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那么伤》 章节目录 正文第1章引子(1) > 01摩天轮上的坠落。 2005年。5月5日。阳光。 巨大的摩天轮。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 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间,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麦乐看了看黄小诗身上的累累伤痕,转过头来,对我说,黄小诗她后妈这样的毒妇,简直该送到生猪屠宰场里去! 我一边看着摩天轮上升,一边摇头说,现在猪肉越来越贵了,你还是让黄小诗她后妈和她爸爸生一窝小猪后,再一起送去屠宰吧!算为社会做贡献了。 我和麦乐这么一说,黄小诗哭得更厉害了,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的抽噎而摇摆着。 她真的很不幸!自从一年前,她父亲娶了她后妈之后,她就过得跟一个凄苦的小怨妇似的,经常一身伤痕地出现在我和麦乐眼前。 其实,原本我与麦乐都属于比较瘦弱的那类小孩,但是,与被后妈虐待出来的黄小诗相比,我们只能用“巨大”来形容了。 我曾跟黄小诗说,你后妈可以开个魔鬼减肥班了。 结果,黄小诗就用她小麻秆一样的胳膊捂着她冬瓜一样的大脑袋,抽泣不停。 麦乐说我比较没有良心,好歹黄小诗也是和我们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你怎么这么点同情心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被人欺负不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的原则是,如果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来,我一定要打回他老家去!揭他的房顶,扒他的墙! 这种思想,麦乐在我多年的悉心熏陶之下,多少也是具有的。 你想,黄小诗好歹也是同我和麦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怎么可以让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知道还手,只知道哭泣呢?早知道黄小诗会这么没出息,那么,当时那条裤子,我简直不该同她们俩抢着穿,应该直接拿在手里将她勒死算了。免得她在这里给我们胡萝卜姐妹花丢人现眼!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有任何思想了,因为我有恐高症,而现在的摩天轮已经越来越高了! 坐摩天轮,绝对不是我的选择,我是彻底的陆生动物。 所以,当管理员将我们三个扔进摩天轮里面,随着摩天轮的高度不断上升时,我的小心脏也差点跳出嘴巴,手心冰凉一片,脚心也是冰凉一片。我紧紧闭着眼睛,刚要张开嘴巴,诅咒提出这个鬼建议的麦乐。 这时,本来正在不停地诅咒黄小诗她后妈的麦乐,突然一声嚎叫,和黄小诗抱成一团。她哆嗦着大喊,莫春,我们完了!我们要死啦!我们要掉下去啦!说完,还忙不迭地抽上一口小烟。 我睁眼一看,摩天轮包厢的门,竟然华丽而诡异地打开了。夏日雨后难得的小凉风带着阴气,扑面而来。 麦乐哆嗦着说,要是活着下去,一定要状告那个该死的管理员谋杀!她说,莫春啊,怎么办?你看,咱仨是不是要命丧于此啊? 我一看,这俩没出息的生物显然已经甚至昏聩了。关键时刻,总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英雄来拯救现场的,比如,此时的我,美少女,于莫春同学。 所以,我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们,一边流着虚汗,一边做轻松状地说,多大点儿事呢!看我的!你们这俩蠢蛋! 说完,我直着脖子伸长了脚,试图将门给推上——但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也不是英雄啊——在我的脚刚伸到门边,感受到了那丝凉飕飕的小风后,我的思想,就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我的思想一直具有这么一种“前瞻性”的品质,这在后面很多事情中都要讲到。对于我这极具前瞻性的思想,在此就不做赘述了。) 你想,我的思想既然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我能不悔恨交加吗?我紧张过度地以为自己已经从高空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我想,完了,我还没写遗书呢!就是没写遗书,我也要好好诅咒一下将我害死的姚麦乐和黄小诗。所以我就“一边从高空坠落”一边诅咒她们,将自己心里原本藏匿着的鬼话都说了出来——我说麦乐,我死了,一定保佑你嫁不出去!一定保佑你在酒吧“卖唱”时,被公安叔叔给“和谐”了!一定保佑你天天遭遇色狼、跳蚤、臭虫、蚂蚁、啄木鸟!还有你,黄小诗,其实我最看不惯你,总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跑到我和麦乐这里讨同情!其实你莫春大娘更应该被同情!我鄙视你!好吧!我诅咒你也嫁不出去!你也天天遭遇跳蚤、臭虫、蟑螂、毛毛虫! 最后,还是麦乐和黄小诗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将我从“思想的前瞻性”中拯救了出来。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好好地坐在摩天轮上,而且摩天轮已经到达了最高处。只是,我左脚上的“巴依老爷”已经飘摇下了摩天轮,直直地扑向了地面。 02黄小诗发间的疤。 嗯,是的。我之所以会永远记住这一天,2005年的5月5日。 就是因为我丢失了亲爱的“巴依老爷”。 “巴依老爷”是我左脚的拖鞋,我的右脚是“阿凡提”。这双鞋子是我从双湖路上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里买到的。 本来,它们是两双拖鞋的。一双是一对“巴依老爷”,一双是一对“阿凡提”。 当时,我的思想比较与时俱进。我想,现在都是和谐社会了,既然一切以和谐为原则,那么,巴依老爷和阿凡提一定不能再是死对头了,他们一定要相亲相爱,一定要和谐在一起。 但是,摆地摊的胖老太太坚持,这鞋子若是分开了,就不好卖了,死活不肯将“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搭配给我。 当时黄小诗很小声地提醒我,可以一起买下来的。我说,四只拖鞋我怎么穿啊?两只穿脚上,两只穿手上,你当我爬行动物啊? 黄小诗脸红了一小下,很不好意思地纠正我,哎,莫春,你不知道吧,爬行动物不穿鞋子的。 我白了一眼在我面前故作聪明的黄小诗,说,我知道了,它们不穿鞋子,它们穿袜子!说完后,转过头来,继续做老太太的工作。 那一天,我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同老太太一直从下午六点聊到晚上九点。黄小诗就很斯文地站在我的身边,虽然她有几次都低声嘟哝着要早点回家,但是都被我无情地拒绝了。我说,你要走,你就自己走吧,我得买下“巴依老爷”和“阿凡提”!黄小诗又担心我磨蹭到天黑,独自回家不安全,所以就一直可怜兮兮地站在我身边,等我给老太太洗脑结束。 我语重心长地跟老太太讲,我要错开买这两只拖鞋,是基于“社会和谐”来的。社会和谐啊,不起争端啊,不要矛盾啊,息事宁人啊,美化绿化啊。经济发展要和环境污染和谐啊,所以,“阿凡提”得和“巴依老爷”先和谐了。你不同意他们俩和谐,你就是反对社会和谐,反对社会和谐在你们年轻时的那个年代里可是很严重的问题…… 老太太最终眼含热泪地被我和谐了。 从此,“巴依老爷”和“阿凡提”相亲相爱地“和谐”在一起了。 据麦乐说,黄小诗那天也因为等我,回家晚了,被她后妈给“家法和谐”了。我问过黄小诗,那天是不是真的因为我,她后妈又欺负过她。 黄小诗突然很莫名地哭了,鼻子红得像匹诺曹,嘴巴里却一直说,没有啊,没有啊,她没打我。 我当时还特别鄙夷地嘲笑了她,我说,你的眼睛简直就是承包了自来水公司,资源也太丰富了吧?你也不能说起你后妈你就哭啊。算了,既然她没打你,你也就别在我面前哭了!好让人烦躁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天,黄小诗的后妈的确“家法和谐”黄小诗了。因为黄小诗的躲闪,她便狠狠地揪住了黄小诗的头发。 章节目录 正文第2章引子(2) > 我常常在想,那会是怎样狠毒的女人,又会是怎样狠毒的手,在那揪住头发的一瞬间,生生地从黄小诗的小脑袋上揪下了一绺头发!我还想过,那几乎是连带着头皮的头发,从黄小诗的脑袋上剥离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生疼,怎样的一种鲜血淋漓!当时的黄小诗一定是用细细的小胳膊搂住自己瘦瘦的小身体,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像一只被揉碎了的布娃娃。我甚至很小人地想过,黄小诗在面对那一瞬间撕心裂肺的疼痛时,有没有突然恨过我,恨我的无聊,恨我的执拗,恨我非要买下那双离谱的拖鞋! 从此,黄小诗的脑袋上就多了一块直径达一厘米的近似圆形的秃疤。所以,她再也不曾披散过头发,而是一直紧紧地束着马尾辫,来掩藏一个女孩子最不愿意让人知晓的伤疤。 为此,我是那样的内疚和抱歉。但是,我却不敢对黄小诗说什么,虽然,我们是那样好的朋友。我怕再提起这个伤疤,会让她再次想起那个晚上,再次翻江倒海的难过。 每次,黄小诗在宿舍里洗完头发后,都会坐在窗边梳理她的头发,很安静地梳理着。这时,淡淡的阳光漫过宿舍墙壁外的花藤,光影透过窗户,落在她细密的发间,她脑袋上的那块秃疤便会像匕首一样凌厉而鲜明地刺入我的眼睛。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麦乐,哪怕我最亲爱的奶奶。我没告诉任何人,只要我看到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掉的疤,心里便揪扯着痛。 而这个时候,在窗前梳理头发的黄小诗,就会很敏感地发现我在看她,接着便很匆忙很慌乱地扎起还湿漉漉的头发,漂亮的瞳孔里闪过一抹温柔的倔强。 可是,我知道,这块秃疤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说,是多么大的伤痕。 哪怕是夜晚睡觉的时候,她都这么紧紧地紧紧地绑着马尾辫。我想,她一定是害怕,如果散着头发,那个陈旧的秃疤会令她整个梦境都充斥着体无完肤的疼痛。 看到这里,你们会不会讨厌我?讨厌我,让一个女孩,让自己那么亲密的朋友,受这样的伤? 是的,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那天,我明明知道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继母!我明明知道,她的继母总是在千方百计地折磨她为难她!我明明知道,她如果回去得太晚,极有可能会遭到训斥!但是,我想到了训斥,想到了责骂,想到了为难,却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残酷的伤疤! 如果知道,我是绝对不会为买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而伤害黄小诗。 我宁可一辈子赤着脚走路,如果黄小诗脑袋上的疤,会重新长出浓密而漂亮的头发。 03柏油路上的找寻。 而此时,那个间接伤害了黄小诗的“巴依老爷”却命殒于摩天轮。 我看着路面上的车流如织,想到“巴依老爷”极有可能被滚滚车轮压得“脑浆迸裂”,突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侵袭而来——我又想起了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秃的疤。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双拖鞋的结合,是导致了黄小诗秃疤出现的原因。而今,它们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分离了。那么,这样看来,黄小诗脑袋上的那个伤疤是不是就存在得太滑稽、太莫名其妙了呢? 本来,还有这双拖鞋来做我替罪的羔羊,分担我心里的罪恶感。而此刻,这只替罪羔羊突然要消失了。我便成了这个世界上导致黄小诗脑袋上出现那块伤疤的仅存的罪人了。 你们是不是又更讨厌我了? 因为,从头到尾,我是一个如此不敢担当的女孩!只会故作轻松地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大话。 那一天,当我从摩天轮上下来后,便直接冲到了公路上,在车水马龙中,寻觅着曾在自己脚上的鞋子。滚烫的柏油路面,赤着单脚的我,就这样来来回回,像一只焦躁的田鼠,来来回回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果实。或者说,像一个凶手,急于找到自己的同伙,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可是,我却没有再看到,我亲爱的“巴依老爷”。 它确实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此莫名其妙。 “阿凡提”孤孤单单地在我的右脚上,沉默不语。我孤零零地站在路边,一副很文艺青年的模样,对它说了一句,你很想念它,是吗? 麦乐说我之所以这么珍惜“巴依老爷”和“阿凡提”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内疚于黄小诗脑袋上的那个秃疤,更是源于我内心深处的纠结。 她说,莫春,你总想象着要巴依老爷和阿凡提这么矛盾的两个人物相亲相爱,就好像你总想化解掉你心里的那个矛盾一样——你痛恨着你的父亲,但是,你却依旧是那样思念着他!只不过,你却不原意去承认,不愿意去相信。 莫春,你很想念他! 04镜子里的思念。 你很想念他,是吗? 这一句话,我无数次地对着镜子说过。 每一次,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问,你很想念他,是吗?然后,就会紧紧闭上嘴巴,不回答。镜子里,只留下一个女孩委屈的眼神和坚强的神情。 这个纠结,从我八岁那年开始。 很小的时候,我就变得异常爱美,经常在妈妈的梳妆镜前臭美不已。为此,他曾悄悄给我买过一个很小的镜子,圆圆的,包裹在粗糙的绿色塑料壳中。当时的他,大手粗糙,布满了为生活奔波而留下的裂纹,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温暖我的存在。 那天,他将我抱在腿上,把镜子放到我的小手里。然后,他心满意足地笑,对奶奶说,你看,咱家的姑娘懂得美了。说完,擦擦头上的汗水,哈哈大笑。 我一直都记得他的笑,记得他的笑容沿着他脸上的笑纹绽放成花一般模样。印象是那样的深,那样的不可替代,不可忘记。因为,我曾经和我的弟弟,可爱的莫帆,一同喊过他,爸爸。 当然,这只限于我八岁之前。 麦乐说过,伤感的回忆容易让人老,比较不合适我们少女。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尽可能少地记起这段不快乐的往事。 但是,2005年的5月5日,在我丢失了“巴依老爷”之后,却忍不住又想起。原来,巴依老爷与阿凡提永远是无法相亲相爱的,就好比,如果我恨我父亲的话,便永远不可能去原谅他。 原谅他在我八岁那年的离去。 只不过是我八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这个男人便就此离去。我常常会想,他是不是惧怕承担做父亲的责任啊?所以,才会在当年,就那么一走了之。 05圈养在心底的蛇。 2005年5月5日。阳光之下,还发生过什么? 哦,那天,麦乐和黄小诗跟管理员呕完气后,就走到公路边找到了我。麦乐大概是想起我诅咒她和黄小诗的那些“临死前的遗”了。 她说,没想到啊没想到,莫春,原来你脑子里装了这么多恶毒的念头啊!原来,连我和黄小诗,你都不放过啊!你太黑了,太黑了!要不说嘛,患难见真情,我今天可算见识到你这个小人了!说完,她就耸着肩膀,一边吐着口香糖,一边故作鄙夷地看着我。 而在她身边,已经停止了哭泣的黄小诗倒是很哲学地说了一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觉察到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信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麦乐很大嘴巴地接了一句,你后妈这么折磨你,大概就是心里面那条毒蛇开始觉醒了! 就这样,本来已经在摩天轮惊吓风波中忘记伤心事的黄小诗又开始伤心起来。我和麦乐又不得不再次安慰她。 我抬头看看麦乐,说,都怪你乌鸦嘴!这次换什么地方让她忘忧?碰碰车?跷跷板? 麦乐吸了一口烟,将烟蒂扔到地上,说,要不把她搬火星上去吧! 我笑,咱俩要有这个技术,先把她后妈搬到火星上去好了! 麦乐挠了挠乱七八糟的头发,皱了皱眉头,说道,也是噢。 06那些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 2005年5月5日。我回忆中的关键句子: 摩天轮的门开了,我们很害怕。 “巴依老爷”丢了,“阿凡提”很孤单。 我又想起了他留给我的不开心的往事,可是我还是想他了,因为他曾经是我和莫帆的爸爸。 那么,你们,你们的2005年5月5日,又有什么记忆呢?又有什么事情发生过呢?是谁,在这个单薄的日期里,悄无声息地走过了你的生活?又是谁,虔诚地守候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安静地等待着你的再次路过? 你若是记得,一定要悄悄地写下来。因为,我担心,其中某些微小的细节,将会对我很重要。 其实,我也知道的—— 或许,你会告诉我。 或许,你什么也不说。 章节目录 正文第3章Chapterone(1) > 01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如果把泡泡糖咽下肚子,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里、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麦乐说这话时,脑袋埋在针织毛衫大大的衣领里,白皙的脖子缩得很短。她手里拿着银色调羹,不停地调着眼前的咖啡,香气袅袅,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她并不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莫春,你看,我们多傻!为此,我还特意将表姐家那只老猫从三楼扔下去,结果猫没摔死,我差点被表姐给掐死。还有泡泡糖,你说,我们小时候物质多贫乏,怎么会舍得将泡泡糖吐掉啊,不都吞下肚子了吗?可也不见谁的肠子被黏结。大灰狼的故事吓得我说了那么多年实话,现在才发现,其实说实话,才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比如那天,在畅乐园ktv,我喝了酒,舌头大,对着那个马脸的邱总说,你长得真像骆驼啊。结果,我的脸立刻就被那帮人打得肿成了驼峰…… 麦乐的意思我懂,她是说,我们年少时有很多真理都被长大后的实践给颠覆了。 比方说,高中时,我和麦乐挤破脑袋拼命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终于在千军万马中奔过独木桥,奔进象牙塔,可“天之骄子”的称号没戴多久,象牙塔扩招,“天之骄子”就成了“普通劳动者”。想到坚挺的人民币堆出的这四年大学之后,姚麦乐同学将继续光荣地在酒吧里做驻唱,而我也将无尚荣耀地处于失业状态中,偶尔给那个叫白楚的漂亮男子打打零工,心里就抽搐。虽然,这个美好的男子令我不胜向往之,花痴之,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宿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是这样,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马哲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马哲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邓论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马哲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只能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麦乐私语,不就问错名字了吗?我难得来听课,她还较真。那节课,麦乐越想越气,最后就扯起我的胳膊,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呲着她那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我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自此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那个彪悍的后妈。 关于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他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不敢再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伤痕的时候。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的对面成了黄小诗身上的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的课,潜伏在黄小诗家的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的时候,用塑料袋套住她的脑袋,狠狠揍她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的脑袋套住,就开始狂虐不已。一边擂拳头一边吼,你再动黄小诗一指头,我们就将你送回老家!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自己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就像两只兔子一样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在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几层阶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个时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她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好一顿祸害。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那老太太素来耳朵不好用,但是心比谁的都亮。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别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有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这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什么情况。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有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个时候,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的时候,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位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应该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走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特征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走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她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我们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或者,有些人会觉得我和麦乐是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主儿”,没有能坚持将黄小诗那个恶毒的后妈给惩治了。但是,有一点我们都需要想到的是,如果我和麦乐真的对黄小诗的后妈下了毒拳,那么她那种心无善念的女人,必然会将自己的不快再次迁怒到黄小诗身上。除非我和麦乐目无法纪地将此女人给打死了,才能终止这循环的报应轮到黄小诗身上。 而我和麦乐这样的花季少女,虽然具有些微的暴力倾向,但是绝对不会暴戾到这种程度的。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一声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来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麦乐的话让我一时气短。好歹我也是刚入大学一年级的水果类女生,水灵灵的,还没开始花前月下恋爱一把,就成了别人的后妈了?真不知道麦乐的思维跳跃性怎么就这么大呢? 02“白”或者“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只是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他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常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的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吗? 麦乐说过很多富有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有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象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消弭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是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过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来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章节目录 正文第4章Chapterone(2) >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的。其实,我也只不过是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了。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中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来说,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怏怏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袅袅的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五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了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揣着剧烈的心跳,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的女孩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在我感冒发烧的时候。 时间过去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那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过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那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房,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道,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的吹凉,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叹了口气,埋怨道,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的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就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来,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那个样子了,我也没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所以,从此他对我说话,嘴巴也老实了不少。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便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到家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到家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的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我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正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位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噼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放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里,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散发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个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在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地吻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啊!于是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又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所以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了,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问东问西的。烦躁!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义气冲天,为朋友的弟弟两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儿跟你比啊! 我斜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的莫春吧。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里一直待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一个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有再问什么,只是轻微地愣了一下,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烧退了,我再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清晰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时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你肯定是很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最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了我面前。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然后才跑到我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去吧,那胡为乐被小女孩踹到湖里,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顿感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地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那厮太伤我这颗少女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我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的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鼓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那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约在黄石公园见面,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个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那小风嗖嗖的啊…… 章节目录 正文第5章Chapterone(3) >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我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了她。于是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了个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我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我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过来抱起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个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的眼珠子立刻脱离了眼眶,她一脸不怀好意的鬼笑,看着我说,哎呀,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啊?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哧哧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这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右手心里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用这么激烈狂野吧!你把白楚的衬衫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看她都这样说了,心想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就是那个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件事。 我曾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所以渐渐地,我也几乎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从最贴近他脉搏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穿起挂在了胸口上,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久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人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它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把袖扣抓到手里时,又喃喃道,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上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是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那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那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女子。 03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同白楚那场最初的意外相遇,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竟去满图书馆里查看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藉此证明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一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露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过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无数次地在现实生活中对此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叫“莫春”的时候,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过,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用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的,那么我的名字则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组成的,所以,他的反应才会这样大。麦乐曾经将我的名字解释得无比罪恶,她说,莫春,恶心死了,听起来就好像摸来摸去地发春。 本能地,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了,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定,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宛如白玉精雕细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做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地出现了,他坚定而有力地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地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了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他英挺的轮廓在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的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回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令人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那张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抓着他衣角的手,慢慢地松开了。我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地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地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愣在我眼前。我感觉,只要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便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他大概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了,所以,为了表示内疚,他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这个超市好像在闹鬼哎,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起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把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了。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因怜悯而产生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我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那副我觊觎了那么久的毛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家私人作坊压纸箱时,被机器压伤了左手。可经过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拭,他疼得嗷嗷直叫,但看到我进门后,却忍住了声音。豆大的汗珠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给我看他的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着,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在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成了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章节目录 正文第6章Chapterone(4) >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了,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划下的伤痕双倍疼痛。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红了,不时的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请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地好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我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那么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就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就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在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这副毛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他那么温柔而坚定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筐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一次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毛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对自己的好朋友都可以说得那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一方面,对于这个美好男子的依恋,可能只是我微薄的企慕,而对于白楚来说,他曾经给过我的所有的温柔,所有的疼惜,可能只是一个成熟男子,对一个小小女孩的关爱,关乎人情,关乎冷暖,只是,无关爱情,另一方面,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千真万确,舍不得。 04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带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未改初衷。 他仍然还是那个让我心生暗喜的男子,是那个让我咬着苹果就美得不行,乐到抽筋的男子,而莫帆却依旧是那个让我想起就心酸的小男孩。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毛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借此赚取一些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多少有闲余的钱,可以给自己买一双不是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没有多贵但是比较有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我们家境一度非常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人”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的时候,接触的大多是美国小孩,所以汉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六年级,做一个六年级的大龄少年。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所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这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了一口气,说,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六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好不好?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他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地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地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很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光石火的对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他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脸上堆满了对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脸皮够厚的话,他当时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他们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就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所有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甚至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就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了。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了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了“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因为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于是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了出来。所以,枉费黄小诗成绩斐然,她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一字一句地对我和麦乐说,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细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但是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那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因为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这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混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他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但却又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混蛋的贫乏的精神世界——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回家后一定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结果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而且,麦乐还在刚才的咖啡厅里等我归营。 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了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因为满脑子惦记着今天傍晚要同白楚去看画展,所以就忽视了莫帆脸上那淡淡的不开心的表情。甚至在他欲又止喊我姐时,我也没问他怎么了。 回到咖啡厅将莫帆的卓绝事迹讲给麦乐听,麦乐狂笑,说,莫春,我真想不通,你们俩“文盲”姐弟,是怎么攀上白楚这种高雅殿堂里的男子的。就你那点鸡蛋清似的水平,看画展你看得懂吗?那白楚怎么不带溪蓝去? 溪蓝是我的痛处,被麦乐无情地点中。 其实,本来是我约白楚去看画展的,我说我有很多东西需要向他请教。鬼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只不过想和他单独待一会儿。 麦乐的话,无疑揭了我的老底。我羞恼地冲她冷哼了几声,皮笑肉不笑地说,得了,三舅姥爷的,我们姐弟俩再文盲,也比你这个“太阳照着三个和尚”的牛人强! 关于这典故,发生在我和麦乐高考前夕。 那时的麦乐因为帮我查“一见钟情”的爱情典故,疏忽了平时的学习,所以一次测试中,面对着“丁玲的土改长篇小说的名字是什么的”填空题愁断了肠子,于是我就偷偷回头冲她展示性感的嘴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伶俐的麦乐就屁颠屁颠地写在试卷上: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就在我和麦乐相互讥讽为乐时,胡为乐闯了进来。 我一看到莫帆的好兄弟胡为乐就头疼。我第一头疼的就是他粗着嗓子喊我“纯洁”,第二头疼的是,他见我喝满是泡沫的卡布奇诺咖啡时曾说:“‘纯洁’,你看,卡布奇诺多像我吐的一泡大唾沫啊!” 天知道,我当时多么恨他!当时,我刚刚开始跟着因在酒吧驻唱而变成暴发户的麦乐学小资,就被他一句话毁灭了我喝卡布奇诺的所有欲望。 于是此时我将脸转到一边,生怕胡为乐发现我,嘴巴里还念念有词道,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结果他还是一边擦汗,一边彩旗招展地冲我跑过来,鼻子里夹杂着浓重的哭音,春姐,春姐,莫帆出事了! 章节目录 正文第7章Chaptertwo(1) > 05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吗? 我几乎是飞出咖啡厅的,根本不管胡为乐在后面多么用力地呼唤我“纯洁”。可是,来到莫帆班上时,只见到值日生在打扫卫生,根本没见到莫帆这个小破孩。 胡为乐在身后喊我,“纯洁”,“纯洁”,莫帆在卫生室,你跑错地方啦! 我又跟着胡为乐折回头,一路小跑,跑到学校边上的卫生室。进门后,只见莫帆包扎得跟个阿拉伯新贵一样。他抬眼看了看我,低下了脑袋。 我看他伤势不是很重,心就放了下来,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火,就冲他吼,于莫帆,你是不是活够了?你三舅姥爷的,你还真是于远方的儿子!这“烧杀抢掠”的基因还真在你的小血管里流得欢畅啊!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得要命。很多年来,我一直跟莫帆说,于远方死了。每当看到奶奶想对莫帆谈于远方的事,我就冲她凶,眼睛跟火灾现场一样,火舌四处乱冒。 很久之前,于远方是个好男人,蹬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地载客,养家糊口;很久之前,于远方也是个好父亲,经常将莫帆扛在脖子上,然后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们,不久他就可以将人力三轮车换成机动三轮车了,然后听我和莫帆的欢呼声;很久之前,于远方还是个好丈夫,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他每天蹬车回来,开一瓶青岛啤酒,给妻子倒一茶杯,然后用筷子点一口酒给莫帆,再点一口酒给莫春。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于远方已经成了我的心病。这场病仿佛是八岁那年我生的那场大病的蔓延。蔓延着,蔓延着,我就忘记了于远方的脸。 八岁那年,大病初愈后,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回来,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直到在学校里被同学诟骂后,我才知道,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奸杀了一名花季少女,还有人说,是奸杀了一个幼女。总之,当时,我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周遭那么多的白眼。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人,顷刻间变得狰狞无比。 这个罪名真让我难堪,我一直在想,哪怕到现在我也是这么想,就算他拦路抢劫也好啊,偷盗也好啊,怎么可以犯这么龌龊的罪呢?让我每次洗澡时都狠命地搓,想要把身体中属于他给我的那部分血肉给剔除掉! 我一直告诉莫帆,于远方死了。从他六岁那年,我就这么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总揣着卑微的心,装作很倔强地活着。 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所以,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大杯唾沫时,我的反应才会那么大。 病愈后,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委屈的日子。麦乐说过,其实在我八岁之前,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要多温婉有多温婉。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 那段我被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当时的黄小诗还是一个泡在蜜罐子里的小孩,所以她在边上为我出头,结果被那些小孩给吐了满身口水,她也只好跑到墙角抱着我和麦乐哭。 因为你们,我是多么幸福。因为从那么小开始,你们就这样地同我患难与共!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就这样把我给“和谐”了。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效果,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奸后杀!为了强调“奸杀”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的发生,“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那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那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再后来,我的那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的地位。相应地,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偶尔,他还是会被欺负。他跑到我面前,满脸委屈,问我,姐,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他在监狱是不是?他没有死对不对? 每次他这么问,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被那些八岁的小混蛋欺负,你还有脸给我哭! 莫帆就耸着肩膀,抽泣得更厉害了。可能是被我庇护惯了,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 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说,于莫帆,你记好了,于远方死了!谁说他是杀人犯,你给我去指认!说完,我从教室扛起板凳横出门。 莫帆在我身后抽泣得更厉害了。他说,姐,他们全都这么说! 他说完这话,我又回去扛了一条板凳。要抽死那帮混蛋,单用一条板凳是有难度的。但是,我却被麦乐给扯住了。 她拉着莫帆,给他擦眼泪,说,莫帆,莫春疼不疼你啊? 莫帆边哭边点头。 她就笑,说,那么你得知道,莫春不会骗你。你爸是好人,他是生病去世了。别再为这件事浪费莫春的精力了,她要升初中了。 莫帆在后来再也没问过我这个问题。那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再为此受委屈。还是,受了委屈,只会自己偷偷躲着哭。 而今天,在他读高一时,他竟又为此和三五个男孩推搡起来。 为了缓解我刚才提及于远方时的刻薄和漏洞,我就转头责备胡为乐,你干吗不帮莫帆一把啊? 胡为乐揉揉鼻子,指着脑袋上肿起来的大包,很委屈地说,我帮了!否则,莫帆早被那群人给砸扁了! 莫帆抬头,眼神那样清凉,长长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了暗暗的影子。他问我,姐,你告诉我实话好吗?爸……呃,于方远,他真的在监狱是不是?他并不是病死了,是不是? 06你以为生活是情剧吗? 那天,在卫生室里,我长久地沉默了。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让莫帆知道,那个男人曾给予我们家庭的伤疤。我害怕莫帆小小的心灵遭受创伤。所以,哪怕母亲改嫁离开,我都跟莫帆撒谎,说,妈妈要去赚钱养我们姐弟俩。母亲离开时,六岁的莫帆一直扯着她的衣角哭。 我想,她当时大概让父亲给伤得太深了。一个女人,一旦彻底死心,会是一种怎样的决绝呢? 她就这样,一声不吭地将我和莫帆遗弃给了奶奶。 其实,长大之后,直到现在,我都再也没见过她的面,也早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我并不恨她。因为,如果我能撇清和于远方的关系,我也会如她一样远走天涯。可是,改变不了的,我和莫帆身上都流着那个男人的血,哪怕这血是罪恶的,冤孽的。 莫帆见我一直沉默不语,就悄悄抬手拉了拉我,很勉强地冲着我笑了笑,说,姐,我不问了,你别生气了。说完,故作很快乐地起身,默默地跟着我回家。胡为乐在我们身边,像一个街舞少年一样乱蹿耍帅。 我轻轻碰了一下莫帆的脑袋,问他,疼不? 莫帆说,哪能不疼?你捏捏猪的屁股,它还会疼得咴咴地叫来着,何况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呢。 我叹了口气,沉吟了很久,声调缓慢地对他说,莫帆,其实,这件事情,没什么好去计较的。这么多年了,咱们别总跟这件事情过不去好不好? 莫帆张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我的手机就响起来。我一看是白楚,就忙不颠儿地接起来。 电话里,白楚有些焦灼,他说,莫春,我今天不能陪你去看画展了,溪蓝的情况又不稳定了,我得在医院里陪她…… 挂上电话,我一脸落寞。本来,我就是千挑万选,去医院探查了无数次小道消息,得知溪蓝的病情稳定下来后,才这么信心十足地约白楚去看画展的。白楚还说,溪蓝听说我们要去看画展还很开心,说要是自己身体健康的话,也想去看看的。 可是,溪蓝,竟偏偏撞这个时间病情不稳定。 我撇了撇嘴巴,让莫帆先回家,单独一人去找麦乐。见见麦乐,然后和她一起用最恶毒的语诅咒溪蓝,能让我开心一些。 我走的时候,胡为乐在我身后吆喝,“纯洁”,莫帆让我问问你,我们写完作业,可不可以去旱冰场玩儿啊? 我胡乱地点点头。白楚的电话,让我忘记了我本来是要去超市帮莫帆买两个猪蹄煮汤补一下的,也忘记了莫帆脑袋上的伤,肯本不可以做太剧烈的运动。 唉,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任凭我的思维是多么绵密的墙,他总可以凭一句话抽丝剥茧,瓦解掉我喜怒哀乐的壁垒。 麦乐说,听听,莫春,你这话说得多恶心人!你以为生活是情剧吗?还绵密,还壁垒,你还风儿沙儿到天涯呢! 我见到麦乐时,她正忙着换衣服去赶场子,所以说话也满是火药味。 我见麦乐也没时间顾我,再想到上次给杂志画的封面被枪毙了,顿时觉得爱情和金钱全都抛弃了我,生活真没意思。离期末考试还有一段时间,我不必费神,所以我就对麦乐说,要不,我跟着你去酒吧里玩儿吧! 麦乐说,好啊,不过,你最好先去医院把溪蓝的氧气管给拔下来,再到酒吧里听听歌,看看帅哥,数着时间等她死掉,这样的生活才叫美好!你现在跟我去,一副怨妇模样,也只能在酒吧买醉,还得我给你付钱! 07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 其实,麦乐不知道,这样的手脚我曾经做过。 那是溪蓝第一次住院。 从我将白楚的名字埋在梧桐树下那天起,我就以为,总有那么一天,白楚他会看到有那么一双眼睛,总是在面对他时,变得无比愉悦而妩媚。可是,在这个叫溪蓝的小女孩出现时,我却在白楚眼里看到了这种别样的愉悦。 我一直不懂溪蓝有什么好的,除了生了一身好病,我实在找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值得白楚这样漠视我。 白楚说,溪蓝身上有种很透明的气质,就好比阳光下的琉璃。他说,他一直以为这样的女子只能在画中出现。 当时,我特别想问白楚,难道你没发现我也挺琉璃的?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溪蓝琉璃,因为溪蓝生得一身的好病,像琉璃一样易碎。我只会因为白楚去学我根本没有天赋的绘画,且乐此不疲地折磨自己,装作很享受的模样。 溪蓝第一次住院时,我从白楚眼中读到了一种叫做心痛的光芒。他在医院的走廊中来回地走,尽管我早已知道他喜欢溪蓝,可要我这样在近处看到他对溪蓝的心,还是觉得刺目。 章节目录 正文第8章Chaptertwo(2) > 嫉妒。痛恨。总之,该有的心情我都有,不该有的心情我也有。 夜里,白楚因为工作室的事不得不离开。所以他给我打电话,莫春,来帮我照看一下溪蓝。我把事情弄好了,立刻回来! 我想说,离开一下又死不了人的,真有病!但是我不敢说,我怕白楚讨厌我。 当时,我正在和黄小诗讨论如何让一个女人看上去更透明更琉璃一些。黄小诗一见我接完电话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是白楚。所以她笑了笑,就让我去医院做“钟点工”了。 我撇撇嘴,离开时,很矫情地冲黄小诗抱怨,说,你看,这个男人那么大了,都像个小孩子,随时随地需要我的照顾。 黄小诗也没语,只是笑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高考前,摩天轮上她哭泣完之后,人就变得异常沉静而冷漠起来。这种改变,令人难免担心。 当我到了溪蓝的病房时,白楚嘱托了我几句,就像风一样走出了病房。平时的他总是那么有风度,做什么都是一副悠闲的神态,唯独这次,面对溪蓝,他是这样焦灼。可惜,不争气的我,偏偏还能从他焦灼的眉眼间读到一份对我的特殊的温柔。 那天夜里,我守在溪蓝身边,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脸色异常的白,罩着氧气罩。我满心厌恶,我觉得她吃氧气就像吃糖一样甜美。 所以,我的手,在几分颤抖后,把氧气罩给挪开了。我大脑几乎空白着,我只是想,如果溪蓝醒不了,那么,那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会同我有更深的关联。 我眼睁睁看着溪蓝的胸廓开始剧烈起伏,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变得沉暗,我才知道自己的血液里有那么多来自于远方的罪恶因子,令我不能呼吸。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将氧气罩放回到溪蓝的嘴巴上的,我浑身颤抖,手脚冰冷。最后,我倒在溪蓝的病床下低低啜泣。 白楚,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我不想这样。 溪蓝那天因短暂缺氧,情况又变得无比糟糕,即使我最后将氧气罩扣在她嘴巴上,她仍然在大幅喘息。我不得不疯跑出病房喊来护士……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麦乐。因为这像一种罪恶的证据,证明着我身上流淌着于远方的血,总在某些时刻出现,把我变得不像我。 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就像犯罪时的于远方。只不过,我一直一直拼命掩藏。 还有,我一直忘记说,溪蓝是因为我才认识了白楚。 因为白楚说,他需要一些特别令人感动的场面,所以我就想起了那所福利院,想起了和莫帆相同年纪,叫我姐姐的女孩,溪蓝。 溪蓝是于远方去火车站载客时捡回来的,那时的她只有三岁,穿着漂亮的衣服,就像个小公主一样。她对着所有人哭,她叫溪蓝,她要妈妈。 溪蓝在我家中一直待到五岁,于远方被判无期徒刑后,她才被政府给收进福利院。她离开时,我们三个小孩一直抱着哭,就像再会无期一样。 好在福利院离我家比较近,我、莫帆、溪蓝还能像往常一样凑到一起。 后来,我一直对麦乐说,早知道我和溪蓝会有今天的局面,我早在她进我家门时就将她扔出门外,冻死算完。 麦乐说我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她一直都对我保持着几分不屑。 那天,麦乐很不屑地将我遗弃在她的小出租屋里,自己一个人去赶场子了。我在出租屋里看电视。新播的陆小凤系列,张智霖虽是个大脸娃娃,但表演得还是有模有样,唯独让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何润东扮演的西门吹雪,他令我特别想查查古龙原著,看西门吹雪脸上到底有没有那么一颗风骚的小痣。 08干什么哪,你?! 溪蓝再次生病的这段日子里,我的画艺陷入了无比低糜的境地,画稿总遭遇退货。我本打算存够钱,奶奶过生日时,送她一件羊毛衫,现在看来,只能送她一双羊毛袜子。 然后,我就和麦乐在家中陪奶奶看看电视,说说话,帮她照看一下太子和贝勒。 麦乐指着这俩狗问我,你家的狗,怎么这几年来就从来没见过它们下崽啊?这对夫妻不孕不育吗? 我冲她翻了翻白眼,说,我家太子和贝勒都是爷们儿。 麦乐轻声说,哦,然后嘿嘿地笑。突然,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偷偷地对我耳语,你没去看溪蓝? 我摇摇脑袋。 麦乐说,笨蛋,这正是你表现贤惠的时候,让白楚这男人震撼一把。到时,溪蓝双腿一蹬,你就是续弦了!当了这么多年的小妾不就为了等着扶正的这天? 我说,得了吧,贤惠?估计我看了溪蓝就想掐死她。 其实,麦乐也不是多么恨溪蓝,只是太爱我,所以会忍不住对溪蓝冷冷语几句。 我抬头时,才发现奶奶已经把电视给关了,在翻看着日历本。我很奇怪,奶奶,你怎么不看了呢? 奶奶气喋喋地说,现在世道变了,前些日子你不是说连那些大明星都做假药广告了吗?现在可好,连居委会都说瞎话! 奶奶前些日子买菜回家,带回了一大包药,喜滋滋地告诉我,卖药医生说了,这药神奇得要命。结果,我拿过来一看,果真要命!根本就是狗屁保健品。所以那天,我对她进行了思想教育,甚至,拿某明星做广告的事儿给她做活例。我说,现在的人,都钻到钱里面去,出不来了! 据说那明星年轻时曾经是我国老中青三代妇女的偶像。所以,那天的奶奶,一副很受伤的表情。 我问奶奶,居委会怎么骗人了? 奶奶说,居委会前几天动员,说要给那个什么非洲捐款捐物的,我还在翻箱倒柜地找旧衣裳。今天看新闻了,还难民?难民那妇女们不仅把自己的头发都烫了,还有钱给小孩烫发! 奶奶的话让麦乐喷了一地水。 我很想跟奶奶解释一下人种的问题,但是觉得老人无法一下去接受这么多新事物。 我知道,前些日子我去卷发花了几百块,这件事一直是奶奶的隐疼,所以她看了这些非洲难民“高昂的卷发”,产生了本能的联想和排斥。 我只好说,奶奶,非洲跟我们一样,也有穷人和富人之分。你刚才看到的是卷毛富人,你要捐物的那些穷人是直毛,别生气了哈。 奶奶看了看我,说我不生气,我就是觉得几百块钱弄你这么一头乱草太可惜。 奶奶的话让我灰溜溜地拉着麦乐走出家门。我担心奶奶还会说出更匪夷所思的话,我不想让麦乐变成喷水器。 麦乐小声地问我,莫春啊,你奶奶抱着日历,天天这么看,是不是在数算你爸爸什么时候出狱啊?不过,你爸爸好像是无期吧?就跟那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一样,不会这么早出来吧? 麦乐说话总是不经大脑,她自认为我对于远方充满了怨恨,所以便也如此口无遮拦。但是,我听到别人如此说他,心里还是不痛快。 可是,谁让这个别人是麦乐呢?我再不痛快也只能这样白瞪着眼睛不痛快! 我跟麦乐说自己绘画事业进入了瓶颈期,特倒霉。麦乐说,没关系,我的歌艺最近走红,约我的场子太多,要不,你替我赶场子? 我说,得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五音不全。 麦乐笑,笨啊你?假唱。磁带放我的声音,你在台上对口型,这样同时赚两份钱。我这也是分身乏术,才这样打算。 我说,好吧,找个日子,我帮你。我提成就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不能将钱全部拿走。 麦乐哈哈地笑,说,你个死莫春,我还以为你要学雷锋做好事,分文不收呢。然后麦乐看看我,说,春儿,你带了咱们的宣传卡了吗? 我点点头,带了。为了能在白楚面前上点台面,我怎么能不带呢?我要找个体面男人,给我装装脸面! 说起卡片,也是因为白楚。麦乐说,白楚之所以对我视而不见,是因为在白楚心中,只消他勾勾手指,我便会乖乖走过去。一句话,就是对于白楚,我属于廉价消费! 本来我不同意麦乐的话,按她这么说,溪蓝这个福利院的姑娘岂不更廉价? 可麦乐说,溪蓝廉价得恰到好处,而你廉价得欠缺火候,所以,莫春,你现在最好就是把自己变成高价位商品。 我当下同意了麦乐的话。麦乐虽然没男朋友,但是我觉得她对男人是相当了解的。 所以,我和麦乐制作了很多小名片,挨个儿往豪华车上贴——清纯靓丽的女大学生,交畅谈人生的朋友。手机:137******** 麦乐接过我手中的卡片,拉着我就到中国银行的停车场边,小巴掌一伸,挨个儿贴。我突然觉得特别不妥,我说,麦乐,我怎么感觉这名片弄得咱看起来特烟花呢?你说黄小诗知道了会不会特别看不起我啊? 麦乐说,没关系的,现在这社会,烟花点没关系,弄辆宝马奔驰是大事,不能让白楚总对你视而不见!还有,黄小诗啊,我在宿舍里听秦岚跟她吵过,骂她在外面被包养。她这没大脑的女人,也不敢还口,害得老娘我给她强出头。我晃着拳头想把秦岚给砸成两截,结果,秦岚太脆弱了,我拳头还没挥下去,直接横在地上开始哭叫……说到这里,她突然停住了,说,不说黄小诗了,继续说咱们“伟大的事业”。你想想,要是你从一辆宝马车上下来,光彩耀眼,白楚该怎么看你啊? 我很干脆地回答,他会当我傍大款!觉得我更廉价! 当时我还在想,怪不得秦岚有那么几天,每次在寝室看到麦乐的时候,那眼睛翻得跟爆米花似的,原来是遭遇过麦乐的毒手啊。 麦乐被我的话噎得翻翻白眼,继续诱导我,要是开宝马的是一个年轻英俊而有品位的绅士呢? 我嘿嘿一笑,一字一顿,说,得了,麦乐,那是咱在做白日梦!说这话的时候,我的手也配合得很有节拍很有力度,啪一声将卡片贴在了一辆宝蓝色的宝马车上——由于力度过大,令报警器尖锐地响了起来,吓得我脸都绿了。 抬头四下环顾,却见台阶上走下一个高高瘦瘦、眼眸清冷如星的男子,他低沉而凌厉的声音远远传来,干什么呢,你?! 在我慌乱转头的那一刻,他那清亮的眼睛微微一凛,原本皱紧的眉头淡淡舒展出一个微微吃惊的表情,又瞬间消失。 09啊唷,这么有前途的职业啊! 我没有麦乐那种仿佛天生的对男人的戒备能力,本能地,我看到有点姿色的男人就容易晕菜。而且,我还容易幻想。就在这个高高瘦瘦、眼眸清冷如星的男子这声吼叫后,我受惊吓的神智又开始彩蝶翩跹了。为了掩饰自己刚才略微色迷迷过头的眼神,我面色清白故作镇定地说,干什么我?!不都看到了吗? 我这句装大头葫芦的话,还没有全音落地,姚麦乐的小兔子爪就抡起我,一路狂奔。这女人一边扯着我以最狂野的姿态奔跑,一边扭头看我,气喘吁吁地说:莫春,你是不是有病啊?你还好意思在那里跟人家磨唧?不嫌丢人啊?虽然他长得如花似玉的,但你要好歹有点气节好不好?万一那人是黑社会,把你劈了怎么办?再万一,他后面跟着下来是他的夫人,小妖精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那女的肯定将你扭送到警察局告你个卖淫罪来着! 我觉得在酒吧里驻唱久了的莫春,肺活量非常的好,可以让她一边狂奔一边完整地阐述她的意见,还不至于嘴巴哆嗦成一团。 我一听后果这么严重,也慌忙提高了奔跑的速度,力争跟上麦乐的脚步。 我突然想起白楚,我想我真是为了这个男人下作得要命了,居然这么神志不清地听从了麦乐的教唆,弄了这么些“烟花至极”的卡片作孽。可是,三舅姥爷的麦乐,你怎么会唆使我做这么有理想的事情,然后又前怕狼后怕虎地给半途而废了呢? 我没有麦乐那么好的肺活量,所以,我只好沉默着跟着她飞快地奔跑。 章节目录 正文第9章Chaptertwo(3) > 可是,我们的速度永远不可能和车相比,那个“姿色过人”的男人估计今天比较有闲情逸致,30迈的速度开上小车,悠闲地同我和麦乐“赛跑”。他不时地将那张戴上墨镜的脸挪出车窗展览一下那口整洁有序的白牙,或者不时地冲我和麦乐挥舞小胳膊。我侧脸看了看,他手里捏着的是我刚才贴的那张卡片。 他开始很深情地呼喊,啊唷,清纯?啊唷,靓丽?啊唷,女大学生?啊唷,真看不出啊,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有前途的职业啊? 我一听这些从他唇红齿白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神经深受刺激。你想啊,在这样的公路上有不少行人,我们三个,如此这般,仿佛从动物园里跑出来散步的动物一样,多么引人关注。而他又口中念念有词,估计路边观望国际情势的观众也明白了八九不离十。所以,在这样的羞愤之下,我就来了个大撒把,在奔跑中,把手中的卡片直接冲着他那张俊俏得令我不齿的脸上扬去,好风凭借力,那些卡片仿佛飞刀,齐刷刷冲着他那张还算有姿色的脸上砍去,同时,也砍向了路边的行人。 麦乐一看,傻眼了,她气喘吁吁地说,莫春,你真是个笨女人!你真是笨到你姥姥家去了! 果不其然,身后行人捡起卡片后,眼睛中的鄙夷之光如同火舌一样,蹿向我和麦乐。更重要的是街道上戴红袖章的老大爷和老大妈们也参与了这场赛跑。 最后,跑断气的我和麦乐被一位瘦老头和俩胖老太太给拦下了,原因是我们乱丢垃圾。在这个创卫生城市的重大日子里,我的不法行径让他们甚是愤怒。而罚款是他们愤怒的最好宣泄口。 老头看了看我扔掉的卡片,摇摇头,嘴巴里不知道念叨了些什么,但是大体意思是,现在的女大学生啊,现在的女大学生啊…… 我看着他脸上痛惜到扭曲的表情,觉得我当时的行为丢了全天下女大学生的脸。我该剖腹自杀,以死谢罪! 但是,实际上,我并没有实质行为,甚至“犯罪动机”也是在白楚漠视我的情况下,听了麦乐这个无聊女人的话。我和麦乐开始翻遍全身找钱交罚款。 开着小车与我们赛跑的那个无聊的男子,也下了车,在旁边颔首微笑,看我和麦乐翻口袋,一脸春风十里扬州路的爽到极致的欠揍表情。 麦乐摸索完全身后,很无辜地说,春儿,我没带钱包啊。我以为你会带的。 我从学生证中掏出四个钢镚,看了麦乐一眼,也很无辜的样子,说,我也是这样想的!老大! 说到这里,我和麦乐用非常哀婉凄艳的眼神望着给我们开罚单的瘦老头,希望他能网开一面。本来嘛,真是卫生城市的话,难道还能因为我扔的这几张破卡片就变得不卫生了吗? 那俩胖老太太有点不乐意,可能她们觉得我和麦乐的眼神太哀婉凄艳了,影响到了老头的工作判断力,甚至有些腐化老干部的意味,所以两个胖乎乎的老太太就像两把胖飞刀一样插入我们和老头的深情对望之间。其中一个比较不胖的老太太很机灵地提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姑娘,你把你学生证留下吧,等以后交了罚款我们就把你的学生证还给你! 我看了看麦乐,眼神中透露出的意味是,我才没有那么傻呢!就是在此跪地乞讨出这份罚款,我也不会蠢到把学生证押给这俩胖老太。 这类型的老太太有多么多事,我在我奶奶身上便深有体会了。记得小时候,我们住的院子里有一个老头家养的鸽子下了一枚比平时大的鸽蛋,就这么点没有新闻价值的小事,在我奶奶的多事之下,宣传成了我们院那个老头吃了一只鸽子后,下了一个巨大如鹅蛋的鸽蛋。后来某市报记者都来了,发现事情远不是听说的那样,便悻悻地离开了。离开时,我奶奶还拉住那记者的手,说她没有说谎,只不过是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或者说,很有娱乐大众的精神。 同理可得,如果我的学生证到了那俩老太太手里,估计两天之内,我肯定会接到学校的勒令退学的通知。原因是,有人检举我的“荒淫无度的行为”践踏了女大学生的生存空间和独立尊严。 就在那刻,我、麦乐、老头、胖老太太一、胖老太太二,形成了五行八卦的诡异排列。外加一个在旁边满脸春风看光景的“小车男”。 最后,还是“小车男”打破了这场沉默。他摘下墨镜,款款走上前,很帅地掏出黑色皮夹,替我向红袖章老头交上了罚款。 我顿时觉得那句话真对。她们说,男人掏钱的样子巨帅!就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极其无耻地幻想了一下,你说,刚才的情景要是换在我在某个商场里相中了一个巨大巨大如同牛头的钻石,这个男人甩手掏钱买下的话,那样子估计更帅吧!要真那样,我就把白楚抛弃给溪蓝那个小贱人,坚决放弃喜欢他! 其实,鬼都知道,巨大巨大的如同牛头的钻石在这个世界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就是存在“小车男”也未必买得起。就是“小车男”买得起,也未必会买给我。所以,亲爱的白楚,我怎么才能忘记你?怎么才能放弃我喜欢你的傻瓜念头? 目前,只有叫做白楚的这个男子,曾经为我的目光驻足过,在超市里,为初次谋面的我,买下了那副四十八元九角的毛皮手套。从此,我便死乞白赖地喜欢上了他,没心没肺没有原因! 就在我如此幻想和回忆的时候,红袖章瘦老头和俩胖老太太已经撤走了。麦乐刚要拉我离开,眼前的“小车男”玉手一伸,迅速地将我的学生证一把捞了过去,很随意地放在口袋里,张开他那双带点小妩媚的眼睛,冲我一脸温吞的笑,嘴角勾起一个诱人的弧线,满眼戏谑地说,我得押下这个证件,等你还我钱!你别当我是冤大头,初次见面,不认不识的,就替你交罚款! 说完,他很优雅的一个转身,将一个“狐媚至极”的背影留给了我,就钻进了他的小车。我刚要拉住他的车门,他就已经飞驰离去! 果真是好车,就是性能好! 10他要是要你死,你是不是也去死呢? 难道莫春你要交桃花运了吗?你这么一瘦骨伶仃的姑娘,居然也有人会看上眼了?是他疯了,还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一整天,麦乐都在对着我念念有词地重复这一句话。 一整天,麦乐的脑袋都以我为中心做公转运动。 一整天,麦乐都卧在沙发上苦思冥想,却得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说,莫春,我该带你去庙里算算命!看看到底是不是你的春天真的到了。 我问麦乐,你不休息了吗?你晚上不跑场子了吗?你怎么这么有八卦精神?你毕业后去做娱记好了! 麦乐一下子就蹦了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笑,说,我休息个屁,我跑场子个屁,我现在的主要精力就是帮你搞定那个“小财神男”,有你莫春吃的,我麦乐还惆怅个啥!咱们两个就挂在这棵大树上活着好了。我…… 麦乐的话音还没落,白楚的电话就打来了。 我放弃听麦乐的“乌托邦”,接起了白楚的电话。我确实很没出息,面对他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张扬,而是非常“绵羊”。我喜欢他的声音,我总觉得他的声音好像是隔着空际而来,落入我的耳蜗,一切便尘埃落定。 白楚问我,莫春,你今晚有时间吗? 我很马屁精地说,有啊。说的时候,声音透着无限的柔情蜜意,听得旁边的麦乐直发抖,冲我做呕吐状。 白楚想了想说,莫春,你替我照顾一下溪蓝吧,我要离开几天,去青岛组织一个画展,我放心不下她。 我当时无比的愤怒,我很想说,你他妈放心不下,你就左手抱着氧气管,右手抱着那个林黛玉一起上飞机好了,干吗要拖累姑奶奶我?! 但是,我能这样说吗?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如此说过,自然不会在今天突然变得面目狰狞起来。我继续在白楚面前装可爱的小绵羊,我说咩咩咩,我马上、立刻、at once、right now就去医院! 麦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摇头,疯子!然后继续做呕吐状。最后,可能是把自己给恶心住了,这妞直接冲进卫生间里,半天后,脸色苍白着出来,对我笑了笑,说,莫春,我发誓,我再也不听你和白楚说话了,我会疯掉的!你真装!太装了! 我收拾了一下,说,麦乐,我走了,我得去照顾小黛玉了,我要趁白楚离开的这些日子将她送回天庭!等着不日后喊我白夫人啊! 麦乐在我身后冷笑,告诉那个白楚,有本事给那妞弄个特级看护,二十四小时有人看护!怎么总是连累你?要说莫春,你也真够猥琐!他让你去看护,你就去看护?他要是要你死,你是不是也去死呢? 我说,麦乐,你这是严重的心理变态!没有爱情眷顾的女人啊。你这辈子就这么阴暗地活着吧! 离开前,我又狐疑地看了看麦乐,因为今天,我突然从她身上嗅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气息,那是一种特殊的愤懑,对白楚的! 不是同以往那样,对溪蓝的。 千真万确是对白楚的! 难道她被莫帆和胡为乐那两个小混蛋给同化了?都将因我而对溪蓝产生的愤恨,转移到了白楚白公子身上?我还记得,当白楚告诉我他喜欢溪蓝,喜欢她身上那种很“琉璃”很透明的感觉时,我哭得死去活来,满脸眼泪和鼻涕。就连去便利店买水果也心不在焉,以前每次称好重量,付完钱,我都会再死皮赖脸多拿人家三个水果。可是那天我太伤心欲绝了,以至于就多拿了两个,回家一看,这两个苹果,一个是烂了个小洞,一个烂了个大洞。无可奈何,我只好抱着这两个烂苹果继续哭,我都不知道是心疼白楚还是心疼这两个错拿的苹果。我一边哭,一边说,白楚,你猪狗不如! 当时的莫帆和胡为乐正在写物理作业,为牛顿三定律惆怅。一听我哭得这么伤心欲绝,莫帆就扛着物理书跑过来,问我,姐姐,你怎么了? 我说,没怎么,就看你被牛顿那老青年折腾,姐姐心疼。然后冲他晃晃手中的两个烂苹果,说,要是当年是俩烂苹果砸牛顿头上,估计他的脑袋就被砸臭了,也就没有这么多引力那么多定律了,你和胡为乐也就可以少受苦了。 莫帆一听满心感动,他觉得我作为一个姐姐,虽然给了他的童年很多的暴打和臭揍,但是还是从心里疼他的。而他又不是傻瓜,又不是不知道白楚伤害了我“幼嫩的感情”,所以当下,他放下物理书,钻进厨房,扛了两把菜刀和胡为乐冲出了家门。 后来,我和麦乐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莫帆和胡为乐扯回家里,继续写物理作业。当时麦乐是这么吓唬莫帆的,她说,你这小子真砍了白楚的话,你姐姐可就一标准的寡妇了!莫帆一听“寡妇”这两个字实在太梗得慌,就有所动摇。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却依旧举着菜刀对莫帆狂叫,寡妇怎么了?先砍了白楚再说。莫春当了寡妇,我顶上! 莫帆一听胡为乐说,他愿意接纳“寡妇”的我,本来产生了动摇的心,彻底回转了。他不愧是拿胡为乐当好朋友,一想本来自己一个人活在我的魔爪下已经够痛苦了,要真是胡为乐取代了白楚,也活在了我的魔爪之下,那实在是太水深火热了。所以,为了好朋友能够健康成长,他放弃了砍死白楚的念头。 因为痛恨莫帆的冲动和鲁莽,因为他的这些行为让我想起了于远方那个男人的罪过,让我想起了他带给我和莫帆以及整个家庭的耻辱。所以那天,我当着胡为乐和麦乐的面,对莫帆又拳脚相加,打得他鼻青脸肿。我说,于莫帆,你给我听好了,你以后少给我这么暴戾!以后你再有这样的苗头,姐姐我pia死你! 章节目录 正文第10章Chaptertwo(4) > 莫帆也很没出息地捂着脸,倔强地看着我,就是不落泪。他擦擦嘴巴上的血,说,姐姐,我就是不想有人让你哭……然后把剩下的话生生地憋回嘴巴里。 我狠心转身,拉着麦乐抱着两个烂苹果离开,不肯多看莫帆一眼。 亲爱的莫帆,你要说什么呢?你要说,亲爱的姐姐,从小我们就相依为命,从小你就为我受苦,从小你就站在我面前,帮我挡住那些小孩的拳打脚踢,所以,亲爱的姐姐,莫帆长大了,就绝对不允许别人对你有一点点的伤害!不许那个你爱的男人辜负你!不许他让你流泪!因为,我会像你曾经保护小时候的我一样,来保护现在的你! 想到这里,我的眼睛湿了一大片,心里说,十五岁的莫帆,十五岁的小屁孩,懂个屁。可是,亲爱的莫帆,你知道吗?莫春的嘴角,现在是一个很美的弧线。 其实,我不该打你!只是,我不想你成为另一个于远方。由莫春最亲爱的人,变成一个人人痛恨的罪犯。 麦乐问我,莫春,你哭什么?是莫帆被你狂殴,不是你被莫帆狂殴好不好?你哭个便便哭个屁! 我抬眼,把两个烂苹果放到麦乐眼前说,你看,我拿了两个烂苹果,我白费力了,我能不哭吗? 所以,这么多年来,莫帆和胡为乐这两个小男孩,一直对白楚横眉冷对,跟有杀父之仇似的。难道,现在的麦乐也被他们给感染了? 除非是我被那个该死的“小车男”那双无敌桃花眼给弄恍惚了,产生了错觉。 11我满是心酸地接受了白楚的使命。 我出门的时候,忘记了自己最近进入了财政赤字阶段,竟然还是奢侈无度地坐上了计程车。我想,我是想白楚了。想他淡淡的眉,淡淡的眼,甚至想他总是充满淡淡倦意的唇,还有他无意之间对我流露出的温柔,他指尖微微的暖。所以,才这么急于见到他。 病床上,溪蓝睡得很安静。她面容虽然苍白,但是还是很恬淡,很安适,全然没有我脸上奔波的烟火气息。我突然发现,我还真是很俗!看样子,白楚这样的男子还真得配上溪蓝这样仙气飘飘的小仙女。 想到这里,我暗自自卑了一下,转眼看了看一边傻坐着静静地看着溪蓝的白楚,浅笑,很体贴地说,你回去休息吧,不是要离开这里吗?来回奔波的,那么辛苦,这里我来照顾好了,你不要担心了。溪蓝不会有事的。 白楚抬头看了我一眼,温柔地笑了笑,漂亮的眼睛中透出一丝淡淡的内疚,说,我是不放心医院的护士,虽然是特级看护。但是,莫春,你知道的…… 天知道,白楚的话,竟然让我卑微地骄傲了一下,我竟然会傻乎乎地觉得他是这样地信任我,重视我。 白楚刚要对我说什么,这时我的手机竟然响起来了。铃声在这个安静的病房里有些吵,所以白楚的眉头微微地皱了一下,我很识相地退出病房,奔到走廊的尽头。 这个陌生的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屏幕上。接起来后,那个低沉中带着戏谑的声音传过来,啊唷,居然不是空号啊!真没想到。 我一听是那个抢走我学生证的无耻“小车男”,声音也变得刻薄起来。你找哪位姑娘呢,先生?我们这里什么样的姑娘都有,来,给个标准吧!小青年! 我以为我的嚣张能让“小车男”的气焰给矮下去,没想到他继续啧啧有声地奚落我,啊唷,现如今的女孩子啊,真要命,我算见识了!你别给我说话!安静地给我听好了!我给你打电话的原因是我回家后发现我忘记给你留名片了。我给你打电话的意思是,让你记住我的手机号码,什么时候想拿回你的学生证,就来给我还钱! 我瘪瘪嘴巴,很不屑地应了一句,好的,小车男! 电话那头的气焰竟然更盛了,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说,讨厌!人家不叫小车男,人家叫纪戎歌。 我当下沉默了。 小车男也沉默了。 半天后,他哈哈大笑,说,不恶心你了,莫春同学。你睡觉去吧,同时也祝福您老人家早日钓到金龟婿,早日修成正果!哈里路亚。 我挂电话的时候,冷哼了一句,哈里路亚你个乌龟蛋!见你的上帝,修你的正果去吧!你三舅姥爷的! 回头时,却见白楚就在我的对面,嘴巴张得老大,一脸不敢相信地看着我。 我继续眯着眼睛笑,作小绵羊状,你、你怎么过来了? 白楚说,我出来透透气。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册子,上面记得满满的全是笑话,他说,这是我抄下来的,你多看看,等溪蓝醒来的时候,就给她讲着听,她需要一个好心情。 我满是心酸地接受了白楚的使命,还得满脸春风作热情洋溢状,表示一定不辜负革命不辜负党,一定让红旗万山飘红。 白楚说,莫春,我下楼去买点东西,回头就来。他说,莫春,你先去替我看着溪蓝,我怕她突然醒来,看不到人会害怕。 他说,会害怕。说这话的时候,他眼神中的眷恋和疼爱,是纠结不尽的。 我看着白楚下楼,心情潮湿得厉害。我很想说,白楚,白楚,你回头看看我!你看看我!难道你真的看不到我这么一个大活人的存在吗?我比溪蓝可生动新鲜多了。我可不会只躺在床上做干尸,我至少还会蹦蹦跳跳,还会扮小绵羊。 莫春,你个傻瓜!你当感情是叫卖水果吗? 傻瓜啊。 12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我走进病房后,溪蓝已经醒来,她看了看我,很安静地笑了,但眼睛里却流露着一种明显的疏离。她张了张嘴巴,示意我,她口渴了。 于是我就去给她倒水,然后很贤惠地用手背试了试水温,才轻轻将她扶起,放到她的唇边。看她一口一口很小心地喝掉,我心理就特别不平衡。我问她,溪蓝,你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怎么跟得道成仙似的,生活得这么悠闲? 溪蓝张开眼睛看了看我,眼神晶莹。 她知道我对她的不满,想必也是知道我对白楚的喜欢,就像我知道她很聪明,自然不会在白楚面前对我进行诋毁。她的聪明在于,她从不在白楚面前有任何是非。所以,我才如此有恃无恐地对她冷冷语。 我真不是好人,欺负一个如此软弱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还曾那样甜蜜地喊我姐姐,还曾那样在我生命中走过。 白楚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继续我对这个软弱女子的欺负。我说,溪蓝,别看你现在这么被白楚这个混蛋眷顾,总有一天,你死了,他就是我的了。我无比恶毒地来了一句,溪蓝,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白楚将一包水果放在桌子上,看着我和溪蓝,说,莫春,你在给她讲什么呢? 我很镇定地说,没什么,我在给她讲,白楚你对她的爱情是春蚕到死啊。 溪蓝很安静地对白楚笑笑,应和了我的话。 我找了个借口走出病房,把时间留给白楚同溪蓝道别。白楚同学真是一个好男人啊,即使外出,也要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 只是,这种幸福,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身上?! 难道和麦乐这个从不恋爱的女人一起待久了,老天也忘记我是一个很想恋爱的女人了吗? 哦,不。 是很想恋爱的女孩。 麦乐自从被那个184网友给刺激了之后,就绝情绝爱了。我和黄小诗眼睁睁看着这个本来很花痴的女人变得酷酷的,游走在纵情娱乐的边缘。 而黄小诗在升入大学之后,变得更加沉默,沉默地束着马尾辫,掩饰着曾因我而留下的伤,孤单地看着校园之中,那些女孩长发飞扬的模样。而这些女孩子中,也包括我和麦乐。遗憾的是,没有她,黄小诗。 她谨慎地走在校园中,小心翼翼的模样。而我,依旧穿着拖鞋横行在校园里,只是左脚上没有“巴依老爷”,而“阿凡提”也被我安置在抽屉底下。暗无天日地等待着,曾经与它和谐共处的“巴依老爷”回来。 两只拖鞋,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那么,会不会有这么一天,我与我心爱的人,也会如此这般,毫无预兆地零落天涯?尽管知道他还在这个世界上,却不知道,他在哪里。 想到这里,我的心陡生酸涩。幸福永远不属于我,此时,它和白楚一样,都属于那个叫溪蓝的女孩子。 还记得不久前,溪蓝突然病危,在特护室里面安静得如同秋天的叶子。那个时候的白楚,一直骄傲的白楚,竟然在我和麦乐面前长醉后嚎啕大哭,就像一个不能被满足的小孩一样。可是那些烫人的眼泪中,没有一滴属于莫春,全部的全部都属于溪蓝。 那个夜里,我独自离开了酒吧,一身落寞,无限难过,将大醉的白楚和麦乐丢在了里面。离开前,我对麦乐说,我真难受啊!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傻男人,而这个傻男人居然去喜欢一个那么傻的女人。 麦乐就那么心疼地看着我,大概她没想到,一向风风火火地跟着她厮混的我,居然也会有如此的纠结,只为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 那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这个男子的喜欢竟然是那样的无望。即使我曾在梧桐树下埋下了他的名和姓,而他对我,仍然只是一个飘渺的梦。 那天夜里,星星很亮,夜风很冷。我从街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再从最北端一直走到最南端,来来回回地走。 来来回回地走。 我想,我得走多远的路,才能与白楚再次相遇,然后,恰好,那时的他,喜欢上了那时的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再如何喜欢他,却也不在他的心上。 暗恋,真他三舅姥爷的苦啊! 白楚离开后这些天,我开始谨遵他的圣命,给溪蓝小仙女讲笑话。 我上午坐在病床前,说,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隔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溪蓝很柔弱地摇头,但是瞳孔里却透着针一样的神情。 我白了她一眼,说,死了!然后我就咧着嘴巴很开心地笑。我非常喜欢“死了”这个词,真是简单明了地表达了我的心境。 中午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讲笑话,仍然是: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隔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死了!…… 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隔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死了!…… 总之,在那些天里,我和麦乐轮换着上课,轮换着来照顾溪蓝小仙女。我确实很听白楚的话,每天给溪蓝讲笑话。但是,白楚并没有说,不可以天天讲同一个笑话的! 三天后,白楚一下飞机就奔赴病房。我和麦乐当下就成了下岗职工。 白楚看到麦乐的时候,眼睛都没抬一下,只说,你也在这里? 麦乐笑了笑,声调有些冷硬,说,怎么了?我不该在这里吗?碍着你的眼了吗? 我没空看她和白楚因为我吵架,拽着她就走。 走出医院后,我对麦乐笑,你干吗呢?在我面前调戏白楚?小妞,你不想混了! 麦乐看了看我,表情严肃得跟水母一样,说,少来!我不过是要看看,这个混蛋男人对你无视的同时,对你的朋友是不是也那么无视!我要看看他的眼里到底对你有没有半分的感情,否则,凭什么对你呼来喝去! 然后,她平息了一下怒气,问我,莫春,你的学生证领回来了没有?可是快要期末考试了,正是用学生证的时候了。 麦乐的话让我脑袋充血,让我想起了那个叫纪戎歌的男子,想起了他不动声色地喊过我的名字,他说,莫春同学。 是的,喊“莫春”这两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是那样的波澜不惊,仿佛我就该叫莫春,也或者我叫什么都可以,只要我是我,是那个在他车上乱贴一气的姑娘。这全然不像当时的白楚,那么惊愕。 纪戎歌。纪戎歌? 章节目录 正文第11章Chaptertwo(5) > 一时之间,我突然记不清他的样子,他的脸了。就像我突然记不得曾经幻想过的那个王子的脸。 13我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女人。 因为白楚同学一门心思放在了生病的溪蓝小仙女身上,我的画艺水平飞流直下,生活有些饥寒交迫。外加上次因为乱扔卡片被红袖章瘦老头罚款而身欠纪戎歌先生一百大洋,我突然觉得生活毫无希望。所以,我向命运妥协了,接受了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的安排——走她的场子,做假唱。 原因是,麦乐同学最近在各个酒吧似乎混得如鱼得水,风生水起。 第一次做这份无耻的工作的时候,姚麦乐这个小狐狸精给我化了个浓妆,弄得我在幽暗的灯光下人鬼不分。说得好听点是古墓丽影,不好听一点是黑山老妖! 我跟麦乐说,要是给我弟弟莫帆看到了,他会跳起来用金箍棒砸死我的! 麦乐说,得了,姐姐,我是怕你紧张,用浓妆掩饰你的表情,我好心没好报! 我指了指身上的肥大衣服,问麦乐,这个衣服太夸张了吧?被单吗? 麦乐说,笨蛋,这是汉服! 我说,麦乐,你可要冷静!你唱大戏呢还是唱歌? 麦乐说,当然唱歌!这不是咬表现古今的反差,给观赏的人形成巨大的心理刺激吗,你懂什么?这叫包装!最近你不上网吗?不懂什么叫复兴汉服吗? 我认命地点点头,说,麦乐,我懂了。汉服,原来汉服就是大床单!怪不得我小时候总是把被单披在身上呢,原来我从小就不忘祖。要不要找黄小诗过来帮我做一下亲友团啊,我紧张啊。 麦乐翻了下白眼,说,好了,别闹了。如今找黄小诗可不容易,得预约啊。 麦乐之所以这么刻薄,是因为前几天她和黄小诗闹了很大的意见。其实,我们三个争争吵吵的也习惯了。 那是刚下晚自习回去的时候,我们听到寝室里秦岚和黄小诗在争执。黄小诗很气愤地骂秦岚不要脸!偷看别人的日记! 我刚要推开门,就被麦乐捞了回去,她说,莫春,喏,听听秦岚会爆出咱家黄小诗的日记里写着什么。其实我也想偷看这小妞的日记哎……可惜一直没有得手,嘿嘿。 我瞥了“贼眉鼠眼”的麦乐一眼,说,你这样的人,人品太爆发了。八婆! 麦乐就使劲地掐了我一把,我硬是忍住了这虐待,躲在门后没有叫出声音来,因为我比麦乐还八婆,还具有娱乐精神。我难得偷听一下别人吵架啊,虽然别人里面有黄小诗。嘿嘿。但是我不介意八婆我的好朋友的。不过里面要是真掐起来,我还是会两肋插着麦乐进去帮黄小诗狂虐秦岚的。 正在我和麦乐相互比内力的时候,里面已经开始大声争吵了。 秦岚这个黄瓜条女人毫不示弱地用她的哈密瓜声音攻击黄小诗,她说,你这个人,平日看你挺斯文,和麦乐她们玩得极好,可背地里你却对你的朋友下毒手,真不要脸! 黄小诗就怒视着秦岚,说,你凭什么看我的日记?!你等着!有你好果子吃! 秦岚轻蔑地笑,说,得了吧!你是不是要把那俩傻瓜喊回来,一起灭了我啊?你给我喊那俩傻瓜回来看看!你敢! 我和麦乐在门外听得一愣一愣的。麦乐问我,春儿,是不是骂咱俩是傻瓜呢? 我点点头,好像是的。 麦乐说,我代表人民灭了秦岚这贱人去! 她刚要推门,却听秦岚在室内狂笑不止,似乎在指着黄小诗的鼻子大骂,说,黄小诗,你别整日里在那俩猪头面前装柔弱!你不是在日记里说了吗?你嫉妒她们啊,愤恨为什么你们三个都是苦孩子,偏偏就你有后妈,你受虐待!其实那俩猪头比你好,她们肯定不会像你这样,想把自己的苦施加给别人的! 黄小诗说,秦岚,你闭嘴!你信不信我让你倒霉! 秦岚就笑,说,我信啊。你多厉害,你可有后台啊,你不是跟麦乐驻唱的那个畅乐园的骆驼脸邱总关系良好吗?不过,我要是倒霉了,恐怕有人比我还要倒霉吧?麦乐那鞭炮芯子的女人,要是知道当年她清纯的小网恋断送在你手里……她非将你揍成喇叭花不可! 麦乐看了看我,说,莫春,我有那么恐怖吗?突然,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网恋?她吃惊地看着我。 我也吃惊地回望着麦乐。 本来就是嘛,184网友事件跟黄小诗有什么关系啊?难道本来184很瘦,却被黄小诗给踩成了大胖子?好奇心盖过了麦乐和我想冲进去的欲望,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将耳朵紧贴到门上。 黄小诗不知道是不是在撕日记,秦岚在一边说尽了风凉话,她说,黄小诗,我要是你的话,我这么对朋友,我就死了算了我! 黄小诗推了秦岚一把,说,你走开! 秦岚冷哼了一句,要我跟你这样披着羊皮的狼在一起,我也难受。说完就要往门外走,不想却被黄小诗一把抓住了。 黄小诗说,秦岚,你不要这么咄咄逼人!你偷看我的日记,你品德也高尚不到哪里去!我就是不能看着麦乐和莫春比我幸福,怎么了?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多么痛苦!莫春,她父亲进了监狱,母亲改嫁,可是她有奶奶,有弟弟,有白楚那样的男人疼她。麦乐虽然是父母双双空难,但是她开始了网恋,有关心她的小网友,可是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有!她们笑,她们跟我说她们的开心和幸福!可是我不幸福!当时的我一点都不幸福!我快要被我后妈折磨死了!可我却要陪着她们笑,陪着她们装开心!所以,有的时候,我确实会做错事!我知道麦乐要和她的网友见面,所以,我才请了一个大胖子提前过去将她吓跑……我实在不愿意再看着她们都这样幸福,而就我自己孤独了!我高中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小男孩,但是,他却看到了我头发上那个永远的秃疤,不肯再喜欢我!我根本就没有朋友!她们两个才是真的好,而我呢,永远不可能成为她们最重要的人!我只有日记做我的朋友! 秦岚大概被黄小诗这一顿疯狂的说辞吓呆了,同样,呆在门外的还有我和麦乐。 麦乐的脸色异常难看,嘴唇轻轻地抖了一下。 我说,麦乐,我真的很对不起黄小诗。 麦乐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她说,莫春,她对不起我的初恋哇!说着,一脚踹开了门,旋风一样卷进了寝室。 谁知秦岚正在门口,麦乐踹门力度过大,门直接撞在了秦岚脸上。秦岚直接倒在了地上,满脸是血。大概她怎么也没想到,麦乐作为她的命中克星,如何也得终结她这么一次! 那一天,我们急着送秦岚去医院,麦乐也忘记追究黄小诗当年的迫害了。她一直闷着声音,黄小诗也闷着声音。 这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三人之间,唯一一次如此长时间的沉默。 后来,黄小诗找过麦乐和我,她低着眉,眼睛中依稀有泪,说,那些都是年少时候的事情,她一直都在为此内疚,但是,她没有想到会被秦岚给看到。她说,秦岚只看到了她当时的心理不平衡,并没有看到日记中她为此一直抱有的内疚。 最后,她说,麦乐,你原谅我吧。我一直都想跟你说对不起。是我害得你到现在也没有找男朋友…… 麦乐抬头看着太阳,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她的脸上,她什么都不肯说,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肯信任的光芒,手紧紧握住我的手,生怕我的手也会像此时的黄小诗一样,失去了原来的温暖和温柔。 我看着流着眼泪的黄小诗,心里涌起一阵翻江倒海的难过。我确实对不起她。我确实确实对不起她。那个秃疤,不仅仅留在了她的脑袋上,更是留在了她的心上。 黄小诗流着眼泪离开的时候,我问麦乐,我们三个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这样脆弱啊? 麦乐仰起脸,沉思了一会儿,并没有回答,只是问我,莫春,你说,我和你之间,会不会有这么一天,突然发现对方居然在心底如此掂量着自己呢? 我很坚决地摇了摇脑袋,紧紧盯着麦乐,说,麦乐啊,我只知道,我们从小到大一起经历了比别人多好多的困难,在我哭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只有你,和黄小诗……说黄小诗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轻轻咬了一下嘴唇。 麦乐笑了笑,说,咱俩别跟文学女青年似的在这里煽情了!你要是伤害我的话,莫春……她轻轻地笑着,咬了咬下唇,看着我,不说下文。 我说,我要是伤害你的话,你就杀了我吧。 麦乐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这是麦乐这辈子到此为止跟我说过的最煽情的话。想当年,她护着被那些小孩子欺负的我在桌子底下哭的时候,就只会哭得眼泪鼻涕流到一起,丑得跟小猪头一样,也不会说一句这样动听的话。 而此刻,这个国色天香的麦乐女王正在忙着给登台“假唱”的我披“床单”,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在意着黄小诗对她初恋的扼杀,我多么希望她能够忘记啊,我真的不想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感情就这样休克。 麦乐给我弄好“床单”汉服后,看了我一眼,说,莫春啊,今天你是第一次,我在你身边,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我就上台,说这是一次娱乐,给你解围。如果一切顺利,那么,这三亩地就是你的天下了,如何?赚了钱算你的!算姐姐我救济你家莫帆! 我一听,麦乐这句“今天你是第一次”,就觉得她特像妓院老鸨,而我特别像被待价而沽的那啥啥啥,心里正不是滋味呢,后来听到她说“赚了钱算你的”,我就立刻恢复了元气,很小人得志地说,一为定,你给我画押! 麦乐看都没看我,跟旁边的一个小服务生嘀咕了几句,然后就像水蛇一样滑向正低头调音乐的dj,又是一番耳语,貌似蛮开心的样子。 不久,在我正穿着“床单”猫着腰狂吃西瓜果盘的时候,毫无预备地,就被姚麦乐这个小狐狸推上了断头台。 第一次啊。 我口里还叼着西瓜,被麦乐这么一推,又加上激动,一口西瓜水跟着就喷了出来,流到嘴巴边上,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跟吸血女鬼一个德行。 下面的那些牛鬼蛇神一样舞动着的男女青年们,一看我口喷鲜血的模样,一个个大声惊呼,哇塞!这个歌手好时尚、好前卫、好另类啊!说完,一个个扭动得更狂野了。 面对着如此氛围,如此人群,为了人民币,为了莫帆同学每天能多吃一个荷包蛋,为了我能多烫几次头发,我莫春豁出去了! 事实证明了我的表演张力不在麦乐之下,我一边嚼着西瓜,一边将口型对得天衣无缝、浑然天成。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些卡在嗓子里的西瓜子,我不能吐到地上。 后来,在我的“歌声”中,人群越来越哈皮。那些挤到高台上试图在我面前热舞的哥哥妹妹,均被我毫不客气地甩着小萝卜腿踢了下去,我担心他们的狂舞挤掉了我手中的话筒,那样我可就糗大了。 当夜,粉红色的钞票就温暖了我的梦乡,我还梦到我将其中最旧的那张,甩到纪戎歌那张粉嫩的小脸上,抢回了自己的学生证。而且带着这个学生证进入考场后,我怎样抄袭都没有被监考老师逮到。当下,我就获得了全学院第一名,拿去了一等奖学金——又是粉红色的钞票! 虽然只是一场梦,但是麦乐那天晚上确实表扬了我,说我是个非常有前途的女人。 为了表示我对麦乐的感谢,我说要请她喝酒,结果,一向烟酒俱沾的她竟然拒绝了。昏黄的灯光下,她对我笑着,脸上是淡淡倦倦的温柔,温柔得不像我所认识的麦乐。 章节目录 正文第12章Chapterthree(1) > 14麦乐,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这个如此巨大的秘密! 后来的半个月,我和麦乐四处跑场子。当然,我只在一个场子里面混,而麦乐要去三个以上的场子。所以,每次我披着“床单”糊弄完了台下那群狂舞的男女后,就跑去麦乐所驻唱的地方听她唱歌。 可是,有一天,我糊弄完自己的“工作”后,找到麦乐的时候,却见她正在被一群人劝酒,麦乐一向很豪爽,也很拼命,但是这一次,她却左躲右闪的,怎么也不肯碰那杯酒。其中一个胖子有些不耐烦了,推搡了她一把,麦乐就轻飘飘地倒在了吧台前。如同一只折翼的蝴蝶,在我面前,安静地倒下。 我跑上前,推开人群,拉起麦乐,万分焦急地看着她。我说,麦乐,麦乐,你怎么了?你醒醒。 麦乐一直一直昏迷着,额角鼓起老高。 继续拼酒和热舞的人群中,没有人肯将目光停留在我们这两个女孩身上。我不熟悉这个吧里的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服务生。 我只能拨打电话向白楚求救。 可是话筒里却响起那个令人绝望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我再拨打黄小诗的手机,那个令人绝望的女声换了种方式继续折磨我:您所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我心想,难道黄小诗去火星了? 我本想向胡为乐求救,但是想到他和莫帆一样都在高中的宿舍中,就是插翅也飞不出来,所以,我只好拨打120。 可是,在那之前,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拨打了纪戎歌的号码,因为面对着躺在地上脸色苍白的麦乐,我确实无助到了极点。 我几乎是哭着对他说的,我说,你快来帮帮我吧,我没办法了,我谁都找不到了。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因为周围的喧闹和嘈杂,电话那端的他只能焦急地追问,你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最后,他干脆喊,你快说你在哪里!!! 我一边抱着麦乐,一边大声哭着说,我在火凤凰…… 有没有那么一个男子,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刻,如同天神一样来到你面前,将你带走?如果有,那么,任凭时光如何更迭,你也会在几千几万个轮回中记住他的容颜。 纪戎歌就是这样出现在我身边的,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照射在他的脸上,有些冷漠,他的眼神中带着微微的凛冽。 本是“仇敌”一般的一面之缘,可我却将他带进了这个令人极其无语的事情之中。在昏暗的灯光下,望着他穿过人群走来,我哭出了声音。 他看到我,眼神里突生了一份纠结的柔软,但只是那么淡漠的一瞥,什么话也没问我。他俯身抱起麦乐,额前的发微微落下,遮住他明净的额,遮过他黝黑的眼。他回头,冷漠的唇角弯起一丝不悦的弧线。他说,跟我走!坚定而有力。 跟我走。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有哪个男子,用这样不容置疑的口吻,如此坚定地说出这三个字。那一刻,这三个字,意味着这个男子可给予我的最大的保护。 我含着眼泪,一边思考黄小诗是去了火星还是月球,一边跟在纪戎歌的身后。他抱着麦乐,穿过整个大厅,面色冷峻,神情凝重,将我们带离。 将麦乐送入了急诊室后,纪戎歌回头看着我,面色有些难看。他冷着清亮的眼眸,问我,莫春,我还以为你是蛮清纯的姑娘,你大半夜跑到那种地方干什么? 天。 第一次有人说,叫莫春这个名字的我,是个清纯的姑娘。是我耳朵出了问题,还是纪戎歌这个男人的嘴巴抑或大脑出了问题? 还没等我回答,更没等纪戎歌的脸色好转,一个令他脸色变得更难看的消息,从对面走来的小护士的嘴里冒出来,在我们的耳廓前炸开了花。 小护士面无表情地对纪戎歌说,你女朋友怀孕了,你怎么还让她这么操劳呢? 纪戎歌的脸色难看得要命,原本优雅如王子一样的脸,就好像放了苏打粉的发面馒头。 我却呆立在原地。 好像中华五千年发明的炸药全部一起爆炸在我面前,将我炸得回不了神。麦乐她……她会怀孕?三舅姥爷的,有没有搞错?她可不是植物啊,可以自授花粉。更重要的是,麦乐自从184事件后,连个初恋都没有过。难道她踩到了恐龙脚印,也给怀上了一个哪吒不成? 仓皇之中,我拉住那个刚要转身离开的小护士,问她,你确定?你果真确定?怎么会这样啊? 小护士很不耐烦地甩开我,估计她在心里当我们是可耻的三角恋,正在纠缠不清之中,所以,她特鄙视地看了我这个她心中认为的第三者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了。 纪戎歌脸色缓和了很久,看了看我,说不出是什么表情,很怪异。他声调生硬,眼神游离,漂亮的嘴唇微微一扯,冷冷地说,莫春,要不,你也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 我一巴掌抡在他脸上,眼睛像喷火的烽火轮,顺便也恶语奉还了他,你才该去检查一下,看看得没得世纪绝症! 我和眼前这个男子,从几日前的陌生,到他开着车以30迈的速度追赶我时语的戏谑,再到我为他刚刚从天而降的感恩,再再到此刻的仇视,仿佛是一夕之间,我们便经历了别人需要多年才能经历的情感纠葛。 纪戎歌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中闪过如春水上的薄冰一样的冷光。他抬起手,轻轻擦了擦自己的唇角,说,你知道不知道,你是第一个给我甩耳光的女人?! 我为他刚才的话愤怒,但更为自己甩他的耳光而颤抖,但是,我依旧故作镇定地冲他喊,这是你自找的! 纪戎歌的脸上,闪过一丝仿佛宿命一样的表情,虽然愤恨,但是又仿佛我这耳光是理所当然的,是他对于某件隐藏在命运深处的事情的一种偿还。 突然,他淡淡一笑,脸上浮上了一个坏坏的表情,眼睛里闪过幽冷的光。他一手捉住我的手,一手捏着我的下巴,说,莫春,你恐怕也是自找的!你要为你刚才的行为付出代价…… 你想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 哦?你、想、我、干……什么?纪戎歌一把把我捞进他怀里,指着他腮边的那四道胭脂红色的巴掌印痕,眼睛里闪过一丝邪魅的笑,那笑容吓得我差点昏死过去。他说,我今天晚上大半夜跑过来,英雄救美一场,你不以身相许倒罢了,反而赏给了我一巴掌。我难道今天半夜睡肿脑袋,就为了你一巴掌来的吗?我难道不该干、点儿、其他的事情吗?说到这里,他唇角的弧度弯得更深了。 说完,他看了看仿佛被非礼了一般挣扎的我,笑笑,轻轻一撒手,正在挣扎的我一下子失去了依托,栽在了墙上。 他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笑道,怕是你很乐意被我非礼吧?别表现得这么迫不得已似的…… 没等他说完,我抬起无敌鸳鸯脚,一脚踢中了他的要害……我说,你去死吧!说完,没来得及看纪戎歌那痛苦的表情,就冲麦乐的病房跑去。 我很惊讶于自己的冲动。此时的我,好像一只拔掉了刺的刺猬。因为麦乐怀孕这个消息,我突然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陌生不可信任,并且充满了难以预知的东西,那些东西让我莫名恐惧,让我莫名不安,让我拼命想寻回原来的刺,刺向离我最近的人。 比如此时的纪戎歌。 15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 纪戎歌被我一脚踢走之后,那一夜,我一直在医院里坐到天亮。白楚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轻轻一碰,他就碎掉了,碎成好梦一样。 一直以来,我都迷信好梦会成真。可是,好梦其实是用来碎给我们看的。 第二天,我带麦乐离开的时候,纪戎歌连同他的“坐骑”一起出现在医院门口。他缓缓放下车窗,探出头。晨风轻轻亲吻过他纯黑色的头发,还有他纯黑色的眼睛。 他冲我晃晃手中的学生证,一脸倦色,很无所谓地说,昨天忘记丢给你了。 听听,他居然说,“丢”给我。 然后,他又故作很无意地看了看我和麦乐,撇了撇嘴巴,说,顺便捎你们一程吧。 本来看到他的时候,我还大惊失色,心想,难道他是来蹲点反击我的? 可后来听他语如此良善,我不禁好笑,难道我一脚将他从地痞恶霸踩成良家妇男了?还是他准备开着车拉上我和麦乐同归于尽,以报我的一脚之仇?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仿佛看透了我的小心思一般,眼角瞥出淡淡的一丝不屑,好像在嘲笑我的多疑猜忌一样。 后座上,麦乐的视线一直游离在窗外。那些从车窗上滑过的风景,如同电影画面一样疾驰,抓不到手中,温暖不到心里。 我抬头,偶尔在观后镜中与纪戎歌的视线相碰。其实,我很想为我昨晚的行为道歉的,其实,我不是那么无理的女孩。 只是,麦乐身上这突发的事件,让我整个人都懵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麦乐,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关于麦乐的记忆,于我永远只停留在那个躲在桌子底下陪我哭泣到鼻涕流满脸的小女孩,只停留在冒冒失失和我一起去楼道里蹲点预谋毒打黄小诗她后妈的那个疯狂少女。而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这个带着几分呆滞和麻木的姑娘。 中午,我去食堂给麦乐买了满满一份鸡汤,端到她眼前。麦乐一直在发愣,睫毛安静地落在眼底,薄薄的,就像天使折断了翅膀。 然后,她转头问我,你,都知道了? 我默默地点头,长发缓缓垂落到颈项前。 忽然,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最近的麦乐都不肯喝酒这件事情,就很小心地问她,麦乐,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后面的话,我生生憋回了肚子里。 麦乐点点头,很茫然地看着窗外,又茫然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转头看向了窗外。 那天中午,麦乐喝汤喝得很慢,喝一口,发一会儿呆。 我不敢问她,麦乐你打算怎么办,我怕这个问题问出来,也没人能回答。 我明白,为什么麦乐这些日子,突然戒掉了烟,戒掉了酒,麦乐在用她自己最低的姿态去保护一团随时会与她身体剥离的血肉。 下午,天气突然变得异常的冷,我一直和麦乐蜷缩在床上。她尖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一枚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我的血肉。 她问了我那句我原本想问她的话,莫春,我该怎么办? 我无,只能傻傻地看着她,满眼满心满脸的心疼。 突然,她的身体急剧地抖动起来,情绪变得异常激动。莫春,我要退学!我就是不活了,我也一定要保住他!我一定要!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不要! 说完,她脸色苍白着跳下床去,蹬上皮靴就要离开。 我上前去拉她,她推开我的手,迷离地笑着,莫春,我没事。我只是去找那个男人,我去求求他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陪你!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神异常的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座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着一样疼痛!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优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一样,说,混蛋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就冲他吼,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到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16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触手即燃,火舌冲天。 纪戎歌这个男人总是在不断地挑衅着我神经纤维的柔韧性,当他把“于莫帆”的名字甩给我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行了。 章节目录 正文第13章Chapterthree(2) > 可能在潜意识中,于远方留给我的阴影太大了,它浸漫在我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中,所以,让我唯恐弟弟莫帆也会如他一样,随时会由一个好生生的人,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因此,纪戎歌还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自己的思维就已经向最坏的方向滑去了。我竖着汗毛回答,你给我看好了那家伙,我这就过去! 说完“呱唧”就合上手机,不由分说地冲出了校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脚下能踩俩烽火轮,或者学会武侠剧中的乾坤大挪移,再不济会个凌波微步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杀到于莫帆的“作案现场”了。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触手即燃,火舌冲天。 可是正当我于人力驱动下在城市中虎虎生威地跑了几百米后,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我太焦虑,根本没有问纪戎歌他在哪里。 我沮丧地拿起手机,再次给纪戎歌打电话,手机里却传来了悦耳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我立时就崩溃了。 我想,难道纪戎歌踩上了烽火轮,或者是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可以瞬间转移?这么快就挪出了地球的服务区,绑架了花季美少年于莫帆奔赴火星上演“背背山”?如此多诡异的念头在我的小脑瓜里忽闪忽闪地跳跃着,就好像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火一样。我想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假唱”时间过长,它变态的灯光影响到了我原本清纯可人的思维,让我清纯可人的思维也变得变态起来了。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肯定没有想到,美男子纪戎歌此时正和美少年于莫帆厮打得不成人形。 就在他给我打了电话之后,本来已经被纪戎歌制服了的莫帆同学,一听纪戎歌居然联系到了我,这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凭借莫帆同学这么多年对我残酷手法的了解,他一想到自己将会在不久之后,遭遇我的“辣手摧花”,悲愤之下,就一个黑虎掏心直掏向了纪戎歌的心脏。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断的手机就被莫帆的九成功力给震出了百米之外,“呱唧”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呱唧”声。并且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那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是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这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这三个人除了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外,纪戎歌妩媚的右眼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了。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我被传讯到派出所后才得知的。当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时,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他模样也出奇的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都不得不以粗狂的风格行事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的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我莫春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花,尤其是畅乐园的那个骆驼脸的邱总更是对我“青眼有加”啊,那殷勤献得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麦乐还说过的,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可能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当然我知道,麦乐的意思是反着的,可能骆驼脸邱总一见我这通身的气质,就知道我不是在这里常混的人,所以他觉得我也很不容易,就对我比较客气一些。但是我从来都不跟他搭话,我可害怕他一高兴也将我的脸砸成麦乐那样。说到麦乐当时的伤,我还记着的,所以对这个骆驼脸老男人总是不多搭理。 归正传。鉴于强将手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男”气质,而这种气质在他长大之后是更加的出挑。 而现在,这三个好看的男同志突然摇身一变,变得面目全非地出现在我眼前,以至于我需要仔细地观察判断哪个是我的弟弟于莫帆。因为,我要对他扬起巴掌,先臭揍一顿再说!对付莫帆这个没脑袋的小混蛋,我一贯就是铁血政策! 但是鉴于这是派出所,我担心自己揍了他之后,也会被羁押在“大牢”之中。 所以,我只能甩甩手指头,再抓抓自己的脑袋,瞪着硕大的眼睛盯着莫帆看。莫帆的脑袋就渐渐地低了下去,嘴巴肿得跟抹了厚厚的猪大油一般,不敢抬眼看我。 胡为乐一见我出现跟见了鬼一样,捏着自己的鼻梁瓮声瓮气地说,“纯洁”,你怎么来了? 我斜了胡为乐一眼,说,我是于莫帆的监护人,我怎么能不来?你们都折腾破天了,我能不拿五彩石补上吗? 胡为乐捂着鼻子直撇嘴,其实我懂他的意思,他是想,你以为你是女娲啊,就你那小细胳膊小细腿还能补天? 其实,我比女娲还不容易,女娲至少还有神仙免费为她提供五彩石,可我呢?我就是偷来抢来盗窃来五彩石,我也得给于莫帆这个小王八蛋把天给补上。 纪戎歌刚要冲我眨他被打肿了的妩媚成烂桃状的桃花眼,警务室里推门走出一个眼睛像月牙一样的小青年,穿着小警务制服,漂亮得要命。他回头冲警务室里那张肥大的“猪脸”说,那我就将他带走了,王所长,真是麻烦你了。 “猪脸王”一下子把他那个肥硕的脑袋挤出了门,冲“月牙眼”青年嘿嘿一笑,带着几分巴结的意味,说,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云云雾雾地说了一堆,直到“月牙眼”青年将门“嘭”一声给关上,他那张肥硕的脸才从我眼前消失。 “月牙眼”青年走到纪戎歌面前,嘿嘿地笑道,纪大律师,没事啦,走吧!还真有你的,竟然能跑到街上跟俩小破孩搞群殴,还把一只眼睛弄成这熊样。哎,真是士别三日,不刮目看你都不行。 纪戎歌从“月牙眼”青年那里抽了一张纸巾,冲我面无表情地说,我走了,把你弟弟也带走吧。说完,就走出了派出所。 月光婉转地流淌在他挺拔的身影上,温柔异常。 那一刻,我突然感到无比的恍惚,想起了十四岁那年,那年的月光之下,那年的莫春,那年的白楚,那年的毛皮手套。 温暖了一个冬季的,未必能温暖一辈子。 就好比,我和白楚。 17纪戎歌看着我说,莫春,你真经典!经典! 一走出派出所,我本来压制下来的火苗就喷上了天空,回头看了于莫帆一眼,青红不分,皂白不问,直接对他动起了拳头。 胡为乐在一边捂着鼻子劝架,他单手拉住我的胳膊,说,“纯洁”,“纯洁”,你别打莫帆了。别打了! 这时,走在前面的纪戎歌蹿回到我面前,瞪大他那只被打成烂桃一样妩媚的眼睛看着我,伸手将我从莫帆身边捞开,惊异地问,莫春,你问过发生什么了吗,就这样打你弟弟? 胡为乐见纪戎歌一把将我捞在怀里,小脸上隐隐约约地滚动着风雷之色,捂着鼻子,斜了斜嘴巴,看着我和纪戎歌那“暧昧”的模样。 我从胡为乐的小斜眼中隐约发现了不妥,就摇摇脑袋,卷起衣袖,嘴巴一横,从纪戎歌的大手里挣脱开来,说,滚你三舅姥爷的!我打完了先,打完了,他这家伙就什么都交待了! 纪戎歌的嘴巴张得老大,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他有低头看看抱头在地一声不吭的于莫帆,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他一字一顿地说,莫春!你真是个传奇!你真经典!经典!你真是个人物!你了不起!你厉害! “月牙眼”小青年本来跟在纪戎歌的身后,但是看到纪戎歌如此激动,就走到前面拉了他一把,说,赶紧回去吧,别弄这么多事儿了,你烦不烦啊?碰上这么一家的无赖! 莫帆一听“月牙眼”小青年最后这句话,“唰——”的一声,从地上蹦了起来,小爪子挥出“降龙十八拳”,一拳头打在了“月牙眼”的左眼角。他情绪激动,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大喊,不许你这么诬蔑我姐! 只听“啊呀”一声,“月牙眼”小青年变成了“满月眼”小青年。 “满月眼”小青年被打后,他身上的小警服也捆绑不住他的愤慨了,在他想挥拳对莫帆进行反击时,却被身边的纪戎歌一把抱住了。 纪戎歌说,志创,算了,咱们走。 然后,他很冷静地看了我一眼,说,今天下午,我在阳光百货的时候,遭遇了莫帆的“第三只手”,可惜他技术不好,被我给抓住了。呃,还有,他这只猪,偷东西的时候,胸前还挂着学生证牌,上面写着“于莫帆”,家庭住址和你学生证上的地址也是一样的,所以我就给你打了电话。可我没想到的是,他见到我给你打电话,情绪一下子就激动了起来,然后发生了后来的事情。只是,莫春,作为陌生人,我也不能不说两句,我觉得你这个女孩子吧,情绪不要总是这么容易激动,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就是于莫帆再错,他也只是个孩子,另外,他是你弟弟。还有,他停顿了一下,说,难道你就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吗?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望着我,突然流露出一种微微的伤感,就像两道伤口一样,看着我。 之后,纪戎歌就拉着张志创小警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张志创还捂着被莫帆砸肿了的“满月眼”回头看了看我,很小声地问纪戎歌,你怎么这么清楚地记着人家一女孩的地址啊?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啊?不会吧……大哥……你……你喜欢这类型的…… 我能看见,当时纪戎歌挺拔的脊背突然僵硬了一下,但是他仍然没有回头。昏黄的灯光,让他的影子有点梦幻的味道。 梦幻得就像刚刚走出城堡的王子一样,而他身边的张志创就好比是他的小白马。 莫帆喊我,姐。他怯弱地看了我一眼,说,姐,对……不起。 他这么一说,又打断了我对这个梦幻身影的思索,所以我挥起拳头,又揍了他一顿。 我边挥拳头边骂他,你这个不长出息的混蛋,我让你不学好,我让你偷!偷谁的不好,你去招惹纪戎歌这个混蛋!把我的脸都给丢干净了你才开心是不是?你这个小混蛋! 莫帆就一声不吭地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忍受着我的拳打脚踢。渐渐地,他的身体有些抖动,仿佛在默默抽泣一般。 胡为乐见拦不住我,就在派出所门口捂着自己被砸肿的鼻子,大喊,打人了!打人了!快来啊,救命啊! 最后,莫帆开始咳嗽,我的手才开始发抖。其实,我只是难过,难过我亲爱的弟弟如此不争气,难过是不是他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像当初的于远方一样,由我最爱的人,变成伤害我们最深的人。 胡为乐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拽过我的胳膊,瞪着眼睛说,春姐! 是的,他喊“春姐”,这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将“春姐”喊成“纯洁”。他说,你别打莫帆了!好不好?他偷东西也是因为你啊!说完,胡为乐就捂着自己的鼻子哭了起来。 进入青春期的小男孩,真爱哭。 当然,莫帆除外。他每次被我打得皮开肉绽都不肯给我哭出声音。不像胡为乐,哭得这么抑扬顿挫。胡为乐说,春姐,莫帆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莫帆再次像弹簧一样蹦了起来,一拳头打在胡为乐嘴巴上,他说,闭嘴!胡为乐,你个死人,你给我闭上你的臭嘴! 章节目录 正文第14章Chapterthree(3) > 说完,两个人又厮打起来。 胡为乐一边反抗莫帆的拳脚,一边保护自己可怜的鼻子,还要腾出嘴巴来冲我喊,他几乎带着哭声,莫春,你以后别去卖唱了,你没看到那些老男人色迷迷的眼神吗?莫春,我和莫帆那天跟着你和麦乐去了酒吧,我们什么都看到了。莫帆说,你把自己弄得跟黑山老妖一样,莫帆说,那样不像你!莫帆不愿意看到别人调笑你,看轻你,莫帆说,他就是去偷去抢来养着你,也不要你去卖唱来供他读书! 胡为乐说到这里的时候,莫帆就张着嘴巴“啊啊”地哭了起来,挥起的拳头再也落不下来了。 胡为乐继续说,莫春,我给过莫帆钱的,但是他不要!如果,你觉得我的钱不是自己赚的,不够资格养活你的话,那我胡为乐和莫帆就是去偷去抢,也不愿意你去卖唱!我们今天打算偷一笔钱,然后合伙告诉你是捡到的,这样你就不用去唱歌了。我们不愿意你去唱歌……说完,胡为乐也执拗地掉泪了,他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十七岁的胡为乐,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在莫帆的面前,在这月光美好的晚上。 莫帆愣了,但是还在不住地哭泣,只是他很奇怪地看着胡为乐,他没有想到自己身边一直潜伏着一只对自己姐姐“图谋不轨”的狐朋。但是,胡为乐却依旧倔强地仰着脸,哪怕泪流满面。 也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那样骄傲地倔强着! 我的心一下子痛得难以抑制,回头看着莫帆单薄的小肩膀,和他张着嘴巴大哭时难看的样子,眼睛酸涩肿胀。我轻轻地伸出手,轻轻地触碰到莫帆紧绷绷的小脸。他抬眼看了看我,哭得更厉害了。 在我的记忆中,莫帆,我亲爱的小孩,你都是因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呢? 第一次,第一次是因为我抢了你手中的糖块,你这么歇斯底里地哭过,而且妈妈还为此揍过我。当然,转身我又揍了你,而且怕你哭出声音被大人听到,我还把你的小肚兜塞到你的嘴巴里,你的小脸因为憋气变得酱紫。那一次,我也差点失去了你,因为我的失误,差点导致你的窒息休克。那一年,你才两岁。 还有一次,就是于远方,我们的父亲,因为犯罪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的时候。在开始的日子里,年纪小的你,因为突然失去了一个熟悉且宠爱自己的人,变得特别爱哭,整天整夜地哭。那一年,你五岁。那个时候,我学会了疼你、宠你。但是,也学会了稍有不如意就对你拳脚相加。因为,我总害怕,你也会变坏。 就在这一夜,在离派出所不足五十米的地方,我再次看到了莫帆如此哭泣的样子。我的手轻轻地伸出来,轻轻地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然后,重重地落下。 一声清亮的耳光声后,胡为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硬着声音,咬了咬嘴唇,说,我给你这一巴掌,是让你知道,偷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笨到还戴着学生证呢! 其实,我只不过是想找一个借口,让自己变得凶巴巴,不让已经在眼底泛滥的眼泪落下来。 亲爱的莫帆,亲爱的小孩,你可知道吗? 18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 我带莫帆和胡为乐去卫生所检查了伤口,买了药。看着莫帆的牙齿被胡为乐打掉后留下的黑洞,满心惆怅。我想,怎么我爱的人都这么伤痕累累的呢?一如麦乐,一如莫帆。 还有白楚。 我宁愿相信白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与半死不活的溪蓝如此相依为命,也不要相信,他就是爱溪蓝,爱到她是废物他都视如珍宝。 我将莫帆送回学校,给他和胡为乐买了大堆的零食。莫帆张了张嘴巴,一直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最终都憋在了肚子里。 胡为乐的鼻梁上贴满雪白的纱布,像小型的富士山。他对我笑,说,“纯洁”,你别担心了,我们不会再惹麻烦了。还有,替我们问候麦乐姐哈,等我们月考完了,去找她玩。 我离开的时候,莫帆犹豫再三,才拉住我的衣襟。他的声音,很小,很小。他说,姐,我一天吃两顿也可以,一顿也可以,姐,你不要去酒吧了,那样不好。说完,他的脑袋重重地低了下去,转身,离开。 我哑然地愣在原地很久,才回过神来,回到学校。 一个人走在风里,就像一张纸,随时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阵风吹来,让我找不到自己原有的方向呢?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时候,我们比纸还要单薄,还要没有力量? 回到寝室,我并没有见到麦乐,所以我就安静地靠在床边,听校园里的广播。那个男声很清澈,清澈得就像泉水,就像白楚的眼睛。 我喜欢白楚的眼睛,喜欢他的手指,喜欢他皱眉时的样子。确切地说,我喜欢他的一切。是的,他的一切。当然,他的溪蓝除外。 麦乐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圆满的月亮,让我想起纪戎歌的朋友张志创那只被莫帆打成满月的眼睛。 麦乐是沉默的,所以我也不敢跟她说话,生怕打扰到她。其实,我很想回到曾经。这个时候,我肯定会张牙舞爪地告诉她,哎呀,纪戎歌有个蛮帅的朋友哎,叫张志创,是个小警察哥哥呢。我想,麦乐肯定也会张牙舞爪地蹦起来,哎呀!长痔疮?我靠,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太有文化了呢? 可是,这不是曾经。所以,我只能安静地看着麦乐,看着她咕嘟咕嘟地喝水。 那天夜里,月亮挂满半个窗边,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眼泪在她眼中一遍一遍地湿润,然后干涸,再湿润,再干涸。 第二天是周末,阳光发疯一样照在玻璃窗上,影影暗暗地一路下来,千疮百孔的模样。那天,麦乐一直在抽烟,我的视线中,除了她迷蒙的眼眸就是她吐出的烟圈。她一会儿给自己泡一杯很浓的咖啡,一会儿跑下楼去拎一瓶啤酒仰脸饮尽。 我握住她的手,我说,麦乐,你疯了吗?这样做对小孩不好的! 麦乐冲我笑笑,眼睛里透着薄凉的悲哀,说,反正是留不住的,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莫春你知道不知道?!你知道,你还给我在这里唧唧歪歪地提!你真不是好鸟!你真不是什么好鸟!然后她傻了一样地喃喃,反正留不住的,反正要抛弃的,反正没人管他的死活!没人管他会不会健康!莫春,我留不下他的,莫春…… 我眼睁睁地看她这么做,看着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哭。他们说,人孤独无助的时候,抱住自己的膝盖,会有抱住整个世界的感觉。当时的麦乐,是在试图抱住一个世界吗?冰冷的、无助的世界。 半天后,我拉起麦乐。我说,你告诉我,他是谁!我绑了他去跟你领结婚证!就是我剁碎了他,也把他剁成一张结婚证!老娘不活了,老娘也要让你把小孩留住! 麦乐抬头看看我,一巴掌推在我脑袋上,说,莫春,你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天下怎么有你这样的傻瓜?! 说完,她就抱着我狠命地哭。 麦乐的不稳定情绪一直持续到中午,在此期间,我一直试图跟她说些什么,来分散她的注意力,要她好过一些。 我跟她讲纪戎歌和张志创在派出所被莫帆打得满眼青紫。麦乐就张张嘴巴说,哦,可惜了纪戎歌这么好看的男人。 我跟她讲,胡为乐那高挺秀气的鼻子被打折了。我说,真可惜啊,那么好看的一个小男孩。 麦乐眼珠都不眨一下地说,莫春,我觉得胡为乐对你有意思哎。 她这句话直接把我噎死了。我心想,算了,我幸亏没说动物园的那只河马生了一只小河马。那么她肯定也会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地对我说,莫春,我觉得那只小河马是母河马为你而生的。 但是,突然,我发现自己有些掩耳盗铃。胡为乐确实说过: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哦。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最后,说得太累了,我们彼此在阳光下依靠着彼此,安静地坐着。麦乐说,莫春,我饿了。 于是我就傻乎乎地跑下楼,去餐厅给麦乐挑她喜欢的饭菜。我一边在路上狂奔,一边心心念念对自己说,莫春,你一定要保护到麦乐,你一定要! 可是,等我拎着热呼呼的饭菜回到寝室时,却已寻不见麦乐的影子了。 19鲜血一样的颜色! 我四处寻找麦乐,我以为她会去酒吧或者歌舞厅放纵自己。但是现在这个时间,大中午的,那些场所肯定是大门紧闭。 我给白楚打电话,我一边流泪一边说,我说白楚,我找不到麦乐了!你快来啊。这倒不是因为我多么想在白楚面前表现娇弱,而是,麦乐是那个可以让我的心瞬间抽疼的人。 我以为白楚会说,莫春,你好好找找,我得照顾溪蓝,我离不开。 我都想好了,如果他这样对我说的话,我会直接对他吼,让你的溪蓝见鬼去吧!姑奶奶早就盼望她死了!如果她死了,我就卖身去做道场! 可是,白楚没有拿溪蓝做借口,而是沉了一下声音,问我,麦乐什么时候不见了的?莫春,你现在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你别哭好不好?别哭。 这是白楚给我的第二次的暖。 第一次,是三年前那副毛皮手套,这个陌生男子给我的最温暖的笑。 第二次,是今天。他居然为我的朋友而焦灼,为我的眼泪而担心,他会这样地为我揪心,他说,莫春,你别哭,别哭好不好? 那么,亲爱的白楚,我是不是可以当作,在你的内心里,始终有那么一个地方是属于我的,哪怕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点?然而就因为这一点点,就可以让我有继续喜欢你的勇气和动力。 白楚出现的时候,我的眼泪流得更多了。 白楚心疼地看了看我,伸手试图将我拥入怀里,但是却在手掌落在我肩膀上的时候迟疑了。是的,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可以陪着生病发烧的我,呆坐一天一夜的白楚,再也不是那个可以在冰冷的冬季摘下围巾围到我脖子上的白楚。现在的白楚,是别人的男子。 哪怕他眼底的温柔再浓,脸上心疼的表情再生动,他都是别人的男子,是那个叫做溪蓝的女子的男子,而不是我的,不是喜欢了他这么多年的我的。 白楚轻轻地抬手,擦掉我脸上的泪水,声音有些低沉,他说,莫春,别难过了,我们会找到麦乐的! 可是,我和白楚一直找了一个下午,都不曾见到麦乐的影子。 正当我和白楚陷入迷茫的时候,感觉自己的整个身体开始蜷缩,连平常伶俐的大舌头也开始蜷缩,“小车男”纪戎歌的电话既严肃又活泼地打了进来。 他在电话那端气急败坏地说,于莫春!赶快来将你朋友拖走!这个女孩现在估计是疯了!疯了! 我急忙将舌头揪出来拉直了问,纪戎歌,是麦乐吗!她现在在哪儿啊? 纪戎歌的声音满是懊恼,说,是她。还是在老地方,火凤凰! 我和白楚什么话都没说,就直接飞车到火凤凰。我想,纪戎歌怎么就这么神通广大呢?为什么对于和我有关联的人,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给我报上情报来呢?从莫帆到麦乐。难道他是传说中的未卜先知? 总不可能是他暗恋上我了吧? 灰姑娘的传说不是没有,但是,何以有幸降到我头上啊? 我是那种买十个苹果会买到八个烂的,一个长虫子的,另一个不烂不长虫子但是却是酸不拉唧的主儿。 白楚在开车,很无意地问了我一句,莫春,那个,纪戎歌是谁? 我就絮絮叨叨给他介绍了半天,还解释了半天。介绍的是这个人是如何的玉树临风、家财万贯,解释的是我对这样的男人是多么的毫无兴趣,我对我自己最初喜欢的人是多么忠贞不渝。就在我差点要说出“这个人就是你白楚”的时候,白楚的手机响了起来。医院里的来电,说是溪蓝的病情出现了反复,要家属赶紧回医院。 白楚的手有些抖动,最后,他重重地合上手机,加快车速,将我送到火凤凰。他说,莫春,咱赶快找到麦乐,我还得回去看溪蓝,她的身体出现了很大的不适…… 我暗自窃喜,却也满腹惆怅。我很小声地问,溪蓝不会出事吧?别看我低眉顺眼的,其实我巴不得她出事! 哎,我果真是这样不可救药的恶毒吗? 白楚看了看我,摇摇头,叹气,不会的! 在火凤凰门前见到走来走去的纪戎歌的时候,白楚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很轻微的皱,淡淡的,随即散了开来,无影无痕。 章节目录 正文第15章Chapterthree(4) > 纪戎歌斜着眼睛看了看白楚,下巴微扬,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挑剔的光。他很小声地对我笑,呀,这么快就钓到金龟婿了?小拜金女! 我只是惦记着麦乐,所以也没来得及问纪戎歌,你这么鄙视这类地方,怎么今天会在这里出现。 我见到麦乐的时候,她正在舞池里热舞,歇斯底里!她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烟,酒水淋在她身上,让她在灯光下看起来像只支离破碎的蝴蝶。 我拉住她,我说,麦乐,你疯了吗!你想毁了你的小孩吗! 麦乐看看我,脸色苍白得异常,她看看自己的小腹,说,有小孩?在哪里?莫春,你告诉我,他在哪里?!说完,她就放肆地笑,在酒精的麻痹下她几乎是胡乱语地乱说一气,小孩,已经被我杀死了。莫春,你看看我的手上面,是不是还有血啊?你看看。 说完,她的身体摇摇欲坠,我下意识地伸手扶她。迷离的灯光之下,我突然发现,她浅蓝色的牛仔裤上布满了可怕的阴影,鲜血的模样,狰狞殷红! 当这片殷红落在纪戎歌和白楚眼中的时候,就像是一道狰狞的伤口一样,深深刺痛了他们的表情。 尤其是白楚,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泪影。 是不是搞文艺的男青年,都像白楚这样,如此善感呢? 早知道他如此喜好“支离破碎”或者“伤痕累累”,我干脆跳崖自杀算了,来换得他如此回眸、如此动容! 纪戎歌上前扶麦乐的时候,看着我望向白楚那幽怨的神情,唇角荡开一丝很不屑的笑,隐隐约约的。 20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医院里,像一只苍白过头的蝴蝶。中午的那场手术后,她摧残自己一样的剧烈运动导致了她的身体大出血。 我就在她的身边,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感受着她身体在睡梦中的悸动,还有她颤抖的眼睫毛上的惊恐和不安。 我突然那么伤心。 我竟然一点儿也保护不了她! 我知道,肯定是那个男人不肯要这个孩子,所以,我的麦乐,也只能在这样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身体四分五裂,和这团血肉生生剥离! 就在眼泪掉下来的那一刻,我突然看到麦乐一直凝重的脸上划过一丝笑,那么浅淡,却发自内心。是什么呢?是梦到那个小孩对她笑了吗?梦到他有黑白分明的眼睛,还是梦到他有柔软的胎发呢? 那一天,我十九岁,麦乐也十九岁。 那一天,巨大的血滴在我和麦乐的身体上,结痂,生痕,久久难愈。 白楚就在我的身边,我却不能对着他放声地哭泣。我不是溪蓝,我没有这个权力,他也没有这个义务。 我一遍一遍梳理着麦乐粘软的头发,一边自己对自己说话,我说,麦乐,等下辈子,我做男子,让我来娶你,保护你! 麦乐醒来后,白楚已经离开,纪戎歌在我身边像一个卫士一样伫立着。当然,他的眼睛已经由烂桃变成了紫桃,为此他还特意戴了一副墨镜,来保持自己玉树临风的姿态。 麦乐傻傻地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说话。她又看了看眼睛红红的我,说,莫春,你哭什么哭?老娘我还没死呢!老娘要是真死了,说不定你还得意哪!老娘的那些“存款”可都就成了你的了! 我看着麦乐,故作坚强的麦乐,当着纪戎歌的面,哭得肝肠寸断。 白楚离开前,看了旁边的纪戎歌一眼,眼神之中有些碎冰一样的冷漠,然后转身,交待我照顾好麦乐。他说,莫春,你记得去找个饭馆,给麦乐弄点吃的。然后他看了看我,说,我得赶紧去看溪蓝了,我怕有什么事情发生,如果我不在她眼前,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白楚走后,我的眼睛几乎冒泪了,这一切都落在了在一边看光景的纪戎歌眼里。虽然他没说什么,但是他嘴角那抹不以为意的笑,却飘忽着,游离着。 我傻乎乎地逗麦乐开心,我说,麦乐,你看,白楚在溪蓝重病之时还陪着我,我是不是很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里代替溪蓝成为白夫人啊?说完,我就冲麦乐笑。我知道,这个笑很难看。 果然,麦乐说,莫春,你笑起来跟傻瓜似的,太难看了。 在一旁的纪戎歌突然笑出了声音,说,她本来就是傻瓜,笑起来更傻瓜。鬼都看出来了,那个白楚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还在这里自己骗自己,真是不可救药,花痴! 麦乐看了看纪戎歌,然后嘴巴闭得紧紧的,沉默不语。 我白了纪戎歌一眼,我说,你走!这里不需要你! 纪戎歌仰着脸,几乎是在用鼻孔看我,他说,呵呵,还真没见过莫春你这样过河拆桥的人!需要我的时候,就那么火烧火燎地给我打电话,不需要的时候,就这么无情地一脚把我踹开!他说“需要”两字的时候,故意说得极其暧昧。 麦乐抬头看了看两眼喷火的我,又看了看温吞而笑的纪戎歌,低着头,不说话,任凭我俩用眼睛相互厮杀。 我说,纪戎歌你干吗去那种你都不屑去的风月场所啊?你是大律师,你多清白啊! 纪戎歌还是一脸迷人的微笑,他说,啊,怎么?我去监督我的债务啊!你可是欠了我一百大洋的债务啊!我能不担心吗?既然担心,我当然会去你常出没的地方蹲点了。可我怎么知道你不在,你的朋友却在。 我冷哼,不就一百大洋吗,难道还得我天天喊你“少东家”不成? 纪戎歌笑,唇角微微一勾,啊,你就喊我“少东家”吧,“大雪封门十几天”的话,我就不要我那一百大洋了! 麦乐的手伸入口袋,试图掏钱帮我还债,却被我一把拉住。我说,别理他!这个人太得意了! 纪戎歌看了看麦乐,巨大的墨镜之下,是他得意非常的眼睛。他说,你别替莫春还钱了,你瞧她这一脸不乐意的表情哎,她不想还钱的原因就是想我天天来找她,天天和她有关联,然后,她可以天天看到我!是不是啊,“少东家”的“喜儿”啊?! 我的脸都被他呛绿了,刚要抬脚,纪戎歌大概想起上次被踢中要害的苦,就跑到了远处待着。他笑,哎呀,莫春,你千万不要在你的好朋友面前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啊!要做咱也私下里做!看样子,你还真的是上瘾了啊! 我继续翻白眼。 麦乐就安然地躺在床上,脸上毫无血色,看着我和纪戎歌斗得你死我活。 晚上,纪戎歌从饭店里买回的饭,她看都没看一眼,只是对着我说傻话。她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吃,什么都不想要。莫春,你知道吗?我最终的理想是将自己埋起来,埋进沙子里面,然后不呼吸。你说,我能长成什么? 柳树?杨树? 梧桐?还是小草? 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 她咬着嘴唇,说,莫春,只要不再做人! 我听得满心痛楚,看着麦乐说,麦乐,你告诉我,那个混蛋是谁?!我一定要去杀了他!剁了他!如果我都不能保护你,还有谁能保护你啊?! 麦乐不看我,只是喃喃,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纪戎歌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最后,麦乐对着我诡异地笑道,莫春,我更想保护你!说完她就哭,她说,莫春,我们不要这样生活了,不要了。 就在她还没有吞住哭声的时候,白楚的电话打了进来。在我的操作失误下,他的声音从扬声器中传了出来,让我更想哭。他说,莫春,麦乐没事了的话,你就赶紧帮我照顾一下溪蓝吧!医生说她可能不行了……我想去着手办我们的婚礼,我今生一定要娶她,我答应她的!一定要娶她! 我差点没喊出来,我想说,你有毛病啊,溪蓝她还是未成年呢! 白楚的电话挂掉之后,麦乐和纪戎歌双双斜视着我。 纪戎歌轻轻地一笑,唇角淡淡一勾,说,你还不赶紧去照顾溪蓝,照顾好了,你可就是续弦有望了! 21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 人在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在难过的时候,也会忘形。 此时,难过到忘形的我,在纪戎歌那句恶毒的“续弦”的刺激下,大脑抽搐不已,很莫名地端起盛着他给麦乐买回的晚饭的盘子,一声不吭地往嘴巴里塞。茶色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巴里还发出猪一样“吧唧吧唧”的声音。 这一幕,看得纪戎歌一愣一愣的。他很惊奇地回头,与床上同样在发愣地看着我的麦乐相视。 无。 可能是长时间眼珠子不动,眼泪终于从凝滞过长的眼睛里迸裂而出,落进了碗里,饭菜也在那一刻变得异常苦涩难咽。 麦乐见此情景,停止了发呆,立刻从床上奔下来。 她抚摸着我几乎僵硬的脊背,说,哎呀,莫春,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嘛,白楚不过是一时冲动才说想结婚而已。你知道的,搞艺术的都喜欢这么情天恨海地折腾,来彰显个性嘛。再说,溪蓝也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啊。所以你别担心自己会是续弦啊!别听纪戎歌这张乌鸦嘴的,溪蓝死就让她死吧,她死了之后,你就是铁定的法律上承认的正牌白夫人,绝对沦落不到续弦的地步! 我抱着麦乐和盘子使劲地哭,其实我知道麦乐只是在哄我开心,她知道我难受的不是“续弦”这个问题,而是,我如此地喜欢着这个男子,而他却如此理所当然熟视无睹;不仅仅是熟视无睹,还这样没心没肺地忽视践踏我的感觉,随意将自己的苦恼烦躁倾吐在我面前,不管我听到之后心里会是怎样的酸,怎样的难过,怎样的翻江倒海。 而这些,聪明如麦乐,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小心翼翼地拣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来安慰我。毕竟,我们都是不愿意正视自己淋漓伤口的人。 世界上之所以有夜晚,就是留给那些有伤口的人的。给他们一片可以独自舔舐伤口的黑,且不被人发现。 盘子是冰冷的,麦乐的身体有些滚烫。 这时,我才清醒,我在这里本是要安慰麦乐的,现在,自己却扮演了一个被安慰的角色。所以,回头看了看在一边眉头紧皱、嘴巴紧抿的纪戎歌,我很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泪。 我对麦乐笑了笑,说,我没什么的,就是突然不开心,突然神经,突然很饿,和白楚没关系的,现在我没事了。 说完,我把吃了个底朝天的盘子放到桌子上。 食物和白楚的话,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地纠缠着,我却不想再让麦乐和纪戎歌看到我神经质地掉眼泪,于是抬手试了试麦乐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我说,麦乐,你似乎有些发烧。 麦乐就很安静地钻进被窝里,咖啡色的头发散乱在医院白色的枕头上。她看了看我,笑笑,在这个充满了消毒水味道的空间里,她的笑容像一朵寂寞的花,随时可能凋谢。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下体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和父母走散。虽然,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抖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了我的伤口之上。还有,溪蓝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看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被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的!受伤害的是我好不好?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是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在歇斯底里地哭喊,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章节目录 正文第16章Chapterthree(5) > 我就追在她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儿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时,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帆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会坚持说,我是哭我的花格子小衫。而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说,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的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语只能被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会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地落在我身前。只有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是疼痛,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时光。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也仿佛是自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今夜干脆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会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可以名正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22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情节,我眼睛都会哭得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到时候我会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屏幕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其实,也不会遭遇什么群殴了,麦乐在住院,黄小诗今晚又没回宿舍,另外两个女生今天晚上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只有我和秦岚遥遥对望。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着,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着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满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我贱如蒲草。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吗?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的,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只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伤心呢? 在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间,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呢? 可是,做草也需要阳光,否则便会枯死;做花也不想只做解语花,而是想做并蒂莲。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肚白中,而我,也昏然地跌入了睡梦中。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那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幼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了他的名字里。于是,我哭了,只是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他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带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我想就能让你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象中那样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以为那是一座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将其当作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的地方,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让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然后,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声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哈。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岚那张柔弱的细条条的脸,说,秦岚,你毕业后可不愁找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岚撇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是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说完就溜出了寝室,跑向了餐厅。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离开寝室,想该到哪里帮麦乐买早餐呢。 下楼的时候碰到了黄小诗,她看了看我,问,听说麦乐住院了,怎么回事儿啊? 我张了张嘴巴,又闭上。我说,没什么的,就是在酒吧领舞的时候摔了下来,屁股摔伤了。 黄小诗不信任地看着我,漂亮的眼角微微下垂,说,哦,可是我听邱总说,别人说麦乐当时流了很多血…… 我心微微一凛。邱总?难道黄小诗真的和他…… 黄小诗见我沉思的表情,才发觉自己只顾着急知道真相,话也没有考虑就说出了口,不觉笑笑,说,哦,我和那个邱总不熟,只是…… 我低头,说,麦乐没事的,你别担心。我要给她买早餐送过去了。 我走的时候,黄小诗问了一句,莫春,你和麦乐是不是都讨厌我了?对不起,请原谅我吧。你们和我疏远了以后,我连朋友都没有了。莫春,我是黄小诗,是你和麦乐的朋友,不是你们俩的敌人!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迟疑地停住了脚步,黄小诗的声音让我心生不忍,我说,你别想多了,麦乐这姑娘也就一时色迷心窍,想到自己的初恋丧失在你手里,所以才会这样子的,很快她就会忘记的。你别担心,我会跟她说的。 黄小诗就擦了擦眼睛,说,那,莫春,你好好照顾麦乐啊。其实,我也很想去看看她。我很担心她。黄小诗说后面的话的时候,声音几乎低到了嗓子里,让我满心难受。 我看了看她,感激地笑了笑,歪歪脑袋,说,我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吧。我和麦乐会回来找你的!说完,我担心我会再次难过,就火速冲下了楼去。 结果,一下楼,就看到白楚立在我们公寓楼下,湖蓝色的衬衫衬着他幽静的眼神,很剔透的感觉。在这一瞬间,这个男子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漫过了我心脏的沙滩。 他看到了我,耸了耸肩,很浅地笑,如同释了重负一样。我以为他会说些关于溪蓝的病情等等让我头昏脑胀的话题,结果,他说,看到你在,我就放心了。昨天晚上一直没有找到你,我很担心,以为你出事了,所以就打电话给麦乐,她说你去找我了,我就更担心了,四处找你。今天一早就到学校里来……你在,就好。 说完,他轻轻咳了一下,用手轻轻掩了一下嘴巴。那纤长的手指仿佛开在脸上的花一般,看得我一阵欢喜悸动,却又掩不住酸涩。 他说,你在,就好。眼里是藏不住的温柔。 我想,我是如何喜欢上这个男子的呢? 在那个冬日里,他明亮地笑着,黑色的眼睛和眉毛,温柔的鼻翼,唇角在微笑时泛开一个迷人的弧线,还有羊绒大衣下那双迷人的手。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将我的心绪全部拨乱了,在隆冬拨出了春天的旋律。 他叫白楚。 白和楚。都是我喜欢至极的字。 所以,他就可以这样蛮不讲理地成为我最喜欢的人吗? 你怎么了,莫春?白楚看着我发愣的样子问。 我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白楚笑了笑,说,知道你没事,我就不担心了,那我回去了。 说完就转身。 背影如刀,雕刻入我的瞳孔之中。 我突然意识到,有些话,如果憋了五六年,也没有引发某些实际性的改变,就应该大声说出来,而不是这样“郎情妾意”“你侬我侬”地互相拨弄某些暧昧的旋律。更重要的是,我突然发现,眼前的这个男子,我极有可能会在他转身的这一瞬间失去。你想想,万一溪蓝死了,他再去殉情怎么办? 所以,我突然喊出了他的名字,我说,白楚。 他转身,一双微微带着血丝却仍然幽静的眼睛看着我,很淡地问,怎么了? 我仰着脸,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只是自顾自地说,就像当初的胡为乐一样勇敢无畏地说,白楚,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白楚的眉毛轻轻一皱,又轻轻展开,脸上的表情依旧宁静。他用手轻轻划过我的眉心,说,怎么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任性啊? 这句话是不是就是拒绝?他懂我的心,只是,他不愿意接纳它。 因此,我焦急地喊,我不是小孩子好不好?至少我比溪蓝大。我哪里不如她?因为你,我学画画,因为你,我装作自己很乖的样子。现在,她随时都会离开这个世界,我只想知道,我能不能替代她在你心中的位置。这个样子,就是任性吗?那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什么叫不任性?什么叫成熟? 白楚的眉头紧紧皱着,他说,我不想和你讨论这个问题。我昨晚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你,溪蓝的病危突然解除了…… 我的心在听到他这句话后突然痛了。我看着他,目光倔强而冷冽。我问他,紧紧拉着他的胳膊问他,是不是,我的存在,就是在你悲伤时,听你传达溪蓝的病危,然后同你一起哭;在你开心时,听你传达溪蓝的好转,然后同你一起笑?!我永远附属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永远只是你的一个垃圾筐、废纸篓! 白楚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碎裂的心疼,但是他却依旧故作冷静地转身,说,莫春,我不希望你这样定义我和你之间…… 我痛苦地看着他,那要怎样定义?我本来就是不值一文的人!现在,我表白了,我更是不值一文的人!只是,白楚,我从十四岁就开始喜欢你了,你知道不知道?你如果知道,为什么要对我这样视而不见?你如果不知道的话,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给我错觉,给我希望!你可以拒绝我的感情,但是,你不能漠视我的感受! 白楚的眉头紧紧皱着,眼神充满痛楚。他说,莫春!我不愿意你再继续这个话题!你不要再说了! 说完,他转身。 章节目录 正文第17章Chapterthree(6) > 阳光之下,留下他长长的一个影子。 天地无光。 23纪戎歌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白楚走的时候,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转头想对着太阳笑一笑时,却看到纪戎歌那张无比鲜艳狰狞的大脸。我吃惊地将眼泪落在半空中,让它们立正稍息保持原地不动。 我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他也很尴尬地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在这里了。 我鼻子皱了皱,眼泪来得更急遽了。我说,你,全都看到了? 他说,我不是偷窥狂啊。今天我只是来你们学校办公事啊,顺便打听到你的宿舍,然后来找你,就看到你一大清早对着一个丑陋无比的男人猴急猴急地表白。我也不愿意看到这“丑陋的社会现象”啊,可是谁让我运气背,偏偏看到了。我也不愿意这么倒霉啊,这说明我最近打官司肯定会狂输不止啊。他想了想,又笑着说,莫春,不能不说,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啊!不过,你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能被那么难看的大老爷们儿给拒绝了,还真是我没想到的。那男人不是一般的没眼光,你还哭什么哭? 纪戎歌的话让我的心更酸了,我扁了扁嘴巴,说,可是,他明明是好看的,明明是我喜欢的,明明…… 纪戎歌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哪里来的那么多“明明”啊?人家明明就不喜欢你,你再猴急也是没用的。 纪戎歌这安慰性的一拍,力度有些大,所以,将我本来收在半空中的眼泪全部给拍了出来,决堤而流。我将脑袋靠在纪戎歌的胳膊上,伤心地哭,我说,麦乐就不给我出好主意,早知道会被拒绝,我真不该表白啊。现在好了,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纪戎歌的身体在我的脸靠上去的那一刻,微微地僵直了一下,随后,他还是拍拍我的脑袋,说,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慢慢来吧,小妞! 我突然发现,纪戎歌的话和他的容颜一样,都是令人身心愉悦的。他的话无疑给了我巨大的力量。一个姿色非常的男人的安慰总是很有效力的,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姐妹都有体会。我说,你的意思是我还有胜利的希望? 纪戎歌很泄气地看着我,你不一定非要一棵树上吊死好不好? 我擦了擦眼泪,说,没办法,我就喜欢上这棵树了。 纪戎歌的手挥向校园里的那些行走不止的“小树苗”,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这棵“大树苗”,对我说,其实,就在你眼前,还有这么一片森林,你还惆怅个球啊! 我问他,你这个“球啊球啊”的,是你们的法律术语吗? 纪戎歌笑了笑,说,律师就是见了人说人话,见了鬼说鬼话,见了球就说球话。 他的话让我笑了一下。虽然心里还是有些落落和郁闷,但是无所谓,这个智商很高的男人都说了,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得慢慢来。那么,前面的那些年,我都输了那么多次,为何不能多学习一下技术,好好地将这场恋爱打好呢? 纪戎歌看了看我微笑的脸,说,怎么,不哭了? 我点了点头,我说,我要用整片森林来练好自己的技术活,然后再专攻我的大树,哈哈哈哈。说完,我仿佛看到了白楚娇羞万分地站在我面前,喊我相公。 纪戎歌好奇地看了看我,说,你在想什么呢,两只眼色迷迷的? 我说,没什么。通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没砍倒那棵大树是我的技术不到,想想也是,白楚是我的初次暗恋啊,一个连初恋也没有的女生,怎么能砍倒那么大的树呢?所以,我决定了,我要通过无数次的恋爱来总结经验,最后,修炼成精! 纪戎歌说,那你把初恋献给我吧,我乐意吃亏,乐意让你学习经验。说完,他就眉飞色舞地笑。 我很干脆地说,好。 纪戎歌绝对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的爽快,拿恋爱跟吃早餐一样,就这样马马虎虎地说恋爱就恋爱了,所以,他收住笑的时候,眼睛瞪得跟包子一样,嘴巴也说不出下文。 就在他发愣的时候,我的手很轻巧地穿过他温暖的掌心,然后轻轻地拉住了他,我满眼甜蜜,很小声地说,我饿了,我想吃早餐。 我估计我的这些没有预兆的变化,让他应接不暇,以至于恍若梦中。一直在调戏我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如今他居然被我调戏了! 在餐桌上,我一边很秀气地喝粥,一边冲他特别天使地微笑着。 他直了直身子,说,莫春,你看,我今天早晨来你们学校,并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我是你们学校的法律顾问,然后,我来有点小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的意思就是,我不是故意为你而来的,那现在我又白捡了你这么一个女生当女朋友,我觉得内心有愧疚。咱俩商量一下好不好?我觉得,你可不可以等我下次为你而来的时候,再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啊? 我很干脆地摇头,不好! 纪戎歌的眼帘轻轻低下,睫毛遮住眼睛,如同雾霭一样遮掩住一个宁静的湖泊。他说,难道,我们真的要开始恋爱了吗? 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舔舔漂亮的嘴唇,吸了吸高高的鼻子,说,法院里判刑都可以缓期执行的,你看看,咱两个之间可不可以缓期执行啊? 我很甜美地摇了摇头,说,不可以。 纪戎歌搓了搓掌心,抬头冲我笑笑,估计他也看不惯我以这么甜美可人的形象出现在大众面前。所以,他生怕我是因为被白楚拒绝了,大脑受刺激导致精神错乱,而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和我这个精神病人恋爱了。 吃过早饭,我很小鸟依人地拉着他的手,温柔地说,我想去看看麦乐,你如果不上班的话,就陪陪我吧。 纪戎歌说,仙女啊,你可冷静。恋爱真的开始了,我和你的?你是不是打算拿和我之间这伪装的甜蜜去掩饰白楚给你留下的伤害啊? 我固执地点点头,肯定了他前一个问号;又固执地摇摇头,否定了他后面的一个问号。 纪戎歌的手从我的指尖滑落,很得意地说,我今天陪你去看麦乐,不过,咱俩最好改天再开始恋爱。我突然有些水土不服的感觉,我担心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条狗,我负担不过来。还有,万一你不想去砍白楚那棵大树了,一直要赖在我身边怎么办呢?所以,我们还是慎重思考一下再开始恋爱吧。我去挑个黄道吉日。再说,我觉得我应该多接触一下你的朋友,比如麦乐,比如你弟弟,还有同你弟弟群殴我的那个小青年。然后对你了解得滴水不漏了…… 我咬了咬嘴巴,问他,这是不是也是拒绝? 纪戎歌大概知道今天白楚给我的伤害很大,所以也于心不忍,他笑了笑说,这哪里是拒绝呢?只不过我希望我能先追求你一段时间,这样对你比较公平。 我想了想,算了,再多问下去,说不定还会更难堪。然后我就和纪戎歌肩并肩手不拉手地去医院看麦乐了。 麦乐精神很不错的样子,只是我希望她不是在伪装快乐。 为了让她快乐得更彻底一些,我将自己今天一早向两个男人表白,然后都被甩的光辉事迹告诉了她。 谁知麦乐大手一挥,说,莫春,你真没种!你应该再找一个表白才能彰显你的与众不同啊!一直表白到有人肯要你! 纪戎歌说,麦乐,你别刺激莫春了,她今天被白楚给义正辞严地拒绝了,脸面全无,你再刺激她,她会自杀的! 麦乐眼珠子转了转,说,也是哦。 我一听急了,这些人太可耻了,总是拿别人的不幸来消遣,为了显示我还是有人要的,我居然很得意地炫耀道,那个,胡为乐前几天还跟我表白了呢! 胡为乐?纪戎歌看了看我,一脸狐疑。 我突然心理平衡了,说,是的,胡为乐,就是当时与我弟弟并肩作战和你打成一片的那个胡为乐啊! 纪戎歌笑了笑,看了麦乐一眼,说,哦,原来莫春你也好“姐弟恋”这一口啊。说完,他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我看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又想到今天早晨他见证了我失恋的全过程,所以忍不住为自己争一个面子,就说,是的,我喜欢胡为乐! 恰好,在我这灌耳的声音落地之时,病房的门轻飘飘地打开了,胡为乐和莫帆挤进脑袋来。我最后的话,一字不差地落进胡为乐和莫帆的耳朵里。 莫帆愣了一下,看了看身边的胡为乐。他显然很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因为突然之间,他竟然要成为自己的好朋友胡为乐的小舅子了,身份明显低了一级。 倒是胡为乐一直表现得很镇定,在麦乐面前嘘寒问暖的,还不时翻翻白眼,看着我身边的纪戎歌。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麦乐住院了? 胡为乐不胜娇羞地看了我一眼,说,不是你昨天晚上回去给我发短信说的吗?你说麦乐姐的屁股在领舞的时候跌成四瓣了,住院了……所以,我和莫帆回家遛完狗之后,特意过来看看。 我说,哦。然后问莫帆,你去遛咱家太子和贝勒了? 莫帆点点头,然后豁着嘴巴冲我笑,说,姐姐啊,跟你说个事情,你别生气…… 没等我回答,胡为乐已经抢先在我生气之前说出来了。他推了莫帆一把,说,有什么生气不生气的,不就是你们家太子和贝勒被我们弄成“九千岁”了吗? 九千岁?我吃惊地看着胡为乐。 纪戎歌在一边冷笑,解释道,就是你家太子和贝勒被阉了,从原来的皇族变成了“九千岁”太监魏忠贤了。 我的天! 我几乎跳起来,我不过几天没回家,这两个小混蛋居然就把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了!我指着胡为乐的鼻子骂,你这个混蛋,你怎么不把自己变成九千岁啊? 胡为乐还没说话,纪戎歌又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你不是喜欢他吗?他要真变成九千岁了,你还不哭死了去! 纪戎歌一句话令现场清冷无比。我的脸红成了柿子,胡为乐也挠了挠脑袋,嘿嘿地笑,忘记翻纪戎歌白眼了。 还是莫帆比较淳朴,解释了一下将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的原因。他说,这全都是胡为乐的主意。他本来说,拎着太子和贝勒上街去溜达的话,会很拉风的,正好可以用来追妹妹,但是……说到“但是”的时候,莫帆的脸红了。 纪戎歌继续发挥了他的主观能动性,接下了莫帆迟迟不愿意说出口的话。他说,但是,但是你和胡为乐没有想到,虽然你们发情了,想去追妹妹,但是太子和贝勒比你俩更发情,都追着街上的小女狗狗跑,而牵狗狗的女孩子都很丑,而你们要追的漂亮妹妹都没牵狗。所以,你和胡为乐,同太子和贝勒之间,发生了惨烈的人狗大战。因为它们让你们不能追漂亮妹妹了,所以胡为乐一时想到,为了长远之计,拿着这两只狗追妹妹,就唆使你一起带太子和贝勒去做绝育。当时的你也是色迷心窍,于是变成了从犯。对不对?说完这一通推理,纪戎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那意思是,还胡为乐向你表白呢,人家都牵着狗上街追妹妹去了。 而莫帆则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冲纪戎歌笑,意思是你的推理实在是太精彩了! 胡为乐一直翻着白眼看纪戎歌。 麦乐从身后拉了拉我的胳膊说,完了,莫春,你奶奶要是知道太子和贝勒被莫帆和胡为乐弄成太监狗了的话,非哭死不可的。 我刚要点头,纪戎歌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其实,要是太子和贝勒把莫帆和胡为乐咬成太监的话,你奶奶才会真的哭死的! 唉。 这个极度令人无语的男人。 那天下午,我将胡为乐单独喊出去,更正了一下我的意思。我说,当时我说“我喜欢胡为乐”这句话,纯属意外,你不要当真。 胡为乐原本洋溢着幸福和甜蜜的小脸白了一下,没说话。 我走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说,你不喜欢我的原因,能不能告诉我。那声音中流露着一个十七岁少年的倔强和骄傲。 我说,因为你还是一个孩子,担负不起“爱情”两个字! 胡为乐眼神咄咄,说,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孩子,我可以赚钱,我可以养活你,我可以担负起“爱情”两个字,你是不是就会选择喜欢我? 我看了看这个神情凝重的小男孩,突然不知该说什么。 胡为乐说,就当我没有说过那句“我喜欢你”,等我证明了我的能力后,我会回来告诉你的!我会让你喜欢上我的!我会的!我不相信,仅仅两岁,就变成了差距。而且,不要总说我是小孩子。其实,莫春,我比你成熟!你才是小孩子呢! 章节目录 正文第18章Chapterfour(1) > 24纪戎歌很焦急地说,快下来吧,仙女,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麦乐的心情和身体渐渐好转之后,莫帆门牙间那个标致、性感的黑洞便成了我的关心对象。我在考虑,我要带他去哪个医院的牙科就诊呢? 去麦乐住院的那个地方?不太好,万一那儿的小护士总是用鄙视的眼光看我,莫帆岂不是会挥拳直接砸扁了她们? 去溪蓝住院的那个医院吧,也不好。于莫帆对白楚的恨简直是不共戴天,万一他直接将溪蓝扛出医院摔下十八层楼,我的罪过也就大了。 最后,我决定带莫帆找个江湖郎中给补一颗牙齿算了,好看不好看就这么着了。 结果,莫帆不同意。他说,他这样子挺美好的,就好像是断臂的维纳斯,残缺中的完美,很适合他这么雅致的气质。 我说,看不出来,士别三日,你开始自恋不已了? 失恋当自强的胡为乐在一边斜着眼睛插嘴说,自恋他就该去补牙才对!“纯洁”,你总是这么针对莫帆!学校里有人笑话他的,但他就是想给你节约钱!他不愿意你跟开宝马、开奔驰的有钱人到处厮混! 说完这话,胡为乐生怕莫帆对他挥拳头,人很轻盈地落到了远处。 我奇怪地皱了皱眉头,不知道为什么,胡为乐的话让我想起很久之前,秦岚问我那些话的口气。我想,是不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的出现,给我带来了什么风风语? 莫帆说,姐姐,别听胡为乐瞎说,没有的事。我就是怕麻烦。 我正在沉思,只轻轻“哦”了一声。 那两天,我满心地想着莫帆的好。我不时对麦乐说,有个弟弟还是蛮幸福的事情嘛。 麦乐在桌子上涂鸦,然后问我,听说溪蓝的病情又不稳定了? 我抬头看看她,说,你怎么知道? 麦乐很不屑地白了我一眼,说,那个啥,白楚给你发的短信我都看到了,还有什么你不接他的电话云云。真不知道溪蓝怎么会这么喜欢生病,自从她这个小三顺利从你身边抢走了白楚之后,她就变成了琉璃娃娃。麦乐说到这里的时候,摇了摇头,说,其实,莫春,有句话我想说,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但是我不能不说,虽然白楚是这样风度翩翩、一表人才、事业有成等等等等,但是,他根本就是个没断奶的孩子,时不时地需要把伤痛和难过转接到你身上,他才能茁壮成长。 我低着头说,我不知道啊,我最近在等那个选黄道吉日要跟我恋爱的男人的消息啊,他如果不肯和我恋爱的话,我只好在校园里觅芳草了。 麦乐摇摇头,说,其实恋爱不恋爱,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心态。比如说吧,你看你,你天天在暗恋的形式中;而我,虽然没有男朋友,但是我天天在恋爱的心态中。你看,咱俩这就天差地别了吧,我多么水灵地活着,而你呢?你简直快要被那个叫白楚的家伙给折腾得人老珠黄了! 我摸摸脸,说,有那么恐怖吗?说完,我敲了敲前座的背,问他,你看我今天的气色如何? 那男生正在看小h书,所以很扭捏地掩饰着眼中的红血丝,斯文地说,挺不错的呀,你最近喝朵尔还是静心呢?给我介绍一下啦。 麦乐被他妖孽的声音折腾得直翻白眼,说,她喝妇炎洁。 那男生很平静地说,啊呀,是吗?喝喝更健康啦。 我趁麦乐和“妇炎洁”男交谈之际,连忙对着同在一间自修室的某个剃平头的男生抛了抛媚眼,结果换来他邻座的苹果脸女生——可能是他女朋友——狠狠的一记白眼。 所以,我只好偃旗息鼓,同意了麦乐说的话:我果真人老珠黄了,都没有人愿意接我的媚眼了。 好在下课之后,纪戎歌的电话再次轻盈地到来,他说,仙女啊,你有时间吗?我碰上了一个大问题,下午请你吃饭,你给帮个忙啦。 我一听,喜上眉梢,难道他查出了今天是黄道吉日?我说,好的,那你就来接我吧。 当然这个快乐还没有持续多久,莫帆班主任的电话也飞了进来。她说,莫春,我们该好好谈谈,关于你弟弟的问题。 于是不久之后,我就很稳妥地坐在了那个眼镜班主任面前,任由她痛诉莫帆的愚蠢、任性、功课差!教任何动物都比教这样的孩子好! 我本来想很虔诚地接受这样的批判,但是,她的话让我怀疑她将昨晚的洗脚水当咖啡给喝了,所以嘴才这么臭。 更让人郁闷的是,旁边有个小哥哥长得太像白楚,让我思想一抽搐,决定爱惜自己的面子,所以我就冲着那个女人硬着脖子来了一句,我家于莫帆如果是天才,还轮得到你来教他吗?花了钱,交了学费,不都给你发工资了吗?拿人家的手短,这个道理你不懂吗?谁给你发的工资?都是靠这些学生家长的血汗钱。拿了钱,又教不好学生,你还折腾个什么劲儿! …… 当天下午,我捂着半边脸接了纪戎歌的电话。他说,我在你楼下了,仙女,你赶紧下来吧! 我说,我不舒服,我就不去了吧。 其实,我不下去的原因是,因为今天下午的慷慨陈词,我被那个眼镜女老师给抓伤了脸。我很小的时候,只知道“为人师表”这个词,也知道要与歹徒斗智斗勇,但我没想到师表也可以留长指甲的,更没想到要与师表斗智斗勇。 “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没有讲述的! 纪戎歌很焦急地说,快下来吧,仙女,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问你,快下来吧!仙女姐姐。 25他说,那么,于莫春,我宣布,今天就是我俩的黄道吉日! 我捂着被那女老师的九阴白骨爪伤得不成人形的脸下楼时,纪戎歌正在女生公寓下的小花园边站立着,他背对着我,双手插在裤兜里,很悠闲地看着绿树、阳光、白云、蓝天,根本不像有什么大事要问我的样子。 微风吹过,他身上那件质地优良的粉蓝色衬衫蓬松绽开,如同一朵巨大的花朵一样,令人心生无限欢喜。 时不时有抱着课本的小女生从他身边走过,或是偷偷回头再望望纪戎歌,窃窃一笑;或是几个人指着他窃窃私语一番,然后用女孩子才懂的暧昧相互调笑,放肆地大笑一番。 虽然我喜欢了白楚那么多年,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别的男生的审美能力。所以,纪戎歌那玉树临风的小身板看得我是心花怒放,一度忘记了自己惨遭“毁容”这件惨痛的事。 我故作轻盈地跳到纪戎歌面前,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心有灵犀的缘故,纪戎歌也恰好在那时转身,于是我们俩就这么密不可分地撞到了一起。 巨大的碰撞后,尚未反应过来的纪戎歌直直地歪在一棵杨树上。 我一看,他被撞倒也倒得这么仪态万方,心想我怎么也不能输给一男爷们儿不是,所以,我也像一瓣轻盈的花瓣,要多轻盈有多轻盈地凋落在地上。 纪戎歌捂着鼻子,指着倒在草坪上扭曲身体装s型妩媚状的我,摇头说,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撞我的是你!于莫春! 我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看了纪戎歌一眼,道,你怎么会闭着眼睛也知道是我啊?这个校园里估计还有更多女生想撞死在你身上,但是我绝对是无心无意识的那个!说到这里,我又补充了一句,唯一无心的那个! 纪戎歌揉了揉鼻子,温柔地看着我,眼睛里仿佛绽放着五颜六色的焰火,看得人心如软泥。我以为他会深情款款地说,因为你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芳香。或者是说,因为你身上有一种令我心动的磁场,每当你出现,我就会有种被磁体吸附的感觉。 不要怪我花痴啊,反正书上的男主角都是这么对女主角说的,而且说得比这个还要婉转动听。 结果,纪戎歌在我心软如泥的时候,说了一句我一生都不肯原谅他的话。他说,我琢磨着整个校园除了你,再没有这种大体重的物种了吧? 我一听悲愤交加。其实我很瘦弱了,虽然不能跟白楚那娇滴滴的病美人溪蓝相比,但是比起大多数人的茁壮来,我看起来还是比较具有杨柳气质的。 纪戎歌一看我不说话了,知道他伤害到我脆弱的小心脏了,所以连忙解释了一番,想哄我开心。他说,莫春啊,你看,长得粗壮也不是你的错啊,再说了,旧社会多少农夫娶妻的时候,都喜欢你这种膀大腰圆的,一看就知道能做粗活,能下地,能生娃! 我的脸当时就挂不住了。在我看来,纪戎歌今天的这些话,分明就是为了让我有点自知之明,不要同他纠缠到一起,更不要像前几天那样缠着他,要同他这种神仙姿色的男人谈恋爱。你想啊,虽然白楚同学拒绝了我的爱情,但好歹他是沉默的,保存了我的颜面。就是被拒绝,就算心碎,也像水晶一样纯粹透明,也是那样的纠结不舍,宛如童话一般。这非常符合少女们的审美情趣。 而纪戎歌这一通我适合做“农妇”的论,无疑伤害了我作为一个新时代女性追求水晶般透明童话恋情的积极性,所以,我当场就下决心,一定要找个合适的时机,好好报复他一番。 我黑着脸,忍着怒火问纪戎歌,我说,你有什么大问题要问我啊?你现在说吧。都半天了,也没见你说半个字。 纪戎歌这才反应过来,说,我给忘记了,真见鬼! 我说,好吧,那你就去见鬼吧!说完我就转身,趿拉着拖鞋往宿舍走。 纪戎歌追了上来,说,莫春,你等等。 我说,你到底有什么事啊?有事你就说吧,不要这么婆婆妈妈的,人家白楚从来不这么拖泥带水的,人家白楚有什么开心不开心的都跟我说得头头是道的。你赶紧说,说完了我好回去给麦乐炖小母鸡! 纪戎歌漂亮的眼睛微微一暗,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如同一排绵密的树,摇曳着一种绵长的热望。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我想问问你,你那天说,那天说…… 我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突然变得奇怪的漂亮男子,不知道他这么犹犹豫豫的,是想要说什么。不知道是什么话,让他这么难以说出口。你想啊,干律师这个行业的,哪个不是嘴巴里插着刀,舌头这么一转,就可以插得死伤无数。而且从我与纪戎歌认识的这些日子里看来,纪戎歌的嘴巴里绝对不是插了一把刀,而是插了一堆刀! 怎么这时他嘴巴里的刀突然不见了,难道是被他给全部吞下去了?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我也只是问问,那个,你那天说的要做我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是这个样子的? 我吐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什么重大的问题呢,原来是这个。是啊,我是想做你女朋友啊,我想和你恋爱啊!可是你不是拒绝我了吗?你不是要选一个黄道吉日吗? 纪戎歌低头轻轻地笑,唇角弯出一道美好的弧线,与他眼底明明暗暗的光影交织着,让他看起来异常的生动明亮。他说,那么,于莫春,我宣布,今天就是我俩的黄道吉日! 我诧异地抬头,将自己本来沉浸在他美色之中的色心收了回来,很沉着冷静地问他,纪戎歌,你告诉我,像你这么有姿色的男人,需要捡一个女朋友回家吗? 纪戎歌笑道,哎呀,我们这不也是相互需要嘛。你总是一副猴急猴急的模样。 我一听直接昏了,立刻正气浩然地说,纪戎歌、纪先生、纪大律师,我本人代表我本人来发表一下声明,我不认为我具有你所谓的生理需要! 纪戎歌先是一愣,然后看了看我红彤彤的小脸,大笑道,可是,于莫春、于小姐、于女士,我半个字都没说“生理”啊。不要一说需要你就这么激动好不好? 我一听,脸立刻红成了牡丹花。 这时纪戎歌岔开话题,来缓和我的尴尬。他指了指我的脸,问我道,那个,莫春,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啊?二次世界大战不是用你的脸做战场了吧? 纪戎歌这一问,立刻勾起了我的伤心事。女教师那阴毒的爪子再次浮现在我记忆之中,我懊恼地挠了挠脸上那些“人造天堑”,说道,还不是拜那些人民教师春风化雨所赐。说完,我又絮絮叨叨跟纪戎歌说起我在于莫帆班主任那里的遭遇。 纪戎歌的眼里闪过一丝心疼的神情,但是却又极其迅速地消失了。那速度都让我怀疑他眼睛里刚刚出现的那丝心疼,是不是我看花眼了,给杜撰出来的。他说,你该告她,我给你做律师,免费的,所有的都交给我好了! 我说,不需要那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我心里想,好啊,好啊,你快给我弄死她吧!谁让她在我脸上“修铁路”呢?但是我嘴巴上却没有那么说。荣升为纪戎歌的女朋友后,我要竭力表现自己温文尔雅的淑女气质。 纪戎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我,说,挪开你的小脏手,不要用手捂住,会感染细菌的。说完,皱着眉头看着我,一脸心疼的表情。 我接过他递给我的纸巾,一边轻擦伤口,一边问他,纪戎歌,你刚才说今天就是黄道吉日了,是不是说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纪戎歌笑了笑,说,是啊,看在你追我追得那么殷勤的分上,还牵过我的手,如今,你就算是我的女朋友了。 纪戎歌说完这话的时候,两道鼻血流了下来。刚才被我这庞然大物撞击之后,终于出来效果了。 纪戎歌并不知情,还是一脸纯洁的少年一样的微笑,繁花满树的眼神,清澈地看着我。可是配上这么两道色迷迷的鼻血,看起来别提多么滑稽了。 章节目录 正文第19章Chapterfour(2) > 而我更是死不要脸地想,如果那些一直盯着纪戎歌看的女孩子,看到他流着鼻血看我的话,会不会都很羡慕我啊? 哇塞!这个女生好有魅力啊,能让这么玉树临风的男人鼻血狂流啊! 26莫春,没有亲自体验过的事情,就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 我回寝室后,便兴奋得辗转反侧。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兴奋,又不是白楚肯要我,只不过是纪戎歌而已。而他,也只不过是人长得好看了一些,带出去有面子一些。可是我却像中了头彩一样兴奋不已。 我想,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麦乐的话,她一定会替我高兴的。 麦乐最近这几天都在寝室里过夜,因为学校要参加省里的考评,所以每天夜里,那些男老师,借着正当理由来女生宿舍查夜不归宿。 有一次,秦岚刚好穿着一小短裤出去上厕所,可一开门,就见一刚应聘到我们系的小男老师直愣愣地站在她面前。还没等秦岚抓狂地疯叫,他已经疯狂地尖叫一声,捂着脑袋冲下了楼梯。 事后,秦岚很无辜地看着我们全宿舍的人。 当时的麦乐刚刚经历了极大的身体创伤,正在休养,但即使是这样,她仍然抬起脑袋看了看秦岚的胸部,然后懒洋洋地跟我们解释道,那个小男老师之所以被吓得疯跑,其原因是,他见过很大的胸部,但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所以一度精神崩溃,就满街疯跑了。 麦乐说完这话的时候,全宿舍都笑得很happy,我也跟着笑,但是下意识地,我将被子扯了扯,将自己更深地藏进去,像一只小猫一样。 可是麦乐这个混蛋女人,太不仗义了,她一看我笑得那么假,就直接将话题转移到了我身上。她说,那个,莫春啊,你也甭躲了。要是刚才将秦岚换成你,那个小男老师就不会吓跑了,他会直接吓昏过去。因为他见过小的,但是没见过你那么小的。说完,宿舍里的这些坏女人们都笑没气了。 后来的日子我发现,全宿舍的人在我面前都走得雄赳赳、气昂昂的,就好像全天下她们最大一样。 我当下自卑得不得了。后来去给溪蓝守床的时候,还悄悄地目测了一下她的胸围,然后发现,连这个林黛玉妹妹的都要比自己的壮观,立刻就觉得自己可以毫无眷恋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好在麦乐看出了我的心思,于是她督促我多吃木瓜,多吃猪蹄。 结果那一个星期,我的胃几乎吃成了养猪场和木瓜地,可是胸围却纹丝不动,毫不见长,倒是脑袋不停地肿大,几乎肿成了猪头的模样。 麦乐摇头。最后,还是她更机灵,想出了一个超越古人、笑傲今人的绝世好方法——她当时拍着我的肩膀说,莫春啊,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这个你比谁都清楚!今天姐姐穷尽了脑细胞,只能帮你想这么一个主意了。 我说,你就说吧,别这么拐弯抹角的了,我都听你的。 麦乐说,你就等夏天有蚊子的时候,让它们帮你叮一下吧。那蚊子叮的包虽然小了点,但是好歹也比你的大不是? 当然,麦乐的这个损招我肯定不会去尝试的。我很傲娇地对她说,我觉得心灵美更重要! 当然了,像我这么有仇必报的小人,对麦乐这个妞也是不会放过的。既然她这么伤害我的自尊心,我就要对其施以惩罚,虽然她是我最好的姐妹。 于是,我在某次给她炖鸡汤的时候,将小母鸡换成了她最恐惧的牛蛙。当然了,这只牛蛙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我就不多交待了,反正我是找了很多超市,才找到了这只寄托着我“仇恨”的牛蛙。 后来,我将牛蛙汤当鸡汤端给麦乐喝,麦乐喝得非常哈皮。在她哈皮完了之后,我故意将小汤锅端到她面前。然后麦乐一边说着对我的感谢,一边往锅里看,防止我偷吃了她的某条鸡腿。可是当她如水一般的视线同锅里那只奇丑无比的牛蛙碰撞了之后,就直接昏了过去。 醒来后,她对我说,莫春啊,莫春啊,你三舅姥爷的,你真不是人!你连我你都能下毒手啊!你这个祸害!你这个妖精! 而此刻,妖精的我,正在宿舍里,满面红光地等待着麦乐的归来,让她同我一起分享纪戎歌给我带来的这份突然的快乐。 麦乐回来后,看到我满脸春光,大吃一惊。她说,莫春你不要这样好不好啊?你这样子就好像周星驰版《鹿鼎记》里那个吃了春药“我爱一条柴”的老尼姑一样。你这德性,幸亏今晚没有去上晚自习,你要是去上晚自习的话,那整个自习室里的男生还不都入了你的虎口?那小h男绝对和你一拍即合!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并没有在意麦乐的话。我跟她说,我恋爱了!我是别人的女朋友了!我和溪蓝一样,都有人疼,有人喜欢,有人爱了。 麦乐吞了吞舌头,说,莫春,你不要告诉我溪蓝病亡了,白楚投奔到你的石榴裙下了。 麦乐提到白楚这个名字,顿时让我本来明媚的心态又灰暗了下去,但我还是极力用很快乐的声音告诉她,我和纪戎歌恋爱了。随后,我又将纪戎歌为我的美色所惑,大流鼻血的事情给渲染了一下,说给了麦乐听。 麦乐一听,眼珠子都快要瞪到地上去了。她说,莫春,你给我倒杯水去,我需要冷静一下。 我屁颠屁颠地去给麦乐倒了一杯水,又屁颠屁颠地递给她。我说,麦乐,你不要难过,你是不是暗恋纪戎歌啊?咱俩是好姐妹,如果你暗恋他的话,我就把他让给你算了。这点,我绝对比溪蓝那个小气鬼要豪爽! 麦乐不理我,自顾自地问我,今天是四月一号吗? 我说,不是啊,都快过夏天了啊,大姐。 麦乐还是不理我,又问,那请问,这是不是地球啊? 我说,麦乐,你别吓唬我,你怎么了?这千真万确是地球啊。另外,我是人类。为了防止她再问我接受不了的问题,我提前给回答了。 麦乐最终翻了翻白眼,说,是地球的话,我怎么听你刚才告诉我的就像是天方夜谭一样啊?你说实话吧,麦乐,你今晚是不是看情小说看傻了?你对着纪戎歌流鼻血我还是很相信的。 我说,麦乐,我没有骗你,千真万确的。 麦乐咕嘟咕嘟将一大杯水都给倒进了肚子里,眼珠子转了半天,说,莫春,我觉得,不是我耳朵出了问题,就是纪戎歌的脑子出了问题! 我撇嘴,说,麦乐,我没有那么差吧?再怎么说我也是如花似玉一人物,就算不能倾国倾城,我也能倾倒一个村子吧? 麦乐摇摇头,说,我知道你如花似玉、天生丽质,但是,你是个一穷二白、没钱没权,而且还恋着别人的女人。那纪戎歌就算是猪八戒,他也是开着宝马的猪八戒啊。而且他还是有名的律师。更何况,这个男人长得跟白楚的画儿一样好看,他怎么可能就这么儿戏地喜欢上了你,还喜欢得这么义无反顾呢? 我说,我可没说他义无反顾,我也没说他喜欢我,只不过我们两个要恋爱了而已。用他的话说,我们两个就是相互需要呗。 说到“义无反顾”,我又絮絮叨叨地跟麦乐提起小时候胡同口那个义无反顾的少年来。其实这件事情,麦乐已经听了无数遍,而且她自身也经历过。 当时,父亲于远方刚刚因为奸杀罪被判入狱。 由于是冬天,由于贪玩,所以放学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嗯,是的,天黑黑。 八岁的我和麦乐突然遭遇了很多小孩子的围攻,他们向来鄙视我这个罪犯的女儿,所以他们向我扔沙土、扔石头……我和麦乐就躲在墙角哭。但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越哭,他们就越嚣张,越不肯放过我们。尤其是当时的我,想到奶奶说发体恤金了,晚上要炖排骨吃。我一想到排骨,一想到如果我回去晚了,说不定排骨就都被莫帆这个小坏蛋给吃掉了,于是当时我的小宇宙就爆发了(女孩子有没有小宇宙啊?我不知道,反正《圣斗士星矢》中都是小宇宙爆发,那我也小宇宙爆发好了)。我奋起反抗的时候,麦乐也挥舞着她那小细胳膊向强大的敌军发起了致命的攻击。但是,我们寡不敌众啊,弱不敌强啊,很快,我和她再次被他们镇压回了墙角。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天黑黑。 当时是哪个姑娘,傻乎乎地同我抱在一起流眼泪? 天黑黑。 其实麦乐,你当时还是个胆小鬼。你可以放开我自己跑的,因为你不必为我父亲的错误而受这样的罪。 天黑黑。 麦乐,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一直以来你都是我心中的小蔷薇,攀在我的心脏上。那些快乐的往事,很美!但是刺痛的往事,全是我对你感激的眼泪。 天黑黑。 当时的那些小孩子为什么会这么讨厌我,又为什么这么坏?他们围着我和麦乐,准备往我们身上撒尿。他们都在笑,开心地笑。可是我和麦乐却只有紧紧地闭上眼睛,流眼泪。 没有了父亲,便再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像一座碉堡一样站在我的身前,为我挡风遮雨。所以,我只能躲在墙角,等待最不可饶恕的事情发生。 当时的麦乐突然狠狠地睁开了眼睛,她什么也不说,紧紧抱住我,倔强地瞪着他们。试图将他们的样子全部记在心里,然后永远不去饶恕。 就在这些男孩子得意地笑的时候,有一个神一样的少年从天而降,一脚踹倒了准备撒尿的两个小孩,为被他们包围了的我和麦乐打开一个缺口。 天太黑,模糊了少年的样子,我只记得他挑着眉毛说,真笨蛋!还不快走!说完,就在那些小孩都被打愣了的时候,试图俯身拉我。当时的我已经懵了。分不清敌我、搞不清状况的我,以为他是敌方的,所以在他伸手拉我的时候挥起手,狠狠地抓了他的脸——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有没有血流出来过。但是只听这个少年一声疼呼,那些本来愣住的小孩,就开始围攻他。 他一边招架那些小孩,一边骂我和麦乐,你们俩傻瓜啊!还不快跑! 我和麦乐当时一看,有这么一个小小少年肯为我们俩黄毛丫头义无反顾地接受群殴,所以,便义无反顾地逃跑了。 后来,我一直会惦记起那个少年。虽然我难以记起他的模样,但是,我却一直记得他像小天神一样为两个黄毛丫头义无反顾的样子。 当然,再后来,这个少年就成了进入青春期的麦乐和我的yy对象。我坚持那个少年当年的“英雄救美”是为了我而挺身的;但是姚麦乐这个小妖精她就不乐意了,她觉得在像她这么貌美如花的女人面前,于莫春你算个屁啊!那小天神少年绝对是为了救她这个小美人胚子来的。 就这样,算个屁的于莫春和姚麦乐时不时地为了这个天神少年互相殴斗,黄小诗就在一边看热闹。现在想想,当天天神少年出现的时候,要是黄小诗也在场的话,那么这个互殴就绝对热闹非常了,估计我们仨会殴死了去。 不过,当我十四岁时,遇见了白楚之后,这个天神少年就渐渐地被我藏在了心底最隐蔽的地方,而当时的麦乐也神出鬼没的网恋了。 所以,我和麦乐两人一同从天神少年的神话中回到了现实。 想到这里,我对麦乐说,我们俩的无产阶级感情这么深厚,你就不要在那里诽谤我了,好不好?不就是纪戎歌跟我表白了吗?你不是嫉妒我了吧? 麦乐不理睬正在穷得意的我,只是不可思议地摇摇头,说,其中肯定有诈!肯定有诈! 随后,她一边猛吃着我给她炖的小母鸡,一边翻着眼白考虑其中到底有什么诈。最后,她很神秘地看了我一眼,很不怀好意地说,莫春,我终于想通了,纪戎歌为什么会选择你做女朋友! 我很纯洁地看着麦乐,为什么啊? 麦乐悄悄地将嘴巴凑到我耳边,说,我觉得那个纪戎歌极有可能是…… 我一听“嚯——”地站了起来,大吼一声道,绝对不可能!纪戎歌绝对不可能是性无能!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说话的时候,我还紧握双拳,那感觉就好像一个革命党人在汉奸面前维护党旗的尊严一样。 最倒霉的是,那三个字刚落,宿舍门也“吱扭——”一声打开了。门外,齐刷刷地站着一堆男教师,他们深情地看着我,看着我这个宇宙超级无敌纯情少女,在这里义正辞严,仿佛深有体会一样维护着一个男性的尊严。 这种诡异的气氛持续了三十秒钟,估计门外的那些男教师发现,从我的嘴巴里再也说不出比“性无能”更刺激、更有杀伤力的词语来了,才纷纷散去。 他们意犹未尽地散去后,我们宿舍里的全体女生都狂笑不止。 最后,麦乐很镇静地跑到小汤锅面前,看到里面躺着的是一只鸡,而不是一只牛蛙,然后又很镇静地跑到我眼前,满脸“淫笑”地说,莫春,以后没有亲自体验过的事情,就是没有证据的事情;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 27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在你最没提防时,暴露你的欢喜忧愁。 自从我挺身而出维护了纪戎歌不是“性无能”之后,不久,系里就召开了各种大会。 章节目录 正文第20章Chapterfour(3) > 系主任在大会上语重心长地点出了大会的主题,就是教育现在的女孩子如何珍惜自己的千金之躯。不能生活得那么浮躁、那么随意、那么不负责任!然后他还举了很多例子,说现在的女孩子太开放了,动辄就将“性xx”挂在嘴上,这是很不道德的!这是很不要脸的!这是会令我们当今的和谐社会很不和谐的!这是堕落的!这是道德沦丧的!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 系主任这一句“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的话一出来,下面的学生都愣了一下。后来大家体会过来,那可能是系主任的秘书给系主任的发稿做的备注,结果系主任太过全情投入了,给误念了出来。 我撇了撇嘴,转头跟麦乐说,你看到了没有,准是那些教师们回去将我那天的话给传达了,这个老主任才这么震怒地来给我们上思想教育课。 麦乐还在回味这句“这是转前面第三页的”的思想精华,没搭理我。我一转脸发现很久之前在自修室里遇见的那个看小h书的小哥哥正在冲着我抛媚眼,含情脉脉,风情万种。 哦,错了。 经过我定睛一望,发现他是正在对着麦乐抛媚眼。好在小h书男不是那个天神少年,不值得我为这个媚眼跟麦乐大动干戈。再说了,本人现在是名花有主的人了。想起纪戎歌那张迷人的脸,我就激动不已。 麦乐继续一边斜着脸听系主任的思想教育,一边给我往脸上涂药膏。莫帆的女老师爪上功夫太厉害了,令我几乎毁容。 麦乐说,莫春,你绝对不能放过她!你看,你对我都这么有仇必报,给我煮牛蛙来恶心我,那个婆娘这么祸害你这张本来就好看不到哪里的脸,你若放过了她,老娘不干! 我点头,我说,好的,老娘,我一定会守在她下班的路上,同胡为乐一起蒙面暴打她一顿,让她知道欺负我的后果!不过麦乐,你现在最好先看看那个眼睛快要抽筋了的哥哥好不好?他是不是用了闪亮滴眼露了?反正老娘我快要被他闪死了。 麦乐问,哪个啊?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着我的美色抽筋啊。 我白了一眼臭屁的麦乐,说,就是那个,黄鼠狼! 麦乐转眼看了看,然后对我说,黄书郎?你说那个“妇炎洁”男啊,那不就是那天那个看小h书看得满眼血红的小哥哥吗?人家是黄书郎,不是黄鼠狼,你普通话也太普通了吧,大姐。然后麦乐继续说,我最近在自修室学习的时候经常遇见他的。他叫苏格拉,没有底。 我一听,立刻问麦乐,苏格拉,没有底?你快告诉我,他娘是谁?怎么能起一个这么销魂的名字啊?以后我和白楚生个儿子就叫哈根达,没有斯;生个女儿就叫伊利莎,没有白。 麦乐白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个女人,你不是说你已经是纪戎歌的女朋友了吗?怎么会和白楚生个儿子啊?你这是红杏出墙,你这样的行为是要被浸猪笼的。 我一听,精神立刻萎靡了下来。 原来,这个世界上,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总会在你最没有提防的时候,暴露出你生命深处的欢喜忧愁。 而,白楚,你是不是就是我的心?满满、满满的一颗心?放不下,舍不了,只能这样捧在胸口。若拿掉了,我就再也不是我,再也不能活,不能哭,不能呼吸。 溪蓝到底有多么好,让你这样不可以忘掉?而我亲爱的、亲爱的你,到底有多么好,让我这么、这么不愿意忘掉? 在我出神发呆的这段时间里,系主任已经结束了对我们的教育,大会就在一片抱怨声中结束了。 正当麦乐拉着我,看着我脸上这些“人造景观”表示自己的愤怒时,一个瘦长的身影晃到了我们面前。而与他瘦弱的身材相比,他的脸又是如此的幅员辽阔。还有,他走起来也一步三摇,弱柳扶风,要多销魂有多销魂。后来我和麦乐才知道,他腿上的伤是少年时留下的,所以走起路来有点跛。 还是那双血红的眼睛,它们也是这么销魂地望着我们。它们的主人也在用很销魂的声音同我们交谈。他说,嗨,姚麦乐哦,又遇见你了。我是苏格拉,没有底,你还记得吗? 麦乐也被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小h书男给吓了一跳,但是随后,她便冷静了下来,笑着同这个令人销魂无限的男人打招呼,说,你好啊,苏格拉。 然后苏格拉一直晃着他那张与他瘦长的身子极其不协调的脸冲麦乐抛媚眼,说着他最近遇到的杂七杂八的事情,然后又开始长篇大论地同麦乐讨论人生和理想。 一向能说的麦乐同学,终于在“苏格拉、没有底”同学不死不休的两瓣嘴唇之下,屈服了。她说,苏格拉啊,我们可不可以改日再聊啊,我和莫春同学有点紧急的事情得赶紧去处理啊,再不走我们就迟到了,你看,都快傍晚了。 苏格拉一听,就很识趣地跟我们说了再见。 我看着他鼓鼓囊囊的裤袋,对麦乐说,你看,这个“苏格拉、没有底”同学,是不是又带着小h书啊? 麦乐点点头,肯定是!要不我能叫他“黄书郎”啊!不过,我觉得像他这么有坚持能力的男人,在不久的将来,写出一部现代《金瓶梅》是绝对有可能的。莫春,我很看好他! 我点点头,我说,要是他能分给我点版税的话,我也很看好他! 28别人伤害我三分,她必将报复其十分。 那天,麦乐急匆匆地和“苏格拉、没有底”告别的原因是,她被我脸上那些久久不愈的伤疤给激怒了,更激怒她的是,那个女老师竟然将此事牵连到莫帆头上。那是胡为乐发短信告知我的,可不想这个猪头却发到了麦乐的手机上。 麦乐当时一边看我脸上的旧伤,一边看手机上那个女老师“虐待”莫帆的消息。她小银牙一咬,说,这个混蛋女人,竟然对莫帆那么嫩的玲珑少年下毒手,她也不怕惹得我们这酷爱玲珑少年的美少女们愤慨!走,我们去劈了她! 我看着她那被“苏格拉、没有底”同学传染红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我心里很清楚,某些时候,麦乐总是很护着我。别人伤害我三分,她必将报复其十分。 麦乐一边在前面风风火火地走,一边冲我道,怎么,你还等胡为乐替你报仇啊?那个小家伙要是知道你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得先割腕自杀,所以轮不到他帮你报仇!走,今天姐姐和你一起去同那个老女人决战! 我说,麦乐,你还是算了吧,你的身体还没有好呢。说到这里,我的声音有些抖动,那些仿佛看不见的伤害,实际上却已经冲着我们张开了凶残的口。 麦乐白了我一眼,说,就冲你给我炖了那么多小母鸡的分上,我就是拼上这条老命,我也要劈了她,你快给我走! 我说,算了吧,你的命可比我值钱,你还要养活你卧病在床的奶奶呢。我不去!我坚持和胡为乐一起去! 麦乐一把拎起我,拖拉着向前走。她说,于莫春,你少来了,谁不知道你啊?你巴不得现在就将那个老娘们儿给大卸八块了!姐姐我保护不了那个生不出来的,难道保护你这个大活人还会有问题吗? 说到这里,麦乐的眼睛轻微地抖动了一下,仿佛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又占据了她的心头。但是她生生抑制住,极力在我面前表现出一副极其无所谓的模样。 我一听,既然麦乐这么仗义,而我确实对那个伤害了我脸蛋的女人怀着极大的痛恨,并且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既然我绝对会“有仇必报”,那么就让我和麦乐向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吧。 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和麦乐空有一腔热情,那个女老师用炮灰就将我们俩给毁灭了。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 我和麦乐怕袭击那个女老师时,被她看到庐山真面目,于是事先打劫了两个三年级的小朋友,用五块钱换了两根红领巾。 麦乐一边用红领巾蒙住脸,一边冲我嘟囔,那个,莫春,我觉得刚才应该留下三块钱给那俩小破孩才对,我记得咱们以前的红领巾都是一块五一条啊。 我也学着麦乐用红领巾蒙住脸,我说,这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嘛,你看房价都这么惊天地泣鬼神,令广大民众水深火热、生不如死、死去活来的。怕现在这红领巾的价钱也很牛了,说不定这两根红领巾的价钱足可以让两个家庭家破人亡啊。 麦乐说,有这么夸张吗?那我真要自杀才能谢罪了。 我和麦乐这么全副武装地潜伏在女老师下班回家的路上。可能是这鲜红的红领巾太扎眼了,在路上巡逻的老头老太太就不乐意了,紧紧地跟在我和麦乐的屁股后面小跑,说,那俩小姑娘,你们等等,你们等等。 麦乐说,天哪,不会又是以前那仨冤孽吧?她拉着我的手说,莫春啊,要还真是那仨冤孽的话,你就将你奶奶贡献出来吧,你让你奶奶竞争上岗,挤走这仨冤孽,让他们下岗,让他们没饭吃。 我无奈地摇摇头,我说我奶奶这老太太虽然觉悟很高,但是却没有三头六臂,估计要挤也只能挤下一个去,要挤下这三个人的话,还真有些困难。 就在这时,那三个巡逻的老头老太太走了上来。他们对着我和麦乐说,哎,小姑娘,你们大白天蒙着脸这是干什么啊? 我一看,果真是天涯何处无芳草,哦,不是,是天涯处处有知己。 这三个巡逻的老人果真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果真就是当年我和麦乐贴“不法小广告”时遇到的那三位活宝——俩胖老太太和一瘦老头。 还是麦乐比较镇定,她说,我们的口罩给丢了,所以就用红领巾防沙尘,我们都有口腔溃疡。 我当时愣了,我想这口腔溃疡和防沙尘有什么关系啊,这防沙尘应该和鼻炎、肺病一类有关吧。好在那三个老人家的推断能力已经退化了,也就让麦乐给糊弄过去了。我心想,幸亏她没说,我们的口罩给丢了,所以就用红领巾防沙尘,我们俩都患有严重脚气。 不过,其中一个老太太依旧不依不饶地劝说麦乐和我,口腔溃疡只是小病,而红领巾却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成的,你们还是要尊重革命先烈的,还是将红领巾拿下来吧。我给你们去附近小卖部买俩口罩就是了。 麦乐一听不乐意了,说,我从小就受你们这些人的欺骗,说什么红领巾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害得我当时就跑去问老师,我说,老师,我这条红领巾是哪个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啊?他的鲜血染了几条红领巾啊?我们为什么这么残忍啊,烈士死了都不放过,还要用他们的鲜血去染红领巾卖钱啊? 麦乐说的这件事情,我至今记得,因为当时我就在她的身边,一起虔诚地为“烈士们”鸣不平。当时老师就吼我们,说,你们哪里来的这么多问题?再问就用你们的鲜血来染红领巾! 当时把我和麦乐吓得不轻,就感觉“红领巾产业”是一个太阴暗的产业了。后来才明白,这个“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它”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不过那个时候,如果你丢了红领巾的话,到大队辅导员那里补办一条红领巾的价格已经由一块钱涨到一块五毛钱了。 我和麦乐经常丢红领巾,所以,我们在无数次补办红领巾中深刻地认识到,烈士的鲜血是多么值钱。 就这样,和那三个活宝巡逻老队员纠缠完了之后,我和麦乐又遭遇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当我们俩在学校门口蹲点等候到那个女老师,跟着她潜入了一条小巷之后,便挥起拳头,打算对那个骑车而来的女老师“群起而攻之”,可没想到这个老女人的战斗力会这么旺盛。 她一个人的功力就将我和麦乐打得落花流水。 麦乐被女老师掐着脖子摇晃个不停,她一边吐舌头,一边冲我喊,那个,那个,你怎么不告诉我,这娘们儿的段位是这么高啊? 我哭丧着脸在一边甩着小细胳膊拖拉这个女人猿,说,那个,那个,你可坚持住了,我的小母鸡你可不能白吃啊。你不能死啊。 麦乐几乎被那个女金刚掐出泪来,她说,好,我不死,只是你三舅姥爷的,你赶紧来救我啊。 我一看那个女老师几乎要将麦乐给掐死了,一时情急,四下寻觅,也见不到半根树枝或者棍棒一类的东西可以帮忙,索性就将那女老师的自行车给扛了起来,“哐当”一声砸在了那个女魔头的脊背上。 那个女魔头立刻繁花满头,直直地倒在了地上。 我一看,傻了,哆哆嗦嗦地问麦乐,怎么办?会不会出人命啊? 麦乐说,管不了了,先跑再说。说完,拉起我就狂奔一气。就在这时,尾随在我们身后的那三个活宝再次天崩地裂一般出现了。 其中那个最胖的老太太大呼,杀人了,出人命了!赶紧来救人啊! 我一听,事情竟然变成了这样,立刻腿软了。我要回头,却被麦乐一把抓住,她说,你傻啊,赶紧跑啊! 我几乎虚脱了一样摇头,我说,麦乐啊,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会杀人呢?我只不过是要出口恶气的。麦乐,我要回去,我要回去救人啊。 就在我和麦乐僵持的这一刻,一辆警车钻进了小巷。麦乐一看,就将我推到了路边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拐口上,她气喘吁吁地说,莫春,你给我快跑!没人看到你的!这里的一切有我呢!就是死人了,姐姐我给你扛着!说完,就撒腿一直向前跑去,将警察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那辆警车稍作停顿,就紧紧朝着她跑的方向追去。 我当时如同一团软泥一样,被这突来的变故吓得贴在墙上,傻傻地在那个狭小深邃的拐口处看着警车从我身边呼啸经过。一切措手不及的变故,就这样,在那有些迷茫的黄昏中发生了。 我仿佛看到警车上有张极其熟悉的脸,是我曾经见过的那个男子——纪戎歌的好朋友,那个长着月牙眼的,叫做张志创的男子。 章节目录 正文第21章Chapterfive(1) > 29我说,纪戎歌,如果我真的杀人了,你给我辩护不? 我眼睁睁看着张志创的车开向了麦乐的方向。万分紧张的情况下,我哆哆嗦嗦地给纪戎歌打电话,我说,我杀人了,你快来救救我吧! 纪戎歌当时可能正在看一个什么团伙强奸杀人案,嘴巴也配合着大脑的思维,问我,噢,你杀了几个?强奸了人家没有? 我偷偷探头看了看路尽头躺着的那个彪悍的女老师,说,就杀了一个啊,我没法强奸啊! 这时,纪戎歌仿佛才从工作中挣脱出来,他说,喂,莫春,是你吗? 我点点头,哭着说,是啊,是我啊! 纪戎歌那端传来文件扔在桌子上的声音,他倒吸一口冷气说,你,杀人了?你别拿我开玩笑啊!这不是杀鸡杀蛇杀老鼠!不许和我胡闹!随后,他又试探着问我,莫春,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很想我了,想找个借口让我赶紧去陪你啊?想我了你就如实说,不必这么大费周章! 我又探头看了看,张志创的警车似乎停了下来,他似乎正在缉拿麦乐,我就泣不成声,我说,完了,纪戎歌,那个张志创把麦乐抓走了。我要不要去投案自首啊?我真的杀人了! 纪戎歌愣了三秒,之后倒吸一口冷气,说,莫春,你冷静一下,告诉我你在哪里。你不许乱走!天塌下来,有我!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告诉我这句话,天塌下来,有我! 我告诉了纪戎歌我的具体位置后,就挂上了电话。看着张志创和麦乐纠缠在一起,我的心万分焦急。突然,我看着灯光之下麦乐模糊的影子,仿佛又回到了十一年前。十一年前的麦乐,八岁的麦乐,紧紧地和我站在一起,蹲在一起,接受那些小孩的侮辱。 在我不能为你做什么的时候,就让我和你在一起,承受那些掉在身上的泥巴和石头吧。这句话,虽然麦乐从来没说过,但是,她却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 而此刻,我在她即将被抓入警察局的时刻,却跟傻瓜一样在这里傻站着?所以那个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冲出了小拐口,向麦乐跑去。 有些朋友,是不容许你辜负的!因为,失去了他们,你会变成世界上最孤单的人。 麦乐正在和张志创两人斗智斗勇。麦乐说,我出来跑步,你干吗抓我? 张志创挑了挑眉毛,说,前面还有你的行凶现场呢!你跑步用红领巾蒙着脸干吗?别这么快不认账!赶紧跟我回去配合调查此案,否则的话,我只好公事公办了! 麦乐果真是见过世面的女子,她圆眼睛一瞪,说,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喊警察非礼良家妇女! 张志创弯着月牙眼说,没想到,你这个女杀手还是很幽默的嘛! 麦乐将脑袋歪向一边,皱着眉头说,我就是在跑步!我是公民,我有跑步的权利!你不能干涉我行使自己的权利吧?警察哥哥! 张志创冷冷笑了一下,说,既然你承认自己是公民,那就配合一下人民警察的工作!说着,伸手将麦乐铐了一只手。麦乐死命挣扎,张志创只好将手铐的另一边铐在自己的手腕上。 麦乐正要张开嘴巴大喊,人民警察非礼良家妇女啦!这个时候,我却已经加速冲到了他们眼前,我大喊的声音盖住了麦乐的声音,我说,人民警察同志!人是我杀的!不关她的事啊。 麦乐一看我跑了出来,脸都绿了,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莫春,你三舅姥爷的,你个傻瓜! 张志创一眼认出了我,神情极其严肃,说,你和你弟弟真是血脉相连啊。前些日子他打人在先,今天你杀人在后!你们一家什么人啊?! 正在我们三个相持不下的时候,身后那个巡逻的胖老太太跑来了,大呼,人民警察同志,人没死啊!爬起来啦! 麦乐一听,说,这下好,救护车都省了! 我一听,激动得差点哭出声音来。那女老师要真是死了,我可真就成了杀人凶手了。像我这么心地善良的人,怎么可以成为杀人凶手啊? 张志创看了看我和麦乐,说,就是人没死,你们俩也逃不了干系。先和我一起将伤者送入医院,一会儿带你们去警局。 张志创的话刚落地,一辆宝马就蹿进了巷子,蹿到了我们眼前。 车门打开。 纪戎歌从里面跑出来。 他看了看我,眼睛里隐忍着焦虑和愤怒,说,我猜得没错!你不会听我的话在那里等着的,你会跑出来的!我果真没猜错!说完这话,他看到只有张志创在这里,就长长松了一口气。 张志创看了纪戎歌一眼,笑道,你别告诉我,你是为了这妞紧张成这样?你……你……太丢人了吧? 纪戎歌脸色一正,看了张志创一眼,一副要杀人的表情,说,我这是关心祖国花朵,我哪里紧张了?有毛病!然后指了指我说,这女人欠了我一百块!我不能让她随便就从地球上消失了。说完他看了看被一副手铐绑在一起的张志创和麦乐,白了张志创一眼,说,你不是吧?第一次见面就和人家姑娘这么亲热?太恶心了吧? 张志创准备找钥匙打开手铐,然后去救伤员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找不到钥匙了! 于是,他只能和麦乐相互翻着白眼,但是还是被一副手铐紧紧地锁在一起。 麦乐很委屈地看着自己的手就这样和张志创的手铐在一起,冲陪在我身边的纪戎歌喊,你要是帮我告这个警察叔叔乱用私刑,姐姐我就把莫春许配给你! 纪戎歌的背微微一僵,张志创在一边不乐意了,他说,你把莫春许配给我们家纪戎歌?你这才是残酷地乱用私刑呢! 我一听,心想,去你的吧,敢情我于莫春就是那满清十大酷刑啊! 那天,纪戎歌、张志创、麦乐,还有我,四个人在那三个巡逻的老头老太太的帮助下,将那个彪悍的女老师送进了医院。 那个女老师一边冲着我和麦乐翻白眼,一边呻吟着。 一直呻吟到医院。 医生检查了一下,又看了看在病床上翻滚的女老师,说,我看你的伤不算很严重吧,你怎么痛成这个样子? 麦乐说,你没看到她是老年人了吗?老年人都怕疼的!她说这话的时候还指手画脚的,和她铐在一起的张志创只能跟着她挥舞着胳膊,却无可奈何。 麦乐又白了张志创一眼,意思是,这都是你自找的,是你非要和我铐在一起,我又没求你这么做。 那个女老师可能非常讨厌“老年人”这三个字,所以她停止了翻滚,保持着她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形象。但是,她还是白了我和麦乐一眼,说,你们两个!等我的家人来了,一定告你们谋杀! 麦乐就露着小白牙笑,说,谋杀啊?刚才是姐姐我要被你掐死了好不好?你那才是谋杀呢!让你的家人来吧,姐姐我不怕!我们这是正当防卫!我们就是谋杀猪,也不谋杀你! 纪戎歌看了看和麦乐铐在一起的张志创,说,怎么办?这个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吧? 张志创看了纪戎歌一眼,说,你这一套怕是跟你老爹学的吧?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眼睛里闪过一丝莫名的仓皇,脸色有些微微的黯淡,他不悦地看向张志创,说,你不帮忙就算了。 张志创说,唉,我敢不帮忙吗?我能不帮忙吗?纪大律师!只是,咱们先搞好这个伤员吧,她要是不消停,咱们也没法子啊。 麦乐看了看纪戎歌,说,用钱砸倒她!我就不信有用钱砸不倒的人! 张志创斜了麦乐一眼,一脸鄙夷,说,拜金女! 麦乐回瞪了他一眼说,你要是一金条,我就拜你! 我和纪戎歌在边上,看着这两个火力十足的男女对对碰,面面相觑。 在张志创和麦乐两个人争吵的空当里,我问纪戎歌,我是不是你女朋友啊? 纪戎歌说,是啊。至少现在是啊。 我皱眉头,那你为什么不跟张志创说? 纪戎歌笑道,你不是这么着急了吧?我们两个还没开始正式约会啊!最后,他又沉思了一下,说,莫春,我问你,你当真要做我女朋友? 我说,是的!我不是已经做了吗?你当我儿戏啊? 纪戎歌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有种震撼人心的力量从他纯黑色的瞳孔中射了出来,他说,莫春!那么,从今天起,你不许再惦记白楚这个男人,如果你要做我的女朋友的话!我不想自己一开始就输得一塌糊涂!更重要的是,我万分介意! 我撇了撇嘴吧,说,我和白楚没有什么的! 纪戎歌笑道,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因为想向他证明什么而做我的女朋友。你若是我的,就应该从头到尾,都是我的! 我还没有回话,麦乐就把脑袋探过来,说,呀,莫春,你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纪戎歌的人了啊?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这新闻太爆炸了吧?怪不得你知道他不是那啥啥无能呢。 纪戎歌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不知道麦乐说的是什么。 张志创白了纪戎歌一眼,促狭地笑道,怪不得每次这个姑娘出事,你都像被踩了尾巴似的。她的什么事儿,你都会掺和进来,原来早已经生米煮成饭了?小女孩不是未成年吧?要是未成年的话,抓你派出所去定罪去! 纪戎歌很无奈地看着麦乐和张志创。要说,本来纪戎歌和我已经是比较能说会道的主儿了,当然在无敌搭档麦乐和张志创面前,我们只能说自己生不逢时、甘拜下风了! 张志创与麦乐在共同对敌成功后,继续互殴。 那个彪悍的女老师继续躺在床上,等待家人的救援。 纪戎歌皱着眉头,大概在想如何劝说这个彪悍的女人,让她弃暗投明,放弃对我和麦乐的上诉。 我很小声地问纪戎歌,你刚才是不是真的很为我着急啊? 纪戎歌看了看我,眼神清冽,却透着一丝淡淡的温柔,他嘴巴一勾,说,我现在都还在着急呢!怎么,你以为你祸害完了就天下太平了啊?! 我得意地看着他,狡黠一笑,凶什么凶啊?你不就是离开我活不了了吗?我魅力大,爹娘生的,没办法。 纪戎歌扯了扯领带,深深透了一口气。 我偷偷地笑,说,纪戎歌啊,我问你,如果我真的杀人了,你给我辩护不? 纪戎歌趁麦乐和张志创争吵没有注意他的时候,飞速低下头,在我耳边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真杀了人,我就将你送进大牢里去!看着你判死刑!我今天让你待在那个角落里,你不听!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死了怎么办?如果不是张志创抓的你们怎么办?如果还有其他人你怎么办?你是猪吗?很显然,你不是!但是,你长了一个人头猪脑袋! 纪戎歌发脾气的样子真恐怖,很显然,一向弱不禁风、娉娉婷婷的我被他给恐吓住了,但是,我依旧硬着脖子,说,可是,我不能让麦乐背黑锅啊。 30有一种命运,叫轮回。 大概是晚上八点的时候,纪戎歌和张志创正在全力以赴地说服那个彪悍的女老师大事化小,我在病房外,麦乐被绑在张志创身边。 这个时候,我看到黄小诗从医院那头出现了,手里端着饭盒,一副很紧张的模样。 我心想,难道是骆驼脸邱总生病了,黄小诗在表现贤惠?虽然我很不愿意相信那些传闻是真的,但是每一次在酒吧里面唱歌的时候,碰到邱总,他都会在我面前得意洋洋地提起黄小诗,一副春色尝尽的表情。不知道是不是黄小诗跟他提过,她曾经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麦乐,一个叫莫春。 黄小诗一见我,大吃一惊,说,莫……莫春,你怎么在这里? 我尴尬地笑了笑,耸耸肩,说,我打伤人了。 黄小诗“啊”了一声,吃惊地问我说,你去酒吧唱歌,又不是去酒吧当打手,你怎么会打伤人呢? 我耸耸肩,说,以后再跟你说吧,你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吧。我现在也很混乱的,自己都搞不清楚。 章节目录 正文第22章Chapterfive(2) > 结果,黄小诗就直直地向那个彪悍的女老师所在的病房走去了。我心里纳闷,难道邱总这个有钱人居然也去住普通病房了?我怎么就一直没看到他呢?难道他趴在了病床底下?奇怪。 黄小诗进去后不久,就听到她“啊”的一声尖叫,然后传来辱骂声和撕扯声。 我想,难道是麦乐曾经因184网友事件憋的一肚子气在此刻爆发了,冲黄小诗开战了?不可能的!麦乐就是再记恨黄小诗,也不会这样对她的。毕竟,我们曾是那么密不可分的好朋友啊! 当我冲进病房的时候,只见黄小诗脑袋上、身上满是菜汤,整个人湿漉漉地倒在那个彪悍的女老师跟前,脸上还有被掌掴过的红印。 女老师气势汹汹地骂,你给我弄这些东西吃?你当是喂猪啊?你是不是看我受伤了,就想弄死我?我养你这些年是白养的吗? 麦乐看了看冲进来的我,又看了看一个劲儿在辱骂黄小诗的那个女老师,突然暴怒了,她伸手指着女老师的鼻子,大骂,你才有病啊!她来看你,你这样骂她!刚才你真该被抡死的,你这疯女人! 她抬手的时候,张志创的手也被抬起来了,人民警察也被动地指着人民教师的鼻子,所以他一直在挣扎,说,麦乐,你换另一只手去! 麦乐瞪他说,你不知道什么叫同甘共苦吗? 那个彪悍的女老师被麦乐这一顿骂,脸立刻绿了,怒号,我爱打就打,我爱骂就骂,我是她妈!怎么啦! 啊—— 我当时就愣住了,原来,这个彪悍的女人就是黄小诗她后妈啊!怪不得,这么多年,黄小诗一直处于她水深火热的统治之下。就是把我、麦乐、黄小诗绑在一起,也打不过这个彪悍的女人啊。 我不知道愣在一边的麦乐在想什么,她绝对想不到,这个彪悍的女老师,就是很多年前,我们一直预谋着要将其痛打一顿的黄小诗的后妈。 现在想想,真后怕。 想当年,幸亏我和麦乐守在楼道里,毒打的是一个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要真是去毒打黄小诗的这个彪悍后妈,我们俩绝对会被她砸成计生用品的! 后怕啊后怕。 但是,我忽略了麦乐这个女人的战斗指数,以及她做事不考虑后果的特长了。她一听这个女人自称是黄小诗的后妈,立刻跳起来了,说,哎呀,这么多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原来你就是人家的后妈啊!替补啊!黄小诗是你能欺负的吗?你算个屁啊! 黄小诗一看,麦乐跳得跟只大猴子一样在为她出头,眼睛突然有些湿,所以没来得及擦干净身上的菜汤就上前来拉开麦乐,双目痛楚,不知是内疚还是感激,说,麦乐,求求你,别吵了!别吵了! 麦乐一把推开黄小诗,说,你一边站着去!她这个混蛋欺负了你这么多年,你还忍气吞声什么!要是我,早给她下毒鼠强了!你一边站着去!今天,你麦乐奶奶和莫春一定要和这个老妖婆决一死战!替天行道!以后决不让你在我和莫春面前弄得跟个小媳妇似的!莫春,你怎么不下手狠点?杀了人,姐姐我替你去坐牢! 决一死战? 麦乐,你没搞错吧?刚才,就是刚才啊,几个小时前,咱俩可差点被她给送回姥姥家啊! 你要决战,你就自己去决战好了,不要把我给拉上啊。 此刻,我简直是无比小人地想,麦乐啊,要不你去决战,我给你拿衣服好不好啊?但是,容不得我多想,那个女老师大概在黄小诗面前耀武扬威惯了,根本没有想到会有人这样抢白她,所以,在麦乐那顿痛骂之后,她也彻底爆发了。 麦乐一看,女老师要从床上跳起来反扑,知道境况不妙,所以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张志创被她这么突然一拽,也一个趔趄,两人就双双将黄小诗的后妈压在了病床上。 然而黄小诗她后妈身强体壮,所以,她一把抓住了麦乐的头发,疼得麦乐跟老鼠一样吱吱地叫。 本来,我一看,既然麦乐已经动手了,我就是再害怕,也不能不管我的朋友啊!要是麦乐真的被黄小诗她后妈给虐回姥姥家去了,我以后想炖小母鸡给人吃,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了。 所以,为了麦乐,为了能满足我炖小母鸡的欲望,我豁出去了——尤其是黄小诗她后妈居然敢扯麦乐的头发,这事更是我不能容忍的!所以我也奋不顾身地加入了此次战争,直奔病床,将黄小诗她后妈压在了第三层。 第二层的张志创本来被卷入这场战役,已经感觉很无辜,再被我这么一压,更是感觉痛彻心肺。他伸着爪子冲纪戎歌求救,说,你女人要压死我了,你还愣着干吗?救我啊! 纪戎歌素来知道我很彪悍,但是他绝然没有想到我是如此彪悍!所以,他一看事情居然成了这样,作为我的男朋友,他也不能袖手旁观,所以他很无奈地,准备将我拉起来。不想他刚走到床边,就被一个从病房外冲进来的影子给撞倒在床上。那个影子自己也倒在了人堆里,他冲着纪戎歌挥拳头,我让你们欺负我妈! 在人肉堆最底层和黄小诗她后妈肉搏的麦乐,一听这辨识度无比高的声音,就愣了。她一边同黄小诗她后妈对打着,一边腾出嘴巴来跟我说,我、我怎么听到“苏格拉、没有底”的声音了? 我一听,立刻越过压在我身上的纪戎歌看去,在人肉堆的最高层,果真是那个风华绝代的苏格拉,他正挥着小拳头打在纪戎歌身上。黄小诗就在旁边看着我们六个人叠罗汉,她拉着苏格拉的手,说,哥哥,你快下来吧!你们都快下来吧!别打了! 我的心立刻哇凉哇凉的了。这个、这个苏格拉,居然是黄小诗的哥哥?也就是说,是黄小诗后妈的亲生儿子? 我靠。 人生果真不是一般的传奇! 苏格拉一听有麦乐的声音的时候,就停住了挥向纪戎歌的拳头,他探头往人肉堆下面看,一边看,一边问,喂,姚麦乐,是你吗? 麦乐说,我靠,不是我还有谁?你赶紧给我下来,我快被压死了! 苏格拉一看美人麦乐在,也忘记替他妈妈报仇了,乖乖地从人肉堆上下来。于是,我、麦乐、黄小诗的后妈,夹在纪戎歌和张志创两个大男人之间,开始相互殴打。 估计黄小诗的后妈,决然想不到自己十月怀胎,居然生出了这么一个奇迹的儿子!竟然可以眼睁睁看着别人殴打自己的老妈! 最后,医院里的那张小床,承受不住这么大的冲击力,倒塌了。我们五个人跌了一地。 麦乐和张志创被手铐给牢牢地铐在一起,姿态特暧昧。在一边的苏格拉看了之后,脸都有些变形了,小眼睛里蹦出了嫉妒的火花。 最后,也不必纪戎歌和张志创做黄小诗她后妈的工作了,她也没法上诉我和麦乐了,因为我们四个人在她独力作战之下均有受伤,最严重的是冲在第一线的麦乐同学。 黄小诗在边上眼神轻轻抖动了一下,泪光涔涔,难过地看着一身是伤的麦乐。 麦乐不肯看她,若无其事地看着自己那只和张志创铐在一起的手。 后来,我们离开的时候,苏格拉崴着脚走过来,指着同麦乐铐在一起的张志创,问她,你们俩今天晚上难道要一直这样吗?你们俩难道要睡在一张床上吗?说这话的时候,苏格拉仿佛是憋了很久,脸都被憋肿了的表情! 我心想,这苏格拉不亏是h书看多了,什么事情都会往床上去想! 麦乐和张志创在苏格拉义正辞严的质问下,就像“奸夫淫妇”被捉奸在床的表情,偷偷互看了对方一眼。 我抹了抹脸上的伤口,问纪戎歌,今天晚上麦乐和张志创是不是真的要同床共枕了? 纪戎歌纯黑色的眼睛里透出一丝玩味的笑,说,哦?怎么,莫春你很羡慕? 我们走到楼下,纪戎歌指着伤痕累累的我和麦乐说,去我家吧! 我奇怪地看着他,问,为什么啊? 纪戎歌说,哎,你这个智商,我什么事情都得给你解释。首先,你和麦乐无法回宿舍,因为,张志创你们俩没法带进寝室;其次,如果张志创将麦乐带回家的话……那我不反对的,咱俩就各自回自己的地方。不过,你要是担心麦乐被张志创这个男人单独带走的话,你只有去我家,他俩也去我家。这样好像比较好一些,至少比较光明磊落一些。说完,纪戎歌就笑,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兴奋不已。 我一听,确实是这样的道理。 在我们上车的时候,黄小诗从医院里跟了出来,她轻轻地喊麦乐。 麦乐回头,看了看一身菜汤受尽委屈的黄小诗,眼神也轻轻地抖了一下,轻轻应了一声,哎。 这是她们冷战后,第一次对白。 麦乐。哎。 黄小诗仰着脸,看着一身伤痕的麦乐说,麦乐,以前的事,对不起…… 麦乐沉默了一会儿,咬咬嘴巴,笑道,你当时不就是也“色”心大发了吗?大概看我的男网友标致,所以给我偷梁换柱了。没事的,就当送你了! 黄小诗的睫毛上沾满了眼泪,她说,麦乐,你原谅我了是不是? 麦乐说,难道你非要我恨你一辈子才好啊? 黄小诗就笑着哭,说,没,没,我就是高兴。麦乐,你原谅我了。 麦乐说,别说傻话了,快回去换身衣服去吧! 黄小诗走后,张志创将警车停在了停车场,我们四个人坐在纪戎歌的车里一起回家。纪戎歌坚决不让我坐副驾驶室,我们三个人只好都在后座上坐着。 麦乐将脑袋靠在我身上,她说,莫春,你知道吗?其实,我以为我会讨厌黄小诗一辈子,然后永远不原谅她!可是,当那个女人打她的时候,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讨厌她,而是觉得自己的心被她辜负了,所以疼。其实,我确实是拿她当朋友的。 麦乐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瞟着窗外游离的风景。 这些话,她大概永远不会说给黄小诗听。她只是喃喃,说,命运真是够奇怪,总是这么出其不意地让我们崇拜!她说,莫春啊,我真的不敢想象,很多年前,我们费尽脑筋都不能和黄小诗的后妈见面,而今天却这么神奇地见着了!而且,还偿还了我们的夙愿——恶狠狠地揍她一顿,为黄小诗报仇的夙愿。我太崇拜命运了!太崇拜了! 张志创就在一边斜着眼睛看麦乐,大概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从来没有过。有些小天真,有些大嘴巴,有些小机智,但是为人却是善良的。 我看着麦乐,心里也想,命运,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总会在某个地点,将曾经的事情全部弯在一个环里面,任凭你如何挣脱,你也逃不掉的! 前面种下的“因”,总会结出后面的“果”。 黄小诗的后妈很久之前在揍黄小诗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为此付出代价。尽管是歪打正着的,但确实是付出了代价。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我说,麦乐啊,你说那个跛脚的苏格拉,是不是当年那个在我们俩“打劫避孕套”时被你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啊? 麦乐倒吸一口冷气看着我,她说,莫春啊,你别骗我啊!我的心脏很脆弱的! 我撇撇嘴吧,说,要是真是这个样子,那命运真可以说是报应不爽啊!虽然苏格拉很无辜,但是毕竟是他妈妈多年行恶的果,报应在她儿子身上了! 麦乐说,等以后问问黄小诗吧,我真不想是这样啊,否则每天对着苏格拉,我会内疚死的! 车拐进一个小高层的地下停车场,停住了。 我们下了车。 空气中有种甜甜的味道。 我的身边有纪戎歌,而麦乐的身边有个和她铐在一起的张志创。第一次,生活对我和麦乐露出了微笑的模样。 但是,我忘记了考虑,黄小诗的后妈在往后的日子里,会因为我和麦乐对她老人家的这次暴打,对黄小诗做出怎样的伤害。 命运的轮盘,会不会有一天,轮转到我和麦乐的头上? 我们种下的那些“因”,又会结出怎样的“果”呢? 章节目录 正文第23章Chaptersix(1) > 31他捏起那颗袖扣仔细地看,唇角眉眼,恍如经年! 这是我第一次见识纪戎歌的香闺。见识了之后,在这个漂亮的大大的房子里,我傻了很久。 如何来形容这个房子的漂亮呢?我用尽平生所学,使出最大功力来形容:这个房子漂亮得跟白楚一样! 在小心灵受了震撼之后,我比麦乐还拜金。我对纪戎歌说,要是将来我能嫁到这样的房子里,我才不管房子的主人是谁啦。 在一边的张志创就笑,说,那你干脆嫁给纪戎歌他爹好了,他爹随便一套房子都比这里漂亮。 麦乐这个拜金女更是乐疯了,她说,哎呀,要是真这样,莫春,你可就是纪戎歌他小妈了啊,多喜庆的事儿啊!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悦,说,你是喜欢我的房子还是喜欢我的人啊?! 我笑得欢天喜地,不瞒你说,我两个都喜欢! 不瞒你说,我两个都喜欢! 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突然愣住了,这……算是表白吗?表白:纪戎歌,我其实喜欢你。 呃……我的大脑突然混乱了,一时之间,白楚的眉毛、白楚的眼睛,纪戎歌的脸、纪戎歌的唇,他们两个人,就像在时空之中旋转一样,充满了我整个脑袋。 我有些淡淡的惆怅,思维突然变得三舅姥爷地敏感起来! 算了,就当我喜欢上了纪戎歌的美色,喜欢上纪戎歌的车,喜欢上纪戎歌的房子,才喜欢上纪戎歌这个人好了。 我不介意做拜金女的。 但是,纪戎歌居然因为这句话,眉眼之间有了隐隐约约的欣喜之色,只是隐藏在他凌厉的眉眼之中,很难发现。 当天晚上,麦乐和张志创只能待在一个房间里同住。 我跟纪戎歌说,不太好吧?麦乐这么一个小姑娘,会不会羊入虎口啊? 纪戎歌轻轻瞟了我一眼,唇角淡淡带笑,说,依照我多年对张志创的了解,这个男人还是很有定力的!你脑袋里就不要总是七七八八那么多假想了,好不好啊? 其实,麦乐同学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和张志创同居一室,而是她要如厕,她要洗澡,洗掉身上的那些污血,以免伤口发炎。 当我把这个建设性的问题摆在纪戎歌面前时,他只说了一句话,他说,莫春,你绝对是个色娘! 呿。 他肯定是想我不想正事,可是,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我说得太对了,因为,张志创同学忍不住要去如厕了! 麦乐在一边脸都白了!她考虑到一个现实的问题终于摆在了她和张志创面前,那就是男女大防这个问题! 我看着纪戎歌,纪戎歌看着张志创,张志创看着麦乐,麦乐看着我。 我们四个被这个问题给搞疯了。 最后,麦乐同学和张志创同学在纪戎歌的监督下,终于成功如厕。麦乐背对着张志创,听着她做梦都没想到会听到的声音,几乎都崩溃了! 出来之后,麦乐同学疯狂地叫个不停!她指着张志创的鼻子骂,让你给我戴什么手铐!你要是再想上厕所,姑奶奶绝对不会让你去的! 但是,姑奶奶麦乐同学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她需要洗澡,好好洗一洗身上的风尘。本来她是决意不肯洗的,最后还是张志创表现得比较得体,他说,我是君子,虽然你刚才很想偷看我嘘嘘,但是我绝对不会像你那么小人,想偷看你洗澡的! 张志创的话把麦乐刺激得抓狂,她后悔死自己为什么那么仁慈,刚才会让张志创行了方便。 这两个人舌战结束后,麦乐就在我的帮助下进了洗手间。 张志创背对着麦乐,我帮麦乐将衣服褪下,麦乐一直盯着张志创,她说,你要是敢看,姑奶奶我就杀了你! 张志创很不屑地说,你是不是想说,我要是不看,你就一定要杀了我呢?说完,就得意地笑。 我在他们中间很严肃地说,这是很严肃的场合,请你们两个人自重! 麦乐的上衣只能褪到那只和张志创铐在一起的手上,张志创很不屑地说,哎呀,脱衣服了?干吗把衣服脱到我手上?你是不是在暗示我,可以回头了? 麦乐一生气,一抬腿,踢了背对着她的张志创一脚。 但是,麦乐当时太冲动了,她完全忘记,要是张志创被她踢倒的话会是怎样的后果——在麦乐那一脚踩下去之后,毫无防备的张志创果真被她一脚踩翻在地,而张志创一倒,已经脱尽了衣服的姚麦乐同学也“呱唧”倒在了他的身边。 张志创翻身的时候,麦乐同学稳稳地落入了他的怀里。 眼前的一切,活色生香! 麦乐同学捂住胸口,顿时高分贝尖叫!她说,张志创,我杀了你!说完,她就挥舞着小细胳膊冲张志创擂去!胸前春光一览无余,张志创目瞪口呆。 我看着他们如此肉搏,感觉自己被麦乐同学和张志创同学的激情表演给侮辱了,立刻尖叫不已。 门外的纪戎歌一听到洗手间里有我鬼哭狼嚎的动静,立刻冲了过来,不明就里的他推门不开,立刻踹门。 在他一脚踹进门的那一刻,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张志创居然一个翻身,将身无寸缕的麦乐紧紧抱入怀里,自己挡在前面,将麦乐护在了身后,就好像是一个男人,全力以赴地去保护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一样。 纪戎歌的脚力真大,居然这么轻易就将门踹坏了。他看着神色各异的我们三个,再看看我手上搭着的麦乐的裙子,还有张志创和麦乐的激情拥抱,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说,不是吧?你们俩再等不及,也得把我们家莫春给放出来啊。 说完,他大手一伸,一把就将我拎了出来,“嘭”一声又把门关上,说,他们俩的事情就交给他俩解决吧!你在里面得色什么?电灯泡啊你! 门被关上的那一刻,里面传来麦乐的惨叫,她说,于莫春,你这个背信弃义、背叛朋友的女人!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 然后,又从里面传出几声麦乐的尖叫后,一切就平息了下来,只有水流哗啦啦地冲在皮肤上的声音了。 我皱皱眉头,望着纪戎歌,说,我将麦乐一个人留在里面,是不是有些过分啊?她……她现在还没穿衣服呢。我指了指自己手背上搭着的麦乐的裙子。 纪戎歌拉着我的手,将我拉到他的房间里,纯黑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邪气的光。他笑,说,莫春啊,要是现在你不穿衣服站在我身边的话,我敢说,你肯定不乐意麦乐在我们眼前晃,对不对啊? 我哼了一声,说,屁!你太自恋了吧? 纪戎歌纤长的手指横在下巴上,看着我笑,眼神迷离,嘴角弯起了无比勾人的弧度,让人一见就难以自拔。他说,莫春啊,心事被人说穿了也别那么激动好不好啊?我不介意你有这么不纯洁的思想的,相反,作为一个新世纪的男性,我非常鼓励你这样做的!如果你需要的话,我来帮你脱?说完,他就很小人得志地笑了。 我的脸轻轻一红,不想同他辩论这些,就眼睛直直地看着他的卧室。 这应该是他的主卧房吧,海蓝色的床单,天空一样明净,海水一样浩荡。突然之间,我想起了父亲。我想起很小的时候,读过的作文中,总是将父亲比作天空,比作海。而现在,我的天空我的海,却永远不再属于我。 我和莫帆,就好像两只小鸟,飞在别人的天空里;又像是两只小船,漂荡在别人的海洋里。永远不会再有一个被称作父亲的男子出现,同我们的命运有所关联。 奶奶每天都抱着日历数日子,数着他归来的日子。 可是,这个日子,却是遥遥无期。 我还想,如果有一天,我和莫帆长大了,为了梦想奔赴了不同的城市,那么,陪在奶奶身边的就只有太子和贝勒了。 只有太子和贝勒陪着垂垂老矣的奶奶,等待着父亲遥遥无期的归期。 我出神地想着这些令人难过的事情。纪戎歌走到我眼前,笑着问,你在盯着这张床想什么事情啊?你这姑娘,除了盯着床,就不能看看别的吗?你别表现得这么急切,我会误会的,误会了我就会冲动的! 我眼睛一瞪,说,你再吵,我就比你还冲动了哈! 纪戎歌就笑,哎呀,比我还冲动啊?莫春,你终于原形毕露了!要不说,全天下只有我这个男人敢要你做女朋友。要是别人的话,他们的心脏还真没有这样的承受能力的!说完,他就哈哈地笑。 这时,我看了看他房间的衣柜,又看了看自己手上麦乐的裙子,就轻轻地走过去,打算打开衣柜将麦乐的衣服给挂进去。 而纪戎歌却用手按住了我伸向衣柜的手,他有些紧张的样子,眼神闪烁,说,你这是干吗啊? 我白了他一眼,说,还能干吗?把麦乐的衣服挂进去啊! 纪戎歌的眼睛一直盯着我脖子上的那根红丝线看,他说,一会儿把她的衣服挂到你的房间里就是了。 我说,我脖子上长灵芝了吗,你盯得这么仔细? 纪戎歌笑,不屑地看着我说,我没看到你脖子上长灵芝,只是看见了一个好大的猴头菇在上面支楞着! 混蛋! 他居然敢说我的脑袋是猴头菇! 想到这里,我怒气冲冲地抬手就去推他,谁知道他竟然丝毫不动,反倒是我被反作用力一下子给弹回了衣柜上。身体触及衣柜的那一刻,胸前挂着的那颗庇佑了我很久的袖扣居然跳了出来,被那根红线紧紧地系在我的胸口。 一片银亮。 纪戎歌看到那颗袖扣的时候,微微一愣,脸上的表情仿佛凝固了几个世纪那么漫长,然后,他笑道,我还以为是白楚送你的定情之物呢,你这么恋恋不舍地挂在胸口。原来,是这个啊。 我斜了他一眼,嘴硬地说道,什么叫做“还以为是白楚送的”,本来就是白楚送给我的定情之物! 纪戎歌一把将我拉进他怀里,嘴角一勾,轻轻低头,眼睛凝视着我,说,你故意在逗我生气是吧?告诉你,我不生气!说完,他就捏起那颗袖扣仔细地看。 唇角眉眼,恍如经年! 在他拎着我回客房睡觉时,我看到他卧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摩天轮的相片,我笑,说,你的作品? 他冷哼,说,难道只有你的白楚会画画,懂艺术,别人就不可以搞个摄影自娱自乐了吗? 我看了看他放在卧房里的手提电脑,说,里面是不是有很多你的摄影啊?我想看看。其实,我是真的想看看,因为我看得出来,纪戎歌应该是走过了很多地方的。 纪戎歌看着我要对他的电脑下毒手,立刻将我扯出了他的卧房。他说,别想三想四的了,赶紧回你的房间睡觉去吧。 我回到自己的客房时,麦乐已经湿漉漉地从洗手间出来了,她身上反套着张志创的大衬衫,光着两条腿,也不知道他们俩是怎样从胳膊上套过去的。 张志创穿着小背心,一脸冷静的表情,头发有些微微的湿,轻轻地贴在额头上,后背湿了一大片,可能是因为麦乐洗澡的时候,他背对着造成的。 麦乐看到我手里还拎着她的裙子,可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她说,莫春,你个死人!把我的裙子给我! 张志创大概已经受不了麦乐这高分贝的尖叫了,他很冷静也很认命地说,反正能看的我都看到了,这是大家心里都清楚的事情了,你也不要再这么折腾着避嫌了。 估计张志创的话让麦乐很抓狂,但是她此时身为弱势的一方,又没有什么话好辩解,只能瞪着张志创看,最后来了一句,我不跟长痔疮的人说话! 32白楚淡淡地说,莫春,我给你宿舍打电话了,你不在…… 半夜里,我偷偷爬到张志创和麦乐的卧房边上做卧底,其实,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是什么心理。 结果却被一个黑影一把捞进怀里,是纪戎歌。 因为穿着睡衣,衣衫单薄,所以他胸膛的温度就像火一样燃烧在我的后背上。他声音低低的,说,莫春,你大半夜折腾什么啊? 我故作镇定地说,我不放心你那个很下流的朋友! 纪戎歌说,你难道不觉得你偷看别人的行为更下流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嘴唇轻轻地划过我的耳际,吓了我一身冷汗。我说,你要干什么? 纪戎歌带着笑反问道,你想我干什么呢?你是不是巴不得现在的麦乐是你,张志创是我啊? 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吧! 章节目录 正文第24章Chaptersix(2) > 说完,我就转身回卧房,可刚走了没几步,脚踝就被什么给勒住了。回头一看,却见到纪戎歌正在用手缓缓地拉我脚上的线。他眉目之间含着笑,在这个寂静的黑夜里,就像一个来自暗夜的天使一样,美得令人发抖。我突然明白了,怪不得他会出现在我身后,原来是我走的时候,这根线将他扯起来了。 那是一根很长很细的线,一端拴在他的手腕上,贴近他的脉搏;一端拴在我纤细的脚踝上,进退不能由我。此刻,他的双手正在缓缓地扯这根线,纯黑色的眼睛闪着戏谑玩味的光芒。 暗夜之中,如此暧昧的场面。 我不知是气是恼,说,纪戎歌,你是不是大脑缺氧啊?你有毛病啊? 纪戎歌就笑,说,不过是好玩而已嘛,再说了,我就知道你今天晚上不会安分的。这么多年来,我还不了解你吗? 我冷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吧!这么多年?你当我是你哪个红颜知己吗?我是于莫春哎。我们认识了不到一年时间吧? 纪戎歌微微一愣,说,我就爱说这么多年,你管得着吗? 我鼻子轻轻一拧说,我当然管不着了,你脑子有病!我看了纪戎歌一眼又说,你这个私自闯女孩房间里绑人家脚的大变态! 纪戎歌就皱着眉头说,于莫春,你不要这么嚣张好不好?我半夜里去你房间绑线的时候,可跟你说过了,我说,莫春,莫春,我要给你绑根线了,省得你半夜乱跑。你当时睡得跟猪一样,你没说不同意啊!你要是说不同意,我这样的人怎么会强人所难呢?说完他就笑。 我气呼呼地看了看脚踝,继续说,变态!变态!大变态! 纪戎歌笑道,莫春,你这是在念咒语吗?你是不是很期望我变成大变态啊?呿,你肯定是这样想的,你希望我变态一些,可你明明很享受却装作很无辜的被我欺负的样子。 我想,我这辈子大概注定是这个人的手下败将了,所以就不再吭声了,低下头,打算回卧房继续睡觉。谁知道,纪戎歌居然手上拿着我的电话,说,喏,白楚这个男人找了你半天了! 我吃惊地看着纪戎歌,接过了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一叠白楚的未接来电,我说,纪戎歌你不是人,你偷看我电话! 纪戎歌就笑,说,得了,你别这么抬举我了。这个电话可是你放在我卧室的,我以为你是我女朋友,就替你收藏着,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红杏出墙居然被我人赃俱获了! 我不理他,走回卧室。 纪戎歌跟了进来,说,你不用着急,他还会打进来的,已经吵了我一晚上了。不过,纪戎歌轻轻说了一句,不过,莫春,你是我的女朋友,所以,我希望这个男人从此从你的生活之中消失!我不想我自己很不爽! 纪戎歌的话音刚落,白楚的电话已经打进来了。 我看了看纪戎歌,犹豫再三,终于接起了电话。 白楚的声音缓缓地传来,他说,莫春,我给你宿舍打电话了,你不在…… 我说,哦,我和麦乐一起呢…… 白楚迟疑了一下,说,为什么这么久了,才接我的电话?你不知道我会担心你吗?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里是浓浓的疲惫和淡淡的温柔。 我说,对不起啊…… 纪戎歌的脸色当下就变了,他硬着声音说,莫春,我认为你该睡觉了!说完,他就拿过我手里的电话,对电话彼端的白楚说,谢谢你这么关心我的女朋友,不过,夜深了,她该休息了。 电话那端的白楚,大概是愣住了。 他没有想到,事情变化得居然会是这么急、这么快! 不久之前,我还是那个对着他永远温柔和眷恋的女子,还会向他表白,还会为他肝肠寸断。 而这一切,当纪戎歌的声音出现之后,都变成了不可能。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对不起,打扰了。我只是想跟莫春说说,我最近在准备画展了,大概几个月后的样子…… 纪戎歌就笑,说,她会替你很开心的。还有别的事情吗? 白楚愣了一下,声音缓慢,他说,没,没事了,只是黄小诗跟我说,麦乐和莫春都不在寝室,所以我很担心。 纪戎歌眼睛看着我,耳朵听着白楚低缓的声音,他说,莫春不是小孩子了,而且,作为男人,我会保护好我女人的安全的。说完,就轻轻地合上了电话。 白楚那一声轻轻的“哦”,就被关在了电话的另一端。 纪戎歌看了看我,目光清冷,有些不悦,他说,莫春,你的样子告诉了我,你很伤心,是不是这样? 我咬了咬嘴巴,说,你没有权利要求我什么的! 纪戎歌有些恼怒,眼睛里闪过一团火一样的东西,他一字一顿地说,我没有权力?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有没有权力! 说完,他狠狠地扳过了我的肩膀,纯黑色的眼眸透出的光芒就像暗夜一样散落在我的脸上,浓烈,而滚烫。他俯身下来,头发落在我的脸上,在我还没明白过来将要发生什么的时候,他那诱人的双唇已经覆盖在了我的嘴巴上。 我一直都垂涎着他那双诱人的唇! 我一直都垂涎着他那张迷人的脸! 但是,此刻当它们都化成一个真实的吻,吻住了我的双唇的时候,我的大脑突然停止了运转。 混沌。空白。 迷乱。 暗夜之中,只有他滚烫的双唇、滚烫的双手、滚烫的胸口,我瞪大了眼睛见证着这伟大的历史时刻,突然想起,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第一次接吻都会有的桥段,男主人公如果看到女主角纯洁地睁大了迷雾一样的眼睛,都会说,笨蛋!闭上眼睛! 我莫春何等人物,虽然这个男人确实好诱人,但是,但是我要镇定,我要镇定,我怎么会被这个吻给吻晕了呢? 我不能睁着眼睛被他骂笨蛋的,这个桥段太俗烂了,不该出现在我的感情史里。可是,我又不能闭上眼睛,装作很享受的模样,要不,这个男人岂不是得意到死了? 最后,我想出了一个绝顶聪明的主意,来显示我莫春的与众不同! 我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 怎样,聪明吧?!没有人和我雷同了吧?!就这样,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搞得满心迷茫,还要故作镇定地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 纪戎歌睁开双眼的时候,正好被我这独眼龙的造型给震撼住了。 他刚要发表点意见的时候,麦乐和张志创的卧房门开了,没有睡醒的麦乐大概想去厕所了,所以拖拉着没有睡醒的张志创从卧房里走了出来。 我和纪戎歌就这样撞在了麦乐这个八婆的眼中。 麦乐抬了抬手,拖拉着昏睡不醒的张志创,说,大半夜,你们俩在这里干吗啊?过了很久她才反应过来,说,莫春,你的初吻就这样终结了?你竟然不喊我来观礼! 张志创大概没有睡醒就被麦乐拖拉出来了,所以他很不情愿地嘟哝着,等他们初夜的时候,你来观礼就行了,唧唧歪歪干吗呢?! 我和纪戎歌相互无话,就像两个小偷一样各自回房了。末了,纪戎歌还一副很不屑的样子,说,这才不是她的初吻呢。 我心想,去你三舅姥爷的吧,见过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没见过你这种吃了葡萄也说葡萄酸的! 回到房间,排山倒海的眩晕席卷而来!我突然感觉心跳得是这样厉害,原来,我是不能免俗的。 整个晚上,我的脑袋里都是纪戎歌霸道的眼神、霸道的吻,还有他滚烫的掌心、滚烫的胸怀。 梦,在这个男子惑人的唇角轻轻一勾之下,开出了盛大的花朵。 花瓣纷落,落在熟睡着的我的唇角,淡淡地荡开了笑涡。 而我的睫毛上,依旧是那个叫做白楚的男子,留给我的眼泪。 33莫春,你得记住你是我的! 第二天,我被纪戎歌扔回了寝室。 麦乐和张志创两个人去解决他们的手铐问题去了。 我看了看纪戎歌,说,那手铐怎样打开啊?其实,我真想有个人能和麦乐拴在一起一辈子,这样就可以保护她一辈子了。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拴在一起的人,我并不认为他们会幸福,就好像白楚和他那个病歪歪的女朋友。 我想起白楚,头就有些痛。我看了纪戎歌一眼,深深吸了一口气,说,白楚的那个病歪歪的女朋友,好像已经出院了的样子。你怎么会觉得白楚和溪蓝会是被什么绑在一起的人啊? 纪戎歌的手指滑过他诱人的唇角,笑道,男人看男人,是很准的!而且男人的幸福很简单,一眼就可以看得穿!我觉得白楚和他的病美人……反正,我说不清楚的……只是,我不知道白楚为什么要这样子。 白楚很幸福啊!他是那样地喜欢溪蓝,喜欢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可是,为什么纪戎歌说白楚和溪蓝绑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会是这样的空呢?就好像是一个抽空了的无底洞一样,任凭什么,也无法填满。 纪戎歌冷冷地说,你这表情,是在为他难过吗? 我抬头看看纪戎歌,看着他迷人的唇角,想着昨天深夜里他给我的第一个吻,淡淡的迷乱和怅然涌上了心头。 我下车的时候,纪戎歌下来给我打开车门。 我笑了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啊? 纪戎歌冷笑,说,有对你好吗?我怎么不觉得啊?你这人不要太自作多情了! 我斜了他一眼,说,对我温柔点你会死啊! 纪戎歌瞟了一眼我颈项上的红丝线,唇角漾起了淡淡的温柔,他说,我怕宠坏了你,将来哪个男人会要你啊?白楚也不会要你的!所以我不能宠你,好争取将来还有男人肯要你! 我心想,昨天半夜还因为白楚的电话而抓狂,今天就这么无所谓的样子,去你三舅姥爷的吧。要是白楚说喜欢我,我就真的跟他私奔!但是,我当然不敢这么跟纪戎歌说,这个男人是深埋在冰海里的火山,鬼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爆发啊。 在我转身回寝室的时候,纪戎歌一把拉住了我,冲着我宿舍门口努了一下嘴巴,说,白楚。我没猜错,他果真在。 我抬头看去,宿舍楼下,白楚的双手插在裤袋里,他低着头,偶尔抬头看看天空,清澈的眼神中是一览无余的伤感。 我刚要喊白楚的名字,纪戎歌已经挡在了我的眼前。他的眼睛中闪过一丝不愉快的神情,眉心那道伤痕隐约可见,他唇角微微一勾,细长的手指指了指我的胸口,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莫春,你得记住你是我的!我不愿意看到这个男人! 我仰着脸,看着纪戎歌,眉心有些淡淡的皱,我想说,你不是要贡献自己的力量陪我恋爱吗?好让我早日砍倒白楚这棵大树。怎么现在就这么小气起来了呢?但是,我肯定不会傻乎乎地去问纪戎歌这个问题,我若是真的问了,铁定会被他虐死的! 纪戎歌见我不说话,就闪了开来。这时,白楚已经发现了我和纪戎歌。 纪戎歌看了看白楚,低头,抚过我的头发,说,我走了,晚上一起吃饭。说完,轻轻地,在我的脸颊印下一吻,眼睛瞟向了不远处的白楚。 我愣在了离白楚不满二十米的地方。 34真不愧是我弟弟,少了一颗门牙,都能笑得这么倾国倾城。 我走近白楚的时候,白楚一直看着纪戎歌的背影发呆。 我突然很想解释,我跟纪戎歌昨天晚上并不是他想的那样。但是一想,这东西越描越黑的,还是不说为妙。大半夜的,孤男寡女,让谁都会乱想一气。 白楚的眼神有些憔悴,但是依旧清冽明亮,他嘴唇有些苍白,说,莫春,你回来了。 我迟疑了一下,说,你是在等我吗? 白楚笑,看着我,目光柔长,就像阳光一样。他说,我来这里,不等你,还能等谁呢?说完,他温柔地看着我,眼波里有些微微的碎裂,让人心疼。 我突然很奇怪白楚的转变,难道就像莫春所说的那样,必须有人喜欢我了,他才会感觉到我很重要? 什么嘛,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我问白楚,听说溪蓝出院了,她现在好吗? 白楚笑了笑,说,她很好的,你不要担心了,她没事的。然后,他很小心地说,莫春,昨天晚上我跟他说,我这几个月要筹备一场很重要的画展了,可能需要你给我帮忙,他有没有跟你说过? 我突然很兴奋,说,很重要的画展?白楚,是你的画展吗?太好了!我来给你帮忙吧!我和麦乐一起给你帮忙! 白楚看着我,看着我兴奋得像个小孩子一样的表情,笑说,你真的很开心吗? 章节目录 正文第25章Chaptersix(3) > 废话!我若不开心,我兴奋什么?!当然了,在白楚面前,我还是得伪装得很矜持的,于是我说,我就是挺替你开心的。 这时白楚的电话响了起来,他看看手机上的号码,是溪蓝。他脸色微微一变,示意我不要说话。 溪蓝细着声音问他,白楚,你在哪里? 白楚看了看我,说,哦,我在画廊,筹备画展的事情。溪蓝,你吃饭了吗?我出来得太早,没有给你买早餐。 溪蓝说,哦。 白楚说,溪蓝,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很快就回去,你记得吃药。 溪蓝说,白楚,你的画廊对面,是不是还站着我的姐姐莫春啊?她是不是一直默默站在你身边,看着你,看着你对我说谎啊? 白楚的脸色大变,他说,溪蓝,你在哪里? 溪蓝说,白楚,你别看了,我就在我亲爱的莫春姐姐身后! 当白楚的眼睛望向我身后时,脸上的表情都变了。他握手机的手,轻轻从腮边滑开。溪蓝也挂断了电话,慢慢地从远处走近,绕过我身边,转到白楚面前。 我定睛一看,是溪蓝,惊讶得眼睛都快掉到地上了。 我倒不像白楚,有种说谎被人戳穿的痛楚。我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不知道多久了,我很少看到用双腿走路的溪蓝。 我大多时间看到的溪蓝,都是躺在病房里的,那个病歪歪的小女孩。 而此刻,她突然会用双腿走路了。 我不能不惊诧。 溪蓝看了看我,很亲热地喊我,姐姐。但是,那眼神之中的冰冷如同未破的春冰一样让人心生寒意。 白楚看着溪蓝,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情,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笑笑,说,刚才还在画廊,但是,因为跟莫春说画展的事情,所以…… 溪蓝甜甜一笑,说,我也是想莫春姐姐了,很久都没有来看看她了,所以病好出院之后,就跑出来想看看她。没想到,咱俩这么心有灵犀。说完,就像个小孩一样幸福地笑了,笑着笑着,就跑到白楚身边,轻轻挽住白楚的胳膊说,白楚,我今天早晨看到你昨晚画的画了,非常好看,画里面的女孩子好漂亮啊。白楚,我能为你的画展帮点忙吗? 溪蓝后面的话让白楚的脸色更难看了,但是他是一个如此善于隐忍的男子,所以只是笑笑,宠溺地看着大病初愈的溪蓝。 溪蓝和白楚一同离开了,我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心里突然失落起来。我很奇怪地想,这会不会是纪戎歌这个混蛋捣的鬼? 白楚和溪蓝走了之后,胡为乐和莫帆居然也从他们学校翻墙而出,来我寝室找我。 莫帆一直不说话,倒是胡为乐像挺小机关炮嘟嘟嘟嘟说个不停,他说,“纯洁”,听说你夜不归宿了?听说你跟着一个开宝马的男人出去了?为什么我和莫帆打了一晚上手机你都不肯接? 胡为乐一说手机,我才想起来,为什么他的电话我总接不到的原因,是因为我将他的电话设置成了拒接来电。因为自从我上次拒绝了他的表白之后,胡为乐小朋友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进行远程教育,给我洗脑。 他用尽手段来告诉我,他不是小孩。反正我每次都能听到他旁边,有莫帆这个没门牙的小孩在小声地笑。我心想,难道胡为乐说喜欢我,是和莫帆的合谋?是莫帆为了报复我曾经对他的拳打脚踢而给我设的套?这个混蛋,要是真是这样,我非杀了他不可! 胡为乐对我的谆谆教导令我自杀的心都有了。他说,“纯洁”,我们的差距不大。古话不是说了吗?女大三,抱金砖。我们才相差两岁啊。 我当时真抓狂,我就说,那你再回你妈的肚子深造一年吧!等我们俩真的是女大三了,我就跟你在一起。 他身后的莫帆笑得都快憋死了。 后来,为了摆脱胡为乐,我就毫不留情地将他的号码设成了拒接来电。所以,难怪昨晚他总是打不进来,我也接不到。 现在胡为乐正在为我不接他的电话而抱怨不停。最后,他还是将话题转回重点,他说,“纯洁”,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 他问这话的时候,莫帆也眼巴巴地看着我。 我当时简直快疯了,我只不过就这么一次“夜不归宿”,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人尽皆知了!难道是纪戎歌做的后续宣传?还是麦乐这个女人欲报昨晚我给她的一箭之仇啊? 莫帆见我不说话,低下头,眉心之间有很浓的伤痕。他走的时候跟我说,姐姐,我知道,爸爸没有死,他在监狱里是不是?我是罪犯的儿子是不是?别人都看不起我们姐弟是不是? 我刚要张嘴辩解什么,莫帆却摇了摇头,说,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什么事情都清楚的。奶奶已经将这件事情全都告诉我了。姐,我不会再让你失望了。我不会再让别人因为我而看不起你的。只是,姐,你也不要让别人看不起你啊。 说完,他就和胡为乐勾肩搭背地走了。走到半路,他又折回来,冲我笑笑,说,姐,你很快就要过生日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啊?我一定利用暑假打工给你买!只是,姐,你生日的时候,我没法送给你,因为我没钱,等我暑假打工完了,补给你好不好? 莫帆看着我笑,豁着缺了一颗牙齿的嘴巴。 哎,真不愧是我弟弟,少了一颗门牙,都能笑得这么倾国倾城。 我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湿,却不知道该跟眼前这个少年说些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我最需要的礼物,就是他永远都健康平安。我还想,等我暑假找个合适的工作,赚了钱,一定要给这个小混蛋补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 35人年轻的时候都这样,喜欢将所有的事情定义为一辈子。 中午的时候,麦乐从校门外溜达了回来,她的手终于恢复了自由,一脸油光地回到了寝室。当时的我正在和黄小诗下跳棋。 当我看到容光焕发的姚麦乐时,我就笑了,一时激动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看不出来啊,跟张志创睡了一晚上,你就容光焕发了。 黄小诗看了我和麦乐一眼,没做声。 麦乐没理我,看了看我对面的黄小诗,还有她脖子上的那些抓痕,开始有些激动,说,黄小诗,昨天那个母老虎是不是又打你了? 黄小诗摇摇头,她的眼神有些闪烁,说,不是,是我自己弄的,家里蚊子多。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就问黄小诗,听说苏格拉是你哥哥? 黄小诗轻轻地点了点头。 麦乐问,那他的脚是天生的残疾吗? 黄小诗摇摇头,说,哪能啊。你们还记得吗?当时发生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的一件怪事。俩欲火焚身的小情侣打劫了一只避孕套。苏格拉的腿就是在当时被他们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后来再也没有好起来过。 我和麦乐面面相觑。 自从姚麦乐知道了是自己多年前的失误,导致苏格拉变成了一个瘸子,心里就对苏格拉产生了无比的内疚之情。 所以,她经常同苏格拉厮混在一起。一起上选修课,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就差一起共读小h书了。我看着麦乐那劲头,大有以身相许的意思。 麦乐说,莫春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自己欠苏格拉的,我的心经常莫名的难受,我总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我心想,矫情什么,要是苏格拉真的踩在你的心脏上,还不把你活活踩死?到时候你还能不时地同苏格拉“幽会”之余,与那个长痔疮的小警察私通一下款曲? 人民警察张志创偶尔会开着小警车到我们学校来找麦乐,说是调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过来调戏麦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天晚上麦乐洗澡时和张志创的火爆经历,我就脸红。我一脸红,纪戎歌就盯着我发呆,纯黑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爱惜的神情,却转瞬即逝。我发现,纪戎歌对红颜色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比如我变红的脸蛋,比如我脖子上的那条拴袖扣护身符的红丝线,他总会盯着它们发呆。 我却总爱对着纪戎歌眉心那个飘渺的伤痕发呆,因为我觉得这个伤痕实在是太帅了!就跟设计师精心为纪戎歌量身打造的一般。纪戎歌看着我盯着他发呆,就问我,喂,你在看什么呢?不要这么色迷迷的吧? 我就嘻嘻地笑,我说,喏,你眉心的这个伤痕好帅啊。说完,我就忍不住伸手去碰触。 纪戎歌一愣。 在我的指尖触到了那个伤痕的那一刻,竟然有种宿命的感觉。那个伤痕如同青藤一般,缠上了我的指尖。 一片模糊的疼痛,还有,那些模糊的时光。 闪烁在我晶亮的指甲上。 恍若泪光。 那段日子,大概是纪戎歌对我最满意的日子了吧。而且,也应该是我和纪戎歌相处得最风平浪静的日子。 因为那段时间,我和白楚没有任何联系。 虽然,那天清晨白楚来找过我,说起过画展需要我帮忙的事情。但是,自从溪蓝甜甜地微笑着将他带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拨打了他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溪蓝。 我迟疑了一下,问她,白楚的画展怎么样了? 溪蓝在电话那端轻笑,她说,还能怎样啊?取消了呗。投资画展的人听说贪污公款东窗事发了,所以白楚的画展也就此搁浅了。 我心里泛起淡淡的失落,问她,难道白楚没有再联系过别的投资人吗? 溪蓝笑道,我很想帮他联系的,但是我没有姐姐你那么神通广大,又认识开宝马的富家子弟,又认识畅乐园那个鼎鼎大名的邱总。我想,我是没办法可以施展的! 我不知道溪蓝说话为什么这么刺人。但是,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白楚的画展搁浅了的话,那么白楚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想到这里,我的心也难受得要命。 当时我甚至想,我是不是该帮白楚联系一下邱总呢?当我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是多么卑微,多么不可救药! 当然,我联系过白楚这件事情,纪戎歌不知道。 所以,我和他的交往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很多时候,我应该是喜欢这个有些霸道又有些邪气的美男同志的,否则,我不会每次都期待着他的出现。 期待着他手心的玫瑰,期待他温暖的目光紧紧缠绕在我的身上,甚至,在某些自习课上,我会突然想起他,然后莫名地发呆。 我喜欢他的笑,那唇角微微地翘起,霸道之外还有些小小的孩子气。 幸福,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在那些微微甜蜜的时刻,我有时候会想,就让时光在此停滞了吧。这样,我就不必再想起白楚,不必再为往事难过。 就这样微微甜蜜着,淡淡怅然着,同眼前这个霸道而温柔的男子,一起发呆,然后,终老。 人年轻的时候都这样,喜欢将所有的事情定义为一辈子。 比如,爱情。 我不知道麦乐是不是将爱一个人定义为一辈子,反正,她整日里忙活着和张志创发展贸易关系。每当张志创到学校找麦乐的时候,苏格拉这个小h书男的眼神就好像小刀子一样,几乎要将张志创凌迟了一般。有一次,苏格拉这个极端的小h书男,为了阻止张志创开车进校园找麦乐,竟不顾一切地冲向他的车,打算来个鱼死网破。幸亏张志创开车的技术比较好,所以,苏格拉的疯狂计划没有成功。 为此,姚麦乐找了一个机会,将苏格拉好一番蹂躏。估计当时她狂殴苏格拉的时候,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说的那句矫情的话了——我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麦乐当时的气势,不仅仅是要把苏格拉的另一只脚给打残了,她简直就是想把苏格拉整个人给打残了! 苏格拉这个男孩,就是看小h书有本事,但是却无半点反抗精神,他就像块橡皮泥一样,任凭麦乐揉搓。而且这个橡皮泥上还挂着两条被麦乐蹂躏出的鼻涕。 我一边心惊胆战地看着,一边心惊胆战地想,我要是这样蹂躏胡为乐的话,估计那小子就要跳起来跟我对打了。而且,他会一边跟我对打一边对我喊,“纯洁”!你可以侮辱我的人,但是,你不可以侮辱我的爱! 麦乐揍完了苏格拉之后,对我说,被这样的人喜欢,简直就是侮辱我的花容月貌嘛。 其实,麦乐,你错了。 只不过是因为,你心里悄悄长了一棵草,它正在结籽,然后再散落在你的心里,最终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 草原的名字,不叫科尔沁,也不叫呼伦贝勒,而是叫张志创。 章节目录 正文第26章Chapterseven(1) > 36既然纪戎歌你都说胡为乐是我的小情人了。 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偷偷地想,幸亏纪戎歌喜欢我的时候没有遭遇到苏格拉这样的强敌。胡为乐虽然不喜欢纪戎歌,但是他好歹还保持着小美国鬼子的风度;而白楚……想到白楚,我的心就又难过了一下,他始终没有喜欢过我吧?好像只是我喜欢他的样子。所以,他们都不是纪戎歌的强敌。 没有强敌的纪戎歌,在办公之余,总是拿着相机拍来拍去的这个时候,看着他脸上金黄色的笑容,我才知道,原来他确实是喜欢摄影的。 当他对着镜头里的风景发呆的时候,我就对着他发呆,看他细长的手指,看他温柔的发线,看他抿紧的嘴唇。一切都这么美好,一切都这样安静。这是我喜欢了白楚那么久,都不曾有过的感觉。 我对于白楚的喜欢,确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坚持多久,就这样晃晃荡荡地走了过来。而对于纪戎歌,我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的感受。 然后,想着想着,就偷偷地笑了。 自以为神鬼不知。 而这个时候,纪戎歌总会突然将相机从自己的眼前挪开,回头,满脸狐疑地看着我傻笑的表情,说,喂,喂,你是不是吃老鼠药了?怎么抽成了这个模样? 于是我就坐正身子,把视线从他的脸上挪开。心想,不就是比一般人稍微好看了那么一点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看就不看,说话有必要这么呛人吗? 纪戎歌看我表情严肃起来,就问我,你是不是快过生日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就笑,虽然你这么讨厌,但是你总归是我女朋友。还有,我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因为那个叫胡为乐的小屁孩,最近不是整天在为了你的生日忧愁吗? 我吃惊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的? 纪戎歌说,看了他发给你的短信了呗。 我说,你真是小人! 纪戎歌说,哦,谢谢夸奖! 我生日那天,奶奶一早就煮了面条,说是要长命百岁。因为是周六,而且莫帆已经结束考试了,在家休息,等待着出考试成绩。 他冲着我笑,说,姐,呐,你的生日礼物我已经想好了,我暑假打完工就补给你好不好啊? 我说,你少拍马屁就行了。是不是考试考得不好,想借此来收买我啊? 莫帆笑笑,不说话。笑完了,就穿上鞋子跑下去找胡为乐厮混去了。他们两个最近迷上了骑着摩托飙车,两个小屁孩满城市的高速路上疯。当然了,始作俑者是胡为乐。胡为乐跟莫帆说,你姐姐要是再拒绝我,我就骑着摩托自杀算了。 莫帆当下点了点头,倒不是他认为胡为乐会赢,而是因为他喜欢上了胡为乐那辆叫驴摩托。他自然是买不起,但是偶尔也会黑心地偷偷想一下,如果胡为乐撞死了,他正好可以继承胡为乐的遗产。 要么说我弟弟笨啊,他忘记了,要是胡为乐真的骑着摩托撞死了,那辆摩托车也自然就报废了,哪儿还轮到他继承啊。 莫帆走后,奶奶抱着日历在床边发呆,因为老眼昏花,所以她不得不透过阳光来看日历上的日期。 那一刻,我心里难过极了。 她难道不知道吗?无期徒刑就是终身监禁!终生监禁就意味着,无论她翻破了多少本日历,她的儿子,于远方,都不会回来了! 我低下头,慢慢地将面条吃完,试图将这翻江倒海的难过全部压入心底。 奶奶依旧靠在床边,怀里紧紧地抱着日历发呆。 已经很多年了。 每年,她都会买一本新的日历,开始数日子;当新的日历数成旧的时候,一年又过去了,而奶奶仍旧会再抱回一本新的日历来,似乎抱着那厚厚的日历,她就抱住了儿子的归期。 想到这里,一颗眼泪从我的眼眶里掉落,落在了面条里。 奶奶突然想起了什么,问我,莫春啊,你那个白楚老师,是不是好久没有来过了?他和溪蓝是不是吵架了啊?我怎么最近总是看到溪蓝跟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在一起啊? 我偷偷擦擦眼泪,看了看奶奶,我想,这老太太真是太有才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就连年轻人的事情她也这么一清二楚,这老太太八卦起来,我和麦乐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只是,溪蓝和白楚最近貌似好得很。否则,白楚怎么可能都不给我打电话了呢? 他最爱对我诉说他的悲伤的! 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想,暑假到了之后,我一定要找个合适的工作,努力赚钱,给莫帆补一颗牙齿,给奶奶配一副老花镜,让她能够清楚地看着日期,看清楚那些可能会让她惦记一辈子的儿子的归期。 刚刚出门,麦乐就打来电话,她说,莫春啊,生日快乐啊,一起出来鬼混吧!现在纪戎歌和张志创都在我眼前呢。 我说,啊,你们仨怎么勾搭成奸了?你是不是放假之后就将苏格拉给抛弃了,专心攻张志创这一关呢? 麦乐说,别胡说八道了!今天你过生日哎,纪戎歌喊我来,是为了给你选一份满意的生日礼物哎,真是好男人…… 麦乐的话还没说完,纪戎歌就抢过了电话,他说,我才没有那么好心呢!我只是觉得像你莫春那么怪异老土的嗜好,我这么新潮的人选择的你未必能欣赏得了,所以才拉上了你的朋友。 我撇嘴,说,白楚今天约我吃饭,我不陪你了。白楚给我送的生日礼物,不必经过我的朋友,我都喜欢…… 纪戎歌的声音立刻变调了,他说,你给我闭嘴!你今天如果敢同他一起吃饭,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莫春! 我心想,原形毕露了吧?!其实明明就是关心我嘛,还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佛祖表情,呿!一说白楚,这个人立刻就沉不住气了。想到这里,我就偷偷地笑。 纪戎歌在电话那端依旧不依不饶,他说,莫春,你给我听好了!你今天要是真的跟白楚在一起的话,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我告诉你,我刚才可是看到你弟弟和你的小情人胡为乐了,你要是敢给我出轨,我就将他俩一起扔到楼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耳朵出了问题,我总感觉纪戎歌说这话的时候,麦乐和张志创似乎正在他身后,很兴奋地摇旗呐喊,为他助威呢。 我心想,麦乐这个拜金女怎么会成为敌营中人呢?她这种行为,纯属道德问题,简直就是卖友求荣! 另外,既然纪戎歌你都说胡为乐是我的小情人了,那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出轨吗?你干脆将你身边我最好的朋友麦乐给推下楼去作为报复好了。 我忍了。 37hello,天神少年! 我在阳光百货看到这三个活神仙的时候,那俩大男人正在麦乐身后充当保镖呢,而麦乐正在大肆搜购化妆品,不知道今天张志创是不是要大出血了。 纪戎歌一看我出现了,就微笑着走过来,将我带到专柜前。麦乐正在一脸兴奋地让专柜的漂亮美容顾问给她化妆。 我一看那个化妆品品牌,就直接腿软了。我悄悄跟麦乐说,感谢人民、感谢党、感谢和谐社会,有大宝这么实惠的化妆品,否则我更穷疯了。 麦乐大概怕我在美容顾问面前给她丢脸,所以掐了我大腿一把,我整个人立刻都挺拔了起来。 麦乐将我拉到她身边,小声说,莫春,这是我第一次买这么贵的化妆品,别给我丢脸好不好啊,大姐? 我很机智地点点头,说,没问题。 当我直起腰来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最近物价正在疯狂上涨,方便面涨价,猪肉涨价,连豆腐干据说都要涨价,于是我就很揪心地问麦乐,哎,那个咱用的大宝最近会不会涨价啊? 麦乐的脸立刻绿了,眼睛狠狠地瞪着我,感觉像要将我一口吞进去似的。 那个美容顾问的脸色也变得有些傲慢起来,她说,哎呀,大宝啊,我们都是用来擦脚的。说完,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纪戎歌的眼神突然暗了下来,他的手指敲了敲专柜上的玻璃,说,小姐,将你们柜上最贵的、最王牌的化妆品给我开二十瓶。 那个美容顾问以为纪戎歌在开玩笑,就冲着这个漂亮的男子笑笑,说,用那么多干吗啊?浪费啊。先生,你别开玩笑了! 纪戎歌不理她,说,浪费?不浪费,我女人要用来擦脚!你最好动作麻利点! 我拉了拉纪戎歌的衣角,说,二十瓶?擦脚也擦不完啊! 纪戎歌看了看我,唇角勾着笑,说,擦不完,那你就摔在地上听响声好了! 当纪戎歌刷完卡后,那个美容顾问的态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殷勤地给我们倒水,然后满脸堆笑说,先生,你还需要点什么吗? 纪戎歌冷冷地说,我需要几条狗链子,你这里有吗? 那个美容顾问冲纪戎歌飞了飞媚眼,说,先生,你说笑了,你要狗链子干吗啊? 纪戎歌说,不干吗,就是养了几条狗,可狗眼看人低,所以得拴起来,免得狗发起疯来咬到人! 说完,就轻轻地拉起我的手,向门外走去。 麦乐对张志创说,纪戎歌真不愧是律师啊,这嘴巴利得跟刀子似的! 张志创就笑,看了看麦乐说,纪戎歌这个人啊,嘴巴最帅的时候不是做律师的时候,而是去做谈判专家的时候。当时他去劝说一个要自杀的人,最后不仅把那个人劝说得不自杀了,还将那个人劝说得遁入空门当和尚去了。帅吧? 麦乐点点头,说,帅! 其实,在麦乐心里,那个最帅的人,还是我们八岁时遇见过的那个“天神少年”,反正前几天,我还听到麦乐在睡梦中梦呓,什么什么“天神少年”救救我。估计她是在做噩梦了。不过,我与麦乐关于“天神少年”最强悍的对白,是初中开始学英语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我和麦乐,简直为了这个“天神少年”斗得你死我活,连梦中都不放过机会。 后来是黄小诗告诉我们的,那个时候,姚麦乐在睡梦中呓语:hello,天神少年!what抯 yourname? i抦maile. howare you?i抦 fine, thankyou! 而我就在另一张床上梦呓:what抯 this?it抯 aruler. what抯 this?it抯 anapple. what抯 this?it抯 a天神少年。 38纪戎歌是不是去会别的女人去了啊? 中午,刚吃过午饭,纪戎歌就被一个电话给催了回去。 他走的时候对我说,莫春,事情很紧急,我也没想到,生日就不能好好陪你了,等我回来补上! 纪戎歌离开前,轻轻弹了弹我的脑袋,嘴角弯起一个迷人的微笑。 纪戎歌离开后,麦乐问张志创,纪戎歌是不是去会别的女人去了啊? 张志创白了麦乐一眼,说,你以为都像你啊,有三妻四妾的? 张志创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知道,麦乐最近跟一个叫做苏格拉的男生在校园里走得很近。所以,他的话里难免就有了讽刺的意味。 麦乐说,那纪戎歌干吗走得这么形色匆匆啊? 张志创说,据我猜测,应该是纪老爹在催促他了…… 纪老爹?纪戎歌的父亲?麦乐好奇地看着张志创。 张志创就笑道,看样子你还是很有智商的嘛。然后,他又皱了皱眉头,说,人家莫春都不问,你跟着瞎积极什么?总之,纪老爹是个很麻烦的人,总是有层出不穷的事情需要纪戎歌这个大律师过去给他摆平。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看了看四周,仿佛要说一个很隐私的事情一样,他说,纪老爹当年最著名的就是那个顶罪案…… 刚说到这里的时候,一个大腹便便的男子走了过来,呼唤张志创。 我一看,凭借我优良的记忆,一眼便记起了这个人,这不正是当时纪戎歌和莫帆、胡为乐打成一团时所进的那个派出所的所长,“猪脸王”吗? 张志创冲他笑了笑,说,王所长,你怎么有空来这里吃饭了? 王所长就笑,说,老婆出差了,我只好自己混饭吃了。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似乎还有记忆的样子,说,你的弟弟叫于莫帆? 我点点头,心想,这个王所长真是心忧天下,吃饭的时候都不忘调查民情。他不会还要问我爸爸叫什么、我奶奶叫什么吧?如果他记得于莫帆这个名字的话,那么派出所的备案中自然有我老爸的名字了,还问什么问? 王所长看了看我,沉吟了一下,笑了笑,跟张志创打了个招呼,就转身离开了。 麦乐一见那个“猪脸王”走了,就追着张志创问,什么顶罪案啊?快说,快说! 张志创想了想,就说,你要问,就去问那个王所长去,他可是这件事情的经手者哎。我不想再揭我朋友的老底了,没意思。哎,我说麦乐,你能不能学习一下莫春,斯文一些啊? 章节目录 正文第27章Chapterseven(2) > 麦乐轻轻冷哼了一声,说,她要是能用斯文来形容,那母猪就能用貌美如花来形容了。 我看着他们俩,心想,本来作为一个电灯泡我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又被你们俩挤兑,我还不如趁早撤了算完! 我走的时候,麦乐也追了出来,她说,莫春,你怎么不玩了啊? 我说,玩个屁,我快被你们俩一个红脸一个黑脸给挤兑死了!你一边去,跟张志创待到一起去! 麦乐说,他回警局了,有事情。 我说,噢,那我应该感到很荣幸,升格做他的替补哈。 其实,我一直很想问问麦乐,很久之前的那个晚上,她和张志创是怎么度过的。但是又觉得直接问的话,显得我太色情了,为了维持我的玉女形象,我只能舍弃了这个纠结得我的心脏都快发毛的问题。 麦乐说,既然纪戎歌今天晚上不能陪你的话,我们喊黄小诗一起去畅乐园玩吧,我们俩出资给你庆祝生日。 我看了看麦乐,心想,畅乐园?呿,你这点小算计我还不知道?你选择了畅乐园,又选择了黄小诗,无非是希望那个骆驼脸邱总看在黄小诗的面子上,将咱们的玩乐费给省掉。还出资呢?说得好听! 想起邱总,我突然想到,或者我应该让白楚去联系他一下,让黄小诗给搭一下桥,说不定那个半途而废的画展还有转机,毕竟邱总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还是风雅满满的样子,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一张花银子买回来的本科文凭。 想到黄小诗,我有些脸红,原来,我自己在心底已经将自己的朋友看低了,已经默认了那些传闻——黄小诗是邱总的小蜜。 想到这里,我的心翻江倒海的难受。 曾经的美好记忆,关于我的,关于麦乐的,关于黄小诗的,关于我们三个的,都仿佛水晶一样。 而这水晶,终于有一天,碎裂了。虽然,我那么那么地不愿意承认。 但,这毕竟是事实。 我们三个,再也回不到那个天真无邪的时代了。 一起奔跑,一起笑。 一起长发飞扬。 39那一天,在大街上,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任人观赏的猴子。 有没有人告诉你,“生日”就是“生无宁日”的意思? 反正没有人告诉过我,要是知道“生日”是这个意思,打死我也不会和麦乐像两只荷兰鼠一样在街上溜达。如果我不在街上溜达的话,我应该就不会遇见胡为乐这个小王八蛋了! 胡为乐是从一个挖土机上蹦到我眼前的。 当时,麦乐还指着远远的挖土机对我说,你看,怎么城市的街道上有这种东西啊?绝对会被告扰民的!当时也有很多的市民在对着这个挖土机指指点点。 我本来是想上去看热闹的,但是一走近,胡为乐就抱着一把断弦的吉他从挖土机的大铲刀上蹦了下来。 结果,因为蹦的方位有些偏差,他差点摔死。 虽然他没有摔死,但是却把不明状况的我给吓了个半死。 胡为乐从地上爬起来,抱着吉他就在我身边大跳大唱:tell mochuni loveher, tellmo chuni needher! 他一边唱一边蹦跳着围着我转圈,清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最后,扑通一下——跪在我面前,说,莫春,我爱你!生日快乐! 我傻瓜一样看着胡为乐自娱自乐,身边的麦乐看了看挖土机上红艳艳的大横幅,上面写着我的大名:莫春!我爱你!生日快乐! 麦乐又看了看街上那些停步观望的行人,对我笑,说,胡为乐果真不愧是90年代生人啊!小美国鬼子就是有激情!你的纪戎歌简直不能与胡为乐相提并论。 说完,她就咯咯地笑个不停。 胡为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很精美的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枚很精美的戒指,他很小心地将它捧给我,说,生日快乐!我爱你! 爱个屁!我一把将他手里的盒子给打翻在地。 当时的我不可能不气恼,因为街上所有的行人都在看着我,像看一只动物园里的大猴子一样看着我。 我只能爆发了。 我斜了斜眼睛,看看周围有没有莫帆那个小混蛋存在。如果他是胡为乐的同谋的话,我一定将他就地正法。 胡为乐看了看被我甩在地上的戒指,又看了看我,像个用心做事却没有得到肯定的孩子一样伤心。我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你是不是有毛病啊?你才多大点儿?学什么花花公子,装什么浪漫?! 胡为乐“呼——”地站了起来,满脸通红,带着十七岁的小男孩特有的固执和不满,说,你不就是喜欢纪戎歌和白楚那样的男人吗?为什么他们可以对你这样做,我就不能?我也喜欢你!你心里有白楚,有纪戎歌,唯独没有我! 我知道自己不狠狠地骂他一顿的话,这个小孩是不会清醒的,他只会一个劲儿地往牛角尖里面钻。 所以,在那么多人面前,我很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我说,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能赚钱,能养我。而你,只不过是个小屁孩,买这个戒指怕也是花你爸妈的钱吧?你还有什么资格来跟我说你喜欢我?!等你能用自己赚的钱给我买戒指了,再来跟我说这些话吧! 说完,我用脚轻轻地踩过地面上这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不知道用了多少心思给我挑选的那枚戒指。 胡为乐傻傻地看着我,麦乐也傻傻地看着我。 胡为乐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一个十七岁的小男孩,想到过他的这次表白会遭到拒绝,但是,他绝对没有预料会遭遇侮辱。他弯下腰,情绪异常激动,他说,莫春!我发誓,我暑假一定赚够了钱,给你买戒指!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瞧不起我!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城管给拖走了,连同那辆违规的挖土机。 我猜测得果真没错,莫帆这个混蛋果然在!开始的时候,他一直猫在人群后,怕我看到灭了他,现在他的好兄弟胡为乐被执法人员给带走了,这个混蛋居然奋不顾身地跑了出来,追着车大喊,我也算一个,我也算一个! 麦乐说,莫春,你弟弟真义气啊!只是,这么义气的小孩,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姐姐呢?说完就偷着抿嘴笑。 40最最伤感是流年,白发罩红颜。 人要是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的。 我生日这天,就是我的牙缝全部都被塞住的时候。 不是我对莫帆和胡为乐漠不关心,只是我知道,这点小事情,胡为乐的姑姑自然会去拿钱解决,所以当时,我就把手机给关掉了。 我想,一定不能让那些执法的同志找到我,我可不想掏钱去赎那两个小混蛋。 当天晚上,我、麦乐、黄小诗就在畅乐园花天酒地。当然了,我之所以敢这么花钱,是因为麦乐说了,她和黄小诗出钱。 于是,我们三个人各怀心事地疯狂着,不过也仅限于喝酒。 喝着喝着,我就眼花了,发现对面的麦乐和黄小诗加在一起居然有三个脑袋。我心想,难道喝酒能将人的脑袋喝成一个半?可待我仔细看清楚的时候,才发现对面居然多了一张骆驼脸。噢,原来是畅乐园的邱总。 他在我对面一脸微笑地给我唱《生日快乐歌》,还笑嘻嘻地看着麦乐,仿佛当年把麦乐的鼻子打成驼峰的人不是他一样。 黄小诗在他面前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我的胃霎时之间又开始翻江倒海的难受。于是我摇着脑袋对他们说,麦乐,小诗,我去一下下。我又对骆驼脸邱总笑道,失陪一下。然后我就晃向了洗手间。 邱总在我身后吆喝,莫春啊,赶紧回来,咱俩谈谈琴棋书画啊。 我心想,你长得就跟琴棋书画似的。但是嘴巴上又不敢讲,因为我要努力镇定一下,回来为白楚向这个附庸风雅的骆驼脸邱总争取一下画展的事情。 真可悲啊。 他忘记了我的生日。 我却念念不忘他的事情。 但是,正在我要向厕所进军的时候,却惊见了我一辈子都不敢相信的一幕——溪蓝居然在畅乐园,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跟两个小无赖勾肩搭背。看她那兴奋的样子,跟嗑了药一样。 就是因为这一幕,因为溪蓝,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牙缝全部被凉水塞住了! 这是我做梦也不会想到的场面! 我一直仰望的男子,他所一直珍惜如玉的女子,居然在畅乐园里放浪形骸,而且被我给看见了! 他三舅姥爷的! 我真想把自己的眼睛挖下来,在脚底踩两下! 当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感受,我忘记了去厕所,而是冲到了溪蓝面前,一把夺过她手里的酒杯,反手将酒泼在了她脸上。我说,你还要不要脸?!白楚瞎了眼睛找了你这样的女人! 溪蓝看到我,先是错愕,然后笑了,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 我没有预料到,一向柔弱的溪蓝,一向温柔的溪蓝,居然会有这样的举动,而且力量是这样的巨大! 我几乎摇晃着要冲上去,跟溪蓝同归于尽,但是整个人却被她身边的两个男子给牢牢地钳制住了。所以,我只能用眼睛喷火,也无法在溪蓝这个混蛋的脸上为自己讨回公道。 溪蓝看着我,可能是因为酒精的原因,她也在摇晃。我还没来得及骂她,她反倒将我臭骂了一顿。她指着我的鼻子吼,于莫春,我这一辈子都毁在你和白楚手里了! 这个女人是疯狗吗?怎么乱咬人?!我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她有这个强项?明明是我的小初恋,小暗恋,全部都毁在了她的手里才是!如今,她却反咬我一口! 我一边狠狠地瞪着那两个扯住我胳膊的小无赖,一边骂溪蓝,你还有没有良心?白楚对你多么好,你居然在这里做这样的事情! 溪蓝的手突然抓住了我的肩膀,因为酒精,因为嗑药,所以此时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温柔如水的溪蓝了,她眼里那份隐藏了许久的冰冷,最终锋芒毕露! 她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说,莫春啊,白楚对我好?你怎么就知道他对我好?你们两个都不是人!你们两个害了我!说到这里,她的眼神似乎陷入了迷乱之中,满是痛苦和仇恨的火焰! 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心想,满心仇恨的应该是我吧?你这个被白楚泡在蜜罐子里的女孩,还过来跟我说伤害?真是笑话! 溪蓝说,莫春,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你当时让我认识了白楚,我也决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我小的时候,是你莫春的玩具娃娃,长大了之后,又变成了你喜欢的男人的玩具娃娃。而现在,你们俩却一起把我揉碎了! 说着,她的眼里开始掉眼泪。 她轻轻抱着我的脑袋,冰冷的手指不停地在我脸上滑过,她将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突然之间,就像个小孩一样无声地抽泣着说,莫春,很久之前,我喊你姐姐。我相信你,依赖你!可是你呢?你却将我当玩具一样,送给了一个拿画笔的男人。 她喃喃道,莫春,你知道吗,为什么白楚对我这么好?因为他欠我的!因为他欠我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泪水掉在了我的肩膀上,冰冷生硬。她说,白楚根本就不喜欢我,他喜欢的是他自己!他太爱他自己了!所以,他拼命地神化他自己!或者,他爱的是你!所以,他要掩盖所有的真相,做你心里的神!他要完美而无憾地永远活在你的心里,就像一座庄严的祭台;而我,不过是这个祭台上的羔羊,只是为了维护他的完美! 说着,溪蓝整个人都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就好像一个失去了力量、失去了方向的鸟儿,而我是她暂时栖息的树枝。 我说,溪蓝,你不要在这里假惺惺了! 溪蓝就笑,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无限的悲伤和疯狂的情绪从她十七岁的瞳孔里折射了出来,她说,莫春,我告诉你吧。你还记得当年白楚带我去山上写生吗?我当时不要去,可是,你为了让他高兴,非要我去!我多么信任你啊,我的姐姐!可是,你把我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能不能保护我?作为一个姐姐,你居然连这点关心都不肯给我……说到这里,溪蓝收住了眼泪,一字一顿地说,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于莫春!你知道吗?那一天,在山上,在白楚的面前,我被一群人给轮奸了…… 溪蓝的话,如同炸雷一样,将我的脑袋给震碎了。我愣在原地。她的话就像千万条毒蛇啃噬着我的心脏,纠缠着我的呼吸。 章节目录 正文第28章Chapterseven(3) > 她的手再次抚过我的脸庞,她眼睛里含着泪光,狠狠地挥手,重重地落在了我的脸上,打得我头晕目眩。可是,我却感觉不到疼痛,只能感觉到她的辞像刀一样绞碎了我的整颗心脏。她说,这一耳光,是你欠我的!你不配做我的姐姐,你不配得到我的信任!她眼里闪着泪光,绝望地看着我,咬了咬嘴唇,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安心地接受着这个现实,安心地待在他的身边,我以为他真的对我好,他真的爱我。可是,你的身边有了纪戎歌,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将要失去你了。所以,他整夜整夜地抱着手机给你打电话,整夜整夜地在画室里画你的模样……当年,在那座山上,噩梦之后,他那么卑微地哀求我,让我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你!他跪着哀求我,说会一辈子保护我,守护我,爱我,疼我,报答我!那天我回家之后,你看着白楚对我的好,还对我冷鼻子冷眼的。你知不知道,你的妹妹受了多大的伤害?你又知不知道,白楚对我的好,是我用什么代价换来的?你以为你把他给了我,可是到如今,我却一无所有!他根本就是一方面放不下你,一方面还想占着我的感情! 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个十七岁少女在酒精和药物的唆使下,情绪异常失控,她轻轻地做出了我最不能忍耐的事情——她将一口唾沫吐在了我的脸上! 从来没有一个女子,让我受如此大的侮辱! 也从来没有一个男子,可以让我为他承受这样的侮辱!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白楚,偏偏是溪蓝?我像个木偶一样,毫无反击的能力。 溪蓝走的时候,那两个男子将我一把推倒,上前去扶溪蓝。溪蓝同他们调笑着。她的十七岁,在这个夏天里,碎裂成伤。 这时,骆驼脸邱总估计也喝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说,莫春啊,你怎么还不过来?我听小诗说,你要和我谈那个什么什么白楚还是楚白的画展的事情……话还没说完,人就“扑通”倒在了地上…… 溪蓝听到“画展”两个字,回头看了我一眼。 意味深长。 溪蓝所提到的,我第一次在纪戎歌家中过夜时白楚画的那幅画,我是在后来帮白楚处理画展事宜时才看到的。 灰色的背景,古代的雕花朱栏。 一个妙龄女子,手持团扇,望着窗外。 目若点漆,眉若翠山。 唯独可惜的是,乌云丝不再,只有青丝堕白雪。 白楚在上面写了几句话:最最伤感是流年,白发罩红颜;莫问庭前芳草痕,留得人间几度春。 当时的我愣在了那幅画前,许久许久,都没回过神来。 莫问庭前芳草痕,留得人间几度春。 莫。春。 原来,你,心里是有我的。 41世界上便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看到今时今日的月亮。 当天晚上,麦乐把脸被溪蓝打成了猪头的我拖回了家。 她说,莫春,你的脸怎么搞的? 我说,我跌进厕所里了。 麦乐就笑,说,那厕所的坑也真大,还能容得下你的脸! 我摇摇晃晃地笑,又摇摇晃晃地掉眼泪,我问,麦乐,黄小诗呢? 麦乐就放声地歌唱那首老掉牙了的歌——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就算曾经拥有幸福和完美……然后她就对着我笑,说,黄小诗去给骆驼脸暖床了。 是的,麦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此后的夜里,我大段大段的睡梦中都会梦到溪蓝,梦到她那双充斥着仇恨的眼睛。我还会梦到白楚流泪的眼睛,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无助地在我梦里哭泣,他告诉我他的软弱,他的怯懦;他告诉我,当年在那座山上,他作为男人的所有尊严都在溪蓝痛苦的叫喊声中淹没;他告诉我,他被那些男人紧紧绑住,眼睁睁看着惨无人道的一切发生……我看着他绝望的眼泪,心就软弱得一塌糊涂,我想给他擦眼泪,却被纪戎歌给狠狠地拉住了!他手上的力度,让我整个梦境都疼痛起来。 我知道了白楚那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心。我以为我会看不起这样的男子,但是,偏偏他是白楚。所以,除了心疼,我根本就忘记了世界上还有一个词叫做“鄙视”。 爱情啊,是如此魔鬼的一个词啊。它居然让我这样的堕落,这样的懦弱,去但仍旧去继续,继续爱一个别人都会放弃的男子。 可是,你们知道吗?除了“天神少年”,他,就是我喜欢了整个青春岁月的梦啊。 这个夏天就这么来到了,暑假也就这么来到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调整好自己的心,让它去迎接未来。时光就是这种模样,它永远不会因为你的不知所措而迁就你,停滞它向前的步子。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就是白楚的画展又有了新的希望,因为那个骆驼脸邱总终于点了头。 当时,我正在酒吧里听麦乐唱歌,经历那场成长的疼痛之后,歌声似乎就是她的生命。 她曾很小心地问我,纪戎歌有没有将她那件不堪的事情告诉张志创。问这句话的时候,一向大大咧咧的麦乐,突然很小心,低眉顺眼的,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一样。 我摇摇头,说,你放心。纪戎歌是个有分寸的人!那件事情,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我说“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麦乐,你知道吗?我多么希望这件事情不会给你留下伤痕。 麦乐轻轻点了点头,仿佛一块石头落地的表情。 我看着舞台上的她,那么专心地唱着,唱着那首《一个人的地老天荒》,心里感触良多,是不是喜欢张志创,也让她喜欢得那样卑微,那样忐忑? 生命之中,总有这么一个男子,会让我们低到尘埃里去,却开出了花。 哪怕写尽人间爱情的张爱玲,都难以免俗。何况我和麦乐这两个浑浑噩噩溜达在人世间的小迷魂呢? 这个时候,骆驼脸邱总突然从天而降,他说,莫春啊,你好久都不唱歌了,邱总可是你的忠实歌迷啊。 我回头,笑笑,说,哦,邱总,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邱总就哈哈地笑,说,听说你有个朋友是个人才,想办一个画展。我这个人,你是知道的,虽然是个粗人,但是对风雅的事情向来都是支持的,而且,我也欣赏人才。所以,我想,和你这个朋友合作一下,喏,这是合同,你先看看,如果合适,就交给你那个朋友…… 我吃惊地看着手上的合同,又看了看邱总,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邱总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虽然邱总喜欢风雅,欣赏人才,但是也要看看这个人才的朋友是谁啊。说完,就笑呵呵地看着我。 当晚,我和麦乐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麦乐问我,邱总答应给白楚办画展? 我点点头,说,是的。 麦乐摇头,说,那个姓邱的怎么会突然这么慷慨?希望不要有什么陷阱才好。 我笑了笑,说,合同我看过了,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而且,我觉得只要我们遵守合同,就不会出现意外的。 麦乐看了看天上的星星,又看了看我,说,不管怎样,你最好和纪戎歌商量一下,你让他帮你看看这个合同,至少,他是专业的。 我吐了吐舌头,说,纪戎歌那个小气鬼,我才不敢让他知道我和白楚有什么联系呢。他若知道了,估计会杀了我的。 麦乐无奈地看了我一眼,说,莫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满目山河空念远,劝君恋取眼前人啊。 麦乐的话,就像一根细针,轻轻地扎进了我的心脏,但我还是故作不屑地说,别跟我说纪戎歌啦,那个小气鬼,还没送我生日礼物呢! 麦乐很无奈地笑。 夜月当空。 可是,过了今天,世界上便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看得到今时今日的月亮。 42我终于也跟着这两个傻子哭得撕心裂肺! 隔日,我仔细地查阅了网站上很多的合同样本,感觉没有大问题之后,才去找的白楚。 当我拿着那份合同去找白楚的时候,他愣住了,长长的睫毛上,仿佛堆积着几个世纪的尘埃。 他看了我很久很久,不出声音。 然后,他突然将我揽入了怀中,紧紧拥抱着,脸颊轻轻地放在我的颈项上,压抑着喘息声,最终,无声地哭泣。 我的世界,突然变得迷乱不堪。 哦,这个怀抱。这个怀抱,是我奢望了多少年的怀抱啊。此刻,它终于容纳了我。可是,为什么我的心却有些苦呢? 我突然记起纪戎歌早晨还跟我说,下午的时候要带我去买些碟片,免得我暑假过得寂寞。他说话的时候,还故意强调了“卡通”这两个字,来显示我的低能。似乎我是个低能儿,他就会很开心的样子。 纵然他对我千般好,而我的心终是可耻的,是寂寞的。或者,正因为纪戎歌对我好,这种好足够坚定,不像白楚这份暧昧的好,游离不定。 所以,我才会突然失神,流连在了白楚的怀抱里…… 这一刻,我也哭了。 我突然很想把憋了很多年的问题问出口,你心里是有我的,对不对?你心里是有我的,对不对?! 但是,我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白楚已经开口了,他眼含泪水地看着我,说,莫春啊莫春,你怎么能这么傻啊?溪蓝说的时候,我还不肯信…… 这时候,溪蓝一脸泪痕地从卧房里走了出来,抱着我和白楚一起哭,她几乎颤抖着说,莫春姐姐,对不起,虽然我答应了你不告诉白楚,你为他用身体去跟邱总交换画展这件事情,但是我忍不住,忍不住,所以告诉他了…… 去你俩的三舅姥爷去吧! 当时的我就跟被人耍了一样,几乎想钻进地底下。但是这两个傻子都在紧紧地抱着我,抱着我死命地哭。 于是,我认命了。 我妥协了。 我终于也跟着这两个傻子哭得撕心裂肺! 原来,白楚,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毫无原则的女人;原来,你纵然痛苦不甘也是愿意享受这一次“我用身体为你换来的画展”!即便,你“预先”从溪蓝那里知道我去为你“交换”画展了,你也会躲在屋子里像只乌龟一样等待着我给你换来的万寿无疆! 我去你三舅姥爷的吧! 然后,最后的事实证明,真的该去他三舅姥爷的是莫春这个傻子,因为,即便是白楚如此低看于她,她都会为他拼命做事,且甘之如饴。 是的,你们骂我吧,我又承担起协助白楚计划画展的工作了。 原来,我真的是这样作践自己,而且不亦乐乎。 所以,那几天同纪戎歌在一起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极其恍惚。而纪戎歌满眼疑问,但是,始终没有问出口。 只是,他的眉心紧紧地皱着。那眉心之间的伤痕,如同匕首,刺穿了我的心。 对不起,你如此厚待于我,我却在另一个男子面前将自己放得如此卑微。 那些时间里,我偷偷埋头准备白楚的画展,不闻窗外事。 但是,有些事情我还是知情的,比如胡为乐这个小孩的事。不知道是不是被我刺激坏了,他居然离家出走了。好在他没有将莫帆给拐走! 莫帆去德克士找了一份零工,每天都在小纸片上计算自己今天工作了几个小时,赚了多少钱,然后就冲着我豁着牙齿笑,偶尔很担心地问我,姐,你说胡为乐不会回不来了吧? 我说,他要是能回不来就好了! 莫帆听了就叹气,用一副大人的口吻说,其实我兄弟胡为乐可比你身边的白楚和纪戎歌好多了!我兄弟至少真的喜欢你!至少他会为了给你赚大钱,买好礼物,而跑到别的城市去打工!他…… 我当时正在看白楚的画展计划表,就白了莫帆一眼,拉倒吧!到别的城市去打工?别给问题少年的离家出走冠上这么高的帽子好不好啊? 莫帆听了就拉门出去了。这时,麦乐恰好飞进了我家,她拍了拍莫帆的脑袋,喊了声正在床上抱着日历看电视的奶奶,就直奔我面前。 她说,哎呀,莫春,听说胡为乐去打工赚钱,准备娶你过门啦? 我说,你听谁说的啊? 麦乐就笑,说,我听张志创说的啊,他说胡为乐的姑姑已经报警了,而且还拿出胡为乐留下的小纸条,那上面写着:我不给莫春赚一个戒指回来,我就不回家了! 麦乐说,我们家张志创说了,看不出莫春的魅力这么大啊。 我说,你少烦我了,我正在帮白楚统筹这个计划表呢。 麦乐说,哦?怎么,他的画展要如期举行了? 我点点头,说,你不是知道的吗?那个风流雅士骆驼脸邱总打算为白楚出资了,当然,他也是看准了白楚一定会让他稳赚不赔的。 麦乐摇摇头,说,哦,哦,记起来了,感情这个邱总还玩儿真的呢?我以为他只是装个样子呢。她摇头,继续说道,真不知道这个马脸邱总是不是为了你才花费这么大的力气的…… 我看了看麦乐说,你千万不要跟纪戎歌说,他如果知道了,估计就会吃掉我的。更不要跟张志创说,他两个蛇鼠一窝。 章节目录 正文第29章Chapterseven(4) > 麦乐就笑,好像很开心,说,你知道吗?张志创他说,他好像喜欢我! 我撇了撇嘴,说,哦,他是好像喜欢你,你是肯定喜欢他!哎呀,掉价啊,麦乐!谁主动,就意味着谁倒霉!爱情中万年不变的真理啊! 麦乐说,乌鸦嘴!我才不喜欢他呢! 我一边填补着画展计划里表的空缺,一边陪着麦乐聊天,我说,对,你不喜欢他,你喜欢苏格拉! 然后,我突然记起黄小诗前几天好像跟我说,麦乐拒绝了苏格拉后,苏格拉就在家里一直闹自杀,弄得她后妈一直以泪洗面。 我就问麦乐,你知道不?苏格拉在家里为你闹自杀呢。 麦乐就说,莫春,你真八卦,谁告诉你的? 我说,还有谁?黄小诗呗。其实麦乐,你得让张志创看看你的魅力!我只不过是让胡为乐这个小混蛋离家出走了,可是你呢?你简直都要了苏格拉的小命了! 麦乐刚要同我争辩什么,黄小诗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看了看手机屏幕上跳跃着的黄小诗的名字,就对麦乐说,你看到了不?说不定苏格拉又有什么新军情了! 接起电话时,却听到黄小诗的声音有些低喘,她说,莫春,出来玩吧,我们在蝴蝶沙。我撇撇嘴,说,没空。大姐,我在帮白楚弄画展的计划表呢。你在蝴蝶沙?哎呀,那么好的地方,下次再说吧。 黄小诗迟疑了一下,说,莫春,不差一会儿啊,这里好多帅哥啊,你赶紧来吧! 我听着她声音里有些低喘,就笑,我说,黄小诗,你是不是在蝴蝶沙追帅哥追得太累了,怎么喘成这个样子? 黄小诗就在电话那头笑,说,莫春,你别胡说了,赶紧来吧!赶紧的,车费我出,你打车过来! 我就笑,我说,你这么慷慨的话,麦乐肯定愿意去!我真的没工夫,先让麦乐过去和你一起疯啊! 黄小诗就连忙说,好的好的,你让麦乐到蝴蝶沙地下室的134小包间哈,我在这里等着她,你让她赶紧来!说完,黄小诗就挂上了电话。 我说,麦乐,蝴蝶沙地下室134小包间,黄小诗在那里等着你一起看帅哥! 麦乐说,我不去!天这么热,而且我还答应了张志创的约会,我得先睡够了美容觉。 我白了她一眼,说,人家黄小诗出车费哎,再说了,你把人家哥哥苏格拉给害得闹自杀,怎么也应该去安抚一下人家妹妹吧?别急着去跟你的那个什么痔疮青年约会了。记得,你得多放他几次鸽子,他才能感觉到你的高不可攀,感觉到你的金贵!有没有恋爱经验啊?真笨!赶紧去找黄小诗去!我已经替你答应她了! 麦乐听我说要让张志创感觉到她的金贵,立刻就觉得确实应该如此。所以她撇撇嘴巴说,于莫春,你总是拿着我送礼。好了,那姐姐我就给你去蝴蝶沙做开路先锋了!说完,从我桌子上拿了半包薯片就冲了出去。 就这样,姚麦乐同学被我连推带踹地给推出了家门。 当时的我,看着麦乐离去,并不知道,从此之后,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就是一个背影都能让我感觉到快乐的女孩了。 43别怕,麦乐,我要和你一样,我永远陪着你!永远不离开你! 午夜两点的时候,我还在看《蜡笔小新》,莫帆已经累得睡着了,太子和贝勒窝在我脚边。那天夜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计划表看得太过头疼,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总是无法入睡。 直到一声尖锐的铃声响起,才将我从自己的世界里惊醒。 我接起电话,是纪戎歌嘶哑焦灼的声音,他说,莫春,我在你楼下,你赶紧下来,麦乐出事了! 麦乐出事了! 我套上肥大的t恤就跑下了楼。 没有风的夏夜,纪戎歌的车停在楼下,就像一头沉默的怪兽,随时会将我带到一个我不愿意见到的现实面前。 我问纪戎歌,麦乐出什么事了? 问这句话的时候,我万分焦灼。 是啊,麦乐会出什么事?车祸?还是被苏格拉给抓住,一起同归于尽没死成? 纪戎歌看了看我,眼神痛楚,说,你先别胡思乱想,到了医院再说。现在,我不想跟你说这件事情。 到了医院的时候,我才发现,病室外,不仅仅有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还有一些警察。张志创便是其中一个。他背靠在窗前,头微微低着,头发遮过了眼睛,遮住了他眼神之中那一望无际的忧伤。 我紧紧地抓住纪戎歌的衣服,说,麦乐出了什么事情?你告诉我!你快告诉我啊!她怎么了?! 纪戎歌看了看我说,麦乐在昏迷的时候一直喊你的名字,医生希望你来配合一下治疗,所以,张志创才要我将你带来。 我当时已经懵了,什么都不清楚,只知道麦乐很危险,她现在需要我,所以我就仰着脸看着纪戎歌,希望他能告诉我,麦乐到底怎么了。 张志创看到我来了,就一声不吭地推开病房门,对里面的医生说,莫春来了。 纪戎歌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说,莫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不许激动,因为麦乐需要你!你不能哭!你要保证! 我当时什么也不想听,什么也不想看,我只想见到麦乐,见到那个中午被我扔出家门的麦乐。此时的我还能保证什么? 当医生把我带进病房的时候,只见病床上的麦乐,头发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有的地方已经被火烤得只留下了头皮。她的脸色惨白中透着青紫的伤痕,嘴唇干裂如枯地,一直陷在昏迷之中——看着眼前这一切,我再也控制不住,“哇——”地哭了起来。 可能是我的哭声传到了麦乐的耳朵里,她的眉头突然皱了起来,喃喃道,莫春,莫春,你快跑!然后她的整个身体都开始抽搐,一会儿又突然放松下来,嘴巴中嘟囔不清地喃喃着,莫春,真好,莫春,幸亏你没来,莫春…… 此时,病房中弥漫着一股皮肤被烧焦了的味道。 医生们相互看了一眼,说,有反应的。可是为什么总是不肯醒呢?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上前就抱着麦乐哇哇地哭,我说,麦乐,你怎么了?你快点告诉我,你怎么了? 因为我的触碰,麦乐疼得眉头紧紧地皱在了一起。那些医生慌乱地将我拉开,说,别碰她,她现在全身是烫伤! 医生说,麦乐全身是烫伤! 此时我才明白,为什么病房中有一股皮肤被烧焦的味道。这一刻,我几乎干呕起来。 一个老医生上前来,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他说,姑娘,你的朋友经受了很惨痛的伤害。她的身上现在都是烟疤,而且……说到这里,老医生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用什么方式说出来才能让我接受。最后,他轻轻地说,你朋友的胸部被烤伤了,而且下身……也被深度烤伤了,情况不容乐观…… 顷刻之间,我的世界在老医生的这几句话下,天崩地裂! 天崩地裂的,还有我的心脏。 我倒在地上,手脚冰凉,看着床上昏迷的麦乐,几乎哆嗦成一团。突然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想,是不是中午我让麦乐出门,而她遭遇了打劫,被一群坏人给伤害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她? 她的身体刚刚才经历过一场巨大的伤害啊! 纪戎歌将我抱出去的时候,我不停地喃喃着,我该死!我该死!我说,如果不是我非要麦乐出去的话,她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的,她不会遇到这样的伤害的。我又看了看张志创,拉着他的手,我说,你打我吧,你打我吧!如果我让她安心地在家等你的约会的话,她就不会受伤害了。 张志创的手从我的掌心滑落。眼泪,落在了地上。 纪戎歌不说话,一直在听着我呓语。 那天夜里,我发了一场高烧。我感觉正有一场熊熊的烈火在燃烧着我的身体,要让它焚毁成灰! 我在梦里跟麦乐说,别怕,麦乐,我要和你一样,我永远陪着你!永远不离开你! 麦乐就对着我笑,笑容像鲜血一样明亮。她说,莫春,你个傻瓜啊,我不恨你的。你不要难过了。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了。 我上前扯住她,不要她离开。她就猛然回头,恶狠狠地看着我,说,莫春!我恨你!都是你的错!我一辈子都不原谅你! 然后,我就从睡梦中哭醒了。 眼泪全都落在纪戎歌的手上。 而我的麦乐,却一直一直都不肯再清醒。她只是在不断地梦呓,不断地求救,可就是不肯睁开双眼,看看这个世界。 那个老医生说,可能是因为她经历的那件事情太惨无人道了,所以她暂时将自己包裹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就像一个睡着了的蜗牛一样,不想探出它的壳,不想再与这个她认为残酷的世界有任何的联系。 麦乐,麦乐,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不肯对我说啊? 44嘘——别说了,那条小毒蛇又出洞了!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在这个医院里,还有另一个女孩也受了伤,只不过她没有麦乐那样严重。 这是隔了很久,我从门外的警察和医生的谈论中得知的。 他们说,那个女孩的心真狠啊,就为了不让那些坏人伤害自己,竟然主动提出喊自己的朋友过来供他们消遣。 他们说,张警官的女朋友是个好姑娘,只是太可怜,怎么会交了那样的毒蛇做朋友呢? 嘘——别说了,那条小毒蛇又出洞了! 此时,黄小诗正被两个护士扶着,从病房里走出来;而此时的我,正在纪戎歌的陪伴下,守在昏迷中的麦乐的病房外。 当这些话如同毒箭一样射入我的耳朵里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 原来那一天,黄小诗约我去蝴蝶沙的原因,竟然是她遭遇了坏人,为了脱身,打算把我给贡献出去;而我,却因为要帮白楚统筹画展的计划表没有出门,把傻乎乎的麦乐给送入了虎口…… 原来是这样。 她,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竟将无辜的我和麦乐卷入进了这场伤害之中。我还一直傻乎乎地当她是朋友,还在她和麦乐的关系出现裂痕时,为她们做和事佬! 我简直是个傻瓜! 麦乐的病房里又传来了她的痛呼声,她几乎是呼喊着梦呓着,说,莫春,莫春!真好,幸亏你没来! 这一刻,她身上的伤,她干裂的唇,她惨白中透着青紫的脸庞,如同烈火一样灼裂了我的整个胸腔! 这仇恨的目光蹿着高高的火苗,扑向了黄小诗。 想到受尽了折磨的麦乐,我杀了黄小诗的心都有了!所以,纪戎歌都几乎没能拉住我,我整个人都扑向了黄小诗! 我一边扯着她的头发,一边狠狠地打她,我说,你这个贱人,为什么还活着?!老娘我今天撕碎了你! 黄小诗一声不吭地任我厮打。最终,她的头发被我扯乱,高高束起的马尾散了开来,露出了她头皮上那个旧年的伤疤。 这一刻,我愣住了,挥向黄小诗脸上的手,再也无法落下去。 黄小诗一边擦着嘴巴上的血迹,一边冲着我微笑,她说,怎么?你打啊!你不是要打死我吗?!你不是要撕碎我吗?!你来啊!先把我头上这个禿斑给撕碎了再说!说完,她的目光又如冰雪一样! 她看着我愣得像石头一样,很轻蔑地笑道,莫春!我们三个人中,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在我们三个人之间,你永远都是那个最得意的!曾经的你,把这样巨大的伤疤留在我的脑袋上,我都没有说什么!现在,我不过是将这伤疤留在了麦乐的身上!你又没有受伤!你如果真的那么在意你的朋友的话,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等死的就是你于莫春,而不是姚麦乐! 黄小诗“等死”这两个字,就像毒针一样插在我的心上,那一刻,我想起了麦乐,想起了一直昏迷的麦乐!到底是多大的屈辱、多大的苦难,让她不肯再睁开眼睛,不肯再多看一眼这个世界!那一刻,我突然想到那些狰狞的笑容,那些猥亵的面孔,那些疼痛的烟疤,那些燃烧的火苗,它们本来都是属于我的,却无情地燃烧到了麦乐身上。 我想起了黄小诗很久之前在摩天轮下说的那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觉察到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信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那么,她当年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开始蜕变了? 我撕扯着黄小诗的头发哭,我说,你不是肚子里有一条毒蛇,是一肚子毒蛇!你、你自己就是最大的毒蛇!我杀了你,我杀了你!你为麦乐偿命吧! 这种仇恨再也没法被黄小诗脑袋上的那团旧伤给掩埋了!我发了疯一样,将所有的恐惧、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在了她的身上。当我的拳头重重地落在她脸上的时候,黄小诗居然像一朵盛开的罂粟一样笑了。她脸上飞起的拳印,伴着她凄厉的泪光,流了下来。 章节目录 正文第30章Chapterseven(5) > 这时,黄小诗卸下了所有的冷漠,她说,莫春,我知道你恨我,我知道你因为麦乐恨死我了!其实,我也恨死了我自己。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你和麦乐对彼此的好,多于对我的好。当我将你们俩拉入这场灾难后我才知道,一直都是我自私。因为我自私,所以,我注定配不上你们这样的朋友,所以注定你们两个可以为彼此两肋插刀,而我不能!莫春,你打死我吧!你为麦乐打死我吧!你知道吗?这些年我活得不好,我总以为自己会活得很漂亮,所以我出卖了自己的青春,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可是到了现在,我却一无所有! 你有纪戎歌一直陪着你,而麦乐,有张志创一直陪着她,可是,我白白地用我的身体取悦了姓邱的那么久,到现在,他却一句问候的话都没有!其实,那些小无赖包围了我的时候,我也害怕,我只是想跟你和麦乐寻求帮助,我不是真的要伤害你们的,我真的不是有心的。 说完,黄小诗抱着膝盖在长长的医院走廊上哭了起来。 很多人见证了这场殴斗,却没有人肯上前来,为她拉开我的拳头! 或许每个人的心里,对于是非,都有一杆秤。 那天,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黄小诗突然紧紧地抱住我的腿,她满脸青紫的伤痕,看着我说,莫春,如果我告诉你,那天你和麦乐跟我后妈厮打完从医院里离开,跟着纪戎歌回家的消息,是我告诉白楚和你弟弟的,你会不会更痛恨我?既然将麦乐伤害到这个样子的事情我都已经做了,那么干脆让我把心里所有的毒蛇都放出来吧。 说完,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她说,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像个疯子,看不得你和麦乐有任何幸福! 她自顾自倾吐着,却不知道我的心在麦乐那声声痛呼之下,已经麻木。 医院的走廊那么长,我走啊走啊,却走不过那道被友情所伤害的墙。 45如果可以,我该拿谁来还给你? 麦乐一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走出来。 医生对张志创说,你女朋友前段时间经历过流产,现在又经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我担心她是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感情封闭了。 医生说完,张志创愣在了原地。 他吃惊地看着医生,又茫然地回头看着纪戎歌和我。纪戎歌的眼神移向了别处。突然之间,我和纪戎歌仿佛成了罪不可赦的人,我们对他隐瞒了麦乐的往事。 张志创一声不吭地走出病房,纪戎歌上前拉住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说,你和她们俩合伙骗我,骗够了没有?我现在才知道,自己有多可悲可笑!我在你眼中生下来就活该戴绿帽子吗?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当时不知道医生有没有看见,麦乐的手轻轻地握起,又轻轻地松开了,她眉宇之间是疼彻心扉的悲伤,眼角溢出大滴大滴的眼泪。 我突然发现,原来麦乐对周围是有感觉的!只是,她再也不愿,让自己醒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都碎了。 张志创那一番话,如果麦乐真的都听见了,会不会更不愿意醒来? 可是,我们又如何要求一个男孩子,爱我们的同时,连同我们的伤痕,我们的苦难,我们曾经的不堪,一起来爱? 或者,张志创是个好男人,但是他太过理性。可是,这所有的借口都不是理由,我想,在麦乐的眼泪滴下那一刻,我的心是恨他的。即便是恨他,我也在后来低声下气地去求他,请求他继续陪在麦乐身边,因为她是爱他的,她需要他。 可是张志创的眼神是那样的清冷,他一字一顿地说,莫春,你得给我时间,让我好好想一想。 是的,他需要衡量一下,这个叫麦乐的伤痕累累的女人,是不是值得自己继续爱下去?他那么理性的人,是该好好衡量一下。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不需要衡量就可以为你奋不顾身的人。苏格拉应该就是这样的人。他每天都会跑到医院来,看着病床上的麦乐发呆。 他似乎不记得麦乐捶打他时的凶恶了,只是对着病床上的女孩,喃喃低语,麦乐,麦乐,你快醒来吧。你无论是什么样子,都是最好看,最好看的! 我想,我不在的时候,他或许这样跟麦乐说过,麦乐,麦乐,你快醒来吧!你如果醒来,我就再也不看小h书了,我只看你! 我们最真的爱情,在很多时候,总是遇不到最真的人,而很多时候对我们真的人,我们却不愿意将自己的爱情交付给他们。 麦乐,你说,我们这样是不是很傻? 很多次,黄小诗偷偷地来到她的病房,都被我厮打了出去。 黄小诗在流泪,我在流泪。可是,再多的眼泪也无法抚平她给麦乐身上留下的伤痕。 那个时候,也有一件事情给我的身上留下了无可弥补的伤痕,但是我将它悄悄地掩藏了起来,不肯告诉第三个人,哪怕是纪戎歌。 因为,这是我的伤啊。 我永远都无法抹平的伤。 那天,我给麦乐去拿化验单回来,刚要推门,却看见白楚的手紧紧握着麦乐的手。他看着昏迷的她,脸上的表情忧伤异常,他喃喃着,麦乐,莫春说你不肯醒,是因为你受过了太多太大的伤害。是不是,我也是其中一个?如果当时,我能勇敢地承担起自己那场酒后的失误,让你生下那个孩子,你现在会不会更加坚强一些?而不是这样,再也不肯醒来…… 当时的我,冻成了冰雕。 我突然记起那个夜晚,我和麦乐陪着白楚解酒消愁,白楚因为溪蓝的病危而嚎啕大哭,当时的我满心酸涩地离开了,将醉醺醺的麦乐和已经迷乱了的白楚留在了身后…… 哦。 原来我爱的这个男子,给了这么多女子伤害。 可是,我却如何如何也不愿意放下,这个从我十四岁起,就是我终极梦想的男子。 “白”和“楚”,都是我爱的字。 而白楚,你却是我不愿意放开手的人。 我在病房的墙角抱着胳膊无声地哭泣。很久之前,每次看电视剧看到有人无力地倒在墙角低声啜泣,我就想,他们真傻,这个姿势多难受啊。如今才知道,自己伤心过头的时候,比他们强不到哪儿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依靠的地方,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自己身后这堵墙。 我突然想起,之前麦乐和白楚的种种对白,白楚眼里的躲闪,麦乐眼中的不屑。 曾经的我,还在麦乐怀孕的时候,义薄云天地说,我要保护你,我要替你去杀了那个男人!可是,我根本就保护不了她,还用自己拿着当宝贝的男人伤害了她。我以前整天蹦着、跳着、大着舌头对麦乐说,咱们是好姐妹,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可是,如今的她,因为我而伤痕累累,却将这名多的痛苦都憋在心里,如果我此时没有出现在门外,这一切,她永远不会让我知道。而我,却不能说服自己冲进去狠狠地给白楚一记耳光,为我心爱的麦乐,昏迷的麦乐,伤痕累累的麦乐,说一句公道话! 我只会躲在墙角像个没用的傻瓜一样偷偷哭泣。 这么多年喜欢的男子啊,白楚。 溪蓝说,他一直维护着自己在我心里神一样的完美形象。那我呢?我有何尝不是,在努力神化着自己从十四岁起就开始喜欢的这个男子,永远不敢同他一起去面对任何的伤痕! 时至今日,我还抱着这样卑微无耻的念头,我期望有一天,白楚终于肯彻底地爱我了,而我,最终获得了他的爱。我们之间的爱严丝合缝,没有任何伤痕,宛如水晶! 麦乐啊麦乐,如果你知道,你用十九年交的朋友——于莫春,竟然有这么多卑微的小心思,你还会继续喜欢她吗?还会继续拿她当最好的朋友吗? 或者,你会一脚将我踹开,说,滚你的! 可是现在的你,只能躺在病床上,披着一身记忆的伤。如果你可以醒来,我真的愿意让你踹我一脚,不,十脚,一百脚,一千一万脚……我都是愿意的。 那次在墙角卑微地哭泣之后,这个秘密就这样被我悄悄地放在了心底。只是,在很多个午夜梦回的时刻,我会想起当时的麦乐,当时的麦乐面对着我对那个造成她怀孕的男子的追问时说的那句话,她说——莫春,我更想保护你! 是啊。 你保护了我,所以,将这万千的苦果生生地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可是,我呢? 我却为了保护自己最初萌生的感情,选择了继续装聋作哑下去。 麦乐,我也说过,我要保护你。 可是,我真没用,从头到尾,我的存在,除了给你带来伤害,还是伤害! 如果可以,我该拿谁来还给你?我该如何还给你此后的平静、安稳和幸福呢? 46事实证明,我确实是一只乌鸦。 暑假的尽头,莫帆来看望麦乐的时候,眉头皱得很紧。他跟我说,胡为乐还没有回来。 那个时候,麦乐已经清醒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发现自己单薄的身体,应该找一个更加坚硬的壳呢?很多时候,她不看我,一个人坐在墙角看阳光。我深深地埋头,不敢抬眼。麦乐,其实我知道的,你很早就清醒了,只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护你周全的堡垒,所以,你不愿醒来。如今,你醒了,却依旧恍如梦中,不肯与外界交流。 我突然想起,当年黄小诗的日记被秦岚曝光,躲在墙外偷听到内容的麦乐和我,曾经关于朋友之间的“伤害”有过的对白—— 麦乐说,你要是伤害我的话,莫春,她轻轻地笑,咬了咬下唇,看着我,不说下文。 我说,我要是伤害你的话,你就杀了我吧。 麦乐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除非是你万不得已。否则,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抬头,看了看被我间接伤害了这么多次的麦乐,正在对着阳光发呆的麦乐,我轻轻地抓住她缠着纱布的手,说,麦乐,我终于伤害了你,你杀了我吧! 麦乐的目光缓缓地从窗前的阳光处收回,落在我的身上,她仿佛在很痛苦地思考什么,脸上的表情很凝重也很怪异,最后,她不看我,看着阳光喃喃。那些细微的发音,分明是旧时的话语。别人听不懂可以理解,可是,我曾经清晰地听到过,那么熟悉……麦乐用梦呓一样的嗓音说,你……如果……伤害……我的话,我会……原谅你的!因为……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那一刻,我终于咧着嘴吧在这个伤痕累累的女孩面前痛哭出声。 她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于莫春……这个臭屁女人……绝对不会……伤害……国色天香的……姚麦乐的! 后来,为了配合治疗,她剃掉了所有的头发,光着脑袋,像个傻瓜一样。她的眼神依旧清澈,只是不太说话。 当时关于山西黑砖窑的报道,充斥着整个媒体,莫帆常常对着报纸发呆。我当时傻傻地想,如果麦乐没有受过那场严重的伤害的话,她一定会开玩笑地说,胡为乐八成是给留在黑砖窑了! 事实证明,我确实是一只乌鸦。 当张志创带来了胡为乐的消息时,我和莫帆、纪戎歌正在陪着麦乐。麦乐看都没看张志创,只是对着阳光发呆,而张志创也只是看了满身伤痕的麦乐一眼,就转身离开了。 这个世界,情爱之中,千万不要比较谁比谁的心肠硬,那只会让你更冷。 莫帆听到胡为乐的消息后,不顾一切地冲出了门口。我和纪戎歌不放心,紧紧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当时,太阳很毒,肆无忌惮地照在我们的皮肤上。 莫帆没有停顿,一直一直地跑,一口气跑到了派出所。 原来,命运并不会因为你欲哭无泪,而停止给你伤悲。 当那个小黑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莫帆整个人都绷紧了。他傻傻地看着那个一边傻笑一边舞蹈的小黑人。 那个小黑人是胡为乐吗?是那个整天和他一起昏天黑地的好兄弟胡为乐吗?是那个曾经在初次见面就将自己的鞋子脱给他的胡为乐吗? 此时一别,已经一个半月。张志创说,胡为乐已经在黑砖窑被囚禁了一个多月,整个人已经失常了。 一直沉默的莫帆突然张开嘴巴“啊啊”地哭出了声音,他紧紧地抱着胡为乐。但是胡为乐并不理睬他,相反还觉得这个抱住自己的人很烦,影响了自己的舞蹈。所以,他举着满是伤痕的乌黑的手将莫帆重重推倒在地后,依旧傻傻地笑,然后不停地跳舞,脚上的鞋子黑乎乎的,已经被踩烂了。 莫帆看了之后,俯下身来抱住他的腿哭。 胡为乐继续跳舞,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踢着莫帆的小腹。 章节目录 正文第31章Chapterseven(6) > 我满心痛楚,眼前的一切早已超出我的预料。我以为只是小孩子闹闹离家出走。我颤抖地伸手,想碰碰胡为乐,却被莫帆一把给挡开了。 是的,在这个十七岁的小男孩眼里,是我的刻薄导致了他的好兄弟的出走——只为了赚钱给我买戒指,只是为了证明,他有爱我的权力!而正是这场出走,导致他被拐卖进了黑砖窑…… 虽然莫帆不会对我吼,但是我知道,他恨我了,已经开始恨我了! 可是,混蛋莫帆,那不是我愿意的啊! 我只能傻傻地看这胡为乐,看着他不停地傻乎乎地笑。 莫帆一边哭泣,一边脱下自己用打工的钱新买的鞋子,哭着给胡为乐脱下了他露脚趾的旧鞋子,哭着给他换上新的。就像他们初相识时,胡为乐脱下自己的新鞋子换下莫帆脚上那双寒酸的冒牌双星一样。 但是胡为乐并没有因为这双鞋子是新的而珍惜,他继续跳啊跳,终于将新鞋子也跳脱了…… 那一天,在派出所,莫帆就抱着那两只被胡为乐跳脱的新鞋子哭泣着。 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只能欲哭无泪。 那些伤痕,除了岁月,没有谁能将它抚平。 很多天气好的时候,莫帆都在陪伴着胡为乐。两个玲珑少年。他傻笑,他也跟着傻笑,他跳舞,他也跟着跳舞,最后他流着口水嘲笑总是模仿自己的他说,傻瓜啊!而被称为傻瓜的人却忍不住再次大哭。 阳光之下,两个花样少年,一个傻笑着舞蹈,一个抱头痛哭。 而在这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我在陪伴着已经醒来却仍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麦乐。 她的脑袋秃秃的,脸上有伤痕,可是眼睛还是很大,很漂亮。 她常常对着天空发呆,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说话了。她说,莫春啊,如果将来我生了小宝宝的话,你来给我哺育好吗? 我轻轻地点头,落泪。 47世界上,我最不想放下的是画笔,最不想失去的是你。 那个暑假,唯一可以作为安慰的,便是白楚的画展终于要开展了。 我一边给麦乐擦脸,一边跟她讲白楚最新的消息。我说,麦乐,今天下午我带你去看白楚的画展哈。 是的,我为这个男子做出了我最大的努力。 为此,纪戎歌已经同我决裂了。 起因于那天下午。 白楚拉过我的手,将一把晶亮的钥匙放到我的手心里。 我迟疑地看着他,他薄凉透明的茶褐色瞳孔里,游弋着一种像童话一样美好的神情。近日因操劳而忽略的头发,已经微微地长过了眼睛。他看着我迟疑的表情,嘴角轻轻上翘,眼底有种淡淡的自我嘲弄的笑意,说,怎么,我不该碰你的手?因为你是纪戎歌的女朋友?! 这时我才发现,他的手一直不曾放开我的手,而是将它连同手心的钥匙,一起紧紧地拉入他的掌心,很紧很用力地握住。生怕失手放开后,它们会像飞鸟一样,凌空消失掉。 眼前这个男子,眼前这只温柔的手,曾经都是我梦里最想要的。而在这一刻,它们却都这样毫无预兆地奉送到我眼前,让我心里泛起了一丝不知是幸福还是难过的眩晕。 然而,刹那间,纪戎歌那双冷冽而清澈的眼睛,突然横进我的脑海,它们像两道明媚而阴郁的伤口,瞬间在我心底最温柔的地方开出了鲜艳的花。 我一边将手从白楚的手里抽离,一边语无伦次地岔开话题,我说,我只是觉得这把钥匙太重要了,不能放在我这样的小人物手里。我怕给你弄丢了,如果将这个这么重要的画展搞砸了,我就死定了! 但是,白楚并没有将手放开,他依然紧紧地握着我的手,就像一个固执的少年那般执拗。他用力扳过我的肩膀,说,这个画展是我的梦想,对我非常重要,所以,我需要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一同分享。一共两把钥匙,一把给你,一把我留下!我希望你能正眼看看我,正眼看看现在的你!和他在一起,你很快乐吗? 我当时有些恼怒也有些难过,很想问问他,是不是只有纪戎歌喜欢我,你才知道我多么重要?你不要我喜欢纪戎歌,你也不肯放弃溪蓝,你拿我当什么? 这时,纪戎歌出现了,他的声音冰冷如铁,说,她是我的女人,她快乐不快乐都与你无关! 白楚当时就愣住了。 我仓皇地回头,一见纪戎歌那张清冷如冰的脸,差点想自杀算了。但我还是小声地更正,说,我不是你的女人。 纪戎歌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一把将我扯到他的怀里,狠狠地说,闭嘴!很快你就是了!说完,不由分说地将我从白楚的身边带离了。 那天晚上,他狠狠地将我压在床上。在我满心惦记着白楚的情形下,这些落在我身上的吻变成了残酷的惩罚。纪戎歌的双眼闪烁着愤怒和欲望的火焰,最终他咬牙切齿地说,莫春,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能肯定,你是我的,不是白楚的! 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我说,你真要是这样做了,我就恨你一辈子! 纪戎歌说,那你就恨吧。一辈子是不是?好!那我就让你记恨我一辈子!我让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说完,他的手重重落下,开始撕扯我的衣服。 在他撕裂我衣服的那一瞬间,我终于开始哭泣,开始低声哀求,我说,求求你,不要这样,求求你! 纪戎歌的手突然停了下来,他看着身下泪如雨下的我,双眸黝黑,眉心之间那道伤痕如同轻烟。突然,他发现如果他停止的话,我极有可能从此跌入白楚的爱情之中,愤怒和嫉妒的火焰再次升腾,他的手,带着他身体的火热,再次撕扯我的衣服。 我彻底哭出了声音,我说,我求求你了,求求求求你了!你真这么做了,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和白楚在一起了! 纪戎歌当时就颓败在地。 纪戎歌当时就颓败在地。 他说,莫春,你是在为另一个男人求我不要侵犯你,是不是? 我当时只顾着从他身边逃离,就没有注意这么多事情。只是傻乎乎地点头,傻乎乎地哭泣求饶。 那天,纪戎歌将自己的外套套在了我碎裂的衣服上,一声不吭,将我送回了家。他说,莫春,我成全你们! 我在下车的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对于白楚的执着和不舍有些傻,有些莫名其妙,所以,我犹豫了。 纪戎歌痛苦地看了我一眼,沉声说,你快走啊!我不想自己反悔!我是人啊,不是神! 于是,我仓皇逃离。 自从他开车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便感觉,他已经从我的世界彻底抽离了。 那时那刻,万箭穿心。 48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场爱情,大难不死,万寿无疆? 自从那天晚上,纪戎歌驱车离开我之后,我想过千万次我同他再次相遇的情景,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回去,哀求于他。 当我带着麦乐来到白楚的画室,企图为那些搬运工打开门,让他们将所有的画搬到画展之地的时候,整个世界开始变形。 白楚那多年的心血,不复存在了。那些画成了一地废纸,它们四分五裂,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开始爆炸。 白楚说,这个画展是我的梦想,对我非常重要,所以,我需要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一同分享。一共两把钥匙,一把给你,一把我留下! 突然我想起了溪蓝,想起了她手拖行李箱走到我的眼前,她说,莫春,我已经满身伤痕了,我想离开这个城市。离开前,我想看看我曾爱过的这个男人的所有的画。明天的画展,我不能参加了。我不想再做束缚着他的那根绳子。我希望他能和自己真正爱的你,永远幸福! 我当时还微微地动容,我问她,你就这么走了,白楚知道吗? 溪蓝摇头,说,我是他的包袱,已经很多年了。我只想安静地走,我不想他难过…… 那一刻,我心软了。 还有什么,能比一个临别前女孩的眼泪,更让人心酸的? 所以那天,我将钥匙交给了她。 她流着眼泪对我说,谢谢。 哦,原来,谢谢之后,便是这满画室的碎纸。哪里看到的这句话啊?人心似狼,防不胜防! 这时,麦乐拉了拉一直在发呆的我,我低头看她。她茫然地看着我说,莫春,张志创以后再也不是我的了,他再也不会喜欢我了。 我看着麦乐,这才发现,原来这么久了,她还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眼前的这一地狼藉,她并没有放到眼里。她只是在乎着纪戎歌问过张志创的那句话,以及张志创的回答。 他问,你还会继续你对麦乐曾经的承诺吗? 他回答,让我好好考虑一下。我想,如果你的女朋友有这样不堪的往事,作为男人,你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能继续你的爱情吧。 当时的麦乐,刚刚从昏迷之中清醒过来,别的事情她都没有放到心上,唯独将这个事情给记在了脑子里,不能忘掉。 是的,那个说过好像有些喜欢她的男人,在她徒受了这样的伤害之后,犹豫了,胆怯了。所以,他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我看了看这满地的狼藉,看了看自顾自话的麦乐,心底一片荒凉。 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场爱情,大难不死,万寿无疆? 只是,我该如何告诉白楚,这是清梦一场? 他的所有心血,所有梦想,都在一个叫溪蓝的女孩子的指尖,变成了一场荒凉。我在想,昨天夜里,当这一张一张的画稿碎片散落在她手边的时候,她的嘴角会有一种怎样的笑容。 在她的心中,他毁了她的一生,所以她就要毁灭了他的梦。爱情之中的睚眦必报,徒留一场笑谈,一场心伤。 可是最终,我没有将溪蓝讲出来。我只是说,我弄丢了钥匙,导致这一切的发生,是我该死! 是的,这是我欠溪蓝的。曾经她那样信赖我,而我,却在极其无心的情况下,将她推向了那场万劫不复的苦难! 此时,这一切的结果,是不是我对她那些伤害的一种偿还呢? 49二百万,就像一个惊雷一样,炸裂在我和白楚面前。 白楚看到眼前的这个场面时,静静地愣在了那里。 整个世界都是无声的。只有他心脏的跳动声,还有他血管里的血液的流淌声。 我张了张嘴巴,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却被他给制止了。他摆摆手,示意我不要说话,他需要安静一下。 当时的画展门票已经售出了,一切都是覆水难收。 我看着白楚单薄的背影,心里无比难过。如果他为我的轻信于人而赏我两个大耳光,将我送回姥姥家里去,我的心也不会如此做死的难过。 我忍不住喊他的名字,白楚…… 他看了看我,说,莫春,你走吧。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说了这句话,他似乎意识到会让我伤心,似乎又想到这个画展,我也“奉献”了不少心力,所以他声音僵硬地完善自己刚才那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他说,这件事与你无关。我来好好想想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来好好想想…… 然而现实容不得他做那么多的考虑。骆驼脸邱总甩过了那张画展合同,上面白纸黑字的写明违约赔偿金二百万,像一个惊雷,炸裂在我和白楚面前。 白楚沉默了一会儿,缓缓地抬眼,看了看胜券在握的邱总,艰难地说,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想想办法? 邱总看了看白楚身边的我,笑道,我随时欢迎白先生,你和于小姐肯定能想出好办法来的。然后,他又看了我一眼说,我随时欢迎你们两位或者你们其中一位到访,我在畅乐园恭候大驾! 50这个吻,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那天夜里,我一直安静地躺在床上,枕头边上还有一千多块钱,我本来是想攒着给莫帆补牙的,现在看来,似乎只能放到给白楚的违约赔偿金里了。可是,二百万啊,这区区一千多块,又有什么用呢? 这时,莫帆悄悄地走到我的床边,一直看着我,然后开始轻轻地啜泣。我虽然当时已经被那二百万给击昏了脑袋,但是我还是会思考的,我心想,小样,是不是要跟我道歉啊?为你这么长时间以来,因为胡为乐而对我不理不睬的无礼行为道歉吧。道歉就道歉呗,还哭个屁啊。结果,莫帆抽泣了一会儿,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月光洒落,一室清亮。 我没再多想莫帆的事儿,心都被白楚那巨额的违约金纠缠着。我想,或者,我应该去为这二百万大洋考虑一下了吧。毕竟我需要为我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所以,那天晚上,我就下了床,穿上衣服,一路走向纪戎歌的家。 当时我居然没有深入考虑,会不会有劫匪将我劫杀了。 其实把我给劫杀了,也是蛮好的。至少,我就不需要再为这二百万头疼了。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才走到纪戎歌的房子,更不知道是如何犹豫再三,才敲开了纪戎歌家的门。 章节目录 正文第32章Chapterseven(7) > 纪戎歌看到我的时候,脸上并没有多大惊异的表情,只是淡淡地说,我等你很久了,你果真来了。 我看着他骄傲的表情,突然发现自己一败涂地。 我咬了咬嘴唇,说,白楚的画展…… 纪戎歌就冷笑,失败了,对吧?意料中事。你这个女人还会给他带来什么好运气吗?他交给你钥匙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会有今天! 我仰着脸,说,我今天不是来听你奚落我的,我今天是来跟你交换的! 纪戎歌说,哦?交换?你为白楚来跟我交换?我没有听错吧?于莫春小姐,这似乎不像你彪悍的作风啊! 我点点头,说,白楚需要二百万,所以…… 纪戎歌冷冷一笑,纯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让人分辨不清的神情。所以,你就来卖身? 我看着纪戎歌,听他辞如此冰冷,心痛痛的,却不愿意在他的面前再掉一滴眼泪。我说,是的,我来卖身! 纪戎歌笑,说,好!既然你是来卖身的,那么,你还愣在这里干吗?给我脱吧!如果我满意了,我给你二百万! 我以为我不会哭,但我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说这样的话会让我心痛得无以复加。 我一边抽泣,一边疯了一样将大大的t恤衫给脱了下来。 纪戎歌的脸色瞬间变了,他的手按住我扯t恤的手,说,够了!他痛苦地闭上眼睛,满脸挫败的样子,然后他又缓缓睁开眼睛,眼眸中闪过冰冷如刀的目光,他一字一顿地说,就你?还值二百万?穿上你的衣服,给我滚!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是我没有想到,纪戎歌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当时的我,满怀着羞愤,满怀着深深的痛苦,套上衣服,夺门而出。 那天晚上,我失魂落魄地从纪戎歌家里逃出来,孤零零地坐在路灯下,希望有灯光能像阳光一样温暖我。 但是没有。 我想起骆驼脸邱总的话,所以我擦了擦眼泪,在这样的时刻,我还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以前,我总害怕莫帆堕落,担心莫帆身上有于远方的罪恶因子。现在看来,我的身上才沾满了罪恶,流淌这堕落。 然而,太过伤心的我,并没有留意到,在这个晚上,远远的,有一个影子一直跟着我,从我去纪戎歌那里,再到我去畅乐园找骆驼脸邱总。 在这漫天的月光之下,是一个少年血红如狼的眼。 满是仇恨!满是戾气! 我走进畅乐园的时候,骆驼脸邱总一脸兴奋的笑,说,还好没有让我等太久,我还没失去兴趣! 我看着他早有预谋的表情,眼神开始坚硬。 邱总笑着,衔着一根雪茄,将一叠合同扔给我,说,你跟我五年,随叫随到,二百万,一笔勾销!怎样,邱总是个爽快人吧? 我看了看合同,问,是不是我签上字,白楚的那份合同就作废了?他再也不欠你任何东西了? 邱总笑道,你看,合同都在这里,只要你签上字,白楚的合同就归你!难道你还不相信邱总的为人吗?知道你重感情,邱总也是个重感情的人啊! 我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满眼笑纹的邱总,说,好。 这时,一个巨大的影子出现在这白纸黑字之上,出现在骆驼脸邱总的脸上。我惊异地回头,却见纪戎歌像一座雕塑一样站在我和骆驼脸邱总的面前。 他纯黑色的眼睛里闪着冷酷异常的光芒,看都没看我一眼,只对骆驼脸邱总说,我觉得像邱总您这样的人物要签这么隆重的合同的话,是不是需要请个律师来看看比较妥帖啊?万一这合同对您的名声造成了什么不良的影响的话,我想您就更需要请一个律师来给您打这场官司了吧。如果您愿意的话,我给您打个八折! 邱总一听纪戎歌的话,脸色顿时有些变化,说,这不过是个私人游戏罢了,怎么能烦请你纪大律师呢?说完,就喊人将合同给撤走了。他脸上表情有些不悦,但是依旧很客气,看了看纪戎歌,又看了看我,说,纪大律师难得赏脸畅乐园啊,这里添了很多新节目,纪先生有没有兴趣啊? 纪戎歌笑道,今天事情繁多,我还是先回去吧,以后再来打扰邱总吧。 当时我眼睁睁看着这二百万就这么被纪戎歌给闹泡汤了,便皱着眉头看向邱总,说,我要签合同的!我要那二百万! 纪戎歌眉眼如刀,极其凌厉地看了我一眼,说,你给我闭嘴!说完,不由分说,一把将我扯出了门外。 回去的路上,我冲纪戎歌吼道,你不肯帮我,还不让我自己想办法,你算是什么人啊! 纪戎歌冷冷地笑,眼里的光芒就像冷冷的夜火,他说,对!我不算人,你的白楚才算人!但是我不认为一个人,一个大男人可以束手无策到让一个女人抛头露面来想办法!我纪戎歌这一辈子不喜欢帮男人,但是,对于白楚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我还是可以例外的!二百万我出!你现在的任务就是,给我闭嘴! 啊? 我的眼里突然有了激动的泪光,我仰着脸,喃喃,你的意思是,白楚、白楚他有救了…… 这句话还没有落音,纪戎歌几乎暴怒,也不管是不是在开车,一把将我扯进怀里,恶狠狠地吻住了我的唇。 这个吻,我一辈子都会记得。 疼痛如铁烙!绝望如裂帛! 他的眼神满是疼痛,说,不许再给我提那个名字! 那时的我突然知道了,在这个时候,在他面前,我不该对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牵肠挂肚到那种程度。 悲伤由他。 欢喜亦由他。 51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辜负你的! 那天夜里,纪戎歌一直将我用被子给裹住,抱在怀里。 我想挣扎,他就冲我瞪眼睛。他说,别乱动,你现在可是二百万! 之后他稳稳地睡着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半夜里,听到他隐隐的梦呓,他说,莫春,以后,我们开开心心地在一起吧。 我看了看他婴儿一样柔软的表情,心里突然安稳了下来。前些日子经历的大风大浪,似乎都要在偎依到他胸口之后,才能平息下来。 半夜时分,我和他突然都醒了,怎样也睡不着。 他看了看我,问,你怎么了?也睡不着? 我点点头,是的,突然感觉很不安。 纪戎歌轻轻地握住我的手,眼睛里闪过一片悲悯的光芒,他说,别再想白楚的事情了。这二百万我替你还上。从此,我要你好好生活!让你一辈子都平静、安稳和幸福。我答应你。 我看着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想给伤痕累累的麦乐的那些东西——平静、安稳和幸福。 在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种因果报应的感觉,突然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将这个男子推给麦乐,只为了他能替我为她提供我梦想给她的一切——平静、安稳和幸福! 所以,我毫无征兆地紧紧地抓住了纪戎歌的手,生怕下一刻自己会再也牵不到眼前这个男子的手。 纪戎歌吃惊地看着我,转而神情平静,他将脑袋埋在我的胸前,就像一个孩子一样。 那一刻,我很想跟他说,纪戎歌,我突然觉得你好重要。但是我不敢说,我担心自己是因为感激他给白楚的这二百万人民币,更担心他会这样来想我。 如果,语会平添这样的麻烦,那就让我们安静地享受此刻沉默的牵手吧。 时钟嘀嗒。 我突然想,是不是因为这个男子,世界上那些悲苦忧愁从此都将与我无关了?我只会永远平静、安稳和幸福。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突然,他仰起脸,问我,莫春,你知道你生日那天,我想送你一个什么礼物吗? 我摇摇头,心想,什么礼物?反正你什么礼物都没送,老娘还为这件事情记仇呢! 纪戎歌看着我,眼中沉痛和温柔的神情纠结着,他起身,从胸前摘下一根红色丝线,上面拴着一枚漂亮的戒指。 他想了想,对我说,你生日之前,我就想好了要送这个礼物。只可惜你生日那天,我有事情走开了。你知道的,男人如果送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而我买这个戒指的时候,也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你生日那天因为仓促,我离开得太匆忙。或者,也说明我需要更大的决心来向你要求: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辜负你的! 纪戎歌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的眼睛酸涩异常,紧紧地盯着他,生怕这只是一场玩笑。 他将红线轻轻地挂在我的脖子上,那枚戒指滑落在我的颈项前,与原来那枚袖扣撞击在一起,仿佛承诺一样郑重。他说,现在不要你戴在手指上,等你大学毕业了,我就娶你,亲手将它戴在你的手指上,并郑重地向你奶奶请求,请求她将你交给我。我会保护你一辈子的。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让你幸福一辈子。 说完,他紧紧地将我拥在怀里。 我的脑袋轻轻地靠在他的胸膛上,仰起脸问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笑了笑,难道你想让我对你坏一些,你才快乐吗?小傻瓜。 因为这突然而来的幸福,我安静地跌入了梦乡。 梦里是大片大片的玫瑰花。风吹过,它们居然笑出了声音。我再也想不了其他的东西了,包括白楚的。 我想,我真的累了。 我想,我真的需要平静、安稳和幸福了。 我想,纪戎歌就是我最温暖的港湾了。 所以,我再也不愿意漂泊了。 52我最害怕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凌晨的时候,纪戎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他接起电话,神情变得极其凝重,他说,我马上就到!然后飞快地披上衣服,对我说,莫春,我要出门! 我睡得模模糊糊的,点了点头。 就在他走后不到三分钟,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里传来一个很严肃的声音,请问,你是于莫春吗? 我应道,是。 对方说,请问你在哪里?我们警方需要你来协助我们一下。因为你弟弟于莫帆绑架了一个人质,现在正在楼顶上,极其危险,我们需要亲人帮忙劝说工作,解救人质! 当时我整个人就傻了。 我如何也不知道,当时的莫帆是怀着怎样的沉痛,看着我为了那个叫白楚的男子愁眉不展,又自轻自贱到深夜造访两个男人!忘记廉耻!忘记尊严! 莫帆!莫帆! 我最害怕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下的楼,是如何被警车接到案发现场的——那栋高高的楼,立在城市凌晨寂静的街口,就像一把沉默的匕首,割断了所有关于未来的可能。 楼底下,我看到了张志创,还有那个猪脸王所长,还有七七八八的警长。 张志创走过来,将我带到一位中年警长面前,说,莫春,这是王局。然后对那位中年警长说,王局,这是莫春,案犯的姐姐。 那个局长还没开口,我所有的恐惧就开始发作了。我几乎是哆哆嗦嗦地跟那个王局说,莫帆不是这样子的,王局长,他不会这样子的。 王局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现在情况紧急,人质的性命危在旦夕。你不必为你弟弟担心,如果他能释放了人质,法律会对他从轻处罚的。只要你能配合警方好好劝说你弟弟。现在谈判专家正在楼上。 我一听会从轻处罚,心里有了些安慰,所以拼命地点头,我说我会好好劝说他的,他是个小孩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到这里,我放声痛哭。 是的,从小我就不是蜜罐里泡大的小孩,我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委屈,但是我如何也不会想到,在这个暑假,这些伤害会来得这样凶,这样急,这样的无法逃避! 这个时候的我,突然怀念起那个叫做纪戎歌的男子,和他那温暖的怀抱。 张志创拍了拍我的肩膀,和几个警员带着我一起向楼顶走去。他说,莫春,你弟弟似乎受了很大的刺激,现在纪戎歌已经在楼上了,正对你弟弟进行劝说…… 纪戎歌?我立刻明白了,收住了眼泪。原来,他来到了这里。 这时,我身后突然响起了急剧的脚步声,有人说,报告局长,狙击手到位! 我的身体微微一晃,整个人懵了。身后的声音在继续,他们说,一会儿会有雷雨,所以,如果劝说不了案犯的话,狙击手击毙案犯时,难度系数会很大…… 狙击手!击毙! 案犯! 突然,闪电划破了黎明的天空!击碎了我的心脏! 原来……他们……万……不得已的……时候,会……选择……杀死……莫帆! 天旋地转! 地转天旋! 我发疯一样冲向楼顶。 莫帆!莫帆! 不要!不要! 这个时候的我,根本失去了感觉,失去了听觉,只想跑到莫帆身边,将这个混蛋,这个疯子给狠狠打一顿,然后紧紧地将他护在身后,将他带走。 张志创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他说,莫春,这个时候,你的情绪一定不能这样激动,你若是激动,那么莫帆势必会伤害人质,那么一切就都无法挽回了…… 是的。我不能激动。 对啊。我不能激动。 章节目录 正文第33章Chapterseven(8) > 我唇色苍白,手脚冰凉,一边紧张地发抖,一边警告自己一定要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下来…… 闪电,再次划破长空。 雷声隆隆。 很多年前的每一个这样的雷雨天,小小的莫帆总是从他的小床上跑下来,钻到我的被窝里。他捂着耳朵,闪着大大的眼睛,说,姐姐,我怕。 我就紧紧地揽着他细细的小胳膊说,莫帆不怕,有姐姐在的,不怕。 其实,亲爱的莫帆,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当时的莫春,当时的姐姐也很害怕。但是因为小小的你,她必须坚强,她有一个需要她强大的小孩,叫莫帆。 可是,事隔多年,在这个即将到来的雷雨之晨,我又该如何来保护你,我的莫帆,我亲爱的小孩? 53莫帆,我不痛苦,这都是我自愿的,与白楚无关。 我到了楼顶之后,只见莫帆靠在墙角上,情绪激动异常,双目猩红,怀里拽着一个女孩,一个一直在发抖的女孩。莫帆的一只胳膊紧紧地勒住了她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尖刀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那个女孩的精神几乎崩溃,长发之间露出两只茫然的眼睛,傻傻的,满是泪水,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纪戎歌在离莫帆五米左右的地方,双手举在空中,示意莫帆一定要冷静,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 当莫帆看到我上来的时候,眼神抖动了一下,他冲纪戎歌吼,我要见白楚!我要问问他为什么要把我姐姐害成这个样子!你们为什么把我姐姐喊来?你们再不让白楚来,我就杀了她!杀了她! 说完,他满是稚气的脸上堆满了杀气,尖刀刺向了那个女孩的脖子。 闪电划破天空! 那个女孩大叫,莫春姐姐,救救我啊,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这时我才看清楚,莫帆劫持的人居然是溪蓝!此时的溪蓝正满眼泪水地望着疯跑上楼的我,哀哭着求救! 我刚要跑上前去,却被张志创给拦下了。他说,莫春,你冷静点!你是来劝服你弟弟的,不是来让他更激动、更失控的。 我看了看远处的纪戎歌,他也看了看我。 多么断肠的凝望啊。 就在几十分钟之前,我们还是最亲爱的人,以世间最亲密的姿态,给予彼此最大的温暖和疼爱。 而在几十分钟之后,我们却被残酷的现实分成两端:我是罪犯的亲属,而他是正义的代表。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对莫帆说,你冷静一下,白楚很快就要来了。莫帆,你冷静一点,你想要什么我们都可以满足你,只要你不伤害人质。 我焦急地看着莫帆,说,是的,是的,莫帆,你听姐姐的话,放下刀子……说到这里,我想起了那些隐蔽在远处的狙击手,就哽咽着说,莫帆啊,你听姐姐的话,求求你了。 莫帆看见我哭了,情绪有些激动,他说,我不!你为了那个混蛋,痛苦了这么多年,就连现在,都要为了那该死的二百万去……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就放声大哭,眼泪鼻涕一起流下。你是我姐姐啊。我恨他,我恨他,我要让他痛苦,我要让他付出代价!我就是要他看着,我要在他面前杀了他最爱的女人!我要让他痛苦到死!痛苦到死!我要把他给你的痛苦全部都还给他! 我摇了摇头,说,莫帆,我不痛苦,这都是我自愿的,与白楚无关。你冷静一点,求求你了,这都是我自愿的啊。 当时的我,全心在安抚莫帆对白楚的怨愤,并没有留意到身边纪戎歌强忍痛楚的眼神。闪电划过,他的眼神里全是伤痕。 莫帆听完我的话,不相信地摇头,任眼泪鼻涕奔流,他说,姐,你还当我是小孩吗?我知道你不愿意去那个“骆驼脸”那里的,我知道你不愿意的。你昨晚在街上哭的时候,我都看到了的,我都看到了的……呜呜呜呜呜呜……说到这里,莫帆嚎啕大哭起来,他说,他凭什么可以让你这样啊?他知不知道你很痛苦啊?他是混蛋,他是混蛋!我一定要让他痛苦!一定! 说到这里,他勒溪蓝脖子的手更用力了。 闪电闪过,溪蓝的脸变得青紫,她声息细微地喊着,莫春姐,救我,救我。 纪戎歌说,莫帆,你冷静,你冷静,白楚马上就要来了,你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你既然要让他痛苦,那你现在就一定不能伤害他最爱的人,你得坚持等到他来。不要伤害人质。 听到纪戎歌的这些话,我突然想起张志创曾经告诉过我,纪戎歌以前做谈判专家的时候,将一个准备自杀的人,谈判到放弃自杀,并成功将其劝说到遁入空门。原来纪戎歌的功力确实是名不虚传的。可是,现在这个冷笑话,并不能放松我的神经,我全部的心,全部的感受,都紧紧地绕在莫帆身上。 唯恐半分差池,便是终生凄惶。 张志创走向我,说,莫春,你做好准备,如果劝说不下你弟弟的话,上面下命令了,你和纪戎歌要配合我们分散他的注意力,配合狙击手,对他进行击毙! 我不敢相信地睁大了眼睛。 不敢相信。闪电。 霹雳。 这一刻,我无助地看向了纪戎歌。他已经通过无线电耳塞,接收到了上级的指令,面色沉了下来,痛苦无比,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拼命地向他摇头,摇头。 纪戎歌啊,求求你!不要这样!莫帆是我的命啊!我求求你,救救我的命吧!你是我最爱最依赖的男人啊,如果你都救不了我,我还能相信谁,依赖谁?! 纪戎歌看着我,眼神沉痛。可能是我眼中的哀求让他不能负荷,所以,他默默地转开了脸。 闪电再次划破夜空。 大雨。即将。 来临。 54我和你,莫春和莫帆,都失去了最亲爱的翅膀。 最终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那么坚定,那么深沉,仿佛是不可代替的承诺:我一定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保住莫帆的! 哦,他会尽力的。 他会尽力的。 知道了这一点,我试图让自己的思维清晰起来,我想,我该跟莫帆说什么呢?说什么能让他忘记仇恨,安全度过此刻?说我和麦乐小时候的糗事?不不不,麦乐已经成了那副模样。说他和胡为乐曾经的那点流氓小事件?也不行,胡为乐已经被虐待成了一个只会傻笑着跳舞的傻瓜。 哦。原来。 我和你,莫春和莫帆,都失去了最亲爱的翅膀,失去了那个可以与自己分担向往的伙伴,再也去不了天堂。 沉默在继续。 而溪蓝的呼救声已经渐渐地弱了下去。 突然,身后有个苍老的声音在呼唤,莫帆,莫帆,莫帆啊。 我猛然回头。 却见到苍老的奶奶,在两个女警察的搀扶下,爬上了楼顶。她摇摇晃晃地走了上来,张着没有牙齿的嘴巴呼唤着莫帆的名字,老泪纵横。 我急忙上前,搀扶着她,对莫帆喊,你这个混蛋,你想让奶奶难过死吗?莫帆,你放了溪蓝吧,求求你了。此时我又想起了张志创传达下来的那句话,我知道,溪蓝若是昏死过去的话,那么莫帆肯定会被击毙的。而白楚迟迟不来的原因,无非是警察们也明白,若是白楚真的上来了,那莫帆铁定会对人质下毒手——因为,他想要的就是,让白楚眼睁睁地看到溪蓝的死去。 莫帆一看到奶奶,也哭了起来,他冲着奶奶流泪,说,奶奶啊,我是个坏孩子啊。这辈子爸爸没能为您尽孝心,现在,孙子也不能为您尽孝心了……可是奶奶,我不要那个混蛋总是欺负我姐姐,我不要啊…… 奶奶就哭,说,莫帆啊,帆啊,你放下刀吧,放下刀,咱们就回家好好过日子啊。奶奶当年眼睁睁看着你父亲进监狱,等啊等啊,怕是这辈子再也不能见到他回来了……如果奶奶再失去了你,更是活不到再见到你回来的那天了……你这是要我这个老人的命啊……莫帆啊…… 奶奶哭,我也哭,莫帆也在哭。 黎明的天空下,我们祖孙三人的眼泪化作雨水,奔流而下。 纪戎歌在做最后的努力,他说,莫帆,你看看你奶奶,再看看你姐姐,她们两个不能失去你的!你是个男人,你还要保护她们一辈子的!如果你真的做了这件傻事的话,你将一辈子都没法保护她们了! 莫帆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有些动摇,勒着溪蓝的胳膊明显有了松动,但此时的溪蓝已经彻底昏迷了。 纪戎歌松了一口气,对莫帆说,对,是的,就这样,放下刀,放开溪蓝…… 溪蓝。溪蓝。 溪蓝这个名字似乎是莫帆的痛处,在纪戎歌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莫帆本来已经放松的神经突然绷紧了,手臂也恢复了力量,他将昏迷的溪蓝紧紧勒住,冲纪戎歌喊,你们说这么多,就是想救这个贱人对不对?我不会放了她的!没有她,我姐姐也不会这么痛苦!白楚,白楚,我要见白楚!我要见白楚啊!你们再不让我见到那个混蛋,我就真的杀了这个贱人了! 纪戎歌转头看了我一眼,突然,我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张志创已经用无线电跟下面汇报了,溪蓝已经昏迷,所以,他们为了抢时间救护人质,现在必须做的,就是贯彻他们预先的决定——分散莫帆的注意力,将他击毙! 我回望着纪戎歌,痛苦地摇头。 不要啊!求求你了!你的眼睛告诉过我的,只要有一线希望,你都会保住莫帆的!你答应我的!不要啊! 张志创走近我,说,莫春,你下去吧,这里就交给纪戎歌吧。你不要分散动摇纪戎歌的心。他现在首先是一个要保住人质性命的谈判专家,其次,才是那个爱你的男人!我们正在传你父亲过来,做最后的努力。但是现在溪蓝已经昏迷,怕是等不到你父亲到达了,我们必须要保护人质。 我看着这个冷静的男人。 是的,他确实冷静,冷静到可以权衡他和麦乐的爱情值与不值! 奶奶还在哀哭,泪水流满她沧桑的脸。可是,突然之间,我却觉得此刻的她好幸福,因为她不必如我一样,心如明镜地知道自己的亲人即将会被击毙,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心碎到万劫不复! 闪电—— 再次划破长空。 雷声在大雨落下之前,发出了最后的嘶吼。 同时在嘶吼的还有十七岁的莫帆,他说,让白楚来见我!让白楚来见我!好,你们不让他来见我,我这就杀了她! 终于—— 纪戎歌的眼睛彻底灰败了下去,他的睫毛重重垂下,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长的叹息,他眼神痛楚,不肯看我。 张志创的眼睛狠狠地盯着纪戎歌! 这个时候,上级的命令应该通过无线电耳机一遍一遍地响在纪戎歌的耳边: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引开罪犯注意力!全力配合狙击手!将其击毙! 终于。 他的眼睛狠狠地张开,势如闪电划破夜空,他轻轻张开了嘴巴,说,莫帆,你看,你的父亲从监狱假释出来看你了…… 莫帆整个人愣住了,傻傻地看向了楼梯口,勒住溪蓝的手也放松了下来。 这个时候,我听到心脏重重地摔在地上的声音。我疯跑向莫帆,我说,莫帆不要看啊,他们会杀了你的……但是,我却被纪戎歌重重地拉了开来。 最后的惊雷之后,雨点倾盆落下。 突然之间,世界失去了声音,一朵妖艳异常的花朵,鲜红狰狞地开在了莫帆的额头上。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整个人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警员们将溪蓝迅速带离。 奶奶在莫帆被击毙的那一刻,重重地昏倒在地上。 在这一刻,整个世界荒芜了。 雨,不停地下。 电闪雷鸣。 我傻傻地看着地上的莫帆,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母亲抛弃我们时,他曾那样撕心裂肺地哭着,而我,发誓从此之后,再也不要这个男孩,我的弟弟,如此哭泣了! 而今天,我的誓终于兑现了。 莫帆,他确实再也不会那样哭泣了。 血水,在大雨的冲刷之下,蜿蜒到我的脚边。我疯一样试图跑过去,却被纪戎歌给慌忙地扯住了。 但是,还有什么能阻挡一个姐姐要去抱起自己弟弟的决心呢? 于是,惊雷之下,一道清亮的裂帛之声,我的衣服被生生撕开。而我自己也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一边哭泣,一边爬向莫帆。 那些血,从莫帆身上流出的血,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就这样,在大雨倾盆之下沾满我的衣裳,我的裙子,我的双手。 我奔上去,伸手要抱住他的那一刻,却被那些上来的警察给紧紧地压制住了。于是,在我的哀嚎声中,他们用黑色的袋子,想要粗鲁地包裹住这个世界上我最亲爱的小孩。任凭我如何哀求,他们都不肯让我靠近。 让我靠近,让我再看他最后一眼,让我跟他讲讲,绑架是坏事情,小孩子是不该这么做的!可是他们却不肯放手,不肯让我告诉他。 你们知道吗?如果我今天不告诉他的话,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了。 在他们整理莫帆的尸体的时候,突然一个精美的盒子从莫帆身上滚落,滚过那些警察纷乱的脚步,落到我的脚边。 章节目录 正文第34章Chapterseven(9) > 小小的、小小的胭脂盒。 那一刻,我的心彻底被撕裂。 这个,应该是他偷偷给我准备的生日礼物吧?这个小小的盒子,精美的盒子,我曾经在电话里跟麦乐说过的那款腮红。 它就这样娇弱无依地滚落在我的脚边,就像小小的莫帆一样,无依无靠的样子。它遍身都浸满了莫帆的血。这样的胭脂,我又怎样擦上我的脸? 我疯了一样厮打那些警察,用我的手,我的牙齿对他们的冷漠控诉着,最终,张志创摆摆手,他们才松开了压制我的手。 我连滚带爬地跑到莫帆身边,撕心裂肺地痛苦哀嚎!我看着他单薄的身体,倒在冰冷在雨地里,看着他那双永远也闭合不上的眼睛,我的双手不顾一切地去堵住他脑门上的伤口!我想那些法医准是弄错了,他刚才还喊我姐姐的,怎么可能现在就停止呼吸了呢? 可是直到我的双手沾满了他冰冷的血,直到我感觉到他的身体是冰冷的、僵硬的,我的心也终于枯死在这场大雨里。 咦? 莫帆,你的脑袋上怎么戴了这么大的一朵红花啊?小男孩戴花是会被笑话的,快摘下来吧。要不胡为乐笑话你,你可不许回家跟我哭诉啊!你要敢哭诉的话,我就将你打成一朵七色花! 咦? 莫帆,姐姐在跟你说话呢!你听到了没有?你个小懒猪,不许睡了!不许睡了!快起来!哈哈。姐姐知道,你一定在装睡!姐姐知道,我刚才说你戴花不好看,你肯定生气了!你果真是小心眼啊。 咦? 莫帆,你这朵大红花用的是什么染料啊?太劣质了吧。褪色这么快,你瞧瞧,你瞧瞧,它们都从你的脑袋上褪下色来了,一道一道的,在雨水的冲涤下,蜿蜒到姐姐的脚边了。 莫帆,你醒醒啊! 求求你了,你醒醒吧! 以后姐姐再也不打你了,姐姐再也不骂你了,你醒醒吧! 求求你了。 好啊!你还给我装睡,看我不揍醒你! 我一下一下小心翼翼地碰着莫帆的脸,等待他突然醒来,很不满地看我一眼,说,姐姐,别吵我了,还没睡醒呢! 我傻乎乎地笑着,说,莫帆,你快醒醒啊,姐姐带你去补牙了。姐姐再也不算计了,再也不小气了。姐姐给你补一颗最好的牙齿,不找江湖医生给你凑合了。你快醒来哈,醒来咱就去。 纪戎歌看着眼前这一切,眼里的痛楚如燃烧的火,熊熊不止。他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抱了起来,紧紧地抱着,试图将眼前这残忍的一切从我心中抹去。 我仰着脸,看着这个男人,笑道,你看哦,你看你帮莫帆戴上的这朵大红花多好看啊,你看,多好看啊。 纪戎歌紧紧抱住我。他说,莫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好的。你不要这样! 我轻轻地将食指放在嘴巴上,对纪戎歌说,嘘—— 然后我从他的怀抱里挣脱,爬回莫帆身边。他脑袋上的血流满一地,和雨水交织在一起。 突然,闪电再次划过。 我轻轻给他捂住耳朵,喃喃,莫帆,小时候你最害怕打雷闪电。现在,你再也不必怕了。可是,可是你如果还是害怕的话,谁来保护你啊? 这时,一声沉闷的恸哭声撕破了我的耳膜。 这个声音? 这个声音! 哦,这个曾是我多么熟悉的声音啊!只是从我八岁那年它便消失了。怎么?它怎么突然出现了? 于是我回过头。 只见一个中年男子,苍老,瘦削,戴着手铐脚镣。此时的他,在暴雨之下,跪倒在这苍茫世间,恸哭嘶嚎! 眼前是—— 他那昏迷的白发苍苍的老母! 他那死去的十七岁的儿子! 他那陷入迷乱的十九岁的女儿! 或者,他在监狱中等了那么多年,一直在想,现在,他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应该长成翩翩少年了吧,应该继承了他的眉毛,他的眼。 或许他想过千万次的父子重逢,却没有想到,最终这一天,见到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张志创对那些押送他的人说,已经完成任务了,将他带走吧! 那一刻,我的大脑中突然闪过无数个奇异的念头。 如果! 如果没有于远方的话,那么我和莫帆不会生活得这么辛苦!如果没有这样的辛苦,莫帆也不会有今天这样悲惨的境遇! 是的!是的! 是他断送了莫帆的幸福,莫帆的快乐!现在所有这一切,都是他十一年前种下的因,所以,今天,他才在莫帆的身上结了痛苦的果! 于是我眼中燃起了熊熊的怒火! 十一年的痛苦和屈辱,终于在莫帆死去这一刻,爆发了出来! 我走向他,慢慢地走向他。这个男人,我的父亲,于远方!他在恸哭中,看到了我,满眼绝望的爱怜。 可是我却怀着莫大的屈辱向他撞去!我嘶吼着,这么多年来,该死的是你啊!你为什么不去死啊?!我一边疯骂,一边用我最大的力量,对这个跪倒在自己儿子尸体面前的男人拳打脚踢! 他抱着脑袋继续嚎啕! 毫无男人的尊严! 我的心疼了。 却没有原谅的理由! 纪戎歌奔上前来,将我从父亲身边拉开,那些警察就匆匆的将于远方给拽走了,就像拽牲口一样,任凭他死死地蹲在地上,试图再看看自己倒在血泊之中的儿子!他们都不肯给这个苍老的男人这最后的机会。 他哀嚎着,被拖拉下楼。 闪电——霹雳—— 纪戎歌将我紧紧地抱在怀里,我看到那些警察将莫帆放进一个黑色的袋子里,发疯一样冲上去,却被纪戎歌给紧紧地拉住了。 痛苦之后是疯狂。 我笑着,苦苦地笑着,将残留在自己双手上的莫帆的血抹到了纪戎歌的衣服上!然后狠狠地在他肩膀上咬下去! 狠狠地咬下去! 直到嘴巴里有了腥甜的感觉,直到他的血慢慢渗透衣服,与我擦在他衣服上的莫帆的血交融在一起,我才松了口。 我满嘴鲜红,冲他狞笑。 似乎,这交融的血是一个毒咒! 咒在了他身上! 让他一生都要背负着莫帆的命丧,背负着莫春的绝望! 可是,当他痛苦沉重的眼神望向我的时候,我原本疯狂而坚硬的心,却突然的疼了。 疼了。 55我打过他,骂过他,要他去死,可是唯独没有喊过他一声:爸爸。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男人。 让我心疼。 却无法原谅。 一个是于远方。 一个是纪戎歌。 奶奶一夕苍老,整日抱着那个日历傻傻地坐在床上,指着那些日期喃喃,这一天,莫帆会回来的;这一天,你爸爸会回来的。 然而“爸爸”两个字点燃了我心中所有的火! 我将日历从她手里打掉,我说,莫帆再也回不来了!于远方不是我爸爸!我恨他!他毁了我们一家! 奶奶不跟我说话,蹒跚着,企图从床上跳下来,将那个日历捡起来,继续抱着数。 可是,因为苍老,她的手脚已经不够麻利,所以她重重地跌在了地上。锥心刺骨的疼痛加上几日前那些伤害,终于让她老泪崩落像个孩子一样地哭了起来。多年的隐忍和辛酸终于爆发。 她说,莫春,所有人都恨你的父亲,但是你没有资格! 她说,莫春,你还记得吗?当年,你八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咱们家穷,你爸爸他卖血也救不了你的小命!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就去替人顶罪了!只为了换钱,换回你的一条小命!莫春啊,你爸爸是拿了他的一辈子来换了你的一辈子啊。你不能再这样骂他了啊!说完,奶奶就抱着日历哭,跟一个受了极大委屈的小孩一样。 奶奶说完话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傻了。 我突然想起那个雨夜,我的拳头落在父亲的脸上,还有他看着我的痛苦目光。 是的,一个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权势的父亲,只能拿命来博自己孩子的幸福!可是他的小孩,却误会了他十一年! 这十一年啊! 这个小孩肆无忌惮地辱骂他,认为他给自己全家带来了所有的不幸!认为他给自己的命运带来了一切的痛苦! 而她性命得以保存的这十一年,哪一年不是他的痛苦,他的折磨,他的心酸! 我突然想起那一天,我打过他,骂过他,要他去死,可是唯独没有喊过他一声“爸爸”。 爸爸。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在那个雨天里,面对着年幼儿子的暴毙,年老母亲的昏死,还有永远误会着自己的女儿拳打脚踢的侮辱!他只能哀嚎,只能流泪,只能绝望,却不能申辩! 那一天,这个世界在我爸爸的心脏上留下了多大的血窟窿? 在他被警察像拖牲口一样拖走的时候,我却还那样痛恨着他,完全没有想过,当时的他在这短促、悲伤的相见之后,又要面对的是永远的无期徒刑! 可我却那样倔强、蛮横、自以为是!没有喊过他一声:爸爸。 56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那些日子,溪蓝陷入了无尽的昏迷,白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而我带着这种种的心伤也陪在他的身边。 有一天,纪戎歌来看我,他离开之后,白楚突然在我面前难过得不成样子。他望着我,孤独而没有安全感的样子,他说,莫春,溪蓝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她不在了,你也离开我的话,我永远不会幸福的。 我看着这个男子,突然想苦笑,他就好像一个小孩,对妈妈说,妈妈,这颗大白兔奶糖我想吃,那颗喔喔奶糖我也想吃! 命运,永远是个轮回。我觉得莫帆欠溪蓝的,自然也欠白楚的,所以我要替他来偿还! 白楚。哦,是的,白楚。 我一遍一遍催眠自己,告诉自己,给自己心理暗示。 白楚依旧是那个在睡梦里都会让我笑,也会让我哭的男子,我无法忘记,无法释怀。 所以,我低头看着白楚,心里荡起那种对纪戎歌的永远难以原谅的痛,轻轻对他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我永远陪着你! 白楚就呆呆地看着我,眼中有了希望的光亮! 很多时候,我都陪在他身边照顾溪蓝。 可是,我的眼神会从他身上无端地滑向别处,然后发呆,胸口撕裂般疼痛。此时我才想起,我的胸口还戴着纪戎歌送给我的戒指。于是,我硬生生地扯断那根红丝线!脖子上是红红的烙印,是他给我的,万劫不复的伤痕! 而我的胸口,依旧疼痛。 纪戎歌依旧常来找我,他试图打开那天楼顶之上给我留下的心结。 可是,我如何能忘记啊? 忘记那朵巨大的妖艳的花朵开在了莫帆的脑袋上。 我又如何去接受,接受一个双手沾满了莫帆鲜血的男子的拥抱?如何去接受一个男子的亲吻之中还有莫帆咸涩的眼泪?如何在将来告诉我们的孩子,你的舅舅曾经死在你父亲的手上? 有一天,我将莫帆留给我的那盒胭脂涂满了双颊,对着来看我的纪戎歌冰冷地笑。 他看着我,满眼内疚和心疼,伸手试图将我脸上这些红印给擦去。 我就冲他淡淡地笑,我说,别动,那是莫帆的血! 他的手落在了半空,满眼伤痛。 我笑着笑着,就落泪了。我将他曾经万分温柔千般小心戴在我胸口的戒指和红丝线一起还给了他。 那一刻,他的眼神黯了下来,我的世界也黯了下来。 纪戎歌见不到我,就整日陪着麦乐。他逗她笑,期望从她的笑容中看到我昔日的模样。所以,有一天,在他推着麦乐的时候,我心里产生了一个很怪异的念头。 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男子能给麦乐幸福呢? 曾经的她,将她所有的未来、所有的幸福都赌给了我;而现在,我又拿什么奉还给她呢?既然是我的失误导致她丧失了幸福,那么就让我将我最爱的人留给她,让他代替我,奉还给她幸福吧! 所以,我将那颗一直挂在我胸口的平安符袖扣挂在了麦乐的胸前,我想它一定会替我好好庇佑我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女孩。 所以,那天,我在花园里拥吻了白楚,吻着吻着自己都以为对这个男子爱到覆水难收了。 然后,我转身,对纪戎歌笑,笑容如花。我说,走了这么久才知道,这个男人是我永远不能释怀的幸福。这是我的选择,不为任何事情,只因为,我和他相遇在你之前。 纪戎歌的眼神痛苦欲绝,却欲辩无。他如何不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借口。莫帆的死就像一个永远也挣脱不掉的魔咒,刺在我和他之间,任凭我们逃到世界的任何地方,也逃脱不了这魔咒的惩罚! 所以,他说,好的,莫春,我知道了。 他说,我知道了。 聪明如他,敏锐如他,冷静如他,理性亦如他,如何不知道我是安了一副怎样的心肠? 最后,他说,莫春,我给你幸福!我给你身边任何人幸福!这是我欠你的,我欠你们家的!说完,他看了看麦乐,当时的麦乐正在数手指头。 纪戎歌低头,淡淡地说,从今天起,我给你买最好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房子! 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我,说,我能给你的幸福,我全都给她!我要你心安理得地生活在白楚身边,永无牵挂!莫春,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 说完,他推着她走了。 只留给我一个永远无法释怀的背影。 天,就这么黑了下来。 章节目录 正文第35章Chaptereight(1) > 57从此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五十七”是什么意思? “五十七”就是“后会无期”的意思。 哦,谁说的? 呃,那个叫莫春的姑娘说的! 那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她痛了累了绝望了,所以,想好好地靠在那个叫白楚的男子的港湾里休息了。 可是,她真的喜欢白楚吗? 这个问题,你要问问她的心才能知道。不过,我想她至少曾经喜欢过,很深很深的喜欢过。 那么,我一定要问问她的心。可她的心在哪里呢? 她的心……应该跟着她最爱的人去了吧。 她最爱的人是谁?白楚?纪戎歌? 你的问题也太多了吧?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吗?刨根问底的,不知道什么是伤心事吗? 啊,你太凶了。我不问了好不好?最后一个问题,那就算莫春喜欢白楚吧,那么她和白楚在一起后,会很幸福吗? 嗯,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不过,没有你这个傻瓜这些发问的话,这个故事的“五十七”节里,原本只五句话。现在全部告诉你,不许再问问题再说话,否则就不允许你看这个故事的“第八章”了!喏,这五句话就是—— 从此,这个城市, 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老, 再也没有一棵梧桐,可以实现愿望。 再也没有一个叫纪戎歌的男子,爱着一个叫莫春的女子。 再也没有那些青春,那些张狂。 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最好的年华,最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最对的人,但终究还是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错开。 那么多年后,你还会记得我吗? 在我不能再参与你美丽生命的年年月月日日中,请求你,一定要,好好地,好好地过。 那么,这样子,你就不必再记得我。 不必微笑,也不必流泪。 更不必再记得2005年5月5日,以及之前,我与你的种种相遇。 我一直没有能够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哪怕是纪戎歌爱上于莫春。 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 所以,我爱了。 所以,我来了。 麦乐篇 01那么,我到底是莫春,还是麦乐? 麦乐。姚麦乐。 她一直感觉,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这样呼唤着她。那个女孩的样子,有些小骄傲,有些小倔强,放佛可以随时从她的脑海里蹦出来。 活蹦乱跳地喊她,麦乐。姚麦乐。 就像她胸口中一直隐隐约约地要喊的那个名字:莫春,于莫春。 这个房子真的很大,大得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蜗牛壳,而她,恰好就是那个需要壳的软软的小蜗牛。 可是,遗憾的是,她总是不知道该将自己藏在哪个角落里,才能更好地披上这层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负。 还有谁会像她一样,在一个房子里还需要躲躲闪闪,满是惧怕?那些家具放佛随时会变成怪兽,将她吞噬了一样。 好在房子里还有一个像天神一样的男子,哦,是的,天神。 他很美,美到令人窒息,美到她总感觉,他与她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虽然他给了她温柔的微笑,可口的食物,漂亮的衣裳。 可是,她总是恍恍惚惚的。但是她还不傻,她总能感觉到,他不在她的世界里。 他的眉梢低下,他的眼睛敞开,就像两道深深的伤口。那伤口中总会闪过一个女孩子的影子,有些小苍白,有些小茫然,仿佛会从他的双眸里蹦出来,喊:麦乐,姚麦乐。 麦乐?她想了想。 莫春? 她迟疑了一下。 为什么总会想着这两个名字,她突然更加恍惚了。那么自己,到底是叫莫春,还是叫麦乐呢? 或者,莫春和麦乐,只是属于她的两个名字。 它们都是她的名字,同样的苦涩,同样的血肉模糊,同样的念念不忘。 后来,她突然记起。 她不再是莫春,也不再是麦乐。 她就是她,一个失去了壳的软软的蜗牛,在一个大房子里,寻找着自己的壳。 是的,她是蜗牛。 02另外两只蜗牛呢?是不是已经散落天涯了? 天神男子经常很忙,忙完之后,就会长久地在电脑前发呆,电脑就摆在他自己的卧室里。有很多时候,她从那里经过。她不是故意要打扰他,只是,她需要更快地确定这个房子的哪个房间才是自己背上的壳。 但是,当她瞟向他的电脑屏幕时,她也呆住了。 那是一张被放大了很多倍很多倍的相片,应该和墙壁上挂的那张摩天轮的相片是同一张。这张在电脑上被放大了很多的相片里,有三个女孩各异的表情。 她迟疑地想,黄小诗?姚麦乐?于莫春?2005年5月5日的摩天轮?莫春丢了左脚上的“巴依老爷”? 哦,她错了。 怎么会是三个女孩呢? 分明是三个没有壳的蜗牛嘛:黄蜗牛、麦蜗牛、春蜗牛。 她们在不同的角落里寻找着自己不同的壳,只不过,她在这个房子里寻找,而另外两只蜗牛呢?是不是已经散落天涯了? 那个天神一样的男子看了她一眼,她连忙试图将自己塞到衣柜里藏起来。万一他一脚踩死自己,该怎么办? 她是这样想的,因为她突然感觉,这个男子绝对是被莫春2005年5月5日从摩天轮上掉落的那只“巴依老爷”给砸傻了。 哦,果然她没有猜错! 在她打开他卧房衣柜的那刻,她突然在衣柜的小小角落里看见了证明自己推论的那个证据——莫春的“巴依老爷”! 她忘记了躲藏,回头看着那个俊美的男子,说,你知道吗?莫春找这只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着“巴依老爷”回来。 当时的他,就愣在了那里。 满心满眼的伤痕,爆裂在空气之中。 纪戎歌篇01 2005年5月5日,以及之前,我们曾遇见过。 现在的她,脸色苍白,行走在这个房子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我一直都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意外拍摄下来的相片。 放大。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脸。 相片上的时间是2005年5月5日。 那天,有一个嚣张的姑娘,用一只怪异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脑袋。 当你下来寻找拖鞋的时候,我一直都坐在车里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砸中我脑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个冒失鬼做出了这样缺德的事情,然后想好好地教育她一顿。 可是,却是你。 命运真是一个轮盘。 是一个你怎样逃都逃不掉的轮盘。 是的,我认识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 只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之前,我们曾遇见过。 02 挂在麦乐脖子上的袖扣,和衣柜里的法式双叠袖衬衫。 麦乐现在正对着衣柜发呆,目光从“巴依老爷”转移到了挂在衣柜里的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上。她一只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给她作为庇佑的你的护身符——那粒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j。 另一只手,伸向了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因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rg。 这两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标:cartier。 是的,莫春,这两粒袖扣上的大写字母缩写,就是:纪戎歌。 我的名字——ji rong ge——j.r.g 当时的你,十六岁吧? 那是2002年吧? 一个不会游泳的傻姑娘,居然那么傻呼呼地就跳进了冰冷的水里。当时的水很冷,你的皮肤也很冷。我跳入水中,紧紧托起你的时候,已经陷入迷茫的你,居然还能对着我微笑。你真是从小就花痴啊。 当时的你,长长的头发,漂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云彩。 黑色的。 所以,从此以后,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变。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之后,就拨打了120。 章节目录 正文第36章Chaptereight(2) > 2002年的那一天,天有些冷的那一天,原谅我,不愿意告诉你这是哪一天,因为我确实想将它秘密地记在自己心里。 因为那一天,我吻了你。 当然,只是为了让你能迅速地醒过来,我给你做了人工呼吸。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的固执。 我更愿意定义为,那一天,我第一次亲吻了你。 小小的饱满的唇,冰凉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晚上,当我看见了那颗失踪了多年的袖扣,我是那么震撼。 一个男人,突然相信了命运。 相信了命运,将你带给了我。 还有,那天我还笑你,说,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 你还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来就没说错,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经吻过了你的唇。 小小的饱满的唇,凉凉的,就像一颗冰凉的樱桃。 03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还有,你经常跟我提及那个天神少年。我从来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一次出手,居然让你记得那么深刻。 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 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了。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可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地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真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 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时的事情。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那个时候,我的眼睛,一定像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地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让我真想杀了你。 其实,我多么自私,从我关注你的时候,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我就希望,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我! 那一天,真该死! 我看完了你们在超市里的“缠绵”,还要看你们在超市门口“缠绵”。 白楚不过是摘下了自己的围巾围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动得不行了。说你傻吧,你还一直不承认! 他若真像我这么在乎你,那就应该脱下衣服给你才是! 对不起,莫春,我又说胡话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几秒。 便注定了,我只能是你与他初遇的观望者;便注定了,他会永远以微笑的样子,活在你的生命里。 终生不忘。 现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计较什么了。他不仅仅是曾经牵了你的手,更成了现在俘获了你的心的人。 04你一直都在问我,为什么要对你这样好。 一直以来,你都喜欢问我,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是啊,我为什么对你这样好? 从我少年的时候,从我悄悄地跟在你的身后,看你被欺负,看你哭泣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弥补你。 因为我的父亲,欠你们全家的。 当时,我在门缝里听到了所有的交易,看到你的父亲为了给你治病,居然跪在我父亲面前,乞求为他顶替罪名。 那一刻,我的整个世界坍塌了。 原来,犯了罪都可以逍遥法外;而且一个要去顶无期徒刑的人,居然要去求一个罪犯! 还有,我从来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父亲,居然会奸杀了一个幼女。 他曾经是我高高在上的天! 那一天,我偷偷跟着你的父亲回家,后来,就经常在你家门口看到你。小小的女孩,骄傲地扎着马尾。惊慌失措地接受着周围的人对你的白眼,对你的伤害。 当时的我一直在想,那个小女孩,知道自己的父亲“犯了这样的罪”,一定比我还难以承受吧。 所以,当时的我就暗暗地发誓,只要我有机会,就一定要好好保护你! 毕竟,你所遇到的所有非难,都是拜我父亲所赐。 也是从那一时刻起,我就想,我一定要做一个律师,为那些欲哭无泪的穷人,发出有理有据的声音。 2002年,救下落水的你。是我第一次从英国读书回来,刻意开车跟在你身后。 2005年,被你用拖鞋砸中。那时我忙于工作,几乎已经忘记了你。直到我看到下来寻找拖鞋的你,才明白,关于你和我的,是不可逃脱的命运。 再后来,就是你发小卡片时的那场相遇。 几乎是从那场相遇开始,我就决定了,要好好地,好好地,给你幸福了。 你一直都在问我,为什么要对你这样好。 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是命运,也是我的心,告诉我的,要对你这样好。 而同样,又是命运,将我变成了间接杀死莫帆的刽子手。 对不起,莫春,我承诺给你的幸福,最终都在那场雷雨中的种种命令之下瓦解了。 关于此,我的错,便不想再辩解。 05如果,我预先将这一切都告诉你,你会选择留下吗? 长久以来,我都不敢告诉你这一切。 因为,在我看来是命运使然的东西,在你看来,或许一切便都是预谋。更重要的是,我该如何告诉你,关于你父亲和我父亲很多年前的那场渊源? 多么罪恶的渊源啊。 让我遇见了你,喜欢上了你,却难以将真实的自己交付给你! 我害怕你看我的电脑,看我的衣柜,知道所有的秘密。 可是,终于有这么一天,关于我父亲和你父亲的那场渊源,从别人的嘴巴里说起。所以,我便成了一个可耻的隐瞒者。 隐瞒着过往,游戏着你的感情! 其实,真的是有苦难。 直到你离开的时候,你低着眼睛跟我说,你要和他在一起,这是你的选择。不为任何事情,只因为,你和他相遇在我们之前。 心痛欲裂啊。 我的莫春,我的姑娘。 一直一直,到你的背影消失,我都没敢问出这句话:如果,如果,我预先将这一切都告诉你,你会选择留下吗? 可是,我不敢对着你说。 我只能对着衣柜里的“巴依老爷”,麦乐胸前那粒属于你的袖扣,还有墙壁上的摩天轮的相片,傻乎乎地自自语。 对着它们说,如果,我预先将这一切都告诉你,你会选择留下吗? 可是,它们都那么沉默。 沉默得欠揍! 06于是,我才知道。 直到麦乐的手抚向了我的脸庞,她说,咦,奇怪,你怎么流眼泪了? 于是,我才知道,原来,千真万确的。 你不在我身边了。 那一刻,不知道是不是恍惚了,我从麦乐苍白的脸上看到了你的影子。 于是,我吻了她。 拥抱了她。 我说,对不起,莫春,我爱你。 麦乐就笑,说,我一直在恍惚,自己到底叫麦乐还是莫春,原来,我是叫莫春的。说完,她就落泪了。 那一刻,我的心疼了。 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我心爱的那个女孩,她一直在寻觅着可以包裹自己的壳。终于在此时,她找到了自以为坚硬的壳。 却失去了一个温暖的家。 此时的你,会不会像麦乐一样,对着那个男子,笑着,笑着,就落泪了? 1998年,我们相遇过,但你在暗夜中,不能看清我的模样。 2002年,我们相遇过,但昏迷中的你,依旧不知道我的存在。 2005年,我们继续相遇,但那仍然是我一个人的2005年,一个人的戏。 于是,终于,2007年,这个炎热的夏天,我们错过了。 你曾给了我一道伤疤,在眉心;你曾给了我一记耳光,在脸上;现在,你给了我一辈子的内疚和挂念,在胸膛。 我可以再也不看镜子,忘记这道伤疤;我可以不去回忆,忘记这记耳光;但是我如何让自己的心脏不再跳动,来遗忘这辈子对你的挂念和内疚? 原来,“相遇”对于我们来说,永远是属于一个人的独角戏,只有“错过”这个剧情,才是属于你和我的对手戏。 对不起,莫春。我爱你。 章节目录 正文第37章番外(1) > 01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 于莫春接到夏律的电话时,正在公司忙得鸡飞狗跳,只恨老娘怀她的时候没给她多生几只爪子。 每到夏季,就是永安模特经济公司最忙碌的日子。各色小身板的姑娘们恨不得将自己剥光了来应聘,而那些身材出挑的男孩子们也在兜售着自己有限的青春。 于莫春看着他们,她知道,青春和美貌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原始的资本。这种资本会成就很多人的万千星辉,但也会让更多人沉寂在这星辰大海里。 作为一个局外人,她对这些模特圈内的事情看得格外透彻,所以多少有些冷眼旁观的味道。 夏律就是这些吃青春饭的男模之一。 于莫春一直觉得他是个孩子,虽然她承认,夏律长得不是一般的好看,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魅力,但再怎么好看,在莫春眼里他也只是个好看的孩子。 此刻,这个好看的孩子正对着她高分贝地鬼哭狼嚎,救命啊! 莫春歪着脑袋夹着电话,面无表情地说,舌头撸直了说话! 与此同时,她的纤纤玉手正在键盘上挥舞着和财务核对账目,嘴巴还指挥着手下将新合同送往西门总监那里过目。 夏律一直是款让她头疼的货。她也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同这个男人纠结在一起,扯都扯不清,而且那家伙隔三差五就会给她的生活添点“色彩”。 夏律慌乱得快哭了,说,怎么办?我手里有个婴儿! 莫春冷笑,新鲜!不做模特改行做人贩子了? 夏律说,正经点儿。 莫春将资料迅速打印出来,眉也不皱地问,好吧,正经。女朋友给生的? 夏律真要哭了,说,不是啊。是我和四眼妹在街上逛,走着走着,突然有一个人冲出来,将一团东西直接塞我怀里就跑了。我低头一看就傻了,是个婴儿啊!婴儿啊!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啊! 莫春微微吃惊,但依旧冷笑,说,那就是一夜情的产物,今儿寻你来了? 夏律直接疯了,吼道,姓于的,你不帮忙也不要这么埋汰我,我怎么就是那种人了?!我品格高尚、为人道德,你怎么就不相信、不相信、不相信呢?! 莫春说,闭嘴吧你,花花公子! 夏律说,我和四眼妹不知道该怎么办,快来救我们啊! 莫春说,上班呢,走不开。陈总弄死我,你给我收尸啊? 夏律说,春姐你不来,我就抱着孩子死! 莫春说,撞车、跳下水道、投海,你好好想想,哪个死法更爽,实在想不出再给我电话,我帮你想! 说完,她就挂掉电话,埋头去忙手头的一堆文件了。 在电话那端,夏律则对着四眼妹狂叫,她冷血!冷血!冷血!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似乎只有埋头工作的那种辛苦和疲惫,才能让她的人生轻松一些。 五年前,她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在永安摸爬滚打了四年有余,她在人事部,由最初小小的hr专员,熬到此时的人力资源部经理。 她抬头,看看桌上弟弟莫帆的相片。 他在相片里笑得那么美好,仿佛随时会奔出来,冲她走来,喊她姐,挽着她的胳膊,像所有的少年对姐姐那般亲昵。 遗憾的是,在五年前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少年时代。 莫春的眼眶微微一红,她不敢去想那个夜晚,那个她那么信任的男子,带给了她最亲爱的弟弟,一场死亡。 莫春低头,深吸了一口气,以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 可目光触及的,却是那枚用红色丝线系在胸前的钻戒,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亲手系在她胸前的。 他那么郑重地对她说:“男人如果送给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都不辜负它!” 那个血色之夜后,她决绝地将戒指送还给他,遗憾的是,心却已落在了他那里,再也找不回。后来,她离开c城的日子,却意外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这枚戒指和那根扯断了的红丝线,没有任何卡片,也没有语。可是,她似乎能看到它主人紧抿的唇,悲伤的眼…… …… 思绪如同狂潮,袭来之时,让她好不容易筑起的重重心防毫无招架之力。 她嘴角弯起一丝嘲弄的笑,自圆其说般安慰自己,瞧,这个城市让人多么忙碌呀,忙到居然忘记了解下这根红丝线。 嗯,反正是已经忘记的事,不重要的人,就当是个装饰品吧。 莫春挑了挑眉毛,轻抿了一口助理送来的咖啡,如同加满了血的女战士,开始继续为自己在这个城市的每一口呼吸,战斗。 下班的时候,她刚走出办公楼,便见苏伯文的车停在一旁。 莫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走过去打招呼,露出平日里难见的小女孩神态,咦,你怎么来了?不是去外地了吗? 苏伯文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正是城市萝莉们心中时兴的叔级人物,有钱,有品,亦有闲。 莫春认识他,是因为白楚在这个城市的画展正是由他承办的。 当初别人跟她和白楚说起苏伯文的时候,用的是“投机商人”这种不算友善的称呼,口气是轻蔑的,但却透着掩不住的羡慕。 苏伯文的哥哥从政,一路坦途,如日中天;他则生性散漫,却也生财有道,借着哥哥的东风,啥赚钱做啥,但也不为钱财所累,所以比大多数执迷于追逐财富的所谓成功人士多了一些超然洒脱。 苏伯文见到莫春微微一笑,眼角有些许岁月留下的痕迹,却掩不住他迷人的目光,他说,不欢迎我啊。 说完,他就下车,为莫春拉开车门,仿佛是习惯那么自然。 莫春注意到了他脚下的那双白皮鞋。 记得很久之前,夏律参加一个选秀节目,她和四眼妹陪他去选鞋子。在f开头的那一线品牌的专卖店里,夏律看到一双白色的皮鞋时,对莫春私语,这种鞋子……设计师傻了吧……弄脏了怎么办? 女店员化着精致的妆容,用专业而温柔的语气,却透着傲娇的情绪,说,买咱们这种鞋子的人呀,下车就是地毯铺路,一般很难弄脏的。 夏律当时差点跟那女店员火并了,结果被莫春给拖了出来。莫春当时还想,你说的那是神,不是人,哪个人不沾烟火尘土? 直到她认识了苏伯文。 莫春刚坐到车上,还未来得及同苏伯文说上话,就见夏律怀抱着一物冲了过来,他身后跟着四眼妹钟晴。 莫春只觉得脑袋突然两个大,但此时的她是女战神金刚般的存在,应付一个夏律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等夏律开口说话,莫春已经走下车。高跟鞋尖细的鞋跟踩在水泥地上,是尖锐对着坚硬。她一把搭在夏律肩上,眉眼含笑,像是温柔的蛊惑,说,你是不是要说,咱儿子饿了,我该给他喂奶了? 夏律的话被生生憋了回去,他的嘴巴直接张得跟吞了个鸡蛋一般。苏伯文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夏律是个很受小女生拥护的男子,大概是太多女孩子对他要死要活的追逐,导致了他霸道强势的性格,于是他总是一副“我就是尼采,我就是太阳,我就是世界之王”的姿态君临天下,仿佛“天下女子皆我妻”。 年轻的男孩自认为没有女孩子能逃脱自己的掌握,在男女关系中,他永远处于主导地位,仿佛被调戏、被挑衅、被搞得哑口无的永远是那些追在他屁股后面的姑娘们。 很显然,于莫春不在这些女孩的范围内。 对莫春是爱,还是一场追逐,连夏律自己都不清楚。 莫春上了苏伯文的车,只剩下夏律和四眼妹傻傻地留在原地。 夏律醒悟过来,追着车跑去,恨不能捞起啥东西摔到苏伯文的车上。他骂道,你就是爱钱,爱他的那些臭钱! 四眼妹赶紧跑上前挡住夏律,唯恐他将怀里的婴儿当石子扔出去。 02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城市郊外的夜晚,灯火明灭。一朵朵光亮,或妖艳,或凄凉,似乎是于这世间寻不到伴侣的魂。 在茂密的树木掩映之下,是一栋灯火辉煌的别墅。书房厚重的紫楠木门,将大厅之中亲朋宾客的喧闹嬉笑完全阻隔掉了,房中只有两个男人高挺的身影。 张志创斜靠在巨大的花梨木椅内,唇角啜笑地看着手中的酒杯,红酒潋滟,如他不日将至的婚期。 纪戎歌背对着门,静静地环手站在窗前,眉心微锁,看着窗外的院灯,正在思考着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有些出神。 今晚是张志创的婚前单身party。 他年纪轻轻,便已是三级警督,这也是凭借了他父亲多年累积的良好人脉。不日他将迎娶的女子,据说是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的千金,苏泽。当然,这个婚姻,更是他父亲为他人生所重重筹划的一笔。 他年少轻狂之时,同父亲的关系也曾剑拔弩张,势同水火。他极其看不上父亲的此类行为,认为这很俗套。只是后来,渐渐地,在社会中他也被磨去了那些棱角,适应甚至可以说习惯了这种现实的活法。 他细细看着手中的那杯红酒,仿佛看着满身金光的未婚妻苏泽,更像是看到了他青云之上的未来。 此刻,他也说不清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他也曾单纯地爱过一个女孩子,只是,在她遭遇到地狱般的伤害之时,他做了逃兵。 这些年,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叫麦乐的女孩。 当然,对于男人来说,他们会念起某个女人,不一定是因为还爱她,忘不了她,更多的可能是因为残存的良知导致的不安。 很显然,张志创对麦乐,是后者。 张志创冲纪戎歌努努嘴,说,哥们儿,你……就没打算把自己的终身给定下来? 纪戎歌没回头,说,你自己一个人吃了春药,就得全世界都跟着你发情?安静地结你的婚!别操心我。 张志创起身,说,唉,关心你,还不让说。 纪戎歌转身,笑,等啥时候离婚,哥们儿帮你打官司。 张志创直接被噎住了,说,你啊…… 纪戎歌立刻拍拍他肩膀,说,唉,我这也是关心你。 张志创:…… 这两人的情分是从年少时便开始的,文明一点的说法,是过命的交情,俗一点,那就是蛇鼠一窝。 情分到了这地步,一般就是互损。 张志创问纪戎歌,要不,咱俩晚上去“夜潮”玩儿?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这种机会喽。 纪戎歌冷笑,省点儿力吧!省得洞房撑不住,又不能搬救兵。你不介意儿子是不是自个儿的,你爹还介意孙子是不是自个儿的呢。 张志创说,滚滚滚滚! …… 夜,渐渐在俩男人的互相调侃中加深了。 纪戎歌离开的时候,张志创突然开口,说,喂!你不是还没忘记……她吧?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小了下去,仿佛自自语,唉,都这么多年了…… 纪戎歌愣了一下,说,啊?啥? 是的,并非伪装,他确实没有回过神来。 男人之间,不像女人的闺蜜之间,时不时地念叨一下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几圈眼泪,一番欷歔;男人总希望自己表现出来的是硬若磐石、坚不可摧。 张志创狐疑地看着纪戎歌,说,你……不会真忘了那女人了吧? 纪戎歌没说话,耸耸肩,表示自己真不懂张志创在说什么。 张志创走上前,怜悯地看着纪戎歌,那眼神恨不能将他的心脏挖个透彻,看个明白。他说,装!你就装!哥懂,过度的坚强就是脆弱最后的堡垒。来!装不下去了,就来哥这有力的臂膀上痛哭一把吧! 纪戎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张志创,半晌挤出一个词,神经。 张志创继续嬉笑,说,你就装吧。你……不是……还……帮她……照顾……那谁……吗?你不记得你帮她照顾……那谁啊? 纪戎歌正色看了看张志创,说,那谁? 张志创叹了一口气,有些艰难,却极力表现得很无所谓,问,那……谁……她……她……她还好吗? 章节目录 正文第38章番外(2) > 纪戎歌“咚咚”锤了几下张志创的胸口,说,讲点良心!我!是!帮!你!照顾!! 张志创一时无,但男人的本能就是反击,他还是说,我谈过的妞可不止她一个……也没见你都帮我照顾,你还说不是因为她? 纪戎歌垂下了眼睑,说,可你的哪个妞……像麦乐那么惨?我要是她哥,我非削死你! 张志创不说话,对麦乐,他始终有愧疚。 纪戎歌叹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离开。 张志创正了正身子,收住了飘忽的思绪,将红酒搁在一旁,沉吟了很久,开口问他,她……还好吗? 声音中是隐隐的怯。 纪戎歌走到门前,停了步子。半天,他才回头,看了看张志创,面无表情,说,呵……五年了,等到了你一句问候,可真难得! 张志创自觉无趣,却也不知如何回答,悻悻地说,好吧,你是情圣,你有情饮水饱!我做不到!纪大公子,你就尽情地俯瞰我、鄙视我好了! 纪戎歌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说,其实,很早之前,我已经将她送到了国外。我怕这里对她来说终究是个伤心地。 张志创叹了口气,说起来,算我欠她的! 纪戎歌嘴角扯起一丝讥讽的笑,说,对啊,你欠她的,所以呢,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离开了她;所以呢,这么多年来你对她一点都不闻不问;所以呢,你终于要结婚了,娶的还是别人! 张志创只觉得头皮都发麻了,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纪戎歌说话。不知道是律师做久了还是怎的,他一说话就跟甩飞刀似的。 张志创尴尬地笑笑,故作轻松地拍拍手,说,都过去了,不是吗?她早已经忘记我了,就像你,不是也已经忘记于莫春了吗? 纪戎歌愣了一下,笑笑,点点头,轻叹一声,也对。 这是他在这个夜晚,说过的最轻缓的一句话。 那个夜晚,他的车子飞驰在公路上,以靠近死神的速度。 车载电台的音乐声开始流淌,许茹芸的声音像一股缓缓的溪流,划过夜空,袭入人心——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 在他分神的瞬间,只见有行人穿过马路——车速瞬间减缓,车轮制动时与路面重重擦出的火花撕开夜幕,响起尖锐的刹车声。 行人仿佛无事一样走到马路对面,丝毫不觉死神刚刚与之擦肩。 在巨大的惯性下,纪戎歌重重前倾,安全带狠狠地勒住了他,将他绑回座位。冷汗滑落脊背,只剩下喉咙间混杂的不知是何情绪的喘息。 望出窗外,是重重的夜,任凭你如何跋涉,却也走不出。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03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 苏伯文找莫春,是希望她能陪他去一趟c城。因为自家侄女将嫁至c城,他要去参加婚礼,恰好听闻那里是莫春的家乡,便也来了游兴。 莫春刚要推脱,倒不是她不希望陪苏伯文,只是近日工作确实很忙。未及她开口,苏伯文便已含笑说,呐,陈总那里我已替你请假了。说完,他将一杯茶端到莫春眼前,静静地笑。 莫春愣了愣,轻轻抿了一口茶,说,那……好吧。 苏伯文轻呷了一口茶,笑,陈总都说你是该好好休个年假了,没见女孩子工作这么拼命的。 莫春知道,陈总无非是给了苏伯文一个顺水人情。“吃人饭,受人管”,打死她,她都不会主动跟陈总这个资本家提及请假一词的。不过可以回家探望奶奶,这让莫春很开心。 吃过晚饭,她随着苏伯文的习惯喝了点茶,消食。 其实,莫春是不喜欢在夜里喝茶的,容易影响睡眠。只是这些年来,这习惯就这么被苏伯文给养成了。 苏伯文驱车将她送到楼下,莫春装作无意地看了看手表,说,哈,时间还真不早了。 苏伯文看着她,笑笑。万花丛中过遍,他怎么会不明白眼前这女子的这点儿小心思,她这是在婉拒自己,唯恐他提及“上去坐坐”之类的词汇。 他喜欢看她耍一些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小聪明,这种时候,她像是狡黠的狐狸。 苏伯文下车,送她到楼前,冲她道晚安,温雅如月光。 突然,他轻呼了一声,哦,你瞧,差点忘了。说着返回车里,将一盒精致的桃花糕放到她眼前,说,这次出门,吃得顺口,给你带回了一盒,也尝尝。 莫春接过,素白的手腕在夜里显得格外白,她笑笑,说,谢谢。 莫春上楼后,房间里的灯亮起来了。 她踢掉高跟鞋,换上平底拖鞋,缓缓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着楼下。苏伯文靠在车前,仰望着她所在的楼层,看到她的灯亮起来了,才反身坐进车里,缓缓驱车离去。 这个习惯,他已经维持了多久,莫春忘记了。 说起来,她和苏伯文是什么关系,她自己也不清楚。但她明白,苏伯文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可以依赖的人。 文艺点儿的说法是,苏伯文就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尽管,她明白,苏伯文算不上一个善人。 苏伯文年轻时,曾是有名的情场浪子。用夏律的话说,姓苏的,那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情场十里鬼见愁你懂不懂! 莫春认识苏伯文,是因为白楚漂泊到了这座城市。苏伯文不知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有利可图,为他办了一场画展。 那时的莫春,还是一个有些单纯的萝莉,完全不似现在御姐般的存在。 在画展期间,苏伯文对这个萝莉也动过点儿小心思,尽管他发现这萝莉的心思似乎全部在那个怀才不遇的画家身上——可对苏伯文来说,但凡是有点儿姿色的,他便总会用他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来发现她们的与众不同。 只是后来,不知是因为她太过寡淡,还是因为下不了手,便渐渐淡忘了。 直到两年后,还是拜白楚同他侄女间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所赐,苏伯文再见莫春,这时她一身凌厉的决绝,如同锋利的刀,突然掘开了他记忆的罅隙。 一个女人,两种面孔,一个是记忆中的天使,一个是现实中的罗刹。此种冲击之下,让他再次对她提起兴趣。 苏伯文不缺女人。 寻欢作乐的、逢场作戏的、非君不嫁的、纠缠不清的、寻死觅活的……各种类型的女人。但总的来说,莫春似乎是他所缺少的类型。 所有的女人,终极目标似乎都是能嫁他便嫁他,不嫁他至少也捞一笔。但莫春似乎对嫁给他没多少兴致,她的心是游离态的。 从不拒绝,也不迎合。 这些年,他喜欢和她聊聊天,说说话,喝一杯清茶,品一方风月。清汤寡水的相处中,好像毫无暧昧;但后来,苏伯文发现,原来毫无暧昧才是最大的暧昧。 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娶妻,苏伯文是不可能了,他经历过一场失败的婚姻,便也不肯再入围城。常常,他也会玩味地想,如果他同莫春突然提及,让她做自己的情人,她会怎样应对。 很多时候,他很想知道答案;可更多时候,他不想知道答案。因为任何答案都会破坏掉这种时不时撩拨他的心的怀想。 再说,他真的是不缺情人,不缺床伴。 他很喜欢自己和莫春现在的这种状态。 莫春放下窗帘,突然有些不放心夏律,还有那个莫名其妙而来的小婴儿,犹豫了一下,她拨打了钟晴的电话。 钟晴的职业很特殊,她在大学做助教,是个性心理学家,给两本时尚杂志撰写专栏,当然,与性相关。 他们仨曾是合租伙伴,莫春跟着夏律称呼钟晴“四眼妹”,谁都不会想到这个厚镜片后的文静女孩,研究的是那“项目”。而钟晴跟着夏律称呼莫春“老处女”。 莫春很厌恶这个称呼,钟晴就帮她出谋划策来洗脱这名称——莫春当时很虔诚地看着钟晴,希望她给出的治理夏津的方式得当。结果钟晴所谓的好主意就是把夏律“办”了!她手舞足蹈跟个跳大神的似的,说,莫春,我以我血荐轩辕!还有什么方式比这个更直截了当的? 莫春说,滚!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莫春都以为钟晴是个女色魔,要不她就是精神不正常。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还真有性心理学家这种职业。 当翻看了钟晴出版的图书后,她才咂嘴,说,四眼妹,看样子我还真错怪你了。这一年多来,我还一直以为我跟个女变态一起合租呢。 钟晴白了她一眼,说,我就跟你说了,性学是一门跨学科的领域,它包涵甚广,什么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学以及……犯罪学! 说完,她斜了莫春一眼,期冀从她的眸子里看到崇拜之情,然后继续滔滔不绝道,所以,我们性心理学家,真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之博学,之多才,不是你能想象的!我们研究人类的性成长、性关系的发展、性交的机制以及性功能障碍等。当然,我们也研究性病理学,比如,性虐待…… 莫春当时就差点趴在她面前。 后来,莫春就搬出了合租房,房子里就剩钟晴和夏律了。不知道为什么,此后莫春每当看到钟晴和夏律,脑子里就会蹦出“性虐待”这个词。 当然,夏律是被虐的那一朵。 钟晴说,她已经快见上帝了。搞了一下午,她和夏律才把那婴儿送进了福利院。她说,你和姓苏的老男人不是玩真的吧?你放着夏律这样的嫩草不吃,你去嚼老菜帮,你心理变态吧。 莫春不置可否,说,我下周和苏伯文回c城。 钟晴倒吸一口冷气,说,见你奶奶,然后订婚? 莫春说,你想象力太强大了。 钟晴说,莫春我跟你说,苏伯文那就是荷尔蒙泛滥的一主儿。老花花公子!滥情!滥性!你可别以为他要为你洗心革面了。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其实都一样!你不听专家的话有你好受的! 莫春说,好了好了,将你的观点留着给专栏吧。我要休息了,晚安。另外,睡觉的时候请关好门,别忘了你可是跟一小花花公子“同居”呢,小心他兽性大发。 钟晴冷哼一声,很帅地说,跟姐比兽性,他们都差着呢! 莫春挂掉了电话。有一点她是确定的,钟晴喜欢夏律,虽然她从不说。 因为太喜欢一个人,所以我们总是静默,小心翼翼地陪在他身边,陪着他疯,陪着他傻,陪着他呆,陪着他去追逐他喜欢的女孩。 她也曾经这样喜欢过白楚。 男人表示自己宠一个女人,会说,你就是要星星月亮我都能给你摘!而女人,说不了这等美丽的情话,她们只会做更二的傻事——你要是喜欢别的女人,我都能陪你追。 04那我可就不告诉你,谁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纪戎歌最近的工作日程被排得满满当当,他都有些怀疑女助理是不是被对手收买了,在故意整自己。 整整一周,自己一热爱生活的大好青年被折磨成工作狂了。 整理好手边的最后一份文件,他起身。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喧嚣。 车水马龙,不停追逐。 他端起女秘书送来的咖啡,味道很香。 忙碌了一上午,就这么随便一口咖啡,都让人觉得人生格外惬意。他看了看手表,时间已近晌午,婚宴已经开始了。 他故意将电话转至秘书台。朋友的婚礼他并非不喜悦,而且他也见过苏泽,是一个很文艺清新的姑娘,发黑如檀,肤白如雪。 只是,昨天,他收到了麦乐从澳洲邮寄来的明信片,是微笑着的麦乐和一只袋鼠。那一刻,他又有些难过,为麦乐。 所以,大概是想找一个平衡点吧,他选择了婚礼晚至。 张志创的电话拨进来的时候,他已驱车赶到举行婚礼的酒店,按下电梯按钮那一刻,整个人还沉浸在上杯咖啡的香浓带来的好心情中。 张志创说,你搞什么鬼,电话转至秘书台!泡妞泡过头了?起不了床了? 纪戎歌看着闪烁的电梯灯,骗他道,我在外地,忙。 张志创几乎奓毛,说,我婚礼,你居然不来! 章节目录 正文第39章番外(3) > 纪戎歌看了看手中为这对新人准备的礼物,嘴巴却不饶人,说,你婚礼,又不是跟我拜天地,我来不来有什么关系?新娘子来了就行。 张志创:…… 纪戎歌笑道,要不,你求求我? 张志创说,嗯哼,很好!那我可就不告诉你,谁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纪戎歌愣了愣,不掩好奇,却意兴阑珊,说,谁? 对啊,又有谁呢? 说完,他缓步走入电梯。 张志创冷哼了一声,但他也不卖关子,有点小报复,并端着看好戏的姿态,很干脆地说了两个字:莫春。 电梯缓缓上升,纪戎歌愣在了那里。四周瞬间静寂,心脏仿佛被一只轻柔的手轻轻地撕开,如失重的花瓣,悬浮空中,最后,急遽散落。 05就这两样除外。 莫春随苏伯文来参加这场婚礼。 女人强势到了一定的程度,会呈现出一种让人甘做裙下臣的妩媚。 这就是苏伯文眼里此时此刻的莫春。他同周边的人应酬着,目光却不时落回到身边这个女人身上。 莫春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现今天的新郎居然是张志创。巨幅照片上,他望着新娘的目光,是一寸一寸的温柔。 莫春整个人愣在了那里。往事呼啸而来,仿佛全世界的聚光灯都打在了自己身上,是赤裸裸的掩不住的岁月过往,无处可躲,无处可藏。 她惊恐,却不能动声色,只是四处搜寻那个可能出现的影子。他们是好朋友,没理由不在。 她惊恐的不是他这个人,也不是惊恐他会出现。她惊恐的是,当他出现,当他走来,自己的手该放在哪里,脚该放在哪里,该说一句怎样的话。或者就这样木然而过? 这是这些年里,她想过千百遍的场面;也是这些年里,她不敢去想的场面。 目光搜寻下,并不见他。稍微镇静了一下,人却是筋疲力尽。她想借口离席而去,她已绷不住这种惊慌。 苏伯文却不动声色地握住了她的手,声音很低,说,这么久了,你是该忘记他了。 莫春吃惊地抬头,看着苏伯文。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她发现,白楚出现在了这里,正在同新娘、新郎纠缠着,然后被赶来的保安人员给拖走了。 苏伯文说,他给不了你的,我都能给你。 莫春这下明白了,苏伯文以为她想逃离,是因为白楚的出现令她羞于自持——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却出现在别的女人的婚礼上,以最壮烈的“抢婚”姿态表达着自己的爱情。是谁,谁也受不了。 莫春愣了一下,却突然笑了。原来,她内心的这个秘密被自己掩饰得这么好,她深爱过的男人,深爱过的那个名字,就这样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秘密。 她恢复了以往的干练冷静,很天真地笑着,在苏伯文耳边低语,仿佛一种挑衅和回敬,她说,包括爱情和婚姻吗? 职场的残酷,人情的冷暖,漂泊的城市,将她雕琢得八面玲珑。天真的贪婪和坦白的直接,是她抵御苏伯文的法器。 苏伯文笑着和客人点头,嘴里轻轻吐出几个字,说,就这两样除外。 莫春笑着,叹气,说,看样子,我太不会选择了。 苏伯文轻轻喝了一口酒,说,不过,你还可以爱他,不必掩饰得那么辛苦,可以明目张胆!估计除了我,这是另外任何一个男人都给不了你的。 莫春也笑,说,你说这么多年了,我竟都没瞧出原来你这么豪气。 苏伯文笑笑,说,没事,我就等在这里,你有足够的时间去想。 06五年时光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永远不是他! 纪戎歌闯进婚礼现场的时候,白楚正被保安给拖走。 两人对面交错的那一刻,纪戎歌竟仿佛回到了多年前,那时他们也曾这样错面而过。只是彼时,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子心里心心念念的是他。 纪戎歌愣了一下,很显然白楚没有看到他,只在自顾自地对着苏泽喊,你心里明明是我,为什么却要和他在一起?! 纪戎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目光迅速地找到了那个熟悉的影子—— 她比以前纤瘦了,不复少女时的婴儿肥。眼眸里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天真的小傲娇,而是矜持疏离的冷漠优雅。 纪戎歌的喉头紧了一下,只觉得呼吸变得艰难起来。 于千万人中,她总是最能俘获住他视线的人。虽然这五年里,他谈过几个女朋友,不咸不淡。 突然,他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金丝眼镜,斯文儒雅,年纪颇大。他们之间那肢体眉眼间的亲密,无不在宣示着他是她的依靠。 纪戎歌突然想大笑一场——过去是白楚,现在是这个中年男人。五年时光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永远不是他。 纪戎歌以为白楚是来讨莫春的,他并不清楚,白楚是为苏泽而来的。 五年前,莫春留在了白楚身边。后来,她随着白楚去了a城,因为画展,认识了苏伯文。 当然,白楚也认识了苏泽,一个外表文艺清新内心渴望被理解的女孩,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有身家背景的女子。 对于白楚这种自诩才华满腹不得抱负的才子,他懂得苏泽的价值。他明白,苏泽就是他命数中的东风,可以送他青云直上。 他不是不爱莫春。从溪蓝开始,到苏泽结束,他心里一直有莫春。只是,他更明白,莫春对于他的意义,改变不了他的命运,给不了他想要的生活。她唯一可给他的就是爱情。 爱情? 爱情是奢侈品。而面包,则是必需品。 两年后,苏泽知道了莫春的存在,要白楚在她和莫春之间做一个选择,且闹到了苏伯文那里,要叔父出面同白楚谈谈。 其实,苏泽太傻,在白楚眼里,这根本就不算是个选择题;或者说,莫春压根就不是能同她相提并论的选项。 苏伯文没有找白楚,他以为男人是不爱被胁迫的动物,所以,他径直找到莫春。 一别两年,再见莫春的时候,苏伯文也愣了好久,他说不清为什么莫春身上会有一种让他整个人发冷的气场。 咖啡馆里,他直截了当地说出目的。 他想过很多,女人的伎俩,不外乎,一哭二闹三上吊。 但是,莫春一句话也没说,只是自顾自地摆弄着手机。不久之后,白楚就来到了咖啡厅,气喘吁吁的样子。 莫春站起来,一脸宠溺的表情,笑着同他打招呼,好好玩,玩够了再回家!哦,就别带回病来。带回孩子都不怕,咱养;带回病来……就不好治了。 说完,她转身就走了。 苏伯文就是从那一刻开始,重新注意起莫春的。 当然,莫春的这些经历,纪戎歌是不知道的——在他的认知里,莫春应该和白楚在一起了。他以为,一个肯如此为自己付出的女子,白楚应该去珍惜的。 白楚怎么把莫春弄丢了? 纪戎歌不想去知道。他只知道,莫春的手,被握在了别人的掌心里。 有些黯然,他试图悄悄地坐到席间,不被发现这身单影只。 07这么多年,你难道不想问问麦乐她好不好? 张志创的婚礼是无比热闹的。 他和苏泽挨桌敬酒,而事情就发生在苏伯文这一桌。莫春手一抖,那杯酒就泼到了张志创的脸上。 苏泽在一旁愣了,苏伯文也愣了,而莫春,自己也愣了。 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静,内心也足够强大了,可看到他们两人郎情妾意举杯微笑的那一刻,莫春还是想起了麦乐,想起了她遍身的伤痕,想起了她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时候,张志创决绝的离去。 她一生凋零,他怎么可以幸福如此?! 那杯酒泼出去之后,莫春觉得自己的心都笑成了花。 而在争执一触即发的那一刻,几乎是出于本能,纪戎歌回过神来,快步穿过人群,挡在了莫春身前。 那个身影几乎是从天而降。 莫春整个人都愣住了,傻了,呆了,疯了。 他挺拔的背,厚实的肩,还有那熟记于心的气息,他的发丝,他的一切一切——五年时光凛冽,都这么迎面而来,差点将她的眼泪给撩拨出来。 张志创忍不住气,想要说话,纪戎歌拍着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 自己的婚礼被闹,就算张志创能冷静,其他的亲友也无法冷静。 苏伯文直接傻菜了,但也迅速地帮莫春安抚其他亲友。 现场乱成一团之际—— 纪戎歌突然一把拉住莫春,挣脱开人群,快步奔离。 莫春傻傻地看着他,看着自己被他抓紧的手。衣服在趔趄奔走中,被高跟鞋踩扯开了线。 ——哇嘞!抢婚啊! 莫春被纪戎歌牵着奔出酒店的时候,耳边居然响起了夏律惊愕的声音。 回眸的瞬间,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所以夏律那张惊艳的大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差点疯掉。 就这样,纪戎歌拉着莫春跑,夏律在莫春身后跟着追,钟晴更甩着她的小短腿追在夏律身后,大喊,别!别摔着孩子! 奔出酒店,确定安全了之后,两人停下。莫春不停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纪戎歌掐着腰,也累到不行。 两人之间没有任何话语。 莫春看了看他,简单地说了句谢谢。说完,就提着被撕裂的裙摆招呼出租车——此时此刻,她唯一想做的就是逃离。 逃离他! 逃离快疯掉的心脏! 逃离自己已无法控制的呼吸! 纪戎歌看着她,并未挽留。 一句“谢谢”,两个字,简单而直接,明白无误地告诉他,她和他之间的疏离。纪戎歌甚至想,她不会压根都忘记自己是谁了吧。 然而在出租车停下那一刻,纪戎歌突然走上来,像一个赌徒,赌最后一把运气! 他挡在车前,伸手,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望着她,声音淡而凉,这么多年,你难道不想问问麦乐她好不好? 旧情人之间,最大的悲凉,就是连一句“你好吗”都问不了;而更可悲的是,一句挽留,都要借他人名由。 08这是夏律第一次看她失控。 酒店的长包房里,她换下了裙摆被踩碎的礼服,他吩咐了秘书去给她买身新衣服。新衣裳送来之前,她穿着他大大的衬衫。 旧情人,本身就是一种说不清的暧昧。何况在这密闭的空间里,又穿上了他的衣衫。 莫春突然想,逃不掉的,逃不掉的啊。五年时光,转了个圈,她和他还是走到了一处。 酒店的空调开至了最低温,纪戎歌还是扯了一把领带。 松开的衣领里,是他诱人的颈项,喉结微微抖动间,让人心猿意马。莫春故作冷静地坐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眼睛却不敢再望向他。 为什么会跟着他到这里? 真的只是为了换下这身衣服? 真的只是想听听麦乐的消息? 明明是告诉自己了呀,不能碰,不去碰,不再爱,不能爱,可是为什么却还是管不住自己的人、自己的心、自己的腿,中了邪一样,到此换下这身衣服? 莫春在心里暗暗叹气。 随即,她的眼睛又不安分地四处搜寻,试图在这个房间里搜索出其他女人的气息。不知为何,她像被蛇咬了一样,从床上弹起。 她还是在意的,在意这张大床之上,可能曾有过的他同别的女人的缠绵。 分分秒秒。 心乱如麻。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应付任何男人都游刃有余,哪怕是像苏伯文那种男人。可是……在他面前,她竟然还是手足无措,一如当初。 对!装!狠狠地装! 莫春定了定神,努力保持姿态自若,说,给我一根烟。 纪戎歌愣了愣,说,干吗? 莫春看了他一眼,说,放火! 纪戎歌自知问多了,便不再说话。他是不抽烟的,但他还是很自若地拿起房间里的电话,拨号客房服务,说,来一盒摩尔。 莫春看着他,说,没有的话,就算了。 她说,我该走了。 纪戎歌说,你的衣服……还是等衣服送来吧。 莫春看看自己身上那件宽宽大大的白衬衫,叹气,说,好。 明明是彼此渴望的两个人,却都要装作万不得已——他的挽留是万不得已,她的留下是万不得已。 纪戎歌看得出莫春的不自在,他却不知道该如何缓解这种不自在。应该说,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做了什么,还要做什么。 想问一句,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却觉得太多余。 章节目录 正文第40章番外(4) > 好与不好,与自己何干? 想问问她,那个他……苏伯文,会不会等得着急? 可又觉得自己是她的谁啊,要管这么多? 当响起敲门声的时候,纪戎歌以为是room service送来了要的烟,一开门,却见一个年轻的大男孩抱着一个孩子出现在门前。 夏律一看莫春身着宽大的白衬衫、光着腿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间里,火直接冒了起来,孩子回头扔进了钟晴怀里,一拳头挥向纪戎歌。 纪戎歌猝不及防,唇角沁出了血迹。莫春尖叫了一声,就冲出来,一把推开夏律,说,你疯了吗?!滚啊! 举手之间,眉目之下,是掩饰都掩饰不了的关切。 夏律愣住了,在他心里,莫春是一个冷面罗刹,何曾见她为半个人、半件事挂心?自己闹跳楼,白楚提分手,苏伯文……她都那么淡然、游刃有余的模样。 这是夏律第一次看她失控。 09爱情,就是这么霸道,明目张胆、毫无道理可讲地欺男霸女! 莫春的歇斯底里,吓坏了夏律。 他是害怕她的,忌惮她的,之前之所以那么肆无忌惮得像一个讨爱的孩子,是因为他知道,莫春没有生气。 可是,这次,莫春生气了。 夏律便不敢再闹下去——他爱莫春,这是毫无疑问的;为什么爱,他是不清楚的。 他像个丢盔弃甲的败兵之将,放弃了原本准备好的台词,比如“莫春,咱们孩子该喂奶了”,比如“你这么狠心,不要我,也不要孩子了?”…… 落荒而逃。 其实,他那些台词,是准备给她和苏伯文的。可是半路杀出来的这个男人,是谁呢? 他是谁? 这是夏律走后,纪戎歌问莫春的第一句话。 莫春看了看纪戎歌,没说话。 纪戎歌没有坚持,他转身,接了一个电话,很神秘的模样。挂掉电话,他回头看了莫春一眼,仿佛想把她整个人看穿一样。 他一字一顿地说,一个老花花公子,一个小花花公子,于莫春,这就是这些年你干的事情吗?! 莫春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你查我? 于莫春肯定不会知道,纪戎歌在宴席上坐定的那一刻,就打电话让人帮忙查她在a市的事情了——当然这事情就是感情生活。他非常想确定,那个中年男人是她的谁。 纪戎歌未及回答,秘书的电话打了进来,说的是,堵车,一时回不来。老板,怎么办? 纪戎歌无奈地看了莫春一眼,告诉她,她可能得多等一会儿了。 他的心很虚,生怕莫春认为这是他和秘书早已串通好的桥段,为的就是让她多留一段时间。 莫春没理他,说,你查我?你凭什么查我?!好吧,我就告诉你,那男孩是我的小丈夫,他怀里的是我的孩子!现在,我跟一个老男人私奔了,所以…… 所以,你就去做那个老男人的情人?你到底有多缺父爱?!纪戎歌也愤怒了,他恨她的自轻自贱。 情人?!于莫春愣住了,很显然,她没想到纪戎歌获得的资料是,她是苏伯文一众情人中的一个。很显然,任何认识苏伯文和她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对啊,情人!我就喜欢做人的情人,付出肉体,得到钱财!我穷,从小穷,穷得只剩下一具身体可以卖了!对,他是老男人,所以我不满足,就找了一个小情人!怎么样,这就是我…… 她未出口的话语,都被一个突然而至的吻给狠狠地锁在了喉咙间。 她用一身的坚强,来掩饰自己深藏的软弱。而这坚强,却在一个吻中,丢盔弃甲。 她愤怒地试图推开眼前这个男人,可是,她的心却又如此渴望他的靠近,渴望他抚慰自己的愤怒和伤痕。 她想了他、念了他整整五年时光,漂泊的城市,流浪的爱情,无舟可渡,无岸可依。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可当时,看到她咄咄逼人的那一刻,他只想吻她,只想吻她! 他一直在想,到底是经历了什么,受过怎样的伤害,才让她变得这么咄咄逼人,变得这么凌厉。她一定是独自飘零,一身伤痕,所以才会成为一个老男人的情人。 所以,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疼,试图用一个吻、一个怀抱、一双手,来融化眼前这个满身是刺的女子。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明目张胆、毫无道理可讲地欺男霸女! 宽大的衣衫之下,是她玲珑的身体。 那丝绸一般的肌肤,让他整个人被点燃了一般。他的吻落在她的耳际,突然清醒,试图推开她,却被她紧紧抓住。 不知是因为太过迷醉于他的呼吸、他的吻,还是想在诀别前试图赐予他和自己这场最后的盛宴,她开始诱惑他,在他耳边吹气,你不想知道我这个坏女人是怎么让他们着迷的吗?…… 他的吻又锁住了她的唇。是的,他恨她直白的残忍。 他残存的理智被嫉妒彻底蒙蔽,唯一的想法就是,占有她!狠狠地占有她! 10天黑了,我会怕。一个人,太孤单。 赤裸相见的那一刻,她的脸红成了天边的火烧云。 她将脸埋在他的胸前,却又竭力想在这场迷醉中保持清醒。她渴望主导这一切,她不想让他知道,这些年里,她的心,她的身体,她的整个人,都在完完整整地等待着他。 因为,她心里是如此的清楚,她和他,是不能在一起的。 莫帆和那个残忍的夜晚,始终是横在他和她之间的一道壁垒,谁都逃不过的。 在这个暗淡的午后,她只想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付,然后让这场爱情,完完整整地结束。 或者…… 莫春想,或者,是她自作多情了啊。 眼前这个男人,或许已对自己没有多少感情了,或许已经结婚了,或许已经有孩子了…… 而他此时此刻同她的这场欢娱,也不过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自己曾染指过的女人,最后的掠夺。 然后,心满意足。然后,相忘江湖。 思来想去,心下更绝望。 绝望之下,便更妄图一场抵死欢娱。 他进入她身体那一刻,她的眉头还是紧紧地皱了起来。任凭前戏伪装得如何风情,终是轻轻呼出了一个字,疼…… 他愣了一下,说,你…… 她没回应,紧紧咬住下唇,试图扭动身体来摆脱这种不适。 两下无语,却彼此明了。 纪戎歌虽然不忍,却也骑虎难下。他的大手轻轻撩开她黏湿在光洁额头上的头发,俯下身去,用更深沉的吻与温柔来融化她的紧张和僵硬…… …… 云雨间,一场沉沦。 她久久不愿醒来。 偷偷睁开眼,他正在深情地凝望着自己,她只能又紧紧闭上。 转身,心中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自从认识了你,却不能再爱你,这些年里,情不知所寄。我已经再也爱不了任何一个人了,可我不想这么孤单地活下来。 天黑了,我会怕。一个人,太孤单。 可是,怎么办? 这条路,我们何以为继? 纪戎歌说,我知道,你醒了。我们谈谈吧,莫春。 莫春睁开眼睛,望着他,突然笑了,很欢乐的模样,说,我最爱瞧你们男人认真的模样了。怎么,你不会说要对我负责之类的话吧? 纪戎歌:…… 莫春起身,飞速地将那条裙摆破碎了的裙子穿到身上,望了望纪戎歌,说,我说疼,你也真信啊?哈哈哈。我不是说了吗,我要让你知道我是怎么让那俩男人为我魂不守舍的……哈哈哈哈,你怎么这么天真了?大律师,这五年,你可真没进步啊! 纪戎歌:…… 莫春轻轻抚了一把他英俊的面颊,说,亲爱的,你很棒!我走了。 话是假的,这一把轻抚却是真的。 多少年,多少次,在梦境之中,她的手拂过他温柔英俊的脸,醒来,却是一场冰冷一场空。 伸手的那一刻,她多么害怕,害怕自己会哭出声息。可是,还好,她的演技还是不错的。 说完这话,她穿上高跟鞋,优雅地转身,推开门。 纪戎歌突然喊了她的名字,说,莫春…… 莫春回头,为掩饰红了的眼眶,她故意风情万种地垂目,巧笑倩兮,怎么,需要我为刚才的服务付钱吗?哈哈。 纪戎歌:…… 莫春走出酒店,她以为自己会哭,却滴泪未落。 关于这段爱情,终于可以圆满地结束了。她已拥有过他的一切,再无遗憾了。不是吗? 11可是爱啊,挣脱不了,忘记不掉,挥之不去! 钟晴的电话打进来的时候,莫春正在酒店楼下打车。 这是一个多么糟糕的日子,她搅坏了张志创的婚礼,还被旧情人救驾,最终两人干柴烈火了…… 钟晴说,事情办完了? 莫春说,什么? 钟晴哈哈大笑,说,旧情人见面还能做什么?哎,你说我这个专家给的时间够不够,专业不专业? 莫春一时说不出话来。 钟晴说,那啥,你们俩该不会旧情复燃了吧?大家都以为是白楚,可我就知道,你根本就不爱白楚。爱一个人,怎么会是那样子呢?我第一眼看到你们俩的时候,就知道你们有戏,原来还真被我猜对了!就是可怜了夏律那孩子,跑到福利院把孩子偷出来做道具,结果被派出所抓去了。你看能不能找找老苏帮帮忙呀…… 莫春突然说,钟晴,你喜欢夏律是不是? 钟晴的声音突然大起来,有意思没,有意思没?!地球怎么了?好朋友之间不搞个三角恋,是不是都不好意思出门跟人打招呼啊? 莫春突然笑了,她是女人,她知道,这就是欲盖弥彰。 钟晴对夏律,她对纪戎歌! 可是爱啊,无论是否在一起,都是爱啊,挣脱不了,忘记不掉,挥之不去! …… 钟晴挂掉电话前,很八婆地来了一句,你们戴套了没? 莫春快疯了,她知道她是性心理专家,可也不能这么青天白日地跟她这个刚刚结束了处女时代的女人讨论这种问题啊,她会想死的! 钟晴说,好吧,我知道了,肯定没戴!那你是打算带球跑吗? 莫春愣了一下,球? 钟晴说,孩子! 莫春问,孩子? 钟晴说,据统计表明,这种情形之下女人怀孕的几率比较大。嗯哼,你此刻极有可能已经是人家孩子的妈妈了。偷人家孩子这种事情,泯灭人性,丧尽天良!老处女……呃……老非处女,我可不是没提醒你哇! 莫春喊,你去死吧! 说完,挂掉了电话。 结果,钟晴的短信飘了过来,两条—— 第一条:你可以考虑一下毓婷。 第二条:要真怀孕了,我可第一个去告密!这种现实版的带球跑,被球爹追杀的剧可比小精彩多了…… 莫春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总觉得有一颗种子正在疯长。她被钟晴给吓疯了。 失神之间,一辆车疾驰而来,莫春毫无防备,尖叫了一声—— 啊!! 12他回眸,只一眼,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 啊!! 张志创的喜宴上,新娘苏泽一声尖叫。 莫春从刚刚那场神游之中清醒过来,她眼前,依然是张志创被泼了酒的脸——她刚刚的举动,让一旁的苏泽愣了,苏伯文也愣了,而莫春,她自己也愣了。 这一愣,便是惊梦一场。 梦里的他,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他的呼吸,他的吻,他的眼神…… 她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静,内心也足够强大,可看到他们两人郎情妾意举杯微笑的那一刻,莫春还是想起了麦乐,想起了她遍身的伤痕,想起了她脆弱得不堪一击的时候,张志创决绝的离去。 她一生凋零,他怎么可以幸福如此?! 望着张志创湿漉漉的脸,莫春觉得自己的心都笑成了花。 她明白,争执在苏泽的尖叫后,将一触即发。而在刚刚的惊梦中,他为她挺身而来。 可现实之中,莫春知道,他不在的。 白楚出现之时,她已经本能地搜索过所有人群,明白无误的就是,他不在。 但那个身影几乎是从天而降!此情此景,和刚刚的梦境一般无二!那么清晰,那么真实! 莫春整个人真的愣住了,真的傻了,真的呆了,真的疯了。 他挺拔的背,厚实的肩,还有那熟记于心的气息,他的发丝,他的一切一切——五年时光凛冽,都这么迎面而来。 他回眸,只一眼,她的眼泪,就这样,轻轻地,轻轻地,被撩拨了出来。 -theend ortobe continued- 章节目录 正文第41章后记 >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梧桐那么伤》的番外《如果云知道》,就定格在这里了。 莫春的那个梦,可能是很多米饭所期待的:他们终于还有可能在一起,有个宝宝,然后,霸道的男主重新追逐带球的妈妈…… 这是最好的小白文,我一直想写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有爱的、傻乎乎的故事,所以,突然之间,不知道该给《如果云知道》打上句号“the end”,还是打一个小小的逗号——“to be continued”。 这些年在一群米饭、梧桐粉的围追堵截,追着讨要《梧桐那么伤2》的情况下,我一次一次信誓旦旦地扯着五花猫的大腿发誓:不会有《梧桐那么伤2》了!!!! 可是,这次,写《如果云知道》的时候,竟然上瘾了,舍不得完结,不想完结——就好像同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见面,怎么舍得短短相聚,就又分开了呢? 总觉得不够尽兴呀。 在写字的日子里,我纠结,我亲爱的紫木也跟着纠结。 每当拖稿的时候,我就假装失忆了,假装自己不认识她了……可是阿木,你得相信我,在拖稿的那些日子里,其实你一直活在我心中。 写稿写不出来,或者涂改、修订,一个字、一个词、一个表情的不妥,都会让我抓耳挠腮到觉得全世界都欠我200块! 但唯独你,是让我觉得亏欠你的。 亲爱的,编辑大人,辛苦了。 继续说回来。嗯。 我可能会写《梧桐那么伤2》,因为《如果云知道》让我写上瘾了。当然,得在我有时间的情况下——你们知道的,我身后一堆坑,足以埋了我全家。(亲爱的母亲大人,我不是诅咒你啊……) 紫木:雷公电母,劈死这个出尔反尔的家伙吧!!!! 后记写到这里,我还没跟紫木发短信,告诉她,我已经完稿了。 我也知道,大家看到《如果云知道》这个结尾,肯定想拿着菜刀来剁了我——因为,现实中的后续发展,有可能会像莫春的梦。 有可能不是。 有可能是n种情况。 …… 年轻的时候呢,希望一切都是残酷的美,不死不休。 而年纪大了后,宽容了,懂得了,便期待一切都是轻松快乐的,期待一个美满的句号。 我可能已经不能理解你们的心了,但我知道,等你们年长之后,终归会明白我此刻的心的。 一颗认为平淡是真的心。 乐小米 2012年6月29日夜于青岛</div>http://www.123xyq.com/read/3/3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