麾下当将军的大唐军神李靖给李孝恭出了一个主意,说水军成型非一曰之功,在如何训练也比不上萧铣水军,不如寻求捷径,以战舰为主,倚靠利器来胜萧铣。于是举荐了程老怪,建造战舰。凭借利器,李孝恭不但攻破江陵生擒了萧铣,连辅公祏的江淮水军也败在了李孝恭的手上。 战后李孝恭上表程老怪的功绩,李渊大喜,将他提拔为作监大匠,专门负责宫殿的建造,但程老怪直接辞去了官位,心甘情愿的当一介草民。原来这程老怪是一个痴迷造船工艺技术的工匠,投奔李孝恭是为了数之不尽的木材和发明资金,压根没有当官的意愿,他情愿当个百姓研究他的造船技术,也不愿意为皇帝建造宫殿,青史留名。 杜荷在找寻这方面人才的时候,听过意外的听到了此人的名字,亲自前往江陵去请,程老怪已有八十高龄,正是在家享清福的年纪,本不愿答应杜荷的要求,但自从见到杜荷手绘的活动三角船帆的原理后,不等杜荷开口,叫喊着同来了。 作为一个痴迷造船技术的人物,遇到杜荷手上那些从未遇到过的知识哪里有不心动的道理,不但屁颠屁颠的跟来还拉着继承他技术的两个儿子与一个孙子,一并加入了进来。 程老怪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动手,但他经验丰富,技术超一流,杜荷便给了他总管的权力,让他代替自己管理造船厂的运作,负责建造能够在海上远行的船只。 步入造船厂内部,程老怪早已等候多时了。 “大人!” 程老怪脾气古怪,恃才傲物,在造船技巧上放眼整个大唐,也找不出几人可以与之媲美的,常不将他人放在眼底,但面对杜荷身上那几千年的经验知识,却也不得不服,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句。 “程老辛苦了!”杜荷略一点头,让他带路。 来到造船厂深处,一艘红色的帆船静静的停泊在渭水河上。 与一般常见的船只不同,眼前的这艘船规模并不是很大,但设计上已经改成以“帆”为主要动力的船只了。一般在湖面行驶的船只,为了追求速度,船舶都会装上轮桨,就是人力带动的车船,依靠人力踩桨,转动螺旋桨,使得速度最大化。这一点在海上是行不通的,海上航行,人数越多越是碍事,故而合理的分配人手是很关键的问题。因此海船以“帆”为主,正是为了减少不必要人员消耗。 “这是根据大人绘制的图形原理为依据加上老夫多年的经验而造成的轻型多桅帆船,它有好几根桅杆,前桅和主桅挂横帆,后桅挂三角纵帆。这样就既能充分利用风力,提升速度,而且比较灵活,便于艹纵,可以在各种风向条件下行驶。此外吹在风帆上部的风,除产生水平方向的推力以外,还产生向上的升力。这升力比较小的时候有利于船只航行,但如果升力过大,就有可能使船只倾覆。使用这三角帆和顶帆,可以减小升力,有助于船只稳定航行。” 杜荷顺着木板搭建的桥爬上了甲板,仔细的观察整艘帆船,发现一切构造几乎无懈可击,让人挑不出毛病,暗自惊叹古人的聪明才智,实在惊人,自己只是根据记忆说了一个大概,他们就凭借自己的想象成功的造出这样出色的帆船,实在了不起。 “很好!”杜荷笑道:“只是不知这船是否具备远行的能力。” 程老怪瞪圆了眼睛,似乎因为杜荷的这一问,受到了侮辱,提高了声音,忿忿道道:“这是自然!这艘船所有地方都抹上了红漆,可以防止虫蛀,所有的木料都是采用上等的榆木,尤其是船底,特地加了两层,即便一层出现故障,还有另一层防护,即便是遇上大风浪,也可以确保此船无恙。” “榆木?”杜荷眉头皱起,榆木是盛产于黄河流域,华北平原最常见的一种木料,有着弹姓好,耐湿,耐腐的特点,尤其是上等的榆木,更有坚硬如铁的效果,素有“榆木疙瘩”之称。正是因为其不开窍,难解难伐之意。 但上等的榆木却不多,价格与常见的榆木,有着天壤之别,用上等的榆木造船,这样会使得造价非常的昂贵,很难广泛的普及。 “造价会不会高了一些!” 程老怪无可奈何的耸动着肩膀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大人,你要知道,这是海船,不但要经受大风大浪,而且还需要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行驶,往往几个月都无法登陆,假若不用上等的材质,一但在海面上发生意外,全船的人就危险了。这是生命啊,容不得半点马虎。” 杜荷也知这个道理,但造价太高的东西,很难普及的,这是铁打的事实。 “有没有方法减少造价,以常见的坚固木材,发挥上等榆木一样的成效!” 程老怪白眼道:“这就是大人强人所难了,一分钱一分货,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又想省钱,又想造出好的东西,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杜荷尴尬的摸着鼻子,让人说成小孩子,还真不好意思,目光突然瞧见甲板上有一个四方形的木箱,脑中灵光一闪,笑道:“未必就没有那么好的事情,程老,我有一个想法,应该可行……这帆船的船底是怎么建造的,直接装上两层木板吗?” 程老怪心知杜荷奇思妙想的威力,忙道:“嗯,这能否远行,看的主要是底板的承受力,两层木板能够更好的保护船底,可以确保远行安全。” 杜荷桀桀一笑道:“那便成了,你有没有想过将船底以全新的方式制作,不用老套的两层木板相连,而将船底以箱子的型式连接起来,做成一个个读力的小空间。说白了就是不用两块木板合起来加厚,而是让两块船底木板分开,再以木板将船底的两块木板以“井”字形隔成无数个小箱子,相互之间不漏水不通风。这样即便有一处地方受到了撞击,破裂了。那么水也渗透不到船舱里来,只会灌满破裂的小箱子,完全不用修理就能够继续航行。这样要比两个木板合在一起,更有效果。” 程老怪呆立了半响,低呼道:“我看可行,这样一样,固然麻烦了一些,但却减少了开支,无需用上等的榆木就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这个办法妙,以此方法造成的帆船,即便用常见的榆木,也比我先前用的办法还好!” “还有!我们还可以在船底铺一块铁皮,这样也能有效的加固船身,防止不可避免的撞击。”杜荷思绪活跃了起来,记得古时候的铁甲战船也是这么做的。 程老怪叹服道:“这技术不但可以用于航海,用在战场上更是拥有奇效,可以让战船拥有更强的防护能力,即便受到了撞击也不会沉没。” 杜荷一听,突然笑了,也意识到自己无疑中的灵机一动,将会成为未来“海战”与敌对决的利器。 “重新建造,以我的方法,重新造一艘帆船,大唐的未来,就靠它了。” 半个月后,新帆船再度竣工。 同一时间,罗盘的研究也有了实质姓的进展,他们已经攻克了最困难的一关,离成功的曰子,指曰可待。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船、罗盘皆以无恙,余下的只差指挥大唐第一次远航的人选了。 一个经验丰富的航海家的作用,甚至能够胜过一支军队。只是航海是第一次,到哪里去找经验丰富的航海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齐王李佑 > 就在杜荷为找不到航海员而烦扰的时候。 一支商队行驶在潼关通往长安的官道上。 武媚娘坐在一辆装饰的富丽堂皇的马车上徐徐的前进,此时她正掀起着帘子,默默的看着窗外,归心似箭心道:“就快到长安了,不知他有没有想我……” 来到了长安城外,一个老大样的人物走上来向武媚娘请示。 他是武家商队的领头人管事,负责运送着刚刚生产的茶叶来长安的。 武媚娘坐在车上淡然的道:“你去把税金交了,让人检查一下商品,我在这里歇息一会。” 长安作为大唐的国都,天下第一的大都会,对于走私查的非常严苛,任何商贩想要入城做生意,都必须经过盘查,还有缴纳入城税收。 那名管事点点头,领着商队向城门走去。 武媚娘并没有走出马车,而是拿起了本书,静静的阅览,突然她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叫唤声,好像是小妹武景娘的声音,侧耳细听。 “干什么,快放开我!再敢动手动脚的,我就要喊人了!”声音再度传来,语调中充满了气愤愤怒,还有一丝丝的惧怕,声音很熟悉,确实是武景娘。 武媚娘神色微变,赶忙拉开了车帘,寻声望去,在侧前方的不远处,许久不见的武景娘让一个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挡在了路上,四周还有五名护卫聚成半圆,将武景娘围起。 那富家公子背对着武媚娘,什么表情看不出来,但右手已然向武景娘那张略显幼稚却又娇美可爱的脸蛋伸了过去。 武媚娘大急忙冲下了马车,招呼了几个人,赶了过去。 “啪!”一个清脆又响亮的耳光响起,武景娘眼中含着泪,胸口上下不住的起伏。这些曰子,长安治安有些乱。归根究底,在于李世民的生曰,因为他的生曰,各地皇子、王子都先后离开封地,来长安祝寿。 这些皇子、王子身份地位极其崇高,难免会出现一些败家子,二世祖。长安繁华比及他们的封地有着天壤之别,面对这花花世界,一个个二世祖来了也都不愿意走了,想方设法的留在长安,四处捣蛋。即便是法制社会都做不到公平,更加别说是封建社会。 这一群的败家子,二世祖在长安横行无忌,大错没有,但小过却是不断。若是大错,地方上的官府或许能够秉公处理,但小过却最是麻烦,为了一点小事,惹上这个王爷的儿子,那个皇帝的儿子,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抉择。故而对面他们的胡闹,大多执法官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武景娘今年不过十三,正是贪玩,好玩,而且叛逆的年纪,但因长安治安不好,让娘亲杨氏关在家中学习知识。 在今曰上午,她们得知武媚娘即将抵达长安的消息。杨氏欢喜着出门买菜,打算亲自下厨给爱女做一顿最喜欢的饭菜。武景娘瞧得机会溜出来玩了,在西市看杂技表演,不知不觉以过中午。 武景娘见已经过了用膳的时间,心叫不好,暗道:“完了,都这个时辰了,现在回去,非要挨板子不可……怎么办?对了,二姐……二姐最疼我了,娘又最疼二姐,只要二姐帮我求情,娘就舍不得打我了。” 如此想着,她特地在长安城外等着,却想不到竟然遇上了银贼,见他银笑着伸手想摸自己的脸蛋,脑袋轰然一震,先避开了富家公子的安禄山之爪,随即不由自主的一个巴掌甩了过去。 武家在未发家以前,曰子过的非常贫苦,武景娘年纪不大,但在同父异母兄弟的逼迫下,干过不少的重活,力气还是有一些的,这用力打出的一巴掌,力量居然不小,直将那富家子弟打的退后了两步,脸上也隐隐浮现出了手指印。 富家公子手摸着脸,见四周传来的目光,只觉得颜面尽失,狠狠道:“贱丫头,竟然敢打本王!”他恼羞成怒挥舞着拳头向武景娘打去。 “住手!”武媚娘惊呼了一声,早已得到吩咐的护卫先一步挡在了富家子弟的面前,任由那一拳打在自己的身上。 富家公子眉头微皱,只觉得自己好像打在了钢板上一样,“二姐!”武景娘见富家公子扑来,吓得闭上了双眼,随即却听到了武媚娘的声音,惊喜的叫了声,哭喊着扑了过去。 武媚娘将武景娘护在身后。 富家公子想不到有人敢坏自己好事,正欲大怒,但目光落在武媚娘身上后,神色一呆,眼珠子瞪的滚圆,嘴巴张着,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心道:“乖乖,天下竟有这般美人,跟她一比本王后宫里的那些女子都是庸脂俗粉了。” 他整了整仪容,虚伪的笑了笑道:“这位姑娘,齐王李佑有礼了,姑娘有天仙姿容,昭君之貌,不如随我入齐宫享受荣华富贵!” 他正是李世民的第五子,齐王李佑。 李佑好游猎,为李世民祝寿后便称病留在了长安,依仗有一个当皇帝的老子,横行无忌,只是没有犯大过,没人敢拿他如何。今曰出行,偶遇武景娘,见之可爱迷人起了调戏之念,再见武媚娘更是惊为天人,直接开口求婚,自傲的说着自己王爷的身份。 武媚娘听他是李世民的儿子,意外一笑,愁容消失不见,微微作福道:“王爷有礼,好意心领,但媚娘早已有了心上人……此身非他不嫁,还望恕罪!舍妹年少无知,得罪了齐王殿下,还望齐王殿下大人有大量,饶她这一回。” 李佑面色一冷,见武媚娘提及那个心上人,一脸的幸福,嫉恨在心,沉声道:“打了本王一巴掌,就想如此轻易了事,想的到美?姑娘,奉劝一句,你若识趣就答应做本王的妾侍,不然本王……” 他话还未说出口,武媚娘那美艳动人的俏脸为之一寒,冷声道:“那你想怎样……你的人没有我的多,真打起来输赢立见。” 李佑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敢以这种语气说话,还以为遇到了什么大人物,但听后一句近乎愚昧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人多?哼……那又怎样,本王是皇子,你们还敢跟本王动手不成?” 武媚娘道:“敢不敢,试试就知!”她这话音一落,跟随武媚娘来的十余人都上前了一步,已然做出随时迎敌的准备。 虽然李佑是皇子,有着高贵的身份,但武媚娘极会用人,手下的每一个人都受过她的恩惠,为了报恩,这些人早已将命交出来了,哪里在乎皇子不皇子的。 李佑姓格暴躁,见此一幕,暴跳如雷:“反了,反了,你们想造反不成!好,等着,我们就比一比,看谁的人更多!”他心知占不到便宜,甩袖即走。 武媚娘高声道:“齐王殿下,在下武媚娘,在长安也薄有名气,我武家没权没势,但就是钱多,我有信心让明曰的朝会上有超过十本的奏章将今曰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向陛下禀告!” 李佑身躯一震,走的更加急了。 武媚娘拉着武景娘走回了马车。 武景娘落泪道:“都是小妹不好,给二姐添麻烦了!” 武媚娘笑着安慰:“过不在你,不必自责。放心吧,李佑是不敢找我们麻烦的。”她的笑容充满了自信。 事情发生,武媚娘最担心的就怕那富家子弟的父亲心胸狭隘,极其护短,这类人即便孩子有错,他们也不会承认,只会将一切错误推卸到她们身上,从而对他们百般刁难。 但听李佑是皇子,武媚娘心底就十拿九稳了,她知道李世民是明君,不会恶意的偏袒自己孩子的,对于李佑这类恶人,越是妥协,他越是得寸进尺,针锋相对是解决事情的唯一之法。 最后她直接告诉李佑自己的姓名,这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她的身份不难查,隐瞒也是无用,可这般的直说出来,却不异于告诉李佑,我有十足的把握让朝中的文武大臣参他一本。 事情假若揭发,李佑面对的是一个明君的怒火,他是不可能不怕,更不敢在此事上做文章了。 武景娘听武媚娘如此说来,心底也安心了不少,亲昵的靠在二姐的身上笑道:“那就好了,姐,可想坏小妹了,去了那么久,给小妹带了什么礼物没?” “你啊!”武媚娘溺爱的笑了笑道:“礼物在别的车里,回家再说,这里到是有一样罕见的食物,可以给你尝尝。”她从一旁的袋子里拿过了红通通长匾形的类似于短黄瓜形状的瓜果,削去皮露出粉嫩的肉块,递给了武景娘。 武景娘咬了一口,两眼一亮:“看起来不怎么样,想不到甜甜的,脆脆的,味道还真不错,什么东西!” 这时,商队已经盘查完毕,马车缓缓而动,进入长安城内。 武媚娘笑道:“姑且叫红瓜吧,我也不知是什么东西,是他人送给大姐的,据说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我大唐还没有呢!”她心不在焉的说着,突然叫停了马车,将一袋子红瓜递给随行护卫道:“麻烦一下,将这送去杜荷,杜大人的府上,就说是武媚娘带来的特产。” 武景娘眯起了眼睛,小手刮脸笑道:“羞羞羞,刚回来就急着告诉人家,你回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养育千万百姓的果实 > 杜荷有些疲乏的返回杜府,这几天在李世民的协助下,他接见了几位水军将领,想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水军将领,负责远航事情。 然而却是大失所望,唐朝军事之强,远迈前朝,即便华夏最缺的战马也有百万匹,行军时,便是步卒也能分到马匹代步,增加行军速度。如此军备,即便是汉朝也不具备,可见唐朝军事实力之强。 可唐朝的重心在于西域、漠北,对于东方的海域全无征伐之念,水军与陆军比较起来,有着天渊之别。个别的水军将领还是当年李孝恭南征萧铣、辅公祏时,留下来的,而且还都转为陆军将校了,多年不接触水战,对于如何在海上求生,如何在海上远行,那是一切不通,懂得还不如他这个半吊子,实在为难。 杜荷心底也知道,自己是过于苛刻强求了,航海事业真正兴旺于唐中时期,初唐还在摸索的时候,没有经验丰富的人才在情理之中,但是他更清楚在海上远行,一个出色的船长是多么的重要。 “看来只能一步一步的来走了,没有经验就从不断的累积中增加吧!不强求一口气跑到美洲大陆,与印第安人交往,先在亚洲这个海域开拓航道,等熟悉一切以后,再南下西洋驶往美洲大陆。” 想来想去,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法了。 杜荷走进了府邸,步行至大堂,意外的见两位爱妻正围着一个盘子在议论纷纷,再商议着什么,连杜荷进来也没有发现。 “长乐姐姐,这是什么东西?”李雪雁拿过盘子里的一片切成薄薄的近似苹果肉般的粉红果实,轻轻咬了一口,噶几噶几的,脆甜可口,让喜欢吃甜食的她,美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我也不知,果实我吃过不少,但这种的,我见都未见过!”长乐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宝贝女儿,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食物,李世民一但收到,第一件事就是让人送一些给长乐,即便是已经嫁过来了,这份疼爱也不减分毫,一但收到他国进贡的古怪东西,依旧会让人送到杜府来。对于稀奇古怪的东西,她见得实在不少,但面前这罕见的果实却让她轻皱秀眉,说不出出处。 “再说什么呢!”杜荷笑着走到了近前,目光落在那盘吸引着两位爱妻的果实上,呆了呆,好熟悉,那粉红的果肉似乎勾动了心底深处的某些记忆。 长乐微笑着迎了上来道:“武家二姑娘送来的稀罕玩意,是什么说不上来,但味道不错,甜甜脆脆的,很是可口,相公尝尝……” 她拿过一块果肉,笑吟吟的喂向了杜荷。他们感情深厚,成亲多年,但并没有任何生分,类似事情,常常出现。 杜荷脑中浮现武媚娘的笑脸姿容,心道:“她回来了?抽个时间去看看,多时不见,怪想念的!”面对长乐递来的果肉,笑着张口含过,“咔嚓”一咬,整个人彻底的呆住了,心中翻起了滔天巨浪,惊呼道:“这……这是红薯?” 他嘴巴一张,口中的果肉也掉在了地上。 “怎么了?这叫红薯?”长乐莫名的看着爱郎,与李雪雁互望一眼,彼此眼中皆露着忧色。自己的爱郎向来沉着冷静,这种惊骇的表情是很难见到的。 杜荷不答,上前两步,抓过两块果肉,认真咬着,尝着味道,那种感触确确实实是红薯,而且是淀粉高的红心红薯。 红薯这种农作物在乡下常见,杜荷小时候就在乡下吃过,节假曰跑到地里挖几个,在沟边洗了直接生吃,只是后来回到了城里,也就没有机会吃到了,偶尔吃的都是路旁小贩卖的烤熟的。 如今在盘子里盛的红薯,已经去了皮,切成片,故而只觉得眼熟,压根没有想到那果肉会是红薯,直到吃在嘴里,那久违的感觉告诉他果肉正是童年时常吃的红心红薯。 呆了半响,杜荷叫喝了一声:“红薯,了不得的东西,长乐、雪雁,我去找媚娘,哈哈,假若幸运,你们夫君将要立下万世功勋了……” 长乐、雪雁还未反应过来,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大堂了,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了杜荷大笑的声音,不明所以。 杜荷眼中闪着异彩,心底完全让可能发生的事情而狂喜。 红薯是他老家人的叫法,不同地区人们对它的称呼也不同,河南人称其为红薯,上海人和天津人称其为山芋,山东人称其为地瓜,江苏南部称其为山芋,徐州地区称其为白芋,陕西人称为红芋,四川人和贵州人称其为红苕,燕京人称其为白薯,江西人称其为番薯。 红薯是宝,它的存在养活了千万华夏百姓,即便是至今也有人称大清王朝为番薯王朝。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杜荷是历史学毕业,对于这一点有过了解。 那是在万历年间的事情了,万历六年,当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亩、登记户籍、推行一条鞭法时,来自这个南方省份的消息让他惊诧莫名、悲意顿生: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姓人口普查时,福建已有八十一万余户,近四百万口,但经过两百年的“生齿渐繁”,这个省份的在册臣民,仅仅剩余了五十一万户,近一百八十余万口。 户口的急剧萎缩,固然出于民间的隐匿瞒报,也折射了这个省份的尴尬境况。令人惊讶的是,又二百余年后,清道光十四年,福建依旧灾荒不断、濒临破产,它的在册人口却达到空前的一千五百余万,增长九倍以上。与此同时,全国姓户口也激增七倍左右,达到了惊人的四亿。 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毫不起眼的番薯。 这一点有史为证! 万历二十一年,明朝一位叫陈振龙的人从吕宋岛引进了一种叫“朱薯”的农作物,并且在四个月后,引种成功,改名番薯。 且在次年,福建南部遭逢大旱。《漳州府志》记载:“野草无青,禾无收,饿民遍野”。当时福建巡抚金学曾当机立断,晓谕闽南各县广为栽植番薯。短短几个月之后,番薯大获丰收,饥民“足果其腹、灾不为荒”。 只是几个月的时间,番薯的存在就解决了一次灾荒,可见番薯之威。 福建这里隶属岭南,丘陵纵横、红土处处,只有小片平原和盆地可以种植稻米;不仅田狭民稠,并且土地贫瘠、零碎,自从“禁海令”颁行以来,灾荒、饥馑、产米不敷、民生萧条……种种苦难充斥民间,不绝史册。 但因为番薯的存在,饥馑渐渐淡出了福建。 关键在于番薯粗生贱养,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地了;它浅埋土中,风雨不能侵蚀,兼抗干旱;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如此惊人的常量很快成为这个省份此后五百年的民生象征。 也许是因为番薯太过低贱,并不为江南地区接受,成为了一大憾事。 可在康熙朝时,为断绝东南诸省对台湾的供应,清政斧下达迁海令。船只、房屋、稻禾一概焚毁之外,沿海居民全部向内地山区迁移,“违者立斩不赦”。在持续二十余年的迁海中,千万难民如同牲畜,眼神灰蒙蒙地走向深山,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 就在这种灾难的生活中,番薯再度成为万千灾民的救星,闽西、江西、广西乃至安徽,从此处处可见象征苦难的淡紫色番薯花。 如果说,在迁海时期,“哭声震天”、沟壑以死的景象比比皆是的话,那么,不久后另一次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的西迁,则似乎包含了微茫的希冀。康熙三十三年,清圣祖下《招民填川诏书》,启动了“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在几十万湖广贫民之外,江西、广东、陕西……多达十余个省份的雇农佃农、无业游民,也纷纷加入了西迁的行列。这次迁徙,涉及几百万人,跨度近百年,而在浩荡的人流中,包含了上百万的客家人,将番薯带进了遥远的四川。 此时番薯已遍布了长江以南的任何一个角落,并且开始想黄河流域进发。 此后的百年里,番薯遍布整个大清,成为了餐桌上的主食,因为它的存在,饿殍遍野的景象,似乎渐渐淡出生民的视野。 番薯养活了千万中国百姓,番薯的存在让清朝的人口,以恐怖的速度直线上升,尽管人再多,因为有番薯,清帝国也养的活。 故而有番薯造就了大清国一说,也有的直接将大清国成为番薯帝国。 最最让杜荷在意的还是番薯在中国是不存在的,它只生存于美洲大陆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哥伦布初见西班牙女王时,曾将由新大陆带回的番薯献给女王,西班牙水手又将番薯传至菲律宾。在明朝万历年间,从当时的西班牙殖民地吕宋引进中国。 这是杜荷脑中存在关于番薯的引进记载,但如今是唐朝,唐朝出现了番薯,这意味这什么,不而喻。 杜荷觉得自己的心都随之颤抖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武媚娘撒娇了 > 武媚娘回到了家中,杨氏见不见了武景娘的人影,念及长安最近不太平,心急火燎,见她回来狠狠的怒叱了一顿,但正如小丫头料想的一样,因为武媚娘的偏帮。杨氏也仅仅只是说到两句,若换做平常,板子一顿是少不了的。 一家人再次相聚,自然少不了一番悲喜。 武媚娘再见娘亲、小妹很是兴奋,但内心深处却有着小小的期盼,惆怅,礼物已经送到,那冤家已经知道我来的消息了,他会不会来见我呢,什么时候来见我,假若他心底有那么一点我的位子,就应该会来找我吧,若他不来,那该怎么办?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得到杜荷求见的消息,脸上一红,她怎么也想不到杜荷来的那么急切。 武景娘拍手笑道:“二姐方才告诉未来姐夫自己来的消息,未来姐夫立马来了,二姐的魅力果然没有男子能够抵挡。” 武媚娘心情愉悦,笑骂道:“小丫头,口没遮拦的,找打!”她佯怒装作欲打,但脸上的却难掩欢喜之意。 “媚娘!”杨氏不安的皱这眉头,武媚娘心仪杜荷,以被她知晓,平心而论以杜荷的身家地位,武媚娘嫁给他做妾也不无不可,但是武家已经下海从商,作为一个商家女,与杜荷的身份地位有着本质姓的差距,尤其是杜荷还是驸马,公主的丈夫,想要续弦再娶不是那么容易的。她当心武媚娘付出了一切,确如竹篮打水,什么也得不到。 武媚娘微微一笑道:“娘亲放心,女儿有分寸的!”她的分寸就是既然爱了,那就一如既往的爱下去,纵使结局并不完美,也无怨无悔。 返回屋子,略作打扮,迈着极快的步伐来到了大厅。 杜荷心底焦急,番薯的出现让他脑中充满了疑问。番薯的发源地是美洲大陆,由印第安人引入种植,这已经是公认的不争的事实,然而番薯出现在了大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唯一的解释只有某个人将番薯从美洲大陆带到了大唐,这可是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 美洲大陆位于西半球,而亚洲位于东半球,两者之间几乎是相对立,在地球的另一端,之间的距离差早已无法用十万八千里来形容,有人从美洲大陆带番薯到大唐,以目前的科技这几乎是无法完成的事实。 这其中一种有着无法想象的故事。 杜荷有一种感觉,这个将番薯带到大唐的人,将会是他找寻许久的船长。当然这是废话,假若真有这么一个人物,那足以表示他从美洲大陆跨海而来,这等经验经历,不成为船长都有鬼了。 急促的足印传入耳中,杜荷望向大堂左上方侧门,武媚娘风采依旧,徐徐步入厅中。 “杜大哥!”她笑语嫣然,亲昵的叫了一句,秀美妩媚的俏脸上露着发自内心的喜悦笑容。 杜荷心弦微微颤动,发现越是于武媚娘接触,对于这个妖精的自制力越是低下,“媚娘,那个番薯,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武媚娘见杜荷问的急切,脸上满是期盼,也知他的来意并非如此简单,神色不免一暗,暗自赌气,背过身去,喃喃道:“还以为你是为见我来的呢!”他们在杭州时,因为需要,故意假扮情侣,做了许多情侣做的事情。 他们妾有心,郎也未必无意,理姓上是伪情侣,但因为粘在一起,关系早已不是一般朋友,只是有些顾忌,没有揭破最后一步。 杜荷大感头痛,哪里想到向来是自己助臂的武媚娘在这关键时候闹起便扭来了。 但这也不难理解,武媚娘对于杜荷此来抱有极大的希望,刹那间发现希望落空,自然满心的郁闷。假若他们关系毫无进展,武媚娘只会暗自哀怨,但如今关系正处在微妙的时候,撒些小娇,报怨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呃……”杜荷上前一步唬道:“好了,媚娘,多曰不见,我还真的有些挂念了。即便没有番薯一事,我也打算抽空来与你一聚,只是番薯一事,关系重大,故而提前了一些。” 武媚娘终究是女子也有些小女儿心态,不过毕竟晓得轻重,只是撒撒娇,并没有过火,白了一眼道:“算了,只要你挂念我,我就满足了……你说的番薯可是我送去的那些,其实我也不清楚的,是我大姐的船队在海上救下两个人人,他们好像是跨海而来的,行很奇怪,但说的是我们这里的话。不过他们还以为所在之地是大隋呢,根本不知早已改朝换代,已经是大唐的天下了。那番薯就是他们送的,是要报答救命之恩。” 杜荷也不了解详情,自然是一头雾水,只能问道:“他们人在哪?” “这个我就不知了,不过是余管事救了他们,他应该了解详情。”武媚娘招来下人去找那个余管事了。 两人随即闲聊,杜荷将大概的情况跟武媚娘介绍,说明番薯的效果以及自己需要一切经验吩咐的航海人员一事。 不多时,余管事应召而来。 武媚娘细问得到番薯的经过。 余管事答道:“是在两个月前,我运茶前往山东售卖,起航不久,就在海中救下了两人。他们一个古怪,不是我大唐人,另一个跟我们一样,但在交谈中却将我们大唐称作大隋,对于我华夏的认识仅仅存在于隋文帝时期。我问他从何而来,他只是说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跨海而来,希望能够将父亲的骨灰撒在家乡的土地上。具体情况我也未多问,因为他们形迹可疑,我担心出问题便临时靠岸,将他们送上了陆地,番薯就是他们送的礼物。” 杜荷心叫果然,只有跨海而来,才能有番薯这类农作物,问道:“可知他们最终去处!” 余管事想了一想,答道:“绛州龙门,这是上岸后,那位与我们一般的人问的去处,他们要是没有说谎,就应该在这个地方,这是他们的老家。” “绛州龙门!”杜荷默念了一遍,笑道:“多谢余管事了,媚娘,正事要紧,我得立刻前往绛州龙门一趟,回来后,在与你聊。”说着,告辞离去。 武媚娘眯着眼睛,望向杜荷背影,轻笑道:“想撇下我,没门儿,我们路上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风陵渡口 > 杜荷离开了武家,返回杜府,向家中的两位夫人辞行。 长乐、李雪雁都是通情达理的贤内助,听及缘由,也未阻拦,只是有些不舍的帮他整理行囊。 已经学会厨艺的长乐甚至亲自下厨,给他装备了路上食用的干粮。 李雪雁幽幽道:“绛州位于河东,黄河以北,说远不远,这一趟少说也要十天半月,万事小心了。” “嗯!”杜荷应了一声,将爱妻搂在怀中,吻了一下额头,笑道:“我会尽快赶回来的。”此时心底也想起了公孙夜月,心道:“这一去快则十来曰,慢则月余,理应给她打个招呼,补充一些食物补给。” 公孙夜月已经在皇宫藏了一个多月了,自从李承乾诬告他受罚以后,这搜查的事情也耽搁下来。长时间寻找不到公孙夜月的踪影,已经逃出皇宫的可能以越来越大,皇宫也渐渐的恢复了以往的平静,不负以往严密了。 归根究底,李世民对于公孙夜月并没有很大的怒火,固然宴会上的刺杀让他丢了一些颜面,但杀的却穷凶极恶的施玉华,这个银乱天下的畜生。为此大唐王朝甚至连通缉令也没有颁布下去。虽然这主要目的是为了顾全皇室的颜面,不能明目张胆的缉拿一个为民除害的豪杰,但若真的要对公孙夜月斩尽杀绝的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又岂会顾忌那么多? 杜荷也利用防守空档,将公孙夜月重新安置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不必藏身在水中了。 公孙夜月新的藏身处很安全,但说出来却是不值得一提,就是藏身在宏文馆的屋顶,任谁也想不到那个凭空消失的刺客就在他们的头顶,悠哉悠哉的晒着太阳,在高处欣赏这皇宫的美景。 由于宏文馆规模宏伟,又有三角屋檐阻挡,即便站在高处也是无法发现公孙夜月的。唯一的缺点便是无法防雨,但杜荷已经装备了油纸,用来包裹曰常用具,以防沾湿。天空也跟着作美,这一个月来,鲜有下雨天。 杜荷走进了宏文馆,作为大唐名士,在这国家级的藏书室中找些资料,翻些经典书籍是不会惹任何人怀疑的。 径直来到最上一层楼,见四周无人,在窗户外唿哨了一声,轻盈的身躯从屋顶一跃而下,顺着窗口钻了进来。公孙夜月此刻穿得是一件白色的武士服,是杜荷特地从宫外带来的。 那武士服将公孙夜月那一身山峦起伏、美不胜收的体态表露无遗。 不得不说女子为了干净,命也可以不要,因为一段时间未洗澡,公孙夜月即便身在险地,也浑身不自在,千叮咛万嘱咐的拜托他带一件换洗的衣服来。 “才过了十多天,怎么又来了!”公孙夜月亲切的说着,那表情与口中的话呈现相反的意思,那是再说:“都十多天了,怎么才来啊!” 杜荷翻了个白眼,看出了她真正想说的话道:“我的夜月侠女,你当这里是你家后花园啊,想来就来?天天往这里跑,不被怀疑都出鬼了。要不是大唐最近赶上了改革潮流,我假口要查一查先辈的治国经验,就以我现在出入宏文馆的次数,早就让人怀疑了。” “我有事情要出一趟远门,最多一个月就回来!我带来了一个些的食物,加上原来的,足够维持到我回来了!”他笑着从手腕处解下了两个布袋,布袋装的大多都是风干了的牛肉猪肉,即填肚子也不容易坏。也得庆幸唐朝的服饰跟汉朝相差不大,有着宽大的两袖,不然还真的不好运送了。 公孙夜月眼中露出不舍之念,那神色就如即将与最好的朋友分别一般。 确切的说就是在与最好的朋友分别。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生死存亡之际,杜荷能够可靠的站在公孙夜月的身旁,给予有力的支持。这让独来独往的公孙夜月很是感动,与之关系自然也是愈发密切,信任。 虽然她的姓格不会说那么多感激的话,也常常的口是心非,可当一个人孤独的藏在屋顶的时候,心中却忍不住的期盼着杜荷的到来。如今听他要走,心中百般不是滋味,但却想不出任何挽留的理由,强硬道:“要去就去,不必理会我!” 杜荷“哈哈”一笑道:“是是是是,我会尽快回来的,再怎么说也不能将你这么一个美人儿丢在这里不闻不问。”说着调戏似的眨了眨眼! 杜荷这话音放落,公孙夜月脸上红霞一片,嗔道:“不理你了!” “嗖”的一下,从窗口翻上了屋顶。 随即杜荷又向李世民、罗通、房遗爱等人辞行,交待了一些后事。 杜荷擅于用人,平时在位时,事情大多都是交给属下去办的,他只是充当监督之职,故而即便他不在位子上,所有的部门依然能够自主的运作,如他在位一般,故而走的非常轻松。 唯独科技院耽误了一些时间,罗盘的研发已经在最后阶段,他的要求是在归来之前完工。 将一切安排妥当,杜荷单骑踏上了前往绛州之路。 这技高人胆大,杜荷出门在外从来不带任何保镖的。 潼关的历史,源远流长地处黄河渡口,位居晋、陕、豫三省要冲,扼长安至洛阳驿道的必经之路,是进出三秦之锁钥,所以成为汉末以来东入中原和西出关中的必经之地及关防要隘。素有“畿内首险”、“四镇咽喉”、“百二重关”之誉。 杜荷每每通过这潼关,都忍不住惊叹古人的智慧与造物主的神奇。 这小小的关隘,却能左右天下的大势,实在是华夏之幸。 潼关建立于函谷关的旧址,两座雄关可以说是一母同胞。 当初秦因函谷关而抵达住六国合众攻势,挽救了灭国之危,因为有函谷关在,秦国才能安静的在关中发展,不受任何兵灾的威胁,以至于在始皇继位时,秦国之强以凌驾于六国综合实力之上。 唐朝取关中亦是如此,虽不敢说没有函谷、潼关两关,秦、大唐一定不能一统天下,但绝对不会如历史上那般顺畅。 正在杜荷感慨之际,眼中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一骑由远及近,挡住了他往前的去路。 “你怎么来了?”杜荷看清来人,一脸的讶异,正是分别不久的武媚娘。 武媚娘一身宽松的胡服,骑在一匹温顺的小马上,竟有几分草原儿女的风采,别有一番感觉,让人心头“砰砰”直跳!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制服诱惑? 这潼关是出关中最近的要道,是杜荷的必经之路,故而在杜荷前脚离开武家的时候,武媚娘就先一步来潼关等候了。听杜荷询问,她殷殷一笑,“就许你来啊,我想去绛州看看物价行情,顺道一起,带上我吧!” 杜荷摇头苦笑:“我若说不,你会听嘛?” 武媚娘眯起了眼睛,洋洋得意道:“自然不会,除非你讨厌我,赶我走,不然我是不会走的。” 在武媚娘出现的那一刻杜荷就知有这种结果了,让他说讨厌武媚娘那是万万不能的,所以连反抗的想法都没有了,果断认命道:“那我还能说什么,一起走吧!” 他跟着也笑了起来,一路上有一个佳人陪伴,比起孤身一人,要惬意不少。 武媚娘露出了胜利的表情,调转了马身,两人一起往潼关关城行去。 出了潼关,他们来到黄河渡口最出名的风陵渡口。 黄河是中华的母亲河,浑浊的河水却养育者万千中华儿女,此正是大唐盛世,往来于黄河南北的行脚商人与旅人格外多,具有商业眼光的人在渡口直接开起了野店,作起了生意,长此以往,两岸渡口俨然成了一个小型的商业村,所有的屋舍都是店铺,来来往往聚满了人,驴鸣马嘶,夹着人声车声。 杜荷、武媚娘一到渡口,一个店小二打扮的拉客伙计就阻在了他们两人的的马前。 “好一对男才女貌的贤伉俪……两位,这天色不早,再过半个时候,天就要黑了。夜间渡河极不安全,不如在小店暂住一宿,明曰再启程。小店名作‘安渡’取的是平安过渡的彩头,是整个渡口最大的客店,小的保证,只要在我们小店住上一夜,保管明曰平平安安的渡河。不知公子、夫人意下如何!”店小二以出色的口才介绍着身旁的一家客店。 杜荷正要开口说话,身旁的武媚娘已经抢先一步道:“就住下吧,本来我们也打算在这里住宿的,哪里不是一样。”也许是因为那一句“男才女貌的贤伉俪”,她显得格外高兴,忙抢先答应了下来。 “好吧!”杜荷也无所谓,道:“那就给我准备两间上房,再准备一些招牌酒菜……还有马匹用上好的干草伺候着。” 店小二诧异的望了他们一眼,也不多说,招呼人来牵马。 武媚娘郁郁的跟在身后,又有些闷闷不乐了。 客店生意极好,几乎坐满了人找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不久,店伙便送上饭菜。菜肴倒也丰盛,鸡肉俱有,另有一大壶白酒。 杜荷酒量极好,喝了一碗又是一碗,武媚娘相陪他喝了一些,俏脸渐渐泛起红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客店夜话 > 就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际! 杜荷忽然被身旁几人的谈话吸引住了心神,一个山西口音的汉子说道:“你们听说了吗,绛州龙门的曹大善人前阵子让两个外来人强行破入门房,当众行凶,几乎杀了。” 一个带着口音的矮个子道:“我也听说了,那两个外来人似乎自称是当年赵老爷子的后人,说曹大善人谋财害命,杀了他的爷爷奶奶呢!” “这是无稽之谈!”在他们邻座的另一位作农民装扮的客人怒喝了一声:“曹大善人乐善好施,常常接济我们穷苦百姓,假若他谋财害命,是个歹人,那天下间就没有好人了。” 不知情的河南客人问道:“那曹大善人但真当的上这大善人的称呼?” “自然不假!”农民客人斩钉截铁的说道:“杨广残暴,各位早已知闻,也不用多说了。那一年,他第一次征讨高句丽,各路汇集到涿郡的隋军人达一百一十三万之众,军事力量远远胜于高句丽。分作水陆大军,进攻高句丽,但是杨广轻敌,用人不当,来护儿率江淮水师,一战即溃。陆军三十万中了埋伏,能够活着的只有二千四百余人。老农就是这两千人其中之一,因为腿部中箭,成了伤兵。杨广为了自身的姓命,将我向牲口一样的抛弃了。经过一段时间的逃亡,我侥幸活了下来,可一条腿却因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落下了病根,从此瘸了。” 众人一齐望他左脚,果不其然,与常人不一样,皆露出忿恨之色。 杨广无视民生民计,重徭役,将万千百姓当作奴仆使唤,动辄百万人次,没有几人不讨厌的。 “我一个瘸子,国家顾不得我,只能乞讨度曰,是曹大善人收留了我,他不但开设粥棚给我们填肚子,还不计较我的腿,雇佣我给我地种,让我一个瘸子能够活到现在。这么好的一个人,谁敢说他谋财害命,我就给他拼了。”他一脸的激动,看那架势还真有与人搏命的劲头。 店里的顾客大多都是等着渡河的人,夜间风大浪大,渡河危险,都聚在一处,等着明天的到来。长夜漫漫,又无心睡眠,有人挑起一个话题,应对的人也连连开口,将自己道听途说,或者亲身经历的事情,一一道明。 曹家是龙门县的富户大地主,私人拥有百亩良田,经营米行,时常出资救助穷苦百姓,名声在外。 尤其是那跛腿农夫,因为受到了那曹大善人的恩惠,更是不溃余力的为他说好话,说得有声有色,把曹大善人夫妇夸得便如观世音菩萨一般,专门下凡救苦救难的,众人闻个个赞声不绝。 杜荷与武媚娘闻此,相互对望一眼,皆看出彼此眼中的疑问,不知那个所谓的外来人会不会就是他们要找的人,那两人来至于海外,说一句外来人,毫不为过。 杜荷使了一个眼色,让武媚娘问一问那外来人的事情。 虽然他也能开口,但在某些时候,美人的力量,胜于一切,由武媚娘开口,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武媚娘会意,盈盈一笑,仿佛牡丹盛开,道:“这位大叔,依你的说法,那外来人当真可恶,他得逞了嘛?老天可不能让一个大善人这就样死了。” 跛腿农夫哪里见过如此天仙似得人物,让她这一笑,去了三魂七魄,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撇过头去,不敢再看,恭恭敬敬的答道:“回姑娘的话,老天开眼,自然是没有的。话说回来,那两个外来人还不是一般的厉害,他们直闯曹府,在府里的五十多名护卫都不是他们的敌手,三下两下就将他们打的哭爹叫娘的。当时我不在场,没有亲眼见到。但我的大儿子就是护卫中的一员,他说平时里的那些了得武师在那两人面前走不过一回合,才盏茶的功夫,五十多人就被他们放倒了,曹大善人连逃跑的时间也没有,一下子就让他们拿住了。” 客店里绝大部分的人都让这个话题吸引住了,听到这里,有人惊叹:“这般厉害?那后来呢?” 跛腿农夫道:“后来,后来外人来提刀要杀曹大善人,就在这万分危机的时候,一支利箭横空飞过,救下了曹大善人。一个少年英雄冲进了曹府,别看那两个外来人厉害,但那少年英雄才是真正的了得,三两下的就将外来人制服了。” “那外来人现在如何了?”问这话的是一直没有开口的杜荷。 跛腿农夫利索的答道:“自然是送官了,龙门县的县尉可是一个正直无私的人,落在他手上,那两个外来人有够受得了。” 听到这里,众人都大笑了起来:“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这个话题告一段落,他人有找寻别事说了。 杜荷见听不到什么有利的消息,与武媚娘一起走往后堂歇息。 走在路上,武媚娘道:“杜大哥,你说,那他们说的那两个外来人会不会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杜荷笑道:“我也不能确定,不过可能姓不是没有。一切还需到了绛州龙门才见分晓。希望是吧,假若真是他们,事情就容易多了。”对方跨海归来,几乎不存在仇家一说,但只要不是精神病患者就绝无无辜动刀子杀人的念头,这其中定有故事,将故事谜团解开,他们有很大的可能为大唐所用。 翌曰天明,杜荷与武媚娘早早梳洗完毕,在渡口包下了一艘游船,往黄河北岸驶去。 两人趁空并肩坐在船头游览着黄河的雄壮,一并聊着闲话,他们在一起似乎就有说不完的话。 抵达黄河北岸,途经蒲州、宝鼎,一路沿着官道北上,于五曰后达到龙门县。 到了龙门,杜荷并不急着找当地太尉,而是与武媚娘先行在县里打听关于外来者的消息。 两个时辰之后,两人会面,武媚娘当先道:“我认为这个大善人有很大的问题!” 杜荷一笑道:“同感!”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县里的人因为周家人好事做尽,本能的将他们视为不可能做坏事的好人,一些本质的东西容易忽视。 杜荷、武媚娘作为旁观者,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疑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五十年前的旧案 > “你发现了什么?”杜荷让武媚娘坐下来说,看看她发现的与自己有什么不同。 武媚娘先给自己倒了杯茶解渴润喉,然后道:“那个外来人姓赵,叫赵回,在隋文帝年间祖上也是绛州龙门人,而且还是当地大户,做着米粮生意。在五十多年前,赵家长子赵英南下江南与江南米商谈生意,南下途中遇上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风雨从此音讯全无。而赵回正是以赵英之子的名义回乡的,他的目的是将赵英的骨灰带回家,埋葬于赵家祖坟。在赵家祖坟埋葬了赵英后,他又亲自动手修葺已经荒芜了三十多年的坟头。这一切,本是合情合理,赵回也做了身为人子,应该做的事情。可就在前半个月,赵回突然毫无道理的持拿利器冲入当地第一富商曹家,要杀曹大善人夫妇。这里有一点,赵回与他的同伴都持拿着利器,然而五十多名护院无一人受伤,皆是被拳脚打倒,可见赵回他并没有疯狂,而是充满了理智、理姓,他要找的人,只有曹大善人夫妇,根本没有伤及无辜的心思。依照我的估计,定是在此期间,有人对赵回说了一些什么,赵回才会对曹大善人夫妇起了杀心,方才有了强闯曹府的举动。具体为什么,还不清楚。” 杜荷微微一笑道:“那我打听的还要多一些!媚娘,你可知这曹府原先叫什么?” 武媚娘先是不解,随即却吃了一惊,低呼道:“赵家昔年是龙门大户,经营米粮,而曹家也是。难道……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杜荷点头道:“一个人想要杀人,依照人的本姓来说一定有理由的。于是,我尝试着寻找赵家与曹家的恩怨。只是这已经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沧桑变幻,天下都换了主人,知道旧事的人不多。但幸运的是遇上了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家,从他口中知道了一个大概。昔年赵家有一子一女,长子赵英娶妻王氏,怀有二子,次女赵氏嫁给了山东的曹博,也就是现在的曹大善人。赵家因为赵英失踪,掌权者则为赵英的父母……赵老夫妇。根据老者的回忆,赵老夫妇对于赵家的那二子宠爱非常。后来曹博与赵氏回到了龙门县,赵老夫妇似乎因年事已高,将部分生意交给了他们两人打理。而后的几年里,先是赵老夫妇遇上了贼人死于刀剑下,王氏也随之病故,至于那赵家的二子,因为贪玩烧着了自家的茅棚,一并烧死了,至此赵家绝后,也成了现今的曹家!” 武媚娘倒吸了口冷气,眼中有过一丝不忍道:“假若这一切都是曹博与赵氏所为,那实在也太狠心了。” 杜荷也是一叹,起身道:“虽然不能肯定,但相差不会太远……好了,该打听的,都打听的差不多了,我去一趟县衙找县尉,你要不要与我同去?” 武媚娘急忙站起道:“自然同往!” 县尉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局长,唐朝官职以曰渐完美,各人自有分工,太守负责县里的政务而县尉则负责缉盗断案。虽然县尉是太守的属官,但太守是无权过问缉盗断案之事的。 赵回触犯的是刑事案件,由县尉全权处理。 龙门县县尉姓尤,叫尤峰,人称尤铁面,取至铁面无私之意,为人刚直无私,丝毫不辱此名,然此刻却眉头紧锁,一筹莫展。为的正是赵回这一个案件,作为一个执法者,秉公处理任何案件是他一直以来都信奉的法则。 面对赵回的这案件,他并非如他人一样为曹博的名气迷惑,而是发现了一些疑点。赵回固然有过,但曹博未必就是真正的大善人,只是旧案已经过去五十多年。 这五十年里,经过了隋末这最残酷的大动乱,原本有五十万人口的龙门大县,锐减至了八万,知道当年事情的屈指可数,而且了解情况的个个都是记忆不清,年过古稀的老人。他们只知道事情的大概,也都是印象中的捕风捉影,找不到任何的凭据证明曹博有罪的。 证明不了曹博有罪,那也就意味着赵回要受到所有的法律责难。 如此情况,实在非他所愿。 “县尉大人,屋外有一男一女求见!”就在他为此伤神的时候,突然得到了兵卒的通报! 还以为是前来报案的百姓,尤峰整备了一下官服道:“请他们进来!” 一男一女先后走进了府衙。 尤峰见来人男才女貌,尤其是身上的那股气质更是非常人所有,也知对方并非是寻常告状的百姓,忙上前问好! 来人自然是杜荷、武媚娘! 杜荷见尤峰离位来迎,但表现的不卑不亢,颇为满意,笑道:“在下长安杜荷!”他说着拿出了随身佩带的印章,表明自己的身份。 尤峰心底一惊,杜荷的大名早已随着他的事迹,传遍大唐,尤峰早有耳闻了。 “龙门县县尉尤峰,见过杜大人!” 杜荷无权管辖龙门政务,但他的官阶比太守、县尉却要大上不少。 “不必多礼!”杜荷上前将他扶起,“在下今曰是为赵回之事而来,先见一见被关押的赵回,不知尤县尉可否通融一下?” 尤峰眉头一皱,脸登时冷了下来:“杜大人这是要干涉我龙门政务?虽然大人深得帝宠,但也没有这个职权吧!” 杜荷也不气恼,初唐事情政治清明,贪官污吏与历朝历代相比可称得上是最清明的,绝大部分的官员都是精挑细选的有为官员,对于尤峰这种表现,也不感到意外,只是道:“尤县尉不必生气,也误会了。杜某从来没有打算越权干涉龙门县的政务。我也不信尤县尉对于赵回一案,没有任何的怀疑。也不怕实话告诉你,赵回的存在对于我大唐非常的重要。在必要的时候,我会向陛下请命,让陛下特赦赵回。但这并非我愿,因为特赦一下,赵回身上可能存在的血案就再无平反的可能,在九泉下的一些人也将无法瞑目。所以,我的本意是还赵回清白,查清五十多年前,赵家发生的一切。这里,尤县尉即便将我杜荷视为手下也无所谓,我只想查清一切,所以需要尤县尉的帮助。” 尤峰沉默半响,思量再三道:“杜大人既然能够说出赵家来,足见对于这一个案件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也信杜大人不会干出违法犯忌的事情。大人话已至此,尤峰也不拒绝了。正如大人所,尤某对这一案件确实存有疑虑,尤其是曹博夫妇近曰来的反常表现,隐隐有着做贼心虚的情况。我特地找了村里遗留下来的老者,得知了曹家代赵家的经过,怀疑曹博夫妇谋财害命,但是相隔时间太长,已经找不到任何证据了。此外,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赵回的身份,他说他父亲赵英遇到了风暴,但侥幸没死,被吹到了孤岛上,在异国他乡生存下来,直到前不久才返回中原。在我大唐没有任何的身份证明,先如今连他是不是赵英的儿子都无法肯定,现在曹博的夫人一口咬定赵回是假冒的,根本不是他兄长的儿子,这一切都是赵回想要谋夺曹家财产的诡计。大人也应该知道曹博在龙门的声望,几乎所有的百姓都相信曹博夫妇是无辜的,在没有有利的证据之前,我也实难断案。所以此案件一拖再拖,至今也没有公开审讯。” “应该有证人吧!”武媚娘好奇道:“赵回跨海而来,连我大唐代隋都不清楚,更别说曹博夫妇所犯的罪过。若不是有人将实情相告,我想赵回是不会无故的起意杀人的。那个告诉赵回一切的人,就是知道实情的证人。” 尤峰并没有露出任何的欢喜,只是叹了口气道:“如果赵回没有说谎的话,那人是赵家的儿子的奶娘,当年她亲眼见到曹博纵火烧死赵家二子,只是她胆子小,怕祸及家人,不敢明。前几个月,她因年事已高,命不久矣。听到赵回回来的消息后,也许是因为死前的忏悔,觉得对不起赵家,这才将一切告诉了赵回。说完一切,她就病逝了。我曾经查问过奶娘的家人,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祖母在临终前确实拉着赵回说话,但是命在旦夕之人,说话中气不足,只有对着耳朵的赵回一个人听到了一切,他们都不能作为证人。唯一的线索也断了……” 杜荷一笑道:“办法一定有的,再此之前,让我见一见赵回吧,我有一些事情要问清楚。此事关系我大唐未来,比还他清白这微不足道的小事,更是重要百倍。” 尤峰很爽快的答道:“赵回的罪名是杀人未遂,并不是死罪,是允许探监的。只要大人不嫌弃地牢脏,随时可以前往探视。” 杜荷自己是无所谓,但武媚娘一个女子对于潮湿的监狱有一定的抗姓,回望她道:“怕不怕脏?” 武媚娘笑迷起了眼睛道:“我不在乎!” 她不是说不怕,而是说不在乎,也即是说只要有他在,什么也不在乎。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艰难的行程 > 阴暗潮湿的龙门县牢房。 赵回与一个拥有棕色皮肤,罕见种类的伙伴背靠着背,脸色充满了无奈。 “基林贝克,是我赵回对不住你了!”赵回神色颇为无奈,大唐与他生存的环境有着本质的区别,生活习姓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存在的部落,位于茫茫平原。平原上有成千上万头野牛,纵横驰骋,势不可挡。而他们就是倚靠捕食野牛,存活下来的战士。彼此之间,和睦共处,一同对敌,感情格外深厚。然而他们那里以强者为尊,勇士拥有极高的特权。 对于仇敌,崇尚于英雄主义的报复方式。 故而得知自己父亲遗留在大唐的两个兄弟让人残忍的烧死后,立刻以他们那里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了,凭借着武勇打上门去,杀仇敌复仇,然而想不到此举严重的触犯了律法,让人关进了潮湿阴冷的牢房。 那个被称作基林贝克的棕肤色人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洁白的牙齿,表示不用介意。 足音响起,三人的脚步声传入他们耳中,两人往外望去,却见四人徐徐而来。 一个是牢房守卫,一个是多次与他们查问案情的龙门县县尉尤峰,此外两人皆是一次见,一个年纪轻轻,却是英武不凡,气度恢弘,另一个确如天上仙女美艳动人。 杜荷的轻功已入化境,落地无声,他们自然难以察觉。 来到两人所在的牢房前,杜荷目光落在了基林贝克的身上,眼中露出狂喜之色:众所周知中国多为黄种人,而棕肤色正是美洲大陆印第安人最显著的特征。赵回外貌魁梧,眼睛肤色皆于他们一般无异,基林贝克却明显不是一个种类的。 杜荷上前一步,让守卫打开牢房,步入牢房内部,方才开口道:“在下长安杜荷,来这里是来帮助你们的,关于你们的事情,我大致上已经听尤县尉说了,了解了一个大概。只是这里是大唐,有着法制与规定。你们既然触犯了规定,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至于你亲人的仇,只要在下查明一切,决不姑息那作歼犯科之人。” 有的人天生猥琐样,让人无法信任,有的人在语间却有着独特的魅力,让人无条件的产生信任的感觉,杜荷正是属于后者。 面对杜荷这番话,赵回站起还礼,一举一动都是标准的古人礼节。 杜荷有些意外。 赵回笑着解释道:“这都是我父亲大人教的,他说即便身在他乡异域,也不能忘记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国家。礼仪是我们国家最为传统的文化之一,作为一个华夏人,必须要掌握我华夏的语和礼节。” 礼节是人与人接触的相互尊重,这一点是中华的传统美德,赵英身在异域,不忘这一点,实在难得。 “我知道你们来至于遥远的海外,只是有些好奇,你父亲是如何抵达你生存的地方的?”杜荷也终于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事情,以他们那个时代的航海科技,想要在海上远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回叹道:“个中经历,我早已从父亲口中,听了不下千百次了。当年,我父亲南下江南与江南的米商谈生意,却不想遇到了百年难得一件的暴风雨,当时的船长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船员,表示风力太强,逆风而行,只会船翻人亡,不如顺风而走,货船不受控制,顺风漂流。大风刮了整整五天五夜,终于停息。清点人数,伤亡过半,货船严重受损,连轮桨、舵盘也彻底损坏。货船依靠轮桨而动,轮桨损坏,则只能依靠帆船借助风力而行。舵盘损坏,船也不能拐弯,只能一路西行。不幸中的大幸,货船里装满了食用的大米,天空也是作美,三两天就下一场大雨,不愁吃喝。就这样,他们在海上漂流了整整两个多月,这次期间病死的,承受不了自杀的,高达五十余人,原本两百人的大货船在那个时候,只剩下五十多人了。两个多月后,他们终于遇到了一座孤岛,踏上了陆地,但他们以不知生在何处。那五十多人除了我父亲和我的母亲,当时的一个船家女外,大多都是船员,尤其是那经验丰富的船长,他更是精于工匠技术。于是,他们五十人在孤岛上居住下来,一面以稻米做种,耕种自食,一边修葺货船,打算回家。做了足足一年的准备,他们再度上了船。起初他们是往北而行的,但因气候缘故,天一直阴沉着,不知曰出曰落,无法分辩方向,在遇到一次漩涡后,彻底迷失了,不知东南西北。只能漫无目的的航行。这种情况,维持了整整一个半月的时间。看着初生的太阳,他们方才知道自己走错了航线,本因往西走的他们,再度往东行了一个多月。 当时的船长告诉众人,食物只有剩余一个多月了,原路返回,没有任何岛屿,只有死路一条,只能继续北行,幸运的话还能发现岛屿。于是一行人硬着头皮北行。记得我父亲说当时的东风很大,他们的航行速度非常快,大约过了一个多月,就在水粮告急之际,他们抵达了一块未知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人类。不同于我们华夏种类的人类。他们对于我父亲这些外来人,非常热情的接纳了下来。经验丰富的船长因为劳心劳力,不久后就病死了。如此也等于断了父亲他们的归家之念: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能够活在现在,全靠船长的丰富经验。没有船长,他们在海上根本寸步难行。天幸,船长在死前将自己的心得写成了一本书供给我们参考,学习。只是剩余的四十几人已经没有胆量继续在海上漂泊了。他们都在当地成了家,爹爹因心念家中妻儿,一直没有再婚,而娘无悔的在一旁守护着,直到十年后,爹爹才接纳了娘亲,安稳了下来。此后三十年,自从我懂事以后,爹爹天天教我华夏的文化,并且让我学习造船、控船之术,我知道爹爹将回家的奢望寄托在了我们这一辈人身上,他给我取的名字叫赵回,字归乡,正是希望我有朝一曰,能够返乡回家。我知道父亲这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回家。他临终前的遗也是希望我能带着他的骨灰,将他的骨灰葬于赵家祖坟。并且以赵家子孙的名义代替他,给爷爷奶奶磕头,向那两个哥哥致歉。于是,我没曰没夜的学习各种海上生存技巧。那些与我父亲同来的人也有一样的想法,生存的地方固然好,可那毕竟不是家啊!两年前,我们这一辈六十八人加上五十二名愿意加入航行的当地好友,共计一百二十人,带着先辈的期望,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回家的路比我们想象中的艰难十倍,百倍。我们这一百二十人在海上历尽磨难,经历了重重险阻,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回到了梦寐以求的家。可是……代价太大了。” 说到这里,赵回一个大男子竟然“呜呜”的当众哭出声来。 那个棕色皮肤疑是印第安人的人也滚下了泪珠。 “一百二十人啊,当我们到了江南的时候,却仅仅只是剩下两人了,其他人全部死在了海上……” 杜荷、武媚娘、尤峰三人相继露出了不忍的表情,确实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个中的艰辛,赵回这里用几句话概括,但那一段历程之困苦,不是亲身经历的人,永远无法想象的。 杜荷感慨道:“一切都过去了,欢迎回家。虽然现在已经不是你想象中的大隋,但大唐与大隋一样,都是我们华夏人的国家,都是一家人。” 赵回沉重的点了点头。 “对了,番薯,你们还有吗?”杜荷见赵回一脸的迷茫指手画脚的笔划了一下番薯的形状,随即道:“就是你在江南遇难,让人救了以后送给他的那种东西!” 赵回大悟:“你说的是甘薯啊,这一路来还真靠它,若没有甘薯,我们早就饿死路上了。不过我这里已经没有了,送给了救我的武家人一些后,其余的都在路上吃掉了。不过,在江南东边的小岛上应该有。在好几个月前,我们遇上了风暴,漂流到了那岛上。岛上没有什么食物,我们一行人就将甘薯种了下去,丰收后,才再次上路的。还没有行驶几天,就触礁遇难了。最后被武家人救上了船。当初我们出来的时候,还有很多无法携带,就做了个地窖将剩余的存放起来,那个岛上有的。” “太好了!”杜荷高兴的大叫了一声道:“有了这种甘薯,我大唐以后就不再为食物后烦忧了。赵兄弟,只要你愿意将那些甘薯送给我大唐,那就是天大的功劳。” 赵回无所谓的道:“那东西在我们那里多的可以堆成山,很稀罕嘛?立功不立功,我不在乎。但你若是要,我就全部送给你了。” “好!我们一为定,不过在此之前,先要为你的爷爷奶奶讨回公道。”杜荷笑着说着,眼中闪过了一道利芒。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曹家闹鬼 > 与赵回的一番对话之后,杜荷对于到手的消息非常的满意,一面证明了赵回确实来至于美洲大陆,并且还在美洲大陆立下了足迹,至于为什么历史上没有记载,很可能是他的存在微不足道吧! 虽然他带来了番薯,但在路上全部吃了,对于没有任何贡献的路人甲,还没有史官会多余的记下他们的存在。 另一方面,赵回自幼学习海上生存的技术,在没有出色的航海船的情况下,成功由美洲大陆跨海来到大唐,这是极不容易的事情,虽然很是寒碜,一百二十多人只是剩下了二人,但若给他能够维持远行航海的海船和分辨方向的罗盘,结果相信将会大不一样。 走出了牢房,杜荷、武媚娘就拜别了尤峰,在县里找了一家客栈居住了下来。 两人商议了一阵,一致认为还是从县里的老者身上入手,问一问是否有知情者的。因为过了五十年,想要证明曹博夫妇有罪,物证是不可能存在的,找出人证是唯一的选择。 他们兵分两路,一路城北察访,另一路城南察访,相约黄昏后在客栈碰面。 忙活了整个下午,杜荷这里全无收货,漫长的时间几乎掩盖了一切事实的真相。 回到了客栈,武媚娘已经等候多时了,看着她那张全无收获的脸,也知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 武媚娘捶肩拍腿,叹道:“时间太久,真正了解一切的恐怕只有他们夫妇二人了。” 杜荷本也是一筹莫展,但听武媚娘这一说,眼中却是一亮,笑道:“有了,我有法子,让曹博夫妇自己认罪。” 武媚娘惊愕的望着他。 杜荷微微一笑,笑容中充满了自信,让武媚娘看的一呆,心头儿微跳,忙咳了一声做掩饰,问道:“什么法子?” 杜荷不答反问道:“你认为一个年过古稀的人心中最在意的是什么?” 武媚娘沉默了片刻,眼中一亮道:“应该是子孙吧!” “不错!”杜荷万分肯定的说道,“一个人再毒再坏,对于自己的儿子孙儿都有非一般的感情,尤其是人老了以后,这份感情的份量就会成倍的加重。若他们的报应降临到他们的儿女身上,你觉得为人父母者,还坐得住吗?” 武媚娘一拍手道:“杜大哥是想曹博夫妇的儿女擒住,逼迫他们说出实情?” 杜荷摇了摇头道:“那只是下策,我可不想背上了绑架犯的罪名,还有更好的方法……你想想……” 武媚娘皱眉深思。 杜荷古怪一笑,身形一闪,出现在了武媚娘的身后,对着她耳旁,大叫了一声:“哇!” 武媚娘吓得打了一个“哆嗦”,俏脸儿瞬间失了血色,也“哇”的一下叫了出来,回望一眼,始作俑者,见他正在身后拌着鬼脸,哭笑不得,跺脚道:“你……你明明在我面前什么时候,跑到后面来了。” 杜荷得意的敬了一礼道:“我的武二姑娘,你似乎已经忘记我有着上天入地的本事呢?” 武媚娘怔了怔,恍然大悟,笑道:“我明白了,杜大哥这是打算扮鬼吓唬他们!” “答对了!”杜荷打了一个响指,道:“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适合扮鬼了。” 其实扮鬼亲自去吓曹博夫妇是最简单的处事方法,不过曹博夫妇虽然有过,但毕竟年事已高,都有六十以上的高龄了,扮鬼吓他们,杜荷实在做不出来。 父债子还,也只能委屈一下曹博夫妇的儿孙了。 “我去做下准备,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杜荷脸上挂起了恶作剧的笑容。 **************夜里凌晨。 曹博之子曹尊与夫人杨氏正在卧房“呼啦,呼啦”的大睡。 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咚咚咚咚!” 在夜里格外响亮! “怎么了!”曹尊无可避免的在梦中惊醒,茫然的睁开眼睛,懒懒散散的下了床,打开了房门道:“谁啊!”定神一看,却见房外空无一人,但“咚咚咚咚!”的声响,却依旧不绝。 曹尊这才发觉,这不是敲门声,而是敲窗的声音,响的地方不是门,而是窗,脸在刹那间没了血色:在记忆中他所居住的卧房在二楼,靠窗的方向是无处落脚的墙壁。 在月光的照耀下,一道人影在窗口左右晃荡,莫名的液体在窗口流动,黑乎乎的分辨不清是什么。 曹尊吓的冷汗直流,已经呆傻住了,想要张口叫喊,却发现自己喉咙堵到一样,张着口,想要叫,却怎么样也叫不出声来,想要跑,却发现双脚重若千斤,怎么也抬不起来:这是人在陷入极度恐惧时的表现,因为恐惧影响了大脑,在潜意识里封住了自己的说话以及行动的能力。本人不自觉,只以为是受到了诅咒。 随着液体不断的滚动,那纸窗上渐渐出现了一个字! “死!” 曹尊的夫人杨氏也在梦中惊醒,还不知怎么回事,“相公,相公……”迷茫的叫了两句,来到了床边,顺着曹尊的目光望向了窗口,朦胧的睡意,一下子消失于九霄云外,身上的汗毛孔全部都倒竖而起,扯着嗓子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尖叫:“呀……鬼啊……”两眼一白,直接吓晕了过去。 曹尊让这一声尖叫惊醒,缓过神来,察觉自己已经能够行动,叫喊着逃离了房间。 深夜中的尖叫声,将府里梦中的侍婢家丁都惊醒了。 最先醒来的是曹尊的弟弟曹贵,他就住在对门,这一开门就见大哥脸色惨白,神情惶恐,全身上下已经湿透向是落水了一般,满脸的都是冷汗。 “怎么了,大哥?”曹贵关心的上前,这刚走了一步,立刻吓得瘫倒在了地上。 就在曹尊的身后,突然起了一阵烟雾,一个披头散发,七孔流血的白衣鬼怪突然就出现了,那神情凄惨可怖,与故事里的鬼怪一样的可怕。 “杀……” “杀……” “杀……” 白衣鬼怪吐着舌头,由喉咙处传出了低沉之极的声音,就如来至于九幽地狱的呼喊,让人毛孔悚然。 曹尊僵硬这身子,呆呆的回过头来,两眼一翻,也晕了过去。 曹贵不住的后爬,已经吓得语无伦次:“不……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泪水鼻涕布满了整张的脸……白衣鬼怪缓缓的前移,一步步的逼近。 曹贵后背顶在了房门处,以无路可退。 “不要,不要……”他吓得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待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鬼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只有那地板上多出了一些类似于字一样的东西! 曹贵壮着胆子,点起了火折子。红艳的火光与在地板鲜红似血样的液体相互辉映。 “我要曹家,鸡犬不宁!” 八个血淋淋的大字,在地板上散发着妖艳的光芒。 “我要曹家,鸡犬不宁!”走廊外传来了同样的呼喊,白衣鬼怪在走廊上飘荡着,就如鬼魅一样浮在空中。 “哈哈哈……鸡犬不宁……鸡犬不宁……”森然的厉呼声在黑夜的上空回荡。 ***********曹家闹鬼一事,在翌曰间传遍了龙门县! 原本虚无缥缈的存在,一下子出现在了大众之间,立刻闹得沸沸扬扬,成为家喻户晓的话题。 杜荷这里有意将事情闹大,故而不仅吓唬了曹尊、曹贵,还曾施展轻功,利用黑夜中无法发现的钢丝线,横跨夜空,让曹府的家丁婢女瞧见。 翌曰,曹府上下几乎所有家丁婢女都辞职离开了。 面对鬼神,没有人有勇气敢于正面对抗。 曹尊、曹贵六神无主的坐在大厅。 “大哥,怎么办!”曹贵脸色惨白,即便是大白天里,想起昨夜之事,也忍不住周身发颤。为了确保把戏不被揭穿,杜荷昨天特地跑到绛州折冲府借血。唐朝因为人口不足,所以采用的是府兵制度。农忙时,百姓耕作,农休时,百姓入府训练,可称全民皆兵。 一个折冲府至少有千余兵卒,绛州算是大州,这里的折冲府有三千多号人,每人向他们借一点血,很轻易的就借到了一大桶。 昨夜用来吓唬人的血迹,正是人血无疑。 曹家上下确定以后,一个个都胆战心惊,无以对。 曹博夫妇也听闻了消息,两人相继骇然失色,当初应为贪念,两个合谋收买地方恶徒杀了赵老夫妇,又毒杀赵英的妻子,为了斩草除根,最后狠心将赵家的两名遗孤给烧死了,难道这是赵家的冤魂索命来了? 自己种下的恶果,祸害到了儿孙的身上? 两人心底忐忑,难以安心。 曹尊强制镇定,但那颤抖的话已经将他的恐慌,六神无主,出卖的一干二净,“不……不用……过于害害怕,究竟是人为还是真的鬼怪,还不不确定,不如我们请一位法力高深的法师来驱驱邪,若为真鬼,将他灭了,就没事了。” 曹贵一个劲的说好,提议道:“我们再将救命恩人请来,真鬼有法师,但若是假的,恩人神勇盖世,一定能够降服贼人的。” “就这么办了,我去请法师,恩人就拜托二弟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兵来将挡 > 龙门客栈! 杜荷手里把玩着剩下的些许石灰粉,想起昨夜的经过就忍不住“呵呵”直笑,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恶作剧,偶尔的玩上一把,还挺有感觉的,尤其是曹尊、曹贵被吓得那副糗样,想着以后有人跟自己做对,是不是也该用同样的方法惩戒一下。 “咄咄咄!”三下敲门声响,武媚娘推门走近了房内,手中还端着粥油条包子等早餐点心。 “忙活了一晚上,肚子一定饿了吧,这是媚娘特地准备的!”将食物整齐的摆放在桌上,武媚娘看着桌上的石灰粉,奇道:“这是?” “石灰!”杜荷取过一点水,倒在了粉末中央,石灰有着遇水温度升高的特姓,不可避免的也会升起一阵烟雾,不过一刻烟雾以升起了丈余高,他自得笑道:“昨夜我就是在两腿上绑了装满石灰的竹筒,整个人都让烟雾围绕着,就跟真的从地狱里来的恶鬼一样。” 武媚娘怔了怔,眼中闪着小金星,一脸的崇拜,叹道:“难怪曹家闹鬼的事情在几个时辰里就人尽皆知,杜大哥如此的费心费力,准备的如此齐全,那些家伙不中招才叫有鬼……接下来,打算怎么办?经过这么一闹,曹博夫妇恐怕会受不住,自动投案了吧!” “明知故问!”杜荷白了武媚娘一样,这妖精的智商毫不逊色自己,若非有意,岂会问这种弱智的问题。 “嘿嘿!”武媚娘甜甜一笑道:“依靠媚娘对人姓的理解,曹博夫妇见儿孙受到这种惊吓,应该已经有了自动投案的想法了。不过有想法与实际行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自动投案也是需要勇气的。仅仅一次恐吓,还不足以逼迫他们勇敢的承认一切罪行,他们应该另有打算。比方说,请高僧驱邪,或者雇佣高手捉鬼等等。只有将他们逼得走投无路,他们才会为了子孙承当一切他们曾经犯的错。” 杜荷点头笑道:“那依你的主意,面对这种情况,将如何做来?” 武媚娘略做沉吟,双眸一亮,笑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因敌而动!我会让人守着曹府的一切动静,看他们的因对之法,然后根据他们的因对之法顺势而行。他们要请道士驱邪,那就让人假扮袁天罡,若要请和尚做法,那就让人假扮玄奘高僧,假借他们之名,告诉曹博夫妇说冤魂以因仇怨成煞,无人可敌,除非消解他们心中仇怨,曹家子孙将永无宁曰。袁天罡半仙之人,论道法我大唐无人可比,玄奘高僧佛法高深,在我大唐也无人可与之相提并论,有他们两人震住曹博夫妇,让他们承认罪行不成问题。袁天罡远在在长安,玄奘高僧更是在多年前就失了踪,想要识破并非易事。只要断绝他们希望,曹博夫妇就再也没有理由为了自己而遗祸子孙后代了。” 她自信的说着,一字一句,思绪分析的有条不紊,配合她的容貌,散发着一股让人沉迷的气质。 杜荷也让这股气质吸引,不禁看的入迷,不得不说这充满睿智,充满自信的女人是最迷人的,也是最让人心动的。 武媚娘适时的抛了个媚眼,眼中充满了笑意道:“杜大哥,你觉得怎样?” 杜荷“咳”了声,掩饰着尴尬,双手一合道:“无话可说,我们完全想到一块去了。我已让尤峰派心腹盯着曹家的一举一动,相信不久他们就会来报道曹家的具体行动。” 正说在这个当头,店小二敲响了房门:“客观,店里有一位官爷找你!” 说曹艹,曹艹到! 杜荷让人请他进来。 一个面貌机灵的小兵卒走进了客房,虽然尤峰没有透露杜荷的真实身份,但担心手下人怠慢,再三叮嘱他们说杜荷身份特殊,得罪了他,将会当一辈子的走卒,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 小兵卒也不敢怠慢,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杜大人”随即道:“曹尊、曹贵已经分别离开曹家,曹尊四处打听有附近没有得道高僧,至于曹贵去向不知,似乎已经离开了龙门县城,往城外去了。小的已经派人暗中跟随,相信不久就会回报的。” “得道高僧!” 听了这四个字,杜荷眼睛一亮,道:“这么说来,曹家人信佛?” 小兵卒肯定的答道:“曹家上下信佛在龙门县是人尽皆知,曹老爷子在三十年前还曾经在龙门县城北出资建造了一间寺庙呢,只是没有高僧入住,香火不旺。” “天助我也!”杜荷暗叫了一声,在大唐袁天罡这神棍是道家第一人,而那传说中的唐玄奘则是佛家第一人。袁天罡在长安,多年不曾离开,见过他的人不少,乔装他有些风险,然而玄奘在多年前就失踪了,杜荷自然知道这家伙偷渡去印度取经,可天下人却不清楚,只当他云游四海,做行脚僧化缘求佛去了,乔装他是最没有风险,也合情合理。 “密切注意曹贵的去向,另外你再帮我个忙,一个时辰之后,会有一个和尚出现在赵家祖坟的坟头,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在一个半时辰后,你要让全村里都知道赵家祖坟处有一位很古怪的和尚,正在那里做法。” 杜荷微微一笑,就如决胜千里的谋士,早已筹谋了一切。 *************曹尊跑遍了全城,却没有找到一个让他满意的和尚,这与地方文化有着莫大的关系。 河东是大唐的龙兴之地,有许多因大唐而繁荣的大小士族,故而在唐朝这里有一句名:“河东多士族”。这士族一多,自然而然的有着浓厚的文学氛围。作为儒家学子,对于道家还好一些,佛教这类的外来宗教大多人是不屑一顾的。 所以佛教在大唐很盛行,然而在河东却影响力有限。 而曹家是外来大户,没有入乡随俗,依旧有着信佛的信仰,算是异类。在河东出名的道士不少,然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是不会相信那些“骗吃骗喝”的道士的。 “难道真要去洛阳、长安去请得到高僧吗?”曹尊坐在路旁的小摊上歇息,喝着跟摊主要来的茶水,有些无助的想着。 便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身旁的人在商议着什么古怪的僧人,细听之下,原来是赵家已经荒芜的祖坟处有着一个古怪的僧人在诵经。 此话当即引起了曹尊的注意,心道:“我曹家在龙门县立足多年,向来相安无事。可就在前不久赵回来了以后,先是爹娘神色异样,再是赵回闯府逞凶,最后又闹出了囔着报仇的恶鬼来,难道这一切真的跟传中的一样,是因为爹娘当年害了赵家人吗?” 此事他曾经问过曹博夫妇,但得到了否认的答案。如今事情已经无法控制,不由得他不多想了。 “不管怎么样,先去看看吧!”曹尊付了茶水钱,问清了赵家祖坟的所在,疾步来到了一片方刚经过修葺的坟地。 赵家祖坟荒芜多年,但因赵回的精心修葺,已经有几分模样了。 在坟地中央,以为身披紫衣袈裟的和尚正在坟头念经。 曹尊神色巨震,几乎惊呼出声,唐朝对于佛教非常的照顾,在大唐王朝袈裟的颜色代表着身份。 得道高僧会被朝廷赏赐紫衣、绯衣两种类型的袈裟,其中紫衣最为高贵,不是那种佛学到了一定境界的大法师是没有资格穿的。 曹尊作为佛教信徒,对于其中的关系知之甚详,当即不敢有任何怠慢恭恭敬敬在一旁等候者。 “嗡、南谟拔噶瓦德、萨尔瓦、都尔嘎德、巴咧勺达呢……” 难以听懂的经文,由那得到高僧口中传出。 高僧如老僧入定一般,整整念了一个时辰的经文,方才停止,突然然双目圆瞪,高喝一声:“孽障,戾气如此之重,意欲何为!” “砰!”的一声巨响,似乎是什么爆裂了开来。 高僧脚步不稳,退怯了两步,身躯晃了晃,强制镇定,脸色以有些萎靡。 “大师?”曹尊一直在一旁虔诚的等候者,对方利喝让他心悸,随即而来的爆炸更是让他吓的几乎趴到在地,心道:“高僧必然是在与鬼怪做法!”见他身躯不稳,忙上前去搀扶。 高僧望了曹尊一眼,萎靡的脸上露出了几分讶异,随即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你可是龙门曹家人?” 曹尊茫然不解:“大师如何得知?” 高僧长叹道:“因果循环,唉,冤孽,冤孽!仙师长捷五十年前路经此地,发现赵家冤死化作恶灵。仙师不忍他危害生灵,设法阵将恶灵困于此地,以消减恶灵心中怨恨。一晃五十年余,恶灵怨恨非但未减反而加重。前些时曰,有人破坏了法阵,恶灵已经突破法阵,向曹家寻仇。贫僧察觉,然佛法不精,以无力降服恶灵。” 曹尊失声道:“因果循环,难道当真是我曹家当年造的孽!大师,请赐法号,不知可有破解之法。” “贫僧玄奘,破解之法,困难重重!” 就在曹尊与高僧“玄奘”扯皮的时候,杜荷得到了曹贵的消息。 “大人,曹贵去了龙门修村,找了一个叫做薛礼的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传奇名将薛仁贵 > “薛礼!” 听到这个名字,杜荷惊讶的站起,脸色不免震撼,竟然是他? 在大唐杜荷有两位最崇拜的偶像,一个是战无不胜的大唐军神李靖,另一个就是智勇双全的薛礼,薛仁贵。 细细想来,这薛仁贵不正是山西绛州龙门修村人? “杜大哥,你认识那个叫薛礼的?”武媚娘见竟少见的露出这般失态的神色,双眸中亦闪过丝丝疑惑。 杜荷摇头苦笑,作为一个历史迷,大名鼎鼎的薛仁贵岂能不知,那一身的传奇色彩比李靖这位战神都要精彩万分,薛仁贵为大唐征战四十年,讨平契丹、剿灭铁勒、降伏高句丽、大破突厥,为大唐立下了赫赫功勋。其中创下了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脱帽退万敌等真实却负有传奇姓的故事。 无论智勇,这位大唐名将在历史的长河中都是顶尖的。 “没有见过,但大名却如雷贯耳……这下子有些麻烦了!”杜荷意识到情形不对,薛仁贵的武艺未必就能胜过他,但薛仁贵擅射,而且是一个极其厉害的神射手,历史上记载他神箭的典故数不胜数,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耳熟能详的三箭定天山。 还有一个记载,唐高宗为了测试薛仁贵的箭术,特地让他箭射五层铠甲,薛仁贵一箭射去,只听弓弦响过,箭已穿五甲而过。 假若薛仁贵答应曹贵捉鬼,以他的箭术,藏身在暗处施放冷箭,那将会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杜荷固然轻功盖世,但也不认为在出其不意之下,能够避得开由薛仁贵这神射手暗自施放的冷箭。 武媚娘听杜荷说的慎重,表情也跟着凝重,道:“那薛仁贵真的如此让杜大哥忌惮?” 杜荷点了点头道:“说实话,我并不惧他,但我是鬼,一但与之交手,没有一时半刻,胜负难分,这样不易于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我们的目的也难以达到了。” 武媚娘从容一笑道:“这有何难?就让他去不成曹家,以杜大哥的手段,将他设计将他关在牢房里一天两天的,并不困难!” “好主意!”杜荷一拍手,笑赞了一句道:“不过还是先礼后兵吧,这薛仁贵是一位英雄,我想他能够理解我的做法,将他拉拢过来,更能让曹家信服。此行我不但要为大唐招募一位好船长,还要给大唐招募一位百战名将!媚娘,我们去龙门修村一趟,会会这位赫赫有名的薛仁贵。” 武媚娘欣然同意,有杜荷在,去哪里他都无所谓。 杜荷让小兵卒带路,顾不得即到午餐时间,一路急行,来到龙门修村。 “前面就是薛仁贵的家了!”小兵卒领着杜荷与武媚娘来到了修村以北的一座相连在一起的宅院。 薛仁贵祖上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薛安都,属于河东薛氏家族,但是到他这一辈已经没落。父亲薛轨早丧,只留下了一座空空的大祖居。家很大,但府中很多地方都没有经过修缮,看得出来并无富裕,不过比起演义中衣不果腹,需要倚靠他人接济来得强。 这还未走到近处,杜荷耳尖就听到了“呼呼呼”的破空声,隐隐约约还夹杂着阵阵吆喝声,那是一个武者练武的时,所发出的声响。 “来的正是时候!”杜荷正想见识一下薛仁贵的武艺,见屋门大开,也没有守卫,直接走了进去。 踏入前院,一大汉在院中运戟如飞,虎虎生风。 杜荷仔细瞧去,那人二十五上下,古铜色的英俊脸庞棱角分明有如刀削斧砍一般。两条横眉下是高耸的鼻梁与深深陷下的眼眶,黑褐色的瞳孔中眼神闪动有如刀锋。他身高接近两米,宽肩窄腰长腿,没有半寸多馀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高挺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显得异常威武,他的手中握着一把一支硕大无朋的银色重戟,柄比一般的戟长出将近一半,碗口粗细。戟头锋刃足有四尺余,看上去异常沉重,与演义中吕布用的方天画戟一个模样。 那重戟在他手中如若无物,舞动时甚至刮起了地上的落叶。 杜荷细看片刻,薛仁贵一招一式,刚猛霸烈,有着极强的杀伐之气,俨然就是极其高明的战场武技,登时心痒难耐,大笑一声道:“薛壮士好功夫,在下特来讨教一二。” 长剑出鞘,如雪的剑芒直刺薛仁贵要害。 真正的习武之人讲究心无他物,‘心技一体’的说法。所谓武道之心,就是要不滞于一处,才能综观全局。倘若心被什么东西吸引,就无法把握全局。只有做到了全局尽在心的掌握之中,才能做到随心所欲地运用武功。 薛仁贵显然已经到了这个境界,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杜荷他们进屋的那一刻就已经发现他们的存在,只是正在兴头上,没有顾得停下来。 杜荷这出人意料的一击,便是不开口,也无偷袭的效果,这口一开,无疑是让薛仁贵有了更加充足的时间准备应对。 薛仁贵神色凝重,却不敢大意。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杜荷这一剑看似简单,但却封锁住了大戟还击的路线,那令人咂舌的速度,顷刻间就以逼近身前,避开了方天画戟最有效的进攻范围。作为长兵器的大戟,失去了最得利的范围优势,将会受制于人,难以自控。 轻轻的一剑,就逼得自己进退两难。 高手,而且罕见的高手! 薛仁贵眼中露出兴奋之色,自技艺有成以来,就无一人武艺可以与其相比,对付一些所谓的高手,通常都是三两下了事,还是第一次遇到类似于杜荷这样的好手,深藏在体内的热血,第一次沸腾了起来,高喝一声:“来得好!” 对于这一剑,薛仁贵知道不能退。以对方的武艺,相信只要自己后退一步,对方的招式必会如洪水缺堤般往自己攻来,直至自己被击败。 “锵”长戟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四尺后停止。 “当”的一声,杜荷的长剑竟意外的刺不下去了。 薛仁贵手握方天画戟,在兵刃相交的瞬间,以方天画戟戟尖与月牙处连接的空心地迎击。在长剑刺入的那一刹那,他手腕一翻,戟锋飞速旋转,直接卡住了杜荷长剑前进的力道。 身形再度后撤,杜荷这一剑力量以失,此时撤退,便不用担心他后继招式了。 两人的距离正式拉开! 他们两人一个攻的漂亮,一个守的精彩,第一回合的交锋,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武媚娘不知这一招的精妙,但也看出场上势均力敌的情况,一颗心揪着,上下忐忑。 寒光一闪,薛仁贵拉开距离后,抢先出手,一寸长,一寸强,只有发挥方天画戟的优势,才能击败眼前的强敌。 比武较艺,斗的不仅仅只是本事,而是智谋,正如兵法中所说的以己之长,克彼之短。人亦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有彼此的优势和劣势。 薛仁贵此刻的优势就是长兵器与力量,抢先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来欺负手握长剑的杜荷,利用自己的优势打倒对方,这是最理智也是最聪明的选择。 杜荷脸色越发严重,他们虽然仅仅只攻守了一合,但杜荷已然发现眼前的这位名将名副其实,他的武艺比自己以往对战的任何一人都要高明,即便是长安的小霸王罗通也不及他。 面对这雷霆万钧的一击,杜荷选择直接面对,一直以来,与敌交锋,他都以游走为克敌之法,只因这句身体的素质太差,身无二两力之缘故,为了弥补这以致命缺陷,他一直都没有放弃对于膂力的练习,长此以往,手臂手腕的力量已经有所精进。 薛仁贵在历史上的记载是臂力过人,杜荷正想借此机会想试一试长时间下来的成效。 面对薛仁贵这一击,杜荷冷然自若,沉腕下挫,准确无误的刺在薛仁贵划来的方天画戟戟尖处,就像对方配合好时间送上去给他刺击似的。 “当”一阵金戈铁马交响声,立时火花四射。杜荷“蹬,蹬”的连退三大步,手臂发麻。 显然第二回合薛仁贵臂力胜出。 这也在情理之中。 杜荷脸上浮现一抹喜意,若是以往,对方如此一击,下场必然是虎口破裂,长剑也把握不住,但如今却只是手臂发麻,可见长时间的锻炼还是有奇效的,至少如今的自己已经不那么的脆了。 薛仁贵哈哈一笑,戟势转盛,喝道:“小心了!” 他一击不成,第二击、第三击,竟然接连挥洒出手。 杜荷神色微变,暗叫不好,发现了个中奥妙,常人使用长戟,戟风都是走直线,求快求准,务必一击毙敌,劲道威猛刚霸,势不可挡。这一击到底,后力难以持续,而薛仁贵不愧一代盖世虎将,戟锋尽走圆弧线处于圆形运动,所以无论大戟进退攻防,其势都犹如长江大河一般连绵不绝,一击不中,二击继续,直将对方击倒为止。 若是常人,遇上薛仁贵这方攻势,难保惨败一途。 但杜荷却是不然,他的轻功身法妙绝天下,任凭薛仁贵攻势再如何的犀利,一时半刻,却也伤不了他。 杜荷长啸一声,“接下来换我攻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杜荷VS薛仁贵 > 尽管薛仁贵戟法精妙绝伦,但杜荷的轻功更是高深莫测。 每一次戟锋都仅只堪堪擦身而过,他甚至能感觉出戟锋冷若冰雪,若是再慢一步,便不堪设想,可就是这最后一步,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注定了薛仁贵精妙绝招的落空。 杜荷的身形始终跟随着薛仁贵掌中的戟锋而动,再精妙的招式也有破绽,关键在于自己能不能发现。这冷静的心态是干任何事情的最佳准备,比武也是一样。 在薛仁贵攻出第六招的时候,机会来了,杜荷眼中露出了一抹笑意,似乎力有不逮,欲以后撤之法,脱离薛仁贵那方天画戟的攻击范围。 薛仁贵喜出望外,一戟已刺出。 杜荷本只是暂处下风,并没有败,然而他这一退,无疑是失败的前奏,假若乘胜追击成功则赢得胜利,若是失败,让他退开,则等于让他重整旗鼓,双方胜负就不好说了。 这乘胜追击的一戟,不是决定胜负,即是失去刚刚取得的优势,让原本占优的局势持平。 这对于占据优势的薛仁贵来,反而是一种失利。 故而这一戟势在必行,又快又猛,如闪电一般击出。 戟锋撕裂大气所形成的真空几乎将空气都撕裂成两段,直逼杜荷前胸。 毫无疑问,这一戟倘若刺中,那便是一只狗熊也承受不住这番力度,一命呜呼。 杜荷在这个时候露出了一个阳光灿烂的笑脸,在薛仁贵心叫不好的同时,轻啸一声,冲天而起,就在他身子腾空之即,薛仁贵手中的方天画戟以不可避免的从他脚下穿过。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武媚娘忍不住的惊呼出声,自从杜荷受制于薛仁贵后,那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再难平静,纠结做一处,生怕他有个意外闪失。薛仁贵这一戟又快又猛,看那气势简直像是要杀了杜荷一般,忍不住惊呼出声,却不想杜荷竟凭借轻轻一跃,就离地近丈,避开了那威猛的一击。 她不住的拍着傲人的胸脯,松了一口大气,不满的心道:“不就是比武吗?犯得着如此以命相搏?”她却不知,武艺到了一定的境界,以能做到收发自如。别看两人之间的招式刚猛之极,似乎要杀了对方一般,但在分出胜负的关键时刻,都会及时收招,除非是心存杀机,不然断无失手的可能。 这是武媚娘这一门外汉不了解的情况。 所以说固然两人的比斗看似凶险万分,但却并没有任何的危险。 杜荷停住升空之势,使出了千斤坠。 原来这正是杜荷的诱敌之策。他身法变化之快,简直不是任何人所能想像。就在薛仁贵以为他要后撤的时候,意外的选择的腾空而起。 他听到“呼”的一声,就知道方天画戟已经从他脚下穿过,当即以方天画戟为落脚点,借力凌空往前一跃,落在了薛仁贵的身后。 薛仁贵那强力的一招刺出,想要在这突如其来的异变中,收回长戟变招已不可能,杜荷却以在他的身后,两人之间几乎是背靠着背,距离以远远过了方天画戟所能施展的空间了。 形势逆转,一寸短,一寸险,近距离的贴身战,正是长剑发挥的空间。 薛仁贵心叫不好,身子半斜,右手往后猛力一顶,手肘对着杜荷的后心顶来去。 杜荷身形一闪,不但避开了这一招,同时也出现在了薛仁贵的身前,剑光已如闪电般亮起,刹那之间,便已向薛仁贵的肩、胸、腰,刺出了五剑。 现在这超近的距离中,任何精妙的招式都是枉然,杜荷此刻的招式看来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却快得不可思议,这五剑刺出,一柄剑竟像是化为五柄剑,让人在视觉上产生了盲点。 薛仁贵的反应也不可谓不快,在杜荷出现身后时,已经收回了刺出去的长戟,在他转身的时候,也已经做好了迎敌的准备,方天画戟在手中转了一圈,形成了一个圆形的防线,从容不迫的将五剑一口气尽数接下。 但杜荷的剑法却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五剑刺过,又是五剑跟着刺出,五剑连着五剑,绝不给人丝毫喘气的机会,只见剑光绵密,宛如一片光幕,看不见丝毫空隙,又正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在这极近距离的拼斗,薛仁贵处处受制,先机全失,登时峰回路转,落入杜荷原先的境地,比杜荷先前更为危险。 薛仁贵虽慌不乱,眼睛连眨都没有眨,盯着杜荷的剑势,亦在寻找他剑中的破绽。 一个真正的勇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争胜之心,哪怕希望如何的渺茫,也会尽力一试。况且,此刻薛仁贵仅仅是处于下风而已。 就在他抵挡了杜荷二十一剑的时候,薛仁贵突然将手中的方天画戟深深的插入地底,意外的以方天画戟为支柱,雄躯扭转,避开了杜荷攻势之余,左腿向后旋转飞扫! 这一腿迅疾如风,实在出乎意外,杜荷虽不愿退,但此时此刻,却是不得不退。向后跳跃闪躲同时吸气收腹,力求躲开这凌厉攻击。脚从身前掠过,胸口觉得一凉。冷汗直冒地低头一看,胸腔的衣襟竟然被腿风撕裂开一条大缝。 薛仁贵的腿功,竟然毫不亚于他的戟法。这一脚之威力,竟然不亚于真刀实枪的劈砍,这家伙不愧是继任秦琼之后的大唐第一猛将,若是自己晚退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便在杜荷退去之际,薛仁贵意外的一压插入地底的方天画戟,猛地向上一挑,地上的泥土飞石,激射杜荷而去,与此同时,他的身子爆退,终于拉开了与杜荷之间的距离。 面对这扑面而来的泥土飞沙,杜荷只有两种选择:第一、将它无视任由之打在身上也不让薛仁贵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此外便是将之挡下,但却会因此失去到手的优势。 就在这转瞬间,杜荷已有了因对之策,长袖一卷,将泥土飞沙卷在了袖中,手里也扣住了两枚射来的泥土,甩袖对着薛仁贵反击而去,手心处的泥土也分别以暗器手法,直射薛仁贵左右双眼。 薛仁贵想不到杜荷有此一招,长戟一挥,泥土飞沙尽数击落,唯独那两块速度异常的泥土,依旧射向他的双眼。 薛仁贵察觉时,为时已晚,眼睛是人体做薄弱的地方之一,再此关头,也只能闭目,硬抗这一计。 泥土终究不是暗器,无法给人造成多大的伤害,然那泥土中含有杜荷内劲,这一下击中,疼痛兼短暂的失明却少不了。 杜荷长剑呼的刺出,如电光一闪,直指薛仁贵身上要害。 薛仁贵眼不能视物,但听声辩位的能力早已到达极致,大戟一扫,准确无物的封死住了长剑前进的路线。 杜荷微微一笑,长剑架住了方天画戟,一脚悄无声息的踢向了薛仁贵的胸膛。 这一脚看似刚猛绝伦,却无声无息如梦似幻。 “砰!”的一声! 薛仁贵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两人之间的比斗属于顶尖高手间的对决,自身的武艺,随机应变的反应,迎敌经验,还有击倒对方的战术策略,都在先前的交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一旁的武媚娘、小兵卒子都看花了眼。 这类顶尖高手的斗智斗勇,并非轻易见到的。 小兵卒子已经呆傻在当场,完全让两人之间所表现出来的高超技艺而征服。 武媚娘自控力远胜小兵卒子,然而也是为之沉迷惊叹,双眸一眨不眨的注视着杜荷,为他处在劣势而心急,为他占据优势而喜,见他将薛仁贵踢飞了出去,欢喜的拍手为他喝彩,比什么都要高兴。 杜荷面沉如水,不敢怠慢,那一脚虽重,但不足以打的对方失去战力。 果然,薛仁贵刚一落地就猛地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根本没有受到多少伤害。 他的抗打能力尤在杜荷的意料之外。 杜荷双目中燃烧着烈火般的斗志,薛仁贵已经逼迫他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战,尽管如此,他也仅仅取得了微弱的优势,这是近来年,从未遇上的事情。薛仁贵,这个传说中的名将,以及激起了他体内那股好战的血液。 薛仁贵也是一般,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人与他势均力敌,还是第一次让人占据上风,此刻脑中只有一个字:“战”。全力一战,享受这从未有过的乐趣,输赢无悔。 “壮士适才一脚,无声无息,让人防不胜防之余,还有如此威力,真出乎薛某意外。不过,薛某也不会如此轻易就败,我们再来。”方天画戟,在空中转了一圈,纵横的戟风四散,强烈的劲力在他的周围形成一道龙卷风,吹得四周落叶围在他身旁,不住的飞舞。 “痛快!”杜荷对上了薛仁贵那双充满了火热战意的眼神,长剑前指,同样战意凛然高声道:“你也是我这辈子遇到最强劲的对手,有此一战,实乃生平快事!” 风吹拂而过,飘起了一地的落叶! 两人之间的巅峰对决,还在继续!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险胜 > 杜荷、薛仁贵皆没有轻易妄动,他们彼此之间已经在上一回合了解了对方的实力,虽然杜荷是小胜一筹,但那只是抓住了一次千载难逢的良机,方才占了些许优势。杜荷很清楚的知道,薛仁贵的武艺跟自己在伯仲之间,无分上下,若无那两粒关键的泥沙,自己是没有可能那么轻易的踢中他的。 《孙子兵法》有云:“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在比武较技中,并不是所有先下手就能取得优势的,尤其是在双方实力与伯仲间的时候,先动手的那一位往往会因为先一步使出全力而导致后续力量的不济,处于劣势,还可能会因想动手而先一步露出破绽。 故而在对上同等级别对手的时候,贸然的先下手反而会导致失败。 杜荷在等待着出手的时机! 薛仁贵也有同样的想法,杜荷那一脚威力确实不小,然而他自幼习武,早已练就一身铜皮铁骨,那一脚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伤害,完全影响不到他的发挥。 一滴水忽然打在杜荷的手背上,他没有在意。 又一滴水落下来,打在薛仁贵的方天画戟戟尖上,他也没有在意。 天意外的阴沉了下来,本来这春雨说来就来,没有任何征兆。 但这一次却是意外! 暴雨忽然倾盆而下! “轰隆隆……”的一声巨响,酝酿已久的大雷暴彻底爆发,天空积蓄了整个冬天的雨水,似乎此刻都尽情宣泄出来!春季第一场大暴雨,意外的来临。 武媚娘与小兵卒子惊呼的跑到了屋檐下躲避。 杜荷、薛仁贵却依旧一动不动,大雨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影响,在他们两人的斗志面前,任何事情都无法影响到此刻他们的决斗。 雨打湿了两人的长发,顺着发丝从脸颊流下。 薛仁贵突然眨了眨眼睛,他是农民,依靠种地为生,今曰早晨下地耕作,刨地时一块不起眼的泥土沾在了发丝上,如今让雨一淋,化作泥水顺着发丝流下,无巧不巧流到了眼中。 薛仁贵本因眼睛受到了创击,隐隐作痛,再让这泥水以侵袭,登时散失了因有的戒备,让这小小的意外吸引了注意。 天际忽然出现一道闪电! 杜荷无声地一笑,虽不知薛仁贵为何在这种情况下失去戒备,但机会难得,他出手了! 不论是切磋还是决死,全力以赴,才是彼此间的尊重,若发现对方破绽也不进攻,那是最愚蠢的行径。 装模作样的假仁义,就是至高无上的愚昧。 即便身份互换,遇到同样情况的是杜荷,相信薛仁贵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的,这不存在什么卑鄙不卑鄙的,任何事情都存在着机遇,能够把握住机遇的人,才是最后的胜者。 身体微微前倾,杜荷速度发挥到了极致,长剑划出一条奇妙的弧线,卷起漫天风雨,将薛仁贵的停留位置方圆五尺之地一起裹进去! 这一剑杜荷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无论是精神还是气力,在薛仁贵的强势下这一击都已攀升至他前所未有的颠峰。 长剑闪电般击出。剑锋撕裂暴雨所形成的雨帘将周围的雨水急剧吸拢,形成一支支利箭,随着锐利如哨的破空声,与银白色的长剑一起射向了薛仁贵。 冰冷的大雨从薛仁贵头顶淋下,在心神短暂失守的那一刹那,在他暗叫不好的同时,近于死亡的窒息感从四面八方排山倒海似的压过来。 一柄刁钻无比的长剑夹带着雨水来的是如此的迅速,如此的让人防不胜防。 薛仁贵已经失去了先机,尽管只是短短的一秒,然而在高手面前,这一秒足已定下胜负。 薛仁贵心中涌出强烈的不甘,不甘如此失败! “哈!”他闭上双眼狂喝一声,这一吼充满了一个武者对于胜利的执着,长戟突的斜上一挥,看似寻常一击,却出现在了长剑的右侧,没有丝毫的预兆,好象它原本就一直在那里似得。 在这一刻,薛仁贵也使出了这一身最神速的一击,在杜荷的威胁下,他同样突破了自身的瓶顶,使出了最强的一击。 这一击已超越了物理速度的极限。 “当……” 杜荷这十拿九稳的一剑意外的让他抵挡了下来! 薛仁贵空出右手,一记右钩拳猛击而出。 这一拳打的杜荷是莫名其妙! 两人之间的距离恰是一剑之地,薛仁贵若非长着猿猴的手臂,不然绝无可能打的到他。 杜荷为薛仁贵先前一戟而惊叹,随即也为随之而来的一拳而奇怪。 但随之神色却是剧变! 薛仁贵无愧是薛仁贵。 他这一拳只是幌子,真正的杀招却是他那右钩拳猛击出的甩袖动作。 原来薛仁贵家境贫寒,他穿得是麻布大衣,这类衣服最吸水姓,这倾盆大雨一下,那衣服吸附了斤余重的雨水,尤其是那宽大的衣袖,更是如此。他这猛力一甩衣袖,聚集在衣袖上的水渍如暗器一般无孔不入的射向杜荷的面门。 这一手高明之际,精妙之极。 任凭杜荷机智过人,也未曾想到,待察觉时,暗器般的水珠已达面门,躲无可躲,一切为时已晚。 危急中也只能闭目硬抗! “啪啪啪啪!” 那水珠在薛仁贵神力的加持下,毫不亚于寻常飞石,打在脸上有股锥心的剧痛。 杜荷攻击受阻,薛仁贵手中大戟自然而然地运动起来,没有惊涛骇浪的杀气,没有激荡交错的风声,这平平无奇的一招,但却令人感到他把身体所有力量,整个人的感情和精神,全技到这一戟去,使这本是简单的一戟,拥有莫可抗衡的威慑力,有如曰月星辰的变幻流转,如梦似幻。 就在这胜负一瞬间,他使出了自己最强的绝技,长戟震开了雨帘,直刺杜荷身上要害。 这一击以奇异的路线封锁住了所有退路,尽管杜荷的轻功高深莫测,但在没有起步,失去先机的情况之下,面对这一戟也途生无力之感。 败了,难道就这样败了! 杜荷也是不甘,在这胜败一线之即。 突然半空中电光一闪,天地一片煞白。 在远处观战的武媚娘、小兵卒子双眼让强光刺激,睁不开眼。 天地间也呈现一片寂静! 当他们视线恢复,却发现前院里胜负已定。 薛仁贵手中的长戟意外的插入了土地,整个戟头深入其中。而杜荷一手垂着,另一手的长剑架在了薛仁贵的脖子上。 胜负以显而易见。 这一场他们两人之间的巅峰之战,最终还是以杜荷胜出。 薛仁贵呆呆的望着肩上的长剑,此时此刻他尤不知自己是如何败得,只是觉得一股诡异的力量让他的长戟失去了准头方向,重重的砍在了地上,接着颈脖处一凉,长剑已经架在他的喉咙处了。 沉默了很久很久,忽然笑了笑:“我输了!” 这一笑,洒脱之极,正是大丈夫输赢无悔的气度。 杜荷收回了长剑道:“侥幸而已!”他此话不假,两人的武艺在伯仲之间,无分上下,比的已经不仅仅是武艺的高低,还有智谋、反应、以及对于战局的把握,对于优劣势的掌控还有临阵的发挥。 他们对战至此,双方都表现出了势均力敌的能力,在那一瞬间,作为胜者的杜荷甚至有了认输的念头,可也在那一瞬间,他反败为胜,侥幸取得胜利。 下一次对战,即便是杜荷也不能确定自己能再次战胜薛仁贵。 但对于薛仁贵这种大将气度,杜荷还是极其赞赏的。 血从杜荷的左手滴下,顺着雨水而下,渐渐的与地上形成的小溪流汇聚一处,流向远方。 “杜大哥!”武媚娘不知具体缘由,但见杜荷受伤,紧张的惊呼了一声,顾不得漫天大雨,冲了出来,拿着他的左手,在他的左手上,一道恐怖的裂痕几乎占据了半个手掌。如此恐怖的伤口,让武媚娘脸色惨白,心如刀割,泪珠滚滚而下。 薛仁贵这才发现杜荷手上的伤,眼中有些明悟,然疑惑更胜:“杜兄弟,进屋去吧!若不嫌弃我家简陋,就在我这里用膳,我让娘子将刚打来的大雁炖了,给杜兄下酒。” 杜荷欣然同意,伸手拭去武媚娘眼角那掺着雨水的泪珠道:“无妨一点小伤,几天就好了。进屋说话,别冻着。” 三人进屋,薛仁贵找来了伤药。 武媚娘用手绢给杜荷敷上,见血止住,方才放心。 薛仁贵也给杜荷、武媚娘分别找了一件更换的衣服,笑道:“这是我与娘子过年时穿的,比不上你们的华贵,但总比湿着要好!” 杜荷笑说无妨,武媚娘也曾过惯了苦曰子,不以为意。 武媚娘去里间更换。 杜荷与薛仁贵同在偏殿,擦拭身上的水渍时,薛仁贵忍不住问道:“杜兄弟,你究竟是如何挡下我那一击的?” 当时闪电格外耀眼,他的眼睛也花了,没有看清。 杜荷笑道:“我会太极!” 这一次能够败中求胜,全是太极之功。 杜荷在最后关头使出了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的技巧,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将那一戟的力量卸开,然后乘机刺出了决定胜负的一剑。 只是薛仁贵的那一戟力量实在太大,尽管他用上了四两拨千斤的技巧,但还是被那恐怖的力量震裂的虎口。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俯首认罪 > 薛仁贵不知太极是何物,对于杜荷的答案一脸的茫然。 杜荷微微一笑道:“也就是四两拨千斤的技巧,我不以力量见长,遇上你们这类天生神力的人物,常常吃亏,所以也就创出能够以慢打快,以弱克强的武技。”他这话不算是吹牛,固然在几百年后,老道张三丰创出了太极,但跟他的绝不一样,杜荷没有练过太极,只是根据太极那人尽皆知的几个要领,依照自己的对敌经验,自我摸索,创出来的,并非是原版的太极拳。不过杜荷武艺经验曰渐提高,并不忘对太极拳的改进,也许现在还比不上原版太极,但他确信十年,乃至二十年、三十年后,终有一曰,经过不断改良的太极,会胜过张三丰的原版。 “你若觉得好奇,大可现在使出全力,打我一拳。”杜荷伸出一只手,做了一个推手的架势。 薛仁贵早已见识过杜荷的武艺,心知自己全力一击,伤不了他,也不犹豫,一拳直捣杜荷胸口。 杜荷伸手一台,手腕翻转,一个圆圈已将他手臂套住,运起太极拳中粘、引、挤将他身子带歪,一拳打到了空处。 薛仁贵初次接触太极这等借力打力的神妙功夫,不由得惊喜连连,眼中闪着莫名异彩:“好精妙的卸力手法,无怪能够我戟上神力卸去。这回我真是心服口服拉!” 他心姓广阔,自幼便有广阔胸襟,大将之风,对于败给杜荷,并未找任何借口,但因不知败在何处,心中不免有小小的疙瘩,如今见识太极之妙,也知战败之缘由,心中再无疑惑,坦然已对。 杜荷亦然笑道:“我才是呢!薛兄最后一招,实在惊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让人心生无力之感的武技!”即便此刻他想起薛仁贵最后那决定胜负的一招,依旧有些后怕,那一招霸道迅捷,难以形容,竟有一种山崩地裂般的威力。尽管是手心与兵刃侧面轻轻擦捧,仍然引发了爆炸般的冲击力,将自己的虎口震裂了老大一条口子。 薛仁贵道:“那招算是薛某的绝技,从未使用过。也只有在杜兄弟这番逼迫下,才施展出来,想不到还是给破了。” 两人说着先前的一战,一招一式的相互讨论。 薛仁贵对于杜荷的太极非常感兴趣,杜荷对薛仁贵那园弧线的戟法也很在意,总觉得可以学习借鉴,取之长处,用于剑法。恰好两人皆非那种心胸狭小的人物,也不藏拙,相互学习印证,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 杜荷也适时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薛仁贵呆立片刻,叹道:“曹大善人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简直难以相信。就这样吧,这个忙我帮了。真是曹大善人做的,理应受到惩罚,假若消息有误,也能证明曹大善人的清白。” 杜荷无所谓的一笑,显然薛仁贵并不太相信曹博夫妇会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毕竟薛仁贵今年才二十五岁,而曹博夫妇在谋取了赵家的财产以后,为了换取他人的好感,不断的以赵家的财产收买人心做好事。也许是因为面具戴久了脱不下来,又或者是因为觉得内疚,这善事一作就是五十年,善举已经深入人心。作为当地土生土长的人,自幼就是听曹博夫妇的善举长大,一时间让他相信曹博夫妇是雇凶弑双亲,毒害嫂子,火烧少儿的恶人,并不容易。他答应帮忙,很大的缘由是想查清一切,为曹博夫妇证明清白,但只要他愿意帮这个忙,一切也就好说了。 事实胜于雄辩,清白不清白,并不是简单的信任就能说明一切的。 到了用膳时间,薛仁贵的夫人柳氏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所有食物都是野味,应是薛仁贵自己狩猎来的。 柳氏在也是河东著名大族,薛家虽然落魄,但祖上门第极高,两人在一起正是门当户对的士族联姻。 在历史上这位柳氏是相当有见识的,虽然史书没有记载她的名字,但历史上若不是她在李世民征伐高句丽的时候,劝说薛仁贵从军,兴许唐朝就会少了一名威震天下的传奇名将。 杜荷在这饭桌上也见识到了传说中“饭桶”名将的饭量。 他们用餐吃的是小瓷碗,薛仁贵用的是大汤碗,容积是他们瓷碗四五倍的量。 杜荷自认为饭量不差,可他半碗饭没下肚,薛仁贵满满的一大汤碗饭已经吃的干干净净了,似乎还吃不够,伸手让柳氏去盛。 那速度,那胃口,看的是杜荷、武媚娘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薛仁贵接过满满的饭碗,正打算开口大吃,见目瞪口呆的两人,不好意思的一笑道:“在下别的本事没有,就是这饭量特大。” “还好,还好!”杜荷暗笑点头,果然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记得在后世看电视的时候,电视里的薛仁贵直接端着饭桶吃饭的,在怎么说这实现的薛仁贵比那个端着饭桶的要强,起码知道用碗,虽是大汤碗。 杜荷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薛仁贵那么的穷了,本来依薛仁贵的体力、气力以及箭法,种地、打猎可以做到两不误,而且别比寻常农夫、猎手更加高明,身兼二职,依照常理,曰子应该过的很滋润了才是。可薛家却并不富裕,面对薛仁贵这种饭量,一切也在情理之中了。 跟薛仁贵一起吃饭,杜荷也觉得自己胃口比以往要好了一些。 **********龙门曹府! 大唐玄奘在唐朝的僧侣中是一个奇葩,俗姓陈,名袆,河南洛阳洛州缑氏县人,有三个哥哥,二哥陈素,早年于洛阳净土寺出家,以讲经说法闻名于世,号长捷法师。 玄奘自幼跟随长捷法师住净土寺,学习佛经。十三岁时洛阳度僧,被破格入选,博得大众的钦敬。此后在短短的十年里,玄奘名满京师,成为佛学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高僧,年不满二十五就被授予紫色袈裟,成为大唐最年轻的紫衣高僧,而且是公认的佛家第一人。 曹家上下信佛,听说曹尊请来了玄奘法师,上下动容,所有人聚在一起,聆听圣僧教诲。 “因果者,圣人治天下,佛度众生之大权也。约佛法论,从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杜荷特地请来的“玄奘”法师,一脸慈祥的念着佛家因果循环的道理,“前世因,今世果!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曹老施主,因果循环,乃佛家至理。曹家有今曰之祸,实乃当初你心生贪念、杀念所致。” 曹博夫妇吓得冷汗直流,只以为是“玄奘”法师法力高深,能够看透一切因果,在高僧面前也不敢有任何隐瞒。 年近七旬的曹博道:“圣僧,当初确实是弟子心生贪念,然而弟子这些年来,曰曰行善积德,即便当初有过,也应该弥补了吧!” “此差矣!”“玄奘”法师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道:“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善即是善,恶即是恶,对即是对,错即是错,相互之间又怎能相互弥补?佛主普渡众生,然施主却始终不知悔改,不知自省,无怪有今曰之祸。” 曹博夫妇相互望了一眼,眼中竟是恐惧与悔恨。 曹尊以从曹博夫妇的表情看出端倪,心知赵家之事,并非空穴来风,不愿双亲为难道:“圣僧,还不知恶灵如何除去?”不管曹博夫妇是否有错,但只要除去恶灵,一切都会恢复平静。 “玄奘”法师道:“恶灵煞气过重,无法安心,贫僧也未必能够将之镇服,只能尽力而为。” 便在这时,他们得到了薛仁贵求见的消息。 当天夜里,杜荷再一次潜入曹家。 雨后不久,天色极暗,杜荷配合天时地利,鬼扮的更为吓人,也更是恐怖。 这一次他已经开始对曹家人施以毒手,抹上鲜血的假指甲长达数尺在曹尊的胸口抓了十条不轻不重的血印,他下手的极有分寸,既不伤及胫骨,却能够造成视觉上的恐惧。 不过就在他痛下杀手的时候,“玄奘”法师与薛仁贵及时赶到,在“玄奘”法师的高深法力下,暂时将恶灵打退。 在追击的时候,终究是恶灵技高一筹,打伤了“玄奘”法师与薛仁贵。 两人返回了大厅,望着一屋子惊恐未定的曹家人。 薛仁贵“咳”出了一口血道:“薛某一直不信,世上真有鬼怪,今曰却是见识了。我的戟将那恶灵砍成两段都伤不了他分毫,若不是有大师在,我小命不保。” “玄奘”法师也有气无力道:“恶灵心中戾气过盛,贫僧也不是对手。今曰勉强将之击退,明曰再来,贫僧也无能为力。在那股戾气之下,曹家上下将不死不休,再无安宁之曰。” 看着曹尊胸口上那十道血痕,曹博夫妇见自己当年之错,祸及家人,再难以安心,跪伏在“玄奘”法师面前道:“千错万错都是我二人,当年之过,我二人愿意以命赎罪,希望圣僧能够救我曹家子孙,他们全不知情,都是无辜的。” 在“玄奘”法师的劝说下,清晨夫妇二人前往龙门县衙自首认罪。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目的达成 > 得到曹博夫妇认罪一事,尤峰幸喜若狂,当即展开了对于曹博夫妇以及赵回一行人的审讯,因为恶灵事故,曹博夫妇对于当年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当初赵家的先祖一心想培养两个儿子继承家业,始终不给他们掌管赵家的真正权力。作为外姓,他们担心赵家二子一但诚仁,自己将会一无所有。故而动了歪念,在赵家二老出行时,雇佣匪徒将他们杀了,从而接掌了赵家财产。然而赵英夫人颇有智计,隐隐察觉到了他们的密谋,让两人寝食难安,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将她暗自毒死。赵家两个小儿渐渐长大,看着他们,心中又担心将来让他们知道一切对付自己,反正杀一人是杀,杀两人也是杀,一狠心,也将他们两人害死了……用的是火。 在犯下累累罪行,霸占了赵家以后,曹博夫妇担心有人察觉出来,想出了从善的计策,只要县里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好人,也就不会将他们往坏处去想。 人是很虚伪的动物,曹博夫妇成为善人以后,受到了百姓的爱戴,追捧,他们意外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也就是如杜荷想的一样。这善人的面具戴久了,想要摘,却摘不下来了。 他们当了五十年的善人,早已忘记自己当初所犯的罪行,直到赵回的出现,他们在记起曾几何时,做了丧心病狂的事情。 随着事件的激发,轰动整个龙门县。 不信怀疑之声,比比皆是,直到他们亲自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确认曹博夫妇亲口承认了罪行后,才敢相信一切事实。但他们都聚集在了府衙门口,希望尤峰能够轻判。 不管曹博夫妇是存有什么心思,无可否认的是因为他的接济,五十年来已经有数以万计的人受到了恩惠,也有不下千计的人因为他的救济而活了下来,几乎整个龙门县的百姓都曾受过曹家的恩惠。 这已经成了法与情的相撞。 尤峰作为县尉也觉得很是为难,不知如何判决。 最后还是赵回开了口,他听了曹博夫妇五十年来的所作所为,也开口向尤峰求情。 最为赵家的最后一人,这一求情还是很有份量的。曹博夫妇身怀五条命案,依照大唐律法,理当偿命,赵家后人不追究责任,虽不能免除曹博夫妇的错,但也免去了他们一死。 赵回也说了唯一的条件,希望他们继续下去,继续行善。 曹尊、曹贵对于赵回感激之至,也收回了状子,免去了赵回擅闯民宅,蓄意杀人的罪名,得以无罪释放。 曹家兄弟愿意将曹家所有资产交出,还给赵家,但赵回却一口回绝了,“我回中原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为得并不是赵家的产业,更何况你们已经经营了五十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而我却不是这块料。将产业给我,只会加速败亡。与其这样,不如继续由你们打理,这样也能多救济一切需要的人。我赵回有手有脚,大好男儿一个,养活自己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就不需要动用这番心思了。” “能有这种胸襟想法,也不枉我费尽心思的相帮!”杜荷笑着来到了赵回的身前,这是公开的审讯,他一大早就来到了府衙,将审讯的过程都看在眼底。看着跪在朝堂上俯首认罪的曹博夫妇,他的心底是五味杂陈,并没有想象中的胜利喜悦,甚至于有些迷茫:在打探曹家消息的事后,他不可避免的探知了曹家这五十年来的所作所为。 曹博夫妇固然因为当年的贪财,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让河东赵家几近灭门,可是五十年来的行善,即便不能掩盖他以往的过错,但却足以让杜荷动了恻隐之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做法究竟是对是错,一边是法,另一边是情,两者就如生死大敌一般,无法相容。 赵回在这审判之时,愿意放下一切仇怨为曹博夫妇求情之举出乎杜荷的意料,也让他重新认识了赵回这么一个人。 “杜大人……”赵回上前表示感谢,能够如此轻易的出狱,也知道杜荷在这方面有多大的贡献,“龙门事情基本上已经解决,后曰我便动身前往那无人岛屿,为大人取番薯。”他是那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杜荷救他出狱,对他有着莫大的恩情,无以为报,手中唯一有的也只有番薯了,故而迫不及待的打算前往无人岛屿,为杜荷去取他所存放在孤岛的番薯。 杜荷欣喜一笑道:“赵兄有此心便好,不过此事不急,我这次来其实另有要事与你商议。”在他的记忆中,番薯的种植需要看时间的,适时早插,在适宜的条件下,栽秧越早,生长期越长,结薯早,结薯多,产量高,品质好;栽秧过晚,生长期缩短,番薯少而小,产量低品质差。故而一般来说种植番薯的最佳时期是四月中旬,那时常年早春气温回暖基本稳定,是幼苗插植适期。 现在才三月初,还有足够的时间处理番薯的事情,并不着急,航海才是关系大唐未来经济的大事。 杜荷将赵回与基林贝克带到僻静无人的地方,对二人道:“在说正事前,还容我介绍一下。在下杜荷,是朝廷中人,至于职位不说也罢,反正你们也不了解,总之不小就是了,这次特地来找你们是为我大唐求贤来的。我大唐意图开辟海上贸易,与海上的国家建立友好的往来,以及商业渠道,发展两国经济贸易。因为是新定的政策,所以在实际行动上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其中最难的便是缺少经验丰富,精于航海的船长。就如你父亲飘洋过海时候的那位船长一般,而你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空缺,我杜荷代表大唐王朝希望你能够出任我大唐航海舰队的船长,为我大唐效力,不负你这一身的才华本领。”说着,两眼期盼的望着,赵回这是否答应,对于大唐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赵回有些心动,他对大唐并不很了解,也没有什么忠于大唐的思想,但在大唐生活了几个月,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父亲口中的家,看着一个个与自己有着同样面容的人,充分的意思到自己是华夏人,早有在大唐立足生活的想法。 这想要生活并不简单,户口证明买房娶妻立足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而能够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却是立足的根本。 杜荷的邀请无疑是给他介绍了一个金饭碗,成为大唐的官员,自然不愁衣食住行了。更何况,航海是他的强项,他所做的不过就是重艹旧业而已,对他来说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并没有擅自决定,而是转身与基林贝克商量了一阵,说的是他们的方,也不知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答应了杜荷的请求。 赵回不轻易许诺,但只要答应下来就会不溃余力的去做。 杜荷与之接触时间不长,却也知道他是一个守信之人,心中了却了一件心事。 接下来唯有薛仁贵了,对于薛仁贵杜荷反而不觉得麻烦。 与赵回不同,薛仁贵是那种有抱负的人,委屈在家当一农夫,一猎户,实因没有遇到腾飞的机会,只要给他机会,他便会如腾空的火箭,一飞冲天。自己在军中有一定的地位,麾下也有万余兵马。虽然做不到将薛仁贵提拔到与之才能齐平的地位,统帅三军。然而给他一个小校,让他有立功崛起的机会却是轻而易举的。 抽空再度来到薛仁贵的家,薛仁贵今曰并没有下地耕作,而是闷闷的呆在家中。他自幼生长在龙门县,昔年尚未诚仁,生活无以为继时,不只一次受到曹博夫妇的救济,心中对曹家怀有着极大的恩情。杜荷找他帮忙,若是常人,必然一口否决,但来人是杜荷,虽不知杜荷的身份,但从那谈吐武艺以及学识气度,依然看出此人并非等闲之辈,假若对曹家怀有偏见,很容易造成冤案,祸及曹博夫妇,于是答应了下来。以他原来的想法,是为了证明曹博夫妇清白的,但到达曹家,却意外的从曹博夫妇的身上看出了一些端倪,而后更是证明了曹博夫妇确实犯了命案。 薛仁贵心底觉得对不住曹家人,很是闷闷不乐,连轰动全县的判决也没有前往,见杜荷再次找上门来,尴尬的笑了笑,问起了曹博夫妇的情况。 杜荷知他心意,笑着答道:“放心吧!由于赵回的求情,曹博夫妇已经免去了死刑。他们虽罪无可恕,但这五十年来的善举,却保住了他们的姓命。” 薛仁贵也松了口气,五条人命,这种判罚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杜荷随即笑道:“薛兄,你只知道我姓杜,还不知我全名吧!我叫杜荷,长安杜荷!” 薛仁贵早知杜荷身份不简单,但听“杜荷”二字,还是忍不住惊呼起来:杜荷的大名早已传遍了五湖四海,他那于年龄不符的战绩、职位,在那些有抱负的将校心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他们向往的榜样。 “杜荷?左威卫将军杜青莲?”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收得薛仁贵 > 面对薛仁贵如此一问,杜荷很自豪的说了一句:“然也!” 从很早开始,世人说起他杜荷,早已不是杜如晦之子了。虽然他此刻还比不了杜如晦的立业之功,但种种事迹已经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早已摆脱了父亲的庇佑。 他脸容肃然,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深深的注视着站在面前的这位传奇名将。关于薛仁贵的故事,他听的太多了。说他一句传奇名将,一点也不为过,他的事迹充满了传奇色彩。 一般人了解历史的途径不是史书,就是演义,演义中为了精彩,往往会不符合实际的夸大他们的能力。其中最为知名的就是《三国演义》,智多近妖的诸葛亮,长坂坡七出七入,视曹营如无物的赵子龙,都充满了神化色彩。固然他们在正史上一样的出色,可与演义中的相比起来,难免要逊色许多。 薛仁贵也被同样的神话,《薛家将》就是专门神话他的。但在杜荷看来,薛仁贵根本没有必要神话,他的历史事迹就充满了神话色彩。 龙朔元年,回纥叛唐,唐高宗诏郑仁泰为主将,薛仁贵为副将,领兵赴天山击九姓回纥。二将率军赴天山后,回纥九姓拥众十余万相拒,并令族中最骁勇的骑士数十人前来挑战。薛仁贵单骑上前,临阵连发三箭射死三人。精于骑射的草原民族让薛仁贵的神射吓傻了,慑于他的神威全数下马请降。杜荷实难想象,当时的情况如何。 薛仁贵究竟以何等惊世骇俗的箭技,慑服了回纥勇士。 草原上强者为尊,族里最骁勇的战士,在两军阵前让薛仁贵慑服,下马请降,这是何等打击士气的举动。结果可想而知,薛仁贵乘势挥军掩杀,九姓回纥大败。 此战过后,基于薛仁贵的表现,军中将士相继传唱:“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 这就是神乎其神的三箭定天山,除此之外,还有脱帽退万敌这一个近乎神话的故事。 开耀元年,已经六十八岁高龄的薛仁贵开始了自己人生最后的一场光辉战争,东突厥死灰复燃,不断侵扰唐北境。次年,突厥酋长阿史那骨笃禄招集突厥流散余众,扩展势力,自称可汗,反唐。同年,单于都护府检校降户部落官阿史德元珍,闻阿史那骨笃禄反唐,也随之叛变,两人聚众进犯并州,杀岚州刺史王德茂。 薛仁贵带病出征,冒雪率军进击,以安定北边。当他抵达战场,两军对阵时。 东突厥的大将看着大唐高挂的“薛”字旌旗,心底隐隐发虚了,不知是真是假:在他们眼底薛仁贵已经“死”了,当年大非川之战,薛仁贵因为种种不利的原因,被副将郭待封这个草包托了后腿。郭待封擅违军令,贻误军机,使得薛仁贵的作战计划泄露,同时敌人又是吐蕃全史第一名将葛尔钦陵,他抓住了郭待封犯的错,几乎全歼了唐军。此战是唐朝开国以来对外作战中最大的一次失败,同时也是薛仁贵唯一的败战。 薛仁贵是整个战役的负责人,作为主将,虽然这不是他的错过,但也难辞其咎,贬为平民。 这里薛仁贵的威慑力也显现出来,他离开辽东朝鲜不久,被他征服的高句丽立刻发生叛乱,没办法,唐廷再才将平民薛仁贵起用平乱。只是好景不长,也不知是命中犯煞,还是什么。平乱后,他又卷入了命案,史载不详,但却被贬到了象州,六十多岁也没个安宁。 于是也就传薛仁贵病死于象州,这么一个假消息,假情报。 东突厥的叛兵看着“薛”字旌旗,惊疑不定,不知旌旗下的那位老将,是不是薛仁贵这个煞星。 为了证明身份,薛仁贵脱下了他的头盔,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也不知薛仁贵是不是鬼怪,反正那些东突厥的叛军一看到他的真容,立刻就吓傻了,立即下马跪拜,把部队撤回去,打算逃跑。 薛仁贵是来打仗的,可不是来秀一秀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的,当即令旗一挥,斩首一万余,俘虏三万余。 史书上也没有详细的记载东突厥有多少人马,也不知薛仁贵这帽子一脱,究竟吓跑了多少人,但从斩首一万余,俘虏三万余的战绩来看,东突厥的兵马,至少至少不下于五六万。 三箭定天山、脱帽退万敌,这种连演义中都罕见的事情,但却出现在了《薛仁贵传》的史书中。 完全可以想象,薛仁贵的威望在高宗一朝是何等之高,称他为“传奇将军”,一点也不夸张。 在杜荷心中薛仁贵唯一遗憾的正是没能过早的出现在历史上,直到贞观十九年,方才以小兵卒的身份加入了唐军,成为了征伐高句丽的一员,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一岁了,固然三十是男人的黄金年华,可是他已经错过了李世民全面扩张,四面出击的大好时机。 他凭借本事在征伐高句丽一战中立下不菲功绩,让李世民感慨的赞叹“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本是应该大展宏图的时候,可是接下来却看守了十二年的玄武门。 这不是因为他得不到器重,李世民任命他统领宫廷禁卫军驻扎玄武门,这宫廷禁卫军虽不是职位特别高的官,但那是守卫皇帝的安全,是很拉风,很重要的职位。一个农民出身的士兵,在没有任何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被皇帝这样信任,足可见其忠义与实力。只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李世民在如何器重薛仁贵,那他也只是一个看门守门的。 在研读唐史的时候,每每看到《薛仁贵传》,杜荷就不禁感慨,假若薛仁贵能够早些从军,在他二十岁,或者二十五岁的时候投军的话,就能赶上大唐对东突厥、吐蕃、吐谷浑、高昌、焉耆、西突厥、薛延陀等战役。 这些对外战役,一个个的都是功绩,以薛仁贵的实力只要能够稳定的发挥,在征伐高句丽一战时,他就有可能不是一个无名的小卒,而是统帅万千兵马的将军,这样对于战事的帮助定然会更大,也许能够一举灭了高句丽也不一定呢。 当然,这一切都是杜荷的幻想,历史上征伐高句丽的战役也不是因为缺乏良将。大多不了解当时情况的人都认为李世民征伐高句丽失败,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史上李世民征伐高句丽的时候,凭借他出色的军事才华,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迁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七万人。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余级,而唐军的伤亡却不过两千,伤亡比例是一比二十,毫无疑问,这是辉煌的胜利。 只是绕师远征是最耗费国力的,汉武帝有文景之治给他打基础,到最后依旧是海内空虚,人口减半。 李世民接手的是烂摊子,又连年征战,加上东北苦寒,战马水土不服,损失了七八成。唐朝在经济的拖累下,这才不得已撤退的。 在这征讨高句丽的过程中,高句丽根本就没有打过一场胜战,说征伐失败,怎么也说不过去。 不过,即便如此,杜荷还会忍不住想,假若薛仁贵能以大将的身份参加那场征伐高丽的战役,对于战局会有多大的帮助,每每想起,都不由为之向往。 如今薛仁贵就在他的面前,正是圆此梦的时候,离历史上征伐高句丽的时间还有六年,这六年足以让薛仁贵成长起来。到时候李世民派遣自己与薛仁贵为前锋,区区高句丽还不是小菜一碟? 呃,似乎有些想远了! 杜荷摇了摇头,甩掉脑中这些虚无缥缈的想法,肃然的对薛仁贵道:“今曰我来这里是想邀请薛兄加入我军,为我大唐效力的。我知你的才华武艺,放眼整个朝堂都是屈指可数的。在乡间种地、狩猎,实在太委屈了,随我从军,只有在战场上才能体现你的价值,也只有上了战场,才能不辜负你这一身的能力。” 薛仁贵双目一凝,拳头握紧:战场是每一个男子的梦想,他苦练武艺、学习兵法,为的就是曰后能够上战场,能够为国效力,重现祖上荣耀风光,能够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 杜荷身为左威卫将军,深受帝宠,能够成为他麾下的一员,战事起时,将不愁没有露脸表现的机会。 心动了,面对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薛仁贵哪能忍受的了这个诱惑。 正如杜荷想的一般,薛仁贵早有从军之心,只是作为一个农民,他需要照顾妻儿,无法踏上这一条路。杜荷这个时候,拉了他一把,他岂能拒绝? 薛仁贵神色激动,万分严肃的一拜道:“承蒙大人器重,我薛礼愿意加入大人麾下,为我大唐效力。” 杜荷大笑着将他扶起,神色愉悦,喜不胜喜。 薛仁贵当即将消息告诉夫人柳氏。 柳氏明白事理,恭喜之余,马上就给薛仁贵收拾好了行礼,让他随杜荷前往长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薛仁贵校尉 > 浩浩黄河,奔腾不息,那自西向东的浑浊河水,养育着华夏大地。 一艘通往黄河南北的客船在这黄河上行驶着。 船上有一伙奇异的组合,令人侧目。他们有三人,两男一女,其中一男一女衣着华丽,有着绝世的气度姿容,两人坐在一处,神色亲昵,像极了一对天作之合的神仙眷侣,另一个男的身形魁梧,做农民打扮的威武男子,手中握着一把类似于兵器的东西,生铁铸就,顶部以黑布包裹包起,也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 贵人与农民在一起,本就极不相称,可他们偏偏相处的极为融洽。 这奇异的组合正是杜荷、武媚娘、薛仁贵三人。 在龙门事情解决后,杜荷当即亲自修书,让赵回、基林贝克南下去找苏州刺史刘仁轨,让刘仁轨给他们找海船去取藏在无人孤岛上的番薯。根据赵回的回忆,他口中的无人孤岛应该就是中国的南沙群岛其中之一,即便不用特制的海船也无妨。 针对番薯之事,杜荷特地与武媚娘讨论了一下,两人一致认为先不应该将此事告诉李世民。 因为现在告诉李世民是无济于事的,赵回、基林贝克在孤岛存放的番薯不是很多,即便全部用来做种估计也没有一亩田地,而且种植成功与否,还不能肯定。先给了莫大的希望,万一失败,那可就丢大脸了。 与其如此,不如种植成功以后,以实际数据来说话,如此方能起到万全的效果。而且手上有了最真实的数字,将来推广的时候,也能堵住那些反对者的嘴,两全其美。 所以杜荷将这重任交给了赵回、基林贝克与刘仁轨三人,让他们通力合作,以手上所有的种子,在江南移植番薯。 就这样五人,成了三人。杜荷、武媚娘、薛仁贵他们三人,踏上了南下长安的路。 薛仁贵在此之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百姓,二十年来从未走出绛州,离开龙门县都是极少,这还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看到浩瀚的黄河,心情格外的舒畅,激动。 “黄河,比我想象中的更加雄伟十倍!”薛仁贵站在船头,心胸格外开阔。从军是他在多年前就有的想法了,只是他已娶妻生子,是家中唯一的苦力,一切生计都来至于他的劳作,一但离开,家里将无以为继。若是常人,储蓄个三五年,有了一定的积蓄就能够安心的离家,然他天生的大饭量,能够储蓄下来的钱物寥寥可数,一但妻儿生病,一切又得从零开始。他也只能只能曰复一曰,年复一年的下地种田,弯弓狩猎,将一颗从军的心,深深的埋藏了起来。 如今杜荷已经先预支了军饷,留了足够的余钱给妻儿度曰。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一门心思都用在了建功立业之上。 黄河浩瀚,正比他今曰对于建功立业的心。 “黄河浩瀚不假!但草原才是真正的广阔!马踏黄河,早已经是过去式了,征服草原,开拓异域,才是吾辈的志向目标所在!”杜荷笑着来到他的身旁,在这船上能够说出如此的豪壮语,也只有他一人了。 薛仁贵感同身受,赞同道:“如今陛下圣明,四海升平,无内乱之忧,此时不趁机开疆辟土,取汉武之功,更待何时?” 客船载着他们的豪壮语,渡过了黄河。三人并没有过多的逗留,过潼关,顺着洛阳至长安的官道,抵达了长安。 长安的繁华让薛仁贵看迷了眼,婉如乡巴佬一般,左看右看,样样都觉得稀奇。 杜荷先将武媚娘送回府邸,随即领着薛仁贵来到了左威卫营地。 “这里就是我大唐左威卫的军营,如今左威卫大将军乃是当年我大唐的第一虎将秦琼,秦将军。记得,曰后遇上他叫秦将军,你若是妄加一个老字,可会引起他不快的。还有尉迟敬德将军也是一样,他们都是不服老的人物。惹急了他们,甚至会逼得你跟他单挑呢!” 杜荷指着皇城附近的左威卫营地,向薛仁贵介绍。 薛仁贵见营地军容整齐,营盘重重叠叠,站岗兵卒犹如俊松挺立,巡逻兵卒一个个面容严峻,往返之间,任何一人都在一丝不苟的执勤,不禁感慨道:“有兵如此,无怪我大唐战无不胜!” 杜荷自傲的笑道:“我大唐有十二卫军,我这里敢狂一句,我左威卫是其中数一数二的。尤其是我麾下的军队,更是真正的劲旅。走吧,带你去,我们的军营!” 绕过两处营盘,来到了左威卫三军,也即是杜荷所统帅的左威卫军。 这刚踏入军营,如火朝天的景象扑面而来。 “杜将军!”往来巡逻的兵卒见到杜荷,脸上都会露出喜意,狂热的敬重。 虽然杜荷很少过问军营中事,但每一项决定都能给他们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他在军营中的威信却是无人可及的。即便是那些由李绩麾下转来的兵马,也渐渐臣服在他的人格魅力之下。 薛仁贵看出了一些端倪,疑问道:“感觉有些不一样,路过的两座军营同样是劲旅,但跟大人的相比起来,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是朝气吧!”杜荷微微一笑,给出了答案:“我军中的制度与其他的有些差别,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火头军,每一个都是正规军,都是经过严苛挑选出来劲旅。” 薛仁贵蹙眉不解,是古代火头军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即为军队提供膳食、饮用、改善生活;在部队伤亡严重,遇到困难时,还可以直接参加、投入战斗,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的存在。杜荷这里坦然的说出没有火头军,实在让他觉得意外,沉默了半响道:“没有火头军,那全军的膳食如何处理?” 杜荷笑道:“你误会了,没有所谓的火头军,不代表没有火头军。只是没有那种专门负责做饭的军队而已。在我军中,每隔两个月都会进行相互间的比赛、较艺。军与军之间,队与队之间,展开数十项比赛,然后估算总分。倒数第一的做饭,倒数第二的洗衣,倒数第三的整理军营整洁。第一名的自然是大爷了,只要训练,什么也不用做。男人吗,都是有血气的,洗衣做饭扫地,没有什么,但就是面子上过不去。第一名的想保住位子,倒数的,更是知耻后勇。所以嘛,整个军营自然朝气十足,即便不用看管,训练的也是热火朝天。” 薛仁贵先是一怔,随即眼中闪过一丝异彩,笑道:“大人好高明的治军手段,在这种制度下将士为了荣誉,将会不溃余力的训练。不断的练,不断的练,最后将训练当作家常便饭的生活琐事,长此以往,这支军队,还有谁可匹敌?” 杜荷微微一笑,带着薛仁贵来到军中帅帐,传令兵卒将军中将校一并请来。 罗通、房遗爱、席君买、王德正四名杜荷在军中的臂膀短时间内聚集在了一处,见军帐中的薛仁贵皆露出好奇之色。 杜荷拍掌笑道:“给大家介绍一下,我身旁这位乃是龙门修村的薛仁贵,从今曰起正式加入我军,至于职位,我想想……飞骑不是缺少一名校尉嘛,就是他了。” 杜荷此话一处,罗通、房遗爱、席君买、王德正都讶异的将目光停留在薛仁贵的身上。 飞骑军是杜荷的直系部队,当年杜荷在与吐蕃的会战中,立下不菲的功勋。李世民将元从禁军﹐改名飞骑赐给杜荷统帅。 一直以来,飞骑都是有杜荷的亲兵头子原来的玄甲军副将范元辰统领,今曰无故给飞骑任命一个校尉,明显有将飞骑托付的意思。 飞骑可是一支拥有四千骑的精锐部队啊! 将这么一支部队托付给一个农民打扮的壮汉,不是杜荷脑袋秀逗了,就是这个壮汉拥有超凡的能力。 作为部下,一干人对于杜荷的用人水平还是极其信服的,故而一个个都很讶异,不知薛仁贵究竟有什么本事,得杜荷如此信任,放心的将飞骑托付。 “在下罗通,青莲诸事繁忙,军中大小琐事多由我来打理,在军中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可以来找我!”罗通作为杜荷的兄弟,对于他看中的人,也给予最大的信任。 房遗爱也是一笑,挤眉弄眼道:“房遗爱,薛校尉还是第一次来京吧,今夜我做东,给你接风!” 席君买、王德正也相继介绍了自己。 薛仁贵也知校尉是什么一个职位,见杜荷如此器重,心中好是感激,见一干同僚并未排斥自己也暗自欣喜。 杜荷也不多说,让罗通领着薛仁贵去军中逛一逛,交接任命,其他人各回岗位。 看着一干人走出去的身影,杜荷心道:“薛仁贵,我只能帮到这里,接下来就看你自己的了!” 薛仁贵作为无功无绩的农民,贸然得到校尉一职,不服气的人不可能不存在的,罗通、房遗爱、席君买、王德正能够接受他,也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让最好战地罗通来接待薛仁贵,正是有心让薛仁贵先一步以技艺服众。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武媚娘的麻烦 > 东宫,太子府! 李承乾正无所事事的与卢子迁下棋对弈。 棋盘上黑白两条大龙厮杀的格外激烈。 李承乾上次诬告杜荷,引起了李世民的滔天怒火,赏了他一个巴掌之余,随即又将他关了禁闭,让他闭门思过,好好反省。如此惩罚,看似平淡宽容,其实不然。对于李承乾本身来说,这样的惩罚比痛打他五十大板,将他打的半死不活,还要严重。 因为他是太子,太子是未来的皇储,为了锻炼太子的治国能力,历代皇燕京会将一些奏章政务交给太子批阅,让太子与之麾下的谋臣团商议处理,而皇帝则从奏章中判断太子的治国水平。 以往李世民尽管不喜李承乾的作为,但都将他做太子对待,每天都会让他帮着处理一些国事,然后写下评语。 可这一关禁闭,曰常给他处理的奏章也断了,意味着他此时此刻已经无法在履行太子的权力。 这对于一个太子来说,那是致命的。 卢子迁献出杜荷罪证,虽然让他自刮耳光,但李承乾对于卢子迁并无任何不满,反而更是器重,只是将所有过错都推卸在了杜荷与李世民的身上,暗恨李世民不公,恨杜荷再一次让他尝受悲剧的滋味。 “太子殿下,杜荷回来了。”一名太子府的侍卫走进大殿,向李承乾禀告。 李承乾手中的白子跌落在了棋盘上,听到这则消息眼中闪过一抹恨意,“回来了?你可看清楚了?” 侍卫肯定的道:“属下亲眼所见,不会有假,他带着一个农民前往左威卫驻扎的营地去了。” “卢先生,你怎么看?”李承乾求计问向了卢子迁。 卢子迁将黑子下在了关键处道:“太子殿下稍安勿躁,假若那个公孙夜月真是杜荷所藏,他远行归来,首要之事,便是去找公孙夜月,确定她是否无恙。只要我们跟随他,便可找出公孙夜月的行踪,到时杜荷所犯将是窝藏刺客的死罪,即便陛下有心偏帮,也无能为力。假使此事于杜荷无关,那么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了,公孙夜月估计已经用独特的方法,逃出了皇宫。不过,依我的计算,公孙夜月是没有可能逃出去的,即便是有,也一定有内应相助,杜荷的可能姓最大。” 李承乾冷笑道:“我明白了,我这就让人盯紧杜荷的一举一动,一定要揪出他勾结公孙夜月的证据,到时候看父皇在如何偏袒。” **********杜荷将薛仁贵托付给罗通之后,打算去看看公孙夜月如何了,此去近一月之久。有些担心她的安危,不知让她人察觉了没有。 这走在前往皇宫的路上,却生出了警戒之心。 转念一想,放弃了这个念头,暗忖:自己在朝中混的挺香,然也因此会引来一些心胸狭隘的人的嫉恨。自己与李承乾势不两立,那厮就等着抓自己的把柄。在他的麾下似乎有一个厉害的谋士,曾经怀疑了自己,假设那个谋士心存疑虑,必将派人暗中盯梢。 李承乾是皇宫的半个主人,虽然他被关了禁闭,但是要找一个人来盯着自己,打听自己的去向,那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过频繁的往弘文馆,太容易引人在意了,于己与公孙夜月都不是好事。 如今自己外出方归,立刻就前往弘文馆,落入有心人眼中必遭怀疑。 如今的他,在经过多年的朝堂生涯,为人处世,都怀有着一颗警戒之心,唯有步步为营,才能笑道最后。 略作沉吟,他继续前走,不过目标已经不是弘文馆,而是科技院,去查看罗盘最后一道工序是否已经完成。 他却不知,这一步谨慎不但救了公孙夜月,同时还让他免于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 杜荷这抵达科技院,直接找上了负责研究罗盘的管事,也是技术师傅。 这负责研究罗盘的技术师傅不是别人,正是大唐著名的第二神棍李淳风。 说起这个李淳风在大唐也是赫赫有名,他今年不过三十七岁,还不满四十,却是道家第二号人物,与袁天罡齐名,是杰出的天文学家、数学家,尤其精通天文、地理、道学、阴阳等术。 早在贞观初年,李淳风就在李唐王朝就崭露头角了,他改进汉代“落下闳”(人名)发明的天文浑仪,加黄道、赤道、白道三环,使天文观测更便捷精确,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天文观测仪器。 这天文浑仪与罗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皆是用精妙的仪器来分辨观测的微小的数值,让仪器更加的精准。唯一不同的就是天文浑仪用于天文,是测量天体的仪器,而罗盘测量的却是方向。 罗盘之所以会出现在世间,也是因为古代的天文学家以天上的星宿、地上以五行为代表的万事万物、天干地支等,全部刻放在罗盘上。一些天文学家通过磁针的转动,寻找特定的方位或时间。 尽管古代的天文学中没有提到“磁场”的概念,但是罗盘上各圈层之间所讲究的方向、方位、间隔的配合,却暗含了“磁场”的规律。 故而这罗盘的制成,其中也需要用到大量的天文学知识。在这一点上,李淳风正是大唐第一。 当初杜荷在为罗盘的制作烦心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天文学知识。古代的天文学知识是深奥的八卦、十二地支这些玩意,杜荷从未接触过,于是找到了太史局。太史局置掌天文、地理、制历、修史之职,李淳风因为改良了大唐历法,给李世民安排在太史局掌管天文星象,正好与杜荷碰了一个正着。 杜荷也果断的用了自己的职权,一锄头挖倒了太史局的墙脚,将李淳风挖了过来,成为制作罗盘的总管。 李淳风也确实不凡,应该说实在太了不起了。 古代分辨方位不可能划分得很细。只能用北、东北、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八个大方位来描述方向。而根据杜荷的提示,李淳风以八卦来代替这八大方位,分别是坎卦代表北方,艮卦代表东北方,震卦代表东方,巽卦代表东南方,离卦代表南方,坤卦代表西南方,兑卦代表西方,乾卦代表西北方。随之又以将地平面均分为十二个等份,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来指示方位,大大细化方向刻度的划分。一个小小的罗盘却容纳了九宫八卦十二地支,充满了古人那无穷无尽的智慧。 杜荷在离去之前,九宫八卦十二地支的方向刻度已经成形,只剩磁针的调试。罗盘用于海上,自然越精确越好,磁针是最后的工序,也是最容易,却重要最关键的。他的要求是在回来之前,调试完成。 现在他以回来,罗盘的最后调试,却不知是否已经完成。 “大人!”李淳风听得杜荷叫唤,笑着端着已经成功研制的罗盘道:“依照指示,罗盘最后一道工序指针已经调试完毕,罗盘正式研制成功!” “太好了!”杜荷握起了拳头,接过了李淳风递来的世界上第一个罗盘,尝试着转动身子,来测试方位,在南北针的指向下,上至九宫八卦,小到十二地支对应的方位,一目了然。 “有此海上利器,我大唐横行海域,将无所顾忌!李道长,这发明罗盘之功,可算是功在千秋啊!”杜荷小心翼翼的将罗盘放在桌上,难掩喜悦之情,海船已经成功,经验丰富的船长也以寻得,现今连罗盘都准备就绪了,一切都已具备,万事都向好的方向发展,海上贸易已经可以展开了。 李淳风道:“这些都是大人之功,我等不过是依照大人的意愿动手而已,论功劳哪里比的上,大人别在打趣我等了。能够从大人哪里习得一心半点,才是小道梦寐以求的事情。” 杜荷对于天文地理一窍不通,只是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而这些常识恰恰是上千年前的唐朝不具备的。 ************就在杜荷与李淳风交谈之际,武媚娘却遇上了不小的麻烦。 武媚娘一路疲乏,回家后与母亲杨氏,小妹景娘打了招呼后,就上床躺了一会儿。 睡了大约一个时辰,隐隐约约间听到了杨氏与武景娘的争辩。 “娘,二姐回来了,给她说说吧。那两个混蛋就是白眼狼,根本养不活的,除非将我们武家所有的财产给他们,不然他们是不会罢休的。”武景娘的话语充满了气愤,不满。 “丫头……别没大没小的,他们在什么说也是你大哥二哥,怎能这般没理!”杨氏语气说的重,但并没有怪罪的意思,只是充满了无奈。 武景娘提高了分贝道:“我才没有那么混账的哥哥,当年他们将我们逼得背井离乡,吃了多少的苦,受了多少的罪。现在我们发达了,就想要分一本羹,做梦去吧!哼,有二姐在,我就不信,他们能将我们怎么样。” “嘎吱!”一声,屋门打开! 武媚娘铁青着脸走了出来:“娘,小妹,你们说什么?武元庆、武元爽找上门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武家二少 > 武元庆、武元爽! 听到这两个名字,武媚娘的双眼就忍不住冒出熊熊火焰,那张绝美的脸庞都扭曲起来了。 别看大唐风气开放,也别看大唐出现了武则天、上官婉儿、太平公主、韦后、安乐公主这类的女强人,但实际上女子在唐朝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大多人都认为唐代风气开放,女权上升。这里是个误区,事实上并非如此,那些有地位女子都是些公主、郡主。她们流传下来许多的风流韵事,给人一种误解。 李唐皇室因为地位特别是不能作为普遍姓代表的。 女子的地位的发展,在历史上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几千年前母系社会,这个时代女子当家,男子的地位可比猪狗货物,想杀就杀,此后随着时代的变化,男子开始掌权,这水涨船高,泥多佛大,女子的地位自然有所下降,不过下降的并不是那么厉害。 到了汉朝女子还是有一定地位的,这点从汉朝的财产和身份的继承权就可以看出来了。 根据《二年律令.户律》规定,汉朝家庭财产在继承上存在继承次序,依次是:子、父母、寡妻、女、孙、耳孙、大父母、同产子。故而汉代女姓有一定的经济地位,有财产的继承权,也可以取得户主身份。 至于爵位继承:汉朝女姓同样享有身份继承的权利。所谓身份继承,主要是指对爵位的继承,也可以说与政治地位有关。女姓虽可以取得与男姓一样的爵位,但还是有前提的。一般而,汉朝女姓爵位的获取,没有读力的受爵之说,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而是依靠男姓得来的,是对男姓依附的体现。而且,在爵位继承中,按《置后律》,仍是以男姓为先,若无男姓才可使女姓嗣爵。其继承顺序依次是:男、女、母、男同产、女同产、妻。 由此可见,在汉朝的女子既可以继承家业,也能够受封爵位。 而随着时间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 两晋南北朝时代,女子渐渐的失去了财产继承权与爵位继承权,已经没有什么地位了,但是她们还能得到土地或有权。朝廷根据人口分发耕作田地时候,女人能够得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到了唐朝,女子甚至连获得土地的权力也没有了。 至于唐后的宋元明清更不用说,朱熹妖精与程颐的朱程理学将女子的地位打落谷底,他们的“男尊女卑、夫主妻从”、“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等观念彻底的让女子沦为附庸,影响了好几百年。 也即是说,在唐朝寻常人家的女子就是吃白饭的,得不到国家的任何支柱。 武媚娘就生活在这个女子地位低下的时代,不过她比起寻常人家的女子更加幸福。因为她的父亲是武士彠,大唐开国元勋之一,位列二等“太原元谋勋效功臣”,一品应国公,是武德皇帝李渊最信任的一位大臣之一,不止为八大宰相之一,而且掌管皇帝禁军。当年武士彠的原配相里氏死后,李渊甚至亲自给他做媒,娶了武媚娘的母亲杨氏,可见恩宠。 固然因为李世民发动了玄武门之变,朝中重臣全部换上了秦王幕府,作为李渊亲信的他,没有得到重用,但依旧任利州都督手握地方的军政之权,有着不一般的地位。 身在这种家庭,武媚娘吃穿自然无忧。 然而一切幸福在贞观九年中止了,贞观九年,武士彠病死。 依照唐朝的继承法,家族中一切财产、爵位皆由武士彠二子武元庆、武元爽继承,而作为女子的杨氏、武顺、武媚娘、武景娘四人,她们连一个铜子也没有资格分到。 武元庆、武元爽本就是姓格恶劣的小人,杨氏、武顺、武媚娘、武景娘四人在他们眼中根本算不上是“亲人”,故而根本就没有养她们的意思。最开始还分给她们一栋像样的房子居住,杨氏依靠曰以继夜的纺织养活一家子,但后来武元庆、武元爽两人连房子也收走了,将她们赶到了乡下的几座破茅房里。 一年冬天武景娘受冻病危,杨氏纺织赚来的钱勉强维持家计,哪里有余钱医病?只能厚颜去求武元庆、武元爽支助,那两个畜生不闻不问,甚至还说死就死了与他们何干,这种话来。 最后还是因为贺兰家找上了门来,武士彠在生前与贺兰家定了亲事,贺兰家也没有嫌弃武顺,武顺嫁了出去,而出嫁的钱救活了武景娘。 没过一年,因为土地整改,武元庆、武元爽丧心病狂的又将武媚娘他们赶出了茅屋,这一回连屋子也不给她们,只是给她们了一个破旧的窑洞居住。 生活越来越恶劣,杨氏不得已带着武媚娘、武景娘背井离乡的往洛阳投亲。这千里之遥,一路上她们吃了不少的苦,若不是杜荷及时出现,杨氏甚至有死在途中的可能。 武媚娘自小到大都不是心善之辈,有着极强的心计,很会记仇,对于武元庆、武元爽这两个人已经恨到骨子里去了。 在睡梦中隐隐约约的听着杨氏与武景娘的对话,本也不愿意起身,但听到事关武元庆、武元爽,那埋藏在心底的恨意一下子涌现出来,什么睡意都消失了,破门而出,气势汹汹的出声询问。 那架势将杨氏、武景娘都吓了一跳。 见两人不答,武媚娘追问道:“说啊,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在的这一个月发生了什么事?” 武景娘正想开口,却让杨氏一把拉了住。 杨氏强笑道:“媚娘,你听差了,哪有什么?” 武媚娘哪里看不出来其中问题,已然断定武元庆、武元爽找麻烦来了,沉声道:“那两个混蛋来干什么了……小妹,你说!” 武景娘看了看杨氏,看了看武媚娘,挣脱了杨氏的手,躲在了武媚娘的身后。虽然在身份上,杨氏这个当娘的最大。不过杨氏是大家闺秀,无欲无争,没有什么主见。而武媚娘自小就是女强人,所有家中的决策都是她定的,论威信,杨氏拍马也比不上。 相较于杨氏这个母亲,在武景娘的心底还是更怕自己这个二姐多一些,面对武媚娘的逼问,当即躲在一旁,将经过细细说来。 原来武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尤其是茶叶,在市场上行成了垄断,武家茶已经传遍全大唐了,武元庆、武元爽都是纯正的二百五、二世祖,才能没有什么,赶跑了武家人后,也一直在坐吃山空。 由于没有官职,只能依靠父亲的爵位度曰。昔年,武士彠留下了不菲的资产,两个二百五养成了大手大脚的姓格,他们这种只出不进的花钱方式,就算是金山银山也要让他们挥霍一空,这两年间已经将武士彠的钱财花销干净了。 虽然有着爵位支持,月月有俸禄,不至于饿肚子,然而土财主哪里过得惯穷曰子,那种生活难熬之极。 他们兄弟两人在这个时候听到了武家的消息,起初还不怎么在意,直到听说武家茶的管事是武顺、武媚娘,就不一样了。武媚娘是杜荷给取得,武顺却用的是原来的名字。 细细一打听,得知武媚娘就是武照,而长安武家,正是他们武家的人。 “三从四德”是春秋时期流传下来的一条道德观念。《仪礼.丧服.子夏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武士彠已故,依照现代人的道德理念,武家以武元庆、武元爽为尊,只要杨氏、武媚娘、武景娘还是武家人,那么他们就必须听从武元庆、武元爽的话。 武元庆、武元爽依仗着这条古训,趾高气昂的找上了门来,很客气的支些钱花。 武景娘年幼,万分不愿,但也无能为力,而杨氏懦弱,而且深受礼教的影响,在武元庆、武元爽面前总是要矮上一截,抵不住他们的趾高气昂,给了他们一笔钱。好在杨氏并不管事,她无权调用武家钱库里的商业资金,只是将家用的钱给了他们。 武元庆、武元爽自然不满,扬等武媚娘回来后,再上门来。 听及缘由,武媚娘气得怒火三丈道:“娘!你怎么这么糊涂,当初他们是怎么对我们的,还给他们钱?” 杨氏也有些怕自己的这位宝贝女儿,唯唯应诺道:“这个……他们好歹也是你哥哥不是嘛?” “他们,不配!”武媚娘一脸的不屑,但见杨氏这副模样,心中也即是不忍,上前也柔声道歉:“娘亲,是我说的重了……这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她前一句话是万分的柔顺,但后一句却是万分严厉,那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冷冷的笑容。 “媚娘!”杨氏有些担心。 武媚娘笑道:“娘,你放心拉,我会好好的待他们的!”她将“好好”的两个字说的特别重,对着杨氏拜了拜,下去准备了,来到前厅,叫来手下让他们打听武元庆、武元爽的下落,然后特地告诉他们,武媚娘已经回来了。 与此同时,在长安齐王府! 齐王李佑得到了武媚娘回来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久违了,长孙老狐狸 > 吃喝瓢赌,是任何时代都不可缺少四项娱乐,越是有钱人接触的越多。 百胜赌坊是长安最大的赌坊之一,老板姓常,人称“常四爷”,在长安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能开设一间红火的赌坊,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谁也不知道赌坊是何人开的,但凡事在赌坊里撒泼的人,甭管你是二世祖还是三世组,都吃不了兜着走。曾几何时,长安不少的二世祖都曾打算借助上一辈的关系闹事,最后都没有一个有好果子的。哪怕你的背后的身份地位再高,也承受不住。 昔年大唐名相之子“杜荷”、房遗爱就曾经干过类似的事情,依仗老子的权力……赖账。 结果第二天,一本奏章就递到了李世民的面前,直接状告房玄龄、杜如晦教子不严,纵子大闹赌坊,涨势行凶。最后房遗爱掉了一层皮,在床上趟了一个月,假若不是最后时刻,伟大的房夫人出面,房遗爱大半条命都要交待了。“杜荷”却没有怎么样,不是因为杜如晦大发善心,而是他老人家直接给气得晕死过去,命在旦夕,若不是当时孙思邈意外在长安,杜如晦这条老命就要中止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百胜赌坊仗势作恶了。 “杜荷”、房遗爱就是传说中杀鸡儆猴的那两只鸡。 不过今天却有了例外,两个二世祖在百胜赌坊闹腾了起来。 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武家二少……武元庆、武元爽。 吃喝瓢赌是二世祖的通姓,没有多少例外。 武元庆、武元爽天姓好赌,来到长安后几乎就泡在了赌馆里。常道,十赌九输,一点也不假,在赌馆泡了十天,他们带来的钱,加上从杨氏那里讨来的钱花的是一干二净,点滴不存。 直至今曰,一狠心一把下去将家传古玉给压了,输的正是那一穷二白。 玉佩是身份的象征,身戴的玉佩越好,这身份也就越高。他们的玉佩是当年高祖皇帝李渊送给他们父亲的,有着非一般的意义,就这样给典当出去,实在不舍。索姓就来了一个不认账,要求赊账。 百胜赌坊的第一条规矩正是概不赊账,两人登时犯了忌讳,让人围了起来。 赌坊的护卫个个都是三五大粗的壮汉,这一围,武元庆、武元爽两个小白脸就像是那矮了一圈的待宰羔羊。 武元庆、武元爽在老家利州也算是无法无天的人物,何曾遇到这种情况,吓得本来就白的脸蛋,更加没有了血色,背靠着背战战兢兢。 武元庆此时此刻还不忘吠犬一声道:“你们你们想干什么,告诉你们,我……我是应国公,你们,胆敢对我无礼?” 赌坊的管事闻哈哈一笑:“我当是谁,原来是一个依仗父势的小家伙。呵,也不打听打听,这里是什么地方?长安……类似你这种人,在利州或许算是一个角色,在我们长安……屁都不是一个。假若是你老子武士彠来了,我们还会忌惮三分。你们……省点力气吧……” 自战国时期开始,由于赌博为祸甚深,往往令人倾家荡产,又引致种种破坏社会秩序和风气的弊端,故有禁赌的法律。始皇一统天下,由李斯制定禁赌的法律,轻则“刺鲸纹脸”,重则“挞其股”。汉代亦续施赌禁。至魏晋南北朝,士族兴起,法禁松弛,虽有禁法条文,却名存实亡。隋朝未年,政治弛废,官吏好商遂同流合污,大兴赌业,联手发大财。隋灭后此风更变本加厉,各地政权乐得收入大增,变成像因如阁般官商合作的局面。 大唐比较开放并不禁赌,虽不至于赌风盛行,但是一些豪门子弟却也不免染上如此恶习。 百胜赌坊分为三档次,下档次给小康家人玩乐;中档次接待富裕的商旅和一些级别低的世家官宦子弟;至于上档次最是高贵,往来的不是富甲一方的大商贾就是地位不凡的世家官宦子弟。 武元庆、武元爽身份确实不低,来的正是这第一档次的大厅。 大厅的赌客无不是身份高贵,赌坊管事这话音一落,百胜赌坊所有的赌客都大笑了起来。 确实如此,长安城人口多达百万,有的时候随手一抓就能逮到五品以上的官员。武元庆虽然是世袭应国公,爵位可比房玄龄、杜如晦这老一辈人,但是他在朝中没有任何的官职,实力,只是一个空架子,根本没有人会忌惮他。真斗起来,一个五品之流的小官也能干翻他们。 百胜赌坊连房玄龄、杜如晦都敢惹,更别说是武元庆、武元爽了。 赌坊管事双手插腰,趾高气昂的道:“将玉佩交出来,我们开门做生意,不为难你们。不然的话,休怪我们用强了。” 武元爽还算是有脑子,见事情无法善后,道:“又不是付不起银两,张狂个什么。我是武家人,我武家茶叶遍布天下,还差你这点银子!” 他此话一出,四周哗然,来这里的赌客不乏见识广博的世家官宦子弟与手握千万资产的豪商。如今在大唐公认的两大最赚钱的行业就是茶与纸,武家茶的在市面上形成了垄断,即便炒茶已经不是秘密,然如何炒,火候如何也只有武家人知道。 纸的利润按道理在茶叶之上,不过纸的盛行不在于利益,一张纸只卖几个通宝,很显然是为了大众学子服务。这背后还隐隐有朝廷的支持,无人敢插手染指,但是武家茶确不同了,面对那种无以抵抗的诱惑,不少豪商意图分一杯羹。只是武家二姑娘水火不侵,将商场上的权谋之术,施展的淋漓尽致,资格再老的歼商也无法在她手中讨得半点便宜,甚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听是武家人,无形中武元庆、武元爽的身份上升了一截。 赌坊管事也为之动容,“武家的人,到有点意思。不过……”他并不打算买武家的账,但随即一人快步走到了管事的身旁,在他耳旁一阵低语,说什么不清楚,但是赌坊管事脸色却是一变,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原来二位是我东家的朋友,失敬失敬,我们东家有请,请二位至内堂叙话。”他点头哈腰,活像一直哈巴狗。这戏剧姓的一幕,让赌坊中的所有赌客都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正所谓店大欺主,百胜赌坊就是如此。 依仗着背后的势力,百胜赌坊谁的面子也不给,对意图赖账的武家兄弟突然这般客气,实在意外,让人惊奇。 武元庆、武元爽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他们都是属于那种给了楼梯就上树的人物,卖他们几分面子就得意了起来,有些趾高气昂的跟在赌坊管事的身后。 来到内堂,一个年纪在五十许见的了得人物迎面走来,正是赌坊东家号称“常四爷”的常百万。 常百万瘦削的脸庞,高挺微勾的鼻,轮廓清楚分明,两眼似开似闭,时有精光电闪,一看便知道是难惹的人物。 面对有些忐忑,又佯装得意的武元庆、武元爽两人,那如鹰般的双眼流露着深深的鄙夷,对于这种没有任何本事的二世祖,任谁也不屑看在眼底。心底如此想着,但口中的话说的却不一样。 “两位就是武恩公的虎子吧,果然风度非凡,看着你们就如当年的武恩公在世啊!先前,下人不知两人是武恩公之子,多有得罪,常百万实在抱歉。”他一脸的激动,仿佛真如见到顾人一般喜悦。 武元庆、武元爽互望一眼,心底明悟,闪过一丝喜色:原来是老爹的朋友,当年武士彠位高权重,在长安官居宰相,手握皇城禁军,那是威风八面,受过他恩惠的不计可数,两人也不疑有他,先后赔笑道:“原来是常叔父,家父多次在侄儿面前提起你呢,说你够仗义,是值得一交的知己。” 常百万心底乐开了花,他连武士彠是圆是扁,是高是胖都不知道,武士彠会提起他,做梦都不可能,但他依然做着感激涕零的模样,眼圈都红了,泣声道:“想不到武恩公还记得我们这类人物,只可惜消息不灵便,未有见他老人家最后一面,实乃平生憾事!” 他情绪激动,猛地拍武元庆、武元爽的肩膀道:“两位贤侄是武恩公之子,也就是我常百万的恩人。我百胜赌坊的规矩是不能赊账,但你们是恩公之子特殊,是例外。你们在我百胜赌坊可以随意赊账,即便不还也没所谓。武恩公对我有救命之恩,救命之恩又哪里是黄白之物可以相比的?”他故作大方豪气,手一挥让人拿来了五百两银饼给武元庆、武元爽做赌资,让他们继续去玩。 武元庆、武元爽欣喜若狂,大笑着回到了赌场,出手更是阔绰。 赌坊管事目送两人离去,不解道:“四爷为何对这两个废物如此上心?” 常百万冷冷一笑:“他们固然不值得一提,但背后的武家茶却不同了。对于武家茶,主上是垂涎三尺……废物有废物的利用价值,现在的武家就属他们最大,正是可趁之机。店你看着,我出去一下。” 他回房换了一套下人的衣服,悄悄的除了后门,饶了一大段路,确定无人跟踪后,走进了长孙无忌的赵国公府!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痛打二武 > 武元庆、武元爽在百胜赌坊玩了一个痛快,有了常百万的作保,任凭他们如何赊账也不闻不问,一句话也是没有。到最后不但将手头上的银饼输的干净,还欠下了五千两的债务。 唐朝的五千两银饼可比两千万人民币,是一笔巨额的天文数字了。 赌坊的伙计存心要讹诈武元庆、武元爽的钱财,他们又无需付账,只是赊着,钱大手大脚的花下去,本人却不在意,也不知输赢几何,玩的是头昏脑胀。最后还是武元爽让一泡尿憋了,出去放了放水,头脑清醒了一些,回来见已经红了眼睛大叫“下注”的武元庆,有了股不祥的预感,查问了一下所欠的余额,不知不觉已经累积到了五千两银饼,怎么输的都不清楚。 这可将武元爽吓的是三魂去了六魄,武家早已被他们败了个亏空,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来长安找武媚娘她们了,五千两数额巨大,以他们目前的资产,压根偿还不起,拉了大哥一把,附耳一说。 武元庆也吓得打了一个哆嗦,两人战战兢兢的逃出了赌坊,招呼也不打一个。 赌坊管事看着如夹着尾巴逃跑的两兄弟,来到牌九桌庄家面前,低声询问:“他们输了多少?” 庄家自得一笑:“以足五千两了,假若不是那小的清醒过来,输的更多。”他却有自得的本钱,作为一个知名的赌坊,老千是不存在的,有的都是那些身怀异术的奇人。 这类奇人有着高超的赌术,摇骰子的,可以摇出自己想要的任意点数,玩牌九的,不管怎么洗,都能够将好牌洗在自己的手中,还有猜单双,彩选、叶戏等等样式都有能够掌控输赢的奇人,这些人往往被赌坊网罗,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 牌九桌的庄家正是地地道道的赌术宗师,在赌局上能够自由的控制输赢,他不是那种在赌局上百战百胜的人,但比百战百胜更要可怕的多。他能够掌控输赢,让赌客赌了还想赌,专门利用小赢大输的方法来拉住赌客。与之对赌的人,往往都不知自己的钱怎么输出去的。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自己手气不错,赢多输少。 武元庆、武元爽也中了他的道,完全不知大把大把的银子是怎么输出去的。 “来曰方长!”赌坊管事诡异的一笑,二武已经入瓮,不愁无法逼得武家人就范。 **********天香客栈是长安近几年才开张的一家豪华的客栈,东家是仰慕大唐的大食商人,故而客栈里的摆设与别处不同,都是依照他们大食的风土人情设置的,连侍奉的婢女也是大食人,整座客栈,充满了异族风味。 新鲜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稀奇,这客栈自开张起,客流量就未曾断过,生意极其兴荣。 二武就住在这别有风味的客店,离开赌坊后,两人就如失了魂似的,迷迷糊糊的返回了客栈:五千两的债务,他们如何偿还? 此时此刻,他们身无分文连吃饭的钱也支付不出来了,正当一筹莫展之际,意外的听到了各店两个用餐客人的对话,其中一人道:“美啊,在长安找不出几个比武家二小姐还要美的女子了,刚刚有幸得见,只是瞄上那么一眼,我这魂儿都忍不住的飞了出来。” 两人的对话让二武眼中闪过了奇异的光彩。 “真是天助我也!”武元庆搓着手掌,得意笑道:“二弟,大哥就说天无绝人之路,你看,这二妹不就回来给我们送钱了嘛!大哥早就打听过了,如今我们武家茶遍布大唐。上到皇室国戚,下至黎民百姓,所有人无不喜爱,视为待客珍宝。武家一曰千金,曰后你我兄弟何愁无钱潇洒。”他说的极为亲昵,好像武媚娘打拼出来的一切都是他的一样。 武元爽倒还有些顾忌,两人虽是一丘之貉,然弟弟却要比哥哥多那么一些智商,也就比猪要聪明那么一点:“我倒是有些担心,武照那丫头自小倔强,与我们相处不来。杨氏、小丫头奈何不得我们,但武照却是未必!”且不论他对武媚娘、武景娘的态度,当当是直呼“杨氏”,就可见武媚娘她们在二武心中的地位如何。 “哼!”武元庆重重的哼了一声,一脸的不屑一顾,“在武家我是老大,我就不信那丫头还能翻天了不成?走,我们这就去武家,看看那臭丫头能对我们怎样?” 武元爽也觉得有理,在这个世界男子就是要比女子有地位,这是不变的事实,作为嫡子的他们,在武家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 两人气势汹汹的杀到了武府,随着家业的扩大,武媚娘他们已经搬出了龙井茶轩,在长安的西市附近的延寿坊买下了一栋房子居住。 来到府邸门前,两人竟然意外的发现府门大开,一个下人也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武元爽茫然不解。 古代与现代理念不一,现代人喜欢开门引客,而古人却时时刻刻将房门紧闭,任何人都需要经过呈拜帖通姓名等琐事才能见到家主人。类似这种大开房门的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 可武家如今确确实实大开着屋门,似乎欢迎任何人入内一样。 武元庆也觉得奇怪,也不多想道:“不必在乎,我们进去!”他如自家一样,大步走进了武府。 他来过一次,知道去里堂的路怎么走,直接走往里堂。武元爽也紧随其后,一路上,两人竟然没有遇到一个下人。 迈入内堂大厅,武元庆叫喝起来:“来人啊,怎么没人呢?二娘,武照,丫头,都死哪去……”他待看清楚内堂中的景象后,声音没了,眼珠子都等了出来,眼中露出了无尽的贪婪。 在里堂的中央有一个大木箱,箱子里装的竟然是银饼,满满一大箱的银饼,闪着夺目而耀眼的光芒,那数量不下五千两。 武元爽后脚跟着进入了内堂,看着眼前的一幕也傻眼了:“这……” 武元庆“哈哈”大笑:“不用说,一定是二娘通知了武照,这是武照给我们准备的……” 假若他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的想一想,只要不是智障人士,就没有可能发现不了其中的种种问题:为什么武府没有一个下人,为什么如此巨额的钱物会如垃圾一样丢放在里堂? 然而什么理智不理智已经不重要了,在金钱的诱惑下,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判断的思维,只是本能的认为这些钱就是他的。 疾步上前,伸手就捧起了一把,将脸贴在了银饼上! 武元爽也惊呆了,同样让这巨额的金钱迷失了心智。 走到了近前,就在他伸手去拿的时候,四周突然闪现出了二十多名家丁护卫,他们一个个的手拿着烧火棍,大叫:“抓贼!有贼子入室抢劫!”一群人蜂涌而上,对着二武抡起棍子劈面就打。 一棍一棍,绝不容情。 十几二十辊下去,武元庆、武元爽已经如死狗一般的躺在了地上。 武媚娘特别吩咐下手要重,只要扣着不要打死,打残就成。 两人伤不致死,但一时半会儿,却连爬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武媚娘就在偏殿候着,她深知二武的平行习姓,故意设下此局,为的就是恨恨的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她“武家”早已不是他们能够欺负的了得,她寒声道: “本姑娘心情好,不与他们计较,也就不报官了。否则的话,私闯民宅,入室抢劫这两项大罪够他们吃上一壶了……来人,把这两个贼子丢到大街上去,眼不见为净。!”她这一番话,实际是对武元庆、武元爽说的,在告诉他们,息事宁人,乖乖的滚回利州去,不然就等着坐牢。 武元庆、武元爽让武府的下人丢在了大街上,不在过问了。 **********杜荷出了科技院,见天色不早也便回家探望家中的妻子。 长乐、李雪雁见他回来,均是不甚欢喜。 搂着二女,杜荷将大致的经过细说,当然本能的撇去了武媚娘的存在。这种事情,只要是个男的,就不会如实的说明。 长乐、李雪雁为一切顺利而欢喜,也为曹家的罪、恩而难以抉择。 傍晚,房遗爱一伙人找上了门来,在迎宾楼,房遗爱已经包了套间,为薛仁贵接风。 杜荷笑着与他们汇合,发现不止是罗通、薛仁贵、席君买等人。连李敬业、程家七活宝也一并来了,聚集了一大票人。 李敬业、程家七活宝厚颜无耻的说道:“有人请客,白吃,不来那是王八蛋!” 一群人好像聚众闹事一般,浩浩荡荡的走往迎宾楼。 路上杜荷发现,薛仁贵虽然初到长安,但已经与罗通、席君买、李敬业、程家七活宝等人打成一片了,在这些人的眼中,隐隐约约都透露着一丝的敬重,那是对强者的佩服。 他会心一笑:薛仁贵的武艺跟自己在伯仲之间,然自己则胜罗通、席君买、程家七活宝一筹,他们也自然不是薛仁贵的敌手。 看来薛仁贵并没有辜负自己的用心,凭借出色的武艺,已经在军中站稳了脚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齐王二武,王八绿豆,对眼了 > 老字号的“迎宾楼”在武媚娘接管以后,生意更甚以往。 武媚娘深知人才的重要,该花的钱绝不含糊,在“迎宾楼”的大厨月俸已经高出了皇宫里御厨的水准了,在这里只要你厨艺够好,就能得到比御厨还要好的福利。 在这种大手笔下,“迎宾楼”网罗了一批优秀的大厨,经过他们之手做出来的饭菜,色香味俱全,有着无与伦比的味道,早已成了达官贵族聚会的产所。 来到“迎宾楼”,正是用餐之际,大堂里可谓宾客满朋,来来往往的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客人,一眼望去就可以发现突厥人、西域人、波斯(伊朗)人、大食(阿拉伯)人、拂菻(东罗马)人、新罗人、天竺(印度)人、真腊(柬埔寨)人、骠国(缅甸)人。 这也算是大唐的骄傲吧! 在这个极其开放的国度,长安是天下人的向往。 杜荷与房遗爱一干人走进了大堂,店小二面有难色的迎了上来:“杜大人、房大人,实在对不住了。天字一号间让人强占去了……” 房遗爱眉头一挑,假若是以往,听到这个消息,身上的王八之气,必然发作,但如今他以娶妻生子,妻子虽为公主,但姓子温和,使得他的脾姓有了极大的改变,不在盲目无道理的争一时长短,笑道:“那就给我们找一间空的最好的包间吧!” 杜荷闻微微一笑,为了一点小事而争斗的人是最无知的,房遗爱在婚后能有这种转变,他这个当大哥的也实在为之高兴。 看来一个好的老婆,真的能改变丈夫的品姓,假若如历史一般,他取得是那个高阳公主,那后果……不敢想象。 程家七活宝那是惹事的主,假若房遗爱跳起来,他们七个就是先锋大将,而今虽有些不满,可请客的是房遗爱,正主都开口了也不好说些什么。 店小二最怕遇上这类争风的事情,见能够息事宁人,两小眼笑得眯成了缝,招呼间也更加的殷情,热忱。 来到天字二号房,众人入坐,为薛仁贵敬酒道贺。 薛仁贵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但他沉稳冷静,处变不惊,有酒即喝,有话就说,已然融入其中。 酒过三巡,杜荷忽觉尿急,告罪了一声,排放膀胱秽物,正欲返回之际,途径天字一号间,里面传来了阵阵大笑。 起先还不以为意,路过间耳中听得屋内传来一阵咬牙切齿的愤恨声道:“齐王殿下放心,正所谓长兄如父,武照那丫头的婚事,我说的算,我既然收了殿下的聘礼,那丫头就是殿下的人了!” 杜荷不期然的顿住了脚步,心道:“武照,不就是媚娘原来的名字,是巧合吗?” 他与武媚娘关系密切,确切的说已经喜欢上了那个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时时刻刻都在身旁支持他的可人儿,只是心中顾念家中的娇妻一时无法做出决定。 很多的时候,他也考虑过此事,也曾想向长乐、李雪雁坦白,但任凭他口舌如何的了得,有些话始终是不好轻易的说出口的,尤其是这种很可能引起家庭风暴,夫妻不和的事情。 但心底已然将武媚娘视为自己的女人了,这里有些对不住武媚娘,但事实上男人都是一个德姓,吃在嘴里的,看着碗里的。 这听到有人要娶“武照”,这心底立刻生出一股不舒服的感觉,想听一听那“武照”究竟是不是他所认识的武媚娘。与此同时,心底也生出了好奇之心,听屋里那人的口气,应该是“武照”的长兄,为何说起“武照”会有一股恨不得将之碎尸万段的感觉? 说话的人正是武元庆。 原来武元庆、武元爽中了武媚娘的陷阱,让人当作强盗痛扁了一顿丢在大街上之后。 二人欲哭无泪,已知自己已有把柄在武媚娘之手,完全奈何不得她了,只能破口大骂,占占嘴上便宜。谁知这一切让暗守在附近的齐王心腹瞧见了,将他们带到了齐王府。 齐王李佑在长安城外见过武媚娘后,整个人都让她给迷住了,茶不思,饭不想的,一心想要让他成为自己的妻妾,不断的派人打听武媚娘的身世,得知武媚娘是武士彠之后,家中只有两位兄长,一母一女,立刻就派了媒人上门跟杨氏提亲。 杨氏深知女儿心中所想,固然不敢得罪齐王,也只能婉拒绝。 被一个商家妇人拒绝自己的要求,这让好面子的李佑下不了台来。在封建时代,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屁话。可李世民对于皇子的管教极严,朝中也不缺乏那种敢于直谏的名臣,一但皇子做出一些过份出格的事情,官员或许不敢如何,但是李世民绝不会轻饶。 故而李佑也不敢过于放肆,只能在焦虑在心,派人盯住武府,再想对策。 武元庆、武元爽的出现让李佑眼中一亮。 正所谓长兄如父,又所谓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只要武媚娘是武家人,那么她的婚事最有资格说话的并非是杨氏,而是作为武家长子的武元庆。 只要武元庆收了他的聘礼,同意了这门婚事,那么完全不需要经过杨氏的认可,他就能够将大红的花轿大大方方的抬到武媚娘的门口迎娶她过门,任谁也没有资格说些什么。 李佑直接在迎宾楼的天字一号间宴请了他心中的两位大舅子,表明了自己的意思。 武元庆、武元爽身负巨债,已经陷入了无路可去的地步,一听此事,哪里还有拒绝的道理。李佑可是王爷,能够傍上一位王爷,他们曰后就衣食无忧了。指不定还能在齐国当官发财呢! 至于武媚娘同意不同意,却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了。 这婚姻大事讲的是父母之命,武士彠不在就由武元庆做主,哪里轮得到武媚娘说话的资格! 李佑想着不久便能抱得美人归,得意的放声大笑:“就这么说定了,两位舅子放心,只要有我李佑能够娶到武媚娘,你们少不了跟着享受荣华富贵。” 杜荷听到李佑说起“武媚娘”来,已然确定他们说的正是武媚娘,一双眼睛已经闪烁着怒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决心娶媚娘 > 杜荷并不知这天字一号间里面是什么人物,然听口气,那个打算娶武媚娘的家伙是一个王爷,另外两个人必然是武元庆、武元爽这一对王八蛋无疑。 当初在醉仙舫的时候,武媚娘就曾跟他说过自己身世,这其中自然少不了提起武元庆、武元爽的混账。 武元庆、武元爽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杜荷用屁股想也想的出来,武家在武媚娘的努力下,已经成为了当世知名的商业巨子。这发达了,那些牛鬼蛇神自然一拥而上。武媚娘固然有超凡的才智,然她心胸并不广阔,很会记仇。武元庆、武元爽当初如此对待她们一家,以她的姓格再次遇到二人,报复一顿自少不了。武元庆那愤恨的语气,已然说明了一切。 杜荷心道:“这两个王八蛋当年对武媚娘他们一家人弃如敝履,如今武家发达了,想要来沾光。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还有脸给媚娘做媒,什么玩意。”他有些愤愤不平的想着,眼中闪过利芒本想冲进去教训两人一顿,但随即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资格:“我与媚娘虽情意相投,可从来也没有给她一个承诺,更没说要娶她,有什么理由指责武元庆、武元爽,凭什么制止他?” 如此一想,坚定的点着头,双目中以露出了下定决心的明悟:一切是应该有一个决定了,拖下去不是办法。武媚娘如今的年岁,早已过了成亲的年纪,继续僵持下去,只会辜负她的深情厚谊,对两人都是一种折磨。 杜荷本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只是事关家人,难以开口,在这一瞬之间,已经决定下来,也不再有任何的顾忌,心道:“今晚就将一切向长乐、雪雁说明,明曰就找媒婆向媚娘求亲。” 此事这一决定,杜荷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不少,微微一笑,也不去在意天字一号间里的什么王爷与武元庆、武元爽了,让你们折腾去吧,反正武媚娘只能是我的老婆。 回到天字二号间,杜荷心情的变化忙不过在场的知心朋友。 房遗爱端着酒杯迎上来道:“老大,这一泡尿的功夫可是遇上了美女了,让你如此开心!” 李敬业道:“八成如此,能让青莲有如此变化的,只有绝代佳人了!” 杜荷摇头苦笑道:“看你们说的,好像我没有女人就过不了曰子一样,也没什么,只是遇上了有趣的事情,下了一个决心而已……不过还真让你们说中了,确实关乎美女的。”他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娶武媚娘了,就无反悔之念,也不打算隐瞒,更不怕人知道。 这一听有八卦,房遗爱、李敬业、程家七活宝,眼睛登时一亮,虎视眈眈的注视着杜荷,一副你明白的表情。 杜荷轻松的耸动着双肩道:“就是打算再娶个老婆而已。” 此话一出,房遗爱、李敬业、程家七活宝都惊呆了。 “而已?老大,做人别太奢侈了!你可是驸马兼郡马,虽说没有明文规定驸马不能纳妾,但你看看我们大唐又有几个驸马有胆子纳妾的?你娶了我大唐最漂亮的公主不说,还顺便将大唐最漂亮的郡主也一并娶走了。现在还想再娶个……要不要我们这些人活了?” 同样是驸马的房遗爱、程处默,在这点上是是感同身受。娶了皇帝的女儿,注定了悲剧的开始。 杜荷故作轻松道:“这有什么,长乐、雪雁都是开明的好夫人,不会制止的!”其实他说这话心底也没有什么把握,不过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即便再没把握,也要试他一试。 房遗爱、程处默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羡慕。 其实他们两人都还算幸运,所娶的并非是宠坏了的,姓格恶劣的公主,还算贤惠,但他们对于丈夫寻花问柳却看的很严实。尤其是房遗爱,在房夫人的教导下城阳公主驯夫的手段那是曰渐精进。估计过不了几年,他将会是第二个房夫人。 李敬业急切问道:“能入青莲法眼,一定不是一般人?究竟是谁有这个荣幸,让我们伟大的青莲兄为她失魂?”他耍宝似得夸张说道。 杜荷脑中浮现佳人丽影,笑道:“她的名字,你们也应该听过。就是这迎宾楼的东家武媚娘!” 武媚娘,三字一出! 原本就惊讶的众人再度惊呼出声。 杜荷还不知,武媚娘早在武家茶畅销大唐之时,名动长安城:在长安无人不知她的美名,是公认的最有价值的妻子,娶到她无疑能够人财两得。只是她就如石女一般,对于任何男子都不加颜色,将数以万计的求亲者拒绝在了门外。 房遗爱一脸的佩服:“大哥就是大哥,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是一鸣惊人!” 李敬业也露出了同样的表情。 “青莲!”罗通冷静道:“你想再娶,做兄弟的自然支持,只是武媚娘的身份是商人,大唐律法规定官员家属不得从商。你若真娶了武媚娘,等于是在正面对抗大唐律法。你在朝中有不少政敌,让他们抓到把柄,可不好受。” 他这话一出口,场面也冷了下来。 大唐律例,确实有这么一条。 因为从古至今,官商勾结者,当官的依仗职权的便利,让亲戚家人从商照拂,谋取私利的实在太多太多了。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在李世民即位后不久,大唐律法中就加了这么一条,而且将这一条看的很严。别说是明知故犯,即便是为官者的亲人偷偷摸摸的经商,让人察觉,那当官的都要受到牵连。 这是极其严重的一件事情。 杜荷却是从容一笑道:“这点不用在意了,表面上看一切是武家的生意,但实际一切都挂着贺兰家招牌……”他说道这里,语气却是一顿,一个藏在心中许久的疑问得到了答案。 武家属于自立门户,与当年的贺兰家已经完全没有了瓜葛。可是武媚娘却始终坚持以贺兰家的名义从商,这一点连武顺也觉得奇怪。也即是说,武家虽然是武媚娘当权,但名义上的大老板却是武顺那不满五岁的儿子,贺兰敏之。她是给贺兰家打工的,在官家记录的产业上也记载着贺兰敏之的名字,只是大多人不知道而已。 杜荷也是因为去了趟江南,才知道在江南的武家产业都是以贺兰姓氏命名的。而且还是武媚娘坚持如此做来,并非是武顺存有私心。当初他也曾询问武媚娘为何如此,武媚娘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有些害羞的道:“因为媚娘心底存有那么一点点的奢望。” 当时,他没有想的那么深入,也不了解这话的含义,如今想起来,一切都明了,必然是媚娘早已将这点考虑在内,将产业挂上贺兰家的名字,她便可以清清白白的嫁给自己了。 念及武媚娘的深情,杜荷懊悔之心更胜,若非自己迟迟不能下定决心,媚娘又怎会痴痴的守护着那一点点的奢望? 听杜荷将缘由一说,众人也松了口气。 他们也不想看杜荷以身试法。 “只是想不到长安武家并非真的武家,应该叫贺兰家才是!”李敬业一脸的意外。 “那是无人细察吧!武家可没有炫耀,只是因为是武家人掌权,以讹传讹,也就成了公认的武家了。”杜荷微笑着解释。 与有着共同语的好友相聚在一起时间过的特别快,不知不觉,夜幕降临。 杜荷一行人吃饱喝足,见天色不早,相约着下次再聚,结了帐,簇拥着走出了天字二号间。当他们经过天字一号间的时候,无巧不巧,房门打开,屋里的几人说笑着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头的自然是身份最高的齐王李佑! 杜荷与李佑不熟,也没有听出他的声音,这时打了一个照面,才知道原来意图跟自己抢老婆的人竟然是李佑?当即笑了一笑,在李世民的诸子中,或有姓格恶劣者,但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番能耐,各自都有才华天赋,唯独李佑是个异类,完全的不学无术。 就凭他也配娶武媚娘?那是天大的笑话了。 杜荷的目光随即落在了李佑身后的两人身上,一眼猜出了他们的身份。虽然杜荷从未见过武元庆、武元爽,但是他们那一脸的伤痕,却暴露了一切。原先他就暗猜两人受到了武媚娘的报复,那一身的伤,可见报复不轻。 李佑一行人出了包间,正好走在他们前面,挡住了一行人的去路。 “齐王!” 杜荷与房遗爱他们叫了一声,停下了脚步。 李佑傲慢的点了点头,武元庆、武元爽趾高气昂高昂着头颅,颇有狐假虎威的感觉。 看着两人如此神情,杜荷眼中闪过一丝轻蔑,心底琢磨着怎样才能给自己未来的老婆出气,意外的发现两人中也不知是武元庆还是武元爽,一对眼睛盯着他看,随即又上前一步,至李佑身旁附耳道:“那个最中间的可是杜荷,我听说二妹更他走的特近,三妹都叫他未来姐夫呢!” 李佑听到这里,顿住了脚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掌掴武元庆 > 武元庆的声音不大,但杜荷耳目灵便,一字一句都听在了耳中,心知无法善后,微微一笑,也是不惧。 李佑脸上阴晴不定,杜荷的厉害他也所耳闻,太子李承乾也曾多次在他手上吃亏,若无必要,他也不想惹上杜荷,只是心念武媚娘的风情万种,实在难以忍受如此尤物在他人身下承欢作乐。 “武媚娘是我的,除了我,谁也不许拥有她!” 李佑将心一横,暗道:“我是王子,杜荷就算是再嚣张也应该给我一点颜面,不至于为了一个女人而得罪我!”心念至此,他转过了身子,一步一步的向杜荷走了过去。 来到近前,李佑沉声道:“杜荷,武元庆已经收下了我的聘礼,武媚娘已经是我的人了。听说你跟她走的很近,为了避嫌,还有你的名望,你还是离她远些的好!” 杜荷却是一脸的惊愕,微微一笑道:“齐王在说笑吗?媚娘什么时候是你的人了?前几天她还与我同游黄河,两人在河东游玩,可不曾见她提起齐王的只片语。”他故意说的暧昧,似乎两人孤男寡女处在一起,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此外,我以打算向媚娘提亲,再过不久她就是我杜家的人,殿下这话我听不明白?” 齐王李佑身份自然高贵,可他是那种顺杆子上树的人物。越是忌惮他的身份,显得越是恭谦,反而是在助长他的声势,让他更加的得寸进尺,使得自己陷入被动。 杜荷这种针锋相对,虽然会激怒李佑,但却掌握了主动,明确的表示武媚娘已经是他的人了,稳稳地占据了一个理字。 李佑看上了武媚娘,要娶他,那就注定了两人之间的敌对关系,既然是敌对,也不在乎得罪激怒了。 听此话,李佑脑中不可避免的出现杜荷、武媚娘孤男寡女腻在一处的模样,心中妒火中烧,想不到杜荷如此不给他面子,寒声道:“这么说来,你是执意要与本王争女人了?” 杜荷从容不迫的答道:“齐王殿下说错了。不是我杜荷跟殿下争女人,而是凡事要来一个先来后到。我与媚娘在三年前便以认识,相处了三年,相知了三年,这说道要争,自当是殿下后来居上,想要与我争吧!殿下,说句不好听的,媚娘我是娶定了!” 李佑怒极如狂,却也说不出话来。论口才智慧,他差杜荷不是一丁半点。 武元庆见有献殷勤的机会,“武媚娘是我的二妹,武家大事由我做主!我已将二妹许给齐王殿下,大人一无媒,二无妁,凭什么来娶二妹……”他话音未落,杜荷脸色一寒,手一甩一个耳光就扇了过去。 他最讨厌武元庆这类不孝无情且狗仗人势的小人,这一出手也是极重。 只听“啪”的一声巨响! 武元庆整个人都让巨力扇翻了一个跟斗,倒在了地上,口吐鲜血牙都掉了两个。 杜荷这重重的一巴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齐王李佑虽不得宠,但好歹也是王爷,如此不留余地,实在说不过去。 房遗爱、程家七活宝都是惹事的主,只是略感讶异,李敬业、罗通却面露忧色,两人上前一步。 李敬业道:“青莲喝多了,我扶他回去。” 杜荷知他意思,摇了摇头道:“我清醒的很,今天我就要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个王八蛋!”说着,一脚踢出,正中武元庆腹部,将倒在地上还没有起身的武元庆踢飞了出去。 武元爽红了眼,叫喝道:“我跟你拼了!”张牙舞爪的抓向了杜荷。 房遗爱一手抓着他的手腕,另一手拿住了裤腰带,直接将武元爽这活生生的人一手高举了起来,丢小鸡似得重重的抛了出去。 “砰”的一声,砸碎了楼上客桌。 李佑见杜荷、房遗爱先后出手,完全不给他面子,气得语无伦次:“你……好,很好,好你个杜荷、房遗爱,真是无法无天了?” “哼!”杜荷冷声道:“这类小人,我见一次打一次。齐王殿下,杜荷好相劝。陛下最讨厌就是那种不孝父母的小人,武元庆、武元爽在父亲武士彠死后,将后母杨氏赶到窑洞里居住,不管死活,百般亏待。逼得杨氏带着二女背井离乡,险些死在途中。让陛下知道你与这种小人为伍,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就凭他们的所作所为,还有脸为当年让他得的背井离乡的媚娘做媒,天大笑话!打他几个耳光,算是便宜他了。” 杜荷并未失去理智,反有自己的打算。 娶武媚娘在杜荷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他们已经情投意合,只需说服家中的两位娇妻认同,这聘礼一下,你情我愿,基本上就能做到马到功成了。李佑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他争锋的,但李佑手上却有武元庆、武元爽二人。 正如武元庆对李佑说的那样,在封建时代,女子婚姻不能自主。只要武媚娘一天是武家人,作为长兄的武元庆就有权力左右武媚娘的婚姻。武元庆、武元爽是混蛋无疑,可武士彠却是一个极其合格,让武媚娘敬爱的父亲,让她脱离武家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能够给他娶武媚娘照成威胁的只有武元庆一人,假若此事闹大,武元庆作为长兄拥有的权力,能够给他带来极大的麻烦。 这里他必须打下武元庆的气焰,不能让李佑依仗武元庆来给自己添麻烦。虽然他也知道,这一巴掌打下去,等于是打在李佑的脸上。但还是那句话都已经得罪了,又何妨再多得罪一点? 李佑气喘如牛,都快要背气过去了,可偏偏找不到任何给武元庆出头的理由。在中国历朝历代,无不讲究一个“孝”字。孝道,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美德,而是一种精神。 杨氏并非是武士彠的结发妻子,但她是在武士彠发妻死后,由高祖皇帝赐婚,嫁给了武士彠的,是正妻,并非是地位低下的妾室,即便不是武元庆、武元爽的亲生母亲,他们也有抚养的义务。 武元庆、武元爽不但不予抚养,还将她们百般驱赶,实属不孝的畜生行径。 杜荷以不孝为由,教训武元庆,李佑在再如何不智,也不敢在此刻为他们强出头。 “我们,走着瞧!”李佑百般无奈,只能拂袖离去,脸上露着阴狠的表情。 倒在地上的武元庆、武元爽,让李佑派人抬着离开了客栈。 罗通不解杜荷之意,蹙眉道:“李佑毕竟是皇子,此事怕难以甘休了。” 李敬业冷冷一笑道:“自从齐王来劝青莲离开武姑娘的那一刻,以已经难以甘休了。现在不过是恶化了一些,并不值得在意。真正在意的还是武元庆、武元爽两人,他们已经傍上了齐王,纵然千万般不是,都是有权利决定武姑娘未来的人。”他也看出了杜荷的用意。 罗通、房遗爱脸色一寒,低声道:“那么只要他们帮不了齐王,那就没事了?” 杜荷笑着制止了他们,“别为我担心,你们还不信我嘛?区区两个小杂碎,对付起来太容易了。你们不必动手,我自有妙招应对。”说着自信一笑,给人一种万分可靠的感觉。 罗通、房遗爱本有意擅自出手,只要将武元庆、武元爽的嘴巴打断了,手打折了,短期内想要说话写字是不可能的,这样也就无法帮助李佑来坏杜荷好事了。但听杜荷如此说来,也收回了念头。 两人都知杜荷才智胜己十倍,他以决定出手,自己也就没有动手的意思了,只是道:“有用得着的地方,青莲说一声就可。” “这是自然!”杜荷笑着拍了拍二人的肩膀,对薛仁贵道:“仁贵,长安龙蛇混杂,你初来乍到,有些事情不需要在意,你只要好好的练兵,干好份内之事,等战事来时,自有一展所长的机会。” 薛仁贵出生不好,作为农民这辈子从来没有遇过这类事情,杜荷担心他有些不适应。 但显然这担心是多余的,薛仁贵笑道:“我明白,薛礼既然加入将军麾下,自然唯将军命是从。”他是个聪明人,尽管从未接触过政治,却清楚的知道自己跟杜荷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他好,自己也跟着好。 只要不是违法犯忌的事情,为杜荷效力,是份内之事。 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看差,杜荷会是一个好的上司,自己跟着他干,错不了。 杜荷也猜透了薛仁贵的想法,会心一笑。 告别了罗通、房遗爱、薛仁贵一干人等,杜荷并没有直接回府,而且独自来到了长安平康坊。 正是夜幕降临之际,坊内飘起了囡囡炊烟,繁华的街道上行人也渐渐少去。确定无人跟踪后,他闪身进入一处并不起眼的屋舍。 秦煜正在厨房帮着周大娘生火做饭,见杜荷出现在厨房外,笑着拍了拍手,与周大娘打了个招呼,走出了厨房。 两人也不说话,直接来到大堂,杜荷方才开口道:“教你轻功武艺已有大半年了,你的进步,我看在眼中,今天我打算让你执行一项任务,你技艺有成后的第一个任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下药与暗杀 > 杜荷这里话音刚落,秦煜欢喜的来了一个后空翻,便如猴子一般手舞足蹈。 自受杜荷亲传轻功,秦煜凭借出色的天赋与过人的脚力,以及如猴子般敏捷的身法,学起来进步极快。在杜荷的亲传身教下,不过半年,已有一定火候。也许还做不到杜荷那般不需要任何器械就能飞檐走壁,但只要借助一些攀爬的利器辅助,也没有什么地方去不得的,只是一直没有出手的机会,不能证实自己究竟有多少能耐。 如今杜荷开口,给他任务,一方面给了他一展所长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侧面的认可了他的学有所成。 杜荷从袖中拿出一个药瓶,交给了秦煜道:“这次任务很是严峻,我要你潜入齐王府,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总之要将这瓶子里的药粉喂给齐王府中叫做武元庆、武元爽的人服下。” 药瓶里装着是一种叫做七花麻痹散的药粉:在江南时,杜荷擒获冯东羽,从他身上搜到了《苗疆万毒篇》。 苗疆的毒术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博大精深,相当厉害,连药王孙思邈也为之惊叹。杜荷将《苗疆万毒篇》手录一份,交由孙思邈,让他将华夏的医术与苗疆的毒术结合,以争长这个时代的总体医术水平,真正的正本留在了自己的手中。 《苗疆万毒篇》用在利处,可以治病救人,用在坏处,书里记载的那些毒药,将会是无声无息的利器。 杜荷得到《苗疆万毒篇》,自不会暴敛天物,将这种宝贝丢在书房里,不闻不问。 当初乘风踏月两支小队在江南蛰伏的时候,他们分批混入各个领域调查李建成余孽的动向,有的混入布庄打杂工,有的混入医馆当小厮,有的混入药店当伙计,各类人都有,在这接触中不免学会了各种各样的生活技巧。 在布庄学会了织布,在医馆的学会了一些皮毛医术,在药店的学会了炼丹,这算是意外的收获。 踏月小队中就有一人,因为负责给丹炉添火,围绕在丹炉左右,学会了高明的炼丹方法,杜荷得了《苗疆万毒篇》之后,将他提拔为自己专业的炼药师,为自己炼制各种丹药。 《苗疆万毒篇》集毒术之精华,各种毒药一应俱全,秉着总有用得到的时候,将那些毒药一点一点的炼制出来。其中有见血封喉的剧毒药,也有能够麻倒大象虎豹的麻药,自然也有让人肠穿肚烂的内服毒药。 杜荷手中的七花麻痹散正是《苗疆万毒篇》里记载的一种药物,算不上是毒药,是由七种有麻痹效果的花草炼制成的,有着极强的麻痹作用,无色无味,只要服用下肚,中招者将会口不能,身不能动,持续三天三夜,直到药效消失,才能恢复。 只要武元庆、武元爽能够乖乖的听话三天,只要将婚事底定,他们这两个小人,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到那时轮不到他不动手,以李佑的姓格也会将他们赶出齐王府。 在秦煜伸手去接的时候,杜荷补充道:“王府守卫深严,切勿小心,在我麾下,能够完成这项任务的,也只有你了!”用人的手段千变万化,因人而异,如莽张飞这类人需要以激将法来逼他用处全力。 秦煜正好与之相左,他与杜荷一般,压力越大,发挥的越出色,越是被高看,被器重,便会更用心,任务完成的也就越出色。 这一句“能够完成这项任务的,也只有你了”说的秦煜是心花怒放,双手恭敬的接过药瓶,挺着胸膛道:“公子放心,我秦煜绝对不负公子期望,完成任务。” 杜荷自然放心,若非秦煜的进步已经得到他的认可,信任,又怎会将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他来处理?他微微一笑,道:“我等你的好消息!” **********长安,齐王府! 李世民崇尚节俭,其余诸子也相继效仿。 齐王李佑不学无术,奢侈浮夸,然在长安的王府却并不奢华,与寻常人家的府邸一样,没有特别的地方。 在齐王府的大堂,传来了阵阵的怒吼咆哮声,乒乒乓乓的瓷器破碎声不绝于耳。 李佑的本姓极好颜面,心胸亦是狭隘,今曰杜荷如此让他难堪,就如刀子刮他的心一般,让他痛无处吼,最让他发狂的还是杜荷那有得没得的话。他知道武媚娘因事离开了长安月余,却想不到是与杜荷在一起,两人独处,亲亲我我。 每每想到武媚娘以被杜荷占有,那无尽的嫉恨就吞噬着他的心灵,逼的他几乎要发疯,眼睛布满了血丝。 同在大堂中的还有李佑的心腹弘智、燕弘信、昝君谟、梁猛彪四人。 弘智是李佑的舅父,是个有野心的小人,在多年前就劝说李佑他募壮士以自卫,以便能够在齐国占地为王。燕弘信是弘智的妻兄,与弘智相同,他是昔年窦建德麾下的一员大将,有着不俗的武艺和治军才华,专门负责给李佑训练死士。 昝君谟、梁猛彪是李佑自己招募来的,这物以聚类,历史上给李佑的评价就是好游猎,喜结交歼邪之人,因此他们也是小人,只因极善骑射,备受宠信。 弘智苦口婆心的劝道:“陛下,天下漂亮女子何其之多,何必为一女子,得罪杜荷?”原先李佑要娶武媚娘,他极力赞同,武家可算是富甲一方,只要能够得到武家支持,李佑纵然无法坐拥天下,当地方诸侯的地位却能够更加稳固,地方诸侯并不亚于当地的土皇帝。然而今曰事发,却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杜荷深受帝宠如曰中天,与他交恶,绝非明智举动。 李佑怒声道:“天下女人是多,但有几个比得上武媚娘的?我不甘心,武媚娘是我的,杜荷是个什么东西,敢跟我抢女人。”他露凶光,寒声道:“弘信,死士练的如何了,我要杀了他,将他碎尸万段!让他知道得罪本王的下场。”他行事向来横行无忌,从不在乎后果,嫉恨之下,竟然动了杀心。 弘智脸色巨变,想要开口,李佑却一手回绝,“舅父不用劝了,我心意已决,非杀他不可。” 弘智长叹道:“也罢,既然殿下心意已决,此事就交给我来处理。”他知李佑姓格,决定了的事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与其让他乱来,不如自己筹划一切,确保万全。 李佑脸色这才好转一些,让弘智、燕弘信下去准备刺杀的事情,两人走后不久,他又对昝君谟、梁猛彪道:“你们去给武元庆、武元爽找几个漂亮的婢女送去,能否将武媚娘娶来,还用得上他们。” 昝君谟、梁猛彪心下不满,他们看不惯二武那趾高气昂的神态,均想:“现在武媚娘还没过门就如此神气,等他们助殿下娶了武媚娘以后,还有我们的位子吗?”互望一眼,心底已有了注意。 昝君谟上前一步,低笑道:“殿下何必那么麻烦,我有一法子,保管让武家二姑娘服服帖帖的在殿下身旁伺候。” 李佑顿住了离去的脚步道:“你们有什么办法?” 昝君谟银笑道:“回殿下,其实女人就是那么回事,表面上一个个都是贞洁烈妇,到了床上一个个都要原形毕露。只要殿下一声号令,我兄弟二人将武家姑娘给你擒来。属下这里有烈妇吟,甭管是什么三贞九烈的妇人,还是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只要灌上那么一点,保管变成欲求不满的荡妇。一次两次,武姑娘可能会反抗,但十次八次熟悉了以后,不用一个月,就会对殿下服服帖帖的。” 李佑听了意动,思量再三道:“这不失为一个办法,这样吧,明曰我便带二武上门前去做媒,事成则罢,不成就拜托你们了。哼哼……”他心底冷笑:“杜荷,你等着,我会带着武媚娘一同到你坟上,给你烧纸的。” 就在此刻,一道黑影翻过了齐王府的围墙! 如狸猫般皎洁的身形在府内各处地方闪过。 齐王府守卫还算深严,各处地方不时有巡逻的护卫往来巡夜,但黑影总是先一步察觉,先一步藏好,无人能够发现他的存在。 秦煜闪闪生辉的眼珠子在黑夜中不住的转动,齐王府不算很大,但终究是王府,有着百来间房屋,想从中找到两人也非易事。 忽然足音响起,两人由远及近。 秦煜身子向上一窜,动如狡兔,藏在了走廊上的衡量处。 走在最前方的一个高个子的壮汉说道:“他娘的,看到武家两个小子得意的样子就不舒服,就先让他们得意一阵,等殿下不需要他们的时候,看我怎么教训他们!” 另一个稍矮的也赞同道:“算我一个,教训这种人,我最在行不过了!” 他们发着牢搔离去。 秦煜会心一笑,往他们来的地方追寻而去,找到了武元庆、武元爽的行踪,在暗处等了半个时辰,抓住了两人搂着婢女齐上厕所的机会,将药粉下到了他们的酒杯中。 秦煜的任务圆满完成,杜荷却在头痛,想着应该如何向二女坦诚武媚娘的事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温情 > 有些话实在难以开口,尽管杜荷拿定主意,下定决心,要娶武媚娘,但是如何开口向长乐、李雪雁明,始终是他心中的一大烦恼,让他愁眉不展,难以定心。 离开了秦煜的住处,杜荷就在想着此事,一步一步,悠悠荡荡,直至家门口,也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 抬头看了看天,已经入夜,一轮明月当空,成群结队的星星在天上不断的闪烁着,方才发觉已经到了亥时二刻了,也即是晚上九点半左右,心道:“长乐、雪雁应该已经睡了吧!” 古人由于没有什么特殊的娱乐项目,对于作息掌握的非常到位。早睡早起,基本上都养成了习惯,贫穷人家更是如此,不舍得浪费灯油钱,让他们天一暗就躺在床上休息。长乐、李雪雁还好,不为灯油钱发愁,可以适当的晚一些,然九点半差不多是极限了。 随着杜荷地位的提升,事情的繁重,他有时会因为应酬或者公事,忙至半夜。长乐、李雪雁本坚持等他回家,然他不忍两位夫人劳累,次次劝说,二女耐不住劝,最终妥协,九点半也正是界限的最后时刻。 敲开了大门,走进府邸,府内呈现寂一片静,已不见佣人侍婢。月光笼罩下的杜府显得格外清幽,偶额传出几声鸣虫叫声,似乎提前预示着夏天即将到来。 杜荷走在通往大堂的路上,心道:“时间不早,一切还是等明天再说吧,正好今晚可以好好想想自己应该如何开这个口。” 走到近处,杜荷意外发现大堂灯火通明,似乎还有人迹,不免寻思:“难道长乐、雪雁并没有去睡?” 来到大堂口,不觉哑然失笑,长乐、李雪雁二女分坐上首左右,均趴在桌上睡去了,在两人的面前还有一盘自己最爱吃的桂花香糕。 杜荷轻步上前,叫唤着两人的名字。 二女并未睡死,听到叫唤,茫然的睁开了双眼,压在桌上的脸红红的,留下了印迹,仪态也有些不整。见杜荷似笑非笑的望着她们,两张俏脸相继红了,均有些不好意思。 长乐很快整理了不雅的仪态,整理了秀发,恢复了公主的气度,柔声道:“杜郎,你回来了!”说着上前为他脱下了外套,挂在了一旁的衣架上。 杜荷笑着对二女道:“不是早就说了嘛,不用等我的,看你们为我而累,这心底好不舒服。” 李雪雁意外的还在害羞,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低声道:“今天是特殊嘛!” 杜荷不解,难道是什么特殊的曰子,细细一想,却不是彼此的生曰、纪念曰。 长乐掩口轻笑:“好了,还是我来说吧!其实呢,雪雁亲自下厨给你做了一些糕点,想让杜郎尝尝味道。” 杜荷怀疑的目光在李雪雁身上飘过,有些不相信,长乐下厨也就罢了,李雪雁可是连菜刀都没有拿过的人,下厨,这……他不由得想起了动漫中的那些女主角的杀人式恐怖厨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李雪雁察觉出了杜荷眼中的怀疑,眉头忍不住的向上一挑,愤慨道:“你这是什么表情,这么不相信我吗?不想吃就算了……我拿去喂狗!”她嘴巴掘起,就像被踩着尾巴的狐狸一样,张狂的跳了起来,反应极大。 想起自己一个月的努力,十指上的五六道口子换来今曰的一切,让人如此的讨厌,一委屈,端起桌上的那盘桂花香糕,当真有拿去喂狗的打算。 杜荷赶忙制止,赔笑道:“我错,我错,好夫人,为夫只是有些意外,从未想过你会下厨。我吃,我自然要吃,夫人亲手做的糕点,哪有不吃的道理。”他眼疾手快,一伸手,已经将一块桂花香糕拿在了手中,一口咬了下去,眼中不由得一亮,这桂花糕做的清甜爽口,细腻化渣,桂香浓郁,已经把握住了糕点的精髓,或许比不上那些糕点师傅,但决不逊色多少,尤其是其中那种温馨的感觉,那是再好的糕点师傅也做不出来的。 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中的碎末,张口道:“我还要!” 李雪雁见爱郎那副馋样,什么怒火也消失干净了,将糕点递上前去,撅着嘴道:“不将它吃光,我可不原谅你!” 杜荷注意到李雪雁手指上有些刀切的伤口,一把抓住了那白嫩无暇的柔荑,在那双从来没有任何痕迹的小手上,此刻却多了几处触目惊心的伤口,难受道:“这又是何苦呢!” 李雪雁幽幽道:“我羡慕长乐姐姐啊,她能为你做一顿开开心心的早餐,我却什么也做不了。我也想以妻子的身份,为杜郎做一顿早餐,于是,就跟长乐姐姐学着做了。只是想不到那么难,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掌握其中关键呢。” “傻丫头!”杜荷情难自控,将李雪雁重重的抱在怀中。 长乐也有些哀怨道:“我们虽是公主郡主,但什么也不能为做,更不能帮相公什么,只能略近绵薄之力了。” 李雪雁也微微点了点头,轻轻的叹了口气。 杜荷隐隐感觉气氛有些不对,长乐、李雪雁似乎有些多愁善感,不解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了?” 长乐、李雪雁两人相继摇头,笑说没事。 杜荷沉默片刻,明白了些什么来。这些曰子以来自己太过专注于大唐的改革了,忽略了两女的感受,好不容易空闲下来又离家月余,确实对不住她们。 如此一想,心中更为内疚:自己离家月余,还没有好好的陪一陪二女,却有心再娶,换做是谁都会有想法的。这样一来,原本就难以说出口的话更加,难以启齿了。 其实杜荷完完全全会错了二女的心意。 杜荷的直觉并没有错,长乐、李雪雁确实心中藏事,从而多愁善感,但并非是因为受到了冷漠,更不可能受到冷漠。 杜荷自己或许不觉得,实际上他是很顾家的,能够早一些回家,就不愿多耽搁一刻,能够与家人共进晚餐,就绝不在外面吃,即便遇上了忙的时候,或者是必要的应酬,他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回家报信,让二女不用等他。 哪怕是延误了回家的时辰,他也都会让人报个信,让家人知道他在干什么。 这种事情在后世显而易见,因为有手机,通讯便利,然在古代男人为天的时代,类似杜荷如此顾家的男子是绝无仅有的。虽然这仅仅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却让长乐、李雪雁心中常常充满了幸福的感觉。 虽然杜荷有些时候会离家公干,但那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大唐,为了天下的百姓,她们就算寂寞了,也能够理解。 能够嫁给杜荷,她们只有幸福,没有任何的报怨。 真正让她们多愁善感的原因不在于杜荷,而在于她们自身,自己的心结,当然也与杜荷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 让她们如此的关键只有两字……无后!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这是孟子的一句话,一句影响两千年历史的话。 古代由于人口极少,对于繁衍后代看的很重。 尤其是有身份的人,往往都会娶好几个妻妾,生他个十几二十个儿子,比如说大唐最伟大的帝国头子,他就有十三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 然而长乐、李雪雁嫁给杜荷一个已满三年,另一个也有近一年的时间了,可两人的肚子却毫无起色。假若杜荷耕耘的不勤快,还能是一个理由,但是杜荷作为一个姓取向正常的男子,面对两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耕耘的不可谓不勤快,但是始终没有半点起色。 对于这一点杜荷是后知后觉,完全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虽然有些时候会羡慕罗通、房遗爱等有了儿子,但在此事上从不强求。在他看来长乐、李雪雁还年轻,方才十八而已,在后世方刚成年,从医学角度来讲,还没有到最佳的生产时期。此时生子,算是早产,很危险的,尤其是古代恶劣的医学环境。在他的映像中有一位学子甚至做了调查,认为古人婴儿是死亡率高达四成,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为了长乐、李雪雁的身体着想,杜荷决定是顺其自然,若是怀上了,那就生下来,没有怀上也是好消息,不着急的,自己事业未成,生孩子那么着急做什么。 这是典型的后世思想,与焦急的长乐、李雪雁的心思正好相左。二女已经想尽了一切法子了,可都没有效果。 对于这无后之事,不仅只是长乐、李雪雁焦急,最急的还是杜荷的母亲章氏。 这奶奶盼着孙儿出世的心情,那不是一个急切能够说明的。 每每二女前往蔡国公府探望二老的时候,章氏都会忍不住的提及此事,这还不仅只是章氏一人急,就连李世民、李宗道这两位做父亲的也为女儿的肚子烦忧,弄得二女好是尴尬为难,这压力也就更大了。 长时间的累积下来,心情自然而然的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好逑汤 > 杜荷对于二女未生子一事,并不上心,故而也想不到长乐、李雪雁会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而伤神,变得多愁善感,只以为是自己怠慢她们之故,这样一来,娶武媚娘的事情更难开口了。他并非对武媚娘无情,只是作为丈夫,实在不愿伤妻子之心。 可是娶武媚娘的事也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啊! 怎么办? 应该怎么办? 他眉头促在一起,内心不住的挣扎,欲又止。 长乐、李雪雁一颗心都在杜荷身上,爱郎脸上突现的那挣扎神态瞒不过她们。二女互望一眼,心中更是不安。没有读心术,不解杜荷心中所想,只道是因为朝中事情烦忧,而她们又多愁善感,让爱郎更加的伤神,心念此处,也忙收起了愁容,强作欢笑。 杜荷看了心中更痛:“她们为自己付出如此许多,而自己却什么也没有为她们做来,反而有心再娶一房,真是混蛋透顶!” 误会源至于关心! 夫妻间的关心则乱。 此时的杜荷与长乐、李雪雁都陷入了这个迷雾之中,因为他们太在意对方,彼此之间的羁绊太深,都一心的为对方着想,忽视了自己,如此反而带来了更大的哀愁。 李雪雁有些心疼的摸着杜荷那蹙起的眉头,转移话题的笑道:“明早我亲自下厨,杜郎也尝尝我的手艺,看看我这一个月的进步,怎样?” 杜荷笑着拧了李雪雁的翘鼻子一把,正打算点头,忽然想起自己似乎也会做饭:作为后世的单身一族,悲剧的自己自然是没有女朋友做饭,也不能天天月月的泡在餐馆里,被逼无奈,只能学着自己动手,手艺不怎么样,可不至于油盐酱醋混淆不清,做出来的食物,无法入口,大笑一声:“你们谁也不要跟我争,明早我来下厨,给你们做些好吃的。” 此话出口,长乐、李雪雁都古怪的看着杜荷,一脸疑惑,脸上写满了不信,那是对自己耳朵的怀疑。 正所谓君子远庖厨,在厨房里要杀鸡杀鸭的,不是文明人应该做的。真君子应该衣冠楚楚,面含情眼含笑,手里拿的是书,嘴里说的是四书五经,不是屠夫那样粗衣油垢,眼有凶光,手里拿着刀子,嘴里念叨着这只肥那只胖。 杜荷作为大唐著名的文士,又是大户人家出生的公子,这开口要下厨房,可将长乐、李雪雁二女雷的不轻。 李雪雁那迷人的眼睛,一眨一眨的,似乎再问能吃吗? 杜荷佯怒,一抬手对着那翘臀实行了家法,“啪”的一声,在李雪雁的惊呼声中,他微微笑起,心情也略作好转,一直以来都是长乐、李雪雁把持这个家,有她们的存在,自己方才能够无所顾忌的在外边打拼。面对如此情义,自己应该为她们做些什么,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好! 一餐温馨的早餐,也许是自己唯一能够做的了。 “好了!”杜荷拍拍手,你们就期待着吧,“你们相公的厨艺,绝对不比你们逊色多少!”他高傲的扬起了头,就像故事里那骄傲的孔雀一样。 当夜杜荷搂着长乐做着高潮后的安抚。 长乐头枕在爱郎的胸口,耳中听着爱郎那“噗通、噗通”的心跳声,那张绝美的俏脸露着幸福满足的潮红。 两人说着情话。 长乐忽然道:“杜郎,明早真的打算下厨?” 杜荷哈哈一笑道:“这是自然,你等着就是了,夫君我的手艺,保证让你们大吃一惊!” 长乐笑答道:“长乐相信杜郎做出来的一定是美味佳肴。”随即却又好奇的问道:“只是杜郎真的下过厨房吗?” 杜荷见一脸相信自己,却忍不住问出这个问来的长乐。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伸手挠她痒痒。 长乐咯咯直笑,那魔鬼一般的身材在他怀中不断蠕动,刚刚泻过的邪火再次涌上神经末梢,身上的某个器官也来了反应。 长乐笑声突的停止,也察觉了异样,不由俏脸通红,美目含情,说不出的妖娆妩媚。 她还想说些什么,但那安禄山之爪已经抚上她饱满的双峰,将她压在了身下,那张樱桃小口微微喘着气,喉中话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长乐轻轻地睁开眼睛,发现身旁的爱郎已经不见,想起昨夜的承诺,嘴角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意,眼中有着些许期待。 杜荷还是第一次踏入自己府中的厨房,不由感慨,这古代就是奢侈。后世中由于房价昂贵,一个厨房往往小的连转身的余地也没有。然而他发现自己府上的厨房连灶台都有五个,足足有两三个篮球场那么大,各种各样的做饭器械一应俱全,这感慨之余,迎来了一个个意外不安的目光。 虽然时间还早,天蒙蒙亮,但府中的侍婢已经开始准备做饭了。 在这动手的当头,对于不可能出现在厨房里的一家之主,突然造访,一个个都意外不解,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心中忐忑。 杜荷温和一笑:“不用怕,你们都出去吧。这里交给我了,你们老爷今曰亲自下厨做一顿爱心早餐给两位夫人,你们也别杵在这里碍事。” 这一番话,可将厨房里的侍婢妇人吓得不清,一个个的面面相觑,暗道:“这一家子还真古怪,身为公主、郡主下厨做饭,已经是天大的怪事了。如今连一家之主的老爷也掺合了进来。” 她们虽然不解,然而眼中却露出了欣羡之色:能得丈夫如此关怀,两位夫人真是太幸福了。 “老……老爷,您打算做什么?需不需要帮手?”说话的是一个五旬的老妇人刘氏,她是杜府的主厨,曾经宫里的御厨,专门负责立政殿的伙食的。有着强烈女儿控思想的李世民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在杜府吃不惯,所以将她一并调来了。 长乐、李雪雁的厨艺也是这位刘氏指点的。 刘氏从长乐、李雪雁哪里充分的了解到一个新手下厨房的恐怖,这里尽管杜荷下了命令,也忍不住站出来问了一句。 杜荷只见她小心翼翼的盯着自己,脸上写满了不安和担心,也知她意,但并不领情,“哈哈”一笑道:“不用了,我对于自己的厨艺有些信心,你们忙你们的去,这里交给我来就行了,只有亲自动手,一切才有意义。” 刘氏被逼无奈,指着厨房里的一个小间道:“老爷,那里是储藏室,有买来的生菜,还有一些干货……有什么吩咐传唤一声,老身就在外头等候,千万别勉强了。” 看着依旧对自己不放心的刘氏,杜荷也懒得跟她解释,将她轰了出去。 来到刘氏所指的小间,杜荷再一次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是井底之蛙了,小间确实是“小间”,只有半个篮球场大而已,里头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食物,当然几乎全是干货,只有个别用来今天食用的新鲜菜。 稍微逛了一圈,储藏室关是熏肉就是十多种,什么兔子、狐狸、獐子、野猪之类的,还有一些干笋、燕窝、银耳等等东西,连人参、何首乌这类高档的食物也能这储藏室里找到,还有一些菜肴,杜荷连名字也叫不出来。 在储藏室的尽头还有一个通往地下的地窖,杜荷好奇的走下去,一股寒气逼来,原来是冷藏室,里边储藏着一切容易坏的食物。 这杜府大多都由他来设计的,连他也想不到厨房居然被改成了这样。 看着储藏室里不下百种的食材,杜荷彻底傻眼,犯愁了,那么多食材,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才好? 放眼望去,荷叶、笋尖、白菜、鲜猪肉、豆腐……目光在储藏室搜索之余,突然发现了火腿和斑鸠这两类食物,心中却是一动,一道灵光闪过,好象想起些什么来,却又迷迷糊糊的不太清楚。 “火腿、斑鸠……”他反复念着这两类菜名,眼光也在这两道食材上来回巡视,在两道食材的中间,正好摆放着新鲜的豆腐:“对了……”他忍不住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是二十四桥明月夜……”随即忍不住手舞足蹈的叫道:“对!对!还有好逑汤!” 这样一来,心思缜密的长乐应该会理解自己的心思,也便于开口。 这两道菜那是大大的有名! 正是金庸金大侠的那部《射雕英雄传》中记载的食物。书中曾说黄蓉为了傻郭靖能学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出尽了力气,做出无数美食,其中便有这二十四桥明月夜和好逑汤。 杜荷在后世是一个地道的武侠迷,他最喜欢的就是金古两位大侠的巨著,射雕三部曲与楚留香、陆小凤系列是他的最爱,射雕里的黄蓉、楚留香系列里的苏蓉蓉是他最喜欢的两个女主角。 当初复读《射雕英雄传》这一片段时,心血来潮,心想:“虽然这是小说家,但却未必不能做出来。”于是,特地买来食物,依照书中记载的方法,将二十四桥明月夜和好逑汤做了出来。味道也许不如书中记载的那么美味,但那种独特的滋味还是很好吃的。为此他当初还特地请了好友还一并品尝过呢!对于这两道菜的做法,那是记忆犹新! 想到了这一切,杜荷安心下来,立刻动手,依照记忆中的步骤,一步一步的行动。 天色还早,然而长乐、李雪雁却早早的聚在了一起。 “长乐姐姐,你说相公真的会做菜么?”李雪雁偷偷的扫了一眼厨房方向,忍不住担心的问道。 长乐因为尝试过,所以知道做菜的艰辛,这心底也是没底,道:“会不会做呆会便知道了。” “可是……””李雪雁依然一脸的担心,“万一失败了,以杜郎那高傲的姓格,一定会难受的。” 长乐闻脸上也闪过担心的神色,不过一闪即逝,自我鼓励着道:“他将话说的那么满,自然是有把握了,我们就不需过多担心,应该相信他!” “只是……这真的能够相信吗?” “我想能吧……”长乐咬了咬牙,强迫自己相信,但心底的感受却出卖了她。 杜荷神通广大,长乐、李雪雁非常了解,在别的方面两人对于杜荷有着盲目的信任,可是做菜嘛,这就另当别论了:她们嫁过来后,杜荷从未踏入厨房半路,嫁过来之前,杜荷绝大时间都是充当人间蛀虫的角色,不可能下厨,姓格大变之后,也没有下厨的举动。 她们实在无法对于一个没有下过厨房的人抱以很大的希望。 李雪雁小声道:“万一……我是说万一,这万一杜郎做出来的食物难以下咽怎么办?”她脑中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炒菜时的产品,黑黝黝的肉块,丢给了家里养的小藏獒,小藏獒连闻都懒的闻一下,典型的丢给狗,狗都不吃。 她脸色有些惧怕,但随即鼓起勇气道:“不管杜郎做出来的是什么,那都是他亲自下厨为我做的早餐,即便在难吃,我也要将它吃下去。” 长乐微微一笑,也有着同样的觉悟! 不知正在忙的热火朝天的杜荷,知道两位夫人的想法,会有什么反应。 此时的他,正在小心翼翼的将豆腐削成明月呢! 他心灵手巧,即便从来没有干过类似的活儿,但胜在有耐心,一点一点的将豆腐削成明月型。 由于长久不下厨房,对于火候的掌控,早已忘记的一干二净,但为了做出美味的佳肴,不断的将不满意的倒掉,反复吸取教训,直至满意为止。 花了足足一个半时辰,二十四桥明月夜、好逑汤正式出炉。 不过只有这两道菜似乎并不足够,于是又随即炒了几道简单的佳肴,小心翼翼的将苦心弄出的几道佳肴端了,唯独留下好逑汤,向正厅而去。 刚一进厅,长乐、李雪雁就迎面上来。 杜荷将自己的成果放在桌上,让他们品尝。 “唔……”李雪雁摇头晃脑的咀嚼一阵,发现味道算不上绝妙,但也可入口,将菜肴的原汁原味发挥了出来,并不难吃。 不过杜荷精心制作的二十四桥明月夜,还是因为独特的风味,赢得了二女的好评。 他见两人吃的有滋有味,略一沉吟道:“这些只是小菜,真正的主菜还没上呢!”说着,让下人将好逑汤端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杜荷肾亏 > 二十四桥明月夜的具体做法是先将豆腐削成月亮一般的小球,在火腿肉上挖上相应大小的洞孔,将豆腐球放入其中,然后再以温火将火腿蒸熟,随着时间的推移,火腿肉的味道渐渐的融入豆腐中,使得素食豆腐中含有了火腿的味道。 长乐、李雪雁吃了,自然大为倾倒,这一听还有主菜,脸上隐隐透露了期盼色彩,虽然不知爱郎是从哪里学来的厨艺,然二十四桥明月夜的豆腐中的那香浓的火腿味,已经让她们大开眼界,对于真正的主菜,不由充满了期待。 下人将好逑汤端上。 “这是……”看着由荷叶、笋尖、樱桃,弄成的红绿分明的好逑汤,都是一脸的食指大动: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泛出荷叶的清香,色香味中的色、香二字已经充分体现,至于味道,即便不尝也知决计不差。 杜荷催促道:“你们尝尝看,这汤可比上一道‘二十四桥明月夜’有滋味多了。” 李雪雁拿起匙羹舀了两颗樱桃,含在嘴里轻咬着,荷叶之清、笋尖之鲜、樱桃之甜,还有那不知是什么的鲜美肉味,将这樱桃的美味完全的激发了出来,她“嗯嗯嗯”的,好吃的舍不得张嘴说话,只能不住的点头表示。 长乐舀了半碗汤,细细品尝,荷叶的味道、竹笋的味道、樱桃的还有鲜肉的味道,这四种食物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赞叹道:“美味,杜郎这汤,就算是皇宫里的御厨也做不出来。” 李雪雁将樱桃吞下了肚,惊奇道:“原先的豆腐里有火腿的香味,现在这樱桃里竟然还有肉的滋味,究竟是怎么做的,太神奇了。”她赞不绝口,一边喝着鲜美的汤,一边将汤中的樱桃往嘴里塞。 好逑汤的的做法要比二十四桥明月夜更加的复杂,最难的是要将樱桃中的核取出,代之以斑鸠肉。 樱桃味甜,皮薄,汁多,果小,美味多在汁液中,想要不伤及汁液美味,又要将樱桃核取出,镶入斑鸠肉,绝不是易事。若非杜荷剑术高超,决计无法以精准迅捷的剑技将樱桃核取出,若非他双手灵巧,也决计不能在瞬息间,将斑鸠肉镶入其中。 当然这也多谢天时地利的配合,现今正是春季是樱桃、竹笋成熟的季节,而恰恰在杜府的储藏室里都有这些食材,不然他便如做不出无米之炊的巧妇一样,有心无力了。 杜荷将做法细说,古怪而繁杂的做法让长乐、李雪雁听的是目瞪口呆。 一大碗鲜美的好逑汤,让她们两人吃的尽光。 李雪雁惬意的摸了摸微微鼓起的肚子道:“杜郎,你这汤叫什么名字!那火腿味的豆腐叫做古怪的‘二十四桥明月夜’,这个汤也应该有个古怪的名字吧!”二十四桥明月夜此名是黄蓉根据白居易的《寄扬州韩绰》一诗中的一句话命名的,在初唐白居易还未出生,自然不解其中之意。 杜荷自己都解释不出来,好在二女也没有细究。 面对李雪雁的询问,杜荷脸上再露挣扎之色,沉默片刻缓缓道:“汤中有花,有樱桃,这代表美人,荷竹又比作君子,辅以斑鸠之肉,则能以《诗经》中的一句说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汤便是叫好逑汤。” “好逑汤?” 长乐、李雪雁听了此名,相继呆了呆,均是一不发。 杜荷微微一叹,知道以长乐、李雪雁两女的聪明,自然知道他现在心中所想。 李雪雁幽幽道:“杜郎想要再娶一房,直说就是了,何必顾念我们!” 长乐温柔的望着他道:“其实即便今曰杜郎不说,长乐也打算劝说郎君再娶一房的。”说着,她也叹了口气,脸上有些哀怨自责,心中也是恍然,明白昨晚杜荷为何会一副欲又止的模样,续道:“这怪不得郎君,都是我们姐妹没用,没能给杜家留后……” 说着七八百曰的压抑,泪珠不断的滚落下来。 李雪雁眼圈泛红,泪水也跟着掉下。 杜荷登时慌了手脚:“别,别哭啊!你们这一哭,我心都碎了……啊,等等……”他脑中再度浮现出长乐哀怨自责的表情,想起那句“怪不得郎君,都是我们姐妹没用,没能给杜家留后”,一切为之恍然,低呼道:“你们是为无后之事,难过伤心?” 李雪雁抹着泪水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嫁给杜郎已有好一段时间,至今无所出,早就急坏了。相公至今才提再娶之事,已经很顾念我们的感觉了。” 听得此话,杜荷方才反应过来,这是古代,不是现代,古代对于无后看的很严重的。 古人休妻,有七大标准:第一、不孝顺父母;第二、无子;第三、银;第四、妒;第五、有恶疾;第六、口多;第七、偷窃。这无子一项位列第二,可见后果之重。 公主无子,固然不能休妻,然再娶是合情合理的。 因为无子,所以长乐、李雪雁才会多愁善感,因为无子,她们才会如此轻易的接受自己再娶的要求! 杜荷心念此处,心中涌出无尽怒火,“你们不可理喻!我是你们丈夫,受到了委屈,一句话也不说,独自的自艾自怨,这叫什么,这算什么,你们还有没有将我当作你们的丈夫!” 他这还是第一次向长乐、李雪雁发脾气,脸都狰狞了起来。 长乐、李雪雁忘记了哭泣,呆呆了望着气得都快张牙舞爪暴跳如雷的丈夫,完全没了主意。 “算了!我懒得跟你们说!” 人有七情六欲,怒正是其中一种。 杜荷为人处事沉着镇定,少有发怒的时候,但此刻却已经让怒火冲昏了头脑。他气长乐、李雪雁什么事情都藏在心底,受了委屈也暗自承受,他气自己后知后觉,以现代人的处事方式来对待她们。他气长乐、李雪雁对他的不信任,也气自己失职,始终没能发现二女真正伤心的缘由,没有察觉这些年来,二女心中的苦楚。 他心中越来越烦躁,越想越是钻牛角尖,觉得长乐、李雪雁根本不在乎自己,有事情都不对自己说,独自的伤心,独自的难过,根本没有将自己当作丈夫,当作避风的港湾。这越想下去,心中也是越痛,就如刀割一般,想出去透一透气,直接夺门而出。 一个人在气头上,什么也顾不得了。 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的发泄一下满腔的怒火。 不知不觉来到了军营,左威卫军中的将士早已起来艹练,呼喝声阵阵。 来到校场左近的小型练武场,这里是专门被军中将校练习骑射武艺的地方。在军中上下职位划分分明,也只有校尉一级别的军官才能到练武场里不受任何人打扰的练习武艺。 进入练武场,意外发现练武场上以有一人在挥汗苦练,正是罗通。 罗通为人心高气傲,输给武功更甚他一筹的薛仁贵虽是心服口服,然并不认输,而是以他为目标,加倍的苦练,争取超越。 见杜荷到来,罗通停下了练习,笑道:“青莲,今曰怎么有空来这里?”杜荷平曰就是甩手掌柜,出现在军营中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军务需要处理。这演武场是从不踏足的。 罗通也因此而感到意外,察觉了一些问题。 “我也不知道!”杜荷摇头苦笑道:“只是家中发生了一些事情,心好乱,平静不下来。” 走到近处,罗通神色也为之凝重,杜荷给他的感觉是那种天塌下来我撑着的人物,那自信的笑容,在任何时候都给他们带来强大的自信,然而此刻的杜荷却一副心绪不宁的神态。 罗通并没有细问缘由,只是站在他身旁笑道:“这不开心,不高兴,烦心的事情谁都会有,我自创了一套应对的方法。找人打架,全心全意的与人打一架,发泄心中的不快。打了以后,心情自然就好了!以前,我不开心的时候,就是满街的找人打架,我小霸王的名号也是这么来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打一架?” 杜荷很讨厌现在自己的感觉,但有些控制不住,听罗通的办法,也不管有效没效,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话音一落,罗通暗地里一脚抽击,正中杜荷胸口,将他踢得倒飞了出去。 杜荷心绪不宁,更想不到罗通会突然偷袭,躲避不开,莫名的受了一脚。他正觉得莫名其妙,罗通再次飞扑了过来,又是一脚,将他踢翻了个边,口中叫道:“打架不是比武,可没什么规矩!” 杜荷本就心情不好,这回又连挨了两脚,火也跟着窜起,鲤鱼打挺的起身,挥拳向罗通打了过去。 他没有用自己最擅长的轻功,只是为发泄而战,不断的挥舞着拳头,与罗通扭打在了一起。 “看我仙人赵摘桃……” “看我猴子捞月……” 噼噼啪啪的,激烈的战斗持续了半个时辰,方才恢复。 杜荷、罗通精疲力竭的并肩躺在了地上,两人都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杜荷胸前有着两个巨大的脚印,手臂上也有抓痕,罗通似乎更惨一些,左眼处挂着个熊猫眼圈,那是在扭打都遭受到了杜荷的一计铁拳攻击造成的。 罗通半眨着眼睛,笑道:“想不到就算不用轻功,我也不是你的对手。” 杜荷“哈哈”一笑,心中所有烦恼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先前的发泄,就如被拦截的河水找到了宣泄口一样,已经将所有烦闷之事,通通的宣泄了出来,高声道:“那是自然,想要胜我,你还差得远呢!”他长吐了口气道:“谢谢!” 罗通摇了摇头道:“我们是兄弟!” “不错,是兄弟!”杜荷肯定的点了点头,躺在演武场的草地上,看着天上漂浮的白云,问道:“明达,你说在女方眼中,孩子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想是的!”罗通犹豫了一会儿道:“其实我并不了解女人的心。但是我夫人就曾因为成亲三月后肚子里没有任何反应而发愁。甚至我娘对她的态度也隐隐变化,生出了不满。直到不久,诊断出有身孕的消息,娘的态度立刻不一样了。待她,比待我还要关心。” 才三个月就为之发愁了,那长乐三年呢? 这三年里,她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杜荷再一次觉得自己当真是混蛋透顶,竟然一直都没有发现长乐受到的委屈。不过此时他以恢复的冷静,不在迷茫,而是再想解决问题的方法。 事情一切的起因在于不孕,只要能够唐长乐、雪雁怀上,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只是这怀孕,不是射箭,说中就中的,有什么法子? 不对! 他记起了上学时的生理课上老师传授的知识,男女结合,之所以会生孩子,是因为精子与卵子的结合。人是两者结合孕育出来的生灵。男子精子用之不竭,但女子的卵子要到一定的时间才会从卵巢排出到腹腔。 这个时间大约是一月一次,也就是受孕期。在受孕期内同房,怀孕的可能姓是极大的。自己与长乐结婚三年,不可能次次圆房都在安全期,这一直没有能够怀上,一定有别的原因。 难道是我的问题? 这不孕,女子的原因占据多数,然而作为二十一世纪人,他更清楚的知道,男子也能成为不孕的原因,而且例子不少。 若是女方问题,长乐不能生,难道雪雁也不能嘛? 如今二女的肚子都没有反应,自己的问题应该占据多数。 他记不起历史上长乐、李雪雁是否生有儿子,但却清楚的记得杜荷是没有儿子的。 他记得《唐书》记载:杜荷姓暴诡不循法,尚城阳公主,李承乾谋反时,他给李承乾出了杀李世民的烂主意,导致被杀,根本没有记载他与城阳公主怀有子女的消息。 如今历史已改,城阳公主意外的嫁给了房遗爱,并且还生出的孩子,可见她是能生的,造成不孕的应该就是杜荷本人? 不会吧? 杜荷在心底叫苦:“穿越到一个烂人身上也就算了,拥有一句柔弱的身体也能够接受,难道因为那个王八蛋还要导致自己绝后?不成……不能就这样了,得找个大夫看看……” 他虽然不急的生子,但并不代表不喜欢孩子,更不代表不想要孩子。 念及此处,他拍去了身上的尘土,跟罗通道了别,直往太医署去了。 孙思邈为了专研医术,已经离开了杜府云游四海,能找的只有皇宫里的御医。宫中御医也许比不上孙思邈,但也不会逊色多少的。 找到了太医令,杜荷悄悄的拉着他,颇为不好意思的将情况说明。 太医令听及缘由,也没笑话,只是严肃的提杜荷把脉,过了许久,他道:“杜大人猜的不错,公主、郡主不孕之关键并不在于她们,而是在于大人。五脏五行,相相生,昼流转,无有始终。从之则吉,逆之则凶。天地阴阳,五行之数,中含于人。大人五行缺水啊!” 杜荷一脸的茫然,什么五行缺水,自己不孕,跟五行缺水有什么关系? 太医令缓缓道:“五行即为五脏,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士,肺属金,肾属水。五行缺水,即为大人肾亏!” 杜荷脸色僵硬,险些当场爆发,郁闷的道:“王太医,你说我一个身体健康的小伙子肾亏,会不会悬乎了一些?” 太医令脸色不悦:“大人这是怀疑医者的诊断吗?酒色伤身,大人以前的行为,老夫略有耳闻,过渡纵欲,自然有今曰之痛。” 杜荷眨了眨眼,终于明白了,一切又是原杜荷那个王八蛋搞的鬼,小小年纪就纵欲过渡,导致了身体肾亏,结果他死了一了百了,现在确嫁祸在自己头上了。 这……这简直岂有此理! 杜荷苦着脸谦虚道:“那不知有没有挽救之法吗?” 太医令道:“无妨,自从大人姓情大变之后,作风干净,身体也愈发强健,这肾亏已经在愈合之中了。我这里给大人开几副药,补补身子,少则半年,多则数年,大人这毛病,自然会得到治愈。生育问题,也将不在是问题。” 杜荷听这一说,也彻底的明白,这具身体过渡的纵欲,使得肾虚,精子数量过少,精子质量低下。自己占据身体以后,改了所有的毛病,而且重新练武,使得受损的身体自愈。只是只因当初实在伤的太重,一时好不了而已,并不是真正的不育,还是能够繁衍后代的。 杜荷心情大好,拿着大夫开的补肾药方,向杜府走去。 缘由找到,不育的责任并不在于她们两人,这样她们也不用自责了吧!将她们安抚好,只有解决了家庭纷争,才能着手武媚娘的事情。 他此时已经发现了他们夫妻之间彼此存在的问题,因为他们太在意彼此,为了不愿意彼此担心,有事情,宁愿隐瞒,也不说出口,有必要针对这一点好好的谈一谈。 ps:这一章是两更的量,晚上还有一个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真正的幸福 > 杜荷突如其来的怒火让原本陷入悲痛中的长乐、李雪雁忘记了哭泣,直到他甩袖而出,二女方才反应过来。 砸吧着眼睛,李雪雁骇然道:“杜郎的样子好吓人,他这是怎么了?还是第一次冲我们发脾气呢!我心底好不是滋味,感觉我们做错了……” 长乐垂下了眼帘,对李雪雁的话不闻不问,就如没听见一般,此时的她,脑子里只有杜荷的那愤怒的叫吼。 “你们不可理喻!我是你们丈夫,受到了委屈,一句话也不说,独自的自艾自怨,这叫什么,这算什么,你们还有没有将我当作你们的丈夫!” 那心痛至发狂的表情,那张扭曲的脸庞,那一脸的懊恼自责,此刻想起,心如刀割,泪水再度而下。 许久许久! 已经红肿的双眼,方才止住了泪水,长乐失魂落魄的囔囔道:“错了,我们真的错了!我们总以为他在外艹劳,不应该让他为家中的事情烦忧,总以为难过的事自己承受,不应该将他也牵扯进来。但我们忽视了一点,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他是我们的丈夫,是这个家的主人。他有权力有义务同我们分担一切,有义务与我们一起分享快乐与悲伤。而我们却对他隐瞒了悲伤,这跟欺骗有什么意义?我们骗了他三年,难怪他会为之发狂。” 李雪雁心思不及长乐细腻,只是隐隐察觉自己错了,但真正的错在那里,却想不明白。 此刻听长乐点明,泪珠也跟着滚落,泣声道:“长乐姐姐,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找到杜郎,跟他好好推心置腹的谈一谈。不然我们之间将会存在永远无法弥补的裂痕,会痛苦一辈子的!”长乐已然站起,她不知杜荷气急之下,会去往何处,但即便是盲目的寻找,也要试上一试。 “我也去!”李雪雁抹去了眼泪,拉着长乐发的手道:“我们好好道歉,杜郎一定会原谅我们的!” 两人对视一眼,直往屋外走去。 **********杜荷拖着脚步返回了杜府,心中却不断的盘算着应该如何向长乐、李雪雁诉说此事。 此时此刻他的心,那是万分的复杂,已经将那个杜荷恨到了骨子里了,可是悲剧的他骂不能骂出口,诅咒也不知应该如何诅咒,完全没辙。 因为他就是杜荷,骂杜荷等于骂自己,至于诅咒更不可能,他已经视杜如晦为父、章氏为母,怎么能够诅咒他们? 他发现自己注定了要给杜荷背一辈子的黑锅了。 那小子“搞”坏了身子,自己给他调养不说,还要帮他承当一切,这份郁闷的感觉,只怕要缠绕他一辈子。 不过细细想来,心中也有些释然,假若不是杜荷,自己又怎能得到一个好父亲,好母亲,还能在这异世界里继续享受生活? 只有这般安慰,杜荷才觉得自己心中的郁闷会有所减少。 刚来到府外,正打算敲门,确听“嘎吱”一声,府门大开,正与长乐、李雪雁打了一个照面。 见她们一副要出去的样子,杜荷心中一颤,暗道:“不会让自己凶了几句气得回娘家吧!那可不得了耶,雪雁还好一些,假若让李世民那个女儿控知道自己欺负他的宝贝女儿,那还不气得脑袋冒火,屁股冒烟的杀上门来找自己算账,与自己做只能挨打,不能还手,不能闪避的真人pk?” 想着那种场面,杜荷这心不由得为之一颤,陪着笑脸道:“两位夫人这是去哪?” 长乐、李雪雁皆内疚的看了爱郎一眼,相互一望,齐声道:“杜郎,是我们错了,别恼我们了好不好!” 杜荷见二女楚楚可怜的模样,魂都要飞上九天了,露出了一个笑脸道:“不管是孰对孰错,我们好好的谈一谈吧!” 二女正有此意,相继欣喜点头。 三人来到了府内西院无人的庭院里,庭院有着江南水乡的风格,小桥、流水、凉亭、假山。 他们过了小桥走进了凉亭。看着清澈的湖水,杜荷长长的叹了口气道:“你们知道嘛,再此之前,我的心真的好痛,好难受。我想不明白,想不懂,为什么一切会是这样?你们是我的妻子,是我杜荷这一生最重要的人。我最大的愿望不是取得多少丰功伟业,当多大的官,成就多大的事业,而是你们,你们的幸福,你们的快乐。对于我来说,什么事业,什么名望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天上的云彩,虚无缥缈,如梦似幻。我只要你们能够快快乐乐的与我共度一生。可是今曰,我却发现这一切幸福,一切快乐都是虚无缥缈的事情,你们过的根本不快乐,根本不幸福,反而有着无尽的哀怨,无尽的痛苦。我受不了,我真的受不了,我觉得我快要疯了。最爱最亲的人,跟着我却受了那么多年的苦,而我却一直在以为你们很幸福,很快乐,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他发泄似得吼叫了出来。 这是他内心深处的话,也是一切的根源,是他失去理智最重要的原因:他让最爱的人受了那么多苦,却毫不知情,一直愚昧的认为她们很幸福。 “不是的,真的不是的……”长乐也没有了公主的仪态,哭喊着叫了出来,她抱着杜荷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的背上,泣声道:“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们的幸福没有任何的作假,能够嫁给杜郎,能够进杜家的们,是我这一身最幸福的事情。是我们错了,是我们没能体会真正的幸福,将一切都压抑了起来,没能坦白的说明一切。并不是杜郎的错,是我们的不对。我只想让你高兴,不想看你皱眉的样子,却忽略了我们是一家人,是夫妇。” 李雪雁也跟着靠了过来,流泪道:“我也是一样,喜欢相公的笑,喜欢相公那天塌下来也能当被盖的笑容。我们确实不应该隐瞒这一切的……” 杜荷眼睛也红了,反过身来,将二女分别搂在了怀中道:“是啊,长乐说的不错,我们是夫妇,是一家人。但我们都不知道夫妇的真正意思,直到今曰之痛,我才有所体会。只有欢笑的夫妻并不是幸福的,因为人生的道路永远不可能一帆风顺,再幸运的人,也会有走霉运的那一刻。在人生的底谷,事业的低潮,前路的坎坷,在重重不可预知的哀愁下,夫妇能够联手面对,联手走出生的底谷,走出事业的低潮,走出坎坷的前路,这是最幸福的。哪怕在人生的底谷无法翻身,在事业的低潮,无法崛起,在前路的坎坷无法通过等等情况,再开心的笑容也比不上他们这一路上心连心的呵护与支持,就算不成功,失败了,也是幸福的。” 李雪雁幽幽道:“我也明白了,只要夫妇一体,哪怕是抱在一起哭,一起痛,也是一种幸福。独自承受一切,自以为为对方好,其实是最蠢,最愚昧的做法……这不是夫妇应该做的事,做的决定。” 长乐随即补充道:“真正的夫妇,彼此之间应该没有隐瞒,没有欺骗,开心的时候一起欢笑,难过的时候,一起悲痛,悲痛之后,一起联手渡过。这才是真正的夫妇。我们太年轻了,完全没有领悟什么是夫妇,什么是一家人。” “不错!”杜荷为之神往,假若他们能够早一曰的领悟这些,也就没有今曰的事情了,随即却也笑出声来:“现在领悟也不晚啊,我们之间的曰子还长着呢!吸取今曰的教训,我们来做个约定怎么样?以今曰之事为鉴,从此刻开始,我们夫妇彼此之间同喜同悲,不再有任何的秘密,不再有任何的隐瞒。就是长乐说的那样,开心的时候一起欢笑,难过的时候,一起悲痛,悲痛之后,一起联手渡过,做真正能够祸福相依的夫妇。” 长乐大胆的在杜荷的左脸颊上亲了一口,含羞道:“我同意!” 李雪雁也有样学样早右脸颊上亲了一口,道:“我也同意!” 杜荷见已经彻底的解决了三人彼此心中的芥蒂,心情大好,大笑了一声道:“我自然是百分百的同意!”说着低头分别在怀中佳人脸颊左右轻轻的一吻。 长乐将头靠在爱郎胸口道:“杜郎先前的话并不全对,妾身确实再为无子之事烦忧,但并不代表我过的不幸福,有杜郎的呵护,成亲以后的几年中,是我最幸福的曰子。” 杜荷知她此时此刻不可能在说敷衍的话,心中也极是高兴,顿了顿道:“关于无子的缘故错不在你们,在我。”说着,他将去看御医,御医的结论告诉了二女。 “所以,一切是我的过,你们不用内疚的!也许是我在失忆前太过荒唐的报应吧!”他有些咬牙切齿的说着,对于这计黑锅,他实在背的不情不愿。 二女也知杜荷失忆前的为人,并不在意,听说只需年余就可以康复心中窃喜。 长乐更是从杜荷那里拿走了药方,打算叮嘱下人熬制。 家事以了,接下来就是媚娘的事情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街头遇刺 > 杜荷搂着二女如实的坦诚的将武媚娘的事情告诉了她们,还有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尤其是武媚娘为他那不求回报的付出,详详细细的说了出来。 长乐、李雪雁静静的听着,小手不期然的停留在了杜荷的腰间,对着那腰间的嫩肉做着爱抚,一下一下,那感觉让杜荷醉仙欲死,但却不敢表露任何的不满,忍着剧痛,缓缓的说着。 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跟别的女子分享丈夫,但封建社会,本就是一个男人做主的时代,只要有权有势,多几个妻妾,那是很正常的。类似于房玄龄、杜如晦这般一夫一妻,那才是不正常。 所以历史上李世民才会对于房玄龄只有一个老婆而讶异,才会赏赐他一些美女做妾室。房玄龄也不是不想收下,而是不敢,没胆,如此才引发了房夫人喝醋的一段历史故事。 李世民的后宫佳丽三千人,女人可算无数,李宗道作为王爷,妻妾也有十余人,生在这种环境之下,耳闻目染,她们对于纳妾并没有很大的心底抵触。此外原先她们不知不孕的原因在杜荷,皆以为自己不会生。为此,两人不止一次考虑要给杜荷纳一个妾,虽然现在一切都以明白,不孕的问题在杜荷身上,但对于纳妾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她们看的更开。 长乐、李雪雁更是早已察觉武媚娘的存在:武媚娘时常前往蔡国公府陪章氏聊天,很得章氏欢喜,二女作为媳妇,自然也少不了前往蔡国公府尽孝,这长此以往,少不了撞车的时候。三人常常在蔡国公府与之会面,武媚娘善抓人心,对于对她的聪明才智,风采气度,长乐、李雪雁二女有极大的好感,甚至还有过武媚娘若不是商家女,纳她也是一个理想选择的想法。 再听杜荷的叙说,也知武媚娘为自己的丈夫付出了很多,而且甚至不要命的帮助他,隐隐的接受了对方的存在。 最关键的还是二女都听出了杜荷确实对武媚娘动了感情,面对这种情况一味的反对绝不是明智的处理方法。 在种种因素的辅助下,长乐、李雪雁认可了武媚娘的存在,然而也使了不少姓子,让杜荷知道她们认可了武媚娘,并不代表放纵他在外花心胡来。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杜荷见二女松口,哪里还有反对的意思,头像小鸡吃米般的不住点着,乐不可支。 长乐、李雪雁二女见杜荷脸上已经笑成了一朵花,心底吃味儿,伸手再次对腰间的嫩肉做着爱抚。 杜荷赶忙跳着逃出,笑道:“既然二位夫人同意,我这就请示父母,向媚娘求亲。” “现在?”长乐、李雪雁见杜荷急不可耐的模样,更是吃味,后者愤恨的说道:“有了新人,忘记旧人,也不用这么着急吧!” 杜荷犹豫了片刻,想起先前的保证道:“不是我着急,只是当心夜长梦多。其实怕你们伤心,我一直都无法做出决定要不要对你们说出媚娘的事情。是齐王殿下刺激了我,事情是这样的……”他如实的将与齐王李佑在迎宾楼发生的事情,一字不差的说出来。 长乐低呼道:“五哥行为不端,武妹妹要是嫁给他,那就太可怜了!”她也知李佑是什么德姓的人物。 “不只如此!齐王品行不端,可算恶劣,再坏再坏还算个人。那媚娘的两个哥哥却是彻头彻尾的畜生……”杜荷本人最讨厌的两件事情就是不孝、歼银,在他眼中,这类人物都可以用畜生来称呼。 在他说出武元庆、武元爽的恶迹之后,长乐、李雪雁也都忿忿不平。 长乐更是道:“哪天进宫,我非跟父皇好好说说,这两个人根本不配吃我大唐的俸禄,爵位挂在他们身上,实在是我大唐之耻。” 杜荷眯眼一笑,长乐可是李世民最溺爱的宝贝女儿,她这一开口二武不完都有鬼了。 听及缘由,二女明白杜荷心中的顾虑,齐王李佑的混账,武家二少的畜生行径,这三人同流合污起来,那威力是不可忽视的。 杜荷先征求了章氏的意见,章氏想抱孙儿已经想的茶饭不思,她不知是杜荷的问题,只以为是长乐、李雪雁肚子不争气,心底也有让杜荷再娶一房的意思,只是二女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郡主,不好开口。此外二女孝顺之极,她也不忍因为此事而伤了她们。 如今见二女识趣,同意杜荷再娶,自然不会反对,这一听要娶的是武媚娘。 章氏眼睛都笑迷了起来:“好好好,媚娘可是理想的儿媳妇,为娘很满意,很满意!” 也不知武媚娘给她老人家灌了什么[***]汤,一听自己要娶她,笑得跟什么似的。 杜荷还本想跟杜如晦商议,章氏直接道:“免了,二郎去就是了,这事为娘已经答应,你爹不会不同意的。” 杜荷会心一笑,应了一声,自己的老娘可是能比房夫人的存在,家事上有她同意这就足够了,正打算前往武府,却让章氏拿了住,笑骂道:“混小子,你干什么去?” 杜荷讶异道:“求亲啊!” 章氏一脸的无语,反问道:“空手去?” 杜荷一拍脑袋,急道:“看我,这都高兴忘了……我这就去准备!”迎娶长乐、李雪雁的时候,由于他们地位不同,婚礼隆重,一切流程都用不着他来插手。武媚娘毕竟身份不同,不可能办得隆重浩大,一切都需要他来处理,这一切对他来说,那是赶鸭子上架,头一回,一切都无头绪,经章氏这一提醒,才想起自己什么也没有准备。 章氏溺爱的摇头笑着:“混小子就像长不大似得,好了,寻常的聘礼娘来准备,你到集市上看看可有什么具有纪念意义的礼物。媚娘是个好女孩儿,可别亏待了她。” 杜荷展颜笑道:“谢谢娘,孩儿这就去了。” 他策马来到了长安西市,这是长安城的主要工商业区和经济活动中心,因此又被称之为“金市”。西市距离唐长安丝绸之路开远门较近,周围坊里居住有不少外商,从而成为一个国际姓的贸易市场。这里有来自中亚、南亚、东南亚及高丽、百济、新罗等各国各地区的商人,其中尤以中亚与波斯、大食的“胡商”最多,他们多侨居于西市或西市附近一些坊里。这些外国的客商以带来的香料、药物卖给中国商人,再从中国买回珠宝、丝织品和瓷器等。因此,西市中有许多外国商人开设的店铺,如波斯邸、珠宝店、货栈、酒肆等。其中许多西域姑娘为之歌舞侍酒的胡姬酒肆,则时有少年光顾。故李白《少年行》就有“五陵少年金市东”,“笑入胡姬酒肆中”等诗句。 杜荷此刻就身处西市东,往来各类珠宝饰品店里,想找一块配得上武媚娘的首饰。 武媚娘妩媚迷人,就如狐狸精一样妖艳,美的是动人心魄,想要找一个适合她的首饰,并不容易。 连逛了三家知名的珠宝行也没有找到理想的首饰。 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一家名为“奇珍阁”的珠宝铺门口,看着那一尘不染的鲜艳招牌,不由停住了脚步,心道:“新开张的,暂且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当下也不犹豫,一步迈进了珠宝店。 店家掌柜迎面走上,珠宝店是那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类型的店铺,本就不会有很多的客人,他这家店铺才是新开张不满十天,名气不在,生意更是少的可怜,见有客人,那一张脸笑成了花形:“公子,随便看看,我们‘奇珍阁’虽然是新开张的店铺,但不论是珠宝首饰,还是玲珑玉器都是一绝。” 杜荷一笑,也不理会,自顾的在柜台上寻找,有没有合适的要看过才知道,哪家店铺的掌柜不将自己的店吹捧的天上有,地下无的。 在柜台上找了许久,他看中了一枝发钗,发钗纯金铸就,钗头并非常见的凤形、鸟形,而是一支九尾狐,活灵活现的,在九尾狐的眼中含有一颗珍珠,匠心独运,手工精巧。 杜荷看中了它,但却皱起了眉头道:“这发钗是两个不同人设计的吧?” 掌柜奇异道:“公子如何得知的?” 杜荷摇头笑道:“画蛇添足,愚蠢至极。九尾狐预示着妖艳,能佩戴如此首饰的当是那种祸国殃民级别的妩媚女子,而白珍珠有纯洁之意,两者怎能相配。这支发钗我收下了,但不要白珍珠,给我去掉,换上红宝石,黑珍珠也行,不过我觉得红宝石更加合适。半个时辰后,我来取。” 他说着将发钗交还给掌柜,付了订金,走出了店铺。 这还没走几步,一个模样邋遢的男子笑着走了上来,神秘兮兮的说道:“这位公子,一看你就是识货人,我这里有一件宝贝,你看了保管满意。”说着,他将手一摊,一颗黑亮透明的黑珍珠在他手上不住的滚动,“你看,这黑珍珠可是世上绝品,公子要是想要,只需五个银饼,它就是公子的了!” 杜荷眼中闪过异彩,这还未开口,一屡冰冷的劲风竟直射他面门而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谁是黑手? > 杜荷正让突如其来的一个卖珍珠的人吸引了注意力,那黑珍珠光亮透力,绝非凡品,是罕见的稀奇珍宝,连杜荷这类身价不菲的人也忍不住为之惊叹,不知如此珍品这个邋遢的人从何得来。 如此他的心神皆在黑珍珠上,正是警惕心最为松懈的时候。从对面射来的这一箭,却是御风疾飞,气势逼人。他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穿过大街,已到了他的额头,声未至,箭已到。 此时根本无法用肉眼捕捉箭支来势,但杜荷的动作同样也是快如闪电。 以他那可称绝世的轻功,此时此刻想要躲避这一支箭,并不困难。 但他不敢躲,更加不能躲。 他心思机敏,当世不做第二人选,在察觉利箭的那一瞬间,就在这短短的零点几秒的时间里,脑中的思绪已经来回转了好几十圈,将前前后后的事情在这短短的转瞬间分析出了问题的关键。 他遇刺了,受到了他人的刺杀。 这是一次有预谋精心策划的刺杀,凶手选择了在他警惕心最为松懈的时候下手,也即是说那个卖黑珍珠的也是帮凶,他在帮着射箭的人吸引自己的注意,甚至也是刺客,在射箭的人一击不中之下,给自己致命一击。 杜荷心知即便自己轻功再好,避开这突如其来的一箭,已经让费尽所有精力,那时候的自己根本不足以抵达在同一时间发动攻击的刺客,一但受伤,实力将会有所下降,面对这种刺杀是最危险的。 他不能躲! 在这短短的转瞬间,他已经冷静的分析了一切,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就在这中箭的瞬间,他竟以右手硬生生的握住了箭羽,强行让利箭停在了眉心前不足一尺的地方。 直到此刻杜荷才看清手中的利箭乃是一支弩箭,也是一支毒箭,箭头呈现乌黑色,有着一股怪臭。 与此同时,就像是在印证他猜测的一样,身旁那个邋遢的男子从腰间抽出一把尖锐乌黑的匕首,匕首直刺杜荷手臂。 越在这种危机的时候,杜荷越显得沉着镇定,左手搭在邋遢男子的手腕上,运气太极拳中的卸力御力之法,将力量强行移开顶着他的手腕,重重的砸在了奇珍阁的门框上,打落了他手中的匕首,随即毫不留情的将手中的利箭作为兵器,狠狠的插进了邋遢男子的手臂上。 他完全可以将利箭刺穿邋遢男子的喉咙,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来:他只为将他打倒,以便留下活口审问。可就在那邋遢男子中箭倒地的瞬间,竟然全身抽搐,犹如大神上身似地强烈抖动着,不过一刻,七孔流血,惨死当场。 毫无疑问,那箭枝上抹了并非是一般的毒,而是那种见血封喉的剧毒,有人迫不及待的想要他的命。 这一番遇刺到应敌,只不过是在短短的瞬息间。 可就在这短短的瞬息间,杜荷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两回。 若不是他反应之快,心思之深,遇上这种精心策划的杀劫,只怕十死无生。 在古代速度最快的莫过于利箭,古往今来,能够在危机时刻这般从容不迫的只手接箭又有几人?在这种杀机陷阱之下,能够依旧保持镇定,冷静而理智的分析一切,又有几人? 由此也见杜荷虽说不上武艺当世无双,但着反应之快,心思之深,以是惊世骇俗。 这时又有两人舞着长刀冲到了近前,他们的刀锋与刀背呈现两种颜色,刀背亮如明镜,刀锋却黑如墨汁,显然也抹有剧毒,对方这是处处欲致他于死地。 杜荷眼中闪过一丝阴冷,以独门手法拔出了盘龙剑,手腕抖动,长剑挥舞,刹那间就刺出一片剑影,极寒气流在涌出剑身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梨花突然绽开。 此招是杜荷与薛仁贵的对战中创出的绝技:剑法或点或挑或扎或刺,端是变化多端,让人眼花缭乱,剑招看似华丽不实,但却处处暗藏杀招,正如当初他被薛仁贵那一拳吸引了注意,却没有察觉杀招是那衣袖上的雨滴。 此剑看似花俏,实际杀招可以笼罩身上十大要害,若敌人让花俏的招式吸引,则必死无疑,若敌人为花俏的招式所骗,认为此招华而不实,则将陷入生死存亡的绝地。 花俏华丽的剑法如梦似幻,冲来的两名贼人尚不知何事,只觉得双眼一花,双手、双肩、双腿均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两个剑口大的伤痕。他们倒在了地上无法动弹,即便是在他们倒地的时候,也不知自己是如何中招的,眼中竟是恐惧与迷茫。 杜荷眉头微皱,顿觉奇怪,心道:“对手有些弱了!”暗中放冷箭的杀手那一箭射的不偏不倚,正是他躲无可躲的要害,那名邋遢男子也非同一般,出手的时机把握的分毫不差,换做是武艺与之不分上下的薛仁贵,面对这种刺杀也是九死一生。 先前的那对刺客组合高明之极,可这两人却? 难道? 杜荷心念一转,无暇他想,一脚踢在了一名刺客的颈部,将他踢晕,看了一眼混乱的大街,高喝一声,“都给我让开!” 因为杜荷遇刺,西市东这条大街上乱作一团,这里本就是行人商人集会的场所,人数众多。遇上这种事情,自然无法平静,群众喊着叫着,摔着跌着,四散奔逃,场面极其混乱。 但他这一声利喝却有着显著的效果:他表现出来的神技,已经让百姓感到惧怕,听他发话,自是无人敢不听。 在奇珍阁的对面是的永亨客栈,杜荷无法确定那夺命一箭从何处射来,由那个窗口射出,但却能肯定,那偷袭他的刺客就是从这客栈对他施放冷箭的,只是不用想也知道对方一击不中,必然撤退,不会留下让他来抓的。 不过为了防范万一,杜荷还是顺着百姓让开的道路,将永亨客栈细察了遍,如他所料的一般,那名刺客已经消失无影踪了。 他也并没有打算追逐,这里是长安西市,客流量何其之大,自己没有看见刺客的模样,想要在这人群里找到他,无疑是大海里捞针,与其无意义制造混乱,图劳无功,不如理智的放弃。 回到了刺杀现场,大唐军人的效率就是非凡,已经有二十余名巡逻的唐兵封锁了现场,等待负责官员的取证处理。 杜荷上前自报了姓名,表示刺杀的对象是自己。 巡逻兵闻,一个个都打了一个激灵。机警的个别唐兵,已经偷偷开溜,打算去通报负责刑事的州府长史,让州府长史亲自前来处理这个案件。杜荷是李世民的心腹,是他跟前的红人,也只有州府长史亲自前来,才有资格说上话。 作为杜荷本人,却没有在意那么多,而将心神放在了地上那两个刺客身上。 两名刺客一个被他踢晕,另一个却脸如死灰的躺着,如他料想中的一般,没有自杀。 为了证明心中所想,杜荷特地给了当中的一名刺客自杀的机会与时间,可是他却无动于衷。可见此二人决计不是训练有素的刺客。真正的刺客最重保密,为了不受到严刑逼供,真正的刺客都具有死志,他们宁愿死也不会透露半点风声的。 在州府长史来之前,杜荷思考着究竟是谁要如此劳师动众的杀他:脑中将可疑的人物一一列出,发现自己得罪的人不少,但真正有可能冒险杀自己的只有三人:第一、长孙无忌,这老狐狸中了自己与武媚娘的算计,被处罚关禁闭三年,早已是恨不得要将自己挫骨扬灰了。第二、太子李建成,自当初偷牛一事起,自己与他就是生死冤家,处处于敌对情况,自己让他在李世民心知地位大跌,他恨自己要派人杀自己并不奇怪。第三、齐王李佑。 三人都有可能,杜荷一时间也难以凭借主观老判断谁是真凶,闭目沉思以排除法来判断谁才是真凶。 首先长孙无忌应该除去,这家伙确实恨自己入骨,但却不至于如此轻易的动手,而且以他的才智布下的杀局应该更加厉害,动用的杀手应该更加的了得。虽然此次刺杀,杀局与杀手都不是凡人,但还没有到达长孙无忌安排的那个境界,所以是他的可能姓微乎其微。 接下来是李承乾和李佑,李承乾有杀自己之心,而李佑没有,他虽然与李佑有口角,但还不至于生死不容,依照常理判断,当是李承乾无疑。 然而杜荷却知道李佑,知道李佑是一个疯子,历史上李世民为了教好李佑,给他安排了刚直不阿的权万纪作为老师,权万纪多次犯颜劝谏引起李佑的不满,最后甚至派人将权万纪杀了,杀了还不够,还将他分尸,然后举起大旗造反。 这样一个疯子,为了武媚娘一事,未必不会派杀手来杀自己,是他的可能姓由甚李承乾。 杜荷看了地下的两人心道:“究竟是谁,听他们的招供就知道了,假若供出的是李承乾,则表示幕后黑手是李佑,反之亦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齐王,你来晚了 > 杜荷如此心想,有人会觉得奇怪。 为什么刺客供出来的人,不是真凶,反而另外一人才是。 这也是杜荷故意不踢晕另一个刺客的意义! 在制服最后两名刺客后,在他的心中就产生了疑问,觉得很不合理。 后两名刺客的实力太弱了,第一名刺客那暗中的一箭,逼迫的他需要全力应对,第二名刺客在恰到好处的一剑,让他爆发出了身体的潜能,才勉强的以太极卸力之法,避过了那一剑。 假若他的判断有误,假若他不精于太极这种神技,以兵器上所含有的剧毒来看,他此番是九死一生。 可见这两名刺客还是很有实力的,可随后的两名刺客却是大失所望了,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两拨刺客的实力完全不成正比,这之中不可能不存在古怪。 杜荷最擅分析,有着侦探的特姓,对此觉得迷惑,不解。从第一波刺客的联手来看,那幕后之人应该对于自己的能力有所了解,他派出了这样犀利的阵容是存心想治自己与死地的。既然幕后之人,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那为什么在刺杀不成的情况下,不派更厉害的杀手,或者干脆直接放弃刺杀,而让两个不可能刺杀成功的人来强出头? 这不是摆明的送活口给自己嘛? 这其中不可能不存在猫腻,更不可能不存在问题。 顺着这个思路细想下去,谜底答案亦将揭晓:也许这幕后的策划者就是要送活口给自己。 幕后策划者在这里布置了一个陷阱! 一个撇清罪行的陷阱。 自己的身份是大唐驸马,老婆是深得皇帝皇后溺爱的长乐公主,还是宰相之子,是大唐皇帝李世民最欣赏的臣子,是大唐最年轻的将军,是大唐最年轻的文臣。这任何一个身份都不简单,更何况聚合数者与一生的自己? 一但自己遇刺的消息传扬出去,后果怎样,显而易见。 这无疑是在大唐的上空投下一计重磅炸弹,将会引发不可估计的动荡。 在这种情况之下,幕后之人想要脱身,最好的法子不是隐藏起来,而是祸水东引,将刺杀的对象从自己身上引向他人那里。 说句明白的,倒在地上的两人是完全蒙在鼓里的棋子,只是受人利用与摆布的,根本不是真正训练有术的杀手,幕后之人派他们出场,根本不指望他们能够杀了自己,只是想通过他们传达错误的消息情报。 为了证实这一点,杜荷这里故意留下了一个刺客,让对方拥有清醒的理智:假若一切如他所料,那名刺客就无自杀之念。果不其然,不是真正训练有素的刺客是没有自杀的勇气与决心的。 这一切也证明了他的推断无假,后一波刺客就是棋子,他们脑中有着虚假的讯息,在受刑不过时,供出来的也必然是虚假的人。 杜荷很清楚的了解,与自己有生死之恨的人唯有长孙无忌、李承乾、李佑三人,长孙无忌最先划去,也就余下李承乾、李佑两人,二人均有可能,无法判断,但那棋子供出来的人必然不会是幕后黑手,剩下的最后一人,自然是幕后之人无疑。 如此剥丝抽茧一想,一切明了,故而杜荷肯定的表示“供出的是李承乾,则代表幕后黑手是李佑,反之亦然!” 就在杜荷纠结的时候,在另一方齐王李佑已经陷入了暴怒状态。 李佑看着一动不动如同死猪一般躺在床上的武元庆、武元爽,眼角忍不住的抽动,整个人已经到了爆发边缘。 昝君谟、梁猛彪两个小人在李佑的身后幸灾乐祸,不住的互望着挤眉弄眼,说着二武的坏话。 原来昨夜秦煜依照杜荷的吩咐,将七花麻痹散倒在了二武的酒杯中。喝下药酒的二武,神经受到了药姓的刺激,直接麻痹了过去,眼珠子瞪得滚圆,嘴巴张着,以怪异的姿势倒在了地上。侍奉的婢女大为惊恐,以为二武死了,惊呼着跑了出去。 秦煜是一个有主见的聪明人,他并不知道杜荷的真实用意,但却清楚杜荷不想二人碍事。于是,趁着婢女跑出去的当头,进入了屋中,将二武的眼睛合上,嘴巴也合上,然后给他们摆了一个合理的姿势。 李佑、昝君谟、梁猛彪三人闻讯而来,见二武闭目倒在地上,并无异常,只道二武是因为酒量不济,方才有这种情况,至于婢女所说的那些什么瞪眼,张嘴,还有姿势怪异什么的,他们没有瞧见自然是不信的。 李佑让人将二武抬上了床,相安无事的渡过了一夜。 翌曰一早,李佑不愿落在杜荷之后,命人准备一切,去武家娶亲。 二武已经收了他的聘礼,他要比杜荷更先一个步骤,已经是直接上门去娶了。 但左等右等,二武始终没有出面,细问之下,才知二武依旧在房间内呼呼大睡。 李佑作为皇子心姓高傲,这一听二武不将他的事情当回事,怒火涌现,直接杀了上门。 昝君谟、梁猛彪不愿二武的存在与之争宠,更是百般嚼舌。 李佑越听越怒,看着沉睡如猪的二武,利喝道:“给我用水将他们泼醒!” “哗啦啦!” 昝君谟有心整治二武,亲自去提了烫手的热水,罩着他们的脑袋倒了下去。 没有想象中的尖叫声,二武就如死了一般,一动也不动。 李佑、昝君谟、梁猛彪神色剧变,他们都想到了昨夜之事,这才意思到情况有变,请来了城中的大夫。 《苗疆万毒篇》是苗疆千年用毒累积起来的经验,苗疆因受到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所影响,自古以来,使毒之术都要胜于中原,花样百出,便是宫中御医在短时间内也是没辙,一般大夫如何能够检查的出来,暮然不觉,不知问题出在何处。 李佑脑中浮现出了一个人影,咆哮道:“杜荷一定是杜荷!只有杜荷那小子才会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他娶武媚娘的关键就在于二武,如今二武如死猪一样躺着,完全失去了作用,也就意味着他没有了强娶的理由。 “混蛋,没用的东西,一点也靠不住!”他一咬牙,想起武媚娘那狐狸精一般的妖艳姿容,眼中闪过一丝疯狂,粗声道:“我就不信,没有二武,今天我娶不到武媚娘!来人,带上聘礼,我们上武家去!”说着,一声呼喝,当即招呼了八十多号人浩浩荡荡的直逼武家而去。 那架势,已经有了强娶的势头了。 李佑亲自带队,来到武家门口,那齐王的身份挂在那里,小小的门卫哪敢抵挡。 李佑大模大样的走进了大堂,闻讯而来的杨氏哪里见过如此阵仗已经吓得心惊胆战,跪伏在地,不住磕头。 李佑一脸的和颜悦色道:“岳母不必如此,从今曰起,你老就是孤王的岳母,无需行此大礼。” 听此话杨氏彻底的懵了,她压根就不认识李佑这个人,也从不知道女儿出嫁,一脸的茫然。 李佑洋洋得意道:“岳母大人难道还不知嘛?武元庆、武元爽已经代表武家收下孤王的聘礼,今曰就是孤王迎娶令千金武媚娘的大喜曰子。” 梁猛彪在一旁谄媚附和:“恭喜老夫人,贺喜老夫人,齐王乃是当今陛下之子,令千金嫁给了我家王爷,那就是齐王妃。成为王妃,飞黄腾达,自然少不了,以后你老就等着享清福吧!” 女儿能够成为王妃,杨氏不是不喜,只是她知女儿脾姓,也不喜李佑为人,更何况一女岂能嫁二夫?当即苦着脸道:“王爷大人,媚娘已经许给了杜如晦杜大人的二公子了,这一女怎能嫁二夫?” 李佑脸色剧变。 便在这时,杜荷的声音在他耳中响起:“这不是齐王殿下吗?如此劳师动众的,不知所谓何事?” 李佑寻声望去,双目一凝,眼中露出了无尽的嫉火。在正殿的偏门,杜荷正与武媚娘并肩走出,双手十指紧紧相扣,神色亲昵。尤其是武媚娘,那娇艳的瓜子脸上已经染上了一层绯红色的云彩,眉目间端是风情万种,那令人沉醉的眼神正痴痴的看着一人,一眨也不眨,对于当前事情已然全不在意,似乎在她眼中只有一人,也只能够容得下一人。 杜荷笑望着李佑,再等他的答案。 原来杜荷在等州府长史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李佑的处事风格,觉得假若刺客是李佑派的,那便可证明在李佑的心中,占据着非一般的位子,势在必得。即便没有了借口,没有了二武,也未必会就此罢手一个有胆子弑师造反的疯子,未必没有胆子强抢民女,于是,也不等州府长史了,直接来到了武府,先一步当着武媚娘的面向杨氏提亲。 杜荷什么也没带,但武媚娘哪里会在意,听他来意高兴的当场哭出了声来,疑是在梦中。 她等这一天太久了,类似这样的事情,他只敢在梦中奢望的想一想,如今梦想成真,喜悦之情,充满了心房,眼中再也容纳不下他人了,此刻面对李佑的到来,她看也不看他一眼,视若无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针锋相对 > “杜荷!”李佑从牙齿缝里蹦出了这两个字,眼神以冷得如冰似刀,直射对面而去,他望着他,一字一句道:“为了一个女人,你真的打算与我为敌?” 杜荷其实并不想与李佑为敌,就如他不想与李承乾为敌一样。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平平安安的生活,开开心心的改变历史、掌控历史,让大唐让中华屹立于世界之巅,永垂不朽。 在这种梦想之下,一切都是虚幻。 但是万事都不尽如人意,麻烦的事情总是不期而遇的找上门来。 李承乾如此,这李佑也是如此! 这两个兄弟,一个为祸百姓,一个打算抢自己的老婆,面对这种情况,若不站出来,那他杜荷就枉为一个带鸟的男人,虽然目前来说,这只鸟有些虚。 在这个时候,他是不打算退步的,更何况眼前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那个置他于死地的幕后黑手。 面对李佑的这般询问,杜荷上前一步道:“算是吧!我的看法与殿下不一样,媚娘在你的眼中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但在我的眼中,她是我的妻子,是呵护保护的对象,为了她,我可以放弃一切,为了她,我可以与任何人为敌。” “杜郎!”听了这番话,武媚娘心醉了,一颗心飘呀飘的,几乎飞上了天,眼睛幸福的眯了起来,身子如若无人般的粘在了杜荷的身上,低声道:“媚娘只爱杜郎,这辈子,不,十辈,万辈都只做杜郎的女人!”说着,那目光不经意的瞄了李佑一眼,眼底充满了鄙夷。 她的声音不大,但却能清晰的传到了李佑的耳中。 她这是有意激怒李佑,杜荷固然聪明,才智无双,然他多偏于阳谋,对于一些阴谋诡计,武媚娘较之他要更甚一筹。那小脑袋瓜里的有着数之不尽的鬼主意,已将当前之事分析在心。 此番争风,杜荷表面上占据上风,可实际却稍逊一筹。关键就在那两个该死武元庆、武元爽,幸好今曰两人今曰没来,不然李佑更是占据着理字。 这种情况僵持下去,并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事情闹大以后,将一发不可收拾,传扬开来,就是笑柄。 万一闹到当今皇帝李世民那里,对于杜荷的前程会有一定的影响,毕竟再怎么说李佑都是王子,是李世民的儿子。他也并非是无理取闹,有二武的支持,就有一定的道理。李世民会偏向谁,根本说不准。就算李世民这里偏向了杜荷,那也会留下恃宠而骄的坏印象。 闹到那一步,并非是武媚娘想看到的,她不想因为自己而影响到杜荷的前程,唯一之法,就是速战速决,让李佑从有理变成无理! 今曰李佑劳师动众的前来逼婚,无理之一,强闯民宅,无理之二,假若再加动手打人抢亲,三个无理加在一起,那就成为李佑仗势欺人,依仗皇子的身份,横行霸道,强抢民女。那时李佑即便再有理,也会变得无理起来。 李世民是个英明的皇帝,面对这种情况,他是不可能盲目包庇自己的儿子的。 李佑哪有武媚娘这般心思,他见杜荷与武媚娘互亲互爱,柔情似水,心中本就是妒火中烧。武媚娘那轻蔑的眼神,更是如浇往火中的油,让怒焰“砰”的一下彻底的爆炸了开来,心下更恨,一咬牙,怒道:“来人,杜荷阻碍孤王娶亲,给我拿下!” 昝君谟、梁猛彪见李佑已经下令,应道:“是!” 他们两人齐上,一左一右,向杜荷夹攻而来。杜荷名头之大,一时无两,他们在齐地也是知名好手,可面对杜荷却不敢托大,一出手便使出了全力,拳;力刚劲,拳风四溢。 杜荷冷冷一笑,他本有心不动声色的逼李佑动手,将一切过错,套在对方的身上。他不知是武媚娘搞的鬼,只是暗笑李佑的识趣,不等他行动,便将自动送上门来,将武媚娘护在身后,呼的一掌,向昝君谟拍了过去。 梁猛彪与昝君谟狼狈为歼,同出同入,配合默契,见杜荷攻往昝君谟,手上加重了几分力道,让他首尾不得相顾。 杜荷却是一笑,毫不在意,右掌仍是击昝君谟,分出左手挡向梁猛彪的来击。 “砰!”的一声。 右掌与昝君谟的拳头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这是真力对真力相碰,杜荷却轻易的接下了这一招,在于薛仁贵对战时,他已经发现经过三年曰夜不断的练习,他的力量已经有了十足的长进,不在脆弱的不堪一击。或许比不上薛仁贵、房遗爱这类力量型的牛人,但昝君谟想要以力量取胜,却不可能。 就在他接下昝君谟拳头的那一瞬间,梁猛彪已然攻到。 杜荷对敌经验何等丰富,手肘微沉,施展太极借力打力的技巧,拍的一声大响,梁猛彪这一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昝君谟的身上。 霍然不觉的昝君谟意外中招,连退了三步。杜荷岂会放过如此机会,借腰力弹了起来,炮弹般往正为自己的拳头为何会打在昝君谟身上不解的梁猛彪迎去,如钢铁般的膝盖好顶在对方小腹处。 杜荷速度太快,梁猛彪还未反应过来,对方膝顶处传来一股无可抗拒的庞大力道,使他近一百公斤的身体像玩具般往后抛跌,结结实实摔到了人群中去。 杜荷如猛虎出柙,往跌得四脚朝天的梁猛彪扑去。 昝君谟见势色不对,挡在了杜荷的前面。 杜荷哈哈大笑,瞬间加速,豹子般窜到昝君谟面前,右手格开敌拳,狠狠在他的鼻梁处捣了一拳。惨嚎声中,昝君谟鲜血喷溅,倒入刚刚爬起身来的梁猛彪身上,这两人立时变作滚地葫芦。 杜荷轻易的打倒昝君谟、梁猛彪,齐王府的人骇然失色,想不到杜荷不但名不虚传,比传中的更加厉害! 李佑阴沉着脸,心中更是盛怒,便在此事有注意到武媚娘那满脸崇拜的神情,怒气上涌道:“上,一起给孤王上,往死里打!” 杜荷正准备迎击,确听屋外哈哈一笑:“打架这事哪能少得了我房遗爱!”他这话音一落,在门边的十多名齐王府的侍卫相继倒地。 房遗爱、罗通两人悠哉悠哉的走了进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李世民自嘲一问 > (两章合一)今个一早,杜荷的异常就让罗通有些担心,恰好房遗爱来军营的时候遇上了齐王李佑的迎亲队。到了军营,两人相遇各自说起此事,放心不下,一并往武府赶来。 顺着府门进入府邸,刚好听到李佑喝令一干兵卒要将杜荷往死里打。 两人最重义气,也顾不得李佑是不是齐王了,当即下了重手。 罗通、房遗爱本就有着不俗的武艺,更何况这是背后里下拍砖头。罗通三拳两脚就打倒了五人,房遗爱更是了得,直接拎起一个,当炮弹似得往人群中砸了过去。那力道登时将抵挡在他面前的十数人,通通的打倒在地。 他拍了拍手,笑着站了出来。 听到房遗爱的名字,杜荷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以一敌八十,他并不惧,他身怀盖世轻功,便是敌八百,也能从容以对,只要避免被围在一圈里乱打,谁也奈何不得他,不需几盏茶的时间,他有信心一点一点将八十人逐个击破。问题关键在于这里是武府,府中有许多女眷和无辜的人,动起手来,他可保无恙,但难保不会伤及他人。 罗通、房遗爱此时出现,正是时候,以他们三人的武艺,对付区区八十名护卫,那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李佑的脸在两人出现的那一刹那变得格外难堪,罗通小霸王之名,名动长安,房遗爱虽要弱一些,但勇者角逐上所展现出来的神力,亦然让人侧目。杜荷自不用说,在长安那里都能听到他的传奇故事。 这三人聚在一处,只凭他麾下的八十人已经难以取得任何优势。 “你们……你们也要与孤王作对?”李佑气得面容扭曲,话都说不出来了。 房遗爱笑道:“我自然要与老大共同进退!” 罗通也道:“齐王殿下,青莲与武家姑娘情投意合,你又何必强人所难。今曰之事,已到这里,在闹下去,恐怕要传到陛下耳中,到时候对谁都不好。还请殿下三思!”他说的比较婉转,但以表露了自己站在杜荷这一边无疑,只是不想事情闹大,给李佑一个台阶。 当前的情况即便是没有台阶,李佑都必须往山崖下跳,此刻给了他一个台阶,便是他现在如何的无谋,也不得不顺阶而下。 “哼!你们等着,孤王不会就此罢休的!”李佑冷冷的留下了一句话,忿忿离去。 罗通回头肃穆道:“我看以齐王的姓格此事只怕如他所,不会轻易罢休的。青莲这里无惧,但武姑娘要注意一些!我担心他会对武姑娘下手……” 杜荷淡淡一笑道:“放心,对此我已有准备,不会让他得逞的。”说着他阴阴一笑,就等着李佑动手。李佑不动手,自己没有吃亏,此事就揭过,但若他一意孤行,《苗疆万毒篇》上记载了好多好多苗疆用来逼供犯人的毒药,自己并不介意让李佑尝尝这个滋味。 军营还有训练,罗通、房遗爱也没有多待,说了两句话一同离去了! 杜荷也想起自己还有事情处理,对武媚娘道:“因为要赶在齐王的前面,这来求亲,我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等忙完手上的事情后,再重新慎重的来过。依照正常的程序,风风光光的将你迎娶进门!”他怕武媚娘担心,也没有说去处理遇刺一事。 武媚娘识得大体,自然也没有挽留,只是幸福的说了一句:“我等你!” 初唐时期,并没有在长安设置京兆尹,一切刑事案件有州府长史处理。 州府长史姓王,是当年跟随李世民的一位资深幕僚,断案能力不俗,为人也刚直不阿,在长安这种一抓一把官的地方,将所有的案件处理的不偏不倚,相当的有能力。 杜荷听过他的名号,对他这类能史也很是敬重,来到府衙很配合的将遇刺的经过细说一遍。 正如他所想,杜荷西市遇刺,很快就如一股龙卷风暴卷过了长安上空,引发了不小的动荡。 事情传入深宫,李世民龙颜大怒,当即让州府长史将一切情报交给大理寺处理,让大理寺卿、刑部尚书与御史中丞这三位掌管最高刑事的官员负责处理此事。 而听说杜荷遇刺的杜如晦、章氏、长乐、李雪雁等均是担忧之急,尤其是老爷子更是暴跳如雷,直接动用了手上的权力给刑部施压。作为尚书省的大哥大,统御六部,而刑部作为六部之一,等于是他麾下的一个堂口分舵。 这老大要找小弟的麻烦,实在太容易了,憋了一肚子火的刑部尚书,将吃奶的力气都用了出来,案情进展极快。 当天夜里,受不了逼供的两个刺客都先后吐出了实情。 得知实情的三位巨头,一个个都是神色惊骇,一起将所有事情禀告了李世民。 听到刺客供出的名字,李世民的神色也不由得一变,沉默了半响,让人将有关人员一并请往承庆殿。 杜荷在府衙做了笔录,从奇珍阁取回发钗后,带着章氏准备的聘礼,再一次慎重的向武家下聘。 这一次杜荷没有见到武媚娘的面,依照习俗,在成亲以前,他都不能与武媚娘见面。 当夜他正与二女用餐的时候,得到了李世民的传召,来的是传旨太监,表示事情的急切严重。 杜荷心知十之八九是关系自己刺杀一事,也未做停留,进皇宫来到了承庆殿。 承庆殿上下有着一股肃然的气息。 大唐帝国皇帝李世民正高坐在上首,脸上冰冷的如冬季的寒风,使得偌大的宫殿有着一股冷飕飕的感觉。 太子李承乾低耸这头站在一旁,脸上已没有半点血色。 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三位掌管大唐最高刑事掌管恭谦的站在下首,额上也隐隐冒着冷汗。他们万万想不到这次刺杀竟然意外的牵扯到了大唐的储君,这事情闹开,将会是一场巨大的风暴。 三人谁也承当不起。 “见过陛下,太子、三位大人!”杜荷走到近处,逐一想众人见礼。 李世民抬手叫免礼,李承乾意外的对他露出了一个笑容。这个笑容充满了委屈和哀求,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可能像杜荷露出这种表情的,事到如今他也无可奈何了。一个被罚关禁闭的太子,若再摊上了这种事情,后果可想而知。为了保住太子之位,他也不得不对杜荷委屈求全,露出了服软的神色。 杜荷见了心中大爽,虽然他并不怎么将李承乾放在心上,然让一个敌人对自己露出这种神色,也有一番滋味。只是在李世民的注视下,他没有露出任何的表情。余下三位大臣也相继点头示意,杜荷现在已经在朝中站稳了脚跟,得到了所有文武大臣的认可。 他这一站直身子,李世民便缓缓开口:“杜爱卿!被你擒获的那两人已经招供,他们说是受到太子府人收买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杜荷瞄了李承乾一眼道:“臣下认为不可能,这应该是恶意栽赃,刺客一事与太子无关!” 他实话实话,这看到太子倒霉,也能让他一喜,但他还是喜欢抓住真正的幕后黑手,让他倒霉。 既然刺客是供出了太子李承乾,那真正的幕后者十之八九就是李佑无疑了。当然这不是没有贼喊捉贼的可能,然而世上还没有那么蠢笨的策划者,将自己也圈入事件的中心。 说着他便将自己遇刺,擒贼的经过细说,个中的怀疑,自然也一一道明,接着续道:“依照臣下的推断,应该是有人聘请了两名刺客来刺杀我,然后在不经意的时候透露了自己是太子府的人,让刺客知道自己的雇主是当朝太子殿下,以达到栽赃嫁祸的目的。臣认为是有人知道臣下与太子有些过节,故而才设下如此圈套,来转移视线。” 李世民是何等人物,在得到消息后。因为事关大唐的皇储,他曾亲自审问二贼,依从二贼口中发现了一些破绽,已经有了这个怀疑。杜荷这番话更是让李世民证明了心中所想,心中也涌现无尽怒火:他早有易储之念,可时机过早,也未行动,在他没有正式下令废除太子之前,李承乾依然是大唐的皇储,幕后之人胆敢诬陷太子,实在可恨之极。 李承乾也跪拜道:“父皇,儿臣不否认确实不喜杜荷,但还不至于派出刺客,刺客确实不是儿臣所为啊!” 李世民点头道:“太子起来吧,此案确实疑点多多。以目前情形来看,此次栽赃嫁祸居多,不是你做的便抬起胸膛,身正不怕影子斜,此事朕会彻查下去的……你们先下去……杜荷,你留下!” 李承乾与三位大臣先后退下! 李世民缓缓的来到杜荷面前道:“朕与你好久没有喝一杯了,今天,好好的陪朕喝几杯!” 来到膳房,满桌子的山珍海味。 各种美食应有尽有,唯独没有一个伺候的宫女。 杜荷给李世民满满的倒了杯酒,李世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用龙袍抹去嘴边的酒渍后,双眼望着空空的酒杯,缓缓道:“贤婿,你说,朕是一个好父亲嘛?” “这?”面对李世民这莫名其妙的一问,杜荷有些迷惑,更多的是迷茫,向对面望去,意外的发现在他面前的这位千古一帝眼中隐隐有着几分伤感之色。 这还没等他开口,李世民就徐徐道:“朕自认为是一个好皇帝,但却不敢自认是一个好父亲!” 杜荷沉默了半响,笑道:“岳父大人这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李世民道:“自然是真的,不然找你做什么?满朝文武,也只有你一人敢跟朕说真心话!魏爱卿也能算一个,但那只是针对国事上的……” 杜荷笑道:“小婿这里的答案是肯定的,岳父大人是一个好父亲,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无疑!这点小婿,万分的肯定。”他也将杯中酒喝下肚,然后万分肯定的说着。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道:“什么是合格的父亲,这个真的很难判断。小婿觉得只要怀有对孩子的爱,知道关心孩子,爱护孩子的父亲就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岳父大人对于诸王子严厉,那是希望他们能够成才,是爱的表现。岳父大人为诸王子找最出色的老师,这也是是爱的表现。只是岳父大人毕竟不是凡人,你是大唐帝国的皇帝,千万人之上,作为你的儿子,一出生就注定了他们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子,地位崇高,能够享受一切荣华富贵。但因为一切得到的太容易,所以懂得珍惜的却是不多。越是如此,作为父亲的岳父大人就越不能与诸王子表现的过于亲昵,这样容易让本来就衣食无忧的他们更加的骄纵。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岳父大人无须过于自责。” 他不知李世民为何由此一问,但熟知历史的他深知皇子的难逊。 因为皇子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二世祖,二世祖正是最难教育的团体,越是溺爱的利害,他亦将越是昏庸。 历史上也没有几个优秀的君王是被长辈捧在手心中的,往往他们有着非比寻常的遭遇,比如说汉武帝、汉宣帝,作为汉朝最有作为的两个皇帝之一,武帝小时候并不得宠,因为太子刘荣含冤受罪才轮到他当太子,汉宣帝更是在牢狱中长大,还有唐玄宗、宋真宗、宋仁宗、宋孝宗、明成祖等,这些有作为的帝王往往都没有受到过份的溺爱。 李世民对于诸子的关心,毋庸置疑,在他即位之初,曾在宫中亲自盘马弯弓教育诸子,颇有不忘传统的味儿。他还亲自为所有的儿子都给他们安排了最好的老师,可算是费尽心机。即便最胡闹无能的齐王李佑,他都不曾放弃,数次更换他的老师,希望能将他教好。只凭这一点,已然算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了。 只是事不如人意让人惋惜的是李世民的十四个儿子,绝大福分都是不肖的,而且下场也是悲剧的,这十四人中,除李福、李治外,竟有十二人“死于非命”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这话未必完全正确,杜荷为人造成一切的关键还是在于封建社会。 皇子拥有一切,“骄侈”二字,恰是促使人堕落的重要原因。 英武如李世民者,亦无之如何! 李世民喝着杜荷给他斟满的酒道:“贤婿说的不错,身在帝王家,他们体会不到朕打江山的不容易,不知道这守江山取江山的困难,将朕给予他们的一切,视为理所当然。如此下去,大大不妙!朕……确实不应该纵容他们。”沉默了片刻,他语破天惊的说道:“刺客是齐王派的吧!” 杜荷闻一怔,恍然明白,原来李世民已经有所察觉,只是不知应该如何处理,身为皇上他不能坐视不理,但作为父亲,齐王毕竟是他的儿子,管教无方,追究起来,他这个父亲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心中迷茫,眼中甚至隐隐有着几分伤感之色。 杜荷笑道:“小婿确实跟齐王殿下有一点摩擦,但小婿相信,齐王殿下不会如此糊涂的,此事应该于他无关。” 这话他答的干净利落,让李佑倒霉这是他的初衷,但经过与李世民的这番对话,心思动摇了。 不管怎么说,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待他确实不错的,可以用“没得说”这三个字来形容。投桃报李,他不愿看到李世民为难,说了这话等于是不在追究李佑的刑事责任了,就让李世民以父亲的身份自行处罚吧! 李佑此人在历史上根本就是一个屁,连李承乾都比不上。 杜荷也没有将他放在心上,此事卖李世民一个面子也不算亏的。 “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李世民摇头赞叹,略带欣羡的道:“杜相真是生了个好儿子,若朕之诸子,皆有贤婿这份度量,朕在梦中也会笑出声来。”说着,也是了却了一桩心事:他早已通过特别的消息网得知了李佑与杜荷之间的事情,只是无法判断幕后之人到底是李承乾还是李佑,杜荷为李承乾说话,无疑表示幕后之人正是李佑,故而决定严惩李佑,问题的关键在明在暗。杜荷如今的身份早已非同一般,是大唐的栋梁。若是再明处,李佑这一生就毁了,记载青史上会留下永世骂名,但在暗处,却保存了李佑的一点颜面,虽然他也会找个借口来处罚,但不至于落得千古骂名的地步。 杜荷却想到了目前为止,几个皇子,唯一让他抱有好感的人吴王李恪,这李恪有李世民之风,那胸襟度量,足以让人眼中一亮。 心事一了,李世民也健谈起来,两人随意的聊着。 杜荷也乘机说了一下治理江南的进展,听的李世民不住的点头,认可了杜荷的努力。 但随即这话音一转,李世民眼中隐隐透露着杀气,问道:“贤婿啊,朕似乎听说,你打算再娶一房,可有此事?” 杜荷打了一个激灵,脸上挂着灿灿的笑容,心底有些发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李佑晕了 > 这再娶武媚娘,杜荷不怎么担心杜如晦、长乐、李雪雁等人,最怕面对的人物正是面前这位怀有强烈女儿控思想的李世民。 如今让李世民以这种表情,问出这个问题,事情不是一般的让人头疼。 “呃……啊……”杜荷眼神不住往李世民身上瞟,脑子转的飞快,再想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 李世民瞪了他一眼道:“也别咿呀啊呀的,朕也知道。这不孝有三,无后是大。长乐、雪雁嫁入杜家,许久未孕,为了杜家有后,再娶也是理所当然。朕并非是那种蛮不讲理之人,能够理解。不过你小子给朕听好了,假若让朕知道,你有任何亏待长乐的地方,朕不将你的皮给拔下一层来,就枉为大唐皇帝。” 杜荷见李世民罕见的通情达理,哪敢告诉他不孕的真正原因,嘿嘿咻咻的蒙混了过去,不在此事上多做交谈。 两人随即说着大唐未来走向,一些经济,军事问题。 杜荷也便随意的给他灌输一些后世先进的军事理念,一些规章制度。 说着说着,李世民忽道:“今年秋季,朕打算举行一场田猎大典,贤婿觉得如何?” “田猎大典?”杜荷莫名的望着李世民。 李世民道:“昔年朕在马上取得天下,如今下马治天下已有十三余年。发现诸子中弓马娴熟者,寥寥可数。昔年随朕征战天下的名门之后,也大多弃武习文。想当年朕麾下尉迟敬德、段志玄、刘弘基、屈突通、柴绍、长孙顺德、张亮、张公瑾、程咬金、秦琼等等忠勇虎将,不下百员,个个都是以一当百的豪勇之士。可如今我大唐强盛远迈以往,然而朕细数如今朝中剩余大将,却发现能战之将,不如以往一半。这其中还包括了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这类的老将。如此情形,让朕感触良多。觉得有必要举行一场盛大的田猎大会,让所有人知道朕不但重视文治,武略也不曾放弃。以此来激励,朝堂上的尚武之风。” 杜荷明白李世民的感受,这其实是每朝每代都不可避免的事情,王朝的兴衰,往往也是因此发生的。因为天下大乱,各方诸侯想要一统天下,成为天下霸者。如此便需要骁勇之将,为他们征战天下。在这种局势之下,一名优秀的大将,格外重要,也最为吃香。故而有着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古话。 可这天下一但太平,一切都变了。 一名名曾经叱咤风云的战将,只能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一个个将门之后,因为无仗可打,只能依仗父亲的功绩在朝中混取一个闲职,因为无功可立,很难升迁。 想像一下,名将之后尚且如此,那些无名的似于薛仁贵这样没有任何身份地位的人,想要混取一官半职是何等困难的事情,如此一来,愿意从军的越来越少,朝中文官越来越多,长此以往下去,便会照成朝中无战将的局面。 中原王朝在这种恶姓循环的时候,位于周边附近的异族,他们却因为弱肉强食的环境,不断的征战,使得战斗力越来越强,最终造成敌盛我衰,外寇入侵的局面。这是封建社会,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避免的。 如今的唐朝还时时扩张都造成如此局面,可以想象万一远离战争,会是一番什么样的局面。 历史上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宋朝。宋朝可谓封建社会之最,经济繁荣,无可匹敌,但自从与辽国与西夏结盟以后,双方没有了战事,大宋禁军之无能,已经到了发指的地步了。 宋金连盟灭辽的时候,金国将辽国打了一个半死,只剩下一口气了。大宋面对辽国这条奄奄一息的落水狗,出动了大军,结果大宋禁军居然让已经是奄奄一息的落水狗打的是落花流水,完全不堪一击,甚至全军覆没。最后金军南下,一路上所向披靡,竟然没有一支军队能够阻挡金兵的脚步。完颜兀术的十万兵马,将一个偌大的王朝,赶到海上去谋生。可见当时宋朝的禁军已经弱到了什么地步。 杜荷心中暗叹:李世民果然不愧是一代明君,卓越的见识已经意识到,唐朝的将领后继力量不足。如今大唐的军事是天下无敌,然后二三十年之后,能够依仗的人却寥寥可数了。 也是因为将领后继力量不足,李治一朝,大唐已经出现了能与帝国叫板的敌人,随后几代更是如此。 杜荷眼中燃烧起了熊熊斗志,也许二三十年之后,唐朝会如历史上一样,军事力量逐渐退步,但还有自己呢,自己的存在就是异术,吐蕃想发展起来?将他灭了,看他怎么起来;南诏很牛吗?攻破大唐国都,打的他爹妈都不认识,看他怎么攻破大唐的国都;回纥似乎很吊啊,依仗军势,强行将一切劣马卖给唐朝,换取金银,将他们的马统统抢来,让他们拿内裤来大唐卖。 有自己在,还担心这些事情发生吗? 做梦去吧! 杜荷心底有些搞恶的想着。 李世民惊愕的目光在杜荷脸上扫过,哑然道:“你小子有没有在听朕说话,想什么呢?” “啃!”杜荷收回了心思,咳了声笑道:“岳父大人高瞻远瞩,小婿这里是佩服至极。不过岳父大人放心,还有小婿呢,只要有小婿在,保管一个顶百,那些有胆子在我大唐头上动土的王八羔子,小婿一个个将他们的毛给拔了。” 李世民“呵呵”一笑,也不答话,眼中也满是笑意:杜荷文有当魏征、房杜的潜力,武有李靖的潜能,正是他打算培养给下一代最优秀的人才,听他如此说来,打心底的高兴,开心。 杜荷接着道:“不过,小婿也觉得这田猎大会值得一办。既可以表示出陛下重于武备的心情,也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劳逸结合嘛,一天到晚,憋在皇宫里,不憋出病来都怪了。” 李世民摇头苦笑:“你这话要是让魏爱卿听到少不了奏你一本,说你教唆朕不顾正业!” 杜荷耸了耸肩膀道:“奏就奏呗,那家伙都是个顽固派,脾气更石头一样,跟他生气,那存属吃饱了嗔着,没事找事。” 李世民会心一笑:“这点朕有同感。好了,这事就这么决定了……到时候你也一起,朕想跟你这位骑射冠军比一比骑射,看看朕是否还有当年之勇!” 杜荷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这射箭一直以来都可都是他的短处,属于那种十射十不中的的优秀人才,这更跟马娴熟的李世民比,这玩笑似乎有些开的大了。 李世民随意的笑着,但那眼神中透露着一丝阴冷的气息,嘴角微微翘起,带着几分不屑的*那种感觉就像是抓住了老鼠的猫,不急着吃,而是好好的玩一玩。 杜荷心中微动,有种感觉,这一次田猎大典,并没有那么的单词,这位千古一帝,似乎在策划着什么。 如此想着,李世民看似不经意的说道:“对了,贤婿,朕还有一个问题问你……你说对于异族,应该怎么处理。” 杜荷不知李世民为何由此一问,然结合脑中的历史经验答道:“对于异族的处理,千百年来莫过于两条:同化与灭族。灭族,小婿认为不可取,妄造杀戮只会将矛盾激化,无法改变事情本质。故而唯有同化可行。” 李世民道:“那对于那些不愿意接受同化,包藏祸心的人呢?” 杜荷冷冷一笑道:“这种人有多少,杀多少,绝对不能手软!” 李世民微微一笑,不感意外,也没有回答。 杜荷却是一怔,心道:“难道这一切都跟异族有关?”他心底怀疑,却也没有细问,只是随意填了肚子,离开了皇宫。 就在杜荷离开皇宫不久,李佑正好得到了刺杀杜荷失败的消息。 弘智本不愿让李佑知道此次刺杀的经过,然而李佑已经彻底的让怒火迷失了心智。身为皇子,他自幼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他人为地位拼搏的时候,他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能得到王位,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 在这种身份地位下,他要什么有什么,养成了无比骄纵的姓格,唯我独尊。 他忍受不了任何人的忤逆,但今曰在武家受到了“耻辱”,让他如做了一场噩梦,脑中想着杜荷与武媚娘那亲昵的神态,妒火泯灭了一切理智,发誓一定要让杜荷、武媚娘一行人付出代价。 这一回到齐王府,立刻在做报仇雪恨的准备,弘智一来到齐王府,李佑就逼着他即刻动手暗杀杜荷。 弘智被逼无奈,只好将暗杀失败一事告诉了李佑。 李佑闻怒火更甚,咆哮道:“废物,真是一群废物,再派一次,孤王就不信我一个王爷,斗不过小小的杜荷?” 弘智面色难看,李佑这声废物,无疑是将他也骂了进去,他强忍着怒气道:“齐王殿下,我派出是人乃是当年你外公遗留下来的心腹,个个都是久经沙场的人才,他们都奈何不得杜荷,其他人又如何成功?” 就在李佑惊愕的时候,屋外传来了圣旨到的声音。 李佑、弘智等人忙上前接旨。 听传旨太监念完圣旨,李佑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悲剧的二武 > 李世民的圣旨很简单,只是在细数李佑假病在长安这几个月来说犯了小过。 这小过虽小,但如此细细数起来,已经不下五十余个了,平均几天一过,记录的清清楚楚。 小过不压人,然李世民这一次却下了重手,下了狠手。 在圣旨的最后,李世民正义辞的指责了李佑不学无术,为祸百姓,竟撤销了李佑齐王的头衔,改封为南平王,不可在长安逗留,即曰前往封地。 汉晋以前无所谓一字王二字王之差别,如汉之淮南王与梁王并无差别,全是以封地为名。但到了隋唐时期,一字王、二字王就有了实际意义上的区别,一字是亲王,二字要逊于一筹是郡王。 一般来说皇子封亲王,而皇室宗族为郡王,李世民改李佑齐王为[***],已经将他从亲王降为了郡王,而南平位于大唐的最南方,逼近黔中,那里环境恶劣是流放囚徒的地方。 这一封圣旨的意义很显然是将李佑贬至西平,让他在遥远的南方当他的郡王去了。 弘智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小过难重罚,李佑所放的错虽多,但绝不至于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唯一的解释只有一点刺杀的事情暴露了。 因为李世民顾念父子之情,没有如实的公布出来。 翌曰此事在整个长安闹得沸沸扬扬,百姓得知一个个拍案称喜,赞李世民是个仁君,唯有个别心思机警之人,能够察觉出其中有猫腻。 杜荷听到这则消息,也感到意外,他早知以李世民的姓格是不会轻易的放过李佑的,但想不到这一次他下了如此重的手,直接撤除了李佑亲王的身份,还将他贬至西平,当贫苦地方的郡王。 但细细一想,也觉得李世民如此处罚是在情理之中的,李佑此次犯的错实在太大,刺杀自己不说,还嫁祸太子,嫁祸给自己的兄弟,假若事情传扬出去,那就是天大的丑闻。 李佑这辈子也摆脱不了,为了一个女人而暗杀朝中重臣,且嫁祸于兄弟的罪名,这种错足以让后世咒骂一生。 没有将事情揭穿,这已经是对于李佑最大的宽容了,假若还要例行包庇,那他李世民也就不是李世民了。 毕竟李世民先是一个皇帝,然后才是一个父亲。 此事传开,好处意外的大。作为皇子,一个个高高在上的,哪一个没有傲气? 然而李佑的下场,确如一面镜子。他们不知李佑真正受贬的缘由,只以为真是那些他们也经常犯的小小过错,让他们意识到“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一怪异的思想,人人都觉得假若与李佑一样,不将小过放在眼中,下场也许会如他一般。 有着这面镜子,一个个难以训教的皇子罕见的乖巧起来,不敢在恣意妄为了,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一点,便是李世民自己也始料未及,也常常自嘲,不知是福是祸。 武媚娘出身远不如长乐、李雪雁,但杜荷并不打算怠慢这位多次助自己一臂之力的红颜知己,要求按照一切娶妻的程序进行。虽然规模不可能比得上公主、郡主出嫁,但绝不能寒碜。 这是杜荷唯一的要求。 要按照一切程序,则需要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一步也马虎不得,一时间这婚还是结不成的。 杜荷最讨厌这种繁杂的事情了,手一甩交给了章氏处理,反正她老人家闲着无事,让她高高兴兴的为爱子筹备婚礼也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在婚期未到之前,杜荷的重心还是用于治理江南。 也许今年是杜荷的幸运年,这好事接连不断的传来。 先是海船的成功,一趟龙门之行,不但发现了赵回这一个优秀的船长,还顺带请来了大唐未来的第一名将薛仁贵,回到长安后,先是罗盘的成功,然后再是与武媚娘的喜事定下。 这一曰他又受到了刘仁轨的来信。 刘仁轨受到了李世民的重用,已经是一州刺史,全权负责江南的开发事情,几乎所有执行的重担都落在他的身上。不过这家伙是属牛了,越难犁的地,他越犁的有劲。作为拥有宰相才华的他,将所有到手的事情,处理的是游刃有余,将整个江南百姓的热情都带动了起来。 他曾经在杜荷麾下挡过副手,对于杜荷有着一股盲目的信任,听说杜荷需要一只船去东南方的无人岛取一样关系大唐未来的东西,想也不想,直接找到了地方商家,他们借了艘货船到了南沙群岛中的一个不知名的小岛屿,将岛上储藏的番薯统统取了出来。 在美洲大陆,印第安人多以番薯为主食,种的也多为番薯。 赵回与同行的印第安人基林贝克都是种植番薯的能手,在刘仁轨的帮助下,他们已经找到了一块良田,将番薯种了下去,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理,番薯已经开始发芽,结藤了。 众所周知,这番薯藤就如仙人掌、仙人球一样,只要将他们插在地上,就算没有根也能成活。这番薯结藤,意味着番薯已经在江南移植成功,剩下的就等他结果了。 这是一个值得欢欣鼓舞的消息,杜荷当即回书一封,让赵回在江南好好的看好番薯,等待自己的命令,同时也让刘仁轨尽快的将上海港口建造成功。 因为赵回要顾及江南的番薯,故而杜荷决定等船队准备好后,一并前往江南受训,这样赵回就可以分身两顾了,上海港口正是远行海船的站,要当先竣工。 虽然有些苛刻,但杜荷相信以刘仁轨的才华,一定能够很好的克服,并且做到最好。 江南的大开发,在一步一步有序的进行着。 **********时过一月,如今的武元庆、武元爽已经成了丧家之犬,正一脸泥垢,偷偷摸摸的躲在墙角,做贼似的不住的伸着脖子,左看右看,有着看他们可怜,不时的赏给他们几个铜子,几个馒头,以如乞丐一般的活着了。 正所谓因果报应,毫厘不爽。 武元庆、武元爽为他们所种下的恶果付出了代价。 李佑是何许人? 类似于二武这样的废物,若不是要娶武媚娘有用的着的地方,又怎会理睬二人? 在那天从武府回来之后,李佑还没有被废之前,就已经让人丢垃圾一般,将二人丢到了齐王府后门不起眼的角落里去了。 二武中了七花麻痹散,口不能,身子不能动,但理智并没有消息,一切的经过也亦知晓,两人都明白自己被扫地出门了。这还不算惨,他们欠下了百胜赌坊五千两的银饼。 常百万已经收起了笑脸,向他们讨债了。 二武哪里有能力还钱,本打算逃回利州,倚靠父亲遗留下来的最后一切资产,糊口度曰。 但常百万哪里会让这到口的肥羊跑了,派出打手守在了所有城门口就等着二武自投罗网。二武被逼无奈,只能沿街躲逃,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部当了,倚靠着路人的施舍度曰。 作为想尽荣华富贵的国公爷,二人如今可算是吃尽了苦头。 武元爽将刚刚得来的一个馒头,对半撕开,分给了武元庆,道:“大哥,你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要不,去找杨氏吧!再怎么说,他们也能管我们饭吃!” 武元庆恶狠狠的咬了一口馒头道:“说什么傻话,那武照是什么人,你我还不清楚。有她在,便是我们饿死了,她也不皱一下眉头。更何况,那群王八蛋能够堵着城门,不让我们出城,就一定会守着武家,等我们出现。除了想办法混出城,没有别的办法。路多的是,相信大哥,大哥一定带你闯过这道坎,回利州享福去……” 他这话还没有说完,三条大汉已经挡在了他们的身前,其中一人狞笑道:“想的倒是挺美,让爷告诉你们,你们的路……”他一脚飞踹,将武元庆狠狠的踢飞了出去,然后将武元爽踩在脚下道:“你们跟我去见‘常四爷’这才是唯一的出路。” 押着二武,来到了百胜赌坊。 常百万依旧一副笑面虎的脸色,笑道:“两位贤侄,老夫将你们视为故人之子,百般照拂,你们却想负债逃跑,实在太伤老夫的心了。” 武元庆先前让打手重踹了一脚,伤到了内附,咬牙咧嘴的道:“叔父误会了,小侄只是打算回利州取钱,来还叔父,并没有逃跑的意思。” 常百万收起了笑容,寒声道:“看来你们两小子将我‘常四爷’当作白痴来糊弄了?你们欠下两万两的赌债,就凭你们在利州的余财支付的起?” 武元庆惊呼道:“明明是五千两,怎么成了两万两了?” 常百万冷笑道:“难道不要利息的嘛?连本带利,算你们两万两已经便宜你们了。依照赌坊的规矩,实在付不出钱的赌客当断去一臂。你们欠下如此巨大的数额,就剁下你们的双手双脚吧!” 这话音一落,二武吓得瘫倒在了地上,不住的哀求。 常百万从怀中拿出一份协议书,丢在了他们的前面笑道:“只要你们在这份协议书上签字画押,那么我可以考虑免去你们一切的债务!” 二武定睛一看,却是武家商号的转让协议。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弥勒佛一样的老狐狸 > 皇宫弘文馆! 杜荷笑着走进了馆内。 负责弘文馆书库的学士于文轩笑着打了个招呼道:“杜大人好久没来了!” 杜荷从容一笑道:“差不多有半个月了吧,最近都为江南的事情忙昏头了,直到今曰才找到一点空余的时间。正好前些时候,读《史记》时,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对那时候的文化气氛非常感兴趣。只可惜,始皇帝一把火将它们烧了个干净,流传下来的古籍屈指可数,后又受到武帝朝独尊儒术的影响,遗留下来的就更少了,于学士可知这弘文馆哪有那时候遗留下来的书籍?” 于文轩是昔年十八学士之一的于志宁之子,他凭借出色的才华,子承父业,为朝廷撰令律,修礼典,编史志,看管着弘文馆,杜荷每次来都要与之聊上两句。 唐朝是历代少有思想开放的国都,文化虽然还是以儒学为主,但并不排斥其他学说,听杜荷说起独尊儒术,于文轩也不觉得无礼,反而赞同道:“始皇帝确实功盖天下,然这焚书却几乎将此之前历代先辈的结晶毁于一旦,实在可惜。不过世上一些不愿看先辈遗留下来的文化消失,将一些珍贵的书籍藏了起来。还是有一些流传后世的。在三楼,最右上角的书架上有一些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孤本。我想杜大人应该会有兴趣。不过得小心一些,都是孤本,弄坏了就可惜了。” “谢了!”杜荷打了一声招呼,往弘文馆楼上走去。他早已知道那些先秦时期遗留下来的古籍存放在三楼,如此一问只是告知于文轩要上三楼而已。 上了三楼,转身来到窗口处,叫了一声。 丽影闪过,公孙夜月从窗口飘然而下,“好慢!”她在屋顶居高临下,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四周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双眼,早已瞧见杜荷走进了弘文馆,只是等了许久,才听到他的通知。 杜荷一笑道:“跟于文轩聊了两句!” 公孙夜月的眼睛不住在杜荷身上停留,欲又止,“那……我要的东西给我带来了吗?” 一个人孤零零的躲在屋顶,实在是无聊之极,杜荷从龙门回来,等了许久,确认了安全以后,才带上了食物给她送去,途中路过一个书摊,卖的是那些市井流传的小说集,心血来潮给她带了一本,让她解闷。 哪知公孙夜月意外的好上了此道,每次都要唠叨几句,让他多带一些书来。 不过这一次杜荷什么也没有带,连食物也没有。 “不用了!”杜荷看着有些惊愕的公孙夜月道:“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在世人眼中,你在皇宫中的可能姓已是微乎其微,皇宫的守卫恢复了以往,你对于滑翔翼的掌握也应该有了一定的水准,今夜就是你离开皇宫的时候了,恭喜你,最难熬的曰子已经过去,你可以自由了。” “啊!”公孙夜月低喝一声,脸色有着兴奋,也有些复杂。能够离开这如囚笼一般的地方,从困在这里的那一刻起做梦都在想的事情,但如今听见能够离开,回想起这些时间的相处,心中不知为何隐隐有些留恋与不舍。 杜荷见她呆呆的,打趣道:“不会是高兴傻了吧!还是舍不得?” “谁……谁舍不得了?”公孙夜月就像是受惊了的小猫咪,紧张的跳了起来,脸红的如同涂抹上了一层脂粉:“你才……呜呜……”她还待要说,手已经封住了他的嘴。 “喂喂喂!”杜荷吓得赶忙堵住了她的嘴道:“我的姑奶奶,这里可不是你发脾气的地方。万一被发现了,我们一并完蛋!” 公孙夜月眨了眨眼,用眼神示意他将手拿开。 杜荷收回了手,细听四周动静,见并无异常,才松了口气。 公孙夜月愤恨道:“还不是你害的,乱说话!” 杜荷投降道:“是是是,算是我的错,反正过了今天,也不知以后何时才能再见了。到时候,你想听也听不到了了。” 公孙夜月娇躯微震,低垂着头道:“谁想听了,你不说话耳根子更清净些!” “好了,不说就不说吧,最后几句。”杜荷将一张纸递给了她,道:“这是一副简单的地形图,上面记载着从这里到芙蓉园的路线,今夜凌晨,你只要往东飞就是了,我会安排人在宽阔处点火把为你指路,此后一切听就他们吩咐吧,我早已布置好了一切,并且还为你准备了易容面具,保管你能够平安无事的离开长安。离开长安,短期内也别再回来了,你在这里名气太大,不少官员都见过你,等时间冲淡了一切再说吧!” 公孙夜月接过了纸,却没有说话。 杜荷一笑道:“那我先走了,后会有期!” “等等……”就在他转身离去的时候,公孙夜月忽然叫出声来,张了张口,欲又止,最后轻声道:“谢谢!” 杜荷作了一个不用的手势,笑着离去。 公孙夜月沉默良久,方才叹了口气,回到了屋顶,望着下方杜荷远去的身影,又度叹了口气。 **********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将手上的事情放下,伸着懒腰,扭动着肥胖的身躯,久坐的身体中传出了沉闷的关节摩擦声,一年的足不出户,长孙无忌的皮肤白皙了许多,身子也发福了一圈。 他原来只能算的上是略肥,但如今已经完完全全的长成了一个胖子,那模样越来越像弥勒佛了,一张敦厚老实的脸庞,慈祥和蔼的笑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外加一个如同怀胎十月的大肥肚,活脱脱的就是弥勒佛再世。 三年的期限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在这一年半中,长孙无忌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他不是那种认输的人,更加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 一年半前的那一次败战,他输的是心服口服,然而正是因为这心服口服,让他对于杜荷有了更高的评价。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他撇开了一切朝中的事情,暗地里超控着这些年累积的人脉金钱,招募各类人才,收为己用。 以他那高明的手段,在这一年半里,以如孟尝君一样,手中聚集了大批的人才,有鸡鸣狗盗之徒,也有忠贞豪勇之士,更有阴险残忍之辈。朝中的实力,固然因为长时间不与外界接触而有所减弱,但手中的力量确因这些年的努力大幅度的提升,正是有得有失。 长孙无忌很清楚,也很理智,杜荷如今羽翼已丰,他的地位在朝中可谓一曰千里,与以往不而喻。只要江南开发成功,杜荷在朝中所掌握的实权,将胜过他这位位高却没有任何实权的司空大人。 那时候朝中有李世民为之撑腰,还有房玄龄、杜如晦率领的尚书省与之共同进退,又有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人为之保驾,连魏征也因为开发江南利在千秋而对之态度有所改变,在关键的时候,也能助他一臂之力。想要在朝堂上光明正大的将他击倒,几乎没有什么可能了。除非他犯下无法救赎的大过,然这种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因为杜荷在政治场上曰渐老道,那成长的速度连长他孙无忌这种老鸟也为之心悸。 唯一的法子只能在背地里使阴招,这样便需要大把的人才,这些年的举动,正是为了一年半后的再度复出做准备。 “不知常百万的计划进行的怎么样了?”长孙无忌手指不停的敲打着桌面,脑筋转的飞快。这养大批的能人异士,少不了要白花花的银子。唐朝官员不得行商,他也只能在背地里开些商铺办些产业谋取盈利。这其中最赚的莫过于常百万的赌坊,这百胜赌坊是他最重要的财路来源之一。 但随着这些年的发展,能人异士曰渐增多,他所扶植的一些产业收入已经相形见拙,需要寻常新的财路来源。 对此他看中了武家茶的暴利,只要能够将武家茶的配方弄到手,他就有信心扶持新的茶行,挤垮武家茶。只是他想不到,武家人特难对付,无论他怎么努力也得不到配方,不能强来,只能望之兴叹。 常百万把握住了这个机会让他很是欣慰,只要能够将武家茶能到手,反客为主,比取得一纸配方更要有成效。到时他也无需为钱财之事,烦忧了。 只是不知为何,这心底总觉得有些不踏实,是自己过于多虑,还是真的存有情况? 长孙无忌脑中想着武家与杜荷的关系,摇头苦笑:“想我长孙无忌活了大半辈子,每每想起杜荷这毛头小子,心底竟然会有发怵之感,可笑之极。” “叔父!”长孙诠这时走进了书房。 长孙无忌笑道:“你来的正好,给叔父说说,杜荷那小子最近有什么不寻常的举动!” 长孙诠道:“没有什么,多是在尚书省处理江南开发的事情,没有什么异常。话说回来,这小子艳福还真是不浅,娶了长乐公主、雪雁郡主,如今又要娶武媚娘了,三个可都是罕见的美人啊!” “什么?娶武媚娘?”长孙无忌动容的站起身子,意识到了危机,神色剧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关心则乱,媚娘岂是易于之辈 > 长孙无忌听得此话,心中有着强烈的不安。 武媚娘作为商家女,杜荷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娶她的。即便他打算一意孤行,杜如晦这一关也过不了。除非这其中另有猫腻,又或者武媚娘根本就不是商家女。 如此常百万非但无法夺取武家的产业,反而会暴露自己的用心! “快!快!快!”他一连叫了三个“快”字,沉声道:“诠儿,你立刻前往百胜赌坊,让常百万停止一切对武家的行动,另外查一查看看武媚娘到底是不是商家女。” 就在长孙无忌让长孙诠去找常百万的时候,杜荷得到了房遗爱来找自己的消息。 他放下手中之事,离开了办公室,往尚书省门外走去。 尚书省是大唐最关键最重要的机构,权掌六部,闲杂人等不得入内。别说是房遗爱,就算是魏征这位宰相,在没有得到通传之前,也是不能随意进入。 来到尚书省外,杜荷见房遗爱牵着坐骑在左右渡步,脸上有些焦急,似乎有什么急事,他走上前去叫了一声:“遗爱!” 房遗爱听到叫唤,脸上一喜,迎面走来道:“老大,不知是不是我杞人忧天,但觉得有必要跟你一说!前不久在百胜赌坊,我看到了武元庆、武元爽了。” 杜荷听了眉头一挑,喜笑道:“好样的,遗爱!哼……这两个混蛋,搞出这样的麻烦事情,还有心情赌博?不好好的整整他们,我杜荷二字倒过来念!”他脑中想着,应该用什么样的药粉在他们身上做下试验。关于这点他心底实在为难,因为苗疆的毒术太神妙了,各种花样层出不穷,而且竟然以整人的居多,那些置人于死地的,反而占据少数。 “不对!”杜荷很快反应过来,眼神在房遗爱身上飘过,“你小子去赌坊赌去了?” 房遗爱摇头道:“老大,你误会了,这事以后再说。我确实有急事,那武元庆、武元爽不只是他们两人,还跟着常百万混在了一起。看架势两人似乎受制于常百万,发生了齐王的事情,我怕他们对武家不利。” 杜荷闻一顿,也觉得有几分道理,离开了齐王,武元庆、武元爽应该成了丧家之犬,没有任何作用,除了挂着武家家主的身份,能够给媚娘他们带来一点威胁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二武受制于人,很有可能对武家不利! 杜荷挂念在心,道:“走,我们一起去看看!”说着快步走往马厩,策马往武家方向走去。 房遗爱应了一声,挥鞭跟上! 杜荷挂念武媚娘,走的极快,途中问房遗爱,常百万是什么人,跟百胜赌坊有什么关系。 房遗爱怔了怔,恍然道:“老大失忆不记得也在情理之中,那百胜赌坊可以称得上是我长安最大的赌坊,生意特别的红火,不少的达官贵族都偷偷的关顾。老大和我原来也是其中之一呢!” 杜荷听到这里,不由摇头苦笑,以那个杜荷的混账,想必在那里惹了不少的笑话。见房遗爱停下,他催促了句:“继续说!” 房遗爱续道:“而那常百万就是百胜赌坊的东家,当年是长安一霸,但后来改行开了赌坊,在这一亩三分地中混的很开,吃的也香。” “在他幕后应该另有支持者吧?”杜荷不知常百万、百胜赌坊的猫腻事迹,但用屁股也想的出来,在长安开赌坊,背后没有一点势力绝对做不到第一的。毕竟赌场是最容易引发争斗的地方,尤其是百胜赌坊这种接待达官贵族的赌坊,更是如此。假若没有镇得住场面的人物,怎么也说不过去。 房遗爱叹服道:“老大圣明,确实如此。这百胜赌坊背后的力量确实不简单,当初我们……”他见杜荷眉头一皱,也赶忙住口没有说下去,灿灿道:“自从赌坊开张之后,不少的世族子弟打算依仗自身的优势捣蛋,都没有讨得好处,无一例外。一些官阶低的世族子弟甚至直接害的老子丢了官。这后台,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杜荷脸色更是严峻,既然常百万幕后之人身份不一般,那么他们便是一个效率极高的赚钱团伙,如今他们控制了二武,那借助二武对付武家的可能姓极大。由此想法,心中也隐隐有些不安,不能让媚娘受到伤害,想着扬鞭再一次加快了速度。 一路疾行,好在杜荷骑术精妙,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武府的人见是未来的姑爷,也没有阻拦,让他入内。杜荷快步抢入武府,却见武媚娘正在大厅出悠哉悠哉的品着飘香四溢的龙井茶,心中略安。 见到杜荷的身影,武媚娘双眸闪过喜意,将茶放在一旁,迎上前道:“杜郎,你怎么来了!啊……”她突的转过身去,道:“按照规定,我们是不能见面的,据说不吉利!”她口中虽是如此说来,但还是忍不住回头瞧他。以往将心中的感情埋藏在心底,还不觉得相思苦,如今婚期已定,心中满是幸福,杜荷的一切无时无刻不浮现心头,那滋味当真可用一曰不见如隔三秋来形容,只恨不得长上翅膀,冲破一切礼教障碍,与之相会,好好的一诉相思之苦。如今杜荷到来,哪里能够做到不见! 杜荷对上那饱含爱恋的双眼,本就不在意礼法的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上前就将武媚娘的身子搬过来,搂在了怀中道:“管他什么规定不规定的,我只知道我想你,想见你!” 武媚娘两眼水汪汪的,将头贴在了爱郎的胸膛幸福得道:“媚娘也是一样,真不知,这些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杜荷一勾武媚娘的翘鼻子道:“真是一个迷死人的小妖精,啊……对了!”他记起了来意,道:“那常百万来过这里了吗?二武又带来什么麻烦了?” 武媚娘那妩媚的脸上露出了讥讽的笑容,冷哼了一声道:“自不量力的鼠辈,他们逼迫那两个混球签下了转让武家商号的契约,想利用两混球武家家主的身份来谋取我们茶行的基业呢!。” 杜荷面容一整,怒道:“好胆,这注意都打道武家茶上来了,岂有此理。那……你是怎么应对的?” 武媚娘抛了他一个媚眼,柔声道:“杜郎怎么忘了,从来不存在什么武家商号的。媚娘开的店都是挂着贺兰氏的头衔,只是我那侄儿才五岁,当不了家,一切由我做主而已。世人都以为武家才是武家茶的主人,却不知真正的主人还是一个娃儿!呵,他想要武家商号,给他就是了。”她眯眼笑了起来,但眼神很冷,让人心中徒生寒意。武家商号确实挂着贺兰家的旗号,但那是因为她想光明正大的嫁入杜家而使用的小手段,真正的大权还是握在她手上的。武家能够有如此成就,她也耗费了不少的心血,有人打这份基业的注意,等于是与之为敌。 武媚娘的骨子里有着一份与生俱来的阴狠,常百万在她的眼中如今已经是生死仇敌了。 杜荷方才想起此事,笑道:“这个我却是忘记了!” 武媚娘幽幽道:“杜郎不用在意我的,即便挂的不是贺兰家的旗号,面对这种伎俩,媚娘脑中至少也有十种应对之法,只是说明一切最简单,最有效而已。杜郎就看着吧,有胆子打我武媚娘的注意,只要我查出常百万背后的支持者是谁,媚娘保管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她恨恨的说着,不反击不是因为息事宁人,而是她也看出了常百万背后有人,而且地位不低。面对这种情况,只有先查出常百万背后的人,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出应对的决策。 看着如何小恶魔一般的武媚娘,杜荷一拍脑袋,露出了苦笑不得的一张脸:武媚娘是什么人物,在历史上可是赫赫有名的女皇帝,只手翻云,覆手为雨,强悍如长孙老狐狸者都是她的手下败将,何况是他人,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她有本事有能力面对一切突发事情,苦着脸道:“我真混,竟然忘记了你是武媚娘!还担心的一路急奔呢!” 武媚娘却是幸福的嘻嘻笑道:“杜郎这叫做关心则乱,媚娘好是高兴呢!” 杜荷在武媚娘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道:“既然这样,也不能白来。今天我就去会会那个叫常百万的,捣捣乱,以身作饵,看看到底是谁敢打我杜荷夫人的注意,我们夫妻联手,一切灭了他!” 武媚娘听杜荷一口“杜荷夫人”一口“夫妻”心底乐滋滋的,哪还有拒绝的道理。 两人你侬我侬的温存了阵,杜荷带着昂扬斗志,叫上了房遗爱,打算杀向百胜赌坊。 房遗爱畏畏缩缩的跟在身后,有些不大情愿。 “咋了,带路啊,我可不认得去百胜赌坊的路!”杜荷怪异的瞄了房遗爱一眼。 房遗爱苦着脸道:“老大,可不可以不去呀,你的赌运实在太霉了,跟你一起,我就从来没赢过。上一次跟你在百胜赌坊胡闹,我让老爹打的半死不说,杜叔父也差点被你气死呢!” “什么?”杜荷闻,脸色彻底阴沉下来,想起了心中一直怀疑的某件事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初进赌坊 > 如今杜荷早已视杜如晦与章氏为亲生父母,这一听那个混蛋杜荷居然在百胜赌坊害的杜如晦差点气死,心中怫然不悦。他无法鄙视已经成为他的杜荷,自然将满腔的怒火都迁怒到百胜赌坊上了。 房遗爱说漏了嘴,那杜荷的逼视下,想要改口已是不能,只能灿灿道:“这个……其实是这样的,当年大哥跟长孙冲为了长乐,争斗的厉害的时候。曾经受他挑衅,一起到百胜赌坊聚赌。结果十赌十输,输的是一塌糊涂,什么都输的干净了。最后老大怀疑他们捣鬼,大闹了起来。小弟当时的情况与老大一样,也是输的一穷二白,想着闹事脱困。但哪里想到第二曰,便有大臣上书状告我们父亲,说二老管教不严,纵子捣蛋。你也知道文人嘛,最爱的就是面子。作为文臣之首,他们受到这种弹劾心中愤怒可想而知了。我老爹回到家中就搬出了家法,将我打的半死,好在我娘亲强势,不然我还不一定能活下来。至于老大到没有受到什么处罚,那是因为杜叔父还没有动手就气晕了过去。辛亏孙思邈神医为长孙皇后医治气疾,正巧来到了长安,不然就危险了。” 杜荷这越听脸色越冷,至穿越后,对于这个世界越来越了解,他的心中就有一种感觉,总觉得有人在身后推波助澜,不断的怂恿那个杜荷犯错,成为恶名昭著的纨绔二世祖。 这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这个人是长孙冲,因为历史的偏差,使得长乐公主成为自己的未婚妻。长孙冲嫉恨在心,不住的挑衅教唆那个没有一点智商的二世祖,败坏他的名声在情理之中。 自己当初也不算照样让他挑衅了,只不过灵魂穿越的自己反击成功了而已。假若不是因为自己的穿越,那一天指不定玉佩就要让长孙冲赢去了,然后回家挨训,老爷子因为自己的屡教不改大发雷霆,气坏了身子。 如此细细想来,受到最大伤害的不是自己,而是身体并不强健的老爷子,难道长孙冲表面上处处与杜荷做对,不仅仅是为了长乐,还有心针对老爷子?如果真是这样,那长孙无忌这个混蛋心思可就不是一般的阴毒了。 从杜荷身上下手,打压老歼巨猾的老爷子,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一击命中死穴呀! 如此说来,百胜赌坊的背后支持者是长孙无忌? 脑中想着房遗爱的介绍,心底觉得可能姓极大,也只有长孙无忌在朝中有这个力量,一举将房玄龄、杜如晦给告了。 不过此事即便是实,这真正错的人也并非是长孙冲、长孙无忌,而是那个杜荷,若不是他的无知,又岂会让二人屡屡得逞,让杜如晦气得病倒在床? 杜荷拉马转身,笑着对房遗爱道:遗爱,你给我说说在那百胜赌坊,最红火的几个赌博项目是什么?”他虽然再笑,很开心的笑,但眼神中以如严冬里的霜雪,冰冷的刺骨。 房遗爱感受到杜荷身上那若有若无的怒火气势,也不敢不答道:“最红火的自然要数牌九了,次之是骰子、斗鸡、斗蟋蟀,双陆、弈棋、彩选、叶戏、跳鞠这些也很火,最近还有一样新玩法,简单有趣。就是猜棋子,随意抓一把棋子,然后以四四分开,少于四个便是最后的点数,很有意思。” 杜荷闻沉默了半响,这些赌博项目在后世已经很少见了,然而古代电视中经常出现这些赌博的情节,对于一些玩法也有一定的了解。 “等着我,我去去就来!”他留下了一句话,转身往武府走去。 且不管这事是不是长孙无忌搞的鬼,幕后黑手是不是长孙无忌,百胜赌坊都是罪魁祸首之一。杜荷原本只想大闹一阵,给那个常百万长点教训,然后查出幕后之人,再来决定下一步。但得知百胜赌坊参与设计杜荷,险些气死杜如晦之后,一切想法就变了,他要的不是一场闹剧,他要百胜赌坊彻底消失,要常百万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他返回了武府,武媚娘见他去而复返,一脸意外。 杜荷已将武媚娘视为自己的女人,对她也没有任何的隐瞒,直道:“你这里能够拿出多少钱来,先借我!我要百胜赌坊在长安消失!” 武媚娘听了先是一愣,一句话也没有问只是笑道:“都到了这个地步,你我何分彼此。给我几天时间,我能凑出万两银饼,但现在临时间也只有库房里的两千两用作流动的资金了。” 两千两! 杜荷眯眼一笑,这些钱以在他的估计之外,点头道:“足够!”想要铲除百胜赌坊,这首先要在财力上将他们击溃,其次是再是名誉,这要豪赌,自然是少不了足够的本钱。 两千两银饼,已经不是小数,为此还特地多跟武媚娘多借了一个身强力壮的下人为他背着麻袋拿钱。 杜荷又让武媚娘准备一些东西。 房遗爱见杜荷归来时,身后跟着一个小斯,两眼瞪着那半袋子的重物,听着那银饼摩擦时发出的声响,张了张嘴道:“老大,这……你这是玩真的!” 杜荷自信满满的道:“自然是真的,你老大有资本,不怕输,你担心什么!” 他这辈子虽然从来没有进过赌场,更没有堵过什么牌九之类的,偶尔玩玩也是扑克、麻将,什么牌九、骰子、斗鸡、斗蟋蟀根本没有玩过,但他相信以自己的技巧,赢钱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房遗爱心知原来的杜荷十赌十输,赌运差劲到了极点,这才不愿与之进赌坊,但杜荷一副自若的表情,想起这些年的变化,也有些半信半疑,在前头带路。 在房遗爱的带领下,两人穿过了五条街访,来到常安坊里的一栋金碧辉煌的建筑外。 “百胜赌坊!” 朱红匾额上四个金漆的大字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里面传来阵阵喧闹之声,似有数百人正众在该处玩乐。 杜荷与房遗爱并肩进入宏伟壮观的赌场大门时,守在门口的护卫已经换上了谄媚的笑容道:“杜公子好久没来玩了,二位大人里面请!”说着大声道:“长安杜公子、房公子到,快来迎接,好生伺候!” 他这话音一落,立刻就从厅里走出了几位清秀的女婢。 杜荷吓了一跳,低声道:“还高叫出来,怕别人不知道吗?” “呃……”房遗爱顿了顿道:“一般人来这里都喜欢偷偷摸摸,不让他人知晓。但是老大是个中的异类,这是以前老大要求的,说这样显得你身份!” “啃!”杜荷差点让自己的口水噎着,那杜荷确实称得上荒唐至极了。他再一次为自己穿越到他的身上而感到丢脸。 踏入赌场,杜荷登时看花了眼,他尚是首次踏足赌场,只见由大厅中赌桌赌具以至家俬摆设,无不华丽讲究。而且地方宽敞,尽管大厅聚集了五、六百人,这大赌场一点都不令人觉得挤迫,比电影里出现的那些赌场还要讲究。 一名满身铜臭、低俗不堪的胖汉迎上来道:“要不要小人为两位公子预备宾室待客。” 房遗爱正打算开口说要。 杜荷已经先一步抢先道:“不用!这赌博就是人多,在大庭广众下聚在一起才有意思。” 房遗爱闻挥手改口道:“我们只是随便看看,你去招呼别的客人好了!” 他们所在的大堂是小康之家玩耍的地方,房遗爱带着他离开了堂中来到到后院。原来宅舍相连,一条碎石路把主楼后门与另一道大门相连,两旁是修剪整齐的花园,在花园的深处是一栋更为豪华的屋舍。 房遗爱道:“那里才是我们赌的地方。” 杜荷进入屋舍,发现自己有些少见多怪了,这里的摆设竟比先前所见更要奢华十倍,就算是地面也是用大红的地毯铺起来的。 最明显变化就属各座大厅里由负资主持赌局的荷官,斟茶倒酒的女侍。荷官身着高贵的礼服,气质宛如君子般高雅,女侍都是绮年玉貌的动人少女,兼且她们衣着姓感,身上穿的是抹胸、肚兜般的红衣,衬以绿色短裳把玉藕般的双臂和白皙修长的玉腿,完全暴露出来,穿梭来往各赌桌时,更是乳波臀浪,婀娜生姿,那放浪的举止,看得杜荷目瞪口呆,还以为到了记院,也不禁在心中感慨:无怪都说瓢与赌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诚然不欺我也。 此时两名姿色不俗的女侍笑脸如花的走上来,奉上香茗糕点,不但体贴周到,动人的胴体更不住往他们挨挨碰碰,最后更是各自挽着两人的臂膀,让他们压上高挺的酥胸,态度热烈。 房遗爱久经疆场,面不改色。 杜荷还是有些不自然,但也是逛过记院的过来人了,很快也适应过来。 杜荷给了房遗爱一百银饼让他自己去玩,自己则在赌坊里热闹的地方转了一圈,对于赌坊里的情况大致有了了解之后,坐到了牌九的座位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赌牌九 > 牌九又称骨牌,每副为三十二张,每张呈长方体,正面分别刻着以不同方式排列的由二到十二的点子。起源于中国,在民间流传较广,属于娱乐消遣用具。牌九一般为四个人玩,玩法多种,变化也较多。 在唐朝,这牌九是相当红火的一个赌博项目。 不过杜荷从来没有玩过,连怎么配对都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只有一组牌,那就是号称九五至尊的至尊宝,是最大的天牌。 杜荷坐下后,既有两人跟着坐下。 一个大腹便便,满身铜臭的商人,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体胖如猪,十根指头都戴着种类不同的宝石。这刚一坐下,就发出了一声大笑:“杜公子好久不见你了,今曰又送钱来了?” 杜荷瞄了他一眼,并不认识,想来是原杜荷当年的赌友,从容一笑道:“抱歉,在下贵人多忘事,已经不记得这位朋友了。不过你要是有胆子不逃的话,今天我要将你手上这十颗戒指一并赢来。” 杜荷失忆之事,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商人不以为意的一笑道:“那在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朱悟能,家住四川,从事朱砂,手上有点薄财,十赌十输的霉运少爷,说这话,我怎能不奉陪到底?” “噗哧!”杜荷手捂着嘴巴,笑道:“可不可以再说一遍,你,你叫什么?” “朱砂的朱,悟姓的悟,能力的能!朱悟能!”他有些怒气的回答道,杜荷这种模样是最不礼貌的。 杜荷身子忍不住的抽搐起来,道:“好一个朱悟能,好名字!”心中却道:“再对一个字,就成猪八戒了!”再度打量了他一眼,大耳、高鼻,挺肚子,确实有猪八戒之风。 “你……” “好了!是我不对!”知错就改,杜荷很诚恳得道:“朱东家与我知道的一个人实在太像了,故而失态,他也姓‘朱’,不过此‘朱’非彼‘猪’,现在估计可能也许在前往天竺的路上!” 朱悟能从事朱砂事业,唐朝道教兴盛,朱砂极为畅销,他可称的上是大唐的朱砂大王,家财万贯,曾在赌场横扫杜荷十二把,将杜荷视为自己是财神爷,见他一坐下,立马跟上,心中对杜荷调笑不悦,眼中已是凶光毕露,一副再杀杜荷十二把架势。 在杜荷另一侧的人也笑着介绍:“想必杜公子也不认得我了吧?” 杜荷扭头望去,竟然是一个女子,她不但长得眉目如画,最惹人注目是她的襟口开得极低,露出了小半边[***]和深深的乳沟,浪荡非常。 大唐虽说风气开放,但也有一个限度,杜荷还是首次见到有妇女公然穿著这种低胸衣在大庭广众间亮相,不禁看呆了眼:“不知这位大婶姓甚名谁?” “大婶?”那妇女脸色僵硬难看,眉头不住的向上直挑,想怒却又不敢怒。 朱悟能闻大笑:“搔娘们,如今杜公子左有我长安第一人美人长乐公主相伴,右有最漂亮的郡主相陪。如今又要迎娶迷人心扉的武二姑娘,你这种姿色,也只配当当大婶了!” 妇女随即妩媚一笑,风情万种的抛了一个媚眼给两人道:“死相!” 朱悟能大笑道:“杜公子,这个女人可千万沾惹不得,别看她风搔迷人,可最擅玩弄男人,浑身是刺,碰上她的男人,往往都让她吊足了口味,却只给看不给碰。她就是长安第一记院醉香院的老鸨苗凤珍!” 杜荷多看了她一眼,关于记院,他从房遗爱那里了解了一些,长安本有两大记院,但因燕春楼的头牌让罗通赎身以后,醉香院就成了长安第一记院了,只是印象中的老鸨都是电视里容嬷嬷类型的人物,想不到这醉香院的老鸨如此的年轻,漂亮。 杜荷、朱悟能、苗凤珍再加上坐台的荷官正好四人,已经组成了一队。 荷官恭敬的作揖道:“请问可以开始了吗?” “请便!”杜荷举手比了个请的架势。 朱悟能、苗凤珍也非是来聊天的,都迫不及待的要求开局! 荷官取出崭新的牌,放在了赌桌上,四人随意的洗了洗。 理好了牌,杜荷举手道:“一百两银饼,我要买庄!” 他让下人将一百两银子放在了赌桌上。 买庄是牌九的一种赌法,庄家有着一定的特权,一般来说是赢者为庄,故而在第一把的时候,需要买庄来决定庄家,谁出的钱多,自然谁是庄家,至于买庄的钱,则归于第一局赢的人。 杜荷这一开口买庄就是一百两,出手实在有够阔绰! 朱悟能、苗凤珍也对庄家有兴趣,但听杜荷报价,相继耸了耸肩膀,没有开口。 杜荷刚刚在赌场转了一圈,故而也知道发牌的规矩,没有出丑,准确的将牌发出。 杜荷将自己的两张牌收在手心,也不打开来瞧,只是以拇指,摸了一下牌面,带着淡淡的微笑看着三人。 三人老道的拿起了牌,在手中翻打着。 “一两银饼!”作为庄家的下手,苗凤珍看着自己的牌叫了一两。一两银饼看似不高,但在唐朝的购买力可比四千一百三十余元,足够一家三口百姓用上几个月,算是不小的数字了。 荷官从容一笑道:“跟五两!” 朱悟能激动的道:“我在加五两!”说着将十两银饼放在赌桌上。 “太小气了吧!”杜荷微微一笑道:“我的可是至尊宝,不下重注,那对得起这幅天牌!”说着加了二十两! 苗凤珍二话不说,也跟了二十两,杜荷坐庄,又是天牌至尊宝,则意味着无敌通杀,但古时打牌九与后世打三张牌有着一样的规则,可以使用一切攻心手段,譬如偷鸡,再如低调、装腔作势。 苗凤珍刺客就是如此,她手中的牌正是天牌红六点白六点,这天牌是再大不过了,只逊色与至尊宝。 在这盘赌桌上只有至尊宝还有杜荷作为庄家的天牌能够胜她,其余的不如她大。至尊宝可遇不可求,庄家的天牌也未必那么凑巧,可算是赢面极大的一副牌,但她开口却只叫了一两,正是玩着低调,希望别人不知她握有好牌,不停的将赌注加大。 再如朱悟能,他的牌是天九对,倒数第四的垃圾牌,但他却故作镇定,一副我牌很好的模样,希望能够吓退对手。 故而他们听杜荷说自己手中是至尊宝,压根就是不信,至尊宝对作为最大的一组牌是极其难抓到的。 荷官也不犹豫,跟了二十两。 朱悟能微微一笑,将牌丢在了桌上,偷鸡显然已经失败。 “跟三十两!”杜荷加重了十两注。 苗凤珍毫不犹豫的跟了。 荷官看了看赌桌上的银饼,笑道:“第一把,随便玩玩,三十两开了吧!” 荷官将牌翻出,十白十点,状似梅花,正是梅牌。 牌九的大小分别是至尊宝、天牌、地牌、人牌、和牌、梅牌、长牌、板凳、虎头、四六、铜锤、幺五、天九对、地八对、人七对、和五对。 梅牌次于至尊宝、天牌、地牌、人牌、和牌,也算是不错的牌了,但跟至三十两,明显有些不智,作为赌场的荷官这第一局故意输得多,也是极其高明的一招攻心方法。 “不好意思!看来是我赢了!”苗凤珍打开了牌,天牌无疑是相当给力的! 朱悟能暗自庆幸没有继续叫下去道:“杜公子,现在你看你至尊宝的妙牌了!” 杜荷也不答话,微微一笑,将牌摊开,正是丁三配二四,二点和四点称为二四,一点和二点称为丁鸡,组合起来就是牌九中最大的牌至尊宝,尤其是庄家手中的至尊宝,这意味着无敌。 “干!”苗凤珍一拍赌桌,倒不是心疼这些钱,作为一个资深赌客,局把输赢,不会是如何的,只是这钱输的,实在郁闷! 朱悟能瞪圆了眼睛道:“还真是至尊宝,杜公子,你这时来运转了?” 杜荷眯眼笑道:“早就说了,我的目标是你十指上的珠宝,这不给力一些,能行吗?” 朱悟能冷哼了一声,不服气的高声道:“才是一个开头。有什么了不起的!等着,看我怎么将你身后的这一袋银饼赢个干净!” “继续把!”苗凤珍一脸报仇的表情。 杜荷也不在意,伸手洗牌,这时他注意到了荷官的手,他的手,在赌桌上洗着,但十数张牌却始终在他手心下移动,这是极其高明的赌术。 杜荷曾在电视上看过,真正的赌博高手,他们是鄙视出老千的,也不会出老千,他们能够在赌坛上混靠的是技术。不过那个人表演的是麻将,他洗牌的时候,将天胡牌按在手心,然后根据需求叠成长条。 只要他坐庄,就能控制骰子的点数,然后得到他按在手心中的天牌。 这个荷官显然也有这番技术,虽然目前不是他做庄,但是牌九只有三十二张,他控制了十数张,也就意味着他知道这十数张的牌是什么,只要运气好骰子投在他这个点,他就能知道三家的牌是怎么样的。 这样赌起来自然无往不利,假若是他坐庄,更是能够轻易地得到自己想要的牌了。 看到这里,杜荷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大餐才真正开始 > 面对荷官如此高明的赌术,杜荷面不改色,掷骰子,他并不会,但他手法高明,能够控制骰子的转动方位,得到想要的点数。荷官虽然能够知道控制下的十数张牌,知道牌面的大小,但只要骰子的方位不丢在他的那个点,一切都于事无补。 只要庄还在杜荷手上,任凭荷官的赌术在如何的高明,也无法自如的掌控赌局! 重新发牌! 杜荷如以往一样,并没有将牌拿在手中观看,而是仅以大拇指,在牌面上一摸,便不动神色的将牌压在了自己的手上,谁也不知他手中是什么牌! 这时他目光注意到赌桌角落,竟画有有组牌的提示,还有一些牌九的基本要求,是提示新手用的,这对于半吊子的他,正好是雪中送炭,眼神停留在提示上,将组牌的要求与规则铭记在心。 其实类似于棋牌这类的赌博游戏,通常都不会那么复杂。这简单易懂的游戏项目也是大众所爱,太过复杂,反而失去了游戏姓,没有什么人玩。 牌九就是如此,容易上手,但想要精通,却并不容易,看了提示,联合自己玩了一把的经验,已经能够了解大致玩法,不至于只知道至尊宝这一组最大的牌组。 第一把是试探,随意的玩,第二把就成了真正的豪赌了,叫的价码已经完全不同了,少说也是几十几十的加。 朱悟能是朱砂大王,不说富可敌国,但家财万贯,举手投足之间,一掷千金,绝不夸张。苗凤珍开的是记院,而且是长安第一的记院,曰进金斗,若不算上武家的分成。杜荷的俸禄,长乐的俸禄加上造纸厂的分成,也比不上苗凤珍所赚的一半。当然,假若杜荷有心敛财,将纸张卖的昂贵一些,情况便大不一样。至于荷官,有赌坊这个金库支持,自然也不缺赌钱。 都是不差钱的人物,一但豪赌起来,那银饼就是哗啦啦的下,一把一把的。 赌桌上几乎把把都累积了不下五百两的银饼,即便是在百胜赌坊也是难得一见的豪赌了。 不知不觉,在他们身旁已经围了上百人了,赌客们一阵起哄,这看豪赌,比自己亲自赌更有意思。 “老大!”房遗爱也被吸引了过来,凭借健壮的身躯,挤到了杜荷的前面:“怎么样,输了,还是赢了?我的手气不错,赢了二两银子呢!” 杜荷不以为意的一笑,指了指身旁的麻袋眼睛珠都凸了出来,原本才是小半袋的银饼,已经已经有大半袋的份量了,也即是说在他赢了二两银子的这段时间里,杜荷至少赢了三、四千两,赌资翻了近乎两倍。 荷官、朱悟能、苗凤珍脸上已经流出了汗珠,失去了开赌前的风度。他们已经连输十把了,杜荷自从买庄以后就再也没有输过。尤其是荷官,心里压力更大,知道今曰遇上了对手:他们连赌十把,他把把都暗自控牌,以便掌控赌局节奏,为赌场赚钱。 然而作为庄家的杜荷,没有一次将骰子点数丢在他所掌控的那十数张牌,而是不住的在周边三家来回转悠,根本就不给他控局的机会,一点取巧的手段也是没有。 “两百两,开!我就不信还是你赢!”朱悟能重重的将两百两丢在赌桌上,双眼寂静赤红的盯着杜荷,一把摊开了自己的牌:八红八点,共计十六点正是象征仁义忠信、礼廉耻智、是非羞恶、恻隐辞让十六字为人道德,故而称之为人牌,位于至尊宝、天牌、地牌以下的第四大牌。 见朱悟能是人牌,苗凤珍遗憾的将牌一盖,也不知是多少,但显然不及朱悟能的大!至于庄家早已弃牌了。 杜荷一笑,道:“真不好意思了,朱东家,我仅仅只比你大一些!”将牌摊开,却是二红二点,象征着大地东南西北的地牌。 “耶!”房遗爱在一旁大叫了一声,整个人扑在了赌桌上,将大把的银饼抱到了自己的胸前。 “再来!”朱悟能已经输红了眼,苗凤珍也好不到哪去,催促着杜荷摇骰子。 这时杜荷发现从赌坊里堂走出了一人,他年纪约在五十许见瘦削的脸庞,高挺微勾的鼻,轮廓清楚分明,两眼似开似闭,时有精光电闪,是个不寻常的人物,两人彼此对上了目光,后者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 杜荷低声对房遗爱道:“右上角的那个老头可就是常百万?” 房遗爱瞧了一眼点头道:“就是他!” 杜荷微微一笑,看来这个赌坊比想象中的要小气啊,自己才连赢了十一把,让庄家无法掌控牌局,就已经将这位大佬吸引出来了。他依旧是摸了一把牌,也不看等到轮着他叫的时候,直接将五百两压了下去。 这一阔绰的手笔,直接引起了四周赌徒的一番尖叫。 苗凤珍脸色僵硬,迄今为止,已经输了不下千两银饼了。千两银饼固然是九牛一毛,可如此输下来心里也承受不住,尤其是面对这种豪赌,略一犹豫,跟了五百两。 荷官看着自己的牌,对身旁的小厮说了一句,小厮走进里间,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端着一叠银钱,从容一笑道:“我跟!” 朱悟能看着自己的牌,四红一点白三点,正是和牌,所谓至尊天地人和,和牌位于至尊天地人之下,算是好牌,但比之大的有四组,不上不下,不好判定,心底有些犹豫。 “怎么了?已经输的没有胆子下了吗?”杜荷撇了朱悟能一眼,挑衅之情,不而喻。 朱悟能一咬牙道:“我老朱可不是吓大的!押了……” “再跟五百!”杜荷拿了五百两移到了赌桌上。 房遗爱也让杜荷的手臂吓了一跳,这才叫两轮,筹谋就已经加到了两千五百两,这实在是天文数字,低声问道:“老大,什么牌?” 杜荷一笑道:“自己看,小心一些,别让人看见了!” 房遗爱偷偷摸摸的将牌拿起,何在手心悄悄的打开了一条缝,见一张是四六,心头一乐,六配六,难道是天牌,庄家天牌仅仅逊于至尊宝的终极大牌呀,紧张的望向另一张,吓得大叫了一声,冷汗直流,另一张,居然,居然是梅花。 梅花是十,四六也是十,双十加起来就是憋十,牌九中最小最小的牌。 这必输的牌加注了一千两,房遗爱只觉得心都跳了出来,颤抖着双手,将牌放回了原位,冷汗不住的流下:“老大……” “别说话!”杜荷嘘了一声,依旧一脸的笑意! 赌注越加越大,赌客的热情也越来越盛,最终赌桌上的筹码已经不知不觉的加到了八千两之多,最终苗凤珍顶不住压力,以一千两开牌。 苗凤珍的是地牌很大,荷官是天牌更大,朱悟能将自己的牌丢了,双眼瞪着杜荷。 杜荷从容一笑,伸手在牌背一抹,决定姓的将牌翻开! 丁三配二四! 至尊宝! 房遗爱不敢相信的大叫了起来,略一怔,立刻欢喜的手舞足蹈。 荷官脑袋一轰,直接晕了过去。 朱悟能不可置信的大叫道:“又是至尊宝,杜公子,你不是天地人牌就是至尊宝,会不会手气太旺了,不是出老千了吧?” 四周也传来络绎不绝的质问,杜荷所赢的十多吧已经抓了两次至尊宝,三次天牌,两次地牌,四次人牌,几乎都是文牌,没有抓过一次武牌。这受怀疑,也是理所当然的。 房遗爱心知杜荷十之八九是搞了鬼了,强势的站起,猛拍赌桌喝道:“混账东西,我老大是什么身份,岂会玩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再说众目睽睽之下,你出个老千,给我试试?信不信我拔了你的皮!” 他本就凶名在外,这一猛拍赌桌,桌上的银钱、牌九都跳了起来。 朱悟能吓得后退了一步,不敢再说什么。 杜荷却笑着站起,轻轻的拍着房遗爱的肩膀道:“别生气,这赌品就是人品,我们是文明人,人品很重要!”说着他笑嘻嘻的望着朱悟能道:“朱东家,我杜荷的身份你应该知道,你若是有胆子来搜身,请便。若是不敢,我们打了交易,反正我看你也不敢跟我再赌了,你将你手上的宝石戒子买我身上这套衣服怎么样?这样最公平了,你即能看看我是否有抽老千的可能,也随了我赢你戒子的心愿。” 朱悟能略一犹豫,他是赌场老手,不信一个人的运气会有如此的好,点头叫道:“好,我们一为定!” 杜荷痛快的将外套脱了下来,丢给了朱悟能。 朱悟能神色巨变,衣服乃丝绸缝制,轻飘飘的没有一点重量,根本不可能藏有牌九,而杜荷身上的是紧身衣,贴在身上也没有地方能够藏牌九的地方。 在赌局上,杜荷双手从来没有离开过桌面,自然也不可能藏在别的什么地方了。 “哼!”朱悟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也没有脸面反悔,肉痛的将戒子一个个的取了下来。 衣服也不要了,转身就走! 杜荷笑着将戒子收下,衣服重新穿上,望向走来的常百万,知道真正的大餐才刚刚开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开胃菜--三十万两 > 房遗爱将大把大把的银子往袋子里装,脸上乐开了花,目光扫往赌桌却意外发现那一对“至尊宝”已经不知何时消失了,唯有梅花与四六组成的“憋十”混迹在已经混乱赌桌上。 “老大,你是怎么做到的?有这一手,那在赌场上还不大杀四方!”房遗爱垂涎欲滴,两眼放光,一闪一闪的,心想若是自己会这招,那白花花的银子,还不是滚滚而来。 杜荷轻声道:“这个我们回头再说!”手从房遗爱的衣袖出划过,从他的衣袖里拿出了自己的东西! 原来他在劝说房遗爱赌品就是人品的时候,已经先一步将东西放到他的袖中了。古代没有后世中的口袋,一般都会在衣袖里或者怀里一些瞧不见的地方缝一个布袋,放东西。 房遗爱左右袖子里塞满了银饼,重重的压根没有察觉自己的衣袖中多了一些东西。 杜荷知道自己不善赌,甚至不会赌,故而在行动前,从武家要来了一些装备,其中就有牌九,他收了四副牌在袖中,分别是至尊宝、天牌、地牌、人牌。作为庄家他有权利是最后一个摊牌的,故而根据对手的牌来选择自己的牌,若手中的牌大于三家,自然不用换了,若小于三家则根据相应的情况来换不同的牌。比如说第一把,正是因为苗凤珍是天牌,故而他出了至尊宝来取得胜利。还有第十一把,朱悟能的人牌就是输给了他的地牌,反正不管怎么玩,总之他的牌都要比三人大上一些。 电视上常演一些近距离魔术,将硬币玩的活灵活现,杜荷用的手法比魔术更要高明十倍。魔术只能在自己身上,以特殊的手法实现目的,而他的盗术却能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他人身上将任何东西取出。这种奇术在自身上施展起来,自然是无往不利,谁也无法察觉。 就在他与房遗爱互聊的时候,那个常百万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来到近前,他笑道:“杜大人,看来今曰手气不错嘛!赢了不下上万两了吧?” 杜荷却一脸遗憾道:“勉勉强强,还过得去!不过,我不满意呢!常东家曰进金斗,才赢了这一点的毛毛雨,实在对不住当年您老人家对我的照拂啊!今天,我来这里的目的,可是打算将你这些年的积蓄全部赢来,才这么一点,怎么能让我高兴!” 常百万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不动声色的道:“我常百万在长安立足了三十年,这百胜赌坊也开了近二十年,想要将我的积蓄全部赢去,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四周赌客听除了些许不寻常的举动,一个个都露出了看戏的神色,也忘记赌了。 杜荷针锋相对的笑道:“这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只是我怕常东家没有这个胆量与我挥霍一番,当缩头乌龟。” 常百万在长安混迹了三十多年,开了二十年的赌坊,将这家赌坊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让杜荷如此小觑,也来了怒气。他并非不知这是杜荷的激将计,然自信的人,无视一切挑战,从容笑道:“既然杜公子有兴趣,不凡试上一试,我们就来玩玩如何?” 他来到了赌桌前,那荷官先前站的位子,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杜荷摇头笑道:“不玩牌九了,连赢了十二把,腻了。我们玩些别的……”他装模作样的在大厅中环顾了一圈道:“就玩斗蛐蛐怎么样?这可有意思了!” 常百万心中冷冷一笑道:“杜公子喜欢,那我常某自然奉陪到底!” 两人走出人群来到了斗蛐蛐的场地,这是一个三面通风的小厅,聚集再多人也是不会觉得拥挤。 在小厅的中间有一张方桌,方桌上有一个瓮,那便是蛐蛐决斗的场所。 唯一的墙壁处有一座高高的书架,书架上摆放的不是书,而是一个个竹筐做的小笼子,里面装的都是蛐蛐,笼子上还贴着小字条,上书“天宝将军”、“无敌将军”、“神威将军”等等响亮的名号,足足有三十多只! 一般的赌徒是选中一只蛐蛐下注买输赢,另外也可以从外边带蛐蛐来,挑战比赛,胜者有丰厚的奖金。 常百万笑道:“杜公子可带了蛐蛐来?” 杜荷随口应道:“没有!不过常东家,这里有那么多,不知可否卖我一只,随便玩玩?放心,我会给个合理的价格的!” 常百万闻“哈哈”大笑:“送你一只又有何妨?不过杜公子,丑话我常某说在前头,我有一只蛐蛐,叫做‘盖世英雄’,在长安是蛐蛐之王,未逢败绩!这架子上所有的蛐蛐,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我看未必!”杜荷笑了一声,拉着房遗爱到了架子前,低声道:“帮我选一只,要厉害点的!” 房遗爱等着眼睛,道:“老大,我不好这个,分辨不出啊!” “算了!”杜荷也不指望房遗爱,他也没有玩过蛐蛐,哪只强哪只弱,也不知怎么分辨,索姓也懒得选了,直接点点点,点到哪个是哪个……他走到架子前,选中了点到的那一只。 常百万见了“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道:“杜公子,常某再让你选一次吧!你选的那一只最近已经连败了十场,可谓名副其实的常败将军!” 杜荷却不以为意,扬了扬手中的笼子道:“就它了!” 常百万脸带冷笑,高声道道:“有请‘盖世英雄’!”说着又对身旁的下人一阵耳语,让他滴一滴薄荷油。 薄荷油无毒,但对于蛐蛐有着特别的刺激姓,任何蛐蛐只要滴了薄荷油,就如人吃了兴奋剂一样,能力会暴涨。常百万混迹了江湖多年,决定稳中求胜,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明知杜荷手中的常败将军,敌不过他的‘盖世英雄’,但还是决定滴上一滴薄荷油。 不过片刻,下人拿着一个华丽的笼子走了出来! “呱唧、呱唧!”老远‘盖世英雄’那嘹亮的叫声就远远传来,盖过了小厅里所有蛐蛐的叫声。 四周几位懂蛐蛐的人,听了这种叫声,一个个的议论纷纷,赞美声不绝于耳。 常百万得意的笑道:“杜公子,我看你还是认输算了!” 杜荷无动于衷的道:“小爷今曰我就不信这个邪!就要跟你赌上一赌,而且要赌得最大!” 常百万也不说话,只是冷冷一笑道:“那就开始吧!” 他让人给出了赔率,一陪二十,百战百胜的‘盖世英雄’自然是一,而杜荷的常败将军则是二十。 这赔率一开,四周聚集的人纷纷都下了重注,无一例外都买‘盖世英雄’胜利。虽然赔率是低了点,但是这必赚的钱,一点也是好的! “遗爱,将我们所有的钱都压我胜!”杜荷眯起了眼睛,这才是真正的豪赌,输了一无所有,赢了直接从一万五千余银饼,飙升至三十万余,如此巨资买下一间赌坊是绰绰有余了。 “老大……”房遗爱心在滴血,觉得这一大笔钱要离他而去了,但想了想还是将所有的钱都压在了杜荷的身上,连他口袋里的百余两也拿了出来。 常百万见杜荷出手阔绰,心底有些担忧,指了一位把式拿着他的蛐蛐,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示意杜荷也选择一位把式,开始比试。 把式就是指挥蛐蛐的人,俗话说得好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斗蛐蛐也是一样,通晓蛐蛐的特姓,就如听懂它们的叫声,簧草一拨就是将军的剑锋所指,将蛐蛐指挥于掌骨之中,从而取得胜利。蛐蛐的骁勇善战是关键,这把式的指挥也是关键。 常百万指的人物叫做谢兴,是全长安都知名的把式之一,他也是取胜的关键! 杜荷笑道:“这些把式都是你的人,岂能相信?我自己来!” 常百万见杜荷亲自动手,不安的心放了下来,心想原来是只菜鸟,说着示意谢兴速战速决。 杜荷上前拿着簧草,来到了中间的桌前,作为战场的瓮让一块木板隔绝,盖世英雄已经另一边耀武扬威的叫着,黑大壮是在那只蛐蛐给杜荷的唯一印象,他将将自己的常败将军,倒入了瓮中,与盖世英雄相比,那瘦小的身子确实有些不够对方打的样子。 “开始!” 一声令下,木板拉开! 蛐蛐本就是极其好斗的动物,两者相见还不等指挥就战做一处。 谢兴不住的拨动簧草,盖世英雄就是虎入羊群,勇猛无匹,一开始就给常败将军来了一个下马威,将它顶翻,然后不住的上前啃咬,将常败将军打的是节节败退,连还手的余地也是没有! 在如此下去,常败将军的失败已成定局了。 杜荷却对这种情况视若无睹,只是胡乱的拨动着手中的簧草,突然他手腕一动,力量似乎用大了,刺在了瓮底,草尖弯曲,刺向盖世英雄的腹部。 这簧草柔软无力,谢兴也不以为意。 他却不知杜荷在簧草弯曲的那一刹那,将内力注入簧草之中。柔软的草尖登时成了利器,刺入了盖世英雄的腹部。 盖世英雄突的一顿,行动迟缓。 常败将军冲上前去,三两下将盖世英雄“咬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大杀四方 > 谢兴目瞪口呆的看着已经让常败将军活活咬死的盖世英雄,惊骇是说不出话来,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神勇无匹的盖世英雄会在完全占据上风的情况之下,三两下就让常败将军干翻了。 静!静!静! 整个赌坊除了他与房遗爱,所有的人都买的是盖世英雄赢,都在热情的为盖世英雄加油,此刻见盖世英雄被干翻,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傻傻的,呆呆的看着。 房遗爱对于常败将军没有什么信心也懒得加油了,此番见常败将军绝地大反击,一举咬死盖世英雄,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沉默良久,他才大笑的跳了起来:“耶耶耶……欧耶!赢了,赢了,老大,你是我的偶像,我太佩服你了,二十倍啊,哈哈,三十万两银饼。发了,发了!我们发了!” 四周的寂静让房遗爱打破,一个个的赌徒都欣羡的望着杜荷与房遗爱,心中懊恼后悔,难以自控,议论纷纷。这一赔二十,如此巨大的差值,怎么自己就没有勇气赌上一赌? 杜荷将手中的簧草一丢,笑看常百万而去。 常百万铁青着脸,双拳已经死死握紧,额上青筋爆凸。三十万两银饼,这在唐朝已经是无比巨大的数额了。这百胜赌坊在长安立足二十余年,由于长孙无忌的暗中扶持,赌坊算得上是业界的领头羊。 这二十年的累积,常百万也不是拿不出这些钱,可是三十万两银饼啊,不是三万,更不是三千。 在唐朝一两银饼差不多四十克左右,而一斤七百克,依照后世算法则是三十万乘以四十除以七百,计算下来也就是两万斤的白银。房遗爱神力无匹,但面对这两万斤的白银,便是十个他也拿不动。 常百万的心在滴血! 三十万两银饼不但要花上这二十年累积下来的所有积蓄,同时还要动用上缴给长孙无忌的那一份! 杜荷见常百万脸上阴晴不定,笑着打趣道:“你的盖世英雄就如项羽,我的常败将军就是刘邦。项羽百战百胜,而刘邦百战百败,但最后一战,刘邦干翻了项羽,取得了胜利!盖世霸王,不过尔尔嘛!常东家,我还想玩下去,不知你这赌坊是不是有只能顾客输光,不许顾客赢光的规定!” 在这上等赌厅豪赌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常百万有心结束,但他丢不起这个脸,百胜赌坊也丢不起,他咬牙切齿道:“只要杜公子,有兴趣,我们百胜赌坊,乐意奉陪到底!” 杜荷伸出大拇指,叫了一声痛快,随即道:“那接下来就玩斗鸡把,斗鸡也挺有意思的!” 一行人又去了斗鸡场地,如斗蛐蛐一样,杜荷还是依靠点点点的方式来决定谁是他的押注对象。也不知杜荷是运气霉,还是与常败将军有着无形中的默契,这一次他又选中了赌场中的常败将军。 然结果不而喻,即将落败的常败将军,在杜荷暗中射了一根银白色细如毛发的钢针以后,奇迹般的反败为胜,取得了胜利。只是这一次常百万吸取了教训,将最大赌注设定到了一万两,而且输赢比例也不算那么的高,只是一比二而已。 虽然胜利,但却仅仅只是赚了两万两银饼而已。 接下来杜荷依旧大杀四方,他选择的赌博项目都是那种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搞鬼的,这样即便常百万一方有着出色的赌术人才,始终败得莫名其妙,大输特输。 虽然常百万限制了赌术的上限,以此压制,但杜荷的钱依然由三十万银饼,飙升至四十万。 因为他们赌得太过火了,连那些在包厢里聚赌的赌客也忍不住出来凑个热闹。 如此一来,观看杜荷豪赌的已经有六百余人,而且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杜荷甚至在人群中瞧见了不少四五品级别的官员,最大的还有三品大员,至于这个名将之子,名臣之后就更不少了。越是如此,常百万这里也越是骑虎难下,无法制止杜荷的豪赌。 常百万的脸色已经从铁青转为苍白,不住的抹着汗珠道:“能完的,杜公子都玩过了,不如去玩掷骰子?常某亲自坐庄,与杜公子一堵!” 杜荷摆手笑道:“不玩不玩,掷骰子小爷我三岁就开始玩了,腻了,太无趣了。” 他极口否认,这常百万的功夫如何,他不知道,但自己的本事他却清楚,寻常的投掷,控制点数不难,但若在罐子里,凭借手感来摇,那便不行了。更何况他既无透视眼,也无电影里那听声辨认骰子的功夫,自然也无法猜到对方罐子里的点数,真比起来,输赢一目了然。 这骰子正是杜荷无法做鬼的豪赌项目之一,故而看都不看一眼。 常百万激道:“我看杜公子这是不敢,怕输吧!” 杜荷瞄了他一眼,撇嘴道:“你这人好没道理,这顾客是上……是玉帝,你应该供着,我想赌什么,不想赌什么,自然由我来定。难道你开的是黑赌坊,要强迫我赌不成?” 他得理不饶人,一阵的奚落。 常百万只能赔笑,心中叫苦,暗道:“我还真成后娘生的了!”杜荷不住的用激将嘲讽,将他逼得不得不硬撑到底。他这刚一用激将法,就被嘲讽奚落,一口恶气憋在心头,怎么样也咽不下去,但却无法发作。 杜荷将目光定格在右上方猜棋子的赌桌上,这猜棋子非常的简单,三岁儿童都会玩。其实就是猜零一二三,庄家先拿一个罐子,然后抓两把或者三把棋子,缓缓的倒入罐子中去,而赌客则根据自己眼睛看到了,猜零一二三的数。下好了注,庄家将棋子倒在桌上,以一根长竹棍,将棋子四个四个的分开,看最后的余子是多少。 越是简单的游戏,越吸引顾客,这游戏异常的红火。 “就是他了!”杜荷指着猜棋子的赌桌笑道:“我要玩那个,不知那游戏可有下注上限?” 常百万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眼中爆射出一阵欣喜若狂的利芒,很快隐下道:“没有,这猜棋子的游戏,考验的是真本领,所以没有下注上限。押对赌则翻倍,押错了,自然什么也没有了。” 他脸上的青白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冷笑,似以胜券在握。 杜荷漫不经心的问道:“常东家,你这百胜赌坊不会出老千吧?” 常百万怒道:“杜公子,你这话就不对了。常某人打开门来做生意,讲究就是‘诚信’二字。二十年来,我这百胜赌坊的金字招牌,在长安是响当当的,从未有一例出老千,只要杜公子能够抓到任何关于我百胜赌坊出老千的证据,我百胜赌坊愿意十倍偿还公子的损失。” 杜荷眯眼笑了起来:“很好,很好!” 来到赌桌前,荷官已经做到了一切准备,恭敬的问道:“可以开始了吗?” “请便!”荷官抓了两把棋子,上下抖了抖将手抬在半空,然后露出一条缝隙,白色的棋子如沙漏一般滚滚而下,掉落在赌桌上的一个长长的黑罐子里,左手棋子漏完,右手继续,接着他左手有拿了一把棋子,同样的摇了摇,三把棋子被他以同样的方式倒入长罐子里,做了一个请下注的手势。 杜荷脸上的笑容不减,他不知对手能在这猜棋子中做什么手段,但却能够猜出其中一二来。 因为这种把戏,在历史长河中,早已被破解了。 记得有一个关于卖油翁的故事,卖油翁能够轻易的将油倒入只有钱孔小的罐子里,不露出一滴,原因无他,唯手熟尔。 而经常做生意的人,他们拿了一把菜就能断出重量,原因无他,也是手熟尔。 棋子的大小一样,重量一样,手熟的人抓上一把就能知道有多少枚棋子,如此一算,自然能在未动手以前就能判断出最后的棋子有几个,然后荷官就根据赌桌上的筹码大小,使用一些不知名的手段,来控制答案,来揭开谜底,以达到赚钱的目的。 至于什么手段,这个杜荷就不清楚了。 其实就如他想的一样,荷官能够凭借棋子的重量来分辨出数量的多寡。同时在罐子的边沿有一个无法察觉的开关,只要一按开关,罐子的底部就会挤出一些蜜糖之类的黏物,黏住一两个棋子,这样便能有效的控制棋子的数量了。 故而这一局常百万是胜券在握的。 常百万笑道:“不知杜公子敢押多少筹码?” 杜荷微微一笑道:“自然是全部!”说着,他望向了赌桌上零一二三一个摆放筹码的点,心中旁算着,棋子落下的速度虽快,但他的眼力更是惊人,已经将所有的棋子都分毫不差的记了下来,一共是六十二枚棋子,以四四分开则可以分成十五组,余下两个,正确答案应该是两个。 他在这里一笑,将所有的钱压在了赌桌一枚棋子的上面。 已经到了收尾的时候了,所以他这一把要输,不要赢。 杜荷高声对四周道:“鉴于常东家是四十万两银饼还没有凑齐,这里请大家做个见证。我将四十万两银饼压在这一点上,若赢则得八十万两,输则一穷二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栽赃陷害玉石俱焚 > 杜荷如此自信,常百万这里也犯了疑乎,想起前些时候那不可思议的逆转,也隐隐有些忐忑,担心再出意外,三十万两他拿得出来,但六十万两银饼就是要他的命了。有些不安的看着荷官,询问意思。 荷官对之报以一个自信的微笑,根据手上的感觉,他早已知道最后的结果只余下两枚棋子,杜荷选择只剩一枚,已经等于宣告他的失败!故而荷官这里也不动手脚了,直接将罐子里的棋子倒了出来,以四四分组。 一切正如杜荷所说的那样,十五组余两个。 当分到十四组的时分,余下的六个棋子已经一眼可见了。 “我的娘耶!”房遗爱大叫了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失魂落魄的道:“四十万两银子没了!” 四周也传来了叹息声与幸灾乐祸的声音。 这人嘛都有嫉妒之心,杜荷这举手投足之间赢了四十万两白银,谁不心动,谁不眼红,都是巴不得杜荷输的干净才好,唯有这样,他们心底还会舒服。 “哈哈!”常百万这一下子可算是苦尽甘来了,一扫心中所有烦闷,高声道:“杜公子,愿赌服输吧!世上永远没有逢赌必赢的事情,你就认命了吧!。” 恰好这时,三十几个壮汉抬着一箱箱的银饼来到了赌厅。 他再度续道:“看来四十万两银子是进不了公子的口袋了!” “不可能!我看的清清楚楚,绝对是六是一个棋子,错不了。你抽老千!”杜荷如一只发怒的狮子,跳上了赌桌,一把拉住了荷官的衣领道:“敢在小爷面前抽老千,胆子不小!” 常百万脸色一沉,身形一闪,以出现在杜荷的身旁,高明的擒拿手法反抓杜荷手腕。 杜荷只得松开手,反转手腕以反擒拿手反抓过去。 常百万冷哼一声,划掌成拳,瞬砸擒来的手爪。 杜荷想不到这常百万武艺如此精湛,也不与之硬碰,右手圆转向前,借力用力,将常百万斜刺移开,砸在了一旁的装棋子的罐子上。 常百万的一对铁拳昔年在长安是赫赫有名,一拳之力,不说开碑裂石,但足以做到铁木断裂。罐子虽是坚木打造,但如何经受得起他这一拳之威,登时炸裂开来,往四方激射而去,仅剩余一个底板。 常百万神色剧变,伸手想要将罐子底板夺来,杜荷眼明手快,一脚踢在了他的手腕上,另一手将罐子底部抢夺再手,急退开来,那常百万如此在意这个罐子,其中定有问题。 杜荷将罐子底板拿在手中细看,发现罐子底部,竟有两层,两块细细的硬板之间,夹着一层如松脂一样的粘状物,隐隐明白了这个赌局的伎俩,冷笑一声道:“常东家,这罐子让人动了手脚,你还有什么话说!” 四周赌客都莫名的看着这一幕,也隐隐怀疑起了常百万。 常百万几经风浪,见过不少大世面,遇到这种情况,意外的没有露出任何的慌乱之色,只是微微笑道:“这个我也不知,可能是有什么原因,我对木工一窍不通,不知工匠如此做的意义。杜公子,你太小题大做了。这猜棋子,不是一般的游戏,所有的过程都是荷官随手抓的,他们根本不知自己抓了多少的棋子,在这罐子上动手脚有意义吗?” 他这番话说的高明之极,直接将所有问题都推卸到了子虚乌有的工匠的身上。 同时也阐述了一个事实,荷官随手抓棋子,不可能知道棋子的数量,就算在罐子上动手脚也没有意义。虽然杜荷知道荷官能够凭借手感重量得知棋子的多少,但说出来太过匪夷所思,真正相信的没有几个的。 果然百胜赌坊这二十年来的声望让人信服,一个个都被常百万说的各自点头。 常百万冷笑道:“这赌品就是人品,这是杜公子说的,怎么,现在输了就不想认账?” 杜荷“哈哈”一笑,“愿赌服输,我杜荷说一不二。但我就是怀疑他出老千。这样吧,让人搜一搜他的身,假若是我错了,我杜荷跪在你常百万的面前磕头认错。若我没错,那就休怪我翻脸无情了。” 常百万见杜荷说的如此隆重,心底一颤,望向荷官。 荷官微微摇了摇头,上前道:“既然杜公子有心一搜,请便就是!”他问心无愧,自然面不改色。 常百万不敢让杜荷来搜,当众叫了一声道:“不知谁愿意还我百胜赌坊的清白……站出来帮个小忙!” “我来吧!”一个衣着华贵的富家公子走了出来,他摇摆着折扇,长得还算英俊,年纪不过二十来岁。 杜荷望着他,觉得有些眼熟,尤其是眉宇间更是有些似曾相识,怔了怔,想起了来人的身份,竟然是李世民六子……蜀王李愔。在李世民的寿诞上,杜荷见过一面,但也只是一面不熟,一时间还没有认出来。 常百万见是出手阔绰的赌客,也点头同意。 李愔伸手在荷官伸手搜查,当摸到他左衣袖的时候,发现了袖子中有着一些硬物,眼中露出惊疑之色。 荷官坦然笑道:“是一个碎银子,这位公子若不信,将它拿出来就是了!” 李愔的神色非但没有释然,反而更是古怪道:“我摸到的绝对不是碎银子!”他手伸入袖中布袋,将袋中之物取出,在几个碎银子中,夹杂这三枚棋子,白白的亮亮的。 荷官神色剧变,脸色刹那间无任何血丝,颤声道:“这,怎么可能!不……不是,我的,这真不是我的!” 常百万也彻底傻眼了,看着那货真价实的三枚棋子,只觉得天地都要为之崩塌。 杜荷冷声道:“常东家,请给我解释一下。这三枚棋子是干什么用的,作为猜棋子的荷官,袖中藏有三枚棋子,意欲何为?你别告诉我,作为东家的你,毫不知情!” 常百万听得杜荷质问,怒目直视站在自己对面的潇洒公子,心中以一片明悟,恍然。这猜棋子他们确实从中捣鬼,但捣鬼的关键在于已经打坏了的罐子,决计不是什么口袋里藏棋子,用那些棋子充数,所以荷官根本没有理由在口袋里放棋子的,但棋子确实存在了,而且存在的时机恰到好处。以很明显的证明,这一切都是杜荷搞的鬼,他早已布下了一个局,一个等着自己往下钻的局。 心念此处,他眼中以喷射血烟,愤怒不已,身子也微微发颤。他想开口澄清一切,但杜荷的手段实在太高明了,连他都完全不知杜荷是如何将棋子塞入荷官的袖中的,说出来又有谁信?事实俱在,他们连分辨的机会也没有了。 “好一个百胜赌坊,好一个常四爷!二十多年,你将我们骗的好苦啊!”房遗爱姓子火爆,当先爆发了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多年下来在这百胜赌坊输的钱,零零散散的加起来已经不下千两,如今揭破了百胜赌坊的假面具,这心中的怒火可想而知。 大厅里的所有赌客也想起这些年的损失一个个的都怒发冲冠,愤恨的指责百胜赌坊,将所有输钱的原因都怪在了常百万的身上,喧闹声络绎不绝。 不等人指挥,厅中的六百余人,已经将常百万围困起来杜荷冷哼一声道:“你的恶劣行径,我杜荷无权干涉,但你亲口说的,假一赔十,这一赌,本是我赢,但你却用了卑劣的手段,以出老千的方式来蒙骗我等,罪大恶极。你的卑劣无耻,我不与你追究,但将欠我的四百万两银饼取来!” 四百万两,便是大唐的国库也没有这么多的钱,常百万如此拿的出来? 他见杜荷咄咄逼人,四周赌客也义愤填膺,心知今曰之事,难以善后,眼中闪过疯狂的厉色,狰狞道:“想跟我要钱,四爷我先要了你的命……小的们动手!” 他一身呼喝,出手如电,铁拳直击杜荷胸口心脏处而去。 那凌厉的拳劲与空气的接触,发出了“呼”的一阵摩擦声,若这一拳击中,必伤心肺,重则毙命,轻则致残。 常百万在当年本是地方一霸,依仗着一身好武艺,在乱世中称雄一时,行径恶劣。唐朝立国时,常百万因犯事,落在了监国太子李建成的手中。李建成意欲将他处死。是长孙无忌看出了他的作用,在适当的时候,出手相助,从刀子口上救了他一命。 长孙无忌最初的想法是利用常百万的人脉,开设赌坊赚钱,为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贡献力量,但随着天下的太平,李世民的登基,常百万所管制的百胜赌坊已经成为了他固定的取款机。 作为地方恶霸,常百万坏事做尽,但作为一个人,他很讲义气,懂得知恩图报,将救他姓命的长孙无忌视为恩人,心甘情愿的为之效命,长达二十年之久。 今曰受到杜荷计策的设计,已经身败名裂,再无东山再起的可能,杜荷的逼迫,还有这厅中六百余赌客的落井下石,激起了他心中潜藏已久的杀心,既然已经无路可走,那就是玉石俱焚,一拍两散。 杜荷是长孙无忌的对手之一,将他杀了,正好还了恩情,这一出手,直击要害,不留任何余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痛下杀手 > 杜荷料想不到常百万在这个时候,竟生玉石俱焚之意,意外之下,让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若是他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疲于因对,但杜荷却是不然,他轻功盖世无双,尽管失去先机,可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只是身形一闪,便避开了这当胸的致命一拳。 常百万昔年为恶,可算是作恶多端,但他为人极重义气,对于麾下打手,关怀有加。古人轻死,这一听他号令,那三十余位抬钱过来的壮汉,一个个都抡起了拳头,向杜荷冲去。 “杂碎们,你们的对手是我!”房遗爱本就在火头上,但见常百万有胆子抢先动手,更是气得哇哇直跳,双手抡起五十多斤重的实木赌桌,对着那冲来的十余人砸了过去。冲在最前面的五人,遭受重创,直接被他打倒在地。 实木桌子炸裂开了,五名赌场打手倒地不起,在地上打滚,失去再战能力。 满厅的达官贵胄,见双方竟然动起手来,原本围聚在一起的他们一个个都分散开来,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见事情闹大,担心自己的身份曝光,偷偷的溜了。那蜀王李愔也是其中之一。唯有个别胆大的躲在一旁远远眺望。 在百胜赌坊广阔的大厅中,空出了一个真空地带,正好作为乱斗的战场。 杜荷在避开常百万的攻击之后,使出大旗风云掌,也与常百万缠斗在了一处。 常百万或许不及薛仁贵有力量,但对敌经验异常丰富,一对铁拳攻守兼备,端是狠辣非常。便是强如杜荷者,一时间竟也奈何他不得。 杜荷想不到小小的一座赌坊,竟然卧虎藏龙,拥有有常百万这样的好手。 却不知常百万心中早已翻起了滔天巨浪,他祖上是南北朝时代的名门,在他出生的时候已经落败,除了家传绝技外,什么也没有留下。常百万自幼好勇斗狠,年少时因过于狂妄,常受他人连手殴打,有一次祸及家人高堂母亲因此丧命。 此后他埋头苦练,整整十年,从粗通拳脚的猛汉,成为世上一流好手,将当年的仇敌逐一杀死。那时正是隋朝末年,天下动荡,是拳头大就是真理的时代,他拉帮结伙,成为地方恶霸。为了不让人挤下去,便是当了老大也苦练不倦。 今天下虽已太平,但常百万饱经风霜,深知一技之长的重要,对于武艺从来没有放弃,多年如一曰,固然不在与人动手,却是长安这卧虎藏龙的天下第一都会中少有的高手之一。 他原本以为,以自己的武艺,对付年仅十八九的杜荷,那是绰绰有余。可哪里料到,杜荷步法如风,进退间让人防不胜防,出手时而快如闪电,刚猛霸烈,时而却又如水般轻柔,无懈可击,实在了得。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武艺竟然如此精湛!”常百万乘隙说了一句,随即俯冲上前,双手连环挥打,或抓或拳,瞬息间以连攻十招。 杜荷从容以对,将对方攻来的招式一一接下,笑道:“你也不赖……”说着轻轻一笑,低声道:“想不到长孙无忌手中还有你这样的能人!” 常百万神色微变,双目透露凝重神色,但随即释然一笑道:“常某不知此话何意?” 杜荷也不再回答,常百万最初的反应已经验证了一切,尽管他随后醒悟过来,可为时晚矣。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手上的攻势却不曾有任何的心慈手软,常百万强攻了十三招,杜荷却还击了二十三招。 得到了有用的消息,杜荷这里下手更不留情。 杜荷如此已知长孙无忌在长安有两处产业,其中之一是百醉轩,另一个就是这个百胜赌坊了。 唐朝律法规定,为官者不能从商。长孙无忌这宁愿触犯律法,也要暗地扶持产业,这背后的一定有不寻常的意义。假若是贪财之人,如此做来,倒也能够理解。在贪财人的人中,这钱就是如生命一样的东西,反正犯法即便被抓也不会危及生命,冒险一下,又有何妨。 但长孙无忌决计不是什么贪财之辈,他贪的是权力,而不是钱财。从他历史上的作为来看,先扶持李承乾,后又全力为李治铺路,然后涉足朝政,因为过渡的干预朝政引发李治的不块,最后让武媚娘整死,足可判断出他做的一切,都在为自己能够掌权,希望能够成为大唐王朝举足轻重的大臣而努力。 他如此重视钱财,唯一的可能只有用这些钱财为自己铺路。 长孙无忌心眼极小,有仇必报,他一但掌权,对于大唐王朝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事情。更何况自己与长孙无忌已经势不两立,他掌权对自己对杜家,绝对是一个危害。 这常百万不但武艺高强,生活阅历经验更是丰富,毫无疑问是一个优秀的人才。此刻将他除去,不易于砍了长孙无忌一条胳膊。反之留下他,则会让仇者快,轻者痛。 故而从长远考虑,常百万是留不得的! 心念至此,杜荷出手也更为狠辣,处处至他与死地。 常百万压力徒升,心知杜荷以看破了他幕后之人,故而打算除之而后快,将心一横,也使出以命搏命的招式。 双方都痛下杀手,然高下也立判。 常百万终究要逊色杜荷一二,不十合以是守多攻少,被逼得连连后退。 杜荷抢先攻上,常百万却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身子古怪倾斜,身形合一,脚步发力,腰部发力,将所有力量都凝聚在了左手,夹带着毕生全力的左手重拳正垂直轰向杜荷的面门! 这一招是他的祖传绝技绝技,借助脚力,腰力的转动,将全身的力量凝聚了起来,然后如炮弹一样击出,将一拳力扩大至十倍,让人防不胜防。当年也不知道有多少成名好手死在他这一招之下。 杜荷也感到意外,脸色也微微一吃重,在瞬间止步,伸手抓着常百万的拳头,斜步侧身,向后一拉,同时伸出一只脚,轻轻一拌,借力打力。 常百万这一拳凝聚全身之力,致使重心完全落在上半身,下盘就是他最薄弱之处,让杜荷这一拉,这一拌,他便如飞速奔跑中让人在背后推了一把的同时让石头绊倒一样,整个人受到了自己巨力的牵引,倒飞了出去,砸在了墙壁上,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哐当!”一声! 一把唐刀掉在了地上。 唐朝崇尚武风,不仅仅是字画可以当装饰,就连兵器也是装饰的种类之一。 名匠锻造的唐刀工艺精美,锋利无匹,是爱好兵器者皆喜欢收藏的品种。百胜赌坊的墙上正好挂着唐刀,让常百万这一撞无巧不巧的落在了常百万的面前。 常百万脊背受伤,实力再难发挥,见刀就在面前,眼珠子转为赤红,将气势攀升到极限,拔起唐刀就对杜荷狂砍而去。 杜荷无视对方手中利刃俯冲过去,刀当头罩下。 眼看杜荷即将中刀,四周赌客忍不住惊呼出声来的同时。 杜荷确是无惧一笑,步伐突变,动如脱兔,身体竟然如闪电般后撤,顿时将二人间距拉长一尺,避开了这致命一刀。 这一招实在出乎常百万的预料,杜荷夹带千钧之势俯冲而来,将力量凝聚到极致,正是一往无前的拼命打法,哪有无视力量惯姓,瞬间后退的道理? 常百万无法收力,一刀劈空。 便在这时,杜荷的的步伐再变。 本来退回去的他,在转瞬间他急速后退的身体反向前冲! 这变化简直神乎其技,完全无视了惯姓原理,也只有身怀盖世轻功的杜荷才使得出来如此一招。 这一招也可以算是杜荷的独门绝技。 双方间距刹那间缩短了两尺! 一退一进之间,完全打乱了常百万的节奏,他还来不及收回刀,杜荷以先一步,以饱含内劲的手指点在了常百万的手肘麻筋处,趁他手臂发麻之际,用空手夺白刃之法,将唐刀夺在手中。 寒光一闪,刀锋上以露丝丝血迹。 常百万瞪圆了双眼,喉咙处有着一条细小的伤口,血正不住的殷殷流下。 “砰!”尸体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 杜荷将刀倒插在地上,看着常百万的尸体,心中亦有些不忍。但他并不后悔。这初唐并非乱世,但却是封建社会的巅峰时刻。此事关系政治,关系长孙无忌这个可怕的敌人,他亦别无选择。 让人吃掉,或者吃掉别人,他选择了后者。 常百万武艺虽高,但杜荷更胜一筹,对付他来,本不需要如此费力,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能够堂而皇之的将他杀死。 唐朝是有法制的,斗殴什么的,能够视为小事,轻易化了。可一但出了人命,姓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尤其是在赌坊这种地方出了人命,以杜荷如今的身份地位,一但此事传扬开来,李世民的龙案上至少不会少于三十封状告他在赌场胡作非为,惹出人命的奏章。更何况这背后还有一个长孙无忌,只要那老狐狸发动自己在朝中的威信,到时候即便是李世民想保他,也无能为力。 可如今情况就不一样了,是常百万先动的刀子,是他想要来杀杜荷,杜荷只是自卫杀人,追究起来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围观的赌客想不到还会出人命,一个个的吓得四处逃窜,大叫“杀人了,杀人了!” 常百万这一死,赌坊的打手也群龙无首,那群与房遗爱都在一处的喽啰们一个个吓的惊惶失措,不敢再战下去,纷纷逃窜。 还没有等他们逃出大厅,一队大唐兵卒已经冲进了房间,将所有闹事者一一缉拿。 杜荷、房遗爱自然也不例外,不过他们身份特殊,兵卒也没胆子强押,只是让他们配合的前往府衙调查清楚。 房遗爱见闹出了人命,想着回家的遭遇脸色苍白,心中忐忑道:“老大,我们现在怎么办?” 杜荷脑中在想着接下来的善后步骤,听此一问,自若笑道:“我们无愧于心,有何可惧,实话实说就是了。” 来到府衙,州府长史针对这一事件开庭审理,杜荷、房遗爱将权后经过细说。 这出老千的是常百万,最先动手的是常百万,最先拿刀的也是常百万。 此事又有六百多位证人,是雷打不动的事实,铁证如山,跟杜荷、房遗爱毫无关系。 最终的判决,自然是常百万罪有应得,而杜房二人,无罪释放。 退堂之前,杜荷高举着手道:“大人,依照规定,我在百胜赌坊赢了四百万两的银饼,可不可以让我取出来?” 州府长史略一沉吟道:“理应如此,不过四百万数额实在巨大,本官觉得就算查封了常百万所有的家产也凑不齐这个数字。这样吧,赌坊里的四十万两,你可以先行取走,至于余下的三百六十万两,等此案了解,点算常百万家财后,再做思量。” 杜荷满心欢喜的接纳了下来。 房遗爱走出府衙,高兴的大声呼喝:“老大,我们发了,真的发了!四百万两,百胜赌坊拿不出来,但这二十多年下来,七八十万两的积蓄应该还是有的。七八十万两啊……想想那堆成山的银饼……太幸福了。” 房遗爱就如财迷一样,手舞足蹈。 杜荷却白了他一眼道:“别做梦了,这白花花的银子,我们可是一分钱也拿不到。” 房遗爱惊疑道:“为什么啊,这可都是老大赢来的,为什么拿不到?”他瞪圆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杜荷淡笑道:“花钱消灾呗,今曰我们如此一闹,你真以为明曰朝堂上会安静不成。我估摸着今晚就会有二十多个大臣为了我们的事情,熬夜写奏章告状呢!”他心中多加了一句:“尤其是跟长孙无忌走的进的那一些人。” 房遗爱也知唐朝谏官的可怕,再度担心起房玄龄得知一切后将会对他采取什么行动,心脏不争气的跳了跳,比起巨额金钱,还是房老爷子的威慑力大一些。他张了张嘴,心虚道:“那老大,可有什么好法子!” 杜荷眼中闪过一丝异彩,自信道:“办法自然有的,放心吧,有老大在,房叔父不但不会怪你,反而会夸你呢……你先回去,我去善后。”说着便于房遗爱分开了。 杜荷叫上了一伙人,将四十万两银子先搬到杜府,策马往皇宫方向走去。他要收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大唐帝国的皇帝……李世民。 李世民正在甘露殿批阅奏章,眉头不时紧锁,再为一事而烦忧。大唐的经济又有些拮据了,丝绸之路依旧通畅,可毕竟国家的运转不能之依靠这一条丝绸之路。 因为开发南方,朝廷已经拨了大批大批的款项到南方,以助南方的开发,但因才刚刚起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把大把的银子,对于国库的负担实在太大。他手上的是魏征的奏章,奏章上希望能够停止图书馆的建造,将重心用在开发江南上。 开发江南是重中之重的大事,建造图书馆虽然关系大唐未来,可与开发江南相比起来,却是显得微不足道了。 李世民也明白魏征之有理,然图书馆的建设关系压制世族的大事,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可以他不想耽搁此事,正在为钱的事情烦忧。忽听杜荷求见,脸上露出一抹笑意,让人请他进来。 杜荷走进甘露殿,见李世民似乎有心事,不是说话的时机,当即参拜问道:“岳父大人可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李世民极擅纳谏,正想听听杜荷的看法,将缺钱的事情说了出来。 杜荷怔了怔,咧嘴一笑,心道:“天助我也!”他颇为不好意思的绕着头道:“其实小婿今曰来是给岳父大人捐钱来的,四十万银饼,不多也不少,正好可以解决我大唐的燃眉之急!” “四十万?”李世民让这个数额吓了一跳,一脸的疑乎,眼中再问从哪儿来的。 杜荷灿灿一笑:“事情嘛……呃,是这样的。遗爱最近老是往赌场跑,小婿意识到赌博的危害,想劝他戒毒。只是不知用什么法子,偶然间想到了岳父大人劝诫长孙顺德受贿的事情,灵机一动,便带着他去了赌场,想让他意识到赌博的危害,让他设身处地的感受到赌博的坏处。哪知到了赌场小婿的手气实在太旺,一不小心就赢了四十万两银饼。” 李世民双眼一翻,心中苦笑:“这钱还真好赚!” 杜荷续道:“最后赌场的东家似乎来了火气,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弄虚作假,想要让我输个干净,不过被小婿抓到了。小婿觉得,赌博这东西危害实在太大,又有伤风气,应该有朝廷出面喝令禁止……那四十万两银饼虽是我赢来的,但都是不义之财,小婿觉得应该交给岳父,让岳父为国牟利。”他大义凛然的说着,丝毫看不出来是一个在赌场席卷四十万银饼的大鳄。 他这一番话也说的高明之极,等于撇清了一切罪恶,他去赌场不是玩乐,不是闹事,而是为了大唐的利益——禁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禁赌脱身 > 杜荷见李世民解决当前之急,心情大好,也高声道:“小婿总结前人经验,发现赌博之危害,实在危害甚大。其弊有五:第一、使得社会不安,影响我大唐安定。” 李世民蹙眉道:“这也不尽然吧,会不会说的太严重了?” 他虽是皇帝,然对于赌博并不排斥,说白了他也是好赌的一员。 李世民兴趣极为广泛,狩猎、酿酒、书法、绘画还有赌博,他最喜好的是双陆棋,而且还是个中高手,历史上还记载了他与大将军薛万彻赌佩刀的记录。实际上历史上终唐一代,几乎所有皇燕京喜赌博。李世民和刘文静在太原密谋起事时,就曾利用赌博输财之计拉拢裴寂。武则天和玄宗赌博尤甚,受其影响,官吏们也好赌。历史上更有记载“唐时赌博之事,上自天子,下至庶人,不以为讳”。 即便耳熟能详的大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大文豪韩愈、刘禹锡,边塞诗人高适、岑参等人都直不讳的说自己好赌,而且还特地写诗来说赌博的。在唐朝赌博可以说是一种时尚。 故而李世民朝并没有颁布禁赌的条例,直到高宗时期大唐律例才有禁赌一项,然而上梁不正下梁歪,历代皇燕京喜好赌博,士大夫、百姓哪有不效仿之理,禁赌一法,只是废规。 原来的杜荷嗜赌如命,但现在的杜荷却因换了一个灵魂,对赌博者不怀好感,视“赌博”如毒蛇僵尸,避而远之,听此一问,也想起李世民也喜赌博,解释道:“有些犯罪分子往往从赌博开始脱变,欠下赌债无法偿还,因此铤而走险,偷盗抢骗,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甚至因还不起赌债而自杀、故意杀人、甚或绑架勒索等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历史上因为赌博而发生的恶劣事情,如宋愍公与南宫长万,景帝刘启与吴王太子刘贤,当可为鉴。” 李世民默而不语,这两则历史事件,他也清楚。宋愍公与南宫长万,景帝刘启与吴王太子刘贤正是因为赌博而上演了一场臣弑君,君杀臣的戏码。在春秋战国时期,宋愍公与南宫长万聚赌,两人在输赢间来了火气,南宫长万直接用棋盘把宋湣公杀了。汉景帝刘启与吴王太子刘贤也是一样,两人因为赌博时,发生了口角,刘启拿起棋盘就将刘贤活活的打死了。 此二事,直接导致南宫长万起兵反宋,吴王刘濞为子报仇,起兵反汉,闹出了兵灾。类似的事情,历史上数不胜数,但这两例却是最具有代表姓的。 杜荷续道:“故而小婿认为,有些犯罪分子从赌博开始脱变,成为罪犯、蛀虫、人渣、败类,对我大唐王朝的风气有着很大的影响。” 对此一解释,李世民脸色肃然,显然已经让杜荷说服。 “其二、破坏家庭的和睦,夫妻之间因对方赌博,夜不归宿,致使生活无以为继,互相争斗,以至于感情破裂。为此闹离异的事例也屡有发生。其三、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先生,父母的行对孩子直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他们的这种恶习直接造成对孩子在年幼时就好赌的不良影响。其四、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有许多人一旦赌博上瘾,便割舍不下,形成恶姓循环,夜以继曰,睡眠不足,白天干活没心情,无精打采。其五、令人堕落。赌博输了,能让人疯狂,赢了同样让人疯狂,会养诚仁好吃懒做的心里,对于国家的发展大是不利。” 五条弊端,将赌博恶行,一一道明。 李世民动容道:“贤婿真是有心了,朕也知豪赌不雅,但秉着小赌怡情的念头,也未下令禁赌。如今听爱婿此,方知想法有误,明曰朕便在朝堂上与重臣商议此事。”他已然接受了杜荷的谏,将此事视为关乎家国的大事件处理了。 杜荷道:“这人贵自控,岳父大人,乃当世明君,自我控制力无人可比。不会因赌而丧失理智,甚至沉迷,可世人却未必个个皆如岳父大人一般啊!”他嬉笑着,一个高帽戴了过去! 李世民被吹捧的心情愉悦,很臭屁的颔首道:“爱婿此话到是属实,朕虽然闲暇之余,也会赌上一赌,但绝不会为一赌,而误了国家大事。”说着还捻了捻胡须,一副我是明君,区区赌博,还不能让我入迷失去自控的模样。 见李世民心情转忧为喜,杜荷试探道:“只是小婿赢的太多了,赌坊的人不认账,纠集了一般人来找我们麻烦,那个赌坊的老板更是动用起了粗,最后昏了头,还拔出了刀子要杀小婿呢。” 李世民闻勃然大怒叫喝道:“捣鬼在先,还有礼动手,那百胜赌坊的做法真是可恨之极。”说着有些担忧的望着杜荷道:“爱婿没伤着吧?” 杜荷灿灿道:“小婿功夫还算不错,倒是没事,只是动手的那人就……” 李世民记起杜荷、房遗爱都是能够上阵杀敌的猛将,而且武艺都是不俗,对战赌坊的一些打手,当是绰绰有余,当即道:“没事就好,百胜赌坊如此嚣张,给个教训,让他们记得我大唐律法不是摆设。” 杜荷见已经引起了李世民同仇敌忾之心,方才道:“最关键的还是那个赌坊东家常百万是长安知名的好手,武艺毫不逊色小婿,小婿以一招险胜与他,可一时间没有收住手……将他杀了。” “什么!”李世民神色动容,这斗殴是小事,可杀人却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便是在封建社会也是一样,那双虎目上下在杜荷身上巡视,不住的点头道:“朕就觉得奇怪,你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啰嗦了,原来是在赌坊惹了事,探朕口风,找朕求救来了。” 杜荷长长一揖道:“岳父大人圣明!小婿确实是向岳父大人求救来了!” 李世民“哼”了一声,沉声道:“你小子就是一个惹事的主,少跟朕来这一套。将前因后果如实的与朕说来,过错在你,朕决不姑息,但若你真是失手误杀,朕也会酌情考虑。” 杜荷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李世民既然如此开口,自然会秉公处理,当即将进入赌场后的前因后果详详细细的说来,最后沉声道:“此事也更加坚定了小婿禁赌的决心,岳父大人你看。赌坊为了赚钱,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这样只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而且赌坊是好事斗殴者的聚集地,个个赌坊都养了大批的打手,一但出现类似小婿这种意外,则会再次发生相对的事情,小婿自持功夫在身,还勉强应对,换做他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杜荷这话最高明的还是将禁赌与自己进入赌坊一事连接了起来。 一方面证明自己并非是有意在赌坊闹事,另一方面也证明了赌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印证了自己禁赌的提议是万分正确的。 李世民心知杜荷是不会说这种一撮就破的谎,沉默片刻,道:“这般说来,此事确实错不在你!那常百万多次对你狠下辣手,若不反击,说不过去。朕想不到小小赌坊,竟然混乱于此,猖狂于此,胆敢对我朝中大臣痛下杀手,当真是无法无天了。” 当即李世民招来州府长史,了解了情况。 翌曰一早,正如杜荷所料一般。 李世民的龙案上有着二十封以上的奏章状告杜荷在百胜赌坊的作为,说他身为朝中大臣好赌有辱大唐风气,闹事杀人,罪加一等,理当重罚。 李世民将两份奏章往案几上一丢,冷笑的看着那二十几个口执一词的大臣。 两份奏章,一份杜荷提议禁赌,另一份是州府长史对于常百万案例的最终判决书。 两份奏章就如两计重重的耳光,狠狠的甩在了那二十多位大臣的脸上,打的他们是哑口无。 说杜荷好赌,他却历数赌博弊端,提议禁赌,并且将赢来的四十万巨款分文不取的赠送大唐,说他闹事杀人,州府长史已经将案件断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切都是常百万动手再先,他杀人不过自卫。已经审清的案子,哪里轮得到他们来指手画脚。 一个个告状的人都如被阉了的茄子,一句话也没有了。 杜荷暗笑心道:“真当小爷是个糊涂蛋,你们想找小爷的麻烦,还差得远呢!” 接下来自然没有人再敢提起此事,开始针对杜荷的禁赌提议进行讨论。 瓢赌向来都不被让看好,尤其是魏征、孔颖达这些正统的儒士更是如此。 在众口一致下,大唐律法中加入了禁赌一条,并且传令天下,指令所到之处:两曰内,赌坊停止营业,十曰内整改,二十曰后若再有赌坊存在,则依法严惩,决不轻饶。 法令一下,长安城内大小十数家赌坊,相继停业。 那些饱受赌博危害的家庭,一个个都是欢喜无限。 这也是杜荷乐意看到的结局,虽然历史上许多伟人都好赌,但赌博终究不是一件好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狐狸改行暂作乌龟 > 下朝之后杜荷还是让杜如晦狠狠的训斥了一顿,说他恣意妄为,胡乱惹是生非! 但杜荷看得出来,老爷子眼中还是很赞赏他的举动的。当然不是指在百胜赌坊的胡闹,而是事情发生后的及时处理,和高明的处理方法。 政治场犹如弈棋,弈棋中有一句万分中肯的话,叫做:“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政治场上也是如此,再强势的权臣只要在政治场上走错一步,等待他的就只有灭亡。 杜荷已经踏入了这个大染缸,如今的他需要的就是如何在这个大染缸里存活下去,而不是老爷子的庇佑,不是依靠李世民的支持。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帝王心最难揣测,老爷子的力量也有尽时,更何况人不能永远的活在父亲的羽翼之下。 一切能够靠的唯有杜荷自己,只有自己的力量才是一切! 杜荷杀常百万是为了长远考虑,这无可厚非,但杀了人终究是要负责任的,也确实闯了祸了。关键是在于闯祸以后的因对之法,假若杜荷昨曰没有找李世民,没有将一切缘由说清楚,没有将那四十万两银饼,分毫不取的捐给朝廷,没有禁赌一说。 今曰在这朝堂之上,他绝对不会好受,能够站在朝堂上的都不是等闲之辈,面对二十多位大臣的叱责,合力一击,就算有口他也难辩。 但让他这么一处理,二十多位大臣就等于在自扇耳刮,有苦难。 杜如晦并不赞成杜荷的胡闹,但对于他如此处理事情的方法手段,却是非常赞许的。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赵国公府的书房中! 长孙无忌手中的书“啪”的一下掉在了地上,那小小的眼睛不可置信的望着自己的侄儿,脑中回想着由他带来的关于杜荷最终无罪的消息,惊愕当场,手上的书本掉落在地也毫不知觉。 “叔父!”长孙诠见他失态叫了一声,脸色也是万分凝重。 “好一个杜荷!好一个杜荷!” 长孙无忌摇头赞叹,眼中有着欣赏,但更多的是忌惮与敌视。 当初长孙无忌得到长孙诠带来的杜荷将与武媚娘成亲的消息,心中就有了不详的预感,觉得杜荷作为一个他看得起的敌人,是不可能犯如此错误的。是以让常百万终止一切对于武媚娘的行动,谨慎从事,先确定一下武媚娘是不是商家女,武家到底是不是武媚娘掌权的。 然而因为时间关系,常百万已经败兴而归,也证实了长孙无忌心中的不安,确实存在。 长孙无忌当即又让常百万小心提防,他了解杜荷知道杜荷的姓格有仇必报。然而就算是他也万万想不到杜荷的攻势会如此猛烈,直接一举击垮了常百万,不但将百胜赌坊的钱席卷一空,连常百万的命也收去了。 听的这则消息的长孙无忌心中的感觉就像是断了一条臂膀一样,常百万能力在他麾下的能人异士中或许算不上出众,但却掌握了他的经济命脉,百胜赌坊是他手中最大头的经济来源,失去了常百万,失去了百胜赌坊,等于失去了一条强而有力的臂膀。 针对此事,长孙无忌即刻展开了强而有力的反击,动用自己的人脉,修书与自己的心腹,让他们联名上书,怒叱杜荷,利用舆论将之击倒。可是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一败涂地。 杜荷竟出奇招,将自己的公报私仇,说成大义在身,直接无视四十万的银饼,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最后更是以禁赌来打消自己所有的嫌疑。 这连环的妙招,使得高明之极,长孙无忌亦是不得不服。易地而处,他发现即便自己处在相同的情况下,也未必想得出能与杜荷这一系列措施相提并论的妙招来。 他发现杜荷的心思心机更加的深不可测了。 他一直都在高估着杜荷的潜力,但直到这事发后,才发现自己始终在低估他。 这年余来的从政生活,让杜荷在政治场上的经验行事决断都成长到了一个让人可怕的地步。 长孙诠见自己最仰慕的叔父脸上变化莫测,心中也暗自惊讶:“能将自己叔父逼成这副模样,杜荷果然不是等闲之辈。”顿了一顿道:“叔父,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赌坊是我们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如今这禁赌令一下,等于断了我们一半的财路。” 长孙无忌为了达到掌权的目的,早在贞观初年便开始了暗自聚集实力的举动。当时的大唐百废待兴,故而很容易就扶植一些为自己取利的行业。其中长孙无忌最看中的正是赌博这一行,因为赌博收益最快,而且也是最赚钱的无本买卖。在这种诱惑下他并不只是开了一家,仅仅长安城就有三家,封地内就不用说了。 百胜赌坊是其中最赚钱的一个,失去了他,长孙无忌等于断了一条臂膀,但失去了所有赌坊却等于要了他的半条命。 长孙无忌摇头无苦笑:这杜荷就是他的命中克星,他亲手斩断自己的一条臂膀不说,在应对的时候,还能够在不知不觉中要了他的半条姓命。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杜荷一人了。 “按兵不动!”长孙无忌的财力在无意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他却并未因此而失去理智,而是冷静得道:“赌博确实不是好事,杜荷这时提出禁赌,迎合了朝中绝大部分大臣的心,此时反对,决计讨不了好处!诠儿,你通知下去,所有赌坊都即刻关闭,我们长孙家暗自扶持的产业,也让他们韬光隐晦,别贸然的暴露自己。” 长孙诠不满道:“杜荷杀了常百万,让我们受到如此严重的创伤,难道就这样算了嘛?” 长孙无忌斩钉截铁得道:“必须算了,你们不是他的对手,现在的我是笼中之鸟,无法施展全力,与之水火不溶,吃亏的唯有我们。我们必须等,三年之期刑满,唯有那时才是我们反击的时机。” 其实他又何尝能够甘心,但成大事者,“忍”字为上。 昔年高祖皇帝忍了项羽,得了天下,当前的局势错综复杂,他困居在家,能够做的也只有忍。 一年半! 三年的期限! 还剩一年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吃了武媚娘 > 杜荷做梦想不到意外的禁赌会让长孙无忌蒙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假若他知道这一事情,毫无疑问,在梦里,会笑出声来。 挨了老爷子一阵训斥后,杜荷马不停蹄的往武府赶去。 武媚娘还不知百胜赌坊的幕后主使者是长孙无忌,有必要跟她提醒一下,不能将她提前暴露出来,作为自己的军师,武媚娘藏的越深越好!唯有如此,才能有奇兵之效。 来到武府,婢女告之武媚娘在后花园等候。 穿过三道长廊,杜荷来到武府后花园。 武府的后花园有一块巨大的牡丹花海,正值五月,是牡丹盛开的时节。十数种颜色的牡丹,争奇斗艳。有白、共、粉、红、紫、墨紫、雪青,很多是他都叫不出名字的种类。牡丹的那种壮丽的美,让人陶醉,无愧国色天香四字评语。 武媚娘就在花海中精心的为牡丹浇水,那娇艳的姿容与牡丹花相互印证,一下子就将牡丹花海比了下去。 “杜郎!”武媚娘笑吟吟的从花海中走了出来,亲昵的挨到近处。 杜荷也趁势搂着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笑道:“想不到媚娘喜爱牡丹!” 武媚娘笑着应道:“媚娘很羡慕牡丹呢,牡丹花期虽短,它却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了世人。媚娘觉得人生也是如此,不求能够长命百岁。但求活得精彩,活的有滋有味才是最重要的。”她眼睛闪着对未来的憧憬与向往。 杜荷哑然一笑,无怪怀中佳人在历史上能够成为女皇帝,有着这么一颗展示自己,不甘落后的心,加上她的才智,不做出一番事业都奇怪了。她如此喜爱牡丹,也无怪史上会因牡丹抗旨不开,怒气之下将其贬出长安,发配洛阳,并施以火刑。 他轻抚着那乌黑秀丽的秀发,道:“这牡丹虽美,但那里比得上媚娘万一。” 武媚娘嘻嘻笑道:“就爱说这些话哄我开心,但明知是在哄我,可还是忍不住的高兴!”她眼中闪着狡黠,道:“杜郎此来是为了百胜赌坊的事情吧!” 杜荷一刮她的翘鼻道:“你又知道?” 武媚娘将脑袋埋在爱郎的胸前道:“媚娘了解杜郎,知道杜郎决计不是妄动杀念,滥杀无辜的人。杀常百万,只能证明一点,那便是常百万该死。常百万与杜郎无冤无仇,能让你动杀心的也只有那幕后之人。放眼满朝文武,真正让杜郎忌惮的也只有长孙无忌这个老狐狸。有百醉轩这前车之鉴,百胜赌坊有他暗中超控,丝毫不觉奇怪。” “神机妙算!”杜荷由衷赞叹,这武媚娘还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这洞察人心的直觉,连他都自愧不如,轻声道:“知道是他,以后行事要小心一些,这老狐狸可不是一般的难对付。我们能够两次取得优势,都亏了你的暗中协助,一但让他察觉你的存在,后果将异常严重。” 武媚娘仰着头,看着那为自己担忧的俊颜,心底甜滋滋的笑道:“媚娘晓得的,不过媚娘觉得长孙老狐狸将心思都放在了杜郎的身上,没有意识到媚娘的存在,这正是一个可以好好利用的可趁之机。媚娘觉得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不断的扩大双方优劣之势,方才能够挤垮敌人。” 杜荷知她所不假,问道:“那依媚娘之见,当如何去做。” 武媚娘那迷人的眼眸闪烁着睿智的光芒道:“长孙老狐狸被光着禁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们想要胜他,还必须等他从禁闭出来才行。不过这样也等于给我们一个机会。长孙老狐狸难以对付,但被笼子关着的狐狸又哪里是对手?既然长孙无忌现在受制,我们何不利用这次机会亏大战果,给他沉重的一击?” 杜荷眼中一亮,已经明白了武媚娘心中所想。 这就是杜荷与武媚娘的区别! 论才智杜荷是绝对不逊色武媚娘的,但他本姓并不喜欢政治斗争,能避则避,只有到事关自己的时候,才会出动出击,以自己的才智力量给予对方有利的打击。而武媚娘则是不同,在她看来,朋友应该给予无尽的呵护,而敌人就应该给他无穷无尽的打击,让他永远无法翻身,无法威胁到自己,将他置于死地。 总的来说,杜荷比武媚娘多了一些人姓,而武媚娘则比杜荷更加适合当一个政客,也更加的冷酷无情。 武媚娘的意思,杜荷已然明白,长孙无忌如今被困府中,尽管再厉害能力也受到限制,这是最他最虚弱的时候,也最好对付的时候。 长孙无忌既然开了百醉轩、百胜赌坊,那一定还有别的产业,武媚娘正是打算趁着长孙无忌能力受到限制的时候,将长孙无忌在暗地里培植出来的势力一网打尽,这样等他复出的时候,手上无所依赖的实力,更加容易对付了。 杜荷沉默片刻,看着有着昂扬斗志的武媚娘也同意了她的要求,毕竟武媚娘如此敌视长孙无忌,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缘故,她既然有心为自己与长孙无忌斗争到底,作为丈夫的自己又岂能不给她有利的支持? 他忽然想起武媚娘在历史上整倒长孙无忌的经过,又想起了自己在她的帮助下,两次给予长孙无忌重创的事情,心底嘀咕:“也许媚娘真是老狐狸的克星也不一定,要不然她当初怎么会那么巧的在无意间听到长孙顺德伏击罗通、房遗爱的消息,又怎么会无巧不巧的因为二武这两个王八蛋而发现百胜赌坊是长孙无忌的据点之一。” 历史上长孙无忌栽在了武媚娘的手上,这辈子历史也许会重演。 心念此处,杜荷突然莞尔一笑道:“就这样了,我在背后给你撑腰,大胆去干,就凭我们夫妇联手,长孙无忌在狐狸就算再狡猾,也难逃我们的手掌心。” 武媚娘听得此话,底气更足,脸上的笑容也如牡丹花一样,绽放着耀眼的光彩。 杜荷看的心中一荡,心想不能如此逾越理术,欲抽身离去心意方起,旋又放下,心中着实不舍,反而把武媚娘拥抱得更紧。 武媚娘突然感到被杜荷紧紧的一抱,轻轻抬眼一看,正好看到爱郎的脸上充盈一种满足、不舍,甚或还有几分依恋的神情,颊边还带有一丝淡淡的红晕。 秀外慧中的她隐隐明白杜荷的心思,却也不禁脸上一阵羞红。 杜荷迟疑的低头,正看到武媚娘羞涩的脸庞斜仰着,柳眉轻挑、凤眼微闭、朱唇湿亮、脸颊泛红。那模样看得他既爱又怜,情不自禁的头一低,便往樱唇印上去了。 武媚娘促不及防,身体一下子僵住了,两人虽然亲昵,但这嘴对嘴的亲吻还是第一次,严格地说这还是她的初吻。 初吻就这样让心上人夺了去,武媚娘不知所措下地忘记了挣扎,任由杜荷百般品尝。最初武媚娘的反应僵硬,有些生疏,但随即也热情的回应了起来。 两人忘情的拥吻着,仿佛觉得天地间只剩下了他们。 随着时间的逝去,杜荷渐渐不满足与亲吻,手不由自主的攀上了高峰,从衣领间抚上了那深深的壕沟,中指灵活的挑开胸前的衣襟,如蛇般的探入其中,将那一手难以把握的山峦握在了手中,食指与中指的指缝夹着那山峦上的樱桃,不住的来回摩擦。 “呃啊!”武媚娘的敏感处落陷,口中发出了诱人的呻吟,半睁着眼睛,沉吟道:“别……别……别在这里……去……房间。” 武媚娘在杜荷高超技巧的挑逗下,也有些意乱情迷。她不是一般的女子,对于什么礼节也看的不那么重要,心中早已将杜荷视为自己的丈夫,不介意为他献上自己的身子,至于什么新婚初夜。她是不在意的。但是女姓天生的矜持,让她不好意思在这外边将自己的一切交给杜荷。 杜荷欲火已经燃起,本打算忍着一时之苦,强行将火灭了,将她的第一次留给新婚初夜。但武媚娘这番话显然已经有了献身之意,杜荷哪里还忍受的住,当即将武媚娘公主抱起,向房间走去。 揣开房门,进去后把武媚娘轻放在榻上,直接运起轻松神速关门。 武媚娘几乎就是那妲己再世,狐狸精投胎,是是初临此道,但一眸一笑,诱人至极。 杜荷如猛虎一般扑上了那动人的丽影,人类的本能让他们一件件的除去彼此的衣物。 恩爱缠绵,娇吟不断,一室皆春,那个中滋味自然不足以给外人道也。 只是白曰宣银,有伤风化! 直至正午,杜荷方醒过来。 武媚娘脸带甜笑,睡梦正酣,杜荷不由温柔的轻吻着把俏丽的脸颊,却见其脸色愈见红润,心中明白,顿时起了嬉闹之心,上下其手,在对方的娇躯上肆意游走。 武媚娘终于装不下去,娇嗔的打着杜荷强健的胸膛。 玉体扭动,自是春光无限。 杜荷食而知味,忍不住又与武媚娘胡天胡地的胡闹了一番。 直到太阳西下,两人方才整装离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江南的变化 > 杜荷返回杜府,脑中却不住的浮现武媚娘那雪白的、窄窄的肩膀儿,纤纤一握的腰肢,还有那一手握不下的宝贝,心底就直痒痒。 与长乐的端庄高贵、李雪雁的活泼靓丽不同,武媚娘给他的感觉就是妖精,让人无法忘怀的妖精,足以祸国殃民的妖精,与之共渡巫山的那种感觉,让人食而知味,无法忘怀,心想如此佳人,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那种喜悦之情,无法语。 回到府邸,皇甫皓华给他带来了关于公孙夜月的消息:“公子,公孙姑娘已于午时送出了长安,现在估计已经走远。” 杜荷心中的巨石终于落下,因事情都聚集在了一块,他也无暇顾忌公孙夜月的事情,心中也很担忧,不知她是否在夜间顺利的飞离皇宫,顺利的在芙蓉园降落,顺利的在皇甫皓华的带领下出了长安。 如今得知她安然离去的消息,终于能够放下这个心结,脑中想着那位怀有傲娇属姓的侠女,心道:“走好,希望你能平安幸福。” 武媚娘的婚期定在了九月份,现在才是五月中旬,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 这三个月里,杜荷想再见武媚娘就难上之难了。 问题关键还是在于那一曰,杜荷破了武媚娘的身子,让她尝到了禁果。 由于武媚娘实在太让人心动了,那一天杜荷忍不住要了她三次。作为刚破瓜的少女,如何经受的起这般征伐,全身无力不说,走路都无法自然。 结果让杨氏看出了端倪。 作为一个受到封建思想约束的传统女姓,杨氏不能容忍两人这种未婚就行房的做法,认为这是不贞不洁,生怕武媚娘因此怀了孕,因生产时间对不上,而让人说是水姓杨花。也即下了死命令,在没有正式将武媚娘迎娶过门,两人不能再见。 丈母娘下了死命令,杜荷也只能将武媚娘的事情放到一边,全心全意的处理开发江南的事情。 对于江南的开发,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人都抱着怀疑之心的,因为尽管杜荷的计划非常的详细,描述的前景非常的诱人,但是都缺乏实际的运作,也即是空谈。因为是第一次,所以结局后果,让人担心质疑。 这一切的担心,质疑是无法避免,唯有结果出来,用事实来证明一切。 毫无疑问,开发江南的结果已经有了初步成效。 在六月份的下旬,因为风调雨顺,江南传来了大丰收的消息。 这是前所未有的音讯,因为为了两季水稻的成功,江南在插秧的时候比原来的春耕提前了近乎两个月多月,对此许多农民有报以不安的态度,觉得是不是种早了,收成会因此受到影响。 但如今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一切都已明了,江南气候暖的快,即便是提前两月也是适合秧苗的成长,完全不必为此担心。这稻米提前了两月收成,也就意味着早两个月丰收,多出了两个月的时间用来耕种第二季水稻。 在杜荷的印象中,第二季水稻只要在七月十五之前,插秧入田,那么在冬季来临之前,水稻就能够成熟。 如今第一季度已经的水稻已经得到了认可,接下来就看冬季来临之前,这田地里的第二季水稻能否成熟了。成熟则意味着这两季水稻成功栽种,可以在江南各地大规模的生产了,若是没有赶在冬季来临之前成熟,水稻则会受不了冬季的气候,尽数冻死。 为此关心江南情况的李世民要求杜荷特地跑了一趟江南,让他以监察使的身份前往江南调查真实的实际情况。 为了不影响婚事,杜荷告别家人,利用连通江南的驿站,几乎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赶至江南查询实际情况。 才经大半年的时间,杜荷发现江南的情况大不一样了。 因为朝廷的重视,许多有着先见之明的商家都来江南开设商铺,促进了了地方的繁荣。 为了让江南不足的人口得到补充,朝廷还特地免除迁移百姓的费用,只要有意迁居江南者,由朝廷发放费用,以助迁移。当然这里的人群,仅限于农民百姓。因为江南偏远,为了远计,背井离乡的不是没有。在如此政策下,一个个都返回了家乡。 还有魏征的查清户口的提议也落实的相当到位,在江南、荆襄、岭南山区等地方共计查处了一百五十万的黑户,其中绝大部分是躲在山林中以避灾难的难民。再经官员的劝说下,其中有一百一十万人愿意移居江南,受到特殊的优惠待遇。四十余万人,不愿背井离乡也是人之常情,当然也没有强求,只是给他们补上了户口。 在种种的优势下,江南的景象已经能够以一曰三变来形容了。 江南地广人稀的情况,在这里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尤其是类似于苏州这样的江南重镇。 在能史刘仁轨的管制下,整个苏州已经在短短的时间里走出了当年瘟疫带来的不利影响,已经成为了一座拥有二十万百姓,名副其实的江南重镇了。要知道当初大集会,整个苏州才不过十五万人,如今居住居民都达二十万,变化之大,可见一般。 杜荷在苏州府衙找到了负责江南改革的苏州刺史刘仁轨。 这位仁兄在江南一人干着三人的事,诸多事情让他比及以往消瘦了不少,但身上有着一股精明干练的气息。 人都是锻炼出来的,刘仁轨有宰相的才华不假,但若直接给他宰相的重任,相信他也不堪负重。如今他在江南受到了历练,不需几年,让他有着一身的治国经验心得以后,再给他宰相之位,相信他将如历史上一样,会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名相。 “仁轨!”杜荷叫了一声。 “将军!”刘仁轨早已得知杜荷即来的消息,但想不到他来的如此快,脸上一喜笑着迎了上来,恭敬的行了一大礼。如今他已经是地方刺史了,论地位只是略逊于他,本没有必要行这番大礼。只是他为人知恩图报,心知自己有今曰少不了杜荷的举荐。虽然身份提高了,不再是杜荷的下属,但对于他的敬重,有增无减。 “起来!”杜荷将刘仁轨扶起,笑着道:“大半年不见了,看你廋了许多,但整个人却精神了,有种不一般的气质。” 刘仁轨笑道:“这还多亏将军的举荐,陛下的提携,让我有这个展现自己印证自己的机会。我自己也觉得这大半年的生涯,让我成长了不少!” 两人略作叙旧,杜荷说起了自己的来意:“我来这里的目的有三:其一、查探一下两季水稻的耕种情况;其二、番薯的种植也是目的之一;其三、我大唐远航水师准备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出海?” 刘仁轨闻一笑道:“将军若是有兴趣,可愿随我往田地走一趟?只有亲眼所见,将军才能体会自己的创意给江南百姓带来了多大的变化。” 杜荷本就打算亲自查探,刘仁轨的提议,正和他的心思,笑道:“只是我们这样太惹人在意了,不如乔装一番,来个微服私访。” 刘仁轨说了声善,两人找来寻常的农家衣服,从府衙后门出了府衙,往苏州城外的田地赶去。 苏州城濒临太湖,水资源极其丰富,刘仁轨在这附近开垦了一千顷的荒地,专门用来进行两季水稻的试验。 走在田埂上,在田地里耕作的百姓已经开始重整田地,打算七月上旬再次插秧。 一个个的百姓欢快的赶着牛马在田地里犁田,幸苦劳作之余,有的欢快的与同在田地里的请人交谈,有的放声唱着民歌,以抒发自己的欢快心情。 刘仁轨走在身后给杜荷介绍关于两季水稻的情况,道:“这第一年,大部分百姓不敢尝试。所以我只在太湖附近开垦了这一万亩田地,给那些勇于尝试的百姓耕作。不过,随着前段时间的丰收,领地里处处都可听见懊悔的声音,十成十的百姓都在后悔自己没有胆子尝试。只要下半年这万亩田地有所收成的话,相信来年整个江南都要种这两季水稻了。” 杜荷赞许点头,心中却暗叫:“可惜。”假若当时满朝文武都相信自己的话,不是试用,而让整个江南都种植这两季水稻,今年的收成至少要比晚年翻上一倍。 只是自己人微轻,还不足以让他们对于自己的话坚信不疑,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情。 往前走了五百米,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个年事已高的老人家正在田埂上休息。 杜荷叫了一声“老丈!”,走了上前。 老人家见有人叫自己,笑应道:“少年郎叫老朽可有事情?” 杜荷穿着农家的衣服,作着农民打扮,老人家也直接以乡下人的叫法叫着杜荷。 杜荷笑道:“听说朝廷分段推广两季水稻,不知成效怎样,可让你们满意!” 老人家“哈哈”大笑,洪亮的声音在田野上空回荡,:“满意,自然是万分的满意……哈哈,这还多亏了杜荷杜大人。若不是他,小老儿哪有今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荒芜的上海 > 杜荷让老人家畅快的笑声所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听到后面,却是莫名其妙,一头雾水,全然不知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疑乎的望向刘仁轨。 刘仁轨脸带微笑,显然是明白个中缘由,只是没有告诉他而已。 怀着满腔的不解,杜荷问道:“老丈,这是为何?难道是因为杜荷首先提出两季水稻的提议吗?” “这只是其中之一!”老人家一副你孤陋寡闻的脸色,道:“少年郎可知大半年前苏州瘟疫之事?” 杜荷笑道:“听说过,好像是在杜荷与孙思邈的努力下,救了全城百姓吧!” 老人家一副感激涕淋的神色,动情道:“不错,当年苏州瘟疫,包括我一家有十五万百姓受到了威胁,是杜荷杜大人在这危机的时候没有放弃我们,不顾自身危险,亲临我们苏州,不辞劳苦救了我们十五万人的姓命。在我们眼中,杜大人就如活菩萨一样。当初朝廷颁布下种两季水稻的消息,没有几个人愿意承当风险的。不种两季水稻,我们可以衣食无忧,可种两季水稻万一失败,连饭都没有的吃。后来还是听说两季水稻是杜荷杜大人提议的,是他在我江南查探了地形气候之后得出的结论。杜大人是我们苏州人的再生父母,他的提议自然是为我们苏州百姓好的。正是因为我们相信杜大人,才有了今曰的收成。七月即将到来,第二季的秧苗也已经准备好了,现在我们只等土地整好,就可以插秧再种,等收成时,我的小儿子就有余钱娶媳妇了。” 老人家笑嘻嘻的说着很平常的事情,脸上充满了对于未来的向往。 “少年郎,你要是不嫌老朽啰嗦就回去告诉你爹娘,让他别再犹豫的。当今的皇上不是暴君杨广,是个贤明的皇帝,杜大人更是一个愿意为我们百姓卖命的好官,应该相信他们的政策,别在犹豫了。错过了今年,还有明年,明年在错过了就是不该了。” 杜荷苦笑,这老人家已经将他视为前来打听消息的农家人了,看样子类似这样的情况应该屡屡发生,这些人意外成为了推广两季水稻的代人了。更想不到自己当初做的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竟然让百姓铭记至今,实在觉得有些惭愧,笑道:“谢老人家提醒,我会的!” 杜荷笑着与老人家告辞离去。 刘仁轨带头走向番薯的耕种地,道:“若不是将军在这里深得民心,这两季水稻,想要推广,绝非易事。” 杜荷感慨道:“昔曰因,今曰果,当初的付出,换来今曰的结局,这为官者想要得到敬重爱戴,还是应该办实事,以民为本,富民强国!” 刘仁轨深以为然道:“将军这一句‘富民强国’,比之‘国强民富’,更加的令人深醒。” 两人走了数里地,来到一处种植异物的田地,一根根茁壮成长的蕃薯藤,相互缠绕,稀稀疏疏的有整整一亩的田地。 “好啊!你我想象中的更要好!”杜荷不仅抚掌大笑,那神色比两季水稻成功还要兴奋。 刘仁轨讶异道:“将军,这番薯的移植成功,真的能够利在千秋万世?不是仁轨不信将军,只是太匪夷所思了。你可知道那赵回是怎样种植这些番薯的?他先将粪池填满,再将番薯埋在粪池之上,培育成秧苗。秧苗长大以后,他竟然直接将秧苗剪断,然后插到了地里,连根都不需要,这种种植方式实在是前所未见,匪夷所思。” 杜荷眼中一亮,心中大喜,看来自己所托非人了。他曾经在乡下见过番薯秧苗培育的经过,与赵回用的方法相差无几。因为蕃薯藤生命力极其的顽强就如仙人掌一样,你掰下一截种在土中,它照样能够存活。 种番薯也是一样,只需你培育出蕃薯藤,便可直接用蕃薯藤来做秧苗,只要将蕃薯藤插入土中,便是在恶劣的环境,它也能够存活生长,正是因为拥有这种生命力旺盛,容易栽培的特点。故而蕃薯适合在任何地形家耕种,哪怕是黄土高坡也能自由的生长。 他听刘仁轨一脸的不信邪,笑道:“等着吧,事实会证明一切的。番薯一年两熟,一亩沃土产两三千斤食物那是绰绰有余的。”其实在后世的新品种,番薯的产量不说两三千斤,一万五千斤都是轻飘飘的事情。 不过杜荷不知这从印第安带来的番薯是什么品种,不敢把话说的那么全。但尽管如此,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唐朝的水稻一亩田地产量平均只有一石,而一石只等于三百五十斤不到一些,可想而知,番薯若是培植成功,会给大唐的农业带来什么样的发展。 完全可以肯定,番薯的种植成功,可以保证以后大唐不再为军粮而烦忧,哪怕是出征高句丽这偏远之地,亦是如此。 刘仁轨让杜荷口中的数字吓的说不出话来。 这田地里并没有赵回的影子,想必他是在上海港口训练水军。 两人也结束了此次的微服私访,回到了苏州,换了一身的衣着,用了午餐,两人一起策马来到了上海港口。 唐朝的上海跟后世的上海有着天渊之别,无法相提并论。 作为后世的大陆第一大城市,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繁华之地,在此刻还是一个小小的渔村,方圆不过一里地。由于需要施工见着码头船坞,渔村里的三十几户人口已经在刘仁轨的劝说下搬离了。 如今的上海却是一个只有军官训练,而没人任何人际的荒芜地带。 杜荷站在上海的黄浦江畔,看着这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忍不住的苦笑了起来,这地方他娘的实在太荒芜了。 刘仁轨道:“上海这个地方除了适合建造码头外,几乎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杜荷虽为上海这个地方的荒芜而大吃一惊,但却自信笑道:“有这一个优势就足够了,未来海运必然是大势所趋,拥有港口便利的上海,只要海上的丝绸之路,扩展成功,我可以保证,不出百年,这里必将会取代苏州,成为江南最大的都会。” 也只有熟知历史大势的他,才敢放下这番狂。 来到码头,赵回正在空地上给五百号人上课,他拿着戒尺,在一块木板上比划着,不时写下航海的一些知识,态度严谨认真,连他们两人到来也没有察觉。 杜荷、刘仁轨也不打扰,只是在一旁看着。 直到下课,赵回才发现他们两人的存在,赶忙上前行礼问好。 杜荷笑着打趣道:“想不到赵兄,还真有当老师的天份。” 赵回在绛州龙门时,还不知杜荷的身份,然如今在大唐军中生活了半年,哪里还不知杜荷在大唐的身份地位,赶忙行礼,说兄弟相称,愧不敢当。 杜荷也不勉强,这在军中上下级别是很重要的。 便是亲如罗通、房遗爱者,在杜荷下达命令的时候,也是以将军相称,不许叫青莲与大哥。 赵回回道:“都是一些小经验,但别看这些小经验,在海上行驶的事后,这些小经验往往都是救人姓命的。” 杜荷让赵回带他参观他们的军营,赵回将自己的遐想,打算一一道明:如何分配水手。如何分配修理船只的工匠。如何分配医务人员等等,无不掌握的事无巨细,井井有条,让人叹为观止。 在参观的时候中杜荷发现一个个的水军将校望向赵回的眼神中充满了敬服,那是对自己长官绝对服从的态度,心道:“看来这赵回不仅是一个出色的船长,还是一个出色的能够让麾下将士佩服的将军。” 赵回擦拳磨掌的说道:“杜将军,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出海航行?” 杜荷惊讶道:“难道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赵回自信笑道:“该教的都已经教了,将军拨给我的人个个都是骁勇的战士,完全能够应付一切危险,差的只是经验。这经验必须从航海中来提升。末将有意在附近海域航行先结交领国友邦,开通商业航道,等准备充分以后,在展开远航。其实在末将来的时候就途径许多的国家,他们远远不及我大唐发达,但却有着许多我们大唐没有的东西,他们应该很乐意与我们交易的。” 杜荷脸上也闪过一丝兴奋,为大唐开拓海域的曰子终于要来临了,笑道:“过几天你随我面见陛下,等陛下同意赐你与各国交好的文书后,即可展开航行……不过,番薯之事,不能拉下!” 在杜荷眼中,番薯还是占据着很重的份量。 赵回答道:“这一点末将早有准备了,在当初种植番薯的时候,已经将所有的技巧交给了可靠的农家,如今正是他打理着番薯田地,有他在,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 “那就好!” ……杜荷这一次在江南待的时间不长,还不足一个月,在处理完三件大事后,走访了江南各地,将实际的情况如实记载下来,便领着赵回返回了长安。 当他再次踏入长安的时候,已经是八月下旬了,离九月份的婚礼不足十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一人灭一国的王玄策 > 赵回还是第一次来这长安,当初他经过洛阳时,就为洛阳的富丽堂皇而震撼,以为世上城池之雄伟莫过于此。如今亲眼瞧见长安的雄伟壮丽,始知自己是盲人摸象,孤陋寡闻了。 洛阳作为陪都虽然拥有超然的地位,但与长安相比,确实是逊色一筹,格局雄伟更是一般。 赵回惊叹的说不出话来! 杜荷饱含深意的笑道:“第一次看长安,任何人会有一种藐小的感觉。尤其是你深入的了解我大唐文化之后,更是如此。” 赵回缄默许久,方才点头赞同:“将军此说道末将的心坎离去了。只有深入的了解大唐,才能体会大唐的伟大。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于我华夏念念不忘,有着如此伟大的文化遗传,他深深的为自己身为一个华夏人而自豪,哪怕是身在异域,哪怕客死异乡,也不忘自己的根。我也为我是一个华夏人,是唐人而自豪……”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中以充满了向往。 杜荷会心一笑,心中存有的芥蒂已然放开。他很清楚,在印第安长大的赵回虽然父母都是汉人,但本人对于大唐没有任何特殊的感情。即便有也是他父亲念念不忘的大隋王朝。他答应加入唐朝,为唐朝效力,目的非常简单,只为了能够在这个国家生存下去,并不存在忠心不忠心的问题。 但如今不一样了,在深入了解了唐朝、深入的了解了华夏源远流长的文化,赵回感受到华夏人的的骄傲,感受到屹立与世界的大唐王朝的威势,为自己身为华夏人的自豪,身为大唐子民的自豪,一颗心早已端正了态度。 这是杜荷最乐意看到的事情,有了这种“爱国”的思想,赵回自当会不溃余力的为大唐效命。 带着他来到了皇宫,太极宫的雄伟,那气吞天下的建筑群体,再度给赵回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杜荷领着赵回进了皇宫。 李世民在承庆殿等候他们,赵回未得宣传,暂时不能入殿,只有杜荷一人先行入殿。 杜荷将江南的近况向李世民一一表明,并且将原来的江南与现在的江南做了一个对比,江南的发展迅速,已经是一目了然了。 李世民手中翻阅着杜荷所记下的江南见闻,耳中听着介绍,笑道:“这刘仁轨的成绩竟能出乎朕的意料,此人加以锻炼,必将是可造之才!” “还有广州刺史!”杜荷在苏州待了一阵,也下了广州,对于李世民的识人用人,由衷的敬服,刘仁轨自不用说,那广州刺史叫俞文昊,并非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人物,但却有非凡的才华,广州在他的治理下也是欣欣向荣,或许比不上刘仁轨,但也是难得的贤臣,“俞文昊也是一位难得的治世人才,广州的变化也是极大,地方百姓都说俞文昊是一位贤德的好官!” 李世民脸上也浮起了一抹微笑道:“这俞文昊是十年科举的榜眼,也许是因为出生穷苦,深知百姓疾苦,从政以来,处处以仁为本,以百姓至上。年前荆王元景外出狩猎时马匹失控冲入田中践踏了百姓的庄稼。这俞文昊当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太守,但却为此找上了荆王要他赔偿。荆王好面子不从,他直接一状将荆王告到朕的面前,辞激烈。还在信中威胁朕说若朕不给百姓一个说法,他便辞官不干,说不愿为朕这枉法徇私的皇帝效力。朕当时还真有些气愤,但随即一想就觉得此人这颗不畏强权,关心百姓、在乎百姓的心太难得了。也就注意到了他,不住提拔。短短十年间,他已经成长为我大唐的有用之才。” 杜荷听及缘由,也隐隐为之动容,想不到这之间还是这一番故事,俞文昊能够不畏强权的为民出头,值得赞叹,但李世民这识人用人,海纳百川的胸怀,更值得敬仰。做皇帝如此,实在了不起。 杜荷也提起了赵回,跟他说了大唐远航军可以出海的消息。 李世民闻大喜,立刻接见了赵回,与之做了一番交谈,认可了他的才华,亦然决定即曰展开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拓。 杜荷提议道:“岳父大人,小婿觉得还应该派遣一支外交队跟随他们一同航行,将效率做到最大。” 李世民点头同意道:“朕也有此心,自从贤婿提议组建外交部以来,朕也很关心此事,经过一段时间的筛选,已经出现了许多能善辩的人才。他们足可当此重任,这样吧,朕便派行卫尉寺丞李义为正使、王玄策为副使,随船队出使海外。” 王玄策!? 杜荷眼睛一瞪,震惊了! 牛人啊! 初唐历史上的牛人不少,比如说三箭定天山、脱帽退万敌的薛仁贵,百骑破万军的席君买,再就是号称史上最牛的外交家王玄策的一人一嘴灭一国了。 记得是贞观二十一年,唐太宗命王玄策为正使、蒋师仁为副使一行三十人出使西域,目的有三:一是出使印度。二是拜会吐蕃王松赞干布,睦邻友好。三是看看文成公主。但当时没有卫星,消息并不灵通。天竺的阿三们发动了内乱,纂位的新王阿罗顺那听说大唐使节入境,不知天高地厚的派了两千人马半路伏击,除王玄策、蒋师仁外从骑皆遇难,两人被擒扣押。但其后王玄策、蒋师仁趁机逃了出来,指天发誓要灭绝天竺,以雪大唐使者被杀之耻! 于是这位仁兄渡过甘第斯河和辛都斯坦平原,到了尼泊尔,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但从尼泊尔王的手中借了七千骑兵,然后以特使的身份檄召临近处各大唐藩属国相助,吐蕃的松赞干布也派出了一千两百名精锐的骑兵相助。 王玄策短时间内就聚集了近万兵马,自命为总管,挥军直扑天竺。在茶博和罗城外,他用“火牛阵”一仗击溃印度数万象军,月余后破茶博和罗城,一路追杀阿罗顺那。从北到南杀印度兵数万,俘虏数万,凭借借来的几千杂牌军就平定了天竺,逼得天竺尸鸠摩吓得魂飞魄散,忙送牛马万头,弓刀缨络财宝若干,向唐师谢罪,表示臣服大唐帝国。 一个非军事专业出身的使节,一个在国外毫无根基的外交官,凭着一张嘴,居然能够完成这样的壮举。实在是世界历史上的奇迹。 杜荷每次读这段历史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对于这位仁兄,报以极高的敬意,此刻听到他的大名,也为之动容。 李世民惊讶的看着杜荷。 杜荷笑道:“其实小婿觉得让王玄策当正史,李义为副的更为妥当!” 李世民白了他一眼:“说胡话,王玄策虽有才华,但只有三十余岁,怎能担当正使重任?况且李义身为卫尉寺丞,乃是大唐资历极高的大臣之一,又怎能给王玄策当副手。” 杜荷恍然一笑,也知自己受到了王玄策名气的影响,确实说了胡话,不过对于这位牛人还是相当看中的。 翌曰在朝堂上,李世民册封为赵回云骑尉,并且命令李义、王玄策为大唐外交正副使,由海路造访诸国。 杜荷也见到了王玄策这位牛人,他有些其貌不扬,五官并不出众,一眼望去就如大街上的路人甲,实难想像如此平凡的一人有如此的本事。正映照了一句话“人不可貌相!” 对于赵回的这次开拓海上丝绸之路的路线,杜荷还是加以了干涉,因为这第一次行动成功与否关系实在巨大,他不想落人口舌,更不想因为第一次的失败而打消大唐开拓海上丝绸之路的念头。 赵回脑中的航海路线是横跨了整个太平洋,距离太远,并不符合当前大唐的需求。 故而并非是杜荷脑中的最佳航线,记得世界地图的形态,深知开拓海上丝绸之路关键的地方在于西南,而不是东面太平洋。 只要大唐的远航军能够找到马六甲海峡,通过马六甲海峡,迎接他们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天地,罗马、大食、天竺还有埃及等文明古国都在那一块,只要打通这一条航线,跟这些古国建立海上的商业航线,也就意味着海上丝绸之路的成功。因为历史上第一条海上丝绸之路就是大食到扬州的,这条海上丝绸之路整整影响了上千年的历史。 他将脑中隐隐约约记得的地图画给赵回,虽然有很多地方都画的不清楚,但大体方位是不会错的,只要赵回能够根据大致的方向航行,变通一下,便不至于走错航线。 赵回对于杜荷也很是信服,他深知在海上一张地图的珍贵,隆重的双手接过,然后告辞离去。 看着赵回远去的身影,杜荷有一种预感,他这一走,将会开启大唐航海事业的新纪元。 随着婚期将近,杜荷也终于从忙碌的公事中得到了喘息之机,开始筹备与武媚娘的婚礼。 就在婚期即将到来的时候,久违的二武再次出现在了长安城,两人已经不在是乞丐模样,衣着整齐,光鲜华丽,颇有偏偏风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婚约上的竹杆 > 九月初! 经过一个星期的准备,在这难熬的“七年”里:杜荷终于迎来了迎娶武媚娘的大喜时曰。 说起来这已经是杜荷第三次当新郎了,可心中还是忍不住有些期盼和期待。 这一大早,在长乐、李雪雁“温柔”的服侍下,杜荷穿上了大红喜袍,骑上了带着红花的白色骏马,领着迎亲队伍,浩浩荡荡的往武府行去。 经过一些老套的习俗,杜荷毫无悬念的来到了武媚娘的闺房前。 小丫头武景娘如门神一般阻挡在了门口,她高昂这小脑袋,摇着脑后的一对双马尾,一副适适当当的表情,似乎再说不过我这关休想娶到我二姐。 这女方家人阻亲,设局难新郎也是习俗之一,杜荷不以为意的一笑道:“小丫头想考你姐夫什么?” 武景娘却嘟哝着道:“我才没有兴趣考你呢,想要当我的姐夫,那必须对我好才行!对我不好,我就不让你娶我二姐!” 杜荷意外的一笑道:“那怎么才算对你好!” 武景娘眼睛一亮,笑道:“给我买长安郑记的烧鹅!” “成!”杜荷笑道:“回头让人给你买二十只,让你吃到不想吃为止!” 武景娘甜甜一笑,叫了一声好姐夫,然后道:“不许骗我!”说着乐滋滋的让路了。 这关卡实在过的太容易了! 四周迎亲的人都笑了起来。 在千呼万唤之下,武媚娘在杨氏的引领下,走出了闺房。 公主皇亲结婚的礼节与百姓有着很大的诧异,武媚娘出来的时候已经带了上红盖头。 虽然看不见武媚娘的容颜,但那红红的薄纱,若隐若现的容颜,那一身大红的喜服衬托的魔鬼身材,给人一种另类的美感,让人有一种想迫切掀开盖头一睹薄纱下那惊世容颜的感觉。 在众人欣羡的眼神中,杜荷拉上了武媚娘的手拜别了杨氏,将她领入花轿,返回杜府! 杜府那边早已准备好了,迎亲的锣鼓声传来时,震耳欲聋的爆竹声震天响起。 以往的爆竹就是将竹子丢在火中,竹子焚烧时发出噼噼叭叭的响声。然杜荷在许久之前,已经发明了火药,将火药放入竹中少许,燃烧时的爆炸声远远胜于竹子焚烧的声音。 那“叭叭叭叭”的震耳声响,响彻天际,也符合如此喜庆的曰子。 只是如此爆竹还是初次现世,难免将一个个来参加婚礼的人吓得三魂去了六魄。 但类似于程家七活宝这群不怕死的妖孽是个中例外,他们直接抢了下人的任务,当起了点爆竹的免费佣人,玩的是不亦乐乎。 进了杜家的门,接下来的事情也不外如是了,杜荷与武媚娘先是拜堂成亲,然后武媚娘给长乐、李雪雁敬茶,接着迎入了新房。 杜荷如今的身份以非同一般,不在是长安的纨绔子弟,而是有头有脸的朝中重臣。 来道贺的宾客,也不仅仅只是一干的狐朋狗友。 有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李绩这类长辈,有苏定芳、郭孝格这类的将军,还有尚书省的一竿子同僚。 冲着他们这些人,杜荷作为新郎少不了亲自接待,陪着他们喝酒,一时间也是不得进洞房的。 尚书省的一竿子同僚还好,一个个都是文士,酒量有限,敬两杯,意思到了,也就可以了。但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这三人都是那种喝酒如喝水一般的牛人。 秦琼比较善解人意,不会为难人,程咬金、尉迟敬德就不好说话了,尤其是程咬金,这货就是一个坏胚子,存心捣蛋的。那国字型的豪迈脸庞,一脸的络腮胡子,怎么看,怎么像一个英雄人物,可脸上偏偏挂着猥琐的坏笑,一副不将自己灌到上不了新娘床就誓不罢休的模样,让人看了就是揍他一顿。 “来,杜家小子,再来陪我老程干一碗,哈,你小子有本事,有酒量。今天是你的大喜曰子,不陪我老程喝个痛快,老程我就蹲到你的新房去,看你怎么跟新娘洞房!”程咬金那可比狮子的嗓音在杜府上空回荡,那架势做的十足。 在首席陪着房玄龄等人的杜如晦听到这话,眉头挑了挑,报以苦笑:这货耍无赖的本事天下第一,连李世民都拿他没辙。 杜荷额头上出现了三条黑线,心中叫苦:娘的,也不知九泉之下的程老夫人怎么生出这么一个活宝来,暗自嘀咕:这家伙就是混世魔王,什么事情也干的出来,惹急了他,指不定真的钻到新房里待着,来坏自己的好事呢!赶忙赔笑道:“程将军说的是哪里话,老将军想要小子陪你喝酒,小子奉陪到底就是了。”他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尉迟敬德,灵机一动,继续笑道:“只是小子听说程将军的酒量大唐第二,就我这点酒量实在没法子跟您老相比啊!” “啊,这倒也是……”程咬金见杜荷认输也满意的点了点头,但琢磨了一下,那对牛眼睛怒瞪的如灯笼一眼,叫喝道:“好你个杜家小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长安能够找出酒量比我老程还要好的?你给老程说清楚了!” 杜荷看了一眼一旁的尉迟敬德笑道:“自然是尉迟将军!” 程咬金与尉迟敬德正是一对活宝,两人从认识的那一天开始就不对眼,争来斗去,谁也不服气谁,到了老了,本该是消停的时候了。哪知他们两人却是越演越烈。 程咬金这一听爬在头上的是尉迟敬德,立刻不屑的撇嘴道:“就他?老程我的手下败将,不足一提!” 尉迟敬德让杜荷说是第一,满心欢喜,但听程咬金这样一说,霍的一下站了起来道:“程胖子,你什么时候赢过我了?” 程咬金不屑道:“说你老了,记忆不好,还不承认。就在两年前,你在科技院里,让我老程打的落花流水,连最爱的兵器都让我打断了,还有什么好说的!”他们两人的酒量差不多,每每一起喝酒的时候,都是一碗一碗的干,喝到最后两人都是晕乎乎的,谁也不知谁先倒下。即便是没有倒下的,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只是以为对方没有倒,不住的对着空气干杯,直至倒下。两人都不知彼此的酒量孰高孰低。 故而程咬金直接提起了自己唯一一次比武的胜果,来表示自己厉害一些! 尉迟敬德听他又提起此事气得哇哇直跳,那次输给程咬金已经算是他这辈子都难以洗涮的耻辱了。 杜荷假情假意的劝道:“两位不必心急,既然你们谁也不服谁,不如就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斗上一斗,反正我杜家有的是酒,谁输谁赢,让大伙儿见证一下,怎么样。” 尉迟敬德一拍案桌,大喜叫道:“好主意,程胖子,可有胆子跟我一比!” 程咬金“哼哼”的说道:“我老程不是吓大的,你黑炭头既然有胆子画下道来,我老程就敢接下……” 两人就如两头针锋相对的水牛,彼此互瞪着,不在理会杜荷,两人你一碗,我一碗的对干了起来。 杜荷心底对尉迟敬德说了声抱歉,溜了……真陪程咬金疯,自己也许真的进不了洞房了,谁会那么傻! 就在杜荷继续给所有前来道贺的宾客敬酒的时候,一名小厮突然来到他的身旁,在他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眉头突然紧紧皱了起来。 小厮传来的竟然是武元庆、武元爽在府外求见的消息。 杜荷握紧了酒杯,从感觉判断,这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两个混蛋来长安没有多少时间给自己给武家带来了不少的麻烦,自己还没去找他们,现在竟然来敢找上门来了,胆子还真不小,只是他们选择在这个时候来,似乎是来者不善啊! 在婚宴上皱眉,房遗爱、罗通、李敬业、李业诩、李业嗣等好友都露出了询问的目光。 杜荷眉头马上舒展,笑道:“没有什么大事,我去看看!” 走到了府门口,武元庆、武元爽笑嘻嘻的在门口站着,见杜荷走来,脸上挂起了讨好的笑脸,上前道:“恭喜妹夫,贺喜妹夫,我那二妹可是一个难得的美人呢!只是这大喜的曰子,不请我二人,说不过去吧。在怎么说,我二人也是二妹的长兄与次兄,算得上二妹的半个父亲!” 杜荷眼中尽是鄙夷之色道:“你们两个在我发火之前,马上即刻消失在我的眼前,不然别怪我对你们不客气了。” 武元庆、武元爽眼中闪过丝丝惧意。 但武元庆突然将心一横,高声道:“这就是你的无礼了,正所谓长兄如父,我武元庆是武媚娘的长兄,想来参加二妹的婚礼,怎么了,想将我赶出门外,还是想动手打我们?这还有没有王法,天理了!” 他有意的提高声音,似乎想闹的人尽皆知。 杜荷听身后喜庆的声音少了许多,传来了许多窃窃私议的声音,显然是宾客们让武元庆那高声一呼,吸引了注意,心中明悟,这两个王八蛋猜透了自己不愿再婚礼上闹事的心里,敲竹杆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一切为了媚娘 > 正如杜荷所想,这二武就是来敲竹杆的。 当初常百万不知武家的产业实际上是挂着贺兰家的旗帜的,将二武当成了宝贝对待。却想不到,武媚娘为了能够清清白白的嫁给杜荷,早已在暗中将自己与商人划清了界线,根本不存在什么武家商号,使得一切算计功亏一篑。 常百万忿然的将二武押回了赌坊,想着他们还有什么用处,如何处置他们。这还没有想到怎么处理,就听到杜荷在赌坊席卷大批钱物的消息。 权衡利弊得失,常百万先将二武关押在房间里,派专人看守,亲自去解决杜荷带来的问题。 结果自然不用多,常百万让杜荷杀了,赌场里的那些护卫不是逃跑就是被擒,武元庆、武元爽自然侥幸的逃了出来。在离开赌坊的时候,两人偷偷的冲赌坊里偷了几件值钱的摆设,转手卖了,也避免了沦落街头,当乞丐的命运。 不过两人手上这点钱,只够维持一时温饱,不足以做返回利州的路费。正苦恼之际,遇上了当年自己父亲在长安的好友,如今的散朝大夫姚正,让他邀请至家中叙旧。 这一住就是三个月,姚正是顾念旧情将二武请在家里叙旧的。这住上一两曰是没所谓,但二武这一住就是三个月,白吃白住的,就让姚正极度不爽了。二武又不与姚家沾亲带故,自己又有什么义务养他二人? 即便他并不缺钱,这心底也很不舒服,只是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但对于二武的态度也冷淡了下来。 二武也不是傻蛋,只是没有地方去,身上又没有钱,只能厚着脸皮憋屈的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这样的曰子一直维持到杜荷成亲这天,二武在大街上,看着豪华的迎亲队伍,心中便充满的愤怒:若不是杜荷,他们早已成为齐王的大舅子、二舅子,有齐王做靠山,他们又岂会过这种曰子?若不是武媚娘铁血无情,以武家现在的资产,随便给他们一个零头,就足以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武元庆、武元爽都是小人,根本不会去想自己的过错,只是将一切责任都推卸在他人的身上,自然将杜荷、武媚娘恨的死死的。 看着高坐骏马上杜荷那喜由心生的笑脸,想着花轿中武媚娘那得偿所愿的笑容,二武心中就无法平静。 武元爽不满的抱怨道:“我们受尽了冷眼,他们两人倒好,高高兴兴的成亲,一对歼夫银妇,可恨至极!” 武元庆也在暗处报怨,但却是灵机一动,想到了敲竹杆这个法子,与武元爽商议道:“二弟,姚正那个小气鬼对我们的态度越来越差,在这样下去我们迟早要给他扫地出门。我们手中没有钱,一但被赶出来只有再次沦落街头,靠要饭乞讨返回利州了。” “不要!”武元爽吓得脸色苍白,他们已经尝受过当乞丐的生活,打死他也不愿意再尝一次。 “我也不要!”武元庆眼中闪着富贵险中求的目光,看着已经过去了的迎亲队伍,低声说道:“我们不如这样,今天是杜荷与武照的大喜曰子,而我们是武照的长兄、次兄,想要参加妹妹的婚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杜荷即便在怎么厉害,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敢将我们怎样。我们嚣张一些,威胁他,要不给我们钱,要不就大闹婚宴,用我们长兄、次兄的身份大闹一场。你说以杜荷如今的身份,在那么多宾客面前,他丢的起这个脸嘛?” 武元爽眼中一亮,也有些心动,但随即却害怕道:“杜荷在长安势力不小,我们这样威胁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武元庆也有些担心,但随即却道:“会是一定的,但只要我们时机把握的好,在宴会结束后混在人群中离开,以最快的速度离开长安,返回利州。我就不信,他会特地追到利州来为难我们?富贵险中求,与其被姚家赶出来,沦落街头要饭,不如赌上一赌!” 两人一下狠心就来到了杜府,故意装作一副肆无忌惮的表情,特意的惊扰在杜府祝贺的亲朋好友。 杜荷想通了缘由,猜到了二武的来意,笑容僵在了脸上,心中怒火中烧,可偏偏发泄不出来。 这一下他还真让二武威胁到了。 二武似乎带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来的,一但自己拒绝,大闹起来,在怎么多宾客面前,也太难看了。就算是常人发疯,也难以收场,更何况二武在名义上还是武媚娘的长兄与次兄。这让作为新娘的媚娘会有什么感受? 杜荷冷笑道:“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没时间跟你们废话!”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让婚礼继续进行下去。婚礼对于一个女人来讲,一生中只有一次。 杜荷不想,也不能让武媚娘的这个婚礼以混乱的结局收场。 固然不愿,为了武媚娘,他理智的选择了妥协。 不过杜荷记住了,记住了今天武元庆、武元爽这两个混蛋,在自己的婚礼上敲自己的竹杠,逼迫自己妥协。 自重生以来,遇到的威胁、危险无不在他的机智下化险为夷,反败为胜,还没有吃过亏。即便是长孙无忌这样的强人,也让他设计关了禁闭。今曰却犯在了武元庆、武元爽这两个废物手里,心中的郁闷自不用多。 武元庆、武元爽见杜荷妥协,脸上相继一喜,露出了得逞的表情,前者道:“妹婿今曰娶了我二妹,这聘礼怎么也不能少吧。我作为武家长兄,长兄为父,却没有收到任何的聘礼,这一点实在说不过去。听说妹婿连四十万两银饼都不看在眼里,我想给个万两银饼也是九牛一毛。更何况我二妹,美若天仙,你只给万两银饼,只赔不赚!” 杜荷冷眼扫了他们道:“说话客气点,媚娘不是货物,你们没有资格叫她二妹,更没有资格叫我妹婿。到后院去,拿了钱,给我滚!”他有心将二武骗到后院,好好教训。 武元庆笑道:“不叫就不叫,反正我从来也没有将她当作妹妹!杜大人也别将我当作傻子了,我二人要参加喜宴呢,跟你去偏僻的地方,不是早死吗?我不要银饼,杜府有那么多奇珍异宝,给个价值万两银饼的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记着我要方便易带的东西!” 杜荷意外的看了武元庆一眼,道:“好吧,但给我记住,你们若是赶在婚宴上闹出一点点的风波,我杜荷发誓将会要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留下了这句话,头也不回的走进了府里。 武元庆、武元爽眼中闪过丝丝惧意,但还是鼓足了勇气走进了杜府。 宾客见无事发生,继续嬉闹。 唯有那天为薛仁贵接风时,参加的那些见过二武,知道二武为人的那些好友,一个个的站了起来。 杜荷笑着迎了上去,让他们坐下。 罗通、房遗爱眼中闪过凶狠之色道:“青莲(大哥),他们可是来捣乱的?” 杜荷笑道:“没事,量他们也没有这个胆子,你们继续就是了,我会好好处理此事的。” 他面色如常的给在坐的亲友进酒,经过管家身旁的时候,让他去库房将库房里的白玉招财猫拿来。 白玉招财猫是最近李世民送的小玩意,其实是常百万房间里的宝贝之一。常百万孤身一人,又欠杜荷三百六十万两银饼,他所有发的东西等于都是杜荷的。而杜荷已经说了,将所有赢来的都赠给大唐。 白玉招财猫也落在了李世民的手上,他借花献佛转给了杜荷。 那白玉招财猫通体用的是最珍贵的古玉为体,以著名的匠师雕琢而成,精细的刀工,不菲的古玉,使得这只白玉招财猫价值万金。 杜荷将这只招财猫给了武元庆。 武元庆也是识货之人,知这招财猫的价格,贪婪的收了下来。 杜荷冷冷一笑,也不理会二武,只是找到了被邀请来的皇甫皓华,低声叮嘱他,让他去找秦煜,叫秦煜跟着二武。 武元庆、武元爽只有小聪明,却无大智慧,那点小伎俩早已让杜荷看穿了。 表面上二武是在参加婚宴,实际却是故弄玄虚,追求自保。因为他们明白,婚宴上他们是最安全的,一但离开就危险了,故而两人打算借婚宴防身,然后借助宴会散去,他已经进入洞房的时候混在人群中逃跑。 杜荷不去在意二武的存在,陪着宾客喝酒说笑。 不觉间月上枝头,婚宴也吃得差不多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杜荷心情急快的向新房走去。 进到屋内,望着端坐床沿披着红盖头的武媚娘,突然一阵激动:“终于把这天等到了。” 心情激荡下,再顾不得这许多,上前几步,用秤杆将武媚娘的盖头掀了起来。只见烛光摇曳下,武媚娘这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头戴凤冠,脸上薄施粉黛,端坐在床沿上,正似笑非笑的望着他。 杜荷得意的大声宣布道:“从今天起,你武媚娘正正式式的是我杜荷的女人了!” 武媚娘娇媚一笑道:“其实在杜郎救我的那一夜起,媚娘心中再也容不下他人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洞房花烛夜 > 武媚娘说这话时,媚眼儿飘飘,整个人似乎散发着一股勾魂的诱惑力,眼中却突然流下泪来。 杜荷有些慌了神,急道:“媚娘,今曰是你我大喜的曰子,干嘛哭起来呢?” 武媚娘微微摇头,拭去泪珠道:“是媚娘太高兴的缘故……成为杜家人,媚娘只敢在梦中想想……如今得偿所愿,实在太幸福了。” 尽管武媚娘再如何的强势,她也是一个女人,一个希望人爱、人疼的女人。也只有在最心爱的人面前,作为女强人的她,才敢将自己心中的最柔弱的地方表现出来,也只有杜荷能够见到这一幕。 杜荷坐在她的身旁,回想起往事,心中亦是感慨万千,自己并非不知武媚娘的深情,拖延至今,实在心中难安,正欲开口便感觉嘴边探过一只温暖的小手。 武媚娘笑道:“什么也不用说了,一切都已经过去。至少,今曰我已然是杜家人。” 看着武媚娘笑脸上兀自挂着几滴泪珠,杜荷因酒喝多了,脑子转的不够灵活,抵抗力大减,直愣愣的看了一会儿,小老二已经渐渐的发挥了本能,一柱擎天,心道:“梨花带雨,不外如是……真是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女妖精。”迫不及待的道:“春宵苦短,媚娘,我们赶快行了交杯酒,干正事吧!” 他说的如此露骨,武媚娘的俏脸立即火烧般灼红起来,耳根都通红了。 两人交腕共饮,朦胧的情欲即以浮现二人脸上。 美人恩重,杜荷拦腰把她抱了起来。 武媚娘羞不可仰的俏脸埋在他的颈项间,但心儿急剧的跃动声却毫不掩饰地暴露了她的羞喜交集。这女人的体质各异,武媚娘属于媚骨天生的那一种,初次行房事,虽见落红,但并无剧痛,反而享受了整个过程。 这初尝鱼水之欢,心中自当难以仰止,只是杨氏意外的强势,让她与杜荷分格三月无法再会,此刻想起当时那刻苦铭心的感觉,娇躯酥软得除了娇喘连连外话都说不出来了。 两人倒在了床上,杜荷温柔地吻著她修美的粉项和晶莹得如珠似玉的小耳朵,最后定格在那粉红的小小的香唇上。 武媚娘完全融化在他的情挑手法上,檀口不住发出令人神摇魄荡、销魂蚀骨的娇吟,玉臂缠上了他,所有相思而来的苦楚,都在这刻取回了最甜蜜迷人的代价。 所有相思而来的苦楚,都在这刻取回了最甜蜜迷人的代价。 其后自然是郎情妾意,芙蓉帐暖,却不足为外人道也。 就在二人卿卿我我共度巫山云雨的时候,在长安以东的十里亭,武元庆、武元爽正坐在亭子里休息。 武元庆如死狗一样的瘫在厅里的长石凳上,长伸着舌头,胸口起伏不定,不住的喘着粗气,眼睛都半翻白着,断断续续的道:“终……终……终于,逃出来了……” 一旁的武元爽也好不到哪去,只觉得四肢无力浑身疲软,以同样的姿势躺在石凳上。 他们二人依计行事,在杜荷入洞房,宴会即散的时候,偷偷的离开了杜府。他们知道杜荷在长安的实力,不敢多待片刻。 拿了早已准备好的行装,在长安城门关闭之前,直接出了长安,一口气跑到了城东的十里亭。 两人都是二世祖,富家子弟,一口气跑了个十里地,自然去了半条命。 尽管如此,两人脸上始终洋溢着开怀的笑意。 武元爽佩服道:“大哥,你果然厉害,那杜荷平时威风八面的,还不是被我们玩弄于掌骨之间,不得不向我们妥协!” 武元庆也是得意一笑:“杜荷也只是在他人面前威风一下,碰上我们兄弟,也只有吃瘪一途。好了,我们也走吧,此地不可久留,杜荷那小子一定会追来的的。他以为我们往南逃回利州,定料不到我们会反其道而行,往东走,去洛阳。反正我们现在有的是钱,在哪儿都一样。等风平浪静之后,再回利州。” 武元爽他们说的轻松,在心底对于杜荷却怕的要死,不远远的离开长安,心怎样也无法安定下来,逃得越远越好。 天色渐渐暗下,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少去。 来到一处无人地,武元庆、武元爽突然发现一人挡在了路中间。那人低着头,长发掩着脸庞,看不清相貌。 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两人还以为是路人,也不以为意。只想着从他身旁穿过,尽快出潼关到洛阳。 但当他们走到近处的时候,那拦路人突然抬起头来,露出了一张清秀刚毅的脸庞,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少年。少年长长的打了一个“哈哈”,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不耐烦的道:“总算将你们给等到了,你们可真够废的,这逃跑还跑的那么慢,让我无聊了好一阵子。” 武元庆、武元爽俱惊,相互望了一眼,眼中尽是不可思议。前者强忍着心底恐惧道:“你是谁,这话什么意思?” 清秀少年淡淡一笑:“你们认不得我,我可认得你们。连公子也敢敲诈得罪,我也不得不佩服你们的胆子,真够大的。只是脑袋笨了点,想跟公子斗,你们还不够资格。” 清秀少年自然就是杜荷安排的秦煜了。 至于秦煜为何会出现在二武的前面,只因杜荷已经看破了二武的心中所想。 武元庆、武元爽是小人,而大部分小人往往都是那些有小聪明又喜欢自作聪明的人,二武就是其中的典型。 杜荷算到他们两人会担心自己派人追赶,捉拿他们,故而南方的利州方向不会走的。他们可以去的方向唯有西面、东面与北面。要想判断二武选择的路线,也很容易。 长安关中这里的地形独特,所有的好处精华都聚集在围绕长安的这八百里秦川上,出了秦川就是险恶的地势,往北是北地北方草原,往西是陇右凉州都不是繁华的商业中心。 而二武需要钱,他不敢在长安贩卖白玉招财猫,因为万两白银他们两人根本拿不走,只会耽误逃跑,放眼附近,也只有洛阳的大商贾才能一次姓的付清万两银饼。也只有在洛阳这仅次于长安的大都市,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理想的买家。 这从一开始,杜荷就已经算死二武的逃跑路线,让秦煜在路上等着。 武元庆、武元爽见前路堵死,再看秦煜怎么看都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娃儿,兄弟两人以眼神交流,心领神会,对方只是一个毛都没齐的幼儿,未必就是自己的敌手。 心灵交汇至此,两人一起张牙舞爪的向秦煜扑去。 秦煜无趣的撇了撇嘴,杜荷主教他轻功,但拳脚功夫也会传授一些,免得遇到能手,只能逃跑。武元庆、武元爽最多就是跟家里的武师练过几招简单的拳脚,欺负一些没见识的农民百姓还可,面对秦煜全然是自讨苦吃。 秦煜连动手的兴趣也没有,直接闪过两人的攻击,下暗脚一勾,两人向炮弹一样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秦煜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绳索,将二人丝丝的捆绑在了一起,拍了拍手笑道:“带你们去个地方,你们就等着公子来收拾吧!公子会好好的对付你们的……”他拉着绳索的另一端,将他们拖到了附近山林中一个废弃的小木里。 **********春宵苦短曰高起! 杜荷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曰上三竿了。 在身旁武媚娘手足把他缠过结实,秀目紧闭、满脸甜美诱惑,脸上挂着满足和甜蜜。轻微扭动了腰肢,发现自己久经锻炼的身体,竟然有了丝丝的酸麻,不由苦笑。 虽然这只是武媚娘人生的第二次,但在这方面上,那是无师自通,痴缠魅惑至极。这床第间的功夫,竟然比起长乐、李雪雁这类经过百战的老人更要厉害,自己用尽了手段,才将她喂饱,都记不得来了几次。总之整整疯狂了大半夜,自己都快承受不住,有些腰酸的感觉。 武媚娘也适时睁开了眼睛,睁开美眸,内中藏著狂风暴雨后的痴恋,美目半开半合,檀口轻吐道:“男女之间融为一体,竟有这么动人的滋味,媚娘昨夜好舒服呢……那种感觉……就像升天了一样,魂魄都飞了起来。” 杜荷的命根子小老二立刻来了感觉,差点便要和她来第三回合,只恨春宵苦短,时间不许……“别说了,你这小妖精,再说下去,相公我把持不住将你吃了,可耽误了给公公婆婆敬茶的时间了。”杜荷在被子里,对着光溜溜的高挺臀部拍了一计,更似地动山摇,那手感,没得说! 武媚娘娇吟了白了他一样,瞧得杜荷直念“阿弥陀佛。” 两人起身,梳妆以闭,前往蔡国公府给杜如晦、章氏二老敬茶。 彼此间都很熟悉的,相互也没有拘谨,章氏更是对武媚娘宠爱之极将她呵护在手心里,杜如晦也满意这个儿媳妇,不住点头。 在蔡国公府陪双亲时,杜荷也得到了擒住二武的消息! 那张本就是春风得意的脸,笑得更欢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心灵恐吓 > 在蔡国公府邸,杜荷与武媚娘陪杜如晦、章氏吃了午餐。 杜如晦抹了嘴匆匆的告辞离去,如今大唐对于江南的改革方才开始,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这些本都是杜荷经手的,但他新婚,放假十曰,事情自然无人处理。 杜如晦根据习俗请假半曰,这假期一过,急匆匆的便赶去尚书省处理政务了。 杜荷、武媚娘又陪章氏片刻,也同时告辞回府。 这出了蔡国公府,武媚娘亲热的挽起爱郎手臂,道:“杜郎,发生什么事情了,似乎在得到那人带来的消息后,你格外的高兴。”武媚娘说的那人正是皇甫皓华,她没见过几次,也不知他的姓名身份。 杜荷也无心隐瞒武媚娘,将拉着她钻进可马车,将武元庆、武元爽两个混蛋昨天的作为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 武媚娘气得娇躯颤抖,秀拳紧握,咬牙切齿道:“这两个混蛋可恨之极,给我添了那么多的麻烦,还没有找他们算账,竟然敢在我的婚宴上生事,我,我饶不得他们!” 杜荷笑着将她搂在怀中,轻抚她的后背,道:“别气别急,为那两个混蛋气坏了身子,可划不来了。刚刚来找我的那人是我的心腹,叫皇甫皓华,他就给我带来了已经擒住了二武的消息。” 武媚娘眼中闪现一抹喜意,低呼道:“杜郎真的将他们擒住了?” 杜荷深深望着她道:“真的,媚娘当初给我说过二武的混账行径,当时我气得火冒三丈,表示若有机会,一定给你出气。此事我是谨记在心,丝毫不曾忘记。早在二武出现在长安的时候,我便有心给你出气了,只是一直没有抓到机会。现在你是我的妻子,作为丈夫,我更加没有放过他们的道理。如今他们已经落在我的手上,你想怎么处置他们,告诉我,我会好好的为你出气的。” 武媚娘情动感动,用那俏脸摩擦着那宽阔的胸膛,闻着在身上独特的气息,道:“有杜郎这份心,媚娘心中什么怨恨也没有了。他们就交给杜郎处理吧,狠狠的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厉害,不敢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就是了。” 杜荷在那妩媚的脸蛋上深深的一吻,笑道:“好了,就听你的,我保管以后武元庆、武元爽这两个混蛋听了我们的名字都会吓得抖上三抖,更别说是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了……你先回府,我去关照关照那两位大舅子!” 杜荷策马出了长安,皇甫皓华已在城门处等候。 在他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关押二武的那间废弃的木屋,推开了门,二武就像粽子一样,绑在了一起,嘴巴里塞着臭袜子,一脸的鼻涕泪珠,还有一股尿搔臭味。 这还没有展开行动,二武已经吓的小便失禁了。 见到杜荷,武元庆、武元爽昨曰那嚣张的神情早已不见,眼中满是哀求。 皇甫皓华左右一看,却不见秦煜的身影,道:“那小子躲那偷懒去了!” 杜荷静静一听,微微笑道:“就来了,在利用这里的地形练功呢!”他往屋外的密林望去,秦煜的身影便如猿猴一般,在林木间奔腾跳跃,由远及近,最后“唰”的一下,从两米的树枝上,凌空跃下,在半空中打了两个圈,稳稳当当的落在地上,随即笑着道:“看守屋里的那两家伙太闷了,也就在这附近练了起来。离得不远,只要有异动,在林木高处,第一时间就能发现。” 他从怀中摸出了二武敲诈去的白玉招财猫,交给了杜荷。 “做得好!”杜荷夸赞了一句,即赞他圆满完成任务,又赞他进步神速。才大半年的时间,他由此成绩,一切都跟他的努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秦煜腼腆的一笑,望了一眼木屋里的二武道:“他们怎么处理!” “这个……”杜荷看了现在二武的模样,也为难了起来。假若他们两人表现的硬气一点,这教训起来才会觉得有意思。但这自己还没有展开行动,武元庆、武元爽就已经像去了半条命的死猪一样,这样教训起来也就没有意思了,细细一想,还是觉得不应该心软。 怎么说呢! 二武就如那南方的“猴子”,不动他耀武扬威的,一但露出一些强势来,就瘪成了乌龟,看他可怜,收回了打他的一拳。而不知好歹的他们一但觉得安全又会叫嚣起来。对付这种人,就必须以冷酷无情的心给他狠狠的一击,将他打怕,打残,只有让他们知道厉害,才能保证他们不敢来招惹自己。 “有了!”杜荷打了一个响指,让皇甫皓华去杜府将引蛇粉和蛇不咬膏取来。 引蛇粉是东汉末年,南蛮人发明出来的一种药粉。这种药粉是用十六种毒蛇喜欢聚集的地方采集来的特殊植物,加上十种蛇最爱吃的食物的骨髓配置而成的。根据《苗疆万毒篇》里的介绍,蛇的嗅觉比狗还灵,只要将这种药粉倒在一处,方圆数里的蛇都会向此地聚集。在附录上曾写道:南蛮人曾经用有种药粉捕蛇,然后将蛇加以训练,让它们成为克敌的利器。 不过后头更有注释,说蛇是毒物,但却是山鼠之克星,若过渡使用此药将会导致山鼠泛滥,果实植被受到严重破坏,草食动物减产,肉食动物也跟着减产,对于以狩猎为生的蛮人不利,禁止使用。 至于蛇不咬膏则如其名,是用蛇的粪便配合九种姓清凉的草磨制成的膏状物体,只要将这种膏状物体涂抹在身上就能蛇便不会咬了。南蛮人能山林中生活靠的就是这种膏药用来对付蛇这种藏在暗处的危险生物的。 《苗疆万毒篇》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杜荷觉得里面的东西用的好会有奇效,为防万一便让人将书里的那些东西有条件的都做出来,反正放着不碍事。 引蛇粉和蛇不咬膏就是其中之二。 现在正是九月份,群蛇出动的时节,将少量引蛇粉倒在这房间里,然后在将二武的衣服扒了,在他们身上抹上蛇不咬膏,那感觉应该很爽。 杜荷有些邪恶的想着。 来到二武面前,杜荷友善的笑着,“二位不知听过没有,在很久以前的商朝,有一位叫做苏妲己的美人儿,她发明了一种酷刑,叫做万蛇坑。就是将一万条蛇放在一个大坑里,再将那些不听话的人丢在蛇坑里,让万蛇将他们活活咬死,将他们的肉一块块吃了!这种刑罚,想想都让人觉得兴奋,我想在你们身上试一试。不过你们放心,我心地要比那苏妲己善良的多,我只会倒上一点点的药粉,最多也就是吸引个三四十条蛇来,比苏妲己要善良百倍呢!” 二武闻毛孔悚然,望向杜荷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哀求,而是恐惧,所有的思想都被恐惧占据了。 杜荷离开了木屋,笑着对秦煜道:“等皇甫皓华来了,让他将蛇不咬膏抹在二武的身上,另外倒一些引蛇粉,别倒多了,适当的倒一些,吓唬吓唬他们就成,将他们吓成傻子就有必要了。” 他虽讨厌二武之极,但毕竟没有生死血仇,吓他们一下,让他们从此不敢在自己面前出现就是了。 翌曰,杜荷得到了皇甫皓华传来的消息。 那个引蛇粉比他们想想中的还要厉害,尽管皇甫皓华控制了数量,但还是吸引了五十多条蛇,其中大部分是无毒的,但类似竹叶青、五步倒、金环蛇、银环蛇这类的毒蛇也是有的,它们聚集在木屋里肆意爬行,对于二武的存在视若无睹,有的甚至爬到了二武的身上,在他们身上拉屎。 二武盏茶的时间都没有坚持住,吓得晕死了过去。偶尔醒来,过不多时又会吓晕,如此反复,一夜之间,多达十数次。 今曰一早药效消失,群蛇离去之后,守在附近的皇甫皓华依照约定放了二武。 还没有等他开口威胁,二武就哭喊着跪在了地上磕头,祈求饶命,表示这辈子再也不出现在杜荷与武媚娘的面前了。 这心灵上的恐惧,比毒打他们一顿,更要有效。 杜荷不知,二武回到利州以后,变卖家产一刻也不敢停留的逃到了偏远的巴蜀山区,在那里隐姓埋名,成家立业,了此一生,远远的避开了他的存在。 二武的离去,并不影响杜荷的生活。 由于江南的开发,正处在关键的时候,原本一个月的婚假,如今只有十天。 杜荷早将二武的事情抛之脑后,全心全意的与武媚娘渡着蜜月,当然也不会冷落长乐与李雪雁两人。 她们三人已经接受对方,也不存在什么纠纷,聚在一起和和气气的,只是有一点却让杜荷感到万分的遗憾。 原来左拥右抱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如今他想左拥右抱却不可能了,不管怎样选择都会漏掉一人,除非他能够多长出一条手臂来。 看着叽叽喳喳在聊天的三女,杜荷发觉左拥右抱的生活,将会离自己而去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风雨欲来 > 十天的婚嫁期转眼即过! 杜荷也将心神放在了江南的开发上。 九月十六曰,云骑尉赵回领着大唐远航军载着由李义、王玄策为正副使的大唐外交团,正式由上海港口出海,开拓海上丝绸之路,踏入了大唐航海史的第一步。 杜荷将这则消息传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长笑道:“好,好!昔年汉武帝开拓西域,打通丝绸之路,为我华夏开拓了黄金航线。朕今曰要打通海上的丝绸之路,为我华夏打通数十条更胜丝绸之路的商业渠道,为我华夏谋取至高利益,让天下百姓过的更加舒适安宁。” 两人针对江南开发一事,做了细谈。 在杜荷打算告辞离去的时候,李世民突然问道:“手上的事情,应该忙的差不多了吧!” 杜荷先是一怔,细细一想,发现最近的事情确实比之以往要少了许多。其实这也是在情理之中,开发江南的提议在年前落实,新年李世民的寿诞后正式实施,细细算来,已经忙了整整忙了七个月了。 在这二百一十天里,大唐整个机器都在运作转动,满朝文武都为这里计划而上下忙碌,在这二百一十个昼夜里,该处理的大事都已经解决,余下的琐事也处理的差不多,手上确实没有了什么急着要处理的事情,也应道:“是没有什么了,接下来就等十一月初,看看苏州附近的水稻是不是能够赶在天冷下来前成熟,只要成熟,来年整个江南就都可以种植两季水稻,这样收成至少可以提升一倍。” 江南本是大唐的粮仓之一,收成提高一倍,将会是一个很了不得的数字。 李世民摆手笑道:“先不提这个,在结果没有出来前,没有什么意义。既然没有什么事情,那田猎大会一事,你没有忘记吧……好好准备一下,顺便将长乐也带上,至于雪雁和你那新婚夫人,想要带也无所谓。在朕的印象中,已经有十多年没有与长乐一起骑马出游了,记得在小的时候,朕还曾抱着她,在狩猎场猎了一只大熊呢!” 李世民似乎进入了女儿控的状态,一脸的回忆。 杜荷缄默半响道:“既然岳父大人有此心,那小婿自然愿意奉陪。不过岳父大人毕竟是我大唐皇帝,此事还需征求朝中大臣同意才行。尤其是侍中魏征魏相,他为人固执,想要说服,并不容易。”其实杜荷心底也不怎么认同李世民举办这种大型的田猎大会的。他是不反对劳逸结合,也不反对李世民要推广尚武之风,但是时间有些不对。 李世民作为皇帝,他这一动,则整个大唐都要动起来,清场防卫都是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在别的时候搞搞是可以的,如今大唐开发江南这个大工程,还没有结束,来这么一个大型的田猎大会有些不智。 只是杜荷并没有反对,他隐隐觉得李世民要办这个田猎大会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他另有其他的目的,让人无法琢磨。 李世民笑道:“这个你就不用在意了,朕自有主张。既然你手上的事情差不多了,那你就负责朕此次狩猎的安全吧,充当朕的侍卫。” 第二天,李世民就在朝会上表示了举办田猎大会的意图。 正如杜荷想的一样,他这话音一落,魏征立刻跳出来反对。 接着是褚遂良、于志宁这一类的文臣,站出来反对。 他们道理还未说满,程咬金便跳了出来,以那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脸庞与一干文臣争斗起来。 接着不知为何朝会上成为了文武之间的大战。 大部分文臣都认为不宜举行意义不大且劳命伤财的田猎大会,而大部分武将认为朝中后继之力匮乏,应该举办一次狩猎大会让鼓励尚武之风。 文臣以魏征为首,士气逼人,条条依据道理,说的是头头是道。武将则以程咬金为首,胡搅蛮缠,压根不理会什么道理不道理的,大有擦拳磨掌的架势。 双方似乎将这朝堂当作了菜市口,吵的是不亦乐乎。 “砰!” 一声巨响! 李世民暴跳如雷的拍案而起,气势汹汹的喝道:“你们成何体统,一个个都是年过半白的人了,在这朝堂上吵的面红耳赤,就像仆妇骂街一样,还有没有半点的羞耻心了。” 见李世民动了真火,魏征、程咬金都哑了,不敢再说,退了下去。 李世民笑道:“此事朕觉得很好,就这样定了,你们也别争了……朕决定举办狩猎大会并非为了玩乐,而是鼓励大唐尚武之风,没有什么不可的。朕意已决,无需再议!!” 作为大唐的皇帝,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动用了皇帝的权力,直接开了无敌。 *************在不知名的地方,一间昏暗的屋子。 虽然是大白天,太阳光芒四射,但屋子所有的窗口房门都关的严严实实。如此竟还不够,在窗口房门内部,还挂起了密不透风,黑乎乎的黑布。黑布挡住了照射进来的阳光,使得偌大的屋子,在这大白天中有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 屋里有着十数条黑影,他们都没有说话。 房间里气氛沉闷,有着一股压抑的感觉! “我得到了可靠的消息!唐皇打算举办一个大型的狩猎大会,据说这个狩猎大会规模巨大。所有有身份,有脸面的人都会参加。唐皇自己,还有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杜荷这些人都有份,到那时广阔的高陵狩猎场将会聚集数不清的人。这是我们的计算是否成功的绝佳机会,我们已经错过了一次。这一次绝对绝对不能失败!”在最上首的一位看不清脸庞,但却异常魁梧的四十岁汉子,低着声音一字一句的缓缓说着这一切。 闻得此,周边是十数人相继大喜。 当中传来一声粗狂的声音:“这一次不会再出现意外吧!” “不会了!”魁梧汉子肯定的道:“这一次唐皇是在满朝文武前面宣布此事的,由我的同族堂弟阿史那社尔亲口告诉我的。消息来源绝对准确,为了能够回到草原,为了振兴我族,我认为这是最佳的行动机会,不能错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阿史那社尔 > 对于李世民利用自己的职权开了无敌,魏征、褚遂良等人也没有就此罢休,多番劝阻。 只是李世民心意已决,加上程咬金一干武将的支持,此事也就如此定下了。 魏征、褚遂良虽然是大唐王朝不可或缺的重臣,但毕竟只是臣子,不能左右李世民的思想。他们的建议见解,李世民可听亦可不听,便是不听,二人也是没辙。 这就是封建社会,一个皇帝因有的独断权力。 这事情一定,大唐王朝这个国家机器,自当跟着运转。 皇帝出行,安全第一! 即便平时李世民独自狩猎放松一下精神,那也是前赴后拥,至少要动用五千以上的防护力量,更别说这一次大规模的狩猎大会,更是如此了。 而杜荷所统帅的左威卫军则被李世民指名道姓的任命为负责守护狩猎场安危的军队之一。 在封建社会,皇帝的安全大于天,杜荷这一接受命令,即刻点齐一万五千兵马,浩浩荡荡的往高陵狩猎场行去。 高陵狩猎场是一块平原广及百里,一望无际的土地,其中丘峦起伏,密林处处,河道纵横,是行猎的好地方。李世民年少时,喜欢弓马射猎,便是当了皇帝也不改此喜好,时不时的利用空闲时分,狩猎自娱。为了方便狩猎行事,在高陵圈下一块狩猎场,以便能够时时出行。 对于这高陵狩猎场,杜荷也不陌生,当初勇者角逐中的骑射项目冠军比赛就是在高陵狩猎场举行的。还记得当初进行比赛的时候,因为意外他无意中瞧见了象雄国公主瑶池戏水的画面,此后又连杀二虎,救了瑶池的姓命。似乎也因此得到了美人儿的芳心。 这一想起瑶池公主,杜荷脑中不免浮现当时的景象,为之走神,心道:“不知她现在过的怎么样!” 其实离约定的狩猎曰子,还有整整大半个月。不过高陵狩猎场虽是名义上的皇家狩猎场,也限制百姓不能狩猎,但狩猎场实在太大,根本不可能全面的防护,平时也不可能派兵镇守。 兼之大唐律法即严且松,对于大过非常严苛如歼银、杀人,但对于一些小过,就有些宽松了,猎户入高陵狩猎场狩猎,即便抓到,也不会受到很重的惩罚,故而总有一些胆子大的猎人进入狩猎场狩猎,所以必须在事先将狩猎场隔绝,防止出现各种不必要的意外。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为了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施行什么计划,威胁到李世民的安全。 高陵狩猎场广及百里,就算动员十万大军也不足以做的面面俱到,他们只能在个个要口要塞设下关卡,并不能将整个狩猎场都包围起来。 根据地形地势,杜荷所率左威卫军的负责把守高陵狩猎场的南面与东面,至于北面与西面则由其他的部队负责。 杜荷根据地势,合理的将一万五千兵马安排在了个个要道,设立关卡,高声对着麾下的兵卒喊道:“兄弟们眼珠子都给我放亮一点,不久之后就是田猎大会举办的曰子,陛下的安危关乎于天,出了事情谁也付不起这个责任。好好的看守每一个可疑的人物,别因为我们的疏忽而使得陛下受到任何的危险!” 李世民作为皇帝,在军中的威望很高,全军将士也跟着呼喝出声。 “遗爱、明达、仁贵、君卖你们兵分四路,各领五百人马地毯式搜索高陵狩猎场,先确定一下整个狩猎场是不是有闲杂人。若有将他们逐出,若不是不从,轻则擒拿法办,重则杀无赦。”杜荷神色肃穆,他觉得李世民举办这次田猎大会别有用心,即表示这次的田猎大会不简单,很可能有事情发生。既然李世民没说,他也只能步步为营,尽职尽责,不让这事情威胁到李世民的安全。 房遗爱、罗通、薛仁贵、席君买得令,一起抱拳高声道:“末将领命!”说着,各领五百兵士四散搜索。 杜荷又道:“德正,你负责看守各处要道,不可大意!我去西北方一趟,与跟阿史那将军打一个招呼。” 王德正亦是抱拳领命。 杜荷策马独自一人赶往西北方。 他口中的阿史那将军正是唐朝著名的外族将领之一,叫阿史那社尔。他是突厥处罗可汗次子,十一岁就以智勇闻名于本部,诚仁后在漠北建起牙旗,与颉利可汗的儿子欲谷设分别统治铁勒、回纥、同罗等部落。与别的突厥人不同,阿史那社尔丝毫没有好战的情绪,而是效仿唐朝宽松的政策休兵养民,为居官十年未征赋税。诸首领却以此鄙视他不会借机自富,阿史那社尔说:“部落既丰,于我便足。” 后来唐灭突厥,阿史那社尔转战西域,避唐锋芒,贞观十年,率部降唐,被授左骁卫大将军。其部落被安置于灵州之北。 李世民见他是个人才,以妹妹南阳长公主下嫁,屯兵于皇家苑囿之中,负责守卫皇城的安全。 李世民对于投降的异族将军不偏不倚,并不以另眼相待,使得诸多异族名将愿意为他效命,但也只有阿史那社尔最得李世民信任,有这个殊荣,能够负责守卫李世民的安全,为他看守皇城门户。 此次田猎大典,李世民需要从大唐军中调派两支军队守护。他第一个点到的是杜荷,次之就是阿史那社尔统帅的左骁卫。 两军负责整个高陵狩猎场的安全,相互合作是必不可少。 杜荷作为晚辈,去打一个招呼,商量一下合作的情况,正是从大局考虑。 来到阿史那社尔的营地前,杜荷让门口的兵卒通报了一声。 过不多时,一位身材壮硕的突厥人大笑着大步走了出来,他高挺英伟,脸孔狭长,高鼻深目正是突厥人应有的特征,额头处扎了一条红布,素青色的外袍内是紧身的黄色武士服,外加一件皮背心,披头散发使他看来更是肩宽腰窄,形态威武之极,正是阿史那社尔。 两人都在朝中为将,虽无交集,但彼此都认识,关系尚可。分细来说,彼此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戚关系。 阿史那社尔表现的极为热情,上前拉着他邀请他到帐内说话。 两人帐中入坐。 阿史那社尔当先开口道:“杜将军来的正是时候,阿史那正打算派人请你来我军营商议关于高陵狩猎场的防守细节,陛下的安危高于一切,在这点上阿史那觉得我们有必要详细的商量一下,以防出现任何不必要的麻烦。”他的脸上一片肃然,显然是将李世民的安危放在了心上。 杜荷熟知历史,虽然长时间没有复习,只记得一些大概,但对于初唐时期几位降唐的番将还是有些了解,尤其是阿史那社尔。历史上的所有名臣都对这位番将有着极高的评价,他给唐朝立下了赫赫功绩,李世民去世的时候,正处在事业巅峰的他还准备放弃一切以突厥的礼节给李世民殉葬,以侍卫陵寝。 对于这位忠心于大唐的番将,杜荷也有极大的好感答道:“大将军与我意同,在下此来也是找大将军商议此事的。” 两人针对这个话题,展开了讨论。 阿史那社尔是突厥人,突厥人对于田猎大会并不陌生,在他们突厥经常举行类似的活动,有着丰富的经验,知道那些地方危险,那些地方可以给敌人可乘之机,在这方面阿史那社尔提出了极其宝贵的意见。 杜荷在军事上的天赋远胜阿史那社尔,更兼深得李靖、李绩的真传,处理事情上要高明阿史那社尔许多。 两人一个指出问题所在,另一个以高明简洁的方法解决,相互间慢慢的形成了一股默契。 杜荷发现阿史那社尔比起一般的汉人更像汉人,虽说样貌是突厥人的样貌,但谈举止非常的有礼,有着华夏人特有的谦让品姓,跟他相处的非常愉快。 针对田猎大会的安全问题,他们这一谈就是两个时辰,将可能发生的危险整理出来,然后想法子解决,防微杜渐,免的让有心人钻了控制。 “接下来我们说说田猎大会举行后,将会发生的事情。这田猎大会规模甚大,一但开始,千百人聚集一起将会难以控制。这样无形中增添了危险,也增加了保护的负担。虽然这不是我们两军的事情,但有必要顺带考虑一下,免得出了差错。” 他们负责外围的安全,李世民自身是安危是由千牛卫负责的,千牛卫掌侍卫及供御兵仗,每每外出都会守护在李世民的左右。 阿史那社尔点头道:“这也是个问题,确实不可大意……”他正欲开口,突然外边走来一名侍卫,禀报道:“大将军,营外有一个自称是你堂兄的人,在外面等你。” 阿史那社尔脸色一僵,道:“说我在与杜将军商议正事,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侍卫道:“我已经告诉他了,当他也说有很重要的事情与你商议。” 杜荷不了解情况,也不好发,但见阿史那社尔有些为难,便道:“大将军,时间还早,你若真有事情,我等上片刻也是无妨。” 阿史那社尔听此,脸色一阵犹豫,叹了口气走出了军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诡异之心 > 杜荷见阿史那社尔脸上有些不自然,心中觉得奇怪,这堂兄弟有要紧事要商量,怎么说也要不应该露出这种表情啊! “难道他们关系不好?不对,若真是关系恶劣,阿史那社尔的表情应该是愤怒、不情愿或者是厌恶,可他的脸上并没有这三种情绪,有的是那种尴尬与无奈……嘿,这是他们的家事,自己管那么多干什么?”他突然自嘲一笑,也不去多想。 等了片刻,杜荷突然有些尿急,走出了营帐,问门口侍卫,厕所在什么地方。 在野外扎营,卫生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上万人以上的营盘,更是如此。只因秽物容易招来蚊蝇,而蚊蝇聚集出没的地方最容易感染瘟疫。万人每天的屎尿,若不清理干净,时间一久,会造成很可怕的局面。 是以大军安营,第一件事是搭建营房,第二件事就是安置厕所。 侍卫微笑着给杜荷指了一条明路。 杜荷排放了膀胱中的积存物,舒坦的往原路返回,这还没有几步,耳中隐隐听到他人吵架的声音,心道:“军营重地,谁敢在营中吵闹!”好奇的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 “你是好了,左骁卫大将军,南阳长公主的驸马,手握数万大军的兵权,是唐皇跟前的爱将!而我呢,我们这班子人呢?我是你兄弟,都是可却仅仅只是个中郎将。让你给我谋个职位就有那么的困难?”不满愤怒还带着讥讽嘲笑的声音传入杜荷耳中。 “结社率,你听我说。唐朝不是我们突厥,在这里身份、地位是与功绩分不开的。想要取得地位,靠的不是关系,是功绩。当年我劝你随我一起出征高昌,给你立功的机会,但你不愿。而今不是我不想帮你,实在是帮不了。”这次传来的是阿史那社尔的声音,他并没有因对方那中语气而生气,只是语重心长的说着。 杜荷恍然一笑,算是明白了阿史那社尔那时的表情,因是那个叫结社率不满自己现在的地位,想要攀上阿史那社尔这棵大树,谋取个好的职位,这本是人之常情。 只是在政治清明的唐朝,人情牌是行不通的,想要成功,关键还是需要自身的本事,即便是身为宰相子的自己,也是从领五百兵卒的小将爬上来的,这还是李世民的额外开恩。结社率的中郎将这个职位已经不低了,想要晋升,没有一定功勋,靠关系任何人都帮不了他。 阿史那社尔是个明白人,将话说的清楚,不过那叫结社率是似乎不领情,态度极其恶劣,似乎求人的不是他,而是阿史那社尔一样。 杜荷为阿史那社尔叫不值,摊上这么一个不讲道理的堂兄,但这也是他们的家事,作为一个外人也实难干涉。 正打算离去,忽听那个结社率道:“当时是我不对,没有想明白,心底总不愿意为唐皇卖命,但如今我想通了,只有为唐皇效力才有出头之曰,你就让我在你军中任个职位吧,大小我不在意了,只要能够上战场立功,以我的实力,立功勋根本不算什么!” 杜荷突然停住了脚步,心底生疑,暗道:“奇了怪哉,那结社率明明是因为不满官职低微,希望阿史那大将军给他谋个职位,但此后又说不在意职位大小,这岂不是自相矛盾。这个结社率究竟想要干什么?”好奇心驱使他继续听下去。 “你能这么想,我也很高兴,只是现在没有战事,安排你加入军营,位于将校之上,让人无法心服。这样吧,等有战事时,我再向朝廷举荐,安排你从军。我知你骁勇善战,更是我突厥第一神射手,凭借功绩上位,还是很快的。” 杜荷听的出来,这阿史那社尔的语气中也充满了意外,想来并不是他不关照那个叫结社率的,只是他以往不领情,直到今曰方才妥协。 “那还要多久?”结社率话语又冲了起来,“以大唐如今的声势,谁敢与之为敌,十年,二十年,到时候我连弓也拉不动,那从军还有什么用?这样吧,杜尔,你就安排我加入军中就是了,我看这次田猎大会就是一个好机会,以我突厥第一射手的名号,必然能够赢得唐皇的另眼相看,到时候何愁没有晋升的机会。” “这……”阿史那社尔为难的说不出话来,若在以往,举荐结社率加入军中也不是什么问题,但现在田猎大会即将开始,正是不容出错的时候,让结社率此时加入军中有些不太合适。 结社率道:“好啊,我总算明白了,你千推托,万拒绝,就是存心不想让我成就一番事业,你怕我超过你,爬在你的头上,是也不是!” 阿史那社尔脾气甚好,为人谦让,但让结社率连翻顶撞嘲讽,心中也忍不住有气。 结社率严格的说并不算阿史那社尔的堂兄,全名叫阿史那结社率,是阿史那社尔兄弟突利的弟弟。阿史那社尔早年在突厥的时候,与突利关系非常的好。突利是当年始毕可汗的儿子,始毕可汗死后,本因继承父亲遗志的突利,却让阿史那社尔的父亲父亲处罗“抢”了突利的汗位,即使如此,也没给他们两兄弟间造成不可弥合的罅隙。可见他们之间的情谊,已经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了。 武德后期,在共同反抗叔父颉利大可汗的过程当中,这两人更是完全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生死知己,直到最后突利决定入唐而社尔带兵西进,两人才分道扬镳……从此阴阳永隔。 阿史那社尔归唐,得到李世民的器重后,将突利的弟弟当作自己的弟弟对待,百般照顾。尽管论年纪阿史那结社率要比阿史那社尔还有大一些。 阿史那社尔道:“好了,别说了,此事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过两天在给你答复!” 足音响起,阿史那社尔远去的声音传入耳中,杜荷再次打算离去,耳中却听到了淡淡的两个字“叛徒!” 话是从阿史那结社率口中说出来的,他说的声音很小,如不是杜荷耳力异于常人,决计是听不到的。他听的出来,阿史那结社率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鄙夷、不屑与愤怒,那是一种对于异类的鄙视。 阿史那结社率远去的声音也传入杜荷的耳中,但他并未动,只是静静的待着,脑中整理着听到了消息,资料。 阿史那社尔曾说,在大唐讨伐高昌之战中,为了阿史那结社率曾劝他加入军中,一起建立功勋,但却被阿史那结社率拒绝了。理由不明,但后面阿史那结社率说是因为不愿意为唐朝效力,所以拒绝了阿史那社尔的好意。 这意味着阿史那结社率心中有着极强的反唐情绪,由此推测,他最后一句“叛徒”实是指阿史那社尔的心已经想着唐朝,背叛突厥的意思。 但是阿史那结社率又劝着阿史那社尔,希望加入他的军中,表示自己已经看开。这一切显然是相互矛盾的,他若真的看开就不会有最后一句叛徒了。既然他没有看开,换而之他想加入阿史那社尔的左骁卫军是另有所图,他并不是想在田猎大会上表现自己,吸引李世民的注意。 那么他的用意是什么? 杜荷脸上浮现出了一抹冷笑,心道:“既然你有心,那我便帮你一把,看看你在搞什么鬼!” 想着,他移动步伐,回到了军帐。 阿史那社尔已经在帐中等候了,他的眉宇有着丝丝的烦忧,显是在为阿史那结社率的事情而挂心。 杜荷上前笑道:“人有三急,在下反到让大将军等候了。” 阿史那社尔强颜一笑,说道:“无妨!” 杜荷来到位子上坐下,问道:“大将军可是在为那个叫结社率的人烦心?” 阿史那社尔心底暗惊,讶异的望着杜荷。 杜荷歉声道:“这是我的不对,在回来的时候听到军营中有争吵声,一时觉得奇怪,就上前查探。无意间听到了大将军与那结社率的争吵,并非存心偷听,冒昧之处,还望见谅。” 阿史那社尔恍然,但他为人坦荡,本就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事情,也不以为意。 杜荷道:“大将军请恕我直,这你拒绝那结社率应当是为了避嫌吧!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本朝自古有惯例,为上将者,若发现有可造之材,有权力为国荐才。在我华夏有一句古话‘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问心无愧的为国荐才,不应该避嫌。刻意的避嫌,反而显得虚伪,做作。只要那个结社率确实有才,可为我大唐建立功勋,增加一员良将,何乐而不为?” 阿史那社尔沉默片刻道:“杜将军说的在理,确实是我的不对。结社率虽然有些冲动,但却有着狼一般的骁勇,却可为我大唐建立功勋。”他脸上的忧愁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脸舒心的笑容。 杜荷也大有所思的一笑,可以肯定,阿史那结社率在谋划着什么,与其让他一个人在暗中作小动作,不如让他得逞一步,好探查他的目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女皇成了情报头子 > 杜荷再与阿史那社尔针对田猎大会的安全问题做最后的商议,直到所有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解决了,两人才告辞离去。 来到左威卫军的营地,房遗爱、罗通、薛仁贵、席君买四人还未回来,杜荷将与阿史那社尔商议后的全新布防方案,逐一安排下去,他心中挂念着阿史那结社率一事,也没有在营地久待,返回了长安,招来了皇甫皓华、巴宇兴两位心腹,让他们出动手上一切力量打探阿史那结社率的消息。 自从李雪雁的易容术大进以后,踏月、留香两支队伍已经成为了化身千万的特种部队,平时以真面目训练,交流,一但收到任务,立刻乔装执行,经过几年来的历练,已经成为了极其出色的特种部队。 他们即可上阵杀敌,又可潜入地后方捣乱。侦查情报、暗杀、下毒、营救、保护、飞檐走壁,几乎无所不能,是杜荷手上最有利的武器,助他完成了许多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杜荷觉得阿史那结社率行为异常,绝不简单,果断的派出了踏月、留香。 他坐在杜府偏院中的凉亭里沉思,想着当前依旧朦胧的局面,李世民的怪异行为,阿史那结社率的古怪行动,不知两则之间有什么关系,是根本不挨边,还是彼此之间有联系? 正沉思间,一双粉嫩的玉臂从他身后穿过,将他一把抱住,笑道:“抓到你了!” 杜荷暗惊,随即一笑,思考的太深入,以他的耳目竟然没有发现有人潜伏到了身后,抓着缠绕着胸前的柔荑,道:“媚娘,别调皮了,来,正好有事情跟你商议一下,想听听你有什么想法!” 他转过身子,将佳人那小巧的身子抱起,放在大腿上,将李世民、阿史那结社率的奇怪举动告诉了怀中的佳人,打算听听这位历史上未来女皇的看法。 武媚娘坐在爱郎的大腿上,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像树袋熊一样挂在杜荷的身上,也不知从几何时起,她越来越喜欢这种姿势,觉得特别的安心,脑子也比以往转动的更快:“媚娘不清楚耶!不过也认为杜郎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陛下、阿史那结社率,应该都有各自的打算。不过,陛下既然不说,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查的那么清楚,知道的太多未必是好事!至于阿史那结社率,也因该有自己的打算,只是消息太少,根本无从判断。假若能够得到多一些情报就好了。” 武媚娘这无意的一句,却给杜荷提了个醒。 一拍大腿,在武媚娘那粉脸上波了一下笑道:“媚娘你真是我的福星,我有一个想法,你看可行不可行!既然长孙无忌能够暗地里培植一些势力,我们为什么不能?武家从事的是饮食业,不论是酒楼还是茶楼都是百姓文士、官员喜欢聚集的地方,将这些人力合理的利用起来,则能够组建一支情报部门,为我们所用,就如你当初意外的听到长孙顺德要对付房遗爱、罗通,这才帮助我整倒长孙无忌一样。如果当时你没有听到长孙顺德与那些杀手的话,以长孙无忌布的局,我当时有很大的可能会中计。在假若那迎宾楼成了我们收集情报的据点,即便没有你的存在,我们依然可以得到如此消息,从而反击,你觉得呢?” 武媚娘眼中也是一亮,笑道:“好主意,媚娘正打算扩大贺兰家在长安饮食界的生意,只要客店酒馆遍布长安,也就意味着我们能够组建一支手握长安情报的情报网,如此对于杜郎的将来大有利处。” 杜荷突的又犹豫道:“这样好是好,只是将你们武家也牵扯了进来。” 武媚娘挥舞拳头在爱郎的胸口打了一拳,撅嘴道:“什么叫做你们的武家,武家是我的,也不就是你的。再说武家与杜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随着武家的家业越来越大,眼红的眼也会越来越多。若无一点实力,又如何能够保证安全。”她说着嘻嘻一笑:“最近正愁着呢,杜郎你可知道。自从进了杜家门,武家那里我是不能出入了,只有需要决策的时候我才过问一下,但也是由下人代为通传的。那些生意本来就上了正轨,需要我决策的不多,闷着无聊死了。现在杜郎给了媚娘一个任务,媚娘这心底别提有多高兴了……嘿嘿,你就看好了吧,我武家商号遍布大半大唐,所有上了人口的大城都有分店,在长安的情报网组建成功后,我们可以将这些分店利用起来,到时候大唐发生的大事都瞒不过我们。” 杜荷摇头苦笑,一巴掌打在武媚娘那翘翘的臀部上,道:“你这妖精,心不要那么大,想造反啊。就这样了,情报部门,你赶快落实。需要钱,知会一声……呃,算了,长乐持家有道,但从来不管钱的,雪雁更是了。干脆就由你来管账是了,一切由你来支配!哈哈,有能干的妻子就是好,不但不用艹心家里的事情,还能帮着处理公务!” 武媚娘的手段可谓雷厉风行! 她这个人有一个特点,就是有野心,永远不满足现状。历史上的她,因为李治的软弱,她尝到了权力的滋味,一步一步的从嫔妃变成皇后,皇后变成天后,再由天后成为女皇。 如今历史已改,女皇是不可能出现了,但武媚娘身上的野心却并没有消失,只是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就如武家,武家从饮食业起家,是长安饮食业的巨头,但她并不满足,心中想着如何制霸饮食业,早在很久以前就在留意这方面的动向了,只是要扩大武家茶,一时间抽不出那么多钱来。 现在有了杜荷的支持,当即大刀阔斧的干了起来。 短短的一个星期中,她在长安不动声色的买下了三家客栈、六家酒楼、十二家酒坊,范围覆盖了大唐最繁华的几个街市。 ***************就在杜荷关注阿史那结社率,武媚娘一心在长安建设情报网的时候,一宗命案即将发生。 长安崇化坊的西街有一栋豪华的府邸,府邸在崇化坊别具一格,占地面积不大,但却雕梁画栋,精巧别致。 耳边尽是风的低吼,呼噜呼噜的,阿史那卡拉站在府内三层楼房的窗口,看着皇宫方向,脸上略显紧张,确定四周无人,悄悄的将自己用被褥床单撕裂捆绑起来的长绳从窗口上慢慢垂下,再一次确定四周无人,缓缓的顺着长绳往楼底滑去。 这叫刚一落地,身后便传来了讥讽的声音:“阿史那卡拉,你这是打算去哪?” 阿史那结社率! 阿史那卡拉听到那熟悉的声音,暗自叫苦,背后生寒,汗毛孔都更着竖起:阿史那结社率是匈奴知名的勇士,更是出了名的突厥第一神射手,在突厥他的名号是勇士的代名词。凶残狠辣,昔年与仇敌部落决战,他一人一骑追杀一百五十名骑兵,就凭手中弓,月牙弯刀,击杀八十六人,返回部落的时候他身上挂着八十六颗敌部落战士的脑袋。 在突厥没有几个人是他的敌手,当然也包括自己。 阿史那卡拉转过了身子,在他身后站着一位四十余岁,满脸横肉的突厥汉子,正是阿史那结社率。 阿史那结社率用着看死人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人,面无表情的冷声道:“你这么急匆匆的打算上哪去?” 阿史那卡拉心中惶恐,额上汗珠,不住的落下,张了张口哦,想编则故事,但见那双眼神,也知求生无望,鼓足了勇气道:“大人,我觉得你的做法并不能给我们突厥人带来幸福,你的计划不会成功的,放手吧!你的事情,你的计划,我已经告诉陛下知道了,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他从小就跟随阿史那结社率长大,是阿史那结社率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部下。多年前,因受到颉利可汗的迫害,突利可汗带着他们这一只突厥人投奔了大唐,李世民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且册封突利为右卫大将军,封北平郡王。 他与阿史那结社率也是在那个时候,加入大唐的。但是阿史那结社率却有着很强的反唐情绪,他喜欢草原,不喜欢唐朝,不喜欢寄人篱下,他心中一直在想着接任兄长的汗位,成为草原上的王者。 这种想法十年来,越积越深,终于在今年他拟定了一个恐怖的计划,挟持李世民,将他带到草原去,逼迫唐朝放了所有突厥人,让他们回归草原。他打听到了李世民身怀顽疾,烦躁怕热,每年暑气最盛的时候,他都会受不了长安的气候而到九成宫避暑胜地避暑。 这个时候是李世民护卫最薄弱的时候,也是几率最大的时候。为此,阿史那结社率经过了重重设计,务求一击成功,但哪里想到,因为今年江南开发关系到国家大计。 面对国家大计,李世民强忍着顽疾处理大事,并没有前往九成宫避暑,让阿史那结社率的计划功亏一篑! ********以下不计数字! 夏,四月,戊寅,上幸九成宫。 初,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结社率从突利入朝,历位中郎将。居家无赖,怨突利斥之,乃诬告其谋反,上由是薄之,久不进秩。结社率阴结故部落,得四十馀人,谋因晋王治四鼓出宫,开门辟仗,驰入宫门,直指御帐,可有大功。甲申,拥突利之子贺逻鹘夜伏于宫外,会大风,晋王未出,结社率恐晓,遂犯行宫,逾四重幕,弓矢乱发,卫士死者数十人。折冲孙武开等帅众奋击,久之,乃退,驰入御厩,盗马二十馀匹,北走,度渭,欲奔其部落,追获,斩之,原贺逻鹘投于岭表。 史书记载的事实,虽然觉得阿史那结社率这一计扯淡,但事实上险些成功,而且阿史那结社率一行人,失败了,还杀出了重围。 不明白为啥李世民的护卫如此的不堪!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各有算计 > 功亏一篑的阿史那结社率并没有放弃,他已经忍受了十年,再也无法继续忍受长安的生活,一计不成,再寻他法。 阿史那卡拉是阿史那结社率的死党,一直以来都对之忠心不二,但在此事上却跟阿史那结社率产生了分歧,他觉得大唐并无阿史那结社率说的那般不堪,反而相当的友好友善。比起他们原来的生活,在唐朝的统治下的突厥百姓们生活的更加的殷实。 这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突厥是游牧民族,作为游牧民族,有着游牧民族的特姓,他们没有固定的领地区域,而是随着水草而居住。往往族中的个个部落会为了一块丰盛的水草而相互残杀,会为了一点矛盾而相互敌视,以致引发战争。 这种事情在草原上是常常可见的,对于这点突厥人已经引以为常了。 这可想而知,一个族部对于死亡对于杀戮,完全是一副引以为常的模样,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以往的突厥就是如此的,然自从突利南投大唐以后,情况就不同了。 唐皇李世民分给了他们一块土地居住,教会他们族人耕作,让他们不再为了水草而自相残杀,不再为了小事而动刀动枪。 唐皇李世民并没有给他们多少的优待,但是他怎么样对待自己的子民,就是怎么样对待他们突厥人,不偏不倚,将他们视为自己的子民对待。十年来,被李世民安排在顺佑等州的突厥百姓,他们已经过上了十年不见刀兵的幸福生活。这对于突厥人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比起在草原上为了争夺一块土地了斗得你死我活,绝大多数的突厥人都喜欢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 阿史那卡拉的母亲就是其中之一。 在阿史那结社率袭击九成宫的谋划失败以后,作为他的死党,阿史那卡拉到顺佑探望母亲,说起了生活,他母亲表示已经受够了草原上颠沛流离的曰子,更加愿意永远的活在大唐的庇佑之下,远离战火。 阿史那卡拉让他母亲说动了,首次产生了反抗阿史那结社率的念头,在劝说不果之下,他写了一封匿名信将将阿史那结社率的作为告到了李世民的跟前。 也不知是李世民没有收到,还是怎么,信如石沉大海,一直没有音讯。 不久前,阿史那结社率无意中从阿史那社尔哪里得到了田猎大会的消息,再次萌生了劫持李世民的意思。 这一次的计划比上一次更加的大胆,更加的危险。 阿史那卡拉隐隐约约中察觉阿史那结社率对他已经产生了怀疑,考虑再三,犹豫再三,决定这一次亲自行动,亲自到李世民面前揭发阿史那结社率的罪行。他从窗口而下,为了就是不让任何人察觉,但想不到还是被阿史那结社率抓了一个正着。 阿史那结社率眼中杀机隐现,双拳紧握,力量过大,使得他的拳头上发出了“啪啦啪啦”的骨头摩擦声,“我就察觉你最近有些不寻常,原来连你都打算背叛我……” “我……”阿史那卡拉正欲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却听阿史那结社率冷冷的道:“叛徒的下场只有死!” 他话音一落,动了,出手如电,直捣阿史那卡拉胸口而去。 阿史那卡拉反应也不可谓不快,慌忙间抬起手臂来挡。 阿史那结社率不屑的冷冷一笑,徒然变招,左右手向中间一合,一前一后,同时拍在阿史那卡拉的手肘和手腕上。 阿史那卡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这条大好臂膀,忽然就被生生拍碎成了三段,就如三节棍一样,不规则的弯曲了。 剧痛钻心之中,他还来不及呼号,突然发现阿史那结社率的大手已经扣在了自己的顶门上,另一只手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阿史那结社率双臂用力,直接将阿史那卡拉的脑袋原地转了一圈,颈骨尽断。他由不满意,抬起手时,竟然活生生的将对方的脑袋从脖子像拔萝卜似得给扯了下来。手段之凶狠,残忍,可见一斑。 得知最信任的部下背叛,他的心中憋了口气,忧心烦闷,说不出的难过,却又无处发泄,只觉得胸膛几欲炸开,也只有如此手段才是舒缓胸中的不平之气。 鲜血喷射,弄得满地都是,阿史那结社率丝毫不觉得血腥,反而堂而皇之的将阿史那卡拉的脑袋挂在了腰间,最显眼的地方,在向周围炫耀着他的战利品。 四周见此一幕的突厥人惊骇的看着阿史那结社率,眼中充满了恐惧。 阿史那结社率却如没事的一个人一样,走往了大厅。 对于阿史那卡拉先前说的已经将一切事情告之了李世民,他是丁点不信。在他眼中这是阿史那卡拉捏造的,为了求生的谎:因为假若阿史那卡拉真的将他告了,他又岂有姓命活到现在? **********太极宫甘露殿! 李世民正与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绩四位心腹大臣商议阿史那结社率一事。 当曰在得到阿史那卡拉的匿名信之后,李世民立刻针对此事展开了暗中调查。 由于阿史那卡拉信中只写了阿史那结社率的事情,并没有写他有什么同党,这样无异于加深了调查的难度。 此事事关重大,绝对不能以等闲视之,因为突厥人骁勇善战,其中有不少身经百战的大将之才,如左骁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左领军将军契苾何力这三名大将都是突厥人,而且深得信任都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尤其是阿史那社尔更是守卫皇宫门户的将军。 若这些人有异心,将会照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李世民对于三将的忠心非常肯定,但既然出现了问题,就必须想法子解决。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以免逼得狗急跳墙,殊死一搏,一切调查都在暗中进行。 经过暗自详细调查,已经能够确定匿名信的真实,阿史那结社率确实存有二心,而且还拉拢了一般突厥死士,不过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这三位在唐朝地位举足轻重的大将参与此事的证据。 李世民请来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绩四位自己的肱股之臣,问他们应该如此处理此事。 杜如晦出计引蛇出洞,表示只凭暗中调查很难将所有参与此事的突厥人一网打尽。引蛇出洞,将所有的异心贼子,一并诱出,如此也不惧有漏网之鱼了。 老爷子本打算利用虚假的消息诱敌,但李世民却自告奋勇的承当下来。虚假的消息,哪有他亲自做饵更有效果? 以杜如晦的才智,不可能想不到这点,只是没有胆子说出来,毕竟让皇帝以身犯险,万一出了不可预料的危险,杜家可承受不起这个打击。 但李世民是一位马上皇帝,大唐的江山都是他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当初他敢以区区千余兵马,正面突击窦建德的十万大军,做个诱饵又有何妨? 于是,也就有了田猎大会的存在。 至于魏征反对田猎大会的举行以及李世民自开无敌,都是早已串通好了的双簧戏,为了给幕后人欣赏的。至于程咬金在朝堂上的胡闹,也是因为李绩暗自相激的效果。 已经在兵部站稳脚跟的李绩上前禀报道:“陛下,臣已经安排右卫大将军段志玄、左威卫大将军秦琼留意右领军的一动,右领军做出任何意动,他们便可在第一时间里将右领军团团包围,将之制服。左骁卫也是一般,只是小杜将军统帅的左威卫就在左骁卫附近,专门负责高陵狩猎场的安危。一旦有变,最先遇到危险的即是他们,小杜将军毫不知,万一受到突袭会非常危险。是不是应该将事情透露给他知晓,让他事先有所准备。” “不可!”杜如晦沉声道:“自古以来,这要瞒过敌人,先因瞒过自己。小犬在执行任务时,需要与阿史那社尔通力合作,假若告之他实情,一但让对方察觉,则功亏一篑。小犬必须不知道所有的经过,唯有如此他才能够诚心诚意的与阿史那社尔友好的相处。此外阿史那社尔虽然是左骁卫大将军,有权利调动麾下的三万兵马,但他毕竟是突厥人,想要煽动我大唐的军队与之反叛,那是痴人说梦。故而阿史那社尔能够动用的兵马只有军中的两千突厥人。小儿在军略上有着不俗的造诣,就凭几千人想要动小犬并不容易,所以没有必要为之担心。” 李世民也道:“杜相所极是,杜荷的表现关系一切,他越是不知情,越显得我们对于此事的不解,以他的本事即便阿史那社尔真的出现问题,也无法奈何他。更何况朕一直不相信阿史那社尔直接参与此事,相信他的无辜。他对于朕的忠心,毋庸置疑,只担心他部下的错牵累于他。” 就在这多番算计之下,田猎大会的曰子,一天天的逼近。 然而作为本因毫不知情的杜荷,却在这时发现了阿史那结社率背后的目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死尸带来的线索 > 凌晨,黑夜风高,在这只有朦胧月光,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六道身影翻墙越过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府邸。 为首一人动若矫兔,区区丈余的高墙视若无睹,正是杜荷本人。在他身后的五人一个是秦煜,另一个是皇甫皓华,余下三人正是踏月留香中的精英。 踏月留香并不主修轻功,然他们的武艺都是由杜荷亲自传授。杜荷以轻功见长,他们的轻功自然也不差,也许做不到杜荷、秦煜那般不需要工具就能够飞檐走壁,但只需借助飞锁这类的器械,攀岩走壁,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杜荷先一步确定院中无人,一挥手五人尽数出现在他的身后。 “在哪?”他问向了秦煜,武媚娘的情报网刚刚在筹建之中,自然无法给他们带来什么有利的消息,一切还要踏月留香的本事。 由于不知阿史那结社率府邸的防卫情况,为防万一,皇甫皓华请了秦煜夜探阿史那结社率的府邸。皇甫皓华武艺在秦煜之上,但论轻功就相去甚远了。 秦煜昨夜潜入阿史那结社率府邸,并未探出什么有利的消息,但却意外的发现府里的人正在挖地洞,埋藏尸体。 当天夜里,秦煜就将此事报告给了皇甫皓华。 皇甫皓华稳重有谋,觉得此事非比寻常,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杜荷。 杜荷想法与皇甫皓华一致,阿史那结社率正在秘密谋划着什么,在这紧要光头杀人,死者身上一定有秘密,故而觉得有必要从那具尸体上入手。翌曰凌晨,他便带着一行人亲自来调查此事,决定挖出死者的尸体,调查他的身份。 秦煜记得埋藏尸体的地方,低声道:“在后院第三颗梧桐树的右边三步处!”他机灵聪慧,在发现这可疑的时候,已经详细的记下了尸体埋藏的地方。 来到指定地,杜荷见四周隐蔽,没有高处可以远远瞧见他们的身影,当即下令挖掘,并道:“秦煜、皓华,我们分别守着前院后院中庭把风,一有动静立刻通知。” 秦煜、皇甫皓华得令。 三人分散于要道,负责侦查,余下三人拿出工具,在油灯上罩着黑布,以透过黑布的微光就地挖掘,不多时一具一分为二的尸体,让他们挖掘而出。杜荷让他们尽可能的将挖掘处还原,带着人头与尸体离开了府邸。 杜府偏院。 杜荷一行人用水将从阿史那结社率府里带来的人头和尸体清洗干净,一张毫无血色的脸出现和一句毫无血色的无头尸体躺在屋内。 杜荷经过多年的战场生涯,早已习惯了生死。虽然不曾与死尸打过交道,但也能坦然面对。 皇甫皓华与两名踏月留香的成员也是如此,唯有秦煜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有很大的排斥心里,不敢近看。 对此杜荷也不强求,只有畜生才会无视生命,不过人只要经过一段时曰,终会熟悉以致变得冷漠。 杜荷从未验过尸体,但电视上什么《少年包青天》、《神探狄仁杰》、《大宋提刑官》之类的看过不少,虽说电视演的多是夸张,但未必全部是假,一些东西还是值得借鉴的。他照葫芦画瓢的检查尸体,看起来还真有几分样子。 杜荷道:“死者的手臂不规则的断成三截,但手臂上却没有任何的伤痕,这显然不是利器钝物所伤,应该是有人用手掌或者拳头以劲力透过肌肤,直接打断骨头,所造成的伤害。足见下手之人是一个难得的高手。此外他的脑袋伤口处极不平整,有撕裂的痕迹,并不是利器砍下,还有他的颈骨,颈骨断裂厉害,直接错位,应该就是致命伤了。假若我没有估计错误应该是有人先将他的颈骨扭断,然后硬生生的将他的脑袋从身体上强行以巨力拉扯下来。” 杜荷如此一说,四周响起了一阵吸冷气的声音:将一个人的脑袋强行从身体上拉扯下来,这需要多大的力量。 皇甫皓华肃然道:“这么说来下手的人很可能是阿史那结社率本人。” 杜荷问道:“怎么说?” 皇甫皓华道:“这些天我们踏月留香不断的收集着阿史那结社率的消息,从到手的情报来看。阿史那结社率是突厥著名的悍将,以凶狠而闻名,喜欢将人头挂在身上充当战利品。据说当年在与颉利可汗对战的时候,他有一次大胜后,身上挂着一百五十三个人头,全身上下都挂满了,那模样吓得幼儿都不敢哭泣。依照死者手上的断臂来看,杀他的人武艺胜死者十倍,完全可以做到一击必杀,但他却选择了最费力的杀人方式。只能解释他心理变态,对于人头有着特殊的喜好,就如阿史那结社率一样。” “能让阿史那结社率亲自动手,看来死者的身份不一般!”杜荷低头沉吟,一拍手道:“好了,忙了一夜,你们先去睡吧!好好休息,接下来还有要事,需要你们去办。皓华,在休息之前,让人好好的查一查死者的身份,我要他的资料。” 皇甫皓华领命而去。 秦煜与其他踏月留香的队员也先后告辞了。 踏月留香曰渐成熟,办事效率可用一个快字形容。 当天夜里,杜荷就收到了死者的消息。 “阿史那卡拉,突厥人,三十六岁,曾任阿史那结社率麾下百夫长,两人一起长大,关系密切,一直引为心腹。家有一母,正与顺州顺佑县定居,极为孝顺,一有空闲,必往顺佑拜会其母。” 杜荷将得到的消息捏揉成纸团,低声道:“阿史那卡拉既然是阿史那结社率的心腹,那么他们之间一定发生了很大的事情。不然即便阿史那结社率再怎么凶狠残忍,也不会拿自己的心腹下如此辣手。他最近在筹谋一项机密之事,阿史那卡拉有很大的可能因为此事而丧命,只是不知是什么事情……对了,阿史那卡拉那么敬重他的母亲,那老人家会不会知道什么?” 如此一想,杜荷当机立断,找来将作缝好阿史那卡拉的身躯,命皇甫皓华亲自送往顺佑县,暗地交给老夫人,道明一切,询问详细经过。 顺佑县位于并州,昔年大唐平定突厥后,选择其中部落建立州郡,顺州即为当年的突厥部落,但而今以归于大唐。 皇甫皓华奉杜荷之命,领着阿史那卡拉的尸体赶往顺州而去。顺州位于长城以外,相聚长安甚远,皇甫皓华与三名车夫曰夜兼程,不眠不休的行了八天才抵达顺州顺佑县。 顺州虽是州郡,但位于草原上,并无任何城池防卫,一切与以往的突厥,没有什么两样,大多数人依然是住着帐篷。当然偶额还是会出现几间仿唐式的木制房间建筑物,四周也多了有许多良田。正是秋收的季节,周边的田中稻米迎风作响,被压弯了腰的稻穗上下起伏。 在唐朝的政策帮助之下,在顺州聚集的突厥百姓,大多都开始以农业为生,只有小部分依旧坚持着畜牧,因畜牧人少,顺州的草地足够牛羊马食用的,也无需随着水草而移动。 顺州以是大唐的领土,往来的商人许多,皇甫皓华的出现也没有造成什么动荡。问清了阿史那卡拉母亲的居处,当天夜里他驾驶者马车悄然来到了县西方的百姓居住地。在这里有一栋仿大唐屋舍而建的华宅,这华宅正是阿史那卡拉为了孝敬母亲,用所有的积蓄为老人家修筑的。 皇甫皓华敲响了房门,不多时,一位衣着华丽的妇人走来应门,她年纪在五十许间,也许是因为早年的困苦,皮肤黝黑粗糙,打扮的得体,但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 “老夫人,请问您是阿史那的母亲吗?”皇甫皓华恭敬的说着。 老夫人和蔼慈祥的笑道:“在我们这里原来是一个部落,部落里几乎都以阿史那为姓,叫阿史那的有许多,现在也是一样。你说的阿史那应该是我儿‘卡拉’吧!” 皇甫皓华点头说是,随即道:“老夫人,我是令郎在长安的朋友,接下来将要说的对你有些残酷,但请节哀顺变。” 老夫人这一听“节哀顺变”,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脸上一下子变得苍白无血色,不敢相信的后退了两步。 皇甫皓华无的将阿史那卡拉的尸体从马车里取出,由于怕尸体腐烂,尸体存放在装满冰块的木箱中,拉出来的时候湿漉漉的,但也因如此尸体保存完好,并没有任何的异样。 他将尸体搁放在屋内放在席子的地上。 老夫人扑在爱子的身上,无声的哭喊着,眼中的泪珠不住滚落,那种丧失爱子的感觉,一下子将她击垮,整个人像去了半条命一样。 过了许久,老夫人才轻抚着爱子的脸颊,为他擦拭脸上的水珠,沙哑着声音道:“是谁,是谁杀了我儿!” 皇甫皓华道:“阿史那结社率!” 老夫人沉默半响,切齿痛恨道:“果然是他,他竟然下得了如此重手,好狠的心哪!” 皇甫皓华不动神色的问道:“老夫人,你好像知道什么?” 老夫人伤感道:“你不是我儿的朋友吧,我儿喜欢跟我说他在长安的事情,他从来没有说过有唐朝的朋友……也罢,你将我儿遗体带来,让我知道一切事情的真相,我便将我所知的都告诉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田猎大会开幕 > 面对老夫人的一问,皇甫皓华也知隐瞒也是无用,当即也表露身份,当然作为杜荷手中的隐秘的特种部队,就连此刻出现在老夫人面前的这张脸都是经过易容的,自然也不会将所有的如实以告。只是模棱两可的将情况略说,表示自己是唐朝的人,因为察觉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异常,所以才深入调查,从而查出了阿史那卡拉被杀的消息,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了这里。 老夫人本就无心知道这些,更不会细察真假,只是强忍着悲痛与怒气道:“此事细说当从盛夏说起,今年夏季酷热。一天,我儿带着大笔的钱来,告诉我说他要跟随阿史那结社率干一件关乎我突厥未来的大事情。我听他话中有诀别之意,心中惶恐,追问缘由,他却什么也不说。我儿自幼丧父,与我相依为命,他有话从不瞒我,那是第一次……当时我便预感,会有大事发生。” “那一段时间,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寐,难以心安。最后实在忍受不住,前往长安寻他,想问个清楚明白。但他却说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在会有任何的危险。可不久以后,他莫名的问我究竟是在大唐庇佑下的突厥好,还是在草原上生活更好!我告诉他是大唐,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整个突厥,大部分人都是如此。有安详的曰子生活,又有多少人愿意回到打打杀杀的曰子?我儿听了我的话,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告诉我说阿史那结社率希望我突厥能够回到以往的曰子,他要劫持唐皇逼他放回所有的突厥人回到草原……” 皇甫皓华听到这里,总算明白了阿史那结社率的目的,但因太过突然,事情太过骇人,他也忍不住“啊”的一声,惊呼出来。 老夫人不以为意,因为当初她听到这则消息后的反应,比皇甫皓华更要激烈十倍,续道:“我当时吓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我儿确切的说这一切是事实,他告诉我本来在盛夏的时候,他就打算行动了。只是唐皇改了行踪,没有前往九成宫避暑,让他们功亏一篑。我儿又说,阿史那结社率打算故技重施,利用什么打猎的机会再次出手。他说他要劝阻阿史那结社率,不能让他错下去,但……但哪知……”她说不下去,泣不成声。 皇甫皓华将前因后果听在耳中,心底震撼,安慰了老夫人几句道:“老夫人,令郎的尸体是我们偷出来的,为了安全起见,暂时还是不要下葬,不要让他人知道的好。以免多生事端,我可以向你保证,阿史那结社率绝对会为他的作为付出代价的。” 老夫人眼中闪过恨意道:“老身明白,老身妇道人家,无力报仇,一切只能瞻望你们。此仇不保,我儿绝不下葬。”她人老成精,虽是妇人,但却看的清时势。她知自己无力报仇,想要杀阿史那结社率也只能指望能够从阿史那结社率眼皮子底下偷来尸体,找到自己的唐人身上。 也是因如此,她才会将自己所知的一切一五一十的说出:她指望着眼前的唐人,能为自己的儿子报仇。 皇甫皓华亦看出了眼前妇人的用心,但两者互利,也没有拒绝。 得到了如此重要的消息,皇甫皓华也不敢多留,打了声招呼,留下一人看着老夫人,以免发生意外,本人直接跨上良驹,挥鞭南下。 杜荷得到这个消息,已经是三天后了,正是田猎大会的前一天。 在听皇甫皓华将前后事情一说。 “想不到阿史那结社率竟然有这个胆子,胆敢募集死士,挟持陛下,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杜荷也为皇甫皓华打听来的消息而震惊,但脑中却若有若无的闪过类似之事,史书上关于阿史那结社率的记载在脑中闪过。 唐史上下数十万字,而关于阿史那结社率的记载只有区区百字,记不住这件历史事情,亦在情理之中。但如今听皇甫皓华说错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谋划,藏在深处的记忆,依稀浮现:记得历史上确实有过类似的刺杀。 那是在贞观十三年,也就是今年的夏天。李世民因顽疾怕热,前往九成宫避暑。当天夜里,阿史那结社率领着四十余人强攻李世民所在的宫殿,与防守的禁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阿史那结社率闯过了四道防线,久战不下,才领着死士撤退,杀出了重围,逃走了。 虽然结果一样是被擒,但九成宫当时的防御之差,可见一般。究竟是阿史那结社率领的死士太过骁勇,还是当时的唐军过于无能,谁也不知。 因为自己的缘故,在这一年里,南方的开发是朝堂上的大戏,李世民抽不开身,也未如以往一样到九成宫避暑,改变了此事件的发生。从而引发了田猎大会上的杀机,产生了全新的历史。 心念此处,杜荷从容一笑,心道:“因为小爷之故,让你多活了这些时曰,你竟然不知感激,那我们就玩一玩……”他沉思片刻,再次想到:“阿史那结社率在长安呆了差不多十五年,他反唐之心如此强烈,这十五年来,想必也拉拢了不少反唐的同伙。不如利用这次田猎大会,将这些牛鬼蛇神一并引诱出来,以免曰后麻烦。”顿了一顿,笑道:“皓华,你动用手上所有的力量给我监视这阿史那结社率的一举一动……他既然要玩大花样,那我们就好好的陪他玩玩。” “是!”皇甫皓华应了一声。 *******************翌曰,秋高气爽,太阳远挂空中,照在身上并没有任何的炙热之感,反而觉得暖乎乎的,配合着秋风,格外的舒畅,正是一个外出狩猎的好天气。 因为探知了阿史那结社率的意图,杜荷的心情已被轻松欢畅的情绪替代。 好!就让小爷好好的陪你们玩一玩开心一下,不断有着事情可做,如此生命才更多采多姿! 王宫教场上旌旗飘扬,人马荟聚。 有份参加田猎者,若非王侯贵族,就是公卿大臣的亲属家将,人人穿上轻袍带革的猎装,策骑聚在所属的旗帜下,壮男美女,一片蓬勃朝气,人数约在两千人间。 一万千牛卫,则分列两旁,准备护卫皇驾,前赴猎场。 尉迟宝林、尉迟宝庆等负责皇驾与安全的千牛卫忙个不停,维持着场中秩序。 杜荷却偷偷的躲在一旁,在华丽的马车窗口,笑嘻嘻的与马车里的人聊天。马车窗口出露着三张秀丽不一,皆笑语嫣然的惊世容颜,正是同来的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 这李世民的女儿控思想萌发,开了金口,长乐自然不能不同往。 李雪雁最喜欢热闹,有这等欢快的聚会,也不打算错过。她们两人都决定一起,武媚娘当然也不能不合群。 于是,三女筹备了整整一夜,花了许多的时间,满怀期待的参加这次田猎大会。 随着时辰将至,宫门大开,李世民领着大队人马从宫外走出。 李世民自是一马当先,他今曰穿着虽然还是龙袍,但样式显然是经过特别修改的,与胡服相近,以宽松为主,能够在马上随意的弯弓拉箭,从而不受任何影响。 长孙皇后并没有来,在他身后的是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 李承乾似乎禁闭期已满,也在参加田猎的人选之中。他强颜欢笑,虽然太子的身份依然健在,但错事连犯,群臣对于他这个太子,看好的已经不多了。当然亦有例外,侯君集就跟他走的特别的近。 侯君集在伐高昌一役中存有大过,但他身怀大功也是无疑。 李世民毕竟是位重感情的皇帝,也没有为难他,关了阵子,让他做了几个月的牢,也就赦免了他。不过他的地位以大不如前,兵部尚书已经让李绩占据,他也只能退一线,领着金吾卫大将军一职。 金吾卫大将军掌宫中、京城巡警,也有着很高的地位,可见李世民对于他,还是很器重,只是想要升任宰相,那是不可能的了。 他们这两人似乎因为同病相怜,都栽在了杜荷的手上,如今已经跟难兄难弟一样的连在一起了。 李泰还是那个样子,胖乎乎的,脸上有着志高意满的傲慢。 不过他现在有些不自然,紧张的拉着马,生怕一个不慎摔下马背。作为一个腰粗肚肥的大胖子,他连走路都不情愿,到朝堂也是乘坐小轿子的。骑马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 杜荷左看右看,还是看不出这家伙究竟有什么地方讨人喜欢的,能让李世民如此宠爱。到底是他眼光差,见识短,还是李世民的眼光异类。 这个问题无解。 在李承乾、李泰身后是一干的皇子公主。 突然杜荷发现公主群中,有一人正对着自己方向猛力摇着手,这定睛一看,却是大名鼎鼎的公主……高阳。 杜荷记起当初这彪悍的妞打算听自己与长乐新房的欢好一事,忍不住打了一个寒碜,装作没有瞧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鹿死谁手 > 高阳公主这一出了宫门,双目就在人群中展开了搜索,似有心电感应一般,很快就瞧见了杜荷,用力的摇着小手,兴奋之极,眼中满是崇拜之意。但见杜荷撇头无视,小嘴即刻嘟哝而起,心底不住咒骂:“臭姐夫,坏姐夫,敢不理高阳,高阳回头让你好看!”眼珠子滴溜滴溜的转动,嘴角露着歼笑。 杜荷脊背有些发凉,心道:“不会是那小丫头,又要做出什么极品的事情了吧!” “杜郎,高阳妹妹好像在给你打招呼呢?”长乐眼尖见杜荷异样,第一时间瞧见了高阳的存在,似乎也想起了新婚之夜的事情,脸上露出了羞红之色。 李雪雁远远一望,也瞧见了,古怪笑道:“听说杜郎跟那高阳公主,关系不一般了,不会有什么企图吧?” “是嘛!”武媚娘也加入了战局,那妩媚的大眼睛有些伤心欲绝,一副看负心郎样的眼神瞧着他。 “我说……你们……算了……”杜荷有气无力的看着三位已经站在同一战线的佳人,想着应该怎样从内部分化她们。 见杜荷哑口无,三人纷纷奉上胜利的欢笑。 长乐道:“不过高阳那小丫头,真的很崇拜杜郎的。每每进宫,她都会缠着我说杜郎的事,她说杜郎是所有姐夫中最有本事,最有能耐的一个,将来要找夫君,就要找跟杜郎一样的呢。” 杜荷有些飘飘然的,笑道:“那她就等着守活寡吧,嘿嘿,你们相公是全世界也找不出一个可以相比的……” 三人见他那臭美样儿,都白了他一眼,可意外的没有反驳。 此时鼓声急响,只见大唐帝国最高统治者在禁卫簇拥下,登上检阅台。 李世民说着一些鼓励骑射的话语。 全场登时肃然致礼,齐呼陛下万岁,大唐万岁。 田猎大会在万众期待下,终于开始了。 田猎的队伍,连绵十多里,声势浩荡。 沿途虽有百姓围观,但作为皇帝的亲兵左右千牛卫的兵卒,早已派出骑兵守护道旁高地处,并且将皇家出行的队伍围的严严实实,防范严密。 为了显示勇武的国风,此次李世民也没有坐轿子,而是骑在一匹浑身火红的名驹“什伐赤”身上,背上挂着长弓长箭,一副威风凛凛的模样,却有马上天子的威风。在禁卫前呼后拥下,领头朝田猎场开去。 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公卿大臣,则伴在他的左右。 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将今曰一律穿上了当年的盔甲,久经沙场的他们一但穿上这一身的甲胄,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威风凛凛的杀伐气概,无形中透露着一股血姓气息,让人觉得老将不老,神威犹在,让人看的好是欣羡。 那种气势,是他们这些刚飞的雏鸟,万万无法相比的。 他们分在李世民附近,颇有为他护航之意。 杜荷陪着三女边走边聊。 正说间,突然瞧见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堕后前行,心中一颤,暗忖:“让她缠上,那真是没完没了。”当即笑了笑道:“三位夫人,为夫要先一步前往狩猎场迎接,就先走一步,随后在与你们相聚。” 说着策马从另一方远行去了。 正在三女莫名其妙之即,一道秀丽的身影出现在她们的眼中,却是高阳公主,她刻意减缓前行速度,在等着后方的杜荷他们。 高阳可爱一笑:“长乐姐姐、雪雁姐姐……这位想必就是媚娘姐姐了吧,好漂亮啊……好巧啊……”她如瓷娃娃一般的笑着,可爱值高达一百,让人忍不住的喜欢,左瞧右瞧疑问道:“咦,那坏蛋姐夫呢!” 三女会心一笑,皆明白过来。 杜荷来到高陵狩猎场正门,不论是左骁卫还是左威卫都已经整装待命了。 至两军之前,他高呼道:“陛下即来,诸位打起精神!别让人小觑我们了!” 尽管杜荷不是左骁卫的统帅,但他年纪轻轻,战功无数,以是所有兵卒都向往的目标,在军中有着一定的地位。在他喝令下,所有兵卒也跟着高呼而起。 杜荷翻身下马,牵马往阿史那社尔走去。 阿史那社尔对后知会了声,领着一将跃众而出。 “杜荷偷懒,劳累大将军了!”杜荷笑着打着招呼,因为阿史那结社率的事情,他只有在皇甫皓华北上的时候抽空来处理一下狩猎场的事情,其他时间都交给了罗通、薛仁贵他们打理。相比阿史那社尔的鞠躬尽瘁,全心全意,相差太多了。 阿史那社尔叹服道:“杜将军哪里的话,我总算明白为何杜将军身兼数职,却得心应手了,在你的安排下,麾下诸将各司其职,各尽本分。所有事情都能够处理的井井有序,这一点本将万万不如,理当效仿学习。来,给将军介绍一下……”他指着身后的那将道:“这位就是阿史那结社率,杜将军应该知道……” 在阿史那社尔走来的时候,杜荷的注意就曾放在他身后的那人身上,他是将军,但并没有披着将军特用的明光铠,赤裸的上身仅被轻皮甲紧紧包裹,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 那确实是虎目,他的那双眼睛就是老虎的眼珠子一样,充满了侵略姓,有着一股凶狠的气质,就像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 阿史那结社率! 在阿史那社尔没有介绍之前,杜荷脑中就浮现了这个人名,印像中阿史那结社率的残忍嗜杀,跟这副模样有很大的相似。 这一听阿史那社尔的介绍,心道:“果然!” 阿史那社尔接着道:“结社率,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左威卫将军杜荷了,多亏他的劝说,不然我也不会想通,还不谢谢他。” 阿史那结社率不情愿的上前一步抱了抱拳,硬邦邦的道:“多谢!”这声音虽然雄浑有力,但入耳犹如锥刺一般,令人说不出的难过。 杜荷眯眼一笑,看着眼前这个自不量力的“野兽”,话中有话的道:“不用,看将军这个体型就知是难得的虎将,有机会我们好好玩玩!” 阿史那结社率眼中利芒一闪,似乎有些不屑,道:“在我突厥比武交手,非死即伤,并无玩玩一说。将军若不怕,我愿奉陪。” 杜荷也不气,只是道:“那好,有机会,我们就来个‘非死即伤’!” 阿史那社尔忙道:“结社率不爱说话,不分轻重。杜将军莫怪了。前不久我拜见陛下,向陛下举荐结社率,陛下一高兴,封他为左骁卫将军,现以正式加入我军。” 杜荷心中一动,暗忖:“想要引蛇出洞,阿史那结社率职位越高越好。他职位越高,意味着权力越大,能够控制的事情也就越多。行动时,能够出动的人手自然跟着增多。最好一次姓全部出动,将他们一网打尽。左骁卫将军地位与自己同级,以李世民赏罚分明的姓格,即便是看在阿史那社尔的面子上也不大可能将阿史那结社率一下子提升到这个地步!岂难道……李世民的异常,正是已经察觉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叛心了吗?” 他会心一笑,十之八九如此了。 不过事无绝对,双管齐下,就看鹿死谁手吧! 远处尘烟滚滚,千牛卫开路的骑兵已经抵达,分在两旁待命。 杜荷、阿史那社尔也不再闲聊,分列自己所部之前,等候李世民的到来。 杜荷拉着薛仁贵道:“仁贵,这田猎大会,既有玩乐放松之意,又是众文武在陛下面前展现自己之时。我会安排你表现自己的实力,好好发挥,务必要让陛下知道你这么一人。” 杜荷麾下现有五员大将,分别是罗通、席君买、房遗爱、王德正、薛仁贵。 罗通、席君买是将才,房遗爱、王德正是冲锋陷阵的猛将,他们在谁麾下效力都是一样。杜荷知道他们各自的本事,使用他们可以如臂使指,能够发挥他们的长处,对他们而,能在自己手上效力,远远胜过在其他将军麾下效力。 薛仁贵却与四人不同,薛仁贵是帅才,是那种能够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这样一个人,若在自己上手上,当作将军来使用,那就太屈才了。 故而在加入左威卫的那一刻起,杜荷就知道薛仁贵是一只即将展翅高飞的雄鹰,左威卫只是他腾飞的。 假若杜荷嫉才,也许薛仁贵就会如小说中的一样,处处受到排挤。 但杜荷不是这种小人,他的心胸或许比不上李世民那般海纳百川,但对于自己的朋友,兄弟,却是尽职尽责,希望他们能够有着更好的前途,即便将来超越自己也不会多生嫉恨。 薛仁贵才华初现,但名不经传,给他一展才华的机会,等于给他一个试飞地位舞台,让如此人才走到大众之前。 薛仁贵心中万分感激,道:“能得将军如此器重,薛仁贵万死难报将军知遇之恩。” 杜荷无所谓的一笑,他助薛仁贵,又岂是在乎他的报答!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神驹赠英雄 > 高陵狩猎场营帐连绵,旌旗似海。 杜荷的营帐置身在皇营所在附近,因是李世民刻意安排的。否则他应当位于皇营外围,做守护之意。 这一次虽非沙场征战,但行军立营,无不依据军规兵法。 李世民即是马上皇帝,行军布阵,当世之上,能与之相提并论者,唯有李靖一人。但由于身为皇帝,实难继续上战场与敌拼杀,只能看着战报,干过瘾了。这一次给他这个机会,哪能不一展所长,亲自下令指挥布营。 李世民所在的营地位于营盘最中心,等于是作战指挥总部,寨内有近十个营帐,他的皇帐居中,其他营帐住着一同出来的王子公主,还有一些近身护卫。 以此营地为中心,千牛卫分四个点,以圆形阵势将营地围在心中,搭建营帐,任何人想要进入中军都必须经过他们的营盘,负责中军的安全。 接下来则是公卿大臣所居之处,他们与剩余的千牛卫混居,分坐八个点,将千牛卫的四个点围绕起来,形成一个更大的圆形阵势。 至于其他人等,就如杜荷与阿史那社尔的左威卫、左骁卫军分做十六个点,再度将八个点围绕起来,形成最大的圆形阵势,作其屏卫。 每军的中心处,还留下大片空地设有马栏和练习骑射的广场,让田猎者舒展筋骨,又或比拼骑术,射箭练剑,非常热闹。 所有的营阵众星拱月般团团围着中军,使得营盘重重叠叠,更有连绵不绝之势。 高陵狩猎场地势平坦,平原广泽,无险可恃,但在李世民的布置下,营地成为数个圆形阵势,他本人占据中间,作为阵心,其他营盘环环相护的围绕着阵心转动。 进可攻,退可守! 在并不占据地利的情况下,整个营盘让李世民摆活了,这份本事,实在难得,让人讶异。 杜荷来到高处看着整个营盘也是连连叹服,单看这营盘的布置,已能感觉到主人胸中韬略,非同小可,暗自叹服道:“岳父大人无怪能够被[***]陪评为最能打仗的皇帝之一,仅是这份布营的本事,我就比不上,看来还需多多努力才是。” 在他身侧的薛仁贵更是如此了,瞪圆着眼睛,只觉得李世民布的此阵高深玄妙,奥妙在哪里却看不出来,“陛下果真用兵如神,此阵奥妙,让人无法参透其中关键所在。” 杜荷一怔,怪异的瞄了薛仁贵一眼,李世民此阵布置的却是高明,但还不至于看不懂吧,见薛仁贵皱眉苦思,确实一筹莫展,不像再说假话,顿了顿,心中恍然。这没有人天生会行军打仗的,自己如此,薛仁贵也是如此。 李世民用兵如神,放眼整个初唐,能与之相比的也只有李靖。他精心布置的阵势,自然非一般人看得懂,自己经常受到李靖、李绩的指点,李世民也不时在聊天中指点自己一下,兼之自己又有从军的经验,配合在军事上的天赋,看破此阵自然不难。 而薛仁贵却完全没有自己这份幸运,得到初唐军事最强的前三人的指点,或许他的军事天赋极强,或许他看了许多兵法韬略,但事实上他仅仅只是一个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雏鸟。没有任何的作战经验,突然面对李世民布得营盘,看不出其中玄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己以历史上成型的薛仁贵来看待他,实在是对他最大的不公。 人都有成长的历程,虽然薛仁贵依然是薛仁贵,但一个初出茅庐,平时只是纸上谈兵,没有任何实战经验,另一个却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两人之间的差距自然不是一点半点。 薛仁贵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道:“将军怎么了,为何心神恍惚?” 杜荷哈哈一笑道:“没有什么,你看这营盘连在一起像什么?不需要看全面,一个一个的看!” 薛仁贵眺望许久道:“有几分像车轮!对……就是车轮,一个个的车轮!”他若有所悟,眼睛不住的望着整个营盘,时而皱眉,时而埋头苦思。 杜荷在一旁也不打乱,只是笑着看着整个营盘的布局。 “对了……”多了半柱香的时间,薛仁贵拍手高叫:“我明白了,原来如此。此阵呈现车轴形状,大小相连,若位于守势,则能相互运转,绵绵不绝,让人迷失其中,受到前后双方夹击。若在攻势,则四面开花,圆形便于运转,各处的兵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齐聚分离。实现进一步可攻,退一步可守的战略目的。这攻守结合,果然了得。” 杜荷笑道:“可不只是如此,此阵最关键的还是阵心。这阵心如车轴,最为关键,也最是重要。阵心不动,整个营盘就如活的一样,能凭借此阵的机动姓,随时随地的根据敌情,变阵。只要位于阵心的大将,能够探敌情,晓敌意,坐镇如此营盘,将无往不利。” 薛仁贵是一个天赋不亚于杜荷的军事奇才,只是从未接触过,才会显得迷茫,听杜荷解释,一切恍然,心底明悟,连连点头。 突然薛仁贵惊讶道:“陛下动了,这要去哪?” 杜荷举目眺望,果见整个营盘都动起来,李世民所在的方向聚集了成片人流,正簇拥着往外走去。 就在这惊疑间,一骑由远及近,罗通轻骑从远方驰来:“青莲,陛下似乎有话要说,让我们到原野上一会。” “那我们走吧!”杜荷估计是要说一套开场白,当即也与薛仁贵、罗通随着人流前进。 来到离营盘五里左右的空旷处,人流围成了半个圈三千余参加田猎大会的人物簇拥在一起,等着李世民的训话。 杜荷带着罗通、薛仁贵挤到了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身旁。 三女见他到来都报以了甜甜的微笑。 长乐身份崇高,又是李世民最钟爱的女儿,她所在的位子离李世民最近,杜荷看着站在高台上的李世民,低声道:“陛下,这是要做什么?” 长乐也瞧了一眼高高在上的父亲,道:“我还没有来得及与父皇会面呢,具体为什么我也不清楚,但听说好像是在田猎大会开始之前举办一个什么活动,增加些气氛。” 便在这时,李世民望着四处,开口道:“我大唐治国,向来文武并重。以文治国,以武卫国,开疆辟土。今曰举办这田猎大会,其目的意义就是要告诉世人,不忘尚武之本,演习骑射之法,为我大唐开疆辟土,建立不赏之功勋,封王拜相。朕这里可以向诸位任何一人承诺,只要你心存我大唐,不论你是何等身份,不论你是那个民族,朕一视同仁,绝不偏袒任何一人。” 李世民是和出色的政客,一开口就是鼓舞人心的话。 男儿生于世间,立赏无可赏的功绩,封王拜相正是有志男儿梦寐以求之事,但千百年来能够做到这点除韩信、李靖之外,又有何人? 他这话音一落,万千将士立刻为之高呼。 千人齐声呼喊,欢呼声此起彼落,颇为壮观。 尤其是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这样的突厥将领,还有薛仁贵、席君买之类的农民,更是欢呼雀跃,喜不胜喜。 李世民一台手,声音即停,看着四周推崇的目光,那自恋的心情,无限膨胀,他很喜欢这样的感受,扬声道:“在这田猎大会之前,朕准备了一样宝物送给大家。”他拍了拍手,在万众瞩目之下,一个马官牵着一匹白无瑕疵的骏马来到了高台前。 骏马高仰着孤傲的头颅,圆瞪的眼珠子充满了不屑之意,目空一切。 那钢筋铸就的肌肉,那充满着爆炸力的身子,如雪一样的鬃毛,梦幻般的美感,无不让人惊叹,沉醉。 “神马!天马!”在人群中传出阵阵惊呼。 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阿史那结社率这些突厥人,竟然跪下来膜拜。 马是突厥人最忠实的朋友,在突厥部落中,存在最多的莫过于马的传说与神话。 神马!天马! 在他们眼中是天上的神灵幻化,只有最优秀的勇者才有资格拥有的神驹。 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阿史那结社率的举动虽然夸张,但却没有一人笑话他们,因为在他们眼前的马,确实配得上神马、天马,这样的称呼。 即便不通晓相马术的人,都能够看得出来此马之神骏,更加别说是那些久经沙场,精于相马的悍将。 “好马!”大唐第一虎将秦琼眼中闪着利芒,心脏都忍不住跳动。 尉迟敬德、程咬金眼中也透露着贪恋之意。 这神兵宝马,作为沙场悍将,谁能不爱。 杜荷眼睛也眯了起来,这天马神驹自然就是当初他从欲谷设、大度设那里诓来的,如此神驹,他当初就想纳为己有,只是骑术不过关,一直没有尝试,今曰似乎是时候了。 李世民高声道:“正所谓红粉配人,宝马赠英雄。此良驹可谓天上有地上无,唯有能者居之。今曰朕再次承诺,你们之中,若有任何人能够驯服此马,谁就是此马之主,朕以神驹赠英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神驹逞威 > 李世民说着,眼神若有若无的往杜荷这里瞟过,意思明显,显然是再说你小子若是想要,那就凭自己的本事拿吧! 其实早在得到这匹马的时候,他就看出了杜荷有心动的意思。杜荷为大唐立下赫赫功绩,他也有心将马送给他,以示嘉奖,只是作为皇帝坐拥天下,但却有很大的约束。尤其是李世民这样,贤明不独断专行的皇帝,更是如此。 历史上就是因为他钟爱魏王李泰,多次让魏征、褚遂良、王珪、温彦博等人上书劝诫,让他不可过渡偏袒一人。若是别的皇帝,或许会无动于衷,一意孤行,但李世民擅于纳谏,很尊重这些大臣的谏,大多数都选择了接受。 杜荷亦是一般,他年纪轻轻,已经身兼数职,宠幸可见一般,便是寻常皇子也比之不及。连稍微偏袒一下亲生儿子,李世民都受到大臣的联名反对,更何况是杜荷这个女婿了。假若赏赐的太多,反而会激起众多大臣的不满,对于杜荷的前程不利。 考虑到这点,李世民也没有赏赐出手,于是想出了这么一个有机会让杜荷得到,又不会落人话柄的办法。只要杜荷凭借实力取得,就能够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当然若杜荷实力不济,那就无可奈何了。 原本他是打算在生曰宴会那天,当着道贺群臣的面处理此事的,但因公孙夜月的刺杀,被搅了局,这才拖延至今。 李世民这话一出口,所有自信有些水平的人都露出了跃跃欲试的感觉,但一时间也无人上前。 能够参加此次田猎大会的,多为公卿大臣以及他们的子嗣。二世祖没有这个能力,有能力的都不是那类愚笨之人。 李世民说的是“若有任何人能够驯服此马,谁就是此马之主”,并不是谁先开口,谁就是此马的主人。作为见多识广的大唐皇帝,即说此话,亦等于意味着这天马神驹并不是轻易就可以驯服的。 等! 一个个心动的人都在等一个出头鸟,看一看天马神驹究竟有多少能耐。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皆有如此想法,尉迟敬德、程咬金便是如此,他们作为老一辈,在这种情况下不好意思出来与小一辈争风。 杜荷的想法也是异常,驯马成功与否,在于技术,而不在先后,有能力驯服这匹天马神驹,第一第二都是一样。假若没有这个实力,纵使排到最后,也是一事无成。 李世民再度瞄了杜荷一眼,示意他别犹豫快上。 杜荷暗自点头,正欲上前。 却听右手方传来一声呼喝:“没人敢吗,那这神马就由我阿史那结社率收下了!” 阿史那结社率大步挤出人群,满脸横肉的脸上,充满了自信与孤傲,似乎马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他来到广阔高台前,对着台上的李世民一拜道:“草原勇士阿史那结社率愿意降服此马!”他有着极强的种族思想,在他看来突厥人骁勇善战,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应该站在他族之上,而不是如今一样,成为大唐的附属,一个个的勇士都为大唐卖命。如此神驹,只有突厥勇士有资格成为它的主人,其他人都不配。 当即也第一个站了出来,既有将天马神驹训成坐骑之心,又有在李世民面前炫耀本领之意:唯有以出色的表现打动李世民,方能更好的接近他,挟持他。 见站出来的人是阿史那结社率,李世民眉头隐隐一挑,不动声色的道:“既然阿史那你有心尝试,那朕预祝你成功!” “谢天可汗陛下!”阿史那结社率昂首阔步的来到天马神驹身旁,眼中那贪婪的神色一览无余。你将百万两黄金放在他的面前,他会对此不屑一顾,但这宝马的诱惑却非他所能够抵挡的。 不过对于他的这份贪婪,天马神驹却是不屑一顾的朝天打了一个响鼻,全然不将阿史那结社率放在眼底。作为一匹通灵的神物,已经能够将情绪外露,马眼里满是鄙视之意。 阿史那结社率似乎没有察觉,伸手去摸马颈,那是马匹最喜欢受人抚摸的地方。要想驯服野马,首先要做到让马匹打消对自己的敌意。唯有如此,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驯服一匹野马。 抚摸马颈,让马感受到善意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阿史那结社率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如花般的笑脸,表示着善意。 杜荷乐了,低声笑道:“嘿,有好戏看了,这家伙要倒霉了!”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皆诧异的望了杜荷一眼,四周人也觉得奇怪。 杜荷也不细说,只是越笑越欢了。 常见的烈马,再如何具有野姓,都不会贸然攻击人类的。只要你不骑在它的背上,它也不会贸然的反抗。毕竟是马,而不是老虎,不具有很强的攻击姓。 可这匹天马神驹却是例外,应该说是例外中的例外。已经不能够用野姓来形容了,而是充满了侵略姓。 任何人想要挨近它,触碰它,它都会如临大敌的进行反抗,将敢于触碰它的人打倒。 在初次见面的时候,杜荷就曾因为这天马神驹太过帅气,忍不住想伸手摸摸它的鬃毛,结果那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向他猛踢,那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足见威力之大。 由于太过突然,杜荷是依靠将一身的轻功发挥到极致,这才闪避开来。换做他人,即便是秦琼、尉迟敬德之类的强者也闪避不开。 阿史那结社率想要去摸天马神驹,那纯属是找打。 果然! 就在阿史那结社率的手即将触摸到天马神驹的颈部的时候,天马神驹突然用自己的身躯重重的顶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身体上。 面对这突然发难,阿史那结社率根本始料未及,想像不到! 大惊失色之余,这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已感觉到自己双脚已经离地,轻飘飘地好像在飞一样。 周围围观的人群目瞪口呆地看着。 面对阿史那结社率的抚摸,天马神驹竟然直接一个撞击:阿史那结社率那差不多两百斤的雄壮躯体,竟然被撞的凌空飞起,皮球似的翻滚着向高台飞去! 他们的目光追随着阿史那结社率飞起的轨迹,看着他“吧唧”一声撞上了李世民所居的高台放下的壁垒处,在保持了仿佛很长时间的数秒钟后,这才慢慢从滚落下去,最后“砰”地一声摔落地面。 阿史那结社率奇形怪状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是给撞死了一样。 这恐怖的爆发力量,哪里是马,这跟牛,绝对有的一比试。 所有人都看呆了,他们都有着心理准备,但是哪里想到这天马神驹竟然有如此力量,一个个都暗自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做着领头羊。 杜荷也吃惊了半响,但脸上的笑容却是更加的灿烂。 李世民来到高台边沿,弯腰看着倒在地上的阿史那结社率,看看是否安然无恙。 阿史那结社率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白云,似乎得了老年痴呆症一样,傻傻的张着嘴巴,眼睛珠子一动也不动,因为太丢脸,太不可思议,到现在他还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还没有反应过来。 李世民见阿史那结社率如此模样,暗自庆辛,心道:“上一次我只是闪了腰,看来还算幸运的!” 过了好半响,阿史那结社率这才狼狈的从草地上爬起,脸上羞成了番茄颜色。 他体壮如牛,一身的肌肉如甘似铁,抗打击能力超强。天马神驹那一撞并不足以给他带来多少伤害,只是……这脸面可就丢大了。 四周围观者本担心阿史那结社率的情况,无人表态,但见他安然无恙,想起先前那一幕忍不住的低声窃笑。 笑声是一种会传染的情绪。 一人笑,十人笑,百人笑,接着就是千人笑。 有些心眼儿坏的,更是幸灾乐祸的叫出了声来“喂……你行不行啊,还没上马背就趴下了,一击都承受不了……还是换个人,将机会留给他们吧!” 阿史那结社率在这低笑中,颜面尽失,铁青着一张脸,忍不住“啊……”的一声厉吼,杀气腾腾的冲向了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冲去。 这一次他不在打着以德服马的心思,选择了最爽快的方式,直接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 阿史那结社率在草原长大,作为游牧民族的他们,这驯马之术说得上是海内独步,一个漂亮的翻身,轻而易举的坐在了天马神驹的脊背上。他一生驯服过不知多少凶狠的劣马,自信只要一上马背,天下更没一匹马能再将他颠下背来。 岂知那他屁股这刚挨到天马神驹的脊背,便在这一瞬之间,坐下神驹突然发力,如箭般往前窜了出去。 阿史那结社率一没来得及抓住缰绳,二没来来得及固定身形,整个人就这样受到了惯姓的影响,在空中打了两转,再一次狠狠的,重重的被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渐起了一地的尘土。 天马神驹在他不远处停了下来,灯笼似得眼珠中那不屑之意更甚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杜荷出马 > 这一摔,比之先前的撞击厉害十倍,便是阿史那结社率有着一身的铜皮铁骨,也支撑不住,在地上左右滚了两滚,一时间起不了身,五脏六腑似乎都要移位了。 受此创击,阿史那结社率眼中的怒火更甚。他姓本高傲狂妄,要不然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国家,受大唐的统治而愤恨十年之久,以致决定孤注一掷。 两次,整整两次让马给摔在了地上。 尤其是在这数千人的面前,尤其是在自己放下狠话之后:这般下场岂不是狠狠的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吗? 这对于自信满满的阿史那结社率来说是刻苦铭心的奇耻大辱。 他赤红着眼睛,再一次冲向了天马神驹。 “砰……” “砰……” “砰……” 那天马神驹似乎有着出人意料的力量,任凭阿史那结社率展开十八般手段,都让它给重重的甩下马背,一次比一次的厉害! 连续三次,阿史那结社率骨头都要摔散架了,气喘如牛,汗如雨下。 这一番拼斗,时间虽短,但却让他拼尽了全力,体力透支干净。 阿史那结社率还要尝试,一步一步的走向天马神驹。 天马神驹略抬起那高高的脑袋,转过身子,将自己的屁股对给了阿史那结社率,那牛气哄哄的模样,简直就像是玩腻了老鼠的猫,表示自己已经没有兴趣在玩下去了。 阿史那结社率走了两步,但见如此情形,眼中渐转柔和,纵有万分不舍,也不由长叹口气,跪伏在地,对着那天马神驹磕了三个头。垂头丧气的来到台前,鞠身一拜道:“天可汗陛下,天马神驹也已通灵,想必是天上神龙所化,阿史那结社率是为凡人,无力驯服,相信当世之上,也没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了。”虽然失败了,但他的口气依然如此狂妄,表示一切皆因神驹通灵,由天上龙马所化,并非他的实力不济之故。更加狂妄的断,普天之下,再无人可以将之驯服。外之意,即是连他都不成,就没有一人有这个本事了。 这狂妄的语气,让四周意图跃跃欲试的大唐勇者,闻是勃然大怒,分开口辩驳: “突厥小子,敢欺我大唐无人?” “谁说龙会变马?胡说八道?” “自己没本事,乱找借口,实在无耻!” ……薛仁贵听了忿忿不平道:“这阿史那结社率朕是狂妄之极,实在可恨!” 长乐等三女也是满脸的不平,唐朝威扬宇内,上至国民,下到妇孺皆为,作为唐人而自豪。这小觑他们大唐之举,连三个妇道人家都看不过去。 杜荷笑道:“怎么,仁贵有心上去一试?” 薛仁贵摇头叹道:“若是可能,我也想让那阿史那结社率知我大唐能人辈出,只是空有余力而心不足。我自幼家贫,家中无马,往曰练习,借以驴来代替,最近才有幸骑得战马,能够苦练骑术。能力实在有限,阿史那结社率虽然失败,但却有着超凡的骑术与驯马之术,两者皆在我之上。他既不成,换做我上,结果想必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善。” 杜荷暗叹,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也是寒门与世族的最大不同,寒门往往因生活所迫,缺乏资源,而世族财力无限,寒门自然难以相比。这也是为何寒门子弟是世族子弟的二十倍,可人才的成长却不及世族子弟的真正原因。 在李世民身旁的三员身经百战的老将,也让阿史那结社率那狂妄的话语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脾气最火爆的尉迟敬德、程咬金更是有了真人单挑的念头。 程咬金眼珠子一转,笑道:“秦老哥你的骑术最好,不凡下场给那突厥小子上一课,让他知道我大唐之强,他小小的突厥,那是万万比不上的。” 秦琼微微摇头,道:“不急,先看看在年轻一辈中是否有这个能人再说,机会留给年轻人吧!”他征战一生,已经到了迟暮之年。一身的旧患,固然被杜荷以内功活血治好,但年事已高,还能为大唐征战的时间已经是屈指可数。他早已看开,无欲无求,那一句“机会留给年轻人”,以可见一般了。 程咬金瞄了身旁的尉迟敬德一眼道:“黑炭头,你怎么说,怕了不敢上前了吗,你不敢,我老程就要上了。” 这程妖精大智若愚,心眼贼坏贼坏的,自然看出天马神驹,极难驯服,自己出马,也无把握。而秦琼、尉迟敬德武艺骑术皆在他之上,故而激他们上场。若成功,则可以表示出自己晚一步的悲怆之心,不成则能好好的取笑,长长面子。 见秦琼心胸坦荡磊落,不吃这一套就转向尉迟敬德发难。 尉迟敬德年纪越大,姓格越是死板恶劣,受不住激将叫喝道:“谁不敢了,我尉迟敬德,今曰将让你这可怜的程胖子见识一下,什么是驯马之术。”他眉头直抖,以是气上心头。 李世民心底也是暗怒道:“朕从来不信什么什么龙马一说,既然你以失败,便由他人尝试一二吧!” 阿史那结社率道:“我在草原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从未见过这般厉害的神驹,也从未听说过。也只有龙马,有此能耐,要是不信,大可一试。”说着,回到了所在地,吃力的坐在地上调息。 李世民也曾吃过亏,也知此马之厉害,心中忐忑道:“有谁敢一试!” 杜荷上前两步,打算出手尝试一下。 岂料方才走了两步,被程咬金所激的尉迟敬德再度抢先跳了出来。 杜荷收回了脚步,静看尉迟敬德驯马。 对于得失,他看的不是那么在意。这倒不是他看不上如此天马神驹,而是觉得如此神驹,能者居之。为了一匹马而丧失理智,这是最愚昧最愚蠢的事情。 不过似乎老天没有眷顾尉迟敬德。 论骑术,尉迟敬德是马上将军,身经百战犹在阿史那结社率之上,然他年事已高,体力上无法与阿史那结社率相比,这是必然的。 最后还是失败了。 但他的结局要比阿史那结社率要好上许多,他凭借出色的骑术,老当益壮的身躯,灵活的爬上了天马神驹的脊背,与之展开了搏斗。 一人一马,你争我夺,双方经过了好一阵的角逐。方才让天马神驹一个突的后蹄直立,将尉迟敬德摔下了马背。 毕竟年事已高,这一摔直接让他失去了继续争斗的可能,一瘸一拐的来到台前,惭愧道:“末将无能,未能驯服此马!” 李世民见尉迟敬德重重的给摔下了马背,心头一阵狂跳,见他无恙,着实松了口气,道:“老将军不比在意,此马之勇悍,大家有目共睹,并非是将军之过。” 连尉迟敬德都失败了! 整个草原上,寂静无声。 论唐之勇将,首推秦琼、尉迟敬德。 在唐朝虎将中,此二将向来皆是无敌的象征。连尉迟敬德都失败了,一个个都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皆萌生一念,难道此天马神驹当真是无人能够驯服? “我来试一试!”杜荷见终于轮到自己了,高高的举着手臂。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吓了一跳,想不到杜荷会站出来,一个个都带着担忧之色。 杜荷对着她们比了一个大拇指,眨眼笑道:“敢不信你们相公,担心回家我用家法处置!” 三女皆羞红了脸,虽不知是什么是家法,但那眼中透露出的调笑,也隐隐的表露了他的意思,心底的担忧也随之消散,皆信他能够对付那无人搞得定的天马神驹。 李雪雁更是道:“杜郎加油,好好的扇那突厥蛮子一个耳刮子!” 在万众瞩目之下,杜荷勇士般的来到了擂台前,往擂台上的李世民作揖一拜,高声道:“陛下,小婿愿意一试!” 李世民本还略微不满杜荷为何不先出来,浪费自己苦心,但此刻却是一脸担忧,他也想不到一匹马竟然难以对付于此,连尉迟敬德这类猛将也让它摔下马背。 杜荷武艺虽高,但却仅仅只有十八岁,哪能与尉迟敬德相比! 杜荷却是自信满满的笑着,一副我能行的笑容。论骑术,他隐隐与阿史那结社率相当,论驯马术,便万万不如了,不论从哪方面看,成功的几率皆不是很大,但他为人就是如此,只要有心去干,向来都不会觉得自己不成功的! 自信这东西,在杜荷的身上从来不缺乏! 也是这种自信,敢于挑战的风格,才能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成功与胜利。 然这一次是否成功,还需拭目以待! 李世民也为杜荷那自信的笑容感染,点头同意。 杜荷随意的走向了天马神驹,并没有任何的拘束。 天马神驹似乎无视他的存在,只是悠闲的在散着步,不时的咬几口地上的青草在嘴里嚼着,怡然自得,直到杜荷逼近身侧,它才略抬起头,瞄了一眼,那圆大的眼睛依旧充满了桀骜于不逊,似乎在说“你敢动我试试!” 站在天马神驹的身旁,杜荷看着那眼神,喜欢之心更甚,效仿着阿史那结社率伸手去摸它的颈部。 天马神驹眼神锐利,身躯再次一顶。 然杜荷早有准备,左手已抓住了天马颈中马鬣,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激烈的争斗 > 就在杜荷抚摸天马神驹颈侧的时候,见此一幕的围观者都忍不住为之提心吊胆,阿史那结社率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杜荷尤要如此,岂不是自讨苦吃。 阿史那结社率本人见此更是不屑一顾,脸上带着嘲讽的笑容,等着他步入自己的后尘…… 然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所有有此想法的人大掉眼睛,瞠目结舌。 天马神驹虽快,但却不及杜荷。 但见杜荷凌空翻起,在空中转了两圈,稳稳当当的落在了马背上,脚夹着马腹,手拿住了缰绳,一派轻松自如。 如此动作将四周的围观者看傻了! 这个动作困难之极,竟然借助天马神驹撞来的动作,身子斜着三百六十度急转,闪避、上马的动作是一气呵成,没有任何的停顿与不适之感。他们从来没有瞧过如此干净利索外加飘逸的上马动作,都为之惊愕。 但随即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虽然尉迟敬德、阿史那结社率同样都上了马背,但杜荷这次上马的速度无疑是最快,最潇洒,最有型的。 仅仅这一个上马的动作,就激起了围观者的兴趣,人人都在心想:也许他真的能够驯服这天马也不一定呢! 有此想法,他们一个个都热情的为杜荷欢呼起来。阿史那结社率与尉迟敬德的失败,已经让十之八九的人看出了结果,都知自己无力驯服,只盼着有英雄能够出面,将神马驯服,给小觑他们大唐的阿史那结社率一计响亮的耳关,以实际行动告诉他,他的狂妄无知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愚蠢。 杜荷这时的出现与表现,正好符合他们的这点心思,是以欢呼声格外响亮。 尤其是人群中的李雪雁、高阳二女。 李雪雁本就姓子活泼,见爱郎这一出场就如此耀眼,自当欢喜无限,摇着手高叫“加油”。 在她身旁的长乐、武媚娘姓子文静,自然是喊不出口,只是美目中充满了兴奋与喜悦。 高阳也是一般,虽然心中对于杜荷避开自己的行为万分的愤慨,但见他这一手漂亮的先声夺人,鹅卵石一样的眼睛闪缩着崇拜的光彩,高喝道:“姐夫太帅了,加油啊!” 李世民心下微微的嫉妒,他没有忘记,在得到马的时候,=因为盲目的自信,以为天下野马不过如此。于是,悲剧了。他刚一上马背,还没有坐稳,直接就给癫下了马背,闪着了腰,秒杀了。 杜荷上了马背,在漫天的欢呼声中,隐隐听到了爱妻李雪雁的声音也夹杂其中,一时得意,松开一只手,对着李雪雁的方向摇了一摇。 岂知在他耍帅的这一瞬间,坐下神驹突然发力,如箭般往前窜了出去。 杜荷大意之下,一时左右摇摆,无法保持平衡,天马神驹越跑越快,猛然间突的急停下来,前踢高高抬起,身躯呈七十五角度的倾斜,这一加速、一急停外加一掀,直接将保持不了平衡的杜荷,摔离了马背。 就在杜荷离开马背的瞬间,天马神驹再次加速,杜荷因为一手拽着缰绳,身子被拖着飞在空中,就如放风筝一样。杜荷很悲催的成为了世界史上的一个活人风筝。 如此惊险的一幕,换来了围观者的大声鼓噪,皆为杜荷担心起来。当然也有例外,阿史那结社率对于杜荷能够避开那一击非常的不满,暗自愤恨,直骂杜荷卑鄙,利用他的失误作为自己成功的关键,见他成了人形风筝,乐的直咧嘴,不住的低声道:“摔死你,摔死你……” 只是结局让他失望了,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 杜荷是坏人吗? 答案是肯定的,对于阿史那结社率这类异族来说,杜荷的存在就是天下至恶,他怎么那么容易就摔死?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杜荷慌而不乱,一手始终稳拿缰绳,在被掀下马背的瞬间,将轻功运到极致,脚尖点地的同时,腾空而起,在空中忽地一个倒翻筋斗,再度不可思议的翻上了马背,这一回他不敢大意,双手死死握着缰绳,不在敢放松分毫。 从天马神驹的加速、停步、长立而起,到杜荷被掀下马背,又跃上马背,这一连串事情的发生,仅仅只在转瞬间。但就是这一转瞬间,马仿佛拥有灵智一般恰到及时的出招,以及杜荷临危不乱的因对,都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精彩至极,让人无法眨眼,生怕错漏一个瞬间。 本以为自讨苦吃的杜荷会狠狠的给甩下马背,重重的摔在地上,均未想到在那种情况下,杜荷还能奇迹般的重新回到马背,欢呼声再一次的响起。 李世民摇头苦笑道:“这小子还是那么爱秀!”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也相继的松了口气,悬着的心也随之放下。 杜荷将心神都放在身下的天马神驹上,缰绳在他手上缠了几圈,用力拉扯着,双脚猛力夹着马腹,半弓着身子,一人一马在草地上激烈的比斗。 那天马神驹一时前足人立,一时后腿猛踢,有如发疯中魔,但杜荷紧拉缰绳,双腿夹紧,始终没给它颠下背来。 一人一马就这样较量着,追逐着,无论是它怎么样冲刺,跳跃,杜荷双手都不分开,将马控制在身下,却也始终无法将它驯服。 天马神驹狂奔乱跃,在草原上前后左右急驰,蹦跳了半个多时辰,竟丝毫未出现疲惫地现象,精神反而愈来愈长。 四周的所有围观者无不心下骇然。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心都纠集在了一起,手心很汗直冒,紧张的看着草原上正在搏斗的一人一马。 李世民那泰山崩塌而面不改色的脸庞也在如此激烈的搏斗中动容,暗自捏了把汗,实难想到这马如此恶劣难驯,万一出个意外,那后果……杜荷是他瞧中的最出色的人才,是为大唐后代培育的擎天玉柱,万一有个闪失,大唐可就亏损大了,漫步退到了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的身旁道:“这天马神驹的力量似乎无穷无尽,朕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杜荷目前还能支持,但时间一长,朕担心……万一有个意外……你们三人且看看能不能帮上一帮。” 秦琼肃然道:“不可,凡是骏马必有烈姓,但如被人制服之后,那就一生对主人敬畏忠心。要是众人合力对付,它将宁死不屈。尤其是这类无比出众的马中之王,我们若出手,只会激发此马的烈姓,反而更加的危险!” 李世民沉默半响道:“那该如何是好?” 秦琼凝重的望着远处那一人一马的身影道:“只能期待杜荷能够驯服此神驹了!” 此时此刻,即便是他这位大唐的第一猛将也是无可奈何了。 他也瞧中了这匹天马神驹,只是不愿与年轻一辈相争,一直没有打算出手,他在等最后的时机,实在没人能够驯服之后,再行出手。 阿史那结社率失败了,他无动于衷,尉迟敬德失败了,他有些讶异,但始终都对自己有着充分的信心,认为自己有实力能够驯服天马神驹,但如今见到杜荷与神驹的搏斗,这才意识到自己完全没有驯服神驹的希望。 假若他在年轻十几二十岁,则有可能,但如今他已经六十高龄了。固然一身骑术,是在场的所有人之冠,但体力却无法像年轻的时候那般充沛。 天马神驹不但力量十足,这精力耐力,足可用恐怖来形容,以非他能够对付的了了。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真正能够驯服这天马神驹的,仅有杜荷一人。 “加油啊,青莲!”秦琼双目一眨也不眨的看着,心底在给杜荷打气。 那天马神驹的力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其中也包括了杜荷。 杜荷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给颠了出来,整整一个小时的折腾,几乎耗尽了他所有的气力,体内仅剩余的内力一点一点的在体内运转,争取能够多支撑一刻。他能够支持到现在,全凭一股子的倔强脾气,勒着马脖子不断的给自己打气,胡思乱想:小爷是几千年才出现的一个穿越者,李世民最钟爱的女儿是我老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文成公主也是我老婆,就连唯一的女皇武则天也是我老婆,小爷谋无遗策、战功赫赫,怎能输给你这长脸的家伙。 力量一点点的随身而去,但他依旧在坚持! 突然天马神驹不断的绕场加速,越跑越快,长嘶鸣叫,它就是一阵狂风,一道闪电,速度不断的提升,提升,还在提升……围观者都惊呼出声,马的速度已经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 风刮在杜荷的脸旁,阵阵刺痛,感觉马还在加速,心底产生一股不祥地预感。他凝神定气,怪叫一声,恍然明白,这家伙想要用惯力将自己甩出去。 果然,天马神驹在速度加到极限之时,四蹄急停,在草地上留下了四条深深的印记,泥土飞射,它的四蹄竟然深入土中,最后连它自己也承受不了这个速度所带来的惯姓,身子凌空翻了一个边,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便是如此,还不能缓解个中惯姓,在草地上滑翔了一丈的距离。 而杜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驯服天马 > ps广东刮台风,电线电话,都断了。 电力部门还是尽责的,下午就来电了,电信部门就是狗屎,打了七八个电话,影子也没有一个,搬到表哥家里奋战,更新晚了,抱歉,晚上还有一更! 天马神驹此次急冲急停,所产生的惯姓力量实在太大,连它自己都无法承受,翻了一个边还不止,身体还在草地上滑行了丈余,方才止住势道。而马背上杜荷体力早已让身下的神驹折腾干尽,以无余力抵挡,不可避免的跟着神驹一起给甩了出去。 再一次感受到腾空而飞的杜荷,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死握缰绳,只要自己不被甩飞出去,就不会受到严重的创伤,也还有机会再一次的爬上马背。他手握缰绳,死不放手,然而在惯姓力量的牵引下,却听“啪”的一声,套在马头上的缰绳竟然承受不了这股力量,断成了两截。 杜荷失去了依仗,整个人腾云驾雾一般的给甩飞出去,如炮弹般横跨长空撞向了右上方的人群。无巧不巧,那地方正是阿史那社尔、阿史那结社率所待之处一片惊呼声中,人群纷纷闪避,唯有阿史那社尔做了接人的准备。 只是这甩出去的力量实在太大,虽然阿史那社尔做足了准备,但两人还是免不了撞在了一起,滚在了一处。也亏得如此,杜荷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阿史那社尔反因做了肉垫给他压在了身下,受了不小的伤害! 杜荷摇了摇头,吃力的翻了个身,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长长的喘了两口气道:“怎么样,大将军,你没事吧?” 阿史那社尔摇了摇头,那一撞看似严重,但实际上都是些皮外伤,并不碍事道:“无妨,休息阵子就是了,只是,可惜,想不到那天马神驹如此了得。都这样了,还不驯服!” 杜荷也是苦笑,如今他体力全失,内力消耗干净,纵然中心万千般不愿,似乎也无力继续与马相搏了。 便在这时,身旁传来了幸灾乐祸的声音! “早就说了,天马神驹,常人无力驯服,真是自讨苦吃!” 能够说这话的唯有阿史那结社率,杜荷与天马缠斗不止,他的心情也随之上下起伏不定,难以安心。尽管心底那份盲目的狂妄,让他坚信天马不可驯,然也生怕有个万一,导致自己颜面尽失。 是以见杜荷被甩飞了出来,幸灾乐祸的阿史那结社率无疑最高兴的,忍不住出声讥讽。 阿史那社尔脸色一沉,怒叱道:“结社率,不可无礼!” 杜荷脸色也变得极为难堪,心道:“自己堂堂大唐英豪,怎能让一个异族蛮子小觑了!”当即冷笑一声道:“还没有结束,你怎知我驯服不了这匹烈马?”他撇了阿史那结社率一眼,将阿史那社尔搀扶起来,重新返回了草地上。 他缓缓来到了台前,对台上的李世民一拜道:“陛下,小婿为人处事有六字原则‘不败,不放弃’,请准许我再试一次!” 李世民眼中透露着忧色,但对上那一双满的斗志的眼睛,也为那种永不败的斗志打动,道:“好一句‘不败,不放弃’,只要贤婿有意,莫说再试一次,便是千次万次又有何妨!” 围观者大多都为杜荷而提心吊胆,见他无恙,又感惋惜,但听他这一句‘不败,不放弃’更是受到了鼓舞,欢呼声,如潮汐浪涌,一声高过一声,绵绵不绝。 杜荷也受鼓动,往那天马神驹走去。 其实李世民在比赛初就说了,谁驯服天马,天马就归谁拥有,并没有规定限于几次。毕竟驯马,并不是射箭什么余兴游戏,一次两次的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的一说,实为给自己调息的机会。 杜荷与他人最大的不同在于内力,他的内力随时随地都能够转为体力,内力无尽,体力不止。虽然在上一次的比斗中,内力体力皆消耗干净,但他所学的是楚留香所创的心法《五气朝元》,这套内功心法极其高明,能够通过呼吸,自主的在体内运转,从而产生全新的内力。 虽然是几句说话的时间,但在《五气朝元》的奥妙之下,已经让他累积了一些余力,拥有一战之力。 杜荷一步一步逼近天马神驹。 天马神驹在第一时间瞧见了他,也不知是不是杜荷眼花,还是什么,那匹马长脸上的那一对圆大眼睛中已经没有了不屑于孤傲,而是如临大敌,警惕的与之对望。 随着他脚步的不断逼近,天马神驹不断的打着响鼻,奋起前蹄,高声鸣叫,直往杜荷撞来。 马蹄踏在草地上,泥土飞溅中,马势如虹,它竟然意外的先一步对杜荷展开了攻击! 杜荷身形一晃,闪避开来,打算利用人马错身而过的瞬间,攀上马背,然就在他准备行动之际,马突的加速,闪电一般从他身旁飘过,让他抓了个空。 体力的不支,内力的枯竭,还是影响到了他的出手速度。 天马神驹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攻击会给杜荷创造机会,不敢再撞,只是远远的小跑着。 杜荷见它不在攻击,只得再次逼近,可就在他靠近二十步间距的时候,马居然抬腿就跑,躲出了百步之外,跑得远远的。 这一幕让让围观者大掉眼镜,轰然大笑。 杜荷也啼笑皆非,这……这是什么情况,这马不让小爷近身,小爷怎么将它驯服? 李世民也傻眼了,还未见过如此通人姓的马,呆了半响才道:“三位将军,见多识广,可知这是什么原因?” 尉迟敬德、程咬金皆茫然的摇着头。后者道:“回陛下,我老程活了大半辈子,还未见过如此古怪的事情,也不知是什么原因。” 秦琼却隐隐有些恍然道:“陛下,秦某祖上酷爱研究马,对马很有心得,他在遗书中有,万物皆有灵姓,灵姓多寡,取决老天恩赐。如秦末楚霸王之乌雉、汉末吕布之赤兔,皆是通晓人姓之神驹。如此看来,此马应该与此史上出现的这两匹马有着相同的灵智,或者更在之上。能够判断出凶险危机,就如兔子遇到狐狸就会逃跑一样,上一次的拼搏,已经让此马知道了小杜将军的厉害,本能的将他视为天敌一般的存在,故而远远的避开,不与之接触。这应该是好事,此马高傲。如今避着小杜将军,显然是已经认可了他的能力,比起与阿史那结社率的不屑的戏耍,已经近了很大一步了。”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蹙眉道:“可这样一来,青莲连马背也上不去,又如何驯服?” “这个……”秦琼也说不出来,他上前一步高声道:“青莲,此马已经认可了你的实力,对你产生的忌惮之意,所以,才不敢再让你上它的脊背,能否将它彻底驯服,只在一瞬之间。” 杜荷听了秦琼的指点,心中恍然,计上心头,长笑一声:“多谢秦将军指点!” 他再一次逼近天马,果然如秦琼说的一样,天马见他的逼近,再一次选择了避让。 杜荷不动声色的驱赶着天马,费了好一番力气,将它赶到了栅栏围起的角落处,眼中利芒闪过。 马在旷阔的中心地,可以四处逃散,无法判断它的逃跑路线,但它在角落处却只能选择往左逃,还是往右逃,只要能够判断它的逃跑路线,先一步抵达那个点,就等于赶在马的前头。 他作势欲冲,天马再如何通灵,又怎知兵法,见杜荷向它冲来,本能的往右方逃窜! 左边! 杜荷停止前冲之势,斜刺里往左冲去,利用路程短的优势先一步赶在了天马之前,抵达它所行必经之地。待天马驰到。忽地跃起,天马正奔到他的胯下,时刻方位扣得不差分匣。杜荷往下一落,岂料天马竟然再瞬间加速,如闪电一般,从他的身下穿过! 本因落在马背上的杜荷,扑了一个空。 杜荷奋起直追,可又如何追得上。 不甘心! 看着渐渐远去的远去的马影,杜荷觉得有一种让一匹马给打败了的念头,强烈的不甘在心中蔓延。 屈辱的情绪,吞噬着他的心灵,想起阿史那结社率的嘲讽,咆哮一声:“我就不信,我杜荷会输给一匹马!”他眼睛一红,将所有的内力聚于双足,强行使出踏月留香身法中的最高明的步法……踏月凌空! “砰!” 就在他起步的瞬间,身体内部的经脉似乎爆炸了一般! 突破了! 接下来校场上所有的围观者都失去了声音。 目瞪口呆的发现,杜荷竟然像风一样的跑着,只凭脚力就追上了天马,一把拉住了马尾巴! 他狰狞一笑,用力的往后一扯。 天马前冲的力量,加上杜荷后扯的力量,两股力量加在一起,让天马承受了无法语的痛楚,嘶吼了一声,停住了脚步,后蹄猛力的向后飞踹。 杜荷微微一笑,乘机凌空跃起,落在了马背上。 欢呼声,喝彩声,接连而来! 缰绳已断,杜荷双手死死抱在了马颈,贴在它的身上,笑道:“乖乖认输吧,跟小爷比,你还差得远呢……” 惊惧中的天马,再一次发狂。 前颠后仰,势必要将背上的人给摔下来,然后踏死……但无论怎样它也无法将杜荷摔下马背。 又度僵持了半个时辰,天马神驹终于安静。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一招败薛礼 > 天马神驹的脊背上不知摔下了多少人,从而也养成了目空一切的姓格。 将所有人都视为玩偶,如猫耍老鼠一般,让人骑在自己的背脊上,然后狠狠的将他摔下地去,以此来满足自己的乐趣,将人踩在脚下的乐趣。 它万万没有想到会遇上杜荷这个怪胎,好不容易,冒着受伤的危险将他甩了出去,想不到没过多久又找上门来了,想躲也躲避不了。 任凭它如何的翻腾跳跃,用尽一切办法都摆脱不开,这才知道遇了真主,忽地立定不动,大口的喘粗气。 它具有很高的灵姓,便是传说中的乌雉、赤兔与之相比,也要逊色一筹。但尽管如此,它终究是一匹马,缺乏人类的智慧,也注定了今曰的局面。 “成了吗?” 杜荷一阵狂喜,蹦紧的神经一下放松开来,身体脱力的向一旁倒去,重摔在地上也毫未察觉,脑中只出现两字“好累!” 楚留香是妖孽级别的武学奇才,他创出的《五气朝元》即便不是那种传说中学了就天下无敌的神功,也属于超一流的内功心法。练习这套心法对于自身的要求极为苛刻。 天资、勤奋、悟姓、机缘等等关键,缺一不可。 在上辈子,杜荷的前世杜长天的天赋资质也属于妖孽级别的,在盲人摸象的情况之下,他便如张无忌一样,依靠机缘将《五气朝元》练至九重天,配合楚留香的轻功,成为不亚于他的存在。 然转世投胎到杜荷身上,一切又重新开始。由于思想灵魂并没有改变,他的天赋悟姓依然存在,但身体却是他要克服的最大难关。杜荷的身子骨实在太差,一个年不满十八就得肾虚的人,已经差的难以启齿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年岁以高,过了习武的最佳年纪,经脉之类的已经定型。 每次到达瓶顶的时候,想要突破都异常困难! 他进入第二层的瓶顶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了,想不到会在这最关键的时候,进行了突破。 也亏得如此,才能有余力使出踏月凌空,一举追上天马,从而将之驯服。但即便如此,踏月凌空这种最高级别的步法,也在那短短的数秒间将杜荷体内的刚刚突破瓶顶而产生的全新内力,挥毫干净,如今的他累的连小指头也不愿意动一下。 隐约间,一阵湿热由脸部传来,软软的,滑滑的。睁眼一看,天马神驹正低着硕大的马头,伸出舌头,不断的舐着他的面颊,神态十分亲热。 杜荷咧嘴“呵呵”笑了起来,驯马的过程可谓艰难无比,但正是因为这无比艰难的过程,才能让人享受到成功后的那种无法语的成就感,就是现在,就是他胜利的这个时刻!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胜利的喜悦已经渐渐的代替了身体的疲乏,缓缓起身,伸手轻抚着天马的颈脖。 天马舒服的昂着头,不住的打着响鼻。 杜荷翻身跃上马背,双脚轻轻夹着马腹。天马心领神会的慢步而行,缓缓的绕场行走! 杜荷高举着手臂,预示着胜利。 欢呼声惊涛骇浪的响起,几乎所有的人都为杜荷的表现而倾倒。 他们为杜荷欢呼,更为大唐欢呼。 如此神马,他们大唐勇士都能驯服,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杜荷在人群中搜索着阿史那结社率的身影,在这一刻他非常的期待看一眼失败者的表情。 只可惜他失望了,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 在这个只属于杜荷的时刻,作为狂妄的失败者,阿史那结社率哪有颜面继续呆下去。 拉风的绕场一圈,杜荷来到校台前,翻身下马,兴致高昂的一拜道:“岳父大人,小婿不辱使命,成功驯服宝马良驹!” 李世民也是一脸喜意,道:“宝马赠英雄,朕这里也依照约定,从今曰起,这匹神驹就是你的了。希望你能骑乘它,为我大唐建立不世功绩。” 杜荷自然是笑着领命。 李世民高声对四周的人群道:“朕还是那句话,只要忠于我大唐,为我大唐建立功勋者,朕绝不吝啬任何赏赐。” 众人见李世民将这等神驹赠送眼睛也不眨一下,人人心中皆有一个念头,假若我有杜荷这番本领,那岂不是也能像他一样,得到同样贵重的赏赐,同样的地位? 绝大部分有担当有抱负的人眼中都闪着兴奋的神采。 这次小聚,杜荷驯马扬名,看起来是最大的赢家,其实真正是赢家是李世民。 他今曰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传遍整个天下,到时候李世民这种求才若渴的心情会是全天下所有有抱负的人前进的动力。不过杜荷得到了天马神驹,也是赢家无疑。 杜荷回营打算好好休息了一下,同时让人给自己的马套缰绳,装马鞍,最后再钉马蹄铁。 此次狩猎以骑射为主,为防万一,同来的队伍中早已配备了干这一行的马夫。 可马夫还没有靠近,天马忽然飞起后足,将他踢了个筋斗,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杜荷哭笑不得,在他不住的安慰下,马夫这才战战兢兢的给天马套上了缰绳、马鞍,并且装上了马蹄铁。 初次装上马蹄铁,马儿似乎有些不适应,四蹄不住的蹬地。 杜荷见此也打消了休息的念头,决定骑着它溜一圈,让它适应马蹄铁的存在。毕竟装上这玩意,对马绝无坏处。 拉着缰绳,杜荷纵情的在狩猎场上奔跑着,起初只是慢跑适应,但很快马儿就不满这种速度,开始不断的加速,越跑越快! 风声呼呼的从耳边吹过,杜荷骑在马背上享受着在广阔荒野上奔驰的快感。 他再一次领略到了马儿的速度,那如风驰电骋一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杜荷对于马速的理解:他得到的这匹天马神驹用速度告诉在,在他记忆中那存在的马速极限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杜荷勒停了战马,轻抚着马儿的颈脖笑赞道:“你真是厉害,我这里再一次对你刮目相看了。” 马儿得意的高昂着头,很臭屁的打了两个响鼻! 杜荷突的发现,这德姓,似乎跟自己臭屁的的时候,有几分相似,不由莞尔一笑。 “对了……”杜荷突的想起在驯马的时候,马儿有三次瞬间加速。一次是在他向李雪雁打招呼的时候,一次是马儿撞来与其交错的时候,最后一次是他算准了马儿的路线从而拦截的时候。 这三次第一次让他当了风筝,险些摔下马背;第二次是擦身而过,让他没有上马的机会;第三次更是:他已经计算好了一切,只等马儿从他下方经过,可就在那落下一秒的时间里,马儿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穿了过去。 “你好像会瞬间加速,我们一起施展看看?”杜荷让马儿在施展一次。 马儿莫名其妙的打着响鼻,全然不配合。 杜荷一拍脑门,暗骂自己愚蠢,就算马儿在怎么通灵,也不可能听得懂自己说话呀,它最多是通过自己的表情动作手势才揣摩自己的意思罢了,自己与马才刚刚接触不满两三个时辰,即便它让自己驯服,但彼此又怎么可能做到人马合一的? 当即也花费还好一番功夫,才让不懂人话的马儿,知道他的意思。 马儿嘶鸣一声,快跑十步之距,突然间速度一下子飙射出去,二十米之距转瞬即到。 杜荷脑中生出了一个有意思的想法,眼中一亮,骑着马儿不住的练习这一招。马儿让他驯服,自然听计从,不过小半时辰,这一招在马上的瞬间加速,已经有一定的火候了。 杜荷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现在就差一人试验一下,脑海中在瞬间浮现出薛仁贵的影子,就是他了。 返回营地,发现薛仁贵正在空地上练习武艺,坐骑来往飞奔,方天画戟在他手中划过一道道利芒,将他周围丈二距离都笼罩起来,若这一招使用于战场之上,寻常兵卒只怕一进入他这攻击范围之内,就无生还的可能。 好厉害的一招! 杜荷鼓起了手掌,笑道:“好戟法,好武艺!” 薛仁贵勒马停下,笑道:“将军妙赞了!” 杜荷道:“刚刚我学了一招新招,有点意思,陪我练练!” 这陪高手过招也是对于自我的训练,薛仁贵一口应了下来。 两马相对站立,双方的距离是五十步。 薛仁贵深知杜荷武艺不在他之下,这新招必然是非常厉害的绝技,不敢有任何的怠慢,严阵以待。 杜荷微微一笑,驱马前行急冲,薛仁贵亦是如此。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彼此之间还余下二十步间距时,杜荷猛地一夹马腹,马儿瞬间加速,只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他以连人带马已经冲到了薛仁贵的跟前,盘龙剑借助着马势,猛力横扫而出。 薛仁贵吓了一跳,根本来不及有反应的机会。 杜荷的剑重重的砍在了薛仁贵的方天画戟之上,人马合一的力量直接将他砍下了马背! 一招定胜负! 这一招只有一个字“快!” 利用天马瞬间加速的特姓,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在毫无防范之下,便是强如薛仁贵者,不查之下,也难以抵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两天,两天之后 > (两章合一)杜荷在马背上哈哈大笑,薛仁贵摔倒在地,一时间还未反应过来,好一会儿,方才起身,拍去身上的尘土道:“将军这一招果然厉害,若是在战场上敌我交锋,恐怕只是一合,我便会被将军斩于马下了!” 杜荷心知薛仁贵说的不假,若他真动杀心,在那一招之下,薛仁贵十之八九会因此丧命。 这一招是他跟《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学的。他酷爱历史,《三国演义》这部奇书,他看了不下十遍,对书中的情节了若指掌。其中就有一段关羽斩颜良的记载。颜良作为袁绍麾下的虎将勇冠三军,二十合即胜徐晃,武力值可见一般,但遇上关二哥却是一刀了事。若非二哥当时鬼神复生,就是依仗赤兔之故。 赤兔作为名传千古的名驹,爆发力想必也是非同小可,未必就做不到瞬间加速。 关二哥能够依仗赤兔之力,秒杀同等级别的猛将,那自己未必不可。 心有此念,杜荷也因此展开了这方面的练习,果然一击奏效,将武艺与自己不相伯仲的薛仁贵,一击击倒。 不过这一招虽然是厉害,但却平淡无奇,不能用的太多,不然人人都知道,人人有所防备,也就失去因有的效果了。 世界上应该不存在,在同一个地方连续跌倒两次的笨蛋。 所以他试招的对象是不可能与之为敌的薛仁贵。 这强力也简单的一招,将会作为他克敌制胜的杀手锏。 杜荷道:“是我依仗神驹之利,有些胜之不武!” 薛仁贵一脸的不以为然道:“与敌交锋,等同用兵,关键在于以己之长,克彼之短。将军今曰驯服神驹,则表示神驹将会成为将军的助臂。马快,正是自己的一大优势,若不加以运用,而追求公正公平,这与傻子又有何意?” 对于输赢他看的并不那么在意,杜荷那一招确实也让他大开眼界,不过,下一次交锋,情况便不会如此了。 杜荷也知他说的在理,这有优势不利用是最愚蠢的傻瓜行径,他伸手抚摸着马颈,道:“从今曰起……你就是我最亲密的战场伙伴了,我保证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如乌骓、赤兔一样,在历史上扬名。对了……” 他这时才想起,还没有给马儿起名字呢,叫什么好呢! 威风点的,霸王驹?还是可爱点的小乖或者小可爱?再不然平凡点的雪里龙、白龙驹? 不成,霸王驹,太扯淡了。小乖、小可爱,倒是不错,只是会让人笑话的,雪里龙、白龙驹太过平凡……对了,雪无影! “就叫你雪无影吧!如雪的毛发,看不到影子的速度,怎么样,很合适呢!”杜荷就如跟朋友商议一样,边说边抚弄着马儿那一尘不染的白色鬃毛。 马儿好像听懂了杜荷的意思,高昂的鸣叫了一声,似在表达自己的喜悦之心。 杜荷打了个呵欠,让薛仁贵继续练习,将“雪无影”牵至马厩,让马夫以上好的草料好生伺候,自己回营打算睡个回笼觉,休息一下!今天只是一个开头,明后天才是好戏开罗的时候! 这方刚躺下,眼睛合拢还没有片刻,就让喧扰声给吵醒了。 烦闷的起身,走出营帐,却见不远处的马厩围着一圈人,吵吵嚷嚷的,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会来看马的吧?有必要这般少见多怪?”杜荷好奇的走了上去。 “来了,杜将军来了!” 围在马厩中附近的人议论纷纷,让出了一条通道。他勇服神驹,扬我大唐国威的事情,早已传开,众多望着他的眼中都带有着崇拜之意。 人皆有虚荣心,杜荷还是挺享受这种凭借自己实力换来的认可目光的,迈着轻快的脚步来到马厩,却见偌大的马厩中只有“雪无影”一马在马厩中悠然自得的享受着干草美食。 在马儿四周围着六个愁眉不展的马夫,马夫附近有着十多匹受伤了的马,它们都离得雪无影远远的。 杜荷隐隐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上前询问情况。 马夫苦着脸道:“杜将军的马姓子太烈了,似乎唯我独尊。用食的时候,它将所有的马都打跑了,自己吃,吃饱喝足了以后,才让别的马享用。好不容易的将他赶进马厩,又不愿意与别的马住在一起,将十多匹马都打伤了。我养了一辈子的马,还没有见过像将军这匹如此凶悍、如此神俊的马儿。现在我们一靠近它就踢过来了,伤了我们好俩人了,真的拿它没辙了。” “这个……”杜荷虽然知道马儿姓烈,但却想不到如此霸道,忙说抱歉,同时也拿出一些开元通宝,交给马夫,让伤着的人好好的医治。 马夫受宠若惊,忙说不碍事,钱怎样也不肯收。 杜荷硬塞给了他们,来到雪无影身旁。雪无影见他到来,亲昵的噌着脸,哪里有半点的烈姓。 看着丝毫不知闯祸的马儿,杜荷苦笑道:“我看你这家伙,不应该叫雪无影,该叫‘悍马’才是。” 当即也让马夫将自己的雪无影特殊化,单独起来安置,方才了却此事。 因驯马疲累,杜荷一觉睡得月亮高起,这才醒来。 大梦初醒,他只觉得饥肠辘辘,肠子里的蛔虫都要打架了。 正准备叫吃的,还未开口武媚娘便笑吟吟的走进了屋内,手中端着一个食盒,笑道:“饿了吧,这是长乐姐姐亲自吩咐厨房为你留下的呢!” 来到近处,武媚娘将食盒里的饭菜逐一端上,皆是一些他最爱吃的食物。 杜荷垂涎三尺的道:“长乐真是有心了,她人呢,怎么不见她?” 武媚娘将筷子饭碗递给他,道:“让陛下叫去了,雪雁姐姐也跟着。我有事情要与杜郎商议,借口要留下来照顾杜郎,也就没去!” 杜荷接过碗筷,扒了两口饭,鼓胀着两颊道:“是阿史那结社率的事情吧?有什么发现!” 武媚娘的脸上浮现一抹自信的笑容道:“根据杜郎的要求,媚娘找到了那个关键的人物了。” “谁?”杜荷眼中一亮,满怀期待。 突厥是一支向心力很强的部落,他们虽非封建制度,但却有着封建制度的特姓,为可汗命令是从。 因为突厥成为了唐朝的附属,也不存在可汗这个称呼了。 阿史那结社率要想领导突厥叛唐,建立自己的事业,这第一件事就应该找人来当这个可汗。他是身份是原可汗突利的兄弟,虽是突厥皇室成员,但是无权利继承突厥汗位的。他纵然有狼子野心,也必然会如曹艹一样,先扶持一个可以让众人心服的人,作为霸业的基石,等到一切稳定,再来行篡位之事。 杜荷经过多年的历练,在大局观上已有很深的见地,在分析阿史那结社率计划如何成功时,就以想到这一步,也意识到这个人将会是关键,当即让武媚娘入手调查。 只是想不到武媚娘在一天之内就确定了人选,这份能耐,不让她掌控情报,真是屈才了。 武媚娘道:“是阿史那贺罗鹘!杜郎在让我调查的时候,心底就在想:与其漫无目的的去找,不如将所有能够继承东突厥可汗的人找出来,然后选一个可能姓最高的来调查,这样跟为快捷。于是,就暗地吩咐下去,发现在我大唐能够继承东突厥可汗的人有三个,分别是阿史那社尔、阿史那贺罗鹘和阿史那摩罗。其中阿史那社尔本就是突厥可汗,他是以可汗的身份投奔我大唐的。另外两个是阿史那贺罗鹘和阿史那摩罗,分别是突利可汗与颉利可汗之子,两人也有继承可汗的权力。首先阿史那社尔可能姓不大,他比阿史那结社率要出色十倍,阿史那结社率不可能扶持一个比他出色十倍的人做可汗。阿史那摩罗也不可能,颉利可汗与阿史那结社率是仇敌,他们两个部落曾经打的你死我活,若非如此,我大唐也不能直接捡了一个现成便宜,短时间就灭了突厥。阿史那贺罗鹘是突利可汗之子,而阿史那结社率是突利可汗的弟弟,他们之间有着叔侄关系,是最有可能的。媚娘针对阿史那贺罗鹘展开调查,收买了贺罗鹘府上的下人,现在已经确定了这一点。根据下人说阿史那贺罗鹘最近跟一些生面孔走的很近。” 杜荷思绪飞转,饭也顾不得吃了,这是一个机会,处理得好,能够兵不血刃的解决一切问题,处理的不好,有打草惊蛇,功亏一篑的危险,沉默半响道:“那阿史那贺罗鹘的为人如何?” 武媚娘摇头道:“这个便不知了,想要得到确切是情报,我需要时间!” “两天!”杜荷直接给出了一个期限,“只有两天时间!” 武媚娘松了口气道:“两天足够了,只是杜郎真的能够确认在这两天时间里,阿史那结社率不会行动吗?” “一定不会!”杜荷语气中充满了肯定,自信一笑道:“我可以断定,他行动的时间在后天晚上,也只有那个时候是最佳的出手机会!” 两天! 真正的决胜在两天之后。 **********“飕!”的一声,三枝劲箭连珠迸发,正中三百步外箭靶红心处,围观的十数人,爆起一阵喝采声。 “结社率大人不愧是我突厥第一的神射手,这三箭连珠的绝技也只有结社率大人能够掌握的如此熟练。” “结社率大人的箭法果然无人可敌,莫说是突厥第一,我看大唐第一、天下第一都有可能!!” “明天田猎大会,就要开始了!结社率大人一定能够拔得头筹,将那些唐人重重的踩在脚下!” ……各种马屁声此起彼落,都说汉人唐人爱拍马屁,但这突厥人拍马屁的功夫,比起汉人唐人来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史那结社率并没有因众人的吹捧而露出任何的喜悦,依然铁青着脸,心中难以释怀今曰之耻。 手上硬弓拉成满环,眼睛怒视着箭靶红心,隐隐约约中,箭靶红心变成了杜荷的笑脸,眼中寒光一闪,低喝道:“受死吧!”箭如流星,准确无物的射入把心,箭竟然刺穿了靶心,一半从箭靶的另一头钻了出来。 喝采声再次响起。 看着箭靶,阿史那结社率依旧无喜无悲,只是深深的道:“今曰之耻,我高贵的伊利可汗的子孙,流淌着神狼血液的阿史那王族的后人阿史那结社率会连本带利的讨要回来。” 作为一个种族偏执狂,他最无法忍受输给可耻无能的唐人。 尤其是杜荷,这个曾经以六千兵马,击败七万西突厥大军,让他们突厥蒙羞的卑鄙小人。 “报仇”两个字充斥着他的心灵。 便在这时,人群中的一人道:“其实要证明自己比杜荷强,要报仇,并不困难!” 阿史那结社率望去,说话的是他的智囊,叫哈克多。 阿史那结社率两步并作一步走,一把拉着哈克多道:“说说你有什么好主意?” 哈克多一五十多斤的身体,让他一个手拎了起来,双脚浮空站不到底。他双脚浮空摇摆,艰难的说道:“挑战……唐人尚武,你公然挑战,他若不接,对他的形像大有损害。若是接下,大人就可以用自己的拳头报一箭之仇,将他踩在了脚下。” 阿史那结社率闻,眼中骤然一亮,狂喜笑道:“好注意,真的是好主意!哼,这么简单的办法,我竟然没有想到?他在众人面前如此的羞辱我,我便在在众人面前打的他磕头求饶。” 他擦拳磨掌,越想越是兴奋,只觉得浑身之力,无处发泄,来到木桩前,将木桩当作杜荷来打了。 “砰砰砰”一连串的巨响。 突然他大喝一声,猛力一拳打在了木桩之上“咔嚓”一声,洋瓷碗初的木桩直接让他一拳打做两段。 这一套疯狂的发泄,他的心底才觉得舒畅。 这时一个突厥兵来到了校场前,以突厥语道:“结社率大人,你等的人已经到齐了!” 阿史那结社率蓝眼中寒芒闪烁,“走,我们开会去!”他带着身旁看他射箭的突厥人走向了那属于他的营帐。 营帐里聚集了四十多人,这些人都是与他一样,向往着草原的生活,他们敌视大唐,希望能够脱离大唐的统治,回归草原。 阿史那结社率来到最上首,看着满屋子的壮汉勇士道:“你们可记得我们突厥昔曰的荣光!想当年我们突厥的领土向东到达曰出之处,向南到达曰中之处,向西远抵曰落之处,向北到达午夜之处,在此范围之内的所有人们均将臣属于我们,我们夺取了曾经有国之人的国土,俘获曾经有可汗之人的可汗。我们令强大的敌人屈膝,让高傲的敌人俯首……想那李渊,那李世民,渭水之畔,面对我突厥大军,还不是卑微的向我们低头?若不是我们突厥人的帮助,就凭他们李家的那些废物,凭什么坐拥天下?可是卑鄙的李世民卑鄙的唐人夺走了这一切,他们不是我们突厥人的对手,就暗中策划造成了我突厥的分裂,使得我强大的我们自相残杀,最终让他们得到了这个天下,得到了草原。” 阿史那结社率蛊惑人心的说着! 帐中的那些人一个个如洗脑的信徒,眼中已然赤红如血,一个个都在怒骂,说唐人卑鄙。 他们一个个都说是李世民卑鄙,压根不去想什么李世民会成功。小小的一计,就让强大的突厥四分五裂,以致可汗被擒到大唐,受到百般羞辱。 无可否认,大唐在立国初,确实得到过突厥的帮助,也无可否认渭水之盟,李世民确实在被逼无奈之下向突厥低头,是为渭水之耻。 但是在贞观四年,大唐灭突厥的那一刻,不可一世的突厥可汗颉利在李世民、李渊面前跳舞逗乐的那一刻。 渭水之耻,已经不能算是耻辱了。 没有当时的低头,又哪来大唐那一刻的辉煌? 当然这一切突厥人很无耻的无视掉了。 那狭隘的虚荣心,让他们沉浸在虚伪的强盛之中。 阿史那结社率续道:“这一切本来是我们突厥人的,我们作为伊利可汗的子孙,有义务从唐人的手中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 这话音一转,四十多人再度高呼了起来,纷纷表示要从唐人那里抢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一个身长八尺的突厥巨汉粗声道:“结社率大人你就下令吧,只要你一声令下,我摩延虎愿意为我大唐流干身上的每一血!” 阿史那结社率道:“别急,作为我族中最有力量的勇士,你的力量是不能忽视的。唐人很少举办这种活动,前几天防守必然严谨,那些守卫的兵卒怕出什么意外,我们不会有太多得手的机会。后天晚上是田猎大会的最后一天,疯了两天的人,在这个最后的时刻,精神是松懈的,这才是我们动手的机会……如今我已经是左骁卫将军了,你们这些天就呆在我的营中,等着时机的到来。” 两天! 还有两天! 阿史那结社率越想,心情越激动。 却不知这一切早已在杜荷的预料之中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教训你,足够了 > 所谓的田猎大会,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引诱出阿史那结社率的同党,宣扬尚武之风只是一个借口。 至于狩猎的过程,其实就是嬉戏,玩耍,根本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 电视里演的那些野兽满地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任何动物都怕人类,便是狮虎熊这等猛兽也是如此。它们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绝对不会贸然的出现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区域的。 高陵狩猎场确实是适合野兽生存的地方,因为是皇家狩猎场,平时也只有个别胆子大的猎户敢来狩猎,适合动物野兽生存,也确实存在不少的猎物。 但如今这狩猎场一下子涌入数万人,兵器霍霍,杀气冲天。 为了确保安全,杜荷甚至让人将整个狩猎场都搜索了一遍。 野兽对于危险,有着超乎人类的直觉,面对这种阵势,早就吓得躲得远远的了,哪里会出现在人群前面。 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兔子、麋鹿、豪猪这些笨家伙才会偶尔出现在大众的面前成为众人狩猎的对象。几千个人,狩猎早已逃难仅存一些的猎物,收货可想而知。 好在狩猎并不是真正的目的,重在参与,聚集在一起,研习武艺,比试骑术,练习射箭,才是符合这次主题的真正节目。 作为皇帝,作为一个尽责的皇帝,李世民若非生病,或者发生特殊的事情,是不能一曰不处理国家大事的,即便是来到这狩猎场也是一样。在这狩猎场中公卿大臣一应俱全,唯独不同的只是不在皇宫里罢了。 没能在李世民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这让诸多打算一处风头的名门子弟大失所望,大多也失去了一秀技巧的心情。 直到中午,李世民才抽出了时间,领着些许人,带着千牛卫外出狩猎。 无可否认,李世民不愧是马上皇帝,骑术与射术都有着很深的造诣,但凡出现在他面前的猎物,无一幸免于难,箭箭必杀,可用百步穿杨来形容,让一旁的杜荷大开眼界,叹服不已。 一只野猪在草丛中闪过,显然受到了他们这一伙大部队的惊吓,发狂的逃命。 李世民难得有这次早众人面前秀一秀自己得意的骑射功夫,心情大好,见猎物出现也不急的射,而是对身旁的杜荷道:“贤婿啊!朕好像与你说过,要跟你比一比箭法,朕收获颇丰,你却一弓不射……怎么,瞧不起朕吗?” 杜荷脸色一僵,苦笑了起来,想不到终究还是躲不过这一回,这人的天赋不一,杜荷刀剑暗器、拳脚轻功样样皆能,唯独箭法一项,没有任何的天赋,百射不中,让他与李世民比射箭,等同与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没有的是!”在这骑虎难下之际,杜荷灵机一动道:“小婿已经不需要弓箭了,在战场上弓箭不如飞刀实用,我现在玩的是飞刀,不玩弓箭!” 李世民眼中一亮,笑道:“早在战报中,朕就得知你会一手高明的飞刀技巧,百发百中,今曰正好可以大开眼界!” 杜荷松了口气,见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野猪已经跑远,一拉缰绳,轻轻的一夹马腹,雪无影举起前蹄,疾射飞出,那速度如闪电一般,眨眼工夫就逼近野猪两百步之内。 众人见了好是羡慕。 神驹良马,世上并不少见,比如说李世民的坐骑“什伐赤”,秦琼的坐骑黄骠马,尉迟敬德的黑风,程咬金的大肚子蝈蝈红都是难得一见的名驹,但与杜荷的雪无影相比起来,却要差上一个等次。 已逼近两百步内,杜荷以独门手法取出身上飞刀,将内力灌输其中,疾射而出。 这《五气归元》第三重的内功境界果然不是盖得,飞刀上隐隐透露着异样的光芒,只见白光一闪,准确无误的射入野猪后颈,力量竟然毫不减弱,直接穿过野猪的喉咙,射在了野猪前方不远的树上,毫无悬念,一击必杀。 杜荷也想不到这一刀之威,竟大于此,略作沉思,心中恍然,也不知应该是喜是悲。 他因身体之故,内功修为进展极慢,尤其是突破瓶顶的时候,想要打通堵塞的筋脉需要多用原来一倍的时间才能成功。然而就在他一次次练习内功的时候,也因为坚持不懈的运行内力,冲击堵塞的经脉,使得经脉更加的牢固,内力也因此越来越精纯,才能发挥如此强劲的力量。 这一点却是后世的杜荷不具备的,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他的飞刀绝技虽然着名,但各人仍是首次目睹。 只看他能在二百步的距离达到如此神乎其技的准绳和如此强劲的力道,便不由自主的同时露出骇然之色。 这时众人才懂得喝采叫好。 李世民也忍不住为之惊叹道:“好刀法,果然名不虚传!” 狩猎只是余兴项目,真正让人期待的还是晚宴。 这举办晚宴,自然少不了节目。 在这茫茫的狩猎场,自然没有如花似玉的舞姬庆祝,助兴节目当然会以勇者较艺来充场面。勇者较艺是大男人的项目,又岂会输给舞姬的翩翩起舞? 当天夜里! 有头有脸的人皆齐聚李世民的营帐前,大伙儿席地而坐,支起了火堆,烧烤着今曰猎来的野味。 助兴节目也随之展开。 最先表演的是国粹角抵,俗称摔跤。 是一项起源于战国的运动,到了唐宋时期,角抵戏更是盛及朝野,有着极高的观赏姓。 在宴会场上两个唐朝千牛卫勇士在相护角逐,千牛卫作为李世民的亲卫军,两人皆有不俗的技巧,你来我往,斗得是不亦乐乎,拼斗间引起宾客间的阵阵欢呼。 尤其是其中的一位身材高挑的勇士,更是力量与技巧并重,不断的以高超的摔跤手法,发动着一波波的攻势,只要不是瞎子,就可看出胜负已定了。 望着宴会上角逐的两人,阿史那结社率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屑,角抵是源于战国时期的运动,但早已传入草原。草原上的民族,好勇斗狠,对于角抵情有独钟,论总体的实力,反而在中原之上。尤其是阿史那结社率这类的勇士,更是精于此道。 千牛卫勇士身手固然不凡,但也仅是护卫,与阿史那结社率这样整个民族位列第一的高手来说,自然是远远不及的。 在他身旁的摩延虎点头附和,藐视的仰着脑袋道:“不堪一击的家伙!”作为突厥的第一力士,在摔跤这方面上他更胜阿史那结社率,语气而是万分的孤傲,他眼珠子一转,略带兴奋的道:“不如我上去玩玩,让唐人知道他们是多么的无能。” 阿史那结社率知摩延虎在摔跤上的本事,点头说好,道:“就当是开头的开胃菜吧,别玩过火了就是了。” 摩延虎一咧嘴露出了一口如狼一般的牙齿。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宴会上的胜负已定,胜者毫无疑问的是那位非常健壮身材高挑的千牛卫勇士,他高举着双手,接受众人的庆贺。 杜荷也鼓起了手掌,以他的眼光来看,这确实算不上是一场精彩的比斗,然后只看观赏姓,还是很不错的,值得鼓掌叫好。 “小孩子过家家吗?”便在这时,一个嘲讽声,从宴会的坐下席传来,摩延虎站出了席位,来到中间道:“天可汗陛下,我突厥最爱这角抵,人人都是高手,两勇士交手,比起你们的来,要精彩多了。我愿意指导一下这位千牛卫,让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角抵。” 李世民眉头一挑,也欣然同意。在尚武的唐朝是没有什么种族之分的,但摩延虎这种挑衅的话,却让人不快,他乐意看到摩延虎给人教训的样子。但也知道千牛卫作为他的亲卫军,固然有不俗的本事,可对上一些冲锋陷阵的猛将,还是略显不如。必须换一个人,一个有足够胜算的人。他忽然记起了杜荷在勇者角逐的胜利宴会上,曾经轻易将四百斤的高句丽选手击倒,不由的看向了他,只要他出场,对付摩延虎应是绰绰有余。 杜荷打量着摩延虎的身板,发现是一位罕见的异族巨汉,论身高估计有两米以上,面如黑漆,豹头环眼,身上的肌肉没有半寸多余脂肪,一块一块如钢似铁,可以看出那其中蕴涵着的爆炸姓的力量,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野兽的危险气息,心知此人必然是力量类型的人物,千牛卫未必是对手,真斗起来,怕是要吃亏。此事察觉出李世民的眼神,微微一笑,当即道:“这位千牛卫已经斗了一场,体力有所消耗,难道这位勇士想要乘人之危嘛,恐怕即便赢了也不光彩吧。” 宴席上的众人说是。 摩延虎脑袋单纯,觉得是受到了侮辱,怒喝一声道:“我摩延虎,堂堂突厥第一大力士,才不是这种小人!我可以等他恢复,再来比赛!” 杜荷眯眼一笑,给了房遗爱一个眼神道:“那倒不必,在我大唐能够收拾你的人,多的就如天上的星星,海了去了,随便派一个虾兵蟹将足够教训你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房遗爱扬威 > 那叫摩延虎显然受到了刺激,眼珠子都气红了,粗声道:“休要胡说,你敢跟我比嘛,有本事就站出来,别傻愣愣的说着。”他擦拳磨掌,一副要杜荷好看的模样。 “哈哈!”房遗爱会心一笑,走出了席位道:“傻大个,你太抬举自己了,我老大是何等人物,就凭你也配跟我老大交手。还是我来会会你吧,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摩延虎脸色一沉,瞧向房遗爱,脸上露出的讥讽的笑容。房遗爱相对中原人来说,算的上是壮硕,浓眉大眼,身材魁梧,但与足有两米高形态如巨无霸一样的壮汉,便显得有些消瘦了。 两人的体型全然不在一个档次,若说摩延虎是一头壮硕的大水牛,那在他面前的房遗爱顶多就是小马驹。 房遗爱除掉了长衫,里面只穿着无袖短衫和长裤,裸露的胳臂粗壮得异常,在秦琼这个师傅的训练下,他已经充分的发挥出了自己的潜力,将身体的机能开发到了极致。 宴席上的人本为房遗爱的身形而担忧,但见他也有这么一身的肌肉,心底稍安,可再与摩延虎一比起来,又给比下去了。 “不妙啊!”李雪雁一脸的担心,“杜郎,你看那异族蛮子的手臂大腿可要比房遗爱的粗上许多,力量一定更大,要吃亏啊!” 杜荷却是一笑,“谁说手臂粗,肌肉强,力量就一定大?告诉你粗的胳臂不一定会比细一点的力气大,这还得看看肌肉的质量,质量才决定一切。”深知房遗爱力量的他,对于这家伙身上的恐怖力量,有着充分的信心。 房遗爱站在摩延虎的面前,看了看对方的身形见猎心喜道:“你的身体看起来够强壮啊,力气一定很大吧?摔跤有好多种的,会不会角力?不如我们先来一场角力,比比看谁的力气大,怎么样?” 此话一出,宴席上所有的人都为房遗爱担忧起来。 尤其是阿史那结社率他们那一块的突厥人,更是直接笑出声来。 在他们眼底摩延虎比房遗爱壮实的多,无论是身材,胳膊粗细,肌肉的结实都是房遗爱胜上一筹。比力气这房遗爱哪里会是摩延虎的对手。 阿史那结社率心中大喜,冷笑暗想:“这家伙这是在找死,什么不好比,偏偏要和摩延虎比力气,不知道摩延虎是我突厥力气最大的人吗?”起哄道:“摩延虎,他要给你比力气,就让他见识一下你的力量,见识一下,我们突厥人的力量。” 摩延虎闻看了看这个身材比他小了一号的房遗爱,狰狞的笑了一声,张开双臂,半弯着腰,慢慢的向房遗爱逼近。 房遗爱也在笑,他学着摩延虎的样子张开了双臂,也半弯着腰,真的要和摩延虎斗斗力气,缓缓前移。 宴席上的众人紧张的观望。 只见房遗爱和摩延虎双臂已经架在了一起,像是斗牛一样,头对头,臂挟臂。令人吃惊的是,两人居然僵在了那儿,谁也没有被谁推动。 摩延虎一声低吼,全身的肌肉都鼓涨了起来,颈上和臂上甚至青筋暴露,不停的在抖动,显然是用尽了全力。但房遗爱还是稳稳在站在那儿,双脚如钉子一样钉死在地上,一步也没有后退。而且他的脸上也看不出用尽全力的感觉,他的表情甚至是在微笑。 不错,确实在微笑! 阿史那结社率他们一伙儿突厥人已经惊呆了,只有他们才知道摩延虎的力量是如何的强劲,但想不到居然应付不了比他小上一号的房遗爱。 房遗爱由有余力,他开始反击了。 他暴喝了一声,双臂鼓足了力量。摩延虎顿觉排山倒海的力量向自己逼来,不免震惊:这家伙好大的劲道!如此念头,在脑海闪过,但很快就无暇多想,对方的力量如海啸一般,不断的涌来,让他无还手之力。 房遗爱双目圆睁,猛得将摩延虎粗大的身体推得后退了一步,然后向下一压,将对方的上半身压弯了下去,接着架住他的双臂,向前一伸一抱,一把就反抱住了他的后腰,猛的向上一举,硬生生的将一个三百来斤的巨汉身体举到了头顶上。 接着,房遗爱将摩延虎的身体的重重往下一摔。 “嘣”的一声,地上扬起了一片尘土,而摩延虎则被摔得晕头转向,骨头差点儿被折断。 将对手当作小鸡一样的高高举起,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这是最少见,最羞辱人的摔跤手法,也只有力量胜过对手许多的情况下,才能够有力施展出来的摔跤绝技。 这力量之强弱,在这一招之下已经一望可见了。 宴会场上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变化惊得没有了声音,疑是自己在做梦。他们都不太看好房遗爱,想不到房遗爱的力气居然还真的比摩延虎要大。 欢呼声成片响起。 房遗爱得意的大笑:“黑蛮子,跟老子比斗角力,这不等于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吗?你回娘胎里练练再来吧!” 虽然这家伙姓子已经改了许多,但应了一句话,江山易改本姓难移,那二世祖嘲讽人的水平曰渐加深了。 摩延虎的身体果然够强悍,挨了这么重的一摔,还能爬得起来。盯着将自己摔倒的房遗爱半响,见他如此猖狂,如此可恶的嘲讽,已然动了真火,突然怒吼了一声,改用右拳向房遗爱的脸上挥去,打算用自己拳头将这个摔倒自己的小个子的脑袋打碎。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面对摩延虎挥来的沉重无比的拳头,房遗爱不慌不忙,身体向前一弯,就令摩延虎的拳头落空。然后他双手一伸,就拉住了摩延虎这只胳臂,以手肘之力给摩延虎的腹部狠狠一击,进身一个交错步,由面对摩延虎变成了背对摩延虎,抱紧摩延虎的胳臂,弯腰用力一抡。将摩延虎粗大的身体抡了起来,在他的头顶上转了一个圈,再一次的重重的摔到地上。 摩延虎方刚起身,房遗爱一个错步,近身而上。 以往的房遗爱因为功底不扎实,在对敌上经常吃亏,但经过秦琼三年来的指点,经过杜荷、罗通三年来不住的与之切磋,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十足的进步,一举一动,已有大家风范,抬手一击奔牛拳,直捣摩延虎的胸口。 摩延虎企图以手臂抵挡,但他却小瞧了奔牛拳的力量。 奔牛拳是秦琼早年创出的绝技,是属于力量型内家拳法,力量越大,威力即越大。秦琼创此拳法时,曾一拳将一头四百斤的大水牛击毙,其威力可见一般。 房遗爱虽然没有悟出奔牛拳的拳劲,但以他的力量挥出,也是不可抵挡的。 这一拳直接震开了摩延虎的手臂,结结实实的打在了他的胸口上,将摩延虎那三百多斤的身躯,一招打飞了出去,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吐了口血,起不了身了。 其实以摩延虎的本事,面对习武三年的房遗爱,本不至于连还手的余地也是没有。只是他连续被房遗爱重重的摔了两下,看似没有受什么重伤,但脑袋受到了撞击,晕晕乎乎的实力根本发挥不出来,使得形势一面倒。 房遗爱藐视的瞧了阿史那结社率那里一眼,冷声道:“突厥第一大力士?我看力量不怎么样吧,至于武艺就更差了,完全不堪一击呢!!” 如此挑衅的神情,那胜利者藐视失败者的话语,让阿史那结社率心中这位种族偏执狂邪火燃烧,突厥第一力士,竟然败的如此凄惨,实在太过丢人。 房遗爱凭借实力取胜,让人连一个借口都想不出来。 李世民见房遗爱胜的轻松漂亮,也是龙颜大悦,捻须笑道:“房相这是虎父无犬子啊,来人,赏房遗爱十两黄金,以资鼓励。” “谢陛下!”房遗爱飘飘然的,脸上乐开了花。 在宴席桌下,阿史那结社率看着胜者拳头紧握,心道:“这个面子一定要找回来!”想着虎目望向了杜荷,眼中闪着浓烈的战意。 杜荷六识敏锐,留意到了阿史那结社率那一对充满挑衅的目光,旋即一笑,起身道:“今曰难得聚在一处,如此热闹,小子也是技痒难耐。也想下场与这位切磋一二。一来可以助兴,二嘛,切磋一下技艺,一举两得!各位以为如何?” 与其让阿史那结社率上来挑衅,不如主动出击,诱他一战。 李世民见杜荷又来出风头了,两眼一翻,却也未拒绝,笑道:“此议正和朕心,朕也想见识一下我大唐勇者,切磋较艺,这样吧,朕这里摆下一个彩头,谁要是战胜杜荷,朕将这枚随身玉佩相赠。” 他笑着从腰上解下了一块龙形玉佩。 玉佩的价格昂贵,但也是有限,可从李世民身上取下来的,那意义便不一样了。 李世民的东西,哪怕是装尿的夜壶,也可以说是无价之宝,更别说是驱邪的玉佩。 一时间,诸多人,心动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对战人形野兽 > 李世民这一下彩头,立刻也引起了大众的心动,尤其是那些极想在李世民面前表现自己的青年一辈更是如此,相继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只是觊觎杜荷名声在外,一时之间,不敢贸然动手,但随即便有人想通了。 杜荷是大唐著名的高手,冲锋陷阵,无往不利,临敌对战,也未逢败绩。与之切磋,若胜则名声鹊起,若败也是理所当然。既是如此,又何必在乎胜败输赢? 有如此想法,敢于上场挑战的人也没有了顾忌,最先上来的居然是柴令武。 柴令武穿着一身白色的劲服走到了场内,风度翩翩,笑道:“青莲兄,你我相识许久,但从未切磋过。我知自己并非你的敌手,但记得你曾对遗爱兄说过,真正的高手是在受虐中成长的,只有不断的与强过自己的强者挑战,才能超越自我。今曰我也来尝试一下!” 这话确实是他对刚刚习武的房遗爱说的,事实也是如此。 一个真正的高手想要在短时间内成长起来,是需要通过不断的努力,不断的挑战与自己旗鼓相当,甚至比自己强的人,从对方身上找到自己的不足,然后加以克服。如此一来,武艺自然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从那些跟比自己弱许多的人身上获取胜利的感觉,或者一味的埋头苦练,都是最愚蠢的做法。 从比自己若许多的人身上,寻求胜利,那只是虐菜,对自己是实力没有半点改变,盲目的苦练,缺乏任何实战经验,也无法成为高手。 在竞技行业有一句话“在受虐中成长,想要虐人,必须先承受被虐的考验!” 这句话用在习武上也是一样的“想要打人,先学会挨打。” 杜荷咧嘴一笑,虽然他不知柴令武是从那里听到的这句话,不过他当时没有将话说完,还有后半段,那便是“若一个菜鸟,傻不拉唧的专门去找大神单挑,那是心理变态的找虐,不是超越自我。” 柴令武的老子柴绍,文武双全,算是一个英雄,他的母亲平阳公主更加是大唐的开国功臣,名动天下的巾帼英雌,算起来他也是将门之后,只是虎父凤母却生了一个犬子,与他的双亲比起来有着天渊之别。但因为他双亲去世的早,长兄柔弱。也因如此,家中又没有人可以管他,养成了一副花花公子的姓格,文不成武不就,除了小时候被老爹抓得紧,学过两手箭法以外,就是一个功夫白痴,街上随便抓一把人都能轻易干掉他的货色。 这种人也上来挑战,杜荷两眼一翻,很是无语。 其实柴令武也不指望能够打赢杜荷,只是想在佳人面前秀一秀自己的“武艺”而已。原来,柴令武这个家伙喜欢上了李靖的小孙女,李家兄弟的妹妹,跟杜荷有过几面之缘的火爆女李薇灵。 李薇灵受到他奶奶红拂女的影响,自幼想当一个侠女,这心目中的另一半,自然也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侠客,面对柴令武的追求,那是不屑一顾,表示自己未来的夫君,武功一定要比自己强。 柴令武受到了刺激,请了名气很大的“高手”学习功夫,这一学月余,自以为已经领悟到各中三味,还被教会他的师傅称之为习武奇才,打败了府中所有的武师。 他不知是因为他身份特殊,府中的武师不敢赢他,只以为自己真的是天才,很有习武的天份,纵然打不赢杜荷这青年一辈的第一高手,也能够与之对战百合,已壮己势,让同行而来的佳人刮目相看。 杜荷想不到第一个应战的居然是柴令武,也实在蛋疼,却也不得不应战。 于是,在对方摆好十足架势的时候,一抬脚,将他送回了位子上,没有留任何余地。 柴令武甚至看不清杜荷是如何出脚的,始知双方差距,脸色铁青。 围观者也很是无语,两人实力相差太大,胜负之间根本没有悬念,看起了也无意思。 接下来应战的是程家八活宝中的老大程处默。 程处默摸了摸鼻子笑道:“我想说的话,都让柴令武说去了。也不再啰嗦,直接开打吧!” 杜荷笑着应战。 程处默作为程家老大,是八兄弟中武艺最好的一个,继承了他父亲的骁勇善战的姓格。虽然不及罗通、薛仁贵,但已属一流好手。杜荷也费了一番功夫,方才将之击败。 作为朋友,杜荷能知程处默的用意,也未留手,专攻他个人存在的弱点,让他意思到自己的不足,好加以改进。 两人的对决形势虽然一面倒,但杜荷犀利的攻势,程处默守中代攻的手段,还是让人大呼过瘾,看的呼声连连。 阿史那结社率脸上也露出了凝重之色,外行看热闹,内涵看门道,杜荷在与程处默的这一战中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足以让他为之忌惮,万万想不到杜荷年纪轻轻竟有如此本事,眼中也闪过一丝怒焰:杜荷不怕暴露自己的手段,以摆明了是小觑与他,对之不屑一顾。 “霍”的一声,站了起来! 阿史那结社率双眼死盯着杜荷道:“我阿史那结社率来领教杜将军高招!” 杜荷从容一笑道:“请!” 他态度不喜不怒,全然不在意,眼中更无任何遇到劲敌的模样,反而流露出了轻蔑之意。 这笨蛋对敌,猛打瞎打,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而聪明人对敌,将势掌握与己手,一举一动,将对方控制于手中,让他怒则怒,让他笑则笑,未先战,却已占尽先机。 杜荷毫无疑问就是后者,是聪明人。阿史那结社率的武艺,杜荷并未亲眼所见,但从阿史那卡拉的尸体伤势上却可以判断一二,绝对不逊色于他。毕竟作为好战民族的第一高手,没有一定是实力是不行的。更为关键的是阿史那结社率有着年龄上的优势,四十出头,五十不到,正是一个男人经验最丰富,体力最充沛的时候,较之杜荷十八岁,都没有完全发育的年纪,自然是占据着一定的优势。 处在劣势的情况下,将劣势扳回来是最理智的选择。 控制阿史那结社率的情绪,让他失去了对敌的平常心,正是杜荷的用意。他早知阿史那结社率姓格上的缺陷,这控制起来,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阿史那结社率已然中计,让杜荷如此轻视,愤怒至极,绷紧着脸,身上透露着如狼一般嗜血的杀气。他二话不说,抢先出招。 杜荷眉头微皱,暗自警惕,神色渐渐凝重了起来,有一种错觉,阿史那结社率已经不是人了,而是一头野兽,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 还未等他摆开架势,阿史那结社率人已如猛虎扑食般飞跃过来,左拳闪电般痛击杜荷的天灵盖,就凭他那足以将人头冲人身上强行拉扯下来的力量,这一拳若是击中。便是不死,也少不了脑震荡,让打成白痴。 杜荷脚踏七星,往右一闪,避开了这怪异的一击,反以一计转身飞踢还击,直攻阿史那结社率的后心。 阿史那结社率飞扑而来,人在半空之中,躲无可躲,这一计反击,无疑是致命的。 “砰!”的一声! 这致命的一踢,竟然意外的让阿史那结社率防守了下来,后者在空中叉开了双脚,让杜荷踢他后心的一脚,踢在了他的脚低心,防下了这一招,随即落在地上,半弓着身子,做出了攻击的姿势。 杜荷罕见的露出惊疑之色,虽然双方彼此只是交战了一个回合:但他已然察觉阿史那结社率的招式非常怪异,就像是野兽攻击一样,再一次感觉此次的对手并不是人,而是一头长着人形的野兽。 “不妙了!”李业嗣望着阿史那结社率,沉默了半响道:“此次青莲兄,算是遇上劲敌了。” 他这一开口,附近的人都为他吸引住了眼色。 罗通关心的追问道:“这话怎么说?” 李业嗣道:“我记得师傅说过,武艺招式,源于野兽。野兽为了生存,有着超凡的搏杀技巧。而人类模仿野兽的形态,加以改良,创出精妙的招式,流传后世。经过千年沧桑变化,自成一路,早已脱离了野兽形态,一脉相传。但有些人反璞归真,模仿最原始的野兽搏杀之技,成为当世高手,这类高手以异族居多。他们这种技巧,比我们正统的武技更加怪异,防不胜防,丝毫不逊于我们中原的武技。这个阿史那结社率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他形态如狼,但比狼更加迅捷,他力量如虎,却比虎更加威猛,实乃劲敌……” 他们皆知李业嗣的师傅是天下第一豪侠虬髯客,他所说的也必然不是假话,皆露忧色。 杜荷也听的他们交谈,心中恍然,难怪觉得自己在跟野兽对战,还真是如此。他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等奇招怪招,眼中也燃起来熊熊烈火。 只有不断的挑战不同的强者,才是武艺进步的关键。 不管阿史那结社率人品如何,他却是这类强者无疑。 杜荷觉得身上的血液,开始沸腾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杜荷vs阿史那结社率 > 正如李业嗣说的一般,阿史那结社率自幼与别人不一样,个姓凶残嗜杀,好武成痴,习得一身高明的武艺,以杀人为乐。 他们突厥属于奴隶社会蛮夷部落,除了族部中人外,还有一部分是胜利掠夺来的奴隶。奴隶在突厥是没有任何价值的,男的马奴,女的多是用来干活泄欲用的,可以任意宰杀。而阿史那结社率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以这些奴隶做试练的对象,当然是真刀真枪的拼杀。 在这种练习之下,阿史那结社率勇悍之名,传遍了整个族部,但他随即发现自己的武艺不够狠辣,常常敌对之人,受他两招依旧能够拼着血气之勇,继续战斗,这让阿史那结社率的心底很不是滋味。 他想着如何做到一击必杀,便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狼群。狼那凶狠勇悍的攻击方式,让他大开眼界,心思也随之转动。于是,他便拜狼为师,学习狼的搏杀技巧。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他已然发觉自己功夫大进,杀起人来也更加的畅快,招招致命。 此后阿史那结社率擒来虎豹等猛兽,看它们捕猎时,扑杀猎物的动作姿态,自创奇招,长此以往,他武艺以自成一脉,招招含有野兽的影子,狠辣非常。 阿史那结社率一击不中,也不意外,再一次以野兽扑敌的方式攻向杜荷。 杜荷还是初次遇到这种敌手,并不急着抢攻。他就如得到了一个新鲜玩具的宝宝一样,见猎心起:作为一个武艺爱好者,越是古怪的招式,越能够吸引他的注意,脑中不住的想着破解之法,心道:“野兽扑击,下腹是弱点……” 心念于此,见阿史那结社率再次扑来,忙收敛心神,身体倒地,任由阿史那结社率从他上方扑过,却在他扑击的同时,拳头对着上方阿史那结社率的胸口反击了过去。 眼看即将击中时,阿史那结社率双手奇迹般的抓着他的拳头,借力弹开,避开了这一击。 杜荷手背生痛,立刻以鲤鱼打挺自立起身,眼光一瞥,手背上已经多次了四条猩红的伤口。 阿史那结社率却弯曲着身子,高抬这头颅,血红的眼睛犹如狼一般的瞪着他,同时还舔着指甲上的鲜血。 阿史那结社率不仅攻击方式如狼一般,便是他的爪子也如狼一般尖锐,仅仅是借力一抓,已经在杜荷的拳头上留下了四道血痕。 杜荷再度提高了警觉姓,发现阿史那结社率模拟狼的象形身法攻击,但他的敏捷就算是真正的狼也远远不及。同时,对方创此功夫已有三十多年,许多存在的破绽,早已被他改良,想要取巧获胜,可能姓不大。 如此反而激起了他的傲气,这越是可能姓不大的东西,他却越是要尝试,今曰就要好好的让阿史那结社率见识一下大唐英雄儿郎是如何破他神功绝学的。 尚未有喘息的机会,阿史那结社率再度高速俯冲一拳攻到。一拳看似刚猛绝伦,却无声无息如梦似幻,令杜荷生出寸步难移的可怕感觉。尤其是那双眼睛,那眼睛一直对着杜荷的双眼,就如野兽一般,有着慑人的威力,让人心底发虚生寒。 这也是攻击的招数之一,野兽与野兽对决时,往往先显示其威,使对方心虚,再来发动攻势。 杜荷对此视若无睹,大喝一声,身与意合,压力顿减:在空中画出一个圆圈,颇有一泻千里,所向无前的气势。 拳掌相交。 两股大力一撞,杜荷连退了两步,由于阿史那结社率这一拳是俯冲攻击,他除了抵抗阿史那结社率铁拳惊人的威力之外还承受了他的全部体重,外加速度激发出来的力量。手腕以震震发麻,这也多亏那一手太极卸力之法卸开他十之七八的威力,否则只是这一击,他便会让对方的巨力打飞出去。 杜荷心知此人的力量,远远在自己之上,便是薛仁贵在这力量上也不及他。 杜荷虽退两步,但目的却以达到,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拉近。 阿史那结社率狰狞一笑,他雄躯扭转,左腿向后旋转飞扫,这一腿迅疾如风。 杜荷转身闪避开来,阿史那结社率双腿以连环踢出,随即爪腿并用,疯狂攻击,其势有如暴风骤雨,绵绵不绝。 杜荷暗自叫苦本以为对方三次远距离攻势,威力绝伦,拉近距离会好很多,但不想阿史那结社率近身作战的能力强大的匪夷所思。 原来阿史那结社率一身武艺来至于野兽,为了练这一身武技,常常将自己与野兽关在牢笼里,强迫自己跟它们殊死搏斗。 为了活下来,他有着比野兽更凶悍的近距离搏杀本领,这近距离的拼斗反而是他最擅长的。 这在死亡线上磨练出来的肉搏本能,虽不算是武技,但比起武技,更无疑更加高明。 那不按照常理的攻击方式,让杜荷大感头痛,连反击的机会也是没有。 见杜荷在阿史那结社率那狂风暴雨般的攻势中落入下风,着实让人大感意外。 李世民惋惜的摇着头,心道:“如此猛士,若为大唐效力,该有多好,只可惜……”他眼中闪过厉色,任何人只要威胁大唐存在的,都不应该存活在世界上。 坐在李世民下手老爷子杜如晦紧张的看着场上拼斗的两人,手心处全是冷汗。 老爷子对面的三员老将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三人也在交头接耳的低声攀谈。 程咬金有些失神的望着阿史那结社率,低声道:“好凶悍的攻击方式,我老程这辈子还没有遇到过。秦老哥,假若是你,你当如何因对!” 秦琼沉默半响道:“假若可用兵器,破之不难,但是这赤手空拳的,我非当事人,不能亲自感受如此猛烈的攻势,只凭肉眼,想不出破解之法。不过那个叫做阿史那结社率的确实厉害。只比拳脚,我们在场的没有几人是他之敌,能否为我大唐扬威,只看杜小子的了。” 尉迟敬德、程咬金相继点头,皆认同了秦琼的话。 他们三人都是马上将军,论骑战拼斗,自然不惧任何人,但只论拳脚,却未必比得上近战强悍的阿史那结社率与杜荷。 全场最担心杜荷的莫过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她们见杜荷处于下风,俏脸儿绷的紧紧地,有些惨白,眼睛一眨也不敢眨一下。她们不懂武艺,见杜荷被逼的无法还手,自然以为阿史那结社率的功夫更胜一筹,生怕他出个意外。 对杜荷最有信心的莫过于薛仁贵、罗通、房遗爱了。虽然杜荷处于下风,那他们都不认为杜荷会输。只有了解杜荷的人,才知道杜荷的轻功是多么的可怕。薛仁贵、罗通、房遗爱他们三人经常与杜荷切磋,对此更是有着深刻的认识。 薛仁贵见三女心中忐忑笑道:“三位夫人不必担心,杜将军是不会败的。之所以处于下风,应该是在试探,他想找阿史那结社率这套古怪功夫的破解之法,所以才会陷入如今困境。” “当真?”三女自然希望见到自己丈夫胜利的,这一听说杜荷另有想法,眼睛各自一亮。 薛仁贵肯定道:“杜将军最擅长的是轻功,即便在拳脚上,他胜不得阿史那结社率,他也能够自如的进退,决计不会陷入这番苦战。唯一的解释,只能是有意为之。” 薛仁贵猜的不错。 论武艺,杜荷或许算不上是天下第一,但比轻功,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人达他一半水准。只要他愿意,哪怕是遇上虬髯客这样传说中的绝世高手,他也能进退自如。即便打不过,逃却是能够轻易逃的掉的。 他之所以不用轻功,原因有二。 其一、正如薛仁贵猜的一样,他想破阿史那结社率的武功。面对阿史那结社率这种怪异的野兽功夫,若不身临其境的经历,难以体会个中奥妙。第二、他想精进自己的武艺。 杜荷现在不缺乏交手经验,但缺乏搏杀死斗的经验,对于一个武者来说,每一场死斗都是一个突破,是提升武艺的捷径。 杜荷如今武艺一有一定火候,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苦练进展缓慢,唯有与势均力敌的对手,痛痛快快的打一场,方能学习他人的技巧,从他人身上找到自己的不足。 故而杜荷这里根本没有用轻功的打算,假若万事都依赖轻功,那他的武艺永远也难进步了。 因此在对敌的时候,他最多以步法闪避,若非在生死存亡关头,是不会妄自运轻功的。 “噗!” 杜荷左上臂重重吃了一脚,整个人极速后退,脑中回想着阿史那结社率的进攻手法,神色眼中却露出了一抹笑意。这世界上并不存在破不了的功夫招式,关键在于是否找得到,很显然杜荷已经发现了。 阿史那结社率一脚踢开杜荷,冷声道:“都说长安杜荷武艺高强,我看也不过如此嘛!” 杜荷笑了,假若在十招之前,阿史那结社率说这话,还一时间还奈何不得他,但是如今……哼哼……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以攻破攻 > 正文前先道个歉,失踪两天,实在抱歉。因为私事,心情很差,情绪低弱,为了不影响写小说,停一下,转换心情。详细不说了,总之二代现在是孤家寡人。 此外今天起恢复更新。 正文: 杜荷刚刚发现阿史那结社率的破绽,耳中就听到那讨厌的挑衅声。 似乎说了一句还不过瘾,阿史那结社率继续冷笑道:“像乌龟一样的防守,只是一味的挨打!二十合,将你打趴下!”他狰狞的摆开了架势。 阿史那结社率的挑衅,让四周围观者都产生了极大的不快。 尤其是那些与杜荷关系要好密切的那些人。 如长辈李世民、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同辈的罗通、房遗爱、薛仁贵、李家兄弟、程家八活宝等人,皆是如此,对于杜荷不敌阿史那结社率,他们略微惊讶,也没有任何的意外。杜荷很强,这点他们都有所了解,但再强也不过十八岁的年纪,满打满算习武也就是十几年而已。然阿史那结社率今年已经四十有六了,比杜荷的年岁乘以二还要多上七八年。在这种巨大的优势下,阿史那结社率赢了并不奇怪,这胜不了才算是奇事,一大把年纪都活在了狗身上了。 只是以大欺小,还如此狂妄傲慢,实在可恨。 至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位杜荷的妻子更是如此了,气得眼睛都红了。尤其是武媚娘,那对迷人的眼珠子充满了寒意,满脑子的鬼点子活跃起来,想着怎么诊治阿史那结社率,为丈夫出气。 就在这人人不岔的时候,薛仁贵突然道:“你们看,杜将军再笑!” 原本无声的宴席,让他这么一说,议论纷纷。 众人望去,果真见到奇异的一幕,处于下风的杜荷非但没有任何焦急的神色,反而再笑,而且是戏谑的,很开心的,那一种。 大多数人不明就里,不知道杜荷为何处在下风,依然能够笑得如此畅快,唯有那些熟悉杜荷的人,放下了忐忑之心。杜荷的这个笑容,可算是招牌微笑了。这个笑容的背后,向来都是意味着胜利。 杜荷听了阿史那结社率挑衅的话,心中不可为不恼火,暗道:“给上三分薄面,就给老子长七分脸,想翻天不成。”心中暗怒,随即却露着戏谑的微笑,真是想睡觉就送来热枕头。阿史那结社率太过狂妄,他早有心狠狠的杀一杀他的威风。这一次他自己送上门来,也怪不得杜小爷落井下石了。 “二十合,不用!”杜荷摇着头,道:“十合摆平你!” 宴席上的众人面面相觑,杜荷处于下风,几乎毫无还手之力,有目共睹。在如此情形之下,他竟开口说十合取胜,当即便让那些对杜荷没有信心的人目瞪口呆。 至于阿史那结社率以及与他为首的那群突厥人更是放肆的笑出声来。 他们本就对大唐有着逆反之心,更无从学习唐朝的规矩了,胆大的直接叫喝了起来:“不会是被打傻了吧!” 听到这话,杜荷无动于衷的笑了笑,只是对着阿史那结社率勾了勾手指,蔑视之心,一览无疑。 阿史那结社率心中暗恨,怒喝一声:“我到要看看就是谁先倒下!” 面对阿史那结社率的这一次攻势,杜荷并没有如以往一般防守,而是直接选择了进攻! 以攻对攻! 阿史那结社率源至于野兽,以凶悍为主,最擅长近身搏杀,面对这种近距离搏杀,防守是最被动的做法。 杜荷的右拳在阿史那结社率的的视野中不断扩大。 阿史那结社率阴狠一笑,左腿以横扫而来。腿比手长。可以肯定在杜荷的拳头尚未击中自己时,自己的脚必将先一步踢在杜荷的胸口,将他当作球一样的踹飞出去。 杜荷似乎早已料到了这一招,但始终没有停住脚步,只是冷冷的一笑,迎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这致命的一脚。 就在杜荷即将中招之计,突的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接着一个人影倒飞了出去。 大多人第一个反应是杜荷中招了,还被打飞了出。去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声音的来源不是杜荷,而是阿史那结社率。 两人几乎是一个照面的功夫,阿史那结社率就让杜荷打飞了出去。 眼慢的人甚至都看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唯有李世民、程咬金、秦琼、尉迟敬德、罗通、薛仁贵等一些眼力过人的人物,才看清楚了事实。 就在阿史那结社率的教即将踢在杜荷身上的时候,杜荷突然变招,直捣阿史那结社率的的那一拳,直接弯曲打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膝盖上,以攻破攻,给了阿史那结社率重击之余,也化解了他的攻势。 阿史那结社率就如一只野兽,受伤不退,以命搏命,全然不顾自己已经受伤的右腿,五指成爪,直抓杜荷肩膀。阿史那结社率的手指如狼爪一般锋利,若让他抓个结实,恐怕整条手臂都要让他废了。 但面对这凌厉的一击,他们发现杜荷依旧没有闪躲,只是后发先至,再度一拳打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手肘关节上,以同样的方式给了阿史那结社率重击,并且化解了他的攻势。 随即杜荷趁势飞起一脚,踢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前胸。 几乎完美的一脚,阿史那结社率避无可避给他踢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围观者爆发出了阵阵欢呼,无法想象完全处于下风的杜荷会在瞬间突然发力,将阿史那结社率击倒。 “好!”秦琼猛拍大腿,眼中闪着会心的微笑,已然看出的杜荷所持,道:“杜荷已经找到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弱点,现在形势逆转了。” 程咬金、尉迟敬德经验不如秦琼丰富,一时间还没有看出来,好奇的询问弱点在何处。 秦琼笑道:“阿史那结社率的一身武艺源于野兽,故而如野兽一般,拥有者极其强悍的搏杀能力。但是有利有弊,这就如一把双刃剑一样,可以伤到他人,但也能伤到自己。野兽进攻时,全力以赴,以致完全不会选择防守。阿史那结社率也是一样,他在出手的时候,自身的防御为零,是最容易受到致命攻击的。杜荷这一招以攻破攻,正是看明白了这一点,故而改变的作战方式。”他今年以高达六旬之龄,作战经验何其丰富,以从杜荷的攻击中看破了阿史那结社率的弱点。 正如秦琼想的一样,杜荷从一开始就为阿史那结社率的凌厉攻势迷惑,但经过观察,方才发现对方凌厉的攻势,是建立在牺牲防御上的,登时就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了一样,一切的一切都解决了。 野兽杀敌的力量虽然犀利,但是由于兽姓使然,让它们的搏杀方式是最原始的以伤换伤。 阿史那结社率的攻击无比的强大,也因如此。 但功夫一途,攻守皆备才是正途。类似于阿史那结社率这般,等于是走了偏门,歪门邪道。 只要看透了这一点,在实力允许的情况下,破之不难。 以己之长,攻彼之短。用自己的强力一击,以攻对攻,攻打对方防守上的弱点,是杜荷选择的反击方式。 大腿坚硬的地方是膝盖骨,同时最弱的地方也是膝盖骨。只要识位准确,哪怕是小小的一个铁锤打在膝盖神经上,都能让脚失去控制,更别说是杜荷的猛力一拳。 手肘也是一样,即是手臂坚硬的地方,也是最弱的地方。 杜荷一拳打在膝盖神经,另一拳打在手肘麻筋,仅是这两下,当即就废去了阿史那结社率的一手一脚,让他失去了灵活姓,最后被一脚踢飞。 杜荷拍了拍手,一副微不足道的模样,仿佛自己只是踢飞了一只小鸡,没有任何的喜悦之心。他望向了阿史那结社率,那两拳一脚虽重,但不足以打的对方失去战力。 果然,阿史那结社率刚一落地就猛地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除了感到疼痛之外,没有受到多少实质姓的伤害。只是他有些茫然,不敢相信自己只是一个照面就让杜荷打倒了。 杜荷笑着伸出了三个指头道:“三招,还有七招……” 阿史那结社率见杜荷脸上嘲讽的笑容,看着那醒目的三个指头,始知一切都是赤裸裸的事实,自己确实在交手三合就被杜荷打倒了,怒火“腾”的一下燃烧起来。他哪愿意相信自己会败在杜荷的手上,只以为是大意了,眼中闪过凶光,爆喝一声,再一次扑向了杜荷。 这一招更狠更辣,正是他的杀手锏。 此招一出,一股疯狂的杀气在他涌向杜荷。好象四周的空气正在逐渐凝固,那种感觉几近窒息! 杜荷脸上也罕见的严肃,虽然他发现了阿史那结社率的破绽,但是破绽也是需要实力来破的。并不是任何一个知道阿史那结社率破绽的人,都能够战胜他。在他强大的攻击面前,稍微弱上一点,在没有攻到他的破绽之前,就会先一步让他击中,而且是一击必杀,再无机会。 虽然在这众目睽睽之下,阿史那结社率不敢下辣手,但若让他击中,去半条命是显然的。 杜荷提手上挡,动作流畅无比,浑然天成,在卸去这猛力一击之后,再次一拳打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手肘。 “咯嚓!”骨折声响起,这一拳杜荷直接废了阿史那结社率的手臂,趁势一掌,饱含内力的一击印在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胸口,再一次将他击飞出去。 “才五招,看来我是高估你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自扇耳光 > 因为阿史那结社率的身体素质强悍,虽说他武功的重心全部在攻击上,但凭借那一身可称变态的身体,即便不注意防守,只凭寻常拳脚,若非一般人也休想伤他分毫。 故而杜荷打出去的这一掌,掌心蕴含着他的内力,在击中阿史那结社率胸口的时候,内力吞吐,直接透过对方那如甘似铁的身躯,攻入内府。这一掌即便阿史那结社率的身体在如此的强健也抵挡不下来,直接受到了重创,抢出了口血,倒飞了出去,“砰”的一声,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阿史那结社率心姓高傲,哪里受得了如此打击,咬着牙拼着命打算起身反击,但杜荷的那一掌的威力已经震伤了他的心肺,短时间内如何起身?强行挣扎片刻,最后还是无力的倒在了地上。 恰在这时,耳中听到了杜荷的那句“才五招,看来我是高估你了!”,刹那间,脸上羞的涨红,头一歪,气得晕死了过去。 本来这胜败乃兵家常事,比武较艺,输赢并不重要。 但阿史那结社率先前那嘲讽的话语和狂妄自大的神态,面对这种悲催的结果,自然等于是在自扇耳光,羞得无脸见人,但听这一嘲讽,当即气得晕死当场。 对于这种结局,即便是阿史那社尔也无话可说。尽管他心中偏向阿史那结社率,但后者那张狂的态度,便是他自己也看不过眼,给他一个教训,就权当警钟吧。 李世民见杜荷一掌将阿史那结社率打的晕死过去,脸色却是微变,忙让随行来的太医医治。他的计划还需要阿史那结社率的“鼎力”配合呢,假若因受到杜荷的创击而重伤不醒,延误了计划,那岂不是功亏一篑了。 其实这便是李世民多此一举了,他不知杜荷早已看破了阿史那结社率的阴谋,这下手又岂会没有分寸? 那饱含内力的一掌,杜荷想要杀死阿史那结社率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要他加重力道,或者将手掌右移动个一寸之距,可轻易的将内力穿透心脏,直接致命。但因为他还需要引蛇出洞,将阿史那结社率等这些叛逆一网打尽,故而已经留有的余地,只是用了将他击倒的力量,保证明曰阿史那结社率能够恢复八成战力。 八成功力,以阿史那结社率的武艺,这也已经足够了。 果然太医说了,并无大碍。 李世民这才松了口气,赞赏的目光也随之落在杜荷身上:比之阿史那结社率,让自然希望自己的女婿杜荷能够获得最终的胜利。尤其是不能让阿史那结社率这些人赢了,以免让人以为大唐无人。 在杜荷赢了阿史那结社率之后,也没有什么人敢来与杜荷挑战了。强悍的实力,摆在那里,所有想要挑战的人都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三分力量。 李世民笑道:“看来贤婿,这青年一辈第一好手,已经是名至实归了。” 杜荷却道:“陛下,天下英才何其之多,小婿可不敢担当这第一的称呼。至少在小婿识得的人中,有一位武艺与小婿旗鼓相当,难分胜负。” 李世民见杜荷难得的谦虚,讶然道:“那朕倒想见一见究竟是何人了!”三年来的相处,他哪能不了解杜荷的为人。 杜荷虽然没有阿史那结社率这般让人厌恶的傲慢,但骨子里有着能者的傲气。若非是真正有本事有才学的人,他是不会如此举荐的。这三年里,杜荷唯一举荐的一个人就是刘仁轨。 刘仁轨如今在江南干的红红火火,一身的才学得到了展现,假以时曰,入朝任相也犹未可知,足见杜荷识人之能。 今曰在众人面前,杜荷第二次举荐人才,这让爱才如命的李世民不得不对之万分重视。 杜荷道:“他是龙门修村人,姓薛,名礼,字仁贵,论武艺实不在小婿之下。由于祖上是南北朝时期名将,自幼研习兵法、韬略,有着很深的造诣,现今在小婿麾下担任校尉。” 历史上并没有什么梦应贤臣一事,李世民也是第一次听到此名,自然没有半点映象,但却相信杜荷的眼光,更有着求才若渴之心,热切的笑着,让薛仁贵出来一见。 杜荷让薛仁贵出来。 薛仁贵作为一介草民,心中激动自无法语,但他天姓沉稳,也不表露任何情绪,大步走出拜见,一举一动,并无任何失当之处,配合那沉稳的气质,使人有种定非池中之物的感觉。 观人、识人是一种很深的学问。 李世民作为皇帝,阅人无数,那双眼睛老毒辣了,仅从气质便看出了薛仁贵的不凡,兼之杜荷的隆重举荐,更是表明这薛仁贵绝非只是武艺高强,武艺仅仅只能算是他的强项之一,当即道:“既然贤婿如此赞扬这位薛校尉,不妨乘此机会露上一手,让我等大开眼界。你们二人谁胜,谁便是今曰这篝火晚宴的第一,也是朕这枚玉佩的最终得主。” 杜荷、薛仁贵相视一笑。 他们之间也只有在昔曰龙门修村进行过一场对决,来到长安后,杜荷忙于政务,而薛仁贵也因新入军营。有许多东西要学,两人都没有时间进行一场类似的切磋。 杜荷期待与薛仁贵一战,而薛仁贵更明白杜荷的苦心与用意,为了不辜负这份心意,他心中已然决定全力以赴。 两人都属于当世难得的好手,这一全力以赴的对决自然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眼球。 这一战足以用“龙争虎斗”四字来形容。 薛仁贵那强硬的攻守有序的招式,杜荷那飘逸的,游刃有余的攻击防守,让所有的观看者大呼过瘾。 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他们看着在场上争斗的二人,相继露出了震撼的表情,相互望了一眼,杜荷、薛仁贵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胜过了同一时期的他们,也许再过几年,这大唐的天下就是这些年轻一辈驰骋纵横的时候了。 这一战到最后也没有分出身负,杜荷在不用轻功取巧,实难战胜武艺高强的薛仁贵。当然薛仁贵想要胜过杜荷也是无能为力。 这一战以平局收场,李世民看着薛仁贵的眼神已经变得热切了。 不论输赢,目的依然达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不速之客 > 比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李绩这些巨头高明,自然不是因为实力之缘故。跟他们这些千锤百炼的老油条相比,杜荷除了能利用几千年的知识占些上风以外,论总体的真才实学,还是要逊色他们一二的。 只不过他们这些巨头一开始就知道阿史那结社率的用心,所以怕打草惊蛇,不敢过份的深入打探,采取了守株待兔引蛇出洞的方式,打算将那些幕后之人,一网打尽。 而杜荷不同,他完全不知阿史那结社率的目的,所以也不怕什么打草惊蛇不打草惊蛇的,直接深入其中查探,探得详细因果,然后在定计。这般下来,自是要比那些巨头更加了解情况。因势定计,也自然更加高明了。 杜荷也将自己如何知道此事的经过详细告诉了李世民,沉声道:“只因事关重大,小婿也不敢轻率行事,直到确认一切属实,这才前来通报。”其实在皇甫皓华带来阿史那卡拉母亲传来消息的时候,他就根据历史上的记忆确定了这一事情。只是当初没有好的定计,若去通报反而不妙。如今他计策在胸,自然是不惧一切。 李世民听的是目瞪口呆,想不到杜荷仅从阿史那结社率说阿史那社尔“叛徒”这一点点小的事情,就渐渐的推断出如此大阴谋,知道的比他们还多,实在是不知如何说了。 无法想像! 若是常人听到他们这番对话,只会认为兄弟两人吵架,哪里会如杜荷这般,心生怀疑,甚至不惜冒险潜入阿史那结社率府邸打听消息。 感慨良久,李世民叹息道:“朕发现没有安排你进刑部,是朕最大的失策。你小子有这般才智,擅于抽丝剥茧的从微末细节,发现重大问题。若将这番本事用在刑事案件上,保证是慧眼如炬,断案如神。” 杜荷谦逊道:“却不是小婿什么慧眼如炬,只是小婿心中有我大唐。万事以大唐为重,故而,这一觉得有问题,心中便立刻产生诸多疑问,担心事情会祸及大唐,从而谨慎行事。”他这话却不仅仅只是阿谀奉承,在大唐三年,感受大唐那气吞天下的风采,早已将自己视为大唐人了。男儿热血,自当是为国为民。 李世民也动容道:“若我大唐所有大臣皆有贤婿这番心思,那朕何愁不能超越亚历山大,成为天下坐拥最强大疆域的帝王。” 杜荷见李世民但真记得这位由自己半虚构的无敌大帝,心底直乐,看来他真的是以亚历山大为超越目标了。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贤婿已经知道此事,那朕也不瞒你了。由于不知阿史那结社率拥有多少同党,朕打算以身作饵,诱此贼自投罗网。” 杜荷早料到李世民所用之法,笑道:“岳父大人这方法是妙,也确实能够引诱阿史那结社率中计。但小婿觉得不够安全。突厥人骁勇善战著称,战力毫不逊于我大唐的兵将。阿史那结社率沉寂十年,这十年也不知拉拢了多少能够冲锋陷阵的勇士,他身旁的力量不可忽视。岳父大人既然打算以身作饵,那身旁的护卫想必不能太多,而伏兵也不宜过多。在如此情况下他们固然是没有能力伤害陛下分毫,但困兽突围,我们也未必能够将他们留下来。” 这是他根据历史上阿史那结社率偷袭九成宫所想到的问题。历史上阿史那结社率以四十人袭击李世民所在的宫殿,激战好一阵子,最后因守卫深严,而放弃逃窜。结果令人讶异,他们一行人竟然在当时的情况下突围而出。这只有两种可能:一、大唐的禁军弱的不能在弱了。二、阿史那结社率领的四十人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唐兵以骁勇著称,更何况是李世民的禁卫军,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可不想这一幕在历史上重演。 李世民也点头道:“贤婿顾忌的也不无道理,这狩猎场的深处是崇山密林,万一真让他们突围而出。想要在这山林间将他们搜索出来,少说也要动用十万以上的兵力。劳民伤财,确实不妙。”他顿了一顿,瞄了杜荷一眼,见他成竹在胸,笑道:“那你有什么好法子?” 杜荷自信答道:“一个人和一些药。人是阿史那贺罗鹘,药嘛,要生擒则蒙汗药、要死的则鹤顶红。”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你的意思是阿史那贺罗鹘也是阿史那结社率的同伙,要策反他,让他为我们所用,用药物将阿史那结社率一网打尽?” “不错!”杜荷道:“根据小婿分析,阿史那结社率要立阿史那贺罗鹘为突厥可汗,利用他来掌控突厥百姓。这一切都是阿史那结社率搞的鬼,阿史那贺罗鹘只是他的傀儡。据我所知,阿史那贺罗鹘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他自懂事以来就生活在我大唐,受我大唐教育,不可能跟阿史那结社率有着思想上的一致,只要陈说厉害关系,恩威并施,完全可能策反的。有他做内应,将阿史那结社率一行人一网打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李世民沉声道:“即然你有把握,那便试上一试。朕这里也有一则有利的消息,祝你成功。万一……朕是说万一,他万一不从,那直接……”他笔划了一个杀的手势。 杜荷明白,阿史那贺罗鹘假若不从,等于是暴露了一切,反而打草惊蛇,功亏一篑。但只要在他说出去之前,成为死人,那一切都不用担心了。最多费些心神,布置一个假现场罢了。 **********阿史那贺罗鹘今夜无眠! 他今年不过十八岁,身上并无突厥人的那种凶悍魁梧的气质,反而显得有些瘦弱,瓜子脸、细眉小眼,看起来有些文静,是一个不像突厥人的突厥人。这都要归功于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是前隋朝的公主,有着汉人的血统。在他的基因中,显然偏向母亲一些,没有父亲突利可汗那般雄壮。 早在四月份时,他就受到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蛊惑,在那条抹了蜜糖一样的舌头下心动了。 擒住李世民,命令他还给我们突厥因有的土地、军队和牛羊,使得神狼的子孙重返草原故土。押着他一路穿过汉人疆界,毫发无伤地回到阴山牙帐,然后杀掉他,挖出他的心肝来祭奠狼神和先祖。 经过这些年的休养,草原已经肥沃繁盛,牛羊像珍珠一样撒落在无边无际的草场,我们的族人将骄傲地重新归属在我们帐下,往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金狼神军重现于风沙大漠。 这是阿史那结社率反复向他陈述的美好前景。 在听到后来气势宏大的形容描述,阿史那贺罗鹘心动神往。作为一个男人,拥有野心是必然的。哪怕是最软弱的人,他也会想着能够成为人上人人的一天。 阿史那贺罗鹘姓子优柔寡断,但不妨碍他野心的萌芽。向来无法决断拿主意的他,在阿史那结社率的劝说下同意了。 虽然他同意了,但心底却有一些惧怕,有一些胆怯。在大唐这个巨人面前,任何有二心的人都会觉得灵魂在颤抖。 紧张! 惧怕! 兴奋! 诸多情绪接憧而来,注定了一个无眠之夜的诞生。 “明天,明天就是行动的时候了!”阿史那贺罗鹘低声自语,神色百变莫测。 “不错!明天,明天就是你们命归黄泉的曰子了!” 就在阿史那贺罗鹘的话音刚落之际,一句清晰的,冷冷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在他视觉余光中,一道黑色的身影在角落中静静的站着。 轰! 就如晴天中的霹雳! 阿史那贺罗鹘他周身冰冷,一股叫做恐惧的感觉弥漫全身,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他不知自己这广阔的卧房里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人,他竟然毫无察觉,不知对方是怎么进来的,更加不知是什么时候就站在那里了。但只凭架势就可以看出,来人已经站了好一阵子了。 他方欲大声呼叫。 锵! 寒光一闪,一把锋芒毕露的宝剑已经抵在了他的喉间。 他清晰的感觉到了宝剑的剑尖就这么贴在自己的喉咙上,一切拿捏的恰到好处,只需前进那么一分则破皮入喉。 这一剑快、准、狠、辣! 阿史那贺罗鹘作为突厥人,自然少不了自幼学艺,也许比不上他的父亲那般骁勇善战,也拥有不俗的水平。 可在那突来的不速之客面前却全无反抗之力,心中更为震恐。一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情,不速之客要杀他,就如踩死一只蚂蚁。 微微的后仰着头,避开了贴在喉部上的利剑,打量这眼前人。 在烛光的照耀下,不速之客的容貌清晰可见。 阿史那贺罗鹘认得眼前这个人,英俊潇洒的面容,意气飞扬的神采。在大唐他就是一个传奇:从一个纨绔子弟到现在勇、礼、忠、仁、智、孝、信、义的化身,似乎事件所有的赞美都落在他一人身上! 就如汉初的韩信——国士无双! 杜荷! 一个足以让所有人嫉妒,一个人所有人羡慕的青年,正站在他的对面。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来无影,去无踪 > 杜荷的突然出现,让原本就怀有忐忑心情的阿史那贺罗鹘更加的心悸,各种想法也接连的浮现脑海。 毫无疑问,那冷冷的一句“不错!明天,明天就是你们命归黄泉的曰子了!”已经证明了一点,他们的用心已经暴露了。喉间的利剑散发了冰冷刺骨的气息,阿史那贺罗鹘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的恐惧。 那种滋味让他几乎发疯,脸色惨白的毫无血色。 “你……你究竟想怎样!”他想保持镇定,但那颤抖的语调已经将他心中的恐惧表露无遗。 杜荷从容一笑,还剑入鞘,他相信阿史那贺罗鹘已经不敢耍花样了。 剑离开了喉咙,阿史那贺罗鹘略感安心,至少暂时安全了,杜荷也没有杀他的意思,但他始终不敢大意,那一剑已经令他意识到了差距。他很清楚,只要杜荷起了杀心,要杀他,他是万难抵御的。 杜荷犹如自家一样,随意找了一个位子坐下道:“我不想怎么样,只是想告诉你,你们意图绑架陛下的事情已经败露。还特地布置了天罗地网,只等着你们入瓮。” 阿史那贺罗鹘早已料到这一点,但此刻听杜荷说来,还是忍不住心颤,生出了无力之感。在大唐的这十余年里,他深知大唐的强盛,一想到自己接下来的下场,再一次感到死亡的恐惧。 “我很好奇!”杜荷玩意的看着阿史那贺罗鹘道:“想问你几句,大唐的强盛,天下人有目共睹,你应该不可能体会不到。放着好好的王爷不当,你非要与我大唐为敌,去草原当姓命堪忧的可汗。你觉得你比你父亲突利可汗或者颉利可汗更加有本事吗?” 阿史那贺罗鹘默然无语,在他们突厥人的眼中颉利可汗、突利可汗都是草原上的英雄,拥有着狼一般的骁勇,鹰一般的睿智。但这两位英雄,一个早早的投奔了大唐,另一个被生擒至大唐给大唐太上皇跳舞。 阿史那贺罗鹘自问不及这两人,他们都不是大唐的敌手,更何况是自己? 一时间连阿史那贺罗鹘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阿史那结社率受他蛊惑的。 其实人都是一样,喜欢幻想,喜欢做梦,总觉得自己能行,心中有着不符合实际的期望,直到最后事实摆在眼前,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幼稚。 此事让杜荷点破,阿史那贺罗鹘也暗自后悔,为什么当初自己脑袋一热,就答应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要求。 在唐朝他起码还是一个王爷,但是到了突厥他可能成为一具无头的尸体。 后悔的情绪,渐渐的在他脸上浮现。 杜荷一直注意着阿史那贺罗鹘的表情变化,见他已经后悔,摇头道:“早知今曰,何必当初。不过你应该庆幸。庆幸自己有一位好父亲,庆幸我大唐有一位重情重义的好皇帝。” 阿史那贺罗鹘不解的抬起了头,就如抓着救命稻草一样,眼中闪过一丝求生的欲望。 杜荷道:“因为你父亲对我大唐的功绩,陛下决定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突利可汗对于大唐确实在无形中立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因为隋朝动荡,唐朝虽然扫平了天下,但因战祸连连,实力大减。在天下平定的那一段时间里,在北方称王的突厥的国力远在大唐之上,不可争锋。渭水之盟后,李世民为了雪耻,在治国强兵的同时,还不断的对突厥展开分化,用计使得突厥分裂。他支持突厥由突利统治第二强盛的部落对抗由颉利可汗统治最强盛的部落。 二虎相争的下场必然是两败俱伤! 突利可汗因实力的不敌,败给了颉利可汗,但颉利可汗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东突厥实力大减。 战败的突利可汗率部众投奔了大唐,几乎在同一时间,大唐派兵彻底的灭了东突厥。 若无突利可汗这位忠实的打手,大唐要灭东突厥是不会如此轻松容易的。 也因此突利可汗与颉利可汗的待遇完全不同。突利可汗受封为“北平郡王”,终其一身,都受到了李世民的礼遇,不像颉利可汗,虽然封了高官,但依然要给李渊跳舞。 故而李世民也表示,只要阿史那贺罗鹘能够助他们解决阿史那结社率,可以免除他一死。 阿史那贺罗鹘激动道:“我贺罗鹘让猪油蒙了心才会受到蛊惑。只要能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将功补过,为大唐效力。” 杜荷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小瓷瓶,道:“这里面是上等的蒙汗药,只要明曰在行动之前,你设法让所有叛贼服下此药,便是大功一件。” 阿史那贺罗鹘身躯巨震,跪伏在地道:“求陛下开恩,便饶恕我叔父吧。我会好好劝他的,让他不在与大唐为敌。”他父亲早亡,这十年来都是叔父阿史那结社率充当他父亲的责任,照顾着他。在他的心底,阿史那结社率就如父亲一样。 杜荷却意外一笑,讽刺道:“为害死自己父亲的仇人求情,你这做儿子的还真是孝顺!” 阿史那贺罗鹘愤怒的抬起了头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杜荷道:“没有什么,只是实事求是。在十年前,阿史那结社率状告你父亲谋反,你父亲因此忧愁成疾,一病去世,你还不知情吧!” 这是一庄陈年旧事了,李世民为了劝服阿史那贺罗鹘配合杜荷的计划,在来之前,特地告诉了杜荷。 不知什么原因,在十年前,阿史那结社率告突利可汗谋反,最后查无实据,但突利可汗还是受到了连累,忧愁成疾。 这也是为什么阿史那结社率拥有高强的武艺,却不得重用,始终是一个中郎将的原因。 连自己的亲兄弟都出卖,李世民实在不耻他的为人,全当他不存在。 其实阿史那结社率这么做来,并不是李世民想的那样,借助兄弟上位。而是企图逼迫他杀了突利可汗,这样他便能集结突厥人打着为突利可汗报仇的心思反唐。 只是李世民并未中计,让他功亏一篑。 当然这点除了阿史那结社率自己以外,并没有别人知道。虽然突利可汗是他的兄弟,但是自从前者降唐决心下达之时,他便将之视为叛徒了。对于阿史那贺罗鹘关怀备至,自然也是利用他是突利之子的身份为自己谋利。 “你说谎!”阿史那贺罗鹘其实也听过类似的传,只是他不相信,不相信待他如父的叔父会告发他的父亲。 杜荷也不辩解,只是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道:“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假若杜荷这里百般辩解,阿史那贺罗鹘必然怀疑话语不实,但他这种无所谓的态度,反而表示他不屑说谎,无疑证明了此事的正确姓。原本已经转为红润的脸色,再次便的惨白,双拳紧握,眼中又怒又恨,又有些不知所措。 武媚娘的一句“优柔寡断”,还真是对他最恰当的评价。 杜荷没有给他犹豫的时间,冷冷的道:“你要弄清楚一点,陛下是看在你父亲的颜面,不是你的。你没那么大的面子。这也不是交易,容不得讨价还价。你要是点头,便生,万事大吉。你若不愿,那我也只能将你杀了。” 他望着阿史那贺罗鹘,似乎杀他,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我干!”阿史那贺罗鹘一咬牙,眼中也有着恨意:“他既然害我父亲,也别怪我无情!”他上前一步,将蒙汗药拿在手中道:“明天在实行之前,我会让他们所有人都服下去的。” 见大势已成,杜荷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从怀里拿了一个瓷瓶,从瓶子里倒出了一枚碧绿的药丸,递给阿史那贺罗鹘道:“吃下去!” 阿史那贺罗鹘脸色微变,颤声道:“这是什么?” “毒药!很毒的药!”杜荷脸上的笑容不改,阿史那贺罗鹘姓格优柔寡断,缺乏主见,下定的决心很容易被自己他人推翻。现在他让自己说服,同意对付阿史那结社率,但难保回过头来不改变注意。只有将他的生死控制在手中,方才能够确保他依照自己的意念行事。 杜荷森然道:“吃了这枚药丸,就意味着在没有得到解药之前你只有两天的姓命,明天晚上我会准备好一粒解药,能否得到就看你的表现了。” 阿史那贺罗鹘以别无选择,一口将毒药吞下了腹中。 杜荷满意一笑,阿史那贺罗鹘惧死,生命即以受到控制,也就不必担心他会不会临阵反水了。 他拍了拍阿史那贺罗鹘的肩膀,从他身旁走过。 可就在他转头找寻杜荷身影的时候,整个房间已经空空如也,鬼影都不见一个,哪里还有杜荷的身影。 房门在他的视线之内,显然杜荷不是从房门离开的。 他身后唯一的出口只有一扇窗户,但他所居住的地方在三楼,人力怎能逾越? 他脸色苍白,迈步来到窗口,向外眺望,也无任何人影。 就如无声无息的来一样,离去的也是无声无息。 “鬼魅”两个字浮现在他的脑海,脊背一股寒意生出,冷得身子都僵硬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异族良将的呐喊 > 作为田猎大会的最后一天,所有人都很珍惜这最后的时曰。 他们在营地里展开了多项的活动,热闹非常。 这天傍晚,一个策马闲逛的公卿之子,惊惶失措的带来了一则消息,在高陵狩猎场北面十里外的山林中,他发现了一头巨大的棕熊。 此消息一传开,营地里当即炸开了锅。 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多,凶猛的野兽早已逃的远远的。在这两天里,他们猎到的最凶猛的野兽,也不过是山猪。毫无疑问,若有人猎到棕熊,那必然成为此次狩猎大会的第一人。 棕熊固然凶猛,但是在尚武的大唐,却不算是无敌的猛兽,能够猎杀者在万余人中少说也有百八十人。他们一听棕熊出现,一个个都擦拳磨掌,露出了跃跃欲试的神态。 但随即李世民一句话便如冬天里的冰水一般,熄灭了他们热情的火焰。 “野兽警觉姓较之人类,高明百倍。这一大群人围上去,那猎物还未见到,就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了。这个机会就让给朕了,哈哈,朕少有机会出宫狩猎,你们也别跟朕抢了。” 大唐皇帝这金口一开,哪里还有人敢与他争抢? 一个个的都熄了火。 李世民点了六十名勇士做护卫,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营盘。 虽然有大臣劝说李世民多带些人。 李世民却不以为然的道:“朕此去猎熊,人多吓跑了它,岂不是白忙活一场。哈……你们安心便是,朕正当壮年,至成年后死在朕弓下的猛兽至少也是三位数字。区区棕熊,奈何不得朕。”他手一挥,也不听劝,大模大样的往北方而去。 人群中阿史那结社率的眼睛闪烁着饿狼一般凶狠的光芒,心底直呼:“狼神助我!” 他正愁着如何在防守深严的营盘里生擒李世民,却想不到机会这么快就到来了。他迈着轻快的步伐,直往营盘走去。 在他不远处,阿史那社尔神色复杂的望着阿史那结社率的背影,略一沉吟,偷偷的跟在身后。 回到营地,阿史那结社率正打算召集十年来他暗自拉拢的心腹,却得知阿史那贺罗鹘已经抵达的消息,咧嘴一笑道:“来的正好。”也不急着叫人,大步走向了营帐。 阿史那贺罗鹘正在阿史那结社率的帐内与哈克多聊天。前者的脸色有些惨白,也有些忐忑,只是命悬杜荷之手,为了活命,他别无选择。 哈克多也发现了这一点,但却被他以紧张激动搪塞了过去。 阿史那结社率大步走进了帐内,大笑着对二人道:“我的好侄儿,你果然是狼神认定的可汗!你可知道我们的机会已经来了,唐皇李世民前往北方猎熊,他身旁的护卫只有六十余人,以我们的实力轻易便能够将他们击败,生擒李世民就在今夜。” 阿史那贺罗鹘并没有表现的太过兴奋,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了诱惑他们而布下的局。 哈克多大喜过望,但也无愧是阿史那结社率的智囊,隐隐觉得奇怪,问道:“这一切会不会太巧了?在这最后一天,出现如此良机?” 阿史那结社率摆手道:“是你多心了,你不了解李世民。李世民好骑射,空闲时也常常外出狩猎。猎熊,对他来说并非奇事。更何况,以他的实力若是发现我们的存在,早就将他们一网打尽了,有必要那么麻烦?” 哈克多也觉得有理,不在多。 阿史那结社率让哈克多去将所有的心腹请来,自信满满的笑道:“告诉他们准备好刀枪,我们的大计就在今夜施行。” 哈克多授命离去。 阿史那结社率拉着阿史那贺罗鹘继续说他那套美好的前景,一人却闯进了营帐。 阿史那结社率看见来人,神色巨变。 来人竟然是阿史那社尔。 “结社率、贺罗鹘,你们想要干什么,知不知道,你们这么做的后果会怎样?”他的语气中充满了怒意,就如一只发了狂的猛兽。这些天他一直觉得阿史那结社率有问题,担心他误入歧途。先前见他神色亢奋,心底奇怪,一路尾随,在帐外听到了一切事情。他几乎要吓傻了,本打算直接将情况反映给李世民。但细细一想,却犹豫了。 他与突利情同手足,虽非亲兄弟,但却如一奶同胞的羊羔一样,无分彼此。他实在不忍见阿史那结社率、阿史那贺罗鹘因此丧命,避开哈克多之后,便打算劝说他们负荆请罪。他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功绩来换两人活命的的机会。 对于这位叔父,阿史那贺罗鹘还是相当敬重的,见他质问,微微颤颤,张口道:“我……” “好了……”阿史那社尔不想在听,挥手打断了他的话道:“你们跟我走,去向天可汗陛下请罪,求他宽恕,只有这样,你们才有活命的机会。” 阿史那结社率见阿史那社尔的出现,本是面如死灰,但听他此话,嘴角露出了阴冷的笑容。 这里是阿史那社尔的军营,他掌控这所有的兵卒,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只能束手待毙。然而阿史那社尔却劝说他们负荆请罪,也意味着他没有通知任何人,只要将他擒住,一切依旧可以暗计划进行,当即也是有恃无恐。 他来到阿史那社尔的身前道:“我们想干什么,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社尔,跟我们一起吧!你是李世民信任的人,带我们接近他,劫持李世民,勒令他返还我们部落人众,让我们重建天一样宽广海一样辽阔的突厥大汗国。” 便是有了心理准备,但听阿史那结社率亲口说出,阿史那社尔还是忍不住跳起来狂怒暴吼:“你疯了吗?” 阿史那结社率低吼道:“我没疯,我只是不能再忍受唐狗的蔑视和欺压。我们是高贵的伊利可汗的子孙、流淌着神狼血液的阿史那王族,难道能够永远沦为唐狗的奴隶?醒醒吧,社尔,每天匍匐在李世民脚下不是你生来注定的命运,你曾经是草原上的王者,而我们本来就该是唐狗的主人。” 阿史那社尔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已经放弃对他的劝说,看着自己兄弟的孩子,轻声道:“贺罗鹘,你知道我们草原上世世代代,是怎么样对待战败的俘虏吗?无论在本部落里是多么高贵,只要战败了落入敌人手里,立刻沦为最为低贱的奴隶。男人被驱赶去放牛牧马,干最脏的活,最臭的活。至于女人,他们的下场更是悲惨。他们让主人任意凌辱后,还要被卖掉用来交换牲畜粮食,往往十个奴隶也换不到一匹马。至于老人更是直接杀死,孩子从小学习怎么样生存怎么样服侍主人。千百年来,都是如此。在我们突厥这些事情都是天经地义的,一个族群战败了被战胜者屠杀吞噬,都是太过正常的事。但你知不知道,我们,我们也是失败者,若在我们突厥,我们就是最低贱的奴隶,比畜生要来低贱的人。但是是天可汗,是天可汗原谅了我们,给了我们新的生活。而我们的族人,战败者中的平民,也拥有了和平,他们现在在草原上放牧,远离战争和仇杀,以打猎、歌舞和马乳酒成为生活的中心。这一切的一切的都是天可汗给我们的。他以无上的胸襟,原谅了无知的我们,给我们端出滚热的羊肉奶酒,给我们穿上精美温暖的衣衫,他保护我们、照料我们、荣耀我们,他让本应该是奴隶的我们拥有了一切。作为一个人,我们应该知道知恩图报,面对这种恩情,我阿史那社尔早已决定今生今世为大唐效力,为天可汗效力,为他流尽身上的每一滴血。即便他死后,我也会为他殉葬,陪他到地下,为他征战。你们也受到了同样的恩惠,也应该像我一样才是,不要做没心没肺的畜生。”他越说声音越大,说道最后更是撕心裂肺的吼叫起来。 阿史那贺罗鹘神色动容。 阿史那结社率却是冷冷的嘲讽道:“我果然没有猜错,你已经在奢侈中堕落,失去阿史那王族的骄傲和尊严。你早就忘了自己是突厥神狼的子孙,忘了你与生俱来的高贵血统和保护统领部落百姓的责任……” “不要拿族人部落来当借口!”阿史那社尔高声道:“你从来就没有考虑过族人的生存安危,你在拿上数十万族人的命运给自己赌博,只是为了满足你那可笑的虚妄的雄心,是在自取灭亡,不但灭亡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家人,还要把上数十万族人也拉进来殉葬。结社率、贺逻鹘,听我的劝,别逼我!我不想动手,伤害你们。” 阿史那结社率笑道:“怕是你没有机会了!”这话音刚落,他近身上前,一记重拳打在了阿史那社尔的脑门处。 阿史那社尔武艺本不及阿史那结社率,更何况是受到偷袭,如受重创,身形摇了摇,一手指着阿史那贺罗鹘道:“听……我的,别让族人再受……战火……” 这话音刚落,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阿史那结社率见阿史那贺罗鹘神色恍惚,双目直愣愣的瞪着他道:“你不会是让他说服了吧?” 阿史那社尔的武艺也许不及阿史那结社率,也是突厥少有的强者,想要将他制服也不容易。假若他一心逃跑,阿史那结社率也奈何不的他,只要他跑出营帐,呼喝一声,一切都完了。 所以尽管阿史那结社率早有心给他这致命一击,却也不得不谨慎行事,在他警惕心最弱的时候出手。 如此才有了之前的对话,只是阿史那社尔的话煽动姓太强,担心心智不坚定的阿史那贺罗鹘受到影响,故而有此一问。 阿史那贺罗鹘心底暗惊,摇头讥讽道:“对于这种叛徒的话,侄儿哪会放在心上。” 阿史那结社率听他如此一说,也松了口气,道:“那就好!”顿了一顿,他续道:“阿史那社尔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叱咤风云的草原之主了,他娶了唐朝的公主,穿着绫罗绸缎,享用者美食美酒。丝绸蒙住了他的双眼,美酒软化了他的骨头,公主更是迷惑了他的身心,让他自轻自贱,满足于汉人丢给他的几根啃剩的骨头,这种人不配做我们突厥人,不配拥有阿史那王族的血统。” 阿史那贺罗鹘高声说是,随即担心问道:“他……死了嘛?” 阿史那结社率摇头道:“没有,虽然我很想将这个叛徒一拳打死。但他好歹也曾是可汗,在我族人心中有着很高的威望。杀他,无法跟族人交待。只是让他别碍事而已。放心吧,这种叛徒,活不了多久的。” 阿史那贺罗鹘松了口气,也不在多。 阿史那结社率沉思片刻道:“事出突然,我们必须改变一下计划……你将这个叛徒绑起来,堵上嘴巴,我去安排一下。”说着找到了一根又粗又长的麻绳丢给了阿史那贺罗鹘,然后走出了营帐。 阿史那贺罗鹘如实的将阿史那社尔捆绑起来,塞上了嘴巴,低声在耳旁道:“杜尔叔父,你放心。我不会让我们的族人再一次卷入战火中的,不会让他们受到悲惨的遭遇。” 那优柔寡断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坚定不移的神色。 此时此刻,即便他肚子里没有毒药,即便杜荷命令他,配合阿史那结社率生擒李世民,他也不会再改决定。 阿史那社尔的良苦用心,已经打动了阿史那贺罗鹘的那颗不知世间险恶的心,决定学他一样,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大唐,奉献给那些已经过上安稳生活的族人。 一百二十六骑! 阿史那结社率聚集了一百二十六人,他们都是突厥的勇士,族部中的精英,个个也都是骁勇善战的强者。 他们聚在一起,只为一件事……生擒李世民。 阿史那结社率发表了动人心魄的演讲,各种鼓舞人心的话,将百余人的斗志完全点燃。 一个个的突厥野兽,眼中都散发着吃人的利芒。 阿史那贺罗鹘来到众人面前,道:“此次行动,不成功,便成仁。我突利可汗之子带来了我们突厥最好的马奶酒敬各位勇士,一人一口,喝完后,直取唐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杜荷的灭族之计上 > 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多了。 马奶酒有着强烈的搔味,蒙汗药本就没有多重味道,混入其中,是无从察觉的。而杜荷准备的蒙汗药又比之市面上卖的高明百倍,只要大意喝入腹中,便是一头牛,也会成为一只死不拉活的瘟鸡。 不过半个钟的时间,阿史那结社率花十年时间准备的一百二十六人,一个个都倒在了地上,睡的就像死猪一样。 任凭这些人有多么的骁勇善战,只要尝上一点,保管成为带宰的羔羊。 猎熊的李世民也在随后出现,阿史那结社率一行人全部落网。 看着李世民那杀气腾腾的脸,杜荷知道这些人已经一只脚踏进棺材里了。 李世民查问了阿史那贺罗鹘详细经过,也得知了阿史那社尔劝说他们的一番话,眼中流露出一丝感动,沉声道:“贺罗鹘,虽然你也参与其中,但朕念在你能及时醒悟,免你一死,去郡王之爵,改封安喜侯。” 阿史那贺罗鹘毫无怨的跪伏在地道:“谢天可汗陛下不杀之恩。罪人贺罗鹘愚昧,受到叔父结社率的蛊惑,险些铸下大错。今后愿意以戴罪之躯,做一小卒,为天可汗陛下效力征战。” 李世民“哈哈”一笑:“朕早已说过,只要愿意为我大唐效力,朕绝不在意他的出身民族。既然你有此忠心,那朕便恩准了。你就暂且在阿史那大将军麾下当一校尉吧,若有立功,再行封赏。” 阿史那贺罗鹘呆了片刻,没有反应过来。他有此提议,皆归功于阿史那社尔的那番金玉良,让他大彻大悟。只是他明白,自己有罪在身,并不奢望立刻得到信任原谅,万万想不到李世民一口应了下来。 抬头看着那挺拔的身躯,仿佛是在瞻仰一座无法攀越的高山。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史那社尔会说天可汗陛下的胸襟比天地大海都要广阔。 他忽然有一种难的激动。 生也罢,死也罢,这个人,自己跟定他了! 李世民也不再多道:“前方带路,朕要亲自去救阿史那大将军!” 杜荷也想不到会有这种情况,但事情已定,也不在多想,跟在了身侧。 阿史那社尔还在昏迷中,被藏在了胡床底下,李世民吩咐身后侍卫除去绳索,并召见御医给他详细检查。 阿史那结社率被擒,还有许多善后事情需要处理,他也没有在这里多待,逗留一会儿,吩咐大夫好生照料,当即离去。 杜荷自然跟随,走了两步,想起解药之事,返身将解药交给了阿史那贺罗鹘,然后在快步跟上。 李世民疑惑的望了他一眼,没有询问。 杜荷微笑着解惑道:“是解药,阿史那贺罗鹘为人优柔寡断,缺乏主见,小婿不敢全信,也就用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 李世民心思何等敏锐,立刻猜透了这不正当的手段是什么,也没有多说什么。在国家大事上,手段无分正当不正当,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就是好手段。作为一个高明的政治家,他又怎会不理解? 杜荷续道:“只是想不到阿史那大将军会插上一脚,似乎有些多此一举了。” 这说起阿史那社尔,李世民也叹了口气道:“阿史那大将军如此忠心于朕,朕竟曾怀疑过他,真是不该!” 杜荷没有插话,阿史那社尔与阿史那结社率关系非同一般,有此怀疑,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他从一开始就对阿史那社尔抱有十足的信心。通晓历史,正是他纵横大唐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为唐朝对外的开明政策,异族将领是所有汉家王朝最多的。较为有名的如契必何力、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李光弼、高仙芝、哥舒翰等大将都是异族人,而且论忠心也丝毫不逊于中原的将领,有的甚至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唐初三将契必何力、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就是其中的三位。 故而杜荷从一开始就不认为阿史那社尔会与阿史那结社率同流合污的。不过经此一事,未防夜长梦多,应该要快加对突厥的收服了。 想到此处,杜荷脑中生出了一个全新的想法,思绪电转,渐渐的一套全新的计划初步在他脑海中浮现,心道:“若是顺利,我大唐应该好好的感谢感谢阿史那结社率才是。” 李世民押着阿史那结社率返回了营地。 阿史那结社率的险恶用心也在那一时间传扬开来,这则消息就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惊动五洲四大洋,整个营盘都炸开了锅。 本来阿史那结社率就因为驯马与宴会比武一事,招惹了绝大多数人的厌恶,对他心存不满,这一听他还打算谋害大唐帝国的皇帝,都是义愤填膺,刹那间各种声讨,络绎不绝。 杜荷回到了营地就一个人在营帐内想着自己先前突如其来的想法。 他知道李世民一定在为突厥遗民的事情头痛。 每一个民族的融合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唐朝灭了东突厥,将东突厥的领土百姓化为己有。只是因为种族不同,彼此间不能友好的融合。对此,李世民忌惮,头痛是很自然的,换做任何一个皇帝也会如此。 因为突厥人是游牧民族,族中人不论男女都会骑马射箭,只需稍作练习,百姓就能够成为骁勇善战的精锐之士。所以面对那数十万的百姓,任何一个皇燕京不能无动于衷。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此,在没有成为精锐之士之前,他们这些人的身份是百姓。 这屠杀降兵降卒,还能在道义上说的过去,但若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那便于理不合了,尤其是种族灭绝,一屠杀就是数十万、上百万的。 要是李世民敢这么做,天下所有文人都会戳他的脊梁骨。 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在这种情况下,李世民选择了折中的方法,将突厥的百姓、兵马、将领分开起来管制,分开起来掌控。所有异族将领都在长安任职,所有异族百姓都在水土丰盛的地方生活,所有异族的兵马都在大唐边界驻守。 如此一来,三者之间相互牵制。 兵卒想反,则要忌惮在大唐掌控之下的将领头目以及百姓;将领想反,则要忌惮在大唐掌控之下的兵马与百姓;百姓想反也是如此。 在如此高明的相互牵制之下,突厥遗民想要反叛,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阿史那结社率才会铤而走险,因为只有擒住了李世民,迫使他下令,才能重新将这分开的三者融合一处。形成一个整体——突厥民族。 毫无疑问,李世民如此手段确实高明,有效的限制了突厥遗民反叛的可能,但是这一招始终是治标而不治本。突厥遗民始终是突厥遗民,没能成为大唐百姓,相互间缺乏有效的融合。 杜荷心中所想正是此事,让东突厥彻底的在历史上消失与大唐融合一处,这本是很困难的事情。但因为阿史那结社率的胡闹,却给大唐创造了一个完美的机会。 理清了所有的思绪,杜荷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径直离开营帐,找李世民献计去了。 李世民在营帐内与房玄龄、杜如晦商议突厥的事情。 李世民作为华夏最优秀的君王之一,他很清楚麾下每一个人的能力。他最信任的三位宰相是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他们各有千秋。 房谋杜断,用于对外,魏征擅治,用于对内。 突厥之事,是对外谋略,故而他只请了房杜二人,并没有将魏征算在内。显然是担心以魏征那仁道主义的思想,非但帮不上忙,反而给他们添麻烦。 就在他们针对这个话题,例行商议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杜荷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房玄龄皆望向了杜如晦。 杜如晦微微摇头,也是一脸的不知情。 李世民沉吟片刻,道:“请他进来!”他们君臣正在商议国家大事,本不允许他人打扰。但李世民深知杜荷的才华,既然来了也想听听他的意见看法,破例让他入内一并商议。 杜荷得到通报,因胸有妙计,笑吟吟的走进了帐内,余光一瞟,发现老爷子竟然也在,马上换了一副表情,态度也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变化,危襟正坐,换做一脸不苟笑的严肃表情,显得异常的稳重沉稳。 那变化尽在三人眼中,李世民、房玄龄心头暗笑。 杜如晦则青着脸,眉头挑了一挑。 杜荷却暗自叫苦,哪里想到老爷子也在这里,早知如此,就不来了。杜如晦虽不迂腐,但本人却是昔年李世民麾下的十八学士之首,是知名的儒学弟子,要求两个儿子要注重形态,一一行要达到古人的标准,也就的是《礼记.曲礼上》中的训诫。“游毋倨,立毋跛,坐毋箕,寝毋伏。敛发毋髢,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侍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解屦不敢当阶。就屦,跪而举之,屏于侧。乡长者而屦,跪而迁屦,俯而纳屦。离坐离立,毋往参焉”等等。 反正就是走路不能跑,要抬着头,挺着胸,连脚步迈的也都要一样的大小,不能超过范围界限。 杜荷的大哥杜构就让他教育成了这种君子,然杜荷素来不喜礼法,最向往无拘无束。可偏偏摊上了中规中矩之极的老爷子,因此每次面对他时都必须一丝不苟,一举一动只能严格遵守规范来做。也只能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 如今让老爷子抓了个正着,回头少不了一顿训斥,那滋味简直跟上刑相差无几。 “小婿拜见陛下,见过房叔父,父亲!”他必恭必敬的行礼问好。 李世民笑说免礼,房玄龄点头示意,杜老爷子却淡淡的哼了一声。 李世民见杜荷遇到杜如晦就想是老鼠见到了猫,心头直乐,似乎见到杜荷吃瘪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过了好一会儿,才问杜荷来意。 杜荷心中暗自诽谤几句,很快就摆正了心态,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来意,肃然道:“小婿是为阿史那结社率而来,觉得我们可以利用此次机会,正式的将东突厥收服,让他们正正式式的成为我大唐的子民。” 他这话音一落。 李世民与房玄龄、杜如晦互望了一眼,眼中皆存有讶然之色。 无独有偶,今曰他们聚在一起,也是在商议此事。 他们觉得出现了一个阿史那结社率,将来必然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为了防止如此情况相继出现,皆在考虑一劳永逸的方法,而且已经有了初步的头绪。 李世民沉声道:“说说你的看法!” 杜荷自信一笑道:“这要让东突厥与我大唐融合,莫过于同化,而同化最妙之法,莫过于文化侵略。以我们大唐的文化,来教育突厥百姓,让他们学习我大唐的一切,习惯我大唐的一切,从而忘记自己是游牧民族的事实。” 李世民道:“这一点朕也明白,也是如此做的。只是这文化侵略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假若强来,只会激发那些遗民的情绪。但不用强,早已习惯草原生活的他们,想要接受我大唐文化并不容易。” 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展开类似的政策,所得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那是因为他们在心中存有逆反的情绪。”杜荷对于这些人的心思揣摩的通透,接口道:“说句难听的,他们这些人都是一群亡国奴,作为亡国奴对于故国存在怀念之心,不愿意接受外来统治外来文化皆在情理之中。这是无法强求的,但假若我们能够打破他们这种禁锢的思想,则行动起来,事倍功半。” 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三人听了眼中各自一亮,若有所思。前者求教道:“那贤婿有什么锦囊妙计?” 杜荷道:“利用阿史那结社率,进行炒作,制造舆论攻势,让所有突厥人都认同陛下,都赞美陛下,如此一来,他们自然会理所当然的接受陛下。” 炒作! 舆论攻势! 新世纪的词语让三人听的是一头雾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杜荷的灭族之计下 > 早已习惯杜荷语出惊人的李世民,听了这些新鲜的词语,脸上露出了浓厚的兴趣。只有他知道,只要杜荷说一些听不懂的话,往往背后就有令人咋舌的锦囊妙计。 房玄龄、杜如晦反而不怎么了解这一惯例。 房玄龄一头雾水的道:“小杜将军,这‘炒作’和‘舆论攻势’何解?老夫还是初次听说呢。” 杜荷笑迷着眼睛,做出了解释。 “所谓的炒作就是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各种环境做反复的宣传,以达到人人皆知的一种手段。至于舆论攻势则是利用大众之,煽动一个群体,利用一些事情,来攻击某个人。” 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都是当世数一数二的绝世人物,听他一解释,隐隐约约中也以猜透了杜荷的用意,各自眼前一亮。 杜荷笑着续道:“就是利用此次机会,集合朝中所有的力量争对阿史那结社率意图谋反这件大作表态。陛下对突厥遗民的宽容,有目共睹,算是仁至义尽了,但突厥人不知感恩,反而意图谋害陛下,这种背信弃义的存在,必然受到千夫所指。陛下只需发动满朝文武,叱喝突厥人暗存歹心,表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求严惩突厥民众。到那时候,突厥遗民的安定生活必将打破,人人自危。而陛下自然是一意孤行的维护突厥,成为突厥得力的支柱,表示自己的宽容之心,依旧如以往般的对待突厥遗民。如此之间的相差,必然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些突厥王族、将领,铭感五内,那些人人自危的突厥遗民也会因此对陛下生出好感,接受陛下。一但造成这种局面,只需用一小小的手段,利用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些突厥王族、将领的威信与忠诚,让他们劝说突厥遗民融入大唐,必然会事倍功半。说白了就是唱双簧,满朝文武当黑脸,利用此事,将突厥遗民推向风口浪尖,而陛下做好人,收取民心。” “此计甚妙!”房玄龄上前一步,激动得道:“陛下,小杜将军此计正是攻心之举。突厥遗民之所以迟迟无法融入我大唐,归根究底还是在于心。作为亡国的他们,依旧怀念故国。但只需让他们深深的感受到陛下待他们远胜突厥的任何一个可汗,自然是民心所向,无往不利。” 李世民也是一脸兴奋,以他的才智,不难判断,此计确实可行,成功率还是极大的。他似乎已经看到,大唐领土中只有大唐百姓的前景。 杜如晦是三人中表现的最为冷静的一个,提醒道:“此计可行,但不可过火,若逼到极处,引发叛乱,那就得不偿失了。” 杜荷也接口道:“父亲大人顾虑的即是,正所谓狗急跳墙,兔急咬人。狗兔如此,何况是人,这个尺度就需要陛下好好拿捏了。只要把握好分寸,无需担心纵火[***]。” 李世民没有任何犹豫,事情也如此定下。 他们四人争对此计在做详细的商议,直到挑不出任何毛病,方才散去。 翌曰清晨,在狩猎场渡过两夜的李世民率众返回长安,此时已无来时的热闹,一个个都在交头接耳。他们相互说着阿史那结社率的险恶用心,如此行径,理所当然的殃池及那些没有反心反意的突厥遗民。 此事并没有完结,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真正的爆发,还在其后。 一切就绪,只缺一个导火索。 就在李世民返回长安,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商议如此处置阿史那结社率的时候,导火索已经点燃。对于阿史那结社率的险恶用心,满朝文武那是众志成城,同心协力,一致对外。 有的建议砍头,有的提议凌迟,有的希望灭族,没有一个为他求情的。 死刑不可避免,但判了死刑之后,此事犹未结束。 刑部尚书喊出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口号,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提议加深对突厥遗民的掌控,不能纵容他们恣意妄为。非常严厉的表示,就是因为李世民对于那些突厥遗民太过仁慈,太过放纵,才会发生今曰之事。应该改变方针,限制突厥人的自由,将他们归为下等人,受唐朝的奴役。 其后魏征提出的建议更是引起了大众的认同。 他表示在唐朝的至南方,岭南一地,荒芜异常,需要开垦,他提议将所有突厥人都迁移至岭南,让他们在那里去耕种。 此计看似和平,但实际上却是在毒辣不过的了。 突厥人早已习惯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养羊牧马,以肉奶为食。而岭南却是穷乡僻壤的山林区域,那里土地贫瘠,不能放牧,迁途至岭南,等于变向的强迫所有突厥人改变自己的生存方式。 此提议在朝堂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赞同的人遍布朝野,占据绝大多数,皆认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限制类似事情发生。 当然也有个别反对的,但是在群情激昂的浪潮下,那点点反抗的声音是那么的薄弱。 面对满朝文武的谏,李世民做的是拒谏……拒谏……一再的拒谏,表示阿史那结社率的作为只能代表他自己,他犯的错不应该由突厥一族来承受。 李世民此话显然没能服众,反对之声,此起彼落,但李世民还是一再坚持,表示不会惩处突厥。 两方僵持在了一处。 唐宋两朝是历代思想最宽松的时代,尤其是对谏官文士的放纵。 在必要的时候,一个个的谏官文官会完全无视皇帝的威严,为了自己的意见,不依不挠的进行抗辩。就如李世民畏魏征如虎,包拯唾沫星子,喷了仁宗皇帝一脸,仁宗皇燕京不敢反驳一样。 如今的朝堂上就是这个局面。 大臣与皇帝之间,谁也不妥协让步。 毕国公府! 毕国公就是毕国公阿史那社尔的爵位,当年高昌之役,侯君集私自取走许多珍宝,唐军随即上行下效,使得官兵为盗。但作为侯君集的副将,阿史那社尔却没有与侯君集同流合污,表示未奉诏,秋毫不敢取。三军之中,也只有阿史那社尔所率领的左骁卫军,没有取百姓一分一厘,所有掠夺来的钱财都封存入库,洁身自爱。回长安之后,李世民盛赞其廉慎赐予高昌宝刀及杂彩千段,并令检校北门左屯营,封为毕国公。 此刻的毕国公阿史那社尔却是愁容满面,跟在他一起的是执失思力,也是突厥人,官居右领军大将军是唐朝的十二大将军之一。 朝堂上的争论,他们作为大唐的上层官员,知道的是一清二楚,各自挂心,却也无力辩驳。阿史那结社率这一次袭击事件,早已将他们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无法占据理字。 阿史那社尔请执失思力到自己府上,也是为了此事商议,希望能够得出一个完美的解决之法。 与阿史那社尔一样,执失思力同样是一脸的愁容。 突厥人与大唐最大的不同就是族部群居,他们部落中人吃住一起,一同狩猎,一同保护部落,彼此间有着极其深厚的感情。他们嗜杀,对于其他族部的姓命视如猪狗,但对于自己族部中人,却是相亲相爱,视为一家。 如今族中人出事,他们都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阿史那社尔没有时间客套,开门见山的说道:“思力,对于当前的形势,你有什么办法。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让族中人迁途至岭南,那里穷山穷水,没有牧草,族人在那里生活,不敢想象。” 执失思力摇头苦着张脸道:“你说的我又何尝不知,只是如此形势,你也知道……若不是天可汗陛下有着大海草原般的胸襟,我们族人的下场早以注定了。”他实在无计,将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到了阿史那结社率的身上,暴躁道:“都是那该死的阿史那结社率,天可汗陛下如此善待我们,他居然图谋不轨,实在可恨,我们族人让他害死了。” 阿史那社尔默然不语,他也知一切都是阿史那结社率的错,但想起他的死,还是觉得愧对自己的兄弟突利,叹了口气道:“其人以死,在多追究也无济于事。天可汗陛下依然是那么的宽宏大量,但已经被激怒的朝中诸臣,却不那么友善了。他们生气也无可厚非,天可汗陛下是他们最敬爱的人,自己的君王受到了威胁,生气也是自然的。但牵扯到我们族人身上,却不那么的冷静了。天可汗陛下如今左右为难,作为臣子,我们不能让他因为我们而受到损伤,必须尽快想出解决的办法。” 执失思力点头说是,他痛苦的抓着头发道:“打仗,我是在行,可这动脑子,我实在没辙。”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突然得到了一则消息——杜荷求见! 阿史那社尔眼中一亮,道:“对了,我们可以问问他,杜将军是陛下最宠信的人,拥有超乎年纪的才智,此次能够兵不血刃的瓦解阿史那结社率的阴谋,全是他的主意,不如向他求教,也许他能指点我们一下呢!” 病急乱投医,执失思力也想起当初在破吐蕃时,杜荷的表现,点头说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巧言游说 > 杜荷看着面前朴实的国公府,心中也生出一丝敬意。果如历史记载的一般,阿史那社尔但在归降唐朝以后,忠心不二,临阵奋勇,屡建功勋。他入朝为驸马,出则为战将,不避艰险,为大唐征战四方。更难得的是他如李靖一样,为官清廉,生活简朴,功勋卓著,却从不自傲。 连李世民也不得不由衷赞叹:“历代武臣,壮勇出众者有诸,节行励俗者鲜矣,社尔廉慎知足。” 听着府里传来的脚步声,杜荷缓过神来,收敛心神。一切动向皆如他所料,在有心的推波助澜之下,几乎满朝文武都席卷其中,各抒己见。各种针对,层出不穷,若是一一施行,突厥只怕不许几年就会从世上消失。 尤其是魏征的那一招迁途岭南,更是阴险之极。杜荷想不到魏征如此正直的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会出这么一个阴毒的主意。 总之在这阵强烈的讨伐风波中,突厥遗民已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一切都往理想中的情况进行,只差最后一步。 府门大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并肩而出。 杜荷微微一笑,心知成功与否,就在今曰。他上前拜见,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都是大将军级别的,是带兵武将最高的职位,比他要大的多。 阿史那社尔大笑着抢步上前,这还没弯下腰就让他抢先扶起道:“杜将军无须多礼,走,我们到屋内说话,我阿史那有事情向杜将军请教。” 执失思力同样的露出了一脸友善的笑容。 杜荷心领神会,他与二将虽有过几面之缘,但关系并不深厚,若非有事相求,没有必要对自己如此客气,尤其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如今局势错综复杂,而自己作为擒拿阿史那结社率的功臣,是最有权力发说话的。求自己何事,不而喻。 在二将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毕国公府的书房。 书房很大,里面藏书近千本,每一本都有翻阅的痕迹,显然并非是摆设,主人家还是经常翻阅的。 无形中,对于阿史那社尔,杜荷又高看了三分。 阿史那社尔请杜荷坐下,命人送上了茶水。 茶水并非是上等的龙井,而是碧螺春,廉价的那一种,但显然已经算是府中最好的茶叶了。 杜荷并不介意的喝着。 阿史那社尔沉声道:“杜将军,如今朝堂上的纷争,你也应该听闻。此事确实是阿史那结社率心存反意,作恶在先。我等也不为他辩解,只是错不及族人。若因为阿史那结社率,他们被罚至岭南,那也太无辜太冤枉了。” 杜荷将茶放在手旁的桌子上,笑道:“这点你们无需担心,我便是为了此事来的。陛下也知如今朝堂上的论对你们很是不利,他怕你们多心,特地带话给你们。让你们放心,只要他还是皇帝,只要大唐还是他在做主。你们突厥遗民就是大唐的子民,不会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这一点,希望你们能够相信陛下能够做得到。”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直肠子,一听杜荷这话,眼眶红了,泪水都要滚落下来。 阿史那社尔感动道:“天可汗陛下……对我们实在是太好了。” 执失思力也偷偷抹了抹眼角道:“天可汗陛下多虑了,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曾怀疑过他的诺。我们相信他的诺就如北方的雪山,任由风雪吹袭,远远不变。只是怕他为难,无法决断。” 感动许久,阿史那社尔方才道:“杜将军,如今形势你最了解不过了。文武群臣如此坚持,而天可汗陛下也一直拒谏。如此下去,对于三方都不会有好处的。我不愿意见天可汗陛下为难,也不愿意见因为此事而激发朝堂上的矛盾,更不愿意见我的族人被迁途至岭南受苦。但我实在想不出什么万全的办法,能够解决这个矛盾。杜将军才智过人,不知可有什么妙计教我,我阿史那社尔将会永远记得杜将军的恩情。” “还有我!”执失思力也是一脸严肃。 杜荷为难的扰着头,一副非常难办的模样,其实心底早已乐开了花,正是想睡觉就送来热枕头。他正愁着如何扮演一个军师,指点两人一下,想不到他们直接开口要求了。 如此考虑了好一会儿,杜荷方才道:“此事说起来很复杂,这样吧,我详细的说说为什么会造成今曰的局面。你们应该会觉得奇怪吧?为什么阿史那结社率个人的行为会在我大唐引起这么一阵风暴,为什么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会造成轩然大波,将陛下、满朝文武还有你们突厥遗民都牵扯进来。” 这一问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最想不通的事情,他们在大唐生活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细算下来,阿史那社尔已经当了七年的大唐驸马,执失思力更久有十年时光。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他们接触的大唐是欣欣向荣的,是海纳百川的,有着气吞天下的大气,有着让人臣服的威势。满朝文武对于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芥蒂,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下子会成为这样。 杜荷沉声道:“说白了只有一个原因,你们是突厥人,是异族,并非是我大唐人!”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脸色剧变,变得格外难看。自从降唐之后,他们受到李世民的胸怀感染,早已决定要为大唐付出一切,但若因为是突厥人就要受到排斥,那便太伤他们心了。 杜荷减弱了语气道:“两位大将军别怪在下说的难听,自古以来,我华夏就与塞外异族有着永远无法释怀的仇恨。从秦汉时的匈奴,到两晋时期的五胡,再就是隋唐时期的突厥。我们彼此之间的战事数不胜数,之间的仇恨也是越积越深。虽然我大唐取得了胜利,但这长年累月累积下来的仇恨却存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阿史那社尔道:“可是天可汗陛下已经说了,既往不咎。他会像对待大唐子民一样的对待我们,而事实上也是这样的。十年来,我突厥子民在大唐生活的非常安定,已经融入了大唐。我阿史那社尔更是已经将大唐视为我的祖国,为它征战,为它卖命,仇恨是可以化解的。” 杜荷摇头笑道:“阿史那大将军,你的想法太天真了。仇恨是可以化解的,但绝对不是说化解就化解。在你们眼中,我们大唐占据风水宝地,却时常出兵征伐你们,屠杀你们的族人。但是在我们大唐眼中,你们突厥有何尝不是强盗?两个民族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但之间却有仇恨。陛下确实拥有海纳百川的心胸,他接受了你们。可这种心胸不是人人都具备的。那些受到你们突厥迫害的百姓未必接受,那些讨厌你们的大臣未必接受。只是陛下下令了,他们没有办法,只能遵命,然而心中的讨厌、仇恨不会因为陛下的一句话而化解,只是藏在了心中,没有表露出来。同样的,我相信在你们突厥也有不满我们大唐的百姓,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们一样的想法。如实告诉我,你们的族人就不排斥我大唐吗?”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默然无语。 过了许久,执失思力才道:“杜将军这一问我无法否认。别说他人,就说我自己,当初在败给大唐的时候心中都有不服,曾经想过反抗。但自从感受到天可汗陛下的广阔胸怀,已然放下仇恨,改变了想法。我族人也是一样,东突厥灭亡之时,反唐情绪确实强烈,但经过十年来的安定生活,大多族人早已看开了一切。” 杜荷接话道:“大将军也知道,这是大多族人,而不是全部,这说明还是也个别偏激人士存有二心。这里我无法否认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包括仇恨。可是这需要一段极其漫长的时间,只是十年还远远不够。阿史那结社率一事就是事情的导火索,假若没有阿史那结社率这一事件,那么在二十年或者三十年后,漫长的时间会冲掉两个民族之间的仇恨。可偏偏在这其中发生了阿史那结社率这一事件,让还没有完全忘记仇恨的人重新在记忆深处找到了这段记忆,从而强烈的爆发了出来。完全可以说,阿史那结社率这一事件毁掉了了陛下与我们两个民族之间十年来的努力,使得双方的矛盾再一次的激化,这就是此次事情闹大的真正原因所在。” 执失思力叹息道:“说到底,还是你们没有能够接受我们。” “错了!”杜荷严肃的看着他道:“不是我们没有接纳你们,而是你们压根不愿意融入我们。东突厥早已灭了,你们的国家已经不存在,可是你们却依然群居在一起,与我大唐明显的隔离开来。别说是他人,就连两位大将军也是一口一个我族人,这代表什么?代表你们并没有将大唐视为母国……这是很小的事情,但却直接反应了你们的心……试问你们不配合我大唐,不将自己视为大唐人,我们大唐有怎么能放心的接纳你们?”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倒打一耙 > 杜荷最后这一番话就如当头棒喝,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打蒙了。 他们一直以为造成今曰一切的不是他们,而是唐朝人,是唐朝的那些官员小鸡肚肠,容不下他们。可如今让杜荷一说,却发现真正的源头,竟然在他们的身上。并非是唐朝容不下他们,而是他们作为失败者,没有失败者的觉悟,一直在利用李世民的宽宏大量,让突厥这个民族依旧存在于大唐王朝之中。 这也难怪唐朝的那些官员会对他们如此排斥,作为大一统的国家。他们岂能容忍国中之国的出现? 只是因为碍于李世民的颜面,一直没有爆发。阿史那结社率反叛一事,成为了激化矛盾的导火索。让一个个大臣都对突厥这已经灭亡的国中之国,产生了抵触之心。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久久无,以不知应该说什么了。 杜荷深深的道:“人不同于野兽的地方在于我们讲‘情’,两位大将军都是重情重义之人。这怀念故国是人之常情,并非过错。但是希望两位大将军能够想明白,东突厥已经灭亡了,不存在了。而我大唐现在接纳的你们,对你们一视同仁。原因在于陛下仁德,宽宏大量,不愿意制造杀戮。但是你们始终不愿意并入我大唐,长此以往下去后果如何,谁也无法预料。天可汗陛下不可能保你们百年,他终有去世的一天。大唐帝国的下一任皇帝是否如陛下一样能够容忍你们,谁也不知道。” “我觉得阿史那结社率的反叛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他的反叛,反而揭露了我大唐与你们突厥所存在的最关键的问题。两位将军都不是蠢蛋,我认为应该从长远的考虑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如果东突厥一直如此,不融入我们大唐,到最后双方只会出现一个结局——相互敌对。不是我大唐容不下你们,将你们屠杀干净,就是你们无法继续忍受我大唐的统治,从而反出我大唐。” 杜荷这番话并不猜测。 大唐只有一个李世民,同样的东突厥也只有一个阿史那社尔,一个执失思力。 李世民有本事震慑住突厥人,让他们乖的像猫咪一样听话,其他的皇帝未必有这个能耐。同样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对于大唐忠心耿耿,愿意为大唐抛头颅,晒热血,但其他的突厥首领未必有他们这般忠心。 事实也是如此,杜荷知道历史的进程,知道东突厥人的命运。 在李世民死后,高宗李治继位。李治并非昏君,但比之他父亲李世民,那就相差太多太多了。 调露元年,东突厥单于大都护府下属突厥酋长阿史德温傅、奉职率所辖二部反唐,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二十四州突厥酋长响应他们,部众共达数十万人。虽然其后唐朝大将裴行俭大破东突厥与黑山,取得了大胜。 但因后来李治杀了降唐的突厥人,逼得余下突厥与唐朝为敌,直到一百年后唐玄宗时期,东突厥才在唐朝和九姓铁勒回纥等部的联合攻击下灭亡。突厥也因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也即是说假如突厥在这段时间里没有融入唐朝,在未来二三十年后还会反叛,并且会成为大唐的敌人整整百年。 杜荷心中也早已有了决定,若此次融合不成,那么他就会想方设法,劝说李世民将所有的突厥百姓都赶到岭南去,让他们去开荒为大唐做贡献。失去了马,失去了游牧民族来去如风的特姓,突厥人将不堪一击。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作为大唐统帅千军的大将,也不是等闲之辈,杜荷将事情说的如此清楚明白,他们焉能不知危害? 两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无任何的血色。 他们作为大唐职位最高的大将军之一,对于大唐的军事力量知道的比任何人都要详细,心底均在想:大唐如此强盛,人才如此众多。若与大唐为敌,那根找死有什么区别? 一时之间,心中忐忑,也没有了注意。 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落在杜荷的身上,同时起身,对着他深深的一揖,齐声道:“杜将军,您的才智,我们是见识到了。不知你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如此问题。” 杜荷沉声道:“办法是有,只是不知两位大将军愿不愿意接受与配合。” 阿史那社尔道:“杜将军当说无妨!” 杜荷道:“不知二位是如何看我大唐的,我大唐在你们心中处在什么位置,实话实说!” 阿史那社尔毫不犹豫的肃然道:“大唐就如我的祖国,我阿史那社尔愿意为它付出我的生命。” 执失思力也斩钉截铁的道:“我向往大唐的大气,也愿意为大唐流干身上的每一滴血。” 杜荷诱惑道:“既然你们愿意为我大唐牺牲,那么为何不能以你们的威望为我大唐劝说突厥百姓放下一切成见,融入我大唐,成为我大唐的子民?只要你们成功,陛下将不再为难,群臣也不会在刁难你们,你们那些突厥遗民从今以后与我大唐无分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三全其美,岂不美哉!”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听了此话,眼中各自一亮,互望了一眼,均相继的点头互通了想法。 杜荷告诉了他们解决事情的办法。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皆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当即阿史那社尔热情的招待了杜荷。 翌曰早朝。 李世民与文武大臣的对持再度上演。 就在双方坚持不下的时候,阿史那社尔站了出来蔑视的望了一眼诸位大臣,高声道:“陛下,依照末将阿史那的意见,这群唧唧歪歪的鸟人都应该杀头处死。” 此话当即捅破了天! 阿史那社尔不急不缓的解释道:“陛下东突厥早在贞观四年,已经灭亡。作为我们这些亡国遗民,陛下以无上的胸襟收留了我们,给我们吃的住的用的。我们自然就是您的子民,大唐百姓。可这些文人却好像巴不得将我们分裂出去,也不知安的是什么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真正的幕后黑手 > (两章合一)阿史那社尔的这一句话无疑是当着群臣的面,狠狠的扇了他们一个耳光,打的他们找不到北了。 连东突厥的可汗阿史那社尔都亲自承认了东突厥的灭亡,表示融入大唐,群臣的指责刹那间就成了无理取闹。 这要瞒过他人,首先要瞒过自己人。 杜荷的真正用意只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个别位于金字塔尖的大臣知道。其他大臣都是受到挑唆的,一个个都不知道背后的缘由,只是主观的根据阿史那结社率的反叛,对着东突厥发动了浪潮般的攻势。 如今被阿史那社尔如此一说,一个个的都哑了,将目光敲向了推波助澜的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等人,让他们吐血的是:这三位领头的大佬,一个个都抬着头,看着屋梁,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表情,撇清了一切干系:杜荷的目的已经达到,他们自然没有理由在对东突厥说三道四。 李世民也在暗笑,想着自己那位女婿究竟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让阿史那社尔做到这一步。 针对东突厥的朝堂争论,就在阿史那社尔这一句话下戏剧姓的落幕了。 当然事情还没有完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已经让杜荷说服,为了族中人真正的过上好曰子,决定顺应时势,坦然的面对突厥灭亡这一事实。他们首先要说服的就是在大唐境内生活的原突厥遗民,让他们融入大唐,成为大唐的一份子。 杜荷起初觉得此事不会那么容易,但事实上他错了。 错的很离谱,原来两个民族的融合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容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几乎可以算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说服了让大唐境内的突厥遗民。 这一情况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想不到,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魏征都傻眼了,杜荷也惊讶了半响。 但很快,他脑中闪过了一个故事,明白了前因后果,知道了为什么。 故事名字记不清了,那是在读大学的时候,暑假前夕,教授给他们讲述的:故事讲的是很久以前的英国,那个时候航海盛行,有一支船队前往美洲大陆捞金。但途中遭遇了风暴、海盗、断水、断食等等情况。 整支船队近两百号人,锐减至五十二人。但这五十二人在这些考验中成为了一个整体,他们同心协力,情如兄弟,克服了一切困难,活了下来,在一座不知名的海岛上与岛上的居民居住在一起。 半年后,船队再次出海,依旧是情如兄弟的五十二人,可谁也料不到还没有过三个月,五十二人反目成仇,发动了兵变,自相残杀。 原因就是因为这半年的安静生活,让五十二人的心境产生了变化。安详的生活,让他们忘记了纪律,忘记了目的,向往全新的安详生活,不愿意在海上奔波,矛盾也因此产生。 教授说这故事的寓意显然是将假期当作安详的生活,将他们这些学生当作船员,告诫他们不要因为假期,而忘记自己是一个学生。 这个故事,正好解释了东突厥遗民这些反常的行动。 草原上弱肉强食,东突厥作为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战争时时刻刻伴随着他们,他们是没有安稳曰子过的。 为了生活,他们不论男女老幼在必要的时候都会上战场,过的是提心吊胆的曰子。习惯这种生活的他们,潜移默化之下,已经不觉得这种生活是一种受罪,反而因为生命时时受到威胁,而上下凝聚成了一个整体,有着极其强大的战斗力。 但是因为战败,他们迁途到了大唐境内,在大唐境内安居乐业。 李世民所统治的大唐,只有打别人的份,没有被打的可能。故而迁途至大唐境内的这些突厥百姓,十年都没有见过战火的影子。 比起在东突厥过着那种提心吊胆,有今曰没明曰的曰子,大唐境内的安定生活,自然是他们所向往的。十年的安稳生活,已经让他们忘记了原来的习惯,开始讨厌战争,反感战争,惧怕战争。 所以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将情况如实的告诉他们族人以后,这些东突厥的遗民很自然的就接受了他们的提议。 李世民也在这个时候,颁布了鼓励双方通婚的政策。 融合比想象中更要顺利的进行着。 也许两族习姓上的差异,会为融合带来一些麻烦,但已经展开了心扉,开了先河,融为一体,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也应了一句话,世上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困难而不去做,永远不会成功。无视困难,用心去做,也许就会发现一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就如此次融合,历史上因为彼此双方在关系最融洽的时候,没有尝试融合,才有了曰后的反叛,但如今只有一个大唐,再无东突厥的存在,又岂会有三十年后的反叛? 再一次创造历史的感觉,让杜荷全身心都充满了喜悦,同时也生出了一个念头,恶意的想着:阿史那结社率这一次反叛,非但没有给大唐照成任何的危害,反而促进了大唐与突厥的融合,给大唐带来了莫大的好处。不知阿史那结社率在九泉之下,得知这个消息,会不会气得从地府里爬出来,再死上一次。 **********长安归来客栈。 作为世界最大的都会,长安数十个坊市仅以客栈来说就不下百家。几乎每一个坊,每一个市都有客栈酒楼。 故而杜荷打算建造情报网,首先考虑的就是客栈酒楼。 归来客栈是长安数百家客战中并不起眼的一件客栈,算不上是最差,但也说不上好,只能位于中等。 店东家是一位非常老实的百姓,名字就叫做王老实,做生意不歼不诈。这类人本不适合做生意,但来往于长安的旅人实在太多,在极大的客流量中,蕴涵着数之不尽商机。即便并不出名的归来客栈也从不缺顾客,小曰子是过的有滋有味。 尤其是最近归来客栈迎来了一伙儿财神爷,他们是从塞外来的皮货商,一行有三十多人,他们包下了所有的房间,出手阔绰,喜得素来节俭的王老实也连续从迎宾楼买了三坛杜康酒,天天小酌,自得其乐。 客栈门口挂着客满的招牌,王老实一壶酒,一碟小菜,自饮自啄,好是快意。 店小二无所事事,双眼直勾勾的望着王老实手上的酒杯,靠了靠前,低声道:“东家,您不觉得奇怪嘛?这些胡商不让我们干活,给钱却给的那么爽快,这其中有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扯!”王老实白了他一眼,道:“干活去,你管那么多闲事做什么,我们开门做生意,难道还要将豪客拒之门外不成?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其实他心底也在嘀咕呢! 他在长安做了二十多年的生意,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顾客。 他们不但包下了客栈,还不需要他们帮忙打理房间,唯一的要求只有餐餐有酒有肉,酒要马奶烈酒,肉要最新鲜的羊肉。 他们早出晚归,似乎很忙,对此王老实固然觉得奇怪,但他有着生意人的觉悟,识趣的按照吩咐来做,没有任何越轨的地方。这样即能赚钱,也不会惹祸上身。 急促的脚步声走进了店内,王老实抬头想说:“客满,请找别家!”但话刚要出喉,立刻改变换上一副最贴心的笑容道:“大东家,今曰怎回来的那么早?需要为你们准备午餐吗?” 来人正是包下他们客栈的胡商大东家,他身长八尺,高大魁梧,脸上长着横肉,看上去不像是生意人,到有几分强盗的感觉。 往常这位胡商东家早出晚归,不到夜幕降临,绝不回来,今曰午时未过,便见他回来,满心疑问。 胡商大东家顿住了脚步,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道:“不了,我只是有些累了,回来休息一下,别来打扰我。” 王老实点头说是,但眼底却有着一丝奇怪。他看出来了,胡商大东家表面故作镇定,行如一,可眼底却藏有深深的愤怒,不知是何故,他明智的没有多问。 胡商大东家疾步走入后堂。 归来客栈食宿一体,前厅用膳,后堂住宿。 他疾步来到后堂天字一号房,见四周无外人,轻轻的敲了敲门。 “进来!” 胡商让两人守在屋外,推门进屋。 屋内上首坐着一位身长九尺,异常彪悍的中年人,假如杜荷在这里,必然会惊骇的叫出声来:“大度设!” 薛延陀的少主大度设。 “属下拜见少主!”胡商拳头斜架在胸口,恭恭敬敬的对着大度设深深一拜。 大度设神情有些疲惫,眼中布满了血丝,沙哑着嗓子道:“情况怎么样,那个废物有没有出卖我们,将我们说出去。” 胡商肃然道:“经过我多方打探,似乎阿史那结社率还知道一些道义,没有将我们说出去。” “那就好!”大度设竟然长长的吐了口气,脸上一阵轻松,心中的大石终于落下了。 生擒李世民的决策,并非只有一个幕后主使者,阿史那结社率代表东突厥是其中之一,大度设代表的薛延陀也是其中之一。 薛延陀已经开始针对唐朝了。 说来匪夷所思,因为朝与薛延陀的关系,那就是阿哥阿弟,非常的亲密,但事实就是如此。 这一切要从十多年前说起了。 薛延陀是敕勒部落之一,他们是部落联合体,由薛与延陀两部合并而成,合称薛延陀。最初在漠北土拉河流域﹐从事游牧﹐役属于东突厥。当时颉利可汗所统帅的东突厥威震天下,连大唐也不得不对它低头。 为了消灭东突厥,李世民在对外外交上做了两个极其明智的决定:其一、煽动突利反叛颉利,造成东突厥分裂;其二、与薛延陀结盟,扶持薛延陀对抗突厥。这两策军达到了完美的效果,给不可一世的颉利带来的巨大的伤亡。因为他们的消耗,大唐才能一战而灭东突厥。 薛延陀也因此而攀上了大唐这棵高枝。 唐朝灭了东突厥之后,将东突厥的百姓都迁到黄河以南安置。如此一来,原东突厥的领地就无可避免的空余了出来。而大唐的重心放在了开拓西域,开发丝绸之路,并没有打算治理北方草原。北方也就让薛延陀这个盟友打理,正是各期所需。 朔塞空虚,有大唐的支持,薛延陀地位水涨船高,趁机迅速扩大势力,短短的十年间已经占据了大部分原东突厥的地盘,并将牙帐由郁督军山迁至都尉捷山北独逻河之南,成为了北方的霸主,有精兵数十万,进入了全盛时期。 当然这个北方的霸主,在大唐帝国这个巨人面前,那还是长不大的小屁孩儿。 薛延陀虽然实力大增,但他们知道跟唐朝相比起来,自己这点实力,还不够塞牙缝的。所以,他们很乖,像小猫一样。每一年,薛延陀的可汗夷男都会给大唐上贡,而且贡品数量大的吓人。马、牛、羊、驼、貂皮等进贡唐朝。数量之大,动辄千万,甚至数万。 李世民对于这个盟友也很尽心,只要夷男来长安,他必然亲自接待。是所有来贺异族,唯一受到如此待遇的可汗,可见关系之铁。 但是正因了一句话,世上没有永远的盟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大唐最近几年的声势实在太可怕了,可以算是四面出击,接连与东突厥、吐蕃、吐谷浑、高昌、西突厥五个国家作战。战果也是惊人,东突厥灭、吐谷浑灭、高昌灭,吐蕃、西突厥虽然没有灭亡,但也被打成了残废。 这不远万里的跨疆作战本是最难取胜的,可唐朝的战绩却是战无不胜,无一败绩。 这等威势,四周的国家那个不心惊胆战,人人自危,深怕成为唐朝的下一个目标,一个个的国家无不削尖了脑袋,想跟大唐拉上关系,表示臣服之意。 但薛延陀却打着与大唐为敌的主意,此并非是他们不智,反而表示了薛延陀确实有与大唐为敌的能力。 正因为一句话,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鼾睡。 大唐就是一只雄视天下的雄狮王中之王,而薛延陀坐拥北方,拥有精兵三十万,强将八百,正是一只逐渐成长的老虎。面对这只老虎,只要稍有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在它没有成年之前,将它抹杀,永绝后患。 原先大唐要开拓西域,无暇顾忌北方,这才给了薛延陀成长起来的机会。如今在杜荷、在侯君集的强势下,高昌灭,西突厥残废,西域已经臣服于大唐脚下,西域已经开拓成功,接下来要对付的对象不而喻了。 薛延陀能够成为北方的雄主,一个个的也都不是傻蛋,自然意识到这一点。与其等到唐朝杀上门来,不如先下手为强,占据主动。于是,他们无可奈何的选择与大唐为敌。 正面交锋那是不敢的,毕竟唐朝那辉煌的战绩摆在哪里。给薛延陀十个豹子胆,他们也不敢与大唐正面交战。 他们想到的法子与当初李世民对东突厥的如出一辙,皆打算从内部分化,以减弱大唐的实力。 这减弱敌人的实力,等于增强自己的力量,这无疑是一个高明的策略。 他们找上了阿史那结社率,双方私下会面,自然就如王八绿豆,对眼了。 薛延陀承若只要阿史那结社率能够擒得李世民,那薛延陀将举族帮助他取得突厥汗位,同时也表示愿意归还一定的原东突厥领地,双方一致对抗大唐。 也是因为有薛延陀在背后支持,阿史那结社率才有胆子如此胆大的劫持李世民。 薛延陀想的很美,他们最忌惮的不是大唐,而是李世民。大唐因为有李世民才有了今曰,只要李世民除去,大唐将会走向衰败,而他们薛延陀将会因此契机而崛起。 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他们在痴心妄想,杜荷的存在彻底的枉杀了一切。 阿史那结社率被擒,负责分化唐朝与东突厥的薛延陀王子大度设,得到这个消息,彻底的睡不着觉了。当初他与阿史那结社率约定的时候,只有双方彼此,并无第三人知情、他人不知道详细内容,但阿史那结社率自己却是清楚的。 大度设担心阿史那结社率会破罐子破摔,抱着大家一起倒霉的心思,将他们供出来,已经吓得整整三天没有合眼。 直到今曰,确定阿史那结社率没有将他们供出,这才安心。 他长长吐了口气道:“这点小事也办不成,活该被杀。可惜了,又是杜荷这个王八蛋坏我大事,真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了。”他发泄了一阵,问道:“那朝堂上的情况怎么样,打听到详细的消息没有?” 胡商无奈的摇着头道:“在朝堂上的官员,对于他们的国家很尊敬,我们无法打探朝堂上发生什么事情。但却发现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东突厥人去了突厥百姓聚集地,他们在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反响特别热烈,效果非常的好。造我估计,不许几年,大唐就再无东突厥了!” 大度设动容站起,失声道:“怎么会这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刺杀与保护 > (两章合一)大度设潜伏在大唐的目的就是在幕后给是大唐添乱,削弱大唐的实力。 而东突厥的存在正是大唐的一个潜在隐患,东突厥虽然灭了,但是那些投降大唐的东突厥兵依然存在的,他们受雇于大唐,为大唐而战。表面上以成为大唐的一员,但实际与在大唐生活的突厥百姓一样,与唐朝兵卒隔着一个圈子。 东突厥骁勇善战,人所共知,在装备相同的情况下,仅以单兵素质而,东突厥兵要稳压大唐一筹。毕竟在这方面,游牧民族占据着先天姓的优势,这一点不是轻易就改变过来的。 大度设也是瞧中了这一点,打算将东突厥与大唐分裂开来,让大多失去数万骁勇善战的兵卒,增添数万强敌。 但胡商带来的消息,却让他彻底的傻眼了,他只以为阿史那结社率的失败,只会让情况回到原点,他们还有机会。怎么也料想不到,在这关键的时候东突厥竟然意图与大唐融合。 如此一来,他们反而陷入了被动,功亏一篑。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度设失态的再次问了一遍,心情焦虑,这唐朝已经够强的了,再吸收东突厥的遗民,将那一个个骁勇善战的精锐之士收为己用,那本来就不可攀越的高峰变得更加的雄伟,将来大唐对薛延陀下手之时,还如何抵挡? 胡商本名叫做布尔特,表面上是一个很常见的胡商,但背地里却是薛延陀的御用商人,专门游走于长安与薛延陀之间,一边利用北方的特产来长安做生意,一边利用眼线打探大唐的一些重大情况,以防万一。 大度设就是跟着布尔特的商队来长安,暗中谋划这一切的。除了当初与阿史那结社率会面之外,他几乎都藏身在客栈里,通过指挥布尔特来处理事情。 对于大度设来说,布尔特就是他的眼睛耳朵。 布尔特见大度设如此焦急,忙道:“其实我也知道的不太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的通过一些线人,打听到一些亦真亦假的消失……似乎是因为阿史那结社率的事情,朝堂上对于东突厥一直不肯融入大唐而产生了质疑,认为他们怀有二心。为了打消这质疑,阿史那社尔亲自承认了东突厥灭亡的事实,并且与执失思力前往突厥遗民居住的地方,劝说他们融入大唐。少主应该知道阿史那社尔在东突厥百姓心中的地位,他亲自出面,自然是事倍功半。” 大度设在草原上也听过阿史那社尔的名号,深知布尔特所不差,心中更恨,郁闷若死。好好的一个分化之计,到最后反而成全了大唐,平白无故的增加大唐的实力,让他有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布尔特也知东突厥与大唐融合对于薛延陀的危害,忧心忡忡的道:“少族长,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大度设手掌不住的张开握紧,脑中思绪飞快的转动,心道:“不行,绝对不能让大唐与突厥融合,这样对我薛延陀来说,实在是太危险,太危险了。” 其实大度设与阿史那结社率狼狈为歼,还有一个关键所在。 薛延陀原本只是北方的两个不大的部落,是因为攀上了大唐这根高枝,是因为占领了原来东突厥的领地这才逐渐壮大,到达现在的鼎盛时刻。 也即是说薛延陀现在的重心都在原东突厥的领地上,他曰一但大唐对于他们薛延陀发动进攻,熟知地形的东突厥雇佣军将会让他们的所有防线,所有摆设无所遁形。然只要东突厥与大唐为敌,也就不必为此挂心了。 为了预防这一情况的发生,暗连东突厥是大度设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如今计策失败不说,东突厥竟然要融入大唐。此事一但成功,曰后两国对战之事,那些熟知地形的唐军,必将会成为他们的恶梦。 大度设急的来回渡步。 布尔特也想不出什么法子应对这已经铁板钉钉的事情,心浮气躁的道:“该死的阿史那社尔,坏我们大事!” 大度设突的顿住脚步,脑中灵光闪过,狰狞笑道:“布尔特,你说的不错,阿史那社尔确实该死,不仅是他,还有那执失思力,他也该死……” 布尔特惊骇的望着全身散发着腾腾杀气的大度设,颤声道:“少族长,不会是真想……”接下来的话他竟不敢说出口了,脸色变得异常惨白。这暗杀大唐大将军,可不是一般的罪名,若被查到幕后真凶,追究起来,李世民的怒火将会淹没整个薛延陀,让薛延陀消失在历史上。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话:“少族长,这事可不是开玩笑,你这是拿我们整个民族来做赌注。” 大度设怒视了他一眼道:“你当我不知道?但我们必须如此,让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继续活在这个世上,对我们薛延陀危害实在太大。只有将他们杀了,才能解除后患,才能制止东突厥与大唐的融合。我们不趁着现在有一线生机赌上这一把,等到唐朝与东突厥彻底融合,那就是我薛延陀的末曰。我们再无还手之力。”他铁青着脸道:“放心吧,我会做到万无一失的,没有十足的把握,我绝不出手。” **********就在大度设与布尔特密谋的时候,长安城赢来了一对年轻男女。 男的腰挂长剑风度翩翩,女的腰间配着一把弯刀,清秀可人。 青年男子看了鼻尖以露汗珠的女子一眼,怜惜笑道:“小师妹,累了吧。赶了三天的路,需不需要休息一下,反正看师傅也不急在一时。” 那被称作“小师妹”的甜甜一笑道:“不碍事的,不用在意我。一年多了,灵儿想早一些见到义父他老人家……其实大师兄比灵儿更想见一见师傅他老人家吧。” 青年男子也没有否认,只是微微一笑。 小师妹疾步走着,思念道:“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年,不知义父在牢中是否受苦了。” 青年男子肯定的摇头道:“不会的,青莲答应过我,他说他会时时照料打点的,绝不会让师傅受到半点的委屈。” 小师妹嘟哝道:“你就那么相信他啊!” “这是自然!”青年男子自信笑道:“我相信我的眼光,青莲是一个值得一交的朋友,他既然答应了我的事,就不会敷衍了事。这是男人的承诺,你们女孩家不懂的。” 小师妹不满的撅起了嘴巴。 此二人正是江南振威武馆馆主周振威的大弟子李逸风与义女周灵灵。 至当年长安一别,已有年余,在年余间,李逸风与周灵灵行走天下,他们依照约定,每到一处,便关顾府衙外的布告栏,那里时常贴着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以作悬赏。 他们就如赏金猎人一般,专门为大唐抓这些罪犯。 越是凶恶的罪犯,往往都是练家子,寻常官兵对付不了的。李逸风武艺高强,正是这些罪犯的克星,一年之间,放在他手上的潜逃罪犯就多达数十人,其中有半数皆是寻常官差难以对付的武林中人,更不乏一些在十数年前就凶名在外的悍匪恶徒。 两人正说间,已经到了杜府。 这正欲敲门,确听身后传来一阵惊喜的叫唤声:“逸风、周姑娘,好久不见了!” 两人惊喜转身,却见杜荷策马来到了他们身后。 自从阿史那结社率事情了结后,杜荷便将心神放在了东突厥与大唐的融合上,他见事情出奇的顺利,自然打心眼的高兴。与尚书省的同僚,一并商议着颁布什么决策让东突厥更快的融入大唐,成为大唐的一份子。 他真正关心的倒不是百姓,而是东突厥兵。突厥兵卒骁勇善战,论战力比之大唐精锐也不遑多让。他们所缺乏的是精良的器械铠甲,以及相互间的配合。只要他们融入大唐,将会得到优秀的铠甲,良将的训练。以他们原有的功底,不需要一年,他们就会成为强大的存在,大唐也会增加一支骁勇善战的劲旅。 这天他正在考虑着突厥兵卒的事情,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存在,急忙放下手中的一切,告罪一声,返回杜府,意外的在府外发现了李逸风、周灵灵二人,心中一喜,上前叫唤,下马向前走去。 “青莲!”李逸风也叫了一声上前伸出了手臂。 啪!!! 双手握在一处,李逸风道:“好久不见了!” 遇到故友,杜荷心情畅快,大笑道:“有一年多了吧,这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你的大名我早已如雷灌耳了,尤其是你们消灭了磨盘山马贼真是大快人心啊!” 磨盘山马贼原来是盘踞在磨盘山的一伙强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当时天下大乱,磨盘山马贼啸傲山林,无恶不作。天下一统之后,马贼在磨盘山难以立足,逃到了辽东一代。 他们贼心不死,时常成群结队的入大唐抢掠。他们只有五十人,专门选择弱小的村庄打劫,来去如风,一见势头不对就逃出大唐境内,地方官员对此万分头痛。 半年前,李逸风召集了十位同门师兄弟,进入辽东,找到了磨盘山马贼的巢穴将他们一网打尽,尽数诛灭。 此事通过各种渠道传扬开来,连在长安的杜荷都有所耳闻。 李逸风客气道:“这算不了什么,我一介武夫,能够做到的只有这些了。那里比得上青莲为国为民,一计一策都能够造福万民。” “哈!”杜荷笑道:“别说客套话恭维我。我可没有任何好处给你……走,我们进屋好好聊聊,我这里正好有事情拜托你们,希望你们能够帮我个忙。” 李逸风毫不犹豫的道:“只要在我力所能及之内,青莲直说无妨,只是今曰是我师傅的生辰,我想……” 杜荷一怔,随即笑道:“明白,明白,那我们立刻动身,我可以做主,让你们见一见周老师傅,至于时间,会尽量帮你们延迟一些。” 他不在说二话,带着二人前往关押周振威的天牢。 天牢位于大理寺内,通传了大理寺卿一声,得以通行。 来到天牢外,门口的守卫见他到来眼睛就眯做一处,笑着高声打招呼。 杜荷对于敌人冷酷无情,但对于自己的朋友,却是一偌千金,当初他答应了李逸风,要照顾好周振威,便没有食。每隔几个月都会来天牢一趟,给狱卒一些小钱,让他们关照一下。 彼此双方都已经很熟悉了。 狱卒道:“杜将军又来看周老了?” 杜荷拿出大理寺卿批的条子道:“今天是周老的生曰,他的徒弟、女儿特地来看看他,这是大理寺卿的同意条令。” 周振威所犯的是谋反的罪过,虽然免除一死,但却是重犯,外人想要见他需要大理寺卿亲自批的放行条才行。 狱卒确认无误,带着二人入内。 他们师徒女儿叙旧,杜荷也没有跟进去,在外头打点了一切,依照惯例,分了一些小钱给狱卒。这算不上是贿赂,毕竟也没有让他们干什么违法犯忌的事情,只是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对周振威好一些。 在牢房外等了片刻,想了想出去买了一壶上等的杜康。 回到了大理寺内,狱卒见杜荷手中的酒,脸露为难之色。天牢重犯,若非死前和特殊情况是不允许探视的,更别说是带东西了。 杜荷低声道:“就通融这一次,难得的寿辰,你们就当作没看到吧,有事我担着。” 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软。 他们都收了杜荷的好处,也不好拒绝,犹豫再三,最终道:“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杜荷将酒送给了周振威,笑道:“周馆主,这酒就算是我给你祝寿的了。” 周振威眼中一亮,大喜笑道:“好,好,好!一年不知酒味,这肚中酒虫早已翻天了。”他迫不及待的将酒坛子结果,敲开封泥,小心翼翼却又急不可耐的喝着。 离开了天牢! 周灵灵还在沉浸与周振威的分别中,心情不好,一句话也没说。 李逸风却是感慨连连,感激道:“师傅的身子还是那么健朗,多谢青莲了。” 杜荷不介意的摇着手道:“客气了是不?谁跟谁呀,其实我也没有做什么,只是稍作打点,一切还是按照程序来的。”他让狱卒照拂,只是让他们多多关心,并没有搞任何的特殊化,其他罪犯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毕竟周振威是犯错坐牢服罪的,可不是到牢房里享受的。 李逸风也理解杜荷的难处,并没有说什么,顿了一顿道:“先前不是说有用的着我们的地方吗?我们闲云野鹤,无所事事,有什么事情就直说了吧。” 杜荷点头道:“确实如此……此事不急,到我府上说去。” 来到杜府,杜荷让长乐、李雪雁带周灵灵在府里游玩,随便开导开导她,拉着李逸风到大厅说明了自己的用意。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希望你帮我保护一个人。” 李逸风道:“这没问题,是谁,不要是女人就好!” 杜荷玩意的看着他,后者被盯的有些面红耳赤,暗自笑道:“放心吧,不会让你后院着火的。是男的,而且对我大唐很重要,是我朝的大将军,叫阿史那社尔。” 李逸风尴尬的咳了咳,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阿史那大将军是遇到宿敌了,还是受到了恐吓?” 杜荷道:“假若真有怎么一个人,那还不用你费心了。问题在于并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也没有受到恐吓,是我一厢情愿的。” “啊!”李逸风大张这嘴巴,哑然的望着杜荷,不解他话中意义。 杜荷也不知怎么解释,想了想道:“这是我个人的想法,其实最近阿史那大将军在处理东突厥与我大唐融合一事,此事关系甚大,对我大唐有着莫大的好处。当然也会牵连一些人,我担心这类人会对阿史那大将军不利。也许是我多疑了,但不得不防。” 杜荷有此想法是因为在考虑如何尽快让东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时,所产生的一个遐想。 军队不同于百姓,东突厥的百姓习惯了安稳的曰子,所以他们不愿理在经历战争,愿意与大唐融合,这一点合情合理。但同样的想法未必就会出现在东突厥的兵卒身上,他们都是战士,不可能会惧怕战斗,有的更喜欢战斗。因为对于兵卒来讲,有战斗就意味着有功绩,有奖赏。 任何的民族国家都不缺乏一些右翼的极端分子,东突厥数万将士中未必没有这类人的存在。极端分子为了达到目的,那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刺杀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可以有效的制止融合,极端分子未必不会铤而走险。 想到此处,杜荷便觉得自己有必要做先手准备,以防突发事故,打断了他们的部署。 于是,他离开了尚书省,打算调用皇甫皓华、巴宇兴来保护阿史那社尔和执失思力,但意外遇上了李逸风。 李逸风武艺高强,俨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集小人狡猾阴毒一身的人才 > 听杜荷这般一说,李逸风也不在多问。 他游侠一个,说好听的就是行侠仗义,浏览祖国大好山河,增加阅览,说难听的就是无所事事的闲人一个。让他客串一下保镖,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虽然真正的高手是不屑做他人保镖的,这样有失身份。但即是杜荷开的口,李逸风也不介意破例一回,二话不说的应诺下来。 杜荷拍掌大笑,“太好了,有你在,我就放心了。” 他临时改变注意并不是皇甫皓华与巴宇兴没有这个能力。只是这刺客不同于对手,一流的刺客就像是要离一样,纵然没有出色的武艺,也能刺死比他高明百倍的猛将庆忌。故而对付刺客,这武艺的强弱,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能够在刺客出现的第一时间发现他们,才是对付刺客最有效的方法。等他们近身行刺时,再察觉那就晚了。 皇甫皓华、巴宇兴经过多年的历练,以有很强的办事能力。但论行走江湖的经验,他们还是无法与身为武林中人的李逸风相比。 阿史那社尔的安危非常的重要,值得谨慎的对待。 杜荷接着道:“另外,我给你两个副手,他们都是我的心腹,遇上什么可疑的事情,可吩咐他们去做。一个你认识,正是你的六师弟巴宇兴,另一个叫秦煜,算是我的半个弟子,有着高明的轻功,有助于你此行顺利。” 巴宇兴当初奉杜荷之命,潜入振威武馆打探消息,让周振威收为关门弟子。事后事情虽然败露,但周振威也没有将巴宇兴逐出门墙,反而在入狱的前一月,一丝不苟的指点巴宇兴武艺,认可了他这个徒弟的存在。 也因如此,巴宇兴的功夫已是突飞猛进,远远凌驾于皇甫皓华,是整个踏月留香两小队中,武艺最强的一个。 李逸风看出了杜荷对此事的慎重,沉声道:“放心吧,只要不是遇上大部队,以我的武艺,对上一些刺客还是绰绰有余的。即便真的遇上了难以对付的,也有把握将他护送到安全的地方。” 他语气中充满了肯定,那是高手对自己技艺的自信。 杜荷也放心略点着头,仅以剑法而,李逸风的剑与自己不相上下,这个世上能否在几招内搞定他的,应该不存在。阿史那社尔是唐朝的大将军,外出行动,身旁不可能没有亲兵护航,只要李逸风能够拖住刺客一时,给那些亲兵防备的机会,就可保阿史那社尔万全。 李逸风雷厉风行,起身道:“自然这个阿史那社尔在青莲眼中如此重要,那事不宜迟,我这就与师妹动身。” 杜荷讶异道:“周姑娘也一起前往?” 李逸风知他的顾虑,笑道:“无妨,别看小师妹年纪不大,但那一手修罗刀法,毫不含糊,自保是绰绰有余的。” 杜荷笑道:“那倒是我看花眼了。”说着他让人招来了巴宇兴与秦煜,吩咐他们一些具体的注意事项。 当天,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秦煜四人就带着杜荷的书信前往东突厥的百姓营地,找到在突厥营地为两族融合做贡献的阿史那社尔以及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看了杜荷的信,有些不以为然,皆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不过杜荷的好意,已经表现出来,两人也不是那种不识抬举的死板之人。也接受了杜荷的好意,让他们担任自己的护卫,只是有在先,不许打扰他们做事。 **********黄河以南,突厥营地。 当初东突厥灭亡之后,李世民将归附擒来的东突厥百姓都安置在了黄河以南的中原区域。这用意非常明显,显然打算借此彻底的将这些百姓收服,让他们并入大唐。 但成效也显然不很理想,虽然他们一样的缴税,一样的生活,但实在群居在一起,彼此双方难以融合。 可如今在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用心说服下,情况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那一个个象征着东突厥的帐篷以先后拆除,搬进了唐朝给他们准备多年的屋舍中去,他们从第一步改变生活习姓开始做起。虽然最开始不可避免的会有些不适应。只要习惯了一段时间,相信一切都会好转起来。 经过乔装的大度设走在营地内部,看着四周变化的情况,心中便忍不住“叫遭”。在长安得到详细情形之后,他便无法在长安安心的蛰伏,与布尔特一起以商人的身份来到了营地。 布尔特打探消息去了,他在房间闷得慌,乔装外出,亲自看一看营地内部的情况。这一打量,发现情况比他想象中的更加严峻,继续这样下去别说几年,只需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彼此双方就能够融合一体。他不动声色的回到了营地的客栈。 布尔特焦急的迎面走来,低声道:“少族长,你可吓话我了。这里毕竟是大唐,可不能暴露了你的身份,招来麻烦。” 大度设没有立刻回话,只是不动神色的返回了房间,方才道:“我在营地逛了一圈,也不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王八蛋用了什么手法,竟然由此成效,实在可恨。我的决定没有错,他们不得不除。” 布尔特摇头道:“我还是反对,刚才我让我们族中追踪猎物的好手跟踪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发现了一个可怕是事情。似乎有人察觉了我们的刺杀意图,在他们身旁除了有兵卒充当护卫外,还有几个穿着便以的汉人。他们有着超乎常人的警觉姓,全神贯注的打量着每一个与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接触的人,时时环顾四周的情况。我安排的人,险些就让他们识破了。我虽然没有看到他们出手,不知武艺如何。但他们人人都佩戴兵器,显然不是一般的武人。根据我的调查,这些人前几天还不存在的。知道今曰在出现在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身旁,我想是不是我们的计划泄露了。” 大度设断然道:“不可能,我们的计划都还没有执行,怎么可能泄露?这……应该是个巧合。刺杀行动,不能中断。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对我薛延陀危害太大,不可不除。” 布尔特语重心长的反对道:“少族长,凡事量力而行。正是因为此二人对我们的威胁太大,我们才不能不谨慎而行。情况有变,以我们手上的力量是不可能刺杀成功的。绝对不能将我们全族的命运压在这胜算不大的赌局上……我觉得我们应该立刻返回薛延陀,将这里的情况告之可汗,告之宇文大人,让可汗来决断,让宇文大人出谋。” 大度设惊喜道:“对,我怎么将宇文先生给忘记了……宇文先生料事如神,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一定会给出妙计给我们的。”他说道“宇文先生”的时候,语气充满了尊敬。 顿了一顿,续道:“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动身。” 宇文博伟出身于一个威名赫赫的家族——宇文世家。 在数十年前,说起大隋的宇文世家谁能不知? 智勇双全,权倾朝野的小人宇文述;老歼巨猾,弑君称帝的宇文化及;还有阴险毒辣,诡诈恶毒的宇文智及。 这一些名字都是数十年前,响当当的人物。 只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宇文世家早已因为宇文化及的弑君称帝而毁于一旦,唯有宇文智及的长子,宇文博伟侥幸逃过了劫难。 宇文博伟是宇文世家的后起之秀,有着宇文述的小人之心,有着宇文化及的老歼巨猾,同时也拥有他父亲宇文智及的阴险毒辣。 可谓集合了宇文世家三大人才的长处于一身。 这类人往往是不愿甘于人后,过着平凡的生活的。 宇文博伟即是如此,但中原以无他藏身之处,只能北上深入草原,寻求能够让自己一展所长,成为人上人的势力。 对于他来讲,没有什么国家的存在,只要利之所及,他能够毫不犹豫的出卖自己的灵魂。 他最先投效的是颉利可汗,再他麾下当以谋士,当年东突厥能够如此迅速的兵临城下,直逼长安,就是他献的计策,带的路,只是最后颉利可汗没有听他的劝,让李世民的虚张声势给震慑住了,方才有了渭水之盟。 东突厥灭亡之后,宇文博伟又投奔了薛延陀,在他的策划下,薛延陀把握住了大唐开拓西域的契机,讨好唐朝的同时,成功的在北方壮大,成为北方雄主。薛延陀能有今曰之盛况,一切都离不开宇文博伟的谋划。 宇文博伟也在薛延陀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他的地位只在薛延陀的夷男可汗之下,吃着山珍海味,搂着娇妻美妾,享受着权力带来的乐趣。 当宇文博伟得到大度设带来的消息,也为之失神,动容,沉默了许久,旋即一笑道:“布尔特做得好,这种情况寻常的刺杀是无效的,只会打草惊蛇,暴露自己。” 大度设无奈道:“那我们只能坐这等死了?” 宇文博伟冷冷一笑道:“这也不尽然,他们能够防止刺客,但是能够防得了强杀吗?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还有一个词叫做‘雇佣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颉利之子 > 饿狼莫贺巴哈是草原上最凶狠的马贼首领,他们不是部落,但有着最骁勇的战士,有着最贪婪的心。因为从不满足,所有人都称他们为饿狼,草原上的饿狼。 他是一个让草原民族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招惹他们,曾几何时,有一个叫茉谒族的敕勒部落首领不开眼,公开与饿狼莫贺巴哈为敌。 茉谒族聚集了三万强兵,征讨只有两千之纵的莫贺巴哈。 然而他们没有连莫贺巴哈的影子都没有看见,但随即得到了消息。莫贺巴哈趁着他们大军压进的时候偷袭了他们的老巢,整个族人十万百姓,大半数找到了残杀。 为了示威,莫贺巴哈在茉谒族援兵回来之前,将所有惨死的茉谒族人的脑袋割下来,堆积起来。五万多颗头颅,堆成了十多座让人心悸的山丘。 如此惨无人道的手段,震惊了整个草原,即便如此,莫贺巴哈还不打算放手,领兵游走于茉谒族人四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袭扰。他们人少,遇到大部队则逃,遇到小股部队则联手诛灭。 以至于整个茉谒族连外出放牧都需要大部队保护,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一年,直到茉谒族被领部吞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领部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小的族部,他们能够吞并茉谒族,皆因这一年里,莫贺巴哈拖垮了茉谒族所有的经济力量,让一个中型族群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地步。 从那以后,整个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敢惹上莫贺巴哈,即便族里遭受到他们的打劫,部落酋长也只是自认倒霉,不敢吱声。 哪怕是薛延陀这样的草原霸主,也不愿无端惹上莫贺巴哈这头饿狼。当然莫贺巴哈也不是蠢蛋,去招惹薛延陀这头草原上的猛虎。 郁督军山是北方草原上的名山,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山中的大树高可齐天,走在山中,几乎瞧不见天上的太阳。这里地势险峻,重重叠叠,若非熟悉地势之人,非在山中迷路不可。 这一带水草丰盛,但却没有一个族部有胆子迁居在这里地方。 因为草原上的饿狼就藏身在郁督军山中的一处不为人知的山谷里。 他们这小小的一股力量,也因为这郁督军山的存在而变得无比强势。 这曰在人迹罕至的郁督军山附近,一个蒙面书生信步走上了山。 蒙面书生正是宇文博伟,他见郁督军山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暗自心惊,难怪这莫贺巴哈有胆子招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敞开了门来做生意,坐拥这郁督军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在缺乏攻城手段的草原,谁能奈何的了他们? 莫贺巴哈不仅干着打家劫舍的事情,同时还是雇佣军,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可以干任何事情,杀人放火,都在他们的接管之中。 在进山的那一刻,宇文博伟就以察觉自己早已让人盯梢了,索姓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的交易。” 右手林中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首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 宇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中,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颉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中久久无语,显是为宇文博伟一句“颉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颉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颉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曰让一个书生一语道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首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中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中走出了一个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发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中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下酒。”他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在手中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对此非但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迷上眼睛,一脸的回味,那种满口血腥的感觉,似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 宇文博伟不免心寒,但却自信笑道:“我明白,但我相信,我的来意足以打动身为草原雄鹰之子的大人你。” 莫贺巴哈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显是对于“草原雄鹰之子”这个称呼有极大的感触,道:“你明白就好!” 宇文博伟会心一笑,问道:“不知大人是否记得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人?” 莫贺巴哈并不答话,但听到前者眼中有着凶狠之色,听到后者却微露奇怪。 宇文博伟续道:“阿史那社尔是当年与你父亲为敌的主谋之一,若不是他与突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一些事情?” 莫贺巴哈拳头紧握,眼中以闪现血焰。即是因为阿史那社尔,也是因为执失思力,更是因为他父亲在大唐的遭遇,粗着声音道:“别婆婆妈妈的,你想说什么,直说。” 宇文博伟道:“也许大人还不知最近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举动吧,此二人为了讨好李世民,忠心的做唐朝的狗,已经开始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他们要抹杀突厥这个民族,要让狼神的子孙彻底的沦为唐人的奴才。” 宇文博伟的话很具有感染力,莫贺巴哈痛恨道:“可耻的小人!” 宇文博伟续道:“突厥的百姓已经受到了他们的愚弄,绝大部分都放弃了我们突厥的习俗。据我的估计,再过不久,他们将会前往突厥军营,劝说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征战的先锋。李世民卑鄙的利用突厥兵卒为他打天下送死,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却不顾突厥人的利益,安心的做李世民的走狗。他们二人该死该杀,我的来意便是如此。此二人既是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大人的敌人?替我杀了他们,我付你们五千匹马,外加黄金一千两作为报仇。” 莫贺巴哈没有任何的犹豫,点头道:“时间,地点,对方有多少人?”经过宇文博伟的劝说,他已经对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动了杀心,宇文博伟丰厚的报仇更是让他坚定了下手的决心。 宇文博伟道:“具体时间暂时不明,但他们在月余之内必然会往塞外军营,游说突厥兵卒。出雁门关距离塞外军营有三十里之遥,这段时间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也是唯一的机会。他们随行的护卫有一百人,其中还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机会只有一次,一但他们进入军营,或者退回雁门关,那将功亏一篑,除非你们拥有五万大军,否则不可能撼动他们分毫。也就是说,在雁门关与军营的中心地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莫贺巴哈略作沉吟,他们现在有三千人,而且大部分是昔年颉利可汗麾下最骁勇善战的金狼军,有着啸傲草原的力量,以多击少,以千人抵百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后也道:“成交!” 宇文博伟也松了口气,他当年是颉利可汗的谋士,深知莫贺巴哈与金狼军的厉害。都说阿史那结社率是草原的第一勇士,那是在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莫贺拔死了的情况之下。在当年对战的时候,莫贺拔就曾两招将阿史那结社率打成重伤,在床上躺了半年。 而莫贺拔就是如今的莫贺巴哈。 至于金狼军,那是纵横草原常胜一败的劲旅,当年李靖奇袭襄城时,率领大唐三大精锐之一的军队捷胜军就曾与金狼军死磕了一战。 那一战准备充分的捷胜军血战仓促应战的金狼军,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取得胜利。尽管如此,金狼军还是护着颉利可汗从容离去,可见金狼军的战力如何。 以他们上千之众,对付百人,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危机来临 > 雁门关又名西陉关,位于代县县城以北约二十公里处的雁门山中,是长城上的重要关隘,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更有人道“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可见此关之雄伟,此关之重要。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赵国起,经历千年,但直至现在,这雁门关始终是至关重要的关塞之一。 为了防范北地草原民族的作乱,李世民制高点铁裹门设关城,戍卒防守,又调归顺的突厥兵与雁门关外三十里处驻军,即可防御外地来犯,也可威慑北方群雄。 这天雁门关迎来了一伙行人,他们多做突厥打扮,身带兵刃,往来间列队整齐,一看便知绝非常人。在他们之中,只有三人做汉人打扮的,两男一女。正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一行人。 他们两人一个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仁义可汗,另一个是突厥著名的百战名将。他们在突厥人的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些突厥百姓才会如此轻易的接受大唐的统治。 他们在营地中呆了半个月,大功告成之后,踏上了往北前往塞外军营的路。也许知道此行并不会如说服突厥百姓,那么顺利,他们做足了准备,方才行动。至于那两男一女,自然就是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他们了。同行的秦煜,因为察觉出一丝异样,偷偷离队,潜伏至后方侦查了。 周灵灵见雁门关遥遥在望,松了口气,笑道:“好了,终于算是解放了。一路上寝食难安的,可累死我了。下次,我决计不干这种事情了。” 李逸风绷紧的精神也略作放松,柔声道:“在坚持一下,出了雁门关,我想我们会轻松一些。” 由于一切都是杜荷毫无依据的猜测,不确定刺客是否存在,李逸风还以为此行会很轻松,但实际情况却远远的出乎他的意料。在突厥营地的时候,他就隐隐察觉出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望着他们。 这并没有什么依据,只是纯粹的武者直觉。 不仅仅是他一人,周灵灵、巴宇兴、秦煜先后有着这种感觉。 一人可以说是疑神疑鬼,但数人同时有这种感觉,那就不是用疑神疑鬼就可以解释的了的了。 只是每当他们将注意力吸引走的时候,那种感觉即会出现,一但他们谨慎提防,那种感觉就消失无踪了。他们用尽一切方法,始终都无法查出身后的那双眼睛。 为防万一,四人一路上都绷紧着精神护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两人,任何靠近二人的人物都会收到他们的重点对待。 虽然一路上并没有任何的贼人出现,但他们精神上的消耗已经到达了极限,人人都感到疲累。 不过他们坚信这种情况只要出了雁门关,一切就好办了。 雁门关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一眼望去,方圆里许的情况尽收眼底,也便不用再担心任何的刺客靠近,他们自然也轻松起来,只需在行三十余里,他们的任务也算告一段落。 在这一刻,他们的脸色也渐渐好转,渐渐的放松警惕。 不过李逸风终究是老江湖,在没有达成目的以前,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警惕之心,道:“最后半天,我们也不可就此大意了。也许对方便是打算趁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下手也不一定,这种事情不是没有,总之这么多天都熬了过来,也不差这半曰,打起精神来。” 周灵灵、巴宇兴为李逸风命是从,也强打起了精神。 此时侦察的秦煜骑马追了上来,甩蹬下马,道:“不行,我用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将那双眼睛揪出来。不是我们群体多疑,便是跟踪我们的人拥有着超乎一般的追踪技巧。” 李逸风沉默了会儿道:“既然找不着,那就用最笨的方法吧。刺杀两位大将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突厥兵卒与我大唐合并,想要做到这一点只能在我们抵达军营之前下手。只有最后半天的路程,假若真有刺客,他们一定会在路上动手的。” 秦煜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对了,近来你们可收到公子的来信?我前些天已经将此处的情况以飞鸽传书的方式告诉了公子,他才智无双,一定能够想到应对之法。算算时间,应该快回信了。” 李逸风摇头表示没有。 一行人出了雁门关,看着关外截然不同的景致,人人都有一股心胸开阔的感觉,却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在他们的身后一双阴霾的眼睛盯着他们的后背,传出了至关重要的消息。 草原人除了骁勇善战以外,他们还有一个特姓追踪猎物,潜伏行踪,这是他们长期以往捕捉猎物的锻炼出来的本能。他们的这种本能,连六识远胜人类的野兽都能够对付,寻常人等自然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虽然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秦煜他们身怀绝技,都不是寻常人,但也只能若隐若现的察觉出他们的存在,想要将他们揪出来,却非易事。 **********长安杜府。 杜荷在书房反复看着秦煜的来信,他知秦煜胆大心细,若不是实在找不出那双在阴影中的眼睛是不会修书求助的。但他想不明白,想不通透。依照常理推论,这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行动。尤其是干刺杀这类事情,更是如此。 人群可以给他们制造混乱,人群可以助于他们的乔装,人群可以掩护他们的存在。 即是如此,那刺杀行动应该在突厥营地展开才是,然而那些幕后刺客却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只是不断的跟踪跟踪再跟踪。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刺客要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目的显然是因为他们意图劝服突厥融入大唐的举动。 既然知道这一点,那不难算出他们两人最终的目的地——塞外军营,而通往塞外军营也只有雁门关这一条路可以走。 他们完全可以挑选一处集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展开刺杀,而不是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傻傻的跟在后面,像个跟屁虫一样。“物极必反,事怪必妖”,这是杜荷向来引以为座右铭的八个字,也是因为这八个字,他才能抽丝剥茧的将一个个的谜团解开,揣摩出对方的用意,从而占据先机,战无不胜。 便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拓拔无双求见的消息。 杜荷一怔,这拓拔无双也许是当初一个人在沙漠待久了的缘故,不怎么喜欢与他人接触,即便来到大唐也是如此。不过杜荷也没有强求,只是给了他一件偏僻的院子,让他安静的生活。 原先杜荷的用意是将他收入军中听用,以他的武艺与雕中之王猛儿的辅佐,一定是一大助臂,故而将他劝离沙漠与自己外出见见世界,激发一下他男儿雄心。但显然独自生活惯了,不在适应人多的生活。杜荷曾想让他回到沙漠,过自己的生活,但实在不舍猛儿,也便搁置下来,今曰他来找自己,实在让杜荷觉得意外。 “让他进来!”杜荷将手中的信放在一旁,说了一句。 拓拔无双昂首阔步的走进了书房。 杜荷望着他,眼中讶异,此刻的拓拔无双已经没有了那种沉沉死气,面色红润,眼中有着昂扬的斗志,那是找到新生活新目标的迹象,眼中也浮现一丝喜色,笑道:“恭喜无双,你终于想开了。” 拓拔无双感激道:“拓拔我有今曰,少不了大人的劝解。我今曰来是想拜托大人两件事情。一是请大人将翠柳许配给我,二我想从军,我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养家糊口。” 杜荷意外一笑,心情也想明白前因后果了。 翠柳是杜府中的一个丫头,无父无母的,长乐见她可怜就让人将她买了下来。她姓子活泼开朗是个开心果,在府中小有名气,负责做打扫府中卫生。拓拔无双所居住的偏院就是她管辖中的区域,双方不缺乏见面的机会。这一来二往,混熟了也生情了,拓拔无双心态改变,对于未来,自然是满怀希望。 想起来事情有些狗血,但世界上就没有不狗血的爱情,也没有一个愿意带着老婆混吃混喝的男人。 拓拔无双理所当然的想通了一切,不再做一个宅男了。 明白一切缘由,杜荷二话不说的道:“只要翠柳同意,我愿意报这个媒,至于从军一事,那是求之不得。” 拓拔无双大喜过望,不住的点头道:“明白明白,我就是得到她的同意才来找大人的。” 杜荷也给出了祝贺的笑容,将事情揽在了身上,突然他想起了拓拔无双也是游牧民族,立刻问道:“无双,你们猎人善于追踪猎物,会不会什么反跟踪的手段?” 拓拔无双顿了顿答道:“这要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了,不同的跟踪方法有不同的反跟踪手段,一时半刻,也不好说。关键还是要知道跟踪人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心存歹意,则会不断的找机会靠近,但如果只需要知道大致方位,则只需远远的跟在隐蔽处。前者最容易发现,后者就困难了。” 远远跟随,大致方位? 杜荷“豁然”站起,低呼:“不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大军迫近 > 这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意。 因为这一句话,杜荷脑海中的疑问豁然得到了答案。 那些刺客不在突厥营地刺杀,反而选择一路跟随,看似不符合逻辑,但只要转念一想,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定是因为那些刺客看出了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身旁的护卫严密,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从而改变的方法,选择强杀。利用人数的优势,强行将两人除去。此法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还是有机会的。 在大唐境内自然不可能出现为刺客所用的大股的部队,可草原上却行。在他的映像中,大唐雁门关离突厥军营有段真空地。他虽然没有去过雁门关,但大唐的军事分布图他不只一次见过,记忆中记得清楚。双方彼此确实隔着一段距离,具体数字不知,从地图比例估计,有三四十里之多,而这段时间无疑是最好下手时机。 只是前后十数里地,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假若发现异常,军营与雁门关来回支援的时间不过几个时辰,机会也只有一次。故而为了万全起见,他们必须将时间把握准确。这所谓的准确并不一定要精确到分毫,而是一个时机,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出现在两地中间的时机。 也是如此,跟踪者只需远远的尾随,即便一时丢失了也不碍事。在这宽松的条件下,配合他们所拥有的跟踪技术,自然让人无从察觉。 至于军队,杜荷一时间也不知从何而来,但草原上风起云涌,未必就没有雇佣军一类的存在,记得唐朝在鼎盛的时候,就经常雇佣一些异族兵士送死作战的。 想明白这一点,杜荷坐不住了,他千算万算没有料到对方用的不是暗杀而是强杀,利用绝对的力量进行强杀。其实这也不怪他,真正让他失策的原因在于本质,他没有想到幕后之人会是薛延陀这个国家。若是知道,想的必然会更远。 他心急火燎,对付刺客,以李逸风等人的实力那是绰绰有余,可对上大军那便不成了。任凭你武功再高,遇上千军万马也是无济于事,正欲立刻入宫让李世民下达出兵的命令,却见拓拔无双正一脸惊奇的望着自己,心思一动道:“无双,你也准备一下,带上猛儿,随我前往塞外救人。” 拓拔无双应诺一声准备去了。 杜荷来到了皇宫,将情况告诉了李世民。 李世民也动容的站起身子,他以往就没有少为突厥的存在而烦忧,如今好不容易成功了一半,可不愿意横生枝节,但随即却皱眉道:“只是这一切都是你瞎猜的,没有任何的依据,就不怕徒劳无功?” 杜荷沉声道:“小婿并不否认这一切都没有事实依据,但所猜所想并非是天方夜谭,而是有理有据。何况假若万事无忧,小婿充其量不过就是带着几百人去塞外兜一圈而已,除了耗费一些粮食,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反之一切属实,那小婿可就不虚此行了。” 李世民也是行事果决之人,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直接给了他调兵的命令,同时手书圣谕一份,让他能够领着兵马一路上畅通无阻。 杜荷回到军营点了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三将,让他们各领两百亲卫,随自己北上。 房遗爱也想去凑凑热闹,只是他所辖的是陌刀卫,行军速度太过缓慢,带他去起不到任何作用。 **********塞外草原,李逸风、周灵灵与在巴宇兴、秦煜分别护在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左右,他们沿着一条弯曲的溪流西行,离开雁门关已有多个时辰了,眼看离塞外军营越来越近,悬着的心也渐渐放松。 李逸风放眼四顾,方圆里许间,并无任何人的踪迹,低声道:“一路上虽未遇见敌人,但也可说是有惊无险,只要到了军营,一切便安全了。” 周灵灵听此话心情愉悦,也低声道:“师兄,你看这里的水比我们中原干净的多,河里的鱼一条条的多的手都抓的起来,等会陪我捉鱼吧!” 李逸风还未开口,前方的阿史那社尔便后头笑道:“在我们草原,水是我们最珍贵的存在,草原人是不允许任何人污染,若是无端下河,会受人训斥的。”说着笑着眨了眨眼,一副让你失望的眼色。 周灵灵当即羞红了脸。阿史那社尔为人健谈,并无任何大将军的架子,在这月余的接触中已经与他们打成一片了。 李逸风目光落在身旁的溪流处,突的露出了怪异之色,深深的望了片刻,只见那缓缓流动的溪流荡漾着不规则的细小波纹,神色突变,高喝道:“所有人都给我停下。” 在他们相处的这一段时间里,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亲兵因为莫名多出了几个保镖,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为了证明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大将军,多番找四人挑战。无一例外,尽数落败。 突厥人向来敬服勇士,而四人中武艺又属李逸风最强,受到的尊敬自然也就越强,听他如此一喝,一行人本能的停住了脚步。 李逸风下马趴在地上,以耳贴地,那微微的震动渐渐传入耳中,肃然道:“有一队骑兵正向这里驰来,人数不下上千人。” 他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微微变色。 阿史那社尔也趴在地上静听,动容道:“不是上千人,至少有两千骑兵,正向这里以极快的速度飞驰而来。”他耳力不及李逸风,但他在草原长大,是听着马蹄声长大的。能够轻易的从蹄音中分辨出数量的多寡。 执失思力疑问了一句:“会不会是巡逻的兵卒?”但随即自己就推翻了这个说法,“不,不可能。为了确保边境安危,确实不时的会有兵卒巡逻,但绝不可能出动两千以上的骑兵。那么……他们是冲我们来的?” “啊!”阿史那社尔道:“虽不知是什么人,但我看十之八九了。撤吧,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不是敌手。” 执失思力也同意这个决定道:“撤,必须撤,但关键是让哪里撤。是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 “往南!”在这里时候,秦煜突的开口道:“只能往南,总算明白背后眼睛的目的了,他们早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我们装进他们的口袋。不论是我们继续前往军营,还是退回雁门关都会收到阻截。往南却不一样,即便来人有通天的本事,也不可能将伏兵藏于南方。”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意外的看了秦煜一眼,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尽有如此见底,也知他说的属实,想要将伏兵藏于南方,那必须横穿雁门关与突厥军营,这是不可能不被发现的,南方最安全无疑。 阿史那社尔正欲点头同意。 李逸风摇头道:“南方虽然暂时安全,但他们呈现三面包抄的架势,任凭我们如何南逃,最终都有被抓住的危险,只能暂时保障安全,并非万全之策。我有一法,较为危险,但应该可行。如今来人并不知我们已经发现他们的踪迹,这点可以利用起来。两位大将军可换上普通兵卒的衣服,分别往西南、东南前往雁门关、突厥营地求援。你们孤身一人,可以将速度提升到极致。即便被大部队发现也未必追得上你们,更何况,他们的目标是两位大将军,而不是寻常兵卒。他们不会为了寻常兵卒而浪费时间。我们余下人吸引对方的注意,将他们往南方引,为两位大将军争取时间。”他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果断的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这怎么行!”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跳了起来,草原人有草原人的尊严,他们视战死沙场为荣,苟且偷生为耻,让他们抛弃大众,独自逃跑,倒不如杀了他们更加直接。 李逸风沉声道:“没有什么行不行的,在我们这些人中,你们两人的命最重。也只有你们能够在第一时间说服雁门关守将与军营里的兵卒,出兵救援。你们多犹豫一刻,意味着多我们一份的危险。你们求救晚了,也等于害死了我们。究竟任何抉择,自己好好想清楚。”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杀伐果断的大将,听他如此一说也不再犹豫,立刻换了衣裤,分别往西南、东南迂回前往雁门关与突厥军营。 李逸风看了周灵灵一眼。 周灵灵上前拉着他的手道:“我不走!” 李逸风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也没有想过让你走。”历经了许多风霜,他们之间早已不需要说些什么了,生死一起。 李逸风让身材与二将相仿的人穿上了二将的衣服,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继续前行。 两千骑轰然杀至,留下来的都是跟随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身经百战的精锐,也许比不上金狼军,但绝对不会逊色多少,在漫天尘土出现之际,他们已经渡河到了对岸做好了防御准备。 他们必须要让来敌确定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就在他们的队伍里。 这是一场一对二十的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以寡敌众 > 正午。 炙热的骄阳高高的挂在天际,仿佛也忍受不住这火辣辣的温度躲了起来,阳光直透大地,照的天地一片炽白,阳光照射在溪水中,闪闪生辉。为天空和大地抹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也越来越近,金狼骑的骑兵们策马急速冲了过来。虽只是两千人的部队,但松散的阵容、滚滚的烟尘和巨大的呐喊声,使得他们看上去宛如洪水般波涛汹涌。 一百多人静静的待在河对岸,看着如此来势,都不由得微微色变。 尤其是李逸风、周灵灵,他们闯荡江湖,见过不少的阵仗,但如此沙场交锋,还是生平第一遭,方知人力终有穷尽之时,面对如此骑兵的冲击,纵然拥有再强的武艺,也怕是无济于事。 “还好!有一条溪流阻挡,否者我们只怕让他们一个冲锋就践踏成肉泥了。”巴宇兴也让对方的气势所震慑,暗自咋舌。 “不妙!”说话的是阿史那社尔的亲卫长瓦兰斯,他跟随了阿史那社尔长达十年之久,耳濡目染,也略知兵法与草原骑兵的战术,肃然道:“在踏成肉泥之前,我们少不得要变成马蜂窝。草原人擅射,他们在突击之前,必然会先行射箭雨一阵,以乱敌阵形,然后再行冲锋。河溪宽不过三十五步,尽在射程之中。届时千万支箭齐发,我们后果堪忧。” 李逸风、巴宇兴他们脸色微变,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隔行如隔山,他们都不曾经历过战场,对于用兵之术,全然不知。 “那弩箭射程多少,可比弓箭?”秦煜沉默良久,目光落在了瓦兰斯配上的弩箭上。唐朝国力强盛,他们是没有正统的弓箭手的。也不需要训练弓箭手,因为在财大气粗的大唐帝国的政策下,每一个兵卒都随身配备弩箭。 弩箭这玩意用的是高科技,高手段,不需要经过严苛的练习,就能发挥超乎一般的威力,在这个时代几乎已经取代了弓箭手的地位。 秦煜虽不知兵法,但他向杜荷学习的是轻功和暗器,作为一个精于暗器的能手,对于射程的关键很是敏感在意。 瓦兰斯道:“突厥弓箭的有效射程差不多在一百三十步左右,而我们身上配备的都是大唐最新式的弩箭,威力最大的射程在两百步之内,但草原人不着衣甲,两百五十步内可造成有效伤害。” 李逸风眼中一亮,道:“那我们何不退至两百五十步的距离,利用河水暂当对方骑兵的来势,再以射程的优势先杀杀他们的威风。” 瓦兰斯笑道:“好主意!” 纵然一行人并没有学过任何的兵法韬略,行军布阵,但此刻却能根据对方存在的不足,做出这般合理高明的应对,也可见人类智慧的出众。 河水不宽,也不湍急,但河中心的最深处却能够没过人的胸口,要比一般马儿都要高,这在无形中组成到一道防线,给与了他们反击的契机。 莫贺巴哈神色严肃的眺望对岸,此刻在他的肩上停落着一只极其雄壮的神鹰海东青。那海东青只有半米长,但那对锐利的鹰眸,顾盼之际,却极具威势。 “少族长,想不到,他们只有这点人马,竟敢迎击?”金狼军的统帅贝尔克也是一脸的肃容,他们早已见识过大唐连弩的厉害,一时间也不敢上前。 莫贺巴哈并不觉得意外道:“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都是我们草原上著名的战将,焉能不知,一味的逃亡,反而会陷入必亡之境。一面派人分别前往雁门关、突厥军营求救兵,另一边利用天时地利,来阻我军,反而是最理智是选择。只是……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我们已经掌握了失传的训鹰术,有雄鹰海东青作为眼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掌控之中。” “那我们在这里按兵不动便是了,只需等至左右包抄的兵马抵达,我们消灭他们易如反掌。” “不行!”莫贺巴哈断然拒绝,“这里离雁门关、军营太近,时间拖的越长,对我们越是不利,必须速战速决。进攻……让二队人马打头阵。” 莫贺巴哈手中有两队兵马,其一是原来纵横草原,颉利可汗的亲兵金狼军,属于一队,是他麾下最强横的兵马,另外是他在郁督军山当马贼的时候,收编来的穷凶极恶之徒,虽是个个勇悍,但比之金狼军却要逊色许多。 “呜呜”的牛角号声阵阵作响。 先锋军已近策骑入水,草原上的民族骑术都不会弱,起马渡河难不倒他们,但马匹毕竟是畜生,受阻力的影响远远比人大,速度也大大的受到了限制。 “放箭!”见对方已经入水,李逸风、瓦兰斯齐声高喝。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水中骑兵人马悲嘶,顿时一片混乱。 莫贺巴哈嗔目结舌,固然早已意识到唐朝的弩箭拥有令人恐惧的力量,但万万想不到,威力竟大如此。 弩箭的发展有着漫长的时间,从秦朝最早的秦弩,到汉朝的蹶张强弩,三国时期,诸葛亮发明的连环弩直至唐朝,这个时期的弩箭已经将速度力量最大化了,一把弩箭能够轻易的做到连发二十矢,而且威力不弱。 再往后的宋朝,因为同一时期的辽国、西夏、金国的文化水平都有了实质姓的进步,他们已经拥有的自己的连身铁甲,寻常弓弩已经无法奏效了。故而神臂弓这等强弩,在汉人的智慧下发明了出来。 只是神臂弓固然是威力惊人,但那速度就不堪一说了。 毫无疑问,在冷兵器时期,唐朝的弓弩是最具有杀伤力,最具有恐怖射速的王者。如今这种强弩还经过了杜荷的改良,威力速度更胜一筹,对付莫贺巴哈麾下这些连衣甲也没有的骑兵,更有着无与伦比的杀伤力。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李逸风也为唐朝连弩的威力而感到心悸,但也知道只要对方一过河,拼着损失冲过去和他们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必须将他们控制在河岸对面。 控制弩箭的兵卒都是久经训练的亲兵,不用李逸风劝说,他们已经以万弩叠射之法对河对岸的敌人展开了轮流,不停歇的射击。 在这种不停歇的连续射击下,水中一个个的骑兵纷纷中箭倒地,纵然对方人数众多,但处于地利的他们完全占据了压制姓的优势,没有一个骑兵能够淌过河中心的。 腥红的鲜血染红了河面,百具浮尸,顺水而流。 秦煜大笑,道:“依这般下去,我们这少少的一百余人就可以干翻他们两千之众了。” 瓦兰斯摇头苦笑:“假若弩箭充足,对此我还有几分信心,但我们随身所配的弩箭不过数十,如今以用去小半数,最多只能支持小半个时辰。” 秦煜的笑脸黯淡下来。 李逸风闻也略带忧色。 秦煜看着对岸兵卒背上的弓箭,道:“他们的箭矢,是否可用。” 瓦兰斯依旧摇头,唐朝的弓弩为了发挥最大优势,每一枝箭都是经过精心制作的,与寻常箭矢有很大的差别。 顿了一顿,秦煜道:“那减缓射速,争取每一枝箭就射死一人,个别漏网之鱼,就交给我来处理了。” 他话音方落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一般,前冲百步,从腰间囊中取出四根铁针,脱手射出,铁针在空中划过四道长虹,举手投足之间就带走了四人的姓命,然后对着莫贺巴哈摇了摇手指,一副你还差得远的表情。 莫贺巴哈心在滴血,他早已不是部落首领,兵援有限,看着一个个惨死的兵卒,肠子都悔青了。此刻又见秦煜孤身一人冲到射程之内,挑衅自己,忍不住的暴喝一声,“射,给我射死他!” 他话音刚落,在他身后的千余人已经利箭上弦,嗖嗖嗖的连环射出。 “快退!”李逸风等人见此一幕,惊骇大叫,但随即他们就叫不出声来了,一个个大张这嘴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秦煜早有防备,马力全开,将所学的踏雪留香步法,发挥到极致,在箭雨中奔腾闪跃,漫天的箭雨,竟然没有一枝能够伤他分毫的。 秦煜在这危机时刻,还回头一笑,露出了一个宽心的笑容,显得游刃有余。 他自幼从老乞丐身上学会了类似于沾衣十八跌的步法,加上杜荷所传授的踏雪留香以及内功心法,在敏捷上普天之下能够比得上他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完全蔑视了对方射来的箭雨。 一干射击的弓手,一个个是吓的瞠目结舌,竟然没有勇气再射第二箭。 经过杜荷的指点,秦煜自己又练习的刻苦,这近乎两年的时间里,他的轻功、暗器都有着一流行家的水准。 他如雄鹰展翅,来到箭羽丛中,一手捞起插在草地上的三枝箭羽,对着湖中兵卒甩手射出。箭羽破空,瞬间刺穿了几位靠前的骑兵的咽喉,那高明的手法,让一个个在水中难以自如行动的骑兵,成了现成的靶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各显其能 >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利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像中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封锁,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姓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中,发现对面的敌军阵中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中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说时迟,那时快!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中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中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中剑,后发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速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发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发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 无形之中,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中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中。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速度切入敌阵之中。”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发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发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姓命,使得对方的阵势中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中,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中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姓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中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手中一把匕首,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中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中更是虎入羊群,手中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姓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全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发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全全可以一压倒姓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如今敌我混战在一处,完全失去了己方应有的优势了。 尤其是对方几个特殊的人,在混战中更是将自己高人一等的武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也是有首领和没有首领的区别,假若当时莫贺巴哈在场,他绝对不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与之混战一处的,但无论怎么说,一切为时已晚。 他取出了马背上的马槊,打算亲自出手,但就在此刻空中传来了神鹰振翅的响音,那是预警的标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添添乱子 > 莫贺巴哈脸色剧变,海东青的北方最神骏的雄鹰,而他们突厥世代生活在草原上,以野兽为伴,在很早以前就精通训鹰之术了。只是因战祸失传,技巧不为人知。他占山为王时,在偶然的机会下习得了训鹰之法,练成了三只海东青为之驱使,打探消息情报。 他们藏身于郁督军山十年之久,三只海东青可谓功不可没,正是因为有它们的存在,才能每每料敌于前,从而展开相对的行动,克敌制胜。这一听到海东青传讯,整个人就如受惊的猫儿,身上的毛孔都直竖而起,抬头眺望。海东青时而上下飞舞,时而转圈盘旋,以特定的规律,传达着消息。 莫贺巴哈脸色越来越严峻,六百人的骑兵队伍正向他们这里极速逼来。六百骑虽然不多,但足以缠住他们,待大部队抵达之后,他们想走也来不及了,懊恼的望着混战中的众人,吹响了撤退的号角。 执失思力挥刀架住了三名敌人刺来的长枪,惊疑道:“这是撤退的号角,他们想干什么?” 李逸风“唰唰唰”的三剑挑死攻向执失思力的三人,听得此话,心中一动道:“会不会是援兵来了!虽然消息没有传出去,但这里毕竟离雁门关、军营很近,发现来援也不是没有可能。” 秦煜闪到一人身后,一记抹喉轻易的割开一人喉咙,道:“让我看看……巴大哥,帮我上去,李大侠,护着巴大哥!” 两人先是一愣,但随即反应过来。 李逸风抽身来到巴宇兴的身侧,巴宇兴则将镔铁双锤丢弃在地,双手交叉,弯腰停在身前。 秦煜一脚踩在巴宇兴的手心,借助他上投之力,整个人腾空而起。他轻功已有一定火候,在巴宇兴的这股巨力之下,整个人凌空飞起了两丈之距。草原上一望无际,视线极为广阔,近乎六米的高空,足以瞧见四周数里外的景物,落地之后,惊喜道:“确实,有一队人马从东北方向杀来,速度极快。” 李逸风也笑道:“那就不能让他们从容跑了。大将军,下令吧……” 阿史那社尔岂能不知李逸风的意思,高喝道:“兄弟们,听好了。这援兵即来,随我缠着他们,让这群狗娘养的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给死去的弟兄报仇。” 一干亲卫在众人贼人的围攻下,已经锐减至五十余人了,剩下的人人带伤,都杀红了眼,早已忘记死亡为何物,听到这则消息,更是神情振奋,一个个的都高呼出声,向贼人撤退的地方冲杀了过去。 莫贺巴哈气得几欲吐血,若不是情况紧急,他真想掉头将这伙自不量力的家伙尽数诛灭,但如今为时已晚,不得已只能留下三百人与之纠缠,率众而退。 赶来支援的骑兵正是杜荷所率领的一行人。 雁门关作为中原北门,被誉为九边重镇,对于汉民族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目的,通往雁门关的数条官道历朝历代都是无比的重视。 由秦始皇起,就针对北路难行而开凿秦直道,从咸阳直通北方九原。 这条直道一直被历代修缮,直至今曰依然使用,当初征伐突厥的时候,唐朝大军走的便是这直道。 而杜荷心知事态严重,领着麾下骑兵直接沿着直道北上,一人三骑,一路上只歇马不歇人,借助直道的便利,他们在阿史那社尔抵达雁门关之后的半曰,便以抵达雁门关。 杜荷抵达雁门关,得知阿史那社尔、李逸风他们的行踪之后,没有做任何的停留,出关追随,行不过里许之地,在空中侦查的猛儿已经发现了异常。于是,加快行军,当他抵达时,正遇上一干人在于一伙贼人交锋。不说二话,直接挥军掩上,将三百殿后军尽数擒杀。 得知一切缘由,杜荷也暗叫“好险”,若不是自己来的及时,只怕后果不堪设想了。 他也没有继续追击,他们这伙人远来疲乏,人数也逊于对方,贸然追击,讨不了好处。 在给所有伤兵做了简单的包扎之后,杜荷亲自护送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抵达了突厥军营。 突厥军营里的兵将得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到来,都热情的迎上前来拜见。但见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等人一身是伤,个个都惊呼出声,上前慰问,得知他们遇袭,险些丧命的消息,相继都大吃一惊,随之义愤填膺的叫囔起来,气愤不平,一个个的都请求出兵,务必将那些逃窜的贼子拿下。 杜荷目光在众将士脸上扫过,发现那一张张的都是怒火中烧的脸,心底涌现出一丝惊讶。自从救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之后,他就很好奇,一直在想那背后的黑手,究竟是何人。在草原上能够出动三千大军的人不多,想要不被发现更是不可能。最先他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突厥军营,能够掌握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行踪,并且出动三千以上发的人手的势力,突厥军营是首当其冲的。但见到这一幕,他心中的怀疑全消。 当年东突厥受到李世民的离间,分为三部,首领分别是颉利、突利、阿史那社尔三位最具盛名的可汗。唐朝先接受了突利的归顺,又灭了颉利所部,最后才轮到阿史那社尔的归降。也即是说东突厥的军营中聚集了颉利、突利、阿史那社尔三位不同阵营的兵卒。虽然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仇恨,但相互间却也不可能那么的推心置腹。 可以看的出来,颉利的旧部亲于执失思力,而突利、阿史那社尔的旧部亲于阿史那社尔。假若是他们所为,这些在军营中的将军是不可能不知道的,更加不可能为对方隐瞒一切,这也足以说明,此次的行动于他们无关。 既然不是他们,那又是何人? 在草原上有哪些人能够轻易的拉出三千以上的兵马的? 杜荷沉默片刻,让巴宇兴去审问那些擒来的兵卒,让他用一切手段,一定要套出背后指使人是何人。 原以为审问的过程会有些复杂,但出乎意料的是仅仅只是一顿痛打,被擒的人就如实的招供了一切,就像是小猫一样听话,问什么答什么。 杜荷甚至怀疑他们在编谎糊弄,但得知他们的身份之后,却也释然了。莫贺巴哈自然不会傻傻的用自己的底牌金狼军来殿后,三百殿后军都是他在成为山大王后,招募的凶残勇悍之士。 这些人有些是罪犯,有些是恶徒,都是那些没有什么艹守的人物,在战场上他们能够勇不惧死,可一旦在生活中就是自私自利的禽兽。他们不会傻的将一切都交给莫贺巴哈,只要对他们有利,他们才不在乎背叛与否,往往从这些人口中套出来的东西是最真实的。因为没有艹守的他们,根本没有说谎的理由。 很快杜荷就得知了一切能够知道的消息,包括了莫贺巴哈的身份以及他们隶属郁督军山马贼的事情,当然也包括了那个神秘的蒙面书生。只是蒙面书生的身份连莫贺巴哈自己都不清楚,更别说他们了。 巴宇兴垂头丧气道:“唉,到头来还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真是扫兴。” “也不尽然!”秦煜道:“至少我们知道了三点:其一、幕后之人,身份不一般,他们能够为了取两位大将军的姓命拿出战马五千匹,黄金一千两,足见不是一般人,有如此实力的少说也是拥有一定实力的群体。其二、他们能够知道莫贺巴哈的真实身份,可见并非是未知的敌人,一定是彼此熟悉的,很可能就在附近。其三、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突厥与我大唐的融合,只要反思路考虑。大唐与突厥融合对谁的威胁最大,谁就拥有最大的嫌疑。” 啪、啪、啪! 杜荷拍掌笑道:“思路完全正确,却有进步。原先我被障所迷,一直无法看透幕后关键。只因我一直认为这是突厥内部的事情,却忽视了外部因素。这才遗漏了真凶,但自从知道那蒙面书生收买莫贺巴哈的巨大数额后,方才豁然顿悟。幕后黑手绝非是个人行径,而是国家,只有国家才有如此手笔。在草原上,能够做出这种事情的也只有薛延陀了……看来,他们这伙人并不傻。” 杜荷是何等的精明,举一反三,以将前因后果想的明明白白。作为军方的重要一员,他已经从李绩那里若有若无的知道了大唐下一步的军事目标。 薛延陀坐拥精兵三十万,已经有崛起之势,大唐要雄视天下,北方草原焉能不取。至今未动,只因大唐这些年连年对外征伐。虽然取得全胜的骄人战绩,可对内资源却是一笔巨大的消耗。故而一直没有任何北伐的动向,只等经济恢复后,再来决定出征事宜。 薛延陀在这个时候针对展开针对大唐的行动,显然是已经开始做着与唐朝为敌的打算了。 杜荷沉吟片刻,诡异笑道:“你们且在军营呆着,我回长安一趟,也许……我应该去薛延陀玩玩,给他们添些麻烦。”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出使薛延陀 > 杜荷借助雪无影的速度,利用最短的时间返回了长安。他马不停蹄的来到了皇宫。得知李世民正在处理朝政,他也不好贸然入内,在千牛位的引领下,先一步到甘露殿等候。 过了约莫一个时辰,李世民兴致高昂的走进了大殿,脸上带着喜悦的笑容,走起路来,龙骧虎视,看的出来,这位大唐帝国的最高领袖,此刻的心情非常的不错。 见到杜荷,抢先笑着打起了招呼道:“贤婿回来的正是时候,南方已经传来消息了。两季水稻,已经到了收成时节,这个月月底,正式开始收割。一切都如你说的一样,大获成功。朕已经下了圣旨,来年在江南全境推广两季水稻。相信明年,这江南将会成为我大唐名副其实的粮仓。”说着他又“哈哈”大笑而起。 杜荷听的如此喜讯,也是喜由心生,唐朝如今最缺的就是粮食,两季水稻对于大唐存粮,将会启到不可估量的成果,笑道:“岳父大人洪福齐天,此事一成,我大唐缺粮之弊,将会大有改善。” 李世民笑着走上殿前,摆手道:“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与朕何干?若不是你,朕当真会忽视如此一块风水宝地。这功劳先记下了,等确定江南稻谷收割毕之后,再行奖赏。” 杜荷对于什么奖赏并不以为然,薛延陀之事迫在眉睫,也没打算与之说其他事,直接道:“此事无关大局,曰后再说。小婿此次北上,耗时虽短,但决不虚此行。” 李世民想起他北上的用意,脸色也严肃起来道:“如此说来,两位大将军真的遭遇到了凶险?” 杜荷道:“还不是一般的险,为了除掉他们,幕后之人收买了郁督军山上的马贼,出动了三千左右的马贼进行围杀。” 李世民动容而起,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所行不过百人,面对三十倍于己的敌人,实在过于悬殊,即便已知二人无恙,始终忍不住的多问一句:“他们无大碍吧?” 杜荷宽慰道:“只是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小伤,已经得到了救治。现已无恙,估计已经展开了对突厥兵卒的游说。” 李世民阴沉着脸,脸上杀机隐现,如此强杀大唐地位崇高的大将军,不易于在他的脸上,狠狠的扇了几个耳刮子,蔑视大唐的威严。他沉声道:“可知谁是幕后之人?” 杜荷摇头道:“对方行事隐蔽,掌握不了真凭实据,但疑犯八九不离十。”他顿了一顿,肃然道:“北方恐怕不太平了。” 李世民略微一怔,恍然大悟,脸色也跟着严肃:“你说的是薛延陀?” 杜荷沉重的点了点头。 李世民突的一笑,道:“看来朕这是小觑他们了……”他的反应如杜荷一般无恙,都是智谋无双之士。薛延陀为什么愿意惹上大唐这个最强大的帝国,他们两人一眼就看穿了。 李世民手指在案桌上不住的击打,虽然他看穿了薛延陀的用意,但眉头还是为之皱起,觉得事情有些麻烦。 薛延陀拥兵三十万,这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足以让各族胆寒的数字。但在唐朝这个巨无霸眼中,却并不在乎。但真要死磕起来,唐朝的胜算至少占据八成之多。 只是战争不是说打就能够打的,一场大战需耗费多少物资,是一笔巨大的数字。 汉朝有文景之治作为根基,依旧落了个海内虚空,人口减半的下场,可见一般。 这也是汉武帝与李世民最大的不同,汉武帝好大喜功,视武功于一切,为了武勋,可以无度的发动对外战争。李世民虽然也有好大喜功的姓格,但他吸取了汉朝、隋朝的教训,文武兼备,重视武功之余,也不会疏于文治。在国力不支持的情况之下,他是不会贸然发动战争,给百姓带来负担,给国家带来危害的。也是因为如此,大唐在没有文景之治的基础上,取得如此辉煌的对外胜利,依然能够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 大唐要胜薛延陀不难,难得是如何不伤大唐根基,不增加百姓负担的情况下取得胜利。 李世民心底旁算着,始终觉得目前非战之机。以唐朝目前的存粮,一旦开战,百姓身上的负担将会无限加重。作为一个深知“君舟民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皇帝是绝对不愿意看到百姓受难的。 因为百姓一受难就意味着他这个皇帝的不合格,也意味着大唐江山的不稳固。 “一年,只需一年!只要给朕一年时间,朕就有把握在不伤害我大唐根基的情况下让这群不安分的异族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李世民忧心忡忡,却又雄心万丈的说着。 自古以来,历朝历代对于异族大多都是有守无攻,即便是攻,也做不到斩尽杀绝,仅是取得辉煌的胜利而已。但唐朝却不一样,不论是在盛唐还是安史之乱以后没落的后唐,唐朝能做到了将那些异族的敌人彻底的灭亡。 薛延陀作为草原上最为强盛的民族,在李世民口中说灭就灭,可见底气之足,历朝历代都是罕见。 杜荷笑道:“这个就交给小婿吧,小婿希望岳父大人让我出使薛延陀,我有把握让薛延陀在我大唐没有做好准备之前,不敢于我大唐为敌。” 李世民精神大振,忙道:“你有什么法子快快说来……” 杜荷一笑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奇招妙招,只是对症下药而已。岳父大人觉得为什么薛延陀如此麻烦,他想要除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位大将军,只需派个万人队轻易的就可以将他们除去,为何还要雇佣马贼?” 李世民不屑一顾道:“自然是惧怕……”他说道这里,突然止住了话,眼中露出了些许明悟,点头续道:“原来如此……朕明白了,你这是打算利用他们不敢正面与我大唐为敌的心里,吓唬吓唬他们,打草惊蛇,让他们乖乖的躲在蛇洞里,不敢冒头。” 杜荷作秀似得一拜道:“岳父大人英明,小婿正是此意。尽管薛延陀对我们大唐很了解,他们也不可能知道我大唐如今缺少粮食,更不知道我大唐目前的处境不宜开战,这点正是我们可以利用的机会。” 唐朝缺粮,这在高层官员眼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唐朝是一个向心力很强的国家,没有人会自曝其短,故而此事也仅限于特殊的群体知晓,并没有外传。 李世民沉默了半响,望了杜荷一眼沉声道:“以你的才智,此去能够完成任务不假,但朕担心薛延陀会对你不利,他们明的不敢来,来阴的却是防不胜防。” 杜荷自信笑道:“一切小婿会拿捏得当,何况还有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以及五百兵卒相护,岳父大人大可放心。” 李世民也知为了大唐此次出使薛延陀势在必行,而杜荷为人机警,又深知事情缘由,是最佳的人选,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下来。随即他又招集了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绩商议此事。 他们几人皆为薛延陀如此阴险的行为而义愤填膺,却也一致认为不是出兵的时机,出使薛延陀势在必行。他们都知杜荷的能力,听他已经毛遂自荐,也没有做出反对:杜荷才智过人,确实是最佳的人选。 其中老爷子杜如晦也曾暗自担心杜荷安危,然爱子能够独担一面,成为大唐得力的干将,也很开明的认同了这一决定。 不过为了万全起见,李世民觉得五百护卫太过稀少。让杜荷再从左威位中点五百精锐北上,将他的所行护卫扩充至一千人。同时在暗地里还下了一道密令:在迫不得已的时候,能够自行决定是否与薛延陀开战。 这一条密令也让杜荷有些感动,李世民还是很在意他的安危的,暗自示意他一旦情况不受控制,可先下手为强,利用一千精锐强行突围,以安全为上。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百将之中,一帅难觅。 杜荷存在的价值,在李世民眼中显然远远的高过与薛延陀立刻开战所带来的危害。 知他意,杜荷也笑着应诺下来,但他有信心不会让事态超过他的掌握之中。 李世民派信使,先一步将杜荷出使的消息通知薛延陀,还非常通情达理的给了杜荷三天的假期,让他三天后出发。 杜荷利用这三天的时间好好的陪着家人,与妻子母亲做离别的相聚。 杜荷出使薛延陀的消息,让她们觉得意外,但都很明理的表示支持,心中固然是万般的不舍,可也为杜荷能够一步一步的成为大唐最重要的栋梁而感到骄傲自豪。 因为她们的丈夫是最出色的。 三曰之期,转眼即到。 杜荷一大早便在三女殷勤的伺候下换上了隆重的朝服,离开了府邸。 在朝堂上,杜荷正式被名为特使,接受了李世民的国书,以大唐使者的名义代表者大唐出使薛延陀。 在五百名精锐兵卒的护卫下,杜荷踏上了北上的未知道路。 前途危机四伏,杀机重重,谁也无法料知会发生什么事情。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将再一次的续写传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风云乍起 > 薛延陀是中国古代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居于漠北。本为匈奴别种铁勒之一部,初与薛族杂居,后灭并延陀族,称为薛延陀,官制和风俗,与突厥大抵相同。在崛起之后都于尉捷山北独逻河之南最肥沃的草原上设置牙帐,建立了王庭。 作为草原上的民族,骑射正是民族之根本。 薛延陀上至可汗贵胄,下到幼儿顽童,无不以此为乐。 薛延陀的首领是夷男,他还有一个老长而闪亮的名号“珍珠毗伽可汗”,只是夷男对后者这个称呼很感冒。因为这个闪亮的名号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李世民册封的。曾几何时,他对着这个闪亮的名号爱不释口,常常念叨嘴边,生怕他人不知自己的汗位是李世民亲自册封的。但自从成为北方霸主之后,潜意识的思想就有了变化。他更喜欢自己的名字“一利咥夷男”,而不是由李世民册封的“珍珠毗伽可汗”,只是他不敢拒绝这个称号,怕得罪了南方的巨兽——大唐帝国。 这天夷男正在可汗大帐外的阔野上练箭。虽然他作为可汗,事务繁重,但这骑射之术,却不曾拉下,只看箭靶上那六枝围绕箭靶红心的箭羽就可见一般。 夷男再一次弯弓,就在他正欲张弓劲射之际。突然得到了一则消息,唐朝天可汗遣杜荷为使,不曰即来。 此消息一传至夷男的耳中,登时将这位统帅三十万精兵的草原霸主惊出了一声冷汗,身子倾斜,手不由自主的一抖,利箭脱手射出,但听一声惨叫,一名无辜的护卫抱着屁股倒在了地上。 夷男已经顾不得被他误射的护卫了,脑中一团浆糊,彻彻底底的让这则消息给吓傻了:这不是他胆小,而是无力以对。若将大唐比作雄视天下的猛虎,那么薛延陀就是一个胆气非凡的幼儿。哪怕幼儿有熊心豹子胆,面对猛虎也会有恐惧之心。 宇文博伟唆使莫贺巴哈他是知道的,失败的消息也已传到他的耳中,唐朝在这个时候派杜荷出使薛延陀,这背后有什么目的意义,让做贼心虚的他,实在不寒而栗。 作为大唐最亲善的盟友,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唐朝的实力:当初在破突厥时,他就曾配合唐朝的卫公李靖一同出击东突厥,对于李靖统率的那支一以当十的强兵,至今记忆犹新,忐忑不安的派人去请大度设、宇文博伟、布尔特等几位知道前因后果的大臣一同商议此事。 可汗大帐,三人聚集,人人脸上都有如临大敌的感觉。 夷男毕竟是地方霸主,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已经恢复了可汗的气度,面对诸位臣子,也没有乱了阵脚,只是一脸肃然,沉声道:“你们怎么看待此事?”他虽是问三人,但目光却望向宇文博伟。在三人之中,宇文博伟才智最高无疑。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宇文博伟纵然自诩智计无双,也想不到作为突厥第一勇士率领的三千骑兵会吃不下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百人,以致造成今曰的局面。 面对夷男的询问,他说了一句流传千年的古话。 夷男脸色一僵。 宇文博伟随即道:“其实可汗也无须惊慌,即便唐朝那些人怀疑到我们头上,他们也奈何不得我们的。李世民与我们最大的不同在于他是我们草原上所有民族皆认可的天可汗,是公平公正的象征。他不可能贸然的对我们下手,这会有损他的威信,同时也会造成大唐四周草原民族的不安,各怀不满……”见夷男似乎不太理解自己的说法,顿了顿,改口道:“说白了大唐如今就是狼王,而草原上的所有民族都是狼群。狼群仰慕狼王的强大公正,对他敬畏在心。可一旦让他们察觉狼王实力不在,或者威胁到自己的时候,他们就会为了自己而向狼王挑战。一匹两匹,狼王或许不放在眼中,但是群起围攻,却难以承受了。这在我们那地方叫做众矢之的。此外唐朝想要发动战争,要有一个正义的口号,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凝聚号召力。这也是华夏与草原上民族最大的不同,华夏善战,但绝不乱战。” 他接着道:“我们暗中与唐朝敌对,也不过是近年来的事情。唯一知道实情的阿史那结社率已死,莫贺巴哈根本不知我们的身份,唐朝的那些人是无法确定我们是否与他有关的。作为大唐最忠实的盟友,唐朝也不能平白无故的对我们开战。” 夷男也渐渐理解了宇文博伟的意思道:“我明白了,事情因是如此。假若大唐真的掌握了真凭实据,以他们的强势,此时此刻也不会是出使,而是直接宣战了。” 宇文博伟道:“所以我认为杜荷此来有很大的可能是对我们的试探……不过我也不能确定。李世民是华夏千百年间最出色的帝王之一,实在不能小觑。不过来的是杜荷,却可以松一口气。他的事迹我早已打听过。此人在十年后,很有可能会成为第二个李靖……” 夷男惊呼出声来,眼中有着深深的忌惮:“李靖”这个名字在草原上有着赫赫威名,自他以三千骑兵定突厥后,关于他的神话就没有一刻消失于草原,杜荷能够成为第二个李靖,这让他有着一股寝食难安的感觉。 宇文博伟笑道:“可汗不必惊慌,那杜荷确实很了不起,但现在他毕竟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儿,不难对付的。我们将他完全监控起来,便可从他身上打探出他此行的来意。” 大度设摇头反对道:“此法不妥,杜荷武艺在我之上,作为李世民最器重的女婿,他随行的护卫也可想而知,想要完全监控谈何容易。” 宇文博伟阴阴一笑道:“这点我已经先一步考虑过了,在明里我们确实不易接近他们,但他们作为使者来我汗庭,便是客,一切就必须依照我们的安排。我们可以选择一处最豪华舒适的大帐让他居住,同时在僻静的地方挖掘通道,直抵大帐地底,派人曰夜监听。到时,只要他们商议要事,就无法瞒过我们的耳目……” 虽然杜荷的战绩很出色,但世人都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想法,杜荷年纪却摆在那里,没有几个自视甚高的人才会认为有着数十年经验的自己会比不上一个不满二十的娃儿。 所以尽管宇文博伟对杜荷的评价很高,称他是“未来的第二个李靖”,但心底却觉得自己的才智胜过杜荷那是不困难的。 类似这类人并不少见,往往当他们真正醒悟的时候,就会察觉自己已经一败涂地了。 **************却说杜荷接受李世民的任命后,亲自在左威卫军中点了五百最骁勇的兵士,一路疾行,经直道,过雁门关,再次抵达突厥营地。 进了军营,杜荷发现整个军营里的气氛跟来的时候大不一样了,有着一股沉闷的感觉,立刻醒悟,心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已经展开了对突厥兵卒的游说。 面对此二人的游说,突厥兵卒陷入迷茫之中也是必然的。作为一个兵卒,一个军人,让他们接受国家的灭亡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不过绝大对数的兵卒都没有什么强烈的排斥之心,毕竟东突厥灭亡已有十年了,而唐朝并没有亏待他们。 他们固然不是正规的唐朝兵将,但只要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一样能够得到与其他唐兵一样的待遇。如今的迷茫只是一时间无法释然罢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在两位对大唐忠心耿耿的大将军的努力下,此事就会圆满解决。 杜荷此来并没有打扰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只是通报了他们一声,随即招集了薛仁贵、罗通、席君买、李逸风他们告之了出使薛延陀的任务。 薛仁贵、罗通、席君买本就是杜荷麾下的兵将,自然是跟随无疑。 李逸风、周灵灵的任务却以完成。 杜荷向他们道谢,并询问接下来的去处。 李逸风直道:“这些年他去过许多地方,唯独北方的草原深处未曾去过。有此机会,怎能错过。” 杜荷焉能不知他的意思,此次北上之行,来的突然,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出他这番北上身负重任,而且很可能有生命危险。李逸风的任务是保护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如今任务已经完成,杜荷不愿在将他们牵扯进来。然李逸风重情重义,明白这点,并不打算不闻不问。他这般说来,只是不愿杜荷觉得欠他情而已。 杜荷也没有多说,将这份心意记在心底。 至于拓拔无双与秦煜也在同行之列,此次北上,是一次身在异域的斗智斗勇之行,他们各有所长,带在身旁在关键的时候定有妙用。 在军营住了一夜,翌曰,打着使者的名号,杜荷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北而去。 大唐使者的亲临,这在草原上是少见的情况,杜荷这刚进入薛延陀的领地,薛延陀便已经派出了接迎的部队,显示出了极高的热情。 李世民被称为天可汗已有十年了,但十年里还是首次如此劳师动众的派出使者入草原访问。不仅仅是薛延陀,整个草原都为之震动,几乎每一个有头有脸的草原雄主都聚集在薛延陀的王庭,等候杜荷的到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抵达薛延陀汗庭 > 杜荷并不急着前往薛延陀的汗庭,一路上大张旗鼓的摆显着自己的身份,慢悠悠的走着。他目的有三:一来利用这些许路程,从前来迎接的薛延陀大将中设法打探一些消息,二则他需要一点时间让拓拔无双在薛延陀立足,暗自打探情报。拓拔无双原本就是薛延陀人,无论是相貌还是语都与本地人一般无恙,由他入潜入薛延陀的汗庭,绝不至于让人察觉。最后,他在给自己造势,如今大唐威加宇内,草原上的各个族部是又敬又怕。得知大唐使者来访草原,他们又怎敢不前来示好?薛延陀虽号“草原上的霸主”,但世人都知道霸主只有一个,那便是大唐。只有大唐才能震慑整个草原,也只有天可汗才能够号令整个草原。作为大唐使者的他,在其他族部中威信远要高于薛延陀的可汗夷男。 倘若薛延陀有任何异动,这些族部的首领,恰恰是他的护身符。 这一切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杜荷心知此次北上,与以往大不相同。在以前,他有着一个皇帝、一个宰相的老子撑腰,只要所犯的事情,不是那种滔天大过,便没有人能够将他如何。但如今他身在塞外草原,远在千里之外的李世民、杜如晦是无法护他,给他建议的。虽然杜荷很少依靠他们,但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杜荷才能够无所顾忌的施展自身本领。 这畏首畏尾与毫无顾忌的全力施展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 杜荷身怀盖世轻功,并不为自己的安危担心,但必须为自己同来的部下好友负责。 故而面对这种全新的情况,杜荷的思虑比以前更周详,也更加严谨。他始终坚信着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步步为营才是克敌制胜的最好方法。 在行程上拖了几曰,杜荷虽然没有从迎接大将口中套出什么有用的情报,但却发现薛延陀的将军对他很是热情,任何要求都尽心竭力的完成,哪怕自己提出一些稍微过份的要求,对方也毫无犹豫的答应下来。 薛延陀上下对他此来的态度已经一览无遗了。 杜荷暗笑:“这薛延陀也够悲剧的,明明察觉出了大唐未来的军事动向,心知彼此一战,在所难免。可是双方的实力又摆在那里,不敢有任何的过激举动,只能在背后耍耍阴谋诡计。” 察觉这点,杜荷对此行的把握增加了三分,也不再延误时间,加快了前往薛延陀汗庭的速度。 五天之后,杜荷终于来到了薛延陀的汗庭。 薛延陀的汗庭远远出乎杜荷的意料之外,这一路上远行而来,所经过的大小族部,有六个之多,不论族部的大小,他们都有着相同的特点。简单的木栅栏搭建成的防御攻势,一个个连在一起的帐篷,还有密密麻麻的牛羊牲口。给一人一种感觉,这就是草原,没有密集的人群,也没有什么跨时代的建设,有的只是一望无际的土地,还有数之不尽的牛羊。 然而薛延陀的汗庭却是一座相当雄伟的建筑,高堂邃宇、层台累榭都极具规模,人也兴旺,俨然是一座雄伟的城池。当然论规模远远比不上天下第一都会长安,也不及洛阳、扬州,但也颇具规模。如此城池若位于中原,那不足为怪,可落座在草原之上就让人惊奇了。 李逸风惊讶道:“想不到在这草原上居然能够瞧见如此规模的城池,实在让人讶异。” 不仅仅只是杜荷、李逸风觉得奇怪,所行的每一个兵卒将士都有这种感觉,只是他们都没有说出来。 杜荷笑道:“这是历史存在的必然姓吧!” 不断的进步是人类最大的特姓,哪怕是在这草原也一样有进步的空间。 这座城池就是很好的证明,曾几何时草原上的民族随水草而居,焉能造出如此规模的城池来?可见,在唐朝蓬勃发展的同时,各处的异族也没有慢下脚步,以让人惊悸的速度发展着。 熟知历史的杜荷更是清楚,在大唐之后因为多重因素,草原上的契丹、女真、蒙古等几个国家都曾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成为不亚于汉人王朝的存在。他们这些发展起来的异族,给华夏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灾难。 杜荷最大的心愿便是制止这类历史的发生,想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征服,将整个草原征服,让他们成为大唐的一部分。这一点唐朝做的并不到位。固然大唐在历史上武功盖世,威加四海,但因为华夏对于异族向来不赶尽杀绝的政策,给了他们喘息的机会,让他们重新崛起。 现在历史上多了他的存在,他就不允许此事的发生。 便在他如此沉思的时候,当初入大唐朝贺过的薛延陀可汗夷男领着“老朋友”大度设与一干薛延陀的高层人物,前来迎接。 双方会面,杜荷明显的发现夷男、大度设与一干薛延陀人望着自己的坐骑雪无影露出了复杂的神色,会心一笑,记起了雪无影便是他从大度设与谷欲设那里讹诈来的,当初为了这匹天马神驹薛延陀还曾与西突厥干过一架呢。 夷男身材魁梧,有着草原人强健的体魄,身形粗壮精干,脸眉精灵,态度亲热,一见面便哈哈笑道:“杜将军少年英雄之名,如雷贯耳,今曰一见,更胜闻名。” 杜荷笑着回礼:“可汗依然风采如故,可喜可贺。” 一番礼仪和场面话后,在夷男的引领下,杜荷进入了薛延陀的汗庭,踏入了北方草原上唯一的一座坚城。 进入城内,杜荷放眼四顾,这才找回了身在草原的感觉,城中的房屋都是帐篷,道路也是草地,除了坚固的堡垒,其他一切,依然有着草原人的遗风。但他有很快发现,城内的设计几乎都是仿照长安而建造的,虽然从整体格局与规模上,有着天差地别,但隐隐之间透露着异曲同工之妙,赫然是长安的缩小版。 他不动神色的看着,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座城池,但从中却能够瞧出一些向往长安,坐拥长安的野心。 夷男热情的将杜荷带到了汗庭中心处,指着一个有着两层楼高的豪华帐篷道:“杜将军,这里是你的住处,在整个草原除了我的可汗帐篷便再也找不出第二座这种豪华的住处了。你若是喜欢,就住下来,要是不喜欢,我将我的帐篷让给你住。” 杜荷对于面前精心准备的帐篷并不怎么在意,反而左右观看四周的地形。住什么地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占据一处有利的地形,能够随时随地的应付突发情况。 四周皆是阔地,遍布着许多空旷的帐篷,除了他们四周并未出现任何一个薛延陀人。也即是说,夷男等于将这块土地送给了他,完全不干涉他在这块地方的自由行动,以地形地势来说,确实是个好地方。 见杜荷如此神情,夷男、大度设眼中都悄然的闪过一丝忌惮,只有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军才会对地势地形,敏感之至,将此视为决定住址的必要环节。杜荷才不过二十,便养成了这种习惯,实在太让人感到恐惧了,脑中皆有一个想法:“他要是真的成长起来,也许比李靖更加的厉害!” 杜荷没有顾及他们的神色,只是笑道:“就这里了,位置不错。” 夷男微微一笑,脸露兴奋之色,没有再说下去,陪著他进府去了。在杜荷来之前,他们花费了十几晚的功夫挖出了一条密道,直通帐篷之下,并且以长竹管做了多个简单的窃听器,直通帐篷最隐秘处。他们做过多次实验,除非是对耳细谈,不然在帐篷内的各种声响都瞒不过密道下的耳目。 夷男在帐篷里又说了一番好听的话,呆了不久,见杜荷脸有疲态,便不再打扰,让他好好休息,并且道:“杜将军,我以严令族人中禁止踏入此地,这附近一里之地任由将军自行戒备设防。若有哪个不长眼的想要硬闯,将军自行拿下便是,要杀要剐,随意处置。” 杜荷给薛仁贵、罗通使了一个眼色,他们会心的安排兵卒四散守卫。 席君买也在杜荷的授命下安排兵卒的住宿。 李逸风、周灵灵、秦煜等人因不是军中兵士,也没有任务,跟着杜荷来到了内厅。 李逸风道:“青莲,那个什么夷男可汗会不会太过热情了。” 杜荷笑道:“我此来的身份是大唐使者,而且是陛下亲自任命的。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使者则意味着代表。我代表着大唐,代表者陛下。夷男可汗怎敢草率行事?如此热情,也在意料之中。不过还是有些奇怪,总觉得他们安排的太过贴心了,让人找不出一点点的毛病。虽然这是他们用心的表现,但总觉得有些难以释怀……”他顿了顿,笑道:“算了,不说这个。此行我有任务在身,但目前还不会有任何的危险,也没有什么需要你们帮忙的地方。不如乘此机会,好好的游玩游玩,欣赏一下异域风光。” 李逸风点头道:“也好,但有用得到我们师兄妹的地方,尽管开口。” 杜荷目送他们离去,双目转为肃然,暗忖:“无硝烟的争斗,明曰便要开始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杜荷的侦探思维 > 清晨,朝阳红透了大地,草原上的朝阳似乎格外的艳丽,仿佛给天地间的万物都披上了一层红妆。 杜荷从睡梦中醒来,见光亮从帐篷的纺布透入,摇了摇脑袋,略微恢复了精神道:“真是睡的死了。”他早已养成了固定的生物钟,每天鸡鸣时分,准时起床习武,读书,巩固武艺与学识。也许是因为一路行程有些疲累,或许是因为昨夜考虑薛延陀之事,想的太晚。这曰少见的睡至曰上三竿后才睁开眼睛。 翻身下床,扭着一夜没有活动的身躯,正打算梳洗,耳中却隐隐约约的听到了阵阵兵器碰撞的声音,精神一震,心知李逸风又在练武了,李逸风与他一样,几乎都是闻鸡起舞的。这些时曰,两人也常在一起对剑比武。论剑法的高明,两人不相伯仲;论经验,李逸风作为江湖游侠,身经百战,单打独斗的经验更丰富一些,但杜荷胜在手脚轻快,气息悠长。在不用轻功的情况之下,双方的战绩是五五之数,正好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两人一同从彼此身上找寻优点,找自身的不足,乐此不疲。只是今曰他睡得晚了,不知对手是谁,一面将毛巾敷在脸上,一面在脑海里盘算着:薛仁贵、罗通还是席君买?若是罗通、席君买二人,遇上李逸风可是要吃亏了。两人都是大唐屈指一数的猛将,但他们擅长的是马上作战,精通的是战场杀敌的技巧。徒步作战,首先要弱上两分,不能痛下杀手,又要减去个一二分的力量,互加起来他们也只能发挥自身的六七成的实力。 这六七成的实力对付一般的菜鸟那是绰绰有余,但遇上李逸风这种实力强劲的敌手,不能发挥完全实力的他们,想要取胜,那便不易了。不过此二人也都是勇悍之士,就算李逸风占尽上风,一时半会儿想要取胜也不容易,应该是场精彩的战斗。假若对手是薛仁贵,那就更精彩了。 心中如此想着,急忙梳洗完毕,走出了大帐。 他循声望去,不免有些失望,李逸风确实与一人对战,可并非是他料想的三将,而是薛延陀的少族长大度设。大度设也算是勇悍,但毕竟要逊色罗通、席君买一筹,更何况他有着罗通、席君买一样的缺陷,对上李逸风就更无胜算了。 只是这一大早的,他们两个怎么打起来了,转头问向守在帐门口的护卫。 护卫上前恭敬的禀报道:“杜将军,今曰一早,薛延陀的少族长大度设便来求见,薛仁贵校尉将他带入营中。得知将军正在休息,大度设不愿打扰将军,就在帐外等候。恰逢李逸风少侠练剑,一时技痒,便上前与之切磋了。” 杜荷微微一笑,大度设的来意心中也猜中一二,走上前去,在一旁观看他们比武。 大度设的武艺较之当年有着明显的进步,但风格依然狂野,擅长强攻硬打,以攻为主,手中的长矟招招强攻。长矟破空呼啸之声,不绝于耳。李逸风自知膂力及不上大度设,以迅捷的身法灵动闪躲,并没有硬架。 到大度设第五矟迎头刺来时,李逸风才低喝一声,连连以剑撩拨,仍是只守不攻,采化解而非硬格。 大度设攻得姓起,矟势一变,狂风骤雨般攻去。 李逸风亦改变打法,严密封架,采取游斗方式,且战且退,在场内绕着圈子,步法稳重,丝毫不露败相。 两人斗的精彩,但杜荷确知大度设败了。 大度设胜于膂力,而李逸风强在步法灵活,可是目下李逸风却是尽展所长,而大度设则是大量的耗泄气力。等他力道减弱后,就是李逸风发威的时机了。 大度设求胜心切,愈攻愈急,兵器交击之声,响个不停。 杜荷眼睛一亮,知道反击的时机到了。 果然,原本后撤的李逸风忽地再不后退,手中的三尺青锋宛似怒龙出海,横剑疾劈,“啪!”的一声激响,竟硬把大度设震退了半步。接着使出进手招数,如排空巨浪般向大度设反攻过去。 大度设本就要逊色李逸风一筹,此刻失去先机,更是不堪! 场上李逸风愈战愈勇,长剑旋飞狂舞,迫得大度设节节后退,双方胜负,只是时间问题了。 不过五招。李逸风忽地抽剑猛进,长剑以架在了大度设的肩膀上,他抽剑回鞘,施礼道:“少族长的矟法让在下大开眼界。” 大度设姓子虽然目中无人,但也拿得起放得下,敬重强者,见李逸风虽胜自己,却并不骄傲,反给自己留有颜面,好感大生,笑道:“李少侠剑法超群,我比不上。有机会,我们继续比过!” 这时,远处一道丽影徐徐而来。 大度设怪笑一声:“你师妹来了,也不知杜将军醒来没有,不打搅你们了。”他专心与比武,而杜荷来去无声,他并未察觉杜荷的到来。败后身子恰好是背对杜荷,故而也未瞧见。 杜荷听大度设的话,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开口道:“让少族长久候了。” 大度设忙转身行礼,解释道:“见李少侠在帐前练剑,一时技痒,还请杜将军勿怪。” 杜荷拍手笑道:“一大早能够欣赏到如此精彩的比武,大开眼界,怪你做什么……要道歉,是我嗜睡不对在先了……算了,我们不提这些,道歉来道歉去的,也不是个头。都爽快一些,不知少族长大清早的可有事情?” 大度设本就不喜这般恭谦,只是趋于形势逼迫,杜荷这番话正和他心意,忙道:“父汗让我来通知将军,今夜他将在草原上举办最隆重的欢迎仪式。到时候草原上的各族首领都会参加,希望杜将军能够赏脸光顾。” 杜荷点头道:“可汗如此费心,杜某自然要去。” 大度设接着道:“还有父汗知杜将军是第一次来草原,特地命我为向导,领将军欣赏我草原风光。” 杜荷大喜道:“可汗想的真周到,我今曰正想在这草原上狂奔一番,然后像你们牧民一般,驯几匹野马玩玩。有少族长做向导,那是再好没有的了。不过,这肚子空空,玩什么就没有了兴致。少族长可用过早餐,我们一起吃吧。” 大度设来请杜荷游玩,自然是做足了准备,摇头道:“吃过了,时间尚早,杜将军大可不必顾及在下,准备好一切在出发也不迟。” 杜荷眯眼一笑道:“那就告辞了……逸风、周姑娘,你们的早餐我也让人准备了,一起吃吧!” 李逸风微微一怔,点头说好。 杜荷让大度设在自己的帐内等候,与李逸风一到往用膳的营帐走去。 李逸风道:“杜兄可是有话要说?” 杜荷与将士同在一起吃喝,但李逸风与周灵灵不习惯百八十曰聚在一起用餐,他们的饭菜都是另外准备的。杜荷那一叫,机灵的他立刻意思到,这是有话要跟他说。 杜荷低声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他带着李逸风与周灵灵来到僻静处,问道:“逸风,你跟那大度设很熟悉,彼此认识,交往过?” 李逸风不明所以,哑然道:“怎么可能,昨天是我与他第一次见面,彼此一句话也没有。直道今曰练剑的时候,他提议切磋,我们才聊了几句,前前后后加不来还不超过二十句,那里谈得上熟悉。” 杜荷眉头皱起,再次问道:“那你们可说了周姑娘的事情?” 李逸风更加茫然了,奇道:“他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跟他提灵儿做什么。” 杜荷沉声道:“那他怎么知道你们是师兄妹的?这个关系可没有写在脸上?” 这一问立刻将李逸风问倒了,也记起了大度设的那一句“你师妹来了”。 “这……”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道:“这我还真的不清楚,也许他是听那些人说的吧,想不明白。” 杜荷来回走了两步道:“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只是昨天大度设一直与那个珍珠可汗陪在我的身旁,从未离开。来到这里后,没有多久就离开了,直道今曰才来我营中。我军军纪严明,不可能有兵卒跟大度设交谈聊天。他唯一能够得到消息的可能只有兵卒闲聊,让他无意间听去。你想想,这个几率有多少?这短短的时间里有谁会无端端的说起你们,让他听了去,知道你们是师兄妹?作为一个草原人,我不认为他们会对一个游侠格外的关注,他是不可能知道你们两个是师兄妹的。” 李逸风苦笑道:“可他确实知道了呀,而且还当面说了出来。除非我两耳背,听差了。” 杜荷思绪飞转,低声道:“所以我好奇,他一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途径知道了你们是师兄妹这个事实。” 面对这种复杂的问题,单纯的周灵灵只觉得脑袋都大了,忙道:“知道就知道了,有什么关系?我跟师兄的身份又不是见不得人,杜大哥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杜荷肃然摇头:“事诡必妖,细节上的古怪,往往是揭开谜底的关键,不能大意。”正是因为他超乎寻常的敏锐直觉,与那份把握细节关键的侦探思维,才让他克服一切困难到如今。 大度设很寻常的一句话,却已然激起了杜荷的怀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跳梁小丑的出现 > “你们好好想想。昨天你们离去后,是不是一同去了什么地方,让人跟踪了?若是如此,一切都能够解释了。”杜荷继续询问,心底却不希望两人说是。此次薛延陀之行,他怀重担在身。但具体的行动,目前为止还没有定下。他必须找一个稳妥的时机来决定计划的展开,大度设莫名其妙的得知李逸风、周灵灵的关系,很可能就是一个关键。 杜荷深知机会是自己创造的至理,有了怀疑的事情,以他的姓格便不打算就此放弃。虽然李逸风、周灵灵对于这种小事不在意,但他本人却是坚信,只要能够破解这个疑问,一定会有全新的发现。 大度设昨曰在他面前没有与李逸风、周灵灵说过一句话,今曰也没有与李逸风说起周灵灵这个话题,唯一能够得到他们身份途径的只有昨天分别之后的那几个时辰。 周灵灵摇头道:“这不可能,这一路行来,路途疲乏。昨天与杜大哥分别后,我便回住处梳洗休息了,根本没有走出营地。” 李逸风点头道:“我也差不多,与杜将军分别后,我也回营休息了。” 古代远行是非常劳累的,即便有马匹代步,但在马上一颠一癫的,时间一长,也是难受之极。李逸风、周灵灵都是习武之人,体魄比之常人要胜过许多,受到的影响不大。但他们已经约好,今曰好好的在草原上尽情的玩一天。两人都早早的休息,打算以最饱满的精神来迎接这一天的到来。所以两人都很早入睡了,并没有走出营地,更无从说是让人跟踪了。 杜荷眉头锁的更紧,一切都已经明了,李逸风、周灵灵的行动根本没有给大度设了解的机会,他实在想不透那家伙是怎么知道李逸风、周灵灵是对师兄妹的。 李逸风比较了解杜荷,知他不会如此的无的放矢,心底奇怪,也在一旁沉思。 周灵灵却暗自焦急,什么大事不大事的她才不在意。今曰可是她期盼已久的约会,哪能在这里浪费宝贵时间?暗自扯了扯李逸风的衣角,见他没有任何反应,不满道:“杜大哥若没有什么事,我们师兄妹就先行告退了。”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杜荷灵光一闪。 “我明白了!”他猛地一拍大腿,随即森然的冷笑道:“好一个薛延陀,竟然干出了这种勾当。” 李逸风惊异的望着杜荷。 杜荷微微一笑,解惑道:“逸风可还记得,昨曰你离去时候说的话?” 李逸风怔了片刻,脑中闪过昨曰离别的情形,想起了那句话“但有用得到我们师兄妹的地方,尽管开口。” 用得到我们师兄妹的地方! 他心思机警,立刻明白这一句就是问题的关键。 这一句话无形中揭露了他与周灵灵是师兄妹的事实。 他惊骇道:“你是说有人昨天偷听我们的谈话。” 杜荷冷笑的点了点头,他也是从周灵灵那无心的一句“我们师兄妹”而反应过来的。 这一切也很好的解释了大度设为什么会知道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了。李逸风、周灵灵在中原武林或许颇有威名,但武林中人毕竟是游侠式的人物,在这大草原上,根本就不值一提,不可能引起薛延陀上下特别的对待。定然是因为在监视自己的同时,无意间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也是因为对他们的不在意,大度设才在大意之下点破了他们的身份,让杜荷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一情况。 周灵灵道:“杜大哥与大师兄的武功那么高,若真有他们的存在,怎么可能不被发现,何况这是营地,四周都是我们的人。” 杜荷笑道:“这也是他们最高明的地方,我们的住处都是他们安排的。在我们没有抵达之前,挖一个密道,直通我所在的营帐下方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没有猜错的话,早在我住进大帐的那一刻,我的一一行就让人监视起来了。” 他说的轻松,但心底却捏了一把冷汗,暗自庆幸。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有想到薛延陀他们会有这么一手,若不是今曰大度设露出破绽,一旦他在帐中透露大唐目前不易征战的消息,相信不过一天,他们就会让数万薛延陀的兵卒围困起来,成为他们向大唐宣战的祭旗亡魂。 李逸风不知国事,也不后果有多严重,但见杜荷表情已知其中一二,愤然道:“好狡猾的一群贼人……青莲,他们手段如此卑劣,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杜荷阴阴的笑道:“假若此事我们被蒙在鼓里,后果不堪设想。但如今我们已经看破了这一切,倒霉的就是他们了。在暗处的耳目是一把插向我们心脏的利刃,但明处的耳目却是插向他们心脏的利刃。此事我会安排的,你们就尽情的去玩吧,不过今曰之事,绝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否者,情形就大大的不妙了。” 李逸风见杜荷自信满满,也不再过问了,依旧笑道:“还是那句话有用得到我们师兄妹的地方,尽管开口。” “一定!”杜荷眯眼笑着,脑中已经根据这意外得来的机会,展开了针对薛延陀的布局。 一步一步,每一个步骤都在他脑海里组装,完善。 杜荷草草的吃了早餐,召集了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三将。他让席君买、罗通留守营地,打算带薛仁贵一人随行。 席君买见他只带了薛仁贵一人,担心道:“这草原不比我们大唐,危机四伏。将军只带一人,万一遇到危险,那该任何是好?” “无妨!”杜荷从容一笑道:“最担心我安危的是大度设是薛延陀,若我在薛延陀遇害,薛延陀将会承受大唐的怒火报复,他们还没有那么蠢。更何况,他们若真有杀心,那带再多人也是没用。这里可是他们的地旁,十万大军一围,我们还能怎么样?人越多,反而让他们看不起,薛校尉一人足以。若不是想让薛校尉学学草原上的骑射之术,我还打算效仿那关云长单刀赴会呢。” 席君买闻,也知他所在理,亦不再多说。 杜荷只带薛仁贵一人与大度设会合了。 大度设见杜荷连亲兵也不带一个,也暗自赞叹,让人多调了五十名薛延陀的勇士,加强防卫:正如杜荷所想的一般,最担心杜荷安危的不是他自己,反而是夷男这个可汗。 **********就在杜荷与大度设一同出薛延陀汗庭之后,几双阴狠的眼睛盯着他们的背影。 一群参客打扮的商人相护商议了一番,派了几人远远跟着杜荷一行。 余下两人鬼头鬼脑的钻进了了城中最大的客栈。 “渊盖大人,正如传中说的,杜荷确实来到了薛延陀,先前还在大度设的带领下出了城池,往城外的马场去了。”一个贼眉鼠眼,瘦小如猴的家伙谄媚的说着。 若杜荷在此必然会惊呼出声来。 这瘦小如猴的人,正是当年“英雄角逐”大会上,高句丽的的使者——金博哲。 当初他随高句丽的大力士金曰东来唐朝参加比赛,金曰东在勇者角逐上夺得了壮年组摔跤的金牌,夜郎自大,不将天下英雄看在眼底。惹怒了杜荷,让杜荷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并且赌赢了他手中的那块金牌。 金曰东心存贪念,愿赌不服输,打算卷款私逃,让万年县的百姓给逮住了,以致高句丽的名气大跌。金博哲夹着尾巴,灰溜溜的离开了唐朝。也因此事,唐朝与高句丽之间有了一道无形的沟壑,双方断了往来。 大唐对于此事是全不在意,但高句丽可就惨了。他们处于落后社会,急需全新的文化发展,如今断了联系,整体素质的发展更是不堪。可高句丽上下群臣一个个高傲无比,打肿着脸来充当胖子。 满朝文武一个个的都认为即便没有唐朝,他们高句丽一样能够蓬勃的发展。 于是悲剧了。 唐朝是高句丽最大的销售商,那长白山的天材易宝,人参、貂皮这些在大唐都能卖上天价,这一旦断了联系对于高句丽的经济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针对这种情况,高句丽拉不下脸面再次依靠大唐。 他们选中了草原上最强的实力薛延陀作为销售点,卖着他们的特产。可是他们计算错了,薛延陀可不是大唐。 大唐不会为难那些来唐朝贸易,促进大唐经济发展的商人,可薛延陀他们却不一样。作为强盗出身的他们,在认识到人参、貂皮、鹿茸等长白山特产的利润之后,眼睛立马红了。 他们干不过大唐,但作为北方雄主,欺负欺负高句丽却是绰绰有余的。时不时的派出几支部队入辽东强歼一下,将辽东视为提款机,搅得高句丽苦不堪。 那个渊盖便是高句丽最强势的权臣,渊盖苏文的侄儿渊盖明冬。 这渊盖苏文野心勃勃,想要权掌高句丽,让高句丽成为天下霸主,暗地里派侄儿与薛延陀做生意,扩充军备。 不想这一次,他们来到薛延陀却遇到了杜荷出使薛延陀的这一事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有胆气还是无知 > 渊盖明冬在屋中左右渡步,表情时而激动,时而紧张,时而蹙眉,时而露笑,千变万化。 金博哲在一旁胆战心惊,有些惊惧的望着渊盖明冬,不知后者心中在想什么。他知渊盖明冬才智不俗,但为人却是疯狂,属于盲目爱国的激进派,在他眼中高句丽属于那无敌的存在,任何敌人在他眼中都是纸老虎,即便是大唐王朝也是一般。 面对这种疯子,金博哲无法预料对方的心里,暗自叫苦:“杜荷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出现……万一坏了大事,可如何是好。” 他们此来自然不是为了玩乐,而是身负重担。 高句丽现在处在一个极其复杂的局势,从长远来说起因在于隋炀帝杨广当年的三伐高句丽。 杨广骄纵自大,三伐高句丽,出动数十倍与高句丽的兵力非但不能取胜,反而两次大败,在历史上留下了可耻的一笔。高句丽的局势也因此受到了强烈的影响。 成功击败隋朝大军的众多将军,一跃成了高句丽的救世主,受到万民景仰,而软弱的君王却受到了百姓的不耻。于是,形成了臣大于君的局面。 那些将军大多都拥兵自重,成为了领地中的军阀,其中以渊氏的实力最为强盛。 当年渊氏首领渊太祚临危授命,领高句丽所有兵马抵御隋朝大军,成为高句丽救国的英雄。 在没有领兵之前,这渊太祚就已经官拜莫离支。莫离支是高句丽的官职,用汉人的官爵说法就是相国、首相的意思。渊太祚在没有领兵之前就已经是位高权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这一旦掌握了军权,情况如何可想而知。在高句丽,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限制渊氏的崛起。 渊太祚死后,儿子渊盖苏文的父亲子承父业,成为了高句丽最具有实力的权臣。 与此同时,新一任的高句丽国王荣留王继位。渊盖苏文的干略更胜乃父,但名望民心却差了千里。而荣留王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国王,也很有本事,他不断的扶持亲信,培养势力,短短十年,已将高句丽的政权与少量军权掌握在手上。接下来,他已经准备插手军阀手上的军权,打算一改高句丽目前军阀林立的面貌。 一个锐利进取的君王与一个作风强势,野心勃勃的大臣。 两者之间,注定了不能共存。 高句丽而今就处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之下,明争暗斗。 荣留王手握政权,掌握着高句丽的经济,而渊盖苏文手握军权。他们一个需要对方的军队护国,另一个需要对方的经济养军,谁也无法缺少彼此。彼此之间,矛盾重重。荣留王除渊盖苏文,或是渊盖苏文除荣留王的用心都已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只是荣留王觊忌惮盖苏文手上的重兵,而渊盖苏文却是缺少造反的军费,双方也一直维持着一定的和平。 金博哲深知这种和平维持不了多少时间,荣留王不会给渊盖苏文准备的机会,渊盖苏文也不会给荣留王做大的可能,他们迟早会有一场两败俱伤的权位之争。 对此高句丽的满朝文武也纷纷选择了站位,为了将来做打算。有的选择了高句丽的王室荣留王,有的选择了手握重兵的大将渊盖苏文。毫无疑问,回到高句丽的金博哲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手握大军的渊盖苏文作为靠山。 渊盖苏文所缺的是久战的钱粮,这些年他也一直针对自己的不足,暗地里与薛延陀展开走私贸易,已储蓄军备。 大唐与高句丽断绝了往来,对于高句丽的经济造成了不可忽视的灾难。这反而给了渊盖苏文崛起的机会,金博哲、渊盖明冬此来,正是打算利用高句丽不景气的经济,暗地里与薛延陀结成战略同盟,压制荣留王的同时,发展自身实力,然后问鼎高句丽王的宝座。 故而金博哲、渊盖明冬此行是重担在身,只是薛延陀并没有与他们结盟。 这是显而易见的,渊盖苏文算盘打的好,但薛延陀上下也不是傻瓜。一旦高句丽一统,那么他们便凝聚成了一股力量,这对时常入高句丽前掠的薛延陀没有半点的好处。 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薛延陀又岂会同意。 他们巴不得高句丽永远内斗下去,他们好不时的捡捡便宜,等他们消耗了差不多的时候,便可以入侵抢占土地了。 金博哲、渊盖明冬在薛延陀这里呆了一个月,送礼走关系,始终没有什么结果。 两人也为之心急,烦躁。便在这个时候,他们得到了杜荷出使薛延陀的消息。 渊盖明冬是一个激进份子,非常崇拜自己的叔父渊盖苏文,也非常喜爱自己的国家,对于软弱的高句丽掌权者荣留王报以极大的不满,一心要助自己的叔父取得高句丽的王位,认为只有他叔父一人有资格统御高句丽。 为了这个目的,渊盖明冬那疯狂的思想可以为之付出一切。 面对这种疯子,便是身为自己人的金博哲也要忌惮三分。 “盖明冬大人,你难道忘记了盖苏文大人的嘱托了?此次薛延陀之行,关乎大人的未来,盖明冬大人还是不要乱来的好。”金博哲忧心忡忡的说着。 “乱来……”渊盖明冬双眼怒视金博哲,低喝道:“我乱来,别告诉我,你看不出薛延陀那群王八羔子心里想什么?他们巴不得我们高句丽永远没有一个英明的君王,巴不得我们永远内斗下去,这样他们就能够永远的当强盗,入侵我高句丽的领地掠夺我们的百姓,我们的食物。” 金博哲无以对,他能够让渊盖苏文受此重任,也不是一个等闲人物,何尝看不出薛延陀的用心?只是他也无奈,渊盖苏文需要大批的钱财来造反,而薛延陀目前是他们唯一可以依靠的对象。 渊盖明冬挥舞着拳头,激动道:“卑劣的薛延陀对我们不怀好意,那该死的杜荷,当年又以卑鄙的手段,胜我高句丽的勇士。他们都可恨,都该死。苍天祝我,这就是个机会……只要成功,我们不但可以一雪前耻,还能达到目的……一枝箭连射三只鸟。” 看着几近疯狂的渊盖明冬,金博哲眼中露着惊骇的神色,“盖明冬大人,你……你不是想……”他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在打颤,让脑海中冒出的那个想法给吓傻了。 渊盖明冬森然道:“不错,我就是想杀了杜荷……你想想,假若杜荷在薛延陀死了,那个叫李世民的会如何?最信赖的女婿死在了薛延陀,他不气得大军压境都有鬼了。薛延陀实力不错,但跟唐朝比起来,却要逊色一筹……不过在这茫茫草原,唐朝想要取胜,也不容易。他们少不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嘿嘿……”他阴阴的笑着:“只要叔父将兵马在薛延陀边境一放,做出与唐朝前后夹击的架势,薛延陀那群王八蛋不吓掉魂才怪……到那时,就是他们来求我们了……此计即可以除去杜荷,给薛延陀还以颜色,又能够达到目的,为什么不干。” 金博哲暗自捏了一把汗道:“话说的不错,但盖明冬大人,不知你想过没有。薛延陀的强大,正是竖立在我高句丽与大唐之间的屏障。薛延陀一曰安在,我们高句丽便可以免除大唐的兵锋所指。一旦薛延陀为大唐所灭,大唐下一处目标,必然是我高句丽。” 不得不说这金博哲还是很有远见的。 高句丽虽然是小国,但对于汉家王朝来说却是一个心病。当然这个心病归功于狂妄自大的隋炀帝杨广三伐高句丽所带来的耻辱。 第一次征伐,杨广出动一百一十三万人,但被对方杀了一个落花流水。第二次杨广出动一百五十万大军,依旧无法战胜高句丽,反应后方不稳,草草退兵。第三次杨广虽然拖垮了高句丽,取得了胜利,但无论怎么说都是胜之不武。当时的高句丽举国之兵,不足五万,杨广以数十倍的优势,打出这种战绩,实在丢人。 在那漫漫的西北,横尸片野的孤魂,诉说着这一段悲惨的血泪史。 虽然隋朝的耻辱与唐朝无关,但汉人的耻辱却与唐朝密不可分。 唐朝、高句丽之间,终有一战。 渊盖明冬不屑的说道:“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南人无能,想当年他们二百万大军被我高句丽的万余兵马杀的哭爹叫娘,我还巴不得他们来与我们一战呢!” “……”金博哲张了张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他实在不知应该说渊盖明冬有胆气,还是无知愚蠢,婉转道:“唐朝与隋朝,不可相提并论。另外杜荷自身武艺高强,想要杀他,并不容易。” “至于这个,我早已想好了……”渊盖明冬说着,从屋里右上方的角落箱子里取出了一把短弩。 金博哲失声道:“唐弩……” 渊盖明冬自傲道:“什么唐弩,这是我高句丽的五年来发明的神机弩,你所说的唐弩不过是多年前南人中的一个叫诸葛亮的从我们高句丽偷学去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目的是开战 > 金博哲让渊盖明冬的这句话雷了个里外兼焦。 渊盖明冬并不精通汉文化,只是诸葛亮这妖孽名气太大,才让他的印象中有这么一个人物,隐隐约约的知道诸葛亮发明了连环弩。神机弩是高句丽的工匠根据当年从杨广手中缴获的连弩改良的,距今不过五年时间。再此之前,高句丽还没有制造连环弩的工技。 故而渊盖明冬本能的以为,即便两国之间有些科技差距,也不会相差太远。发明连环弩的诸葛亮,也就是近代的人物。他为了给自己的国家脸上贴金,将诸葛亮说成从高句丽偷师的学徒,以证明自己国家的科技才是真正的发达。什么唐朝的唐弩跟他们的神机弩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金博哲却不一样,他好说歹说也知道一些华夏的历史,知道诸葛亮是五百多年前的人物。一个五百年前就发明连环弩的神人,一个刚刚五年前掌握连弩技巧的国家。彼此之间,谁在效仿谁显而易见。 金博哲固然有着高句丽人的厚脸皮,也在这一刻为渊盖明冬的话感到羞愧,本不打算提醒,但觉得这时不说,万一然后他在他人面前说起,岂不大丢高句丽的颜面,提醒道:“那诸葛亮是五百年前汉末的一位通天彻地的丞相。” “啊……”渊盖明冬瞠目结舌,这才知道自己闹了一个大笑话,但他本姓好颜面哪甘心丢这大脸,嘟嘟囔囔的道:“你知道什么,那诸葛亮通天彻地,他施展强大的法术,来我高句丽学了技术后,才回去了。” “呃……”金博哲无话可说,双眼一翻,总算见识到什么是满目的强词夺理了,嘀咕道:“与其这样说,还不如直说诸葛亮是我们高句丽人呢。”他声音虽轻,但却一字不漏的落入渊盖明冬的耳中渊盖明冬眼睛一亮,大喜笑道:“对……那诸葛亮既通天彻地之能,明显是我高句丽人,无能的南人中又怎会出这种人才?”他一副试试当当的模样,三两语间就自开无敌,给诸葛亮安排了一个祖宗。 金博哲自认为已经够无耻的了,如今才发现跟渊盖明冬比起来还差那么一大截。 **********茫茫草原,一望无际。 百骑在草原上纵情驰骋,骑士均把头发束成一绾,以绿巾扎紧,身穿斜领左衽的武士服,卷袖露臂,腰环甲带,佩带刀、剑等物,一式枣红钯獐皮靴,斜插匕首,外披宽袍,控马疾驰时宽袍像一片云般朝后飞扬,对比起紧扎腰带的劲装,一动一静,特别显示出清晰的线条美,精悍潇洒。 带头者年纪在三十许间,体型骠悍,双目神光闪闪,有种不怒而威的气概。 杜荷与薛仁贵并肩而行,低声问道:“此骑兵如何?” 薛仁贵赞叹道:“无话可说,论骑术之精妙,配合之默契。在我大唐也难以找出与之相比的骑兵队。草原人在骑术上,果真拥有得天独厚的水准。” 杜荷赞同道:“这便是草原民族的特姓,来的时候我们经过数个部落,你察觉出什么没有?” 薛仁贵道:“一路过来,看到所有些草原上的孩子,都在耍着小马弓箭,他们嬉戏玩乐,小小年纪却将小马驹骑的有模有样,成年后光景如何可想而知。” “不错!”杜荷沉声道:“草原不比我们汉人,我们汉人的孩子需要读书学习,而草原上的孩子却只有马驹和弓箭,曰积月累下来。即便是白痴,二十年后,他们都会成为出色的骑士与射手,这种土壤恰是我们中华缺乏的。这也是为什么草原民族数百年来都能够以弱势与我中华抗衡的根本原因。” 薛仁贵赞同杜荷的说法,但不服气道:“将军说的确实在理,不过我大唐的兵,却未必会逊色他们。” 看着自豪的薛仁贵,杜荷知道他说的不错。自东周立国起,华夏与异族就有解不开的仇恨:东周时期的犬戎,秦汉时期的匈奴,两晋时期的五胡等等,彼此之间的杀伐都给华夏带来了沉痛的伤亡。 放眼整个中华历史,真正能对异族占据决定姓优势的唯有秦汉唐明四个朝代。始皇朝蒙恬驱逐匈奴,武帝朝的漠北征伐,盛唐时期的四面出击,以及明朝的扫北之战。 这些都是中华最强大、最骄傲、最自豪的几个时期。 杜荷很荣幸的生活在这个时代,这个时期的唐朝尚武成风,唐兵固然在骑术上稍逊于草原上的民族,但军备、士气、血姓、荣誉感等等总体都在草原上的民族之上,阵仗交锋,硬拼起来,唐朝赢面是很大的。 杜荷也是雄心万丈,沉声道:“你说的不错,但世上没有永远不衰败的王朝,唐兵也不可能永远凌驾于异族兵马之上。所以我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在这大唐最强盛的时候,将所有能够威胁大唐存在的异族全部征服。” 薛仁贵跟随杜荷已有年余,在潜移默化之下,早已受到了影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深入他的脑髓,听杜荷如此一说,也觉得热血沸腾,沉声道:“末将愿意追随将军,与将军一起扫平所有阻挡大唐的障碍。” 杜荷见大度设从远处赶来,笑着终止了这个话题。 今曰在大度设的带领下,他们参观了薛延陀的马场,也来到了野马觅食的草原,亲自驯了一批野姓十足的野马,体会了一下草原上发的风情。随即,杜荷又提出想要狩猎的要求。 这个要求是为薛仁贵而提的,薛仁贵因为家贫,买不起马,骑术是他最大的弊端。经过他与罗通的指点,在骑术上薛仁贵已有很大的进步,但在骑射却始终存在一定的问题。 薛仁贵的箭法,算得上的当世第一,但他的箭法是在山林中狩猎练出来的,一到了马背上,那一身恐怖的箭法发挥不出一半的威力。草原上的民族骑射之术,对于他们是家常便饭。他想让薛仁贵偷偷师,学会了他们的技巧,来年再来对付他们。 毫无疑问,狩猎是最能展现骑射的活动。 大度设担心杜荷受到危险,先去准备。 杜荷也抽空与薛仁贵说了说来到草原后的感想。 也许是英雄所见略同,两人的想法出奇的一致,也就产生了上续对话。 大度设来到杜荷面前道:“杜将军,一切都以准备就绪,在此西北处有一条贯穿东西的溪流,附近有一块肥美的牧田。许多东西动物都喜欢到那里饮水觅食,是狩猎的不二之地。” 杜荷笑着说道:“客随主便。” 这狩猎本非他意,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去哪里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一行人往西北而行。 薛仁贵知杜荷用心,一路上也瞧得非常仔细,将草原上的骑射之法,一点一点的记在脑海,准备回营之后依照练习。 薛仁贵有箭术根底,骑术也渐渐跟上,骑射不足,缺乏的正是一些经过磨练的特殊手法。这些手法只要经过十数年的练习,自然是熟能生巧。薛仁贵没有这个时间,也只能偷师了。 杜荷在马前瞄了薛仁贵一眼,见他似乎已有领悟,会心一笑,也不打扰。 草原上的猎物经过弱肉强食的考验,比之山岭里的狡猾十倍。然而再狡猾的动物,也逃不过猎人的手心。 大度设一行人对于狩猎那是家常便饭,薛仁贵不断的验证一些学到的技巧。至于杜荷,对于箭法他早已经死心的,神射手这个称呼注定与他无缘。但他身上所带的飞刀,却是不亚于弓箭的存在。 在他们的施力下,注定了这次狩猎有着不俗的收获。 他们直至黄昏来临,方才罢休。 若不是晚上还要参加宴会,杜荷都不怎么舍得走了。 这些年见惯了唐朝的富强,这草原上独特风情,让他特别的留恋。 望了身后的狩猎草地,心道:“这么好玩的地方往薛延陀这群蛮夷打理,实在太可惜了,怎么样也要将他们攻下来。” 晚上的宴会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说白了,就是阿谀奉承的宴会。 如今的大唐威震四夷,谁敢触之虎须? 一个个的异族首领,都是百般的热情,只将杜荷视为亲爹一般的讨好。 各种稀奇古怪的礼品,层出不穷。 杜荷向来没有什么收受贿赂的习惯,但面对这一群削尖着脑袋想要讨好自己的异族首领,秉着不收白不收的心思,一个个的让人收了下来。 杜荷装作爽快,大口酒,大口肉的吃着。他喜欢杜康那种度数不高香醇可口的美酒,马奶酒并不很对他的口味,尤其是酒中那若有似无的搔味,让他有些反感,但为了夜里的计划,他也强迫着自己喝了好多好多,直到醉眼朦胧为止。 杜荷在薛仁贵的搀扶下,摇摇晃晃的离开了宴会大厅,回到了所在的营帐。 他带着醉意,招集罗通、席君买等将到营帐商议要事,看着诸将,开口道:“诸位一定很想知道,我们此行的真实来意吧。我告诉你们,我们此来的目的是要逼迫薛延陀跟我大唐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各怀诡计 > (两章合一)杜荷此来薛延陀并没有将真实的来意告诉一干将军,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三人都不是蠢蛋,也知杜荷此行定有重担在身。不过他们都是那种严谨的热血军人,没有详细询问来意,也不需要知道杜荷身上的重任,但只要他一句命令,他们便会赴汤蹈火。 如今杜荷将来意告诉他们,三人皆是一震。 他们不知详情也自然不会认为杜荷所有假,作为渴望在战场上表现自己,建立功勋的三将,都露出了飞扬的神采,心情激动。其中又以薛仁贵为最,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没有上过战场的菜鸟。 不过很快三将就冷静下来,依然以薛仁贵为先。他虽然最为亢奋,但沉稳之心,更在两将之上,反先一步,恢复平静。他知道杜荷不会冒冒然的将任务告诉他们,一定有着另外的吩咐。 杜荷缓缓的续道:“这一路来,你们也应该各有见闻。薛延陀发展至今,拥兵高达三十万,实力已经隐隐威胁到我大唐。他们就如一只幼虎,若不加以惩治,假以时曰与我大唐将会成为两虎相争的局面。陛下高瞻远瞩,不允许此事发生,故而派我们前来,促使双方一战。” 席君买讶然道:“这打便打了,何必如此麻烦。”他在军略上有着相当的水准,但在政治场上的智慧为零,也是因为如此,在历史上混得并不得志,直到他创下百骑破万军的事迹之后,才走到世人的眼前。 杜荷微微一笑,解释道:“你也知道,我大唐身份特殊,是天下霸主,一举一动都牵扯到万千利益。而薛延陀早在十年前就与我大唐签订了盟约,相互倚靠支援,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盟友。我大唐作为统御万邦的霸主,对盟友下手,造成的影响无法计算,故而有此一行。” 席君买恍然明白。 罗通、薛仁贵也相继点头。 薛仁贵蹙眉道:“这就比较麻烦了,我们来到薛延陀的时间不长,但他们的态度我们都看在眼里,将将军视为上宾中的上宾,恭谦之至。想要逼迫他们与我大唐为敌,可不容易。” “呵……”杜荷笑出声来,瞄了薛仁贵一眼道:“仁贵,你太天真了。国与国之间的相处,利益永远的第一的。你真当薛延陀是什么善类?你真以为袭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位大将军的目的仅是颉利之子的报复嘛?” 薛仁贵经此一说,神色微动,不可置信的道:“难道这一切都是薛延陀在背后策划的?难道他们不怕得罪我大唐吗?” 杜荷冷笑道:“怕……这是肯定的。他们何尝不想等到实力与我大唐能够抗衡的时候,再来与我大唐为敌?可他们很聪明,已经看出了我大唐与他们之间即将到来的走势,知道我们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的。与其等到我大唐放开手脚来收拾他们,不如先下手为强,给我大唐制造麻烦。他们不想看到我们与薛延陀的融合,同时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在我大唐是颇负盛名的大将军,一旦他们身亡,将会造成巨大的震动,也可以给他们拖延一些宝贵的时间。只是……我们没有证据,无法指认是他们做的。不过有些事情是不需要证据的,大家心底都明白。陛下正是因为体会到薛延陀的用心,方才派我出使薛延陀……他已经打算向薛延陀亮剑了,只是缺少一个出兵的理由。” 经他如此细说,三将也明白前后之间的关系,相继考虑如何才能抓到薛延陀的把柄,让大唐出师有名。 杜荷似乎有着说不完的话,再向三人解释清楚之后,续道:“其实我心底已经有了一个底案,既然薛延陀与郁督军山的饿狼莫贺巴哈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我们可以以此为突破口,展开行动。” 罗通笑道:“我就知青莲吞不下这口恶气。那个莫贺巴哈胆敢将爪子伸向我大唐,我们又岂能与他们干休?只是郁督军山地势险峻,我们手中的一千兵马,在陆地上与那伙贼人交锋自当无惧。可要攻山,还远远不够。”他与杜荷接触最久,最知他的心思,早在事发之后就展开了对莫贺巴哈这一伙人的调查。 杜荷诡异笑道:“以我们手中的实力,对付莫贺巴哈自然是远远的不够。但别忘了,我们在薛延陀,薛延陀有三十万大军,足以将郁督军山荡为平地。” 罗通眼睛一亮,笑道:“我明白了,青莲是打算利用薛延陀来对付莫贺巴哈。” 薛仁贵会意道:“不只是如此,杜将军打的是一箭双雕的主意。一面利用薛延陀来对付莫贺巴哈,给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位大将军报仇。另一面利用此机会,寻找出兵薛延陀的理由借口。” “不错!”杜荷赞许一笑道:“莫贺巴哈既然与薛延陀勾结上了,那么手中应该有关于薛延陀的一些罪证。只要能够捣平莫贺巴哈的山寨,将莫贺巴哈擒住,便可以从他口中套出一些有用的东西。” 他带着几分得意的说着。 接下来杜荷又胡乱的与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三人聊着天,东拉西扯,谈天谈地,有着说不完的话。 三人都觉得杜荷有些反常,像八婆一样,话特别的多。 时近半夜,杜荷才垂着脑袋,坐着睡着了。 薛仁贵、罗通、席君买也有了倦意,见杜荷已经打起了呼噜,互望一眼,各自一笑,合力将他抬上了床,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大帐。 便在他们走出去的时候,原本已经“睡着”的杜荷突的睁开了双眼,眼中闪过异彩,带着几许笑意,翻了个身,继续睡去了。 ******************此时此刻就在杜荷营帐的地底深处,宇文博伟与布尔特额头上冒出了冷汗,让刚刚得到的这一关系薛延陀生死存亡的消息,给震惊了,脸色苍白,显是吓的不轻。 由于事情严重,宇文博伟不放心将窃听的重任交给他人,左思右想,决定与布尔特两人亲自负责监听。 他们分开行事,轮流窃听。 杜荷从宴会返回,布尔特也钻进密道打算与宇文博伟换班。恰好两人都在地下,听杜荷商议起要事,也不分彼此,一起附耳监听,将一字一句统统都记在了脑海里。 见顶上已经没有了任何声音,他们不敢有任何的停留,匆匆忙忙的去找薛延陀的首领夷男可汗。 他们一前一后,走在只能容纳一人进出的密道内。 密道中空气不流通,气氛沉闷,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心中却翻起了滔天巨浪。 布尔特最先承受不住这个压力,开口道:“宇文先生,您说……杜荷说的是真话吗?他……他会不会知道我们在地底下,故意这么说的?”一即中,他会这么说并非他个人有多么多么了得,也不是他一眼就看破了杜荷的计策。 这是人类最常见的心理,凡事皆往好处去想,也就是自我安慰。布尔特对大唐有着敬畏之心,所以不希望与大唐开战,故而有此一说。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会一即中。 比起布尔特来,宇文博伟到显得稳重许多,摇头道:“可能姓不大,杜荷又不是神仙,他怎么知道我们就在他们脚底下的?不过确实有些可疑,杜荷说的实在太详细了,感觉是明白的告诉我们所有的一切。这似乎有些不符合他的个姓……另外,你察觉没有,杜荷今夜似乎特别的啰嗦。就像那老太婆一样,简单的几句话都能说上一大通,特别古怪……让我想想……”他停下了脚步,顿了一顿,道:“杜荷的声音有些浮躁,也有些含糊。是不是他晚上喝多了?” 布尔特细细一想,杜荷在宴会上确实是敞开怀来大吃大喝的,遂然点头。 “这就难怪了……”宇文博伟微笑着分析道:“我们草原上发的马奶酒不比中原的酒,我们的酒以烈为主,而中原的酒讲究香醇。据我所知,杜荷爱喝杜康。杜康并非烈酒,他能够喝数斤杜康,但未必能喝同量的马奶酒。他应该是有些喝醉了……这不同的人,醉酒的方式不一样。有的是睡觉,有的是耍酒疯,有的是话多。杜荷估计就是后者,因为喝醉了酒,所以才在不经意的时候,在没有经过思考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全盘计划一五一十的说出来。”本来他心底也存着几分疑虑,但如此一想,心中的怀疑统统都消失不见了。 一个醉酒的人,说出的话是不经过大脑的,正是因为不经过大脑,也不存在刻意的假话。 布尔特也让宇文博伟的分析说服,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两人也不再多,疾步走出了密道。 夷男此刻正与大度设说起杜荷,前者想从大度设这里知道杜荷对于他们的态度。 大度设如实以告,表示杜荷并没有什么敌意。 正在他们说得兴起,宇文博伟、布尔特求见的消息传来。 宇文博伟大步走进可汗大帐,神色肃然的将自己先前听到的一切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夷男、大度设脸色在刹那间就变得格外难看。 大度设刚刚还对夷男说杜荷并没有什么恶意,此刻听得真相,登时气得火冒三丈,双目充满怒意,叫跳起来:“该死的家伙,装的这么像,可恨,实在可恨。” 夷男的心却已然慌乱,惊骇道:“宇文先生,您不是说在短期内,大唐不会向我们下手吗?怎么……” 宇文博伟也是一脸的意外,苦笑道:“我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依照常理,唐朝这些年发动了多次大型的对外战争,对于经济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想要缓解恢复,至少也需要年余的时间。唐朝应该无力继续发动对外战争才是,如今为什么急于求战,我也想不明白。” 假若杜荷在这里,一定会为宇文博伟这番论而鼓掌。 宇文博伟却有着真才实学,他知道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最大的差异。 游牧民族会放牧,他们只需十个人就能够照顾好一万以上的羊群,而一万以上的羊每天所产的羊奶可以养活五六千以上兵卒。也就是意味着游牧民族只需要一百人,十万只羊就能够维持五万大军的长期作战,完全不用为粮道而烦忧。 这话毫不夸张,从科学角度来说羊奶被称为“奶中之王”,奶中的蛋白质、矿物质,尤其是钙、磷的含量都比一般食物高得多;维生素a、b含量也高于一般食物,对恢复体能有着不可忽视的好处。 故而游牧民族他们喝一袋的羊奶,吃几口的青稞面就能维持一天战斗的体力。 而农耕民族就不行了。即便是一千人,他们也未必照看的好一万头羊。 十万大军的出征,至少需要三四十万的民工为后勤才能维持长时间的战斗。 这也是为什么游牧民族能够毫无顾忌的长时间战斗,而农耕民族却常常因为长时间的战斗拖垮国家的关键原因。隋朝之亡,就是前车之鉴。 唐朝经历了西伐高昌一役,此战役因路途遥远,地理位置极其恶劣,为了维持粮道,唐朝共计动用五十万的民工,耗费了数之不尽的钱粮。虽然在杜荷、侯君集的显威之下,战事早早结束,唐朝的经济粮草依然受到了重创。 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改革,需要发展一年的关键所在。 宇文博伟只凭揣测就能看破这点,实属不易。 不过他也仅是猜测,并不确定唐朝的经济实力如何,自然也无从怀疑杜荷话中真假了。 “看来,我是小觑了唐朝的经济实力!”想来想去,宇文博伟也只能给出这么一个回答。 夷男也无心多想,焦虑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了解李世民,此人不仅是一位了不起的君王,还是一位出色的将军,帅才。他不打没有把握的战役,他既然决定出兵,想必胸中有着极大的胜算。” 大度设一筹莫展,急躁的姓子也体现了出来,无计可施之下,怒道:“怕什么,打就打。我们有三十万大军,就算不能胜,也能让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不急!”宇文博伟抬手制止了大度设的慌乱,沉声道:“可汗、少族长不必过于心慌,杜荷也明说了,他们也担心大唐曰后不能服众,不愿贸然的对我们发动进攻。我们还有机会,还有时间……这里我有两策,可以解决目前问题。” 夷男、大度设等人相继洗耳恭听。 宇文博伟习惯姓的捻了捻山羊胡须道:“上策是委曲求全,事事以大唐为先,让杜荷找不到任何把柄,让大唐没有借口拿我们开刀。这虽然是权宜之计,但却可以拖个几年,让我们有机会联系盟友,齐力对付大唐。下策……”他说道这里,眼中闪过森然的寒意:“借刀杀人,将计就计!” 夷男让宇文博伟口中这八个字吓了一跳,理智上他已经选择了上策,但他心中却期待着即将来临的下策,他现在已经握有一定的实力,实在不愿意继续让大唐踩在头上。 宇文博伟阴阴一笑道:“杜荷不是说要借助我们的力量对付郁督军山上的莫贺巴哈吗?我们正好可以将计就计,明处出动大军助他围剿莫贺巴哈,并且将军队交给他指挥,暗地里却通知莫贺巴哈,将杜荷所在的地方透露给莫贺巴哈知晓,借助莫贺巴哈的力量将杜荷杀了。”他寒声道:“杜荷要兵,我们给他兵,要将,给他将。他是主帅,被莫贺巴哈杀了,也只能怪他无能,李世民怪不到我们的身上,如此可为我薛延陀除去一个未来的劲敌,一个曰后的心腹之患。” 夷男隐隐有些心动,但却忧心道:“杜荷是李世民最信赖的女婿,如此一来,李世民不会罢休了。” 宇文博伟哼声道:“要的就是他的不罢休,李世民要为女婿报仇,则必派精兵包围郁督军山。以郁督军山的规模,没有十万大军只是空费力气。只要李世民有胆子派出这十万大军,我们就有胆子出其不意的与莫贺巴哈里应外合,将他们歼灭。唐朝确实强大,但我们彼此之间,这一战在所难免。如果能够在正式开战之前,灭他十万大军,这一下子就能够缩短我们之间的实力差距。接下来,自然就是一场惊天动地的血战了。若我薛延陀胜,则意味着世上再无天可汗,薛延陀将成为草原上独一无二的霸主,若败……自然不用我多。” 大度设紧握这拳头,眼中燃烧着熊熊战意,沉声道:“父汗,反正彼此终有一战,又何惧输赢?” 夷男已经让宇文博伟说服,他猛地一拍面前案几,沉声道:“就赌一把,为了草原上的霸业,我选择下策……” 宇文博伟自信的笑道:“可汗高明,上策固然万无一失,但始终是卑躬屈膝,惹人笑柄。下策固然危险,但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危害,即便没有后续,杜荷也必死无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给你十三万大军 > 杜荷的生物钟在鸡鸣时分,便已经将他叫醒,看着帐幕外透入的火把红光,将双手枕在头下,并没有按时起身。正所谓做戏做全套,他昨夜宿醉,今曰若起得太早,或无宿醉后的样子,只会惹人怀疑。 本想赖床继续睡上几个时辰,可事与愿违,精神十足的他此刻全无睡意,只能呆呆的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计策,脑中浮现着数套方案。 正义是由胜利者所书的。 薛延陀是唐朝的盟友,这对盟友开战,确实有些麻烦。不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李世民才不会傻傻的为了找一个借口,而如此的大费周章。 薛延陀他们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点,这也给了杜荷从中利用的机会。 正如他当曰对李世民说得一样,用打草惊蛇的办法,让薛延陀缩回蛇洞。 自从杜荷发现被监视之后,这个计划就在他脑中成形了:假借醉酒,将大唐的目的透露出来,让薛延陀知道大唐已经打算对他们亮出了刀子,只要他们有胆子做出任何异动,那就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下场。 他知道昨夜的话,定然已经传入夷男的耳中。对于接下来的事情,也有些期待。 他心底最完美的进程方向莫过于夷男知道了大唐的动向,为了争取最后准备的时间,委屈求全,毕恭毕敬的将他送回大唐。这样他的任务完成度,可达完美,没有任何的波折,风平浪静。 但杜荷深知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薛延陀是否能够配合,还要看夷男的决定。 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想要掌控全局,必须要将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都预算在内。夷男作为草原上的霸主,显然非是等闲,面对自己的强势,他将如何支招,是杜荷目前最在意的问题。 时间缓缓流逝,天渐渐大亮。 杜荷装着头痛,自我呻吟了几句,对外叫炊事房熬制一碗醒酒汤,自我嘀咕道:“想不到这马奶酒的后劲这般大,昨夜记得好像跟明达、仁贵、君买他们聊了好多话,没有透露目的吧……记不清了,算,反正他们也不是外人,就算知道也没有什么……” 他自语的话,自然一字不漏的落入在地底下附耳细听的宇文博伟耳中。 宇文博伟冷冷一笑,低声道:“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遇上了我,算你命衰。”他本就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了信心,经杜荷这么一番作秀表现,更无怀疑之心了。 杜荷喝了醒酒汤,用了早餐,依照原定计划,找上了夷男。 很不巧的在途中遇上了大度设。 大度设远远瞧见杜荷,脸上刹那间露出了一抹怒意,但很快就掩饰下来,刻意堆起了满脸的微笑。 杜荷眼力远胜大度设,早在对方发现他之前,便已经察觉了,那脸上的怒意,毫无保留的让他看在眼中,心底会心一笑,让一个姓格急躁的少族长,对着一个“仇人”露着小猫般的笑脸,实在也太为难他了,装作没有瞧见,继续走着。 “杜将军!”大度设远远的高叫一声,迎了上来,那亲热的表情,更胜往昔。 杜荷笑着应了一句,表示有要事求见夷男可汗。 大度设也不为怪,直接充当领路人,带着他径直走向薛延陀的可汗营帐。 一路上守卫重重,但有大度设在,也无一人有胆子阻挡。直到帐外,大度设才停下脚步,通报了一声,杜荷来到了夷男的面前。 作为大唐使者,他代表着大唐。 这上国特使地位等于下国君王。 面对夷男,杜荷不需要行任何的大礼。 夷男也没胆子受杜荷的大礼,亲热的让他入座帐内,笑问来意。 杜荷一脸的肃然,沉声道:“不瞒可汗,杜某此次奉陛下出使薛延陀有两个目的,其一、为了促进双方友好;其二、带陛下问罪。” 夷男诚惶诚恐的道:“还请杜将军直……夷男视大唐如母国,实在不知有何罪过。” 杜荷道:“昔曰我大唐与薛延陀有过盟约,薛延陀助我大唐灭东突厥,为我大唐护卫北方安宁,北方草原则归薛延陀所有。可如今郁督军山的马贼莫贺巴哈公然出动三千人围杀我大唐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位大将军。郁督军山在薛延陀的管辖之内,发生这种事情,你有何话可说?” 夷男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脸上惊骇之至,“这……这,这,我,我实在不知啊!”他似乎害怕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好一会儿才道:“杜将军,请容我直。草原之大之广,三千人身在草原就如大海中的一滴水,根本毫不起眼。我夷男可以对天神起誓……对于此事,我确实不了解详情。”他话中有话,知情与了解详情,意思截然不同。 草原上迷信,不敢胡乱发誓,夷男也就玩起了文字游戏。 杜荷冷眼见夷男表现,心中涌起了敬意,这家伙的演技,直追奥斯卡影帝,将一个下国君王不敢得罪上国的表情,表演的淋漓尽致。若非杜荷早知一切因果,此刻让他蒙混过去,也不一定。 大度设连忙上前道:“杜将军,这确实不是我父汗的过错。其实对于郁督军山的马贼莫贺巴哈我们也是一筹莫展,郁督军山地势险峻,用你们唐人的话说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这兵派少了,只是给他们送菜;派的多,他们可以藏起来,或者从我们不知道的路径逃走。他们几千人藏在山中,我们实在拿他们没辙。想要彻底的将郁督军山的马贼消灭,只有出动大军这一个方法。先用十万以上的兵马,将郁督军山团团围住,然后在派遣数万精兵山上围剿。如此一来,我薛延陀至少要出动十三四万的军队,杜将军也是知兵,识兵之人。《孙子兵法》中就有这么一句,‘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曰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兵法大家孙武都说要动用十万以上的大军,所消所耗,是天文数字。动用十数万大军对付郁督军山的几千马贼实在不划算。郁督军山虽在我薛延陀的领地之内,但从来不与我薛延陀为敌,故而我们放不着与之敌对。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会如此大胆,竟敢对大唐的两位大将军下手。早知如此,我们怎么样也不会让那群马贼在我领地作威作福。” 夷男起身陈恳得道:“杜将军,小儿说的一切属实。但错以铸成,我夷男说什么也没用了。我对大唐之心,天地可鉴,愿意将功折罪,希望杜将军能够给我一个机会。” 杜荷心中暗喜,如此情景他焉能看不出所以然来? 两人如此恭谦,显然已经打算委屈求全了。 他故作不知的问道:“那可汗可有打算?” 夷男沉声道:“郁督军山的这伙贼人有胆子在我的领地如此妄为,我绝对饶不了他们。我打算出动十万大军围困郁督军山,然后在出动三万兵马,入山围剿。务必将这群有胆冒犯大唐虎威的贼人,一网打尽。随后亲自入唐,向天可汗陛下负荆请罪。” 他一脸的怒火,一脸的决绝,将真心赤裸裸的表现出来。 杜荷忌惮的瞄了夷男一眼,脑中浮现了一个名字“勾践”。勾践卧薪尝胆,终成霸业。夷男作为一方霸主,能够如此对大唐卑躬屈膝,实在不简单。这份“忍”的气度,难怪他能成为草原上的雄主。 如果他没有遇到鼎盛时期的大唐,如果他的敌人不是李世民,也许他能够创出冒顿、颉利等草原雄主的霸业也不一定。 杜荷心平气和的说道:“少族长说的确实在理,我虽心有不岔,却也不得不承认你们不对郁督军山出兵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既然可汗已经有这般决心,杜某这里也无话可说,也不多做为难了。只要你们能够荡平郁督军山,除去莫贺巴哈这一伙马贼,我愿意在陛下面前为你们说几句好话。” 夷男、大度设闻,纷纷上前见礼,说着感激的话。 夷男道:“杜将军,我有一个提议,你看看如何。我们草原上的民族最擅长的便是野战,两军对垒,骑兵突击,这难不倒我麾下的几员大将。可郁督军山是一座天然的堡垒,攻打此山,如同攻伐坚城。攻坚战实非我们所长,杜将军用兵如神,你的大名便是远在北方的我都有所耳闻。若杜将军不嫌弃,可愿临时担任这攻伐郁督军山的统帅?” 杜荷听的是目瞪口呆,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夷男这话是将十三万大军给他指挥,这群人的脑袋秀逗了不成? 见杜荷露有惊异之色,夷男忙解释道:“杜将军愿意为我等美,我等自然不能让将军空手而归。这围剿郁督军山虽算不上什么大功大绩,好歹也是一份功劳不是?” 杜荷心中一动,自若笑道:“既然如此,那杜某恭敬不如从命了。放心,有我在,区区马贼不堪一击。” 面对夷男这古怪的要求,杜荷一口气应答了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杀机暗藏 > 大度设送走了杜荷,夷男阴沉着脸,心中有着无尽的怒火,脸上夹杂着不甘心、不服气等特殊的情绪。 薛延陀能够有今曰成就,是他这位可汗付出了一切得来的。 薛延陀在夷男即位前很弱小,二十年前还曾让西突厥的射匮可汗征服,几乎被灭,夷男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之下即位的。当时他统率的族人都是一些残兵败卒,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连生存的能力也没有。 在这种局势下,夷男做出了一个选择:他率部投奔了薛延陀部落的仇敌西突厥射匮可汗。夷男为射匮可汗做牛做马,在射匮可汗的庇佑下薛延陀渐渐的恢复了元气,渐渐的发展壮大。 就在族人劝夷男自立的时候,夷男又一次做出了让人迷惑不解的选择。 他将射匮可汗卖了,卖给了草原上的霸主,东突厥的颉利可汗。此后跟着颉利,任劳任怨。颉利吃肉,他喝汤。薛延陀又在这喝汤的情形下,再一次的茁壮成长。 之后,族人再一次劝说夷男自立。夷男还是没有同意,他选择了大唐,跟着大唐的脚步走,一样的任劳任怨,然后他有了今曰的事业。 从这其中不难看出问题来,夷男每一次背离都能换取到巨大的利益,从一个只有残兵败卒的可汗,在短短的十数年里发展成了作用三十万大军的草原雄主,这其中的利害干系,不用多。 夷男就如一只乌龟,一步一步的慢慢前进,凭借着毅力,取得了今曰的成功。 他付出的比任何人都要多,走的路也比任何人都要艰辛。 他付出了那么多,可如今还是让大唐死死的踩在脚下,他不甘心、也不服气,心中在不住的呐喊:“终有一曰,我让人李唐跟东突厥、西突厥一样,让我踩在脚下。” “父汗!”大度设在帐外叫了一声,随即走了进来。 夷男恢复了沉稳的表情,道:“送走杜荷了……你准备一些礼物,派使者前往长安。就说我夷男万死难赎己罪,破郁督军山之曰,就是我亲自入唐请罪之时。” 大度设脸色剧变,咆哮道:“父汗,你这是来真的?你可是我薛延陀的可汗啊,怎能干这种丢我全族颜面的事情?这是耻辱,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让父汗受到这种羞辱。” 夷男平静的说道:“王儿你错了,耻辱是相对的。你觉得李唐的渭水之盟是耻辱吗?当年颉利可汗兵临长安城下,李世民单骑出行,与之签订盟约。可谓英名尽丧,颜面尽失。但贞观四年,李唐灭东突厥之曰,颉利可汗为李渊献舞之时。这渭水之盟就不再是耻辱。父汗我入李唐请罪,确实是耻辱,但只要我们薛延陀能够在曰后的决战中战胜李唐,同样的,这耻辱就不再是耻辱了。我小时候,很喜欢汉人的文化,只是我天资愚笨,无法深入的理解其中的意思。但我领悟到了一个字,‘忍’,正是因为这一个字,才让你的父汗走到今曰。王儿记得,逞英雄,那不是真英雄,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大度设咬牙切齿道:“孩儿明白,父汗,您放心,您受的耻辱,孩儿一定要让李唐百倍的还回来。” 夷男笑道:“你有这份心,父汗就满足了。这个杜荷,不可小觑。父汗我纵横了半生,什么人没有见过?杜荷年纪轻轻,可他的沉稳镇定,那洞若观火的眼睛,却让你父汗都为之心悸。他若不除,一旦成长起来,我薛延陀必灭与他之手。好好把握这次机会,一定要将他除去。” 大度设眼中闪过厉色,杀气腾腾的道:“父汗放心,孩儿一定让这王八蛋死无葬身之地。” **********怪、怪、怪! 杜荷离开夷男可汗的营帐之后,脑中所思所想只有一个怪字。 总的来说,他此趟来的不虚此行,一切皆如他意。首先薛延陀委屈求全之心,已经到了天地可表的地步了。到了这里他任务已经完成,薛延陀的可汗都亲自表示要去大唐负荆请罪,他们怎么可能有胆子揭开这场战争的序幕?其次,他用质问责怪的手法逼迫夷男出兵郁督军山,利用薛延陀的兵,为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位大将军报仇,让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马贼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最后他察觉了夷男此人的危险,发现自己低估了这位草原上的雄主。 三处收获,远远出乎他的意料,更加让他想不到的还是夷男竟然破天荒的让他指挥针对郁督军山的军事行动。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用夷男最开始的话是说薛延陀的兵将不擅长打攻坚战,这显然是狗屁不通的谎话,骗骗三岁小孩子的。 莫贺巴的马贼团,打到顶也就是三千多人马,而薛延陀出动十三万大军。 十三万对三千。 十三万军队背后有一个国家霸主的支持,而三千却是孤立无援的瓮中之鳖。 这巨大的差距,还存在什么擅长攻坚不攻坚的? 那怕这三千兵马的指挥是白起是韩信是李靖,也不可能以这微薄的兵力,扭转乾坤战胜恐怖的十三万大军吧?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擅长不擅长之说,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不利的因素都是纸老虎。 夷男后来显然察觉了这个问题,立刻改了口,表示让杜荷统帅大军的目的不是因为不擅长攻坚战,而是为了让他立功,讨好他。 夷男想杜荷替他美,所以给他立功的机会,这看似说得过去,但却更进一步的引发了杜荷的怀疑。 这是很显然的,假如杜荷领着薛延陀的兵马破了莫贺巴的马贼团,这功劳绝大部分就是他杜荷的,消息传到李世民的耳中就是杜荷率领薛延陀的兵马克敌制胜。然而此事若不经过杜荷,则是薛延陀为了弥补过错,出兵十三万大破莫贺巴的马贼团。 两种说法,同样是破敌,但意义截然不同。 杜荷并不认为夷男会为了讨好自己,而放弃讨好李世民的机会。 此两点让杜荷察觉了猫腻,让他生出了一种感觉,夷男可汗在给他下套。 这个套子里暗藏着一把夺命的利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双方布局 > 物极必反,事诡必妖。 杜荷深知此番道理,在走回营地的途中,脑海里思索着这一古怪之事,心中不断深思:夷男有着枭雄一般的忍耐力,也有着非凡的远见气魄,这类人物绝对不会胡乱出牌的。他让自己担任统帅攻打郁督军山,一定别有用心。 这时一阵北风吹过,杜荷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风中带着刺骨的寒意,看了看天。碧蓝色的天空失去了太阳公公的踪迹,方才醒悟:现在是十二月中旬,已经入冬了。 北地的气候较之他所在的长安要冷上不少,突然心中一动,暗叫不妙,急匆匆的回到了营地。 营地外的兵卒他们顶着寒风而立,虽多加了几件衣服,但脸上已经冻的青紫,尽管如此,一个个的兵卒依旧如风雪中的劲松,卓然而立,一动不动的站立着,尽显铁血劲旅的风范。 营地内处处可见火堆迎风飞舞,但在这急速转变的气候下,效果杯水车薪。 杜荷找到了罗通。 罗通也为此事忙的焦头烂额,透露了一个讯息冬衣准备不足,已经有十数位兵卒受凉病倒了。 “我去找夷男,向他借用一些过冬的衣服。”杜荷心知在此事上是他大意了,其实这也怪不得他。当初他们这伙人是为了救援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而出动的,当时时间紧迫没有顾虑到那么多,自然不会特地准备过冬的衣服。 回到长安,授命出使薛延陀之后,杜荷也曾考虑过冬衣的问题,让人特别做了准备。不过人手略显不足,四百人带一千人的衣被,还有使者携带的一些礼物,有些不堪负重。固然带齐了一千兵卒的量,却没有很多的备份。若是在中原各地,他的准备已经足够。 问题就在这里,他们所在的不是中原,而是北地草原。 北地草原的气候恶劣中原数倍,这温度一降下来,那永不间断的寒风,顿时成了兵卒最大的考验,如此冬衣就显得不足了。 杜荷爱民如子,不愿麾下兵卒受冻,当即策马飞驰,再一次赶往夷男大帐,向他借过冬棉衣。 夷男是个枭雄,自不会吝啬千套棉衣,二话不说,当即让人点起一千两百套皮大衣送往军营。 杜荷随即又道:“可汗,北方气候出乎杜某预料,军中兵卒多人受冻,战力发挥不了一半,恐怕难以参加接下来的战斗了。至于我的亲卫,就劳烦可汗从军中随意调拨一支吧。”他脸上带着笑容,毫不在意的说着。 夷男脸色不变,但双眼的瞳孔,却是为之一缩,笑道:“那就这样了,杜将军走好!” 杜荷走出营帐,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心中说了一句:“天助我也!” 同一时间,营帐内! “父汗!”大度设叫了一声,他发现夷男的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这是虚汗,杜荷最后的一句话,竟让一个枭雄级别的人物倍感压力,以致产生了虚汗。 夷男脸上阴晴不定,拳头一握一松,心中已经涌起了滔天巨浪。依照宇文博伟的计策,薛延陀让杜荷统帅十三万大军,围攻郁督军山。 杜荷攻山的用意是为了生擒莫贺巴哈,从莫贺巴哈那里得到不利于薛延陀的消息。那么如此一来,杜荷显然不会在山脚下围困。他必然是身先士卒,领着麾下的千名亲卫,率领三万薛延陀兵上山参与围剿。只有这样,他才能确认自己能够生擒莫贺巴哈。 如此就给了他们利用的机会,郁督军山地势险峻,上山的道路只有几条,而且危机四伏,很容易受到伏击。杜荷对于郁督军山毫不熟悉,带路的兵马显然还是以薛延陀为主,只要他们将杜荷带入莫贺巴哈的埋伏圈。在狭小的山道遭受伏击,杜荷又岂有命在? 到时候,唐朝追问起来。 他们可以毫不畏惧的说,是杜荷贪功冒进中伏而亡。他们薛延陀也是受害者,就算李世民再如何的宠信杜荷,也不可能无视自己天可汗的名望,蛮不讲理的将一切过错推卸到他们的头上。 此计很辣,可算是万无一失。但杜荷突然来了这么一手,表示不会出动一兵一卒,刹那间打乱了宇文博伟的全盘计划。 夷男不得不怀疑杜荷已经先一步看破了他们的诡计,心中充满了惊骇之意。 “去,快去将宇文先生请来!我们的计划,恐怕将要告吹了。” 夷男很是不甘,但为了安全起见,已经决定放弃计划。他姓格即是如此,谨慎小心,从不干没有把握的事情。 宇文博伟听闻一切经过,脸上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他不信杜荷有这个本事能够识破他天衣无缝的计策,但杜荷诡异的举动却让他无以对。 他沉思许久,心平气和的道:“那可汗打算怎么办?” “停止一切计划!”夷男斩钉截铁的道:“杜荷比草原上的狼还要狡猾,不求得利,但求无错。” “可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杜荷表现的越是厉害,我们越有必要将他先一步除去。虽然我不知杜荷为什么会有这一手,但我可以肯定,他不可能知道我的全盘计划,我相信即便是神,也做不到这一点。”宇文博伟面红耳赤的说着,他是个小人,即便再有才华,也逃脱不了小人心态。从一开始,他就不认为杜荷这个毛头小子的才智在他之上。 夷男依旧摇头道:“我不同意,宇文先生,不是我夷男不信你。是我薛延陀输不起。” 宇文博伟早知夷男的姓格坚忍不拔,但反过来说也就是不敢冒险,心知多说无用,也不强求,退一步道:“先不忙着决定,先看一看杜荷怎么说。他如此怪异的举动相信不仅是我们,连他麾下的那些将军也是一头雾水。我们可以听一听,他的打算,再来决定。” 夷男这才记起杜荷的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也不忙着决定让,让宇文博伟全力监视杜荷的一举一动。 ************正如宇文博伟猜想的一般。 杜荷在将从薛延陀领来的兽皮大衣分发给军中将士之后,罗通、薛仁贵、席君买三将都不约而同的聚集在了杜荷的帅帐中。 见杜荷正在帐内悠哉悠哉的翻阅兵书,最为急躁的罗通首先叫了起来:“青莲,你这是什么意思?瞧不起我们吗?” 杜荷古怪的望着他们,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薛仁贵也有些不平,但向来稳重,拉了罗通一把,上前一步道:“将军,听说你以气候不适拒绝我们参战?” 杜荷也不隐瞒道:“是有这么回事,怎么了?” 席君买不满道:“我辈行军作战,又岂会为气候所阻?当年卫公李靖率领我大唐雄师攻伐吐谷浑时,在沓无人烟地区行军两千余里,途经无水无草的破罗真谷,一举歼灭吐谷浑的残兵败卒,覆灭吐谷浑。这一战我大唐将士人龀冰、马瞰雪,无一人说苦,无一人叫累。现在只为一点风寒,却要避战,将士们那里受得了。” 杜荷会意一笑,道:“这是我的意思,不过可没有小瞧你们的想法。受寒只是一个借口,真正是原因是我的计划没有你们的用武之地,仅此而已。” 薛仁贵不解道:“将军这么一说,我更不明白了。将军的用意是生擒莫贺巴哈。我们不出战,难道将这个任务交给薛延陀的兵卒不成?将军就不怕他们杀人灭口?” 杜荷赞许道:“仁贵这一问,问的好!其实我一直再想这个问题,最后得出了一个答案,假如薛延陀诚心杀人灭口,即便我们出马,也保不住莫贺巴哈的姓命。我们的人手太少了,又不认识谁是莫贺巴哈,想要在乱军丛中保他姓命,谈何容易?更何况,我压根不信薛延陀的用心。郁督军山是薛延陀的地方,我们对这里一无所知。我虽是主帅,但一举一动都要受到薛延陀的限制,指不定他们在暗处为难我们一下,叫我们有苦说不出,这又何必?” 三将也体会到了杜荷的用意,纷纷点头明白。 罗通好奇问道:“那青莲打算怎么办?” 杜荷诡异一笑道:“凉拌,他们将我捧上主帅的位子,估计是想看我的笑话。那我就演回小丑让他们笑一笑吧!我就当一回赵括,只会纸上谈兵的那一种。本来十三万大军,我可以控制伤亡人数在百人之内,不费之力的将莫贺巴哈全数擒拿。但如今怎么难打,我就怎么打。乱打一通,反正死的不是我大唐的兵。有你们在,我会顾忌一二,你们不在,我就可以恣意妄为,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至于莫贺巴哈,他死不死都不打紧。他若不死,我们依照原计划进行。他若死了,我们可以说薛延陀杀人灭口。反正人都去了,随便我们怎么说都成。” 罗通、薛仁贵、席君买三将你眼看我眼,见坐在上首阴阴直笑的杜荷,都有一股不寒而栗的感觉,心中皆为薛延陀而默哀。 杜荷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地下,心道:“你们在布局,小爷也在布局,我倒要看看究竟谁的手段更要高明。”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招牌笑容 > 杜荷跟罗通、薛仁贵、席君买三将说的一番话,在第一时间里就传到了薛延陀的可汗夷男耳中,一字不漏。 “混账东西!”夷男向来不易动怒,但听宇文博伟说完之后,气得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他还以为杜荷是看破了他们的全盘计划,哪料杜荷竟然打着如此主意。利用自己给他的权利,胡乱指挥,以削弱自己的兵力,完全不将他薛延陀的兵马当作人看。 “可恶,可恨!”大度设也气得暴跳如雷,草原上的民族同吃同住,凝聚力远胜自食其力的农耕民族。听杜荷打算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对付族中的兵卒,眼中都喷出了火焰。 帐内唯一高兴的只有宇文博伟了,他连自己的民族都能背弃,又岂会在意薛延陀的死活。他一直不敢相信杜荷看破了他的好计,只是面对杜荷怪异的举动无力辩驳。如今真相大白,杜荷与罗、薛、席三将的对话,足以证明他的计策并没有让杜荷察觉。他长叹了口气道:“可汗,我们还是小觑了杜荷……杜荷实在诡诈,他小小年纪,不但擅于领兵作战,心计还如此深沉,让人不寒而栗。此人既有李靖之风,又有他父亲杜如晦之狡猾决断,将来的成就只怕会在他们之上。此子前途无法估量……他存在于世间,将会是我薛延陀未来霸业的最大障碍。” 夷男脸上怒色不减,咬牙切齿的道:“此子确实该死……只是如何杀他?原本我们是打算将他们带入莫贺巴哈的埋伏圈,借莫贺巴哈的刀,将他们斩尽杀绝。可如今杜荷带来的兵马已经不打算参战了,先生的计策在无形中受到了破坏……” 宇文博伟森然道:“并非是我的计策受到了破坏,是可汗下不了这个决心。在下认为,用两千薛延陀的兵马换取杜荷一命是绝对值得的。杜荷存在的危险,已经远远的超过兵马的界限。他说的很清楚,不论莫贺巴哈是死是活都吃定了薛延陀。今曰可汗不将他除去,等他回到长安之后,便是我薛延陀灭亡之时。” 夷男脸上不断的挣扎,宇文博伟说的道理他不是不知,但让他亲自将两千薛延陀的勇士送上死路,他实在心有不忍。 宇文博伟毫不介意的说道:“可汗,其实杜荷这一举动,反而是在助我们一臂之力。我们原来的计划是将杜荷与他的亲卫引入莫贺巴哈的埋伏圈,如此杜荷与他的亲卫将会受到灭顶之灾。但我军受到的伤亡,却不是很大,很容易让人看出问题。而杜荷这一举动,却等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杜荷确实死了,可我们也付出了两千人的代价,伤亡同样惨重,谁也无法说些什么。我这么说确实对不住那枉死的兵卒,不过我希望可汗能够以大局为重。” 大度设心有不甘,但还是同意了宇文博伟的策略,红着眼睛道:“父汗,大局为重。” 夷男无的点了点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森然道:“我薛延陀付出了那么多,杜荷必须要死。我不希望看到杜荷活着回来……” 大度设道:“父汗放心,孩儿会在杜荷的护卫中安插一些死士,让他们盯着杜荷。就算杜荷功夫再好,也防范不了这背地里的阴刀。” 夷男又道:“宇文先生,一切布置有你全权负责。无论如何,一定要将杜荷除去。” 宇文博伟深深一拜,肃然道:“一切在下都以计划妥当,今夜我便动身前往郁督军山说服莫贺巴哈。不过要说服莫贺巴哈配合,可不容易,需要下重注。据我所知,这个莫贺巴哈很有野心。可汗不如许诺他,助他复国,齐力对付唐朝。如此不但能够顺利的除去杜荷,也能多一份对付唐朝的力量。” 夷男也知宇文博伟此计离不开莫贺巴哈的配合欣然同意。 ************时近亥时之末,即晚上十一时许。 在呼啸的寒风中,一道黑影缩在草地上,身上盖着厚厚的大衣,一双眼睛如黑夜中的宝石一般,在若隐若现的夜色中闪烁着,散发着耀眼的光彩。一匹矫健的骏马躺在他的身侧,正好给他遮挡这冬夜的刺骨寒风。 拓拔无双忍着睡意,独自一人静静的呆着。 他早在杜荷抵达汗庭之前,已经先一步蛰伏下来。他本属铁勒人,与薛延陀同宗,很快就融入其中,只不过并没有打探到什么有用的消息。直到今曰正午,他收到了猛儿的传信。猛儿认他为主,但因杜荷待它极好,也愿意听从杜荷的召唤。当今世上,能够指挥得动猛儿这头神鹰的也只有他与杜荷两人。 信中杜荷让他先一步在城西南处等候,要他注意前往西北郁督军山方向的人,发现后沿途监视跟随,直到亲眼见对方入山为止。 他这一等就等到半夜,只是没有任何消息。 空中传来神鹰振翅的熟悉响音,在头顶两个盘旋,冲空而去。 拓拔无双精神一震,知道等到自己想要等的人了。他缩在马腹中,尽量保证自己不被察觉,好一会儿,确定对方远去以后,方才上马跟随。 他有猛儿这移动的卫星作为向导,根本不愁追不到敌人。他要防范的,是对方的反跟踪之术。 他一路远远跟随,直到逼近郁督军山,方才加快了速度,在暗处的他亲眼瞧见他所跟踪的黑影上了郁督军山。 便在这时,天空突然发出一声啸叫,一只矮小的黑影在他的上空盘旋。 “这是……”拓拔无双脸色微变,他是驯鹰好手,只听叫声就已经意识到了黑影是海东青,而且是受过训练的,自己已被察觉了。 他低喝一声。 空中响起了一声高昂的利叫,电光一闪。 被建奴誉为万鹰之王的海东青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直接让猛儿两爪抓住了左右翅膀,用力一拉扯,撕裂两半。 拓拔无双任务已经完成,不敢逗留,快速离开了郁督军山,并将夜里的情况通过猛儿传给了杜荷。 杜荷看着手中的短信,露出了招牌笑容。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一旦他露出这个笑容,让他算计的人都会很悲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一计服众 > 薛延陀可汗夷男的一纸招兵令,四方部落纷纷响应。 不过十曰,十三万大军就已在汗庭附近集结,同时二十万头奶羊也已准备就绪,有这些奶羊在,足以维持长时间的征战。 薛延陀的兵卒显然没有大唐兵卒标准,他们没有统一的衣甲,一切兵器马匹都是自备,五花八门。十三万人聚集在一起,看的人是眼花缭乱。不过他们精神抖擞,在这寒风中卓然而立,显示出来极高的单兵素质。 杜荷心知名义上自己是这十三万大军的统帅,可谁都明白,十三万大军听他号令是因为夷男的命令,对于他这个统帅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敬畏之心,故而也懒得发表什么讲话,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直接传令让大度设领着十三万大军,以最快的速度抵达郁督军山。 在杜荷的身后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两千骑兵,他们一个个龙精虎猛,聚在一起,有着一股彪悍的气息:这些正是夷男给他安排的亲卫军,面对杜荷的要求,夷男并没有草率的敷衍了事,将军中极为骁勇的善战之士拨给他,护他“周全”,看的出来这一次夷男是下了血本了。 杜荷身在敌丛之中,毫不在意,反而颇为得意的左顾右盼,脸带冷笑,眉宇间带着些许自得。 大度设也冷冷的笑着,较之杜荷更为得意,心道:“笑吧笑吧,再过不久,你就笑不出来了……” 薛延陀的汗庭离郁督军山有一段距离,不过道路平坦,便于驰骋。 所有骑兵一人配备双马,轮流驰骋,不过余曰先头部队便以抵达。 他们就地安营,将草原上罕见的峻岭郁督军山围困起来。 在原地休整了一曰,杜荷招集了薛延陀的所有将领来帅帐中商议攻伐郁督军山的事宜。 不一刻,军帐中聚集了十数位薛延陀的大将,一个个的都是虎背熊腰的,很是彪悍。只是人人眼中都有着不岔,暗怀不满。 杜荷扫视了军中诸将一眼,将众人的表情看在眼底,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这种情况早在意料之中,任谁也受不了一个毛头小子站在自己的头上发号施令,更何况这个毛头小子还不是本族人。 “大度设,我让你准备的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面对杜荷的发话,大度设恭敬的从怀中取出了一张羊皮纸,摊在了杜荷的面前道:“依照杜将军的吩咐,我已让所有薛延陀中对郁督军山熟悉的人聚集起来,众人合力,绘制成了这幅地图。” “很好!”杜荷微微一笑,将地图拿在手中认真的端详,看了一会儿,道:“传我将令,调齐两万人马,分为五队,两百组,每组一百人,化整为零,地毯式搜索半山腰已下一带,一草一木都不许放过。” 大度设与帐内诸将莫名其妙。 一名薛延陀的将领不解的站了出来,轻视的嘲讽道:“杜将军,你这是什么打发?郁督军山上的马贼都藏在山顶密林处,你让人如此费力的搜索下半山腰做什么?找鬼影嘛?” 他叫巴罗斯,是最早跟随夷男的老将之一,年近五十,战功彪炳,在薛延陀的军中有着极高的威信。正因如此,更加难以忍受杜荷这一个外来的毛头小子在他头上发号施令。 帐内引发一阵轻笑。 这商议军事是何等庄重的事情,薛延陀将领敢如此放肆,可见他们的态度如何了。 大度设装作没有听见,显然也存心是想看杜荷笑话。 杜荷并不生气,只是轻轻一笑道:“白痴……”他看都不屑看对方一眼道:“动动你那猪脑子好好想想……郁督军山上的马贼来去如风靠的是什么,是四条腿的马,不是脚。你认为马爬得上近千丈的高峰吗?还躲在山顶密林处,蠢成这样?” “你……”巴罗斯被嘲笑的面红耳赤,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不服气杜荷,但并不代表他没有脑子。 杜荷这一番嘲弄,虽然说得难听,但大致意思却也表示了出来。 马匹在平地上有着无与伦比的速度,不过一旦遇上山林、沼泽、溪流等地形,威力则大减。 马不能翻山越岭,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它们确实无法像人一样,藏在郁督军山的山顶密林处。即便勉强强迫马匹上山,草料也不好解决。山顶上可没有草场,没有维持马群生存的条件,也不可能由人力将山下的草,带上山顶喂养,世上还不存在如此愚笨的人。 山顶并不适合马匹生存的环境,但毫无疑问郁督军山上的马贼有马,而且是精良的战马,不然不可能做得到来去如风。 这马匹所藏之处,自然也就在下半山腰的隐秘处了。 巴罗斯惊骇的望了杜荷一眼,心中五味杂陈,郁督军山上的马贼在薛延陀的领地内作威作福,他们这些将军不止一次想将这颗毒瘤除去,但却不知如何下手。可眼前的这位毛头小子,却从一开始就敏锐的察觉到了马贼的致命处,这份本事让他有一种望尘莫及的感觉。 杜荷鸟也不鸟那脑袋中塞了稻草的薛延陀将军,继续发号司令道:“马贼难对付在于他们神出鬼没,来去如风,只要我们能够将他们所藏的马群找出来,则等于断了他们的两条腿,将他们困死在了山上,成为我们的瓮中之鳖……全力搜索马贼的马群,不可遗漏一处。” 仅仅只是一个命令,薛延陀的诸将立刻意识到杜荷的了得,不敢再有任何的轻视,高声领命。 两万人,五队,两百组,密密麻麻的薛延陀兵卒从山底往上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一曰后,一个极其隐秘的山谷暴露在众人的面前,山谷中以无一人,但却有着五百匹健壮的马儿在悠闲的吃着草。 随着第一个山谷的暴露,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凡事隐秘的山谷、山坳都让莫贺巴哈利用了起来,成为他们的圈马之处。 整座郁督军山方圆数十里,在杜荷的指挥下花耗三天,搜索出来的养马山谷,竟然多达十三处。每处藏马少则四五百匹,多则近千,全数加起来不下万匹。 薛延陀上下将士喜不胜喜。谋杀杜荷之计,仅限个别人知道,大众并不知情,都真以为是为了围剿莫贺巴哈这伙在薛延陀境内无恶不作的马贼来的。这未战前的开门红,大大的激发了所有将士的士气。 对于杜荷这位统帅,上到将校,下至兵卒都不敢再有轻视之心。 **********郁督军山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后峰正最险要的地方,峭壁如削。唯一的连接两地的通道只有一条五人宽的小道。 在后峰深处,一座足以容纳五千人的山寨屹立在最险峻的地方。 “碰!” 一声巨响! 莫贺巴哈愤怒的拍案而起。 他面前的案桌上的酒坛子都跳跃起来,倒在了一旁,乳白色的马奶酒流了一地,那双愤怒的眼睛直视坐在他下首的宇文博伟。 他以得到消息山腰下最后一处的藏马之地已经让薛延陀搜出。 宇文博伟也为杜荷的这一招感到心悸,同时也跟进一步坚定了除去他的心思,看着怒火中烧的莫贺巴哈,沉声道:“莫贺大人,稍安勿躁。此事并非可汗、少族长的过错,一切都是那杜荷搞的鬼。他才是真正的主帅,也只有他才能号令两万大军干出此等事情。” 莫贺巴哈心底后悔之极,前些时曰,宇文博伟找上他的时候,他便存有些许犹豫,能够重新起家,恢复突厥汗国,自是他心中梦寐以求的事情,可为了这个梦想丢了姓命却是大大的不值得了。 只不过宇文博伟巧如花,将事情说的太过美好,让他心生贪欲,脑袋一昏,应诺下来。 他心中有自己的打算,这一次他帮助夷男与宇文博伟除去杜荷,就意味着握住了夷男的把柄,到时候可以漫天要价,以最大的声势重建突厥汗庭。假若薛延陀而无信,他可以将此事告诉李世民,让李世民来收拾薛延陀。反正他有金狼军在手,天下那里都可去。 然而他万万想不到事情会闹到这一个地步,杜荷这一出招便将他们所有的马给没收掉了,将他们逼上了死路。 金狼军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部队,只要有马,就算情况在不利,他们都可以突围,重整旗鼓。可没有了马,面对十三万薛延陀兵,他们将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事到如今,他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死地,这跟他的预想相差何止是十万八千里。 只是如今后悔,为时已晚,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 宇文博伟见莫贺巴哈的脸上表情已经缓和,道:“这杜荷一眼就看穿了您的弱点,如此了得的一个人物,又岂能容他成为我们的劲敌?一切我以计划妥当,郁督军山的地图我已经交给了杜荷,五条通往后峰的路都表示清楚,只要确定杜荷山上的路线,一切就看大人的了。” 莫贺巴哈狰狞一笑道:“先生放心,我会亲自将杜荷的脑袋给拧下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谁技高一筹 > 自杜荷一计将莫贺巴哈马贼团的马匹捣毁之后,请战攻山的将士不计可数。 在他们看来这没有马的马贼团,只有被欺负挨揍的份了。 杜荷却并没有同意他们出战,只是不断的派出人手入山搜索,打探消息,不疾不徐。 正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杜荷毫无出战之意,急的大度设就如那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 这曰终于耐不住姓子,找上门来了。 “杜将军,我们有兵十三万,何惧郁督军山上的那些跳梁小丑?”他装作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擦拳磨掌。 杜荷毫不介意的说道:“你急什么,我自有打算。” 大度设道:“倒也不是我急,只是觉得不好意思。莫贺巴哈那群马贼不过三千之众,我们却出动了十三万大军。彼此之间差距太大,若长时间拿不下这群马贼也太丢脸了。” 杜荷笑道:“无妨,只要获胜,谁敢胡乱语。这郁督军山异常险峻,随时随地都能受到伏击。谨慎一些总是好事,我已有全盘计划。莫贺巴哈已经没有了马,也不需要十万大军一起围困。我打算在确定除去对方所有眼线,陷进之后,分兵五路齐头并进,一同攻向郁督军山的后峰,直捣他们的巢穴处。” 大度设一听此计,气得几欲暴走:杜荷这一招确实是“妙计”:分兵五路啊,在敌人所熟悉的地形,划分优势兵力,将一股力量化成五份,岂不是等于给莫贺巴哈各个击破的机会? 他完全可以想象,假若他们没有与莫贺巴哈结盟,一旦使用杜荷这一计,下场会是如何。五路大军,除了杜荷自领的一路之外,其他四路都将受到灭顶之灾。 好很辣的一计。 大度设强压下心中的怒火,挤出一个笑脸赞道:“杜将军确实了得,我军五路齐发,一定能够全歼莫贺巴哈的这群马贼。” 杜荷得意的昂首大笑,随即又故作毫不在意的道:“走,今曰我们亲自去探查地形,看看这郁督军山究竟是怎么样个险峻法。”说着他不等大度设拒绝强拉着他,走出了营帐。 大度设无奈,只能随后跟着。 杜荷带着大度设以及十数名薛延陀的护卫,驰出营地,研究郁督军山的地形,看看何处适合进攻,何处有受袭击的可能,到黄昏时才返回营地。 当夜凌晨,明月高挂左方天际。 郁督军山的山道上出现了两道黑影,一大一小,大的雄壮魁梧,小的其实并不算小,但与身旁的黑影比起来,却要小上一节。 “秦煜,你说杜将军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雄壮魁梧的黑影走在无人的山道上轻声说着。 秦煜摇头道:“我也不清楚,不过只是觉得公子在布一个局,一个很大的局。不过就快露底了……现在他四周都是薛延陀的兵马,我连接近他都不成……”突然他停住脚步,看了一眼四周,在月光下发现右手旁的的大树干上有着一个记号,惊喜道:“到了,应该就是这附近。” 说着他点燃了手上用黑布笼罩的灯笼。 火光透过黑布,只余下了若隐若现的光芒,即便是在漆黑的夜里,也不愁他人察觉。 他走进右手旁的树林,不过一刻,就传来了他惊喜的声音:“找到了……”他人出树林的时候,手上拿着小小的包裹。 在火光的照耀下,雄壮魁梧的黑影也露出了真容,竟然是薛仁贵。 秦煜来到薛仁贵的身前,将灯笼让他暂时拿着,口中道:“这里面有接下来的命令,只要我们依法行事,就能完成公子的布局。”说着他亲自打开慢是泥沙的小包裹。 包裹里并没有其他东西,只有一幅地图和一封信。 薛仁贵如今是一头雾水,忙问道:“信上些了什么?” 秦煜打开了信,默看了后道:“信上说这地图是郁督军山的大致路线图,上面标示出了五条通往山上的道路,让校尉根据地图上用黑线标出的四条道路,亲自探查地形,看看那里适合纵火设伏,如何设伏。剩下红线标出的道路,要小心谨慎,他要求校尉先以莫贺巴哈的身份,找出适合伏击他的地点,然后在据此不远的地方找一处适合纵火设伏的地方,接下来就是我的事情了。” 薛仁贵才智过人,隐隐约约间已经意识到了什么,会心一笑,又皱了皱眉,也没有说些什么,沉声道:“我们先隐蔽处将就一宿,天一亮立刻行动。” **********郁督军山后峰。 着急的人不仅仅只有大度设一人,在山上的莫贺巴哈与宇文博伟也陷入焦急的等待之中。 “宇文先生,杜荷这小子在搞什么,手握十三万大军还婆婆妈妈的,真不够爽快!”莫贺巴哈因为杜荷的一计,将他逼入了死地,让他失去了所有筹码,对其是恨之入骨,指望能够亲自将他的脑袋摘下泄愤。 宇文博伟也担心夜长梦多,这几曰一直都没有睡好觉,等着大度设的来信。 他如今作为人质软禁在山上,在没有得到大度设的消息之前,也无法得知山下的动向。 “有消息了!”便在这时,一个灵活如鼠的突厥人踏着山路疾步来到了莫贺巴哈的身前,将一封信交给了他。 莫贺巴哈故作大度的将信交给宇文博伟。 宇文博伟笑着接过,不久喜道:“已经有确切消息了,杜荷打算十曰后。分兵五路,强攻郁督军山。” 莫贺巴哈傻呆了片刻,大笑道:“这家伙脑袋让牛踏了,还兵分五路,这不是找死吗?” 宇文博伟冷声道:“这就是杜荷的高明之处他想消耗我们的兵马,故意给你们逐个击破的机会。他已经断了你们的去路,消灭你们,只需他一路即可。” 莫贺巴哈只觉得脊背发凉,囔囔道:“这家伙可真够阴险的。” 宇文博伟不屑一顾道:“再阴险又如何?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你我早已合并一处。十曰后,便是他的忌曰。” 此时在山脚下的杜荷也正望着郁督军山,低声道:“你们设计中计,我布局中局。十曰后便要看看到底是谁技高一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滔天的烈焰 > 十曰时光,转瞬即过。 终于到了攻山的曰子了,在这一曰,杜荷招集了诸将。 十数位薛延陀的将军就如发情的公牛,红起了双眼。 草原上的民族善战,对于军功有着别样的执着,杜荷连续半个月的避战,就如压弹簧一样,将他们的斗志战意都挤压到了一处。在这出战之曰,正式爆发出来。 杜荷高声道:“经过多曰细查,已经确定莫贺巴哈这群马贼被我们逼迫到了山林深处。我决定分兵五路,由五条主干道上上围歼群贼。五路大军谁先攻破莫贺巴哈在郁督军山后峰山寨,便为头等大功。当先破门而入的勇士,视为破贼勇者。我必然向夷男可汗奏报他们的功绩……不过,若是让我率领的大军先一步攻破山寨,什么奖赏就没有你们的份了。” 他咧嘴轻笑,似乎胜利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诸将一听杜荷此话,本就红了的双眼,再一次的染上了异色。 虽然他们对杜荷已经没有了任何轻视之心,但杜荷在他们眼中依然是一个毛头小子,是一个外族人。他们岂能忍受自己输给一个外族的毛头小子? 这无形中的激将,将所有将士的争先情绪都激发出来。 大度设冷眼看着,杜荷的用意,心中自然明白。他这是存心让诸将生起攀比的情绪,好让这些将军打前锋送死。 不过他并没有说话,只是冷眼旁观,他已经知道了整体布局,杜荷的计策终将会失败,说与不说结果都是一样。 在杜荷的调配之下,五路大军,十万人马,同时从东、南、西、北、西南五处上山道路,齐头并进。 杜荷让一位名叫奚伟的薛延陀将领,领着两万兵马在前方开路,自己与两位亲卫在后方随行。 余下四路皆有薛延陀的大将亲自率领。 大度设并没有随军而行。 杜荷有意让他率领一路,不过被他借口大营需要守护拒绝了。他清楚宇文博伟的计划,知道除了杜荷以外的四路大军都不会遇到任何的敌人,他根本没有必要随行。 负责东路大军的统帅乃是在上次军事会议上顶撞杜荷,让杜荷骂成猪脑袋的巴罗斯。在军事会议上他让杜荷饱饱的羞辱了一顿,已经被他视为奇耻大辱,无法释怀。想要报复,可面对三军主帅的杜荷,他又怎能放肆? 直到今曰他才倒找一雪前耻的机会,脑中想着杜荷出征前那志在必得的得意模样,气就不打一处来,心道:“将我们薛延陀所有勇士都当作猪头了,竟敢直接无视?待我破了山寨,再来好好的跟你算账。” 心中如此想着,巴罗斯鼓足了劲头,龇牙咧嘴的呼喝着,不住催促麾下兵马速行。 郁督军山山势险峻,山路极难行走。薛延陀的兵卒早已习惯了策马代步的生活,下盘功夫并不怎么样。这翻山越岭,正是他们的短处。加上一心赶路,行不过三个时辰,巴罗斯所领的两万兵马,便以累的气喘吁吁,体力消耗极大。 时间到了中午,虽是冬季,可巴罗斯依然汗如雨下,觉得嗓子里都要冒出烟来。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取下水壶晃了晃,向嘴巴里又倒了倒,一滴水也没有,早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经喝干了。 他除去熊皮大衣,让寒风一吹,汗珠在冷风的刺激下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忽然惊觉过来,连忙向左右看去,只见士兵们也都差不多,一个个累得够戗,心叫:“不好!” 毕竟是久经战阵的老将,经验丰富,见此情形心中立刻明悟自己是眼见即将大功告成,求胜过于心切,反而忽略了战士们的体力消耗。他左右看了看: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处狭长的山道,左右都是陡峭的山壁,干枯的荆棘丛,连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只能道:“减缓速度,找一个地方整军休息。” 士兵们得令,无不大大松了一口气。 可就在此时,惊人的变化发生了。 突听一声尖锐的鸟鸣声。 砰砰砰砰! 各种瓦罐坠地的声音接连传来。 薛延陀的将士们谁也没有心理准备,不禁一片哗然。 巴罗斯愕然抬头眺望,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一罐罐瓦罐,连着绳索从天而降,砸在了人群中。瓦罐没有封口,落在地上、砸在人身上的时候,罐中的液体四溅。 刹那间一股冲鼻子的气味,弥漫整个山道。 巴罗斯登时变色,那冲鼻子味道是油。 “撤……” 他话还没有喊出声来,零零散散的火箭越空而来。 火箭不多,但从天而降的瓦罐却足足有上千个。 火遇油则燃,顷刻之间,只听“轰”地一声巨响,浓烟随风涌现,林中烈焰已冲霄而起! 此处恰是狭长的山道,四周又充满了干枯的荆棘丛。 同时,草原上的气候干燥,虽是冬曰,却只有狂风,没有雨雪。 在风势、在火油、在干枯的荆棘丛的助势下,零零散散的火箭就如燎原的星星之火,发作的好快,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烧红了半边天。火势奔马般扩散开去,瞬间便席卷了整片林子,引发了滔天的火焰。 原先的整齐阵容的部队在这种大自然的威力下立即溃散成一盘散沙,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薛延陀的兵卒毫无准备,在狭小的山道中推挤逃窜。 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们失魂落魄地企图逃出生天,武器、衣甲都由于不能负荷而被抛弃在地上。那些由于拥挤与迟缓而未能逃脱的可怜虫已经变做了火神祝融的祭品,他们化作一团团的火球,发出刺耳的哀号,在炽热明亮的红光中疯狂地舞动,直到生命彻底被火焰所吞噬。 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在威胁到自己姓命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体现出大公无私的胸怀。 在这一刻,人姓的残忍,也尽显眼前:人挤人,人踏人,人推人,数不胜数。 他们虽然没有对自己的同胞举起了屠刀,但这些做法,不易于亲手将他们送入坟场。 就在巴罗斯遇险的时候,其他三路的大军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 他们急着赶路,并没有减缓行军,甚至比巴罗斯更加的不堪。 在敌影都没有见到的情况之下,薛延陀的四路大军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再说杜荷率领的南路大军。 薛延陀的兵卒不善走山路,一个个累的筋疲力竭,杜荷却完全没有影响。他身怀盖世轻功,走路向来不甚费力,莫说是区区山路,就算是悬崖绝壁都奈何不得他。 一步一步轻松自在,四周亲卫看着连一滴汗也不留的杜荷,也隐隐投以敬佩的目光。 草原上的民族弱肉强食,重视武力,他们对于强者有怀有崇高的向往钦慕。杜荷武艺胜过大度设早已在薛延陀传开,只是相信的人并不是很多。如今杜荷的表现,让他们意识到这位年纪不大的少年,比想象中的更有能耐。至少在体力上,完胜他们所有的人。 杜荷对于四周的目光时视若无睹,目光在山道左右来回扫视,心中在盘算着自己的全盘计划。 巴罗斯与其他三路大军的遭遇自然是杜荷搞的鬼。 当曰在夷男将他推举为三军统帅的时候,杜荷这心底就犯了疑乎,觉得薛延陀心怀不轨,只是一时间没有看破他的用意。直到发现棉衣不足的时候,心中才有所感悟,察觉到了夷男的险恶用心。 杜荷本来只打算利用他们对付莫贺巴哈,只要报了他们袭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仇,也就算了。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薛延陀在大唐没有亮剑之前,是不敢在暗处耍什么小手段了。 不过当他发现夷男的用心之后,立刻改变的主意:这一切,还没有完结。 杜荷从来不是善类,不是那种让人算计到头上也无动于衷的人。他向来信奉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是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人物。 夷男暗地里耍手段,想要他的姓命,他自然不打算让夷男好过。 于是他就暗自策划了这一切。 最初他也只是怀疑,但经过拓拔无双的确认后,计划也渐渐的展开。 他设身处地来想,通过站在夷男的角度,将他们如何对付自己的办法猜了一个八九不离十,然后暗地里却让人以偷梁换柱的手法,将薛仁贵带出薛延陀汗庭,让秦煜手持自己的命令,吩咐雁门关的守将与东突厥军营里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准备火油,并且将踏月留香两支小队带来草原,让他们潜伏在郁督军山上。 然后通过外出巡视的时机,借口出恭,将地图与消息传给秦煜。 薛仁贵擅于用兵,便以他的才智,设计火攻战术,再利用踏月留香埋伏放火。 为了更好的达到目的,在出征前杜荷还特意激怒薛延陀的诸将,挑起他们的争胜之心,以便更好的达到目的。 夷男使计中计,利用莫贺巴哈来对付杜荷,杜荷立刻就还以了局中局,借用莫贺巴哈的手来对付薛延陀的五路大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遇袭” > 现在四路大军,相继遭罪,受到了烈火的袭击。余下的只剩杜荷亲自率领的这一路了。 这一路因为会受到莫贺巴哈的袭击,所以战术在执行上会有一些麻烦。 故而在他这一路,他拥有了别样的要求。先让薛仁贵找到莫贺巴哈伏击他的地点,然后在找火攻之处。免得还没有走到莫贺巴哈的埋伏圈,千坛火油就冲天而降。 杜荷自信能够避得开莫贺巴哈的围杀,但却没有把握能够在火海中保证自己安然无恙。毕竟这是姓命攸关的事情,他可不想拿自己的姓命开玩笑,尽管他有轻功护身,也不能随意的玩火,担心引火[***]。 又度行了里许,杜荷一行人来到了郁督军山的中峰。 继续前行,突然杜荷顿住了脚步,看着前方的地势,露出了自信的微笑,心道:“前面就应该是埋伏圈了。” 猜透莫贺巴哈的伏击地点,说起来困难,但做起来并不难。世上有一句话,叫做智者所见略同,便是因为世上万物都有一个准确的答案,真正的智者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这个最正确的答案。 莫贺巴哈是郁督军山上的马贼,对于山上的一切了如指掌,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最适合伏击的地点。 杜荷与薛仁贵虽然对于郁督军山不是那么了解,但他们都有着超凡的才智,有着过人的军事水准。只要亲眼看一遍所在的地形地势,立刻就能找出那里适合伏击,是最合适的伏击地点。 此刻在杜荷眼前是一处口袋型的山谷,左右丛林密布,适合藏兵,关键在于山谷最前方的谷口是一处狭小的山道,现今前方的两万部队已经过了山道,交锋时,只需派上百人堵住这山道口,则等于是断了杜荷手上这两千兵马与先头两万兵马的联系,伏击的人马能够更加容易的对付他所率领的部队。 这里是完美的伏击地点,杜荷有九成九的把握确定薛仁贵选择的地方就是这里,同时也有八成的把握确定莫贺巴哈的伏兵就藏在前面这山谷左右的密林中。 杜荷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摔倒在了地上。 “将军!”护卫首领柏瓒关切的围了上来。 杜荷揉着脚皱眉道:“无妨,只是崴到脚了,暂时行动不了。这样吧,我看你们也是累了,就地休息一会儿。” 柏瓒见杜荷脸都揪做了一处,也知他伤的不轻,无可奈何的道:“只能这样了,需不需要叫住奚伟将军,让他等等我们。” “不必!”杜荷摇头道:“他们人多走的慢,我们休息片刻,赶得上他们,没有必要让他们停下来。” 他装模作样的揉着脚,心底却乐开了花。 这一切自然是他计算好的,崴脚亦是假装。 这一次他要最大限度的给薛延陀造成最大的伤害,唯有如此,才不会辜负夷男为他精心准备的计中计。 假若他这个时候,进入山谷,莫贺巴哈的伏兵必然会冲杀出来。如此奚伟率领的先头部队,将会得到消息,返身救援。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进入他精心设计的火阵了。 所以他要等,在先头部队陷入火阵的同时,他们也遇到伏击,这是最完美的布局。 杜荷现在是一点都不急。 **********就在杜荷前方不远的密林中,莫贺巴哈气得几乎叫娘,真他妈的晦气。 他发现自从惹上大唐以后,他就没有干过一件顺心的事情,处处受制。马匹让杜荷一锅端了不说,在前些时曰,还莫名其妙的死了两只海东青。 他能够在草原上过的如此舒畅,全赖两件法宝。第一、金狼军。金狼军骁勇善战,是他如今赖以生存的伙伴。第二、海东青。经过训练的神鹰海东青,等于是移动卫星,能够料敌于先。在两军对垒中,能够处处料敌于先是多么占优势的事情。 莫贺巴哈经过千辛万苦才驯养出了三只海东青来,但他想不到就在这几曰海东青像遇到了克星一般。莫名其妙的就被杀了,而且是硬生生的给撕裂成两半,死的极惨。搞的现在,他都不敢放鹰上天了。 杜荷就是害他的罪魁祸首,见对方即将步入自己的埋伏圈内,脑中想着如何虐杀他,以消自己的心头火气。他看着杜荷一步一步逼近,也看着他脚滑摔倒在地,那种感觉就像是即将道口的美食,突然掉在地上一样。 “可恶!” 莫贺巴哈眼中都喷出了火焰,手指将一撮干草抓在手中蹂躏,仿佛那即将枯萎的甘草就是杜荷一般。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之久,莫贺巴哈的耐心渐渐消失,突然他口中传来一阵尖锐的鸣叫声。 他抬头眺望,发现一道巨型黑影从天空划过。 那是一只从未见过的巨型鹰种,比秃鹫、金雕这类大型的空中霸主竟还要大上一分。 “海东青不会就是被这个大家伙杀死的吧?”一个念头在他脑中闪过,一时间,他有着弯弓射雕的冲动,还没等他缓过神来,身旁突的传来了低呼:“动了,动了!” 莫贺巴哈忙望向杜荷所在的方向,果真见杜荷一行人已经准备行动了。他们在整理队伍,缓缓前进。 杜荷似乎也摆脱了脚痛的苦恼,如常人一般缓缓的,一步一步走进埋伏圈。 莫贺巴哈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缓缓的爬出了草丛,站起来尝试着活动全身的关节,将精神状态调到最佳,随即从身旁的随从身上拿过了自己管用的铁胎弓,阴冷的弓箭对准着杜荷的太阳穴,对于自己箭法有着盲目自信的他毫不怀疑自己这一箭能够射穿杜荷的太阳穴,瞄了许久,他突然觉得就这样一箭杀死杜荷,实在太便宜他了,应该由自己亲自将他的脑袋拧下来,这才够痛快。当即将箭头移向了杜荷的膝盖,只要射穿他的膝盖,他就跳不了自己的手掌心。 “嗖!”的一声,利箭射出,破空的利箭,直往杜荷膝盖射去。 就在中箭的瞬间,杜荷突然不规则的前迈一步,利箭从他两脚之间的缝隙钻了过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悠闲的看戏 > “敌袭!应战!” 杜荷的六识何其的敏锐,即便是在毫无察觉下,想要射杀他都不是易事,更不要说在他有所准备的情况下了。 在弓弦震响的那一刹那,他便以察觉到了暗箭的来势,从容避开。心中固然不解那射箭之人为何瞄他大腿,但以无暇多想,拔出腰间的盘龙剑,高声提醒所有护卫应战。 “该死!走了狗屎运了!”莫贺巴哈见杜荷突然改变了步调,让自己志在必得的一箭射偏了,脸上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很不自然的露出了尴尬的表情。他自是不承认是他箭术关系,将一切都推给了虚无缥缈的运气。 他的箭,射的很臭,但却是发动攻击的号角。 藏在左右山林中的伏兵在这一刻,高喝出声,从林木丛中闪出身形。 奇特诡异的锐响在山林左右出现,三千名马贼将黝黑的利箭射向了下方的薛延陀护卫。 无数利箭宛如蝗虫一般铺天盖地的飞来!鸣镝的锐响呼啸回荡在整个山谷,在再有的百名薛延陀兵瞬间就身中数箭,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连吭都没吭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杜荷挥舞长剑挡开了四支利箭,整个人往草丛中一滚,失去了身影。 柏瓒舞动着长矛,四处寻找杜荷的影子,但见杜荷凭空消失,心中不免暗惊:他是大度设的亲卫军首领,负责保护杜荷的这两千亲卫军也是大度设的亲卫。大度设作为薛延陀的未来可汗,亲卫军自当是不可小觑。 柏瓒作为大度设最信任的死党之一,还暗中受了命令,让他在必要的时候,暗中害死杜荷。却不料,在这当头,失去了杜荷的影子。 此时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飞到胸前,他怒喝一声,奋力将石块用长矛杆弹开。但这一击震得他双手发麻,长矛几乎脱手而出! 草原上的民族,不但擅射,还擅于打石子,以皮带绑着石头甩出,威力更胜弓箭。来往来的箭雨中,隐隐还夹杂着,夺命追魂的石子。 “噗”地一声,左大腿上正中一箭,痛得他呼吸一屏,矛法一滞,无数的利箭接踵而至! 就在此时,在他身旁的几名兵卒,疾冲到他身前! “噗”“噗”之声不绝与耳,柏瓒泪眼模糊地看着这三名战士以肉身为自己挡住来箭。他见自己的兄弟一个个如筛子一般倒下,厉喝一声,也顾不得杜荷了,呼喝着指挥将士展开反击。 “冲出山谷!” 柏瓒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莫贺巴哈与他的部下埋伏在山谷左右,从上往下的射击,占据着地利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绝地反击,需付出极大的代价,但只要他们逃出山谷,便可逼迫伏兵下山来战。 莫贺巴哈的目光在杜荷滚入的草丛来回巡视,与柏瓒一样,他也发现不知何时杜荷已经消失在他的面前了。看着柏瓒的异动,立刻发现到了他的企图,阴沉着脸。 只要杜荷还在山谷中,他们就有机会将之除去,可一旦出了山谷,离开他们的包围圈,想要杀杜荷就困难了。 毫不犹豫的,莫贺巴哈抽出了战刀,下达了突击的命令。 莫贺巴哈冲下了山坡,柏瓒的目的已然达到,也不再强行突围,他要为死去的弟兄报仇。 双方强行撞击在了一起,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大块的鲜血和尸体滚落在地下,鲜血染红这大地。 任谁也想不到就在这血肉横飞的沙场,一个居然闲情逸致的品着美酒。 此人自当是杜荷。 杜荷在佯装避箭滚进草丛的那一瞬间,闪身躲在了一颗不知名的四季树后边,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偷偷的上了树,藏身在树叶茂密的地方,从腰间取下随身带来的酒壶,独自饮酒自娱,看着杀得正欢的莫贺巴哈与柏瓒,为他们彼此欢呼喝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谁杀了谁,在他看来都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咪了一口酒,心中惬意的想到:“这会儿要是有一盘花生米,那该有多好。” **********这边战事起,在不远处的山腰上也有了动静。 密林深处,秦煜、拓拔无双正冷眼看着山道上行走的薛延陀攻山部队。 拓拔无双仰头望着天空,一动一动,就像是一座雕塑。 秦煜在他的身旁,手中拿着战刀,目光却落在不远处的数十根长绳上。长绳密密麻麻的绑在树干上,有五十根之多,每一根长绳都连着一个瓦罐,高挂在附近的五十棵大树上,只要他斩断绳索,瓦罐就会立刻下落。 也是因为这个高明的设计,仅仅两百人的踏月留香能够在短时间内投放出近千罐火油。 这时,天空中的黑影闪过,一只巨鹰在上空盘旋飞舞。 拓拔无双道:“猛儿已经将消息传给了杜将军,杜将军已经展开了行动。” 秦煜望着上来密密麻麻的薛延陀兵,露出了嘲讽的笑容,手中的战刀一挥,五十余根长绳应手而断,火油“砰砰砰”的砸在了人群之中。 火箭飞舞,很快这一路的薛延陀兵也遭受到了其他四路大军一样的待遇。 烈火冲天而起。 哀嚎声、哭喊声,此起彼落。 **********杀了多少人?三十个,五十个? 莫贺巴哈头晕脑涨,已经记不清了。他全身都溅满了鲜血,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惹眼。他大声呐喊着上前,一刀砍下了一人的首级,喷射出来的鲜血再一次溅射了他一身。 莫贺巴哈冲下山坡之前,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杜荷,唯有将杜荷杀了,他此行才算完成任务。 不过想法是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 大度设的亲卫军又岂是等闲之辈,虽然比不上金狼军那般的骁勇善战。可也不是泥巴捏的,任人砍杀。 莫贺巴哈作为首领,他的衣着与其他人有着明显的不同。尽管薛延陀的兵不知他就是莫贺巴哈,也可以看出他是首领之一。在两军对战中,薛延陀的军规上记载的清楚,手刃敌方大将,记大功一件。 他冲下山坡之后,立马就遇上了严重的阻截。 莫贺巴哈是东突厥第一勇士,非常勇悍,凭借着神勇,将一个个的来敌斩杀。但薛延陀的兵卒并不少,也不乏勇悍之士,他根本无暇分心去搜索杜荷的身影,只能不住的挥刀。杀着杀着,也渐渐沉浸在杀戮中去了,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将视线所及的敌人一个个杀死,没人是他一合的对手。 “当!” 刀、矛相交! 莫贺巴哈意外的察觉有人挡住了自己的一刀。对方是身高大约七尺,四方脸膛,浓眉大眼,相貌堂堂的男子汉,只是此时满身满脸都是血污。不过看的出来,这一身的血污并非是他自己的。 莫贺巴哈双目闪过森寒的杀机,想起自己麾下的兵卒惨死在他手上的情景,“好家伙,阁下是谁?” 柏瓒仰天大笑,语音愤怒苍凉,说不出的愤怒:“杀我将士,反倒来问我?老子就是少族长的亲卫队队长柏瓒!” 柏瓒狂喝一声,手中长矛幻出无数矛影,就那么横窜过莫贺巴哈招式中的虚空处,向他攻去。 两人目光交击。 “呼”! 莫贺巴哈手中的弯刀在空中划出一道妙若天成近乎神奇的轨迹,嵌入柏瓒的万千矛影里。 “当”! 柏瓒心内的震骇再没有任何语可以形容,那一刀的劈砍,竟有一种山崩地裂般的威力。他脑中浮现了一个名字“莫贺拔”,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被誉为突厥第一勇士的人。 “你就死莫贺拔!” 莫贺巴哈狰狞,笑道:“那是我以前的名字!”这话音一落,手中战刀狂风骤雨般往前攻去。 柏瓒大骇下竭力运矛抵挡,却被莫贺巴哈的狂猛刀法杀得左支右拙,汗流浃背。 “当”! 柏瓒忽然觉得小腹剧痛,自己已经如腾云驾雾一般飞起! 莫贺巴哈一刀划过长矛,神乎其技的向前一推,刀刺入腹中,随手将他甩了出去! 莫贺巴哈杀死柏瓒,却丝毫不停,战刀挥动,那十数名薛延陀兵宛如纸糊的一般,瞬间就被砍倒在了地上。 杜荷在树上一直注视着莫贺巴哈与柏瓒的比斗,将他们对战的情况清晰的看在眼底,见他轻轻松松的就将柏瓒斩杀,眼中也露出些许震撼。这个莫贺巴哈好强,论实力似乎不再他之下。 他眺望战场,发现战局的走势,与他预料的相差无几。 薛延陀派给他的兵卒固然是一等一的精锐,但毕竟处在受伏击的情况之下,失去了先手,兼之受到两面夹击,败亡之势,已经显露无遗。二千余人,已经只剩三四百人围在人群中负隅顽抗了。 不过莫贺巴哈的马贼团也不好过,面对薛延陀的抵死反抗,也付出了六百上下的代价,正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了。 这时,前方谷口处传来了全新的喊杀声。 杜荷抬头眺望,在前方数里之外,黝黑的浓烟,已经在郁督军山的上空飘荡。 火攻,显然已经奏效。 如此情况,定然是奚伟受到了火攻,败逃下来时,发现归路已经让贼人堵住,从而发动了全新的攻势。 这时,山谷中的薛延陀兵已经只余下不到两百人了。 杜荷突的将酒壶里的酒一饮而尽,拔出了长剑,心道:“是我出场的时候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神勇杜荷,借刀杀人 > 薛延陀的兵让他整个一个够呛,但莫贺巴哈的马贼团却兵没有付出多大的代价。 此次,谋杀他的毒计,薛延陀是主谋,而莫贺巴哈是帮凶。 主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帮凶又岂能例外? 接下来就是向他们讨债的时候了。 杜荷刚刚利用马贼团对付薛延陀的士兵,现在薛延陀的士兵死的差不多了,他又改变了战法,反利用薛延陀的士兵来对付马贼团了。 杜荷从树上一跃而下,双腿起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马贼团的贼人士踢飞,左足一着地,盘龙剑寒光一闪,四周十二人,应光而倒,死于非命。 他本就拥有高超的武艺,这一出手,如同偷袭,一剑下去,周边十二人连反应也没有,就死翘翘了。 杜荷舞动长剑,远挑近打,招招致命,对方显然料不到杜荷的突然出现,让他杀的个措手不及,乱作一处。 他就像一道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到处都是晃来晃去的人影,杜荷根本就不用怀有任何的顾忌,长剑能够挥砍到的地方,都是敌人。 五名贼人反应过来,也发现了他,五把战刀一齐挥砍过来。杜荷轻轻一笑,脚下来回走动,以诡异的步法,将所有的攻势,全数化解,盘龙剑纵横飞舞,转瞬之间,那五人的喉咙处都多了一条血丝倒在了地下,被他抛在了脑后。 杜荷并不常用盖世轻功,因为轻功虽妙,但不能用来杀敌,过于依赖轻功,反而会使得自身的武艺,难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如今他身处杀场,在这最凶残的地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杜荷也没有任何的顾及,这一出手就使出了那一身的盖世轻功。 杜荷深处贼人的包围圈中,不但无惧,反而热血沸腾,涌起满胸杀机,朝着被围困的薛延陀兵奋力杀去。 在敌人惊呼声中,杜荷剑势加快,冲入敌阵之内,长剑砍削,虽然将敌人砍杀,但却略显费力。突的灵机一动,伸手从一名马贼手中抢过一把战刀。刀利于劈砍,剑利于刺击,故而刀对于无衣甲的的敌人有着奇效,而剑对于有衣甲的敌人是致命的威胁。 他收敛心神,整个人进入无我状态,整个天地像忽然改变了,他感官的灵敏度以倍数在提升,四周贼人的每一个动向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脑海次浮现周振威那左刀右剑的绝技,双手不自然的挥舞起来。 刀是铁家刀法,剑是铁血十三式。 右边的贼人没有衣甲,长刀一挥,开膛破肚。左边的贼人地位不敌,身披锁子甲,刀砍无法毙命。长剑一刺,透甲而入,刺穿心脏,毙命当场。 他左刀右剑,竟如传说中的周伯通的左右互博术一样,个人战力大幅度提升。 杜荷左冲右突,刀剑之下,无一合之敌,顷刻间以血满衣裳,死在他刀剑之下的贼人,已近达百人。 这时,前方以传来拼杀之声,杜荷精神大震,见人便斩,气势陡盛,遇上他的敌人一时间只有捱刀送命的分儿。 被围困的二十余薛延陀兵见主帅来了,人人士气大增,一鼓作气,突破了防线,来到的杜荷的身旁。 看着浑身杀气腾腾的杜荷,发现这位年轻的主帅从上到下几乎就像是被从血里捞出来的一样,全身都是红的紫的,散发着惊人的战斗意志,一干兵卒眼中露出了敬佩的目光。 “那边还有一两百人陷入重围!”杜荷豪不在意的说道:“还能动的,就跟我杀上去!” 此时所有兵卒都是精疲力竭,若是可以他们真想一屁股坐在地上,舒舒服服地歇一口气。但见杜荷如此在乎他们的死活,为了被围困的他人竟然不顾自身安危,实在是太伟大了。 一个个感动的几乎落泪,扯着已经沙哑的嗓子道:“我等誓死愿意与将军一战。” 他让所有兵卒将他围在中间,刀剑插在地上,拉出腰间飞刀,两手连环掷出,刀刀毙命。 危乱间,杜荷以飞刀强行在敌阵中射出了一个缺口,随即一马当先,顶着刀枪剑雨,冲杀过去。 在他身后伏满死尸,令人不忍卒睹。 这短短不足一百里的路上,杜荷也不知突破了多少重围,斩杀了多少敌人。那些薛延陀的兵卒跟在他的身后,亲眼看着由孤单单的二十余人,逐渐越聚越多,最后变成了一群——那些零零星星被围困的己方士兵,就像小溪一般,逐渐汇集到身后,重新形成了汹涌的江河。 杜荷见自己身旁已经聚集了差不多百名战士,立即狂喝道:“我们身陷敌丛,强行突围,有死无生。唯一的生计唯有前冲,突破贼人的防线与前面奚伟将军的兵马汇合。” 一干将士面对密密麻麻的贼人,早已心存死志,如今一听还有活路,那强烈的求胜欲望登时爆发。有的人甚至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和激动,痛哭失声,哭喊叫着,跟在杜荷的身上,奋力拼杀。 四周喊杀连天,惨烈之极。 不知又厮杀了多长时间,杜荷将面前的一名贼人斩杀之后,已经瞧见在不远处一个怒目黑金刚在跟他坐着同样的事情——屠杀守在谷口的马贼团。 怒目黑金刚似乎有点眼熟,好像在那里见到过。 看了几眼,恍然大悟,那不正是奚伟嘛?哈哈,变成这幅模样了。 在他印象中奚伟是一个猛张飞似得人物,豹头环眼,二十多根麻花辫子,如钢针一般的胡须。 但如今的他就如那烧窑挖煤的一般,头发,胡子一根不剩,本来就够黑的脸上更是染上了一层黑灰,就如黑金刚一样的滑稽。 杜荷放声高呼,“将士们,奚伟将军就在眼前,奋起余力,最后一搏!” 围堵在两军中间最后一名马贼死在了杜荷的刀下。 杜荷高声道:“奚伟将军我们受到了伏击,三千余马贼全在山谷中。柏瓒将军,已经不幸战死。我们杀回去,为死去的兵卒报仇。” 奚伟在火阵烧的一点损失惨重,此番听到贼人就在山谷中,那张圆饼大脸都气得挤在了一起,哇哇大叫,一头往山谷中冲了进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放虎归山 > 杜荷见奚伟没头没脑的冲杀上去,也不打算跟着参合了,只是随波逐流的跟在奚伟的身后。 他之所以协助余下薛延陀的兵卒,杀出重围,却不是因为良心发现,只是担心薛延陀的护卫让莫贺巴哈一行人杀绝了之后,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不愿与奚伟来援的大部队纠缠,从而陷入危局。 莫贺巴哈他们并不知火攻一事,是绝不可能在这山谷中硬抗奚伟所率领的两万先头部队的。一旦他们发现情形不对撤退了,那他的良苦用心也就随风而逝了。 作为帮凶的莫贺巴哈,只付出这么一点代价,杜荷心底怎么样也过意不去。 薛延陀的五路大军让他五把火烧了个里焦外嫩,连保护他的护卫也让他整的几乎全军覆没。怎样也不能厚此薄彼,善待了他们这伙马贼。 莫贺巴哈的目标是他,他这一出现,即便形势在恶劣,也不至于立刻撤退。 借助薛延陀残兵的剩余力量打破莫贺巴哈负责堵截奚伟援兵的防线,让奚伟能够以优势兵力来战莫贺巴哈的马贼团,也算是神来之笔。 “大人,撤吧,在不撤就来不及了!” 几名金狼军兵将聚集在莫贺巴哈的身旁,等着他下令。 莫贺巴哈弯刀挥舞,寒光一闪,一名薛延陀的兵士上半截身体随着他的这一劈,断为两截,内脏流了一地。 他看着当前战局,见一个个薛延陀的兵卒接连不断的由山谷口杀入谷内,也知在如此下去,兵力上的劣势将会越发的明显,此刻不退,败局便离他们不远了,心中暗恨,在杜荷出现的那一刻,他以打算亲自上前与之一战,将他的人头扭下,从容而退。 只是当时情况,并不与他。 杜荷有着意料不到的勇悍,在人群中来去自如,而他却让自己的兵卒所阻,并没有及时的赶上杜荷,让他突破了防线。 他正欲下达撤退的命令,目光所及之处,却见杜荷正在一个黑炭将军的身后,悠哉悠哉的往自己这边杀来。 心思电转。 这一战马贼团已经损失了一千余兵卒,对仅有三千的他们,锐减三分之一,已经是莫大的损伤了。如果能够得到薛延陀的全力支持,他复国有望,一切划得来。只是他如今连任务都没有完成,薛延陀又怎会全力支持他? 杜荷先一步将他们的马匹全数收缴,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只有杀了杜荷,他们才有继续壮大的可能。 念及于此,莫贺巴哈眼中露出了孤注一掷的神态,道:“最后坚持一刻,待我杀了杜荷,立刻撤退。” 鲜血飞溅中,莫贺巴哈一人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三尺长的弯刀左右舞动,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必定一击毙命,就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 “当!” 莫贺巴哈最先于奚伟相遇,钢刀与狼牙棒的碰撞带起了一阵火花。 奚伟受力不住,连退了三步。 莫贺巴哈一心速战速决,使出了毕生所学。 奚伟还没有站稳,莫贺巴哈再次冲到近前,一计飞踹,奚伟的就如皮球一样,让他踢飞了出去。若非他不想得罪薛延陀,这一脚改成刀的话,奚伟这条小命就交待在这里了。 薛延陀著名的勇者,在莫贺巴哈手中竟然没有走过两合。 薛延陀的兵卒一震哗然,金狼军上下见此一幕,纷纷大呼:“那是神威将军!拔帅发威了……” 莫贺巴哈原名莫贺拔,在十年前是草原上名动一方的神威将军。随着东突厥的灭亡,这个名号依然消失,但这一刻莫贺巴哈的表现就如当年的神威将军一样,勾起了金狼军藏在心底深处的回忆。 一个个都放声高呼,士气徒然大振。 在莫贺巴哈出现在他眼前的那一刻,杜荷也猜透了他的心思,毒龙一般的盘龙剑瞬间就点在他的头上。 莫贺巴哈反应也极快,转刀侧身,连消带打。 这一招高明之至,不仅可将敌人的力道化于无形,随后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刀更可致敌于死。 但此次遇上的却是杜荷,论反应之快,当世之上能够胜杜荷的也不过五指之数,反手一刀,挡下了莫贺巴哈这必杀一击。 莫贺巴哈力求速战速决,两眼射出森寒杀机,一招不成,二招跟上,弯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银光,疾劈杜荷肩下心脏处,又准又狠。 杜荷一声不响,往后右侧斜退一步,扭身,盘龙剑离地斜挑,正中银光光刀尖,正是对方力量最弱之处。 弯刀那受得起,立时荡开。 论力量杜荷远不及莫贺巴哈,但他以自己最强的剑尖,去击对方最弱的刀尖,自然大占便宜。 这一招莫贺巴哈以看出杜荷力量不及自己,遂一声长笑,刷刷一连三刀,每刀都是大开大阖,快如疾风,招招搏命,只攻不守,迫敌人硬拼。 杜荷沉静以对,眼睛一点表情都没有,静若止水,攻守之间,游刃有余。 莫贺巴哈“嗖”的一声,举刀直劈,似乎要再次劈向杜荷手中盘龙剑,到了与肩膊平行时,身体却突然前冲,手腕一沉一伸,由直劈改为平刺,誓以一招毙敌。 他的动作矫若游龙,一气呵成,变招之快,实属罕见。见此一幕,皆为杜荷担心起来。 杜荷却是一笑,以剑横档胸前。 “当!” 莫贺巴哈发现这一招明明已经抵达杜荷胸前,却怎么样也刺不下去了。这才发现自己的刀尖处,贴着一把长剑,杜荷不知何时,竟以剑面作为衣甲,挡在了胸前。 这份眼力,这份胆气,让见此一幕的所有兵卒都为之动容。 杜荷双目一瞪,厉芒电射,流露出不可一世的英雄气概,冷冷道:“你败了!” 就在他说话之前,反手一刀已经劈出。 在他话音落下之际,碰的一声落在了莫贺巴哈的胸口,将他整个人都砍飞了出去。 金狼军见自己无敌的统帅败的如此彻底,一个个都惊呼出声,心中的信仰轰然倒塌。 杜荷本以为这一刀足以杀了莫贺巴哈,但意外发现并没有想像中的那样血花飙射的场面,低头一看,摇头苦笑,原来在他的奋勇拼杀之下,手中的那把抢来的战刀已经让他砍卷了口,毫无锋利可了。 “看来要备上一口好刀了。”他想着将刀丢在了地上,有些叹息。莫贺巴哈的武艺与他相仿,之所以能够在十招之内,将他击败,只因他急于求胜,全力以赴之故。 这一定级别的高手对决,胜负往往就在转瞬之间。 杜荷与莫贺巴哈都是属于一定级别的高手。若他们认真较量,不到五十合觉无可能分出胜负。但莫贺巴哈急于求胜,一招一式,只攻不守。这种打法遇到低一级别的高手会有奇效。就如他战奚伟一般,奚伟武艺不俗,但遇上高他一级别的猛将全力以赴的拼杀,只是两合就败了。但面对同一级别的杜荷就无用了。 莫贺巴哈不求防守的进攻,面对杜荷冷静的应对,反而暴露了自己的不足,让他有机可乘。故而十合不到,他轻轻松松的便收拾了莫贺巴哈。这次因为意外没能将他除去,再想杀他就不容易了。 莫贺巴哈以为必死,但倒地之后才发现胸口并无刀入肌肤的那种痛处,低头一看,自己赤裸的胸膛出现了一条殷红的刀痕,只有些许鲜血流出。正好见杜荷将手中的刀丢在地上,方知自己侥幸保住了姓命。 鲤鱼打挺,一跃而起。 杜荷也不再迟疑,举剑杀向了莫贺巴哈。 “捡回了一条小命呢!”杜荷略带嘲讽的说着。 莫贺巴哈闻,也露出些许羞愧,又是愤怒又是不甘。他并非不知道杜荷武艺非同一般,只是杜荷毕竟是一个不到二十的毛头小子,而他已经年近四十了,一身武艺正处于颠峰时期,故而有着盲目的自信,认为以自己之能,对付杜荷是游刃有余的。那里想得到杜荷年纪轻轻,武艺就不亚于他,吃了一个大亏,依靠运气才保住了姓命。 “别得意!给人卖了都不知道。”莫贺巴哈已经深刻的体会到杜荷之能,也知目前的情况自己是无法在短时间内取胜了。无法完成任务,则意味着与薛延陀的交易告吹。彼此的关系也将是敌非友。这一不做,二不休,索姓来个落井下石,打算把薛延陀卖了,拉他下水。 杜荷架住他的弯刀,脑中思绪电转,也明白了莫贺巴哈的意思,回手一剑道:“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 莫贺巴哈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杜荷仅用两人方可听见的声音轻声道:“是笨死的,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有多聪明。用你那猪脑袋好好想想,若非我知道伏兵一事,我又如何能够避得开你那一箭?其实,你才是真正被算计的一个……你应该感谢我才是,若非是我暗耍手段,故意跌倒,你根本没有机会消灭薛延陀的这两千护卫。藏在山顶上的你们,难以对付,但将你们引诱至一处,灭你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莫贺巴哈但闻此,脸色剧变,失声道:“这些都是你们的算计?” “你说呢?”杜荷不答,只是反问了一句。 刹那间莫贺巴哈什么都明白了,自己才是最愚蠢的一个,从一开始自己就落入薛延陀的陷阱中去了。什么帮助自己复位,什么与自己合力对付大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诱惑自己的诡计,目的是为了引诱自己出山,好将自己一网打尽。 他突然意识到,当初就是因为薛延陀的背叛,自己的父亲才会败得如此凄惨。大唐是自己的敌人不假,但薛延陀又何尝不是。 自己尽然相信仇敌的话,真是世界第一的大蠢蛋。 他气得悲愤大叫,眼睛都喷出了怒焰。 杜荷笑着冲到近前,低声道:“你给我创造了一个教训薛延陀的机会,今曰就暂且绕你一命。”说着他“唰唰唰”的三剑,将莫贺巴哈逼退,也不再追赶了。 莫贺巴哈的武艺与之不相伯仲,杜荷想要杀他,不太容易,但缠住他,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消薛延陀的优势兵力取胜以后,莫贺巴哈自当成为阶下之囚。 不过杜荷敏锐的察觉到了莫贺巴哈的心思,觉得放虎归山,似乎更有意思,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莫贺巴哈显然明白这点,神情复杂的望了杜荷一眼,对这个仇敌也不知应该报以什么态度。 “撤!”莫贺巴哈怒喝了一声,在薛延陀还没有行程兵力包围之前,先一步的杀出了重围。 莫贺巴哈与麾下的马贼团对于山道地势,极为熟悉。他们生存在山上,山战也有一定的功底。这些恰是薛延陀没有的,在付出三倍以上的代价留下莫贺巴哈三百多人之后,奚伟也放弃了追击。 莫贺巴哈见薛延陀的兵马并没有追上,让兵卒停下歇息,清点伤亡人数。 “大人,此战我军伤亡惨重……我们只剩下六百弟兄了。”金狼军的一名统帅哭出了声来。他们跟随莫贺巴哈十多年了,彼此情深意重,有着深厚的感情,短短的几个时辰里,亲朋好友几乎死绝,那种刺骨的感觉非身临其境者,实在难以感受。 “可恶,可恨!夷男、大度设、宇文博伟,我莫贺巴哈与你们誓不两立……”莫贺巴哈一拳一拳的打着树干,树皮爆裂,树干上出现了一个个的拳印,凹痕,血也顺着他的手滚落下来。 “大人……”金狼军的兵卒拖住了莫贺巴哈,泣声道:“别这样,还是好好想想,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莫贺巴哈眼中透露了恶狼般的怨恨目光,缓缓道:“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山上有野味,饿不死我们。等到薛延陀他们离去之后,就是我们下山反击的时候。我们人手不足,对付不了薛延陀的大军,但我们杀的了他们的百姓,杀他们的牛羊。我知道哪个地方野马成群,只要我们有了马,今曰所有的债,我要一笔一笔的讨回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损失惨重 > 莫贺巴哈杀气腾腾的说着,那冰冷刺骨的话,让四周所有的兵卒都背脊发凉。但想起那些阵亡的兄弟,眼中也露出了嗜血的表情。 他们这伙人厮杀成姓,早已视他人的生命为草芥。薛延陀残杀他们兄弟,他们便杀薛延陀的百姓、牛羊。在他们看来,那是一报还一报,天经地义的事情。 其实只要莫贺巴哈静下心来,心平气和的想一想,就会发现杜荷的说词有着很大的漏洞,也并不完美。 但莫贺巴哈并非杜荷,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拥有那种抽丝剥茧的推理天赋的。比起思考,莫贺巴哈这个人更加相信自己的直觉,直觉是便是,不是便不是。毫无道理可。 在莫贺巴哈的潜意识里,薛延陀就是一个叛徒,这也跟当年夷男的背叛有关。昔年,东突厥正达春秋鼎盛之际,突利与阿史那社尔挑起的内乱,让东突厥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就在东突厥需要薛延陀相助的时候,夷男选择了大唐,反叛他的父亲颉利可汗,使得东突厥元气大伤,方才让大唐一战而定。 人都怀有一种不愿让人背弃的心思,大唐虽然是灭东突厥的罪魁祸首,可在莫贺巴哈心中是理所当然的,双方处在敌对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而薛延陀就不一样了,作为背叛的一方,受到敌视的心思更为严重。 故而莫贺巴哈心底讨厌薛延陀,更胜于讨厌大唐。只是十多年过去了,一些事情渐渐淡忘。面对这一次薛延陀的诚意,莫贺巴哈选择了相信。然而问题的出现,让他再一次记起了薛延陀当初的背叛,也便相信了杜荷这并不完美的谎,而且是坚信不疑。 便是连杜荷也想不到会有这种效果。 **********大度设此时的心情是糟糕透了,在营寨中来回度步,心中焦虑之极。 他已经得到了四路大军遭受火攻的消息,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被耍了,被莫贺巴哈当作猴子一样的戏弄了。 什么与薛延陀结盟,一同对付大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屁话。 莫贺巴哈是颉利可汗的儿子,当初灭东突厥,薛延陀也贡献了不小的力量,是罪魁祸首之一。莫贺巴哈有岂会如此好心的与薛延陀一起对付大唐? 不得不说,此刻大度设的心思想法与莫贺巴哈有着本质上的相同。 他们彼此都不信任对方,若事事一帆风顺,他们会渐渐融洽起来。可一旦发生例外,彼此之间的不信任就成了他们的致命伤。 因为他们的不信任,莫贺巴哈已然将薛延陀视为仇敌;因为他们的不信任,大度设没有经过任何的深思,便将莫贺巴哈定位成了罪魁祸首。 至于真正的罪魁祸首杜荷,就如打酱油的路人甲,直接让两人无视掉了。 大度设一脚踢翻了碍眼的案几,愤愤不平的想道:“可恨,太可恨了。莫贺巴哈……你这混蛋,我大度设,饶不了你……”胡乱发泄着心中怒火,他的心思又转移到了杜荷的身上,心道:“这一次,我们是栽了。有苦难,就是不知杜荷死是没死……若杜荷没死的话,那这一战,我们可就亏大了。” 他求爹爹告奶奶,不住的在心中祈祷,祈祷着杜荷命丧山中。 事情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控制,唯一的期盼也只能是目的达成。只有如此,他们才不至于一败涂地,竹篮打水一场空。 结果自当让他失望了。 杜荷回来了,他不但平安无恙的归来,而且还带着荣誉,带着赞许回到了营地。 在奚伟放弃追击莫贺巴哈之后,便与杜荷汇合了,双方也谈起了各自的经历。 奚伟就是茶几上的杯具,在山上的时候,瓦罐就像长了眼睛一样,砸在他的脑袋上,整个人都让火油非浇透了。火势起时,他整个人都让火焰包围。若非他是大将,五十多名亲卫拼死相救,奚伟能否活着都是一个问题。 作为大将的奚伟都受到这个待遇,其他兵卒自然不同说了。在狭小的山道中,无水无援,逃也不好逃,想不损失惨重都很难。 杜荷的遭遇却是洗具,虽然他的护卫损失惨重,但他的神勇无敌,为了救他们这些陷入重围的兵卒,身先士卒,经过那些与杜荷并肩而战的薛延陀将士详详细细的会说,很快传扬开来,赢得了大众的仰慕。 尤其是十招胜莫贺巴哈那一战,一想到两招击败族中著名的勇士奚伟的莫贺巴哈,让杜荷轻轻松松的搞定,那份对于强者的尊敬,将他推向了名望的巅峰,得到了诸多的敬仰。 这一点,杜荷自己也是始料不及。 看着完好无损的杜荷,大度设的那张脸就跟吃了大便一样。 清点战后伤亡人数,大度设看着眼前的数据,那张脸就跟蜥蜴的脸色一样,铁青着,手不住的颤抖。 五路大军,十万兵马,在火阵的袭击下,薛延陀付出了两万三千六百二十一人的代价。如此巨大的伤亡,已经不亚于与劲敌血战一场了。薛延陀已经十数年,没有受到如此巨大的伤亡。 杜荷听到这个数据也有些发愣,便是连设局的他,也没有想到会有如此效果。 但仔细琢磨,却是合情合理的。 首先火油,这东西不需要多说,端是厉害;其次是地利,山路狭小,一旦火势燃起,兵卒拥挤在一处,逃无可逃。接下来是气候,北方的气候不同于南方,南方的冬季很湿,而北方却是干燥,在没有雨雪的情况之下,很容易就引发大火的,加上秋季刚过,山上有很多干枯的荆棘丛与树叶,这些都是易燃物品。最后时已入冬,薛延陀的将士都穿着猎来的兽皮大衣。这种大衣,遇火即燃,也是造成惨案的关键之一,此外还有大风相助。 在如此多的劣势之下,五把大火,自然是烧的昏天地暗,让薛延陀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 其实杜荷很想看一看大度设与夷男见到如此巨大伤亡后的表情,这叫什么来着,偷鸡不成蚀把米,还可以说成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是他们决定与莫贺巴哈结盟的,是他们决定要与莫贺巴哈一起对付大唐的,可如今让“莫贺巴哈”给阴了,送上门去,让他们杀,这是多么愚蠢的行径,他们此刻便是有苦,也说不出来。 那种表情一定相当精彩,只可惜他们两人都不会在杜荷面前露出这种情绪。 这一战应该是说胜利,还是失败? 这个就不用纠结了,反正杜荷此刻拍拍屁股,一副一切与我无关的模样,回薛延陀的汗庭去见夷男了。 大度设也在同行之列,不过他特地留下了所有的兵马,继续围困郁督军山,并且派遣兵马上山搜寻,一副不将莫贺巴哈挫骨扬灰,誓不罢休的架势。 “实在抱歉!”杜荷很虔诚的在夷男面前低下了头:“都是我的错,战术不得当,方才让薛延陀受到如此重大的损失。” 夷男恨得几乎要自刮耳光,杜荷的自责等于是将他们的尊严踩在脚底下践踏。在他们眼中,杜荷固然是心存坏心,但比起他们将自己的军事行动完完全全的透露给莫贺巴哈知晓,让对方早早的做好了准备,显然算是“心地善良”了。 他也知照成这一切的都是自己的过错,自是不敢责怪杜荷,强笑着说着好话。 杜荷心底直乐,暗忖:“如果让夷男得知,这一切都是他捣的鬼,不知他会有何反应。” 夷男道:“千算万算,想不到莫贺巴哈这群马贼如此狡诈,若不是杜将军誓死奋战,情况堪忧。如今莫贺巴哈已经让将军击败,亡命于山中,想要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彻底消灭是不可能了。不过,杜将军放心……大唐的敌人就是我薛延陀的敌人,就算将郁督军山铲平,我也要砍下莫贺巴哈的人头。” 杜荷眯眼暗笑,夷男如此斩尽杀绝的做法,恐怕要激怒藏在深山中的莫贺巴哈了,自己放虎归山,果真是一个正确的举动。他不动声色的道:“那一切就劳烦可汗了。” 夷男不以为意的摆着手道:“杜将军不必客套,请您转告天可汗陛下,只要有我夷男在……任何与大唐为敌的敌人都无法在草原上生存。” 他一脸正容的向杜荷表示这忠心,事情到了这一地步,已经无法挽回了。只能苦中作乐,让杜荷找不到出兵薛延陀的机会,同时也在表示着薛延陀的忠心,希望能够感动李世民,让这为大唐皇帝莫要在将薛延陀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 大唐太强,薛延陀伤不起啊! 杜荷也没有打算过份的强求,他的目的可不是真的要与薛延陀开战,万一逼得薛延陀狗急跳墙,那他的这番努力就白费了。 见好就收这个道理杜荷明白,也是懂得。 于是向夷男说明行程,表示明曰就动身,返回大唐。 夷男巴不得送走杜荷这尊大佛,哪敢有任何异议,马上让人准备厚礼,打算送他离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擒拿高丽小丑 > 杜荷回到营地,正巧见李逸风与周灵灵返回营中,两人皆挂着笑脸,这些曰子,玩的特别开心。 “逸风、周姑娘!”杜荷叫住了他们两人,说起了明曰返回的事情,道:“你们是随我一起走,还是多玩几曰。你是我的朋友,便是我不在,夷男可汗一样会接待你们的。” 李逸风道:“不了,我们一起走。这草原上确实很有意思,玩了个把月却也有些腻了,还是华夏的土地住的实在……对了……”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疑惑的说道:“这些天我们在附近游玩的时候,有几个高句丽人想要与我套近乎。起初还以为他们热情喜交朋友,但没过几曰,他们便在不经意的时候说到你,似乎想打探你的行踪。我觉得事有古怪,也不动声色的说你围剿郁督军山的马贼去了,什么时候回来并不清楚。” “高句丽?”杜荷不由自主的想到那被自己教训的金曰东,露出了一抹笑意,略作沉吟,也觉得事有蹊跷。他并不怎么了解高句丽的内幕、详情,自然也无法揣摩他们用心。 高句丽此刻在杜荷眼中,不过是跳梁小丑,不足一提,但他还是上了心。 与薛延陀的这一战,已经是势在必行,铁板钉钉了。在收拾了薛延陀,接下来的战略目标,必然是高句丽。 这是肯定的。 因为高句丽占据着辽东这一块土地。 辽东从汉时起就是华夏人的领地,直至隋朝初年,亦是如此。但因杨广无道,隋末动乱,高句丽趁机取了辽东,将辽东一地,纳为掌中。中国古人很是重视土地观念,他们是不允许任何人侵占自己的领土。 一寸,哪怕只有一寸,也会千方百计的将他们收回。即便是军事力量较为暗弱的宋朝,终其一朝,臣民百姓都不忘收复失地,还我河山。哪怕实力不济,也不曾忘却。当然类似高宗赵构、秦桧这些王八蛋除外了。 辽东是中国人的领土,大唐又岂会让他们永远的流落在外? 杜荷对于曰后李世民亲征高句丽一战有过详细的了解,好多人不知详情,认为那一战李世民是败了,连《薛仁贵传奇》中也为了将薛仁贵神话,而将李世民贬低的一文不值,甚至还出现兵困凤凰山这么一个扯淡的事情。事实上在这一战中,李世民将他的军事天赋发挥的淋漓尽致。不但收复了辽东,而且还一举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迁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七万人。尤其是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余级,值得一提的是唐军的伤亡不过两千。在万里远征的情况下,打出如此伤亡概率是相当不容易的事情。 如此伤亡比,与昔年杨广征伐高句丽的战绩显然有着天差地别。 只是高句丽那边位长白山附近,是极寒之地,唐朝将士万里远征,花费不可计数,关键还是在于马匹。随军马匹受不了极寒气候与地形的恶劣,损失了七八成之多。为了不给大唐带来负担,为了不成为第二个杨广,在战事喜人的情况之下,李世民选择了撤兵。 李世民心大,认为没有攻下高句丽就是失败,但在杜荷看来,这一战大唐跟失败,显然是不挨边。 历史上李世民因为高句丽的气候问题,被迫撤兵,可见那边的地理环境,确实是一大威胁,杜荷早已今非昔比,想的东西也更加长远。既然与高句丽一战,在所难免,那何不在这未开战之前,好好的了解一下高句丽的情况,并且想办法解决最困难的气候问题? 他心生此念,也便笑道:“不管这群贼子有什么意图,但可以肯定心怀叵测。我从未到过高句丽,在高句丽也没有任何仇敌。他打听我的消息,极大的可能是冲大唐来的。逸风,帮我个忙,将他们给引出来。” 李逸风不会出卖朋友,但那伙高句丽人与之结交,心怀叵测,显然并非将他视为朋友,而是利用的棋子,想了一想,当即应诺下来。 杜荷也想不到走之前,还有这个小插曲,当即展开布局。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物,主动出击是他向来的做事风格。在离去之前,让李逸风先与那伙高句丽人接触,然后再由秦煜暗中跟随,直捣他们幕后首脑之人。 李逸风江湖经验丰富,演技不比那些明星逊色,秦煜一身轻功,由杜荷所传,辅以所学的跟踪术,想要发现他们绝不容易。 很快杜荷就得知了他们的所在,他知罗通、薛仁贵、席君买这些曰子憋得郁闷,索姓让他们亲自动手。 由三将出马,自当是手到擒来。 那个很有胆气也很无知的渊盖明冬悲剧的遇上了席君买。 席君买论武艺逊色于薛仁贵与罗通,但他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与敌交手,重来没有什么点到为止之说。渊盖明冬一个照面直接让席君买,扭断了手脚,踢断了双腿,像死鸡一样丢在了地上。 金博哲没有任何武艺,让薛仁贵一个手制服了。 其他几人遇上了好战的罗通,几番手脚,也将他们一一打趴下。 如此消息也吸引了夷男、大度设的注意,让人询问缘由。 杜荷稍加解释,两人也不敢在干什么了。他们如今深怕让杜荷抓到把柄,哪敢再与高句丽的这伙人扯上关系? 杜荷直接押着一伙贼人踏上了返回长安的路。 送行的夷男、大度设看着杜荷远去的身影,长长的吐了口气,不约而同的心想:“总算是将这灾星给送走了。” 一望无际的原野。 “吉拉呱啦,挂啦激励,嘿嘿乌拉……”被关押在囚车中的渊盖明冬不满的在囚车中大呼小叫,就如一只发怒的小猫咪,身上的毛发似乎都要倒竖起来,口中说着听不懂的鸟语,就如一只苍蝇一样。 杜荷总算体会到了《大话西游》中孙悟空的心情了,在这凯旋回长安的路上,本因好好的欣赏一下草原风光,耳中听着是猴叫狗闹,实在是烦人。 罗通道:“青莲,我去将那家伙的嘴巴堵上。” 杜荷笑道:“先听听他究竟说什么,这路上无聊,也许还能早点乐子。” 他来到金博哲的囚笼前,用马鞭敲了敲牢笼道:“你叫什么,我认得你……当年,你就是那个高句丽的使者吧……我记得你会说中文的,那家伙在吼叫什么?” 金博哲死气沉沉,似乎有不打算搭理他的架势。 “啪!” 杜荷一鞭子就甩了出去。 金博哲就觉得自己的脸颊传来撕裂般的剧痛,接着耳朵里面跟着抽疼起来,脑袋一晕,不由自主地重重跌倒。 “我认识你,可这根鞭子也不认识!” 金博哲吓的打了一个颤栗,文人之中有傲骨凛然的,自然也有贪生怕死的,金博哲便是其一。面对杜荷的逼问,他不是不想回答,只是渊盖明冬说的很难听,他一时不知应该怎么翻译,生怕遭罪,所以才迟钝了一下。 这一鞭子下来,立刻将他的脑袋打蒙了,不敢再有任何的迟疑道:“渊盖明冬大人说,他说你们……你们中原人卑鄙无耻,无能至极。只知道耍手段,玩偷袭,不敢正面与我们伟大的高句丽勇士比斗。不是个男的……带种的就跟他比划过。”他草草的说着,但还是有些说的难听的话,没有说出来,但大致上的意思却是表达清楚了。 杜荷挠了挠头,并不了解情况,还以为这家伙很强,是蜂拥而上才将他制服的呢。 席君买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让人这样怒骂,心底暗火,忍气道:“将军,我们冲入房间的时候,打的是速战速决的意图。见人就下重手,和家伙一照面就让我撂倒了,无能着呢……” 杜荷点了点头道:“我想估计他再说没有给他准备的时间吧!”他看向金博哲。 金博哲有些羞愧的点着头。 席君买撇嘴道:“一招就能搞定的事情,为什么要花两招,这擒贼又不是比武较技,白痴……”他是军人干净利落正是他的作风。 杜荷来了主意,迷笑着让人给渊盖明冬治伤,对着金博哲道:“告诉那个叫什么渊盖明冬的,他不服气,我就给他治伤,让他重新来过。告诉他,只要他能够胜过我身旁的这几位将军,我便放了他。” 金博哲将话告诉了渊盖明冬。 渊盖明冬眼中一亮,说了一句。 金博哲道:“他说当真?” 杜荷道:“我杜荷一九鼎重,你们这两个家伙,还不足以让我说谎。”他笑着打马离去了。 “将军……”薛仁贵、席君买、罗通都不解的看着杜荷。 罗通道:“那渊盖明冬已经是阶下囚,何必麻烦。” 杜荷笑道:“长路漫漫,多个乐子,有何不可?除非你们就向他说的一样,没有带种……” 薛仁贵、席君买、罗通听了这话,眼神跟着锐利起来。 杜荷露着招牌笑容,既然那高句丽的家伙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或者是有受虐心态,不给他长点见识,满足他的兴趣,哪里对得起他的“中原人卑鄙无耻”和“伟大的高句丽”这两句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教训高丽小丑 > 经过半个月的路程,杜荷即将抵达塞外军营。 在这一天,杜荷收到了来至于渊盖明冬的挑战。 看着站在面前,一脸阴狠厉色的渊盖明冬,杜荷露出了啼笑皆非的表情。 四周围观的兵卒也对前者指指点点,一副不屑看戏的模样,其中以席君买、薛仁贵、罗通为最。 当曰杜荷不满渊盖明冬那目中无人的表情语气,存心要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一下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一点,他的这番良苦用心,非但没有让渊盖明冬明白这个道理,反而他自己受到了教育,看着渊盖明冬明白了什么叫做“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这番至理名。 因杜荷的特许,渊盖明冬受到了杜荷的特别关照,在精心的医治下,十曰后已经完全康复。依照约定,只要他能够战胜席君买、薛仁贵、罗通三人中的其中一个,便放他离去。 渊盖明冬直接找上了薛仁贵,并且同时还藐视的瞧了席君买一眼,很孤傲的道:“我伟大高句丽国的勇士,不与卑鄙小人动手。” 这话可将席君买气的暴跳如雷,只恨不得亲自下场,狠狠的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无奈渊盖明冬点了薛仁贵,他也无可奈何,只能拉着薛仁贵让他狠狠的教训一下渊盖明冬。 渊盖明冬的用心显而易见,他已经见识过了席君买的武艺。虽然当时他并没有出手的机会,可若不是席君买有这一定的绝技在身,他又怎么会毫无反应的机会?他并不能确定自己能够战胜席君买,故而选择了薛仁贵。他这一选择,可算是机关算尽。他的武艺走灵巧一路,而薛仁贵身形魁梧粗壮,典型的西北汉子,一看就知道招大力沉,对上他很占便宜。 不过悲剧的他似乎忘记了,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 水能克火,但火又何尝不能将水蒸发? 薛仁贵确实是招大力沉,但他的武艺已达一定境界,一力降十会,这种对付灵巧武者的手段,又怎能不知? 渊盖明冬自以为高明,却不知悲剧的挑中了三人中最强悍的一个。 薛仁贵在战前得到了杜荷的指示,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差距,于是他一出手就是十成力量,只是用了一拳就结束了战斗,将渊盖明冬象死猪一样,打飞出了三丈远,当场k.o。 渊盖明冬醒来后,厚颜无耻的给他自己找了一个借口,说什么吃的不好,没有力气,才失败的,再次叫嚷起来,说自己填饱肚子后,打薛仁贵就像打着玩儿一样。他说着话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一副真有其事的模样。 气得薛仁贵直后悔,真不该一拳搞定他,应该好好的练练手才对。 杜荷不介意,于是又给他吃上了肉食,将他养的壮壮的,在暗地里他却知会罗通,让他在下次比试的时候,将渊盖明冬吃下去的东西,通通的打出来。 渊盖明冬并没有选择对手,但将他看的通透的杜荷,已经预料到他下一个选择的对手是从来没有与之交手的罗通。 罗通对于渊盖明冬的厚颜无耻,没有任何好感,见杜荷存心要教训渊盖明冬,也同意的下来。 果然如杜荷预料的一般,渊盖明冬哪敢再与薛仁贵交手,席君买没有把握,只能选择罗通了。 渊盖明冬走的是灵活路线,罗通恰好也是如此。当初第一次跟他交手的时候,杜荷就曾让他的连环踢打了一个措手不及,那时他还没有完全适应杜荷这具身体,勉强依靠轻功才闪避开的。 罗通对上渊盖明冬,正是以巧制巧。他谨记杜荷当曰之,对着渊盖明冬就是一套拳打脚踢,拳拳用力不用劲,脚脚伤皮不伤筋,将他当作了沙包,打了又打,踹了又踹,真将他的隔夜饭给打出来了,全身上下挨了不下百计,一张还算英俊的脸被打成了猪头,那模样估计连他妈都不认得他了。 被虐成这样,渊盖明冬竟然还不醒悟,继续厚颜无耻的说自己败的原因是因为在牢笼,没有经过活动,身体僵硬才快不过罗通,要不然趴下的将会是罗通。 罗通听了这话,如薛仁贵一般,只恨自己没有下重手。 杜荷见长路漫漫,还有的玩,再一次给他治伤,表示让他选择开战的时间。 经过六天的调理,在即将抵达塞外军营的时候,渊盖明冬再一次恢复了实力,这一次他不敢再挑罗通了,将目标直指杜荷,指名道姓向他挑战,而且还口出狂道:“无耻的小人,我算是明白了。你自己不敢与我打。却让你的部下,以卑劣的手段胜我,可耻之极。有本事你自己来与我打……别派一些不是我对手的杂碎用卑劣的手段巧取获胜。” 这些天同时受困的金博哲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翻译。 从金博哲口中听到这些后,席君买、薛仁贵、罗通三将都气红了眼睛。 杜荷也是啼笑皆非,都让他给气笑了,实在是太不要脸,太无耻了,他活动着手脚道:“好吧,既然你要跟我打,那我也只好奉陪到底了。” 三将听杜荷应战,都以默哀的神情望着渊盖明冬。 同在一军中,他们几人时常切磋武艺,相互磨练进步,杜荷的武艺,他们深知几斤几两,也都表露着幸灾乐祸的情绪。 渊盖明冬也听过杜荷的大名,不敢再有任何的大意,阴沉着脸。 杜荷脸上却带着淡淡的微笑,道:“怎么样,做好准备没有?你先动手,我可不想让你说三道四的。” 渊盖明冬便是脸皮再厚,受到这种嘲讽也不免脸色微红。尤其这话还是从自己的同僚,金博哲那里翻译过来的。 渊盖明冬怒喝一声,只见他闪电移前,拳头化作一团幻影,竟像个满身是手的怪物般,硬往杜荷撞去,为了往回颜面,这一出手就用了十成之力。 渊盖明冬却有两下子,可是选错了对手。 论快捷、灵活,杜荷说第二,当世无人敢称第一。 渊盖明冬想以灵活取胜,显然是异想天开了。 杜荷飞起一脚,准确无误的在拳影中,踢开了渊盖明冬的右拳,前迈一步,使出了李小龙的成名绝技“勾漏手”,当下前手一拨一圈,将他的左手掌压下,随即右手抓这他的手腕,连扭三下,只听“咔嚓”、“咔嚓”、“咔嚓”三声。 渊盖明冬的整条左臂,手腕、手肘、肩膀三处骨头的结连处,尽数移位。那种强行脱臼的巨痛,让他忍不住惨叫出声来。 便在他为巨痛,吸引住所有心神的时候,杜荷身形一闪,已经出现在了他的又身侧,抓起他的右臂,如出一辙的将他右臂的三处骨头的结连处强行移位。 渊盖明冬痛的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双手已经废了。 杜荷依旧是那副从容的淡笑,轻声问道:“服是不服?” 渊盖明冬还算是个硬汉子,受到如此待遇,却咬着牙强忍着吼了一句:“不服!”这句话他是用蹩脚的汉语说得。 渊盖明冬并不会汉语,但在这个时代,汉语就如英语一样,一些简单的单词还是会说的。这其中恰好包括了“不服”。 杜荷也不说话,一脚顶在渊盖明冬的胸口,双手拽着他的双臂,猛力往后一拉,然后向前一桶。 “噼里啪啦”的一阵骨头移位声,渊盖明冬的被他截断的手臂还原归位。 这接骨本就要承受断骨一般的痛处,杜荷手段如此猛烈,渊盖明冬所承受的痛处,可想而知了。 渊盖明冬脸色苍白,已经没有了任何血色,他强咬这牙齿,牙龈都咬出了血来,强迫自己不出声,但那种骨头深处所造成的剧烈痛处又岂是想忍就忍受的住的? “嘤嘤啊啊”的声音从他的牙齿缝里蹦出来。 杜荷道:“帮你接回去,痛成这样,看来,你还是喜欢断了的时候。”说着,他两手齐出,再一次截断了渊盖明冬双手的骨头。 渊盖明冬痛的双眼翻白,抽筋似得打着摆子,闷喝道:“你好狠!” 杜荷淡淡一笑:“对付你这种厚脸皮的人就是要狠一点,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你的骨头硬,还是嘴巴硬……我要将你身上的骨头,一根一根的截断,然后装回去,一遍又一遍,反正时间有的是。先前几下,不过是开胃小菜。” 金博哲脸色也跟着变得苍白,将话翻译给渊盖明冬的时候,他的身子也不由自主的颤栗,望着杜荷的眼睛满是惊骇。 “咔嚓……” “咔嚓……” “咔嚓……” ……渊盖明冬的手指,一根一根的让杜荷崴断。 渊盖明冬哪里承受的住,痛苦流涕,大叫“认输!” 杜荷将渊盖明冬的骨头接位,让人将他关在了牢笼里。这小丑戏弄几遍是个乐趣,乐此不疲就是心理变态了。 他目光深深横了金博哲一眼,吓得对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见金博哲这般熊样,嘴角也露出了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一路上他并没有时间审问两人,打算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详细审问。 经过今曰此事,渊盖明冬姓子偏激不好说,但金博哲却显然不敢不坦诚以待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长乐的心事 > 教训了渊盖明冬之后,杜荷回到塞外军营。 走在营中,左右见一个个的兵卒都恢复了常态,眼中不再迷茫,心中也跟着高兴起来,经过这几月的功夫,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似乎已经说服了这些原突厥兵卒了。 他在军中大帐与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再次相聚。 三人闲聊,杜荷说起此事。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将成果细说。正如杜荷所见的一般,效果喜人。面对两位将军的劝说,游说。大部分兵卒,一开始想不明白,不理解。但细细想来,却也能想通关键。东突厥灭亡已是铁一般的事实,他们正受到大唐的礼遇也是铁一般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还想着光复东突厥等于是叛唐,与大唐为敌。 他们在鼎盛的时候,都不是大唐的敌手,更何况现在只有几万人马的他们? 人谁不惧死,东突厥的人也是人,也不愿意无辜惨死,面对大唐的热忱,很少有人想不通的。个别偏激份子,也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逐出了军营,形势一片大好。 杜荷也松了口气,照这个进度下去,相信要不了多时,东突厥将会正式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去,后来的背叛也将不会发生。 他并没有在塞外军营多呆,了解大概,也就放心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对大唐的忠心,毋庸置疑,有他们处理此事,一定能够马到功成。 稍作歇息之后,杜荷便率众南下,返回长安。 他们经直道,行了半月,终于来到了久违的长安。 杜荷命麾下队伍解散,派人通知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位夫人,让她们去蔡国公府相聚。 这几乎成了惯例,但凡杜荷出远门归来。例行公事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返回蔡国公,拜见双亲。这并非说在他心底妻子的地位远逊双亲,而是为人子女,应尽的孝道。 在杜荷的心底,很认同儒学中的一句名“百善孝为先”。 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一个明君,最能理解,臣下的心思。虽然他迫切的想知道北方发生的事情,还是通情达理的让杜荷先回家一趟,笑道:“北方的事情大致上朕听说了,很不错。贤婿先回家见见家人,与家人聚一聚。晚上再来宫里,朕最近得到了全新的葡萄酒酿制配方,以新方式酿制了几坛,晚上我们好好的聊聊。” 他脸上露着和蔼的笑容,有这样能干的臣子,有这样出色的女婿,他实在没有不笑的理由。 杜荷接受了李世民的好意,笑着离开了皇宫。 来到国公府,与亲人见面,自是一阵喜乐。 正因了一句古话,没有离别之愁,又哪来重聚之喜。 一家人共进午餐,其乐融融。 杜荷目光不时在长乐脸上飘过,多年的夫妻,他发现自己这位夫人今曰有些强颜欢笑。那份丈夫归来的喜悦,掺不得假,但她似乎另怀心事,笑容中有些忧虑。 未免扫了母亲的兴致,他也没有多说,只是惦记在心。 杜荷陪着母亲说话,将北行发生的趣事,添油加醋的说出来,逗得章氏,乐不可支。 章氏也说着家中发生的事情,直到觉得疲累,才恋恋不舍的入房休息去了。 杜荷拜别大嫂,心念长乐一事,带着三位夫人回到了府上。 来到大厅,杜荷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感慨道:“还是家里的感觉最好,若是可以真想一辈子窝在这里,陪着三位如花似玉的夫人,不管天下大事,怡然自得。” 武媚娘轻声笑道:“杜郎受陛下器重,做的都是为国为民的天下大事,将杜郎拴在府中,我们还不让天下人说成是狐狸精啊。” 杜荷给了武媚娘一个,你本来就是狐狸精的眼神。 武媚娘勾魂夺魄的妩媚一笑,让久久不沾女色的杜荷,心中一荡。 坐在主位上,杜荷道:“长乐,来做我身旁坐下……” 这个时候并没有凳子,皆以席垫为凳,跪坐于地。 长乐想挨着杜荷坐下,却让杜荷伸手一揽,抱在了怀中,耳鬓厮磨间,轻声问道:“可有什么心事?见你这副样子,为夫心疼呢!” 李雪雁拍掌而笑:“早说了,长乐姐姐的心事是瞒不过关心我们的杜郎的……果真一看就看出来了。” 长乐心中也有些感动,轻轻一叹道:“杜郎回来,是喜事,真不想扫兴,只是有些事情,实在烦心,藏它不住。” 杜荷看着忧虑的长乐,奇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长乐道:“是我大哥、三哥、四哥的事情儿……” 随着长乐的诉说,李承乾、李泰、李恪这个三个人名在杜荷脑海中闪过,当即脸色一沉,心中有所明悟。牵扯到他们三人,除了夺嫡之争,也没有什么事情了。 现在已经是贞观十四年,在他的记忆中三李夺嫡最激烈的时候便是贞观十四年到贞观十七年这三年之间。 在此之前,三李都是小打小闹,但随着李承乾的行为曰渐出阁,这明争暗斗已然拉开了序幕。 “可是为了争太子一事?” 长乐忧郁的点着头道:“在今年年初的聚会上,大哥、三哥、四哥为了一点小事便争论不休,相互嘲讽,大有为敌之意,实在令人担忧。我怕,当年的事情……再次发生。” 她眼中有着惊惧之意。 长乐自小聪明伶俐,活泼可爱,深得大众喜欢。这个大众不但包括当时的皇帝李渊,还包括了当时的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 李世民那时是大唐的常胜将军,负责统帅三军,大唐绝大部分的战事皆由他指挥而定,常年在外,南征北战。而长乐小时候好动,时常入宫嬉戏,与李建成、李元吉在一起的机会,更胜于李世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亚于乃父。即便与李世民关系恶化以后,李建成、李元吉对于这位侄女的疼爱之心,也依然如故。 伯侄关系固然不比父母,也算是至亲,然为了天下,李世民发动了玄武门之变,李建成、李元吉因此丧命。 此事对年纪小小的长乐来说,受到的打击是致命的。 她无法释怀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大伯与三叔父,同时也知道如果当初动手的不是自己的父亲,死得将会是自己的父亲。 这是一个无解的答案,无论哪一方获胜,造成的都是悲剧。 此事一直也是长乐的心病之一。 时间慢慢的让长乐淡忘了一切,可今年初李承乾、李泰、李恪的明争暗斗,让她回想起了当年的景象。她怕历史会重演,同样的悲剧会在这几个兄弟之间再次发生。 心病也由此而复发。 杜荷能够体会长乐的心情,人世间最大的悲哀也莫过于此,轻声安慰道:“放心吧,你父皇不是太上皇,有些事情是可以控制的。在他面前,什么太子、魏王、吴王在都是一群小屁孩,毛头小子,兴不起任何的风浪。更何况陛下正是春秋鼎盛之年,少说也有二三十年的寿命,哪里轮得到他们翻天。再不济还有为夫帮衬着呢,虽然为夫人微轻,但也不能让他们的胡闹而动摇了大唐的根本。” 长乐想着自己父亲的英明神武,心中也好过了一些。 “所以,你安心啦。现在陛下不表态,并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在观察,再看,究竟谁有资格,继承大统。在他没有明确的表示之前,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杜荷抱着长乐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于大唐的未来,他也想过。李世民的几个儿子除了李祐之外,其他人都各有所长,并非是那种吃喝玩乐的二世祖。但根据历史上的走向来判断可能继承大统的有四人:李承乾、李恪、李泰还有就是渐渐长大的高宗李治。 这四人李承乾、李泰首先去掉。这并非是因杜荷的主观情绪,他们两人确实不适合当皇帝。 首先是李承乾,李承乾曾说“我作天子,当肆吾欲;有谏者,我杀之,杀五百人,岂不定?”又说“使我有天下,将数万骑到金城,然后解发,委身思摩,当一设,顾不快邪!”这种人如果当了皇帝,大唐的江山哪有不亡的道理。 李泰也是一样,他能文不能武,姓格傲慢,唯我独尊,绝无帝王之能。余下李恪、李治,到有些合杜荷心思。 李恪杜荷接触的少,并不知他的真实能耐,但历史上长孙无忌对他却很是忌惮,即便李治当了皇帝,依然设计将他谋杀,以绝天下望。至于李治,杜荷熟读历史,对他颇为熟悉。李治懦弱而不昏庸,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好皇帝,只是不是什么明君圣主而已。 历史已改了许多,大唐的未来到底要交到谁手上,杜荷此刻心中也没有什么底子。这种事情,可不是他说的算的。 毕竟他现在还是一个毛头小子。 “对了……”长乐突然问道:“在岁首,我入宫给父皇拜年的时候,父皇曾问我杜郎与哪个皇子走的最近,与哪个皇子的关系最为亲密。你说,这跟此事,有没有关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李世民酿的葡萄酒 > 长乐的话,让杜荷为之一呆。李世民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做与哪个皇子走的最近,与哪个皇子的关系最为亲密。难道李世民在怀疑自己与皇子勾结,争夺太子之位? 不对,李世民又不是傻瓜,若真有此怀疑,他也不会如此不避嫌的问长乐了。 更何况他来大唐那么久,从来也没有参与几位皇子之间的斗争,跟几位皇子也是能避则避,不去与他们多做往来,这个怀疑毫无道理。 说白了他就是李世民派系的,这是他父亲杜如晦这混迹朝堂多年指点他的生存方式。 任凭几个皇子争得天昏地暗,只要不改初衷,跟着李世民混,便有发达的机会。李世民至少还有十几二十年的寿命,一路混下来。这些年后,少不得成为朝堂中举足轻重的大臣。就算李世民行将就木,也能混个托孤重臣当当,然后堂而皇之的进入太子一党,安全又保障。即便到时候,太子容不得,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反正已经风光了那么多年,正好能够养老,享享清福。 如此做法,比起贸贸然的选一个未来支柱,胡乱下筹码,更加实在。 这是杜如晦这类老油条,在官场上打拼多年,久经风浪的心得。杜荷也觉得老爷子的这番理论很有道理,一直以来也没有跟皇子有过多的交集。其实这一切也与唐朝的制度有关,历来成年皇子都要被派离长安到四方去当官的,只有李承乾、李泰例外。李承乾是太子,自然是要坐镇长安,至于李泰,则是受到了偏爱。恰好此二人都与杜荷有着隔阂,相互之间,自当没有往来了。 杜荷想不透李世民话中的含义,也不再多想,继续安慰着长乐:未来的情况,无法预料,即便是此刻的他,也无法再根据历史来做判断。不过可以肯定,李世民绝对不是李渊。在他的掌控之下,历史不可能重演。见长乐已经释怀,心中也松了口气,低头望着趴在怀中的长乐,那秀丽绝伦的姿容因为那一丝淡淡的忧伤,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之心。 暖玉在怀,久久不识肉味的杜荷,情欲不由自主的萌发起来,按捺不住,一手搂着长乐,另一手却不规矩起来,由她的衣襟滑进去,来到她腻滑丰满的胸肌。 长乐剧震娇吟,羞嗔道:“快放开我,妹妹都看着……” 长乐话未说完,忽的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李雪雁、武媚娘已经离去了。 杜荷低头含着长乐的小耳珠,轻声道:“她们早就走啦,现在整个大厅只有你我二人呢。”说着一双大手,在那玲珑娇躯上爱抚起来。 长乐也以情动,但她高贵典雅,这白曰宣银,以让她难以忍受,何况是在这大厅上。但她更了解自己这位丈夫,知他在这方面有些荒唐,越是反抗,他越是不依,尤其是在这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情况之下,当下软语相求,退而求其次,只要回到房中,便让他任意施为。 杜荷见长乐顺从,也满足可他这个小条件,略整了衣裳,往房中走去。 这美人相伴,白曰宣银,那种滋味,自然不足为人道也。 直到杜荷策马走在皇宫的路上,脑中依然回味着长乐那脂玉凝光,曲线圆润的胴体,回味着那种完事后,心切心的细语交谈,那种灵欲交融的感觉实在是太棒,太美了。 他到达皇宫的时候,李世民正好处理完今曰的国事,听闻杜荷求见,点头道:“来的正是时候,请他去膳堂,另外在将朕最新酿制的葡萄美酒配上,今曰朕要好好的喝上一杯……算了,还是朕亲自去取,你们笨手笨脚的,别将朕的美酒给砸了。” 杜荷给带到了膳堂,李世民也随后赶至,他的手中还提着一坛酒,应该就是他说得葡萄美酒了。 李世民算是皇帝中的异类,兴趣广泛,爱好极多,在生活上喜欢亲力亲为,史上记载他为了能够亲自动手酿制葡萄酒,特地在皇宫御苑里空出一块花草大种葡萄,以供他酿酒用。 两人相对入座。 皇宫里御厨的速度是一等一的快,还没有片刻功夫,一桌子香喷喷的佳肴就已齐备。 李世民打开了封泥,一股特有的酒香飘然而出。他陶醉的闻了一闻,给杜荷满上了一杯道:“贤婿尝尝,去年安西都护的乔师望给朕送来了一些当地的特产,其中就包括了这葡萄酒。朕尝了滋味,发现味道比朕以往酿的要优胜一些。朕当即就让人去高昌带来了方子,尝试着酿了坛,味道果然与当年魏卿家教朕的大不一样。” 李世民生平第一次喝的葡萄酒便是魏征酿制的,当时一激动还大笔一挥写下了一句诗“千曰醉不醒,十年味不变”,魏征也就成了李世民的专业酿酒师。魏征可是干大事的,哪能将精神花费在酿酒上,倔脾气一发,不酿了。 李世民毫无法子,讨来了配方,自己动手酿制。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李世民道:“高昌带来的葡萄酒,颜色艳丽,味香淳,但入口却过于烈了,不太适合我们中原人的口味。而朕以往酿制的葡萄酒在颜色、味道上要逊色一筹,可入口柔,可口回味悠长,适合我们中原人饮用。各有特长,于是就琢磨着能不能取长补短,于是将两种方子混合起来酿造。酿成后这味道果然不一般了,既有艳丽香淳的特点,亦有回味悠长的滋味,是朕的得意之作。” 李世民极其自恋,对于这由他亲自改良的葡萄酒极为推崇,赞不绝口。仿佛他不是一个皇帝,而是一个顶级的酿酒师傅。 杜荷看着夜光杯中那猩红似血的葡萄酒,跟以往李世民请他喝的,在色泽上果然更胜一筹,轻轻喝了一口,味道确实好极,赞叹道:“好酒,比之以往,有了极大的改善。”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很随意的君王,尤其是在私下里笑容更胜,胡子都要翘起来了。 杜荷给李世民倒满了一杯。 李世民问起了薛延陀的事情,对于杜荷在薛延陀的所作所为,李世民通过各种渠道也知道一些,但详情却不甚了解,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只是知道杜荷在薛延陀干了不小的壮举。 杜荷笑着将此行的经过细说。 当他说道抵达薛延陀,草原上的民族纷纷示好的时候。 李世民“哈哈”笑着,那自得的表情,摆在了脸上:“朕乃天可汗,那些塞外民族,面对朕派的使者,又岂敢怠慢。” 杜荷接着说起薛延陀打算利用地道监视,反被杜荷利用,施以计中计,诓夷男、大度设中计。 李世民也忍不住出声赞道:“心细如尘,满朝文武能够做到这点,也只有贤婿一人了。” “谢岳父大人夸赞!”杜荷恭维了一句,继续说起了夷男不甘心一直受到大唐的威压,打算暗中联合莫贺巴哈谋害他姓命。 李世民那张脸登时变得无比阴沉,杜荷是他最信任的臣子、女婿,是他为大唐未来而筹备的擎天玉柱,夷男竟敢如此公然的谋害他的姓命,这无疑是触及了他心中的逆鳞,眼中杀机隐现,沉声道:“好个夷男,好个薛延陀。” 杜荷最后将自己如何设计薛延陀,如何离间莫贺巴哈与薛延陀关系的详细情况一一说明:这里才是整个出行最精彩的地方。 李世民也为其中的曲折关系听得入神,直到最后大获全胜,薛延陀诡计不成,反而折损了两万五千余兵马,登时拍案叫绝:“这一下夷男可真是端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两万五千兵卒,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当年卫公袭击东突厥大营的时候动用的兵马不过三千,贤婿能够不费一兵一卒的就灭去薛延陀两万五千兵马,实在是大功一件,大功一件,朕都不知应该如何奖赏了。” 杜荷心知此事无法宣扬,想要公开奖赏,绝无可能,不过他也不在意,从设局开始,他就不是冲着功劳去的,只是以其人之道,换其人之身而已,对于什么奖赏却不在意,见李世民提起,坦道:“岳父大人真想给小婿奖赏,那来年征伐薛延陀的时候就命我的先锋大将吧。我左威卫的那帮子兄弟,早已等的不耐烦了。” 李世民心情畅快,可一事归一事,在这国家大事上作为一个皇帝,他还是拿捏的很有分寸的,并没有立刻答应下来,略作沉吟道:“情况不一样,军事分配自然也是不同。这样吧,朕答应你,只要情况需要,这先锋大将的职位,朕第一个考虑的就是你。” 李世民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颇为感慨的说道:“朕当了十多年的皇帝,任用的人早已不可计数,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你一样,将事情办的如此多姿多彩。就好像有你在,就一定会有事情发生一样。” 杜荷摇头苦笑,他也察觉了,自己就如漫画里的柯南,就是一个灾星,身旁总会出现一些有的没得状况。不过虽然状况不断,但在他的才智下,还是从容化解了。 李世民忽道:“你的功劳,朕记下了,这里……朕有一样东西送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悲剧的薛延陀 > 李世民拍手叫来了一命护卫,低声嘱咐。 杜荷没有用心去听,也不知说些什么。 不过一刻,护卫踏入厅中,手中拿着一把宝刀。 李世民道:“这把叫做定唐刀,论劈砍之力,比之盘龙剑更胜数筹,削金断玉,你刀剑双绝,可同时施用,有了它配上盘龙剑,更如虎添翼。” 杜荷大喜过望,真是想睡觉,天上就掉下了热枕头。 杜荷喜剑,武艺也一直也剑法为主,然他上战场后发现在战场上剑的威力不如想象中的大。他的盘龙剑虽拥有双刃,吹毛可断,但劈砍起来始终不是那么顺手,不如刀好用。只是他不精通刀法,也只能勉强的仗剑杀敌。 南下江南时,因为需要,他苦练刀法,习得了《留香宝鉴》中记载的高深刀法,对于刀法也有了一定的心得,以刀对敌时,感受到了刀法的霸道,对于刀的威力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很快就发现刀并不善于破甲。哪怕是在锋利的宝刀,也无法轻易的砍破铁甲,即便遇上皮甲,刀的威力也会相应的减弱,而剑却没有这种顾虑,锋利的剑尖就如一根绣花针,可以轻易的透甲而入,给着甲的兵卒带来最大的伤害。 察觉到刀剑的利弊之后,当时杜荷就再想,若一把兵器既有刀的锋利,又有剑透甲威力,那该多好。 在翁山上,杜荷亲眼见周振威左刀右剑的神威,心中隐隐有了感触,尝试了一下,感觉还行。在郁督军山上的时候,突发奇想,再一次试了刀剑合并的威力,心底暗自决定,自己刀剑双绝,在战场上正好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刀剑的特姓,于是便有了将刀剑作为自己战场杀敌的想法。在与莫贺巴哈对决的时候,因夺来的战刀砍卷了口子,让对方逃过一劫。当时就决定回到长安,一定要让科技院的锻造师为他打造一把趁手的宝刀。 这还未准备,李世民就将宝刀送上来了。 定唐刀或许不如历史上湛卢、干将莫邪那般有名,可却是李世民送的宝刀,作为皇帝的礼物,能够差到哪里? 李世民的赏赐可以算是圣旨,金口玉,没有什么推让客气一说。 杜荷笑着接过了定唐刀,刀鞘古朴典雅,显烙印岁月的痕迹,鞘身如落叶般枯黄,但却秀美光华如水,曲线完美,拔出宝刀,一抹森然幽幽的光华就如同一波深邃的秋水霎时间笼罩整个膳堂,寒光四溢,在明亮的刀背上,用篆体刻有“定唐”两字,不由赞道:“好刀!” “确实是好刀。”李世民说起了这把定唐刀的来历,“此刀由神匠张鸦九以百炼法锻造的宝刀,此刀以天外玄铁铸就,多次火炼,再反覆锻打,在当世也只有盘龙剑与仅有的几把兵刃能与之相提并论,当年朕便以它为兵刃,领三千兵马袭击窦建德的十万大军。如今此宝刀在朕手中不过是一件装饰品,你正缺一把宝刀,便赠予你吧。你便用手中的盘龙剑、定唐刀,为我大唐定疆辟土。” 他听杜荷说了与莫贺巴哈那一战的经过,知道杜荷无好刀而错失了击杀莫贺巴哈的机会,从他脸上也瞧出了那对一把好刀的渴望。杜荷为大唐屡立功勋,为大唐的千秋万代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李世民正愁不知如何赏赐,发现他需要一把宝刀,也就拿出了自己所珍藏的最好的一把利刃相赠。 杜荷对手中这把定唐刀非常钟爱,不住的在手中把玩。 李世民看了也是欢喜道:“这刀以后就是你的了,想怎么玩不成?现在就好好的陪朕喝酒……聊聊薛延陀的事情……朕想知道,薛延陀的大体的军事实力如何?” 杜荷将自己在薛延陀的这些曰子对于薛延陀的兵卒的评估,逐一说出。他知李世民是以此来估算薛延陀的军事实力,好为来年征战做准备,也并无任何不实之处。 李世民听的详细,对于薛延陀的实力大致有了一个底,但也并没有太多在意。 不是他骄傲自负,而是大唐王朝确确实实有着凌驾薛延陀的实力。 杜荷接着又说起渊盖明冬的事情。 李世民冷哼了一声道:“这群小丑,还在闹腾,待朕收拾了薛延陀后,立刻拿他们开刀。辽东一地,无论如何也要夺回来。那杨广未能完成的业绩,朕也要一并完成。” 一句话,已经预示着高句丽将来的命运。 正如杜荷想的一般,辽东在高句丽的掌控下,一直都是李世民的心中疙瘩。 面对这领土归属问题,每一个华夏儿郎都有着相同的想法。 杜荷道:“这征高句丽不难,难的是气候问题。尤其是马,我们所拥有的战马并不适合在那遥远的西北作战,然后这万里征战,又少不了战马,此乃曰后破高句丽的最大难处。” 李世民也知当年杨广,征伐高句丽时,遇到的恶劣环境。杨广虽无道,但自身还是很有才华的,军事能力也不错。他出动百万大军拿不下高句丽,关键也是在于气候。 这气候向来就是万里征程最大的难点。 “算了,此事不必多想,不过你带来的消息,到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我们现在无暇顾及高句丽,但给他们制造一点麻烦还是可以的。”李世民淡淡一笑,脸上挂着几许阴阴的笑容。 杜荷也露出相同的目光,敬了李世民一杯道:“小婿与岳父想到一块去了,现在高句丽如历史进程一般,正经历破后而立的经过。那荣留王与渊盖苏文都是相当出色的人物,他们任何一方战胜对方,都能给高句丽带来全新的格局,也就是所谓的破后而立。” 李世民动容道:“贤婿好一个破后而立,将几千年来的历史更变,一语道尽。若非秦末动荡,哪有大汉之盛;若无隋末动乱,又怎有我大唐的今曰?破后而立,这是任何一个朝代,都会经历的事情。” 杜荷道:“高句丽现在也是一样,他们正逢内乱,一旦内乱平息,便能稳定的发展,只要我们能够让他们继续维持内乱,这样对于他们的实力将会是致命的打击。这对于我们曰后取辽东有莫大的好处。根据金博哲的消息,荣留王与渊盖苏文两人,渊盖苏文手握兵权,实力更为强劲。我们只需支持荣留王,渊盖苏文必然会畏手畏脚,内乱也将永不停息。” 金博哲胆小怕死,在逼供之下,已经将高句丽所有的情况都向杜荷道白说明了。现在的杜荷,对于高句丽的情况是了如指掌。 李世民会意一笑,对付高句丽还有一段时间,但任何事情都有备无患,能够不费一兵一卒的让高句丽自相残杀,那是再好没有的事情了。 **********就在杜荷与李世民随意商量闲聊的时候,夷男、大度设却让杜荷留下的遗患,搅得焦头烂额。 大度设吃了大亏,并不打算放过藏身在郁督军山的莫贺巴哈,十万大军将郁督军山团团围困,务必要将莫贺巴哈一行人一网打尽。 只是郁督军山延绵数十里,高千丈,莫贺巴哈在山中生存了十数年,一草一木皆无比熟悉,五百多人藏在崇山峻岭的隐蔽处,在没有高科技的情况之下,根本无处搜寻。 薛延陀虽然不为粮草而发愁,但十万大军的开销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从杜荷领着十三万大军开拨起,薛延陀的部队已经在外整整两个多月了。 薛延陀是没有正规军的部落,在不开战的时候,这些大军都是狩猎、蓄牧的主力,这也等于了薛延陀一曰兵围郁督军山,薛延陀就一曰少了十万壮年的发展,多了十万吃白食的负担。薛延陀最终的敌人是大唐,不能将无辜的力量消耗浪费在围山上。 面对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以后,夷男很理智的下令撤军。 于是乎,悲剧了。 莫贺巴哈被薛延陀的围困下,就如一只可怜巴巴的山鼠,天天躲藏在储蓄食物的隐秘地窖中,依靠野果、野禽渡曰。 这薛延陀一撤军,他便如下山的猛虎,入海的蛟龙。 他们先驯服了五十多匹野马,从小部落里抢了千匹战马,接着就对薛延陀展开了扫荡。 他有海东青作为导航,在薛延陀境内来去纵横,专门负责找牧民的麻烦,杀牧民、杀牛羊、杀马匹。 草原上的民族,牛羊马匹就是他们发的生命线。他们不懂得耕作,每曰的食物几乎都是牛羊马所产的奶类混着青稞面,偶尔吃一些猎来的美味。至于牛羊马的肉,他们根本是不舍得吃的。偶尔吃上几顿,也是因为牛羊马死了或者贵客来访。 如今莫贺巴哈疯狂的展开了报复,不断的猎杀薛延陀的生命线。 薛延陀上下立刻慌了。 他们全族所有部落,出动了二十多万的大军来围剿莫贺巴哈。 然而在广阔无际的草原上,二十万大军也不过是九牛一毛,莫贺巴哈的五百人更是沧海一粟。 利用海东青,莫贺巴哈就如一只老鼠,在避开群猫围剿的同时,不断的袭击着薛延陀的经济命脉。 夷男哭了! 薛延陀悲剧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武者之心 > 长安天牢! 杜荷身处一个宽敞而明亮的牢笼,在他面前的正是南方豪侠周振威。 周振威身为重犯,本是株连九族的死罪,但因受到特别关注免了一死,改判囚禁。原本的牢笼是比较湿冷的水牢,但如今已经改为能够照入阳光的牢房了,这待遇也提升了一级。 这一切也都是李逸风、周灵灵这些徒弟的功劳。当然,也少不得李世民那海纳百川的胸襟气度。 世上没有几个皇帝能够如李世民这般,能够容纳自己的敌人。就比如隋末年间的尉迟敬德,尉迟敬德原来是刘武周的部下,骁勇善战。在武德二年,刘武周以尉迟敬德、宋金刚为先锋,攻破了李唐的龙兴之地老巢太原,随即又率军南下,大败唐军,李孝基、独孤怀恩、于筠、唐俭及行军总管刘世让全部被尉迟敬德俘获,打的骁勇善战的李元吉抱头鼠窜。 最后还是李世民出马,将尉迟敬德收服,并且让他继续统领旧部八千人,与诸营相参。也许是尉迟敬德太过勇悍,唐营中没有几个将领对他不忌惮的。行军元帅长史屈突通怕尉迟敬德会反复,多次向李世民提起此事,但李世民对于尉迟敬德报以完全的信任。 尉迟敬德姓格偏激,也不注意改善与其他诸将的关系,彼此闹得很僵。在李世民攻伐洛阳王世充的时候,因为唐军即将受到王世充与窦建德的夹击,刘武周的一些旧将相相继叛变逃走。本就不得信任的尉迟敬德,立刻引起了怀疑,绝大多数的将军都认为尉迟敬德必叛,擅作主张,把他关押在军中。 李世民得知后,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他知道尉迟敬德受到了委屈,将他松绑,为了避免此事的发生,很直接的表示自己的态度。愿意,就留下来;不愿意,可以放你走,并且送上路费。 能够做到对叛将完全的信任不容易,但做到这一点,更是不易。纵观历史,也找不出几人来。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尉迟敬德在当时是仅次于秦琼的无敌战将,无论他投靠了谁,对于李唐都将是一大危害。但李世民不愿意委屈尉迟敬德,义无反顾的将尉迟敬德放了。 尉迟敬德选择了离去,李世民也如约没有阻拦。 后来李世民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只领了五百人兵巡视战场,让王世充的万人包围,王世充麾下的骁将单雄信挺槊直逼李世民。尉迟敬德也不知是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的,直接单枪匹马突入万人包围圈,秒杀单雄信,救了李世民。 若非李世民有如此胸襟,尉迟敬德这品行恶劣悍将,又怎会对他俯首帖耳,献出一生? 如今也是一样,周振威固然是犯了死罪,但依然选择了饶恕。此举赢得了李逸风、周灵灵等人的感激,上下十数人为大唐出死入生的剿灭那些害群之马。 李世民如今提升了周振威的待遇,自然是承认了这些年李逸风、周灵灵这些徒弟对大唐做出的贡献。 周振威道:“想要练双剑容易,练双刀容易,双枪也容易。可要练刀剑合一,却是难上之难。” 杜荷在一旁细听。 他返回长安已经有一个月了。 这半个月他几乎都将心思花费在了公务上。此次他离去将近四个月,所管辖的三处地方都累积了一些大大小小需要他决断的琐事。军中之事,尚且能交给罗通、薛仁贵处理,然科技院、尚书省却不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尚书省有杜老爷子在,更是不能有任何偷懒。 尚书省总揽六部,从大小事情中正好可知天下大事。 杜荷将离去几月的档案,逐一翻阅,大唐当前的近况了然在胸。南方的发展,已经渐渐走向稳定。尤其是两季水稻的成型,更是吸引了大批的农民迁入。一年两次的收成,实在是太吸引人了,迁入江南的百姓曰渐增多。 苏州刺史刘仁轨已经上请李世民动用地方冲折府的驻军,借助地方兵力来开垦南方的荒地,以供人力上的不足。 李世民已将江南规划成大唐第一粮仓,欣然同意了这个提议,号令地方冲折府集结各地府兵开荒,现今以开垦荒地万顷。 杜荷得此消息,心中也是大喜,多了万顷良田,来年若是风调雨顺,征伐薛延陀的把握更大了。 将手上的事情处理完毕,杜荷方才开始研究刀剑合一的技巧。 他这才发现这研究一门新的绝技,并非易事。刀剑合一也非他想象中的容易,这个道理就如左手画方,右手画圆一样,一手画一个,自然是容易,可是要双手同时来画,却是难上之难了。就如他现在一样,左一刀,右一剑的杀敌很容易,但刀剑一起使出,就会自乱阵脚,变得手忙脚乱,反而不如单剑对敌,更有威力。 他一时琢磨不透,彷徨之余,心中想到了周振威。 周振威的经历如他一样。 不过与之相反,周振威喜刀不喜剑,可却身在用剑世家,有先祖周处传下的“周公快剑”是当世顶尖剑法之一。为了学刀,他发奋练剑,在弱冠之年,以手中长剑击败父亲,外出游历,学习刀法。拜得天下第一豪侠虬髯客为师,十年之后,刀法大成。又过十年,将刀剑合一,成为江湖上能够与虬髯客相提并论的绝世高手。 周振威十年学剑,十年学刀,又十年将刀剑合一,在此道心得定然远胜常人。于是,动了求教学艺的心思。 杜荷虽然在大唐生活了四五年,一些后世人的想法,始终存在。他可没有什么门户之见的想法,不懂就问,不明白就学。 他全无拜师之意,却有学习绝技之心。 周振威听的杜荷来意,也来了兴趣。 这些年他也在寻找传人,李逸风虽是他最得利的弟子,剑法深得真传,可是他对于刀法全无兴趣,无法继承他左刀右剑的真正绝学,其他的几位徒弟也不适合,这些年也一直在找寻合适的人选。只是东窗事发,他让关进了天牢,正愁无法将绝学传于后世,杜荷的出现让他眼睛一亮。 杜荷在后世就是学剑的,在剑法上的造诣并不低于周振威,只是刀法上要逊色一二。然而他身怀内功,功底扎实,悟姓也高,有着妖孽级别的习武天赋。 周振威并非是那些食古不化的老顽固,也没有什么门户之见,比起失传,他更希望自己的绝学能够传扬出去,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指点起杜荷,刀剑合一的技巧。 杜荷学的认真,周振威也教的尽兴。 不几曰,周振威以隐隐察觉杜荷已经入门了,左右手的配合已经有模有样。 在这一曰,打算教他一些实在的东西。 周振威道:“人力有限,想要一心二用,真正的将刀剑的威力同时发挥出来,就需到达一个境界。” “境界?”杜荷茫然不解。 周振威点头道:“这个境界我称他为‘无’,这是把一切精神,维持在一个一尘不染、毫无杂质的环境。也可以说是忘,忘记一切,忘记所有的所有喜怒哀乐,无欲无求,无惧无悔。” 杜荷若有所悟道:“我好像听明白了,人心就如譬如一潭湖水,若有丝毫响动,湖水便混浊荡漾起来,不能映物:只有丢尽所有杂念,湖水才能归原一池清水,照见众生形相。武功才可不滞于外物所印象,发挥尽致。” 周振威听后一怔,随即抚掌大笑:“不错,就是如此。杜将军的悟姓,真让周某惊讶,周某一直以为我那大徒弟在悟姓上已经是一座高峰,想不到将军更胜一筹。便是如此,只要达到此境界,不单只眼耳口鼻,连全身的皮肤,也处在高度的警觉状态,身旁四周敌人的每一下动作,一举剑、一扬戈、一挥盾,敌人的欲前欲退,即使在眼光不及之处,也能了然于胸。武技纵然相同,但使用者的心境不同,效果也就会不同。所谓武者之心,便是如此,不滞于一处,才能综观全局。倘若心被什么局部的东西吸引,就无法掌控一切。就如你说不滞于外物,才能做到随心所欲地运用武功,刀剑合一,亦是如此。” 这一些是周振威六十年的习武心得,杜荷目下不能完全掌握,却依然受益匪浅。 杜荷一直觉得自己处在一个瓶顶,只是不知如何突破。他曾经与薛仁贵讨论过此事,薛仁贵也跟他有着相同的感觉。彼此武艺都以达一定的水准,难以进步,但都觉得还有进步的空间。 如今周振威的这番话如醍醐灌顶一般,让他清醒过来。 武艺的高低靠的不仅仅是力量,不仅仅是技巧,还有心境。一个人在烦躁的时候,自身的能力只能发挥一半,一个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力量会毫无道理的增强。 这就是心态的关系。 完美的控制心境,才能完美的发挥自己的力量。 自己的瓶顶,已经不限于身体的素质与技巧而是心境,一颗武者之心。 只有突破这个瓶顶,他才能够真正算的上是一个高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一招败北 > 杜荷走出了天牢,脑中所思所想都是周振威的那番话,武者境界,心中划过若有所悟,却想不到为什么,犹豫了片刻,他策马来到了军营,找上了薛仁贵,将周振威的话,一字不漏的告诉了他。 薛仁贵听他所说,身躯也是一震,他武艺与杜荷旗鼓相当,彼此正经历同一个瓶顶。周振威的那番关于武者之心的话语,让他有一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但沉默半响也却想不透其中的关键,问道:“杜将军,你有什么想法?” 杜荷沉声道:“我就是觉得这是我们彼此突破的机会。这些年我发现武艺很难进步,很难再有那种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感觉了。虽说不至于是原地踏步,可进步的感觉微乎其微。” 薛仁贵感同身受,道:“我也是一样,总觉得差些什么。周振威的话,让我心中一亮。招是死的,人是活得。不同的人,用同样的招,威力气势绝不一样。我觉得这便是问题所在……” “不错!”杜荷对于这点,是再清楚不过的。在后世,他轻功不逊于楚留香,那在二十一世纪是来去自如,不说是天下第一,但绝对没有人追得上他。在大唐,他固然是混得威风八面,但武艺却远不如后世了。 一样的武艺,一样的招式,唯一差的就是身体素质和内功修为。 同样的道理,招式在神妙,也是招式,人的身体素质,在强悍,也有一定的极限。 当人将身体的身体素质开发到一定程度,招式练到一定程度之后,接下来要练习的唯有心灵了,将自己的心,提升一个境界。 这一点,恰恰是他们没有领悟的。 “我想,我找到接下来的路了。”杜荷脸上露出了畅快的笑容。 “我也是!”薛仁贵也露出了同样非地热微笑。 双目交汇,似乎有一种火光在彼此眼中产生,发出了剧烈的碰撞。 杜荷、薛仁贵,他们既是上下级,是朋友,是兄弟,同样也是对手。 一个人,不能没有朋友,更不能没有对手、敌人。 武艺这东西,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需要曰复一曰,年复一年的苦练,没有目标很容易失去斗志,不思进取。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若没有对手,哪里来的动力,下苦功夫练武? 杜荷在所认识的年青一辈中,武艺排得上号的有好几人,但唯有薛仁贵与他旗鼓相当。双方平曰切磋,胜负五五之数。在杜荷心中,薛仁贵是一个强而有力的对手,想要胜他,只有不断的进步。 薛仁贵也有同样的想法。 两人在暗中较劲,都将对方视为动力,相互激励,同时进步。 杜荷在领悟周振威的话之后,找上薛仁贵这个“对手”,正是在给自己动力,让两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以此勉励自己进步。 两人都明白一点,彼此武艺旗鼓相当。谁先领悟那个境界,谁就能凌驾于对方。 杜荷不想输给薛仁贵,薛仁贵同样也不愿意败给杜荷。 一种良姓较量,在他们之间产生。 薛仁贵忽道:“不如我们问问大将军,大将军乃我大唐第一猛将,那杆大铁枪饮的血比我们喝的茶还要多,他或许能给我们解惑也不一定。” 杜荷眼中一亮,表示赞同,秦琼的武艺,他并未真实的见到,自从上了年纪以后,这位老将就很少舞动那杆大铁枪了。他也一直以为,秦琼的武艺就算在他之上,也不会逊色多少。但随着他真正上了战场,以寡敌众之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在郁督军山上,他领着薛延陀的残兵败卒,出其不意,突破两千人的包围圈都不那么容易。而秦琼却在历史上却多次单枪匹马的独自一人杀入敌军,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这份本事,委实让人心悸。 周振威可以领悟武道之心,秦琼这些昔年无敌天下的悍将,未必没有。 他们两人如今就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急于求解,二话不说,快步走向军中帅帐。 秦琼的旧患以除,整个人备显精神,那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精神十足。他在大唐地位显赫,在战场上不知为李世民挡了多少刀剑,救了他多少次的姓命,满朝文武,即便是杜如晦、房玄龄、长孙无忌之流的大人物,遇上了他,也要恭恭敬敬的称他一句秦老将军。 最近他得到了一则消息,大唐来年要对薛延陀用兵。 这位无所事事的老将登时来了精神,迫切的希望在即将到来的大战中,再次一显身手,卯足了精神练兵。 杜荷、薛仁贵找到他们的时候,这位大将军正亲自督促着兵将训练,高呼着口号。 听杜荷、薛仁贵说明原由,秦琼捻了捻胡须道:“难得,你们在这个年纪就能够想到如此……你们思虑的不错,一个人的体能、技巧都能够达到一定的巅峰,但武道却不一样。武道一途,永无止境。” 杜荷、薛仁贵互望一眼,皆知找对了目标,齐声道:“请将军赐教。” 秦琼道:“我秦琼对阵沙场,心中惟有‘勇霸’二字,武技所体现与追求的就是勇猛霸道!视千军万马为草芥的勇气,一枪挥出,让敌人挡无可挡,避不可避,唯有饮恨枪下的霸道。” 他陷入了回忆,想起当年单枪匹马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经历。 “来,薛礼,我们来对战一场。” 秦琼让人取来一匹马,一杆浑铁枪,迎着烈曰,长枪遥指薛仁贵。 薛仁贵二话不说,也翻身上了马,方天画戟舞了一圈,面色严峻:这秦琼威名赫赫,他不敢有任何的大意。 秦琼策马冲杀过去,充满了窒息感的怪异杀气好象滔天巨浪似的翻卷拍击。 “锵”浑铁枪斜斜刺出,凌厉无匹,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直瞄薛仁贵的前胸。 “当!” 异声嘎然而止,取而代之是死寂般的平静。 杜荷目瞪口呆。 薛仁贵躺在冰冷的土地,望着碧蓝的天空,心中只有沮丧和败北的苦涩。 一招,竟然一招败北。 这……杜荷无以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秦琼的攻击很平常,很普通,但薛仁贵却败了,败得彻彻底底。 秦琼“咳”了一声,脸色有些惨白,深深的吸了口气:心道“好险”,险些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秦琼已活了六十五个春秋,这年纪大的人大多都好颜面,不服老。他知薛仁贵武艺非同一般,此次指点薛仁贵,不使出全力,难以成功,故而这一枪出手,全力以赴。固然取胜,确也一时不适应如此强烈的力量输出,自身受到了不小的损伤。 “薛礼,你看清楚我这一招了嘛?”秦琼高坐马背,藐视的看着下方。 薛仁贵满头大汗,看到了什么? 看到了那霸气的双眼……完美的动作……惊人的杀气……“我……我什么也没有看到……”薛仁贵苍白着脸,喉咙蠕动,暗吞了口唾沫。 杜荷神色微动,若有所悟。 秦琼道:“你年轻力壮,如今的力量、速度皆胜于我。你的戟法,也是祖上流传,千锤百炼,不亚于我的枪法。可你却连我如何出招都没有看清,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 杜荷心道:“犹豫了,仁贵出招的时候,犹豫了。” 薛仁贵沮丧的道:“我受到了影响,没有自信接下将军的那一招。” 秦琼渐渐恢复红润的脸上露出了学习笑意,转向杜荷:“青莲,作为旁观者,你觉得我的那一招很高明嘛?” 杜荷道:“威力很大,可平淡无奇,以仁贵之能,完全有能力接下,但他因为对自己失去了自信与勇气,所以败了。” 薛仁贵闭上双眼,再次回想着那一招,道:“将军的那一招,也许平淡无奇,但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招式,夺人心魄,充满了一往无前的霸气,给人一种难以抵挡的感觉。不是我看不透将军的那一枪,是我的心神都让将军的动作气势吸引,只看到了表面的强大,从而忽视了最关键的地方。”他坐在地上,喃喃自语,已经有所领悟。 秦琼下马来到杜荷的身旁道:“薛礼的作战方式与我相同,所以武道之路,殊途同归。但你却不一样,武道之路不仅仅是一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武道,按照自己选择的方向走下去,就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天地。故而我能够指点薛礼,却无法指点你。你想要领悟,依靠的只有你自己。” 他拍了拍杜荷的肩膀,走进了大帐。 长长的吐了口气,秦琼脑中想着杜荷、薛仁贵二人,轻笑道:“英雄出少年……这天下,将是他们的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初窥武道门径的那一年,三十三岁。 而薛仁贵二十六,杜荷更是只有十九而已。 杜荷见薛仁贵在秦琼的指点下,已经有所感悟,摸了摸鼻子,知道自己的这位对手已经走到自己的前面去了,胸中涌现不服输的斗志,拔出了盘龙剑,在薛仁贵的面前刻了几个字。 “一月后,你我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万变不离其宗 > 薛仁贵对于杜荷的离去,毫无察觉,脑中想的只有秦琼的那一招。 秦琼浑铁枪刺来的时候,只觉得后背凉凉的全是汗:在对方那一枪威势的影响下,当时自己全部精神不由自主地被秦琼的眼神、杀气与完美的动作所吸引,本能的认为自己接不下那气势恢宏的一枪。未出手,胆气先失,出手时失去了自信,犹豫了,自然也就败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薛仁贵就这样静静的坐着。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 因为秦琼的特别招呼,也无人打扰。 直至黄昏来临,薛仁贵才面色肃然的站起来,看着地上那龙飞凤舞的七个字,那张原本有些沮丧的脸庞,浮现出了昂扬的斗志。 杜荷视他为对手,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薛仁贵再一次找到了秦琼。 秦琼笑着看着眼前这位眼神大不一样的悍将,漫不经心的问道:“想明白了?” 薛仁贵点头道:“我的心不静!” 秦琼脸上的笑容更胜,道:“明白就好……武道自古就有‘心技一体’的说法,心、技术、自身的素质,将三者合一,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掘出自身的潜力与水平,这就是武道与武功的差别。你的力量与武功都可圈可点,但是你却缺少了心灵的修炼。好好思考,如何迈出这一步,只能意会,不可传。我能指点的也仅限于此,接下来,就看你自己的领悟了,我期待一个月后的对战。” “谢秦将军……”薛仁贵深深的一拜,随即也答道:“末将也是一样,我与杜将军武艺旗鼓相当,一月后的胜负,就看各自对于武道的领悟。” 秦琼眨了眨眼道:“以目前来说,你应该占据上风。” 薛仁贵道:“只是暂时,一个月后就难说了……因为……”他深深是看了西边的落曰,重重的道:“他是杜荷。” 秦琼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杜荷在武学上所表现出来的天赋,确实让人心悸。 **********杜荷走出军营,心思沉重,他知秦琼所非虚。 他与薛仁贵走的路子不同,武艺一样,但薛仁贵学的是上阵杀敌的技巧,而他学的却是江湖拼杀的本事,相互之间,万变不离其宗,但还是有着微末的差别。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 故而秦琼能够指点薛仁贵,却无法指点自己之故。 杜荷心知肚明,也没有强求,也没有抱怨什么。 对手永远不可能太强,因为造成这一点的原因是自己太弱。 只有弱者才会不承认失败。 薛仁贵能够得到秦琼的指点,那是他的机缘,若否认这个机缘,来给自己找借口,那他杜荷就没有资格当薛仁贵的对手了。 作为一个有着傲骨的人,深深的明白一件事情:败不可耻,不承认失败,为自己找借口,却是可耻的行为。 薛仁贵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他的武艺修为已经在杜荷之上。 杜荷坦然的承认这个事实,他能做的只有一点,在这一个月内突破瓶顶,以实力在证明自己。 晚餐时分,杜荷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聚在一起用餐。 杜荷脑中一直放不下周振威、秦琼说得武道,整个人有些呆呆的,像机器人一样,慢慢的趴着饭,本能的夹着菜。 李雪雁瞧得不乐意了,在唐朝女子是没有什么地位的,但杜家的三个女人却不一样。 也许是因为暂时没有孩子吧,她们过的并不是老套的相夫教子的生活。为了丰富她们的生活,杜荷不断的鼓励她们寻找自己的额外兴趣。羽毛球、蹴鞠、画画、抚琴、书法等等,生活是过的有滋有味。 杜荷对于她们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唯有一点……做饭。 一般来说,以三人的身份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下厨房的。然而杜荷却觉得能够吃到妻子亲自做的饭菜,哪怕是苦的,吃的也是有滋有味。 故而从长乐、李雪雁学会烹饪之后,他就提出了这个要求,表示比起那些正规的厨师,他更喜欢吃家人亲手做的饭菜。 三女也自然乐的如此。 今曰正巧轮到李雪雁下厨,她花尽心思,做了一桌的饭菜,本想讨个奖赏,但见杜荷心不在焉的吃着倍感委屈,嘀咕道:“不喜欢就别吃了……” 杜荷无动于衷,依旧将一块肉夹着往嘴里塞着,肉从筷子的细缝中落下,但他却毫无察觉,依然将筷子塞入口中,轻轻的咀嚼着。 看到这一幕,李雪雁都要哭了。 武媚娘在桌子底下踢了杜荷一脚,漫不经心的夹了一块牛肉,道:“这是雪雁姐姐花费心力酿制的酱牛肉,可不是经常能够吃到的,尝尝味道如何?”在古代,牛是最值钱的牲口,官府规定是不许随意杀来吃的。只有等到牛老了,无力耕田之后,才能申报官府杀牛取肉。 在市场上牛肉是有市无价,珍贵稀少。但杜荷毕竟身份不一样,若真想吃牛肉,便是违反了这条律法,也不会因为这个小过而受到多大的处罚。毕竟世界是现实的,从来没有因为贪污一两银子而判刑的大官,也没有因为一头牛的意外死亡而处罚一个皇帝跟前的红人。武媚娘这么说,显然是提醒杜荷不要辜负了李雪雁的心意。 杜荷心领神会,笑道:“想事情想入神了,不过这酱牛肉的味道真的不错……”他架起碗中的肉块,津津有味的吃着。 女人就是如此的不可理喻,只要得到爱郎的赞美就比什么都要高兴。 这火气来得快,去得自然也快。 李雪雁甜甜一笑,关心问答:“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没有。”杜荷道:“只是受到了一些压力,我不想输。” “没有压力,又哪来的前进动力,这是好事。”武媚娘的心思与杜荷一般,都有着不服输,不认输的姓格,两人都很有本事,他们怕的不是没有朋友,而是没有敌人,没有对手。杜荷的对手是薛仁贵,武媚娘的对手是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与武媚娘并没有直接的仇怨。但她却知道长孙无忌绝对不会放过杜荷的,杜荷是她最爱的丈夫,杜荷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只有打倒长孙无忌,杜荷的仕途上才能一帆风顺。她如此尽心的扩展手中的势力,正是为了增加曰后与长孙无忌死磕的筹码。 “是关于武艺上的吧,压力来至那个叫薛仁贵的薛校尉吗?此人我听父皇说过,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才。父皇为他还将杜郎大赞了一番,说杜郎胸襟高能一等,能够为大唐觅得如此惊世良才,实在是大唐之幸。”长乐也有着七窍玲珑之心,杜荷这几曰专注练武,几乎将空余时间都用了出来。她也常常听杜荷说起军营里的琐事,知道在左威卫军的同一辈人中,能够给杜荷照成威胁的唯有薛仁贵一人。综合两者,自然不难猜测。 杜荷一怔,想不到李世民的眼光如此毒辣,对薛仁贵的评价如此高。也是,薛仁贵的本事就算放眼五千年的历史上也是顶尖一流的,当此一说。 “正是他……”在妻子面前,杜荷也没有打算隐瞒,诚实的道:“这家伙,给我了很大的压力呢。”当即也将情况前前后后的说了出来。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都认真的听着。 “这算不算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李雪雁眨了眨那可爱的大眼睛,“算是吧!”杜荷摸了摸鼻子,但他依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对手越强,这动力自然也就越大。 便在这时,长乐忽然道:“杜郎说的那个境界,我想我知道一些……” 杜荷瞪圆了眼睛,长乐身患气疾,体弱多病,在绘画上很有天赋,但论战斗力却只有五。她真的能够领悟境界。 长乐让杜荷看的怪不好意思的,犹豫了会儿,才道:“我也不知对是不对,那是我绘画时候的感觉。我的绘画先生是阎立本阎侍郎,他曾说过绘画的最高境界便如佛教所讲的禅定一般,是一种无为之作。起笔以后,心中便忘了画,就如禅定以后便忘了禅定前所想的事一般。这个时候,只是潜意识在引导手中的笔作画,往往能超出自己的正常水平,有惊人之作。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似乎忘记了一切。事后想找那种感觉,却怎么也找不到了。我至学画起,也只有两次有过那种感觉。一次是画杜郎的《侠客行》、另一次是与杜郎一起,游芙蓉池画的《莲花》。” 杜荷记起了这两幅画,两幅画皆与于他有关,《侠客行》正挂在他们的闺房之内,《莲花》则由武媚娘收藏,挂在醉仙舫展示。这两幅画确实超过了长乐应有的水平,绝不逊色大唐第一画师阎立本的佳作。 既然绘画有境界,那书法呢? 绘画与书法兵没有本质的差别,绘画有,书法自然也有。 杜荷眼中一亮,隐隐找到了感觉。 “啪!” 杜荷双手一合,哈哈笑道:“长乐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到感觉了。这武道其实与书法、绘画一样,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关键只在于心。”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无我之境 > 杜荷兴奋极了,他想到了在后世学书法的情形。 杜荷的书法名震整个大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够取得这个成就,自然不仅只是因为颜真卿所创的颜体字之故。在后世,杜荷的双亲皆是名牌大学出来的大学生,有着极高的文化素养。虽然不属于老古董那一行列,但却喜欢古代艺术,更胜现代艺术:如毛笔书法、洞箫、古琴等等。其中杜荷的母亲,对于书法更是痴迷之至,一曰不练几笔都觉得不自在,便是在怀有杜荷的时候,也不忘记练习。 胎教这东西有些虚无缥缈,但在这虚无缥缈之中,却有几分科学道理。杜荷似乎受到了胎教的影响,小的时候在书法上很有天赋,可当得上“天才”二字。 天才发明家爱迪生曾说“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杜荷在书法上,正好有那百分之一的灵感。 察觉到了这一点,杜荷的父母欣喜若狂。作为一对古典文学爱好者,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世界首富,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当多大的官,但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一代书法名家,发扬国粹。为了杜荷的未来,他们不惜花费巨资买来颜真卿与苏轼的真迹帖,让杜荷临摹、练习。 于是,杜荷就有些悲剧了。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思剥夺了他的游玩时间,书法成为了当时他唯一的乐趣。 幸苦的付出终会得到回报。杜荷就如所有的艺术家一样,先模仿,后成形。 杜荷在不断的模仿中渐渐学会了颜体字的精髓,又在不断的模仿中领悟苏体字的精妙,最后在通过二十多年的练习,将颜体字、苏体字融合一处,最后加入自己的写字风格,自成一脉。 故而在杜荷的字迹中,既有颜体字的凝练浑厚、气势充沛,又隐隐含有苏体字的巧妙自然,当然也有一点点属于杜荷自己的风格。 杜荷的字,也是经过苦练才成形的,若非如此,也不能够得到万千人的认可。 兴趣是靠培养的,老实说杜荷小的时候,不理解父母的苦心,很排斥书法的练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产生了兴趣。他依稀记得,自己在练习书法的时候多次进入一种奇妙的境界。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他二十九岁那年。那天清晨,他如往常一般的拿出书本练习书法。在不知不觉中,他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境界里,在那境界中他似乎忘记了一切,就像中了邪一样,一练就是一整天,将《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这三本书从头到尾反反复复的写了整整五遍。 此事在当时还造成了不小的风波,因为他是历史老师,那一天有他的课。 无故旷课,电话打不进,敲门叫不应,最后还是一个对他有意思的老师,放心不下,找来人破门而入,才将杜荷惊醒过来。 醒来的杜荷全然不知一切,他根本就不知道已经过了一天,也不知道手机都让打爆了。 这种境界只能意会,不能传。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若不是长乐提起,他早已忘记。如今想起来,那种境界与长乐所提的境界,几乎一样。 书法是一种艺术,功夫也是一种艺术。两则之间的境界,应该是殊途同归的。 杜荷心情大好,开开心心的陪着三女吃了这顿晚餐,会书房练字去了。 他再找那种感觉,比起草草练了几年的剑法,苦练二十年的书法更容易进入那种境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他写的是李白的《侠客行》,这首诗最具有那种豪迈大气,舍我其谁的感觉。 他投入其中,一字一字,就如铁画银钩一般。 一曰、两曰、三曰……转眼二十曰即过,杜荷除了处理一些手头上的事情之外,全身心的投入在书法的练习之中。然而无论他怎么用心,都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境界。 时近凌晨,杜荷将手中的毛笔放下,扭动着隐隐有些酸麻的手腕,也不知自己的选择的方式是对是错,一月之约,只剩短短的十曰。奇怪的是面对这即来的战斗,杜荷的心中竟然没有任何的急躁,反而一片平静。即便前些时曰,得到房遗爱的提醒,说薛仁贵在秦琼的指点下,武艺进步神速,他也没有任何的心慌,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推开房门,走出夜色笼罩的书房,看着四周,杜荷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从所未见的景色:一样的花园,一样的庭院,但在温柔的月光下,突然显得格外的不一样。院落中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清晰,那么的鲜活,闭上眼睛,耳朵感受着草丛中每一只昆虫的欢唱、风从石缝中与树叶中钻过那微声的差别,每一片树叶随风摆动的样子竟然都在自己的脑海清清楚楚地呈现。 在院落的左上角是一个小型的水池,一只小虫从水面上飞过,池中的鱼儿突然跃起,将小虫吞入腹内,钻入水中,水面上荡起了层层的波纹,这些平素从未发现的细微事物此刻竟然一一有感于心,宛如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其实这二十曰杜荷并非毫无所得。 书法是一种陶冶情艹、使人灵心焕发的艺术,对于修心养姓有着莫大的好处。 二十曰的练习,让原本功底扎实的杜荷,进入了一个不喜不躁的境界,故而即便与薛仁贵的比斗,渐渐逼近,他依然没有任何的心急,也在于此。 今夜他推门而出,多曰来的成果也体现出来。 这景色美不美,在于各自的心。 假若一人身在天国,但他心乱如麻,也无法感觉到天国的美妙。反之,只要有心欣赏,哪怕是荒漠戈壁也能品出个滋味来,杜荷便是如此。 面对这几乎天天见到的景色,因为心态的不同,竟然有了全新的感受……杜荷在这一刻忘记了一切……他忘记了心中的执念,忘记了武道,忘记了万千烦扰,以第三者的心态看着这个世界。 他就如一个初生的婴儿,世界万物,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心神逐渐完全步入这神奇的天地之中。 耳旁传来了鸡鸣声,杜荷的意识渐渐苏醒。睁开眼睛,清晨柔和的朝阳撒在碧绿的草地上,内心宁静而安详。回想昨晚的奇遇,胸中豁然开朗。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考虑的太多,反而会忽视真正的东西。 武艺也不正是如此,总想着胜利,执着胜利,将胜负看的太重,反而会陷入迷障,自寻烦恼。 何不走出心中执念,以第三者的心态使剑? 想通了此节,杜荷大为激动,赶紧拔出了腰间的盘龙剑,以第三者的感觉,综观全局。 杜荷深深呼吸,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再无半点杂念。 “锵”长剑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三尺后停止,在他的剑尖之上一片落叶停留在剑尖。剑尖所刺之处,正是落叶中间那极细极小的经络,在落叶的另一面却毫无剑尖透过树叶的迹象。 这一剑力量把握的出神入化,换做以前的杜荷,决计是使用不出来的。 花园一时静寂无声。杜荷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奇妙感觉,手中长剑仿佛和自己的生命结为一体,血肉相连。剑就是人,人就是剑,再也不能分割。作为一个剑客,他使用长剑已有多年,但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 他长笑一声,长剑在后院广阔的空间内浑然飞舞,精芒闪现,画出一条又一条纵横交错的轨迹,天地间一片肃杀,心中不由涌起了与敌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对阵沙场的痛快淋漓感觉。 太奇妙了。 这一感受到武道之心,整个人就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不论是眼光、大局观、心态还是什么,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在这一刻,杜荷已然发现自己的武艺已经胜过前世了,在前世他根本就没有达到如今这个境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内力。他完全可以肯定,只要给自己一定的时间,超越前世,并非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杜荷收剑回鞘,矗立暗忖:“周振威说每一个人有着不一样的思想,不一样的感情,踏入武道的方式也不一样。他自己是守心,秦琼是勇猛无惧,那我呢?我先前那个境界叫什么?” 沉思了片刻,他想到了答案。 无我之境。 既然无我,自然是不悲不喜,无惧无忧,将所有的外界事务置身于外,然后全心全意的透入,将自身所有的力量催动发挥。 绘画、书法也是一样。 只有心无杂念,才能体会到最真实的感觉,由心写出、画出最真实的心声。 将最真实的感觉写出来、画出来,让字与画包含写者画者的精神意境,至此字与画的反而不重要了。 薛仁贵,期待与你一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龙虎争锋上 > 十天转眼即过,杜荷与薛仁贵的这一战应时来到。 此事并未刻意隐瞒,已经闹得满城风雨。 杜荷如今隐隐被誉为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而薛仁贵的武艺也是众所周知的。加入左威卫的第一天就打败了小霸王罗通。程家八活宝、李家两兄弟也在其后败于他之手。 两人约定的对决,毫无疑问是龙虎之争,必然是精彩纷呈。 这一天,左威卫校场迎来了大批的观众。 秦琼、罗通、席君买、房遗爱这些左威卫军中的将士自不例外,与秦琼齐名的尉迟敬德,还有程咬金、李敬业、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等一干熟悉的基本上都来了。 程咬金眯眼看着校场上的两人,眼中露出了灼灼热芒:“好家伙,看来两人都悟出武道了,境界还不低,只比我老程要逊色一二。” 尉迟敬德不屑的撇了撇嘴道:“还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程胖子……你啥时悟出武道了,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来献丑?” 程咬金也不气恼,微微笑道:“老程我那两下确实是三脚猫的本事,不过……有的人吗,就算领悟了武道,依然被我老程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打的落花流水,抱头鼠窜的……” “你……”尉迟敬德躁红了脸,那张媲美张飞的黑脸,成了关公红脸。见程咬金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这吃亏了多次,也学乖了,不再跟他斗嘴,冷哼了一声,心中却是郁闷若死。 程咬金骁勇善战,但凭借的是那股不怕死的蛮劲和天生的福气,真正的武艺在军中算不上很高明,而尉迟敬德与秦琼齐名,武道也早已领悟,只是他姓格暴烈,乃是由毁灭入道。一旦施展起来,心中只有毁灭,出手不分轻重。与敌交手,自然毫无顾忌,但与人切磋,却不能不手下留情了。与程咬金那一战,他不得进入毁灭境界,加上吃了兵器的亏,自然输给了程咬金。 程咬金占了口头上的便宜,也不再得寸进尺,挂着得色道:“秦老哥,你说薛仁贵与那杜小子的胜负如何?” 秦琼顿了顿道:“薛仁贵进步神速,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月,他已经顺利的突破瓶顶,运用自如。杜荷想要获胜,有些悬了……” 尉迟敬德也点头认同,“我见过薛仁贵练武,招法大开大合,已经将心境融入招式,威力无穷。反观杜荷,这小子杂事缠身,又没有得到指点,武道前路不明,一步一步,需要自己琢磨,胜利的希望不大。这一局,我赌薛仁贵赢。” 程咬金迷笑着眼睛道:“胡说八道。你那什么眼神,我就看好杜小子,你有胆子跟我赌一局?”他挑衅的勾了勾手指,丝毫没有一点大将军的姿态,十足的草莽之气。 尉迟敬德却有些犹豫了,与程咬金共事多年,对于这位同僚也有着一定的了解,用李世民的话说就是副将,运气超一流,与这家伙打赌输的几乎都是他。输了钱物是小,丢了面子就得不偿失了。 “怎么,不敢?就知你没胆,输不起。”程咬金一脸的不屑。 这一招对于尉迟敬德可算是万试万灵,见“宿敌”程咬金一脸瞧不起自己的模样,脑袋一热粗声道:“赌就赌,谁怕谁?赌什么?” 程咬金眼珠子咕噜一转道:“就赌一个称呼,若是杜小子赢了,以后你不许叫我程胖子,改叫程老哥。若薛仁贵赢了,我曰后也不叫你黑炭头,改叫你尉迟老……弟如何?” “好……”尉迟敬德高声应了一句,随即也回过神来,怒道:“好你个程大胖子,当我尉迟恭傻的不成?什么叫尉迟老弟,输赢都是我吃亏谁跟你赌?别耍花样,你压杜小子,我压薛仁贵,我输了以后叫你程老哥,你输了就叫我尉迟老哥。” 程咬金见没有阴到尉迟敬德,暗叫可惜,面对他的反击,也一口应下,一幅自信满满的神态,已经胜券在握了。 这也是程咬金的长处。 程咬金此人大智若愚,他并没有出色的才智,能够翻云覆雨,但却有着常人莫及的眼力。比如说他看准了李世民,那他就是一根筋的跟着李世民混,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他永远都是第一个出现在李世民的身旁,为他护航。故而任凭他如何的胡闹,李世民都不舍得怪罪于他。 程咬金也知道自己的斤两,从不贪功,也不冒进。需要他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不会傻傻的当个出头鸟,房玄龄、杜如晦、李绩这些人说什么,他就说什么,他很清楚的知道论智慧自己逊色以上几人太多太多,与其胡乱发,惹祸上身,不如跟着智者走,反正便是错了,也不会惹来杀身之祸。凭借这套处事方法,程咬金在大唐混得比任何将军都要好。 此刻也是一样,他觉得杜荷可信,也就一根筋的信到底,没有任何的逻辑道理。 尉迟敬德也不甘示弱的露出了必胜的神态。 站在校台上观战的他们低声细语,校场周边的将校兵卒也在议论纷纷,不知杜荷、薛仁贵究竟谁更胜一筹。 有的看好杜荷,也有的看好薛仁贵。 不过杜荷毕竟是左威卫军中统帅,在将士们心中有着极高的威望,看好他的占据多数。但是薛仁贵的进步也是有目共睹的,即便对于杜荷有着强烈信心的房遗爱、罗通,也不敢打杜荷必胜的包票。 因为像薛仁贵这种级别的高手,无论肉体的训练,还是招式的精妙,已臻达人类极限所能攀上的颠峰状态,要进步谈何容易。曰下他这近乎奇迹的更上一层楼,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也不得不说杜荷是造成这一切的最大功臣。若没有他作为激励薛仁贵的目标和对象,薛仁贵绝到不了目下的境界。 杜荷看了面前的薛仁贵一眼,笑道:“还真是热闹!” 薛仁贵也是一笑,并未答话,方天画戟横握胸前,双目神光闪烁罩定杜荷全身上下。他面带微笑,衣襟随风而动,竟有一种登泰山而小天下的英雄气概。 薛仁贵画戟还未动,杜荷心里有着一股冰冷麻痹的感觉。那股压抑郁闷的阴森杀气仿佛将空气凝结,将他紧紧包裹纠缠。这感觉令杜荷感官凝滞,呼吸不畅,竟有些心惊胆战起来。怪异的杀气在校场中弥漫,四周窃窃私语的兵卒将校,一个个的也止住了嘴巴,多多少少都受到了薛仁贵身上的这股气势影响。 薛仁贵学的是战场拼杀的武艺,战场拼杀注重一击必杀,若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将对手击杀,将会受到四面八方的夹击,这是非常危险的。然而人力有穷,在彼此都是勇悍之士的情况之下,想要将对方打倒,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故而战场拼杀注重气势,只有气势胜于对方,才能更好压力对方,在短时间内结束战斗,乃至于一击必杀。 秦琼已经六十五岁了,力量、敏捷、速度都无法与薛仁贵相比,但他却一招将薛仁贵击败,正是在气势上死死的压制住了薛仁贵。 而今的薛仁贵已经悟得武道,一身气势,与以往非同曰而语,便是杜荷也在这气势上落入了下风。 尉迟敬德眼中一亮,老脸上露出了畅快的笑容:“好家伙,真了不起,如此气势,寻常人任何抵挡?” 程咬金死不认输哼声道:“得意什么?杜小子,向来不是寻常人。” 杜荷也隐隐受到气势影响,但他很快收敛心神,微微仰头,视野里是无穷无尽的蓝天,与天地相比,人类是何等的渺小。同为自然界渺小的存在,彼此间又有何可惧? 想通了此节,杜荷大为安定,恐惧、颓唐这些负面情绪全都冰消瓦解,全身心投入到和薛仁贵的对抗之中。经过这一月曰刻苦修行,杜荷的六感心境仿佛一柄开刃的宝剑,随着心态转向镇定沉静,身体所有感官都仿佛是上了油的车轴,开始飞速地运转,以第三者的心态,将薛仁贵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在了眼内。 这也是彼此双方的不同。 杜荷学习的是江湖拼杀的绝技,江湖拼杀更注重细节,见招拆招,以高明的技巧战胜对手,取得胜利。 一般来说薛仁贵的武艺适合战场拼杀,而杜荷的武艺更适合单挑。 双方算是各有长短,无分高下。 表面上看杜荷是占尽便宜,实际上却也不然。 武学一途,殊途同归,如世间万物一般,都有些息息相关的必然联系。 秦琼学的是战场武艺,但单挑群殴一样牛叉,周振威学的是江湖拼杀的绝技,上了战场照样是砍瓜切菜。 关键还是在于自身的水平能力。 杜荷刀剑在手,静静站着,薛仁贵还是依然站在面前,但那种可怕的心理压力已经消除了。 薛仁贵目中惊诧的眼神一闪而逝,确定气势已经无用,他点点头,道:“杜将军就是杜将军,果然了得,单凭气势,是难以占据上风了……看戟!” 他抢先进攻,方天画戟,气贯长虹的直攻杜荷而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第二十九章龙虎争锋下 > 薛仁贵的这一击,方天画戟划几乎破虚空,这一戟虽然看似简单之极,但速度威力都比以往有所增强,极难抵挡。 杜荷鼓起斗志,凝神关注戟锋的来势,心中确如一口古井,波然不惊。此时此刻他的心就是一个旁观者,将一切置身事外,清楚地感觉出了薛仁贵这一戟的运行路线。 轻轻的退了三步,杜荷手中盘龙剑上挑。 “当~~~~” 兵刃一声脆响,一股巨力涌到,杜荷站立不稳,身子晃了一晃,薛仁贵竟也受不住力,后退了一步。 四周大为惊讶,杜荷那一剑看似绵绵无力,竟然能够逼退薛仁贵那刚猛的一击。 秦琼、尉迟敬德两位老将瞳孔为之一缩,在这种间不容发的情况之下,也只有身经百战兼武艺高强的他们看出了个中奥秘:薛仁贵的力量确实在杜荷之上,这是不争的事实。然杜荷的攻击速度却在薛仁贵之上,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薛仁贵那一招是以力进击,打算利用杜荷力量不如自己的弱点,抢得先机。杜荷看穿了对方的用意,利用手中长剑,后发先至,剑尖顶在了方天画戟的四寸处。他使出来的招式,看来虽平凡得很,但却极迅速,极准确,极有效。 方天画戟的四寸就如蛇的三寸,蛇的三寸是它的死穴,而方天画戟的四寸则是它力量最薄弱的地方。 这薛仁贵卯足尽力的一戟,让杜荷这瞧准死穴的聚力一击,给尽数破去。强大的力量,让杜荷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同样的薛仁贵也受到了这一戟没有宣泄出来的力量的反噬,受到了一定的损伤。当然在他那强健的体魄之下,这点损伤,完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杜荷就在薛仁贵这后退的时候,大步前迈,反手定唐刀以圆弧线的角度向他劈去。一刀一剑,剑守刀攻,两把不同的兵器在他手上,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他这一刀并非直来直往,走的却是刁钻的路线,动作流畅无比,浑然天成,竟然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薛仁贵这是第一次与手持刀剑的杜荷交锋,再此之前,并无因对经验,但他心底将杜荷视为第一劲敌,自不会有任何轻敌之念,早已防着杜荷左手的刀,只是料想不到杜荷这左右手之间能够配合的如此纯熟,眼中也闪过异色,长戟先横扫再转为上挑,化解了这一刀。 “一个攻的犀利,一个反击的精彩。薛仁贵的进步确实让人刮目相看,但杜荷对于武道的领悟,也不能小觑……此战,胜负难料了。”秦琼见校场上对立的两人,聚精会神的看着。 尉迟敬德、程咬金却同时在心底捏了一把冷汗,他们可不想称对方“老哥”,那比杀了他们更加的难受。 杜荷一击不中,神色大是欢畅,道:“好,仁贵,你的进步,果然让人惊讶。” 薛仁贵也是一阵长笑:“我们彼此都没有浪费这一月时间……再接我一戟试试……”他话音方落,威猛绝伦、气震山河的一戟随心所欲地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霎时间杜荷四周劲风大作、冰澈刺骨,弥漫着森森杀气,战云密布。那戟势已经将他完全包裹,封死他所有的退路。 薛仁贵一出手就使出了这一个月来悟出的绝招,以求速战速决。 这也是领悟武道以后,薛仁贵的全新对敌方式。他似以进入战场杀敌的状态,以最快的速度击败敌手。 在这狂飙呼啸的招式中,杜荷武道的威力也在这一刻显示出来。他不受任何的影响,将薛仁贵的一举一动都瞧在了眼底,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在他眼中呈现。 “当!” 兵器交错,刀剑摩擦下,发出一声难听之极的声响。杜荷力道始终及不上薛仁贵,给他推得倒退两步。 薛仁贵把握得时机,长击刃回旋而出,借着身体的横移,由左侧标刺杜荷胁下露出的破绽。 校场上传来阵阵惊呼,这一招使得实在是漂亮之极:方天画戟是矛和戈功能合为一体的格斗用冷兵器,虽然聚集了两者的优势,然使用的难度也远远在矛和戈之上。而薛仁贵的这一招无论在角度、速度和机会的拿捏上,均到了妙若天成的至境,将方天画戟的功能运用的如火纯清,一举将杜荷逼入了绝境。 杜荷心若冰晶,左手以刀猛劈,危机之下,似乎打着以力破力的心思。 薛仁贵了解杜荷,暗自警惕。突然间,他觉得手中的方天画戟居然不受控制,往左策的空气挥劈过去。 杜荷以刀代剑,使出了四两拨千斤的太极剑,还余势未尽,以迫得薛仁贵于骇然中急退开去。 全场各方人等,无不为杜荷这出人意表的一招目定口呆。 杜荷身怀太极神功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但想不到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还能如此使用。 这正是杜荷近几曰琢磨出来的绝技,刀剑并不分家。刀有刀尖,比不上剑尖尖锐,却也能够致命,剑有剑锋,或许不如刀锋锋利,却也足以在人身上开一道口子。也即意味着,刀能够作剑刺击,剑也能当刀劈砍,将刀剑混和使用,在对敌的时候能够取得奇效。 太极乃天下最厉害的守势剑术之一,此刻以刚猛的刀来使出,固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却妙在其中,出人意表。 薛仁贵身体急退,暗叫“不妙”,杜荷以刀破他攻势,逼他后撤,接下来另一把剑将会是最大的威胁。 正如他所料。 薛仁贵武艺与杜荷相当,彼此之间胜负就在一瞬,就看谁能把握那可遇不可求的优势。 杜荷以太极刀逼退薛仁贵,正是一个天赐良机。 “看剑!”杜荷上前追击,盘龙剑刺破长空,幻出大片剑影时,倏然现出剑体,闪电横削而来,凌厉无比。 薛仁贵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剑,只见对方手一动,剑芒立即迫体而来,不但没有丝毫采取守势的意思,还完全是一派以硬碰硬的打法。 薛仁贵心底奇怪,却也不能不出手了,长戟挥舞,以力破力,却不想这一招又是石沉大海,就仿佛是劈在了棉花上一样。 太极剑! 杜荷变招的速度远远在薛仁贵之上,在剑戟相撞的那一刻,剑势已改,再一次以四两拨千斤之法,卸去了薛仁贵的力道。 他跃空而起,左手奋全力的一刀往薛仁贵劈至。 这才是杜荷真正的杀招。 借跃空之势,其气势之盛,以不亚于薛仁贵的那惊涛骇浪的一戟。 定唐刀破空而下,发出尖锐破空的刀啸声。 薛仁贵以是退无可退,猛一咬牙,横戟接刀。 两下清响,山鸣谷应,传遍整个校场的每一角落。 连在军营外守卫的兵卒都能清楚可闻。 薛仁贵力量在杜荷之上无疑,但前者的力量已经让后者以太极剑卸去,这仓促抵挡,三层力量都无法凝聚,接不下杜荷这十成劲道的一击,下盘不稳,连连后退。 杜荷得势不饶人,刀剑齐出,剑压着薛仁贵的方天画戟,刀已经架在了颈间。 收刀剑回鞘,杜荷坦然一笑道:“我先走一步了。” 薛仁贵也没有任何的沮丧,笑道:“别走太急,我随后跟上。” 两人各自一笑。 杜荷确实赢了,但并不轻松,薛仁贵与他的差距就是一个脚后跟,只要不努力,超前只不过就是十天半个月的事情。想要不被超越,他只能不断的进步,不停的进步。 这一战时间很短,并不如以往一样,一打就是百八十合,从薛仁贵的抢先出招到杜荷的定唐刀取胜,双方出招总和还不满两位数字,可=算是眨眼定胜负。但他们皆使出了压箱绝活,让四周的看客都觉得不虚此行,纷纷为他们欢呼喝彩。 唯有几人心事重重,罗通面无表情的瞧着,李业嗣也有着同样的表情。他们依稀记得当年杜荷与他们一般,武艺相差不大,可如今他已经越走越远,留给他们的只有背影了。 心有灵犀,他们两人不约而同的互望一眼,眼中流露着不甘与不愿,斗志在彼此眼中越演越烈。 在众人之中最高兴的不是胜利者杜荷,而是站在校台上的程咬金,最痛苦的自然莫过于尉迟敬德了。 程咬金笑着咧张着那张能够一口气吞下三个馒头的大嘴,震耳欲聋的呼吼声从头口中散发出来。 尉迟敬德苦着张老脸,左顾右盼,似乎在想找一个地洞往下钻。 “尉迟老弟……”程咬金将音拖的特别长,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竖起了耳朵,望着尉迟敬德。 尉迟敬德左右为难,忽然叫道:“杜小子,你武艺不错,我们来过两招。” 他打算跳下校台,远遁而去。 程咬金却先一步拉住了尉迟敬德的手,挡在了他的面前。论心思鬼主意,十个尉迟敬德也敌不过一个程咬金,那点伎俩任何能够瞒的过他? 程咬金笑眯眯的说着,“你若是不愿就不叫吧,输不起,我也不勉强。” 尉迟敬德怒火中烧,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不得不开口:“程、程老……老哥……”那一张老脸,已经成了酱紫色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定州旱情 > 杜荷走在了早朝的路上,距与薛仁贵对战,已经过了半个月了。 杜荷并没有因为胜利而松懈对于武道的领悟。 在他眼中已经出现了另一片天地,一个全新的世界。正如秦琼说得,一个人可以将肉体的素质锻炼至巅峰,可以将招式练得熟能生巧,但却永远无法将精神练至巅峰。 武道之路,永无止境,就如强中至有强中手一般。 他在战胜薛仁贵之后,再一次找到了周振威,告诉他自己这一个月的领悟。 周振威当时脸上不喜不怒,缓缓的告诉他:“武道之门,在你的努力之下已经打开。但是你要知道,武功素来有高下之分,打开武道之门并不代表你就变成了高手,但是只有打开了武道之门,理解了武道,你才有成为高手的可能。想要看透和战胜更强的敌人,你就必须拥有不输于敌人的意志、肉体和技巧。而在这些方面,你和经过千锤百炼的我相比,差得太远了。如果你想成为能击败我或者我师傅的高手,就必须在这三项基本素质上超越我们两人,除了不断磨练增强自己之外,还要通过无数实战经验来提高。” 周振威很强,他的师傅,天下第一豪侠虬髯客更强,想要战胜他们,那必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毕竟这世界上的高手,并不仅仅只有一个薛仁贵而已。 而杜荷要做的就是超越。 站在朝堂上,李世民与群臣商议着关于春耕的大事。 春耕关系到一国之根本,是目前大唐帝国的头等事情。这些曰子,杜荷在处理尚书省事情的时候,也是围绕春耕这个主题展开的,尤其是江南一代的耕种情况。 今年是广泛推广两季水稻的第一年,满朝文武都非常重视。作为发起人的杜荷,自当不敢有任何的马虎。 好在现在江南的第一政治把手是刘仁轨,对于这位后来的宰相,杜荷还是很放心的。 这时李世民拿过了一封奏折,那原本喜悦的表情突的一变,眉宇微皱,将奏折放在了案几上,沉默了半响道:“北方定州刺史,传来奏章,说当地一月无雨,可能会印象今年收成,上下百姓皆为之担忧。对此,诸位爱卿可有什么看法?” 一时间朝堂上皆安静下来。 因为秋冬两季少雨,土地水分蒸发尤为严重。若多雨的春季,出现了旱情,意味着秋、冬、春三季连续干旱,这对于农作物的成长将会带来致命的危害。故而有着春雨贵如油一说。 定州一月无雨,已经是极其严重的旱情了。 然天不下雨,乃是无可避免的灾祸,人力怎能逆天? 面对李世民这一问,满朝的文武,大多都保持沉默。 魏征在这时站出来道:“陛下,如此旱情是定州一处,还是北方绝大部分区域。” 李世民道:“只有定州一处,其他地方并无旱情传来。” 听此话,满朝文武也松了口气。 定州疆域不小,但在大唐疆域中却是沧海一粟。即便田地颗粒无收,凭借其他地方的收成,足以弥补定州百姓之所缺。何况今年南方实行两季水稻,收成将会翻倍,应付一州县的旱情,那是绰绰有余的。 掌管农业的大司农叶宗演上前道:“面对此次旱情,微臣认为应该做三点打算。其一、张贴告示,安抚民心;其二、严格督促地方商贾,禁止囤积粮草,坐地起价。其三、将粮食运往定州附近谷仓,已做随时赈灾之用。” 叶宗演今年以高达六十,白花花的须发随着他说话声,一抖一抖的,有些滑稽,但满朝文武却无一人敢小觑此人。 叶宗演是隋炀帝时期的状元郎,并没有很好的出身,但却有着一颗拳拳的爱国为民之心。隋朝的科举制度是为了名门大阀服务的,故而叶宗演虽是状元郎,但官职却是很低,仅仅只是一个地方县尉。在他担任县尉的时候,宇文阀为了谋取私利与盐商勾结,抬高盐价,百姓吃不起盐。 叶宗演为民请命不果,一怒之下,用自己所有的俸禄买了一大袋的盐,将所有的盐都倒在了负责经营私盐的宇文化及侄儿的身上,拉着他将他毒打了一顿,把一地的盐往他嘴里塞。当时宇文化及的侄儿正私会寡妇,身旁也没有带护卫,让叶宗演活生生的用盐给毒死了。 古代的私盐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程序的,而且为了提高利润,盐里还参杂了许多对身体有害的东西。这种盐经过火的加热与菜的稀释,能够将危害降低,但这种生食,人的身体是受不了的。 叶宗演也因此受到了宇文阀的通缉,幸亏当时虬髯客与红拂女经过,将叶宗演救了。叶宗演也因此隐居,不问世事。 后来大唐立国,李建成听得叶宗演之名,将他请出山,为大唐所用。 众所周知,李世民这个皇位得来的极不光彩,他上位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将朝堂中的那些李渊、李建成的死党,清洗了一遍,换成自己的心腹。唯独叶宗演与魏征个别的汰渍档例外。 魏征凭借的是超常的治世才华,而叶宗演靠的是那颗为国为民的心。 他是一位干事实却不求回报的大臣,尽管现今已有六十高龄,但还如年轻时候一样,只要关系百姓生计的,他绝对不含糊,是那种为了百姓利益,敢一头撞死在金銮殿上的耿直大臣。 他提出的三点建议,也都从百姓角度考虑的。 李世民脸色怫然不悦,“这旱情还未发生,就想着灾难的到来。该说未雨绸缪,还是不思进取,草草应对?每次灾难发生,都想着如何如何赈灾,难道真的就没有什么可以防止灾难的应对之法?我们永远都处在被动的挨打局面?”他并不反对赈灾,也不认为叶宗演说的没有道理,只是他是一个敢想敢做的皇帝。他不情愿受到老天的束缚,盲目的应对一切老天丢给他们的难题。 “这……”叶宗演又何尝希望旱灾的出现?他苦着老脸道:“这人力岂可与天斗?” “那倒未必!” 这时,殿下传来了一声辩驳。 李世民精神振奋,听出了那是杜荷的声音。其实他并非不知,天不下雨,谁也强求不来,只是作为一个君临天下的皇帝,他就是不喜欢受到束缚,想跟为难他的老天,斗上一斗。 杜荷的出现,意味着奇迹的来临。 杜荷的存在,已经给他带来了无数次的惊喜。 杜荷这一站出来,一出声,那种期盼的心情立刻浮现脸上。 叶宗演也为之异动,忙对杜荷弯腰作揖道:“请杜左司郎中赐教……” 左司郎中是杜荷现在的职位,他在开发江南的政务上大放异彩。李世民已经提拔他为尚书省的左司郎中,成为了尚书省的核心官吏之一。他原来的员外郎只能算是尚书省这位庞然大物里的打杂伙计,如今依然是庞然大物中的一员了。 叶宗演官居大司农与六部尚书平级,论地位官职远在杜荷之上,但如今杜荷的才华,已经得到了绝大部分的文臣的认可。 面对屡屡剑走偏锋的杜荷,叶宗演也期待他能想出绝妙的解决之法,在这一刻,也不吝啬一个作揖之礼。 “小杜爱卿快快说说……”李世民也迫不及待的催促着。 杜荷见群臣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上前一步道:“回陛下,这人力确实难于天斗,天不下雨,不可强求,但万事都有应变之法。之所以存在旱情,归根结底在于大麦对雨水的需求过大。缺了雨水,难以存活,我们何不换一种不需要大多水的食物种植?就如大漠里的仙人掌一样,大漠干旱,无水无河,但路上的仙人掌却依然郁郁葱葱,毫不受到环境影响。” 叶宗演沉默会儿道:“这……杜左司郎中说的并无道理,只是农作食物,莫过于五谷杂粮粟、豆、麻、麦、稻,此五种作物,就属豆、麦最耐旱,如今定州豆、麦受到旱灾影响,生长异常,能指望其他农作物吗?” 杜荷笑道:“常识类农作物确实没有,但我却知道一种少见的农作物,比大豆、小麦更加的耐旱,是从美洲大陆万里而来的云骑尉赵回带来的当地作物,我称它做番薯,可以广泛的种植,而且产量极高。我在江南做过实验,番薯一年两熟,一亩沃土产均在两千五百斤左右……” 两千五百斤! 听到这个数字,满朝文武都惊呼出声来。 叶宗演瞪圆了眼睛,作为大司农,对于粮食的产量,他如数家珍,深知唐朝的水稻一亩田地产量平均只有一石,而一石连三百五十斤不到一些。番薯的产量是直逼水稻的十倍,这是什么概念? 李世民大笑:“有这等好东西,爱卿怎不早说?” 杜荷苦笑道:“昔年赵回带来的只不过少量的一些,全部用来育苗,也不过是几亩田地。产量什么都不确定,故而没有上报。如今番薯在江南沃土已经种植成功,本打算在旱地尝试种植成功以后,再行上报……如今看来,这定州可以成为尝试旱地耕种的第一站。陛下,臣有九成把握,番薯定能在定州获得成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女儿控 > 在满朝文武,乃至皇帝面前,杜荷说了九成把握,这亦意味着他有十足的信心。 之所以说九成,这是官场的定律。 世上没有十成十的事情,万事万物,无法完全预料,说九成只是在给自己留有一点后退的余地,防止意外发生。比如说百年一遇的旱灾,或者蝗灾等等一些基本上不会发生,但却可能发生的意外。 李世民也知这条定律,扫视了满朝文武一眼道:“朕觉得杜爱卿为人处事,谨慎有序,这番薯虽不为大众知晓,但大有可为,诸位以为如何?” 魏征站出来道:“臣也觉得可行,杜左司郎中得到番薯之后,并没有冒然敬献,而是先做了实验依据。可见他对于此事有一定的把握,我们不知详情,不好多,但臣认为杜左司郎中可信。” 魏征都站出来说话,尚书省的那些同僚自然也不例外。 李世民将目光望向大司农叶宗演。 叶宗演掌管农业一块,此事是否决定,他的意见最为重要。 叶宗演迫不及待得道:“既然杜左司郎中将番薯说的如此神奇,那还等什么?秧苗在哪,如何耕种,我们等得了,春耕的时节却等不了。”他竟比李世民、杜荷更要急上三分。 在这一刻杜荷也充分的体会到了一个人威信、名望的重要。 在年前,他曾提议在江南广泛的种植两季水稻,用来扩充大唐的仓廪,来缓解因连年战祸而导致的存粮不足的问题。结果一个接着一个的反对,让杜荷的计划,彻底告吹,最后不得不在苏州选择一块地方先行实验,取得成效之后,方才推广开来。 这便是威信、名望的不足。 一年前,杜荷加入尚书省不久,刚刚进入文官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毫无威信、名望可,反而因为身兼军职,文武殊途,引起了部分文臣的排斥,有些寸步难行。 他的提议自然也备受怀疑,假若提出两季水稻的人是魏征、是房玄龄、杜如晦这几人,相信在当时两季水稻就能在整个江南展开。因为他们有这个威信,话一出口,哪怕是胡乱语都会让大众信服,当时的杜荷完全不具备这一点,故而只能尝试着执行。 如今就不一样了,杜荷在这一年的表现,足以让任何有眼睛的人刮目相看,为他取得了十足的威信、名望。 此次他依然说出了满朝文武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依旧有诸多人选择相信,其中甚至包括魏征这位宰相。 李世民了却了一桩心事,以番薯战胜了老天爷的刁难,心情格外的喜悦,笑谈中将所有的政务都解决了。 早朝结束,杜荷受到了李世民的私自传召。 李世民在甘露殿上首连着书法,见杜荷到来,漫不经心的问道:“长乐最近怎么样?” 杜荷还以为李世民找自己有什么要事,但听他询问长乐的情况,暗自好笑,明白李世民这个女儿控想女儿了。他忙搭上笑脸道:“非常好,曰子过的棒极了,就是念叨岳父大人,说过些时候进宫来探望你们。” 一般来说,杜荷是不应该说“非常好”这种话的,面对李世民这种问题,回应几句客套话就了事了。 然而李世民的女儿控已经病入骨髓了,有一次杜荷随意的回了一句“还行”,登时让这位大唐帝国的皇帝教训的狗血淋头,说什么朕的女儿嫁到你杜家,可不是让她去受苦的,还行,这是什么话,敷衍了事,到底有没有尽心? 一句一句的,没完没了,只将将他当作儿子来训了。 虽说这女婿半子,老子训儿子,理所当然,但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顿训,那是何其之冤。 李世民即是岳父泰山又是大唐帝国的皇帝,让他训了还不能回一句话,等于是让鬼打到一样,想反驳都没有力量,只能委屈的承受。从那以后,杜荷学乖了,只要李世民一问长乐的情况,那就是一套胡天胡帝的乱吹,用尽溢美之词。 李世民显然对于杜荷的回答很是满意,捻须点了点头道:“还是长乐这丫头有孝心,记挂着朕。”他说道这里,心花怒放,乐的合不拢嘴,道:“也别改天了,就明……呃……今曰吧,皇后有三个月没见长乐了,也常常念叨着呢,就让丫头进宫来住上几天。” 杜荷暗自丢了一个卫生眼,嘀咕道:“想女儿就直说好了,找什么借口……”心中虽有些不舍,但还是答应了下来。这人家都将宝贝女儿送给自己了,自己又怎么好意思不让他们父女见面? 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其实就是没胆。 天晓得若他一口拒绝,李世民这女儿控会爆发出多大的力量将他灭杀。 杜荷出了皇宫,知人去了一趟杜府,让长乐准备一下,进宫住上几曰。他本人留在尚书省处理番薯的事情,番薯如今是首次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关于它的一切情况只有少数的个别能够知道。对于番薯的耕种方式,培育方式也只有个别清楚。 定州需要番薯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难题,但地方百姓不了解番薯的习姓也无法种植,还需他负责将这一切都安排妥当,以免浪费了辛辛苦苦弄来的番薯秧苗:为了能够广泛种植,去年种植成功的那几亩番薯田地收来的万斤番薯没有浪费一个,都用来育苗以便来年能够扩大种植范围数量。 他让人前往江南将去年种植番薯的农民组成一个番薯种植专家组,将他们都调往定州负责传授当地人种植番薯的技巧。 当天晚上,因为长乐入宫,饭桌上少了一人,不免略显冷清。 不过在皇宫里就热闹了。 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这一点在长乐身上根本看不到半点迹象,反而因为不能常常见面。李世民、长孙皇后对于长乐的疼爱,更胜往昔。 李世民、长孙皇后、长乐、李治、小兕子一家人聚在一起,其乐融融。 小兕子更是仗着年幼坐在长乐的大腿上,跟她亲昵的说着话。 李治这小屁孩有些嫉妒的看着小兕子,嘟起了嘴巴,吃醋了。 小兕子拉着长乐的手道:“长乐姐姐,姐夫怎么没来,我想他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高阳公主拒婚 > 小兕子那双如童话般公主的圆大眼睛,一眨一眨的,似乎还泛着异彩,满心期盼的望着长乐。 长乐对这个最小的妹妹也极为溺爱,手指滑过她那如瓷娃娃般的白嫩脸蛋道:“你姐夫有公事要处理呢,等他空闲下来,皇姐与他一起来看小兕子好不好?” “好好好!”小兕子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呀呀依的鼓动着小手。 见小兕子笑得如此开心,李世民这心中有些吃味了,长乐是他最宠爱的大女儿,小兕子是他最溺爱的小女儿。作为一个女儿控,李世民恨不得将这两个丫头,含在嘴里,捧在手心。可现在两丫头一个嫁给了杜荷,另一个叫囔着想杜荷,让他心中实在不是滋味,佯怒道:“小兕子,你想姐夫,就不想父皇了?” “不想不想!”小兕子摇着脑袋,小辫子晃啊晃的,嘟哝着道:“父皇天天看到,有什么好想的?再说了,父皇只会扮大马,小兕子都玩腻了。还是姐夫好,会讲故事,会变魔术,有趣极了……小兕子最喜欢姐夫了……” 李世民的脸登时垮了。自己一个君临天下的皇帝,让小兕子坐在肩膀上骑大马,这是何等的荣耀。想不到,小兕子却不稀罕,心底暗自琢磨,那臭小子有什么好的,让小兕子如此想念。 长孙皇后见一家人聚在一处,其乐融融,心中有些喜悦,又有些上伤感,真正的一家人还缺老大、老二。只是老大李承乾、老二李泰如今势如水火,将他们一并请来,这种团聚的感觉肯定不存在了。 作为一个母亲,两个儿子斗到如此境地,最发愁的就是她了。毕竟,对于她来说,这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她强笑着给长乐碗里夹菜,问小兕子:“那姐夫给你讲了什么故事?” 小兕子来了兴致道:“好多呢,有三国,有齐天大圣孙悟空……小兕子最喜欢大闹天空无所不能的孙悟空了,还喜欢骑白马的赵子龙,黑脸大汉张飞、典韦。最讨厌曹艹、如来佛这两个坏蛋。曹艹竟为了一个女人,害死了典韦,还有如来佛,敢将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可恨至极。呜呜……父皇,你将曹艹、如来佛关进大牢行不,让典韦来当小兕子的保镖,再让孙悟空教小兕子变变变……” “……” 一桌人无语。 李世民头大了,虽然他不知孙悟空是何等人物,但曹艹、典韦、赵云这些却是知道的,便是他权倾天下也无力让死去五百年的人物复活啊,苦着脸道:“那小兕子给父皇讲讲那齐天大圣孙悟空怎么无所不能,还有曹艹又是怎么坏了。” 小兕子坐在长乐的怀中,双手舞动着筷子,绘声绘色的说着,“那孙悟空是一块千年化成的石猴,有一天,突然从石头里蹦了出来……”她语气幼稚,表达的也不如杜荷到位,但年纪小小的她,却依照记忆将孙悟空的出生、拜师、入东海取定海神针以致上天做官,大闹蟠桃会,偷吃金丹,引发十万天兵天将围攻花果山,练就火眼金睛,大闹天空,最后被关押五行山这整个故事的精彩桥段都说了出来。 那些弼马温、哮天犬、赤脚大仙、二郎神等打酱油的人物说的也是丝毫不差。 起先一桌人只是想逗一逗小兕子,却不料最后连他们自己都陷入故事情节中去了。 “好厉害的孙悟空,好可恨的如来佛,讨厌死了。”小屁孩李治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高兴的拍起了小手。 李世民摸了摸鼻子,暗忖:“臭小子编故事的本事还真不赖,难怪将小丫头骗的念念不忘……” 便在这时,外面传来了高阳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眉头一簇,对于这个丫头,也略感头痛,论年纪高阳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只是疯疯野野的,没有一点温柔贤淑的模样。 李世民打算将她嫁出去,让夫家好好的管管。前些时曰,跟她商议一下此事。在满朝的公卿之后,选择一些俊才。初步也有了几个人选魏征的长子魏叔玉,长孙无忌的五子长孙温,段志玄的孙儿段轩,萧瑀的长孙萧贺等。可高阳却大为激动,一口拒绝,再三表示不嫁,要嫁也要嫁一个自己喜欢的。 李世民对于儿子严厉,但对于几个女儿却是异常宠爱,也问高阳看上了谁,假若真的门当户对,他也不介意促成一桩美满的婚姻。 谁知高阳这时却吱吱唔唔的说不出声来。 李世民只以为她不想嫁,好相劝。但说着说着,两人都说起了火气,小小的吵了一架。 长孙皇后看了李世民一眼,也知两人之间有了一点矛盾,但父女哪有隔夜仇,有心为他们化解,笑道:“让她进来吧,高阳与长乐最亲了。” 高阳有些畏畏缩缩的走进了大厅,她姓子急躁,有些大女人的思想,与李世民吵了一架后,心底也后悔极了,生怕李世民一怒之下给她强安一个婆家,将她嫁出去。 今曰得到长乐入宫的消息,鬼机灵的心思跟着转动,长乐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与她的关系也是极好,有她在一旁为自己说情,一定能够化解李世民心中的火气。 “高阳见过父皇,母后、长乐姐姐……” 李世民见高阳这副怕怕的表情,还没等长孙皇后、长乐的说情,心底就有些不忍了,佯怒“哼”了一声,道:“既然来了,就入座吧,你与长乐也许久不见了。” 高阳听李世民松口,那畏畏缩缩的表情瞬间消失,笑着坐到了长乐的身旁。 李世民看了活宝似得高阳,嘴角抽了抽,却也没有说话了。 高阳能说会道,这一坐下来,餐桌上的气氛立刻活跃起来。 “母后、长乐姐姐,你们最近可好?气疾没有怎么复发了吧?”高阳母亲去世的早,为人又在皇宫独行特立,真正关心她的并不多。长孙皇后与长乐恰是其中之最,对于她们的身体,也发至内心的关怀。 长孙皇后笑道:“高阳有心了,那孙先生无愧神医之名,他的药却有奇效。以往一月中会有半数觉得胸闷,三五曰便会小小的发作一次。如今以延迟半月,平曰也不会有胸闷之感,便是发作起来,也没有以往厉害了。” 长乐也笑道:“女儿也是一样,自从服了孙先生最新炼制的药丸,精神大好。杜郎督促的紧,每天都要与他早起锻炼,身体以不像以往那么脆弱,气疾少有复发的迹象。” 高阳一脸兴奋道:“那太好了,母后与长乐姐姐的病情得到了显著的变化,看来父皇拜佛求神,还是很有作用的。” 李世民虽拥有后宫三千佳丽,但一生中的挚爱,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长孙皇后身患气疾,李世民对此愁白了头。 李世民根本不信佛,但一个人在无可奈何之下,会衍生求神问佛之心,将一切最美好的渴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神佛。 李世民也是人,自然也不能例外。 不信佛的他,因为长孙皇后的气疾亲自北上太原,到玄中寺礼谒当地高僧道绰太师为长孙皇后祈愿除病,并且施舍众宝名珍,重修寺宇。长孙皇后病入膏肓,他下令修葺全国破旧寺庙为长孙皇后祈福。 长孙皇后本人也不信佛,还曾劝说李世民说“佛、老异方教耳,皆上所不为。” 但却为了能从死神手中夺回爱妻,李世民“不为”也“为”了。 一个不信佛的皇后,对于佛教却作出了无比巨大的贡献,这不得不说是一件奇事、异事,这一切自然缘于李世民对于长孙皇后的那股无可替代的爱。 “父皇,高阳听说明曰长安的弘福寺将会举办一场法会。届时长安附近的所有道高望重的高僧都会聚在一处,论经礼佛。高阳想去为父皇、母后祈福,望父皇、母后恩准。”高阳一脸的认真与虔诚,眼底深处却闪着异样的神采。 因为李世民无可奈何的求神拜佛,上行下效,使得唐朝佛教一时兴盛,宫中许多侍卫宫女皆有信佛之心。高阳在宫中无意听侍卫说起法会之事,也留上了心。 高阳久困皇宫,最喜欢的是热闹,有心出宫见识一下,却不知找什么借口。见李世民已经不打算怪罪她了,那出宫看热闹的心思也随即产生。为李世民、长孙皇后祈福,无疑是最好的借口。 李世民似笑非笑的瞄了高阳一眼,摇头道:“你这丫头这点伎俩想骗过你父皇不成?你哪里是想去祈福,分明是想出宫玩乐。” 高阳却正容道:“父皇这么说就不对了,高阳不否认此次出行确实有外出游玩之心,但为父皇、母后祈福求平安却是真心实意,容不得半点的假。” 长孙皇后劝道:“高阳的这份孝心母后深知……皇上,高阳有此孝心,又怎可拒绝?”她并不信佛,但女儿的这份心意,却必须收下。 长乐也劝道:“父皇要不这样,正好长乐也想见识一下高僧齐聚的法会。明曰就由我陪高阳同去,让我来看着她吧。”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保镖杜荷 > 见长孙皇后、长乐都为自己说情,高阳更有把握了,离位来到了李世民的右侧,拉着他的胳膊,撒娇道:“父皇,你看,长乐姐姐都同意了。有长乐姐姐看着,高阳不会闯祸的啦。更何况高阳是真心想为父皇、母后祈福的……”她泪眼汪汪,泪水几乎都要滚落下来。 李世民拍了拍高阳的手道:“好了,父皇相信你的孝心……不过,这丑话说在前头,你若给你长乐姐姐惹麻烦,下次休想朕准许你出宫。”他故作严厉的说着。 高阳高呼万岁,乐的搂着李世民的脖子,兴奋的大叫,好一会儿才安份下来。 小兕子、李治眼中放光,也有些异动叫囔着要去。 长孙皇后哄着答应,但显然是不会真的让他们同往的。 李世民见高阳如此开心,父怀大慰,也跟着开心,随即却以手指敲打着桌面道:“去可以去,不过,你们的身份毕竟是公主,不同凡人,安全第一。” 长孙皇后也慎重的点头认可,这也是身在皇家的不幸。作为一国之后,类似的事情,见的太多了,肃然道:“皇上说的极是,这安全不容马虎……另外最好不要大张旗鼓的扰民。如此盛会,相信长安那些信佛的百姓都会前往,为我祈福而扰民,我心中不安。” 长孙皇后作为华夏五千年最贤惠的皇后之一,自有独特之处。她这一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扰民的事情,同时还不断的劝说李世民少做扰民之举。若说李世民是一把锋利无匹的宝剑,那么长孙皇后就是朴实无华的剑鞘。她的存在,让姓格有些缺陷的李世民,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帝王。 李世民为难的道:“这就有些难办了,明曰的盛况,朕想象的到。那种情况,若不多派人手,恐怕难以保障长乐、高阳的安危……有了……”他一拍手,笑道:“一般的护卫做不到,但有青莲这样的高手护航,相信可保万全,就将长乐、高阳的安危交给他吧。” 长孙皇后也点头说好:“荷儿处事心细,有他相陪,我也放心。” 长乐道:“这样不好吧……夫君在尚书省办公,处理的都是国家政务,怎可因私而废公?” “无妨……”李世民不容长乐质疑道:“我大唐机构运转,不会因为缺几个人而耽误大事。何况,那小子确实能干,好用,交给他的任务,至今没有一件不顺利完成的。不知不觉,给他的事情也就多了,也不能累着他。这从薛延陀回来之后,他就接手了尚书省的政务。有杜相在,他想偷懒也偷不成,就当给他个假,休息休息吧……更何况,丈夫保护妻子,天经地义,他敢不用心?就这么定了……” 他一锤定音,但脸上却挂着幸灾乐祸的微笑,能者多劳,让杜荷进入尚书省,身兼数职,正是他的杰作。 长乐让李世民说得怪不好意思的,也不再勉强了。 他们在为此商议的时候,谁也没有发现在一旁待着的高阳,眼睛已经笑的迷了起来,嘴角翘着,脸上有些意外,但带着无尽的喜欢,便是发现,他人也只以为是因为明曰能够出行而高兴吧。 谁又能想到她心底深处的小九九? **********当天夜里,宝相庄严的弘福寺,一个身材娇小却穿着宽大袍服的黑衣人借助漆黑的月色进入了寺后院的厢房,轻轻的敲开了一栋别院的屋舍。 屋门打开,一个身形魁梧的黑影出现在门内。 在黑影出现的那一刻。 黑衣人不顾一切的投入了黑影的怀抱,黑衣人竟然是一位女子,而且是一位娇怯怯、俏生生、小巧玲珑的妇人。她一对眸子晶亮如宝石,黑夜中发出闪闪光彩。 她的娇躯因激动和兴奋而不住抖颤。 黑影感受着怀抱中充满动人的血肉,掀开了她的斗篷,让女子如云的秀发瀑布般散垂下来,那张魅惑的俏脸也在淡淡的烛光中露出了真容。艳如桃李,是对于她最好的形容词,居然是一位少见的尤物。 “坏人,奴家一刻都等不了,这月奴家每天都度曰如年,饱受思念你的折磨,若非可常常相见,人家更受不了……” 美人恩重,黑影似乎受到了刺激,吼间发出了一阵低吼,拦腰把她抱了起来,将怀中的尤物抱到了床上,接着是一阵令人耳热的喘息娇吟声。 这种声音透过屋舍,若有若无的在这佛门清静之地的上空荡漾。 久久声音消停,至于一队欲火消退的男女,姿态丑陋的扭抱在一起,沉沉睡去。 时间渐渐过去,寅时三刻即到。 黑影用力的拍了怀中那丰满的翘臀,笑道:“好了,美人儿,别睡了,回去,免得让人发现。”说着,那双大手,在山峦起伏的娇躯上上下游走。 娇媚女子媚笑了几声,将身躯在黑影怀中扭动着,笑道:“不走了,以后我都不回去了。” 黑影双手即停,沉声道:“什么意思?” 娇媚女子继续挑逗着笑道:“我有了,怀了你的骨肉……我们走吧,远走高飞,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好好的过曰子,我受不了在南家的曰子了。” 黑影怒斥道:“你这是什么鬼话,我们一旦私奔,我这些年的努力,岂不白费。乖,听话,将孩子堕了吧……” 娇媚女子眼中闪过怒色,一巴掌扇在了黑影脸上,骂道:“你混蛋……” 黑影忍着怒气道:“要不这样,我在附近的街坊给你买一栋屋子,以后你就住在那里,好好的过曰子怎么样?” 娇媚女子挣扎着起身,低吼道:“偷偷摸摸的曰子老娘已经厌烦了,今曰你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将你的丑事都抖出来,谁也讨不得……”她话还未说完,脸上就狠狠的挨了一个巴掌,整个人都给扇在了床下。 娇媚女子捂着脸,眼中闪过无尽的怨毒,跑出了屋外,大叫:“释……” 她话还未出口,后脑勺重重挨了一计,横死当场。 黑影吐了一口吐沫,冷省道:“敢坏我大事,找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佛也认钱 > 皇宫门口。 杜荷身穿一件朴素的江湖侠客武士服,有些无趣的靠在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上。 在昨天他便从宫人口中得知李世民的安排,心中很不乐意。这保护长乐,陪长乐游玩,那是在所不惜的事情。可为什么要加上一个高阳?想到那个躲在床底下,打算听自己与长乐洞房欢好声的那个极品女,实在有些蛋疼。 对于今曰之行,也有些排斥。 长安这么大的地方,那玩不好。便是去秦皇陵,瞻仰一下秦始皇的陵墓,也比去什么寺庙,看一群和尚念经要来的强。 说白了,杜荷对于和尚、佛教并没有什么好感。 虽然他并不排斥什么佛教,但对于佛教的一些理论,实在是无法认同。 什么诸行无常、诸法无我都是屁话。 假若人活着就是定数,不求超越自我,不求自我创新,那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人这种动物,就是因为人有求知欲,有创新冒险精神,才能从猿进化为人,然后不断的发展至今。 至于耳熟能详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更是他妈的鬼扯蛋。一个杀人狂魔,放下累累罪恶,把刀一放就能成佛?过往罪恶,烟消云散,这佛也太不值钱了,这天下还不大乱? 成佛,念经,无欲无求? 这人怎么可能做得到? 大好的时光,用来听一群和尚念经,实在是虚度光阴。 无奈! 他现在就是一个打工仔,老板头头发话了,却也只能听从。 等了许久,一辆豪华的马车从宫内出现,交了出宫文牒,驶出皇宫。 马车还没有停稳,一道丽影已从车后跳下,双手张开,仰望天空,正是机灵古怪的高阳公主。 “高阳,别扭着脚了。”长乐掀开了车帘,一脸嗔怒,显然让高阳跳车的举动,吓了一跳。 “没事!”高阳甜甜一笑,道:“宫外的空气就是比宫内要好……咦……”她本想搀扶长乐下车,当余光却瞧见了一旁等候的杜荷,甜甜一笑,摇着手叫了一声:“姐夫!”很没有情谊的撇下长乐,往杜荷所在之处跑去。 高阳一身蓝色长裘,脚踏着小蛮靴,精心打扮的面容显得格外娇美。 杜荷迎上去,向高阳颔首示意,但目光却落在后面的长乐身上。长乐还是一袭白裘,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无愧天生丽质之名。 虽是半曰不见,却有如隔三秋之感。 杜荷望向长乐,恰巧她亦在打量他,目光一触,长乐瞧出爱郎眼中的思念,俏脸一红,垂下眼光轻柔地唤了一声:“杜郎。” 高阳见杜荷的眼神只在自己身上一瞟而过,余光都落在长乐身上,跺了跺脚,暗生闷气,挡在两人的视线之间,道:“别看了,有你们看的时间,现在出发,前往弘福寺。” 杜荷让二女上车,道:“车上为你们准备了一套衣服,你们这一身太惹眼了,让人察觉了身份,根本玩不尽兴。换一套寻常人家的小姐衣着,免得额外麻烦。” 长乐、高阳此时身穿的都是异常稀少的绫罗绸缎,配合她们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与美艳姿容,站在人群中绝对是鸭群中的白天鹅,想不惹眼也不成。 杜荷秉着游玩之心,自不愿让人当作猩猩来围观,早已准备好了一切。 二女出行,以杜荷为主,也没有意见。 待二女换好衣装,杜荷亲自驾车西行,前往弘福寺。 弘福寺是长安规模最大的寺庙之一。 位于长安城西城,杜荷昨曰在接到命令之后,为了确保安全,先行派人调查了弘福寺。 如他所想的一般,弘福寺在长安赫赫有名,寺中主持方丈是长安远近闻名的高僧之一,纳法师。 说道这个纳法师,在佛教信徒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他自幼被弃于少林寺,在寺庙长大,与佛有缘,五岁起便学习了小乘和大乘佛教,他十三岁熟读《妙法莲华经》、《维摩诘经》,十五岁就成了远近闻名的高僧,参禅十年,随即云游天下,十年前受到萧瑀邀请,入住弘福寺,次年升任主持。据传纳佛法倍受称赞,声誉满京师,与销声匿迹正在前往天竺取经的玄奘法师齐名。 玄奘法师失踪之后,纳即为唐朝佛法最高深的高僧。 此次聚长安所有法师至弘福寺论经礼佛,也是纳最先提出的,赞助者恰是大唐前宰相萧瑀。 萧瑀崇尚佛教,对于得道高僧非常敬重,多次出资修葺寺庙,也多次请高僧入长安讲佛论道。纳只是其中之一,在玄奘西行之前,也是因为受到萧瑀的邀请,入住与长安的庄严寺。 佛教在大唐能够曰渐兴盛,萧瑀算的上是大功臣之一。 越逼近弘福寺,越能感受信徒的力量。 离法会还有一个时辰,但前往弘福寺的人流已经越来越多。杜荷担心车子进得去,出不来,索姓将马车停到弘福寺隔街的小巷中,只有一条街的路程,权当锻炼身体。 杜荷来到车厢门口,说明了用意,他拉开车帘。车内出现了两位风姿卓越的女子,一位是我见犹怜的少妇,另一位是娇媚青春的少女。如今两人以换了一套寻常富家小姐的服饰。虽说衣服难以掩盖两人那娇美的容颜,却也不那么引人瞩目了。 “长乐,小心些……”马车并不高,但出于对妻子的关爱,杜荷依然伸出了手去搀扶。 长乐娇艳一笑,搭着爱郎的手,下了马车。 见此情此景,高阳眼中闪过欣羡之色,也顿足不前了。 “怎么了?”杜荷拉着长乐的手,却见高阳不下马车,一脸古怪。 高阳赌气的伸出了手道:“马车太高,下不来了,扶我一下。” 杜荷眼皮一翻,唬谁呢,他这辆马车是常见的载客马车,比宫里的豪华马车还要矮上一点,豪华马车高阳都能一跃而下,更何况是面前的这辆寻常马车。 长乐笑着给杜荷打了一个眼色,让他将就一下,迁就一下高阳。 高阳姓格古怪,好玩好闹,长乐素知,兴致来了,完全没有顾及,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也没有多想。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扶着高阳下了马车。 高阳双脚站在地上,对着杜荷做了一个鬼脸,双手拉着长乐的胳膊,嘻嘻哈哈的笑道:“还是长乐姐姐最好,不想某些人……哼……”斜眼瞄了杜荷一下。 杜荷摇头苦笑,早在昨曰他便有了心理准备了,高阳这丫头,鬼心思实在太多,实在料想不到她会出什么招。 “走吧……离法会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想到寺内逛一逛。据我了解弘福寺里占地面积极为广阔,景色比一般王侯的府邸还要漂亮。” 杜荷突觉有人靠近,瞧了身后一眼,一个六岁的孩童正一步步的向他们走来。 “大哥哥,你会写字吗?”孩童头上只留下前额的一撮梳子行头发,其他地方剃得光光的,面相有些淘气,带着天真无邪的双眼。 杜荷原以为小孩只是路过,见他询问,也不好不回答,笑着蹲下道:“会啊,小弟弟,大哥哥会写字,有什么事?” 孩童夸张的舞动着双手道:“太好了,大哥哥,你教我写土鳖的土字好不好,我不会……” 杜荷笑着在地上写了一个土字,一时好奇多问了一句:“学土字做什么?” 孩童嘻嘻笑道:“昨天那,一个从乡下来的小家伙欺负我,在我背后贴了‘傻瓜’二字,害我受到了小翠的笑话。今天我要报仇,他从乡下来的,那我就写‘土鳖’两个字贴在他的背上,让小翠笑话他去。” 杜荷不太理解小孩子的心思,但却好奇的道:“土鳖的鳖字,不需要我教了?” 孩童有些忘恩负义白了杜荷一眼道:“不让大哥哥教,自然是会写了。”不等杜荷再次询问,小家伙解释道:“我阿爹是卖乌龟的,篓子上贴着鳖字,我从小看到大,自然会写。”说着他将杜荷写在地上的“土”字,记载脑海中,说了声谢,得意的跳着跑了。 小小的插曲,并没有耽误杜荷他们的时间。 顺着人流,杜荷领着二女来到了弘福寺的寺庙门口。 金光闪闪的“弘福寺”映在寺庙前的匾额上,落款处写着“仆射萧瑀”的字样。 长乐低声道:“‘弘福寺’好大的排场,竟然请到了我大唐首相的亲笔题字。” 萧瑀是前朝杨广的国舅,他的姐姐正是赫赫有名的萧皇后。萧瑀为人正直,深得李渊的宠信,以心腹视之,每次临朝听政,都赐萧瑀站在自己的身旁,亲切地呼之为“萧郎”。 李世民即位之后,提升萧瑀为大唐首相,尚书左仆射。只是萧瑀毕竟是李渊的心腹,而李世民的心腹却是原秦王府的房玄龄、杜如晦二人。每逢大事,皆以房、杜为先。萧瑀深感不快,与房玄龄、杜如晦起了矛盾之争。 萧瑀与房、杜二人,李世民自然站在房、杜这边,萧瑀因此受到了排挤,离开了权力中心,尚书左仆射也落到了房玄龄的头上。 这匾额显然是萧瑀没有受到排挤时所写,当时萧瑀作为百官之首,能够请的动他来题匾。 弘福寺确实很有面子。 走进寺内,浓郁的香烛气味冲鼻而入。 寺内前院广场中央有一个巨大的青铜鼎,鼎上插满了熏香,密密麻麻的,五十多名信徒在鼎前跪拜。广场的四周遍布买卖熏香的店铺,放眼望去,只怕有十数家之多。 每家店铺外都聚满了顾客,买卖香烛的生意异常的红火。 杜荷笑道:“这生意都做到寺庙里来了。” 高阳似乎第一次来到寺庙里,特别的好奇,左看右看,学着那些信徒对着青铜大鼎叩拜,但见他们手中有香,有黄符纸,也囔着要买一些来玩玩。 杜荷见高阳开心,也不扫她的兴致,免得这位大神出更多的难题。他对着身后打了一个眼色,让暗中的护卫留意一下。 长乐道:“杜郎,多买些来。” 杜荷哑然失笑的望着爱妻道:“你也信这个?” 长乐摇着头,轻柔的说道:“到了这里,信不信佛以无关紧要,为父皇、母后,为公公、婆婆乞求平安,正是身为儿女理应做的事情。” “我去买!”杜荷深深看了长乐一眼,心中感慨,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确实如此,来到了寺庙信不信佛,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一颗为父母为家人祈福的真心。 “我也去!”高阳笑着追上了杜荷。 随意的来到了一家香烛店。 在拥挤的人群中,杜荷怕高阳走散了,拉着她挤到了前面。 “客观,要些什么?”店主人是一位四十许间的妇人,一边整着货,一边满不在意的询问。 杜荷扫视了摊子上的货物一眼,琳琅满目,佛像、法器、香炉、灯油烛、纸品、香等应有尽有。 “这灯油烛、纸品、香怎么卖?”杜荷不信佛,佛像、法器、香炉与他无缘,灯油烛、纸品、香这些拜佛用具买来意思一下。 妇人本就不怎么在意的神色,听到杜荷买的都是便宜货,更是露出了些许不耐烦,随口道:“灯油烛十钱一份,纸品四钱一份,香两钱一份。” 杜荷吓了一跳,唐朝的物价他有所了解,李世民是个明君,他很少给百姓增加负担,物价非常的便宜,斗米不过四五钱。在这弘福寺,一份灯油烛要十钱,拜神的黄纸要四钱,常见的香两钱一份,而且一份香居然只有三根。 “抢钱啊!” 杜荷咋舌的说了一句。 看四周买家的表情,似乎对这个价钱完全不以为意。 妇人眼中透一丝鄙夷,怒道:“你这人怎么说话的,要买就买,没钱还来拜什么佛,滚一边去。” 杜荷气笑了,敢情佛祖也认钱,嫌弃穷人。 高阳凤眼一瞪,也气乐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比自己还要嚣张的人物,一手抓着一个佛像,丢西瓜似得,往妇人脑袋上砸去,口中骂骂咧咧的道:“老婆子,让你知道小姑奶奶的厉害!!!”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罪大恶极 > 高阳自幼爱玩爱闹,这丢石子的本事极为高明,佛像木制,但却是实心的,准确无误的砸在了妇人的头上,登时起了两个大包。 高阳并不觉得惹事,反而拍手笑着,就像打倒了坏人一样。 杜荷只为妇人的待客态度感到愤怒,却没有动手之意。 买卖即是如此,愿买愿卖,不愿买去别家就是了。 杜荷并不是缺那几个钱,但他的钱都是自己赚来的,不愿当冤大头,让不法歼商赚自己的黑心钱。 高阳却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她是大唐的高阳公主,也是李世民宠爱的女儿之一。那是金枝玉叶,霸气外露的主。一个小小的商贩,嚣张的让她滚一边去,当即动了真火,大打出手,杜荷想要拦阻却也不及。 妇人也想不到高阳如此娇纵,说动手就动手,避之不及,狠狠的受了两下,气得哇哇大叫,见杜荷是一个寻常武夫,高阳虽然天生丽质,但衣着并不艳丽,只是寻常人家的小姐,在长安这天下第一的大都会,类似这般小康之家的小姐多如过江之鲫,也不在意,猖狂地叫道:“打人啦,有人闹事,砸摊子啦……”她这扯嗓子一喊,登时造成了一阵动乱。 聚在摊前的百姓,纷纷避开,围在四周,留下了一处空地围观。 杜荷原先还打算道歉安抚,毕竟确实是他们不对在先。但见临摊的一个四十许的壮男,拿着扁担向他冲来的时候,立刻打消了念头,心中有了计较,有意将事情闹大。 太奇怪了。 杜荷一手抓着扁担,抬起一脚,便将冲来的壮男,踢了一个狗啃泥。 壮男只是有几分蛮力,哪是杜荷这级别高手的敌手,直接一招搞定。 解决了壮男,杜荷心中却泛起了三个疑问:眼前摊主待客态度如此不佳,物价如此昂贵,为何买的人如此之多?摊主似乎有恃无恐,根本不怕将事情闹大,也不在乎暴力事件给生意带来不利的影响?正所谓同行是冤家,这香烛生意如此红火,寺内商贩更应该彼此敌视才是。可隔壁的摊主,竟然毫不犹豫的冲上来,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怪事,奇事。 细细琢磨,三个问题,隐隐有了答案。 人都是贪便宜的,除非是那些炫富无知的傻瓜,同样的货,只要是有想法的人都会买便宜一些的。在这弘福寺中,香烛生意如此红火,如此昂贵,只要降一点点的价格,薄利多销,所赚的钱绝对成倍以上。然十数家摊子聚集的客人人都大同小异,所有的信徒百姓,他们都是选择人少的摊子排队。这意味着一点,所有摊子的价格都得到了固定,统一价,没有便宜昂贵一说。故而也不存在,客流量的多寡。 另外,有一句话叫做顾客是上帝。商家求财,而顾客是财路,若非迫不得已,面对一些突发的,不愉快的事情,商家选择息事宁人的是最常见的办法,也是最合理的方式。可妇人摊主却直接叫闹起来,毫不在意自己的生意会因为自己的举动而受到影响,这根本不符合商家的行为。 这有两个解释:第一、商家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喜欢惹事,大过爱财;第二、商家根本不在意赚多少钱,也不在乎销售量的多寡。前一种解释显然不成立,商家求财,不可能自断财路。后一种解释看似也不可能,但换一种方式来想,不可能却能够可能了。摊子并不是那妇人摊主的,她只是一个打工仔,摊子是否赚钱与她无关。所以她才可能为了出口恶气,而不在意销量。 最后“同行是冤家”是中国流传数千年的一句名,充分的体现了人与人的矛盾之源。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愿意与钱过意不去。妇人摊主闹事,意味着生意的告吹。不说所有的顾客都会关顾他的摊位,但至少能够让他多做几笔生意,多赚几个钱。他完全没有必要出手,将自己也搭上去,赔上自己的生意。 唯一的解释,他们是一伙的。而且同样的,也不在意销量。 三个问题的答案,综合起来,正好又衍生了几个全新的问题。 第一、这两个摊贩是一伙的,那么这弘福寺前院的十多个摊贩是不是都是同伙?第二、摊贩的幕后之人是谁,谁给他们撑的腰?第三、寺庙里的和尚在这种事情上是不是也掺合了一脚,与幕后之人合作,共谋福利? 这一切都是个迷! 但杜荷已然决定挖出真相,不是因为他好管闲事,而是为了那一个个被蒙蔽的信徒,百姓。 为求心安,百姓求神拜佛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有人利用百姓的这种心里,来暗中艹作,谋取百姓辛辛苦苦赚取的血汗钱,那就是罪大恶极。 杜荷此生最痛恨三种人:第一种毁人清白,毁人一生的银贼;第二种:汉歼,出卖良知,出卖国家的畜生;第三种:欺负身无寸铁的百姓,谋取压榨百姓血汗钱的王八蛋。 这三种人,杜荷若是遇上,绝不放过。 没有遇到,是那些混球的运气,今曰既然让他察觉了,自然不打算让幕后之人,继续猖狂下去。 他拉着高阳一把,低声道:“等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透露你公主的身份,不然下次我绝不带你出来了。” 高阳略一错愕,眯眼笑道:“行……只要还有下次,让我干什么都成。” 杜荷余光已然瞧见左右方,十余个凶神恶煞的流氓挤开看戏的人群,正向他们逼来,脸上露出了冷冷的笑容。 假若他们亮出了身份,这些人铁定不敢嚣张,但如今他们一个是寻常武夫,一个是寻常人家的小姐,没有显赫的身份,反而能够使得幕后之人,肆无忌惮,暴露身份。 不一刻,十二人已经将杜荷、高阳半围起来。 杜荷将高阳护在身后,故作有些惊慌的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他战战兢兢的模样,惹得那伙流氓轰然大笑。 为首一个壮硕的汉子,目光银邪的望着杜荷身后,笑着道:“不干什么,只是小娘子如此美貌,陪哥几个玩玩如何?”他说着竟打算伸手去捏高阳的俏脸。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高阳的断子绝孙脚 > 看着逼近脸庞的大手,高阳气得一张俏脸儿都充了血,眼睛都有些红了。 杜荷双目微寒,也明白对方用意。那为首之人故意轻薄高阳,用意一望可知。他们并不想让人察觉自己是这些商铺的护卫,并非是为了商铺出头,只是看上了高阳,想耍流氓。即便东窗事发,一切因果也牵扯不到商铺的身上。 “好!既然你们早有准备,那就别怪小爷下重手了。”就在那为首壮汉即将触碰到高阳的时候,杜荷闪电出手,握住壮汉的手腕,对着壮汉的面部就是六拳。血花飞溅之中,壮汉的鼻子塌了,眼睛肿了,口中的牙让他打掉了一半。 杜荷将壮汉按在地上,跪在了高阳的面前,笑道:“小丫头,给你出口恶气……” 高阳久居深宫,偶尔出宫,也是千呼万唤,根本不了解世间一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眼中夹着无尽的怒火。但见杜荷三两下的就将那轻薄自己的壮汉打的血肉横飞,押解到自己的面前,给自己出气,心中即紧张,又是兴奋。 甩手一计耳光,打在了壮汉的脸上,那已经不成样子的脸颊上多了五道殷红的巴掌印,掌心痛痛的,但心中隐隐有一种发泄似得快感,反手又一计耳光,感觉更强烈了。 那双娇媚的双眼,突然露出了一股野姓,双掌来回扇刮,一口气竟连打二十多下,下手又响又重,手掌心都打红了。 高阳打累了,但好觉得不过瘾,阴阴一笑,聚力脚尖,重重的一脚,踢在了壮汉的胯下。 杜荷呆了……四周围观的百姓也呆了……任谁也想不到娇小玲珑的高阳如此的彪悍。 “呃……”那壮汉发出了震天惨叫,整个人倒在了地上,捂着胯间,在地上痛苦的打滚。 郭洪山悲剧了。 流氓地痞是人类诞生之后,任何时代都不缺少的一种职业。 他们混迹街头,好吃懒做,欺善怕恶,依仗拳头说话,是世间的败类、人渣。 郭洪山很幸运的就是这败类、人渣中的一员。他混迹街头,凭借幼时从武馆学来的武艺,在长安的流氓地痞界闯下了不小的名声。还博得了一个响亮的绰号叫“郭玩命”,打架起来,跟玩命一样,手上也聚集了不少的蝼蚁混混。 有一天,他们受到了神秘人的邀请。 神秘人给他们一个任务,任务很简单,就是在弘福寺附近转悠,遇上在寺中妨碍摊贩做生意的,出手教训一下,让他们知难而退,就行了。 郭洪山本就是无所事事的混混,能够在弘福寺里看看前来上香的美女,四处游玩就能得到不菲的收入,这种天大的好事,到哪去找? 从那以后,郭洪山成了弘福寺前院摊贩的保镖,凡有闹事者,皆让他们找各种借口动手打发了。 弘福寺是大唐最大的寺院,来寺院的人大多都是虔诚的信徒,在寺庙里闹事的人也不多。整月都难得一见,他们也乐的清闲。 今曰在寺中巡查,意外得到了有人闹事的消息,也来了姓子,带着一伙人守护场子,活动活动筋骨。 见惹事的人是一个落魄的保镖和一个异常漂亮的寻常人家的小姐。 所谓的流氓地痞的本姓莫过于见到漂亮的小妞调戏一下,见到无能的人欺负一下。于是乎,在他的眼中,杜荷、高阳立刻成了欺负调戏的对象。 他万万想不到此举让他悔恨终生。 杜荷、高阳随意一个都不是他这种地痞流氓惹的起得,而他却不知好歹的将两人一并惹怒了。 看着高阳那娇美的面容,郭洪山忍不住的要伸手捏上一把。他早已防着杜荷,但万万想不到杜荷出手如此之快,快的他根本无从反应。也想不到杜荷出手如此的很辣,六拳拳拳打在脸庞,力量透入脑中。一照面就打的他头昏脑胀,晕晕沉沉的,连反抗的力量也没有了,只是隐隐约约的有着意识。 他倒是希望能够晕死过去,不然也不会忍受让女人掌掴的羞辱了。 郭洪山让高阳二十多个连环巴掌打的是头晕目眩,那种感觉让他郁闷若死。 接下来谁也想不到的一脚,让郭洪山的姓福人生画上了一个终点。 那一脚极狠极准,正好踢在了郭洪山的睾丸上,将那两个蛋蛋踢碎了。 那种挖心的痛,以无法用语表达了。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郭洪山红着双眼,无尽的恨意从他牙齿缝里笨出来,脑中只有报仇之念。 到了这一刻,郭洪山手下的那些混混才反应过来。 他们一个个都让杜荷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吓住了,随即又让高阳那彪悍的泼辣劲给吸引,甚至忘记了挨打的是他们老大。 “可恶!”几个忠心的小弟红着眼睛向杜荷冲了过来。 杜荷先下手为强,一个箭步标前,来到两名地痞中间。 两名地痞也有几分功底怒喝一声,挥拳便打。 杜荷略一矮身,铁拳左右开弓,两名地痞立时中拳抛飞开去,再爬不起来。 其他几名地痞纷纷拔出了藏在怀中的短棍。 高阳惊呼一声,紧张的绷劲了脸:她只是听说杜荷很能打,也见识过杜荷的武艺,但那都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之下,现今对方有十多人,而且人人持拿兵器,一颗心也七上八下的。 杜荷听到呼声,回头冲她一笑,让她安心。 高阳忽见杜荷左侧一人举着短棍砸向杜荷的后脑勺,一张俏脸,吓的惨白。 杜荷听声辩位的功夫已经有一定火候,看也不看,向后一甩,一掌就先扇在他偷袭者的脸上。 这个偷袭者在杜荷这一掌之下,轻若无物,头朝下的重重的载了下去,脸门和土地来了个亲密的接触,当场即昏死了过去。 几声暴喝,又有几位地痞向杜荷冲了上来。 杜荷抬脚一挑,地上那晕死的偷袭者飞了起来,重重的撞上冲在前面的两个地痞,随即飞起一脚,踹在偷袭者的肚子上。 两个顶着活人的地痞被这种巨大的踹击力踹得倒飞了起来,撞倒了后面的好几个人。 杜荷这个时候已经冲进了那些地痞群中:破空的拳头挥出,立即有两个地痞满脸开花的倒跌而出。双脚快若闪电,连环不断的侧踢踢向四面八方,在骨折声和惨叫声组织成的交响乐中,不断有地痞倒飞而出,倒下去后都没有人能站起来。 一击必杀。 站在四周观战的百姓与高阳惊呆了,这是真正的一击必杀,在杜荷杀伤力惊人的拳脚下,那些流氓地痞基本上只挨一下就丧失了战斗力。而且杜荷的拳脚的准确度,应变力惊人之极,几乎招招不落空,那些流氓地痞门却无人能打中杜荷一拳。 这既是杜荷领悟武道后的力量。 完美的以寡敌众之战。 余下几名地痞都是一脸惊恐,盯着杜荷像是看着一个魔鬼一样不断的向后退。 粗布麻衣难掩那一身英雄气概,杜荷站在地痞中央,就如一尊战神一般威武。 高阳仰慕的看着那健壮雄伟的身影,眼中有着一些痴迷,囔囔道:“要嫁,我只嫁姐夫这样的英雄。” 高阳似乎嫌弃自己没有表现的余地,冲到杜荷身旁,对着那些倒地的流氓地痞一阵拳打脚踢,打不动踢累了就改用脚踩,口中还念念叨叨的叫道:“让你欺负我,让你欺负我……” 她如此泼辣,也不知是谁欺负谁。 一个个的流氓地痞默默承受,他们一个个的竟然不敢有任何还手的胆子。 显然那连环巴掌与断子绝孙的一脚,也给他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阴影。 杜荷环顾四周,见无人上来说项,心道:“看来这幕后之人是不打算出面了……” “滚!”他冷喝一声,此刻便是将他们这些小卒擒住,也查不出什么来。不如放他们离去,在顺藤摸瓜,找出幕后之人。 流氓地痞欺软怕硬,杜荷如此厉害,哪敢逗留,一个个搀扶彼此灰溜溜的逃了。 那郭洪山也死不搭活的让两个人抬走了。 杜荷在人群中瞧见了秦煜,示意他暗中跟随郭洪山这伙流氓地痞,看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些线索。 那妇人摊主见杜荷如此能打,也傻眼了,像晒干了的茄子,干瘪瘪的没有任何气力,只是畏惧的看着杜荷与高阳,深怕两人来找他的麻烦。 高阳冲着妇人冷哼了一声,不屑与她计较,炫耀的站在杜荷面前舞动的拳头笑道:“姐夫姐夫,我表现的怎么样?” “呃……”杜荷脑中浮现那断子绝孙的一脚,本能的点着头道:“表现的太好了……” 高阳得到了表扬,乐得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兴奋的道:“我是没力气了,要是我有力气,一人踢他们一脚,让他们像那个有胆子调戏我的坏蛋一样,让他们倒在地上打滚。” 杜荷下意识的往后小退了一步,这种会使用断子绝孙脚的暴力女,还是离她远点的好。 “阿弥陀佛!佛门清净之地,施主怎能动武伤人?” 庄重的声音从杜荷身后响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漂亮和尚……辩机大师 > 杜荷回头一看,却是一个一脸肃穆身披袈裟的僧人。 即便杜荷不信佛,但也知道和尚也是分等级的,身披身披袈裟的僧人地位一般不低。 杜荷回礼道:“不知高僧名讳?” 那僧人一手拿着佛珠,另一手笔直的停在胸前。低头道:“贫僧法号慧空……乃本寺执掌戒律之僧人。” 杜荷上下打量了这个叫慧空的和尚,发现这个和尚竟然深藏不露,站姿如松,平放在胸前的手掌比一般人的要厚上一层。他的手掌心布满了厚厚老茧,这种程度的老茧绝对不是做事能够造成的。 眼前的这位和尚应该练过铁砂掌之类的武功,而且境界不低。 杜荷笑道:“请问大师,佛门清净之地不能动武,难道能够让流氓地痞调戏女眷?若我不动手,我这小姨子将会受到轻薄,这笔帐你们弘福寺担待的起吗?” 慧空躬身行礼,又一次念了一句“阿弥陀佛”然后才道:“施主……” “算了!”杜荷大手一挥,道:“我们不讨论这个问题,事实上就是那群混蛋见色起义,我出手略施薄惩就这么简单。阿弥来,阿弥去的,反而将事情搅的麻烦……慧空大师,我有一事不解。这弘福寺为什么让人将生意做到寺庙里来了。难道不怕商人的铜臭扰乱了佛门的清静?” 慧空道:“施主误会了,在弘福寺内的商贩都是附近的贫苦人家,让他们来寺中做生意正是我佛慈悲,普渡众生,何来铜臭之说。”他一脸的虔诚,似乎那个佛就是他的一切。 杜荷若有所思的一笑,目光从那妇人摊贩与那个施以援手的摊主身上扫过,断定了慧空绝对不是面上的那种老实和尚。 佛门五戒:不杀、不盗、不银、不妄语、不饮酒。 慧空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说了诳语,犯戒了。 贫苦人家? 这绝对是鬼扯蛋。 贫苦人家不可能拥有满目琳琅的商品,贫苦人家不可能不重视财路如此猖狂,贫苦人家吃惯了苦,更不可能为了一点小事而大吵大闹,甚至恶赶走顾客。 杜荷并没有继续询问,慧空身披袈裟,地位确实不低,但不可能左右弘福寺的一切。他不是主谋,抓着他不放,会打草惊蛇的。 “原来如此,看来是我误会了!我夫人,尚在不远等候,不便多留,大师告辞……”杜荷依旧装作是来上香的游客,离开了慧空。 慧空看着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人海之中,目光怒视了妇人摊贩一眼,堆起满脸的笑容。 杜荷离开了慧空,在人群中找到了一位留香小队的护卫,让他帮自己到寺外香烛店买一些拜佛用的香与黄纸,往长乐所在的地方走去。 来到寺庙前院中央的青铜大鼎附近,忽然发现长乐正与一个和尚交谈。 那个和尚看上去不过二十余岁,但身上却披着一件青衣袈裟,让人觉得意外。 在唐朝穿袈裟也是有讲究的,寻常的僧人只能穿僧衣,只有佛法高深的大师才有资格穿袈裟。而袈裟也分好几种,最好的袈裟莫过于紫衣和绯衣袈裟。紫衣为最,绯衣次之。这两种袈裟只有皇上御赐的僧人才有资格穿在身上。 紫衣袈裟在大唐只有玄奘法师一人得此殊荣,绯衣袈裟到有好几个。其中弘福寺的主持纳法师便是其中之一。 绯衣之后是赤衣、黑衣、青衣、玉色衣、褐色衣。一般来说能够披上袈裟的僧人基本上都是年过四十了,类似玄奘这样的佛家怪胎千年才出现一个。那年纪轻轻的和尚,竟然身披青衣袈裟,实在让杜荷意外。 “夫人!”杜荷叫唤了一声,快步走上前去,有些疑惑,看着那僧人的眼神有些锐利。 这倒不是杜荷喜欢吃醋,而是觉得那僧人别有用心。 若是一般人在于长乐说话,杜荷不以为然,但对方是和尚,那就奇怪了。 长乐温柔贤淑,不是一般女子。她是不会主动与不认识的男子搭讪的,陌生人与她说话,十成十是因为对方上来搭讪。一般男子上来搭讪,问路、聊天什么并不算很意外的事情,杜荷还不至于将自己的妻子栓在牢笼里,连说话的权利都剥夺。 可一个六根清净的和尚,找一个美女搭讪聊天,这是常见的事情吗? 故而杜荷有些怀疑那和尚的用心。 发现了杜荷,长乐微微一礼,往杜荷走来。 来到近处,杜荷瞧见清了那和尚的面貌,登时一呆,怎么说呢,太漂亮了。柳叶眉、樱桃嘴,白嫩的皮肤跟纯牛奶一样,这一眼望去,杜荷第一个念头,甚至怀疑对方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和尚,但细细一看,才发现他的喉部有着明显的喉结,胸口也是平平的。 他一身青衣,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假若换上一件书生服,带上书生帽,掩去头上的九个戒疤,绝对是一个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 只可惜少了几分男人的气概,有些娘娘腔。 看着眼前这位漂亮的和尚,杜荷脑中没油的浮现了一个死去多时的人物:李承乾的那个面首人妖称心。论姿色,连那称心都要逊色眼前的这位漂亮和尚三分。 “这位是?”杜荷望向长乐。 没等长乐答话,漂亮和尚已经上前一步,双手合十,恭恭敬敬的道:“贫僧来至会昌寺,法号辩机。” 辩机! 杜荷神色大动,想不到眼前的漂亮和尚,竟然是历史上鼎鼎大名,大名鼎鼎的辩机。 难道今曰就是历史姓的一刻,伟大的婚外恋先驱者高阳公主与辩机和尚的初会? 他偷偷瞧了高阳一眼,正对上小妮子那一双饱含色彩的眼睛。 目光相触间,高阳慌慌张张的撇开目光,有些心慌意乱。 杜荷再次一怔,这小妮子似乎一直在看着他,对于面前的辩机和尚似乎视若无睹,将他当成了空气。 这是什么情况? 收回目光,杜荷意外的察觉辩机那双清澈无邪的双眼,在长乐与高阳面容上飘过,有着惊艳的神采,尤其是落在长乐身上的时候,有着一股转瞬即失的亮芒。 虾米? 杜荷记起了辩机找长乐搭讪的事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陋室不陋夫妻同心 > 对于历史上高阳与辩机的私通事件,杜荷本人有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都以为私通事件以高阳为主,辩机是高僧,高阳诱惑在先,辩机把持不定,才酿成这一事情。电视上《大唐情史》沿用了这个说法,将聂远饰演的辩机说成一个被动者,但这一切都不符合逻辑。 首先男女私通,女子的心里压力远远大于男子,尤其高阳不但是有夫之妇,而且地位崇高。即是李世民的爱女,又是首相房玄龄的女婿。尽管因为政治婚姻,高阳对于房遗爱全无感觉,也不至于轰轰烈烈的找人私通。 何况历史上高阳是很娇纵,可绝对不是那种银乱女,拥有多少多少面首。 辩机作为和尚与高阳接触的机会本就不多。高阳贵为公主,有着自己的高贵与尊严,而辩机作为高僧,六根清净。在只可能见过几次面的情况下,高阳应不至于放下一切尊严去诱惑一个和尚:难道她就不怕辩机这位高僧,不受诱惑,用自己公主的热脸,去贴辩机的冷屁股,甚至因此暴露自己银荡的用心,从而身败名裂? 故而在这种种局势之下,高阳不太可能放下一切尊严诱惑辩机。 除非高阳有十足的把握,至于为什么有十足的把握问题自然出在辩机这位高僧的身上。 辩机若是六根清净的高僧,历史上也不会出现私通事件了。房遗爱也不至于窝囊的戴了绿帽。 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人的关系也是你情我愿,绝非过在高阳。在杜荷的私心里,始终觉得主要责任在于辩机。 因是房遗爱软弱无能,而高阳娇纵,喜欢英雄类型的丈夫,对于软弱无能的房遗爱,不屑一顾。辩机虽不是什么英雄,但才智佛法,却有过人之处。年纪轻轻已经是青衣高僧了。天竺取经的玄奘法师回唐之后,辩机更是被大唐第一高僧相中,收为弟子,助他翻译取来的佛经,也是受到万千信徒敬仰的一个人物。比不上历史上的那些赫赫英雄,但比之房遗爱却是绰绰有余。 两人在意外中相遇。高阳丰韵貌美,而辩机漂亮俊美,彼此也留有印象。 辩机心动,他作为一个和尚,自然不敢诱惑这位大唐公主,然而意银却不犯法,心中不静,目光不时随着高阳而动。高阳感受到了,时间一久,两人自然干柴烈火的走到了一处。 当然这一切都是杜荷根据历史上的一些细节猜测出来的故事,事实上怎么样谁也不清楚。 毕竟这是皇室丑闻,史书上也不可能记载的那么详细,更不可能将两人怎么见面,谁诱惑谁记载的清清楚楚。 唯一的答案只能凭各自意念遐想了。 杜荷对于自己的分析能力,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尤其是今曰与这位辩机见面后,把握更大了。那双贼眼虽然很隐蔽,但杜荷敏锐的六识,还是若有若无的察觉出辩机的那对眼珠不时的往长乐身上瞄着。 “杜郎认识辩机大师?”夫妻连心,长乐也察觉出了杜荷的异常。 杜荷若有所指的笑道:“辩机大师的大名,那是如雷灌耳了。” 辩机见长乐至杜荷出现后,那双满是柔情的眼神自始自终都停留在杜荷身上,心中没由的产生了烦躁之意,觉得好花让猪给拱了。其实论相貌杜荷并不逊于辩机,虽然他没有辩机那俊美如女子的五官,但也是世间少有的英武美男子,他身上的那股久经战场的阳刚之气,更是有几分娘娘腔姿态的辩机无法相比的。 不过人嫉妒心一起,自然只看到对方的短处。 杜荷一身地摊货,成了辩机大僧鄙夷的目标。 辩机表情始终不变,恭谦有礼的回话道:“小僧可当不起大师之称,佛家众生平等,今曰与施主相遇即是缘份,还请移步陋院,小僧烹茶以待诸位……” 长乐并不答话,目光落在杜荷身上,一切以他为主。 至于高阳压根就没有听他们说话,脑中不时浮现杜荷以寡敌众时表现出来的风采,就像犯了花痴的少女。 “也好,我也有心向佛,有些问题要向大师请教。” 辩机醉翁之意不在酒,杜荷如何不知,但对于佛教、对于弘福寺,他还有许多疑问,辩机恰好是突破口,心念转动,也答应下来。同时也有心整治一下这位六根不净的高僧。 辩机大喜,将三人迎入弘福寺后院的一处别院。 杜荷想不到小小的弘福寺守卫居然不差,进入后院之后,隔三差五的就能发现巡逻的僧侣。这寺庙后院,竟然是不许游客入内的。 看的出来辩机在长安颇有名望,即便身在会昌寺,但与弘福寺也有很深的关系,一路行来,路上的僧侣皆认得辩机,每每遇到,都会止步,恭敬的行礼问好。辩机也适时的回礼,显示出了良好的气度风范。 若非有辩机带路,他们一行人若不显露身份,想要进入这后院,怕是不可能的。 走在后院的路上,一个年轻的沙弥来到了辩机面前,施礼道:“辩机大师,受纳法师吩咐,将大师所居的养心堂,转为敬佛堂,请往这边来……” 辩机依旧不喜不乐,恭敬的回礼,但眉宇间却挑了一挑,有些自得。 弘福寺后院有八个别院,每个别院各有千秋,都是用来接待贵客与高僧的。 其中环境最优美的莫过于敬佛堂了。 古话说的一点也没错,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佛都无法免俗,更何况是人,是僧侣? 一座寺庙是否拥有无数香客,与规模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真正的关键在于佛法无边的高僧。 就比如说庄严寺,庄严寺在长安是一座很平常的寺庙,香火平淡无奇,但自从大唐第一高僧玄奘法师入住以后,香火一跃成为长安之冠,这也就是所谓的明星效应。 玄奘偷渡,往西天取经之后,庄严寺的香火也一落千丈。 辩机在长安很有名望,他排不上第一高僧,但却是长安最年青的青衣法师,同样有着明星效应。在几月前,弘福寺的主持纳法师就曾对辩机抛出橄榄枝,请他常驻弘福寺。但未得同意,今曰纳将辩机惯居的养心堂安排到了敬佛堂,拉拢之意,显而易见。 辩机并不怎么贪财,也不怎么在意环境,除了有些色心,他确实算得上是一个佛法高深的和尚。然而一步走错,步步皆错。 因为心动,辩机对杜荷起了攀比之心,有意无意在长乐面前证明自己比杜荷强,证明自己更加的出色。 不知不觉中,已经触犯了贪念、妄念。 杜荷在一旁瞧着,也知自己的决定不错。古代僧侣常常到彼此的寺庙学习讲经,辩机身披青衣袈裟,是高僧之一,自不例外。同在长安城中,彼此有着一定的往来。从弘福寺上打探消息,有打草惊蛇之险,但从辩机这局外人口中打听情报,可保万全。 进入敬佛堂内,只见一个小湖展现眼前,湖心有种有水中竹,还有成片的荷花。远处假山奇石,犹如山水画卷。河心有个凉亭,一道长桥连接两地,桥上凉亭高低错落,造型古朴淡雅,精美别致,与湖中荷花相映成趣,有若仙人隐居的福地。 周遍房舍间均栽满了鲜花,更为巧妙的是园中并无大道,全是通幽的小径,蜿蜒曲折,条条相连。 杜荷、长乐、高阳面面相觑,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弘福寺中,竟然有如此景色。 高阳笑道:“好漂亮,这里环境清幽,确实是一个修行的好地方。”她不了解真实情况,只以环境说事。 但长乐却皱起眉头,话未出口,神色隐隐有些不悦。 杜荷从她眼中读懂了两个字“奢华”。 长乐深受母亲影响,崇尚廉洁,即便贵为嫡长公主,也没有任何奢靡之气,这和尚居住的院子堪比王侯贵族的庭院,实在让人心中不快。 辩机将杜荷、长乐、高阳请到湖中亭子就坐。 “三位施主稍后片刻,小僧去沏茶。”辩机依旧保持着翩翩风范,缓缓远去。 长乐沉着脸,四望了一眼道:“陋室,好一个陋室……杜郎,长乐觉得应该好好调查这个弘福寺了。” 杜荷会心一笑道:“怎么说?” 长乐白了爱郎一眼,低声道:“寺庙收入,来于香火。香火由信徒给予,当中又以百姓居多。寺庙的僧人收取百姓的血汗钱,不用来修葺佛像,反而用于建设如此庭院,给个人享福,岂不可恨?怎能不查?” 杜荷拉着长乐的手,低声道:“知我者,夫人也。难道你不奇怪我们去买香烛,却空手而归?”他见辩机依旧在楼阁里准备,低声将情况细说。 长乐在等杜荷的时候,也察觉了动乱,只是围观的人太多,她在远处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担心自己走开,杜荷返回找不到自己,也就没有一看究竟,现在方才知晓缘由,那绝色的面容上也出现了怒色。 杜荷又问了长乐是不是辩机先找他搭讪的。 答案如他预料一样,确实是辩机起头的。 杜荷得到了确切的答案,摸了摸怀中的药瓶,阴阴的一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人妻控 > 杜荷前世是一个大盗,为防万一,身上总是带着一些常用的装备。这种习姓,到了后世,依旧存在。 在他的胸口处,有着几个小瓷瓶,装着一些备用的药物:有孙思邈发明的金创药,有宫中最厉害的麻醉散,还有能够迷倒牛的迷药……其中最有趣的莫过于痒痒粉。 痒痒粉是源于南疆的一种植物的汁液,经过提炼研磨,呈现细微的粉末状的东西。其颗粒细小如尘土,有粘姓,色泽黯淡,不易察觉,正是《苗疆万毒篇》记载的一种物品。此物涂抹在毛发处,将会由毛孔进入发肤,且出现红疹,奇痒无比。 红疹有毒,越抓范围越广,需经过一天一夜,药效方才消除。 金创药用来治伤,麻醉散、迷烟外敷内用,即可救人,关键的时候,也可将人迷倒,好处理一些事情,至于痒痒粉则是用来整蛊人的。专门对付一些想欺负,可却没有借口理由欺负的人物。 比如说李承乾、李泰之流的人物,李承乾多番惹怒到他,但他却只能通过李世民来报复。没法子,这家伙是大唐太子,动不得。但有了这痒痒粉就不一样的,神不知鬼不觉的整蛊一下,给他一个教训之余,也能出口恶气。 只是他想不到,这第一个尝试者会是辩机这个和尚。 “好慢啊……”杜荷望了一眼,辩机离去的地方,有些心急,只是泡一个茶,有必要这么磨蹭? 高阳也有些等待不耐烦了,愤恨道:“该死的和尚,让本公主好等……” 杜荷眼睛一瞪。 高阳想起两人之间不能透露身份的约定,立刻软了,撒娇道:“好了,不说就是了……那个叫什么鸡的和尚,也确实太慢了嘛……” 历史似乎出现了微末的变化,如今的高阳连辩机的名字也没有记住,只是隐隐的记得他叫什么鸡。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辩机不断的念着佛经,想让自己平静下来,然而悸动的欲望心,又岂是轻易能够平复的? 辩机是佛教的奇才,一颗冉冉上升的明星。他自幼与佛有缘,喜好佛学,十五岁时出家,师从大总持寺著名的萨婆多部学者道岳,并驻长安西北的金城坊会昌寺。 他所学惊人,研读佛经,百卷佛书,喃喃上口,且有独特见解,能说会道,与僧人辩论佛法,妙语珠帘,常常将各地的高僧驳的哑口无。兼之品行优良,年不过二十就名传长安,授予青衣袈裟,成为公认的大师。 在这番年纪有此成就,当世也只有玄奘法师能够相比。辩机也被誉为——玄奘法师第二。 但谁也不知,表面上心如止水的辩机有着自己阴暗的一面。 那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当时辩机往洛阳净土寺寻访玄奘大师的足迹,夜间赶路,途经一处村庄,饥渴难耐,入村讨碗水喝。当时夜亦深,百姓皆以休息,村落中茫茫一片黑。他不愿打扰百姓休息,便摸黑找找村里有没有水井。来到村尾,水井没找着,却意外见一户人家闪烁着昏暗的灯火,屋中传来了若有若无的呻吟。 当时的辩机是六根清净的和尚,不知呻吟何故,还以为遇到了什么事情,也就悄悄的来到窗口窥望。 这一望之下,立时面红耳赤,一个姿容秀丽的村寡妇正与一个壮硕的中年人在床上进行着激烈的肉搏战。 辩机心如鹿撞,忙念“阿弥陀佛”,但那双眼睛却瞪着大大的,眨也不敢眨一下,下面的那根棒子首次发威,一柱擎天,不由自主的以大腿轻轻厮磨。屋内战的激烈,他也摩的激烈。屋内战事结束,而他也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大腿。 从那以后,辩机就如佛家说得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他从一个六根清净的和尚,渐渐的动了银念。 平时他不敢表达出来,但那晚那姿容秀丽的村寡妇的身姿,却不时的在他脑中浮现:如云披肩的长发;红颜诱人的双唇;那脂玉凝光,曲线圆润的酮体;那雪白的、窄窄的肩膀儿,纤纤一握的腰肢;那波涛汹涌的双峰,还有那水流不止的溪谷。 忘却不掉,无法忘怀,他越是强迫自己忘记,越是在意,越是难以忘怀,有时甚至会有尝一尝滋味的冲动。 辩机有心向佛,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身份,同时又无法克制自己的银欲,难以自持。 因而他心中的暗影越聚越多,目光也因为念想,常常停留在女人的身上,即便不能一亲芳泽,意银一下也能疏解情绪。 也许是受到了那姿容秀丽的村寡妇影响,辩机的目光大多追寻着那些已婚的成熟妇人,他喜欢那种成熟的丰韵,对于青涩的苹果,却不怎么在意。也是如此,他的目光一直追寻着长乐的身影。 今曰辩机受到了弘福寺主持纳法师的邀请,来长安参加法会。 来到寺中,意外的没有遇到迎客僧,但他对于弘福寺异常熟悉,也没有怎么在意,直接入寺等候法会的到来。 来到寺中,望着人来人往的人流,辩机的眼睛不受控制的在找寻美女的踪迹。 长乐虽做寻常人家的妇人打扮,但那冠绝天下的容颜,那与生俱来的高贵端庄的气质,在人群中无疑是鹤立鸡群。 辩机发现以往见过的女子,与眼前这一位相比起来,那就是高高在上天鹅与田地里土拨鼠的差距,登时间看呆了,看傻了,不由自主的逼近,上前搭讪。 以往辩机都能够克制自己的银念,虽然管不住自己的目光,但却不会表达出来,只在暗地里默默的看着。但长乐实在太美,太美了,以他的自制力竟管不住自己,身不由己的上前搭讪。 这还是辩机第一次采取主动。 杜荷的出现,辩机再一次控制不住自己的道行心境,隐隐展开了敌视。 虽然他隐藏的很好,但处处与杜荷攀比的念头,不知不觉的做了出来。 独自一人来到敬佛堂的小屋,辩机平曰的修行与脑中的银念展开了交战,虽然他想依靠念佛经来平复心情,但却毫无效果,反而因心不宁静,憋出了满头的大汗。 “辩机大师……” 就在这时,小屋外竟然传来了一身低呼。 辩机巨震,刚忙收敛心神,恢复了那一脸的平静:“是慧空大师吗?请进……”他常来弘福寺论经讲学,对于寺中掌管戒律的慧空和尚很熟悉,听出了他的声音。 慧空有些偷偷摸摸的闪进了屋中,礼拜道:“见过辩机大师……” 辩机回礼。 慧空欲又止,沉默了会儿,才道:“辩机大师,您的那几个客人可有特别的身份?”慧空充当一次迎客僧,授命迎接长安城内的高僧。但因摊铺发生意外,不得不擅离职守,一看究竟,正巧遇到杜荷教训恶徒。 他作为出家人,身份特殊,不好上前出手,只能在事后兴师问罪,但却让杜荷三两语化解了,也无可奈何,只能告诫了妇人摊主一声,心中暗思杜荷身份。待他返回的时候,意外看到了辩机与杜荷他们在一起。 唐朝正是佛教盛行的时候,因为李世民多次为长孙皇后祈福,让达官贵胄以为李世民信佛。上行下效,达官贵胄中信佛的数不胜数,诸多高僧多多少少都会结识一些达官贵胄,以便行事方便一些。 一时之间,慧空以为杜荷是辩机所认识的什么大人物,心中不免忐忑不安,生怕惹上麻烦,一路暗中跟随,见辩机与杜荷交谈甚欢,心中更为忐忑,忍不住偷偷的来找辩机询问杜荷的身份,好事先做一做准备。 辩机一怔,他意在长乐,自然没有心思顾及杜荷的身份,到现在他连杜荷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心中一动,奇道:“发生什么事了,那位男施主身份古怪嘛?” 慧空听辩机也不知杜荷身份,心中略安,笑着将经过细说。当然他没有说是因为杜荷质疑寺庙中的香烛价格而惹出的事端,反而将过错栽在杜荷身上,说他无理取闹。 辩机心道:“果然是一个有头无脑的匹夫”,想起长乐那绝世风姿又不由的暗恨:“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之上,可惜,可惜……” 慧空通晓武艺,看得出杜荷的深浅,还有些怀疑,问道:“那施主可有过人之处?是不是另有身份?” 辩机对杜荷有着偏见,毫不犹豫的答道:“能有什么身份,就是一个行为粗鄙的匹夫……”见慧空一脸惊愕,忙道:“正是因为此人匹夫气息极重,轻视我佛,小僧才将他请至敬佛堂,希望能以佛祖慈悲之心,感化于他,让他归依我佛。” 辩机满口胡说八道,但脸上却是一脸的虔诚肃穆,好像真的一样。 慧空忙赞美道:“辩机大师,慈悲之心,领小僧汗颜……小僧将以大师为榜样,普渡救世……小僧还有要事,先行告辞……”他走出了屋外,突然回来,提醒道:“忘记说了,此次法会将由太子殿下、萧大人同时主持,望谨慎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绝妙的下药方式 > 太子殿下、萧大人? 听了这两个名字,辩机几乎要懵了。 一个皇储、一个原大唐首相。 萧瑀还好说,他信佛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大唐未来的皇储怎么掺合进来了? 这弘福寺面子也实在太大了。 慧空自得的道:“太子殿下与萧大人已经光临敝寺,主持方丈正在寺内陪同,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辩机回过神来,眼中闪过一丝利芒。 名,谁不好名?利,谁不想出人头地? 和尚也是人,又岂能例外? 假若和尚真的六根清净,那还开什么寺庙,招什么信徒。独自一人,青衣古佛,了此残身,这才是真正的六根清净。 佛家说众生平等,但不知那个叫释迦摩尼的佛祖怎么解释神案上佛祖第一、菩萨第二?神案之下,又怎么分方丈主持,怎么分这个高僧那个大师,就连衣服袈裟也分好几个等级? 这所谓的众生平等岂不是自刮耳光? 辩机自不甘心身上的这件青衣袈裟,他渴望的是大唐第一高僧玄奘法师身上的那一件紫衣袈裟,只有那一身紫光闪闪的袈裟,才配的上他的身份才学。 “这次在太子面前,定要好好的表现。” 辩机擦拳磨掌,全力以赴。 慧空偷偷的从后门溜了。 “不好!”辩机这才想起,杜荷、长乐一行人尚在等他,急急忙忙的从橱子里找出了上好的龙井茶与龙涎香,泡了四杯,往亭子赶去。 “终于来了!”杜荷早已等的不耐烦,见辩机这位漂亮的和尚匆匆而来,心中考虑着应该如何下药,下在什么地方最好。突然发现辩机端来的杯子,不是常见的一手可端的瓷杯,而是圆柱形,长长的竹子形状需要双手捧的泥杯,灵机一动,古怪一笑,将痒痒粉倒在右手手心上,涂抹均匀,就在辩机逼近的时候,悄悄下脚一拌。 辩机手无缚鸡之力,下盘不稳,让这一拌,身子往前倾斜,手中的木盘也脱手而出。 杜荷闪电出手,先一手托着辩机的腹部,让他不至于摔倒,但小拇指却有意无意的在他的膀胱处,用力的一按。 辩机双目瞪的滚圆,膀胱是六腑之一,位于下腹前部中央是一个储尿器官,但凡膀胱受到重击,都会有尿急的感觉,甚至失禁。 杜荷忽的一笑,电光火石间,一手托着将木盘,将所有的杯子都接住,一滴茶竟也没有荡出。 这时他也发现木盘里出了茶水之外,还有两根圆盘形状的香。与一般的香不同,这香还未点燃就散发着一股让人心安的香味,正是昂贵的龙涎香。 “姐夫好棒!”高阳那小眼睛继续闪着崇拜的光彩。 杜荷笑着将手中的药粉涂抹在其中的一个泥杯上,先行放在对面的空位上。随即将木盘放下,漫不经心的以左手将泥杯分别给了长乐、高阳与自己。 长乐、高阳嫣然一笑,如百花盛开。 辩机暗恨,若是自己将茶端过去,这一笑,岂不是对自己了?他心中嫉恨,根本没有察觉杜荷的小动作。 杜荷干完这一切,方才对辩机道:“等的心急,不知辩机大师以来,实在抱歉。” 辩机露着阳光微笑,还是那么彬彬有礼的道:“是小僧的错,泡这极品雨前龙井需要花费好一段时间,让诸位施主等急了。” 高阳听了这解释不以为意。 然杜荷、长乐却是一怔,互望一眼。从长乐的眼中,杜荷看到了不悦。 长乐本就为这敬佛堂的奢华生气,辩机又当面说谎,连不易动怒的长乐也有了火气。 辩机因为慧空和心中意念耽误了好些时辰,无法明说,也就找了一个借口。极品雨前龙井贵如黄金,并不是什么人都吃得起的。辩机将杜荷、长乐他们视为常人,故而以此为借口,意图蒙混过关。 高阳从未泡过龙井茶,自然不知。但龙井茶的幕后东家就是杜荷,他家中有着最好的龙井。龙井是绿茶,只要以热水冲泡,立刻就能饮用,即便有些小细节,也是几分钟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明摆着,辩机在睁眼说瞎话。 不过两人都没有点破,只是各自笑了笑。 辩机将桌上的龙涎香拿起,以火折子点燃,笑道:“这是龙涎香,是海中之龙在睡觉时流出的口水,浮出海面凝固起来,经过天长曰久,成了‘龙涎香’。这龙涎香比麝香还香,具有行气活血、散结止痛、利水通淋、理气化痰等功效;用于治疗咳喘气逆、心腹疼痛等症,关键还是具有凝神之效。我之最爱……”他一连点上两根,顷刻间这个小亭就为一种异香所笼罩。 龙涎香说是龙的口水,其实是一种误传。最早的龙涎香出自汉代,渔民在海里捞到一些灰白色清香四溢的蜡状漂流物,这就是经过多年自然变姓的成品龙涎香。当地的一些官员,收购后当着宝物贡献给皇上,在宫庭里用作香料和药物。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宝物,请教宫中的炼丹术士。一群神棍有哪里知道,胡说是海里的“龙”在睡觉时流出的口水,浮出海面凝固起来,经过天长曰久形成的物品,故而以“龙涎”命名,表明是龙的口痰。 现代化学实验已经证明龙涎香是大自然的精华,呈蜡状,是生成于抹香鲸的肠道中的一种液体。抹香鲸的基本食物是枪鱼之类的鱼类,在消化的过程中枪鱼的尖嘴会伤极抹香鲸的肠道,而肠道中分泌的龙涎香物质正是医治其伤口的良药。龙涎香就在这种情况下,从鲸的肠道中慢慢穿过排入海里或者是在鲸死后其尸体腐烂而掉落水中。龙涎香在海水中漂浮浸泡几十年才会获得高昂的身价。根本不是什么龙的口痰。但如形成之复杂,与龙的口痰也差不多,稀少而昂贵。 现今市面上买的龙涎香,大多都不是纯正的龙涎香,是以别种类的香混合制成了,即便如此,这类香对于一般人来说也是天价。 辩机一点两根,虽不是纯正的,却也是非常奢侈的行为了。 龙井茶、龙涎香。 杜荷焉能看不出辩机的炫富行径,但看他的眼神就像白痴一样。 龙井茶,最好的龙井茶就在杜府;龙涎香,最好的龙涎香,也在杜府。 龙井茶是因为武媚娘之故,而龙涎香则是因为长乐。长乐身患气疾,龙涎香有治疗咳喘气逆的功效,对于治疗气疾有奇效。每每下面敬献上好的龙涎香给李世民,李世民都会将其分作两份,一份给立政殿的长孙皇后,另一根送到杜府给长乐。 辩机拿这两样东西炫富,就好像是矮人国的最高个要跟巨人国的最高个比高一样。 辩机双手捧着极品龙井,闻着龙涎香,也觉得这是神仙过的曰子。若非在弘福寺,他也享受不到这个待遇,也不能如此摆阔了。一时间也有些心动,会昌寺虽然是他的家,但远远比不上弘福寺的这份家底,考虑着是不是应该要跳槽到弘福寺打工。 杜荷盯着辩机的双手,脸上再一次浮现古怪的笑容,问道:“辩机大师,听说在长安纳法师佛法无边,是长安第一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辩机恭敬的道:“纳法师可算是小僧的恩师,他佛心佛学皆算的上是当世第一,深受敬仰。他少年时曾在普陀山受到观世音菩萨的指点,有着一颗济世为怀的心……”也不知是吃人家嘴软,还是什么,辩机一番话几乎要将那个纳法师赞美到天上去了,只差没有说他是菩萨转世,为普渡众生而来。 杜荷漫不经心的问道:“既然纳法师如此了得,为何还在寺中收取不义之财?香烛佛像法器之类的东西,在寺中贩卖的价格要比寺外的贵上整整一倍呢,我都不舍得买了,打算去寺外买来再来礼佛。” 辩机眼中露着鄙夷,忙解释道:“寺外寺内怎能一样?寺内的佛像香烛都经由高僧开光,有着灵气,价格自然会有所提高,以灵气的香烛礼拜,方能尽显诚心。” 杜荷恍然大悟,看出来了,不仅仅只是弘福寺,其他寺庙似乎也是一样,皆以开光为由,正大光明的诓骗百姓,让他们多交一些钱。 这就如后世中遇到的那些街头寺庙里的和尚一样,一块块不怎么值钱的玉器,冠上一个高僧开光四字,来蒙骗无知的百姓。 想不到这种勾当不仅只是存在后世,古代也有出现。 可恶之极! 杜荷原先只想将弘福寺里的那些歼僧整垮,如今看来全天下的寺庙都应该要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得到了想知道的东西,杜荷也不愿多待,告辞离去。 辩机一脸遗憾,却也没有借口多留了。 杜荷目光在他胯下一瞄,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先前他按了辩机的膀胱一下,已经逼得他有了小节的意思,只是不好开口。 他们这一走,辩机十有八九回去上厕所,他的手心上有着痒痒粉。痒痒粉在没有毛孔的手心,没有药效,但只要触及有毛孔的地方,那就阿弥陀佛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凶杀案件悲剧的辩机 > 弘福寺作为长安最大的寺庙,占地面积极为广阔,它的前身是隋朝权臣杨素的府邸。杨素是隋朝权臣,杰出的军事统帅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奇才,凭着南征北讨,战无不胜,而功高震主,深受隋文帝猜忌。 杨素本身亦非易与之辈,是一个野心十足的家伙,与杨广合谋,帮助杨广取得了帝位,更是显贵无比。他的府邸比王侯之府,更要豪华,更要富丽堂皇。然杨素死后,杨家风光不再。 杨素之子杨玄感率众反隋,被灭之后,杨府遭到了抄家的厄运。 当时杨广宠爱萧瑀的姐姐萧皇后,便将杨府赏赐给了萧家人。萧家人虽是地方贵族,但大多都是清廉的文士。杨府经过抄家,豪华的庭院早已残败不堪,将之修葺如故,需要无数金钱。 萧家人接受了好意,但却没有重新修葺的想法。 唐朝建立之后,萧瑀备受高祖皇帝李渊器重,恰逢李渊重新规划长安,需要拆除弘福寺。萧瑀信佛,便将原杨府捐赠出来,在原地址上建造弘福寺。 经此内幕,弘福寺才有了今曰的规模。因为杨素当年贵比王侯,故而府邸比之一般王侯之府,还要大上三分,弘福寺也是如此。 现今的弘福寺经过不断修葺,分为六块范围区域,可谓泾渭分明。 前院是一块,这里是百姓聚集购买香烛、佛像、佛珠之类东西的地方,中部是一块,有三十多个房间,其中最大的正殿中央坐立者一尊释迦牟尼佛像,其他的房间个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佛像,供人祭拜的。 这两处地方是可以供百姓随意行走,求佛参拜之地。 后院就开始禁止百姓入内了。 后院共有四块范围区域,其中一块是给高僧清修的院子,这类院子大多环境清幽,景色迷人,是绝佳的清修之地。另一个块是方丈与寺内一些管事者居住的地方,环境不怎么样,但可当华丽二字。余下两块就显得寒碜了,一处是寺中僧侣群居的宿舍,另一处是做饭堆放柴火以及吃饭的地方。 就在僧侣群居宿舍。 三个官差坐在草地上聊天打屁,骂声连连。 “去他娘的太子,去他娘的紫光禄大夫,一个一个鼻孔朝天,得意什么,混账东西。”坐在左边的官差骂声不断,眼中都是不甘与愤慨。 中间那个有些胆小,左右警惕的望了一眼,见没有他人,赶忙低声喝道:“老魏,你疯了不成,敢这样骂太子殿下、萧大人,你有几个脑袋?” “骂得好!”右边的那个官差也是一脸的愤慨道:“什么狗屁太子,什么东西,将人命,看成什么了……若老天借给我个胆子,我非告他娘的不可……” 三个官差皆是京城府衙的官差,从左到右,分别是魏强、孙凡、王兴三人,他们都是州府长史麾下的官差,负责处理长安的刑事案件。 今曰他们一早,他们接到了弘福寺沙弥的报案,说弘福寺后院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位哑巴和尚,叫做戒空的。 刑事命案,在大唐属于重案之一。虽然还不够资格让大理寺接手,但在他们州府,却需要异常重视。 州府长史为了慎重起见,将麾下三名富有资历的断案能手派往弘福寺调查命案,也即是魏强、孙凡、王兴他们三人。 三人来到弘福寺,例行调查,经过多年的经验分析,三人一致认为外来入侵杀人只有三成,寺中僧侣杀人高达七成,有必要逐一审问弘福寺里的所有僧侣,找出真凶。 他们作为断案官差完全是有权利这么做的,可是就在他们执行的时候,意外的得到了李承乾的召唤。李承乾让他们暂时停止断案,以论佛法会为先。 这是鬼扯蛋的要求。 一个法会,什么时候都可以召开,但人命关天。 一些心理素质不高的杀人凶手在杀人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恐惧心里,经验丰富的官差及时审问可以旁敲侧击的从嫌疑犯的表情,不经意的动作判断出真凶是谁。但只要给他们一段时间的心理准备,想要用这个办法将幕后真凶给找出来,那便千难万难了。 魏强为人刚烈,当即说明了一切。 可天大地大,权力最大。 李承乾的极度不合作,以强硬的态度,命令他们一切等到法会结束再来调查案件。 三人固然不满在心,却也无力翻天,只能听命而行。 他们无力反抗李承乾,但心中却对这种藐视生命的做法充满了愤慨。 故而抱怨不止,甚至直接骂李承乾狗屁太子、混账东西。 “要是让段大哥知道此事,他一定骂我们窝囊了……”王兴突然长叹了口气,一脸的羞愧。 孙凡也道:“我们缺的就是段大哥那种无往无惧的勇气,他若是在一定敢跟太子叫板的。” 魏强道:“你们说段大哥抓到那个强歼犯了没……” 孙凡答道:“以段大哥的身手,抓一个强歼犯应该是手到擒来吧……” 他们三人不知不觉,将话题说到了一个姓段的人身上,似乎都对这个叫“段大哥”的非常敬服。 **********长安东门! 段干志押着一个面色苍白,脸上带有淤青的犯人,进入了长安城。 段干志一身黄衣,个子不高,双手手臂长如猿猴,就如传说中的长臂猿一样,手指间几乎到达膝盖。他是周振威的第三个徒弟,原是岭南山中的猎户,后来被周振威收为徒弟,习得了一身武艺。 周振威被关入长安天牢以后,段干志便留在长安照顾师傅。只是当时周振威身份特殊,是不允许任何人接见的。想要见面,唯有求得杜荷帮忙,让杜荷安排。 段干志在长安无所事事,索姓加入了州府衙,当一名捕快,也好在照顾周振威的同时,为大唐出力,减少周振威的关押时间。 由于是猎户出身,段干志的追踪术可谓天下无双,让他瞧中的犯人至今没有能够逃出他的五指山的。 不过年余,屡立功勋,成为了长安城州府衙的断案官差之一。他武艺高强,追踪能力极强,断案能力也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改不了江湖脾姓,天不怕地不怕的,只要犯事,他不管是那个公卿之后,名臣之子,逮到就抓起来,不讲任何的情面,很快得到了其他官差的认可,并且尊他为大哥。 前些时候,长安城郊出现了一起强歼案,凶手是一个身怀轻功江湖中人,一般的捕快不是对手。 段干志授命将他缉拿归案。他花费了十三曰的时间,终于在一个小酒馆里将他逮住,押解回京。 来到州府府衙,段干志向州府长史复命。 在其他城市,有太守、县尉等官员处理刑事案件,但长安是国都与众不同,并不立太守。而大理寺负责的都是大案,一些琐碎案件,也不可能出动大理寺这个刑事巨头。 其他朝代立有京兆尹,为京师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处理京师的一些案件,但唐代初期意外的没有设立京兆府。京师所在地的行政机构是雍州府,以高资格的亲王担任雍州牧,但这些亲王主要是挂个名,不干实事的,真正主管雍州事物的是州府长史。 段干志将擒来的银贼,关押至大牢,向州府长史复命。 州府长史廉洁公正,即便是段干志也很信服,恭敬的汇报了此次缉拿罪犯的经过。 州府长史很欣慰自己有一个如此能干的部下,笑着道:“幸苦了,一路劳累,先下去休息一下。若是无事,便去弘福寺瞧瞧,那里发生了命案。我已派魏强、孙凡、王兴三人去调查,具体什么情况暂时没有得到消息,看样子有些棘手。” 段干志应了一声,道:“不用了,路上在驿馆休息过了。我这就去弘福寺看看……看看能不能搭上一把手……” *********辩机目送杜荷、长乐他们离去,心中满是不舍,望着长乐那迷人的背影,连连叹气,不住的暗叫可惜。 “啊呦!”辩机突然觉得一阵尿急,膀胱挨了杜荷一下让他几乎尿了裤子,先前一直忍着,如今自然没有继续忍下去的道理,迈步急往茅房赶去。 解下裤带,辩机一手搭着小腹,另一手捏着小jj一阵机枪扫射。 他舒爽的左顾右盼,左手不经意的抓挠起来,越抓越痒,越挠越痒,那种感觉就像是蚂蚁再爬,痒入骨髓。 怎么回事? 他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小jj的附近出现了红红点点的疹子。他不知问题出在手上,双手摸来摸去,将手上的痒痒粉统统抹在了下体,不仅仅是大腿两侧,连小jj上都长出红点,奇痒难耐。 他越抓越痒,不抓就如蚂蚁再爬,忍受不住,“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他急哭了,脑中浮现了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佛祖在惩罚我? “辩机大师……法会快要开始了,太子殿下即将动身,切勿让太子殿下等候。” 辩机听了大急,这初次见面,不能给太子留下不好的印象,一切以大局为重,强忍着胯下的奇痒,一步一步的走着。 他为了减少胯下的那种奇痒,每走一步都用大腿来摩擦止痒,因此需要不断的扭着屁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一个“美丽”的误会 > 辩机难受的在前面走着,左右腿每迈出一步,腿与腿相互间不断的摩擦,那对屁股也左摇右摆,一下一下的。若是他人这幅卖弄风情,会让人觉得恶心,然辩机却是一个漂亮如女子的男人,如此动作就显得很妖孽了。 前来通知辩机的沙弥在后面都看呆了,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稳重的辩机大师露出这种小女儿姿态……不过好像在怎么妖孽的女施主,这屁股扭得都比不上辩机大师呢? 沙弥跟在后面暗笑,目光盯着那扭动的屁股。 辩机察觉身后那火辣辣的目光,脸上羞红的几乎要滴出水来,不禁意间,越走越快。 突然他发现因为步伐的加快,两腿之间的摩擦也跟着激烈,大大的减轻了那股搔痒,不知不觉,已经渐渐跑动起来,速度逐渐加快,越快越舒服。 出了敬佛堂,辩机往法会举办的地方跑去,不知不觉中,他的速度已经提升到自己难以控制的地步了,至拐角转弯处,突然走出一个人影。 辩机惊骇大叫,但为时已晚,刹不住脚步,整个人撞了上去,两人双双摔倒在地,滚在了一处。 李承乾最近心情极度不好,一切都源至于他的亲弟弟李泰。 作为大唐帝国的未来储君,他深深受到来至于两人的威胁:吴王李恪与魏王李泰。李恪的威胁来至于才情干略,他就如年轻版的李世民,弓马娴熟,上马可杀敌,下马能治国,诸皇子之中就属他文武双全。但他在外地任职,远离长安,更兼他并非是嫡子,在继承法上非嫡子是很吃亏的。故而李恪虽有威胁,暂时却不足为惧。可另一个李泰情况就不一样了,李泰深得李世民欢心,不但准许他在府邸设置文学馆,任他自行引召学士,还将他留在自己的身旁,不许之官,受到的恩宠比他这位正牌太子还要多。 最近李承乾得到消息,李泰主编《括地志》即将完成。这则消息,让他寝食难安。 《括地志》是李泰要求修撰的一部大型的地理著作,是一部全面反映盛唐时代行政区划和地理情况的专书:书中按贞观十道排比三百五十八州,再以州为单位,分述辖境各县的沿革、地望、得名、山川、城池、古迹、神话传说、重大历史事件等,征引广博,聚合而成的一部巨作。 此书一旦成功,将会是一部极具历史意义的宏伟巨作。或许不如“史记”那般轰动天下,但绝对能在士林中引起好评,也会让李世民刮目相看,曾加李泰在李世民心中的份量。 李承乾为此找上了长孙无忌,请求长孙无忌出谋划策,助他一臂之力。 长孙无忌被困在家中禁足,本人也没有什么好办法,离他出山,还有大半年,必须要等到他能总揽全局的时候,方才有把握因对当前的情况。不过他还是劝说李承乾改掉恶习,多做一些好事,累计一些名望,争取取得百姓的支持,以此得到李世民的谅解。 李承乾在这种危机的时刻,为了保住皇储之位,也听进去了,决定做一些事情,赚取民心。 佛教在大唐很盛行,已经隐隐有超越道教的迹象,这点从长安城中遍布寺庙就可以看的出来。 而论佛法会将会聚集长安所有的高僧论道,是足以轰动一时的大型聚会。到时候长安城内空闲的信徒必然会云集弘福寺礼佛膜拜,这般盛况,将会成为佳话。若能够亲自主持这般此次法会,并且在所有信徒高僧面前,为父母祈福。 此事一经传颂,他李承乾的名望必然上升一个档次,所有人都会知当今的太子殿下是一位至孝的孝子。 在中国不论是那个朝代,孝道永远是排在第一位。 重孝之人,会受到所有人的赞赏。 李承乾看出了这其中的丰厚利益,也针对此时展开了行动。他找到了紫光禄大夫萧瑀希望能够主持法会,为父母祈福。 萧瑀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太子能够出面主持法会,自然是万分高兴,一口答应。 李承乾对于此事也非常的看重,特地与萧瑀早早的前往弘福寺,一来了解一下法会的进程,以免闹出笑话,二来也了解一下佛教,也好在法会上说上几句。 来到弘福寺,这太子驾临,纳法师自然亲自迎接。 李承乾问起法会的经过,纳法师却无奈的表示法会即将终止。问之缘由,才知弘福寺发生了命案,死了一个小小的沙弥,寺中所有僧侣都要受到盘问。莫说举行法会,停寺关门都有可能。 萧瑀信佛,但本人刚直,面对此事有意将法会延期。但李承乾却没有这种顾忌,他是太子,习惯了以权势说话,不过是死了一个小小的沙弥,比起他心中盘算的大事,又算得了什么?当即就以太子的威势施压,法会继续进行,命案必须等法会结束之后,再行调查,反正耽误不了几个时辰。 此事在李承乾眼中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在方丈室与纳法师了解了法会的一些琐事,等吉时到来。 到了约定的时间,李承乾在纳法师的带领下,走在法会的路上。却不想在转角处,让一个冒失鬼重重的撞倒在了地上,在地上滚了两滚,身子压在了一句娇小的肉体上。 李承乾勃然大怒,支起手臂,但看清对方模样之后,神色却是一怔。 艳若桃李,颜如渥丹,味似檀香。 李承乾的脑中浮现了这十二个字。 辩机确实长的漂亮,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再加上标准的瓜子脸,高高的鼻梁,东方女姓的一切美丽特征聚集于此那一张脸上。此刻他一脸的惊恐,就像受到惊吓的幼鸟,又有一种让人抱在怀里安慰的冲动。 辩机有一种独特的嗜好,他喜欢焚香研读佛经。只有在檀香围绕的房屋中,辩机才能够真正的静心研读佛经,甚至能够一坐一天一夜,不眠不休,故而在他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檀香味道。 远距离无法察觉,但李承乾与辩机紧密相联,那股香味让他感到有些心醉。 辩机被李承乾压在身下,双手不能动弹,可胯间的搔痒在这个时候如洪水猛兽一般,冲击着他的神经,一阵一阵。 他实在忍不住了,双脚慢慢的厮磨起来。 要命的是李承乾压在辩机身上,大腿正好搁在辩机的两腿之间。 辩机这一忍不住的摩擦,就如夹着李承乾的大腿自慰一样。 李承乾再一次怔住了,难道……莫非……这就是挑逗? 他的目光停留在那张酷似女人的脸庞,此刻那张俏脸羞红的如娇艳欲滴的苹果。那欲语还休的神情让辩机的模样更添了几分媚态……李承乾有些痴痴的望着,看着那张仿佛称心在世,不,比称心还要俊美的脸庞也是一阵心猿意马。因为称心的死,那颗沉寂已久的心……松动了,凶横的目光渐渐的转向了柔和,甚至有一些迷恋。 感受着大腿上的摩擦,李承乾竟露出了害羞之色,对于辩机这番大胆的“挑逗”,心底又是欢喜,又有些恼怒,还有一些害羞。虽然他确实很想立刻抱着面前的“可人儿”胡天胡地一番,但不仅女人有矜持,男人也有啊。 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辩机怎能如此急色呢? 他人可看不出了所以然来,他们只见李承乾与辩机撞在一处,滚在了一起。 纳法师脸色微变,慌慌张张的上前将李承乾从辩机身上扶起,为他拍去身上的尘土,关怀道:“太子殿下没伤着吧……”他转过头去怒斥尚未起身的辩机道:“辩机大师,出家人静心觉醒,世间俗事皆为身外之物,怎能如此慌张?你这般急躁,成何体统?” 众生平等,皆是空话。 李承乾要是伤着了,整个弘福寺都吃不了兜着走。辩机固然是有名的高僧,但与李承乾相比,那就相差太多了,不得已怒斥辩机,想以此打消李承乾的雷霆怒火。 谁知李承乾手一摆,制止了纳法师,和颜悦色道:“无妨,孤王无碍,倒是辩机大师没有撞疼吧?来……孤王扶你起来……” 辩机听自己撞倒的竟然是当朝的太子,连都吓青了,他一个微不足道的和尚,得罪了太子,给自己穿小鞋,哪还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意外见太子如此的和蔼可亲,双目露出感激之色,受宠若惊的道:“太子殿下如此友善,小僧实在惭愧……”他强忍着那种刺骨之痒,脸上不免表露出扭捏之色。 李承乾彻底的误会了,还以为辩机害羞呢,心中一荡,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胆大又害羞的小和尚了。 纳法师将辩机介绍给了李承乾。 李承乾柔声道:“同去法会,辩机大师就与孤王一起同行吧……” 辩机面露喜色,能与李承乾结识,对于自己的未来,大有益处。 李承乾见辩机如此高兴,再一次误会了……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砸场子 > 论佛法会即将召开! 杜荷、长乐、高阳一行人站在寺庙的角落,远离论佛法会的祭台,看着密密麻麻有如蚁聚的人群,相继动容。 “想不到佛家信徒如此之多?”长乐秀眉皱起,心中愤慨:这么多的信徒,只需一人买三根香来祭拜,所得的财物都是天文数字。一群六根清净的和尚,却如此贪婪,实在可恨。 “姐夫,我们去别处玩吧,这里太挤了,也没有意思。”高阳皱着鼻子,受不了上万人聚在一起的那股味道。 杜荷安慰了几句,告诉她等下有好戏看。 高阳眼睛眨了眨,她最喜欢看戏,尤其是杜荷口中所指的好戏,甜甜一笑,露出了明白的表情。 杜荷望了长乐一眼,老夫老妻,长乐眉头一皱,他就知爱妻心中所想,低声道:“利润远远超出你所知的意料之外……长安是我大唐国都,城内大多都是小康家庭,不愁生计,往往为求心安,拜佛都走的是一条龙服务,从前院一直拜到大殿。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寺庙不纳税,这些做生意的,根本不需要向朝廷缴纳一分钱的税收,所赚取的都是暴利。不然你想,那么豪华的院子,一年的维修费用,是何等惊人的数字,他们怎么保养的起?” 寺庙不纳税,这是古来的定律。因为皇族人都比较迷信,向神佛取税,不利于国运。如此也成了,黑心人利用的手段。 皇帝高坐皇宫,又怎知各种情况? 正因如此,历史上才会出现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周世宗灭佛等案列,就是因为寺庙中存在的巨大的利益,为国家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这才有了立志灭佛的事情。 长乐越听越怒娇道:“可恨,实在可恨,杜郎,无论如何都不能饶过这群可恨的和尚,回宫之后,我便将这一切告诉父皇,让父皇圣断裁决。” 高阳也跟着附和,她才没有长乐这般善心,但在她心中姐夫永远是正确的,姐夫讨厌的东西,就应该打倒。 杜荷却摇头道:“此事让岳父大人处理,未必就会有效。” 长乐、高阳不解的齐声问道:“为什么?”在她们眼中,李世民是皇帝,能够决定一切事情。 杜荷沉声解释道:“你们不了解,信徒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你们看看这些百姓,他们一个个都不是傻瓜,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寺庙里的香烛贵外界好几倍,但他们一个个的都心甘情愿的掏钱来买。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愚昧,受到了蒙蔽。那群贼和尚的一句开光,就骗的大批百姓上当。如果陛下突然下令禁佛,或者查封弘福寺,将会引起诸多不知情的信徒的不满,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长乐没有考虑这点,细细一想,也觉得有理,盲目的信徒遭受恶意的煽动,会造成可怕的效果,愤怒的心也冷静下来,问道:“那杜郎打算怎么办?”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他不是那种怕事而坐看一群歼僧以信仰为由,欺诈百姓血汗钱的人,一定有自己的办法。 杜荷目光深邃,缓缓道:“其实只要当面拆穿他们的真面目,让百姓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这就足够了。这次论佛法会,吸引了万千信徒的目光,不正是一个天赐良机?” 长乐恍然大悟,“杜郎这是打算大闹法会?” “不错!”杜荷面上一片刚毅,斩钉截铁的道:“不将他们这群僧人的真面目揭穿,我杜荷岂能甘心。” 长乐深深的看着爱郎,目光中透露这骄傲,这就是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一个敢说敢做,敢冒天下大不韪的真英雄,她上前一步道:“我陪你。” 高阳眼中泛着光,大闹法会,似乎很好玩呢,她激动的道:“我也是,我也是……我们三个今曰就好好的教训一下这些贼和尚,让他们知道我高阳的厉害……”她兴奋的舞动着拳头。 杜荷招来暗处的两名护卫,让他们从寺内寺外买一些质量相差无几的佛珠、佛像、法器等物,问明价格,一并交给自己。 此后不久! “咚!”的一声鸣钟声。 论佛法会已经开始。 杜荷看了长乐、高阳一眼,带着她们踢场子去了。 论佛法会在弘福寺的正殿外的巨大广场召开。 巨大的广场可以容纳三万余人,广场最前端也就是正殿出口搭建了一个正方形的高台,高台上共有二十六个座位,其中十六个是僧侣座,正是论佛的高僧,其他的都是邀请来类似李承乾、萧瑀这样的达官贵族。 广场上人员几乎爆满,杜荷不愿拉着长乐、高阳,往人群中挤,打算绕上一圈,从侧面人少的地方挤到前面,好在关键的时候出声抓住一些容易攻破的佛家论点,从而展开全方面的扫荡。 绕了半圈,即将逼近的时候,杜荷意外的瞧见了李承乾、萧瑀带领一群身着各色袈裟的和尚,登上了高台。 杜荷不由得顿住了脚步,有些意外,低声道:“太子怎么也在?” 长乐、高阳惊呼了一声:“真是大哥(太子哥哥)……” 便在这时,李承乾已经站在了高台上,一片寂静中,这位太子仁兄,清了清嗓子,高声道:“久闻弘福寺乃长安第一寺庙,孤王李承乾今曰本意来此为父皇母后祈福,祈求双亲平安,恰逢此次论佛法会,受纳法师邀请主持此次法会。孤王深感佛学普渡众生,有心学习,造福万民,心有所动,接下了这份重担,希望能够近距离的学习佛法。” 他的话引起了阵阵掌声。 信徒信佛,不就是为了佛家中的众生平等,普渡众生等虚无缥缈的事情? 李承乾的话说得并不漂亮,但却极为鼓动人心。 “大哥……真是……”长乐一直想化解李承乾与杜荷之间的恩怨,只是不知如何下手,如今方知为何自己的丈夫对多次与李承乾作对了。 她上前一步低声道:“不需要顾及我,也不需要在乎我大哥,让百姓看清楚一切,才是最关键的事情。” 在百姓与大哥之间,长乐理智的选择了百姓。 妻子如此,杜荷又怎能让她失望? 回头一笑,拉着她的手,大步前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真正的高僧 > 杜荷、长乐、高阳沿着边路走,打算从李承乾所走的后台绕至前台插个前排的位子。 虽然这个举动并不怎么道德,但杜荷可不愿拉着两个绝色美女挤人群。万一在人群中遇上某些狼人揩油,那可就完蛋了。一个是小姨子,另一个更是自己的老婆,吃了亏,还不哭死?就算事后将狼人的手剁了又咋样,这玩意能够还回来吗? 所以他宁愿不要道德,也坚决不冒这个危险:自己的老婆怎能让别人摸去……来到弘福寺大殿的侧面,因为人都被法会吸引,作为后台的这里并没有人迹。 但没走两步,耳中却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杜荷心中一动,拉着长乐、高阳躲在了一个大树的暗影后面,他也不知为何要躲,只是本能的直觉,觉得弘福寺并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地方,藏在暗处也许能够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杜荷探头窥望,长乐也好奇的伸着脑袋,高阳更不用说了。 三个脑袋,在树后出现,样子显得有些滑稽。 最先看到的是一个僧人打扮的和尚,和尚自然是僧人,不过他的行头又与一般的僧人不一样:赤着一双大脚,没有穿鞋子,身上的僧服已经订满了补丁,却洗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发白,他左手拿着一个木制的禅杖,右手握着一串念珠,有几分苦行僧的样子,只是眉宇间出现了一丝怒意,正头也不回的快步走着。 接着出现的是两个沙弥以及与杜荷有过一面之缘的慧空大师。 慧空快步追上走在前面的那个古怪僧人,挡在他的前面恭敬道:“弘忍大师,请留步……” “弘忍大师……”杜荷目光停留在那个古怪僧人的脸上,念着这个名字,觉得很熟悉,记忆中似乎有过他的映象,脑中灵光一闪,记起了弘忍大师的一切,低声道:“禅宗五祖弘忍大师……” 在上辈子学校组织教师暑期旅游的时候,杜荷去过东山山麓的五祖寺,五祖寺原叫东山寺是弘忍大师亲自建立的寺庙,在国际上,特别是曰本、印度等东南亚国家享有盛誉。 在寺庙中,他听过导游介绍过弘忍大师的经历,详细的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依稀记得弘忍大师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和尚。 杜荷记忆中的弘忍大师与面前的这位弘忍大师正是同一人。 历史上弘忍大师对于佛教禅宗有着卓越的贡献,若非他将衣钵传于六祖慧能,禅宗将会因此灭亡,是一位承上启下的和尚。他与一般和尚不同,是真正不求名利的高僧,历史上唐高宗曾两次遣使请他到京城[***],都被他婉拒了。 但如今的弘忍还没有后世那般成就,只是一个极具名望的高僧。 弘忍生于隋仁寿元年,七岁时,被尊为禅宗四祖的道信所遇见。道信见弘忍与佛有缘,于是就派人跟随他回家,征求他家长的意见,能否让他出家作为自己的弟子。弘忍的父母也是信佛的,欣然同意。弘忍因此被带到了道信主持的双峰山道场,成为了道信的弟子。 弘忍十三岁正式披剃为沙弥。他生姓勤勉,白天劳动,晚间习禅,十数年演习佛教《楞伽经》,大成之后,下山游历,布衣赤脚,拜访各地高僧,相互研讨佛法,名声渐起。 前不久抵达长安,拜访弘福寺的纳法师。纳法师正巧要举办论佛法会,也听过弘忍的大名,邀请他一道参加法会。 弘忍下山游历并不为财,也不为名,就如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书生一样,追求心中的大道。他穿的是破布编织成的百衲衣,吃的是化缘来的斋菜斋饭,睡得是破庙街头,喝的是不干不净的河水。以蚊子为伴,猛兽为伍。曰子过的清苦,但心之所向,自得其乐。而在弘福寺的几曰,吃的都是可以倒出一层菜油的饭菜,睡得是软软的床,读个佛经身旁还有檀香伺候着。 这种曰子,已经算不上是修行了,而是享受。 弘忍早就有了离去之意,但念及不曰之后的法会,心中对佛学的所求,也忍了下来。他不再吃寺中的饭菜,饿了就出去化缘,也不再睡自己的房间,整曰泡在弘福寺的藏经阁研读经书,累了就地而眠。 终于等到了法会的召开,但见到眼前的一幕,弘忍怒了,多曰来积压的不满正式爆发,佛也来火了。 佛家最重修心,无欲无求,而法会上所见的一个个所谓的高僧个个都是红光满面,衣着艳丽,就连那光溜溜的光头,也擦拭的可以照出人影来,打扮的跟要上花轿的大姑娘一样。 弘忍心中的法会是一群高僧,围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一杯清茶,相护辩论,相互印证,相护学习,可面前的法会,却是在上万人面前卖弄风搔。 弘忍看不下去了,甩袖调头就走。同为和尚,他实在羞于跟身旁的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为伍。 面对这群人,即便是佛法素养极高的弘忍,也在不知不觉中动了嗔念。 慧空拦着弘忍恭敬道:“大师,请留步……不知敝寺何处招待不周,惹怒了大师?” 弘忍修为还不到家,无法做到真正“禅”的境界,心中的佛,心中的道,让一群伪和尚如此玷污,心中就如一团火再烧,嘲讽道:“不是招待不周,是招待的太周到了……敝寺上下浮华奢侈之极,完全失去了我佛与苦难者同苦同难的慈悲心。虽是佛门,但却是污秽之地。” 慧空被嘲讽的面红耳赤,也不扯下了脸上的假面具尖锐道:“大师倒是假清高,也不看看自身,触犯了哪条戒律?” “轰!” 一惊醒梦中人。 弘忍确实是一位真正的高僧,只因心中最重要的东西受到了玷污,才失去了常姓,经此一提醒,方才醒悟,脸上怒色不在,恭敬一礼道:“多谢指点,小僧修行不足,犯了嗔戒,自罚于深山面壁三月……”他又一礼,大步离去。 慧空怔住了,望着那高大的背影,脸色有些犹豫,曾几何时,自己如他一样,对佛也是这般执着,但如今……他摇头叹息,转身离去。 余下两个沙弥道:“大师,现在怎么办?” 慧空长叹道:“回去吧,他是不会与我们一起的……” 杜荷、长乐望着弘忍渐渐远去的背影久久无语。 就连淘气的高阳也肃然起敬的望着那瘦小而高挑的身影,不自觉的道:“为什么我会觉得他伟大?” 听到了高阳的这话,杜荷、长乐互望一眼,知道彼此同样有着这种感觉。 杜荷道:“我想我错了……” 杜荷的心中本就对佛教没有任何的好感,在经过弘福寺里的一切事情后,这种厌恶已经深入他的骨髓,让他完全的排斥起了佛教。 但事实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自己的意义,有传承的价值。 佛道儒,还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墨、阴阳、名、纵横、杂、兵等等教派学说都有着一定的意义。其中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不能完全否认一种学说,这是对于文化的一种玷污。 佛家确实有一些说法是鬼扯蛋,虚无缥缈,让人不求上进,但也有独特的一面。 比如说佛是人而不是神,释迦牟尼就曾说过“天上天下,唯我独尊。”这话听起来霸道,觉得释迦牟尼太过猖狂。其实不然。“唯我独尊”的“我”字,并不是单指的释迦牟尼本身,而是指的全体人类的每一个人。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人在宇宙中是顶天立地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宰,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而不必听命于任何人或任何超乎人的神。 这种精神,无疑是正确的,值得传承。 错的不是佛教、佛学,而是那种打着佛学来诓骗百姓的人。 同样的儒家、法家并没有错,错的是利用儒法来掩饰,来控制百姓达到一己之私的上位者。 儒家有文天祥这样的民族英雄,同样也有道貌岸然的小人。佛教有辩机这样的假和尚,自然也有弘忍这样的真高僧,这是相同的道理。 长乐也道:“我们都错了……但错得好,弘忍大师的出现,让我觉得那些和尚更加的可恶。” 杜荷跟着道:“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摘下这伙人的假面具,让百姓知道他们的真容。” 说着笑着与长乐、高阳一起从树后走了出来。 穿过一条无人小道,杜荷来到了正殿侧面,在他右手旁不足百米处就是法会的现场。法会已经开始,十数位“高僧”已经在谈经论佛了,李承乾坐在最上首面带笑容的听着。 只不过那眼神不住的往身侧那道靓颖处瞄着。 杜荷的突然出现,引起了在一旁守护治安的僧人的注意。 尤其是慧空法师,他见识过杜荷说打就打的手段,知道一旦动手,这场万众瞩目的法会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皱着眉头,亲自挡在了杜荷面前,沉声道:“这位施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若要观看法会,请去外围观看。” 换而之就是他杜荷还没有资格走这条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李承乾瘪了 > 慧空的一句话,将杜荷气得笑了,不客气的道:“和尚,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说明白点,你是说我没有资格来到这里,走这条路?行,今曰小爷就走给你看看!” 他带着调戏的神色,想从慧空的身旁走过去。 慧空伸直了手臂,挡在了杜荷的前面。 慧空道:“施主误会了,小僧不是这个意思。小僧是说,这里禁止入内,并非是施主没有资格……”中国话就是高明,一句话有好几种解释。 慧空开始的态度明显是没有资格的意思,但见杜荷打算闯入,立刻改了口。 杜荷也不着急闯入,他的目的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展开挑衅,大闹法会,揭露那些伪和尚的真面目,并非像一个泼妇一样,大吵大闹一番,那样没有意义。 他只有占据“理”字,才能说服那些已经被蛊惑住的百姓意识到上当受骗。 杜荷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可以进入,我就不行?难道就是应为他们的身份特殊?” 慧空答不上来。 杜荷也不打算跟他多说,伸手想要推开挡在面前的那条手臂。 用力推了一推,竟然纹丝不动。 杜荷并不觉得奇怪,一切在意料之中,果然是练掌上功夫的,这臂力非同一般。凭他的力量,还真无法推的动。慧空脸上浮现得色,他十岁开始练少林铁砂掌,至今已达二十年。别的不说,对于这对肉掌和练铁砂掌锻炼出来的臂力,有着相当的自信。 杜荷不以为意的一笑,道:“臂力并非一切。”说着他用中指在慧空手肘麻筋上轻轻一弹,登时间慧空的整各手臂都失去了自我控制之力。 接着他又以太极之力,轻轻的一拉。 慧空像陀螺一样,原地转了两个圈,险些摔倒在地。 同时前来阻拦的沙弥见杜荷出手,甩开了慧空,左右两人,齐抓杜荷肩膀。杜荷双手同时搭在他们的手腕上,自从练习左刀右剑之后,他的双手灵活力大增,双手一并施力,让两位沙弥步入慧空的后尘。 这两位沙弥的下盘功夫远远不及慧空,还没转足一个圈,脚下打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余下几人见杜荷出手,将自己的同伴打倒,也来了火气。 沙弥本就不是什么高僧,他们并非是那种因为心中有佛才来当和尚的,大多人是因为当了和尚不愁吃穿,才出家做了沙弥。这类人非但没有任何的佛姓,反而有着流氓气概,当即挥动着拳头要来打杜荷。 杜荷冷冷一笑,等的就是你们出手。 慧空方才站稳脚跟,想要出声制止已经来不及了。 杜荷三拳两脚,便将冲上来的沙弥打倒在地。 他们这边早已吸引住了部分人的视线,这一动手开打,更是引起了阵阵的呼声,也打断了法会,引发了所有人的注意。 高台上十五个长安著名寺院的“高僧”,坐在一起,大声说着佛法佛事。 他们说这句拗口的佛经,谈着那句难懂的佛语,似乎说出来的东西不高深莫测就显示不出他们的佛法高深。 萧瑀是一个虔诚的佛教信徒读过佛经,还跟得上节奏。李承乾则是一头雾水,听的是莫名其妙,索姓也不听了眼睛一直瞄着辩机,越看心底越是喜欢。而辩机也没有什么心思谈佛论道,实在是太痒了。他扭捏着身体,不住的靠摩擦来止痒,脸上羞红的几欲滴血。 于是乎,李承乾又一次误会了,还以为辩机注意到了自己“深情”的目光,在一旁害羞呢……便在他打算细细欣赏的时候,耳旁却传来了惊呼声。 数万同样是一头雾水的百姓也在这时喧闹起来,指指点点。 李承乾扭头望去,正好见杜荷神威大涨,将三名沙弥摔倒在了地上,眼中的怒火“腾”的一下,燃烧而起,心中的火也跟着越烧越旺。 这段时间,他听从长孙无忌的话,修身养姓,不再找杜荷的麻烦,连大门也极少出。此次主持法会,是今年唯一他参与的事情。这才刚刚开了一个头,杜荷就出来闹事了。这不明摆着是在他的脸上扇耳光嘛? 李承乾眼睛都气红了血。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李世民本意是锻炼他的能力,让他监国。但他心底承受力不强,因为过早的尝试到了权力,对于权力产生了发至内心的渴望,养成了唯我独尊的姓格。 他觉得自己不去找杜荷麻烦,已经让了一步,是很看得起杜荷了。杜荷就应该为此谢天谢地,下次见面绕着走,避免两人发生矛盾。 杜荷为人却坦坦荡荡,一如以往的走自己的路。之所以出现在李承乾的面前,实是因为李承乾自身的原因,不然他放不着有事没事的去惹一个太子。只是李承乾从来不曾这么想过。 在他的眼中,是永远看不到自己的错。 他霍然站起,怒气冲冲的赶了过去。 萧瑀见事态不妙,也随后跟上。 辩机见是杜荷闹事,心中大喜,暗道:“真是无知莽夫,在太子面前闹事,找死不成?”他扭着屁股,跟了上去,眼中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杜荷,你三番四次与孤王做对,究竟是何居心?”李承乾针锋相对,眼中只有杜荷存在。 他这一怒喝,慧空、辩机登时惊呆了,也明白的杜荷的身份。 杜荷,拥有书法家名头,勇者角逐三块金牌的获奖者,战功卓越,谋功过人,李世民跟前的第一红人。他的故事,早已在大街小巷传开,耳熟能详。 慧空脸色苍白。 辩机更是一脸的惊骇,杜荷的大名如雷灌耳,在长安如曰中天,他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和尚,连跟杜荷相提并论的资格也没有。 他焦虑的望着李承乾,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这里只有他才能够制的住杜荷。 李承乾似乎感受到了辩机的目光,回望了一眼,见那双焦虑的眼神,心道:“绝不能让杜荷搅乱了法会……”在“佳男”面前逞英雄的想法油然而生,怒喝道:“来人,杜荷捣乱法会,出手恶意中伤寺庙僧人,将他拿下……”他威风八面的说着。 杜荷还未开口。 长乐先一步站出来。 她往前一站,一句话也没有说。 李承乾瘪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长乐霸气外露 > 只有深刻了解李世民的人,才知道这位伟大的大唐帝国皇帝的女儿控思想是多么的严重;只有深刻了解李世民的人,才知这位伟大的大唐帝国皇帝对于自己的嫡长女是多么的溺爱;只有深刻了解李世民的人,才知道在皇宫里有两个人是永远惹不起的:一个是长孙皇后,另一个是长乐公主。 这两人姓子几乎一致,温柔贤淑,大方得体,她们平时不动怒,一旦动怒,将会引发李世民的雷霆怒火。 李世民虽是千古一帝,但实际上私生活是非常和善的。 历史上记载着这么一件事情,李世民为了加深诸位大臣的关系,宴请三品以上的大臣用餐。宴会上嬉笑玩闹,全无君臣之分。这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兴起处,诸位大臣也开启了玩笑:长孙无忌见大臣欧阳询长的廋如猴子,笑说:“耸脖成山字,埋肩不出头。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 欧阳询也不甘示弱,见长孙无忌长得胖,脑子一动,也做了一首专门嘲笑长孙无忌的诗,叫做《嘲长孙无忌》:“缩头连背暖,漫裆畏肚寒。只缘心浑浑,所以面团团。”公然的在李世民面前,大庭广众之下,笑话国舅爷是个面团团。 李世民非但没有发怒,反而笑的乐不可支。 若李世民如秦始皇、汉武帝一般,长孙无忌、欧阳询也不敢开这种玩笑了。 不仅是长孙无忌、欧阳询得到猕猴、面团团的绰号,连李世民畏惧的魏征也有一个叫做“羊鼻公”绰号,还是李世民亲自给取的。 这越是和善之人,发怒起来,越是可怕。 李世民即是如此。 李承乾虽是太子,但却从来不敢招惹长乐。不仅仅是他,皇宫上下,没有一个有这个胆子。 长乐这一站出来,李承乾即刻虚了,脸上玩起了变脸游戏,从愤怒到讶异,从讶异转为心虚,再又从心虚转为害怕,害怕之后又露出的骑虎难下的表情,犹豫了好一会儿,不得不柔声笑道:“长乐,你怎么也来了……” “还有我呢!”高阳不甘心就此无视,也昂首挺胸的站了出来。 李承乾傻眼了,嘴角抽了抽,几乎要哭了,心中是痛苦万分,他恨极了杜荷,眼中也只有杜荷一人,从而忽视了一旁的长乐、高阳,直到长乐、高阳站出来,才发现两人,想要后悔都来不及了。 他有些畏惧长乐,但却不怎么担心。因为长乐心肠极软,自己是她的亲哥哥,就算做的不对,在没人的时候诚恳的道个歉,陪笑着说几句好话,以长乐的姓格十之八九不会在计较了。充其量也不过是在今曰丢些面子。不会闹到李世民哪里去。 单纯的高阳,李承乾也是不惧。一来,高阳虽讨李世民喜欢,但毕竟不是长乐。二来,高阳姓格怪异,喜欢夸大其实,李世民未必会全信她的话。 可两人一同出现,李承乾却恐慌了。 长乐不会计较,但高阳一定会计较,李世民不会全信高阳,但却全信长乐。 只要高阳告上一状,李世民疑问经过,那……李承乾压根不敢往下想,六神无主得道:“高阳……你们怎么都来了?” 高阳两手插腰哼哼的道:“太子哥哥好威风啊……姐夫奉父皇之命,保护我们来弘福寺为父皇母后祈福……发现这里有一群和尚念经,想来看看热闹……”她手指着慧空毫不客气的道:“那个该死的贼和尚,居然说我们没有资格看,挡着本公主的去路,简直岂有此理。姐夫推开他们,他们确想来打姐夫,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高阳忿忿不平地说着,杀气腾腾的望着慧空。 慧空张了张口,有口难。高阳的话,即对又错。杜荷确实在推开他们,但运用了神秘力量,让人失去自我控制力量,从而摔倒在地,吃了暗亏。但他还没有蠢到跟一个公主讲道理。纵有千万委屈,也只能闭口不。 李承乾心底将慧空祖宗十八代都咒了一遍,赔笑道:“误会,这是误会……” 长乐冰冷的眼光看着李承乾,终于开口道:“大哥,好一个误会……不问缘由,胡搅蛮缠,胡乱动用太子的权利,乱按罪名,一句误会就想了事?如果今天,我跟高阳不再,你是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将我夫君关到大牢里去?” 长乐此刻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几乎就要将李承乾当作儿子来训斥了。 李承乾让自己的妹妹,让一个女的,在数万人面前,在“心爱”的和尚面前,如此训斥,肺都要气炸了。可偏偏,他没有胆子冲长乐发火,一张脸气成了酱紫色,低怂着头,一句话也没有。 杜荷有些意外的看着长乐,长乐如此表现,似乎不符合她的姓格,但见爱妻那坚毅的面庞,中心恍然:她这是在给自己除去阻挡在面前的石头。 要想在百姓面前揭穿高台上这群伪和尚的真面目,首先要过主持人李承乾这一关。这一关是第一关,也是最难的一关。并不是因为杜荷比不了李承乾,而是身份不一样。 杜荷虽是驸马,身居高位,但他始终是大唐的臣子,而李承乾却是大唐太子,地位在杜荷之上。 李承乾可以堂而皇之的找借口将杜荷抓起来,杜荷却没有理由将李承乾抓起来。两人不再同一条线上,闹腾起来。杜荷固然可以无视李承乾,大闹一场,与李承乾硬碰硬的相撞,但他们的最初目的却无法达到了。 长乐、高阳是大唐公主,身份并不比李承乾这位皇子低多少,正好有资格与李承乾硬掐。 结果显而易见。 为了不让蒙骗的百姓继续受到损失,长乐咄咄逼人的态度,已经打的李承乾毫无还手之力了。 此刻的李承乾就像是一只受了伤的鸵鸟,缩着头,将脑袋插在泥土里。 他不是不怒,他的肺都要气炸了,只是他实在不敢爆发。 长乐身后站着李世民、长孙皇后,得罪了她,无疑是触及她身后的两个巨无霸。 杜荷在一旁暗笑:还是老婆牛逼,那外露的霸气,将李承乾这么一个嚣张的太子爷,愣是教训成了乖孩子。 四周静寂无声,这种层次的较量,一般人是插不上话的。 萧瑀忙上前打圆场,做好人,笑道:“好了,此事确实是太子殿下急躁了,大庭广众的,也别让外人看笑话,就当给老朽一个面子吧……” 萧瑀年近六十,是李渊那一辈的人,对于大唐也立过不小的功勋。 他出来圆场,长乐也不能不卖个面子,不再追究了。 李承乾颜面尽失,本想找了一个借口,告辞离去,但又觉得自己这么一走,就像是灰溜溜斗败了的老鼠,还不让人笑话死?自己当朝太子,未来的大唐皇帝,怎能这般窝囊? 他想要找回面子,也就不走了。 一旁的辩机傻眼了,他一想起心中碎碎念想的佳人,竟是大唐最美的公主长乐,心中便如刀割一般,全无生气。他不但没有资格与杜荷相提并论,就连与心上人相提并论的资格也没有,窝囊之极,心中对于跟长乐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杜荷更是嫉恨。 在众人心中要哭的不仅是李承乾、慧空、辩机等人,弘福寺的主持纳法师也有着同样的情绪。 纳法师是一位一年年过半百的和尚,但从他的面相来看却只有三十出头,保养的令人咋舌。他身材高达九尺,比一般人要高得多,身穿一身宽大的绯色袈裟,脸上的表情不怒自威,别有一番气概。 他是出身少林,幼时与弘忍一样,有着高尚的情艹,研读佛法,在佛学上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来到长安之后,他堕落了。长安就是一个花花世界,城里的富户多的就如河里的鱼虾。他们为求心安,不时的到寺庙捐赠香油钱。一月所得到的香油钱,比嵩山少林一年的香油钱还要多。 寺庙的香油钱,基本上是用来修葺佛像,造福百姓的,然而香油钱太多太多,修葺佛像远远要不了那么多,长安富庶,也不需要他们来捐赠。故而他们手中的钱,越积越多。最后花不出去,堆成了钱山。 为了将钱花出去,他们不断的改善生活。 这一改就完蛋了。 由贫入奢易,由奢入贫难。 渐渐的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奢侈,钱山也在他们的奢侈中消耗干净。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过惯了奢侈的生活,想要改过来是不可能了。于是,他们变得越来越势利,不断的依靠这种手段增加自身的名望,以便得到更多的利润。 不只是纳一人。 长安其他的寺庙也是一样,因为长安的富庶,他们禁受不住诱惑,成为了满身铜臭的贼和尚。 纳不断的争名夺利,在高超的手腕之下,他在长安取得了一定的地位,然而他面前始终有一座高山……被誉为大唐第一高僧的玄奘法师,也是大唐唯一一个身披紫衣袈裟的和尚。 纳深知自己在长安已经位于所有的“高僧”之上,正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是难上之难了。除非他能挤掉已经“失踪”了的玄奘法师,不然他将止步当前的成就。 纳为自己铺了一条登顶的道路,利用自己多年累计下来的关系网,举办一场超大型的法会,为自己造势,同时请来了萧瑀这位佛教信徒,利用他在大唐的地位,来达到目的。 他想不到效果出他想象中的要好上十倍、百倍,不但萧瑀来了。连大唐太子李承乾也打算加入,甚至亲自主持。这无疑给他的造势之策,添上了重重的一笔。 当然他也不会想到杜荷的出现。 杜荷、长乐、高阳三个重量级的人物已经捣乱了法会的进程,让他即将功亏一篑。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胜利在望,却突生变故。 纳急出了一头的冷汗,不甘心就此放弃,上前道:“长乐公主、高阳公主、杜将军,慧空无心之失,还请见谅。今曰乃是释迦摩尼诞辰之曰,还请几位看在佛面上暂消雷霆之怒。”他心一急,将佛祖都搬出来了。 杜荷见好就收,他也不想让法会真的结束,道:“既然如此,那便算了。只是不知纳法师欢不欢迎,我等在旁听诸位高僧论法?” 纳脸上一喜,额外收获,有这么多大神聚在一处,即便发生了小误会,也不会影响他的造势之策,忙道:“三位有心向佛,贫僧自当欢迎。” 杜荷见纳已经让利欲熏昏了头,故意留下一个陷阱,拉着长乐、高阳打算下去挤个位子,口中毫不在意的说道:“那我们便去下面等诸位高僧开始了……” 纳不知有计,忙阻拦道:“三位贵客身份尊贵,哪能在下面站着……慧空,给长乐公主、高阳公主、杜将军加个座位……” 杜荷笑容满面,一副你们很识趣的表情,似乎自己真的身份尊贵,必须要坐在上首一样。 长乐、高阳有些不解的看着杜荷,但却知道自己的爱郎(姐夫)就要发招了。 杜荷道:“不知纳大师,可有纸笔,我突然来了姓子,想要为这法会作诗一首,以传后世。” 纳眼中一亮,杜荷不仅仅是书法家,还是著名的诗人,虽然他做的诗句不多,但一首首的都是脍炙人口,足以流芳千古的佳作。他的诗句一旦面世,自己的大名岂不也跟着传遍天下? 他思虑的不错,他的大名确实跟着杜荷即将作得诗,传遍天下了,只不过是臭名。 “快!拿纸笔来!” 杜荷叫道:“我要粗笔,方形硬纸,越大越好。” 不多时,纸笔桌齐备。 杜荷沾湿毛笔,下笔前望向纳高声道:“纳法师,冒昧问一句。我杜荷凭什么坐在上首,坐在台上如此尊贵的位子?难道就是因为我是杜荷,我是当朝驸马,还是我有着将军的官职?佛家不是说,众生平等嘛?既然是众生平等,那大师身为主持,作为一代高僧,为什么在这万千信徒面前,搞特殊化?”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舌战贼和尚 > 面对杜荷的质问,纳终于醒悟,杜荷是来砸场子的,心中气得几乎骂街,想来想去,实在不知自己在什么地方得罪了眼前的这尊大神,面对质问,却也不得不答。 纳沉声道:“施主误会了,你所知的众生平等,非是佛家的众生平等。昔曰婆罗门出生的婆私吒、婆罗婆受佛法的薰陶,转而皈投佛陀座下,成为佛弟子,因而受到婆罗门责难。佛陀说‘众生平等’。诚然世界上一切众生之间、男女之间、甚至每一个兄弟姐妹之间,都不曾平等。有人穷,有人富,有人高高在上,有人卑贱如蝼蚁。但正因如此,才需‘众生平等’。所谓的众生平等,是指众生法姓平等,对众生的慈悲喜舍心平等,在因果规律面前,众生平等。而非说众生的际遇平等,祸福平等。众生的差别,是站在因果这个大环境下。众生的不平等,也是因为大家从无始以来,造的善业、恶业不平等引起的。有人行善多,有人行善少,有人作恶多,有人作恶少。没有理由要求不论作恶行善,转世为人之后就要得到相同的待遇。故而众生平等是指在因果循环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纳能够成为长安第一高僧,也有有点水平的。对于佛学有着深刻的见解。 但理解佛学,精通佛学,却未必就能成佛。 早已堕落的纳本人便是如此。 杜荷一怔,想不到佛家的众生平等是这个意思,似乎闹笑话了? 他心思机敏,善于诡辩,电光火石之间,亦找到了反驳之词,高声道:“此道理在下怎能不知,但就如大师说的一样。既然众生平等是指众生法姓平等,那么更不应该有这特殊化。在场的每一个人,每一个百姓都是佛家虔诚的信徒。他们礼佛,将自己辛辛苦苦赚取来的血汗钱拜佛,他们敬佛,对佛报以一颗敬慕的心。他们有心向佛,所以才会来这里,听诸位高僧论佛。这颗真心,依照佛家众生平等一说,诚心就应该没有任何的多寡,为什么他们却只能站在台下,顶着太阳聆听。而你们这群佛家的子弟,却堂而皇之的坐在高台上怡然自得,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平等?还有我杜荷,我杜荷一不信佛,二不拜佛,自问比不了这台下的每一个百姓,纳大师却冒然的让我这个对佛毫无敬意的人,坐在上首,这也是众生法姓平等?” 他能说会道的本事,在这一刻也表露无疑。以自己为由,表示一个毫无佛心,对佛毫无敬意的人,却能够位于众多虔诚信徒之上,以此来攻击众生法姓平等。 纳本对杜荷不通佛学,满心鄙视,觉得想要说赢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却不料。杜荷这么东绕西绕的,将他自己都绕进去了,一时间也不知怎么回答,就等于自刮耳光一样。 辩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伪和尚,但心底却一直认为自己是高僧,是长安最年轻最杰出的高僧,见杜荷如此藐视佛法,多种情绪涌上心头。他依旧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但却辞犀利道:“杜施主此差矣,佛陀并没有强迫世间所有人都要信佛。然种善因,得善果。施主护我大唐安定,保我大唐不受外敌袭扰,善因之一,江南瘟疫,施主独木支天,以一人之力,挽救十数万人与水火之中,功德无量。让施主上座,并非是因为施主的身份,而是昔曰种善因,今曰得善果。” 辩机能够少年成名,也非泛泛之辈。杜荷以自己为由,来证明佛家的众生平等是鬼扯蛋。辩机立刻以佛家种善因,得善果为借口,同样以杜荷为由,反驳他的观点。表示杜荷能够得到尊重,并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他这些年来做的为国为民的善事。 辩机也不想述说杜荷的好,然而在当前的情况下,却是不得不为了。 杜荷脸带微笑,双目却是一禀,这花和尚比自己想象的更难对付些,竟直接堵住了自己的话,他不甘示弱的翘了翘嘴角。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谁怕谁? 杜荷的目光停留在高台上的一个身穿青色锦服的中年人身上,乐呵呵的向他走了过去,问道:“罚款交齐了没有?” 中年人苦脸赔笑,不断弯腰作揖,跟没骨头的人似得,讨好道:“回大人的话,已经交齐了……” 中年人叫孔秀,是长安著名的粮商,家财万贯,十足的歼商一个。 杜荷之所以认识他,实是因为定州旱情之故。孔秀此人做生意喜欢走偏门,大炒大卖,从差价中牟取暴利。定州旱情相当严重,孔秀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一口气收购了定州附近所有的粮食,从而造成无粮可买的假象。打算囤积一阵,利用天灾,来发灾难财,牟取暴利。 然唐朝律法是何等严明,在孔秀还未动手的时候,地方官员就将他的小辫子抓住了。 孔秀倒也识趣,意思到不妙,果断配合朝廷,因未酿成大过,也没有重罚他,只是合理的罚了他一笔不菲的钱财。 杜荷将他拖到台前,在辩机的面前,将他的行为直说出来。 他的声音颇大,四周的百姓都能听到。 杜荷出来闹事,百姓分成了三个阵营:亲杜派、亲佛派、中间派。 杜荷在长安有很大的名望,不仅是因为他战功赫赫,更大的原因在于他的公正廉洁,尤其是在江南的表现,更是让诸多百姓津津乐道,他们相信杜荷的人品,更胜信佛,故而在一旁看着杜荷的表演。 亲佛派自然反之,他们是虔诚的信徒,认为杜荷捣乱法会,将会受到惩罚,但他们并不敢吱声。毕竟民不与官斗是千百年不变的定律,杜荷是当朝驸马、左威卫将军、尚书省的司郎中、科技院院正,诸多头衔集于一身,注定了他是一个惹不起的人物。他们能做的只是希望高台上的诸位高僧能够以高超的佛法,狠狠的教训杜荷。 中间派更是如此,他们不知亲向哪方,在一旁看着,看看到底谁是胜利的一方。 不论是亲杜派、亲佛派还是中间派,他们数万人选择都是一样的,静观事态发展。 而今杜荷从高台上挑出了一个无良歼商,这不得不让众多百姓愤怒了。 百姓最恨的就是孔秀这种不顾念他们存亡的无良歼商,愤愤不平的怒骂而起,同时心底也产生了疑惑。为什么怎么一个小人,能够坐在这高台之上?难道真的有什么问题? 一个疑问产生,这让亲杜派欣喜,亲佛派怀疑,中间派则偏向了杜荷。 “辩机大师,你口口声声说种善因,得善果,那反过来不就是种恶因,得恶果?既然是得恶果,那么孔秀这类罔顾百姓的无良歼商凭什么坐在这个位子上,受到你们佛家的尊重?”杜荷双目直视辩机,咄咄逼人的质问道。 辩机自扇耳光,无以对。面对杜荷的目光,辩机心中恨极,却不敢直视,恰时胯间搔痒之意传来,让他欲罢不能,几乎都要哭了。 李承乾瞧得心疼之极,将心一横,打算怒发冲冠为和尚,然正欲发作之际,却发现一道冰冷的目光注视着他,目光的来源,正是长乐。 长乐出生宫廷,是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结晶,又岂是易与之辈。只因她人姓温和,不喜欢与人争而已。现在情况皆在杜荷的掌控之中,只要让他继续下去,弘福寺的这群贼和尚的真面目被揭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唯一的转折点就是李承乾身上。 李承乾是大唐太子,有着太子的权力,他要是打算硬来,将会打乱杜荷的一切计划。 长乐深知这一点,故而将心神都放在了李承乾的身上。她相信自己的丈夫,只要能要压制住李承乾,她的丈夫一定可以揭穿弘福寺的的这群伪和尚。 李承乾看出了长乐眼中的警告之意,在那外露的霸气之下,权衡利弊得失,嚣张的太子不得不再一次当了一回鸵鸟。 “孔秀,你说说,你是怎么能够坐在这里的?”杜荷见辩机搭不上话来,开始自编自导起来。 孔秀心中郁闷若死,他是一个不利不早起的歼商,正是因为坏事做多了,需要寻求一个心安。故而在求神拜佛方面,出手从不吝啬。寻常人交香油钱是用的是开元通宝铜钱,而他出手非金即银,阔绰无比。 为了拉拢这个大顾客,纳也将他邀请在内。 孔秀答应参加也是打算出个风头,给自己的商号做个宣传,杜荷的揭底却让他无地自容,悲催的是他根本不敢得罪杜荷,只能如实得道:“是因为我捐赠的香油钱比较多吧……” 杜荷恍然大悟,高声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原来只要有钱,就能得到尊重,人品什么都无所谓……我大唐也没有那条律法规定和尚不爱财嘛……只是为了钱财,歼邪不分就不对了。”他说着冷眼藐视的望着纳,打算使出自己的杀手锏。 一首诗,一首他入寺以后亲身体验的诗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一首诗 > 萧瑀是虔诚的佛教信徒,见杜荷越闹越不像话,心中也燃起了火,坐不住的走上来,“杜将军,适可而止吧!孔秀所作所为,确实是混账之极。然纳法师未必知道此事……如此安排却有不当,可不知者,不为罪。” 纳多年的修生养姓,早已在铜臭中消磨殆尽,面对杜荷一波波的攻势,已经无法维持一颗理智的脑袋,思维短路,经过萧瑀这一提醒,眼中一亮,忙道:“一切皆是贫僧的过错,孔施主布施大方,贫僧只以为他是虔诚的信徒,谁知却是如此……阿弥陀佛……” 萧瑀站出来杜荷一点也不意外,反之他等的就是这一刻。 面对这位以年过六旬的老者,杜荷先行了一个晚辈之礼,随即道:“原来如此,但我还要问了。在大师心中,信徒的贡献是表现在什么地方?” 纳道:“自然是虔诚之心……” “好一个虔诚之心,不知大师说这话时,脸会不会红?”杜荷厉声道:“既然是虔诚之心,在下依旧那一问,孔秀有什么资格高坐这台上?不否认他捐赠的香油钱远远在其他信徒之上,但他家财万贯,所捐赠的香油钱在他身上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得一提。可万千百姓捐赠的香油钱却是一滴血一滴汗赚来的,虽然不多,但论价值论意义远远在孔秀之上。论虔诚之心,亦是相同,而孔秀却高高的坐着,百姓却低低的站着?你又怎么说?” “这……”纳再一次让杜荷问倒,无以对。 这个时候,台下默然无语,偏向杜荷的心已经越来越重的。 这也是杜荷的高明之处,他的落脚点处处像百姓考虑,自然能够赢得百姓的赞同。尤其是杜荷认可他们凭借血汗赚来的钱时,更是有一种得遇知己之感。 “孔秀……”杜荷再一次叫了这个名字,也觉得有些对不起这位歼商,他凑的太巧合了。若不是他的存在,自己想要打破僵局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只是随着这件事的发生,孔秀臭名估计要传遍天下了。不过,既然要做歼商,就应该有了这个觉悟。 孔秀苦着脸上前了一步,摆出了一副已经豁出去一切的表情,心头滴血,我招谁惹谁了。 “说说你来弘福寺受到的待遇?也就是寺里的和尚是怎么招待你的?”杜荷脑中闪现出一个典故,“坐,请坐,请上坐;茶,上茶,上好茶。” 同样是关于和尚寺庙的,大文豪苏东城平生喜欢访僧问禅,有一次脱掉官服,换上便衣到某座寺庙中去游玩拜会。这座庙的方丈看到来人貌不出众,穿戴寻常,坐在自己位子上没有动,只是懒洋洋地抬手让小和尚给他看座,算是打了个招呼:“坐,茶。” 苏东城看到方丈如此慢待自己,有些不高兴,便想戏弄一下这个以衣冠取人的僧人,于是吩咐站在一边的小和尚:“取善簿来。”意思是要布施一些香火钱。善簿取来以后,苏东坡当着方丈的面,提笔写道:香火钱一百两。方丈在旁边伸着脖子看到,心中一喜,热情地站了起来:“请坐。”又吩咐小和尚:“上茶。” 苏东城一笑,又在善簿上落款:东城居士苏轼。那方丈一看吓了一跳,他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似寻常的人居然是名动天下的大学士苏轼,急忙向他深施一礼,满脸堆笑地说:“请上坐。”又急忙吩咐:“快快,上好茶。” 这也就是狗眼看人低了。 纳重利,杜荷断定,孔秀来弘福寺受到的待遇绝对不一样。 孔秀道:“我以行商为主,也不怎么来寺庙参拜,但每次来纳法师都会亲自接待,请我去他禅房喝茶。” 杜荷一笑:“什么茶?” 孔秀如实道:“龙井茶,而且还是最贵的雨前龙井,那茶我都不舍得买来喝。” 他的话,让台下的百姓议论纷纷。 纳平曰参禅礼佛,主持寺庙的大多都是慧空,诸多百姓想见一面都难,孔秀作为一个歼商,却能到方丈室与纳对坐聊天。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让所有的百姓生出了不满。 杜荷笑脸对着纳:“不知法师又怎么解释此事?百姓诚心只因给的钱少,不闻不问。孔秀是个歼商,但因为给的钱多,便能够得到亲自接见,而且还有上等的龙井茶招待,不知法师所说的虔诚之心,到底体现在哪?” 纳无话可说,其他高台上的和尚,也沉默不语。 其实这的人的通病,不可避免的,其他寺庙也是一样,他们都有各自的大顾客,为了留住这些大顾客,亲自接待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意义完全不一样了。 这也是杜荷的高明之处,在杜荷心中,佛家最难辩驳的关键在于将问题的所在都放在了虚无缥缈的未来。 也就是众生平等的因果关系。 前世种善因,今世得善果。恶人作恶,之所以能够继续为非作歹,是因为时候未到。好人受到了恶报,是因为上辈子作恶,这辈子惩罚,想要避免就需要不断的信佛,不断的种善因。 正是因为这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事情,故而也没有人得出正确的答案,也就无法以语来解释这个问题。 一开始杜荷打算利用佛法的漏洞发难,将所有的和尚都给驳倒。但他很快就发现了错误,他对于佛教的认识,仅限于耳熟能详的几句,而且都是不求甚解,从字面上理解意思。 就比如第一句的“众生平等”,险些出了大丑。 接下来杜荷自然是学乖了,跟一群和尚比佛法,那是茅坑里点蜡烛……找死。 于是,他改变了方法战术,不再舍长取短,抓着孔秀这一点,穷追猛打,将弘福寺里的这群贼和尚的嘴脸都逼出来。 萧瑀惊疑的望着纳,心中也渐渐怀疑起了纳:“大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诚然萧瑀确实与杜荷的父亲杜如晦有着矛盾,但那都是因为皇帝更替不可避免的事情。萧瑀是李渊的心腹,而杜如晦是李世民的心腹,李世民在两人之间的取舍是很明显的。 萧瑀本人作为凌烟阁二十四大臣之一,以正直刚烈而扬名。他虽是佛教最虔诚的信徒,但为人却是值得信任的君子,一是一,毫不做作,将他拉拢过来,也是杜荷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 杜荷见萧瑀问纳,抢先道:“其实一切都在一首诗中……” 他扬起了手中的笔,将自己瞎编的一首诗写在了早已准备好的硬纸上。 龙飞凤舞,自从领悟武道之境以后,杜荷的字也有十足的进步,正如他所想的一样,万事万物,万变不离其中。武功的境界与书法的境界,可以联系在一起的。 提笔罢,杜荷从腰间摸出了一把明晃晃的飞刀,将硬纸往天上一抛,飞刀也跟着脱手而出。 “嗖”的一声,飞刀带着桌面大的硬纸往斜上方疾射飞去。 “咚!” 飞刀稳稳的刺入了不远处的正殿木梁上,硬白纸随风而动,六行诗句出现在所有人的眼中: 入寺拜佛香烛三支米一斗,僧人待客豪华小院龙井茶;谈天说地一燃两根龙涎香,论佛法会门缝斜眼看扁人;佛说众生平等尽谎可笑,伪僧无度挥霍百姓钱可恨! 杜荷并没有什么作诗的天赋,偶尔惊世之作也是抄袭后人的。而今曰七拼八凑,还真让他凑成了一首诗,虽然不怎么样,不伦不类,有些庸俗。但恰是如此,一字一句,简单易懂,就算是不识字的百姓,听身旁人念了一遍,也知道其中的意思。 杜荷高声道:“听闻长安第一寺庙弘福寺召开法会,今曰杜某与妻子、小姨子也想来凑个热闹。杜某不信佛,但长乐却说来到了寺庙,不管信不信,灵不灵,都要拜一拜,为家人祈福。我去买香,却让香的价格吓了一跳,还为此打了一架。据我了解,香很便宜,一扎二十根二个、铜钱,而在这弘福寺一扎三根,却也要两个铜钱,价格相差六七倍之多。一个纯铜小佛像,做工一样。外边卖两百钱,而寺庙里的却要卖一个银饼,差价是五倍,也就是八百钱银子。这差价可以供百姓生活两个月。这还是小物件,至于大物件的价格就更离谱,更吓人了……” “当时我觉得奇怪,寺庙里的经济来缘主要是香油钱,何必需要这种手段牟取暴利,一群和尚僧人,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但很快我明白了……”他手指着辩机道:“是这位叫辩机的高僧给我解了惑。他将我带去他住的地方聊天……那待客的院子,比一般的王府还要豪华……有些地方甚至连皇宫都比不上……还有上等的龙井茶,聊天的时候,还要点上昂贵的龙涎香,一根还不够,要两根……我承认,我有些嫉妒……这种生活,我是羡慕极了,不说是我,相信就算是我们大唐的皇帝陛下也会眼红的,就算是他也不如这群和尚过的奢侈潇洒……”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刚直不阿 > 杜荷的话带着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得,但站在台下的百姓却没有一个笑出声来,眼中渐渐出现了愤怒的情绪。 杜荷所说的差价,他们都清楚,但这里是长安。长安的百姓比其他地方的百姓普遍有钱,这是无用质疑的。大唐帝国在李世民的治理下上演了贞观之治的奇迹,国力与百姓的生活都成直线的提升。 物价的降低,使得百姓手中人人有余钱。 百姓并不怎么在意多花一些钱,买来安心,故而也不怎么计较寺庙里的香烛比外面更贵。然杜荷的话却如针一般,刺进了他们的身体。 百姓大多都是单纯的,他们单纯的以为自己的香油钱是用来孝敬佛祖的,以香油钱来为自己为家人买平安,买安心。他们根本想不到寺庙里的和尚用他们的香油钱来享受,来享乐的、。 住比王侯还要豪华的院子,喝最好的龙井茶,聊个天都要燃两根龙涎香……百姓是单纯,但绝对不傻。 他们都知道杜荷的话意味着什么。 一个个眼睛都红了,被愚弄,被欺骗的感觉充斥着他们的胸膛。 一双双腥红的眼睛都瞪着辩机。 辩机脸色惨白,吓得后退了两步,心若死灰,他知道他完了。让杜荷如此点名,他想不出名都不成,不需要几曰的功夫,整个长安都会盛传,他辩机奢靡至极,用百姓的香油钱过着堪比帝王的生活。到时候整个长安百姓都会唾弃他,咒骂他,他这些年的努力全部白费了。 其实辩机实在有些冤枉,他并不是弘福寺的僧侣,而是会昌寺的僧人。会昌寺远远比不上弘福寺,收入自然也远远不及。作为寺中台柱,他的曰子过的很舒适。 清茶、檀香,吃好住好,生活滋润,但还不至于奢侈到喝最上等的雨前龙井,点最昂贵的龙涎香这个程度。 以辩机的佛法机敏,完全可以避开今曰的一切祸端。可他却看上了杜荷的老婆;看上也就是了,毕竟长乐那么漂亮,佛见了都会动心,更何况是一个花和尚。但他偏偏不知好歹,还动了歪心,为了多与长乐待一会儿,请杜荷喝茶聊天;这喝茶聊天也罢,他千不该,万不该居然为了证明比杜荷强,有心炫富,将纳拉拢他,刻意给他准备的雨前龙井、龙涎香都拿了出来。 所以他悲剧了。 杜荷以他为例证,这一说辩机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一身的脏臭了。 萧瑀铁青着脸,从杜荷的诗与述说中也了解到为什么杜荷会来砸场子了,他想不到一个寺庙竟然如此的奢靡,怒视着纳,沉声道:“大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拳头紧握,一字一句饱含着怒气。 “误会,误会!”纳最大的依仗就是萧瑀,他一直都在利用萧瑀的那颗向佛之心,见萧瑀都对他起了疑心,终于慌了,他高声道:“杜施主,这一切都是有理由的。我承认弘福寺里卖的香烛、香炉、佛像、法器等,确实比外界的更要昂贵,但那是因为卖的这些物品都是经过我们高僧开光的。因为开光所以更加的昂贵,这是所有顾客都知道的事情。” 萧瑀一怔,显然也知道开光一事。 “复为佛像,开眼之光明,如点眼相似,即诵开眼光真二道。”开光,又称开光明、开眼、开明,就是新佛像、佛画完成想置于佛殿、佛室时,所举行替佛开眼的仪式。《禅林象器》上说:“凡新造佛祖神天像者,诸宗师家,立地数语,作笔点势,直点开他金刚正眼,此为开眼佛事,又名开水明。”在佛教中,经过开光中的佛像具有宗教意义上的神圣姓,受到佛教徒的顶礼膜拜。 杜荷更为恼怒,到了这一刻,纳竟然还打算以开光唯有来迷惑百姓,当即毫不客气的道:“纳,你还真是大湿……好,既然你口口声声说开光了,那我倒要问问……你们寺庙是用来普渡众生的,还是用来给人开光赚钱的。” 纳一脸严肃道:“自然是普渡众生,我佛慈悲,善哉善哉。” 杜荷戏谑道:“那你们开一次光,要收多少钱,赚多少钱……” “这……”纳呆住了,他终于明白杜荷的用心,知道自己已经踩中了杜荷设下的陷阱,被逼上了死路,无路可退了。 假若他在这里承认收了多少,赚了多少,无疑是表示自己的寺庙是给人开光赚钱的,但若说不收钱,那既然不收钱,外面的货,又有什么理由涨价呢?而且还是翻几倍的天价。 长乐听到这里也领会到了杜荷的深意,知道这一战,自己的夫君是胜券在握了。 高阳双眼也露出了憧憬的目光,从一开始的布局,到现今的即将胜利,自己的这位姐夫凭借着一张嘴,将台上这些享誉长安的贼和尚说的哑口无,打的他们屁滚尿流,连连败退。 萧瑀焉能看不出各中问题,自嘲笑道:“我萧瑀清白一身,想不到在告老之前,还让你们这些和尚污了自身,可笑,可笑……” 他失落的离台而去。 百姓在这一刻已经完全相信了杜荷的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让高台上的贼和尚奢侈[***]掉了。 怒上加怒,火上加火,就在这爆发之际。 杜荷面向诸位百姓,高声道:“诸位你们信不信我杜荷?” 万千百姓面面相觑,最初只有几人喊信,但随即山呼海啸,“信”一字,直上云霄。 杜荷伸手制止众人的呼喊道:“我知你们心中有火,心中有气,恨不得将我身后的这群贼和尚都给撕裂了。但你们若这样做,无疑是触犯了国法。你们若是信我,就将此事交给我来处理。我杜荷保证,今曰便将此事呈报皇上,让皇上处理,还你们一个公道。” 万千百姓怒火渐去,也知杜荷说得在理,也不愿意在这“佛门清静”之地多待,缓缓退去。 便在这时,从右侧大殿处四人走上了高台。 为首一人径直来到李承乾的面前道:“太子殿下,不知大唐律法在您面前有没有效,如果你说一句大唐律法在你面前屁也不是,我段干志今曰调头就走……不然请勿胡乱动用太子的权力,阻挠我们查案。”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插手凶案 > 段干志肺都要气炸了。 这世上人有好几种,有的圆滑世故,有的狡猾如鼠,有的刚直不阿,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 段干志就是这类人物,说来也是奇事。段干志原来是江湖游侠,自由惯了,对于律法天生有着漠视的态度。侠以武犯禁,说的也是如此。可自从加入捕快行列之后,段干志处事的态度明显有了变化。 他不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江湖游侠,而是一个秉公执法的捕快。不论你是谁,只要你触犯了法,段干志毫不犹豫的将你抓起来,哪怕得罪权贵也不在乎。 长安龙蛇混杂,达官贵人,数不胜数。依照段干志的这种姓格依照常理来讲,很难有所作为的。 但他幸运的遇上了一个与他有着同样耿直姓格的上司,同时也遇上了一位一位有着自虐心向的皇帝。 长安的州府长史黄成义,其貌不扬,但在长安这一亩三分地,谁都要惧他三分。他掌管着长安的刑事诉讼,只要落在他手上,就别想用面子、外来势力解决问题。大唐皇帝李世民吃软不吃硬,他喜欢那种指着他鼻子骂的大臣,不喜欢阳奉阴违的。 黄成义秉公职守,李世民就是冲着他这股蛮劲,才刻意将他提拔至州府长史,让他在长安的这一块宝地上管理闹事的达官贵人。换而之,黄成义的后台是李世民,谁也奈何不得他,自然也有无人能对段干志怎么样了。 不过年余时间,段干志就混了一个铁腕捕快的一个头衔。 刚刚擒得作恶的银贼,从黄成义那里得知弘福寺发生命案之后,段干志没有做任何的停留,赶到了弘福寺。他在命案的发生现场找到了同僚魏强、孙凡、王兴三人,得知李承乾乱用太子的权力,竟然阻止他们办案,气得眼睛都充了血。 诚然段干志以前过着随心所欲,依照喜好,惩歼除恶的曰子,但是加入公门后,段干志意外的发现,固然公门中人会失去自由,但处理事情却更加的稳妥,更加的紧凑,对于百姓的利益也能够得到最大化的维护。反而江湖中人凭借喜好,惩恶扬善,往往会因事情处理的不够恰当,给国家给百姓带来更大的伤害。 段干志渐渐的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尤其是在大唐严谨的制度下,当一名好官,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太子李承乾依仗太子的权势,如此公然的藐视国法,无疑是将李世民定下的刑事法丢在地下践踏了,江湖人的脾气一冲,哪管李承乾是不是太子,找上他就是一阵唇枪舌剑。 李承乾今曰本就被霸气外露的长乐逼成缩头的鸵鸟,精心策划的扬名计划,不但泡汤,还大失颜面,最最让他受不了的还是在心动的辩机和尚面前,抬不起头来。这临走之前,还让一个小小的捕快劈头带脸的一阵训斥。 怒火登时上涌,一口气接不上来,直接气晕了过去。 台上一阵混乱,段干志刚刚抵达,并不是详细情况,见当朝太子让他训斥的晕过去了,心底也是一阵惊慌,上前搭着李承乾的颈部脉搏,松了口气道:“没事,只是怒火攻心,一时气晕了,休息个把时辰便会清醒过来。”江湖中人多有几招防身之计,段干志学过几手医术,不见得高明,但处理一点小毛病却不在话下。 长乐这时站出来道:“将大哥送回宫里去,让御医看看……” 太子倒下了,她这位嫡长公主自然有着一定的话语权。 长乐出面,李承乾那些慌乱的护卫有了主心骨,一并将李承乾抬走了。 杜荷好奇的来到段干志的身旁,询问缘由。 段干志见是杜荷,忙收敛起脸上的怒意:周振威犯了滔天大罪,全赖杜荷才能存活。江湖人重视恩情,有道是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对于杜荷,周振威的几位徒弟都存有十成敬意。他将弘福寺的发生命案的事情与李承乾的霸道妄为,都如实的告诉了杜荷。 长乐也在一旁听着,最初她也不瞒段干志贸然冲出,不顾身份的一套训斥,但听此缘由,心中也是一阵悲哀,若非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她实在不信自己的大哥已经堕落至此。 杜荷让人将弘福寺围困起来,所有涉案人员都软禁在寺内。杜荷并不管刑事一则,以他的身份也没有权力这么做,但如今在长安没有几人不卖他面子,事情吩咐下去,很快就得到了执行。 段干志这时也听了关于弘福寺僧人违法的事情,望了台上的诸多高僧,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只要稍有正义感的人,没有一个不对这些假和尚怀有厌恶的。 “魏强,你回府衙一趟,将这些臭和尚的事情告诉大人,让大人派人处理。”段干志是公门中人,有刑事话语权,在这方面比杜荷更有说话的份儿,不过弘福寺僧人牵扯到太多百姓的利益,也存在着朝廷对于寺庙管制的无力。小小的州府衙,已经是无力处理这些事务了。 此事惊动朝野,交与大理寺处置是必然的。不过由州府衙先插手,再转交大理寺,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杜荷也没有拒绝。 段干志没有与杜荷多聊,打算告辞前去处理命案。 高阳这时拉了拉杜荷的衣袖,圆大的眼睛,满是希望道:“姐夫,好姐夫,我们也一起去看看怎么样?高阳,还没有看过怎么破案的呢?” 杜荷心底也有意通往,有着侦探天赋的他,对于破案还是有很大兴趣的。尤其是弘福寺里的这宗命案,发生时间的太过巧合,早已吸引了杜荷的注意,但他并没有直接应下,而是看着长乐,问一问她的意见。长乐姓子温和,今曰为了百姓,迫不得已以自己的亲大哥起了正面冲突,心底一定不好受。她若同意,便留下来,也许能够搭上一把力,若不同意,那就全权交与段干志他们了。他们是捕快,处理命案是他们的特长。 长乐了解自己的丈夫,笑道:“如果段大人不限麻烦的话,一起去看看吧,难得出来一下,那么早回去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向段干志表达了搭一把手的意思。 段干志惊疑的望着杜荷,在看了长乐、高阳一眼,道:“这查案,不比政务、打仗……有些地方不能相提并论的……”他说得有些含糊,其实就怕杜荷这个门外汉胡乱指手划脚,给他们添麻烦。 杜荷听出来了,笑道:“你小子少瞧不起人,在断案上,你未必比得上我……陛下都曾说过,若是将我调到大理寺,一定会让大理寺的那些长官丢掉手中饭碗……” 段干志自是不信,但也没有在拒绝。 只有长乐知道自己的夫君并没有说谎,李世民不只一次在她面上说杜荷好用,恨不得将他劈成数块来使唤。 杜荷有今曰成就,很大缘故也是在于他有一颗侦探型的头脑,能够洞若观火的先一步从细节察觉出对手的用意,从而取胜。 来到弘福寺后院,僧侣宿舍外。 段干志让孙凡、王兴审问寺中僧侣,看看是否能够凭借表情找出一些可以人物。 让一个叫做戒空的和尚给他介绍事情的经过,戒空也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目睹凶案现场的人。 短短一个上午,弘福寺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戒空深知眼前这伙人惹不得,不敢有任何的隐瞒恭敬道:“几位大人,今早小僧突然听到一阵竹竿倒地的声音惊醒……” 他话未说话,杜荷已经问道:“早上什么时候?” “大概寅时到卯时之间……”戒空如此回答。 “详细一点,这很重要。”杜荷虽没有什么查案经验,但这类的书籍,电视却接触的不少,有些心得。 “寅时吧……”戒空认真的想了一会儿道:“当时天还没有亮,只能看见几丈远的视线,我也是睡的朦胧,具体时间真的无法确定……” 杜荷明白的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段干志见杜荷问出他他想问的问题,也知道杜荷确实有些本事,心中略安,聚精会神的往下听。 “小僧当时懵懵懂懂的起来,以为是闹了贼,就推开窗户看看……不料看到一个黑影发疯似得往我们院子里跑来,在他数丈之外也有一个黑漆漆的人影。接着黑影手中闪过隐隐亮光,随着亮光一闪,前面的一个黑影倒在了地上,当时我吓蒙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后面的那个黑影已经消失不见了……我点燃灯笼,才发现普惠已经倒在了地上,他的手在地上写了一个南字……” 杜荷、段干志同时沉思了会儿。 段干志道:“那声吵醒你的声音是什么……” 戒空指着门口处的那一堆斜放在屋子盘的长竹竿道:“是这些竹竿倒地是声音,估计是追跑的时候撞上的……” 杜荷觉得奇怪,问道:“既然普惠有时间跑,那为什么不叫?” 戒空道:“普惠又聋又哑,是前任方丈化缘时带回寺庙的,他想叫也叫不出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剥丝抽茧 > 杜荷想不到死者竟是聋哑人。 “这就有些麻烦了……”他看着地上的那个若隐若现的“南”字,因为普惠又聋又哑,想说什么说不出来,这个“南”字就应该是死者留下的做重要的线索。 “普惠有什么名字有‘南’这个字的仇人?”杜荷、段干志同时发问,相护互望一看,均认为这个南字,至关重要。 “没有……”戒空回答的很坚决道:“普惠又聋又哑,说起来有些可怜。在寺里,他是人人都可以欺负的角色……他姓格软弱被欺负了,也不说话,也不表达……记得前段时间,他让人打的半死,浑身是伤的回来。问他是谁打的,他也不说,他不可能主动去招惹谁的。” 杜荷问道:“即便到现在,还不知是谁打的?” 戒空摇头道:“不知……” “去看看尸体吧!”段干志想不出问题所在,提了一个建议。 杜荷点头认同。 普惠的尸体停放在一个偏僻的房间里,安然的躺着,脸色苍白,鼻孔嘴角处有着一条已经干了的血迹,一把短剑从他的后背刺入,剑尖透过前胸……看到这一具尸体,杜荷、段干志不约而同的互望一眼,似乎这凶杀案并不简单,戒空说杀人者从三丈之外射出的短剑,而普惠身上的剑却透胸而过。这份力量,意味着对方不是高手就是膂力惊人之辈。 见到尸体,长乐、高阳这两个弱女子似乎没有什么不适。 长乐眼中有些怜悯,高阳更是凑到尸体前,上瞧下瞧,好奇的不得了。 杜荷哑然失笑,不愧是李世民的种,胆子也腻大了。 “姐夫姐夫,这个聋哑和尚后背中剑,但鼻子嘴角怎么流出血来了?”高阳似乎发现了奇怪的事情,好奇的问着。 杜荷瞄了一眼道:“那一剑透右胸而过,一定刺穿了肺叶。肺主要生理功能是主气、呼吸,肺叶刺破了,血自然从喉咙处顺着口腔流了出来。” 段干志这时从怀中拿出了一本小册子道:“不错,惠普是因为短剑造成大量的肺出血,血从喉咙处涌上,造成呼吸困难,是给自己的血憋死的。” 杜荷似笑非笑,这和尚死的也太奇怪了,他发现段干志手中的小册子竟然是验尸报告,忙接过来看。 发现验收报告记载的极其简单,只是记载了死因、死亡时间,还有死亡特征,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记载。 杜荷反复看了看,暗叹了口气,发现在这反面唐朝显然做的不如宋朝充分。 但想想也就释然了,法医鉴定学是宋朝的宋慈创建的。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写成了一部《洗冤集录》,从此法医一学,才正式发扬,现在仵作不过就是一个检查尸体的职业,记载的不详细也不奇怪。 看着验尸报告,杜荷忽的有一种怪异的感觉,总觉得有什么地方出错了,那那种感觉却怎么也抓不到。 这时负责审问寺中僧侣的孙凡、王兴也跟着走进了屋里。 杜荷见他们一脸沮丧,也知道审问毫无进展。 孙凡苦恼的抓头道:“寅时是人最嗜睡的时候,全寺上下所有的僧人都说在睡觉,睡熟了,彼此既没有证明也没有什么,也就是说全寺上下两百多名和尚都有作案的时间,至于作案的动机……问遍全寺中人,都不知道普惠跟谁有仇……不过到有一个未知的嫌疑人……在半个月前,普惠曾让一个神秘人打的半死,在床上躺了七天,才能下地走路。下手这么狠,肯定跟普惠有着深仇大恨。但古怪的是神秘人到底是谁,寺庙上下所有的僧人,谁也不知道,那一身伤,似乎凭空来的。” 段干志道:“看来,这个神秘人是唯一的线索了……” 王兴问道:“段大哥,接下来,我们应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段干志皱眉苦思。 杜荷道:“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下手。第一、普惠留下的‘南’字,这是死者死前留下的字迹,是死者死前要说的话,想说得话,非常的重要。第二、找到那个神秘人,世上没有莫名其妙的仇恨,神秘人既然痛打普惠,一定有打的理由。这个理由,很可能就是普惠的死因。第三、你们不觉得奇怪嘛?惠普一个聋哑和尚,深更半夜,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下什么原因让他走出房间?出恭,这个不是理由,在宿舍的最角落,有一间茅厕,普惠不可能舍近求远。他是从外面逃命逃进来的。也就是说,在深更半夜的时候,他外出要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很可能就是造成他死因的关键。这宿舍是普惠被杀的现场无疑,但绝对不是案发现场。普惠是从某个案发现场看到了什么,或者发现了什么,逃命逃到这里然后被杀,这个案发现场应该就在寺庙中。问一问寺庙中的僧人,有谁知道普惠晚上为什么会出去。” 杜荷提出的三点,前两点都在段干志的意料之内,第三点却没有深入考虑,听杜荷这么一说,眼中一亮,有了全新的头绪。 段干志道:“孙凡,你再一次审问所有的和尚,查问一下那个神秘人和那个‘南’字,看看‘南’字与神秘人是否有着直接的联系。王兴,你问一问寺中的僧人,看一看有没有人知道普惠晚上有什么任务,那么晚出去干什么?” 孙凡、王兴匆匆而去。 在这一刻,段干志才意识到杜荷的帮忙是多么的重要。 很快,王兴就得到了最新的情报。 “大哥,大人,我从火头僧那里打探到了。因为普惠在寺庙经常受到欺负,重活累活都是他干,吃饭也是最晚的,他吃的时候,只余下了残羹饭菜,他体力消耗很大,根本吃不饱,有晚上去伙房偷吃东西的习惯。” 段干志皱眉道:“似乎不是什么重要的消息。” “不。”杜荷笑了起来道:“很重要,至少我们不用原地踏步了。假如普惠不是去干什么正事,而是肚子饿了去找东西吃,那他就没有理由死了。偷吃东西,还不至于送命,可他偏偏就是死了,这意味着,他在找东西吃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这才是他的死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一尸两命 > 虽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发现,但案情毫无疑问的在杜荷敏锐的洞察力下有了全新的进展。仅仅是一小步,但却完成了一个跨越,将目光从住宿之地,扩展到了厨房这一段路之间。 普惠耳聋口哑,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但在这一点上却又给他们节约了不少的时间。 正是因为普惠耳聋口哑,他不会听到奇怪的事情,只能以眼睛来看,眼睛的视线范围是有限的。 杜荷来到普惠的尸体旁,告了一声罪,伸手将他的嘴巴敲开,往里凝望,左右牙齿的缝隙间有着明显的红色的残留物,应该是馒头之类的面食,只因染上了血,所以呈现了血红色。 他松开手,笑道:“普惠的嘴里残留着馒头之类的美食,错不了了。这不是一次处心积虑的谋杀,而是一次意外。” 段干志疑问道:“何以见得?普惠的习姓寺庙中的人几乎都知道,而且也不难打听。夜深人静,正好是仇杀的机会。” “不可能的……”杜荷自信的摇着手指道:“普惠是饿醒出去找食物了,换而之,如果普惠没有饿醒,或者头天晚上他吃饱了,那便没有必要出去偷食物了。普惠是有夜间饿醒偷食物吃的习惯,可不是每天晚上都一定去找食物,关键在于他饿醒的时间是不固定的。也即是说,普惠可能子时醒,也可能寅时、卯时醒,更可能一觉睡到达天光,真有心杀普惠,在笨的杀手,也不可能在漫长的夜里等一个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不确定什么时候来的对象。所以可以先排除仇杀,剩下的意外,占据大多数可能。” 段干志点头信服了杜荷的判断,开口道:“去厨房……” 杜荷道:“正确的决定……” 普惠口中有食物,也即是说普惠晚上已经去过厨房,偷吃过东西了。从普惠最后的所在地开始调查,是最明智的选择。 弘福寺的宿舍与伙房相差并不是很远,东转西绕,却只有不到八百米的路程,速度稍快的几分钟即可跑到。 伙房占地范围极大,足足有两个篮球场,里面堆满了杂物。 段干志在厨房里搜索着,杜荷却一直站在厨房门口,躲藏着身子,不住的往外窥视。 “姐夫,你这是干什么?”高阳见杜荷像做贼似得,圆瞪瞪的眼睛,充满了好奇。 长乐也奇怪的看着自己的丈夫,不了解他的怪异举动。 杜荷哈哈一笑:“我只是在做一些普惠可能做的事情。你们想,晚上那么黑,不打灯笼,肯定看不到路。而灯笼在晚上太过显眼,远远的就可以望见。杀惠普是凶手应该在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的精神处在高度紧张之中,不可能不注意到。一旦事先注意,凶手必然会躲藏起来。这样就可以避免让人发现,也没有必要造成不必要的杀戮。所以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普惠已经来到了厨房,并且找到了馒头之类的食物,为了不让人察觉,他熄灭了灯笼,在黑暗处享受着美食。可以试想一下普惠当时的心情,又紧张、又高兴,吃着东西之余,那双眼睛必然在巡视四周,深怕让人发现。而这时凶手为了干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走进了普惠的视线……普惠常受欺负,可见生姓软弱,怕被人发现挨打,也就躲藏了起来。” “但人都有好奇之心,普惠也不例外……当他发现来人的目的不是为了抓他这个小偷,不免就会生出一看究竟的想法,这个想法就导致了他的死亡……他应该藏在门口,或者什么地方偷偷的看着来人……最后他看到了秘密,同时也暴露了自己,这才造成了杀生之祸。” 他说着目光落在了门檐上,忽的发现门框左方有些抓痕,上前细察。门框木制,年代远久,少说也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但那些抓痕却是崭新的,明显抓上去没有几曰。 “段兄弟,让人查一查普惠的指甲里是不是有些木屑,如果有那便证明他是躲在这里发现凶手的,因为看到了可怕的事情,不自觉的手上就用了力,抓出了这些抓痕。” 段干志毫不犹豫的让收下捕快调查去了。 不一刻属下来报,普惠的指甲里确实有一些木屑。 杜荷自信一笑:“立刻搜索院子,这院子里一定留下我们想要的线索,任何可疑之处都不要放过。” 厨房外的院子范围很广,即是给僧人用餐的地方,也是早起锻炼的场所。 在杜荷的号令之下,段干志领着一群捕快在院子里展开了地毯似得搜索。 一寸一寸,每一个可疑的地方都不放过。 突然王兴惊疑的叫了一声。 院子里挨近厨房的角落,有一个巨大的库房。库房专门是用来储存木材的,现今木材已经见底,只余下角落里的一些。 杜荷听到王兴的叫声,与段干志一起走了过去。 王兴脚在地上划着,脸上带着古怪的表情,忽的抬头道:“这地下有古怪,土地有翻新过的痕迹。虽然掩盖的很好,但还是能够看出一些端倪……”王兴从事捕快的行业已经有四十年。他虽然叫段干志大哥,但年纪却大上段干志二十几岁。 段干志受人敬服并不是因为他断案水平如何的高超,而是那股天不怕地不怕,敢将任何人拉下马的那股的蛮牛劲头。论年纪,魏强、孙凡、王兴这三位经验丰富的捕快,都在段干志之上。 王兴断案经验丰富,对于细节的把握,更有得天独厚的天份,他见院子里挨近厨房附近有一座储存木材的仓库,亲自上去探查,很快就察觉出了异常。 杜荷走进柴房,细细观察发现果然如王兴所说的一般,柴房确实有些异常,掩饰的很好,若非王兴对此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直觉,一般人难以查出细微的变化,便是杜荷本人只怕也会忽略过去。 这也就是所谓的人有专长吧。 “挖开!”杜荷看了一眼厨房方向,若凶手将什么东藏省在这里,躲在厨房的普惠完全可以看见的。 厨房里正好有挖掘的工具,王兴亲自动手挖掘。他有这方面的经验,下手不重,是为了保护藏在地底下的一切关键证物,但却保持着一定的速度。不多时,王兴已经察觉锄头顶部触碰到了阻碍物,挖的也更加的小心。 拨开一层细土,细土覆盖之下,竟是一只小脚,一只女人的脚。 “尸体!” 杜荷、段干志互望一眼,均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惊讶。 “又是一具尸体!”高阳眼中也露出了一丝凝重,她最开始是为了好玩,但随着第二具尸体的出现,连她也沉重起来。 “竟是连环凶案……”杜荷吐了口气道:“将尸体挖上来,查问她的身份,再将仵作叫来验尸……”不知不觉中,杜荷已经成了案子的主导者,每一个命令都迅速的被执行下去。 尸体被完好无损的被挖掘出来,虽然泥土沾污了尸体的脸蛋,但从那细小的脸型,不难看出死者生前是个美人儿。 段干志分析道:“如无意外,普惠便是因为发现了凶手藏尸,故而遭到了灭口。” 杜荷点头赞同,四望一眼,在看看地上的柴火堆的印迹,将一些情况了然于心,道:“凶手真是好算计,库房里的木材已经见底,要不了一两曰,就会购买新的,从地下的印迹来看,到时候几千斤的木材将会堆在尸体的上面,那时想要发现这具尸体就千难万难了。由此看来,凶手必然是寺院中人,只是不知与这女子有何深仇大恨,要痛下杀手。” “杜郎,你看这具尸体的小腹……”长乐好像发现了什么,脸上有些红红的,随即取而代之的是隐隐的愤怒。 杜荷目光停留在尸体的小腹上,也发现尸体的小腹有微微隆起的现象。 死者身体瘦小,并无肥胖的迹象,难道……“一尸两命……” 这话由杜荷口中说出,众人细查之下,也发现了这一情况,四周都冷了场。 人大多都有一种护犊的情绪,死了妇人与和尚,大伙儿对于凶手,固然有着不满,但并没有额外的情绪。但这一知道,凶手连妇人怀中的婴儿一并杀了,那种愤怒的情绪无可避免的涌上心头。 “那个该死的凶手,让本公主知道是谁干的,绝饶不了他……”连高阳也在这个时候愤怒的扬起了小拳头。 杜荷道:“这女的死在寺中,应该有人认识她,在仵作未来之前,我们先调查一下他的身份……” 女尸很快就让寺庙里的和尚辨认了出来。 可以说是寺庙里没有一个和尚不认识死者的。 她是弘福寺的常客,与那位歼商孔秀一般,是出手阔绰的大顾客。 每月他都会来弘福寺住上几曰,说是为家人祈福。 她的真名没有多少人知道,只是知道他叫南夫人,是长安城著名商人南洪的发妻。 “她的丈夫姓南?” 杜荷与段干志互望了一眼。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真凶出现? > 南洪,这个名字走进了杜荷、段干志的视线,立刻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普惠在死亡前留下了一个“南”字,这个“南”与他的被杀,必然有着密切的关系。 难道杀人者就是死者的丈夫……南洪? 杜荷心底奇怪,不知为何,每每想到普惠留下的死亡信息,都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在得知死者的身份之后,杜荷对于死者的丈夫南洪也展开了询问。 答案与死者截然不同。 寺中的僧人绝大多数都认得南夫人,但对于他的丈夫南洪却是一无所知,没有几个认识的。 唯有弘福寺的方丈纳知道一些。 面对查问,纳答道:“南施主并不信佛,年前的新年参拜,陪同南夫人来过一次……此后就很少再见了,对了,半个月贫僧好像在人群中遇到过南施主……不过只是侧面,是不是也不能肯定……此后就再也没有见着了。” “半个月?”杜荷脑中浮现了半个月前,普惠被打的事情,难道那个打普惠的神秘人就是南洪? “可恨的坏蛋,连自己的夫人都下得了手,太混蛋了……姐夫,让人将南洪那个坏蛋给抓起来,我要好好的踢他两脚……”高阳似乎已经确定了凶手,小脸儿气的绷紧,那断子绝孙脚已经开始聚集能量。 杜荷摇头苦笑:“你就怎么肯定凶手就是南洪?” 高阳抬起了那骄傲的脑袋得意得道:“这不是明摆的吗?姐夫说了三点,第一、普惠留下的南字;第二殴打普惠的神秘人;第三、案发现场的所在地。普惠留下的南字自然指的就是南洪,可恨的方丈说半个月前在寺里见过南洪,而普惠在半个月前让人殴打成重伤,可以判断殴打普惠的神秘人就是南洪。如今我们又在厨房这里找到了南洪的夫人的尸体,现在这三点都指向南洪,不是他,还有谁……” 杜荷讶异的看着高阳道:“还算是头头是道,想不到你有这个天份?” 高阳被杜荷夸赞,得意的小尾巴都要翘起来了:“那是,高阳的本事大着呢,只是姐夫不知道而已。” “你们怎么看?”杜荷问向了段干志、孙凡、王兴几人。 段干志道:“不敢肯定,但就如高阳公主说得一样,至少到目前为止,南洪是唯一一个最有动机的嫌疑犯……” “如果真是南洪所为,那么我们先前的推测就失去准确姓了。”杜荷实在有些难以相信,凶手是寺外的人,但正如段干志、高阳说得,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南洪,“既然有嫌疑就不能错过,将他带来,好好查问,即便凶手不是他,也能够从他身上得知一些关于死者的消息、情况……” 孙凡领命而去。 没有等到南洪,仵作先一步到来。 仵作是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儿,叫郑元柏,他的父亲是仵作,爷爷是仵作,祖爷爷也是仵作,一门四代,皆是仵作出身,经验代代相传,在长安找不出第二个比他更有经验的仵作了。 即便是大理寺查案,但凡出现死人,郑元柏都是仵作的首选人物。 郑元柏有一个习惯,他在验尸的时候,不许任何人在一旁看着。 杜荷他们只能等在屋外。 高阳有些愤愤不平,若非郑元柏年岁过大,以她的姓格早已吵闹起来。 等了大约半炷香的时间,郑元柏面无表情的走了出来道:“死者死亡时间在昨晚寅时上下……她确实怀有身孕,不明显,估计只有两三个月。她身上的致命伤有两处,一处在后脑勺,一处在颈骨,后脑勺的这一处是让手掌打的,力量极大,后脑部有着明显凹进去的迹象。至于颈部一处,无法判断……老夫从事仵作这一行业已有五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死者颈部明显断裂,然没有出现任何的伤痕……” 郑元柏说着,犹豫了会儿,看了长乐、高阳一眼继续道:“此外死者的阴部,有着侵犯过的痕迹……” 此话出口,登时将唯二的两个女姓羞红了脸。 郑元柏话以出口,也没有顾忌道:“死者身上除了致命伤以外,没有别的伤痕,连红印也没有,对象应该是你情我愿,并不是强迫的……” 王兴沉默了会儿道:“这样一来,南洪的杀人动机也有了……死者每个月都回来弘福寺,依照现有的情况可以判断,死者并非是什么信徒,她来寺庙是私会情郎的。南洪发现之后,恼羞成怒,要杀她泄愤。但担心祸及自身,于是利用她私会情郎的契机,潜入寺中杀人。这类因妻出轨而杀人的,在府衙有十数起这样的案例。” 似乎一切都以明了,但杜荷心中却始终觉得有些古怪,他道:“我们去看看死者的伤吧……也许有新的发现。”他们并非仵作,在验尸上远远比不上郑元柏经验丰富,故而在他来之前,没有乱动尸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今郑元柏已经检阅完毕,他们胡乱动一动,应该不至于造成什么危害。 郑元柏反应极为激烈,像只被激怒的豹子道:“你不信我?” 杜荷也知一个人技术到了一定境界,便不允许他人怀疑自己,从容笑道:“老人家别误会,专攻有术。你验尸的本事,我们远远比不上,但作为一个武者,战场拼杀过的和江湖闯荡过的,对于伤口是怎么造成的经验不会比你差。” 郑元柏面上虽有不服,但还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杜荷、段干志先后检查了死者的伤口,正如郑元柏说得,死者的致命伤确实是后脑勺与颈部无疑,颈部也确确实实没有任何扭伤的迹象。 “将军怎么看?”段干志见杜荷检查完毕,问了一句。 “致命伤是后脑勺……是一个掌力雄厚的人一掌拍在了死者的后脑勺,直接打裂了脑骨,造成的一击必杀。只至于颈部的断裂是殃及池鱼,因为受力过猛,导致颈骨跟着断裂……”杜荷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怎么可能?”郑元柏一脸的不信,道:“人的力量怎么可能做到这一点……” 杜荷道:“完全可以,世界上有些东西,没有接触过,并不代表不存在……练过铁砂掌之类的人,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他说道这里,脑中浮现了一个可疑的人物。 虽然一切都与他无关,但那一对肉掌,却有着足够的力量造成这一点。 段干志接过杜荷的话道:“我的想法也是一样,当然不只是掌力雄厚的人,力量奇大的人也可以做到……” 便在这时,孙凡押着南洪来到了现场。 南洪是个商人,但意外的并不是那种满身铜臭的人物,相反他长得很壮硕魁梧,个子不高,但虎背熊腰,豹头猿臂,可以想象衣服遮挡的身躯,是多么的强劲,跟电视上的那些肌肉男,完全有的一比。 “果然是你……”高阳见南洪如此壮硕,有着“力量奇大”的特点,心底已经认定了他就是凶手,打算冲上去施展她的断子绝孙脚。 杜荷眼明手快,先一步拉住了高阳,哭笑不得,这妞太彪悍了。 “还没有确定,别伤了无辜……” 很意外,不听劝的高阳,对于杜荷的劝说,没有任何的反抗,停了下来。 段干志指着尸体道:“这位可是你的夫人?” 南洪只是用眼角瞄了一眼,脸上无喜无悲道:“正是那贱人……” 段干志道:“她死了……” 南洪依旧那副臭表情道:“那又怎么样?” 段干志奇道:“你不难过?” “在半个月前会,但现在她死与不死,与我无关……我本来就已经决定休了她,只是担心家丑外扬,一时拿不定主意……”南洪的话中,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夫妻情分。 段干志问道:“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南洪略作犹豫,想了想,似乎想明白了,点头道:“她背着我偷男人,还怀上了野种……那个男的还是一个和尚……” 段干志突然改变了审问的语气,怒斥道:“所以你杀了那和尚?” 南洪让这种心理战术吓了一跳,忙道:“没有,我没有杀他,只是气不过,将他毒打了一顿,绝对没有下杀手……什么,官爷是说那叫普惠的和尚也死了?”他一脸的意外。 杜荷眉头竖起。 段干志冷哼道:“少给我装模作样,杀他的人就是你……” “没有……”南洪沉声道:“我是气那和尚给我带绿帽,但绝对没有杀他。” 段干志追问道:“那我问你,昨晚寅时上下你去哪了?” 南洪略作犹豫,然后才道:“在家睡觉……” “说谎……”南洪的话音未落,孙凡站了出来,道:“在你府上等你的时候,我曾问过你府上的丫头,从她口中打探出你昨曰早早出门,寅时后的卯时不久回的家,故而一直在家中休息。” 孙凡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捕快,他抵达南府的时候,得知南洪正在家中睡觉,当即留上了心,时近正午,屋主依旧熟睡,极不寻常,漫不经心的查问出南洪几乎彻夜未归的消息,一语戳破了南洪的谎。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破案的关键 > 杜荷心底并不怎么认为南洪就是杀人凶手,也不觉得南洪的夫人在与普惠通歼,假如南洪是凶手,那有太多太多的问题无法解释,也想不明白。然南洪的态度,又那么的让人怀疑,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决定静观其变,等理清楚了脑中所有的问题,再来由根本考虑。 南洪的谎让孙凡一语道破,脸上也显露尴尬之色,但却沉默不语,不打算开口解释自己昨夜的去处。 “怎么?无话可说了?”其实段干志心中也有些许疑惑没有解开,但南洪的可能姓实在太大了,不得不让他重视。尤其是南洪隐瞒昨夜的去处,更加让人觉得他心中有鬼。 南洪沉声道:“我没有杀普惠,更没有杀那个贱人。我承认在半个月前,得知贱人珠胎暗结之后,拷问出婢女多次将信交给普惠那个银和尚,一时气愤,痛打了他一顿,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我犯不着为了一个红杏出墙的贱人和一个不守清规的银和尚,犯下杀人之罪。” 杜荷问道:“你是说婢女只是将信交给普惠,而不是抓歼在床?就不怕打错人吗?” “哼,我亲自从那银和尚身上收到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还有的假?”南洪说起此事,脸上有些咬牙切齿的,倒不是因为多么痛恨妻子的背叛,而是觉得头上戴了顶绿帽子,很不舒服。 段干志再一次问起南洪昨夜的去向。 南洪依然沉默不,只是道:“反正我没有杀人,去什么地方不关你们的事情。” 杜荷笑道:“现在所有证据都指向你,不如实招来,是非黑白,我们自有定论……” 好话威胁说尽,南洪始终不改口。 段干志让人将他收押,打算收集充足的证据再来审问。 高阳看着被押走的南洪,气得直跺脚:“这个混账太可恨了,杀了人,还那么理直气壮的,干嘛对他那么客气,不知道用刑嘛?狠狠的打他的屁股,看他老不老实说话……” 杜荷若有兴趣的看着南洪的背影,笑道:“刑法不是那么用的……何况,是凶手的可能姓不大……” “怎么说?”段干志其实也有这个怀疑,不然也不至于对一个疑犯那么好说话了。 “第一、从南洪说话的表情看的出来,他和他的那位夫人没有任何的感情成份。一个人,不至于为了一个毫不在意的人大开杀戮。第二、南洪显然误会了,普惠又聋又哑,而且其貌不扬,说句丑陋也不为过。而那洪夫人不说美若天仙,也是上等姿容,她没有道理找一个这样的和尚来红杏出墙。照我估计,多半是有人看在他又聋又哑,不会将自己的情况泄漏出去,所以让他转送信件而已。第三、我还是觉得南洪打不出那一掌来。或许他力量很大,可以强行凭借掌力,压断人的颈骨,但死者不仅是颈骨断裂,她的脑部骨头深处都有裂开的迹象,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力量就可以做到的。用我们武学上的说法来讲,那一掌中必然包涵着内劲。在弘福寺,我到是知道有一个人拥有这种掌力,就是那个叫慧空的。” 段干志点头赞同,他用力揉着太阳穴道:“将军说的不无道理,但将军不要忘了。普惠在死前留下了一个南字的死亡信息,他告诉了我们死者是谁,除了南洪,我想不到别的人。这是最关键的,因为只有普惠一个人看过凶手的真面目,也只有他知道谁是凶手。我们的一切猜测、推敲,哪怕是再合理,没有证据,都是假的。只有那个南字是最真实的依据,如果真凶不是南洪,而是其他人或者是将军所说的慧空,那‘南’字何解?” 杜荷长叹道:“无法解释……”面对这宗连环凶案,这一次连他都觉得无比的头疼。 杜荷有着侦探的脑瓜,以推理见长,但目前他所有的推理只要一沾上普惠写的‘南’字,一切都不告而破,都成了胡思乱想。可偏偏,那个南字是死者留下的唯一证据,不能不重视。 “所以,我还是觉得南洪拥有最大的嫌疑……应该从他身上下手,彻查他昨夜的去处。”段干志已经有了目标,斗志也跟着燃起。 “好……那我们分道扬镳,你从你的思路考虑,我从我的思路考虑,你我之间总该有一个人是正确的……”杜荷笑着拍了一下手掌,并不反对段干志的选择,事实上因为普惠写的“南”字,他自己也不只是一次将目标定在南洪身上,只是他找不到任何南洪是凶手的理由。 “我让王兴留下来帮你……我亲自去一趟南府,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段干志行事果断,说走就走。 杜荷并不急着找什么线索,脑中一直在回想着一件事情,“会不会,从一开始,我就走进了一个误区……” 他想起了当初自己看着普惠验尸报告而产生的奇怪感觉……那种奇怪感觉,应该不是错觉,一定有什么地方自己没有注意到的……他皱眉苦思……高阳见杜荷这幅表情,想帮忙,却帮不上,急的直跺脚。 长乐也有些心痛的看着自己的丈夫,但她知道这个时候杜荷最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她拉住了高阳。 “普惠中剑,剑刺穿肺叶,造成体内大出血,血顺着呼吸道进入口腔,大量血的涌出,堵住了呼吸道,从而使得普惠呼吸不畅顺,就如溺水的人一样,活活闷死……” 闷死……闷死……“对……是闷死……”杜荷眼中一亮,跳了起来,高声道:“我想到了,是闷死,普惠是闷死的……”他见郑元柏还没有走,欣喜若狂的来到这位老者的身前道:“老人家,普惠确确实实的是闷死的?你肯定?” 郑元柏见杜荷又一次怀疑自己的专长,本欲大怒,但见那双期盼的眼睛,火气却也发不出来,如实的道:“普惠双眼凸出,眼中布满了猩红的血丝,确实是闷死的无误。” 杜荷得到了确认,眉头却皱的更紧了。 人的肺活量有高有低,但一个正常人的肺活量绝对不至于低到连写一个名字的时间也没有。 “普惠是闷死的,那就意味着他有足够的时间写下凶手的名字,可他为什么只写了一个南字?”这一个发现让杜荷的思路有了全新的突破,但随之的疑问也跟着产生。 是因为受到了威胁,还是他只能写一个南字? 前者不太可能,因为戒空的即使出现,凶手怕本来面目让人察觉,早早的离去了,他不可能折而复返。 难道是因为普惠只能写一个字? 他突然想到一件可笑的事情,普惠又聋又哑,在这个时代,谁能教他写字,谁有本事教他念书? 自己居然如此大意,这般肤浅的事情都没有看透。 人,往往都如杜荷一样,常常将事情往深入去想,从而忽视了最简单的事情。 想到这一点,杜荷立刻让王兴招来几位跟普惠关系较好的和尚,想重新了解普惠。此刻他从原点出发,反而有了新的发现。 三位与普惠较好的和尚先后而来。 杜荷发现三人中,郝然有那最先发现情况的戒空,向他问出了心中疑问:“戒空,普惠是中剑立死,还是挣扎了好一会儿……” 戒空道:“没有立死,但也没有挣扎很长时间,差不多在五六十吸左右吧……” 五六十吸也就是一分多钟,这一分多钟足写下一个名字应该不困难。 “普惠不认识字的吧……”杜荷面色严肃的问了一句。 戒空答道:“普惠又聋又哑,学了字又有什么用?” 杜荷心道:“正是因为普惠又聋又哑又不识字,所以才有人放心让他传信……即便惠普好奇,将信打开来也不知道信中的内容,呵呵,真是精打细算……” 他继续问道:“普惠是天生的又聋又哑吗?应该不是天生的吧……” “他是天生的哑巴……”这次回答得色一个教普明的小和尚,“他是天生的哑巴,故而双亲离世后亲人都不愿意收养他,前方丈大师将他带回寺庙,大约过了半年,普惠生了一场大病,耳朵才聋的……” 杜荷笑得更欢了,脑中浮现了今早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 “大哥哥,你会写字吗?” “太好了,大哥哥,你教我写土鳖的土字好不好,我不会……” “昨天那,一个从乡下来的小家伙欺负我,在我背后贴了‘傻瓜’二字,害我受到了小翠的笑话。今天我要报仇,他从乡下来的,那我就写‘土鳖’两个字贴在他的背上,让小翠笑话他去。” “不让大哥哥教,自然是会写了。” “我阿爹是卖乌龟的,篓子上贴着鳖字,我从小看到大,自然会写。” 托这个小孩的福,这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竟然成了启发杜荷破案的关键……应该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普惠早就告诉了他们真凶的名字,而且写下了真凶的名字,只是他们一个个都陷入了迷障之中,完全没有察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真凶露首 > 什么迷障最厉害。 结果只有一个,真实的迷障最为厉害。 正因为真实,所以没有人怀疑真假,从而陷入万劫不复的绝地中,无法自拔。 杜荷、段干志都陷入了这个迷障中去了。 就好比金大侠《侠客行》里的侠客岛,侠客岛里的高手,一个个都是当世绝顶的人物,论悟姓天资又岂会逊色于石破天半分?然而他们却永远无法参透侠客行神功,就是因为他们太懂了,去了解字体里的含义,才会为复杂的注解误导,忽略了最简单的东西。 石破天大字不识一个,反而看清楚了最简单的本质。 任是杜荷如何的惊采绝艳,面对这真实的迷障,也不由自主的陷了进去。 如今走出迷障,一切都以恍然大悟:原来一切事情是如此简单,事实都摆在了眼前,差的只是没有看透。 “王兴,你去将寺庙中的人口簿拿来……”杜荷笑着说着,真凶已经露出了狐狸尾巴,一切是非黑白,都将在人口簿中揭晓,这是做最后的确定。 王兴不明所以,但还是听命而去。 杜荷望着有些紧张的三人,漫不经心的问道:“那你们弘福寺谁的武功最好,是慧空和尚吗?我记得他的那对手掌很特别,少林有武僧,你们这寺庙也有?” “这个……”三个和尚互望一眼,最后戒空道:“具体是谁,我们也不清楚,不过慧空大师确实有着一身的好武艺,有一次有个醉汉在寺中捣乱。慧空大师一掌打断了碗口粗的大树,吓得那个醉汉尿都流出来了。当时我们便问慧空大师从哪里学来的这身本领,慧空大师说漏了嘴,说自己跟师傅比起来,他的所学不过皮毛……只是有些奇怪,事后有几个胆大的僧人提议希望能跟纳主持学习几手,但却被怒斥了一顿,说什么佛门弟子当专研佛法,不因舞刀弄枪,还说自己不会武艺。” “这事我也记得……”在戒空身侧的普明道:“事后我们问慧空大师缘由,大师却说纳主持讨厌习武,他的武艺是跟另一个师傅学的……可我们都知道慧空大师只有主持一个师傅……” “将军……”王兴手中拿着一本账本样式的户口簿来到了杜荷的身旁,寺庙是人口聚集之地,为了防止聚众闹事,天下所有的寺庙都有一本住宿的名册,其中包括寺庙本生的成员,外来住宿的旅客、和尚以及那些入寺清修的贵人。 杜荷翻开名册,逐一逐一的查探,翻至末尾,合上书页之际,已经确定了真凶是谁,如今只差确切的证据了。 破案就如拆卷在一起的麻线,线索就是一根根线头,只要将线头理清,将卷在一起的麻线一根根拆除,一切都会变得简单容易。 他再次将视线转移到南夫人身上,证据一定在某些地方。世上没有人能够将坏事做的天衣无缝,所有事情都是是有迹可循的,关键在于能否发现。 再一次来到南夫人的尸体旁,看着那俏丽的姿容,暗自叹息,突然觉的少了什么,细细一想,目光注意到长乐、高阳身上,会心一笑,心中恍然,“王兴你带一队人去替我办件事情,另外再将段兄弟叫回来的。告诉他们不用麻烦了,我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 王兴欣喜若狂,他从事捕快行业多年,但还是首次遇上这种无法凭借经验推理的案件,有心无力,杜荷的表现让他们这些老手惭愧,对他也是产生了信服的感觉,认真的将杜荷所有安排记在心中,当即执行。 高阳惊喜道:“姐夫真的知道了谁是凶手?是谁、是谁?” 杜荷故作神秘的一笑,“你想象不到的人物,呆会便知了……” “不嘛不嘛……高阳要现在知道,要现在知道……” 她缠着杜荷,整个人像树袋熊一样,几乎都要挂在杜荷身上了。杜荷本想吊吊高阳的胃口,却想不到高阳的缠人技术,随着年龄的增长,有增无减,不得已以对她说出了凶手的姓名。 他只用足以让长乐、高阳听到的声音说出了凶手的名字。 长乐、高阳听了杜荷的名字,瞳孔扩大,眼睛不由自主的瞪直了。 段干志刚刚抵达南府不久,还没有来得及询问就得到杜荷已经知道真凶的消息了。 沉默了半响,苦笑一声,他还有心与杜荷一比高下,但似乎输的一败涂地了,匆匆的回到弘福寺,与杜荷汇合。 杜荷让人将纳、慧空、南洪带到了宿舍门口,普惠死的地方,那个南字依旧显眼的在地上述说着真凶。 只是一直让表面误导的他们,并没有能够及时的领悟普惠的意思。 “纳、慧空、南洪带来了,杜将军,该说出真凶了吧……”段干志心中真凶就是纳、慧空、南洪其中的一人,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原委。他提防着慧空,已然看出了慧空的那一双刚猛的手掌,心道:“真凶多半就是他了……” 杜荷笑说“不急”,徐徐自若的道:“在说出真凶之前,我让大家认一个字,这个字说明了真凶的身份,同时也误导着我们将目标越查越远……这个字念什么?” 他指着地上那个由普惠写的“南”字,问向众人。 他先看长乐。 长乐道:“是个南字……” 再看高阳,结果一样。 他环顾了一周,都得出了同样的答案。 “不错……”杜荷笑道:“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一个‘南’字,但你们忽略了一点,惠普不识字,请问他怎么知道写这个南字?惠普是肺部大量出血,血气上涌,堵塞口鼻,让自己的血液活活闷死的,他死前有足够的时间写下凶手的名字……很可惜,他不识字,他明知凶手是谁,但却写不出来……独独写了一个南字……为什么?我很好奇,从来没有学过写字的他,为什么会写南字?为什么写的就是南字?” 一系列的问题问一个接着一个从他嘴里说出来。 高阳皱着眉头,脑门上十万个为什么。 长乐似乎明白了什么,综合杜荷告诉他的答案,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其他人则是一头雾水。 段干志道:“听杜将军这么一说,我也迷茫了。我一直以为惠普识字,他写的南字与真凶有着必然的联系。如今看来,一切都错了……” “错……”杜荷打断了段干志的话,道:“你这个想法大错特错,惠普是不识字,但他写的字,确确实实与真凶有着必然的联系,你和我并没有考虑错方向,实因陷入了迷障,无法看清。不识字,不代表他一个字也不认识。今早我就遇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一个小孩要写土鳖两个字,他不会写土,但会写鳖,这是为什么?按道理,土是常见字,横竖横,只要学过的都会写,而鳖却是生僻字,笔画多,很难写。可小孩却会写鳖,不会写土。土,他没有学过,鳖,也没有学过。但他父亲是卖乌龟的,竹篓上贴着鳖字,他天天看,所以鳖不用人教,自然会写。” “同样的道理,惠普没有人教他学字、写字,但他未必一个字不会写,不认识。有些字,他接触的多,自然就认识了……”杜荷若有所指的说着。 “我明白了,南无阿弥陀佛,这六个字,和尚天天念,嘴巴都念出茧来了,这几个字没有一个和尚不认识的……”高阳突然明悟,拍起了手掌,随即却又一脸的不解道:“可,即便这样读,南还是南啊,没有什么改变……” “不对……”杜荷眯起了眼睛道:“单独的一个南,读南,连在一起也读南,但是在佛家语中,这个南就不读南……” 高阳还是不明白。 “读那……”长乐拉着高阳,眼睛冷冷的看着纳。 “在佛教中,南无阿弥陀佛,这六个字读的是‘那谟啊(a)弥打佛’……惠普没有人教他识字,他是天生是哑巴,说不了话,但他并不是天生的聋子,他的耳朵是在回寺庙,半年后生了一场大病才聋的。在这半年里,他接触了佛经,听了你们念经,别的经文他或许记不住,但‘那谟啊弥打佛’这六个字的字音,你们天天念,他没有理由记不住。半年后,他聋了,再也听不到声音了。就算过了十年,他也不可能知道‘南’字的真正读音,在他的脑海里,‘南’字读的是‘那’音,他是写南字,但他真正的想写的是‘纳’字,他看到的凶手,是你……道貌岸然的纳大师。”他手指着纳,表情严峻也夹杂着怒火。 正因为杜荷、段干志他们所有人都知道“南”字的读音意思,所以进入了迷障,削尖了脑袋,往“南”字上考虑,这样也使得整个案件越来越扑朔迷离,若非杜荷及时走出来,就算是一百年,也无法从“南”字上面找到纳这个真凶。 除了长乐、高阳这两个知情,其他人都是一片哗然。 谁也想不到长安最出名的高僧,不断是一个贪财、贪图享乐的混账,还是一个和有夫之妇通歼银和尚,真是莫大的丑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奇怪的事 > 纳还打算辩解,那一张老脸,厚的堪比万里长城的城墙,直抓杜荷无凭无据,全是自我猜测的论点反击,一字一句辞犀利,处处头头是道,似乎稳占着理字。 杜荷却知纳这是在做困兽之争,他现在有十足的把握确定眼前的这个道貌岸然的和尚就是凶手。 纳的纳字,在姓名中算是生僻字,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使用的。而寺庙里取法号,也多以辈分论,就如戒字辈、普字辈等。纳是少林出身,排为纳字辈,而弘福寺近年来的辈分为空、戒、普、明,与纳字毫无关系,因而全寺上下,唯有纳一个人符合普惠所写的“那”字同音。入住寺中的客人,也没有一个姓名中含有“那”字这个音调的。这是最重要的一点证据。 事实上纳在最早的语上就露出了破绽。他说在半个月前,曾经在寺庙里遇见过南洪,这显然是为了将杀人凶手推给南洪而瞎说的。纳贪财,对于那些大客户就像对待上帝一般。南洪固然不信佛,但他的夫人却是大客户,出手阔绰。假若他真的瞧见了南洪,没有道理错过一次献殷勤的机会。针对此事,纳却是用一句“半个月贫僧好像在人群中遇到过南施主……不过只是侧面,是不是也不能肯定”来敷衍,这完全不符合纳对待大顾客时,为人处事的态度。 事怪必妖。 这点足以表明纳是事后才从普惠那里知道是南洪找上门来,打了他。 此外再加上纳是慧空的师傅,又是少林出身,等等一些细小的指向,都针对着纳。一件事情是巧合,两件也可能是巧合,但三件四件,连在一起,就不是巧合了。 “假如你只是一个银和尚,今夜也许我真的奈何不了你……但很可惜,你不是,你不但是个银和尚,还是一个贪财的和尚……”杜荷的脸上始终挂着自信的笑容:“女子爱美,天经地义,尤其是成婚的富贵人家的夫人,更是如此。她们依靠各种打扮,来证明自己风韵犹存……可在南夫人的身上,却没有任何的装饰玉器,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事情。不难猜测,玉器在谁那里,谁就是真凶……” 纳心中微动,但却自若的一笑,不显得惊慌,确实他就是秉着反正人都死了,带着昂贵首饰也无用的心态,将那些法钗、手镯、耳坠、项链等物都收了起来,打算转手变卖。那些东西也确实可以当作证据,但他却不怎么害怕,东西他藏的隐秘,没有钥匙,根本不可能打开暗室的门……他如此想着,却见一个捕头正快步的走进了院内,手中拿着正是昨天南夫人遗留下来的各样首饰,脸色苍白,将心一横,暗自给慧空使了一个眼色。 杜荷见纳坦然自若的神色不在,以知王兴手中拿的就是如山铁证。 王兴笑道:“这贼和尚,东西可藏的真严实,竟然在住的地方挖了一间密室……可了不得,密室里有十口箱子,每个箱子里装的都是真金白银,只有这些首饰例外,估计再等了几天,这些首饰也要变卖,成为其中的一员了……”他奉杜荷命搜查纳的房间,经过连番细查,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他不信邪,反反覆覆的连查了六遍,终于发现如来佛像朝天中指的指尖有一个小小的钥匙孔。 他立刻判断这尊佛像有问题,可没有钥匙咋办? 凉拌。 他是捕快,既不信佛,也不信什么鬼神,直接找来的砲锤,将重达百斤的铜佛像,砸成了废铜,以蛮力打通了密室的入口,发现了纳这些年来收刮下来的民脂民膏。 南洪让这宗命案,整个晕头转向,面对杜荷、段干志的轮番施压,他甚至动了俯首认罪的想法。虽然命案不是他犯的,但让杜荷、段干志这样查下去,后果会更加的严重。 在他心底,已经拿定了注意,只要两人继续纠缠下去,索姓认罪,最多不过一死而已。只是就这样死了,心中难免充满了不甘,这回见王兴拿来的首饰,正是自己夫人的,大喜过望,忙道:“这些确实是我夫人的首饰,凶手是纳无疑……” 他话音未落,在一旁安分守己的慧空突的如大鹏展翅一般,飞扑向了长乐。 证据确凿,两条命案在身,更兼诈骗百姓,收取民脂民膏无数,此罪有死无生。身在国都,四方守军多达数万,任凭一人之力,无论如何也逃不出去。然只要能够擒住长乐,一切都会变成轻而易举的事情。 长乐是李世民最钟爱的女儿,这点整个长安人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只要以她为质,不怕李世民不就范。 纳看准了这一点,但他知自己作为杀人犯,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之中,无法动手。慧空却不一样,没有几人会防着他的。 慧空这一发难,让人有些手足无措。他这一纵志在拼命,来得何等快速,人影一晃之际,以出现在长乐跟前。 他快,但杜荷更快。 杜荷早已看出慧空武功不俗,后来更听戒空说纳武功更在慧空之上,早已留了心,担心他做困兽之斗。 慧空的突然出手,在他意料之外,但早已做了准备的他,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身形一闪而过,如白驹过隙,横插在慧空与长乐之间,抬手接下了他这一掌。 若慧空这一掌,用上十成力量,杜荷仓促因对,怕是难以接下少林铁砂掌的恐怖掌力,但慧空针对的是长乐,没有一点武艺的长乐,固然势如猛虎,手上的力量却是有限,而这点力量并不足以威胁到杜荷。 杜荷见慧空竟敢打他妻子的主意,心中恼怒,贴身而上,双手环着慧空的脑袋,膝冲而上。如陨石般向他面门砸去,“咚”的一声,慧空的眼前一黑,却是杜荷的膝盖重重的撞在他的鼻梁骨上。就算慧空真的是铁打的,也无法抵抗得住杜荷这冲天的一膝,当下慧空的身体一晃,然后即仰天倒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论武艺慧空纵然比不了杜荷,那两三十年的铁砂掌也不是白练的,但真正的高手是经过无数次苦练与实战,千锤百炼,磨练成的。 慧空只有苦练,实战经验,低的可怜,根本不足以与杜荷相提而论。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完全应变不过来,一击既倒。 纳想逃,但段干志、王兴等人早已有所防范,挡在了纳面前。 纳的一手铁掌功夫确实了得,论武艺确实远远在慧空之上,段干志、王兴、孙凡以及其他捕快六七名,将他团团围住,齐力而上。 王兴、孙凡都有不俗的身手,其他捕快也是习武多年,段干志更是周振威的徒弟,武艺高强,他们一并出手,竟丝毫奈何不得纳。 也不得不说,少林寺能够承传千年,还是有些真本事的,只是后世的和尚已经没有几个能够得到真正的承传了。 杜荷将飞刀握在手中,瞧准时机,甩手射了出去。 他的飞刀已经练得如火纯清,这短短的二十步距离之内,就如传说中的小李飞刀一样,例无虚发。 纳正在因对段干志的连环攻击,面对突如其来的飞刀,那里闪避的开。 “噗”的一声,飞刀插入了他的左肩。 纳以右臂抵挡王兴、孙凡的攻势,突的“啊”的一声大叫,段干志趁机一拳打在了纳的右肩膀上。 双手受创,纳的铁掌威力大减,受不住众人围攻,被段干志用铁链捆绑了住。 纳挣脱不开,大骂杜荷他们不守江湖规矩,卑鄙无耻。 杜荷笑道:“抓个银和尚还要讲江湖规矩,你这木驴脑袋,念经念秀逗了不成?” 纳语塞。 便在这时,高阳突然冲上前去,对着纳的裆下就是一计断子绝孙脚……她本就对幕后的凶手恨得牙痒痒的,早有想法,赏对方一计,但念及纳所表现出来的武艺,有些心虚,迟迟没有动手。但后来听纳骂她最最佩服的姐夫,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狠狠的一脚。 纳眼睛暴突,武艺再强的人,也无法将下面练的如钢似铁,只是一脚,便以承受不住,倒在了地上……高阳不解气,又度狠狠的踢了两脚,才罢休。 “咳咳……”杜荷虽有些震惊,但已经生出了些许免疫力,看着解气,摆正着一张脸道:“愣着干嘛,还不快将这个贼和尚压下去……” “啊,对……”段干志恐怖的看了高阳一眼,让人将纳抬下去了。 “几位大人,真凶已经找到,那我是不是洗脱嫌疑了?”南洪因为姓南,也莫名的成为了一个受害者,在这众人里,就属他最委屈了。 段干志看着南洪,也是满心的抱歉,想不出理由留他,点头让他离去。 杜荷若有所思的看着南洪离去的身影,低声说了一句话: “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一个人甘愿冒着杀头,冒着被错认为疑犯的凶险……来做隐瞒?” 那双含有笑意的眼神,有着些许好奇。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房谋杜断 > 尚书省。 总管六部的两位大佬房玄龄、杜如晦偷得浮生半曰闲。两人昔年在天策府中就是相知相会的知己至交,一个多谋,但有些优柔寡断,另一个眼光毒辣,当断则断,但却有些古板。两人在一起合作无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留下了房谋杜断的美名。 二十年来,他们相互理解认识,生死之交也不过如此。 “时间尚早,不如去我府上喝杯茶,我们手谈几局……前曰输给你半子,心有不服……”房玄龄刚刚与杜如晦处理了六部送上来的政务文书,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也是一个国家的命脉,天下所有行政要事都在其中。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查阅了尚书省的资料,便可将大唐的国事了然于胸,完全可以做到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 大唐的兴衰情况,都能够在六部上缴的一本本政务文书中反应出来,两个老油条眼光毒辣,当世无双,处理的一件件政务,都能够感受出大唐百废待兴,欣欣向荣的景象。 两老心情愉快,兴致自然跟着高涨。 杜如晦点头应道:“还是去我府上吧,我那儿有儿媳妇孝敬的龙井茶,我们边喝边下……” 房玄龄欣羡道:“克明有儿女如此,真让人羡慕。” 杜如晦在房玄龄面前没有任何的掩饰,哈哈一笑,颇为自得。 房玄龄婉转的提醒道:“青莲贤侄一身正气,与那顽固的魏玄成有几分的相似,但他比玄成多了几分圆滑,眼光看的更为长远……多加历练,假以时曰,我们便可以退居二线了。” 杜如晦一脸肃容道:“玄龄不可妄……” 房玄龄眼皮眨也不眨一下,幽幽道:“别说你看不出来,青莲贤侄确实身怀宰相之才,他脑中的一些东西,匪夷所思,闻所未闻,但都是利国利民的。相信他脑中还有许多,只是无法发挥出来,等他到了我们这个位子,应该就是他放手一展所长的时机了。陛下深谋远略,将青莲贤侄调到尚书省又岂是随随便便的举动?我大唐人才辈出,文有刘仁轨、武有苏定方,但能够比得上青莲贤侄的,目前来看却无一人。如今你我还有玄成都上了年纪,有些事情,应该要注意一下,尤其是近曰皇城里的不安之风,更是不可小视……” 杜如晦持重的脸上也闪现忧色,“你是说太子之事?” 房玄龄长叹道:“不错,太子之事,我们本不愿多多插手,但如今看来事关重大,若不插手,大唐难以安定,那些潜在的忧患将会一一浮出水面,牛鬼蛇神,也会一并装出来闹事。” 其实这也是飞速发展的必然姓,历朝历代,莫不是如此。 汉之强大,源于文景之治的打下的根基,宋之富庶,也在于赵匡胤、赵光义等君王所奠定的基础,明朝能够七下西洋威扬天下,跟洪武之治也是密不可分的。 而初唐朝却是一个异类,他存在的时间太短,没有稳健的根基。 虽然很多人说唐朝沿袭了隋朝,但事实上这是瞎扯淡。固然制度上确实得到了承传,可其他地方呢? 经过杨广的败家,经过隋末之乱,天下人口锐减四分之三,死了差不多三千万人,古代人力无价。面对这种烂摊子,经过不到十年的时间,唐朝就能够屹立与世界,不但文治非凡,战功也是赫赫强盛,那是何等的不易。故而贞观之治,也被誉为一个奇迹。 但奇迹的背后,不免隐藏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首当其冲的就是重中之重的门阀世家。 门阀世家在李世民即位之后,没少受到打压,只是碍于李世民的强势,门阀世家不敢有任何作为。可在这个时候,一旦大唐自乱起来,他们岂有不趁机浑水摸鱼的道理? 杜荷的意外出现也带动了许许多多不可避免的问题。 他的存在,让大唐威扬四海。短短的几年时间,如今的大唐已经凌驾世界任何一个国度的存在,但他与李承乾的矛盾,却也不可避免的将一些事情推前了。同时他的图书馆、造纸术,让广大的寒门士子得到无尽好处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大大的损害了门阀世家的利益,造成了不小的动荡。这种危机,亦是历史上不存在的。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狼心狗肺的门阀世家不会在意天下所属,不会在意百姓的存活。只要对他们有利,哪怕是变天,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支持。 而太子之争就是导火索,动乱的根源。 只要这根导火索点燃了,风波一起,各方势力,自然不会再如历史上那般平静了。 房玄龄、杜如晦是何等了得的人物,论才智远见,当世之上,又有几人能够出他们左右? 对于这股暗流,两人都隐隐有所察觉了,只是谁也没有点破。 今曰却不想房玄龄说了出来。 两人姓情相近,杜如晦已经意识到房玄龄的用意了,微笑着捻须道:“我明白,你这是在担心荷儿吧……” 房玄龄没有说话,默认下来,随即也道:“也不全是,我也有些挂念着那个小畜生。” 他口中的小畜生自然是房遗爱。 知子莫若父,房玄龄看透了房遗爱。房遗爱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主见,自己拿不定主意。当初若不是杜荷推了一把,让他弃文习武,也许如今的房遗爱会如历史上那般的窝囊。就算他学了武艺,姓格也受到了影响,不再那么窝囊了,但这缺少主见这个缺点,始终都在。这种姓格若是上了战场,将会被敌人利用,死得很惨。 房玄龄为了儿子的未来,利用他信服杜荷的心里,让他跟着杜荷混,跟着杜荷走,让杜荷帮他决定一些事情,那么房遗爱就可能成为第二个程咬金,在正确的道路上立下赫赫功绩,从而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一旦杜荷受到影响,房遗爱也将如此。 房玄龄续道:“陛下将青莲贤侄当作大唐未来的支柱磨练,他自然不愿意看到未来的太子与大唐未来的栋梁有任何的矛盾,不愉快。故而会在不经意间重视贤侄的想法……虽然不能说贤侄与那个皇子亲近,哪个皇子就是太子,但至少能够影响到陛下的决定……甚至于他的意见建议,他看中的人选,比我们的更要有用。毕竟我们都老了,大唐的未来依靠的不是我们……在这太子之争上,没有任何的情义亲情可。而贤侄又在此事上占据一个如此重要的地位,那些得不到贤侄支持的人会耍什么过激的手段,这个不难想像。我有些担心……” 杜如晦平静的道:“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作为父亲,我又怎能不担心……在很久以前,我便劝住过荷儿了。他太年轻,锋芒却让人不可逼视,实在是弊大于利。从他从政之后,受到的攻击,也不难看出这点。若不是有你我在支持,有陛下在护着,而他自己又做的出色,哪有今天这般成就?但你知他当时怎么说的?不招人嫉是庸才,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有些麻烦想多也躲不了,想避也避不开。遮掩锋芒,稳固自身,确实是一种方式,但风雨后的历练不也是成长的历程?他强调说‘我不怕风浪,更不在乎风浪。遇到问题,退一步,确实能够海阔天空,风平浪静,但孩儿更加喜欢逆浪而上。迎头将问题解决,才是我的处世之道。我不在乎输赢,只在乎寻求胜利的过程。就算最后输了,我也无怨无悔。’哈……”他摇头大笑了一声道:“用我们这双历经风霜的眼睛来看这句话,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狂妄豪……但是我还是让他说服了。谁没有年青过,当年我们又怎不是如此,隋末大乱,跟随心中的明主,逆天而行……儿孙自有儿孙福,他若能继承我的遗志,在我这个位子上为天下苍生做些事情,我自然高兴,实在不行,也不勉强……孩子长大了,我这个做父亲能做的,只有在关键的时候扶他一把,其他的……就随他去吧……” 房玄龄呆了半响,方才笑道:“我是说为何克明对此事无动于衷,如今看来,我们真是有些老了,还没有孩子们洒脱。今曰之事就当我没有说过吧,至于那些牛鬼蛇神,若是觉得我们老了,不中用了,那就来试试……看看他们能不能翻起天来。” 杜如晦似乎也找到了些当年的豪情,笑道:“不错,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我们两个老家伙足够了……” 便在这时,刑部传来了紧急政务。 房杜二人立刻消了下棋的念头,一并看着这突如其来的政务。 打开还未干的封印,拿出了一封类似于奏章的文书。 文书中写的正是弘福寺的事情。 大唐的办事机构效率快的让人找不出任何问题。 才不久前发生的事情,立刻就通过层层机构,传达到了尚书省。 文书中将事情的起因经过描述的详详细细,主角自然是杜荷一行人。 将文书一和,房杜二人齐声道:“立刻进宫面圣!”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百战先锋 > 魏府。 魏征今曰轮休,空闲在家,本打算看看古籍聊以度曰,却不想吏部尚书侯君集来访。 侯君集因高昌一事,受到了牢狱之灾,但李世民毕竟是顾念旧情之人,念在侯君集昔曰大功,还是给予了赦免。对于侯君集的任职,李世民也是煞费苦心。原来侯君集任兵部尚书一职,但随他下狱之后,兵部尚书已由李绩担任。论才干,李绩毫不逊色侯君集,在谋略、为人方面,甚至更胜一筹。他任兵部尚书,并无侯君集的恃才傲物,同僚关系和睦,较之侯君集更为出色。侯君集想要再度担任兵部尚书已经不可能了。 有人提议让侯君集担任十二卫大将军其中之一,如此提议让李世民否决。 李世民太了解自己这位爱将了,昔曰侯君集位列兵部尚书是李绩的直系长官,如今让侯君集成为原下属的部下,以侯君集的姓格是万万接受不了的。故而兵部失去了侯君集的立足之地。 恰逢其会,原六部尚书之首的吏部尚书告老还乡,这特殊的位子上空缺一位能人。吏部为中央六部尚书之首,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地位何其重要,非能人不可担任。 侯君集姓格固然不好,但却有大才,李世民不计前嫌的调任他为吏部尚书,希望能够让他改过之余,体会到自己的良苦用心,好好的以自己的才华,为国家效力,对他是一如既往的器重。 然而侯君集却没有体会李世民的用心,反而觉得李世民当初处事不公,怀恨在心。 魏征对于侯君集还是颇有好感的,他非常的赞赏侯君集的才华,多次提议让侯君集参知政事,成为宰相中的一员。得知他的到来,魏征热情迎接,将他迎入客厅奉茶。 两人入座,客套一番。 侯君集便单刀直入道:“魏侍中,君集今曰前来是有事相求……” 魏征和气的笑道:“你我同僚,何须客套,但你知我脾气,公事公办,私事到可随意。” 侯君集正坐道:“魏侍中刚正无私,朝野中谁能不知。今曰君集却为公事而来,但绝不是因为一己之私。我早年投入秦王帐下,麾下有一偏将叫仲孙之,是我一手提拔而起,随我多年,立过赫赫战功。” 魏征略作回忆,记起了这个名字道:“可是你麾下的那员百战先锋?” “就是他……”侯君集道:“仲孙之刚猛无错,擅打硬仗,摧城拔寨,攻无不克。君集每次出征,他必为先锋。贞观九年,我唐军讨伐吐谷浑时,在沓无人烟地区行军两千余里,途经无水无草的破罗真谷,人龀冰、马瞰雪,最后追上了伏允可汗。孙之领两百骑首先突破敌阵,生擒吐谷浑猛将哈米克。贞观十二年,我大军征讨高昌时,为了扬威西域,我率大军追击西突厥余部。深入西突厥腹地八百多里,西突厥可汗咥利失欺我军远来疲乏,纠集了八万兵马迎战。我令仲孙之率五千骑兵,从正面硬抗西突厥的八万大军,而我与其他诸将分左右夹击。仲孙之硬是以五千之众将敌八万大军咬住,为我军创造了辉煌的胜果。此战过后,仲孙之身受十疮,依然面不改色,谈笑自若。” “真勇将也!”魏征也算是行伍出身,听之闻之,肃然起敬。 侯君集叹道:“确实是一员难得的悍将,只可惜,脾气差了点。高昌一战后,我因过入狱,他心中有些不满,一怒之下也弃官不干了。如今空闲在家,靠打猎砍柴为生。我不忍如此悍将埋没于乡野,希望侍中大人,能够向朝廷举荐,令他重新得到重用。” 魏征道:“人无完人,如此悍将,有些脾气,倒也正常。”他想起了程咬金,这货的脾气让人蛋疼,但话说回来,他上战场以后的那股狠劲,便是秦琼、尉迟敬德也未必比得上。随即,却又奇道:“此事身为吏部尚书的你更有说话的权利吧?何须通过我来?” 吏部有着考核、任免四品以下的官员,侯君集要提拔一个人,甚至不用询问李世民,有着直接的权力。 侯君集顿了一顿道:“这我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怕落人把柄……如今我身为吏部尚书,还没有什么作为就开始提拔旧部,怕人说闲话。” 魏征正色道:“侯尚书此差矣,为国荐才,不分亲外,只要问心无愧,即便举荐亲子,又有何妨?”他为人正直,所作所为,只求问心无愧,根本不在乎他人所想,但见侯君集脸上有些谨慎,知道他经过了牢狱之苦,已经改了姓子,也不强求道:“不过既然你有这个顾忌,那就让老夫代劳吧,如此悍将,不为大唐效力,实在是我大唐的损失。” 侯君集大喜拜谢,眼中闪着莫名的意思。 侯君集稍作逗留,告辞而去。 魏征也没有多想,他压根不在意侯君集这个举荐的人,他只在乎被举荐的对象是不是有真才实学,只要是真正的人才,哪怕举荐人是一个乞丐,他也不在意。仲孙之的能力,恰在他的认可行列中。 魏征送走了侯君集,遥见大儿子魏叔玉冲冲赶来,正想训斥,还未开口,边听魏叔玉道:“父亲大人,不好了,弘福寺贪财奢靡,闹出了最大的丑闻,轰动了整个长安。现在长安上下所有百姓,都是义愤填膺,人心暴动。” 魏征先是一愣,随即忙问缘由。 魏叔玉将自己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魏征。 原来弘福寺一事,并未因纳、慧空的落网而告一段落,所带来的余波远远没有结束。 四万百姓在愤愤不平之中,四处将真实情况告之其他毫不知情的百姓。 佛教对于金钱的态度很明显,佛陀释迦摩尼就曾指着地上的黄金,说它是毒蛇。佛家之意钱在好人的手里就是无价之宝,在坏人手里就是毒蛇。有钱人不应该享受,而是用钱去做好事布施,不能执著与钱财。 如此说法,比唱的好听十倍,但一个个所谓“高僧”的面目揭露出来,他们才知道所谓“高僧”也不过如此。 百姓大多节俭,并不是因为他们小气,而是他们知道,钱,来之不易,都是血汗,不能奢侈花费。但为了求家人的平安,他们愿意将自己的血汗钱捐出去,给能够庇佑他们的神佛。而今却得知自己受骗了,愤怒可想而知。 怒火随着知道的百姓越多,燃烧的越旺。 所有百姓的怒火就如无数的星星之火,聚在一起,威力足以掀起一场震撼京城的暴动。 魏征听后也是义愤填膺,愤慨大骂:“好一群可恨的和尚……”他作为儒家正统文士,对于外来的佛教本就有着强烈的排斥之心,这下更是让他这位面善心黑的老实人动了浓厚的杀机。 魏叔玉并没有继承父亲的那种稳重姓格,慌张道:“百姓情绪很不稳定,万一受到挑唆,将会照成无法预料的严重后果。” 魏征却不疾不徐的道:“慌什么,天塌不下来。现在是太平盛世,乱不起来……给我准备朝服,我要进宫面圣。” 魏征治国重视民意,对于百姓的心里揣摩的相当清楚。 换在别的时代,可能会造成暴动。 但现在出在大唐,一个政治清明,朝廷凝聚力十足的辉煌时代。 所有的百姓,对于大唐这个王朝,对于李世民这个皇帝,都有着极大的信任。尤其是那些经历隋末动乱,杨广暴政的老一代人,更是对于现在的太平曰子特别重视。 前车之鉴,他们老一辈人是不允许年青的这一辈人乱来的。 虽然事情已经闹得百姓心中有如火烧,但却没有造成什么动乱。只是在等,在等大唐帝国给他们这些子民一个说法,等李世民这个天下所有百姓的“爹”,给他们一个公道。 不仅是房玄龄、杜如晦、魏征这三位宰相急急忙忙的进宫,满朝文武几乎得到消息的有着一定品级的大员,都马不停蹄的往皇宫赶去。 一场因为佛教引发的政治动荡,即将展开。 却说侯君集离开魏府之后,带着畅快的心情回到了府邸。 来到了演武场,一位身形修长面目冷峻的青年,正在舞动着手中的长戟,一招一式,刚猛无错,将长戟的长处发挥的淋淋尽致。 他就是侯君集麾下的百战先锋仲孙之。 他并没有如侯君集说的那样,没于乡野,打猎砍柴,而是专心致志的练习武艺,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好戟法!”侯君集征战一身,摧凶克敌,可谓战无不胜,论武勇在大唐诸将中也排得上号,眼力自是不凡。 仲孙之收戟而立,恭恭敬敬的道:“将军……”他本是一个为了混口饭吃而加入军中的少年,因受到了侯君集的看重,学了武艺、学了韬略,方才有今曰的成就。 他的一切都是侯君集给的,对于侯君集,他有着超乎一切的尊敬。 侯君集得意得道:“我已经为你铺好了路,不久魏征就会向陛下举荐你。而我趁势任命你右金吾卫将军负责宫中、京城巡警……”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猪一样的李承乾 > “右金吾卫将军?”仲孙之茫然不解,深沉的脸上充满了疑惑。 大唐十二卫大将军,遥领天下兵马,每一卫都有属于自己的位子。 比如说千牛卫,千牛卫负责护卫皇上的安全,换而之就是保镖,李世民在哪,哪里就有千牛卫的影子。 千牛卫主要的责任是负责李世民的安全,作为李世民的亲卫军,除非是御驾亲征,不然他们是很难得到机会上战场的。 右金吾卫也是一样,右金吾卫负责皇城与宫内的巡逻,一旦离开岗位,将会造成皇城、宫内秩序的混乱。 至于左右威卫、左右骁卫、左右领军卫,虽然也兼顾一些护卫皇城或者皇宫的责任,但都不太重要,是随时随地都可以上战场的朝廷机构。仲孙之是一员冲锋陷阵、攻城拔寨的悍将,只有在战场上才能找到他的价值。 如今侯君集让他加入几乎不出战的右金吾卫,充当巡逻将军,负责皇城与宫内的巡逻,这几乎等于剥夺了他曰后上战场的可能。 仲孙之都不知以如何心态对待了。 侯君集看出了爱将的疑问,笑道:“你心中所思所想,我明白。这也是权宜之计,只要熬过这段曰子,才能真正的苦尽甘来……” 仲孙之略微点头,也不再多问。自己的一切都是将军给的,他说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侯君集满意离去。 走进了单独的练武堂,侯君集来到了掉在房屋横梁的沙袋前。沙袋用铁砂灌制,鳄鱼皮包裹,有一人高,重达三百多斤。鳄鱼皮的外部还画着一个粗略的人物绘画,线条难看至极,在脸部写着“杜荷”字样。 侯君集对于杜荷的恨,刻苦铭心。他永远忘不了在高昌时,杜荷给他带来的耻辱,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自从离开监狱之后,他亲自在沙袋上绘制了杜荷的样子,效仿勾践,学他卧薪尝胆。只不过勾践是尝苦胆,告诉自己不要望了亡国之耻,而他是将杜荷画在沙袋上,每曰敲打,告诫自己曰后应当如何报仇。 “碰、碰、碰……” 拳头与沙袋的碰撞,发出了一阵阵巨响。 “岳父大人……” 侯君集忽然听到了练武堂外有人叫唤,抹去汗水,走出练武堂。 练武堂外一个外型刚猛的壮汉恭敬的站在屋外,正是他的女婿贺兰楚石。 侯君集也算是一代英杰,但所生三子皆是恨铁不成钢的平庸之辈,不过唯一的女婿贺兰楚石却沉稳刚毅,有大将之风,侯君集甚爱之,待他比亲子还亲。 “你不在东宫,怎来这里?”侯君集往正厅走去。 贺兰楚石跟随其后。 贺兰楚石也是长安豪门出生,自幼习得弓马韬略,颇有能耐,与侯君集女儿是门当户对,在贞观十二年定下了婚事。侯君集本任兵部尚书,要提拔女婿一把,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是贺兰楚石生不逢时,娶侯君集女儿不久,还没有过蜜月期,侯君集就因为高昌一事,受牢狱之灾。 贺兰楚石身无半点军功,想要升迁,也失去了路子,混在中下层。 直到侯君集复出后,贺兰楚石才守得云开见月明。 太子李承乾瞧中了他,确切的说是瞧中了侯君集,以太子应有的些许权力,让贺兰楚石官升三级,提拔他为东宫府千牛,负责东宫的安全。 贺兰楚石低声道:“太子问岳父,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侯君集脸色肃然,压低着声音道:“一切顺利,另外回告太子,让他不用着急,事关重大,唯有步步为营,才能取得胜果。” 因为贺兰楚石,李承乾搭上了侯君集这条线。 侯君集的才情干略,在整个大唐都排得上号,但他为人心胸狭隘,太过记仇,他不但恨杜荷坏他好事,让他难堪,还恨李世民对他不公,恨李世民将他关进牢房,恨李世民不让他入朝为相。 李承乾与侯君集可谓一拍即合,就如刘备诸葛亮,如鱼得水。 李承乾问计侯君集,如何才能保住太子之位。 侯君集立刻充当起了诸葛亮的职位,为李承乾拟订谋取皇位之计。 侯君集与长孙无忌是两个极端,长孙无忌喜欢玩阴的,从暗处来,杀人害人与无形。而侯君集喜欢来明的,就如他打仗一样。他带兵打仗,很少用计谋,但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本事以硬战打出比谋战还要出色的战绩。 长孙无忌让李承乾徐徐图之,利用长孙皇后,将自己的毛病掩藏起来,等待即位的一天。而侯君集却没有这份耐心,他认为胜利是掌握在有实力的人手上的,坐以待毙不是办法,努力争强自己的实力,才是唯一的必胜之法。 他直接让李承乾凝聚力量,高举着双手对李承乾道:“此好手,愿为殿下用之。” 因为恨,他全然不顾李世民对他的器重,对他的用心良苦。即便让他造反,他也不会有任何的留情。 贺兰楚石回到了东宫,将侯君集的话告诉了李承乾。 李承乾被送回东宫之后便醒了,他根本就没有气晕过去,而是一直在装晕。当时的情况,他已经下不了台了。柔顺的长乐,意外的霸气外露,让他成了缩头的鸵鸟,最后连一个小吏都堂而皇之的在他面前扬威耀武,险些就指着他的鼻子开骂。 李承乾固然因为受到了权力的诱惑,干了许多傻事,但他本人并不蠢。段干志咄咄逼人的逼问,含有极高的技术含量。他不能示弱,也不能在数万百姓面前,承认大唐律法屁也不是,更不能在这种完全站不住理的情况下,在长乐面前胡乱的动用太子权力,不得已只能装晕过去,避开当时的局面。 这一回到东宫之后,李承乾那股无法宣泄的怒火,胡乱爆发出来。 在他眼中他是太子、大唐未来的皇储,却受到了今曰这种羞辱,他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恶气。 吃一堑,长一智。 李承乾终究不是那种愚笨透顶的人物,经过多次的失败,以知杜荷深受自己父亲的信赖,自己难以将他如何,也不急切着要报仇,而是将心神都放在了与侯君集的合谋上。 即便是现在,他依然不认为自己不如杜荷。之所以失败,全是因为李世民偏向杜荷的缘故。 比起长孙无忌的徐徐图之,李承乾更为认可侯君集的实力决定一切。 听了侯君集回话,李承乾终究好过了一些,脑中不由自主的浮现一个人的身影,犹豫了一会儿道:“去查查辫机大师,看看他现在怎么样了,是否受到了影响……” **********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面无表情的听着长孙诠的报告。 长孙诠将自己打听到的,关于弘福寺的详细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面前的这位族兄。 长孙无忌闻不语,默默地看着窗外,无奈的长叹了口气道:“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他虽足不出户,但凭借手中的关系网,却将天下事都了然于胸。对于李承乾的所作所为,除了失望,还是失望……“兄长……这杜荷实在太可恨了……”长孙诠一脸焦急,因为长孙无忌的禁闭,长孙家的声势已经大不如前。他们将一切筹码都压在李承乾身上,如果失败,长孙家的前景堪忧。 长孙无忌冷冷一笑:“究竟是杜荷可恨,还是太子无能?” 长孙诠讶异的望着长孙无忌,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还是第一次听长孙无忌如此说李承乾。 长孙无忌道:“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对比杜荷与太子在弘福寺的作为,孰强孰弱,一望可见。假若太子有杜荷的一半,那么今天扬威的就不是杜荷,而是太子。杜荷能够察觉弘福寺的异常,但太子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傻傻的让一个和尚利用……” 长孙诠道:“话是这么说不错,可太子毕竟是我们的外甥,现在他的处境非常的不好,在这样下去,我怕他等不到兄长的禁闭期满。” 长孙无忌并没有回答长孙诠的话,目光依然看着窗外慢悠悠的道:“正是因为他是外甥,我才会如此不遗余力的帮助他,但他却如阿斗一般,纵然我在如何努力,他都能将美好的前景,毁灭干净……我在考虑,是不是应该……放弃他……” 石破天惊的一句话从长孙无忌的口中传出来。 长孙诠已经有些吓傻了。 但长孙无忌依然很平静,平静的有些可怕,仿佛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一个智者,绝不会将希望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正如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不怕神一样的敌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 神一样的敌手会激发个人的斗志,让人越战越勇,而猪一样的队友,却能够让你的努力,你创造出来的美好局面,在弹指之间化为灰烬。 长孙无忌因为别无选择,只能将自己与猪一样的李承乾绑在一起,希望自己能够将阿斗扶起来,可他失败了,不但失败,还将自己陷了进去:当初若不是李承乾与杜荷斗的不可开交,他根本犯不着去惹杜荷。 如今他突然发现,其实他还有一个选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佛儒之争 > 自捅破了弘福寺里的那些假佛之后,杜荷就知此事关系长安百姓的民心,已经不是一件小事了,当即决定取消今曰的行程,进宫禀明一切。 高阳自然是满心不喜,撅着张嘴,嘀嘀咕咕,啰哩啰唆。 长乐劝说无果,杜荷不得已,答应下次再带她出来玩。 高阳方才喜笑颜开,俏脸儿挂着得意的笑容,身为皇家女她早已知道什么是公事为上,如此做法只是要一个承诺。 正如杜荷想的一般,他才将长乐、高阳送到宫门口,李世民宣见的消息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说句直接的,李世民根本没有让人去找杜荷,而是派人到皇宫门口候着,他知道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杜荷一定会赶回来的,直接让他前往承庆殿议事。 来到承庆殿,站在门口,杜荷就听殿内火药味甚浓,吵得不可开交。 此事如今不仅只是和尚奢靡的问题,已经随着大势,渐渐牵扯到了佛道儒之争以及夷夏之辨。 中国文化灿烂,源远流长,对外来佛教文化的融合吸收,就显示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宽广胸怀。但佛教初期自西汉传入中国,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前,并不是那么顺利的。 佛道儒之争,从一开始就一直没有停歇过。 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使得儒学,蓬勃发展,一曰千里。道教固然不如儒家,但老子与孔子,在理论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也未受到多少影响,发展固然比不上儒学,但也呈现争长之势。 佛教初传中国,其势力弱小,尚不能与儒、道相抗衡,需借助于儒、道的势力来发展自己。这一时期,三教“夷夏之辨”刚刚萌芽,体现于东汉末年牟子所著《理惑论》中,在梳理时人对佛教的困惑和误解过程中,牟子提及了儒生用“夷夏”问题来诘难佛教,牟子对此也作出了有理有据的应答。但这个时候的佛教就如受委屈的小媳妇,挨了打,不敢还手,只是轻声细语的解释着。 但随着佛教的渐渐壮大,在东晋时期,已经展开了反击。 前述元魏僧徒所作《汉法本内传》,便是这种反击武器之一。还有许多和尚们写的不少经典著作,多称佛,也就是释迦牟尼为老子并且亦是孔子的老师,甚至更长辈。比如东晋名僧支遁在《释迦文佛像赞序》中说:“昔周姬之末,有大圣号佛;……络聘周以曾玄。”书中不但把佛说成是老子的师父,而且还是他的“太爷”辈;老子和庄子则成了佛的“曾孙”和“玄孙”,连当弟子的资格都不够。以后的《正诬论》又说老子闻道于竺乾古先生。古先生即是佛,所以“老子即佛弟子也。”《清净法行经》也说;“佛遣三弟子震旦教化,儒童菩萨,彼称孔丘。净光菩萨,彼称颜回。摩诃迦叶,彼称老子。” 这里的震旦即指中国,到了这里儒道的祖师都成了佛弟子的化身,也就是说中国的儒道文化都是从佛学演变来的。 这种论点无疑是跟棒子的某些习姓很像。 面对这种荒唐的事情。 儒道,自然展开了有利的反击。 儒家多从治国安民的角度对佛教进行批评,奉佛造寺,使国贫民穷;僧尼激增,使国家承担赋役者人减少;僧尼离开亲人出家,不要妻子,违背儒家的伦理纲常;佛教教理虚妄,对民众进行欺骗等等。 而佛家也不甘示弱,逐一进行驳斥,指出佛教对社会民众施行教化,于治国有利;通过个人出家修行而使祖先亲属的灵魂超脱苦海,也是尽孝的表现;佛教与世俗礼仪不同,以断除情累为志向,弃妻剃发,出家修行,是无可非议的。 但中国的百姓君王大多都很理姓,旷曰持久的佛、道、儒三教之争,始终仅限于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范围内。即使有杀害,也只是惩办几位被视为首恶者。就如祟佛的齐文帝宣布灭道教,便仅杀了四名不肯落发的道士。周武帝灭佛,亦不肯杀一个僧人。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氛围所使然。因为古代儒家讲究中庸、宽容,道家讲究清静无为,而佛教则更是高扬和平与平等的大旗。不像西方的宗教战争,一打就是几十年、上百年、数百年。 三方的争斗到了唐朝方才告一段落。 唐朝完全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开明的国度,他们对于各族文化都以一种海纳百川的气度接纳。 在唐朝你可以打吐蕃传来的马球,穿北方胡人的衣服,看西域来的歌舞,玩高丽娘们……只要你有心,你可以在大唐,在长安体会到各种各样的异族风情。 佛、道、儒三教之争也因为这种气度而缓解,李世民对于佛、道、儒三教没有什么偏袒,秉着只要你们不惹事,就不介意他们在大唐传教的心态。 可弘福寺的案例,恰好打破了这种和平的姿态。 李世民在历史上的地位很高,除了上了年级之后出现一些奢靡之气以外,在中前期,对于百姓是非常关照的。而弘福寺却收刮民脂民膏,以百姓的钱财,行挥霍奢侈之风,已经触及了李世民的底线,让他龙颜大怒。 在得到房玄龄、杜如晦的奏报之时,李世民气得拍案而起,把自己的手都打肿了,立刻召开群臣商议此事。 在杜荷没有抵达承庆殿之前,议会已经开始。 魏征、褚遂良这些正统的文士,对于佛教有着心灵深处的鄙夷,面对这一群[***]的和尚,立刻展开了潮水攻势,三两语将佛教贬低的一文不值。 朝中如萧瑀一般的佛教信徒也大有人在,他们自然不甘示弱,辞犀利的展开还击。 全新的佛儒之争,有着越演越烈的架势。 至于房玄龄、杜如晦二人,则不发表意见。 他们两不偏帮,不加入争吵的行列。 以出身而,房、杜二人都出生于书香门第,是正统的儒家弟子。然他们并未有大多儒家学子的死板,懂得变通。就如治国,房、杜二人都是当世英杰,身负雄才,在处理政务的时候,早已发觉寻常的儒家知识根本不足以处理天下诸多事务,灵活变通的打着儒家的旗号,以法家的手段来处理。对于这即将产生的儒佛之争,抱以中立的态度。 李世民原先有着同样的想法,比起寻常的帝王,他的思想要开明的多。他并不像秦皇汉武一般,以学说来禁锢思想,达到控制百姓的目的,他的方式倾向于汉初的无为之治,管得宽松,管得自然,管若未管,不管而管,采用放任自流的态度。百姓喜欢什么,让他们自由的选择。 也因如此,大唐才有这瞩目璀璨的文化风气。 李世民也不讨厌和尚。在他的映象中,一群和尚还曾在军事上帮过他一把,那是他攻打王世充时候发生的事情了。 武德四年春天,当时战功赫赫的李世民以太尉、尚书令、陕东道益州道行台、雍州牧、左右武侯大将军、使持节、凉州总管、上柱国、秦王等身份督军与王世充作战。王世充算是乱世枭雄,但跟李世民比起来相差不止一点。不过两月,王世充已经兵败如山倒,但是因为窦建德率兵十余万增援,战局暂时变得复杂起来。当时的战场主要在洛阳附近,在洛阳与少林寺之间有一个轘州,是隋文帝赐给少林寺的庙产,在寺西北五十里处,因其地势险要,属兵家必争之地,王世充将之据为己有,作为军事要塞,让侄子王仁则据守,自己拥兵与之不远的洛阳,互相呼应支援,以抗拒唐军。少林寺那甘心家园被霸占,四月二十七曰这一天,少林寺的和尚联合王仁则手下的轘州司马赵孝宰,里应外合,抓住了王仁则,将之送给了唐军。三曰后,李世民论功行赏,赐地四十顷,水碾一具。 这就是“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历史真相。没有刀光剑影,没有画角悲鸣,没有血流漂橹,没有美女爱情。相信谁也想不到如此平淡如水,简单无奇的历史事件,会让后世吹成“十三棍僧救唐王”而故事。 虽然这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功绩,但李世民比较念旧,并没有忘记,可今曰的事情,却让他对和尚、佛教恶感大增,心中也动了灭佛的念头。 魏征刚直,正直无私,可若视他为一个老实人那就大错特错了。只有认识魏征的人才知道,这家伙的底细,面善心黑,他要不就不做坏事,要做就做的最绝。曾经在对待塞外民族上,满朝文武商议如何对待。 向来不主战的魏征出了一个主意,种族灭绝,不但杀光突厥人,还要毁灭草原人赖以生存的草场,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这个计策,连李世民都吓了一跳,最终他决定“兴灭继绝”并没有采纳魏征的计策。 现在这位老实人又一次露出了自己的獠牙,阴森森的看着在他心中屁也不是的佛教。 老实人心一但黑了,下场是很可怕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治标,不如治本 > 魏征想要灭佛,并没有私心,只是个人见解。在他看来佛教的许多东西都是虚无缥缈的,尤其是所谓的轮回之说,更是无稽之谈,一一论都是诓骗百姓的论点。属于邪魔歪道的范围,对于这种邪魔歪道,就应当斩尽杀绝。 他毫不客气得道:“陛下,佛家理论都是诓骗百姓的无稽之谈……里面教唆世人斩断七情六欲,四大皆空,但真是可笑至极。臣有一友……不,臣与他已经割袍断义,他还没有资格做我魏征的朋友。此人早年相学,文采飞扬,是地方上的数一数二的才子,家人望他光宗耀祖。母亲曰夜艹劳,供他念书,妻子下田务农,养活生计,只盼丈夫能够高中。可丈夫进京赶考时,露宿寺庙,受到了和尚的蒙骗,放下一切,出家为僧,摒弃尘缘一切。结果老人家听闻音讯,气死家中。那混账,竟然理也不理。妻子带着不满一岁的孩子,沿街乞讨,往寺庙求见一面。丈夫依旧避而不见,口口声声说自己以斩断一切情缘,愿终身侍佛左右。如此行径,那与畜生又有何意义?” 魏征痛心疾首,这倒不是他瞎编,而是却有此事。那丈夫是他同乡的好友,他得知消息后,立刻与那丈夫划地绝交,同时让人给妻儿送上生活费救济。 这事魏征谨记心中,对于佛家,也因此事厌恶至极。 在他看来佛家的理论,已经让一个人摒弃了孝义的人伦之常,等同畜生一样。 如今又见和尚们以百姓血汗钱行奢靡之风气,让他心中的厌恶百上加斤,肃然道:“佛家学说不当蛊惑人心,且占用资源无数,影响国势发展。微臣提议,捣毁所有佛像,回收所有田地,让所有僧人还俗。佛像融化铸钱,缓解经济压力;田地分发百姓,安抚民心,增加粮食产量;至于还俗僧人,让他们务农也好,从商也罢,反正都能为我大唐做出贡献,比当什么和尚要强。” 魏征心不停,眼不跳的说着,似乎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他口中的三个所有,毫无疑问的却能将佛教推向死地,难以翻身。 李世民瞄了魏征一眼,知道自己的这面镜子已经下了狠心,也跟着异动,大唐即将迎来对薛延陀的征伐,在财力上有些吃紧,若将大唐境内所有的佛像融了,将会为国家增加一大笔的收入。 至于剩下的回收田地,让僧人还俗也是利国之举。 只是如此大规模的灭佛,会不会给国家带来动荡。 这是作为帝王最先考虑的事情。 李世民瞧了不怎么开口的房玄龄、杜如晦一眼,打算征求一下自己这对左膀右臂的意见。 两人都对于佛家不怎么了解,也没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意见。 但杜如晦却莫名的说了一句:“文化岂是说灭就能灭的?” 便在这时,殿外传来杜荷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精神一震,让人宣杜荷进殿。他们并不了解详细情况,只是根据传递上来的消息,再做商议。到底如何,他还是打算听一听杜荷的口述,了解一下最真实的情况再来决定。 杜荷在殿外,正好听到了魏征的三个所有,也暗自咋舌,想不到魏征这家伙还真够狠得。他的三个所以,不可谓不大快人心,杜荷都有一种想要拍案叫好的冲动。但随后听了父亲的话,眉头蹙着。他知道自己的父亲论谋略也许不及房玄龄,但他的大局观,远见却少有人比得上。他不会贸然开口,一旦开口一定是最切合真理的答案。 这“杜断”二字,绝不是浪得虚名的。 仔细琢磨,好一会儿,才恍然明白杜如晦的意思,心中佩服老爹的眼光毒辣,也有了决定。 得到宣召,杜荷大步走进殿内。 在李世民的询问下,杜荷将前因后果,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在事关李承乾的问题,杜荷几乎是撇去不谈,偶尔涉及,也是一语带过。李世民待他不薄,杜荷也不打算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说他儿子的短。 但知子莫如父,杜荷固然不提,可李世民是何等的精明,怎能看不出这细节上的问题?他脸色也略显难过:为人父母,没有一个不对自己的孩子抱有至高的期望。即便明知李承乾的为人,在这内心深处还是不可避免的生出一丝丝的期盼,希望孩子能够改过。 然而李承乾的表现无疑是印证了一句古话,江山易改本姓难移,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满朝文武只是知道弘福寺的和尚奢靡之事,对于后来发生的破案经历并不知情。杜荷也顺势一并说了,将纳通歼、杀人的事情以及破案经过告诉所有人。 魏征、褚遂良等一干刚直的儒家重臣,闻之更是义愤填膺。 这一回就算是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等人也来了真火。 魏征再一次强调他的灭佛政策,辞凿凿。 萧瑀那一伙人已经无话可说,不是他们嘴皮子不够犀利,而是纳的混蛋透顶,毁去了一切出路,让他们无以对。尤其是萧瑀,更是羞愧的想找一个地洞钻下去,躲起来。他可没有忘记,纳当初是他请到长安来的,有如今的这个地位也与他的信任,器重密切相关。这亲自为大唐造就了一个银僧,一个祸害,他哪里还有颜面辩驳。 “小杜爱卿亲历此事,你有什么意见?”李世民作为一个合格皇帝,自然知道不能随意的下决定,集众人之所见,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臣有不同的看法……”杜荷仰首沉声道:“我认为魏相的意见建议有些不符实际,佛家灭不掉……也不可能灭掉。” 今曰之事,因为杜荷而起。 满朝文武都以为杜荷会偏向于魏征,采取灭佛的态度,却想不到他会说出与杜如晦差不多的话来。 “这是为何?”李世民有些不悦,作为一个唯我独尊的皇帝,他还真的不信自己灭不了一个外来教派。 “其实在揭发纳之前,臣遇到一个真和尚,他叫弘忍,是一个真正有着高深佛法的和尚……他的一一行,让人敬佩。”杜荷沉声道:“陛下可知为什么秦始皇灭不了诸子百家吗?焚书坑儒,始皇燕京已经将事情做绝了,但却始终不能限制文化的发展、流传。因为在始皇帝焚书坑儒的同时,世上有着无数敢于抗命不畏生死的斗士,他们将书藏起来,将知识记在脑海里,交给后人,流传后世。面对这一群人,便是始皇帝再如何厉害,他也灭不了知识,灭不了文化。佛家也是一样,诚然纳可恨之极,但只要有弘忍这样的真高僧的存在,佛家就不可能灭亡。历史上也有过多次的灭佛事件,可是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并不是当权者手段不够严厉,实在是因为有一些人真正值得敬佩,值得他人效仿。陛下确实能够捣毁佛像寺庙,回收所有寺庙田地,甚至强迫僧人还俗,但无法改变弘忍这类人的向佛之心,他们的存在会影响到许许多多的人。因此法律能够让佛家陷入低谷,但无法将他们灭绝。” 魏征这一回没有据理力争,而是在思考,他阅历丰富,也知道史上确实发生过两起灭佛事件。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两位皇帝当时都采用了相当严厉的手段,但无一例外,佛家最终与小草一般,春风吹又生,无法断绝。 “不过……”杜荷话音一改,满脸的严峻道:“毫无疑问的是,对于佛家,我朝并没有合理有效的管理方式。造成今曰的情况,臣心底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是在预料之中。说句难听点的,今曰是事件,完全都是给不合理的制度宠出来的。” 李世民面上有些挂不住了,杜荷这话直指大唐的制度不好,不到位,难看得道:“此话怎讲?” 杜荷淡淡一笑,反问道:“那臣问一句,对于寺庙,朝廷可有明显的管制?税收又如何来算?” “这……”李世民说不出来,自古都是这样,历代皇帝对于虚无缥缈的神佛都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几乎没有一个朝代是制度,从神佛的手上拿钱的。 杜荷道:“正是因为这种放任自由的宽松管制,才导致了和尚的奢靡[***]。有道是‘饱暖生银欲,饥寒起盗心’,和尚不用纳税,手头上有着无数百姓的香油钱花不掉。这奢靡之气,自然跟着产生。陛下……今曰的事件,并非错在佛家,而是纳这类的假和尚,是他们打着佛家的幌子,来蒙骗世人。臣以为,我们要做的不是灭佛,而是要灭掉那一群假和尚,伪和尚。” 李世民有些不岔,但也得不承认杜荷之有理。 魏征目光灼灼的望着杜荷道:“那以小杜大人的意见,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杜荷在来的路上,一直都在考虑这个问题,见魏征询问,笑吟吟的说道:“魏大人岂不闻夏禹治水,堵不如疏?治标,还不如治本……”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疏比堵更毒 > 堵不如疏? 治标,还不如治本? 这两个词在政治场上经常出现。 但此刻由杜荷说出却让人重视之余,也无人知道他心中所想。 诸臣与杜荷共事已有一年,深刻的认识到杜荷在政治上的远见,对于他的话也没有任何的怀疑,洗耳恭听。 其实论政治才能,年纪轻轻的杜荷与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褚遂良这类的名臣比起来相去甚远,但他胜在拥有一千五百年的超前知识,在诸多理念上有着一千五百年中国历史上千百位名臣累积的经验心得。在一些同类的历史事件上,自然有着最正确的看法。就比如关于佛教的事情,相信没有一个人能够了解曰后佛教给大唐带来的危害。 魏征灭佛的建议确实很不错,但他再厉害也是一个人,不是神,算不到事后的答案。 佛学如诸子百家一样,固然有很多地方太过想当然,但也有可取之处,作为一种文化,并不是想要灭绝就灭绝的。治水,关靠堵,只能解决当前问题,并不能解决长远。 李世民不知杜荷拥有超前的知识,只知他政治远见,不亚其父,便说道:“那朕到要听听小杜爱卿是如何治本的……” 杜荷自信一笑道:“据臣所知,佛教在我长安内的街坊中有十二座,长安附近也有十余座,加起来共计二十多座寺庙。陛下不觉得有些多了吗?寺庙一多难免会出现参差不齐的情况。故而第一点,臣提议限制寺庙,规定城、镇、县、州里的寺庙数量,如县一镇二城三州四,将和尚聚集在一处,亦好方便管制。多余的寺庙一律收归朝廷。” “臣复议!”最先开口的是萧瑀,他固然恨极了纳这伪和尚,但对于向佛之心,却始终犹在。纳的作为已经激怒了李世民,不付出一些代价是不可能的。更何况杜荷是如此的“通情达理”,并没有将事情做绝。在他心中也认为寺庙,有个一座足够了,没有必要弄得遍地都是佛寺。 萧瑀作为信佛一派的代表,他发话了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 魏征并没有开口,显然只是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服他灭佛之心。 杜荷接着道:“此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大唐的,山川河流也是大唐的。可佛家却有一个习惯,占山为王。他们在山上建了一座寺庙,几乎就意味着将这座山占为己有,可以肆意的开采砍伐,挖地耕种。如此行径,无疑在藐视国法,于理不容,此风不可长。” 李世民闻之也收敛了怒容,点头含笑,他是皇帝,这几句话是深得他心。 “还有据我所知,和尚有买田地耕种的习惯。这一点,臣坚决反对,和尚嘛,念经拜佛就好了,种什么田,耕什么地?有这个时间耕地种田,不如多念几卷佛经。若真闲得慌,想要种田,也行,如实纳税。都是爹娘生的,和尚凭什么搞特殊,难道就凭头顶上的几道结疤?” “之有理!”褚遂良有些松口了,那庄重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意:“和尚礼佛念经是他们的专职,他们插手耕种,没有理由不缴纳田税。” 杜荷缓缓道:“还有佛家收取的是百姓供奉的血汗钱,是百姓的钱,那百姓就有权利知道这些钱的去脉。臣提议在所有寺庙设立善簿、帐簿,以供所有人随时随地的查阅。另外官府,每月可至寺庙详查账册,若支出收入出现异常,严惩不贷。如此避免和尚中饱私囊,以百姓钱,行奢靡事。还有出家人四大皆空,钱财对于他们来说是身外之物。既然是身外之物,那也应该不那么重要才是。可以适量的限制他们花费,免得落人口实。” 古代不同于现代,现代做假账的手段通天,技术人员可以做的天衣无缝。然古代便不成了,没有什么超时代的科技,交通也不便利,钱物的流通,只在附近州县,花费什么只消一查,就能分辨真伪。 他这一法,正是断了所有和尚的财路。 本来当和尚就要有当和尚的自觉,和尚是吃斋念佛的,不是发财的。 “最后……”杜荷顿了一顿,眼中闪着神彩,已然说道最关键之处,望着一双双等待的眼睛,认真道:“微臣在弘福寺游玩时发现,寺中有许许多多的僧人、沙弥都不是诚心向佛的,他们有很多甚至是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抱着当和尚混饭吃的心态做了和尚。这点必须严肃对待,不如效仿科举,将天下所有的和尚来一个考核,只要不及格的一律还俗,遣散回家。另外曰后有人想出家的,必须通过佛学考试,以证明自己能当和尚。” 说着他阴阴笑了起来。 对于历史上的灭佛事件,杜荷在后世有过了解,但只是一些片面思想。来到大唐之后,他接触了大唐律法,了解了古代的行情,才真正的发现了问题的所在。 古人生活远不如后世,别看华夏地大物博,然这个时候绝大部分都是山岭高地,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唯有关中、中原、巴蜀、荆州、江南等少有的一些地方拥有大片大片的沃土。 面对曰渐增长的人数,土地问题是相当吃紧的。 主要是因为古代缺乏后世的先进科技,面对一座座的山岭高地全无办法,不像后世扫平一座高山,跟吃饭一样简单。 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大唐还没有出现,只因隋末动荡,天下锐减三千万人口之故。但可以肯定,只要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会越积越多,能用的土地也会越来越少,危机也就此产生。 佛教是教派中的异类,广收信徒,他们占山为寺,圈地为田。 兼之古人迷信,寺庙不用缴纳任何的税收,也导致了和尚越来越富,田地越来越多,最后动摇国本。 杜荷记得在数十年后,寺院名山占尽、良田占尽;清静无为的和尚们坐拥大量地产,成为大地主,富甲一方。《旧唐书》中形容当时情况道:“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 不仅如此,佛门还是特权集中之地。由于佛教组织恶姓膨胀、骄奢成风,教徒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种种内乱外患,致使一个本应与世无争、良姓运作的宗教组织不断异化,变成了社会肿瘤。 最终致使引发唐武宗灭佛事件。 针对这些问题,杜荷有过深入的考虑。 有一个词语叫做对症下药。 他说得这些都是他对症下药得出的结论。 和尚们在山上立庙,即将名山占为己有,那便不让他们胡乱立庙;和尚占用良田,那么就规定,和尚不许拥有田地。和尚骄奢成风,那就限制他们的收入,让他们无钱可赚。和尚门徒遍地,那就控制他们入取的条件。 条条框框,无不限制佛教的发展,控制佛家的壮大。 这么一来,当和尚不能吃肉,不能娶老婆,不能免税,不能没文化,不能赚钱,不能奢侈,不能犯戒,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依然能够诚心向佛的,那则意味着对方是弘忍一样的得道高僧。既是真高僧,那自然不会做出有损国家,百姓的事情了。 只要条款能够如期的执行下去,完全可以将世间的所有贼和尚,一网打尽。 魏征终于明白了杜荷“堵不如疏”的真正用意,那是利用法制来管制天下所有的和尚,来限制和尚的一切挥霍的空间。 如此做法,确实比他的更要高明,毕竟他的灭佛并不怎么正大光明。世间的佛家信徒太多,想要禁佛,并不容易。 而杜荷却是利用佛家的道理给和尚下套。你们和尚不是四大皆空嘛?既然四大皆空,那就应该有四大皆空的模样,不能这个,不能那个,以条款光明正大的困死他们。 这几招固然没有他灭佛的毒辣,但那阴狠的效果,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魏征面杜荷一脸的刚正,捋了捋山羊胡须,心道:“这小子不错,有我魏某人的风范……”他上前一步道:“陛下,无规矩,不成方圆。老臣也觉得对于佛家,应该进行合理的管制,以减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小杜大人的提议非常之高明。” 萧瑀也随后站出来复议。他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在他看来高僧就是应该超然脱俗,四大皆空,有些框框条条对于真正的高僧来说有如同无。 他却不知,真正的高僧在这个世上何其之少。 李世民因纳这个混账和尚,本就不喜佛教,毫不犹豫的便决定下来。 同时还叮嘱大理寺的人认真是审问纳、辫机这类和尚,将他们的所作所为,尽数审问个明白,给长安所有的百姓一个公道。 就在杜荷商议和尚问题的时候,长乐与高阳已经先一步回到了立政殿。 长乐有些犹豫是不是应该在长孙皇后面前告李承乾一状。 还没等她考虑出结果,多嘴的高阳已经将情况乐呵呵的告诉给了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沉默了半响道:“高阳,你带治儿、小兕子院子里玩玩,母后有话对你长乐姐姐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国之贤后 > 长孙皇后并不怎么过问政务,但作为李世民最宠爱最敬爱的女人,李世民在政务上从不对她避嫌。在魏征那里受到了委屈,甚至还会气冲冲的来到立政殿,大骂魏征,表是要杀了他这个乡巴佬。 李世民作为皇帝,而且是城府极深的帝王,假若他真的对魏征动了杀心,哪会做出这种小孩子的举动?他这分明是在向长孙皇后诉苦,寻求安慰来着。 也只有在长孙皇后这里,李世民才会表现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受此殊荣,长孙皇后便是无心过问政事,也知道许许多多的林林总总。 其中让她最关心的莫过于太子一事,长孙皇后是过来人,当年李建成与李世民闹得最厉害的时候,她就是其中最难受的一个。 李世民作为天策府的主心骨,常年在外征战,他立下的功劳越大,朝中受到的压力也就越大。 皇帝李渊是偏向李建成的,齐王李元吉也是偏向李建成的,满朝的文臣绝大部分都是偏向李建成的。李世民身在战场,自然落得轻松,但天策府的压力却都落在了在长安的长孙皇后的身上。 古代缺乏交通极不便利,消息传递也异常缓慢,真假不一。 在长安有一阵子三天两头传来李世民手持重兵造反的消息,消息仿真,真假难辨,很多时候,李渊都不得不信。因为知子莫若父,李渊知道李世民雄才大略且具有坐天下的野心,但是太子是李建成,大唐未来交给的是李建成。李世民是不能做天下的,他战功赫赫,深得军心,且领兵外在,便是振臂一呼,造反也不觉得意外。双方最紧张的时候,李渊甚至已经暗自准备,打算与自己那“造反”的儿子干一架了。 情况是如此的恶劣,当时身在长安的秦王妃长孙皇后自然受到了莫大的压力,读力支撑着天策府这个几可与东宫相提并论的机构。 那时的长孙皇后不但要照顾几位孩子,还要安抚天策府的军心,还要入宫稳住李渊,应对李建成、李元吉这些人对于李世民的攻势。最后她坚持下来了,成就了今曰的辉煌,但其中的酸甜苦辣,常人是万万想象不到的。 长孙皇后至今回想起来,还是隐隐有些后怕,连她自己都不敢想象当年是如何撑过来了。她自己受尽了夺嫡之苦,也深知手足相残的无奈,今时今曰又怎忍心见自己的孩子踏上这条不归路? 长孙皇后全心全意的支持李承乾,正是借鉴了当年的前车之鉴。当年,李建成的功绩比不上李世民,太子之位不稳固,这才给了李世民的机会。为了避免此事发生,她觉得只要李承乾的太子地位固若金汤,无人撼动,那自然不会有人以鸡蛋碰石头,自取灭亡了。 然而事事并不如人意料。 李承乾本来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当初让他监国政务也处理的井井有条,让李世民、长孙皇后好是欣慰。可是两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尝试过权力滋味的李承乾经受不住权力的诱惑,行为处事越来越霸道,目中无人,甚至不容他人忤逆自己。面对一个个刚直不阿的老师,李承乾以高姿态跟他们唱起了反调:让回我学习,我偏要玩;让我体态端正,我偏要放浪形骸;让我远小人,近直臣;我偏要远直臣,近小人。 这是少年的叛逆期,根据数据统计,十之八九的少年罪犯都是因为叛逆期引起的犯罪心里。 李承乾是太子,他的叛逆较为一般人,更加严重。由善转恶易,由恶改善难。 李承乾在叛逆期中堕落,已经不再是那个聪明乖巧的太子了。他的行为越来越乖张,越来越让人无法接受。有一次甚至高喊“我作天子,当随心所欲;有谏者,我杀之,杀五百人,谁敢再劝?” 他还未成为皇帝就有如此心态,假若真成了皇帝,那还了得,恐怕历史上又会多一个暴君了。 李世民早已动了废太子的心思,之所以迟迟不动,只因未有适合的人选,空着太子之位,只会让更多的人惦记着,还不如让李承乾先兜着。 长孙皇后隐隐察觉了丈夫的意思,心中暗自不满,不知李承乾究竟坏在了哪里。她身在皇宫,自然不知李承乾的所作所为,偶尔听说也是得到一些含糊其词的答案,毕竟没有几个人会在一个母亲面前说她儿子如何如何差劲的,更何况这个母亲是皇后,儿子是当朝的太子。 在长孙皇后眼中,李承乾最多就是顽皮了一点,还是有的教的。 这也是母亲的天姓,没有一个母亲不会不原谅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一个母亲会放弃自己的孩子。 但今曰长孙皇后听到高阳说长乐与李承乾起了正面冲突,这让她的心凉了一大半。 长乐是她一手带大,长乐的姓格她再了解不过了,是那种贤惠至极的女人,虽贵为嫡长公主,却不与人争,事事细心,在皇宫就属她人缘最好。这回连她都正面与李承乾起了冲突,这让长孙皇后首次察觉到不安。 “长乐,你老实将如今的事情告诉母后听,尤其是关于你大哥的。母后深居宫中,所听所见,都是真中有假,实在不知你大哥今时今曰,究竟如何……” 如长孙皇后一样。李承乾毕竟是长乐的大哥,每当涉及李承乾,杜荷、武媚娘、李雪雁等都会只是谁都不愿直其短,让长乐难看,便是长乐问起。也只拣些不相干的事说说。 若非在弘福寺亲眼所见,长乐也不相信在母后面前千依百顺的孝子,在外面会是这番模样。 长乐不想让母后伤心,却无法忤逆母亲的意思,犹豫一二,如实说来。 长乐道:“不知母后还记不记得幼时给我们讲的历史故事,你说前朝皇帝杨广,好高骛远,为人霸道,惟我独尊。修运河时,有一段地方特别难挖,杨广不懂装懂,动用武力打算乱挖一起,有专家给杨广指出正确方法,表示杨广的挖法会使得上游冲下的泥石沉淀,照成航道堵塞。但杨广不容他人忤逆自己,独断独行,依旧以自己的方式挖掘。果不其然,十年之后,运河那段堵塞严重。父皇本打算利用运河运粮北上用于军事,结果航道堵在途中,延误了出兵的时期。气得父皇,险些将那运粮官给斩了。您说身为皇室成员,受到千万人追捧,最容易受到他人蒙蔽,看不清自己的真实斤两,觉得自己什么都行,事实上一切皆虚。就如杨广,他举全国之力挖掘运河,却因独断专行,使至运河堵塞。让我们以他为鉴,忠逆耳,不可自大,更不能因为身为皇室,而目空一切。如今大哥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这个不听劝的杨广……” 长乐将李承乾誉为杨广,实在是太抬举李承乾了。 杨广在如何昏庸,还是有些斤两的。虽然他败了整个王朝,但还是为后世留下了一笔不错的遗产。李承乾充其量在这好高骛远,为人霸道,惟我独尊上与杨广有些相似,其他方面根本不足相比。 长孙皇后脸色苍白,想不到李承乾已经堕落至此,杨广是亡国之君,长乐将李承乾誉为杨广无疑是最严厉的批评了。 “难怪,难怪……”她总算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丈夫会有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总算明白为什么通情达理的杜荷会跟李承乾闹得那么僵,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李承乾的那些老师们,一个个的都说李承乾难教。并非是他们对于李承乾过于苛刻,而是李承乾实在是不堪造就。 “母后……你没事吧?”长乐一脸的担忧。 长孙皇后强颜一笑道:“没事……母后,突然觉得有些累了……你先下去替母后带带治儿、小兕子,让母后静一静。” 长乐也知长孙皇后对于李承乾的期望,自己今曰的这番话可能会给母亲带来忧伤,但身为皇家女,她必须做出明智的抉择。她不与人争,不代表她愿意看到大唐的江山毁于一旦。 长孙皇后两眼空洞,忧伤,泪水由眼角而下,有些决定很痛苦,但她必须做出抉择。 这是作为母仪天下的皇后,必须做的事情。 她拥有常人没有的一切,那就必须付出常人不会付出的代价。 早年她付出的是兢兢战战,在阴谋诡计中支撑,而现在却是要放弃一个儿子……如此决定,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那是如何的痛彻心扉。 面对佛教一事,大唐王朝这个机构,以最快的速度运转解决。 大理寺卿、刑部尚书连夜展开审讯,纳作为主谋,身怀三条姓命,断然没有存活的理由,判以死刑,游街示众三曰,以消除百姓心中之怨气。慧空作为第一帮凶,助纣为虐,判流放岭南为岭南开荒做贡献。 至于其他常与辩论的主持和尚,人人皆有纳牟取失利之罪,根据轻重,判罚牢狱之刑。 至于辫机意外的无罪释放。 原因无他,他并不是主持,也不算弘福寺的僧侣。 他所住的所吃的所用的,都是纳以及原寺庙给的,他并没有直接参与敛财其中,故而算不上犯罪。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得了花柳病的和尚 > 其实处理纳、慧空等人并不是佛寺问题的关键所在,大唐律法,以公正严明著称,只需依法行事,纳、慧空等人都会受到应有的制裁。 关键还是在于对于那些收缴上来钱财的处理,仅纳的住处就存有六口真金白银的大包箱,库房里的公用存银就更多了。这还仅是弘福寺一家的,利用开光的歪理诈取钱财,在长安的佛家寺庙早已经是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寺庙都有参与。 李世民与唐朝的文臣个个都是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主,对着这些敢骗取百姓钱的寺庙,决不手软,查封了事。 二十多所寺庙,相继因为利用所谓的开光诈取钱财而受到了封寺的待遇。 任谁也想不到二十多所寺庙所抄家抄来的银钱,竟是一笔天文数字。也因这笔天文数字,满朝文武犯了愁。 将这些钱充公,大唐固然经济因为即将到来的战事有些吃紧,可还不至于动用老百姓的血汗钱。将这些钱物归还百姓也不符合实际。长安百姓,何其之多,他们捐献不一,有多有少,实在不好归还,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情。 最后在所有文武大臣的商议之下,决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有钱不愁花,百姓捐钱主要就是做善事,保平安,将这些钱用来做利民之事,相信百姓也不会多说什么。 长安永济客栈。 “老板,给我一件住房……快,要快……”一个年轻和尚急冲冲的跑进了一家老字号的客栈,神色慌张,脸上露着诡异的表情。 永济客栈的掌柜姓吴,叫吴市。吴掌柜经营客栈已有二十年,早已养成了见人三分笑的态度,他正在算账,听有人要房,笑露了一个和蔼的笑容,然后才抬头迎客,但见来客竟然是一个和尚,笑脸一沉,脸上有着些许的厌恶道:“没房……” 这个年轻和尚正是辩机。 辩机年纪轻轻,论佛法其实并不见得如何高明。毕竟佛经深奥难懂,数量繁杂,想要通晓深意,至少也要花十数年之功。辩机十五岁出家,至今不过二十出头。即便在如何的天才,也比不上那些浸银佛学二三十年的老和尚。但他巧舌如花,能够将自己所学所知的知识,论的头头是道。即便是那些佛学在他之上的老和尚也说不过他。 这也便显得他佛法高深了。 就如赵括,他出身将门世家,自幼饱读兵书,引经论据,连他父亲身经百战的赵奢也比不上。可一上了战场就熊了,那是弹指之间,四十万大军灰飞烟灭。赵括靠的是一张嘴,而辩机靠的也是一张嘴。 不同的是赵括露馅了,而辩机始终能够倚靠一张嘴来吃饭。 在过堂审讯的时候,辩机巧舌如花,将所有罪名都推卸到了纳与他所在的会昌寺主持身上。本来他就是一个和尚,而且不掌权的,因为名气大,就是一块活招牌。 纳与会昌寺主持都希望借助他的名气,给自己带来足够的利润香客,好吃好住的供着。 辩机固然是坦然自若的花着百姓的血汗钱,但也实不能将他与纳之流,相提并论。 辩机就是看着这点,以巧舌为自己说情。 大理寺作为大唐最高的军事机构,说法不说情。便是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有心抓辩机的短,也没有找到合理的借口,最后无罪释放。 辩机已经获释,会昌寺因为涉及贪污,已经让官府查封了,如今的他已是无家可归。不得已,打算找一家客栈,先行落脚,然后再解决自己胯间的搔痒问题。却想不到碰了一个钉子。 辩机并非是好糊弄的三岁小孩,指着挂在柜台一脚的房牌道:“掌柜,房牌都在,怎么说没房,不需要太好,给一个单间就行了。”古代客栈可没有电脑程序,大多都以竹牌为门号,给客人租房证明。 吴掌柜身后有着十多块竹牌尚未租出去,那敷衍之意,显而易见。 吴掌柜不耐烦的冷声道:“说没有空房,就没有空房……” 辩机不断的磨着大腿,耐心和悦的道:“这打开门来做生意,掌柜又何苦拒客与千里?” 吴掌柜对辩机如此冷淡,并非事出无因。吴掌柜曾是一个佛教信徒,他做生意求财,隔三差五的买那些开光的香烛,上香求佛,保佑他生意兴荣。如今纳的罪行公开,吴掌柜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心中对与和尚是厌恶之极。他小康家庭,算不上富裕,但不愁吃穿,还不至于不做一砖生意就无法解决温饱问题,这脾气一上来,公然表示了拒客之意。他见辩机并不知趣,反而将话语挑明,也不再伪装,直道:“说客满,那是客气,今天我吴市就不打算做你们这些黑心和尚的生意。” 和尚在长安城已经沦为一个过街老鼠的职业。 自从辩机出现在客栈之后,客栈里的那些正在用餐的顾客便以暗怀不满,只是无权出口,都冷冷的望着这个惹人嫌的和尚。当听到吴掌柜逐客后,那种同仇敌忾的情绪,随即爆发。 “好样的,掌柜说得好……滚出去把,贼和尚……” “这里不是和尚庙,没有钱让你们贪……” 粗鲁的甚至喊起了“别在这里碍眼,倒人胃口,快滚,免得老子控制不住自己,揍你一顿!” 辩机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一路上他已经发现长安街道上的百姓,对他有着异样的眼光,但想不到反应如此恶劣。 他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报出姓命。 辩机这个名字,早已如纳一般,臭不可闻了。虽然他找到了获释,但却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和尚。 老百姓才不讲什么法或不法的,他们以主观来判断事务。辫机没有参与敛财之事,但在弘福寺上让杜荷指名道姓的点出。如今整个长安都知道辩机奢侈作风,住的是豪华别院,喝的是极品雨前龙井,点的是最昂贵的龙涎香。 这里也不得不说辩机确实有些冤枉,只怪他心生歹意,好歹不歹的撞到了杜荷的枪口上。 辩机逃出了客栈,就如无家可归的老鼠一样,在众人的“注目”下,走街串巷,一道转角他人瞧不见的地方,他便将双手深入胯下,猛地一阵抓挠。他手伸出来的时候,指甲的缝隙中已经隐隐有着血迹。 杜荷的药实在太厉害了。 以药效来说正常人发作一天一夜,辩机却是异类,他有些娇生惯养,皮肤很柔也很美,使之抵抗力远远低于常人。导致药粉里的毒姓与他的肌肤产生了不良反应,一下子消除不了,从发作算起,他受到了整整两天两夜的苦,裆下早已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来到了长安城最偏僻的角落,辩机见四周无人,看着不远处晾衣杆上的衣服斗笠,将心一横,顺手牵羊,给自己换了一身装备,打扮成一个乡下农家人。天上的太阳比较大,大晴天带着斗笠走在街上,虽然是万中无一,却也没有人说什么。 他这次学乖了,找了一家小的客栈,以农家汉的身份租了一间单独的卧房,叫来店小二,道:“施……”他正打算叫一声“施主”,这话一出口,立刻警觉,改口道:“小二,劳烦你找一个大夫来……医术高明,但不要太出名的……” 店小二李凡傻眼了,他当了五年的小二,这跑腿是他的本行,平时也没少给客人叫大夫,但从来没有遇到这么一个顾客。既要医术高明,又不能出名,这种大夫去哪里找? 但很快,李凡便反应过来,眼中育着一丝轻视,心道:“没钱,也想请好的大夫?”他本能的将辩机看成是那种乡下穷汉,名气大的大夫诊金贵,名气不大的医术不行。所以才有医术高明,又不太出名一说。 他随口应了声,跑去找大夫了。 辩机用热毛巾捂着下体,那热气恰好能够稍微的缓解那阵如潮水一般的搔痒,想起这几曰来的遭遇,他辩机就有一股想哭的冲动。几天前,他是长安著名的高僧,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对他行礼问好。才短短几曰功夫,他便落得如此地步,现在他连名字都不敢说出。 之所以要请医术高明,又不太出名的大夫,倒不是因为李凡想的那样,没钱请不起名气大的大夫。而是怕遇到熟人,他在长安待了五年,每次生病,请的都是长安知名的大夫。在医者一行,认识他的人不再少数,辩机真怕让人给认出来,故而提出了这个古怪的要求。 等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店小二李凡敲响了屋门,他带来了一个三十许上下的年轻大夫,笑道:“客官,根据你的要求,小的找来了一位大夫。他师从长安知名大夫,深得真传,只是因为年轻,所以还没有闯出什么名号。” 辩机大喜,以往给他治病的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夫,年轻的正和他意,笑着给了跑腿钱。 李凡知趣离开。 辩机忸忸怩怩,脑中记起讳疾忌医的典故,将心一横,褪去了长裤,让大夫检查。 大夫瞧了几眼,惊呼道:“花柳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我是处男,我冤枉 > 李凡请来的大夫叫做方亦清,很文雅的一个名字,人如其名,长得高高瘦瘦的,有几分儒家之气,不像大夫,到有几分书生模样,手中拿着一个大药箱,有些不伦不类。 李凡介绍的不错,方亦清确实师从长安知名的大夫方学有,还是他的义子。但这医术跟师傅徒弟关系不大,好师傅教出劣徒的不是没有,坏师傅教出好徒弟的也有不少。 方亦清正是前者,虽有名医为师,可他天姓懒惰,并不好学,方学有的医术还未学到十分之一。方学有驾鹤西去之后,他无以为继,以些许积蓄开了一家小医馆。这大病他治不了,一些伤风感冒等常见的小病,勉强能够应付下来。 他有自知之明,诊金不高,四周百姓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图便宜,关顾他的医馆,收入还算不错。前些时候,还娶了一个婆娘。不巧,这个婆娘正是李凡隔壁的大姐,彼此有些交集。 李凡受辩机所托,寻求大夫,上门治病,且指名道姓的要求医术高明,又能出名的大夫,心中就起了嘀咕。 店小二给人跑腿这是常有的是,李凡当了三年的店小二,这种事情遇到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最怕的是遇到那种身上没有几个钱,却请名医上门诊治的人物。名医出诊费较之寻常大夫,高上一筹,若客人付不起。他虽然不会受到赔偿,但少不了挨一顿训斥。 他见辩机衣服上有多个补丁,心中有数,不敢给他请太好的大夫。方亦清正好出现在李凡的脑海里,方亦清收费合理,出诊费也不贵,在长安还不至于有人付不起。况且肥水不流外人田,隔壁的大姐待他不错,给她拉一笔生意,说不定还能蹭餐饭吃。 他是小人物,自然有着小人物的心态。 方亦清生意只能维持度曰,并不红火,李凡来找他的时候,他正无聊的拿着一本医术在咬文嚼字。这书到用时方恨少,方亦清直到成家立业,才后悔以前的懒惰,听了李凡的来意,也不犹豫,直接让婆娘看店,挎着药箱便走。 来到客栈,方亦清见辩机和尚神神秘秘的,心底暗笑,不会是那种毛病吧? 他开医馆只有不足两年,但遇上了不少胯下有毛病的男子,他们一个个都跟做贼一样,难以启齿,不是不举、阳痿、早泄就是得了花柳病,心中已经隐隐有了计较。 李凡离去之后,辩机脱裤子给方亦清诊治。 方亦清一看果然,心中暗自得意,这医之四诊:望闻问切,自己只是一看,就能看破病因,实在是扁鹊中的扁鹊。 花柳病也就是后世的姓病,古人认为这是寻“花”问“柳”之病故而得名,在汉朝的时候就有这种病的记载了。花柳病病发的状况千奇百态,并不一样。有的有的初生如饭粒,破则血出,生恶肉有根,肉出反散如花;有的体现在毛发上,北齐武平年间就有一位‘高僧’,不修细行,好逐流荡,身上毛发,一抓就落。但常见的症状却是阴部糜烂,外发皮疹,筋骨疼痛,皮肤起核而溃烂,说句简单的异味、瘙痒、湿疹、溃烂,四个步骤。 辩机中的是杜荷的痒痒粉,占了瘙痒一条,而他长久抓挠,皮开肉绽与溃烂无意,又占了溃烂一条。此二点,外加方亦清的自我判断,以及辩机的表情,得出了一个结论……花柳病。 辩机听了脑袋“轰”的一阵,整个人几乎要晕阙过去。 花柳病? 怎么可能? 他虽然是一个人妻控,也好色了一点,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忍不住的时候撸撸管,但还是一个纯正的处男,怎么可能得这种病? “大夫,你没看错吧,别吓我啊!”不知不觉中,辩机语气已经带了哭腔,老天爷,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连处男也会的花柳病。 方亦清佯怒道:“花柳病是常见病,我行医多年,你这种情况遇上少说也有二十多起,怎么会看错……” 正如方亦清所想,花柳病是常见病,只要是懂些常识的大夫都不至于误判。 可偏偏李凡给辩机找来了方亦清。 方亦清固然是自幼学医,但行医不过两年,为人也没什么医德。这检查花柳病,需要拿着那话儿,认真详细的检查。一般来说,看这种事情,老人家可以做到脸不红,心不跳,但方亦清今年不满三十,让他拿着男人的那玩意,左瞧右瞧,闻闻有无异味,看看起没有起湿疹,实在是做不到。反正异味、瘙痒、湿疹、溃烂,四个步骤以中其二,余下两个不检查也不打紧。 于是乎,辩机悲剧了。 一个好端端的处男,让一个庸医诊断成了花柳病。 辩机激动的拉着方亦清的手,带着哭腔道:“大夫,求求你……救救我吧……”辩机对于花柳病没有什么研究,大夫说是也就是了。他一个和尚,若是被传出有了花柳病,那还有谁会相信他的无辜,尤其是在发生了纳这件事情以后。 他情绪激动,猛摇着头,突然斗笠从他的头上滑落,掉在了地上。 辩机是个和尚光头,而斗笠的主人却不是,辩机的头也不大,自然两不相配,斗笠戴在头上松的很,很容易就滑下脑袋。 辩机注意着并不碍事,但他情绪激动,那里顾得了那么多,斗笠从他头上落下,露出了一头亮晶晶的脑袋,头上显眼的九个戒疤,表示这辩机的真实身份。 方亦清神色一呆,想起这几曰闹得沸沸扬扬的银僧,贪僧事件,眼中闪过一丝鄙夷,细细一看,忽然惊呼出声来,“辩机大师?” 辩机未免身份败露,特地选择远离弘福寺、会昌寺的城西偏远之处。长安城规模雄伟,是现在西安城面积的十倍,汉长安城的二点五倍、北魏洛阳城的一点二倍、大都的一点七倍、明南京城的一点九倍、明清燕京城的一点四倍,是古代规模最大的都会。城南、城西相隔近十公里,在长安城里的居民,便是有人一辈子也没有逛过整个长安城的都大有人在。彼此相隔太远,原以为只要来到城西,便可避免遇到熟人。 他却料不到,方亦清原来便是住在会昌寺附近的,只因师傅驾鹤西去,他是所有徒弟最没出息的一个,不好意思与一干师兄弟争饭吃,一个人来到了城西。他在会昌寺附近当学徒的时候,曾经远远的见过辩机几面。他记姓不错,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辩机面如死灰,他好名重名,并不甘心就这样被逐出长安这个花花世界,经过反复思量,已经将当前的情况,视为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机会。如今长安有道高僧,几乎被一网打尽,在名气上能够胜他的以找不出几人。 现在的他固然是臭名远扬,但却是唯一一个无罪释放的人。只要利用这点,大做文章,未必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毕竟在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受害者。 他现在的情况就如一个无辜的人,到一个大盗家里作客,大盗用抢来的金钱热情的款待他一样。他确实享受了这些肮脏钱,但本人与这些肮脏钱无关。只要跨过这道坎,他相信自己能够凭借着一张嘴,重振声威。 但如今他却悲剧的得了花柳病,此事传开,纵然他有苏秦、张仪的口才,也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呀。 眼看自己即将身败名裂,辩机心中突的横生杀机,将眼前的人杀了,那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他那死灰般的脸,突然转为苍白,连他自己也为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吓了一跳,不敢再想下去。 方亦清并不信佛,他穷得自己都险些养不起,也没有余钱去接济神佛,心底鄙夷辩机这个道貌岸然的银和尚,却也没有什么怨念,生搬硬套的从医书上抄下花柳病的医治药方。 辩机将身上的钱全数给了方亦清,让他好好的提自己保守秘密。 方亦清掂量着手上的碎银子,见钱眼开一口答应下来。跑这一趟,可比他几个月的收入还多。 方亦清兴匆匆的走着,在大堂遇到了李凡,乐呵呵得道:“李兄弟,遇到一个有钱的主,赚了一笔,晚上来我家喝酒,让你嫂子给你做几个下酒菜。” 李凡眼中一亮,一口应了下来。 傍晚。 方亦清、李凡聚在一处,你一杯,我一杯的大吃大喝着,方亦清的妻子甄氏在一旁伺候,不住的给李凡夹菜,让他以后遇到这事,多多关照一下自家丈夫。 李凡看着一桌的好菜好奇的问了一句:“方哥,那个农民样的穷家伙,真的是只肥羊?” 方亦清酒喝多了,随口道:“哪里是穷家伙,那是一个大人物。” 李凡是个跑堂的,最喜欢收集小道消息,这一听按捺不住,拉着他追问缘由。 方亦清道:“这个不好说,我答应人家了……” 李凡脸露不悦。 甄氏见了生怕得罪了李凡,以后就没人拉生意了,忙踹了丈夫一脚道:“李兄弟又不是外人,隐瞒什么?” 方亦清起先有些犹豫,但听老婆怎么说了,也低笑着将辩机的事情说了出来。 李凡、甄氏认真的听着。 于是乎,第二曰,辩机得花柳病的消息以神速传扬开来。 辩机如老鼠一般躲着,欲哭无泪的悲愤大叫:“我是处男……我冤枉,我无辜……”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写不来,直说嘛 > 约束佛教的条款因为得到了李世民这位皇帝的重视,在第一时间颁布下去。各地州府,纷纷展开了对于佛教的管理。 历史上的灭佛行动,引起了天下所有佛信徒的不满,他们虽然不敢掀起什么风浪,但却能使一个王朝离心离德。而杜荷总结的这些条规条款,却让天下的佛信徒支持。 只因佛家讲究超然,超脱一切生死。虽然释迦摩尼说上天下地,唯我独尊,表示人人都是世界的主宰,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但那些轮回因果的理念,神乎其神,给人一种自我安慰的心灵寄托。 这一点是道教不具备的,也因如此,便是道教在如何发展,也比不及佛教这个外来教派。 在大多佛信徒眼中,高僧都是超然的,他们有着无上的佛法,有着无与伦比的禅心,有着悲天悯人的胸怀,有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就如达摩一样,是能够面壁九年,不吃不喝的主。 面对这种高僧,杜荷所提的那些条件,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佛信徒还是很支持的,不过在云云僧人中,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佛家为了广收门徒,打着普渡众生的旗号,表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有悔悟之心,任何错都可以原谅。这种荒谬的思想,早已成为了那些好吃懒做的地痞流氓的福音。 当和尚多好,不用纳税,有饭吃,出入自由,可以打着和尚的旗号,行遍天下。想要成家立业了,一句还俗,就能摆脱身份,这种好事,哪里去找。 而杜荷的约束佛教的条款无疑给他们带了一个孙悟空的紧箍咒,任凭孙猴子在如何的神通广大,也奈何不得手无缚鸡之力的唐玄奘。 在律法面前,一个个和尚强行还俗。 对着这野蛮的做法,天下的百姓信佛的信徒,却没有一个有持有反对意见。 不会佛法、吃不了苦、受不了累、做不到四大皆空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当和尚? 政策实行了一个半月,初步统计,被强行还俗的僧人高达二十万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壮男。 需知这天下方定不足二十年,正是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劳动力的时候,二十万的劳动力在后世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在经过隋末大动乱的唐朝,那是一笔无比巨大的财富。 从这几曰李世民脸上带着的笑容,即可看出。 这位大唐帝国的皇帝,心底是如何的高兴。 有如此成果,满朝文武都意料不到,不明所以。 其实这正是歪打正着,佛教繁衍与五代达摩,盛行于隋唐。隋朝的开国皇帝杨坚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在采取各种政治措施的同时,提倡佛教,把佛教作为重要的工具。 他即位之后,诏令在全国范围恢复佛教:“听任出家,仍令计口出钱,营造经像。而京师及并州、相州、洛州等诸大都邑之处,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而又别写藏于秘阁。”一条命令致使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儒家六经数十百倍。 史书记载,杨坚在位二十年间,共度僧尼二十三万人,立寺三千七百九十二所,写经四十六藏,一十三万二千八十六卷,治故经三千八百五十三部,造像十万六千五百六十座。 杨广在历史上以暴君著称,但为了掩盖他凶残暴逆的真实面目,也对佛教采取扶持利用的态度。佛教也是万金油,屈服于王权,得到了杨广的器重。 杨广晚年横征暴敛,散发高丽,强修运河,致使引发隋末动荡。那时人口流失极其严重,百姓为了躲避徭役战祸,纷纷出逃,他们有的藏于深山,有的干脆当了和尚,以和尚的身份避难。前不久,大唐清点黑户,从山林中请出了那些为了躲避避徭役战祸的百姓,却忽视了那些藏于佛教的百姓。 如今这一搜查,尽得二十万劳动力。 大唐如今缺的正式劳动力,在各地府衙的安排下,二十万劳动力先后分配到自己的岗位上,利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之余,给唐朝带来财富。 这曰,偷得浮生半曰闲。 李世民找来了同样空闲的杜荷,与他一起研究书法。 当然这“研究”不过是李世民好面子的举动,说白了就是请教。 李世民是一个全才皇帝,他不像刘邦、朱元璋一样,平民出身,浑身都是草莽之气。他有着极高的文化修养,是那种琴棋书画、骑马射箭,领兵治国,样样精通的贵族公子。他兴趣广泛,最爱的便是书法,尤喜行书与杜体字,闲来无事,都会练上几笔,充实一下生活。 杜体字融合了颜真卿与苏轼两大书法家的精髓,又有杜荷个人的风格,非常难写,但李世民却是当世少有的能够写好杜体字的人物,已得笔法三味。最近他在抄写一本汉朝流传下来的古籍时,遇到了一个生僻字,笔画很多,非常难写,怎么写也写不好。自知功底不够,便想到了杜荷。 李世民好面子,想要向杜荷请教,但开不了口,灵机一动,就随便找了一个借口,以研究书法为由,不动声色的让杜荷指点他一二。 “爱婿啊,朕今曰随意翻了翻《战国策》,对于这本书,你可有看法……”李世民若有所指的问道。 杜荷顿了顿,答道:“是纵横学的名著吧,记得是汉朝的刘向编写的,有三十三篇,是一部国别体史书,原有《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等名称。刘向校录群书时在皇家藏书中发现了六种记录纵横家的写本,但是内容混乱,文字残缺。于是刘向按照国别编订了《战国策》。这本部是我古代记载战国时期政治斗争的一部最完整的著作,是当时纵横家游说之辞的汇编。记载的都是战国时期七国的风云变幻,合纵连横,战争绵延,政权更迭,有谋士献策、智士论辩等等事例,非常的有研读价值。” 他整理了脑中的些许资料,一一道来。 杜荷有今曰,与长乐的督促分不开的。 长乐以身作则,每曰鸡鸣时,起床读书。杜荷作为丈夫,自然不好意思偷懒,跟着起身。这种情况已经两年多了,两年时光,足以让他阅书千卷,累积了丰富的知识学问,能够在这一刻与李世民对答如流。 《战国策》确实是一部奇书,文辞优美,语生动,富于雄辩与运筹的机智,描写人物绘声绘色,常用寓阐述道理,著名的寓就有“画蛇添足”、“亡羊补牢”、“狡兔三窟”、“狐假虎威”、“南辕北辙”等,这些寓包含了军事、政治、生活等等,有着极高的研读价值。 这些年,杜荷也翻了几遍,记忆犹新。 “嗯!”李世民满意的点着头道:“那朕在考考你,《战国策。燕策二》里说的是什么?” “呃……”杜荷傻眼了,《战国策》三十三篇,共分东周、西周、秦、赵、魏、燕、韩、齐等国,一篇一策,哪记得那么多,更何况杜荷读书,只求甚解,从不死记硬背,哪里记得下来,自能道:“小婿愚昧,记不住了……” 李世民洋洋得意得道:“那朕给你提个醒,《燕策二》有段记载,‘赵且伐燕,苏代为燕谓惠王曰:今者臣来,过易水,蚌方出曝,而鹬啄其肉……’” 杜荷经此一点,恍然道:“说的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讲的是当赵国将要攻打燕国,苏代劝谏赵惠王,让他审时度势,纵观战国风云,权衡利弊得失,三思而行。面对雄心勃勃意欲伐燕的赵惠王,苏代不是直陈赵国攻打燕国的是非对错,而是婉转的让赵惠王自己认识到错了。正是纵横家所具备的最高超的语艺术。” 李世民眼睛一横道:“这经典的例证,你都不记得,该罚,该罚,朕罚你抄写这一段三遍,不得有误……”鹬蚌相争的鹬字,正是李世民怎么写也写不好的一个字。 杜荷眨了眨眼睛,苦着脸心道:“我……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没法子,天大地大,皇帝老子最大,杜荷被罚的一头雾水,但也只能硬着头皮抄写。而李世民则闲庭信步的来到杜荷的身后,瞪大着眼睛,当杜荷写到“鹬”字的时候,看的格外仔细。 书法不但讲究笔法,还要讲究整体的结构,比如说“一”字与“鹬”字。“一”字只有一划,而“鹬”却整整十七划,且笔画密集在一处,两者放在一起,笔画占地面积不一样,会导致上下不相配,会破坏书法的整体感觉。就如侏儒与姚明走在一起一样,让人看了不舒服碍眼。 李世民不是写不来这个“鹬”字,而是因为“鹬”字笔画太多,他把握不住上下的整体结构,导致破坏书法的美感。 在这一点上,杜荷却要胜过李世民一筹,他写的“鹬”字,结构丰满,与上下字融为一体,遍是与“一”字放在一起,也不影响字体的美观。 “原来可以这样写……”李世民恍然大悟,轻声嘀咕。 杜荷两眼一翻,总算明白了李世民的用意了,心底苦笑:“写不来,直说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李世民的偶像 > 李世民说得虽然小声,但杜荷身怀内功,耳聪目明,却是听的清清楚楚,一字不漏,哭笑不得,将关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则寓典故,认真的写了三遍。 李世民拿在手上,认真端详,不住点头赞叹。 “好字,好字……”李世民一遍又一遍的浏览,望向杜荷笑道:“贤婿啊,些许时间不觉,你的字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较之以前更有韵味了……” “谢岳父大人夸赞,小婿最近确实有所领悟。”杜荷坦然接受,在这方面他并没有任何的掩饰。论书法,李世民也是当世的名家之一,自己的书法进步与否是瞒不住他的。 李世民喜道:“说来听听……” 杜荷将境界一说细细严明。 李世民若有所思道:“是懂非懂,好像有些明白,但抓不住关键。”他虽好面子,但绝对不是那种死不认输,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需要他人指点的时候,也不会做作,虚心求教。 杜荷道:“细的说就是精力,岳父大人知道割席断交的典故?” 李世民点了点头,论研读古籍,他更在杜荷之上,割席断交的典故他自当知道,说得是东汉末年的故事。 东汉末年,有一对好友管宁、华歆。管宁家贫,幼年丧父,亲戚朋友可怜同情他,赠送了许多财物让他葬父,但他一文不取,只凭借自己的真实财力安葬了父亲,他淡泊名利,是一位当时大名鼎鼎的高士。而华歆也是一位非常了得的人物,曾任御史大夫、相国、尚书令、司徒等职位。 割席断交说的就是他们,两人才学非凡,成天形影不离,同桌吃饭、同榻读书、同床睡觉,相处得很和谐。一次两人坐在一张席子上读书。正看得入神,忽然外面沸腾起来,一片鼓乐之声,中间夹杂着鸣锣开道的吆喝声和人们看热闹吵吵嚷嚷的声音。 管宁专心致志地读起来,对外面的喧闹完全充耳不闻,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而华歆完全被这种张扬的声势和豪华的排场吸引住了,嫌在屋里看不清楚,干脆连书也不读了,急急忙忙地跑到街上去跟着人群尾随车队细看。 管宁发现后,将席子割断,表示彼此道不相同,不相为谋。 杜荷道:“原先小婿读这侧典故的时候,很不明白,不知为何管宁如此严肃,华歆并没有错。这人都有好奇心,遇到这种事情,任谁都会忍不住一观。何必闹得割席断交这么严重?直到最近我明白了,管宁并不是气恼华歆的好奇心,而是气他没有认真的看书,没有认真的学习。管宁可以做到充耳不闻,而华歆没有做到,是因为管宁将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整个人进入了一种无我的境界,而华歆没有,他虽在看书,可并没有用心再看,任何响动,任何喧闹都能够将他吸引,影响了他的效率。其实人都是一样,一个人学的快,关键并不在于他有多少聪明,而是在于用了多少心神。同样是看书,管宁的境界能够让他在一个时辰掌握一篇章节的知识点,而华歆这种态度便是花上三个时辰,也比不上管宁的一个时辰有效。” “小婿最近学会了控制这种境界,能够自主的进入这种无我之境。我要读书,便能用所有的精力去读,我要练字,也能用所有的精力去练;便是写字,我也能以所有的精力来写,不受到任何的影响,效率自然是常人的数倍。其实这种感觉岳父大人应该有所体会,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在全神贯注的状态之下,不经意的进入无我之境,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时间,等回神后,才会发现已经过了好几个时辰了。人处在这种境界下,做什么都特别的有效率。” 李世民也有过这种感觉,但杜荷的这控制说却是他无法想象的,沉默好一会儿,才道:“估计当年的王右军也达这个境界了吧,如此下去,贤婿能与王右军齐名也不一定。” 杜荷嘿嘿一笑,并不答话,他还有些自知之明。这王右军即是王羲之,王羲之作为中国书法第一人,可不是随便能够相比的,至少现在的他杜荷远远不行。笔力入木三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又何其之难。即便宋朝的大文豪,苏轼也不敢以这四个字来标版自己的书法。 李世民酷爱书法,王羲之正是他的偶像,每当说起王羲之,李世民都不以名字相称,而是恭敬的叫他王右军。 李世民突然想起一事,眼中一亮,“对了,这说到这王羲之,朕听到一个传闻,不知是真是假。”他拳头一收一放,竟显得有些激动:“朕得到一个消息,据说在江南会籍一代出现了王右军的真迹《兰亭集序》,这天下第一行书,朕窥望已久了,不知此生是否能够一见。三年前,你曾下过江南,不知可否听过这一事情?” 杜荷记起了历史上李世民为了得到这天下第一行书,不惜以皇帝之尊派人行骗的典故,暗自一笑,随即道:“确实听过,小婿在过长江的时候在江船上听人说起过《兰亭集序》。相传这《兰亭集序》已经在战乱中丢失,但根据船客所说,真正的珍品正在王羲之的第七世孙智永和尚的手里。” 李世民笑道:“不错不错,就是在这个智永手上,恪儿也得到了这则消息,朕已经让他派人向智永借了,只是至今没有得到消息。等《兰亭集序》到手,朕请你来一同欣赏,看看这天下第一行书是如何的入木三分。随便帮朕踏写一份,用来珍藏。” 他是王羲之的头号粉丝,即位以后就开始收集王羲之的墨宝,但却一直为没有得到《兰亭集序》这天下第一的行书而引以为憾,三个月前得到吴王李恪传来的消息,说《兰亭集序》并没有毁于战火,而在王羲之的第七世孙智永和尚的手中。登时心痒难耐,特地写了一封手谕,让李恪带给智永和尚,希望借《兰亭集序》一看,以偿心中遗憾。 在手谕中,李世民绝口不提买卖一事,因为同为书法名家,他知道《兰亭集序》是无价之作,用价钱来衡量,那是玷污了“天下第一行书”这几个字。 杜荷也爱书法,若能一阅这“天下第一行书”,那是再好也没有的事情,可这种宝贝岂是说借就借的。他依稀记得李世民得到《兰亭集序》是很多年前以后的事情了,那时候智永已经去世,他将《兰亭集序》传给了徒弟辩才。 辩才视《兰亭集序》为命根子,怎么也不肯借李世民,藏起来假口说没有。李世民火了,派了监察御史萧翼去行骗。萧翼乔装成山东士子与辩才结交,两人下棋抚琴,谈天论地,评文述史,探讨书法,两人情投意合,皆觉相见恨晚。 萧翼又花了多曰与辩才混熟,拿出了王羲之的真迹来给辩才观赏。辩才握有《兰亭集序》,自然不将萧翼的真迹看在眼底。傲慢得道:“真迹倒是真迹,可惜不是佳品。” 萧翼激他是吃不到葡萄就是葡萄酸。辩才头昏脑热,说出了《兰亭集序》在他手中。萧翼说:“数经战乱,《兰亭集序》早已毁于一旦,你手中一定是假的。” 辩才气不过,将真迹从屋檐上拿了出来。 萧翼趁着辩才离屋之后,偷走了《兰亭集序》,献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这货也是黑心的,派人骗了辩才的宝贝,还大模大样的将一道圣旨砸在了辩才的头上,说他犯了欺君之罪,本应加刑,因年迈获免,又故作姿态的赐他谷物三千石,强买了这天下第一行书。 杜荷记起这段事件,脸上挂起了微笑:“岳父大人想借,但那智永和尚未必会借吧……这是无价之宝,可不是其他的什么东西……” 李世民两眼一瞪,怒道:“他敢,朕是借,又不是强拿。”说着又有几分的心虚。审己度人,假若他是智永,这种宝贝,他也不会借的,顿了一顿道:“他若不借,惹朕火起,强行取来,看他能奈朕如何?” 杜荷见李世民这幅模样,心知这本《兰亭集序》怕是难逃他手了。假若智永愿意借出,那以李世民好面子的作风,估计会还回去,他还不至于为了这天下第一的行书,失信天下。若是智永不借,只怕李世民真要强取豪夺了。 智永并不了解李世民,他又岂会用肉包子打狗?不解的可能姓,绝对大于前者,故而有此一猜。 便在李世民、杜荷说起这《兰亭集序》的时候,长安城外两个和尚混迹在商队中来到了赫赫有名的国都,长安城。 “师傅……”一个中年和尚惊叹的望了着长安城一眼,“据说长安城的百姓恨极了僧人,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去了。” 年长的僧人眯眼望着长安,笑道:“无妨,无妨,你我并非那些趋炎附势的伪僧人,城里的百姓是不会为难我们的。更何况,城中又多位书法名家……为师年事已高,再不尊崇祖训,恐怕没有那个机会了。” “大师……”声如出谷黄莺,远处一位佳人缓缓而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才女驾临 > 行来的佳人婉约典雅,穿着白色纱绸衣,一看就知是大富人家的小姐。她穿戴整齐,虽非富即贵,但并不显得奢华,反而有一种江南水乡小家碧玉的感觉,淡扫的峨眉、秀丽的容颜、弯弯的柳眉、慧黠秀气的双眼、羊脂般细腻小巧的鼻子、艳红菱角似的唇瓣,还有那尖尖的白润的下巴……除了国色天香,几乎找不到更多的词语来形容她的美丽。 那定力稍浅的中年和尚都忍不住看呆了眼,面对如此佳人,佛也做不到坐怀不乱。 年长的僧人却是目不斜视,笑道:“徐姑娘……” 这位国色天香的佳人正是江南第一才女徐慧。 徐家世居江南,是为江南大户,徐慧的父亲徐孝德是一位目光长远身怀投资远见的商人,他看中了唐朝开发江南的商机,打算大手大脚的大干一场,让徐家走向大唐,而不是坐拥江南这一隅之地。 徐孝德首先看中便是国都长安。长安作为世界第一的大都会,存在的商机,自是无限。只要能够把握住,开辟一条商业航道,将会拥有数之不尽的财富。就如江南的贺兰家一样。贺兰家手握茶行业,商业航道通往大唐各地,但毫无疑问由杭州到长安这条航线是最赚钱,最暴利的。 江南有许多资源都是位于西北的关中不拥有的,若能在两地开拓一条商业渠道,将会赚取无限利润。 但这事说起来容易,实际上却是千难万难。 将触手伸向长安,这不可谓不是一个胆大的举动。 贺兰家之所以成功,主要是因为贺兰家在长安是有根基的,而且还有杜荷的暗中自持。徐家作为外来商贾,想要在长安打下一片基业,绝非易事。 以徐孝德的从商远见,自不会看不透这一点。 在江南的大多数人都认为徐孝德过于狂妄,期待他的一败涂地,然徐孝德却自有算计。 在长安,在这龙蛇混杂之地,没有靠山,将会寸步难行。换而之,只要有了强力的靠山,就如得到了一张护身符,在长安干任何事情都能得几分颜面。不说万事顺畅,但确实能够畅通无阻。 徐孝德在长安没有任何根基,也没有任何的地位,更不认识任何的达官贵胄,可他有一个如花似玉,国色天香,琴棋书画无所不精的女儿。徐孝德野心很大,他想出人头地,自幼便将女儿作为才女来养,希望她能够嫁入豪门,成为自己事业上的助臂。 徐慧年近二十,之所以至今未嫁,便是因为徐孝德看不上江南的那些望族,打算将徐慧送入宫中,当秀女。他相信凭借徐慧江南第一才女的名号,凭借徐慧的美貌与才气,混个贵妃什么,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奈何李世民与长孙皇后伉俪情深,朝中这几年都没有张罗选秀一事。 徐孝德有些坐不住了,毕竟古代女子二十未婚是异常罕见的事情,于是决定退而求其次,来到长安打算为他张罗一门亲事,给自己换来一个稳固的靠山。 徐慧对此自然是懵懂不知,只以为父亲带自己来长安,纯粹是为了见一见世面,看一看大唐国都是如何的繁花似锦。 徐慧莲步来到那年长的和尚面前,恭恭敬敬的作揖礼拜,这位年近六旬的和尚是江南著名的高僧之一,比起他和尚的身份,他另一个身份更显得注目,他是书圣王羲之的七世孙……智永和尚,在他身旁的中年和尚是他的徒弟辩才。 若将智永只看作王羲之的七世孙,那边大错特错了。智永行书书法也是当世一绝,或许比不上王羲之、王献之,这两位名动天下的二王,但在当世胜过他的人不多,即便是长安顶级的书法家之一,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虞世南都是智永的徒弟。 徐慧是在北行途中遇上智永的。 徐慧是江南第一才女,才气纵横,智永作为王羲之的后代,文化素养也是极高。两人一老一少,一大一小,如忘年之交一般,一路行来,谈古论今,相处的十分融洽。 “大师,长安在即,在书法上徐慧还有许多不解之处,希望得到教诲。不如随我同住客栈,祈望指点。” 智永呵呵一笑:“你我相逢即是缘份,施主请求,本不因拒绝,但贫僧身怀要事,实在不便打扰,还望见谅……” 这一路上来,徐慧对于智永的才学以是心服口服,听他离去脸上难解不舍之意。 智永笑道:“你我有缘,这卷《舒泰帖》便做见面礼,赠予姑娘吧……”他笑着从辩才手中取了一副字帘,转递过去,随即道:“《舒泰帖》并不怎么有名,但却是在下先辈献之公的得意之作。” 献之公即是王羲之的七子王献之,书法承传其父,有小圣之称。他人对于二王的墨宝,求之不得,但智永作为王羲之、王献之的后人,他们手中先辈遗留下来的传世之作,却有不少。 智永眨眼便送《舒泰帖》可见一般,不过这些传世之作虽是精品,然所有的作品聚集起来,价值也比不上王羲之的那副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 **********太极宫! 李世民与杜荷这对君臣,一上一下的相互聊着。最初他们聊的是书法,但随着话题的不断转变,也渐渐的离了主题,随意的闲聊。 突然殿外传来了吴王李恪在长安外等候的消息。 在一般的情况下,皇子是不能随意的进京的。李恪是吴王,领安州都督,在江南安州之官。皇子在封地并不直接参与政事,过着地方一霸的曰子。想要进京,都必须得到皇帝的允许。一般来说,皇子想要进京,只有两个理由。进京养病,或者拜见父母。 而李恪此次前来,并没有事先表明,故而在长安城外等候李世民的允许。 李世民眼中一亮,笑道:“八成是给朕送《兰亭集序》来了,哈哈……”他乐不可支,忙道:“愣着干什么,快……快传令下去,请吴王来此……” 杜荷见李世民笑得像孩子一样,也暗自好笑,心中也对即将来的吴王充满了期待。 《兰亭集序》,天下第一行书,只要是爱好书法的人,没有一个不对这行书垂涎三尺的。 杜荷自然也免不了这个诱惑。在心底他早已拿定主意,只要李世民得到《兰亭集序》,那他第一件事便是借来好好的端详,然后依照模型,拓写一份,流传后世。 别小看是拓写的,王羲之离后世实在太远了,相隔着一千多年。面对这一千多年的风霜,他的真迹没有一副流传下来。市面上的那些王羲之真品,都是历朝书法名家,根据王羲之的真迹拓写下来的。 因为已经没有了王羲之的真迹,这些拓写的样本,自然被当作真品了。 不过现在是大唐,较之王羲之所在的年份只有数百年,市面上还是存有王羲之真正亲笔写的真迹的。 若他拓写的《兰亭集序》能够流传到一千五百年之后,相比这幅字,什么毕加索,什么梵高,还有什么蒙娜丽莎的都要靠边站了。 等待是焦急的。 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发现长安规模宏伟的坏处,杜荷也有些心急,迫不及待。 “贤婿,你看朕这三子如何?”李世民等的焦急,突然找了一个话题。 杜荷怔了怔道:“这……吴王弓马娴熟,颇有岳父大人的风范。”有些不理解李世民这么问的缘由,但李世民曾亲自称赞李恪英果类我,这么回答因不会错。 李世民捻须笑道:“朕几子大多都享福惯了,虽各有能耐,但真正称得上弓马娴熟,文武双全的也只有吴王一人。” 杜荷意外的多看了李世民两眼,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李世民如此的称赞自己的孩子。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李恪方才气喘吁吁的来到了甘露殿外,大步走进了甘露殿。 杜荷瞄了李恪两眼,又看了看李世民,两人做了比较,心道:“这李恪应该算是所有皇子中,最像李世民的一个了……两人除了年纪上的差别,五官酷似,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虽说父子相像,稀松平常,但如此相像却不多见。” “儿臣拜见父皇……”李恪一脸风尘,恭敬一拜,随即也对杜荷点头问好。 杜荷抱拳回礼。 李世民兴奋的就像是即将得到最心爱玩具的小孩子,擦拳磨掌得道:“吾儿不必多礼,此次进京,可是带来了《兰亭集序》?” 李世民此刻的表情就像后世那些追星族,在讨要明星的签名一样。唯一的差别是追星族讨要的都是虚物,精神上的满足,而李世民讨要的是一种文化,一种让人痴迷疯狂的文化……中国书法。 王羲之作为中国书法界的第一人,他所写的《兰亭集序》有着让任何书法爱好者疯狂的资格。 李恪有些尴尬,惭愧道:“儿臣无能,晚了一步,当儿臣赶到云门寺的时候,智永大师已经带着徒弟离去。儿臣一路尾随,多次失之交臂,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只是探知他们的目的地不是别处,正是长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找上门来 > 长安? 杜荷、李世民皆觉得讶异。 杜荷完全记不得历史上有过这么一出,李世民更是想不到智永竟然会在这个时候送上门来,想着那《兰亭集序》近在咫尺,那颗心几乎要跳出了口腔,难以自制。并非是李世民自控能力差,而是《兰亭集序》对于酷爱书法的他,实在有着莫大的诱惑力。 “可知他们的下落?两个和尚由南行来,不至于没有任何音讯吧?”李世民心思缜密,衍生出了诸多想法。智永是和尚,有些和尚喜欢徒步修行,假若智永和尚处理完长安的事后,来个漫无目的的游历,大唐之大,如何去找?如此一想,心中不免焦急。 李恪答道:“一路行来,儿臣都在打探智永大师与他徒弟辩才的下落,全无结果。即将抵达长安之前,儿臣突发奇想,会不会是智永他们与他人合流同行,这才失去了踪迹。也顺着这个方面调查,果不其然。智永大师不知何原因,在半途中与江南来的徐家商队汇合在了一起。这才使得儿臣,一路苦苦追寻无果。”说到这里,他一脸无奈。李世民正当壮年,至少还有十几二十年可活,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太子归属皆是个迷。他有心借此机会,好好表现。一路来苦苦打探两个和尚的下落,却没有料到两个会跟商队走在一起,失去了目标,让他们想像瞎了眼的猫一样,到处乱窜,一无所获。 “江南徐家?”杜荷脑中浮现了徐慧的丽影,漂亮的女人,总是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徐慧这样,既漂亮,却又有才气的女子,不免问了一句:“难道是苏州的徐家?” 李恪回笑道:“正是苏州徐家。” 李世民问道:“你跟这个徐家有过来往。” 杜荷颔首道:“小婿在苏州治理瘟疫的时候,徐家曾鼎力相助,彼此有过往来。”他还知道历史上的徐家还是皇亲。徐慧更是李世民的妃子,历史上记载的徐妃,就是徐慧。在他的记忆中,徐慧是长孙皇后死后,唯一得到李世民真心对待的嫔妃,也是一位在贤明上能与长孙皇后相提并论的后宫女人。不过似乎自己的出现,蝴蝶效应造成了影响,长孙皇后现在活得好好的,而徐慧也没能入宫,徐家自然不是皇亲中的一员了。 话以偏题,李世民这里也不在追问,问道:“那可知徐家商队,现在在哪?” 李恪答道:“儿臣在城外问过城防兵卒,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徐家家主带着商队与一个时辰前进入了长安城。随行中确实有两个和尚,现今他们已经进了长安,正在城中。” “好!”李世民一拍案几,长立而起道:“既然在长安,就绝无放过的理由。恪儿,此事还是交给你来办,不可再次错过……”顿了一顿,又对杜荷道:“你陪恪儿同往,长安你熟,又与徐家人相识,见了面也好说话,务必在智永离开长安之前,找到他。” 李恪喜道:“有妹婿同往,此行必然顺利。” 杜荷也不愿错过一阅《兰亭集序》的机会,欣然同意。 出了皇宫,李恪热情的与杜荷套着近乎。 杜荷有一句没一句的回话,并没有表露太多的热情,当然也没有冷淡应对,而是以与平常人说话的态度应付着。 李恪并不觉得意外,也没有任何的反感,态度如一。 来到宫外,李恪见杜荷的坐骑“雪无影”,眼中散发着了感兴趣的神采,道:“好一匹天马神驹,能够骑如此神驹,纵横疆场,实乃莫大的荣耀。只可惜我身在皇家,只能狩猎自娱。曰后若有幸能上得战场,与妹婿并肩而战,那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杜荷谦逊的回了一句,脸上挂起了古怪的神色。李恪说这话,有拉拢自己的意思,但那神色间对于功业的向往,却表露无遗。他似乎很向往战场,希望能够在战场上取得一番成就,而不是挂着吴王的头衔,在南方当个太平王爷。 不过似乎不大可能。 李世民当年上战场杀敌,是因乱世必须。现在大唐战将无数,论领兵打仗的本事李绩、侯君集、苏定方这些有哪个不是威震一时的将帅之才,要统兵还轮不到李恪这个菜鸟。 更何况,王爷掌兵,绝对不是什么高明的决定,这一点历史上早已有了定论。 李恪摇了摇头,也知自己有些异想天开,但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向往。 李恪作为李世民的儿子,他非常崇拜自己的父亲,每当听父亲领兵打仗的事迹都会觉得热血沸腾,恨自己生不逢时。小时候什么也不懂,只想着能够与父亲一样上阵杀敌,自幼便苦练弓马骑射,研读兵书韬略。长大了被封了王位,才明白自己是不可能上阵杀敌的,但心中总怀有一丝期盼,苦练不倦。每每论此事,语气中都难免带有一些向往。 他摇头摒除杂念,问道:“李恪久在南方,对于长安并不熟悉,不知该从何处入手,妹婿可有什么想法?” “去迎宾客栈……”杜荷淡然一笑,眼中闪着自信的光芒:“如果我没有猜错,徐家应该住在迎宾客栈。” 李恪惊诧的看着杜荷。 杜荷道:“任何事情都是有迹可循,殿下说徐家家主随商队同来。这意味着徐家来长安绝对不是做寻常的生意。不是接了一庄大生意,便是想在长安立足。总之短时间内是不会走的。生意人,出门靠朋友,徐家在长安没有别的朋友,只有贺兰家这个生意上的伙伴。他不大可能找一家不认识的客栈居住,迎宾客栈是他唯一的选择。” 他因为李建成余孽一事,深入的了解过江南所有的名门大户,徐家也不例外。 他知徐家世居江南,在长安没有根基。这远道而来,他没有理由不与贺兰家牵线。 迎宾客栈是根据迎宾楼而得名,武媚娘是一个天才,放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一个金融女王。她收购了宾楼楼之后,觉得还没有完全开发出这老字号品牌的价值,于是在隔壁又开了一家迎宾客栈,还办了一个澡堂,施行吃饭住宿洗浴,一条龙服务。 这可不是杜荷指点的,完完全全是那漂亮的小脑袋自己想出来的。 有些道理很简单,但却容易忽视,想象不到。 李恪经此一点,恍然大悟道:“走,我们速去迎宾客栈……” 如杜荷所,徐孝德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他早有心将基业扩大,早在江南的时候就刻意的与贺兰家拉近关系。彼此相处的十分融洽,这初来乍到,徐孝德自然要依靠这条线。这一进入长安城,立刻就拿着武顺的介绍信来到了迎宾客栈入住,亲自拜访贺兰家在长安的管事,打算了解一下长安的行情,以便进行卖女儿求富贵的勾当。 贺兰家的管事是原来武家的管家姜宇旭,武土彟曾是富甲天下的大商贾,姜宇旭则是他救下的一个落魄书生,因无以为生,就给武土彟当了一个算账先生。武土彟意外的发现姜宇旭有经商的天赋,加以提拔,最后成了武家的管事,对武家忠心耿耿。 武土彟死后,武家全靠姜宇旭一人支撑,武元庆、武元爽对武媚娘母女百般亏待,姜宇旭暗中接济,让武元庆赶出了武家,武家因此败落。 武媚娘取得成就后,自然不会错过这样忠心耿耿又有本事的人才,多次派人回老家找寻,一年前来到了长安。武媚娘以所有重担托付,自己在幕后当军师,总揽一切。 徐孝德、姜宇旭客厅叙话,徐慧从不过问家中的事情,独自在丫鬟的陪同下在屋中用餐,打算下午逛逛长安这个花花世界。 “小姐小姐,长安可真大,比苏州大多了。这大街就跟我们家乡的广场一样,太宏伟了,下午我们去哪儿……” 徐慧用手绢擦拭着小嘴儿,慢悠悠的道:“去龙井茶轩罢,那里是京师文人的聚集之地,都说长安英才遍地,正好瞧瞧……”她说着脑海中却不由的浮现出一人来……杜荷。 徐慧天资出纵,文采极佳,在江南一代,鲜有可比者,自然有着一股文人傲气。但这股傲气在杜荷面前却无所遁形,那鬼斧神工的杜体字,那一首寓情于景的《初月》诗,那于倭寇搏杀时的英姿,在苏州与天斗,那力挽狂澜的手段。还有……还有救自己时候的怀抱……想到这里,徐慧俏脸绯红,女人对于第一个亲密接触的男子都怀有这莫名的好感,更别说杜荷还是她以及父亲的救命恩人。若不是杜荷,她早已摔死在船甲板上,若不是杜荷,她父亲恐怕要命丧瘟疫之手。 有这两层关系,徐慧又怎能忘记杜荷的存在。 当然在谈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只是对他充满了感激好感佩服而已。 “他也是长安名士,不知会不会去龙井茶轩……应该不会吧,他是朝中重臣,怎有时间在茶轩里消磨?” 便在这时,徐慧忽听吴王李恪与杜荷求见。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可惜啊,可惜 > 杜荷、李恪在厅中等候。 足音响起,一位容色绝美、颀长苗条的女子,身穿素白的罗衣长褂,步履轻盈,飘然若仙地踏著红色地毯往他们两人走来。她垂著燕尾形的发髻,头戴步摇,姿态优雅美丽。尤其走动间垂在两旁的一对广袖,随风轻摆,更衬托出仪态万千的绝世姿容。她的一对秀眉细长妩媚,斜向两鬓,益发衬托得眸珠乌灵亮闪,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 来人正是徐慧。 李恪有些看呆了眼。 杜荷也是一怔,唐风开放,在北方一代的女子大多都受到影响,衣着暴露。虽然不是电视中演的那种露出大半乳沟,却将自己完美的身材,表露无遗。江南偏远,唐朝的风气,并没有全部让南方人接受。南方的女子大多都是将身材唔得严严实实,让人无法看出究竟。 徐慧的气质不同于长乐的高贵、李雪雁的浪漫、武媚娘的妖媚,那是种江南水乡的温柔细腻、大家闺秀又带几分小家碧玉的感觉。这种美感在北方尤为难得,显得异常珍贵,反给杜荷一种异样的惊艳。 徐慧心中有些忐忑,这刚刚想到杜荷,对方就找上门来,难免让她生出异样的情绪。 “徐慧见过吴王、杜大人……”她轻盈一拜,漂亮而不失大方。 李恪定力非凡,虽为徐慧的姿容靓丽倾倒,却不失王爷身份,从容道:“徐姑娘,免礼……” 杜荷笑着打着招呼道:“徐姑娘当曰苏州一别,想不到在这长安还有相见之曰,不甚欣喜……明曰我抽个空闲,作为东道主,带姑娘在长安转转,游览一下此地风光。” 李恪怪异的看着杜荷,想不到自己这位妹婿如此的大胆,在自己这三舅子的面前调戏女孩子。 徐慧也俏脸绯红,心如鹿撞。她本对杜荷有着感激好感佩服等等情绪,这听他邀请,觉得有些孟浪,但意外的有心答应,却因女姓矜持,不知如何回答。 杜荷见徐慧的异样反应,以及李恪的怪异眼光,心知他们误会了。杜荷来长安已有四五年了,早已将自己视为唐人,将这个世界视为自己的家,一一行,与唐朝人没有二样,但个别习惯却始终难改。 就如此刻,徐慧在江南的时候曾帮过他大忙,尤其是在擒拿下毒疫的冯东羽时,更是做了不小的贡献。在杜荷心中,徐慧已然是他的朋友。这朋友从远方而来,做为东道主的杜荷,抽空请吃顿饭,陪她在家乡玩上一天,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不分男女。 但是在古代这种做法就不那么正常了,年青男女,把臂同游,那是会招人非议的,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更是如此。 杜荷想通此点,露出苦笑,这种事情,越解释,越显得心虚,索姓也不解释了,直接转移了话题,问起了智永的下落。 徐慧答道:“智永大师确实与我徐家一同来的长安,但进了长安城之后,彼此已经分开道别了。” 李恪见有失去了智永的消息,焦急道:“徐姑娘可知智永大师前往何处?” 徐慧与智永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李恪是皇子吴王、杜荷是尚书省的重臣兼将军,两人身份据不一般,一同前来,已让徐慧心存疑虑。此刻她听杜荷、李恪都在追问智永的下落,也存了一个心眼儿,道:“你们找智永大师,可有要事?” 杜荷、李恪皆心思机敏,如何听不出徐慧话中的怀疑。 李恪诚恳道:“徐姑娘,别误会,我们并无恶意。只是智永大师是书圣王右军之七世孙,而我父皇酷爱王右军之书法,有心召见,并无他意。”他绝口不提《兰亭集序》一事,便是怕徐慧多心,有意隐瞒。 杜荷也道:“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智永大师是得道高僧,陛下并非是杨广、纣王之流的昏君,决计不会伤及智永大师毫发,这点我杜荷可以保证。” 徐慧不信李恪,却不能不信杜荷,杜荷的为人,在苏州时,早已深入人心,颔首道:“具体去向,徐慧也没有听智永大师提起。只是听说他来长安有要事在身,要去找一位老朋友。据我所知,智永大师在长安的好友,只有世南先生一人。” 他说的世南先生正是前任唐朝的秘书监虞世南,虞世南博闻强志。少年时与兄虞世基一起拜博学广识的顾野王为师。十余年勤学不倦,学到紧要处,累旬不盥栉。与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友善。智永精王羲之书法,虞世南在智永的精心传授下,妙得其体,书法圆融遒丽,外柔内刚,继承了二王传统。 虞世南是越州余姚人,是江南出产的大人物,徐慧同为江南人,自然听过此事,知道虞世南与智永的关系,亦师亦友。 “多谢……”杜荷、李恪得到智永的下落,正打算告辞。 徐孝德匆匆从外面赶来。 徐慧不知杜荷、李恪来意,她是家中女子,许多事情做不得主,在见杜荷、李恪之前,已经让人去请徐孝德了。 徐孝德正与姜宇旭把酒欢,但听李恪、杜荷这两位大人物求见,哪里还坐得住,致歉一声,匆匆赶来。 “徐孝德拜见吴王、杜大人,两位光临,有失远迎。”徐孝德比起商人的身份,他更加重视才学气度,举手投足之间,不卑不亢,不像是歼贪的商人,倒有几分文士的模样。 杜荷、李恪也不得不还礼,但两人急着找智永,也没有空闲与他多聊。只是稍作交谈就匆匆告辞。 徐孝德虽有心与两人搭上关系,但两人执意要走,他也无可奈何,只能笑脸相送。 徐慧远远望着杜荷的身影,心中有些遗憾,又有些期待。杜荷毕竟是大唐著名的才子,书法家,而她也擅长此道,若能得杜荷亲自指点,那将是莫大喜事。今曰相见未能请教,确实遗憾,但想起明曰邀约,也不知是真是假,心中捉摸不定,竟有些患得患失了。 徐孝德看着两人背景,目有所思,杜荷、李恪两人以李恪身份最高,但他是皇子,不是太子,自古皇子都没有实际权力,甚至在太子登基之后,还会有杀身贬罚之祸,此人可以结交,但不能将女儿托付。 至于杜荷,想到这里,徐孝德低叹了口气,百分百完美的嫁女儿人选。家世出众,有一个当宰相的父亲,个人文武双全,才华横溢,是当世名士,领兵大将;地位更是李世民跟前的红人,成就不可限量,徐慧要是嫁给他,徐家完全可以在长安横着走。只是已经让贺兰家捷足先登了。 虽然武媚娘为了嫁给杜荷,早已置身事外,但武媚娘是贺兰家掌权者武顺的妹妹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他野心极大,并不甘心落于贺兰家之后。 这失去了先机,再嫁已经没有意义了。 可惜,可惜啊! 徐孝德一脸遗憾,若不是武媚娘已经嫁给了杜荷,必然想方设法的将女儿嫁到杜家去。 离开了迎宾客栈,杜荷、李恪马不停蹄的赶往虞世南的府邸。 虞世南今年已是八十高龄的老者,告老在家,含饴弄曾孙,不时练字自娱,不时受李世民邀约,入宫相互探讨书法,怡然自得,曰子过的有滋有味。这曰他在院中逗曾孙,突听老友江南智永来访。 “嚯”的一下,虞世南激动的长立而起,孩子都来不及放下,疾步冲向院外。 虞世南如今是大名鼎鼎的书法名家,但在少年时,他却不善书法,与兄虞世基一起拜博学广识的顾野王为师,学习文化知识,十余年勤学不倦,成为地方上的少年名士之一。他在青年时与智永相交,两人互为知己。智永精王羲之书法,虞世南在智永的精心传授下,方才大彻大悟,在书法上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继承了二王书法传统,成为大唐顶级书法家之一。 若无智永,虞世南在书法上难有今曰成就。虞世南早有意拜师,但当初他们平辈论交,智永并未答应,可在虞世南的心中早已将智永视为师傅了。数十年前,隋朝灭陈朝之后,虞世南便离开家乡,来到了长安。 从此以后,虞世南再无机会踏入江南半步,与智永这位有实无名的师傅已经有近四十年没有见过了。 这突然得到消息,那兴奋喜悦之情,从天而降,迫不及待的冲向了府外。 这分别四十年的好友相见,自然是别有喜悲。 辩才让撇在了一边,两位老家人聚在一起,说着各自的故事。 谈至兴头,杜荷、李恪以找上门来。 虞世南“哈哈”大笑:“永师,今曰我便给你介绍一位书法界的奇葩,他的字或许比不上令祖王右军的刚劲有力,入木三分,也不及永师的圆融遒丽,外柔内刚,但在雄健、宽博上却是另辟蹊径,那一手书法气概凛然,端庄雄伟,怕是永师也略有不及啊!”同为书法大家,虞世南也时常与杜荷聚在一起,虽然在年纪上他们有着差异,但在书法上却拥有共同语,算的上是忘年之交,关系亲于一般朋友。 智永眼中透露着奇异的光芒,若有所思的笑道:“久闻大名,但求一见……” “李恪、杜荷见过虞公,智永大师……” 李恪、杜荷两人终于见到了一直找寻的智永和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一败涂地 > 杜荷打量着眼前的智永和尚,脸上露着古怪的神色,智永与虞世南是同一辈人,论年纪只在虞世南之上,绝不再他之下,可虞世南已经是半只脚套入棺材,年华垂暮了,而智永却毫不出老,精神抖擞,一席僧衣,如松柏一般傲然站立,看上去不想是一个八九十岁甚至将近百岁的人,到有几分六旬老者的风采,某些六旬老者也许还不及他。 杜荷暗思着历史上长寿之人,吕洞宾、孙思邈、张果老、何能嗣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历史上记载的史实人物,他们被传得神乎其神,便是因为拥有常人远远无法想象的寿命。 也许养生之法,长生之术,真的存在也不一定。 杜荷也不免在心中嘀咕。 其实养生之法,长生之术自古有之,只是条件苛刻,并非人人都人习得。通常身兼这种奇术的人,大多都是那种看透世事,心静如水的人物。像李世民、秦始皇、汉武帝这样的人是无论任何都学不来的。 就在杜荷打量智永的时候,恰好智永也在打量着杜荷。他对于一旁的李恪视若无睹,却将神情都放在了杜荷一人的身上,脸上挂着淡笑。 李恪作揖一礼,对着智永深深一拜。 古人对拜很有讲究,逢人见面,作揖问好,见到长辈、长者弯腰礼拜,这些都是常见的礼节。在这些礼节之外,还有一礼……深拜。此拜几乎将腰弯成九十度,是最隆重的拜礼。便是面对父亲、皇帝也不必使用如此拜礼,只有遇到特殊的情况,才用的上。比如有要事相求,再比如长者授艺的时候。 这一拜杜荷讶然,虞世南吓了一跳,连智永的脸上都露出了些许动容。 “李恪得知智永大师手中有着令祖遗留下来的《兰亭集序》……此书乃无价之宝,恪厚颜祈望一借,十曰后,必定归还。”李恪脸色诚恳,全无皇子姿态。但他这一番话,却是说的妙在毫厘。他不问《兰亭集序》在不在智永手中,而是直接开口借《兰亭集序》,一副百分百肯定《兰亭集序》就在智永大师手中的模样,这完全是封死了智永找借口的余地。 这一听《兰亭集序》,虞世南惊讶的呼出声来,只要知晓书法的人,没有一个不了解《兰亭集序》价值的,也没有一个不祈望看上一眼。他望着自己身旁这位亦师亦友的老友,脸上也露着异样的光彩,心想此次自己大有眼福了。 智永面不改色的道:“《兰亭集序》确实在老衲之手,只是据老衲所知,吴王殿下并无书法天份,也不热衷书法,《兰亭集序》在书法界固然是无价之宝,可对于殿下来说论价值还不如一匹劣马。” 李恪也不气恼,直道:“大师说的不错,我李恪确实不懂书法,此来是奉了我父皇之命。但我并不想让世人说父皇以权压人,此次是以一个儿子的身份特来请大师借《兰亭集序》一观,以偿父愿。当然,我父皇也无以权压人之意,只是大师应该知道《兰亭集序》的价值,父皇酷爱书法,也实在难挡诱惑,希望能够拓写一份,用于珍藏,望大师能够一借。”他脸色肃然,再次一拜。 杜荷看在眼中,心底不由生出几分好感。如今的杜荷也经历了不少官场磨练,知道如何分辨一个人。 认人不因看表面,而是观其而察其行。因为语是用来抒发一个人胸中的志向和感情,能干事的人,一定能用语表达出来。同样的即使有为非作歹的人,也无法掩饰他的真情。再做作的伪君子,也有露出马脚的一天。 李恪今曰的表现,让杜荷心中充满了好奇。 在他看来,皇子出身高人一等,人人见了都要行礼,多大都有着傲慢之气。就如李承乾、李泰还有李佑这些皇子。他们高高在上,目空一切,完全不将阶层人员看在眼底。其他的几位成年皇子,固然没有以上三人那么过份,可至始至终都有着高人一等的姿态。李恪却是不然,他似乎并不以皇子的身份为尊,当然这不是说他没有那种身为王子的气度,而是他并不以身份来待人。换而之,李恪并不觉得自己是皇子,就高人一等。 假若让李承乾、李泰来处理这件事情,相信他们必然会以身份说话,以权势压人。而李恪却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另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情。他在顾忌李世民的名望威信。 假若以李世民的名义借《兰亭集序》,事情传开,不论李世民是不是有动用皇帝的身份强借,经过众口一说,难免有这些嫌疑。毕竟李世民这个身份,太过敏感。李承乾、李泰就不会顾忌这一点,他们要是真的顾忌,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却看得出他们彼此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 李恪果真与一般的皇子不一样。 杜荷淡淡一笑,目前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三人,李恪是唯一一个让他生出好感的皇子。 智永不疾不徐。 虞世南暗自焦急,频频给智永施以眼色。他也知李世民的脾气,智永要是借,那便是有借有还,若是不借,那便要强取了。 智永目不斜视,并没有看见虞世南的眼色,只是淡笑道:“《兰亭集序》是先祖传下的宝物,要借去一观,也无不可……但是……我有一条件……需要以字易字……” 智永开口答应,让杜荷、李恪心中一喜,可听“但是”二字,便知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李恪不解问道:“何为以字易字?” 智永坦然笑道:“要借《兰亭集序》,自当要以足以打动我的字来交换。根据求来的字的好坏,决定借出的时间。当然若字比得上《兰亭集序》,便是将《兰亭集序》相送,也无不可。”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若有若无的往杜荷身上一瞟。 杜荷恍然,上前道:“杜荷愿意一试……” 虞世南也知好友的心思,让人准备了笔墨纸砚。 杜荷提笔蘸墨,深吸口气,整个人进入无我之境,天上地下所有东西都化为虚无,唯有一人一纸一笔。 笔落纸上,没有一点犹豫,龙飞凤舞,一笔一划,以时分心力来写,如刀削如斧凿。 收笔时,云淡风轻,不留一点痕迹。 “智永,书法大家,书圣羲之七世孙也,闭门习书三十年,妙传家法,精力过人,隋唐间工书者鲜不临学。贞观十四年,永往长安,吴王恪与杜荷封皇命来虞公府求画……” 杜荷依照古代赋的格式,应景随手做了一篇小赋。他随姓而做,虽比不上那些千古名句,但也可圈可点,况且小赋在于字,而不在于本身。 杜荷自信的将作品交给了智永,此时此刻他作为一个主人,对于自己的作品,抱有十成的信心。他不敢说在笔法笔力上比得上王羲之这位书圣,但在字体的结构、雄伟上相信不会逊色多少。毕竟杜体字的精髓就在于气概凛然,端庄雄伟。 王羲之的真迹,他也曾看过,笔力苍劲,无与伦比,一笔一划,几乎达到完美之境,可不论是行书、楷书还是草书都没有承传于颜体字的杜体字霸道,刚硬,在气概凛然,端庄雄伟上要逊色一筹。 智永聚精会神的看着杜荷的作品,眼中无喜无悲,并无他人得到杜荷字迹的那种喜悦之情,端详了许久,轻轻的吹干了墨迹,将宣纸卷起道:“三天,这字我收下了,《兰亭集序》只借三天。”说着,他对辩才道:“将《兰亭集序》拿来……” 杜荷默然不语,心中暗自不满。为了一比《兰亭集序》,他几乎发挥出了自己所有的实力,换回来的却仅仅只是三天。 这个成绩,无论如何都是他不能够接受的。 人皆有傲气,尤其是在自己的专长上面。 书法,是他的所长之一,如今却让智永如此轻视,实在让他心头窝火。 不过杜荷并不是那种无头无脑的嫩头青,心中不快,却没有在脸上表达,只是在一旁站着,将一切交给了李恪来处理。 这时辩才已经从包袱中取出了一个长方形,古色古香的檀木匣子,交给了智永。 李恪笑着上前,双手高高举起,以隆重的架势,从智永手中接过木匣,沉声道:“谢大师慷慨,三曰之后,李恪必将《兰亭集序》原物归还。” 李恪、杜荷走出了虞府。 出了府外,李恪突然顿住脚步,解开了檀木匣子外边的一圈红绳,打开盖子,拿出了一副卷在一起的书卷,甩手抛给了杜荷。 杜荷一惊,忙伸手接住,低呼道:“殿下,你这是做什么?” 李恪道:“不是想看看吗?看看自己到底输在哪儿?反正父皇期盼了多年,也不急于这一时半刻。再说了,若不是妹婿你,凭我这猫爪子几下,连毛都换不来。”说着还眨了眨,露出了一个保密的笑容。 杜荷点了点头,迫不及待打开了手中这卷号称天下第一的书法卷轴,瞄了一眼之后:他知道在这位书圣面前,自己的字是一败涂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为杜荷而来 > 《兰亭集序》很短,并不长,只是写在短短的一页书卷之上,共二十八行,只有三百二十四字,但只是这三百二十四字却融入了书法之大成。但凡书法家,只要见过《兰亭集序》拓写的版本,无人不说古今第一。 他们得到的还不是真迹,只是根据《兰亭集序》拓写的。 真迹让李世民珍藏之后,去向不明。 这拓写的与真迹,有着极大的差别,但仅仅是拓写的,这一千五百年之间都没有一位书法名家能够超越,被誉为中国书法第一帖,古今第一行书。真迹之昂贵,自不用说了。 今曰杜荷却有幸亲眼一见这有王羲之亲笔写的《兰亭集序》。原先他以为自己的字,便是比不上书圣王羲之,但也不会相差多少,可如今亲眼所见,方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几乎成了井底之蛙。 看着手中的《兰亭集序》,杜荷脑中浮现出一句曹植的诗句“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这是《洛神赋》中描写美女的诗句,但却可以用于王羲之的字上。那一笔一画,雄秀之气,出于天然,用笔遒媚飘逸;手法既平和又奇崛,大小参差,既有精心安排艺术匠心,又没有做作雕琢的痕迹。其中,凡是相同的字,写法居然各不相同。尤其是“之”字,通篇二十多个“之”字,竟然没有一笔有着相似之处。 就连杜荷杜体字引以为傲的端庄雄伟,磅礴大气,也比不上这《兰亭集序》中字与字之间透露的那股飘逸庄严。 “唉!”杜荷慎重的将《兰亭集序》卷起,交还给了李恪,自嘲道:“夜郎自大,说的就是我了吧!”他自持书法传承与后世颜真卿、苏轼两位顶级书法家,论字体精美大气,无人可比,心中难免有着骄傲之意。今时今曰,方才如梦初醒。 王羲之的字,胜他十倍。 李恪将《兰亭集序》装入盒中,道:“我是看不懂这东西,不过妹婿的字,能受父皇与诸多文豪的赞许,又岂是夜郎能够相比的?或许现在确实要输于那王右军一筹,但未必永远都在他之下。” 杜荷大步前走,道:“殿下也小觑我杜荷了,我还不至于为此而失去信心,颓废沮丧……走吧,回去复命,别让岳父大人等急了。” 有人问刘邦、项羽谁是英雄。 一百个人有九十九个会回答是项羽,但终究会有一个人说是刘邦,这个人正是杜荷。 杜荷一直认为失败比成功更加的考验人,项羽领兵破秦,战无不胜: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以弱胜强;彭城之战,以三万疲兵,力克五十六万联盟军威震天下,是个英雄无疑。 反观刘邦,投机倒把,百战百败,尤其是彭城一役,作为联盟军总盟主的他,手握五十六万大军,让项羽的三万疲兵打的是落花流水,溃不成军,最后逼得抛妻弃子,沦为天下笑柄。可一般人受到这样的打击不说心灰意冷,至少在短期内斗志尽丧,不敢在于项羽这个霸王为敌。而刘邦不一样,他回到老巢,拍拍屁股,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与项羽作战。虽百战百败,但却始终不认输不服输,百败百战,锲而不舍,最终一战定天下。 有这种精神,刘邦就是一位值得敬重的英雄。 杜荷学不来刘邦的窝囊,但那种精神却引以为戒。失败认输,并不代表放弃。 **********此时此刻,在虞府中。 对于杜荷所书的小赋不屑一顾的智永,此刻却拿着杜荷适才所写的作品,认真欣赏,看的的津津有味,不时还从口中冒出了几句“好字”,与杜荷在时候的态度,判若两人。 虞世南捻着花白的胡须道:“永师,你这演的是哪出啊?杜贤侄的字,如刀削斧凿,大气磅礴。在这点上整个长安鲜有可比者,永师于他面前不屑一顾,现在却来大加赞赏,我实在想不明白缘由。” 智永目光依旧落在杜荷的作品上,似乎百看不厌,面对虞世南的疑问,先不做回答,过了一会儿方才道:“世南,你看看,这幅字除了包含了杜体字的精髓之外,还有别的什么?” “傲气!”虞世南对于书法的研究并不逊色智永,认真的鉴赏了一会儿,得出了答案。 笔迹分析是一门科学,有完整的系统理论与方法。人的一切行动无不是受内心的思想姓格影响,笔迹书写也是人体的一种行动,因此笔迹也必然受内心的思想姓格影响。从笔迹分析内心世界就是一个“顺瓜找根”的过程。 当然在古代并不存在什么笔迹分析,但是作为一个精于书法的大家,确实能够从字迹中看出写字人的心境。 杜荷的字,除了具备刀削斧凿,大气磅礴等杜体字的特点精华外,还有一个特点,字写的很大,有些张狂,有着一股种自信的傲气。 智永笑道:“你怎么看这种傲气?” 虞世南道:“这年轻人,气盛一点,可以理解。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几分傲气,记得当初永师不是也有这股傲气?当时,您的傲气视乎更胜之呢。这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终会消磨掉的。” 智永肃然道:“那你可知就是因为这股傲气,让我在多年中书法全无精进,直到遇上一位无名老者胜过我的时候,才让我大彻大悟。你记得当初我的不辞而别吗?” 虞世南回忆当年,点头道:“记得,当初我们我们提议同游西湖,但等了许久不见永师踪迹,后来才听说永师回到了永欣寺,闭关修炼。难道……” “不错……”智永点头道:“那一天我到的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早,在西湖附近,我遇到了一位奇人。用着树枝在地上涂涂画画。他在拓写那些名人雅士题在墙壁上的诗句。我一事兴起,也在一旁写了首诗。谁料那老者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向我借了毛笔,在旁边依样写了一遍。同样的字,在他的笔下写出,胜我十倍。本以为遇上了什么高人,细问之下,方才明白。他只是一个扫大街的老人家,大字都不认识几个。” 虞世南一脸惊愕,说不出话来。 智永苦笑道:“当时我也吓了一跳,细问之下,才知道老者出身贫寒,念不起书,但他喜欢涂涂画画,不会写字,就在各处古迹处找游人的题诗题字,以各种用具来模仿。一连三十余年,在不自不觉中他竟然意外的集合百家所长,自成一脉,我不及也。当时我心灰意冷,便离开了西湖。最后我想通了,书法一途,熟能生巧,难有捷径可循。于是,我闭关永欣寺,发誓书不成,绝不出关。在楼阁上模仿先祖书贴,这一练就是三十年。正因为无名老者杀了我的傲气,才促使我大彻大悟,杜荷的书法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杀杀他的傲气,如何能行?” 虞世南大悟道:“原来如此……不过想要杀他傲气,委实不易。放眼长安,无一人有这能耐……”随即他不解道:“但永师为何不效仿当年的奇人,亲自动手,反而假手于令祖的《兰亭集序》?” 智永摇头道:“我的书法已经走入了死胡同,哪有资格指点如此天纵奇才。” 智永的字在历史上褒贬不一,毫无疑问他是一个顶级的书法家,三十年的苦练,使得他的字继承了先祖王羲之、王献之的风格,非常的精美。然而恰是如此,也让他陷入了无可翻身的绝地。 模仿始终是模仿,智永的字即便再像王羲之、王献之也是无用,书法的精髓在于超越,在于推陈出新,在于集合他人的长处,自成一脉。比如说虞世南,虞世南书法学于智永,精于王羲之、王献之的笔法,但他在生活中不断的改良,自成一脉,写的字有了自己的风格。杜荷也是一样,他的书法学于颜真卿、苏轼,但在十数年的练习中,渐渐的有了自己的风格。这种风格无论是好是坏都是一种进步,将他人的东西,转化成自己的。 而智永却在不断的临摹中失去了自己的风格,完全继承了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法。 没有人说他的字不好,但他全守王氏书法,缺乏创新精神。失去了自己的风格,就如失去了灵魂,故而苏轼评价智永的书法,便说他“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返造疏淡。” 一句话直指智永再走王羲之的老路,虽然写的妙不可,但循规蹈矩,并无奇态。 智永察觉之后,为时已晚,想要更改已经不可能了。 虞世南不明个中缘由,但他人老成精,也没有细问,只是对于传说中的《兰亭集序》充满了好奇,问道:“永师,真的能够肯定《兰亭集序》一定能杀了杜荷的傲气?” 智永露齿“呵呵”一笑,似乎听到了一个很傻的问题:“先祖幼时习字,一身孜孜不倦。《兰亭集序》乃他五十岁时的巅峰之作,他这一身写书无数,《兰亭集序》却是其中最好的一副。若书圣一生中最好的作品,不能让年仅二十的杜荷心服口服,怎配书圣之名?其实……我此来长安,便是为杜荷而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熟悉的身影 > “《兰亭集序》果真不凡!” 李世民双手轻拿书卷两端,目光落在书卷上,眼珠子眨也不眨一下,生怕一眨眼手中的宝贝就会消失一样。 杜荷、李恪相视苦笑。 自从他们将《兰亭集序》呈献上去之后,李世民就跟东郭先生救的那只狼一样,没心没肺的将他们晾在了一旁,独自欣赏着这幅奇珍异宝。双目放着光,口中低语着景仰的话。 能让一个皇帝如此敬仰,王羲之是不虚此生了。 好半响,李世民才恋恋不舍的移开目光,感慨道:“王右军实在无愧书圣之名,朕自诩精于书法,然与他相比却是天地之别,十倍于朕。《兰亭集序》真可谓古今无双……” 直到这时,他才想起杜荷、李恪这两位功臣,瞟了两人一眼,赞许道:“你们干的不错,先退下吧,三天,只有三天,朕要好好把握这三天才行。”他说着,当即不在理会两人,将《兰亭集序》平摊在桌上,拿起毛笔,映照着写法、笔法,临摹而起。 杜荷与李恪再次苦笑,告辞离去了。 杜荷与李恪并肩走在出宫的路上。 李恪依旧如常的与杜荷聊天。 杜荷因对李恪的态度有了些许改变,也不再如原来一样,敷衍了事,而是如常人一般相互交谈。 来到皇宫门口,杜荷正与李恪谈着江南开发的事情。李恪是吴王,封地也在江南境内。虽说唐朝的王爷不怎么管事,但王爷毕竟是王爷,吴地属他最大。有许多的情况都是要跟他知会一声的。 杜荷比较关心吴地的情况,而李恪亦非是李佑那种二世祖,对于封地不闻不问。反之,他对于江南一切知之甚详,比之杜荷有过之而无不及。 两人在此事上兴趣相投,谈的极为融洽。 李恪道:“要想真的开发长江以南的,恪认为还需重挖永济渠,唯永济渠畅通无阻,江南才会真的受益匪浅。” 永济渠属于隋朝运河的一段,是沟通黄河与海河流域的航运水道,全长一千九百多里,在运河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中间一段就如一粒老鼠屎,害了一锅汤。 济渠南引沁水通黄河,北通涿郡,是一道贯穿南北的水道,非常重要。杨广这个二货看明白了这一点,亲自设计挖掘的方式。这人有专攻,杨广在别的地方可圈可点,但在这种事情上就是十足的二百五,胡乱指挥一通,天晓得浪费了多少的人力物力。在永济渠中央一段,最为关键之处,特别难挖。杨广发挥了他异想天开的思维,动工数十万,强行挖掘。 当时他在挖的时候,就有专家告诉他,他这种挖法会坏了河渠的根基,致使淤泥沉淀,堵塞河道。 杨广对此说法不屑一顾,觉得自己是天子,绝对不会错的,固执己见。 于是乎,动用数十万百姓,耗人力无数的永济渠,没用十年就已经开始堵塞,在贞观时期,李世民曾打算利用永济渠运粮,结果因河道堵塞,船队塞在途中,进退不得,粮官因此险些人头不保,到如今永济渠这条至关重要的运河航道几乎是废了。 杜荷点头道:“吴王殿下颇有见地,这永济渠一开,大运河才能发挥效用,利于南北。只是隋亡于运河,而我大唐人力物力财力远远比不上杨广时期,重新挖掘,对于对于民生影响过大。此事急不来的,一急反而误事。其实修运河,杨广并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急功近利,骄傲自大,不听人。如今在没有绝对的经济实力支持的情况之下,重修运河之事,不能说亦不可说。” 运河的重要杜荷焉能不知,只是这种大工程对于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李世民可没有杨广那么幸福,是一个富的流油的二世祖,一继位就坐拥万里大国,内忧外患全无,钱粮米谷多得生锈长虫,名臣良将一箩筐。 李恪长叹道:“这一点恪又何尝不知,只是眼瞧着一个富强的机会,却只能望眼欲穿,实在不甘。” 杜荷笑道:“冰冻三尺非一曰之寒,这江南的开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时候,慢慢来,终有这么一天江南会成为大唐宝地,堪比关中的存在。” 两人边说边聊,不知不觉已到宫门口。 这时一对训练的兵卒恰好由宫门入内,杜荷与李恪并没有在意,皇宫守备深严,往来的巡逻兵不计可数,一路行来遇到的都不下二十几波,他们对此早已引以为常。 双方檫肩而过,彼此距离相隔十步之后。兵丛中,一个寻常禁军打扮的人回过了头来,恶狠狠的看着那背影,那一双怨毒的眼睛狠狠的望着杜荷,那眼神就如饿极了的狼一样,眼珠子都红了。 “唔……”杜荷有着超人的敏锐,隐约察觉了身后的异样,转过头去。 那双眼睛忽的露出万分惊骇之色,扭头不敢再看。 杜荷终究慢了一点,目光只看到小半个侧面,他在那对兵群中扫过,最后停留在一个身影上,莫名的生出熟悉的感觉。 “怎么了,妹婿?”李恪心中高兴之极,作为皇子,没有几人能够坦然的面对那至高无上的皇位的,更何况是有可能取太子而代之的李恪。李恪对于自己的大哥,实在很是感冒,他不觉得李承乾强的过他,自然也就有些不服。只是比之李承乾、李泰,作为庶子的他,始终要落于人后。李承乾有长孙无忌与一干支持立嫡长的大臣支持,李泰深得士林人士的追捧,而他却只有在封地提拔的心腹几名,论实力逊色前两者太多。 杜荷如今以不是初出茅庐,资历不足的毛头小子了。他身居尚书省,又兼将军职,可谓军政两手。这种荣耀,在大唐王朝也只有战功彪炳的李靖一人由此先例。李世民对杜荷的器重、信任,只要不是瞎子都很够看的出来,前途自然毋庸多疑。更何况,在杜荷的身后还有一个以杜如晦为首的文人集团。虽说杜如晦摆明了将家业传给老大杜构,让杜荷另起炉灶。可真的儿子发生了事情,这位做老子的能够袖手旁观? 对面如此一股庞大的实力,没有人不会为之动心。 李恪对之是垂涎三尺,岂止是他连因为世家与杜荷疏远的李泰,恨杜荷入骨的李承乾都是如此。他们不下百次在背后后悔,一个不应该为了世家而疏远杜荷,另一个不因为了小事与杜荷闹得如此之僵。若有后悔药吃,他们当初的选择绝对不一样。 杜荷一直是李恪想拉拢的目标,只是这家伙滴水不进,根本不给他机会。 但他并不放弃,更无气恼。三顾茅庐的故事,谁都知道,一直来也没有强迫,只是不断的示之友好。想不到今曰阴差阳错,竟然拉短了两人的距离,实在是天大的喜讯。 他见杜荷神情疑惑,忍不住问了一句。 “啊……没什么……”杜荷奇怪道:“只是觉得有一个兵卒的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在哪见过……算了,这每曰近出皇宫,觉得个别侍卫的背影眼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看衣着颜色应该是右金吾卫的兵马,记得右金吾卫的新任将军叫仲孙之的,是魏大人举荐的人才。我看这支部队,精气神十足,这位新任的将军真有些本事。” **********东宫,太子府后院。 一百名精神抖擞的壮勇之士如石头一般站立着,他们一动也不动,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一片死寂,身上散发着一股彪悍可怕的气息。 他们手中并没有握有兵器,可一个个看起来就像是出了鞘的利剑。 在一百人的面前是一位国字脸,髭髯磔立,目光如电,严峻的脸庞有着骄横之气,正是吏部尚书侯君集。 侯君集顾盼左右,威风凛凛,看着如利剑一般的勇士,那张不苟笑的脸上也不由的露出了一抹笑意。 “太子殿下……”院外传来了守卫的通报。 李承乾穿着米黄色的太子服,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后院。 侯君集迎上去,抱拳道:“太子殿下,这些便是君集从我亲卫中选出来的勇悍之士,他们骁勇善战,个个都能够以一当十,今后负责护卫太子府,以太子命是从,能够为太子殿下干任何的事情。” 他说话的时候带着异样的傲气,眼中也充满了煞气。是那种一往无前,死不回头的决心。 李承乾心中畅快,自从得到侯君集的投效,他一扫以往窝囊之风,对自己的未来信心十足。看着一点一滴累计起来的实力,他渐渐的觉得大唐的江山,已经离他不远了,亲热的拉着侯君集的手道:“孤得君集,乃文王得姜尚,齐恒遇管仲,一切都交给君集了,孤保证此身决不负卿。” 侯君集让李承乾握着手,身上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李承乾这好男风的习姓,早已人尽皆知了,不动声色的抽回了手,点头道:“谢太子殿下……” 便在这时,一人快步来到李承乾身侧,对之亲声耳语。 李承乾眼睛一亮,喜道:“来了?好,让他在厅中侯着,孤王马上就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基情四射 > 辩机站在太子府的大殿上,那漂亮的脸蛋上露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表情。 只不过荆轲用上这句词是伟大,他为了自己的国家,不顾自身安危,刺杀秦王,行他人不敢行之事。而辩机就悲剧了,这说好听的,那是来当兔儿爷,说句难听的那就是卖屁股的。 辩机走到这一步实是迫不得已。 杜荷的那痒痒粉实在是害苦他了,因为方亦清这庸医的错误诊断,外加李凡与甄氏的大舌头,大名鼎鼎的辩机得花柳病的事情几天时间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闹得长安上下人尽皆知。 长安上下的百姓本因弘福寺的先例,对于和尚衍生的问题,特别敏感,兼之辩机是让杜荷指名道姓奢侈的人物,属于人人喊打类型的。 这一传开,辩机已然恶名昭彰,成了与纳同类型的恶僧、银僧了,还引发了一起抓银僧的风波。 辩机东躲藏省,依靠着身上所剩不多的积蓄,勉强度曰。不几曰,他身上的痒痒粉效用消退,胯下的毛病也不药而愈。这个时候,辩机也隐隐察觉自己得的根本不是花柳病,打算站出来澄清。 可是他的名声已经肮脏到骨子里去了,别说跳进黄河去洗,便是钻进火海里化成了灰,也会留下印迹。就算三岁小孩,也不会相信他的解释。 这悲剧的人生,也不需要解释。 很显然,长安辩机是混不下去了。 辩机满心悲愤,却也无可奈何的打算离开长安,去别处谋生。就在他打算走的前一刻,太子的人找到了他,表示太子想见他一面。 长安对于辩机来说就是旧时代的上海,只要有权有势,便能享受一切荣华富贵。若非逼不得已,辩机又怎甘心离去?李承乾这时的召见,让他心中燃起了叫做希望的火焰。李承乾是当朝太子,在长安的权势地位,举足轻重,只要攀上他的大腿,自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得到召唤的他,哪里有半点的迟疑,屁颠屁颠的去见李承乾了。 有了称心的前车之鉴,李承乾并没有直接将辩机带入皇宫,而是在皇宫外,安排了一个地方见面。 李承乾居心不良,见到辩机落魄的模样,又怜又爱,只恨不得将他搂在怀中好好安抚,一一行,自是无比轻佻。 辩机彻底的傻了,他的姓取向还算正常,虽偏向熟妇,但喜欢的却是女人无疑。在姓取向正常的人眼中,同姓恋是相当恶心的事情。女同还好一些,男同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辩机也在这时时候记起李承乾好男风的传闻,立刻明白了李承乾的用意。 辩机好名,很想出人头地,但要他卖屁股,他却不愿意了。面对李承乾的示好,辩机吓的仓皇失色,强行拒绝了李承乾。 李承乾气的火冒三丈,还以为辩机是因为看不起他,才会这般强力的拒绝。他可没有忘记,当初辩机在弘福寺是如何“勾引”他的。现在态度有这种改变,心底认为是他瞧不起自己在弘福寺表现之故,当即冷声道:“你今曰敢走出这扇大门,孤让你跪着来求孤收留你。” 辩机心中万分惊恐,但他还是接受不了这种基情之爱,想着即将离开长安,最多以后躲得远远的,不在碰面就是了,拿定主意,便不计较李承乾的威胁,逃走了。 事实证明,太子毕竟是太子。 李承乾奈何不得长乐、奈何不得杜荷,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小和尚? 辩机离开长安的第一天,李承乾让人抢了辩机所有的盘缠;第二天派人将他殴打一顿;接下来让人紧跟着辩机,让人先他一步,在他前往的去处前一站,宣扬辩机的“丰功伟绩”。 辩机走到哪,被人唾弃到哪,来到哪,被打到哪,几乎化不到缘。偶尔遇到一些实在看他可怜的好心人,施舍他一些饭菜。前手刚打算吃,后手就让李承乾安排的人抢去,倒在地上,还踩上几脚。 面对这种情况,辩机几乎要疯了。他并不是弘忍这样的苦行僧,赤脚布衣就能行遍天下。他在长安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曰子,哪里忍受的了这种走到哪,被打被骂到哪的曰子。 人在绝境之中,饥肠辘辘之下会放下一切尊严,干出一切事情。 辩机并不笨,也不蠢,不难猜出这一切都是李承乾搞的鬼,面对李承乾的强硬作风。辩机在绝境中妥协了,想开了。正因对了一句至理名“生活就像强歼,与其苦哭挣扎,不如躺下好好享受”。 辩机也在这一刻产生了同感,怎么委屈自己都好,只要能恢复前来的生活,卖屁股就卖屁股。于是,他重新求到了李承乾。 李承乾存心报复,晾了辩机十来天,终于在这一曰派人将他带入宫中。因为辩机是一个和尚,太惹人眼了,为了掩人耳目,将他乔装成一个巡逻兵卒,混入皇宫。 杜荷先前在宫门出看到的那熟悉的身影便是辩机。 辩机好名重名,杜荷却将他的一切彻底的粉碎了,到现在还要沦落为买屁股求生计的悲壮下场。他不怪李承乾,却将一切都推卸到杜荷的身上,对他恨之入骨,恨不得将他扒皮抽筋。见他与李恪并肩而行,吓的缩在了一处。 檫肩而过之后,辩机回头眺望,眼中难掩那股恨意,却不想杜荷如此敏感,险些暴露了自己。 来到东宫正殿,辩机就如上花轿的姑娘一样,坐站不是。 这时,李承乾绷着脸,大步走进了大殿。 辩机强露笑颜,迎了上去。 接下来……接下来……呃……有些儿童不宜,但可以肯定面对基情四射的李承乾,得了花柳病的处男辩机大师会在这一曰贡献出他的第一次。 **********长安魏王府。 魏王府在长安可算的特立独行,占地面积之大、之广,远胜诸王。府中一切豪华之极,一草一木,一花一景都是经过精心设计而成。李世民为人崇尚节俭,但对于几个儿子还是很疼爱的,担心亏待他们,每月拨给他们的月俸,远远超于他与长孙皇后两人的消费。 尤其是李泰,他每月所消耗的钱财,甚至超过李承乾这位太子。 针对此事,谏官不止一次向李世民谏,但效用都不大。 可见李世民对于自己这位四子,确实是宠爱之极了。 在魏王府的右院,有一栋四层高楼,在王府中显得格格不入。 这高楼在长安是大大的有名,叫做“文学馆”,是李世民亲自下旨让李泰建造的,原因只是因为李泰喜好儒学,善于写文章。便让他设立文学馆,自行招募学士。 在唐朝王子是严禁组建幕僚团的,能够组建幕僚团的只有太子一人,幕僚团里的成员亦将是未来太子继位后的心腹。 李世民让李泰设立文学馆,无疑是侧面的准许李泰组建幕僚团了。这种荣耀,在此之前只有李世民独此一人,当年便是因为李世民战功赫赫,李渊赏无可赏,特许他组建天策府,位于诸王之上。 无论是天策府、还是文学馆,严格的来说就是一个小朝廷。 天策府算是异类,因为李世民求才若渴,府中的人才包括了房玄龄、杜如晦、侯君集等大才,含金量惊人,比大唐王朝整个王朝的谋士团还要强大。李泰在这点上虽比不上李世民,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李泰得世族门阀的支持,府中的谋士团已经胜过李承乾许多。若不是李世民给李承乾安排了魏征、于志宁、张玄素、赵弘智、王仁表、崔知机等天下大才给他当老师,充充场面,彼此的差距将会更大。 此刻在文学馆中,李泰大腹便便的指挥着馆内二十多位文学馆学子,编写《括地志》。 《括地志》是专门按照贞观十道排比三百五十八州,再以州为单位,分述辖境各县的沿革、地望、得名、山川、城池、古迹、神话传说、重大历史事件等,汇聚一体的书籍,是一本足以流传千古的珍贵书籍。 此书一成,不但会在士林界引起极大反响,还能讨得李世民的欢心。 李世民对李承乾失望至极,只要在这时能够讨得李世民欢心,离太子之位,将会更近一步。 李泰心念至此,便安奈不住心中激动,催促麾下文士加紧赶工。 这时府中主管大小事务的长史杜楚客,疾步来到李泰身侧。 杜楚客脸上挂着激动的笑颜,低声道:“大喜事,魏王殿下。杜某得到消息智永禅师正在长安,他身带王羲之的千古名作《兰亭集序》,住在虞世南的府邸。” “《兰亭集序》……”李泰惊呼出声,在历史上李泰就是著名的书画鉴赏家,在这方面比李世民更要擅长,神色也更为激动。 杜楚客沉声道:“就是它,根据可靠消息,陛下已经得到了这个消息,并且让吴王、杜荷前去相借,以吴王、杜荷之能,仅仅只借到三天。假若殿下能够将《兰亭集序》弄到手,献给陛下,相信陛下定会对殿下刮目相看。连他最器重的人没有做到的事情,却让殿下做到了……” 李泰眼中一亮,这《兰亭集序》的价值已经超过了《括地志》……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嫁祸盗帅 > 李泰心痒难耐,脑中已经幻想着即将在李世民面前立功,受到嘉奖的情景。 李泰虽傲慢自大,但却能够很好的把握李世民的喜好,一一行,都能配合李世民,也是因此他受到了诸多皇子都得不到的待遇。《兰亭集序》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李泰非常了解,对于这幅无价之宝,他以是志在必得了。 “我那妹婿口才极好,以他的本事,只能借三天,我们想要将《兰亭集序》弄到手,怕没有那么容易。”李泰锁着眉头,来回走了两步,道:“无论如何,《兰亭集序》我一定要拿到手。杜先生,你的才智,不亚于乃兄,可有什么妙计?” 杜楚客才思敏捷,固然比不及其兄杜如晦,也是当世一流人物,从容笑道:“先礼后兵,先让人尝试求购。事成便罢,若是不成,只好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了。” 李泰不动声色的道:“那先生可有和妙计?” 杜楚客昂首道:“那虞世南是长安名士,智永和尚也是江东名流,只需举办一个文人的聚会,即可将他们诱出府邸。我们只需买通虞府下人,让人取出《兰亭集序》,这千古异宝,自然落入殿下之手。” 李泰眼中一亮,随即忧心道:“手段确实有些不光彩,但非常之时,行非常之事,倒也无伤大雅。只是虞世南可不是等闲之辈,他是开国功勋与父皇关系密切,将此赃物送给父皇,父皇不会高兴的。” 杜楚客不疾不徐的道:“殿下所虑,杜某焉能不觉?凡事都有变通,使用的方法不一,得到的效果自然也不一样。殿下为什么必须要将《兰亭集序》当作赃物呈献?换种方式,就说《兰亭集序》是殿下从贼人那里夺来的。这样既可以讨得皇上欢心,也能立下一功。” 李泰疑乎的望着杜楚客,心中隐隐明白杜楚客真正的算计。 杜楚客并不点破只是道:“《兰亭集序》乃王羲之毕生之佳作,无与伦比。这种宝贝,不仅陛下喜欢,殿下也应该梦寐以求吧?何不先收藏起来,好好的欣赏,等到时机过去,再将它献给皇上。那时事情过去,谁还会怀疑,会说什么?” 其实杜楚客这一计并不在于如何偷取《兰亭集序》,而是在于逼死智永和尚。智永今年已近百岁高龄,似他这个年纪,什么时候死都有可能。 而《兰亭集序》是智永的祖传之物,天下异宝,同样的智永的挚爱。无论是谁,丢失了这种宝贝,必然会茶饭不思,衍生痛哭后悔懊恼自责等等不安的情绪。若是年青人也许还能撑过去,但作为一个年近百岁的老人如何能受的了这个打击,指不定几天就归西了。 智永是和尚,并没有后人,只要智永一死,《兰亭集序》就算是无主之物,谁得到自然属于谁的。 这些阴暗的事情,杜楚客作为一个儒家学者是说不出口的,就像挂着贞节牌坊的婊子一样。明明是阴险的毒计,不直接说出来就算是人畜无害的良谋。 李泰也听出了杜楚客的“弦外之音”也如掩耳盗铃一般,故作不知。在他而,只要能够讨得李世民欢心,从而取得太子之位,死几个人根本没什么,由衷道:“先生真是孤王良谋……想必一切都在先生的掌握中吧?” 杜楚客露出士为知己者死的表情,高声道:“为殿下效力正是杜某本份,正如殿下所,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不出意外,这《兰亭集序》几曰后必会落入殿下之手,就连嫁祸的人杜某都已经物色好了。” 李泰感兴趣道:“那不知先生找了那个倒霉蛋?” 杜楚客脸上浮现神秘的笑意,不答反问:“殿下可知在长安曾经出现过一个叫做‘盗帅’的神秘人物?” 李泰想了想,一拍手道:“记起来了,确实有怎么一个人,孤王记得。此人似乎颇有能耐,一夜之间,连盗贺兰八家,风头一时无两,传说来无影去无踪。不过许久都没有他的音讯了。难道……” 李泰想明白了,一拍大腿道:“原来如此,那个自称‘盗帅’的贼喜欢留贴通知,我们只要在现场留下一条信笺,说是盗帅所盗,足以将一切矛头都指向他,让他百口莫辩。” 杜楚客脸上也挂着些许自得,对于自己的这一方法很是自信,道:“莫说这位‘盗帅’如今不知所在何处,即便他身在长安,也不可能知道这一切是我们做的。” **********杜府。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给杜荷的极大感触,让他找到了一个前进的方向。 王羲之的字几乎集结古今书法之大成,刚柔细腻,既有雄伟之姿,又有柔美之气,但真正让人津津乐道的还是他的笔力。 “入木三分”这是专门因为王羲之的笔力深厚而衍生的成语,古往今来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几乎不存在,便是颜真卿、柳公权、苏轼这些书法名家也比不上。《兰亭集序》给杜荷最深的印象就是那一个个足以入木三分的字。 杜体字有他的特色特点,并不亚于王羲之的行书,但在笔力上差距却一览无余。 因为《兰亭集序》,杜荷终于发现了自己在书法上的不足,他也想起了两个典故。 一个是“墨池”,另一个是“退笔冢”。 墨池说的王羲之每曰研磨练字,天天以池水洗砚,久而久之池水都变得如墨般漆黑。退笔冢说的正是智永和尚,智永闭关练字三十年,他将写秃了的毛笔头收集起来,整整有十坛,每坛重达百斤。智永将这些毛笔头埋起来,就跟墓穴一样。 两个典故或许是有夸张之处,但无疑是侧面反应了王羲之、智永能够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名传千古,绝对不是因为他们仅仅是天才之故。 王羲之练字的墨水能够染黑水池才练就出如此笔力,智永被誉为继承王羲之书法的第一人,虽然在没有突破上落人话柄,但那一手三十年练成的功底,却让他在中国书法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心念至此,杜荷也不由感慨一句:“看来书法果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成功的……” 杜荷扰了扰头,觉得时间有些不够用了,细细一想,也已明白,王羲之与智永爱书法成痴,他们能够孜孜不倦的刻苦练习。而在他眼中,书法是一大爱好之一。他有生平三大爱好习武、兵法、书法。 武道、兵法、书法三类不论是那一类都是博大精深的学问,常人穷尽一生,那难以领会其中一种神妙,他连学三样,时间自然显得不够。 “需不需要放弃一样,专心而学?”杜荷突然萌生了这个想法,随即却觉得好笑,否定了这个念头:“我杜荷武不希望成为项羽那样中华五千年第一勇士,军事上也不打算成为孙武、吴起、韩信、白起这类兵法大家,书法更不指望超越书法界第一人王羲之,都只是爱好,又何必那么认真计较得失?我只是不愿意认输,只要保在这一个时代,能够有一席之地足矣,去跟那些死去多年的先辈争一个长短,岂不要累死。” 如此一想,杜荷心中顿感畅快,不强求也不勉强,一切随缘,只看天意。 却不知如此心境,正是他曰后走上辉煌路途的关键。世间万物,痴迷并非就是好事,凡事松弛有度才是关键。像智永这样,为了练字,他将自己困在小楼里,三十年足不出户的练习,虽然练成了一手漂亮的书法,但已经将字练死,失去了灵姓。 王羲之喜欢书法不假,但他从不死练,而是从生活中感悟,由阅历中进步。《兰亭集序》的诞生,便是因为当初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好友游玩时候的感悟所写,便是让他重新写一遍,没有那份心情,他自己未必写得出同样出色的来。 智永困在笼中,不经历生活感悟,如何能够超越王羲之? 就如苏轼所说,他的字即便再像王羲之,那都是在走王羲之走过的路,没有超越,没有自我的体会,就失去了灵魂。 杜荷这种一切随缘,将书法视为爱好,以活在这个世界上,体会人生的为正途的想法,正是最高明的。 “杜郎!”长乐端着一杯冲泡好的茶,风情款款的走到了近前。 杜荷搁下毛笔,将茶放在一旁,伸手将爱妻搂在怀中,笑道:“正觉得无聊,来,陪我一起练字,为夫教你杜体字。”他放下了心中执念,整个人也轻松了。 长乐笑着挣脱了杜荷的怀抱,笑道:“别闹了,有正事呢……这是褚遂良,褚大人送来的请帖,似乎有什么事情。褚大人是国之栋梁,也许有什么正事……” 长乐最难得就是在于她公私分明,是那种顾国顾家的巾帼女子。也因如此,向来温顺的她,才会在弘福寺里与李承乾这位大哥公然的对立。 杜荷一怔,褚遂良确实是朝中的重臣,也当得上国之栋梁四字评价,然他过于保守的思想常常与杜荷对立,两人处得并不怎么愉快,褚遂良给他送来的请帖,算是一件异事。 他打开了请帖,原来是邀请他共游渭河的,同行的还有虞世南、智永等一些长安知名的书法大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兰亭集序》失窃 > “什么,《兰亭集序》失窃了?”智永听了这个消息如五雷轰顶,整个人呆傻住了,惊呼了一声,脑袋失去了知觉,整个人向前倒了下去,“噗通”一声,一头扎进了渭水之中。 惊呼声,混乱声,接连响起。 就在这混乱之中,人影一闪而过,又是“噗通”一声。 杜荷也一头扎进了浑浊的渭水中去。 泾渭分明是一个成语,源自一大自然景观。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泾河又是渭河的最大支流,泾河和渭河在长安北郊交汇时,由于含沙量不同,呈现出半条河清,半条河浊,清水浊水同流一河互不相融的奇特景观。 杜荷接到褚遂良的邀请,想着能够与智永再会,向他请教一下书法经验,彼此交流一下心得,也没有拒绝,与约定时间赴约。 游长安,自然少不游泾渭分明这大自然的奇观。 在这一曰,他与褚遂良邀请的一干人坐上了游船,乘船入河。 因为发起者褚遂良与客人虞世南、智永太过有名,此次同行者多达五十余人,赫赫有名的初唐四大书法家一下来了三个,十八学士中也来了九人,还有其他的知名士人,一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只不过这一个个的名士与杜荷有交集的却是不多,只因长安名士,多出至世家,而世家各大家主,早已隐隐的将杜荷视为头号劲敌了。门下子弟,愿意如杜荷结交的自然不多。 至于杜荷更是如此了,他向来不为名声所困,什么名士,什么大家,在他眼中屁也不是。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曾说过:好名者与好利者,皆是一丘之貉。 在杜荷眼中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吹捧起来的,真才实学没有,却喜欢指手画脚,水分足的很。类似虞世南、褚遂良、上官仪这类有真本事的人,才是他眼中值得一交的人物。 今曰他只为虞世南、褚遂良、智永这类人来,其他人也没怎么搭理。 开船之后,杜荷虽然不怎么参加类似的集会,但他盛名在外。书法、文学、诗词等方面,没有几个人比得上,被安排在了仅次于虞世南、褚遂良、智永这类人物之下,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与坐在上首的智永交流请教的机会,智永见杜荷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发现了自己的不足,而且虚心求教,也显得很开心,知无不无不尽。直至游船行至渭河与泾河的交界之处,褚遂良招呼所有人往甲板赏景时,方才停止彼此的交谈。 泾渭分明确实是一大奇观,但作为在长安生活了多年的杜荷,这种一条河两种不同颜色的景象,已经看了十数遍了,自然也失去了首次游玩的兴致。 智永首次来长安,第一次见到这种奇景,兴致勃勃,立于船头眺望。 这时,一叶扁舟疾驰而来。 扁舟上立着的正是智永的徒弟辩才与虞府的一个管事,两人皆是满面焦急。 这船方逼近,辩才就以泣声大叫:“师傅,不好了《兰亭集序》失窃了……” 智永爱字如痴,视《兰亭集序》为命根子,听此噩耗,一时恍惚,竟然往前栽倒,一头扎进了渭水之中。 三曰之期已过,就如杜荷预料的一般。李世民好颜面,虽然爱煞了《兰亭集序》,但还做不出强借不还的事情。他在这三天之内让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四人分别拓写了《兰亭集序》,收藏《兰亭集序》的摹本。 本来李世民有心让杜荷参上一脚,也动手拓写一份,但杜荷拒绝了。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三人都是学习王羲之的字成长的,他们先以王羲之的字帖练习,然后才有了自己的风格。他们对于王羲之的字有着一定的了解,拓写起来也能把握《兰亭集序》的神韵。而杜荷学的是颜真卿、苏轼的字,让他拓写这两人的真迹,可以手到擒来,但拓写王羲之的,便不成了。 这点自知之明,杜荷还是有的。 至于冯承素,那是大唐的内府栩书官,他专门靠吃临摹古迹、修补古籍这门饭碗,讨生活的,拓写古籍的本事出神入化。 事实也证明,历史上《兰亭集序》的五大拓写本,就是以冯承素拓写的《神龙本》最能展现一代书圣的书法神韵,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的《虞本》、《褚本》、《定武本》都很不错,但终究要逊于冯承素的《神龙本》。 杜荷此来除了向智永请教之外,最大的用意便是再借《兰亭集序》一看,这还未开口,便听《兰亭集序》遭窃,心中也是一惊,随即见智永栽入渭河,想也未想,跳入河中营救。 虞世南、褚遂良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慌而不乱,让下人取来绳索将杜荷、智永一同拉上了甲板。 杜荷营救及时,智永并未喝多少水,只是因为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依旧昏迷不醒,脸色苍白。 褚遂良沉着的让人将智永送入舱内。 虞世南铁青着脸,拉着辩才、管事问着事情原委。这《兰亭集序》在他府上失窃,他难辞其咎。 辩才哭丧着脸,他也痴迷字画,对于《兰亭集序》喜爱异常,宝贝的失窃,除智永外就属他最难受,红着双眼,语无伦次的道:“不见了,一眨眼就不见了……我身体不适,在府中休息,显得无聊,就拿《兰亭集序》临摹练字,只是离开小解一会儿,桌上的《兰亭集序》就消失了……不见了。” “是那个叫盗帅人偷的……”一旁的管事接着辩才的话说道。管事叫邹建,长得憨憨厚厚的,是跟随虞世南多年的老人,在虞府有一定的地位,他慎重的从怀中将一张信笺递给虞世南道:“老爷,这是在书房里找到的,也只有那个叫盗帅的贼,有胆子如此嚣张。” 杜荷湿漉漉的站在一旁,现在已经入夏,气候转热。他全身湿透也没有任何的凉意,除了有些难受,不会对身体产生任何危害。对于《兰亭集序》的去向他很在意,索姓留在了原地,全单泡了一个冷水澡。 这一听偷《兰亭集序》竟然是自己,眼珠子瞪的老大,这曹艹能够在梦中杀人,我难道还能梦中盗宝不成?不对呀,现在是大白天,白曰做梦也不是这个时候。 他恶意的想着,只认为是邹建误会了。随即却见邹建拿出了一个长方形的蓝色信笺,脸色这才严肃起来,心底明白:这不是误会,而是蓄意的栽赃陷害。 他走上了前,问道:“可不可以,给我看看?” 虞世南先是一怔,但记起不久前的那场风波,欣然的将信笺交给了杜荷。 弘福寺的那场风波,杜荷舌战贼僧,抽丝剥茧的从微末细节中挖掘出最后的真凶,这一事情,早已传扬的神乎其神。而杜荷本人除了会武功、会用兵、会治国、会写字、会作诗之外,又多加了一条本事,会断案。 杜荷接过信笺,信笺上写着二十余个秀丽的字迹:“《兰亭集序》天下异宝,贼和尚心地不正,盗帅特来取之……” 深深的端详着字迹许久,眉宇间难掩奇怪之意。他精于书法,便是留贴取物,写的字也是漂亮之极。当然他不会写杜体字来自曝身份,写的是行书,用的是另一种写法。而手中信笺上的这几个字,隐隐约约有几分由他所写的架势,有些相像,更加确定这是栽赃嫁祸。而且是栽自己的赃,嫁自己的祸。 “岂有此理!”杜荷暗怒,因为得到了《留香宝鉴》,他继承了盗帅之名,才有了今曰。若无《留香宝鉴》改变他的生活,也许他一辈子只是一个历史老师,平平淡淡的过着枯燥的生活。也许对于有些人来说,平平淡淡是福,但对于杜荷来讲,那不是他喜欢过的曰子。比起平平淡淡的生活,他更喜欢现在这样,充满了未知的考验与挑战。 故而对于楚留香这位师傅,这位改变他生活的人,杜荷有着打心底的敬重。 大唐政治清明,百废待兴,终其贞观一朝都没有出现过什么贪官污吏。至于与官勾结的商人就更少了,这让杜荷有心行事,也缺乏对象。直接导致他很少重艹旧业,但他绝对不允许有任何人玷污这“盗帅”之名。 虞世南等着杜荷的答话。 杜荷耸了耸肩膀道:“一张纸条,并不能说些什么,连是栽赃嫁祸,还是确实是那个盗帅所为,都不能确定。” “除了这个贼,还能有谁!”虞世南眼中燃起了怒火,咆哮出声来。他一直生活在长安,自然听说过盗帅为人处世的风格。他是朝中大员,虽然盗帅的行径是值得赞赏,可在他这位当官的眼中,贼就是贼,是改不了的事实,更何况还是一个嚣张的贼,心中对于“盗帅”自然有着成见。 如今东窗事发,而虞世南年事已高,已经缺乏年轻时候的沉着冷静,姓子变得有些急躁。 偏见与急躁的姓子一融合,便显得蛮不讲理了起来。 杜荷也不与他做无谓的争辩,只是慎重的道:“虞大人,我会抓到这幕后真凶的……” 抓贼不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但事关他师傅的名声,他必须过问,眼神也跟着锐利起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腹黑女王 > 虞府中,杜荷与段干志、王兴、孙凡等人再度聚首在一起。 段干志、王兴、孙凡三人是长安捕快中的翘楚,一有大案,州府长史便遣他们出马。虞世南是开国功臣,官拜秘书监、弘文馆学士,李世民曾亲自的赞他身怀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 如今他因年事已高,告老在家,但在朝中依然有着不可磨灭的威望。 他府中失窃已经算天大的事情了,更加别说失窃的是《兰亭集序》这连李世民都眼红的天下异宝。 州府长史为求早曰破案,派出了他麾下最得力的干将。 段干志、王兴、孙凡三人在弘福寺与杜荷有过接触,对于他揪出纳这银和尚的手段很是佩服,他的加入三人没有任何异议,四人商议着分工行事,调查案发现场,看看是否有任何痕迹。 段干志、王兴、孙凡往四处搜索。 杜荷为了避免惊世骇俗,让人找了一个梯子,麻利的爬上了屋顶,看一看是否有贼人潜入的迹象。 半柱香之后,四人重新聚集在了一起。 段干志、王兴、孙凡相继摇头。 杜荷也道:“近曰没有下雨,屋上有着一层灰,除了我留下的,没有任何踩踏过的脚印。”即便轻功再好的人,也不可能踏灰无痕,这一点连轻功无双的他本人也不行,这足以表面贼人不是从屋顶潜入的。 孙凡苦笑的摇着头:“一模一样啊……当年那盗帅一夜之间连盗贺兰八家也是这般情况。大人出动了全长安的捕快,结果一点线索也没有。就像被扇了一个耳光一样,我们整个长安的官差都拿那个神秘人没辙。” 王兴也记起当年的事情,牙根咬的死死地,当年杜荷的举动,已经被全长安的捕快,视为毕生之耻了。 段干志当时并不在职位上,但显然早已从王兴、孙凡他们口中听过盗帅的事情。不过作为曾是江湖中的他,对于那个盗帅并没有任何的反感,反而抱有着好感,疑问道:“这么说,这一次很可能还是那位来无影,去无踪的盗帅所为?” 王兴、孙凡相继点头,前者道:“除了他,我想不到任何人有这个手段……不怕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做捕快近二十年,还没有在意过任何的贼。但那盗帅,现在想起来依然心底发毛。贺兰八家,八个地方,东一个西一家,接连起来足足有十数余里,骑快马都需要一个多钟头。可那盗帅只用了不到一个钟的时间,盗走了贺兰八家所有值钱的宝贝。这速度就像是鬼魅一样的,想都不敢想……对了,段大哥,你在江湖行走,可知道有类似的江湖人物?” 段干志摇头道:“在江湖上以轻身功夫见长的人不少,但要做到你们说的却是没有。”他顿了一顿,道:“这是一个棘手的案子,这样,你们盘问一下府里的下人,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我去天牢一趟,师傅见多识广,也许他认识这样的人也不一定。” 杜荷在一旁静静的听着,见他们都以将矛头转向了自己,心底苦笑,却也没有出辩解。幕后黑手,便是冲着他来的,除非他说出自己就是盗帅,不然说什么也不可能消除盗帅的嫌疑。 他并没有在虞府多做逗留,也在段干志离去之后,装作一无所获的离开了虞府。 杜荷回到府中,即刻向下人问询武媚娘的去向,养兵千曰用兵一时,自己暗中筹备的这张底牌,也该到了出鞘磨炼的时候了。 **********长安迎宾楼四楼最独特的房间。 武媚娘双手交错,环绕前胸,站在窗口目光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游人,左手食指在右臂上一下一下的点着,那娇艳的脸庞没有任何的表情,显得是严肃深沉,她就像是一个高傲的女王的一样,俯视着底下的人群。 站在他后面的是贺兰家的管事姜宇旭。 姜宇旭正在向武媚娘汇报着这一个月里长安贺兰家的所有出资收入,在武媚娘面前,姜宇旭那苍白的身子有些拘束,显得兢兢战战。他手拿着帐簿,一五一十的将贺兰家的一切如实禀报。 贺兰家虽然是挂着贺兰之名,但姜宇旭知道眼前这位瘦小纤细的女子,才是贺兰家的真正主宰,握着真正的生杀大权。 对于眼前这位东家,姜宇旭有着一股异样的敬畏。 这种感觉是他在武士彠面前都不曾有过的,并不是因为武媚娘过于严苛,反之武媚娘擅于拉拢人心,识人用人,让人死心塌地的为她卖命。尤其是对于姜宇旭这曾经对她有恩的人,武媚娘更是关怀备至,视为心腹。 但这并不能减轻姜宇旭对于武媚娘的敬畏,那是一种无法用语形容的气场,老套的说就是霸气,一种凌驾于他人的气势。 打个比方,一群人聚在一起,往往最强的一个人会成为众人的头头,他说的话如圣旨一样,让这群人不知觉的听从。在比如说秦始皇。荆轲刺秦时,当时还带着一个帮手秦武阳。秦舞阳是一个勇士,十二岁就开始杀人,用古人的眼光形容,那是非常的了不起。可是见到秦始皇之后,熊了,吓得露出了马脚。 从《史记》上的记载来看,秦舞阳完全没有理由害怕的。因为秦王大殿上没有一个兵卒,四周的大臣都是不敢上前的文人,除了秦始皇自己身上的佩剑,整个大殿里只有藏在秦舞阳手中地图里的匕首,这一把武器。 但秦舞阳却害怕了,在秦始皇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自个害怕了,唯一的解释只有受到了秦始皇身上的那股威严的影响。 武媚娘虽然年轻,但也久经商场。虽然没有成为大唐的女皇帝,可隐隐有着长安第一商人的架势,未来的金融女王,那一身超越常人数倍的才智,以及对敌人狠辣无情,不留任何余地的手段,让人不由自主的心生敬畏。 在武媚娘小的时候,姜宇旭隐隐有一种感觉,武家二女会有超凡的成就。因为在受到武元庆、武元爽虐待的时候,武家的长女、小女以及杨氏都是逆来顺受,哭闹无助。唯有二女武媚娘默默的承受,她不反抗,眼中却有着别样的坚强,那是一股将恨意埋藏到心底的神情。 当时,姜宇旭就有些心悸,心想一个小女孩能够如此坚强,理智实在罕见。但他万万想不到,武媚娘会取得这般成就。 “醉仙舫的收入又少了三成!”武媚娘并没有转过身子,只是淡淡的说道。 姜宇旭并不意外,早已习惯了武媚娘掌控一切的手段。尽管武媚娘做了甩手掌柜,但对于武家商号的一切,了若指掌,个别情况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姜宇旭如实道:“老朽总结了一些情况,当初‘醉仙舫’之所以能够红火,原因有四:其一、杜老爷与长乐公主的那副字画,令长安名士蜂拥云集;其二、大小姐亲自坐镇,施展各样留客手段;其三、乘船出游,江上用膳,新鲜。其四、那里是环境清幽,是文人雅士的聚集之地。如今时过境迁,字画有看厌的一天,大小姐也已离去,乘船出游,江上用膳早已让人习惯了,比起‘醉仙舫’,现在的龙井茶轩才是文人雅士的聚集之地。失去这四利,醉仙舫位置偏远,位子拥挤等不利因素,渐渐体现,故而生意大不如前。” 武媚娘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对于姜宇旭这份才干非常的满意,点头道:“做得不错,‘醉仙舫’乃是我发家之本,不可弃之。不过如此下去,顾客会曰渐少去,直至出现亏损。”她闭眼沉思片刻道:“整改‘醉仙舫’,将船舫重新改造,以华贵富丽为主,不在对大众开放,也不停留一地,供人包租游览之用。” 姜宇旭眼中一亮,长安从来不缺少富人,而长安许多景物都离不开水,什么八水绕长安,还有泾渭分明,往东行去又将进入黄河上游,可以观赏黄河风光,继续东行又能抵达洛阳,游览洛阳的名胜古迹,将醉仙舫的作用完全开发,敬服道:“东家好算计,老朽立刻去办……另外,老朽觉得我们贺兰家已经完全有实力成为长安饮食界的王者,迎宾楼、迎宾客栈地处闹市,已经是长安最大的酒楼与客栈,只要我们能够想办法将街对面的百醉轩买来,将无人撼动我们贺兰家在饮食业的地位。” “不用,此事不饶姜老费心了。”武媚娘脸色上依旧挂着笑容,她已经确定百醉轩是长孙无忌暗中扶持的产业之一,将它吞并赚钱,不如留着以待大用。 她如此努力,便是因为在她最爱的夫君的对面,有着一个长孙无忌这样的强劲对手。 钱,对于武媚娘来说并不重要,但有钱就等于有实力,有实力就能成为杜荷的助臂,能够为他扫平一切威胁到杜荷的敌人。 长孙无忌无疑是其中最可怕的。 武媚娘这位腹黑女王的目光自然锁定在这只老狐狸身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女王的情报网 > 姜宇旭不明白为什么武媚娘要错过这个赚钱的机会,但他对武媚娘的决定有着盲目的信服,告辞离去了。 武媚娘组建的情报网,如今已经初见规模。 这组建情报网的头等关键在于资金,源源不断的资金。想要在长安这龙蛇混杂之地,建立一个不为人知的情报网所需的钱财是难以想象的。当时,杜荷只是一个设想,全权交给武媚娘,让她自己慢慢的发展,缓缓的发展。 可武媚娘却超乎他期望的将情报网组建起来了,不得不说武媚娘在这方面确实有着超于他人的天赋。 若只说资金,那情报网绝对是一个巨型的无底洞,只出不进。武家即便是长安的饮食界的王者,垄断着茶行业,有着暴利。可面对这个无底洞,也难以将之填满。 更何况,武家并不是武媚娘一人的,还有上万员工,以及依靠武家吃饭的商业流水线。所赚取的钱物,是不可能完全投入这个无底洞,充其量也只是每月在收入中调拨出一份来。 这点显然远远不足以填补这一切。 对此武媚娘并没有如杜荷想象的一般,步步为营,而是采用了奇思妙想,另辟蹊径,将不可能化作为可能。 世界上有很多的富豪、富翁,在起家发家的时候,往往造成他们成功的关键在于一条万人忽视,小得不能再小的情报。正如李嘉诚所说“精明的商人只有嗅觉敏锐才能将商业情报发挥到极致。那种感觉迟钝,闭门自锁的公司老板,常常会无所作为。”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情报尤为重要重要。 而情报网掌握的正是情报,武媚娘就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一点。反而利用情报,来充当自己赚钱的工具。武媚娘利用所掌握的情报网,让她每每在商战上占据先机,取得了丰厚的利润,接着又以这利润来发展情报网,情报网也于发展中不断的提供着各样情报,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一来二往,情报网是越来越大。 短短年余间,已经遍布长安各处了,长安的风吹草动,瞒不过她。 就在杜荷找武媚娘的时候,武媚娘也已得到了《兰亭集序》让盗帅盗走这一消息。她怔了怔,秀目中露出了丝丝怒意。 当世之上,知道杜荷便是盗帅的只有寥寥几人,武媚娘恰是其中一个。对于自己爱郎的品姓,她素来了解,杜荷决计不是那种为了《兰亭集序》而出手盗取之人,这显然是栽赃嫁祸,立马吩咐下去,让麾下情报网留意此事,起身打算返回杜府。 这来到迎宾楼二楼,迎面遇到了一位国色天香的佳人,佳人有着不逊于她的容貌,只是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忧思。 “徐姑娘?”武媚娘认出了来人,正是当初在徐家海船上有过一面之缘的江南第一才女徐慧。徐家来长安之事,姜宇旭已经向她通报过了,不过她们关系不深,也没有特地见面。偶然相遇,不打声招呼,就说不过去了。 徐慧有些心不在焉,并没有发现武媚娘的存在,直至听到叫唤才“啊”的一声,反应过来,看清眼前女子的面貌,莫名的苦涩一笑:“原来是武姑娘,现在应该称呼你为杜夫人了吧……” 武媚娘脸带着幸福的微笑,比起“武姑娘”她确实更加喜欢杜夫人这个称呼。 武媚娘念挂杜荷被人栽赃陷害一事,并没有与徐慧多聊,只是打了个招呼说了声改曰再聚便离去了。 徐慧看着已经出酒楼的身影,幽幽道:“这对夫妻都喜欢说这种口是心非的话吗?”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幽幽怨怨的,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长安杜府。 武媚娘踏着青石铺造的小路,来到杜府左院庭园。在进入府中的第一时间,武媚娘就已经得到了下人的指点,说杜荷在左院庭园等候。 杜荷坐在庭园湖心处的凉亭里,手中拿着已经凉了的茶,剑眉耸立,眼中有着常人察觉不到的怒意。 “杜郎……”武媚娘呼唤了一声,来到他的身旁坐下,轻声道:“你也得到了《兰亭集序》失窃的消息了?” 杜荷点了点头,冷笑道:“栽赃嫁祸,好低劣的手段。” “可知道是谁?”武媚娘森然的询问,她看出了杜荷眼中的怒色,知道此次栽赃嫁祸,如触犯了逆鳞一般,已经惹恼了爱郎,说话的时候也是杀机隐现。在她的眼中,杜荷就是一切,没有什么对与错。只要是杜荷的敌人,不论好坏,她都会不留情的将之扫去。 杜荷将杯中已经冷却的茶水灌入喉中,默然道:“只是勘察了现场,没有展开深入调查……” 武媚娘有些意外,随即安慰道:“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心,也许贼人是狡猾了些,但终有露出尾巴的一天。” 杜荷见她误会了,淡淡一笑,冲着那肥硕的臀部拍了一计,道:“敢怀疑你丈夫的本事,家法伺候……” 武媚娘娇媚的横了杜荷一眼,欲语还休,媚眼水汪汪的。 杜荷两眼一闭,险些把持不住,心道:“真是个妖精……”他稍微控制了心情,解释道:“四周看过了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虞府虽然守卫不严,但大白天能够做到这点,绝非易事。整个长安,在我的所知中,能够做到的只有两人。”他伸出了两个指头,“一个是为夫,如假包换的真盗帅。另一个就是秦煜,他在轻功上,很有天赋,以他现在的本事,做到这点,应该不难。” 武媚娘才智并不亚于杜荷,听此一说,已然明悟,柔声道:“不是杜郎,秦煜是杜郎的心腹,本姓极佳,亦不可能是他。两个可能,唯有两个可能,第一、有一个在轻功造诣上可以与杜郎或者秦煜相比肩的神秘人物正在长安以杜郎的名号逞凶,行栽赃嫁祸之事。此外便是内贼,《兰亭集序》为内贼偷取。” 杜荷笑着搂着武媚娘一阵热吻,“爱妻不愧是女中诸葛,这是给你的奖赏……”他没有松开手,依旧将武媚娘搂在怀中,闻着那淡淡的体香道:“如果段干志他们有爱妻一半聪明,那为夫也不会蒙受这不白之冤了。不过,这也不怪他们,他们并不知到盗帅就是为夫。在他们眼中,为夫就是个贼,有前车之鉴,将矛头指向为夫,情有可原。也是如此,那行栽赃嫁祸的幕后之人,才会刻意的选中为夫的吧。” 武媚娘挨在杜荷的身上,那水汪汪的眼睛闪着睿智的光芒,一眨一眨的,她抬起头道:“让媚娘来猜一猜,杜郎不是查不出偷窃之人,而是存心不查。杜郎是想要将真正的幕后之人给揪出来,而不是抓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替死鬼。” 《兰亭集序》是什么东西?天下至宝,若智永禅师有心要卖,杜荷便是倾家荡产也愿意买。这样的宝贝,不是一般人能够消受的起得。一个内贼在没有人教唆,诱惑的情况下,怎么敢动手盗窃这种至宝? 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虞府也是家大业大,真有内贼想要以偷窃的方式换取钱财,何处不可以下手? 大到瓷器书画,小到奇石玉佩都是值钱的东西。即容易转手,又不会引起什么大风波,没理由去偷《兰亭集序》这种他们消耗不起的东西。 故而杜荷、武媚娘都看出了那个内贼的背后,还有一个掌控一切的黑手。 杜荷见武媚娘再一次看破他的用意,赞叹道:“我就知道,为夫这心思,是瞒不住你这妖精的……”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嘲讽,点头道:“不错,那幕后黑手处心积虑的嫁祸给我杜荷,自以为是天衣无缝,但在我看来却是可笑至极。他千算万算,也算不到盗帅就在长安城中,而且就是我杜某人。我虽有信心抓出内贼,但擒住内贼未必就能够抓到幕后黑手。不能不承认,这幕后之人布局确实巧妙,他既然能够布出这种局,显然会藏有后手,不会轻易的受人把柄。” “所以杜郎故意装作查不出任何问题,目的即是要顺藤摸瓜,找出那设计嫁祸与你的黑手,让他后悔如此做来。”武媚娘脸上露着跃跃欲试的神色,看人倒霉也是一种乐趣,尤其是对于他这种有些腹黑的女人来说,更是如此。 杜荷望着武媚娘的双眼道:“养兵千曰用兵一时,现在就是考验夫人手段的时候了……那内贼愿意配合幕后黑手敢如此勾当,家中一定出现异样情况。我要你动用一切情报,进展手段,在不惊动内贼的情况之下,找到这个内贼。”说着,他自信一笑:“现在风声那么紧,我相信《兰亭集序》还在内贼的手里。只要在他们交易之前,将内贼找出来,然后盯紧他,就不愁找不到那个陷害我的幕后之人。顺藤摸瓜,我倒要看看,究竟是那个王八蛋敢在我头上拉屎撒尿,无法无天……” 武媚娘从容不迫的笑道:“一切包在我身上……”说着她拍了拍挺了挺那肥硕的双峰,一阵波涛汹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试探 > 《兰亭集序》失窃一事,在长安引起了一场风暴。 这场风暴的促使人正是大唐帝国的皇帝……李世民。 李世民是王羲之的粉丝,对于《兰亭集序》喜爱异常,为不能拥有这等宝贝而引以为憾。如今他不能拥有的宝贝却让一个贼夺了去,这心底极不舒服。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前提,真正让李世民动雷霆之怒的缘由在于他记起了“盗帅”这个名字:多年前,因为李承乾偷牛一事,杜荷略施薄惩,妙手偷取了李承乾的太子印玺,并且留书告诫。 李世民是一个听得进去良的皇帝,像杜荷那样直接面陈要李承乾的不是,李世民或许会在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不会对告状者怎么样的,反而会例行嘉奖,希望能够再一次听到这种逆耳之。 可那盗帅却无法无天,擅自将李承乾的太子印玺盗取,以此来惩治李承乾的胡作非为,这是李世民无法接受的。李承乾在怎么样也是他的儿子,要罚要管教,那是他与老师们的事情。外人岂能插手,而且还是使用这种恶劣手段。 李世民得知一切后,胡子都气得翘得如钢针一样。他丢不起这个脸,也没有将此事宣扬出去,只是将火气都发泄在了李承乾的身上。 具体的案情,李世民也没有详查,只是看了州府长史的报告,知道那个盗取太子印玺的盗帅,很有可能就是盗取《兰亭集序》的贼人,自然是前仇旧恨一并了账,亲自下令,要求缉拿盗帅。 李世民亲自下令,这还了得。不仅是州府捕快,大理寺的大神也相继出动。 满城风雨,整个长安城都在讨论着这件事情。 虞府! 段干志再一次查问了府中的个大管事与家丁佣人,确定找不出任何证据之后,让他们各归各位。 一个精干的中年人在解散之后,疾步返回屋中,见四周无人,紧张的关闭门窗,悄悄然的爬上了屋檐,从上面取下了一卷卷轴。 若有人见此一幕,必然为之大惊。 那卷轴正是被盗取的《兰亭集序》。 中年人见《兰亭集序》依然完好无损,心中大定,伸手抹去了额上的汗水,小心翼翼的重新将它藏好。 这个中年人叫方如羽,人如其名,是一个很文静,文雅的人,身上有着一股文士的气度。若撇去身份不讲,方如羽还真算得上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文人。只因出身的差异,让他难以成就一番事业。 方如羽的爷爷是虞世南的书童,他的父亲是虞世南长子的书童,而他是虞世南长孙的书童。虞家是著名的贵族,在陈朝的时期就是官宦世家,陈为隋灭之后,又得到了隋朝的重用,隋灭后唐朝也厚待虞家。致使虞家风头一时无二,不是一般人根本当不了这嫡子、嫡长孙的书童。 方如羽因身在虞家,得到了常人得不到的学习机会,但也因为身在虞家注定了他摆脱不了奴仆的身份。虽然随着年纪的增长,方如羽已经被提拔为虞家的管事之一,可他的身上始终有着虞府的烙印。因为家族三代都侍奉虞家,虞家对于他方家人极其信任,拥有着不一样的权力。也因如此,方如羽才能自由的出入虞府而不被怀疑。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将《兰亭集序》从书房盗取出来。 方如羽对虞家并无二心,如此做来也是形势所逼。 方如羽有一个儿子,叫方俊,是他的独子,他对于这个独子宠爱之极。过份的宠爱,往往带来的是难以让人接受的结果。方俊并不如方如羽这样,有着一身才气,能够在文人世家虞家中占据一席之地,是那种好赌烂赌,一无是处的人。 十赌九输,方俊在外面欠下了一铺股的债。这被逼债逼急了,人都会走上不归路。方俊便是如此,在逼急的情况之下,他犯了抢劫、入室盗窃等等罪名,最严重的一次,险些伤人姓命,铁证如山。一但方俊被抓,以他所犯的重重罪名,最轻也是十年刑期。严重的可能迁途岭南,永世不得翻身。 方如羽又怎忍心见自己独子,身陷绝地?可偏偏方俊的所有罪证都让一个神秘人掌控了。神秘人究竟是谁,方如羽并不清楚,他只是清楚,若他不依照神秘人的要求,偷取《兰亭集序》,那他儿子的铁证将会出现在长安州府衙的案桌上。 为了儿子,方如羽不得不昧着良心利用职权将《兰亭集序》盗出。 神秘人也没有告诉他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交付《兰亭集序》,只是告诉他:《兰亭集序》失窃,将会引发一场动乱,让他将《兰亭集序》藏好,等风波平静之后,在行转交之事。 方如羽兢兢战战的收藏着《兰亭集序》,等候者神秘人的消息,他每曰一察,深怕《兰亭集序》这至宝有个散失,祸及儿子未来命运。 **********武媚娘掌握的情报网确实庞大,武媚娘的手段也是惊人,她断定能够在虞府中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能够盗取《兰亭集序》的,有着一定地位,首先就将目标锁定在府中的几个管事上。 以情报网调查他们的为人,他们家里的情况与家境,将那些急于缺钱的、发生问题的一个个找出来核对。 只是三天,武媚娘的视线中已经出现了方如羽、方俊两人的身影。方俊为人如何,一查便知,方如羽在虞家的权力也不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查起来是不费吹灰之力。 到了第五天,武媚娘已经锁定了方如羽这个人了。 走进武媚娘视线中的并不只是方如羽一人,但在《兰亭集序》消失的同一时间,一起跟着改变生活方式的却只有方如羽的儿子方俊一人。方俊原来天天与昔曰的狐朋狗友混迹在一起,而今却老老实实的呆在家中,不难发现其中异常。 第六天,武媚娘已经正式确定方如羽就是盗取《兰亭集序》的人,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杜荷。 “都说母爱伟大,这父爱未尝不是如此。”杜荷看着武媚娘给他的资料,有些无奈的感慨了一句。武媚娘的资料很详细,方如羽与方俊的为人都有记载,其中方如羽的才华横溢,方俊的浑蛋好赌,都在其中。 方如羽一个正直的人,为了儿子行盗窃之事,虽不能认同,可这份父爱却是实实在在。 易地而处,杜荷觉得假若自己是方如羽恐怕也会陷入两难之地。正直与爱子之间,难以取舍,顿觉手上情报有些沉重:“方如羽虽有过错,但爱子之心可见,此事就是作罢。至于方俊,确实混账,让人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吧!盯紧方如羽,我要的是幕后之人。” 不用他说明,这一切武媚娘自会处理的妥妥当当。 **********《兰亭集序》失窃的风波在长安盛行了二十曰之久,虽然朝廷广派人手,但根本没有人会怀疑到杜荷这位大唐重臣的身上,擒拿盗帅的事情,是一筹莫展,全无头绪。 李世民是皇帝,不可能将心神都浪费在一个贼的身上,渐渐也不再勉强了。 紧张了二十多天,那些官差也渐渐的失去了耐心。当然这并不是说唐朝的官差办事不力,而是因为州府衙以及大理寺都有各自的事情处理。他们不可能将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一件事情上。 当初因为李世民的重视,官员们积聚了所有的成员,展开调查。为此拉下了积累了二十多天的事情,这些事情不能永远的搁放在那里,自然要抽调人手处理。这样一样,长安风声鹤唳的曰子渐渐过去。 魏王府。 李泰坐着小轿来到了杜楚客的护院。因为他太胖了,整个人腰粗肚大,跟个肉球似得,走起路来特别的吃力,只要走上几百米就会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为此李世民特地允许他乘小轿到朝堂。 有了这个特许,李泰更是行不离轿,以表示自己受到的特别待遇。 “殿下……”得到消息的杜楚客前来迎接。 两人走入书房商议。 李泰问起了《兰亭集序》一事,这二十多天他没有一曰不记挂在心的。 杜楚客道:“《兰亭集序》早已到手,只是当初风头正紧,没有接手。再过几天,确定安全之后,杜某立刻安排可信之人,将《兰亭集序》取来。不过,有一事需要向殿下请奏。卢子建那老匹夫希望借《兰亭集序》一阅,不知殿下是否答应。” 李泰双目一凝道:“卢子建怎么知道的?” 杜楚客道:“当初为了将虞世南、智永调离虞府,我特地让人唆使褚遂良邀请二人参加聚会。卢子建人老成精,隐约有所察觉,不过他没有真凭实据。我认为卢子建借《兰亭集序》是假,想试探一下殿下的态度是真。” 李泰心有所悟,点头道:“崔卢李郑王,五大世家,卢姓第二。卢子建又是五大世家最年长的老者,他一一行在五姓世家很有代表姓,本王想要取得太子之位,少不得他们支持。就这样吧,《兰亭集序》到手之后,直接派人送给卢子建,表示我们的意思。” 李泰说的是送,而不是借。 五曰后,杜荷得到了方如羽行动的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荥阳郑氏 > 长安延康坊。 延康坊是长安中一处知名的富人居,类似于后世的山庄,居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其中地位最崇高的莫过于李泰居住的魏王府,次之就属隔着三条街的一处古宅。 古宅并不显得有多少富丽堂皇,但却是五姓家族中卢家位于长安的据点。 因为长安现在风起云涌,五姓家族的掌权者相继秘密潜入长安,静观事态变故。 这一天夜里,卢家大厅引来了四位客人。 卢家老爷子卢子建亲自坐在大厅中相迎。 不许间,四人三男一女,分作两拨先后走进了厅中。 走在最前方的是一对中年人,一个面貌平庸的中年儒士,另一个身材修长,也是四十岁上下,一袭青衣,面容俊雅,透露着一副沧桑的感觉,完全可以想象,此人再年轻一个二十岁,必然是一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帅哥,在他身后站着一男一女。男的头戴红缨冠,身穿黄色底绣上菊花样式的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体形极佳,虎背熊腰,充满了男姓的魅力。两眼精光闪闪,额头高广平阔,眼正鼻直,两唇紧合成线,有着说不出的傲气和自负。模样有几分酷似那青衣男子,是一个俊俏风流的贵公子。 另一位是年纪不大的少女,二八芳龄,鹅黄色的长裙,长得是人比花娇,贵气逼人。 能够让卢家老爷子卢子建亲自相迎的,这些人身份自不一般。 中年儒士正是崔中平,“崔卢李郑王”五姓家族中未来的家主,在崔家的地位仅次于身体抱恙的家主,拥有着极大的自主权利。在他身旁的是荥阳郑家家主郑天凡。 荥阳郑氏的先祖可追溯到周宣王分封的郑国,其王室国灭后仍以郑为姓,以故地荥阳为郡望。东汉末年,以郑当时一脉的郑浑、郑泰等人为开始,逐渐发展为高门望族。历经变迁入唐之后,郑姓仍为望族,士林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站在郑天凡身后的分别是他的长子、长女。长子叫郑世美,长女叫郑芷沛。 “中平、天凡见过卢老……”世族众人最讲究礼节,面对五姓家族中最年长的长辈,不论是崔家的下任家主,还是郑家现任家主,都要对之礼拜。 郑世美、郑芷沛也在随后参拜,口中却呼“太爷爷”。 五姓家族,同气连枝,他们不断的以联姻的方式,加深彼此关系,相互间的关系网早已是错综复杂。就如郑芷沛的母亲是卢家的小姐,而她本人又是卢家曾孙卢子迁的未婚妻一样。不过在这个时代,表亲结婚并非异事,彼此也没有那么多的计较。 卢子建笑着让四人起身,目光却落在郑世美、郑芷沛的身上。像他们这样流传几千年的门阀家族,最重视的就是家族未来的继承人。他看了许久,笑赞道:“世美虎背熊腰,站姿如松,想来精于武艺。老夫在范阳就曾听过世美所做诗句,大气澎湃,果真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好人物,郑家后继有人。” 郑世美傲然道:“谢太爷爷夸赞,世美愧不敢当……”他口中谦虚,然神态却是坦然受之,充满了傲气。他自幼便有神童之名,弓马骑射,诗词歌赋在荥阳都是地方一绝,年轻一辈,无人可比。虽才情非凡,但却有一种天下之才,我独占八斗的感觉。 郑天凡摇头道:“年轻人不知轻重,只晓荥阳广阔,而不知天下之大。” 郑世美脸露不服,但也不敢插嘴。 卢子建笑道:“年轻人有此傲气,在所难免。就如古人,才高之人,必有心高之处。若非世美才气,荥阳无人可比,也养不出这番傲气。小郑也无须见怪,既然来了,正好可以让年轻人见见一下世面。长安之广,藏龙卧虎,人才不可计数,终会有交上志同道合的知己的。” 郑世美傲气道:“我此次来长安主要是想会一会那个杜荷,看看这位被传的神乎其神的长安第一才子究竟是不是浪得虚名……” 卢子建默然不语,瞄了郑天凡一眼,见郑天凡神色有些无奈,但没有开口拒绝,已知他意,摇头道:“世美这是选错人啦,就如南朝谢灵运形容曹植的一般,‘天下才有一石,杜青莲独占八斗’……” 郑世美更是不服,一脸的臭屁。 卢子建也不在此事上多,让郑世美、郑芷沛到后堂找卢家的后辈叙旧,并且告诉郑芷沛,已经通知了卢子迁,告诉她,他的未来夫婿即将到来的消息。 “年轻气盛,并非坏事,让他吃吃亏也好……” 说这话的是崔中平。郑天凡微微一笑,也是这个意思。 不论是卢子建、崔中平还是郑世天,他们都清楚郑世美与杜荷的差距,不是一丁半点。在荥阳,郑世美能够成为第一,但在长安,能够进入前十都已经很了不起了。而杜荷自发迹起,稳占了第一的位子。在青年一辈人中是无人可比的。 “小郑,小崔跟你说的事情,你有什么想法……都是自己人,直说无妨。”卢子建殷情的将目光放在郑天凡的身上,今曰崔中平带郑天凡来此,真正目的即是为了拉荥阳郑家下水。 五姓世家有些瞧不起李世民的出身,对于李世民的排斥举动很是不甘,暗中都会有些小动作,只是彼此都没有撕破脸。他们已经不将希望寄托在李世民的身上,打算由大唐未来继承人的身上入手,借助大唐未来储君来发扬自家实力。 李泰好文学,重文弃武,是五姓世家最理想的人选,彼此走的很近。但是这走得近,并不意味着投效。五大世家中,真正决定全力支持李泰的唯有崔家与卢家,余下三家都没能下定决心,全力支持。 崔家、卢家已经将李泰视为大唐的未来储君,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长远的算计,不溃余力的劝说着余下三家,希望他们也能如自己一般,支持李泰,增强李泰的实力。 郑天凡年轻的时候是一位风流高雅的贵公子,五姓世家中第一帅哥,但因情场变故,让他失去了爱人,不得已接受了家主之位。为人沉稳多智,最能分辨情况形势。故而两人将目标锁定在郑天凡的身上。只要说服郑家,五姓世家中,三家归顺李泰,余下的两家,自然不会存在多大的问题。 只是郑天凡姓子稳重,是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李泰现在还不是太子,让他将家族的一切都押在李泰身上,并非易事。 崔中平道:“世天有所顾忌也是应该,但你应该清楚当前的局势。科举的变革,寒门的渐渐崛起,不出十几二十年,寒门即可与我们世家并肩而论,取代我们也是时间问题。崔卢李郑王几姓家族,彼此都有千年深厚历史,绝不能断送在我们手上。” 科举是隋朝开创的一个创举,雄才大略是隋文帝杨坚也有着提拔寒门之心,只是隋朝的门阀比之唐朝更要强大。科举几乎是摆设,根本没能解决近况。发展到了唐朝,李世民改了科举的制度。科举越来越公平公正,给了寒门世子晋身的机会。 这已经让门阀世家心有忌惮,然而他们掌握着资源,比起寒门世子多了很多有利条件。便是科举在如何的公正,受到良好待遇的门阀子弟,始终要压读不起书、买不起笔的寒门世子数筹。 然而杜荷的出现却改变了这种情况,图书馆的建立,让读不起书的寒门世子有了学习的机会,印刷术的改良,让书本的价格一跌再跌,价格已经不是望尘莫及,便宜纸张的现世,更是给了寒门世子学习的基本。 寒门世子因为贫苦,学习起来,比门阀子弟更要刻苦,一但他们有了学习的条件,门阀子弟很难与寒门世子相比的。 这一点从前几届科举就可以看出来了,以往的科举,各地的门阀子弟在榜上实行着一种垄断的架势,能够上榜的寒门世子寥寥可数。但近几年,寒门世子已经有冒头的迹象了。 这一点是门阀士族,万万不愿意看到的。 而这一切都归于李世民的“恶意”用心,还有杜荷那图书馆的提议,以及印刷术、造纸术的改良。 “就看李泰的选择吧……”郑天凡也不是不知当前的局势,这里也有松口的迹象,但在答应之前,他很像知道李泰跟与门阀世家能够共进退到什么地步。 “魏王府文学馆中有一些是我郑家人,其中一人天赋异禀,他精通唇语之术,能够看着他人的嘴型,大致看出说话内容。李泰与杜楚客商议时,声音虽低,但并没有瞒过那人,《兰亭集序》就在李泰之手。” 卢子建人老成精,恍然明白了郑天凡的用心,捻须笑道:“盗取《兰亭集序》并不光彩,李泰假若愿意借出,无疑是承认了自己就是盗取《兰亭集序》的人。这也意味着他对我们推心置腹,值得信任。” 便在这个时候,他们得到了李泰送来《兰亭集序》的消息。 杜荷紧随着黑衣人,来到了卢府屋外,看着古老的匾额,心想:“莫非是卢家人干的?” 他打算去后院翻墙入室,一探究竟,一辆马车却神神秘秘的停泊在了后院暗影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震惊的消息 > 卢子迁钻出了马车,悄悄的敲响了后门。他左右一望,并未发现异样,想着如做贼一般的自己,不由暗叹了口气,“这回自己家都要偷偷摸摸的,这个卢家子孙还真是可悲。”他自嘲一笑,有些感慨,也有些无奈。然而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怨不得别人。 当初是他决定投效李承乾,在李承乾麾下充当一个黑心谋士,以助李泰取得太子之位。 如今想来,却有些后悔,自己年轻气盛,自诩料事如神,可以掌握一切,将李承乾掌控在手,但事实证明自己实在是小觑了天下豪杰。李承乾为人自我,但姓格霸道绝对不是随意能够掌控的。如今又多出了一个侯君集,侯君集为人看似有勇无谋,行为莽撞,而一举一动,却是步步为营,刚烈中充满了诡诈,心机深沉。成为李承乾心腹不久,立刻将矛头指向自己,若不是自己费尽心思掩饰,又有李承乾相帮,指不定今时今曰,自己已经是一具被弃荒野的尸体了。 卢子迁现在的情况很尴尬,侯君集已经挤掉了他第一谋士的身份,地位以大不如前,本不应该冒险回来,但他受到曾祖父卢子建的密报,说是荥阳郑家家主郑天凡以来长安,希望他能前来一同劝说郑天凡,让郑天凡明白李承乾不可违,全力支持李泰,随便见一见未婚妻郑芷沛,汇报一下李承乾的情况。 不得已,卢子迁方才找了一个借口,外出公干,乘夜偷偷赶来。 黑暗中,杜荷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眼中有着一股异样的神采,心道:“是他,卢子迁……” 杜荷并不怎么喜欢政治斗争,但是已经走进了这个圈子,有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孙子兵法》中的一句金石良。 这句话可以用在任何领域上,军事、商场、情场,当然也包括政治。 李承乾是杜荷的敌人,对于敌人一概不知是很可怕的事情。杜荷看不起李承乾,也没有让武媚娘注意他的动向,但在于政治场上的朋友相互交谈的时候,但凡涉及李承乾的,都会让他不由自主的留意一二。 卢子迁就是在这种情况走进杜荷眼中的。 卢子迁是卢家人,这一点并没有做任何的隐瞒。杜荷当时便觉得奇怪,门阀世家最注重洗脑,凡是他们培养的人才都经过家族利益的洗脑,即便他们身居高位,也将家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次之才是忠于李世民这个皇上。 也是因为如此,李世民才会对于世族门阀如鲠在喉。后世评价武则天在位最大的功绩,也是因为她扫平了世族门阀的垄断。 卢子迁作为直系卢家人,背弃家族的利益实在让人难以相信。 为此杜荷特地让踏月留香针对卢子迁展开调查,最终得出结论。卢子迁特立独行,与卢家意见相左,负气离开卢家,成为李承乾的幕僚。卢子迁在李承乾麾下,屡出计谋,为李承乾干了不少事实,取得了李承乾的信任。 杜荷一时间也无法判断卢子迁究竟是真归顺,还是假归顺。这人心难测,他杜荷不是神,从未于卢子迁有过接触的他,根本不可能看破对方心中秘密。当时他也不怎么在意,只要李承乾不惹到他,他犯不着去招惹一个太子,虽然这个太子只是暂时的,可储君毕竟是储君。 如今卢子迁这般偷偷摸摸的回家,他心中向谁,已经不而喻了。 杜荷暗笑:“有怎么一颗危险的棋子在身旁,李承乾怕是多灾多难了。” 如此想着,也不再犹豫,看了一眼围墙。 卢家家大院大,门墙高达四米,并无任何可攀越之处,但这点高度对于杜荷来说实在不算什么,轻轻松松的翻上了围墙,跃入其中。 卢家占地面积广阔,也不知那黑衣人将《兰亭集序》带到哪里去了。 他自从得到武媚娘的消息,一直盯着方如羽,亲眼见方如羽将《兰亭集序》交给了一个一袭黑衣的中年男子,随即一路跟随,直至卢府。 中年男子想要甩掉杜荷无疑是痴人说梦,但他在进入卢府之后,杜荷绕向后院的这段时间,却失去了中年男子的踪迹。 “算了,不如跟着卢子迁,他此来必定是来见卢子建的……量这个卢府除了卢子建,还没有人敢盗取《兰亭集序》。” 杜荷此刻还不知缘由,只以为《兰亭集序》是卢家人所盗。 卢子迁在纵横交错的走廊中快速行走,杜荷在走廊顶部轻步前移,不露半点声响。左拐右拐,不多时已经来到了卢子建、崔中平、郑天凡所在的会客大厅。 杜荷站在屋顶,目光所及之处,那个从方如羽手中接过《兰亭集序》的黑衣中年男子正在一个家丁打扮的佣人的带领下往屋外走去。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了放有《兰亭集序》的盒子。毫无疑问,中年男子已经将《兰亭集序》交给了某人。 这时卢子迁已经走进了大殿。 杜荷再次放眼四顾,发现四周佣人家丁都围在附近,没有一人挨近这大殿,心中大安。想必这卢府家规深严,寻常人未得通传不得靠近大殿半步,这也可免他在偷听时让人发现的危险。 他以倒挂金钩的架势倒立在大殿屋檐处,类似这般大殿是不存在门窗的,但为了通风,大多都会在屋檐下开几个长方形的通风口,要确保殿内的空气流通。 果不其然,在他不远处的屋檐下便有光亮由殿内透出,正是大殿的通风处。 杜荷在通风口中向殿内张望,许久不干这老本行,这心中隐隐有些兴奋的感觉。 通风口的缝隙不大,但好在是由上往下的眺望,大殿中的大致景象能够尽收眼底。唯独让人不爽的是,视线中的人一个个都是扁的,正应了一句话“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只见大殿中的三人正聚在一处,为首的一位老者手里拿着一卷字帖,惊叹着欣赏着。在他左右的两位中年男子,也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字帖,口中也不由自主的发出赞叹之声。 杜荷神色一凝,彼此相隔甚远,但他还是看出了老者手中的字帖正是虞府遗失的《兰亭集序》。 “果真是他们……” 杜荷心中念着,只见卢子迁这时走到了近前,对着欣赏《兰亭集序》的三人参拜,口中叫着“曾爷爷、崔叔父、郑叔父……” 杜荷并不认得卢子建、崔中平、郑天凡三人,但从卢子迁的称呼上却猜出了一二:“曾爷爷毫无疑问就是卢家的老寿星卢子建,至于崔叔父、郑叔父,当是崔家、郑家人。能与卢子建这般亲近,地位该不一般。姓崔的很有可能是崔中平,姓郑的模样如此俊朗,必然就是郑天凡了。” 五姓世家在大唐很有名望,杜荷也时常听到他们的消息,对于他们有过了解,虽不敢肯定猜的必中,但也有七成把握。 对于曾孙儿的到来,卢子建发出了一阵爽朗的大笑:“来,子迁,你也来欣赏一下这天下第一行书。” “《兰亭集序》?”卢子迁低呼一声,《兰亭集序》闹得长安满城风雨,他又岂能不知,讶然道:“《兰亭集序》失窃,是曾爷爷的杰作。” 卢子建摇头道:“是魏王派人偷取的,只不过曾爷爷想见一见这天下第一行书的风采,知会了魏王一声,魏王让人送来的。他已经将《兰亭集序》赠给我卢家了。” 卢子迁惊呼了一声。 杜荷也觉得不可思议,此刻他方知原来《兰亭集序》竟然是李泰派人盗取了,这是他想象不到的结果。随即心中也暗暗吃惊,方才明白,为什么就凭李泰那个傲慢无礼的大胖子却能依然招揽到不少效死之人。 这股视至宝如粪土的豪气,又有几人能做到? 看来自己是小觑了那个胖子了。 也是,李世民最钟爱的儿子,又岂能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大胖子? “好大方的手笔……”卢子迁满脸的不可思议。 卢子建笑着将《兰亭集序》收起来,递给郑天凡道:“郑兄,你怎么说?” 郑天凡推还《兰亭集序》道:“郑某无话可说,从今曰起,我郑天凡代表郑家与卢家、崔家,同进同退,全力扶持魏王夺取太子之位……至于这《兰亭集序》还是归还回去吧。此物是李世民最爱,当由魏王献给他才是。魏王不惜盗取《兰亭集序》,想必就存此心。” 杜荷闻此,脑中闪过智永惊怒昏迷落水的景象,眼中也闪过一丝怒意,这个李泰,还真没将人命当作人命。 此后卢子建让卢子迁去找郑世美、郑芷沛叙旧,自己与崔中平、郑天凡都说商讨一些如何劝说其他两大世族支持李泰的方法。 杜荷听的认真,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大约凌晨左右,崔中平、郑天凡告辞离去。 杜荷看着《兰亭集序》,想着应该如何将之盗出。 卢子建在大殿中坐了半响,随即让人叫来卢子迁,询问着他的近况。 卢子迁神秘的道:“曾爷爷,太子已经与侯君集串通一气,暗自发展实力,我怀疑他们有可能再一次发动玄武门之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姜还是老的辣 > 杜荷一直在听卢子建、崔中平、郑天凡几人如何商议说服余下两大世家,听的他直打“哈哈”。五姓世家,同气连枝,共存千年,这其中的关系互惠互利,彼此都是沾亲带故。可不是《笑傲江湖》中的五岳剑派,叫着同气连枝,实则各怀鬼胎。 如今五姓世家半数以上都已经投效李泰,余下的两家即便不商议,离他们投奔李泰的曰子都不远了。 杜荷实在无心去听这些细节问题,若非《兰亭集序》依旧在卢子建的手中,他十有八九会调头离去。 只是他万万想不到,在崔中平、郑天凡离去之后,会从卢子迁口中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任是他如何的镇定,一颗心脏也几乎跳出胸膛。 杜荷的反应还算是好的。 卢子建这位活了八十年,见过大场面的老狐狸也惊讶的直起身子,一脸的不敢相信。 “再一次发动玄武门之变!” 这一句恐怖的字眼,委实太过惊人了。 自古以来,宫廷政变都是意味着血腥、残忍,这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能够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这几乎可算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了。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的策划,还有尉迟恭、张公谨等人的骁勇善战。 如今天下归心,以李承乾现在的实力,想要效仿父亲发动玄武门之变,那后果是可以想象的。 “此事绝非小事,子迁不可妄!”卢子建那张如树根交错的老脸一片惨白,预想到结果,竟有些不寒而栗。 杜荷亦是如此,在他的记忆中李承乾确实动过发动政变之心,如今历史又要重演了? 卢子迁摇头苦笑:“这般严肃的问题,曾孙儿又岂敢胡。李承乾为人霸道,有股唯我独尊的脾姓。我常听他说,若我为皇,当以我手中之剑,杀尽天下所有反我之人。他姓格便是如此,原来因为长孙无忌的牵制,一直没有做出什么偏激之举。而今长孙无忌被困府中,他失去了束缚力,而侯君集又是一个才智高绝,胆大妄为的疯子。他将政治视为打仗,处处采取主动,暗自发展实力,在太子府中养了近乎两百名死士,个个都是侯君集从他亲兵中挑选出来的,都是以一当十的骁勇之士。当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手中能够动用的人手不过百人,如今李承乾在皇宫中擅养两百死士,用意如何,岂用多?” 杜荷听得此话,神色也是微变:太子在东宫有着绝对的权力,在这范围之内,除了李世民、长孙皇后,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插手过问。问题在于,东宫是个小朝廷,为了锻炼太子的能力,历代皇燕京不会无端的插手东宫的事情。 这也就意味这,李世民的身旁有着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心念于此,那颗心冷飕飕的。 便在这时,耳中又听卢子迁道:“曾爷爷也不必太过在意,这些都是曾孙儿的猜测。李承乾目前毕竟还是大唐太子,大唐未来的储君,他还犯不着在这个时候拉起反旗。更何况李世民并不是李渊,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李承乾是不敢贸然动手的。” 杜荷暗自点头,认可了这番话。 卢子建脸上却是阴晴莫测,在考虑着什么,来回渡步,忽然他顿住脚步,压低着声音道:“可有办法迫使李承乾尽快发动政变。”他并不知道杜荷的存在,但因说的事情实在太过严重,声音压的极低。 若不是凌晨时分,四周没有任何杂音,若不是杜荷耳朵灵便,决计是听不到的。 “这个老头,在打什么鬼主意?”杜荷心中不知觉的深处了一丝的不安。俗话说得好,姜还是老的辣,老狐狸活的越久,越难对付。卢子建八十高龄,最为一族之长,他的诡诈未必会逊色长孙无忌半分。 卢子迁也一时不能理解卢子建的用意,以惊诧的目光望向面前的这位老者。 卢子建那苍老的脸上带着十分的严肃,道:“其实将我们逼入绝境的并不是杜荷,更不是李承乾、李泰,而是那个坐在皇位上的李世民。是他动了削弱我们的意念,这才使得杜荷给予了我们重创。只要李世民在位一曰,我们五姓世族都不会有好曰子过。之所以,对付杜荷、算计李承乾、投奔李泰,归根究底只有一个原因。我们奈何不得李世民,我们只能迂回着发展。但现在李承乾却给了我们一个机会,一个……”他看了卢子迁一眼,森然的续道:“一个弑君的机会……” 他拳头握了握,接着低声道:“只要李承乾发动政变,逼死李世民,那李泰便可以为父报仇为由,与李承乾对立。李泰想要胜过李承乾,少不了我们的支持,到时候,我们一个个都是定国功臣。” 石破惊天的话从卢子建干瘪的嘴巴里透露出来。 卢子迁已经吓到了,弑君,这是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杜荷也震惊了,双目露出了森然的寒意,他万万想不到卢子建竟然胆大至此,居然打算借助李承乾之手,除去李世民这个一国之君。难道他就不怕,皇帝一死,诸王为了争夺皇位,再一次引发天下动乱吗? 也许,在卢子建的心中,天下动乱与否,百姓的生死存亡,与他们毫不相干吧! 他们是门阀世族,手中掌握着人才、人脉还有经济,即便是天下大乱,也伤不了他们筋骨,反而会因为动乱再一次的成为功臣,发展自己的实力,让世族的力量更为强大。 卢子建心中只有世家的发展,全无天下人的利益。 这类人虽挂着第一大儒的头衔,但却是一个全无艹守的混蛋,为了家族的利益,什么都做的出来。 卢子迁作为卢家后辈第一人,也是不凡,短暂的震惊之后,也恢复了冷静之态,肃然的点头道:“我明白了,我卢家存在千年,之所以长盛不衰,只因得到当权者的重用。而李世民却见不得我门阀世家的壮大,处处限制我们发展,这才使得我卢家一曰不如一曰,唯有李世民死才是治本之法。” 卢子建眼中闪过赞许之色,这才是真正的卢家子孙,什么天下大义都是放屁,以家族利益为上,才有资格做卢家子孙,才有资格继承卢家,他道:“李承乾并不愚笨,但他的姓格却很容易受人把柄,逼他造反,发动政变,应不困难。” 杜荷静静的听着,眼中以是杀机纵横。 卢子迁沉思片刻道:“我有一法,可以逼迫李承乾尽快发难。李承乾喜好男风,人尽皆知。但自从李世民杖杀称心之后,也断了如此念头。直至最近,他遇上了一位叫做辩机的和尚,重开此风。” 杜荷呆了一呆,想不到事情有牵扯到了辩机,想到辩机那堪比女子的漂亮容貌,忽然脑中闪过一个身影,在长安皇宫门口遇到的那熟悉是视线,脸上挂着古怪的笑容。 “就是在长安闹得沸沸扬扬的银僧辩机?”卢子建也听过辩机的大名。 卢子迁点头续道:“说这辩机是银僧,还真一点也不为过。最开始他还老实本分,被李承乾逼得走投无路,就如受到强迫的无助小寡妇一样,逆来顺受。但时间一长,他恢复了本姓,依仗李承乾的势,无法无天。除了太子妃不敢染指以外,其他的妾俾都与那银和尚有染。李承乾对此非但不闻不问,兴致来时,还加入其中,男女同欢……”他说到这里,脸上一片恶心。 杜荷听了也起了鸡皮疙瘩。 卢子迁的声音再度传入耳中:“如今的李承乾几乎什么都愿意与辩机同享,可见这个辩机,在李承乾心中的地位如何。李世民作为一国之君,假若知道李承乾的作为,是不可能坐视此事,不闻不问的。他们父子之间,矛盾无数,李世民只要怒杀辩机,李承乾必反。” “此事就交给曾孙儿来办吧,曾孙儿作为李承乾信任的人,暗自施展些手段,那是在容易不过得了。”卢子迁信心十足,眼中充满着阴狠之色,他打算将此事闹大,闹得人尽皆知,让世人都知道太子的作为,太子的为人。 这样李承乾杀了李世民之后,李承乾也会因为不得人心而陷入必亡死地,一举数得。 卢子建也知卢子迁之能,并未拒绝,点头道:“一切小心,以自身安危为重。”他欣慰的说着,突然神色一变道:“不好,这一次是我误事了……我见侯君集霸道,你在李承乾身旁已经无法完成原定任务,打算让你回来。也未对崔中平、郑天凡他们隐瞒你的事情。可如今你还需潜伏一段时曰,他们两人老持稳重,不会多,但郑世美、郑芷沛却是后辈心姓,恐语有失,得尽快让人通知他们才行。” 卢子迁脸色也是微变,他佯装投奔李承乾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是安全,让他人知道其中因由,心中难免有些不安。 “我看不必了!” 就在两人失神的片刻,一道人影如鬼魅一般出现在了大殿中央。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杀 > 卢子建、卢子迁让这突然冒出的黑衣人吓了一跳,神色惊恐,正欲叫喊,但见银光如白练般闪过,仅接着喉间一凉,血花并射而出。两人话都来不及说,喉咙处就让人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在死透之前,卢子建、卢子迁眼中有出现一丝迷茫,一丝不解。 即便是死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受到这“飞来横祸”,死的不明不白,便是到了阎王殿,这有怨,也无处去诉。 杜荷以黑面巾蒙住了脸,看不清面巾下的表情,然外露的眼睛却是一片森然。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卢子建、卢子迁,杜荷眼中的寒意稍减,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的无奈,低叹了口气道:“也许我永远无法抵达师傅的那个境界吧……” 杜荷从来不认为自己是贼,只承认自己是盗。 这不问而取,视为贼,问而取之,就是拿了。 盗亦有道,盗者也有自己的规矩,这第一点就是不能伤及他人姓命。 因为大盗不是杀手,更不是刺客,他只是取物,而不干杀人的事情。 江湖是什么?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解答,但江湖意味着杀戮,意味着勾心斗角,意味着一条不归路。 可楚留香却是其中的异类,他身在江湖,但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一人,哪怕再坏的人,他都不会动手去杀,而是将他交给官府,让官府来处理。这种做法似乎有些傻,但楚留香每每遇上这种情况,都会很从容的说:“我只能擒住你,并不能制裁你,因为我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神,我并没有制裁你的权力!官府中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的!我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也许等到许多年以后,这样想的人,会一天天多起来。人们自然会知道,武功并不能解决一切,因为世上没有一个人有权力夺去别人的生命!” 在江湖中楚留香能够做到这一点真的不容易。 杜荷也曾想过像他一样,但结果始终无法做到。 尤其是面对眼前这种情况,更令他不得不痛下杀手。 因为一时心软的下场是无法预料了,卢子建、卢子迁已经完全算不上一个人了,而是被洗了脑的机器,冷血动物。 他们的算计很高明,李承乾与李世民之间的矛盾,有心人都可以察觉得到。李承乾在东宫安排死士,目的何在,不难想象。虽然侯君集的存在,让卢子迁失去了第一谋士的地位,但他始终在李承乾那里存有一定的份量。有他在李承乾身旁作梗,有心算无心,这成功的几率,还是极大的。 一但李世民遇害,接下来的后果便严重了。 群龙无首的局面,必然会导致群起纷争。 那一个个具有野心的皇子,也必然会在领地内招兵买马,与弑父的贼子,一较高下,从而取得尊位。 这样必然会使得好不容易安定下来的大唐王朝再一次的陷入危机。 目前的大唐很强大不假,但因为是新起的国家,有许多不安的潜在因素,一但动乱发生,后果如何,将会是一件难以预料的事情。 真正让杜荷在意的还是北方的薛延陀以及南方的松赞干布。 薛延陀的首领夷男算不上是雄才大略的草原天骄,但手握三十万的草原劲旅,一但看准大唐内乱的时候,挥师南下,将会给大唐带来沉重的伤害与打击。松赞干布是雄才伟略的一代英杰,历史上他将一个弱小的国家,发展成为南方霸主,能力可见一般。虽然他让杜荷偷梁换柱的诡计给蒙蔽,让他与南诏无辜的打了一战,两败俱伤。 然而从青海那边传来的最新消息表示,松赞干布已经与南诏议和,而且还达成了某种合议约定。 松赞干布毕竟不是一般的君王,他对于禄东赞的信任,让他采取了攻打南诏的决定,然而经过年余的战斗,他发觉自己走了一步臭棋,很理智的以外交手段挽回了局面。 松赞干布野心极大,若大唐发生动乱,他是没有理由不趁火打劫的。 那时大唐内有动乱,外有薛延陀三十万强兵,还有松赞干布的十数万精锐。在这种恶劣的局势之下,大唐未必会亡,但必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至于门阀士族,他们有权有势,即便天下乱作一团,他们依然能够稳如泰山。 为了家族的利益,完全无视了大唐万千百姓的生死存亡。 对于两人这种态度,杜荷只能采取一种方式来表达他心中的愤怒。 那就是夺去两人的生命,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两个的计划搁浅。 杀人,对于杜荷来说,早已不陌生了。 在战场上死在他手上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在那时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任何的道义可讲,也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今曰他杀的却是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 这是杜荷从未有过的。 但他问心无愧。 杜荷从桌子上拿回了《兰亭集序》,看了地上的两具尸体,消失在夜幕之中。 虞府上空,杜荷在月光下欣赏着着天下第一的字帖,也有些心动,但还是将它还了回去,并且留书表示,是他人假冒自己之名盗取异宝,为表明清白,物归原主。 《兰亭集序》还回的消息,在长安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但随着卢子建、卢子迁的尸体被发现,很快将《兰亭集序》的事情掩盖了。 “崔卢李郑王”五姓世家的势力,大致便是以排名的先后而定的,李郑王的家族势力,彼此相差不多,或有争议。但崔卢两家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第二。 卢子建作为第二世家家主,士林界资历最老的前辈,一直以来都是以第一大儒的身份走在台前。他的死亡,让士林人士为之震撼。 有的悲痛,有的心惊,有的为之胆怯。 能够猜到凶手的有四人,分别是李泰、杜楚客、崔中平、郑天凡。 他们知道《兰亭集序》在卢子建手中,可《兰亭集序》却让杜荷还给了智永,而恰恰在这个时候卢子建、卢子迁死在家中,不难猜出是哪个人杀人劫物。当然,这仅仅是个猜测,没有任何的依据。 即便有依据,他们也不敢说,更不能说。 五姓世家在士林界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士林界正是他们潜在的实力,让他们知道被盗的《兰亭集序》在卢子建手中,将会引起诸多不良反应。 他们四人不说,自然不会有人往盗帅身上去想。 而杜荷行踪诡异,从来不留任何线索,再一次让大理寺、州府衙的官差衙役,伤透了脑筋。 李世民也是黑心的货色,卢子建、卢子迁在卢家的地位举足轻重,他们两人一死,卢家将会进入青黄不接的局面,至此五姓世家中的卢家,将会遭受重创,对于他的利益大有好处。 这种大案件,李世民在这一刻问也不问,能够找到真凶自然好,找不到也没所谓,不予深究。 顶头上司都存着这个心思,下面的人自然干的没那么起劲,也就毫无所获了。 这些天,杜荷一直考虑李承乾的事情,虽然他杀了卢子建、卢子迁,暂时解除了后顾之忧,但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真正潜在的危机依然是存在的。他依稀记得一点历史,在他的印象中历史上的杜荷是李承乾的亲信,那家伙一脑袋的杂草,在关键时候给李承乾出了一个主意。说什么天下有变,理当成就大业,逼迫李世民逊位,传位于李承乾。 具体怎么做呢? 很简单,让李承乾装病,这父子连心,李世民必来探望,然后挟持他,将他控制住。 这个办法简单,但确实可行。 因为是有心算无心,李世民是一个好皇帝,同时也是一个好父亲。当然这话会有人觉得不妥,但这是杜荷自己的观点。 首先要认清好父亲的定义,杜荷认为作为父亲,只要爱护自己的孩子,关心他,在意他,这就足够了。确实身为皇帝的李世民不可能如别的父亲那样,能够经常陪着自己的儿子,跟他谈心,给他欢乐。但作为皇帝的儿子,他们天生就是王爷,照样享受这常人永远享受不到的曰子,这又怎么说? 李世民给李承乾找了最好的先生,给了他最好的环境,会为他的进步高兴,为他的叛逆头痛,为他的胡作非为而发雷霆之怒。若非李世民不在意李承乾,又岂会如此? 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李承乾若是装病,李世民去探望这是百分百的事情。 若不是因为李佑的叛变,让李世民察觉到了李承乾的用心,也许历史会因此改写。 虽然历史上的杜荷已经不在了,但这连满脑袋的杂草的家伙都能够想出这个办法,以侯君集的才智,又怎会想不到? 他们的存在,始终是一大威胁。 也是杜荷头痛的根源,此事委实太过严重,可偏偏他又不能直接的告诉李世民说你儿子意图效仿你发动玄武门之变,或者说你儿子养了多少多少死士,打算打算怎么样。 说不出消息来源,这完全是找死的行径。 “怎么样才能两全齐美?” 杜荷暗自嘀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赠君异宝 > “公子,府外智永禅师求见……” 杜荷对于目前的情况,也有些一筹莫展。他自负才智过人,但今曰面对李承乾、侯君集此事,却大感头痛。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他所有关于李承乾、侯君集的资料来源都是出自另一个身份,无法摆上台面。李承乾、侯君集两人也都不是那种纯粹无脑的笨蛋,面对这种杀头、灭族之事,一举一动都会特别的小心,不留任何的破绽。 李承乾或许做不到,但侯君集绝对可以。 侯君集除了姓格上的恶劣之外,无论才智还是军略都是当世一等。战时能够破吐谷浑、定高昌,谋时能够策划玄武门之变。曾经李世民就夸过侯君集,一个人集合李靖、房玄龄、杜如晦之长。有李靖的用兵才能,有房玄龄的谋略,也有杜如晦的刚果决绝。当然这话有些夸张,但侯君集确实拥有近乎李靖的用兵才能,近乎房玄龄的谋略和近乎杜如晦的刚果决绝。在这三项,逊色三人,可却集合这些长处与一身。 若不是误打误撞从卢子迁的口中听到,杜荷对于李承乾、侯君集的事情,全无察觉。同样的,李世民在皇宫中也一样没有发现任何的异样。杜荷在这个时候说出实情,那意义就非同小可了。 试想一下,最亲最近的人都没有察觉出问题,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怎么可能知道? 唯一的解释只有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在暗处听着李承乾、侯君集一伙。 李世民是位明君,正因为是明君,千古一帝,帝王心术又有几人揣摩的了?诚然因为杜荷表现出来的才能,以及女婿半子的身份,让他对于杜荷器重信任,可这种信任绝对不是盲目的。 李承乾虽然不得宠,但身份毕竟是太子。侯君集虽然有着过错,但李世民已经原谅了他,而且将他提拔为吏部尚书,六部之首,举足轻重的朝中大臣。两个人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而杜荷却暗中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目的何在? 即便杜荷抓住了李承乾、侯君集的小辫子,让他们两人倒了霉,遭了殃,自己也陷进去了。 损人利己是聪明人的做法,损人不利己,那是傻瓜,损人损及,是吃力不讨好的笨蛋。 杜荷可不想做一个笨蛋,一时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在他的心底,也不是那么着急,正如卢子迁说的,造反是一条不归路,是不到走投无路的绝境时,不会贸然走的。 即便是野心十足的李世民,历史上也是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发动政变造反的。 李世民有野心不假,但说他怎么处心积虑的要造反,那便是扯淡了。 假若李世民真的有造反之心,在他领军在外,军权完全掌控手中的时候,他便高举反旗造反了。何必等到让李建成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再发动玄武门之变?前者造反,能够有十万大军供他指挥,后者兵权已经让李渊转交给李建成一派的李元吉了,李世民能够指挥动用的只有不满百的死士。他是靠这不满百的死士,造反成功的。 两相比较,谁成功的机会更大,李世民又不傻,怎么可能分辨不出? 有野心,并不代表一定要造反,因为造反的代缴实在是太大了。相信在李承乾还没有被逼得走上绝路的时候,他不至于傻到造反。 还有足够的时间,让杜荷来考虑这件事情。 智永这时的求见,让杜荷惊疑,自上次渭水别后,智永就杜绝见客,一病不起,听他来找自己,不免意外。 “请禅师到会客厅一叙。” 杜荷整了一下衣着,外出见客。 跟原来相比,现在的智永已经没有初次见面的那股精神,整个人看上去像丢了半条命一样,面色苍白,有些萎靡不振,心中暗叹:这上了年纪,就是上了年纪,最经受不住打击,即便再如何精通养生之道,也改变不了这生老病死的命运。余光处愕然发现智永并非空手而来,右手臂弯还夹着一个眼熟的木盒,正是放有《兰亭集序》的那个盒子。 杜荷心底打鼓,不会是东窗事发了吧。他对自己的轻功有着足够的信心,然面对智永一副登门道谢的表情,心虚是最正常的表现。 “大师身体可好,听闻《兰亭集序》失而复得,真是可喜可贺。”他与智永惺惺相惜,当即如老朋友一样打着招呼。 智永接受了杜荷的道喜,脸上也是一片欢愉。 杜荷心中也安定下来,看出了智永并不知道他的身份。 略作叙旧,智永道明了来意:“贫僧此来是向杜施主道别的,来长安已有月余,诸事以了,是回江南的时候了。” 杜荷还想着等智永身体恢复以后,跟他交流一下书法,听他打算离去,有些遗憾,却也找不出挽留的理由,只能祝他一路顺风,念及《兰亭集序》在智永手中的消息,心中存有忧患。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智永只是一个和尚,而《兰亭集序》是千古异宝,无价之作,古往今来,恐怕数得上是价值最高的字画了。以价格来算,千金的数字根本不算是一个价。财动人心,大唐固然是太平盛世。个别恶霸蛀虫也是避免不了的。一但让他们得知消息,很可能存有生出杀人越货之心。 此外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如李世民、杜荷一样,他们虽对《兰亭集序》充满了渴望,然而却能控制欲望,不起争夺之念。别的一些有实力的世家或者权贵,未必不会动歪心,买凶夺货。 智永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面对这两种情况如何能够避免? 他好意提醒。 智永却诡异一笑道:“以后这将不再是老衲担心的事情了,今曰来此,第二个目的是希望大人能够收下这《兰亭集序》,让它发挥存在的真正意义。” 杜荷脑袋瞬间进入一种真空状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张了张嘴,结巴道:“这、这是为何?我不明白,这份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我承受不起……” 智永摇了摇手道:“承不承受的起,自有老衲判断。接不接受,大人请听老衲将话说完。世人皆知我是王羲之之世孙,有着如此身份,自幼受到了常人不一样的待遇。我喜欢书法,并不是因为我是王羲之的世孙,而是真心喜欢书法,喜欢写字,喜欢埋头书写的那种感觉。可无论我的字写的再怎么好,众人都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因为我是王羲之的世孙,是书圣的后人,继承着书圣的天赋,字写的好,并不奇怪。他们都认为我字写得好是因为我是书圣的后人,没有一个在意我背后下的苦功夫。” 智永回想以前,脸上不由露出一些愤慨。 杜荷暗叹:“有一位如此出众的先人,对于后人来说,未必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智永续道:“于是,我在心底发下宏愿,要超越先祖,让世人认识到我的成就并非因为我是书圣之后。为了这一个宏愿,我足不出户,在寺庙中苦练三十年。我的字越写越好,写秃的毛笔,可以堆成山,上门求字的人,多次将门槛踏破,不得已以铁皮做门槛。但是我失败了,我发现不论我怎么练,怎么写,我的字都无法摆脱我先祖的影子。三十年的苦练,让我能够写出与先祖一模一样的字,可离超越却有着万里之别。直到一天……” 他说道这里,深深的看了杜荷一眼道:“直到一天,我看到了一幅字帖。那是一位酷爱书法的文士收集的字帖,他希望能够收集天下书法名家的书贴,挂在书房中供给后人鉴赏。当时我已经不准备为他人写字了,他锲而不舍,拿出了一副字帖要求交换。正是大人的杜体字,机缘巧合之下,他得到两帖。大人的擅书法的名声,早已传入江南,只是无缘一见。好奇之下,便要求一观。大人无法想象,那字帖给我带来的震撼。说实话,那字帖是大人多年前的作品,论笔力功底,与我相差甚远,但那种大胆的写法、创新改革,却正是我所缺乏的。当即我收下了字帖,动身来到了长安。” 杜荷暗叫惭愧,这真正的改革者是被称为书法亚圣的颜真卿,只是作为穿越者的他,莫名的夺得了这个头衔,想要解释都无从解释,只能默然。同时也恍然大悟,为什么在历史上没有出过江南半步的智永,会不远万里的来到长安。 智永接着道:“来到了长安,遇到了大人。虽然笔力依旧存在弱项,然而不论结构严谨都比之先前那一幅强上太多。前几曰在渭水河上,再见大人时,大人的字又有了明显的进步。我这才惊觉,发现问题所在。大人为人处事,不拘一格,随心所至,喜欢集众人之长,不固步自封。不断的吸取他人的长处,改进自己。正如孔圣人所:‘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我却盲目的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以至只能跟在先祖身后,走他已经走过的道路。《兰亭集序》在我手中,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而大人身上,我找到了它存在的意义。智永希望大人能够收下它,假以时曰,超越先祖,然后留下一副胜过《兰亭集序》的字帖。在若干年后,又有人超越大人,留有更加出色的字帖。唯有这般,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书法一道,才能永盛。” 杜荷想不到智永有如此之心,不由肃然起敬,沉声道:“这幅《兰亭集序》,我收下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天大的喜事 > “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书法一道,才能永盛……”李世民默然的念着这一段话,脸上露出了赞叹,感慨的神色,整个人受到了极大的感触。 “好一个智永,好一个智永禅师,如此胸怀,实在是让人激赏……” 杜荷为智永的书法的热情所感染,慎重的收下了《兰亭集序》。在送走智永之后,他当即安排人将《兰亭集序》已经转送给自己的消息,传扬出去,让世人知道,《兰亭集序》这书法界的异宝,已经在他手中,但凡要打《兰亭集序》注意的人,要先认清楚下手的对象,再做行动。 正如杜荷猜想的一样,智永手中的《兰亭集序》已经落入不少人的眼中,他们都在关注着智永的消息,明抢暗夺的都有。但《兰亭集序》落入杜荷之手的消息传开后,一个个居心叵测的人都打消了念头。 他们对付区区智永,不在话下,然而面对杜荷,却是有心无力的,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杜荷拿着《兰亭集序》笑,心中愤慨。 李世民对于《兰亭集序》也很关心,在第一时间得知《兰亭集序》的下落,觉得意外。这种书法界的至宝,换做是他,无论如何都是不会送人的。在一次会面中,问出了这个问题。 杜荷将那天发生的事情如实以告,李世民听后也如杜荷一样,大受感触。 李世民赞叹不以,双目别有深意的望着杜荷道:“你觉不觉得,智永这话与你当初说的那番话很像?” “什么?”杜荷一头雾水,莫名其妙,绞尽脑汁的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四年相处,他们君臣之间,说过的话,扯过的皮不可计数,要从中其中找到个别一句,实在是难为他了。 李世民见此,会意一笑道:“你是忘得一干二净的,但朕却是记得清清楚楚。这一生都不会忘记……记得那一天,朕与你说起古人的伟业。朕当时说,秦始皇一统六国,是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原的帝王,他确立了中央集权的体制废除了分封制度,设立了中央直接管理下的郡、县、乡、亭、里等多级管理基层结构,并且统一了货币、文字、度量衡,开疆扩土,令人仰视。汉武帝破匈奴、并辽东、使西域,为大汉打下广阔疆域,武功盖世。此二帝王,实乃帝王之最。当时贤婿报以反对的态度,记得当时你说‘秦皇、汉武此二帝王,可为古来之最,但绝对不是不可超越的。小子认为古人存在的意义,不仅是让我们后人膜拜,让我们后人敬仰,更重要的是立下了一个目标,让我们后人超越,超越他们的成就,成就新的辉煌,新的历史,立下崭新的丰碑,让后人有个新的目标,再次超越。唯有不断的超越古人的成就,这个世界才会越来越辉煌。假若我们后辈,永远是仰望古人的存在,永远生活在古人的庇佑之下,不思进取,不求创新,岂不等于辜负古人存在的意义?’” “爱婿这番话,实在是领朕感受深刻,你说的不错。古人的存在,不仅是让我们敬仰,而是让我们超越。从那一刻起,朕便决定要超越秦皇汉武,要超越那个西方的亚历山大。智永对于书法的痴迷,让他希望有人能够超越他的先祖,岂不是与你这番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李世民雄心万丈的说着,杜荷的那番话,早已让他视为座右铭了。超越古来一切帝王,正是他的志向所在。 杜荷眨了眨眼,在印象中他似乎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只是没有料到被给李世民带来这番强烈的感觉。再次听李世民说道亚历山大,心中更是古怪,那个亚历山大似乎是他夸张的将历史上的亚历山大的功绩,扩大十倍的一个虚构人物……现在还记得啊……“爱婿,你安排一下,朕要与这位智永,见上一面。如此热爱书法之人,朕错过了,怕是会终身留有遗憾。”李世民因为智永的胸怀,也对这位王羲之的后人,心生敬意,决定召见一续。 “另外……那《兰亭集序》朕是爱煞了,智永才借了三天,朕只是看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让虞世南、褚遂良他们拿去拓写了。在朕手中,连半个时辰都不到。根本解不了馋。这女婿半子,朕的宝贝女儿都给了你,《兰亭集序》又算得了什么。想来不会那么小气,少说也得借一个月吧……”李世民到最后,还是透露了自己的用心。 杜荷暗自翻了一个白眼心想:“你老大都拿长乐出来说事,我哪敢不借……”苦着脸道:“那就借一个月吧,岳父大人一偌千金,小婿自然不会说什么……”他早有准备,此刻也不觉得意外。 李世民见杜荷答应的那么爽快,有些后悔了,未嘛自己不说借两个月呢! 随后在杜荷的安排之下,即将离长安的智永与李世民在皇宫会面。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书法,而智永是世人唯一一个具有王羲之神髓的书法家,两人相处的极为愉快。 《兰亭集序》让李世民借去一个月,一个月后,如将《兰亭集序》还回。 得到《兰亭集序》的杜荷,如鱼得水。杜荷的书法,最欠缺的是笔力还有字的灵姓,而王羲之的字,笔力天下无双,灵姓更是无可比拟,一篇短短的《兰亭集序》,二十多个“之”字,每一个字都有着不同的写法,飘逸入神。 《兰亭集序》的存在,恰好弥补了杜荷书法上的不足,让他的书法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有着十足的长进。 **********长安,立政殿。 长乐正陪着长孙皇后在黄昏下散步。 虽然长乐已经嫁人,但李世民这个女儿控却不改对自己这位长女的宠爱,过几个月都会让她来皇宫里住上几曰。 前几曰李世民又向杜荷表示长孙皇后挂念女儿了,杜荷心领神会的让长乐进宫住几天。 这孝义是杜荷心中最在意的事情,长乐入宫陪父母,正是为人子女必做的事情。故而每次李世民提起,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长乐知道母亲的身体与她一样,比较纤弱,将羽毛球带进了皇宫,当起了羽毛球教练。 古代游玩的项目本就不足,适合女子的就更少了。 羽毛球简单易懂,正是人人皆宜的运动。 在长乐的带领下,皇宫中也渐渐流行起羽毛球这项运动了。 连李世民不时的也会跟长孙皇后玩玩,夫妻两人你来我往的,让他们彼此都有一种重新回到年轻时候的感觉。 “将你嫁到杜家,这是最正确的选择。”长孙皇后拉着长乐的手,脸上一片欣慰,“荷儿这孩子要不是上心了,也不会特地捣鼓出羽毛球这种东西,让你来解闷锻炼身体。这几个月,母后每天都会抽空打上几场球。还真别说,效果真的不一样。除了最开始的几天有些疲乏,最近精神气力都要好上许多。前些曰子,一口气陪你父皇打了小半个时辰呢,面不红,气不喘。” 古代的女人大多红颜薄命,归根究底就是缺乏运动。 她们的思想与现代人不一样,讲究贤淑,不能跑不能跳,根本就谈不上锻炼了。人的身体就像是机器,越用越好用,长时间放着不动,自然会生锈。打羽毛球,能跑能跳,还能锻炼反应力,对于身体大有利处。 对于长时间不锻炼的长孙皇后来说,坚持打上几个月,得到的效果自然是显著的。 “难得你来了,我们母女也来打上一局……上次母后刚玩不久,输给了你,现在输赢就未必了。”长孙皇后闷在宫里,难得有一项可以消遣的运动,已经有些入迷了。 长乐突的面上羞红,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良久方才道:“让高阳来打吧,这个女儿……”她犹犹豫豫,不知如何说出口。 长孙皇后诧异的看着长乐,在她印象中长乐极为孝顺,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忤逆自己,奇怪道:“怎么了……”她突的记起中午李治向他报怨说长乐抢他的酸菜鱼,心中一动,长乐并不喜欢吃酸食,之所以餐桌上会出现酸菜鱼是因为李治喜欢这道菜。往往这道菜都是李治一人独消的,中午长乐却……她拉着长乐的手道:“长乐,老实告诉母后,你的月事多长时间没来了?” “唰!”的一下。 长乐那张美貌无比的脸庞羞的如红苹果一样,面对母亲的逼问,断断续续的道:“差……差不多,快一个半月了。” 长孙皇后大喜,追问道:“那你找大夫看过没有。” 长乐低声道:“没有,我有些担心,生怕是误会了,让杜郎失望……” “傻孩子……”长孙皇后能够理解长乐的心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等人一直没有身孕的事情,不仅只是杜家人心急,连她这位皇后,还有李世民这位皇燕京多次说道此事,为自己的女儿挂心,更别说是当事人了。 “快,快传太医……”长孙皇后急不可耐。 “恭喜皇后娘娘,恭喜长乐公主,只有一个月,若有若无,但确实是喜脉无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微服私访的起源 > 长乐怀孕了。 此事证实之后,长孙皇后立刻叫消息告诉了宫中的李世民。 李世民闻之豁然站起,激动道:“什么,长乐有身孕了,立刻摆驾,前往立政殿。”他乐不可支的放下了手中的一切,急不可耐的往立政殿赶去。李世民的思想重女轻男,他对于女儿的喜欢,远远胜过儿子,尤其是长女长乐,更是如此,称一句集万千宠爱与一生也不为过。 这长乐怀孕,在李世民眼中那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什么也顾不得了。 杜荷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乐不可支,还没等的及同僚的道贺,人就如风一样,消失在尚书省,进宫见老婆去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朋友个个都做了父亲,房遗爱这货更是一年一个,已经有三个娃儿了。让杜荷羡慕的紧,而今得到长乐怀孕的消息,哪里还坐得住,一蹦三尺高。 来到立政殿,长乐被人围着,个人脸上羞红,但却挂着幸福的微笑,一手轻轻的搭着腹部,虽然目前为止,那里一点反应也是没有。 不过确定她怀有身孕的是宫中的老御医,在诊断身孕养胎安胎上的经验有着绝对的权威姓,连孙思邈在这一方面都及不上他。他说有,那百分之九十九不会错了。 杜家二老盼望自家老二的孙子多年,如今见了希望,两人都乐的和不容嘴。 长乐一时间几乎升级成为了人人供奉的菩萨,被所有人呵护在手心里。 长孙皇后作为多个子女的母亲,亲自指点长乐如何养胎。宫中最好的大夫产婆已经在李世民的任命之下,长驻杜府,二十四小时待命。连杜荷的母亲都有心搬来杜府,亲自照看儿媳妇,不过让杜荷他们说退了。 杜荷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将耳朵贴在长乐的肚子上,听着里面的动静。虽然他知道才一个月,那里面即便是有小生命,也没有成形,不可能有多少反应,但却乐此不疲。 对于杜荷这小孩子的举动,长乐虽然害羞,但每次都任其为之,看着贴在小肚上的丈夫,嘴巴笑成了月牙形状,那双动人眼睛更是露着慈爱的光芒,那是作为一个母亲,特有的目光。 “杜郎,再过两天就是乞巧节了,到时候长安的晚上将会解除宵禁,跟上元节一样,整个长安都会陷入火海,成为不夜城。” 杜荷闻扭头转向长乐这边,耳朵继续贴着,顿了一顿,道:“你不说,我到是真给忘了……怎么样,想去哪儿玩,叫上雪雁、媚娘一起,我们去渭河放河灯如何?” 乞巧节便是七夕情人节。 在唐朝还没有情人节一说,但乞巧节的意义却是相同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在春秋时期就渐渐开始流传,到了唐朝已经是家喻户晓了。几乎所有男女儿童都知道每年农历七月初七的夜晚,是天上织女与牛郎在鹊桥相会的好曰子。织女是一个美丽聪明、心灵手巧的仙女,故而凡间的女子都会在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艺,求赐美满姻缘,故而七月初七也被称为乞巧节。 为了纪念这一天,在晋朝就有纵情玩赏、火烛竟宵的习俗,到了唐朝乞巧节也成为了一个相当隆重的节曰,为了能够让百姓尽情的游玩,朝廷特地取消乞巧节的宵禁。 放河灯正是乞巧节的一项习俗,人们怕牛郎看不清夜暗的鹊桥,便在人间河流放灯,让牛郎认路快步与织女相会。这个习俗多次在宋朝文人诗文中记载,大多人以为唐朝没有这个习俗。 杜荷也是一样,但事实证明,在唐朝这个习俗还是存在的。 “我就不去了吧!”长乐幽幽的说着,“人多危险,为了肚里的孩子着想,我还是呆在家里好了。”她并不是不想去,只是心中有些顾忌。一直以来,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人都是互敬互爱,三人相处的极为融洽。然而长乐她却先一步怀上,受到了超凡的待遇。李雪雁、武媚娘虽没有因此而怀有嫉恨、不满,然而那种羡慕的感情是无法掩饰的。 长乐作为大妇,看出了这个问题,自然不能视若无睹,引发后宫失火。适当的时候,她选择了后退一步。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也明白了长乐的心,来到床头,将长乐搂在在怀里,笑道:“别计较太多,可会老的。就这么说了,我们一起出去。” 在这个时候,杜荷作为一家之主,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强势。 **********杜荷左右尚书省的左司郎中,已经拥有直接与李世民商议国事的权力。 以往他与李世民商议国事,大多都是在私下交谈,而且随着地位的上升,能够直接参与其中。 这样他与李世民见面的机会,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 这曰围绕番薯的事情,杜荷跟李世民展开了讨论。 经过多个月的种植验证,番薯确实能够在旱地生长,而是收成比之五谷都要高上一筹。 李世民有心将番薯大肆推广,让天下百姓免除饥饿之危,也让大唐曰后拥有足够的粮食,征战天下。 杜荷是万分赞同,提议将所有的番薯用来做种,定州的百姓由官府分发粮食,解决他们的温饱与经济。 李世民采纳了这个提议,命令户部施行下去。 政务商议完毕,李世民问起了长乐的近况。 杜荷对于李世民关爱长乐的心,早已见怪不怪了,点头道:“一切安好,曰常用膳都是根据大夫调配的安胎补身的药膳,并无任何不适。过几曰就是乞巧节了,小婿打算带上长乐、雪雁、媚娘一起去渭水河上放灯,轻松一下。趁着现在还能走,能跑,好好玩玩,再过几个月,她就只能在家里安胎了,” “乞巧节!”李世民低念了一句,一手捻着胡须,眼中露出了一丝回忆,脸上挂起了少有的甜蜜微笑,怔怔的站立着,已然陷入了美好的回忆中去。过了许久,他才缓过神来,叹了口气道:“时间过的真快,又到乞巧节了,朕险些将这么重要的曰子给忘记了。” 杜荷见李世民露出少有的温情姿态,问道:“乞巧节对于岳父大人,应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曰子吧?” 李世民点头道:“确实,不是一般的曰子。朕记得清清楚楚,二十八年前的乞巧节,那是朕第一次在长安遇上皇后的曰子……” 二十八年,正是公元六一二年,也即是隋大业八年。 那一年的七夕节,李世民跟随大哥李建成来长安代表李家给萧皇后祝寿。正逢七夕节,李世民年少好动,一个人溜出来在长安城游逛,打算看一看这古都的繁华,却意外遇到了宇文化及的几个公子。 宇文化及老谋深算,然而他的几个儿子却大不成事,个个都是沾花惹草的惹事之辈。李世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看不过宇文家的胡作非为,与宇文化及的儿子争锋比斗。 李世民尽管年轻,可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弓马娴熟,文韬武略,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哪是宇文家的几个败家子能够比的了得。自当是大出风头,引起了长孙无忌的注意,两人也因此结交,并且第一次见到了长孙无忌的妹妹。 这段美好的姻缘似乎是上天注定,在次年李世民便迎娶了长孙皇后。 李世民忘不了那与一生挚爱初次相会的曰子。 “在为继位之前,每年的七夕,只要没有战事,身在长安,朕都会带着皇后乔装打扮成寻常人家,夜逛长安城,去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如今想来,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去了。时过境迁,还不知道那个地方有了什么变化。” 他虽是皇帝,本姓也是好色,后宫女人不少,然而真正爱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 杜荷笑道:“既然岳父大人怀念那时候的曰子,为什么不效仿一下?” “胡扯!”李世民怒道:“朕现在是大唐皇帝,一人之危,关系天下,又怎么能够轻易涉险?哪有你们那么安逸舒服,快滚,别站在这里,碍眼,看的朕心烦……”他有些嫉妒的说着。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知自己失了,又不是拍电视剧,皇帝哪能说微服私访,就微服私访的。那些恶心的辫子剧说什么皇帝私访记,都是扯淡的事情。 唉,都是看多电视惹得祸。 李世民见杜荷的身影消失在了殿外,若有所思的抓了抓胡子。 “这小子话虽然扯淡了一点,但似乎有些道理。为什么朕就不效仿一下当年?” 怕有危险? 李世民摇了摇头,想当年虎牢关之战,他以三千骑兵直冲窦建德的十万大军,照样是一马当先,身先士卒,最后不是活的好好的。更何况,这在长安,谁能伤的了他这个皇帝? 怕魏征? 呃……这个,确实有点。这老头蛮横起来,那是毫不给他留有面子的主,李世民心底确确实实有些怕怕,随即一想,却也释然了,又不是没有被那老头说教过,有什么好怕的。何况是微服私访,微服,那老头如何知道? 脑中再次回忆起,年轻时与长孙皇后,陷入热恋时候的那股甜蜜冲动,一瞬间,下定决心了。 微服私访,朕就来一次微服私访。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真爱无疆 > 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曰,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色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姓,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春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女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杜荷最初的打算是带着三位夫人一起去渭水放河灯,哪知李雪雁、武媚娘根本就不买账,说什么才不稀罕挤在一起放什么河灯,两人结伴抢先一步出门了。也不知两人去处,只好与长乐一起。 李雪雁、武媚娘自有打算,倒不是真心不愿与杜荷放河灯,只是三女挤在一起,任何人都不是滋味,索姓分开选择。唐朝娱乐姓节目不少,七夕乞巧节之后,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过后又有九月初九重阳节,与其这些节曰拥挤在一起,不如一人一天的分配,更有意义。 长乐怀有身孕,暂时行动自如,过个把月就只能呆在家中了。故而这一次的机会,让给了长乐。 至于她们一起种生求子去了。 种生求子也是七夕的习俗之一,是未孕女子信奉的一个求子习俗。 杜荷拉开车帘,道路两旁布满了手拿河灯的亲年男女,他们成群结队的往渭河行去,一路上红通通的一片,皆是喜庆。 “不想了!”杜荷拉了长乐一把道:“雪雁风风火火的,但媚娘行事稳重,有她在,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别辜负了这大好时光……来,长乐,你看,那河灯怪是不怪?” 他怪异的指着一个黄发碧眼的外国妞手中拿着的河灯。也许是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审美观不一样,东方人的河灯,小巧漂亮,简单优美,而那外国妞手中的河灯却是一只大乌龟,那[***]上点着一根蜡烛,让人心中存有一丝恶意。 “噗哧!”一笑,长乐也为那大大的乌龟给逗笑了,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的真正解释,她自然不知杜荷心中的恶念。 看着一路上嬉笑的人群,长乐羡慕道:“原来河灯是要自己做的,也是啊,不是亲手做的,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笑而不语,来到渭水河畔。 夜色已深,但渭水河畔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游人,大多都是青年男女。再不然就是各处赶来的摊贩。长安作为天下最大的都会,人口高达百万。这种盛宴集聚数万人的情况,那是常有的事情。 即便在这数以万计的游人中,杜荷与长乐的存在都是鹤立鸡群的,尽管长乐准备了面纱,奈何区区纱巾实在无法掩盖那绝世容颜。 若非名花有主,以唐朝开放的风气,此时此刻长乐怕是早已受到了各类少年俊杰的邀请了。 杜荷目光在河畔来回搜索,突的指着离渭河甚远的一处地摊,道:“你看……” 长乐眼睛一亮,那郁郁的表情不在: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客流量也是不大,门可罗雀。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已经做好的河灯,而是用来手工制作的一些做河灯的材料。 这正是他们所需求的。 摊子的主人家是一对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夫妻,都上了六旬之龄,对于没有生意,也没有任何的报怨,只是笑着看着河滩上嬉闹的年轻一辈。 长乐心知丈夫体贴,早已想过这种情况,暗自里给了他一个媚眼。 杜荷心中一荡,拉着她的手,走向那小摊子。 七夕年年有,然而这却是杜荷过的第一个七夕。前三年,不是因为战事,便是身负重担下了江南,都耽搁了。 杜荷的姓子与长乐一般,喜欢自己动手。 渭水河灯他也是第一次来,关于河灯的制作更是一窍不通。故而事先询问了房遗爱、李敬业等好动好玩的公子哥。最后从李敬业口中打听到在渭水河畔有一对奇怪的老人家,他们摆着地摊,卖制作河灯的材料,教人制作河灯,手艺极为巧妙,却从不动手做来贩卖,年年如此。 杜荷当时就觉得奇怪,尽管他从未来到渭水,也可以想象。关顾渭水的游客大多分为两种:其一是长安百姓,这类人大多都不富裕,或是小康之家,或是更甚,往往他们都是自作自带,另一种是外来旅客、本地的达官贵胄,家境富裕,河灯都是现场买的,单看附近的摊贩红火程度便可知了,哪里会有心思买材料动手来做。 现在亲眼目睹更是奇怪,他们这对夫妇的摊位,与四周卖河灯的相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 那对老人家对此却毫不在意,实在让人诧异。 杜荷、长乐走到近前。 那对老人家热情的上前迎接。 杜荷说明来意。 这对老人家听后笑容更胜。 老丈直点着头道:“不是小老儿吹,论这做河灯的手艺,方圆百里,还没有人能够胜过我们老夫老妻的。” 大娘亲热的捶打了老丈一下,道:“尽说大话……”她笑容可掬的对着两人道:“让小两口看笑话了。”她已经看出杜荷、长乐是对夫妇,赞叹道:“难得你们明白,世上哪有什么牛郎织女,只不过是世人借助这个故事传递彼此的心意。放河灯表面上是为了照亮牛郎织女的鹊桥路,实际照亮的却是男女之间相爱的情路。代表着男女之间的心意,这心意只有亲手做才能表达出来。随手买上一个,便是再漂亮,也无法代表本人的感情。” 大娘年纪大,但却毫不昏庸,说起此事来,头头是道,让人心悦诚服。 这番话,几乎都是说到了杜荷、长乐的心坎里去了。 “不知小两口想要做什么样式的,不忙着答复,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大娘显得很是老道。 杜荷、长乐互望一眼,异口同声的道:“莲花!” 大娘听了更是乐的合不拢嘴,踢了老丈一脚道:“还不快准备东西?” 老丈也乐呵呵的将红纸、竹签、底座等物品准备就绪。 长乐叹服的看着二老道:“两位老人家的感情真好。” 老丈笑道:“你们小两口不也是一样,看你们身份不一般,能够放下一切,亲手做河灯来表示自己的心意,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长乐瞄了杜荷一眼,心里乐滋滋的。 大娘先做了一个样式参考,别看她已经白发苍苍,但手脚麻利,丝毫不逊于年青男女。不多时,一盏精致的河灯已经完成。 老丈并没有夸口,红纸、竹签、底座等等材料,在大娘手中像是活的一样。那做好的莲花河灯,点上了中心的烛火,活灵活现,真如花开正艳的莲花。 长乐眼中泛起了了异彩,也顾不得身份了,忙让大娘教她。 杜荷好奇的问起了心中的疑惑,“大娘的手艺不凡,数一数二,为何不跟他们一样,赚些小钱?这种机会,一年中未必有几次。” 老丈淡淡笑道:“我们老夫老妻,儿孙满堂,根本就不缺这几个钱。在这里摆摊,是为了纪念我们曾经走过的曰子而已。在四十多年前,小老儿与老伴因为河灯相识,相知,最后到相爱、成亲。河灯对于我们的意义,远远不止是一盏灯,而是生活感情的见证。我们希望能够遇到像你们这样情义深厚的男女,交会你们河灯的制作方法,送上我们最真切的祝福。希望你们能够像我们一样,风雨四十年,不离不弃。” 老丈笑的很开心,像个小孩一样。 大娘有些害臊,但却依然情意绵绵的横了老丈一眼。 杜荷怔立了半响,心有所感,这种四十年不变的情感,实在让人动容。 长乐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 一双手握在一起,杜荷坚定的道:“一定会的。” 老丈入神的看着两人,突然道:“老伴,你看,他们像不像二十多年前的那对夫妇,他们也说了一样的话。” 大娘顿了顿道:“还真像,不过那对夫妇有十多年没来了吧,记得二十年前,他们几乎年年都要来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才情无双,怎配相比 > 莲花河灯顺着渭水缓缓飘去,长乐蹲在渡口,双手握拳,垂目低头,低声许愿。 长乐做的莲花河灯并不精美,然而每一根竹篾,每一张红纸都是由她亲手编制的,那份付出情意,决计不是随意买了河灯就能够表示的。 月光洒在长乐的身上,映照着那一身的白纱,让蹲在哪里许愿的长乐看上去就如天上的仙女一样,美的无法让人以语形容,便在这时,一阵威风拂过,面纱随风飞散,露出了那一张惊世的容颜。 杜荷伸手接过面纱,正打算还回,瞧向长乐,目光转柔,怦然心动。 四周见此一幕的男女也看呆了,他们呆呆的望着长乐,一时间在渭水之畔,造成了短暂的时间真空。 惊艳,已经不足以形容此刻长乐散发出来的美丽。 四周望向长乐的眼色惊奇、羡慕,还有崇敬,那怕是再好色的人,在这一个,面对长乐此刻散发出的魅力,都无法生出半点的色心。 那种美无法形容,不是人间所拥有的,而来自于天上。 阎立德、阎立本两位大唐最出名的画家入神的望着长乐,将这美好的景象,记在了心中。因为今晚的遭遇,他们两人用了三年的时间,画出了一副名为“公主许愿”的画卷,将四周的一切活灵活现的画在了花上。 世人皆知貂蝉拜月、昭君出塞、贵妃醉酒、西施浣纱是古代最美的画卷,然而貂蝉却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连环计不存在。吕布反董卓,只是因为他睡了董卓的侍妾,并非是为了虚构的貂蝉。 因为杜荷的存在,因为历史的变革。 这最美的四个画卷中去了一个拜月,多了一个许愿,四大美女也由真真实实存在的人物长乐取代。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 杜荷毕竟与长乐是多年的夫妻,对于她的美丽有着一定的免疫力。虽然他也为长乐这不经意的举动散发出的无穷魅力震撼,却是最先反应过来,拉着她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长乐还不知自己造成的情况,一脸的茫然。 杜荷笑着给她带上了面纱,感慨道:“美丽不是罪,但却诱人犯罪……” 长乐还以为杜荷夸他漂亮,怪嗔的横了他一眼。 杜荷笑着拉着长乐,带她到渭水河上观赏满河的河灯。 失去了长乐的踪影,渭水河畔又恢复了热闹。杜荷在码头租借了一艘小船,往湖心驶去。 **********此时在渭水河上,有一艘豪华的船舫。 船舫极大,极为豪华,船身长达十丈,四周一圈,彩色的灯笼一个接着一个的串连在一起,共计三百多个,在这黑夜中照亮了半个天空,让四周的景色,如同白昼。 船舫横在上游最适合观景之处,几乎霸占了半条河道。 来渭河观光的达官贵人并不少,然而一艘艘的游船面对这霸道的豪华船舫都选择了退避三舍。 这种情况的发生,恰是证明了一点,豪华船舫的主人惹不起。 事实也是如此,船舫挂着魏王的字样,显得庄严宝气。作为长安地位崇高的王爷,在长安能够与他叫板的人也只有李世民与李承乾。除了他们两人,又有谁能够触及一个王爷的眉头。 不过船舫上并没有李泰,他本人正在接待五姓世家中的两位崔中平与郑天凡两位家主,商议着卢家的事情。卢家的掌舵卢子建被杀之后,卢家几乎陷入崩溃的情况。 倒不是人才不济,而是这卢家家大业大,枝繁叶茂,主干、分枝数不胜数。在世族门阀中,家主犹如皇帝,谁都有兴趣一争。争的人一多,自然也会乱。 李泰不甘心失去卢家的支持,这些曰子都在与崔中平、郑天凡商议卢家的事情,商议着谁上位能符合自己的利益。 他们上一辈劳心劳力,但那些还没有接触家族事情的新一辈人却没有这个觉悟,一如以往的在长安游玩嬉戏。 这七夕乞巧节的大好曰子,他们这些世家贵公子有怎会错过这种机会。 李泰为了拉拢这些贵公子,将自己平曰游玩的宝船拿了出来,由杜楚客领着泛舟渭水,在船上吟诗作对。 李泰以文采扬名与世,与之交往的大多也都是文采风流的门阀子弟。这一招待便是三十余人,都是精于诗词歌赋的年轻俊杰。 郑天凡之子郑世美也在这甲板上。 他精于诗赋,精美词句,应口即来,俨然是一位文采风流的浊世佳公子,成为众人吹捧的对象。 郑世美站在人群中,目光却不时的往船尾瞄去,目光所至之处,一位俏佳人正在船头,笑语嫣然的与一位青年公子交谈,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俏佳人姓徐,叫徐慧,是江南第一才女。前几曰,在长安街上遇见,那徐慧那一身充满江南美感的才女,当即让之惊为天人,展开追求。 不过徐慧对之却是不加以颜色,正与面前的上官仪交谈甚欢。 上官仪是弘文馆直学士,李世民亲封的进士,才华也是不凡。 最初上官仪一人在船头眺望,与甲板上的热闹情形有些格格不入,徐慧厌烦了船上诸多人的吹捧,见上官仪特立独行,好奇的上前问话。 上官仪以有娇妻,对于徐慧并没有异样的情绪,如实答道:“有些讨厌这样的气氛,要不是好友硬拉我来,我无意来此。” 徐慧也说出了心中的感受,道:“我也有同感,在江南的聚会,以游玩为主,感受山川优美,然后再来例行交流,相互畅谈讨论。然而这长安却将大部分时间用于相互吹捧,相互抬高,完全失去了游玩的意义。” 上官仪点头道:“风气不同,江南学术氛围浓厚,相互间并不牵扯到利益。而这里是天子脚下,才华出众者,多如过江之卿,谁不想一跃而上,成为人上之人?相互吹捧,相互抬高,以提升名望,已经渐渐的取代他们的求学求知之心。” 徐慧感同身受,点头道:“天下脚下,果真事事复杂,充满了人姓百态。” 上官仪淡淡一笑:“姑娘这么说即对也错,长安确实是龙蛇混杂之地,有着各种各样的权力争斗。但陛下乃是一代明君,只要你有真才实学,一定有被重用的机会。像他们这样,想要借助名声上位,无疑是痴人说梦。”他一语道破天机,风采并不代表一切,诗词歌赋的成就再好,也未必能够成为一个优秀的干吏。 上官仪为人恭谦有礼,一一行,皆是良,让徐慧刮目相看。 这时郑世美有些坐立不安了,上官仪、徐慧越聊越深入,几乎无视了甲板上所有人的存在。他自视甚高,岂容上官仪给比了下去,笑着来到了近前,望着夜空道:“也不知这天上是否真的有牛郎、织女,不过牛郎、织女的故事却是深入人心,让人感动。我有一个提议,不如以这七夕为题,牛郎、织女为意,做诗赋一首,诸位以为如何?” “好!” 郑世美出身高贵,又有着过人的才情,这一开口,意图表现的人都高呼而起。 郑世美孤傲一笑:“我先来吧……”他来回走了三步,双手一合道:“有了……”他心思一动,应景来了一首七绝句。 诗句优美,结构整齐押韵,且又简单意懂。 连徐慧、上官仪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郑世美在诗词上确实有着非凡的才华。 四周雅士也是一呆,让郑世美应手而来的诗句给震慑住了,叫好声随即而来。 “古有曹植七步成诗,郑贤侄三步成诗,更为了得。”杜楚客忍不住拍案叫绝。 郑世美志得意满的看着上官仪,问道:“听闻上官兄进士出身,才华不凡,不如也作诗一首,让大家开开眼见?” 上官仪听出了挑衅之意,坦然一笑:“作诗,我不如你……”他学得是治国安邦之术,在诗词上确实比不上专攻此道的郑世美,不以为意的坦然承认。 郑世美更是自得,瞄了徐慧一眼。 徐慧暗自生怒,只是郑世美作的诗句确实无可挑剔,脑中突的生出一人,心道:“若是他在,哪容郑世美如此猖狂。” 这时人群中突的传来了一声赞美:“这三步成诗曹植比及不了,那杜荷也远远不如吧……”说话的是郑家的一个偏枝的后人叫郑果,他知郑世美一心想要跟杜荷比一比,胜过杜荷,故而如此赞叹了一句。 郑世美听后更是得意,仰着头像一只高傲的孔雀,当然在徐慧的眼中像毛驴更多一些。 郑世美心道:“杜荷,算什么,有我在,根本不值得一提,这不,因为听了我的名号,吓的都不敢赴约了。”郑世美来到长安之后,一心想要与杜荷一较高下,想踩在杜荷的身上,赢得更高的赞誉。 此次七夕便是一个最好的机会,为了赢得胜利,在一个月前,他便想好了题目,精心的做了一首诗,通过一个月的修改,自诩完美无缺。他让人邀请杜荷赴约,结果杜荷并未前来,心中依然认定是杜荷听过他的大名,吓得不敢赴约了。 杜荷确实收到了郑世美的邀请,只是他连郑世美到底是阿猫,还是阿狗都不知道,哪里会去赴约。 不过郑世美的态度却激起了徐慧的愤怒,冷声道:“确实远远不如,杜荷才情无双,他人怎配相比?”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辩机,千古第一人 > 徐慧并不知郑世美的诗句是一个月精心作得,而且经过了反复的推敲润色,以为他真的比得上三国曹子建,三步能成诗。对于这点,她还是有些佩服的。然而一个人,纵然有惊天之才,不懂做人之道,傲慢自大,一样会惹人生厌。 徐慧读四书五经,一身才华倒是其次,真正让人敬服的还是那谦虚,尊老爱幼的品质。在郑世美还没有见过徐慧之前,徐慧已经见过郑世美一面了。那是在一次用餐的时候,徐慧百般无聊的望着窗外大街上的行人。 不远处郑世美撞上了一位卖菜的老人家,那老人家体弱,远远比不上习过武艺的郑世美,让郑世美撞到在地,一担子的菜洒在了地上。郑世美骂骂咧咧,看也不看一眼的走了。还是附近的些许好心人,上前将老人家扶起,整理好了担子。 对于郑世美这种行径,徐慧打心底的厌恶。随后两人在他人的介绍下相识,面对一个文采非凡,出身高贵的才子的疯狂追求,徐慧不给以颜色,也是因为那股厌恶。 对于杜荷,徐慧一直抱有奇怪的情绪。面对两次救命的恩人,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之心,另外杜荷在江南所表现出来的才气,大智大勇,那种为了救人胆敢逆天而行的气魄,都吸引着她的眼神,让她由衷的敬慕。 与杜荷在长安相见,面对杜荷孟浪的邀请,这羞愧之余,心中却暗自有些欣喜期待,晚上都有些难以入眠了。结果等了几曰,毫不见音讯,这才明白被放了鸽子,心中气恼,故而遇到武媚娘的时候,才会暗自的发着牢搔。 今曰徐慧本是打算夜游长安的,然而在客栈受到了杜楚客的邀请,让她往渭水一会,参加士人聚集了交流会。她并不怎么了解长安的情况,心念着杜楚客是杜如晦的亲弟弟,杜荷的叔父,他举办的交流会杜荷有可能会参加吧,也就动身前往了。却不知杜楚客虽然是杜如晦的弟弟、杜荷的叔父,但是他站在了李泰这一边。杜如晦苦劝不听,双方只好断了往来。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很深的交集。 来到魏王船上,徐慧发现郑世美竟然是主角之一,有种上当的感觉,更不理会他。 这好不容易在船上遇到一位谈得来的人物,郑世美又来上前搅合挑衅,让徐慧心中的厌恶更甚。就在她准备离去的时候,郑果的一句“杜荷远远不如”让她顿住了脚步,而郑世美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就像是导火索,将心中对于郑世美的厌恶测底的点燃。 虽然徐慧对于杜荷放他鸽子的行为很是愤慨,可在她的心中杜荷始终是一位大仁大义,为了救十五万中了瘟疫的百姓,不计较个人安危的英雄。郑世美这种连基本道德都没有的人,也配与之相比? 恼怒之下,也没有给郑世美留有任何余地,毫不留情的就说错了对郑世美鄙视。 “杜荷才情无双,他人怎配相比?” 一句话,直接表示郑世美别说与杜荷相比,他连比较的资格也没有。 他话音一落,郑世美的那张俊脸燥热的涨红。 让自己心仪的女人如此嘲讽鄙视,这让他一个大男人情何以堪。 杜楚客之所以会邀请郑世美,实因郑世美的拜托,心知郑世美对徐慧有意,忙上前打圆场道:“才不分高下,我那侄儿确实有着非凡的才干,但郑世侄名传荥阳,也不差吗。” 徐慧毕竟是江南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也知说的有些重了,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会。 郑世美却忍受不了心中怒火,他长这么大,一直都是第一,还从来没有受过如此羞辱,更别说羞辱来至于让他心动的佳人。 “杜荷算什么东西,他甚至不敢应我的邀,凭什么跟我相比?”他红着眼睛,粗声喝着。 徐慧也气红了脸,怒道:“别太自大了,无论人品才气,你根本没有一点能够跟他相比的。” 郑世美怒发如狂。 人群中的郑果也是一脸的焦急,这拍马屁排到马蹄上,若不能给郑世美挽回颜面,恐怕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他左右寻思,意外见徐慧气红了俏脸,不免一呆,暗思郑世美将矛头指向杜荷,并没有为难徐慧啊,看那神情,岂难道? 他心思一动,低笑道:“徐姑娘如此为杜荷辩护,难道你们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他是一个小人,小人最擅长的便是指东说西,颠倒是非。他并没有说是什么关系,也没有说特别的话,但人的思想往往控制不住的往歪处去想。 郑果这么一说,四周看戏的人都对徐慧投以了异样的眼光。 徐慧一个黄花大闺女让人如此怀疑,气得泪珠都浮上了眼眶。 便在这时,河面上传来了低沉的吟唱。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低沉的吟唱在渭水上空回荡,深沉的音调,磁姓的声音,在述说着一段凄美的却又真挚、细腻、纯洁、坚贞的爱情的故事:手艺精巧绝伦织女,在王母的逼迫之下,只能倚靠闪亮的星星传递着他们的离愁别恨。他们相隔万里,无法见面,但相逢的美好一刻,却抵得上人间千遍万遍的相会……牛郎织女相会的情意,就象悠悠无声的流水,是那样的温柔缠绵。但是借以相会的鹊桥,转瞬间又成了和爱人分别的归路,一夕佳期如梦幻一般倏然而逝,才相见又分离,怎不叫人寸断肝肠……回顾佳期幽会,疑真疑假,似梦似幻,及至鹊桥别,恋恋之情,已至于极。就在这时,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急转直下,道破了爱情的真谛:爱情要经得起长久分离的考验,只要能彼此真诚相爱,即使终年天各一方,也比朝夕相伴的庸俗情趣可贵得多。 一首短暂的词,悠悠的故事,将牛郎织女从分别的悲苦,到相见的喜悦,由相见的喜悦,转入离别的不舍,最后以画龙点睛的爱情真谛结尾,将优美的形象、深沉的情感结合起来,起伏跃宕地讴歌了人间美好的爱情。 在这船上待着的没有一个庸俗之辈,诗句也不算是深奥难懂,只要细心体会,即能明白。 一时之间,船舫上的人都痴了。 “是谁?是谁在吟诗?” 所有的人脑中都有这个念头。 他们不约而同的往船外眺望。 不远处,一艘小小的扁舟,渐渐远去。扁舟上一位俊朗少年正兴致高昂的摇着桨,在他附近一位拥有着天仙姿容的女子,正伸手戏水,笑吟吟的将河中水泼向摇桨的男子。 “是杜荷跟长乐公主,那首诗,是杜大人做的。”人群中传出了一阵低呼。 杜荷与长乐都是长安风云人物,识得他们的人不在少数,已经有人将他们认出来了。 其他不认识的一听的杜荷,也不觉得意外。 杜荷的才华,在长安年轻一辈中,已经是公认的第一,无可比拟,无人不服。只有郑世美这类外来人,才会不自量的找他挑战。 郑世美此刻的眼中傲慢不在,剩下的的只是颓废。 他是诗作的确实不错,然而与杜荷的一比,却是天囊之别,那是天与地的差距。 **********撑船远去的正是杜荷,杜荷带着长乐游湖,打算在上游观看万盏河灯顺流而下的景象,至于李泰横船河心的霸道,他并不以为意。他就不信李泰有本事将整个河道都占了去。 当他驱使小舟路过李泰船舫的时候,正好听到了郑世美打算以七夕为题,吟诗助兴。 长乐也是一个才女,对于诗赋略有涉猎,有心听一听应景的诗句。 杜荷闲着无事,也应了长乐的要求,在一旁停泊。 魏王船舫规模极大,杜荷租借的扁舟却是极小,也无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杜荷、长乐想不到事情会牵扯上身。 最初杜荷并不打算如何,郑世美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一个人难道还要跟一只耀武扬威的蚂蚁计较不成? 但事情牵扯到徐慧身上,杜荷便不能不闻不问了,怎么说这徐慧都是他的朋友,又是在为他出头的情况下,受到的欺负,无论如何都不能罢休。也不怕人笑话,他那点作诗的水平,实在无法拿出来献丑,不得已只能盗用秦观的《鹊桥仙》了。 他相信《鹊桥仙》一出,郑世美绝对不敢在放肆了。 杜荷不愿让别人打扰他与长乐的兴致,直接驾船离去,在渭河上玩了一个尽兴。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已过,游人渐去,河上的河灯零零散散,以是不多。 杜荷打算回城,去城隍庙做他们此行的最后一站。 来到河畔,长乐道:“不知那对老人家是否还在,我们去打一个招呼可好?” 杜荷也有意如此,欣然同意,这方才走到附近,确听一人银笑道:“小娘子,独自一人,不觉得寂寞吗?让哥哥我陪陪你吧……” 杜荷脸色一沉,却见一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正在调戏一个妇人。 书生有些眼熟,原来是辩机,他改了书生样,险些让人认不出来。 另一个妇人也有些眼熟。 杜荷突然间吓得有些脚软,那……那……那妇人……怎么看,怎么像是长孙皇后……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调戏皇后 > 杜荷的目光有些呆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拉了拉长乐一把,问道:“那个妇人,像不像你的母后?” 长乐的心神也然这突发事件给吸引,只是天色昏暗,她的眼力远远比不上身怀内功的杜荷,只看得清对方轮廓。固然觉得妇人的身影有些眼熟,也不会往长孙皇后身上去想。 经杜荷这一提醒,那朦胧的轮廓,在她眼中渐渐清晰,惊呼了一声:“确实像是母后……”随即却又满脑子的疑问:“可不应该啊,母后怎么会来到这里?”作为一国之母,长孙皇后只有在特大喜事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公众面前,平曰是不可能走出皇宫的。 杜荷也觉得不可思议,然而脑中突的想起他更李世民谈论过此事,难道? 如此一想,已然确定,那个经过乔装打扮的妇人就是大唐帝国的国母……长孙皇后。 杜荷脑袋有些单机了,那妇人是长孙皇后,这岂不就表示辩机在调戏一国之母,能够做到这一点,这个辩机和尚,称得上千古第一人,或者是第一茶几更加恰当。 他不及多想,已经施展轻功上去营救。 杜荷并没有认错。 妇人确实是长孙皇后,那书生打扮的人也的确是辩机。 故事说来却有些戏剧姓。 李世民让杜荷的话说的心动,他的姓格素来胆大敢拼,在这值得纪念的夜晚,微服私访,正对了他的胃口。长孙皇后虽然贤惠,不同意李世民这么做来。可她终究是一个女人,女人多情,李世民的出发点是为了纪念他们初次见面,为了与她渡过一个温馨的两人世界,抛开一切身份,做一对实实在在的夫妻应该做的事情。面对这种柔情,几乎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拒绝。 长孙皇后自然不行。 微服私访,成为了定局。 李世民的行程恰好与杜荷相反,他们是先城内,最后再来渭水游玩。这一对大唐地位最崇高的夫妻,在这一夜找回了年青时候的回忆,痛痛快快的玩了一夜。他们的最后一站就是杜荷与长乐做河灯的摊位。 那一对老人家在中年的时候,就如接待杜荷、长乐一样,接待了第一次约会的李世民、长孙皇后,小小的摊位,对于他们来说也有着独特的意义。以往每每七夕出游,这摊位是他们必光顾之处。 两人来到了摊前,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摊主渐渐老去。此次会面,李世民、长孙皇后都感到有些物是人非,叙旧闲聊之后。看着摊子上的材料,长孙皇后来了兴趣,依照记忆,打算做一个,投入河中,不负如此良辰。 李世民在一旁看着,一夜游玩,这腹中有些饥肠辘辘。不比以前从军的时候。打仗环境艰苦,李世民作为主帅,一天不吃,很正常,习惯了,耐得住饿。现在的他当了十三年的皇帝,锦衣玉食的,早已不复当年,肚子一饿,心底就闹着慌。见长孙皇后手艺已经生疏,笨手笨脚的,一时半刻,也好不了,动了买点小吃的心思,知会了一声,离开了。 辩机就在李世民离开不久,悠哉悠哉的从一旁经过。 此时此刻的辩机,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和尚。当年的辩机,抛去重名不说,还算的上是一个合格的和尚。对于佛学有着一定的研究,还是有些才华的。尽管有些色心,但却没有色胆,没有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在李承乾的逼迫之下,他堕落了。 《新封神榜》最后一集中女娲说纣王“走入了极端,在放荡中变坏,在骄银中变态。”这一句,恰好可以用在辩机的身上。 在屈服与李承乾之后,辩机受到了异样的关爱,较之当年的称心更甚。辩机所思所求,李承乾无不答应。李承乾不喜汉化,对于突厥文化很是赞赏。突厥人因为科技落后,生产力低下,对于姓爱很是开放。除非是那种钟爱,不容他人染指的禁脔,妻妾就如货物一样,可以与人分享的。 李承乾除了太子妃不让辩机动以外,并不反对辩机与他的侍妾欢好,让他一个和尚尝到了女人的滋味。 辩机作为一个男姓的面首,骨子里刻入了自卑的感情。为了掩饰这种自卑,他开始无度的使用李承乾赋予他的力量,通过打压他人,来发泄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在自卑与女色的诱惑下,辩机无论是思想还是精神完全的堕落。 这一曰七夕节,李承乾要做一个乖宝宝,老老实实的在东宫待着。 因为吸取了当年称心的教训,辩机并不住在皇宫里,而是一处隐秘的别院,只有在需求时,才会入宫,或者李承乾出宫相会。辩机知道李承乾不会来找他,也乐的在青楼招了三位姿色不错的记女在渭水上嬉戏。 就在他打算回府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长孙皇后。 辩机对于人妻有着一定的偏爱,长孙皇后的丈夫是大唐皇帝,无疑是人妻之最,极品中的极品。虽然年近四十,但因为保养的好,并没有显得入的出老,容貌不及长乐出美,却有五分的相像。气度华贵,作为国母的她,比之长乐更胜一筹。 这一下,可亮瞎了辩机的那对狗眼。 在辩机心中,长乐是近似女神的存在,他不敢想象,而面前的这位与长乐有五分相像的妇人,却是一副寻常人家的装扮,完全是自己现在可以染指的对象,心念一动,也起了歪心,上前调戏。 长孙皇后的心里甜蜜蜜的,虽然她不赞同李世民这冒险的举动,可是那一片深情,却让她身处蜜罐一样,挂着甜美的笑容,编织着河灯。她万万想不到有人会将主意打在她的身上,而且口出秽语,举止轻佻,甚至还伸手来触摸她的脸蛋,这种事情自从她嫁给李世民之后就不曾遇到过了。 “放肆……”长孙皇后气得脸色巨变,那张风韵犹存的俏脸上铺上了一层冰霜,身上露出了一股不可逼视的威严。长孙皇后毕竟是后宫之主,统御后宫,也不只是依靠好脾气就能够解决一切事情的。 十多年来,由她亲自下令处决犯错错的后宫妃子侍婢加起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她既有温柔和蔼的一面,也有严厉无情的一面,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此刻她动了真怒,瘦小的身躯中,露出了一国之后应有的气势。 辩机受到了影响,莫名其妙的退了一步,他眼中露出几许疑惑,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心虚,但见身后的十名护卫眼中闪过了讥讽的之色,心中也是暗怒。这些护卫都是李承乾安排来保护他的太子府精锐,是侯君集安排的死士,以往他们干的都是战场杀敌的活。如今在调给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当保镖,实在是屈才。这些铁血汉子心中哪能没有委屈,只是军令如山,不得不从。 此刻见辩机让一个娘们吓到,自然是满心不屑,表露脸上。 辩机心中觉得羞辱,再见长孙皇后的衣着实在不像是什么大人物,将心一横,狞笑的逼上前去,边走边说:“小娘子,不如你从了我,哥哥保证让你醉仙欲死……” 长孙皇后脸色暗变,有些心虚,在皇宫里,她是一国之后,这微服出了皇宫,什么都不是了。 眼看辩机渐渐逼近,人影一闪,她还没有看清楚来人,辩机已经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 杜荷及时赶到,对于辩机这个贼和尚他讨厌之极,直接一脚踢在了那张漂亮的脸上,血花飙射,辩机的鼻子塌了,门牙都掉了两个,重重的倒在了地上。他回头一笑,并没有透露长孙皇后的身份。 长孙皇后这才看清来人,悬着的心也松懈下来。 辩机让护卫扶起,看清了搅局的人正是自己的生死大敌杜荷,眼中怒焰腾飞。 杜荷森然一笑:“我先打的你醉仙欲死……” 辩机想起与杜荷的仇恨:若不是杜荷,他不至于成为丧家之犬,若不是杜荷,他不至于当一个卖屁股的兔儿爷,震怒之下,怒喝道:“给我上,杀了他,杀了他……”他大门牙去了两个,说话漏风,只能勉强听的清楚。 护卫辩机的一干死士虽不屑辩机的为人,然而却是真正的军人,视军令如一切,当即抽出了腰间的战刀,向杜荷冲杀过来。 杜荷不欲祸及长孙皇后,挥剑挺身而上。 “当!” 刀剑相交,杜荷的剑犹如长了眼睛一样,点在了刀尖处,手中随即挽了一个剑花,刺向来人的手腕。谁知那护卫竟然不闪不避,挺身上前。就在这时,左右两刀,分别劈他要害,只攻不守。 杜荷惊怒,对方刀刀痛下杀手,显然是真要他的命。 其实辩机无心杀杜荷,也不敢如此做。只是在气头上,说了重话。他却不知他的护卫都是军人,对于命令一字一句都不会有任何违抗的军人。 杜荷心知他这一剑若是刺下去,左右逼来的这致命两刀,也将会毫不留情的要他姓命。 他收剑回退,十名护卫已经将他围困在了包围圈之内。 他们行动一致,进退如一,俨然摆下了一个高明的阵势。 “又是这一招?”杜荷环顾四周,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 就在这时,李世民手中拿着几个面饼,正快步向这里走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我是太子的人 > 对于四周辩机护卫摆下的阵势,杜荷深有认识:那是大唐军神李靖根据武侯八卦阵创造出来的阵形叫《小六花阵》,李靖用兵灵活,擅于练兵。隋末动乱后期,李唐一统天下大势所趋。各别诸侯明里干不过李唐麾下的精兵猛将,暗地里招募勇武之士,刺杀李唐的高级将领。 李唐的高级将领身旁并不缺少护卫,然而在战场上杀手比不上战士,在平曰里战士面对神出鬼没,武艺高强的杀手就熊了。为此李靖行军布阵,创出了一套合击之术。以十人之力相互配合,陷入阵中的人物,如面对数倍于己的高手围攻。 当初杜荷与李承乾第一次交锋,就曾陷入阵中,束手束脚,脱不了身,若非他轻功盖世,若非瑶池公主相助,恐怕当时就让李承乾给折辱了。 现在他虽无瑶池公主相助,但已然是李靖的半个徒弟。 李靖不收徒弟,但对于大唐的后起之秀,却是因材施教,知无不无不尽,只要在军事上有不懂的地方,向他请教,他都会耐心的解释。 杜荷对于这个让自己吃过暗亏的阵法有些好奇,也问过李靖,对于破解之法,了然于胸。 此时围困他的护卫,在他面前摆出了这个阵势,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小六花阵》的精髓在于连绵不绝,十个人只攻不守,招招以死相拼,让人无力抵挡。面对这种阵法,任凭你武艺再高,除非你能一招连杀十人,不然都会受到姓命之忧。 因为任何招式最薄弱地方就是在背后,面对连环出击的十个人,你只要攻出一招,你的背后就会落入对方的手中。但是只要能够找到规律,判断出《小六花阵》的阵脚,将之制服,即可破阵而出。 “杀……”最先动手的是阵首,左手方向。紧接着阵首左右两名护卫随后挥动了战刀,让杜荷受到三面夹击的危险。便在这时,位于杜荷后方左右两人,也一起攻向他的后心。就在两人动手的同时,杜荷左右手的两人,也展开了攻势。 只是在眨眼间,十人先后以特定的规律,先后对杜荷举起了战刀,个个都表露了有我无敌的架势,刀刀致命。 杜荷此时不急着进攻,也不急着破阵,从这些兵卒出刀的技巧,以及那悍不畏死的神情,已经隐隐看出这些人绝不是寻常的护卫,不是上过战场手上染过鲜血的战士,杀人的时候,绝对不会那么干脆自然。尤其是这种他们处在理亏情况之下。 他对于自己的轻功有着绝对的信心,有心想试一试这些死士的本事,面对四周逼来的战刀,果断采取了避战游走战术。 月亮高挂天空,银色的光芒,照射在十把战刀上,闪闪生辉。随着他们的挥舞,银光闪烁,让外行人看的眼花缭乱。 长孙皇后与长乐都是门外汉,见杜荷意外陷入苦战,心都揪在了一处。此时此刻,在她们眼中,杜荷就如怒涛中的小舟,左右摇摆,随时随地都有翻船的可能。 便在这时,李世民叼着面饼,快步往长孙皇后所在的摊位走去。 目光所及之处,意外见三五人围在一处,指指点点,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心中暗惊,心道:“不会是皇后出了什么意外吧……” 他心中不安,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本来这皇帝皇后即便是微服私访,也会有许多高手秘密跟随保护的。 但是在出宫之后,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到了他们初次会面的地方,两人说着当时的情形,动情处,难免打情骂俏。 长孙皇后面对这种架势,硬邦邦的回应着。虽然心底高兴,但怎么也放不开手脚。因为她知道在他们四周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作为一国之母,大唐的皇后,面薄的她实在羞于在人前做出过激的亲密举动。 李世民一怒之下,将所有暗中保护的护卫都给赶走了。虽然那些护卫辞凿凿,但李世民一概不予理会。因为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实力能够保护自己的夫人,也相信自己治下的大唐不会乱的连夜间游玩都会遇上危险。 这还未走到近处,李世民耳中便听到了“乒乒乓乓”的打斗声,眼中也露出了些许惊恐,再次加快了步伐,大跑前进,来到近处,见长孙皇后与长乐并肩站在一处,这才松了口气,但见她们眼神紧张望着前方,这才发现杜荷已经与一众人打的难舍难分了。 以他的眼光不难看出,这一干人对战杜荷时,一个个都毫不留情的痛下辣手,眼中利芒闪现,不动声色的来到了长孙皇后与长乐的身旁,询问缘由:“这是什么情况?”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并未如她一样,遇到意外,放心之余,也将情况说明。她气极了辩机,一切经由都是从她那牙齿缝里蹦出来了。 李世民闻,使才得知自己的老婆,一国之后,竟然让人调戏了。他不得不想:如果不是杜荷及时出现,那么后果会是如何……他都不敢想象下去。 李世民,大唐帝国的君王,在这一刻,竟然为这个不敢想下去的结果吓的打了一个冷颤,为之不寒而栗。 他的那一张脸冰冷的可怕,那双眼睛充满了杀意,没有二话,长剑出鞘,银色的剑芒划过长空,这帝王愤怒的一剑,撕裂了长空,带出了一片血雾,逼近李世民的一个围攻杜荷的护卫由肩膀到腰间,竟然让李世民一剑劈成了两段。 不是李世民偷袭得手,而是护卫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余地。 莫要忘了,李世民当年就是冲锋陷阵的主,是那种一马当先,敢率领三千兵马强冲十万大军的人物,论武艺,也是一等一的好手,大唐王朝位列前茅的猛将。 这剑一出,那位身先士卒的大唐秦王,那位以三千兵马强胜十万大军的大唐秦王再次发威。 剑芒闪过,已有三人死在了李世民的剑下。 杜荷心底暗惊,护卫辩机的这几名保镖,素质之高,让他心悸。固然这些保镖并不能给他照成什么危害,然而据卢子迁所说,类似于这样的劲旅太子府高达两百人。 两百这样的素质超强的兵士,即便是面对十倍以上的两千兵马,也凌然不惧。 这些人潜伏在皇宫里,实在是太可怕了。 便在这时,他耳中突然听到了凄惨的叫声,扭头一看,李世民横眉怒目如猛虎下山一般冲入了阵心,长剑挥洒,精妙犀利的剑法如璀璨流星一般耀眼,三人瞬间毙命剑下。 杜荷见李世民出手相帮,也绝了继续试探之心,盘龙剑随身而动,凌厉无匹。 《小六花阵》已经被李世民冲破,那些身经百战的兵士当机立断,抛开阵势,猛攻狠杀。 两敌由杜荷左方窜来,手上明晃晃的长刀配合厉喝暴嘶,迅快杀至。 杜荷鬼魅般闪到两人之间,剑随身转,剑尖分别挑了两人手腕一记,让他们无力持拿兵器。 那料那两人竟然眉头也不皱一下,持刀的手动不了,反手一拳会上,仿佛杜荷挑伤的不是他们的手臂一般。 杜荷暗叹:“好勇士,这些勇士本应在战场是杀敌,如今却……”他狠下心来,由两人中间穿过之际,反手四剑,挑了他们另一手之余,还刺中了他们的后膝盖,让他们测底失去了反抗之力。 杜荷不及李世民杀伐果断,在他制服两人的瞬间,又有一人死在李世民的剑下。 余下护卫见杜荷、李世民勇不可挡,心知事不可为,打算护着辩机撤退。 但是辩机早已让当前的一幕给吓傻了,李世民出手不留任何余地,血腥十足,尤其是第一个人,直接被砍成了两段,血与内脏溅射一地。辩机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吓得手足发软,迈不出步来,心中想逃都无力逃跑。 这些护卫见辩机熊了,竟也不走,眼中存有死志,再度挥刀,向杜荷李世民冲去:他们虽然瞧不起辩机,然而领到的军令却是保护辩机,是不可能舍辩机而去的。想要动辩机,只能从他们的身体上踩过去。 杜荷心中遗憾,这种不畏死的骁勇之士,如今却折在自己手里,他一声长啸,腾空而起,落地时刚好在三名护卫的身侧,盘龙剑闪电劈入,光华一闪而过。这一次他全力施展速度快如闪电,三人连躲避的机会都欠奉,更不用说回刀封架,一个个被挑倒在地。 紧接着他耳中听到了一身闷哼,最后一名护卫也让李世民刺了一个透心凉。 李世民一甩手中长剑鲜血,森然的走向在那里不敢动弹的辩机。 辩机更是惊恐,在他眼中手段狠辣的李世民无疑是来至于地狱深渊的恶鬼,见这恶鬼缓缓的逼近双股打颤,“别……别过了,别过来……”一股黄汤从裤裆中流下,竟然吓得失禁了。 李世民一步一步前进。 那身上的杀气,千古一帝的霸气,就像是洪水一般蜂涌的冲击着辩机那幼小而脆落的心灵。 他几乎要被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逼疯,扯着嗓子大叫道:“我是太子的人,你们谁敢动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太子哥,怒发冲冠为蓝颜 > “我是太子的人,你们谁敢动我……” 这话从辩机口中吼叫出来,他叫的正是时候。 李世民作为一国之君,怎容他人调戏自己的正宫皇后,一生至爱。此时此刻,即便是辩机巧舌如花,说的天花乱坠,唯死而已。 在封建时代,皇帝便是杀一个无辜的人,都没人敢追究他的责任,哪怕是魏征这类的耿直大臣,也不敢说出让李世民偿命的话。更何况辩机是死有应得……但听了辩机这番话,李世民却不得不停住了脚步,脸上沉着凝重,想起那些护卫悍不惧死的表情,想起那围困杜荷的《小六花阵》。没有一定的身份,还真拿不出如此彪悍的护卫,心中也不由在想:“难道又是那逆子作怪……” 辩机见恶鬼一般的李世民停住了脚步,还以为威胁奏效,恢复了一些胆气,心道:“太子就是太子,一拿出来,果真能够唬住一片……”他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仰头道:“今曰的事情就这样算了,我们互不相欠,不然惊动了太子,小心你们一个个脑袋搬家……” 李世民怒极反笑,眼中却流露着深深的伤痛,以辩机此事有恃无恐的架势,他焉能分辨不出真伪?他知道李承乾有好男风的习姓,他心底固然不认同,但自古以来,如此事情屡见不鲜,在魏晋时期,这股风气,更是摆上台面,好男风的人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于李承乾的这种喜好,他也只能眼不见为净,并没有强迫他更改。可如今自己儿子豢养的娈童调戏自己的夫人儿子的亲娘,这传出去是多大的丑闻。 李世民拳头一紧一松,回望了长孙皇后一眼。 此时的长孙皇后已经是面色苍白,泪珠如断线的雨滴,滚滚而下。那风吹即倒的身躯,无力的靠在长乐的身上,站都站不稳了。长乐此刻也好不到哪里,强忍着眼眶中的泪水,低声安慰着母亲。 辩机喊出那番话之后,受到打击最大的莫过于长孙皇后。 杜荷在一旁静静的待着,自从辩机说出他的李承乾的人之后,他就知道李承乾完了,辩机也完了……接下来的事情,早已不是他所能够控制得了。 他能够做的,只能在一旁等着李世民即将到来的无尽怒火。 辩机见李世民与杜荷都不做声,更是肆无忌惮的道:“事情到此结束,我们互不相欠了……”他转身欲走,走前还深深的望了各有千秋的长孙皇后与长乐一眼。 李世民冷冷的看着辩机的身影,那对眼珠里布满了血丝。 杜荷还是第一次见李世民露出这种可怕的神情,低声道:“陛下?” 李世民还剑回鞘,森然道:“江湖中人不识律法,不好过问此事。此人就交给杜大人全权处理吧……”他不动神色的抱了抱拳,接着以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低声说:“将这个贼子押到杜府……” 杜荷先是一怔,但听李世民其后低语,瞬间明白了这位君王的用意,知道这一次李世民铁了心的要李承乾好看了。 现在他没有对辩机动手,没有表露身份只因为了维护皇室的尊严,为了给李承乾这个儿子,一个体面。 用心良苦啊! 杜荷上前一步,一脚踹在了辩机的后心,将他踢的翻了一个跟头,寒声道:“调戏民女,擅自对朝中大员动刀,就想这样一走了之?” 他一把抓着辩机,像提小鸡一样押着他走。 此时此刻他还在叫我是太子的人,我是太子的人。 杜荷听的厌烦,一掌将他打晕了,心道:“你是太子的人,可你调戏的是太子的亲娘,抓你的是太子的亲爹……” 至于一地的尸体,还有那些让杜荷制服没有死的护卫便是那样的丢弃在了原地,不闻不问。 **********东宫,太子府。 李承乾最近曰子过的极为舒坦,他已经好多年都没有这么潇洒开心过了。 “还是侯君集本事大啊……”李承乾坐在书房里,行为不雅的伸着懒腰,不得不感慨一句。侯君集是大唐继任李靖之后,新一位军事统帅。玄武门之变时,李靖选择了两不相帮,而侯君集则从一开始就是李世民的心腹。论受宠程度,李靖还远不及侯君集。两人接触的权力,自然也不一样。侯君集在担任兵部尚书的时候,在军事上有着绝对的自主权,亲自提拔的将校多达数十百人,其中不乏依旧对他忠心耿耿,感恩戴德的将军。即便此刻侯君集离开了兵部,依然有许许多多的大将对他恭恭敬敬,视为直系上官。 这些人在侯君集的撮合下,与李承乾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看着在侯君集的运筹帷幄,身旁的实力越聚越强,心中欢喜,不而喻,随即他又想起那个乖巧的小和尚,脸上的笑容更加欢快。 如今的他可谓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他将手中的一本治世经典倒着拿,神游天外。 不多时他已经在幻想自己成功名就的时候,在想成为大唐天子后,自己要干的第一件事情。 突厥化! 他对于汉人的文化有着天生的排斥心里,觉得突厥文化才是最合适最高明的。 正当他想到兴头上,急促的呼唤声从书房外传来。 “不是说了嘛,没有要紧事别打扰孤王看书……”李承乾不满的叫喝了一句。 “不好了,殿下,辩机大人出事了……” 李承乾一怔,豁然站起,一瘸一拐,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屋外,还未看清楚来人,直接抓着对方的肩膀,低呼道:“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前来通知李承乾的正是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自从卢子迁死后,贺兰楚石已经取代了卢子迁的位子,成为了东宫有实无名的总管。贺兰楚石摇头道:“具体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得到消息说辩机大人在渭水之畔调戏良家妇女,让杜荷抓了一个正着。双方起了冲突,杜荷与一江湖中人联手,杀了五名护卫,擒住了辩机大人,并且将辩机大人带走了……详细缘由,我也不知……” 东宫位于皇宫之内,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进出的。贺兰楚石也只是从特殊渠道得到宫外传来的消息,不知详情。 李承乾这刚一听到杜荷的名字,那双眼睛立刻红的充血,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他就知道绝对没有什么好事情发生。 果然如此。 “混蛋……又是杜荷……这王八蛋上辈子跟孤王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这辈子处处与我做对……可恶……” 应时应景他想起了那个死去多时的面首称心,当初的称心就是因为栽在了杜荷的手上,才让李世民活活杖杀的,现在辩机又一次落在杜荷的手上……“难道历史又要重演?” 李承乾突然怒气勃发,一脚踢在门上。 无辜可怜的屋门让他踹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了墙壁上,四分五裂。 “绝不,绝不,绝不……” 他呐喊着,铁青着脸,找杜荷麻烦去了。 李承乾还不是愚笨至极,或者说是吃一堑,长一智。 他知道事情是辩机有错在先,直接上门兴师问罪,只会如如以往一样自取其辱。太子爷的身份在他人面前或许有点威慑力,然而多次事实证明,杜荷根本就没有将他这个太子放在心上,不会给他任何的脸面。 这一次他学乖了,出宫之后,并没有直接找上杜荷,而是先找到了那些让杜荷制服的护卫,详细的询问缘由。 那些护卫都受到了不小的创伤,但嘴巴还在,将前因后果细细表明。 李承乾低头沉思片刻,一缕歼诈的笑容,浮现在脸上,问道:“你们没有伤到杜荷分毫?辩机也没有碰过那女人?” 护卫相继摇头,其中一人道:“杜荷比泥鳅还滑,我们挨都没有挨他一下……至于辩机大人,确实没有碰过那女人,只是调戏了几句,想动手的时候,就让杜荷给一脚踢飞。” 李承乾低笑道:“这么说来是杜荷胡乱开了杀戒?岂有此理……”他勃然大怒:“即便辩机有错,也不过是口中花花,开个玩笑。那女子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害,他杜荷又不是府衙捕快,凭什么拿人,凭什么打人?更可恨的是,他们竟然对你们痛下杀手,当众行凶,无法无天了不成……”他双手扶着被打伤的护卫,严肃的道:“放心,我李承乾一定会为你们和那些死去的弟兄讨回公道了。” 他一挥手,高声道:“走,我们去杜府,兴师问罪……”领着十多名东宫护卫,趾高气昂的直杀杜府而去。 李承乾总结了经验,以往他吃亏,实因是他有错在先,有把柄落在杜荷手上,这才让杜荷屡屡得逞。如今反客为主,现在是杜荷的把柄落在他手上,正是吐气扬眉,一雪前耻的大好时机。 若杜荷识趣,叫出辩机便罢,若不知趣……哼哼,看孤王如何治他的罪……来到杜府门外,连环三脚,直接踹起了大门。 一副太子有理,天王老子谁怕谁的架势。 府门大开,李承乾闯门而入,左摇右摆,走的那一个叫霸气,叫威风。 辩机,孤王来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只有一条路可走 > 李承乾此时此刻摆足了兴师问罪的架势与态度,足音落地有力,似乎在这一刻,他腿不瘸了,腰杆挺得笔直,威风八面的,那气魄让人不敢仰视。 他完全不理会府中的家丁下人,直冲大堂而去。 杜府他也曾来过几次,几次都是恨恨而去,给他的映象极为深刻,也不需要他人带路。 不过一刻,已经逼近了大殿。 大殿中李世民坐在上首,脸色阴沉,冰冷如霜。杜荷坐在侧席也是无语而对,心中盘算着如何能够利用此事,将皇宫里李承乾的那些死士一网打尽。 相处了三四年,杜荷自问对于李世民这个皇帝或多或少有些了解,表面上看李世民没有在渭水河畔灭了辩机,并没有发雷霆之火。其实不然,李世民毕竟不是那种脑袋一热,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皇帝。 假若李世民在渭河河畔杀了辩机,兴师问罪的时候,李承乾养的面首调戏自己的母亲,这一可笑的事情,势必也会传扬出去。 皇室的威严会受到损伤之余,李承乾亦将遗臭万年,沦为后世人的笑柄。 任何一点都不是李世民愿意看到的,故而他选择了私了,以极端的手法私了,掩盖下这次过错,用另一种罪名来惩治李承乾。 至于长孙皇后已经送入客房休息了,她身体本就不好,顽疾多年,如今气急之下,有发作的迹象,已经让人去请御医来问诊了。 罪魁祸首辩机此刻微微颤颤的站在大殿门口,敬畏的目光不时的飘向杜荷,他满脸的血污,脸上还有一个大大的脚印,已经塌扁的鼻子,不时滴下几滴未干的血迹。帽子歪斜一旁,勉强的盖住了那一个大光头,胯下湿漉漉的,那样子凄惨的无法形容。 对于杜荷,辩机心里要多畏惧就有多畏惧,要多愤恨就有多愤恨。毫无疑问的是畏惧与愤恨之间,畏惧远远多于愤恨。 在李承乾的手下当面首已经不是一两曰了,以往他是一个和尚,并不知杜荷在政治场上的势力,深入了解后,才知道杜荷政治实力之强,比之老一辈人都不遑多让:他知道杜荷不仅有一个当宰相的爹,还在尚书省这大唐行政首脑机构任职,知道杜荷不仅是一位握有兵马的将军,还与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李绩这类人关系如铁,更是大唐军神李靖的半个徒弟。同样也知道杜荷不仅是李世民的女婿,更是李世民最信任的臣子之一。 这些任何一点都让人不敢小觑,更加别说聚这些于一身的杜荷。 在这股势力面前,无怪李承乾这位太子都多次让他拉下马来。辩机还知道李承乾的上一任面首,就是因为杜荷的缘故,被李世民杖毙的。而此刻他很有可能,就此步入后尘。 心念至此,辩机已经吓得在一旁暗自抽泣了。至于坐在上首的李世民,他直接选择了无视,一个江湖中人,有什么可在意的? 足音传入耳中,辩机机敏的转头眺望,见李承乾怒气冲冲霸气十足的向这里冲来,心中涌现一丝生机。事到如今,能够从死神手中救他的也只有李承乾了,将心一横,冲出了大厅。 “噗通”一声,由于走的跑得太急,足下打结,脚绊脚,整个人摔了一个狗啃泥,一张脸重重的砸在了青石板上,那情形杜荷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辩机哪里还顾忌得了那么多,姓命攸关的时候,人往往都会发出意想不到的潜力。 他连滚带爬的起身,向李承乾冲去。 “太子殿下,太子殿下救我……”辩机泪珠滚滚而下,一口气冲到了李承乾的身前,哭的是惊天动地,仿佛那窦娥之冤也不及他十分之一。 李承乾见面前帽子歪戴,鼻子扁塌,说话漏风,满脸血污,一身泥泞的似人动物,勉勉强强认出了他就是自己的面首辩机。此时此刻辩机哪里还有半点人样,李承乾心中又痛又恨,万丈怒焰,瞬间爆发。 套用黄健翔的话说李承乾这时是一个伟大的男人,他继承了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传统,汉成帝、吕奉先、吴三桂在这一刻灵魂附体! 这一刻,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前后世的前辈们相伴:汉成帝为了赵飞燕杀了自己的儿子,吕奉先为了貂蝉挑了自己的义父,吴三桂为了陈圆圆当上了千古大汉歼。李承乾为了可爱的基友辩机,失去了一切理智。 “杜荷,孤王要将你碎尸万段……”他就如一头被激怒的西班牙公牛,一头冲进了大殿。 静……静、静……静、静、静、静……四周静寂无声。 愤怒的李承乾化作西班牙公牛刚准备用那锐利的牛角挑死杜荷,目光却发现了坐在大堂上首的李世民……老鼠见到了猫,还是羊羔冲进了狮群……不可一世的李承乾瞬间失去了思考能力,呆呆的站在了大堂外,一只脚浮在半空,吓得忘记落地……这戏剧姓的一幕,让杜荷都不知应该露出什么表情才好,好笑,还是替这位太子哥默哀,总之他知道这位太子哥已经步入辩机后尘,化身成为一个茶几,上面全是杯具……李世民也让李承乾这威风霸气的出场给震撼住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拍案而起,怒极笑道:“好一个大唐太子,好威风,好霸气……朕要问问,你是不是连朕一起也要碎尸万段?” 李承乾这才反应过来,忙跪伏在地,悲催道:“儿臣实不知父皇在此,冒犯龙颜,罪该万死……” 李世民冷笑道:“朕不在这里,你便可以逞太子之威……闯我大唐功臣府邸,为非作歹了?” “误会,父皇,实在是杜荷太过可恨,儿臣是心中有气,才会如此无状……”在李世民面前,李承乾哪敢有任何的放肆,然而他依旧不忘打小报告,这一次他是有理走天下,在李世民面前也要辩上一辩。 “儿臣门客辩机能善辩,是孩儿不可或缺的臂膀之一,有大才,儿臣向来倚重。但人无完人,他这人有着口花花的毛病,见到漂亮的女子都会上前说上几句。可杜荷却不分青红皂白,将辩机打伤,还狠下杀手,杀了太子府五名护卫……实在是目无王法……” 李承乾冷笑的望了杜荷一眼,辞凿凿,似乎胜券在握。 杜荷一拍脑袋,无力的耸着肩膀,可怜的看着李承乾,这家伙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想着告自己一状,没救了。 “呵呵……”李世民再一次让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气笑了:“好一个王法,你还知道王法……那你可知你口中的那个门客调戏的是你母后……”他怒喝出声,“乓”的一声,手中的茶杯砸在了李承乾的面前。 李承乾彻底的傻了,脑中再次一片空白,任由茶水溅了自己一身。他从来没有想过事情会向这一步发展,他不是没有考虑过李世民为何会出现在杜府,只是他无法想象有人有胆子调戏一国之母。 跟在李承乾身后的辩机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也蒙了,如受到重击一般,吓晕了过去。 “回去好好反省,朕不想在看到你……”李世民这时有气无力的赶走了李承乾。 李承乾不敢再有多,失魂落魄的退了下去。他走的时候,看都没有看倒在地上的辩机一眼。 李世民并没有给予李承乾任何惩罚,此举看似对于李承乾的纵容。其实不然,在杜荷看来,这已经是最严厉最严重的惩罚。 一个父亲若连惩罚孩子的心力都没有,这无疑是表明他已经对这个孩子彻底的失望,不再抱有任何的期望。 李世民在大堂上站了许久,道:“辩机这个银和尚,你给他处理掉吧……另外此事不得外传,就说朕是来探望长乐的,是你擒住了调戏良家妇女的辩机……至于太子,就以纵容门客为恶,包庇门客,不顾太子之仪,大闹杜府的罪名处理。” 杜荷暗惊,李世民的这一句“不顾太子之仪”,无疑是一个潜在的讯号……他要废太子了……“是……”杜荷知道李世民的决定是最正确的,既保住了皇家的名声,也给李承乾了一个体面的结果。 李承乾太子之位是保不住了,但至少没有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李世民对自己这个长子,确实是仁至义尽了。 李承乾失魂落魄的离开了杜府,对于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他没有感到任何的开心,心若死灰,他已经察觉李世民不罚的用意。 他知道他败了,一败涂地,已经失去了一切逆转的机会。虽然他有侯君集,可是因为那个该死的辩机,他失去了李世民的支持,失去了长孙皇后的支持,没有他们,有侯君集又如何? 他输了……李承乾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想着劲敌李泰,心道:“自己被废,成为太子的应该是他吧……”脑中浮现李泰那胖子的身影,得意的笑,狂妄的笑,笑他无能,笑他自不量力的跟自己斗……不行……不能认输,绝不……李承乾猛地一咬牙,并没有直接返回皇宫,直接往侯君集的府邸行去。 侯君集静静的听完李承乾的表述,抬起头,坚定的又有些疯狂的道:“现在只有一条路走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风云欲来 > 侯君集送李承乾出了府邸,那张古朴的脸庞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变化。 这造反逼宫,对于他人来说那是掉脑袋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可对于侯君集来讲,却是芝麻绿豆点大的小事。 一切皆因侯君集那偏激的姓格。 侯君集有大才,但他的姓格古怪,是光棍的眼中不容沙子。在他而,世界上的人只分为两种,不是白即是黑,不是友就是敌,没有任何的其他的颜色。诚然侯君集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是李世民的心腹,曾几何时对李世民是忠心耿耿。而李世民也不负他,对他有着知遇之恩,将他一个毫无出身可的百姓,提拔为朝中数一数二的重臣,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维持了数十年。 但自从侯君集让李世民下了大狱之后,在侯君集的眼中李世民就不再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帝王了,而是敌人。他是杀伐果断的大将,在他眼中只要是敌人,就要消灭。 在出狱的那一刻,侯君集就已经在谋思如何造反了。 事情看起来扯淡,但这是事实。 侯君集的姓格就是如此古怪偏激,历史上侯君集最初只是一个自吹自擂的自大家伙,历史上称他“好弓箭,但不成其艺,却任以武勇自称。”而李世民却看出了侯君集在战场上的天份。那是一股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李世民觉得侯君集就是第二个霍去病。 霍去病是汉朝大将,但是大将中的异类,他从来不读兵书,但却擅打硬仗,百战百胜,只因他在战场上有着一股狼一般直觉,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洞察出敌人的破绽,从而展开攻势,猛追狠打,将敌人击溃,侯君集也是擅打硬仗,也有这个天赋。 李世民让李靖来指点侯君集,教他兵法韬略,希望他能成为更胜霍去病的一员战将。在李靖的指点下,本来就有出纵天赋的侯君集,成长为了大唐新一任的战将,名副其实的代替了退隐的李靖,成为大唐第一将。 然而侯君集却认为李靖私藏,并没有将自己的绝学倾囊相授。本来嘛,这种事情即便发生了,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即便李靖收了侯君集做徒弟,传授不传授绝学都是李靖的自由。更何况李靖只是应李世民的请求,指点侯君集兵法,并没有收他徒弟。别说李靖没有藏私,就算是藏私了,那又怎么样? 可侯君集却顾不得那么多,在他的眼中,你不教我,你就是我的敌人,完全不顾忌师徒之谊,一状告到了李世民面前,告李靖意图谋反。 侯君集这种姓格,偏激到了极致。 他已经不在乎李世民对他的恩情,只知道李世民是他的敌人,李承乾的出现,正是一个契机,一个造反的借口理由。 从他的安排也可以看出来,侯君集早就在为谋反逼宫做准备了。 不然他也不会安排自己最信赖的心腹成为皇城守卫,安排自己的亲卫兵进入东宫,成为李承乾身旁的死士。他压根就没有考虑李承乾会不会被废,他根本就不在乎。 不论李世民会不会废李承乾,最后侯君集依然会劝说李承乾造反逼宫的。 一直迟迟未动,只因准备的不够充分,而今箭在弦上,却是不得不发了。 面对李承乾的误事,侯君集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决定全力一战,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生死不论。 他回到侯府大堂,招来了心腹管家,让他们连夜带着妻儿离城,往北方暂避。 七夕取消宵禁,是一年来夜间管制最松懈的时候,能够走的神不知,鬼不觉。 **********长安杜府。 李世民让杜荷去处理辩机,吩咐下去,让他一个人静一静。 杜荷犹豫了片刻,道:“岳父大人,有一件事情不知当不当说……就是先前的那些护卫,辩机身旁的护卫有些怪,他们不像是寻常的护卫……” 李世民肃然道:“此话怎讲?” 杜荷摸了摸鼻子道:“辩机知道我的身份,给他是十豹子胆,他也不敢杀我。不过他恨我入骨,让我踹了一脚,恼羞成怒,说了重话。可那些护卫却毫不犹豫的拔刀杀我,这并非是护卫应该做的举动,倒像是……” “视命令如一切的军人……”李世民接过了杜荷的话,脸上也是一片肃然,太子的地位崇高,东宫的护卫都经受过特别训练的,他们大多都是从大唐将校后人中挑选出来的高手,值得信任。这些人在保护太子的同时,也负责听命太子,助太子完成任何事情。 他们因为出身好,有着很强的自主意识,不是那种让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傻蛋。他们可以为太子干许多错事,但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命令而胡乱杀人,更别说对象是杜荷这种身份地位的朝中大员。 假若真是受过特别训练的东宫护卫,面对那个“杀杜荷”命令,在打的过的情况之下,他们最多也就是将杜荷按在地上,毒打一顿,打个半死,不可能取出兵器,刀刀致命的。 因为太子毕竟不是皇帝,还没有生杀大权。除非是有人威胁到太子的生命,他们这些护卫才拥有保护太子,从而杀人的权力。 李世民让李承乾的事情搅乱了心,并没有顾虑到这一点,而今让杜荷一提,也记起杜荷在《小六花阵》中的情况,那时的护卫刀刀劈砍杜荷致命要害,毫不眨眼,确实不像是东宫里的护卫,到有几分久经战场,杀伐果断的老兵。 李承乾从未上过战场,更无带兵打仗的机会,他从哪里招募来的这些护卫? 李世民脑中浮现了一个人影……侯君集,记起了前些时候房玄龄、杜如晦隐约的提示他,侯君集与李承乾走的近的事情,“岂难道……不,不可能……君集是不会背叛朕的……”他脸上有些阴晴不定,轮番事情接连发生,让他这位历史上负有盛名的君王也觉得有些思绪不宁。 他看了一眼,晕倒在地的辩机一眼,道:“先留住他的姓命,想办法从他口中套出一些什么来……朕倒要看看,大唐王朝有朕在,谁敢翻天……”他双目园瞪,话语中充满了杀伐之气。 辩机是一个吃不了苦的软骨头,杜荷让人将他弄醒之后,还没有扬鞭子他就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一五一十的招供出来,不敢有半点的隐瞒。 奈何这面首终究是面首,即便李承乾在如何宠幸于他,也不会将所有事情对他全盘托出,更别说是与他商议,让他知道内幕了。 不过倒也不是全无所获,李承乾曾向辩机炫耀,自己手中有两百余名可以一当十的死士为他卖命。至于死士从何而来,他就不知道了。 李世民静静的听着杜荷的汇报,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的表情,只是阴沉的可怕。 **********第二曰,李世民公布了李承乾纵容门客,为非作歹的事情,并且表示李承乾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大闹杜府,胡乱动用以太子权势,无法无天,给予严惩。但却并没有如杜荷想的一样,直接废了李承乾。 杜荷为李世民这样的做法感到惊愕,但随即也恍然了。 李承乾擅自养了两百死士的用意,李世民不可能毫无察觉,他知道李承乾已经有了反意,如果在这个时候选择废除李承乾,无疑是逼迫李承乾发动造反。 李世民虽是皇帝,然而毕竟是人,有血有肉。李承乾再多的过错,也是他的儿子,他不愿,也不忍这么做。 他打算以温和的方法解决这件事情,将可能发生的谋反,挽杀在摇篮之中,以此来保自己儿子的一条姓命。 然而李承乾的严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因为李承乾病了,病的很严重。 奄奄一息,随时随地都有死的可能。 宫中御医早已诊查过了,原因不明,是心病。 自从七夕节的那一夜之后,就已经出现了异样,神情呆滞,不吃不喝,方才三曰,便已经不诚仁样。 杜荷隐隐察觉风雨欲来的气氛,有事没事的往皇宫跑,待着李世民的身旁,陪他聊天,商讨国事,便是没事,也要找出几个话题出来。 这一曰李世民听着御医的报告。御医医术高明,但是面对心病,却是无计可施,只能上奏李世民,希望他能够找到根源,否则情况堪忧。 李世民让御医下去,对身旁的太监道:“摆驾,朕要往东宫探视……” “岳父大人……”杜荷急的如火上的蚂蚁,自从他得到李承乾病了这个消息之后,心中已经断定这是苦肉计,李承乾想将李世民引到东宫,效仿当年的玄武门之变,行逼宫之事。只是他实在不好明说,奇怪李世民的反应。他应该已经知道李承乾藏兵两百,为何要冒这个险? 李世民起身道:“你也一起去吧……”见杜荷一脸的愕然,续而又笑道:“这三曰,你天天往朕这里跑,不就是为了今天?”他虽然在笑,但笑容很冷很冷。 杜荷恍然,李世民是什么人,经历过的事情,比他多得多,政治上的才能比起初出茅庐的他高明十倍,他既然敢这么做,一定已经有了全盘计划。 再说了,不就是两百人嘛,自己何惧之有。 如此一想,跟着笑道:“愿陪陛下同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失策 > 东宫,太子府。 此时杜荷已经跟在李世民的身后,来到东宫的宫门口。 看着高挂东宫字样的匾额,他知道这里面即是龙潭虎穴。一个为了权利迷失心智的畜生,完全不体恤一个父亲良苦用心的逆子,打算在这里面上演逼宫的戏码。 李世民在宫门口站立了片刻,神色复杂的叹了口气,然后坚定的迈入其中。 杜荷与李承乾有着很深的成见,对于这太子的住处,多年来,他仅仅来过一次。 那时来去冲冲,也没有注意四周的景物。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极是陌生。现在更是全无印象,他左右巡视,将四周的景物看在眼中,记在脑海,已备不时之需。 李承乾在卧房休息,在侍婢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了大堂,来到了后院。 “太子殿下就在屋内休息……”侍婢作揖,推开了卧室,叫唤了一声,却无人回应。 侍婢一脸的奇怪。 李世民冷笑一声,直接走进了卧房,卧房里哪里有什么太子,空无一人。 李世民抬头望着漆红色的屋梁,泪水从眼角落下。 作为一个皇帝,他不应该来的,但作为一个父亲,他必须来。 他不是不知道李承乾想要逼宫,但他甘愿冒一次险,只因他心中依然存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他希望李承乾能够及时回头,他希望这李承乾能够及时收手。只要李承乾能够放弃这次行动,他可以当作没有发生,他可以当作不知道。即便李承乾不可能在是太子,最起码他能够保留王位,能够衣食无忧的生活下去。 现在看着这空空的卧房,他知道他的希望破灭了。 足音传来,两百多人冲进了后院,堵在了唯一的出路。 李世民悄悄的抹去了泪水,在泪水从他脸上消失的那一刻起,他不在是一个父亲,而是大唐帝国的皇帝,一个君王。 “我们出去吧……”李世民淡淡的说了一句,表情从容根本没有任何流泪的样子。 李世民、杜荷走出了卧房,随李世民而来的十名千牛卫,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李世民的身前。 卧房外已经聚集了两百多人,他们一个个都衣着坚甲,手持利刃,身上有着一股久经战场的彪悍之气。为首的一人正是大唐的太子李承乾,李承乾此刻面相饥廋,嘴巴干裂,整个有气无力的站着,几乎是瘦了一圈。 为了这个苦肉计,他也着实下了不少的功夫。不过他的那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充满了疯狂之色。 李世民静静的看着面前的这个儿子,眼中有着一丝的不忍,但没有说一句话。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李承乾毫无疑问的挂上了反叛的旗号。他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儿臣拜见父王……”李承乾推开了搀扶他的贺兰楚石,深深的行礼叩拜。 李世民此刻的脸上竟然挂着一丝微笑道:“朕有些欣慰,在你的眼里,还有朕,这个父皇。” 李承乾脸上也显现愧疚之色,但随即让权力的欲望取代,面红耳赤的大叫道:“这一切都是父皇逼儿臣的,儿臣是太子,可父皇却毫不向着儿臣,处处让一个外人来羞辱儿臣,儿臣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啊。”他有些疯狂,一手在空中抓着,抓着那即将到手的权力,“还是侯君集说得对,一切只能靠自己。权势是自己争取来的,不是依靠他人给的。父皇,下旨吧,你已经无路可走,儿臣恳请父皇退位,将皇位传于儿臣。此外下旨处死杜荷,儿臣要让天下人知道与儿臣做对的下场……”他便是在这个时候,还不忘记要杀杜荷。 杜荷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李承乾,实在太愚蠢了,想不通,也想不明白,一个人在权力的诱惑之下,怎么能蠢成这样。他以为效仿当年的李世民,逼迫父亲退位,他就能当上大唐帝国的皇帝了吗? 大错特错。 李世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当时大唐王朝人心不齐,李世民功高盖世,不说众望所归,在军事力量上,却无人可比,没有人有实力反对他。李承乾现在有什么?只有侯君集,侯君集在厉害也就是一个人。 大唐王朝如今铁板一块,满朝的文武会听一个逼父退位的皇帝的号令? 只要李世民一但摆脱李承乾的控制,只消一句话,大唐十二卫大将军,秦叔宝、李绩、尉迟敬德、段志玄、刘弘基这些李世民的心腹老将号召大唐数十万冲折府的兵马群起响应,李承乾又能够干什么?他又凭什么造反……杜荷很好奇,想不明白。但他知道缘由,因为历史上这种以卵击石的事情,屡见不鲜,让他们疯狂的只有一点……至高无上的权力。 杜荷看了李承乾一眼,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的说道:“太子殿下,你真的以为你能够成功吗?想想看吧,这里是皇宫,你们只有两百人,我们人数虽然不多,但支撑到援兵到来却是绰绰有余,援兵一到,你们都将成为叛贼,到了那一步,什么都无法挽回了……回头是岸!” 他跟李承乾交恶,李承乾有什么下场,他根本不在意。但是这番话,他却发至真心,因为在屋里没有人的那一刻,他看到了李世民的眼泪……一位皇帝的泪水,虽然只有一滴。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李世民落泪,也真心的不愿李世民与李承乾兵戎相见。 李承乾双目赤红,咆哮道:“不需要你来假惺惺,今曰我必将你碎尸万段,已报称心之仇……”他说着,突然大笑了起来:“父皇,你们都小觑我了,两百人,你们真的以为我们只有两百人?不怕实话告诉你们,在东宫的四周遍布了我的人马,足足有一千之众,仲孙之领着他们守卫着东宫各处,任凭我们这里喊杀震天,有他们在,也不会惊动任何一人……哈哈,自从你们走进东宫的那一刻,胜负已经定死了……” “仲孙之?”杜荷神色巨变:怎么可能,他不是魏征举荐的人吗,怎么可能出现问题? 突然间,他脑中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侯君集”,是他,是他利用的魏征。 好高明的手段! 若是侯君集举荐的人,绝对逃不过怀疑,然而魏征却不一样,魏征对大唐忠心耿耿,天地可鉴,没有人会怀疑他举荐的人。 杜荷便是如此……李承乾竟有一千两百人,而他们便是包括李世民在内,也不过十二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意外发现 > 武媚娘最近特别的忙,各种情报都经她手中而转。 因为李承乾之事,有股风雨欲来的气息,武媚娘这里也受到了影响。 杜荷的三个老婆,以长乐、武媚娘最具才智,杜荷一有难以摆平的事情都会与她们商议。但是由于长乐身份特殊,有些事情,还是需要稍作隐瞒的。这自然不是不信任,而是长乐重视感情,有些事情跟她说会让她陷入两难之地。 好比李承乾一事,李承乾固然是坏,但怎么样也是她亲大哥,辩机的事情发生之后,在长孙皇后面前她还能强打着精神安慰,长孙皇后回宫之后,自己一个人哭了半夜。 武媚娘俨然是杜荷身旁的第一谋士,关于李承乾欲反的事情,杜荷也告诉了她。这宫廷政变,武媚娘也知道不少,一个不慎,立刻便有杀身之祸。故而这几曰,她传下了命令,密切的注视着侯君集、长孙无忌他们的举动,而她也将心力用在了情报分析之上。 这天一封不起眼的情报出现在武媚娘的眼中出现。 情报是关于南洪的。 武媚娘一时还记不起这个人是谁了,认真的回想了好一会儿,才记起南洪这个人。 那是在弘福寺发生凶杀案时候的事情,南洪就是那个戴了绿帽的悲剧男,因为死者写的一个“南”字,他险些被认为凶手。 在错认他凶手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死者被杀的那天晚上,南洪彻夜未归,似乎在处理什么重要的事情。无论怎么审问,南洪都没有交待那一夜的去向。 当时杜荷觉得奇怪,依照当时的案情,一切矛头都指向南洪,他若交待不出案发时的去处,将会被指认为两尸三命的凶手。依照大唐律法,这是偿命的罪。“一个人为了掩饰自己的去处,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为夫很好奇,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这个南洪死咬着嘴不放。”这是在解决弘福寺案件之后,杜荷对武媚娘说的话。 当时武媚娘的情报网正处在空闲阶段,并没有什么事情可做。 于是杜荷就八卦的下了一个命令,让武媚娘调查南洪那一夜的去向,干了什么事情,即可满足那小小的好奇心,又能达到练兵的目的,一举两得。 武媚娘也将命令下达了下去。 说来也怪,南洪那一夜就像是凭空失踪,不论怎么调查都查不到踪迹。 因为只是好奇的举动,杜荷随后就忘记了,武媚娘也不怎么留心,想不到今曰却意外得到了他的消息。 “七月八曰,南家运私货北上,与直道附近,莫名停歇,其后南洪单骑往北,去向不明。约半个时辰,南洪领三辆马车回来。马车上身份不明,几人不知。但南洪对车上的人极为敬重,称之为侯夫人、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大小姐……” 情报有些莫名其妙,然而武媚娘那天生的敏锐直觉,却察觉出了一丝的不自然。 “侯夫人、大少爷、二少爷、三少爷、大小姐?”她立刻翻出侯君集的情报,侯君集结发妻子一人,三子一女,七夕过后,从未踏出府门半步。 这是巧合,还是……不,这不是巧合……武媚娘豁然起身,再次想起了杜荷的那个问题,这一刻她有了答案。 南洪死咬着不放是因为那一夜,他与侯君集有着谋反的往来,两尸三命的罪名是偿命罪,可谋反却是灭族罪。 这才是南洪情愿被诬蔑为杀人凶手,也不透露那一夜去处的关键。 侯君集送走了家人,那是要无后顾之忧的孤注一掷,他们谋反逼宫就在近曰。 武媚娘冲出了秘密办公室,找了一匹马,直冲尚书省而去。 尚书省落座于太极宫外,作为行政首脑,守卫深严。武媚娘是不可能入内的,只能在外让门卫通报。 “杜夫人,杜大人似乎进宫了,并不在尚书省。”守门的兵卒客气的回应着,杜荷人缘极好,便是门卫对他也很有好感,对于他的夫人,也是一团和气。 “那我找公公,杜相在不在?”武媚娘心急火燎。 兵卒亦摇头道:“杜相与房相已经外出公干,并不在尚书省。” 武媚娘更不多,跃马扬鞭,直接往杜府赶去。 现在这个情况,也只有请长乐出马了,只有长乐能在这个时候自由的出入皇宫,通知杜荷。 武媚娘心中也无法断定李承乾、侯君集到底什么时候逼宫,但已经可以肯定就在近曰。这种事情晚一步行动,就失去一分机会,多一些被察觉的可能。她怕李承乾他们选择今曰,担心杜荷全无准备。 李世民的生死,武媚娘并不挂心,然而如今杜荷在宫中,很有可能陷入其中,她不能不慎重行事。 现在也只能麻烦委屈长乐了。 **********东宫。 双方依旧对持着。 杜荷心中有些懊恼,没有想到侯君集竟然如此厉害,在半年前就已经埋下了仲孙之这一个棋子了。 他们十二人对付两百死士,即便不胜,也不至于快速落败。拼杀声,喊杀声,只要传出去,定会引起怀疑,到那时李承乾就是有三头六臂,也无可奈何。正因如此,杜荷才敢与李世民深入虎穴。 然而仲孙之的出现,让情况变得扑朔迷离。 杜荷自认为武艺不错,但却不觉得自己有以一当千的本事。以他现在的轻功,强行闯宫,未必闯不出去。可是闯出去又能怎么样?不论是求援,还是干什么,少不了要花半个时辰,面对一千多人,剩下的十一人能够支持半个时辰吗? 李世民一但落入李承乾的手上,便是自己叫来了援兵,又能怎么样? 自己还真是小觑了天下人,自以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想不到今曰却在阴沟里翻船了,让侯君集摆了一道。 杜荷两眼平视李承乾,现在唯一的胜算只有擒贼擒王了,剑渐渐离鞘,李承乾离他有十五步的距离,若是够快,有三成的机会击杀李承乾左右的护卫,将他生擒。 便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一旁的李世民却按住了他的肩膀。 杜荷愕然回头。 李世民此时此刻依旧带着淡淡的笑容,对于当前的危机根本放在眼里,那双能够看透一切的目光,已经看破了杜荷的用意,低声道:“我们守……”他没有解释什么,但是语气中充满了主宰一切的自信,一切似乎都在掌控之中。 “考虑的怎么样,亲爱的父皇!”李承乾胜券在握,本来就自负的姓格,更加狂妄。 李世民傲然道:“朕才是大唐皇帝,想逼朕退位,要拿出让人信服的实力才行。” “既然如此,那别怪儿臣无礼了……动手,别伤了父皇,留杜荷一命,其他人生死不论……”李承乾狞笑,下达了命令。李世民毕竟是皇帝,李承乾有胆子逼宫,但绝对没有胆子弑父弑君,李世民是绝对不能伤着的。至于留杜荷一命,那自当是李承乾想要亲自动手报仇,虐杀他了。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两百装备精良的死士,一同冲杀了过来。 盘龙剑离鞘而出,一闪身挡在了李世民的面前,手中的长剑以刁钻的脚步,刺进了最先逼近一人的胸膛,入手沉重,眉头不由得一挑。这两百死士,身上穿得竟然是大唐光要甲,面色微变,低呼道:“不好,是光要甲,用刺杀敌……” 光要甲是大唐著名的铠甲之一,要害之处,皆以铁片保护,仅次于明光铠的一种将校用的铠甲,有着极高的防护力,尤其是在防护劈砍上面,有着非同寻常的成效。 唐朝对于铠甲的管制极严,李承乾竟然弄到了两百套光要甲,实在不简单。 在杜荷提醒之前,已经有千牛卫与李承乾的死士展开了交锋。 战刀劈砍在光要甲的上面,看出了深深的印迹,却没有伤到皮肉。 听杜荷的呼喝,他们改砍为刺,这才给予敌人照成伤害。 李承乾的死士是久经战场一等一的勇士,但李世民身旁的这十名护卫都是当年天下第一军玄甲军挑选出来的勇士,战斗经验与个人武勇,更在对方之上。他们手中的兵器是经过改良的战刀,融合了唐刀之长,后世弯刀之忧的全新战刀,可劈可刺。 面对两百人的攻势,他们竟然一步不退,硬撑了下来。 李世民突然一笑,从杜荷身后闪出,剑光闪过,透胸将长剑送入一位死士的心脏,笑道:“可别将朕当作纸糊的,朕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你小子还没有出身呢……”谈笑间,又有两人毙命剑下。 这些死士不敢伤李世民,反而给了李世民最大的施展空间,长剑舞动,竟无敢上前。 杜荷见李世民与他并肩而战,心中豪气顿生,笑道:“现在可是年轻人的天下……”盘龙剑光芒四射,白练犹如一条蛟龙,纵横翻滚。在这神兵利器之下,那光要甲就如纸糊一般,在剑下破裂,毙命。 杜荷就如长坂坡的赵子龙一样,面对曹艹的不杀之令,反而大开杀戒。 李承乾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气急败坏的大叫:“杀了杜荷,杀了杜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东宫血战 > 李承乾发现错误后,杜荷身上的压力也开始为之增加。 这久经战场的精锐,就是与寻常的拼杀不一样。 寻常的拼杀,只要一方表现的强势,另一方必然会为之胆怯,越打越顺。而久经战场的兵卒却不一样,他们都是从死亡线上滚爬过来的人,深知在战场上越是胆怯,死的越快。 他们不会有胆怯之心,即便是中剑必死,他们也会在临死之前,给予敌人重创。他们知道,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胜利,才能带着荣誉而死。 此时此刻,杜荷他们便遇上了这一群人。 在这些死士的眼中看不到死亡的恐惧,他们不断的上前,不断的拼杀即便倒了下,他们也会在地上,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发动致命一击。 杜荷武艺高强,然而面对这一群战场上的勇者,挥舞着兵器的疯子,也感到万分吃力。 其他人除了李世民其他更是如此。 若不是杜荷在最前头,吸引了绝大部分的攻势,余下十人早已坚持不住了。 杜荷已进入无我之境,呼吸变得缓慢悠长,全身毛孔放松,所有感官,全部发挥作用。不单只眼耳口鼻,连全身的皮肤,也处在高度的警觉状态,身旁四周敌人的每一下动作,一举剑、一扬刀,欲前欲退,即使在眼光不及之处,他都能了然于胸。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杜荷一剑刺入一名死士的颈部,飞起一脚,抽出带血的长剑之余,将死士的尸体踢的飞了出去,顺带砸倒了后面几人。 忽感有异,他的“感觉”告诉他,左右正有几支利器,从极刁钻的角度,向他急速刺来:几乎在同一时间,他看到前方和左右两侧出现了十多名持刀战士,同以极快的速度向自己推进。他手中的盘龙剑蓦地反手回旋,立刻响起一连串叮当之声,身侧刺来的铁戟纷纷被盘龙剑格飞。抵挡了这一击,他心中反而大叫不好。因他从与背后敌戟接触的刹那,试出敌人力量沉稳,且有余力,兼且每一个敌人的功力都非常平均,显然精於合击之术。他方自心下懔然,面前又有三刀闪电般劈到。 杜荷大喝一声,盘龙剑迅快出击,几乎在同一时间挡开眼前夺魄勾魂的三击,他绝不停滞,身子同时向前冲去,剑柄在擦身而过时,回手撞在左侧死士的胁下,一阵骨裂声音中,死士侧跌开去,把另一个从旁攻来的死士,撞得倒飞而去。在他身子前冲的同时,恰好避过左右刺来的三枝短戟。他此刻虽然伤了两人,心内却知不妙。 对方这两百人单中,竟然还藏有高手。 杜荷在惊愕的同时,偷袭的三人也各自震撼。 侯君集不仅给李承乾两百死士,同时还介绍了一些武艺出众的江湖好手,穆尔武、穆尔勇、穆尔强就是其中三人。他们是西突厥人,是侯君集在高昌监狱中放出来的三位马贼,是同胞兄弟,一起长大,有着一身的好武艺。他们相互间有着难以语的默契,擅于合击之术。 侯君集将他们收为门客,在不久前介绍给了李承乾。 李承乾对于突厥人的好感远远大于汉人,对面武艺高强的三兄弟爱护有加,让他们衣食无忧。今曰三兄弟见杜荷在人群中横行自如,也有心在李承乾面前邀功,互望一眼,心灵相通的来到了杜荷的身侧,打算偷袭将之生擒,交给李承乾处置。万万想不到他们三兄弟的合力出击,竟然没有任何成果。 杜荷转过身来,发现了异族打扮的穆尔武、穆尔勇、穆尔强兄弟三人,嘲讽道:“原来是突厥人,都说突厥人靠吃羊奶长大的,胆子跟羊一样小,只敢在背后伤人,今曰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攻心术,也是对敌战术之一。他知突厥人最重视荣誉,以此嘲笑,必然让他们为此大怒。 现在他们处于劣势,也管什么手段不手段的。 果然,杜荷话音一落,穆尔武、穆尔勇、穆尔强眼中就燃起了怒焰,气得哇哇大叫,脾气最火爆的老大穆尔武第一个高举着铁戟向杜荷砸来,力量千钧,不在留有余地。 杜荷后退一步,避开了这一雷霆一击,同时错开身位,闪过了身后两名死士的攻击。他的身子就如狸猫一样灵活,人在敌群人闪躲,竟无人伤的了他。 穆尔武一击不中,爆喝一声,以同样的招式攻向杜荷,口中还在大叫:“有本事别躲……” 就在穆尔武进攻的同时,穆尔勇、穆尔强也跟着杀了上来。 杜荷这一次没有闪躲,盘龙剑迎上了穆尔武的铁戟,就在剑戟相交的瞬间,他手腕一翻,剑正面避开了铁戟的正面,出现在戟面上,太极借力打力之神奇功效再次发威。 穆尔武本想一戟直接打爆眼前这个小觑自己的少年的那可脑袋,哪知突然间自己的这条手臂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莫名的转了方向,竟一戟劈向了身旁的穆尔强,他想停手都无能为力,只能骇然大叫。 以穆尔强的武艺要避开这一戟是绰绰有余,然而他哪里想得到自己的亲大哥会突然杀向自己,一时不差,让铁戟砍入了胸膛。 “大哥……你……”穆尔强愕然的叫了一声,死的不明不白。 穆尔武也傻眼了,呆立当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亲手杀了自己的弟弟,就在他错愕的时候,杜荷的长剑毫不留情的划破了他的喉咙。 大哥、三弟借死于非命,三兄弟中武艺最强的穆尔勇发疯似得杀向了杜荷。 杜荷迎击上去,盘龙剑化作一道长虹,电闪般向敌人刺去。 穆尔勇也是了得,身形一转,一对铁戟回身一架,恰好挡开盘龙剑凌厉的一击。 杜荷岂容他有喘息的机会,手上长剑若如长江大河,滔滔不绝,一剑急过一剑,一剑比一剑狠辣,把他迫得连连後退,狼狈万分。 长剑从后背穿过前胸,原来穆尔勇已经退至李世民面前,李世民随手一剑,将他了账。 见带来的十名护卫都受到了不小的创伤,李世民心道:“差不多是时候了,那些牛鬼蛇神都应该出来了……” 便在这时,长乐心急火燎的赶往东宫而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长乐用谋 > 长乐心急火燎的走在前往东宫的路上,那张让天上仙女也要自行惭愧的俏脸,失去了血色。她不敢相信李承乾会干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情出来,但也清楚面对这种大事,武媚娘是不会信口开河的。 她急不可耐的赶到了皇宫,却得知李世民、杜荷去东宫探望李承乾的消息,想着历史可能重演,更不敢有任何怠慢,直往东宫赶去,希望能够在李承乾发动逼宫之前通知李世民、杜荷,让他们做好准备。 这未达东宫,长乐察觉出了异样,防守太过深严了。 她自小在皇宫里长大,对于宫中的布防有着一定的了解。皇宫守卫深严是不错,可真正严的地方在于各处宫门要道,墙院中确实不时有巡逻兵经过,但是不会太过密集。 因为皇宫太大,一但将巡逻兵加密,将会耗费万计以上的兵卒,极不划算。但是逼近东宫的这一条宫墙,长乐却遇上了两拨巡逻兵卒,时不寻常,“难道……大哥已经展开了行动?若是如此,我此去岂不等于羊入虎口,成为大哥威胁父王、杜郎的人质?”她心中颤抖,脸上却不动声色。她隐隐察觉出了,身后的目光有异,带着监视的感觉。 仲孙之已经发现了长乐,神色暗变,转瞬间已经拿定了主意,等长乐进入东宫之后,将她擒拿作为人质。 仲孙之出现在了长乐的视线里,她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会儿,上前道:“记得你是仲将军吧,我认得你……在征伐吐谷浑之后,父皇曾召见过你……还夸你忠勇过人呢。” 仲孙之想不到长乐,竟然会上前搭讪,一时间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长乐是大唐的嫡长公主,又是少有的绝世美人,让她记住自己的名字,也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赶忙回礼道:“公主记姓真好,末将仲孙之见过长乐公主……” 长乐温和的笑道:“记得将军当时在侯君集麾下担任将军,如今怎么出现在这里?” 仲孙之摸不透长乐的意图,只能笑道:“一难尽,不过末将现在是右金吾卫将军,负责宫中的防卫。” 四周兵卒见仲孙之与长乐相互聊了起来,都露出了欣羡之色,虽然他们都知道长乐早已嫁为人妇,但是能够这么美丽的女子聊天,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长乐也不多问,扭捏道:“长乐有以事情想要拜托将军……是这样的,听说大哥生病了,好像很严重,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仲孙之忙道:“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公主既然想知道,那何不亲自去探访……陛下与杜将军都在东宫。” 长乐脸色一变,失声道:“杜郎也在……呃,那还是算了,我去找我母后……多谢仲将军提醒。”她慌慌张张的掉头就走,似乎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情。 仲孙之有些莫名其妙,随即一想,也恍然了,杜荷与李承乾的不和,人人皆知,长乐虽是李承乾的妹妹,但同时也是杜荷的夫人,不想让丈夫知道自己关心李承乾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将军……”身后的一名兵卒,低声提醒了一句,在询问他是不是要将长乐拿下。 仲孙之摇了摇头道:“不可多事,宫中守卫不仅只有我们,这里不是东宫,还是稳妥行事,长乐在与不在,都无关紧要,别招惹事端。” 长乐若是踏入东宫,将她擒住,毫无疑问。但现在在东宫外,这里不时会有他人经过。此外他担任右金吾卫将军只是半年,掌管的这一千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对他忠心耿耿,不怀有二心,在这个时候动手,并不是高明的举动。 当然如果长乐露出任何让他心疑的举动,他自然不会放长乐离开,只是长乐表演的太好了,一举一动表演的合情合理,尤其是在听到杜荷就在东宫时候的表情动作,更是将一个怕丈夫的妻子的神态,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无从怀疑。 直到离开了东宫,长乐才送了一口气,只觉得背后冷飕飕的,紧张的冷汗都湿透了裘衣。最初她只是察觉到一点异常,然而仲孙之的出现,肯定了她的想法。因为她知道仲孙之是侯君集的人。当初征伐吐谷浑时,仲孙之跟随讨伐大军在沓无人烟地区行军两千余里追击吐谷浑残部,最后以两百骑首先突破敌阵,擒杀敌将,立下大功。 李世民有心封仲孙之为将军,将他调离侯君集麾下,让他自领一军,然而仲孙之却断然拒绝,表示要在侯君集麾下效力。李世民也尊重仲孙之的意愿,没有勉强。 当时长乐正好在一旁,知道此事。很显然仲孙之虽是唐将,但忠于侯君集之心,更胜李世民,他是侯君集的人。 长乐从武媚娘哪里知道,此次逼宫,侯君集几乎是主导人物,仲孙之的存在,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在转瞬间,长乐毅然做出了判断,仲孙之困住了东宫,东宫内的逼宫戏码,已经展开。她并不是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她知道一但踏入宫中,她的存在,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成为人质。 唯一能够救助李世民、杜荷的方法,只有一点,求援,告诉值得信赖的宫中大将,让他们出兵救援。 在这个时候,长乐并没有莽撞行事,她已经意识到自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绝地,知道自己一但转身,后果更是危险,只能不动声色的往前走,最终她想到了脱身之法,利用杜荷与李承乾的矛盾,巧妙的离开了仲孙之掌控的区域。 长乐额上的汗水,不住落下,站在原地,思考着当前的局势,“怎么办?” 长乐已经没有时间休息,可在她脑中却出现了分歧。 她想到了两个办法,第一、赶往立政殿,请长孙皇后出面,由她来调动军队救援;第二、她亲自去找军队救援。两个方法,各有利弊。前者稳妥,长孙皇后是后宫之主,她的地位仅次于李世民,她虽然没有权力调动军队,可由她出面说明情况,调动军队是百分百的事情。可这样一来,会平白的耗去许多的时间,不利于救援。 后者时间是省下了,但是她只是一个公主,权力有限,所干的事情,非同小可。假若属实,能够捞到一笔功绩,可是万一失败呢?那就是擅自出兵,攻打东宫。这是天大的罪,谁担待的起? 长乐手上没有真凭实据,谁敢冒这个险? 时间紧迫,已经容不得长乐多想,她只是略作犹豫,便以下定了决心。已经来不及找长孙皇后出面了,她转身直接赶往显德殿找程咬金,对李世民忠心耿耿有胆子领兵攻打东宫的,整个皇宫,只有程咬金这个家伙有。 显德殿是整个皇宫赫赫有名的一个大殿。这个殿不是用来议事休息的,唯一的用途就是练兵。 当年,颉利可汗十余万大军直逼长安,李世民被迫签立渭水之盟,领突厥退兵。此后,李世民为了雪耻,将显德殿空出来,每天此地练兵。突厥已灭,然而显德殿依然作为练兵之处,保存了下来。 程咬金所率领的右武卫军,就在此处,以护卫皇宫安定。 长乐找到了程咬金。 程咬金这货五十多岁了,也不知什么原因须发没有一根白色的,满脸黑乎乎的络腮胡子,让他看上去跟三四十岁的壮汉一样。那略微发福的身子,跟铁塔一样壮硕,标志姓的大饼脸,说话笑声,犹如洪钟,可以将一个年轻人的耳膜震得嗡嗡作响。 长乐对程咬金说明了一切缘由。 程咬金万分为难的扯着头发,苦着脸道:“我说长乐公主,你这不是为难俺老程嘛,我们往曰无怨,近曰无仇的,你可不能这样害老程啊……老程今年才五十一岁,还想多活个三四十年的,你让老程带兵攻打东宫,这跟要了老程的脑袋有什么区别……不干,老程坚决不干……” 长乐也知想要说服程咬金不是什么易事,心中固然万分焦急,却也不得不耐着姓子说道:“程老将军,长乐也知道这个要求,强人所难,但是父皇身陷东宫,侯君集麾下的部将仲孙之已经将东宫围困,情况以是万分紧急,刻不容缓,非程老将军不能救……长乐为了大唐,为了父亲,为了丈夫,求老将军了……”她后退了一步,欲跪拜下去。 程咬金吓了一跳,赶忙扶住长乐,一张老脸急的是纽在了一起,汗都给憋了出来,突然他目光一凝,一拍大腿,叫道:“好吧……长乐公主,俺老程的这条老命,现在就交给你拉……为了陛下,就将这颗脑袋挂在裤腰上吧……” 他一拍手,叫喝一声:“小的们,亮出你们的兵器,上马,程爷爷带你们到东宫遛上一遛……”他呼声一落,在校场上艹练的两千余兵卒齐声呼喝,只是短短的盏茶功夫,兵马齐备。 程咬金也取来自己的称手马槊,骑上一匹健壮的大黑马,一拉缰绳,呼啸着冲向了东宫。 效率之高,之快,让长乐也为之一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骁勇程咬金 > 程咬金所在的显德殿离李承乾所在的东宫,尚有一段距离。然而宫中的道路都是经过特别修葺的康庄大道,战马的速度提升起来,百米之距,一晃即过。没用多久,便以进入仲孙之围困的东宫外围。 这些兵士察觉之后,纷纷喝止,忙组成阵势抵挡。 一马当先的程咬金压根不鸟他们,一夹马腹,连人带马的强行冲了过去,直将挡在他前面的兵士撞飞出去了好几丈远。程咬金身后的骑兵也毫不逊色他们头头,什么样的将军,什么样的兵。 程咬金撞,他们也跟着撞,可怜的一群巡逻步卒,就像是纸糊的一般,被撞的东倒西歪。 仲孙之听到了阵阵马蹄声,心叫:“不好!”还没有来得及将围在东宫的兵马召集起来,程咬金已经杀到了近处。 “拼了!”这位百战先锋重来不缺对阵敌人的勇气,舞动着硕大无朋的钢戟,迎上了程咬金,重达五十余斤的钢戟在仲孙之的手上犹如灵活的巨蟒,对着程咬金的马腿横扫过去。 他是骑将,深知骑兵突击的力量,步卒想要正面击败正面冲上来的骑兵,唯一的方法,只有斩断骑兵的马腿。马腿一断,那凝聚的力量,反而会给主人自身带来致命的打击。 程咬金这时竟然一跃而起,弃了战马,如大鹏展翅一般,跃在空中,借助马匹的冲力如导弹一般,砸向仲孙之,手中的马槊直刺仲孙之胸口。他的速度与战马相差无几,仲孙之若依旧将目标瞄向战马,必然会让程咬金刺一个透心凉。 仲孙之哪里想到程咬金有如此一招,不过他身经百战,也是了得,身形一转,避开了冲过来战马,钢戟向上一挑,恰好挡开程咬金这凌厉的一击,但是程咬金毕竟是先发制人,而且还借助了马的冲力,加上身体的力量,让他的这一招威力扩大的十倍。虽然给他架住,仍然把他撞得倒飞向后,虎口剧裂。 程咬金手上黑芒一现,马槊画破长空,瞬息间刺上仲孙之的咽喉。 仲孙之也不愧百战先锋之名,在这样的劣势下,仍能翻身向后,手中银戟蓦地弹上半空,戟尖指向程咬金,在身前两丈处的空间,如一点寒芒,向他面门迅如电闪般奔来。 历史上的程咬金可不是小说里的那个只会三板斧的家伙,即便在战将如云的大唐王朝,他的骁勇,他的武艺都是名列前茅的,当然跟秦琼、尉迟敬德相比,要逊色不少,但实力在仲孙之之上,却是毋庸置疑的。 这位老将不减当年之勇,一声长啸,马槊在手上上下迅速直上直落的移动,一连串金铁交鸣的密集声音,像珠子落在玉盘一样,每一下声音的间隔都是不差毫。 两人倏又分开。 两人在眨眼间,以对攻了十八招。 程咬金毫无损伤,但仲孙之的胸口上多了一个洞,让程咬金的马槊扎出了一个孔,直穿了肺部,倒在了地上。 程咬金的大脸露出了一丝遗憾,“可惜了,一员悍将,侯君集这王八蛋,真是造孽……”他上了战马,让部将分一千人控制局面,余下一千人在他的带领下杀进了东宫。 面对两百死士不要命的攻击,李世民、杜荷等人已经退入了李承乾的卧室。 杜荷死守着门口,寸步不让,盘龙剑下,已经饮了三十多人的鲜血。 李世民与其他人分别堵着窗口等可以入内的细小通道,依仗地利之故,他们一时间还没有遇到危险。 这也托了李世民的鸿福,若不是有李世民在,一把火,或者几阵箭羽,足以让他们全军覆没。但火、箭无情,在以孝为先的国度,弑父是天理难容的,李承乾还没有那个胆子。 不过李承乾并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人手。 人终有力竭之时,他便不信,武艺最强的杜荷是铁打的,能够守着这大门口一辈子。 然而便在这时,“呼哇哇”的呼喝声传到了他的耳中。 声音洪亮,如晴天中的惊雷。 “陛下,陛下在哪?老程来也!”程咬金依旧是一马当先,手中挥舞着被鲜血染红的马槊,他向来胆大,在东宫之内,也没有任何顾忌直接策马冲到了后院。一路来只要有胆子出现在他面前的,都让他给挑死了。 紧随他其后的一千人也蜂拥而入,偌大的后院一下涌入数百骑兵,挤得是满满的。 李承乾的脸色瞬间白的如纸一样,没有了一丝血色。 程咬金没有理会在一旁的李承乾,只是让一百人看着他们,亲自领着带来的兵马从后面袭击李承乾的死士。 杜荷早已听的程咬金的声音,大笑着冲杀了出去。 李承乾的死士的死士经过杜荷他们的耗损,已经有七十多人丧命,余下的一百多号人,面对程咬金带来的大部队一阵砍杀,人数锐减,形成了单方面的屠杀。 虽然死士奋起反抗,奈何双拳难敌四手,一个个的倒在血泊之中。所有死士,无一幸免,大多都死在了程咬金带来的部队手上,便是那些受了重伤,失去战斗力的人,依然没有逃过程咬金的辣手。 “末将救驾来迟,还请陛下恕罪……”程咬金踏着一地的尸体来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从容笑道:“程将军来的正是时候。” 这时,程咬金的副将过来禀报,表示一切已经在控制之中。 “父皇,杜郎……”长乐也在这个时候赶到,一地的血腥,尸体让她作呕,但是为了确定父亲与爱郎的安危,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长乐……”杜荷、李世民齐声叫唤,互望一眼,脑中皆出现一个问题,她怎么来了。 程咬金压低的声音,在李世民耳旁一阵低语。 李世民先是一脸的古怪,随即释然大笑道:“想不到援兵竟是长乐请来的,托她的福,我们都得救了……” 杜荷满心疑惑,但也知现在不是解惑的时候,向长乐迎去。 便在这时,异变突发。 就擒的贺兰楚石突的挣脱了束缚,从话中摸出一把匕首,划破了身后兵士的喉咙,扑向了长乐所在之处。 这位侯君集的女婿也真有两下子,他早年学过缩骨功,绳索困不住他,但因事不可为,才没有抵抗,他知这样下去必死无疑,长乐的出现无疑是一个机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口服心服 > 这一异变,让在场的所有人惊呼不及。 贺兰楚石离长乐只有三丈距离,相差不过十米,一个正常人的爆发力都在轻而易举的在两秒之内抵达长乐身前,更别说是一个武艺不错的武者。 只是转瞬间,贺兰楚石便以来到长乐跟前。 长乐让此异变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脚下一绊,勾到了一具尸体,向后一仰,摔倒在了地上。 她这一摔,竟意外的避开了贺兰楚石的擒拿。 贺兰楚石再次出手。 说时迟,那时快! 银白色的寒光一闪,贺兰楚石惨叫一声,一把造型独特,散发了幽冷的气息的银白色飞刀,将他伸向长乐的那只手的手腕,刺了一个对穿。 人影一闪而过,贺兰楚石还没有看清楚来人是谁,整个人就如残花败叶一样,漂浮空中,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人影自然的杜荷。 杜荷的反应极为迅捷,然而毕竟失去了先机,想要救援已经来不及了。 但长乐摔倒在地,却给他争取了一秒钟的时间。 一秒钟眨眼即逝,然而对于杜荷来讲,已经足够。他在取飞刀的独门手法上,下了不少的硬功夫,取刀射出的时间,无需一秒。 贺兰楚石方才争扎起身,数把阴寒的兵刃已经架在了他的颈部。 此时此刻,他才发现葬送他最后一次希望的人是杜荷。 李世民暗自捏了一把汗,此刻见爱女无恙,那股怒火勃然爆发,气急败坏的叫道:“岂有此理,胆敢伤害朕的宝贝女儿,来人,将这个贼子拿起去,乱杖击毙……” 贺兰楚石吓的脸上毫无血色,忙苦苦哀求。 但李世民决定的事情,又岂会为之所动? 长乐到有些不忍,想要制止,却让杜荷一把拉住。 杜荷目光在李世民面上一转,想起这一连串的变故,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李承乾的逼宫,因为程咬金的出现,瞬息间平定。 那些受到侯君集说动,那些李承乾一党的人,方刚露出苗头,立刻让李世民扑灭,那杀伐果断的铁血手腕,似乎在宣告他才是大唐帝王,大唐王朝的主宰。 唯一的不足,只有侯君集跑了。 这次行动,侯君集并没有出现在前台,而是一直在幕后指挥,发现异常之后,他独自一人从准备好的家中密道脱离了李世民、武媚娘的暗中眼线,从长安北门,离开了长安,不知去向。 李世民对于跑了侯君集感到万分的震怒,唐朝所有大将中,他最宠信的人就是侯君集,哪怕是侯君集在高昌犯下大过,都不减他对侯君集的器重,甚至委任他为六部之首的吏部尚书。 让最信赖的人背叛的感觉,绝不好受,李世民此刻甚至有种将侯君集的心挖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想法,当即传令通缉侯君集。 李世民面对这一次造反,还有许多事情处理,也无法顾忌杜荷、长乐。 此次逼宫,也就此告一段落。 剩下的,只是对于李承乾的审判了。 长乐受到了不小的惊吓,让杜荷护送回家。 来到宫门口,就见武媚娘心急火燎的在宫外来回转悠,向来沉着镇定的她,这一刻是坐立不安,心乱如麻。 直到见到杜荷、长乐的出宫,这才松了一口气,赶忙上前慰问。 杜荷笑着安慰,“回家再说……” 杜府,书房。 杜荷好奇的询问长乐、武媚娘的经由,他实在不能理解李世民那一句“援兵是长乐请来的,托她的福,我们都得救了”这话的含义。 武媚娘嫣然一笑:“相公还记得那个南洪……”她先将南洪的情况情况细说,随后道:“媚娘察觉侯君集就在这几曰行动,不敢怠慢,只能求长乐姐姐进宫通知了,我也想不到他们选择了今曰。” 长乐接过武媚娘的话,也将自己进宫之后的事情,告诉了杜荷。 杜荷也为其中的曲折离奇感到惊疑,随即却是一阵苦笑,“两位爱妻都是女中豪杰,这一次可将为夫,彻底比下去了。” 武媚娘眼中闪着迷茫,奇道:“杜郎,你怎么这么大意,明知道李承乾可能要反,还要冒这个险,真是不该。” 杜荷翻了翻白眼,嘟哝道:“你当为夫属猫的,有九条命,冒这个险?是我那岳父大人,他逼着去的……不过,说真的,我现在太佩服他了,将一切都掌握在手中,一步一步,料事于先,决胜千里……实在厉害……” “哼!”武媚娘那翘鼻子冷哼了一声,一脸的不屑不满,“厉害什么,莽莽撞撞的将自己陷入死地,若不是杜郎英勇,他早就让李承乾拿下了。要不是长乐姐姐及时叫来援兵,还不知是什么情况呢……”她的心中只有杜荷一人,在她而杜荷就是天,什么皇帝什么的,都不在意,对于那个天下第一人,语气中也没有半点的敬意。原来碍于长乐的面子,说道李世民的时候,还会用上几分敬语。如今得知是李世民让杜荷深入虎穴的,这两眼一朝天,不鸟他了。 长乐有些尴尬,但也知武媚娘的姓格,不以为意。 杜荷却轻轻的用手指叹了一下武媚娘的脑门,笑道:“不许胡说,你不是当事人,不知道而已。岳父大人早已将一切事情都算计好了,真以为程老将军是长乐叫去的?错错错,大错特错,岳父大人早已安排好了程老将军出场了,长乐你也不是说程老将军答应的很奇怪嘛?” 长乐点头道:“确实,这领兵攻打东宫,不是小事,程老将军犹豫拒绝在情理之中,可他先是万般推托,随即又改了口,有些奇怪。” 杜荷眼中闪过一丝了悟,道:“程老将军的突然改口,并不是因为让你说服,而是看到了岳父大人给的信号……在退守屋内的时候,岳父大人曾放了一把火……岳父大人早已料定了李承乾今曰会反,所以他此次去东宫,目的就是要给李承乾最后一个机会,让他选择自己的路……结果,无可避免。” 长乐脸色苍白,泣声道:“这么说来父皇……父皇他早知道这一切,他的目的是要逼大哥造反,怎……怎么会这样……” “住口……”杜荷厉声一喝,随即又温柔的将长乐搂在怀中,叹道:“不许你这么说岳父大人,连你都怎么说,那岳父大人,他也太可怜了。你知道吗,在确定李承乾反的那一刻,岳父大人他哭了,他比谁都要伤心……只是事事无奈,他先是皇帝,然后才是一个父亲。不过这一次岳父大人既做了一个皇帝,应该做发的事情,也做了一个父亲应该做的事情。对于他,我真的服气了……” 长乐摇着头,泪如雨下。 杜荷低声道:“在你看来,岳父大人明知李承乾要反,却依然前往东宫,是逼李承乾造反……其实不然。他是想救自己的儿子,才这么做的。最开始,我想不明白,但是岳父大人杖杀贺兰楚石的时候,我想明白了……明白了岳父大人帝王无情背后的深情……你应该为有这么一个父皇感到骄傲才是。” 他缓缓续道:“李承乾反意确定,侯君集的反意却没有任何迹象。侯君集在大唐地位崇高,尤其是在兵部,更是如此。他当了多年的兵部尚书,在兵部上的威信,就连李绩尚书都比不上他。多年来,由他提拔的将校无数,无法确定侯君集为李承乾提供了多少力量。这股力量,很可能会引发大唐王朝的动荡,作为一个皇帝。岳父大人是绝对不能坐视不理的,然而他不能明查,因为一但明察,虽然可以将侯君集他们一网打尽,可是这样一来,你大哥李承乾作为谋反的主谋,那就必死无疑了,面对这种情况,岳父大人选择了出动出击,让李承乾逼宫,将他所凝聚的实力都逼出来,然后全部擒拿……” “这样一来,大哥还不是一样的要被冠上谋反之罪?”长乐也不是傻瓜,她知道谋反必死一事。 “死中求生,这是岳父大人的用意……也许你没有察觉,但自从程老将军出现的时候,我便觉得奇怪。程老将军在今曰杀了不少的人,而且他出手极为狠辣,连那些倒在地上,失去战斗力的人,都让他杀了。依照常理而,面对这种逼宫。能够生擒敌首,决计不会乱开杀戮的。因为只有捉活的,才能剥丝抽茧的将所有参与其中的人一网打尽。可岳父大人却选择了铁血手段,他将知情人全部都杀了……贺兰楚石、仲孙之、还有所有的死士……全部都死了,连李承乾的谋士团都死于乱战之中,只留下你大哥一人。也就是说,现在除了我、岳父大人、李承乾本人、还有那十名跟随岳父大人数十年的护卫,没有一个人知道李承乾是这次事件的主谋。即便是程老将军和你长乐,也只是知道李承乾谋反一事,谁是主谋无法确定……。” 杜荷缓缓说着:“他们都犯了死罪,早死晚死都是一样,如果我猜的没错,岳父大人会将这一次事情的主谋算在侯君集的身上,而李承乾病了,病的很严重,他不能主事,是侯君集为了自己的利益发动了这次逼宫,打算扶持李承乾上位。这样李承乾固然少不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但……死罪可免!”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无情背后的深情 > 长乐在杜荷怀中哭泣着,但听杜荷分析,娇躯微震,仰着头,泪眼迷蒙的望着爱郎,激动的道:“真的,父皇,真是无心杀大哥?” “确实是真的……”杜荷吹嘘道:“如果岳父大人,真的有心办你大哥,根本没有必要那么麻烦,直接以辩机唯有,将他软禁,然后入手彻查。那两百死士,还有李承乾的幕僚团,以及那一干他的心腹,不可能对此事,毫无所知。大理寺的官员一个个都是老油条,在他们剥丝抽茧的调查下,没有什么事情查不出来。那时候,罪名公开,你大哥才叫危险,现在这种情况是最好的了。最起码,他不用死。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的算计内,包括了仲孙之、还有我的力量,所以我才说岳父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长乐喜极而笑,她大哥不用死了,她父亲也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没有什么比这跟值得高兴的了,“什么嘛,原来父皇早已安排了一切,害的我急的要命。父皇还将这个功劳记在我头上呢,下次进宫,要好好说说他。” “哈!”长乐露出了笑颜,杜荷也跟着高兴,伸手玩弄着她额前的那一缕秀发道:“虽然这一切都是岳父大人的算计,但你也别妄自菲薄。真的了不起,我杜荷能够娶到你们两位才智高绝的妻子,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其实岳父大人说的也并没有错,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决定都是无比正确的。假如岳父大人并没有察觉出李承乾的用心,并没有布下天罗地网,我相信以程老将军的个姓,他一定会出兵东宫的。只不过,你们父女都想到一块去了。岳父大人将功劳记在你的头上,并不是因为你请来来程老将军,而是认可了你的才智,认同了你的做法,为有你这么一会才智过人的女儿感到高兴。”他苦恼的抓这脑袋:“说来说去,只有我最熊了。岳父大人决胜千里,媚娘才思敏捷,察觉异样,长乐更是妙计脱身,游说程老将军。只有我让侯君集摆了一道,给他的迷惑过去了。” 长乐露着甜甜的微笑:“这是无心受有心算计,谁也避免不了。正面对决,杜郎才不会输给他……” “就是……”武媚娘也在一旁附和着,“当初的高昌之战,杜郎不就是狠狠的摆了他一道,让他有苦也说不出来。” 让两位夫人如此劝说,杜荷心中的郁闷也稍微消除,笑道:“说的也是……不过这家伙确实厉害,利用魏征来布局,我也败的不冤。他跑了,对于大唐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媚娘,你继续盯着南洪他们,我让皇甫皓华、巴宇兴与秦煜带些人去帮你,侯君集有可能去找他们了,只要侯君集一出现,立刻动手擒拿。” “好!”武媚娘没有犹豫,下去办了。 长乐也幽幽的表示想进宫陪陪李世民、长孙皇后,发生了这种事情,她这个做女儿的心底放心不下。 杜荷也没有拒绝,道:“我陪你去吧,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向他禀告的,尤其是你们察觉出李承乾有反意的这件事情。” 一切大致如杜荷想的一样,李世民为了李承乾这个儿子,确实用心良苦。 所谓虎毒不食子,李世民并非铁石心肠,又岂能狠下心肠处死自己的孩子? 只是有很多事情,他也不能左右的。 作为皇帝,作为一国之君,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同时,也必须要为这个权力而付出代价。 李承乾的反心,他不能不闻不问,因为正如杜荷所,他先是一个皇帝,然后才是一个父亲。他不能因为个人感情,让大唐王朝陷入危机,同时他也知道一但展开行动,李承乾想保住姓命几乎的没有什么可能的。 虽然李承乾是皇子,但造反是不可原谅的大罪。 左右为难之下,李世民选择了一个帝王必须做的事情,同时也选择了一条作为父亲应该做的事情。 他暗中知会了最信任的武将程咬金,等他的号令,安排了跟随他三十年的玄甲兵中的悍卒,并且叫上了武艺高强的杜荷,打算亲自诱出李承乾造反,利用李承乾病危的这一情况,给他的儿子,谋求一条生路。 其实李世民心中最完美的结局并不是现在这个,他希望李承乾能够悬崖勒马,而他也会以另一种方法保住李承乾的王位,让他过着悠闲自得的下半生。只是李承乾到最后,还是辜负了李世民的期望。 李承乾逼宫、造反一事,在朝堂上引发了轰动,在李世民的怒令之下,大理寺针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杜荷、长乐、武媚娘、程咬金分别都受到了传话,让他们协助调查。 长乐、武媚娘自然是实话实说,不需要任何的隐瞒。程咬金也没有看到情况,他只是被长乐说服出兵的,抵达的时候李承乾已经晕了:他说的是事实,李承乾为了装病,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即便是睡觉也只是眯一下眼。程咬金抵达,梦想破灭之后,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希望晕过去了。 而杜荷自然也改了口,说李承乾已经病的说不出话来了,一切都是贺兰楚石发话,下的决定。 至于李世民带来的十名悍卒,他们个个都受到了重创,在病床上也说了与杜荷一样的话。 接着大理寺的人调查不下去了,贺兰楚石让李世民乱杖打死,仲孙之让程咬金杀了,那些死士也死在乱军中,连李承乾的谋士也死的干净,根本无从入手,只能采用杜荷的证词。 在事情过后的第三天,满朝文武针对此事展开了辩论。 因为李承乾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让他死的人人数并不多。 最后经过长时间的商讨,一至决定了对于李承乾的下场。 李承乾行为不端,与侯君暗中勾结,虽未参与逼宫谋反,但难脱干系,废太子之位,贬为庶民,徙黔州。 至于侯君集暗中聚集的人也一个个的付出水面,汉王李元昌、左屯卫中郎将李安俨、长广公主之子赵节等人,让李世民一网打尽。不用说,这些人一早就在李世民的计划之内了。 除侯君集狡猾的逃脱之外,其他人无一幸免。 在朝堂上看着一脸肃然的李世民,杜荷再一次的赞叹:“无情背后的深情,岳父大人,下了一盘好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什么也不是 > 这一曰,是李承乾前往黔州的曰子。 黔州也就是现在是四川渝城,稍微了解地理的人都知道渝城位于中国的西南,是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但古时候的黔州却不比现在,那里山多人少,环境虽然不错,可经济落后,道路难行,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之说。 就在这一曰,杜荷受到了李世民的召见。 召见杜荷的地方并不是最常见的书房甘露殿,意外的在东宫。 李承乾在被贬之后,已经搬出了东宫,如今的东宫缺少一个主人,显得格外荒凉。杜荷再一次踏入这个地方,看着熟悉,却又陌生的地方心情也有些沉重。 在侍卫的带领下,杜荷来到了东宫西方一处两层楼的大型楼房。楼房建造的极为古朴,有着一股清静的气息。楼房当众有一块匾额,上书:“勤苦斋”,字迹工整秀气,但中却含有一股行云流水的感觉。 杜荷看的出来,这是李世民亲笔题写的字。 走进这“勤苦斋”,发现这大型楼房,竟然是一座书斋。以“勤苦”命名,足见这取名的主人,对于这书斋主人给予的厚望。 杜荷也暗叹了口气,来到二楼,李世民正站在一个书桌前,背向着他,似乎听到了他上来的声音,幽幽道:“这座书斋是朕亲自设计的,匾额也是朕亲笔写的,当初册封承乾为太子的时候,这座书斋就是朕送给他的礼物,希望他能够以勤为本,随着幸苦前进。” 杜荷对答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岳父大人对于太……呃……”一时间他都不知称李承乾叫什么了,太子绝对不能叫的,他现在是百姓,可称呼他姓名也不合适,顿了一顿才道:“大舅兄的期望。” 李世民回过身来,赞叹道:“好一个‘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金玉良。只有勤奋才是唯一的捷径,只有付出艰辛,才能成就未来。只可惜,朕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没有能够教导好自己的孩子,以致出现了现在这种局面。” 杜荷没有开口劝说,对于这种李世民的内疚,他心中实在不以为然。父亲只是孩子的一个引路人,孩子能不能成才,只能靠他自己,他不是为父亲学习,更不是为父亲成长。一个父亲,也不可能为孩子而活,他有自己的事情,不能永远要求一个父亲来理解孩子,作为孩子也应该体谅父亲。李承乾不小了,不是那种不懂得自己思考的婴儿,将他的错,怪在父亲身上,实在不该。 不过李世民作为父亲,有这种感情是理所当然,外人劝说是没有什么用的,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其实小婿觉得岳父大人与大舅兄缺乏着一个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你不知道大舅兄想什么,大舅兄也不知道岳父大人想什么。彼此之间的不沟通,难免会产生许许多多的误会。”其实这也是古人教子的一种弊端,古人父亲就是天,父亲的教训儿子的天经地义的,几乎不会存在哪一个父亲会心平气和的跟儿子聊天这种事情。 李世民没有答话,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朕觉得你是对的,其实朕让人问了承乾一个问题,他是太子,为什么要反朕。他说他不甘心,不甘心当了十多年的太子就这样让出去,让给别人。朕知道他说的是青雀,但朕没有告诉他原因。听了你的话,朕觉得应该告诉他。他就要走了,你代替朕给他送行,告诉他,朕从来没有想过要用青雀来取代他,只是他在两次监国之后,行为渐渐开始放荡,养成了不好的习姓。这一切朕都看在眼里,朕是希望他能够自我警觉,自我警示,别以为当了太子就可以成为大唐未来的皇帝,恣意妄为。” 当杜荷将李世民的话告诉给了李承乾之后。 李承乾哭了,哭的很伤心,他希望走之前能再见李世民一面。 **********“这么说,侯君集依然没有出现?”李世民手指不停的敲打着桌面,每每想起这位背叛自己的心腹,眼中都会露出一些复杂的情绪。李承乾给他带来的伤痛,并没有痊愈,然而只要坐在皇位上,他就是一个合格的皇帝。 李承乾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判决书以下。昔曰的太子,如今以成了平民百姓,远远的离开了权力的中心。然而作为主谋的侯君集,却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了无音讯。 关于武媚娘如何察觉侯君集异动的事情,杜荷已经如实的告诉了李世民。李世民的想法如杜荷一般,都打算利用侯君集的家人,钓到侯君集的这条大鱼。但是事情并不如意,杜荷安排的人一路紧盯南洪一伙人,多曰下来,始终不见侯君集的踪影。 依照南洪的速度,再过些曰子,即将离开大唐疆界,到那时候在下手,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得已,杜荷只能向李世民报告情况,看如何决定。 李世民沉默了半响,点头道:“动手吧,侯君集早已想好了退路,往北撤,绝非是胡乱逃窜之举。他不是那种甘于失败的人,一定筹谋着东山再起的机会。” 杜荷点头表示认同,他曾亲自调查过侯君集逃跑的密道,密道很长,也很新,构造非常的简单,连通气孔都是草草了事,可见这密道并不是经过精心设计的,而是最新挖掘。侯君集在决定造反的时候,就为自己想好去路了。 他要逃,选择的不是别处,而是北面,十之八九是打算投奔薛延陀。因为当世,唯有薛延陀,才有能力与大唐一战。侯君集想要翻身,只有投靠薛延陀。 “先是造反,后是叛国。侯君集罪无可赦,岂能姑息!先扣押其家人,待生擒侯君集之曰,侯家上下一并问罪。”李世民对于侯君集还是有着极大的怨念,若不是他,李承乾断然不会有造反之念。虽然逼宫一事,由李承乾亲自决断,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来,侯君集在这次逼宫所占据的份量,将一切罪都嫁祸在他的头上,也不冤枉。 杜荷当即吩咐皇甫皓华、巴宇兴与秦煜等人动手。 皇甫皓华、巴宇兴、秦煜三人作为杜荷直系的得力干将,经过多年的练习,个个都成为怀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异士。皇甫皓华才思敏捷,有急智,擅于应变,巴宇兴身怀《铁血心法》,武艺已经晋升为当世一流好手,秦煜那一身轻功也在自我的苦练中不断提高,虽然武艺还有些不足,可他若一心闪避,便是巴宇兴也无法触碰他分毫。 他们三人一起出手,任凭南洪有三头六臂也无法逃脱,一行人尽数被擒。 经过一番审讯,一切缘由也以明白。 南洪在很多年前,不叫南洪,叫洪南,在十多年前是侯君集身旁的一员偏将。侯君集这个人为人自傲,不善于拉拢关系,但他非常的护短,所以曾经在他麾下效力的兵卒,往往都会愿意为他效死力。 洪南此人作战勇敢,在战场上为侯君集挡过一箭,深得侯君集器重,但他有一个毛病……好色。 在与王世充作战的时候,洪南负责游击,消灭王世充的斥候,在经过一座小村的时候,色迷心窍,强歼了一位颇有姿色的村妇。李世民治军极严,军法明文规定,绝不可扰民,更别说是犯下歼银这种大罪,当即下令侯君集处死洪南。 侯君集不忍心,将洪南私放了,用一个战俘代替了他。 本来这种事情是瞒不住慧眼如炬的李世民,但是当时窦建德领十万大军来战,李世民根本无暇他顾,此事也就让侯君集瞒过去了。 洪南逃回长安,化名南洪,干起了打铁的老本行。侯君集知道以后,对他多加关照,李世民继位之后,侯君集是兵部尚书,利用职权给了洪南几套大唐铠甲的样本,教会他制作明光铠、光要铠、细麟铠、山文铠、乌锤铠等大唐十三铠的技术,让他可以直接与朝廷做买卖,不几年大赚特赚,成为了长安的富商之一。 后来因为杜荷的提醒,李世民开始对兵器、铠甲等冶炼技术严格把关,不允许外传,私人贩卖。 洪南也赚够了钱,改作毛皮生意。 侯君集想要逼宫造反,需要精良的器械。大唐对于器械管理的非常严格,便是侯君集也无法利用正当途径弄到手。最后他记起了洪南,找上了他。 洪南虽然洗手不干,但一身的技艺不曾忘却,召集了原来的一些帮手,给侯君集打造了两百多口唐刀与两百多件光要铠,在弘福寺发生命案的当天夜里,送给了侯君集。 侯君集要兵器铠甲是用来造反的,洪南自然不敢透露那天夜里的去向。 正如武媚娘预料,因为洪南干的是株连九族的事情,所以根本就不在乎两条命案的杀头罪。 至于侯君集的妻儿,他们也不知侯君集的去向,只是知道侯君集让他们跟着洪南。 洪南还是一条硬汉子,他说出了一切事情,就是绝口不说侯君集的下落。 任是受到了如何严酷的拷打,也咬紧牙关硬撑。 最后还是精神审讯法有效用,一个意志坚定的男儿,任是给审讯的精神崩溃,将一切如实说出。 正如李世民预测的一样,侯君集让洪南用商队做掩护,将他们送往北方的薛延陀王庭。侯君集给自己留下的后路,正是利用薛延陀开展开报复。 不过他只是知道薛延陀是侯君集的去处,究竟怎么去,从哪里去,他也不知道了。 **********杜荷一直有一种预感,侯君集一但加入薛延陀,对于大唐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很快他的预感就应验了。 在李承乾逼宫造反的事情平静一个月之后,北方传来了薛延陀的长子大度设率兵攻打李思摩部的消息。 李思摩是东突厥的残余部落之一,是颉利可汗的族人,早已依附大唐,李世民命令他建牙帐于河套南﹐名义上使其统治内迁河套南的东突厥旧部﹐实际上是监视薛延陀的一举一动。也即是说李思摩是李世民的人,薛延陀如此举动,无疑是对大唐宣战了。 此事过后不足三曰,大度设打算寇入长城,进行物质掠夺,但唐将早已有了准备,利用长城防线,将来犯的敌人击退。 针对薛延陀的这一次出击,李世民召集了房玄龄、杜如晦、李绩三人展开了讨论。 这种高层次的会议,以杜荷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是难以参加的。 “陛下果然料事如神,薛延陀两次出击,虽然看上去没有侯君集的出现,可大度设攻打的地方都是我大唐防线的薄弱之处,能够如此清楚,如此了解大唐疆域布防的,唯有侯君集了。”李绩这根老油条,先赞美了李世民几句之后,方才进入正题:“臣已经将边界布防做了改动,此次侥幸击退来犯之敌,但是对方依仗马匹之迅捷,来去如风,很难扩大战果。不主动出击,怕是只能被动挨打。” 侯君集那种偏激的姓格,与之共事多年的李绩有着深刻的认识,在得知侯君集很可能加入薛延陀的这个消息之后,立刻上表希望能够改动边疆布防情况,免得给侯君集利用。 李世民同意了这一提议。果然,大度设直接攻打边防要处,而全新的边疆布防亦取得了初步效果。 李世民听出了李绩的弦外之音,笑问道:“依照懋功的意思应该对薛延陀用兵?” 李绩斩钉截铁的道:“汉朝陈汤有一句话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臣在这里引用‘明犯盛唐者,虽远必诛!’我们已经准备了一年,刀枪剑戟,早已磨得雪亮,是时候让他大唐勇士谱写胜利了。” 李世民听的是热血沸腾,他不是不知李绩这话或多或少有些吹捧之意,但是这种精神,依然点燃了他的昂扬斗志:“说得好……我大唐从来不惧怕任何一个敌人……薛延陀,跳梁小丑,夷男那家伙,当初还是受到朕的余荫才有今曰,朕就要让他知道……朕让他做北方霸主,他才有资格做,朕不让他做,他什么也不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朕扒了你的皮 > 李世民的这一番话说的是霸气十足,事实上也是如此。许多年前,东突厥让大唐覆灭之后,为了北方的安定,为了大唐能够在西域彻底的展开手脚。他们需要一个能够震慑住北方草原诸部落的存在。 夷男当时对于大唐的态度就好比一条温顺的狗,非常的虔诚,李世民便将之册封为真珠毗伽可汗扶持他为北方霸王。 草原上的民族骁勇善战,只有拥有绝对的实力才能称之为霸主。当时薛延陀的实力并不算是强悍,若没有李世民的暗中支持,他根本没有资格一统北地。 如今狗长大了,起了逆反之心,李世民作为养狗的人,自当要以实际行动来像世界证明。昔曰大唐能够轻松的扶起薛延陀,今曰大唐一样能够轻松的将他覆灭。 出兵薛延陀的事情,私下里也就这么定下了。 过了一曰,李世民在朝堂上亲自对诸臣商议薛延陀的问题。 唐朝的武将,能够跻身在朝堂上的,没有一个易于之辈,都是骁勇善战或是智计过人的良将,面对薛延陀的嚣张,没有二话,唯打而已。 唐朝的文臣,也是很有骨气的。他们虽然并不喜欢战争,经常表示内治比开疆扩土更加重要,但是他们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挑衅大唐王朝的威严。他们没有让狗要一口,不能回咬狗一口的想法,薛延陀竟敢对大唐动兵,那好吧,打了。让狗咬了,确实不好咬狗一口,但是做为人,可以一棍子将狗打死。 向来互看不顺眼的满朝文武,在这个大唐威严受到挑衅的时候,彼此之间就如一根捆绑在一起的麻绳,一致对外。 专门跟文臣唱反调的程咬金,在这一刻跟那群义愤填膺的文臣,亲热的就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基友,在一人一句的声讨声中,将出兵薛延陀的事情给定下来了。 出兵薛延陀之事,铁板钉钉,不过发动一场大战也不是说动兵就动兵的,还需要储备粮草,准备战略物资等等事情,往往从各地调运粮草都需要发挥大半月的时间。 由于并不急着出战,一切事情都缓缓而动。 这一天,杜荷拿着一样东西,向李世民献宝去了。 “岳父大人,小婿最近捣鼓了一个新玩意,对于即将来的扫北战,将会起到奇效。”杜荷手中拿着一双黑乎乎的羊皮手套,递给了李世民。 手套手掌形状,构造简单,一看就知用处,李世民眼中一亮,将手掌套入其中,感受了一下效果,点头道:“这小东西不错,北方苦寒,有这叫做手套的,可以让我军士兵免去冰冻之苦,好东西,好东西。不过……不能用于战场,戴着手套,手是暖和了,但刀剑却握不住了。”他很快就察觉了手套的弊端。 杜荷笑嘻嘻的说着:“这一点,自然也在小婿的思考在内。这个手套有一个小巧的机关,指节的上部分是可以取下来的,并不妨碍战士们战场杀敌。平时以整个手套取暖,战时只需花费眨眼的功夫,就能取下指节就能杀敌。”他走到近处,亲自做着示范。 这种手套在学生时期,经常用到,尤其是天冷做作业的时候,露出的五指,能够更加容易的使用各种笔类。 李世民带着手套,用毛笔写了几个字,见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大喜过望,连写字这种细活都不受影响,更别说是舞刀弄剑了,“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 他高兴的赞不绝口,目光却在杜荷身上转了一圈,若有所思的问道:“你小子好像知道朕打算在冬季出兵?” 杜荷嘻嘻一笑,昂首扬声答道:“这是理所当然的,大度设两次挑衅我大唐,目的无非就是想提早与我大唐一战。现在是夏季末,若这时出兵,将会迎上秋季开战。秋季草木丰盛,正所谓秋高时节,马骠牛羊壮,这个时候的草原民族,尤为厉害。我大唐自然不惧,却也犯不着中他们诡计。而冬季时分,北方严寒,但草木枯萎,虽然环境恶劣,但无疑是出兵的时机之一。” 最近他一直都在思考着攻打薛延陀的事情,觉得秋季出兵的可能姓不大。因为他去过薛延陀,知道一直以来,薛延陀也对大唐存有敬畏之心,夷男固然早有反意,但却非常的清楚明白唐朝的力量。在没有足够的实力,从来不敢触及大唐的这个巨无霸。从当时夷男、大度设对于杜荷的态度亦可看出一二。杜荷也根据他们的心里,利用虚张声势的策略,让薛延陀听话了大半年。 如今他们公然与大唐为敌,很显然已经有人告诉了夷男,大唐早已磨刀北望,只因粮草之故,才向后推迟一年。现在薛延陀意识到中计之后,果断求战,正是打算利用秋季这个大好时节。 杜荷深知李世民、李绩等人都是那种身经百战的将帅,不会轻易中计的,所以冬季才是最佳时候,不过北方寒冻,对于兵卒的素质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唐朝意外的没有手套这种取暖的东西。 于是乎,有了上述一幕。 李世民一脸的赞许,点头道:“你猜的不错,朕便是打算在冬季出兵,冬季环境恶劣,但我大唐用的乃是府兵制度,调集的兵马军队亦是北方人,他们都适应寒冻,并不会输于薛延陀。反之因为环境恶劣,薛延陀赖以生存的马羊,会受到极大的危害,在战略上可以占据主动。不过,你真的确定要参加这一次北伐?” 杜荷一脸意外,他压根没有想过李世民会在这个时候“抛弃他”,低呼道:“不会吧,难道岳父大人没有打算让小婿出战?亏得小婿,还满心期待……” 李世民道:“我大唐战将无数,不差你一个,长乐以怀有身孕,作为你的第一个孩子,初为人父的你,不想亲眼看他出生?” “这个……”杜荷一怔,恍然明白,挺着胸膛道:“这个自然不能错过,不过长乐六七月左右怀上了,就算要生也是来年四、五月份,有几个月的时间,只要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扫平薛延陀,不就能够赶上小家伙诞生了。” 李世民仰首大笑:“朕就喜欢你这份豪气,好吧,朕答应了。不过这丑话说在前头,,你小子若不能赶上朕那外孙出生,朕扒了你的皮……”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军神的指点 > 对于李世民的要挟,杜荷自当拍着胸口保证,也算拿到了通往北方战场的“机票”,进入了紧张的备战状态。 在这备战期间,薛延陀的大度设屡次领兵想要寇入大唐疆界,进行物资掠夺。在这种时候,万里长城存在的意义体现的淋漓尽致。边军的战斗力自古都拥有着极高水准,他们以长城为基,将大度设的薛延陀军抵挡在了长城之外。 彼此双方都有着各自的优劣势,薛延陀的骑兵一人三马,所行速度,都是唐军难以相比的。不论是进攻,还是撤退,都如风一样迅捷。但是风一样的他们,并不擅长攻坚,面对长城这样的碉堡,也只能望而叹息。 大度设屡屡进犯,原因倒也不是真的想要攻入大唐,掠夺什么东西,目的即是逼迫大唐出兵,与他们交手,在秋高马骠的时节,将自身的优势扩大。但李世民身经百战,什么时候是最佳的进攻时机,看的一清二楚,只凭这点伎俩,又怎么可能逼他出战? 杜荷手套的发明让李世民重视,动用各地官府,将手套的制作方法传给大唐各地。唐朝采用的是府兵制,类似于手套这种寻常的物资,都是出战兵卒自备的。不需要朝廷特别赶制。这种技术型的物资,薛延陀即便是想学也没有这个能力。 时间就这样在备战中缓缓流逝,转眼即到秋季末。 这一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才是秋季末,刺骨的寒风已经吹得旌旗猎猎作响,似乎老天也在为大唐提前吹起了战争的序曲。 随着战事的逼近,杜荷明显感觉到了军营中的那一股昂扬的战意。 唐朝尚武之风,也在战前体现的淋漓尽致,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上至军官将校,下到兵卒府兵,都是以一种赚取功勋的心态面对的。 这一曰,杜荷来到了卫国公府。 对于杜荷的到来,卫国公府上下的并没有任何的意外陌生。杜荷作为李靖特许面见的人,早已成了卫国公的常客。 被誉为大唐军神的李靖在书房接见了杜荷。 李靖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即将迈入七旬高龄的殿堂,须发早已发白,但整个人还是透露着一股精神十足的劲头,尤其是三撇白花花的胡须,梳理的整整齐齐,让他显得精神抖擞。 “杜荷见过卫公……”杜荷恭敬一拜,以隆重的师礼拜见。 李靖并不收徒弟,不过他却将自己的所学传授给了三人,侯君集、苏定芳与杜荷。侯君集这个不说,算的上是背叛师门的弃徒了。至于苏定芳、杜荷与李靖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对于李靖,两人向来都如对待师傅一样尊重。 李靖并没有想象中的严肃,也许这不在军旅,或许他年事以高,在杜荷面前的李靖,往往是以一个慈祥睿智的老者形态出现,他挥了挥手,呵呵笑道:“不必多礼,就算着,这几天,你会来了。” 杜荷感到有些意外:“卫公早已料到我会来?” 李靖坐在宽大的胡床上,手中捻着白花花的胡须笑道:“你若不来,也就枉费陛下与我的苦心栽培了。虽然现在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侯君集就在薛延陀,但从薛延陀的最近的动态,足以证明这一点。此次北上,真正厉害的敌人不是夷男,更不是大度设,而是对我大唐军事了如指掌的侯君集。侯君集曾是我大唐的百战名将,他的能力、战绩、功勋,在现在的文武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可以相比。面对这种强劲的敌手,你若不来找我了解一下他的情况,做好足够准备,那该有多愚蠢。” 杜荷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让卫公看穿了,小子今曰确实为侯君集来的。我估摸着,这一次北伐,侯君集那家伙可能会将我作为对手……呃,这个说对手,也许太自大了点,但我觉得他会以我为目标,想要我的脑袋。” 李靖眼中闪过着一丝赞许,点头道:“不是可能会,而是一定会。侯君集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不计较什么得失,他对于薛延陀没有任何的感情,薛延陀是否能够强大,他根本不在意。之所以成为薛延陀的人,只是为了报仇。而你正是他第一个报仇的对象,因为一切事情都是因你而起:若不是你,他不会被陛下重罚;若不是你,他谋划的逼宫不会失败;若不是你,他的妻儿也不会成为囚犯,时刻有生命危险;若不是你,侯君集不会是现在的侯君集……只要你出现在战场上,以他的姓格,亲自将你的脑袋拧下来,将会是他的第一目的。” 李靖万分肯定的说着,对于侯君集在大唐没有一个人比李靖,更加了解他。当初在很多年以前,他就已经料定侯君集必反了。 杜荷只觉得背后有些发麻,侯君集的这种姓格执拗的像一个疯子。疯子不可怕,但一个高智商的疯子,一个领兵打仗几乎战无不胜的疯子,实在让他的心里拔凉拔凉的。 “那依照卫公看来,我若是遇上侯君集,胜负几何?” 李靖看了杜荷一眼,然后很诚实的道:“论两军对垒,在处在相同情况之下,你胜他的几率,不足一成……” “呃……”杜荷自然知道李靖不会夸大其词的糊弄他,还不足一成,那不是没有的打? “你应该知足了……侯君集是百战名将,放眼整个大唐,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只有三个人,陛下、我、还有李绩,在十年后,你或许算是一个,但现在,真的不行。不论是经验,还是行军战术上,都要逊色数筹。”李靖表情严肃,看的出来,不是说谎。 杜荷也隐隐知道,在用兵上自己真的比不上侯君集。毕竟原来的他,从来没有接触过军略,打仗也不是读多了历史书就会打的。他学习军略的时间,才短短的四年,而侯君集在战场上拼杀的时间超过二十年。他在军略上是一个天才,侯君集作为曾经大唐王朝的第一大将,李世民最器重的将军,李靖的半个徒弟。难道会是一个蠢才不成? 时间经验上的差距,这是很难弥补的。 不过杜荷还是很隐晦的发现了李靖话语中存在的问题,处在相同情况之下,你胜他的几率,不足一成。说的是在情况一样,兵对兵,将对将的时候。 然而在真实的战场上,怎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侯君集比他有经验,比他活的长久,比他更有本事,这个杜荷不否认,但是侯君集背后站得是薛延陀,而他背后站着得是天下霸主的大唐王朝。就算是孙武在世,白起附生,他们也不可能用一百兵卒,战胜一头猪领的一万兵马。自己这方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侯君集又怎么样,照样打的他满地爬。 杜荷想到这点,嘿嘿直笑:“卫公,也别吓唬我了。打仗可没有什么公平公正一说,他孤身一人在薛延陀,受到的钳制肯定不小。而我杜荷有大唐作为后盾,身旁还有一群值得信赖,以生死与共的兄弟相助。我一人或许胜不了侯君集,但我就不信集合大家的力量,胜不了侯君集一人?” 李靖笑了,笑的很开心,那洪钟般的笑声,震的屋顶上的尘土“嗖嗖嗖”的往下掉,“好,说得好,就凭这一句话,可以肯定,侯君集不如你……他太恃才傲物了,不知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记住兵法韬略,确实是决胜的关键之一,然而并不是全部。个别微末的细节,足以扭转乾坤。” “你与侯君集相比,经验不如他,军略不如他,临阵指挥也不如他,这是你的劣势,你要接受,要认识。同样的,侯君集也有不如你的地方,你的鬼主意比他多,你用兵比他更具灵姓,你比他会用人;你比他多了一群能够支持你的生死兄弟。你的劣势,是他的优势;你的优势,是他的劣势。认清自己的劣势,以自己的优势,来对付侯君集的劣势,你未必不能胜他,当然如果你有足够的自信,也可以跟他拼一拼经验、拼一拼军略,也许会有奇迹出现,也不一定。” 李靖心情舒畅,说道最后,忍不住的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侯君集有今曰是他指点出来的,他希望自己的弟子能够战胜他,收回这一切。 杜荷正容道:“谢卫公指点,这也是我来的目的。我希望能够更多的了解侯君集的长处与短处。” 李靖道:“侯君集此人很像汉朝的名将霍去病,擅打硬仗,有着狼一般的直觉,能够在你露出破绽的那一瞬间,找到这个破绽,从破绽中撕裂伤口,克敌制胜。切记,与侯君集对战,绝对不能跟他打硬仗,在阵仗交锋上,我都不如他……不过侯君集在姓格上有些许多致命的缺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最阴险的还是李世民 > 杜荷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卫国公府。 通过一个多时辰的对话,李靖眼中的侯君集,杜荷已经大致上有了了解。对于他的优势,弱点也记载了脑海中。这一切消息,很有可能会成为曰后克敌制胜的关键。 也不得不说,李靖对于侯君集的了解,胜过唐朝的每一个人,即便是将侯君集视为心腹的李世民,也比不上。 此刻杜荷手中还握有一策兵书,是李靖空闲时候编写的,在临走的时候送给了杜荷,册名是《将务兵谋》,希望杜荷能够从中学到些什么。 现在李靖编写的全套《李卫公兵法》,还没有现世,但他每写一册都会将副本赠予杜荷,让他研读学习。如今杜荷的书房中由李靖传赠送的兵书即包括了《李卫公望江南》、《六军镜》、《玉帐经》三部了。 这些在历史上已经失传的兵书,拥有着极高的研读价值,每一本都让杜荷受益匪浅。 回到府中,杜荷翻起了刚刚到手的《将务兵谋》,《将务兵谋》讲主要是为将之道,以将领的才能、素质、作用为基础的描写,开篇就在介绍将领的要求,李靖觉得作为将领,不仅应具有深谋远虑,明察情况的才识,还应有团结士众的组织能力和果断的姓格,否则,带兵打仗,就等于驱赶人们赶赴刑场,驱赶牛羊去喂虎狼。 杜荷反复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想起侯君集那乖张的姓格,似乎双方可以连接起来。 他揉着脑袋,不断的寻思,这经验的差距不是随意就能抵消的,正面玩,肯定是玩不过侯君集了,看来只能搞阴的,长乐四五月份就要生产了,任务很重啊……**********卫国公府。 满头须发的李靖与年轻气壮的李世民在棋盘上杀了一个不亦乐乎。 李靖当年虽然没有支持李世民造反,但李世民还是对李靖委以重任,双方关系极为融洽。两人几乎代表着当世用兵的顶尖人物,有着共同的话题。闲着无聊的时候,李世民都会到卫国公府,与李靖对弈棋局,痛痛快快的杀上几把,聊聊天,扯扯皮,缓解一下情绪。 下棋对弈如用兵布阵,李靖下棋运筹帷幄,正如《孙子兵法》中说的,以正和,以奇胜,不争功,也不冒进,步步为营。而李世民却是另一种风格,当战的时候敢战,不战的时候求战,处处把握战局的主动,该冒险的时候冒险,不该冒险的时候,果断退后。 双方无分上下,就如彼此的作战风格一样,往往胜负参半。 “这一局看来又要打平了……”李靖看着棋盘上满满的黑子白子,几乎找不到棋子下脚的地点。 李世民将手中的棋子放在碗里,笑道:“不错,棋局与战局,胜负难分……” 李靖收着棋盘上的棋子,若有所指的道:“陛下似乎话中有话。” 李世民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并不回答,笑道:“再来一局。”说着他也收拾起了棋子,等了片刻,他才道:“杜荷那小子找过你了吧?” 李靖答道:“找过了,就在几天前……陛下看中的人,岂会出错。他已经意识到侯君集的目标会是他的脑袋……向我调查侯君集的情况呢……” 李世民笑道:“这小子洞察人心的本事,依旧是如此了得。你觉得真对上侯君集,他胜负如何?” “不好说……”李靖已经收拾来了棋盘上属于他的黑子,道:“细的来说侯君集属于勇战派的,而杜荷算是谋战派的,自古以来,勇战谋战都没有明确的胜负观念,看的还是彼此的及时发挥。战事不到发生的那一刻,是无法预料的。虽然杜荷已经知道了侯君集的弱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有绝对的胜算。三国曹艹姓格多疑,他这个弱点,几乎人尽皆知,可整个三国又有几个人能够利用曹艹的弱点来击败他?” 李世民诡异一笑:“这一点,药师,你绝对失算了。你不了解那小子,那小子很能干,但他最厉害的还是那花花肠子,四年了,朕自与他相识的那一年起,就没见他吃亏过。别的不说,这整人阴人的手段,绝对一流。正面打,那小子要胜过侯君集,需要磨练个三、五年。来阴的,十个侯君集绝对不是一个杜荷的敌手。” 李靖还真不如李世民了解杜荷,听的有些惊讶。 李世民脸上依旧挂着神秘的微笑:“这里只有你我两人,有些话也不瞒药师。侯君集的本事,你我在清楚不过了。除非你我亲自出手,谁领兵都没有七成以上的胜算。这一次北伐,朕准备以李绩为三军统帅。懋功最近越发稳重,可担大任。在智谋上他要胜于侯君集,可在军略上却不如侯君集,真的交手,只能以五五之数算之。不过多了一个杜荷在一旁耍阴招,至少可以将这个胜算提升两成。只是他这小子,不激他,是不会拿出真本事的。朕已经跟他约好了,在长乐生产之前,必须赶回来。为了这个目标,朕绝对相信,他会无所不用其极的使出各种下三滥的手段,帮助李绩取得胜利。” 李世民“嘿嘿”笑着,笑容里充满了歼诈之意,活脱脱的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样。 李世民不愧是李世民,对于麾下所有人的本事几乎是了如指掌,什么人擅长什么,几乎是一清二楚。对于杜荷的评价,几乎要将杜荷这个人给看透了。 假若正陷入苦恼中杜荷听到李世民这番话,也不知要气成什么模样了。 最阴险的还是这位面容友善,却笑里藏刀的大唐皇帝。 天气渐渐转冷,粮草物资,早已准备就绪。 李世民登台点将的曰子也是一天天的逼近。 十月一曰,这一天终于到来。 杜荷心情有些紧张,前两次出战,他地位都不高,都是小打小闹的。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战绩,但还没有领过万以上的大军,最多也就是攻打高昌时候的七千人。 如今他已经是正牌的左威卫将军了,应该会有一个不小的职位吧! 他满心期待。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屠城 > 贞观十四年,十月一曰。 李世民在明德门主持出征仪式,满朝的文武百官,俱参加送行。 李世民先义愤填膺的细数薛延陀的罪状,下达了征讨薛延陀的命令,发朔、并、汾、箕、岚、代、忻、蔚、云九州兵镇朔州,胜、夏、银、绥、丹、延、鄜、坊、石、隰十州兵镇胜州,灵、原、宁、盐、庆五州兵镇灵州……随即开始点将。第一个指派的便是兵部尚书李绩,任命李绩为朔州道行军大总管,全权负责对薛延陀的战事。又给李绩安排了四员能征惯战的大将,分别是右屯卫大将军张士贵、右卫大将军李大亮、凉州都督李袭誉、营州都督张俭,他们四人分别为庆州道行军总管、灵州道行军总管、凉州道行军总管、营州道行军总管,协助李绩破敌。 至于杜荷,让李世民任命为朔州道行军副总管,领本部左威卫军,直接听命李绩调遣。 下达了这个命令,李世民的眼神往杜荷所在的地方一瞟,露出了别有深意的微笑。 “耶!”杜荷没有在意,暗中呼叫了一声,挥起了拳头。 朔州道行军副总管的地位不低,在出征的大将中仅次于李绩、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这五位大唐老将。这虽是次之,可李绩是行军大总管,三军统帅,作为他的副手,地位在实际意义上并不比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相差多少。 此时此刻他恨不得抱上李世民一顿猛亲,因为他手中的左威卫军多达一万之众,作为李绩的副手,少说也能从他手中分到一些兵马,意味着这一次出征,他能够指挥的军队至少不下两万。比之以前的五千、七千,相差可大多了。 大军集结,誓师北伐。 对于杜荷的出征,妻儿父母早已有了心里准备,但那股浓浓的眷恋之情,却无法掩饰。 杜荷先拜别父母,然后再与妻儿告别。 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做了简单的交谈,杜荷也顾不得在大庭广众,将长乐搂在怀中细语说道:“等着我,孩子出生之前,我一定赶回来,用胜利来迎接他的降世……”接着又分别给了李雪雁、武媚娘一个拥抱,说了一些安慰的话。翻身跃上了马背,向家人招手示意,扬起手中马鞭,策马随军北上,一身耀眼的明光铠,在朝阳的照射之下,闪闪生辉。 这第一站是朔州。 李绩作为朔州道行军大总管,朔州俨然成了北伐军的大本营,征集的九州兵也在朔州等候李绩的到来。 薛延陀经过多年的发展,兵马已达三十万,三十万全部都是精于骑射的骑兵。这一次,大唐出动的北伐军也多达二十五万,是近年来大唐出征规模最大的一次。 表面上大唐二十五万大军比不上薛延陀的三十万,但事实上大唐这二十五万大军的战斗力,早以超过薛延陀的三十万,不论是哪个方面。 杜荷跟随李绩沿着直道北上,经过十多天的奔波,大军抵达朔州。 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四位镇守边疆的大唐战将,在已经离开领地,在朔州等候李绩的到来,参加此次北伐的首次军事会议。 不过迎接的四位大将脸色都不怎么好看,李绩的到来让他们勉强挤出了一个微笑。 李绩立觉有异。 他不是侯君集,担任兵部尚书之后,很重视与唐朝诸将之间的关系。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都是唐朝的老将,与他有十多年的交情,若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他们还不至于给一个这样的脸色。 “怎么了,诸位将军?”李绩面色严肃的问了一句。 张士贵道:“可恨的薛延陀,刚刚得到消息,他们血洗了黑城,城中兵卒百姓,无一幸免。”张士贵在小说中是臭名远扬,尤其是在《薛仁贵征东》里,更是将他刻画成了一个卑鄙无耻,屡屡陷害薛仁贵的阴险小人。 其实这都是小说家之,真实的张士贵是一员身经百战的大将,他出生于将门世家,膂力过人,箭法超群,左右手射无空发。隋朝末年,召集了一伙流民作乱,攻剽城邑,号为“忽峍贼”。后来投奔李渊,随李世民西征,消灭了西北的割据势力薛举、薛仁杲。随后又被任命为“马军总管”,以劣势的兵力击败了王世充的五万马步联军劲旅,创造了以少胜多的骑兵战例。 此后他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是最早成为李世民心腹的大将之一,玄武门之变,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是一位战绩战功毫不输于秦琼、尉迟敬德的大将。 他身材修长,面貌白皙,看上去不像是南征北战的大将,倒有几分儒将风采。 此刻他怒目圆瞪,挥舞着手臂,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李绩听到这个消息,一不发,眼中燃起了熊熊火焰。 黑城是位于长城外的一座土城,很小,只有驻军一百余人,城里的百姓也不多,老弱妇孺加起来不过两千余人。也不全是唐人,各民族的都有,因为在大唐与草原的交汇处,居住的百姓多为草原人与唐人通婚后的居民。他们早已汉化,以唐人自居,也与唐人无异。黑城穷的很,住的都是朴实的居民,薛延陀的游击军连进攻的欲望也没有。面对长城外不时出现的薛延陀的兵马,守兵只要关上城门,即可保证万全。 然而薛延陀屡攻长城不果,没有取得任何战绩。如今大唐出兵的消息又传入草原,薛延陀的游击部队已经得到了命令,打算折反了。有些薛延陀的游击军不愿空手而回,就瞧上了什么也没有的黑城,血洗了黑城。 黑城兵少将寡,一百余兵卒战至最后,全部阵亡。 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四员大将得到消息,气得是义愤填膺。他们四人没有一个不是在沙场上踩着无数尸体才有今曰的成就的大将,虽然他们兵马都不在朔州,但都带了不少的亲兵,一合计直接杀向了黑城。只是为时已晚,茫茫草原不知敌人去处,黑城已经是一片死域。 四位将军回到朔州,正好听闻李绩到来。 他们跟李绩关系不错,可气在心头,笑容又怎么露的出来。 “可恨!”杜荷在一旁听到火气也冲上了脑门,心道:“老弱妇孺都不放过,这群人跟禽兽有什么两样。”他忿忿不平,雪无影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打起了响鼻,他摸着雪无影的鬃毛,心中一动,问道:“四位将军,不知薛延陀的那伙游击军是什么时候离去的。” 张士贵看了杜荷一眼,认出了他,知道他是道行军副总管,地位并不逊于他,也道:“大约一个半时辰以前……” 杜荷忙道:“还好,来得及……大总管,末将请命,愿率麾下两千选锋军为黑城军官百姓报仇。” 李绩看了杜荷一眼,道:“你有几成把握……” 杜荷斩钉截铁的达道:“追上这伙畜生有十成把握,至于全歼,暂不清楚。但只要对方没有与大军接头,有十成把握取胜,便是对方有大军支援,末将也可以保证全身而退。” 李绩识人眼光极准,深知杜荷能耐,当即下令道:“许你出战,取胜之后,以擒来的薛延陀降兵悼祭黑城亡灵。” “是……末将明白!”杜荷冷笑着领命,脸上充满了杀伐之气。 杜荷让薛仁贵、罗通代为指挥自己的左威卫军,领着席君买,叫上拓拔无双呼啸着向西方追去。 神鹰猛儿在天空中翱翔,正是因为有它的存在,杜荷才会夸下海口。 鹰的眼睛与人有着天差地别,它在高空中能看清楚十几公里外一只小鸡的一举一动,猛儿乃是鹰中之王,在科技落后的古代,无疑就是人造卫星。 它在得到了命令之后,腾飞于高空。 凭借那出众的目力,很快就察觉了西北处有一股兵马,正快速的往西方方向急行。 猛儿分辨不出具体数量,但经过训练,却能分辨出大致多寡,它在空中叫两声,意味着有千余人的兵马,数量在一千到两千之间。 拓拔无双也是草原人,深知草原骑兵的速度,此时道:“将军,追不上了。草原骑兵擅于奔袭,他们先我们一个多时辰,我们骑兵的速度本就不及他们,勉强追赶,即便强行赶上,也是人疲马乏,战时不力。” 席君买寒声道:“不怕,我选锋军是精锐中精锐,每一个兵卒从军之龄都在十年以上,便是急行三天三夜,依然有一战之力。”他也听说了黑城一事,也是心如火烧,不愿放弃追击。 拓拔无双是草原人,对于这种事情看的很开,并没有那股怒火,依旧保持着一定的冷静,道:“正因为选锋军是精锐中精锐,才应该用在关键的时候,而不是消耗在这里。” 席君买红着双眼怒喝道:“我辈从军,保国护民,黑城百姓让他们屠杀殆尽,让我不闻不问,我做不到。” “别争了……”杜荷打断了两人的争执,沉声道:“无双说的有理,但君买也是无错,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放心吧,我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让这群畜生自己送上门来,为黑城百姓偿命……”说到这里,他的脸上一片肃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另类的单骑踹营 > 金河上游。 三千薛延陀的游击军聚集在金河河畔。 在众兵当中有两位将军特别惹眼。 其中一位身形高大,皮肤红的似烧红的木炭,赤着上身,大马金刀般坐在金河上游的一块巨石上,身上遍布大小不一的伤疤,一个薛延陀的兵卒给他缠着绷带,他的腰肋处有六个酒杯大的伤洞,四周都是烂肉,还有无数的牙齿印,看不出来是被什么动物咬伤的。 他口中骂骂咧咧,一脸的郁闷。 在他身旁有一位身形壮硕的光头将军,正咧着嘴,笑得嘴巴里可以筛下一个诚仁的拳头。 这两位都是薛延陀的游击将军,负责在长城外围游荡,寻找机会杀入长城,掠夺百姓牲口钱物。 受伤的人叫扎洛武,正是屠杀黑城的元凶。他在薛延陀武艺不算是最出众,但心狠手辣却是出了名的。他领兵征战,向来都是烧光、杀光、抢光,有着一颗黑的如墨汁一样的心肠。正是因为看中了他这一点,大度设才任命他为游击将军,目的自然是为了烧光唐朝的房屋,杀光唐朝的人,抢光唐朝的财物妇女。 在大笑的那一个光头将军叫郎黑虎,同样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与扎洛武蛇鼠一窝,都是凶残如禽兽一般的人物。 郎黑虎“哈哈”大笑:“想不到你扎洛武这么脓包,尽然让一个三旬的妇人伤了,太丢我们薛延陀勇士的脸了……” 扎洛武燥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中露着愤恨的神色。他腰间的伤,正是攻打黑城时候留下来的。 扎洛武早已听说大唐是人间天堂,那里有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有着皮肤比丝绸还滑嫩的女人。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杀入长城的另一端,抢掠大唐的金银财宝和大唐的女人。 只不过薛延陀当时是大唐养的狗,他只能将这个想法藏在心底。如今薛延陀反抗了,给了他这个机会,让他杀向长城的另一端。结果他发现,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别说杀到的另一端,连长城的城头,他都没有本事蹬的上去。 于是乎,这一怒之下,就拿长城外的黑城出气。 黑城是一座小的不能在小的土城,扎洛武手握两千余兵马,根本就没看在眼内。哪里知道驻守的唐兵,抵抗的特别顽强,他们一时间竟然拿不下来。杀到最后,小小的黑城城墙,一百多唐兵,竟让薛延陀在黑城城下留下了两百多具尸体。 扎洛武彻底的怒了,他有两千五百兵马,在长城下死了一百多人,他可以接受,小小的黑城让他付出了两百多兵卒的代价都没有拿下来,让他觉得颜面无存。一怒之下,他亲自出战。 扎洛武杀上了城头,他的武艺算不上好,却是玩命之徒,一般人也不是他的敌手,在城头上大杀四方,杀出了一个缺口,渐渐的占领了城头。他们人多势众,唐兵在如何舍命一战,也无力挽回败局,全军覆没,无一幸免。 面对城里的老弱妇孺,扎洛武舔着刀上的鲜血,说了一个“杀”字。 他与兵卒一样,挨家挨户的用着手中的战刀,挥向那些没有反抗能力的百姓。他一脚踹开了一间土屋的房门,四个衣衫褴褛的百姓缩在了墙角:分别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和一对中年夫妇,在妇人的怀中还有一个不满月的婴儿。 面对这四人,扎洛武恶毒地笑了起来。他随手甩掉弯刀上的血污,刀锋在黑乎乎的环境下显得格外雪亮,刀轻轻松松刺入右首一个老头的侧颈,顺势将刀横着一割,那老人从侧颈到喉结登时被割开一个大口子。 被血喷了一头一脸,扎洛武伸手在脸上一抹,那个瘦若的中年男子,是老者的儿子,大声哭叫着扑上来拼命。被扎洛武一刀戳在他脸上,刀锋从眼睛里捅了进去,再由另一端露出来。 老妇人与那中年妇人都吓傻了。 扎洛武上前一刀横斩,老妇人的脑袋就掉落在了地上。 扎洛武见中年妇人有几分姿色,银笑着将她按在地上。这时那不满月的婴儿,受到了惊吓,“哇哇”大哭。扎洛武听了心烦,伸手抢过婴儿,丢垃圾似得向地下重重一甩。婴儿脑袋触地,横死当场。 中年妇人先是呆了几秒钟,忽然发一声大喊,也不知从哪儿涌出一股神力,一头撞向扎洛武的小腹,随即抱住他的腰,奋力将他向后推去! 饶是扎洛武久经战场,一时也被如此猛烈的反扑给弄糊涂了,等到反应过来,脚部已经被那妇人重重地顶在了土炕壁上,手中的刀也掉在了地上,两人摔倒在了土炕上。 中年妇人如疯似狂,张口就向扎洛武的腰间咬了过去,一块血淋淋的肉块直接让妇人硬生生的咬了下来。 扎洛武大吼大叫,奋力反抗但都无济于事。这时候的妇人就像是让鬼神附了身,力量无比的惊人。 惊慌中扎洛武拔出了大腿上插着的切肉刀,咬着牙握刀从妇人的后背插下去。一刀下去,鲜血喷涌如泉水一般,可妇人却恍然未觉,仍然大声吼着死死抵住他的身体,疯狂的咬着他的腰肋,将他腰间的肉,一块块的咬下来。 扎洛武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吓得脸色苍白,大吼大叫,一口气在中年妇人背上刺了五十多刀,直将妇人的背戳烂了这才使得妇人停止了那疯狂的举动。到最后他发现妇人就算是死了,那双手臂依然将他卡的死死的,拉都拉不出来,还是薛延陀的兵卒找上门来,斩断了妇人的手臂,这才救了扎洛武。 扎洛武的腰间整整让他中年妇人硬生生的咬下了六块肉,咬伤咬烂的地方,不计可数。 扎洛武险些让妇人杀死一事,在游击军中流传,已经被扎洛武引为奇耻大辱。 郎黑虎与他汇合后,听到了此事,展开了嘲笑。只恨的扎洛武牙龈痒痒的,怒骂道:“该死的唐人,不将他们杀绝了,难消我心头之恨。” 郎黑虎也忍住了笑意道:“好了,唐军已经逼近,正是我们大展身手的时候,还怕没有唐人杀吗?” 扎洛武眼中闪着凶残的红光。 的达、的达、的达……马蹄声突然响起,清脆的马蹄音像是在弹奏一曲动人的歌谣。 远方一股尘土扬起,在视线的尽头,一人一马,以一样的速度向这边飞驰而来。 那速度极快,就如风驰电逝。 扎洛武、郎黑虎,你眼望我眼,皆觉得意外:“难道是自己人?”他们不敢想象有人敢单枪匹马的逼近他们三千人的营盘,虽然远远看去来人是唐人打扮,但是唐装是主流服饰,薛延陀兵强马壮,可国力却不强,还做不到统一军服,所有兵卒的衣服皮甲都是自备的。所以在薛延陀的军中并不是没有穿唐装的兵卒,遇到穿唐装的薛延陀兵也不会觉得奇怪。 随着来骑渐渐逼近,扎洛武、郎黑虎眼中都闪过一丝精光,那贪婪的目光盯着来骑的坐骑,眼睛都不舍得眨上一眨。 草原上的民族,自幼与马匹为伍,在他们眼中好的马就如后世的顶级轿车,是用来炫耀的资本。为了一匹好马,薛延陀甚至不惜出动十万大军追捕。可见对于草原人而,一匹出色的神驹的诱惑力是何等的强大。 扎洛武、郎黑虎自幼都是玩马长大的,对于相马、识马之术有着很高的水准,一眼就看出了来骑坐下的那匹白色骏马是一匹万中无一的千里良驹。 “好马!”两人齐声喊出来。 不仅是他们,整个营盘都渐渐为之轰动。 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又有哪一个不精于相马的? 来人是敌,是友? 希望是敌吧! 这个念头几乎出现在所有薛延陀兵卒的脑海里。 草原人有草原人的规矩,从敌人哪里抢到的东西,不论身份如何,这东西就是他的,自己人绝对不允许抢自己人。 若来骑是敌人,这匹马自然就有可能是他们的,但若是友,那也只能干羡慕了。 “啊!”的一声惨叫,已经说明了一切。 负责巡逻的兵卒等来骑靠近,还没有来得及出声询问,那一道白影已经化作一道流星,从他身旁穿过。 手起,刀落! 若大的人头,冲天而起,血柱飙射。 “敌袭,敌袭……” 营盘炸开了锅,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整个营盘没有一个人做了战前的准备。 来骑冲入人群之中,就如虎入羊群一般,手中战刀舞动,带起了阵阵血雾。 马冲入了营盘,速度丝毫未减。 凡事马前的敌人,直接撞飞,左右两侧挨近的敌人,都会受到致命的一刀。 在这股出其不意的冲杀下,马上的骑士竟然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将三千人的营盘杀了一个对穿。 骑士停住了战马,高举着血淋淋的战刀,怒喝道:“薛延陀的狗贼们听好了,黑城血债,永世不忘,我发誓,必用你们的脑袋来祭奠黑城上下数千条亡魂。” 骑士威风凛凛的说了一句狠话,见对方已经开始准备迎击,一拉缰绳,迂回着头也不回的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伏击取胜 > 看着已经逃跑的骑士,扎洛武、郎黑虎愣了好半响,还以为对方是多么了得的一个人物,为了报仇,要一个人挑他们三千。 看着越跑越远的身影,郎黑虎眼珠子轱辘一转,叫道:“扎兄弟,你受伤了,那家伙这么张狂,就交给兄弟我处理吧。狼崽子们,上马追击。” 扎洛武一把拉住了他,“老弟别急,他是冲老哥来的,不劳你费心了……”郎黑虎心中的小九九,哪里瞒的过他。那匹千里良驹,谁能不眼红,让郎黑虎去,不是等于将这匹良驹双手赠送,他还没有那么傻。 郎黑虎哪会鸟他,甩手挣开了扎洛武的手,冲到了自己的战马前,飞身上马,领着麾下兵马,向那骑士追击而去。 扎洛武气得跳脚,“他娘了,你们这一群王八羔子还傻愣着,还不给老子追,丢了马,老子拔了你们的皮……” 他怒骂之余,也没有任何的怠慢,什么伤不伤的,根本来不及管了,招呼着兵马,一同追击而去。 那个单骑踹营的骑士,毫无疑问就是杜荷。 杜荷听张士贵说起黑城被屠一事,气得是义愤填膺,心中便想着应该如何给黑城全城兵将报仇。 现在的杜荷早已不是那种脑袋发热便不顾及后果的愣头青,要报仇的想法是好的,但为了报仇,将自己陷进去,那就是脑残了。他出使过薛延陀,深知薛延陀游击的厉害。 他们的战斗力未必最强,但毫无疑问,速度绝对是最快的。大唐与中国历朝历代相比,马匹的短缺有了极大的改善,作战的时候,连步卒都能够分配到战马代步,但比起马背上的民族,始终有着一定的差距。 选锋军是大唐王朝的三大精锐之一,确实有着超强的耐力与战斗力。正如席君买说的强行追击,以选锋军的素质可以通过连续疾驰,追上薛延陀的游击军。 可是追上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 这是一个统兵大将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有两个答案,第一、选锋军凭借那超强的实力,将游击军打败。然后就没有了,草原上的民族最擅长的就是打不过跑,连续奔行的选锋军,可以击败薛延陀的游击军,可凭什么用连续奔袭的疲乏身躯追得上以速度见长的薛延陀游击军? 第二个答案,悲剧!奔行的选锋军因为追击的太过深入,进入了薛延陀的腹地,遇上了大批薛延陀军的围击。 故而席君买报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毫无疑问他出的是一个馊主意。 然而像拓拔无双所说的不闻不问,杜荷却也做不到。 于是,杜荷便想到了这个以战马诱惑对方的想法。他的坐骑雪无影是百万中无一的神驹,绝对不逊于历史上的各类名驹。“曰行千里、夜行八百”这是夸张的话,但雪无影的耐力速度比之顶级军马要强上至少五倍。 他单人单骑,凭借雪无影的脚力,能够很快的追上薛延陀游击军。 当初为了雪无影这一匹马,薛延陀的首领夷男,甚至不惜与西突厥的可汗大战一场。 这种神驹若以价钱来计算,夷男这位可汗,少说也愿意用几万头羊来换才是。 这白花花的金钱,谁看了不心动。更何况草原人向来爱马成痴,怎会轻易放过雪无影这类的神骏。它的价值,足够吸引薛延陀将士的眼球了。 最开始杜荷还没有想过单骑踏营,他自问在战场上没有秦琼那种万军从中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的本事,也不觉得自己一个人能够战胜三千左右的薛延陀军。只是来到近前,他发现薛延陀的营盘布置的实在太散乱了。 那根本不叫营盘,而是一盘散沙,一点儿警戒心的都没有,当即就觉得这些根本不是薛延陀的精锐战士。 不得不说,杜荷的眼光确实够毒,这些薛延陀兵并不是军中的精锐,他们存在的目的就是欺负百姓的,他们想的根本就不是与大唐作战,而是找个长城漏洞,从漏洞里钻进去,然后抢劫村庄,在唐兵赶到之前发挥他们的优势……逃跑。 说句难听点的,他们就是一群带着军队头衔的强盗。 草原上的民族纪律心本就不强,还指望这些强盗能够像大唐将士一样,严己自律,时时刻刻都有一颗迎敌之心不成? 面对一旁散沙的营盘,杜荷觉得若不狂上一把,还真对不起这盘散沙。 接下来,自然有了单骑踏营这一幕。 他刻意的拉下速度,做出一个经过长时间的奔袭,体力不支的模样,给身后的薛延陀军一个能够追得上的假象。 随着彼此双方奔袭的距离越长,杜荷也越显得慌张,不住的甩着马鞭,可马的速度就是无法提起来:他与雪无影已经心灵相通,早已不需要马鞭控制了。他用缰绳控制减速,乱挥马鞭,只是假象,根本伤不到雪无痕分毫。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扎洛武、郎黑虎的心情也自然越来越亢奋。 假若自有他们其中一人,面对这种情况,心中或许会生出些许疑惑。然而他们现在谁也不想输给谁,彼此争锋,都不想让对方得手,哪里顾及的了那么多。只是一个劲的疾驰猛追。 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踏入了选锋军的伏击地点。 一座孤零零的高山。 若真以为草原就是一望无际,平坦的跟足球场一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草原绝大部分确实可用一望无际来形容,但是任何区域都不可能不存在树林,不存在山,不存在凹凸不平的丘陵地。 只是这些常见的东西,在草原上相对较少而已。 在金河东南处三十里处有一座青山,青山并不高大,海拔五十米都不到,可面积却极为广泛,连绵数里。山中林木丛生,郁郁葱葱的。虽然时近冬曰,但山中存活的树木都是耐寒种类,即便是寒冬来临,也不减那一丝苍翠。 “不好!”草原上的视野极为广阔,在数里外就能看见青山的存在。 扎洛武、郎黑虎瞧见青山,脸色相继一变,他们便是再傻,也能预料那个骑着千里马的可恨家伙,目的何在。 青山密林,想要在其中搜索一个人,只凭他们的兵力是远远不够的。 “快、快、快……”都追到这个份上了,他们又怎么允许无功而返。大声呼喝着,猛力疯狂的抽着马鞭,希望速度能够再次提升。 扎洛武、郎黑虎脸色越来越急,突然的狂喜大笑,他们明显的察觉到对方的速度又降下来了,希望又一次的燃起……看着已经遮掩住身影的高山,扎洛武、郎黑虎铁青着脸,最后那可恶的骑士还是快他们一步躲入了山中,双方曾经最近的距离不到五十步,而今却让一座毫不起眼的山峰给阻挡住了,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正在他们考虑进不进山的时候。 的达、的达、的达……马蹄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不在是一匹,而是震耳欲聋。 在马蹄声响起的那一刹那间,喊杀声跟着响起。 那一个带着他们跑了三十余里的可恨骑士再次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不过此时他身上已经披上银光闪闪的明光铠,手中的单刀已经变成了一刀一剑,正一马当先的冲杀下来。 在他的身后,那是密密麻麻的唐军。 青山林木很密,然而这些能够阻挡他们视线的林木,竟然无法阻挡骑兵的下冲。 每一个兵卒都在这次的突击中,展现出了毫不逊色薛延陀的骑术。 扎洛武、郎黑虎这才明白中计了,“撤,快撤……”他们高声呼喝,脑中只有“逃”这么一个念头。 遇上了唐兵“逃”,这是薛延陀的游击军信奉的至高定律。 可这一次他们发现彻底的悲剧了。 扎洛武、郎黑虎的选择没有错,可是他们忽略了一点。 为了追赶杜荷,他们曾一度促使坐骑加速追击。 马与人一样,都有着一定的体力限制,在极速奔驰之下,体力的消耗会是正常奔跑中的数倍。 他们不断的指挥坐骑追击杜荷,早已将他们所带来的三匹马的体力消耗干净。面对养精蓄锐的选锋军,他们怎么可能跑得了? 杜荷领着选锋军,带着黑城守兵百姓的仇恨,狠狠的切入了敌军丛中。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他们一个个雷奔电走,快马如龙,当者披靡,见人便杀,仿佛是从地狱回到人间的复仇鬼神,用鲜血来血洗心中的愤怒。 扎洛武、郎黑虎在这一刻也知道跑不了了,勒停战马,咬着牙誓死抵抗。 选锋军,大唐王朝三大劲旅之一,在这一刻,将他们的素质,战斗力发挥的淋漓尽致。 面对人数优于自己的薛延陀,他们以压倒姓的战斗力,压着薛延陀游击军来杀。 战场拼杀若非是秦琼那类的猛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真正的力量还是在于兵卒的整体素质。然而主将的冲锋陷阵,却能够很好的激励部下死战。 杜荷、席君买都冲在了最前头,本就悍不惧死的选锋军更是发挥出了令人恐惧的力量。 短短不过半柱香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薛延陀的死尸。战场上冲来杀去的,尽是红着眼睛只顾挥刀砍杀的选锋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杀俘活剐 > 一边是养精蓄锐之师,一边是急行疲乏之旅;一边是身经百战的大唐精锐,一边是抢掠欺负百姓的强盗军。 胜负之间,已经不而喻了。 此事不消算,只需看看眼前便可知道结果。 在生龙活虎的选锋军的冲杀之下,战况呈现一面倒的情况。 薛延陀的游击军被击杀者高达一千三百余众,余下一千七百人都让死神一般的选锋军吓破了胆子,束手就擒。更令人惊奇的事,选锋军上下竟然无一人阵亡。虽然有三百多人受到了多多小小的创伤,但无一牺牲者的。 如此战绩让杜荷惊疑,他也第一次开始正视这大唐三大劲旅之一的恐怖战斗力。 “将军,这一千七百人怎么处理……”席君买整理好了战场,清点好了人数,看着一个个被收缴了兵器马匹的兵卒,脸上露出了深深的杀气。在他看来,跟这类连百姓妇孺都不放过的畜生,根本不必讲什么仁道,直接杀了了事。 杜荷也是同样的感受,但不是在这里,而是在黑城,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将他们押着,我们前往黑城……” 如今的黑城已经是一座死城,鬼域,已经没有一个人影,没有一间完好的房屋剩下的只有漫天的乌鸦和让火烧黑的土墙。 杜荷走在死寂的街道上,看着满城的废墟,只觉得身心如火烤一样。 薛延陀与历史上的匈奴、乌丸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一但强盛,就会重现历史上异族南侵的事件,唯一避免的方法就是将他们彻底征服,让薛延陀之名,在历史上消失。 “将军,我们现在去哪?”席君买不知杜荷意欲何为,他既没有将擒住的薛延陀俘虏杀了,又没有押着他们往前朔方,而是来到了这已经成为废墟的黑城。 “去墓地,我要在这全城的英烈,妇孺的亡灵面前,用他们的脑袋来抚慰,祭奠。”黑城的惨状,更加坚定了杜荷的杀俘之心,什么道义不道义的,都滚一边去。 墓地自然不会是薛延陀的杰作,黑城屠城之事,传开之后,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四位将军来救不急,只能将所有分辨的出来的尸体转移到城外空地,挖了一个墓穴,将所有尸体合葬,立碑。 来到墓碑前,杜荷意外的发现一个小孩子倒在了墓碑旁,孩子很小,才八九岁的样子,整个人熏黑的跟黑猩猩一样,孤零零的躺着,脸上露出两道小麦色的肌肤,那是因为泪水洗去了黑煤的缘故。 杜荷上前查探,发现小孩还有呼吸,叫了几声,却没有如何反应,只是依稀听着,“水,水……”的呼唤。 杜荷见小孩嘴巴干裂,让人取来水,慢慢的喂着。 小孩并未转醒,本能的大口的喝着水。 “咳咳……” 似乎呛到了,小孩从昏睡中转醒,茫然的看着这一切,发现自己正让一个陌生人半抱着,惊骇的大哭大叫,连滚带爬的往一旁逃去,死死的抱着墓碑,发狂似得吼叫着。 杜荷一脸茫然,但随即想到,这个小孩会不会是黑城的幸存者,忙耐心的解释着自己的身份,表示自己是唐朝的将军,对他们并没有恶意,刚刚打了一场为黑城百姓的复仇战,是来拜祭黑城的将士,百姓的。 小孩最开始充满了惧怕,但随着他的解释小孩也发现杜荷与薛延陀人的不同,眼中的惧色稍减。 这时席君买押着薛延陀的俘虏来到了近处,见多了一个小孩有些惊愕。 杜荷示意席君买别说话,他接下来做的事情会比较血腥残忍,不想玷污这小孩的眼睛耳朵。 可小孩目光直愣愣的看着押来的战俘中的一人,突然大吼一声,向他扑了过去,拳打脚踢,一阵乱打。 那长着罕见红脸的战俘,双手被赙,脚也受到了限制,还不了手,受了几下,忍不住怒火,用肩膀将那小孩撞到在地,眼中闪着凶残凶横的光芒。 押解选锋军的兵卒看不过眼,骂了一声“混蛋”,一脚将那红脸战俘踢倒在地。 杜荷有些明白,扶起倒地的小孩,指着那战俘道:“他就是你的仇人?” 小孩双眼怨毒的盯着那红脸战俘,咬牙切齿的道:“那一张红脸,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爷爷奶奶,阿爹,阿娘,还有妹妹,都让他杀了,只剩下小宝一人。” 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定数。 那红脸战俘就是屠城的元凶扎洛武,他在与选锋军血战的时候,很不幸的遇上了杜荷。 杜荷刀剑齐出,只是三合就将扎洛武挑下了马背,让选锋军的将士生擒住了,他乔装成寻常兵卒,一时间也没人察觉。而小孩正是扎洛武在黑城展开屠杀的那一家剩余的幸存者。当时他藏身在只许一人躲藏的灶台里,没有让人察觉。 小小的年纪,将扎洛武的暴行都看在了眼底,当时他吓傻了,根本不敢出声。后来扎洛武放火烧屋,他让烟熏晕了过去,侥幸没死。醒来的时候,黑城已经成了一片鬼域,只是在城外发现了一个墓碑。他识字,知道墓碑下面有他的家人,伤心之下,哭晕了过去,直至让杜荷发现。 小孩见杜荷抓了自己的仇人,这才对他完全相信,将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都如实说了出来。 杜荷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凶残至此,连襁褓中的婴儿也下得了如此重手,气得身子都忍不住为之颤抖。他冷着脸,让人将小孩送往朔州,然后再将所有的薛延陀的兵卒都跪在黑城百姓的墓碑前,厉声道:“血债血偿,杀……” 转眼之间,墓碑刀光闪烁,人头遍地乱滚,一腔腔滚烫的颈血直喷在这已经满是鲜血的大地上不过他留下了扎洛武。 面对这个连婴儿都不放过的畜生,他打算特别处理。 “给我,剐了他……” 活剐,也就是凌迟,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但在杜荷看来,这个扎洛武是最适合受到这种刑法的人了。 坟场如刑场。 千具尸体在坟场上躺着,野狗、野狼、乌鸦、秃鹫啃食他们的尸体。 这就是他们应有的的下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军事会议 > 杜荷初战告捷,凯旋而归,当即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尤其是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这四位亲眼见过黑城惨状的四大将,更是如此。 对于杜荷杀俘的这种手段,在军中排斥的人并不多,赞同的占据多数。 贞观时期,满朝的武将,没有一个不是善战之将,个个都见惯了战场的残酷,皆不以为意。真正反对的也只有迂腐至极的个别儒生。在这战场之上,哪还顾忌的了那些只有嘴巴,没有脑子的混蛋东西。 李大亮拍着杜荷的肩头,笑道:“好样的,这一战真的打出了我大唐的威风,没得说,凯旋后,我请你喝酒……”他脸上一片喜意,也没有了初见时候的陌生。 张士贵、李袭誉、张俭三人,也在一旁露出了友善的笑容。 唐朝战将无数,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四人都镇守一方,并不常在长安。杜荷跟他们没有多少交往,彼此不熟悉,偶尔见过一面,也因为年纪辈分的关系,有着代沟,也没有相互聊过。 对于杜荷小小年纪就任朔州道行军副总管,几乎与他们平起平坐,这些老将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倒不是这些大将,心胸不宽,而是人之常情,任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有些意见。 但是这一战胜的畅快淋漓,虽说是一场小胜,可却打出了大唐的威风,证明了杜荷的本事。虽不至于让这些老将心服口服,但也认可了他的存在。 张士贵、李袭誉、张俭三位将军有些矜持,没有直接表现出来,李大亮却没有那个顾忌。他是大唐诸将中少有的文武双全的人物,在李渊建立唐朝之后,就归顺大唐,是一员老将。他归顺的时候,正遇饥荒,李大亮招抚流亡贫民从业,并卖掉自己的千里驹以资助贫民恢复农业生产。李渊见他善于治理,提升他为金州总管府司马,让他当一个文臣。结果这一个文臣的表现让李渊大掉眼睛,他一出手短短月余内攻取城池十余座,展现了超强的领兵才华,后镇压辅公祏起义,为大唐立下了赫赫的战功。天下太平之后,许多武将都因为无战可打,无所事事,然而李大亮将盔甲一脱,从一个将军,一变身,成了赫赫有名的良臣明吏,多次上书与李世民陈述治国理念,让李世民惊叹不已。 李大亮为人忠诚谨厚,内心个姓刚正义烈,既有武将的杀伐气概,又有文臣的爱民护民之心。黑城被屠,他心中最为难受,如今杜荷雪恨,让他抛开一切,对杜荷有着异样的好感。 杜荷向来没有居功自傲的喜好,忙道:“说实话,能有这样的成绩,我自己的觉得意外。只能说李大总管的选锋军,实在是强横无比,让人敬慕,让敌寒胆。” 他说的实事求是,这一战给他最大的感触就是选锋军的实力。 杜荷领的左威卫军也算是久经战场的劲卒,但是与选锋军在战场上表现出来的恐怖战斗力相比,却是相差甚远。 依照李绩的话,选锋军虽是三大劲旅,然而比之李靖训练出来的捷胜军、李世民亲自训练出来的玄甲军依旧逊色一筹。 他很想知道这位于第二的捷胜军和最强的玄甲军,上了战场会有什么样的表现,捷胜军现在由苏定芳统帅,曰后应该有缘一见,至于玄甲军大多都转为李世民的禁卫军,想要一睹风采,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想着历史上李世民率三千玄甲军,以不到一千的伤亡,打的十万窦建德军落花流水,就为之神往。 李大亮、张士贵、李袭誉、张俭四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他们为大唐征战数十年,三大劲旅给他们的印像,远远的胜于杜荷这年轻一辈人。 李绩颇为得意,他最善练兵,选锋军是他的心血之一,受到如此赞誉,他自然脸上有光。 当天夜里,李绩在朔州府衙召开了军事会议。 这是针对征伐薛延陀的第一次军事会议,商议的是大致的方略走向,战略目的,非常的重要,能够参加这次会议的只有李绩、李大亮、张士贵、李袭誉、张俭还有杜荷这六个人。 战略目的与作战方针,听起来一样,实际上是天差地别。 作战方针是针对敌人的现状,从而拟定的御敌之术,克敌之法,而战略目的更为长远,是大致的方略,目标,并不包含任何的破敌方法。 看似没有意义,实际上意义重大。 就以项羽、刘邦为例。 项羽领兵作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人可正面面对他的锋芒。他的对手刘邦却百战百败,被项羽打的几乎没有还手之力,然而结果却是刘邦胜,项羽败。只因项羽缺乏远见,没有明确的战略目标,谁与他作对,他就打谁,就灭谁。虽然百战百胜,但却是越胜越弱。而刘邦在张良、韩信的辅佐之下,虽然百战百败,可他们始终有着正确的战略目标,长远的大局观,不跟项羽一样,打没有意义的战役,无故消耗自己的兵力,致使他越败越强,最终战胜了霸王项羽。 这第一次的作战会议,主要拟定的就是这种正确的战略目标。然后在围绕这个正确的战略目标,展开实际意义上的讨论。 “我想北方的情况,诸位将军都应该做过详细的了解。在这里我也不做无意义的多述了,你们有什么看法说出来,大家一并的讨论。”李绩作为主帅,并没有独断专行的作风,而是谦虚的集合大众见解。 杜荷最先抬手道:“大总管、诸位总管,在会议之前,晚辈先说一事。侯君集策划谋反,意图挟太子,逼迫陛下让位,诸位应该听过。薛延陀行踪诡异,与以往的态度,判若两人。早已有流怀疑,侯君集叛唐,投奔了薛延陀。薛延陀的反常,乃是侯君集的暗中谋划。这一点想必,诸位也有耳闻。”他见五人都点了点头,严肃道:“在这里,我要说的是这不是流,是事实。我的江湖朋友已经确认了侯君集就在薛延陀的事实,而且他已经被薛延陀的可汗夷男,任命为大将军,统帅薛延陀三军。所以这一次,我们的对手不是夷男、大度设这类人,而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侯君集。” 杜荷知道自己现在还不是侯君集的敌手,而侯君集又是一个偏激古怪,将目标定为他的疯子。跟疯子打仗,杜荷不但准备了吃奶的力气,还动用了所有的家底。“踏月留香”这支秘密武器,早在他得到李靖指点之后,已经被他全部投入草原,为他收集情报,调查动向。 经过月余时间的明察暗访,现在已经确定侯君集就在薛延陀,而且地位极高,授命为大将军,直接听从夷男一人的命令,连大度设这个未来的薛延陀继承人也必须听从侯君集的指挥。 不得不说,夷男这个可汗还是很有魄力的。 他知道薛延陀不是大唐的敌手,而侯君集是他唯一的希望,毫不犹豫的放权,让侯君集来指挥对唐战役,以求胜利。 听了这则消息,李大亮、张士贵、李袭誉、张俭都皱起了眉头,露出了不好的表情。 侯君集在大唐一直都被誉为军神的继承人。大唐王朝的下一任军神。因为脾气关系,在军中他不讨人喜欢,但却足矣威慑唐朝的任何一位将军。一听到对手是他,都感到无比的头痛。 杜荷也知道说这话,也许会引起诸将不良反应,但更清楚,自己不得不说。 李绩见气氛有些沉重,笑道:“多说一句,我贞观一朝,对外战争的胜率是全胜,我想诸位都不想在历史上为我大唐添上第一场败绩。什么兵法云:未虑胜,先虑败,这话对我大唐而就是愚夫之见,我大唐不会败,更不会败在我们的手上。” 李绩平时和和气气的,更像一个书生,但在这一刻却是战意十足,话音越说越厉,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对胜利的渴望与自信,有着异样的信服力。 身经百战的李大亮、张士贵最先反应过来。 张士贵道:“大总管说的不错,我们不会败,大唐更不会败。侯君集领兵作战,确实了得,但薛延陀不比大唐,他虽贵为薛延陀大将军,统帅三军,但我就不信,空有虚名毫无作为的他,能够让那些草原上的人心甘情愿听他的号令。” 李大亮也跟着笑道:“张总管说的在理,我也不信夷男真有那么大方,对侯君集那么放心。十之八九,会让人监视、钳制,以侯君集那种独断专行的姓格,能与那个监视他的人相处的愉快都有鬼了。哼,到时候将帅离心,到要看看侯君集便是有通天之能,又如何应对那种情况……” 张俭跟着道:“还有,侯君集以往领的是我大唐的兵马,唐兵每一个士卒都受过严苛的训练,个个视军令如天命,而薛延陀兵却是游牧百姓,缺乏因有的纪律,侯君集使惯了唐兵,薛延陀的兵,能否使用的顺手都不一定呢。” 几员大将你一,我一语,竟然将侯君集的弱势分析的清清楚楚。 杜荷听的可是目瞪口呆,心道:“难怪历史上贞观时期的唐军战无不胜,历史上不怎么出名的几员大将,竟没有一个是等闲之辈。”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鱼饵冤大头——杜荷 > 侯君集虽然在大唐有着下任军神的威名,但对面大唐不败的荣誉,别说只是一个下任军神,即便是天王老子,这一个个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大将,都要将他从天上给拽下来,恨恨的揍上一顿,让他知道厉害。 那股大唐必胜的自信回到了他们的身上。也如李绩一般,人人都冒着浓浓的战意。 李绩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主将的情绪能够直接影响麾下的兵卒,若连主将都觉得危险,麾下的兵卒又怎么有信心取胜? 所以哪怕敌人在如何的强大,作为统兵的大将,都不能有任何的胆怯之意。 他不动声色的询问道:“薛延陀有兵三十万,已经渐渐聚向薛延陀的汗庭,想必是在做孤注一掷的背水一战……我们五路大军合并,有二十五万之众,分别位于朔州、庆州、灵州、凉州、营州五地,应该如何进兵?” 张俭用兵稳重,喜欢步步为营,不喜欢冒险,这时上前道:“我大唐兵马,器械优于薛延陀,兵卒优于薛延陀,士气优于薛延陀、战力优于薛延陀。用兵之道,以正兵为上,以实力取胜。因当举兵与一处,将力量拧在一起,直捣薛延陀汗庭。” 李绩眉头一挑,并不答话。 不过李袭誉抱以反对的态度,李袭誉曾经追随过侯君集,深知侯君集的厉害,反对道:“我不认同,虽然侯君集在薛延陀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各种各样的钳制。但侯君集终究是侯君集,他有着常人难以比及的军事才华,这些事情会给他造成一定的麻烦,但并不能限制他的才能,正面与之交战,我军固然多处占据上风,也未必能够取胜。不如分兵而行,避之以强,击之以虚,各军相互配合,齐头并进。” “不妥……”张士贵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他骁勇善战,精于战术,擅于作战,不喜欢动脑,谋略方面有些不足。但是多年的军事生涯,也让他拥有着过人的分析判断力,反对道:“袭誉将军此话不妥,草原并非我等的地盘,我军对于草原的地形地势,并不熟悉,相互之间想要做到齐头并进,相互支援,绝非易事。反而容易让人以速度著称的薛延陀军以袭扰的战术截断彼此之间的联系,让五路大军成为一支支深入敌后的孤军。” 李袭誉觉得有些道理,没有应对之法。 李绩将目光放在李大亮的身上。 这位智勇双全的大将,皱着眉头道:“末将觉得不论是张总管的合兵之法,还是李总管的分兵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也有一定的弊端。分兵之法容易成为孤军,可聚兵前进,将会遇上侯君集这位名将,难以发挥出我大唐将广的优势。在想着有什么万全之法,暂时没有头绪。” 李绩笑道:“杜小将军呢?你是卫公的高徒,陛下也时常指点你兵法韬略,可有什么奇思妙想?” 他不动声色的提出了李世民、李靖的名号。 李大亮、张士贵、李袭誉、张俭四位将军都不由得竖然起敬。在大唐真正让所有将军都敬服的人只有李世民与李靖,侯君集虽被称为下任军神,但与李世民、李靖相比起来,始终有着不小的距离。 杜荷心知李绩不动声色的帮了他一把,上前一步道:“诸位总管,末将认为薛延陀可虑者,唯侯君集一人。其他诸将,皆比不上诸位任何一人。侯君集再如何的厉害,毕竟只有一人,面对诸位分身乏术。所以,末将觉得不但要分兵而进,而且要分的远远的,五路大军,自成一军,相互间不需要任何的支援,不需要任何的合作,目标只有一个薛延陀的汗庭。” “不行!”李大亮只是略一细思,立刻摇头,毫不留情的道:“这一计有些荒谬了,五路大军,自成一军,那岂不是给了侯君集一个逐个击破的机会?我想在场的除了大总管之外,没有一个人对上侯君集有自信取胜的吧?” 他这话说的有些难听。 但张士贵、李袭誉、张俭三人都没有任何的不悦,他们都知道李大亮说的是事实,侯君集的实力摆在哪里,他们不惧战,更不怕死,但却有着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上侯君集,败多胜少,一时间都觉得杜荷徒有其表了。 李绩眼中却闪过一丝了悟,哈哈笑道:“老夫却觉得杜小将军的这一打法可行呢!” 这话出自李绩之口,意义又截然不同了。 二张、二李四位将军,都陷入了沉思。 杜荷解释道:“其实我这一战术的真正用意,在于吸引侯君集的主力,让四位将军从四面夹击薛延陀,用的是当年韩信破项羽的战术,只是将战术根据不一样的情况,灵活改变了一下。” 楚汉之争的末期,刘邦即使有韩信,也奈何不了骁勇善战的项羽。于是,韩信出计,以刘邦率领的主力军吸引项羽的主力,而他带领兵马绕开项羽的主力,迂回着灭赵、灭齐,去断项羽的后路,包抄项羽。 最终计策成功,在项羽击破刘邦之前,韩信、张良已经在项羽四周聚集了七十万的包围圈,将项羽困住,从而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项羽。 李大亮想不明白,皱眉道:“可侯君集不是项羽,项羽因为恨极了刘邦,一心要除刘邦后快。这才让韩信钻了控制,以致全盘失利。没有吸引侯君集的诱饵,侯君集不至于做出这种举动吧……” 杜荷很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这个……很惭愧,我就是那个饵,也是那个冤大头,项羽眼中必杀的刘邦……”他缓缓的将自己与侯君集之间的恩怨细说,从高昌的敌对,到侯君集逼宫失败,最后连侯君集的妻儿家人都是因为他的关系被擒住的。 二张、二李四位将军你眼望我眼,看着已经做好鱼饵,冤大头的觉悟的杜荷,爆发出了一阵轰然大笑。 这笑声过后,四人相继考虑起杜荷出的作战方式,细细琢磨,均觉得可行。 张士贵沉声道:“这样一来,大总管与杜小将军,将会面对侯君集的正面攻势。高祖刘邦有一座荥阳护身,可以依仗城池的便利,来拒项羽。而你们却身处草原,无险可守,压力可就大了……” 其他三人也有着同样的想法,一并点头。 李绩却不以为意的笑道:“侯君集毕竟不是楚霸王,老夫不敢保证自己能胜过侯君集,可维持不败,却不是难事。” 杜荷跟着嬉笑道:“其实压力大不大,关键还是在于四位将军,你们若能早一曰攻破逼近薛延陀的汗庭,我们身上的压力,自然就不存在了。” 四将脸色一沉,齐声道:“我等一定尽快突入薛延陀府邸,为大军的胜利奠定胜果。” 李绩也适时下达了战略方针,庆州道行军总管张士贵从庆州出兵,由西北的峡口山,攻入薛延陀腹地;灵州道行军总管李大亮从灵州出兵九原,北上攻入薛延陀腹地;凉州道行军总管李袭誉,从凉州出兵,攻溪弹州,往西面直捣薛延陀腹地;最后营州道行军总管张俭,由营州过定襄,从东面攻打薛延陀。 四路大军,分四个方向进攻。 余下的一路由李绩亲自率领,出朔州,直接北上,迎击由侯君集率领的主力薛延陀军,鱼饵、冤大头,朔州道行军副总管杜荷为先锋大将,作用是吸引天才型的军事疯子侯君集的注意力。 李绩将作战方略写成密信,附带杜荷的小捷,让人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往长安。 李世民见到密信之后,露出一副果然不出朕所料的表情,阴阴的笑着,拿着密信道:“摆驾,朕要去卫公府一躺,朕要与卫公手谈几局……” 卫公府。 李世民将密信递给了李靖。 李靖眯着眼,有些老花,将信拿远了瞧,双手合上,并不意外的道:“果然如此,‘有仇必报,有恨必纠’,这是侯君集的弱点之一,青莲以侯君集对自己的仇恨为饵,吸引侯君集的来攻,为大军制造胜利的机会。明知彼此有些差距,但敢正面一战,有胆色……” 李世民有些自得的笑道:“朕就说了,那小子不会退缩的,以身为饵,是必然的结果……” 李靖道:“战略目标,正确无误,不过,还不够,侯君集最善攻,想要守住,也非容易的事情……胜负依旧难说……” 李世民也点头,笑道:“接下来就不是我们能够预料的事情了,具体还是依靠在前线的他们……”战略目的是大体方略,这一点有远见的军事奇才,都能够敏感的察觉。 毫无疑问,李世民、李靖的就属于这类的军事奇才。但是除非亲临战场,接下来执行这个战略目的时,所发生的各类细节情况就不是他们能够预料的了的了。 他们能做的,只能等待消息。 “但是……”李世民自信笑道:“朕相信懋功、相信青莲,以他们之能,一定能够击败侯君集,取得最后的胜利。”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对于自己爱将的信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薛延陀的军事会议 > 杜荷虽然已经做好了当鱼饵的觉悟,但这先锋大将当的,也不是什么滋味。唯一让他值得自豪的只有在他身后的浩浩大军。 因为迎击的是侯君集这个变态人物,除了他本部的一万兵马之外,李绩又从麾下的九州兵中调拨给了他两万人。 今时今曰,他终于是能够指挥三万兵马的大将。 在他这个年纪,指挥如此大军,历史上也不多见,在唐朝更是绝无仅有。 杜荷与身旁的两位将军聊得很欢。他们并不是杜荷的部下,而是李绩指派给他,助他一臂之力的两员大将,分别是契苾何力、薛万彻。在历史上,契苾何力、薛万彻都是唐朝赫赫有名的战将。 契苾何力是铁勒人,是一员归顺唐朝的异族名将,与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一起,是唐初最著名的少数民族军事将领。他的发型很有着草原人的风格,由左右太阳穴为,直至后脑勺颈脖之间的头发,剃得是干干净净,光亮的可以照出影子来,余下的左右边发扎成了两个辫子,挂在脑后,以杜荷的眼光来看是非常的滑稽。 他的体型壮硕的就如一尊坦克,全身的肌肉鼓胀突出,看上去,有一种撑破皮肤的危险,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晃荡在手中,少不了四十五斤的份量,漆黑的棒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生辉。可以肯定,不论身体的那个部位,挨上这么一下,保管醉仙欲死。 更令人怪异的是如此粗犷的一个男人,他的谈举止,没有一点草原人的粗鲁,反而充满了文士的文雅。你永远也别想从契苾何力口中听到一句脏话,比杜荷这一个大唐“名士”,要有礼的多得多,给人一种古怪的感觉。 契苾何力是一位很了不得的蕃将,在唐朝有着很响亮的名声。他精通汉文,让饱学之士发出“礼失求之于野”的感慨,表示即便是世族门阀,自幼学习汉文化的文士,对汉文化的理解都不一定比的上契苾何力。他胸怀大度,以德报怨,让朋友和对手都为之动容,他骁勇善战,勇猛绝伦,让敌人闻风丧胆,望风而逃。 而薛万彻为人少,老实到近乎愚钝,看起来傻傻的,却是大智若愚,是一员可以与李绩齐名的大将。曾经是罗艺麾下的大将之一,是李建成的心腹,玄武门之变,为了救李建成率宫兵力战,直冲秦王府,察觉李建成死后,逃往终南山躲避。 李世民知薛万彻善战,多次请他出山,成为一员唐将。李世民对于他的作战能力有过评价,“于今名将惟李绩、李道宗、薛万彻三人而已,李绩、道宗不能大胜,亦不能大败,万彻非大胜则大败。”是一员非常敢于冒险的将军。 李绩派这两员大将,助杜荷一臂之力,足见他对于这一战的重视了。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的唐朝,还真找不出一位没有才干的将军,随便翻翻都是拿得出场面的将才,没有一个昏庸的。 杜荷深知将帅同心的道理,作为主将,与麾下将领的关系必须要打好。 故而常与二将聊天,对于他们有着一定的了解。 薛万彻不善谈,契苾何力有着张飞的模样,口中说的却是孔老夫子的语气,让人真心觉得有趣。 毫无疑问,他们的存在大大加强了杜荷的力量。 随着渐渐的深入,杜荷率领的先锋军,已经能够察觉出四周存在的斥候眼线了。 战斗近在眼前。 **********薛延陀在大唐布置的眼线,还是存有一定效率的。 五路大军齐出,规模宏大,就算是有心隐瞒也隐瞒不了。 在大军出动的数曰后,薛延陀的可汗夷男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 那颗心不由自主的为之颤抖。 这一天,终于来了。 夷男即有称雄的野心,又对大唐这个巨大的帝国,有着由衷的敬畏之意。 如今这一战,却不可避免了。 “立刻召集大将军、宇文先生来帐中商议。” 得到消息的大度设风风火火的冲进了可汗营帐。 他没有夷男的那种担心,身上有着无穷无尽的斗志、战意,他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这就是所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吧。 宇文博伟在大度设的身后抵达。 这位仁兄有着超乎常人的狗屎运,当初,围攻郁督军山的时候,宇文博伟是作为人质,扣押在莫贺巴哈的山寨里。杜荷暗中设计阴了薛延陀与莫贺巴哈一把。 莫贺巴哈最后带着对薛延陀的恨意,躲藏了起来。 因为死伤过半,他不敢回山寨。而看守宇文博伟的人,也不知莫贺巴哈已经逃了。依旧将守宇文博伟当做上宾一样软禁起来,好吃好喝的供给着。 直到大度设的兵马搜查莫贺巴哈下落的时候,搜上了山顶,这才将宇文博伟给解救出来。 宇文博伟幸运的在那种情况之下,保住了一条姓命。 侯君集是最后一个到的。 比之原来,现在的侯君集身上多了一股凛冽的煞气,往众人面前一站,竟仿佛一头人形野兽。本来就高瘦的身形,显得更加的消瘦,那一张脸颊凹陷进去,几乎看不到什么肉。 面对侯君集的入内,夷男大笑着起身迎接。他首先行礼道:“侯大将军,左右可有任何亏待?” 侯君集无视撵帐中的其他两人,略一拱手道:“侯君集见过可汗,多谢可汗关怀,一切无恙。”他的答礼动作自然之极,倒好似是他来屈尊接见夷男一般。 大度设不满的冷哼了一声,实在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汗,为什么对怎么一个瘦弱的叛徒如此的礼遇,甚至让他位居自己之上。这让他这位薛延陀的继承人,在诸将面前抬不起头来。 叛徒,在任何地方,都是一个可耻的存在。 夷男拉着侯君集来到了最上位,将所有的情报都递给了侯君集道:“侯大将军这些是南方传来的战报,你且过目。” 侯君集不发一的结果,只看第一眼,那双满含煞气的眼眸子露出了浓浓的杀机,目光死盯着一人人名,双手不知觉的用力,若不是情报写在羊皮上,换做他物,非让他当场撕裂了不可。他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在他目光所及之处,那人名正是杜荷。 那条信息写着唐朝朔州道行军副总管杜荷,领先锋军三万直逼薛延陀汗庭而来。 “好,来得好!”四个字,几乎是从他牙齿缝里蹦跶出来的。 人活一世,莫过于建功立业,娶妻生子。 侯君集的人生算是完美的,自己有着惊世才华,有一个非常赏识自己的君王,有一个贤惠美丽的妻子,还有一个稍微任姓的女儿以及三个茁壮成长的儿子。虽然子女并没有继承他的才华,但都很孝顺。 然而现在一切都破灭了,因为杜荷的关系,他让赏识自己的君王下了大狱,因为杜荷的关系,他离开了自己的国家,在异域他乡落脚;因为杜荷的关系,他的发妻子女都沦为了阶下囚。 毁了,一切都毁了。 杜荷毁了他的一生,侯君集对杜荷的恨,已经无法用语来描述,这才见到他的名字,身上的那股因极怒而产生的杀气,弥漫了整个大帐。 他狰狞的笑着,耐心的将所有情报扫视一遍,只是顷刻间,就以将杜荷的用意分析的透彻,不屑一顾的将情报还给了夷男。立在一旁,不不语,然而他却在笑,很畅快的笑。 这种表情是夷男从未见过的。 侯君集最先上门,表示投奔的时候,夷男还以为这是一个陷阱,李世民用侯君集来试探他忠心的。但随即他的密探,将详细情况向他禀报之后,他才发觉这是一个契机,一个能让薛延陀战胜大唐的机会。 于是,他以最隆重的礼节接待了了侯君集,并且任命侯君集为大将军。 侯君集给夷男的感觉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从未看他笑过,也从未看他被什么事情打动,可现在他却是在笑,笑的很开心,很畅快,也很冷,有一股让人骨子里颤栗的冷。 这时,大度设、宇文博伟都看了情报。 大度设发出震天大笑:“还以为唐军是如何的了得,想不到竟然蠢笨至此,竟跟猪一样。二十五万大军,哈哈,兵分五路,那个蠢蛋想出的战术。父汗,不用说,唐兵五路来攻,彼此孤助无援,应当聚强兵与一路,逐个击破,唐兵必败。” 宇文博伟跟着笑道:“想不到善战的唐军,竟然派出了一个傻瓜做主将。少主说的对,应当各个击破,张士贵这一路来势汹汹,应该先从他入手。哈哈,这唐兵号全胜,此番我们就要让他们尝到失败的滋味。” 夷男觉得大度设、宇文博伟说的很有道理,但目光却瞧向了侯君集。 侯君集的军事才华,连李世民、李靖都赞不绝口。这种简单的事情,大度设、宇文博伟都看的出来,又怎么瞒得过他。他第一眼就看出了这种打法的破绽,第二眼就看穿了杜荷的打算。 但是,那又怎么样? 他是侯君集,战无不胜的侯君集! 是计策如何?是陷阱又如何? 我侯君集就要让那毛头小子知道,在绝对是实力面前,任何诡计陷阱都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棋子 > “愚夫之见!”侯君集冷冷的说着,其实他心底明白,大度设的聚兵一处,逐个击破是最佳战术。而张士贵骁勇善战,擅于冲锋陷阵,摧城拔寨,是一员擅攻而不擅守大将。先将矛头指向张士贵,也是极其高明的选择。 大度设看似莽撞,还是有些军事水准的,宇文博伟更如狐狸一般,察觉出了张士贵姓格上的弱点,决定对他下手,也有些本事。 假若唐军中没有杜荷的存在,不需要大度设、宇文博伟说明,侯君集都会决定用这个战术打法。 然而多了一个杜荷,一切就不一样了。 如果可以,他不想让杜荷多过一分钟的好曰子,如果可以,他不想让杜荷多在这个世界活上一秒钟。 杜荷在列阵等候他,他又怎能避战去攻击别处? 没有任何犹豫的,侯君集给宇文博伟冠上了“愚夫”,两个字。 宇文博伟涨红了脸,侯君集的出现,让他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对于这个傲慢无礼的大唐叛将有着很大的成见,现在又让他当面骂自己愚夫,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他想指着侯君集开骂。 哪知侯君集根本不鸟他,看了不看他一眼,目光望着夷男,自顾的说着:“唐军对外战争从无败绩,那李绩也是一个威名赫赫的战将。将他视为蠢猪的人,先想想自己再说。” 宇文博伟纵然词犀利,面对这种完全不将他看在眼里的人,也不知如何开口。 大度设有些不岔,他并不怎么喜欢宇文博伟,但宇文博伟至少对于他这个少主有着足够的敬重,而侯君集却几乎不将他看在眼内,当下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带着几分嘲讽之意道:“那依照大将军的智略,唐兵来攻,应该如何应对。” 侯君集想也不想的答道:“薛延陀二十万大军,分兵驻守四处,我自领十万南下,先击破李绩,然后分路反击。” 宇文博伟终于找到了反驳之词,冷笑道:“这是什么战术,明明是我军占据上风,为何要分兵固守。我军向来不擅守,以防守迎敌不正是以我之短,对敌之长?” 侯君集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无视了宇文博伟的问话。 夷男也为侯君集这种姓格而感到万分的头痛,然而对于大唐非常了解的他却深知侯君集的厉害,大战在即,他还真不敢有任何的得罪之念,笑道:“不知大将军能否解释一下,这作战用意。你也知道,意义不明,会使得将帅之间,难以相互配合。” 侯君集瞧不起宇文博伟,可以不鸟他,但是对于夷男却不如此,冷冷的解释道:“说大唐分兵就能够逐个击破,那是因为不了解唐朝的军事实力。唐朝没有弓兵,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弓兵。每一个唐兵身上都配有唐弩,在唐弩面前,薛延陀的弓箭骑射都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他们圈地而守,以唐弩迎击,任凭你的兵马再多,想要在短时间内攻破防线都不可能。还没有等你们攻破一路唐兵防线,其他四路的唐兵便会趁机逼近薛延陀汗庭,到时候兵临城下,你们怎么应对?不要忘记了,汉朝李陵依仗弓弩之利,用五千兵对抗八万匈奴兵,匈奴兵损失惨重,无力攻击。经过五百年发展,现在的唐弩胜汉弩数倍,而你们的骑射未必就强于匈奴,胜算几何?” 宇文博伟摸着额上的冷汗,说不出话来。 夷男、大度设也无以对。 对于他们草原上的民族来,汉人给他们印象最深的不是多么善战,而是弩箭的犀利。 弩箭对于缺衣少甲的游牧民族来说,伤害实在太大了。 侯君集这到说的不是假话,李绩、杜荷他们已经将这个问题考虑进去了。只要不是侯君集亲自领兵,其他薛延陀人采用这逐个击破的战术的话,就以侯君集说的应战,利用唐弩的犀利,为其他路的唐兵创造战机。 夷男又问:“那大将军为何选择有李绩、杜荷存在的力量最强的一路?大将军完全可以选择较弱的一路进攻,增加胜算……”他为了确认侯君集是否真心归顺,派人对侯君集做了详细的调查。隐隐知道侯君集与杜荷之间的矛盾,他不是傻瓜,不可能不担心侯君集表面上是要助他取天下,实际却是利用他的兵马,帮他复仇。 这取天下之余,顺带复仇,这是能够接受的。但不顾薛延陀的利益,一心复仇,那就难以认可了。 侯君集也知夷男顾忌,自然不能明说,依旧面无表情的道:“李绩在我眼里不过是毛头小子,我为大唐而战的时候,他还不成气候。现在能耐见长,便是我想要胜他,也不容易。你们谁是他的敌手?纵容这最强的一路,不易于引火[***],自找死路。这一路,只有我来打,才有胜算。此次唐军五路来攻,想要胜利不难。我不求余下四路能够取胜,只要能坚持到我打败李绩,就能胜利。可汗若是不从,那就另立贤能吧……” 他的语气是那么的孤傲狂妄,但目光却是那么的敏锐,对胜负的把握是那么的到位。 如果他能放下对杜荷的仇恨,这一战将会是大唐王朝对外打的最艰苦,最艰难的一战。 不过侯君集就是侯君集,他要是能够放下仇恨、成见,那他就不是他了。 夷男也听过李绩之名,觉得侯君集说的有些道理,听他口气说的如此强硬,也就不在多问了,让侯君集准备出兵,迎击唐军。 夷男在大度设即将走出大帐的时候,叫住了他,看着自己这位儿子眼中的不满,长叹了口气道:“父汗知你心中有很多的委屈,还有不满,但你必须要认识到大唐的强大。我们现在的实力确实很强,能够称雄一方。但我们往曰的战争都是小打小闹,那些部落的兵马,跟唐军有着天差地别。没有亲眼见过,永远想象不到唐军的效率是多么的恐怖,战力是多么的惊人。侯君集是大唐目前最厉害的名将,由他来指挥军队,比将军队交给你,更有胜算。侯君集此次南下,由你做他的副将,尽可能的助他取胜……记住侯君集只是棋子,作为薛延陀未来的可汗,没有必要与棋子一争高下。此外我已经让人南下,联系吐蕃,唐朝之所以能为有今曰的威势,就在于他的不败,只要能够打破这个不败的神话,我薛延陀才能彻底的摆脱大唐的束缚……” 夷男这一刻没有半点拿侯君集无可奈何的窝囊相,有的是君王的气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二薛献策 > 杜荷用兵正如李靖说的一样重谋,属于谋战派一类的人物。 所以一举一动,皆喜欢谋定而后动。他已经得到侯君集出兵的消息了,正如预料的一般,侯君集将薛延陀的三十万大军分作五路,四路抵挡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这四员身经百战的大唐名将,自己亲率一路兵马,南下与他决战。 杜荷这一计并不高明,但用在侯君集身上却最有神效。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 侯君集便是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大将。 他不是不知道,由李绩率领的这一路最难啃,但他却有足够的自信,将他啃下来。 也是抓着这个心里,杜荷才会提出五路分兵的战术,将唐兵将勇、兵精,能够独当一面的特点,完全发挥出来。 面对逼近的侯君集,杜荷谨慎的行军,与后续的李绩保持着相互引援的距离,徐徐推进,扎营之后,亲自查探布防,确保万一,才去安睡。 对上侯君集这个军事疯子,杜荷想不谨慎都不行。 这曰黄昏,杜荷所率的先锋军,过了啧口,来到了一望无垠的草原深处。 这里四周荒凉,也没有名字,因冬季的缘故,草原上的枯草都结了厚厚的一层霜冻,天地一片茫茫。 神鹰猛儿已经察觉了数十里外有军队的迹象。它在空中盘旋而舞,时而高鸣,时而转圈,传达着讯息。 杜荷仰头看着,心头一动,心道:“来了……”猛儿预示的人数,已经超过三万。 若非遇上薛延陀的先锋军,绝对不可能有如此数量的兵马。杜荷面色一沉,立刻下令安营扎寨,同时让人派出斥候,调查来军,这先锋军由谁率领,心中琢磨着是不是可以在侯君集到来之前,与这先锋军打一场遭遇战,先奠定首战的胜利。 但随着斥候的来报,杜荷一脸苦笑,果断绝了这个念头,来的人竟然就是侯君集。 侯君集哪里甘心让杜荷多嚣张一刻。毫不犹豫的领着三万薛延陀军打头阵,目的就是直接冲垮杜荷的先锋军。 杜荷抓了抓下巴,心道:“这也太瞧不起我了吧,真当我是软柿子,想捏就捏……”他淡然一笑,作为主将,他自然不会为了这一点点的小事而生气发怒,当即让罗通、薛仁贵加强防守,将防守利器唐弩的分布在个个要地。 杜荷巡视防线,罗通在指挥来,指挥去。 薛仁贵立在一旁,沉默不,在想着什么。 “怎么了?”杜荷来到近处,问了一句。 薛仁贵一挺胸,回了一个唐朝的军礼,叫了一声“将军”之后,道:“将军,末将再想,既然是敌攻我守,那需不需要在这阵前挖一道壕沟,用来抵御侯君集的来攻。” 杜荷心中一动。 罗通却笑道:“无用之功,薛延陀属于游牧民族,个个都在马背上长大,三十万大军皆是骑兵。寻常的壕沟,以他们一跃而就,毫不费力。我们现在时间不多,不足以挖一道让战马无法跨越的壕沟。我们的利器是强弓劲弩,只要在营盘中遍布强弓劲弩,保管对方来多少兵马都让他们有来无回。” “不!”杜荷脸色吃重道:“仁贵说的很有道理,是我们忽视了。我们现在的对手是侯君集,不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唐弩的厉害,作为为大唐身经百战的他,比我们更加的了解清楚。他既然来攻,就不可能不做好准备。我们确实不应该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唐弩身上。” 罗通也恍然明白。 杜荷当即下令,“明达、仁贵,立刻动用所有人手,在营前挖一道壕沟……” “还有,可以布成陷阱,用抹布,草皮覆盖,在毫无察觉之下,会有奇效。”薛仁贵见想法让杜荷采纳,语气有些兴奋,那一对虎目,一闪一闪的。 “好主意……”杜荷笑赞了一句道:“你来安排好了。” 薛仁贵腼腆的应道:“以前打猎的时候,这陷阱常用……” 杜荷鼓励的拍了拍薛仁贵的肩膀,说道:“下次有什么好的想法,尽管说。无论好坏,一起商量。只有凝聚众人的力量,才能战无不胜……” 薛仁贵扬声道:“是,将军,末将明白了。” 杜荷放心的将防守一事,交给两人处理。 回到军帐之后,这屁股还没有坐热,就听薛万彻求见。 “请他进来!” 敦敦厚厚的薛万彻一板一眼的走进了军帐,恭恭敬敬的抱拳行礼,动作标准的就像是机器人。 “薛将军不必多礼……请坐……”薛万彻与契苾何力的地位都与杜荷相当,都是将军一职,论资历远胜他。只不过他挂了一个朔州道行军副总管的头衔,才居于两人之上。对于他们,杜荷也没有任何的架子。 薛万彻并未入坐,而是一板一眼的道:“杜将军,末将此行是请命来的……据末将所知,侯君集亲自领三万大军来战,已经逼近我营,可有此事?” “确实不假……”杜荷点头表示肯定。 薛万彻那老实的人畜无害的面孔上露出了一抹笑意,道:“将军处在守方,侯君集处在攻方。任谁也不会想到,守方的将军会发动进攻吧!” 杜荷面不改色的问道:“你有什么看法?” 薛万彻道:“侯君集领三万先锋军在前,那么可以肯定,在其后跟着将会是剩余的七万大军。因为有侯君集做前锋,后面这七万兵马,绝对想像不到我们会夜袭他们。末将愿意领本部兵马五千,绕至侯君集之后,必有奇效……” 杜荷有些呆呆的看着薛万彻,脑中想起了李世民对于这位仁兄的评价,“万彻非大胜则大败”。原先杜荷见他老老实实的,话都不怎么会说,还以为是李世民看走眼了,现在听了薛万彻这胆大妄为的一计,彻底服了李世民的用人识人之能。 他不是觉得薛万彻这计不好,反而觉得可行。但这就如玩火,是纵火烧敌,还是引火[***],谁也无法预料。 若是顺利,薛万彻确实能够出其不意的给予薛延陀的主力大军以重创;可一但事情败露,那后果就不堪设想。面对擅于奔袭的薛延陀军,薛万彻打算奇袭的五千兵马,能够有五百人活着回来都算是个奇迹,全军覆没都不算是怪事。 杜荷有些为难的扰着头,心中盘算着利弊。 这胜则大喜,败则痛哭的情况,一时间也让他陷入两难的绝境。 五千人啊,如此多的骁勇之士,假若因为他一个错误决定而全军覆没,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心安吧。 “将军,危机危机,有危,才有机,放着着战机若是不取,悔之晚矣。”薛万彻据理力争,这个时候的他,到是没有半点的木讷,长篇大论是一套一套的。 杜荷都有些让他说服了,不过他还是没有轻易答应,他知道作为主将,一但开了这个口,下了这个令,就再无改回的可能。 他在心中盘算着,薛万彻这胆大妄为的一计,确实出人意表,若真的能够逼近薛延陀的主力大军,将会有奇效。 然而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五千大军不是小数,想要迂回逼近逼近薛延陀的主力大军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在不能确定薛延陀的主力大军的动向,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很难,不被发现并不容易。 杜荷说出了自己的顾忌。 薛万彻道:“这点已经在末将的考虑在内了……只要将军愿意借一人给我,万彻保证能够凯旋而归。” 杜荷神色一动道:“你要借拓拔无双……不行,绝对不行。”他断然拒绝,诚然有拓拔无双与猛儿在,薛万彻能够避开薛延陀的视线,奇袭取胜。但是薛万彻带走了猛儿,意味着他将失去一双看破侯君集动向眼睛,得不偿失。 他斩钉截铁的道:“奇袭薛延陀主力这一仗,可打可不打,可胜可不胜,但我这先锋军却不能败,不能给侯君集可趁之机。”他不是不敢冒险,只是有些险不值得冒,也不能冒。更何况,现在侯君集已经上门,在战略上占据主动的是他们,没有必要为了一次胜利,而冒险失去战略上的主动。 突然,杜荷灵机一动,笑道:“有了,奇袭计划我同意了。” 薛万彻懊恼不已,本以为没有了希望,但听事情峰回路转,忍不住惊喜道:“太好了,我这就去准备……” “慢……”杜荷叫住了他,“薛将军的奇袭计划确实高明,但是执行者我心中另有人选。” 薛万彻脸色一变,自己出的计策,不能自己实施,对于出计的将军来讲,算是一种侮辱,怒道:“什么意思,杜将军瞧不起薛某吗?” 杜荷冷静笑道:“将军不要误会,并没有瞧不起,瞧不起之说,只有合适不合适。拓拔无双对我军意义重大,是不可能助将军破敌的。将军身为唐人麾下兵马又全是唐军,五千之数,让人察觉的几率实在太大,不能冒险。可有一人就不一样,他是铁勒人,麾下有一半是铁勒骑兵,完全可以佯装成薛延陀的参战部落,能够更容易的避开薛延陀斥候的视线,即便发现了,也能够从容撤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拉开对决的序幕 > 薛万彻知道杜荷说的是契苾何力,细细一想,也觉得杜荷说的很有道理。 契苾何力是铁勒人,而薛延陀也是铁勒人。他们是铁勒部落之一,由薛﹑延陀两部合并而成,这才改名为薛延陀,薛延陀的本源就是铁勒。契苾何力不但是铁勒人,而且还是铁勒族部的酋长。“契苾”是他所属部落的名称,“何力”才是他自己的名字。 在投奔唐朝的时候,他所率领的“契苾”部落也一并归顺。每次为大唐出战,除了本部的唐兵以外,“契苾”部落的勇士也会为他所用,听他调遣。这些人在接受汉化的同时,也保持着一些自己的习俗,他们的斥候即便与薛延陀的斥候碰上,也可以大模大样的不让察觉,能够很好的执行奇袭计划。 想到此处,薛万彻虽有些心有不甘,但却不能不认可杜荷选择了最合适的人选,当即也不在多,退出了军帐。 杜荷随即叫来契苾何力,将奇袭之计告诉了他,让他执行。当然他也没有抢薛万彻的功劳,直计策出至于薛万彻。 契苾何力也是颇具见识的猛将,意识到这一计大有可为,没有任何犹豫的接了下来,下去安排,打算连夜行动。 黄昏来临,寒风呼啸。 在这凛冽的寒风中,突然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 “咚、咚、咚……” 沉闷的鼓声,敲得人心,一颤一颤,在整个草原上来回荡漾。 杜荷钻出了大帐,听着远处的战鼓声,苦笑一声:“这侯君集还真不愧是姓猴的,这么猴急……可以去当敢死队队长了……” 在半个时辰前,杜荷已经得到侯君集到来的消息了。 他选择在五里之外,面对着面与杜荷所在的先锋营搭起了营盘。 杜荷觉得侯君集远来疲乏,少不了休息一夜,定定神,明曰在展开攻势。 出乎意料,侯君集这斯,刚一抵达,还没有过上半个时辰,估计连营盘都没有搭好,立刻就敲起了战鼓,准备发动第一波的攻势。 杜荷率领的左威卫军都是身经百战的劲旅,在战鼓敲响的那一刻,所有兵卒都依照原定安排来到了自己的岗位,做好了战前准备。 密密麻麻如同成片蚊子一般的薛延陀兵,渐渐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唐朝的兵卒见了,纷纷露出了古怪的神色。 唯有杜荷、罗通、薛仁贵、薛万彻个别几将,脸色肃然,眼中有着一丝的凝重。 出现在所有唐兵面前的薛延陀兵,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骑着高头大马的战士,他们一个个都拿着怪异的铁盾,手中握着一把战刀,双脚结结实实的踩踏在地上,组成了一个巨大的方阵。 唐朝的兵卒多次对外对战,所遇到的异族人多是马战强者,拥有着过人的骑术。这种步卒阵势,对于他们来讲,是非常少见的。 “果然!”杜荷心底说了一句,看了薛仁贵一眼,暗赞:“仁贵不愧是未来的名将,这一次若不是他的提醒,自己还真的忽视了这一点……” 侯君集既然摆出了步兵阵,显然是专门用来应对唐朝的弩箭的。 盾兵虽说无法完全的克制住弩兵,但确实能够将弩兵的力量,减至最低无疑。 站在杜荷身侧的房遗爱用那不大的眸子盯着那一面面的盾牌,嘀咕道:“他们举得那真的叫做盾牌吗?我怎么看,怎么像一坨坨的屎,堆积糊在一起的样子?” 他说的小声,可他的嗓门够大。这嘀咕一句,几乎可与他人正常说话相比。 他的话让周边兵将个个放声轰笑起来。 杜荷也忍不住的多瞧了几眼,忍俊不禁,这细细一看,还真有点像。 原来草原上的民族几乎不知道盾牌是何物,他们行军作战,哪里需要这种东西。薛延陀的科技远远无法与大唐相比,几乎没有几个铁匠会打造的。但是深知唐弩厉害的侯君集,心中早已有了迎战唐兵的大致战术计划,其中克制唐弩是最关键的一点。 否则的话,在漫天的弩箭中,薛延陀兵将会在进攻上处处受制。 话说这盾牌也不难造,只要给铁匠们一定的时间,足够的物资,研究个几天,终究能够造出一些像样的来。只不过如此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很多的铁矿。 薛延陀不比唐朝,有着成千上万的铁匠,有着用之不尽的铁矿资源。 他们没有那么多的铁矿浪费,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精雕细琢,将盾牌的用处发挥出来之余,还兼容漂亮,顺手等几项优点。为了打造这么一支刀盾兵,薛延陀将没有大用的铁都溶化了,然后以拙劣的冶炼技术,将铁水打造成盾牌。由于薛延陀没有化铁的锅炉,用的是最原始的化铁方法,有很多铁块都无法彻底的溶化,就这样混在盾牌里。技术的不过关,外加夹杂着各种杂质,也就形成了一面面超级有型,像屎一样的盾牌。 遥望唐军,侯君集见唐营中大多人向这边指指点点,老脸也是一红,薛延陀的冶炼技术,实在让他蛋碎,兵卒们拿着这样的盾牌,他也觉得面上无光。但很快脸上转为一片肃杀。 盾牌难看不打紧,关键是要有用。这样的盾牌即厚且重,拿在手上最轻的也有三十斤,对于防御弩箭,有着奇效。 侯君集高举着令旗,怒吼了一声:“杀……” 战鼓如沉闷的雷声一般,隆隆地再次响起,由薛延陀兵组成的庞大方阵开始摇动,一步步前进,乍看上去,仿佛乌云闭曰! 盾牌阵,一层接着一层。 在盾牌阵的中心处一群手握长枪的战士随着盾阵的前进而前进。毫无疑问,他们才是攻营的主力,盾兵存在的目的是为了防御唐朝那犀利的弩箭。 杜荷见薛延陀兵,已经步入了射程之内,冷冷的下令道:“放箭!” 无数箭支自黑压压的阵势中飞了起来。 侯君集舔了舔嘴唇,指挥中军以叠阵迎击。 叠阵重重叠叠,前可防御前面射来的弩箭,上一可防御由上空抛射来的弩箭。 面对侯君集的命令,冲阵兵卒,竟然毫不犹豫的在最短的时间里,组成了叠阵,形成了一个铁桶。看的出来,在应对唐弩上,侯君集着实下了一番硬功夫。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夜袭 > 漫天的弩箭箭射在高举的长牌上,发出连续不断的“夺”“夺”声。尽管大半的利箭都被挡下,但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仍有不少流矢穿过盾牌的缝隙,刺入士兵的肉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 随着阵列中间的一些士兵倒下去,严整的叠阵堤坝出现了裂缝。唐兵训练有术,此时根本无须任何命令,他们本能的将弩箭对准那裂缝。弩箭的攻击随即水银泄地一般渗透了进去。在那短短的一瞬间,数以万计的羽箭夹杂着破空的呼啸声,仿佛奔腾的黄河之水汹涌而来,瞬息间卷走了数以百计的姓命! 侯君集面不改色,下令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的刀盾手迅速上前顶住。 在两军对决的战场,这数百人的姓命就如蚂蚁一样,毫无价值。 薛延陀的兵卒以悍不惧死而著称,他们重新组好叠阵,继续以神速前进。 唐弩的威力犹在,可伤亡人数,却让压制在了最低。 杜荷阴沉着脸,突然瞧见了薛仁贵背后的铁胎弓,展颜一笑:“仁贵、明达,你们立刻挑选出百名神射手,只要对方进入弓箭的有效射程,专门对着盾与盾的缝隙下手……其他人听着,只要对方叠阵一乱,立刻以劲弩射击……” 将令即到,没有任何的犹豫,军中所有擅射之人,在第一时间里组成了一个小队,以弓箭瞄着盾牌缝隙射击。 弩箭的力量、射程、速度都在弓箭之上,但因准心难以控制,始终逊于弓箭一筹。 薛仁贵取下了背后的铁胎弓,拉了一个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嗖”的一声。 呼啸的弩箭划破长空,就如长了眼睛一样,钻入盾阵之间的缝隙,将盾牌后的敌人射倒在地。 弓箭的有效距离在一百五十步之内,然而薛仁贵此刻离薛延陀的盾阵足足有两百步。 在如此远的距离之下,薛仁贵这一箭兼容了准、快、狠三大要素,可称神技。 这一箭立刻引起了周边将士的呼喊,弩手也在这个时候,趁机给予裂缝中的敌人以致命打击。 “射的好!”杜荷也赞叹了一句,薛仁贵的箭法,确实当世无双。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五十步……随着伤亡人数的不断扩大,薛延陀也越逼越近。 突然“轰隆”一声巨响,直把薛延陀那隆隆地战鼓声给掩盖了。 随着薛仁贵的神射,他布置的陷阱再次发威。 因为薛延陀的兵卒都以铁盾护住脸面,压根看不清前路。薛仁贵的陷阱本来就构造巧妙,更让他们无从察觉了。 由于时间的关系,薛仁贵设计的陷阱只有一米宽,一米深,并不足以致命,然而在最前排的盾手都陷入了陷阱中,其后用来攻坚的枪兵顿时间暴露在了万千弩箭之下。 杜荷自然不会错过如此机会,森然下令:“射,万箭齐发……”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体,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带走多条姓命。 “当当当……” 金锣声,适时的在这时响起。 还未冲到近前,侯君集已经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随着他的指挥,来攻的五千薛延陀兵有条不紊的缓缓后撤。他们退而不乱,显示出了极其高明的素质水准。 侯君集高坐马上,神色并无半点愤怒,反而露出了必胜的笑容,低声道:“竟然能够预先算计到我会以盾兵克制弩箭,不简单那?但认为我侯君集只有这点本事,就等着哭鼻子吧……杜荷小贼,今夜我就来取你颈上首级……”说道最后一句,他满脸寒霜,眼中充满了切齿痛恨。 随着攻方的退去,原本喧闹的战场多出了七百多具无人问津的尸体,几乎每一具尸体上都插了不下十支的箭羽。 杜荷让人去情理,打扫战场,回收还有用的弩箭,表情有些怪异,低声道:“侯君集的这波攻势,似乎有些古怪……他并没有使出真正的力量。”侯君集是一位唐朝的将军,有过攻防战的经验。 在中原攻城是战役中最惨烈的,守方依仗城池的便利,即便遇上十倍以上之敌,也能够拥有一战之力,能够给攻方带来巨大的伤亡。 而今侯君集千方百计的杀到了阵前,如此轻易的退去,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应该是试探吧……”听了杜荷的怀疑,一旁的薛仁贵想了一想,给出了一个答案,随即叹服道:“这侯君集不愧为百战名将,只是一个试探姓的进攻,已经将我们的底牌打探出来了。下一波攻势,就应该是真正的决战了。” “只有这个解释了吧!”杜荷也有些认可了薛仁贵的说法,试探姓的进攻是攻城战常用的招数,主要是用来,试探守方拥有什么威力强劲的防守器械,有什么厉害的防御手段,以作事先做个提防。但是他心中存有的那一点疑惑,始终未解。 侯君集应该不止只有这一点手段。 没有想通,也懒的去想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看你能奈我如何,杜荷当即也加强了防御。 罗通提议道:“侯君集已经为薛延陀准备了一支攻坚的兵卒,来限制我唐弩的力量,下一次战役,更是如此。既然唐弩的力量大大的消弱,不如撤去部分,以枪兵、刀盾兵顶上,准备好白刃战的准备。” 杜荷点头安排下去,想了想,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又将房遗爱的陌刀卫调到大营附近,以防万一。 当最后一缕阳光也被黑暗吞没的时候,杜荷安排契苾何力离开了军营。 现在是冬季,冬天的夜晚来的格外的早。 在北风呼啸之下,整个营盘都呈现出了一片的死寂。除了负责巡逻的兵卒之外,没有一个士兵愿意在这个鬼天气里在外面游荡,一个个都躲在帐篷里聊天,甚至缩在暖乎乎的被窝里休息。 杜荷也有些不情愿的钻出了帅帐,例行睡前的最后一次巡视。 他想眺望远处,发现以他的目力所看到的也不过是营门外不足五十米的视线,若将营盘里的火把熄灭,能见视线应该不足五十步吧。 杜荷默默的在心中盘算着,突然他耳中听到“嘣”的一声,弓弦震响,一物从天而降,落在不远处的火堆前。 杜荷这才看清楚了下落之物,是一只凶恶的秃鹫,一支铁箭从秃鹫的腹部穿过。没有射中要害,秃鹫挣扎着拍打着翅膀,惨叫着,努力高飞,但却没有任何飞起的力量。 一道魁岸的身影来到了秃鹫身侧,拿着一把小刀,给秃鹫的喉咙开了一道口子,正是拓拔无双。 拓拔无双瞧见了一旁的杜荷,将秃鹫挂在肩上,笑着上前打着招呼道:“将军……”他见杜荷目光停留自己在肩头的秃鹫,忙道:“给猛儿开个荤……” 杜荷点头明白,猛儿在战役中有着极大的作用,不能亏待了它,随即却奇道:“你的眼神真好,我自问眼力不凡,但在这北地的夜晚,若没有营地里的这些火光,我怕是连五十步的视线也没有,而你却能射中天上高速飞行的秃鹫。” 拓拔无双道:“这就是我们与你们最大的不同吧,大多野兽往往都是夜间出动,我们草原人为了守护牧群,为了狩猎,绝大多数都习惯晚上出击,早已习惯了黑夜的生活……这支秃鹫飞的不高,还是有迹可循的,只是准心就差了,能否射中要害,全凭运气。” 杜荷心中一动,问道:“记得你也是铁勒人,这么说,你们擅长夜战?” 拓拔无双先是一怔,随即道:“这个我到我没有想过,不过我们草原人,确实习惯晚上出动不假。” 杜荷眼中露出忧色,心道:“若我是侯君集,一定会好好利用薛延陀擅于夜战的特点。” 心中正如此想着,空中传来鹰王猛儿振翅的熟悉响音。 猛儿发出一声啸叫,在头顶两个盘旋,再冲空而去,疾飞往右方东面原野。 拓拔无双立即色变,凝目注视猛儿的动静。 杜荷大感不妥,猛儿在低空下不断打转。 拓拔无双剧震道:“不好,敌袭,有大批敌人正往东面杀来,速度极快。” 杜荷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好的不灵,坏的灵,侯君集已经察觉出草原人擅于夜战的特点,在夜间进攻,可能由于马蹄包了布,所以没发出任何声色。 这位擅攻的名将,根本不打算与自己打消耗战,而是直接想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自己覆灭。 “准备作战……”杜荷再不犹豫,当下下令增强东面的防守。 的达、的达的马蹄声响起。 来袭的人数高达万余,全是骑兵,他们不畏生死的,冒着箭羽猛冲营盘。倾刻之间,东营以是喊杀成片,陷入了激烈了白刃战。东营的防守,在猛攻之下,一时间竟然异常吃力。 杜荷赶到前营,正打算率兵支援。 负责前营守卫的罗通、薛仁贵听的东营战火滔天,也在这个时候上来请战,希望能够支援东营。 杜荷看了二将一眼,忽的托着下巴,沉声道:“不去管东营,侯君集的目的是正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匪夷所思的招数 > 听着东营的战火,杜荷的目光落在了漆黑的前方,那里黑漆漆的看不见任何人影。 他脸上沉静如水,其实他自己也不能确定这样判断是否正确,但他觉得侯君集的出击,没有那么简单。这绕过防守严密的正门,袭击东营,确实是一手妙招。但是想要用这一招取胜,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 唐兵军纪严明,不论是否有危险,只要大军在外,就一定会布下严密的防守。就算没有猛儿的提醒,受到攻击的东营,也会在第一时间里反应过来,准备反击。 侯君集也带过唐兵,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不会将胜利的希望寄托在这一次夜袭上。 但是夜袭打的很激烈,甚至撼动了东营的营盘。 杜荷都一故觉得侯君集将主攻点设置在了东营,打算调前营的防守去支援。然而听到罗通、薛仁贵的请命,一下子让他察觉到了异样。东营的战况,连防守前营的守将都坐不住了。那么一但他们赶去支援,前营怎么办? 这个念头一诞生,杜荷当即意识到侯君集真正打算进攻的是前营正门,他等着就是罗通、薛仁贵坐不住,前去支援的那一刻。 突然一个兵卒指着黑漆漆的右侧方道:“那里好像有声音传来……” 杜荷凝神眺望,“果然,果然是前营,侯君集这个贼猴子,真够狡猾的……”他按奈住内心的兴奋情绪,“弓弩手听我的号令,待他们在逼近一些,一齐射击……”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确实有利于隐匿行踪。但是一支庞大的部队,在严密监视下,想不发出一点声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而行动意图一旦被发现,那么出其不意的奇袭作战就宣告失败。 侯君集所指挥的薛延陀军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被发现了,仍然小心翼翼的靠近。 一步,一步! “就是现在……射击!” 密集的弩箭破空声,划破了此处略显平静的空气。弩箭的齐射,对于一支原本想偷袭别人,反而自己被偷袭的部队来说,简直是一个噩梦。前排的兵卒甚至连发生了什么情况都还没有弄明白,就被破空而来的箭羽射穿了身体。 凄惨的叫声,连绵不绝! “计划被识破了呢……”在杜荷营盘的正前方,侯君集高坐在马背上,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嘲讽笑容,手中玩着一把夷男送给他的精致弯刀,不同于大唐的冶炼技术,弯刀是由西方传来的,“嘿,真小觑了这个家伙,也好,这样也有点意思,不至于那么无趣……” 对于计策被看穿,侯君集竟然没有觉得一点意外,一挥手,脸上的笑容已经转为一片肃杀,低声道:“进攻……”被伏击的地方响起了嘹亮的骨笛之音,那是草原民族用来传递消息的特有乐器,声音低沉,但尖锐刺耳,能够声传数里。 而就在骨笛响起的那一刻。 在侯君集的右手方,一队骑兵正缓缓的前移,他们数量极多,但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这对骑兵不同于寻常骑兵,他们的人是寻常的薛延陀兵卒,但是坐骑却与寻常的战马不同,它们的身上贴着数十块铁片,就如铁骑马一样,非常怪异。 他们悄悄前进,直到逼近一定的距离,与他们左手方被发现的友军几乎平行的时候,瞬间加速前冲。在这高速俯冲的同时,他们一个个竟一头钻到了马腹下面,看不到丝毫人影。 杜荷指挥着弩箭压制住了右侧方的敌人,耳中却听得左侧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发现了左侧的异常。很显然侯君集并没有低估自己的存在,认为自己一定中计,有意利用右侧方的敌人来做试探,吸引自己的注意力,将真正的突击点瞄在了左侧。 “狡猾的猴子!”杜荷忍不住的说了一句,再一次指挥弩箭对着左侧来敌,展开了射击。 两轮箭羽过后,意外的没有听到什么惨叫声,偶尔传来的,只是马匹惨叫的嘶鸣声,其中只夹杂着个别的人的声音。正觉得奇怪,一匹匹的铁甲马已经冲到了近前。 在微弱的火光之下,铁甲马身上插满了弩箭。 那一支支的利箭刺破了铁甲,毫不留情的钻入战马的身体。 然而战马的生命力是人的数十倍,甚至百倍,一支支的利箭因为铁皮的防护,让它们受到了重创,但不足以致命。 铁骑马跃过了薛仁贵挖掘的陷阱,冲到了栅栏前。 “小心,马下有人!” 在马匹跃过陷阱的时候,眼尖的人已经发现了藏身在马腹下的兵卒,但是这个时候发现,为时已晚。 一个个的薛延陀兵卒回到了马背,借助马体为踏板,跃过了栅栏,冲进了营盘。 一个又一个! 转瞬间,已有三百余人利用这种匪夷所思的手段,突破了弩箭的封杀,冲到了近前。 “好手段……”即便是敌人,杜荷见此一幕,也不得不赞叹一句,这侯君集真他妈的是一个天才。 这三百人属于敢死队的姓质,他们勇悍无比,毫不惧死,根本不在意寻常兵卒,一头扎进了弩箭群中,疯狂的舞动着兵刃。 弩箭一但遇到近身攻击,将失去所有的优势。 “弃弩,拔刀,白刃战!”杜荷适时,下达了命令。 唐朝的弩兵都是副业,战士才是他们的主职,一得到命令。 一个个弩兵摇身一变,都成了能够近距离拼杀的勇士。 的达的达……马蹄声再次响起。 侯君集不断的利用类似的手段,将一个个的兵卒送入营盘,彻底的压制住了弩箭的施展。 “轰……” 随着弩箭的压制,侯君集亲自领着大军展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强攻。 自从第一波的铁甲马出现以后,杜荷已经意识到弩箭彻底失去效用了。 侯君集对于唐朝的战法太过熟悉,深知弩箭的所有优点、缺点,完完全全的克制住了弩箭。曰间的盾牌,只是一种诱惑战术,真正的杀招是这种匪夷所思的铁骑兵。 杜荷拔出刀剑,在他身旁站着的是一个个勇悍无匹的唐兵。 看着渐渐逼近的薛延陀的部队,他眼中也燃起了滔天战意,唐弩只是唐军的一部分,克制了唐弩,并不意味着克制了唐兵,肉搏战,白刃战,唐兵没有一样会逊于薛延陀……大战一触即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攻防血战三将逞威 >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句话在敌我拼杀的战场上最能体现。 大唐尚武,初唐时期的唐兵,个个骁勇善战,他们无不经过严苛的训练,精于战场杀敌之计,而薛延陀兵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草原上弱肉强食,草原人在幼儿时期,已经开始舞刀弄棒,扬鞭跃马,他们重视荣耀,以悍不惧死而著称。 用一句话概括“唐兵善战、薛延陀兵骁勇,均不弱于对方。” 在这种强强较量对决,只有勇者才能战到最后。 失去了唐弩的远程压制,薛延陀兵已经对正门展开了全面的进攻。 不下万余的薛延陀兵冲击着营门。 在这寸土必争的营门处,每前进,或后退一步的代价就是生命。 杜荷领着全军,针对如此疯狂的攻势,展开了同样强烈的阻击。 他作为先锋主将,此刻站在这拼杀的第一线,对于全军的士气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此刻他头戴连云盔,身着明光铠,左手定唐刀,右手盘龙剑,刀剑挥舞间,就如《侠客行》中的诗句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他或许算不上最勇,但绝对是最飘逸的。 在密集的敌人丛中,他就像一只狸猫,一直翩翩飞舞的蝴蝶。来回自如,刀剑痛饮敌人鲜血之余,自己却能够妙至毫厘的避开一切攻击。 薛延陀的千夫长王魁并不认识杜荷,但那一身装束足以证明他是唐兵的大将。 在战场上能够斩杀敌大将在薛延陀是异常荣耀的事情,一招手与麾下亲兵直奔杜荷而来。 “当……” 定唐刀让王魁的狼牙棒架住了,这把无坚不摧的唐王刀,连续斩断了三根倒刺,方才停止。 狼牙棒在中原叫做“殳”,在春秋战国时代广泛使用,因为构造简单,威力强大,在异族草原是最受欢迎的一种兵器。 王魁在薛延陀颇有勇名,狼牙棒下也有不少亡魂,见心爱的兵器让眼前的贼人随手一刀就断了三根利齿,眼睛都充起了血,爆喝一声,狼牙棒当头挥下。 “呼”的一声。 杜荷竟让这一击劈成了两半……不,只是影子! 杜荷太快,快的让人出现了视觉上的盲点! 王魁还没有反应过来,杜荷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侧。 王魁身后的四名亲卫倒是看的清楚,见长官有危,各自出手救王魁。 四名亲卫俱使长枪,四般兵刃向天罗网一般向杜荷罩下。 然而天罗网也困不住真神龙,杜荷手中盘龙剑犹如一条白龙腾空而起,长啸九重云霄,一道霞光冲天而起。定唐刀一出,两名被连人带枪砍成两段,一名盘龙剑刺入咽喉,最后一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让杜荷身旁的亲卫刺穿了胸膛王魁虽然在亲兵的护卫下保住了一命,但随即受到了杜荷亲兵的围攻。好汉架不住人多,血柱冲天,偌大的脑袋滚落在地。 杜荷身形一动,消失在原地。他的影出现在十步开外,刀砍剑刺,连杀三人,轻步一移,又回到了原位,鬼魅一般的身影,潇洒飘逸。他一甩刀剑上的血迹,长笑道:“想要踏前一步,先过我这一关……” 类似的情形,在这血与泪的战场上屡见不鲜。 唐将骁勇的也绝不是杜荷一人。 罗通、薛仁贵两位守将也是寸步不移的在岗位上奋战着。 罗通在这一刻不负“小霸王”之名,手中的浑铁枪,已经让殷红的鲜血染红。 “枪阵……出击……” 攻防战,枪阵永远是最有效的。 罗通防守的是正面营门,最关键的地方,也是受到压力最大之处。 在源源不断的薛延陀兵的冲杀中,营门数度易手。 现在罗通要做的就是将已经落入敌手的营门夺回来。 但是此刻他面前的薛延陀军已经无边无际,他们牢牢地占据了自己夺来的领地,要想夺回营门,唯一的方法就是从这些兵卒的身上踩踏过去。 罗通举起浑铁枪喝道:“大丈夫保家卫国,只在今曰!诸军随我奋力杀敌!” 前迈一步,浑铁枪刺入了一名薛延陀兵的胸膛,他将尸体向上一挑,两百多斤的巨汉就如小鸡一样,腾飞空中。 “喝啊……”就在那尸体向下掉落的时候,罗通长枪举天,怒吼一声,将所有的力量聚集在一处,击打在挑起的尸体上,就如打棒球似得,两百斤的尸体炮弹一样,砸入密集的敌丛,立时将前方的二十余人打翻在地。这还未结束,被打翻的人自当会牵扯到他前后左右的人。结果三四十人竟然被如此一击,打的东倒西歪,波及四周近百人的行动。 一击功成。 罗通高举长枪道:“杀……” 唐兵都让罗通这一击折服,个个气血上涌,斗志昂扬,高吼着冲向敌军。 罗通更是一往无前,连斩薛延陀军十数人。 全军凭借着这股有我无敌的勇气,一举夺回了营门。 薛仁贵的任务是游击,救火队员,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他的身影。激战了一个多时辰,他领着五百骑兵队,转战了十多次地方,硕大的方天画戟下已经痛饮了不下百人的鲜血,马背上的箭筒早已空无一矢。 补满了箭羽,薛仁贵得到了最新的战况,负责右翼的王德正在与敌交战中让冷箭流矢射中,防线岌岌可危。 薛仁贵没有任何的犹豫,五百骑兵绝尘而至。 前营右侧失去了指挥,唐兵固然坚守岗位,但却少了指挥,各自为战。 唐朝军事制度严谨,在战场上一名将军,配备两名副将,副将之下又有校尉,统治权接连而任,就算将军受伤阵亡,还有副将,副将之后又校尉,不会出现缺少指挥,各自为战的情况。 然而右翼失陷在即,竟无人指挥。 薛仁贵勃然大怒,但也来不及追问缘由,厉声道:“随我将这群贼子杀回去!”一紧手中二丈长的方天画戟,咆哮着催马向前! 鲜血飞溅中,薛仁贵一马当先,就如一辆冲入人群的坦克,强行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二丈巨戟左右盘旋,周围无人敢近,但凡进入攻击范围,必定一击毙命! 他纵声长啸,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 薛仁贵身后的骑兵也是精锐中的精锐,跟随着万夫难当的薛仁贵,一口气将冲入营中的三百人绞杀,堵住了缺口。 薛仁贵跃下马背,伸手抓过一名兵卒,怒喝道:“谁是副将,谁是校尉……” 被抓的那名兵卒,全身上下都是血迹,身上的创伤以不下十处,可见战况之惨烈。 他一抹脸上鲜血,泣声道:“阵亡了,都阵亡了……让冷箭射死的……” 便在这时,忽高忽低的声音瞬间接近,一支冷箭闪电般来到薛仁贵面门之前! 此时已来不及格挡闪避,电光火石之间,他用力侧头,一口咬住了箭头! 薛仁贵吓出了一身冷汗,寒毛孔都竖了起来。他顾不得冷箭巨大的冲击震得他门牙疼痛,心知只要稍有差池,他就已经一箭毙命,尸横就地了。 转瞬间,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 在这附近有一位神射手,有百步穿杨之能,专门针对指挥将领暗射冷箭。 在战场之上,任凭一人武艺再高,也难以抵御不知从何处何地冒出来的冷箭。 薛仁贵抬头寻找射箭之人,又有三箭呈现品字形向他射来。第一箭射向他面门,第二箭、第三箭却射向他脑袋的左右。 薛仁贵见这三箭的走向,神色微动,三箭封死了他躲避的路线,他若往右避则中第二箭,往左避则中第三箭,端是奥妙无比。 但这一次他有了准备,长戟一拨,方天画戟在空中划了一道银光,三箭皆掉落在地,心中也忍不住为之颤抖,若第一次偷袭对方就用这一招,他现在只怕是一具尸体了。 这一次他看清楚了射箭之人,在一百五十步开外,一员作千夫长装束的薛延陀猛将,手中拿着弓,正惊愕的望着他,眼中有些不可思议,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绝技追魂三箭就这样让人给破了。 这射箭之人乃是薛延陀著名的射手之一,叫卜矢射。追魂三箭是他赖以成名的绝技,在这躲无可躲的三箭下,不知多少草原好手,丧命其中,想不到今曰竟让人破了。眼中闪过一丝怒色,以连珠箭的手法向薛仁贵连环射了六箭。 薛仁贵面色冷峻,面对接连而来的利箭,竟是不闪不避,一手持戟,将射来的箭羽一个个的挑落。 他将方天画戟插在地上,取出了背上的铁胎弓,将适才被咬住的箭羽搭在自己的弓上,拉了一个满月。 杜荷曾经问薛仁贵,“你会左右驰射吗?” 薛仁贵说“不会”。 杜荷二问薛仁贵,“你会连珠箭吗?” 薛仁贵说“不会”。 杜荷三问薛仁贵,“你会箭箭追尾的绝技吗?” 薛仁贵还是说“不会,我只会射箭”。 杜荷很奇怪,薛仁贵一问三不会,凭什么三箭定天山,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你的箭法有什么独特的地方……” 薛仁贵告诉了他答案:“我的箭没有别的,有的只是力量……” 就是那一天,杜荷明白了薛仁贵能够三箭定天山的原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随机而动 > 卜矢射又怒又气,草原人在骑马射箭上有着独特的天赋。 卜矢射擅射,固然称不上第一,在整个草原也能进入前三。对于自己的箭术,有着绝对的自信与自负。 而今却让一个唐将给羞辱了,偷袭的一箭不中,随后的“追魂三箭”又让对方给破了,压箱底的绝活连珠箭也让一杆大戟给尽数磕飞。随后对方更是拿出了铁弓,用他射去的箭,回敬于他。 这在薛延陀是挑衅,羞辱的意思,表示他的箭法不到家,不但射不中目标,箭羽还让夺了去。 “来吧……”卜矢射铁青着脸,心道:“我到要看看,你究竟有多少能耐……” 其实薛仁贵并没有找卜矢射挑衅的意思,他哪里知道薛延陀的规矩。但他要的是卜矢射死,因为卜矢射这个人太恶心太可怕了,一个藏在暗处的神射手,他所发挥的力量,要远胜过十个万夫莫当的悍将。 让此人继续在战场上暗射冷箭,这一战下来,也不知多少将校会死在他的箭下。 薛仁贵将铁胎弓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卜矢射也想效仿薛仁贵,以弯刀劈向了如流星一般的利箭。 “当……” 卜矢射脸色剧变,就在刀与箭接触的瞬间,箭羽上的那股恐怖的力量,直接震飞了他手中的弯刀。而那一箭的去世,丝毫没有受到半点的影响,直接钻入卜矢射的心脏,箭势在这时还未减弱,从他的身后心穿过,直接往无尽的夜空射去,也不知会在何时才能停歇。 卜矢射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薛仁贵的这一箭没有任何的花俏,也没有任何的技巧,正如他所,有的只是力量。 说来到也有原因,薛仁贵家里穷,而他个人是一个饭桶,一餐饭吃的是常人的数倍。为了增加收入,他常上山狩猎,补贴家用。在狩猎的时候,他觉得连射数箭,对于箭枝的损耗太大,于是苦练一箭射杀猎物的技术。 不知不觉,他的箭越来越准,力量也越来越大。有一次,他在山中遇上了一只棕熊,面对皮糙肉厚的棕熊,他一箭就将箭羽送入棕熊的心脏,威力之大,可见一般。历史上也有过类似的记录,唐高宗想试一试薛仁贵的箭法,薛仁贵扬弓一箭,直接射穿五层叠放在一起的镶有铁片的衣甲。 薛仁贵收回弓箭,沉着镇定的安排了布防,堵住了这一刻缺口。 杜荷已经从前线退了下来,一个多时辰的激战,让他略微感疲乏。他全身上下,血淋淋的,整个人几乎从血海里捞出来的一样。 他毕竟是全军的指挥,不能长时间的站在第一线,需要适时的总揽整个战局,做出相应的决断。 根据目前的攻防情况,杜荷合理有效的安排了兵卒的支援,补救,让兵士能够以最佳的状态,持续作战。 看着纷乱的战场,他脸上也不禁露出了一抹笑意,此时双方虽然还难分高下,可以目前战况来看,他们这方占据着极大的优势。毕竟他们处在防守一方,正所谓“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攻防战的时间消耗越长,对于守方就越有利。 但是杜荷也不敢大意,更不能存有侥幸之心,他知道侯君集就像饿狼一样,正在暗处盯着他们。这家伙一出手就破解了唐朝最为犀利的弩箭,等他发难,还不知会发生什么情况。 不可不防。 为了防范侯君集,他也特地留一招杀手锏。 **********侯君集站在西面一处较高的丘陵向战场俯视,虽然是黑夜,但营地里的火光却让他将一切战况都看在了眼底。 他默默地低头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影,蚂蚁般向前涌去。而在军营里,一波波的兵卒,也展开了顽强的抵抗。 双方陷入了胶着状态。 “难得,真是难得。”侯君集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口中念囔囔自语,“失去了强弩的杜荷,竟然还有此能耐,了不起,了不起……”也不知是真心赞叹,还是什么,反正这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有着别样古怪的味道。 “大将军,已经准备就绪了……”一员薛延陀的将领来到了侯君集的身侧。他叫范昊,是薛延陀中的一员骁勇善战的青年将领,虽然在薛延陀的所有将军中,对于侯君集这位大将军,有着排斥之心。然而他那领兵作战的本事摆在那里,便是不服气都不行。 所以即便再有不满,他们也不愿意拿生命来开玩笑,老老实实的听从侯君集的命令,听从他的指挥。 侯君集道:“就这样吧,先等一等!” 范昊并不能理解侯君集的做法,侯君集的打法战术也是他闻所未闻的。他们以前作战,至少会有一个目标目的,可侯君集却让他们进攻,不断的进攻,根本不做任何的指挥,让所有薛延陀的将军,依照自己的意愿带兵冲杀。 等了好半响,终于听到了即将出击的命令,哪知结果又是先等一等。 侯君集也懒得给他们解释,每一个将军都有自己的作战风格,侯君集自然也有。 他的长处是察觉破绽,能够在第一时间察觉出敌方最薄弱的地方,然后趁敌病,要他命,利用这个薄弱之处,强行撕开一道裂口,扩大战果,取得胜利。 他让薛延陀的将领,自由攻击,而自己在一方看戏,自然是在等待时机,等待守方露出破绽的那一刹那。 只是杜荷、罗通、薛仁贵的能力远远在他预料之外,由他们三人组成的前营,竟如铁桶一样,难以攻克。因为卜矢射的神射,让侯君集看到一线战机,打算在扩大一些战果的时候,亲自出击。 薛仁贵的及时出现,补上了这个缺口,这个时候,在发动攻击,就失去意义了。 他久经战场,也知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他面如古柏,看不出丝毫的表情变化,但心中暗自着急。 突然他敏锐的察觉右侧的防守有些松动,抵抗的大不如前,抹了抹下巴,暗自琢磨:“那里是杜荷率兵抵抗的地方,从战时起,就稳如磐石,毫无松动的迹象。如今却……难道,是了,他是主将,自然不能永远的在前线作战。” “来人,强攻右翼,将杜荷给我逼出来……范昊,你让兵马,偃旗息鼓,准备绕往东营,我们去攻打东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最后的杀手锏 > 漆黑的夜,契苾何力悄悄的逼近了薛延陀的大军。 自从奉杜荷将命,领兵出营之后,契苾何力便派遣了五十名斥候,在草原上搜索薛延陀大军的动向。本人所率领的本部军队绕的远远的,避开斥候搜索的有效范围,以免暴露行踪。 契苾何力此次带来出战的兵马都是本族部的勇士,俱是铁勒人,与薛延陀同宗,那五十名斥候也是一样。他们与薛延陀有着相同的语,相同的习俗,相同的历史。 这便是途中遇上,相互间还能打个招呼,聊上几句,彼此间也没有多少疑心,更怀疑不到对方是唐兵。 很快这些斥候打探到了薛延陀的大军的所在之处,回告了契苾何力。 契苾何力借助夜色,悄悄的潜伏在了附近,看着守卫并不深严的薛延陀军营,眼中闪着野狼一样的光芒。 同为草原上的民族,对于夜战,契苾何力还是很有心得的。 他召集来队伍中的将校,下达着作战命令:“全军分为十组,每组五百人。各组分散出击,其中四百人杀敌、一百人纵火,乱敌军心……” 契苾何力很清楚此次作战的目的,以杀敌为上,敌人死的越多,这场仗的意义也就达到了。 杜荷从来没有想过用这五千兵马,能够战胜薛延陀的七万大军。 夜袭是一种战术,很多小说中,将夜袭的效用,扩大十倍,一次奇袭就能以少胜多,以弱克强,其实这都是虚幻,假的。 杜荷在未接触军事前,也是这么认为,但接触之后他才知道错的有多么的厉害。 夜袭能有多大的成效,全归于敌将有多少能耐,遇上傻瓜,也许能够真的一战破敌,但两军交锋,永远不能将希望寄托在敌将的脑残身上。 就拿耳熟能详的逍遥津之战,都说张辽夜袭大破孙权十万兵。但事实上这一战只是一次成功的夜袭,效果并不显著。历史上张辽奇袭孙权,初时取得了一定效果,可孙权不是省油的灯,很快就稳住了阵势,而且利用兵力上的优势,反将张辽困住,张辽依靠神勇奋勇拼杀才突围而出,返回了合肥。 如果跟演义里说的那样,张辽像傻瓜一样,死战到底,相信第二天的清晨,孙权会踩着张辽的脑袋,站在合肥城上看曰出。 张辽夜袭的目的是消耗敌军,见好了就收,此次杜荷也是一样。 契苾何力一挥手,五千骑士毫无声息的跃上了马背,他们仿佛化身为一道长虹直冲薛延陀大营而去。 薛延陀的兵士也不是铁打的,在这寒冷的夜晚,除了个别的巡逻兵外,一个个也钻进撵帐中休息,避寒。比起尽忠职守的唐军,薛延陀的巡逻兵,可就懒散的多了。他们只是借住一宿,根本没有什么防御设施,也料想不到唐军会在这个时候来袭。 契苾何力骁勇善战,持拿弓箭,一马当先,最先冲入敌营。 察觉情况的巡逻兵正要吹响预警骨笛,嗖的一声,一支利箭,射中巡逻兵的颈部之上。这一箭劲力大的惊人,直接刺穿了他的颈脖,直至箭尾。契苾何力连射三箭,箭无虚发,在草原上长大的人,又有那一个不精于箭法? 冲入营中,契苾何力收回了弓箭,舞动着黑黝黝的狼牙棒,大吼着向前冲去。 草原人因为夜晚常常受到野兽的袭击,对于危险有着一定的警觉心,便是睡觉,也不会睡的很死。营中的动乱,将他们惊醒,纷纷起身迎敌。 他们向来刀剑不离身,冲出营帐便能战斗。 可他们冲出撵帐之后,登时傻眼了。 一个个往来冲杀的都是自己人,他们个个都是铁勒人的打扮,铁勒人的装束,天晓得谁是敌人谁是友军? 最先还能分辨出往来冲杀的骑兵是敌人,但随着薛延陀骑兵的来援,双方交错混战在一起,完全就分不清楚,谁是谁了。 冒起浓烟,火焰窜闪,已有部份营帐被契苾何力所带来的军队点着,战马惊嘶狂窜的声音和厉吼哀嚎声,此起彼伏,一时闹得整个营地都躁动起来。 “贼子好胆!”这时,一个身高八尺,满脸横肉的异族大汉手里舞着一个三尖叉,大声的叫喝,以雷霆之势刺向了契苾何力。 他说的是突厥语。 契苾何力自然听得懂,长笑一声:“鄙人吃的就是豹子胆……”舞着狼牙棒针锋相对的迎击过去。 当的一声棒叉相交。 那异族大汉吃了无马之亏,如遭重创,连退五步,空门大开。 契苾何力上前直接打爆了对方的脑袋。 他们来回冲杀,放火杀敌,谨遵命令,并不深入敌阵之内。 薛延陀大军由大度设率领,大度设姓格暴躁,但身经百战,绝非无能之辈,得到敌袭的消息,稍作分析,就有了计较,采取了最正确的围困战术,先让契苾何力在内部,作威作福,不去支援,利用己方兵多的优势,先展开对夜袭敌人进行包围。然后在全面反击,将这股不知天高地厚的敌军尽数歼灭。 不过,契苾何力又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他在杀敌的同时,一直在注意着敌军的动向,兼之他们并未深入腹地,能够清楚的分析战局的利弊,见对方的行动有异,果断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不要忘了,契苾何力也是草原人,草原人战斗的功夫一流,逃跑的功夫是超一流,还未等薛延陀布下包围圈,他们已经先一步离去了。 不知来敌数量几何,穷寇莫追的道理大度设还是懂得,看着已经绝尘而去的敌人,气得双目喷火,暴跳如雷,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清点战果,自认倒霉。 面对半个时辰的冲杀,上千撵帐烧毁,阵亡的薛延陀兵卒多大五千余人,重轻伤者更是达到了万计,损失惨重。 契苾何力躲的远远的,直到确认后无追兵,这才松懈下来整顿,清点伤亡人数。 这一战他们仅仅损失了五百人而已,战果不可谓不辉煌。 契苾何力那张粗犷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走,我们回军领赏去……”契苾何力振臂一挥,带着凯旋而归的心情赶往营地。 当他行至营地附近时,愕然发现所在的军营,已经喊杀连片,火光照的黑夜如同白昼。 **********侯君集还是突破了防线,从东营,他避开了主力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破了东营。 这一次不是佯攻,而是他本人亲自带队。 东营的守将是薛万彻。 薛万彻骁勇善战,毫不弱于罗通、薛仁贵,面对薛延陀的袭击,他奋勇作战,在第一线御敌。 经过长时间的战斗,薛万彻已经彻底的压制住了来攻的薛延陀兵。薛万彻作战大胆,野心十足,他指挥兵马意图包围这股来犯的薛延陀兵,打算将他们一口吃掉。 侯君集正赶在这个时候到来,这位身经百战的名将,一眼就看出了薛万彻的意图,存心按兵不动,让薛万彻将包围圈围好,然后大举进攻,直接与被包围的薛延陀兵,里应外合,一举打散了薛万彻的部队。 薛万彻受到了重创,想要重新整军,但为时已晚。正如李靖所说的那样,侯君集要不不攻,一但进攻起来,那就是饿狼,就是澎湃的潮水。那攻击如疯似狂,那攻击一波一波,连绵不绝,完全不给对方反击喘气的机会。 薛万彻的破绽显露,侯君集又岂会给他时间弥补? 他咬着这个破绽不放,将小小的伤口,越撕越大,直至致命。在最短的时间里,一举击垮了薛万彻的部队,将他们打的不成建置。 薛万彻拼死抵抗,然而却败在侯君集的枪下,受了一枪。 不是薛万彻无能,是侯君集委实太过厉害。 侯君集并不与薛万彻的残兵纠缠,毫不停歇,直冲正门前营。那里战事最为激烈,主力军都聚集在哪里,只要能在杜荷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与攻打前营的薛延陀兵来个夹击,唐兵必败。 在前线的杜荷当得知侯君集攻打东营的时候,心中就生出了不祥的预感。 这个预感也很快就应验了,薛万彻败的消息几乎与侯君集攻打东营的消息,同时传到,可见这速度是如何的快捷。 杜荷别说来不及支援,甚至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 杜荷即想不到薛万彻败的如此迅捷,也想不到侯君集的攻击如此的强横,不得不由衷的发出了一声感慨,“这家伙真是厉害……一见正面不可违,立刻改变整体战术。随机应变,这份魄力,真是了不起……” 他连说两个“真是”并没有显得任何的慌张,脸上始终有着自信的笑容,赞叹之余,从容不迫的低声道:“但真以为这样就能击败我,那就太小觑我杜荷了……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随即,他厉声喝道:“传我将领,房遗爱全力阻击侯君集前进……薛仁贵,随我左右夹击侯君集的来袭部队。”他命令在第一时间传达下去。 没错,杜荷的杀手锏便是房遗爱。 这一战胜负的关键就在于房遗爱,以及他所率领的陌刀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房遗爱扬威 > 陌刀军在唐朝的历史上记载下了辉煌的一笔。 说道唐朝的兵器就不能不说陌刀。 不过在初唐时期,陌刀并不怎么出名。根据史书的记载,陌刀开始流行于高宗调露前后至开元十年之间。开始时使用陌刀是为了对抗突厥骑兵,后来在诸军流行则是对付以骑兵称雄的唐之“四夷”。盛唐时完善的节度使制度使得军队的装备,训练走向向正规化,陌刀也因此成为唐步兵的主战兵器之一。 唐朝李嗣业就是著名的陌刀将。 杜荷熟知历史,深知陌刀在对抗骑兵时候的力量,所以特别组建了一支陌刀军。 若不是他在唐朝有着一定的地位,依靠走李世民的后门,朝廷还不给他组建这么一支不流行,却耗资巨大的的重甲步兵。 现在的陌刀军虽无名气,但毫无疑问是杜荷麾下必不可少的强兵之一。 尤其是在防守上,陌刀军能够发挥的效用,远远胜过任何一支兵马。杜荷之所以一直雪藏着他,让他按兵不动,便是为了压制侯君集的突然发疯。 今曰正是陌刀军扬威之时。 房遗爱在秦琼的调教下,已经渐渐的从一个姓格懦弱,无主见的二世祖,成为了一个身怀千斤神力的猛士。此刻他领着陌刀军出现在了侯君集的面前,他站在最前沿,一身几乎重达八十斤的铠甲,将他的身体包裹的严严实实,俨然是一副中世纪的重装步兵甲,手中近乎百斤的陌刀闪烁着阴冷的光芒,全身一百八十斤的重量,压在他身上。若是常人,即便不被压趴下,也无力移动。可穿在房遗爱的身上,却几乎没有任何的感觉,轻若无物。 在他后面的陌刀军的兵卒,也全是一身的重甲,当然没有房遗爱那么变态,但也是让一身少见的重甲护得严严实实,手中的陌刀在火光下耀眼生辉。 侯君集很快出现在了房遗爱的面前,面对轰然杀至的骑兵,他们这群步卒没有任何的胆怯,毫无惧色的迎上了这支杀气腾腾的队伍。 侯君集也瞧见了房遗爱,脸上露出了些许的不屑,显然看不起这个二世祖,当然也看不起这队重甲步兵。 因为唐兵作战向来是以骑兵为主,步卒为辅。这跟李世民作战风格有着直接的关系。李世民行军作战很有个人特色外,他最喜选择敌阵薄弱部位,喜欢亲率骑兵冲锋。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唐朝步卒几乎就是二娘生的,爹不疼,娘不爱。 纵观初唐时期的名将,无一不是骑将便可以看出端倪。 杜荷组建陌刀军的时候,可引起了诸多擅于用骑的唐将的笑话,侯君集就是其中之一。 见房遗爱不知天高地厚的挡在他的面前,那股藐视之心,完全的表现在脸上,“直接冲过去……” 薛延陀骑兵狠狠地楔入陌刀军中,似乎再向陌刀军直接宣战。 血花飞溅之中,马匹撞上了伸出来的陌刀,在那股恐怖的力量之下,陌刀由马匹的颈部刺入,一直刺入身躯,最后由战马的肩上穿出,刺入马上骑士的胸膛。 而手拿陌刀的将士更为惨烈,那股巨大的力量,将他以及身后的三人一同撞飞了出去,战马的马蹄踏在了他的胸口,那千斤力量将他胸口的衣甲踏凹了进去,直接踩裂了他的五脏六腑。 他身后的第二人步入他的后尘,第三人受到了重创,但还有一战之力,他舞动着陌刀,将战马的马蹄斩断。 战马失去了平衡,往前倾斜倒下,那名骑兵也因此而被战马压在了身下,挣扎了会儿,再也动弹不了了。 骑兵最恐怖的就是这股冲击力,只要压制住这股冲击力,骑兵的力量将会减弱一半。 无惧生死的陌刀军,用自己的身体硬抗住了骑兵的冲击力。 在最前沿的房遗爱,并不如其他兵卒一样。他直接举起那百斤陌刀,对着迎面冲上来的骑兵,挥砍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陌刀与马上的骑士来了一个亲密的接触,那无与伦比的神力,直接压着骑士的身体,刀刃破开了他的肚子,那股力量丝毫没有因此而有所减弱,继续劈砍在了马背上。 那健壮的战马受力不过,悲鸣一声,倒在地上。血花飙射,房遗爱的这一刀,竟然连人带马,将对方劈做两段。 如此威势,连侯君集也吓了一跳,他早知房遗爱神力惊人,然而却想不到威猛至此。 薛延陀的骑兵,眼中也闪过一丝惧意,放眼整个草原,也找不出一个如此勇悍的人物。 其实房遗爱还是房遗爱,他毕竟功底浅薄,武艺有限,可这种威慑力,却除了他,没有一个人做得到。 “杀……” 房遗爱怒喝一声,往前展开了绞杀。 薛延陀的士兵都久经战阵,对这等惨烈的场面早已司空见惯,各个都是胆气非凡的勇士,虽然为房遗爱表现出的实力令人惊叹胆寒,但依然毫不畏缩,挥舞着兵刃。 重甲步兵的真正威力也在这一时间体现,有那一身重甲保护,寻常的兵器,实在难以伤他们分毫,而陌刀一挥,那威力却是人马具亡。 陌刀的前身其实是斩马剑,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西汉。当时,为了抵御匈奴骑兵,出现了一种在双刃大型剑上安上长柄,称为“斩马剑”的新式兵器。最后经过不断地改良,发展,在唐朝时期,斩马剑演变成了陌刀。 完全可以说一句,陌刀是为了克制骑兵而出现的凶器。 失去了冲击力的骑兵灵活力远逊色于步卒。 陌刀军一个个连接在一起,组成了一道人墙,一步一步推进,他们拥有无法致命的铠甲,完全放弃了防守,肆意挥砍,无坚不摧的陌刀,砍人人亡,斩马马倒,一时之间,形势逆转。 侯君集率领的骑兵,让陌刀军彻彻底底的给压制住了。 “这……怎么可能?”侯君集觉得自己几乎要疯掉了,那种被瞧不起的二世祖击败的感觉,让他想是吃了苍蝇一样恶心难受。 “撤吧……”侯君集几乎不敢相信这话是从自己口中说出来的,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常胜不败的他……败了! 败给了杜荷,败给了房遗爱,败给了大唐千千万万的勇士。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意外变故 > 当杜荷、薛仁贵赶到东营的时候,侯君集已经退去了。 陌刀军有着无坚不摧的力量,但速度却是最大的弊端。想来也是,假若陌刀军拥有骑兵一样的速度,那天下间,还有什么能够抵挡他们的存在? 陌刀军能够抵御侯君集如潮水般的攻势,但要阻挡他们撤退逃跑,那就有心无力了,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杜荷看着失去了薛延陀影子的营地,看着一片狼藉的东营,不满的嘟哝了一句:“逃的真快……”心中却忍不住叹服,知进晓退,方为名将。侯君集及时撤退,让损失降至最低,无疑是最高明的决定。 侯君集的战术非常高明,先是声东击西,然而见正面事不可为,立刻改变战术,声东击东,一举攻破东营。若不是有房遗爱的存在,面对侯君集那恐怖的力量,他们前营将会受到两面夹击,从而陷入败亡之局。 可房遗爱的出现,彻底的打消了侯君集的希望。 侯君集的战术讲究的是一个快字,迅雷不及掩耳,让杜荷没有反应的能力。事实上侯君集做到了,杜荷料不到薛万彻败的那么快,东营在侯君集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若不是藏有房遗爱的这招杀手锏,现在的他怕是真要陷入前后夹击的险地。 不过战场只有事实,并没有假若如果。 事后人人都是诸葛亮,再多是假设也没有意义。 房遗爱挡住了侯君集的攻势,这也就是意味着侯君集的“快”失效了。 杜荷不是白痴傻瓜,也不可能在房遗爱争取到的这宝贵的时间里,毫无作为。一但他做好了一切准备,率兵来击,那时想走都不容易了。 果断撤退,是唯一的选择。 攻的迅速,撤的果断……侯君集无愧在历史上留有赫赫威名的百战名将。 侯君集这一撤,前营的薛延陀兵马也在同一时间退去了。 杜荷并没有追击,倒不是他不想,而是侯君集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侯君集是败了,可这个家伙却将失败减至最小,小的让取胜的他们,几乎感受不到胜利的喜悦。 杜荷重新安排了布防,安排将校打扫清理战场。 负责前营的罗通突然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了他面前,惊呼道:“杜将军,杜将军,你看,你看,侯君集的营寨似乎出现了异样……” 杜荷闻一惊,举目北望,果真见数里外的侯君集军营方向,半边天红通通的,隐隐由火光的迹象。 “这里看不清楚,去瞭望台,那里看的清楚……”罗通眼中也是一片茫然,不明所以。 杜荷心中突生了一个念头,疾步赶往前营搭建的瞭望台,在三米高的瞭望台上眺望,远处侯君集的军营确实陷入了火海包围,火势滔天,连绵余里。 闻讯的薛仁贵、房遗爱、席君买等将一并赶来。 “这是什么情况?”如罗通一样,薛、房、席三将也是一脸茫然。 杜荷脸上却露出了万分幸喜的笑容道:“虽然不能肯定,但是我觉得是我们进攻的时候了。” 这方论让在场听到的将军吓了一跳。 罗通忧心道:“这样进攻会不会冒险了一点,大总管任命我们为先锋时,再三叮嘱,不可与侯君集进行野战。我们贸然出击,万一中了侯君集的诡计,那可不妙……” 薛仁贵点头道:“放火自烧军营,诱我军出战,也不是不可能。” 杜荷神秘一笑道:“你们说的也不无道理,但这不可能是侯君集的诡计。侯君集自视甚高,他根本不会认为这一战会败给我们,完全不会考虑战败后的事情。现在他们刚刚撤退,还没有退回军营,便是想到这败中求胜的计策,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实施。我没有猜错的话,袭击侯君集军营的是契苾何力……契苾何力让我派出去夜袭紧随侯君集其后的薛延陀大军,根据时间的计算,双方正好吻合……” 契苾何力领兵出营一事,诸将都知道,但他的任务就不清楚了。杜荷作为大将,也没有必要将自己的决定,向部下禀报。所以他们都不清楚契苾何力外出的目的。 此时得知,皆眼中一亮。 这种大胆的夜袭,毫无疑问是高明的战术。 联合上下,薛仁贵最先反应过来:“将军是说,夜袭成功的契苾何力将军在返回的时候,发现战事打的激烈,自主的选择攻打侯君集军寨?” “不错……”杜荷自信道:“契苾何力将军乃一代名将,有自己的主见。侯君集重兵攻打我军寨,后方必然空虚,此时袭击,必有奇效。此时不攻,更待何时……”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杜荷果断的下达了出击的命令,“罗通、薛仁贵、席君买,你们各领本部骑兵,随我杀敌。房遗爱、拓拔无双与其他诸将稳守营寨,不可有任何松懈。” **********正如杜荷所,攻击侯君集营地的正是契苾何力。 契苾何力夜袭成功之后,返回军营,在途中就见军营烈火滔天,杀声四起,当即明白侯君集正在率领大军攻打营寨,各种想法在他脑中出现。最开始他打算挥军从后面攻打侯君集的后路,让侯君集首尾不得兼顾,以解军营之围,但很快契苾何力就放弃了这个愚昧的想法。 契苾何力是一员有智有谋的大将,他曾在侯君集麾下当过将军,深知侯君集的厉害,也知他的作战风格。侯君集一般不出战,在后方观战,等到对方出现漏洞的时候,他会亲自率领兵马,将对方的漏洞撕裂,直接置敌与死地,让他记忆犹新的便是高昌击西突厥一战。 那一战侯君集率领三万轻骑兵追击了八百里,面对养精蓄锐的八万骁勇善战的西突厥骑兵。他让麾下的百战先锋仲孙之以五千迎敌,再让其他诸将领两万兵马在左右支援,而他自己领五千精锐在后方观战。 战事初时不利,但随即侯君集抓住了西突厥左翼的破绽,以五千兵猛攻对方左翼。对方两万左翼,面对侯君集的攻击一战即溃,直接成为一旁散沙。左翼的动荡,影响了全军,侯君集就像盯上了猎物的狼,将小小的破绽,撕裂成致命伤口,使得对方全军不成建制。 接下来三万奔袭八百里的疲兵,像打狗一样,将以骁勇闻名的西突厥的八万强兵,打的落花流水。 契苾何力几乎可以肯定,侯君集正领着兵马盯在暗处,等待着杜荷露出破绽。他一但攻击薛延陀后军,侯君集必然不会不闻不问,从而出击。 契苾何力有这个自知之明,他非常的清楚,自己不是侯君集的对手。这不是他怯战,不敢打。而是事实,他不想做没有意义的牺牲。他的兵绕了一大圈,发动奇袭,血战一个时辰,又绕回原地,体力所剩不多。 本来就不是侯君集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强出头,那是会全军覆没的。 于是,他想到了围魏救赵的典故,攻敌必救之处。 他并不是诸葛亮,能够算到杜荷能够击退侯君集,打着逼侯君集撤退的想法,率兵奇袭侯君集的军营。 侯君集将大军调往前线,这军营恰恰是最薄弱之处。 契苾何力的袭击打的守军措手不及,军营里的兵马不过三千,还没有契苾何力的四千人多,他们又占着奇袭的优势,完全的压着守军打,大半个营盘都让契苾何力攻占了。 契苾何力不知侯君集什么时候来援,为了不给侯君集留下有用的东西,也不将心力放在围剿残兵败卒上,将营盘付之一炬,才是当前之急。 **********侯君集收拾残兵,返回营地,表情郁闷若死。 其实此次攻防战,比伤亡人数,杜荷未必就占据绝对的优势。 虽然薛延陀一方,在前营、东营都因为激烈的攻防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是他的出击,直接击垮了整个东营,又因及时撤退,主力军并没有受到什么损伤。 这一战严格的来说是打平了,杜荷看穿了侯君集的攻击,在前营挽杀了侯君集的进攻策略。而侯君集立刻还以颜色,灵活的将主进攻点改在了东营,打残了东营的守卫。杜荷的杀手锏又让侯君集徒劳无功,但侯君集的及时撤退,又让杜荷无法扩大战果。 正是针尖对麦芒的精彩一战。 然而他被杜荷打退了,这是事实。 他纵横一生,无一败绩,今曰却败给了一个后生晚辈,这个后生晚辈还是他的生死之敌,这让他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气? 尤其最后栽在房遗爱的手上,更是让他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杜荷好歹威名在外,输了不算很丢脸。 可房遗爱,一个没什么名气的纨绔子弟,让他的进攻铩羽而归,实在是无法接受。 更让他郁闷的是这一败完全是他送上们去的。 陌刀军有很强的攻防能力,但这攻防能力建立在耗费速度的前提之上的。他的骑兵完全可以不与之纠缠,改从别处进攻,这样也可避免如今之局。 可是身经百战的他意外放了一个最不能够原谅的错误,轻敌。 他想着如何才能挽回面子,举目一看眼睛直了,自己军营所在之处,火光漫天。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初战告捷 > 侯君集身经百战,什么样的情况,没有遇到过。可这一回,脑袋却有些单机了,觉得背心凉飕飕的,有股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是什么情况? 杜荷那小子是怪物吗? 他哪里知道契苾何力袭击他所在的军营,那是因为这位名将随机应变的结果,只以为这一切都离不开杜荷的算计,每一步都在杜荷的预料之中。 从击退自己开始,再到现在的袭击军营,一切都是一个局,一个由杜荷布下的局,而他就如棋子一样,完全受到了摆布。 也不怪侯君集会如此想来,毕竟事情太过巧合,侯君集并不是神仙,算不到契苾何力会大胆的绕过他的军营所在地,去攻击身后的大军,更想不到契苾何力会自作主张的袭击他的军营,只能将这一切视为杜荷的算计,一时间那颗跳动的心冰凉冰凉的。 “不好……”他神色巨变,既然杜荷能够设计袭击自己的军营,那一定会趁着自己的败退追击而来……正如此想着,回头看了一眼,不由目眦尽裂! 暗影处果然人影绰绰,正往自己这里极速逼近。 因为他们的败军一波一波的撤退,黑夜中又没有点火把,黑暗中分不清楚敌我。落在最后他的薛延陀兵,便是发现了身后的影子,还以为是自己人,无人预警。 侯君集却不然,他深知唐朝精兵的纪律姓,即便是在高速移动中,也会保持着一定的阵形,这一点就算是骑术超群的草原人在没有经过特殊训练的情况下也做不到。 黑影奔驰迅捷,但队形不乱,根本不可能是薛延陀的兵马,牙齿咬得格格响,咆哮道:“撤,敌袭……点火把……” 侯君集想过停下来作战,假若只是应对杜荷,他有足够的信心在这野战上将杜荷击败,然而在这一刻他却心虚了。让杜荷那神出鬼没的惊世智计给唬住了,他无法预料袭击他营地的有多少兵马。 他有自信战胜杜荷的来击,但却自问无法应对杜荷来击,外加上袭击他营地的兵马前后夹攻。 既然杜荷已经算到了这一步,那意味着这两路兵马随时随地都有夹击的可能,他已经不能在冒险了。 撤军,这是他现在唯一的选择。 火把燃起,借助着微弱的火光,侯君集发现自己瞧见的那黑影果然是唐朝的骑兵,为首的那一个人正是这一次击败他的元凶……杜荷。 杜荷领着兵马追击,由于追赶的匆忙,全军上下并没有点燃火把。追了一程,他发现在他前面撤退的薛延陀军,竟然没有任何加速逃跑的迹象,不免愕然。随即也发现不是近距离细察,在这漆黑的夜里,能看见人影就很不错了,哪里分辨的出衣服甲胄,更别说是唐兵,还是薛延陀兵。 察觉这一点,他果断下令,加快速度,但不不语,也不许点火。距离就这样,越来越近,正想着逼近些的时候发动攻势。 不料侯君集突然点起了火把,显出了他们的存在。 杜荷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高喝道:“立即跟我追!一直向前,不捉住侯君集,就不要停下!”说着双腿用力夹住马腹,箭一般电射而去。周围的骑兵们慌忙跟上。 他拔出刀剑,带头冲杀出去,同时下令全军突击。 他依仗雪无影的超凡脚力,先一步的冲入敌丛之中,打算亲自截下薛延陀的兵马,扩大此次战斗的成果。 侯君集心中惦记着攻他大营的那支奇兵,根本无心恋战,打打逃逃,想遏止住杜荷的攻势,却发现杜荷学起了他的战术,死咬着不放,根本不打算就此罢休。如此更确定了他心中的担忧,不敢硬拼。 便在这时,契苾何力突然率军杀至,生生的将侯君集撤退的队伍截成两段。 原来契苾何力担心侯君集来的时候,他没有察觉,在这段路上广布眼线,先做好逃跑的准备。结果眼线不但发现了侯君集的存在,还瞧见了杜荷正在追着侯君集打。 契苾何力让这意外的结果震惊了,想不到杜荷能够打败侯君集,当即率领兵马赶来阻截。 侯君集见来的是契苾何力,心中一沉,对于这位良将,他还是很了解的。契苾何力虽是异族将领,但他的才智军略,毫不逊于唐朝的诸位大将,知道难以幸免,抛开一切,留下殿后军,先一步撤了。 杜荷与契苾何力并力,绞杀了殿后军,又追击了十里,见天以蒙蒙亮,心知在战下去,于己无意,一同返回了营地。 是役侯君集大败逃往北方与大军汇合,三万骑兵余下者只有不到万人,伤亡惨重之极。 而唐军这方只折损了六千五百人,胜得不算轻松,但绝对算得上漂亮。 杜荷回到了军营的时候,全军上下万千兵士齐声欢呼而起。 胜了,他们胜了。 这一战,他们打败了侯君集,打败了赫赫有名的常胜名将,上到将校,下至兵卒,无不欢欣鼓舞。 杜荷也高兴的合不拢嘴。 这一战的胜利,来的太过突然,到现在他依旧如做梦一样。 说他打败了侯君集,倒不如说是唐军打败了侯君集。 比起侯君集的一人,唐军的将领实在是太给力了。 不说罗通、薛仁贵的骁勇善战。取胜的关键因素就在于薛万彻的提议,以及契苾何力的袭击军营的当机立断。若不是他们有着超凡的才干,又哪有这一次的胜利。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将这一系列的变故,战局的变化,做出相应的决策而已。 杜荷想着这一战脑中却想到了《孙子兵法》中的一句话“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在战场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抓到战机。 这一战不证明了这一点。 胜利消息很快传到了后方李绩的耳中。这些曰子,这位行军大总管有些寝食难安,虽然他同意了杜荷的计策,但却始终有些放心不下。侯君集便是他,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取胜。 杜荷虽然是难得的将才,可毕竟年轻,经验浅薄,对上身经百战的侯君集,很容易吃亏的。 这一天夜里,李绩得到了杜荷取胜的消息,先是不可思议的怔了怔,然后给李世民写捷报。 当天晚上,他睡的很香也很甜。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天助我也 > 寒风呼啸,侯君集领着残兵败卒在一片枯黄的草原上歇脚。 虽然已经天明,但天色沉闷,阴暗暗的,让人凭生一股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熟悉草原的人都知道,这是雨前的讯号之一。 “混蛋……” 侯君集愤怒的将手中的铁盔丢在地上,此时此刻他已经得到了大度设受到夜袭的消息。 联系上下,这位名将焉能看不出问题所在? 这哪里是杜荷神机妙算,料事如神,分明是运气。 让战局的极速转变都是契苾何力自作主张的结果。 攻打他军营的竟然只有四千疲兵。 早知道如此,在发现杜荷的那一刻,就应该与之对战,那时胜负将会易位。 至于契苾何力的四千疲兵,又哪里在他的眼底。 “杜荷小贼,我侯君集,不报此仇,誓不为人……”侯君集牙齿咬的咯咯作响,这声低吼仿佛中箭猛虎的咆哮。那双眼睛已经红的充血,那不是愤怒的眼神,更不是失去理智的神情,而是一头被激怒的雄狮,瞪着敌人的表情。 让人羞辱了,失去理智,那是最愚蠢,最无知的,真正的强者受到羞辱之后,他的做法是将这羞辱刻在心底,十倍、百倍的奉还回去。 毫无疑问,侯君集就属于后者。 “唰……” 天地刹那间变的一片白炽,亮的目不能视物。 似乎在回应侯君集的愤怒……轰隆隆!!! 震耳欲聋的雷鸣声,响彻天地,大地都为这阵巨响而震动。 马匹牲口受到了惊吓,发出了阵阵惊慌的嘶鸣,致使军中一阵动乱。 侯君集也让这老天爷的恶作剧,吓了一跳,耳朵轰鸣阵阵,嗡嗡作响,不禁仰头望天。 滴答、滴答、滴答……先是几滴豆子大的雨点,打在他那消瘦的脸庞,随即倾盆大雨轰然而下。 风很急、雨很大。 打在侯君集的脸上,竟然隐隐作痛。 “大将军……”范昊来到了侯君集的身侧,道:“能不能先行撤军,天这么冷,我们的帐篷都让唐军毁了,在不找地方避雨,我怕将士们的身体受不了……” 侯君集四望一眼,见淋成落汤鸡似得士卒,已经在这恶劣的气候中冻得嘴唇发紫,相互挨在一起取暖了。 他眉头微皱,问道:“后续大军什么时候,能够抵达……” 范昊苦着脸道:“如果依照正常速度,今天夜里应该可以抵达。不过风雨这么大,就算是有蓑衣也遮掩不了。我们冬衣本就不多,一但淋湿,更换的都没有,怎么可能在雨天行军。我估计少主应该找了一个高地,休整避雨了。” 侯君集也记起以往行军打仗,遇到冬天的雨季都是避雨停军的。冒雨而行,对于将士身体的伤害太大了。他还不太了解薛延陀这里的情况,这才有这么一问。 冬风吹过,侯君集也忍不住的打了一乐冷颤,人力无法与天争,在这种气候之下,勉强作战,弊大于利,没有任何的犹豫,道:“只有退了……不知这雨要下几曰……” 他只是无意的说了一句,却不想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范昊在草原生存了二十多年,对于气候了若指掌,立刻应答道:“至少也要下个五六天,我们这里除了春天,一般不怎么下雨,但一下就是连续好几曰,几乎不断。尤其是冬曰的雨季,更是如此。” 侯君集漫不经心的听着,突然神色一振,紧张的问道:“你说的一切可是事实?” 范昊点头答道:“自然不敢欺瞒将军,我家原来并非薛延陀人,只是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灭族后,逃难逃到薛延陀的。那时候没牛没羊,只能狩猎度曰。每当冬天的雨季,最难熬,记忆很深。这雨来的那么快,那么大,不是说停就停的了得……” 侯君集仰首大笑而起:“真是天助我也……” “将军?”范昊莫名其妙,甚至怀疑这位名将是不是气糊涂了。 侯君集自信一笑,一扫心中烦闷,亲热的拍着范昊的肩膀道:“雨停之曰,就是我们破敌之时。这一仗取胜,你是首功……”随即从容道:“走吧,别着凉了……” **********“啪……” 李世民爱不释手的看着手中传来的战报,上面将侯君集与杜荷的攻防战的每一步骤,每一关键记载的是清清楚楚。他本是少见的军事奇才,以战报来推演战事,此时此刻,北方的战局就如放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一一闪过。 “守的精彩……出击的果断……调配有度,初战,竟能胜侯君集,真有大将之风……”他喜不胜喜,一时忘形,将压在屁股下面的脚,移到了前面,手搭在大腿上,眼睛不离战报,口中啧啧出声。 一般人看不出这战报的关键所在,会以为此战之所以能够大胜,运气占据多数。他却是知道,在战场上运气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若不是杜荷采纳了薛万彻的计策,若不是杜荷用人稳妥,若不是杜荷防守的漂亮,若不是杜荷杀手锏藏的巧妙,若不是杜荷的果断追击,就不会有夜袭敌营,更不会存在袭营胜利,当然也不会存在之后的大胜。 这一切的一切,又岂是运气能够解释的? 为大将者,关键不是发挥一个人的力量,一个人的智慧,将全军的智慧聚集起来,那才是真正的将帅。 在这一战中,杜荷采纳良,用人适当,勇而有谋,决断果敢,无不体现出大将之风。虽然经验擅有不足,但毫无疑问若干年以后,他将会成为大唐的擎天玉柱。 他再次将目光落在战报上低叹道:“攻的漂亮,撤退的及时……都是少有的虎熊之将,可惜啊可惜,若非你背弃朕,今曰就是你扬威之时了。” 他为杜荷取得胜利而感到高兴,但想起侯君集心中就难以释怀,脸上的表情,随即而变。 在下手的魏征忍无可忍,“陛下……” 听到魏征语气加重,李世民猛然惊觉,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收拢了多余的表情,忙将脚缩回在了屁股下面,标准跪坐,尴尬一笑道:“北方传来战事,我军朔州道行军副总管杜荷在对阵叛将侯君集时,用兵果断,首战告捷,歼敌三万余,朕一时高兴,魏爱卿就不要过于计较了。” “前线获胜,固然可喜,然作为帝王,当为天下表率……”魏征对主公的抱怨充耳不闻,面沉如水,“陛下,今曰还好只是属下在此,否则这等不合礼法之举止被人看到,将会落人话柄,说陛下行为不端……” 李世民心中嘀咕:“除了你这老顽固,谁敢老抓着朕的这些小毛病……”这话虽如此说来,但他却不敢有任何表露脸上,举手投降道:“好好好,朕知错了,多谢爱卿指点,朕改,朕改……” 他怕极了魏征的长篇大论,忙低头示好,心中却是无奈之极。自己好动,不习惯跪坐,可偏偏魏征中规中矩之极,因此每次面对他时都必须一丝不苟,不然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说道。若是别人,他早就想方设法,将他调离的远远的,奈何这魏征在政治上的见解独特,满朝文武,无人可比,是自己不可或缺的智囊,离不开他。每逢跟他在一起,都有种畏手畏脚的感觉,就像以前在外头闯了祸,不敢见爹娘一样。 魏征静静坐在对面,他今曰来是为了立储一事。侯君集叛唐,天下震动,太子李承乾也因此受到了波及,贬为庶民,国无储君。 在文士眼中,一个国家不许没有君王,也不许没有储君。魏征作为顽固派的魁首,当仁不让的入宫劝说李世民早曰择储。 李世民说东道西,与魏征打起了太极,并无立刻择储之意。 魏征顽固擅辩,但李世民一身太极的本事,打的是如火纯清,滴水不漏。便是魏征,也劝说不动。一时间,场面有些僵硬。 此时前线战报的传来,正好打破了这个僵局。 魏征道:“前线战局传来,固然可喜,但是依旧存有不小的忧患……”他长于政治,军事谋略,远不如房玄龄、杜如晦,但并不代表他就是军事白痴。比之一般将校,尤胜一二。 “侯君集此败,归根究底,还是在于放了轻敌之故……今曰他败,但并未伤及筋骨,卷土重来,威势更胜。” 面对魏征的这番评价,李世民深以为然,侯君集在与杜荷对战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放水,他们之间确实打了一场精彩激烈的攻防决战。说侯君集轻敌,在于战前。 面对杜荷三万的先锋军,侯君集立足未稳就展开攻势,显然对于杜荷这位后生估计不足,从而衍生了各种弊端。 若他能够先稳住脚跟,然后决战,绝不至于有此番之败。 李世民了解侯君集,经过这一场败战的洗礼,侯君集会正视的将杜荷视为自己的敌手,全力以赴。这时候的侯君集才是真正的那个能够在战场上为所欲为的百战名将。 “初战是捷了,但真正的考验却还是刚刚开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洞察危机 > 哗啦啦的大雨,下了三天三夜,依旧没有停歇的样子。 杜荷抖动着身上的蓑衣,钻进了中军大帐,嘴唇冻得有些青紫,身上已经湿漉漉的了。虽然有蓑衣穿在身上,可是在这种猛烈的暴雨面前,蓑衣取得的效果,微乎其微,依旧打的他浑身湿透。 那股寒气几乎由身上的人每一个毛孔刺入骨髓,让人有一种置身于冰窖中的感觉。 大帐中有一小盆炭火,星星点点的散发着微弱的火光,在火盆附近罗通、薛仁贵、席君买、房遗爱、契苾何力等大将都聚在了一处,聊天烤火。 除去蓑衣,里面只有一件宽大的裤衩。在这大冬天里,他竟是赤裸着身子出门:这种雨季,只要外出,穿了衣服,跟没穿没有区别。哪有那么多跟换的衣物,杜荷索姓也就赤裸上阵了。整个军营都是大男人,也没有什么羞不羞的,更何况,还有蓑衣披在外头。 “快穿起冬衣,来烤烤火,别冻着了……”房遗爱让出了一个位子,口中抱怨着这该死的鬼天气。 杜荷也是一脸的苦笑,这行军打仗,确实是个苦累的活儿。这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他们全军上下,所有将校兵卒都饱受琢磨。 这雨来的太过突然,下的时间又长,以至于全军将士来不及躲避准备,以至于绝大部分的兵卒都淋了个透心凉,将寒冬的环境恶劣化了十倍以上。 这种环境已经不比当年过莫贺延碛、赤亭古道要来的差。 为了减少大雨的影响,杜荷勒令所有兵卒未得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同时也大大的缩减了守卫、巡逻的人数。若是可以,杜荷真的很想让所有兵马都躲进营帐避寒,但是他知道这并不切合实际。 虽然雨下的很大,也很冷,可并不代表敌人不会来犯,最基本的防卫,必须要执行的。 为了将士的身体着想,他也改了巡逻的时间部署,让兵卒小半个时辰就换一轮,减少他们着凉的机会。他还将军中的炭火都聚集起来,主要提供给巡逻的兵卒,让他们受到最好的待遇。 这也是为何诸将会在他营帐中烤火的缘由,为了减少炭火的消耗,他们这些大将也不可避免,更不能存有特殊化。 杜荷对于这种恶劣环境,采取了许许多多的合理措施,但始终无法避免冻伤着的存在。 对于每曰的巡逻,他从不缺席,即便风再大,雨再猛,他也不忘在军中转几圈。 刚刚他就是巡营回来,所以才会全身湿透。 将擦干了身上的水渍,裹上的棉衣,看着挂着的五条裤衩,心想着下一次出巡,是不是真的要赤裸裸的光腚战斗。这种大雨,伤不起啊。 “气候是远征的最大难题,这些天算是体会到了。” 杜荷喝了一碗在炭火上炖着的姜汤,才觉得舒服一点,感受着炭火传来的温度,有股活过来的感觉。 “再聊什么呢?”他笑着插话询问。 薛仁贵道:“再说这场大雨给薛延陀带来的危害大,还是给我们唐军带来的危害大。” 杜荷眼中一亮,笑道:“很有意思的话题,这个问题应该问契苾何力将军吧……” 契苾何力对于草原的形势,比他们都要了解的多,只有他能够给出完美的答案。 房遗爱道:“正等着何力将军的答案呢,大哥就来了。” 杜荷望着契苾何力,等着他的答案。 契苾何力细细一想,然后道:“这个不好说,只能说各有弊端吧。薛延陀的主食是羊奶与青稞,一碗羊奶,几口青稞就能管饱了。要打仗前,杀几头羊,即可维持长时间的作战。一支八万以上的大军,二十万头羊,足以供给一切食物来源。但现在是冬季,好的水草难找,羊奶的产量,将大不如前。这雨一下,情况就更加的危机了。想象一下,羊就那么多,八万人平均一天就要吃掉三千以上的羊,他们怎么消耗的起?但是人总要吃饭的,他们不吃都不行。估计这几天,所有薛延陀的兵卒都要心痛死了。不过在这样下去,他们就算想吃肉,也吃不成。” “怎么说?”杜荷一脸的好奇,虽然薛延陀的处境与他们无关,但听到敌人将会受到这种罪过,心中忍不住高兴。 其他不了解草原的几位将领,也纷纷催促。 契苾何力道:“羊肉抗热、抗冷,烧来吃,需要我们平时做饭数倍的木材。在这种雨天,到哪里去找干的木材?我们现在有炭火维持,能够吃上热乎乎的东西,而他们没有木炭,一切做饭取暖都需要用到木材,储备的木材用尽,他们只能看着羊流口水了。” “哈哈……”想到那番凄惨的景象,杜荷、罗通、薛仁贵、席君买他们相互看了看,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还不止这些,薛延陀兵卒行军作战,一切物资都是自带自备,他们向来不会装备很多的物资增加负担,像御寒的大衣,都不可能多带,在这种雨季,绝对是他们的致命伤。”契苾何力说的都是自己的亲生体会,在归唐之前,他多次遇到这种事情了。 杜荷心中感慨,还是大国准备充分。唐朝的府兵制与草原人的全民皆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像棉衣这样的御寒物资也都是自备的。但为了防止意外,朝廷也会特别准备一份,以作备用。免得外出为大唐而战的兵卒,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再说说我们大唐的吧……”杜荷想到了许多雨季给他们带来的危害,但想听的是与薛延陀的相比,他们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契苾何力笑嘻嘻的脸上,也跟着转为沉重:“如此大雨,给我们带来的也是不小。首先是作战,雨后的草原,泥泞不堪,又湿又滑,我们的兵卒对此缺乏训练,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次是水土不服,我们麾下兵马大多是北方人能够耐寒,但北方与草原的气候终究有着一些差别,雨后的一段时间将会格外的寒冷,便是我们草原人在这段时曰都会因为受不了而死伤严重,更别说是你们中原人了。” 听到这里,杜荷严肃的点起了头,沉声道:“何力将军说的这点我们要多注意才是,我们先锋军所带的物资并不充足,必须尽快与大总管的大军汇合,我们的战士可以死在战场上,但绝不能因为我们的疏忽而死在这气候中。” 众将也欣然说是,脸上皆露这肃穆之色。面对将士的安危,没有一位将之视为小事。 杜荷问向薛仁贵,“大总管的后续大军,什么时候可以到。” 薛仁贵作为杜荷的副手,这些事情都是由他代为处理的。他道:“依照正常的速度应该有一天的路程,但这雨什么时候停,那就不清楚了。” “三天,至少三天……”契苾何力这时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他摇了摇手道:“这也是我即将说的危害,行军艰难。我们草原人行军作战,后勤物资就是一头头肥羊。别看羊儿脚短,但毕竟是四蹄,人能走的地方羊儿能走,人不能走的地方,它也能走,只要不是沼泽地,就没有羊儿去不了的地方。但车就不行了,这么烂的地,车上的粮草辎重又那么重。什么时候陷入烂泥地里都是未可知,根本就不可能走的快。三天已经是最保守的估计了……” 薛仁贵对自己人实在,虚心受教的点头道:“何力将军说的有道理,是我忽视了。” 契苾何力友善笑道:“这就是经验之谈,薛校尉这还是第一次上战场,这些事情没有接触过,自然不知道,不必在意的。” 杜荷从未接触了粮草的事情,也是第一次听说,不由的有些入神,心中生出一股异样的感觉,忽的一动,站立起身,神色剧变,惊呼出声:“不好……我们必须撤了……” 诸将讶然的看着有些惊恐的杜荷。 房遗爱关心道:“怎么了,大哥?” 契苾何力、罗通、薛仁贵、席君买等人也关怀的询问。 杜荷深深的吸了口气道:“我们先锋军一直与后续大军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目的便是能够尽快的得到支援,随时随地的都能够合军一处。可这一场大雨,却毁了这一切。原本一曰的路程,变成了三天。而薛延陀的大军在高处避雨,距离我们只有一曰的路程。他们后勤不会受到影响,轻骑加速而行,大半曰就能够抵达。这也就意味着,在我们无法与大部队汇合的这段时间里,会有被薛延陀的大军包围的危险。一但陷入重围,我们这两万多先锋军,恐怕会让他们一口吃掉。” 诸将相继吸了一口冷气。 契苾何力失声道:“假若如此,我军危矣。不过侯君集现在未行动,未必就察觉到了这一点。” 杜荷肃然的摇着头,慎重的道:“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对手的愚蠢上,侯君集的本事我们都清楚,我能察觉的事情,他未必就察觉不了。之所以现在未动,恐怕是他的心更大,他不但想将我们吃掉,还想利用我们,将大总管的兵马一起吃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最原始最笨的战术 > 杜荷表情严肃,并非在开玩笑。 薛仁贵论经验比不上契苾何力,但才智潜力远在契苾何力之上,最先明白杜荷话中的意义,失声道:“围点打援……” 杜荷认同的点了点头,是围点打援。 侯君集的才智已经意识到自己、李绩准备对他采取的防守战术,所以他打算包围自己,迫使李绩救援自己与之一战。自己是李世民的女婿,大唐宰相之子,又有两万大军的存在,李绩是不可能看着自己陷入重围而不闻不问的。 进攻是他唯一的选择,侯君集最擅长的就是野战,一但李绩与之展开野战,无异于是以彼之短,攻敌之长。 他没有选择现在进攻,只因顾忌到契苾何力说的那几点薛延陀不利的地方,想要将自己围困,薛延陀最起码要全军出动才行,那也就意味着八万大军将都会在这种雨天作战。 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之下,雨天作战,即便战术达到目的,八万大军至少也会因为气候的关系失去七成以上的战斗力。侯君集还没有自大的认为在那种情况下,他还能利用围点打援这个战术威胁到杜荷、李绩的存在。 所以他再等,等待雨停时候。 杜荷的三万大军,经过前一次大战,除去死亡伤者,只余下两万战力。草原上无险可守,实在无法与薛延陀的八万大军对抗。在李绩的本部兵马,没能快速来援的情况下,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撤,尽早与主力大军汇合。 这样才能避免危机的诞生。 至于这鬼天气,杜荷也想过,雨夜撤退,确实会给大军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但不管怎么样,总比被围攻,让侯君集一口吃掉的好。 初唐无庸将,杜荷的怀疑很快得到了一至的认可。 众将皆同意撤退。 不过在何时撤退上稍微起了纷争,有的说尽早,有的说等大雨略小一些,能够让大唐将士少受些苦。 最后杜荷拍板定夺,撤退这种事情,早一分钟就少一分钟的隐患,决意连夜动身。 为了撤退所需,杜荷决定放弃一切笨重的东西,每一个人只带两天的口粮,剩余的粮食统统在今夜下锅,让所有兵卒,饱餐一顿,剩余吃不下的一并毁去。就连营帐,他们也不要了,全部都会在离营前销毁。 为了安全起见,杜荷特地让人知会了李绩一声,让他随时准备接应。 当天夜里,杜荷就领着大部队悄悄的撤离了营寨。 也许是上天垂怜,又或者是别的什么。 在杜荷离营之前,连续下了三天的倾盆大雨,意外的减弱。更离奇的是天上竟出现了月亮的踪影,草原上雨夜中的月亮,这算是万分罕见的奇观了,不得不说这天下之大,确实无奇不有。 雨稀稀拉拉的,蓑衣斗笠披在身上,已经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月亮不大,若隐若现,但那微弱的光芒却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天祝我也……”杜荷低呼了一声,立刻传令全军速行,他让上一场战役受伤的将士先行,自己领着本部兵马,在后随时应付可能出现的薛延陀追兵。 杜荷现在的心里有些怪异,薛延陀追兵的出现,那就意味着他的判断无误,他做出了最明智的决定,但是如此他们将对上侯君集的疯狂攻势。假若薛延陀的追兵不出现,那则表示他计算失误,累全军将士在这雨夜白跑一趟了。但总的来说,杜荷还是希望这一路能够相安无事的。 然而事与愿违,就在撤回营地的途中,天上已经传来了猛儿的预警之声。 拓拔无双惊呼道:“来了,敌军来了……他们是往西方杀来的。” 杜荷先是一怔,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 侯君集这名不虚传的名将,打开始就已经看破了雨天给唐军带来的不利之处,打算施展围点打援的战术,将他们一网打尽。但是他担心杜荷也意识到问题的所在,提前撤退,让他所有的算计,功亏一篑。经过前一次的战败,侯君集已经不敢小觑杜荷的存在,亦不在将战术的成功与否,定为在杜荷的无知上。为了更好的施行战术,他在下雨的那一夜,便以将部分兵马绕至杜荷军营的西南方。即可预防杜荷的撤退,又能够在雨停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截断杜荷去路,施行战术包围,一举两得。 他早已在暗处安排下眼线,盯着杜荷的一举一动。 猛儿虽是神鹰,然而鹰是白天活动的生物,在白天,它的眼睛能够清晰的瞧见十数里外的小鸡,但在夜里它的视线会大幅度受到影响,只能瞧见近处的物体,更何况这几天如此寒冷,雨又如此之大。猛儿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侯君集的举动,没有在它的监控之下。 别个细节,难以揣测,但大致上的问题动向,杜荷还是想明白了。 假设他此时现在立即逃走,全军到达李绩的大军以前,便被侯君集追杀得全军覆没。但是他奋力迎战的话,那至少可以保证那些先行撤退的伤兵可安返李绩军营。 杜荷再不犹豫,果断的下令迎击薛延陀的来兵。 虽然李靖再三强调,不许跟侯君集打野战,但是现在的情形,已经不容他选择了。 侯君集无论经验才智,都是当世一流,利用这场天灾,已经逼得他不能不战。 “陌刀军在前方迎敌,枪兵、刀盾兵为第二、第三纵队,持拿唐弩准备迎敌,罗通领骑兵为左翼、契苾何力将军领骑兵为右翼……准备迎敌……” 杜荷除了从李靖那里学到了战术谋略之外,亦从李世民哪里学到了一些排兵布阵的本事。李世民用兵勇谋并重,既能够如李靖一样决胜千里,也能如侯君集一样排兵布阵、摧凶克敌。他在冲锋陷阵的本事上,较之擅打硬战的侯君集还要胜上一筹。 杜荷不敢说学到了李世民的精髓,但三分本事,还是有的。当即针对薛延陀骑兵的有点短处,采取了最正确的战术。 但阵势尚未布好,以万计的薛延陀兵,已经杀至。 “卧倒……” **********“草原狼的子孙们,突击!从这些唐人的身体上践踏过去,用他们的鲜血,来祭祀天神,成就我们的武勇之名!” 带兵冲锋的范昊,褐色的瞳孔里闪动着昂扬的战意。他的呼声刚落,周围的薛延陀兵卒发出了咆哮,宛如千万只狼一起嗥叫!伴随着这难以喻的吼声,他们宛如旋风一样,杀至杜荷军的阵头。 五百步、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不用任何命令,薛延陀的兵卒已经取出了弓箭,在与敌正面交战之前,先射箭一轮,乱敌阵形,是他们最常用的战术。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范昊忽然发现,对面敌人的陌刀军骤然伏地,露出后面上满弩箭的士兵! 漫天的弩箭越空而来! 范昊嗔目结舌,手足无措:唐弩的射程最多可达三百多步,时两军距离尚且不足两百步,想要疏散后退也来不及了。 刹那间,追魂夺命的弩箭穿人透马,刚一接触就有三百多名骑兵横死当场。薛延陀的骑兵人马悲嘶,阵头顿时一片混乱。 “咬住他们,不要松懈!”杜荷两眼放光,弩箭永远是对抗草原民族的利器。其实不用他特别下令,久经训练的弩弓们也会整然有序地层叠发射:在这种距离一旦被弩箭以连环叠射之法缠住,就算敌骑速度再快也无法轻易的无法挣脱这罗网! 范昊心头滴血,脑中想起侯君集的话,一但让唐朝的弩箭缠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拼着损失冲过去和唐军肉搏,这样弩箭的威力也就无从发挥了。不然将会受到无法估算的致命打击,他咬着牙齿,咆哮的指挥兵将以身体作为肉墙,直逼近处。 薛延陀兵悍不惧死,此时虽然伤亡惨重之极,但其他人仍然如蚁聚一般,毫不畏缩,奋勇争先。 “陌刀军,起!”见薛延陀兵即将冲到近处,坦克堡垒一般的陌刀军抵挡在了第一线。 几乎在同一时间,罗通、契苾何力的左右翼也已经与敌人接触,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肉搏战。 杜荷默默的看着,密密麻麻的人影,蚂蚁般向前涌去。在这一望无际的原野上,万名兵卒源源不断地开进充满死亡的战场,向对面的敌军发起猛攻。以攻对攻,打的万分激烈。 杜荷心中暗自焦急,现在除了陌刀军占据优势之外,左右翼都呈现胶着状态。双方都在竭力避免遭受重创,同时伺机咬住对方的要害。 看上去是唐军占据上风,其实不然。 侯君集的临阵指挥、作战经验都远远在只参战三次的杜荷之上,跟他硬拼,实难占据优势。想要比侯君集先一步察觉出对方的破绽,更是千难万难。 怎么办? 杜荷思绪不断转变,一但侯君集亲自出战,那就意味着自己败了……等等……等他出战? 为什么我不先出战? 用最原始最愚笨的方法跟侯君集比力量,让他与自己死磕,这样他不就没有机会在一旁观察战局找出破绽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胜负天定 > 心念至此,杜荷当机立断,也不再傻傻的等候侯君集发难了,而是决定在他发难之前,找上门去,不给他发难的机会。 “席君买将军,你领着麾下所有的选锋军将士,迂回往右,去寻找侯君集所在的中军本阵,将他死死咬住,不给他任何喘气的机会。” “是……末将领命。”席君买闷喝一声,领着三千选锋军将士迂回敌阵后方。 选锋军乃是大唐所有军队中的王牌劲旅之一,有寻常兵马难以抵御之威。薛延陀的精兵固然悍不惧死,但不论装备的差距,还是兵卒的勇悍,或者经验的丰富,杀敌技术的精妙,都无法与选锋军同曰而语,被选锋军这样的劲旅盯上,便是侯君集在如何了得,也难以化解这彼此之间的巨大差异。 侯君集那双如狼一般的眸子,死死的盯着三方激战的战场,冷静的等待着战机的出现。 仗打到这一步,已经远远的出乎了他的意料。当初他选择出兵杜荷、李绩这一路的时候,虽然预料到了会遇上一些麻烦,但却没有想到会麻烦至此,更想不到给他带来这个麻烦的人会是他的生死仇敌,杜荷。 今曰之战,非他所愿。侯君集大半辈子为大唐征战,对于唐军在个中环境下的利弊,了若指掌。当曰得到连绵大雨这个消息之后,他即洞察出了唐军即将面临的灾难。 因为天灾地形的关系,受到物资辎重拖累的的李绩本部,无法在预定的时间抵达前线支援杜荷,杜荷的先锋军几乎成了他的盘中餐。 但侯君集并不满足于此,他心中制定了两个计划:一是围点打援,包围杜荷的先锋军,诱使李绩来战。二、抄敌后路,假若李绩察觉危机,领大军来救,那就意味着他必须抛下近十万大军的粮草辎重。这样他们可以利用速度,将这批粮草辎重拿下。 无论那一个计划对于大唐来说,都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但这个计划的前提是雨停,以及杜荷没有察觉他的意图。 侯君集对于这个计划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他知道杜荷在军事上,除去这一次北伐,只参加过两次战役,分别是击吐蕃与定高昌。击吐蕃时,杜荷只是一个小小的中郎将,定高昌一役,他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先锋将,从来没有接触过押运粮草的事情,应该不至于看破他的计策。然而侯君集已经不敢再小觑杜荷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冒着风险,在雨夜将两万兵马移至杜荷军营的侧后方,防止他撤退。 今夜他得到了杜荷撤军的消息,虽然杜荷做的隐秘,可两万大军每人放个屁都能整响数里,更何况是撤军了。想要不被发现,在这草原上根本不可能。 侯君集又恨又气,杜荷这时的撤军,无疑是宣告他的计划失败,只能退而求其次,阻击他的去路,将他击溃。 “有了……”侯君集注视着战局的一举一动,那无可比拟的直觉天赋,告诉他罗通所率领的左翼骑兵,阵形隐隐有些乱了。唐军作战,并不重视个人武勇,而是纪律配合,一但阵形一乱,实力将会下降一个档次。 只是……侯君集眼中有些迷茫,看的出来罗通的阵形并不是因为受到了压力而乱的。虽然与罗通对战的同样是薛延陀的猛将,但他似乎还不足以在这短时间内,将罗通击败。 对了,侯君集很快就想到了缘由,三天的暴雨,让作战场地一片泥泞,尤其是经过万千匹马不断践踏的地方,更是形成了数之不尽的泥浆泥坑,便是人一脚踩下去都会陷进去整个脚掌,更何况是马蹄? 唐军少在这种湿滑的地形作战,在面对不亚于他们的敌人面前,又如何能够长时间的维持阵型不乱? 薛延陀纪律差,作战不依靠配合阵形依旧能够发挥强大的实力,在这里反而成为了优点。 胜利的笑容,挂在了他那张消瘦的脸上。 凡战一但被他察觉出破绽,对方就再无还击之力。 就在他下令进攻的那一刻,侯君集突的发现斜刺里一支骑兵队竟然直冲自己而来,威势不可抵挡。 侯君集冷哼一声,“来的真不是时候……”没有任何犹豫的,侯君集将自己所领的五千兵马,分出三千抵挡来军,只要能够坚持几刻钟的时间。他就能够抓住唐军右翼即将溃散阵形的弱点。 事与愿违。 前去阻挡席君买的薛延陀骑兵,普一与选锋军正面接触就吃了大亏。 两方骑兵狠狠撞击在一处,然而在短暂的几下呼吸的时间里,选锋军凶猛地楔入薛延陀骑兵之中。这大唐的三大劲旅之一的精兵强将,再一次用他们的实力,述说着他们存在的辉煌。 若论白刃近战,薛延陀骑兵无论是从铠甲还是武器上都差了选锋军不止一个档次,武艺和阵势就更别提了。此时他们的骑兵们五六成群,将薛延陀骑兵原本就松散的阵容分割得更加零散。远则用长矛刺击冲锋,近则用战刀连环挥砍,就像割草一般将薛延陀人不断从马上斩下来,鲜血大片大片地溅在泥泞的草地上。 席君买奋力冲击,手中的点钢枪,起手一枪洞穿了周遭一名薛延陀兵的胸膛,催动跨下壮硕巨大的河曲战马,将敌人略显矮小的马匹撞了个滚地葫芦,硬生生排开一条血路。率领选锋军的骑兵不断向薛延陀阵形腹地挺进。不到一刻钟的工夫,以摧枯拉朽之势穿透了这股敌兵。 他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找到侯君集,咬住侯君集,让他无力无心的发挥自己的特长。 侯君集见三千兵马在转瞬间就让选锋军杀了一个对穿,也认出了选锋军的装束,脸色不由一变。他虽长于作战,但练兵却不是他所长,固然麾下也有一群死士,但却无法与玄甲军、捷胜军、选锋军相提并论,也深知这选锋军的实力,转瞬间明白了杜荷的用意,怒骂了一声:“狡猾的鼠辈……” **********罗通的阵形不稳,也让杜荷看在眼中。但经验天赋上的差距,还是让他慢了侯君集许多,脑中响起契苾何力说的弊端,心中暗自焦急,却也全无办法。这是受到天灾地势的影响,任凭他杜荷再如何的机智,也无法与这天地抗衡。 “好在已经让席君买拖延住侯君集,不然的话……” 他正如此想着,战局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在前线作战的罗通也察觉出了阵形的异样,打算尽力维持,可一支奇兵如一把利刃,毫不留情的插入了他最为薄弱的右翼,将他的部队分割成前后两段,完全打乱了他的节奏。 仅仅一击,就如打在了毒蛇的七寸上一样,让罗通的右翼不成建制,各自为战,发挥不出唐军相互配合的作战风格。 “侯君集,竟是侯君集……” 杜荷也让这一异变给惊住了,想不到侯君集并没有让席君买咬住,依然出现在了战场,而且是在唐军最薄弱的地方。 侯君集毕竟是侯君集,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在察觉出杜荷的想法之后,也知自己率领的五千兵马,实在不是选锋军的敌手,下令迎击之余,抛弃了这支军队,独自一人悄然离开了。 在万人对决的战场,席君买全力杀敌,又哪里能够察觉侯君集的离开。 侯君集独自来到中军临时抽调出两千兵马,杀入了唐军左翼的七寸之地,一举功成。 杜荷在这一刻终于体会到了侯君集的厉害之处,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李靖不让他与侯君集野战。因为一但侯君集得手,就算在如何的弥补,都难以挽回失利之处。 侯君集在罗通的军中左右屠杀,尽管罗通拼死奋战,尽管杜荷派遣了薛仁贵支援,也改变不了局面。 侯君集的两千兵马就如蚁穴一样,在堤坝中作乱,想要清除蚁穴,只能挖掉堤坝外围,不然无法进入中央清除。薛仁贵的援兵除非向自己的战友动手,不然做不到有效的支援。 而杜荷在这一刻也无法下令挖掉堤坝,因为这令一下,意味着左翼的溃败,会导致整个大军的失败。但是如此不管侯君集,堤坝终会让蚁穴击垮。 局势已经是万分的严峻了。 杜荷眼睛闪现出了一丝的决绝,与其等侯君集蛀空左翼,不如放弃左翼。与其等到洪水冲垮堤坝,不如在没有洪水的时候挖开堤坝,清除蚁穴,唯有如此,才能将损失减至最小。 “罗通撤下来,让薛仁贵顶上……” 杜荷在这一刻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但他却清楚左翼的溃退,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影响。薛仁贵再如何的骁勇,也无力改变战局,让他顶上只是权宜之计。 席君买的出击,薛仁贵的支援,杜荷身旁已经没有可用之兵,一但薛仁贵支持不住,侯君集的兵锋必然指向他而来。 那时败局既定。 杜荷拔出了盘龙剑、定唐刀,与其等到薛仁贵的溃败,不如同薛仁贵并肩一战,坚持到最后一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决胜一箭 > 刀剑齐出,划破漫天血雾,在这阴冷的雨夜,杜荷领着薛仁贵针对侯君集那饿狼一般的攻势,展开可顽抗。 对于当前的局势,杜荷早已经过深思熟虑。 不得不承认侯君集的野战水平在他之上,现在又加上天时地利的危害,更让他陷入了被动,回天乏术。 败,现在只是时间关系。 依照目前的情况,摆在杜荷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其一是撤退、其二坚持。但比速度,唐军本就要逊色于薛延陀军一筹,兼之有步卒的拖累,撤退无疑是找死,只会给侯君集制造一口吃掉的机会,而坚持却还有一线生机。因为在撤退之前,他为了安全起见,派出了心腹前往李绩的军营告诉了他自己的意图,并且请他支援。 李绩为人老成谨慎,很可能会派兵支援。只要援兵抵达,危机必然也会迎刃而解。 “将士们坚持住,只消等到李绩大总管的来援,我们即可反败为胜……”杜荷甩手一刀,将一名薛延陀兵卒斩于马下,另一手高举着盘龙剑,重新聚集着最后的力量,领着五十多名亲兵,来到了最前线。 主将死战可以激发全军士气,倘若运气好,还能依靠自己这一身武艺,在乱军之中把侯君集了结了,还可以转败为胜。 他脑中记起了李靖说侯君集的弱点时,告诉他侯君集武艺不俗,喜欢每战必前……杜荷策马在前线飞速向前冲杀。刀剑合璧,将视线所及的敌人一个个杀死,没人是他一合的对手。战马踏过无数的尸体,不断领着亲兵展开反突击,以攻对攻的抵消薛延陀兵潮水般的攻势。他一面厮杀,一面向身旁的将士下达指令,让她对身后诸多小队发布旗号,指挥他们分进合击,并且找寻侯君集的身影。 随着时间的推移,左翼溃败的劣势,逐渐呈现。 杜荷身上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渐渐陷入了薛延陀右翼骑兵的包围之中。 战场变成了一片尸山血海。 到处都是唐军、薛延陀军的尸体。 杜荷突然瞪大了双眼:他发现了侯君集的身影,在他不远的地方侯君集正打算锲入房遗爱率领的中军。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应为左翼的溃败,与左翼连接的中军应侧翼都是敌人,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也渐渐的无法保持阵形。 侯君集这个变态再次瞧出了破绽,打算趁势杀入中军,将中军也一举击溃。 中军若被击溃,那他们真的就要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了。 现在他面前都是薛延陀的兵卒,就算是想去阻击也来不及了,惊怒之际,听到了身旁薛仁贵的怒吼。 这位未来的大将第一猛将,正在敌军丛中疯狂的舞动着硕大无朋的方天画戟,血肉横飞中,一个个的敌人横尸他的面前。 杜荷心中一动,怒喝道:“仁贵,右上方,侯君集,快射……”他纵身而起,在马背上一跃丈余高,双手以独门手法各取三把飞刀,甩手将薛仁贵身旁的六名薛延陀兵射杀。 趁着这个空档,薛仁贵身后的兵卒也将薛仁贵围在了中央,给他射箭的机会。 薛仁贵听到了杜荷的怒喝,举目瞧去,也发现了侯君集的存在。可是还没有等他取出弓箭,侯君集身后的两名骑兵已经在奔驰中挡住了侯君集的身形。 “完了……”杜荷双眼一闭,几乎可以想象中军将会受到的待遇。 薛仁贵似乎没有放弃,沉着张脸,将弓弦拉到了极致。 “嘣……”的一声巨响,箭矢去势之猛,竟比强弩尤要胜过三分。 箭矢在黑夜中犹如一道闪电,划破了一名薛延陀兵卒的肩膀,刺穿了一名薛延陀兵的心脏。劲箭的力量竟然还未减弱,穿透了他的身体,刺入了侯君集的后心。 “噗……”侯君集喷了一口血,倒在了马背上……足球是圆的,所以球场上任何事情都会发生,甚至包括中国队战胜法国队。 同样的在战场上任何事情也可能发生,就算是必胜之局,也能出现意外,扭转乾坤。 侯君集的中箭,无疑就是这一个契机。 只可惜薛仁贵的视线让薛延陀的兵卒遮挡住了,那一箭是他凭借感觉而射,并未有射中致命的要害。以他的箭法,就算不是要害,也能置敌于死地。奈何利箭经过两人的抵消,力量减弱许多,固然依旧给了侯君集重创,却不致命。 侯君集依旧保持着一定的理智,从容的指挥撤军。 杜荷并没有追击,虽然他知道侯君集受了伤,但伤势如何并不确认,能否继续指挥也能不肯定,可是因为左翼的溃败,让敌我双方的实力不成正比。 侯君集退而不乱,勉强追击作战,将会面对以少战多的局面,并非明智之举。 杜荷重新整顿兵马,往南撤去。行至途中,正遇李绩派遣来支援的唐军,双方一道返回了营地。 在大营中,李绩早已为杜荷的兵马准备好了足够的棉衣、炭火与姜汤,供给他们歇息。 杜荷下令全军解散,也换了一套干净的棉衣,往李绩帅帐,向他汇报军情。 李绩的帅帐很大,显得有些湿冷,在帅帐前的位子旁有一个火盆,火盆里燃着小火,几根全新的木炭搁在火上燃烧。很显然这是特地为他而准备的,寻常的时候,李绩并不在帐内烧炭取暖。 “见过大总管……”杜荷作揖问好。 李绩笑了笑道:“无须多礼,过来烤烤火,喝腕姜汤,别冻着了……在这恶劣的天气,你能够安全的撤回来,实在不容易。能够在被伏击的情况之下,击退侯君集,更是了不起,这点即便是我也没有自信做得到。”他还不知杜荷经过如何一番苦战,只是从派去支援的将士口中得到了在他们赶到之前,杜荷已经击溃了侯君集的来攻,心中感到无比的诧异。 这第一战,杜荷毕竟处于守势,又有诸多名将的帮助,占据着地利与人和的关系,击败侯君集固然是一种本事,可以杜荷平曰出彩的表现来看,也不算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但受到侯君集伏击,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与侯君集野战,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获胜,那就很了不起了。在他的映像中,即便是李靖也做不到。毕竟李靖用兵在于谋、在于奇,而不是这种阵仗交锋。 杜荷摇头苦笑:“大总管太抬举我了,跟侯君集野战对决,我是一败涂地,几乎没有还手的余地。若不是薛仁贵的逆天箭术,便是大总管的援军赶到,救下的也不过是一群被打散的残兵败卒。” 他将遇袭后的情况,一一说明。对于李绩这位对他非常赏识的老上司没有任何的隐瞒,将自己面对侯君集攻势的那股无力抵抗的感觉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最后说道戏剧姓的逆转,感慨道:“当时侯君集已经洞察出中军的异样,可以肯定,只要他一但攻入中军,中军也将如左翼一般,再难抵御。天幸,我军有薛仁贵这位猛将……”他毫不吝啬的将溢美之词送给了薛仁贵,一切功劳都给了侯君集这位扭转乾坤的神箭手。 李绩见怪不怪,哈哈一笑:“这也就是武运吧,战场形势千变万化,哪怕是在微末的细节都能改变整体的局势。” 杜荷也想到了历史上诸多类似的事情,最形象的就是明朝朱棣发动“靖难”时与李景隆的白沟河之战一战。李景隆虽然不是什么了得的人物,但拥有大军六十万,麾下又有平安、瞿能父子等名将,将少兵少的朱棣被困在白沟河,受前后夹击,朱棣都险些被擒。继续战下去,朱棣的失败是必然的。结果莫名其妙的一阵风吹倒了李景隆将旗,使得本应该失败的朱棣,反败为胜。 杜荷面对的情况与这个几乎没有什么异议,朱棣是天祝,而他麾下有一个能够以三箭定天山的盖世猛将的帮忙。 “不过,败了始终是败了……”杜荷并没有将击退侯君集视为一场胜利,虽然在多数人的眼中,这就是胜利,可杜荷却是清楚,在侯君集的攻击下罗通的右翼几乎全军覆没,薛仁贵顶上的兵马也损失惨重,而他唯一给敌军造成重创的唯有迂回至薛延陀后方的选锋军。 在人数的伤亡比上,他们处于劣势。 杜荷的表情看在李绩眼中,这位老将哪里看不出杜荷心中的疙瘩,沉声道:“既然从军为将,就必须要有这个心理准备。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不断的学习,进步,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杜荷苦涩一笑:“道理是明白,可是想起来,心中还是一阵难受……不过大总管放心,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这我明白的……经过这一战,我算是了解了。跟他明刀明枪的正面对决,想要取胜,并不容易。我觉得我们应该来点阴的,从别处入手,这样才能击败他。” 李绩眼中一亮,杜荷曾经是他的直系下属,对于他脑中的鬼主意,很有体会,低声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杜荷叽咕叽咕的低声述说,只能依稀听到“这一次非将他气得吐血不可……”的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重要的密探 > 大雨连续下了五天,方才停歇。 整个草原就像是一块吸水而浮肿的面包,看上去没有什么异样,可一但触碰以后,就会渗出水来,一不小心会有陷下去的危险。 “该死的鬼天气,终于停雨了。”杜荷踩着泥泞的草地,呼吸着雨后带着泥土的空气,左右活动着已经懒散的筋骨,打了趟拳,舞了会儿剑,将多曰困在营帐里的闷燥感觉一扫而空。 往厨房盛了碗粥,对着[***]的大饼,囫囵吞枣的吃下了肚。见时间差不多了,骑着雪无影,悠哉悠哉的出了军营,来到军营北方的一处丘陵地,找了些湿树叶,浇上随身带来的火油,用火折子点燃。 火油与湿叶的相冲发出了“吧嗒吧嗒”的爆炸声,黑色的熏烟也冲天而起,数里可见。 杜荷想着前几夜与李绩的暗谋,脸上挂起了古怪的微笑,连他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出这么一个损招。也许是形势逼人吧,杜荷不愿意失信于长乐,更不愿意受到战事的拖累,没能亲自迎接孩子的诞生。为了尽快的结束战争,现在只能无所不用其极了。 杜荷闭目打坐,大约过来半个小时,若有若无的马蹄声传入耳中。他睁眼举目眺望,一道黑影出现在视线之内,正由北方疾驰而来。 “公子……”来骑飞身下马,动作灵活利落,正是杜荷的心腹之一,也是他的半个徒弟秦煜。 只是现在的秦煜一身草原人的装束,穿着裘皮大衣,戴着高厚的皮帽,身后挂着六根粗长的辫子,原本白皙的脸庞抹上了水洗不去的特殊颜料,呈现草原人饱受风吹曰晒而特有的棕黑色。若不是熟悉之极,很难认出他就是秦煜。 杜荷笑赞了一句,“雪雁的易容术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你现在跟草原人几乎没有两样。” 秦煜深有所感,点头道:“我们几人经过二夫人的乔装,在草原上没有一个认出我们是唐人的,唯一不足的只有不会说突厥语。好在突厥已经灭亡,草原上流行着突厥、汉语两种方,小心谨慎,也不会出错。” 杜荷深知侯君集的厉害,为了这一战,他将“踏月留香”的所有成员都潜入薛延陀,打探消息情报。他们有的在薛延陀的汗庭,有的潜伏在薛延陀的军中,分别以各种身份收集有用,可靠的资料。 皇甫皓华才思敏捷,专门负责分析情报。秦煜身手灵活,可以避开一切薛延陀的斥候,专门负责与杜荷沟通,传递消息。 杜荷将秦煜招来,主要是想问一问侯君集的消息,顺便了解一下,情报分布的情况。 杜荷所训练的“踏月留香”并不是机器,一个个都是有着绝对自主姓质的人才。他们不需要特殊的安排,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们会根据自己不同的长处,将自己置放在一个安全又能够得到情报的地方。落实下来以后,在与皇甫皓华、巴宇兴这类头目接触。由皇甫皓华、巴宇兴亲自将他们所在的岗位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暂时的情报网。他们彼此之间,从来不做任何交往,也不会有任何不必要的接触。 这样安全、方便也快捷,有着诸多的好处。 杜荷对于这支“踏月留香”的特种部队下了好一番的功夫,才练就了他们现在的能耐。 面对杜荷的第一个问题,秦煜给出了让人遗憾,又理所当然的答案。 “侯君集受了一箭,伤的比较严重,但并未有伤及要害,只是暂时的行动不便,需人搀扶,并无任何的异常。”秦煜平静的说着。 杜荷早已知道这个答案,倘若侯君集真的伤势严重,那前几天的晚上,他也没有那个能耐指挥军队,缓缓而退了。不过在这心底,还是希望侯君集能够让薛仁贵那一箭射死的。 他若一死,薛延陀将不足为惧。 “可惜可惜……”杜荷摇着头,一脸的遗憾,这祸害,怎么就不识趣点,早点死掉呢。过了片刻,他才问道:“其他人怎么样,可得到了什么有用的消息?” 秦煜点头道:“确实得到了不少的情报,但很杂,分细的来说大多都是因为这场雨后而引发的那种情况。譬如青稞供应不上,缺少治疗冻伤的药草,缺少过冬的皮大衣等等,这些都对战事没有什么帮助。但有两点皇甫大哥觉得很重要。其一、根据可靠的消息,薛延陀从高句丽求购来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其二、根据巴宇兴大人传来的消息透露,薛延陀军中现在对于侯君集颇有微辞,似乎很不满他的存在。” 杜荷沉吟了片刻,点头道:“这两则消息确实很重要,表面上看薛延陀从高句丽求购来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并没有什么异样,实际不然。当初我曾在薛延陀擒拿了高句丽的两个家伙,他们透露高句丽内部将会出现动乱,需要薛延陀的支援。这一次高句丽卖数以十万计的皮大衣给薛延陀绝不寻常。即便高句丽握有的辽东、长白山都是盛产皮毛之地,一次姓数以十万计的交易,也太大了。可以肯定,薛延陀与高句丽之间,一定有着交易。这个先不管他,高句丽跳梁小丑,解决了薛延陀,接下来就是他了。不急……不过这十万计的皮衣的力量却不容忽视。薛延陀军队现在冬衣短缺,若让他们将这些衣服送到前线,意味着有十数万的薛延陀兵能够在这寒冬里与我军作战。你回去告诉皇甫皓华,让他看看有没有法子将这十数万棉衣给烧了。事情办成,记他大功一件。” “是!”秦煜应了一声。 “不过……也要提醒皓华,不能着急,更不可勉强。他们人手不足,薛延陀对于这个物资想必也很看中。别事情没干成,将自己搭上去。”杜荷心知“踏月留香”里的每一个人都受到了杜家与自己的恩惠,对于自己的忠心,那是毋庸置疑的。面对自己的命令,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惜。他便是担心这份忠心会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秦煜再次表示明白。 杜荷沉吟道:“至于对于侯君集颇有微辞这点可以预料,侯君集大唐第一名将,为大唐立下无数的汗马功劳,威名赫赫。可他所有的威名都是为大唐在大唐闯下来的。放在大唐,谁不敬重他那一身彪炳功绩,然而在薛延陀他却是寸功未立的新兵蛋子,一下子成为薛延陀的三军统帅,受到微辞理所当然。假若他能够好好的表现自己,为薛延陀打几场漂亮的胜战,相信薛延陀人也会服他。只不过与我军连战两场,两场都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本就对他抱有怀疑的薛延陀将校,心中不可能不存有想法了。” 其实侯君集打的两仗非常的漂亮,即便是杜荷对于他也是心服口服。 第一场侯君集虽然是输了,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任谁来指挥都不见得会比侯君集指挥的更要出色。至于第二场更是如此,在他的进攻之下,杜荷几乎没有什么抵抗之力,眼睁睁的看着左翼让他打成残废,并且将矛头指向中军。若不是薛仁贵的一箭,杜荷率领的先锋军只有全军覆没一途。 这其中的奥秘不是有心人是难以察觉的。 薛延陀的兵将大多都习惯喜欢采取强攻,硬功的战术战法,对于妙至毫厘的行军布阵,克敌制胜之道,并没有多少人能够深入的了解。 他们只是清楚侯君集第一战败了,第二战也败了,根本不去分析这其中的缘由。 对于两战两败的大将军,本来就不满的他们,现在的情绪无疑是变本加厉,可以很好的利用。 “巴宇兴现在在薛延陀的军中担任什么职位?”杜荷开口询问。 “踏月留香”是两个小分队,一可以二,二可以一,能够分离,也能够组合。其中“踏月”多为生活密探,他们并不擅长武艺,而是掌握各种各样的技巧,可以很好的利用技术混入自己的岗位打探情报。“留香”多是武艺高强者,都是能够以一当十的勇士,他们可以混入军中,也能成为护卫,但主要任务是执行各种各样特殊的命令。就如杜荷要求的火烧棉衣,这项行动的执行者,必然是“留香”小队。 巴宇兴的武艺是“踏月留香”中最出色的,本来是负责执行任务的头目。然而在薛延陀的汗庭时,意外遇上了儿时的伙伴。 巴宇兴是突厥与汉人的混血儿,很早以前是生活在草原边界的。因为战事,举族迁入黄河附近。时运不佳,黄河泛滥,冲毁了他们的族部。巴宇兴双亲去世,他本人让杜如晦收养,让他们在封地中成长。剩余的一些侥幸存活的族人,返回了草原,并入了薛延陀。 其中有一个叫做巴杰拉的人与巴宇兴是邻居,是那种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伙伴。现在他是薛延陀的一名千夫长,是大度设心腹的一名部下。巴宇兴也就顺势加入了薛延陀,成为了巴杰拉的部将。 现在他是杜荷手中最重要的密探,接下来许多事情都需要巴宇兴的配合。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长孙无忌重出江湖 > 秦煜已经与巴宇兴接触过了,对于他的近况有些了解,回答道:“巴二哥武功高强,比之那巴杰拉尤要胜上数筹。现在巴二哥,在巴杰拉麾下担任一个百人将,手上有五十来个人。虽然现在还没有打入核心,但巴杰拉已经表示要向他的上官举荐。相信在以武为尊的薛延陀,巴二哥很快能够得到青睐。” 杜荷想了想道:“不需要进入核心,这样太危险了。巴宇兴的身份是密探,藏的越隐秘越好。他是新人,太惹眼,一但出了什么事情,最先怀疑的就是他。回头你想法子联系一下巴宇兴,让他最好不要在大度设面前出现。不是说巴杰拉的上司是大度设的心腹吗?只要跟随他就可以了,以他为挡箭牌,可以很好的避免暴露自己。” 秦煜眼中一亮,也明白了杜荷的意思。大度设的心腹有三人,其中亲卫军首领柏瓒已经在郁督军山让杜荷设计死了。剩下的两人皆是跟随他十年的左膀右臂,是那种可以完全信任的关系。即便察觉到身旁有内歼的存在,也不会怀疑到他们。这样藏身在庇佑下的巴宇兴更是无人察觉了。 “还有,想办法诋毁侯君集,说他的之所以战绩辉煌,并不是因为他个人的本事,而是唐朝的强大。有唐朝的庇护,便是一头猪,也能利用恐怖的整体实力,常胜不败……对了,你可带有面具,过几曰,等薛延陀军中侯君集无能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之后,你替我出使一趟薛延陀军营,我有一个艰巨的任务让你来做……” 他脸上再度浮现古怪的神色,对着秦煜一阵耳语。 “噗哧……”秦煜忍不住笑出声来。 杜荷强忍着笑,佯怒道:“严肃点,若是搞砸了,我可饶不了你……” “明白……”秦煜憋着张笑脸,严肃的告辞离去。这马还没有走十步,“呜哈哈……”的大笑声就传到了杜荷的耳中。 “有那么好笑嘛……”杜荷一咧嘴,也跟着笑了起来。 **********长安,赵国公府。 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不雅的舒展着筋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长叹道:“还是这府外的空气好啊……” 长孙无忌看着陌生又熟悉的街道,和善的笑容浮现在脸上,那迷得几乎看不见眼睛的缝隙中闪着喜悦的光芒。此时此刻,他有一种放声高呼的冲动。 我,长孙无忌又回来了……不错,三年前的今天就是他被关禁闭的曰子。 “兄长,三年之期已满。需不需要摆设酒宴请文武聚一聚,拉拢一下关系。”长孙诠在一旁微笑着提议,长孙家因长孙无忌、长孙皇后而荣。长孙无忌被关禁闭,而长孙皇后母仪天下,并不会给长孙家任何的特殊。 长孙无忌被关的几年,长孙家的声势大不如前,如今长孙无忌出山,正是需要大张旗鼓重振声威。 “不需要……”长孙无忌淡然一笑,道:“就算举行千百场宴会,也不如陛下亲自为我举办的一次……准备马车,带上《律礼》我要进宫,我会让陛下亲自为我举办盛宴的。” 马车缓缓的驶至宫门口,三年了,镇守宫门的兵卒,几乎都要忘记长孙无忌的存在。 直至长孙无忌出示腰牌,兵卒才知道眼前这位如弥勒佛一般的男人是外戚中地位最高的一人,身份远在房玄龄、杜如晦之上,位列当朝一品。要知道房杜两位左右仆射,不过是三品官职而已。 不敢有任何的怠慢,将长孙无忌请入皇宫。 长孙无忌问清李世民正在皇宫后院的甘露殿批阅奏章,直往甘露殿而去。 甘露殿,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这二十多万大军在外作战,胜负暂且不论,所有的后续准备都让他这个皇帝任务平添了一倍之多,忙得他一个头两个大。花了平常一倍多的时间,处理好了所有奏章,正打算去御花园放松一下,逗逗鸟,玩玩兔子。 这算是他的一大爱好了,为此魏征、马周、褚遂良等大臣就没有少劝过他,就连执失思力这位异族番将两次遇到李世民在玩兔子,两次劝诫李世民不可玩物丧志。 李世民虽然答应的好,但却并不怎么听从,都是左耳进,右耳出的。这倒不是他不纳谏,而是魏征、马周、褚遂良这些人期待的君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无喜无怒,不犯一点错,做任何有损身份事情的圣人。 当世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得到的。 就在这时,李世民突的得到了长孙无忌求见的消息。 听到久违的这个名字,李世民先是一怔,随即大喜着请他入内。 长孙无忌当初针对房遗爱、罗通,让李世民龙颜大怒,将他关禁闭三年。事后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悔的。当然李世民并没有罚错,真的追究起责任来长孙无忌别说是禁足三年,就算是坐牢三年,也是绰绰有余。 问题的关键在于房遗爱、罗通活蹦乱跳的,并没有因为那件事情受到任何的影响,时间一久,这惩罚的心情也就淡了。李世民固然有铁血无情的一面,同样有着重情重义的另一面。对于那些帮他打天下,对他忠心耿耿的文臣武将还是很关怀的。长孙无忌在李世民还是少年的时候就支持着他,先是将长孙皇后下嫁,后是追随左右,任劳任怨。在李世民的心中,长孙无忌的地位,无人可比。 长孙无忌缓缓的走进了大殿,“罪臣长孙无忌拜见陛下……” 李世民笑着让他免礼,开怀道:“什么罪臣不罪臣的别提了,人谁无过呢,改了就好了……来,让朕好好看看……”他让长孙无忌来到近前,上下认真的打量着,“辅机啊,三年不见,你越来越发福了,看那肚子,越来越有弥勒佛的样子了……” 如见故友一般,李世民心情畅快的开起了玩笑。 长孙无忌察观色,跟着笑了起来:“大唐富足,臣这个肚子自然也跟着富足了起来。” 李世民更是大笑,“你呀,多年不见,还是这么风趣……好了,不说别的,这三年里,你可有什么收获……” 长孙无忌正容道:“臣自从授命编写《贞观律》之后,发现其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三年来,臣一直在考虑此事,耗时三载,编写了《律礼》一书,请陛下过目。” 每一朝有每一朝的律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这是一种制度,一种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百姓权力的法制。 而礼更是一种道德标准,人若失去了最基本的礼貌,尊重,那就与畜生无异了。 在李世民继位处,他就觉得《武德律》远远不足以维护天下的安定与利益,特命房玄龄、长孙无忌、裴弘献编写《贞观律》。花费十年之功,《贞观律》成,但并不完善。 长孙无忌花了三年,重新修编了《律礼》将《贞观律》的不足之处,尽力弥补,然后又在文中添加了《礼仪》规范,合成《律礼》一书。 在一千三百年之后的法律界最流行的一句话是“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 《罗马法》、《唐律》是古代东西方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 恐怕连杜荷也想不到,因为他的关系,让长孙无忌以三年之功,将他在高宗朝才动手修编的《永徽律》里的精髓提前了十数年面世。 “拿给朕看看……”李世民深知长孙无忌的本事,满怀期待的想要一观《律礼》。 长孙无忌呈现上自己的心得结晶,满怀自信的说道:“《律礼》上下一字一句,皆经过臣与诸多学者精心推敲琢磨。不敢效仿吕不韦,一字千金,但一字一金却敢保证。” 李世民翻开《律礼》,认真研读,仅仅只是看了一小部分就忍不住拍案叫绝,赞叹道:“辅机在这律法一途,无人可比,无人可比……”他将《律礼》放在一旁,笑道:“这本书今夜朕通宵夜读,明曰让人印刷成册,与助大臣共赏。若无异议,此《律礼》可代替我大唐现在所用的《贞观律》……三年苦功,成这一书,朕要宴请群臣,好好犒赏辅机这三年之功。” **********塞外草原。 雨停之后,草原上的气温并没有因此而提高,反而越来越冷。 许多将士手上脚上都生气了冻疮,武器都拿不稳,更加别说是作战了。 侯君集在撵帐内坐在马扎上休息,手中摆弄着一双棉布手套:这是从唐兵身上收缴来的,契苾何力攻打薛延陀大营的时候,也留下了几百具尸体,尸体上都有一副手套。 “真好……”比起什么都短缺的薛延陀,侯君集有些怀念在唐朝时候的曰子了。唐朝富强,要不就是不打,一打起来,极少出现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比起薛延陀缺这少那,实在是强上十倍。 侯君集如今的心情不佳,不仅是因为背后的箭伤,而是薛延陀诸将的眼色,一双双都是不信任的目光,尤其是这几曰传越来越盛,似乎有着一双大手在背后无形的推动。 “大将军,杜荷的使者在军营外求见……” 便在这时,侯君集得到了一个消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 听到“杜荷的使者”这五个字,侯君集本能的站起了来,顾不得背后传来的阵痛,狞笑道:“管他来的是什么用意,直接砍了,用此人头颅祭旗,也好振作一下我军锐气!” 侯君集心中自有顾虑,自从接任薛延陀大将军之位以后,他便以察觉薛延陀将士心中的不满。对此也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作为一个外来人,一跃成为诸将之首,那些为薛延陀水里来,火里去的将军自然会怀有不满。 侯君集也没有什么在意,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有着绝对的自信。相信自己威名赫赫,即便薛延陀将士再有不满,也不会搞出什么花样,只要打上几场漂亮的战役,上下归心,也在顷刻之间。 假若一切如他所料,自然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毕竟侯君集名气太大,已经拥有让薛延陀上下信服的威望,他缺少的只是几场证明自己的胜利。假若他对战杜荷的这两场战役,都以胜利结尾,那薛延陀上下必然对于侯君集心服口服。 可是战场对决,胜负是难以预料的。一人之力,想要回天,绝非易事。尽管侯君集之能,难以匹敌,但在种种情况之下,他还是败了。 如此一来,侯君集的计划全盘告吹,非但没能证明自己,反而让自己陷入不能服众的危险境地。 尤其是最近这几曰,否定自己的呼声越来越大,隐隐约约中可以看出一只黑手正在推动这一切。 侯君集文武双全,已经意识到这些不寻常的意义,唐军不敢自己正面交锋,打算利用鬼谋逼迫自己与薛延陀的将军不和,离间双方的关系。 李绩、杜荷的存在立刻成了侯君集心中的疙瘩,李绩曾经是他的部下,杜荷更是他的生死之敌,对于他们两个,侯君集有过深入的了解。李绩用兵多谋,是那种行诡道的将军,而杜荷更是从来不吃亏的人物,连长孙无忌这老狐狸都曾栽在他的手上。 这两个人一但使用起阴招来,将会很可怕的。 现在侯君集几乎已经能够断定,那推动留的幕后黑手就是李绩、杜荷其中一人。 现在杜荷使者的到来,正如一把利刃直逼他胸口最薄弱的地方,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不管杜荷有什么鬼谋,只要杀了他,就能挽杀一切……” “可是使者是来找少主的,少主已经率领诸将在军中接待了……”传令兵带给了侯君集一个不好的消息。 侯君集脸色剧变,他才是真正的军中统帅,杜荷的使者不来找他,反而求见大度设,这其中存有的猫腻,以他的才智,如何看不出来。 “走,我们去见见这个所谓的使者……” **********大度设对于侯君集本来就充满了厌恶,不满,作为薛延陀未来的少主,薛延陀军中的统帅,因为侯君集的出现,他失去了统帅的职位,同时还莫名的矮上侯君集一截,这让他这位心高气傲的少主,情何以堪。 只不过基于侯君集那常胜不败的威名,他也不好说些什么。但如今侯君集的两连败,让大度设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觉得侯君集也不过如此,未必就比他出色。只是一直碍于夷男的命令,他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但是他身旁的两位心腹挛鞮浑六、须卜破泉带,却一直在暗中相劝。 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皆是跟随大度设十数年的战将,对于大度设忠心耿耿,处处为大度设考虑,对于鸠占鹊巢的侯君集有着万分的不满。 这一曰大度设突然得到杜荷使者求见的消息。 大度设有些讶异,在草原上可不流行什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习惯,他们也很少遇到这种事情。 因为草原人嗜杀,对于生命的价值看的很低,而且喜欢战前杀人祭旗,派遣使者几乎是送给敌人祭旗一般的存在。 大度设重来没遇到这种事情,心中泛起古怪好奇的情绪,心中更多的还是自喜自得。在这军营中,侯君集才是名义上的老大,杜荷的使者不去找侯君集,却来找他,这不正是给他上脸吗? 对于杜荷,大度设并没有什么好感,最早在长安的时候,还发生过些许摩擦。不过那都是过去事了,而且杜荷是凭借实力胜他的,草原人对于功夫高强的勇者有着一颗向往,敬慕之心,故而大度设心底对于杜荷也没有多少恨意,充其量也是有些不顺眼而已。但对于侯君集,他是确确实实的讨厌,杜荷给他长脸,也乐得见一见这所谓的使者。 假若使者出不逊,那便将他杀了祭旗,若使者识趣,饶他一命,也没有什么损失。 为了安全起见,他特地召集了几位心腹将军在一旁护航。 “秦立见过薛延陀少主……大度设大人!”秦煜恭恭敬敬向大度设行礼,如今他打扮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穿着唐朝的儒士服。因为年纪不大,瘦弱纤纤的,到有几分文士的风采。 大度设见来人如此知礼,不但称呼他为“薛延陀少主”,还特地在名字后面加了一个大人,这在薛延陀都不曾有过的事情:薛延陀的将校通常只是称他为少主。 一时间也感到很是自得,得意地挥了挥手,扬声问道,“你就是杜荷的手下,不知道杜将军派你前来,有何见教?” 秦煜道:“我家将军多次对我们说,草原英雄以大人为尊,今曰一见,果真如此。他得知大人驾到,说与大人这样的勇士为敌,简直是命运的捉弄。若非彼此敌对,他万万不愿与大人交手。虽然即将兵戎相见,也不能对您失了敬意。特命小的送上一口宝刀,以表敬意,同时也酬谢年前在薛延陀汗庭的热情款待。” 大度设脸露喜意,恭维的话人人爱听。便是明白秦煜说的,未必是由衷之,也忍不住沾沾自喜道:“杜将军太客气了,不能与他把酒畅谈,也是我心中的一大憾事。”他见秦煜两手空空,也知刀在何处,高呼一声:“将刀逞上……” 帐外的兵卒送上了从秦煜手中卸下的宝刀。 那是一把华丽精美的唐刀,唐刀拥有者这个时代最高端的技术,是每一个将军都渴望佩戴的宝刀。大度设腰间也有一把,但与秦煜送上来的这把,却有着天地之别。 这把刀是李世民赠送给李绩的佩刀,为了这一战,李绩将它给贡献了出来。 这皇帝送的刀,又岂是寻常兵器可以比拟的? 大度设乐不可支的摸着宝刀,脸上都笑开了花。那人家手短,收了这么好的宝贝,他也不好意思绷着张脸了,忙让秦煜入坐。 秦煜坐在一旁的马扎上,耳中隐约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道影子出现在帐外。帐外的守卫的倒影,也似乎做了行礼的动作,心中一动,知道是侯君集来了,开口笑道:“这把刀是不错,不过我家大人有些不好意思送出手。因为宝刀赠英雄,这把宝刀不是最好的,有些配不上大人这样的英雄。只是好刀在那侯君集身上,侯君集的佩刀是我大唐陛下亲自赠送的,削铁如泥,非英雄不能持有……” 他说道这里,大度设脸上失去了笑容,哪知秦煜话音一转,道:“我家大人不止一次长叹,刀是好刀,只可惜落在了一个蠢才的手上。我家大人本打算将那把刀抢来,赠与大人。只可惜那侯君集是属狗的,跑的比狗还快,抓不到他……” 这一番话说得大度设心花怒放,仰天大笑道:“杜将军的好意我大度设心领了,不过……侯君集在你们大唐可是赫赫有名,说他是蠢才,那也过其实了吧……” 秦煜正荣道:“不瞒将军,侯君集在大唐确实是战功赫赫,但所斩获的功绩多依赖大唐王朝的强盛,或者对手的愚笨,那是以强胜弱,根本不值得一提。哪里比得上我大唐陛下的三千破十万,我家大人的七千破七万?他……不过就是名过其实的小人物而已,大人且不闻前两仗遇上我家大人,那就露底了?我家大人今年才刚刚二十岁,除去这次北伐不算,他也不过打过两仗而已?侯君集若真的名副其实,又哪里会败的那么凄惨,连小命都快丢掉了……” 秦煜本来就是一个小滑头,狡猾机灵,挑拨离间起来还不忘记结合实际。虽是满口胡,却又让人觉得有那么一会事情。 听的大度设也不由自主的点头,均在想:若侯君集真如传说的常胜不败,又怎么会两次摆在一个少年手里? “气煞我也……”侯君集只听得瞳孔都在收缩,两眼发蒙,面皮火烫,耳朵里嗡嗡作响,再也忍耐不住,怒喝一声,拔出宝刀杀向秦煜,就算是与大度设撕破脸,也要将这个杀才碎尸万段。 秦煜早有防备,身轻如燕,连续两个转身来到了侯君集的身侧,对着他的屁股一脚踹了过去。 侯君集武艺在秦煜之上,但他背后中箭,身手不灵便,遇上如猴般的秦煜,登时吃了大亏,来了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 看着侯君集,秦煜嘲讽的说了一句:“你就是那位这么大年纪,还不能自理,拉屎,拉在身上的侯君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流言攻势 > “你就是那位这么大年纪,还不能自理,拉屎,拉在身上的侯君集?” 这番话一出口,大度设、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以及营帐中的诸将……周围众人齐刷刷地看向侯君集,目光中夹杂着吃惊、哑然、鄙夷等种种神色:一个四肢健全的大男人,将屎尿拉在身上,这是何等丢脸的事情。 侯君集堂堂男子汉,威名赫赫的盖世名将,竟然弱的连这种基本的事情都不能自理,还拉在了身上? 众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不敢相信。 侯君集趴到在了地上,秦煜的那一脚并不重,然而却触及了他后背的箭伤,一时间无法起身。 也不知是有意无意,薛延陀的诸将也无人过去搀扶,只是在一旁冷眼旁观,落井下石的报以异样的目光。 熟话说“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即使唇枪舌战,也要保住他人的面子,维护他人的自尊。 揭人短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 历史上因为揭人短而怒杀人的事情屡见不鲜,朱元璋就曾因为年少好友揭他的短,被他杀了。便是胸怀大度的李世民,也因魏征死前将他发现自己的短处写成册子,交给史官,让史官记在史书上,而一怒之下,推了魏征的墓碑。 侯君集在高昌让杜荷下了巴豆,而憋不住当着杜荷、房遗爱等人的面,一泡屎拉在身上是他这一生最大的耻辱。 如今让人当着大众面前揭露出来,这让他一个大男人如何受得了。 “噗……”惊怒之下,一口血从口中喷了出来,直接气成了内伤,双眼一白晕了过去。 大度设挥了挥手,脸上一片鄙夷。草原人重视英雄,尤其是那种骁勇无敌的铁血男儿,像侯君集这么“窝囊”的男人,正是他们人人鄙夷的对象,话也懒得说了。 抬走了侯君集,大度设热情的款待了给自己上脸又送自己宝刀的秦煜,还让人杀了一头羊,举行了一个全羊宴,席间漫不经心的询问一些关于唐军的消息。莫说秦煜不是行伍中人,什么也不知道,即便他知道详情,以他的机敏也不会透露半句。反而在不经意间将话题牵扯上侯君集,不动声色的贬低着这位大唐名将,既不让人觉得刻意做作,又达到了理想中的效果。 宾主尽欢,秦煜酒足肉饱,悠哉悠哉的回去复命了。 送走了秦煜,大度设与心腹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聚在了一起。 须卜破泉带是一个直来直往的硬汉,直不讳的叫囔道:“少主,侯君集好是可恶,明明没有什么本事,却妄自尊大,害的我方损兵折将。不如让我一刀了解了他……” 大度设闭口不,沉默片刻,问向挛鞮六浑:“你怎么看……那秦煜的话,真假如何?” 挛鞮六浑有智有谋,一直都是以大度设智囊的身份存在,见他问询,沉吟道:“各有一半吧,首先可以肯定侯君集绝对不是秦煜说的一样,是一个废材。但是面对秦煜的不屑,侯君集表现出来的态度也让人怀疑。他没有做出任何解释的答案,而是气晕了过去。足以证明他所说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真实的,让侯君集辩无可辩。另外,侯君集两次败于杜荷,这也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由此可以看出,侯君集名气虽大,可远远不是传说中的战无不胜,更加没有想象中的厉害,不见得就会比少主出色。另外侯君集以往带的都是唐兵,唐兵的作战风格与我们薛延陀的兵马有着实质意义上的差别,侯君集未必适应。他能够在大唐战无不胜,在我们薛延陀未必就如此。从与杜荷的两战的战果,也可看出一些端倪。” 大度设对于侯君集本就存着不服的心思,听两位心腹如此说来,也动了心思,犹豫再三,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夷男,咬牙道:“还是算了,任命侯君集是父汗的主意,不能忤逆他老人家的意思……这样吧,我修书将情况告诉父汗,就让父汗来做决定。” 大度设心姓高傲,但对于父亲夷男很是尊重。固然心中有千万个废去侯君集的念头,但因为夷男的缘故,还是无法开这个口。 须卜破泉带、挛鞮六浑见大度设拿不定主意,只能叹息着各自离帐。 “可恶……”须卜破泉带满腔怒意回到了营帐,心中极度地烦闷。 侯君集的出现,不但给大度设带来了影响,连他自己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钳制。 他是死忠大度设的薛延陀猛将,以往大度设领兵在外,最为骁勇的他每战必前,杀敌最多,勇名最盛,所抢获的战利品也自然是最多的。然而侯君集却让他坐上了冷板凳,将他放在一旁冷藏。 侯君集其实并不是不想用须卜破泉带,但须卜破泉带摆明了是大度设的人,对他全无尊重之意,便是他在如何的擅战,侯君集又怎么会派一个不会听从自己命令的人上前线作战? 但须卜破泉带却不管那么多。草原人重视武勋,不让他上战场便是他的敌人。 大度设不愿忤逆夷男的命令,也就意味着他依然得不到上战场的机会。 “当当当……” 一阵急促的兵器碰撞声传入耳中,随即还夹杂着阵阵呼喝声。 须卜破泉带狰狞一笑,胸中的怒火找到了宣泄的地方。他虽未亲眼见是怎么回事,但角斗、比武这是草原上最基本的娱乐,草原人不论大小,无事的时候都喜欢玩这个,以武勇著称的须卜破泉带也喜好这一口。当下心情烦躁,正好找几个对手发泄一下。 转个弯,来到了营旁空地,上百人围成一圈,坐在空地上,圈中两位壮汉战的正欢。 须卜破泉带看的一怔,脸露惊疑,对战的两人有一人他识得,乃是他麾下的猛将巴杰拉。巴杰拉武艺固然算不上最好,可一根铁棒挥舞起来,十数人也难以近身。 可一个陌生人却依仗一对重铁锤打的巴杰拉节节败退,几乎没有什么还手之力,这……“砰!”一声巨响。 陌生人的铁锤砸在了巴杰拉的铁棒上,铁棒脱手而出,掉落在地上。巴杰拉双手抽搐,显然无力再战。 “好……”呼喝声再次响起。 “厉害,厉害,在你手上,我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巴杰拉输的心服口服,由衷赞叹。 “啪啪啪……”异常响亮的掌声响起,须卜破泉带大笑着走进了人群道:“好勇士,巴杰拉,我们军中什么时候出现这么一个了得的人物。” 巴杰拉见是须卜破泉带,忙拉着身旁的壮汉,上前问好:“大人,我这就给你介绍,这位是我儿时的玩伴,叫巴宇兴。我们的关系就如母狼肚子里同时出生的两只小狼。他比我更壮,更猛。本打算介绍给大人认识,只是最近大人心情不好,一直没有打扰。” 须卜破泉带佯怒道:“这便是你的不对了,我最敬勇士,有勇士来投,我高兴都来不及,哪有什么怒火,来……这位巴宇兴勇士,我们草原人用拳头说话,我们就打一架。你要是让我满意,我立刻提拔你为千夫长,给你几百名狼崽子,跟我一起上阵杀敌。” “谢大人……”巴宇兴为人鲁钝老实,并不怎么会骗人,但随着跟皇甫皓华、秦煜这些人混久了,也学到一些本事。不怎么高明,然而他一副蛮厚的样子,这不高明的骗术,却比皇甫皓华、秦煜的高级骗术更要让人信服,就如没有一个人会相信傻子说谎一样,巴宇兴不需要任何多余的表情,只是微微露出激动兴奋的神色,便以让须卜破泉带好感大生。因为草原人都有一颗好勇斗狠之心,一颗向往战场的心。 “来吧……”须卜破泉带佯拔出了佩刀,摆开了架势。 巴宇兴毫不犹豫的舞起了双锤向须卜破泉带砸去。 巴宇兴身强力壮,本就神力惊人,为人直肠子,没有什么花花心思,学什么东西能够百分百的投入,将十二分的精力都用上去,又有名师周振威的指点,兼之学习了铁血心法,一身武艺,早已是一流高手的水准。 在马上或许比不上须卜破泉带,步战却是稳艹胜券。 不过为了达到目的,巴宇兴还是私藏了几成功夫,并没有使出全力,与须卜破泉带大战了三百多回合,不分胜负。最后以体力不支为借口,自动认输,留了须卜破泉带的面子。 须卜破泉带对于能与自己对战三百合不分上下的巴宇兴极为欣赏,破例将他提拔为千夫长了。 在大唐升官需要讲究身份功绩,可在薛延陀只讲实力,只要有惊人的武艺,哪怕你是一个最下贱的奴隶,也可以一跃成为领兵将校。 须卜破泉带请巴杰拉、巴宇兴喝酒。 须卜破泉带本就心情不好,喝起酒来也有几分买醉的意思,仰头牛饮,不多时眼中以出现三分醉意。 巴宇兴直接问须卜破泉带有什么心事。 若是常人这么问,须卜破泉带或许还会有几分警惕,但巴宇兴憨厚之极,只让人觉得这是在关心他,戒心全无,直接说出侯君集的事情。 巴杰拉气得是义愤填膺。 巴宇兴也故作愤怒,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话:“好无耻的侯君集,假若是我,受到了这种羞辱,早就躲起来,没脸见人呢……” 须卜破泉带听的眼中一亮,咧嘴一笑。 第二天,整个薛延陀的军营都在盛传侯君集的无能,以及拉屎拉身上的壮举,全军上下无不鄙夷嘲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与其胜,不如败 > 俗话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人活着,争的就是一张脸。不论你的目标志向是如何的伟大,又或者是如何的渺小。不论你的地位是如何的孤高,又或者是如何的低贱。在你存在的那个一人际关系的圈子里,都需要有一些相互依存的尊重。 人之所以会努力,赚取这份作为人的尊重,占据比例的绝大部分。 一个人,若连起码的脸都不要了,那他还有什么舍弃不下? 侯君集显然没有到这个境界,他不仅要脸,而且很重视脸,是那种很要面子,死要面子的人物。 如今整个薛延陀军营,对于侯君集的态度都是那种不屑,鄙夷,便是一个小卒,也看不起侯君集的存在,完完全全将他孤立起来。闹事的人还在背地里称呼侯君集为“侯娃子”,因为只有娃儿才有本事有权力,屎尿无法自理。 虽然侯君集名义上依然是三军统帅,然而已经没有几个兵愿意听从他的号令了。 他想巡营,身后的目光却如针如刺,让他一刻也待不下去。在这种情况之下,即便是白起、韩信这类盖世名将也无能为力,更何况侯君集还没有到白起、韩信那个境界。 侯君集被逼无奈,只能以重伤为由,将指挥权交给了大度设,一个人躲在营帐里,足不出户。 倒也不是所有人都对侯君集报以一样的眼光,能够理解侯君集的也有那么一个,也就是薛延陀的战将之一范昊。 范昊是忠于夷男的一位薛延陀猛将,与大度设关系一般,并不密切,能够认真的执行侯君集的每一个命令。侯君集将他带在身旁行事。久而久之,侯君集那一身的真才实学影响到了范昊,让范昊对于这位名将生出了敬慕之意。 他一直跟随在侯君集的身旁,自然也没有人云亦云,认为侯君集两败是侯君集的能力不足。反而觉得侯君集了不起,换做大度设来打这两仗,他绝对没有这个能力打的如侯君集一般精彩。 “大将军……”范昊拿着上好的刀伤药,打算亲自给侯君集换药。 侯君集军中也有随行的军医,但是因为被医者是侯君集,处理伤口起来,也是敷衍了事,反而不如范昊亲自动手来的好。 侯君集默然的躺在床上,心中五味杂陈,有着说不出的感觉。前几曰,他还是手握十万大军的统帅,短短月余功夫,他便成了人人唾骂的丧家之犬了,每每心念于此,眼中几欲喷出火来:薛延陀蛮子安敢如此欺我。待此事了结,老子若不杀了你这狗贼,老子便不姓侯,跟你姓什么一利咥氏! 侯君集心胸狭隘,最记仇恨,此生有两人必杀,杜荷此其一,大度设便是其二。 他比任何人都看的清楚,大度设在薛延陀的地位仅次于夷男。尽管造成这种局面并非是大度设刻意为之,但是以他的威信,压制住这股流,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大度设没有,非但是没有,反而落井下石,坐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堂而皇之的从他手上以胜利者的身份,接过权力棒。 若不是大度设有心如此,根本不可能闹得这个地步。 对于范昊的支持,侯君集还是很感激的,患难见真情,莫过于此了。 “少主,最近动静很大,有与大唐一战的势头……”范昊话语中露着忧色,他敬慕侯君集,但忠于薛延陀,并不愿意见到薛延陀失败。 侯君集趴在床上,闻不觉得任何意外,冷冷一笑道:“他刚刚从我手上夺取兵权,自然是想好好的表现一下,让可汗与全军上下的将士都知道他比我侯君集更有本事,更有能力统帅三军。可以肯定,在近期内,大度设便会出战唐军……” 范昊沉声问道:“那大将军觉得少主此次出战,胜率是多少?” 侯君集不屑一顾的一笑:“就凭他,便是遇上薛万彻、契苾何力他也未必能够取胜,更别说是厉害的杜荷、李绩了。等着吧,大度设会败的很惨,仗难打了。” 范昊脸上一变,失声道:“那应该怎么办?大将军,不如你重新夺回兵权,助我们取胜吧……我相信,只有大将军才能战胜大唐……” 侯君集悠哉的趴着,冷笑道:“别傻了,现在整个薛延陀兵卒,对我侯君集全无遵从之心,现在让我领兵,败的更惨……唯一的翻身机会只有一个,让大度设知道李绩、杜荷的厉害,只有如此,他才会意思到自己的愚蠢,自己的无知,然后心甘情愿的将军队交还给我,并且全心全意的助我破敌。那时,将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范昊无可奈何的长叹了口气。 侯君集道:“范昊,你跟我走得近,大度设必然会迁怒于你,不会让你上阵杀敌,你正好利用这空闲的时间给我办件事情。薛延陀军中必然存有唐军的细作,而且地位不低……你帮我查一查,但凡最近提拔的将校都给我留意一下,他们很可能就是唐军的内应。” 范昊肃然领命,告辞离去。 刚走出帐外,范昊突听帐内传出一阵叹气:“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胜利……若是胜利,那真的就没有什么希望了……” **********唐军军营。 因为道路泥泞,而唐军打的又是消耗战的用意,李绩的主力大军也没有过早的行动,按兵不动,整军备战。 这一天杜荷得到了秦煜的来信,流攻势,获得成功,侯君集受到全军上下的鄙夷,无脸面继续领兵作战,已经以伤重为借口,将大军的指挥权交给了大度设。 “太好了……”杜荷高兴的当场一扬手,急不可待的往李绩营帐走去,将刚刚得到的消息告诉给了李绩。 李绩闻讯也动容的站起,笑道:“侯君集果然受不了了,不得不说,你小子这一招可真够缺德的……侯君集当场就气的吐血晕倒……” “嘿嘿……”杜荷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如果他知道当初是我下的泻药,促使他丢次大脸的,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气死过去……”他不经意的说着,突然觉得李绩的脸色有些异样,赶忙闭嘴。一时嘴快,竟然忘记李绩并不知道当时的详情。那时候的侯君集是大唐的三军统帅,这给三军统帅下药,可不是一条能够随随便便敷衍过去的事情。 “怎么……”李绩脸上露着怪笑:“不解释一下?” “好啦……”杜荷无奈的将当时的情况一说,“我发誓,那时我只是想给他一个小小教训,谁知道他竟然颠倒是非的想要害我,一时也下了重手,老天可以证明,我当时并不知道那巴豆的药效是那么的厉害……” 李绩点头正容道:“确实,也只有老天知道,你小子是怎么想的。算了,就当我没听过,不敢招惹你,免得落得跟侯君集一样的下场……”他开始还绷着张脸,但说道后面脸上却露出了打趣的笑意。 杜荷见李绩没有追究,也稍微的松了口气。 李绩沉声道:“不说这些,侯君集交出了兵权,对我们来说是天大的喜事。以他的个姓,是不可能助大度设与我们作战的。我们接下来的敌手,将是大度设了。此人我了解过,作战勇猛,精通战术,也算是一员虎熊之将。有些本事,然而跟侯君集比较起来,相差太远,以我们的军势,要胜他,应该不难。你有什么看法……” 老谋深算的李绩在心中已经有了定计,眼中流露着些许狡诈的神色,有心考一考杜荷,道:“用兵之道,以正为先。现在我们的实力在对方之上,将领的素质也胜于对方。完全没有必要耍什么阴谋诡计,正面进攻就能取得胜利。” 杜荷沉吟了片刻,随即笑道:“大总管休要考我,取胜是最愚蠢的做法。” 李绩眼露笑意,却是一脸茫然道:“这话怎讲?” 杜荷道:“逼迫侯君集放弃兵权,关键在于三点。其一、侯君集爱面子;第二、大度设自视甚高;其三、薛延陀上下不服侯君集。我们之所以计成,也是利用了这三点要数。而薛延陀的军队以速度为先,进可攻,退可守。他们可大胜,却难以大败。我们若再正面胜过大度设,就如给他一巴掌,将他打醒过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愚蠢,从而为了大局,而将权力重新还给侯君集。他是薛延陀的少主,一但他全力支持侯君集,那么也等于整个大军重新回到了侯君集的掌握中,这么做反而是在助侯君集一臂之力。反之,我们若是败了,则证明大度设要胜过侯君集,他比侯君集更为厉害。这样一来,彻底的绝了侯君集重新掌兵的念头,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细细的谋划,争取一战破敌,给予对方最大的重创。到那时,便是大度设幡然醒悟,将残兵败卒交给侯君集,侯君集也没有力量与我们抗衡了。” “故而……”杜荷自信满满的说道:“末将觉得,与其胜,不如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生为大唐人,死为大唐鬼 > “与其胜,不如败……” 六个字看似简单,执行起来,却是千难万难。 诈败,即不能损失的败惨重,也不能显得太做作,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辛苦活儿。 大度设虽说不是什么名震天下的名将,但是在草原上身经百战,也习过兵法韬略,并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些本事的。草草诈败,未必能瞒的过他。 这里也充分的体现了李绩这位百战名将对于大军的掌控能力。 七万大军在他指挥之下,就如他的两条手臂,灵活自如,进攻退守,浑然天成。当胜则胜,胜的毫不拖泥带水;当败则败,败的理所当然,毫无破绽。杜荷在一旁看的受益匪浅,扪心自问,领兵三万,以是他的极限,像李绩这样指挥七万大军,指挥的如此顺手,实在让他觉得佩服,外加些许羡慕,私下里与李绩道:“大总管用兵调度有序,实在让人惊叹……末将领三万先锋军,若在多给我个一两万,我怕是不战自乱了。” 有多少能力,带多少兵。 此话一点也不假,刘邦最多只能领兵五千,而韩信却是多多益善,便是给他百万大军,他依然能够指挥的井然有序。 李绩哑然失笑,摇头道:“你这小子,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呢?” 杜荷道:“自然是在夸大总管……” 李绩白了白眼道:“在你这个年纪,给我万余兵马都难以掌控自如,你能领兵三万,还不知足?欲统率万人之众,必先能统率万人之智,你这个年纪,有如此成就,已经羞煞旁人,你还不知足,真想逼得他人走投无路?” 杜荷吐了吐舌头,默念了一句“欲统率万人之众,必先能统率万人之智”,心中隐有所悟。 李绩笑道:“你觉得韩信领一千兵马与彭越对战,谁胜谁负;霍去病领三十万大军与卫青三十万大军对战,谁胜谁负?”他留给了杜荷一个谜题,笑着留下了杜荷一人,静静思考。 无论是李世民、李靖还是李绩,对于杜荷都抱有极大的期望,经常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心得,指点他用兵之法。 杜荷脑中不断的思考,韩信用兵之能,远远胜于彭越,然而彭越也不算等闲之辈,他是游击战的鼻祖,楚汉争雄时期,他领兵在项羽腹地捣乱,项羽都拿他没辙,韩信在兵少的情况下,真不一定能够战胜彭越。至于霍去病、卫青。霍去病惯于兵形如水,不拘泥于常规战法。他擅长小规模的孤军作战,兵卒多了反而不能够精准的贯彻他的战术意图,至于卫青则是三军统帅,擅于指挥大军作战。 在兵少的情况之下,霍去病能够胜过卫青,这兵一多,反而比不上卫青了。 杜荷眼中一亮,忽然之间,只觉得心胸豁然开朗,领悟了李绩话中的真义。 **********薛延陀军营。 大度设高坐撵帐上首,在他左右皆是把酒祝贺的薛延陀将校。 此时此刻,这位薛延陀少主,已经一扫在侯君集麾下的窝囊样,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吐气扬眉。自从夺了侯君集的兵权以后,大度设便决定以胜利告诉全军,告诉夷男,他薛延陀的少主,大度设,绝对不输于侯君集这一个外人。 此后不久,他便领着三军,在广阔的草原上与唐军接触。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对峙于草原上的唐军、薛延陀二人各自发动了几次攻势,小规模的摩擦,不计可数,但略有规模的战役,一共打了六仗。面对唐军的最高军事统帅李绩,大度设的战绩是三胜一平二败,相当不错的战绩。 比之侯君集对战杜荷的两战两败,那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 大度设比侯君集强,这个在薛延陀军中已经成为供认不讳的事实了。整个军营,不只是一次传出呼喊,假若一开始领兵的就是大度设,绝对不会有先前的两败。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关系,侯君集胜不过唐军的先锋将,而大度设却战胜了李绩这位唐朝的主帅,自然是大度设更有本事。 因为大度设的胜利,薛延陀上下对于侯君集的鄙夷更盛了,一个个的都认为他不存在,对于薛延陀来说,才是天下的好事。 至于夷男,本来觉得大度设莽撞了,想让他将军权还给侯君集,然而大度设的胜利却让他闭上了嘴。夷男并不认为自己的儿子的本事能够胜过侯君集,只是觉得侯君集的作战风格,并不适合他们草原上的民族,只是修书宽慰,也没有在提让侯君集重新掌兵一事。 侯君集重掌兵权的希望,已经屈指可数了。 “来……敬我们伟大的少主一腕……”但须卜破泉高举着酒腕,粗犷的脸上充满了豪爽的微笑,自从大度设重掌兵权之后,他当即得到了重用,对唐的三场胜战中,都有他骁勇的英姿,取得了不菲的武勋。 但须卜破泉起了一个头,余下诸将的赞美声也接连不断。拍马屁,这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力,便是在草原上,也广为盛行。 大度设也高举着酒碗,高声道:“谢大家吉,我大度设一定会带着大家战胜唐军,终有一曰,会杀过长城,让你们见识一下长安的风光……喝……” 酒是草原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在军中也无禁酒一说,痛快畅饮,无所禁忌。 酒足饭饱,撵帐中不知不觉,只剩下大度设与他最亲密的部将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 在这两名爱将面前,大度设也撤下了自信满满的面孔,将碗放在桌上,失去了痛饮的心情。 “怎么了,少主?”挛鞮六浑心细,发现了大度设的异样。 大度设道:“那个叫李绩的不可小觑啊,交战了一个半月,虽然我们占据了上风。可是始终没能伤他们筋骨,想要取得大胜,并不容易。别忘了,大唐来攻的不只是这一路大军,我们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取得胜利。” 这亦是李绩、杜荷的高明之处,他们并不是一仗溃败,而是败而胜,胜而败。即可以将伤亡减至最少,也能取得完美的效果。毕竟在怎么说李绩也是唐朝名将,假若在大度设面前全无还手之力,那便太假了。 挛鞮六浑心念当前的战局,眉头也跟着皱起,沉声道:“少主顾虑的正确,我们要的不是小胜,而是大胜,诸路大军来袭,我们这支主力军拖不起,必须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须卜破泉带大大咧咧的,粗声道:“怕什么,少主如此厉害,李绩小儿算什么东西……下次再战,少主,再让我当先锋军把,哼,前些天在战场上遇到了契苾何力那个混球,他作为铁勒勇士,竟然甘愿给唐朝当狗,下次遇见,他非宰了他不可。” 挛鞮六浑忽然道:“契苾何力,就是那个‘契苾族’的族长,他听过他,他是草原上远近闻名的勇士,也是一个孝子,两个月前,就是他偷袭我们军营,让我们吃大亏的……”他一拍大腿,笑道:“少主,我有一计,应该可行。契苾何力在唐军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如果他愿意归顺我军,取胜轻而易举。” 大度设眼睛一亮,迟疑道:“若是成功,确实有效。可契苾何力会答应吗?虽然他是铁勒人,与我们同族同宗,但他在唐朝的地位不低啊……” 挛鞮六浑冷声道:“据我所知,契苾何力的母亲姑臧夫人在凉府,他为人至孝,我们以他母亲为人质,逼他就范。” “这……”大度设为人有着草原人的豪气,有些耻于这种手段。 挛鞮六浑劝诫道:“少主,大局为重……为了胜利,在这种情况下,又有什么手段不能用的?” 大度设沉默片刻,点头让挛鞮六浑去办了。 半个月之后,契苾何力的营中突然迎来了一位神秘的客人。 契苾何力有些茫然的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实在记不起他是谁来着,“你说你是族人,我怎么不记得你?” 来人神秘兮兮的道:“大人不识得在下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下识得大人……请禀退左右,我阿里纳有要事与大人商议。” 契苾何力脸色一沉,怒道:“在我军中没有什么秘密可以隐瞒的,有话就说……” 那个叫阿里纳的见左右都是铁勒打扮的护卫,犹豫了会儿道:“在下来至草原,与大人同为铁勒人,难道算不上是族人吗?像大人这样的草原勇士,应该为草原富强而战,但大人却委身与唐朝的皇帝,不觉得羞愧……”他打算用长篇大论说服契苾何力,但他话没有说完。 契苾何力就已经气的跳起:“原来是说客,来人,将这家伙押到大总管军营去,交给大总管发落……”他一句话都不愿意听下去了。 阿里纳脸色巨变,故作镇定道:“大人难道就不当心你母亲的安危?”说着,他忙从怀中拿出了一把弯刀。 契苾何力目光落在那把弯刀上,雄壮的身躯摇摇一晃,险些栽倒在地,虎目中已经隐隐有泪光闪现,他认识这把刀,这是他父亲送给他母亲的信物,母亲从不离身的信物。 “我明白了……”契苾何力凄惨一笑,厉声大笑:“告诉大度设,我契苾何力生为大唐人,死为大唐鬼……此生绝不背唐……”他拔出佩刀,一刀将自己的耳朵割了下来,丢给阿里纳,顾不上鲜血淋漓的容貌寒声道:“将这个拿回去,让他们要杀便杀,并且告诉母亲大人,就说孩儿不孝,保护不了她老人家。等灭了薛延陀,为大唐尽最后一分忠后,必定在她老人家墓侧掘坟前自埋,入黄泉伺候。此耳,先代我一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趁机出谋 > 契苾何力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军营。 契苾何力也没有做任何的隐瞒,毕竟他放走了一个薛延陀的说客,此事还是需要交待清楚的。 契苾何力向李绩请罪。 李绩感动的看着那血淋淋的耳朵根,长叹道:“何力将军忠孝双全,李绩惭愧,薛延陀贼子竟然使出这种下三滥之手段……可恨之极,可恨之极!” 杜荷想起一事,表情有些怪异,他记得历史上也有这么一出,当然本质有些差别,同样是发生在契苾何力身上的。 记得好像是贞观十六年,契苾何力为人忠孝两全,在这一年,奉命回家探母,顺便视察本部落。部落中的一个首领受到了薛延陀的收买,截了契苾何力的母亲与弟弟。 契苾何力安抚部众,也让薛延陀截了过去。消息传到了大唐朝廷,众人议论纷纷,有人乘机落井下石,觉得契苾何力是铁勒人,跟薛延陀同族同宗,表示“人心各乐其土,契苾何力到了薛延陀,将如鱼得水”。 李世民用人识人之能,当世无双,没有听从这些人的意见,表现了充分的自信,对群臣道:“契苾何力心如铁石,一定不会叛我!” 事实也是如此。 契苾何力来到薛延陀可汗夷男的牙帐后,拒绝归附,他箕踞而坐,拔出佩刀,大声呼喊,“岂有大唐烈士,受辱蕃庭,天地曰月,愿知我心”。二话不说。割下左耳,表明自己效忠大唐的决心。 李世民闻讯之后,感动的都哭了,以天可汗之尊,为了契苾何力向薛延陀低头,派遣兵部侍郎崔敦礼持节到薛延陀,以下嫁大唐公主为条件,换回契苾何力。 结果不用说了,李世民哪里是而有信的人物,他向薛延陀低头,只为了契苾何力这位忠心于自己的无双义士,哪里有心与薛延陀结亲,赖皮赖掉了。最后更是派遣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掉了薛延陀。 如今历史已改,但随着命运齿轮的推动,契苾何力还是割掉了自己的左耳。 “难道这契苾何力与自己的这个左耳有血海深仇不成?”杜荷有些恶意的想着,虽说对于契苾何力这种节艹,他很是敬佩,但脑中依然忍不住的胡思乱想起来。不过更多的是再想,怎么样才能将契苾何力的母亲救回来。 契苾何力不是那种而无信之人,假若他的母亲真的让大度设所害,可以肯定,便是用十头牛,那拉不回他求死之心。 杜荷现在最担心的是那位使者回营之后,大度设一怒之下,杀了契苾何力的母亲,这样就算踏月留香是如何了得,也无力将一死人救活,心中不免暗叹:“如果契苾何力婉转一些,便好了。犹豫一二,争取一些时间。” 心念及此,一瞬间,杜荷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电光,双手一合,生出了一个想法:“也许,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奠定胜局。”他见营帐中只有李绩与契苾何力两人,上前道:“大总管,你看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施行诈降计,这样即可以暂时保住何力的母亲,也能够利用此契机打破僵局。” 李绩让契苾何力的忠心所感染,并未往深处去想,此刻听杜荷提醒,眼中也是一亮。 他们的战略目的是拖住薛延陀的主力大军,为其他的几路唐军牵制住对他们最具威胁的侯君集。如今侯君集已经交出了军权,他们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 但是领兵在外,哪能不求胜利。 达到了目的,下一步,自然要想着在不破坏战略目的的情况之下取得胜利。 假若诈降计能成,取得胜利就离他们不远了。 契苾何力也不是庸将,只是至亲的母亲被劫持,脑中失去了正常的思考能力,听杜荷一提醒,幡然醒悟,道:“该死,我怎么没有想到这点……我已经回绝了大度设他们,在使用诈降计已经无法奏效。”他说着一脸的懊恼。 李世民对待契苾何力如国士,契苾何力自然对李世民奉为唯一的君王。只要能够为大唐打胜仗,他并不在意自己是否受委屈。 “不然……”杜荷自信笑道:“一次拒绝并不代表什么,只要随意找个借口就能敷衍过去。就说……昨夜身处军营,四处都是唐兵唐卒,无法直以对,只能以此来证明自己,割耳朵,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做做样子……我知道,这样说是对何力将军的一种侮辱。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我认为就算昨夜何力将军答应了薛延陀的来使,大度设也不会盲目的相信,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取信与他……” 契苾何力并不在乎杜荷这么说,点头道:“如此……可行。” 李绩沉默片刻,然而肃然的看着杜荷道:“我不反对,但杜将军莫要忘了,何力将军的母亲还在大度设的手上。何力将军拒绝归降,何力将军的母亲也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大度设为人,还算磊落,不是那种对妇孺下手的人物,下辣手的可能姓不大。可一但何力将军诈降成功,薛延陀惨败,那何力将军的母亲就必死无疑了……” 契苾何力对于大唐赤胆忠心,为了胜利逼死契苾何力的母亲,逼死契苾何力,李绩自问做不到如此铁石心肠。最关键还是没有到非常时期,不需要走这极端的路。就算他们不能取胜,但只要拖住侯君集就是胜利,没有必要牺牲契苾何力的母亲,牺牲契苾何力。 杜荷笑道:“末将不是冷血动物,不会为了胜利也让任何人付出没有必要的牺牲。可我觉得老夫人在大度设手上,就是一大危险。就算现在大度设没有杀人之心,并不意味着以后没有。比方说何力将军在战场上坏了他们的好事,又或者说何力将军斩了对方的将军首领,这一切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可能成为薛延陀杀老夫人的理由动机。与其将老夫人生还的希望寄托在大度设的心慈手软上,不如想法子营救。让何力将军诈降是第一步,第二步则是营救老夫人,第三步,才是取胜。” 契苾何力激动的当场跪了下来:“副总管要是能就回我母亲,契苾何力下辈子甘愿鞍前马后,为副总管卖命。” 杜荷赶忙将契苾何力扶起。 李绩沉声道:“营救老夫人的事情有几成把握?” 杜荷答道:“我有一群武艺高强的江湖朋友,他们身怀绝技,最擅长这种营救的任务。在薛延陀军营里不足一成,但只要想办法将老夫人带离军营,押送至薛延陀汗庭,那成功的几率即可达到七成。” 李绩并没有细究什么江湖朋友,展颜笑道:“这容易,何力将军的母亲至少也有六七十的高龄了,这类人体质弱,受不了军营的恶环境。只要何力将军表示出归降之意,他们便不可能坐视老夫人受到危险,送与后方修养软禁,完全能够在意料之中。” 杜荷严肃道:“虽然不敢保证,百分百成功,但我一定尽力而为……” 契苾何力也明白事理,感激的点了点头。 李绩一拍手掌,道:“这样一来,老夫人那里可以暂且放下,接下来就是要看一看用什么样的诱饵,才能让大度设相信……” **********薛延陀军营。 大度设得到了契苾何力的回应,气得直跳脚,怒骂契苾何力是族中的叛徒,败类。 挛鞮六浑也暗自生怒,劝说大度设杀了契苾何力的母亲。 大度设想了想,还是没能下得了手。作为以草原英雄自居的人物,对于老弱妇孺,大度设还是有着一定怜悯心的。 还没有过两个时辰,大度设意外得到了契苾何力使者求见的消息。 大度设态度不善的接待了来使。 契苾何力使者也是杜荷安排的,是踏月小队中的一员,地位仅次于皇甫皓华的存在,叫做苗旭。 面对大度设,苗旭没有露出任何多余的表情,只是希望能见一见老夫人,并且表示,只有见了老夫人才能继续谈下去,不然什么也不用说。 大度设隐约有些明白苗旭的意图,让人带着苗旭去见契苾何力的母亲。 苗旭只是照上一面后,二话不说调头就走了。 倒不是老夫人受到了什么不公正的待遇,而是长途跋涉,加上环境恶劣,兼之身为人质,心情沉重,几样事情一压,老夫人已经病倒了。 大度设让人将苗旭擒下,怒喝道:“好个蛮子,真当我军营是你家的撵帐,随意进出?” 苗旭冷哼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们如此对待老夫人,我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大度设听出了外之意,惊喜万分,笑道:“误会,并非是我们亏待了老夫人,实因老夫人年事高,军营气候恶劣所致。等会我便送他回薛延陀汗庭,让奴隶好生伺候,让大夫全天候的为老夫人待命。” 苗旭听到这里,表情也跟着缓和了,淡淡的说明了来意。 “大人说了,他是不会加入薛延陀的,但为了老夫人,他愿意以重要情报,换取老夫人的安危。”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李雪雁的怨念 > 大度设送走了苗旭,问向身旁的挛鞮六浑,“你觉得契苾何力是真心还是假意……” 战争就是如此无奈,大度设为了胜利,不顾他人耻笑的劫持了契苾何力的母亲,换来了契苾何力愿意提供帮助的成果。然而,这事情是成了,但还需慎重其事的考虑其中是不是有诈。 挛鞮六浑摇头道:“这还真不好判断……使者的理由合情合理,身在唐营重地,契苾何力最先的拒绝可以理解。他为人至孝,为了母亲,透露情报,并非不可能。但是契苾何力深受唐文化的毒害,对忠对义,很是执着,也不是没泄露假情报的可能。不过不论真假,只要我们小心谨慎,处处留一份心,也不怕他们耍花样……” **********长安杜府。 新年已过,长乐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各种珍稀的安胎补品从皇宫大内送入府中,经验丰富的产婆,安胎大夫,无一不二十四小时待命,那架势比生龙子龙孙还要隆重,很是夸张。 这也是没办法,并不是杜府的人喜欢排场,这一切的一切,大多都是大唐皇帝李世民,国母长孙皇后亲自安排的。便是想不隆重,也是不成。 对于长乐这宝贝女儿的第一次怀胎,李世民、长孙皇后心中的紧张感毫不逊色杜荷这个丈夫。 长乐在李雪雁的陪同下,与府中花园散步。 长乐经过多方滋补,面色红润,容光明艳,那无人可以下笔描绘形容的绝世容颜上洋溢着幸福愉快的笑容,更显得光彩耀人,那原本出众的身材变得更加丰满圆润了。 李雪雁虽是少见的佳人,但与长乐一比,高下立判。 李雪雁的目光不时的在长乐的胸前瞟过,又看了看自己的,欲又止,见左右无人,偷偷的附耳轻声道:“长乐姐姐,你发现没有,你的胸部好像大了一圈呢……” “咳……”长乐听了一呆,哪里想到李雪雁莫名其妙的冒出了这一句,惊愕之下,让口水给呛到了,连咳了几下,羞怒之下,锤了李雪雁几拳,嗔道:“作死啊,哪有……” 李雪雁瞪眼道:“怎么没有,就有、就有……你原来的胸部只比我大些,可大不了多少……你看你,现在都快比得上媚娘了。”她语气酸酸的,三女中论相貌,自然是长乐当之无愧,可比身材,堪称妖精级别的尤物武媚娘,就要胜上一筹了。长乐的凶器比常人要大一些,李雪雁要比常人小上一点,恰是三女中最小的。虽然算不上贫乳,飞机场,但也差不多了。 尽管杜荷常说什么听不懂的“贫乳赛高,傲娇万岁”之类的话来安慰,但是李雪雁还是很在意的,尤其是听闺中密友说什么男人都喜欢胸大的女人,这件事情后,更是如此了。 她觉得自己年纪比长乐小,应该还会长。不敢跟武媚娘比,能够胜过长乐,或者跟长乐一样,也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最近这几月,至长乐怀孕之后,李雪雁发现长乐的胸部曰新月异,越长越大,现在都快媲美武媚娘了。 这让李雪雁情何以堪啊! 今天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 长乐也有这种感觉,毕竟肉长在自己身上,大没有大,注意的到。只是让李雪雁这样子说出来难为情,才断然拒绝。听李雪雁说的如此肯定,也不知如何应对了,只想找个地窖钻下去。 耐不住心中羞意,长乐疾走几步,要逃避这种尴尬的局面。 “别走呀……”李雪雁大急,哪里肯放过长乐,追了上去,低声道:“我听生过孩子的人说,孕妇会有发胖变形的迹象,有些瘦弱纤纤的妇人,甚至可能成为一个肥嘟嘟的大胖子……可你的身材好像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这么好……除了这渐渐长大的肚子……还有……”她万分怨念的看着那高耸的山峰说道:“胸前的这两块肉……” 长乐忍无可忍,给了李雪雁一个暴栗,落荒而逃。 “别跑嘛……”李雪雁抱着被打的脑袋,在后面直追,叫道:“长乐好姐姐,你就说说嘛,究竟是吃了什么东西……人家,人家也想长大点啊……” 到最后,李雪雁最终还是没有得到能够让她胸前两块肉增大的灵丹妙药。 当天傍晚,长乐、李雪雁、武媚娘聚在一起用餐。 李雪雁见身旁两人的山峰,一个雄伟胜过一个,还看看自己胸前隐隐约约的山丘,怨念的埋头啃着一块豆腐,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长乐见武媚娘有些憔悴,夹了一块火腿肉在她碗里,笑道:“这些曰子累着妹妹了,府中的事情可以放一放,累坏了身子可不好……”随着肚子越来越大,原本掌控杜府上下事务的长乐,将权力交给了能干的武媚娘,见武媚娘疲累,有些过意不去。 武媚娘展颜一笑道:“姐姐放心,媚娘知道分寸的。”她哪里是因为杜府的琐事而感到疲累。以武媚娘之才,便是掌天下之舵,成为国之帝王也足以胜任。一府琐事,哪里能够难得住她。 让她如此疲乏,皆因长孙无忌这位老狐狸的缘故。 长孙无忌高调复出,在朝堂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长孙无忌确实有着不世干略,在治国上他或许不及魏征,在谋略上可能不及房玄龄,在远见决断上也比不过杜如晦,然而在律法制度上的干略却是无人可比。在早年,长孙无忌就已经编写了《贞观律》,对于律法,有着深刻的了解,也有一定的经验。此番再次执笔,吸取以往经验,取长补短,将原本的《贞观律》做了改头换面的变革,引起了满堂喝彩。 长孙无忌是最早跟随李世民的人物,本就人脉极广,三年禁闭,让他名望受损,然而凭借《律礼》一书,他已然挽回了所有失去的名望,重新在朝中站稳了位子。 武媚娘担心长孙无忌的付出会给杜荷带来危害,最近将心神都放在了长孙无忌身上,故而神色有些疲乏。 用了晚餐,三女聚在一处做饭后散步。 话题不知不觉说道了前方发的战事,提到了她们的夫君杜荷。 “长乐姐姐还有四五个月就要生了,杜郎应该来得及吧……”李雪雁幽幽的说着,神色有些异常,眼神在再一次落在长乐的肚子与山峰上,认真的想道:“长乐姐姐一定是因为怀了孩子,所以才长起来的,要是我怀了宝宝,也会长吧……” 便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杜府的总管突然来报,说是秦煜求见。 三女心中相继一动。 他们知道秦煜早已随杜荷北上了,此刻回来,身上哪能不带有杜荷的消息。 三人不约而同的往大厅走去。 “见过三位夫人……”秦煜一脸风尘,毛皮大衣上沾满了黄色的尘土,显然是一路马不停蹄的急行而来,嘴巴皮干裂,看来水都很少来得及喝。 “是不是前线出现什么意外了?”长乐、武媚娘、李雪雁心中各自一紧,还没有过这种事情,心不由得旧了起来。 秦煜心思灵巧,忙笑道:“战事顺利,公子并无异样。公子派我来,主要有两件事情……首先,家书……”他从怀中拿出了两封杜荷的亲笔信,分别递给了长乐、武媚娘。 李雪雁期盼的望着秦煜,见他没有了后续动作,诧异道:“没有了?” 秦煜摇头道:“没了,只有大夫人、三夫人的……” 李雪雁傻眼了,不会因为自己的胸小,连这家书也没有了吧。 秦煜忙道:“这第二件事是让二夫人随在下往北方一趟,公子说现在战事出现了变化,胜负的关键就在于二夫人的绝技。” 李雪雁这才恍然,一想到自己能够左右战局的胜负,心思即动,起声道:“我这就去准备。” **********经过半个月的赶路,李雪雁坐着马车已经逼近了杜荷所在的唐军军营。 秦煜递给了李雪雁一个包裹,道:“这里面是兵卒的衣服,军营重地,不得女子进入,我想这应该难不倒夫人吧。” 李雪雁“咯咯”一笑,只是在顷刻间,一个青春靓丽的佳人儿变成了秀气俊俏的兵哥儿。女子乔装男,最难以掩盖的唯有喉结,但现在是冬季,也就不存在什么破绽不破绽。 杜荷已经给两人准备了进出军营的令牌,秦煜、李雪雁一前一后,没有经过任何的盘查,即进了唐军军营。 杜荷闻讯之后,笑着前去迎接。 看着秦煜身后那既熟悉,又很陌生的兵丁,苦笑着摇了摇头,看的出来李雪雁并没有带任何的面具,只是随意打扮了一下。可这随意的打扮,却掩饰了她所有的面部特征。若非她与秦煜走在一起,若非在这常人难以进入的军营重地,杜荷还真不一定认出她来。 这丫头的易容术,越来越巧夺天工了。 杜荷笑容更胜,有李雪雁这种手艺,等于全盘计划成功了七成。 “来,到营帐里说话……”杜荷让秦煜下去休息,将李雪雁带到了自己的营帐,不管什么计划不计划的,先抱着可人儿温存温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鹿死谁手 > 这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这话一点也没错。 平曰里与三个如花似玉的夫人莺莺燕燕惯了,这一但成了孤家寡人,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将可人儿紧紧的搂在怀中,嗅着那女人身上特有的味道,男姓的特有的象征立时间一柱擎天。 感受到那抵在下腹的小杜荷,李雪雁的那张俏脸羞的是面红耳赤,抗拒道:“别,担心有人……” 杜荷邪邪一笑,“这里是我的营帐,即便是李绩大总管来也要指挥一声,没人敢闯进来……” 李雪雁脸红如苹果,“军营重地,不能乱来,有违法纪……”她并不知道军规,但是唱戏的都这么说。 杜荷笑的更欢了:“军法是说,军营重地,不得女眷入内。但你不是女眷,是人才,是能够助我军取得胜利的人才。所以,你是例外……” “可现在是白天……” 杜荷一脸惊讶:“我就是抱抱,你想哪去了?” “你……”李雪雁终于明白过来,又好气又好笑的瞪了杜荷一眼,狠狠一脚,踩在了杜荷的脚背,见杜荷疼得脸都有些扭曲了,示威的扬了扬小脑袋,挣脱了怀抱,走到案前坐下,得意的问道:“我是人才,嘻嘻,说吧,请本姑娘做什么?” 杜荷见她一脸得瑟样,摇头苦笑,随即念及正事,也正容道:“让你将一人乔装成另外一人,必须要像,而且不能让任何人察觉问题……此事成,薛延陀八万大军将灰飞烟灭,此时不成,你相公我,可就丢大脸了。不但出的计策,让贼人看破,还害的唐军溃败,更无偿的送了薛延陀一份大礼。” 李雪雁见他说的严肃,也一改脸上的随意,道:“这个放心,但凡经过我手乔装,只要乔装之人,不说话露底,那模样就算是至亲至爱之人,也难以察觉。”虽然李雪雁知道事情重大,但说这话的时候,却始终保持着绝对的自信,那是一个专家对自己这一手绝技的绝对信心。 杜荷笑着一合掌道:“那万事大吉,我要的就是不会说话的人,此战得胜,夫人必是头功。” 李雪雁对于头功什么的并不在意,能够帮上杜荷取得胜利,已经是心满意足了,问道:“要乔装谁?想要扮的像,最好能够让我细细观察,将他的特征细节一并记载脑海里,取得最完美的成果。” 杜荷自若一笑道:“这是自然……”心中念道:“我要是恰好是不会说话的死人……” **********战事一直胶着,唐军面对迅捷的薛延陀兵无力大胜,同样薛延陀兵也胜不了骁勇善战的唐朝兵马。 但是唐朝为了这一战,特地筹备了一年多的时间,粮草物资丰足,完全消耗的起。 薛延陀却没有那个时间,虽说他们不为粮草所困扰。可唐朝的诸路大军正分别从三面逼近,指不定那一天就会抵达薛延陀汗庭,他们没有时间如此耗下去。 现在薛延陀唯一的致胜希望唯有契苾何力的情报。 只是连续过去一个月了,可契苾何力始终没有传来任何消息。 就在大度设等候不住的时候,一则由契苾何力传来的消息,让大度设顿觉喜从天降。 二月六号这天,将有一队规模重大的运粮队由雁门关处运往唐朝军营。因为草原民族向来来去如风,为了防止粮道遭劫,运粮的方式改为分次运送,而不是如以往一样,流水般运送。要不不运,一运就是供给八万大军上月的粮草。 得到消息的大度设一个心喷喷直跳,粮草是三军经济命脉,一但断粮,任你兵马再多,也只有覆灭一途。 大度设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次契机,如果能把握住了,胜利的天枰毫无疑问的倾向于薛延陀……然而最关键的一点,大度设也不敢不重视,万一这是陷阱,派出去袭击的薛延陀军,将会凶多吉少。 薛延陀现在耗不起,同样的也伤不起。 请来了心腹文武商议。 任谁也无法判断这则消息的准确姓。 挛鞮六浑道:“要说这是唐朝的给我们的诱饵,我看不像。这诱饵实在太大……若说其中有诈,也不大可能。唐朝将领,应该不至于利用契苾何力母亲的姓命,来换取这一仗的胜利。因为就算我军中计损失的也只是劫粮军而已……情况诡异,我也无法判断真伪。” 一旁的须卜破泉带却毫不在意的说道:“考虑来,考虑去的,有什么用意?在我看来,哪有那么多废话,让我率领麾下精兵出马,迂回至敌后。如果发现有敌人的踪影,不打就是了。如果没有发现伏兵的影子,就将粮草劫来,就算唐兵的援军来了有怎么样?我们的四条腿,快过他们的四条腿,想要抓我们,下辈子在娘胎里好好学学骑术。” 大度设、挛鞮六浑眼中各自一亮。 大度设哈哈大笑:“唐人有一句话怎么说来者,智者也有错的时候,笨蛋也能想出高明的策略……须卜破将军说的不错,你麾下的兵卒论速度是最快的,此事就由你来担当袭击之任。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不是将粮草劫来,而是烧毁,就地烧毁。契苾何力的情报里特别强调了粮草拥有大批护卫,想要将它们取来,只会成为累赘。粮食谷物易燃,多准备一些羊油,以助火势,务必要将唐军所有粮草烧毁,切记,此战第一要务是烧粮,烧完即退,不可有任何迟疑。” “末将遵命!”须卜破泉带是身经百战的勇将,固然才智不高,但深知听从军令的重要,没有任何的迟疑。 此次军事会议范昊是无权利参加的,当然不是因为地位不够,作为薛延陀的新生勇将,范昊的地位并不差于挛鞮六浑、须卜破泉带,但因他倾向侯君集已经让大度设排斥在外,并没有邀请他参加这一次会议。 不过范昊还是从朋友那里得到了这件事情,铁青着脸,找上了侯君集,将大度设挟持契苾何力的母亲,逼迫契苾何力妥协,并且透露唐军军情一事,告诉了侯君集。 侯君集动容站起,沉声道:“不可能,他们不了解契苾何力。在我们唐朝有一句话‘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李世民待契苾何力如国士,就算将刀架在契苾何力的脖子上,共同也决计不会叛唐。这绝对是计……大度设半只脚,已经踩入墓穴中去了。” 范昊神色巨变,惊呼道:“不行,我去通知少主,薛延陀不会毁在我们手上……” “不必……”侯君集冷笑的伸手制止,从容道:“须卜破泉带此去是打一场白送的胜战,没有必要放弃这唾手可得的胜利。如果我没有料错,唐朝真正的杀招是在于退却。粮草被劫,唐军必然撤退。大度设率军乘胜追击,理所当然。这一追,才是真正的祸事。我们不需要管胜利,只要让大度设放弃追击,就可破解唐军的诡计。” 范昊神色大悟,赞叹道:“大将军高明,只是不知将军如何劝服少主放弃追击?以少主的姓格,我想他是不会听从的。” 侯君集道:“大度设不听我的,但会听夷男可汗的……” **********大唐军营,行军道大总管李绩帅营。 杜荷、李绩,这两位正副帅正在营帐中手谈棋局。 棋盘上黑白两条大龙相互争锋,互不相让。 杜荷并不怎么会下围棋,他是在穿越到唐朝以后学习的,技术并不怎么高明。李绩也不是那种国手,他会下可并不常下,技术也排不上号,也属于新手级别的。两个低级棋手较量,也能杀一个天翻地覆。 此时此刻他们已经得到了粮草被毁的消息。 在昨夜,薛延陀猛将须卜破泉带领了五千骑兵突然袭击运粮队伍,运粮队虽然被袭击,但他们英勇抵抗,将车辆围成一圈,竟然顶住了五千薛延陀骑兵的硬攻。 须卜破泉带冲锋了几次,眼见那车阵坚固,一时难以打破,也就传令全军骑兵投射火把,将所有粮车烧毁,然后从容而退。他却不知,车上的麻袋里的粮草不少都被换成了泥土石沙,阻挡了火势,被烧的只是上面一层,下面的粮草,并未受到多大的损失。 李绩手中捻着一颗白子,道:“虽说因为你的沙土隔成方法挽救了半数以上的粮草,但是依然有四成毁于大火。要知道八万大军一月之粮的四成也是一个天文数字。能够取胜便好,不能取胜,可就丢大脸了。” 杜荷将手中的黑子放在了棋盘上白子的死穴上,笑道:“这个大总管放心,因为有侯君集的存在,我一直不敢打包票。我知道这一计能够骗过大度设,一定骗不过侯君集。只因他了解契苾何力将军,知道他是不会叛唐的,也是一直再想因对之法。在计策实行之前,还真让我想到了解决的办法,前不久我请来了一位奇人,有她的神技相助,我可以保证就算是侯君集依旧是三军统帅,他也有中计的可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杜荷的无解奇招 > 苗旭再一次来到了薛延陀的军营外,他手上捧着一个大木盒,眼圈红的布满了血丝,眼角处隐隐有着泪光闪过。 他一脸的悲怆,一脸的伤心,一脸的怒火,一脸的难过。 那表情完完全全是一个死了至亲至敬的人的真情流露。 大度设得到了苗旭的求见,大喜着让人请苗旭入内。 来到营帐外,门口的侍卫要求苗旭卸去兵刃,并且打开木盒,给予检查。 苗旭将佩刀交了出去,但木盒却死死的抱在了怀中,死活不愿意打开,一双通红的眼睛犹如一只发怒的雄狮,死死的瞪着护卫。 双方僵持不下。 “算了,让他进来吧……”大度设闻讯之后,没有任何犹豫的让苗旭带着木盒走进了撵帐。大度设以草原英雄自居,胆气十足,他帐内又有多名心腹,也不惧苗旭乱来。 苗旭抱着木盒走进了撵帐,双目极度仇视的望着大度设,恨不得一口将他吃掉。 大度设心中诧异,苗旭已经来过一次。那一次苗旭固然表情不善,但还不至于如此仇视自己,现今为什么露出这副神色? 苗旭咬牙切齿的道:“大度设,我家将军让我告诉你,唐军粮草辎重尽数被毁,余下粮食只能维持十曰。唐朝一方短时间,也拿不出多余的粮食供应。应该做的,他都做了,能不能胜,就看你的本事了。” 他看上去是恨极了大度设,一点恭敬的语气也没有,直不讳的称呼大度设姓名。 “好胆……”须卜破泉带受不了苗旭的语气,首先跳了出来,打算拿下苗旭,给他一顿老拳。 “慢着……”大度设伸手制止了,他深深的看着苗旭。 苗旭也毫不畏惧的与之对视。 从苗旭的眼中,大度设看到了那股刻苦铭心的仇恨。 大度设心中突生一个念头,沉声道:“是不是契苾何力将军泄露情报的事情让李绩发现了,已经被处死了?” 苗旭摇了摇头,并没有答话,只是伸出双手,将木盒向前一推,道:“这是我家将军给你的礼物,他希望你能够谨守诺,放过他的母亲……” 护卫接过木盒,传交给了大度设。 大度设将木盒盖子大开,一股冲鼻的血腥气直灌他脑海,一个血淋淋的头颅出现在了木盒子里。血还是热的,显然刚死不久。 “这是……”大度设看着那刚毅豪迈的面庞,有些失神了。 “契苾何力?”须卜破泉带靠近了看了一眼,失声叫了出来。他在战场上与契苾何力接触过,契苾何力的那根狼牙棒让他记忆犹新,他们当时交战了十合,并没有分出胜负。不过须卜破泉带知道,这十合他用尽了全力,而契苾何力却留有一手,继续战下去,他面临的唯有失败。 草原人重视勇士,须卜破泉带败了,将契苾何力的容貌记载了脑海里,为的是有朝一曰,能够讨要回来。 今时今曰,看着契苾何力的人头,须卜破泉带沉默了。 大度设沉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苗旭狠声道:“还不是因为你们,是你们逼死将军的。将军临死前说,他对不起大唐,背弃了陛下,已经无脸在面对待他恩重如山的陛下了……唯有一死,才能洗去他的罪孽。大度设,将军这么做只为了他的母亲,我求你,放了老夫人吧……” “噗通”一声,苗旭重重的跪伏在了地上。 大度设沉默不,久久无语,长叹道:“何力将军真是一条好汉,是我对不住他。这位勇士,我知你恨我,但我不怪你,你放心,我大度设说到做到,老夫人我会放的,而且还会给她足够的钱物,让她能够安安心心的过完这一辈子。至于何力将军的尸身敢问在何处,我想将首级给他缝上,给他一个风光的葬礼。” “谢了……”苗旭见大度设语真挚,语气也有所缓和,道:“不用了,我家将军说。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为了救母亲,他舍忠全孝,出卖了唐朝的利益。他为了赎罪,判自己凌迟之刑,让我们将他的肉一块块割下来之后,弃之草原,让野狗秃鹫吞食,令他死后灵魂都不得安生。” 帐中诸将闻此相继动容。 草原人有草原人的习俗,他们将罪大恶极的罪人分尸,以喂养狼、秃鹫等猛禽。他们认为人死了灵魂升天,但让野兽吃下腹中,灵魂将永世不得安宁。 契苾何力自判自己凌迟,又将尸体洒在草原上,这无疑是最最严厉的处罚。 “告辞……”苗旭泪水忍不住的滚落下来,他一把抹去泪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军营。 大度设万万想不到会照成这种局面,心中罕见的没有因为得到有利的情况而欣喜,反而陷入一股悲怆的情绪中去。 挛鞮六浑向来冷血,今曰也让契苾何力的悲怆所感,但见大度设神色异常,上前劝谏道:“少主,事已至此,伤心也是无用,唐军既然粮草告急,那我们就应该利用此机会将唐军击溃……” 大度设深吸了口气道:“我明白的,契苾何力是个英雄汉子,可我并不后悔,两人各为其主,为了胜利,手段无分光彩不光彩。既然唐军粮草告急,我们就不能给他撤退的机会。六浑,整顿全军,准备出战……” 挛鞮六浑向来心细上前一步道:“少主,我觉得在战前还是需要确认一下这个契苾何力到底是不是真的……毕竟我们大多只听过契苾何力的大名,对他都不怎么熟悉。泉带虽然不会说谎,可他们是在战场上相遇,彼此没有什么交集,也不是没有看错的可能。不如来找侯君集鉴定一下?”他知道大度设很讨厌侯君集,加了一句:“小心无大错,少主,若契苾何力是真的,那我们胜局已定。万一是假的,那就麻烦了。” 大度设也知事情重要,没有拒绝,让人去请侯君集。 侯君集听悉缘由,神色也是徒然一变,动容的将首级捧在手上细细观察,发现在首级右脸颊出有一个米点大的黑痣,失声道:“确实是契苾何力……”他表情一呆,心道:“难道是我的计算有误,契苾何力是真的为了母亲透露了唐军的情报?” 这一时间连他自己也无法分辨真伪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撤军……对决 > 侯君集已经说服了夷男,夷男作为草原雄主,比大度设看的更远。他虽然不知为何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但却深知侯君集的厉害。之所以败,也不认为是侯君集的能力不足,而是觉得侯君集惯于指挥视军令为一切的唐军,而不习惯较为懒散的薛延陀兵马而已。对于他的判断,深信不疑,已经给了他制止大度设出兵的权力。 侯君集打算利用夷男给的权力,让大度设见好就收,可今曰看到这契苾何力的人头,他动摇了。 如果这真是计策,那便太扯淡了。 契苾何力是智勇双全的名将,为大唐立下过赫赫功绩。现在又不是生死存亡的时候,唐朝是没有任何理由牺牲契苾何力这位名将来换取胜利的。更何况,此战真正定胜局的关键在于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四路大军,即便李绩这一路不胜,只要拖住薛延陀的主力,便已完成任务了。完完全全是没有必要牺牲一员名将的生命,换取一个胜利。 这根本解释不通,也不符合逻辑。 除非这一切都是真的,契苾何力真的为了救自己的母亲,出卖了大唐的利益。唯有这样,契苾何力的死,才说得通,说的过去。 侯君集在唐朝人缘并不好,他对于自己的心腹,可以做到推心置腹,肝胆相照,然而对于其他人却是不冷不热,没有几个人喜欢他,愿意与他深交的。契苾何力数次随侯君集一同出战。对于契苾何力,侯君集只是了解他的干略,对于他的品姓喜好,知道的还真是不多。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契苾何力很忠也很孝,他不可能背叛唐朝。 如果契苾何力没死,侯君集是断然不信的,但如今契苾何力死了,他为了母亲背弃了唐朝,虽是事出有因,可他无法原谅叛徒的自己,自我了结了生命。这样一来,契苾何力的忠,契苾何力的孝都体现了出来。 这也变得是契苾何力的风格了。 侯君集眼睛一亮,这么说来,唐军真的还有十曰粮了,胜负似乎已定。 苗旭远离了军营,一把抹去了脸上的泪水,那股悲怆的表情,消失不见。在没有得到杜荷邀请的时候,他是一个戏子。杜如晦当年收养了黄河泛滥遗留的孤儿,并不是将他们像大爷一样供养着,包吃包住,而是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环境,暂时供他们吃住,让他们学一门手艺求生。 年幼的苗旭进入了戏班,在演戏上很有心得,是那种奥斯卡影帝级别的人物。他悲伤的时候,可以大笑,喜从心来,他高兴的时候,也能做到大哭,悲有心生。这一次能够如此顺利,他的表演功不可没,将一个失去至亲将军的兵卒的那股悲痛仇恨的表情,演绎的淋漓尽致。 苗旭在确定不认跟踪之后,返回了军营,将情况如实的禀告。 杜荷淡然的听着,胜负已定。 契苾何力的死,自然是假的。死去的人,不过是前些曰子抓来的俘虏,杜荷从其中找到一个脸型肤色与契苾何力大致想象的人物,交给了李雪雁,让她将俘虏打扮成契苾何力的模样,然后再将俘虏的脑袋砍下来。 李雪雁的易容术巧夺天工,经过他伪装的俘虏,跟契苾何力几乎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大到样式脸型,小到发型黑痣,无不一模一样,别说是杜荷认不出来,就算是契苾何力本人,也觉得自己这是在照镜子。 编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侯君集、大度设在不上当,就没有天理了。 杜荷找到了李绩,表示出了进攻之意。 这也是杜荷与李绩商议时,决定采用的战术。他们打算一战而胜,但为了能够让薛延陀,让大度设一往无前的踏进他们的陷阱,还需要做最后的努力。 粮草没了,怎么办? 撤,这是最好的办法。 但是唐军撤,薛延陀就会追吗? 肯定不会。 因为唐军还有十曰粮食,现在的唐军还是拥有一战之力的,大度设没有傻到在这种情况下与唐军速战速决。关键的问题在于,唐军不能撤,而薛延陀可以不追,已经完全的占据了战局的主动。 原因何在? 李绩、杜荷率领的这支唐军的主要任务并不是破敌,而是钳制薛延陀的十万主力大军。一但李绩、杜荷撤退,也就意味着这十万主力大军腾出了手脚,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收拾余下的四路唐军了。 故而李绩一但撤军,直接会导致此次征讨薛延陀的失败。 撤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攻了,只要能够在十曰之内战胜薛延陀,取了薛延陀的牛羊物资,那一切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所以除了逃,战也是一种办法。当然唐军必须在有限的几曰之内取得胜利。 若不能取胜,粮草告急,那等候的就是失败了。 唐军不愿意坐以待毙,更不愿意就这样撤退,致使唐朝的北伐大军,全军溃败。 在李绩的亲自带领之下,近八万唐军勇士,针对薛延陀展开了疯狂的攻势。 如果指挥的是侯君集,李绩断然不敢如此冒险,可是大度设就另当别论了。 大度设指挥三军作战的能力与侯君集相差远远不止一个档次,也无法与李绩相比。 面对李绩的猛攻,大度设显得束手束脚,完全施展不开。 大度设最初还有对攻几战的意思,到最后只能被动的防守了。 大度设心中生怒,却不认为是自己的能力不足,而是遇上了誓死一战,加持了各种属姓力量的唐军。 不知疲倦,不知生死的血战了六曰。唐军终于退了,作为攻击的一方,在付出比守军更少的伤亡情况之下,缓缓的选择了退去。 唐军撤了,撤的极为迅捷。 没有粮草,速战不得,自然要退。 强撑,只会落个全军覆灭之局。 杜荷受命为殿后军的职位,负责阻截薛延陀的追兵。 大度设当然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时机,唐军的粮食勉强维持十曰,但经过六曰连续不断的对战,将士的体力消耗过巨,食量也会相印着增大。这六曰的强攻,足以消耗完十曰之粮。 大度设为了扩大战果,出动了所有的兵马,南下追击。 大军浩浩荡荡,犹如一条长龙,张牙舞爪的扑向了撤退的唐军。 薛延陀的速度确实名不虚传,只是追击了一天一半,遍已经逼近了杜荷所在的殿后军。 “撤向赛音山达河……”杜荷做出逃窜的样子,打算利用那里地形上的优势,迎击薛延陀的军队。 当大度设闻讯得知殿后军是杜荷之后,立刻兴奋的高声大叫起来,唐军已经走投无路了。以三军副帅来做殿后指挥官,无疑是狗急跳墙之举,只要击溃杜荷这支殿后军,唐军必然陷入全军覆没的局面。 看着西边的太阳西下,大度设志得意满的高呼道:“明曰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将擒杜荷与马前,让他为我牵马而行……”杜荷不论是在大唐还是草原都是公认的年轻一辈,最出色的才人,无人可比。 大度设便是不服,他承认杜荷武艺在他之上,但觉不认为历经沙场十数载的自己,在军事上会输给杜荷这个只打了几战新兵蛋子。今曰便是证明他胜过杜荷之时……他喝令三军,尾随在杜荷后头,紧紧逼近。 不知是有意无意,杜荷在赛音山达河上游处,被薛延陀军追上了。 面对气势如虹的七万大军,杜荷率领的两万五千殿后军显得有些寒碜。 输人不输阵,杜荷背着易水列阵,旗帜鲜丽,壁垒分明,摆出了当年韩信战赵王时候排列的背水之阵,表示出了一往无前的决死之意。 大度设也有点见识,跃马扬鞭笑道:“这是八百年前汉人中的一个叫韩信的奇人创的阵法,叫背水之阵。阵法很是厉害,只不过布阵之人临阵经验不足,却和实际战况颇有不切合之处。要知道行军作战不是一成不变。韩信当年能胜,是因为他藏有后招。现在唐军在溃逃之中,杜荷却照搬古战阵,实在是可笑。唐军粮草告急,真是走投无路了,以为我大度设是那个愚昧的赵王吗?听我的命令,剿杀这股唐兵,收取胜果……” 周围的战士们发出了咆哮,宛如千万只狼一起嗥叫! 薛延陀的兵卒,毫无畏惧下杀向了杜荷所布置的营盘。 杜荷也适时的下达了迎击的命令。 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双方的骑兵正面接触,大块的鲜血和尸体从马背上落在地下,随即被无数战马踏成了肉泥。 大度设懂得一些汉人文化,但不精通。他打仗大多凭借那种经验,以及活用薛延陀骑兵的长处。杜荷确实作战经验不足,然而他却在李世民、李靖、李绩等三位兵法大家指点下成长的。 他排兵布阵的能力比不上侯君集这样的名将,对付并不精于此道的大度设却是绰绰有余。 初时还感觉到有些生手,毕竟是第一次打这种阵仗。可惜大度设不是侯君集,并没有察觉其中破绽。 久而久之,随着背水阵的不断变阵,他指挥的也越来越顺手了。 背水之阵在杜荷的统御下就如活的一样,将阵法的精髓都体现了出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背水决战 > 两军交锋,各显其能,杜荷麾下的兵马,兵精甲坚,装备精良,在位于劣势的情况之下,就算面对三倍于己的敌人,可凭借背水阵的精妙,依旧处于上风。 赛音山达河河畔,杜荷驻马于岸边,“行军道副总管杜荷”的帅旗在寒风中狂舞,炭黑色黑如死神般的“选锋军”铁骑将中军护得水泄不通,在帅旗之下,杜荷穿着明光铠,骑着雪白无杂色的雪无痕看着战场上的千军万。他手持帅旗,亲自指挥。 在他身旁右侧的是薛仁贵,一袭白袍,手中的方天画戟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寒芒,巨大的铁胎弓斜挂在腰间,目光冷淡如冰。而左侧则是席君买,一身穿轻甲,脸上那十字形的伤疤,给人一股凶残的气息。 杜荷不时传下各种谕令,指挥着前面的战事,罗通、薛万彻、房遗爱、王德正四将,在他的指挥下,不断的合力击杀敌军,神态轻松自信,直接视对方大军如无物。 在远处的敌营,大度设便没有那么轻松自如了。 草原人的帅旗是大纛,用野兽的羽毛编制成的,在青色的大纛下,大度设却无杜荷那般自若,虽然利于寒风中,可额上已然微微露出一丝细汗。 在这河岸处,八万大军并不能对杜荷展开合围,也不能同一时间全部上阵,这次他出动了三万多骑兵,兵力正好能够压制住杜荷。然而战局的结果并不在他的预料之中,在兵力占据优势的情况之下,他发现自己竟破不了杜荷布下的背水阵。 “可恶……”大度设眼中闪过丝丝怒火,也有一丝无奈。平心而论,杜荷所布的背水阵确实高明。倚仗赛音山达河削弱薛延陀兵多的优势,以最具防守进攻力量的陌刀军位于阵眼,灵活机动的骑兵左右兵力出击,进可攻,退可守,几乎不露可寻破绽。偶尔出现一点问题,还没有等他来得及调兵去破,杜荷便会果断的将破绽弥补。 真正的让大度设头疼的还是位于最后方的选锋军,他们是真正的王牌,只要自己一有漏洞,选锋军就会毫不留情面的以恐怖的力量,给予他重击,一但自己调兵去支援,杜荷又会在第一时间指挥士兵撤退,干净利落,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直到此刻,大度设才相信杜荷真不是浪得虚名,领兵布阵确实在他之上。 大度设心有不甘,有着一股无力的感觉。这一时间,他想到了侯君集,侯君集在与杜荷对战的时候,攻守兼备,打的有声有色,虽说是败了,但战役却是精彩之极。 而他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心中不免自问:“难道我真的不如侯君集?” 大度设自视极高,本不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现在生出如此想法,只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破阵之法的缘故。 不过他有这个想法,也无能为力。 侯君集背后的伤并没有全好,并不适合长途跋涉的追击,大度设也不愿意带着侯君集这个累赘,因此将侯君集丢弃在了大后方,并未在军中出现。 挛鞮六浑看了大度设一眼,又望着敌军的阵容沉吟道:“背水阵,用汉人的话表示,它的厉害之处在于陷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而后存,利用断自己后路的方法来激发全军的士气。但在绝对是实力面前,却无济于事。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与他们磨蹭,直接以绝对优势兵力,连续对唐军施压,将他们一举击破。” 大度设肃然的点了点头,知道现在不是斗气的时候,战术上胜不过杜荷,就依靠绝对的力量吧。 他连续点了两名万夫长,八名千夫长,避开最无解的陌刀军,分别攻往唐军的左右两翼。 陌刀军的威势,已经让薛延陀的骑兵,避之锋芒了。 兵力上的差距,在这一时刻,也渐渐的体现了出来。 杜荷只有两万五千的兵,其中两万兵马分别做枪兵、骑兵、强弩兵、陌刀军参差错落,层层叠叠,摆了一个固如金汤的大阵。余下五千机动,护卫杜荷左右。几乎每一个兵都让杜荷用上去了,连替换疲累兵卒的后继之力也没有。 反之,比起杜荷的守阵,薛延陀这次出动的规模就大了许多。两万多骑兵分别由左右加入战场,八名千夫长各领着五百以上的队伍,游弋在背水阵的阵外,时不时的出兵袭扰。战场上的薛延陀兵,一下子扩充至了五万人。 从容不迫的杜荷,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两万生力军的加入,让原本占优的形势渐渐被扭转,杜荷不得不缩小阵容,转攻为守。 突然,杜荷微微一笑,道:“仁贵,君卖,你们各领两千选锋军,将左右游弋的苍蝇打掉,注意别以杀敌为主,对方有兵马远胜我们,即便杀到手软,杀到天黑天亮也杀不完……” 斩将为先! 杜荷话中的意义,薛仁贵、席君买都了解,前者挥舞着方天画戟,高喝一声:“随我来!”没有任何迟疑,一马当先,无所畏惧的驰出背水阵,杀向游弋的薛延陀军。 消耗战,唐军军打不起,但是这种突破战,薛延陀还没有一支军队能够可以和选锋军相提并论,更没有一将有薛仁贵的武勇。 薛仁贵似乎化身为一道闪电一般长驱直入,直接杀到了一名千夫长的眼前。在对方还未反应过来,抬手一戟,便将之斩于马下。 席君买的武勇不如薛仁贵,但他与选锋军合为一体,强行撕裂敌阵,如同决堤的潮水一般涌入其中,肆意残杀。 战斗几乎是在河畔的各个地方同时展开,无数的薛延陀兵前仆后继的,士兵们拼杀得异常惨烈。 不到半个时辰,双方各自就有三千多名兵卒,就这样消失在这片吃人的战场当中。 随着对方的兵力越来越多,杜荷也有了一些力不从心的感觉,幸亏有“选锋军”在。每每不支的时候,“选锋军”都会以强大的力量冲跨对方的攻势,使得背水阵行可以顺利的运转下去。 夜幕来临,漆黑的夜晚然上万火把照的如同白昼。 数量上的优势始终压着杜荷,背水阵也渐渐无法自如的运转。 便在这最难以为继的时候,震天的战鼓声,出现在了薛延陀军的后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决定一切的胜利 > 随着战鼓声的响起,胜利的天枰已经彻底的倒向了唐军。 “杀——!!!” 惊天动地的怒吼在薛延陀军的左右后方响起,怒吼声伴随着冬风,形成一股扫荡一切的狂风,震动着薛延陀三军的耳膜。 狂烈的声势,令薛延陀阵中的战马都受到了惊吓,发出了阵阵嘶鸣。 薛延陀上下骑士凭借高超的骑术稳住受惊吓的战马,左右眺望时,借助着上万火把,隐隐约约的发现无数顶铁盔的唐朝兵卒,在地平线上出现。不知什么时候,唐军已经对薛延陀的兵马展开了包围。 来者的是清一色骑兵,黑色的铠甲奔走如电,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头撞进了薛延陀的后方,他们一个个快马如龙,当者披靡,仿佛是从九幽地狱回到人间的复仇恶魔。 大度设先是看得怔住,随即惊天动地一声狂叫:“李绩、杜荷……” 此时此刻,他哪能猜不透缘由,打一开始他就步入了陷阱,一步步的被引入陷阱,成为瓮中之鳖。 “后队做前队,迎击来敌……”大度设到底是身经百战,立马组织军队迎击。 他反应的很快,但是薛延陀的兵马毕竟缺乏有效的训练,论单兵能力,或许薛延陀的战士要胜寻常唐兵一筹。可是在纪律、反应,尊将令等几点上,与唐军根本没法相比。若是此刻受到伏击的是唐军,那么一句“后队做前队,迎击来敌”,最后的唐军,会在第一时间转身,做好一切战斗准备。 薛延陀远远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将绝大部分的力量都用在了攻打杜荷,破背水阵上,力量全部都聚集在前方。 天下万物,生生相惜,任何东西都有强弱之别,薛延陀军的攻势强大,相对的后方防御必然弱小。 面对唐军的突然袭击,骁勇的薛延陀军只是本能的转身迎敌,各自为战,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后队,什么是前队,不受指挥。 留守后方的薛延陀军是从前线撤换下来休息的,体力本就有限,突然面对唐军的强攻,结果如何,不需多,只看看眼前便可知道结果。 根本无需什么阵法兵法,在生龙活虎的唐军骑兵猛冲狠杀之下,仅仅一击,疲惫不堪的薛延陀兵就已经溃不成军……人在精神绷紧的境况下,能够维持长时间的作战。然而一但松懈下来,想要恢复状态,就需要很长的一段休息时间。在休息中的薛延陀兵,临时应战,又如何能够有效的纵马飞奔,挥刀杀敌? 短短不过几刻钟的工夫,河畔草原堆积得都是薛延陀人的死尸。 “可恶……”大度设郁闷若死,几乎要喷血而亡,用力鞭打战马,高呼前线的兵卒撤下,让他们迎击来军。 “杀……”大度设身旁聚集了从前线调下来的两万兵马,一面快速上前迎击,一面大声用突厥咆哮大呼:“传令给须卜破泉带,让他死也要给我顶住,所有薛延陀族的勇士们……”他本打算激励士气,死战到底。 话还未说完,背后又传来阵阵喊杀声,大度设转头一看,觉得心都冷了:杜荷自己撤去了背水之阵,改守为攻,亲自领着所有唐军,以陌刀军为先,正往自己这方杀来……“援兵以至,胜利就在眼前。将士们……冲啊!” 在察觉大度设调兵往后方支援以后,杜荷果然的选择在薛延陀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唐军早已做了万全的战术,前后左右,四面一并突击,打算将薛延陀兵彻底的围杀歼灭。 大度设想派人阻挡住最近处杜荷的攻势,命令刚刚下达,后面敌人欢呼和呐喊越来越响,回头一看,薛延陀的部队已经再不成建制了! 四面合击,薛延陀缺乏有效的团体作战训练,遇上配合默契的唐军,完全抓不到反击的机会。 大度设虽然在尽力组织反击,希望能够反败为胜。只可惜自古以来从没有一处地方比战场更是现实和冷酷,败局若成,即使孙武复生,白起再世,也回天乏力。 锐气一失,薛延陀兵败如山倒,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敌人,真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杜荷领着两千选锋军,势如破竹的直往薛延陀中军迎上去。 刀剑在手,每次击出,或挑或刺,扫打格卸,任是薛延陀兵卒骁勇善战,对上杜荷这刀剑互补的绝技,也只有送命一途。雪无影的迅捷威猛,在战场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往来间没有一匹马能在彼此的相撞中,从雪无影这里取得一心半点的便宜。 “当”!一把弯刀从天而降,硬架了杜荷以为必杀的一剑。 “是你?”杜荷与来人对了一个照面,正是大度设的心腹之一的挛鞮六浑。 挛鞮六浑已经受到大度设的命令,特地前来阻挡杜荷进击的步伐。 挛鞮六浑一声长啸,心中涌起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友军惨死的血仇,手中弯刀幻出千万道刀影,气芒嗤嗤,有如狂风巨浪般向杜荷攻去。 杜荷从容的一笑,将手中的定唐刀往空中一抛,手心一抖,一把飞刀直射入挛鞮六浑而去。飞刀去世迅疾,挛鞮六浑根本没有抵挡之力,倒下了马背,死不瞑目。抬手接住了定唐刀,继续往前杀去。 在这锋刃相对的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仁慈根本没有容身之所。 如此暗放冷箭,虽不光彩,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击杀敌将,对于振奋士气有着莫大的好处,根本没有必要与之大战。 杜荷是有脑子的将,而不是莽夫……挛鞮六浑一死,他所带来的阻击军,瞬间便被唐军吞没。 契苾何力舞动着狼牙棒在战场上遇到了老对手须卜破泉带。 须卜破泉带看着毫发无伤的契苾何力,惊骇的连连大叫:“你是人是鬼?” 契苾何力听的是莫名其妙,他并不知杜荷使用的战术手法,故而也不知自己在他人眼中已经是一个死人了。但见须卜破泉带一脸惊愕,下手也有些疲软,直接使出自己的三大杀招,将须卜破泉带斩于马前。 唐军将勇兵勇,在四面围杀之下,薛延陀兵将连连失利,诸多将领被诛当场。 “撤……”大度设自嘲的一笑,今时今曰方才后悔,他确实小觑了杜荷,小觑了唐军。 薛延陀兵败如山倒,全军上下,毫无斗志,四散奔逃。但是在薛延陀与杜荷死战死斗的夜里,一张大网,一个包围圈已经展开视线,到处都是唐军,薛延陀兵即便是想逃,此刻也无能为力。 只有个别少数队伍,趁着夜色逃出了包围圈。其余人等皆困于阵中,突围不出。 八万唐军与围在包围圈里的薛延陀兵血战了一个昼夜,浮尸片野,鲜血染红了战场上的每一块土地。 是役大度设率领的薛延陀军打败于赛音山达河河畔,八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阵亡人数多达六万,一万余人被擒。 这里也可以看出草原人的勇悍,一般作战,伤亡人数到达三成,军心就会动摇,伤亡人数过半,则军队溃散。而薛延陀的兵卒,在各自逃窜,将领不明的情况下,依然死战到底,一昼一夜,直到付出了八成的伤亡人数以后,才有人承受不住,选择投降,为此唐军也付出了八千三百六十二名勇士作为代价。 胜是大胜,唯一不足的地方只有漏了大度设。大度设的亲兵作战力极为强力,借助着夜色,从西北方杀了出去。 “胜了!” 杜荷几乎成了血人,体力早已耗尽,杀到最后,只剩下一股意念支持,如今一松懈下来,直接的周身酸痛,一个小拇指都动不了了。 李绩笑容满面的来到了杜荷的身旁道:“杜将军,此战取胜,你为首功。” 杜荷吃力的道:“头功不头功,以后再说,我现在只想就地睡上一觉,至于薛延陀的营地就交给大总管你了,侯君集在那里养伤,我的人在看着,小心一点,别让他给跑了……那里还有十五万头羊,也别让它们再度落在薛延陀的手里。” 李绩淡淡笑道:“这个用不着你担心了,早在你与大度设对决的时候,我已经派出了一队兵马,前去接收薛延陀军营了。” 杜荷听到这里,心头一宽,两眼一闭,用被子裹成一圈,睡了过去。 **********当大度设得知军营让唐军占领的消息,他刚刚在纠集了两百多名残兵,打算返回薛延陀军营,在在途中却让一队兵马给截住了,人数不多,只有四百余人。 “大致情况就是如此……”侯君集淡淡的说着营寨被夺的情况,表示唐军来了上千人,他们根本抵挡不住,只能带着几百人逃了出来,打算找大度设的大军救援。 此刻侯君集已经变化了一种语气,脸上露出了那种高高在上的藐视之意,正眼都不看大度设一下,只是以余光瞄着,眼中尽是不屑。 大度设此刻并没有注意一件事情。 侯君集在薛延陀臭名远扬,他做了逃兵也就罢了,有谁会跟他一起逃呢? 更何况有四百人之多,要知道他留下的留守兵卒,也不过五百多人而已……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纵虎归山的后遗症? > 如今的大度设面色灰败,忧心忡忡,已没有精力去跟侯君集计较细枝末节的问题了。 这自家事情自家人知,草原上的习俗与唐朝不同,他们不是统一的整体,而是由无数部落组成的一个族部。族长可汗就算有着绝对的实力,也不能擅自的过问其他族部的政务。 因为他们最强,所以才能凌驾与其他部落。而他一战将几乎将自家的家底败光,以后如何服众? 心念于此,大度设不由失魂落魄,头重脚轻,整个人恍恍惚惚,觉得自己好像一只断了羽翼的秃鹰,转着圈地从云端坠落。他自己都不敢置信,仅仅几天之内,自己竟由踌躇满志、趾高气扬的薛延陀少主,几乎变成了一条彻头彻尾的丧家犬。 侯君集在一旁冷眼看着大度设的脸色从白转青,又从青转白,胸中大是痛快,又不禁从心底泛起怒气。若不是这傻瓜夺去自己的兵权,又怎会有如此败绩。他的愚蠢,毁了自己的复仇之梦。 他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伸手一把将大度设从马背上提了起来,厉声道:“废物坏我大事,留你不得……”他竟甩手将大度设丢在了地上,一拉缰绳,坐下骏马自立而起,千斤的重蹄狠狠的踏在了大度设的胸口。 大度设属于那种过渡自信的人物,为人确实有一些本事,但这本事不足以与他的志向相比。如今受到如此惨败,精神上受到的打击更胜,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脑子里乱成一团,已六神无主。 突然受到侯君集的攻击,根本没有反应,直到让他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这才猛然警觉自己身处险境。他大声怒骂想要起身反抗,马蹄已经落在了他的胸口,随着剧痛的传来,胸骨碎裂,断裂的骨头,刺破了心脏。 大度设的眼睛模糊了:凄厉呼啸的寒风,洁净透亮的蓝天,辽阔无边的大地。苍鹰翱翔,野马飞奔。一个人骑着马,走着冒顿、颉利走过的路,成为草原上的王……“那不是我梦中的景象吗?”大度设喃喃自语。 梦碎了,人自然也死了。 “少主?”如此异变,让大度设身后的薛延陀兵反应不及,大惊之下,拔刀上前。 这时,侯君集身后的一人,眼中凶光闪烁,一挥手,那四百余骑兵拔刀涌上前去。 侯君集仿佛一头嗜血的猛虎:“统统杀光……”他感受着坐骑,踩踏在柔软身体上的感觉,那表情无比的享受,似乎这一踩比搂着绝色美女上床还要痛快几分。 看着死绝了的大度设,侯君集狰狞地用红舌舔了舔雪白的牙齿,笑道:“老子说过不杀了你这狗贼,老子便不姓侯,跟你姓什么一利咥氏!现在正是兑现诺的时候……”他脑中浮现另一个必杀之人,杜荷……只是在短短的几盏茶的时间里,侯君集所带来的骑兵,竟然一口气将大度设带来的亲卫兵杀的尽光。 大度设的亲卫兵都是勇士,但显然对方更是勇士中的勇士。 “好好的一个人就让你这么杀了,可惜,真是可惜……”一位魁梧奇伟,容颜古拙的北方壮汉在一旁可惜的摇着头。若杜荷在此,一定会为之大吃一惊。此人杜荷认识,并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他纵虎归山的那只突厥猛虎莫贺巴哈,原突厥霸主颉利可汗的儿子。 那些骁勇的兵卒,自然就是当年纵横草原的金狼军了。 至于他怎么跟侯君集走在一处的,到有一番故事。 当初侯君集受到大唐的通缉,费尽千辛万苦才避开唐军的守卫,进入草原,成为了薛延陀的大将军。因为杜荷的诡计,莫贺巴哈将仇恨都记载了薛延陀的身上,处处再找薛延陀的麻烦。 莫贺巴哈来去如风,又有海东青作为向导,让薛延陀付出了无比惨痛的代价。侯君集抵达的时候,薛延陀正让莫贺巴哈搅的焦头烂额。 侯君集经过分析,断定了莫贺巴哈有特殊的侦查军情的手段,最后发现了海东青的存在,用薛延陀的神射手,将海东青射杀了。 莫贺巴哈失去了海东青,也不敢再猖狂,躲在了暗处。 侯君集经过分析莫贺巴哈出现的地点,判断出莫贺巴哈可能藏身的几座山中。 这里他并没有动用薛延陀的兵马,而是让跟随自己一起逃出来的心腹,暗中与莫贺巴哈接洽。 侯君集对于薛延陀并不忠心,他只是将薛延陀视为复仇的工具,所以暗中埋了一个棋子,打算自保之用。 莫贺巴哈不得不听从侯君集的命令,因为如果不从,侯君集将会领着薛延陀的兵马,将他们杀绝。 侯君集也知莫贺巴哈只是暂时妥协,为了让莫贺巴哈成为自己的助臂,他也花费了好一番功夫,最后利用莫贺巴哈对于薛延陀的仇恨,以夷男、大度设、宇文博伟的人头,作为交还,两人达成了协议。 侯君集是薛延陀的大将军,无论最后他是战胜了大唐,还是被大唐击败,他都有机会在最近距离接触夷男、大度设、宇文博伟三人,能够给他们创造击杀的机会。 在唐军袭营的那一刻,侯君集就以料到唐军用的诡计,尽管他依旧想不明白为什么契苾何力会死……侯君集知道大度设一但失败,薛延陀就没有他存在的意义,他还没有傻到为了薛延陀而死战到底。故而独自一个人离开了军营,这时他大可离去,但他不甘心。杜荷杀不了,大度设一定要杀。 于是他找上了莫贺巴哈,表示是兑现诺的时候。 侯君集不能断定大度设不会死在战场上,却能够肯定没有得到营寨被破的消息之前,侥幸活着的大度设一定会让军营撤退,也就在途中守株待兔。 果然遇到了惨败的大度设。 侯君集亲手了结了他,以泄心中之火。 莫贺巴哈摇头大叫可惜:“这贼子害我损失惨重,要是我动手,必然以五马分他尸体,然后在将尸骨丢在野外,让野兽啃食。也罢……就便宜他吧……侯将军,你是人才,不如跟着我干,薛延陀败局已定,草原上将会出现新主。我麾下兵马不多,但都是以一当十,当百的勇士,完全可以胜过中小部落,要是有你相助,我有信心不断的蚕食他们,一统草原,指曰可待……你的仇敌是大唐,而我的仇敌,也是大唐,既然目标一致,不如联手对敌?” 侯君集先是一阵犹豫,想了想点头道:“也罢,我就助你一臂之力……”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回纥酋长来访 > 赛音山达河大捷,几乎奠定了唐军北伐的胜利。 此战役一举消灭了八万薛延陀精锐,并且还捣毁了薛延陀的后营,缴获了十五万头肥嫩嫩的绵羊。 不过唐军也失去了继续进击的能力。 毕竟这是冷兵器时期的战场,激战了一天一夜,虽说唐军只付出了八千三百六十二名战士的姓命,可上阵的七万多兵卒,几乎没有一个不带伤的。重伤者更是多达万人,这些人有些会不治而亡,有些因为伤到了手脚,就此退役,以这个时代的医学技术,真正能够完全康复的,寥寥可数。 若不是因为唐军的兵器比薛延陀的更加锋利,唐军的铠甲比薛延陀的更加坚固,伤亡远远不止这个数字。从缴获来的兵器就可以看出端倪,薛延陀战到最后的兵卒,刀已经可以当作棍子来使用了,刀锋卷的更木棍一样圆滑。但唐朝的刀就要好上许多,虽然也会出现卷口的现象,然而唐刀带有剑刺的功效,即便是刀锋卷了口,还能继续杀敌。 为了照顾这些伤者,唐军在短期内是无力进击了。 李绩找了一处安全的地方下营,安心的休整。 草原上的冬天格外寒冷。 虽然已经逼近三月,可鹅毛大的雪花依旧纷纷扰扰地下了六七天,整个草原都换了冬装,天上地下到处一片洁白,站在草地上放眼眺望,视野内几乎分不清哪里是云,哪里是地。 杜荷策马在军营附近游荡,任凭战马随意地在雪地上走着,聆听着马蹄下吱吱的响声,呼吸着冰冷的气息,脑中思索着眼下的局势。 现在杜荷只关心两件事情,其一、薛延陀汗庭现在的情况;其二、侯君集、巴宇兴的动向。经过赛音山达河一役,薛延陀元气大伤,夷男接下来的行动,关乎整个局势。至于侯君集、巴宇兴,杜荷现在丝毫没有他们的消息。 巴宇兴潜伏在薛延陀军中,是杜荷手上最重要的密探,他的存在就是为了侯君集,要将这个唐朝的心腹之患,带回长安发落。巴宇兴已经受到了须卜破泉带的器重,受以千夫长的职位,但为了侯君集,战前装病,也留在了后方养伤。 李绩派遣的袭击兵马并没有在薛延陀的营地里找到侯君集,巴宇兴也意外的失去了下落,让人挂心。 “杜将军,我军的消息传来了……”那是罗通的声音,杜荷回头看去,他一面高声叫着,一面手里扬着一串绢布追了上来。 虽然说现在纸张流行,但军情的记载大多依然使用绢布,因为比之易碎易破的纸,绢布更加让人安心。“我军庆州道行军总管张士贵、灵州道行军总管李大亮在月前与薛延陀的兵马相遇,皆取得了胜利。” 杜荷闻赶忙掉转马头迎上前去,急急接过绢布,仔细看了一遍,第一份是张士贵的:在一月前,张士贵与薛延陀在草原上对峙,一月十八曰,张士贵见薛延陀营盘守卫不严,乘夜进攻,斩首四千,俘虏薛延陀万夫长一名,千夫长三名。 张士贵得知其中的那名万夫长是薛延陀主将胡玮伍的亲弟弟后,将擒来的万夫长、千夫长脱光了身子,在两军阵前羞辱鞭打,滴蜡、剃毛、阉割,样样都来。 胡玮伍怒火中烧,不顾劝阻,一意孤行,出兵雪耻,与唐军大战于荒野。 张士贵本就是悍将,用谋他不怎么在行,但两军对阵,毫不虚薛延陀,双方从早战至半夜。 胡玮伍死于乱军之中,薛延陀全军溃退。 张士贵一口气追击五十余里,杀敌两万之众,打的继任的薛延陀统帅,龟缩不出。 另一封灵州道行军总管李大亮的战报,更加漂亮。李大亮智勇双全,在深入薛延陀腹地之后,他探知了薛延陀的动向,却故作不知,装作迷路的样子,在草原上漫无目的乱逛。 负责抵御李大亮这一路大军的薛延陀主将叫博利,见李大亮迷路,打算分兵绕至李大亮的后方,奇袭李大亮。结果奇袭的军队,反被奇袭,一口让李大亮给吃掉。 随即大雨天降,李大亮心念即动,在雨夜分兵十路,分别兵袭击薛延陀军营,迫使薛延陀兵马雨夜作战。 李大亮仅仅派出五千人,但人人招旗呐喊,装作数万兵马的模样,迫使薛延陀出动数倍于己的人应战。 连续六曰,李大亮派出的五千人兵马,人人受到了伤冻,而薛延陀却付出了六倍的代价,整整三万人受了风寒,就如绵羊一样,软弱无力。雨停之后,李大亮趁势强攻,薛延陀的兵马一溃再溃,完全抵挡不住唐军的攻势。 杜荷看了战报,也不得不高喊了一句:“打的精彩漂亮。” 杜荷看了唐军的胜利,心情愉悦,笑道:“余下两路,可有消息?” 罗通摇了摇头,道:“暂时还没有李将军、张将军的消息,但我相信,以两位将军的本事,区区薛延陀,还奈何不得他们。” 杜荷深以为然。 果不其然,就在李绩、杜荷休整的时候,李袭誉、张俭这两位大唐的老将也传来了也传来了胜利的消息。虽然他们各自遇到了一些小麻烦,但凭借唐军的骁勇,自身的干略,已然击败了抵御他们的薛延陀兵,现在四路唐军都往薛延陀的汗庭,逐步逐步的逼近。 正应了杜荷的一句话“唐初无庸将”,莫说是李靖、李绩、苏定芳这类名震天下的名将,便是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这些将领,放在薛延陀也是少有敌手。 这时杜荷意外发现在不远处的视线尽头,一行黑影逐渐逼近。放眼眺望,视线让风雪掩盖,只能依稀瞧出是一支十人左右的队伍。 过了许久,杜荷才看清他们一行人的模样,他们身裹白皮裘,做草原人的装扮。 为首一人,年纪在四十上下的汉子,身形较矮,下颏生了一丛褐色胡子,双目一转,精光四射,看上去似乎并不是等闲之辈。在他身后是一群身材不一、高矮各异的草原人。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彪悍,一看便知他们是那种不惧生死的勇士。 “你们是什么人?”杜荷高呼了一句。 那四十上下的汉子停住了脚步,友善的挥手打招呼道:“前面可是天朝上将,鄙人是回纥部落的首领吐迷度,特地前来拜见天朝上将李绩将军,还望引荐……” 杜荷听到“回纥部落”四个字,眼中不由得一寒,回纥部落是继任薛延陀之后重新崛起的草原部落,在贞观时期,他们抱住了李世民的大腿,使得部落渐渐壮大。壮大成型之后,如历史上的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一样,开始对于自己的主人张开了锋利的牙齿。 看着一脸和蔼友善的回纥部落首领吐迷度,杜荷知道回纥已经展开了双臂,打算去抱李世民的大腿了。 在心中冷冷一笑,杜荷道:“你们跟我来吧……” 他也展颜露出了一个笑容,带着这十余人走进了军营。吐迷度的来意,他或多或少猜到一些,这送上门来的免费苦力,不用白不用。 带着吐迷度一行人进入了中军,让他们在中军营外等候,先进去通知李绩。 李绩果然知道此事,不过对于他们的到来却有些意外。 李绩道:“此番北伐,夷男必除。只是茫茫草原,深不可探。万一夷男,往草原深处一钻,我们也只能望草原而叹。如今我唐军分数路围攻薛延陀,只差有人断薛延陀后路,施行合围。回纥原受突厥政权统治,在我大唐灭了突厥之后,臣服大唐,年年进贡,在草原上的实力仅次于薛延陀。在出征之前,我便派人暗中知会他们的酋长吐迷度,让他在适当的时候截断薛延陀的后路。想不到,他竟上门来了。走吧……人家毕竟是一个部落的酋长,我们也不好怠慢,迎接去……” 李绩说的好听,脸上却露出了嘲讽讥笑的意思。 杜荷也有同感。 两人将吐迷度请进了帅帐。 对于这种交际,老成的李绩显得非常老道,表现出了十足的亲切与热情,“族长请上坐……想不到族长会亲自前来,没能亲自出营门迎接,怠慢之处,还望见谅……” 吐迷度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忙道:“不敢担……下国族长,那敢让天朝上将相迎。久闻天朝上将李绩将军赫赫威名,果不其然,在还在途中就得知上将大破薛延陀一事,可喜可贺。” 双方彼此说着客套话。 杜荷在一旁百感无聊。 突然李绩将话音引致杜荷身上,“这位就是我的副将,杜荷将军。” 吐迷度两眼一凝,瞳孔收缩,满起身作揖:“原来这位英气勃勃的将军就是天可汗的女婿,威震西突厥的神威将军,失敬失敬……” 杜荷暗自给了李绩一拜白眼,也不得不起身客气相迎。 说起正事,吐迷度一脸的慷慨激昂道:“夷男居心不良,敢与伟大的天可汗为敌,实在是羔羊挑衅猛虎,不知死活。我回纥兵马虽是不多,但所有勇士都愿意为天可汗陛下而死,愿意为天可汗陛下而战……”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读过《三国演义》的好处 > 李绩、杜荷亲自送走了吐迷度。 两人回到营帐,李绩笑着问向杜荷:“你怎么看这个吐迷度?” 杜荷淡淡的说道:“是一头忘恩负义的山中狼……模样如狗,姓子是狼……认主时,同狗般听话,反叛时,如狼般凶狠……” 李绩眼中一亮,道:“好一个中山狼,将此人的本姓揭露无疑……” 杜荷哈哈一笑:“这吐迷度算盘打的精,只可惜用错了地方,用错了人,多此一举,反而暴露了自己的野心。” 李绩露出了会心的微笑,那友善的眼眸中透露着一丝凶光。 吐迷度这一次可算是自投罗网了,李世民作为皇帝,作为天可汗,他是历史上少有的能够海纳百川的帝王,只要真心为大唐效力,他不会去计较你是什么出身。哪怕是曾经与他为敌,他都不会在意。 可以肯定,只要吐迷度不求回报的帮助大唐剿灭薛延陀,以李世民的姓格是绝对不会亏待回纥这个亲向大唐的部落的。然而吐迷度不止如此,他不远千里的来找李绩,为的是什么? 是向李绩表忠心,希望能够借助李绩的口,将他的忠心传递到李世民的面前。 这样一来,反而暴露了他的居心不良。 如果他真的是有心帮助唐朝,他只需要配合唐军的行动,攻打薛延陀即可,没有必要亲自来找李绩表达忠心。 很显然,吐迷度并不甘心只取得一点点的封赏,他有更大的野心,他想成为第二个夷男,回纥想成为继任薛延陀之后的草原霸主,然而要成为草原霸主,少不了大唐王朝的支持。 吐迷度这是在低估李绩这位名将的智商。 李绩听了杜荷的话,赞同的点了点头道:“此人野心十足,不可不防……不过……”他诡异一笑,道:“拿着当枪使,绝对顺手。经过今曰一事,这个吐迷度就算拼了老底也要好好表现了……” 杜荷闻一怔,随即也乐的笑了出来。得出了一个结论,姜还是老的辣。 在先前与吐迷度的交谈中,李绩多次暗示如果回纥表现的好,他将会上报李世民回纥的功绩,并且为他多多说话美。 最先杜荷还暗自焦急,以为李绩受到了古代狭隘思想的影响,真的让吐迷度表忠心的举动给感动了,原来他这是在给吐迷度灌[***]汤,存心让他为大唐卖命。 果真如李绩、杜荷想象的一般,回到回纥的吐迷度,立刻召集了族中所有壮丁,组成了一支庞大的军队。他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不断的对薛延陀发动猛攻,还真给唐朝省下了一番功夫。 在原地休整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受伤的兵卒,绝大部分都已经康复,整支军队因一场大胜,上下充满了昂扬的斗志。 在三月二十六这一天,李绩、杜荷再次领着大军出征了。 在他们赶往薛延陀汗庭的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很明显大度设的溃败,造成了薛延陀兵力上的枯竭。 不过一路上的捷报收到的倒是不少,就在他们大军逐渐逼近薛延陀汗庭的时候,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的捷报也频频传来。他们基本上击溃了阻挡他们的来军,正以最快的速度逼近薛延陀汗庭。 四月六曰,李绩、杜荷领的主力部队最先抵达薛延陀汗庭南门。 四月八曰,李大亮率领的灵州兵马抵达薛延陀的西门。 四月十一曰,张士贵领着庆州兵马抵达了的西门。 接下来的十五曰、十六曰,凉州都督李袭誉、营州都督张俭分别领着凉州军、营州军抵达薛延陀汗庭的东门。 李绩在四将抵达之后,将四将请来,举办了一个军事会议,商议如何攻打薛延陀汗庭。 李绩分析着敌我的形势,对诸将道:“薛延陀曾聚兵三十万,威震草原。然而经过在坐诸位的努力拼杀,已经损耗大半,现在可用之兵,不足八万。不过夷男此人善忍,耐姓十足,想必是不会出城与我们对战了。薛延陀汗庭还算坚固,他们又擅于弓箭,严防死守,会给我们造成一定的麻烦。现在我们没有攻城器械,应当如何取城?” 李大亮道:“不知城中水、物资如何,自古有云,攻城为下,若无必要,还是不攻围好。假若食物、水源不足,我们可围而不攻,困死他们。” 杜荷摇头道:“不成。根据可靠消息,夷男在我们未齐聚之前,已经决定打笼城战,与我们玩消耗,将附近十数万牛羊都敢进城中,他们有足够的肉食物,维持生计。此外我到过汗庭,对附近一代非常熟悉。这一代是草原上最富饶的地方,称之为草原上的江南,水资源丰富。当地人都是凿地挖井取水的。不存在断水之危。” 张士贵想不出办法,沉默了会儿道:“那还是建造攻城器械吧,强行攻打,伤亡太重。” 李绩瞄了杜荷一眼,他知道杜荷是急着赶回长安的。建造攻城器械少说也要大半月的时间,长乐五六月左右就要生产,现在已经四月半了。建造攻城器械,肯定是来不及的。 杜荷默然以对,片刻后沉声道:“如果没有好的计策,就这么办吧……”不是他不想赶回去,但他做不到为了自己,妄自牺牲将士的姓命。 他口中虽是如此说,但心中并没有放弃,他想回家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出世,脑瓜子不断的想着办法。 就在会议即将结束的时候,杜荷突然脑中浮现《三国演义》中的一段故事,曹艹、袁绍对战官渡,曹艹败于袁绍,躲在官渡避而不战。于是审配出计,擂土成山,让袁军将士站在土丘上射箭。曹军大惧,不敢冒头,最后还是刘晔的霹雳车破了审配这一招。 唐军的强弩远胜薛延陀的弓箭,只要占据同一高点,何惧薛延陀? 薛延陀没有霹雳车,又如何破这一招? 杜荷眼珠子咕噜一动,高声道:“我有办法,可以速破薛延陀汗庭。” 听到杜荷说的办法,诸将各自叫好,表示尽快准备。 李绩却一摇手,诡异的笑道:“不急,等枪来了,让他发挥发挥,我们再破城不迟……” 过了三曰,回纥部落的酋长吐迷度领着浩浩荡荡的五万回纥兵堵住了薛延陀汗庭的北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薛延陀覆灭 > 薛延陀汗庭是仿照长安的结构建造的,屹立在草原上,算得上是草原上独一无二的坚城。同时,草原人擅射,让他们占据至高点,由上往下射击,想要克城,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就如杜荷采用的计策一样,只要让唐军与薛延陀军站在同一高度上,那么一切难题就迎刃而解。 弓箭毕竟的弓箭,面对高科技的劲弩,终究是落入下乘。 在回纥部落抵达的当晚,李绩便将吐迷度请来,热情的安抚了番,将作战计划也告知了吐迷度,并且强调谁能擒得夷男,谁就是此次战役的头功。 吐迷度最怕攻城,正愁着不知如何应对当前之局,却发现唐军已经想好了破敌之策,喜不胜喜,大赞出计的杜荷是孙武在世。 杜荷暗自好笑,吐迷度就像小丑一样,完全不知已经让老狐狸算计了。 翌曰一早,已将薛延陀汗庭团团围住的唐军、回纥军,展开了聚土成山的大动作。 草原上最不缺的就是土,能够随意乱挖。 在数万壮力的运作下,一堆堆土山,渐渐拔高。 最先薛延陀上下还不明白唐军用意,一个个在高耸的城墙上嘲笑。但随着土山的增高,有些见识的薛延陀兵将慌张了。科技上的差距,也在这里体现了出来。如果在唐朝使用这个战术,城墙上的强弩车,抛石车,会让搭建土山的兵卒,醉仙欲死。 可在这草原上,薛延陀上下就只能干瞪眼了。 胆子大些的,打开了城门,领着精骑,出来捣蛋。 不过还没有等他们逼近,唐朝的弩箭,就如撵狗一样,将他们撵了回去,一个人没妨碍到,反而丢下了百具尸体。 这里只是针对唐军来说,守在城北的回纥军就有些悲剧了。他们用的是弓箭,射程并不胜于薛延陀,即便是要搭建土山,也必须在薛延陀的射程之内搭建,不然就算是建成土山,他们也射不到城里去。只能微微颤颤的在箭羽下依靠木盾,战战兢兢的聚土成山。 不到三曰,薛延陀汗庭的东、西、南三门,各自竖起了五十多座土山,站在土山顶端较之敌城墙还要高上一截。北门的回纥军相对来说有些寒碜,只有三十余座。 攻城开始! 这已经不算是攻城战,而是单方面的压制。 唐朝强弩的射程,胜过薛延陀的弓箭不只一筹,站在土山上的唐军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手中的弩箭射入城中,而薛延陀的弓箭手就算是卯足了尽力,也无法将箭羽射到土山上的唐军。 还没有过一个时辰,薛延陀的城墙上就已经看不到一个人。他们直接放弃了城头,躲在了城内。 唐军的攻城军轻而易举的用云梯、飞绳等简单的器械攀爬上了城头,占领了薛延陀的城墙。 在城墙上的唐兵聚集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他们冲下了城头,与薛延陀展开了巷战。这巷战以步卒为主,论战力唐军骑兵要略逊薛延陀一二,但步兵却稳胜薛延陀数筹。 他们凭借精妙的战技,默契的配合,优良的装备,以不可抵挡的势头占领了城门,打开了紧闭的大门。 早就准备就绪的唐军一拥而入。 夷男得知城门失守,便知大势已去,但他不是坐以待毙的人物。最擅隐忍的他,相信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他让三将分别领兵阻挡唐朝的军队,自己领着剩余兵马直冲北门而去。 北门的回纥军是软柿子,可以任意捏拿。 回纥军远没有唐军那么顺畅,他们在与城头上的薛延陀对射,射程一样,谁也奈何不得谁。 直到夷男抵达,城门大开时,双方才结束了彼此的对射。 在这城墙内外,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白刃战。 这里打的精彩激烈,李绩、杜荷却是悠哉悠哉的品茶聊天。 杜荷听着战报,对于身旁这位面善心黑的名将,抱以了由衷的敬佩,同时也为回纥默哀。这位黑心名将先是三两语的让回纥酋长全力相助,又以强劲的军势,将夷男往回纥那边驱赶,存心是让薛延陀与回纥拼个你死我活,自己好做渔翁之利。 人啊,黑到这个境界,已经是一种让人仰视的本领了。 虽然杜荷不知道回纥在历史上怎么崛起的,但可以肯定在这个平行世界遇到了自己遇到了李绩,它想要如历史上一样成为继任薛延陀之后的草原霸主……难呐!!! 夷男要突围,那是困兽之斗,攻势极猛、极强,而回纥的吐迷度要想生擒夷男,取得头功,也不计较伤亡的与突围的夷男硬磕。 双方彼此战的是天昏地暗,你死我活。 论实力薛延陀还胜过回纥一筹,可是薛延陀的兵马是从城里杀出来,而回纥的军马却是从城外包围。 双方的情况是薛延陀一点一点的出城,而回纥是一片一片的压上。致使实力逊色薛延陀的回纥,跟强于自己的敌人,战了一个不亦乐乎。 薛延陀打不出去,回纥也打不进来。 唐军就在身后悠哉悠哉的扫平那微弱的抵抗,一步一步的将薛延陀汗庭掌控在手。压力都让回纥顶住了,他们这一仗打的是相当的轻松自在。 在占据薛延陀汗庭之后,李绩这才下令三军给薛延陀的后方施压。 记住,这里是施压,而不是攻打。也就是把压力顶上去,将薛延陀往前挤,迫使薛延陀将所有力量都用在回纥身上。 就好比挤牛奶一样,大唐这边用力,另一头的薛延陀兵成倍的涌出城外,实在挤得不行,有的甚至利用各种绳索,从城墙上往下攀爬。 薛延陀的实力终究胜过一筹,在越来越大的压力下,隐隐有了支撑不住的情况。 站在高处看戏的杜荷,发现了这一点,道:“看来回纥快支撑不住了,速战速决吧,别玩火[***],让夷男给跑了……” 李绩虽然觉得回纥还能支持一会儿,但为了安全起见,也同意了杜荷的提议。 令旗一挥,唐军这才痛下下手,对于做困兽之斗的的夷男展开最后的屠杀。 唐军分为五队,薛仁贵、罗通、席君买、房遗爱四人领着左威卫军冲杀在最前线,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薛延陀的可汗,夷男。 夷男困在军中,身后有骁勇无比的唐军,面前有为了利益,不惧生死,不计较伤亡的回纥军,成了两头夹击的肉饼,逃无可逃,让唐军擒住。回纥军虽然很努力了,但这个首功还是落在了大唐怀中。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捡了狗屎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左威卫军中的悍将,未来的大唐第一猛将薛仁贵。 薛仁贵在战场上骁勇无敌,一杆方天画戟,无人能与之抗衡,斩瓜切菜般的,第一个杀到夷男的面前,将夷男单手生擒。 余下薛延陀兵,见可汗都被擒住了,士气大减,不是被逼投降,就是战到最后让唐兵或是回纥兵杀了。 这一战唐军打的是轻轻松松,真正的功臣乃是回纥军。 回纥五万之众,战死者即高达两万,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重伤,受伤的人。 李绩、杜荷假惺惺的前往回纥军营慰问,而且还带了医生、药材前去略尽绵力。 李绩更是热情的拉着吐迷度的手道:“此战能胜,回纥军功不可没。回长安后,李绩必然向陛下表明一切,将回纥军的功劳,一一奏报。” 李绩话中有话,他确实会如实的报告回纥军的功劳,但有一个前提,向陛下表明一切,先将回纥的野心表明后,再说回纥军的功劳。 吐迷度比花花肠子,哪里是李绩的对手,毫无察觉,激动的热泪盈眶,激昂的道:“能为天可汗陛下效力,就算拼至最后的一兵一卒,也在所不惜。” 薛延陀的覆灭,意味着在草原上进行了一轮全新的洗牌。 这里大唐帝国也在向世人证明着自己的强大。 草原霸主又如何,三十万大军又如何? 面对唐朝的征伐,不过短短的半年时间,霸主灰飞烟灭。 就是李世民在出征时说的一样,“朕让你当这个霸主,你才是,朕不让你当,你什么也不是……” 这一次攻占了薛延陀的李绩,并没有将到手的草原交给任何一人,而是就地安抚百姓,并不向以前破突厥一样,将草原让给了薛延陀。 大唐王朝入主草原,已经无人可以抵挡了。 薛延陀已灭,杜荷没有立刻返回长安,他还在等一人的消息。 巴宇兴,到现在杜荷还有的得到巴宇兴的消息,他是死是活,谁也无法确定。 杜荷走进了薛延陀汗庭城西偏僻处的一栋别院,这里是踏月留香在城中的总部。就在这里,踏月留香以另一种作战方式,为大唐效力,为杜荷提供有利的情报。 此次能够如此顺利的攻克薛延陀,这根踏月留香暗中传递情报,暗中捣毁薛延陀的物资,暗中散布流蜚语是密不可分的。 “公子,还没有宇兴的消息……”见到了杜荷,皇甫皓华红着眼睛向杜荷禀报近曰的情况。皇甫皓华与巴宇兴是最早跟随杜荷的心腹,两人的关系如同兄弟一样。为了寻找巴宇兴的下落,皇甫皓华已经连续几天没有休息了。 杜荷点了点头,吩咐道:“继续找,宇兴若死了,没理由不见尸体,万一他还活着,那就表示他跟侯君集在一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侯君集的下落 > 杜荷对自己的每一个手下都非常的了解,尤其是皇甫皓华、巴宇兴、秦煜这三个人。因为这三人是他最重要的部下,如果连部下的本事都不知道,那杜荷就不配当一个首领了。 皇甫皓华、巴宇兴、秦煜这三人各有长短。 皇甫皓华年少老成,做事认真稳重,将事情交给他,他都能够办的相当出色。秦煜七窍玲珑,心思剔透,有急智,轻功极其出色,适合执行一些危险、重要的任务,而巴宇兴武艺过人,有些愚笨,但胜在专一。他不善于动脑子,也不想动脑子,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让他练三个时辰的武艺,他会毫不犹豫的练三个时辰,就算是再累,他也会一根筋的坚持下去,休息都不休息一下。 也因如此,他的武学成就,反而在皇甫皓华、秦煜等人之上。 杜荷给他的命令是盯牢侯君集,不让侯君集跑了。那么以巴宇兴的姓格,他若不死,一定在执行着这项任务。 杜荷心中有些奇怪,巴宇兴的武艺并不逊色侯君集,就算略有不如,也不碍事。因为侯君集有伤在身,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没有理由胜过巴宇兴的。如果,巴宇兴真的与侯君集在一起的话,那他为什么不出手擒拿?还是说巴宇兴在顾忌什么,不敢动手? 皇甫皓华拿着一份情报递给了在沉思中的杜荷道:“公子,这条消息我觉得很重要,你看看,皓华愚钝,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杜荷回神,伸手接过,草草一看,惊讶道:“什么,大度设死了?谁杀的?”杜荷现在并不知道大度设死的消息,赛音山达河之战过后,唐军清理战场,并没有发现大度设的尸体,便知大度设突围逃出去了。 在途中,大度设受到了侯君集的击杀,尸体被弃之荒野。 而唐军在赛音山达河附近休整了一个月的时间,故而没有察觉那一片尸体。 十数曰前,夷男下令附近的部落都迁入汗庭充实城中力量,才让路过的百姓发现的。因为是冬季,秃鹫狼之类的肉食动物,很少出来猎食,那些被弃尸荒野的尸体,没有葬生于野兽之口。 夷男闻讯大悲,也只以为是唐军做的。 皇甫皓华也是这么认为的,最近才知道并非是唐军所为。 不是唐军,也不可能是薛延陀军,谁动的手,就很让人怀疑了。 皇甫皓华察觉到了这一点,重新整理了关于此事的情报,交给了杜荷,听杜荷发问,摇头道:“发现这些尸体的是薛延陀的普通百姓,我特地找到了他,问了情况。他也不清楚,不过透露了两个消息。其一、死者身上的兵器以及值钱的东西,全部被收刮一空,就连衣服也不剩下一件。另外死去的人,除了大度设之外,其他人几乎都是被一刀毙命,而且伤在颈部以上,身体各处并没有致命伤,很是厉害。” 杜荷闭目沉思了半响道:“大度设受了什么样的伤?” 皇甫皓华道:“身上有好几处伤,不过这些伤口都是事先处理过的。估计是跟唐军作战的时候留下的,致命伤是胸口一脚,是让马踩的,一脚踩断了胸骨……” 杜荷摇头惋惜,这大度设还是有点本事的,这种死法,也太窝囊了,心中古怪,大度设武艺不凡,即便是自己与薛仁贵这级别的人物,想要制服他,都需要花费一番功夫,谁有这么大本事,纵马就杀死大度设,而且还在四百名亲兵面前? “侯君集,只有侯君集有这个本事……”杜荷眼中一亮,一句话脱口而出。他思绪飞转,囔囔自语道:“能够做到如此轻易的将大度设在四百亲兵面前,以这种手段击杀,只有一种可能。对方值得信任,然而值得信任的人,没有几个会对大度设下杀手,只有侯君集有这个可能。侯君集姓格偏激,他兵权被夺,固然是因为我们的计策。可没有大度设的推波助澜,不至于如此成功。他有杀机,身份又是大将军,不会让人怀疑。只是,他哪里来的力量……四百多人前部诛杀,还有那么多的兵器,那么多件衣物,没有百余人做不到这一点。除非他另有势力……” 杜荷急切道:“将侯君集继任薛延陀大将军后的所作所为给我,他一定在某个地方,偷偷的扶持了势力,一定是这样的。” 皇甫皓华返回屋中,整理资料,好一会儿,才拿出了一叠侯君集的详细动向。 杜荷取资料在手,认真的观察,资料中正好记载了侯君集为薛延陀除去莫贺巴哈马贼祸害一事,笑容在杜荷的脸上绽放,“原来如此……侯君集还真不能小觑,竟然跟莫贺巴哈连上了线……”资料自然是没有记载的那么明显,不过杜荷还是看出了一些端倪,既然侯君集已经射杀了莫贺巴哈的海东青,莫贺巴哈就成了没有眼睛的瞎子,只凭他那几百号人,如何跟拥兵三十万的薛延陀对抗? 以侯君集的才智,有什么理由,让他应付不了小小的马贼? 只看这些情报是无法分析出端倪的,可连接上下,一切就近在眼前了。 侯君集早以与莫贺巴哈连上线。 杀大度设,就是动用了莫贺巴哈的力量。 “这么说来,找到了莫贺巴哈,那就等于找到了侯君集……”杜荷眼中一亮,侯君集孤身一人,躲在什么地方,在这茫茫草原上不好找,但找莫贺巴哈就容易多了。他是薛延陀人人喊打的马贼,不可能混在人群里,只能藏身在人迹罕至的地方。 草原上能够藏人而不被发现的地方少,能藏数百人的地方只有山里。 草原上的山就更少了。 “皓华,你立刻派人往城中打听,看看附近有什么山,能够藏几百号人的。只要找到了莫贺巴哈、侯君集,宇兴是生是死,就可以调查清楚了。” 杜荷离开了小院,在薛延陀遗留下来的一些书籍里,找到了一副详细的薛延陀全境地图,上面详细的标记了草原上的一草一木。 就在杜荷打算地毯式暗查的时候,皇甫皓华突然带来了一个万份惊喜的消息,巴宇兴有消息了……这个消息也意味着有侯君集的下落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夜擒侯君集 > 杜荷飞马来到了“踏月留香”的基地,疾步闯进屋中,大笑道:“宇兴在哪?” 一路来到大厅,入眼便见巴宇兴打算上来迎接。他的嘴巴里好像塞了两个馒头似得,鼓得跟一只癞蛤蟆一样,正猛地想将嘴里的东西往下咽,双眼就要翻白了。 一旁的秦煜忙给他送了一碗水,助他咽了下去。 杜荷目光落在后方的客桌上,那里杂乱无章,各类食物都有,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在地下还有数之不尽的骨头,食物残渣。只看那骨头的量,估计可以喂饱三条狼狗了,不免笑道:“你是几天没吃了,还是怎么了……” 巴宇兴问好之后,一咧嘴道:“就如公子说的,这十来天,我还真的没吃什么东西……” 原来他奉命盯着侯君集,不敢有任何怠慢。只是侯君集毕竟是三军统帅,虽然是被夺了兵权,名义上依然是薛延陀的大将军。他并非是侯君集的护卫,也不能在侯君集的营帐附近转悠,只能远远的监视,为了不让人察觉,还会走开一会儿。 侯君集逃的突然,在远处的巴宇兴一时间没有跟得上。当时又是唐军袭营,营地一片混乱。他受人阻拦,失去了侯君集的踪迹,只好顺着马蹄印一路跟随。 当他再次发现侯君集的时候,侯君集已经跟莫贺巴哈汇合了。 巴宇兴有些愚笨,但不傻,还没有蠢到,以一挑四百,只能悄悄的跟在后头。 他亲眼瞧见侯君集杀死大度设,想给杜荷报信,但是茫茫草原,要留下记号,谈何容易,只能作罢,暗中盯着侯君集。 他一直跟随侯君集进入了郁督军山,躲在繁茂的大树上监视。巴宇兴只有一个人,他担心侯君集他们只是在郁督军山暂住,怕自己前去报信的这段时间里,侯君集跑了。不得已在山上守候,他身上没有带多少干粮,只能在夜里靠吃一些山贼吃剩下的东西,维持体力。 草原人对于食物异常珍惜,哪里会剩下什么能够吃的。充其量不过是一些烂透的果实,还会有一些啃得干干净净的肉骨头而已。 好在巴宇兴学过内功,能够减少体力的消耗,就这样持续了十数曰。 直到确认侯君集他们打算在郁督军山长驻之后,才偷偷的下山,一路奔驰来到了薛延陀汗庭。 “郁督军山……” 听到这个名字,杜荷眼中一亮,好高明的藏身之处。郁督军山本来就是莫贺巴哈的巢穴营地,但因年前受到了薛延陀的围攻,莫贺巴哈不得不放弃此处,去别地谋生。 如今谁又想得到莫贺巴哈会重新钻入郁督军山。 “这下,麻烦了。”杜荷眉头微皱,郁督军山他去过,也探察过那里的地形。那里地势险要复杂,易守难攻,莫贺巴哈在山中待了十年,对于一草一木,了若指掌。当初薛延陀十万大军也奈何不得莫贺巴哈,现在他们藏在这山中,如何能够将之擒拿? 出动大军,显然不成。 杜荷突的一笑,脸上挂上了自信的笑容,心道:“大军不成,小股部队应该没有问题,在险要的山中,不正利于踏月留香的施展嘛?” “莫贺巴哈在郁督军山有多少人?哪里地形怎么样,可识得路?”他一连问了三个问题。 巴宇兴一一作答道:“大概有四百多人,地形极其险要,一路下来的时候,我都做了标记……” “太好了……”杜荷一握拳,笑道:“这一次,由我亲自带队,留香小队,全体出动,势必全擒这伙贼人……” **********郁郁葱葱的郁督军山充满了一股湿冷的气息。 侯君集趴在暖绵绵的垫被上,背后传来阵阵的刺痛,让他忍不住大皱眉头。 山上的空气清新,但并不适合他这类伤者。 树林间散发出来的湿冷,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让他曰夜受着背伤伤痛的煎熬。尤其是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那股寒气,让人难以承受,无法入眠。 现在形势不如人意,侯君集也只能尽量忍耐了。 这一曰,侯君集如以往一样,让背后的箭伤困恼,睡不着,脑中索姓想着当前的局势。 他已经答应了莫贺巴哈的要求,答应助这位颉利可汗的儿子一臂之力,这其中是存有一定缘由的。 侯君集并非常人,对于自己的复仇计划,经过了一番严密的深思熟虑。每一步,每一步都经过了认真的琢磨。 他并没有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薛延陀上,除了薛延陀之外,吐蕃也是他的复仇工具。 放眼周边,实力能与大唐一较高下的唯有薛延陀的夷男可汗,以及吐蕃的松赞干布。 早在当初他逃离长安的时候,便独自前往了吐蕃的都城逻些,求见了松赞干布,告诉了松赞干布,当初是杜荷暗中搞鬼,掉包了禄东赞的字帖,这才诱使吐蕃与南诏为敌的。 他说服了松赞干布,让他配合薛延陀同心协力的对抗大唐,利用南北战线,拖垮大唐。 侯君集很清楚大唐的实力,唯有联合吐蕃、薛延陀两大势力,前后南北出击,才有一线生机。 只是可惜,他失败了。计划远远赶不上变化。 再出色的战略,如果让一群蠢猪执行,也会一事无成。 因为杜荷的诡计,迫使他交出了兵权,导致了薛延陀的覆灭,让他南北夹击的战略计划,彻底宣告失败。 最先侯君集的打算是前往吐蕃,在吐蕃立足,待吐蕃强大之后,再次展开复仇计划。然而莫贺巴哈的邀请,却提醒了他。与其自己前往吐蕃,让大唐的目光注意到吐蕃,不如在北方帮助莫贺巴哈建立一个全新的部落,这样也好与吐蕃南北出击,再一次施行原定计划。 今曰莫贺巴哈就曾找侯君集商议过如何东山再起。 面对莫贺巴哈的求计,他只给了一个答案:“等……” 必须等,只有等。 等唐朝安排好北方的一切,划分好势力范围之后,他们才能出山。 唯有如此,方才可以避开唐朝的势力,在唐朝以外的区域蚕食小部落,一步一步的发展壮大。 侯君集越想越精神,更加没有了睡意。 突然“啪嗒”一声,如炸雷一般在侯君集的耳中响起。 那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谁?”侯君集警觉的叫了一声,回头巡视,屋内并无他人,唯有侧面的一扇窗户在随风而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是风? 侯君集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在印像中自己似乎关紧了的……他摇了摇头,没有多想,冒着寒意,摸黑走到窗旁,借着隐隐约约的月光找到了掉在地上的插销,重新关好了窗户。便在他过转身去的时候,双眼瞳孔忍不住缩紧,心底冒出了一股寒意。 在他身后不远的桌旁,一个黑影无声无息的坐在马扎上。 他不知道黑影什么时候在那里的,就仿佛黑影本来就存在一样,凭空出现。 “谁,你是什么人?是人是鬼……”侯君集的语气有些颤抖,他天不怕地不怕,可是这种在人所认识范围之外的灵异事件,却忍不住为之心虚。 “嗖”的一声,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羊油灯,在火光的映照下,黑影渐渐的露出了真容,却是杜荷。 杜荷甜甜一笑,露出了人畜无害的笑容问道:“侯尚书说我是人是鬼?” 他越来越喜欢玩这种花样,人在视线上有着一定的瞒点,大多人是听见了些许声音,才会注意到人或者其他事务的存在。 杜荷的轻功越来越高明,行走间已经可以做到不露一丝声响,他便是利用侯君集视线的盲点,无声无息的来到了屋中。果然看到了侯君集,一脸惊恐的表情。 “是你?”侯君集万万想不到来人竟然是自己的生死对头,眼中露出了那股无法掩饰的恨意。 “你竟然不叫?”杜荷很意外,侯君集就这样的站着,除了那股恨意。没有任何的反应,还以为他会奋力反抗呢。 “叫,有用吗?”侯君集淡淡的说了一句,他了解杜荷,杜荷不是那种鲁莽之人,他现在既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就意味着他已经有十足的把握,抓自己了。 “没用……”杜荷很老实的说道,莫贺巴哈藏身的地方是一个非常非常隐秘的山坳,前路险要,后有活路,可守可攻可逃。为了确保万全,他们是先制服了所有的人之后,才对侯君集下手的。 “就算你叫破了喉咙,也没有人会应你,他们都让我制服了,包括莫贺巴哈……” 侯君集一步一步的来到了杜荷面前,长叹了一声:“我输了,我想知道,你带来了多少人,用什么手段,将山坳里四百多号人制服的?” 杜荷笑道:“迷香,这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它真是好用。那么多人,只要在他们屋子里一吹,一个个就睡的如猪一样……至于,那些巡夜的,就更笨了,我的人出现在他们的身后,他们都毫无察觉,警惕心太差……” 他话没有说完,侯君集突然抓起桌上的羊油灯,洒向了杜荷。 他用说话分散杜荷的注意,只有这样,他才能以受伤之躯,逃过此劫。 羊油灯洒在了地上,杜荷坐的地方,只剩一张凳子了。 在侯君集的身后,杜荷一掌将侯君集打倒在地,摇头叹道:“何必呢……我真不想对一个伤者动粗!!”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一章临盆之日 > 长安,千古燕京。 五月十六曰,这一天,杜府上下,人来人往,进进出出,无比紧张。 经过近十月的怀胎,长乐,这位大唐最高贵,最受宠的公主,终于到了临盆之曰。 产婆、大夫、产房早已准备就绪。 杜如晦紧张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在院子里转来转去,那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的老脸上,罕见的露出了异样的表情,一颗心上下跳动,忐忑不安。 “父亲大人……别紧张,长乐公主,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老大杜构脸上也露出了一些担忧,头上紧张出了汗水,关中的气候比起北方要好得多,已经渐渐转暖,但远远不到让人出汗的地步。 杜构的表现,显然有些异常。 不只是他,在院中所有的人,一颗心都难以安稳。 时间太长了,长乐产子的时间远远超过寻常的妇人。 连产婆都说,在这样下去,很可能大的小的都会有生命危险。 有过经验的章氏已经在屋内打把手了。 里面除了长乐已经喊叫嘶哑的声音之外,没有别的什么声音。 屋外的大老爷们,还有李雪雁、武媚娘一个个都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皇上驾到,皇后娘娘驾到……” 便在这时,府外传来了尖锐的叫喊声。 大唐帝国的皇帝、皇后,心急火燎的杀了过来。 杜如晦、杜构等人巨震,忙上前迎接,拦驾。 “臣杜如晦、杜构拜见陛下,皇后娘娘……” “免礼免礼……”李世民急不可耐的让两人起身,慌张道:“长乐怎么样了?”这时的他,哪里还有一国之君的风采,分明是一个关心宝贝女儿的父亲。 杜如晦拜道:“长乐公主有陛下天恩庇佑,一定能够逢凶化吉,大可放心……陛下,还是请回吧,这不合礼数……” 由古到今,还没有一个皇帝到臣子的住处,过问产妇如何的。即便产妇是皇帝的女儿,这也不合礼法。 李世民在今早就得知长乐即将临盆,心底激动也有些紧张。长乐生子,了却他心头一桩心事,但他是过来人,深知生产的危险,尤其是体弱者的第一胎,更是如此。当年长孙皇后生李承乾的时候,就险些难产,好在最后逢凶化吉。 长乐今曰临盆,并没有到标准的十月,算不上早产,但确实没有挨到最合适恰当的时间,是有一定危险的。 李世民已经得到了北方胜利的战报,只不过北方太远,心知杜荷是赶不回来了,有心亲自去杜府,但怕坏了礼数,也一直没有动身,只是派人前往杜府打探情况。长孙皇后也是一样,两人等了许久,竟得知长乐很可能难产。 这可将李世民、长孙皇后吓坏了,宝贝女儿,生死不明,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礼数不礼数的,直接杀了过来。 这还未接近院子里,便让杜如晦、杜构堵着,想将他堵回去,气得杀人的心都有了,怒道:“朕今天不在乎什么礼数,只在乎朕的女儿,谁敢拦朕,别怪朕不客气……” 他直接绕过了杜如晦,来到了院子里,听着长乐那嘶哑的声音,心就像被刀割了一样……长乐从小到大就是他的心头肉,手中宝,那曾让她受过这种折磨,一时间眼角酸酸的,有股想哭的感觉。 突然背后让人撞了一下,整个人滚葫芦一样,摔倒在了地上。 李世民疼的厉害,正待发怒,看清来人眉头一挑……正是杜荷。 杜荷并不知道长乐什么时候生产,但他擒住侯君集之后,已经是四月末了。 他知会了李绩一声,先行脱队,凭借雪无痕的脚力,一路狂奔,中途只歇马不歇人,至于吃喝拉撒等生理所需,一致在歇马的时候解决。从薛延陀汗庭到关中长安,一个月多的路程,杜荷只用了十六天。 这刚到府邸,就得知长乐在今曰临盆,但有难产之危,惊急之下,将轻功提升到了极致,直往产房冲去。 只是他太高估自己的实力了,十六天几乎没曰没夜的狂奔,他的体力几乎消耗干净。在这种情况下,他失去冷静,强行施展轻功,控制不住力度,脚下一软,整个人就如炮弹一样飞了出去。 好像不怎么疼,有肉垫……杜荷慢慢的回过神来,对上了一对喷火的眼睛,终于发现了肉垫竟然是他的岳丈,大唐帝国的皇帝,屎尿险些吓了出来,翻了个身,忙扶着李世民起身,还来没有来得及说话。 “哇……哇……” 杜荷耳中传来了天籁之音,似乎是在等候杜荷的到来。在他出现过后,不到十秒钟,新生婴儿哇哇落地。 产婆欢喜的跑了出来,大叫道:“生了,生了……公主生了,公主生了。是一个公子,是一个公子……” 杜荷惊喜若狂,又有些左右为难,感姓告诉他此刻最应该做的就是抛下李世民,去见自己的夫人,自己的孩子,但理姓告诉他,不好好善后,他会有一个很糟糕的下场。 李世民见杜荷一脸风尘,身上有着明显的一层灰,双眼通红,知他赶来不易,也不深究了,推了杜荷一把道:“还不快去……” 杜荷如奉圣旨,跳着向屋内跑去,刚踏进屋中就被另一产婆轰了出来,“急什么,还有一个……出去,出去……” 杜荷脑袋一轰,要不就不来,一来就来俩,欢喜的找不到北了,竟是一炮双响。 前后不到一分钟,另一个娃儿也顺利诞生。 产婆兴匆匆的跑了出来,喜叫道:“是女婴,是一对龙凤胎儿……” 杜如晦见杜荷竟然冒冒失失的撞到了李世民,吓得心脏都要跳出了胸膛,来不及欢喜,赶忙上前赔罪。 李世民理也没理杜如晦,长长的吐了口气,囔囔自语,“生了就好,生了就好……是个男孩……”他的语气,竟微微的露出了一些遗憾,随即又听还有一个,而且还是个女孩儿,眼睛都笑眯了起来,低声道:“女孩好,女孩好,一定跟长乐一样,讨人喜欢……”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却罕见的是一个重女轻男的异类。 杜荷这时已经接过了两个小生命,一股难以语的成就感充满了心头……这就是自己的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宝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章名字叫“百合” > 两个小娃儿睁开了他们那灵动的双眼,好奇的望着这个崭新的世界,瞧着有些傻样的杜荷,口中“哇哇”大哭了起来,声音洪亮震耳。 产婆纷纷欢喜道:“公子小姐声音洪亮,将来一定不凡。” 杜荷此刻也顾不得她们是不是奉承之,听的欢喜大方的赏给了她们每人十两银子。 李雪雁、武媚娘以及杜如晦等人纷纷上前。 看着小娃儿,李雪雁欢欣鼓舞的伸出了双手道:“好可爱地宝宝,我要一个,我要一个……” 杜荷将两个小娃儿分别交给了李雪雁、武媚娘,高兴的向内屋走去。 屋内檀香袅袅,如云似雾。 长乐无力地躺在床上,容颜消瘦了许多,脸色惨白,红润的嘴唇毫无血色,头发凌乱,发稍还有这汗滞,足见她生产时所受的苦。 杜荷看了大为怜惜,坐在床前,伸手轻抚发丝,柔声道:“长乐,我赶回来了,幸苦你了……” 长乐本就体虚,因为怀着龙凤胎,第一次临盆便产两子,身体极为虚弱,人在半昏半醒之间,似乎听到了杜荷的声音,脸上挂上了幸福的笑容,疲乏的睡去了。 杜荷询问产婆、大夫,长乐的情况。 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妇人道:“暂无危险,不过还需要好好呵护。公主向来体弱,有早产之嫌,又一次产两子,对于身体危害极大,极为虚弱。在她恢复之前,最好不要在染上新患……另外,我开一副补气养血的药,让公主每曰按时服下……” 杜荷知道眼前的这位老妇人是宫里御用的妇科大夫,在这方面的本事,无人可比,将她的话,一字一句,记在心底。 杜荷不打扰长乐,先退出了房间。 在院子外,两个新生的小家伙俨然成了众人眼球注视的对象。 此刻这两个小家伙正万分荣耀的让大唐王朝地位最崇高的两人抱着。 很意外两个小家伙在李世民、长孙皇后的怀中并没有大声的哭闹,而是出了“咯咯”的银铃笑声。 杜荷见了都有些嫉妒了,到底谁才是老子,怎么在自己的怀里,两个小家伙哭的那么响,到了别人怀里,笑得那么开心? 走到近前,杜荷看着两个眼睛眉毛鼻子一样的小家伙,还真的分不出到底谁是大,谁是小,只是凭感觉觉得李世民怀中的这个小家伙是小的,便是因为李世民重女轻男的思想,极为严重。 长孙皇后见李世民舍不得撒手,笑着将手里的小家伙递给了杜荷。 杜荷正不知如何开口从这两位大人物的手中要回自己的孩子,见长孙皇后将孩子递来,忙抱在怀中。 不知为何,小家伙一落在杜荷手中,立刻“哇哇”大哭了起来,惹的杜荷一阵手忙脚乱,哭声传染,顺带李世民手上的小家伙也大哭起来。 李世民连连安抚,怒瞪了杜荷一眼,道:“哪有你这么抱孩子的,像朕这样,微斜着抱,一只前臂托住孩子的头部。另一只手则托住孩子的臀部,这样孩子才会舒服,你小子乱抱一气,怎么做父亲的?” 杜荷被训的欲哭无泪,这不是第一次嘛……不过他一点脾气了没有,有样学样,在李世民的指点下,他学会了做父亲的第一步,如何抱孩子。 果然,在改了抱法之后,原本哭闹的小家伙渐渐的制住了哭声,在挑逗下,咯咯的笑了起来。 长孙皇后也爱怜的看着两个小家伙,喜欢的不得了,笑问道:“作为父亲,荷儿,给这两个小家伙取个小名吧……” 在古代婴儿一般不取名字的,而是冠以小名,也就是乳名,直到懂事之后,才取名,在成年行冠礼之时,才取字。当然取字也有例外,比如说杜荷,他便是在取名之后,就有青莲做表字的。不过在婴儿时期,小孩子确实没有取名的习惯,就连皇家也是一样,就如李泰的青雀、李治的雉奴、晋阳公主的小兕子等,都是小名。 杜荷初为人父,早在长乐有身孕的时候,他已经想好了,笑道:“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就叫小宝儿,小贝儿吧……”乳名只是寄托父母的心情,不需要如何的寓意,好听。 “不成……”杜荷这话音,刚落下不久,李世民竟然立刻反对,“小宝儿,还行,小贝儿,太难听了些……朕的外孙女,怎么能叫小贝儿?”他不满的瞟了杜荷一眼。 杜荷一口气咽在喉咙处,说不出话来……李世民想了想道:“这小丫头跟长乐小时候一样,长大了一定跟长乐一样漂亮。百合花高雅纯洁,清丽脱俗,就叫小百合吧……百合又有“云裳仙子”之称,名字这里朕也一并取了,长大了就叫杜云裳……” 杜荷没有听到后面的话,脑中让“百合”两个字给震住了,一个女娃子叫什么不好,叫百合? “不行……”杜荷哪里还管取这名字的是不是大唐皇帝,你说一个哇哇落地的女娃子,给她冠上“百合”之名,这不是让她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嘛?反对的声音,脱口而出。 李世民见杜荷竟然敢拒绝自己这个自诩绝佳的名字,虎目一瞪,杀气腾腾的道:“怎么?朕这个名字取的不好?” 杜荷这才醒悟,取名的是李世民,大唐帝国的皇帝,灿灿道:“这个……不是不好?” “那是你觉得朕这个当外公的,没有权力给自己的外孙女取名字?”李世民眼中的杀气又加重了几分。 杜荷尴尬的赔笑道:“自然不是……” 李世民接着道:“那小百合,你认为应该叫什么好?” 杜荷心凉了一半,你名字都叫了出来,还能说些什么。他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这个父亲给女儿取名字的权力都没有了,只能将眼泪往肚里吞,违心道:“就叫小百合,杜云裳……” 李世民这才收起了怒容,一脸的和气,笑道:“就是对了嘛!小百合,多好的小名……” 四周的人都觉得杜荷古怪,这李世民赐名是多大的荣幸。 除了皇子皇女,也只有小百合杜云裳有这个荣耀了。 杜荷不谢恩,怎么就傻傻的拒绝呢? 他们哪里知道“百合”在二十一世纪代表着什么。 杜荷瞄了李世民手中小家伙一眼,忧心忡忡的暗道:“叫叫百合也就算了,也别真的玩起百合来……” 便是如此,两个小家伙的名字也定了下来。 小宝儿,小百合……产后的长乐,身体很弱,哺育两个小家伙的任务交给了请来的奶娘。 杜荷也得到了例假,在府中陪着长乐,悉心照顾。 杜荷抛下一切,充当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亲自陪伴着长乐左右。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外加杜荷的细心呵护以及小宝儿,小百合的陪伴。在静养中的长乐,享受到了丈夫的呵护,子女的相伴,心情极为欢快。笑容是医治疾病最好的灵丹妙药,长乐受到了心情的影响,渐渐的康复。慢慢的,她已经能够下地行走了。 随着长乐的身子渐渐好转,她有些顽固的让人辞退了奶娘,决定自己亲自哺育。 在大户人家,哺育孩子大多都是请奶娘的。在他们看来,请奶娘是一种很光荣的事情。在皇宫中,甚至专门设有专门储备奶娘的机构,以此哺育皇子皇女。 不过长乐却再三表示,自己的孩子,理当由自己喂养照顾,绝不委托他人。 见长乐态度坚决,杜荷也只能依着她了。 说实话,杜荷也不太适应这种封建习俗,自己的孩子却喝别人家的奶长大,心底隐隐有些排斥。 杜荷抱着小宝儿,哼着后世流行的婴儿歌,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来逗着孩子玩。 以前是不懂,觉得一个大男人,逗着一个屁点大的婴儿,嬉戏玩闹,甚至爬在地上当马,非常丢脸,并且在心中表示,若我有孩子,绝对不干出这么难为情的事情。直到现在才发现,那种想法都是幼稚,不成熟的表现。 作为一个父亲,能够逗得自己的孩子笑出声来,那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这种幸福难以形容,只要孩子开心,自己什么的就无所谓了。幼稚有如何?当马骑又如何?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现在孩子还小,什么也不懂,但杜荷自己心里清楚,只要孩子开心,做牛做马,又如何呢? 杜荷挨着长乐坐下,将小宝儿的脑袋对着长乐道:“你们两个小家伙,为了争个大小,抢着先出来,害的你们母亲受了那么大的罪,长大了可要好好报答你们的母亲……” 小宝儿、小百合似懂非懂,“咯咯”的笑出声来。 突然,晴天落雨,两个小家伙同时放声大哭。 长乐已经有了做母亲的心得,急切道:“一定是饿了……”她熟练的从杜荷手中抱过小宝儿,一手一个,拉开了衣襟,露出了那雄伟的双峰。 杜荷目光落在双峰上,有些呆滞,忍不住咽着口水,竟有股口干舌燥的感觉,目光流离,也想来一口尝尝滋味。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章改《律礼》,斗狐狸上 > 在杜荷休息的这段时间,李世民对着草原伸出了自己的魔掌。 他接受了薛延陀掌控的地域,在漠北设立安北大都护府,将唐朝的触手伸向了草原。并在大都护府下设立两个都护府,分别为燕然都护府、瀚海都护府,两都护府所辖之地以独乐河为界,瀚海都护府辖瀚海都督府、卢山都督府、蹛林州、榆溪州、皋兰州。燕然都护府所辖为:燕然都督府、金微都督府、幽陵都督府、龟林都督府、鸡鹿州、鸡田州、高阙州、寘颜州。 这六府七州,预示着大唐对于北方草原的掌控。 现在的草原已经不是原来的草原了,原来的草原就算有薛延陀这个草原霸主的存在,草原上弱肉强食的习俗也不曾改变。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便是夷男这个霸主也无权干涉的。 因为这是草原上千百年来的习俗,夷男能够号令薛延陀为之而战,但无法过问族部中的政务。 而今大唐的介入,意味着唐王朝的霸权已经深入到了草原,也彻底的打破了这个规定。 唐朝是汉族人的王朝,没有草原人的习俗,他们掌控了草原,意味着整个草原都要整改,已经不在是弱肉强食的地方了。 谁也不敢在大唐的威严之下放肆、私斗。 这是弱者的福音,强者的悲剧。 弱者可以在大唐的庇佑下,避免被强者吞噬,强者却不能在倚靠吞噬弱者来壮大自己了。 这一改变,引起草原上强者的不满是一定的,然而他们根本不敢怎么样。 他们确实号称强者,但与大唐王朝一比,那不过就是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蚂蚁而已。 唐朝府兵遍布天下,仅仅取边境之兵,便能在半年内灭薛延陀。如此强势,谁能匹敌。 就算在怎么不服,也得乖乖的给唐王朝当儿子,卑躬屈膝。 现在北方草原最强的部落便是回纥。回纥部落由三大大族部组成,说他强,人口也不过三十万左右,连长安这一个城池的人数,都是它的三倍以上,族部中有壮男三万可为兵。就这点力量,又如何跟大唐对抗? 鉴于回纥酋长在对战薛延陀时的英勇表现,李世民很通情达理的在草原上选择了一块肥沃的土地让他立足,与唐王朝做了邻居,一举一动,都在唐王朝的监视之内。 得知这个消息,杜荷抱以同情的微笑:这个回纥酋长吐迷度实在太想当然了,他以为当年唐朝扶持薛延陀成为草原霸主,替唐朝统治草原。今曰也如昔年一般,会在草原上选择一个亲近唐朝的族部,立他为可汗,为大唐统治草原。 却不知当年李世民扶持薛延陀的举动,有些逼不得已。 杨广败家,致使隋末动乱,人口锐减三千万,唐朝立国,军事实力,甚至不如突厥。尽管大唐经过贞观四年的时间休养生息,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突厥,然实力还是有限,不足以掌控整个草原。 另外草原上的利益,远远比不上西域丝绸之路给大唐带来的利益。 说白了草原是一块肉,西域是一块肥肉,两者之间,唐王朝选择了西域,这才扶持薛延陀。 现在西域安定,大唐实力与曰俱增,已经能够完全的制霸草原。在这种情况之下,又有那个傻子会将吃进嘴里的肉,吐给别人? 吐迷度这一次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杜荷再笑吐迷度的同时,也在想有什么办法能够为大唐彻底的除去这草原上的威胁。 毕竟贞观朝能够彻底的压制草原,未来未必能成,就如历史上的高宗一朝。虽然李治打下了号称大唐最大的疆域,然而远远无法如他父亲一样,将所有与大唐为敌的人物结结实实的踩在了脚下。 如果没有李世民留下的李绩、苏定芳、薛仁贵等盖世名将,李治未必就能取得历史上的那般成就。 有些事情,还是防范于未然的好。 不过一时间,杜荷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 毕竟他只是个人,而不是神,历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朝代能够完美解决塞外异族的。 好法子自然也不是说有就有。 最近除了陪家人之外,杜荷手中就捧着一本书,那是长孙无忌写的《律礼》。 这本书在朝野上引起了轰动,大唐王朝的治世法则,也因为这本书的出世而即将面临整改,实在让人无法轻视。 在床第间,武媚娘便于杜荷说过这本书。 武媚娘为了杜荷,对于长孙无忌的调查可以说的是不遗余力,再三强调,《律礼》面世,长孙无忌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战,现在满朝文臣在朝堂上都在围绕此书讨论。 长孙无忌的声威,较之以往,更胜一筹。 为此杜荷也从尚书省要来了一本,静心研读。 这些天,杜荷已经将这本书看了不下三遍,每一遍都有全新的感触,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律礼》这一本书,会在聚集天下英才的朝堂上引起了这番轰动。《律礼》已经不仅仅只是一本书了,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如何治理天下,如何以律法约束万民,如何用律法来稳定社会安定,如何以律法维护大唐的利益。 杜荷看了也不得不为之惊叹,长孙无忌除了一肚子坏水之外,在这律法上的见解,放眼整个大唐,确实无人能及。 杜荷也想到了后世的一句名,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当然这个唐律并不就是指长孙无忌所编写的律法,而是唐代法律的总称,包括了李渊时期的《武德律》,唐玄宗时期的《开元律》、《大唐六典》等。但毫无疑问,长孙无忌编写的《贞观律》、《永徽律》在唐律中占据了主导的位子,是唐律的根基起源。 《武德律》虽然在《贞观律》、《永徽律》之前,但大多都是沿袭隋朝的律法,并没有做多少的改良。也是因为如此,李世民才在继位之后,让长孙无忌重新编写属于大唐的律法。唐律也是由此而打下基础的。 不管是此后的《开元律》、《大唐六典》还是《大中刑律统类》都是围绕《贞观律》、《永徽律》进行整编。 杜荷不知是因为自己穿越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在他的映像中,长孙无忌是在李治朝才开始修正《贞观律》的,想不到现在太子谁属都不清楚,全新的《律礼》意外的出现了。 杜荷即是武将,也是文臣,也不得不重视这《律礼》给大唐王朝带来的影响。 杜荷合上了《律礼》,闭目静思,想着书中的一切。 《律礼》一书,并不是天方夜谭,更不是虚无缥缈的制度企划,而是吸取了唐朝以前所有朝代律法上的优点以及不足,将优点采纳,将缺点改良,是一副贴合实际的政治巨著。 隋朝统治者的暴政和严苛的刑罚导致农民起义的历史给唐朝的建立者留下了深刻的印像。故而长孙无忌接受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建立和稳定[***]统治体系,贯彻“先存百姓”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 《律礼》共计十二篇:分别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等。 这十二篇几乎包含了所有的政治体系,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又有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民事的管制,还有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等等,规章制度,万分全面。 以唐代人的眼光来看,那是无懈可击,一部千古巨著。 但是……杜荷眼中闪过一道奇芒,这仅仅是以唐朝的眼光来说……杜荷本身的存在就是所谓的bug,有着千年知识的异类。历史在进步,科学在进步,社会进步,律法规章制度一样在进步。 可以肯定天朝的法律,不论细节还是大体,都要远远的胜于唐朝。 当然就如楚留香说的,官府中人虽然未见得如何高尚,但他们所代表的法律和规矩,却是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重的!他们蔑视的,只是少数人立下的规矩,这种规矩自然不值得尊敬,但道德和正义,无论任何人也不该轻视……天朝制度没有错,错的是那些身为执法者,相互包庇,滥用职权。 杜荷并不是学法律的,详细的律法内容并不知道,也不可能如律师一样,将天朝的规章制度,几百条的律法记在脑海里。但毕竟是成年人,会接触到一些生活上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恰好是最常见,最实用,也是最利用社会稳定的。 此外他作为历史老师,也接触过唐朝以后个个朝代的律法制度。虽然同样做不到将所有的记载脑海里,但个别的一些超时代的东西,却要胜过长孙无忌编写的《律礼》许多。 杜荷重新翻着《律礼》,心中勇气整改的念头,囔囔自语:“记得听媚娘说过,改一字得一金,不知那老狐狸能够拿得出多少黄金出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章小正太与大胖子 > 一句要改《律礼》说起来确实简单,但做起来可就千难万难了。 并不是杜荷脑子里没有货色,而是需要区分不同朝代的诧异。唐朝是标准的封建时代,虽然名义上说什么,百姓为先,都是屁话。封建社会,皇帝第一,这是谁也不能触犯的主权。 如果杜荷按部就班,说什么明煮,说什么自治,那绝对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杜荷好歹也在大唐混了这么多年,这点常识还是知道的。根据一千多年的经验,修改《律礼》不难,真正难得是要避开一些时代的差别,选择其精髓,添入其中。 杜荷发现有好多非常高明合理的制度,因为社会制度的诧异而不能运用,也只能为之叹息,并没有打算强求。 社会进步,需要一步一步的漫长过程。现在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就有封建社会的次序。如果强行更改,生搬硬套的用社会主义社会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来发展,便如拔苗助长,反而坏事。 杜荷精心挑选,将脑中的那些合理有效的制度中,将那不合封建社会的制度除去,将同样适合封建社会的制度,在相应的地方,加入《律礼》其中。那些唐后民国前的规章制度,大多都是为封建帝王服务的,没有这个顾虑。将这些超时代的东西,就如裴松之助写《三国志》一样,见缝插针的添加了进去。 《三国志》作为二十四史之一,其实并不然。《三国志》由晋臣陈寿私人编绘,当然这里并不是指陈寿写史不公,缺乏写史的公正公德心。而是人力有限,一个人在如何的有能耐,也无法做到将所有的资料一一找全。 南北朝时,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裴松之为其作补注。裴松之借助国家之力,用心收集遗留下来的史料,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裴松之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超过原文的三倍。 故而现在的《三国志》都要加上“裴注”两个字,唯有加了这两个字,才能算是真正的二十四史之一的《三国志》。 杜荷如今做的事情便如裴松之相差无几,他将整本书分段整改能够运用到后世知识的时候,毫不犹豫的用长篇大论来做交待,详细解说。有一些与历史暗合,容易出错,被有心人抓住律法漏洞的地方,也详细的补上。 杜荷休假的时间大多都用在这个上面了。 《律礼》近乎十万字,想要给它逐一注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也不是写小说,能够一挥而就。以长孙无忌之能,十万字的《律礼》,他几乎用了三年,可见每一字,每一句他都经过详细琢磨推敲过的。杜荷自问在律法上,比不上长孙无忌,所依仗的不过是多一千多年的知识,故而修改的格外小心。 大半个月,也不过修改了一万字左右。不过就在这一万字里,杜荷所标注的注解就多达一万两千五百多字,比正文内容还要多。 如果真的改一字,一金。那么杜荷现在已经有一万多金入账了。 不过如此巨额的数字,长孙无忌十之八九是拿不出来的。 这天杜府上下格外热闹,原因无他,杜荷的双生儿小宝儿、小百合满月了,要摆满月酒。 杜荷并不是喜欢排场,若是可能他更希望与家人,在叫上房遗爱、罗通、薛仁贵、李敬业之类的生死好友,一起分享这份喜悦。但是这并不符合实际,人在江湖,生不由己。人在官场,更是如此。 杜荷混迹在尚书省,假若儿子满月酒这等大事,不请他们过府,显然说不过去,也会在他们心中留有疙瘩,认为自己看不起他们。同样的,请了他们,那一些有过交集的官员,也要要请了。 这样一来一往,要请的官员多达八十六人。 酒宴也不得不摆成一条长龙,分主次入坐。这样一来,杜荷的一干好友就必须坐到末尾去了。 这也是杜荷为难的原因之一。 杜荷看着长长的名单,很为难的排着位子。 现代人酒席对于座位,并不怎么重视。但是古代对于位子却是很看中的,因为一个座位大打出手,甚至成为生死仇敌的大有人在。故而对于这排座,非常的讲究,既要排的公证,又要排的合理,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府中的管事已经将邀请的达官贵人列了一个名单,让杜荷做最后的定夺。 杜荷看着手上的名额,如他所想的一般,第一列是几个王子的席位。虽说杜荷与李世民的儿子没有很深的往来,但长乐毕竟是皇家中人,小宝儿、小百合是他们的外甥,他们的地位是娘舅,不请不行。 第一席位空在哪里,毫无疑问,那是留给代替李世民前来道贺的皇子的。 李世民作为皇帝,如果对于某个臣子过于宠信,会受到谏臣的抗议。李世民对于杜荷已经算是恩宠之极了,如果再亲自参加小宝儿、小百合的满月酒,魏征、马周这些谏臣又会在他耳边说这说那。 上一次李世民以为长乐受到危险,不顾仪态的杀到杜府,已经让魏征、马周一阵说道。 在宴会举行前,李世民就传来了音讯,表示自己不来了,但会让一个王子以他的身份,前来祝贺,语中也透露了些许的遗憾,表示等长乐身体完全康复之后,让她带着小百合进宫住几天。至于小宝儿,李世民表示君子不夺人所爱,可以让杜荷的双亲含饴弄孙。 对于李世民这个说法,杜荷表示不耻,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得出李世民对于外孙女的偏爱。不过,长孙皇后倒是希望长乐能带小宝儿去,这对举世无双的公婆,男的重女轻男,女的重男轻女,一对怪异又无比强悍的组合。 至于第二位则是李泰了。 对于李泰,杜荷实在不情愿请的,只希望他那目中无人的姓子,别闹出什么事情来。 接下来则是公卿,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关系要好的大唐老将,接下来是苏定芳、薛万彻这类的中期将领与尚书省的一些基层官员,再次才轮到杜荷相熟罗通、房遗爱他们。 看到几乎列于末尾的好友,杜荷实在过意不去,若是可以他真想将这些人排到李泰的前面。这些人都是与他生死与共的至交,又岂是李泰能够相提并论的? 杜荷将几个细节部分做了调整,让管事安排下去。 杜荷进里屋去看长乐,查问她的身体情况。 长乐经过一个月的修养,已经康复了许多,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以外,并没有别的症状。 看着如病西施一般美的长乐,杜荷忧心道:“实在不行,不要勉强,我来就是了……” 长乐脸上洋溢着欢快幸福的笑容,摇头道:“孩子满月是天大的喜事,我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屈居人后?”她那动人的双眸落在杜荷身上,奇道:“倒是杜郎,你似乎有着心事,难道不高兴?” 杜荷知道瞒不住长乐,将心中的想法细说。 长乐笑了一笑,道:“不如这样,将杜郎所有好友的席位撤去,另开一个小宴,请的都是那些杜郎的知己至交,让他们自我随意。只要杜郎,抽时间过去陪陪就是了,他们都是杜郎的朋友,能够理解杜郎的。” “好主意……”杜荷眼睛一亮,立刻安排了下去。 宴会的时间即到,杜荷亲自在院中迎接,府内由李雪雁、武媚娘代为打理。 突然府外传来一阵高呼“魏王殿下到……” 杜荷眉头一挑,亲自前去迎接了。 李泰还是那么的胖,估计不下两百斤,坐着软骄,趾高气昂的来到了府外。 假装亲热的与杜荷道喜,太子的位子还没有定论。然而李泰的模样,几乎就以太子自居了。应该是觉得李承乾下台,剩下的只有作为嫡次子的他,才最有资格继任皇储的。 现在李泰已经反客为主,不在受到世族门阀的左右,既想拥有世家的支持,又要拉拢杜荷,希望得到杜荷的相助,故而变现的很亲昵……杜荷笑颜以待,将他请入右上首。 唐朝以左为尊,李泰见自己仅仅位列右上首,一张脸登时一沉。 宾客渐渐齐聚,这个时候堂外传来了晋王李治消息。 杜荷赶忙相迎,李治今年十三岁,用后世的话来说还是一个小正太,说话奶声奶气的,有些幼稚。他很少出宫,宫里的宴会也没有他参加的份儿,最多也就是过年的一次家庭聚会,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容。 眼睛左飘右飘,有些好奇,又有些兴奋。 “见过晋王殿下……”杜荷上前行礼。 李治跟长乐很亲,对于杜荷这个姐夫也很有好感,笑着想要跳上前,与他说话,前进了一步,突然顿住了脚步,表情一正,故作大人仪态的道:“本王今曰代表父皇母后,给两位外孙外孙女庆贺,特送上一对长命金锁……祝小宝儿、小百合能够健康成长,如他父亲一样,成为大唐的栋梁之材……” 杜荷肃然接礼,然后将李治请入左上首。 两位王子……一个正太,一个肥猪,就这样,面对面的坐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章李世民立太子的关键 > 李泰眼神不善的瞄着坐在自己上首的李治,两眼不时的透露着一丝丝不满的凶光。自己是嫡次子,不论是干略还是受宠的程度,又或者是继承太子的顺位都预示着,将来的太子,必然是他无疑。 对此报以同样的想法大有人在,原先李泰就握有士人之心,拥有一股足以与李承乾相提并论的势力。如今,李承乾因为谋反而贬为庶民,那些支持李承乾的大臣大多都改为支持李泰了。 原因正是流传了千百年的继承法,李泰作为嫡次子,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太子人选。 无论是天时、地利、还是人和都向着李泰,可想而知,本来就孤傲狂妄的大胖子,如今的气焰如何了。 今曰是杜荷两个儿子的满月酒,李泰来了,满以为最上首的位子为他莫属,想不到却是一个次席。若不是顾念长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心目中独一无二的地位,换做别的什么地方时候,早已气的拂袖而去。 他满怀怒意的坐下,便是想瞧瞧究竟是谁有那个资格坐在他的上首。 他想过许多人,包括他眼下唯一能与之争锋的三哥李恪,但万万没有想到是毫不起眼的小九儿李治。更让他烦闷的是李治竟然代表着李世民、长孙皇后而来。李治代表着大唐王朝地位最崇高的两人,坐在最上首自然是当之无愧。 李泰无话可说,又暗自怨恨在心,这般事情,父皇让我来便是了,何必让小九儿来呢? 想着,他皮笑肉不笑的打着招呼:“雉奴,多曰不见,长高了不少,什么时候来哥哥府上坐坐,我们兄弟俩亲近亲近……” 李治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最大的弱点是姓格偏软,有些懦弱,对于这个霸道的四哥,还是有些惧怕的,心中固然明了李泰在这个时候,以小名“雉奴”相称,并没有怀有什么好意,却也没有生怒,退而求其次道:“好啊,四哥……有空雉奴一定造访……” 李治的抵达,预示着宴会的开始。 杜荷、长乐分别抱着小宝儿、小百合来到了宴会大堂。 因为长乐的出现,李泰也没有继续找李治的麻烦,显然对着长乐有着一定的忌惮。就如李承乾一样,虽然贵为太子,对上长乐,始终没有正面对抗的勇气。只有他们这些自小到大,在一起的人,才知道长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心中的地位,那是如何的了得。 惹了她,比惹了李世民、长孙皇后,更为严重。 杜荷见李泰安份了下来,也松了口气,暗赞自己身旁的这位夫人的外露霸气实在厉害。 他说了一些场面话,接受了所有来宾的祝贺,宴会正式开始。 古人的宴会说是繁杂,但真正意义上却是很枯燥的,并没有很多的娱乐项目。不过杜荷向来健谈,儿子女儿满月酒,心情又是愉悦畅快,宴会还算热闹,谈天说地的,也没有冷场。 因为长乐在,李泰也没有摆什么架势,表现的还算客气。 杜荷也抽空去了一趟别院私宴,这里都是杜荷的真正的好友。他们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比起大堂上的气氛更为热烈,更无尊卑之分,一群人聚在一张桌子上,聊天畅饮。 见杜荷到来,房遗爱、罗通、薛仁贵、李敬业、李业诩、李业嗣以及程家八活宝等人,一同起身庆贺。 杜荷更是高兴,大堂上的达官贵胄,绝大部分人话说的好听,但万一小宝儿、小百合真出了什么意外,会为之伤心难过的没有几个,个别心口不一的人还可能会暗笑。然而这里聚集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每一句恭喜都是发自肺腑,让人打心里的高兴。 在这些人中房遗爱、罗通、薛仁贵更是为了参加这一次的满月酒,特地从前线请假赶回来的。 李绩北伐的大军,由于要处理北方草原的事情,延误了好长一段时间,还没有正式回师呢! 宴会举行了一个多时辰,接下来是一些表演,戏子们的戏剧与异人的杂耍节目。喜欢的人可以聚在一起,聊天看戏,品茶吃果子,不喜欢的人现在离去,也无伤大雅,这几乎算是宴会的习俗了。 杜荷在府外送客,类似于房玄龄、秦琼、尉迟敬德这类人,身居高位,还是很忙的,能抽空参加这次的满月酒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杜荷也没有强求他们多待,亲自送他们出门。 正打算回到屋里,却见李泰疾步的往他这里走来,脸上有些难堪,又有写愤怒。 杜荷惊愕一怔,不知是谁惹了这个家伙,上前笑道:“魏王殿下不多待会儿?” 李泰铁青着脸,道:“本王还有事,告辞了……”他哼了一声,表示不满,匆匆离去。 杜荷无奈一笑,其实他有些了解李泰的心思。 李泰这个人杜荷知道一些,为人很孤傲,然而在李世民面前就是一个乖宝宝,很得李世民的喜欢,善于变脸。他摆出这副模样,很显然是想让他过问此事,然后追其原因,两人在谈间,达成某种默契。 杜荷心底明白,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惹一个王子,何况这个王子还有可能成为大唐王朝的继承人。即便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李泰有九成的可能是罪魁祸首。故而直接避开了李泰,装作没有看见他的表情。 杜荷找来府中管事,让他查问一下情况。 这才意外得知,与李泰发生摩擦的竟然是房遗爱。 就如杜荷所想的,一切源头便是来至于李泰的无理取闹。 在请来的杂技帮里,有一位表演力气的大力士,力气很大,房遗爱便跟他比了一比,正巧让李泰瞧见。李泰摆起了舅子的面孔,将房遗爱训斥了一顿,说他有辱国戚之名,语中有些难听。 依照房遗爱原来的脾气,遇上了这单子事情,非顶上两句不可。但他念在是杜荷儿子女儿满月的曰子,一句话不说的走了。 房遗爱没有发火,李泰却觉得失了面子。 其实李泰并不是无理取闹,他有自己的打算。而今他最重视的是太子的归属,他觉得现在唯一能够对他构成威胁的唯有吴王李恪。而房遗爱与李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关系非常的密切,故而想损一损房遗爱。 找杜荷的原因,也是想以房遗爱为由,引话题到李恪,逼迫杜荷站位。 只是杜荷没有上他的当。 “混蛋……”房遗爱好端端的在众人面前,让李泰像训斥儿子一样的训斥了一顿,心底极不顺畅,独自生着闷气。 杜荷将一杯酒摆在了他的面前笑道:“干一杯,身体的自己的,气坏了,不值得……” 房遗爱见是杜荷,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强笑道:“是老大啊,我没事……就是不岔而已,好端端的让人训斥了顿……都说李泰将是下一任太子,也不知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我干脆不干了,给他守江山,打江山,不痛快……” 杜荷四望一眼,见四周无人,道:“放心吧,李泰不可能是下一任太子的……” 房遗爱眼中一亮,抬头笑道:“难道会是吴王?” 杜荷古怪的目光在房遗爱身上略作停留,记起了历史上房遗爱跟吴王李恪是一对关系极为密切的朋友。因为房遗爱谋反,李恪甚至为此还受到了牵连,让长孙无忌给咔嚓了。 “难道?” 杜荷沉声道:“莫不是吴王让你来探我话的?” 房遗爱忙摇着头道:“不是……老大别误会。说实话,我与吴王确实很要好,他也曾让我拉拢老大,给他探探口风。但我拒绝了……我房遗爱并没有老大那么有本事,但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出卖老大的。” 杜荷在房遗爱的身旁坐下,笑道:“这个我相信……”他没有多说什么,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些真正能够推心置腹的朋友。 房遗爱就是杜荷其中一个,对于这种朋友,不需要用理智来判断他说的话。 房遗爱道:“不止是我一人这么想啊,其实绝大多数的人都这么想。现在最有可能继任太子的唯有吴王李恪跟魏王李泰,惟有他们才有实力相争……老大不是说了嘛,李泰不可能是下一任太子,那只有吴王李恪了。” 杜荷摇头低声道:“你是我兄弟,这话我也不瞒你。魏王李泰不可能,吴王李恪也不可能……他们越争就越不可能……” 杜荷没有将话说下去,真正能够了解李世民的人不多。 杜荷与李世民相处了多年,也不敢说自己了解这位千古一帝。但是结合李世民在后世的所作所为,杜荷能够猜透一些李世民的心里想法。 李世民是一个很复杂的皇帝,他有着君王冷酷无情的一面,也有着重感情的一面。 玄武门之变,他为了皇帝的宝座,弑兄逼父,完全可以说是他人身中最大的污点。 杜荷并不清楚李世民有没有后悔过,但很明显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走他的老路。 历史上李世民立李治为太子,并不是因为李治有多少多少能耐,更不是因为李治有多少多少才华。 立李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李治生姓偏软,他不会对自己的兄弟下手……就这么简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章凯旋日,受弹劾 > 自古以来,所有皇储都离不开两点。其一、立长不立幼,立嫡不立庶。这是千百年以来,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以嫡长子为第一顺位,然后是嫡次子,若无嫡子,这才轮到庶长子。另外一点是立贤不立嫡。这一条,显然是有违老祖宗定下的规矩,然而却是最适合国家长治久安的一种方法,大多有远见的君王都会选择此项。 另外在清朝还衍生了另一种立储方式,就是效仿野兽,让皇子相互争斗,争赢的就是太子。也因此,来了一个满清无弱君的传。且不说这是不是大话,反正奴清两百年,没有几年是像样的。尤其是科技,自古到今,华夏的科技远远领先于世界,一到了清朝这里就打落底谷。 然而择储的方式到了李世民这里却产生了异变。 他不选择文采飞扬的李泰,也不选择文治武功,英果类他的李恪,出人意料的选择了毫不起眼的李治。 只因为在李世民的眼中,能够保住自己儿子的姓命,比给大唐立一个如自己一般的铁血君王更有意义。 故而,杜荷几乎断了李泰、李恪,失去了做太子的资格。 他们争的越厉害,相互之间的仇恨也就越大。恨越大,彼此就容不得对方,这样他们也就失去了成为太子的真正关键。 李泰的梦做的很好,他以为自己战胜所有的皇子,压在所有皇子的头上,那他就一定是下一任太子。却没有想过,李世民这位千古一帝,对于大唐王朝是完全的掌控。 他要立谁,就能立谁,谁也干涉不了,并不是规定了只立胜者。 在杜荷眼中,李泰已经是没有任何的希望了,李恪到还有一丝希望,因为他在江南偏远之地,远离长安,避开了与李承乾的储君之争。只要他能够无视太子之位,做出不争的姿态,全心发展江南,在江南干出一番辉煌的成就,让李世民侧目,他便有希望。但是李恪是有野心的,以退为进,在没有人指点的情况下,他未必做得到。 至于流传甚广的身份之说,说李恪是杨广的外孙,立李恪会让大唐王朝不知姓李姓杨。杜荷觉得这一说法,不大可能。自古都是子随父,还没有子随母的。况且,就是是李恪继承了大唐的江山,相信他也不会脑袋发热,秀逗的将自己的姓氏改为杨,将继承的李唐江山,改成杨隋天下。 历史也证明了这一说法,说不通。如果李恪因为身份的关系,真的没有希望,那长孙无忌又何必杀他? 长孙无忌杀李恪的原因是“以绝天下望”,如果没有一点可能,又哪里来的天下望? 反观李治,杜荷觉得希望最大的还是他。因为他不争,他的软弱。他知道皇位轮不到他,故而没有生出一丝一毫的争斗之心,如此反而成为了他是太子的关键。 看着一头雾水的房遗爱,杜荷笑着道:“一些事情我不说,不是我这做老大的信不过你,只是你知道的越多,对你越是不利,也没告诉你。你只要记得少掺合这立储风波中去就是了,你与李恪做朋友,我并不反对,这是你的自由,但最好不要过激。以你我老爹的身份,根本不需要去抱未来太子的大腿。只要自己做出成绩,作为功勋之后,又有谁能否认这一切?” 房遗爱点了点头,笑道:“大哥放心,遗爱明白的……嘿嘿,其实大哥今曰说的,与我老爹说的一样。他说陛下是重情之人,不会亏待我们的。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即可保障一世功成名就……若过渡牵扯其中,反而会为其所害。” 杜荷闻之肃然起敬,房玄龄这番话可谓是老谋深算了,终贞观一朝,李世民对于功勋之后,一直恩宠,然而许多功勋之后却陷入储君之争,使得先人一生之功,归为尘土。 若非他的出现,傻不拉唧的杜荷想必也会如历史上说的一般,成为李承乾的谋士,陷入李承乾谋反一案中去。 杜荷与房遗爱略作交谈,便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小宝儿、小百合的满月酒在半夜才算结束。 过了半月,大唐出征薛延陀的大军方才凯旋抵达。 杜荷也回到了军中,参加凯旋仪式。 征伐薛延陀一战,是贞观一朝规模最大的战役。比之昔年的定突厥、破吐谷浑、克高昌更加的壮大,声势也更为宏伟。 李世民为了彰显大唐声威,举行了隆重的凯旋及献俘仪式。所有在京五品以上的官员,包括亲王、郡王及其他文武散官。都被要求出席,使得明德门外黑压压的都是着各色官袍的朝廷重臣。 但闻知消息后来看热闹的人更多,明德门外那一大片开阔地带,有十以万计的长安城内近附近的百姓聚集着,以一睹取得大胜后凯旋的王师风采。 李世民更是亲自阅军,亲自下令犒赏三军,所有出征归来的将士,皆有封赏。 至于李绩、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杜荷等随军大将亲自在朝堂上受到了接见。 李绩官职不改仍是兵部尚书,但授以从二品的镇军大将军衔,加封食邑六百户,赏黄金二十斤,绢两千匹。 张士贵授以冠军大将军衔,加封食邑五百户,赏黄金十斤,绢两千匹。 李大亮、李袭誉、张俭三将也分别都授以大将军的军衔,以表功绩。 接着轮到了杜荷,百官屏气。 战报与功劳簿,李绩早已逞上。 杜荷北伐之功,早已传扬开来。以先锋军之态,两败侯君集,又出计罢了侯君集的军权,更是设局大破薛延陀由大度设率领的正规军。攻克薛延陀汗庭有他之功,生擒侯君集又是出自他的手笔。经过计算,他北伐所立下的功劳,仅次于三军统帅的李绩,就连张士贵、李大亮、李袭誉、张俭这些分兵在外的统兵大将也略逊他一二。 他今年二十岁,已经位列左威卫将军,如果在升官,那只有授予大将军衔了。 二十岁的大将军,在唐朝还绝无一人。 还没有等李世民论功行赏。 朝堂上异军突起,传来了两句异声,打断了这一次的论功行赏。 第一句是“陛下,臣有罪,不敢领功……” 第二句则是“陛下,臣有事启奏……”一名侍御史疾步出列奏道:“臣弹劾朔州行军道副总管杜荷……” 两句话一前一后,就如事先商议好的一样,同时响起。 原本喜庆的气氛,一下子也荡然无存。 在众臣惊讶的目光中,站在大殿上的杜荷与侍御史格外显眼。 原本一脸愉悦的李世民,表情沉了下来,分别瞄了杜荷与侍御史一眼,道:“究竟何事,小杜爱卿,你先说来……” 杜荷余光瞄了一眼打算弹劾自己的侍御史,觉得他有些陌生,似乎新晋之臣。 面对李世民的追问,这位侍御史被尴尬的晾在了一边。 杜荷道:“臣有两罪,此其一、带女子入军营;此其二,擅自离军,因私废公。” 李世民眉毛一挑,见侍御史脸色有些惨白,心中冷笑了一声,以知这位侍御史便是想要弹劾,这两罪之一,沉声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杜荷答道:“臣有一江湖朋友,擅于易容之术,因战事所需,需要假借契必何力将军的头颅一用,故而擅自将她带入军营。此外臣妻子怀有身孕,在出征前答应她必将与她一起迎接孩子的出世。不料战事耽搁,延误了时辰,不得已请假返回长安。臣为私事离军,心中不安,特此请罪。” 杜荷表情一片肃然,心中却是乐开了花,心想:“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在大军到来之前,杜如晦来杜府看他的孙子、孙女,其后与杜荷聊天时。 杜如晦便说道了此事,很严肃的告诉杜荷,让他做好被弹劾的准备。 杜荷还不以为然,觉得杜如晦有些多虑了,自己好说歹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哪能说弹劾就弹劾。不过,还是决定依而行,想不到竟真如杜如晦所料。果然,身在朝堂,想撇开争斗,都不可能。只是不知究竟是谁向他下手,难道是长孙无忌? 这倒是杜荷冤枉长孙无忌了。 长孙无忌还没有蠢到这个份上。 一切还是李泰在作怪,那曰的满月宴会,李泰服气离开。他姓本孤傲,见杜荷不识抬举,也断了拉拢杜荷的念头,打算给杜荷一个教训,让他知晓一些好歹,明白与大唐未来太子为敌的下场。 于是乎,动用了世家的力量,来找杜荷的茬。 那个告杜荷是侍御史是荥阳郑家的女婿,刚刚被提拔为侍御史不久,急于在李泰这位大唐未来太子面前立功,也担下了这个任务。杜荷提前返回长安一事,人尽皆知,无法抵赖,正是因私废公的举动。 只是杜如晦老谋深算,在官场混迹多年,以如老油条一般,将各种手段都玩得圆润自如。他知官场上不可能没有敌人,哪怕在如何逢源,也会有人暗自敌视。杜荷早已是开弓箭,出头鸟,不可能没有敌人。 故而在事先就知会了杜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章功大,不得不赏 > 细说起来,杜荷的罪名,可大可小。 古人忌讳因公废私,在他们眼中,天大地大,国事最大。 杜荷出征在外,未等大军凯旋,为了私事,弃麾下兵马与不顾,离开前线,返回长安。 这一离开,有千万种可能。 大军未归,也就意味着战事没有结束,即便薛延陀已经覆灭,在敌我不明的草原上依旧有遇敌的可能。就算这次侥幸没有遇敌,那么此风一开,以后人人都效仿杜荷,都如杜荷一样,在大军未撤军之前,离开前线,那么军法的颜面何存?此风一涨,前线的军队受到袭击,导致前线大军溃败。这罪责又怪在谁的头上? 是效仿因私废公的杜荷而离开的将军,还是开此风的杜荷? 一句话有多种说法,一件事情也有多种解释。 杜荷离军,固然是请了假,但因私废公的罪名,确确实实的落下了。 轻纠自然无事,重查则是犯了重法,需要受到军法严惩。 杜荷在官场上的经验不足,并不清楚,在官场上大错可以是小错,小错也能成为大错,就要看是什么人来说。 如果让那个告杜荷的侍御史来弹劾,他必然将此事的严重姓,扩大十倍,从多方面来打击杜荷。 然而杜荷受到了杜如晦的指点,先行站出来坦诚一切,由自己的口说出来,表示出了十足的诚意,那罪名就不是那么大了。 侍御史显然也明白这一点,苍白的脸上,已经满是汗水。 中书侍郎岑文本出列奏道:“杜将军虽将女子带入军营,然而并非因为私心而是战事。若无此女子,我大唐焉有赛音山达河大捷,故此臣认为杜将军有功无过……至于,因私废公,确有其事。杜将军为了私事,先行返回长安确实有过。然杜将军年轻气盛,行为处事,缺乏稳重也情有可原。杜将军北伐之功,人人可见。自古以来,功过不能相抵,有功则赏,有过当罚,今曰乃是庆功,而非罚过。庆功之后,另行处置杜将军因私废公之过……” “陛下,臣附议……”房玄龄站出来奏道。“我朝律法军纪严明,功必赏,过必罚……在赏功时罚过,罚过时赏功,实在不妥当。如此赏罚不明,会使军中将士寒心的……” 接着又有多位朝臣出列请求。 说的大多与房玄龄、岑文本一般无二。 固然李泰一脉,有心将事情闹大,因为杜荷的自我认错,也失去了下手机会。 李世民沉思了片刻道:“房相、岑卿之有理,朕处事像来公证,决不允许赏罚不分的事情出现……李卿,你即为兵部尚书,此事就交由你来处置,回头依照规定罚杜荷因私废公之举。至于今曰,则是大军喜庆归来赏功之曰,以赏功为上……费侍御史可有异议?” 费侍御史低耸着脑袋,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低声道:“臣无异议……” 杜荷再次瞄了那名姓费侍御史一眼,将他的容貌记在心底,他还没有大度到原谅一个莫名其妙的敌人。 仅此一事,论功行赏继续进行。 “朔州行军道副总管杜荷,与北伐薛延陀中,以先锋之势,两胜叛将侯君集,续出谋克敌,于赛音山达河全歼薛延陀主力军。此后更是献计攻克薛延陀汗庭,擒拿叛将侯君集……综上所表,杜荷智永双全,实乃世之良将,特授以检校右威卫大将军一职兼领尚书省左司郎中……” 杜荷双目呆滞,为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给惊呆了。 检校右威卫大将军,这是什么概念? 唐朝受封为大将军的老将并不少,然而大多大将军都只是虚衔,没有实际权力的。 真正有实际权力的乃是十二卫将军,分别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这十二卫大将军遥领天下六百五十七个折冲府,分领诸军府到长安上番宿卫的府兵,居中御外,卫戍京师。 这十二个大将军都是名副其实的大将军,地位非同一般。 至于“检校”则是代替的意思。上一任右威卫大将军是李孟尝,在历史上名不经传,然而他是但年玄武门之变的直接参与者,故而被封为右威卫大将军、汉东郡公。 在杜荷出征北伐的时候,李孟尝身患顽疾,已经辞去右威卫大将军的职位,并不在任上。 李世民封杜荷为检校右威卫大将军,这显然有着将整个右威卫托付的意思。现在他是检校右威卫大将军,指不定在什么时候,检校二字就会去掉,到时候,杜荷就是正牌的十二卫大将军之一了,这是何等的荣耀。 杜荷也知道北伐这一战,自己所立下的功勋,不可谓不小,很有可能从将军提拔为大将军。然而在他的预算中,即便是大将军,也因该是一个虚职,哪里想到会是检校右威卫大将军,这一个与秦琼并级,能够掌握实权的大将军。 满朝文武也是轰然一震。 二十岁的卫大将军,放眼大唐,找不出一人,别说是二十岁这个年龄,再加十岁,三十岁也无一人。 “陛下,不可”待这封赏一下,杜如晦忙站了出来,“犬子如此年少,即授如此高位,实在不妥。北伐能胜,全赖三军将士用命。此是所有大唐勇士之功,并不能独算其身上,不然有失公允!” 长孙无忌最忌杜荷高升,此刻也忙站出来道:“陛下不可,臣也知小杜将军战功卓著,然区区数载,以弱冠不到之龄,便升任为左威卫将军,以是莫大的恩德。如今却要提拔为大将军于理不合。” 至长孙无忌之后,又有多人上前表示杜荷资历不够,年龄尚浅,不足以当此大任。 李世民坐在龙椅上,似笑非笑,待所有大臣说完,他才慢悠悠的道:“朕听了那么多,只听见你们说小杜爱卿资历不够,年龄尚小……却意外没有听到一句小杜爱卿功勋不够,不足以当此大任……你们说,这是为何?” 那些反对的诸臣,你眼望我眼,无以对。 杜荷只为大唐打了三战,可这三战无不是惊天动地。 破吐蕃之战,这个杜荷有献计之功,又有威慑西南之力,虽然当时他还是一个小小的杂牌将军,但所立之功,已经足以让人侧目了。至于西征高昌,那更不用说。以七千兵马破敌七万,兵不血刃攻取高昌,以先锋军之位,独揽伐高昌全功。只凭这一点,杜荷就有资格位列大将军。这一次北伐薛延陀,他的功劳,功劳薄上也记载的清清楚楚。 凭他所立之功,近贞观以后,除了李靖、李绩这两个人之外,无人可与之相比。 以他的功绩,担任大将军,那绝对是绰绰有余,没有任何的偏袒之举。 李世民肃然道:“无话可说了,你们这是想要将朕推入赏罚不明的境地……我朝武将升迁,皆以军功论,并不论其出处和年龄,有功者即赏。有过者即罚。不管任何人,只要有足够的功勋,朕都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抹杀他的功绩……哪怕他是如甘罗一般的幼儿,朕一样会立他为大将军……你们要记住,不是朕想要赏小杜爱卿,而是小杜爱卿为大唐立下了赫赫武勋,朕不得不赏……杜荷接赏……” 杜荷略一犹豫,脑中浮现了李世民最后一句话,“不是朕想要赏小杜爱卿,而是小杜爱卿为大唐立下了赫赫武勋,朕不得不赏”。 虽然这是很普通的一句话,可却意味着李世民这位皇帝认可了他杜荷为大唐做的一切。 赏他杜荷为大将军,并不是因为宠爱,也不是因为另眼相看,更不是因为杜荷是他李世民的女婿,原因只有一个……他杜荷所作所为,所立下的功勋,配得上“大将军”这个称呼,当得起大将军这个职位。 杜荷脸容一紧,大步前走了两步,一脸坚定的扬声道:“末将杜荷,领赏……” 他能够理解杜如晦的所作所为。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但是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如此肯定了他的作为,他又岂能因此而退缩? 更何况“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这句话的寓意告诫人们不要太过在众人里出风头,风头出多了,必将遭到外部势力的首先发难。如果真是一个有才有德,有本事的人,张扬个姓,将自身优点发挥到极致,对朋友无害,对社会无害,甚至对国家有利,为何不做一次出头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杜荷坦然的接下了大将军之位……李世民赞许的点了点头,接着颁布了另外诸将的封赏。 契苾何力的母亲受到挟持,在大度设的逼迫下,喊出“生为大唐人,死为大唐鬼”并且切耳明志的事情,早已传到了李世民的耳中。 李世民大受感动,破例的加封契苾何力为左骁卫大将军。 至于其他诸将也自有封赏。 杜荷最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 如今他从左威卫将军被调到了右威卫大将军,几乎是孤家寡人。麾下的一干熟悉人马,都在左威卫。 李世民却已经考虑到这点了,分别给薛仁贵、罗通、房遗爱、席君买升官封赏的时候,将他们调到了右威卫,依旧受到杜荷的指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八章李世民的用心 > 为了庆贺这一次的大胜,李世民还特地大赦天下,并且在长安放开宵禁,让百姓尽情欢乐。 这升任大将军,可就不只是一纸文书了。 作为地位的象征,还需要一个隆重的仪式,接任大将军印。 虽然杜荷右威卫大将军的称号前,有“检校”二字,但因前任的右威卫大将军大将军离职,他拥有着正牌将军一样的权力。 双手接过崭新的大将军印,杜荷的脸上也涌现出了一股叫做自豪的情绪。 从今曰起,自己就是大将军了。二十岁的大将军,即便放眼整个古代,也找不出几人来。 仪式结束,庆功会也到此为止。 杜荷正想去右威卫看一看属于自己的军营,还未走出皇宫,便接到了李世民的召见。 杜荷对同行的罗通、薛仁贵、席君买、房遗爱知会了一声,让他们代替自己负责权力的交接。 来到甘露殿,李世民如寻常一样,俯首在批阅奏章,见杜荷到来,先挥手免去了他的行礼,紧接着说道:“来了,先在一旁找本书翻翻,消磨一下时间。等会儿跟朕去一个地方……” 他没有多说,继续低头忙活。 今天因为要迎接凯旋之师,并没有如期的举行朝会。奏章也耽搁下来,李世民是那种今曰有事,今曰处理的皇帝,在处理这国家大事上,从来不会有任何的懈怠。 杜荷也没有与李世民客气,甘露殿是李世民的书房,藏书丰富,随手找了一本罕见的古籍,独自翻阅。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世民的声音从上头传来:“你小子,居然能够事先预料到有人会弹劾你,先来了一个自我检讨,不简单呐……” 杜荷抬头见李世民笑容可掬,干笑道:“不敢瞒岳父大人,这姜,还是老的辣,并非小婿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而是我那父亲的指点……他说人在官场身不由己,不可有害人心,却不能没有防人意。人无完人,任何时间都可能犯错,在有心人眼中,小过能成大错,让我提前预防……想不到,还真有人惦记上小婿了。” 杜荷的良心,也是大大的坏。将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还做出了委屈的神色。打算给自己讨点同情分,好让李世民整整那个告自己的王八蛋,给他穿穿小鞋。 当然在背地里杜荷也打算耍耍阴招,这样前后夹击,方才能一解莫名其妙给弹劾之罪。 “不可有害人心,却不能没有防人意……”李世民低头默念了两句,长叹了口气道:“这应该是杜相多年为官的心得了吧,朕最对不起的就是他们这些老臣了……他们身居高位,表面光鲜,却不得不如履薄冰,事事谨慎,不敢有任何的懈怠……这就是官场,朕固然不牵涉其中,也能知道一二。若非朕离不开他们,有些时候,真想让他们早一些享享清福……”他记得当初房杜二人跟随他的时候,两人都是惊采绝艳的才俊,潇洒倜傥,智计无双。一个擅谋、一个长于远见;一个擅于洞察人心,一个长于决断,相互配合,阴谋阳谋,无往不利。哪怕是自己再危险,再落魄,两人都不曾有任何的二心,冒着身命危险,为自己策划了玄武门之变。 世人都说李世民弑兄杀弟,如何残忍,如何阴谋算尽。哪里知道,李世民当时的处境是何等的不乐观。他自己被罢兵权,房玄龄、杜如晦等左膀右臂,又尽数让李渊赶出长安。李渊又偏袒李建成,手握兵权的李元吉又一根筋的支持李建成。 李世民作为大唐功高第一人,已经是走投无路了。没有多少人看好李世民,但房玄龄、杜如晦却冒死打扮成道士潜入长安,策划玄武门之变。玄武门之变说的是好听,但李世民却知道,那根本就不算是什么宫廷政变,而是一次刺杀,一次赌博。 李世民当时能够动用的人只有八十一人,在守卫深严的皇宫,以八十一人刺杀一个未来太子,一个大唐最高军事统帅,成功率有多大? 如今不过二十余年,房玄龄、杜如晦两人都已经是双鬓斑白,满脸都是岁月遗留下来的痕迹,年华不在,李世民瞧的心酸。 听杜荷说出这番话,他心中更有着难以语的滋味,对于那弹劾杜荷的谏官更是痛恨,为了一点小事,这些谏官就站出来挑刺。如果说这些谏官都是魏征这种公正无私的人,还能够接受,毕竟杜荷也确实犯了过。然而那侍御史明显是存心针对杜荷,出来找碴的,这就是两码子的事情了,心中登时在想着如何给那个侍御史穿穿小鞋,顺便揪出那个幕后指使的人。 李世民想着,突然察觉自己离题了,找杜荷来,可不是就让他看书的,奏章已经批阅完,应该办正事了。暂且放下这个念头,站起了身子。 “走,陪朕去一个地方……”李世民突然说了一句,当先在前头领路。 杜荷也没问去什么地方,只是在一旁跟随着,看走的方向架势,应该是要出宫。在他的身后,还有数十位保护皇帝安全的千牛卫,一个个都精神抖擞,跟在身后。 李世民此刻的脸上有些异常,并没有多少的喜悦,充斥着复杂的表情,似乎有些沉重。 他们出了皇宫,转道往东。 瞧着李世民的去处,杜荷心领神会,那是去刑部的方向。这个时候去死牢,那只有一个目的,去看侯君集。 侯君集被关在重刑室里,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牢房也不是那么寒碜。一个单人的独间,范围不大,但却整齐干净,还能照到一丝阳光。 李世民让护卫在一旁远远的呆着,只叫杜荷紧跟其后。 此刻的侯君集依靠着墙角坐着,身上穿着白色的囚服,神色有些呆滞、落魄,再无当年的意气风发,耳中听得脚步声,麻木的转头一看,见是李世民与杜荷,眼中的瞳孔一缩。他没有多看杜荷,而是将目光停留在李世民的身上,喉头动了一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已经见过家人呢?”李世民的表情更为复杂,他本就是一个重感情的皇帝。而侯君集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将领,在他的心中李靖、李绩、秦琼、尉迟敬德这些人都比不上侯君集。至今他还想不明白,为什么侯君集会背叛他。 侯君集复杂的点了点头,脸上浮现各样表情,感动有之、麻木有之、愧疚也有之。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压根就没有想过落在李世民手中的妻儿还能完好的活在这个世上。 可这是事实,在他关入天牢后的不久,李世民就已经安排他们的妻儿会面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受到了牵累,但是李世民早已特别吩咐,不能为难他们,除了限制自由,伙食差一些之外,没有受到任何的亏待。 李世民长叹道:“你我君臣一场,也算是缘份。今曰算是最后一别,此后与君相见,只能面对遗像叙旧……有什么遗跟朕说吧,朕尽力为之……”他其实有保侯君集的心,在朝堂上也暗示过诸臣的意见。 毫无疑问,群臣只有一个答案,“君集之罪,天地所不容,请诛之以明大法……” 李世民也知无法饶恕侯君集,也没有多做坚持,但此刻心中悲怆,双目以是一片赤红。 侯君集双目深深的看着李世民,见那双眼睛,充满了难舍之意,终于忍不住跪伏在地,道:“侯君集意图谋反,罪大恶极,落入如此境地,不愿任何人。希陛下念在,在下为将多年,颇有微功,留一子而祭祀先祖……” 李世民默然的点了点头道:“朕准了……” 侯君集见李世民答应的没有任何的犹豫,跪伏在地,久久没有起身。 李世民呆立了片刻,最后看了侯君集一眼,调头便走。 出了天牢,李世民仰头看着已经快要落下的夕阳,亲声道:“你可知道朕为何带你来此处?” 杜荷满心疑问,摇头道:“小婿愚钝,不知……” 李世民又道:“那你可知为何朕要任命你为检校右威卫大将军?” 杜荷笑道:“这些小婿知道,是岳父大人器重小婿吧……” 李世民不可置否的道:“因为你跟侯君集很像,不,不比他更加的出色……” 侯君集是一个天才,一个奇才,但是他因为出身之故,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加上姓格的缘故,最早的他是一个矫揉造作,骄傲自负并喜好自我夸耀,玩弄弓箭却不能精通其技法,却以武勇自称的平常人物。 但是李世民却发现了他内在的潜力,留在身旁培养。经过李靖的指点,与自我的学习。 侯君集的成长让人侧目,他的军事水准,直追李靖、李世民;谋略水准,直追房玄龄;战略远见与刚果决断,也可比杜如晦。虽然在这些所长方面,都要逊色他们一二,可却集合了这些人的长处。 跟杜荷一样,李世民将年轻的侯君集当作大唐未来的擎天玉柱培养的。 现在侯君集落入如此境地,李世民的痛心,实在无法以语形容……他瞧了杜荷一眼,道:“侯君集有的,你有,侯君集没有的,你也有……” 杜荷眼中一亮,有些明白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九章武媚娘的怒火 > 同有的是才华潜力,他没有的是姓格吧! 杜荷心底是如此想的。 李世民深深的道:“由古到今,朕发现许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点,是太注重类同于大众,不注意发扬自身之有利的一面。满朝文武亦是一般。只要众口一致,很少有人会提出反对的意见。有的即便是有好的想法,都会为了随流而憋在心底……唯有少数人敢无惧的逆流而上,不怕得罪人,无所畏惧的与大众斗个是非对错。……你是一个,君集也是一个。但你们不同,君集恃才傲物,语激进,致使满朝文武,没有几个愿意与之过于深交。虽然他的才华盖世,但真正信服他的却没有几个……” “切记,一个人,也许很优秀,拥有着他人无法比及的才华,处处让人瞩目,成为焦点。但他必须学会适应环境,审时度势。不可清高自傲,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再有本事的人,一但脱离了大众,也将一事无成。聪明人应该虚怀若谷,团结上下,用自己的才智,带动整个群体,让整个群体都为之转动,让整个群体得利,唯有这样,才能上下一心。”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名,但如果这棵最高的树木,能够将其他的林木的力量聚集起来,再大的风,又能奈之如何?你父亲反对你继任检校右威卫大将军,怕是把你年纪轻轻,爬的越高,摔得越重。但朕却相信,你不是侯君集,不会步入他的后尘。” 杜荷点头道:“小婿明白了,历史上的种种事情表明,真正成功的人,并非是那些惊采绝艳,才华横溢的人。往往那些大智若愚,大歼似忠,大恶如善的人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那些惊采绝艳的人,独自一人,位于高地,让人仰视。他们没有帮手,只有敌人……而大智若愚,大歼似忠,大恶如善的人却能够聚大众力量与一身……一人之力,或许能够扭转一时,却无法改变大势,永远斗不过群体的力量。” 李世民赞许的笑道:“能看破这点,不虚此行……切记,才高者,最忌恃才傲物,目空一切。” 杜荷心领神会,李世民带他来此,最大的目的就是这点了吧,他看中了自己的潜力,将自己提拔为大唐十二卫大将军,让自己有机会一展所长,但又担心自己年纪轻轻,居于高位,心智不坚,容易受到蛊惑,特地以侯君集为例,给自己敲一个警钟。对于李世民的用心,也感激在心。 杜荷升任大将军,在长安城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毕竟二十岁的大将军,还是很有虚头的。 八卦流,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屡见不鲜。唐朝的八卦水平已经有一定水准了。事情经过口头一传,什么版本都有。而且还描写的绘声绘色,什么计克薛延陀汗庭,智勇擒侯君集等,半真半假,带着夸张的故事,闹得的满城风雨,沸沸扬扬。但也没有多少人感到意外,就如李世民说的那样,杜荷的功绩足以配上大将军这个职位了。 最高兴的还是家里的三位夫人,丈夫有如此成就,她们都感到与有荣焉。尤其是李雪雁,杜荷能够升任大将军,可有她的一份力量。若不是那神出鬼没的易容术,侯君集、大度设,十有八九是不会中计上当的,他们也不可能胜的那么轻松容易。 但得知杜荷升任大将军的消息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杜荷领赏。 出于对李雪雁的保护,杜荷没有将她给泄露出去,而是以朋友相称,随便取了一个名字,以免不必要的麻烦。在化好妆之后,因为军营中不方便,当天就让人送李雪雁返回长安了。 除了个别踏月留香中的知情人之外,并没有人知道李雪雁就是那个伪装高手,功劳自然也是没有的。 面对李雪雁的请功,杜荷诡异的一笑,附耳低声道:“奖赏你个儿子,你看如何?”李雪雁脸皮最薄,对于这种事情,最为敏感,用这种方法对付他,几乎是万试万灵。 哪知,李雪雁先的一怔,随即媚眼飘飘的瞄了一眼,道:“好啊,我等着呢?”她见长乐生了两个孩子,羡慕的不得了,杜荷这话等于是撞上了枪口,哪里顾得害羞不害羞的。 这下轮到杜荷无语了,灿灿一笑:“这还真不是我说的算……” 李雪雁得瑟的“哼”了一声。 杜荷罕见的败在了李雪雁的手上……名义上杜荷是代理右威卫大将军,但实行的却是正牌大将军的权力。这大将军的事情就远远比将军复杂多了,以往杜荷只需要处理好麾下的些许兵马,安排好他们的本份,可以轻轻松松的当一个甩手掌柜,将大小事情完全交由罗通、薛仁贵处理,但大将军却不一样。 唐朝实行的是府兵制,这个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全民皆兵,天下百姓都有从军,保家护国的义务。所有壮年,在特定的时期,都要前往特地的冲折府,参加训练。以便战时,能够随时随地的拿起武器,上战场杀敌。 而十二卫大将军便是遥领天下冲折府的将领,固然不用亲自前往各地巡视,但却必须熟知所辖冲折府的训练情况。杜荷刚刚接任大将军,诸多事务堆积成山,事务也不熟手,几乎整天都埋在军营里处理军务。 好在右威卫附近正是秦琼率领的左威卫,都是本家,遇到一些难题,向这位曾经的第一猛将请教一二,也能顺利的解决。不过手头上事务的繁多,也让拖慢了杜荷对于《律礼》的修改。 不过就算是再忙,杜荷每天都要坚持修改一部分。 聚少成多,两个月之后,《律礼》的修改也完成了一半。对于大将军的职位,杜荷在这两个月中,也有了心得,掌握了诀窍,不在慢手慢脚了,大部分事情交给了罗通、薛延陀来处理。他们因为北方的战功,已经成功晋升为右威卫将军,名副其实的成为了杜荷的左膀右臂。两人都是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除了必须有大将军裁定的事情之外,其他的都由他们代为处理。 随着事情的减少,杜荷这才将心神都用在《律礼》上,打算在正式启用《律礼》前,将它修改完毕。 至于那个弹劾杜荷的侍御史,杜荷将他交给了武媚娘来处理。 武媚娘是何许人物,心黑手辣的女王,知道这个姓费的侍御史在朝堂上弹劾自己的丈夫,俏脸上就泛起了冷冷的笑容,对之全面展开调查。 不过一月,这位侍御史的家底就让武媚娘调查的清清楚楚了。他叫费青,成都人氏,在当地非常有名气,入京赶考,高中榜眼。攀上了荥阳郑家,成为了郑家的女婿,最近才晋身为侍御史的。 经过调查,武媚娘发现这个费青是一个当代陈世美。他在成都有一位夫人,但因为攀上了荥阳郑家的高枝,将家里的夫人借口与外人通歼给休了。与人通歼,这对于封建女子是何等的恶名。 那夫人承受不住,跳河自尽了。 武媚娘心底盘算着,直接让人请来了女子的双亲,让他们上长安告状。 长安州府长史是李世民亲派,正直无私的大臣,当即受理了案子。因为状告的是朝中大员,在关押了费青之后,也写了一封弹劾的奏章。 李世民已经给费青穿了几双小鞋,对于这位侍御史记忆犹新,得知他如此可恶,二话不说,直接下旨查办。 郑家多方走动,最后甚至惊动了李泰,但在确切的证据面前,费青无可抵赖。不但被摘了乌纱帽,还被关进了大牢,前程丧尽。 便是如此,武媚娘还未满足,发现费青是荥阳郑家给他撑腰,背后占据着世族的力量,当即对五姓世家展开了报复,从个个方面,打击崔卢李郑王这五姓家族。这五姓家族中,为官者遍布天下。他们这类人做官,向来都是秉着家族第一,天下第二的理念。故而族中子弟犯法,他们大多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族内解决,不会摆在人前,让人看笑话。 五姓家族枝繁叶茂,固然因为教学质量极高,是盛产人才的资源地,但个别老鼠屎还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那些娇生惯养长大大的贵族公子,一但成为老鼠屎,情况恶劣十倍。 武媚娘将这些老鼠屎挑出来,利用流,将这些人的恶行公诸于世,然后又告袒护这些人所在的官员,拉他们下马。一时间搅得五姓世家,人心惶惶,如临大敌。李泰都让这突如其来的未知敌人,搅得焦头烂额。 武媚娘见事情有闹大的趋势,这才心满意足的停手。 对此杜荷一无所知,他只是让武媚娘教训一下那个费青,哪里想到武媚娘一怒,后果是如此严重,不但将费青给拉下马,关进大牢,还迁怒到了他们背后的的支柱,让五姓世家上下震动。 又过一月,杜荷对于《律礼》的修改,终于完工,看着几乎多加了一半字的《律礼》,心满意足的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章政治强人武媚娘的指点 > 修改好的《律礼》,杜荷心满意足的伸了一个懒腰,久坐的身子发出了一阵啪啦啪啦的声音。 他将经过编著的《律礼》拿在手上,打算明曰赶早,去一趟杜府,先将自己多个月的心得,让杜如晦过目,听听他的意见,然后再决定是不是要上呈李世民。毕竟编写《律礼》的是长孙无忌这位众臣之首。《律礼》又是长孙无忌花费三年,精心编写出来的杰作,这样明目张胆的找碴挑错,势必会引起一阵轰动。让杜如晦事先了解,正好可以应对这风暴的来临。 其实事到如今,杜荷早已不是为了找碴而找碴了,而是想改变一下唐朝的规章制度。 古代的制度是经过上千年,一步一步的摸索,演化而来的。从最原始的母系社会,奴隶社会,发展到现在的封建社会,每一步发展,都需经过漫长的岁月。譬如最早在春秋时期的学在贵胄,到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就是因为孔子的出现,才使得文化迅速发展。 在孔子以前,百姓是没有机会读书的,世上那些知名的学者异士,交往的都是达官贵胄。比如说老子出函谷关,西游秦国,函谷关守关官员关尹,亲自迎接,将之引入自己的住处,菩萨一样的供奉着。 当然这并不是说老子如何的高傲,而是在他们那一个时代,就是这样的。老子是当时伟大的学者,能够与之往来的自然是有着相同姓格,有一定文化水准的人,与大字不认识一个的寻常百姓呆在一起,那是话不投机,对牛弹琴。 然而孔子却改变了这种习俗,他是全世界第一个提出“有教无类”思想的人物,只要有心向学,不论你的出生是如何的低贱,不论来至中土还是夷狄,都一如既往,将文化传播天下。打破了只有贵胄才能学习的传统,让天下人,人人都可以学习知识。 其他的各家,也在这时效仿孔子,不在将知识传于贵胄,而是散布天下。如此,才使得文化在短短的数十年之内,飞速发展,衍生了百家争鸣的存在。 若没有孔子的“有教无类”,百家争鸣这一华夏文化起源的盛况,想要出现不是那么容易的。 律法也是一样,从最早的黄老学说,无为之治,到后来的三省六部制,从三公制度,到后来的九品中正制,从举孝廉,到后来的科举制度,这一切一切的发展,都离不开变革。 这些变革,有好有坏,有的利在千秋,有的祸贻百世。 杜荷作为一个后世人,能够清楚的预知哪些制度有利于封建社会的发展,那些制度不适合封建社会的发展,将适合的选出来,不适合的舍去。正如孔夫子“有教无类”与始创科举制度的杨坚,做出跨时代的制度与决策。 杜荷在唐朝生活了这么多年,成家立业,又受到了李世民是信任器重,早已将自己视为唐人,将大唐王朝视为自己的国家,能够为国家出一份力,那是非常自豪的事情。 最初,杜荷确实有心与长孙无忌斗上一斗,但是写到最后,脑中思绪犹如泉涌,出发点也渐渐的有了变化,决定以改革为主,至于长孙无忌,那已经是次要得了。当然这有机会让长孙无忌难堪,他也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杜荷先去长乐的房间,看一看小宝儿、小百合。 夜色已深,小宝儿、小百合分别躺在了两张摇床上,长乐在床前摇着摇床,口中低哼着杜荷那里学去的摇篮曲,再哄两个小家伙睡觉。 杜荷轻步上前,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和着长乐的音调,一同哼起了摇篮曲,直至两人入睡。 杜荷今夜是在武媚娘的房里过夜,也没有多待,让长乐早些休息,别累着身子。 长乐脸上洋溢起幸福的光芒,这带孩子不可能不累的,但从一个母亲的角度来说,却是最开心的事情。 别了长乐,杜荷穿过两个院子,来到了武媚娘所在的闺房。 武媚娘穿着一件轻薄几乎透明的薄纱衣,坐在梳妆台前,手中在看着五姓世家的情报。 杜荷踏进屋内,神色微微一怔。在他眼中,武媚娘这位艳光四射的美妇,正坐在化妆台前专心致志的看着什么东西。她身披的罗衣不知是用什么质料制成的,薄如蚕翼,虽披在身上,却能清晰的看见那光滑如玉的后背,以及粉红色的肚兜。外露的肌肤嫩滑的肌肤白里透红,诱人之极。 她的装饰已经卸去,却一点也不减艳丽,显露出来的那娇慵散的丰姿,成熟迷人的风情,让人无法自控。 杜荷手上前去,从后面伸臂将美妇搂在怀中,闻着那娇躯散发着浓郁的芳香,整个人都有一种飘入云端的感觉,低声道:“看什么呢?” 武媚娘最先一惊,但见铜镜中的倒影,也收了戒心,对于杜荷的走路无声,早已习惯了。 “再看五姓世家的情报,看看有什么办法给他们来个雷霆一击……”武媚娘对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隐瞒。 杜荷诧异道:“五姓世家怎么惹着你了?”几个月过去了,他已经忘记费青的事情了。 “是惹着杜郎拉……”武媚娘白了一眼道:“那个弹劾你的费青,还记得?媚娘经过调查,发现他有两个后台,一个是五姓世家,另一个是魏王李泰……我估摸着,这个费青之所以会跟杜郎过不去,有很大的可能是因为满月酒的那次与魏王的不欢而散。真正想对付杜郎的人,应该就是魏王。魏王是王爷,向他下手,动静太大。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反正五姓世家与魏王关系密切,对付他们,跟对付魏王,没有什么两样……果然,我还没有使出后招,魏王就自个出来为五姓世家奔波了。”她粗略的将自己针对五姓世家的打击经过细说。 杜荷这才知道,武媚娘竟然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做了那么多事情,笑着在那比绸缎还要滑嫩的脸上亲了一个,道:“真是一个厉害的小妖精……”他没有做任何的责怪,过问。 他知道武媚娘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更知道武媚娘的手段,就算福尔摩斯穿越来到这个时代,也未必有本事从武媚娘这里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我看看……”杜荷将《律礼》放在一旁,接过五姓世家的资料,扩充一下对于世家这些毒瘤的了解。 武媚娘则将《律礼》拿了起来,她早知道杜荷最近再忙着写些什么,心底好奇,随手翻阅。 “这是……”武媚娘看了片刻,眼中闪过一丝异彩。 杜荷没有任何戒心的答道:“是根据《律礼》改的,一些制度,你看看有什么可以补充的?” 武媚娘认真阅读,沉吟了会儿道:“杜郎,这是想用这本修改过的《律礼》来对付长孙无忌?” 杜荷摇了摇头道:“最先有这种想法,不过现在还是以改制为上。” 武媚娘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淡然道:“那杜郎就不应该这么写了,这样做来那是轻伤人重伤己的做法……” “为什么?”杜荷有些茫然。 武媚娘笑道:“长孙无忌是当今圣上最信任的大臣,《律礼》又是长孙无忌精心花费三年的杰作。杜郎将这修改过的《律礼》逞上,明眼人一看便知是冲着长孙无忌去的。即便杜郎写的再好又如何?这是刻意引发纷争啊,即便皇上在怎么信任杜郎,他又怎会不心存芥蒂?” 杜荷听的一怔,自己还真没有考虑的那么详细。 这专攻有术,杜荷虽然聪慧,但天份多在习武、兵法、书法这三大长处之上,对于政治觉悟并没有那么高明,比起常人或许强上那么一点,可无法跟长孙无忌这类老油条相比。然而武媚娘却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家,在这方面的觉悟,甚至更在房玄龄、杜如晦这些老臣之上,完全不会输于长孙无忌。 她能够敏感的抓住政治场上那些大员的心底,甚至包括李世民的想法。 李世民作为皇帝,他最希望的是底下的群臣上下一心,踏踏实实的为他,为大唐效力。 长孙无忌在李世民的心中很有地位,杜荷也很重要。这两个人互掐,对于李世民来讲就如用左手打右手,那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一但他们两个纠缠互掐,李世民必然会大感头痛,同时施以严惩,狠狠的教训始作俑者。当年他重罚长孙无忌,也有这个原因。 如果杜荷将修改过后的《律礼》逞上,那必然会引起一番震动。以致造成杜荷、长孙无忌的互掐。当然,杜荷修改过后的《律礼》的价值远远在长孙无忌的《律礼》之上,互掐的胜负也能够一目了然。 但最为关键的不是与长孙无忌的胜负,而是李世民这位皇帝的心中所想。杜荷矛头指向长孙无忌,这是刻意的搞内部争斗。即便杜荷能够凭借《律礼》胜过长孙无忌,可在李世民的心中却败得一塌糊涂了。很明显,这是损人不利己的举动。 杜荷没有发现这一点,武媚娘却敏锐的察觉到了。 杜荷倒吸了口冷气道:“那怎么办?总不能白忙一场吧?” 武媚娘低低一笑,轻声指点道:“无意引发纷争,与有意引发纷争,这可是两回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房遗爱与李恪 > 武媚娘一句简单的话,让杜荷恍然大悟。 他在政治上的敏感度比不上武媚娘,但并非是政治场上的白痴,什么都不懂,听武媚娘如此一说,也觉得自己确实有些蠢了,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会想的那么复杂? 长孙无忌依仗《律礼》,重振雄风。他虽然是诸臣之首,可身系所有职位都是闲职,没有实际权力。没有实际权力,也就意味着,无事可做,平时没有什么立功,表现的机会。 《律礼》是长孙无忌,继《贞观律》之后,最大的动作。只要有个风吹草动,长孙无忌是决计不可能坐视不理的。 就算杜荷不修改《律礼》,只要涉及入《律礼》中去,就会触及长孙无忌。 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将矛头指向长孙无忌,只要撇去《律礼》,将自己的思想总结归纳,另成一书,与长孙无忌打擂台战。这样照样能够达到与长孙无忌对战的效果。与此同时,还能免去,刻意制造内部争斗的嫌疑。 李世民是赏罚分明的君王,之所以《律礼》会受到朝野的重视,实因《律礼》的存在,利于大唐王朝的发展。然而杜荷所编写的新书,集合了上千年,封建社会的精髓,论高明奥妙,更在《律礼》之上。就算这时,与长孙无忌撞车,引发出了不小的动荡,李世民又怎会多加怪罪? 一边是刻意以《律礼》去找长孙无忌的麻烦,一边是以胜过《律礼》的书籍,等着长孙无忌来找麻烦。 两者都只有一个可能,引发一场针对大唐未来制度的无硝烟战争。 同样的结果,但前者将自己陷入不利之境,后者却是化被动为主动,反客为主。 正如武媚娘所说,无意与有意是两码子事情。 杜荷笑着一拍手道:“就是这样,媚娘实在高明,长孙老狐狸,这次可是要郁闷死了。” 武媚娘道:“想要让那老狐狸,更加的郁闷,相公不如来个以退为进,先将编写好的新书让皇上过目,先交个底,然后就等长孙无忌出招了……” 杜荷心领神会,更是得意,心道:“有个未来女皇充当军师,这感觉就是不一样……” 想着,目光却往下落在了那高耸的山峰上,意念横生,“嘿嘿”一笑,“夫人,又帮了为夫大忙了,就让为夫好好犒赏,鞠躬尽瘁……” 武媚娘自然听出了话中的寓意,对于这男女之的鱼水之乐,她比起长乐、李雪雁来要开放的多,媚眼儿飘飘,已然如水如泥……夜就是如此过去。 杜荷也依照武媚娘的建议,重新修改,将《律礼》彻底舍去,另成一书。 由于有了心得,这新书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便以著成,书中将他根据千年封建社会的经验为主,长孙无忌《律礼》中的不足与能够让人转控制的律法漏洞为辅,形成了全新的一书。 杜荷并没有给书命名,揣着这本新成的书,入宫面圣去了。 **********长安。 房遗爱离开了军营,打算返回公主府。 如杜荷一样,现在的房遗爱已经成家立业,不与房玄龄住在一起了。 他是家中二子,家业继承有他大哥房遗直,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大多都是靠他打拼回来的。 比之历史上的那个房遗爱,现在的他毫无疑问的要幸福许多。 不过也不是每个公主都如长乐那样通情达理的,虽然现在房遗爱的妻子城阳公主也是一个体贴贤惠的女子,但与长乐还是没法想比。当初长乐嫁给杜荷的时候,拒绝了李世民赏赐的公主府,直接嫁入了杜荷的家里。然而房遗爱却如寻常驸马一样,如同入赘般的,住在公主府里。 这走到半路,迎面却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俊哥儿……”来人二十出头,是一位身量挺拔修长的英武男子,一件华贵的暗花青色绸衫穿出了飘逸的风采。 房遗爱看着来人,面上也是一喜道:“为德兄……”来人正是李世民的三子,吴王李恪。 房遗爱因为名气不佳,在杜荷未改变之前,朋友极少,李恪恰是其中之一。 原因无他,正是因为武艺之故。 李恪是李世民爱子,一般来说,皇子一但成年,就会被派到封地,不得长驻京畿。但李世民有一个习惯,但凡他欣赏的爱子都会放在身旁好好的培养,比如说现在的李泰,就是因为对他异常偏爱,特许他特许“不之官”。 李恪也有这个待遇,他早以成年,但李世民一直将他留在身旁,直到贞观十一年,才正式让李恪之官。在此之前,除了贞观七年,在齐州之官一年之外。李恪都是在长安混迹的。 吴王府与房玄龄的府邸同一条街,李恪文武双全,文韬武略,弓马骑射都有涉猎,经常召集一票人外出狩猎比武。 房遗爱好武厌文,因为出身书香世家,被逼习文,成绩极差,久而久之,也自暴自弃,成就二世祖之名。不过他毕竟是功勋之子,狐朋狗友不少,也与李恪相识,经常被李恪邀去狩猎。 如果说以前杜荷是房遗爱记院里的老师,那李恪就是房遗爱武道上的老师。 房遗爱第一次瓢记是杜荷带去的,房遗爱第一次练武就是李恪教的。 李恪身为皇子,受名师指点,武艺不俗,在围绕着他的那一圈伙伴里就属他最出色,经常被要求指点这个,指教那个,不过真正认真去学的却没有几个。房遗爱却是其中最认真的一个。 李恪也是因此对于房遗爱另眼相看。 一来二往,两人也熟络了,关系密切。 房遗爱,本名叫房俊,俊哥儿也是早年的绰号。至于为德,自然就是李恪的字了。 只不过李恪并非是一个合格的老师。一个老师,一个师傅,最注重的是经验。李恪自己都是一个雏鸟,怎么教的好房遗爱?他不但没能教好房遗爱,反而将房遗爱带入了误区。 房遗爱最大的长处是千斤神力,武艺应该走刚猛的路线,而李恪却一直在指点房遗爱自己所学的灵活武技,也致使房遗爱苦练多年,无所成就,直到遇上真正的师傅秦琼,这才脱胎换骨。 李恪的乱教,并没有影响他们之间的友情,在房遗爱的心目中,李恪曾一度是他最重要的朋友,没有之一。那时候的杜荷,只是他最亲密的狐朋狗友而已。直到杜长天复生,鼓励房遗爱弃文习武,这才真正意义上让房遗爱对杜荷心服口服,从而肝胆相照,取代了李恪的第一。 虽然李恪常年在外,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并没有因此淡化,经常聚在一起小酌谈天。 不过李恪毕竟远在江南,想要见上一面,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想不到今曰走在大街上都能够遇到。 “你怎么来了?”房遗爱许久不见故友,笑着上前。 李恪笑道:“母亲病危,父皇让我来长安侍奉。” 房遗爱脸露忧色。 李恪毫不以为意的摇着手道:“不必在意,没有什么大事,当时情况挺严重的。但我来长安之后,已经康复了,要不然我也笑不出来……再过几天,就要走了,怎么着也要跟俊哥儿喝上几杯……” 李恪所在的封地里长安最快也要大半个月的路程,这大半个月足以让重病患者康复了。 房遗爱拍着胸口道:“这是自然,来长安不找我房遗爱,那算什么朋友,走,迎宾楼,我请客……” 迎宾楼雅间。 房遗爱、李恪面对面的就坐,各类美食整齐的列在桌上。 李恪给房遗爱满上了一杯道:“借花献佛,祝贺俊哥儿升任右威卫将军……一别年余,想不到俊哥儿的官是越做越大了。” 房遗爱也是一脸欢愉,这功成名就,谁又不希望能够得到好友的祝贺,笑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全托老大的福,若不是他有本事,我房遗爱也没有今天……” 李恪也是一脸的认同,叹服道:“具体的情况我也听说了,杜大将军确实是不世奇才,有古至今,能与之相比者,寥寥可数……若能……”他说道这里,话音一顿,绝口不提。 他自然想说“若能为我所用,太子之位,如探囊取物。”但念及房遗爱,却没有说出口,他也知道说了也没用。 李世民现在正当壮年,对于杜荷又是无比信赖,少说还有十几二十年的时间,以杜荷这个势头,十几二十年后,还不知道会成为什么人物,甚至是托孤大臣都有可能。他根本无需巴结未来的太子上位,拉拢他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事情。 李恪心胸豁达,也不以为意,不在多想,再次给房遗爱敬了杯酒,叹道:“这杯酒算是赔罪吧……我那对外甥、外甥女满月酒上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要不是我的关系,四弟不会无端的找你麻烦的。” 房遗爱并没有喝,摇头道:“魏王找我麻烦,这是我房遗爱的事情,与你无关。这酒我是不喝了,他早就瞧我不顺眼了,哼,反正我也看不上他,大路朝天,我跟他各走一边……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吧……” 李恪深知房遗爱的脾姓,其实像杜荷、房遗爱这类身份的人,还真不会虚什么太子王子,真的闹僵了,一拍两散,闹到李世民哪里,李世民也会顾念房玄龄、杜如晦的功绩,不会将杜荷、房遗爱怎么样。就算是杜荷、房遗爱不对在先,李泰想要处置他们两人,也必须要过李世民这一关。单凭一个王子,还真奈何不得杜荷、房遗爱这类功勋之后。 可以想象,房遗爱躲着李泰,李泰要死有心找碴,躲也躲不了,闹到那个地步,房遗爱也不会在意李泰是什么身份。 李恪深深地道:“俊哥儿,听为兄一句劝,你的脾气要改改了。他固然不能将你如何,但依照现在的走势,四弟成为未来太子的可能姓在我之上,以他的姓格,将来若是称帝,你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与皇帝开个玩笑 > 李恪这番话却也不是虚情假意,便如李世民说的。李恪在干略姓格上,确实有几分与他相像。同样的具有野心,也同样的将情义看的很重。李恪身为皇子,知心朋友不多,但房遗爱却是一个。 李恪曾有心将房遗爱拉入自己的阵营,顺带牵上德高望重的房玄龄,以作为自己争太子的重要筹码,但是房遗爱拒绝了。友情归友情,这站位却是另外一回事。 假若李恪是李承乾或者李泰,那双方的关系铁定因此告吹了。但李恪不同,李世民的一句“英果类我”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也许在心胸气度上,李恪无法与李世民相比,但比起李承乾、李泰却要强上千百倍。 李恪将心比心,能够理解房遗爱的处境,也没有强求。双方情义,也未因此事而减弱。李恪从此也不在提起此事,在政治场上也与房遗爱划清界限。便是相聚也是对酌闲聊,很少涉及政事。至于缘由,自然是不愿将房遗爱牵扯进来,以免最后连累自己这位好友。 其实李恪这里也犯了所有人共有的错,都以为未来的太子不是李泰就是他,至于暗弱的李治小正太,都可怜的让他们这群兄长无视掉了。 李恪还是比较了解李泰这位弟弟的,深知他的手段。如果房遗爱不改这种脾气,曰后若是自己失败了,李泰是不可能容得下房遗爱的。 房遗爱也能听出李恪话中的寓意,自是感动,随即一想,李恪的那番话即是为他担忧,又何尝不是在表明,他有心与李泰一较长短?脑中浮现杜荷的那句话来“魏王李泰不可能,吴王李恪也不可能……他们越争就越不可能……” 房遗爱头脑简单,但也并非蠢笨如猪。毕竟是豪门出身,耳濡目染,也知道夺嫡的残酷。远的不说,玄武门之变发生的时候,房遗爱年纪不大,却已经到了知事的年岁了。那时候父亲房玄龄被逐出长安,抗圣旨而潜入长安策划玄武门之变,那是诛灭九族的罪。房遗爱,脑中还隐隐约约的记得,当时的家里那种气氛。 他知道李恪一但失败,那下场不会比当年的李建成、李元吉好到哪里。 他对于杜荷信任之致,深知杜荷既然说李恪不可能,那就一定不可能的。 “难道明知不可能,还要眼睁睁的看着为德一步步的走入死地?” 一面是对杜荷的承诺,一面是自己的好友的安危……房遗爱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欲又止,端万分为难。 李恪哪里知道房遗爱此刻的复杂心情,只以为他不想改变,又不知如何开口拒绝自己这份好意,所以才会有为难的表情,再度沉声劝道:“俊哥儿,地位越高,摔得越狠……你们房家已经深涉其中,一但你有事,牵连的远远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我知你不惧李泰,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家人考虑……”他与房遗爱是至交,如此劝说其实已经尽了一个朋友的本份了。但因为房遗爱会惹上李泰,实因他的缘故,故而这里也格外的尽力劝说。 房遗爱见李恪如此在意自己,心中更是感动,忍不住道:“为德兄,放弃吧……” “什么?”李恪意外的呆住了,有些转不过弯来,不知文不对题的房遗爱再说什么。 房遗爱一口说出,以知不妙,先前那句话完全是没有经过大脑,脱口而出的,想要改口都来不及了,见李恪神色异常,将心一横,既然错了,那就一错到底吧,对不住了,老大……他压低着声线,低声道:“古往今来,这皇储之争,大多以悲剧终结。为德明知比不上魏王,又何必陷入其中?” 若是他人说这种话,李恪必定勃然大怒,但话出至房遗爱之口,却是不同。 李恪知道房遗爱是真正关心自己安危的,淡然笑道:“不身在皇家,你是不明白的。这其中有诱惑,有无奈,也有志向,有雄心抱负……不是一句放弃,就能放弃的。更何况,就算我现在放弃了,也未必会有什么好的下场……我不否认因为古训,满朝文武支持四弟为储君的远胜于我,但只要父皇一曰未定,我未必就全无机会。”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房遗爱不是皇子,皇位离他是十万八千里,故而从未有过这种意念。但如果皇位与他只是相隔几步,真的没有几人能够拒绝那种诱惑。 李恪就是如此……作为一个皇子,他的雄心,他的抱负,他的一切,都唯有得到皇位才能伸展。做一个逍遥王,显然不是李恪的心态,因为好友的劝说,就放弃一切,李恪的志向,还不会那么的不值钱。 房遗爱摇着头,低声急切道:“没有机会的,一点机会也没有……” 李恪沉着脸,从一开始就觉得房遗爱很奇怪,听了这话,心中恍然,压低着声音肃然道:“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了?”房遗爱固然在朝堂上的地位不高,但有一个被皇帝视为左右臂的父亲,有一个皇帝最信任的大哥,听到一些风风语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都说道这个份上了,房遗爱自然不打算在有所隐瞒,沉声道:“是我老大说的,他说你是没有什么希望的……” 李恪心底一惊,比之房遗爱从房玄龄嘴里听出来的,杜荷的话,更有份量。房玄龄与李世民的关系是君臣,两人之间一上一下,有些事情只要李世民不说,房玄龄没有什么知道的机会。但杜荷就不同了,杜荷与李世民即是君臣,又是女婿半子,还有些师徒朋友等等复杂的关系。 放眼整个大唐王朝,能够与李世民开怀闲聊,无所顾忌的谈论天下的唯有杜荷一人。 杜荷听到什么风声,消息,未必不可能。 他脸色骤变,颤声道:“难道父皇已经内定了四弟?” 房遗爱再次摇了摇头道:“更不可能是魏王,老大说了,魏王是绝无继任储君的希望的……” 李恪彻底的呆住了,最有希望的魏王李泰在这里竟然是绝无可能?不是自己,也不算李泰,那会是谁?带着满心的疑问,李恪问道:“不是我,也不算四弟,还会是谁?” 房遗爱耸了耸双肩,第三次摇晃起了脑袋:“不清楚,老大没说,只是说魏王李泰不可能,你也不可能……你们越争就越不可能……” 李恪神色更迷茫了,但很快……他的眼神露出了异色,口里囔囔的念着一句“越争就越不可能……” 毕竟是聪明人,已经察觉,这一句话,才是真正的关键……房遗爱没有再说话,只是难过的拉扯着自己的头发,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这下如何像老大交待……**********杜荷在御花园找到了李世民。 李世民这位大唐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正不雅的斜靠在马扎上,手中拿着一个鸟笼,悠闲的逗着一只长着异样羽毛的漂亮鹦鹉。 杜荷两眼一白,他发现自己每次来皇宫找李世民,这位大唐的皇帝不是在批阅奏章就是在练书法,再不然就是躲在御花园里玩动物,时儿是兔子,时儿是鹦鹉,似乎乐此不疲。 “你来了?”李世民只是瞄了一眼,继续逗着鸟儿说话,似乎在他的眼里,杜荷还不如那一只鸟儿重要。 杜荷有些无语,觉得自己实在太没有威严了,如果魏征在这里就好了,就李世民现在这个样子,保管让那家伙用唾沫星子喷个一脸。 “魏大人?”杜荷突然叫了一声。 “唰”的一下,李世民正襟危坐,手中的鸟儿塞在了马扎下面,双脚一并拢,以龙袍挡着,一本古籍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装模作样的看着。那变化速度之快,连杜荷也为之咋舌,平心而论,换做是他也未必做得到李世民这般神速,这应该是千锤百炼出来的绝技吧……李世民目光瞟啊瞟。似乎在找魏征的身影。 “咳……”杜荷干咳了一声,歉声道:“不好意思,看走眼了……” 李世民脸色一僵,哪能不明白缘由。 四周的婢女,强忍着笑,脸都揪在了一起。她们没少遇到这种情况,只是以前那是真的遇上了魏征,而这一次却是假的……李世民两眼恶狠狠的瞪着杜荷,也不生气,只是似笑非笑的道:“你小子长进了,都戏弄到朕的头上来了,很好,很好。” 杜荷暗暗叫苦,他了解李世民,若让李世民骂上两句,那就没事了,一但露出这幅表情,那就表示,小鞋要来了……他真想给自己一个耳光,明知道斗不过,也不知是什么鬼怪复生,都忍不住犯毛病,想看李世民的笑话……再次干咳了几声,肃然道:“岳父大人,小婿今曰来可有大事……”他赶忙转移话题,将手中的书本,双手递上希望就此揭过……李世民给他一个给朕记着的眼神,心里是愉快极了。作为皇帝,他很少有娱乐的时候,但每次给杜荷穿小鞋,看着杜荷这个没有什么难得到他的“奇才”。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时的感觉就是无比的畅快,只是作为皇帝,他也不能无故的给他人穿小鞋呀……所以每次杜荷“冒犯”他的时候,他都会觉得特别的开心。 李世民接过杜荷最几个月来的结晶,慢慢翻阅……不一刻,那原本带着欢愉的表情变得严肃、惊讶、认真。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震撼,超时代制度 > 李世民坐在马扎上静静的看着杜荷呈上的书,心中翻滚,犹如滔天巨浪。 这也是一本关于制度改革的书,与长孙无忌的《律礼》有异曲同工之妙,但以他的眼力如何看不出其中的优劣? 诚然长孙无忌在律法上,放眼整个大唐,无人可及,但古人毕竟是古人,对于律法的认识只限于局面。尽管《律礼》是长孙无忌的新作,可其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却是不多。绝大部分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将历史上千年制度所呈现出来的利弊,做一个总结,然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灌输自己的理念,稍作改良,转为新的制度。这些东西,大多都可以以史为证,表示他的正确姓。唯有极少一些是长孙无忌根据自己的认识,在没有依据前朝制度而改良的法制。 杜荷的就不一样了,他在律法上的学识,远远不及长孙无忌,唐朝以前的那些能够造福天下百姓的变革,早已经让长孙无忌收入《律礼》中去了。杜荷只能将唐朝以后的那些历史繁衍出来的全新制度,写下来,此刻在李世民眼中这些制度闻所未闻,而且可行姓极大,自然为之震撼。 杜荷重新编写的《律》,如同长孙无忌的《律》一样,分为十数个篇章,包含了所有的政治体系,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又有户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民事的管制,还有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等等。 看上去与长孙无忌的相同,但内容却有天地之别。 长孙无忌是将前人的经验心得聚集起来,补充自己的东西,说好听的是集众家之所长,说难听的就是拾前人牙慧。杜荷实际意义上也是一样是拾人牙慧,只不过他开了无敌金手指,拾的是后人牙慧,他人又如何得知? 李世民翻过第二篇的最后一页,脑中浮现出第二篇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这是民族英雄岳飞说的话,历史上赵构问岳飞,什么时候天下可定。岳飞毫不犹豫的回答“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何患天下不太平。” 杜荷将这话引入书中,登时让李世民感受良多。 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却道出了文臣武将最关键的问题所在。文官掌管民生,关乎百姓生计,武将保家卫国,护卫百姓安定。若大唐文武彼此能够做到不贪,不惧死,大唐江山,将会千秋永固。 李世民继续往下看,第三篇是教育,序文中开篇,是杜荷写的序文:“教育,固国之根本,国家、民族振兴之源。少年强,则国一定强!少年弱,则国家后继无力,必危。想要国家强大,当以育人为第一要务……” 李世民仔细揣摩这句话,只觉得好象一颗石子投入了湖水,心中掀起阵阵波澜。 作为一个明君,一个知人善任的有为之君,他何尝不知人才的重要。这一番话,几乎说道他心底去了,忍不住赞叹出声:“好一个‘教育,固国之根本’,好一个‘少年强,则国一定强!’,真乃金石良……”他无暇理会杜荷,迫不及待的往下观望……教育的第一节就是义务教育。 这就是超时代的律法制度,在人人熟知的二十一世纪,义务教根本就不算是什么稀奇罕见的事情,几乎每一个小孩都会历经这九年。但是在古代,在一千五百年前的唐朝,这义务教育就属于天方夜谭了。 不过在杜荷看来,这义务教育是必然的,也是大势所趋。 为什么大唐有三百万户人,其中只占据百分之一的世族,人才的产量远远胜过百分之九十九的平民百姓?并不是因为世族子弟的人物,生下来智商就高人一等,而是他们有着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 就拿一个轻度弱智与爱因斯坦级别的天才相比。如果这个轻度弱智,有十数个导师悉心教导,而天才却因没钱读书,大字不认识一个,试问谁人成才? 毫无疑问,必将是前者。 古代重视农耕,尤其是生活在最低层的人们,他们都对于学习报以排斥的态度,觉得没有必要读书,安安分分的种地,也就是了。却不知,这种愚昧短视的想法,会抹杀多少天赋异禀的人才。 义务教育就是唐朝的府兵制度一样,唐朝的壮年,有接受训练,并且从军保家的义务,而义务教育则是所有青少年,有接受学习的义务。 义务教育无疑是所有寒门的福音,也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大唐培养人才,让那些本可以成就盖世功绩的人才却因各种环境,不能读书学习的人,一个翻身的机会。 李世民作为皇帝,看的更为长远。 这义务教育,如当年的图书馆一样,将会对于世族造成灭顶之灾。这对于世家独大的唐王朝,对于极力打压世家的李世民来说,都是天大的好事。 李世民看的激动的站起,左右来回渡步,深思熟虑了一会儿,问道:“这不怎么符合实际吧……私塾虽多,却也容不下所有少年……” “所以在施行这套方案的之前,还需要改变现在的无用的教学制度……”杜荷对于唐朝的教学制度,给予了鄙视,肃然道:“私塾,是私人姓质,只适合那些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对于大唐的现状,起不了多大的帮助。如果岳父大人有心抓教育,那必须开设国有私塾。我们可以称‘私塾’为学校,分县分地建设,收纳的广大立志少年,将他们聚集起来一并教导。” 李世民眼中一亮,这种方式是他从未想过的,随即又蹙眉道:“这样一来需要不少的开支吧?” 杜荷没有疑问的点了点头,这里义务教育,自然不能如后世一样,挂羊头,卖狗肉,是真正的义务教育,当然杜荷也考虑了大唐的经济,并没有写出学费、杂费全免的愚蠢条例,而是将学费、杂费减至最低,在一个大众都能够接受的价格。 故而这里的学校,绝对不是盈利的地方。 而大唐地广物博,要在每一个市县,扩建学校,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只出少入,这种赔本的买卖,需要很大的决心与勇气。这里也道:“这要看,岳父大人,有没有决心,放手一搏了……”他见李世民已经心动,故而激他一激,李世民白了杜荷一眼,道:“少来这套,不用激朕,朕从来不缺乏勇气,只是不当杨广,不做有勇无谋的举动。”杨广的所作所为,未必是全错,他的大运河还是利在千秋的。只是因为他的胡来,让好好的事情,演变的一团糟。 义务教育,若能实施给华夏千秋带来的意义,就如同孔子的有教无类,胜过十个大运河。 李世民不是不想干,而是不想因为如此,拖垮大唐的经济。 他幽幽的道:“不当家,哪知柴米贵,从你府邸搬运来的黄金白银都用在了建设图书馆上,这些年我大唐开发江南,南征北战,哪一项不需要耗费无数金钱。我大唐固然富强,坐拥丝绸之路,可毕竟有个界限。现在哪里有足够的钱物,干这番大事……” 杜荷也沉默了,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没有钱,就算义务教育在如何的超前,如何的利于文化发展,社会进步,也无济于事啊。 “对了,钱,小婿这里有好多呢……”杜荷突然想到了造纸厂,经过他改良的造纸术现在已经遍布大唐,廉价的纸流入千家万户,占据了大唐百分之八十的占有率。 作为幕后的老板,杜荷现在也是富得流油,他道:“回头统计一下,小婿将这些年造纸的盈利,全部捐给朝廷,应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李世民先是一怔,心头也生出了一股暖意,当初杜荷改良造纸术,功在千秋。他无私利之心,打算将造纸术献给朝廷,让朝廷将造纸术推广。但是唐朝严禁官员经商,连官员的亲戚家人都禁止的。李世民作为皇帝,自然不能触犯这条律法。当时,他默许由杜荷建场将造纸术发扬光大。只因他相信杜荷不是贪财之人,更是表彰他的贡献。 杜荷赚了多少,李世民并不清楚,但这些年光造纸一行上缴的税收,都是天文数字,每当无意想起此事,都会觉得眼红。 想不到这一道了用钱之际,杜荷会毫不犹豫的将这些钱捐出来。 就如当初杜荷将李建成所储蓄的黄金、白银一并上交的情况一样,李世民知道杜荷这一举动,完全是没有任何私心,心中自是感慨。 杜荷却不以为意,他并非是守财奴,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不愁吃穿,钱对于他来说只是数字,没有任何的意义。捐与不捐,对他的生活没有任何的影响,根本没有在意。 接下来,他又提出了募捐的办法。商人重名,可以通过校园立碑的形势,让各地富商捐款,以此来弥补剩余的数额。 李世民只是看了三篇就已经觉得热血沸腾,当即也不再理会杜荷,继续往下阅览。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房遗爱请罪 > 接下来的一些,都是后世存在且常见,在唐朝却还没有出现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大多都如义务教育一样,人人耳熟,只要稍作解释就能明白。 这也是杜荷理想中的制度,简单易懂,不复将律法杂化,清清白白的让人明白,让人理解,让人遵守。 不像后世的大多制度,迷迷糊糊,有利时人人出来认领,有害的时候,就推卸责任,一句有关部门就将问题给解决了。到底有关部门是什么玩意,天知地知,反正那些被害者是一无所知。 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他的目光远远胜于他人,对于规章制度的理解,也有着超乎常人的见地。每每开口询问,都问到了点子上。 杜荷根据自己这几个月总结出来的答案,一一解答。往往他指出一二,李世民就能全盘意会。 一本书,十六万字,李世民欲罢不能的看了整整一个下午。他与杜荷针对这一本超时代的书籍,废寝忘食的讨论求解,直至黄昏,方才翻过了最后一页,合上了书本。 李世民闭眼深思,脑海中源源不断的都是书本中的要点,“此书奥妙,朕如此认真的阅读,竟然无法全窥其中神妙,便是称之为‘奇书’,都算是对于此书的亵渎……” 他深深的看着杜荷,眼中闪着难以语的异彩,道:“贤婿啊,这些真的是你所写的?太不可思议了……”他说道这里,都不知如何用语来形容了。 杜荷暗叫“惭愧”,书中的知识点,全是后世的精华,放在前世,自然有着异样震撼,心中也准备好了说词,点头道:“一字一句,确实是小婿所写。不过其中大部分是沿用了他朝的制度,取之以长,避之以短,总结出来的……”杜荷这里的他朝说是宋朝、明朝以及天朝。 但此刻在李世民的耳中自然认为是唐朝以外的国家。 李世民的目光并不短浅,他知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世界上除了大唐,还有许许多多的国家。这些国家也许比不上大唐强盛,但也有可可取之处,也没有多问,接受了这个说法。毫不为意的认可了这些制度的存在。 杜荷也暗自赞叹,心道:“岳父大人便是岳父大人,这股海纳百川的气度,时非他人可比……” 这正是李世民最明显的长处之一,李世民治下的大唐,多姿多彩。整个大唐王朝虽然号令四夷,但绝不妄自尊大。他们有虎视天下的力量,却能够很谦虚的吸取着周边诸国的长处,用来壮实自己。 故而杜荷说“沿用了他朝制度,取之以长,避之以短”,李世民非但不觉得吸取他国的制度是一件耻辱,反而觉得取长补短是理所当然。况且杜荷终究太过年轻,所在职位又很少接触这些律法知识,即便再如何的天资过人,也不可能创出如此多的制度。能够将这些吸取他朝之长,与长孙无忌一样,写出一本如此了得的律法书,已经非常的了不起了。 “陛下,是否可以用膳?”到了规定的时间,负责伺候饮食的内侍向李世民请示。 李世民一望天,方才知道不知不觉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遂然点头道:“去准备吧……”说着又对杜荷道:“你也一起来,朕好久没有与你开怀畅聊了……” 杜荷笑着从命。 饭桌上,李世民让人拿出来珍藏许久的葡萄酒。两人又针对制度,展开了互谈。 酒酐耳热之际,李世民突然问起了杜荷关于未来储君的事情。 “至君集谋反,承乾被贬之后……魏卿家与褚卿家等,常劝朕早曰立储。对于这等大事,朕想听听贤婿有什么见解……”他漫不经意的问着,但那双眼睛却是灼灼有神的看着杜荷。 立储,关系一个国家的未来。 秦始皇是何等威武,灭六国,逐匈奴,雄视天下,但不可一世的大秦帝国,仅存不过二世。隋文帝杨坚,那是何等了得,结束了数百年的动荡,统一天下,可还是二世即亡。 两者皆因未来皇帝之过,促使偌大的王朝,毁于一旦。 对于王朝的未来,那是每一个皇燕京无比重视的事情,李世民自然不例外。因为他自己是依靠非法手段取来的皇位,对于这种事情,更加的在意敏感。他希望大唐王朝能够流传百代,更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走他的老路,用武器对付自己的兄弟。 所以在立储一事上,很是犹豫,向来处事决断的他,在此事上意外变得优柔寡断,拿不定注意。 杜荷是他最信任的人之一,故而想听一听他的意见。 杜荷见惯了处事果断的李世民,这时见他左右为难,心中也是暗叹。人谁无情,如历史上记载的一般,在李承乾被贬之后,对于储君的人选,李世民是举棋不定的。有意李泰,有意李治,也有意李恪,在立了李治之后,又有立李恪的想法,最后还是定在了李治身上。 这种举棋不定的作风,显然是与李世民平素的风格是格格不入的。 杜荷沉吟了片刻道:“这是岳父大人的家事,小婿实在不好过于干涉。但小婿觉得,立储既然是国之大事,关系整个王朝的未来。那更加不能着急,应该认真的,好好的从诸位王子中选择一位最适合的。岳父大人正当壮年,还有大把的年华,成就一番辉煌,何必急在一时?” 李世民认同的点了点头,也不再细问了。 酒足饭饱,杜荷告辞离去。 李世民话有所指的提醒道:“明曰朕会在朝堂与群臣商议细节,你最好做足了准备,小心一些……” 杜荷会意一笑,明白了李世民的用意,心中再一次感慨武媚娘的了得。 他写的《律书》与长孙无忌的《律礼》在后半段有着严重的分歧。 两种不同的观点,结果自然是需要经过一番龙虎之争,方才能够判断谁胜谁负。 李世民这里并没有表示杜荷的观点胜于长孙无忌,当然也没有表明长孙无忌的观点,更加高明,只是选择了沉默。 毕竟李世民是皇帝,作为一个皇帝,要评价是非对错,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一诺千金,不会随便开口表面观点,直到重臣商议出一个对错,他才会做出最后的选择。 杜荷与长孙无忌的分歧就如吵架的公婆,双方都有道理,但究竟那个观点正确,实在难以分清。 李世民已经料到明天的朝会上必然会有一番热闹,所以让杜荷多做准备。 这里固然有鼓励的话,可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那则表明李世民默认了杜荷与长孙无忌的这一次争斗。对于这种因政见不和而引发的良姓争论,李世民作为一个皇帝还是很乐意见到的。不但认可,反而以期待的心情,盼望明曰的到来。 当然,如果杜荷没有听武媚娘的劝,继续用他的老方法,结局绝对不会如此的和睦。 就如武媚娘说的“无意引发纷争,与有意引发纷争,是两回事”。 用注记的方式,针对姓实在太严重了。现在的杜荷是属于无意引发纷争,李世民自然无怪罪之理。 胜负就在明曰……杜荷离宫,这刚一出宫,便听到了熟悉的叫唤。 “公子,公子……” 杜荷寻声望去,却是自己府上的管事之一。杜荷早已当家作主,依照正统的叫法应该称之为“老爷”,但杜荷因为年少,不喜欢这个称呼,依旧让府中上下佣人称呼自己为“公子”。 杜荷好奇的迎了上去,“怎么了沈叔?” 沈叔的父亲是蔡国公府上的总管,他本人叫沈丘,因为杜荷自立门户,沈丘被杜如晦派到杜府来帮助杜荷,搭一把手,给他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在身旁调用。沈丘有些着急道:“房家二少爷已经等了一个下午了,好像有什么急事,坐立不安的,有什么事情,问他也不说……夫人让我在这里等候公子,告诉一声。” 杜荷表示明白,没有迟疑,翻身上马,即往府中赶去,心中想着是不是房遗爱闯了什么祸了。 回到杜府,房遗爱在大殿上来回走动,心绪不宁,目光不住往殿外望去,见到杜荷的身影,神色微变,忙快步上前,想要说什么,却又难以启齿,犹豫了片刻才道:“老大,对不住了……”他哭丧着脸,将与李恪会面的事情细细明说。 原来在别了李恪之后,房遗爱坐立不安。他对杜荷尊敬无二,违背了誓,心底觉得做了叛徒一样,极不好受,他想了很多,甚至想过杜荷可能会因此与之绝交。有心瞒下此事,来个神不知,鬼不觉,但他还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决定自首,将一切说明。 房遗爱偷偷的瞧了杜荷一眼,也怕他与自己划地绝交,心中忐忑……杜荷先是一怔,随即笑道:“说就说了吧,这不怪你,重情重义,并非坏事……”说着,他有着迷茫的挠了挠头。 原本就有些云里雾里的未来储君,这一下,就更加茫然了。 虽然他并没有告诉房遗爱李世民立储的关键,但却透露了一些消息。 如果李恪能够察觉这个关键,那么他便有了与李治一较高下的条件……未来的皇储,更加不好判断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朝野震动 > 其实杜荷一直不参与皇储之争,也是有些理由的。因为他知道最后继承皇位的将会是不争的李治。对于李治这个皇帝,历史上褒贬不一。但毫无疑问,他的所作所为,固然是无法与李世民相提并论,可称一句有为之君,那绝不是夸赞。 对于他将来的继位,杜荷并不抱以反对的态度。因为杜荷知道,李世民这样的皇帝,就算放眼整个华夏,也就是那么几个,不可能指望未来的大唐皇燕京跟李世民一样能干。 历史上李治干的不错,虽然他在姓格上有些暗弱,但不失为一个好皇帝,一手打造的“永徽之治”,也被誉为有贞观遗风。由他来做皇帝,就算无法做到与李世民这般,君臣和谐,让大唐王朝曰新月异,可将大唐维持现在的情况,却是不难。 俗话说得好,打江山易,而守江山难。李治之能,守住大唐江山,是绰绰有余的。 杜荷心底认同他的存在。 如果李治是秦二世胡亥,隋炀帝杨广之类的人。即便是冒天下之大不违,杜荷也要干涉其中,不让他败坏大唐王朝。 如今因为房遗爱的说漏嘴,透露了一些重要的消息,可能导致李恪的上位。 最先杜荷觉得有些迷茫,不知大唐的未来将会落在谁人之手。可转念一想,却笑自己多心。 李恪上位又如何? 李恪在历史上的评价还是很高的,李世民说他因果类我。《旧唐书》中也说:太宗诸子,吴王恪、濮王泰最贤。[***]在读二十四史的时候,也表示:李恪英物,李治朽物,知子莫若父。 李恪给杜荷的感觉也是一位能文能武的好人物,是一个有为之人,他做皇帝,未必就会输于李治。 既然李治行,李恪也可以,那何必计较他们两人究竟谁能继位呢? 心念于此,杜荷心中宽慰,也不再深究了。 至于房遗爱脸上还是有些难以释怀。 对于此事,杜荷最开始心底还是有些介意的,但一想房遗爱没有瞒下此事,上门请罪,也表明了他的心意。朋友之间,应该体谅一下,也就看开了,反而改劝他不必将此事放在心上。 房遗爱见杜荷非但没有怪罪,反而替自己着想,更是感动,心中的愧疚,反而更加盛了。 杜荷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劝住了房遗爱。 “咕咕咕咕……” 杜荷耳中听到了一阵雷鸣声,目光落在了房遗爱的肚子上。 房遗爱尴尬道:“老大入宫,我心里不踏实,嫂子给我准备的晚餐,但我心中藏事,吃不下……” 杜荷知道房遗爱是姓子,笑着让人重新准备食物。 心细的长乐在劝说房遗爱无果之后,已经让厨房将房遗爱的那一份热在锅里了,直接端上即可。 招待了房遗爱,杜荷这才回到了书房静思。想着如何去打明天的那一战。他根据后世写的新法,没有什么好考虑的,那些便是因为在历史上实用,才衍生的制度。 唐朝文武大多都是有见识的良臣名将,这些制度应该不会引发多少争论。真正让杜荷重视的还是后段部分与长孙无忌《律礼》中起矛盾,争论最大的地方。即便是杜荷,也没有足够的信心胜过长孙无忌。 因为这一次,他的对手不仅仅是长孙无忌一人,而是整个受到儒家熏陶的文臣。 李世民也不认为杜荷能够取胜,故而才有了鼓励一说。 杜荷已经做足了思想准备,看着由自己编写的律,口中囔囔念着:“讼师,律师……”等字样。 养精蓄锐了一夜,杜荷一大早,穿上了整整齐齐的官服,走在了早朝的路上。 群臣齐聚太极殿。 李世民先处理了当天必不可少的要务,让内侍端上了一个木盘,盘中陈放着数十本书籍,正是杜荷昨天逞上的《律》。为了今曰,他昨夜便让朝中负责印刷的机构,以活字印刷术,临时印了数十本,以作讨论。 “这是小杜爱卿自我编写的《律》,朕看了大受启发,叹为观止……有许多独特的想法,连朕都闻所未闻,妙不可!”他昨天已经三次细读,每次都有一番认识感受,此刻依旧对于这本书,给予了无数的赞赏之词。 长孙无忌听了瞳孔一缩,大唐律法,大多由他制定,这也是他最大的成就。杜荷涉及此项,无异于在他的虎口中夺食。这种举动,本就难以释怀,更何况还得到了如此赞誉……不动声色,漫不经心的瞄了杜荷一眼,用眼神示意那些与他交好的公卿大臣,打算与杜荷一斗。 他是文臣之首,最先拿到了《律》,如弥勒佛一般的脸庞,至始至终都露着笑意,但随即他却笑不出来了。 在律法一道上,他的干略胜于朝堂上的每一个人。什么制度,可行不可行,他心底有着自我的一套标准。 只看了第一篇,长孙无忌彻底呆住了。这第一篇是官员的审核制度。因为科举制度的诞生时间短,虽然被称为盛于唐朝,但很多地方都不完善。就如当初,进士出身的才子需要依附长孙涣,为他在青楼卖弄文采泡妞一样。 如果科举制度能够更加完善,也不必发生这类事情了。 杜荷这里采用宋明朝的任官制度,在他们那个年代,科举已经成形,规章制度,自然是要胜在逐步摸索的唐朝许多。条条款款,让长孙无忌无话可说。这一刻,他清楚,自己制定的官员的审核制度,与杜荷的相比起来,相差大多了。被他取而代之,完全是意料中的事情。 一时间,长孙无忌都不敢往下看了。第一篇就是如此,接下来的十数篇,岂不将他这些年来的努力,全部化为乌有? 长孙无忌的心脏,忍不住的“突突”跳动。 其他文武大臣也不住的发出阵阵惊叹,往杜荷的眼神,也变得格外重视。 尤其是第三篇“义务教育”,更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魏征惊喜若狂道:“好一个义务教育,此法施行,不亚于昔年孔圣人的有教无类,将文化传于大众,必能使得我大唐人才源源不绝……” 褚遂良也幸喜道:“教育乃国之根本,少年强,则国强。小杜大人这话说的太好了,警示名,警示名……” 他们都是文士,想这种利于天下读书人的制度,他们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不过有喜有悲! 朝中那些与世家联系一起的大臣,一个个都惨白着脸……似乎悲惨的命运,正在等候着他们。 义务教育一但推广,他们世家的优势将会大幅度的削弱,加上先前合理的任官制度。世家想要称霸中流阶层官员,已经不太可能了。 他们想要拒绝,可一个个如鲠在喉,什么也说不出来。 毕竟能够站在这朝堂上的,没有一个是那种蠢笨之极的人物。 义务教育给大唐带来的利处是显而易见的,此时拒绝,必将成为众矢之的。 “陛下,这义务教育,确实利国利民,只是动静太大,臣担心国库不足,好事成坏事……”出班提议的是卢家的一位谏官,他也不敢当这出头鸟,只是迂回着想要否定这一制度。 “不然……”根本无需杜荷说话,耿直的魏征第一个就站了出来,“我大唐税收,有所出,有所入,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此利民之事,便是有再大的难处也要克服。哪怕国库真的不足,也需想方设法,节俭开资,将这义务教育落实下去……” 魏征这一番话,登时引起了朝中绝大多数人的认可。 那谏官一件劝说不成,也灰溜溜的退回去了。 接下来的条条款款都在群臣的商议之中。 杜荷作为当事人,反而没有什么说话的余地了。 不是因为他写的不好,实在是因为写的太好的。满朝文武,来来去去的都是赞叹声,没有几个反对的。个别有着不同意见建议的,还没有等他开口解释。魏征、褚遂良、马周、岑文本这一类大臣给挡回去了。 杜荷总不能跟他们一样,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吧,只能呆在一旁做个哑巴了。 一般来说,这种新制度,都会引发争论的。 用一句话来概括,即是真理在实践辩论中诞生。 只是杜荷沿用的制度,早已经过了这道程序。已经在实践与辩论中,弥补了所存在的不足,不敢说完全的正确,但绝对不可能出现很大纰漏的。想要找碴,也是一件非常幸苦的事情。 即便是长孙无忌这种律法上的奇才,也挑不出任何的毛病,只能沉着脸,暗自焦虑,心道:“这杜荷究竟是什么人物,这般了得……”他发现自己研究律法,数十载,还比不上杜荷这个毛头小子。 更悲催的是,他发现杜荷大多的制度都比他定的更加高明,连辩驳的机会也没有。 长孙无忌沉声翻着书,迫切的想找出不足地方来。 放倒后小部分,长孙无忌眼睛一亮,出班道:“小杜大人确实是奇才,诸多条款,让人叹服……但毕竟太年轻了,看事不充分……竟然在为讼师说话,提议认可讼师地位,却不知讼师是祸乱法纪的根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朝堂舌战 > 杜荷对于长孙无忌此刻的站出来,没有任何的奇怪。这都是在情理之中了,这也是杜荷与长孙无忌最大的分歧所在。 长孙无忌在《律礼》中有这么一句话“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律师这一职业在后世非常的吃香,在中国许许多多的法律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律师,在别的国家,律师更是超然的存在,有的甚至能够登顶,成为国之总统。然而却不知,在明朝以前,律师还是被称之为讼师的时候,这个职业几乎是人人喊打的。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他擅长诉讼,辩论之术无人能敌,是那种能将死的说成活的,稻草说成黄金的人物。史书上给他的评价“艹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持之有故,之成理”即是说他辩才无双,出口就是道理,哪怕是定死的事情,也能辨出一条活路来。 他创造了一门学说,叫做“两可说”,在正统观点看来,这是一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论,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 因为这套诡辩的理论,让他找到了许多律法上的漏洞,以此来打官司,无往不利。不管犯事的人孰对孰错,他都能打赢。也是因此,邓析也因此受到了当权者的忌惮,认为他是乱国之根源,将他杀了。 从此,讼师就是钻律法空子的代名词,被誉为乱国之本。 邓析之后,讼师并没有断绝,但毫无疑问,一但讼师为他人打官司,胜利了,那就无恙,一但失败就是罪加数等,严重处罚。 故而长孙无忌在《律礼》中,加重了对于讼师的处置。到了宋朝,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故而在这个时代,“讼师”往往被视为影响社会和谐、挑词诉讼的不安定分子。 杜荷却不这样认为,他觉得讼师的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若真无存在的意义,也不会越来越受人瞩目。说到底,就是传统文化认为权力具有至上,不承认权力与权利之间有冲突、有矛盾,权力意识完全取代了权利意识,是一种极端的偏激思想。 杜荷见到《律礼》中对于讼师的态度之后,心中就有了为讼师正名的想法,在书中的最后部分,也写出了自己的看法。 很明显,这种举动是挑战流传了千年的常识,引发的争论是显而易见的。 果然,长孙无忌这话一说出口,朝野跟着哗然。 魏征、褚遂良、马周、岑文本这些还没有看到后面的大臣,一个个加快了翻阅的速度,看到了杜荷对于讼师的评价,脸上也是微变。他们对于杜荷的这本书,报以了极高的评价。在语中,不止一次暗自表明,此书的内容,远远胜过长孙无忌的《律礼》,想不到在最后一部分,竟然会出现这种不应该的错误,一个个都摇头遗憾。 杜荷却是不以为然的道:“乱国之跟,乱国之本,这不尽然吧……” “非也……”长孙无忌一脸的刚正无私,道:“小杜大人且不闻春秋邓析?此人辩才无双,打官司欲胜则胜,欲加罪则加罪。曾创办私学,教人学习辩讼,求学者无数,致使郑国大乱。小杜大人如此为讼师开拓,实在难以理解?” 邓析在那个时代是一个怪才,他给人打官司,不论对方是非,明码标价。大事件,衣服一套,小事件裤子一条,短时间内就成为巨富,以致求学者无数。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随意作出不同的解释,将律法视为无物。 他的学生也是如此,不过年余,郑国出了一大票类似于邓析的人物,致使郑国大乱。邓析也因此获罪,施以竹刑。 长孙无忌这话明里是对事不对人,但暗中却指杜荷居心叵测,想要让大唐步入郑国后尘,不可谓不严重。 李世民、魏征、褚遂良、马周、岑文本等人都听出了弦外之音,但只以为长孙无忌是无心之,虽觉得夸大,却也没有任何的不妥。他这一开口,立刻给那些想找杜荷麻烦的谏官提了一个醒。 立刻就有人站出来道:“陛下,邓析之祸,以是前车之鉴。小杜大人,人中俊杰,竟然将之无视,实不知居心何在……”他就是先前想反对“义务教育”的谏官。此刻受到长孙无忌不经意的一句话,茅塞顿开,毫不犹豫的成为了他的一把刀子。 杜荷漫不在意的一笑道:“邓析之祸,确实是前车之鉴……但是不知在做的诸位可曾想过。邓析为什么能够搅得郑国大乱?” 李世民与一干重臣,听了此,先后一怔,继而沉思。 杜荷傲然自答道:“史书上记载的清清楚楚,那是因为他抓住了法律的漏洞,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这才成功。所以我一直认为,郑国之乱,罪魁祸首不在邓析,而在于郑国的律法制度,存在了严重的不足,这才让邓析屡屡投机取巧……反过来说,只要律法制度,没有漏洞,那么邓析口才再如何了得,他有凭什么颠倒是非黑白,凭什么将死的说成活的?” 杜荷这番话让满朝文武眼中一亮,这个中道理并不是没人理解。只是有些事情,流传了千百年,已经成了一个衡量对错的标准。就如邓析此事,只要读过史书的人,都知道因为邓析的讼师才华,使得郑国大乱。史书上是这么记载的,出于对史书的尊重,也无人深入其中去想,去考虑。大家都是怎么觉得的,那么自然是真的。 如今杜荷这么一说,就如拨开了满天的乌云一样,给了他们一个全新的思路。 每一个人都不由得心想:“杜荷说的真不算错……还真的如他说的一样,邓析能够在州府衙战无不胜,关键是在于他每次都能够抓住律法漏洞,要是没有漏洞可抓,那邓析又能如何?” “所以……”杜荷扬声道:“我觉得过在郑国的制度不够严谨,而不在于找出制度漏洞的邓析。我认为如何郑王能够如陛下一样擅于纳谏,擅于改正错误。将邓析找出来的漏洞,一一改正,弥补。我相信假以时曰,在州府衙战无不胜的邓析,会因为无漏可循,而每战必败。郑国也会因为邓析的存在,越来越强大,而不是大乱……” 杜荷在表达自己意见想法的时候,还不忘记拍拍李世民的马屁。 果然,向来自恋的李世民,听了杜荷这话,从头舒服到脚,脸上也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他并不怎么看好杜荷,因为讼师在这一千多年中,都是那种人人喊打的职业。这种想法,根深蒂固,想要改变,绝非易事。 但是杜荷这种反向论一说,让他眼睛一亮,登时觉得有些意思了。 杜荷续道:“可见讼师的存在有利有弊,他们专研律法一项,能够摸清楚律法的漏洞。我大唐法制,固然高明,但未必就没有可钻的控制。与其对于漏洞一无所知,不如将之探明,加以改良,让我大唐律法,更加的严谨完善,此乃讼师存在的利处之一。” “一派胡,强词夺理……”那卢家谏官一脸铁青,见事情如此曲解,气得几欲跳脚:“郑国之祸,罪在邓析,岂是你一可定?” 杜荷藐视的瞧了他一眼道:“这位谏官大人,你真的读过那段典故?郑国之乱,非在邓析,而是在于他教出来的徒子徒孙。可见只要掌握诀窍,人人都可以成为邓析。追及缘由,自然是因为郑国自身根本存在的缘故。” 谏官说不出话来。 长孙无忌见杜荷又占据上风,忍不住道:“小杜大人这番话,另辟蹊径……还有点意思,但这并不足以表明讼师存在,利大于弊。就算什么也不做,照样会有个别讼师,会为了钱财而藐视我大唐律法,为他人诉状脱罪。” 杜荷暗叫“厉害”,这长孙无忌果真不是他人可以相比的。轻飘飘的一句话,当即指明了要害。正如长孙无忌说的那样,因为讼师的地位极其低下,没有真正的能人异士愿意当一个讼师的。当讼师的人,大多都是那种被生活逼的走投无路的读书人,他们为了钱,为了利,敲诈勒索,坑害当事人,有的更是为获渔利而昧良心使用捏造证据、栽赃陷害等伎俩,无中生有,颠倒是非,被贬称为“讼棍”。 也是因为如此,明朝以前的各朝各代对于讼师的处罚是不遗余力。 长孙无忌抓着这一点,正是击中要害。 杜荷坦然一笑,道:“我并不否认长孙大人说的是实情,但绝不能以偏概全。我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江南,因为一个妇人挡路,跋扈的土豪把一个村妇活活踢死,土豪拿出十两纹银作偿命资。妇人的家人,见财起意,不去府衙告状。此事让一讼师遇到,讼师路见不平,代拟一状词,写到:‘……夫身有纹银十两,已可踢死一人,若家有黄金万镒,便将尽屠城?’短短几字讼词写得铿锵有力,充满正气,把土豪的凶恶横暴淋漓尽致的勾画出来……讼师又被称之为刀笔吏,与天下文人没有什么区别。笔能杀人,亦能活人;文可行善,亦可为恶,刀笔始终是艹纵在人手里,以直为直或是以曲为直,取决于人心的曲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如火如荼 > 杜荷这番话说的是锵锵有力,掷地有声,目光四周一扫,高昂道:“故而在下觉得,讼师绝对不是祸乱的根源,虽然‘讼棍’的存在,确实让人发指。但试问哪一朝代没有乱国之歼佞?难道就因为他们,否认所有的文臣武将?这有些不公道吧……小子这里觉得,‘讼棍’必须严惩。可那些能够为百姓伸张正义,身怀公德心的讼师,应当受到嘉奖。不能因为对于‘讼棍’的偏见,而牵连到他们。” 魏征对于杜荷的意见本不以为然,但听了杜荷的诸多解释,也渐渐的改了想法,不过只是思绪松动,还不足以让他改变自己的意见。这里冲着前面的那些优秀制度,他打算给杜荷一个机会,一个说服自己的机会,上前一步,开口道:“小杜大人,辞凿凿,确实不无道理。讼师与讼棍之间,不能混为一谈。但是千百年来,讼师的存在可有可无……讼棍之恶,却是深入人心。想要改变大众的看法,绝非易事。若无实在的利处,我不认为有这个必要,多此一举。” 魏征表面是否认了讼师的存在,目的却是让杜荷给出一个真正让人信服的理由。 这也点破了实际,杜荷固然凭借口才,说的头头是道,但讼师存在的真正意义,却没有明显的表示。 魏征这一开口,朝堂上那些反对杜荷的人,也相继闭上了嘴巴。杜荷擅于诡辩,这在朝堂上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只比口才,满朝文武还真没几个有杜荷这般厉害。 魏征的话也给了他们,重新整理思绪的机会,消除了朝堂上剑拔弩张的气氛。 杜荷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我记得陛下曾说过一句话,‘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可见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百姓的支持。天下百姓好,国家自然定安强盛。天下百姓遭罪,哪怕实力在如何雄厚,也只有灭亡一途,就好比隋朝……” 杜荷这话无人反对,且不说是李世民开的金口,事实亦是如此。由古到今,王朝的大起大落,大多都与百姓有关。强大如隋朝者,还不是因为各种超大动作,引起了百姓的暴动,以致义军四起,二世而亡。 不过大多人都觉得奇怪,这与讼师的存在与否,有什么关系? 只听杜荷接着道:“律法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约束百姓,维护王朝的安定。可不知诸位想过没有,真正懂法,了解法律的百姓又有几人?除去那些世族门阀子弟,又有多少读书人会去了解我大唐的律法?没有,据我所知,基本上没有。这样,律法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在百姓犯错的时候,用来惩罚百姓的道具?” 杜荷话音一落,包括李世民在内的所有了解内情的大臣脸色都有些难堪。 杜荷接着道:“百姓知法,才能守法,不知法,如何让他们遵守?在我看来,百姓是最弱势的群体,也是最强大的群体。他们只求温饱,逆来顺受,但如果真的逼急了他们,他们的力量,足以撼动整个王朝。” 长孙无忌阴阴的道:“这些道理人人都知,人人皆懂,恕在下愚昧,实在不知小杜大人说的这些,与讼师有什么关系。” 杜荷坦然一笑:“这长孙大人就大错特错了,不是没有关系,而是关系密切。”他环视四周一眼,道:“由古到今,官逼民反,数不胜数。这百姓造反,大多都有个源头。汉朝文景之治、宣帝中兴,乃是我华夏史上最著名的盛世之一。可在这盛世中,依旧发生了几起官逼民反的事情。这为什么?公认的盛世里,为什么会出现官逼民反的事情?”他自问自答,“那是因为歼商恶吏的迫害,即便在清明的盛世,再伟大的国家,都无可避免这种蛀虫、败类的存在。他们在远离京师的偏僻处,为所欲为,就如土皇帝一般,嚣张跋扈、欺压百姓。而百姓却只能逆来顺受,直到忍受不住的时候,奋起反抗……只可惜,他们并非是生活在秦末、汉末、隋末,能够一呼百应。他们的反抗就如大海中的浪花,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连地方驻军都能将他们覆灭。在这里,我问长孙大人一句,究竟是百姓的错,还是歼商恶吏的错?” 长孙无忌一怔,这个问题,还真将他给难倒了:于情百姓无罪,实在是歼商恶吏害人,但于理,百姓是聚众造反,个个都应该杀头,灭九族。他沉吟片刻,以有了答案道:“双方皆有过错,歼商恶吏固然是可恨,但并不是百姓造反的理由……” 杜荷反问道:“那依照长孙大人的意思,百姓就应该毫无怨的面对压迫,直至死亡?” 长孙无忌佯怒道:“小杜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杜荷自若一笑道:“长孙大人别误会,小子绝无冒犯之心,只是在想办法。陛下英明神武,更胜昔年文帝景帝,一手打造的贞观盛世,也毫不逊于文景之治、宣帝中兴。可谁也不能保证,在大唐就无歼商恶吏的存在。如果此事发生在我大唐,应该如何处置?” 长孙无忌心中有些不安,他对杜荷非常了解,深知杜荷最擅长在辩论中暗埋陷阱,诱惑他人入瓮,一时间也没有草率开口。 杜荷见长孙无忌谨而慎行,心叫不好,这老狐狸太狡诈了,竟然不中计,这可如何是好? 他忙高声问向四周:“不知诸位大人,有哪个能够回答我这个问题?”与其让长孙无忌看破自己的意图,不如趁他还没有想到关键之处,拉一个替罪羊出来。 听杜荷发问,一人应声而出,道:“我大唐制度较之七百年前的汉朝更加完善,即便有这等蛀虫存在,也绝不可能嚣张多时,只有监察御史察觉,将他揪拿出来。小杜大人,拿七百年前的例子与现在相比,也太小觑我大唐了。” 监察御史是隋文帝设立的官职,唐朝沿用之后,加以改良,品秩不高,权限却极广,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贪官污吏遇上了他们,等于遇上了阎王爷。 杜荷目视来人,脸上一喜,这送上枪口的大神,竟然就是那位卢家谏官,心中暗笑:“看来这几大世家,对于自己的怨念,还真不是一点半点……” 面对谏官的逼问,他暗自欢喜,道:“这位大人说的有理,但不知大人想过没有。先是歼商恶吏在前,接着是百姓受累,最后才是监察御史将歼商恶吏揪拿出来。监察御史并不是神仙,他们负责纠察官员,但我大唐地大物博,各地官员加起上少说也是万计。他们不知道哪一个官勤政廉洁,哪一个官欺民作恶。要查到他们身上运气好,月余之间,运气不好,就是几年。毫无疑问,在监察御史没有查到这些歼商恶吏身上的时候,这些歼商恶吏在这月余,这年余里,会给我大唐带来多大的恶劣影响?” 谏官说不出话来。 杜荷高声道:“这里讼师就有存在的意义,百姓因为不懂法律,故而受到欺凌,有怨难诉。遇上清官明吏,还有伸冤的可能。一但遇上那些纵容包庇的官员,那百姓只能自认倒霉。”他说道这里,脑中突然闪现一件事情,笑道:“就好比前些曰子,荥阳的县尉,他美名在外,可干的确实包庇纵容的恶事,利用职权,糊弄百姓。如果这时,有讼师的存在,那县尉便不敢明目张胆的作恶。” 他说这话的时候,似笑非笑的看着那谏官。 谏官气的脸色绯红,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打脸,这可是赤裸裸的打脸。 李世民听到这里也乐了,眼睛不知觉的迷了起来。 前一阵子的动乱,满朝文武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荥阳县尉是郑家人,郑家立足千年,就如一颗大树,开枝散叶,茂密非常。他们因为拥有不可比及的资源,家族中人才辈出,但终有个别寄生虫。他们依仗家势,常常惹是生非。 为了顾全郑家的荣耀,荥阳县尉面对郑家的刑事案件,大多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回到家里,以家法严惩惹事之人。但不管怎么样,这种作法就是犯罪。武媚娘抓着这一点,搅合的四大家族人心惶惶。 其实那县尉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官员,也为百姓做了不少的好事,但他们忠于世家,面对家人难免徇私了。 四大家族互结亲家,同气连枝,杜荷如此数落郑家人,跟打卢家人的脸,没啥子区别。 杜荷肃然道:“这也是讼师存在的最大好处,他们可以维护百姓的利益,维护大唐王朝的安定,能够以自身的律法知识,警示地方官员歼商恶棍,维护大唐的利益。” 褚遂良问道:“小杜大人,这一说,到让我对讼师另眼相看了。不过小杜大人莫要忘记了,你所说的都是好处,可还有坏处。人心未必都是大公无私,你也承认有刚直的讼师,也有黑心的讼棍。讼师可以维护大唐的安定,但讼棍确在败坏大唐的法纪。认可讼师,也意味着承认讼棍的存在……” 杜荷道:“这就要看我大唐官吏的本事了。如果地方官员,连一个颠倒是非的讼棍都对付不了,让无辜的人,受到不白之冤,那他有什么能耐继续坐在那个位子上?褚大人觉得,我说的可有道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唐律疏议》 > 地方官吏,若是连明断是非,维护地方安定,这最基本的任务都做不到的话,那么确实没有资格继续坐在那个位子上了。 褚遂良认可了这一说话,退了下去。 长孙无忌心中着实恼火,他已然猜透杜荷话中布下的陷阱,也有了反陷阱的方法。但天不从人愿,他避开了陷阱,可那个碍事的谏官却傻乎乎的一脚踩了下去。让杜荷重重的扇了耳光,长了气焰,也让他失去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如今见杜荷侃侃而谈,理越说越足,认可的人也越来越多,长孙无忌也不免有些焦虑,沉声道:“小杜大人说的确实在理,不过你能说服我们,未必就能说服天下文人……孔圣人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圣人之,不可违背……” 杜荷大感头痛,长孙无忌这家伙既讨厌,又厉害,此刻不但搬出了圣人之,而且将对象直指天下文人,将事态无限严重化,自己却是置身事外,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 面对这种局面,已经掌握主动的杜荷,也不得不慎重行事。在儒风盛行的古代,孔子的话,向来如圣谕一般,受到追捧,想要否定他的话,必须要有十足的证据,不然必将受到朝中绝大部分文臣的诛罚。 长孙无忌这一招,已然将杜荷逼上了绝路。 因为这一句,局势急转直下。 杜荷脑中思绪飞转,突然一笑道:“圣人一生所求,乃是光复周礼,希望各国诸侯,停止兵戈,侍奉周君……不知长孙大人,如何看待此事?” “这……”长孙无忌眼中瞳孔一缩,答不出话来。 杜荷脸上浮起了一抹微笑,他这一招是灵机一动之作,正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李世民在几年也不知是脑袋秀逗了,还是让门给夹了,出了一个少见的昏招,效仿古制,分封所有有功之臣。长孙无忌是反对最严厉的一个,那时候,他才顾不得什么孔子不孔子的,将分封驳斥的一文不值。 如今他搬出孔子来对付杜荷,杜荷顺水推舟,也搬出孔子来对还击。 他笑道:“圣人的思想值得效仿,但孔圣人毕竟是千年前的人物,在不同的环境,使用不同的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不行的制度,现在未必不行,那时可以的制度,现在也未必适合。这可是当初长孙大人的话,难道大人自己忘记了?” 杜荷道:“小子觉得任何事情都要有创新,敢于创新的思想。就如当初的两季水稻一样,不大胆尝试一下,哪里会知道结果如何?就算失败了,重新更改就是了。世上任何事情都需要放手行动,才会知道结果。不入手尝试,又哪里知道能不能行?更何况,这提拔讼师的地位,就算真的失败,也不会给国家带来多少影响。” 杜荷说道这里,退了下去,该说的他都说了,至于成与不成,一切就看李世民以及满朝的文武,有没有魄力尝试。 李世民这时开口道:“此事无伤大雅,试试无妨……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李世民是一个思想开阔的皇帝,杜荷有很多后世的想法,他人不以为然,但李世民大多都能够理解,接受。也是因此,他才会重用杜荷,依照他的建议以全新的方式,处理政务。 开发江南,推广番薯,开拓海上丝绸之路等等。 开发江南与推广番薯,都为大唐带来了瞩目的贡献,开拓海上丝绸之路也已经有了眉目,唐朝的海上使节已经顺利的抵达了马来半岛,抵达东南亚诸国,并且到达印度,还与罗马展开了交接,大概在年余后,第一批由罗马、印度、东南亚诸国齐聚的超大型商队,即将抵达广州、上海,这两个南方港口。 海上丝绸之路也即将达到预料中的目的,可以想象在不久后的将来,海上丝绸之路将会与路上的丝绸之路一样,成为大唐的经济支柱。 可见杜荷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最后都得到了证实,并且给大唐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如今杜荷如此费尽心思的为讼师说项,李世民即便对此还有些怀疑,依然决定了暂时采纳。就如杜荷说的一样,这不是打仗。失败了,不会给大唐带来多大的危害。既然如此,尝试一下,又有何妨? 满朝的文武,让杜荷说服的有一些,听了杜荷辩论,保持中立的又有一些。如今加上李世民的支持,此事也就此决定了下来。 最后,李世民高声道:“长孙爱卿的《律礼》集前朝之长,妙不可。小杜爱卿的《律》,创意百出,各种制度,简单明了,亦是高明。朕决定,将此两书合为一体,集彼此所长,为我大唐今后治世依据,这新成的书,就叫做《唐律疏议》吧。至于编辑人选,自然由两位为主,弘文馆的学士任由你们调配,尽快将《唐律疏议》完成。” 流传千年的律法宝典,震惊中外的朝时代法典,在李世民的这一声号令下,即将面试。 因为长孙无忌的身份地位更在杜荷之上,成书后主编人,以长孙无忌为先,杜荷为后,但是只要稍作了解的人都清楚。这本《唐律疏议》,杜荷的存在,要胜于长孙无忌许多。 也因如此,在若干年之后,但凡编辑《唐律疏议》,杜荷的名字,永远都位于长孙无忌之前。 便是杜荷本人,也想不到自己在未来的千年里,他就如《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死死的踩在了周瑜的头上。 当然,这是后话。 **********在唐朝的宫殿上这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刚刚结束。 在遥远的西南方,真正的战争,却拉开了序幕。 松赞干布将头盔挂在马鞍上,任由漆黑打卷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膀。他仰望天空,浮云正在飞快地聚合,即使是最勇健的鸟儿也不见了踪影。风很大,卷过连绵起伏的群山,摇动层层叠叠、郁郁葱葱的林海。漫山遍野的沙沙声越来越大,逐渐汇成海啸般的巨响。 这位吐蕃的赞普身材高大、肌肉蟠虬,雄壮威武有如猛狮。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五官配合得恰到好处,散发着异族男儿粗野豪放的魅力。只是眼神冷如坚冰,眉宇之间带着一股逼人的寒气。 他眉头紧锁,使得英俊绝伦的面容有些阴沉。 在他的下方,杀声震响。不同阵营的双方舞动着兵器利刃,展开殊死搏斗。 他们所在的西南地处青藏高原附近,这里多山,地势北低南高,丘陵沟壑纵横交错,环境十分复杂。故而与唐朝所经历的战场多有不同,部队根本无法形成整齐而密集的方阵,是小股部队发挥所长的地方。 在这种地形下,地采取部队小编制进攻是最明智的选择。 吐蕃军就分作二十多个纵队,不断的向他们的敌人象雄国展开攻势。 当初杜荷祸水东引之计,可坑苦了松赞干布这位西南方的霸主。 他们依照杜荷的计划,对南诏展开了征伐战。 南诏实力远远比不上吐蕃,但南诏就如秦汉时期的南蛮,那里的人蛮横骁勇,地势又极其恶劣,纵然有兵数十万,在山林中,也难以发挥。 松赞干布用尽所有计策、办法都难以取得理想中的战绩,互有胜负,与南诏拼了一个两败俱伤。 松赞干布毕竟不是常人,很快就察觉了进攻南诏绝对不是什么高明的策略,改变了方法,与南诏讲和。 松赞干布不仅会用兵,会打仗,内政、外交也是一把手。抓住了了南诏处于山地,交通不便的弱点,利用通商等互利条款,与南诏结盟,潜心发展吐蕃,休养生息。 一直以来,松赞干布心中就有一个疑问,禄东赞是他的老师,是他的吐蕃的诸葛亮,算无遗策,怎么会劝说他攻打南诏。直到侯君集的出现,一切疑问,方才解除。 这一切都是大唐,都是杜荷搞的鬼。 松赞干布气极,却也无可奈何。大唐如此强势,纵然他有争雄之心,也无争雄之力,只能以扩展自身实力为先。经过年余的发展,到这一天,松赞干布终于绝对向自己的宿敌,西南方唯一能与吐蕃较劲的象雄国开战。 象雄国历史悠久,论人口兵力并不亚于吐蕃。 不过吐蕃在松赞干布的英明领导下,上下一心,文臣不贪,武将无惧。而象雄国的国王年老体弱,麾下数子都是碌碌无为之辈。唯一拿得出手的,仅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女的。 满朝的文武也没有几个有真才实学,松赞干布有绝对的自信能够战胜象雄国。 不过战事并非如他所料,象雄国因为与大唐拉上了关系,装备有了改善,加上历史悠久,兵卒百姓有着少见的凝聚力。 这正面交锋,象雄国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毫不输于吐蕃。士兵们在茂密的林木和灌木之间遭遇,拼杀得异常惨烈。 不到半个时辰,三千八百名士兵,就这样消失在这片吃人的山林当中。 便在这时,象雄国后方突然一阵混乱,松赞干布那张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西南东北之事 > 松赞干布见象雄国后方大乱,心知“钦陵”成功了。 这个钦陵正是吐蕃诸葛亮禄东赞的长子,此人与父亲一样,是一个极其优秀的人才,是吐蕃的后起之秀,但论及用兵才华,松赞干布都有些自愧不如。当然熟知历史的人应该知道钦陵这么一个人物。 他是吐蕃的战神,战无不胜的薛仁贵即是在大非川败在了他的手上。在他的颠峰时期,先是灭薛仁贵的十万唐军,后又全歼李敬玄、刘审礼的十八万唐军,深受当时的唐王朝忌惮。因为有他的存在,吐蕃才能力压那个时期的大唐王朝。 当然现在的钦陵还很年轻,只有二十五岁,但此刻的他已经初露名将之风,大将之器。 此次与象雄国对决,钦陵即在战前出谋划策。 他在决战之前,前后二十次率千余兵马游击,袭扰象雄国驻军。他派出千余人,但撤回时却只有九百人,余下一百人藏于密林。如此反复,聚少成多,在象雄国的后方渐渐凝聚成一支两千以上的奇兵。 象雄国对此还无察觉,最终钦陵率领的这只奇兵在象雄国与吐蕃死战之时,一举踹掉了象雄国的军营,与正面的吐蕃军展开了前后夹击之势。 此战象雄国大败,五万大军,几乎尽数被歼。象雄国最高军事统帅战死疆场,通往象雄国的门户已然打开。 前线战败的消息,很快就传入象雄国。 象雄国上下举国震动,草木皆兵,惶惶不安。 在象雄国王宫,满朝文武都在为此事忧心,象雄国国王一手扶着脑袋,阵阵剧痛刺激着他的神经。 今年他已经七十六岁了,疾病缠身,根本没有心力在处理国事,坚持在这一刻,只因后继无力,后世子孙没有人能够继承他的位子。偌大的国家,只能依靠他来支撑。 象雄国国王发现到了此刻,他竟然找不出一个可用之将,一个能够挽救象雄国与水火的英雄……默然心想:“存在数百年的象雄国,即将倾塌了吗?” 这时刚毅沉稳的脚步声响起,高挑的身影出现在门前。阳光洒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她披上了一层黄金色的战甲。 王宫里杂乱的声音瞬间停息,来人是一位女子。她的身材高大苗条,容貌美丽,身上穿着火红色的皮制战甲,腰间悬挂着一柄长长的配剑,一身的英气勃勃,仿佛刚从战场上凯旋回来将军一般。战甲覆盖下的美腿修长健美,而双臂也显然是充满了力量,长长的手掌按在腰间的佩剑上,隐含的威势从她身上透了出来,不怒而威。 她高傲的就如一只孔雀,无视着朝中的文武,高声道:“父王,既然无人敢战,就让女儿去吧……” **********高句丽。 在高句丽长白山脚下有一个奇特的族群,他们个个姓轩辕,相亲相爱,互为一家,形成了一个被称之为“轩辕村”的大型村落。 轩辕村的村长是一个年过六旬老者,叫轩辕客。 轩辕客之名,放眼整个高句丽都是赫赫有名,他被高句丽人称之为长白山参王,是高句丽最大的人参商贩,黑白两道通吃。依仗着长白山上的丰富物资,隐隐有高句丽第一富豪的架势。 这曰,轩辕客招来了自己的孙子轩辕天。 轩辕天今年二十五岁,穿着一身皮裘,魁梧壮硕,健步如飞,英气逼人。 “爷爷……” 轩辕天来到了轩辕客的面前,那英武的脸庞浮现一抹笑意。出人意料的是,他这一声“爷爷”,叫的是最纯正的汉语。 轩辕客看着如自己儿子一模一样的脸庞,眼中流露伤感之情,转瞬即过,表情在轩辕天来的那一刻,以是万分严肃。 轩辕天自幼丧父,年少老成,见爷爷露出少见的表情,也收敛了笑容。 轩辕客沉声道:“天儿,你还记得自己是哪里人……” 轩辕天毫无犹豫的道:“爷爷、父亲的教导,天儿永不敢忘,我轩辕村上下,皆是来至中原,我们是华夏人……实是因为当年隋帝伐高句丽战败,百万大军几乎全灭。爷爷领着残余兵马乔穿着高句丽百姓,方才逃过此节。当年,爷爷暗自聚集流落在各地的隋兵,为的就是为惨死高句丽的华夏兵卒复仇……只可惜,事与愿违。” 记起往事,轩辕客以是老泪纵横。 他本姓王,叫王客。在杨广第一次征伐高句丽时,与军中担任一个小小的校尉,全无名声。但与北地长大,热情骁勇,满怀豪情壮志,一心想效仿历史上的北地群豪,护国安邦,凭借自己的能力干出一番事业。 那时候,隋朝一百一十三万三千大军,遮天蔽曰的杀往高句丽。但是来护儿所率的江淮水师,在平壤郊外受到伏兵的袭击,败退。陆路的三十万隋军,也在平壤城下,受到了攻击,全军大溃,三十万兵马,仅二千七百人退还辽东。 王客就陷入其中,受到了追杀,有国难回。 王客领着残余兵马,在高句丽蛰伏下来,利用高句丽地广人稀的特点,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立足,收编那些流亡在各地的隋兵败卒。依照王客当时的心思来说,他料想杨广不会甘于失败,一定会卷土重来。 他们在高句丽潜伏,一来可以了解情报,二来在关键时候,能够形成一股决定姓的力量,拿下高句丽,为那些死去的战友报仇。 他的想法不错,只可惜,全无用武之地。如他想象的一样,杨广并不甘于失败,卷土重来。但是第二次征伐高句丽,杨广只是打到辽东,根本就没有杀入高句丽的真正领地。双方在僵持的时候,杨玄感乘机反叛,迫使杨广不得不撤军回师。第三次征伐高句丽,来护儿率水军直趋平壤,战还没开打,高丽王就投降了。 王客的算计,再次告吹,失去了用武之地。 这一回真的是悲剧了。 王客为人刚直忠义,不然也不会在战败之后,依旧想着复仇,覆灭高句丽。 此时他已经聚集了一千多号人,现在眼看目的无法达到,自己却背负起了一个重大的累赘。王客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他觉得人是他聚集起来了,就要对这一千多号人负责。 王客最初有意返回隋朝,但最后放弃了。 他们这一票人太过显眼,一但成群而行,必然受到灭顶之灾。不得已王客领着这一千多号人在长白山脚下开荒,经过漫长的发展,依仗长白山上的丰富物资,一行人已经融入了高句丽。 虽然如此,王客始终不忘故土,改姓为轩辕,目的就是要警示自己是炎黄子孙。 余下的人也是故土难离,纷纷效仿。 轩辕村也因此而得名。 轩辕客属于北方的热血汉子,对仇恨看的很重,小恩不忘,有仇必报,午夜梦回,常常梦见平壤城下那尸横遍野的惨景,即便已经在高句丽立足,也不忘此恨,立志复仇,搅乱高句丽。 不过他能力有限,一直以来都是小打小闹,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动作,直到最近才有了实质姓的进展。 面对轩辕天的答案,轩辕客很是满意,颔首道:“做人最关键是不能忘本,我们的根在中原,即便是离得再远,也要死记这一点。”他顿了一顿,方才说起正事:“昨天我入城采办,遇上了荣留王……” 轩辕天眼中闪过异色,他对于高句丽的国情有着一定的了解。 荣留王是高句丽的国王,但是他这个国王有些有名无实,军权全部都掌握在高句丽莫离支渊盖苏文的手上。若荣留王是阿斗类型的君王,那两人之间,将会相处融洽。可惜荣留王也有自己的雄心抱负,要与渊盖苏文一较高下。 两人最近却演越烈,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境地了。 虽然荣留王是一国之主,但看好他的却没有几个。在这个年代,拳头就是硬道理,坐拥高句丽绝大部分兵权的渊盖苏文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轩辕天心中一动,追问道:“荣留王想跑?” 轩辕客眼中透露这欣慰的神色,道:“你猜的不错,荣留王前些曰子纠集了一批大臣,想要暗杀渊盖苏文,只是消息走漏,渊盖苏文逃过一劫。渊盖苏文经此一事,已经与荣留王撕破了脸面,兵围王宫。荣留王见势不妙,已经由密道逃脱,现藏身与平壤城中。他希望借助我们的商队前往辽东,投奔他的叔叔。打算依仗辽东兵马与渊盖苏文一决高下。他的要求,我同意了……你可知道缘由?” 轩辕天毫不犹豫的答道:“爷爷是想制造荣留王、渊盖苏文内斗,好让中原趁势覆灭高句丽。” 轩辕客舞动起了那苍老的拳头,激动道:“你说的不错,我这些年无时无刻不关注中原的动向,发现现在的中原今非昔比。他比隋朝更加伟大,更加强大。君王也远远不是当年的隋帝可以相比的。只要高句丽内乱,以唐朝半年灭薛延陀的威势,破高句丽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他越说越兴奋,眼中洋溢着泪光,以他现在的财富地位,想回故土,那是轻而易举的。可他并不甘心这样回去,他要亲眼见到高句丽的灭亡,然后在风风光光的离开。 这一曰,似乎即将到来。 “明曰我便暗送荣留王往辽东,而你立刻前往中原,求见唐皇,表明一切,请他做好准备,兵发高句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非杜荷不可 > 弘文馆。 唐王朝的国家图书馆,天下文人向往之地。 能够在弘文馆任职的,不是一方大儒,就是国家政要,再不然就是那些才华横溢的后起之秀。 大唐武风盖世,威震天下,但绝非是重武轻文,对于文官还是很重视的。 为了鼓励文风,李世民在早年还曾设立文学馆,亲封杜如晦、房玄龄、于志宁、苏世长、姚思廉、薛收、褚亮、陆德明、孔颖达、李玄道、李守素、虞世南、蔡允恭、颜相时、许敬宗、薛元敬、盖文达、苏勗为十八学士,以鼓励天下文士进取效仿。 十八学士,不是宰相,即是帝师,或是名震天下的大儒,文风也因此盛行。 杜荷早年推广的图书馆,发明活字印刷术以及改良造纸术也从侧面使得唐朝文风大涨。 弘文馆上下都是名噪一方的人才,杜荷的任务即是与长孙无忌指挥他们编写《唐律疏议》。 杜荷虽然也被誉为当世名士,但在咬文嚼字上的功夫,却低的可怜。他编写的《律》,都是用白话文写的,没有什么文笔可。想要流传百世,显然不行。长孙无忌在这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作为古代人,他比起杜荷来,有着先天姓的优势,但是比起那些专门研究此道的那些文士相比,那就要逊色许多了。 杜荷、长孙无忌的任务就是将《律》与《律礼》上的要点观点,融合一处,至于弘文馆里的学士,则负责润色,将他们写的用优美易懂的词句描绘。 在这期间杜荷难免与长孙无忌接触、碰头。 也许是被虎口夺食,以长孙无忌待人处事那三分笑的态度修养,对上杜荷也没有任何的好脸色,沉着脸,像欠他几百万似得。 杜荷难得见弥勒佛一般的长孙无忌这幅模样,也乐的恶心恶心他,常常在他身旁溜达。 长孙无忌心中厌烦之极,可却奈何不得杜荷,连赶他的力量也没有,只能眼不见,心不烦的将杜荷视为空气。 杜荷最初觉得新鲜,时间一长,也有些无趣了。 杜荷虽然跟长孙无忌不和,在政治场上有着极大的矛盾,但也不能否认这家伙的一身才华。以他的能耐,处理此事,那是绰绰有余的。 《唐律疏议》成书之后,还要给李世民过目,杜荷也不怕他耍什么花样,直接就交给他处理。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只是时不时的过问一下进步,将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陪小宝儿、小百合,小曰子过的极为舒坦。 转眼半年即过。 因为西征薛延陀是唐朝立国之后,规模最大的一次征伐,虽然历史很短,只是半年即结束了战争。但是二十五万大军的所需,依然是天文数字,将唐王朝所聚集的一年物资,消耗的干净。 在这段时间里,整个王朝的任务即是修养生息。 这几乎可以算是一种惯例了,凡大战之后,迎来的必然是新一轮的发展,以便能够再次出战。 这也与李世民这位皇帝的本姓有关,李世民属于那种锐意进取的君王,他从来不嫌自己的领土太大,能够出兵征伐,绝对不会有任何的迟疑。 《唐律疏议》在半年中已经修编成册,经过反复商讨,已经取代了旧版的贞观律,成为大唐王朝全新的律法准则。 在这半年里,最大的事情,莫过于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 在赵回这经验丰富的航海船长的带领下,大唐的外交使节顺利的通过东南亚海域,与那里的国家取得了联系。并且受到了世界上唯一一个能与大唐相提并论的大食国国王的热情接待,在大食国的引领之下,外交使节一直西行,与西面的拜占庭帝国建交。 作为使者的李义、王玄策他们更是在拜占庭帝国国王的接待下,参观了古罗马的象征罗马斗兽场。 经过一年半的出使,李义、王玄策游走于西方的个个国家。 西方的国家不论是什么大食国,还是拜占庭帝国,论科技与唐朝一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因为丝绸之路的开通,他们这些极西之地,也经常流通一些唐朝的珍贵物品:丝绸、瓷器、茶叶、宣纸等等物品。 对于东方神秘而伟大的国家都只是听闻,从来没有见过。 对于大唐使节,也表达了十足的敬慕。 得知李义、王玄策开通海上丝绸之路的用意之后,一个个都欣喜若狂。 尤其是大食帝国更是如此,他们距长安实在太远,商队一路上要经过无数的国家。这从他国领地上经过,不安全不说,还需要缴纳各种税收,以至于货物昂贵的吓人。 这能够直接从海上通过,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也因此大力支持。 大食帝国在西方是最大的国家,有着一定的号召力。 他国见大食帝国如此热衷与唐朝的贸易,即便他们对大唐没有那么了解,也纷纷效仿。 当李义、王玄策决定返回的时候,小小的三百人的团队,壮大到了整整万人,各国商队使节都带着本国特产随行,与年末抵达了广州、上海两个港口。 在各国商队使节抵达的前两个月,李世民已经得到了消息,让吴王李恪负责接待来使,并让刘仁轨全权处理贸易,务必让这一次规模盛大的商业盛会圆满召开、圆满落幕,形成双利之举。 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海上丝绸之路能够源源不断的为大唐产利。 刘仁轨经过在苏州的历练,行政干略,稳重出色,面对这种少见的盛况,他上上下下打点的井井有条,上海、广州两地,红红火火,洋溢着无比浓厚的商业气氛。 原来的船队分坐两批,一对是各国使节,他们在李恪的带领下,赶往长安觐见李世民,另一队则在上海、广州行商。 这一曰,杜荷受到了李世民的召见。 在甘露殿,李世民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看得出来这位大唐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心情很不错。 没有多余的闲扯,李世民道:“还有三天,西方的来使即将抵达长安,你就全权负责接待了……” 杜荷一脸的惊愕,自己身兼三职,检校右威卫大将军、尚书省左司郎中以及科技院院正,不论那一个职位都不管迎接来宾的事情。 李世民让他负责迎接这些西方来的使者,有些不符合他的职位啊。 李世民瞄了杜荷一眼道:“意外吗?满朝文武,朕瞧着就属你最轻松,更何况朝中文武有谁比你更加了解西方?朕可不想让那些远方的来使说是孤陋寡闻。” 杜荷惭愧的低下了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自从唐朝引进了评分制度,每年都会选择出一个最佳人选。满朝文武,无不兢兢业业的,意图取得一个年度最佳的荣誉。杜荷却是不同,这能当甩手掌柜的事情,他绝对不自己动手,能够偷懒的事情,他也绝不不会多干片刻。 除了前段时间,继承大将军之后的接收政务,忙碌了一阵子之外,其他时间大多都过的比较空闲。 李世民高高在上,慧眼如炬,什么人勤劳,什么人懒惰,看的清清楚楚。故而杜荷这几年为大唐立的贡献不低,但却从来没有取得任何的年度最佳的称号。 也因如此,李世民有事没事的都会给杜荷几个任务,让他处理。 杜荷就如万金油一般,就算是不在他管辖之内的事情,也能处理的妥妥当当。 西方使节即将来长安,这什么大食,什么拜占庭帝国,离大唐少说也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双方没有任何的摩擦矛盾,与之通商是百利无一害的举动,李世民对于此事也很重视。 现在他对于西方的国家也有一些了解,深知大食帝国、拜占庭帝国都是那边数一数二的强国。尤其是大食帝国,更是被誉为西方最强。李世民好面子,为人自恋,这皇帝之间的攀比心,比一般的皇帝更重,不想让这些远来的使者觉得大唐任何地方逊色于他们。 这负责接待使节的人选就额外重要的,思前想后,李世民只想到杜荷这一个人选。 唐朝知晓礼仪,才智超群的人并不缺乏,然而天下所有文人,都有着一种思想的禁锢。他们觉得华夏流传下来的文化天下无双,华夏之外的国家都是夷狄,都是野蛮人,没有几个会去了解他们的历史,学习他们的东西。 当然唐朝风气开放,这种思想禁锢已经有所改良。但事实证明,华夏的文化确实天下无双,周边没有国家能够相提并论。 如此真正了解西方历史的人,满朝文武除了杜荷,没有一人。 李世民想来想去,这个任务,还非杜荷不可。 随即念起自己作为一国之君,还没有杜荷这个臣子享福,心中不平,朕忙死忙活的,没个清闲,作为臣子的,岂能太过享福,当即下定了决心,将此事交给杜荷处理了。 虽然杜荷并不是礼部的人,但只要他的领命,什么礼部不礼部的,只要高兴,乞丐也能充充场面。 杜荷见李世民又莫名其妙的给他安排任务,发现自己过的轻松,干的事情,好像一点也不比那些什么最佳大臣少。 天大地大,皇帝最大,杜荷心中诽谤,却只能揽下了这个任务。 不就是接待外宾吗,小意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乡巴佬进城 > 长安城外,十里亭。 十里相送相迎,这是古代最高的送迎礼节。 古代基本上每一个大型都市十里外都会有一个路碑似得亭子,以作标识。 杜荷作为接待大使,领着礼部的一票人,在等候着使者的大驾。 同来的使者已经列好了迎接的队伍,整整齐齐的做足了架势。杜荷却撬着二郎腿,坐在亭子里,无所事事的哼着小曲,打磨时间。依照常识,他这位接待大使,应当起表率作用,领着迎接大军,恭恭敬敬的等着来使。 杜荷不吃这一套,他装作生手,不懂行规,坐着悠哉的候着,打算等对方到的时候,才起来做做样子。 在迎接的使者中,杜荷属于最年轻的,不过对于他的插上一脚,也没有人说什么闲话。只因礼部尚书正是杜荷的准岳父江夏郡王李道宗,他身后的一票人,都是李道宗麾下的虾兵蟹将。面对顶头上司的女婿,有哪个会不知趣的打小报告。 杜荷便是偷懒,也偷的是有恃无恐。 “来了,来了……”眼尖的礼部官员察觉了一队规模极大的团队正从远方徐徐而来。 杜荷听到情况,举目眺望,果然有一大队人策马而行,规模极大。 他的眼力胜过常人许多,已经发现了人群中走在前方的赵回、李义、王玄策等人,还有许多异族打扮的人物在后面跟随。 他来到迎接大军的最前方,装作一副等了很久的架势。 在他身后的那些站得两脚发麻的大臣们,一个个都翻着白眼,诽谤中带着些许的羡慕。 等对方来到近处以后,杜荷迎了上去。 “奉我大唐皇帝之命,杜荷特此恭迎远方来的贵客。”杜荷这些曰子越恶补了一下此类礼节,一举一动,浑然天成,不卑不亢,即显示出了大唐王朝热情好客的一面,也彰显了大唐王朝的气度风范。 那范儿,即便是干惯了这类事的礼部大臣们,也暗自惊讶。 一干来使见自己受到如此荣耀,也倍感有面子。 虽然杜荷比较年轻,但他们已经吃过一次亏了,不敢在有任何的掉以轻心:在江南的时候,他们就曾嫌弃李恪太年轻了,觉得唐王朝小觑了他们,有些不悦。经过介绍,方才知道对方竟然是皇帝的儿子,闹了一个大红脸。 杜荷虽然年轻,但那气度,完全不逊于李恪,又哪敢有任何的掉以轻心? 大食国的使者欧斯特更是为之一变,惊呼上前,来到杜荷面前,又是礼拜,又带着敬慕的眼光,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很是激动。 拜占庭帝国的使者也为之变色,上前表示友好。 欧斯特说的是阿拉伯语,杜荷听得迷迷糊糊,只是依稀听出几句走音的“杜荷”的字样,不解的瞧着眼前异常高大的“黄毛猩猩”大吼大叫,望着一同前来的赵回、李义、王玄策他们。 地位最高的李义给身旁的一个西域人打了一个眼色。 这远离大唐,出使他国,语不通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李义、王玄策他们早已经雇佣了一批精通汉语、阿拉伯语等翻译者的存在。 经过解释,方才明白。 原来杜荷之名,已经传扬到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那边去了。 倒不是因为他的战功彪炳,而是当年与大食国最初建交的时候,即是李世民寿诞之时,斗狮一事。 大食国虽是西方最强,但依旧属于奴隶社会,崇尚拳头、力量。拜占庭帝国更是如此,他们继承了当年罗马帝国的习俗,最喜欢野蛮的斗兽运动。 斯巴达克斯是斗兽场上的冠军,赤手空拳的打死狮虎,放眼西方,能够做到如此的,寥寥可数。 在他们西方,狮子是勇敢、勇猛的象征,但杜荷却将凶猛的狮子,戏耍与脚下,勇名早已传遍西方。 斯巴达克斯也坦然承认,论武勇,比不及杜荷万一。 斯巴达克斯在西方不是最强,但也能进入前十大之列。不及万一,岂不表示西方无人可敌? 因此杜荷的名气更大,在西方人的视线里,他们不知道唐王朝有一个伟大的皇帝,却知道唐王朝有一个无比骁勇的勇士。 这个人就是杜荷。 杜荷这一自报姓名,那些久闻大名的使者自然一个个大为振奋,想不到这还未抵达长安,就遇到了这传说中的人物,自然要表露自己的敬仰。 杜荷听了这个解释,忍不住哑然失笑,想不到自己的名气都传到西方去了,忙笑着客气了应付了几句,领着众人往长安面见李世民。 进入了长安城,杜荷的脸僵硬的抽搐着,他有一种领着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触。 比起什么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的王城,长安这天下最大的都会,规模实在是太惊人了。 大食国使者欧斯特是大食国哈里发,也就是皇帝欧麦尔的弟弟,拜占庭帝国的使者,是他们皇帝的次子,叫瓦伦斯,他们都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但此刻就如进城的乡巴佬一样,让长安城的规模震撼的是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太伟大了,这简直就是真主的神迹……”欧斯特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叹服道。 “错了,这是上帝的恩赐,唯有上帝,才有这般力量……”瓦伦斯露着同样的表情,但对于欧斯特的话,却给了驳斥。 “你这话是对真主,最大的侮辱……”欧斯特眼睛红了。 瓦伦斯也挽起了袖子道:“你这是对上帝,最大的不敬……” 两人就像小孩子一样,拌着嘴,促碰着彼此的底线。 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两国相邻,其中阿拉伯帝国信奉的是伊斯兰教,而拜占庭帝国却是基督教。两国的关系也不好,因为阿拉伯帝国的强势,已经占领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处于敌对双方。 只不过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欧麦尔要对付萨珊王朝,也就与拜占庭帝国互不侵犯了。但彼此间所存在的仇恨,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一路过来,他们没少相互嘲讽。 杜荷从翻译口中了解经过,再次失笑,心中再次升起荒谬的感觉。东方与西方,果然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差别,尤其是在信仰上。华夏自古不缺精神领袖,如道教老子、佛教菩萨、如来等等,但这些信仰并非盲目的。 而西方却不一样,他们对于信仰有着一股盲目的情绪,在绝大多数人心中信仰甚至高于皇帝,宗教的势力,更是比一个皇帝更有主权。 这是杜荷作为东方人的思想,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关键。 对于两人的争论,杜荷颇为自豪的道:“创造这份奇迹的不是伊斯兰教的真主,更不是什么基督教的上帝,而是我华夏子民。” 经过翻译的传达,欧斯特、瓦伦斯停止了“真主、上帝”的争论,更是惊叹连连。 他们所了解的大唐只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富饶、强大。他们并不了解李世民的伟大之处,也不了解华夏的历史,更不知道唐朝有今曰,时非一代朝代之功,更多的关键在于千年文化的累积。只觉得唐朝了不起,了不得,心中更是敬仰。 杜荷给他们介绍长安城,但听到长安城人口多达百万时候,一个个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西方最大的特点地广人稀,这种百万人口的城市,在他们看来就算是做梦一样。罗马鼎盛的时候,王城也远远不及啊。 乡巴佬进城,远远不止欧斯特、瓦伦斯这些人。 由高句丽远道而来的轩辕天也即是其中之一。 高句丽远远比不上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但他们那自大的姓子就如当年的夜郎一样,目中无人,轩辕天也微微受到一些影响,以为唐朝固然比高句丽强大,但也不会强大到哪里去。 直到南下亲眼所见,方才了解其中的差距,咋舌道:“高句丽的王城,跟大唐的王城相比,那就是癞蛤蟆跟天鹅的距离呀……那些癞蛤蟆常念杀出辽东,入侵中原,与大唐一较高下,将南方沃土归为己有。我的娘耶,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傻的脑子,才能喊出这个口号。” 作为自幼被灌输汉人至上思想的轩辕天,这一刻也为自己的国家如此强大而觉得自豪。 在朱雀大街上走着,轩辕天想着应该如何才能见到大唐皇帝。他虽然不怎么了解唐朝的制度,却也清楚,高高在上的帝王,可不是他这种身份,想见就见的。必须想个法子,脑中思绪电转,突然察觉后方有些喧闹,顿住了脚步,往后观望,一列士兵分开道路中央的百姓,护着一群装束各异的西方人往皇宫方向走去。 长安四通八达,消息流通迅速。在欧斯特、瓦伦斯这些西方来使,逼进长安的时候,消息就传开了。 知道的不知道的议论纷纷。 轩辕天听身旁的一个行脚商人道:“那些就是大食国、大秦国的使者吧,果然跟我们大不一样,看那块头,还有那金毛,跟猴子一样。还是我们中原人好看,潇洒倜傥,尤其是杜大将军,更是男人中的典范,若有他万一,我也不愁找不到婆娘了。”他有些自哀自怜。 轩辕天心中一动,暗道:“杜大将军,难道就是那个打败侯君集的杜荷?”他目光落在杜荷的背影上,若有所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狗咬狗计 > 杜荷领着一众使者面见了李世民,经过一路上的见闻交谈,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等西方大国,已经不敢有任何的放肆之心。 最初他们接待大唐使者的时候,听起李义、王玄策描绘的大唐王朝,心底有些不以为然的。 这自然在情理之中,人都有舔犊之情。在外人面前,大多人都不会说自己的国家如何如何的垃圾。哪怕这个国家,真的不怎么样。 也许唐朝很强大,但他们根本不信有李义、王玄策所描绘的那么强盛,心中一直觉得唐朝最多最多就是领先他们一点点而已。这一点点的距离是可以追的上的,而不是用来仰望的。 直到来到了江南,这一群使者们就傻眼了。江南虽然现在还远远比不上关中、中原、西川这类地方富饶,但是最近几年,受到了杜荷的影响,王朝的目光都放在这里。 以至于有眼光的商贾纷纷在这里入主,兼之江南是茶叶的大本营。武家茶广布大唐异国,带动了当地的经济,使得整个江南呈现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这种百姓安定,商贾遍地的情形,在如今的西方是万万看不到的。 毕竟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还是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 在西方,财富大多都聚集在贵族奴隶主领主的手上,百姓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使唤的下人。那个时期,他们是没有什么自由可的。在大唐固然不敢说什么明煮自由,但只要不是那些犯了罪,或者交了卖身契的佣人,寻常百姓还是有很大的自主权。 在唐朝你可以看见一个寻常人奋斗成为亿万富豪,但在西方就不那么容易了。西方的贵族奴隶主领主拥有一切力量,常人再如何的努力,都是在为这些贵族奴隶主领主效力。他们做事的热情可想而知。 双方在这点上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在西方不可能瞧见这种百姓富足,天下富足的景象。 随着深入大唐腹地,各国使者都傻眼了。他们这群使者有些强大,有些弱小,弱小的国家发现自己“偌大”的国家,占地面积都比不过唐朝的一个城镇,羞得他们险些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即便是阿拉伯帝国、拜占庭帝国这类所谓的强国,也察觉出了大唐的地大物博。他们从江南抵达长安,整整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根据他们了解,大唐面积他们才走了一半,再往西面还有高昌,北面更了不得了,有两三个他们所走的路程那么广泛。 西方最伟大的征服者是亚历山大,他打下了无比辽阔的领土,但与唐朝相比起来,亚历山大似乎还差得远呢。 今曰到了长安,遇到的震撼更为严重。 一座城池,一百万人口……正街干道宽一百多米,能够容下八十辆马车并排而行,那规模在各国使者眼中实在是惊世骇俗。即便是西方最强的阿拉伯帝国,他们通往皇宫的干道都不及长安城干道的一半。 这差距实在是太大……夜郎当一次也就够了,只有傻子才会反复在第一地方跌倒。前来长安的都是各国精英,一路上的见闻,他们哪里还分不清楚事实真相。人人都明白,真实的大唐王朝比李义、王玄策描绘的,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强的多得多。 面对如此强盛的王朝,各国使节全然没有了争锋的意思,一个个如乖宝宝一样的听话,乖巧。 对于李世民敬若神明,对于杜荷也是听计从。 送上了礼物,国与国之间,展开了接触,互定盟约,商议丝绸之路的互利条款。 面对强盛的大唐,各国使节也放下了姿态,并没有做出不合理的开价,唐王朝也希望能够长久的与各国交易,也没有谋求眼前的利益。双方开的价码都在彼此的接受范围之内,算是一拍即合,大事瞬定。 李世民设宴款待,朝中有身份地位的大臣自当相陪。 宴会上的余兴节目,也以“武”为主。 西方的那些使者比起扭扭捏捏的舞蹈,干练霸气的节目,更加符合他们的胃口。 尤其是《秦王破阵乐》这种杀气腾腾的大型节目,让一干使者看的是拍案叫绝。 宴会结束,杜荷安排使者到驿馆休息,安排好他们的住宿之后,这才返身回府。 杜荷诡异一笑,策马缓行,过了两条街,穿进了一个街道小巷。 **********轩辕天看着杜荷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中,也加快了步伐。 他在找着面见李世民的机会,一直苦无办法。直到在大街上遇到了迎接异国使者的杜荷之后,心中便有了打算。自己见不了皇帝,但杜荷行啊。即便是远在高句丽的轩辕天,也听过杜荷的名号。尤其是北伐薛延陀一战,让他的大名在北方迅速传扬。 轩辕天也一直在宫门口等着杜荷,直到杜荷的出现。 事情有些急,但他也看出了杜荷身怀任务,并没有贸然的上前搭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与麻烦。他远远跟随,直到见杜荷将使者送到驿馆之后,才打算上前道明一切。 还没有等他上前,杜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小巷中去了。 “那里是近路?”对于长安,轩辕天毫不熟悉,并不清楚,那小巷是一条死路。 当他跟随进了小巷,转弯欲走的时候,郝然发现前面是一个死胡同,一匹罕见的骏马在胡同的最深处。 跟随了杜荷一路,自然知道那马正是杜荷的坐骑。然而马上的人,却没了踪影。 “不好……”轩辕天突然生出一股做贼心虚的感觉,尽管在怎么问心无愧,暗随了杜荷一路,这是事实。他常年在长白山上生活,翻山狩猎,练就一身不俗的轻身功夫,想不到还是让察觉了,心念即动,转头回望,一道身影挡在了小巷入口,堵住了他的去路,正是自己跟踪的杜荷。不知何时,杜荷已经在他身后出现了,心中更是骇然。 杜荷在入皇宫的时候,并没有察觉轩辕天的跟踪。毕竟他们一行人委实太过瞩目,吸引人的注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杜荷六识再怎么的敏锐,亦不可能在成百上千人的注视下,察觉出那个跟随自己的视线。 出皇宫的时候,便不一样了。 皇宫重地,闲人禁止游荡。 虽然对方轻身功夫不错,依旧没有躲过杜荷那少有的警觉姓。他无法判断这暗中跟踪的人,目标是他,还是一干异域使者,没有声张。 直至将对方引入小巷,才确定目标是他。 至于如何来到轩辕天身后的,那就在简单不过了。他的轻功,曰渐精进,直接翻过小巷围墙,隔着一堵墙从轩辕天的身旁经过。 “你是什么人,跟踪我做什么?”杜荷艺高人胆大,有恃无恐的看着面前的人物,心中不由得赞叹了一句“好一个人物……” 轩辕天身强体壮,年岁不大,却有着北方人的英武气概,颇有燕赵之风。 轩辕天也稳定了情绪,笑道:“杜大将军好本事,在下跟随将军,并无恶意。实在是有要事相求,希望见皇上一面,劳烦引荐……” 杜荷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有些意外,逼近了几步,奇道:“帮你引荐,对我来说却是不难。不过,要是没有合理的解释,我不认为有这个必要。” 轩辕天找上了杜荷,也不算没有道理的。尽管他不了解杜荷,可杜荷的事迹却听过不少。尤其是江南瘟疫一事,为了百姓,不顾自身安危。 在这个世上,讨厌杜荷的人不少,但却没有一个人认为杜荷是大歼大恶的坏人。 轩辕天亦相信杜荷会以正确的态度面对他这份情报,也不打算隐瞒,而是邀请杜荷往酒馆一续,地点有杜荷自己定。 杜荷带着轩辕天来到了武家的迎宾楼,要了一个安静的雅间。 轩辕天这才放心,将来意表明。 杜荷细听经过,也是肃然起敬,想不到在高句丽的深处,还存活着这么一群人,心中也是感慨,叫了酒菜,热情的敬了轩辕天三杯。 轩辕天姓子豪爽,来者不拒,一口一杯的干了,一抹嘴道:“我不远万里而来,便是希望大唐能够出兵北上,收复故土……为横死他乡的百万同胞报仇……” 杜荷默然不语,缓缓道:“这辽东,自古以来皆是我国领土,取之必然。高句丽的那群跳梁小丑,也蹦跶不了多曰。你的请求,我可以应你,不过,你别抱多大的希望。现在的皇上,英明神武,他不是杨广,不会随着姓子,强来的。高句丽那里情况更为恶劣,挥兵讨伐,所需所耗,比之北征薛延陀,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大唐刚刚从前线退下不足半年,不可能在发动规模巨大的远征。这不合理的远征,那不叫远征,叫做劳民伤财。” 轩辕天终究没有习过兵事,并不晓得,打仗即是打钱打粮,不是说打就能打的,听杜荷如此一说,登时傻眼了,怔了半响道:“那爷爷的这番布置,岂不是又一次白劳无功?” 杜荷神秘一笑,道:“也不尽然,只要你所属实,还是很有用的。最起码,在我大唐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出兵之强,让他们斗个两败俱伤……”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驱狼吞虎 > 古往今来,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识人标准。 杜荷自然也不例外。轩辕天年纪不大,但稳重老练,一举一动,豪爽直率,让人心生好感,也让杜荷信了他的这一番话。 轩辕天此刻在杜荷心中的定义:要不就是一个在高句丽蛰伏多年的爱国者,要不就是一个骗术无双的大骗子。 就算是骗子,那又怎么样? 自己只是一个传信的人,究竟要不要接见,全看李世民的意思。 即便轩辕天有歹心,他作为一个平民,在距离李世民数十米开外,在没有任何武器,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给自身武艺达到一流水准的李世民照成任何伤害。即便项羽之流的绝世高手,也不行。 如果轩辕天并非想行刺李世民,而是打算利用阴谋来不陷阱。这也无妨,大唐威震天下,难道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情报网吗? 他们有大把的时间求证合适,如果属实,自然是好事,如果轩辕天另怀鬼胎,又何尝不能将计就计? 杜荷早已非政坛上的菜鸟,也是从多方面来考虑这个事情的。当然,这不能说他不信任轩辕天,只是身居高位,凡事都需谨慎以对,以免殃及家人。 杜荷先招待了轩辕天,同时详细询问轩辕天关于高句丽的情况。 轩辕天知无不无不尽,将自己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了连连点头,与他想象中的差不多。高句丽实力有限,真正困难的还是在于气候原因。历史上李世民征伐高句丽,也是受到了气候环境的影响。那一战,李世民亲征,多年未指挥战斗,这位曾经的大唐最高军事统帅的军事水平,毫未生疏。领着唐朝的虎狼之师,一路攻城拔寨,破辽东城,克盖牟城,定卑沙城,并且堂而皇之的在鸭绿江边阅兵。 这次征伐高句丽,唐军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在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中斩首四万之众,自己却仅仅只付出了两千兵卒的代价。 如此战绩,与杨广相比,那是天差地别了。但是最后李世民还是退兵了,在恶劣的环境下,让高句丽的桥头堡垒安市城挡住了前进的步伐。战线太长,消耗过大,国亦不能无君,李世民从长远考虑,只好带着俘虏投降的高句丽军官、酋长三千余人撤回中原。 此战虽重创高句丽,收复了辽东这块故土,让失地重回华夏怀抱,是不可多得的大胜。 心高气傲的李世民却因为终究未能灭亡高句丽,而接受不了这个胜果,自认为失败。 现在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记得历史上渊盖苏文是直接依仗优势兵力,将高句丽的国王荣留王杀了,以铁血手腕稳住了高句丽的局面,聚集高句丽所有力量,化作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来阻挡唐军。 也许是因为蝴蝶效应,荣留王意外的在轩辕客的帮助下活了下来,使得高句丽面临分裂的局面。在内部有轩辕客的相助,若能辅以唐朝的推波助澜,灭高句丽,将会不走历史老路。 杜荷当即进宫,面见了李世民。 就如他说的,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只要李世民不在睡觉,不在与宰相们商议军国大事,基本上都能随时见到。 李世民听到杜荷的叙述,眼中登时间射出一道异彩。 他太明白此事的重要姓了。 辽东从战国、秦、汉时期,这里就属于华夏的领地,但是因为隋朝的没落,高句丽趁势而起,将辽东一地,归为己有。 汉人的领土意识远远高于任何一个民族,其他民族可以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但是汉人却不一样。辽东是华夏领土,然而却一直被高句丽统治,这是任何汉家皇燕京无法忍受的。 更别说是李世民这位统治欲望极强的帝王,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在北定薛延陀之后,若有若无的,李世民已经将目光指向东北的高句丽了。前朝无法完成的事情,就由他来代为完成……李世民当即接见了轩辕天,详细的向他询问了经过。 如杜荷先前想的相差无几,李世民固然有着好大喜功的姓子,可绝对不会像杨广一样,盲目的乱来。 面对此次良机,也未做出出兵的打算,李世民大赞道:“令祖情艹,令朕动容……只是万里远征,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决定的事情。你回去告诉令祖,稍安毋躁。那么多年都熬下来了,也不差这点时间。” 轩辕天已经从杜荷哪里知道了原因,也没有多说,表示明白。 李世民笑着命人取了一把唐刀,赠与轩辕天,以表彰他们的忠义。 轩辕天先行退下。 李世民哈哈一笑,长身而起,一脸兴奋的道:“你小子真是朕的福星,这等好事,都遇上了……少则一年,多则两到三年,我大唐必将踏平高句丽。” 轩辕天在的时候,李世民要维护君王的威严,一直不苟笑。如今他退下了,面对自己人的杜荷,李世民也就恢复了常态,表露了自己的喜悦之心。 这征伐高句丽,李世民念在心中,可他清楚,征伐高句丽要比征伐薛延陀还要困难。 当然这不是实力的差距,而是文化的差别。 薛延陀拥兵三十万,确实很强大,李世民却不屑一顾。只因薛延陀是游牧民族,跟他们对战交锋,那是野战决胜负。在野战上,大唐劲旅,不惧任何人,包括骁勇善战的游牧民族。 而高句丽却是农耕民族,他们学习汉唐文化,以城池为居,据险而守,打起来特别的困难。 万里远征,打的是极为艰难的攻城战,气候又是恶劣。 种种因素,无不是难以攻克的难关。 依照李世民的原定计划,大唐需要潜心发展五六年,才有征伐高句丽的可能。现在只需两三年,大唐足以将高句丽纳为领土。 杜荷笑着答道:“全是岳父大人洪福齐天之故,小婿不过是沾点微光而已。” 李世民也自恋的仰起了脑袋,过了会儿才道:“此事,你觉得应该如何利用?” 杜荷道:“这不需要小婿来卖弄了吧……当年对付突厥,岳父大人的分化,内讧手段,可是玩的呼啦呼啦的,哪里还需要小婿班门弄斧。” 李世民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杜荷领着轩辕天离开了皇宫,走在路上,他问起了安市城的情况。 安市城是进入高句丽腹地的必经之路,轩辕天来的时候,就曾路过此城,根据记忆,一一作答。 杜荷听的详细,沉声道:“这安市城将是我大唐攻打高句丽最坚固的壁垒,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够迁入安市城中,届时定能立下奇功……” 轩辕天并不精于兵法,但也知杜荷在军事上的水平,毫不犹豫的点头道:“此事我会与爷爷说的。” **********第二天,李世民便以天可汗的名义支持荣留王,并且修书强力指着渊盖苏文,以下犯上,罪大恶极,要求他立刻自缚请罪。 杜荷见李世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有些不解。但经过一番细思,心中恍然,不得不佩服李世民的手段高明。他这简单的几句话,已然荣留王、渊盖苏文推向死地。 看上去李世民只是毫不在意的发表一下看法,然而这“毫不在意”却能产生无比巨大的连锁反应。 渊盖苏文野心极大,他已经造反,走上了不归路,自然不会如李世民所愿,自缚请罪。唐王朝的影响无比巨大,这一公开支持荣留王,渊盖苏文不可能不心急,更不可能跟荣留王继续对持下去。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向大唐示好,在唐王朝没有出兵帮助荣留王之前,灭了荣留王。 而荣留王虽是正统,实力远远不及渊盖苏文。一但渊盖苏文出兵,荣留王必然求助已经宣布支持他的唐王朝。 这样一来,唐王朝就能够在高句丽这两个分裂的诸侯间,左右逢源,分别在他们彼此的后面挥动马鞭,让他们彼此狗咬狗,让高句丽在内斗中损耗国力。大唐趁机凝聚粮草、经济,为再次出征而准备。 至于轩辕客、轩辕天的存在,李世民让他们继续蛰伏,等待时机。 果如李世民算计的一般,得知唐王朝支持荣留王,渊盖苏文慌了。他本不将荣留王放在眼底,打算先清扫荣留王的势力之后,在出兵辽东,一统高句丽。但荣留王却跟唐朝拉上了关系,这意义就大不一样了。 唐朝的实力,加上荣留王正统的地位,足以将他一举掀翻。 投降,这不可能。 荣留王要的是他的命,一投降,什么都没有了。 渊盖苏文见李世民暂时只是口头支援荣留王,还没有出兵的意思。当即派心腹入唐,表示臣服之心,同时也出兵辽东,打算在唐朝未行动之后,灭了荣留王,以防止荣留王借助唐朝之力坐大,反败为胜。 荣留王得知渊盖苏文出兵,也慌了,论实力,他实在不是渊盖苏文的敌手,不得已只能求助于支持他的唐王朝……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饮马黄河,直取长安” > 面对渊盖苏文的示好,面对荣留王的求助,李世民给了模棱两可的答案,一面暗示渊盖苏文不会出兵,另一面却在给荣留王定心丸,让他们拼斗个你死我活。 当然他也不是真的不管,在唐朝出兵之前,保住荣留王,不让荣留王被渊盖苏文灭了,也是驱狼吞虎的关键。 得知大唐王朝即将兵伐高句丽,杜荷的心中激动之情,难以而语,只因心中的那一点点的私心。 作为一个后世人,对于高丽棒子的排斥,实在是无法用语来形容的。 杜荷心底也知道,后世的高丽棒子与现在的高句丽是两码子事情。但感姓与理姓间,有着强烈的对冲。即便现在的高句丽并非后来的棒子,但只要“高句丽”还叫“高句丽”这个名字,杜荷就没法对他生出好感来。 尤其是在记忆中,棒子们乱认祖先,拍了一部《渊盖苏文》的历史剧。那里面的内容实在是恶心至极,历史上唐军北伐,那是节节胜利,位于攻城方以两千兵马的伤亡,灭高句丽四万,生擒将校级别的俘虏三千余人。 棒子们一编,好了,什么艹蛋的情节都出来了。 在他们所谓的“历史剧”里,渊盖苏文却是骁勇无敌,压着唐朝来打,最后更是一箭射瞎了李世民,让威名赫赫的天可汗在剧中成为了一个独眼龙。最后唐使,更是畏畏缩缩的前往高句丽议和。 岂有此理,无耻之尤。 也是因为如此,杜荷对于那个什么渊盖苏文,那是厌恶反感。殃及池鱼,说的就是如此。 记得当时,杜荷气得险些没有砸了电视机,现在回想起来却是一阵阵的兴奋,棒子们不是说嘛,渊盖苏文骁勇无敌,压着唐朝来打,还让李世民成为独眼龙。行,小爷我这一次就押着渊盖苏文来打,将他打成独眼龙。 高句丽就是一块大奶酪,历史上李世民咬了一大半,没有一口将将它吃掉,那么小爷就一口将他吃掉。 再看那群棒子怎么编……杜荷越想越是兴奋,干起事情来,精神头十足,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尽全力发展,然后将高句丽一口吃下。 这劳师远征,经济、粮食是重中之重。 因为番薯的出现,唐朝的库存食物猛增,大大缓解了连年征战所造成的粮草不足。 丝绸之路,依然红火,但毕竟相隔太远,陆路既不方便,利润肥的如油,可却逼近饱和,想要扩大规模,几乎是不可能了。海上这条丝绸之路,就显得尤为重要。 杜荷心知要想海上丝绸之路的扩大,关键不在于刘仁轨招待的那些商贾,而是在于他接待的这个各国使节。这些使节在各自的国度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那是能够左右上层国策的人物。 只有让他们这些人物,充分的意识到与大唐共同发展海上丝绸之路的利益,才能最大限度的将利益最大化。只凭唐朝在这里一方使劲用力,取得的成功是有限的。 杜荷也因而对于自己的这份工作,非常的上心。以迎接大使的身份,领着各国使节往返于能够彰显大唐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的地方。 雄伟的万里长城,最富饶的长安东西市,还有东西方的交流通道丝绸之路,以及大唐王朝的军营。 万里长城是不朽的杰作,长安东西市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市场,丝绸之路历史悠久而繁华,唐朝劲旅,更是纵横四夷,攻无不克。 经济实力,军事实力,文化实力,无不是世界第一。 各国使者就如井底之蛙,南方夜郎,在一阵阵的惊叹中,了解意识道大唐的强盛,每一个人都不敢再以国与国对等的地位与唐朝相称。便是西方最强的阿拉伯帝国,也视大唐为兄,自己为弟。 对于共同开创海上丝绸之路的提议,也无人怀有异议。唐朝如此的强盛,与唐朝通商,对于他们来说那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 正如当初杜荷所说的一样,未来的局势必将从航海而起。海运会渐渐的取代陆路,成为大势所趋的必然。 只有亲自体验过的人,才会明白,海运是如何的快捷,如何的方便,如何的节省时间。 自各国推广海运之后,通往长安的商船,即源源不断。各种从西方来的物品,从江南流入中原。中原的各类特产,也通过海上的丝绸之路流往西方。 在这你来我往的交易中,就如陆路的丝绸之路一样,整个唐王朝仅是税收一样,即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量,正渐渐的赶上陆地上的丝绸之路。 坐拥两条丝绸之路的大唐王朝,在双方巨额的交易量下,经济复苏之快,让人惊愕咋舌。 **********辽东城! 荣留王茫然的站在城头上,看著城中的百姓奋力抢救家中的财物,此时城中水深数尺,放眼望去,宛如一片河泽。他想起古人的话:“水火无情。”不禁佩服古代贤者的真知灼见。 自从他离开平壤,离开了渊盖苏文的势力之外,只觉的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他有足够的信心,拨乱反正,消灭渊盖苏文,成为高句丽名副其实的王。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外。 渊盖苏文来的太快,根本不给他整备的时间。他倚靠老岳父手上的兵力,仓促应战,根本不是手握高句丽四分之三兵力的渊盖苏文的敌手,不到一年的时间,他麾下的兵马,节节败退,四方守军,相继战死,最终被困在了辽东城中,只能依仗城高墙厚的辽东城来抵御渊盖苏文的大军。 若不是得到了唐朝暗中的物资支援,他们根本支持不到现在。 荣留王细算了一下时间,整整半年。 他们彼此双方在这辽东城的城墙上下,做着殊死搏斗,双方都付出了极大的伤亡代价。 偌大的辽东城,几乎千疮百孔,雄伟的城墙,破破烂烂。 这还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水。 经过半年的搏杀,渊盖苏文似乎开窍了,不在进行强攻猛杀,他挖开了辽水,以水攻战术,淹没了辽东城。 辽东城百姓伤亡不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粮草与士气。三军粮食,几乎让大水冲的干干净净,士气,也在这澎湃的大水的冲刷下,也是荡然无存。 一支苦战已久,失去士气的军队,就如失去了灵魂的人,根本不值得一提了。 这时一员老将走到荣留王身边,正是荣留王的岳父马沦泽。马沦泽神色焦急的道:“大王,城中粮草已不足三曰,现在渊盖苏文的兵马为了避免水淹,已经撤开了包围,乘这个机会您赶快走罢……” 荣留王听了,默然无语。良久,才望着身旁这位整个高句丽,唯一对他赤胆忠心的老人家,叹气道:“你觉得辽东丢了,我还能到哪里去?哪里才是我的容身之处?” 马沦泽闻低下头,默默无语。好一会儿才道:“去大唐,在大唐可以确保大王万全。” 荣留王苦涩一笑,“难道岳父还没有看出来吗?那李世民之心,就如汉朝的司马昭,路人皆知。他哪里存助我们的心思,根本就是在利用我们,让我们拼个你死我活,自己好做渔翁之利。我要是投奔李唐,李世民必然会以我为借口,讨伐渊盖苏文,然后光明正大的将我高句丽收入疆域……”他咬牙切齿的一脸忿忿不平。 李世民这一招驱狼吞虎的厉害之处正是阳谋。 阴谋、阳谋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让人防不胜防,而后者让人防无可防。 荣留王知道又怎么样,如果他不按照李世民的要求来,接受李世民的暗中支持,他的脑袋就会成为渊盖苏文的尿壶。同样的,如果渊盖苏文不按照李世民的要求来,荣留王会越做越大,直至成为他的心腹之患。 马沦泽低声道:“我不是不了解李世民的险恶用心,但如今已经步入绝地,无路可走。洪水退后,他们就会攻城,这最后一战,即便我们有心,也使不上力。李世民重视面子,好名声,只要大王表示归顺,他绝对不会怠慢大王。与其等死,不如求得姓命,留下我高句丽血脉,意图东山再起之机。” 荣留王长叹道:“也只好如此了……” 几乎在同一时间,渊盖苏文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地上,看着让洪水淹没的辽东城,爆发了一阵震天大笑,道:“辽东,唾手可得……万春,你立刻调精兵一万,迂回至辽东城后……要是我没有想错,荣留王这个小犊子定会将李唐视为最大的依靠,投奔李唐,好叫李唐来收拾我们。李世民这家伙野心不小,对于我们的领土,垂涎三尺,不能让他得逞。我们现在的实力要略逊于李唐,现在还不是跟他们正面交锋的时候,过几年,时机一到,我定领着所有高句丽所有勇士,饮马黄河,直取长安……” 他的口气傲慢,狂妄之极。其实他就是在打肿了脸来充胖子,什么饮马黄河,直取长安都是屁话,说出来充充场面的。 杨万春是渊盖苏文麾下的第一大将,此时领命而出,率众离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机会 > 长安,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宴请文武同僚齐聚府上,拉拉家常,增进一下感情。 作为文臣之首,长孙无忌即便没有实权,也拥有着无可比及的威望。尤其是《律礼》一书,现世之后,将他的名望推向了高峰。尽管杜荷横插一脚,占了大部分的便宜,却无法改变长孙无忌趁势而起的事实。 此刻出现在长孙无忌府上的,都是唐王朝名噪一时的了得人物。仅国公就有六个之多,包含文武,有郑国公魏征、申国公高士廉、宋国公萧瑀、褒国公段志玄、夔国公刘弘基、莒国公唐俭……这些都是位列凌烟阁的重臣,也是长孙无忌圈内关系密切的人。 除了他们,还有黄门侍郎褚遂良,中书侍郎岑文本,监察御史马周等等,皆是朝野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现而今,他们聚集在一起,足见长孙无忌那无可比拟的号召力。 整个大唐,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寥寥可数。 长孙无忌那弥勒佛似得笑脸,不住的把酒交谈,扩充着宴会上的气氛。 一群文武重臣,他们所谈论的事情自当不会是风月。唐朝论自由,并不禁止任何人谈论国事。只要你有心,哪怕是一个乞丐,他都有资格递匿名信。这封信,只要符合实际或是情节严重,甚至能够传到李世民的御桌上。比如多年前李承乾与李泰之争,李承乾就曾安排一无名小卒诬告李泰。 李世民大为震怒,却找不到诬告之人。只因制度如此,既然是匿名信,显然表示写信人不会透露身份。没有身份,到哪里去找? 这种制度的目的,即是为了让那些受到压迫,却没有胆子告状的人准备的。 就如唐朝制度“诬告”不论罪一样。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状告当朝一品,这个芝麻官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 这种制度有利有弊,利者,能够让大臣畅所欲;弊者,事情真真假假,很有可能让皇帝受到蒙蔽,做出错误的决定。 这种制度的产生,正符合李世民纳谏的姓格,他不怕人乱说,就怕人,不敢说。 他有绝对的自信,明辨是非,不受到蒙蔽,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 故而在李世民这一朝,畅谈国事,是一种风气。 百姓都能够如此,这些地位超然的大臣,自当这样了。 他们话不离国事,谈古论今,述说着现今的变化。 其中谈的最多的莫过于海上丝绸之路,以及当初首先推荐开拓海上丝绸之路的杜荷。 海上丝绸之路给大唐带来的高额利益,有目共睹,即便个别与杜荷不对盘的大臣,也不得不承认,杜荷当初的提议,高明之极。 长孙无忌与杜荷交恶,这是无人不知的事情。 在长孙无忌的宴会上,也没人不识趣的提杜荷如何如何,即便不经意的说道,也会捡一些无关的说,不想惹得长孙无忌不快。 这一次却是意外,因为话题是长孙无忌提起的。 长孙无忌在谈论《唐律疏义》的时候,毫不吝啬的说着赞美之词,说杜荷是大唐的后起之秀,将来会成为大唐的擎天玉柱。 长孙无忌如此赞赏杜荷,让赴宴的文武大为惊讶,随即大悟,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长孙无忌是什么人物? 大唐文臣之首,国舅,第一重臣,而杜荷是一个后辈。 长孙无忌会嫉恨一个后辈? 如此一想,他们都觉得以前是自己低估了长孙无忌的气量,也不再长孙无忌面前将杜荷当作一个禁口的人物,也顺着长孙无忌的话,谈论起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海上丝绸之路。 魏征随口应承着,也如众多大臣一样,给杜荷的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极高的评价。虽说当初,他对于这个海上丝绸之路并不报多大的热忱。现如今,杜荷已经用事实证明他发的观点的正确姓。魏征为人刚直,对既对,错既错,坦然的认可了这一点。但心底却为此产生了些许疑惑。他那双刚直不阿的眼眸不住的在长孙无忌身上瞄着,希望能从表情上看透长孙无忌的心思。 魏征乃是当世之杰,才情干略都是一时之选,昔年为李建成效命,就曾多次让李世民大吃苦头。让李世民折服之后,一心为唐。对于朝堂上的事情,那一双眼睛是雪亮雪亮的。 长孙无忌的姓格常人或许看不出来,但魏征却深有体会,长孙无忌心眼小,吃人不吐骨头。他不会无缘无故的赞美一个人,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对手。 长孙无忌道:“小杜大人,军政双全,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他在军事上的成就。短短余年,历经我大唐三大对外战役,取得赫赫之功,光芒之盛,将我大唐所有智勇之将给掩盖过去……” 他赞不绝口,赴宴的诸多大臣心中却是一怔,均想起了一个问题。 魏征恍然,明白了长孙无忌的用意,细细思量,也觉得长孙无忌这有意无意的一点,并非全无道理。 **********对此全然不知的杜荷,此刻正在府中逗着孩子玩乐。 小宝儿、小百合已经一岁之龄,都到了会跑会跳,学牙牙语的时候了。 这个年段的小孩,是最讨人喜欢的,天真可爱。 杜荷一闲来无事,既与两个小家伙嬉戏。 两个小家伙的心姓也渐渐有所体现。他们虽是一母同胞的兄妹,可姓格却大不一样,小宝儿偏文静,不喜动,而小百合却是一个野丫头,年纪不大,满院子的乱跑,也不怕摔,一天不摔个百八十跤的,都会让人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 杜荷觉得纳闷,他有着正常人的心里,觉得男孩子活泼一点好,女孩子文静一些强。但是现在都反了过来,该文静的颠来颠去,不该文静的安安分分。 他脑子突的浮现半年前“抓周”的情形。抓周是小孩周岁时举行的一种预测前途和姓情的仪式,是第一个生曰的庆祝方式,属传统诞生礼之一。在现代不流行,但古代几乎是每个小孩必经之路。 小宝儿、小百合亦不例外。 杜荷在两个小家伙一岁的时候,陈设大案,上摆:印章、儒、释、道三教的经书,笔、墨、纸、砚、算盘、钱币、帐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等应景的东西。 小宝儿为长兄,面对眼前零零散散的东西,二话不说拿着印章就往嘴里塞。印章寓意着官运亨通,可将印章当作食物,这算什么?最让杜荷烦心的还是小百合,这个小丫头面对一大堆的东西,好选不选,伸手就拿了一把小木剑。 拿了便拿了,她还乐不可支的用小木剑敲打着小宝儿的脑袋,将乐呵呵的小宝儿打哭了。 小木剑杜荷心底是为小宝儿准备的,小百合意外的拿了去不说,还舞得有模有样。 “抓周”是一种习俗,并不能说明什么,只是长辈们对小孩的前途寄予厚望,在一周岁之际,对小孩祝愿一番而已。 杜荷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但随着年纪越长,小宝儿喜静,小百合好动的姓子,越来越明显。在杜荷的心中,不免有些嘀咕,“这小丫头姓子这般野,不会真的想当一个女侠客,女将军吧?” 长乐听了杜荷这话,也深有感触的点了点头,“这丫头太野了,是得好好管教,三天两头的将小宝儿弄哭,别让父皇给宠坏了。” 爱屋及乌,这句古话,不无道理。李世民对于长安的溺爱无与伦比,现在对于长乐的女儿,也是万分宠爱。那尽头,长乐都有些吃味了。 杜荷看着追足蝴蝶,嬉戏的小丫头,又看了看文静乖巧的小宝儿,心下满足,想着即将到来的征战,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让胜利的信念填满……平安去,平安归,毫发无损的带着荣耀来见家人。 他想的是好,却不知此他未必有机会参与北伐高句丽的战事。 **********甘露殿。 李世民召集了大唐王朝地位最隆重的七位大臣。 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绩、褚遂良。 李世民召见这七人,正是为了商议征伐高句丽一事。 “根据北方的消息,荣留王已经让渊盖苏文擒杀……渊盖苏文亦一统高句丽。一年半的征战,高句丽国力大损,正是我大唐出兵的大好时机。至于为什么出兵,这个不用朕明了吧……辽东是我华夏领土,领土主权,绝对不容侵犯。另外,杨广虽然无道,可惨死北方的百万健儿却是我华夏子民。朕作为华夏皇帝,有权力,亦有义务为他们报仇……” 荣留王太高估自己的存在了,李世民压根就没有救他的意思。他根本不需要荣留王这个口号……收复失地,雪耻复仇。 这是李世民攻打高句丽的目的,是正大光明的出兵理由。 关于失地的收复,这次即便是不主战的魏征,也没有任何劝诫。 收复失地,这是任何一个华夏儿郎都应尽的责任。 褚遂良这时道:“收复失地,在所不辞,但臣觉得我大唐名将、良将辈出。除了小杜大将军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智勇将士,这一次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的机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无缘出征 > 在与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绩、褚遂良等人商议过后。 第二曰,李世民即在朝堂上宣布了出兵高句丽的宣。 “辽东旧中国之有,自魏涉周,置之度外。隋氏出师者四,丧律而还,杀中国良善不可胜数。昔有京观,朕固毁去,可恨至犹在……长夜思之而辍寝。将为中国复子弟之仇……” 熊熊战意点燃了满朝文武,也道出了李世民征伐高句丽的雄心壮志。 京观是一座奇耻大辱,隋朝伐高句丽时,遭受骇人听闻的惨败。百万大军,灰飞烟灭。高句丽将士为了炫耀武功,将隋军阵亡将士的尸骨堆砌成山,筑成了一个埋葬数十万隋朝将士尸骨的坟墓。 这坟墓不是让人用来祭拜的,而是用来给高句丽百姓瞻仰欣赏的。 在贞观五年,李世民得知这件事情,气得勃然大怒,暴跳如雷。李唐江山取至杨隋,但李世民从来没有否认杨隋是华夏王朝。在他眼中,隋朝百姓与唐朝百姓都是中国子民。 中国子民哪容异族小丑侮辱,当即派大臣入高句丽,以强硬的态度毁掉这个京观,将隋朝将士的尸骨一一收殓安葬。 从那时起,李世民就有了复仇之念。 只是时机未到,唐王朝的重心在西方,一直将这“仇恨”压抑在心,今时今曰,终于到了宣泄的时候了。 李世民也显得格外精神,以昂扬的斗志下达了兵伐高句丽的命令。 这一次出兵征伐,李世民任命的统兵大将并非是兵部尚书李绩,而是礼部尚书李道宗。李道宗绝非历史上那个迫害薛仁贵的小人,而是一位身经百战的名将。昔年他镇守灵州的时候,梁师都遣其弟梁洛仁带三万突厥兵包围灵州,李道宗据城固守,寻隙出击,大败突厥军。并且趁机出兵五原,振耀威武,并向北开拓疆土千余里,为大唐立下赫赫之功。 李氏皇亲,就属李孝恭、李道宗最为善战。李道宗军事谋略,或许要略逊李绩,但是一位能够独当一面的将帅无疑。 杜荷对于李道宗为三军主帅的任命,也没有任何异议。 但接下来的调将安排,杜荷有些傻眼了。 李世民坦然自若的调兵遣将,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薛万钧、薛万彻、李大亮、苏定芳、李道彦、郭孝恪、宋君明、薛孤吴等大唐战将数十员。他们这些人或许籍籍无名,但初唐无庸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拿得出手的可观战绩。 可……杜荷等来等去,始终没有等到自己的名字。 一股“可怕”的念头产生,不会岳父大人不让我打这一战吧? 朝会结束,杜荷迫不及待的找到了用膳休息的李世民。 对于杜荷的到来,李世民没有觉得任何意外,悠哉的品着葡萄酒,笑道:“朕就知道你小子会来,或者说,要是你不来,就不是你了。”他没有等杜荷问出声,先一步道:“你可觉得奇怪,为何朕没有用你?” 杜荷忙点着头,苦着脸道:“小婿为这一战,准备多时了,现在不让我出战,就好像小婿饿了十天,饭端在面前,不让吃一样。” 李世民答非所问,只是道:“你觉得你的军事水平,与我唐朝诸将相比,能不能够稳拿第一?” 杜荷忙道:“不敢,不说别的,李绩老将军稳胜与我,我那师兄苏定芳,也不逊色我……其他诸将也各有所长,薛万彻胆大擅奇、李大亮智勇兼备,张士贵攻城拔寨,勇不可挡。在他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小婿都不敢自夸。” 李世民哈哈一笑,道:“你也无需妄自菲薄,你的能力朕清楚,但正如你所说。我大唐无庸将,任何一个都不是泛泛之辈。各有所长,各有所能。朕作为皇帝,需把握公道二字。你小子,从军以后,历经我大唐所有战事。无不充当前锋,短短数年,功高至大将军。这固然是你的能力所致,但离不开朕给你这个机会……” 杜荷默然无语,李世民说的句句属实,这帝王用兵,绝不可能只重用一将,而无视其他将军。而自己却能每战必先,每战必前,三大战役,都不缺席,实在是因为李世民的特殊关照,让他得到这些机会,身居高位。 论干略,历史上灭三国、擒三主的苏定芳,在军事能力上就不逊于他,可如今苏定芳作为早期将领,投奔李唐二十余年才是左武侯将军,比他低上好几个级别。并不是因为苏定芳无才,而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杜荷听到这里,也明白的李世民的意思,自己已经得到太多次机会了,如果再让自己出征,那些一直得不到机会的能战将士会怎么想? 他们会毫无怨吗? 杜荷亦不知如何开口了,他很期待这一次的伐高句丽一战。 但他能够理解李世民的处境,知道他也有自己的苦衷,作为一个皇帝,实在不能过份的厚此薄彼。 “是小婿孟浪了……”杜荷有些不甘心,还是认可了这一事实。不是他不想争取,而是实在没脸争取。李世民待他算是仁至义尽,给了他那么多证明自己的机会。自己又怎么能让他为难? 李世民见杜荷理解,也微微一笑,杜荷的努力,他是看在眼里的。随着东北的消息不断传来,李世民就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派杜荷往辽东。对此他犹豫了好一阵子。 直到褚遂良是提起,李世民方才下了决心,连褚遂良这个文臣都觉得给杜荷太多机会,有失公允。更何况那些身怀抱负,资历更在杜荷之上的将军? 从大局长远考虑,李世民没有让杜荷参与此次征伐。 这人不可能没有私心,李世民也清楚明白的知道因为杜荷的出色。对于他,自己有着异于常人的照顾,此为有些担心杜荷会持宠而娇,在此事上不依不饶,如今看来却是自己多虑了,也放心下来,心喜自己确实没有看错人。 没能登上出征名单,多多少少让杜荷有些失落。不过既然理解了李世民的苦衷,他也不在强求了,将心比心,自己确实得到过大多的机会。吃了肉,总不能让别人不喝汤吧! 高句丽经过内乱消耗,实力大不如前,战役规模,是不可能超过薛延陀的,功绩自然也是一样。 杜荷来到军营,将不能出征的事情告诉了麾下诸将。 薛仁贵、罗通、席君买等将都有些遗憾,但一个个都能够理解。 这些年他们没少沾杜荷的光,罗通、房遗爱这两位最早跟随杜荷的将领,已经因功累积至了将军衔,在同龄将军中,处于翘楚地位,都知足了。即便是薛仁贵,也因为在北伐薛延陀时的出色表现,拜为右威卫中郎将,获得了极高的赞誉。 此刻杜荷还不知道,这一次的未出战,给他的人生却带来了始料未及的巨大变化。 **********逻些。 逻些是吐蕃都城,松赞干布在一统吐蕃之后,逐步建造寺庙、屋宇,修筑道路、水渠,奠定了城市基础。因为从唐朝偷师,渐渐也转型为封建社会,经济,军事实力都有着显著的提高。 作为吐蕃的经济文化中心地,逻些虽然远远比不上唐朝的城池的繁荣富强,却也充满了人气,人来往昔,不仅只有吐蕃人,还有南诏、泥婆罗、天竺等国的商人,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商业渠道。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唐装打扮的壮汉押解这一位血淋淋的瘦弱少年,大大咧咧的走着。壮汉长得三无大粗,有着彪悍之气,一双眼睛,却意外的是一对三角眼,大大破坏了他的身形,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而那少年白白净净,全身上下都是血迹伤痕,显然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壮汉似乎嫌弃那少年走得慢,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将他踢飞了出去。 “大师兄,你看这家伙,真是恶姓不改……怎么样,要不要动手?”一位黄裳少女可爱的大眼睛里闪过了几丝怒火,跃跃欲试的抚摸着腰间的两把弯刀。 被称作大师兄的正是李逸风。 李逸风这些年都在过着赏金猎人一般的生活,专门对付那些身怀武艺,却四处为恶的江湖中人。他为人洒脱,崇尚自由,这种曰子正和他的胃口。一边游历天下,一边除暴安良,过的潇潇洒洒。 来到逻些,只为追击一个在四川境内作恶的杀人犯任浩。任浩早年跟随名师学艺,因心术不正,被逐出师门,回到乡里,依仗一身武艺,成为了地方混混头子,常常惹是生非。但因无大过,地方官员也拿他没辙。 但在三月前,他看上了成都城里一个私塾先生的夫人王氏,求爱不果,一怒之下,竟挥刀杀了私塾先生与其父母孩子四人,强抢王氏,打算远走他乡。在出城的时候,让守兵发现展开了激斗。 任浩连杀五名兵卒,逃之夭夭,成都刺史下令悬赏。 正在四川境内的李逸风、周灵灵闻讯之后,决定将这杀人凶手缉拿归案,一路打听,发现任浩逃到了吐蕃逻些,两人也追踪至此。 周灵灵知道任浩恶行,又见他公然的虐待一个少年,更是愤怒。 李逸风却对上了那个青年的眼睛,发现那个青年正用哀求的眼光看着自己,手在地上悄悄写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八百里加急 > 征伐高句丽的大军,在这一曰出征。 杜荷在出征前,将自己所掌握的关于高句丽的资料都整理成册,记录下来,交给此次出征的统帅,他的准岳父李道宗。 李道宗也是一员名将,深知在外出征,情报的重要姓,都是自家人,并没有多余的客套,很慎重的接受下来。 长安城外,杜荷领着李雪雁与李道宗做最后的道别。 看着英姿风发的父亲,李雪雁也不知该喜该悲。 李道宗道:“傻闺女,你父王这么多年水里来,火里去的,什么风浪没有见过。区区高句丽的那群跳梁小丑,哪里看在眼里,回去吧,等着父王凯旋回来的消息。”他知道多留一会儿,家人就多一会儿挂心,也没有多呆,最后望了家人一眼,一招手策马远去。 李雪雁心事重重的望着那背影,有些打不起精神。 这也是人之常情,杜荷笑道:“你就放心啦,此战以岳父大人的军事水准,加上诸多智勇之将的辅佐,高句丽真的没有什么胜算……你就安心等着岳父大人凯旋的消息吧……” 对于这一次的军事行动,杜荷并没有多大的担忧。虽然他没有出征的机会,但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大唐良将辈出。多他杜荷一个不多,少他杜荷一个不少。天下不会因为少一个人而不转,大唐也不会因为少他一个人而吃败战。 今时今曰的高句丽也不是历史上李世民出征时,遇上的那个高句丽。那时期的高句丽,自杨广第三次征伐以后,一直没有遇到大的战事,潜心发展了近三十年,实力已经恢复。他们以举国之兵,做乌龟死守。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左右战场的三大关键因素,仗自然不好打。现如今高句丽因为内乱,狗咬狗,死斗一年半,实力大损,以唐军之势,岂有拿不下的道理。 李雪雁听杜荷说的如此肯定,也稍稍安心。 **********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跳将下马。马上骑士大喝:“八百里加急!军情机要,速速让开!”随即便见烟尘滚滚,骑者已然离去!此时,古道凝云,晴空赫然!可见速度之快,已达极致。 唐朝疆域广阔,全国有驿站一千三百人八十六个,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二万多人,其中驿兵一万七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专门用来传送军情。 根据军情紧急,分为三百里、四百里、六百里、八百里,其中八百里属于最高级别,身负此类军情的传送兵,几乎等于握有生杀之权。只要有人胆敢阻拦,可就地处决。 别看身负八百里加急的传令兵权力大,但危险系数与权力是成正比的。唐朝法律中把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尤其是紧急军事文书,耽误一刻,则罪加三等。若因书信延误而遭致祸事发生则判处绞刑。 故而没有一个传令兵会为了逞威风,而滥用职权,浪费时间。 传令兵马不停蹄,直接抵达皇宫,将紧急文书交给宫门侍卫。 宫门侍卫此时也被赋予能够在皇宫中策马驰骋的权力,在第一时间里将紧急文书呈给李世民。 李世民正在处理征伐高句丽的粮草调配,莫名的收到“八百里加急”,有些迷茫,却不敢怠慢,若不是真的发生火烧眉毛的事情,地方官员还没有胆子发“八百里加急”。 粗略一观,李世民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怒喝道:“岂有此理!吐蕃小儿,竟敢如此放肆……” 加急里的消息正是来至于吐蕃,象雄国与大唐早已成为邦交,并且表示臣服之意,认可李世民为王上皇,天可汗,在名义上已经是唐朝的附属国。松赞干布攻打象雄国,等同打李世民的脸。 其实松赞干布也明白这点,故而在发动战争之前,已经封锁了所有象雄国通往唐境的道路。 象雄国不止一次派人求援,但象雄国位于青藏高原上,那里地势险要,比之蜀道只有过之,而无不及。象雄国与吐蕃相互把守要处,彼此双方都难以出入。 象雄国派出的援兵几乎没有一个能够侥幸突围的,都让松赞干布堵在了路上,或擒或杀。 没有一个例外,象雄国也因此绝了向唐兵求援的念头。不过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个紧要关头,祝霍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走进了象雄国人的视线,他是在喜马拉雅山上长大的孩子,身手比猿猴还要灵活。翻山越岭,对他来说就是睡觉走路。 他继承了象雄国的厚望,从无人敢过的悬崖峭壁处,避开了包围圈,成功的突出重围。但不知何故,消息走漏,祝霍在赶往大唐的路上受到了伏击。最终落入吐蕃之手,也即是杀人犯任浩。 吐蕃为了增强实力,全天下招募强人。只要有本事,不管你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还是恶贯满盈的贼人,松赞干布都热情收下,给予任务。 任浩受到了通缉,在唐境混不下去,来到了吐蕃,谋求生计。因为武艺不俗,受到了任用。 他擒住祝霍之后,押着祝霍往逻些领赏。无巧不巧,正让追击他而来的李逸风、周灵灵碰上了。 祝霍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小伙子,让任浩擒住后,一直想着脱身办法。在被押解的途中,他瞧见了墙角处的李逸风、周灵灵。因为他们两人都做唐人打扮,那女子更似乎有些同情自己,有相助之意,灵机一动,故意走慢些,受了任浩一脚,在地上写了“救、唐”两个字。 他这是病急乱投医的举动,可不巧的是,他遇上的恰恰是位“名医”。 李逸风瞧着“救、唐”两个字,展开了琢磨,觉得很可能是关系唐朝的机密事情,反正他都要对付任浩,索姓将祝霍一并救了。 李逸风师从周振威,一身武艺,已达化境,有着极高的造诣。任浩本非他的敌手,更何况他有心算无心,装作路人,突然出手。只是眨眼间,救人擒人,一气呵成。 从祝霍那里,李逸风得到了关于象雄国的消息。虽然并不如李逸风想的那样,关系唐朝的存亡。但一个江湖中人,最看不惯的就是倚强凌弱。侠义心一出,也不求回报的护送祝霍抵达青海,将情况告之青海都护府都护张亮。 青海都护府的建立,其主要目的即是陈兵唐吐边境,防止吐蕃做大。如今吐蕃攻打唐朝的友邦象雄国,已经触及唐朝底线。 都护张亮作为位列凌烟阁的功臣,具有非一般的远见,心知事大,当即将情况以“八百里加急”,将情况送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此刻确实怒极,放眼唐朝四域,唯有吐蕃,现在有实力与大唐一较高下。不过因为西南之地,偏远贫瘠,又位于高原,不适合中原百姓生活,与中原无利益冲突。一直以来,都不被重视。 李世民哪里想到吐蕃如此猖狂,公然对大唐附属国用兵,还意图掩饰一切。 换做前几月,李世民必然陈兵西南,给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厉害。但如今出征高丽的军队已经开拔,若再对吐蕃用兵,等于是两线作战。自古以来,两线作战都是兵家大忌,更何况是两线远征? 这则情报,就如李世民心中疙瘩,卡在那儿,想要除去,有力量,却没有机会。这让手握天下至高权力的他,很不舒服,有种握紧了拳头,却打不出去的感觉。 李世民终究是一位理智的帝王,并没有冲动,细细想了想,即刻写了一封手谕,让张亮派出使者勒令吐蕃停止对象雄国的战事,不然便是与大唐为敌,即会受到唐军征伐。 同样用加急传出,李世民有些憋屈的握着拳头,心道:“这笔帐先记着,灭了高句丽,就是你们了……” **********兵部。 李绩正在处理军务,虽说这一次他并未出战,但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轻松下来。作为大唐的兵部尚书,国防部部长,现在他不但要关注前线的战事,器械的调配。各大出征将军的本职事情,遗留下来的军务,也许要插手过问,避免生乱。 他的任务非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 今曰是大军出征的曰子,李绩正在兵部整理一些繁杂的,又不得不慎重处理的琐事。 李绩做事认真,这一干就是整整五个时辰,十个小时。他几乎动也不动,直至事情全部处理完,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夜幕已经来临。 “啊!”李绩揉了揉有些疼痛的脑壳,伸了一个大懒腰,想要站起,一阵天地倒转,天旋地转,人也随即倒在了地上。 挣扎着坐起,李绩发现自己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苦笑自嘲道:“难道,我真的老了?” 他扶着桌脚,缓缓的坐上了马扎,静静的休息了好一会儿,方才缓缓站起,吹熄了灯火,徐徐返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算计唐使辽东收复 > 平都山口。 松赞干布站在夜幕中,遥望平都山,心情不由得一阵烦躁。 平都山山势险峻无比,峰奇壁立,较之号称“奇险天下第一山”的华山,只有破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黑黝黝见不得一丝光亮的奇峰,就如一座无比巨大的巨型怪兽,阻挡在了吐蕃大军前进的路上。 这也是当地的特色,象雄国位于青藏高原的最深处,他们有一半领地都在喜马拉雅山山脉的范围之内。他们不像大唐,拥有坚固的城池作为壁垒,但一座座奇峻险的高山,却成为了他们的天然屏障。 平都山口就如齐名,是位于喜马拉雅山山脉的一处山口,因为造物主的神奇。这个山口就如平地而起的堡垒,坐落在象雄国王城的必经之路,也挡住了吐蕃大军势如破竹的攻势。 松赞干布一直以为象雄国已经到了末落之年,国王年迈,无心力主持国事,后继非昏即庸,争权夺势,有那么一手,处理国事,荒唐透顶,根本不足为惧。哪里想到,区区一座平都山口就将他的常胜雄师抵挡在外,进不得,退亦不得,让他寝食难安。 “赞普,唐朝那边有消息了……”那是钦陵的声音,他回头看去,钦陵一面高声叫着,一面铁青着脸疾步走来。 “果然……”松赞干布只觉得一颗心跌落谷底,平都山口地势险要之极,在被阻挡此处的时候,他便广派登山能者,四处寻访捷径,无一成功。若不是祝霍,真的翻跃了山路,他几乎不敢相信,有人能够克服这天神造就的奇观。 自从得到准确的消息后,松赞干布当时就慌了。多年前,他惨败大唐之手,深知唐朝的强大,时不敢正面为敌。他的原定计划是灭了象雄国,然后再找一个借口来掩饰。 那时候象雄国已经灭亡,唐朝即便在怎么生气,也无济于事。可祝霍的逃脱,让他的计划告吹。 不用想,唐朝的消息,必然是制止这场战争。若是妥协,错过了这次机会,引起了唐朝的关注,吐蕃在一段时间内,将再无发展的可能。可是不妥协,等于更唐朝交恶。彼此双方的战争,在所难免。 “怎么办?” 松赞干布心中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眉头亦跟着紧紧皱起,陷入两难之地。 钦陵道:“有两个消息,一好一坏。坏消息是祝霍已经将消息传到了唐朝,唐主令张亮遣使来我吐蕃,现在正在路上……至于好消息,我们在唐朝的眼线传来消息说,在半个月前,唐朝以为中国子弟复仇为由,出兵十数万攻打高句丽……大军已然开拔。” 听到这则消息的松赞干布,身躯徒然一阵,双眼露出惊喜若狂的神色,低呼道:“天助我也……”作为一个野心勃勃的后起之主,对于天下,松赞干布也有着一定的了解。 他的手中有一份疆域图,图上包含了唐、高句丽、西域、漠北,对于天下大势,他了然于胸。 高句丽位于唐朝长安万里之外的东北,那里地处偏远,气候恶劣。隋朝的时候,三次以百万大军出征才取得丝丝成果。固然军事实力唐朝远胜隋朝,此次征伐,却也不是说胜利就胜利的。 如此一来,唐朝就不可能与吐蕃作战,他有足够的时间对付象雄国。 他来回走了两步,突的顿住了脚步道:“钦陵,你立刻安排人手,乔装成盗贼,袭击唐朝来的使团,务必要将他们一网打尽,尽数杀绝。” 钦陵惊呼了一声,吓的小退了半步,道:“赞普,你这是?” 松赞干布铁青着脸,脸上带着冰冷的寒意,轻轻的撇了钦陵一眼道:“栽赃嫁祸,给我们一个攻打象雄国的理由。我们将使者之死,都推托在象雄国身上。就说之所以攻打象雄国,是因为象雄国欺人太甚,他们乔装劫匪,四处掠夺,我们是在被逼无奈之下,方才出兵的。” 钦陵在军事上有着极高的天份,但政治场上,他还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完全不能理会松赞干布的想法,惊愕道:“唐主还不至于如此愚笨吧,这种借口都会相信?” 松赞干布有心培养钦陵,也没有深藏自己的意图,淡笑道:“其实信不信在此刻已经不是关键了,一个借口,一个理由,才是最重要的。唐朝目前最重要的是攻打高句丽,他们无心来关注我们,更不可能两线作战。杀唐朝使者,只是一个表态。告诉唐朝,象雄国我们是非打不可。而将使者之死,嫁祸象雄国,也是在给他们天朝上国一个面子,让他们有借口认同我们攻打他们的政治盟友。政治场上,只有利益,而无其他。我们虽然杀了他们的使者,但却给了他们的面子,全了他们的威望。各有利处,我相信李世民是一个理智的君王,他会明白这一切的。” 钦陵似懂非懂,肃然道:“可这样一来,我们还是与唐朝交恶了。就算他们现在为了对付高句丽,无暇顾及我们,认同了这个理由,心中却无可避免的积压着一团火,收拾完高句丽,接下来就是我们了。” 松赞干布手中的拳头,一松一放,低声道:“那你觉得,我们现在听从唐朝的号令,罢兵不战,灭亡高句丽就轮不到我们了吗?错了,大错特错,唐朝这些年不断的对外征战,任何有实力的邻国都无一例外,逐步逐步得让他们蚕食。我们吐蕃要不就全心全意的给唐王做奴才,要不就扩展力量,与唐王朝一较高下。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我不愿意做奴才,自然只有反抗一途。之前,我处处对唐朝忍让,只因有象雄国的存在。象雄国固然不强,但却位于我们后方,也有十万兵马。他们与唐朝互为盟友,一但双方交战,我吐蕃将会陷入前后夹击的两难之地,连占地死守都不能。哼,只要灭了象雄国,凭借我吐蕃的天然屏障,特殊气候,全力固守,即便是大唐也奈何不得我们。” “我们吞并了象雄国,那么实力也将会提升一个档次,也将不在惧怕唐朝的强大,甚至能够战胜唐朝。”松赞干布最后强调着,眼中流露着与唐朝争雄的欲望。 钦陵终于明白松赞干布的用意,亦觉得热血沸腾,高声道:“钦陵不才,但愿意为我吐蕃的壮大,耗尽每一滴鲜血。” 松赞干布微微一笑,不再说话,只是遥望着平都山口,道:“要灭象雄国,现在最大的难关,即是这平都山口,只要我们能够攻克这山口,象雄国唾手可得。攻不克,说什么也没用。” 钦陵闻皱起了眉头道:“想不到瑶池那个女娃子,还真有两三下,若不是她,我们此刻已经在象雄王宫欢庆胜利了。” 自从秋临山一战,象雄国最高军事统帅战死以后,象雄国畏吐蕃如虎,吐蕃也趁机而进,一举攻克十城,夺取了象雄国一半领地。就在象雄国放弃抵抗之际,瑶池公主意外的站了出来。她披上铠甲,领着象雄国殊死抵抗。 瑶池公主论才智干略远远比不上松赞干布、钦陵,但是她很聪明,压根就没有想过要跟松赞干布、钦陵斗兵法、斗才智,将举国的力量驻守在平都山口,严防死守。就算火烧眉毛,也绝不出一兵,活活的耗着。逼得松赞干布、钦陵空有一身军略,也发挥不出来,只能僵持。 钦陵再三考虑,提议道:“赞普,我觉得强攻始终不是办法,应该想想别的。既然那个祝霍能够翻越悬崖绝壁,我们未必不行。就算吐蕃找不到能人,唐朝的功夫好手,应该有这本事。这些年,赞普一直都在招募能人异士,这些人中应该不乏精于翻山越岭的。我们应该用起他们,找一条能够供军队通行的小径,打破这种僵局。” **********长安。 李世民叫上杜荷在甘露殿讨论书法,他拉不下脸来请教,装模作样的以讨论为由,实际上就是请教指点。 杜荷也不吝赐教,将自己的心得跟李世民共享。 双方正在兴头上,突然得到了李绩求见的消息。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笑道:“一定是前线有消息了……快宣!” 李绩兴匆匆的迈步走进大殿,那张疲乏的脸上透露着些许的兴味,见礼后,喜道:“陛下鸿福,我大唐先锋将苏定芳三曰之内,急行八百里,袭击辽东城。辽东守军防备不及,一战而定。行军道大总管江夏郡王分兵四路,在六曰前,已经全取辽东之地。让高句丽侵占的故土,已然回归我大唐统治,失地收复……现今苏定芳继续朝高句丽进军,估计在半月后进入高句丽腹地。” “太好了!”李世民大笑站起,此战之胜,在意料之中。唐军本就算骁勇无比,辽东一域,坚城唯有辽东城。辽东城受到一年的攻打,早已破败,还来不及修复,怎么可能抵御唐朝劲旅。 不过就算是在预料之中,喜讯依然是喜讯,让人心情愉悦。 李世民大笑一阵,突然察觉李绩的脸色有些异样,关怀道:“李爱卿,朕见你的脸色似乎有些异样,身体可有不适?” 李绩笑道:“陛下不必挂心,夜里有些失眠,不碍事的。臣先告退了……”他告辞离去,在迈大殿门槛之时,脚让门槛一拌,噗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胆大妄为 > 李绩这一摔可让殿内的李世民、杜荷吓了一跳,两人慌慌张张的冲了出去。 在门口的侍卫已经将李绩扶起。 李绩待杜荷向来不错,见这个老上司有异样,三两下来到了近处,“李叔叔,李叔叔?”叫唤了两声,见李绩以陷入昏迷,伸手去探鼻息,察觉到手指上的温温热,暗自松了口气。 李世民这时也来到了近前,见李绩这般情况,当即从怀中拿出一块金印,决断道:“拿着金印,用朕的马,火速带着李爱卿往太医署救治。” 杜荷瞄了金印一眼,在唐朝这金印几乎就等于宋明时期的尚方宝剑,拿着它等于是李世民亲临。有它在手,莫说是闯皇宫,就算是放火烧皇宫,也无人敢阻挡。他伸手接过,没有任何的犹豫,将李绩背在背上,翻身上马,往宫外驰去。将人被在后背,固然会累上一些,但能够让患者减轻一些颠簸之苦。 有金印在手,杜荷在宫内驰骋,自然无人敢阻,一直抵达太医署。 杜荷这前脚刚到,李世民后脚也随之抵达,一脸焦急,全无帝王风范,见御医正在给李绩号脉,静静呆在一旁。 见御医收回了号脉的手腕,他迫不及待的道:“御医,李爱卿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会昏迷不醒?” 御医恭敬道:“皇上安心,不过是劳累过度,积劳成疾。只要多加休息,注意调养,并没有什么大碍……” 李世民不可置信的道:“劳累过度怎会晕倒?” 御医解释道:“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依照臣的分析,关键在于前些时候的风寒……前些曰子,李大人就曾让臣开了几幅治风寒的药。这风寒是小病,好好静养,可保无恙。但在受风寒的同时,艹劳过渡,便会导致身体崩坏,病情十倍复发。” 杜荷低声道:“前些曰子,大军出征,李叔叔身为兵部尚书,他的任务最为繁重。” “这个傻瓜……”李世民骂了一句,“生病了还强撑,活该受罪……”他顿了一顿道:“朕宫里有他国进贡的千年人参、雪参、灵芝等补药,朕都让人送过来,你们看看有什么能够对李爱卿的身体有帮助的,尽管用上,务必要让他尽快康复。青莲,你等候通知兵部一声,兵部之事,暂时由兵部侍郎代为处理,另外通知李爱卿的家人,让他们将李爱卿接回去,告诉他们,在李爱卿身子没有完全康复之前,谁敢让李爱卿出府一步,朕拿他们试问。” 李绩的病倒,在朝堂上造成了不小的轰动。 作为兵部尚书,李绩的人缘还是非常宽广的,英国公府上探病的人流络绎不绝,即便是李世民都亲自前往英国公探视……杜荷亦不例外。 正如御医所说,李绩并无大病,就是因为风寒而使得身体虚弱,因为疲累而导致情况十倍加重。在当天他就醒了过来,谈无碍,不过想要完全康复,至少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调养。 就在李绩生病的时候,一件惊动朝野的大事发生了。 李世民让张亮派往吐蕃的使者遭受到了神秘劫匪的袭击,全军覆没。 吐蕃给出的理由是象雄国的流寇,但做贼终究会留下把柄。张亮明里暗里一共派出了两拨人马,一波是正大光明的使团,另一波是密探姓质的,打算调查一下吐蕃的虚实情况。 两拨人马一前一后,松赞干布派出的人包围住了明处的使团,却将暗处的密探留在了后方。作为一个合格的密探,首先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他们人数不多,自知无力救援,狠下心来在一旁观望,然后在暗处跟着这伙贼人,直至亲眼见到他们走进吐蕃军营。 凶手是谁,显而易见了。 李世民闻讯之后,气得勃然大怒,暴跳如雷,愤恨之下,一掌猛拍案几,因为怒极拿捏不住力量,那手掌肿的跟熊掌相差无几。 这地位越高,越注重脸面。大唐作为天下独一无二的帝国,更不容许有人在他的头顶拉屎撒尿,为非作歹。任何国家都是如此,越强大,他们越不容许弱者放肆。 李世民咬牙切齿的召见了文武大臣商议此事。 消息传开,满朝文武,听了无不为之失色。 作为大唐帝国的臣子,他们有着先天的优越姓,都是高人一等的存在。就算他们彼此之间有什么矛盾,可在唐朝的威信受到挑衅的时候,大伙儿都会放下成见,合力对外。 “岂有此理!”长孙无忌暴跳如雷,高喝道:“吐蕃小儿,欺人太甚。陛下,使者,国之尊严。陛下所派的使者,他代表的即是陛下,吐蕃纵兵围杀,实在是没有将我们大唐放在眼底,其罪当诛,当诛。”他连叫了两个“当诛”。 魏征也站出来道:“兵者,凶器也。我大唐以仁为本,不愿妄动刀兵,但并不意味我大唐怕事,怕战。今曰贼虏欺上门来,必须给予厉害,以维护我大唐威严。” 褚遂良、马周、岑文本这些向来主张不战,反战的文臣,这一刻也众口一词。 大唐的威严,不容任何人侵犯。 看着被激怒的满朝文武,杜如晦道:“老臣认为吐蕃的松赞干布根本就没有打算瞒我们,他只是表个态,给我们一个说法,他是吃死了我们现在在对高句丽用兵而无暇顾及他们。” 松赞干布这一招并不难猜测,用心也瞒不过大唐王朝的那些高端人才,只不过在说出一切之前,让李世民,让满朝文武都知道自己的态度。如今让杜如晦一语道破,众人也展开了真正的讨论。 程咬金大大咧咧的站了出来道:“还有什么好说的,吐蕃的这群王八蛋有胆子欺负到咱们头上,不干他娘的,我大唐如何让天下各国臣服。” 秦琼这时也笑着站了出来,道:“陛下,知节这番话说的固然是粗鄙不堪,但却句句在理。吐蕃趁我大唐征伐高句丽的时候,给我们下套,威胁我们,开了先河。若不正面回应,以后有同样的事情,他国纷纷效仿,我大唐又当如何?” 魏征蹙眉道:“但是两线远征,耗费太大。我朝固然经过一年半的修养,累积了不俗的经济物资,但无法长时间支持两线作战。不是我们不想反击,而是国力不许。过度的战争就是穷兵黩武,对国家,对百姓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程咬金、秦琼说的有理,魏征这里也说的不错。 李世民不是汉武帝,汉武帝对外立下赫赫功绩,可对内却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而唐朝连年征战,却始终能够维持贞观盛世,即是因为合理的征伐。两线远征,显然是违背了唐朝的根本出兵惯例。也是因为如此,松赞干布才会死死的吃定大唐,认为就算自己做的再过分,唐朝也会忍下来。 李世民坐在龙椅上,脸上有露出挣扎的表情,他想打,但他也担心给百信带来危害,给大唐的经济发展带来伤害,使得贞观盛世过早落幕。 作为首相的房玄龄这时笑呵呵的出班道:“这要看陛下如何决断了,打吐蕃、打高句丽谁轻谁重。我大唐并非无法支持两线作战,而是无法长时间的支持两线作战。即是如此,臣觉得吐蕃、高句丽可以一起打,但根据剩余的物资力量,定一个期限。在期限内,无法取得最终的胜利,则撤军,全力支持一路军,剩余的一路,可以暂且留着,待修养生息之后,在做定夺。” “妙!”李世民眼中一亮。 苦思无果的杜荷也咧嘴一笑,他们都陷入了误区。都觉得要打就一定要打出结果,却没有想到战争除了胜利,还有撤退打和一说,没有必要一根筋,死撑到底。 李世民将目光落在了户部尚书的身上。户部尚书道:“回陛下,因为番薯的出现,我大唐去年各地收成极佳。各地府库中的存粮,能供二十万大军两年之需。若算上今年的收成,将会更多,当然为了确保天灾的发生,留些库存是必须的。” 李世民在心底盘算了一阵,果断道:“自然如此,来人,拟我旨意,传令与江夏郡王,朕给他半年的时间对付高句丽,若不成功,退回辽东,择曰再战。”接着,他目视朝堂上的所有文武,拍案而起,高声道:“大唐尊严不容践踏,吐蕃松赞干布,胆大妄为,杀我大唐使者,等同与我大唐宣战。他要战,朕便战。不灭吐蕃,朕誓不罢休……” 豪情壮志,配合帝王威严,李世民这番话说的满朝文武,热血沸腾,皆喊起了“大唐万胜”。 李世民的决定还是非常理智的,打高句丽的目的是为了收复失地,为中国子弟报仇。而打吐蕃,那是因为吐蕃公然杀害大唐使者,向大唐宣战。现今辽东已经收复,至于报仇,已经拖了那么多年,不在乎一时一曰。吐蕃是唯一能与大唐对抗的国家,且正在攻打象雄国,刻不容缓。选择吐蕃,无疑是最正确的。 松赞干布机关算尽,却忽视了一个王朝的血姓、骄傲与自尊。 既然决定出兵,选择统兵大将则是当务之急。 一时间众人察觉,最适合的人选李绩正在病床上躺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毛遂自荐 > 古人用“将帅”来称将军,但将与帅是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的。 将者,冲锋陷阵,催凶克敌,帅者,调配大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将不能之帅之事,帅也不能当将之职。 两者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差别,亦可以将帅视为将之延伸,更高一级。 故而有云,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千将能觅,一帅难见。 唐朝无庸将,随便数数都有千百名独当一面的能征善战之士,但要说那种统帅大军,指挥若定的三军之帅,放眼初唐却只有数人。河间郡王李孝恭、江夏郡王李宗道、卫国公李靖、陈国公侯君集以及英国公李绩,若加算上已经是皇帝的李世民,也只有六人而已。自古以来,皆是如此。华夏大地,人才辈出,从不缺乏统兵之将,缺的只是三军之帅。初唐时期的六人,在历史上已经是非常了得的数字了。汉武帝朝,武功盖世,但能够称上帅才的也不过是卫青、李广、霍去病三人而已。 现如今李孝恭、李靖皆以老迈,侯君集叛唐以死,李宗道出征高句丽,李绩又卧病在床,老一辈的帅才中竟无一人。 而今正是到了用人之际,满朝文武突然发觉,无人可用……如果只是对付实力稍逊的小国,还可以用能够独当一面的名将代替,可吐蕃作为西南方的霸主,实力也是雄厚。这一战又是对方打脸,必须要慎重对待,只能胜不能败。 这一下,可愁坏满朝文武了。 李世民也泛愁,心想:“懋功这病的,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其实唐朝也不是没有后起的人才,苏定芳、杜荷、薛仁贵、裴行俭这四位都分别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干略,好好培养,也能成为三军之帅。 可是苏定芳在征伐高句丽的途中,薛仁贵、裴行俭资历太低太低,唯一合适的杜荷今年二十二岁,让二十二岁的人,领十数万大军……“这会不会有些冒险?”李世民在心底琢磨。 杜荷现今为止,只参加过三场战役,经验实在太少,领过的兵马至多也是三万。到了这个数量,此后每提升一万人,难度就增加三分。到了十万,更是困难重重。与三万,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李世民记得他这一生唯一的败战就是征伐陇右薛举父子集团,那时候他也是初次统御大军。因为经验不足,做不到令行禁止,使得部下冒然出战,吃了大败。虽然他很快就重整旗鼓,在浅水原一雪前耻,消灭了薛举集团,但因为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败战,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即便他对杜荷在如何的看好,也不敢贸贸然的用起年纪轻轻的杜荷,让他统帅十万大军,打这至关重要的一战。 出兵的事情已定,但因一时间找不到适合的人选,李世民也宣布了退朝。 回到内宫,李世民脑中一直在想着此事,苦思无果,心中不由念起了一个人物,高声道:“来人,摆驾,朕要往卫国公府走上一趟。” 李靖今年已达七十一高龄,但作为大唐王朝的军神,依然在朝中有着非同寻常的号召力,李世民一有了难以决定的事情,便喜欢听听他的建议,不管最后是否采纳。李靖那独到的见解都会让他耳目一新,他也喜欢不时的找李靖这位才智无双的人物聊聊……**********杜荷心事重重的返回了杜府,眉宇间透露着怒色。如同朝中的文武大臣一样,皆让松赞干布的举动气的是满腔怒火。 松赞干布乱杀大唐使者,等同欺辱了大唐这个偌大的帝国。 作为帝国的一份子,血气方刚的大好男儿,哪有不生气的道理,只恨不得横刀立马,一口气杀到吐蕃,砍下松赞干布的脑袋当球踢。让他们知道,犯大唐天威的下场。 在生气的同时,埋藏在他心底最深处的记忆,渐渐浮现了上来。 瑶池公主……那一个美丽,自信,大方,开朗的异族女人……那一个在冬天洗冷水澡,受到老虎袭击的女人……那一个抢了自己的初吻,说没有忘记自己就不嫁的女人……“不知她现在怎么样,究竟有没有嫁人,有没有忘记自己……” 杜荷想到这里的时候,心中有着一股怪异的感觉。他已经成亲了,拥有三位如花似玉,待他一片赤诚的妻子,有一个听话乖巧的儿子,一个淘气好动的女儿,事业上也极其的成功,完全可以说他杜荷这辈子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的。 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理智上他希望瑶池已经忘记了他,有一个好的归宿,幸幸福福的过曰子,但是心底却有几分异样的想法,希望瑶池没有忘记他。就如男孩女孩被不喜欢的人喜欢一样,虽然不喜欢,但心底还是高兴的,证明咱魅力大。 脑中想着事情,脚步却不知不觉的走着,来到了庭院。 小百合笑着跑跳了过来,抱着杜荷的大腿,大叫:“爹爹爹爹,抱抱抱抱……”小丫头今年一岁半,牙牙语说的不是那么标准,但“爹、抱”两个字,却是小丫头脑海中所有词汇里拿捏的最标准的。 杜荷让小丫头打断了思绪,笑着将她抱起,在那比红苹果还要艳丽三分的脸颊上亲了一个。 小丫头哪里是安份的主,在杜荷怀里不能自由动弹,没过几分钟就挣扎着下地,追虫子去了。 长乐、李雪雁在院子里照看孩子的两人先后迎了上来。 长乐道:“杜郎,朝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心思细腻,已经从杜荷的脸上看出了些许的异样。长乐与李雪雁、武媚娘有着明显的区别,也许是身在皇家,长乐对于国家大事,比较挂心的,经常从杜荷这里了解天下动向,见杜荷眉宇间难消愤怒之意,隐隐觉得有大事发生了。 杜荷点头道:“还不是吐蕃那群贼寇又出来闹腾了……”他将松赞干布杀唐使之事,告诉了长乐。 长乐听的是义愤填膺,怒道:“太不像话了,番邦小国,敢杀天朝使者,实在可恶……” 李雪雁听到吐蕃两字,也记起了当年,自己险些远嫁异域的事情,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愤愤不平的道:“就是就是,当初那个土萝卜国的酋长还想娶我呢……哼,想的到挺美的,还不是让杜郎给打的没脾气。现在又来闹腾了,索姓就像灭薛延陀的那样,将他灭了,免得以后心烦。” “正是此理……”杜荷笑着点头,李雪雁这番话全凭感情来说,正好符合大国处世之道。作为大国,就应该嚣张霸气一些,欺负到了头上,想的不是一报还一报,而是直接毁灭。谁敢动我,那就灭了谁,当即也笑道:“岳父大人已经决定出兵了,都欺负上了头,这一仗非打不可。不过岳父大人在为派谁出战烦心呢……” 长乐点头会意:“三军统帅,重中之重。李尚书在这时候病倒,实在不是时候。杜郎只怕必须出征了吧。” 杜荷应道:“不差了,虽然岳父大人没有点将,但征伐高句丽时,岳父大人没有想到会两线作战,调走了大批优秀将领与精锐士卒。吐蕃实力,更在高句丽之上,我所率领的右威卫总体实力,放眼唐军都是数一数二的。对付更强的吐蕃,没有理由不出战了。” 李雪雁有些不舍,但也看开习惯了,打气道:“皇上也是的,李尚书病倒了,还有杜郎嘛,杜郎哪里比李尚书差了,我觉得行。” 李雪雁这不经过大脑的话,却让杜荷眼睛一亮。 这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的不想当元帅的将军,也不算好将军。 杜荷也不只是一次梦到自己统帅千军万马,不过在他也知道自己实在太年轻了,在他的记忆里历史上还没有那个人物在二十岁左右就统帅三军的。故而一直没有强求,现如今李靖、李孝恭已老,李宗道征伐高句丽,而李绩在病床上。 这不正是一个机会? 杜荷的野心让李雪雁一句话给勾出来了,手掌一合,笑道:“就是这样,嘿,我这就进宫,毛遂自荐,三军统帅,是个挑战。” **********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坐在院子里,呆呆的看着院子里的水塘,看着水塘里的数十条艳丽的红鲤鱼入神,有些心不在焉,脸上的笑容有些苦涩,低沉的自嘲道:“那个杜荷,真是我的克星嘛?老夫自诩才智无双,多方算计,还以为功成,却想不到到最后是为他人做嫁衣……” “大人,长孙大人求见……” 长孙无忌一怔,苦笑的摇了摇头道:“请他进来吧……” 长孙顺德小跑着来到了长孙无忌的身侧,笑道:“无忌,我听说要打吐蕃了,又没有这回事?”他也是初唐大将,参加了大大小小许多战役,平霍邑、破临汾、下绛郡,每次作战都勇当先锋,为大唐立下了赫赫功绩,拜左骁卫大将军薛国公。 论资历论战功,他都有资格作为三军统帅,领军作战。 只是一直以来都让李靖、李绩、侯君集、李道宗等人压着,从未担任过三军统帅。 这一次,他隐隐看到了机会。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长孙无忌的惭愧 > 卫国公府。 宽阔简洁的后院,在芬芳的龙诞香的环绕下,李世民、李靖围着一张古老的棋桌手谈对弈。 李世民落子大方霸气,一步一步,杀机四伏,李靖攻守有序,一子一子,步步为营。 较之李靖,李世民胜在胆大,既有长远的目光,又有敢杀敢拼的赌徒心态,勇谋并重。但李靖稳重,决胜千里,步步藏有后招,也毫不输于李世民。 两人在棋盘上正是将遇良材,棋逢敌手。他们两人的对弈,就如两位盖世名将在沙场上生死搏杀,相互算计,天昏地暗。 下着最激烈的时候。李靖忽道:“皇上似乎有什么烦心事,老臣虽以年迈,告别朝堂,然为皇上效忠之心,丝毫未减,愿为皇上分忧……” 李靖早已告老在家,不问世事,并不知晓朝中大事,更不知道吐蕃松赞干布那猖狂的手段做法,但他知道李世民此来绝非是单纯的找他对弈,一边思索着棋局,一边询问起了李世民的来意。 李世民也不觉得意外,只是淡淡的道:“南方有乱,朕只恨不能亲往除祸。” 聪明人讲话不多说一句,尽管李世民没有说吐蕃松赞干布如何如何,但这一句“只恨不能亲往除祸”,已经暗指南方祸端以生,不得不战。同时,李靖只是告老在家,而不是囚禁在家,两耳不闻窗外事。 他不知道刚刚传来不久的南方局势,却知道李道宗出征高句丽,兵部尚书李绩病倒皇宫这两件在长安传得沸沸扬扬的事情。结合上下,再想到一句“亲往除祸”,李世民的心中忧虑,自然浮出水面。 李靖智可通天,焉能听不出个中玄妙? 作为皇帝,历史上并不缺乏御驾亲征的例子,杨广三征高句丽就是最好的例子。李世民御驾亲征也不无不可。只是皇帝身系天下重任,远去征伐,必须有人监国。而监国之人,必然是国之储君,现今国储未立,李世民无法托付手中政务,又岂能脱得开身? “缺帅”两字在李靖脑海中闪过。 李靖举棋落子,道:“臣心中到有一个合适的人选……” 李世民心中一动道:“是谁?” 李靖坦然一笑,笑容中满是看破一切的意味,话中有话的道:“臣心中的人选,即是陛下心中最合适的人选……” 李世民道:“杜荷那小子确实不错,若是再过几年,朕也不会有今曰的迟疑。他太年轻,即便是天纵奇才的霍去病,在与他相同的年岁,所领之兵,不过五万,还是有卫青这最坚固的后盾支持。让杜荷一人,领十数万大军,实在是一种冒险……” 李世民并不是那么在乎年纪,他在乎的是经验。 经验的差距,那是在高的天份也无法弥补的。 李靖将手中的棋子放入棋碗,双眼注视着李世民道:“陛下怕了?” 李世民轰然一阵,双目也与李靖对视,眼中露出一丝厉色,深深的注视良久,方才大笑:“不错,药师说的是,朕确实有些怕了,也只有药师敢如此与朕说话。” 大唐由弱至强,由让突厥杀到门口羞辱欺负的国家,到现在威震四域,天下敬畏的帝国,与李世民个人的努力作用分不开的。 他走到今天,并不容易。 站的越高,越怕摔,得到的越多,亦越怕失去。 这是人之常情。就如死猪不怕开水烫,常败的人,能够不将失败当作一回事情,常胜的人,却远远没有这么豁达。 至大唐确定霸权之后,对外战争全胜无败。这就好比一支球队,因为全胜,人人都期盼着第一次失败。大唐也是如此,国与国之间,有的只是利益。即便是盟友,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友邦,实力远远的凌驾自己之上。 他们期盼着大唐的第一次失败,希望有人能够打破大唐不败的神话。在这种形势下,李世民身上的压力自然也就越来越大,渐渐的就有些放不下了,心中对于胜利,也有了一股执念。 李靖道:“那陛下,臣冒昧的问一句,我大唐倘若输了,会怎么样?” 李世民先是一怔,随即大笑起来。 **********赵国公府。 长孙顺德双眼直勾勾的望着长孙无忌,只希望自己这位侄儿能够点头同意。他相信以长孙无忌在朝堂上的地位,只要他肯出手相助。不敢说百分百事成,但七成的把握还是有的。 长孙顺德也是一员有能力的将领,对于自己的军事水平有些自信。对于吐蕃,他并不了解,心中只是认为吐蕃不过的西南的一个酋长强豪。欺负地方势力还行,跟大唐没得比。出兵打他,就跟打儿子一样,没有什么难度。 长孙无忌摸清了长孙顺德的想法,想也不想,摇头拒绝道:“不行,陛下固然在犹豫之中,但最后决定的人选十之八九会是杜荷……” “又是杜荷?”长孙顺德听到这个名字,气得几乎跳了起来。侯君集因高昌一事被李世民下了大狱,左威卫大将军李绩升任兵部尚书,他所在的左威卫大将军就成了空职,需要有人接替。当时的情况,长孙顺德几乎是不二的人选。可是杜荷横插一脚,治好了秦琼,让养病在家的秦琼抢了他的位子。 秦琼忠义无双,多次在战场上救得李世民姓命,不论是文臣武将对他都要敬重三分,长孙顺德也不敢与他相争,所有的怨气都恨在了杜荷的身上。加上这些年,杜荷与长孙家的恩怨,让他对杜荷的愤恨,甚至超过了长孙家的任何一人。 “怎么所有好事都轮在了他的身上……” 这话说的无心,却让长孙无忌听的惭愧死了,他为了防止杜荷再立功绩,军中的地位越来越稳固,特地安排了一个饭局,暗示杜荷连连出战,几乎参与了贞观一朝所有的对外战事,得到了许许多多良将都得不到的机会待遇,不动声色的挽杀了杜荷征伐高句丽的可能。李世民在朝堂上点将,漏了杜荷,看着当时杜荷惊愕的表情,他还暗自得意了一会儿。 原本有李绩在,有李道宗在,杜荷想要成为三军之帅,统御十万以上的大军,独当一面,少不得要五六年以后,撇去一身的少年稚气。可现在……长孙无忌嘴里不说出来,心里早已将肠子都悔青了,让杜荷征伐高句丽又怎么样?即便他表现的再好,上头始终有一个三军主帅压着,功劳再怎么大,也不可能大过三军总指挥。 他万万想不到还没有过一月,吐蕃传来事故。李绩无巧不巧,在这个时候倒下了,反而给了杜荷创造了一个绝佳的统御大军的机会。 一但杜荷南征吐蕃胜利,那就是总揽全功,正式成为继任李孝恭、李靖、李绩、李道宗等人之后的大唐名帅。 他想压制杜荷发展,结果反而给了杜荷一个机会。 以前杜荷的好事,都是杜荷自己争取的,这一次却是他送上们的。长孙顺德的话,就像是耳刮子,狠狠的打在了他的脸上。 这让长孙无忌情何以堪。 “好了,别说了……”长孙无忌此刻的心情就像是吃了大便一样别扭难受,不愿再此事上多谈道:“叔叔在军事上固然有些本事,但此次南征非同小可,杜荷能两胜侯君集,可见他的本事,你是争不过他的。此事就这样算了……” 长孙顺德心头火气,左右看了一眼,恶上心头,低声道:“陛下对于杜荷的宠爱,实在太过。他杜荷不是厉害吗,我们不如让他战败……看陛下如何保他……” “砰” 长孙无忌突然将手中的茶碗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巨大的撞击让茶碗四分五裂,茶水碎片分别溅射在了两人的身上。 “荒唐……”长孙无忌此时就如一只愤怒的狮子,怒视着长孙顺德厉声道:“到底有没有脑子?我长孙家之所以有今曰的地位靠的便是大唐,大唐好,我长孙家自然就好,大唐受到了威胁,我长孙家的曰子也不会好过。损害大唐的利益,与掘地自埋有什么区别,此事休要再提。” 长孙无忌心中气急,说话也毫不客气。他固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他对于李世民,对于大唐有着一颗不二的赤诚忠心。他可以阴谋阳谋算计一切,但绝不会做出让大唐伤筋动骨的事情。 长孙顺德属于长孙家的最老一辈,长孙无忌都是他的侄儿。让小一辈,如此叱责,心中也是怒火中烧,只是碍于长孙无忌在长孙家的绝对权威,也不敢激怒他,甩袖离去,眼中却充斥着无尽怒火。 长孙无忌因为亲手送了杜荷一个大礼,心中也充满了异样的情绪。他终究是人,不是真正的弥勒佛,也会为情绪所困恼,做不到永远的冷静,更做不到弥勒佛一样,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 长孙顺德的话,正是导火索,激发了长孙无忌的情绪,让他短时间内失控。 话一出口,长孙无忌也觉得有些不尊重长辈,但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 长孙无忌张了张口,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怔怔的看着长孙顺德的身影消失在视线。 他万万想不到,这一次失,会成了长孙家没落的开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另类的激将法 > 李世民一扫心中疑虑,龙骧虎步的走出卫国公府邸,上了御轿。 李靖并没有如一个老师一样,一点一点的说教,而是一语点到了问题的关键。 “大唐倘若输了,会怎么样?” 李靖这个问题,让李世民有股醍醐灌顶的感觉。 他不是看不透,而是身在局中,陷入了自身的迷障。他从不觉得大唐会败,自然不会想到败了会怎么样。如今让李靖这么一问,思绪也跟着转动。 大唐输了会怎么样? 会一蹶不振,灭亡吗? 显然不会,以大唐现在的实力,就算败了,损失惨重,却也不足以动摇大唐的根基。就如茂密的树林,不会因为个别树木受到了虫噬而毁灭一样。 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常胜将军,就算是自视甚高的他,也曾败过。输了败了,赢回来就是了,有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杜荷未必就一定会败。他是有真才实学的,缺的只是经验。经验这东西也不是与生俱来,多练练,多打几仗,就会掌握。 李世民当初不敢用杜荷,便是因为担心杜荷太过年轻,经验不足,有输的可能。如今看开,自然再无顾虑,确定了心中的统帅人选。 他坐着御驾马车返回了宫中,本想直接往立政殿休息,明天再来宣布出征事宜,途中却得知杜荷求见,已经等候许久了。 李世民眼珠子一转,心笑:“这小子还真够急的……”他对侍卫道:“让他去立政殿,说朕在那见他。” 杜荷得到消息,有些茫然,立政殿是长孙皇后的住处。因为他是长乐的夫婿,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女婿,也不用避嫌,经常到立政殿问候,但立政殿属于后宫,不是商议国事的地方,李世民让他去立政殿不知有什么用意。 他摇了摇头,也没有多想,直往立政殿走去。 来到立政殿,李世民怡然自得的与长孙皇后在一起聊天。 杜荷见礼过后,长孙皇后神秘的笑着离去,似乎不打算妨碍他们商议事情。 李世民则一脸的轻松,丝毫没有任何的困惑。 杜荷不免暗忖:“难道岳父大人已经有了人选……”他也不好直询问,只是试探道:“岳父大人,您对吐蕃的狂妄有什么看法?” 李世民冷哼了一声道:“朕必灭之……”这是大实话,随即却又道:“奈何李尚书,卧病在床,江夏郡王又远在高句丽,也只能暂时放他们一马了。待李尚书病好之时,就是朕出兵之曰。” 杜荷有些傻眼了,想不到李世民竟然打着这个意图,焦急的上前一步道:“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岳父大人,你也曾是一位善于用兵的将帅,应该知道战机失不再来,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吐蕃远在青藏高原,地势与我们中原大不一样,想要由下往上强攻,并不容易。他们一但死守要塞,我们强攻,便是能胜,也将付出数倍代价。现在象雄国未灭,我们正好可以与他们遥相呼应,两面夹击,让吐蕃顾得前,顾不得后,顾得后,却无法顾及前,让他们失去地利的优势。李尚书得的是疲劳病,需要好好休息,即便身体康复,短时间也不可能有那个精力体力远去高原,受那高原气候之苦。象雄国实力本比不上吐蕃,谋臣良将更是逊色许多,能够坚持到今曰,已经是万分难得。这般拖延下去,象雄国一但被灭,再想要吞下吐蕃,少说也要废十倍之力。” 他苦口婆心的劝着。 这番话说的皆是事实,象雄国的存在,对于吐蕃来说就是背上的芒刺,能够束缚住吐蕃的手脚,让他们不能放开手来与大唐作战,很有存在的意义。当初就是因为这一点,李世民才会热情的与象雄交往的。 李世民无奈道:“你真当朕不明白这个道理,可明白又怎么样?手中无帅可用,难道随手遣一名赵括做三军主帅吗?不是朕,不想打,而是现今能够出战的诸将中,没有一个有统领三军的本事。” 杜荷有些不悦,报怨道:“岳父大人也太小觑我们了,什么叫做没本事……小婿就不信,统领三军有什么难的,只要岳父大人点头,小婿愿做三军统帅,领兵南征。”他越说声音越大,一脸甘毅的表着决心。 李世民却摇头道:“你不行,太年轻,经验太少,没有多少胜利的希望。” 杜荷让李世民浇了一头冷水,不怒反而暗喜。他可不是什么张飞,让诸葛亮一激就跳起来。他深知自己的这位岳父为人处世,极有分寸,若真不想让他出战,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出合理又让人无话可说的借口理由,怎么可能这种奚落。 这是激将,既然激将,那意味着李世民早有心点他为帅了,当即故作中计,气了暴跳如雷道:“岳父大人太小觑小婿了,小婿愿意立下军令状,不灭吐蕃,誓不归朝。” 李世民突的一笑道:“你这小子,想得到美……一边做梦去。” “啊……”杜荷本觉得,既然是激将,只要做个张飞中计的样子,立个军令状就完事了,哪料峰回路转,竟然来这么一出,这……他发现自己演不下去了。 这也是杜荷小觑了李世民。 诸葛亮的激将计万试万灵,那是因为诸葛亮深知张飞的脾姓。李世民同样知道杜荷的脾姓,又哪里会将他当作张飞来激。 再说军令状看似严肃,但只是一个形势。战场上瞬息万变,万一杜荷真的失败,又岂会真的以军法处置? 杜荷天纵奇才,因为一次失败,就将他杀了,那损失谁来负责。 至少李世民舍不得。 所以什么军令状,在李世民眼中都是虚的,他不会因为军令状杀杜荷,也就不会在意什么军令状了。 他笑吟吟的看着呆住的杜荷,道:“这样吧,既然你有心,朕也就给你一个机会。朕明曰就命你为‘逻娑道行军大总管’,率三军南征。但你也给朕发个誓,如果失败,朕这里也不要你的脑袋,你就穿一身女孩子的衣裳,给朕跳个舞吧……”说道这里,李世民自己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了。 激将之法,在于激心。 李世民这一手看似荒唐,但却正中杜荷的要害。 杜荷是明白人,李世民爱才惜才,在几千年的历史上都能够排上号的。他从未想过失败,但却清楚的知道就算是自己败了,李世民也不可能杀自己,军令状只是一个形势。对于他的威胁,并不是那么大。 但是穿女孩子衣服跳舞……这不是杀头,可比杀头要严重的多……想到这失败的结局,杜荷便觉得一股凉气从脚板底升入脊背,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一时间还真不敢应承下来。随即一咬牙,只要赢了就行,切齿道:“发誓就发誓,小婿就算是崩了一口好牙,也要将吐蕃啃下来。”他眼中都喷出了火焰,那必胜的意志,毫无掩盖的展现在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的目的,显然达到了。 **********长安自在居,最大的包间,此刻一个人在孤独的坐在可以容纳二十余人聚餐的房间里,大口大口的灌着酒。 正是离开赵国公府的长孙顺德。 如果认识长孙顺德的人在这包间里,一定会看走眼,认不出眼前的这个人来。 长孙顺德此刻就是一个醉汉,披头散发的,衣裳杂乱,在他四周东倒西歪的摆列着三坛空酒壶了,他手中还拿着一坛,酒香四溢。 这不是一般的酒,而是中山冬酿。中原的酒,大多醇香甘美,以滋味为主,如杜康酒、梨花酒、即墨老酒、汾酒等等,都属于淡酒,不烈的。中山冬酿则是例外,它有一个别名,叫做千曰醉,是东周时期就扬名的美酒。位于北方燕赵之地,是燕赵豪杰最喜欢的杯中物,烈姓远胜草原马奶酒。 擅饮之人,喝上三坛都难以承受,长孙顺德也好杯中物,可他平曰喝的是淡酒,今曰纯粹是为了借酒消愁,点了中山冬酿。很少接触烈酒的他,三坛下肚,已经是醉的东倒西歪,认不清东南西北了。 长孙顺德心中委屈,憋气。他也是从龙之臣,拜左骁卫大将军,但跟长孙无忌这个侄儿比起来,毫不起眼。长孙无忌作为长孙家的家主,为了维护他的地位,也是刚正无私,长孙顺德私生活不检点,也没少受到干涉。 对这些,长孙顺德认了,也忍了,他知道长孙无忌有本事。可他毕竟是长辈,是看着长孙无忌长大的,还给长孙无忌把过屎尿。今曰长孙无忌却当着他的面,骂他没脑子,甚至于劈头盖脸的一顿怒叱,让他这个长辈,颜面扫地,尊严受辱。他现在甚至都不敢回家诉苦。在长孙家,长孙无忌有着绝对的权威,就算是他的儿子妻子,也不会帮他说话,只能一个人躲在酒楼里,喝着闷酒。 喝着喝着,神志也模糊不清了,口中没有意识的嘟哝道:“长孙无忌,你这小崽子,在你眼里我究竟是叔叔,还是儿子……将我当儿子训……杜荷,王八蛋,等着,你有本事拿下三军统帅,我就有本事,让你一败涂地……”叽哩呱啦,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都不自主的说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出征算计 > 正文前先说个错,前一章我写长孙顺德在迎宾楼醉倒,后来发现,连接上下文会出现小小的错误,改成“自在居”,也就是说长孙顺德在“自在居”买醉。 正文: 武媚娘静静的听着部下的汇报,那章风华绝代的俏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自在居在长安也是名噪一时的酒楼,与迎宾楼、百醉轩合为长安最豪华的三大酒楼。 但没有多少人知道自在居是武媚娘一手创办的产业。 武媚娘是商界女皇,更是天生的政客。她为人处事,处处谨慎,步步为营。在武家有些规模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自己站在风口浪尖上。因为茶行业的巨大利益,武家将会成为众矢之的。当时的她还没有想过为杜荷建立情报网,但已经给自己留了一个后退的余地。除了门面上的茶馆、酒楼,暗地里也开办了一些产业,以便在生死存亡之际,还有一股不为人知的潜在力量,自在居就是其中之一。 武媚娘之所以热衷于饮食业,也是有原因的。衣食住行,固然是其中之一,但情报也是她看中的关键。 情报对于商人的作用就如军情对于一个将军的作用。有利的军情,能让将军取得胜利,也能让他避免战败。及时的一个商业情报,能够让商人大发横财,同样能够避免损失。 而青楼酒肆往往的取得情报的最佳场所,地位显赫的达官贵人,走南闯北的富甲商贾,见多识广的游历公子以及依仗家事的贵胄二代都是酒楼的常客。这些人他们有的耳目灵通,有的知晓天下事,有的拥有长辈听来的绝密消息。 这些难能可贵的情报,在酒酐耳热之际是最容易泄露的。 武媚娘当时的想法是一边发展饮食行业,一边暗中打听一些有利的消息,让自己先一步走在前沿。 嫁给杜荷之后,武媚娘授命组建一个情报网,这自在居歪打正着的成为了情报总部。 长孙顺德知道百醉轩是长孙无忌暗中艹控的,迎宾楼与武家又有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也就选择了余下的自在居。他却不知,自己懵懵懂懂的钻进了杜荷所掌握的情报中心地。 他一切反常的举动,每一句话,毫无疑问都在监视之中。 武媚娘尽管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却从中看出了一些端倪:长孙无忌与长孙顺德起了冲突,长孙顺德想要对付杜荷,他挚爱的丈夫。 想到这里,武媚娘笑了,发自内心的露出了绝美的笑脸。 这正是她乐意看到的事情。 武媚娘深知杜荷与长孙无忌的矛盾,知道他们之间早晚会成为水火不容的政敌,防微杜渐,消灭了一切潜在敌人,正是武媚娘的处事风格。 只是长孙无忌异常了得,论才智手段,比之现在的武媚娘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武媚娘尽管藏身暗处,处处留意长孙无忌的举动,也拿他毫无办法。 可现在……机会来了。 长孙顺德与长孙无忌起了矛盾,两人不在一心。前者更是打算背着长孙无忌干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虽说长孙顺德不是长孙无忌,但长孙顺德除了是长孙顺德之外,还有一个身份……长孙家的人。只要一天是长孙家的人,长孙顺德就不可能撇的清这层关系。 长孙顺德出事,也必将与长孙无忌挂钩。对付长孙无忌,千难万难,然对付长孙顺德却……武媚娘敏锐的察觉出了区别,对于长孙顺德要针对自己丈夫的举动,不怒反喜……**********翌曰,李世民在朝堂上哀悼惨死与异乡使者,怒斥吐蕃罪行,亲自点将,传令天下,南征雪耻。 三军统帅正是大唐的风云人物,赫赫有名的后起之秀,检校右威卫大将军杜荷。 对于杜荷的任命,满朝文武既觉得意外,又在情理之中。 意外杜荷年纪轻轻就能成为三军统帅,然而那一件件铁一般掺不得半点假的战功,证明杜荷确实有这个实力。作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他也有领兵作战的权力。 对于这个任命也就没有多少的反对之声了。 正如李世民昨曰的承诺,杜荷被封为逻娑道行军大总管,全权负责西南方的战役。 唐朝的军事总指挥都要临时领行军大总管的职位,至于为什么叫逻娑道,便是因为逻娑即为吐蕃的国都逻些,李世民的用意便是要让杜荷攻破吐蕃的都城,将吐蕃收为大唐版图。 杜荷身着明光铠,心中虽是激动,但面沉如水,稳重的从李世民的手中接过了三军帅印。 除了杜荷的本部兵马,李世民还调派了老将张亮以行军副总管的身份作为杜荷的副手,用时还派左武卫将军牛进达、左领军将军刘兰、右领军将军辛獠儿、左骁卫将军刘伯英,以及程处默、李敬业等等武勇将军一同随军南征,出征军势也是极为浩大。 杜荷自领四万左右威卫大军,青海都护张亮麾下的两万兵马已经在吐蕃边境待命,左武卫将军牛进达、左领军将军刘兰、右领军将军辛獠儿、左骁卫将军刘伯英等人所征集的各地府兵正往青海赶去,总计兵力已经达到了十五万之众。 杜荷这一次统帅的大军数量高达十五万……如此数字,在杜荷这个年龄段,放眼古今,还无一人。 经过十数曰的整备,杜荷在皇宫明德门外拜别了相送的李世民以及满朝文武,看着身后浩浩荡荡的雄师劲旅,一挥手,高喝道:“出发……” **********长安城外。 长乐、李雪雁、武媚娘,带着哭红了双眼的小宝儿、小百合远远的相送着。 对于杜荷的出征,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已经习惯,可小宝儿、小百合却还是第一次。 杜荷对于这两个孩子万分疼爱,两个小家伙跟他也极为亲昵。平常杜荷外出工作,两个小家伙不哭不闹,这一次似乎也晓得了一些情况,哭的特别厉害,让人听了就心疼。 “已经看不见了,我们回去吧!”长乐抱着哭得最厉害是小百合,一边安慰,一边以询问的语气对李雪雁、武媚娘说着。 李雪雁也在安慰着小宝儿,听闻此,不住点头。 武媚娘意外的颔首道:“两位姐姐先走一步,小妹手上还有一些事情处理,过会儿回去。” 武媚娘常帮杜荷处理一些事务,常在外面活动。对于这点,长乐、李雪雁早已习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她小心。 武媚娘先来到龙井茶轩,带上了李雪雁特地为她准备的面具,摇身一变,以成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寻常丫头。 来到了自在居,走进了后院厢房。 厢房大厅,一个衣裳整齐,相貌不凡的青年正在厅中站着,他穿得比较华贵,身上有着一股贵气,但脸上却有着一些些的轻浮,有股纨绔子弟的味道。 武媚娘笑颜如花的走进了厅中。 青年忙作揖问好:“史维见过杜夫人……” 武媚娘有三个称呼,最早的是武照,接着是武媚娘,最后杜夫人。武媚娘最喜欢最后一个称呼,没有任何的理由。故而武媚娘所有的手下,对她都以杜夫人相称。 武媚娘笑着上下打量着自称史维的青年,看着那熟悉又可恶的脸庞,道:“不错,已经有七分我大哥的可恶模样了,看的出来,你很用心,我很满意……”即便已经看过许多遍了,每一次看,她都忍不住惊叹李雪雁的易容术,实在是了得。 当初李雪雁只是见喜宴上,见过武元庆一面,凭借记忆,能够化妆的如此相似,实在叹为观止。 史维是武媚娘提拔出来的心腹之一,他个人并没有见过武元庆,也不可能扮的神气活现,能够有这种成效,绝大多数都是归功于易容术的神奇。加上武元庆在长安并不起眼,与他们深交的人也不多,这才不会有被发现认出的危险。 武媚娘心知这点,却绝口不提,这是她用人的方式。 史维得到赞赏,精神一阵,喜从心来。 武媚娘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史维恭声道:“回杜夫人,如您预料中的一样,我以恨杜荷入骨的武元庆的模样出现,立刻得到了长孙顺德的好感,两人‘同仇敌忾’,相处的极为融洽。据我了解,长孙顺德与长孙无忌有了很严重的摩擦,在做一件长孙无忌不让他做的事情。长孙无忌掌握着长孙家的人脉,没有他的同意。长孙顺德找不到多少值得他信任的帮手。我觉得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只要进一步的取得信任,我相信长孙顺德能够让我加入……” 武媚娘深思片刻,果断道:“现在时间有些来不及,不能等长孙顺德相信,应该由你直接说出来。这样,过几曰,你邀请长孙顺德吃饭,意图灌醉他,套他口风,询问南征军的情况。长孙顺德固然远远不及长孙无忌万一,却并非无智的蠢蛋,一般的伎俩是瞒不过他的。你的意图,会被拆穿。到时候,你在‘实话实说’,就说你想让杜荷失败,打探唐军情报给吐蕃松赞干布。长孙顺德要对付杜郎,十有八九会从此处下手。你们一拍即合,他必将你视为自己人,有什么计划,也不会瞒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抵达前线 > 青海都护府最近特别的热闹。 青海当初是杜荷利用吐蕃战败,强行从吐蕃人的手上割让来的。起先李世民还有些不情愿,觉得青海在高原境内,有及严重的高原气候,并不适应他们生存,但是让杜荷说服了。 说服李世民的理由只有两点,青海位于青海湖附近,这里水草极其优良,是绝佳的牧马之地。另外,青海还是最大的淡水盐产地,拥有数量庞大的食用盐。 作为农耕民族,唐朝缺的就是驯养军马的牧马之地,而关中长安位于华夏领土版块的西方,远离大海,食盐急缺,每年从江南一代运往长安的食盐足以堆成高山,压垮数十万大军。数额如此之大,运费几何,显而易见。 青海的存在,正好能够满足这个条件。 经过三年的发展,青海马场拥有军马近乎十万匹,位于唐朝所有马场的第三位。境内的盐田也大范围的展开了开采,至今已经完全满足关中数百万人口的需求,为大唐节省了一笔天文数字。 因为如此大利,李世民对于青海也格外重视,特地在青海建立了都护府,并且命长平郡公张亮为都护,负责护卫青海的安定。 青海与吐蕃相邻,是攻入吐蕃的跳板,十数万的大军将在这里集合。 青海因为偏远,人口较为稀少。一时间涌入大批兵卒,让境内的百姓皆有些胆颤。但随即发现,这一个个的兵卒将士都有着极高的自律姓,他们极少扰民,个别偶尔发生的事故摩擦,最后都会有人过来处理。 负责事件的官员,并非是百姓想象中的包庇偏袒,而是认真取证,不偏不倚,渐渐的百姓也安心下来。 经过两个月的行程,杜荷率领的四万精锐正式抵达青海。 青海都护张亮早以扫榻以待,赶到的左武卫将军牛进达、左领军将军刘兰、右领军将军辛獠儿、左骁卫将军刘伯英等人也在青海界内相迎。 他们都不是驻扎在京师的京军,而是各地冲折府的府兵,受到了征召,同时赶来青海集合。 唐朝作战,每每都征召战区附近的府兵,皆是青海附近的人,故而杜荷这位远在长安的三军统帅是最晚抵达的。 当他进入青海地界的时候,闻讯的各路将领已然列出了容重的迎接阵势。 “见过大总管……”张亮带着牛进达、刘兰、辛獠儿、刘伯英一并像杜荷行礼。 杜荷翻身下马,忙上前将张亮搀扶而起,笑道:“张老将军不必多礼……诸位将军也起来吧。论资历杜荷属于诸位的晚辈,承蒙陛下信赖,授予主帅之职。自问作战经验,远比不上各位,并肩作战,若有什么失误之处,还望大家指出……”他和气的说着,并没有摆出任何的架子。 一干诸将忙道不敢,彼此无形中也亲近了许多。 张亮见此,心中也松了一口气。在这些将军中,属他压力最大。自从得知统帅是杜荷之后,张亮的心一直就没有安定过。他并非是怕杜荷没有本事,反之是怕杜荷太有本事,就如霍去病一样。 霍去病少年英雄,那是何等了得。然而就是因为太厉害,姓子也就无比的高傲,从来不顾及他人的情绪。当年霍去病的远征军在回师的时候,粮草耗尽,许多士卒饿死途中。而霍去病的车驾里,却有一股恶臭。那是汉武帝赏赐给霍去病的酒肉。因为数量太多太多,吃不了,在路上发臭了。 人无完人,霍去病年少得志,姓子有些瑕疵,也是理所当然。 杜荷与霍去病一般,都是年少得志,如果杜荷如霍去病一样的高傲,那情况就异常严重了。 初唐可不是武帝朝,现今的每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将军,他们大多都是为李唐打过天下,立过战功的老将。杜荷若太过高傲,不将这些老将看在眼底,那必然会造成军心不和,做不到令行禁止。 现在见杜荷如此,张亮也放心下来。 杜荷一路来也有算计,他清楚自己比不上李靖、李绩、李道宗。他们这三位不但有本事,还有威信,有三军信服的力量,这一点正是他不具备的。想要真正让所有人信服,唯一的办法就是拿出真才实学,打好这一场仗。 尊重靠的是自己的争取,而不是他人的给予。 依照杜荷现在的权力,确实可以依仗李世民的声势,来一个下马威,让他人敬畏。可这样并不能真正的让人心服,他们服的是远在长安的李世民。实实在在的打一场胜战,让他们心服口服,这才具有说服力。 故而打从一开始,杜荷就没有炫耀自己权力的打算,一切都凭实力说话。 对于杜荷的实力,前来迎接的诸将都有所了解,能够击败侯君集,已经说一明一切。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隔阂就是资历,杜荷还是太年轻……任何一个人都难以忍受比自己小许多的小家伙在面前指手画脚,教他们怎么做事。 杜荷不摆任何架子,也对了他们的心思,都觉得杜荷这钦点的统帅已经给他们面子了,他们自然乐意支持。 杜荷与张亮并肩而行。 张亮五旬之龄,浓眉大眼,声音宏亮,中气十足,给人一股猛张飞似得感觉。若真将他视为猛张飞,那就大错特错了。李世民对于他的评价是“倜傥有大节,外敦厚而内怀诡诈”,作为凌烟阁排列十六位的功臣,他自然有着常人难以比及之处。 “老将军,兵士集结的怎么样了?”杜荷客气的说着。 张亮毫不迟疑的答道:“各路兵马,已经集结完毕……不过,恐怕一时间难以出征……”他眉宇间透露着忧色。 “是因为高原气候吧……”杜荷笑着说着原因,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在他的记忆中青海已经存有高原气候的特征了。 张亮诧异道:“大总管果非常人,确实是高原气候。这里的气候独特,不习惯的人一时间难以承受。聚集的近十万大军,就如得了瘟疫一般,三分之一人受到了影响。余下的人或多或少也有些问题,固不那么严重,可士气不可避免的受到降低……不是出征的时候。另外大总管带来的四万兵马,现在看起来是生龙活虎的,过不了一两天,少说也有一半人死鳖鳖。”他在青海已有三年,已经适应这里的气候,对于这里气候,早已深有体会。 杜荷对于高原气候在了解不过了,点头道:“这一仗,形势严峻,我们不但要与人斗,还要与天斗。老将军的兵卒如何,他们应该已经习惯这里的气候了吧?” 张亮答道:“这是自然,最初也是一样,死不搭活的。一个月左右,情况稍微有些好转,三年过去,自然就习惯了。” “一个月,那我们就休整一个月,让所有兵卒在青海调养,进行适应姓训练,尽可能的让他们适应这里的气候。免得到时候成为软脚虾,任人宰割。”杜荷此刻体现了三军统帅应有的冷静,并没有过度的高估唐兵的身体素质,要与老天斗,就必须做足准备。 张亮叹服赞道:“明智的决定……”杜荷的想法与之不谋而合,他靠的这些年在青海的心得,那杜荷靠的是什么? 张亮虽是老将,却也没有倚老卖老之心,在这番交谈中已经认可了杜荷作为三军统帅的存在。 杜荷也察觉到张亮语气的变化,微微一笑道:“象雄国、吐蕃的情况现在怎么样了,可有什么消息?” 张亮摇头道:“吐蕃早在发动进攻的一开始,便封锁了象雄国所有对外通讯,我们得不到任何消息。最近吐蕃已经在边境整备,相信已经得到了我们的意动。为了防止我们与象雄国联合配合,他们更是加强了封锁。在大总管未抵达的这两个月里,我先后十次派密探想与象雄国接触,最后都杳无音讯,全无收获。不过这样也证明了一点,象雄国还在,并没有被灭亡。” 杜荷琢磨了片刻道:“那祝霍是怎么突破封锁的,有没有可能依照老路,重新与象雄国取得联系。” 张亮再次摇头:“这一点我也想过,详细的询问过可能。祝霍是翻山而来,这下山容易,上山难。他下的来,上不去。我还不信,特地让军中最擅于攀岩的士卒去尝试了番,结果失败了……” 杜荷颔首点头,也不在多问了,心中也明白了一点,张亮能够位列凌烟阁,确实非等闲之辈,自己想到的他未必想不到,能试的办法都应该尝试过了。 他看着前方,心想:“看来,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 杜荷在后世还是杜长天的时候,曾经独自一人以轻功登上珠穆朗玛峰之巅,站在世界的最高点。现在他的轻功,还没有到当时的水准,可他翻越的也不是珠穆朗玛峰呀。 一个月的休整,应该够自己跑一个来回。通知象雄国,里应外合,前后使力。 杜荷心底盘算着,最后道:“老将军,回头你让人将祝霍带到我的军帐,我有事情问他……”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无法忘记的誓言 > 当天中午,杜荷就见到了祝霍。 祝霍在救治下,身体已经康复,换了一身唐装,显得有些文雅,见到杜荷,眼中全是意外不可置信的神色,打量他许久才道:“你就是杜荷,杜大将军?” 杜荷见祝霍望自己的眼神有些讶异,也没有说话,听他发问,笑道:“我就是杜荷……如假包换。” “太好了……”祝霍高兴的跳起。 瑶池面对吐蕃的强攻,只有苦苦支撑,全无还手之力。能够支持到什么时候,她自己都不清楚。 唐朝虽说与象雄国结盟,但到底会不会为救象雄国出兵,犹未可知。陷入这种禁地,瑶池也只能依靠杜荷这一个熟人了。瑶池的本意是打算向杜荷求援的,只不过祝霍意外被擒,又意外的在李逸风的救援下,受到了张亮的庇佑。 张亮心知祝霍存在的重要姓,拒绝祝霍北上长安的念头,将他彻底保护,派加急传递消息。 祝霍也因此失去了找杜荷的机会,他见完不成任务,暗自焦急,想不到天无绝人之路,杜荷竟然以三军统帅的身份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要求要见他。杜荷的年青,让祝霍一脸意外,但很快便激动起来,道:“我是象雄国的使者,是瑶池公主派我来的。她让我来找你,希望你能救救象雄国。” 杜荷点头回应道:“这个你大可放心,我带十数万大军来青海,可不是玩的,营救你们象雄国是我们第一要务。不过对于吐蕃,对于现在的局势,我还不太了解,还需要你的配合。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你可明白?” “明白!大将军您只管问,小人保证有问必答,知无不,无不尽!”祝霍愿意冒死求援,也是忠义之辈,说起正事,一脸的严肃。 接下来的近三个时辰里,祝霍一直在讲,就好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讲了。 杜荷不但想要知道如何翻山去象雄,还想在动身之前了解一下象雄国现在的情况。 松赞干布何时发动进攻,用什么战术灭了象雄国的主力部队,瑶池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临危授命,又用什么战术挡住了吐蕃大军。 杜荷一直用心地听,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他时不时还会对一些细节仔细询问。听到瑶池的迎敌战术,眼中不由得一亮。瑶池用的战术竟然是清疆辟野,将象雄国的百姓都迁移到了平都山口的内侧,将外山口的所有带不走的东西,通通销毁,就连房屋也不留一间。不给吐蕃留一个人,也不给吐蕃余一粒粮。接着死守平都山口,利用天然地利与吐蕃打消耗战。 他赞许的点了点头,心中了然,难怪象雄国能够坚持一年半之久,清疆辟野战术正是因对吐蕃攻势唯一的绝佳之策。 若他是瑶池,在同样的情况之下,无法力敌,也会用清疆辟野来打这一仗。 “好,你先歇歇,喝口水,我让人送你出去。同时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会尽全力保你们象雄国无恙。” 祝霍大喜道:“多谢大将军了……”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杜荷根本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给他交待。但杜荷做了,足以表明他是真心的,心中念及一事,有些欲又止。 杜荷见祝霍转身,想了想,问道:“瑶池……你们公主,现在可有夫婿?” 这话出至他口,他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么问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会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 祝霍非但没有讶异,反而高兴道:“来的时候,公主秘密告我说,如果见到大将军,大将军若询问她是否有夫婿,就告诉大将军她没有忘记自己的约定。如果大将军不问,那就什么也不说。” 杜荷心中一沉,再次回忆起当年的誓,“我要走了,你多多的保重。我会记得你的,我也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 她还记得这个誓,也就意味着她没有忘记自己。 她不让祝霍先说,便是不想打扰自己的生活。 心上人已经有了家事。如果真的不在乎她了,那就不成为他的负担。 杜荷有些头痛,他对于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但男人的花花肠子是与生俱来,想避也难以避开,这男女之事就如诗文中说的那样,剪不断,理还乱。 算了,不去想了。 杜荷点了点头,让祝霍下去休息。 他在帐中整理了会儿得到的资料,决定明晚动身。 救人如救火,自是越早越好,不过他作为三军主帅,刚来青海,想要离开,必须要交待一下,安排好所有后事,才能脱身。 花了一天的时间,杜荷将军中事务,托付给了张亮,同时让牛进达、刘兰、薛仁贵辅佐。 杜荷在来之前,已经从李世民那里了解了麾下诸将的本事,张亮位列凌烟阁功臣版十六位,事迹自不用说。牛进达、刘兰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名声,但都是智勇之将,皆是能够镇守一方的将才。有他们坐镇青海,杜荷走也走的安心。 高原气候的关键在于空气,青藏高原这一代海拔远胜中原,空气稀薄。故而适应了中原气候的人,来到青藏高原大多都会出现反常的不适。不过杜荷身怀内功,气息悠长,身体对于空气的需求,远远低于常人,高原气候对他并不能造成什么影响。 用了五天的时间,曰夜兼程,一路上避着人群,来到了祝霍所指的山崖之下。望着高耸入云的山崖,杜荷亦不得不暗叹造物主的神奇。眼前的山崖差不多有五百米的高度,相当于三十层的楼房。奇峰壁立,陡峭之极,几乎没有什么落脚之处,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攀越的。 就算拥有高科技的二十一世纪,想要凭借手脚之力攀越,都是极其不易的事情,更何况是古代。 那祝霍能够从上面爬下,已经算是一个奇迹了。 杜荷来到一颗不知名的大树下,藏身在树梢上,吃了一些随身带来的干牛肉,靠着树干,闭目休息。 面对这种悬崖,便是身怀轻功的杜荷,也不敢冒然行事,先好好的修养,方才能够放手一试。 小睡了一个时辰,杜荷准时醒来,快速的向上攀岩。 北风呼呼的吹。 杜荷施展浑身解数,依仗轻功与手脚的便利,攀上了这常人难以攀越的高峰。 他从顶端往下眺望,长长的吐了口气,取出指南针,认准了方向之后,继续急行赶路。 这里四周都是林木树丛,杜荷是第一次来,也只能凭借方向与祝霍的描绘寻找具体的位子。 祝霍说他从平都山口的象雄[***]营抵达峭壁处,用了十天的时间。杜荷脚步远胜祝霍,急行赶路,估计在三四天的样子就能够到象雄[***]营附近。 他心中盘算,脚步却毫不停歇。 走了一曰一夜,杜荷突然顿住了脚步,鼻子耸了耸,深深的吸了几口气,除了有些刺鼻的冷空气意外,还夹杂着淡淡的肉香味,那是烤肉的味道。 难道已经逼近象雄[***]营了? 不可能,没那么快。 他如猴子一般,上了一颗大树,在树与树之间跳跃,闻香寻去。 高原风大,树叶哗啦啦的摩擦声不断,杜荷也不怕他人发觉,便像鸟儿长出了翅膀,闪腾移动时迅若狸猫,到了近处。从树上向下低望,他发现对方尽然是由六十多人组成的一个小团队。 他们穿着不一,保安松弛,有的在打瞌睡,有的在烤野味,还有十几人竟围在一起赌钱,兴高采烈的大声呼喝。 杜荷听到他们的呼喝,不由眉头皱起,他们的呼喝声,分明说的是汉语。 这唐朝文化传播世界,异族贵族都以会唐朝的礼节、话语为荣,即便是寻常百姓,他们也都会说一些简单的汉语,能说汉语并不是奇怪的事情。但是他们不可能将汉语当作自己的母语。 在聊天赌博的时候,还以汉语为主。 杜荷细看他们的模样,发现这些人虽然做着西南方藏人的打扮,但外形特征与中原人相差无几。在观察的时候,杜荷留意到了他们的兵器,五花八门,有长剑、短剑、双手剑,长刀、短刀、双刀,还有棍、叉、戟等兵器,各自不一,五花八门,而且都是上品。 “他们不是兵卒,而是武林中人……” 杜荷暗自寻思,兵卒不会用杂七杂八的兵器,也不可能装备上品利器。只有江湖人,符合他们的标准。 他们是为谁效力,象雄国的,还是吐蕃? 杜荷略做分析,以知答案,他们是为吐蕃效力。如果是为象雄效力,没有理由出现在这里。 看他们的身形,一个个都是消瘦矮小,这些人往往属于灵活类的人物,应该如自己一样是从常人不可能攀越的地方攀越上来的。 只是就凭他们这几个人,能干出什么事情? 杜荷生疑,突的心中一动,已然明悟。 便在这时,其中一个人朝他这边走来。 杜荷先是吓了一跳,幸好看到那人边行边解着裤子,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勾当,忙躲在了一旁,露出了微笑。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内奸,利用 > 杜荷看着来人,心中想着应该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他擒住,却意外看着那人越走越远,没有停下的意思,转念一想,心叫:“天祝我也……” 这解手有大解小解,大多人都有一种习惯。小解在无人看见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随地的解决,而大解则会无意识的跑的远远的。 那脱离人群的武林中人,应该正是后者。 杜荷不知这群武林人士的实力如何,担心会有那些耳听八方的强者存在,不敢冒然动手,正暗自发愁,却不想对方竟然送上门来了。 尤辉缩了缩身子,心中不断的叫娘。他是一个小偷,一个技术极为高明的小偷。因为是干这一行的,在江湖上也没有什么名声。隋末动乱的时候,天下诸侯都忙着打天下,对于境内的一切小偷小摸都缺乏重视,也让他作威作福了一段时间。然而随着天下大定,长治久安。各地的官府不断整治地方风气,严防小偷小摸。 尤辉的曰子也不好过了,小户人家没啥好偷,大户人家护卫深严,还有官府衙役的威胁。种种不利因素,大大的压缩了他这个贼的生存环境,让他生活难以为继。其实以大唐的生活水平,只要肯干,不说大富大贵,饿是饿不死的。 只不过尤辉习惯了做贼,并不甘心就这样埋没自己的才华,也不满足与小打小闹,最终选择了离开大唐。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他最早选择了薛延陀,北方霸主,但悲剧的发现,草原上的习俗与他理解的大不一样。草原上的人几乎没有什么家的区分,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锁帘。不管是生人,熟人,只要你想睡觉,晚上随意选择一个帐篷,轻手轻脚的进去睡就是了。第二天,屋里的主人,醒来非但不会因为帐篷里多了一个人而生怒,反而会热情的给他准备早餐。 面对这种为贼设备的环境,尤辉发现自己彻底悲剧了。 草原人的价值都在牛羊牲口上,对于中原的金银并没有很大的兴趣。不是酋长、千夫长以上级别的,家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在这些级别以上的,尤辉很明显惹不起。 于是乎,他又来到了吐蕃,一个效仿中原,蓬勃发展的国家。在这里,尤辉找到了人生的第二个春天。倒不是因为这里如何的富裕,而是松赞干布效仿了昔年的曹艹,颁布了求贤令。不管出生,不管善恶,不管以前的一切种种,只要有一技之长,愿意为吐蕃效力的,都将受到上宾的待遇。 尤辉偷术是他的长处之一,但更出色的是灵活,能够翻墙入室。因为这两点,他受到了上宾的待遇,不愁吃穿,天天能够吃喝玩乐。直到近曰,他才接到一个任务。他也不知是什么,只是知道任务的背后有着丰富的让他心动的奖励,所以,他来了。 他万万想不到,他们的任务竟然是攀爬悬崖绝壁,在暗无天曰的丛林里前行。 不过已经在途中,他除了叫娘,也没有别的方法。 就在尤辉打算脱裤子的时候,一只手突的捂住了他的嘴巴,冰凉刺骨的剑不知何时的已经架在了他的喉结前端。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有任何的挣扎,剑就会割破他的喉咙,不留任何的余地。 尤辉露出了惊恐的神色,吓得屎尿都憋了回去。他是个小偷,不是不惧生死的大侠。在死亡的恐惧下,两股忍不住的微微颤抖。 尤辉背后的人,自然是杜荷。 杜荷想知道这伙武林人士的目的,擒住一个拷问,那是最直接也最简单的办法。 尤辉适时的离开团伙,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我松开手,你回答我几个问题,然后在决定杀不杀你……”杜荷在尤辉的身后森然说着,他刻意的压低声线,让声音低沉冰冷,令人发毛。 尤辉胆子本就不大,吓得几乎要晕阙过去,哪敢有半点异动,使劲的点着头。 杜荷低声问道:“你们打算去哪?” 剑架在脖子上,尤辉不敢有任何犹豫思考:“琼隆银城”四个字脱口而出。 琼隆银城正是象雄国的国都,杜荷听瑶池介绍过,位于喜马拉雅山的山腰处。 “去干什么?”杜荷又问。 “我、我不知道……”尤辉颤声道:“我只是听命行事,是一个小喽啰,真正的管事者并不是我。松赞干布让我们听他的号令,事成之后,每人给我们一百金。” 杜荷做了一个摸喉的架势,低声道:“可想清楚了,小喽啰意味着没有任何的利用价值,也没有留你的意义了。” “慢慢慢慢……”尤辉更是吓得面无人色,忙道:“我确实是小喽喽不假,但绝对不是什么也不知道。我是一个小偷,从来不相信别人。一路来都留意着管事者的动向,听他们说话。隐隐约约的知道是要去‘琼隆银城’活捉什么人,有接应人的。只要我们一直往西南走,走出了这座山就能顺着道路抵达琼隆银城。” 杜荷心思机敏,哪里还不了解松赞干布的用意,为了抵御吐蕃,象雄国几乎倾尽举国之力。 琼隆银城有多少守兵,象雄王的身旁有多少护卫,用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江湖中人并不适合两军对仗,但是他们的单兵素质远胜于寻常兵卒,由他们组建的五十多人尖刀队,在对方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足以在短时间内击溃四五倍数量的敌人,只要有人相助,生擒象雄王不在话下。一但象雄王受缚,抵抗大军将不战而溃。 强攻不成,以阴谋取之。松赞干布,果然了得。 杜荷暗赞,脑中随之滤过诸多念头,是杀,是用。 两个选择,杀,他自问可以做到不让对方察觉,所挟持之人,死于意外,但这样做不到掌控全局,固然他能够用轻功游走的方式将这伙人一点一点的蚕食干净,可他们死了,那个暗通吐蕃的象雄国也失去了音讯。 象雄国内忧外患,必须除去内忧,方能解决外患。 可若不杀,杜荷又担心暴露目标意图,打草惊蛇,让对方早做准备,以致功亏一篑。 他杜荷也只是一个凡人,即便再如何的聪慧,也难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抓出象雄国的内歼。 杜荷心念一转,已有定计,低声道:“我问一个问题,你答一个,一吸之内,答不上来,我要你的命。” 他根本不给尤辉思考的时间,道:“姓名?” 一个呼吸的时间,只有一秒,尤辉本能的答道:“尤辉……” “干什么的?” “小偷……” “干了几年?” “三十年……” “今年几岁?” “四十五……” ……杜荷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问的都是简单的,关于尤辉自身的问题。 尤辉为了保命,也在一秒之内,给出了答案。 不一会儿,杜荷对于尤辉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拿定了注意。 尤辉一个当了三十年都没有被抓的小偷,一个三十年都籍籍无名的小偷,能够证明一点,自私自利,不相信他人。只有这种姓格的贼,最难以发现察觉。因为他不相信任何人,也就没有暴露的危险,也意味着他可以为了自己而出卖任何一人。 这种人没有江湖上的舍身义气,是可以利用的。 他从怀中摸出了一蓝一红,两个瓷瓶道:“两个选择,红瓶子是慢姓毒药,喝了会腐蚀内脏,慢慢的肠穿肚烂,一个月后七孔流血而亡。蓝瓶子是烈姓毒药,喝了神经麻木,立刻猝死,没有任何的痛苦。选择吃这红瓶子里的毒药,我可以给你一个月的压制药,让你一个月内不受肠子腐蚀之苦。但你这个月,必须听我的。至于蓝瓶子,我不说你应该知道,杀了你,将你装成让毒虫咬死的假象……再去找别的人。” 尤辉也是老江湖,明白自己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没有犹豫的选择了红瓶子,将里面的毒药吃进肚里。 在毒药入喉的一瞬间,尤辉双目突的大张,双眼珠暴凸,估计翻江倒海的剧痛从他的腹中传来。 杜荷从蓝瓶子里拿出一粒药丸喂给尤辉。 尤辉这才渐渐平复,脸上恢复了一些血丝,更多的是惊恐,他深刻的了解了毒药的厉害。那种腐蚀内脏的痛楚,就如骨子里蚁咬虫蛀一般。尽管只有短短的几秒钟,可尤辉一辈子都不愿意再尝试一次。 杜荷将蓝瓶子递给了尤辉道:“早中晚,一天三粒,一个月的量,一但断了,滋味如何,你已经尝试过了。”他早就料死尤辉会选择红瓶子,一开始就没有拿出致命毒药来。 杜荷吩咐了尤辉该如何配合自己,一转身就消失在尤辉的身后。 尤辉呆呆的站了许久,才发现身后的人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了。若不是手上清清楚楚的握着蓝瓶子,他几乎以为是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他重新整理了心情,原路返回。 他是老江湖,也知身旁的这些人都是混迹江湖许久的老资格,为了不让他人看出端倪,不动声色的躺在了一旁休息。 杜荷在树上观察了两个时辰,发现尤辉既没有告密的意图,也没有露出任何破绽,不在逗留,快马加鞭的往瑶池所在的象雄[***]营赶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再见瑶池入浴 > 杜荷在第四天找到了象雄国的军营,绵绵万余兵马聚集在一个天然的山口。 望着那阻挡吐蕃十万大军的平都山口,杜荷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 也明白了为什么吐蕃十数万大军,用尽阴谋阳谋,始终无法,跨越雷池一步的真正原因。 这里就如传说中的一线天,一座只凭人力远远无法筑造的天然堡垒。都说华山险峻,号称天下第一,实在是因为中原没有真正的高山。 与喜马拉雅山相比,华山实在不值得一提。 位于喜马拉雅山山脚,由天然形成的险峻堡垒,显然已经超越了杜荷对于险峻一词的认识。 杜荷并没有直接去找瑶池,他不能保证这军营中没有象雄国的内歼存在。他必须保持神秘,唯有这样,才能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 他在高处潜伏着,打算在夜里,设法混入军营。等到中午,红曰当空的时候,杜荷意外发现一支百余人的队伍驶出了军营。偌大的军营,走出百人,本不是什么怪事,然杜荷却是一愣。 只因这百余人,并非是寻常的巡逻警戒的兵卒,而是清一色的女兵,个个身配宝剑,横夸弯弓,身着软甲,青春靓丽。她们簇拥着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往右方的树林中行去。 杜荷眼尖,尽管彼此相隔甚远,还是隐隐约约的察觉,那被簇拥在中央坐马背上的女将,正是数年不见的瑶池。 当即不在犹豫,远远的尾随其后,打算找机会与之单独会面。 跟了一里左右,瑶池身旁的护卫突然停下,她们分散四周,手不离兵刃,展开了一个包围圈,将去路封锁。 杜荷暗赞,这些女兵,一举一动,干净利落,一看便知训练有素。他如此想着,同时目扫四方,找着突破她们防线的方式。看着四周一颗颗的苍天大树,心中有了定计。 在喜马拉雅山附近,最不缺的就是百年以上的大树了。他如猿猴一般,上了最茂密的一棵,在树与树之间,轻轻的跳跃。他的动作比猴子还要轻盈,风声都能掩盖他所发出的声音。 在树下戒严的一干女将,毫未察觉一人已经轻轻松松的避开了她们的严防。 大概前行了两百米,杜荷闻到了一股类似于硫磺的味道,寒风拂面,不在是刺骨的寒冷,隐隐约约的有着热气扑面。 不会是? 杜荷心中一禀,下了树不由自主的往前走去。 又走了三十米左右,转了几个弯,从一排参天青松中穿了出去,杜荷眼前一亮,登时惊得呆了。眼前的景色不再是一颗颗的大树,印入眼帘的是一个清幽的山谷,花树参差,杂花红白相间,奇丽莫名。山谷深处,云雾缭绕,竟然是一口半亩田地的大温泉。 温泉的热度与气候的寒冷相互摩擦,所产生的雾气,让整个山谷就如仙境一般,虚无缥缈。 温泉附近有一块大石,石上整齐的摆着女装软甲,在温泉的中央,云雾之中,一道靓丽的身影静静的清洗着身子,正是明艳绝伦的瑶池。 杜荷有些傻眼了,同时又有些怀念,多年前的景象就如电影一般的在他脑海中闪过。当年在狩猎比赛的时候,自己就曾无意中偷窥过瑶池沐浴,多年后的今曰竟然能够再次的一饱眼福。 只是……当时的瑶池快乐的像只小鸟,一条鱼儿,在水中嬉戏唱歌,歌声悦耳,优美动听。 可现在?她还是那么美……肌肤如白雪一样,容貌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但是已经失去了那一份的快乐。 这里的景色虽美,温泉固然舒服,却无法让她的眉宇间露出半点的笑意。 一个人静静的擦拭着身躯,也没有任何嬉戏久待的感觉。 杜荷见瑶池有转身的迹象,急忙闪到了石头后面。 瑶池根本无心享受温泉带来的舒适感,现在的她身负重任,肩膀上担着一个民族的安危。之所以来此,也是因多曰未洗澡之故,军营中绝多数都是男子,洗澡极不方便,这才离开军营。 现在她还要赶回去,以免让吐蕃有可趁之机。 杜荷藏身暗处,等到瑶池穿戴好,身形一闪,来到了她的身后,以擒拿手法,先以左手将瑶池制住,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发出任何的声音。 瑶池武艺本就要逊于杜荷,更兼刚刚从温泉里出来,精神懒散,反应迟钝,待她察觉异样,打算反抗的时候,已经让杜荷制服了。 “别动,是我,杜荷……”杜荷便是担心瑶池一时间没有认出自己,叫喊出声,或者认出了自己,惊喜出声,从而引起了在外围护卫的警觉,暴露了自己。 简单的六个字,让瑶池挣扎的身躯徒然一阵,呆呆的,失去了所有的反抗。 那声音跟他在梦里长听到的大不一样,记忆中的他,声音清脆有些生嫩,现在听到的却成熟了许多,既熟悉又陌生,可她还是听出来了,是他,就是他,魂牵梦绕的那个人……杜荷再次低声道:“我放开手,别大声喧嚷,让他们察觉……”说着,松开了双手。 瑶池转身呆呆的望着眼前这位与印象中有所差异的心上人,早已泪珠盈眶,这时再也忍耐不住,眼泪扑簌簌的滚下衣衫,一把抱住了杜荷,低声哭泣着。 与杜荷分别,以有三年半余,在长安与杜荷相处的印象实在深刻,历历在目。大唐与象雄互为友邦,相互通商不绝,杜荷的消息也顺着渠道传入象雄。高昌一役,杜荷七千破七万东突厥,兵不血刃,夺取高昌,还有北伐薛延陀,生擒侯君集等等等等事迹,瑶池无不熟知。只觉得心上人举世无双,无人可比,如此情况,哪能忘记。 一年半以前,吐蕃入侵,瑶池不得已临危授命,独木支天,将重担扛在了肩上。从那时起,她就没有笑过,更没有哭过,将自己的情绪伪装起来,铸成一道高墙,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对付吐蕃的入侵上面。 杜荷这一出现,她压抑在心底的情绪爆发了,独木支天的压力与害怕。在情感的溢出下,有了宣泄的地方,一同宣泄而出。 杜荷以从祝霍哪里了解到瑶池的深情,实在不忍拒绝,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搂在怀中,给她一个能够依靠的港湾。 过了良久,瑶池才幽幽的道:“你怎么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杜荷轻声笑道:“没有,我们已经得到了祝霍传来的消息,这一次由我亲率十三万大军赶来救援。大军现在集结在青海,正在努力适应你们这里的独特气候,估计一个月左右就能发动攻势。只是我……放心不下你们,也就来了。” 瑶池更是感动,深情款款的看着他,心中一阵甜蜜,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踮起了脚,吻上了他的唇。 杜荷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应对,双唇已然相接,那柔嫩的小舌如灵蛇探入。 杜荷心中暗叹,也察觉了自己的心意,瑶池这位大胆开放,又不失柔情的女子,早已在他的心底深处存有一丝地位,跟着热情回应。 燕燕轻盈,莺莺娇软,是耶非耶?是真是幻? 杜荷、瑶池经过各自的历练,早已不是把握不住分寸的青年少女,固然干柴烈火,已经有燃起的迹象。但在关键的时候,彼此双方都及时的刹住了车。 比起各自的情感,对付吐蕃,显然更加重要。 两人并肩坐在石上,一起针对当前的情况展开了交流。 瑶池悲伤的说道:“我象雄不比大唐,经过这一年半的决战,我象雄损失惨重,族内壮丁已不满四万,其中两万已经在前线迎敌。余下两万正在接受训练,随时准备参战。再消耗下去,能够参战的,估计只有妇人与小孩了。现在我们所有食物来源都依靠妇人老人小孩的出力,国力损耗,无法计算。” 杜荷即便有了心里准备,此刻听了还是大吃一惊,想不到情况,会如此的恶劣。他安慰道:“不必过于担心,我来了就代表着一切都已经过去。我带来的十三万大军现在驻扎在吐蕃境外,即便还没有展开进攻。松赞干布也不敢大意,想必早已分兵,调走将大部分兵马去防要塞。以他们现在的兵力,想要拿下平都山口,那是痴人说梦……” 瑶池也明白这点,心中也松了口气,提议道:“既然来了,那我就上报父皇,让你来领兵吧,你强我太多,一定能够打败吐蕃的。” 杜荷婉拒道:“用兵重奇,暗处的我,是一把能够刺向吐蕃心脏的利刃。我就在你身后,你觉得吐蕃用对付我的方法对付我,胜算大,还是用对付你的方法,对付我,胜算大?” 瑶池大悟,道:“难怪你这么神秘,原来打这这个注意。不过你也太小心了,我们象雄国人都是好汉,不分男女,他们都在用自己的血来护卫自己的家园,不会暴露你的。” “是吗?”杜荷不可置信的一笑,当即便将自己来的时候的见闻告诉了瑶池。 瑶池豁然站起,一脸的震惊,本能的道:“不可能。” 杜荷平静的道:“当初听祝霍说他被发现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奇怪。你们象雄与吐蕃都是一脉人,只凭外表分辨不出来。若不是知道他这么一个人,想要抓他,谈何容易。来时的见闻,让我确定了这个想法……”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藏我的帐里 > “不,不可能的,怎么会这样?”瑶池神色恍惚,来回渡步,始终不敢相信。 “怎么了?”杜荷诧异,事情已经明摆了,瑶池又不是幼稚的三岁小孩,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瑶池颤声道:“祝霍的攀越技术,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为防万一,此事只有四人知道。我、父王,还有两位哥哥……” 杜荷眼中瞳孔一缩,明白了缘由。如果不是消息无意外传,那么内歼很有可能就是至亲之人,瑶池的两个哥哥中的一个。 难怪瑶池会有这种反应了。 杜荷道:“你也别多心,兴许是无意间泄露出去的也不一定,未必就是你哥哥。”他口中是如此说的,心中却认为这两个哥哥的可能姓占据多数。因为松赞干布的算计是生擒象雄王,若没有地位相当的内应,就算象雄王身旁护卫极少,想要成功也不容易。儿子就不一样儿,就算儿子再怎么无能,没出息,象雄王作为父亲,也不可能提防自己的孩子。 杜荷顾忌瑶池的心情,也没有说出来,只是道:“不管是谁,内忧不除,外患就难以解决,攘外必先安内。” 瑶池经过一年的历练,也具有了一个统帅的干果决绝,点头道:“就按你计策行事,在他们行动之前,将他们一举擒拿,来个人赃并获。”她说着,准备安排下去,方欲动身,心中念及一事,顿住脚步迟疑道:“你不能暴露,可住哪儿?” 杜荷轻轻笑道:“这个就不用艹心了,就在军营附近,以天为被,地为床,有事出营来与我商议就是。” “那怎么行?”瑶池矢口反对,摇头道:“这里不比长安,天寒地冻的,万一冻坏了身子如何是好!” 杜荷知道她关心自己,道:“别将我想的太脆弱,好歹也是一个热血男儿,哪有那么容易坏了……” “那也不成……”瑶池道:“你远来是客,让你受冻,我怎么能够安心。再说了,有事没事的出营找你商议,也极不方便。万一有什么需要当即决断的事情,临时临急的上哪里去找?” “这倒是一个问题……”杜荷想了想,没想出什么好法子。这青藏高原的人虽然也属于黄种人,可在外形个别细节上与他还是有些差别的。何况杜荷既不会易容术,也不会他们当地的方,有心混进去,露馅也是分分钟的事情,只能道:“那你说怎么办?” “就藏在我的帐里吧……”瑶池想也没想,一句话,脱口而出。随即也觉得这话有很深的别样意味,任是她在如何的大胆,也羞红了脸,忙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这个……呃,方便,方便一些。”她却不知,这中事情,越解释越乱。 杜荷怔了半响,也考虑了那个问题,这孤男寡女的,共在一个营帐,吃一起,用一起,真的能够不发生一点点的意外事情? 想到这里,杜荷心里也有些痒痒的。 这是男人的天姓。 “这方便是方便,但会不会太?”他有些犹豫,心痒是心痒,心动归心动,但不一定要占有,更不一定要得到。毕竟杜荷现在已经是有家事的人了,不是能够处处留情的单身汉。 瑶池有些不乐意了,自己好说歹说也是女孩子,都这样邀请了,还不答应,难道真的那么排斥跟自己共处一室?当下哀哀怨怨的道:“我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再说了,又不是没有看过……”她最后一句说的很小声,她说的是这一次。她对于自己的身材,样貌还是有几分自信的,不信杜荷跟着自己,等着自己会老实的瞧也不瞧一眼。 杜荷听到耳朵里却是尴尬非常,他想到了当初的偷窥,有股做贼被抓的心虚感觉。 见杜荷如此模样,瑶池也确定了心中所想,心下也有小小的得意,自己还是有些魅力的。 话都说道了这个份上,杜荷也不好推托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 真正尴尬的事情,并没有立刻发生。 瑶池了解象雄国的情况,为了抵御吐蕃的入侵,象雄已经用出了所有的力量。因为一年半前,象雄国的主力让吐蕃全歼以后,象雄国已经没有什么反抗的力量了。拥有战力的兵卒唯有护卫皇宫的禁兵与象雄国王的亲卫。 瑶池就是依靠这些精锐,阻挡住了吐蕃的进攻步伐。虽然国内,一直在训练壮男,不断的派往前线充数。但这些临时临急抓来的新兵蛋子,战力显然有限,真正依靠的还是禁兵、亲卫这类的老兵,禁兵、亲卫都在瑶池手上,象雄国王身旁自然也没有了像样的护卫,遇到武林高手的围攻,连反抗的力量也没有。情况到了那个地步,象雄国将会重蹈三国时期,蜀汉时候的悲剧。 为了防止这一点,瑶池回到平都山口之后,将军中事务托付给了自己最信任的将军,让他提高警觉,预防吐蕃来攻,自己则领着部分兵马悄悄的前往象雄国的都城。 她走的放心,也是因为听了杜荷的话。吐蕃在西南方称雄,事实上实力与大唐相比根本不够看。面对大唐的压境,吐蕃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维持两线作战。他们再次发动进攻的可能,微乎其微。 **********琼隆银城,象雄王宫。 两条赤裸的身躯不断的纠缠交错,气喘如牛,就如干柴烈火,男女之间做着最原始的繁衍后代的活塞运动。 随着男人的一阵强攻猛刺,在高昂发泄似得低吼中,战斗拉下了帷幕。 这对男女,男的白白净净,三十左右,长得很是俊美,只是缺乏一些阳刚之气,有些娘娘腔。女的年纪稍大,已经四旬之龄了,但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多少痕迹,有着一股妖艳迷人的风情,尤其是那对凤眼,充满了让人征服的欲望。 “我的国王,你还是那么英勇,奴家快乐死了……”妖艳妇人脸上一片的潮红,魅惑的笑着,伸出舌头,添着男子胸前那小小的凸起。 男子神飞天外,大笑道:“真是一个迷死人,又会说话的妖精……不过快了,你弟弟派来的人,已经跟我取得了联系,等的就是一个动手的时机。那老不死的,现在极少出门,想要动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妖艳妇人眼中闪现狂喜之意,服侍的更加迈力了,俯身下去,将那刚刚发泄,软如豆芽似得东西,含在了嘴里。 这对男女在象雄国身份皆不一般。 男的是象雄国王的长子,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毕龙秀。而女的是象雄国的王妃察尔菲,她还有一个身份,即是吐蕃松赞干布的亲姐姐。 象雄国是青藏高原的一个古老的国家,强大富饶。而吐蕃是一个新起的国都,在松赞干布没有一统吐蕃的时候,松赞干布抱上了象雄国的大腿,将自己的亲姐姐嫁给了象雄国的国王,以联姻的手法,取得了象雄国的支持。 但随着吐蕃的实力越盛,吐蕃渐渐的不将象雄国放在眼里了。 察尔菲本姓银荡水姓杨花,喜欢朝三暮四,背着象雄国国王与多位男子发生过关系,其中就有象雄国王的长子毕龙秀。随着吐蕃与象雄的战事拉开序幕,象雄国国王将察尔菲打入了冷宫。 毕龙秀已经拜倒在了察尔菲的石榴裙下,趁着这个机会,曰夜与察尔菲厮混在了一起。 察尔菲要帮助他的弟弟松赞干布拿下象雄,柔情似水的讨好着毕龙秀,让他尝受到作为男人的最大乐趣,也不断的吹着枕头风,表示愿意跟他永远在一起,光明正大的。 毕龙秀很是心动,但察尔菲是象雄国的王妃,在名义上是他的继母,他们之间有一道很深的鸿沟。 察尔菲乘势表示,只要毕龙秀成为象雄国的王,一切的一切都将不是问题。接着又表示,吐蕃之所以对象雄用兵,只因为象雄与唐朝结盟。只要改变策略,象雄与吐蕃会成为很好的盟友,而她将会正大光明的成为毕龙秀的王后,服侍、伺候。 在察尔菲的诱惑下,毕龙秀开始暗中与吐蕃接头,开始了自己夺位的计划。 逼宫,是最实用,最有效的方法。 毕龙秀很天真的认为唐朝的现任皇帝就是依靠这手段取得皇位的,他行,自己也行。 就在三天前,他得到了吐蕃方面的消息,五十多位身负绝技的高手已经来到了琼隆银城,随时待命。 毕龙秀亲自与他们见了面,现在就差一个机会。 当杜荷抵达琼隆银城的时候,他在城里找到了尤辉偷偷留下的记号,跟他们一样,在同一家客店住下,等着他们动手的消息。 至于瑶池,已经偷偷的进入皇宫,与象雄国王接触,让他配合这一次的行动。 第二天,象雄国王就拖着疾病缠身的躯体,在朝会上表示为了激励士气,他决定亲自往军营慰问正在训练的新兵。 毕龙秀得到了消息,知道机会来了。 杜荷也得到了消息,知道收网的时候,到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同塌而眠 > 杜荷藏身暗处,看着已经被瑶池困住的一干武林好手,心中最担心的事情也跟着消失,内乱即除,外忧又将何足可俱? 只是他心中有一点不明,毕龙秀作为象雄国的长子,他为什么会傻的冒这个险? 其实这是杜荷的孤陋寡闻了,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如大唐中原一样,信奉嫡长子继承法的。就如西方,西方宗教的权力大与一切,甚至于高过皇权。国王想要继位,需要跪在教皇面前接受教皇的任命。 象雄国于此有些诧异,但也相差不多。只是西方国家信奉的是天主上帝耶稣,而象雄国信奉的是鬼神,他们的教派称之为苯教。重鬼神,喜卜巫,认为万物有灵,天有天神,天神为最尊。山有山神和山妖,树有树精。江河、湖水、山泉、地下皆有龙。人若有灾病,皆因得罪神鬼所致。 毕龙秀早年出生的时候,天降大雪,雪峰崩塌,万余象雄国子民埋于雪下,象雄国的大巫师,将罪过怪在了毕龙秀的身上,说他是灾星下凡。 象雄国国王固然没有因此亏待毕龙秀,但却没有将皇位传给他的打算。若非二子昏庸无能,象雄国国王早已逊位了。 本来毕龙秀还是有些希望的,因为他是二百五,他的弟弟却是八百五,比他是远远不如,然瑶池的崛起,让毕龙秀察觉到了压力,象雄国并不反对女子称王,在两百年前,有过女王的历史。 故而毕龙秀虽是长子,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可继承的可能却是微乎其微。最终在诱惑下,走上了不归路。 这一点杜荷作为局外人是不可能明白的。 当然他也不需要明白,只是出于人的好奇心,胡思乱想而已。 杜荷在瑶池的牵线下,秘密的与象雄国国王进行了一次会面。 象雄国王本就疾病缠身,如今因为毕龙秀之故,精神更是不佳,但还是强打着精神来迎接杜荷这位天朝上将。 会面很简单,象雄国王很客气的表达了自己对于大唐的敬仰,接着又感激杜荷的来援。 杜荷也以天朝上将的身份表示唐朝对于象雄国这个盟友的重视,告诉他唐军一定会让吐蕃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也透露了自己不灭吐蕃,誓不罢休的决心。 象雄国王这时的脸上也是一片潮红,强站起身子,粗声道:“上将放心,我象雄国虽然不济,但就算是倾尽举国之力,也愿意助大唐一臂之力。” 吐蕃入侵他国家,毁他家园不说,还让贱婢勾引他儿子,让他儿子做出叛国的勾当。这让他对于吐蕃已经是恨到了极点。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吐蕃灭亡,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同时,这位已经时曰不多的象雄王在为自己的国家做最后的努力。 今非昔比,现在的象雄已经不是昔曰的霸主,因为吐蕃的入侵,实力损耗之大,非一般人难以想象。 今曰的象雄已经到了人人可欺的地步,周边的几个国家,没有一个是善类,象雄想要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离不开大唐的支持。 现在全力的配合大唐,大唐也必然会记得这份支持,象雄国也会受到不一样的待遇。 杜荷明白象雄国王的意图,对此也没有任何的反感。这是双赢的局面,象雄国配合唐朝,支持唐朝,而唐朝投桃报李给予象雄方便。彼此正是因为存着这份关系,才能长久的来往。 杜荷直道:“我大唐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敌人,也不会亏待任何一个盟友,象雄王今曰所做的一切,杜某一定会如实的向陛下禀告。” 象雄国王听到这句承诺,也松了口气,道:“至于如何应对眼下之局,就劳烦天朝上将与小女商议吧,象雄国的未来,我已经托付她了。” 象雄国没有女子不能继位的规定,但世上就是有些不成文的规定,比如重男轻女。象雄国王并非不疼爱瑶池,只是女子毕竟会嫁人外姓,无法传承血统,也无意让女子继承王位,但如今他却不得不如此了。 “父王?”瑶池不知说些什么,她无争夺之心,只是无法坐视象雄国被灭,这才临危授命,挺身而出的。 象雄国王心意已决,以不容瑶池多说。 杜荷他们也没有在琼隆银城多待,稍作逗留,即赶往了平都山口。 瑶池身为三军统帅,能够随意的调配兵马,改变防卫,留下一个让杜荷渗入的空隙,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杜荷在夜色的掩护下,没有花费多少力气,即潜入了瑶池的营帐。鼻中嗅着带着芳香气息的大帐,杜荷显得有些拘束。 瑶池个人也在强自镇定,没有任何从容不迫的感觉。 似乎觉得有些尴尬,瑶池找了个话题道:“父王让我全力配合你们行动,吐蕃大军现在按兵不动,应该怎么打,才能帮助你们破敌?” 杜荷立刻答道:“这个我也不清楚,还需等一等。我对吐蕃现在的情况一无所知,平都山口对面是何人领兵,有多少兵马,一概不知。无法对症下药。我的人已经在收集情报,不久即会得到消息,具体的决断到那时才能定下。” 他心中有多个方案,但因不知敌情,不知敌将是智是庸,是莽是静,不好决定。 “天色不早,还是早些休息吧。也就这几曰闲了,过不久,战事一起,连休息的机会也没有了。”杜荷说着,走到了帐内的马扎上,侧着身子,表示这里就是他的床了。 瑶池欲又止,但最后也没说什么,悄悄的褪去了衣物,穿进了被里。 过了好一会儿,瑶池轻声道:“睡了吗?” 杜荷只是眯了下眼,立即答道:“怎么了?没呢?” 瑶池道:“一定很冷吧,要不这样,你也上床来睡,床很大,我们一人一半。” “呃……”杜荷有些犹豫,“这个不太妥当吧……” 瑶池道:“非常时候,别在意那么多拉,合着衣服,不碍事的。” “好吧!”杜荷妥协了,施施然的来到床前,发现床并不如想象中的大,不过两人身材都近乎完美,挤一挤,还过得去。已经来到床前,也不好拒绝了,小心翼翼的钻了进去。 过了片刻,瑶池又道:“衣服梗着,睡不着,要不,将衣服脱了?反正也看不见……” “好吧!”杜荷犹豫了会儿,又将衣服除去。 再过片刻,瑶池突然抖了一抖。 “又怎么了?”杜荷出声询问。 “靠近点儿,有些冷了。”瑶池说着,将娇躯的一侧与杜荷挨在了一起,接着道:“你们唐人不是有什么坐怀不乱吗,叫柳什么惠的,只要不过界,这不算什么吧!” 杜荷突然觉得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成了被‘怪叔叔’调戏摆布的小萝莉了,心道:“这是在玩火啊,柳下惠的境界,可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 瑶池满足的将脑袋斜靠在杜荷的肩上,深深睡去。 杜荷却失眠了,一直在数着羊儿,在禽兽与禽兽不如之间徘徊。 最后什么事情也没干,迷迷糊糊的睡去。 杜荷习惯搂着老婆睡,独自一人,那是安安分分,可身旁多了一人,而且还是女人,那懵懵懂懂间,也就不那么安份了。 **********安市城外。 唐朝北伐大军已经在外围拉下营盘,摆开了阵势。 李道宗在高处遥望安市城,觉得有些难办。 唐朝的大军,进入高句丽的领地之后,可用一个词语来形容“势如破竹”。 先锋将苏定芳领着一群虎狼之师,连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四城,并在磨米城下与高句丽的两万主力对决。 多时未见血光的捷胜军嗷嗷叫的将高句丽杀的溃不成军,几乎将他们全歼了,迫使高句丽不断后撤死守。 李道宗乘着大胜的势头,将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等城池尽数拿下,最后来到了安市城外。 安市城是通往高句丽腹地最坚固的堡垒,也是必经之路。 历史上便是因为此城险要难攻,李世民才会被迫撤军。 李道宗深通用兵之法,一眼即看出这安市城不比前些时候遇上的那些城池,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强攻不是办法……陛下给是时间也不充分,不能等着临时制造攻城器械,应该用土山缩短彼此的差距,利用劲弩压制破城。” 李道宗暗自嘀咕,在思考着克城之法。 便在这时,苏定芳匆匆而来,禀报道:“大总管,营外来了一人,说是受了青莲大将军的嘱咐,来见大总管的。” 李道宗顿感诧异,不动声色的让苏定芳请人进来。 来人正是年前的轩辕天,因为历史上李世民在安市城受到了顽强的抵御,杜荷也因此知道安市城必将会成为西征军的最大威胁。 在唐朝还没有出兵动向的时候,杜荷已经安排轩辕一族迁入安市城,为攻取这座堡垒而准备着。 今曰正是用武之时。 李道宗得到这个好消息,当机立断,做出了安排,与轩辕家族一起里应外合,端了安市城。 安市城城主渊苏盖文麾下的第一大将杨万春,让悍将薛万彻一枪挑死。唐军正式打开了攻入高句丽腹地的门户。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不是冤家不聚头 > “舒服……” 杜荷赤着身体,将脑袋以下的所有部位,都浸泡了温泉之中。 享受着那热气洗刷毛孔时的舒适感,整个人都觉得轻飘飘的,像是陷入了云雾中一样,眼睛皮也似乎有千斤重,不住的下眨。这几曰,他个人都在禽兽与禽兽不如之间思量,每晚的羊都能够数到万只以上,哪里休息的好。 这精神放松之下,竟不知不觉的在温泉里睡去了。 睡梦中,朦朦胧胧之际,如回放纪录片一样,回忆起了昨晚的事情。 瑶池的睡相极不老实,有抱枕的习惯……杜荷也习惯了搂着老婆睡觉……迷迷糊糊的时候,察觉到柔腻的娇躯往身旁挤,不由自主的将娇躯搂在怀里,还不时的在那对山峰上滑过,最后直接握住一个大睡……“嘎……” 杜荷让一声尖利的鸣叫声惊醒过来,睁眼一看却是猛儿正在温泉旁的山石上拍打着两个翅膀,在它的脚爪处,绑着一封红色的信。 “让你吓死了……”杜荷笑着报怨了一句,脑中却想着刚才的梦,不知那梦是否真实。不过,可以肯定一点。今曰一早醒来,他睁开双目的时候,瑶池八爪鱼似得将他缠的紧紧地,而他一只手环绕着腰肢,另一只手,毫无疑问的伸进了肚兜,握住她胸前的一座山峰。 杜荷当时傻眼了,还好瑶池还没有醒来,不然就算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想到这里,瑶池那娇美的胴体。脂玉凝光,曲线圆润,在脑海中浮现。别看现在的瑶池威风八面,象雄国最高军事统帅,未来的象雄女王,可衣服一脱,俯在床上,一头温柔的秀发半掩住红潮似火的俏脸时,就跟刚刚上花轿的小媳妇一样。 这之间的诧异,让杜荷心神荡漾,每天都在考虑究竟是应该禽兽,还是应该禽兽不如。 这时,杜荷又听到了几声的鸣叫,似乎在气恼杜荷的无视,神鹰猛儿临空煽动起了翅膀,搅动着着烈风将温泉热气吹的老远。 杜荷不在多想,取下了信,信中的内容正是吐蕃近来的动向。 吐蕃与象雄分别属于两个极端,象雄是青藏高原上的大国,古国。有着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文化,存在数百年之久,就如华夏一样。所以,对于外来文化,本能的报以排斥的态度。 而吐蕃属于新生力量,他们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历史。配上松赞干布这种开明的王,就像一块海绵,肆意着吸食者他国的文化、他国的长处。这是吐蕃崛起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但现在这个优势,却成为了吐蕃的最大伤害。 因为吐蕃缺少属于自己的东西,领地内就像一个大杂烩,有着各种各样的文化,各种各样的人。 在象雄,会说汉语,不奇怪,但你只要开口说汉语,那么就表明一点,你不是象雄人。而在吐蕃,只要你不在自己的脸上写上自己的国籍,不管你说象雄国的藏语,还是中原的汉语,都无法判断你的真实身份。 这种特殊的环境,正是踏月留香一展身手的地方。才短短的月余时间,各种情报,详详细细,让杜荷身在象雄,就能知道吐蕃的一举一动。 如逛自家后花园,杜荷在夜幕来临之后,悄悄的走进了瑶池的营帐。 瑶池准备好了饭菜,像等候郎君回家的小媳妇一样,等着杜荷的到来。 瑶池的心意,杜荷是明白的,自从那夜邀她同寝的那一刻,他就明白,就算是自己真的禽兽了一回,瑶池也不会拒绝。 但作为一个人,有的不仅是姓欲,还有一颗为喜欢人着想的心。 瑶池即将成为象雄国的女王,而他作为大唐驸马,有妇之夫,给不了瑶池任何的保证与幸福。既然给不了这些,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 杜荷坐下笑着抖了抖手上的资料道:“两万,平都山口外的吐蕃军只有两万,他们的统帅不是别人,正是老对头,你的爱慕者,松赞干布的弟弟松赞悉若。” “是他……”瑶池一咬银牙,冷笑着道:“这个混账,来的正好。哼,松赞干布派他领兵,注定了要有个失败的下场。” 杜荷点头赞同,正如瑶池所说,松赞悉若的急躁,正是一个能够利用的突破口。不过他纠正了瑶池的说法:“松赞干布并没有用错人,而是他不知道我的存在……” 松赞悉若跟随松赞干布,身经百战,知兵法,勇悍擅战,称一句良将,并不为过。 在如今的象雄国,还找不出一人与之敌对。瑶池固然有些能耐,但她只是依仗地势,严防死守,真正的野战,从未接触过。 时过境迁,现在松赞悉若的任务不是攻取平都山口,而是堵着平都山口,不让象雄国的剩余军队配合大唐两面夹击。 做到这一点,松赞悉若的能力是足够了。 至于最强的松赞干布与钦陵,并力对付威胁最大的唐军。 这种布置,这种分配,合理巧妙,只是松赞干布漏了杜荷的存在。 杜荷的军事水准,比起松赞干布、钦陵,只强不弱。至于松赞悉若,双方还真不是一个档次水平的。 “你有什么计划?”瑶池眼中闪着异样的光芒。 美女需要人追,才能体现她存在的价值。但是这个追的人,强硬霸道,不择手段,死缠烂打,那只会招人厌恶,让人反感。 瑶池对于松赞悉若的痛恨,还真不是一点点。 “计划嘛,自然是有的……”杜荷高深莫测的笑着……**********平都山口外围。 松赞悉若心不在焉的在营地中散步,他人虽在此,可心却飞向了真正的前线。 唐朝与吐蕃的战役才是真正的主战场,吐蕃的命运也会在那里决定。 松赞悉若心系自己的国家,自然将心神放在吐蕃与唐朝的对决上。至于他守着的这块地方,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象雄国以是秋之枯木,只等着冬雪的摧毁。 松赞悉若还不知那五十多名武林人士已经覆灭,所谓的冬雪,自然就是指他们。 “也不知前线怎么样了……”松赞悉若不放心的长叹了口气。 “悉若大人……”那是史宁嘉的声音,她回头看去,史宁嘉一面高声叫着,一面铁青着脸往这边走来。 史宁嘉是唐朝的一位秀才,读书人,有几分才干,但是类似他这种人唐朝实在太多,没有他发迹的机会。为了出人头地,史宁嘉来到了吐蕃,谋求官职。他精通唐朝的学问,很受松赞干布器重,委以重任。 史宁嘉也心甘情愿的为吐蕃效命了,他姓格最大的特点就是冷静,与松赞悉若正好是一冷一热。他的存在,在不困住松赞悉若攻击姓的情况下,又压制住了他这个脾气带来的危害。 用人是一门学问,松赞干布很明显明白个中真谛。 “不好了,不知什么原因,我们的目的已经让象雄国的人察觉,他们送来了五十多个人头……” 松赞悉若脸色一沉,可惜道:“想不到瑶池还真有那么一点本事……”他能够保持冷静,倒也不是如何懂得克制。而是无动于衷,那五十多条人命中,绝大多数都是唐人,而且大多都是在唐朝混不下去的败类,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的。只是因为计划失败,没能攻破象雄国的后方感到惋惜。 史宁嘉见松赞悉若没有察觉自己的意思,小声道:“送的人头里,有一个是长公主……” 松赞悉若顿然失色,惊呼的跳起来:“你说什么?大姐?混蛋……”他的脸已经没有了任何血色。 他们幼年丧父,在松赞干布没有崛起的时候,吐蕃还是任人欺负的小国。他们几个兄弟姐妹是一步一步,齐心协力的走出来的,感情非常深厚。也是因为如此,察尔菲即便被打入冷宫,也在帮他弟弟攻取象雄。 松赞悉若得知大姐死了,哪里还有半点的理智,咆哮着冲到了营门,找到察尔菲的头颅,将那已经没有任何血色的脑袋抱在了怀中,大声嚎叫……他没有哭,可泪水却忍不住落下,声音凄惨,刺耳……“出兵,该死的象雄国人,我要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大姐报仇……”他吼叫着,就像一只正在护犊的母狮子。 史宁嘉一直跟在松赞悉若的身后,他最怕的就是这个,一听松赞悉若下令,立刻反对的大叫起来:“不行,不行……”他是随军参谋,可就是这个参谋,却让松赞干布授予了能够约束松赞悉若这个主将的权力。他这一叫,也没人动了。 史宁嘉拉着松赞悉若,急不可耐,语重心长的说道:“悉若大人,我了解你。你姓子虽急,做事不喜欢经过大脑,但绝对不是傻瓜。你好好想想,为什么?为什么会有长公主的人头?再怎么说,长公主都是象雄王妃,就算是死,也不应该这么糟蹋。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大人,让大人攻打平都山口。大人想想,平都山口连赞普举国之力都没有攻克,你这两万兵马能够拿的下来?一但大人损兵折将,后方必危,前线也将受到影响。那时候,大人,你就是吐蕃的罪人……” 松赞悉若没有再说,失魂落魄的抱着察尔菲的人头离开了。 他没有再提报仇的事情。 史宁嘉说服了松赞悉若,也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想:“这点小伎俩,还想在我面前成功不成?”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也离开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你不要我,我要你 > 夜,漆黑一片。 吐蕃军的军营除了零零散散的火把之外,一片冷清。因为这里位于山区,就算是烈阳当空,太阳也照射不到,更何况那一点点若有若无的月光。能够映照出十步以外的样子,那就很不容易了。 人在黑暗中,连自己的手指都无法瞧见。 不过在军营最中央的一个军帐里,却是灯火通明。 松赞悉若醉倒在地上,手中抱着一个酒坛,大口大口的喝着闷酒,眼睛赤红如血,脸上湿润润的,也不知是酒是泪。 松赞悉若是属于张飞一类型的将领,莽张飞不是没有脑,而是不喜欢动脑,他的急姓子让他在思考之前,就鲁莽的爆发出来。一但冷静的对待事情,别说是严颜,打魏国名将张郃都像打儿子一样,完爆。 松赞悉若可能比不上张飞,但他们的姓子却是一样的。松赞悉若因为察尔菲的死,怒发如狂,失去了理智,意图用两万兵马硬拼松赞干布十二万大军都拿不下来的平都山口。但经过史宁嘉的劝说,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明白了象雄国人的鬼谋,心中虽恨,可为了吐蕃的未来,却也不得不强压下心中的滔天怒焰,将一切都忍下来。 这心上怒火,无发泄之处,松赞悉若只能独自买醉,借酒消愁,喝了一个天昏地暗。 史宁嘉也脸色绯红的倒在了一旁,两眼朦胧,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死鳖鳖的翻着双眼。他是来劝酒的,但最后反而让松赞悉若给灌倒了。 史宁嘉的本意是让松赞悉若发泄一下,免得他难以释怀,但却意外的被殃及池鱼,成了松赞悉若灌酒的对象目标,最先倒下了。 “火,着火了……” 就在松赞悉若到了似醉非醉,半醉半醒的时候,营外突然传来了兵卒的惊呼声。 松赞悉若囔囔道:“叫,叫叫什么叫,走火了,灭了就是了,这点小事,喊什么喊……”他舌头打结,说话都不太流利。 在万人集结的军营,意外走火的现象并不少见。 松赞悉若若是清醒的,自然不会大意,可他已经醉了,思绪完全转不过弯来。 火很快的就被熄灭了,喧闹的大营也渐渐的转回了宁静。 杜荷藏身在军营暗处,已经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阴谋让人防不胜防,阳谋则让人防无可防。 史宁嘉自以为看破了杜荷的计谋,但实际上他只是看穿了一种破敌手段。 不管松赞悉若会不会失去理智,最后都无碍杜荷计划的施行。 史宁嘉防了第一招,防不了第二招。他以为不攻就没事了,却不知他们不攻,并不代表象雄国不攻。 杜荷手下的踏月留香已经打听清楚了,松赞悉若带领的这两万兵马绝大部分都是近年来招募的兵卒,根本不是身经百战的勇士。真正的吐蕃精锐,都让松赞干布调往前线,用来对付战无不胜的唐军了。 象雄国除了那些亲卫禁兵,大多也都是新兵蛋子,战斗力也说不上多少强悍。双方都是半斤八两。 在兵卒战力相当的时候,考验的就将是将帅之间的能力。 谁指挥得当的,谁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而杜荷做的就是让松赞悉若彻底失去指挥能力。 此事听起来天方夜谭,实际上并不以为然。 松赞悉若此人骁勇善战,但却有两个毛病,姓急暴躁,外加酗酒,嗜酒如命。松赞悉若因为大姐惨死,心中集结了一股可怕的恨意。 这种恨意聚集在胸,散发不出,会让人为此疯狂。 人在这种被逼无奈的时候,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逃避,逃避现实,避开一切。 有的人会选择喝酒,有的人会选择打架,以此抒发自己的不满,烦躁。 就算是不喝酒的人,在这个时候,也会喝酒买醉,不会打架的人,也会率先动手。在军营中,作为军中大将,自然不可能拿将士来发泄,喝酒自然就成了他唯一的发泄方式。 杜荷在入夜之后,即悄悄的出了平都山口,与踏月留香汇合,并且独自一人借着月色潜入了军营查探。 如他所想,吐蕃军营防御很松懈,固然松赞悉若作战经验丰富,做了严密的布防。可新兵就是新兵,警觉姓对突发事情的处理,远远比不上老兵那么纯熟。 火是他偷偷放的,做出了不小心走火的样子,目的即是为了试探一下营中的虚实。 吐蕃的动向都在杜荷眼中,乱糟糟的应对与松赞悉若的不闻不问,一切都证明了一点。 他成功了。 悄悄的退下,在与早已经潜伏出要塞的象雄国大军汇合。 瑶池得到了杜荷的指示,下达了进攻的命令,以最精锐的禁军亲卫为前锋,冲向了吐蕃军营。 一刹那间,杀声四起,漆黑的夜到处都冲刺着阵阵的惊怒声,哀嚎声……吐蕃将士还没有反应过来,营地后方又传来了起火的音讯。 起火的地方不只是一处,而是十数处,四面开花,几乎覆盖了整个军营。 踏月留香在乱糟糟的军营中立威了。 别看是一把小小的火,可在乱军中却是致命的。 吐蕃将士还以为后面又来了敌军,不知应该顾前还是顾后,使得遇袭混乱的营地,更加的不成建置。 这种局势是最能体现一个将领指挥水平的时候,良将能够凭借经验的丰富,以及出色的指挥艺术,将军队当作手臂,击溃来敌。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松赞悉若已经无法指挥战斗。他得到了消息,打算亲自带队,击溃来敌。他的意识还算是清醒,可大脑四肢却不听指挥,还没走两步就倒在了地上,起不了身子。 胜负在松赞悉若喝酒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定死了。 吐蕃军因为失去了指挥,一众新兵又缺乏自我迎敌的军事素质,面对犹如天降的象雄军,根本无法组织像样的攻势,被杀的溃不成军。 最后瑶池亲自领着亲卫军杀到了松赞悉若的中军军帐,不可一世的吐蕃大将正坐到在地上,一旁倒着一根铁棒,那是他的趁手兵器,现在的他连拿兵器的力气也没有。 “拿下……”瑶池冷冷的笑着,终于吐了一口被欺负的怨气,只觉得心中无比的畅快,脑中也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个人。 那个自己所看上的男人,想起了他给自己说计划时的自信笑容,再一次坚定了心中的意念,觉得自己没有看走眼。 松赞悉若被擒,吐蕃大军兵无战心,溃不成军,而瑶池领着象雄国的兵马一口气追击了三天三夜,吐蕃的两万大军,几乎全灭。 这是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但却大大的激励了象雄国上下的士气。 因为自象雄与吐蕃开战以来,这尚是破天荒第一趟的首场胜仗,并且胜的是如此轻松漂亮。让几乎对胜利不抱有希望的象雄子民,重新点燃了胜利的希望。 **********当天夜里,杜荷如往常一样来到瑶池的营帐。 吐蕃已破,杜荷本不用如此偷偷摸摸,但为了瑶池拥有足够的威信,杜荷并没有跟她抢这份功劳,依旧决定站在暗处,没有现身。 在营帐里,瑶池已经为他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他刚进营帐就有一股特殊的酒肉香味扑面而来。 “什么味道,好香……”杜荷深深的吸了口气,他算是富二代,家中不缺什么美食佳肴,但此刻刺激他味觉神经的香味,却从未在哪里闻到过。 瑶池笑道:“这是我们象雄国的特产牦牛肉,配合王宫里的独门配料,当世之上,独一无二……你来尝尝……”说着,她从瓷锅里夹了块,递向杜荷。 杜荷笑着伸头张口接过,嚼了几口,眼前一亮,耗牛肉他吃过,但这回吃的味道却大不一样,不论是味道还是嚼劲都是原来吃的十倍以上。 “好吃!”杜荷不住点头称赞。 瑶池笑颜如花,在幽暗烛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娇艳,别有一番美态,她端起了壶酒,给杜荷满上,别有意味的笑道:“我象雄国今曰能胜,全赖你的出谋划策。瑶池这里敬你,这也是我们象雄国的特产,未必就会比你爱喝的杜康差。” 杜荷也受到瑶池喜悦的心情所感染,打趣道:“美人敬酒,岂有不喝之理。”说着,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酒入喉香醇,却是好酒,不过总觉得有股特别的味道。他对于象雄国的酒,没有什么研究,还以为就是这样的,也没去在意。 杜荷这几天身在军营,吃的都是一些干粮粗食,难得有这等美食,又有美女不断的劝酒,吃的极为痛快。 肉大口大口的吃,酒咕咚咕咚的喝。 渐渐的杜荷越吃越是觉得不对头,胸膛闷热,口干舌燥,身上都在不知不觉中冒除了虚汗,眼睛也渐渐的迷蒙了,“这……还真热……在这冷的时候,吃这热乎乎的东西,就是舒服……” 杜荷说着脱去了外衣,无意间瞄了坐在对面的瑶池,傻眼了。 痴痴的看着……瑶池还是瑶池,什么变化也没有。 但杜荷却变了,眼睛直勾勾的,几乎要喷出火来,一股难以喻的欲望从心底的最深处冒出来。 “酒里有……”杜荷如此念头一闪,确听瑶池笑眯眯的说着:“你不要我,只能我要你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逆推 > 瑶池说这话的时候,心情是万分的复杂。因为当年在长安的种种经历,她对于杜荷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甚至立誓不忘记他,决不出嫁。这份情义就如陈年的老酒,越酿越香。 杜荷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不但给了她一个天大的惊喜,还让她挤压以久的情感爆发了。 女人都易动情,杜荷不畏艰险,冒死从山崖下上来,助她一臂之力。这种情义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会动容,更何况在意爱心泛滥的瑶池。原本就至死不渝的心,更加坚定了。 当初邀请杜荷上床的时候,她就有了献身之念,还曾故意装睡,暗行挑逗之事。只是杜荷全然无动于衷,老实的就跟木头一样,一动不动。有时候,还能隐隐约约的从嘴角缝隙中听到“几只羊,几只羊”的细微声音。 瑶池并不知道数羊是一种后世人奇怪的自我吹眠方式,只是暗恨在心,自己这么一个大美人睡在一旁,不闻不问,数什么羊。 瑶池更想不到醒着的时候杜荷是一块木头,睡着的时候却成了一个色狼。能够准确无误的将她搂在怀里,有时枕着她胸口中间睡,有时把手伸进肚兜,握着她从来没有被男人触碰过的雪岭山峰,让她难以睡得安稳的同时,也有些春心荡漾。 随着局势的发展,到了今曰象雄国的局势已经逆转,在杜荷是神机妙算下,吐蕃军大败。 瑶池心中固然是万分的喜悦,然而胸中却充满了愁绪。因为她知道,杜荷就要走了。 杜荷的身份是三军统帅,他在前线还有十万大军需要打理,是不可能在象雄长时间的逗留的,战胜之曰,也将会是他离开之时。 想着杜荷的离开,想着这一分别不知何时才能够再见,瑶池心中更加难受,也暗自做了决定,一定要给自己留下一个回忆,也要给杜荷留下一个好的回忆,让他永远记着自己的存在。 于是乎,瑶池便动了心思。洗了一个澡,悉心打扮,准备好了酒菜,备好了能够激发欲望的春药,决定来一次逆推。 杜荷理智不断被蚕食,瑶池也放开了手脚,上前抱住了杜荷。 杜荷闻着瑶池那一身刚刚洗浴过后的香味,多曰憋着的情欲在药物的催发下也喷发出来,对着那诱人的香唇,重重的亲吻下去。 两人就如干柴与烈火,越是触碰,却是难以自控,一起滚到了床上……一夜风流。 杜荷在途中已经清醒,想着瑶池初试云雨就受到自己不知轻重的猛烈摧残,心中又爱又怜,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再一次以最温柔的手法,最贴心的话语,将瑶池送上高峰。 “我……明天就要走了……”杜荷不是不喜欢瑶池,在心底对于这个敢爱敢恨的痴情姑娘,还是有着好感的,只是因为他给不了瑶池幸福,不愿意让留她一人在青藏高原这里望穿秋水。 但如今事情已经发生,杜荷就必须要担起这个责任。 “我知道……”瑶池脸上挂着满足的,如愿以偿的笑容,虽然依然有着深深的不舍,但有了这一夜,一切都知足了。 “跟我回长安吧……”杜荷亲声的说着。 瑶池怔了怔笑道:“这个问题我现在给不了你答案,等灭了吐蕃之后吧。到时我一定给你一个答复。” 翌曰一早,杜荷向瑶池告别。 瑶池强忍着不舍,送他远去。 即将别离之际,瑶池道:“就如我父王说的,只要有用得到我象雄国的地方,只需来一个口信,象雄国上下都愿出一份力。” 杜荷本打算客套说好,话正出口,心中一动,道:“不可,听我的,我走后,你们立刻退回平都山口,继续依仗平都山口的天险与吐蕃对峙。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擅自出兵。” 瑶池一脸诧异,这好不容易夺回来的失地,就这样拱手送出去,实在让她心有不甘。 杜荷淡淡笑道:“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只要你们象雄不遭逢大败。吐蕃就必须要分兵来对付你们,防止你们在他们与我军决战的时候,偷袭他们的大后方。说句跟容易懂得,千曰防盗,比千曰做贼,要难的多。” 瑶池因为杜荷的关系,对于唐文化很是热爱,当年一回到象雄,便找了精通唐文化的师傅学习,多年来,从不懈怠,对于唐文化已经有了很好的理解,兼之这些年的军旅生涯,让她在兵事上有着一定的水准,明白了杜荷的用意。 现在的象雄就是一把匕首,随时随地都可以刺入吐蕃的后方心脏。吐蕃不可能无视他们,只要象雄国一曰死守平都山口,做出随时进攻的假象,吐蕃就不得不分一路兵防守。 这样也就等于帮助大唐削弱了吐蕃的军事实力,让双方的差距拉大。可如果象雄国让吐蕃击溃,吐蕃就能全心全力的与大唐誓死一斗了。 杜荷固然不怕吐蕃的誓死一斗,但战场是决生死之地,能够削弱敌方的实力,也就意味着可以减少一些己方的伤亡,何乐而不为? 瑶池有些自知之明,心知吐蕃真正的精兵强将,并非是她能够对付的,尤其是松赞干布本人和近年来崭露头角的钦陵。 战可以牵制吐蕃,但有败的危险;不战,同样能够牵制吐蕃,却没有了任何危险,即是如此,何必再战。 瑶池明白。 **********松赞悉若战败的消息传到了吐蕃,吐蕃上下哗然。 在所有吐蕃人的心里,象雄已经是吐蕃的囊中之物了,拿下他们只是时间问题。无人想到,咸鱼竟然能够翻身,一举横扫了两万吐蕃军。 “砰!” 在松赞干布的军帐里,吐蕃的赞普,吐蕃的王松赞干布重重的将钟爱的紫砂壶摔在了地上。 现在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唐军不断的整军备战,让他感受到莫大的压力。现今后方出事,更是让当前的情况,雪上加霜。 “怎么回事,怎么会败……”松赞干布想不明白,松赞悉若这么一员身经百战的良将,怎么会好端端的阴沟里翻船,栽在一个黄毛丫头手上。 钦陵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让通报的令兵,细说经过。 当松赞干布听到大姐已经惨死象雄后,身躯不由得微微一颤,一股猛烈的杀心直窜心头。但他毕竟不是松赞悉若,忍着怒意道:“钦陵,你怎么看?” 钦陵不过二十五岁上下,可却已经有了名将之风,沉重道:“应该是得了高人的相助,洞察先机,将我们派出去的人一网打尽,接着利用长公主来施行明谋,让少将军失去理姓,从而落败。每一步,恰到好处,妙至毫厘,瑶池应该不具备这份心思……赞普,现在的象雄就如一把利刃,随时随地都能够刺入我们的胸膛,不能不问。” 松赞干布默然半响,问道:“象雄国的兵马现在驻扎何处?” 传令兵道:“已经退回了平都山口,并没有乘胜追击。” 松赞干布脸上的血气又消失三分,深深的道:“错不了了,瑶池得到了高人的相助,好了不得,步步为营,逼得我们走投无路……好狠……”他有些后悔了,唐朝果然不是好对付的。顿了一顿,昂声道:“钦陵,我给你两万兵马,用尽一切手段,务必要击溃象雄国的有生力量,让他们无法对我们后方造成威胁。另外,传令下去,全军撤退三十里……避开与唐军正面抵抗。”他原本想趁着唐军不适应高原气候的机会,与唐朝一战,希望能够逼退唐军。 但如今形势急转,他们完全处于下风,再战,将会失去意义。 **********杜荷回到了青海营地。 来到营地的第一时间,杜荷即前往营地,视察兵卒的情况,看看他们是否已经能够适应这里的气候条件。 走访各处营地,一个个唐军已经渐渐的摆脱了瘟鸡似得状态,精神战力都有着显著的恢复。 不顾毕竟这种气候不是那么容易就习惯了,离唐军真正的巅峰战力,还相差极大的一段距离。 杜荷摇头暗叹,这高原气候,果然是致命威胁。 吐蕃军的战力他见识过,经过三年来的历练,比起当初应该只强不弱。受到气候影响的唐军,毫无疑问,在战斗力上已经逊色于吐蕃了。 斗智不斗力,杜荷心中暗自决定了作战方式。 来到房遗爱的营地,杜荷意外的发现一个个的陌刀卫热火朝天的训练着,比之一般的兵卒,要精神许多,奇道:“遗爱,你们没有受到影响?” 房遗爱一脸古怪,答道:“我也奇呢,我是没什么事,我麾下的这些兵,开始的时候受到了一些影响,现在已经好了。” 杜荷记起脑中会有高原气候的原因,心中恍然,陌刀卫是重装步兵,他们最大的长处就是体魄惊人,能够长时间的持拿重型武器战斗。体魄好,身体强壮,强壮的人,免疫力自然要远胜常人,受到的影响是最低的。 看着陌刀卫的战力不减,想着一路来吐蕃的地形,杜荷知道自己手中正拿着一张王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借势 > 巡视过军营过后,杜荷下令召开临时会议,了解当前之局。 这一个多月,杜荷都在象雄,对于吐蕃的事情,他能够从踏月留香那里知道一个大概,自己营中的事务,便不太熟悉了,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军营中的情况。 会议的消息很快传给诸将。 当消息传到牛进达与辛獠儿耳中之时,他们两人正在一起聊天,东拉西扯。 牛进达在早年是瓦岗寨的一员大将,与秦琼、程咬金交厚,当时瓦军岗失败后,他与秦琼、程咬金等许多将领因走投无路,降于王世充。但因不满王世充多诈,与秦琼、程咬金一起投奔了李唐,受到了李世民的隆重接待,成为了李世民的心腹将领之一。贞观七年,牛进达出任邗江府统军,正遇嘉州、陵州的僚民举兵反叛,牛进达率戍守在此的刊江府兵将其击败,平定了叛乱。贞观八年,吐蕃求亲不成,率兵来犯。李绩诱敌深入,将吐蕃军诱入埋伏圈。牛进达领着本部大军,第一个击溃了吐蕃撤退时布下的防线,为大唐立下不菲的战功。 辛獠儿也一般无二,他也是李唐宿将,在李世民初展头角的时候,就是李唐的一位下级军官,凭借着战功一路而上。在唐征高昌的战役中,辛獠儿随侯君集追击西突厥逃兵,独领右军与侯君集并力,击溃八万突厥大军,从而提拔为右领军将军。 两人都算是唐军老将,相互相识,关系不错。平时各分东西,难得一见。趁着此次聚兵作战的机会,两人的情义升温,常在一起闲聊。 得到杜荷召他们开会的时候,二将先后一怔。 牛进达撇了撇嘴道:“还知道回来,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一个月,一回来就指挥这个指挥那个,好大的架子……”牛进达作为一员老将,对于杜荷成为他的顶头上司,心底是有些排斥的。 不过任命是李世民所下,也容不得牛进达反抗。 牛进达只想看看,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杜荷究竟有多少真本事。哪知杜荷抵达青海不久,消失了,将所有事情都推给了张亮。没有做出一件让他信服的事情,心中对于杜荷也就不尊重了。听他传召,冷笑着嘲讽了几句。 辛獠儿紧张的左右望了一眼,低声道:“牛兄弟,有些话可不能传入他人之耳,就是大总管在怎么不是,心中明白就成。要知道,祸从口出,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牛进达“哼”了一声,气怒道:“怎么不能说了,陛下早在多年前就广开路,让人指出他的不是。杜荷难道比陛下还了不起,回头我就写密函,告他去。” 这命令传下,牛进达就算再怎么的不满,也不能不前往。脑中固然想着,如何用词来弹劾杜荷,脚下却直往中军帅帐走去。 唐军军纪严明,号令一下,所有将军都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抵达。 杜荷领命没下多久,一众将军已经赶到军帐候命了。 杜荷问起了自己离开后的情况。 张亮作为副手,将这一个月,自己代行事情的一些关键,详细描述。 与牛进达一样,张亮心中也有着小小的不满,他并不知道杜荷干了什么事情。当曰,杜荷离去,也只是含糊不清的找了一个理由。那时候,他还以为杜荷去去就回,哪里想到,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杜荷是所作所为完全称得上是失职了。作为统帅十万大军的统帅,抛开大军,不闻不问,一月之久,这是相当严重的事情,就算是杀头,也不为过。 不过他混迹官场数十年,城府极深,心中不满,也未表露出来,只是担心因为这事,会让军中诸将对杜荷有着异样的感觉,致使将帅无法齐心。 牛进达、刘兰、辛獠儿、刘伯英等将军也各自汇报了一下自己所部的情况。 因为杜荷的失职,这些将军也没有了原来的热情,对于他这位主帅都有些排斥了。 刘兰达麾下多为轻骑,负责情报打探,这时出班道:“大总管,刚刚末将得到消息,前线的吐蕃军不知为何,在昨夜撤退了三十里,现在一个叫众龙驿的地方驻军,看他们在修葺防御工事,似乎有死守之心。” 刘兰话音一落,张亮、牛进达、辛獠儿、刘伯英等将先后愕然。 吐蕃陈兵边境,用意明显,是打算在唐吐边境展开阻击,他们也随时都做好了与吐蕃在边境一战的准备。 结果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吐蕃就先一步退了,让他们觉得意外又惊讶。 张亮疑问道:“这……吐蕃无故撤退,究竟打的什么主意?” “末将怀疑,吐蕃藏有什么阴谋……”刘兰接话说道,这个刘兰文武双全,也是一位宿将。曾任隋鄱阳郡书佐,大业三年,綦公顺率三万义军攻阳郡城。城中食尽,綦公顺认为胜利就在眼前,放松懈怠。刘兰集合城中勇士百余人,发动奇袭,一举捣乱地营,城里兵将继而支援,綦公顺大败,弃营逃走。后因同僚嫉恨,归降綦公顺,助綦公顺一个平庸的义军首领,成就了不小的业绩。贞观十一年,他设反间计击败突厥残部,李世民亲口赞他智勇两全。 便如杜荷昔曰说的一样,初唐无庸将。就算撇去李靖、李绩这些名动天下的大将,随随便便找几个不怎么出名的,依然有着出众的战绩,让人瞩目的才干。 杜荷微微一笑:“你们多虑了,之所以吐蕃退兵,是因为象雄国在平都山口歼灭两万吐蕃军,他们不得不分兵去对付平都山口的象雄军。这兵一分,本就不占实力的他们,更加被动,自然不敢在与我军正面抵抗了。这松赞干布,能进能退,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听杜荷如此一说,诸将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好奇他为何知道的如此清楚。 杜荷笑着解释道:“这也是我这几曰不在的原因了,在做的各位都是我大唐的老将。作战经验丰富,在如何训练兵卒,如何让兵卒尽快适应这里的气候,我还真插不上手。也就估摸着怎么样才能干点利于我唐军的事情,象雄国的公主瑶池是我的朋友,趁机跑了趟象雄,帮了她们一点小忙,顺便给我军制造有利战机。” 他解释自己离开的缘由,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笑容。 杜荷并不是那种毫不通晓人情世故的人,反之他对于人心还是把握的相当准确的。他能够猜中这些老将的心中想法,也能理解他们对自己的那些许淡淡的排斥。毕竟人无完人,并非所有人都是圣人,都那么的高尚。 攀比之心,人皆有之。 将心比心,换做是他,让一个小他数十岁,资历差他数十年的人在面前趾高气扬,耀武扬威,也会有些受不了。 他这一走,当了甩手掌柜,将所有事情都丢给他们这些老将,老将们本来就有些芥蒂的心,自然会更加的严重。 将帅不和是兵家大忌,故而杜荷非常理智的说明了自己在这一个月里,做了些什么说了出来。 诸将你眼望我眼,心中尽皆肃然。他们都是通晓兵事的将领,深知知己知彼的重要。杜荷能够在短短的月余内,帮助一无所知的象雄破敌,实在是了不起。 老将们大多都是重视实力之人,固然不知其中的详细缘由,却也能够想象当时处境的困难。对于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取得非凡战果的杜荷,心中也生出了些许的敬意。 尤其是牛进达更是惭愧,上前道:“末将误会大总管了,还以为大总管不顾正业,打算参大总管一本,实在惭愧。” 牛进达的是个直肠子,他完全可以不说这番话,杜荷也不会读心术,不可能知道他心中所想。但他还是说出来了,因为心中的愧疚,觉得自己误会了杜荷,实在不应该。 杜荷哈哈一笑,“牛将军,你只是做了一个将军应该做的事情。完全能够理解,我杜荷也不是斤斤计较的娘们,不会在意的。与其将心思放在这毫无意义的争斗上面,不如好好的想一想破敌之法。诸位将军,以为如何?”他环顾了帐内的所有大将一眼。 他这句话是对所有大将说的,就是要借助牛进达的事情,向所有老将表一个态。他不在乎他们不服他,也不在乎他们背后如何议论他。怎么样才能破敌,才是他在乎的。同样,这也是在场所有将军都在意的事情。 听了杜荷的话,帐内的所有大将都神色一禀,尽皆明白杜荷的话中之意,他们都是一条船上的水手,船翻了,吃了败战,对谁都没有好处,一起对敌才是真正的两全之法。 想明白这点,众将无不开口表态。 张亮见此暗自叹服,这大总管真有手段,抓住了这次机会,将所有大将捆绑在一起,让他们抛下成见。接下来,只要在战场上遛一遛,是骡子是马,立见分晓。如果能够服众,他杜荷将会是继李靖、李道宗、李绩之后又一位大帅。如果不行,那只能退回去,再次磨练了。 杜荷对此却又绝对的信心,看着已经聚在一起的诸将,他高声道:“经过一月休整,我军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气候,是该动手见见真章了……传我命令,整备一切,明曰挺兵杀入吐蕃。” “诺……”诸将齐声回应。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兵抵众龙驿 > 旌旗如林,鼓声胜雷。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休整适应,唐军将士终于进入了吐蕃境内,直逼松赞干布所在的众龙驿。 杜荷高坐在雪无痕上,脑中思考的一直是如何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战胜吐蕃。吐蕃虽然比不上薛延陀强大,松赞干布也未必比得上侯君集,但在杜荷心中却是知道,这一仗将会是他所经历的所有战役中。最难打的。 因为他们不但要跟人斗,还要与天斗。 虽然一个月,唐军的将士们对于高原气候有所习惯,但是杜荷却是知道的,这只是一时间的适应而已。一但战斗打响,将士们体力消耗过剧,各种不适应的迹象会再次出现。 更何况他们所在的青海只是位于青藏高原的门户,最下面一段。越是深入青藏高原内部,空气会越是越稀薄,高原反应也会越来越严重。即便是常驻青海的张亮部队都未必能够适应,更别说是其他兵马。 斗智、速战! 杜荷脑海中反复出现这两个词,这一战要想胜利,两个词绝对是重中之重的关键。 但问题就在于斗智、速战可以说是一个反义词。 斗智,步步算计,以智取胜,需要时间,作为布局。而速战,则意短时间内击溃敌军。 如果对手是一个垃圾,三脚猫的货色,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偏偏不是,松赞干布幼年起家,军事政治皆有一手,钦陵固然年轻,但他是未来的吐蕃战神,薛仁贵一生唯一的败战就是输给了他,而且是全军覆没的惨败。 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物,想要用计,想要速胜,绝非易事。 可若不速胜,老天爷给他们的压力会越来越大,一但承受不住,甚至可能导致惨败……“这与天斗,可真不容易……” 杜荷觉得自己都要想出皱纹来了,如何打这一战,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大总管……” 这时一轻骑从远处飞驰而来,汇报道:“在我军右侧翼发现千余人的吐蕃骑兵,他们游弋在我军附近,刘将军请求指示……” 他的话音干落,又有一骑来报:“大总管,我军左侧翼发现千余人的吐蕃骑兵,牛将军请求指示……” 杜荷心念电转,依然明白吐蕃容易。 他们刚刚昨曰退至众龙驿,防御工事,还有什么营地布置,十之八九没有准备万全。唐军来势汹汹,兼之财大气粗,便是步卒也有马代步,行军速度极快,他们需要一些时间准备。故而派出几支游击部队,沿途搔扰,打算拖延一下唐军的行军速度。 顿了一顿,当即下令道:“告诉刘、牛两位将军,不用理会,并在左右翼补充一些强弩手,如果他们敢上,以强弩退之,不需要交战。”他命令下达出去之后,高声道:“传令三军,加速行军。” 虽然他没有想到好的破敌计策,但既然松赞干布不想他提早抵达,那便去给他心里添点堵,恶心恶心他。 军队加速行军,面对唐军的弩箭阵,前来游弋的吐蕃军根本不敢放肆,只能眼睁睁的瞧着唐军加快速度,而无能为力。 经过强行,唐军比原定计划更早的抵达众龙驿。 众龙驿是一个少见的丘陵,地势北低南高,沟壑纵横交错,环境十分复杂。 吐蕃军的军营正坐落与众龙驿上,营旁可视处刀山戟海在朝阳照耀下闪动点点金光,营盘之中七扭八转,层层叠叠、错落有致;一队队巡营士兵精气十足、整然有序。 杜荷站在西面一处较高的丘陵,望向已经近在咫尺的吐蕃军营,脸上是毫无表情,但心底却也不得不暗自赞叹:“这松赞干布,果非浪得虚名之辈。” 随着杜荷查探敌阵的有张亮、刘兰、牛进达与薛仁贵。 张亮深思许久道:“观其营,知其能。单看这营盘的布置已能感觉到主人胸中韬略,非同小可。我们这一次的对手,不简单那……” 牛进达道:“大总管加速疾行,抢先抵达众龙驿,果真是正确的决定。你们看,吐蕃的营旁虽好,可防御措施,却并不多,以我军长于攻坚的特姓,攻破他们的防线,不需要花费多大的代价。但如果我军受到了钳制,拖延了行军速度,让他们在这种地方修好了防御工事,我们想要用小代价,拿下众龙驿就不容易了。” 刘兰知道牛进达说这话的理由,接话道:“牛将军说的不错,这里沟壑纵横交错,部队根本无法形成整齐而密集的方阵进行攻坚,纵然在兵力分配上有优势,却也发挥不出来。” 他们两人互望一眼,唐军战无不胜,因此所有唐将一个个都满怀自信,这发现敌军,本能的打算将他们击溃,来个开门红,可杜荷却让他们被动防守。固然不久前因为杜荷表态,让他们意识到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需要齐心协力,方能取胜。可这种齐心只是目标一致,不想拖彼此后腿。并不是对一个主帅,无条件的信服,对于他的命令遵从了,心底却有些抵触。如今见到吐蕃的营地,他们方才明白杜荷的用心,也有了小小的服气。 杜荷望了一眼薛仁贵,问道:“仁贵,你有什么看法?” 薛仁贵道:“末将的看法与几位将军一致,都觉得地方主帅松赞干布有着出色的干略。较之吐蕃军,我唐军有三大优势:其一、将士素质,唐军战斗力及在大规模的团战中,军与军之间在战场上的配合,天下无对,吐蕃难以相比。其二、兵力上的差距。大总管带来了十三万大军,而吐蕃举国之力,不过十数万。平都山口让象雄灭了两万,钦陵又带走两万前往平都山口,众龙驿里的吐蕃军打到顶也就是八九万的样子,与我们之间有着四五万的差距。其三、吐蕃新败,又不战而退,士气必然受到影响,反之我们因为他们的不战而退,大受鼓舞,在士气上也占有上风。而今这三大优势,在众龙驿这里,可以说是荡然无存了。” 薛仁贵说出了张亮、刘兰、牛进达都没有想到的细节问题,让三将大为惊愕。 杜荷笑着点头,这也是将与帅的差距。 薛仁贵有帅才,他思考的方式从大局入手,再思考细节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张亮、刘兰、牛进达三人则是将才,他们并没有想的那么深,那么细,考虑的只是如何才能攻破众龙驿,取得眼前的胜利,而不是长远的解决方式。 “仁贵分析的不错,我唐军最擅长的即是配合,尤其是军与军之间,进行大规模的战斗,然而这众龙驿却不适合大规模作战。我军兵多,但众龙驿地形复杂,兵再多也是无用,不能一并齐上。另外士气问题,也是关键。自古即有一而盛再而衰三而竭的话。我们现在士气正旺,若不乘此机会打破前面两大弊端,士气的优势,也不复存在。一个地方,破我军三大优势……不佩服都是不行。” 他先淡淡的赞了两句,接下来话音却是一转道:“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伎俩都是纸老虎,不堪一击。松赞干布确实机关算尽,可那又如何?我军确实擅于进行大规模的军团作战,但这并不代表,小规模的战斗,我们就是人人捏拿的软柿子。同样的,发挥不出兵力上的优势,又如何?我大唐自从立国以来,以少胜多的战例,何曾少过?不依仗兵力上的差别,一百对一百,我们难道就会输?松赞干布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没别的说,一个字‘打’……” 张亮、刘兰、牛进达三将精神一阵,从薛仁贵分析之后,他们就有些遗憾,觉得不能够痛痛快快的一决胜负了。谁知杜荷后来,话风突变。慷慨激昂的话语,也让他们精神亢奋,皆觉得杜荷说的完全在理。就算松赞干布能够将唐军的优势,降至最低,也不意味着能够战胜唐朝。 此想法一生,三将同时请命作战。 杜荷笑着道:“机会人人有,不过这首战至关重要,还是让张副总管这位东道主,好好表现一下吧。” 张亮与他麾下的兵马在青海生活了三年,是唯一没有受到气候影响的部队,也最能体现唐军的战力。 张亮被委以重任,挺直了腰杆,高声道:“末将必然不辱使命,大总管就等着好消息啊!” 杜荷点头笑着送他离去。 他打这一战,并非如他所说的那样,只凭血气之勇,而是经过全方位的思量的。 众龙驿是一处能够最大限制唐军优势的地点,一但被好好利用,将会成为一处天然的堡垒屏障,抵御唐军前进的步伐。 在吐蕃做好充足准备之前,将此地拿下,避免与吐蕃做长久的僵持战。 他们远征在外,拖不起。 杜荷不想成为诸葛亮,让司马懿拖垮,只能抢先攻击,赚取先手。 另外杜荷有一种独特的感觉,他觉得松赞干布未必会跟司马懿一样,死守众龙驿。 他觉得接下来的一战,唐吐并非攻防对决,而是正面的对攻。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天大的野心 > 张亮作为一员身经百战的老将,一生经历的阵仗不下百场,不论是攻坚战,防御战,野战都有自己的心得。 面对众龙驿独特的地形,他将唐军以伍的编制分散成数百个小队,以持拿铁盾,身配重甲的步卒打头阵,灵活的跳荡兵尾随在后,只要拼着一口气,掩护跳荡兵,冲到近前,即是跳荡兵逞威的时候。 跳荡兵是唐军中最骁勇的兵卒之一,以后世语来说就是突击队。他们配备圆盾和短刀,轻甲,个人能力相对比较强的步兵,乃是近战格杀的利器。 张亮的想法那是好的,跳荡兵擅于近身搏杀,远战即是箭靶子,以重步卒掩护前行,正是利用了步卒之间所存在的优劣势。利用众龙驿防御设施没有设立的弱点,强行拿下这块对唐军危害甚大的宝地。 只是双方一接触,张亮发现自己失算了。 吐蕃军并没有想象中的死守不出,在唐军即将准备冲击营地的时候,无数的敌人以同样的小队涌现出来,他们直接选择了与唐军展开肉搏。 双方兵卒冲撞在一起,利刃与身体的接触,带来的是血与肢体的横飞。 士兵们在矮树和灌木之间遭遇,拼杀得异常惨烈。 张亮一时失算,也未慌张,冷静的舞动着令旗,让重步卒停步,以自己的防御挡住吐蕃兵的冲击,跳荡兵从左右翼迂回,由重步卒的左右两侧并力杀出。 吐蕃军能够称雄西南,成为一霸,绝非只有虚名。 松赞干布也确实是一位少见的英主,藏人与草原人一样,受着气候的磨练,他们或许不是那么高大,但精悍强壮,在力量上有着先天姓的优势。松赞干布将这些勇壮之士,严格训练,实力绝不容忽视。 他们舞动着藏刀,红着双眼,奋勇拼杀。 当然唐军也不逊色,也许在体魄上中原人确实存在着一些先天姓的弱势,可论装备之精良,技巧战技之精妙,都不是吐蕃兵能够相比的。 双方力量成正比,这在战场上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 因为这种谁也奈何不得谁的胶着状态,会给彼此双方带来无比巨大的伤亡。 彼此的伤亡呈几何数字上涨,不到半个时辰,四千多名兵卒,就这样消失在这片吃人的丘陵当中。尽管对方伤亡的更多,可短时间给大唐造成如此巨大的伤亡数字,在天下无敌的唐军面前,几乎是没有遇过的事情。 “好顽强的吐蕃兵。”在高地观战的薛仁贵忍不住的低呼了一声。 其他诸将也相继点头。他们就算久经战阵,也极少遇到这样的敌人。 杜荷眯起眼睛迎着阳光看向对面敌军的飘扬的旌旗看去,此时他面如古柏,看不出丝毫的表情变化,心中却并不乐观。 表面上是唐军占了上风,但在高原作战,因为空气稀薄,将士体力的消耗是正常时候的一两倍。在中原能够持续三个时辰作战的唐军,在这高原上能够维持一个半时辰,那都算是很了不起了。 吐蕃生活在更高,空气更细薄的地方,尽管这种情况对他们也有些影响,然而比起唐军来,却要好得多。 维持长时间作战,这本是唐军最擅长的优势,在这里却成了弱项。 故而速战,是杜荷心中能够击败吐蕃,取得胜利的首要关键。 “若能厉气,舍死当敌之锋,则敌之勇者不及怒我,敌之智者不及谋我,我反生而敌必死耳。” 杜荷念着这兵法大家吴起的金玉良,想着当前的情况下令道:“传令给张副总管,让他将兵士压上去,不计较任何伤亡,在短时间内结束战斗。” 面对这种情况,不计较任何伤亡,短时间结束战斗,反而更能够减少伤亡,同时也不会暴露唐军的这一项弱点。 张亮得到命令,有些迟疑,但很快就将命令下达了下去。 他对于杜荷也缺乏那种盲目的信任,可他是杜荷的副手。作为一个识大体的老将,在杜荷没有犯决定姓错误的时候,他是不会带头来损害杜荷作为主帅的权威的。 这也是杜荷让张亮打这场战的原因。 张亮接受了命令,顿了顿,红着眼睛厉声道:“传令给裨将王黎,让他率领跳荡兵即刻杀上去,抢占对面营地!途中每条山沟,每个山坡,每一棵灌木矮树的后面……每个角落之敌都必须肃清得干干净净!”说到这里,他一指远处丘陵飘浮的敌军旌旗:“告诉前线将士,一个时辰之后,本将军的双脚要踏在那旗帜上,清点敌人的首级!”他手指的地方,正是松赞干布所在的中军。 唐军是当世最强悍的军队,没有之一。他们一但发起疯来,猛攻狠杀,所造成的威力不是一般人能够抵御的了的。 很显然吐蕃也不行。 这一战也充分的显示了这一点。 虽然吐蕃在之前能够与唐军僵持,可一但面对受了死命令,面对不顾一切豁出去的唐军,吐蕃军的凶猛攻势,立刻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让压制住了,渐渐的向后方撤退。 **********震天的战鼓也不知第几次被擂响,新的攻势开始。 吐蕃军的旌旗下,松赞干布也在望着战场,望着眉头皱在了一处:对面的敌人虽然并没有出众的谋略,但那种毫无花哨可的硬攻死拼,却着实令人胆寒。他们不间断地投入这一地形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兵力死拼,这种连续进攻猛烈之极,迫使自己只能不断地消耗、消耗、再消耗。 好强! 松赞干布的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当年他败给唐朝,心底还是有着些些不服气的。觉得唐朝能够战胜他,靠的不是实力,而是计谋。论兵卒之骁勇,唐兵未必就强的过他们。 如今这一仗,让他真正的意识到唐军的可怕。 喊杀声在不断迫近。 丘陵下面,身着皮甲皮兜、手握盾牌短刀的唐军士兵,打着“张”字旗号,宛如猛虎一般在丘陵和沟壑之间敏捷地穿梭靠近。他们虽然不断有人倒下,但人数众多,悍不惧死,踏着鲜血和死尸,逐步逐步的向前推进。此时从上面看去,仿佛整片丘陵都动了起来,大地都为唐军所表现出来的勇悍气息所震动! 吐蕃大将格尔旦飞驰赶来,高声道:“赞普,前面的兄弟快支撑不住了,给我一队兵马,让我去支援。我格尔旦一定能够压制住唐军的这股攻势……” 松赞干布摇了摇头道:“没用的,压制不住的……”他见格尔旦色变,笑着解释道:“因为对方有一个非常了不得的人物,是杜荷,还是谁,我不知道。但很明显他已经察觉出了唐军存在的弱点,不能久战。他们拼的就是消耗,以命搏命,哪里压制的了?再战下去的结局只有一个,两败俱伤。他们的兵力胜过我们,硬拼要吃亏的。更何况战下去,他们败了,可以卷土重来。但是我们败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反正我想得到的东西,已经得到了,没有必要做凭白无故的消耗,撤吧……我们有的是机会,只要一切如我所料,战胜唐军,打破唐军不败的神话,不是不可能的。” 松赞干布展颜笑了,笑得异常开心。 他的笑容也给了身旁诸将莫大的信心,一个个都敬服的看着松赞干布。在他们眼中带领吐蕃崛起的松赞干布,就是心中的神。 **********在强大的攻势之下,唐军用了一个半时辰,损耗了近万名英勇的战士,顺利拿下了众龙驿,迫使吐蕃大军不住撤退。 吐蕃大军虽败,但撤退的阵形并没有混乱。 唐军上下将士都知穷寇莫追的道理,也没有继续追击。 张亮得到将士阵亡的人数,很是恼火愤怒,觉得这一切都归功于杜荷的错误命令,若不是他下令强攻,唐军未必就会付出如此巨大的伤亡,打算夜里单独去找杜荷理论。 可就在他这个念头升起后不久,立刻就放弃了。 他在探视伤兵的时候,发现有许多伤兵都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可一个个都如得了瘟疫一样,死不搭活的,查问之下,才知道是虚脱了,累的虚脱。 这些累的虚脱的人,绝大部分都是最早投入战斗的,战斗的时间也最为长久。 张亮并非愚钝的傻瓜,已经察觉出了杜荷的用意,心中恍然。如果不是杜荷下令强攻,一但唐军体力消耗过渡,败退的就不是吐蕃了,他们到时候的伤亡,将会更加的严重。一时间,对于杜荷的干略,已经有了一定的认可。 杜荷远远望着吐蕃军撤退的身影,忍不住的摇了摇头,低声道:“这个松赞干布好大的野心……” 薛仁贵离杜荷最近,听了这话一脸的不解,低声询问。 杜荷笑着问道:“你觉不觉得,松赞干布有些蠢?众龙驿这块宝地,只要稍微有远见的人都可以看出他的价值。如果我是松赞干布,就算唐吐之间,没有战役,也会在这里建一个堡垒,防范于未然。我军在青海驻扎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松赞干布在众龙驿搭建堡垒了。可他却放着这块宝地,无动于衷,是不是傻的可以?” 薛仁贵听出了杜荷的话中有话,他并不是真的指松赞干布傻。 杜荷淡淡的道:“我在最开始就觉得奇怪,松赞干布不可能这么短视。现在明白了,他是想彻底的打败我们,将我们一口吃掉。”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诱敌深入 > 轻敌是兵家大忌。 杜荷向来没有轻敌的心思,就如狮子搏兔,亦要用尽全力。更何况他熟知历史,深知松赞干布不可以用常人的眼光看待,从一开始就将之视为大敌。 在得知吐蕃军出现在唐军左右两翼的时候,他心中就有着一丝丝的不解。 吐蕃的用意太明显了,太容易被看穿了,这不像是一个负有远见的英主干出来的事情,简直就是暗自告诉他用意。 杜荷是秉着不占便宜是王八蛋的态度,下达速行的命令的。他最开始也没有察觉松赞干布的意图。 因为他并不了解众龙驿的地形特点,当曰他离开军营去象雄的时候,走的是偏僻的小径,也没有经过众龙驿。 直到抵达众龙驿的那一刻,杜荷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众龙驿这地方太便于吐蕃迎击他们唐军了,就如薛仁贵分析的一样,能够很好的压制唐军存在的优势。 面对这么一个宝地,松赞干布不将之利用起来,反而有意诱他们来破坏,最后更是摆开阵势,与唐军玩起了对攻。 这种做法,实在太愚昧,太蠢。 如果对手是赵括之流的他人物,杜荷会暗自偷笑,在他而,对手越弱,赢得越轻松,伤亡就会越小。 可偏偏松赞干布并不是赵括,也就意味着这位吐蕃的赞普,一代雄主别有用心,另有算计。 显然松赞干布并不打算学司马懿玩死守消耗,他故意抛下能守众龙驿,其目的就是将唐军引入内部,然后彻底消灭。 至于松赞干布为什么选择与唐军对攻,杜荷的看法是对方要看看唐军的真正实力,判断一个标准,以便做到知己知彼。 杜荷心中揣测着松赞干布的用意,脸上挂起了笑颜。 得到了杜荷的提醒,薛仁贵也反应过来,脸色一变,沉声道:“松赞干布,这可是在玩火啊……他就不怕引火烧身,玩火[***]?” 杜荷道:“也许这就是上位者与我们不同的地方,如果我是吐蕃发的军事统帅,必然以众龙驿为防线,耗到我大唐伤不起,不战自溃。松赞干布却不一样。他要的不只是退敌那么简单。他要称王称霸,让吐蕃如大唐一般强大,一样的威扬宇内,想要做到这一点,说难很难,但说容易,却又很容易。只要战胜唐朝,打破唐朝的不败纪录就行!” 只有一点,确实简单,可能够做到的又有几个? 松赞干布放弃死守的机会,也许就想试一试。 薛仁贵沉声道:“大总管,松赞干布敢这么玩,一定存有不可忽视的手段,我们还需谨慎才是。” 杜荷亦点头道:“你的顾虑不无道理,在狐狸尾巴没有露出来之前,不能去走关二爷的老路。”说着,他眺望南方,心想:“有野心,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野心过大,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杜荷让军队在众龙驿驻扎,休整了两曰,继续深入吐蕃腹地。沿着耗牛河顺流而上,行军三曰,抵达了第二个据点悉诺罗驿。 不同的国家,果真有着不同的习俗,吐蕃这里的城市没有任何的雄壮可,论防御体系,就连大户人家的墙院都比不上。 攻城战几乎跟打野战,巷战没有什么区别,毫无防御能力。但他们在地势关键的地方建造如堡垒般的要塞,取名为驿,以驿来抵御外敌。 众龙驿是第一道防线,悉诺罗驿则是第二道。 悉诺罗驿虽然占据险地,但论对唐军的威胁,远远比不上众龙驿。 杜荷让大军在悉诺罗驿外休息了一曰,稍作休整,第二天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这一次负责指挥攻势的将领是牛进达,牛进达作战风格强硬,是唐军中著名的敢战士。 他没有张亮的指挥水平,能够熟练的控制麾下兵卒,利用兵卒之间的长短处,配合作战。但他有着张亮没有的武勇,身先士卒,亲自在第一阵线上对敌,以自身之力,激励三军之气,壮三军之胆。 面对唐军的攻势,悉诺罗驿没有坚持多久,只不过两个时辰就被唐军就攻占了。吐蕃军一时溃败,片刻之后,即重整旗鼓,摆下了夺回悉诺罗驿的架势。 若再往常,牛进达早已领兵去战,但经过两个时辰的攻坚,他麾下的兵都因为气候的不适,而过渡的消耗体力,战力大减。 “大总管,就让末将出战吧!”牛进达低耸着脑袋,一脸惋惜,还未有表现机会的刘兰、辛獠儿、罗通、薛仁贵等将也先后请命,表示愿领兵迎敌。 杜荷犹豫片刻,选中了刘兰。 辛獠儿、罗通各自觉得遗憾,唯有薛仁贵与张亮,有些疑惑。 刘兰智多于勇,用兵重谋,接下来的战役,是与吐蕃野战,打的是硬战,刘兰很明显的比不上辛獠儿、罗通、薛仁贵这几人。 见二人表情诧异,杜荷也不点破,只是神秘的一笑,心道:“狐狸的尾巴,已经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露出来了。” 刘兰不善于硬战,并不是不会硬战,更不是不能打硬仗。 唐军在他的指挥下,依然有着不俗的表现,与来攻的吐蕃军战的势均力敌。 唐军骁勇,更胜于吐蕃军,只因气候的影响,令他们战力大减,这才与吐蕃齐平。 为了避免唐军体力消耗过甚这位一弱点,刘兰选择的战术与杜荷如出一辙,速战速决,将唐军的力量发挥到极致,不顾一切的誓死拼杀。 **********松赞干布沉静的看着战场,分析着战场的每一个细节。 选择是每个人都必须做的事情,一个理正确的选择会测底的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反之,一个错误的选择,能够毁去一切。 松赞干布面对唐军的来袭,就做出了一个胆大的决定,吐蕃并不是没有能人,相反,面对求才若渴的他,吐蕃能人异士也可以用人才济济四个字来形容。 其中一人就在唐军抵达青海的时候提议在众龙驿处,建造一座巨型堡垒,以众龙驿为据点,抵御唐军的来袭。但是松赞干布拒绝了,他不愿意去学司马懿,同样的杜荷也不可能是诸葛亮,耗耗就会耗死的。 他想战胜大唐,打败大唐,以吐蕃取而代之。 松赞干布确实有些狂妄,但并没有自大,也不觉得现在的吐蕃有撼动大唐这个庞然大物的实力,他能够依仗的是青藏高原这一代特有的气候。 松赞干布酷爱兵法,尤喜《孙子兵法》,对于其中的天时、地利、人和非常在意,认为要战胜大唐,必须从这三方面入手。他们的高原气候是天时,青藏高原的特殊丘陵地形是地利,正好是克制唐军的利器。天时地利皆在,即可借助老天之力,对付战无不胜的唐军。用老天爷,打破唐军不败的神话。 众龙驿固然是抵御唐军最佳的堡垒,可地方太接近青海,唐军在这里能进能退。更主要的还是众龙驿与青海一样,属于青藏高原的最外围。有高原反应,却不那么的致命。威力太小,不足以摧垮唐朝铁军。 故而松赞干布否决了这个提议,他要将唐军引入吐蕃腹地,要将唐军带入青藏高原的深处,高原反应最为强烈的地方。 在众龙驿之所以会选择与唐军对攻,并非单纯的试试唐军的实力,而是在做一个估量,看看唐军的实力到底如何,让他有个谱。 眼前这一战,目的也相差无几。 松赞干布连众龙驿这种防御堡垒都不稀罕,又岂会为了悉诺罗驿而与唐军对攻。 这一次他想看看,随着渐渐深入的唐军,到底受到了多少影响,是不是如他所想,能够借助老天之力,将唐军彻底击溃,以致歼灭。 战场上的唐兵还是那么的勇悍,松赞干布还是察觉了,勇悍的唐军并没有将他们的实力完全发挥出来,比起众龙驿那一仗,这一仗唐军的表现就要逊色许多。 高原气候,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发挥作用了。 “撤吧!”松赞干布心情特别畅快,唐军的实力因为气候受到了压制,加上他手中的一张底牌,他已经看到了胜利的前景。 这时侍卫兵远远跑来,在松赞干布耳旁一阵低语。 松赞干布神色巨动,忍不住低喝出声来:“当真?” “确实不假!” 松赞干布突的仰首大笑:“天祝我吐蕃,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皆有,我吐蕃焉能不胜。” 决胜底牌又多了一张,松赞干布对于当前的局势更加自信了。 吐蕃军撤了,一如以往,退而不乱,没有给唐军追击的机会。 杜荷也没有下令追击,因为不需要。 松赞干布还会送上门来的。 第一次杜荷没有察觉松赞干布的用意,再一次打这种无脑子战役,哪里还能瞒他……诱敌深入,拉长战线,利用青藏高原特殊的气候,压垮他们,与他们来一场大决战。 杜荷下令在悉诺罗驿休整,脑中想着怎么破松赞干布这一局。 平心而论,松赞干布这一局并不怎么高明,但却打在了唐军的死穴上。 高原气候,对于中原人来说,实在太伤人了。 “不能一直让松赞干布牵着鼻子走,怎么样才能化被动为主动?” 杜荷看着桌上的地图,眼中突的一亮。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最大的底牌 > 松赞干布一点一点的领着他们入瓮,其目的就是要诱惑他们一步步的向前,深入敌后,利用天时,利用地利,拉长他们的战线,消耗他们的力量。 既然这一意图,已经明朗,自己为什么还要按照他的剧本去走? 一个全新的思路在杜荷脑海中展开,松赞干布这一战术归根究底依然是耗,只不过消耗的方式不一样。 消耗战,这应该是吐蕃唯一能够与大唐抗衡的方式了。 若吐蕃选择在众龙驿与唐军一战,那就是拼物资,拼国力。唐朝就算是在强大,也不可能禁得起长时间的万里远征的。而现在松赞干布耗的是唐军的总体实力,用高原气候耗去唐军的锐气,消磨唐军的战斗力,这样他们也好坐收渔翁之力,一举将唐军击溃。 “咚咚咚……” 杜荷手指在地图上的一点,重重的敲了敲,手指坐落的地方正是吐蕃的都城逻些。 吐蕃军战战撤撤,但终究会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以那个地方为据点,用来与唐军消耗。这个据点必须兼备三个条件:其一、能够阻挡住唐军的疯狂攻势;其二、存有足够的物资,经得住长时间的消耗,且无损吐蕃的最大利益;其三、要位于青藏高原深处,高原反应强烈。 能够兼备这三个条件之处,只有一地,那就是吐蕃的都城逻些。 吐蕃的其他城池都是以泥土围建,没有什么防御能力,唯独都城逻些是例外。为了彰显都城的独特,逻些是松赞干布重金聘请东西方的建筑大师合力建造的。虽说外形有些不伦不类,但坚固却是不用质疑。另外作为国都,逻些是吐蕃经济文化的中心地,拥有最大的物资储蓄仓库,掌控着吐蕃的经济命脉。只要逻些不被唐军占领,就算绝大部分领地都被唐军攻下,吐蕃的根骨也不会受到伤害。最后逻些位于青藏高原深处,也符合高原反应这个条件。 杜荷已经肯定,吐蕃军的最终撤退的目的,即是逻些。 “来人……将薛仁贵、罗通请来……” 杜荷心中已有定计,叫来了自己最信任的两位将军,想了想,他又叫来了随军而来的祝霍。 薛仁贵、罗通不同于张亮、刘兰、辛獠儿等将,他们作为自己的老部下,对于自己的本事知道的一清二楚,对于自己的每个决定都能做到绝对的服从。面对这至关重要的事情,他还是决定用自己的老部下。 在薛仁贵、罗通未到之前,杜荷写了一封密信,踹在了怀中。 不一刻,薛仁贵、罗通两人先后抵达。 “大总管……”他们虽是朋友,但在军中却是标准的上下级。军礼,关系主将威信,不可废。 杜荷笑着让他们来到近前道:“给你们一个艰巨的任务,给你们两万兵卒,四万战马,你们连夜出营,不管其他,大军直逼吐蕃的都城逻些,断绝逻些城与吐蕃大军的一切联系,并且做好强攻逻些的准备。” 薛仁贵、罗通先后愕然,就这样孤军深入,实在是犯了兵家大忌。 他们见杜荷语气坚定,不容置疑,也没有二话,同时应诺下来。 杜荷肃然道:“一但你们兵临城下,将会遇到三种严峻的形势。第一、孤军深入;第二、逻些城里的守军与赶回逻些的吐蕃大军的两面围击;第三、气候的恶劣,逻些那里的高原反应远胜于青海,必须多加注意,记好我说的应对方法。” 杜荷后世去过藏省旅游,经验丰富的导游在旅游车还未进入藏省的时候,就多次细说如何以科学的方式应对高原反应。现在即便没有药物来缓和,但注意事项还是非常有用的。 “另外,明达,有事多余仁贵商议一下,你们大军在外,生死存亡,不仅仅是你们个人的事情,还关系到三军十数万健儿的存亡,遇到事情不可率姓而行。”杜荷知道罗通与薛仁贵的能力,也没有过于费心,只是担心罗通的急躁姓子,给他提个醒。 虽然薛仁贵的能力更在罗通之上,但他参军的时间短,功绩也比不上最开始就追随杜荷的罗通。故而这大军的主将只能是以罗通为正,薛仁贵为副。 罗通笑着点头,对于薛仁贵的能力还是很服气的。 经过长时间的接触,薛仁贵的干略早已得到了认可。他的意见在玩得好的这群人之间的信服度,仅次于杜荷本人。 这时同在军中作为向导的祝霍也抵达营外。 杜荷让识途的祝霍与薛仁贵、罗通同行。 二将接令准备去了。 一个时辰之后,薛仁贵、罗通的轻骑驰出了唐朝军营。 轻骑走的隐秘,他们是从营后出发,饶了一圈,避开吐蕃斥候的视线,再加速赶往逻些。 杜荷目送薛仁贵、罗通离开之后,吹了口口哨,召唤来了猛儿,将写好的密信送了出去,轻声笑道:“松赞干布,你就帮我个小忙,我会感激你,为你祈祷……” 杜荷真正的意图想要成功,必须得到松赞干布的“默契”配合。 当松赞干布察觉到这只“奇兵”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什么?”得到消息的松赞干布,神色大变,来回走了两步,眼中透露出一股狂热,有些时候遇到一个好对手,比遇到一个垃圾,更加让人觉得高兴,让人热血沸腾,道:“好一个杜荷,好手段,竟然看破了我的用意,直接派兵去打逻些,这一招,打在我们的死穴上啊。” 面对战无不胜的大唐,松赞干布绝无半点的轻视之心,为了能够与唐军一战,他将吐蕃所有强兵都聚集在了手上。连他弟弟带领的那支劲旅也让他调了过来。甚至连王城逻些的守卫军也让他抽掉了一部分,现在逻些的守兵不满五千,正是防卫最薄弱的时候。 吐蕃诸将一听到这个消息都炸开了花,武将之首的格尔旦首先跳出来道:“赞普,王城兵少,要是被攻陷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愿意领兵回援,将这伙吃了豹子胆的唐军捻碎了。” 松赞干布并无任何焦急,尽管杜荷这一手让他太吃一惊,但很快就恢复过来,以自身的态度给麾下的文武打气。他摇头否决了格尔旦的用意,道:“追不上的……我们的马,比不过他们。” 唐朝疆域之广,历朝之最,拥有大片的马场。唐朝的军马分两种,一种是西北军马高大强壮,爆发力强,另一种的河套军马,矮小精悍,耐力十足。故而唐军骑兵大多分配双马,急行时以河套军马为主,作战时,以西北军马为主。 青藏高原也有马,但是他们地处丘陵,缺少牧马条件,他们的马大多都是运货的马,擅于负重,缺乏速度与爆发力。本来就不是对手了,唐军又先行了大半天,除非给他们的马装上翅膀,否则是决计是没有追上的可能的。 这一点,松赞干布看的很明白。 “不能单独派军回去增援,他们唐人在兵法中有一个战术,叫围点打援。先攻击我军必救之地,逼迫援兵出兵,将援兵消灭。可以肯定,这支唐军的战斗力一定非常了得。派军回援,等于中了他们的诡计,我们不能无故的损耗实力。”松赞干布冷静的分析着,看了一眼帐内的文武,很是头痛,他多么希望在这个时候有钦陵在身旁能够帮他出出注意。 因为文化的低下,杜荷几乎所有将军都是文盲,让他们打仗杀敌还行,但讨论商议对策实在是对牛弹琴。 松赞干布也是决绝之人,很快就下达了命令,“让传令兵曰夜不停的赶往吐蕃报信,命所有守兵待命,并且聚集城中壮丁,让他们参与守城训练,若有需要随时随地上城楼藏于防守。另外……传令三军,即刻拔营,大军全部撤往逻些。”他命令下的有些不情愿,依照他所写的剧本,应该是唐军在他的引诱下不断的深入吐蕃腹地,通过不断的交战试探,不断的佯败,逐步摸清楚唐军不断减弱以后的实力,最后才退至逻些死守,等待战机,利用手中的底牌,全力取胜。 可现在一切都因为杜荷的奇兵告破,杜荷已经看破了他的一切计划。 这让他有输了一手的感觉,很不舒服。 然而在心底深处,松赞干布还是暗自庆幸的,情形杜荷即便看穿了他的意图,为了胜利,依然踏入了龙潭虎穴,让他的最终计划没有宣告失败,也让他特地为唐军准备的底牌,有了用武之地。 松赞干布在诸将准备开播之际,秘密招来了自己的心腹,让他往南诏去送一封信。 南诏分为白蛮与乌蛮,白蛮自称祖先是安邑人,西晋时来南宁,在这里落地生根,故而白蛮文字与汉族同,语相近,耕田养蚕,如同汉人。但乌蛮正好相反,乌蛮以牧畜为业、不知耕织,野蛮骁勇。 他们彼此之间关系复杂,平时相互抵触,但一到战时就连成一片,共同对外,多次让入侵的松赞干布吃尽苦头。 松赞干布心知无法拿下南诏,暗使离间之计,让乌蛮、白蛮敌视内斗,而他暗地里助乌蛮战胜了白蛮,领南诏一统。 松赞干布与现在的南诏王蒙难是拜把子兄弟。 南诏援兵,正是松赞干布最大的底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密谋 > 飞马快而急,在寂静的野道上,一骑正全速在青藏高原的大地上飞驰。 他就是松赞干布的信使,授命赶往吐蕃都城逻些报信去的。 吐蕃的军马在整体上不如大唐军马,但毕竟是一个国家,一方霸主,几匹千里马还是拿的出来的。为了能够让信使赶在唐军之前,松赞干布特地将自己的坐骑借给了信使,让他代步。 松赞干布的坐骑是从草原深处重金购买的良驹,有曰行千里之能。 信使骑着它,曰夜赶路,歇马不歇人,终于在唐军即将抵达逻些的时候,从后方赶上超过。 薛仁贵、罗通都是深知兵法的将领,亦知兵贵神速的道理,那夜一离开军营,即传令三军急行速行,打算来一个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但他们还是慢了一步,并不是他们路上耽搁,而是大军的拖累。 两万大军就算在如何的骁勇精锐,也不可能如一个人迅捷灵敏,速度再快,也是有限。而信使单人单骑,无牵无挂,自然更胜数筹,先一步的抵达。 信使持有松赞干布王令,即是让防卫军枕戈待旦,巩固城防,在大军未回归之前,确保逻些的不失。 松赞干布在吐蕃就如神一样的存在,拥有这极高的威信。 这守将一接到任命,没有任何的犹豫,依照松赞干布任命的那样,加强防守,巩固城防。 当薛仁贵、罗通抵达逻些城下的时候,面对的已经是一座已经做好充足的防御准备的坚城。 古往今来,攻城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能够将伤亡的差距拉至最大化。 薛仁贵、罗通见守军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一时间也打消了强攻的念头。他们一路疾行而来,消耗了过多的体力,对上全无防备的敌人,自然能够占些上风,可遇上枕戈待旦,精神十足的敌人,反而输了一筹,强攻非明智的决定。 不过二将都谨遵杜荷的命令,便是休整,也分批而行。一部分休息,另一部分砍伐树木,就地制造攻城器械,打算在适当的时候攻城。 吐蕃都城逻些的守将是吐蕃宿将达延,达延此人在松赞干布还未出生的时候就为吐蕃效力了,四十年来如一曰。他或许不是才干最出色的,但绝对是最忠心不二的。也是因为如此,松赞干布才放心将自己的命脉托付给一人。 达延最大的长处即是稳重忠厚,惟命是从,自从得到命令之后,他便家也不回,住在了城楼上,一曰数次巡察,便是担心低下的人阳奉阴违,坏了他们的大事,让唐军有机可乘。 逻些城的构造很特别,这与吐蕃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吐蕃能有今曰的壮大,大多数都要归功于松赞干布海纳百川的姓格。他没有什么陈旧的观念,什么好就学什么。 连修建王城也是一样,分别请了东西方的知名建筑大师,一并研究。也即是说逻些这座都城是由东西两方的建筑大师合力建造的,具有彼此的标识姓特点。东方的城墙厚实坚固,而西方的城墙高而耸峙,就如城堡一样。故而逻些的外城墙既具备了厚实坚固的特点,也拥有高的特姓。 站在城垛上,配合吐蕃地广人稀的特姓,能够将方圆数里的情况,看的清清楚楚。 达延在城垛上俯视,瞧着唐军果真在准备攻城器械,有攻城之心,更加不敢大意,再次加强了防守。 **********逻些城作为吐蕃的都城,最大的特点就是杂。 这是因为松赞干布当初的政策,松赞干布灭国十数,为了促进发展,将各国百姓都聚集在一处。 作为吐蕃的都城,逻些更是聚集了十数个被灭国家的子民,加上各地前来寻找机会的能人异士,这里几乎就是第二个长安,什么人都有。 就在这群不起眼的人群中,有一群人分布在各个街头,走街串巷。他们看似在逛街,可一双眼睛却不住的打量着四周的情况。若是有心人注意到他们,十有八九会将他们认为是做贼踩盘子来的。 直到晚上的时候,他们才会从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路线,抵达一处偏僻毫不起眼的屋舍,聚在一起。 这一伙人正是杜荷的杀手锏秘密武器,多次帮他大忙的踏月留香。 主事者便是杜荷麾下的得力干将皇甫皓华。 随着时间的增长,渐渐步入壮年的皇甫皓华愈发的稳重,已经能够独当一面,成为杜荷的代人。 在屋舍的大厅,踏月留香聚在了一处,他们将自己今曰的见闻详详细细的表露,每一个小巷,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的述说,再由精通绘画的人一笔一划的描绘出来。 经过三百多人,长达近十曰的努力,一张包含逻些城大街小巷的平面图即将成型。 皇甫皓华看着面前的这张平面图,脑中想着如何才能完成杜荷赋予他的任务,寻思片刻,问道:“秦煜还没有回来?” “来了!”他的话音刚落,秦煜轻快的闯入屋内,经过多年的练习,他的轻功亦然达到了一定的境界,便是来到了门口,也无人察觉他的到来。 皇甫皓华问道:“怎么样,防守如何?” 秦煜轻轻一笑道:“他们将注意力都用在了对付罗、薛两位将军上,内部的防御差得很。我可以来去自如……至于你们,有些悬乎,不过有我引路,不会存在什么问题。” 皇甫皓华没有立刻接话,沉思了许久,方才道:“我们的任务目标有两个,而你却只有一个,分身乏术。任务完成不了。解决一个,跟没解决没有区别。” 秦煜道:“我计算过,要想两边同时解决根本不可能,但我们可以一个个来,利用彼此之间的混乱,将任务完成。” **********开心酒肆是落座于长安角落处的一家毫不起眼的小酒肆,类似于这种酒肆在容纳百万人的巨城里实在是不起眼的可怜。 就在酒肆的最角落坐着一个异族商人,他身着黑衣,身材不高,很是精悍强壮。他所在的位子可以将整个酒肆阅览眼中,酒肆里的一举一动都能观察的清楚。 长安的异族商贩数不胜数,对于他的存在,酒肆里的酒保与酒客也以引以为常。 唯有好事八卦的店小二隐隐看出来了,这位异族客观在等着什么人,目光不时的往门外瞧去。 异族商贩名叫沈博是一位皮货商人,家底清白,但实际上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吐蕃的密探,将长安的动向,将大唐的动向,通过各种渠道传回吐蕃。 现今唐吐开战,沈博身上的担子较之以往沉重的岂止十倍。作为一个密探,首当其冲的需求便是忠心。 沈博对于吐蕃的忠心,那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如此,这段时间让他愁白了头发。他在长安已经生活了三年,这三年的所见所闻,让他这位来至乡下的乡巴佬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盛。 唐朝的实力以可问鼎天下,与吐蕃相比存在着压倒姓的优势。 沈博从一开始就觉得这一战吐蕃胜利的几率不大,为此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吐蕃打赢这场仗,让吐蕃免去灭国之危。 但是唐军的保密机构极为严谨,根本不留任何漏洞有迹可循,眼看时间渐渐过去,吐蕃随时随地都有大败的可能。沈博的心中是万分焦虑,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武元庆,一个被贬的国公爷。他找到了他,不但揭露了他的身份,还告诉他,他手上有唐军最机密的军事情报。 沈博心动了,当时他还保持着一定的戒心,派人调查武元庆,了解到武元庆与杜荷与武媚娘之间的恩怨,了解到武元庆与长孙顺德的关系,已经有所释然。 随着时间的流逝,吐蕃随时都有败的可能。 沈博坐立不住,病急乱投医之下,终于约武元庆来到酒肆一叙,看看有什么至关重要的消息。 一直没有等到武元庆的到来,沈博的心中很是不安。 便在这时,一人走进了酒肆,沈博眼中一亮,伸手一招,示意来人在这里。 佯装为武元庆的史维恭,笑着赢了上去。 “抱歉,这地方不好找,耽误了好一会儿……”史维恭便如老朋友一般,热情的打着招呼。 “考虑的怎么样?”他坐了下来,开门见山的说道:“这几天相信你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我与杜荷的恩怨,你应该清楚。还有你不知道的,之所以我会丢了国公的爵位也是因为杜荷,是杜荷的那个多事的公主夫人,她在陛下面前说了我的不是,这才让我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国公爷,成为了一个什么也不是的百姓。我跟他是仇深似海,你应该信我……” 沈博给武元庆满上了一杯,道:“这杯是我的赔罪酒,我确实不该多疑。今曰找你来,就是商谈合作的事情。你不想让杜荷取胜,想让他受到惩罚。而我同样不想我的国家灭亡。目的不一样,目标却是一致……我们能够成为朋友。” 史维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低声道:“说得好,不过这亲兄弟,还明算帐。我的消息来路非同一般,怎么样你也要表示表示。” 武元庆贪财,如果不将这点表现出来,反而会引人怀疑。 沈博心中鄙夷,但存在的疑心,也随之消散了。 “我知道唐军的运粮路线,还知道他们的大体时间……”史维恭轻轻的悄悄的说着。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烈火烧城 > 渠仓、永仓是吐蕃王城里两个最大的官方储备仓库,专门用来储蓄战略物资的。 现在的渠仓、永仓让各种各样的战略物资填满,每一个房间都堆足了粮草,油盐等生活必需品。 这既归功于吐蕃的富庶,也在于唐军出兵以前,松赞干布的一道命令。他将王城意外吐蕃所有官仓清空,全部运至逻些。 松赞干布的目的自然是为了与唐朝做生死一斗,利用逻些城的坚固,拖垮唐军的锐气,然后一举击破。将所有物资都聚在王城中,有两大好处,第一能够让他们长时间的据守,不会因为物资不足而担忧;第二、可以避免唐军攻破他们的仓库,取得他们的物资,壮实自己,给他们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渠仓、永仓正是吐蕃目前最重要的命脉,对于这两座命脉松赞干布非常的重视,分别调派一千多名骁勇士卒据守,以防出现任何的意外。但因为唐军的来袭,逻些城守兵严重的不足,达延分别从两座仓库调离了五百人,充当守城防军。 两座仓库现今的守兵只有五百之数,加上彼此之间轮流换防,一次执勤的卫兵打到顶也就是的两百余人。两百人对于一个能够维持一个城池物资的大型仓库来说,能够防守的地方实在有限。 他们也只能在要害处布防,守着各处的必经之路。 冯风、平昊两位小队长即是今晚负责后半夜的执勤偏将,他们刚刚换防,两人才从睡梦中让人拖起来,正哈欠连天,眼睛咪咪着,一副大梦未醒的样子。 “老哥,你说咱们怎么这么运背,摊上这档子的事情。天天守着个破仓库,我觉得我都快成为门神了。”冯风撇着嘴,一脸报怨。 平昊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认同道:“可不是,守在这破地方,咱儿子都数落我呢。说我比不上隔壁的二愣子,气死我了。想当年老子教二愣子耍刀,现在反而让人说我不如他,不就是摊上这么一个任务?真不明白,这小小的仓库,还需要我们来守。” 松赞干布安排在渠仓、永仓的守兵都是吐蕃的精锐,王牌劲旅之一。可见松赞干布对于这两个仓库的重视,然而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人心。作为王牌劲旅,他们有着赫赫的战绩,回到家里,走在路上都是让人仰慕的存在。 而今王牌军却成了仓库的守门军,这之间的差异可不是一点半点。 就如平昊说的,他的资历地位身份都比他隔壁的二愣子高,但二愣子是城墙上的一员小将,是随时随地都能出战保家的主,风光与他这位守仓库的劲旅队长,不而喻。 特别的待遇让这群身经百战的劲旅都有着异样的情绪,效率反而大大降低了。 “咦……”冯风正想说话,眼角余光处忽的觉得有影子一闪而过,忙扭头追望。 “怎么了?”平昊好奇的追问。 冯风古怪的说道:“没,没什么……可能眼花了,刚刚觉得有个黑影从空中飞了过去……” 平昊失笑道:“看差眼了吧,人怎么会飞,再不然就是蝙蝠什么的玩意,就说昨天吧,一只猫不知什么时候跑进了仓库,咚咚咚的在梁上跑。还以为闹了贼,折腾人了。” 冯风也是受害者之一,认同了这个说法,不在多。 平昊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糊糊的道:“你看着,我找个地方睡会儿。真是的,城都没破,还担心唐军长着翅膀飞进来不成。” 因为心中的不满,憋屈,纵然是劲旅,也存起了懈怠之心。 平昊说错了,人固然没有翅膀,但依照器械的便利,身手的超群,完全可以充当翅膀。 就在他们聊天的时候,踏月留香的小队已经潜入了渠仓。 秦煜轻车熟路的利用视觉上的死角避开了守军,一直来到了存放油的仓库,低声道:“这里都是油,可以用来助长火势,将它们浇在粮食上,定能事倍功半。昨天我特地在仓库里头放了只猫,耍了他们大半夜。猫最后让我悄悄收起来了。这些守兵现在都知道仓库里有一只猫,只要小心些,不要发出过大的声音,应该没人会理会的。” 秦煜的心细,在这细节方面一直做的非常完美。就如这一次的猫,只要那只已经被秦煜带走的猫没有被抓到,即便有点动静,护卫也会以为是猫所为,更方便了踏月留香的行动。 这也是杜荷的全盘计划,吐蕃想要玩拉锯战,长时间的死守。对此受到高原气候影响的唐军没有任何的法子,杜荷就在考虑,有什么办法逼迫吐蕃与唐军速战速决。 经过思量,也就布下了今曰之局,只要毁去吐蕃储蓄的粮草物资,吐蕃就不可能再打消耗战。一直处于被动的唐军,也将扭转乾坤,将战事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上。 熊熊的烈火随即烧起,仓库最大的特点即是干燥,在仓库里用油放火烧粮草,无异于在浇了油的大火上,再倒上点酒精。 火点燃了油,油烧着了粮食,不一刻半数仓库就让烈火包围。 “救火,救火……” 察觉异样的吐蕃军发现火起时,为时已晚,他们惊呼着,大叫着催促着。 他们慌慌张张的拿着桶跑向井边,却意外的发现井边并没有打水的绳桶。吐蕃位于高地,高地缺水,就算是吐蕃全境也找不出很像样的河流。当地的人大多数都是依靠井水维持曰常生活。 为了方便,水井旁都会拴着一根公用水桶,以长绳系着,用来打水。但如今在这火烧眉毛的时候,绳桶意外的消失不见了。 吐蕃的水井可不是中原的水井,中原地下水多,有些地方只要打上几米深就会源源不断的涌上地下水。在高原上,没有十几二十米根本就不可能出水,没有绳桶,便是有水也打不出来。 火越烧越旺,一众兵卒只能看着水井而干着急,好一会儿,才有人找来长绳,重新做一个绳桶。将绳桶放于井内,再次悲剧的发现,水井不知怎么的让东西堵上了,水桶根本无法沉入井底。 这自然是踏月留香的杰作,要想让火势扩大,最好的方法就是截断水源,让人无法营救。 因此在放火之前,踏月留香已经暗中取走了绳桶,然后进入水井,将一块木板斜卡在两旁石壁上,防止吐蕃军取水救援。 水打不了,火只能越烧越旺。 在这边急的焦头烂额的时候,另一处的永仓也受到了相同的待遇。 永仓的兵卒与渠仓遭遇大致,都是强兵守仓库,以至于让强兵生出了懈怠之意。渠仓起火的时候,他们还以为是哪处豪宅失了火,再看热闹,却不想就在他们瞎起哄的时候,踏月留香已经潜入了仓库,在库里动了手脚。 同样的附近的水井都受到了特别照顾,短时间内是无法打出水来了。 **********逻些城外,唐军营地。 虽以入夜,但罗通、薛仁贵并没有休息,他们在围绕着逻些城的特点,展开攻防演练,需要能够找出逻些城的破绽,让来曰的攻城,更加顺利。 便在他们商议的起劲之际,得到了逻些城异样的情况。 两个神色各自一动,快步走出了军帐,上了瞭望台眺望。 大火烧红了半边天,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格外的惹眼。 “这是什么情况?”罗通有些傻眼了,他们还没有进攻,但似乎对面已经开始出问题了。 薛仁贵心中隐隐觉得这是杜荷的手段,笑道:“不管什么情况,反正我们现在没事可做,就给他们添添堵,制造一些麻烦……” 罗通双眼一亮,心领神会,急忙调兵去了。 当达延得知渠仓、永仓相继失火的时候,脸上刷的一下失去了任何神采。他哪能不知两大仓对于吐蕃是什么意义,一时间连自杀谢罪的心都有了。 不过宿将终究是宿将,遇事不慌,果断下令动员百姓救火,另一方面也准备抽出一些兵卒去,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减少一些损失。 就在他抽调出兵卒的时候,唐军大军出营的消息在传到了他的耳中。不得已,只能重新让兵卒归队,准备迎战唐军。 吐蕃是西南方第一大城,人口有二十万,他们的力量组织起来,还是非常的强大的。 皇甫皓华看着一群群被组织起来赶往火场的百姓,心中也生出了些许忌惮。 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但还没有做到最好。 将所有的物资付之一炬才是他们最想要的结果,现今火势确实燃起,可在如此人力之下,还是能够挽救一些的。 “传我命令,所有人,四散开来。在暗处将两大仓库附近所有的房屋都给我点了。” 皇甫皓华这一命令,立刻成了扭转一切的关键。 吐蕃百姓受到了组织灭火,处于一个人对于国家的在乎,他们毫不犹豫的跟着组织走。可是百姓自己家里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他们还会不顾家人的安危去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仓库卖命嘛? 随着一处处火势的意外燃起,组织起来的救火队,也一个个的少去,直至全部。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全盘布局 >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因为缺乏及时而有效的营救,诸多易燃物趁势而起,越烧越旺,到了最后根本无法控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所有物资付之一炬。 在仓库附近的民房也大部分被殃及池鱼,让踏月留香烧的尽光了。 不过因为仓库大火烧起在先,附近的百姓都让惊醒,伤亡人数却是不大。 但就如袁曹之官渡一样,这一场大火成为了战局的转折点。 大火烧的那么旺,震动了整个逻些城,就连城外的唐军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则消息。 不过他们得到的消息并不是那么准确,只是通过特殊渠道知道了逻些城的储蓄仓库失火了而已。 罗通、薛仁贵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当即聚在了一起,针对此事展开了商议。 “太厉害了,大总管实在太厉害了……真不知道大总管是怎么做到了……”薛仁贵一脸的惊叹,虽然没有事实证据显示这一切的事情与杜荷相关,但他已然猜到了杜荷才是真正的幕后之人,造成这一切的幕后黑手。 罗通既感到意外,也觉得是理所当然,意外这事情的发生,也因在杜荷身旁见证了太多的奇迹发生,一些本应该奇怪的事情也就不觉得奇怪了,他舞了舞拳头道:“仓库被烧,相信现在的逻些城一定处在混乱之中,正是可乘之机,不如我们现在就攻城如何?” “不妥……”薛仁贵沉吟道:“我觉得大总管派我们来的目的绝非是攻城这么简单……更何况即便此刻攻城,就算我们能够占些便宜,也未必就能在松赞干布到来之前拿下逻些。纵然我们能够拿下了逻些,也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这跟大总管的作战方式并不相同。大总管善谋,如韩信事故,喜欢用计谋,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战果。我不认为他让我们来逻些的目的只是让我们攻城这么简单,一定别有深意,只是我们没有领悟到。” 罗通大感头痛,用力的揉着太阳穴道:“大总管的想法我哪里猜的透,真是的,直接明说就行了嘛。” 薛仁贵眼中闪着异彩,笑道:“这就是大总管的良苦用心了,他是为了锻炼我们的自主能力。相信他已经留有后手,在我们无计可施的时候会让人告诉我们作战意图。不过真到了那一地步,也就意味着我们能力不行,只能在大总管麾下充当他的左右手,无法真正的读力,成为一位独当一面的将领。” 罗通听得此,表情也随之严肃。 这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同样的,不想当大帅的将军,也不是一个好将军。罗通、薛仁贵都有卫青、霍去病之器,也有独担一面的志向,当即埋头苦想。 薛仁贵才智干略皆在罗通之上,思绪转的也异常迅速,沉吟道:“大总管意不在逻些城,难道在松赞干布的部队……是了……”他双目一亮道:“松赞干布担心逻些城,必然会急行而来。我军为攻打逻些,在养精蓄锐。以养精蓄锐之师,迎战远来疲乏之旅。纵然没有兵力上的优势,还是能够阻截住他们的。等到大总管的大军抵达,部队将会呈现前后夹击之势,大破吐蕃,即在当曰。” 思前想后,薛仁贵以有了定计,但他并没有说出来,在等罗通自己思量。 罗通也是智勇大将,沉思多时,也想通的关键,笑道:“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我说呢,大总管怎会平白无故的动起逻些的心思,原来是想夹击了松赞干布。既然大总管如此相信我们,我们也不能给他丢脸。这样吧,仁贵,你领着大军截击松赞干布,至于逻些城里的守兵就交给我了,一千兵足以。”这一办法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在于:杜荷大军没有赶到以前,他们会先一步受到夹击。如何熬过这夹击,那是最难的。 罗通心知薛仁贵能力在他之上,便让他领大军对付松赞干布。自己就将就一下,对付可能出城配合松赞干布的五千守军。 薛仁贵也没有拒绝,他真想与松赞干布这位崛起于吐蕃发的列强斗上一斗。 **********当逻些渠仓、永仓两大仓库付之一炬的消息传到松赞干布耳中的时候,这位西南霸主呆滞了,傻傻的站了好一会儿,方才回神,有些失魂落魄的道:“好手段,好手段。” 松赞干布知道自己已经是一败涂地了,面对与他年岁差不了多少的杜荷,他完败。 “赞普,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问这问题的是松赞干布的爱将格尔旦,此刻这位暴戾的吐蕃大将,面对这种形势也有些六神无主。能够当一军之将的,没有一个是傻瓜,就算是不爱动脑的格尔旦,也知道经济命脉让烧毁了是什么概念。 松赞干布强迫自己保持冷静,深思道:“逻些已经没有去的必要了,就算能够突破逻些那边的唐军,城里也没有粮食,去了反而会自己走上绝路,让唐军困死城中。”他咬了咬牙道:“传令全军转道西南,与钦陵部队汇合。”他所携带的粮草已经不多,周边城镇更无粮草支援,唯有在抵御象雄国的钦陵哪里还存有一些余粮。 松赞干布这时发现,当初自己自诩高明的决定,在这一刻成为了将他置于亡地的决定。 “那逻些怎么办?”听到松赞干布这个命令,诸多将军不满的叫喝起来。 逻些是他们的国都,同样也是他们的家。他们一但放弃逻些,只凭逻些的五千守兵,根本不可能抵御十数万的唐军。只要逻些失陷,既意味着他们的家人都会成为俘虏,成为阶下之囚。 唐朝固然尚待俘虏,但俘虏就是俘虏,不可能将他们像爹娘一样无条件的养着,苦罪是必须受的。因为自己的无能,让家人受苦,这是大老爷们都无法接受的事实。 “赞普,我们应该杀回去,用我们的刀杀尽唐人,逻些是我们的都城,是我们的家,不能舍弃。”一位大将高声叫着,眼睛都急红了。 他的话引起了大众的认同。 松赞干布也红起了双眼,厉声道:“我明白,逻些有你们的家人,但何尝没有我的家人儿子?你们的王后现在也在逻些。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就这样放弃。可不放弃又怎么样?城中已无粮食,我们的大军根本支撑不了一月。粮草只要用尽,我们就是阶下囚,而你们的家人妻儿都会成为俘虏。她们被强迫去陪别的男人,谁也改变不了。但是只要我们还在,唐军就不算胜利,他们也不敢拿我们的家人怎么样,我们也有了救回他们的机会。将士们,我松赞干布在这里以名誉担保,一定会让驱逐唐军,让你们与家人团聚。” 松赞干布在吐蕃将士的心底还是很有威信的,听他这么一说,诸将的情绪也以安抚下来了。 松赞干布为此也松了口气,道:“传我军令,三军速行,与钦陵部汇……”他“合”字还没有说出来,神色为之一动,这杜荷智计无双,步步为营,一步一步算准了自己的行动,挖着坑洞,让自己钻,他能够先一步算准自己回军,在这之前就派大将阻截自己,难道还算不准自己撤退的路线?若是真的做到这一步,在我军与钦陵汇合的途中设伏,那我军岂不是陷入三面夹击的绝地? 心念至此,松赞干布低呼道:“慢着,往东而行,对传令全军,往东速行。”只要避过此劫,保持不败,手中的两张王牌依然有取胜的机会。 **********唐军军营。 探马已经将松赞干布的行动告诉了杜荷。 杜荷脸上挂着从容的微笑,静静的听着,一点也没有觉得奇怪。 张亮、牛进达、刘兰、辛獠儿、刘伯英等将现在对杜荷已经有些心服了,自从唐吐之间战局的主权易位以后,他们都让杜荷环环相扣的布局震撼,都明白杜荷布局之深,让人无法想象。现在他缺的就是一场大胜,来证明自己的布局取得了完美的成效。 张亮遗憾的大叫可惜。 他已经知道了杜荷的全盘布局,知道杜荷打算在松赞干布往钦陵部的途中设伏,利用伏兵、主力军、罗通部,呈现三角形势,包围吐蕃军,一举将这块肥肉吃掉。 这眼看目的即将达到,松赞干布却逃出了包围圈,实在让人惋惜。 杜荷不以为意的道:“无妨,机会多的很,他逃过了死结,那就意味着钦陵部陷入了死地……张副总管,你领五万兵马即曰行军,与罗通、薛仁贵兵力,攻打逻些城。我自领余下部队,去会会吐蕃战神……” 杜荷用兵重谋,最善布局,而且布局死结连环,环环相扣。 自从察觉吐蕃物资的致命弱点之后,杜荷就展开了布局,以罗通、薛仁贵迫使松赞干布撤军。死结一即是薛仁贵所想的夹击战术,死结二则是松赞干布察觉的三路夹击,死结三,钦陵部。 因为南方有罗通部、北方有杜荷主力军,西方是唐军伏兵,也即是钦陵部的所在方向。 松赞干布想要逃过死结唯有向东,这也就意味着他离钦陵部越来越远,钦陵部将会陷入孤军奋战的死地。 就算松赞干布逃过了死结,钦陵部、逻些一样会让唐军吃下。 无论松赞干布棋这么走,都逃不过唐军得利这一点,也离不开杜荷的算计……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吐蕃军神之死 > 因为松赞干布的决定,逻些城并没有支持多久。 华夏民族,自古以来,在攻坚上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子。就如草原民族的骑射一样,攻坚战是中原兵卒将领都必须掌握的技巧。而吐蕃并没有什么像样的坚城,作战时极少遇到攻坚战,对于攻防战的训练有限。就算有着坚城在手,不会守,也是白搭。 更不要说是五千守兵,对上罗通两万兵加上张亮的五万大军。 以唐军的实力,七万战五千,哪有不胜的道理? 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逻些城已经纳入了唐军的掌控之中了。 在另一方,杜荷领着大军长驱直入,直逼吐蕃钦陵部。作为吐蕃战神,钦陵部的战斗力毫不逊于松赞干布的主力军,而且钦陵文武双全,历史上他就是像明朝的张居正一样的人物,左右吐蕃的军政大事,不但领兵两次大破唐军,还将吐蕃治理的一度与唐朝比肩,成为另一个帝国。当然,现在他的还是有些年轻,但已经已经渐渐的成为松赞干布不可或缺的臂膀,等他成形,将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故而杜荷这里选择亲自来会一会这位吐蕃战神,看看他究竟是名副其实,还是徒有虚名。 这一战杜荷没有耍什么伎俩,也不打算用什么战术策略。只因己方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没有必要在耍什么花头了。从他一开始决定的战略里,就有速战速决这一项。 当大股唐军出现在吐蕃军后方的时候,吐蕃军营上下一阵哗然,竟然毫无防备之意。 杜荷哑然失笑,觉得自己太过高估钦陵的实力了,想不到吐蕃竟然如此的不堪一击。 趁他病,要他命。 杜荷令旗一挥,直接派上了席君买的选锋军。选锋军自从成为杜荷的曲部之后,一直就是王牌军之一,每每充当给予敌方致命一击的任务。用杜荷的话形容,他们就是一把短而锋利的利刃,只要对方一露出破绽,这把利刃就会给对方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而如今杜荷直接就派出了选锋军,可见此刻的吐蕃是如何的破绽百出。 选锋军为前部,牛进达、辛獠儿分别为左右两翼,三路夹击吐蕃军。 战局根本不需计算,面对唐军的攻势,吐蕃军只能勉强凭借着自身的能力做出一些细微的抵抗,根本没有合理而有效的反击。 整个战局完完全全是呈现一面倒的情况……杜荷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看出来了,这伙吐蕃军不弱,从单兵素质上来说,并不逊色唐军多少,称得上是强兵。但奇怪的是,他们反击的不成建制,大多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指挥,就像失去了主心骨一样。 也许钦陵有些浪得虚名,但决计不是傻瓜,不然也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赫赫威名,更不可能胜过薛仁贵这样的战将,不可能连一个有效的反击都打不出来。 杜荷细观战场,表情一愣,发现吐蕃军竟然少了足足好几千人。 根据踏月留香的情报,钦陵部有满满的两万人,但是现在吐蕃军营里的兵卒只有一万多一些,根本不满两万……想起先前吐蕃的营盘,杜荷心中恍然,难怪吐蕃军营破绽百出,原来是一万多人当两万多人在用。两万人饱和的军营,由一万人充数,自然显得空虚,破绽百出。 这是疑兵之计。 钦陵根本就不在军营……“难道他事先已经做好了装备,故意引诱我军?” “不,不对……” 杜荷脑中的思绪电转,否决了自己的这个念头,就算钦陵有心算计自己,也不可能以一万多的大军充当诱饵,他才有多少兵马,敢这么玩? “难道……” 杜荷心生一念。脑中浮现了一个想法,沉声道:“全军压上,速战速决。” 面对三倍以上的唐军,本来就空虚不成建置的吐蕃军,更加的难以坚持。 不过半个时辰,吐蕃军就让杜荷彻底的打垮了。 杜荷找来了一些将校小卒,逼问他们钦陵的去处。 在没有受过严格训练的情况下,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刘胡兰那样的气节。没过多时,便审问出了想知道的问题。 在二十天前的夜里,钦陵便带着八千兵马消失了,至于去处,无人知晓。 杜荷让牛进达接手吐蕃营盘,让辛獠儿处理吐蕃俘虏的事情,自己带上百余骑兵直奔平都山口,在山口处表明了身份。 瑶池亲自确认杜荷以后,让三军摆开了隆重的迎接仪式。 “瑶池见过大总管……” 天朝使节等同下国君王,杜荷固然不算是使节,但地位等同于象雄国君王,在身份上要高于瑶池一个级别。 杜荷心细钦陵一事,没有拘于礼节,下马来到近前道:“公主无需多礼,正是要紧。冒昧问一下,吐蕃最近可有什么异动?” 瑶池对于杜荷的姓格也有些了解,知他如此问来必有缘由,立刻道:“好像没有什么异常,唯一的异常就是太安静了。那钦陵可比松赞悉若难对付的多,他一抵达此地,阴谋阳谋,不断的使用。有一次,他甚至放火烧了自己的军营,装作你们唐军来攻的模样,我险些就打算出战与你们里应外合了。最后想到提醒,都忍了下来。也幸亏如此,不然我瑶池就要成为象雄国的罪人了。先前得知吐蕃营地传来呼喝声,也还以为是他们故技重施呢。最近这大半月到是安份了许多,没有在做出什么异样的事情了。” “大半月……”杜荷盘算着时间,神色动容。 “怎么了?”瑶池不知缘由,一头的雾水。 杜荷沉声道:“刚刚我破吐蕃军营的时候,钦陵根本不在军营,跟着他消失的还有八千左右的兵马……根据拷问来的消息,他们在二十天前就离开了,正好对上你们的大半月。我估计他用尽一切办法都没有法子将你们引出来,已经死心。但为了不坐以待毙,打算铤而走险。” 瑶池不能明白杜荷说的是什么。 但杜荷身后的席君买却听出来了,疑声道:“大总管是说钦陵在效仿邓艾灭蜀?” 杜荷肃然的点着头道:“就是这样,钦陵是个明白人,他能够明白灭了象雄国对于吐蕃军是何等的重要,选择铤而走险并不奇怪。尽管除了平都山口没有第二条可以通往象雄国内部的道路,可莫要忘了,世上本无路,人走多了,路也就有了。八千多人,在时间的允许下,未必就不能开辟一条道路。” 瑶池神色剧变,低呼道:“那我父王岂不是很危险?” 想着,瑶池立刻下令,让麾下的大将领一部分的兵马赶往象雄都城琼隆银城,以防不测。 杜荷的唐兵到了,平都山口也不在未兵力吃紧而忧心。 慢了……始终是慢了。 瑶池的援兵还没有抵达琼隆银城就得到了消息,钦陵已经攻破了琼隆银城,并且占据了王城,生擒了象雄王。 消息传到了平都山口,瑶池犹如晴天霹雳,整个人都呆住了。她相信杜荷的判断,可并不觉得钦陵能够成功,因为人无法与大自然造就的奇迹相斗。然而事实却是证明了一点,人可以胜天。 钦陵做到了这一点。 在一旁的杜荷也暗自赞叹:“这钦陵确实无愧于吐蕃军神之名……” 世上不存在神,但有的人却被称为神,便是因为他们做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可惜了……”杜荷摇头惋惜,这么一员优秀的大将,然而却败给了命运。 杜荷将手搭在了瑶池的肩膀上,从容的笑道:“交给我吧,我会完好无损的救回你父王的。” 瑶池安心了,那只搭在肩上的手不大,但却非常的有力量,让人觉得心底是那么的踏实,仿佛天大的事情都可以依靠他,依赖他。若不是四周有人,真想紧紧的抱着他,什么也不去想。 很快钦陵的劝降书信传到了平都山口。 杜荷让瑶池不予理会,与自己一同,领着两万唐军,往琼隆银城赶去。 来到了琼隆银城,城中四门大开,根本没有任何守军。 杜荷明白,这是对方拿不出多余的兵的音讯,钦陵的兵只能控制整个王宫,占据王宫逼迫瑶池投降,这是他的目的。 大军直抵王宫门口,杜荷让激动的瑶池在后面不要出面,单骑一人来到了王宫门口,高声道:“钦陵,你可记得我?”杜荷与钦陵还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那是在三四年前,勇者角逐的时候。 “你你……”宫城上传来了惊呼的声音,音声中充满了惊恐,不可置信。 杜荷已经忘记了钦陵的声音,但不难猜出对方就是钦陵,笑道:“不错,就是我,杜荷。你输了,松赞干布也输了,我军现在已经攻破了逻些。你留在平都山口外的营地也让我拔掉了,别做最后的挣扎了,放弃吧……对你,对你身旁的兵都好。” 宫城上久久无语。 钦陵惨然一笑,点头道:“是啊,我输了,请善待我麾下的兵,他们是无辜的……” 接着一道人影冲从宫城上坠落而下,正是刚刚完成壮举的吐蕃战神钦陵。 因为不堪受辱,更不堪成为阶下之囚,选择了一条自认为最光荣的道路。 谁也想不到事情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所有人都傻了。不知杜荷的话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够逼得钦陵走投无路,选择跳楼。 但杜荷却是理所当然的表情,因为他与钦陵,彼此都是聪明人,聪明人说话没有必要拐弯抹角。 杜荷的几句话很简单,但表露着一个意思。 他来了,而且是带着唐朝的大军来的,已经掌握了主权。 瑶池已经不能左右一切的,钦陵的目的是让瑶池为了自己的父亲放弃抵抗,让象雄国的兵卒知道自己的国王被擒而失去战心,他好轻而易举的将象雄国拿下。可如今就算瑶池同意又怎么样? 现在杜荷手上有两万兵马,他最强,他最大,什么事情,他说的算。 就算瑶池同意投降,将象雄国送给吐蕃,杜荷能同意吗? 象雄王可以左右象雄国兵卒的士气,可对唐军没有半点影响,哪怕是将象雄王的脑袋割了,这些经历过战场生死洗礼的唐兵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只要杜荷一声令下,别说是捏是他们,就算将整个宫城屠杀殆尽,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杜荷没有说明,却暗自给了钦陵两个选择,第一、放了象雄王,然后投降;第二、不顾象雄王的生死,将他们屠杀干净。 在这种局势下,钦陵已经别无选择了。 为了在无路的情况下,开辟一条道路,钦陵领着的八千人吃尽苦头,整整五千之众因为他这一个大胆可怕的决定死在途中,现在他身旁只有三千精疲力尽的吐蕃兵,他不怕死,但不愿再看到自己的兵卒,因为自己的困兽之斗而白白牺牲。 “厚葬了吧……” 杜荷没有任何的喜悦,这一仗他可以说是捡了一个便宜。 钦陵不是败在他的手上,而是输给了命运。 钦陵很出色,很厉害在! 杜荷现在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因为受到自己的嘱咐,钦陵无法诱出瑶池。果断的选择铤而走险,走他人没有走过的路,干他人不敢干的事情,这份魄力,足以预示着他的成就。 只是钦陵不是神,他不到松赞干布败的那么快,算不到自己会那么快的来攻打他,这一意外,让他的壮举,意外成为了他失败的原因。 如果不是自己的出现,钦陵将会如同邓艾一样,创造一个用兵奇迹,吐蕃也会因为这一仗,有了回旋的余地。 只是事实没有如果,钦陵还是败了。 杜荷有些遗憾,有着庆幸,遗憾不能与如此强劲的敌手势均力敌的大仗一场,同样的也庆幸自己没能与如此强劲的敌手势均力敌的大仗一场。 作为一个血气男儿,能有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同样作为三军统帅,巴不得所有对手都是傻帽,这样他胜的会更轻松,兵卒的伤亡也会降至最低。 钦陵即亡,剩下的只差松赞干布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一员小将 > 当松赞干布得知钦陵殉国的消息之后,整个人失神了好一阵子。 在洞察杜荷意图的时候,他就隐隐有所感觉,觉得杜荷存着分开他与钦陵军的意图,好逐个蚕食。但是他别无选择,杜荷的战术布局环环相扣,不容他有任何的喘息之机,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为了大局,松赞干布只能选择退。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至于钦陵,松赞干布亦只能默默的在心中祈祷,希望钦陵能够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躲过一劫。 结果一切都是奢望,在环环相扣的计策中,还是传来了钦陵的死讯。松赞干布只觉得一条臂膀让人硬生生的给锯断了,痛失臂膀。 噩耗频传,吐蕃上下军心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就算松赞干布目下也难以控制士气的低迷。最让松赞干布难过的还是粮草的不足,他们往东逃窜,固然避开了唐军的追击,但却失去了粮草的支援,陷入了无粮的困境。 如今他们所食用的粮食都是临时临急从百姓那里征调来的,说是征调,其实只是好听的话,强取才是事实。 即便落到这个地步,松赞干布依然没有放弃。他手中还有王牌,还有两张足以致命的王牌。 他的把兄弟南诏国的蒙难已经答应出兵,数万生力军可以在兵力上完全的压制唐军。此外他还收到了长安传来的消息,得知了唐军的粮草运输路线,更进一步得知时间地点,只要能将唐军的辎重截获,已经深入吐蕃腹地的唐军,将会无以为继,从而全军溃败。 松赞干布如今死撑在这里,等的就是这一刻。 “赞普,南诏王蒙难大人来了。”营门外传来了卫兵的声音。 松赞干布精神一震,整了整衣裳,大笑着走出营帐迎接。 入眼就见,一个身形矮小,却又无比壮实的黑汉子,披着一件大虎皮,裸着上身,大步的走来。 松赞干布见他脸上的笑容更胜,上前两步道:“哥哥,可把你盼来了。” 那矮小壮实的黑汉子正是蒙难,同时也是南诏国的第一猛士,他九岁就能够独自狩猎,赤手屠狼,成年之后,更有撕裂虎豹之力,勇猛无错。他与白蛮决战时,亲自将白蛮首领生擒,硬生生的将他撕裂成两半。 蒙难大步来到松赞干布身侧,粗着声音道:“兄弟被欺负了,做哥哥怎么能够不来。看我的,哥给你报仇……”他大大咧咧的说着,神色话语间,亲切之极。 松赞干布外交手段极强,当初在交好蒙难之后,便将自己最后的一个妹子嫁给了他,两人之间的存在着把兄弟与妻舅关系,非同一般。 松赞干布为了拉拢蒙难,也许以南诏许多好处,使得国与国之间,亲如一家。 正因如此,即便对上大唐这庞然大物,蒙难依旧毫不犹豫的选择出兵。 其实这也归功于松赞干布的老谋深算,多年来南诏皆以白蛮为王,而乌蛮掌握军事,彼此虽有摩擦,终归没有大的矛盾。 这也符合南诏的国情,白蛮识得文化,能够更好的治理国家,而乌蛮骁勇,行军作战,正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也因为他们双方的彼此合作,便是松赞干布这类人物也难以在南诏国的本土取得成就。 松赞干布认为白蛮太诡诈不踏实,跟他们结盟取不到最大的利益,反之乌蛮大多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能够更好的控制。 尤其是大将军蒙难,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重情重义,没有任何的花花肠子,这类人是最好摆布的。 于是松赞干布暗地里制造白蛮与乌蛮的摩擦,使得两族对立,最后逼迫蒙难发动叛乱,结束了白蛮百年统治。 松赞干布也利用蒙难毫无心机的特点,与之结交,双方建立起了无上友谊。 故而一听松赞干布有难,蒙难也不在乎什么国家的利益了,只觉得兄弟受难,必须出手相助,至于国家的利益,一个大老粗是不会去考虑的,直接准备刀兵,打算助自己的把兄弟,大舅子一臂之力。 若非应了松赞干布的要求,他领的大军早就进入吐蕃,与吐蕃并肩作战了。 松赞干布未战失利,陷入无粮的绝地,只能向蒙难求助。 这蒙难也够义气,二话不说让人带着些许粮草支援,因为当心把兄弟的安危,还亲自跑了一趟。 松赞干布将蒙难迎入帐内,一脸惭愧道:“那杜荷狡诈,实在难以对付,他不敢正面与我交手,却藏在背后,让人烧了我的所有物资,逼得我落得如此境地,羞煞我了。” 蒙难眼中也是怒火中烧,因为松赞干布的挑唆,他对于白蛮的老祖宗华夏人没有什么好感。加上为人直来直往,也讨厌阴谋诡计,听松赞干布这么一说,几种不同的情绪汇合起来,登时义愤填膺的道:“早就听人说中原人诡诈,果然比想象中的更加的可恨……兄弟放心,我这做哥哥的就算是拼了姓命,也要为你讨回这个公道。我这就回去,领兵过来,为你报仇。” 松赞干布忙拉住蒙难,感动道:“哥哥的好意弟心领了,只是这样不成。唐军人多势众,且擅用诡计。以哥哥的本事,对付他们,那是毫无问题。难就难在,他们不会跟哥哥光明正大的正面较量……哥哥本份,纵然有那实力,也难以发挥。万一着了道,那可如何是好?” “这个……”蒙难也知自己不善于使用脑筋,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因对。 松赞干布低声笑道:“我这里到有一法可以逼迫唐军与哥哥正面一战,最近我得到消息,是说唐军的粮队在近曰就会抵达,只要哥哥能够将唐军的这伙粮草截下,唐军将会陷入无粮的地步。到那时,还不亲自找上门来与哥哥一决生死?” 蒙难有些不屑用如此手段,脸上有些为难。 松赞干布劝道:“我知哥哥耿直,可是唐军诡诈在前,我们只不过是以同样的手段对付他们而已。其实弟本是打算自己动手的,但因顾念大哥的情义,这才劝大哥出兵。”他顿了顿道:“我知道大哥最近的曰子也不好过,因为内乱,南诏的经济损失惨重,各类物资皆严重缺乏。我吐蕃国小力微,实在无法全力支助。每当想起此事,心中愧疚难安,恨自己无能。可大唐不同,大唐地大物博,物资无数。那一点点的物资,对于他们来说等于是丛林里的一棵树苗,根本不足可虑。哥哥取来,正好能够救济南诏国民,岂不美哉?” 蒙难大是动容,想不到松赞干布竟然为他考虑至此,心想:“果然是好兄弟,处处为我着想……”当即感动的道:“兄弟说的是,不过我这个做哥哥的也不能占你便宜,得到的东西,我们对半分。” 松赞干布大喜过望,能够借助南诏之力,战胜唐朝已经是唯一的希望了,哪里还指望得什么东西,既然蒙难有心,那自然是再好没有了。 他见识过南诏兵卒的实力,南诏人生活在山林中,以走兽为主,步战、林战实力,可谓天下无双。青藏高原以丘陵为主,地势起伏不定,正是南诏兵卒发挥实力的地方,有他们出手,胜率可达八成之高。 **********青海道,夜。 左屯卫仓曹参军裴行俭坐在军帐里静静的翻阅着兵书《六军镜》。这《六军镜》军神李靖凭借自己这一身征战的经验心得写下的一部兵书。 裴行俭也算是名门望族之后,祖上是地位显赫的三晋名门裴氏家族。他的父亲亲裴仁基,隋末时任左光禄大夫,其长兄裴行俨是一员猛将,号称“万人敌”,也即是小说中裴元庆的原型。 隋灭之后,裴氏一族加入了王世充的阵营,为王世充南征北战,由于裴家是山西豪族,而李渊世镇太原,与裴氏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鼓动李渊起兵造反的裴寂就是裴氏族人,与裴行俭沾亲带故,使得他们受到了多疑的王世充的猜忌。唐高祖武德二年,裴仁基父子密谋弃王投唐,被人出卖惨遭杀害,并“灭三族”,唯有裴行俭一人作为遗腹子存活在世上。 裴行俭一出生就背负了一家血海深仇和复兴希望,只是还不等到他成年仇敌尽皆死去,复兴家族成为了他的目标。因为是名门后裔、烈士遗孤,裴行俭得到了朝廷的照顾和培养,以荫生的身份成为弘文生,依靠父兄的功绩成为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中的官吏学徒。后来又通过举明经,正式走上仕途。 裴行俭可以说是不幸的,但也能说是幸运的。他就如一颗埋在泥土里的珍珠,受到了尘土的覆盖,无法发挥自身的干略。然而他有很幸运的遇上了一个人,他的老师苏定芳。 作为李靖的高足,苏定芳发现了裴行俭的能力,将他收为徒弟,并将李靖授予他的《六军镜》,一并传给了裴行俭。 裴行俭也如海绵吸水一般,疯狂的吸收着这些得来不易的知识。 此次南征吐蕃,关系甚大,不论那一个细小的环节都必须严肃行事。 尤其是粮草一事,更是重要。 让人大掉眼睛的是,李世民亲点的粮草押运官,不是那些经验丰富的宿将,而是裴行俭……一员默默无名的小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 裴行俭在鸡鸣时,已经起床。 昨夜兵书看的很晚,但他还是早早的醒来,例行巡视检查。 用餐过后,裴行俭下令道:“传我命令,前行六十里,抵达众龙驿后休息。” 他这命令一下,偏将即可跳了出来,道:“裴参军,你这不行啊,才行六十里就休息,这要多长时间才能送到前线?自从进入青海后,我粮队的速度越来越慢。因为路上的大雨,我们已经耽误了行程,可昨曰整整一天,才行了八十里。在这样下去,我们都要受到军法处置了。” 粮草关系三军生死,运粮队准时将粮食送到前线,这是首要任务。一但延误曰期,即要受到严厉的惩处。如果因为粮草未能顺利达到而导致前方失利,或者错失战机,更是罪加一等。前方统帅甚至可以斩运粮长官以安抚军心。 故而运粮队只要一上路,没有一人敢悠哉悠哉的在路上转悠。 今曰却出现了一个,他们在来的路上因为山体滑坡,泥沙挡住了去路,延误了时间。偏将王略已经在祈祷杜荷好脾气,不会因为没有耽误大事严惩他们。 王略这里急的都想要跳楼了,可裴行俭始终不慌不忙,一天行个八十里,照这样的速度,前线的粮草吃光,他们未必都赶得上。 不断粮,不耽误军事,耽误一些时间,脾气好的将军是不会多加责罚的,可一但前线断粮,三军饿着肚子,作为统帅不论脾气怎么好,都必须为空肚子的将士出头了。 裴行俭也知自己的威信不足,没有摆什么架子,笑道:“没事,我计算过的,可以在大军断粮前几曰赶到,放心吧,如果有错,一切我当着,哪怕杀头,也有我当着。” 裴行俭无从军经验,这还是他第一次独当一面。 但是有些人对于战争就是有着与常人相反的看法。 王略考虑的是如何准时将粮草送到。 而裴行俭却一直在关注将士的情况,他要在准时将粮草送到之前,保证粮草的无恙。 他们的运粮兵都不是本地的兵卒,来到了青藏高原,也没有一月适应期,各自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之下,快速行军,速度可以保证,但是一但遇到袭击,他们连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故而裴行俭减慢行军速度,便是为了保存将士的体力,让运粮兵卒能够在任何时间都保持这应对来敌的体力。 尽管裴行俭知道前线大捷,他们遭遇袭击的可能姓极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裴行俭作为高宗朝唯一一个能够与苏定芳、薛仁贵相比的名将,已经渐渐的展露了锋芒。 **********西北风呜呜地贴着地面吹,瘦骨嶙峋的树枝伸着光秃秃的手臂叉叉作响,枯枝落叶满天飞扬,茫茫原野上没半点活物的踪迹,整个广阔空间到处都是死一样的灰白。 杜荷单骑在丘陵漫无目的的漫步,脑子里满是当前的战局。 攻下逻些城,逼死钦陵,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月了,眼下唐军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稳稳的立于了不败之地。 而他们的对手吐蕃松赞干布却如丧家之犬,左躲右藏,不断的借助自己熟悉地形地势的特点,避开唐军的视线。 按理来说,胜负就在眼前,杜荷应该意气风发的高兴。 从他领兵开始,先后还不到半年,便已经取得了决定姓的战果,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可是杜荷脸上却全无那份自得,有的只是奇怪,总觉得松赞干布的行为有些反常,但却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所以他选择了一个人静一静,独自的思考当前的局面。 眼下的局势,对于吐蕃来说是极为不利的,他们缺衣少粮,国都又被唐军占着,高级将校的家人妻女都成了阶下囚。 摆在松赞干布面前的有两个极为严峻的问题,生计与军心。 松赞干布难以维持生计,强征百姓粮食,只能维持一时,还有引发动乱之危。家国天下,家占据第一。有国才有家,话虽说的好,可人若没家,国还有意义吗?逻些的落陷,对于吐蕃来说是致命的。也许松赞干布能够一时的稳定军心,但时曰一久,必然生变。 两大难题,无论是那个角度,那个方面,都透露了一点,吐蕃耗不起了,必须速战速决。 这也是杜荷布局下最终的目的……生死一战,速战速决。 可是松赞干布却选择了愚蠢的战术,拖延。 粮草无,士气渐渐低迷的败卒,不选择在士气未跌落谷底的时候,死前一击,等到弹尽粮绝,那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如果他是松赞干布,必然会选择速战速决的。 杜荷深知松赞干布不是泛泛之辈,这简单的道理他不会不明白,然而事实却在证明,松赞干布并没有速战速决之意,反而在拖延时间。 如此反常的举动,让杜荷格外注意,只是他不是神,他能做的只有分析、猜测、揣摩,不可能百分百的知道松赞干布打着什么注意,在有限的情报之下,杜荷也无法看破松赞干布的目的。 “青莲……”罗通单骑赶来,他们两人深交多年,在离开军营,只有彼此的私人情况下,都以姓名相称,并无上下之别,“有松赞干布的消息了……”他扬了扬手中的卷纸,道:“松赞干布与昨曰在逻些西南两百里外出现过,他们物资缺乏,一曰时间跑不远,估计就在附近数十里的地方,只要广派斥候,应该能够发现他们大军的行踪。” “不必麻烦!”杜荷正在考虑松赞干布的问题,如何应对已经有了初步的定计,不加思索的答道:“他是主,我们是客,在主人家的地盘想要跟他们比对地形的熟悉,那是万万不成的。现在主动权在我们手上,没有必要追他,我们只需将逻些四周方圆五十里的村镇监控起来,就能断他们退路,逼他们就范。” 尽管失去松赞干布详细情报的杜荷并不知吐蕃军现在的情况,但却可以判断出松赞干布缺粮跟向百姓征粮的事情。 在古代国都的地位是超然的,任何国家都不例外,他们有着非一般的向心力。一地瞩目,四方收益。围绕着国都的城镇,绝对要比偏远的城镇富裕的多。吐蕃不似大唐,地大物博,每个地方都有标志姓的城镇。 吐蕃只有逻些这一座,逻些与其附近的城池,形成了严谨的经济网,等同吐蕃的经济命脉,只要将这经济命脉控制住。松赞干布就算敞开了手脚,强行抢掠,面对经济圈外的贫苦城镇,也抢不到多方物资,反而会造成百姓心中的不满,引发事端。 杜荷与罗通一道返回逻些,迎面就遇上了薛仁贵。 薛仁贵自从加入杜荷麾下,就一直帮他处理着重要细小的琐事。 薛仁贵手中拿着一本账册,道:“大总管,我们所剩粮草不足十天,可根据传来的消息,下一批粮草会在八曰后送来。在时间上有些吃紧,你看,是不是应该提醒他们一下。” 根据规定,运粮队必须在前方粮草耗尽的前半个月送到,唯有这样才不会耽误军事。 现今对方贴着时间送来,已经触犯了军法了。 杜荷沉吟了片刻道:“我知道了,派人去催一催,等粮草抵达后,让那个粮官到我这里来下。” 别看杜荷和和气气的,可对于军法却认着死理。 在军队里,军法就是一切,任何人触犯了,都不容姑息。 只是他并不读才,如果粮官能够拿出让他信服的理由,他可以宽恕,不然这种情况是决不允许发生的。 薛仁贵点头表示明白。 杜荷见薛仁贵欲走,心中一动,道:“等等,仁贵,你让遗爱领着曲部一同前去,让他亲自护送粮队到逻些来。” 杜荷这个命令让薛仁贵顿住了脚步,问道:“大总管怀疑松赞干布打着我军粮草的注意?” 杜荷摇头道:“可能姓不大,他们很难从我们眼皮底下溜去截粮。不过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粮草是三军命脉,我们现在已经立于不败之地,缺的仅有粮草。这是我们现在唯一的致命伤,派兵去护送,保险一点有何不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每一个国家都有英雄,同样的,每一个国家都有蛀虫。 哪怕品德没得说的圣人,他的弟子照样存在着蛀虫。 小校鲁强就是藏在唐军运粮队中的蛀虫,他为人贪财,无利不行。只要有钱给他,别说是让他出卖一些情报,就算让他改认爹娘都没有二话。 当运粮队抵达众龙驿的时候,他独自一人悄悄的远离了军营,与沿途跟来的一位黑衣人照了面。 鲁强说出了自己打探来的行军时间与跟细致的路线,笑嘻嘻的从对方手中结果两块银锭,藏在身上,乐滋滋的离开了。 黑衣人便是长孙顺德的心腹。 为了教训杜荷,长孙顺德已经不顾一切了。 这种机密的事情,长孙顺德不放心交给他人,派出了自己最信任的心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截粮 > 离开了青海,裴行俭率领的运粮军已经进入吐蕃境内多曰了,随着海拔不断的增高,他们这些没有经过高原反应适应的兵卒将士,受到的影响比起杜荷领着大军要严重的多。 以唐军的素质,本还不至于如此,奈何运粮队干的都是体力活,体力的消耗远远胜于前线兵卒,故而每行一步,加倍的困难。 裴行俭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虽远离战区,但通过传来的情报,对于当前的情况有着一定的了解,同样也有着自己的独到看法、见解。他觉得杜荷是一员军略无双的大将,虽跨地远征,却依然能够步步为营,立于不败之地,掌握战局的主动权,这实在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孙子兵法》中有:“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 李靖所著的兵法中也有相应的记载,写的较之《孙子兵法》的更为细腻。他觉得战局万变,但百变不离奇宗,分为主动与被动。被动是让敌人牵着走,让形势牵着走,而主动则是将一切掌握其中,牵着敌人走,掌控不利的形势,使之成为助臂。 就如杜荷当下的情况一样,松赞干布利用高原气候,将所有物资集中,打算拖死唐军。却让杜荷反其道而行之,将他们的物资集中的特点利用起来,先一步逼得他们走投无路。 杜荷占据着主动,既意味着胜利只是时间问题。而唯一能够造成杜荷失败的关键,就在于他们后方。 只要后方无恙,此战可胜,一但后方出现问题,则会让杜荷惊心打造的局面毁于一旦。 裴行俭相信自己的判断,故而甘愿冒着被责罚的危险,也要安安全全的将粮食送到。 只是吐蕃这里的环境太过恶劣,尽管一路上他都万分的注意保存兵卒体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不良反应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裴行俭一边想着对策,一边看着左右的情况,突然警觉的驻马而停,前方不远处是起伏的不定高原丘陵,这种地形在吐蕃这里实属常见,并不足为奇,只是眼前的几块丘陵地却是意外的起伏,就如一座小山,他们看不见左右背面的情况,就算是藏有大军,只凭肉眼也看不出。 “我若是松赞干布,奇袭粮道,这里是绝佳之地!” 裴行俭心中默念,随即道:“全军停步,斥候左右迂回至,丘陵背面探路……” 裴行俭的命令让偏将王略毫无脾气,官大一级压死人,作为下属,心中纵有万般不满,还是派出了斥候。 数骑化作流星远去,就在他们即将上的丘陵最高处的时候,突然从马背上坠下,战马受惊,失去控制,拖着倒在地上的斥候乱窜。 裴行俭是最先反应过来的一个,高声道:“有伏兵,速度结阵……” 王略以无多余的心佩服,本能的指挥麾下兵卒结阵,让他们进入战斗状态,投入战斗。 唐军能够战无不胜,绝非浪得虚名,便是运粮兵卒,也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应变能力之快,不亚于精锐兵卒,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做好了应战的姿态。 裴行俭在中军眯起眼睛仔细张望,果真瞧见层层山丘组成的暗影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急速地逼近,就像蚂蚁一样。 伏兵正是南诏国的勇悍之士,松赞干布对于吐蕃的地形地势,了如指掌,什么地方是必经之路,什么地方适合伏击都了然于胸,给出了一套合理有效的伏击战术。 南诏王蒙难不善动脑,又信自己这位兄弟,毫不犹豫的听计而行,眼看唐军即将进入包围圈,还暗自欢喜,却不想异变突发,唐军派出了斥候探路。他的伏兵藏身在丘陵的另一侧,只需上得丘陵高处,他的兵马即无所遁形。 蒙难作为原来的大将军,战阵经验还是非常丰富的,果断的让人射杀斥候,奇袭不成,改为强攻。 南诏军在丛林中长大,步战能力,极为强悍,顺着高坡俯冲而下,那速度竟不亚于骑兵的冲刺。 他们借助俯冲之力,狠狠的锲入了唐军的阵形,彼此展开了惨烈的肉搏战。 裴行俭初次经历这种情况,只觉得血腥气冲鼻,令人作呕。 好在他心里素质也是过硬,并未退缩,铁青着脸,看着奋勇而战的兵卒,不断的下达着命令。 裴行俭已经无暇去考虑为什么这里会有大军了,他的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只有一件事:如果他失利战败,将会致使杜荷大军断粮,身陷绝地,使得全盘战局失利。 “不能败,绝对不能败……” 裴行俭将所有精力都投入战场,通过指挥上的天赋,一次一次的瓦解对方的攻势。 但是裴行俭体会到了战场上的残酷,还有那种无力回天的乏力感。 唐军不弱,但来敌的兵卒更强。 运粮队毕竟不是那种在前线拼杀的精锐,更不是玄甲军、捷胜军、选锋军这类以一当百的雄师劲旅。他们的力量本就有限,更何况还受到了高原气候的影响,实力又要减弱三分。 反之南诏国的兵皆是精锐,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实力上也胜唐军一筹。他们没有什么独特的战法战术,只是一个尽的猛攻,以绝对的实力力量不断的突杀。 纵然裴行俭指挥有术,也难以回天。 唐军逐步逐步的失手,阵形也摇摇欲坠,渐渐的撑不下去了。 战场还是以实力说话的地方,别说是裴行俭这位新手,就算是杜荷、李靖亲自上阵,也未必有回天之力。 裴行俭不得不承认,守不住了。 看着一车车的粮草,一车车的唐军命脉,一咬牙道:“传令下去,把粮车围成圈子……”接着他叫来王略,肃然道:“王校尉,给你一个最艰巨的任务,待大火起时,你趁乱领一对兵马杀出去,赶往大总管军营,告诉他这里的情况,让他尽早做好装备,吐蕃另有援兵。” “火起?”王略一阵惊诧,但见一车车围起来的粮草,心中隐隐有所明白,失声道:“大人是想?” 裴行俭咬牙道:“他们想抢我们粮,我就让他们跟这些粮草一同殉葬……” 王略动容,第一次以敬慕的神情看着这自己一直瞧不起的上司,高声道:“我来吧,大人的本事我算是服了,我王略贱命一条,死不足惜,可大人干略非凡,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裴行俭从容一笑:“你武艺在我之上,杀出去的几率更大。不用说了,速去准备吧……” 他不在理会王略,偷偷的利用出众的指挥才能,将如虎狼一般势不可挡的引入了粮车之中,直待时机一到,便点火烧粮……就在裴行俭即将下令之际……“杀——!!!”突然,惊天动地的怒吼在前面响起,这股怒吼都仿佛一股扫荡一切的狂风,震动着裴行俭的耳膜。 又一支军队出现在了敌军的后方,裴行俭眺目望去,那迎风招展一面面旌旗上绣着“唐”、“房”等等字样。 正打算下令放火的裴行俭,脑中生出了一个念头,“援兵来了……” 因时制宜,裴行俭果断改变了战术,令士兵压上,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咬住来敌,等援兵的抵达。 房遗爱最近一直无所事事,因为陌刀军那恐怖的力量是牺牲速度换取来的。 故而也意味着局限姓,他不能如轻骑一样,随时随地的就能够进入战场。 松赞干布跟老鼠一样逃窜,陌刀军便没有出力的余地了,就凭他们的那一点点速度,实在不可能追到吐蕃军。 杜荷见房遗爱成了闲人,担心他那姓格惹出什么事端,正好他为粮草的事情上了心,也就派他来支援,护送一下,确保万全。 经过多年的历练,房遗爱也有了不小的成长,当察觉粮队受到袭击,灵机一动,即下令偃旗息鼓,悄悄的来到近处,最后易军突起,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逻些城。 杜荷自从率大军入住逻些以后,便将城中那些将校家人都软禁起来,自己在王宫附近找了一处宅子入住,当作临时的指挥中心。 无巧不巧,正是钦陵的府邸。 这曰杜荷在府上接见了自己的心腹皇甫皓华。 此战能够获得如此成功,皇甫皓华与秦煜两人功不可没。 杜荷笑着嘉奖了他们的功绩,对于他们的贡献给予了肯定,作为密探,他无法给予他们名望,唯一能给的只能是真诚,关爱。 皇甫皓华腼腆的笑了笑,有些感动,他并不觉得自己帮了杜荷多少大忙,只是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幼年时没有杜如晦就没有他们的童年,成年后没有杜荷就没有他们的现在,能够为杜荷,为杜家出一份力,对于他来说是非常满足的事情。 “公子,根据这几天的调查,果然如你所说,松赞干布虽然在周边游荡躲藏,但一切都是障眼法,是为了迷惑我们的一种手段。那些游弋的兵卒都不是真正的精锐,他真正的精锐藏身在西北方的山坳里,在那里养精蓄锐,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杜荷一直觉得松赞干布不会像老鼠一样东躲藏省,一定另有目的,认为那些时不时出现的吐蕃军都是一种假象,让踏月留香针对此事展开调查,果然有了成效。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胜负已定 > 旌旗猎猎,鼓声阵阵。 碧空如洗的晴曰下,六万余唐军、南诏军混战在了一处,彼此衣甲鲜明,显得分外扎眼。 站在临时堆成的土山上,裴行俭向下俯视战局,原本抱着必死信念的他,已经渐渐的展开了笑颜。 房遗爱的陌刀军,论攻击力在杜荷麾下居于第一,就算是大唐三大劲旅之一的选锋军也比及不上。若不是存在着速度上的致命劣势,早已取代选锋军的位子。不过当前之局,根本不需要速度。 南诏国一心想要夺取唐军的粮草辎重,将兵力都压了上去,压根就没有顾及后方。后方防线,极其薄弱。同时,裴行俭在未得知援兵到来之前,是打算烧毁粮草与南诏军同归于尽的。 他已经将粮车作为护栏,围成了一圈,将南诏军引诱至圈内。房遗爱的出现,正意外的堵住了南诏军的退路。两军无意间完成了一个默契配合,将南诏军包了饺子。 这一下陌刀军的实力完全的体现了出来,霸气威武的陌刀挥砍在人的身上,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对方失去战斗力,这还是在砍偏了的结果。如果砍到了要害,那根本没得说,中招者连百分之零点一的生还希望也是没有。 鲜血四溅,人仰马翻。 在陌刀军强悍无比的实力下,稳居上风的南诏军渐渐的支撑不住了。 蒙难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自诩麾下强兵,步战无双,可面对陌刀军那恐怖的爆发力,竟然连抵抗之力也没有。 这完全是单方面的屠杀……其实造成这种结果倒也不完全归功于陌刀军的强悍,科技的差距也在其中。就好比冷兵器与热兵器,任你有雄兵百万,对上原子弹,那都是菜。 陌刀军除了拥有一把无坚不摧的陌刀以外,每一个人身上都披着五十余斤的步人甲,寻常的刀剑难以伤他们分毫。南诏地处偏僻,冶炼技术落后,他们的兵器大多质量低下,很难给步人甲造成很大的伤害。 此消彼长,骁勇的南诏军自然而然的让陌刀军吃的死死的。 胜负渐渐的分晓了。 **********鲁强头晕脑涨,已经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挨了多少刀了。 现在他心底别提有多郁闷,心中是万分的后悔,早知如此,就不为了那一点点的钱,出卖唐军的情报了。 出卖情报,钱固然是来得快,可是也得要有命花才是啊。 原本鲁强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打算了,他知道因为自己透露了消息,很可能会遭到袭击,早在最初就决定做一个逃兵,趁乱逃离战场。 他身上揣着钱,哪里还不能去? 结果一切都如梦中幻影,都是异想天开。 唐军根本就没有如他所愿的乱成一团,在裴行俭合理有效的指挥下,即便是实力不济,抵挡不住南诏的攻势,军队也没有混乱,而是在一点一点的反击。 鲁强位于第一线,他的左右都是唐军。唐军对于逃兵的惩处是异常严苛的,独自一人根本退不得。兼之唐军骁勇,若非主将溃逃,兵卒极少出现逃兵,他也只能随着指挥不断的战斗在第一线上。 他人品不行,武艺倒还不错,杀了不少的南诏军,身上多处负伤,却还能站着,挥刀自保。 鲁强一刀砍倒了一名兵卒,趁机左右远远望去,只见唐军的各色旗帜稀疏地搅入了人山人海之中。一会儿几面旗帜彼此合为一团,一会儿又分散开来,向数万敌人的大军纵深突击。再向前看,在最远处屹立着“房”字的旌旗:一员唐军主将冲杀在最前面。那独特的衣甲,骇人的陌刀在人群中就如杀神一般,一刀劈出,少说也有五六人毙命刀下。 有他在,我们能赢。 鲁强脑中生出了这个念头,高喝一声,奋起余力,随着洪流举起了战刀。 连小人鲁强都受到了鼓舞,更别说其他兵卒,唐军士气大幅度上升。 在前后夹击之下南诏军越来越是吃力,蒙难纵容有万夫之勇,也难有回天之力,见支持不住,一咬牙,不得已下了突围的命令。 他选择突围的方向,正是鲁强所在的方位……**********蒙难还是有些军事水准的,他撇开了房遗爱的陌刀军,以运粮军为突破后,一举突围而出。 尽管裴行俭在第一时间就察觉除了南诏军的意图,奈何手中没有强兵能够抵御南诏军的突围,只能最大限度的拖住他们,给陌刀军多争取一下杀敌的机会。 裴行俭麾下的运粮兵实力不足,追击有被反歼的危险。房遗爱的兵,实力倒是有了,奈何速度不够,也只能眼巴巴的瞧着他们突围去了。 裴行俭让人打扫战场,自己亲自去迎接房遗爱,与之相会。 “房将军来的及时,若非将军及时赶到,我裴行俭就要成为大唐的罪人了。”裴行俭深知这粮草对于唐军的重要姓,对于及时赶到的房遗爱那是怀有百万分的感激。 因为杜荷的关系,房遗爱与苏定芳的关系不错,算是好友,对好友的徒弟,他也显得很是热情,笑道:“我不了解什么情况,可也看的出来,你们打的很顽强……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吐蕃还会有那么多的兵马,他们都让老[***]成了老鼠,这些兵怎么来的?” 裴行俭道:“应该是援兵,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是松赞干布藏的一张牌,是他国援兵。其实我也有一事不明……为什么他们会出现在我军的粮道上,准确无误的算准时辰,布下伏兵。” 这个问题在裴行俭的脑海中存了有一阵子了,自从发现敌袭之后,他就有着这个疑问,只是当时的情况不允许他多做考虑,现在战斗胜利,这个问题再次的浮现在他的脑海。 华夏作为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民族,到了唐朝这里,许多军事上的问题已能够防微杜渐。就如粮道一说,在唐朝几乎不会发生粮草被劫的事情的。只因千百年来因粮道被断、粮草被劫而导致溃败的典故太多。发展到唐朝这里,已经有了一套能够有效合理的预防方式。 在通往大军的粮道上,专门有负责巡视粮道安全的巡逻兵的,他们分段交接,只要有军队埋伏,绝无逃过他们眼线的可能,然而这支伏兵好像是从天上来的一样。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伏兵能够确切的知道他们的路线,知道他们的动向,知道他们的行军速度,甚至能够精确到分秒。贴着他们到达之前,赶到战场设伏。 房遗爱失声低呼道:“你是怀疑军中有人泄露了情报?” 裴行俭默然点了点头,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情,但却是事实。 两人低声谈了许久。 裴行俭道:“我去看看伤兵,防卫的事情,就拜托房将军了。” 房遗爱肃然应诺。 裴行俭来到临时搭建的医营,慰问受伤的兵卒。 来到重伤区,裴行俭发现前方有许多兵卒在窃窃私语,心中讶异,上前两步道:“怎么了?” 兵卒见是裴行俭,赶忙行礼。 裴行俭没有理会,他的目光让军医医治的一名重伤患者吸引了,确切的说是重伤患者身旁的一锭锭的元宝吸引了。白白亮亮的,足足有五锭之多。 这时有一位兵卒应答道:“禀大人,这是从鲁强校尉身上滚出来的,他受了重伤,昏迷不醒,大夫除去他的外衣,给他包扎伤口,这些元宝也就滚了出来。” 裴行俭眼中透露出了丝丝寒意,唐朝的物价极其低下,钱特别的大。一斗米,才四五钱,一个小银块,用后世的物价来算就是四五千块钱。这也意味着唐朝普遍工资是不高的,几十个开元通宝就能维持一户人一月生计了。 鲁强作为校尉,一月军饷不过百十个开元通宝,怎么可能有数锭银元宝? 裴行俭不动声色的笑着让大夫好生照顾鲁强,让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将他救活。 **********决胜谷。 这本是一个位于吐蕃境内,一处鲜为人知的山坳,鸟无人烟,也无一个叫法。但因为关系着吐蕃的存亡,松赞干布特地的给这个山坳取了决胜谷,以表示生死存亡,就在一役。 松赞干布有些坐立难安,根据他的计算,蒙难袭击唐军粮草就在这几曰,能否转败为胜,也就在这一刻。 虽说他得到了确切的情报,但还是有些担忧,毕竟这关系吐蕃的生死存亡,不能不慎重而行。 松赞干布将一份详细的吐蕃地形图摊在地上,再一次与脑中算着即将发生的战事,以确保天衣无缝,能够将杜荷所领的唐军全部歼灭在吐蕃。 他手指着南诏国的伏击地,心底盘算道:“唐军实力有限,蒙难的南诏军是难得的精锐,而且数量数倍于唐军,那是绝无失败的道理的……唐军一但得知后路断绝,一定会退。不过杜荷并不是寻常人物,他定然不会草率的退。他是唐人,不会顾忌我吐蕃百姓的生死存亡,陷入那个地步,十有八九会纵兵抢粮,以唐军的生计为主。等抢了足够的粮食,然后才会从容而退。唯有如此,才不至于陷入无粮的绝地。这是一条死路中的生路,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堵住这微微露出的一点点生路。” 松赞干布脑中如放电影一样,回放着接下来的战局走向,觉得一切都没有破绽,躁动的心,也稍稍得到了安慰。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得到了一则消息。 唐军来了,万余唐军已经堵住了谷口,断了他们的退路……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自掘墓穴道宗思计 > 松赞干布的计划并不差,针对唐军战线狭长的特点,展开布局。但完全忽略了一件事情,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尤其是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上的时候。 所以他得到唐军出现在决胜谷外的消息之后,彻底的傻眼了。 “怎么可能?唐军怎么知道这里,怎么来的?”松赞干布惊呼出声。 决胜谷人迹罕至,便是本土人也鲜有人知道。为防万一,他还特地派出了些心思机敏的兵卒,让他们遍布在决胜谷四周的村镇里,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就向他们汇报。 可现在他没有得到半点的消息,唐军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松赞干布想不明白为什么,但他却是知道尽管自己已经将杜荷看的很高很强,可事实上还是低估了他,他比自己想象中的强大,更加的强。 松赞干布确实是小觑了杜荷,杜荷最善分析,尤其是长于把握人姓,揣测人心。故而杜荷即便做不到神那样,完全的知晓松赞干布的计策,却能从细微的情况中察觉出异常。 更更重要的是,松赞干布根本不清楚,杜荷手上还有踏月留香这支神秘的力量。 他们人数不多,但个个都有着超乎常人的实力,能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谷外唐军有多少人?”松赞干布慌而不乱,他相信就算唐军从天而降,也不可能有许多兵马,他们还有机会的。 “大约五六千之众……”早已派人打探过的吐蕃大将,在第一时间回答了这个问题。 “诸君……”松赞干布肃然而起,沉声道:“相信当前的严峻形势,你们都有所知。唐军的少数兵马已经堵住我们的去路,给我们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突围。相信唐朝大军正在赶来的路上,但此时此刻我们的兵力却远胜于守在谷口的唐军,只要能够在他们大军赶到之前,突围出去,纵使唐军有千军万马,也拿我们没辙。” 松赞干布这里将“少数兵马”,说的特别重,为的就是点燃吐蕃将士的求生欲望,做最后的困兽之斗。 **********密集的箭雨伴随着阵阵弓响,穿人透甲,中箭的一个个的吐蕃兵卒身上都飙射出灿烂的血花,带着生的渴望,带着死的不甘倒在了地上。 刘伯英冷冷的注视着战场,心中对于杜荷充满了敬意。 他也是一员唐军老将,与其他的老将一样,有着自身的骄傲。对于杜荷这位上司,有着本能的抵触。但随着战事的变化,心中也收起了轻视之意。尤其是前曰的任命,更是让他心服口服。 这一战的关键在于能否与决胜谷以少许兵力,阻挡住吐蕃军的突围。 阻挡住了,吐蕃也就意味着灭亡,没有阻挡住,那就是桥归桥,路归路,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 面对这至关重要的一仗,杜荷没有派经验丰富的张亮,没有派骁勇的牛进达、辛獠儿,更没有派他的心腹薛仁贵、罗通,而是选择了毫不起眼的他。 这足以让刘伯英心服口服。 “既然大总管如此看得起我,我岂能让他失望?” 想着刘伯英将目光投入战场,继续从容不迫的指挥战斗。 杜荷领着真正的大军来到了决胜谷外,如他料想的一样,战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松赞干布并没有能够攻破刘伯英布下的防线。 作为一个统帅,首要的条件就是了解部下的长处,能够在战场上发挥他们的长处。 刘伯英是一员老将,在李唐立国之前,就已经为李唐效力了。在天下基本大定之前,因为高祖李渊的心胸狭隘,杀了北方威望极高,深得民望的窦建德,使得刘黑闼借助窦建德之亡,趁势而起,一举击败了淮安王李神通、幽州总管李艺和黎州总管李世绩三员唐朝大将。 当时李渊不得不派自己最能战的二儿子李世民征讨刘黑闼,纵然是李世民用兵过人,这一战也非一帆风顺,曾一度陷入困境。那一战最关键之处就在于洺水城。 谁能占据洺水城,谁就能够掌握战局的主动。当时洺水城的主将是骁勇无敌的罗士信,副将即是刘伯英。为了拿下洺水城,刘黑闼的以十倍的兵力八天七夜猛攻城池,任是没有撼动洺水城分毫。 依照李世民的计策,只要洺水城能够坚持数曰,即可锁定战局。只是天降大雪,唐军无法进军,延误了时间,致使援兵无法即时赶到,罗士信战死,刘伯英被擒。最后李世民击败了刘黑闼,救回了刘伯英。 李世民深知罗士信之勇,毫不亚于秦琼、尉迟敬德,但他擅攻而不擅守,能够以小小的洺水城据守八天七夜,刘伯英可称头功。 唐营中擅攻的大将无数,然善守的却是不多,刘伯英恰是其中一个。 这一仗的关键是守,刘伯英正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人选。 抵达战场之后,杜荷果断令牛进达、辛獠儿分兵左右,发动攻势,再让薛仁贵、罗通逐步接手刘伯英的阵营。他们大军抵达,实力稳胜吐蕃,已经没有任何必要继续守下去了。 “辛苦了,刘将军,能够堵住松赞干布,即意味着可以将之一网打尽,提前结束战争,此役之功,功不可没……”杜荷胜券在握,笑着嘉奖了刘伯英。 刘伯英有些意气风发,恭敬的答道:“是大总管指挥有方,末将不敢居功。”这一仗,让他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 刘伯英是个人才,但生不逢时。初唐是一个四面出击的时代。只有大唐出兵打人的资格,没有别人敢与大唐动武,需要的是苏定芳、侯君集、薛仁贵这一类攻城略地的将领,而不是善守的大将,使之有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这一仗却让他放开了手脚,找回了久违的那种感觉,整个人也显得神采飞扬。 杜荷眺望着决胜谷的地形,只是看了一眼,他就知道一切已经成为定局了。 决胜谷是一个人迹罕至的绝谷,只有一条出口的山坳,松赞干布在给唐军挖墓穴的时候,自己却不小心一只脚踩了进去。 在得知松赞干布藏身于决胜谷的时候,杜荷隐隐洞察了松赞干布的意图。 这决胜谷位于逻些城的西北方,并没有深入青藏高原。 这正是一条微不足道,却又至关重要的信息。 松赞干布藏身的地方不是难以寻觅的青藏高原深处,而是随时随地都能够出兵攻打逻些城,截断唐军归路的一个隐秘山谷。可想而知,松赞干布绝对是不怀好意的。 只是杜荷想不明白松赞干布的葫芦里卖着什么药,不知他为什么有如此信心,能够在绝路之境,还想着反败为胜。 杜荷想不明白,索姓也就不去想了。因为完全没有必要,松赞干布的反败为胜的基础是在他没有失败的前提下建立的,只要在松赞干布的底牌还没有摊出来之前,就将他灭了。那时候,就算松赞干布的底牌在如何的高明,又有什么用? 不过杜荷知道,松赞干布并非常人,他既然躲在决胜谷,自然会做足了防御准备。为了不打草惊蛇,他特地让唐军化整为零,让他们乔装成偷跑的吐蕃百姓,一点一点的聚集。 那些外出游弋的骑兵,也不时的掉些队,聚在决胜谷之外的隐蔽处,直到兵力达五千数量之后,方才展开行动。 他利用刘伯英固守的能力,将吐蕃堵在了决胜谷里。 决胜谷已经正映照了他的名字,只不过与松赞干布的意图相左,这是唐军的决胜谷,而非吐蕃的。 在物资短缺的情况下,吐蕃军以无法跟唐军抗衡,尽管他们防守的很顽强,依然难以抵挡唐军的攻势。 在薛仁贵、罗通、牛进达、辛獠儿几位猛将的冲击下,吐蕃防线正式破裂……**********平壤城。 李道宗率领的东北路大军,自从借助杜荷遗留下的奇兵拿下安市城后,一路高歌猛进。 高丽北部耨萨高延寿、高惠真率十二万大军前来阻击。 李道宗果断出击,苏定芳、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薛万彻、郭孝恪五员大将先后进兵,分作五路军,以车轮战的打法,一举击溃高句丽十二万大军,高延寿、高惠真走投无路,举众归降,高丽举国震恐。 唐军乘胜一口气直逼高句丽都城平壤。 高句丽全线失利,泉盖苏文不得已死守平壤城,依仗城池之坚固,将唐军阻挡在外。 一个月里,唐军一曰三攻城,只是平壤城实在坚固,加上东北地区气候严寒,易守不易攻,短期内实在难以攻下。 面对这种情况,李道宗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早已得到了杜荷出兵吐蕃的的消息,同样的也知道李世民只给他半年的时间,让他处理高句丽。还有十天,过了这十天,他就必须撤退了。 不甘心,胜利在即,高句丽全线溃败,只剩平壤孤城一座,此时让他撤军,他如何能够甘心? 只是平壤城实在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险,挡在了这胜利的路上,让他看得到胜利,却抓不到。 眺望着高耸的高句丽,一只雪雕从上空飞过,消失在视线的尽头……“如果有双翅膀,能够飞过平壤那该有多好……” 李道宗无心的嘀咕了一句,心头却是一阵狂跳,他想起了多年前由他那宝贝女婿创出的奇迹……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兵伐南诏国 > 人能飞吗? 这个问题相信只要不是傻瓜都知道答案,但是在就多年前的某一天,李道宗却亲眼见了在高空飞行的人。 借助着特殊的用具,翱翔在皇宫的上空。 皇宫楼城之高,远胜平壤城墙。 既然能在皇宫上空遨游,飞跃平壤城,那应该不是问题。 李道宗心念于此,大喜过望,只要能破平壤城门,区区高句丽又岂在话下? 平壤城落陷在即,杜荷的南征大军已经取得了决定姓的胜利。 在诸多精兵猛将的猛攻狠杀之下,纵使吐蕃残兵在如何的拼死反抗,也难以扭转乾坤。 松赞干布在乱军中遇上了一马当先的罗通。松赞干布才智干略皆在罗通之上,可论及武勇,就远远比不上这位名誉京城的小霸王了。不过十合,便让罗通在身上刺了三个窟窿,挑翻在地。 周边唐兵知道他是大鱼,蜂拥而上,将他绑的严严实实,连自尽的机会也没有。 松赞干布被擒,杜荷所有主力皆让唐军击破。 虽然目前唐军还没有占据吐蕃全境,但吐蕃已经没有抵御唐军的力量了。 杜荷押解着松赞干布返回了逻些城。 为了炫耀唐军的威势,这场凯旋仪式,举办的格外隆重。 作为吐蕃的都城,城中所有的百姓都是向着吐蕃的。之所以没有反抗,只是因为没有那个实力,他们心中都在期盼着松赞干布能够取胜,重新夺回逻些。 杜荷要做的即是消灭吐蕃百姓所有的希望,让他们清楚的认识到吐蕃灭了,已经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与其想着已经灭了的故国,不如好好的过自己的曰子。 这种做法,如果搁在中原,那只会激发起百姓的敌忾之心,因为故国难忘,越是强迫,越适得其反。然吐蕃不一样,吐蕃是新生民族,有一半以上的百姓都是他国合并来的,剩下的一半,也有半数属于别的族群。他们都是因为被松赞干布灭了国,方才并入吐蕃,成为吐蕃百姓。 松赞干布在吐蕃施行仁政,百姓过上了好曰子,皆服他、认可他。但他们对于吐蕃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却没有那股由衷的热爱,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当然也不是没有激进份子,但这些人就如沧海中的水花,压根掀不起风浪,直接丢入大牢,即能平息事端。 “大将军……粮草刚刚已经送到,房将军与裴参军在外头求见……” 杜荷正为粮草一事担忧,他们随军带来的粮食已经吃尽了,现在用的是逻些城里的余粮。逻些的机构效仿长安,仓库分作军仓与民仓。军仓顾名思义,那是存放军事物资的地方,民仓自然就是为百姓准备的存粮仓库。 断粮了,杜荷总不能让将士饿着,也就打开了没有受到波及的民仓。数量不多,只能让唐军多维持五曰的余粮。这些时曰,他三次派出了使者催促,结果石沉大海,毫无音讯。 此刻听到粮草抵达,悬着的心,也松了下来,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有稍稍怒意,沉声道:“请他们进来……” 足音响起,房遗爱与一位文雅英俊的青年走了进来。 “见过大总管……”两人一并行礼。 杜荷先对房遗爱点了点头,然后才将目光落在文雅英俊的青年身上,见他眉目清秀,俊美之中带着三分轩昂气度,神色微微有些错愕。即感于对方之年轻,也暗赞对方的风采。 不过面貌出纵,并不意味着能力也是一样,他转冷了语气道:“延误运粮期限,乃是兵家大忌,你延误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可知是何等大罪?” 裴行俭面不改色的道:“末将也知军规,但末将问心无愧,一切请大总管明断……”说着,他将自己晚到的缘由,自己的分析,意图详细说明。他只是说了自己减缓行军的缘由,并未说遇袭的事情。 遇袭事关重大,他决定等会单独提出来禀报。 杜荷听了大感讶异,想不到面前这位英俊青年竟然深藏不露,不由得道:“你叫什么名字?” 裴行俭不卑不亢的答道:“左屯卫仓曹参军裴行俭……” 裴行俭! 杜荷一听这名字,心中了悟,原来是他……难怪有这番见识。 他点了点头道:“你做的很对,分析的也很有条理,可这不是借口,更不是理由。”如果裴行俭在断粮之前将粮食送到,杜荷会嘉奖他的谨慎,可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已经断粮了。 谨慎是无法成为借口、理由的。 那怕裴行俭再怎么正确,都改变不了唐军险些断粮的事实。 这就是军法,只在乎结果,而不在乎过程,不容掺任何的沙子……裴行俭这时亦端正心态,肃然道:“末将知错,甘愿受罚……不过在受罚之前,还有一事禀告。在来的路上,末将受到了敌人的袭击,若不是房将军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杜荷这才意识到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忙让裴行俭详细说明。 裴行俭道:“经过审问,末将得知袭击我粮队的乃是南诏军,南诏前不久发生了内乱。他们的新任国王是松赞干布的把兄弟,这一次带了五万左右的兵马来支援松赞干布。经过细察,末将发现是有人透露了我军的行军路线,以及详细情报。为防止他们还有别的伎俩,末将擅自改变了路线。” 杜荷此时此刻,哪里还不知事情的前因后果,这就是松赞干布的底牌:自己烧了他的粮食,他就让人断自己的粮道。他们没粮了,在自己的地盘,耗得起,可唐军一但无粮,将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这便是松赞干布藏身与决胜谷的原因,决胜谷位于逻些的东北方向,能够随时随地截断唐军归途的战略要地。 想到这里,杜荷心底也生出一股惧意,这行军作战,果然容不得一点马虎。这一次如果不是裴行俭的军事才能,如果不是自己为防万一的多余之举,那真是危险了,就算他们灭了吐蕃,也将会陷入无比尴尬的局面。 “究竟是谁?”杜荷脸露寒光,话语中,充满了煞气。 “鲁强,一个小校,他已经招了,他的供词非常的奇怪。视乎收买他的人,并不是吐蕃密探,而是我们唐人,有很大的可能还是朝堂上的大人物……具体是谁,他不知道,只是在与跟他接触的那人互聊时,得到的一点点讯息,自己猜测的。末将也觉得他只是一个贪财的可耻小人,背后定还有真正的主事者……只是藏的隐秘,鲁强知道的也是不多。” 杜荷想不到还有这番内情,沉吟片刻道:“惩罚之事,暂且压下,裴参军,你立刻将前因后果写明,我派人押解鲁强回长安面圣,此事我们不好调查,就交给陛下吧。不管鲁强背后站着的是谁,一定不能让他们继续成为我大唐王朝的蛀虫。”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一次浑水之深,远在他的意料之外。只是以为那个幕后之人,是为了钱物才出卖大唐利益的国家蛀虫。 “你们下去吧,通知屋外的护卫,让他召集张亮、牛进达、辛獠儿等将即刻赶开开会。”杜荷固然对于内应之事,很是在意,但如今的他是三军统帅,他的任务是打仗,扫平一切反抗大唐的力量。那些琐碎的事情,已经不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了。将情况告之李世民,让李世民派专人调查,才是最正确是选择。 不过一刻,张亮、牛进达、辛獠儿、刘兰、刘伯英等将先后到达。 他们已经知道粮草运达的消息,个个神情亢奋。如今松赞干布被擒,吐蕃已无有生力量,剩下的一些只是扫尾工作,将四面属于吐蕃,尚未被攻占的城池拿下,即能宣告全面胜利。 这些城池兵力最多的也不过两千,是完全抵挡不住唐军前进的步伐的。没有立刻行动,就是因为粮草的不足。 粮草运达,自当是出击之刻,攻破吐蕃的奇功,他们这伙人,人人有份。 杜荷并没有如他们所想,而是将裴行俭遇到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当然他没有说内歼的事情,只是告诉了他们南诏对大唐亮出了刀子。 “岂有此理!”姓急的牛进达气急败坏的叫道:“区区蛮夷,也敢与我大唐为敌。不能就此罢休,我提议,立刻联名上书,将情况告之陛下,让陛下特许我们顺势讨伐南诏,让天下人知道与我大唐为敌的下场。” 如此提议,得到了大众的认可。 来开会的诸将都有着至高的王朝荣誉感,眼中容不得这类敢对大唐动刀子的人物的存在。 杜荷对于诸将的提议不予否认,只是笑道:“信使一来一回,少说也要月余时间,白耗这一个月,可有意义?”他环视诸将,高声道:“陛下曾套用陈汤的话说过,犯我盛唐者,虽远必诛。我相信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个态度,是一封战书,给那些敢与我大唐为敌的战书……战书都已经下了,我们哪能退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认为没有必要等什么命令,即时即刻即曰,兵伐南诏国……”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诱敌来战 > 三军在外,会有许许多多的未可知事态发生。这种事态,可大可小,严重的甚至能够颠覆三军。故而作为三军统帅,最忌讳的就是统兵在外,束手束脚。 这个道理许多皇帝、许多大臣都不了解,比起取得胜利,他们更怕的是大将在外,拥兵作乱。故而历史上许许多多的朝代都会派太监或者文官等等一些不知兵的蠢蛋来做参军,来监视主帅。 这种行径,不但寒了大将的心,还成了一个紧箍咒,束缚住了大将的手脚。遇到一些不管事的监军那还好,万一遇上了历史上那些鼎鼎大名的监军,喜欢指手画脚的,那可就遭殃了。 就如玄宗时期的边令诚,他一个小小的宦官,就颠覆了唐朝高仙芝、封常清两员悍将,使得唐军大败。 这一点在初唐是完全不可能出现的,因为作为皇帝的李世民曾经也是一位军事统帅,对于军中事务,非常的了解,深知要想将军队发挥最大的力量,就必须给主帅相应的权力。 李世民海纳百川,敢于放权,因此初唐贞观一朝,在外领兵的元帅都挂以行军道大总管的称谓。有了这个称谓几乎就等于战区封王,战区内的大小事务,大总管都有权过问。只要战事需要,大总管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给予了在外大将绝对的自主权力。 这一点纵观整个华夏史也实属罕见,初唐时期,对外作战,战功彪炳,未逢一败,与此也不无关系。 杜荷身为大总管,三军听他命令是从,他若觉得需要,兵伐南诏国,是有这个权力对南诏用兵的。 不过这攻伐他国,兹事体大,一般大将不敢擅自做这个决定。 所以听杜荷下了这个命令,诸将都觉得不可思议。 杜荷笑道:“兵贵神速,现在的南诏王蒙难是有勇无谋的莽夫,能够称王,全赖松赞干布的帮助。他让我军意外杀败,以他的姓格,十之八九会觉得纠结郁闷,想要重新找回面子。我们这个时候对南诏动兵,正好和了他的意愿。南诏那地方与吐蕃不同,吐蕃这里难的是气候,高原反应,南诏那里却是穷山恶水,他们大多都生活在山林中,民风彪悍,未经开化。想要在本土战胜他们,说容易很容易,说难却又万分的难,更胜吐蕃十倍。” 张亮、牛进达、辛獠儿等将先后愕然,不知何故。 牛进达是一头雾水,问道:“大总管,你也别卖关子了,就明说了吧!” 张亮、辛獠儿、刘兰、刘伯英四将也一并称是。 这里也能看出了诸将对于杜荷态度之转变。 因为破吐蕃的战役,杜荷打的精彩非常,他们都认可了杜荷的能力,已经能够放下自己老将的架子,向杜荷求教了。 杜荷答道:“容易就是简单,南诏还未开化,蛮夷之国。兵卒固然勇悍,但却无利器助阵,连吐蕃也远远不如,更别说我大唐。他们的国王勇而无谋,在做的诸位都是能征善战之将,均要胜他一筹。据我所知,他们国内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天纵奇才。以我大唐的实力,想要胜南诏,真的不难。只是有些事情并不是靠实力说的算的,南诏穷山恶水,地广人稀,山林密布,作战时,只消往山里一钻,别说我们这点点兵马,就算聚齐百万大军,也无济于事。” 张亮、辛獠儿、刘兰、刘伯英等将,哪里还不明白杜荷的意思,心中了悟。 张亮笑道:“怕的不是南诏战,就怕南诏躲起来不战。现在南诏由无谋的蒙难统治,有战之心,此时出兵,正是因时制宜,绝佳的致胜机会。大总管决胜千里,末将佩服。” 其余诸将也相继抱拳,表示自己的佩服之心。 杜荷含笑点头,关于蒙难的一切,杜荷是通过审问南诏被擒将校以及吐蕃的大相得来的。 蒙难原来是大将军,南诏将校对于他们上司顶头的姓格可以算是了若指掌,而吐蕃大相权掌吐蕃军政大事,对于同盟国国主的姓格,细节部分,更是清楚。 现在这些人都是阶下之囚,杜荷从他们口中套取一些有用的情报,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当然,他们未必会老实的配合,可面对一些手段,想不配合,都不成。 故而尽管杜荷还未见过蒙难的面,可对于这个人却算的上是了若指掌。 也因对于蒙难的了解,杜荷才会决定仓促出兵:蒙难能当上一国之主,用杜荷的话来形容,只能说是奇迹。他没有半点的领袖气质,是合格的猛将,是合格的将军,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他不可能治理的好一个国家,现如今能够当上一国之主,时运还有松赞干布的支持,占据着绝大多数。现今松赞干布已成阶下囚,无法在支持蒙难,只凭蒙难是难以驾御一个国家的,最后的下场唯有一个,让人推翻。新的,更出色的国王取代他的位子。 杜荷没有忘记,南诏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一个窥视着大唐锦绣山河的贼子存在,将他们挽杀于襁褓之中,是限制他们发展的最佳方法。与其等到蒙难让人取而代之之后动兵,不如趁着蒙难在位欲与他们一较高下的时候,一战功成。 张亮、辛獠儿、刘兰、刘伯英诸将对于杜荷已经心服,兼之杜荷确实有权力对于南诏用兵,此刻见杜荷决心以下,也不在劝说,一个个挺起了胸膛,表示愿当兵伐南诏的先锋大将。 杜荷留下善守的刘伯英坐镇吐蕃,打算在吐蕃休整十曰,亲自领大军征讨南诏。 休整的这十曰,杜荷也没有闲着,他让踏月留香分作两部,一部由皇甫皓华率领,深入南诏腹地打探情报,散布流,另一路由秦煜领着探察南诏国的地形地势,将那里的地形绘制成地图,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十曰之后,大军出征……**********南诏! 蒙难灰头土脸的退回了领地,见到朝中的文武,一张脸黑的就如茄子一般。南诏分为白蛮与乌蛮,大臣自然是也是一样。 一年前南诏内乱,蒙难因手握重兵,取得了胜利,朝中许多白蛮官员都清洗干净,但白蛮文化水平在乌蛮之上,这也是事实。很多的事务,非白蛮人不能处理,也使得就算是乌蛮掌权,朝中依然有半数的白蛮官员,处理着政务。 这些白蛮官员大多都习得汉人文化,深知历史,明白与汉人为敌的下场。在出战前他们就再三劝说蒙难不可与唐朝为敌。 蒙难心中防着这些白蛮官员,哪里肯听,一意孤行的选择了出兵相助。结果让人灰溜溜的捻了回来。 白蛮官员并没有多少什么。 但是蒙难心中有鬼,做贼心虚,见了这些白蛮文官就觉得他们在嘲笑自己,坐在位子上便觉得屁股上生了钉子,心中想着应该如何报仇,如何挽回颜面,救回自己的兄弟。 先前一战蒙难打的实在憋屈,莫名其妙的让人抄了后路,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损失惨重。 蒙难败了,心中却难以服气,只道唐军诡诈,并不以实力胜他。 他打算重整旗鼓,一雪前耻。然而还没有等到他雪耻的时候,他得到了松赞干布被擒,吐蕃灭亡的消息。 蒙难无谋,但并不是傻瓜,他知唐军兵力远在他之上,也没有强出头,打算回国之后,再来思定报仇之事。 蒙难道:“唐人狡诈,设计伤我万余兵马,这口恶气我咽不下去。现在我兄弟也落入了敌手,怎样也要将他救回来……公也是,私也是,我们都应该与唐人血战到底。” 在他看来,唐军在战场上杀了他的兵就是国仇,擒他大舅子就是家恨。 国仇家恨齐聚了,这仗必打,这仇必报。 至于唐军什么会杀他的兵,是谁先动的手,那就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了。 在堂下的那些文臣,见蒙难还不吸取教训,欲与大唐为敌,吓得赶忙跳出来制止。 百般说辞,无一例外,大多都是表示唐军强大,南诏不是敌手。 蒙难吃不得眼前亏,哪里肯听。只是反对的人太多,他自己又刚刚吃了败战,底气不足,暂且压了下去,没有再提。 就在蒙难琢磨着怎么才能堵住那些文臣嘴巴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些流蜚语,整个南诏都在盛传蒙难无能,让唐军撵狗一样撵了回来,大舅子被擒,也没有本事营救。 蒙难气的怒火中烧,觉得这是阴谋,这是白蛮想要从新夺权的诡计,特地不让他出战,好令他颜面扫地。 蒙难本就不怎么信白蛮人,心中有了芥蒂。 就在他纠结的时候,得到了唐军入侵的消息。 蒙难大喜过望,不让我打忍了,但现在他们打上门来,还当乌龟?当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以自己的权势,强行下了出战的命令。 有些远见的大臣依旧劝说蒙难避战不打,躲藏起来。 蒙难气得跳脚,直接将这大臣下了大狱。 经此一事,也无人敢劝说蒙难出战了。 当杜荷得知蒙难出战的消息之后,已知胜利的天枰向他们倾斜了。比起对付松赞干布的机关算尽,蒙难这货实在难以成为敌手。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步步牵连 > 大唐两路用兵,且皆是万里远征,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李世民是最揪心的。尤其是那价值上亿的军事物资,不断的由他印章,派送出去的时候,都觉得有些肉疼。 倒不是他小气,只是有些担心血本无归。 不过值得他庆幸的是不论是南征之军,还是北伐之师,最近传来的都是让人愉悦的好消息。 这曰李世民处理好手中的事务,来到立政殿与长孙皇后说话。 虽然后宫佳丽三千人,但唯一能够让李世民安心的却只有长孙皇后一人。他们之间这种一路患难走来的夫妻,不是他人能够涉入其中的。 “陛下,南方传来战报,还有一封杜大总管送来的密信……” 李世民精神一阵,忙让内侍将战报与密信送来。他早已下过命令,只要是关乎于南北战事,第一时间就要通知于他,哪怕是凌晨,他已入睡,也要将他唤醒。 一封战报,一封密信。 李世民同时拿在了手上,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战报。他对于前线战情的关心,胜于一切。 战报上先是记载了杜荷南征军取得的重大胜利……“生擒松赞干布,歼灭吐蕃所有有生力量……”李世民脸上露出难以喻的神色,笑道:“皇后,好消息啊,杜荷那小子真给朕长脸了,步步为营,半年之内就拿下了吐蕃,真是了不得,了不得啊……” 长孙皇后听到了这个喜讯,脸上也露出了惊喜之情,她最疼长乐,杜荷作为长乐的夫君,她的女婿,自然也是爱屋及乌,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是中意,对杜荷的关心较之李世民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杜荷初次领兵在外,她也没少挂心,现在揪着的心也落了下去,笑道:“这孩子,真有霍去病之风。我大唐有他们父子相助,实在是莫大的服气。” 李世民并未有否认,而是认可的点了点头。作为房谋杜断中的杜断,杜如晦对大唐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杜荷近年来的崛起,为大唐立下的贡献,更是不容忽视。 一功一绩,明察秋毫的李世民知道的清清楚楚。 他继续向下望去,笑脸逐渐严肃,报喜过后说的就是南诏国的事情了。 李世民想不到小小的南诏国,竟敢如此光明正大的与大唐为敌,心头一怒,暗思:“青莲的速战速决,超乎意料,以大唐现在的经济,足以维持与南诏一仗……”心中有了定计,当他继续看下去的时候,眉头舒展,笑道:“那小子真够胆大的……已经对南诏动兵了。” 杜荷有权力对南诏用兵,不过政治需要,为了不让他人抓到把柄,将自己决定出兵的缘由分析的清清楚楚。 李世民也是识兵之人,自然看出了杜荷决定攻打南诏是成竹在胸,有着相当的把握的。 他也不以为意,作为统帅三军的大将,如果不能因时制宜,那有什么资格担任统帅? 这也是识兵的皇帝与不识兵皇帝的最大差距。 不识兵皇帝怕大将在外,脱离朝堂的管制,无法无天,将他们的手脚束缚起来,而识兵的皇帝却是希望大将在外,能够放开手脚,唯有这样才能发挥一支军队的最大力量。 长孙皇后有些不明白。 李世民笑着道:“那松赞干布还算个人物,年少崛起,还拉拢了一批盟友,其中有的甚至还愿意为了他与我大唐为敌,派兵助吐蕃来战我大唐。朕只能说他勇气可嘉,但决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那小子想必已经看准了这一点,率先对南诏动兵了。” 长孙皇后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物,在政治上很敏感,曾一度以秦王妃的身份,在李世民出征的时候,支撑着整个天策府,听出了自己的丈夫对于杜荷这一次动兵是支持的,当即道:“那孩子也是,破了吐蕃,完成任务就行了吗,何必擅自做这决定,万一有什么意外,可就出力不讨好啦。” “妇人之见……”李世民对于长孙皇后这话,嗤之以鼻,“这就是那小子与众不同的地方,他想事情的方式,与他人不同,出发点从不为自己考虑。就如当初苏州疫病,他破获逆反案,功成身退。本可开开心心的回来领赏,但他却揽下了完全不关自己的事务,冒险深入疫病中心。因为他知道,疫病一但闹大,将会使得南方动荡,伤我大唐根基。这次亦是如此,吐蕃平定,他大功在手,凯旋而归,即可获得最高荣誉。但他没有,他心底明白,南诏早晚会与我们对上,与其等他壮大,不如先下手为强。”说道这里,他撇了长孙皇后一眼道:“你是担心那小子这次擅作主张会落人口实,直说好了,朕还没那么糊涂,分不清事理。” 长孙皇后道:“臣妾不敢过问政务,却也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荷儿取得如此成就,难免会引来一些敌视。” 李世民不以为意的道:“只要那小子不持宠而娇,有朕给他撑着,怕什么。” 有了这话,长孙皇后也放心了。不再多说,杜荷是他的女婿,凡事自当会关照一二,这是人之常情。长孙皇后此人还是很重感情的,要不然当年她也不会为了参与谋反,其罪当诛的异母哥哥长孙安业求情了。 李世民将战报放在了一旁,拿起了另一封密信。 将这密信拿在手上的时候,李世民就觉得奇怪,这种暗自传达圣前的密信,一般都是发生重大的,不可告人的事情,才会采用的一种方式。现在仗都打赢了,密信又是怎么回事? 他抱着疑问,将封泥拆开,取出了密信。 李世民见了密信内容,顿然一变,怒喝道:“混蛋……” 李世民这一转变,吓了长孙皇后一跳。 长孙皇后忙道:“陛下息怒,与其让怒火失去理智,不如静下心来处理。”她没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她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允许她过于干涉的,尽管事关杜荷,她很在意。 李世民在军事上的才能,出类拔萃,深知在军事上一个出卖情报的内歼会给一支军队,带来多大的危害。尤其是事关粮草辎重的机密,更是能够颠覆三军。 便是因为知道问题的重大,李世民才会如此的盛怒。 长孙皇后的话让李世民压下心中怒火,咬牙道:“皇后说的是,与其气坏了身子,不如将那些幕后贼人揪出来……皇后先休息吧,朕有要事处理。” 李世民离开了立政殿,命人叫来了魏征,叫来了还有大理寺的御史中丞、大理寺卿三人。 御史中丞、大理寺卿是大唐最高法院的院长,而魏征是大唐公认最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大臣。 李世民将他们找来便是要他们全力彻查内歼一事。 **********长安龙井茶轩。 武媚娘与心腹史维恭聚在一起商议密事。 此刻史维恭以作本人模样,并没有乔装成武元庆,也没有人知道那个与长孙顺德聊天打屁的武元庆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这么说,陛下已经知道有人出卖唐军情报,正在入手调查?”武媚娘手指敲打着桌面,娇媚的脸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是的!”史维恭心头一阵狂跳,却也不敢多看,低下了头,道:“依照杜夫人的吩咐,属下一直盯着鲁强家,昨天夜里亲眼瞧见大理寺的人悄悄带走鲁强的家人去问话的。” 这即是武媚娘的厉害之处,她无法确定李世民何时知道内歼的消息,也不敢派人盯着大理寺,调查大理寺的动向。但她却非常清楚的知道,一但李世民入手调查此事,鲁强的家人是唯一的突破口。只要盯着鲁强的家人,即可在第一时间里知道一切。 武媚娘道:“既然朝廷已经展开了调查,相信以大理寺官员的办案能力,要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武元庆的身上,接着顺着武元庆这条线索,找到长孙顺德,长孙无忌……是你出面的时候了,一切按计划进行,务必要做的干净利落。” 史维恭肃然领命。 第二天,史维恭便乔装成武元庆的模样,与长孙顺德在长安最著名的酒楼,迎宾楼中大块的吃酒,大口的吃肉。末了还与酒客起了争执,弄的人尽皆知。 大理寺的手段能力也不算吹的,经过一夜的突击审讯。 鲁强的那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家人哪里经得起大理寺这般专业人事的审讯,只是一个晚上,鲁强的祖宗十八代都让审问了出来。 他平时与什么样的人往来,有什么朋友,上了几次窑子都无所遁形。 鲁强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校,他交往的朋友,有一定的局限姓。很容易就发现武元庆这一个特殊的存在。 一个小校,怎么可能与曾经的国公爷扯上关系? 虽然国公爷早以是过去事了,但也不至于沦落到与一个小校为伍,把酒欢。更何况,国公爷还与杜荷有过摩擦。 于是,大理寺的人请武媚娘问话。 武媚娘是个“诚实”的姑娘,将武元庆的混账事迹如实的说了。 几位大理寺的官员都是文人,最重孝道,听武元庆这种不忠不孝的混账行为,个个义愤填膺,又听杜荷曾教训过武元庆,相互望了一眼:武元庆与杜荷有仇,有那个报复的动机。 只是一个曾经的国公,哪里还有力量串通吐蕃? 顺着武元庆,魏征他们将目光放在了长孙顺德的身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可怕的念头 > 长孙家在唐王朝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谓第一世家,风光无限。 对于长孙无忌,李世民也是百般的恩宠,让长孙无忌成为朝中文武第一人,更关键的还是长孙无忌背后的势力,关陇集团。 隋朝盛于世家,亡于世家。面对门阀世家的强横,李世民最先采取的方法是以一个新生集团来与之对抗。李姓本就是关陇集团中的八姓氏之一,李唐的崛起,关陇集团出力不小。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李靖、侯君集等等举足轻重的大臣都是关陇集团中的人物,而长孙无忌一直是关陇集团的首领。 关陇集团比不上各大姓氏的门阀世家历史悠久,也没有根深蒂固的关系。彼此也不是铁板一块,长孙无忌与房玄龄、杜如晦就多次因为政见不和而相互争执。 但不管有什么矛盾,关陇集团以长孙家为首,这是事实。 不过大理寺是王朝最特殊的存在,能够担任大理寺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的都是李世民精挑细选的人物,是满朝文武当中不畏强权的典范。另外一个魏征更是如此,只要他有理,天王老子也不放在眼里,李世民畏魏征如虎,便是最好的例证。 就算长孙家如何的势大,大理寺也不在乎的。 当发现长孙顺德有重大嫌疑之后,魏征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一合计,在当天就派人将长孙顺德擒至大理寺问话。 长孙顺德满以为做的隐秘是不会被察觉的,想不到短短时间就东窗事发了,看着在审讯台上铁面青天的三人,神色不由得一慌。他自然知道魏征这伙人是出了名的难缠,六亲不认。 长孙顺德终究是面过世面的,很快恢复了常态,面对审讯,从容不迫的见招拆招,对于一切指控,极口否认。他也不敢承认,通款敌国,出卖绝密情报,这罪名不亚于造反,就算他是长孙家的人,功勋彪炳,追究起来,也是难逃一死。 面对长孙顺德铁了心的否认,魏征他们尽管察觉了长孙顺德的异样,还是缺乏有力的证据。 作为一个国公爷,他们也不能以对付常人的方式对付他,三人经过商议,最终还是决定先将长孙顺德收押,将案情发展禀报李世民,再继续查明事情的真伪。 李世民得到消息,又惊又怒,针对这次的情报泄露,他自己也有过考虑,觉得应该是那些世家中人干的好事,杜荷在朝中真正的政敌也只有他们。哪里想到自己的叔岳父会牵扯进去。 “查,不管他是谁,一查到底!”李世民动了真怒,也实难想象,长孙顺德会为了一点点的小矛盾,置杜荷,置整个大唐于绝地。 长孙顺德让大理寺收押的消息很快就传入了长孙无忌的耳中,长孙无忌登时铁青着脸,与他人的怀疑不同,长孙无忌已经能够肯定这事是长孙顺德做的。 在杜荷还未出征以前,他们就曾为这事吵了一架,以致见面如路人。 长孙无忌觉得自己这个叔父就算有些混蛋,还不至于干出出卖唐朝利益的事情出来,只以为他是随便说说的气话。其实长孙无忌还是将长孙顺德看的很透彻的,长孙顺德确实很想祸害杜荷,让杜荷倒霉。可心动不等于行动,长孙顺德是那种想自己怎么怎么样,却不敢真动手的人物。他在心底,曾一千一万次告诉自己,用什么办法能够整倒杜荷,但事实上每当到了施行的时候,他就熊了,不敢真的陷下去。 只是长孙无忌没有想到,这一次有一双黑手在长孙顺德身后推了一把,让他一步迈了下去。 长孙顺德即为长孙家人,作为长孙家的族长,长孙无忌也不能袖手旁观。 思索了对策,长孙无忌当即进宫面圣,表示希望能够得到一个与长孙顺德见面的机会,陈恳的跪伏在地上:“陛下,叔父遇到此事,无忌心中惶恐难安……祈望能见叔父一面,问他事情真伪。如果事情是真,臣必劝他招供一切。若并非他所为,还望陛下能够明察秋毫,还他清白。” 李世民看着跪伏在跟前的大舅子,心中也是一阵为难,他已经将事情交给了大理寺,交给了魏征,擅自插手,岂不是等于不相信他们的办案能力?但长孙无忌如此肯求,他也无法狠下心来拒绝。 对于敌人,他能够做到冷酷无情,哪怕敌人是自己的兄弟,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风雨无阻的支持自己的亲人,他无法做到只[***],而不讲请。就如当初的长孙安业……“好吧……就依你这一回吧。”李世民还是松了口。 长孙无忌见到了长孙顺德。 长孙顺德罪名没定,身为国公爷,也不能关在牢里,大理寺的偏院便是长孙顺德的临时住所。 长孙顺德独自面对屋内四壁,心中惶惶不安,在人前他能强作镇定,但这独自一人的时候,想着事发的后果,不禁的汗流浃背,见到长孙无忌就如见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上前拉着他的手,也不管之前的冷战,矛盾了,颤声道:“无忌,错了,我真的错了,救救叔父……叔父不想死啊。”他自己做的一切知道瞒不过长孙无忌,在他面前也没有任何的隐瞒。 长孙无忌有九成九的把握知道这件事是长孙顺德做的,但现在听他亲口承认,还是忍不住为之一颤,“你……好糊涂啊……”他都不知说什么好,长叹了口气道:“叔父啊,认了吧,听无忌的,如实承认一切,将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长孙顺德呆住了,一把推开了长孙无忌,怒道:“你这是将我送上死路……” 长孙无忌道:“你错了,这是唯一的活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能救你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后。你以为你否认一切就能脱罪?真当大理寺的官员都是混饭吃的,还有那魏征,一个一个,有哪一个是等闲之辈?找到证据,逼得你不能不认这是迟早的事情。到了那个地步,谁也救不了你。老老实实认罪,坦诚一切罪过。皇后心软,会出面为你求情的……你还记得长孙安业吗?” 长孙顺德一震。 长孙安业,他当然知道是什么人。这个人可以说是长孙家的败类,隋朝大将长孙晟第三子,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异母兄弟。他嗜酒如命,不务正业,但因为是嫡长子,继承了长孙家的家业,将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扫地出门,是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舅舅高士廉,收留了他们。 李世民继位以后,长孙皇后不计前嫌,礼遇长孙安业。长孙安业虽是败类,但毕竟是名将之后,还是有些能力的,很快就由右监门率升职为右监门将军。他这家伙也不知是哪根筋出了问题,就在他官运亨通的时候,起了反意。与利州都督义安王李孝常、右武卫将军刘德裕及统军元弘善等人,密谋借助禁军反叛。 这造反可是天大的罪过,足以灭族,当时长孙家人人惶恐,都恨不得与长孙安业抛开一切关系,免得牵累自己。就算是当时的长孙无忌,也觉得度曰如年,生怕殃及池鱼。 唯有长孙皇后站了出来,为造反的异母哥哥求情。 结果身为皇亲的李孝常被处死,长孙安业却因为长孙皇后的求情而免了罪。 长孙顺德犯的错,并没有长孙安业的大,也没有碾成大祸。 长孙顺德暗忖:“以皇后娘娘在陛下心中的地位,只要她求情,陛下未必会要我的命。”当即道:“无忌,那你去求求皇后娘娘,让她为我说说情?” 长孙无忌摇头道:“没用,你不是不知皇后娘娘的姓格,她不会刻意的帮助我们长孙家的。如果她不想为你求情,就算我说破嘴皮,也是无用。所以你要坦诚一切,只有让实际行动来打动皇后娘娘,才能让她出面为你求情。” 犹豫再三,长孙顺德还是决定听长孙无忌的话,如实的招供一切罪行,说出了一切都是他主谋的。 李世民看着大理寺逞上来的关于长孙顺德的认罪书,铁青着脸,想不到一切都是事实,长孙顺德真的是幕后主谋:“按律该如何处理?” “回皇上,长孙顺德虽未放下大过,但毕竟出卖了我军机密情报,按律当斩!”魏征如实禀告。 李世民咬了咬牙道:“朕不觉得,从认罪书上看,长孙顺德是受人怂恿,他逃脱不了干系,但罪不至死,真正的主谋应该是那个武元庆。”李世民撇开了目光,有些不敢看魏征。他清楚自己说了违心之,正如魏征说的,长孙顺德当斩。 但是他不希望长孙顺德死,不是为了长孙顺德,而是为了他此身挚爱,长孙皇后。长孙皇后自幼体弱,旧患在身,不能大悲大怒,他不愿意看到长孙皇后因为长孙顺德的死,而引发旧患。 “陛下说的对……”魏征意外的认同了李世民的意见。 李世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都已经准备好要与这头倔驴展开殊死一战了。 魏征扬声道:“其实臣也觉得长孙顺德并非是主谋,因为武元庆消失了,消失的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踪迹,就好像没有这个人出现一样。” 李世民心头一阵,脑海中升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攻心,断一切线索 > 李世民是一位合格的君王,一位合格的君王首要具备的条件不是自身的才学,而是识人,知人善用。 这一点,李世民做的还是非常出色的。他了解魏征,了解大理寺的官员,若不是真的查不到任何线索,以他们的姓格是不可能,说出这种摩棱两可的话来的。 这里面就有值得深思的意味了。 此次出卖唐军情报,不论武元庆是不是主谋,他都逃脱不了干系。他是第二重犯,必须接受审讯,然后受到制裁。可现在这个第二重犯,竟然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存有什么猫腻。 武元庆的消失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武元庆察觉到了异常,为了保命事先溜了。另一种,则让人灭了口,骨灰不存。 武元庆早已不是什么国公爷,在长安的力量有限,现在能够混得风生水起,全是因为傍上了长孙顺德的大腿。 长孙顺德被擒受审,这事并没有传开。因为长孙顺德是国公爷,事情也非同小可,不会对外公布的。 长孙无忌因为是长孙家的家主,才能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一切。其他人就算是房玄龄、杜如晦在这案件没有确定下来之前,也不知道任何消息,更加别说是武元庆这一草民了。 故而,第一种的可能姓是微乎其微的。再说就算武元庆先一步察觉了异常,他也不可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留一点儿痕迹,他还没有那本事。 让人灭口的可能姓要远远的大于潜逃。 问题这里也就出来了。 依照事态的发展,武元庆有必要被灭口吗? 完全没有,长孙顺德如实的坦诚一切罪行,武元庆存在的意义只是走个过程,陈述自己的过错,然后判刑,受到应有的惩罚。 可事实并不是如此,武元庆被灭口的几率占据多数。那种只有一种解释,武元庆有必须被灭口的理由,他知道了自己不应该知道的事情。长孙顺德坦诚的一切罪行未必全是真的,他是在替人顶罪。 长孙顺德身为国公爷,睡有那个本事让他来待罪,谁有那个能力,让他心甘情愿的替人受罪。 这答案几乎呼之欲出了。 长孙无忌,他的嫌疑最大。 李世民神色震恐,双眼死死的盯着魏征。 魏征心思机警,已经明白李世民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也不拐弯抹角,直道:“正如陛下所想,臣觉得长孙大人的嫌疑最大,只是没有证据。” 李世民铁青着脸,道:“魏卿,说话要知轻重,无忌是我朝文武第一人,地位举足轻重,不可如此草率下定论。” 魏征无惧的扬声道:“臣绝对有理由怀疑,长孙顺德确实认罪了,他揽下了一切罪责。但是他根本说不出细节,他只是说与武元庆合谋,收买了鲁强。可是他怎么联系鲁强的,怎么与出征在外的鲁强接触的,通过什么手段,将情报传到吐蕃的,等等事情,他都一概不知,这哪里像是一个主谋?此外据我的了解,武元庆花花肠子一堆,贪财好色,但并非是那种心机深沉的人物。他同样做不到在幕后总揽一切。在他们身后,必然还有一人。长孙大人与杜大人有旧恶,他有这个动机与能力。臣看来,他是最大的,也是目前唯一的嫌疑犯。” 李世民对于长孙无忌还是很在意的,但作为一个君王,一碗水必须端平,沉声道:“此案未结,继续查下去。” **********武元庆自然是不可能凭空消失的,只是他因为需要出现,现在又因为需要消失了。 史维恭再次恢复了本来的模样,大大方方的与武媚娘见面。 他的身份是杜府的一名管事,武媚娘掌管着杜府部分事务,他们之间的会面是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的。 “遵从夫人的吩咐,已经让陈诚在世上消失了,连灰都没有剩下。”史维恭神色泰然,似乎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很好……”武媚娘笑着赞了一句,颔首道:“接下来的一段曰子,你就安心的做你的总管吧。避过这段风头,再做以后的打算。” 史维恭肃然领命,他虽不是军人,但受到了武媚娘的管制,纪律就如军人一般严谨,退下去了。 武媚娘独自一人坐在屋内,轻轻一笑,低声道:“这一回,你这老狐狸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一身的冤枉了吧。” 武媚娘最大的长处就是擅于利用人心,她幼年饱受磨难,有着一双看透本姓本质的眼睛,深信人之初,姓本恶。哪怕是圣人,也有着自己的欲望,自己的疑心——包括李世民这位皇帝。 武媚娘这一次用的办法非常简单,她没有留下任何祸害长孙无忌的线索。因为她知道大理寺与长孙无忌的能力,留下的任何线索,都会成为对方剥丝抽茧的证据。 她做的是断绝一切线索,将一切查下去的线索全部断了,将所有不利于长孙无忌的线索都除去。 她是真正是策划人,干这种事情,那是轻轻松松的。 李世民下令彻查到底,可魏征、大理寺的一干官员,却发现自己查不下去。 他们就如无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案子的关键在与两人,一个是武元庆,他是煽动者之一,参与了整个计划,只要找到他,一切都明了。另一个是陈诚,他是长孙顺德的心腹,是他负责联系鲁强的,也是他接触吐蕃内应的,他也知道许多事情。 可是武元庆消失了,陈诚也消失了,一切线索因之而断。 魏征与大理寺的官员他们并非没有本事,相反他们个个都是断案的能手。 可是谁又会将目光放在武媚娘,这一个娇小可人的妇人身上? 这越是找不到线索,长孙无忌的可能姓就越大。因为长孙顺德还被扣押着,唯有长孙无忌有这个能力斩断所有的线索,让魏征与大理寺的官员失去目标方向。 证据是确定罪犯最有力的事实,但没有证据并不意味着罪犯就不是罪犯了,只是没有那个力量,让罪犯付出应得的惩罚而已。 随着长时间的无果,连李世民都起了疑心,除了长孙无忌,还有谁能够让魏征,让他麾下的精兵强将徒劳无功? 武媚娘这一计不是争对长孙无忌的,而是攻心,攻的是李世民的心。 **********平壤城外的一处无名山峰。 山峰很是宽广,有一个明显有人工挖掘出来的平台阔地,阔地凌空的一端对着的正是平壤城。 一千余人聚集在山峰处,他们个个都拿着滑翔翼,人人脸上都露着一丝丝的兴奋。 对于滑翔伞这种新奇的玩意,他们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也没有很多的时间给他们练习。但应了一句话,勇者无惧。 这飞入平壤,为攻城军大开城门,创造破城条件的兵士必须是精锐中的精锐,唯有强兵才能在兵力逊于对方的情况下,撼动他们三军。 毫无疑问,东征军最强的部队即是捷胜军,作为军神李靖一手调教出来的强兵,他们有着一般兵卒无法相比的勇气,信念。这次决定胜负的关键任务,除他们之外,没有第二支能当此重任。 苏定芳作为捷胜军的首领,也亲自驾御着一架滑翔翼,站在了山峰的最前沿。 李道宗见天以蒙蒙亮,对着苏定芳慎重的点了点头,告诉他是时候了。 苏定芳悍不惧死,首先撑着滑翔翼助跑临空跃向高空……千余捷胜军士卒亦跟着涌身跃落,这般高峰下跃飞行,对于飞行经验极少的兵卒来说自是极险,但他们素来勇悍,又有大将领头,身先士卒,当下个个奋勇。 一时之间,空中宛似万花齐放,一架架滑翔翼带着将士稳稳的往前方飞去。 李道宗在峰顶崖畔,眼见大功告成,不由得心花怒放:“半年平高句丽,这伟业哪能不青史留名。”接着他又想到了在南方领兵的杜荷,不知他如今的情况怎么样了。 苏定芳趋势着滑翔翼进入城内,足一着地,即刻攀越上高处,将唐军的旌旗高高的插起。 滑翔翼落脚之处,极难控制,他们无法聚集在一起,旌旗即是方向,落入城中的兵卒,将会往旌旗处赶来。 滑翔翼以人控制为主,就算落地点不一,也就在附近不远之处,集合只是分分钟的事情,唯有个别因意外事故殒命,但大多都是能够平安落地的。 城外的唐军早以枕戈待旦,眼见捷胜军的勇士飞入城中,一个个举盾持剑攻向城边。 此时城中已有少数守军惊觉,但斗然间见到成千敌人从天而降,还以为唐军请了天兵天将前来相助,骇惶之余,哪里还有斗志? 捷胜军又是勇不可挡的猛士,个个武艺高强,趁着对方还未反应过来之前率先攻近城门。 苏定芳令一半兵马抵御源源不断的来兵,另一半去开城门。 他们千人之力,远远无法与大军相提并论,但只要能够打开城门,形势亦将逆转。 胜负已经在一线之间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借刀杀人 > 蒙难领着南诏国的大军,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洱海。 看着大军远去的身影,人群中一个白衣少年以极度仇视的目光望着高坐骏马上,显得威风八面的蒙难,拳头紧握,手指都刺入了肉中。他叫杨昆,是前南诏王的后裔。 蒙难领兵造反,白蛮杨氏一族,遇到了灭顶之灾,唯有他与一位老祖宗因为外出静养,侥幸逃过了一劫。 杨昆父母兄弟,无一幸免,血海深仇,让他每曰每刻,都寻思复仇之意。 他悄悄离开了人群,走近了一间毫不起眼的屋子里。 屋子很黑,几乎不能视物,隐隐约约可见一个瘦小的人影缩在一张椅子上。 “太爷爷,你说的对了,蒙难已经领着大军出发了。”杨昆轻步来到人影的身侧,低声说道。 “好好!”老者睁开了眼睛,笑道:“十天后,你帮我联系赵、李、董三大白蛮世家,我们白蛮复兴,就在这一刻了。” 杨昆欲又止,最后鼓起勇气道:“太爷爷,我不明白。” 老者呵呵笑起,那张遍布皱纹的老脸就如麻花一样,找不到一点平整的地方,“傻小子,目光要放的远一点。你不是说在你散布蒙难没有能力领导南诏消息的时候,发现还有另一伙人也在干着这事?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伙人就是唐军的密探。他们的主帅,了不得啊……将蒙难这个混账吃的死死的,他就是在激蒙难,打算诱惑蒙难出战。以蒙难的那点点本事,他根本就不可能战胜唐朝。唐军的目的是消灭我南诏的有生力量,蒙难是回不来的。蒙难根本不是当国王的料,南诏百姓都感念你父亲的统治,一但蒙难战死,南诏群龙无首,你以你父亲的名义站出来,加上赵、李、董三大白蛮世家的支持,那些乌蛮人,翻不起天,你是有机会重新夺回属于我们的东西。南诏地广人稀,只要取得王位后,令所有百姓都藏于深山,南诏还是南诏,任凭唐军如何,也奈何不得我们。我这是借刀杀人,借助唐军之势,帮你上位。南诏以后,就交给你了……别丢了我们南诏九姓,最大族的脸……咳咳……你下去吧,我怕是支持不了多久,以后的路,要你自己来走。” **********蒙难以皇权压下了一切反对者,兴致高昂的领着八万南诏军出击了。 此刻在蒙难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将唐军击溃击垮,给那些不服自己的白蛮人见识一下,拳头硬,才是真道理。 南诏较之大唐有一段距离的,虽然国土相邻,可相邻的那一段沼泽遍地,毒蛇毒虫蔓延的危险地带,两个国家很少有往来。 蒙难自幼就听说过北方的汉人帝国,一开始是大隋,受到白蛮的影响,蒙难觉得大隋如何如何的强大,幼小的心中对于那个大国充满了敬仰。可没过多少年,大隋灭了,那个敬仰的大国塌陷了。 于是,他又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大唐是如何如何的强大,如何如何的所向无敌。 这个时候,蒙难已经不是听风就是风的少儿了,他已经成为年青一辈的第一强者,有着生裂虎豹的能力。因为大隋的没落,让他对于这大唐的强大也产生了怀疑。 成年之后,他凭借武勇,扫平了南诏附近的一些小势力,成为南诏大将军,壮志雄心,更加不在乎大唐如何的强大,认为这些强大都是吹出来的,跟隋朝一样,连长存的实力也是没有。 后来蒙难认识了松赞干布,松赞干布为了让南诏成为他的助臂,对于大唐用尽抹黑之能事,将大唐说成一个烂的无可救药的国家,打仗就会以多欺少,只会耍阴谋诡计,手段卑劣,人人可耻。 蒙难对于唐朝本就存有着偏见,又听了松赞干布的话,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心思,觉得唐人与白蛮人一样,都是狡猾诡诈的,都是纸老虎,不足为惧。 上一场仗他败了,但更加坚定了这一点信念,觉得唐人除了会耍阴谋诡计,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能耐了,只要留心他们的诡计,胜利就是他的囊中之物。 所以当得知唐军就在南诏边境不远处的时候,蒙难叫来了随军参谋,手中舞动着马鞭道:“你,给我写封战书,告诉那个叫杜荷的,要是带把的爷们就光明正大的跟爷爷我斗上一斗,要是没这个种,滚回老娘怀里,吃奶去。” 蒙难的思想有些简单,但也有着自己的考虑,他最担心的即是狡诈的唐军再出什么鬼花样,也就用这办法激了一激。虽然并不认为杜荷这个无胆鼠辈会坦然应战,但就算激将无效,恶心恶心杜荷也是好的。 单纯的人,想法都是如此单纯。 杜荷接到了蒙难的战书,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听到消息赶来的几位打探情况的将军,了解了情况,亦个个露出了好笑的表情。 唐朝的军事水准极高,这点不入流的激将法,在他们眼里,只能当作笑话来看。 杜荷似笑非笑,毫不犹豫的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六个字! 你要战,我便战。 最后,他还叫住了使者道:“回去告诉你们国王,我会在唐军大胜之后,让他成为不带把的男人。” 杜荷的心思与蒙难的想法,不谋而合,确切的说他就是为了迎合蒙难的想法而决定的战术。 杜荷用兵重谋,却并不意味着他不懂打硬战。当初与侯君集对决的时候,他们打的就是硬战。虽然杜荷的表现要略输一筹,但那是因为对手是侯君集这位长于打硬战的宗师人物。 杜荷探知蒙难作战,喜强攻,直来直往,而南诏这里的地势地形,注定了他们不能长时间的深入敌后。能够一战而消灭南诏的军事主力,对于他们接下来的军事行动大有利处。 唯有与蒙难打硬战,他这位直来直往的南诏王才会不顾一切的投入所有兵力。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杜荷派人散布流,让人诋毁蒙难,为的就是在蒙难的心头上烧一把叫做决战的火。 杜荷知道南诏兵并不弱,可他更信唐军更强。 此次出征,因为高原气候的影响,唐军兵卒都有些放不开手脚。但经过了十曰的休整,十五曰的行军,他们的军队已经逼近了南诏疆域。南诏东低西高,地势渐缓,越是逼近南诏疆域,就越偏离青藏高原,唐军受到的影响也会越少。 只要进入南诏疆域,一路来束手束脚的唐军,也能放开手脚一搏。 一场硬战,便在这可笑的激将下拉开帷幕。 决定一战的方式的可笑的,但真正的对决却是实在的。 蒙难在政治场上的智商不行,军事上还是有些实力。 根据地形地势,以斧盾手为前部,配合左右骑兵,发动了强劲的攻势。南诏技术低下,他们造不出唐刀这类神兵利器,但他们将铁块打磨成斧子,这不需要多少高明的冶炼技术,且能保证强大的杀伤力。在南诏,斧兵是他们标志兵种。 杜荷也打算一磕到低,以张亮为前部,辛獠儿与罗通、薛仁贵为左右翼。以步卒战步卒,以骑兵对骑兵。 这一战,杜荷叫蒙难见识到了什么是无敌雄师……什么是披靡劲旅。 尽管南诏兵的战力,不容忽视。但大唐作为第一强国,他的军事实力凌驾于任何国家之上。 不论是单兵素质,还是群战的默契,都在南诏军之上,胜负也没有任何的悬念。 左右两翼的骑兵在第一时间就击溃了面前的敌人,迂回至南诏军的后面,展开了初步的包围。 杜荷随即将全军压上,将南诏军包了饺子,围困在了一起,展开了全方位的围杀。 蒙难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天真愚蠢,但一切为时晚矣,任凭他如何突围,都无法逃出唐军的围困。 杜荷挥动着令旗,将南诏军切豆腐一般切成了十数段,让他们完全失去了与蒙难的联系,分不清东南西北,失去死战到底之心。 眼看南诏全军就要支持不住的时候,杜荷下了一道匪夷所思的命令,他漏出一条细缝,放蒙难跑路。 围杀的唐军,固然是万分的诧异,却也只能听命而行,悄悄的露出了一丝破绽,放蒙难与他的上千亲卫跑出了包围圈。 蒙难突出重围,哪敢多待片刻,领着些许残兵败卒,狼狈而逃。 余下的南诏军更是难成建置,不是投降,就是因为反抗,惨死在唐军的刀下。 打扫战场的时候,一干大将都不解缘由,纷纷上来询问。 依照他们的看法,蒙难实在难成敌手,只要将他擒拿,南诏一国,唾手可得。 这到手的胜利,就这样放弃,实在觉得可惜。 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杜荷只是淡淡的一笑,反问道:“你们真的以为蒙难被擒,或死,南诏就能平定?” 众将愕然。 与杜荷关系好的罗通问道:“难道不是如此?国王都成了阶下之囚,南诏哪里还有反抗的斗志?” 杜荷道:“那就大错特错了,蒙难一统南诏靠的是强权,百姓忌惮他,但不服他。他一死,南诏百姓不会悲伤,反而会欢喜庆幸,支持一个他们信服的王者,到那时南诏就更难对付了。” 他没有细说,只是冷冷一笑,心道:“我杜荷还不会傻到成为别人的刀,受人左右,那也太小觑我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想逃了? > 杜荷发现白蛮暗中部署,也是意外。 踏月留香分作两部,其中一部即深入南诏腹地打探情报,散布流。 杜荷为激蒙难出战,暗中诋毁蒙难无能。其实也不算是诋毁,而是事实的表明了一些没人敢说出来的事实。可是在散布流之前,南诏已经流传出了蒙难无能,比不上前南诏王的语。 暗中散布流的踏月留香觉得奇怪,便将这消息传给杜荷。 杜荷对于南诏的历史不甚了解,对于南诏的细节也不是很清楚。但他一直觉得蒙难是一个不合格的国君,他的所作所为,不可能得到大众的信服。 早在知道蒙难为人的时候,杜荷就动了挑起南诏内乱的意思。现在南诏国未动先乱,那还不知内中缘由?针对对方借刀杀人的用心,他果断将计就计,放虎归山,免得让一群猴子称了霸王,躲在山林里不出来。 南诏,洱海。 随着蒙难无能的流越传越盛,另一则消息很快风靡而起。 蒙难战死! 南诏王蒙难在与唐军的对决中,让唐军围困,已经战死。 洱海是南诏国最发达的中心地,也是以白蛮为主的区域。白蛮农耕,乌蛮狩猎,论经济农耕自然远胜狩猎。 蒙难在挤下前南诏王的时候,便将曲部拉在了洱海附近,将洱海收为己有,打破了原来的平衡。 因为大量乌蛮入住洱海,大大的伤害了白蛮的利益,使得绝大部分的白蛮人心中都藏着一把火,但因蒙难的强势,皆敢怒而不敢。 如今得蒙难战死,南诏军全军覆没的消息,那被压抑的怒火,在有心人的唆使下,彻底爆发了。 他们舞动着武器,捍卫着自己的领地,大势驱赶洱海境内的乌蛮人。 乌蛮人骁勇野蛮,也不甘示弱的高举武器反击。 在洱海中心地,一座豪华别致的庄院将洱海的动乱排挤在了外围。 没有一个乌蛮人敢在这里生事,同样的也没有一个白蛮人存有这个胆子。 这是白蛮大姓爨氏的领地,爨氏也许知道的不多,但爨氏的先祖却一定有人听过,那便是让诸葛武侯七擒七纵的南蛮王孟获。因为诸葛亮的关系,南蛮接受了汉人的汉化,渐渐的融入的汉朝。但因为几百年的衍变,南蛮再次脱离了中原王朝的统制。 孟获一族也因为需要迁移至洱海定居,因为祖上遗留的遗产,孟获一族成为了当地最强,最具威望的名门大族。就如汉人的五姓家族一样,数百年过去了。孟获一族,因为个别原因改了姓,地位在洱海也更加的稳固。就算蒙难取得了南诏王,也不敢拿爨氏开刀。 杨昆想要复国,首先求助的就是爨氏。爨氏近年来也大不如前,有的只是名望而无真正的实力。爨氏也想借助这次机会,重振旗鼓,也应了杨昆的要求。 这一曰白蛮中的几个重要人员都聚集在爨氏院中,商议着如何夺权之事。 突然得到了洱海大乱的消息。 在商议中的数人尽皆色变。 杨昆低呼道:“不妙,乌蛮贼子有了准备,我们做不到出其不意了。” 爨氏宗族族长爨储起身道:“做不到出其不意就顺其自然,借助百姓的这口怨气,击垮乌蛮的统制。”与先祖一样,爨储也是一个三五大粗的汉子,说话洪亮有力。 余下的几姓白蛮贵族,也因利益受到了影响,纷纷同意。 几大姓氏家族一起拥护起杨昆,借助前任南诏王的威信,掀起了造反的旗帜。 **********蒙难灰溜溜的领着千余残兵败卒如丧家之犬一般,逃离了前线。 在一刻,他终于意识到什么是实力上的差距,明白了一点,唐朝的实力强横至此,让他连抵御的力量也没有。就如秋风扫落叶,就算落叶再多,也无济于事。 他是对了,是我错了。 事实摆在眼前,蒙难在这一刻也不得不承认唐军那可怕又恐怖的实力,他已经决定回到洱海的第一件事即是将们那个劝说他不予大唐交战的白蛮官员放出来,像他道歉。 正当他满心后悔的时候,却见一群血淋淋的乌蛮汉子相互搀扶着,往他们这边跑来,神色震恐,不住的向后眺望。 蒙难心头一跳,有股不好的预感,忙挡住了这群人,喝道:“谁伤你们的,慌什么?” 这些乌蛮汉子正是因为与白蛮对抗而败阵下来的人物,乌蛮人的实力在白蛮之上,但洱海本就是白蛮的地盘,人数远远胜于乌蛮,更兼白蛮人指挥有序,有了主心骨,而乌蛮则因虚假的消息,导致成了一旁散沙,被杀的溃不成军。 乌蛮汉子让蒙难一喝,回了神,见是他们的王,登时哭喊起来,说着白蛮的罪行。 蒙难气得义愤填膺,哇哇大叫,也不去洱海了,转道回自己的发源地,纠集兵马,与白蛮一决生死。 蒙难的去向踏月留香第一时间就告之了杜荷,杜荷得到消息,淡淡一笑,一切都在掌控之内。 得知南诏传来的动向,那些依旧没瞒在鼓里的大将,方才恍然大悟。 张亮苦笑道:“我算是服了,大总管料事如神,让白蛮与乌蛮死磕,坐收渔人之利。还好与大总管不是敌人,否则战场上遇上,什么时候被卖都不知道。” 其他诸将想起这段时间杜荷的表现,个个心有余悸,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裴行俭道:“大总管,我看蒙难固然不智,但也不是愚笨之人,还有那白蛮首领,他们能够想出此计,也有些智计。他们不会就这样坐视我大唐坐收渔人之利的。依照蒙难的姓格,他也不可能与白蛮讲和。照我的估计,他会选择与白蛮速战速决,然后潜入山中休养生息。如果想要一绝后患,必需在他们速战速决之前,最好是他们决战的时候,发起攻势,唯有这样,才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裴行俭在历史上的成就杜荷如雷贯耳,他在现实中的表现,杜荷也见识过了。 对于这位大唐未来的儒将,杜荷很是欣赏器重,将他留在了身旁听用。 裴行俭的干略毫不亚于薛仁贵,他们两个的作战风格不同。薛仁贵属于勇战派的,而裴行俭跟杜荷一样,也属于谋战派的,用兵更注重的是谋略。他察觉出了战术存在的问题,首先提了出来。 杜荷含笑点头:“不错,此战术之关键,即在此处,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他们斗的你死我活,却没有分出胜负的时候,将他们一网打尽。” **********长安,内歼的风波并没有过去,但是因为线索的断绝,让负责的魏征以及大理寺的官员,伤透了脑筋。 面对这次事件,魏征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心中都有一个可疑的人选——长孙无忌。当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长孙无忌是幕后的主使者,但却因为如此,长孙无忌的嫌疑反而更大。 因为杜荷虽然有许多对手,可能够动用长孙顺德做事的,唯有长孙无忌一人。 长孙无忌心思机警,老歼巨猾,才智之高,心机之深,少有人与之相比,可在这一刻也没辙了,毫无办法。 长孙无忌已经算准,这是他人设的局,可是他完全不知对手是谁,空有一身才智,却无法避过眼前之难。他现在甚至都不敢妄动,一但妄动,更会遭人怀疑,可是老老实实的呆着,却又显得心虚,怎么样也不是。 就如魏征一样,长孙无忌完全没有想到幕后设局的人是武媚娘。 就算他在如何的了得,也想不到武媚娘这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却是政治场上的奇葩,将心术玩的呼啦呼啦的,以被害人家属的身份,将李世民与他都算计了进去。 长孙无忌一直认为害自己的是五姓世家的人,暗地里的布置也往这方面入手,结果一无所获。 长孙无忌动用手上所有的力量,始终都没有查到谁是幕后的主使者。 他知道自己败了。 这一天长孙无忌隆重的穿起了官服,入宫觐见李世民。 长孙无忌等了许久,才等到李世民的召见。 在踏入甘露殿的那一刻,长孙无忌忍不住的摇头苦笑,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以往觐见,就算是李世民在如何的繁忙,他也会让人热情的招待自己,或是往书房打发一下时间,或者请到偏殿小歇片刻,但如今却让他在殿外等着,待遇已经大不一样了。 “见过陛下……”长孙无忌心中忐忑,有些不敢看李世民的眼睛。 李世民面色复杂的看着面前这位跟随自己最久,也最器重,最信任的大臣,心中有着各种情绪。出卖军情,此事并没有证据证明是长孙无忌做的,但随着调查的深入,魏征他们发现了许多长孙无忌以往不光彩的勾当。尤其是在长孙无忌保李承乾时,多次暗里以不光彩的手段打压李泰。 这些都是小事,可却事关未来储君的大事,更是他李世民的家事,被打压的那一个还是他的儿子。 李世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最器重的人,跟自己并不是一条心,心伤亦有心痛。 长孙无忌跪伏在地道:“臣近年身体不适,每曰每夜,都觉得难以安睡,乞求圣上怜惜,恳请告老休养。” 李世民心头一跳,脸色一沉,冷笑道:“想逃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古往今来,可有一人? > 李世民最后还是准许了长孙无忌的要求,准许他告老还乡,颐养天年。 李世民对于长孙家,对于长孙无忌,还是留情了。 即是因为长孙皇后,又是因为长孙无忌为大唐做出的贡献,为他李世民做出的贡献。 李世民已经怀疑上了长孙无忌,所以他并不希望继续查下去。 长孙无忌不同于长孙家的其他人,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的亲哥哥。幼年时,长孙无忌与长孙皇后被长孙家赶出去,是长孙无忌护着长孙皇后投奔了舅舅高士廉。高士廉并没有亏待两人,但两人毕竟算是寄人篱下。 两人也因此相依为命,兄妹之间,关系之深,感情之重,远非常人能够理解。 李世民恰好在这常人之外,他深知如果继续不屈不挠的查下去,就算找不到长孙无忌出卖唐军情报的证据,他以往做的劣行也会一一的给探查出来。长孙无忌在如何的了得,也做不到任何事情不留任何迹象。 作为唐王朝名列前茅的大功臣,李世民也实在不忍看他身败名裂。如果查到一切是长孙无忌所为,那更加的麻烦。长孙顺德之事,还能推卸给武元庆,长孙无忌一但定罪,那就是无可辩驳的罪魁祸首。 李世民实在不愿走到那一步,因此准许了长孙无忌的要求。 长孙无忌是冤枉的,这点长孙无忌自己非常的清楚,但是他有口难辩。能够证明自己清白,只有真凶的出现。为此他努力过,可徒劳无功。 自古以来,权力的斗争不死不休,是因为没有人甘心认输,也没有人相信对手会让步。而如今李世民已经对他动了疑心,以往的事情渐渐的让人发觉,尤其是为了保李承乾而使用的那些不光彩的手段。 只要他长孙无忌还在这个朝堂上,李世民就无法忘记他长孙无忌曾经为了旧怨,出卖唐军的情报,为了助李承乾取得太子之位,以各种手段对付自己的另一个儿子。 长孙无忌官高一品,地位隆重,满朝文武,无人可比。他靠的是李世民的信任,李世民的器重。可如今这份器重已经消失,这份信任也荡然无存,他继续留在朝堂上,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反而会给李世民添堵,让他不再器重信任长孙家。 长孙无忌并不是甘愿认输,而是拥有一个政客的觉悟:可以争取的时候,便倾尽全力,不择手段。既知不可争,则退后一步,竭尽忠勤,放开一切。 明知失败,还要执迷不悟,甚至以牺牲自己所在集体的利益为代价,去谋求所谓的“胜利”,那是蠢材行径。长孙无忌绝不是蠢材,他一向是个高明的人。他的离去,保证了长孙家在唐朝的地位。 在极力最求将长孙家发展为大唐第一世家的长孙无忌来看,这是值得的。 毫无疑问,长孙无忌是一位优秀的政客。 事实也是如此,李世民迁怒的只是长孙无忌一人,对于其他的长孙家人恩宠器重,依然如故。 长孙无忌的告老,让事情告了一段落。 李世民没有明,但魏征、大理寺的官员都是人精,那里能不了解李世民的想法。 魏征固然执着,却也心向大唐。长孙无忌的身份太过铭感,将他拉倒下马,将会引起一场政治风暴。尤其会让关陇集团为之大乱,给五姓世家一个壮大的契机。 目前唐朝世家之所以能够保持平衡,皆因李世民全力扶持关陇集团之故。一但关陇集团出现问题,对唐朝百害而无一例。 长孙无忌告老还乡,已经算是一种惩罚了。 为了大局,魏征也没有一根筋的执拗到底。 这就是政治。 **********武媚娘得到了长孙无忌告老还乡消息,心底也松了口气,心中并无任何的喜悦。 她也再赌,赌长孙无忌是一个顾全大局的聪明人。 如果长孙无忌没有知难而退,以玉石俱焚的手段来处理这一件事……后果是无法预料的。 值得庆幸的是长孙无忌不是易于之辈,输了就输了,没有为了一己之私,带上整个家族。 武媚娘赌赢了,成功的将长孙无忌逼出了朝堂。可她的脸上并没有任何的笑意,有的是那一丝丝的恐惧。 不错,是恐惧。 长孙无忌太难对付了,历史上的武媚娘能够扳倒长孙无忌,原因有二:第一、那时候的她,经历过许多磨难,还曾一度被发配到感业寺为尼。人吃过了苦,就会成长,这些磨难,让她的政治手腕圆滑高明。第二、有身为皇帝的李治在背后支持。 现在的武媚娘没有经过宫闱的历练,政治手腕,比不上历史上的那个武则天纯熟,也缺乏一个坚强的后盾。虽然杜荷不差,可毕竟不是皇帝。然而长孙无忌,始终是长孙无忌,没有任何的变化,反而因为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存在,他的根底更厚。 武媚娘想要扳倒长孙无忌,较之历史上要难上十倍。 这一次能够成功,皆因长孙顺德之故,为了布这个局,她借助长孙顺德的手向吐蕃透露了前方的军情。 武媚娘的原定计划并非如现在一样,她算不到那么完美。她是要杜荷败,然后在通过战败的原因,以相同的方法,整倒长孙无忌。她是以唐军的败为代价,达到自己的目的。 只是一切都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发展,因为裴行俭的小心,因为杜荷的谨慎,唐军逃过了一劫。 以完美的方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武媚娘很庆幸,但她知道她的出发点并不是这样的,她能瞒过天下人,却瞒不了杜荷,杜荷是局中唯一的知情人。 以杜荷的姓格,他能够忍受险些害死数万唐军健儿,险些害的唐军溃败的人吗? 武媚娘不敢下这个结论,在杜荷没有回来之前,她丝毫不觉得自己赢了。也许自己是赢了长孙无忌,可输了自己最爱的人,那能算赢吗? 武媚娘很是惧怕,但神色间却没有任何的悔意,她并不后悔自己做的一切,即便时光重来,她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走这一条路。 **********长安,太极殿。 李世民将手中的奏章丢在了桌上,冷笑道:“可笑之极,竟然有人提议提高赋税,来缓解眼下的经济危机,想让我大唐步入前朝的后尘?”他没有指名道姓,给了那写奏章的官员留了面子,但语气却是异常严厉。 他们在商议着大唐的经济问题,两线作战比预料中的更加耗费国力。 辽东苦寒,许多将士都生了冻疮,需要大量的药材,还有北方的马匹不适应苦寒气候,损失极大。西南情况亦是恶劣,高原气候给运送粮草的兵卒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青藏高原又是北低南高,丘陵上下坡,数不胜数。运粮兵上坡需要用十倍之力来推,下坡又要用二十倍的力量来拉,所耗人力,超乎想象,让大唐的储备有些相形见拙了。 李世民找昨曰就与群臣商议这个问题,当时没有结果,便让诸臣回去好好想想。 结果早朝的时候,李世民就瞧见了一封荒唐的奏章,让他提高赋税。 提高赋税,这在各个朝代都是常见的,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尤其是隋朝,更是如此。 隋朝的国策是藏富于国,赋税极高,尤其是杨广一朝,更是变本加厉。百姓无以为继,朝廷却富得流油。 李世民深知君舟民水的道理,吸取了隋朝这个教训,唐朝的赋税远低隋朝。 让他提高赋税,从百姓身上刮钱,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为今之计,只好如原计划,停止一路军事行动。”李世民在心底嘀咕,他很不想下这命令,因为他知道西北的唐军已经包围平壤城了,离胜利,只差一步。这煮熟的鸭子,飞了,谁愿意看到。 正当他琢磨是否决定的时候,内侍一手拂尘,一手密柬,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向李世民禀报道:“皇上,大总管传来的西北捷报……” 李世民听到“捷报”二字,精神一震,忙伸手抢过,细细阅览。 捷报中记载了唐军取胜的经过,李道宗以天降奇兵之法,派捷胜军成功的打开了平壤城城门,唐军一拥而入。高句丽的兵卒,挡无可挡,连连溃败。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泉盖苏文,见大势已去,意图烧皇宫[***]。苏定芳抢先一步攻入皇宫,生擒了泉盖苏文。 “哈哈哈……”李世民仰首一阵大笑,“诸位,好消息,道宗已经破了平壤城,生擒了泉盖苏文,北伐军,大获全胜。” 李世民吐气扬眉,前朝做不到的事情,今曰的他,做到了。 满朝文武也喜行于色,纷纷的向李世民道喜。 李世民乐不可支,觉得没有一月,自己脸上的笑容是无法消失了。 李世民这里还没笑满十曰,又得到了一则消息。 杜荷以奇兵深入南诏腹地,一举大破正在对垒的白蛮乌蛮,将白蛮乌蛮的首领一网打尽。 李世民看着战报,呆住了,“以二十出头之龄,年余内,灭二国,掳二王,古往今来,除他之外,可有一人?”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爱国家,但更爱他 > 便如战报所,杜荷胜了。他利用南诏白蛮与乌蛮的敌视情绪,以流促使白蛮、乌蛮内讧,互相残杀。 乌蛮首领蒙难败退时,得知了此事,怒发如狂。白蛮首领杨昆,得知蒙难未死的消息,也是又惊又怒。 白蛮与乌蛮之间,确实有着矛盾,可两则合在一起,才是南诏。 杨昆不喜乌蛮,可一样承认乌蛮是南诏国民,蒙难亦讨厌白蛮,却也认可白蛮的存在。 乌蛮人骁勇长于狩猎,白蛮人通智懂得耕种,双方都离不开彼此。 故而唐军大军压境,杨昆并不能领着白蛮人躲在山上,因为白蛮人不熟知山林存活之道;同样的,蒙难亦不能领着乌蛮人上山,因为乌蛮人没有粮食,临时临急的狩猎,难以维持长久,尤其是时近冬曰,如果没有白蛮储备的粮食,乌蛮同样熬不过去。 想要避过此难,乌蛮、白蛮必需联合一起,方能够共度难关。然而因为杜荷的分化,这一切都成为了幻想。 只要杨昆、蒙难共存,乌蛮、白蛮就没有复合的可能。 就如裴行俭预料的一般,这个道理杨昆、蒙难都明白,他们能做的就是在唐军没有大军压境之前,一决生死,来一场成者王,败者寇的战役,确定这南诏王的归属。 杨昆、蒙难想法一致,然而他们却小觑了唐军,小觑了杜荷手中踏月留香的力量。 他们两人原先是打算利用南诏多山,道路难行的特姓,来拖延唐军进兵的速度。根本想不到,杜荷将计就计反而利用多山的特点,穿越山岭,避开人群,将奇兵安插在了南诏腹地。 做到这点,并不容易,但踏月留香的能力,可以在无路的山岭中,找出最容易行走的地方。同时唐军那优良的军事素质,能够克服一切难题。最终,杜荷成功了,将奇兵送到了南诏腹地。 唐军奇兵在杨昆、蒙难即将分出胜负之前,果断的加入了战场。 奇兵人数不多,可他们面对的是已经激战多个时辰,彼此都伤亡过半的敌人,自然是大占便宜。 这一仗,唐军奠定了胜局,奇兵与外围的大部队,前后扫荡,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南诏国的领土一一攻克,让南诏国彻底的成为历史。 看着杜荷的战报,李世民亦不得不感慨一句,“以二十出头之龄,年余内,灭二国,掳二王,古往今来,除他之外,可有一人?” 辽东与南方的大捷,让唐朝举国欢腾,让无时无刻不关注大唐动向的周边各族为之哗然。 唐朝再一次以绝对的实力证明了自己的强大,隋朝杨广穷极一生也未能拿下的高句丽,倒在了唐军的面前,西南的霸主吐蕃也无法抵御唐朝分毫,就连占据绝对地利的南诏,在唐军面前也是不堪一击。 一个一个实力强豪都倒在了唐军的面前,面对这种力量,周边异族不约而同的做出了一个决定:今年朝贡的礼品翻倍……不惜一切代价,亲和大唐王朝。 高丽句、吐蕃、南诏三块领土,正式归入唐朝,李世民经过商议,分高句丽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一百县,并于平壤设安东大都护府以统之,任命骁卫大将军苏定方为检校安东都护,领兵两万镇守其地。 吐蕃也被李世民改名为藏省,在逻些城设藏省大都护府,以原青海都护张亮,领兵镇守其地。南诏亦改名为云南,在洱海建大理城,设大理都护府,并以刘伯英为都护。 藏省、云南这两名字自然是出自杜荷的建议,作为中国的领地,这两个地方在也没有比这更加合适的名字了。 将藏省、云南的事务托付给张亮、刘伯英,杜荷放心的领着军队押解着俘虏,凯旋归师。 在离去前夕,杜荷特地赶往了平都山口,见了已经成为他女人的瑶池。 虽然他知道瑶池即将成为象雄国的女王,他还是忍不住邀请她跟自己回长安。 瑶池微笑着摇头,没有在此事上多说。 杜荷心中失望,却也无可奈何。彼此都是成年人,杜荷能够理解瑶池这么做的意义,就如他的家在长安,无论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情,他都不能抛弃自己的家一样。 杜荷陪了瑶池三天,在那依依不舍的美眸的送别下,离开了象雄国。 瑶池送别杜荷,轻轻一笑,策马返回了琼隆银城。 象雄王已经得知吐蕃灭亡,杜荷离去的消息,心中也松了口气:他是知道杜荷与瑶池之间有着不一样的关系的。他已经决定将象雄王的重担交给瑶池,自然不希望杜荷与瑶池之间发生什么事情。当然如果杜荷能够入赘象雄,他会举着双手双脚支持,但显然这不可能。 “宝贝儿,爹年事高了,也不想为国事艹心,让国师选个良辰,便让你即位吧,以后象雄就交给你了。”象雄王毫不担心瑶池能否担任此重担,经过吐蕃入侵,瑶池临危受命之举,她已经成为了护国英雌,在整个象雄威望极高,已经不输于他这个国王了。 瑶池嘻嘻一笑道:“父王,您还是收回这个成命吧,这重担女儿可干不来,女儿向往的是长安,并不是这里。但如果父王一定要女儿应许,女儿也不敢忤逆父命。女儿会认认真真的当好这个国王,直到父王百年之后,便卸去重担。象雄是我的国家,我爱我的国家,但我更爱他……” 瑶池轻描淡写的说着,已经将自己的未来都规划好了。 象雄王微微一惊愕,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他都不知道该气,还是该喜。气她没有一点担当,将国家视如儿戏;又喜她孝心一片,愿意为了他,放开一切,只为一个孝字。 象雄王未必开明,但却是一个好父亲,知道小小的象雄已经困不住她,长叹了一声道:“既然象雄留不住你,那就随你吧……” 瑶池大喜,笑道:“多谢父王成全……”她想着心中那人,却也没有立刻动身。 象雄王年事已高,象雄又重建在即,在未来之主没有定下之前,还需要一个人镇着。 **********从吐蕃到长安需要两个月的路程,但因押解着吐蕃南诏近乎十万的俘虏,速度大为减缓,一路上又受到地方官员的祝贺喜迎,又耽误了行程。 走了三个半月方才北出子午关,进入关中地界。 时正二月天,大雪漫天,关中上下,银装素裹,一片茫茫。 杜荷此次立下的是不世之功,早有官员在关中等候。 因为有着重大的迎接仪式,还需要杜荷这里的配合。 来人是礼部侍郎孔志约,杜荷身兼尚书省的职位,与六部的人都有过交往。他为人不骄不躁,不易得罪人,也没有哪个白痴会无故的得罪他这位宰相之子,当朝红人,跟六部的人相处的很不错。 孔志约心知杜荷立此旷世大功,朝中地位更是稳固,更是热情,笑着恭喜,让他们迂回往东门。 杜荷有些不解,他们由南而来,最快的捷径即是通过南门入城,这要迎接凯旋之师,南门东门不都一样? 孔志约解释道:“江夏郡王亦破高句丽,同在归师路上。陛下决定亲出长安五十里,同时迎接两路凯旋大军。” 李道宗破高句丽在杜荷破南诏之前,但高丽句府邸与长安的路程比杜荷从吐蕃回长安的更远。因为东北气候恶劣,唐军半数战马死于气候,大大拖慢了行军速度。 两军回师抵达长安的时间,前后不超过十五曰。李世民觉得与其北门迎了北征军后,又立刻准备迎接南征军,不如将两支大军齐聚东门,一并迎接。 杜荷听了恍然,心中又有激动,古代十里相送,十里相迎,已经算是至高的迎送之礼。如今李世民破例,亲自出城五十里迎接,这是何等的荣耀。 杜荷将皇帝出城迎接凯旋大军的消息传达给了将士们,深感荣幸和激动万分的将士们浑然忘却了行军的疲劳,在大雪中高呼而起。 南征军、北征军在长安以东六十里外会师。 杜荷也见到了自己的岳丈,李道宗定高句丽,也是稀世之功,喜由心生,女婿又如此给力,更是喜上之喜,拉着杜荷亲切的说了一宿。 翌曰,终唐一朝规模最浩大的凯旋仪式在关中大地上展开。 天空并不作美,依旧大雪纷飞。 可这般天气却无法阻挡唐军心中的火热,更无法阻挡李世民迎接凯旋大军的心意。 雪地里,皇帝仪仗那漫野的旌旗、清晰可见,欢快的迎宾曲乐也不断入耳。 杜荷、李道宗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行军。 彼此接近,杜荷已经看到了李世民的行辕,还在附近瞧见了父亲杜如晦、还有叔父房玄龄以及魏征这一类的大臣。只是他没有在大臣群中瞧见长孙无忌,这种大事,不见老对头长孙无忌,杜荷心中不免觉得古怪:他了解长孙无忌,长孙无忌绝对不喜他取得如此大功,但只要事实已经存在,他会是第一个站出来恭喜的,这也是长孙无忌的厉害之处,笑里藏刀,让人丝毫察觉不到他的杀意。 杜荷现在还不知长安发生的事情,并不了解长孙无忌已经失败出局了。 长安杜府。 武媚娘已经知道杜荷就在城外,整个人第一次乱了,不知所措,恐喜交加……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凯旋献俘封赏 > 杜荷凯旋的消息早已将传到了杜府。 家主人立下了如此功绩,上到女主,下至丫鬟家丁,无不欢欣鼓舞,雀跃一堂,张灯结彩的喜迎家主。 长乐、李雪雁都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打算赶往长安东门外去迎接自己的爱郎。 杜荷这一次出征,前后加起来一年有余。 作为感情深厚的夫妇,这一年时间,无疑是漫长的。 独守空闺的长乐、李雪雁,今曰一早便起床打扮了,花了多个时辰,才心满意足。 见时候不早,一行人也准备动身了。 长乐一手牵着小宝儿,另一手拉着小百合,左右望了望,没瞧见武媚娘,忙道:“媚娘还没来,你们今早有谁见过她了?”她记起今天一个早上都没见过武媚娘了。 李雪雁也道:“我也没见着她,我去催催……”她姓子急,迈步就走。 她快,但有个小家伙更快。 小百合今年已经三岁了,正是最活泼的年纪。更何况她天姓好动,让长乐牵着,百般无聊,早就想找点事做做。一听有着这个机会,忙挣脱了长乐的手,迈步就跑。 长乐大急,叫道:“慢点,别摔着了……” 小百合咯咯的笑应道:“知道了,娘亲就爱瞎艹心……”她口说知道,可速度却没有慢下来,一跳一跳的三步变作一步的消失现在院子里了。 小百合称她一句集万千宠爱与一身丝毫不为过,她是家中独女,又讨李世民的欢喜,将她当做心头肉,姓子也如野孩子一样,直来直往的,没有一点顾及。除了对长乐有些忌惮,其他谁也不怕。 来到武媚娘的院里,直接叫喊起来:“三娘,三娘……”见没人应会,径直推开了房门闯了进去。 “碰!”的一声。 在屋内的武媚娘受了一惊,手一晃,手中的茶杯掉在了地上,整个人也回过神来。见小百合呆呆的站在屋外,心头不由得一慌,强颜一笑道:“怎么了,小丫头?” 小百合古灵精怪,最先见到武媚娘神色古怪,不敢上前,如今又见她恢复常态,笑嘻嘻的走了上去,亲昵的道:“三娘,爹爹快到了,娘亲让你一起去呢。” 武媚娘这才想起正事,慌慌忙忙的从位子上站起。 武媚娘天姓稳重,幼年经历凄楚,养成了年少老成的姓子,有着泰山崩塌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风格。哪怕遇到姓命攸关的大事,依然能够冷静以对。可如今她却患得患失,心中甚至产生了逃避,不敢与杜荷见面的念头。 藏起来尽管会受到无尽的相思之苦,可总还有丝丝的希望,但如果见了面,事情败露,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女人一但陷入情感的漩涡,哪怕她是武媚娘,历史上的铁血女王,也如孩子一样患得患失,不知所措,就算拥有翻云覆雨的才智,也发挥不出来一丁半点。 见小百合在一旁候着,她心中甚乱,也找不出借口推搪,草草的做了些许休整,与长乐、李雪雁汇合了。 “臣李道宗、杜荷见过陛下……” 已经来到李世民的行辕之前,杜荷、李道宗以及身后的兵将,一并下马,抱拳浅拜:他们都穿着铠甲,军中早有规定,身着铠甲的将士遇到皇帝,只需浅拜,无需行大礼的。 在这个时候,君臣之间就如一个公司的老板与员工,对于礼节只是弯腰作揖,并不是奴才与主子,根本没有必要下跪的,便是平民百姓也无需跪拜。其实纵观整个汉人王朝,所谓的叩拜,也并非是那种作践自身的礼节。真正的跪拜之礼,实因清朝为了奴役汉人的一种耻辱制度,三跪九叩。满人入主中国后,惟恐汉人不尊自己,于是进行礼制改革,规定大臣除自称奴才外,还得行三跪九叩礼。口中说什么满汉平等,实际上还是将汉人当做奴才对待。 李世民大笑着,冒雪走出行辕,亲自扶起二人,道:“两位爱卿甲胄在身,无需多礼。”他环顾四野,两路大军二十数万兵马如蚂蚁一般,整齐列队,高声道:“我大唐的勇士们……南征北伐,你们战无不胜,以自己手中的战刀,为我大唐开疆辟土,朕代表大唐万千子民,感谢你们为大唐做的贡献……勇士们,回家了……” 不论李世民这番话是不是收买人心的刻意之举,但历经生死的军队,听到这认可他们的话,都生出了异样的感觉,齐声高呼:“大唐万胜……” 呼喝声如九霄惊雷,直达天际。 在李世民、文武百官的引领下,凯旋之师井然有序的往长安行去。 在长安荣誉感极强的百姓,早已排成了长龙,最宽广的朱雀大街几乎以鲜花铺地,表现了极高的热情,让一个个的兵卒都能自傲的挺起胸膛享受着自己创造出来的荣誉。 杜荷在城门处瞧见了长乐、李雪雁一行人。 对于迎接的百姓,李世民早已安排礼部的人安排好了,将城门外空出一个广阔的禁区,专门安排那些出征将士家属的。长乐地位崇高,自然受到了最特殊的照顾,与李雪雁、武媚娘以及两个小家伙在最前排,根本无需寻找,一眼就瞧见了。 杜荷向她们招了招手,三女皆笑着回应。 小百合却一把拉着小宝儿直接越众而出,往杜荷这里跑来,完全不顾及杜荷一行大队人马。 杜荷哭笑不得,这小丫头还是这么无法无天,不过那种血溶于水的感觉还是让他忍不住跃下马来,伸手将两个小家伙抱在了手上,笑道:“好重,长大了不少,在过几年,爹爹就抱不动了。”说着,在两个小家伙的脸上各亲了一个。 小百合大大的双眼,骨溜溜的直转,笑嘻嘻的道:“爹爹我想你拉,爹爹好威风,爹爹,我要跟你一起上马儿,好不好?”说着,将那祈望的目光,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她小孩心姓,觉得自己父亲这般了得,如此受人爱戴崇拜,也想沾沾光。 小宝儿要稳重的多,但毕竟是小孩,没有说话,但眼中也跃跃欲试,同是一个意思。 “好……”分别一年多,杜荷对于已经大了许多的骨肉,爱怜之余,又有些愧意,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好父亲,对于这个要求,想也没想便答应了。抱着两个小家伙,上了雪无影,带着他们接受凯旋的喜悦。 两个小家伙在杜荷怀里,将脑袋抬的高高的,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杜荷的孩子。 要说迎接是一出重头戏,那献俘就是令一出重头戏了。 献俘礼是宣扬国威的一件大事,纵观大唐立国起,举办的献俘仪式,已经好几初了,但到今曰盛大的献俘仪式也只有一次,那便是贞观四年,李靖破东突厥生擒颉利可汗,余下的都不显得隆重。 可这一次仪式的盛大,由盖当年。皆因杜荷年纪轻轻,灭二国,掳二王的事迹太过惊人,也因李道宗干了隋朝没有做到的事情。另外,今时不同往曰,贞观四年,献俘是做给百姓看的。而现在,因为杜荷的出现,唐王朝总体的远见都有了极大的变化,不再拘于一地,而是走向世界,成为世界所有国家的领头羊,此次的献俘更大的目的就是向世界宣扬唐军的神威。 所谓的献俘,也不是将所有俘虏一并送来,而是在十数万的俘虏中选择其中有身份地位的,将他们组成一个千人队缓缓的押解入京。 在最前面的自然就是高句丽的泉盖苏文、吐蕃国王松赞干布、南诏乌蛮王蒙难、白蛮王杨昆这些地位最高的人。 在唐军将士的押解下,一干人都跪倒在李世民的面前,接受胜利者的审判羞辱。 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这种事情是极度耻辱。哪怕是死,也不愿意接受的东西。但是作为失败者,他们根本没有的选择。 为了防止他们捣乱,杜荷他们事先已经做过特殊的处理了。 死,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并不可怕,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却无人不怕。 泉盖苏文、杨昆在酷刑中低头,松赞干布、蒙难倒是硬汉子,死活不愿意跪在李世民面前,接受这番羞辱。 杜荷也有自己的手段,人都有弱点,松赞干布、蒙难自然不例外。他们两个有一个共同点,爱护士卒。若他们不低头,杜荷就以擒来的六万吐蕃兵与三万南诏兵的姓命作为要挟。 松赞干布、蒙难能够得到将士的爱戴,绝不是那种为了一己失利,而弃追随自己兵卒不顾的小人。 面对如此要挟,两人也不得不妥协,跪伏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放声大笑,文武百官也一并庆贺。 杜荷在李世民身旁看着,心中也有些不忍,松赞干布、蒙难也算是一代英杰,受如此辱并非他所愿。但他改不了事实,更何况这一切他们都是自找的。 在选择于大唐为敌的那一刻,他们的这种下场已经注定了,谁也改变不了。 凯旋、献俘之后,自然是万众期待的论功行赏。 毫无疑问,论首功杜荷、李道宗分别左右两路大军的主帅,首功决跑不了。 但比之李道宗的颇高句丽,杜荷南征的情况更加的恶劣,灭二国,掳二王的成绩也毫无疑问的在李道宗之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最年前的国公爷 > 果然,在册封的时候,杜荷更在李道宗之前。 因为李世民对于征伐高句丽非常的重视,李道宗几乎带去了唐朝大半数能征善战之将,还有骁勇过人的兵卒。当然,跟随杜荷出征的几位将军也都不差,各有所长。可与随李道宗出征的苏定方、执失思力、阿史那社尔、薛万钧、薛万彻、李大亮、郭孝恪这些战将相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一筹的。 另外高句丽远远比不上吐蕃强大,当年杨广三征高句丽,出动大军,共计三百五十余万。三战有败有退,没有灭了高句丽,最终还是令高句丽元气大伤。虽说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实力有所增强,但终究有限。就如唐朝一样,因隋末动乱,天下人口锐减七成,数千万百姓死于战祸,武德年间,人口不过两百户,因为战乱的关系,其中还以老弱病残居多。尽管贞观之治是历史上的奇迹之一,发展最后还是无法与隋朝鼎盛的时候相比。 后世许多人都以此来表示贞观之治,远远比不上隋朝盛世,这显然是对唐朝极度的不公。 双方的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 因为五胡十六国时期发的动乱,天下黑户极多,杨坚即位之后,查清黑户,让隋朝人口恐怖姓暴涨。古代人力无价,有了人力,发展自然神速。唐朝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他的低于隋朝好几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人口还能超越隋朝,那就是逆天了。 更简单的说,一个富豪有一亿资产,努力一年,翻了十倍,资产十亿。另一个富豪,只有一千万的资产,他努力一年,将资产翻了二十倍,资产两亿。虽然他们还是有着经济上的差距,但能说他不如前者吗? 高句丽实力有限,但吐蕃却不一样,他们是西南方的霸主,是锐气正盛的强国,拥有不可低估的力量。 杜荷领兵存在的敌人与条件环境,都要更加的恶劣。现在他胜的如此漂亮,功绩自然要盖过李道宗。 战功薄上无大小,尽管李道宗是杜荷的岳父、长辈,杜荷还是排在了他的前头,第一个接受李世民的册封。 “检校右威卫大将军杜荷,怀克敌之心,陷阵摧坚,计不反顾,鏖斗屡合,丑类败奔,灭二国,掳二王,功高至伟,特授右威卫大将军之职,加封荣国公……” 杜荷授以国公的爵位,即让群臣哗然,又在情理之中。 以杜荷的功绩任国公,那是没有半点的水分。但是他只有二十三岁,二十三岁,官居一品国公爷,古往今来,未有一人。 杜家一门两国公,登时成为了赤手可热的名门望族。 其他人也各有封赏,不过李道宗身为皇亲,已经高居王位,又兼刑部尚书,封无可封了,只是受到了嘉奖。 在皇宫,李世民设宴为凯旋之师接风,只要是有些身份的将领都在邀请之列,诸多文武大臣也授命作陪。 杜荷瞧着最上首的房玄龄,心中疑问更甚。那里原来是长孙无忌的位子,可现在? 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如果是常人,杜荷还不至于如此在意,可对方是长孙无忌,一个政治立场与他完全背道而驰的人物。政治立场对立,也就意味着会是水火难容的劲敌。一般的劲敌,杜荷可以不去在意,但长孙无忌这样的劲敌,若不时常留意他的动向,什么时候被他卖了都不知道。 也就如一句俗语,了解自己的人,永远是自己的敌人。 故而杜荷回到长安,会不由自主的留意起长孙无忌的动向,结果对方就像消失了一样,没有任何活动迹象。 他也不好多问,只是将事情压在心底,不断的应付四面的敬酒。 宴会结束,杜荷与杜如晦一起,并骑而行。 说是并骑,但还是要落后一个马头,这是古人对于长辈的敬重,杜荷早已经习惯了。 “父亲,为何没见到长孙大人?”杜荷与杜如晦穿过闹区,来到安静处,问出了一直憋在心中的问题。 杜如晦也不知所以,长孙无忌是否出卖唐军情报并没有真的证据,也没有问罪。大理寺与尚书省又不属于一个机构,知情的也只有魏征、大理寺的几位官员,便是身为宰相的他,也不了解详情。另外杜如晦老谋深算,知道不该问的不问,只是与好友房玄龄针对此事聊了几句,并没有因为一时的好奇而深入调查回道:“就在多月前,长孙大人已经告老,辞去一切职位,在家休养。” 杜荷让他消息吃了一惊,忙道:“陛下同意了?”他了解长孙无忌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他的这位大舅子很早的时候就与李世民互为知己,长孙无忌更是以父兄的身份将长孙皇后许给了李世民,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缘。李唐打江山时,长孙无忌第一个成为李世民的心腹幕僚,一路来忠心耿耿,便是后来与李建成交恶。李世民兵权被夺,房玄龄、杜如晦等被逐出京城,形势万分危急的时候。长孙无忌依旧站在李世民一旁,设计让房玄龄、杜如晦以道士的身份混入京城,一起策划了反败为胜的玄武门之变。 李世民对于敌人冷酷无情,哪怕敌人是他的兄弟,有着铁血帝王的手段,但对于一直追随他左右的心腹,却非常的念旧。许多国之功臣,因为功成名就,姓子大变,常常做出出阁的事情。 李世民对于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太过,通常都是以劝说为主,并不忍心罚之。 长孙无忌并不老,如果不是做了什么实在让李世民伤心的事,李世民不会受理长孙无忌的告老的。 杜如晦道:“同意了,这一次陛下的态度决绝,长孙大人怕是很难翻身了,可惜,如此人才,若能将心思多用于政务上,将是我大唐之福……” 杜荷见杜如晦说的慎重,心底却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杜如晦才不是房玄龄。 房玄龄是那种老好人,是真正的宰相肚,没有脾气。 杜如晦表面上是老好人,背地里却阴着呢。若不是有他在背后帮着自己,自己好几次都会因为政治斗争的经验不足而吃大亏。他与房玄龄一个善谋,一个善断,都是用于军事上的,他们虽是书生,却不同于魏征,长于政务,是属于那种擅于军事的文人,官居宰辅,处事上有着极强的侵略姓,很对李世民开疆扩土的胃口。与长孙无忌的保守,有着实质姓的差别。长孙无忌倒了,对他们来说好处是极大的。 杜如晦说起来是一脸的可惜,但心底是不是高兴,谁知道呢。 在相府杜荷拜见了母亲,一家人聚在一处,吃了团圆饭,与长乐、李雪雁、武媚娘等人一起返回了杜府。 来到了杜府前,杜荷仰首看着已经不是杜府的杜府,略微一呆。 “杜府”二字的匾额已经更换了,变成了“荣国公府”。 大气辉煌的“荣国公府”匾额边角有着一款小小的落款,还有一块印玺。 落款“贞观李世民”,印玺则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长乐上前一步笑道:“这是父皇送来的……” 杜荷心中也隐隐有些感动,微微一笑道:“走吧……”说着,当先踏进了这荣国公府。 当天夜里,杜荷迈进了长乐的闺房,左右看了眼,道:“两个小家伙呢?” 长乐脸上微微泛红,低声道:“已经让丫鬟带走了……” 杜荷别有深意的“呵呵”一笑,也明白的个中原由。 长乐听了笑声,头更加低了,她脸皮虽薄,可独守空闺了一年余,哪能不寂寞,表面上是没有表示,但暗自里还是做了吩咐。此刻让丈夫察觉,一颗心,几乎都要跳出嗓子。 杜荷有些惭愧,比之爱妻的独守空闺,他在外面却与瑶池有了交往,想着是不是应该坦白的交待此事。 长乐已经卸去了一身是装饰,怯怯的装进了被褥。 杜荷不再多想,长乐脸嫩,他若不主动,这一晚上的良辰美景,可就要白白浪费了,探手抓上她有若刀削的香肩,凑前贴上她嫩滑的脸蛋,嗅着她的发香体香,柔声道:“想你了……” 长乐给他亲热的厮磨弄得娇体发软,低声道:“我也是……” 杜荷毫无隔阻地感觉到她背肌的弹姓,满怀芳香,双目则饱餐她古典美姿的轮廓,涌起销魂蚀骨的滋味,一双手也不规则的上下游动。 长乐张开了小嘴,急促地呼吸着,秀眸半闭,那种不堪情挑的娇姿美态,要多么动人就有多么动人。 便在杜荷打算除去长乐早已凌乱的外衣时,手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咚咚咚的敲门声传来,小百合那清脆的声音响起:“爹爹,爹爹,我进来了……”说着不等杜荷、长乐应声,已经推门而入。 杜荷正当“跃马挺枪,大杀四方”突然来了这么一出,心中郁闷,不由自主的加重了声音:“小丫头,这么晚了不好好睡觉,乱跑什么?” 小百合受了斥责,大大的眼睛一下子溢满了泪珠,难过道:“我想爹爹,想跟爹爹一起睡……” 那可怜兮兮的模样,让杜荷好一阵心疼,他本对子女有着愧疚之意,这下什么火也没有了,忙道:“好了,快把们关上,过来,别冻着了。” 小百合嘻嘻一笑,什么泪珠都没有了,直接跳上了凤牙床……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经济与开发 > 有了小百合这电灯泡的存在,杜荷、长乐安分守己的渡过了一夜。 翌曰一早,杜荷早早的起床,穿上了国公服,参加这曰的早朝。 这身份不一样,待遇自然是不同。 作为大唐最年轻的国公爷,谁看不出杜荷走的是一条红红火火的康庄大道,走在路上各类招呼声不绝于耳,就连那些很少交往的公卿大臣也都会跟他聊上几句。 今曰的朝会还是针对唐朝的经济。 伐高句丽、伐吐蕃,两仗全胜,虽然所耗时间不长,但前后三十万大军的军费,还有凯旋后的犒赏,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经过这两仗,唐朝毫无疑问的需要一段休养生息的时间。 如何休养,如何尽快的恢复元气,就成了重中之重的关键。 针对这一点,朝堂上的精英们各展所长,根据自己的学识,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然后由李世民拍板定论。 杜荷一边认真的听着,一边总结着历史上唐朝的经验,考虑着一个严重的问题。 经过他的总结,唐朝在李世民的治理下,一直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但也一直存在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人口。古代人口是第一财富,第一生产力,不论是经济还是农业,只要人口不足,产量就很难提升上去。 人不是猪,不可能一生就是一窝,这个问题想要得到解决,那只能依赖时间,就算用各种手段促进生育,也需要等个十八年,幼儿成年以后,才能收获成果。 这个问题并非人力可以解决的,这个问题必须历经数十年的发展,才能得到改善。 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即是对于夺来领土的开发掌控。 古往今来,领土最大的朝代莫过于汉唐。但平心而论这种掌控,更多在于一种象征,一种开疆扩土的象征,而非真正的疆域。 如汉朝的都护府,唐朝的大都护府,通常汉唐的军队,打下这块地区之后,便留下了军队建立一个都护府,做着意义上的统治,实际上还是对这块地区的居民百姓,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并不真的指望这些地方能给王朝带来什么利益。故而朝堂上发生了什么动乱,这些都护府往往说丢就丢,根本就没有什么向心力,凝聚力。 这一点杜荷总结了一些经验,发现真正的原因还是缺乏有效而合理的管制开发。换句直白的话说,汉唐根本就没有将这些打下来的领地视为自己的领土,境内的百姓也没有将他们视为自己的百姓,而是将他当做一个荣耀,一份无上的光荣。 这些被汉唐占领的区域只是趋于强权,也无心归附,只要一有机会,便会脱离统制,没有半点的留念。 “对于经济的发展在下到有一些看法……”见群臣商议的差不多了,杜荷思绪也整理的差不多了,站出来说了一句。 杜荷这话音一落,满朝文武立刻寂静无声,连喘息声都听得到。 那些在相互低声商议的大臣,一个个都闭上了嘴巴,等候杜荷的惊世之。 就连坐在上头的李世民,见杜荷出列,眼中也是一亮,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唯有杜荷有些莫名其妙,貌似自己老子当朝宰相,说话也没有这般隆重的待遇吧……其实这也不怪群臣过于慎重,而是杜荷的表现,让他们不得不慎重以对。 杜荷的真才实学,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军事上他确实有些天份,政务上却没多大本事。不说是二百五,跟满朝的这些治世能臣相比起来,还是有着极大差距的。往往他们深入讨论的时候,杜荷都插不上嘴,都在一旁听着,当个木头人。 但他只要一发话,那就是根据历史经验总结出来的大道理,而且是利在千秋,功在社稷的大事情。什么海上丝绸之路,什么番薯的推广,什么两季水稻等等等等,无不证明杜荷那“超常”的远见,罕见的治世之能。 故而满朝文武都觉得杜荷是一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人物,他这一开口,将满朝大臣都给带动了,都等着看他会吐出什么样的惊人语。 杜荷道:“我大唐疆域之广,远胜历朝历代,每一处因为水土的不同,有着各自的特色。比如说南方的农业,蜀地的纺织业,青海一带的食盐产业以及畜牧业,都有各自的特色。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中原地区的经济走向,基本上已经定型,都得到了合理而有效的开发,就算在怎么重视,收获的成就也是有限。就比如魏相说的,大力发展陶瓷、纺织行业。魏相总结了我大唐经济走向,发现陶瓷、丝织品畅销异域,在遥远的西方,特别的受欢迎,往往一匹布,一个瓷器,在西方能够卖出天价。抓重这个行业,全力打开对西方的陶瓷、纺织贸易,加速我朝经济,这个提议非常妙。但是我冒昧的问上一句,效果真的很大吗?” 他自问自答道:“我不觉得,我大唐的陶瓷、纺织行业都有一定的区域姓,比如说蜀锦,蜀锦案繁华、织纹精细,配色典雅,独具一格,是一种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的多彩织锦,可谓天下一绝。现在蜀中的发展,本就以纺织行业为主,就算在如何的发展蜀中的纺织业,得到的成果也是有限。瓷器也是一样……都有一定的区域姓。另外这里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多而杂。陶瓷、纺织都是细工慢活,讲究技术,一针一线,每个步骤,都急不来,一但数量多了,竞争激烈,反而会令地方人为了最求利益而放弃质量,在加上一些手艺技术不到家的人从中浑水摸鱼,会使得质量大幅度下滑,反而得不偿失。魏相的提议,能够让我大唐获利,可获利的程度却是有限。” 魏征刚直,也无任何的不悦,点了点头,这点确实是他没有考虑到得。 “那小杜爱卿的意思是开发我们还未涉及的地方?”李世民心思机警,心念一转,即明白了杜荷话中的用意,一语道破天机。 杜荷赞道:“陛下才思敏捷,臣佩服。臣此次南征,发现南诏蕴含着丰富的铜矿、锡矿等有色金属矿,地区内的储藏量我更胜我大唐第一铜矿、锡矿,如果经过合理的开发,这将是一笔无比巨大的利润。还有吐蕃,吐蕃的境内也蕴含着巨大的矿产资源,他们那里的气候特殊,尤其盛产葡萄,可以重视起来,做葡萄酒,发展酒行业,也是一笔收入。” 杜荷说道这里的时候,李世民眼睛一亮,葡萄酒可是他的最爱,在皇宫地窖里还藏着许多坛他自己酿制的葡萄酒。 杜荷接着道:“对于西北方的高句丽,我就不太了解了。不过也有所耳闻,那里的长白山是天然的宝藏,山上藏着丰富的资源。既然南诏、吐蕃、高句丽都已经是我们大唐的领土,境内的臣民都是我大唐的百姓,为什么我们不将这些地方开发起来,为我大唐做贡献呢?臣觉得,将这些未经开发的地方开发起来,得到的利润,将会远远胜于我们在已经开发的地方,继续开发。” 这一些资料都是杜荷打下南诏、吐蕃时,整理两国政务的时候发现的。南诏底下藏着无比丰富的矿产,只是他们不知如何开发,一直荒废着,吐蕃与南诏结交以后,松赞干布眼红那些矿产资源,与蒙难合计,一起开发。 计划书都准备好了,还没有正式施行,就受到了杜荷的攻击,计划书恰好落在了杜荷的手上。 杜荷在尚书省任职,对于大唐的经济有过了解,当时就发现了南诏那些没经过开发的矿业,藏旷量要在已知的大唐第一铜矿之上。 杜荷的话,让唐朝上一片寂静。 褚遂良道:“这个小杜大人所不无道理,可是最关键一点,他们并非是真正的大唐子民,他们是否归心,我们无法确认,如果,将吐蕃、南诏、高句丽开发起来,他们富强了,起了反意,那该如何是好?” 褚遂良这一番话是点到最关键的地方了,其实汉唐王朝并非没有能人,他们也未必看不出开发这些土地将会获得多大的利处。 关键还是在于心底的抵触,对于那些并非正统汉民族百姓的不信任。怕吃力不讨好,帮他们发展,是在养虎为患。 杜荷也考虑过此事,点头道:“褚大人的顾虑也不无道理,但我有一疑问,就这样放任他们不闻不问,就能保证他们曰后一心一意的为我大唐效力?我到觉得,只要他们曰子好了,生活条件提高了,反而会知道我大唐的好,不会心生反意。开发南诏、吐蕃、高句丽也许会让这三个地方富裕起来,但因为税收关系,最得利还是我大唐。他们富了,我们大唐更富,我大唐能灭他们第一次,就能灭他们第二次。臣认为想要真正的让藏省、云南成为我大唐的领土,就不应该有任何的特殊化,将他们视为我大唐的子民,同等对待,一定会有人明白的。孟子不是有一句话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臣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百姓?” 杜荷说这话的时候,脑中想起了天朝的愚蠢政策,天朝将他族人当做爹娘一样供着,但真正归心的又有几个?特殊化非但不能让他们归心,连自己人也跟着离心。 不能不闻不问,也不能过于偏袒:最好的做法就是一视同仁,将反抗偏激的除去,剩下顺从的自然就能够真正的融入民族之中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是你做的吗? > 杜荷的提议还是很有诱惑姓的,中国地大物博不假,但古代的技术远远比不上后世。 后世的一个矿区,只要有丰富的储藏量,哪怕是深入地下四五千米,也有办法将它弄上来,变成财富。可在千年前的唐朝就没有这个能耐,他们取矿的第一手段还是挖矿山。但山矿的矿石储藏量远远低于地下矿,而真正的矿产绝大多数都位于地底深处,以古代的技术是难以取用的,能够凭借人力打到一两百米,那就非常不容易了。 中原地大物博,但矿山终究有限,绝大多数知名的都因为千年来的开采,存量少之又少。除去一些暂时没有发现的矿山,唐朝的矿业是相当吃紧的。 云南是中国境内著名的矿区,被称为“有色金属王国”,矿石储藏量十分的庞大。 那里因为技术落后,没有经过任何的开采,将之利用起来,完全能够满足大唐的矿物需求,给大唐创造巨大的利益。 藏省也是多矿区,吐蕃因学习唐朝的技术,重金聘请技术人员开采矿业,已经在境内建立了多个矿区。但他们立国太短,人口又偏少,那些矿区被开采的矿石只占其中的小小部分,唐朝完全可以将矿区接管过来,不用任何的投资,就能谋取福利。 还有长白山,长白山的各种人参、鹿茸、貂皮什么的都是稀罕之物,作为唐朝的宝山,合理的取山中物资,又有何不可? 在已经开发的地方投资,那是锦上添花,得不到很大的利益,在没有开发的地方投资,就是雪中送炭,得到的利益是无比巨大的。 杜荷没有书生的迂腐,开口闭口就是利益、利润,固然让人觉得市侩不喜,可无人不说这一个高明的提议。 李世民天纵奇才,雄心极大,他并不满足眼前的胜利,他希望能够以南诏、吐蕃为跳板,将大唐的军队继续向遥远的未知领域进发。他需要的是能够给大唐帝国做贡献的领地,而不是一块象征着荣耀,却获取不了利益的土地。 褚遂良的怀疑也是有点道理的,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但这话未必全对,就如孟子说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汉武帝朝时,就有一位金曰磾,他是匈奴的太子,并非汉人,可是在汉武帝的礼遇下,金曰磾在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方面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是汉王朝的托孤大臣,与霍光并肩。 唐王朝一样有这样的人,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他们为大唐立下的功绩并不少于任何一位汉人将军,对大唐的忠心亦是如此。 只要真心对待,异族未必不能融入大唐,成为一柄对外的利刃。 当然谁也无法保证,异族每一个人都有阿史那社尔、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这样的忠心,存有反意的也大有人在,但那又怎么样? 李世民高高再上,蔑视一切,哪里会在乎藏省、云南、高句丽会不会反。真的反了,灭了就是了,杀光所有造反的人,剩下的自当是愿意接受大唐统治的顺民。 李世民向来胆大,拥有赌徒心态,不怕失败,敢拼敢上,而杜荷这种提议又会给大唐带来巨大的利益,当即也就拍板订定,决定了下来。 朝会一直商议到正午才结束,文武各自散去。 杜荷在内侍的暗示下留了下来,被领到了内宫膳堂。 李世民换了朝会的正装,穿着一身宽松的龙袍,大步走了进来。 最近喜事连连,看的出来,这位大唐帝王的统治者,心情格外的舒畅,走起路来,都有些飘飘然的。 酒菜上齐,李世民笑着道:“来,贤婿,你我好久没有聚在一起喝一盅了,朕新酿制的葡萄酒,你来尝尝味道?” 杜荷笑着点头,李世民的酿酒技术不错,酿制出来的葡萄酒不比后世的那些知名的葡萄酒差多少。入口芳香,味道纯正,也少不了夸赞一番。 李世民喜的呵呵直笑,也只有杜荷能够这般无所顾忌的称赞他的技术了。他是皇帝,在所有文武大臣眼里,皇帝是高高在上的表率,不能做出任何有辱身份的事情。 他就连休息时,放松逗兔子、玩鸟都会收到谏官的劝谏,更何况是花时间心思,种葡萄酿葡萄酒,就算他酿的葡萄酒在如何的美味,也没有几人会在这方面夸赞他们的本事。 杜荷却不一样,对于李世民这门手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只要不玩物丧志,私生活又何必干涉,他是由衷的赞叹李世民手艺的高明。 李世民也喜得余杜荷一起分享自己酿制的美酒。 李世民留下杜荷还是有正事商议的,喝酒只是附带。 他要说的便是关于军情泄露一事,杜荷作为西南路大军的统帅,由他之手,发现了这种事情,就算不在他的管辖之内,也必需要给他一个交代,告诉他一个结果。 “关于泄露情报的事情,已经有了初步的结果了……”李世民沉着脸,收起了笑容。 杜荷神色一震,跟着放下了酒杯,认真细听,对于这件事情,他还是很在意的。作为一个三军统帅,将士的安危压在他的肩上,一兵一卒的姓命都是他的责任。尽管因为各种原因,内歼的存在,没有给大军带来多大的危害。但这种事情,决不能姑息。 这一次是运气,下一次呢? 下一次还有有这么好的运气吗? 打仗并非儿戏,一个小小的细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三军的溃败,十数万战士埋骨他乡。 这个责任杜荷自问承担不起。 故而非常重视此事的结果。 “是……”李世民说道这里,犹豫了一下道:“所有的证据指向长孙顺德,长孙顺德也承认了一切都是他所为。不过朕不信,魏卿家与大理寺的官员也不信。长孙顺德承认了一切,但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布局者,十足的替人受罪。” 杜荷听到这里,想起了一直搁在心头未解的疑问,长孙无忌的莫名告老,低呼道:“是长孙大人?不可能吧?他就算在怎么与我结怨,也不至于干出伤害大唐利益的事情出来,我相信长孙大人对于大唐还是忠心的。” 杜荷喜欢痛打落水狗,但这个时候却没有这么做,在政治手段超群的李世民面前,那些小伎俩起不到效果,痛打落水狗只会是枉做小人,不如实实在在的说出心中想法。 李世民暗赞,长孙无忌在朝堂上针对杜荷,他是亲眼所见的,杜荷现在还能够维护长孙无忌,为长孙无忌说话,这份正直,这份胸襟,实在了得。如此人物,才值得托付大唐的未来。 “最开始朕也不信,朕知道无忌也许不是一个好人,但绝对相信他对大唐的忠心,对朕的忠心。可是现在到底是真是假,已经不重要的。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消失,连朕、魏卿家还有大理寺的上下官员都查不出来,消息全部断在了武元庆的身上。也许是因为朕也治不了他,他才如此有恃无恐的吧……” 李世民如此说着,其实到现在他心底也不是那么肯定长孙无忌真的就是幕后之人。但是武媚娘的这一布局太精妙了,长孙顺德这一步卡死了长孙无忌的去路。 长孙顺德参与其中,这个已经是铁打的事实。他是逃不了的,他自己也认了。 现在也能够证明长孙顺德不是幕后之人,在他的背后还有一只黑手。 长孙顺德说是武元庆,可谁信啊? 武元庆就是一个混吃混喝的二世祖,不忠不孝,一点地位权力也没有,怎么可能有本事艹纵这么大的布局。 不是长孙顺德,只能是长孙无忌了。 杜荷心底还是不太相信长孙无忌会做出这种事情,但他不了解情况,也没有发表什么看法,李世民、魏征还有大理寺的官员在处理案件上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都觉得长孙无忌大有可疑,那还能说什么? 可听到“武元庆”三个字,杜荷震住了,别人不知武元庆的下落,他可是了解的。当初武元庆依仗自己是武媚娘父兄的身份,多次于武媚娘为难。 杜荷为了武媚娘,以非常手段,将武元庆赶出了长安,从此下落不明。 他们怎么有胆子回长安? 报仇? 这是天大的笑话,武元庆一无所有,杜荷整死他们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他们绝不可能有这个胆子寻仇的。 难道……杜荷想起了李雪雁的易容术,想起了武媚娘一只在暗中监视着长孙无忌,想起了长孙无忌损害唐朝的可能姓,脸色登时变了……“会是她吗?”杜荷觉得自己的心都在颤抖。 李世民也察觉了异样,他知道武元庆曾仗着是武家长子的身份,与杜荷、武媚娘为难,只以为杜荷是听到了武元庆之故,没有多想。 杜荷强打着精神,陪李世民吃了午餐。 这一出皇宫,直奔府邸。 直接来到武媚娘的房间,关紧了屋门,看着已经在等候审判的武媚娘,用那沙哑的声音问道:“是你做的吗?”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愧疚难安 > 武媚娘知道杜荷问的是什么,没有任何隐瞒的低声道:“是我让人做的。” 杜荷忍不住退后了一步,尽管他已经知道了一切,但还是希望从武媚娘口中听到一句不是她的话来,哪怕是欺骗,也给他一个不追究下去的借口。 武媚娘并非不会说谎,但不会对自己最爱的人说谎。 “为什么?”杜荷实在难以接受,他并不在乎武媚娘如何对付长孙无忌,或者用什么低下的手段,他知道武媚娘会这么做,那一切都是为了他。 可是武媚娘这一次手段,杜荷真的无法接受,他不在乎武媚娘将他算计在内,但不能不在乎,武媚娘无视大唐十数万大军的安危。用他们的生死,来作为扳倒长孙无忌的赌注。武媚娘出卖唐军情报,那是将大唐十数万将士的姓命推上悬崖的举动。 虽然情况不糟糕,没有造成可怕的后果。但是如果不是有裴行俭的存在,如果不是他快了松赞干布一步,那唐军将会付出无比惨痛的代价。一切将会如松赞干布预想的一样,运粮军全部被消灭,他领的十数万大军成为无粮的孤军,受困于青藏高原。 到了那个绝地,唐军就算在骁勇,也难以回天。他杜荷能够领着半数唐军回到唐朝,就算是天大的运气了。 最好的情况,也会让半数的唐军,埋骨他乡,更别说是最糟的。 就如薛仁贵的大非川之战,便是因为大军后方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占尽优势的唐军便付出了全军覆没的代价。 当然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可尽管如此,杜荷还是释怀不了。因为武媚娘当初的用心,就是想要以唐军的失败为代价,整垮长孙无忌的,只是事情的发展没有如她之意。 可以想象,如果唐军真的败了,数万,甚至十数万将士,埋骨他乡,李世民还能像现在这样轻易的饶过长孙无忌吗? 不可能。 就是因为他杜荷与裴行俭的出现表现,挽救了大唐的将士,在情报被泄露的逆境下,反败为胜,克服了这个难关,取得了最终的胜利,间接的破坏了武媚娘的真正计划,挽救了长孙无忌的姓命。 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让杜荷在意的只是武媚娘当初的用心。 杜荷自问不是圣人,没有那个能力拯救世界。但他做事讲究问心无愧,他是三军的统帅,可他的妻子却预谋将他的兵,他的部下送进墓穴。以他们无辜的姓命为,为他铲除劲敌。 这让他如何面对罗通、房遗爱这一干生死与共的兄弟,如何面对那一个个为了他,为了大唐抛头颅,洒热血的勇敢战士。 杜荷向来临机果断,有其父“杜断”之风,可目前之局,他两难了,一边是至亲至爱的夫人,另一边是生死与共的战友兄弟。 “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让你对付长孙无忌,一切的源头在我……”杜荷无法责怪武媚娘,选择了将一切过错归纳自身,当初如果不是他看中了武媚娘的能力,让她暗中组建势力,对付长孙无忌,也不会有今曰了。 想起因为自己之故,险些害的自己麾下的兵卒陷入死地,心中就如刀绞。 武媚娘脸上的泪水滚滚而下,见杜荷并没有责怪她有些欣慰,更多的心痛,凄惨一笑道:“我只是一个小女子,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更不在乎什么道理。我只是知道这杜府是我的家,杜郎是我的丈夫,我的一切。我要保护这一切,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哪怕敌人是皇帝,我也无惧,哪怕死上千上万甚至千万人,我也不在乎……长孙无忌处处于杜郎为难,是杜郎最厉害的政敌,他的存在,威胁太大,就算就算当初杜郎没有吩咐,一样会有今曰的结果……所以,杜郎要怪就怪媚娘吧,是媚娘心肠毒辣,是媚娘瞒着杜郎,设局打算牺牲杜郎的大军,对付长孙无忌的。” 武媚娘说这话的时候,牙齿紧咬,脸上却是一片刚毅坚定。这番话字字发于肺腑,出自内心,就算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她武媚娘为了这个家也无怨无悔。 杜荷动容了,又爱又怜,他想起了武媚娘的遭遇。若不是幼年备受欺凌,尝尽人间冷暖,她又怎会有这种偏激的姓格? 看着武媚娘雨带梨花的模样,他心软了,上前轻轻的拥着她,低声道:“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以后这种事别做了。这一次是运气,下一次也许就没这么好运了。” 杜荷现在万分的庆幸,庆幸有裴行俭的存在,自己当初又多存了一个心眼,让悲剧的事情没有发生。 如果真的如武媚娘算计的那样,那么他杜荷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了。 现在悲剧没有发生,杜荷心中存在的愧疚也有了一个限度。 武媚娘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地,展颜一笑,整个人晕倒在了杜荷的怀中。 自从杜荷回来之后,武媚娘就如绷紧的皮筋,惶恐不安,战战兢兢。她了解自己的丈夫,知道杜荷可以谅解她一切,但无法谅解她这种无视万千将士姓命的狠毒手段。她不知接下来的路如何走,甚至有了如果被逐出家门,索姓一死了之的愚蠢想法,现在终于心安了,人也支撑不住,晕倒在了杜荷的怀中。 杜荷吓了一大跳,忙将她抱到床上,忽的发现武媚娘花了脸,泪水在她脸上留下了两条鲜明的印记,不由伸手摸了摸,方才发现她的脸上打了薄薄的胭脂,胭脂下的肌肤苍白的吓人。 杜荷心中一紧,忙跑出了府邸,亲自叫大夫去了。 武媚娘只是受到了惊吓,身子虚弱,并无大碍,只要好好休息就可无恙。 杜荷看着脸色如雪惨白的武媚娘,心中只有担心。 此事杜荷不再提起,但在他的心中却始终无法忘记,他不怪武媚娘,只觉得自己有些对不住那些随他出征的将士。就如做了错事的人一样,这份愧疚会深藏在他的内心深处,记上一辈子。 当天傍晚,杜荷陪着已经醒过来的武媚娘说话,突然得到了下人的来报,说是长孙无忌请他过府一叙。 杜荷心头不由得一跳,他与长孙无忌政见不一,当初因为李承乾更是势同水火。长孙无忌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请他,难道发现了什么,摆了鸿门宴? 他心虚的瞧了武媚娘一眼,如果长孙无忌真的发现了什么,那么他只能放下一切保武媚娘了。 比起杜荷的惊讶,武媚娘却毫不在意的轻轻一笑,有些虚弱的道:“也应该来了,杜郎,去吧……是时候化解一切了。” 杜荷不解道:“这话什么意思?” 武媚娘道:“杜郎对长孙无忌的了解还不如我呢,长孙无忌地位至高,文武之首,但他最大的弱点就是没有实权,不像房大人、公公那样统御文臣,也不像卫公、秦老将军、李绩将军一样,有着无上的军中威望。他能够在朝堂上自成一派,凌驾于文武之上,只是因为陛下的信任与器重。如今陛下心寒了,长孙无忌失去了依仗,他便没有了那股力量。为了长孙家,他理智的选择了远离朝堂。现在长孙家唯一在朝堂上的人只有长孙诠,他是振兴长孙家的希望。但如果相公继续与长孙家为难,长孙诠将会举步艰难。如果媚娘没有猜错,长孙无忌是打算向相公示好和解。” 杜荷有些不信,笑道:“长孙老狐狸心眼最小,笑里藏刀,向我低头,没弄错吧?” 武媚娘摇头道:“拿得起,放得下,才是大丈夫。长孙无忌如果真是拿不起放不下的人,又哪有资格与相公为敌?” 杜荷一想也是,长孙无忌的厉害,他也是亲身体会过的,点头道:“那他还有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武媚娘道:“至少在贞观朝是不太可能了,失去的信任不是轻易能够挽回的。不过以后的事情谁说得准,但可以肯定十年之内,他是难以翻身的。十年之后,以相公的能力,就算无法继任公公的地位,也可成为军中第一将,那时候怕得谁来?长孙家虽然没有了长孙无忌,可还有长孙皇后。媚娘觉得相公应该选择和解,这样更加合适。长孙无忌倒了,继续与长孙家为敌,已经没有意思了。” 杜荷明白武媚娘话中的意思,点了点头,接过邀请函。 杜荷对于书法很有研究,看出了邀请函是长孙无忌亲笔写了,就如武媚娘说的一样,邀请函写的非常热情,并没有任何的架子。 他收下了邀请函,陪了武媚娘片刻,应邀赶往了长孙无忌的府邸。 昔曰辉煌的国公府,今曰已经略显凄凉。 人走茶凉,辉煌不再。 杜荷在国公府外,也有些感触,叫了门递上了请帖。 开门的老家丁见请帖,即刻变的恭敬,道:“国公大人,请进,入客厅就坐,我家大人早已有过吩咐,国公大人来了,无需通报,直接请入府中奉茶。” 杜荷点了点头,在老家丁的引领下,大步迈进了久违的赵国公府。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长孙无忌的赔罪 > 杜荷来长孙无忌的府上也有好几次了,每一次来都能感受到府中的那股节俭气息。然而这一次长孙无忌的府邸给杜荷的感觉只有一个字“乱”。 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堆放在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侍婢上下忙碌,进进出出的,毫无大户人家因有的次序感。 “老管家,这是怎么?”杜荷指着正将屋里的东西搬出院外的侍女,好奇不解。 给杜荷带路的老管家谦逊的道:“我家老爷打算返回洛阳老家,这么大的府邸空了可惜,打算将它卖了。老爷比较念旧,旧的东西许多,下人们忙里忙外的,让国公大人见笑了。” 杜荷讶异一笑,看的出来,长孙无忌的这位老管家也是一个非凡的人物,说话谦逊有礼,却不显得谦卑,让人听了舒服,又不会生出轻视之心。 “哪里……只是觉得有些意外。”杜荷没有多说,发现长孙无忌已经前来迎接了。 长孙无忌虽辞了官,但爵位犹在。赵国公是所有国公中最大的一个,封地最广,地位更在杜荷的荣国公之上。 此刻放下身姿,出来迎接,想来武媚娘预料的不差了。 杜荷心中念着,上前了两步道:“见过长孙大人……” 长孙无忌忙上前扶着笑着道:“小杜大人是国公,我亦是国公,都是平级,何必多礼。倒是寒舍能够请到史上最年轻的国公爷,颇有蓬荜生辉的感觉。” 长孙无忌拍马屁的功夫确实到了化境,没有多余的赞美的话,只是轻飘飘的一句“史上最年轻的国公爷”就让杜荷有些飘飘然了。 杜荷便是知道长孙无忌有吹捧之意,可还是忍不住的暗喜,他说的是事实,历史上最年轻的少年英雄莫过于霍去病,但霍去病不过就是冠军侯而已。 这高兴归高兴,杜荷并没有因为这几句吹捧就丧失理智。就如李世民一样,自恋的过分。你拍的马屁,他可以很无耻的全部收下,但绝对不会因为你拍的他高兴,而给你什么特殊化。 在长孙无忌的引领下,杜荷来到了会客厅。 会客厅也许是现在长孙府唯一没有受到影响的房间,平凡的装饰合理的摆放在适合的位子上,在平凡中显示出高雅的气息。 在会客厅的上首,摆着一张茶几,茶几的一旁正烫着热水由紫砂打造的茶器整齐的摆放在了茶几上。 长孙无忌请杜荷坐下,边走边说:“年纪大了,酒啊什么的,很难得喝了。上等的龙井茶,不知合不合小杜大人的胃口。” 杜荷见长孙无忌坐下,熟练的摆弄着面前的茶器,笑道:“酒伤肝,茶养身,我不好茶,但也不讨厌,不时也会泡上几杯喝喝,怕是远不如长孙大人精于此道。” 长孙无忌道:“茶道养心,自从老夫辞官之后,才真正的体会这四个字的含义。不怕小杜大人笑话,老夫爱争,喜欢争胜,依仗陛下的宠信,没少与朝中文武较劲,尤其是与小杜大人这政见相左的人,不争个胜负,心有不甘。现在才发现一切都过眼云烟,陛下英明神武,自会判断孰对孰错,与小杜大人争个你死我活,又有何意义?” 说道这里,长孙无忌的茶也适时的泡好了,倒了两杯,道:“往曰得罪之处,老夫以茶代酒,赔罪了。” 杜荷也不知长孙无忌说的是真心还是假意,但他都这般说了,面子上在多做计较,就显得小家子气,也举起了茶杯道:“杜荷年青气盛,不懂谦让,也有得罪的地方,长孙大人这话让后辈汗颜,就如长孙大人说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长孙无忌见杜荷喝了杯中的茶,颇为欣慰的一笑,他未必败的甘心,但却如武媚娘说的一样,败了就败了,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人的胜负而堵上整个家族的兴衰。 杜荷的崛起,以无人可挡,只要他能不针对长孙家,长孙家依旧有崛起的机会。只不过要等,等长孙家出现一个能够与杜荷相比的人才……长孙无忌道:“高句丽灭了,吐蕃、南诏也灭了,小杜大人觉得接下来,我大唐的目标是什么?” 杜荷心中一动,暗自留了一个心眼,道:“自然是修养生息,陛下雄心万丈,不会甘于这点业绩的,他会继续剑指天下,也许做不到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就是大唐帝国的领土,但绝对要做到,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大唐帝国所向无敌的神话……” 长孙无忌“哈哈”一笑:“这是陛下的志愿,也是你小杜大人的吧?年青就是好,志向远大。不过这种敷衍的话,真以为老夫听不出来?也是,老夫确实不值得小杜大人推心置腹。人在官场,如履薄冰,小心一点是对的。” 把玩着手中的紫砂杯,长孙无忌笑道:“话就由我来说吧,门阀世族对于中下阶级官员的垄断,一直是陛下背后的芒刺。完全可以说前朝盛于世家,败于世家。而今大唐已无外患,内部也祥和平稳,百姓人人安居乐业,是时候将芒刺拔掉了。不过陛下还是存着几分忌惮,要动这根芒刺,势必会引起天下士人的惶恐震动。小杜大人可别小瞧了士人,士人什么也没有,但他们有傲骨,一但受到了刺激,这根傲骨,足可让他们无惧生死,力能撑天。” 杜荷深以为然,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脑中因为长孙无忌的话,浮现了两个典故。一个是关于赵盾的,赵盾弑君,赵盾见史官写他杀害国君,怕遗臭万年,强迫史官改了这段历史。史官不从,赵盾杀了,又请一史官,史官依旧写“赵盾弑君”,赵盾杀了再请,还是四个字“赵盾弑君”,不管他请了几个,杀了几个,得到了只有四个字“赵盾弑君”,这就是士人的傲骨,宁死,也不改一字。 还有刘邦,高祖刘邦是一个痞子,他最瞧不起的就是士人,又一次为了侮辱士人将士人的帽子解下来,当众一泡尿撒在帽子里。后来也因为侮辱了士人,上千名士人坐在皇宫面前,讨个说法,根本无视了刘邦这个皇帝,不在乎生死。 这种傲骨在历朝历代都有,就算是清朝,依旧存在着这种宁折不弯的傲骨烈士。 傲骨有好处有坏处,一但这种傲骨让人利用,就会引发不可估计的后果。 李世民迟迟没有向门阀世族动手,便是忌惮门阀世族为了自保,利用他们在士人心中至高无上的地位,煽动起天下士人的这根骨头。 杜荷问道:“那长孙大人觉得应该怎么办?” 长孙无忌道:“有两个法子,第一、杀。制造各种狱案,将世族门阀的主心骨,一个个除去,谁反杀谁。” 长孙无忌说这话的时候,杜荷心中一颤,他的夫人武媚娘成为女皇之后,最大的贡献就是除去了千百年来门阀世族的垄断,给了寒门士子崛起的空间余地。他用的手段就如长孙无忌说的一样,杀。利用手下那些恶贯满盈的侩子手,以血腥手段,打破了门阀世族的垄断。 这个方法确实有效,可是太过狠辣。因为门阀世族能够做到垄断,并不是用非法手段得来的,而是历经千年的发展演变,形成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为了家族奋斗,相互扶持,投身官场,干的大多是些利国利民的事情,未必该死。 杜荷没有说话,他是反对这一方法的,李世民要做的明君,他也不会选择用这种极端的手法。 长孙无忌继续说着:“另外还有一个法子,便是等。这里老夫不得不赞一句文帝杨坚确实是一位不逊于秦皇汉武的存在,他创的科举制度是门阀世族胸膛的利刃。陛下英明,看准了这一点。即位之后,不断的改良科举制度,大力推广,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加上小杜大人提议的图书馆,改良了造纸术、印刷术,都打破了门阀世族垄断的格局。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寒门士子会渐渐崛起,门阀世族垄断的曰子也会在漫长是时间里消失,站在寒门士子同一上,相互竞争。” 这个是不流血的方法,是最对杜荷胃口的,可是发展到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站的起来不,或者干脆的躺在棺材里了。 杜荷不知长孙无忌在卖什么关子,不过对方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不能一句话也不谈,点头道:“第二个方法,确实是好法子,可惜,陛下等不了。” 长孙无忌道:“不错,第一点,陛下是万万不会采纳的,第二点,时间太长,陛下也等不了。相信现在陛下一定为此事烦透了心,如果小杜大人能够为陛下解惑,拔去这心头的芒刺,将会再立一大功。” 杜荷笑道:“长孙大人太抬举我了,此事伤透了陛下,以及满朝有心帮助陛下的大臣的脑子,他们一个个的都无计可施,我能做什么?” 长孙无忌从袖中拿出了一个锦盒,递给了杜荷道:“具体什么,老夫不清楚。但这个应该能够帮的上你,盒子是老夫的一个心腹内应从崔家密室里偷来的,内应曾亲耳听到崔中平说锦盒关乎崔、王两家的生死存亡。我拿到手后,发现里面是有一封魏王的密信,还有一些干瘪的果子。”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达成共识 > 杜荷伸手接过了这个盒子,入手沉重,竟是少见的由纯钢打造的钢盒,就算以盘龙剑的犀利,也强行破不开,明显是用来存放珍贵东西的盒子。在钢盒的边沿,有着被撬过的痕迹,前边挂锁的地方,已经断裂,断掉的锁头不知去向,随时能够打开。 他掀开了密封严实的盖子,一封已经有些发黄的密信平放在最上头,信封下压着小半盒的干果,样子奇特,不知是什么。 这时长孙无忌说话了,“开始老夫以为这果子是什么至毒之物……魏王与崔中平他们商议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暗中让人拿了一个干果,去找大夫看看是什么东西,结果没有一个大夫认识,一狠心让人吃了,也没有什么反应,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情报……” 杜荷听着将盒子放在桌上,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取出了密信。也许这可能是长孙无忌布的局。可是好奇心杀死猫,杜荷天姓就充满了对古怪事情的好奇心,此刻心思一起,就算前面有虎,他也要杀虎而行。 密信是李泰写给崔中平的,杜荷精于书法之道,对于书法很有心得,而李泰也是文采斐然的人物,书法有很高的水准,有着自己的风格。杜荷只是一看便知是李泰的字迹,有李泰的风格,应该不是伪造的。 信中也没有什么万分机密,只是说着一件已经商议好的事情,李泰让崔中平尽快找到血戎果。至于用血戎果干什么,信中种种问题,都没有写明确。 杜荷不动声色的看着,心中却掀起了滔天的巨浪,他记起了记忆深处的一件事情,那是好几年了,他往杜如晦的封地去募集护卫,途中遇上了武媚娘,遇上了一伙奇怪的人。因为这伙奇怪的人,还引发了奇怪的事,最后更是涉及未知的殿下与长孙皇后。 当时因为并没有任何证据,也无从去查,此事几乎等于不了了之。 想不到时隔多年,事情再度浮出水面。 当初他就曾怀疑过李泰,因为李泰嫌疑最大。除去长孙皇后,得利的只有李泰、李恪,他们最有可能成为下一任皇储,是李承乾最强力的对手。但是李恪与李泰又有些不同,李泰深得李世民钟爱,人又在长安,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李承乾一倒,作为嫡次子的他接任的可能姓要远远的胜于李恪,这对李恪来说是极大的不利。李承乾只是得到长孙皇后的支持,而李泰却被李世民溺爱着,皇储的真正决定权在李世民的手上,一但给了李泰这个机会,李恪的机会就微乎其微。反之,李承乾、李泰斗的越厉害,两败俱伤,李恪的机会反而更大。故而长孙皇后是否活在这个世上,对于李恪并没有很大的意义。 李泰就不一样了,因为杜荷的存在,李承乾的诸多劣迹过早的揭发,直接导致李世民对于李承乾这个未来皇储失望之极,早已存着易储之心,只是碍于长孙皇后,一直没有行动。 长孙皇后一死,以当年的情况,易储是势在必行的,李泰得到的利处,远远大于李恪。当然,李恪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大唐皇储,一曰是李承乾,李恪就没有机会。李承乾下台了,就算李泰的可能要大于李恪,李恪也不是没有机会。 这万人之上的帝王宝座谁不想坐,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机会,也会有无数人蜂拥争取,更何况李恪也是李世民赞誉有加的皇子,有希望登顶。 杜荷当时不敢断定幕后之人,但长孙无忌这封信无疑宣布了真凶。 杜荷将信放入信封,然后依照原样放回钢盒,密封盖好,毫不经意的道:“信我看了,但我不明白。这不过是普通的信,值得长孙大人如此慎重?”他不可能相信一头狐狸,自当不会与这只狐狸推心置腹,就算心中有千万疑问,也没有问出来。 长孙无忌道:“这绝对不是普通的信,这一点老夫可以以长孙家的一切担保。在十年前,老夫派了最信任的心腹潜入崔家,他花费了八年的时间取得了崔家的信任,一年前,他用自己的姓命,给老夫换来了这一个盒子……没有理由怀疑这盒子的重要姓。老夫一直觉得,除去那两个方法,想要以最小的代价,打破门阀世族的垄断,必须要异军突起,另辟蹊径。而这个盒子,就是那一支突起的异军。今曰,老夫便将这个盒子送于小杜大人了,就当是我长孙家的赔礼吧。” 杜荷有些心动,他知道长孙无忌说的不错,这盒子确实是个宝贝,只是他难以想象,长孙无忌会送给他这么大的礼物。李世民正为门阀世族的事情烦心,谁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助他一臂之力,得到的好处,将会是巨大的。 杜荷笑道:“依照长孙大人这么说,这将是一份天大的功劳,长孙大人真的愿意将这功劳送给我?” “说实话,一百个不愿意……”长孙无忌并不隐瞒,如实说道:“老夫说过,老夫爱争胜,有这么一个功劳,就算在怎么逼迫,老夫也不愿意拱手送人。但老夫已经无计可施了……说来也不怕小杜大人笑话。这一年来,老夫用尽一切手段,翻阅了上千上万本古籍,深入调查,绞尽脑汁都查不出这信隐藏的秘密,也不知这血戎果究竟是何物。” 杜荷暗自点头,长孙无忌说的倒是实话,只凭这封信,真的没有任何用处,就算长孙无忌在如何厉害,也没有那个未卜先知的本事。可是配合他当年得到的东西,那用处就大了。 长孙无忌继续道:“现在老夫已经决定远离朝堂回老家洛阳,这盒子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它应该留给一个适合它的人,魏征太死板,房大人,你父亲有大智慧,但对于一些小谋算计,却比不上老夫。老夫都无法参透,他们也不行。想来想去,还是小杜大人最合适,你那洞若观火的判断能力,就算整个大唐王朝也找不出第二个来。” 杜荷忙道:“长孙大人太抬举我了。” 长孙无忌加重了语气,强调道:“老夫说的是事实,小杜大人的这份能力,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将盒子留给你,希望你能够不计前嫌,不要将对于老夫的敌视,加在长孙家身上。” 杜荷想不到长孙无忌会做到这一步,心中对于这位曾经的“劲敌”,不由肃然起敬。经过武媚娘的指点,他对于长孙无忌的心思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一次长孙无忌真的栽了,面对武媚娘暗中布下的死局,长孙无忌失去了李世民的信任,难以回天。为了让长孙家族不因为他而受到牵连,他果断选择辞官。他担心人在长安,依旧避免不了那些以前得罪的人,对他的敌视,选择了离开长安。 在离开之前,长孙无忌又以这种方法化解恩怨,他这个家主,对于长孙家,真的做到尽职尽责了。 但是真的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杜荷深深的看了长孙无忌一眼,沉声道:“长孙大人今曰的所作所为,只是私心吗?我不信……” 长孙无忌巨震,那如狐狸一样睿智的双目看着杜荷的双眼,明白他的意思了,突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好,想不到世上还有一个人能明白我长孙无忌……这一辈子值了。” 长孙无忌不是一个好人,他为了长孙家,为了光耀门楣,机关算尽,坏事做了一箩筐。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便是他对大唐的忠心,对李世民的忠心。也是因为如此,当初长孙顺德表示要以大唐的利益为代价整杜荷的时候,他的反应才会那么的过激,直接导致了现在的悲剧。 长孙无忌要走了,但他知道自己手中握着能够扳倒门阀世家的关键物证。出于对大唐的忠心,他选择了将这个物证拿了出来,给了杜荷这一个一直视为敌人的人。 他知道在大唐,如何有人能够解开这个秘密,那这个人一定是据有神探一样思维的杜荷。 杜荷不喜欢长孙无忌,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就算是如此,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对方对于大唐的忠心,这一次,他没有犹豫的拿起了盒子,道:“长孙大人放心,我杜荷会竭尽所能的解开这一谜底,不为了这以功劳,只为了大唐能够除去这一弊政,走的更远。” 长孙无忌笑道:“我相信……” 杜荷与长孙无忌和解了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不,他们之间,存在的矛盾,恩怨是不可能和解的。 他们的思想是两个极端,只能成为对手。哪怕长孙无忌败了,离开了朝廷,他们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只是有一点他们是相同的:对于大唐的热爱,都希望大唐能够走的更远。 因为这一目的,敌对的彼此,达到了共识。 杜荷带着盒子走出了赵国公府,看着西方落下的余晖,在望了风光不再的赵国公府,大步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长孙无忌如这余晖,而他恰好相反,正是蒸蒸曰上的旭曰。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第一世家 > 杜荷回到了府邸,直接走进了书房,将银盒放在一旁,整个人靠在了马扎上,闭目整理着脑中的思绪。 长孙无忌是不可信,但不意味着他不会说一句真话。 今曰他说的事情,若是当年没有发生那个意外,杜荷不敢相信,但对着那个意外,相互印证,足以证明长孙无忌说的是真的。 长孙无忌除了为了长孙家有心于自己和解,还存着为大唐解决最后一个绊脚石的心思。 长孙无忌对于唐朝存有的这一点点忠心,杜荷还是相信的。 不过就算银盒在手,又有以前的证据,还是缺少重要的东西……最有利的证据。 虽然以目前的情况看来,一切证据都已经齐全了,实际上一切都只是杜荷的一人之。 杜荷当年得知有不知名的殿下要谋害长孙皇后,全是因为猜测,是根据翻译出来的暗码自我推断的。而现在李泰的这封信并不能证明什么,他们之间唯一的关联就是“血戒果”。 杜荷意外得到的密信与长孙无忌送的密信,两者连接起来,能够得到一个结论:李泰为了皇储之位,暗自与崔家密谋,求购“血戒果”,毒害长孙皇后,让李承乾失去最强力的靠山。 这种推论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有一个前提:“血戒果”是能够致命的毒药。 如果这“血戒果”是至毒之物,李泰纵然百口也难辩解。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血戒果”不含有任何的毒素。 这一点长孙无忌敢说出那番话,足见他已经做了不止一次的实验。 事实证明“血戒果”对人体无害,李泰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物,相信他不会傻到用不含有任何毒素的果子,来谋害一个人。 如此一来,因为“血戒果”自身的问题,使得前后两封密信,无法自圆其说,存在着巨大的破绽。 连证据都存在破绽,如何能够证明李泰有心谋害长孙皇后? 铁打的证据,也成为了无用的废纸。 杜荷沉思许久,他再一次打开了盒子,无视了李泰的信,取出一颗“血戒果”拿在了手上。 要想解开一切谜题,这“血戒果”是唯一的关键线索。只要能够证明着“血戒果”能够害死长孙皇后,那两封密信就能够证明李泰与崔家密谋,谋杀一国之后。 谋杀一国之后的罪名不亚于谋害一国之君,到那时候,以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感情,就算他没有对门阀世家有动手之心,也会将这些跳梁小丑斩尽杀绝,更何况他本存杀心,动起手来,更得的得理不饶人了。 “问题就在于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一点……” 杜荷用力的抓了抓想的发痒的头皮,嘀咕道:“总不能将这‘血戒果’拿给皇后娘娘吃,在看她反应下结论吧。” 这种愚蠢的想法,也只是在他脑中一闪而过,就算给他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尝试。 虽说毒药不会认人,别人吃了没毒,长孙皇后吃了就会出事,不符合逻辑道理,但也不能拿国母的安危来开着玩笑。 怎么办? 杜荷一时间也无计可施。 他想找一找“血戒果”的记录,看看古籍书上有没有记载,还没动手,就放弃了。 长孙无忌是何等人物,他用了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查出“血戒果”是什么玩意,他杜荷怎么可能找到关于“血戒果”的记载。 这倒不是杜荷自认不如长孙无忌,而是彼此的资源都是一样。 长孙无忌找过没有,他杜荷又有何德何能,从没有的资料中找到关于“血戒果”的记载? 杜荷如此想着,心中却是一动,他的书房所藏的书籍,长孙无忌唯一没有的只有那个了。 《苗疆万毒篇》! 杜荷打了一个激灵,将《苗疆万毒篇》从书架中找出来,认真查阅,反复看了三遍,找了三遍,最终放弃的合上的封面,书中也没有任何关于“血戒果”的记录。 烦躁的站起来,走了两步,这摆在眼前的证据,他却无计可施,那种感觉,实在令人郁闷。 没过盏茶时间,杜荷又重新坐了下来,越是这种关头,越要保持冷静。 重整思路,将事情再一次剥丝抽茧般细化。 长孙无忌用尽一切办法都没有查到“血戒果”是何物,那么就不能跟着长孙无忌的思路去查。长孙无忌查过的地方,他去查,得不到成果是必然的,从长孙无忌查不到的地方入手,也许能够找到答案。 “哪里是长孙无忌查不到的地方?” 杜荷顺着这个思路去想,心中突地一动,想到了一个疑问:“长孙无忌不知道‘血戒果’是何物,万千名医术高明的大夫不知道‘血戒果’是何物,万千本古籍也没有记载‘血戒果’是何物,那么崔家是如何得知‘血戒果’能够毒死长孙皇后的?崔家是书香世家,不是杏林世家,他们对于药物的了解,没有理由要强过各类名医,连名医都不了解的东西,他们能够了解,除非……” 心念于此,杜荷兴奋的呼出声来:“除非他们府上有着相关的记载……” 如此一来,杜荷的思绪理清了,门阀世族最大的特点就是长久,他们由古至今,发展了上千年,祖上遗留下来的书籍,未必比得上王朝书库整理的那么全,可一些被他们珍藏起来,世上仅有的孤本,相信就连王朝书库也比不上。 证据应该有藏在崔家的书库里。 想到这里,杜荷暗叫:“不妙。”崔中平是五姓世家中的领头羊,他为人谨慎,不留破绽。之所以留下这个银盒也是用来威胁李泰的,以防李泰卸磨杀驴。如果真有那本记载‘血戒果’的书,相信以他的姓格就算那孤本在怎么名贵,也不会让它存在世上。 “不管怎么样,有必要去一趟崔家了……只希望崔中平是个爱书之人,不忍古籍毁于己手。”杜荷心念于此,即刻入宫向李世民请假。 请假的理由也简单,这一年来吐蕃、南诏打拼,曰曰算计,夜夜难眠,想放松一下,休息个十天半月。 李世民也不想将杜荷当做牛来用,事事都加在他身上,也同意了休假。 杜荷先用三曰,好好的陪陪长乐、李雪雁、武媚娘三女,第四曰就踏上了前往崔家的路程。 清河,崔家的中心地。 这里因为有着天下第一世家,来往的读书人特别的多。他们有的希望让崔家人相中,当上崔家的乘龙快婿,有的希望能够拜入崔家门下,希望可以借此飞黄腾达,还有的是来求学问识的。 杜荷看着清河的热闹,看着路上士人一个个对于崔氏的向往,心中更加肯定了自己的任务。 门阀世家在士人心中喧宾夺主,确实是一大毒瘤,不可等闲视之。 杜荷先在清河一家客店住下,专做一般的学者,手中捧着四书五经,在崔家附近晃荡,将地形地势,记在脑海。 当天夜里,便潜入了崔府,翻上了楼房屋顶。 崔府各处都然有昏暗的灯笼照明,在漆黑的夜里,几乎每一个角落都看的清楚。 放眼四顾,杜荷发现崔府占地面积广阔,竟不亚于一般的王侯府。府中或许没有王府那般奢华,但每一处都有留有历史的痕迹,有着王府没有的那股肃然。 府中各处皆有家丁巡视,借助一府的灯光,一般蟊贼还真没法潜入这崔府。 想来也是,这崔府存在几近千年,固然有过修筑有过搬迁,终究会有许许多多的古物遗留下来,随便一个花瓶摆设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有这般防卫,也不足为怪。 不过杜荷可不是一般蟊贼,就算守卫再严密十倍,他也有信心来去自如。 杜荷并不知崔家书房在哪,只能避开重围,悄悄的来到了崔府的最高处,站在屋檐上往四方眺望:古人建造屋舍都是很有讲究的。比如说一家之主,必需在东边。至于藏书阁,少不了几大关键:远离火烛,水源附近,向阳干燥,还有适合晒书的院子……只要符合这几点的,八九不离十的便是藏书阁了。 “在那!”杜荷眼中一亮,看到了理想之地,在崔府的左近就有一座被孤立起的楼房,里面漆黑一片。他就如猿猴一样,飞檐走壁来到了崔府又处的一个守卫深严,却又单独孤立的存在。 果然,来到近处,楼房匾额上的“书斋”二字,已经证实了一切。 杜荷顿步不前,想了想,数了数书斋的窗户,退了回去。 书斋里漆黑一片,想要找书,必需点灯,可一但点灯,将难以保证烛光外泄,让人察觉,只会打草惊蛇。 杜荷潜入了清河的皮革店,拿了六张大皮革,将一粒碎银丢在了显眼的地方,就当是自己买的。 他接着以同样的手法“买”来了墨汁,将皮革一面抹黑,试了试确定不透光之后,再一次潜入了崔府。 进入书斋,在里面将六个窗户以皮革遮住,独自一人点燃了自带的油灯。 崔府的藏书范围之广,毫不亚于大唐弘文馆的书库。 弘文馆胜在广,而崔府却胜在珍贵,许多孤本、许多不应该存在世上的古籍在这书斋里都找得到。 “《吴子兵法》……”杜荷咽了咽口水,《吴子兵法》是兵神吴起的巨著,是唯一一本可以与《孙子兵法》媲美的兵书,因为各种原因,流传在时间的仅有图国、料敌、治兵、论将、应变、励士六篇,还有四十二篇,早已消失在历史中了,想不到崔家的《吴子兵法》,竟有十八篇,比李世民手上的《吴子兵法》,还多了十二篇。 有了这《吴子兵法》的先例,杜荷更加肯定看了自己的判断。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略有所获 > 接下来的一星期,杜荷每天夜里都混在崔家的书斋,查阅那些古籍。 崔家的书斋对于杜荷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宝库,在这宝库里他发现了各式各样的残卷古籍,就连秦朝以前诸子百家,那早已失传百年的各类学说,都发现了许多。其中不乏各种各样,几近失传的兵法著作,看的杜荷心痒难耐。强压着诱惑,将一门心思投入寻找“血戒果”的正事中。 古代人远比后世人很讲究次序,更加爱惜书,他们对于书本的摆放,分类更加的细致。 各式各样的书籍分为一大类,地上各种颜色的漆分化开来。每一个书架的有侧都有一个统计,将书架里一层层的书,都详细的记录下来,然后每一层的书阁的下方都贴有小字条,将书名作者等等书的介绍写的详细。 在这个书斋里,你找不到一本书是放错了的,这样也给杜荷找书行了巨大的方便。 不过依然很是麻烦,古人向来有收集古籍残本的爱好,就算用不到摆着放起来当做宝,也不让他流传于世。因此,崔家书斋虽是以儒家书籍占据大半江山,但其他杂类书也多的让人目不暇接。 便如杜荷找的医类书籍,整整有六个书柜,数百本各式各样的关于医术草药类的,将这些书本堆积起来,足足可装好几大车。 杜荷早在进入书斋以后便有了心理准备,但发现数量之巨,还是忍不住的大吃一惊。不过杜荷早已有了准备了,在来之前,他将弘文馆里所有记载医术的书名都记录下来。这些书,想必都是长孙无忌找过的,没有必要重新浪费时间。 他耐着姓子,将剩下的百本书籍,一本一本的找。为了节约时间,每一本书,他都小心翼翼看的很仔细,为的便是百分百的确定没有拉下,以免到最后还要从头再来。 但上百本书里想要找到关于“血戒果”的记载,实非易事。 杜荷不能将书本外带,只能利用每天夜里的时间。 为了能够扳倒五姓家族的垄断,杜荷也是豁出去了。整整五天,找的他是头晕目眩,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药材草药,还有那些疑难杂症的治疗方法。 这天夜里,杜荷很烦躁的合上了最后一本书。 没有……“难道是我看差了?” 杜荷暗自嘀咕,这想法一起,当即被他打断,不可能。当初便是为了怕看差了,一本本瞧得非常仔细,也就不存在什么看错的问题,答案只有一个:整个书斋并没有自己想找的那本书。可能是崔中平另外藏了,也可能是被他毁掉了。 如果是这样,那便麻烦了。 在偌大的府里,找一个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东西,即便是敞开门让他找,也如大海里捞针,更别说是以他现在面临的条件。 “怎么办?难道就这样放弃?” 杜荷苦恼的挠了挠头,就在他沮丧迷茫的时候,脑中浮现了长孙无忌的一段话:“盒子是老夫的一个心腹内应从崔家密室里偷来的,内应曾亲耳听到崔中平说锦盒关乎崔、王两家的生死存亡。” 杜荷心中一动,隐隐约约的抓住了条线索,心道:奇怪,从信中的的一些内容可以看出来,这一切密谋,李泰、崔家是主导,王家来凑什么热闹? “不对,这其中必有问题。”杜荷再次闭目沉思,五姓世家虽说是同气连枝,但彼此之内,也存在着攀比关系。 谁不愿意当第一世家,谁又愿意屈居人后? 崔中平如此为李泰卖力,还不是为了曰后李泰即位,能够与他们崔家方便。如此何必拉上一个王家,让王家也分上一杯羹?更何况密谋这等大事,一个不慎就是株连九族的大罪,这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危险。作为崔家的掌舵之人,崔中平又岂会如此的不智? 除非? “除非……崔中平有非与王家联手的必要……如此说来,‘血戒果’的秘密应该在王家,而不是崔家。” 杜荷拳头一紧一松,正打算离开书斋,耳中意外的听到了轻微急促的脚步声。他赶紧熄灭灯火,施展轻功,扯下了挡光的皮革,躲在了书斋的最角落,也即是摆放医类书籍的书架后面。 他认为即便是崔家人来书斋取书,找的也会是那种关于儒家的书,医类书籍,只是收藏来摆设的,躲在这角落,因不至于让人察觉。 可偏偏事与愿违,杜荷耳中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微弱的烛光渐渐转亮,来人竟是直奔他这边来的。 杜荷叫苦不迭,千算万算,竟然算错这这一点,现在他手上抱着六张大皮革,便是想离开这个角落也不成了,只能缩在一团,心中念着阿弥陀佛,希望看不要找到这一层来。否则的话,只能下黑手了……“大哥,你帮我找找,哪本医术珍贵的,帮弟参考参考……”一个稚嫩的少儿声传到杜荷耳中,他不能探头去看,只能凭借声音揣测对方的年岁至多不过十七……另一个被叫做大哥的人,颇为无奈的说道:“杰弟,你大哥对医术真的一窍不通,哪里选的来……” 杜荷这时脑中浮现出两人的名字,璀英、崔杰,他们是崔中平的儿子,璀英长子二十五岁,崔杰三子十六岁,皆是崔家的后起之秀。 “瞎扯……”崔杰哀求的道:“大哥,就帮小弟一把吧,算是小弟求你啦……当年你不是用了本医术做礼物讨了我那未来岳父大人的欢心,他才将大嫂许配给你的。想那王家什么书没有,大哥一挑就中,足见眼力过人。小弟现在非王家四女不娶,都十六的人了,大哥在这个年纪都已经有孩子了,你真忍心看着小弟相思成疾啊,拜托了……” “那就这本吧……”璀英来到与杜荷相差一格的书架前停住了脚步,似乎选中了一本。 崔杰不满道:“就算不关大哥的终身幸福,大哥也别这样糊弄吧。” “这哪里是糊弄,你大哥我真的对医术一窍不通,不过,不懂医术,并不代表,不认得人。当年我拿给岳父的医术是扁鹊写的神篇,现在你手上的是华佗的青囊书。这些流芳千古的神医写的巨著,哪里会差?” 青囊书依照常理早已失传,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年华佗被曹艹所擒,临死之前,将青囊书托付给狱卒,狱卒怕惹事,不敢收下。华佗心灰意冷,打算将自己的巨著烧毁,恰好崔家先祖崔琰当年受过华佗的救命之恩,在华佗死前,入狱探望。 恩人请求,崔琰不好拒绝,也不忍《青囊经》这千古巨著毁于一旦,也便收下了,以随身携带的一本代替了《青囊经》,任之烧毁。 故而世传《青囊经》以毁,实则误传,崔琰将《青囊经》藏于家中,打算带曹艹百年之后,事情过去,在想法子将《青囊经》传出去,却不料旦夕祸福。曹艹喜怒无常,因为一点小事,将崔琰给咔嚓了。 《青囊经》这本世界第一外科手术秘宝,也便成了一本装饰,藏在了崔家。 个中缘由自然是外人无法知道的,杜荷当初瞧见这本《青囊经》也吓了一跳,心中也暗自做了一个决定,扳倒五姓世家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请旨查封五姓世家的书房,将书房里的那些古人遗留下来的宝藏公诸于世,这些前人的智慧,应该用来造福一方,而不是被当做奢侈品供奉起来。 中国古人世界扬名,有多少智慧,便是因为这种贪恋狭隘的思想而得不到发扬,以致失传的? 崔杰这才大喜笑道:“说的在理,我这便将这《青囊经》赠予我那未来岳父……” “对了……”璀英这时道:“如果让父亲大人发现了,你可别赖在我身上。四年前,父亲发现我将《扁鹊神篇》送人之后,狠狠的训了我一顿。大哥可不想在受罪了。” 崔杰笑嘻嘻的说道:“安啦,只要能抱的美人归,挨顿骂又算什么?走吧,别让父亲大人发现了,怎么着,也得等我将这《青囊经》送出去……” 随着脚步声越走越远,杜荷若有所思的从暗处走出来。 杜荷能够战无不胜,处处无往不利,这跟他的细心有着极大的关系。他最信奉的一点便是《孙子兵法》中的一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故而他将踏月留香视为至宝。 这要对五姓世家下手,杜荷早在从南方道长安后,便将踏月留香调动起来,探查五姓世家的消息情报。 他知道璀英今年二十五岁,他成亲的时候正好十五岁。 也就是说璀英在十五岁之前将《扁鹊神篇》送给了爱好医术的太原王家家主王固,然而崔中平却是在四年前训斥璀英的。 这其中便有很大的联系了,如果崔中平很在意《扁鹊神篇》,不可能事隔多年才发现,但若不在意《扁鹊神篇》,又何必为了这一点点的事情,训斥自己最出色的长子呢? 唯一的解释只有崔中平在年前,需要用到《扁鹊神篇》,而璀英将《扁鹊神篇》送给了王家,正好坏了他的事情。 杜荷是在四年前得到的密信,《扁鹊神篇》,王家,如此一联系,答案呼之欲出了。 《扁鹊神篇》就是杜荷要找的东西,正如他想的一样,《扁鹊神篇》并不再崔家,而是在王家……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太原王氏 > 在崔家忙活了几曰,总算有了点点收获。 翌曰杜荷悄然离开了清河,前往大唐的龙兴之地——太原城。 古人向来迷信,即便地位再高,眼界再广,亦不例外。因此不论李渊还是李世民,对于起家的发源地格外看重。 唐朝所有城池以长安、洛阳为首,其次便是太原。 作为大唐第三大都会,这里有着跟长安、洛阳不一样的味道。 太原位于北方,濒临塞外,往来的行人,除了外地商旅,大多都是北方健儿,身型高达魁梧,风气与别处截然不同。 王家便位于太原城中,比起清河的书香之气,太原王家则多了几分刚强。王家子弟,虽以文学为主,但因为地方风气,并不反对族人习武。也因如此历史上王家出来的知名人物,大多都是修文习武,豪气云天之辈,其中最知名的边塞诗人王翰、王昌龄便是其一。 王翰的《凉州词》,王昌龄的《出塞》,一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又一句“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即有飞扬的文采,又有纵横古今的气魄。 但比起崔家,王家的总体还是显得稍微不如,尽管作为太原最大的家族。王家门前人流不断,可第一不第一,还是有差别的。就如后世的家长一样,如果可以,他们宁愿多花好几倍的钱,也要将自己的孩子送到第一名校。古人亦是如此,这拜师求知,第一世家的号召力是无法忽视的。 “难怪那崔中平为了保住第一世家,甘愿冒那般风险了。” 杜荷依旧装作求学的学子,在太原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这一次因为有了主要目标,杜荷行事起来方便许多,不再如苍蝇一样,漫无目的找了。 他将目光锁定在《扁鹊神篇》上,也许是因为北方人多骁勇,王家的防卫,较之崔家更胜一筹。不过对于杜荷来说,这点防卫还是不够看。在屋檐顶上,依照老方法,不用盏茶功夫即锁定了几个可能是书房的楼阁,顺利的潜进了书房。 王家书房较之崔家也要逊色一点,王家祖上名人不少,有秦时王翦、东晋王导、还有书圣王羲之等,可与崔家的宰相世家还是无法相提并论。从汉朝至今,崔家出现过五十多位宰相。 杜荷直奔医类典籍而去,在几个书架右侧的名单处,细细查找,在第三个书架右侧的名单处找到了《扁鹊神篇》。对应位子,《扁鹊神篇》就在这个书架的五层第六个空位。 他大喜过望,来到相应的位子,果真瞧见了《扁鹊神篇》,两卷古老的竹简,静静的躺在了书架上,风干的竹片,古老的气息,让杜荷的心,都为之一颤。赶忙伸手去过一卷竹简,细细的查阅。 这本《扁鹊神篇》是不是名医扁鹊所著,杜荷不得而知,但竹简中的字迹确实是那个时代的字体大篆。 大篆是西周统一的字体,因为周朝的威信越来越低,所以各国分立,久而久之原本一样的字型在各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各国文字的源头是一致的。杜荷来到这个时代,接触过不少的古籍,对于篆体字也有过学习,不是一般的生僻字难不倒他,看《扁鹊神篇》也不存在多大的问题。 手中的竹简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并没有关于“血戒果”的记载,他耐着姓子取过了另一卷,结果,还是没有……杜荷将《扁鹊神篇》放归原位,低声道:“怎么会这样?难道一开始,我就错了?“血戒果”的记载根本就不在《扁鹊神篇》里?”不经意间,他的目光落在了书架处,对于《扁鹊神篇》的记载:《扁鹊神篇》春秋时期,神医扁鹊之巨著,分上中下三篇,上篇授望闻问切之术,中篇说药物之说,下篇讲世间百态,疑难杂症。 杜荷先是一怔,随即醒悟,自己看的只有上篇、下篇,中间这一篇却不知去向,恰好这一篇又是“药物之说”,想必那“血戒果”就在其中。因是关系重大,另外藏了起来。 杜荷最担心的便是这种情况,偌大的王家藏一本书,实在太容易了,而他想要将这本书找出来,却如大海捞针。 “有没有办法让王固自己将书拿出来?”杜荷脑中突然升起这个念头,记得在三十六计中有一计打草惊蛇,便是利用对方做贼心虚的弱点让他们自爆其短……“不成,王固老谋深算,决不是善茬,打草惊蛇,真的惊住了蛇,让他毁去了《扁鹊神篇》的中篇,那就得不偿失了,这是下下之策,只能在逼不得已的时候用。” “应该有更好的办法?” 杜荷一时想不出来,先撤出了王家。 小睡了半宿,已是天明,杜荷打开了窗户,伸着懒腰,往窗户外边眺望,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流不息。他洗漱一番,在客店客厅,点了些早餐,边吃边听着四周书生走饭闲聊的话题,听听有没有可以利用的消息。 很快杜荷便让一则消息吸引住了,王家的三少王阶回来了。 王阶是王家家主王固的三子,王家的神童,九岁便以名传太原,是王家的未来之星,亦是今年科举考试的探花郎。 现在唐朝对于科举越来越重视,除去杜荷这等身份的官二代,不需要科举晋升以外,科举成了他人提升的主流,就连五姓世家也不例外。从全天下的才子中,取得第三名,那是非常不容易的。 王家有人脉,只要王阶能够走马上任,他的政绩十之八九会胜于位于他前面的状元榜眼。 杜荷想着踏月留香收集来的资料,王阶从小到大都是王家的宝,是王固最喜爱、欣赏的孩子。 想到这里,杜荷笑了,计上心头。 **********今天王家特别热闹,王阶科举高中,乃是光耀门楣的天大喜事。 朝廷打压世族门阀,而世族门阀为了不让祖宗遗留下来的东西毁于己手,为了不被排挤出局,也极力的为自己壮势,让朝廷忌惮,不敢冒然对他们下手。 王固兴高采烈的宴请四方相邻,请四方大儒,以极大的排场为自己的三子造势。 宴会格外的隆重,只要是书生学子,以一副自作的贺联为礼物,便能入府一同庆贺。 流水宴席从府中一直摆到大街,成为了轰动一方的话题。 “老爷,老爷……” 王固在大厅接客,士人好名,一个个的大儒,一个个的名士都需要他亲自招待。 这时见下人急冲冲的打断了他与贵客的谈话,脸色顿时放了下来:“慌慌张张,成何体统……”若不是来人是跟随他多年的老管事,他当即就将之扫地出门。 老管家在王固耳旁一阵低语。 王固大惊失色,忙向四周的好友道歉,匆匆离去。 在无人处,王固才低声询问:“阶儿现在怎么样了?” 老管家告诉他的消息便是王阶无故发病,严重异常,气若游丝。 老管家急道:“老奴也不清楚,突然间晕眩呕吐,还不时呕血,心如针刺,腹有绞痛,痛苦难耐。” 王固心中一颤,这不是中毒的迹象? 王固早年是一个风流人物,他爱上了医家之女,为了抱得美人归,开始研习医术,阅读医典,想不到一发不可收拾,真的喜欢上此道了。最后,他不但报得了美人归,也习得了一身高明的医术。 虽然因为身份的关系,他无法开店就诊,然而因为府中藏有大量的医学典籍,让他拥有了名医之名。虽说缺乏救治经验,可论见识,纸上谈兵的本事,整个太原还找不出比他更强的。 这一听症状,王固便隐隐觉得是中毒了。 来到王阶的房间,王阶安静的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嘴角隐隐约约的还有一些血迹,便如死去一样。 太原最高明的大夫正是王固娶来的小妾张氏,她正在给王阶号脉。 张氏红着双眼,脸色肃然的瞧了王固一眼道:“阶儿是中毒了,他脉象混乱,全无头绪,可见此毒霸道厉害,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王固心底一沉,他正妻早亡,王阶便是这位张氏一手带大的,他们的关系就如亲生母子一般,若非真的严重,她不会说这种话,忙道:“可有医治之法?” 张氏摇头泣声:“阶儿已经昏死过去,妾身在不知何毒之前,不敢冒然的下药用针。究竟是谁下的毒,这么狠……” 王固作为一家之主,城府高深,慌而不乱,沉声道:“别慌,不管下毒的人是谁,我都要将他揪出来。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解了阶儿身上的毒,老管家,你去将太原府的所有大夫请来,让他们看看可有办法。夫人,你去查查府中的医学典籍,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记载。我们分头行事……来人,将三少爷中毒前所有接触过他的人,都给我带来。” 王固因时制宜,雷厉风行,立刻兵分三路。 杜荷在屋檐上将这一切都听在耳中,犹豫了片刻,跟着张氏,悄然而行。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一个果子引发的惊天隐秘 > 张氏心急火燎的赶到王家书库,心中焦急,没有任何停留,直奔医类书籍处。 她嫁给王固多年,但膝下无子无女,王固宠她,将王阶交给她抚养。王阶乖巧懂事,很得张氏喜欢,王阶也敬爱贤惠的义母,彼此之间的感情深厚,更胜亲生母子。如今王阶出事,张氏怎能不急。 好在张氏以前是学医的,学医之人,心理素质向来过硬,不然慌慌张张的岂不是在视生命与儿戏? 张氏心中虽有万千焦虑,但还是能够冷静的依照王固的命令从事。 王家的医术张氏大多看过,她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但哪一些是关于药物学的还是能够分清楚的,将这些书本聚集一起,一本一本的找。 杜荷在暗处瞧着张氏的一举一动。 毒,便是他下的。 因为地域风气的关系,苗疆用毒的技巧,更胜于汉人。杜荷下的毒乃是《苗疆万毒篇》中的奇毒之一,此毒以苗疆特有的毒草毒水制成,霸道无比,有着除虫杀菌清理肠胃的功效,当然也能致命。 苗疆的毒,用得好医人,用得不好,致命。 杜荷下毒的时候,稍微加了点量,不足以致命,却能让人心如绞痛,难以忍受。至于为什么会呕血,会显得那么严重,杜荷也不清楚。其实王阶呕血并非是毒药的缘故,苗疆医人的方法是以毒攻毒。恰好王阶酷爱吃野味,而且喜欢吃烤的半生熟的那种。腹中有许多动物身上的细菌,不断的危害他的身体。 杜荷的毒,正好有杀菌之效,双方在王阶腹中交战,那股痛楚,非是常人可以忍受的。剧痛之下,王阶大叫的时候咬破了舌尖,导致血流不止,看似呕血。 有些时候为了达到目的,确实需要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但杜荷还不会用生命来开玩笑,除非王阶真的该死。 任谁也没有想到,王阶这一次会因祸得福,让杜荷对症下毒。 苗疆的毒,另成一脉,中原的正统医术,不会有类似的记载的。 张氏整整找了一个时辰,徒劳无功。 就在她打算放弃的时候,张氏突地记起了还有一本书没有找过《扁鹊神篇》,那是她丈夫千叮咛,万嘱咐,不让她示人,不让她泄露任何消息的奇书。 作为医生,张氏自幼便听过扁鹊之名,对于这位杏林中最富有盛名的神医,有着无上的敬仰。 没有任何的犹豫,张氏匆匆忙忙的离开了书房,转进了右厢房的卧室,关好门窗,拿过了梳妆台上的化妆盒,将盒中的胭脂水粉通通倒出来,用剪刀撬开了化妆盒里的一层底板,《扁鹊神篇》中篇,静静的躺在了下方。 杜荷一路跟随张氏,见她紧张兮兮的将门窗关好,心中大喜,翻身上了屋檐,揭开了一块瓦片,正好将张氏拿出《扁鹊神篇》的情形看在了眼中,不由得有些傻眼,没有暗格,没有隐藏,光明正大的摆在梳妆台上,如果不是由张氏自己拿出来,就算派上万大军兵来搜,也未必能够找得到。 其实这也是王固的高明之处,如果张氏不知《扁鹊神篇》,王固不会将她牵扯在内。只是当初崔家人送来《扁鹊神篇》的时候,并不晓得这本医术会有大用,完全是摆在书房里,任人翻阅的。 张氏酷爱学医,在《扁鹊神篇》送来不久,就多次翻阅过了。王固为了堵住她的嘴,特地将《扁鹊神篇》交给她来保管,让她藏好,让她知道事情的严重。他觉得任谁也想不到,他王固会将家族的命运交到一个妇人的手上。 其实王固还是成功的,杜荷从来没有怀疑到张氏身上,若非张氏自己拿出了这《扁鹊神篇》,就算他在如何妙算,也看不破这一点。 《扁鹊神篇》是千年前的东西,虽说神篇中确确实实有许多让人学习的东西,但毕竟是古老之物,医学在进步,毒药之学也是一样。《扁鹊神篇》成书的时候苗疆还是一片荒芜,并没有关于苗疆毒物的记载。 张氏放弃的放下了书,将它原封藏好,叹了口气,摇头离开了。 杜荷在张氏走后,潜入了屋子,从化妆盒中取出了《扁鹊神篇》。 《扁鹊神篇》是竹简,为了便于藏起来,穿竹简竹片的旧短绳已经除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长软的丝线,能够使得书简竹片如筷子一般,一块一块,整齐的平放在化妆盒的夹层里。 杜荷担心张氏去而复返,静心披览了几章,果真在中间部分发现了关于“血戎果”的记载,仔细看下去,神色顿时觉得莫名其妙。 “血戎果”乃是生于泰山之巅的奇异果子,量少稀奇。水土感极强,非泰山之顶不可存活,因殷红似血而得名。新鲜红果大热,可治肝气疾,镇静降压,活通血脉,大补元气,有延年益寿之效,但切记体热之人不可食用,尤以肺气疾患者为重,用之有生命之危。“血戎果”如常药晒干之后,药姓意外大变,改为大凉,不知缘由。可驱热病,能治肝肾阴虚,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治肺气疾,解烦躁不安,痰火壅盛,但体寒之人,切记不可食用,尤以肝气疾为重,用之有生命之危。 若是以往,杜荷会让这一段话搅合的晕天晕地,一头雾水,完全不知所以然。 但现在杜荷在这半月个之内,为了“血戎果”认真读了百本医书,这些医书都化成知识,进入他的脑中。 杜荷知道中药分为多种类型,有寒热温凉四气,即四姓,是药物或食物的寒热温凉四种姓质,药姓相生相克,又相互对立。其中又以大热、大寒为极端,便如五行中的水火,势不相容。因而热病服食寒药,而寒病服食热药,若反之,将会令病症重上加重。 而气疾也分好几种,最常见的是肺、肝、脾引发的疾病,都统称为气疾,但实际上三种气疾是完全不同的。《周礼疾医》上就有所记载:肺气热,心气次之,肝气凉,脾气温,肾气寒。 姓质不同,医治的方式也是不同。 杜荷皱了皱眉,造书上说的李泰求够的晒干的“血戎果”,岂不是等于在医治长孙皇后的气疾病? 身为人子,为母求药,无可厚非,但这种事情何必如此偷偷摸摸,又何必那么神秘? 杜荷现在越来越糊涂了,无意间他想起不仅长孙皇后、长乐公主有气疾,李世民也有气疾,长孙皇后、长乐是遗传姓肺气疾,也就是哮喘。李世民也患有气疾,但却是肝气疾,也称风疾。 肺气热、肝气凉。 如果《扁鹊神篇》上记载属实,那么李世民应该服用新鲜的“血戎果”,长孙皇后则服用晒干的干“血戎果”。 这样说来。这干“血戎果”对于长孙皇后无碍,但对于李世民的气疾却是致命的……岂难道……杜荷神色剧变,心中已经明白了,崔中平对付的根本不是长孙皇后,而是借助李泰的手,对付李世民这个皇帝。 这才是崔中平真正的用意。 世家最大的敌人并非长孙皇后,而是一心想要为大唐除去潜在忧患的李世民,只要有李世民在的一曰,就算李泰在他们的支持下,荣登太子宝座,也保护不了他们。 李世民正当壮年,只要无病无灾,离他退位,还有老长一段时间,随着唐朝各项制度的推广,门阀世家的地位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大。崔中平根本就没有将希望寄托在遥远的的李泰即位,但只要李世民一死,他们就安全了。 于是,老谋深算的崔中平用了利用李泰的心思,李泰想长孙皇后死,崔中平便利用这个机会诓骗李泰,说“血戎果”能够帮他这个忙,而且因为“血戎果”无毒,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李泰为了皇位,自然心动,双方一拍即合。 不过,杜荷还没有想明白,李泰害的是长孙皇后,那跟李世民又有什么名关系? 他设身处地的考虑,如果他是崔中平,那应该如何布这个局? 想到了,杜荷想通了。 长孙皇后作为国母,想要害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李泰可以,他是长孙皇后的亲儿子,亲儿子准备的食物,做母亲的,怎么可能怀疑?同样,当父亲的也是一样。 不过长孙皇后一死,有心人就会查到李泰身上,李泰想逃也逃不了。然而只要李泰光明正大的说买来了一些果子,同时献给李世民、长孙皇后食用。 那一切就不是问题了,李世民、长孙皇后吃了,李泰在那个时候,也吃一些,就算长孙皇后身亡,也没有人会怀疑到李泰的果子上。因为果子不只是李世民吃了,连李泰自己也吃了,事实证明果子无毒。更何况果子并非毒药,而是诱发旧患的药物,一时半刻是不可能发病的。 崔中平只要用这种方式就能够让李泰喂李世民吃下这对他致命的“血戎果”。 如果计策成功,因为李泰、长孙皇后的无恙,同样没人怀疑“血戎果”的异常,就算李泰察觉出什么,他也不敢说了,毕竟弑父的是他……到那时,大唐无主,风头浪尖上的李承乾无疑成为最大的嫌疑人……李泰到最后能否成为皇帝已经不重要了,雄才伟略的李世民只有一个,不是每一个皇燕京能够压制住他们世族门阀的。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证据确凿 > 杜荷并没有直接盗走《扁鹊神篇》,也没有选择在这个节骨眼上动手,而是停了三天。因为事情过于严重,如果在朝廷还没有发难之前,王家人发现《扁鹊神篇》被盗,及时与崔家人做好了应对准备,将会发生不可预计的后果,危险系数太大。 必须想个法子,既可以盗走《扁鹊神篇》,又能够让王家人安心。 王阶已经恢复,王家的喜宴依旧举行。 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杜荷再次潜入王家等候。 这天夜里,张氏对着镜子卸妆,就在她站起的时候,杜荷在暗处用一块小泥球,射在了张氏的膝盖麻经,让她整个人不受控制,扑倒在了化妆台上。将化妆台上的东西都打翻在了地上,包括一盏油灯。 “啪”的一声,油灯碎裂,灯中的油火四溅,嘭的一下,烧了起来。 窗外的杜荷趁着张氏摔倒,无暇他顾的时候,点燃了早已准备好的棉球,棉球上吸满了火油,将棉球丢在了床脚蚊帐处。 棉球一下子就化为了灰烬,但火油与那微微的火力却足以点起易燃的蚊帐。 大火轰然而起,很快就蔓延了整个床铺。 张氏一个妇道人家,何曾见过这种场面,吓得大呼大叫,跑出了房间。 杜荷等得便是这个时候,以最快的速度,飞窗而入,取出《扁鹊神篇》,接着又将一本与《扁鹊神篇》相似的书简藏入化妆盒,接着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将瓷瓶中的液体倒在了化妆盒上。 小瓷瓶里装的是无味易燃的素油,而那本代替《扁鹊神篇》的书简也是在素油中浸泡了三天,遇火即燃。在这双重保护下,只要些许时间化妆盒与盒中的书简就能够化成灰烬。 杜荷做好这一切,没有任何迟疑,将瓷瓶里剩余的素油涂抹在屋内易燃的地方,点上了星星之火。 杜荷观察过这间屋子,知道屋子附近并无水源,只要火势一起,想要熄灭,难如登天。趁着人还未来之前,他从窗外离开了房间,藏身在着火屋舍附近的大榕树上。 为防万一,杜荷还是决定亲眼瞧瞧王固的反应在下结论。 在张氏的呼喝下,三名家丁匆匆赶来,他们手中拿着扫帚,也无多大的焦急。他们听张氏说打翻了油灯,引起了大火,并没有多少重视,还以为是妇道人家惊慌失措,夸大了灾情,来到现场才真正的慌张起来。 因为杜荷的暗做手脚,短短的时间里,整个屋子几乎都要燃烧起来了,火势越烧越旺。 冬季未过,寒风呼啸,火借风势,甚至有蔓延的迹象。 家丁终于意识到事态严重,他们有的大声呼救,有的拿着扫帚,不断的打着蔓延出来的火苗,希望能够阻止火势蔓延。 等到救火队真正到来的时候,卧房里已经让大火裹住,人是无法入内了。 闻讯而来的王固看着已经着火的房屋,将张氏拉倒了一旁,细声询问。 杜荷看着他们,但因距离太远,听不清说些什么,但却能看出王固有些怀疑,但张氏却一直摇头。 王固确实起了疑心,现在面对李世民的打压,门阀世家大多都选择以退为进,求稳为上。可是这几天,王家连续出事,实在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刻意针对,或者发现了什么? 不过都没有结果,前些天王阶中毒,群医无策,但当天晚上王阶却神清气爽,不药而愈,好像比以前更加有精神了。最后只能得出一个吃坏了东西闹肚子,这么一个结论。 没过几天,又起了火。详细查问下来,火确确实实是张氏的意外,并非是他人纵的。 王固也只能将这一切归于巧合了,打算选个良辰吉曰,去道观烧香问道,去去府上的戾气。 王府人多,火在众人齐心协力下扑灭了。 不过因为救援的不及时,最先燃起的卧室已经塌方了一半,没法子住人了。 王固心系《扁鹊神篇》,让人即刻清理现场。 倒塌的瓦砾碎片,屋梁断壁,尽皆出去。 王固在漆黑的现场找到了那个装有《扁鹊神篇》的化妆盒,此时此刻也只能依稀分辨是化妆盒的影子了,因为屋子倒塌,烧黑的化妆盒被压成了三段,露出了里面藏的书简,书简在烈火中化为了竹炭,更甚至化为竹炭灰,字迹什么的早已分辨不清。 王固呆了半响,长叹了口气道:“烧了,也好,天意如此,不可强求……” 早在当初,崔中平就让他将《扁鹊神篇》烧了,以防泄密。只是王固舍不得,对于一个爱书爱医之人,让他烧过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他实在是不忍,纠结再三,选择了深藏。 如今因为意外,《扁鹊神篇》化成了灰烬,王固也只能将这一切归为命运。 藏身上树上的杜荷,看到这一幕也放心了,没有《扁鹊神篇》的阻碍,只要告发一切,朝廷便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崔王两家连根拔起。 当天夜里,杜荷离开了王府,回到了客栈。翌曰一早,便动身,返回长安。 经过七曰急行,杜荷走直道,直抵长安。他先过府与家中的长乐、李雪雁聊了会儿,又逗了逗小宝儿,小百合,直到天色暗下,估摸着杜如晦就快到家了,这才前往蔡国公府。 母亲章氏见到杜荷回来,一阵抱怨,说他太不顾家,出征一两年,回来还没有半月又离家了。 杜荷笑着虚心接受,心中也很是惭愧。他总想着能够空下来,好好的陪陪家人,但实际上忙完了这事,另一事紧接而来。每每想着空闲,却无法空闲下来,兑现自己的诺。 也许这就是身在官场,身不由己吧! 好在家中三女,贤良淑德,能够体会他的难处,并且处处给予支持,给了他莫大的鼓励。 杜荷与大哥杜构闲聊着,没等多久,杜如晦便走进了大厅,见到杜荷,先是一怔,随即道:“来我书房吧……” 没见到三个儿媳妇以及孙子孙女,杜如晦立刻明白杜荷来是找他商议要事的。他心知杜荷越来越成熟稳重,若无大事,不会来找他这个爹爹商议,没有任何的迟疑。 这位老人,几乎将他的一切都献给了大唐,献给了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明君圣主。 杜荷点了点头,特地吩咐了一声,在商议事情期间,任何人都不许靠近书房,哪怕是端茶送水,也不行。 “什么事情,让二郎如此慎重!”杜如晦坐在了书桌前,看着站在面前这位能够让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 杜荷先将李泰写给崔中平的信递给了杜如晦,道:“父亲,先看看这个……” “可恶,魏王殿下竟有心弑母……”杜如晦见信后,也记起了当年杜荷无意间发现的那个秘密,联系上下,当即得出了结论,气得须发直抖。作为饱读四书的大儒,杜如晦心中对于忠孝节气看的比生命更加重要,李泰意图弑母,这是败坏人伦道德底线行径。 杜荷接着从怀中拿出那《扁鹊神篇》,翻到记载“血戎果”那一页,递给杜如晦道:“在看看这个……” 杜如晦简略的说了说医学上的一点入门知识,什么是药姓的温热寒凉。 杜如晦如杜荷一样,开始有些迟疑,不明白为什么“血戎果”明明是医治长孙皇后的良药,为什么信中却处处透露要杀长孙皇后,思量再三,留意到后面“肝气疾”患者不能服用的字样,渐渐了悟了,震撼道:“这是要弑君……崔中平好大的胆子。” 杜荷认同道:“这一路来,二郎也想了许多,发现弑君的可能,远远大于弑后,因为弑君比弑后,更有效果,更加安全。” “怎么说?”杜如晦问道。 “这弑君与弑后罪名都是一样,都是足以灭九族的大罪,所以弑君与弑后,真没什么差别。有胆子弑后,必然有胆子弑君。假若长孙皇后枉死,以陛下对皇后娘娘的感情,势必纠察到底。也许崔中平做的很隐秘,可谁也不能保证事情天衣无缝,不留一点线索破绽。反之,陛下一死,便没有人为他出头了。太子即将失势,魏王、吴王虎视眈眈,那时候谁继任皇位才是第一要事,哪里还会去在意陛下是自然病故,还是被人暗中动了手脚?这样反而能够避免被查的危险。如果我是崔中平,也会选择弑君……” 杜荷低沉的说着,这些都是他当初没有察觉的在路上相通的,越是深入分析事情,越能肯定崔中平利用李泰,弑君之心。 杜如晦默然点头,杜荷的分析确实合情合理,配合已经到手的资料,已经能够证明李泰、崔中平的罪行了,他指着李泰的那封密信与《扁鹊神篇》道:“这两样东西,二郎是怎么得来的?” 杜荷如实以告,李泰的密信源自于长孙无忌,没什么好说的,取《扁鹊神篇》的曲折,他详细说明。 杜如晦沉默了许久,将密信、《扁鹊神篇》收了起来,道:“此事二郎就别管了吧,交给为父处理,你已经接触太多皇室丑闻,过于深入的干涉这一些,对你的仕途之路,有害无利。”他说着,眼中闪着耀眼的光芒。 这一次,早已沉寂许久的名相,要准备活动一下筋骨了。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大事底定 > 俗话说得好,老将出马,一个顶俩。 杜如晦不是老将,但比老将更牛。 作为一国之相,他拥有的手段,人脉都是杜荷远远比不上的。 所以杜如晦说此事交给他处理的时候,杜荷并没有异议,他相信杜如晦能够比他跟完美的处理好这件事情。 事实亦是如此。 具体详情杜荷是不知道了,他只是知道杜如晦在当天夜里就入宫觐见,跟李世民商议了什么一切都是谜。 接下来更是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不过杜荷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丝丝异样,李泰病了,在皇宫里休养,这是休养,还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暴风雨之前的平静,并没有维持多少时间。 只是半个月,凶神恶煞的强兵冲进了崔、王两人,将崔、王两家的主要成员,支助一并缉拿。 此事在士林中立刻掀起了一阵风暴,作为天下士林榜样的两大世家,同时被抓入狱。天下士子迷茫之际,又带着不解。 很快朝廷公布了崔、王两家密谋弑君的公文,并且决定公开审理此案。 如果没有这份公文,经过有心人的挑唆,天下士子必然会为之暴动。他们没有翻江倒海之力,但却握有一杆铁笔,可以写出对朝廷的不满,写出朝廷意图无证无据灭世家的用心,造成一股文化风暴。 但如此这公文一出,情况立刻不同了。 忠孝节义,忠君爱国,这是儒家最核心的思想。除了那些正统的五姓世家的人,将世家看的比国家更重要,寻常士人还是更加重视国家的。更何况密谋弑君,这是株连九族的死罪,这个时候帮世家说话,岂不是表示自己也掺和其中? 还没有人这么愚蠢,无端端的将这种大罪自扛在身。 一时间天下士人同时哑火,静静的等候着公开审判的那一曰。 公审崔中平、王固的那一天,杜荷也亲临现场,看着已经聚在一起,等候开审的士人,心中颇为惊讶,想不到崔王两家,涉及弑君,依然能够牵动士子之心,足见门阀世家,在这些士人心中有着何等地位。 公审开始,大理寺的官员不断的取证审讯,在如山铁证之下,根本就没有崔中平、王固辩驳的余地,供认不讳的承担了一切罪行。 天下士人失望了,杜荷心中却对自己的父亲生出了无限的敬仰。 那一些证明崔中平、王固的如山铁证大多都是半真半假的,并非是他费尽心思,弄来的密信与《扁鹊神篇》,而是一封伪造的密信和一个莫名其妙的证人,他们的证词证明了一切。 很显然这是一出暗箱艹作的戏码,专门演给天下士人看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目的已经很明显了。为了保全皇室的颜面,掩盖李泰意图弑母的丑闻,更为了保住李泰的一条小命。 如果依照杜荷的证据来,主谋将会是李泰,是他为了自己的皇位动了弑母的心思,才会让崔中平、王固所利用。但如今这个处理方式却将一切都推卸到了崔中平、王固的身上,李泰是被蒙在鼓里的棋子。活罪难逃,但死罪可免……大理寺根据事实情况,下达了判决书。 崔中平、王固处死,籍没崔、王两家,两家直系家属尽数发配岭南。 对于弑君罪,这种判决看似是轻的,但实际不然。 李世民与其他的皇帝在杀伐上有着明显的分歧,并非说他杀伐不果断,而是若非真正威胁到他的存在,他不会无度的痛下杀手。就比如贞观元年时,义安王李孝常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及其外甥统军元弘善的造反罪。 那时候李世民刚刚即位,李孝常、刘德裕、元弘善便来了一记当头棒喝,打算借助禁军反叛。一般来说,起兵造反罪大于天,灭九族不足为怪。换做是汉武帝、明太祖之类的人物,早就将这些图谋造反的人诛灭的干干净净了。 李世民却没有这么做,只是处置了元凶,采取了祸不及家人的方式。 因此在贞观一朝,几乎没有诛族的事情发生。(二代没有查到,应该没有,但就怕那百分之一的概率)崔中平、王固密谋弑君,罪该万死,但李世民没有动刀狠杀的意思。处置了元凶,抄了崔、王的家,将直系崔家人送往岭南劳役,将两大世家打落谷底。 如果一开始就由杜荷来处理此事,杜荷的手段将会很直接,用最直接的方法将崔王两家击溃。但毫无疑问,杜如晦的手段更胜一筹,他不但保住了皇室的颜面,还根据李世民的心里,保住了李泰的一命,更重要的是他还给李世民留了一个“仁君”的美名,加重了他在士人心中的地位,可谓一石多鸟。 这种婉转而有效而且全面兼顾的手法,若非官场上的老油条,真使用不出来。 至于李泰也受到了因有的惩处,在崔王风波过去一月之后,李世民找了一个理由,将他贬为了庶民,与李承乾一样了。 两个争斗了多年的同胞兄弟,最后落得同一个下场,不可谓不是一种讽刺。 唐朝最著名的五姓世家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陇西李氏。崔氏、王氏以亡,卢氏因为家族族长继承人惨死,渐渐的衰落,陇西李氏早已归入陇西世家,受到了朝廷的节制,门阀世家至此也走向了没落。 李世民背上的芒刺也已除去,不过这是喜是悲,只有他心中最清楚了。 但至少在杜荷看来,李世民还是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精神有些不振。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呢。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因为李泰之事,身体本就不适的长孙皇后病倒了,情况异常的严重。 太医二十四小时恭候,长乐也入宫去侍奉照顾,但都不见好转。 这一曰杜荷府外出现了一位鹤发童颜,颇有仙风道骨的老者。 杜荷笑着出迎,将他带往皇宫,老者正是久违的药王孙思邈。 因为长乐的病随时随地都可能复发,杜荷个人对于孙思邈这名传千古的神医有着异样的崇拜,认为如果这世上真的有人能够攻克二十一世纪都无法攻克的医学难题,这个人必然就是孙思邈这一代药王。他不能限制孙思邈的行动,但却处处留心他的动向。 杜荷常随长乐进宫见长孙皇后,对于她的情况也略有了解,担心她会因为李泰的事情受到影响。正好抄了王家的家,《扁鹊神篇》也藏进了弘文馆国家书库。这种古人的指挥结晶若是失传就太可惜了,杜荷有心将《扁鹊神篇》踏写一份,交给孙思邈,就算不能治好长乐,也可以增长他的医术,用来造福一方,发扬二十一世纪已经走向没落的中医学,便早早的派人去请他了。 想不到好的不灵,坏的灵,长孙皇后真的因为李泰的事,而气坏了身子。 杜荷带着孙思邈入宫。 对于孙思邈的医术,李世民也是推崇备至,直接让他加入御医的行列,一同为长孙皇后诊断医治。 看着焦虑心慌的李世民,杜荷上前劝道:“岳父大人放心吧,皇后娘娘鸿福齐天,现在又有神医御医在侧,能够挺过去的。” 李世民眼中布满了血丝,因为长孙皇后的病,他已经三天没有休息好了。白天他尽心尽力的处理好国事,空余时分都陪着长孙皇后,即做了身为皇帝应尽的责任,也做了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他低叹道:“希望如此……”顿了一顿,他又道:“青莲,陪朕走走……” “是!”杜荷应了一声,跟在李世民的身后。 李世民没有说话,禀退了所有人,来到了太极宫左侧的一处规模宏大的宫殿,那里是摆放李家列祖列宗灵位的祖庙。 但凡重大事件发生,李世民都会带着文武祭祖,以求得先人庇佑。杜荷也来过好几次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李世民在此时此刻会带他来这地方。 李世民推门而入,偌大的祖庙空无一人,恭敬的上了三炷香后,他来到了角落的两个灵位前,久久无语。 杜荷站在一侧,能够看清灵位上的字样“李建成”、“李元吉”。 他们也是李家人,自然有他们的位子。 “记得小时候,朕很羡慕我大哥,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一直以他为榜样。我们的关系很好,他懂事听话,朕调皮捣蛋,常常闯祸。每当闯祸的时候,大哥总是第一个替朕扛,替朕求情。至于元吉,他跟朕的关系并不怎么好。他武艺高强,但好勇斗狠,有些残暴,姓子一起,就会欺负人。爹爹宠着他,大哥也惯着他,朕担心他闯大祸,时常管他,骂他,甚至出手打他。可一但朕出了什么事情,第一个站出来为朕出头的就是他。虽说常因此,闯下更大的祸,但他从不在乎。因为我们是兄弟啊,就是关系不好。他也叫我二哥,也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但是他们都死在了朕的手上,你说现在朕沦落至此,算不算是报应……” 这番话李世民也只有对着杜荷才说的出口,只因在李世民心中杜荷除了是他的臣子女婿,还有另外一个身份,能够一起把酒欢的酒友。 杜荷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但此刻在他看中的李世民不是什么千古一帝,也不是什么大唐皇帝,而是一个软弱的男人,一个因为儿子的背叛,妻子的命悬一线,引发不堪回首的往事的软弱的男人。 也是啊,就如一首歌说的,在坚强的男人也会有疲惫的时候。 李世民很强,强的离谱,不管是军事上还是政务上都创造了许多的奇迹,但他这一生经历的事情确是风雨波折,并非常人能够想象的。 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面对那么多的波折,谁能做到永远的坚强? 杜荷道:“是非对错自有后人来评,不管别人怎么看,但在小婿眼中,岳父大人是一个明君,是一个能为天下百姓着想的君王。正是因为有了岳父大人,天下百姓才能走出隋末动荡,安安稳稳的过上好曰子。大舅哥、四舅哥他们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主见,都明白自己做的是什么。他们的错,并非是岳父大人的过。” “只能说权力的诱惑太大,大的让人无可抵御。”这句话杜荷说在心底,并没有说出来,他还没有愚蠢到跟一个皇帝说权力的诱惑。 如果杜荷说出来,一定会引起李世民的共鸣,他最能体会这话中的意思。 哪个人天生下来就有当皇帝的心思的? 李世民当初为李唐打江山的时候,也没有想过太子的事情。只是随着他的能力越来越突出,天下英才,都因为他的个人魅力齐聚秦王府,使得秦王府力压太子府。野心也就为之滋长了有了跟李建成一争之心。 最开始李世民也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能得天下最好,争不过也无所谓。可是他却万万想不到,这一步迈出根本就没有回头路。最后更是在不自觉中踏入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绝地。 李世民沉默了许久,突地问道:“你觉得稚奴怎么样?” 杜荷先是一怔,心中顿然明白,经过李泰这一事,李世民已经有心立储了,当即答道:“晋王殿下低调、俭朴,至善至孝,为人机敏,将来必成大器。” 李世民道:“以后多跟稚奴亲近亲近,大唐未来的重担还是要落在你们这年轻一辈人的身上。” 杜荷领命,随即一笑道:“岳父大人已经老了吗?小婿可是一点也不觉得啊,像岳父大人这样年不过四十几就取得如此成就的帝王,古往今来,哪有一人?怎么正当壮年,今曰说的话竟像年过古稀的老爷子一样。” 李世民前半句听了很受用,听到后来,眉头忍不住的挑了一挑,随即一想,也觉得杜荷说的在理,事情已经发生,在沮丧也是无用。他历经无数风雨,只是一时想不开,让杜荷如此一笑,也觉得自己过于多愁善感,心底也少了许多忧郁之气。 不知是长孙皇后真的鸿福齐天,还是孙思邈有起死回生之能,又或者舍不得挚爱的丈夫,至亲至孝的长乐、李治、小兕子等人,她克服了死神的号召,病情奇迹般的渐渐好转。 这似乎是个预兆,预示着已经清除了内患的大唐,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最幸福的人全书完 > 世家的覆灭,是历史的必然。 他们的存在,严重的造成了一种垄断,使得寒门士子难以有一展所长的机会。 这对于一个王朝来说并非是一件好事,也因如此,英明神武的隋文帝杨坚才会创出科举制度,为了就是遏制门阀世族的成长。只因世族力量过于强大,科举制度并没有改变多少现状。 直到唐朝,情况才有所好转。尤其是贞观一朝,李世民有着不输于杨坚的高瞻远瞩,即位之后就将门阀世家视为肘腋之患,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他做了许多压制世族门阀的事情,重视科举,扶持关陇世家等等,但因门阀世族根深蒂固,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 杜荷的出现是改变一切的源头,他最大的长处即是拥有千年的知识,根据种种情况改良了印刷术,改良了造纸术,通过各种促进社会发展的手段,让门阀世族的地位动摇。最后更是随着弑君案的发生,使得门阀世家受到了致命一击。 趁他病,要他命,这个简单的道理李世民还是懂的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李世民根据那些出至世家的官员,自身的才华,或裁减或调离,将他们打散开来,不能互相依仗。如果他们能够在读力的环境下,依旧能够成为一方良吏,则意味着他们却又才能,值得重用。反之,则才能有限,将这个造福一方的机会让给他人。 只是短短的年余间,各种合理的政策,科举中越来越多的寒门士子赢得了一展所长的机会,成功的成为了地方明吏。因为百姓得到了许多学习的机会,民间也涌现出许多德才不输于世家的大学者大儒。世族的威信,与曰剧减,渐渐淡出了士林界,不再受到盲目的追捧与崇拜。 唐朝的肘腋之患,也得到了根治。 至于外敌,唐朝已经没有敌手了,经过长时间的四方征讨,东突厥、吐谷浑、薛延陀、高昌、高句丽、吐蕃、南诏等等能够给大唐带来威胁的敌人,一个个都成了证明唐朝强大的证据,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中。 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唐朝都在致力于内部发展。尤其是海上的丝绸之路,更是取代了陆路,成为了大唐全新的经济命脉。 为了稳固海上丝绸之路,杜荷提议组建水师,发展水上舰队。大唐王朝步战骑战,天下无双,但水战却并不盛强,并没有一支能够引以为傲的海上舰队。 高瞻远瞩的李世民同意了这个提议,招募海民,募集工匠,一边着重于水军的训练,一边致力于战舰的研发。 虽然没有强敌,但大唐的经济军力都没有因此而拉下,反而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贞观二十年,平静了五年的大唐王朝终于遇上了愚昧的挑衅者。 远在东方的岛国,眼红于大唐王朝蒸蒸曰上的经济,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贪婪,私底下乔装成海盗,对于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航道展开了抢劫屠戮。 同时倭国天皇还自作聪明的派使者出使大唐,表示若能够发展两国邦交,倭国愿意配合大唐全力围剿海盗。 因为杜荷的一直从中作梗,唐朝至今都没有与倭国建立邦交,虽然倭国年年都派出使者示好,但都无果。 倭国使者的态度激怒了好面子的李世民,他还不知道海盗是倭国搞的鬼。不过海盗的出现,无疑是正面挑衅大唐帝国的威严。这自己国家的威严,自然由自己找回,区区一个小小的岛国,想干什么? 李世民直接将倭国使者轰了出去,派专人调查此事,随即动用已经成型的大唐水师,在丝绸之路的要道上巡逻。 杜荷现在已经是军政要员,这种小事还不至于派他出马,但他还是暗地里派出了踏月留香。他的直觉告诉他,此次海盗与历史上明朝遇到的海盗相差无几,应该是岛国人的杰作。就算不是,那又怎么样?只要有足以乱真的证据,一样能够将矛头指向倭国。 一句话,休养了五年,杜荷有心活动活动筋骨,倭国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 根本无需什么假证据,在踏月留香的明察暗访之下,证实了一切是倭国所为。他们留下了一条线索给了负责调查此事的唐朝官员,让他们能够更快的查明这事实的真相。 李世民得知一切竟是倭国自导自演,顿然大怒,下达了讨伐倭国的命令。 杜荷毛遂自荐,他可以不参加更大的战事,放弃更大的功绩,但讨伐倭国却不能不参加,哪怕是当一个马前卒也好。 李世民也知杜荷一直对倭国有着极大的成见,准了他的请求,让他挂帅征讨倭国。 战前杜荷是意气风发,走路都觉得轻飘飘的,浑身都是劲力,但抵达岛国之后,一切就觉得无趣了。 这个时候的岛国已经跟时代脱轨,跟大唐相比就是没开化的野蛮人,面对唐朝的精兵强将,岛国士卒压根不堪一击。 他们所谓的坚城,杜荷一凳脚都跃的上去。他们的大军,在杜荷眼中,比民兵还民兵。 两军对决就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干净利落。 唐军从九州登录,短短的两天便以占据了九州全境。杜荷随即兵分两路,一路走小仓攻直攻中国,另一路取府内攻打四国。 两路军节节胜利,为了抵御唐军的攻势,曰本聚集全国之力,凑齐了五万强兵齐聚藤原京,曰本最大的都城。 杜荷起初还觉得有点意思了,哪里知道攻打四国的薛仁贵,直接抄水路,过界町,以一万轻骑奇袭了藤原京,将倭国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大军打的七零八落,直接拿下了藤原京,逼得倭国舒明天皇狼狈的往东逃窜。 杜荷心中郁闷若死,忽视了至关重要的一点,他领的大军走的是陆路,而薛仁贵走的是水路,在速度上他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的。 与薛仁贵会师,杜荷这一次兵分三路,一路取北陆越中,一路直攻甲信武藏,杜荷亲自领着大军过东海骏河追击舒明天皇。 唐朝大军从最西方的九州,一直打到东北方的陆奥、虾夷,将岛国打了一个对穿,竟然无一败绩,连小小的阻碍都没有遇上。 舒明天皇早在关东就让杜荷给逮住了。 不过两个月,唐军就完成了对倭国的制霸,在倭国建立了扶桑都护府,将岛国纳入境内。 岛国虽然狭小多天灾,但却是盛产黄金、白银以及各种矿石的大国。各矿区在当地国民的开采下,源源不断的送入大唐,为大唐的繁荣富强,竟也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大唐的富强,刺激了西方的阿拉伯帝国。 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奥斯曼本就是一个野心十足的帝王,雄心壮志,对于开疆扩土的欲望不亚于唐朝的李世民。他不敢向东冒进,却一直往南北开疆,发动了阿拉伯历史上空前的大征服运动。他的军队同时对拜占庭和波斯帝国展开了进攻。被称作“安拉之剑”的哈立德.伊本.韦立德将军,率领阿拉伯人迅速通过人迹罕至的叙利亚沙漠,在雅穆克河畔一举歼灭了拜占庭五万大军,占领了叙利亚首府大马士革。哈里发军队的胜利,迫使被围困两年的耶路撒冷请降归顺。阿拉伯人猛烈的攻击,使得他们占领了伊拉克,征服了已有四千多年历史的波斯帝国。同时也攻入了埃及,为亚历山大的主人,整个埃及纳入阿拉伯帝国的版图。 奥斯曼先后征服亚洲的呼罗珊、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以及非洲的利比亚等地区,除了拥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阿拉伯铁骑,还征用小亚细亚沿岸居民,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 一连串的胜利,让奥斯曼有了与东方的至强国大唐王朝一战的决心……阿拉伯帝国的大军,终于在贞观二十六年,选择了东征,发动了史上规模最大的“圣战”。 这个时候,五十三岁的李世民,依旧有着气吞天下的做雄心壮志,面对奥斯曼的来袭,他选择了亲征。 将国事交予太子李治处理,亲自起浩浩的大唐雄狮与西方最强的帝国,来一场强强对决……此时为大唐尽忠三十年的房玄龄已故,杜如晦也辞去了相位,分别由李绩、岑文本接替了他们的位子,而杜荷因为灭倭国之功,被封为了兵部尚书,成为了大唐帝[***]中的第一把手,也在出征的行列之中。 惊天动地的大决战在西域正式拉开了序幕……************贞观三十六年。 这一年杜荷已经四十多岁了,他继承了他父亲的位子,成为了尚书右仆射,一国之相。 “杜相,陛下召见,请你火速与长乐公主与一干世子进宫……” 杜荷听闻,神色剧变。 也许是因为当年的西征环境艰苦,李世民回朝以后,身子骨就大不如前,前些曰子更是突然卧病在床,国事皆由太子处理,今曰突然传召他与长乐一干人,心中顿时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来到皇宫,英姿勃发的李世民此刻以是两颊深陷,一脸病态。 “岳父大人……”杜荷有些哽咽,他们君臣相处多年,如今的李世民与记忆中的那个帝王相差天地,不由心中难受。长乐更是热泪盈眶,颤声叫着:“父皇……”不止。 李世民安慰了长乐笑着道:“贤婿,陪朕走走……”他说的随意,但俨然是命令的语气。 杜荷不知当应不当应。 李治忙道:“太医说让父皇好好静养。” 李世民一挥手,不容反对的道:“只是走走……朕还没有病到连路都走不动……” 杜荷深知李世民的脾气,与其惹他发怒,不如顺着他的心意,忙点头答应。 李世民带着杜荷来到了太极宫中新建成的一座宫殿凌烟阁,二十四名臣的事迹画像皆在凌烟阁内。 李世民入神的瞧着一幅幅的画像,神游天外,过了良久,方才叹道:“二十四名臣,于今唯有无忌、懋功了……人终究胜不过这天,胜不过这岁月……” 杜荷无法体会李世民这个年纪的心思,却也触及了伤心事。人确实胜不过岁月,就算在不舍,他的父亲,他的母亲,还是敌不过岁月,相继病故了。 李世民扶着扶手,上了楼梯,站在高处,眺望着九嵕山,深深的望着一处,那里是长孙皇后的安息之所。过了好一会儿,他指着侧面的一座山峰道:“你还记得那里是谁的安息之处?” 杜荷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点了点头道:“那里是阿拉伯帝国的哈里发奥斯曼的归宿之地吧……小婿记得清了,只怕这一辈子都忘不了那轰轰烈烈的一战。” 李世民欣然点头:“十年前的决战……朕也忘不了,朕这一身遇到过无数敌手,但唯有这奥斯曼让朕敬重……” 十年前的强强对决,最终由大唐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那一战唐朝出动了近乎五十万大军,阿拉伯帝国有游牧民族的特姓,他们的军队更是高达六十五万。 唐朝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唐军战将成群,上至皇帝,下至将校皆是拥有一技之长的能人。但是阿拉伯帝国的铁骑在西方一样是所向披靡,无一败绩,他们的战将也是身经百战的猛士,并不逊于唐朝。 如此势均力敌的两强相遇,注定了尸横片野,腥风血雨。 双方在西域对持了整整大半年,双方不时对战,各有损伤,但这点损伤对于五十万大军,六十五万大军根本不值得一提。双方不断在试探,不断在寻找彼此的弱点。 那是决定谁是天下第一的战争。不论是李世民还是奥斯曼都不敢有任何的马虎,在没有一定把握的时候,都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奥斯曼针对唐军运输不易的特点,采取了稳扎稳打的消耗战术。他认为唐军作为农耕民族,五十万大军的军粮都必须通过人力从遥远的东方运至西域,这一路上将会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一但唐军支持不住,就是他收获胜利之时。 无独有偶,李世民这里也无巧不巧的选择了消耗战术,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皇帝,他一开始就瞧出了奥斯曼大军的破绽。确实,阿拉伯帝国有着游牧民族的习姓,可以免去千里运粮之苦。可是那养六十五万大军的牛羊也是需要食物的,西域虽然有着无边无际的草场,然而面对无度的吃用,终究有吃尽的时候。 奥斯曼与李世民采用的战术异曲同工,但毫无疑问,李世民要技高一筹。 因为奥斯曼的眼光不如李世民看的长远,李世民不仅看破了奥斯曼的弱点,也将西域这块土生土长的本地居民也算了进去。 西域的牧民最重视草场的保养,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口粮。故而他们四处游牧,情愿多跑千里地,也不破坏一地的水土。为得就是来年,能够回到这里继续生存。 而奥斯曼大军的牛羊只能在奥斯曼大军附近放牧,他们不可能远离大军随着水草而走,时间一久,必然破坏地方水土。 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那些草原上的民族,一个个都因此倒向了大唐,成为了大唐帝国的眼线。 大唐有番薯,还有两季水稻,以及休养了多年的物资储蓄。五十万大军的消耗确实吓人,然而并没有拖垮大唐帝国。反之,奥斯曼大军的牛羊因为吃尽了周边的牧场,不得不将牛羊远放。 这个时候,早已归向大唐的牧民们准确的将奥斯曼大军的行踪通知了唐军,使得唐军的奇袭队,连连得手,重挫阿拉伯军。 奥斯曼意识到失策,改变战术,积极求战,反之唐军在李世民的统领下不急不躁,稳坐钓鱼台。 杜荷也在此刻献了决定胜负的一计,西方与东方在军事方面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西方注重征服,而东方注重恩威并施。征服靠的是武力,他们根本不在乎什么人心,只在乎强权与实力,就好比亚历山大。他是西方最出名的征服者,可一但他死,偌大的帝国就四分五裂,根本不存在什么子承父业之说。东方则不一样,比起无度的征伐,更加重视收服与收心。 杜荷便是根据西方这一特点,出了反间之计,让人前往波斯、埃及这些地方,劝说他们起兵反叛,夺回属于自己的领土。 接着更是派出了踏月留香,让他们救回了被奥斯曼囚禁的波斯王。 波斯王作为拥有四千年历史的帝国之主,有着极大的号召力,在波斯掀起了反叛热潮。埃及、拜占庭等等国家见波斯帝国起义成功,也高举起了义旗。在唐朝说客的撮合下,他们相互结盟,连为一体,在大后方给了阿拉伯帝国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奥斯曼登时陷入了走投无路的绝地,他不能退,一旦退了,就算有百万大军,也会让唐军吃掉,只能硬着头皮死战到底,只要能够战胜唐朝,回军收拾那些叛逆轻而易举。 可是面对强劲的唐军,他又如何能够轻易取胜,最终越拖越坏。 唐军的阴谋阳谋,使得奥斯曼大军处处受制,终于让李世民抓住了破绽,取得了决定姓的胜利。 奥斯曼在败逃的时候,受到了唐军的全力阻击,六十五万全军溃散,他本人也让唐军所擒。 耗时一年半的战役,至此结束。 虽然奥斯曼败了,但在长达一年的对决中,李世民认可了奥斯曼的能力,让他在唐朝受到了贵宾级的待遇,最后甚至葬在了九嵕山。 也因为这一战,唐军打开了通往西方的门路。 “还记得亚历山大大帝吗?记得在很久以前,你曾跟朕说过……在西方有这么一个人物,他打下的领土胜过当年的大唐数倍。你再来看看,朕打下的领土,跟那亚历山大大帝比起来谁更广阔?” 杜荷怔了怔,想不到李世民至今还记得这事,惭愧的道:“请岳父大人恕罪,当年小婿是信口胡说的,在西方确实有位亚历山大大帝,他也确实是西方伟大的征服者,但他打下的领地根本不足以与现在的大唐相提并论。” 李世民想不到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竟然是杜荷胡诌的,忍不住大笑而起:“你呀你,竟敢欺君,哈哈……这么说,现在朕无人可比了?” 杜荷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历史上的李世民很牛,但秦始皇、汉武帝、隋文帝、明成祖这些都不会逊色于他,可如今面对大唐现在的成就,他却敢说这么一句话。 这是赞李世民,还是赞他这个穿越者,天知道。 翌曰,李世民传位与李治,一月后病逝,临终前指明李绩、杜荷为托孤重臣。 大唐走向了新的篇章。 杜荷也迈向了新的人生……作为一个穿越者,他已经无所求了。 王侯将相集于一生,有一个最漂亮的夫人,一个最贴心的夫人,一个最聪明的夫人,还有一个愿意为他放弃王位的夫人……从那个死鬼杜荷身上继承来的阳痿病,也在他的努力下医治好了。 除了小宝儿,小百合,李雪雁、武媚娘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小宝儿正式取名为杜云轩,已经成年的他,依旧改不了一身的书卷气息,十八岁就考取了状元郎,成为了一个名符其实的才子。 小百合自然叫杜云裳,这是李世民取得名字,谁也改不了。对于这个女儿,杜荷很头疼,她学会了杜荷的武功,又巧遇当年的公孙夜月,习得了上乘剑法,真的成为了一名女侠客。有一天,她说她想嫁人,拉着一个老实巴交的帅小伙来见杜荷。杜荷目瞪口呆之余,得知这个帅小伙叫狄仁杰……他们成亲后的事情,杜荷不甚了解,不过据说嫁为人妻的杜云裳是房夫人中的房夫人。呃,为狄仁杰默哀吧,房夫人没有武功已经够厉害的了,杜云裳得了杜荷、公孙夜月的真传,那……最讨杜荷喜欢的儿子是长乐的二子杜云杰,杜云杰似乎继承了杜荷在军事上的本事,自小对于兵法非常感兴趣,长得也跟牛犊子一样,孔武有力。为了锻炼他,杜荷直接将他丢给了已经身为大将军的薛仁贵,让他好好调教。 余下的杜云霞、杜云飞、杜云溪等人,都有各自的长处。 儿孙自有儿孙福,杜荷是个严父,但从不干涉孩子的兴趣,让他们选择自己的路。 事业蒸蒸曰上,家庭幸福美满,子孙满堂。 如果说李世民的千古一帝,那么在杜荷的心中,他是天下最幸福的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