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药王》 第1章 崴了脚的美女 白云蓝天,烈日炎炎。 一列银白色动车快速行驶在铁轨上,穿过一片绿意盎然的平野,如同一条游弋在静海中的银色鳗鱼。 八月底的车票很紧俏,即便是二等座车厢,也是空无虚席。 隋戈同学,便是二等座车厢中的一员。家里那位老地主可真是吝啬,居然连张机票钱都舍不得,看来真是快赶上周扒皮了。 隋戈坐的位置刚好在中间,这本来是一个很不好的位置,既不能看窗外的风景,也不方便进出。但幸运的是,左右两位的位置坐的都是女人,被她们夹在中间,倒是有种左拥右抱、至尊享受的感觉了。 当然,左拥右抱只是一种幻想而已,真要是付诸行动,那铁定会被人家狂扇耳光的。隋戈虽然自认为皮相还不错,但他也很清楚,自己绝对没有帅到能够随意轻薄良家女子,而人家还会极力配合的至高境界。 隋戈的右手边,是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约莫三四十岁,穿着一身黑色套裙,黑色丝袜,再配上一双黑色皮绒长靴,俨然像是要去奔丧似的。 黑丝大姐倒是很健谈,笑着向隋戈问道:“小帅哥,瞧你这样子,是个学生吧?” “嗯。”隋戈点了点头,听见对方说自己帅,他心里还是有几分高兴的,“东大的新生,正要去学校报到呢。” “不错啊,东大可是全国重点大学呢,小帅哥有前途啊。”黑丝大姐打开了话匣子。 “我一个乡下学生,哪有什么前途,倒是大姐你,一看就是个成功女性呢。”隋戈笑了笑,拍马屁也要互动,才有意思嘛。 “嘻嘻~不过是开了几家时装店而已,哪算什么成功女性。”黑丝大姐嘴上谦虚,表情却多少有些得意,“小帅哥,你这身板不错啊,肤色也挺健康的,难道你经常去健身房?” “大姐说笑了,我一个农村娃,哪能去什么健身房,磨坊倒是常去。” “你还挺幽默呢……” “……” 隋戈嘴上应付着这位黑丝大姐,注意力却被左手边的女生给牢牢吸引住了。 没办法,男人都是视觉系动物,隋戈也不例外。何况,隋戈还是一个完全绝对小初男,对于美女的免疫力极低,尤其是绝色美女。 而左边的女生,当真称得上是绝色美女。她约莫二十一二岁,长发微卷,娇俏玲珑,举止优雅,她穿着一套米白色花边袖的丝质长裙,露出的手臂皮肤透着陶瓷般的光泽,好似凝脂雪膏一般柔滑。衣服的褶皱,更是勾勒出峰峦耸立的美景,将江南女子娉娉婷婷、水灵清秀的特质表露无遗。 这样精致的女生,在涌泉村那山坳坳里,可是打着灯笼也看不到呢。 不过,让隋戈印象最深刻的是这女生的眼睛,朦朦胧胧,好似蒙了一层水雾、烟雨一般,极有灵气。顾盼流转,宛如梨花带露,清新秀丽,又有几分娇弱,无限激发了隋戈同学的保护欲望,恨不能将其揽入怀中,全方位保护、呵护一番。 “这就是……御姐么?” 隋戈的心脏猛地抽了一下,脑子当中迅速涌现出完美御姐的特点:成熟、优雅、身材、冷静、智慧、气质…… 身边这位,不就是完美御姐的典型代表么? 大都市毕竟是大都市啊,听说除了御姐还有女王、制服、傲娇等特色美女,哪像隋戈以前呆的地方,除了村花就是柴禾妞,一身上下还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半点春光都不给露。如果真露了,你还不能白看,否则你就只能赶着牛羊上门提亲,要不然就等着她父亲、哥哥之类的男人上门将你乱棍打死。 遗憾的是,这位水灵御姐自从跟乘务员要了一杯果汁之后,几乎就没有再张过口了。大多的时候,她那朦胧的目光都停留在窗外,俨然在思索着什么,嘴角上还挂着一种不屑甚至有点厌恶的表情。 很显然,水灵御姐对隋戈的印象并不怎么好。这主要是因为隋戈同学看人家的眼光太直白了,完全不带任何的修饰和掩饰,好像他根本不知道啥叫含蓄,恨不得看穿人家的衣服似的。她甚至有些后悔,如果不是临时兴起去东江市,也许就不用搭乘火车来遭罪了,更不会遇到这种无聊的家伙,也不会被讨厌的目光骚扰了。 水灵御姐虽然不屑跟隋戈交谈,但一杯橙汁下肚之后,却是有些想要释放压力了,憋了一阵之后,她终于起身向隋戈说道:“这位同学,请你稍微让一下,我要出去。” 她的声音很清越,有种吴侬软语甜丝丝的味儿,落在耳朵里很舒服。 隋戈尽量缩了缩脚,但是座位间的间距实在太小了,所以双方的身体摩擦几乎是在所难免了。 随后,隋戈赶紧将目光转向黑丝大姐脸上,顿时就冰封三尺。 距离到达东江市火车站,还有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隋戈想了想,打算小睡一会儿,也免得继续去应付这位健谈的黑丝大姐。 刚闭上眼睛一会儿,忽地听见有人凄婉地惊呼了一声。 隋戈循声看去,只见那位水灵御姐跌坐在洗手间门口附近,满脸痛苦地捂住她的一只小脚丫。 很显然,洗手间外面的水渍,是酿成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 绑带式高跟凉鞋虽然时尚亮丽,但是崴起脚来也特狠,水灵御姐看样子是受伤不轻啊。 乘务员一边提醒其余乘客不用惊慌,说只是小事故云云,然后赶到了水灵御姐面前,询问她的伤势如何。水灵御姐这一次崴得实在厉害,一双小脚很快肿得跟包子似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楚楚可怜之极。乘务员也看出情况有些严重,连忙询问乘客之中是否有医生,请出来帮忙。 “咦,有发挥的机会呢。” 隋戈没心没肺地想道,觉得可能有机会零距离欣赏一下水灵御姐的美腿,正要挺身而出,英雄救美的时候,忽地听见后方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我是东江市三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这位小姐关节扭伤很严重,请你不要乱动。乘务小姐,请你马上去找一点冰块来做冷敷。” 只见一个西装革履、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站了出来,脱掉身上的西装,挽起了衣袖,绅士翩翩地来到了水灵御姐旁边。 乘务员也赶忙行动起来,去做冷敷需要的冰袋了。 看到英雄救美的机会竟然被人插队了,隋戈心头颇有些不爽啊,满腔的保护欲望都没处发泄呢。不过,人家已经插队,隋戈倒也不好意思跟人争功,只好看对方如何表演、卖弄。 乘务员很快将冰袋拿了过来,水灵御姐连忙用冰袋捂住受伤的关节处。 众人的满怀期待地望着青年医生,希望他能够为这位娇俏玲珑的美女解除痛苦。 但是,让大家失望的是,这位医生却没有采取别的措施,只是向水灵御姐说道:“小姐,你就这么用冰袋捂住,尽量不要活动,等火车到站之后,我帮你联系救护车,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什么嘛! 众人不禁傻眼了。看到这位青年医生又是脱衣,又是挽袖的,大家都以为他会妙手回春,为这位姑娘立即解除痛苦,谁知道他竟然就让人家这么躺在地上,而且还是躺在洗手间附近,成何体统! 青年医生被众人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没办法,火车上没有医疗器械也没有止痛的药物,这个……已经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合适的处理办法了。” 庸医!绝对是他妈的庸医!还他妈副主任医师,狗屁! 众人心想道,再看这位青年医生的眼色可就不那么崇拜了,甚至有些不屑。 “既然西医没办法,那就让我这个中医试试吧!” 隋戈见青年西医没能解决问题,终于找到了挺身而出的机会了。 第2章 狗眼看人低 “你……你是医生?” 青年医生瞅了瞅隋戈,眼神之中颇有些不屑,这小子居然敢质疑他的医术和判断,他自然有些不爽。再怎么说,他好歹也是医学院硕士生毕业,有专业执照的正牌医师。不过他这个医师今天也是有些窝囊,手里没有医疗器械也没有药物,的确没办法处理目前的状况。 其余的人,则是一脸疑惑地望着隋戈。 毕竟,隋戈看起来就是一个有点山野气息的学生小伙子而已,跟什么中医似乎完全不搭调啊。 “没错。”隋戈迎着众人的目光肯定地说道,“我是中医!我们一家人都是中医,中医世家!” 其实,老地主不过就是一个赤脚医生,甚至都没有正统地学过中医,跟中医世家八竿子都打不上,但是老地主自制的跌打损伤用的狗皮膏药和一个妇科用的万精方却是灵验无比。 这两个方子,都来自一本无名古书,因为灵效无比,老地主认为这两个方子都不是普通的药方,而是“仙方”,但究竟何为仙方,老地主却也道不明白。 正是因为隋戈对老地主制的狗皮膏药有绝对的信心,所以他才如此有底气。 “中医?”青年医生显然对中医不怎么感冒,不屑地哼了一声,“你行不行啊?” 水灵御姐也皱了皱眉头,因为先入为主的缘故,她对隋戈其实没什么好感的,所以连带着对隋戈的医术也没什么信心。 谁知道隋戈也不是好惹的,一瞪眼,冲着青年医生喝道:“中医博大精深,你这个井底之蛙懂个屁!既然你没办法,就滚一边凉快去,少在这里指手画脚、唧唧歪歪!” 一席话气得青年医生面红耳赤,被一个毛头小子如此喝斥,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好!那今天我这井底之蛙就开开眼界,看看你这中医世家的传人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你可小心点,别把这位小姐的腿给治瘸了!” 青年医生这话,讽刺和挑衅的味道就彰显无遗了。 两人之间,似乎已经弥漫出一股火药味了。 其余乘客见此情形,顿时来了劲,一个个跟吃了兴奋剂似的。 中医、西医现场pk、对掐啊,这种热闹场面可不多见啊,尤其是在乏味的火车旅途当中。所以,其余的乘客,恨不得火上再浇油,立即点燃战火。 “小帅哥,我支持你!用你的中医医术狠狠羞辱他!”黑丝大姐自然全力支持这位刚认识的小帅哥,因为她有些喜欢这位小帅哥身上的“野味”,还有那结实而充满青春活力的身板。就算是吃不到这个童子鸡,在心里面臆想一下也是好的。 “对!小伙子,别退缩!卯上去!”另外一个人起哄道。 “别磨嘴皮子了,赶紧开练啊!” “……” 车厢里面,一时间变得跟菜市场似的,慌得乘务员连忙提醒各位乘客保持安静。 水灵御姐听了青年医生的话,虽然有些不舒服,但是多少有些担心,毕竟隋戈这家伙“贼眉鼠眼”的,看起来不太可靠,而且她对中医也有些偏见,要是这腿真的被这小子治出了问题,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隋戈看出了水灵御姐在担心什么,说道:“你的关节皮下已经开始浸血,如果你听这个西医的建议,等到医院再治疗的话,恐怕没有十天半月是很难痊愈的,花一大笔医药费不说,还得活受罪。” 青年医生听出这是实话,但他哪会服输,忍不住又顶了一句,“那你治疗的话,几天能好呢?” “何须几天?半个小时足矣!”隋戈信心十足,往那青年西医投去一个鄙视的目光。在隋戈眼中,这厮根本就是跳梁小丑、土鸡瓦狗而已,分分钟就能让他闭嘴。 青年医生不屑地扬了扬嘴角,冷笑道:“行啊,我等你半个小时!” 说完之后,青年医生看了看他腕上刚买不久的象征成功人士的天梭手表。心想半个小时之后,他就可以肆意地羞辱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乡下小子了。 隋戈自然知道这青年医生是什么想法,但他不屑跟对方在嘴巴上较劲了,他从行李架上将背包取了出来,然后从里面翻出一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出来。 “狗皮膏药?” 青年医生还以为隋戈会拿出什么杀手锏出来,比如银针、秘制药丸之类,结果居然是摸出一张上不了台面的狗皮膏药,顿时哑然失笑,心想什么狗屁的中药世家,原来只是江湖郎中而已。 看到隋戈祭出狗皮膏药,青年医生心中大定,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忍不住又阴阳怪气地讥笑了一句,“你这膏药很贵吧,至少得两块钱一张吧?” 其余的人也是大跌眼镜,狗皮膏药这种东西,往往都被人视为招摇撞骗的东西。 但是,只有隋戈很清楚这狗皮膏药的药力是何等神效。老地主制的这些狗皮膏药,可是用红花、大黄、当归等十几种药材熬制成药膏,然后敷在纯色的土狗皮上制成的。其中,黑色的狗皮膏药专治跌打损伤,白色的狗皮膏药专攻风湿疼痛。 老地主的狗皮膏药,十里八乡,可说是无人不知呢。 水灵御姐看到隋戈摸出一张黑乎乎的东西,刚刚生出的一点好感立即消失了,她颤声说道:“你……你要把这个脏乎乎的膏药……贴在我脚上?不行,这东西好恶心——” 啪! 谁知道隋戈完全没有理会水灵御姐的感受,神速无比地撕开狗皮膏药上面的塑料纸,然后放在手掌中猛地快速搓揉了几下,化开药力,也不理会水灵御姐的反对,抓起她那只白嫩纤细的美腿,啪地一声就把膏药贴在了美女的足踝上。 没办法,隋戈干这种差事已经十多年了,不神速反而才奇怪了。贴了之后,隋戈才不禁开始后悔,刚才怎么不借机欣赏把玩一下这位水灵御姐的美腿呢?失算,失算了啊。 这就贴上了? 看到这张脏兮兮的丑陋的狗皮膏药贴在了脚上,水灵御姐觉得很是恶心,就好像是粘着一团狗屎似的。但是,反正贴都贴上了,这时候再撕下来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何况伸手去撕的话,搞不好还会弄脏她的手呢。 所以,水灵御姐虽然有些恼火隋戈的“强贴”,但终究还是忍住没有去扯那张狗皮膏药,只不过她看隋戈的目光,却多少带着一些怒火。 隋戈却浑然不觉美女的怒意,一本正经地说道:“病不忌医嘛,别看这张膏药很丑,但是管用啊。要不是看你年纪轻轻,模样也还乖巧,真要被某些庸医给耽误,留下后遗症什么的,你这辈子可就完了。谁愿意娶个瘸——嘿,总之,我这膏药贴上之后,保管你分分钟痊愈!” “痊愈个——” 水灵御姐又恨又怒,险些把脏话都喷了出来。但片刻之后,她忽地发现一阵清凉的感觉通过狗皮膏药渗透到脚上的皮肤下面,药力渗透之处,先前那种钻心的疼痛边开始明显减轻,然后逐渐地消失。另外,红肿的症状也开始如冰雪融化般逐渐消褪。 这张恶心、丑陋的狗皮膏药,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好像灵丹妙药一般。 原本打算看隋戈笑话的青年医生不禁傻眼了。他做梦都想不到,这小子的狗皮膏药竟然如此的灵验,简直比医院的特效药还要强十倍、百倍。 至少需要一周才能痊愈的严重关节扭伤,居然短短十几分钟就几乎痊愈了! 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事情!但却偏偏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 ps:小米新书上传,急需火力支援!求收藏!求鲜花! 第3章 狗皮膏药 青年医生吞了一口唾沫,一种挫败的感觉油然而生,心头不禁在想:“难道老子几年的西医理论学习,临床的经验,真的都他妈白费了吗?竟然连一个毛头小子都不如……” 随着伤势的减轻,水灵御姐也终于冷静了下来。 随后,她惊奇的发现,疼痛已经完全消失,稍微活动了一下关节,居然没有丝毫的不适。 她正要打算站起来,却听见隋戈凶巴巴地说道:“不想留下后遗症的话,就再等十分钟!” 水灵御姐被隋戈这么一凶,虽然有些不爽,但是却不敢拿自己的脚开玩笑,只能让那张恶心的狗皮膏药又在她的粉嫩玉足上又贴了十分钟左右。 终于,隋戈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揭掉这张狗皮膏药了。 水灵御姐如蒙大赦一般,赶紧用两根手指的指甲小心地揭开了狗皮膏药,生怕会碰到上面那些黑乎乎的像锅底灰的药膏似的,然后迅速地将狗皮膏药扔进了垃圾袋中封闭起来,麻利地站起身,钻进洗手间里面。瞧她这模样,哪像是刚被崴了脚的人。 乘务员和其余的乘客,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狗皮膏药,怎么就会如此灵验呢? 青年医生心知自己已经输了,正打算灰溜溜地回到座位上去,谁知道隋戈却没打算就此放过他,隋戈向他笑道:“这位医生,我这两块钱的狗皮膏药还管用吧?” “医生”两个字,本来是尊称,但此时却让青年医生觉得分外的刺耳。忽地,他脑子当中闪过了一个恶毒的念头,冷笑道:“谁知道你这狗皮膏药是用什么药材做的,搞不好会留下什么毒副作用呢。还有,狗皮膏药,用狗皮制的吧,说不定会传染狂犬病呢!江湖郎中,就是害人不浅啊!” 麻痹的!这厮的嘴巴很毒啊! 隋戈本以为对方会就此认输道歉,谁想到这青年医生居然唱了这么一出,鄙夷道:“我家的狗皮膏药,历经一千三百多年的传承,采用的狗皮都是经过药材高温蒸煮过的,自然不会带什么病毒。西药不是讲究临床试验吧,我家的这些狗皮膏药,医人无数,从未听说有人因此而得狂犬病的。远的不说,你去黄平县打听打听,十镇八乡的,有谁不知道‘隋膏药’这块金字招牌!就算是县长摔了腿,第一时间那都不是上医院,而是上门求药!另外,作为西医,你对狂犬病真的了解吗?狂犬病绝大多数是通过咬伤、伤口感染传播的,而这位小姐只是崴脚,皮肤又没有伤口,就算是有病毒,也不会被感染。否则的话,城里人养这么多的猫儿、狗儿,天天用手摸来摸去,那照你这么说,岂不是疯子满街跑了!庸医,真是害人呐!” 隋戈这番话说得斩钉截铁、气势十足,顿时就把青年医生给震住了。但隋戈没有就此罢手,继续穷追猛打地说道:“再看看你——连一个崴了脚的小伤都治不了,这是医术不精!有没有!怀疑诋毁中医,误导病人,险些延误了病人的治疗时机,更肆意夸大狂犬病危害,危言耸听,这是医德沦丧!有没有!明知有错,却是知错不改,执迷不悟,这是人品低贱啊!有没有!由此可见,你不仅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医生,更是连一个堂堂正正的人都算不上!为什么现在有人说医生是别着执照的流氓,说得就是你他妈这种人渣啊!” “你……你……” 青年医生气得七窍生烟,脸都成了猪肝色了,嘴角更是气得不住发抖,像是要被气得喷出几口鲜血似的。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不仅医术上不如这个黄毛小子,竟然连斗嘴都跟人家差十万八千里。 “你什么?嘴角抽这么厉害,你抽风了么?” 隋戈又摸出一张狗皮膏药,啪地一声就贴在了青年医生的嘴巴上,将其封了一个严实,“免费送你的!” 青年医生又羞又怒,差点就要冲上去跟隋戈肉搏一场了,但是看到隋戈那结实、野性的身板,却顿时又焉了下去。精神和名誉上已经被羞辱得体无完肤了,就不要再遭受肉体上的折磨了吧。青年医生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上,扯出一张报纸,将整个头埋了进去。 自取其辱! 隋戈不屑地冷哼了一声,然后脑中灵光一闪,摸出一张狗皮膏药,笑着脸向众人朗声介绍道:“各位都看到了,这就是我家祖传的狗皮膏药,经过了千百年的传承,独家秘制,灵验无比,专制跌打损伤、风湿疼痛,一贴见效,一贴就灵……” “小伙子,我有风湿的老毛病,能治不?”果然,有人开始寻医问药了。 隋戈暗道老人家你真上道,应道:“当然了,一贴就灵,三贴保管你痊愈!你老要买的话,给你打个折,九十九块一贴。你老别动,就坐在座位上,等会儿我给您送去,要是没效果的话,我不要您一分钱!免得某些人又说我招摇撞骗,两块钱的东西也敢卖九十九!” “呵呵~”老头子笑了起来,欢欢喜喜地拿到了一张狗皮膏药,在手里面搓揉了几下,然后贴在了小腿肚上面,片刻之后,他就直呼这狗皮膏药硬是灵! 卖药吆喝这种事情,隋戈从小就干上了,所以也算是轻车熟路。其实,隋戈家的狗皮膏药在乡下卖的时候价格波动就很大,老地主常说:“遇民卖民价,遇官则卖官价。遇人卖人价,遇鬼则卖鬼价。” 所以,他家狗皮膏药的价格,从九块九到九百九都卖过。 九十九的价格,不高不低,但不过几分钟时间,几十张狗皮膏药就售罄了,连旁边的黑丝大姐都赶着紧买了两贴。 当然,并非这些买药的人都有跌打损伤、风湿疼痛等毛病,而是亲眼见证到隋戈的狗皮膏药如此神效之后,潜意识的都认为这些狗皮膏药就是灵药、神药,既然有幸碰上了,那是一定要买上几张的。留着备用也好,赠送亲友也好,总之都不会错的。 几位其它车厢的乘客,居然也闻风而动,打算向隋戈购买几贴狗皮膏药,可惜这时候隋戈手中的膏药已经卖光,几位乘客感到极其遗憾,只好留下一个号码给隋戈,请隋戈有膏药的时候务必打给他。 这时候,买了膏药的人都主动将钱递到了他的手中。隋戈瞅了瞅,差不多有三四千的样子,这让他心头暗爽了一把。 水灵御姐费了好大劲才把小脚丫洗干净,又喷了点香水上去,因为她怎么都觉得狗皮膏药的臭味道还粘在上面,等她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却发现那可恶的小子竟然在座位上点着炒票,笑得嘴都合不上了,整个车厢中,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狗皮膏药味道。 更可恶的是,那小子见她走了过来,竟然向她伸出手说:“九十九块!” 第4章 发疯校区 新书发布,请求火力支援!求收藏+鲜花! ============== 隋戈英雄救美的戏虽然演得很成功,但事情却并没有朝着美人垂青、以身相许的理想方向发展。美女的姓名、电话等重要信息,隋戈是一样都没有弄到。看样子,隋戈同学要打破“绝对完全初男”的称号,还任重而道远呢。 通过这件事,隋戈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狗皮膏药疗伤虽然灵验,用来泡妞却不能加分。 下了火车之后,水灵御姐很快就消失在人流之中。隋戈遗憾地逗留了一阵之后,赶去学校报到了。 隋戈先坐了一个小时的公车,赶到了东江市汽车站,然后又坐了四十多分钟小巴车到达一个小镇,最后又坐了十分钟的三轮摩托车,这才到了目的地:东江大学发丰校区。 东大虽然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是专业配制方面却是冰火两重天。好的专业,全都安置在东大本部校区,就坐落在东江市市区,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学校里面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湖泊小岛,应有尽有,绝对是求学上进、恋爱耍子的绝佳之所。 而差的专业院系,诸如农学院、机械化工学院、中医学院,人文数学学院之类的就安置在发丰校区。发丰校区,因为坐落在距离市区二十公里之外的发丰小镇而得名。不过,在东大的学生当中,他们戏谑地称其为“发疯校区”,据说在这里呆久了,很可能会逼得人发疯的。 进入发疯校区之后,隋戈不禁大失所望。 这个破落校区里面,居然没有短裙飞扬、雌性荷尔蒙洋溢的网球场,也没有可以欣赏“横看成岭侧成峰,大小软硬各不同”的美景的游泳池。连美女集中的两大圣地都没有,泡妞前景自然暗淡无光了,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会发疯了,想必都是给憋的吧。 另外,教学楼、宿舍,都极其陈旧,没有一点浪漫活力和人文气息。 进校几天之后,隋戈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个发疯校区其实是一个劳改农场改建成的。隋戈这才明白,为何学校的围墙竟然如此高大坚固。 隋戈所在的寝室,门牌号是403,即是四楼三号。除了隋戈之外,还有三位成员。 其中一个带着深度近视眼镜,有些书生气的家伙,叫做江涛,东江市本地人。另外一个,脸色苍白、瘦弱单薄、穿着质朴的人,叫做柳小童,跟隋戈一样来自农村,但家境贫困。还有一人,叫做高峰,是个标准的“魔兽哥”,视电脑为女人,但却不像一般游戏玩家般长得骨瘦嶙峋反,反而是膘肥体壮,是寝室最壮实的一员。 这会儿,正值中午。江涛刚在阳台上用手机跟人通完电话,隋戈依稀听见他在说什么“转专业”的事情。从江涛的表情来看,转专业的事情可能已经黄了。 “咋了?”躺在床上手中拿着一本《植物学》的隋戈向江涛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黄了。”江涛很恼火地说道,“我爸说今年想转专业的人太多了,他托的人不给力。妈的,白费了好几千块钱呢。” 高峰一边抽着烟,一边拼命点着鼠标,没心没肺地说道:“早就跟你说了,转什么专业啊,哪个专业都一样,每天还不都是打魔兽泡妞,泡妞打魔兽。” 柳小童只是长叹了一声,就继续去背诵英语单词去了,因为他连自己都无法安慰,自然也就无法安慰江涛了。自从得知草业科学专业的就业率十分低下的时候,背负着家庭乃至整个家族期望的他,立即就哭了,并且当即就要回去复读。但后来由于学校不退还学费和住宿费,可怜的柳小童,只得留了下来,并且开始为考研和留校做准备。但因为受此打击,本来就腼腆的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 江涛气闷了一阵,然后忽地有些好奇地向隋戈问道:“隋戈,你的第一志愿究竟填的什么专业啊?” “就是这个专业。”隋戈说道。 “这个专业——草业科学?”江涛跟盯着怪物一样看着隋戈,连高峰和柳小童也好奇起来。 他们三个人,全都是专业调配过来的,听说今年草业科学专业根本就没有招满员呢,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是被调配到这个专业的。自愿申报这个专业的,他们还是头一次听到呢。 “我擦!你们这是什么眼光?”隋戈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报考这个专业,那是因为我坚信这个专业是整个东大最有前途的专业!” “切!”江涛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隋戈同学,你午觉还没睡醒吧?谁不知道,草业科学专业就是东大最烂的专业,你居然还说什么前途,真是没得救了。我可提醒你一句,以后去追女生,千万不能说你是草业科学专业的,否则人家肯定不会搭理你。” 隋戈没有跟江涛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争论,他填报这个专业的确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虽然隋戈是农村学生,但是中学的时候老地主就给他配了台电脑,通过网络,隋戈的见识也不比城里学生少。草业科学专业,的确是东大就业最差的专业,但是隋戈填报这个专业,可不是冲着就业、工作而来的。 如果单单是为了工作、赚钱的话,隋戈大可不必来读大学的。别的不说,单单就是老地主留下的狗皮膏药方子,就足够让隋戈这辈子吃喝不愁了。 但是,吃喝不愁并不是隋戈的人生目标,他心头一直都惦记着一件事,就是治好老地主的瘸腿。 这也是隋戈觉得唯一可以回报给老地主的。 隋戈并不是老地主的亲孙子,三岁的时候,老地主在镇上赶集的时候捡到了他,那时候隋戈只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衣衫褴褛、光着脚丫子,已经饿得快走不动路了。老地主无儿无女,所以一直把隋戈当做亲孙子来养活,别看老地主有的时候很吝啬,但是对隋戈却是好得没话说。 正因为如此,自从懂事以来,隋戈最想干的事情并不是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要治好老地主的瘸腿。只是,老地主的右腿是天生的残疾,生下来的时候右腿骨头就是软的,根本无法承重,只能靠着拐杖支撑。那时候,正值社会动荡的年代,所以小时候老地主就被父母抛弃,沦为乞丐。后来,赶上“破四旧”的时候,老地主走了点狗屎运,弄到了两个药方,其中一个就是狗皮膏药,就靠着这两个“仙方”,老地主成了十里八乡最有名的赤脚医生,也成了涌泉村的“首富”。 但是,瘸腿一直都是老地主的心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地主才坚持没有结婚,据他说不想生出一个残废后代,耽误了人家姑娘的人生。 老地主的心病,也是隋戈的心病。但是,隋戈却没有选择报考医学院,而是报考了草业科学专业,因为他很清楚以现在的医术,根本不可能治愈老地主的瘸腿。所以,要治好老地主的腿,只能够另辟蹊径,甚至寄希望于奇迹的发生。 “酒字水在前,药字草当头。” 这句话,老地主时常挂在嘴边,他认为“草”是解开其它“仙方”的关键。 也正是因为如此,隋戈才选择了草业科学这个专业,因为他要培植出能够配成“仙药”、治愈老地主瘸腿的“仙草”。 “隋戈,你想什么,发春呢?赶紧上课去吧!” 江涛一句话,将隋戈从沉思中拉了出来。 隋戈回过神,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 在隋戈看来,也许草业科学的专业知识,能够让他增长见识、开拓视野,找到解开心头疑惑的钥匙。 第5章 秘密 没过几天,隋戈便开始失望了。 农学院的教授们虽然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图书馆的专业藏书也称得上是海量,但是却没有一个人、一本书能够解开他心中的疑惑。 甚至,连一点头绪和线索都没有。 另外,乙女、御姐、女王等特色美女也一个没碰上,都说东大美女如云,难道是浮云? 莫非,来大学寻找答案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隋戈的信心不禁动摇了。 这些天,隋戈想方设法地向一些教授请教了一些问题,但是他所说的那些“仙草”的名称,居然连教授们都没有听过,图书馆里面也没有任何的书籍提到过。 隋戈的心情越发郁闷起来。 寝室里面另外三个家伙,还以为隋戈终于开窍了,明白了草业科学专业的垃圾,所以才感到如此沮丧。于是,他们还不时劝慰隋戈几句,颇有些同病相怜的味道,却哪里知道隋戈郁闷的东西跟他们截然不同。 下午,有两节外语课,隋戈很干脆地继续翘课了。 他对学习并无反感,但外语课却是例外,原因也很简单:不喜欢。 但奇怪的是,经常翘课玩游戏的高峰,居然去听外语课了。 寝室里面,就剩隋戈一个人了。 上了一会儿网之后,隋戈越发觉得有些烦闷。于是,他挎上一个背包,在学校小超市里面买了几罐啤酒,一个人去了学校后面的栖霞山。 栖霞山就坐落在校区后门附近,只有海拔两百来米的高度,但却可以俯瞰整个校区。在东大学生当中,它还有两个俗名。早上的时候叫“疯子岭”,因为每天清早,都能够听见无数的外语狂人在高声诵读疯狂英、德、日、法等多种语言,“abcd”“咿咿呀呀”满天飞,甚至将山上成千上万的鸟叫声都给盖了下去;在傍晚的时候,许多人叫它为“情人坡”,因为这时候会有许多情人相约在山坡上看晚霞。当然,这座小山,也是发疯校区唯一有点浪漫氛围的地方了。 隋戈独自上了栖霞山,却不是为了感受浪漫氛围,而是为了排解郁闷。 大学生活刚开始,隋戈还有很多的时间,但是老地主的人生已经走了大半,一天一天地开始衰老。如果再过十年二十年,即便是能够治好老地主的腿,恐怕他也走不动路了。所以,隋戈难免不心急。 原本以为进了大学,接触到一些专家、教授,多多少少能够找点线索,但事实却让隋戈很受伤,至今为止,他连一点曙光都没有看到。 也许,上大学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想到这些,隋戈狠狠地灌了一口啤酒下去。 虽然现在是九月,山顶上的阳光却还很毒辣,隋戈靠坐在一株大树下面,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从背包里面取出一个长方形的铁皮盒子,盒子上面还有一个小铜锁。隋戈打开铜锁,从铁盒子里面取出了一本古老的书籍,古书很破旧,封皮很厚实,但上面没有名字。翻开之后,里面的书页已经发黄还有少许的破损,一看就知道是年深日久的东西了。 这本无名古书,就是老地主最大的秘密,也是他成为涌泉村首富的依仗。古书虽然没有名字,但是书里面却记载了上千个“仙方”。老地主的狗皮膏药和那个妇科万精方,就是从这本书上得来的,这也是老地主最得意、最灵验的方子。 至于古书上的其它药方,说起来真是诡异之极,虽然有方子,却根本无法用来治病救人。至于原因,却是因为那些药方当中的许多“药草”,在中药铺根本就买不到,甚至连许多老中医都没听过。更有甚者,认为那些所谓的“药草”根本就不是药,所谓的药方也是胡编乱造的。 胡编乱造的吗? 显然不是。 隋戈跟着老地主这么多年,亲眼见证了狗皮膏药的神效,那是任何一种跌打药、跌打酒都是望尘莫及的,连那些进口西药、米国制造也远有不及。如果古书上的药方是假的,狗皮膏药显然也不可能如此灵验了。 但是,其余的药方,为何却配不齐所需的药草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隋戈很久,同样也困扰着老地主。老地主通过了数十年的探索之后,他终于彻底的放弃,然后唯心地认为这本古书是天上的仙书,上面的方子也是仙方。当年破四旧那会儿,老天垂怜他,让他在一个道观的废墟里面捡到了这本书。但是,仙方毕竟是仙方,所以方子里面的药草也不是普通的药草,而是天上的“仙草”,既然是仙草,俗世当中自然就找不到了。他说,真要是能够找到那些仙草,他这条瘸腿那也能治了。 老地主“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就再也不琢磨这本古书了,反正仅有的两个能用的药方已经让他受用无穷了,他也就只能知足常乐、乐天知命了。所以,三四年前,老地主干脆把古书传给了隋戈,但却叮嘱隋戈不要轻易示人,免得泄露了上面的“仙方”,会遭天谴的。 隋戈得到这本古书之后,也拼命研究了一阵,然后他得出了跟老地主相近的答案,问题主要还是在那些古怪的“药草”上面。但隋戈并不认为那些是“仙草”,是这个世界中不存在的东西。隋戈认为,那些“药草”应该是很稀少的珍稀植物,只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所以许多中医不认识也正常。于是,隋戈进了大学,并且选择了草业科学专业,就是希望能够搞清楚这些所谓的“仙草”究竟是什么东西。 可惜的是,大学虽然号称是知识殿堂、文化的堡垒,却无法解开隋戈心头的疑惑。 烦闷之中,隋戈又打开了一罐啤酒。 咕嘟咕嘟~ 隋戈将手中的啤酒狠狠地往肚子里面灌下去。 不知道是喝得太猛,还是身心太过疲惫、烦闷,迷迷糊糊地,隋戈竟然睡着了。 嗒嗒!嗒嗒! 雨滴打在树叶的声音越来越密。 几滴冰凉的雨水溅落在隋戈脸上,一阵冷风袭来,让他打了一个冷颤,酒意、睡意顷刻间消失无踪,他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天空中乌云密布,风雨大作。 “我还是初男呢,可不想被雷劈死!” 隋戈意识到处境危险,赶紧从地上做起来,准备迅速逃离这里。当然,那本古书自然不能落下,隋戈伸手去抓,准备将它放入铁盒中,但没想到这一下竟然抓了个空。 呜~ 原来一阵狂风袭来,竟然把那本古书给吹走了,不住地在地上翻滚,往山下吹去。 更让隋戈心疼的是,几张书页竟然被挂破了,一部分纸屑被卷上了半空中。 隋戈连背包都不要了,拼命地往那本古书追了过去。 但这场风就好像是故意来撩拨隋戈似的,那本古书被风卷着,竟然飞离了地面,看起来像是要被卷上天空中去似的。 这古书在隋戈心头可是宝贝疙瘩啊,哪能让它被风卷走,他猛地窜了出去,然后用尽全身力气跃了起来,双手高高地伸出去,总算将古书抓在了手中,然后落在了地上。 哎呀! 还未来得及庆幸,隋戈落地的时候被草藤一绊,顿时身体失去了平衡,整个人如同葫芦瓜一样向山下滚落而去。 几个翻滚,就摔得隋戈眼冒金星,慌乱当中他伸手一阵乱抓,双手也不知道扯掉了多少野草,但是却仍然不能稳住身形,反而还有加速的趋势。 终于,隋戈单手抓住了一根枯藤,勉强稳住了身形,但此时的情形更不容乐观,因为他竟然悬挂在了一个五米多高的土坎上面,而下方赫然是一个直径约十米的圆形水潭。 水潭旁边,立着一个“小心落水”的警示牌。 千万别掉下去啊! 隋戈在心头暗暗祈祷,用力拉着枯藤,希望能够爬上去。 但隋戈今天真是拜堂听见乌鸦叫——倒霉到家,手上刚一用劲,就听见枯藤一声“喀嚓”——断了。 第6章 否极泰来 噗通! 连咒骂都来不及,可怜的隋戈直接落入了水潭中间。 冰冷的山泉水立即从口鼻灌入,险些将隋戈给呛住。 更要命的是,这山泉水寒冷刺骨,简直就如同冰水一样,泡在里面,连骨头都要冻僵一样。 幸好隋戈在暑假的时候学会了“狗刨”,赶忙第一时间屏住了呼吸。 潭水不是很深,大概有两三米深,隋戈在水里面扑腾了一阵,总算是安然到达岸边。 风雨更大了。 但隋戈现在已经是落汤鸡一个,倒也懒得再找地方避雨了。 噗~! 隋戈从嘴巴里面吐出两口水来,目光落在水花四溅的潭水水面上,颇有些恼火。 那本古书,此时正漂浮在水面上,遭遇着潭水和雨水的双重折磨,看来已经是凶多吉少。想不到,隋戈拼命地想要挽救它,却终于还是难逃风雨的蹂躏。 隋戈忍不住叹息了一声,拣了一根树枝,将这古书轻轻地拨了过来,然后从水里面捞了出来。 这本古书本来救有些破旧,之前先是被大风给摧残一番,现在又被雨水、泉水给泡了,可以说已经是面目全非、破烂不堪了,用手轻轻一提,居然就全散了。 隋戈郁闷得无语了,瞧这书的状态,拿去晒干也没什么意思了。 劫数啊,都他妈是劫数! 隋戈望着在雨水中逐渐解体、融化的书页,觉得只能用劫数来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了。看到这古书在面前分崩瓦解,隋戈本以为自己会捶胸长叹,但他却出奇地平静,仿佛这一切都是定数一样。 这时候,隋戈只是有些后悔,以前怎么没想到手抄一份留在家里呢,但旋即他又很快释然,也许天意就是如此,正如老地主所说,人应该知足,有两个药方能用,那就是上天的恩赐了。至于其它的药方,也许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吧。 隋戈一心想着靠古书上的药方去治好老地主的瘸腿,谁曾想到,现在却连古书都毁了,这不是劫数还能是什么呢。 大雨倾盆,天空中不时有电光闪烁。 雨水和泥浆的冲刷下,这本古书瓦解得越来越快了。 许久,隋戈长叹了一声,打算离开这里,将这该死的古书和狗屁仙草统统忘掉。但是,就在隋戈起身的刹那,天空之中闪过一道明亮的电光,那古书残缺的封皮之中似乎有几丝光芒一闪而逝。 隋戈眼睛忽地一亮,希望死灰复燃,他满怀激动地将那厚实的封皮撕扯开。 一个小巴掌大的方形薄玉简呈现在隋戈的面前。 玉简上面,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符箓文字,恍若天书一般。 隋戈将玉简捏在手掌中,又是惊喜又是疑惑。 惊喜的是,误打误撞地竟然发现了古书当中隐藏的秘密,疑惑的却是这个玉简上的符箓文字实在是太玄乎,一时间根本就弄不明白。 无论如何,这总是好事情,隋戈正打算将其揣入腰包,忽地一道奇怪的热流从玉简上传了出来,瞬间遍布全身,让他有种被雷电击中的感觉。 隋戈的脑子当中,忽然间闪现出几个气势恢宏的金色大字: 神农仙草诀! 什么东东? 轰隆! 脑袋当中如同响起了一记炸雷,隋戈被震得昏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风停雨歇,山林中的空气异常清新。 但这时候,落霞山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疯子岭”了。 从山脚到山顶,至少有上千个“外语疯子”在四处徘徊,口中吟唱着如同魔咒一般的各国单词,像是置身于外语精神病院一样。 都是他妈的英语四六级给害的。 隋戈头疼欲裂,只想赶紧从这里逃离。 一起身,却发现自己全身酸痛无力,脑袋也是昏昏沉沉。 想起昨天落水,竟然这么穿着湿衣服在水潭边昏睡了这么久,隋戈猜测自己八成是感冒了。 一摸额头,果然有些发烫,喉咙似乎也很不舒服,像是发炎了。 不过,感冒死不了人,隋戈首先想到的却是昨晚捡到的那块“玉简”,寻思着那玩意儿究竟是什么宝贝,会藏在古书的封皮里面,如果不是古书被风雨给毁了,恐怕隋戈做梦都想不到里面竟然藏了这么个东西。 怎么回事? 那块玉石竟然不见了,隋戈明明清楚地记得,他将那块玉石拽在手中的啊。他在四周仔细寻觅了一番,却依然不见玉石的踪影。 “难道是我做的梦不成?” 隋戈心下疑惑,又有些慌乱,玉简没有寻到,目光却被身旁的一株茎叶已经发黄的小草给吸引住了,他喃喃自语道:“这不是柴胡吗,还是南柴胡呢……” 话一出口,隋戈立即觉得奇怪:作为冒牌中医世家传人,虽然他听过柴胡之名,但绝对不认识这种药草啊,更不可能分辨出南北柴胡的区别。 脑子这么一转,隋戈顿时发现,自己脑子当中好像多出了很多奇怪的东西,比如许多稀奇古怪的植物、药方,还有一套叫做“神农仙草诀”的典籍,创造这套典籍的人名字也很古怪,叫做“仙园真人”。 “神农仙草诀……这不是我昨晚脑子当中出现的金字吗?”隋戈心头越发奇怪。难道,这些东西都跟那玉简有关?可惜,那块玉简却不见了,不然兴许能够发现什么线索。 “柴胡味苦,专主邪热,和山阴之泉服用,寒热立解。”这时候,隋戈的脑子更加灵光,涌现出更多关于柴胡的信息。 “山北水南为阴,这水潭里面的泉水,不就是山阴之泉吗?”隋戈隐约感觉到,似乎这么一株小小的柴胡,就能够治愈自己现在的感冒发烧。 只是,这什么仙园真人竟然认为柴胡需要相应的泉水来配合治病,却好像跟普通中医见解不同呢。 “管它的,试试再说!” 隋戈心想道,反正吃掉一株柴胡,料想也死不了的。 只要试一下,就可以检验出这仙园真人和神农仙草诀究竟是否真的有用。 想了想,隋戈将这株柴胡从泥土里面拔了出来,去掉了枯黄的叶子,在潭水里面洗干净,然后就这么和着泉水,将其根部嚼碎吞服了下去。 如此的吃法,味道当然不怎么样,但隋戈还是皱着眉头全吃了下去。 满嘴不散的苦味,让隋戈不禁有些后悔了。 但很快,后悔就被惊喜和激动给替代了。 隋戈赫然发现,自己的感冒症状正在快速消退,整个人明显感觉好多了。 一般来说,中药的效果总比西药来得慢,但隋戈此时的感觉,却是药到病除,神速无比。而且,这药还是他自己亲手“研制”的,难怪隋戈不仅高兴,而且激动万分。 又过了片刻,所有的感冒症状,全部都消失了。 至此,隋戈开始相信,自己脑子当中多出来的这什么神农仙草诀,绝对不是胡编乱造的。柴胡加上山阴之泉,其疗效当真是神! 否极泰来啊! 神农仙草诀……仙草诀,仙草!难道就是老地主念叨的那些古怪药方里面的“仙草”? “终于明白了!我他妈真是天才啊,哈哈~” 隋戈禁不住得意地大笑了两声,之前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 ============== 新书上传,鲜花!收藏!有木有??? 第7章 神农仙草诀 飞奔回寝室之后,隋戈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开始琢磨起脑子当中多出来的这套神农仙草诀。 静心凝神之后,隋戈终于在脑子当中“看”到了这本诡异而神奇的典籍。 “剑道、武道、丹道、禅道……大道三千,终归于仙道。老夫另辟蹊径,入草木而得道,渡劫将至,举霞飞升指日可待,唯一之憾事乃一生所学无所寄托,恐此精妙道法就此失传,遂著此典籍,封于鸿蒙石内,留待有缘人……” 囫囵吞枣地“浏览”一遍之后,隋戈发现这门神农仙草诀竟然是一门博大精深道门典籍,而并非单纯介绍“仙草”的。之前被毁掉的那本古书,其实只是这神农仙草诀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并且,撰写典籍的仙园真人,语气颇有些自负,似乎里面的东西很牛逼似的。但仔细想想,人家都是要举霞飞升的牛人了,自负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神农仙草诀中,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灵草种植、灵药配制的东东,另外一部分,却是修行的功法,似乎两者相辅相成。 不过,听仙园真人的语气,灵草、灵药才是他生平最得意的东西。 仙园真人将天下草木按照蕴含的元气高低分为五类,依次为药草、灵草、妖草、仙草、天草。 而以这五类草木配置成的药,也分为凡药、灵药、魔药、仙药、天药五类。 凡药,仅仅能治病、养生;灵药,却能够改善经脉、增加寿元、辅助修行等;魔药,霸道无比,能够让人化身为妖魔;仙药,能够逆转生死,还能够让修道之人提升境界;天药,能够逆天改命,超脱轮回。 典籍当中的诸多灵草,千奇百怪,闻所未闻。以隋戈的见识,自然无法判定其真假。 但是,之前的那株柴胡草,以及老地主鼓捣出来的狗皮膏药,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啻于一颗定心丸。 在隋戈看来,如果能将神农仙草诀上的各种灵药鼓捣出来,不仅能够治愈老地主的瘸腿,而且还能够凭借其大大发财一翻。老地主就靠两个低等药方,都能成为涌泉村方圆数十里的首富,那么隋戈觉得自己靠着神农仙草诀上的灵药配方,成为亿万富翁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想想看,如今的社会,医学虽然日渐发达,但是病毒肆虐、污染严重高,再加上什么毒油条、毒奶粉、假疫苗之类的人祸,导致怪病丛生,甚至出现大规模的瘟疫。虽然各种制药厂林立,但是依旧有许多的疾病无法治愈。 但是,凡药解决不了的病症,灵药、仙药一定能够解决吧。 如果能够配制出神农仙草诀上记载的那些灵药,何愁财源不滚滚而来呢。 而他,掌控灵药,医、道双修,财源滚滚,纵意花丛,那是何等惬意。 想到这些,隋戈心头那个激动啊。 激动狂喜一翻之后,隋戈逐渐冷静下来。 神农仙草诀上面的东西虽然牛逼,但是巧妇难为无米催,隋戈手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灵草,自然也不可能配制出什么灵药来,更谈不上利用灵药来行医赚钱了。 不过,脑子当中多出这么一部典籍来,等于隋戈无形中多了许多知识。 眼下没有灵草,自然也就不能配制灵药,那么当务之急就是一边寻找灵草的线索,一边开始修行,改善体质、提升武力。随后,他用神农仙草诀中的医术给自己诊断了一下,虽然没有什么大病,但是体内也淤积了不少杂质和毒素,看来迟早都要出问题的。 正所谓不知者无惧。脑子当中没有这神农仙草诀的时候,隋戈倒是不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当他用神农仙草诀诊断出有许多杂质、毒素淤积体内的时候,就开始莫名地担心起来了,觉得这些毒素就是身体当中的一颗定时炸弹,必须得尽早排除。 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人食五谷杂粮而生百病”。 即是说,是人都会生病。生病的原因,是因为五谷杂粮、肉类等食物当中,都会有后天杂质、毒素存在,人吃进肚子之后,这些杂质、毒素自然也就沉淀在身体当中,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便会转为病症。 对于神农仙草诀中的观点,隋戈认为很有道理。曾经,报纸、电视当中报道的那些长寿村,往往都是山明水秀、与世隔绝的村子,而那些癌症村、怪病村,多数都分布在工业污染严重的地方。食物、水源被污染,人自然而然就会得各种怪病。 但是要完全祛除身体当中的杂质和毒素,凡药几乎是没用的,只有通过灵药或者修行。 灵草、灵药虽然现在都没有,所以他只能暂时将注意力放在修行上面。另外,隋戈虽然不是一个迷恋武力的暴力男,但是如果武力值不够的话,英雄救美、除暴安良这种事情就没法去做了。所以,修行这种事情,他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何况,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可是头等大事。 神农仙草诀中,修行的第一阶段称之为淬体。淬体,就是淬炼身体。寻常人身体羸弱,且身体中沉淀了许多的后天污秽和杂质,只有将身体淬炼好了,去芜存精,修行起来才能够事半而功倍。 “那就准备淬体吧。”隋戈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连忙“查看”神农仙草诀中的修行法门。 神农仙草诀将修道划分为十二个境界,分别是淬体期、练气期、先天期、筑基期、结丹期、元婴期、化神期、炼虚期、合体期、大乘期、渡劫期、真仙。 修炼的方法,并非隋戈以前从电视、小说中看到的那样,直接打禅入定,呼吸吐纳、吸收天地之灵气就可以修行,也不是靠炼制什么逆天的仙丹来提升境界,而是倚靠草木修行。 按照仙园真人的说法,世间万物,惟独草木可以本能地吸收日月精华、甘露雨雾和天地灵气,这种本能,甚至比修道界一些人所创立的顶级先天功法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神农仙草诀则可以将草木的这种本能转嫁于修行者身上,偷天换日,入草木而得道,修得种种神通…… 妙啊! 隋戈沉浸在神农仙草诀的玄妙之中,浑然忘记了时间。 寝室里面其他三个人,这时候正在忙碌着洗漱、收拾,准备赶去上课。 “隋戈,你昨晚跑哪里去了——快上课了,赶紧走吧。” 寝室里面的其他三个人已经陆续起床,江涛正提醒隋戈去上课呢。 上课? 隋戈此时正沉浸在神农仙草诀的神妙当中,幻想着武力、灵药来到的种种好处,哪有心思去上什么课,随口说道:“你们先去吧。” “我靠,美女老师的课你都不去,你疯了么?”高峰一边忙着穿衣服,一边向隋戈说道。 隋戈不为所动,等另外三人离开寝室之后,他又沉思了好一阵,这才离开了寝室,为开始他的修行大业做准备。 第8章 淬体 欲练气,先淬体。 淬体虽然是修行的第一步,但要迈过这一步,却也并非容易之事。 世俗的许多武者,就是利用各种药材再辅以武技来淬炼身体。例如少林、武当之类,不仅武功名扬天下,各种药膏、药丸、跌打酒也是闻名遐迩的。 练武不炼药,迟早要蹉跎。中医不炼气,那就是个屁。 练武之人,一旦被人打伤,没有药物医治,轻则落个残疾、重则一命呜呼,岂不是悲哀。同样,但凡中医名家,谁都有养神练气的本领,否则推拿、针灸、火罐这些技术活,便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这也是为何如今中医多江湖郎中、赤脚医生的缘故。 不过,习武之人要练到头开砖石、喉顶长矛、铜皮铁骨、刀斧难伤的淬体大成地步,却往往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这也不难理解,如果习武太容易的话,铁布衫、金钟罩强者那不是满地跑了。 而神农仙草诀的淬体办法,却是奇诡无比,匪夷所思,而且还是一门速成的法门。 这种淬体方法叫做“偷天换日术”。乃是借一株野草修行淬体,至多一两个月时间,就可有抵别人十年甚至数十年寒暑之功。 尽管有些将信将疑,但想到至多不过浪费一两个月时间,而且暂时又没有别的办法,隋戈当即释然,开始为之做准备。 出了学校之后,隋戈先去花鸟市场上买了一个五边形的陶瓷小花盆,花掉了二十块钱。 随后,隋戈去了古玩玉器市场,准备去买几块玉石。 玉石,被修道者称之为灵石,本身带有一定量的天地灵气,这也是前期修行神农仙草诀的必需之物。 只是,隋戈显然低估了“灵石”的价格—— “喔唷,四百块……你是打算买玉还是买石头哦。”玉器店的老板娘语气不善,“小哥,你知道猪肉现在都十几块一斤了吧。” 进入玉器店,隋戈就被老板娘给鄙视了。但这四百元,这可是他半个月的生活费了啊。 最后,隋戈不得不一咬牙,将半年的生活费全都取了出来,整整五千块啊。 拿到钱之后,隋戈在玉器店砍了一番价,总算勉强买下五块没有经过雕琢的蓝田玉。 从玉器店出来,隋戈当真是心如刀割。如果这什么偷天换日术不管用的话,隋戈恐怕非得一头撞死在墙上不可。 带着花盆和玉石回到学校,隋戈又在路旁的绿化带中挖了一株还未开花的狗尾巴草,一起带回寝室。 神农仙草诀的淬体之术,需要借助一株生命力、繁殖力都极强的野草。隋戈寻思了一下,觉得狗尾巴草挺合适的,在每月几次的除草剂荼毒之下,都还生存得如此之好,那生命力必然是顽强之极了,于是就顺便挖了一株回来。 到了寝室之后,隋戈将寝室门反锁,免得被人打扰。 随后,他将五块玉石分别放在五边形花盆的五个顶角处,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方法布置了一个简易阵法,然后倒入泥沙,并且将狗尾巴草栽种进去。 这花盆中的泥沙,却也是很有讲究的,是隋戈从栖霞山上找来的一种略带腥味的红色土壤。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这种土壤称之为“阴月壤”,能够吸月华、通地气。 栽种完毕之后,隋戈捧着花盆来到了阳台上,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才将花盆放到了阳台扶手的拐角处,自言自语道:“嗯,这里应该就是正东朝向了吧。” 最后,隋戈一狠心,用小刀片划破手指,滴了几滴鲜血在狗尾巴草的叶片上。 诡异莫名的事情发生了—— 片刻之后,花盆上方三四十厘米处,竟然凭空出现了一小团白色的棉花状云团,那小云团当中,竟然有蒙蒙细雨飘然而下,将整株狗尾巴草都笼罩在这场小小的云雨当中。 云雨! 这是玉石中的灵气聚成的云雨! 隋戈心头狂喜,甚至有种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 因为在这一刻,隋戈终于完全确信自己的钱没有白花,这部《神农仙草诀》绝对是货真价实的! 这场突如其来的云雨只持续了五秒钟时间就消失了。 在云雨的洗涤之下,隋戈先前滴在狗尾巴草上的鲜血,很快融入到了狗尾巴草的茎叶当中。 刚刚栽种下去的狗尾巴草,立即焕发出一种蓬勃生机,并且隐约之间跟隋戈的精神有了某种神秘而难以言喻的联系。 激动啊! 望着花盆中的狗尾草,隋戈当真是心潮澎湃。 ※※※ 早上六点三十分。 夜色尚浓,万籁寂静。 寝室另外三个室友都还在酣睡的时候,隋戈已经悄然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蹑手蹑脚、悄无声息地来到了阳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昨天栽下的那一株狗尾巴草。 经过了灵气形成的云雨洗涤、滋润之后,这一株狗尾巴草当真是生机勃勃,长势喜人。尤其是那细长的叶片,翠绿得如同翡翠一般。别的暂且不论,这神农仙草诀用来养草,当真是有神效。 十几分钟过后,第一缕阳光在东方天际乍现。 此时,几丝白色丝线一般的烟雾从狗尾巴草的叶片上缓缓升起,然后萦绕在花盆上空。 这是狗尾巴草在本能地呼吸吐纳天地灵气! 按照仙园真人的说法,天地间的一草一木其实都会呼吸吐纳,只是它们的呼吸非常悠长,而且无声无息,所以才被许多人所忽略。 而此时,花盆中的这株狗尾巴草,正好在第一缕晨光中吐出它所吸纳的几丝元气。 这几丝元气,就是昨天狗尾巴草吸纳的灵气云雨所转化的。 灵气被吸收转化,就被称为元气。 转化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修炼。 草木吸收天地灵气的修炼,是一种本能,但是这种本能有强有弱。比如人参、灵芝、何首乌之类,修炼的能力就远比普通的草木强大,甚至能够开启灵智,成妖成仙。正因为如此,人服用了这类东西,对身体益处也很大;而诸如狗尾巴草之类,本身修炼的能力极弱,而且寿命极短,所以几乎不可能开启灵智,成为灵草之类。 隋戈花盆中的这株狗尾草却不同,小云雨阵法所产生的云雨,本身就是玉石中攒积千百年的精纯灵气所化,比自然天地中的灵气不知道浓厚了多少倍。正因为如此,只是一夜之间,这株狗尾巴草就在它的身体当中练就了几丝元气。 但隋戈花钱又滴血,当然不是为了辅助这株狗尾草修行,此时看到这株狗尾草吐出几丝元气,心知机不可失,赶忙一张口一吸,要将这几丝宝贵的元气吞如腹中。 可能是感应到了隋戈的不怀好意,这株狗尾巴草赶忙将这几丝元气往自己的茎叶中吸纳回去。 但隋戈昨天的几滴血可不是白滴的,这株狗尾巴草融入了隋戈的精血,便无法抗拒隋戈的行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几丝元气被隋戈吞入腹中。 同样的呼吸,但这一口呼吸,却让隋戈有种夺天地造化、飘然欲仙的感觉。 即便在有天然氧吧之称的栖霞山中呼吸,也绝对不会有这种美妙的感觉。 几丝元气入腹,很快就融入隋戈的身体当中。 随后,隋戈张开嘴巴,向花盆吐出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却是一口恶臭的灰黑色气体,闻之欲呕,慌得隋戈连忙屏住呼吸。 黑气在花盆上凝聚片刻,终于完全消散了。 偷天换日! 隋戈成功地盗取了这株狗尾草辛苦凝练的几丝元气,并且将体内的一口浊气吐了出去。 霎那间,隋戈感觉全身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因为早起而带来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 此时,隋戈恨不得能够再吸收几口元气,但这无异于奢望。而那株狗尾巴草,辛苦凝练的几丝元气被隋戈给盗取了,顿时茎叶就开始焉了下来,跟之前生机勃勃的样子,形成鲜明对比。 眼看这株狗尾巴草就要歇菜的时候,一阵灵气聚成的云雨又出现在花盆上空,飘飘洒洒地撒入了花盆中,这株野草再次焕发出蓬勃生机。 看见狗尾巴草枯黄的叶子逐渐转绿,隋戈松了一口气。 这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株狗尾巴草的生命力果然旺盛。否则,一旦这株狗尾巴草彻底枯死的话,也就意味着他的偷天换日术彻底失败了。 第9章 野草哥 修行无岁月。转眼间,两周时间过去了。 又是一个清晨,隋戈准时出现在阳台上,准备继续盗取这株狗尾巴草凝练的元气。 尽管这点元气为数不多,但隋戈这些天来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态在逐渐提升,每天脑清目明、神采奕奕,而且精力也比之前旺盛了许多。不过,距离铜皮铁骨、力举千斤的淬体大成境界,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毕竟,一株狗尾巴草凝练的元气实在是少得可怜。 但神农仙草诀的妙处当然不止于此,隋戈只是在等待时机,等待这株野草的草籽成熟,到那时候,他的淬体之术就将大成。 刚吸收完一口元气,隋戈忽地皱了皱眉头:一种被窥视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隋戈将目光投向对面的宿舍楼,只见有好几个人正在慌忙收取他们的相机和望远镜。 “无聊!” 隋戈低声骂了一句,他知道这些人在干嘛。 事情要从十天前说起。那一天,在东大校园论坛上面出现了一个火爆贴,名字叫“神秘野草哥现身发疯校区,勇夺本年度东大第一疯桂冠”。帖子里面,说是草业科学专业有一个大一新生,因为专业不好,心理压力大,刚开学一个月多月就精神失常了,成为今年东大第一个发疯的学生,他在寝室阳台养了一株狗尾巴草,每天呵护备至,体贴入微,平均一天要看护这株野草至少二十次,有时候为了照顾这株狗尾巴草,竟然不惜旷课!更恐怖的是,他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蹲守在阳台上,据说是为了让狗尾巴草能够吸收到第一缕晨光…… 帖子当中,还附上了几张野草哥精心照顾狗尾巴草的照片。而且照片拍摄得很清晰,将野草哥那种“柔情似水”、“关怀备至”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 此帖一出,立即成了“神贴”。当日点击就过十万,顶贴的多达数千条,而且每日递增,并且险些造成校园网服务器崩溃。野草哥,当真是一贴成名。 顶贴当中,一些“知情人”纷纷现身说法。有人说野草哥给狗尾巴浇的水,都是栖霞山上的泉水,而且每天浇的水,都是当天取的“新鲜泉水”,风雨不改。并附上野草哥取泉水的素颜照片一张。 又有人说,亲眼看到野草哥每天都要用湿巾擦拭狗尾巴草叶片上的灰尘,且手法异常“温柔”,就像是在抚摸他的女友一样。 更有甚者,说是亲眼看到野草哥到校外去收集农家肥。并且对农家肥做出了注释:屎尿。 当然,也有人对野草哥表现出了钦佩和爱慕。有一位叫做“红太狼”的女性网友回帖说,野草哥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能够将一株野草养护得如此细致周到,做他的女朋友,那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她都幻想着成为野草哥花盆中的那株野草。并且,这位网友还改编了一首《嫁人就嫁野草哥》的歌曲献给野草哥。 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很显然,这位“野草哥”就是隋戈同学了。并且,他也看到了那个所谓“神贴”。 一开始,隋戈的确有些恼火,但很快就云淡风轻了。因为隋戈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一个修行者了,觉悟高了,没必须要跟普通人计较,在无聊地的争论中浪费时间。并且,既然这事已经让众多人知道了,再藏着掖着也无济于事。 另外,因为这件事情,草业科学的辅导员周处一找到了隋戈,说是要找时间跟隋戈“谈谈心”,辅导一下他的心理,不过却被隋戈严词拒绝了。 至于那些偷拍、偷窥的,隋戈也不再排斥了,甚至有时候为了方便这些人拍摄,隋戈还故意只穿一条四角内裤出场,顺便炫耀一下他引以为傲的结实、野性的身板。 “就当是给我免费发布交友信息好了。”隋戈总是这样想。 估摸着那些偷拍者已经拍到照片之后,隋戈回到了寝室里面,打开电脑,上了校园网。 点开那个神贴,果然他刚才在阳台的照片已经出现在网上了,可见这些人动作何等神速,当让隋戈同学很不满意的是,那些人居然在他的四角裤上打了许多许多的马赛克。 不过,让隋戈小小惊喜的是,昨天晚上又多出了另外一个帖子,名叫“一个被庸人误解的智者——野草哥!”。没想到居然还有人给自己打抱不平,好奇心驱使下,隋戈点进了这个帖子。 帖子是一位名叫“小蛮妖”的网友所写的,帖子当中这样写道: “有人说野草哥是疯子、心理变态者,我认为这些人都是哗众取宠的庸人而已。不服气的庸人们,不妨仔细看一下最初的照片。野草哥养的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狭长,略带浅红色,茎秆纤细直立,结外生根,其种类应该是金色狗尾草,学名:setariaguca(ln)beauv这种狗尾巴草,花期应该在夏季,但野草哥开始种植它的时候,并没有开花,这说明这株野草发芽生根较晚,属于后天营养不良。事实上,从最初的图片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我们再看一周之后的照片,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翠绿欲滴、茎秆粗壮、长势喜人,已经完全摆脱了最初的营养不良特征。更让人惊叹的是,在短短一周之类,这株狗尾巴草就长高了至少三十厘米,目前估计这株狗尾巴草至少应该有七八十厘米高了吧。这样的高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的金色狗尾草,甚至比得上大狗尾草(sfaberiiherr)了。仅此一点,就足以证明野草哥的过人之处,至少证明他养草的本领超人一等。如果有庸人不服气,尽管可以亲自试一试。看看你养的狗尾巴草,是否能够达到这种生长速度和健康程度。 另外,看这株狗尾巴草的长势,很快就会开花了,我期待并相信这株野草,一定会开出最美丽的狗尾巴草花来。加油,野草哥!” 感动啊,隋戈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这么“挺”自己。再看这个帖子下面的评论,却是褒贬不一,因为小蛮妖文中的“庸人”一词,实在颇有些宣战的味道。 回帖当中,有人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庸俗,并且指出小蛮妖这个帖子颇有些技术含量。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小蛮妖是在故意炫耀自己的本领,有炒作的嫌疑。更有人认为,小蛮妖可能是野草哥的马甲。 还有人戏谑道:“大家都知道有个词语叫狗尾续貂吧,难道‘小蛮妖’认为这株狗尾巴草能够长出一根貂尾巴出来么?” 但隋戈却知道,“小蛮妖”绝对不是为了炒作,并且她在帖子当中所说的那些东西,绝对不止是单单从百科书上拼凑而来的。因为,就在之前几分钟,隋戈看到这株狗尾巴草,已经开始从茎秆前端伸出一个绿色的毛茸茸的小穗,大概再过几天就会开花了。 只是,隋戈也不知道,这株吸收了天地灵气并融和了自己精血的狗尾巴草,究竟会开出怎样的花来。 想到这里,隋戈心头隐约有些期待。 随后,隋戈关闭了电脑,拧着一个小瓷瓶出了寝室,向栖霞山而去,准备去取泉水。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几个人鬼鬼祟祟地跟了上去,显然是准备为今天的帖子再加点“猛料”。 到了栖霞山,隋戈故意脱掉了t恤,露出了精壮的上身,暗笑道:“便宜你们这些狗仔了,今天老子半裸出镜了。不过,谁他再打马赛克我跟谁急!” 第10章 九尾草 “我靠!隋戈,你这株狗尾巴草真刚猛,小穗竟然有……我靠!二十三点五厘米长!比我的……还长一截,威武雄壮,靠!” 高峰在隋戈的目光“监视”下,小心地用塑料尺子量着穗的长度,然后又量了一下支撑穗的茎秆,惊呼道,“这穗下的茎秆,竟然有五十六厘米长!还有这绒毛,至少有两三厘米长,真有王者风范,有霸气!跟老子带的魔兽一样有霸气!” 这些天,高峰没少关心“野草哥”的帖子。原因很简单,自从隋戈出名之后,403寝室也跟着出名了。让高峰做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女生主动跟他搭讪,尽管话题主要都是隋戈和狗尾巴草,但也足够让高峰激动万分了。 “霸气你个头,小心点!” 隋戈在一旁提醒道。如果不是同寝室的人,他绝对不会允许高峰呆在这株狗尾巴草一米之内。 这时候,江涛掏出手机,将镜头对准狗尾巴草一阵猛拍。 隋戈曾一度怀疑,网上流传的那些高清晰照片,是否就是江涛这个“内贼”弄出去的。这家伙,指不定就是用这些照片去跟女生搭讪去了。 不过,此时隋戈心头也是异常的高兴。 狗尾巴草总算是开花了,那么距离他淬体大成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另外,这段时间的养草生活,也让隋戈的心境发生了许多微妙的变化,如今的他,俨然就是一种云淡风轻、悠然自得、闲云野鹤的心境。 按照隋戈的推测,这株狗尾草第二天就会开花。 但是,当他第二天清晨看到这株狗尾草的时候,却是大吃一惊: 之前的小穗上的花苞并未开放,但是却茎秆上又长出了一根新的小穗。 双尾狗尾草! 隋戈自己都吓了一跳。神农仙草诀中只说用野草淬体,却并未说过野草在灵气云雨的滋养下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如今,这狗尾草竟然长出两个“尾巴”,委实诡异莫名。 难道,这株狗尾草已经开始向灵草蜕变了? 狗尾草忽地长出两个尾巴,不仅让隋戈大吃一惊,校园论坛里面,也是一片哗然。 狗尾草谁没有见过,但是两根尾巴的狗尾草,却还是头一回看到。所以,许多人看到双尾狗尾草照片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这些照片是假的。但是,很快便有许多人亲眼见证了此事,毕竟这株狗尾草就摆放在403寝室的阳台上。 嘲讽“野草哥”的众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嘴。 两根尾巴的狗尾草,除了“野草哥”,还有谁能够种出来呢? “小蛮妖”的技术贴持续跟进,她分析说这株狗尾草可能是基因发生了变异,但其中的原因,她也无法给出。她用了两个字来形容隋戈的这株狗尾草——神奇。 但是,更神奇的却还在后面。 当天傍晚的时候,这一株狗尾草竟然又长出了一根小穗,变成了三尾! “三条尾巴……这……这怎么可能!” 寝室当中,江涛一脸惊骇之色,结结巴巴地说道,“隋戈,这……真的是狗尾草吗?” 隋戈没有回答江涛的这个问题,因为现在连他自己都有些纳闷,明明早上都还只有两根小穗,谁想到这才傍晚,居然又冒出来一根,变成了三尾。 两根尾巴的狗尾草,原本已经算是异类了。这下倒好,半天的功夫,居然又成了三尾,看来这一株狗尾草,注定是要引起悍然大波呢。 校园论坛上面,此时更是炸开了锅,回帖数量唰唰地往上窜,网站服务器几近瘫痪,比那些所谓的美女、艳照类帖子火爆太多了。 事态发展成这个样子,连隋戈自己也没有料到。谁会料到,一株狗尾草,一个野草哥,竟然能够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难道是因为大家都太无聊的缘故?还是大家对各种艳照已经审美疲劳了,就喜欢看点绿色的纯天然的植物照片?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江涛望着这株狗尾草,脸上的表情忽惊忽喜。 “你知道什么?一惊一乍的。”隋戈道。 “这一株狗尾草,是妖草!”江涛故作正经地说道,“嗯,一定是这样。依我看啊,多半是有狐狸精的元神或者鬼魂依附在上面。” “狐狸精?”隋戈对其嗤之以鼻道,“江涛,你是不是玄幻小说看糊涂了?” “我可不是乱说。”江涛振振有词道,“常言道,‘狐朋狗友’,说明狐狸和狗都是一类,跟狗尾草也是有联系的。再说了,除了狐妖,什么东西有两根、三根尾巴呢?《聊斋》你应该看过吧,里面那些狐狸都很通灵,而且最喜欢跟你这样的白面书生整出点孽缘呢——” “打住!”隋戈赶忙打断了江涛的话,说道,“你丫就别瞎扯蛋了,免得蛋疼。要说白面书生的话,我是八竿子打不上,如果你不戴眼镜还有点像。不过,真要有什么狐狸精,当心把你小子吸成人干。” “人干就人干。那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狐狸精,那可都是千娇百媚的主啊。”江涛笑嘻嘻地说道,然后将目光投向花盆中的狗尾草,“我感觉啊,这株狗尾草可能还会继续长出尾巴。啧啧,要是长出了九条尾巴,我看你还怎么说!” 江涛这话本来也只是调侃,谁知道,却一语中的。 两天之后,隋戈的这一株狗尾草,竟然真的长出了九根花穗。 九条尾巴的狗尾草! 九尾草? 听起来的确是有些邪门呢。 就连隋戈自己,也有些被震惊了,暗道这神农仙草诀当真是有夺天地造化之功。区区一株狗尾草,竟然都能够生出这样巨大的变化来。 之前说野草哥是疯子的那些人,集体哑火了。 东大的学生,也算是见多识广之辈,但是这九条尾巴的狗尾草,却是从未有人见过,甚至,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过。 “神秘”的野草哥。 如今,校园论坛上面,都是用略带敬畏的“神秘”二字来形容野草哥的。 另外,野草哥和九尾草的事情,也终于突破了东大校园的范围,开始散播得更远了。 但是隋戈并不关心网络上的事情,对于那些试图到403寝室中来观望狗尾草的人,隋戈更是将他们严拒门外。他只关心这株狗尾草什么时候开花、结籽,然后用它来淬体。 ========= 鲜花,收藏有木有?有的话,赶紧上来啊,刺激一下小米脆弱的神经,激发一下写作动力,好不好? 第11章 美女主播 狗尾草终于开花了。 而且这株狗尾巴草开的花,也的确是很给力,长达二十多厘米的花穗上,掩映在绿色钢针一般绒毛中的淡紫色细小花朵,密密匝匝,成千上万,还释放出清雅的花香。 从根部到花穗,这株狗尾巴草足足有一米六高,已经接近了一个人的高度。并且,这株狗尾巴草叶片笔直坚挺,如同一支支翠绿色的短剑,叶片中间的紫色纹理,清晰分明。茎秆粗壮,花穗修长而挺立,居然没有像普通狗尾巴草一样弯曲。就连一部分裸露在泥土外面的根茎,都显得粗壮甚至有几分狰狞。 尤其是九条尾巴聚在一起,当真是像高峰说的那样——狗尾草中的皇者,有霸气! 隋戈站在狗尾草旁边,自我感觉无比良好,觉得被这么霸气的狗尾草衬托着,他自己都有点霸气外露的感觉了。 一张接一张的狗尾草照片传到网上,几乎让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了。 “隋戈……东江市报社、电台的人来了,要采访你呢!” 中午的时候,江涛飞奔进寝室,上气不接下气地向隋戈说道。 隋戈站到阳台上一看,果然,宿舍楼下一队人马正在门口登记,人群中有人扛着摄像机…… “我勒个去!报社、电台这些家伙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吗?一株狗尾草而已,用得着上报、上电视吗?”隋戈郁闷地说道,他可不想去应付这些无聊的八卦记者。 “话不能这么说。”江涛笑道,“九尾草这种新闻,至少比东江晚报每天刊登的寻狗找猫、每日一奸这类新闻强多了,嘿——你真不打算接受采访,打算跟他们玩躲猫猫?” “躲你个头,直接叫他们吃闭门羹!”隋戈说道。 “这么拽?”江涛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如果是东江电视台的蓝兰大主播呢?” 蓝兰! 听到这个名字,隋戈小心肝忽地一抽,没办法淡定了。 蓝兰,这可是东江市出了名的美女主播啊。她是从东大新闻学院毕业的,曾经也是东大校花级的尤物,但眼高于顶、一直抱持单身,号称“冻矢女”,俗称“冻死你”。据说,但凡有勇气向她表白过的男生,就像是被冰箭射中心脏,冰冻,然后碎裂成冰渣。 另外,蓝兰也算是成功白领女性的典范,出道刚一年,她主持的“东江视点”栏目,收视率就一直处于电视台前三之列,绝对是东江电视台的当家花旦。每天下午六点,学校食堂里面,都有不少人一边吃饭,一边观看她的栏目。还有人说,看着她的节目吃饭,比健胃消食片都管用,饭量都要增大不少,啥叫秀色可餐,这就是! 对于美女的采访要求,隋戈同学实在无法狠心拒绝。所以,他只是将报社和其他闲杂人等给赶了出去,就留下了蓝兰和她的助手,以及一个摄像师。 至于江涛,隋戈可不敢赶他走,否则这小子说不定要跟他拼命呢。 蓝兰一进寝室,隋戈和江涛的目光就被她给吸引住了,几乎直接忽略了她的助手和那个摄影师。以至于采访结束的时候,隋戈连助手和摄影师是公是母都没有弄清楚。 蓝兰长着一张瓜子脸,双眉修长,弯弯如月,皮肤白皙,她只在左耳佩戴了一枚镶金珍珠耳坠,雪白的珍珠和黑色如瀑的长发相得益彰。今天,她穿着一身米色的职业套裙,显得干练而精明,一双腿虽然没有丝袜包裹,但却一样修长而性感,小巧的双足上踏着一双紫色时尚高跟鞋,愈发显得她的身材高挑,几乎都可以跟隋戈一米八二的个头比肩了。 丰盈修长的身材,独特的职业气质,简直就是白领丽人ol中的完美典范!尤其是那身套装,让隋戈不禁幻想出制服的罪恶感来。 但是,当隋戈接触到蓝兰目光的时候,却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这女人的目光好冷! 蓝兰的一双大眼睛,本来黑溜溜的,显得明亮而有智慧,但是那眼神,却好像冰刃一样,让人望而生寒。隋戈总算明白,“冻矢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丫头,跟谁这么苦大仇深啊?”隋戈心头嘀咕道,却没有移开目光。不仅如此,这厮看蓝兰的目光,那简直就应该用直勾勾、赤裸裸来形容了,夸张一点说,眼珠都快蹦出来了。哪像江涛,目光很含蓄地隐藏在眼镜下面,小瞟小瞟的,真像是一个正人君子。 隋戈心想,你不是冷么,我就用灼热的目光来给你加点温度。 蓝兰看着隋戈的表情,微微皱了皱眉头,眼前这家伙高高大大、长像也不错,但是这看人的眼光,也太那啥……荡了吧,这素质,哪像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蓝大主播哪里知道,隋戈同学自从得到神农仙草诀开始淬体之后,这胆识和觉悟都跟着上去了。一般小男生会在大美女面前露出自卑、羞涩等神情,但隋戈却不会。 作为修行之人,就是要直达本心,敢想敢为,无需修饰、不加掩饰。 “请问,你就是隋戈同学吧?”蓝兰问道。虽然眼神很冷,但是她的话音依旧如同春风化雨一般舒服,软绵绵的,跟棉花糖似的。 “没错,我就是隋戈。蓝兰师姐,你真人比电视上漂亮多了。”隋戈笑着说道,伸出手去要跟人家握手。握手本来只是礼节性的动作,但是配合上隋戈这直勾勾的目光,那就显得有几分猥琐了。 不过蓝兰可是见惯风浪的人物,蜻蜓点水般跟隋戈一握,便抽走了她柔嫩滑腻的手掌,然后微笑道:“隋戈同学,我们想对你和养的那株奇异狗尾草进行一个简短的采访,不知道你现在有时间吗?” 尽管蓝兰在微笑,但笑容中却带着浓烈的寒意。 寒冷的微笑? “时间,就像那啥……挤一挤总是有的嘛。”隋戈这时候居然还能笑,目光正好从蓝兰胸前掠过,那里山峦高耸、沟壑深邃,看来她是不用挤都会蹦出来了。 “隋戈同学——”蓝兰实在受不了隋戈这种目光,微微有些不满地横了他一眼,然后继续说道,“那么,我们马上开始采访?” “等一下——”隋戈说道,“我这是头一回上电视,要不要化妆呢?” 蓝兰再冷,这时候也不禁哑然失笑,心道你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明星,能上电视那都是你小子的福分,莫不成还要给你找个化妆师,但她嘴上却说:“不用了,你就这个样子吧,我看已经很帅了。” 这本来只是一句奉承的话,谁知道隋戈却厚着脸皮承认道:“嗯,我也觉得最近是帅了不少。就是这发型,还有点凌乱,让我抹点水,梳一下……” 蓝兰觉得有些快要受不了这家伙了,说道:“那就开始采访吧。” “等等——” 隋戈向那摄像师说道,“哥,你的镜头别往我的床上扫啊,这又不是拍床戏。何况,我的被子也没叠,跟狗窝似的,这要上了电视,还不得坏了我的光辉形象……” 蓝兰在一旁愣住了,心说这家伙怎么这么多废话呢。 折腾了一阵之后,采访总算正式开始了,蓝兰用她那独特的温婉声音说道:“隋戈同学,关于你的事迹,已经在东大传得沸沸扬扬了。请问,你为什么会选择养一株狗尾草呢?” “因为我喜欢。”隋戈答道,“喜欢一个人都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一株草,也是一样。” “呵……隋戈同学有些幽默呢。”蓝兰职业式地微微一笑,继续问道,“但是,你养的这一株狗尾草,可是非同一般呢,听说它长了九条尾巴,可否让我和东江市的观众们看看呢?” “可以,但是请不要触碰,它不喜欢接受陌生人的爱抚。”这话是隋戈向蓝兰的助手和摄影师说的。 这时候,蓝兰和隋戈已经来到了阳台上。 看到花盆中那一株狗尾草,蓝兰的脸上也泛起了惊骇之色,亲眼见证之后,她才终于肯定,网络上疯传的那些照片都是真实的,这一株狗尾草真的长了九条“尾巴”,实在是不可思议! 蓝兰没有忘记自己采访的任务,惊骇了片刻之后,她继续向隋戈说道:“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九条尾巴的狗尾草,我也还是头一次见到呢。隋戈同学,请问这一株狗尾草,是你用科学实验改良过新品种吗?” “呃……不是,它只是我从校园绿化带中随便挖出来的。”隋戈说的也是实话。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让蓝兰满意,作为新闻工作者,她决定挖掘出一点深层次的、有意义的东西,所以她继续问道:“这么说来,它原本只是一株普通的狗尾草而已。那么,你是怎样将它养成这样的呢?” 隋戈没有急于回答,他来到狗尾草旁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做出很有感悟的样子,说道:“蓝姐,你这个‘养’字用得好啊。无论养花养草,养狗养猫甚至是养人,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 “是爱啊。”隋戈自问自答道,“是爱,让这株狗尾草超越平凡;是爱,让它绽放美丽;是爱,让它开启了基因锁,获得了超凡的能量……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可以创造奇迹!这就是爱的奇迹!” 蓝兰被隋戈的一番话雷得外焦里嫩,此时她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用手中握着的长麦克风,狠狠地塞进这厮的嘴巴,然后将他踢下阳台去。 蓝兰等人离开了。 隋戈这才想起江涛是要问蓝兰要签名的,便问道:“江涛,你不是要蓝兰的签名么?” 江涛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叹道:“我实在提不起勇气开口,有压力啊。” =========================== 本周冲击新书榜,小米向各位读者大大请求火力支援。 鲜花,有木有?收藏有没有?pk票票有米有? 第12章 不速之客 当天晚上,隋戈上了电视台。不过,他的那番即兴发挥、发自肺腑、充满感悟的话,却被剪辑掉了。 隋戈感觉得到,他给蓝大主播留下的印象很不好。不过,他也没有办法,这株狗尾草的秘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透露给别人知道的。 况且,在隋戈看来,要在一个美女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是一件有难度的事情。如果不能留下好印象,那么就留下坏印象吧,总好过什么印象都没留下。比如,火车上那位水灵御姐,隋戈相信她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尽管在她心头,隋戈的地位可能就跟那张狗皮膏药似的。 对于蓝兰这样的美女,隋戈可是有野心的,而且野心还很大。 不过,他很清楚,当务之急是催熟草籽,淬体成功。若是不能提升武力值,又不能培育出灵草,一切都只是幻想、泡影而已。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野草哥的名头那是越来越响了。要说东大的学生会,不一定谁都知道,但是要问起野草哥,那绝对是无人不知。 尤其是上了电视之后,隋戈这名头就更响了,连带着那株狗尾草,也开始有人惦记着了。 第二天中午,敲门的声音响了起来,一个穿着西装的人大摇大摆走入寝室,隋戈等四人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来人正是草业科学专业的辅导员周处一,凭着他舅舅的关系留校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辅导员,却满口官腔,让人觉得不爽。 周处一走进寝室,一屁股坐在书桌旁,并随手从书桌上拿起一包烟,拣了一根抽了起来,然后又顺手将这包烟揣入了自己兜中。 高峰见状,怒由心生,这包烟显然是他的,但他却只是敢怒不敢言,只是狠狠地敲击这鼠标,疯狂砍杀魔兽,以发泄心中的怨气,然后心里面将周处一操了百八十遍。 周处一极其装逼地吐了一口烟圈,才慢条斯理地向隋戈说道:“那个……隋戈同学,这个……你最近在东大名气不小啊,而其还上了电视呢。不错嘛,也算是间接给我们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争了一口气啊。你养的那株狗尾巴草,我在网上看了,长得不错嘛,说明你养草的方法很科学,很有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的地方嘛……” “周导,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呢?直说吧。”隋戈直接问道,他实在不想听周处一的这些官腔调调。 不就是一个辅导员而已,装什么逼啊,他以为自己是东大的校长么。 周处一面露讶色,显然没想到隋戈竟然敢打断他的话,有些不悦地说道:“是这样的。隋戈同学,系上打算将你养的这株野草制成标本,长期保存。并且,系上会派出一个科研员对这株野草的样本进行分析、实验,看看是否具有科研价值。所以,希望你配合一下,将这株野草送到系上实验室,并且写一份详细的养护报告。如果研究出什么成果,你真的就是一举成名了。” 说着,周处一起身,并打算轻轻拍拍隋戈的肩膀。显然,他认为这件事情已经办妥,根本不需要再听隋戈的意见了。 但隋戈身子一偏,却避开了周处一的手掌,然后冷冷道:“对不起,周导,我不想将它做成标本。” “什么!你……你这是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尊重领导!目无尊长、藐视校规!”周处一立即变色,训斥道,“隋戈同学,你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了!你好好想想,这件事情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对不起,这株狗尾草是我养的,我绝对有权自行处理。”隋戈毫不客气地说道,“况且,当初我养草的时候,周导你不是认为我发神经,还要给我心理辅导吗?” “你!隋戈,你可别忘了,你最近旷课多少节了!你要跟我作对,当心挨处分,卷铺盖滚出学校!” 周处一恼羞成怒,变成了赤裸裸的威胁了。 “开除我?恐怕也是院系领导和学校领导才能做主吧。”隋戈冷冷道,根本不吃周处一这一套,“这种决定,应该不是你一个辅导员能够下的吧?” 哐当! 周处一脸色铁青,摔门而去。 “隋戈,你真够胆!”看到周处一离开之后,高峰伸出拇指赞了一声。 “我赶紧传网上,让大家集体声讨周处一这个禽兽。”江涛一肚子坏水地说道,“标题就叫——狗尾草事件再生波澜,野草哥怒触周辅导!” 此帖一出,校园论坛上面顿时骂声一片。 但很多人也表示担心,认为野草哥此举,很可能会遭致周处一这样的小人报复。毕竟,周处一以前还是东大学生的时候,名声就不怎么好,据说跟社会上的混混有往来,算是校痞了。 就连冷静下来的高峰、江涛和柳小童,都有些担心隋戈会惹上麻烦。 惟独隋戈自己,却没有半点担心。 标本? 隋戈在心头冷笑一声。他耗费了五千块钱,又耗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和心血,这才养出这么一株狗尾草来。做成标本,那岂不是让他血本无归么?至于研究,隋戈就更不可能把这株狗尾草送去研究了,也许从外表上,这株狗尾草看不出太多的玄虚。但如果进行科研分析,就很难说了,他才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呢。况且,这株狗尾草再过几天就差不多成熟了,淬体大成当真是指日可待。至于什么处分,眼下他根本就不会在乎。哪怕被开除学校又如何,有了神农仙草诀,他隋戈啥事不干,就揣颗平常心,配几包灵药,带几张狗皮膏药,走遍天南地北,照样能吃香喝辣、纵意花丛。 四天之后,隋戈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早上的时候,隋戈发现这株狗尾巴草已经不再吐出元气了,于是他知道草籽要成熟了。 无论是开花还是成熟,这株狗尾巴草的生长速度,显然都比普通的狗尾草快了不少。 不过,尽管这株狗尾巴草没有吐出元气,但隋戈却感觉到它仍然在吸收从玉石和天地中的灵气,并且吸收的速度比之前甚至更快。这些灵气,全部都涌到了穗上,融入到它的每一粒即将成熟的种子当中。 沐浴在明媚的晨光中,这株狗尾草正发生着难以想象的变化。 翠绿的花穗,逐渐变成了饱满、沉甸的谷穗。花穗上面那些绿色的小绒毛,也开始变成金黄色,且锐利得如同一根根金针一般,在阳光下还能够隐约看到反光。 随后,叶片、茎秆也开始变黄,变成了绚丽而略带诡异的黄金色。 是的,如同黄金一般的颜色,且带着黄金一般的光泽。跟之前翠绿如同翡翠的样子,已经截然不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今,那些尖锐的叶片更像是锋利的短剑了,而上端的九条小穗,看起来却像是一个个威武的狼牙棒,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光。 尽管这株狗尾草叫做金色狗尾草,但恐怕没有任何一株金色狗尾草能够长成这般模样,更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气势。或者正如高峰所说,这株狗尾巴草有一种霸气,有王者风范。 但隋戈却能够感觉到高峰等人无法看到、感应到的东西——生机。 尽管这株狗尾草已经开始成熟并走向死亡,但小穗上的那些草籽,却储存了异常强大的生机。隋戈甚至觉得,一旦这些草籽破土发芽,恐怕任何除草剂都休想杀死它们。亦或者,纵然是将这些草籽撒在沙漠中干涸数十年、百年,只要它们得到天上降下的一滴雨水,都能够生根发芽。 至多到明天下午,吸收了足够阳光和灵气之后,这株狗尾草的种子就会完全成熟。 隋戈心头,已经开始跃跃欲试了。 第二天中午。 隋戈照例从食堂吃饭归来,然后迫不及待地到了阳台上,观察宝贝狗尾巴草是否成熟。 只是,当隋戈来到阳台上的时候,却不禁傻眼了—— 这株狗尾草竟然不见了! 第13章 暴揍辅导员 我擦!擦!擦!擦! 隋戈简直要抓狂了。 如今眼看就要收获种子,到了这等关节,谁他妈竟然偷走了他的狗尾草。什么云淡风轻、闲云野鹤的心境,一下子都崩塌了,隋戈心头只有愤怒和杀人的冲动。 冷静!冷静!~ 隋戈在心头反复提醒自己保持冷静,寻找线索。寝室的门锁都很完好,这说明对方应该不是破门而入。如果不是破门而入,当然也不会是飞檐走壁而来的,虽然隋戈相信有这样的人,但至少不会在大白天来干这种事情吧。 况且,为了一株狗尾巴草,也不值得啊。除了隋戈自己,谁知道这株野草的真正作用? 谁会干这样的事情呢? 难道—— 隋戈脸色一变,忽地想到了什么。 他一下子冲到了公寓门口的管理室。询问了一下,果然是周处一从管理员这里拿了备用钥匙,说是要去学生寝室检查卫生。 周处一! 隋戈大恨! 他没想到周处一这家伙竟然下作到这种地步,居然直接就把他养的狗尾草给弄走了。当然,周处一这么做,也许并不是一定想要一个狗尾草标本,他应该只是想给隋戈一个教训罢了,谁让隋戈之前让他下不了台呢。 听见周处一这家伙刚走不久,隋戈拔腿就追了上去,往农学院办公楼狂奔而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隋戈在农学院办公室楼下截住了周处一。 周处一见隋戈眼神不善,沉着脸训斥道:“隋戈,你真是一点不识大体、不识抬举。你知道吗,我是代表农学院和学校来取标本的,你最好是好好配合。要不然的话,哼,就凭你入学以来的表现,足够给你一个处分了!你——你要干什么,你这是什么态度!” “把花盆给我!”隋戈怒吼道,一脸凶相,“要不然,我让你马上后悔!” 隋戈这一吼,立即引来了不少人围观。 因为之前江涛已经将声讨周处一的帖子发到了网上,所以很快大家都弄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如今,看到周处一堂堂一个辅导员竟然要抢夺学生的一盆野草,无不义愤填膺,更有学生出言指责。强取豪夺学生的东西,这周处一跟强盗有什么两样。 但周处一岂是什么好鸟,他去年才从东大毕业,靠着教导处主任舅舅的关系,才得以留校。今年刚做辅导员,如果连一个学生都收拾不了,他觉得以后恐怕在东大就没什么威信了。所以,他今天非得跟隋戈卯上不可。 于是,周处一干脆将花盆往地上一放,指着隋戈的鼻子说道:“隋戈,你想干什么!我今天就是要把这盆狗尾草送到实验室去做标本,我不信你敢为了一株野草跟我动手!哼!你要是有觉悟的话——” “觉悟你妈个头!” 想起这盆狗尾巴草花了自己半年生活费,又耗费了如此多的心血,居然被周处一给偷走,隋戈再次怒吼一声,一拳轰在了周处一鼻梁上。 周处一在读大学的时候,其实没少打架,但是他没想到隋戈竟然敢跟他动手,而且隋戈的动作竟然这么快,这么猛,这么狠,以至于周处一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噗! 只一拳,周处一就鼻血长流,踉踉跄跄地跌在地上。 围观的学生也傻眼了,所有人心头都是同样一个想法: 野草哥疯了!他真的疯了!他终于疯了! 一个学生,如果没有疯的话,怎么也不会因为一株野草跟辅导员干架啊。毕竟,这种事情闹大了,很可能会被学校开除的呢。 隋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拳竟然威力如此惊人。看来,这段时间吸收草木元气来淬炼身体,已经初有成效了。 周处一伸手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再也顾不上什么辅导员的风范和素质了,完全恢复了校园流氓的本来面目,从地上站起来,向着隋戈露出狰狞之色,喝道:“你他妈敢打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说着,周处一轮着拳头就向隋戈狠狠脸上狠狠砸了过来,然后右脚抬起,往隋戈胸口踹去。 只一出手,就可以看出周处一这家伙是个常打架的主。如果是以前的隋戈,就算是身板硬朗,但遇上周处一这样的校园流氓,恐怕也讨不到什么好处,但如今隋戈虽然只是淬体初期,却也是耳聪目明、反应灵敏,轻松地就避开了周处一无往不利的杀手锏,脚下一勾,再次将周处一放倒在地,摔了个嘴啃泥。 这时候,两个保安从办公楼冲了出来。 隋戈很清楚,保安肯定不会保护他的安全,赶紧抱起花盆,火速连踹周处一几脚,然后逃之夭夭。 四周的围观者,还在对一脸惨象的周处一拍照,议论纷纷,谁也没有去拦阻隋戈。 隋戈没有回寝室,直接抱着花盆上了栖霞山。 坐在山路旁的一块石头上,隋戈大口地喘着粗气。 幸好,周处一并没有弄伤狗尾草的茎叶,否则哪怕弄伤一片叶子,对隋戈的损失都难以估量。 因为很可能会导致偷天换日术失败,那时候就只能重新再来了。 也正是这个原因,隋戈才会在盛怒之下对周处一拳脚相加,毫不留手。 知道寝室暂时回去不得,歇息了一阵之后,隋戈沿着山路向上走去。 无论如何,他必须等到狗尾草的草籽完全成熟,然后将这些草籽收起来,留着淬体所用。 栖霞山上,男生搂着女生,女生搂着男生,而隋戈,却搂着一个花盆,花盆当中是一株接近一个人高的狗尾巴草,简直是另类到了极点。山林中的那些情侣们,看到这个样子的隋戈,不由得指指点点,纷纷侧目观望。并且,还有人在低呼“野草哥”的名字。 说来也是奇怪,尽管隋戈已经是东大的“名人”了,但并没有多少人跟他正面接触,似乎许多人都认为“野草哥”的精神可能有些问题,至少性格比较偏激。这样的人,一旦被激怒,往往都是非常可怕的。而今天,发生在周处一身上的事情,无疑会成为最好的证据。 隋戈独自一人抱着花盆来到了山顶。 午后的阳光洒满了天地之间,山顶上,有微风拂面而过。 花盆中的狗尾草,在阳光中显得更加金光灿灿,小穗上的草籽,变得更加饱满而充满生机。 而山林四周其它那些狗尾草,但跟隋戈这株狗尾草比起来,简直就是云壤之别。 隋戈就这么坐在山顶的草地上。 等待着。 阳光逐渐变成了霞光。 当晚霞满天的时候,花盆中的狗尾草终于成熟了。 金灿灿的叶片、茎秆,开始迅速干枯,而小穗上的草籽,每一粒都变得菱角分明,金光闪闪,仿佛整株狗尾草的生命力都全部涌入到了草籽当中,让这些草籽蕴藏了无比强大的生机和元气。 随后,九根小穗自然而然地脱落,而干枯的叶片和茎秆,竟然如同风化一般,被山风一吹,居然就变成了尘埃,随风飘散得无影无踪。 隋戈心头一阵激动,不再迟疑,连忙将九根小穗小心翼翼地装入一根小塑料袋中。 将这九根小穗拿在手中掂了掂,隋戈竟然觉得有一点沉甸甸的感觉。 =============== 读者大大们,小米冲榜中啊,鲜花!收藏!!票票都来啊~~~~~~ 第14章 警告处分 第二天,关于隋戈的处分决定就下来了。 当处分决定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禁傻眼了,校园论坛上也是一片哗然。 警告处分。 居然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处分,外加一点劳动处罚。 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公然殴打学校辅导员,这种事情最次都会挨一个记大过的处分,何况被打的还是周处一这样的关系户。不过,处罚的结果虽然出人意料,但无疑也是很解气的。周处一偷抢狗尾草的视频,早已经传到了校园网上,尽管后来被教导处的人给和谐了,但相当一部分人都知道事情是怎么一回事。 在许多人看来,周处一这样的人,那就是欠揍。 这一个处分决定,让隋戈自己都有些惊讶。 “隋戈,你不会真是什么太子党吧?”江涛问道。 “别听论坛上的那些人瞎说。”隋戈说道,他心头也很纳闷。要知道,他家在东大压根儿就没什么关系,那么照理说也不会有人替他说情才是。但是,如果没有人帮忙的话,殴打辅导员这种事情,落在任何学生身上,恐怕至少都是一个记大过的处分。警告处分,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处分嘛。 现在,校园论坛上面许多人怀疑隋戈是太子党、富二代,而且还是那种无心正事、寄情于花花草草的低调太子党。对于这些言论,隋戈也懒得去澄清,不过他也有些奇怪,为何这件事情居然大事化小了。 一个警告处分,加上一点劳动惩罚,完全就是不痛不痒嘛。 隋戈原本已经做好了退学的打算,但事情既然峰回路转,他当然也没有必要非要离开学校。大隐隐于市,以他目前的情况,呆在学校当中修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如今,隋戈已经取到了狗尾草的草籽,只待冬去春来,惊蛰时节,便可以将这些草籽撒入土壤中,借助这些草籽的元气来淬炼皮肉、洗筋伐髓。 只是,要等到惊蛰的话,那还要好几个月时间呢。 正在纳闷之际,隋戈看到桌子上面给自己的那份处分决定,脑子当中灵光一闪,目光紧盯着五个字: 温室棚锄草。 这真是一个体贴的处罚! 隋戈忽地笑了起来,心头豁然开朗。 而此时,躺在校医院当中的周处一,却是另外一番光景了。当周处一得知农学院给隋戈的处分仅仅是一个警告的时候,气得他一把扯掉了身上的绷带和纱布。周处一其实只受了点皮肉之伤,但是为了将隋戈搞出东大,他才故意装得受伤很严重,并且死皮赖脸地要住院治疗。 但现在,处分决定已经下来,周处一再装病也没什么意思了。而且,这医药费,估计还得自己付一部分,因为农学院的处分决定中,竟然没有提及让隋戈支付医药费。 “许衡山这老东西,真是个老不死!”得知是有人左右了农学院对隋戈的处分决定,周处一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毕竟连他舅舅,也不敢不给那人面子。但是他实在不明白,那人为何会帮隋戈这个乡下小子。 出了医院,周处一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掏出手机,然后拨通了一个号码,说道:“铁龙哥吗,我是周处一啊……对,在东大当辅导员呢……这两天,有个不长眼的学生惹火了我,但是我现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好亲自动手啊,麻烦铁龙哥你叫几个兄弟教训他一顿,下手狠点,凭铁龙哥你和我的交情,这点事情应该没问题吧——什么,五千块?那我等会儿转到您帐上,打折他一只手就可以了,我到时候联系您。” 挂了电话,周处一顿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脑子当中已经开始想着隋戈跪地求饶的场面了。 ※※※ 农学院的植物培育基地,坐落在栖霞山下面,占地约莫二十亩。 这个植物培育基地,见证了农学院的荒废和没落。 整个植物培育基地,建在一个陈旧的院落当中,破旧的火砖围墙,锈迹斑斑的铁门,平时只有一个耳朵不太灵光的老大爷在守门。 基地里面,有许多珍稀树木,但好像已经长期无人管理的样子,长得要死不活。 里面的温室棚,一共有六个,因为农学院课程需要,还勉强能够使用的样子,但棚子外面的钢筋,似乎也在铁锈的侵犯中悲惨地。 劳动处罚,原本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处罚而已,但是隋戈却没有想到,教导处居然派了一个“监工”过来。这人叫赵东健,是东大教导处的一个员工,被周处一叫过来“督促”隋戈劳动。 赵东健明白周处一的意思,是要让隋戈在劳动处罚上面吃点苦头。 骨头里面挑刺的事情,谁不会做。 所以,赵东健特意为隋戈挑选了一个空间最大、杂草最多的温室棚。 这个温室棚的内部空间足足有一间大教室那么大,高约四米,一走进去,便闻到一股怪味,似乎这地方已经很久没有人光顾似的。而事实上,这里的确是无人光顾,棚子四周花架上的花盆里面的泥土都已经干裂了,里面种的植物更是早就干死了。而温室棚的里面,更是异常的干燥、板结,长满了各种杂草,五花八门的。很显然,这里至少已经有一个暑假无人打理了。 赵东健耸了耸鼻孔,似乎不想在这里久呆,向隋戈说道:“呐……就是这个温室棚了。隋戈同学,今天你就把这个温室棚里面的杂草全部连根拔掉吧,一颗活着的杂草都不能留下,当然也不能找人来帮忙。这是学校给你的处罚,所以你一定要认真对待,希望今天的劳动,能够让你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了,放学的时候我再来检查验收。” 隋戈往温室棚里面瞅了瞅,心想这个家伙八成就是周处一那个傻逼找来刁难自己的。这个温室棚里面全他妈是杂草,别说一天,就是两三天也不一定能够拔完。 赵东健看见隋戈脸色不爽,心道:“没错,老子就是来刁难你小子的,谁让你得罪了教导处处长的外甥呢。今天你小子要是拔不完这些草,我就说你小子故意逃避学校处罚,到那时候,你就等着额外的处罚吧。就算是你能够拔完这些草,也会把你小子累成死狗一样!” “那啥……赵老师,放学之后麻烦你早点来验收,我今天事多,过时不候哦。”隋戈淡淡地说道。 “放心,我一定会准时、严格地验收。”赵东健将“严格”二字说得很重,心想这小子果然是一个刺头,但是你再刺头,今天也注定了要被老子收拾得服服帖帖。 第15章 银音灵蟮 吩咐完毕,赵东健急不可耐地离开了温室棚,然后又叮嘱守门的老大爷,不准将不相干的学生放进去帮忙,免得这小子耍滑头。 赵东健离开之后,隋戈连忙打开了排气扇,空气流通之后,呼吸总算顺畅起来。 棚子里面的温度,保持在二十三摄氏度左右,果然比外面高出了好几度。而这,正是隋戈所期望的。 因为这个温度,正适合狗尾巴草的草籽发芽。至于拔草,隋戈根本就不鸟。赵东健这种人,不过就是周处一使唤的狗腿子,隋戈连正主儿都敢揍,又哪会怕区区一个狗腿子。隋戈来这里,可不是老老实实进行劳动处罚的,而是来这里进行淬体的。 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方法,淬体要等到“惊蛰”时候,将融合了精血的草籽种下,然后等待草籽破土而出,借助草籽庞大而旺盛的生命力,彻底改变修行者的体质。 但那样的话,隋戈就得苦等一个冬天了。 原本,隋戈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谁知道农学院的这一张处分决定,却让他想到了办法。 惊蛰时节,正是春天气温回升、万物复苏的季节,这种时候,也是野草生根发芽,疯狂生长的时候。在这种时节播撒草籽,然后借机淬体,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对于隋戈来说,农学院的这个处罚,简直无异于雪中送炭啊。因为温室棚里面的温度,完全是可以自由调节的嘛。 见四周没有别的人,隋戈来到温室棚中间,取出了塑料袋中的狗尾巴草籽,在手掌中轻轻碾成一粒一粒的,然后大手一挥,将草籽全部都撒了出去。 隋戈没有动手清除其余的杂草,也没有去翻地,因为他根本就无需这么做。 要知道,这些草籽可是经过天地灵气洗涤,更融合了隋戈的精血和他身体中的浊气,其生命力之旺盛,已经远胜于普通的狗尾巴草,当然远远强过了这些长在温室中杂草。 诡异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些草籽入土之后,立即疯狂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养分甚至也吸收天地间亘古存在的灵气,不过眨眼的功法,这些草籽就开始抽芽了,然后落地生根。 因为这些草籽跟隋戈有一种奇妙的联系,所以他能够察觉到这种诡异的变化,甚至,他能够听见四周传来一阵低微的“悉悉索索”的声音,那正是这些草芽在疯狂生长的声音。第一次,隋戈亲身领略到草木的强大生命力。一寸、两寸……一尺……两尺! 十分钟不到,这些狗尾巴草竟然长到了两尺高! 如果有人见到这场景,一定会以为产生了幻觉。 即便是始作俑者的隋戈,也给吓了一跳。虽然神农仙草诀中说过,经历了灵气洗涤,融合了修道者精血的草籽会疯长,但他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如此之“疯”。 片刻之间,隋戈身体四周,乃至整个温室棚,都被密密麻麻的狗尾巴草所包围。 其数量,成千上万,根本无法计数。 很难想象,如此多的狗尾巴草,竟然都源自同一株母体。 而随着这些“变异”狗尾巴草的疯长,温室内的其它野草,则纷纷枯萎、死掉、化化为灰烬,这些野草所储存的养分,也被这些疯狂的狗尾巴草掠夺一空。弱肉强食的法则,竟然也在这些野草上赤裸裸地体现了出来。 三尺! 又过了一两分钟,这些狗尾巴草竟然长到了一米高! 隋戈站在草丛当中,也只剩半个身体在外面了。 这时候,他感觉到时机到了。 成败在此一举! 隋戈正要用偷天换日之术的法诀进行最后的淬体,却忽地发现土壤当中传来一阵异动: 温室棚里面有一小片土壤,竟然开始上下起伏,好像有一种东西在土壤下面快速穿梭,而且那东西与土壤摩擦的时候,竟然发出一种类似银质风铃的声音,悦耳而诡异! 这是什么鬼东西! 难道是地鼠?似乎不太像啊。 但有一点是隋戈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土壤之中可能有什么怪东西存在。隋戈用尽目力看去,才勉强看到被拱起的土壤当中,偶尔会有一点银色光芒乍现出来,因为很快,隋戈根本看不清楚这银色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哗! 这时候,一株狗尾草忽地消失,似乎被土壤中的那东西给拖了下去。 原本,温室棚中的狗尾草成千上万,隋戈是很难看到其中一株狗尾草消失。但是,因为这些狗尾草跟隋戈是有联系的,就好比是他身上的头发或者汗毛。毛发虽多,但也是拔掉一根少一根。 看到自己辛辛苦弄出来的狗尾草被弄走,隋戈心头先是大惊,然后大怒! 这些狗尾草可是关乎他淬体成败、提升武力值的大计,更耗费了他五千人名币,相当于半年的生活费,哪容别的东西染指。愤怒之下,隋戈从温室棚边上操起两截木棍,对着起伏不定的土壤一阵猛戳,希望将这东西从土里面赶出来。 嗖! 土壤里面的那东西,终于被隋戈逼得现身了,竟然从土壤里面弹射而出,往隋戈脸上撞了过来。 好在隋戈最近反应还算灵活,赶忙用两只小手臂护住脸庞。 啪! 一道银光抽打在隋戈的手臂上,传来一阵火辣辣了的刺疼。 随后,那银光钻回了土中,并且又拖走了一株狗尾草。 隋戈看了看手臂,上面出现了一条十厘米左右长的血痕,好似被鞭子抽打过一样。 他看了看手臂上的血痕,虽然很是愤怒,但是却没有立即实行报复。虽然刚才隋戈没有完全看清楚这东西的形态,但是感觉可能是虫类,因为形体不是很大。 隋戈的目光落在一个花架上面放着的几瓶“大枪”牌杀虫喷雾上面,然后冷笑了一声,扔掉手中的木棍,走上前去,拿了两瓶杀虫喷雾剂在手中。 隋戈虎视眈眈地盯着土壤中,紧紧地握着两瓶杀虫剂,仿佛真是握着两杆大枪似的。 叮! 风铃般的悦耳之色再次从土壤中传来,显然是那东西又有了动静。 果然,土壤之中又有地方开始上下起伏着,并且又有一株狗尾草遭殃了,但在这一株狗尾草遭殃的瞬间,隋戈也准确地把握到了那东西所在之处。 去死吧! 隋戈飞速冲了过去,猛地按着杀虫剂喷嘴,对着地上一阵猛喷。 杀虫喷雾透过土壤的空隙,终于给藏在土壤下面的“小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土壤起伏了一阵之后,终于平复下来。 “大枪”发飙,果然不是盖的呢。 隋戈颇有几分得意地扔掉了手中的杀虫喷雾,然后拿起一个铲子,小心翼翼地将土壤翻开,想看看这捣乱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很快,真相大白了。 土壤里面,躺着一条小拇指粗细、十四五厘米长的蚯蚓。隋戈自然是见过蚯蚓的,但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银白色表皮的蚯蚓,甚至这蚯蚓的银色表皮分明有一种金属质感,并且在蚯蚓头部,还有一小圈金色纹理,显得极其与众不同—— 银音灵蟮! 隋戈认出了这条蚯蚓的来历,心头一阵狂喜,看着这东西还未死,赶紧将它关在了一个铁盒子里面。 这时候,温室棚中的狗尾草已经从土壤和空气中吸收到了足够的灵气。每一株狗尾草,都比隋戈之前在花盆中养的那一株更蕴藏着强大的生命力和草木元气。 淬体的最佳时刻终于到了。 第16章 淬体大成 隋戈不再迟疑,闭上了眼睛,仔细感应着四周这些充满生机的狗尾草,集中精神,口中低喝道:“神农仙草诀,窃阴阳,夺造化,脱生死!元气吐纳!” 温室棚中所有的狗尾巴草,如同接到命令的兵士,令行禁止。每一株狗尾巴草的茎叶上面,都冒出几丝白色的烟雾,然后汇聚在上方半空,形成一片淡淡的烟雾。 这些烟雾,都是狗尾巴草根、茎、叶中吸收的天地灵气、养分乃至它们的全部生命力所凝练而成的元气。一株狗尾巴草释放出来的元气也许微不足道,但是这里可是有成千上万株的狗尾巴草! 时机已到,隋戈张开大口猛地一吸,这些烟雾状的元气纷纷向他口鼻当中涌入。 澎湃而精纯的草木元气进入隋戈体内,很快融入到他的五脏六腑、血肉筋骨当中,在元气的冲刷、洗涤之下,隋戈身体当中的杂质、污秽统统被“挤”出了身体,最后化成一团恶臭无比的浊气,被他吐了出去。 这一团黑色的恶臭浊气,那是隋戈从出生到现在,沉淀在皮肉筋骨中的污秽所化,如今被隋戈全部吐了出来,顿时觉得浑身说不出的舒畅,每一块肌肉,似乎都新生了一般,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每一处关节,都变得灵活无比,就连全身的每一个毛孔,似乎都畅通无比。 他的身体,正在飞速地强化着。 浊气被吐出之后,自然不能再次吸入进去。 “阴阳已分,清浊立判,生死相逆,寂!”隋戈再低喝一声。 刚刚吐出全部元气的狗尾巴草,立即将隋戈吐出的浊气吸收一空。 因为这些狗尾草都融合了隋戈的精血,所以根本无法违抗隋戈的意志,瞬间就将全部的黑色浊气吸收殆尽,一点不剩。随后,吸纳了浊气的狗尾巴草的茎叶迅速变黄、干枯。 待到隋戈“寂”字喝出的时候,所有的狗尾巴草彻底死亡,化成灰烬,落入土壤当中。 隋戈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他终于踏出了修道的第一步。 天道无常,有生就有死。 但隋戈凭借神农仙草诀,却成功地盗取了代表着“生”草木元气,而将代表着“死”的浊气排除了身体之外,让体质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此双臂力举千斤、周身寒暑不浸、百病不生。 这当真是“排出毒素,一身轻松”啊。 至于武力值,隋戈估计了一下,基本上就跟金钟罩、铁布衫这类横练功夫的强者比肩了。 寻常武者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苦功才能达到的练体境界,隋戈只用了一月就大成了。 这神农仙草诀,偷天换日之术,入草木而得道,夺天地造化,当真不是盖的呢。 此时,隋戈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泰,举手投足,似乎都能够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啪!啪! 隋戈向着前方虚空处打了两拳,竟然传来了清脆的爆鸣声。 可想而知,此时他出拳的速度和力量是何等惊人! 真带劲!武力值竟然飙升如此之多! 隋戈心头大喜。 随后,他将视线投向了身体下方,因为那里正支着一个小帐篷,经过了淬体的小隋戈正昂然挺立、雄姿勃发,比任何时候都要雄壮、热情、威武…… 激动。 满眼都是激动啊。 淬体大成,哥现在就是铜皮铁骨金钟罩铁布衫了啊! 五千块钱,花得真是值,太他妈值了! 而且,让隋戈没有戏想到的是,淬体的时候竟然还有意外的收获,让他捕获了一条银音灵蟮。 虽然银音灵蟮也只是一条蚯蚓而是,但这可不是一般的蚯蚓,而是拥有洪荒血脉的异种灵兽。尤其是,这东西对隋戈日后种植灵草用处极大,可说是隋戈日后发家致富的好帮手啊。 这时候,隋戈的脑子当中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神农仙草诀中所记载的银音灵蟮的资料。银音灵蟮,不仅外表呈银白色,而且会发出一种类似银器的低鸣声,所以才有“银音”的名字。当然,银音灵蟮的名头之大,绝对不是因为它独特的外表,而是它奇异的本领。 洪荒异种,可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银音灵蟮虽然只是一种蚯蚓,但却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本事,能够将普通的土壤变成灵田。 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远古一些修道大能常年修炼的地方,到最后往往就会变成洞天福地。 而一块土地当中如果有银音灵蟮长期栖身于此,这块土地就会发生质的飞跃,成为灵田。 灵田,那可是古时候许多修道门派梦寐以求的东西。因为只有灵田,才能够种植各种从天地灵气中诞生的珍稀灵草,然后利用这些药材炼丹、炼器,辅佐修道。 而灵田品质越高,能够种植的灵草等级也越高。甚至,还能够养育妖草、仙草之类的东西。 为此,许多修道的门派,不惜耗费大量的灵石和灵气,注入门派的药田当中,将药田土地强行催生为灵田。但是这类人造灵田品质却无法和银音灵蟮改造过的灵田相提并论,而且,需要修道者不断耗费灵石或者自身修为来加持灵田的灵气。 总之,许多上古宗门,都以拥有一两条银音灵蟮而觉得大有面子。因为有银音灵蟮,就意味着有成片的灵田、成堆的灵草,就意味着大量的丹药,可以培养大量的弟子,强大的实力。 而隋戈同学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在这里捕获到一条银音灵蟮,而且还是最低级的银音灵蟮,一级灵兽而已。为什么说最低级的银音灵蟮反而最后,是因为以隋戈目前的修为,遇上高级的银音灵蟮,那就只有被吃掉的份。而且,低级的银音灵蟮灵智未开也更加容易驯服。 银音灵蟮以灵草为食,隋戈估摸着可能是狗尾草的灵草气息将它引来这里的。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对隋戈来说,这就相当于无形之中发了一笔横财,心里面真是爽歪歪呢。 这时候,那条银音灵蟮已经从杀虫喷雾的毒害中缓了过来,正在铁盒子里面拼命闹腾,把铁盒子撞得啪啪直响。 但隋戈自然有收拾它的办法,他去发丰镇上的中药铺购买了一些中药材,然后碾成药粉,弄了一个药包揣在身上。这些药物正是克制银音灵蟮的,闻到药包中释放出来的味道,这条银音灵蟮很快就老实了,被隋戈拈在手掌中把玩,它也不敢胡乱动弹。 “对了,让赵东健那家伙来验收吧。”隋戈想到。淬体完成了,锄草工作也同样结束了。 “喂,赵老师,我是隋戈,拔草劳动已经完成了,你来检查吧。”隋戈拨通了赵东健的电话。 “哦……是隋戈啊,你这么快干完劳动了?不可能吧。”赵东健说道,“隋戈同学,你要明白,劳动处罚的重点不在于处罚,而是在于教育,通过劳动来端正你的学习和为人处事的态度。温室棚的那些杂草,你不可能这么快就拔完的,我希望你认真一点,仔细一点,不要以为草草了事,就能够蒙混过关。好了,我现在还有很多事要忙,放学之后再来检查。” “教导处有很多事情吗?”隋戈淡淡地说道,“大学行政部门,不是最清闲、最没事的部门么?” “谁给你说的!”赵东健勃然大怒,尽管教导处平时的确没多少事,但他却不能容忍一个学生这么说。 “听一个老师说的。”隋戈说道,“你来不来检查?不来的话,我可就走了,反正劳动已经完成。” “好!你给我等着!”赵东健愤怒地挂了电话,心想老子等会儿只要找到一株活着的杂草,我就说你小子态度不端、敷衍了事,让学校加大对你的处罚力度! 十几分钟过后,赵东健火急火燎地冲到了温室棚。 隋戈同学,这时候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从温室棚里面搬出来一把旧木椅,斜躺在椅子上,翘着脚晒着太阳。这种秋冬季节的阳光暖洋洋的,晒得人昏昏欲睡。赵东健看到隋戈这个样子,火气都快从眼睛里面冒出来了,心想周处一说得没错,这个小子实在太猖狂了,就是欠收拾。 但是赵东健知道,自己是教育工作者,不是流氓,即便是要收拾人,也要找到理由才行。当然,理由很好找,只要再温室棚里面找到一株活着的杂草,他就可以借题发挥了。有教导处在背后支持他,收拾一个学生,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赵东健压制住火气走进了温室棚里面,眼睛如同扫描仪一样扫来扫去。但是,温室棚的情况实在太诡异了,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活着的草,甚至连草叶看不到一片。 就算是隋戈找了人来帮忙,也绝对不可能做得这么干净啊。 就在赵东健失望透顶的时候,忽然他的目光落在温室棚角落的一个地方,那里居然还有几株野草,他脸上顿时一喜,向着那几株野草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说道:“隋戈同学,你过来看看。” “麻痹的,这家伙要小题大做了吗?”隋戈走了过去,心头冷笑道,“你注定会失望的。” “这是怎么回事啊?”赵东健指着温室棚角落的几株野草说道,“我一再提醒你,要端正态度,提高觉悟,认真劳动……” “阿……阿嚏!”隋戈忽地向着地上打了一个喷嚏,那几株草被这股气流轻轻一吹,就变成了灰烬。原来,这几株草之前就被狗尾草掠夺了全部的生机、水分,早就已经彻底干枯,死得不能再死了。 赵东健正要继续“教育”隋戈,看到这情形,顿时就傻眼了。 “赵老师不训话了?那我先走了。”隋戈打了一个呵欠,以胜利者的姿态走出了温室棚。 赵东健大恨,却又无可奈何,于是赶紧拨通了周处一的电话。 周处一嗯了一声就挂了电话,既然劳动处罚惩治不了隋戈,那就用暴力来惩罚吧! ============== 暴力即将上演,给点鲜花、票票啊!! 第17章 初次扬威 从植物培育基地到学校门口,还有一段路程。 成功淬体,让隋戈心情大好,哼着歌、散着步,踩着路上软软的落叶往学校走去。 嘎吱—— 轮胎摩擦里面的刺耳声音响起。 三辆摩托车停在了隋戈面前,将他围了起来。 来者不善啊! 隋戈瞅了瞅,对方一共有六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牛仔库、黑色骷髅图案背心的光头,脑袋铮亮铮亮,长得五大三粗且凶神恶煞,就像是刚从牢房里面出来的犯人。至于另外五个人,长得虽然各有千秋,头发也是五颜六色,跟彩虹似的,但分明都是社会流氓。 “小子,你就是隋戈?” 光头冲着隋戈喝道,双拳互握,指头关节啪啪直响。 “是啊。”隋戈丝毫不惧地看着光头,装糊涂道,“几位大哥,你们是来找我赛车的吗?刚才你们几位,漂移泊车还算是灵活啊,不过技术上还有改进的空间,尤其是刹车的时机,控制得很不合理,还不如我们村的‘三狗子’——” “赛车?赛你麻痹!”光头向隋戈说道,“你得罪了人,有人让我们来教训你!” “和谐社会、朗朗乾坤,你们不怕进牢房吗!”隋戈说道,向四周瞅了瞅。我擦,原本路上还有几个人的,见到这架势,竟然全都闪远了,居然没有人见义勇为啊。 这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 “小子,没人会帮你,你就准备着挨揍吧。”光头一声狞笑,向隋戈逼了过来。 隋戈没有理会光头,目光落在路旁的小树林中,说道:“周导,你打算藏到什么时候呢?你不是要看我挨揍,等我跪地求饶吗,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来看呢?” 树丛中一阵响动,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草业科学辅导员周处一。 周处一虽然有些纳闷他自己藏这么好,居然也被隋戈发现了,不过,这地方反正也没有别的学生,又是在学校外面,他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正好等着隋戈跪在他面前求饶。周处一点燃了一根香烟,他都已经想好了,等会儿隋戈跪地求饶的时候,他就用这烟头去戳隋戈的额头,烙上一个深刻的印记。 周处一在大学校园流氓的时候,就深深地迷恋着用烟头去烫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很喜欢听到别人的哀求和尖叫。 “铁龙哥,就是这小子了,帮我狠狠教训他,让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周处一向光头恨恨地说道,狠狠地吸了一口香烟。 “就这么个小子,你居然打不过?看来当了老师之后,拳脚就退化了啊。” 光头不屑地笑了笑,扬了扬手,打了一个手势,他旁边的两个混混立即如同恶狗一般冲向隋戈。杀鸡焉用牛刀,对付这么一个学生,两个手下想必就足够了。 其中一个混混,拳头轰向隋戈肚子,另外一个,直接轰向隋戈鼻子。 周处一脸上浮现出狰狞之色,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隋戈跪地求饶、满嘴喷血,然后给他舔皮鞋的惨象。 噗!噗! 拳头结结实实地轰在了隋戈身上,发出了两声闷响。 但诡异的是,隋戈竟然纹丝不动、气定神闲、面不改色,反而那两个混混,却捂着拳头直叫疼。 光头先是一愣,隐约感觉情况不妙,随后冲着另外三人猛递眼色。 这三人,相继从怀中抽出一根一尺来长的钢管,猛地向着隋戈的身上砸了过去。 如今隋戈淬体大成,要避开三人的攻击,实在是易如反掌,不过他存心要试试自己的身体经过淬体之后究竟强横到了什么地步,铜皮铁骨的横练功夫是不是真的,所以也懒得闪避,任凭三根钢管分别砸在了后背、胳膊和大腿上。 砰!砰!砰! 三声脆响从隋戈身上发出。 隋戈浑然不觉得疼痛,感觉像是有人在给自己捶背、按摩一样,看来神农仙草诀淬体大成之后,果然是铜皮铁骨、刀斧难伤。借草木入道,硬是要得! 三个混混握着手中的钢管,不禁傻眼了:这些年来,他们用钢管揍了不少人,也挨了不少别人的钢管,深知钢管砸在身上是什么感觉。但现在,这小子同时挨了三下,居然一点屁事都没有,三个混混的内心不由得发出惊恐的咆哮:“这他妈还是人吗!还是人吗!还是人吗!” 一时间,三个混混竟然惊得愣在了那里,手上的钢管都险些握不住了。 “你们不动手,老子就要动手了。” 这时候,隋戈冷笑一声,手掌闪电一般扇了出去,狠狠地扇在了五个混混脸上。 呼!呼!呼!呼!呼! 掌风呼啸。 隋戈的手掌,一扇之下,竟然带起了一阵风声,好比一把大蒲扇。 啪!啪!啪!啪!啪! 如同五个鞭炮在树林当中炸开,挨了耳光的五个混混,竟然横空飞了出去,摔在了两三米开外,重重地撞在地上,连哼都没有哼一声,显然是被抽懵了。 “妈呀,一个耳光就扇飞了,我他妈不是幻觉了吧!这是拍电影啊!” 周处一满脸惊骇,如同白日见鬼一般望着隋戈,两腿都在打颤,嘴上叼着的香烟也掉到了地上。 一耳光扇飞一个人,这得多大的力量啊! 光头虽然比周处一镇定许多,但双眼之中仍然难掩惊恐之色。光头的绰号叫做“铁龙”,手脚上也有几分功夫,在东江市的黑道上也有些名气,所以眼光也不算太差。看到五个手下吃了大亏,光头立即意识到今天碰上了真正的硬点子,对方很可能是一个会功夫的高手。 于是,光头试探性地拱手说道:“我是狂熊帮的铁龙,兄弟是哪条道上的?” “我不知道什么狂熊帮,也不认识你。现在还说这些屁话干嘛,赶紧动手吧,我等会还有别的事情!”隋戈冷冷道。 “嗨!” 光头见对方不买账,大喝一声,硬着头皮,一拳头往隋戈胸膛轰去。 比起之前的五个混混,光头这一拳无论速度还是力道,显然都大了许多。这光头也算有些奇遇,当年他坐牢的时候,同牢房的一个牢友居然是个练家子,光头装孙子伺候了那人一年多,于是学到了一点拳脚功夫,随后出狱之后,才在东江市闯出了名堂,并且以一双铁拳搏得了“铁龙”的名号。 隋戈一声冷笑,也是一拳打了出去。 砰! 两人的拳头撞在了一起,传来了骨头开裂的声音。 光头虽然号称“铁龙”,但是拳头还是肉长的,不可能真有钢铁一样坚硬。但是隋戈的拳头,却是货真价实的“铁”拳,两拳相击,光头只觉得自己的拳头撞在了一个铁锤上面,然后从拳头上传来了一阵锥心的疼痛。 骨裂了! 肉肿了! 手废了! 光头心头忽地拔凉拔凉。 对方只一拳,就废了自己用秘法苦练三年的拳头,武功之高,简直是闻所未闻,惹上这种人,真他妈是拜堂听到乌鸦叫——霉透顶了。 不过,更加倒霉的是,光头的另外一个拳头也被隋戈给捏住了,从对方手掌上传来的力道来看,光头知道人家要碾碎自己的指骨,简直易如反掌。 “周处一他要你们怎样对付我?”隋戈向光头问道,手掌上稍微用了一点力。 光头痛得满脸大汗,连忙说道:“那王八蛋叫我们打折你的一只手。” 周处一这会儿总算回过神来了,见铁龙等人都没有讨到好处,立即拔腿就跑。这时候,他已经无暇去想隋戈怎么变得这么厉害了。 只可惜刚跑了两步,前面人影一闪,隋戈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 “周导,账算清了再走也不迟啊。” 隋戈拦在周处一身前,玩味地向周处一笑道。 “隋戈同学……我一时糊涂,鬼迷了心窍,才想找人对付你。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今天就放我一马,以后我再也不会找你麻烦了……”周处一连连告饶。 “以后的账,以后再说。今天的账,咱们先算清。”隋戈平静地说道,“我这人公平得很。你想打折我一只手,我就打折你一只手。你是打算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呢?” 隋戈现在也算是修行之人,修行之人,那就一定要快意恩仇,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啊。 “你……你敢打折我的手?学校一定会开除你的!还有,我要报警……你蓄意伤人,你要坐牢的!” 周处一见哀求无用,干脆直接出言威胁,反正这也是他最擅长的。 “可惜啊,周导,你刚才把别人都吓走了,报警也没有证人呢。至于这几个混混的话,恐怕也没有人相信吧,何况,他们敢给你作证吗!” 隋戈冷笑道,伸手一甩,轻松就将周处一摔在了地上,然后一脚踏住了周处一左手的肘关节处。 周处一奋力挣扎,却无法撼动半分,但口中却叫骂道:“小杂种!你敢弄断我胳膊,我就要你的命!” “什么!” 隋戈听见周处一的咒骂,不禁勃然大怒,脚下猛地一发力。 喀嚓! 手骨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杂——啊!” 周处一大叫一声,痛得昏了过去。 一旁的光头,吓得脸色发白,他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大学生的手段竟然如此毒辣。 “如果还有下次,我打断你两只手!” 隋戈气势凌人地向光头说道,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若无其事地向山上走去,看也不看躺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哀嚎的周处一。 第18章 五倍饭量 收拾了周处一等人之后,隋戈若无其事地哼着歌回了学校。 想起刚才收拾周处一等人的威风场面,隋戈心里面就觉得一阵爽快,觉得修行这种事情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武力值高了就是舒坦,遇上麻烦事情自己解决,也就不用麻烦警察叔叔了。 咕咕~ 这时候,隋戈的肚子竟然开始唱空城计了。 他看了看手机,居然还不到十一点呢。 什么个情况? 隋戈明明记得,今天早上为了淬体做准备,他可是吃了六个肉包加一盒牛奶的,没有道理这么快就开始饿了啊。他觉得这可能跟今天淬体有关,于是赶紧细看神农仙草诀中有关的东西。 很快,隋戈就弄清楚了其中的状况。 原来,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说法,身体释放的力量越大,所需摄入的能量也就越大。 “擦!能量守恒定律真伟大,连修行者都得遵守啊!”隋戈忍不住感叹到一声。 刚才动手揍了六个混混加一个周处一,看来消耗了不少能量啊。麻痹的周处一,把隋戈体内六个肉包一盒牛奶的能量都消耗光了,真是活该挨揍。 淬体大成之后,隋戈固然可以力举千斤,身体各部分都拥有惊人的爆发力,但同时也需要消耗大量的食物。除非,他的修为到了先天期,能够直接感应和吸收天地灵气。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服用灵草,以此来代替大量的粮食或肉类。 灵草,能够吸收大量的天地灵气,所以蕴含的能量,也是普通食物难以企及的。 一株灵草,哪怕是下品灵草,蕴含的能量,都比得上普通人一周吃下食物的能量总和。 难怪,这神农仙草诀讲究修行和种草相辅相成呢。 可惜,隋戈哪有什么灵草可食用呢。五千块钱,就培养出一株用来淬体的狗尾草而已。真正的灵草,隋戈都还没有见到长什么样呢。 如果要每天以灵草为食物,那消耗——相当巨大!而且,隋戈现在还养了一条银音灵蟮,要让这东西成长、干活,那不是还需要更多的灵草?玉石和钱? 天啊,难道修道真不是穷人能够玩的么? 刚才的喜悦心情一扫而空,隋戈陷入了深深的忧虑当中。 很快,忧虑就变成了暴躁。 隋戈赶到食堂去的时候,因为时间太早,食堂竟然还没有开工。 咕咕~ 肚子里面,却开始擂战鼓了,看来淬体之后,连消化能力都提高了。不一会儿,隋戈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好像天都没有吃过饭似的。 好不容易挨到了十一点半,隋戈火速冲向食堂打饭的窗口,冲着里面的厨师说道:“师傅,两份套餐,麻烦你多打点米饭!” “急什么,你一个人吃得了多少!”厨师师傅一边用不锈钢餐盘打饭一边说道。 隋戈随口说道:“多了不敢说,五份套餐,还是吃得下去的。” “你就吹吧,你真是要能吃五人份的,我今天就不收你的钱。”厨师师傅说道。学校的套餐,虽然肉不多,但是饭和蔬菜还是足量的,一个人吃一份基本上就饱了,就算是那些喜欢运动的家伙,至多也不过能吃下两人份。 隋戈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情,笑道:“行,我就坐在离这窗口最近的餐桌上吃,让你看个清清楚楚。说好了,我要是能吃下五份,今天你就给我免单。” “好。要是你吃不完的话,不仅要付饭钱,还要去自动贩卖机上给我买一包中华烟!”厨师说道,乘机加了筹码。 “行。”隋戈应了下来,别说五份套餐,他现在感觉自己就像是能够吃下一头猪似的。 将饭菜放到餐桌上之后,隋戈立即开动起来。 两份套餐,风卷残云一般就被消灭了,隋戈的胃口,就像是无底洞一样。 因为这时候别的学生还没有来打饭,所以厨师师傅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看见隋戈如此好胃口,厨师师傅终于确信,这位同学还真是饭量惊人。于是,紧接着的三份套餐,这位师傅故意将餐盘里面的米饭狠狠压了一下,而且也加大了肉菜的份量。后面的三份套餐,至少能够算四份的量了。 对于厨师师傅的小动作,隋戈却也没有点破,在这位厨师师傅惊骇的目光当中,将后面三份套餐也吃了一个底朝天。 虽然这位师傅在后面做了一点小动作,但却没有食言,果然是没有收隋戈的饭钱,不过却压低了声音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今天饭钱给你免了,但这事可不能给别人说啊,要是被食堂经理知道了,非得把我开了不可。不过,你饭量这么大,以后如果打饭的话,来我这个窗口大,份量一定给你加足!” “那可真是谢谢师傅你了。”隋戈笑道,心里头却是有些苦水。今天这一顿饭,至少是普通人五倍的饭量,要是这么继续下去的话,他以后的生活费也要激增五倍啊。 五倍!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呢。虽然老地主给隋戈的生活费很充裕,但是如果饭量陡然提升五倍上去,激增的生活费必然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啊。 淬体,把武力值倒是提上去了,但是把胃口也练上去,这可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情啊。 难怪,以前的那些侠士、将军,一顿饭动辄就是几斤牛肉、几坛酒,吃饭的话,都是用斗量。本来还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隋戈总算是明白了,那些都是真的。 越是能打的人,也就越是能吃;越是能吃的人,也就越能打。 要不然,咋个会有“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说法呢。能吃,才表示你能打,如果连饭都吃不下了,自然也就没什么战斗力了。 再说《水浒传》里面的武松,一顿吃了四斤熟牛肉,十八碗酒,愣是把头老虎活活练死了。 这些都是活鲜鲜的例子啊。 想想这些,隋戈心里面也就平衡了,以自己现在的饭量,放在古代的话,也算是好汉一条了。 不同的是,古代的那些个好汉根本不担心生活费的问题。为啥呢?那时候流行劫富济贫、杀贪官豪绅的运动啊,一旦肚子饿了没钱,就拖一个贪官出来宰了,收刮了贪官的金银,还能够落一个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大侠名头。官府派人来抓,实在躲不住了,就往山林水泊里面一扎,落草当山大王去。 可惜啊,现在社会不同了,劫富济贫这种事情干了之后,虽然民心大快,但是被警察堵上了,很可能就是一阵乱枪打死,不可能还有当山大王这条出路。 隋戈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在修行道路上遇到的第一个难题,竟然会是吃饭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也很简单,那就是用灵草来代替普通食物。 一株灵草,哪怕是一株下品灵草,蕴含的草木元气都比得上普通人一个星期摄入的食物能量。而且,隋戈如果要开始练气,也需要食用灵草的。 只是,要弄到足够的灵草,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原本,隋戈是打算配制灵药来赚钱的,但是现在看来,灵药的确是能够赚钱,但前提是他必须培养出灵草来才行。要培养灵草,得解决两道难题,灵草的种子、幼苗和大量的玉石。 至于之前培养出来的狗尾草,只是为淬体所用,严格说来,算不上真正的灵草。 灵草种子或幼苗,还有玉石,这是隋戈迫切需要的东西。 “隋戈,你在发什么愣呢?”高峰这时候正在等人组队,所以很闲,于是打算跟隋戈闲聊几句。 “我在想,如果吃饭不花钱的话就好了。”隋戈说道,百无聊奈地看着校园论坛。 “这个简单,吃软饭呗。”高峰笑道,“相信我,你有这个条件。” “呃……吃软饭,也要有人养才行啊。”隋戈说道。 “那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去交友论坛上发广告啊。”高峰没心没肺地说道,“发帖题目就叫大学初男求包养,然后把你的照片传几张上去就成了。” “对,没错,隋戈你有这个潜力。”江涛添油加醋道,“再附赠一首小诗:求包养,身体壮,气血方刚火力旺!技巧无数不重样……” “算你们狠,都给我闭嘴吧!”隋戈总算明白,这三个家伙狗嘴里面是吐不出象牙的。 叮铃! 这时候,寝室的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是宿舍管理员打过来的,告诉隋戈有一个包裹到了,让他去签收。 第19章 包养 “难道,要去干老本行,贩卖狗皮膏药?” 隋戈望着老地主邮寄过来的大包裹,心有所思道。 开学的时候,老地主给隋戈的那些狗皮膏药,早就在火车上一售而空了。所以,隋戈才让老地主邮寄一些狗皮膏药过来,谁知道邮政大爷速度奇慢,折腾了大半月才送到东大。 这一次老地主邮寄过来的狗皮膏药至少有百张,而且还有几张风干的狗皮。 隋戈知道老地主的想法,老地主大概是以为他的狗皮膏药在东江市很受欢迎,所以迫不及待地邮了许多过来,准备让隋戈在这边狠狠捞一笔。隋戈当初的本意也是如此,但是有了神农仙草诀之后,他的想法却发生了变化,赚钱的眼光和途径也就发生了变化。 不过,这么多的狗皮膏药,总要想办法卖不出一些才行。 “祖传秘制狗皮膏药,跌打损伤、风湿疼痛必备之良药,各位同学,走过路过,都来瞅瞅啊!” “一贴九块九。九块九,不算多,买不了房也买不了车,旅游到不了莫斯科。九块九,不算贵,不用开个家庭会……一贴就灵,包贴包好。” “踢球扭伤的?俯卧撑弄伤的?都没关系,包贴包好,立马见效,没效果不收钱。” “……” 午饭的时候,隋戈居然在食堂旁边的草坪上摆起了小地摊,高调地卖起了狗皮膏药。因为从小就跟老地主“跑江湖”,干这些事情隋戈自然是轻车熟路。 狗皮膏药的药方,其实也来源于神农仙草诀,本来的名字叫“通筋贴”,用来活血化瘀,至少外伤的,虽然见效很快,但也仅仅属于凡药的范畴,还算不得是灵药。 不过,这倒是让隋戈对那些真正的灵药越发好奇起来。 看到“野草哥”高调地卖起了狗皮膏药,发疯校区的许多人都赶过来捧场、看热闹了。原本,大家都以为野草哥是故意来这里搞笑的,谁知道有人试过之后,连连叫好称奇,以至于中午一个小时时间,隋戈就卖出去四五十贴,赚了好几百块呢。 当天晚上,好事之人就将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的视频上传到了小院论坛,帖子的名字就叫:“天雷滚滚,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 帖子一发出,很快点击就过万了。 “野草哥”这个名号,看来在东大已经是无人不晓、无人不知了。野草哥叫卖狗皮膏药,这种事情谁不想点进去看看、聊聊呢。 帖子当中,反对、辱骂野草哥的人已经很少了,只有少数人笑侃说野草哥太具有娱乐精神了。还有一部分称赞野草哥口才极好,叫卖狗皮膏药的时候就跟绕口令似的流畅,应该去就读市场营销专业才对。不过,还有一部分人现身说法,指出野草哥家传的狗皮膏药的确灵验无比,建议大家有需要的话可以放心去购买。 隋戈瞅了瞅帖子就退出了校园论坛,贩卖狗皮膏药并非长久之计,因为以九块九的价格出售,隋戈其实赚不了多少钱,但是他又怎么可能以高价卖给自己同学呢。不过,隋戈自然不可能将这么多的狗皮膏药堆在寝室里,所以还得卖出去一部分才行。 第二天中午,隋戈照例去学校食堂贩卖狗皮膏药。 无论是买狗皮膏药的,还是看热闹的人,都比昨天更多了,隋戈的生意也好了不少。 在隋戈的吆喝声中,狗皮膏药一张接着一张地贩卖出去了。 “喂,让开……让开!” 这时候,一个人高声嚷嚷道,挤进了人堆里面,然后向隋戈说道,“谁让你在这里摆摊的!” 隋戈瞅了瞅来人,这人教导处的赵东健么,看来这厮是打算找自己麻烦啊。 但隋戈同学向来不怕麻烦,更不怕人找麻烦,说道:“赵老师,校规里面哪条说了不准学生摆地摊呢?好像对于勤工俭学,学校还会给予鼓励吧?” 赵东健的确是来找隋戈麻烦的,上一次没能够在隋戈面前抖威风,他一直心里不快呢。这不,今天总算是找到了机会,赵东健自然不肯轻易错过了。 “我是教导处的老师,有权利规范你们这些学生的不良行为!”赵东健义正言辞道。 “这里摆摊的也不只我一个啊。赵老师,你这是要公报私仇?”隋戈不卑不亢地说道。 的确,除了隋戈之外,这里还有摆地摊卖旧书、软件光碟、文具什么的,只不过隋戈生意最好。 赵东健的确是打算公报私仇,但是嘴上他却说道:“你卖的东西,是药品。既然是药品,就可能危及到同学们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危及他们宝贵的生命。你说,你有医生资格证吗?有药品许售证吗?” “赵东健,你啥时候入工商局了,我怎么不知道呢?”隋戈干脆撕破脸面,不客气地说道,“我家世代为医,这些狗皮膏药都是经过时间检验过的。况且,同学们都是成年人了,有分辨好坏的能力,用不着你在这里指手画脚,什么东西嘛,给脸不要脸!” “你……你敢辱骂老师!你简直就是社会流氓!”赵东健气得嘴唇都在发抖。 “怎么,你想跟我单挑么?”隋戈不屑地向赵东健说道,“你不过是周处一的狗腿子而已,主子都还在医院里面躺着呢,你还敢在我面前耍什么横!” 赵东健何曾见过如此狂妄、无礼的学生,当真恨不得扑过去就跟隋戈干一架,但是他瞅了瞅隋戈那强健的身板,就知道绝对讨不到半点好处。但是,赵东健不甘心啊,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希望找到一点群众支持,但哪会有学生支持他啊。 不仅如此,人群中还有人用讽刺的口吻说道:“教导处真是闲的蛋疼吗,居然连人家卖狗皮膏药都要管。”“是啊,老子想买狗皮膏药,管你鸟事!”“有种就跟野草哥干一架啊!”“……” 赵东健听见群众的呼声,差点没气得昏过去。这时候,他终于在人群当中瞅见了一个穿制服的保安,于是连忙冲那保安嚷嚷道:“保安——保安!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把这个破坏校园秩序的家伙给我带去教导处!好好教训一番!” 谁知道,赵东健呼喝了几声,那保安却是无动于衷。 赵东健终于完全被激怒了,冲着那保安吼道:“保安——你耳朵聋了吗!还想不想要这个工作!你还想要这个工作的话,就赶紧给我滚过来!” 那个保安终于行动了,一下子冲到赵东健面前,然后冲着赵东健大声吼道:“操你麻痹——” 四周的人都惊呆了,赵东健也懵了,谁都没想到,这个小保安竟然如此霸气外露。 “你……你敢骂人,我要去投诉你!”赵东健气得脸色发紫。 “老子不仅骂人,还要打人!”小保安说到做到,一拳打在了赵东健的鼻梁上。 赵东健一个踉跄,鼻血长流。 小保安不屑地冲着赵东健说道:“麻痹的,投诉我,去啊!老子弄死你狗日的!教导处的很了不起吗?老子姑父是李副校长,打你应该!打你悲哀!” 然后,小保安甩都不甩赵东健一眼,然后向隋戈笑道:“这位同学,你的祖传狗皮膏药真是神效啊,我娘的风湿老毛病医了几年都不管用,昨天贴了你一张膏药,已经好多了,让我赶紧再买两贴回去呢。真是太谢谢您了,小神医!” “不客气。”隋戈笑了笑,将两贴膏药递给了这个威猛、孝顺的小保安。 至于赵东健,则捂着鼻子灰溜溜地往校医院跑去了。 “嘎吱——” 汽车刹车声响了起来,一辆宝石蓝色保时捷跑车行驶而来,停在了隋戈地摊前方。 在众人的一片惊呼声之中,车窗开启,一个戴着紫色太阳镜的美女伸出白雪般的柔荑,向隋戈招了招手:“上车!” 隋戈同学本来还想矜持一下的,但是看到这豪华的跑车,以及那粉嫩的手臂,哪里还矜持得住,光速地卷起东西,放入背包,然后钻进了跑车里面。 “就算被这小富婆包养,也认了!”隋戈心想道。早就听江涛和高峰吹嘘,说东大内外经常有跑车、豪车出没,许多都是来包养二奶和二爷的,想不到今天竟然让自己给碰上了,看来最近的确是长帅了啊。 第20章 再见水灵御姐 跑车的座椅很舒服,隋戈同学本应该觉得很舒适才是,但心里面却有些惴惴不安。他想,也许是因为快要失去初男身的缘故吧。 一旁的美女,穿着一件波西米亚梦幻花色吊带长裙,长发微卷,十指葱葱,裸露的双臂和肩膀,白皙滑嫩,让人充满遐想。因为长裙的缘故,隋戈看不到美女的腿,但是那双穿着罗马名族风时尚坡跟凉鞋的小脚丫却时隐时现,让隋戈心旌摇荡。 这是一双小巧精致的脚丫,外形优美,线条流畅,色泽柔嫩,脚趾微微上翘,如果隋戈同学是一个恋足癖爱好者的话,恐怕这会儿立即就要俯身去亲吻这对极品脚丫了。 当然,幸好隋戈没有恋足癖,否则怕是要引发一场车祸。 饶是如此,看着这一对小脚丫在裙下隐来隐去的,也让隋戈有些心神失控。 医学上,神经学家认为,人脑负责生殖的神经元和脚部的神经元位置相近,从而有可能令人在潜意识中将足部和生殖器官联系在一起,从而导致了恋足癖的形成。但隋戈现在却感觉到,引起恋足癖的原因可能只是单纯的因为一双美足。 美足才可能引发恋足,否则,纵然再恋足成瘾的人,想必也不会去亲吻一双冒臭汗的大脚吧。 好一阵,隋戈才将目光从美女的脚丫上移开,然后落在她的脸庞上。 因为被太阳镜覆盖了半张脸的缘故,隋戈却是看不清美女的脸庞,但是从其身材、皮肤、年龄和风姿,似乎应该是一位大美女才对啊。 “难道——这女人的脸上有什么问题,所以才用太阳镜遮着,否则的话,追她的人应该不少吧,没道理会包养我啊?不过没关系,关了灯、闭了眼都一样。”隋戈心头嘀咕道,“亦或者,某家真的这么帅?这么有男人魅力?还是她闻到了我身上的初男气息?” 隋戈往后视镜中瞅了瞅,用手指拨了拨有些凌乱的头发,感觉淬体成功之后,自己好像真的帅了不少呢,难怪会有这样的极品小富婆开跑车来学校载自己。 对于小白脸,隋戈向来都是有些鄙视的。 但是,轮到自己做小白脸的时候,隋戈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并不反感,甚至还有些骄傲呢。 因为能够做小白脸,至少证明一点:长相不错。 但是,自从上车之后,美女就没有跟隋戈说过一句话,只是很专心地开着车,这让隋戈又有些误会,难道这美女姐姐已经饥渴难耐,打算将自己直接拖入酒店正法?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是不是应该提醒她一下,那啥……至少去药店买盒套套啊。 “九十九?” 就在隋戈想入非非的时候,美女姐姐忽地开口问了一句。 “什么九十九?” 隋戈先是疑惑了一下,然后忽地醒悟,人家这是跟他谈价钱呢。不过,自己可是没有开过封的绝对初男啊,九十九块就卖出去的话,是不是也太廉价了啊? “九十九欧元吗?”隋戈坦诚地说道,“我以前还没做过呢。” “没做过?”美女姐姐冷哼道,“九块九你不是都在做吗?” “九块九?这也太廉价了吧。”隋戈说道,“我这样貌,这身板,还有那啥爆发力、持续力,肯定都不会让你失望的,九块九也太磕碜人了吧?” “你在说什么啊!”美女皱眉道。 “我说,你如果要包养我的话,九十九也太廉价了吧。”隋戈一脸贱笑,“如果你不想花钱的话,象征性包给红包给我也行啊。” 据江涛说,初男这个头衔在某些时候也是有点价值的。比如,就算是初男去招妓,完事之后,对方都会回馈一个红包给你的。 “你在胡说什么啊!”美女怒道,来了一个急刹车,险些让隋戈从车里面抛出去。 车子停留在路旁,美女姐姐向隋戈怒道:“你给我说清楚了,什么叫包养你!” 隋戈没想到自己讨价还价竟然会引起对方如此巨大不满,硬着头皮说道:“你开辆跑车冲进学校,二话不说就让我上车,一开口就谈钱,还说不是要包养我?难道只是一夜情?” “包你个头!” 美女姐姐气得摘下了太阳镜,随手扔到了车里面,“你的思想真是肮脏呢。你仔细看看,凭我这容貌,需要包养男人吗,就算要包养,好歹也会拣点好货色吧!” 隋戈一眼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对方那一双朦朦胧胧,极有灵气的眼睛。 熟悉的眼睛。 “是你——” 隋戈忽地一愣,没想到这位美女姐姐竟然是之前在火车上巧遇的那位水灵御姐。 尴尬啊。 以这位水灵御姐的脱俗长相和她对隋戈的恶劣印象,自然不能花钱来包养隋戈同学了。只是,她开车跑车在学校把隋戈载走,却又为了什么,难道只是炫富? 水灵御姐狠狠瞪了隋戈两眼,才道:“之前我果然没看错,你真是一个下流肮脏的家伙,满脑子都是一些污秽思想!” “这个……你也不能全怪我啊。”隋戈解释道,“正如我之前说的,戴着墨镜、开着跑车到大学里面载走我们这样的纯情帅哥,不是为了包养,那还能为别的啥?难道是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谈理想?况且,我好歹也在火车上帮过你的忙,也算是你的恩人,你对我说话,就算不客气,也好歹温柔一点行不?” “恩人?”水灵御姐冷笑道,“火车上,我不是给过你狗皮膏药的钱了吗?九块九的狗皮膏药,你卖了我九十九块,还不算报恩?还有,之前你在学校殴打辅导员,本来是要被学校开除的,要不是我让外公帮了你一把,你早就卷铺盖回老家了。” “真的?”隋戈一脸感激和幸福之色,能够被这样一个水灵御姐惦记并且默默守护,那是一件何等荣耀的事情啊。 “所以,现在是你欠我的了。”水灵御姐说道。 “嗯,是我欠你的,恩人姐。”隋戈点头道,“你放心,我这人必定知恩图报,哪怕是以身……嗯,以身犯险都行。” “没那么夸张。”水灵御姐道,“我外公腰肌劳损犯了,病情很严重,在医院里面躺着呢,你的狗皮膏药不是很灵验吗,等会儿帮忙治一下,就算两清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去医院啊。”隋戈说道,提醒水灵御姐赶快发动汽车,然后又问了一句,“请问恩人姐,你叫什么名字呢?” “唐雨溪!” 水灵御姐猛地一踩油门,保时捷飞速飙了出去。 第21章 冤家路窄 东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康复科特级病房。 病房里面,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躺在床上输液,老人目光深邃,闪烁着智慧的光彩。他看到轻轻推开门进来的唐雨溪和隋戈两人,微微笑道:“小溪,你怎么把咋们东大的‘野草哥’给领来了呢?” “真没想到,我居然这么有名呢。”隋戈厚着脸皮笑道,仔细看了看床上的老人,然后惊道,“您真是许衡山,许老教授吗?” 隋戈的激动不是没有道理的。在东大的教授当中,资格最老、最受尊敬的教授,就是这位许衡山,许教授了。在隋戈心中,这位教授也是一位真正值得自己去尊敬的人。 许衡山是新中国最早的一批农业专家,正是由于这一批老专家的辛勤努力、无私奉献,才解决了华夏十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对于这样的人,隋戈是由衷地尊敬。 如今,虽然许衡山因为年龄的关系退休了,但他仍然是中科院的终身院士。 可是,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的老教授,如今却躺在了病床上,饱受疾病的折磨。 “当然是了,难道还有谁敢冒充我外公么?” 一旁的唐雨溪横了隋戈一眼,然后向许衡山说道,“外公,我是让隋戈来给你治病的。他家祖传的膏药很灵验,一贴上就好了。” “是吗?”许衡山奇道,“没想到‘野草哥’不仅草养得好,竟然还会行医啊。” “略懂皮毛而已。”隋戈在许衡山面前还是很谦虚的。 “既然小溪这么信任你,那我也相信你。”许衡山果断地说道,“小溪,那让护士过来拔针头吧。” 唐雨溪按了床头的红色按钮,很快一位穿着粉红护士装的小妹妹便走了进来,听见许衡山要拔针头,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在唐雨溪的坚持下,只好将主治医生李鸣意叫了过来。 当那位李医生走进病房的时候,隋戈和唐雨溪很默契地对视了一眼,眼神里面包含着同样一个意思:这世界真小啊! 原来,这个李鸣意李医生,竟然就是在火车上跟隋戈较劲的那位青年医生。 所谓“冤家路窄”,果然如此。 李鸣意走进病房,见到隋戈和唐雨溪,也是十分地诧异。上一次在火车上,年轻有为的李医生惨遭隋戈羞辱,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所以李医生怎么会忘记隋戈这个大仇人呢。 “原来是你这小子在这里捣乱啊!” 李鸣意一看到隋戈,眼中就射出了仇恨的目光,“这里可是医院,如果你敢干预医生的正常治疗,我可以叫保安请你出去!” “这是病人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强行干预。”隋戈淡淡地说道。 以隋戈现在的道行,根本就不会将李鸣意放在眼中。 李鸣意见隋戈不服软,只得向许衡山劝说道:“许老,你这腰肌劳损可是老毛病了,一定要坚持治疗,可不能听信谗言,半途而废啊。我们医院为你安排的治疗方式,都是科学合理的,如果你现在放弃治疗,接受一些江湖郎中的诊治,很可能会加重病情呢……” “拔针吧。”许衡山果决地说道,他一旦下定决心,便不会轻易更改。 更何况,相对于李鸣意和唐雨溪,许衡山自然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外孙女。还有,就是许衡山对“野草哥”这位小伙子的印象很不错,认为他是一个实诚的年青人。 李鸣意本想借机教训一下隋戈的,但是却没想到人家病人根本不配合,不由得有些急了,又道:“许老,您是一位科学家,应该知道医学和科学一样,都是非常严谨的学问,容不得乱来的——” “够了。”许衡山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李鸣意的话,“我是科学家,但并不代表我怀疑一切传统医学。况且,这已经是我第九次因为同样的毛病住进你们医院,所以我对你们的诊治方法实在是失去了信心。” “但是——”李鸣意似乎还试图劝说。 “拔针!”许衡山冷哼道,如果不是因为一移动身躯就会产生剧烈疼痛的话,只怕他已经亲手拔掉了手腕上的针头了。 李鸣意不敢再坚持了,只得让护士拔掉了许衡山手腕上的针头,然后向隋戈说道:“小子,你现在满意了?不过,既然你们执意如此,那么以后如果发生病情恶化的话,可都跟我们医院没有任何关系了。” “放心,我马上去办出院手续。”唐雨溪似乎也不想跟李鸣意再废话,然后她望向隋戈,“等我办完出院手续,希望你已经治好了我外公。” “放心,没什么难度。”隋戈冲着唐雨溪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 唐雨溪出了病房,李鸣意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尽管知道隋戈的狗皮膏药有些邪门,但李鸣意还是希望隋戈失败、出丑,这样的话,他便可以当面将隋戈奚落一番,找回上次丢失的脸面。 只是,隋戈会给他机会么? 隋戈没有理会李鸣意,打开背包,取出了一张狗皮膏药,然后向许衡山说道:“许教授,我这一贴膏药贴上之后,至多十五分钟,您就能下床活动了。” “狗皮膏药?”许衡山微微有些诧异地望着隋戈手中那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然后洒然笑道,“没关系,只要能够治病,那就是好药!” “您老的胸襟,可比唐小姐大多了。”隋戈说道,想起当时唐雨溪在火车上排斥狗皮膏药的情形,觉得很是有趣。 随后,隋戈将狗皮膏药在手掌中大力搓动了几下,化开药力,然后撕掉封皮,啪地一声贴在了许衡山腰部疼痛的部位。 “好热!” 当狗皮膏药贴在皮肤的瞬间,许衡山忍不住低呼了一声。原来之前隋戈的大力搓动,几乎将狗皮膏药上的膏药完全搓热了,这是为了化开药力,节省治疗的时间。 “好凉!” 片刻之后,许衡山又低呼了一声。原来药力渗透到皮肤下面,却又带来一种清凉之意,这股清凉气息所到之处,疼痛的感觉迅速衰退。 五分钟过后,许衡山已经能够稍微活动了。而之前,他只要稍动一下,便会疼得直冒冷汗。 十五分钟过后,许衡山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了,困扰了多年的病痛,似乎顷刻之间完全消失了。 病去如抽丝。 此时,许衡山终于体会到这种感觉了,这些年来,他从未觉得腰部有今天这般轻松过。 隋戈和他的狗皮膏药没有让唐雨溪失望,当唐雨溪回到病房的时候,许衡山已经在病房中活动身体筋骨了,并且跟隋戈在谈笑着什么。 看到这场面,唐雨溪露出了一个明媚的微笑。 这个微笑被隋戈捕捉在眼中,只觉得如春风拂面,暖人心脾,又如夏日山林中的潺潺溪流,清澈而纯净,一时间隋戈竟然有些呆了。 “野草哥,走吧。”直到许衡山拍了拍隋戈同学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脑子当中唐雨溪那明媚一笑的样子却挥之不去。 难道,这就是初恋的感觉?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隋戈同学的初恋,似乎来得比别人都要晚一些啊。 “请等一下——” 这时候,一直呆在病房中的李鸣意忽然开口,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随后他似乎下定了决心一般,向隋戈深深地鞠了一躬,“对不起,隋先生。之前我对中医和您的膏药产生了怀疑和偏见,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希望你见谅。” “算了,我也不介意。”隋戈不以为然道,对于李鸣意,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我还有一个请求,希望隋先生能够答应。”李鸣意又道。 “说吧。”隋戈强自按捺住性子。 “希望隋先生不计前嫌,能够送我两张膏药,我母亲其实一直都有风湿的老毛病。”李鸣意说道。 “送?你面子可没这么大!” 隋戈心头冷笑了一声,口中却笑道,“送你两张膏药其实也没关系,但你也不能让我亏本吧?我的膏药成本价五百,两张刚好一千块呢。” 李鸣意眼中寒光一闪而过,然后笑着打开了钱夹,从里面取出了一千块递给了隋戈。 隋戈欣然笑纳,丢了两张膏药给李鸣意,然后向唐雨溪递了一个眼神:“瞧,我这膏药可不是九块九就能够买到的。” 唐雨溪撇了撇嘴,却没有再说什么。 第22章 九叶悬针松 许衡山住在距离发疯校区不远的江林别墅小区,依山临江,四周自然生态环境极好,这大概也是许衡山选择在此地养老的原因吧。 受许衡山强烈邀请,隋戈前去许衡山家中做客。 其实,就算许衡山邀请得不是那么强烈,隋戈也决定厚着脸皮去一趟,好歹能够增加跟唐雨溪相处的机会,而且搞好跟许衡山的这位准外公的关系,显然也是非常地重要啊。 许衡山似乎是一个爱花之人,别墅前后院子,都是花园。他对隋戈同学的印象似乎不错,所以一到家中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带隋戈去欣赏他的花园,唐雨溪也只好陪着。 许衡山在自己的花园上显然花了不少钱,甚至还有些奢华:全不锈钢结构,高科技的光线采集器,温湿度自控器……造价绝对比他家的装修和家具值钱。 许衡山的花园当中,大部分都是花卉和盆景,还有一些藤萝植物。从他养的这些花草种类来看,说明他基本上已经不再搞农业科研,完全是为了闲情逸致。 “小隋,我知道你有个绰号叫‘野草哥’,这说明你养花养草很有点本事啊。”许衡山说道,“你说说看,我的这些花草养得如何呢?” “这个……您老要听真话还是假话?”隋戈问道。 “当然是真话了。”许衡山说道,“我这老头子不是那种只喜欢听奉承话的人。” “那我就直说了——”隋戈说道,“在我看来,您老养的这些花花草草,还真不怎么样。” “你胡说!”唐雨溪赶紧反驳道,“我外公可是全国顶尖的农业学专家,养的花草还不行么!” 隋戈笑道:“许教授的专业知识,自然无庸质疑,也是让我很敬佩的。但是,养花养草,跟农作物培育、种植又是两码事了,许教授养花种草一定没有几年吧。这些花草的生长的状态,在我看来,只能算是很一般的水平了。” “好!”许衡山爽快地说道,“小伙子不错,敢跟我说实话。之前我的那些学生、朋友来,我知道捡好听地说,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些花草养得不怎么样。我拿去跟花鸟市场上的那些花草对比过,的确不如人家那些花农养得好。” “这个自然。”隋戈说道,“许教授您应该是看过花卉养护方面的书籍,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知识不能取代经验,您要养好花,还得多积累一些经验才行啊。” “是啊,知识取代不了经验。”许衡山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来,去看看我的宝贝。” 许衡山所说的宝贝,其实就是一盆菊花。他领着隋戈来到一个精美的木质花架前面,这个花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十几盆菊花,这些菊花长势还算不错,有些已经长出了花蕾。但是,花架最上面的一株菊花,却是有些不妙,虽然已经长出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白红相间的花蕾,但是花蕾还未绽放,就已经有些焉,下面的花茎也弯曲了,叶片全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 “唉,一个老朋友听说我现在喜欢养点花花草草,专门邮寄给我几颗菊花种子,结果就养活了这么一株。眼看要开花了吧,一转眼却又病怏怏的,像是活不成了。亏我还邀请了几个科学界的朋友过段时间来赏菊,要是这一株都死了,那就可没什么意思了。”摸着花盆,许衡山心疼地说道。 隋戈仔细看了看这株菊花,讶道:“咦,这不是黄山的‘丹凤饮雪’菊吗?想不到,现在居然还有。” 这回轮到许衡山惊讶了。隋戈只看了几眼,就认出这是菊中绝品“丹凤饮雪”,当真是不简单啊。要知道,这种菊花,只生长于黄山的山崖险峻之处,傲霜饮雪,传闻已经绝种。许多人不要说见过,恐怕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是这株菊花盛开的时候,只怕也没有几个人能够认出来。许衡山邀请朋友来赏菊,原本是打算让朋友们猜猜这菊花的来历,以作消遣的。 许衡山却哪里知道,神农仙草诀之中有一门叫“灵草四诊术”的术法,能够诊断出任何一种草木的习性、药性、灵性和本性,甚至凭借这一门术法,能够将一些灵性十足的野草、药草培育成真正的灵草。所以,辨认一株草木的来历,医治几株花草,简直易如反掌。 惊讶片刻,许衡山对隋戈顿时信心大增,急切地问道:“小隋,你的眼光真厉害,那是否有办法医治这株菊花呢?” 隋戈道:“有几分把握。不过,我得先摸一摸,仔细瞧瞧。” “行。不过你小心一点,它已经很脆弱了。”许衡山紧张地说道。 隋戈用两根指头轻轻按了一下菊花的茎部,然后又触摸了一下叶片,俨然医生给病人把脉一样。随后,他拈起花盆中的一点泥土,问道:“花盆中的泥土,应该是从黄山采集的吧?” 许衡山点了点头,心头有些骇然,说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隋戈淡淡一笑,说道:“泥土如果不是就地取材,根本就没有办法让它生根发芽。你那位朋友一定知道这一点,才会将这些泥土一并邮寄给你。” “的确如此。”许衡山对隋戈已经有了十足的信心,又道,“那究竟应该怎么治?” “这株菊花,根本就没有病。”隋戈一语惊人,“它只是没有精神而已!” “没有精神?” “嗯。”隋戈继续说道,“这株菊花叫做丹凤饮雪。丹凤,说的是它花开的颜色和形状,宛若丹凤昂头。饮雪,说的则是它的风骨,只有在傲霜饮雪之后,它才会开得更鲜、更艳!所以才有‘秋菊傲霜,丹凤饮雪’的说法。你这个屋顶花园的温湿度都很适合花草生长,但是隔绝了风霜雨露,如果是其它菊花,在这种环境中自然会开得鲜艳。但这株菊花却不会,否则它也不会被称为菊中绝品,位列‘绿牡丹’、‘黄石公’、‘玉壶春’等十大名菊之上。要让它绽放,就必须让它经历风霜雨露的磨砺,温室花园,只会消磨掉它的精神和风骨。这就好比鸡笼,永远养不出真正的雄鹰。”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过十年书啊。” 许衡山心悦诚服地说道,“小隋,真没想到,你竟然懂得这么多。鸡笼养不出真正的雄鹰,这话真是在理,看来你在花草养护方面,果然很有天赋啊……呵,那照你这么说,只要将它放在露天中,就可以了?” 唐雨溪也微微动容,首次感觉这个“小色狼”似乎也有些内涵的,对于隋戈说的话,她也就稍微留意了一些。 隋戈点头道:“嗯,基本上,将它放在露天中养着就可以了。不过,还要给它加点合适的土壤才行。如果许教授信得过我,泥土,我去给你找一点吧。” “那好。您在这里稍等,我去找点合适的泥土来。”隋戈说道。 “让小溪送你一下。”许衡山说道。 约莫半个小时之后,隋戈回来了,带回来一小包黑铁色的泥土。 当隋戈将泥土倒入花盆中的时候,许衡山闻到了几缕淡淡的香味。 “小隋,你这是什么泥土,怎么还有点香味呢?”许衡山奇道。 “许教授,你怕是闻到花香了吧。”隋戈笑道,用手将花盆中的泥土整平。 这些黑铁色的泥土,其实就是隋戈养那条银音灵蟮的土壤。自从收服了银音蛐蟮之后,隋戈就将它养在阳台的一个铁盒子里面,里面放了一些泥土。因为时间久了,这些泥土就会沾染上银音灵蟮的灵气,逐渐变成灵壤。 “丹凤饮雪”这样的菊花,堪称菊中绝品,不仅有风骨,更有灵性。之所以这种菊花只生长于黄山的悬崖险峻之处,那也是因为它们不仅要泥土中的养分滋养,更需要天地间的灵气滋润。而只有名山、险峻之处,它们才能够吸收到足够的灵气。 黄山的土壤,固然有一定的灵气,但是依旧算不上灵壌。隋戈将灵壌和入花盆中,就是为了让这株菊花能够吸收到足够的灵气。 有了灵气的滋养,再经过风霜雨露的磨砺,这株“丹凤饮雪”,自然就会开得风骨铮铮、艳丽无双。 “好了,这下可以将它随便放在露天了。许教授,打算将它放在哪里?”隋戈向许衡山问道。 “嗯……放在下面草坪上,不妥。厨房……不妥,还是放在我卧室的阳台上吧。”许衡山考虑再三,才做出了决定。 于是,隋戈帮许衡山将花盆抱到了他卧室的阳台上。 放置好花盆之后,许衡山看了又看,然后说道:“小隋,我感觉这株菊花,已经比之前有精神了呢。” “是吗,这样最好了。”隋戈说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别急。怎么也得喝杯茶再说,今天可真是麻烦你了。小溪,去给小隋泡壶茶吧,用我的特级龙井。”许衡山说道,非要留着隋戈喝杯茶。 听见能够喝上唐雨溪亲手泡的茶,隋戈自然就挪不动步子了。 许衡山一边喝茶,一边说道:“小隋你不知道,自从老伴去世之后,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些花花草草上面,这已经是我唯一的乐趣了。不怕你笑话,如果这株菊花真的死掉的话,我估计得难过好几天。毕竟是亲手种的,有感情啊……” 隋戈接过许衡山泡的茶,捧着一饮而尽,觉得满口都是香味,唐雨溪泡的茶,当真是好喝呢。隋戈的目光往唐雨溪投去,忽地,他的目光被客厅角落处某件东西吸引住了,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就好像是发现了什么奇珍异宝似的。 吸引隋戈目光的,是一张装饰画,用画框装裱过的。 但准确的说,里面根本就不是一张画,而是一件植物标本。 画框里面,是一根很古老松树的树枝,顶端有一簇松针,仅有九根。这九根松针比普通松树的松针更细更长,差不多有十五厘米长左右,针芒极其尖锐。更离奇的是,这些松针似乎很重,每一根都向地面悬垂着,显得很独特。 这是——九叶悬针松啊! 隋戈心头惊骇不已。 第23章 绝配 九叶悬针松!真是九叶悬针松啊! 隋戈心头惊叹道,以至于一部分茶水洒在了胸前衣服上。 许衡山看见隋戈对那件松叶标本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道:“小隋,你喜欢那件标本?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好了。” “不行,那件标本,太值钱了!我还是买吧。”隋戈不忍心占许衡山的好处。 不过,以他现在的身家,恐怕倾尽家产也买不起这九根松针呢。 九叶悬针松,是一种上品灵草。诞生之初,每一根小枝头上,仅有一根针叶,跟别的松树不一样的是,悬针松的针叶密度很大、很重,所以是向地面悬垂的。每一根针叶,无论其硬度还是重量,都胜过了钢针。每五百年,悬针松的每根枝头上会多出一根针叶,最多的时候,会长出九根针叶。而这时候,九叶悬针松也修炼成妖草了,想将其针叶斩下来,非得有大法力、大神通才行。 有九根针叶的悬针松,其针叶其硬无比,是炼器的绝佳材料,可以炼制成威力强大的法宝。不过,这九叶悬针松落如果落在隋戈手中,才不至于明珠暗投,因为悬针松的针叶,配合“灵草四诊术”中的针法,简直就是绝配! 或者说,灵草四诊术需要这九叶悬针松才能完全发挥出威力来。 “欸,小隋,你跟我谈钱就见外了。”许衡山微微不悦地说道,“到了我这种年纪的人,还会在乎钱多钱少?物尽所用,才是最好的归属。这个松针标本挂在这里多年,一直无人识得其价值,而你一眼相中,可见它的确应该归属于你。这样好了,就当你帮我医治病痛和那株菊花的报酬如何。” “这……那真是太感谢您了。”隋戈感激道,在许衡山授意下,将标本从墙上取了下来。 “标本归你。不过,我有些好奇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处呢?”许衡山说道,“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株拥有数千年寿命的古松的标本而已。” 隋戈不禁有些为难,因为他不可能将灵草、修真的事情告知许衡山。稍微犹豫了一下,隋戈才道:“其实,我一直跟随一个民间中医学习医术,所以对许多花草、药材都很熟悉。这些松针,可以当做针灸的银针使用,而且它本身有药用价值,所以效果比银针更好。” “原来是这样。中医果然是博大精深。”许衡山若有所思道。 “对了,我想请问许教授,不知道这个标本是谁送给您的呢?”隋戈好奇地问了一句。 许衡山愣了愣,想了想,然后露出一个古怪的神情,说道:“怪了,我居然记不起了!” “记不起了?”隋戈也有些诧异。 “是啊。”许衡山说道,“你这么一问,我倒也有些奇怪了,这个松针标本看起来也不是很美观,但是我搬了几次家,居然一直都留着它,好像直觉告诉我不能丢掉它似的。” “这可真是奇怪了。”隋戈若有所思道。 “算了,大概是人年纪大了,所以容易忘事吧。”许衡山不以为然道,“说起来,我的腰肌劳损,真的痊愈了?” “病症已经去了,但是病根还在,如果病痛发作,就还需要贴膏药。”隋戈说道,“你老年青的时候,腰部受过伤吧,而且还伤及筋骨,虽然当时医好了,但却留下了病根呢。” 许衡山点了点头,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情:“是啊,这是当年蹲牛棚那会儿的事了,我被分配去砖窑劳动改造,有一次砖窑出砖的时候,堆砌在窑口的砖垮了下来,正好压在我背上,那些个砖头又重又烫,直接就把我砸趴下了。后来多亏一个乡下的一个赤脚医生,用童子尿混合一些草药给我敷了好几天,总算是逐渐好了起来。却没想到,年纪大了之后,居然又变成啥腰肌劳损了。” “真是可恨!”唐雨溪忿忿不平道,“外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居然也会受到这些不公正的待遇,真是可气可恨啊!”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其实,大多数的人,还是心存善良的。”许衡山并未怨天尤人,只是用一句“时代的悲哀”轻描淡写地揭过,胸襟之广阔,让隋戈真是大感佩服啊。虽然隋戈没有经历过那种年代,但是却也听说过一些,许衡山当年,吃过的苦、受过的罪,恐怕是难以尽述呢。 “许教授您放心,您老为国为民做了如此巨大的贡献,我一定会想办法根治你的病!” 隋戈神情坚定地说道,随后,他又笑了笑,“至少,能够让您老健康悠然地种花养草,享受田园之趣。” “是啊,我这大半辈子都是在实验室和田地里面度过的,但早些年只知道提产再提产,从未体会到真正的田园之趣。这老了之后,成了一个花农,才算体会到了真正的田园心境。”许衡山含笑道。 “隋戈,你的狗皮膏药不是一贴就灵吗,怎么还不能根治我外公的病呢?”唐雨溪哼了一声,“是不是想多赚我们的钱啊?” “天啊,我在你心目中就这么市侩么?”隋戈为自己鸣不平。 “还说不市侩,先前在医院里面,你两张膏药不是卖了人家一千块吗。”唐雨溪说道,“还有,火车上的时候,你不也收了我九十九块么。” “我们家祖训有言:遇民卖民价,遇官卖官价。遇人卖人价,遇鬼卖鬼价。”隋戈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位李医生,是小鬼,所以得卖他鬼价;你是白领丽人,当然就卖人价。” “那九块九是怎么回事?”唐雨溪问道。 “学校的学生,生活费都是父母给的,自然不能收他们高价了。所以,九块九是民价。”隋戈说道,“在乡下,我们卖给普通村民,就是这个价格。” “民价、官价,鬼价、人价。你们家的人行医,还真是有点意思呢。”唐雨溪的语气稍微有些褒奖。 “没办法,我们这也是顺应时代嘛。”隋戈说道,“现在社会就是如此,同样一件东西,普通老百姓去购买是一个价格,官员去购买又是另外一个价格。” “是啊,真正的公平,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谈何容易!”许衡山感叹了一声,“不过,你们行医因人而定价,倒是不错。我年青时候的愿望,是想天下人都能吃饱饭;现在,国家虽然富裕了,但是却不知道何时才能够实现让天下人都能够住得起房、看得起病呢。” “毕竟是非凡之人啊,境界就是不一样!” 隋戈心悦诚服地说道,好似受到感染一般,“许老,您老放心,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这个弘誓大愿,就交给我们年青人来完成吧!不过,住得起房的愿望,恐怕只能交给万能的主去完成了。” “切~就希望吹牛皮!”唐雨溪道,“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就是我!不是谁!”隋戈自信满满地说道,“要不然打个赌,我要是能够做到呢?” “赌什么?”唐雨溪问道。 “我要是能做到,你就嫁给我做媳妇儿!如何?”隋戈脱口而出道。 许衡山和唐雨溪两人同时愣在了那里。尤其是唐雨溪,更是直接脸红到耳根子了。 半响,唐雨溪才跺足嗔怒道:“你——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她娇羞的模样,倒是别有风味,看得隋戈同学都有些呆了。 许衡山不忍外孙女受窘,哈哈笑道:“年青人,敢作敢为、敢爱敢恨,也是真性情啊。不过,小隋你的表达方式好像也太直接了吧,至少你也应该捧一束玫瑰过来吧。” 末了,许衡山又加了一句,“当然,小隋你要真有这本事,我把外孙女嫁给你也行。” “外公!”唐雨溪横了许衡山一眼,“你这是为老不尊呢!” “好了,好了。”许衡山笑道,“今天我真是高兴呐。小隋,你这样有才识、有见地的年青人可不多见,以后有空的时候,你可要常来,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了。顺便呢,我也可以跟你交流一下养花养草的经验。” “好啊,我一定常来的。”隋戈说道,就算为了唐雨溪,他也一定要常来的。 随后,隋戈心念一动,向许衡山道:“许老,我想请你帮个忙,某点小私。” “势利的家伙!”唐雨溪哼道。 “说吧,只要不是违背大原则的事情。”许衡山道。 “咱们农学院不是有许多温室棚吗,其中不少都荒废了。”隋戈说道,“与其荒废在那里,不如拨一个大点的温室棚给我用,不知道行不行呢?” “行,为什么不行。”许衡山一口应承了下来,“但我有点好奇,你打算用来做什么呢?” “种点药草。”隋戈说道。 “药草?什么药草,去中药铺买不就行了吗。”许衡山微微诧异。 “我爷爷常念叨一句话:酒字水在前,药字草当头。一副药效果如何,关键取决于药草的药性。所以,有些药方明明没问题,但是效果却未必尽如人意。” “嗯。你爷爷的见解很有道理。”许衡山点头道,“听说古时候的药材,大多是采药人从山中挖出来的,而现在的药草,不少都是人工种植而成,药效相差很大啊。所以,你打算自己种植一批药草,来改变这其中的差异?” “是的。”隋戈点头道。 “唔……你这个想法很不错,但实施起来,恐怕不容易啊。”许衡山说道,他不知道隋戈有神农仙草诀在手,所以对隋戈难免有些信心不足。 “我想试试。”隋戈坚决地说道。 “好,好。年青就是好,可以尝试,可以冒险。”许衡山投过去赞赏的目光,“这事我一定全力支持!” “那就多谢许老了。”隋戈见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告辞。 “让小溪开车送你吧。”许衡山道。 “算了,她开跑车送我,可别引起别人误会了。”隋戈冲着唐雨溪笑道。 唐雨溪知道隋戈在想什么,冷哼道:“我可没空送他!” 隋戈呵呵一笑,起身往屋外走去。 “小溪,我觉得这小子还不错呢。”许衡山看着隋戈的背影说道,“你觉得呢?” “不可能的。”唐雨溪轻叹了一声。 “哦,他年龄好像比你小呢。”许衡山说道,语气一转,“但现在不是流行什么姐弟恋么?” “不是这个啦!”唐雨溪反对道,然后神色一黯,“对我来说,感情都是一种奢侈。” 许衡山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笑容忽然地敛去,然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第24章 药田 第二天上午,隋戈收到了一张聘任书和一串钥匙。 聘任书,是聘任隋戈为“许衡山国家农业科研室”特别研究助理;钥匙,自然是植物培育基地温室棚的钥匙。许衡山办事的效率果然惊人,而且滴水不漏。 如果单单借给隋戈一个温室棚,以隋戈大一新生的身份,难免会落人话柄。但是,聘任隋戈为研究助理之后,再分配一个温室棚给他做“科研”,也就名正言顺了。 不过,当隋戈来到植物培育基地的时候,却着实被惊讶了一番。 许衡山给隋戈找的温室棚,差不多是基地当中最大的了,而且还让人重新翻修过,温室棚里面的空间很大,足足有八百个平方,而且四周还有不少的花架可以利用。 总之,这个温室棚已经大大超出的隋戈的期望。 有了温室棚,隋戈就可以实施自己的计划了。 从许衡山那里得到九叶悬针松后,隋戈心头的想法就渐渐成形了。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眼下不是没有灵草的种子和幼苗,也没有足够的玉石的么,那么就先从药草入手。 神农仙草诀将天地间的草木按照蕴藏的元气高低分为五类,依次为药草、灵草、妖草、仙草、天草。这五类当中,药草所蕴藏的草木元气最少,所以只能治病救人。不过,某些药草因为生长的漫长的岁月,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也有可能蜕变成灵草的。比如,上了一两百年的老山参,差不多就可以算是下品灵草了,所以百年老山参才会有延年益寿的灵效。而这类从药草蜕而成的灵草,叫做后天灵草。而还有一些灵草,本身就是天地间的灵气孕育而生,这类灵草就叫先天灵草。一般来说,先天灵草比后天灵草品级更高,也更为稀少难寻。 既然现在弄不到真正的先天灵草,隋戈自然只能在药草上做文章了。 好在有了九叶悬针松,能够让隋戈发挥出灵草四诊术的精髓,用这灵草四诊术配合小云雨阵法,催生一批后天灵草还是没有问题的。 如今,催生后天灵草已经万事俱备,就差一点启动资金了。 因为食量暴增,隋戈同学的生活费已经捉襟见肘,这时候要拿出钱来购买玉石和药草幼苗,显然是力有未逮了。于是,隋戈只能打电话求助老地主。 在电话中寒暄了几句之后,隋戈将话题扯到了钱上。 老地主一听见钱,吝啬的本性立即就暴露了,滔滔不绝地数落隋戈道:“衰仔,之前爷爷怎么给你说的。我说那大学别去念了吧,瞎jb糟蹋钱,你还不相信呢。瞧瞧,这一个月都还没到呢,你就弹尽粮绝了。依我看啊,早点成家生子,继承家业才是正经事儿啊!对了,白流沟的牛小花、张家寨的马缨花,两个闺女的照片都送过来给我看了,都是娇滴滴 、水灵灵的村花啊,你只要点头,明天就让你们结婚洞房!” “洞房?” 听见这两个字,小初男隋戈一个哆嗦,心想这老地主不是引诱人么,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老地主,你这不是造孽么,这两个小姑娘都还没成年呢,连结婚证都办不到吧。” “结婚证,不就是个红本本嘛。”老头子不以为然道,“咱们这地方,只要双方父母点头,谁管得着!你真要那红本本,花钱也能给办。衰仔,再仔细想想吧——要不然,爷爷多给十几二十万的聘礼,把两个姑娘都娶了,让你小子过过旧社会地主老爷的瘾?” “两个?” 隋戈同学差点连鼻血都喷出来了,左拥右抱啊,小初男哪经得住这样的诱惑。 “别说两个,三个四个都行。” 老地主进一步诱惑道,心里却在想,“衰仔,你就赶紧答应了吧。我听说城里面的房子贼贵,娶个媳妇儿没有一两百万下不来啊!放在我们这里,三妻四妾都够了啊。你要真看上个城里姑娘,那不是要把我的棺材本都榨干了?所以,你还是赶紧回来吧。” 隋戈同学做了一场剧烈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坚定信念地说道:“算了吧,你以为自己是老地主呢,当心挨批斗啊。更何况,我来读大学,也是想增长点见识,给你治好这条瘸腿,以后你再去勾搭哪家的俏寡妇,人家放狗咬你,好歹你也能够躲快点不是。”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头子哼了一声,然后又道,“念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我就不劝说你了,那你需要多少钱?” “十万。”隋戈说道,“你老放心,这钱不白花,很快我连本带利都给你赚回来。” “唉,你小子不亏我的血本就行了。”老地主心疼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又嘱咐隋戈道,“要是不想念书的话,就赶紧回来成亲生子!” “……” 老地主打来的钱到账之后,隋戈先去东江市药材市场购买了一批药材幼苗,花费了三千多块钱,然后又用八百元购买了一斤野山参种子。 药材市场的店员见隋戈购买野山参种子,心头对隋戈给出了两个字的评价:棒槌。 原因很简单,野山参虽然价格很高,几乎跟同等质量的黄金相当,而且越老越大就越贵。但是,要人工种植野山参却很不容易,对病虫、养护技术要求很高,而且种植周期很长,少说也要十年八年的时间才能挖出来贩卖。 更重要的一点是,用野山参种子人工种植出来的野山参根本就不叫野山参,而叫籽海参。无论药效还是价格,都无法跟天然生长在林野中的野山参相提并论。想用籽海参充当野山参贩卖,除非买方也是棒槌。 总之,在这位店员看来,想要挑战极限的隋戈同学,很快就会沦为悲剧,血本无归。 隋戈大致猜测到那位店员的想法,但自然不会跟他一般见识。将药草幼苗运到温室棚之后,隋戈前往玉器店,将剩下的钱全都买成了玉石。 这一次,玉器店老板娘没有嘲讽隋戈,而且还给隋戈打了一个狠折,因为隋戈去她店里的时候,这位老板娘正在玩网上偷菜,结果肩周炎就悲催地发作了。隋戈再一次祭出狗皮膏药,几乎是药到病除,老板娘偷得大爽,所以打折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但隋戈同学却自恋地认为,这一次打折,应该归功于自己那帅气的皮相。 所有东西准备妥当之后,隋戈返回温室棚中,将买来的玉石一块一块地埋入温室棚的土壤下面,布置了一个小型地“八荒云雨大阵”,然后将买来的那些药草幼苗种入土壤之中,随后将那些野山参的种子也撒入土壤里面。 最后,隋戈刺破手指,以自己的精血开启了云雨阵法。 霎那间,温室棚的土壤上方,出现了一片濛濛的云雨,牛毛一般的灵雨,洋洋洒洒地落入土壤之中,在灵气云雨的滋润之下,那些刚栽种下去的药草幼苗,迅速焕发出勃勃生机。而那些野山参种子,也迅速发芽,然后破土而出。 若是卖给隋戈野山参种子的那位店员看到现在的场景,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的。那时候,他也许会认为,他自己才是真正的棒槌吧。 待云雨敛去之后,隋戈打开了关银音蛐蟮的铁盒子,向里面这条懒洋洋的银色蚯蚓说道:“银音蛐蟮,你既为洪荒异种的灵兽,想必应该能够听懂人话的。现在,我将你放入药田之中,希望你好生守护这些药草,助我一臂之力,等我将这些人参催生成后天灵草之后,让后你吃过够!” 银音蛐蟮这几天也算是被隋戈收拾服帖了,哪敢反对隋戈的话,而且听见隋戈能够让它敞开肚皮吃灵草,简直是喜出望外,冲着隋戈连连点头。 隋戈见它听懂了自己的话,于是倒转盒子,将这银音蛐蟮放入药田之中。 铃~ 银音蛐蟮穿梭在药田的地面之下,发出类似银质风铃一般地悦耳声响。 因为灵气云雨的缘故,以及银音蛐蟮的特熟能力,温室棚中的土壤变得越来越有灵气,开始从药田向着灵田蜕变。 灵田,不仅能够缩短药草的种植时间,而且能够提升药草的药性。 为何天然生长于山林之中的人参才算是真正的野山参,其原因就是因为天然的人参是靠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而生长的,所以药性远胜于那些用化肥、生长素催肥的移山参。 而灵田土壤中蕴藏的灵气,其浓度远远大于自然天地间的灵气浓度,所以用灵田种植出来的药草,无论其药性还是个头,却又比自然界中的野山参更胜一筹了。 更重要的是,也只有灵田,才能种植真正的先天灵草。 第25章 乙木神针 清晨,天刚亮,隋戈就赶去了温室棚。 因为灵壤、灵雨的滋润,药田里面的药草幼苗长势极好,温室棚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香味。 嗖! 一道银光从药田中飞射而出,落在了隋戈手掌中。 这条银音蛐蟮,已经开始视隋戈为主人,并且开始主动讨好起来。没办法,这条蚯蚓大概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跟着隋戈,它才可能有灵草吃,才能快速提升修为。 隋戈轻轻弹了一下这条银音蛐蟮,将其放入药田之中,随后将一根九叶悬针松取了出来,拈在指间。 嗤!嗤!嗤!嗤! 隋戈用松针以极快的速度在一株药草的茎秆上连刺几下,每刺一次,那株药草的枝叶都会轻微颤栗一下,就像是人被扎针一样,总会因为疼痛而轻微颤抖一下。 给药草扎针,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即便是隋戈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虽然之前隋戈就知道灵草四诊术当中有这么一套“乙木神针”的针法,可以通过刺激草木经络来激发药草的药性、灵性,但是他从未尝试过。因为这套针法需要很快的速度和精准度,至少要淬体期修为才能够施展,而且这套针法的效果,会随着施针者的修为提升而提升。 另外还有一点,草木都是木属性,五行之中,金克木,所以施展乙木神针绝对不能用钢针、银针,只能用木属性的“针”。但木属性的针,哪有那么细而硬的,如果不是因为侥幸得到了九叶悬针松,隋戈也没办法施展乙木神针的。 几针过后,那株药草的叶片顶尖处渗出了一两滴黄褐色的液体,然后落入药田当中。这几滴黄褐色液体,便是这株药草体内的杂质。祛除了杂质之后,这株药草的药性自然会提高一筹的。 见这乙木神针大有效果,隋戈信心大增,开始继续对其它药草进行“针灸”。 “针灸”结束之后,隋戈再次开启云雨阵法,用灵雨催生药田中的药草和人参。 随后,隋戈抄起锄头,快速地铲掉了药田中的野草。 接受了灵雨滋润之后,这些该死的野草,也比以往长得更加茂盛而顽强。幸好,神农仙草诀中居然还有一套锄草的套路,叫做“震灵锄法”,用来锄草倒是极其容易。 银音灵蟮也没有闲着,开始快速穿梭于药田之中,尽力改变着药田土壤的品质。 这一趟劳动结束之后,隋戈居然累出了一身的汗水。 沉浸在种植乐趣之中,转眼间一周时间过去了。 温室棚中的药香味越来越浓,之前种下的药草幼苗,长大长高了好一截,变成了成熟的药草。 至于那些野人参,茎秆已经长到了一尺多高,枝繁叶茂,而且已经有开花的迹象了。看到这样的状况,隋戈信心大增,因为人参一般要三年才会开花。这就足以说明,这些野山参在一周之内,已经吸收到在野外三年才能够吸收到的天地灵气,甚至更多! 而以后,随着药田土壤品质的提升,再增加“针灸”和云雨大阵开启的次数,这些野山参成长的周期还会继续缩短,看来用不了多久,隋戈就能够催生出一批真正的野山参! 以野山参的精贵价格,隋戈同学成为百万富翁,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呢。 “哇哈哈!” 想到这些,隋戈同学得意而畅快地笑了起来。 银音蛐蟮从药田里面钻了出来,望着隋戈,不知道主人为何如此高兴。 ※※※ 下午没课,隋戈打算去拜访一下许衡山,顺便为他去除病根,彻底解决腰痛的老毛病。 许衡山对隋戈的印象很不错,尤其因为隋戈在花草种植、养护方面的天赋,许衡山一旦遇到问题,就会跟隋戈联系,询问应对的方法,而隋戈也会欣然帮忙,所以这一老一少虽然认识不久,但彼此已经很熟识了,俨然忘年之交一般。 这一次隋戈种植了许多药草,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替许衡山治愈他的老毛病。 隋戈拧着一塑料袋子的药草从植物培育基地出来,正要前往许衡山的别墅,这时候一辆宝石蓝跑车停在了旁边,里面的美女冲着隋戈说道:“上车!” 车上的美女自然是唐雨溪,隋戈赶忙屁颠屁颠地钻进了跑车。 附近路过的学生见状,鄙夷地冲着车上的隋戈低声骂了一声,“小白脸!” 隋戈同学不知道自己成了千夫所指的小白脸,上车之后,目光就一直停留在唐雨溪身上,片刻都没有移开过。 有一类女人,每一次见面,都能够给你带来新鲜的感觉,百看不厌。 唐雨溪,毫无疑问就是这类女人。 今天的唐雨溪,上身穿一件灰色v领七分袖休闲衬衫,下身配搭一条黑色修身七分裤,再加一双淡紫色的复古印花高跟鞋,光洁的脖子、耳朵上没有任何的配饰,也不着妆彩,显得异常的简单、干练,却又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风味。 尽管已经适应了隋戈的“色狼之眼”,但是被他这么一直盯着,唐雨溪还是有些受不了,不满道:“隋戈同学,注意素质!” “素质,什么素质?”隋戈不解道,“我的素质应该很过硬吧。” “你的那双贼眼!” 唐雨溪只能点明道,“你这样看人,会让人觉得很不礼貌。” “噢,原来是这样。”隋戈叹道,“我这双眼睛就是这样,一看到美女就转不动了。不过,长得漂亮也不是你的错。” 唐雨溪简直无语,心说这厮的脸皮当真不是一般的厚呢。 “唐小姐,你怎么经常在东大附近溜达呢,难道你也是东大学生?”隋戈有些好奇道。 “你觉得呢?”唐雨溪反问道。 “应该是吧,大三还是大四?”隋戈说道,“应该是大三吧?” 瞧唐雨溪的年龄,隋戈觉得她应该是大三的师姐才对。 “嗯。”唐雨溪淡淡一笑。 “天可怜见,我总算见证了一点:东大的确是有美女的。”隋戈欣慰地说道。 “难道你读大学,就是为了欣赏美女吗?”唐雨溪的语气微微有些不屑。 隋戈却不在意,义正言辞地说道:“对于大多数男生来说,读大学的确只为了两样东西:美女和工作。而且,前者的比重远大于后者。” “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唐雨溪哼道,“你呢?” “我当然也喜欢美女。”隋戈说道,“不过,我读大学还为了一件事——种草。” “种草?”唐雨溪疑惑道,“种什么草?” “可以治病的草。”隋戈说道,“能够治愈一切疾病的药草、仙草。你忘了吗,我们曾经打过一个赌。” “什么赌?我不记得这回事。”唐雨溪故作糊涂。 “是吗,那我就再提醒你一下。”隋戈说道,“你说如果我能够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的话——” “那是你说的!”唐雨溪打断了隋戈的话,然后说道,“下车吧,到了。” 隋戈无奈,只得拧着塑料袋从车里面钻了出来。 这时候,隋戈才发现旁边停着一辆黑色奥迪,心想:“难道许老今天有客人在家?” ================== 新的一周,麻烦各位读者大大给力啊!鲜花!花花砸来啊!!!! 第26章 一剂汤药 再发一章,求鲜花!读者大大们,给点力,给点惊喜啊!!! ======================--==== 隋戈是跟唐雨溪一起走进客厅的。 进屋之后,就看见许衡山正在跟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交谈着什么,神情还挺愉快的。 青年人一身西装笔挺,头发油亮,面相端正,气质儒雅,一看便是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 见到隋戈和唐雨溪一起进来,那位青年微微露出诧异的目光,但随后他打量了隋戈的一身学生行头和手中的那个塑料袋之后,很快就淡定下来,显然他认为隋戈跟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甚至,根本就不配做他的对手。 “雨溪,你回来了。”青年人起身,很亲切地向唐雨溪说道。 唐雨溪点了点头,向青年人说道:“罗老师,你好。” 隋戈一听,顿时就放心了,原来这青年人是老师,那就没什么威胁了。而且,唐雨溪如此称呼对方,显然向对方表明了一点:“我跟你没那么熟悉呢。” “小隋来了,快坐下喝茶。”许衡山招呼隋戈过来,亲自给他倒了一杯茶。 隋戈倒也不客气,坐在唐雨溪旁边的沙发上,然后向许衡山说道:“许老,你的腰痛毛病这几天没有犯吧?” “上次贴了你的膏药之后,就没有再疼过了。”许衡山说道,“不过,今天早上起床,我又觉得腰部有些发胀的感觉,看来至多一两天就会再犯了。对了,既然你过来了,就再给我两贴膏药吧。” “任何外药,都是治标不治本。” 隋戈还没有答话,那青年人却插话道,“许老,您的病要想痊愈,光借助药物是不够的。” 被这青年人打断话头,隋戈心头有些不悦,问道:“许老,这位老师是?” “哦,忘记介绍了。”许衡山道,“小隋,这位是罗文渊罗老师,他是东大中医专业的教授,也是东江市的知名中医,年轻有为啊!” “文渊,这位是隋戈同学,草业科学大一的学生,在种植花草方面相当有天赋,而且他家是中医世家,医术也不错的,你们可以交流交流啊。” “是吗?那有机会是可以交流交流。隋戈同学,你好啊。”罗文渊招呼了隋戈一声,但是流露出来的神情,却哪里将隋戈这种小角色放在眼里了。 “有机会的!”隋戈哈哈一笑。 “罗老师,你刚才说我外公的病要痊愈,光靠药物不够,那怎样才能痊愈呢?”唐雨溪问道,她虽然对罗文渊没太大好感,但关心外公的病情,却是实实在在的。 听见唐雨溪如此一问,罗文渊立即露出了一个潇洒的微笑,说道:“药物治疗和针灸双管齐下,应该有可能治愈许老的病。以前我也给许老开过方子,对他的病况也很了解,只是以前没时间给他做定期针灸治疗。不过,最近我工作不是很忙,倒是可以给许老做一个疗程的针灸治疗。” “那感情好啊。”许衡山说道,“文渊在咱们东江市,可是有‘小针王’的称号呢,想必针灸之术一定非常地独到吧。” “哪里哪里。”罗文渊谦虚地笑道,“祖上流传下来的针法而已,是传自清代的‘离火针法’,只有区区几百年的历史。” “嗯,离火针法,在清代可是很盛行的。”许衡山微微颔首道。 罗文渊的神情更加得意了。 “其实,不用针灸,也是能够痊愈的。”隋戈这时候忽地插了一句,心想你刚才不是打断了某家的话吗,现在可轮到我了。 “真的吗?”唐雨溪看着隋戈问道。 “肯定!”隋戈信心满满地答道,用热切地目光投向唐雨溪。 唐雨溪受不了这家伙的色狼之光,赶紧避开了他的目光。 “一派胡言!”一旁的罗文渊忽地冷哼了一声。 隋戈心知这家伙肯定要跳出来咬自己了,淡淡地问道:“罗老师,你为何认为我是在胡说呢?” “因为无论中药还是西药,都无法根治许老的病!”罗文渊有些不屑地说道,“我给许老开过几次方子,他也去医院接受过西医治疗,但病症都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足以说明光靠药物治疗行不通!” 在罗文渊看来,跟隋戈这样的人探讨医学,简直就是自掉身份的事。毕竟,他可是“中医教授”、“小针王”、“东江名医”,而对方,只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很可能只是一个江湖郎中的后人。 “罗老师你的论断,只是建立在你开的方子基础上。” 隋戈语气忽地一转,“你不行,不代表别人不行!” 这话说得相当不客气,不仅罗文渊听得眼中冒火,就连唐雨溪和许衡山也察觉到了隋戈的敌意,但隋戈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毁我一尺,我直接踩死。 罗文渊自己医术不行,居然还敢鄙视隋戈的医术,这自然触到了隋戈的逆鳞。既然罗文渊存心找抽,隋戈同学自然也不会给他留什么脸面了。 教授、名医、针王? 不过是土鸡瓦狗,狗屎一坨! “哈~” 罗文渊先是怒,继而大笑起来,“好!我罗文渊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说我医术不行,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刚入大学的毛小子。我究竟应该认为你是年少轻狂呢,还是年少无知!” “你可以说我是年少有为。”隋戈道。 “你很狂妄啊。”罗文渊沉声道。 “我有狂妄的本钱。”隋戈说道,“尤其在你这样的人面前。” 唐雨溪和许衡山面面相觑。 “这厮也太狂妄了吧!”唐雨溪在心头想到。 “尽管我对你的医术不抱什么希望,但是我想应该给你一个展示的机会。”罗文渊说道,“这样,大家才会清楚认识到,你只是一只井底之蛙。” “呃……如果我有机会的话,那只青蛙一定是你。”隋戈说完,望向许衡山,“许老,我说过,我会让您健康悠然地种花养草,享受田园之趣。现在,我就来兑现我的承诺。罗老师不是说药物治疗不能根治您的病痛吗,我会让他失望的!” “我拭目以待!”罗文渊的火气算是彻底被隋戈同学给撩拨起来了。 “那我就开方子了。”隋戈对于许衡山的病症早已经陈然于胸,根本无需把脉,便可以开出药方。因为有神农仙草诀在脑子当中,隋戈对天下药草的药性了如指掌,配出一剂治疗腰肌劳损的汤药,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 看见隋戈竟然用圆珠笔、便签纸写药方,罗文渊嘴角的不屑之色一闪而过。在他这样的“正规”中医眼中,开药方就要用毛笔。甚至,通过一个人毛笔字的功力,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推测出一位中医的医术高低。而连毛笔都不会用的中医,在罗文渊眼中就是江湖郎中、赤脚医生。 可怜的隋戈,并没有想到用圆珠笔开方子竟然会被人鄙视。另外,他的“书法”也实在是够烂,差不多应该用四个字来形容:糟糕透顶。 方子开出来之后,隋戈撂下笔,向罗文渊说道:“罗老师,我这方子还不错吧?” 罗文渊往便签纸上一瞅,只见上面写着:杜仲、当归、菟丝子、淮山药等十余种中草药。 看完之后,罗文渊忽地笑了起来,笑声之中充满了鄙夷:“这就是你开的方子?” “当然,你不是亲眼所见么。”隋戈说道。 “这是《百药神书》中的一个方子,名为‘通脉汤’。”罗文渊一副家学渊源、见多识广的语气。 隋戈却没想到,自己根据这些药草的药性随手搭配了一个方子,居然就跟什么通脉汤撞车了。不过,如此看来,他开的这个方子倒是没错。于是,隋戈说道:“这个方子不对症?” “对症。”罗文渊说道,“不过,你犯了两个错误。第一,这个方子我曾经给许老开过;第二,你的方子上面没有写药草的剂量。许老,您看一下,这个方子很眼熟吧?” 许衡山戴上老花镜看了看,点头说道:“是的,这个方子很眼熟,可能以前真吃过。” “所以,我有些怀疑,你是不是在许老这里看到过这个药方。”罗文渊盯着隋戈说道。 罗文渊言下之意:小子,你这个方子是抄袭老子的!居然还敢班门弄斧。 隋戈正要出言反击,却听见唐雨溪说道:“既然是医术上的药方,也许是隋戈之前在书上看到过呢。况且,我认为隋戈不是这种需要抄袭别人药方的人。” 在唐雨溪眼中,隋戈这小子好色、贪财,但是狂妄、傲气,应该不屑于抄袭这种事情,尤其不会去抄袭对手的药方。 听见唐雨溪为自己说话,隋戈心头仿佛有一阵暖流淌过,笑道:“既然你开过同样的方子,那就更好办了。如果我用这个方子上的药草治好了许老的病,岂不是更证明了你的无能?” “你要是能够用这个方子治好许老的病,我罗文渊就算是井底之蛙!”罗文渊不屑地说道。 “井底之蛙,你做定了!”隋戈狂傲地说道。 唐雨溪无语:这家伙为什么总是这么狂呢? 第27章 药字草当头 隋戈打开塑料袋,一股清新的药香味扑面而来。 看着隋戈将一株株药草从塑料袋中取出来,罗文渊还讥讽了一句,“难道你以为新鲜的药草,熬出来的汤药就会与众不同吗?” “不,这些药草是我种的,不仅是新鲜那么简单。”隋戈说道。 “小隋,这些药草真是你自己种的?”许衡山有些惊讶,也有些感动。 亲手种植的药草,哪怕仍然不能治愈病痛,但代表的意义毕竟不同。 “我用你给我找的温室棚种的。”隋戈笑道。 “希望这些药草真的与众不同。”许衡山微微笑道。 “它们的确与众不同。”隋戈肯定地说道。 “要用药罐子吗?”唐雨溪向隋戈问道。 “用不着了,不过可以先给我一个小碗。”隋戈说道,他要让罗文渊输得无话可说。 隋戈从唐雨溪手中接过一个白净的瓷碗,然后往瓷碗里面倒了半碗他从栖霞山带过来的山泉水。随后,隋戈取出了一根九叶悬针松的松针,提起一株药草,将其倒转过来,根部朝上,然后用松针缓缓地刺入药草的根部。 滴答!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那株药草的叶尖处,竟然渗透出淡绿色的水滴,好似露珠一样聚结在叶尖处,然后滴入瓷碗之中,融入到碗中的泉水里面。 这淡绿色的水滴,可不是药草体内的杂质,而是药草的药性精华所在。 煎熬中药,无非就是要熬出药草的药性精华,但隋戈有九叶悬针松、乙木神针在手,要逼出药草的药性精华,自然是小事一桩而已。 尽管对隋戈而言,这是小事一桩,但在唐雨溪和许衡山眼中,却是神奇之极。 罗文渊见隋戈露了这么一手,心里面莫名地慌乱起来了,但他仍然在安慰自己,这小子一定是用什么歪门手段糊弄自己,可不能被他给唬住了,哪有这样“煎熬”中药的。 隋戈没有理会罗文渊等人的想法,很快又换了另外一株药草,如法炮制,用松针逼出了几滴绿液,同样滴入瓷碗当中。 当隋戈将所有的药草都“针灸”一番之后,瓷碗中的山泉水已经变成了翠绿色。 浓浓的药香味从瓷碗里面散发出来。 一剂奇异的药汤,就此完成。 而那些被针灸过的药草,却失去了精神,无论茎叶,都焉了下去。 隋戈将这些药草重新装入塑料袋中,打算回去的时候,再栽进温室棚中的药田里面,有灵雨的滋润,这些药草很快就会恢复生机的。 “许老,这一剂药汤实在太诡异了,您可千万别喝啊。” 罗文渊见隋戈将瓷碗递给许衡山,赶忙提醒许衡山要小心,不要充当实验小白鼠的角色。 “有什么诡异的?”隋戈一脸淡然地说道,“药草,是不是这方子上的药草?药汁,是不是这些药草流出来的药汁?既然方子没错,药草也没错,有什么诡异的?” “煎熬方法不对。医术上记载,通脉汤应该先以武火猛煎十分钟,然后以文火慢熬半小时,这样才能充分将药草的药力提出。”罗文渊说道,依然显得学识渊博。 “那么,按照你和医书上的煎熬方法,有用吗?”隋戈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 有用吗? 这三个字恍若一根钢针,狠狠地在罗文渊骄傲的内心中扎了一下。 一剂汤药的好坏,可不是医书说了算,也不是哪个医学泰斗说了算,而是患者说了算。 能够治病的药,才是好药! 许衡山接过隋戈递过去的瓷碗,闻了一下,欣然笑道:“药香浓郁,应该是一碗好汤药。虽然这种熬药的方法闻所未闻,但是很有创新精神嘛,我这老头子愿意充当小白鼠的角色,试一试。” 说完,许衡山将碗中的药水一饮而尽。 一股透心的冰凉从肚子迅速蔓延到全身,许衡山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但这股凉意所到之处,却是异常地舒服,似乎全身的毛孔、经络都被这一股凉意给疏通了一般。之前腰部那种发胀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渐消褪,似乎淤积多年的东西一下子被疏通了一样。 通脉汤,原本就有疏通经络、活血化瘀之效。只是,隋戈这一剂通脉汤,却是将药草的药力发挥到了极致,所以才有如此惊人的药效。 比当初隋戈用柴胡草治好感冒,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都说中药治病比西药见效慢,但凡事无绝对,只要运用得法,中药一样可以如此神速。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许衡山身上的凉意开始逐渐退去,感受着这股凉意消褪,他竟然有一种微微的失落,因为这股凉意盘踞在身上,有种说不出的舒服。 药力发散得快,消褪得也快。 但是药力消褪之后,许衡山腰部的不适感也完全消褪了。 “外公,你觉得怎样?”唐雨溪微微有些紧张地问道。 “妙!实在太神妙了!” 许衡山一脸的激动,“小隋这一剂汤药,好像把我腰部的不适感完全带走了呢!药到病除,真的是药到病除啊!有小隋这样用于创新的人才,看来中医复兴有望啊。” 罗文渊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向许衡山说道:“许老,你确信已经去除病根了?也许,这一剂汤药,只是暂时掩盖了病痛呢?” “不,已经痊愈了!”许衡山用无庸质疑的语气说道,“小隋这一剂汤药,已经完全治愈了我的老毛病。我的身体,我清楚!” 于是,罗文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了,仿佛被人打了一耳光似的。 今天,罗文渊来探望许衡山,其本意是想通过给许衡山治病而接近唐雨溪,但是让他没有料到的是,半途杀出一个隋戈来,将他拟定的计划完全破坏,而且还折损了他的面子。 罗文渊觉得今天再留在这里,可能讨不到什么好处,于是起身告辞。 但隋戈同学却没有就此放过罗文渊的意思,说道:“罗老师,谁是井底之蛙?” 唐雨溪和许衡山微微一愣,显然没想到隋戈同学竟然会咄咄相逼。 隋戈原本也不想这么做,但谁让罗文渊要主动挑拨他呢。如果输的人是隋戈,罗文渊会给隋戈留面子吗?显然不可能的。 罗文渊没想到这个毛小子竟然如此咄咄逼人,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然后沉声道:“我承认,你的医术有独到之处,但是想让我认输却还不能,因为许老的病是否痊愈、是否会复发,还需要留待时间来验证,不是吗?如果你真有胆量的话,我们找个时间,公平比试一下医术、针灸,如何?” “不用了,我不会跟你比。”隋戈冷冷地说道,“你不配!” 这一记“耳光”,掷地有声啊。 罗文渊脸色煞白,片刻之后才道:“你一定会输给我的,很快!” “我说过,你不配!”隋戈的脸色又浮现出狂傲之色。 唐雨溪忽地觉得,这厮狂傲的时候,原来也有几分魅力的。 罗文渊不再自讨没趣,转身快步出了客厅,发动汽车,一溜烟逃之夭夭了。 罗文渊离开之后,气氛变得轻松、融洽起来,唐雨溪有些好奇地向隋戈问道:“隋戈,明明是同样的药方,为什么你的药就能治愈外公的病呢?” “我也有些好奇。”许衡山说道。 “药字草当头。”隋戈说道,“中药的根本在于药草。方子相同,药草的成色不同,汤药的效果自然也会不同的。我用的这些药草,可都是我自己种出来的,药性自然非同一般,绝对不是那些用化肥、生长素催生出来的药草可比的。” 许衡山不愧是农业方面的专家,很快领会到隋戈话中的意思,动容道:“小隋,你的这个创新很了不起啊,如果能够提升中药材的药性,缩短中药药力发挥的时间,那对于推动中药产业,将会产生难以估计的影响啊!你放心,我现在虽然退休了,但还是能够发挥点余热,你干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全力支持!” “你老已经在支持了啊。”隋戈笑道,“你忘记了吗,我可是你科研室聘请的研究助理呢。” “呵~我怎么忘了这茬呢。”许衡山满怀欣慰地笑了起来。 唐雨溪望了一眼踌躇满志的隋戈,心想:“难道,他真的能够做到?” 第28章 美女老师 午饭后,403寝室。 “隋戈,你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被小富婆给包养了?”江涛一副神神秘秘的表情。 隋戈白了江涛一眼,好声没气道:“我还巴不得被包养呢,可惜人家不干啊。” “不会吧。”江涛说道,“听人说你已经钻了好几次保时捷跑车了呢。那小富婆究竟长什么样啊,钱多不?给你签包养协议没有?她欲望强烈不……” “……” 隋戈直接无语。 他倒是巴不得被唐雨溪给包养了,哪怕不给包养费都行啊,关键是人家不愿意啊。 不过,好在唐雨溪似乎对他的印象似乎改观了不少,看来情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呢。 “对了,咱们东大是不是有个校花美女叫唐雨溪的?”隋戈忽地问了一句。唐雨溪这样的人物,绝对应该是校花级别的美女才对。 “谁?”听见唐雨溪三个字,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一起愣住了。 “唐雨溪。应该是大三的师姐吧。”隋戈继续说道。 “师姐?”江涛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然后冲高峰打了一个眼色。 “下午有两节外语课,你又不去?”高峰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向隋戈问道。 “我对外语课,不有爱。”隋戈躺在床上,无动于衷。 “对外语课不有爱没关系,只要对外语老师有爱就行了。”高峰贱笑道,“咱们的外语老师,可真是一位大美女呢,对吧,高峰、柳小童?” 高峰和柳小童两人连连点头。 “真的?”隋戈同学来了兴趣。 “绝对是真的。”江涛肯定地说道,又补充了一句,“百年难遇的美女!” 百年难遇,这是什么美女? 怀着对美女的憧憬和对百年难遇的好奇心,下午两点,隋戈第一次出现在外语课的教师当中。 教室前面的位置早已经挤得满满的,看来这位外语老师的人气相当不错的。隋戈心神大定,看来高峰三人没有骗自己,这位外语老师必然是一位美女。 隋戈四个人只能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 高峰很是不爽,向江涛抱怨道:“都怪你这小子,让你早一点出门占座,就是不听!” “这么夸张,至于吗?”隋戈说道,“难道咱们外语老师是位仙女不成?”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一齐笑了起来。 叮铃~ 上课铃声响了起来。 江涛、高峰等人伸长脖子往教室前门瞅去。 这时候,一个娇俏玲珑的身影步入教室,款款走向了讲台。 喀嚓! 隋戈的脑袋仿佛被一道强烈的雷电击中,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这位外语老师,果然是一位美女,真正的美女,但是让隋戈做梦都没想到的是,这位号称百年难遇的美女老师竟然会是唐雨溪! 天雷轰顶。 隋戈同学脑中一片轰响。 唐雨溪,怎么会是唐雨溪呢? 今晚,唐雨溪穿着一套黑色的套裙、黑色高跟皮鞋,脖子上挂着一串绿色水晶吊坠,标准的都市白领御姐打扮,但却难掩她那种江南水乡的清新气息。唐雨溪的身高并不高,隋戈目测大概是一米六五左右,但是身材比例极好,细腿纤腰,前凸后翘,让人充满遐想。 唐雨溪站上讲台之后,正要开始讲课,忽地敏锐地察觉到教室的气氛跟往常有些不一样,从教室后面的角落里,射过来一道直勾勾的让她很是讨厌的目光。 这种目光,唐雨溪一点都陌生了,她凝神看去,果然看到了这道目光的主人:那个可恶的小色狼。 唐雨溪很快收回了目光,脸上浮现出几丝明媚的笑容,嫣然一笑道:“今天我感觉很欣慰,因为我竟然在教室里面看到了一张崭新的面孔。作为一位老师,最希望的就是她所讲的课程,能够被更多的学生接纳、欣赏。我没有想到,今晚竟然会有外专业的同学来听我的课——后面那位同学,请你站起来,向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吧。” 隋戈同学正在肆无忌惮地欣赏着唐雨溪的胸前的波澜壮阔,忽地看到她用手指向了自己,顿时心里一抽,暗叫了一声不好:“这丫头正借机向自己发难呢!” 怎么办? 胡掐一个名字,蒙混过关,显然不可能,唐雨溪还能不认识他么。直接开溜,显然更不可能,隋戈又不会什么隐形道术,能够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 隋戈意识到,自己今天要栽在这丫头手中了。 于是,隋戈只好站了起来,自我介绍了一番,“我叫隋戈,是草业科学专业大一学生……” “咦,不对吧?”唐雨溪故作惊讶地说道,“你是草业科学专业的学生?你说的是真的吗?那我上了十几堂课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擦!这不是逼我主动承认翘课吗?”隋戈暗呼这丫头真是狠辣啊。但是,眼下这形势,对隋戈是极其不利的,由不得他不承认啊。 盘算了一下之后,隋戈干脆破釜沉舟,装出一副诚挚无比的表情,说道:“那是因为以前我翘课了。以前,我一直都视外语课为洪水猛兽,所以外语成绩向来都是一塌糊涂。上了大学之后,对外语课也是极其恐惧和排斥的,但是,我的三个室友一直都对我做思想工作,不断鼓励我,他们告诉我说唐老师上的外语课上得有水平,很独特,很有韵味,能够让人从灵魂深处爱上外语这一门课,就像是不懂音乐的人,听过肖邦的钢琴曲而爱上音乐一样。他们甚至对我说,如果我错过了唐老师的课,那就是人生最大的损失,也是毕生的遗憾!正因为如此,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入了教师,希望用这双耳朵,聆听到外语课的真谛,从而喜欢上这一门课程。至于我以前旷课的行为,还请唐老师原谅。” 一旁正等着看隋戈笑话的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愣得眼睛都鼓出来了,都心想这厮真能掐,连翘课这种事情,都被他说得大义凛然似的,还利用他们三人大拍老师马屁。而且,这马屁还拍得如此有水准、有境界,这厮难道上过党校,受过类似的培训不成? 唐雨溪弄这么一出,只是临时兴起,想小小捉弄一下隋戈,让他尴尬、难堪一下,却没想到这家伙公然拍起了自己的马屁。不过,被这家伙这么一拍,唐雨溪觉得心里面倒是舒畅了不少,也就不继续为难隋戈了,说道:“真没想到,隋戈同学竟然这么坦白和真诚地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不过,我也只是刚从大学毕业而已,在教学方面难免有经验不足的地方,所以我希望通过这一门课程,和同学们共同进步。另外,也希望隋戈同学以后少逃课。好了,我们正式开始上课吧。今天重点讲述一下听力测试的技巧……” 隋戈同学松了一口气,然后狠狠地往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瞪了一圈。 这三个家伙,居然联起手来设套给他钻,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报复回来。 失了面子是小事,但是在美女面前失了面子可就不是小事了。 隋戈心头也是郁闷,唐雨溪这丫头看起来不过二十一二岁,他一直认为这丫头应该是大三或大四的小师姐,上一次她还假装承认了呢,却没想到她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他的外语老师。 有压力啊! 陡然间多了这么一重老师的身份,隋戈忽地感觉他在处理和唐雨溪的关系上,不能够像之前那样随心所欲、游刃有余了。 看来,要从姐弟恋升华到师生恋,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唐雨溪上课的时候,大部分说的都是纯正的英文,以隋戈同学还停留在初中阶段的英文水平,根本就听不懂唐雨溪在说什么,但是那些玄奥无比的外语单词从唐雨溪口中吐出,配合着她那轻清柔美的声音,仿佛是低声吟唱的江南小曲,尽管听不清词儿,落在耳朵里面就是觉得舒服。 忽然间,隋戈的脑子当中幻想出一幅图画:他坐在一个江南水乡的小茶楼中,四周花木欣荣、小桥流水,他隔窗眺望而去,只见石山上的小凉亭中,一身轻纱罗裳的唐雨溪端坐在亭子当中,怀抱着一把琵琶,轻声弹奏,口中咿咿呀呀,唱的是那听不明却很好听的姑苏小曲。而隋戈自己,却是那富贵人家的花花大少,一边嗑着瓜子喝着茶,一边听着小曲,轻佻地望着那亭中的女子,眼睛直勾勾地…… 隋戈想入非非,很快便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此时,隋戈终于领悟到了外语课的真谛:听不懂词儿,真好。 讲台上,唐雨溪正讲得神采飞扬,她时而会向教室角落处的隋戈看看,本以为这家伙会在课堂上磨皮擦痒,完全坐不住,谁知道隋戈居然听得津津有味、很是享受的样子,这让唐雨溪稍微有些小虚荣,心想难道自己的课真的讲得这么好吗? 如果唐雨溪知道隋戈此时正把她当成唱江南小曲的俏姑娘的话,恐怕她立即会把整合的粉笔都砸向隋戈脸上。 狠狠地砸过去,绝不手软! 下课之后,隋戈本来应该溜之大吉,但因为听“小曲”听得入迷了,竟然忘记了第一时间开溜。等他回过神的时候,唐雨溪已经往他这边走了过来。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冲着他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隋戈同学,保重啊! 第29章 另类处罚 “唐……老师,你要干嘛啊?” 第一次面对面称呼唐雨溪为“老师”,隋戈心头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紧张呢,就连他的那双色狼之眼,这时候都收敛了许多呢。 唐雨溪看见天不怕、地不怕的隋戈同学居然紧张了,心里面不禁有些得意,故意板着脸说道:“你居然敢旷我的课,而且还旷这么多,我当然要找你谈谈心了。” 唐雨溪故意将“谈谈心”三个字说得很重。 一般来说,老师找学生谈心,那就是要展开教育、批评了。 “唐老师,我错了还不行么。”隋戈当即告饶。 面对别的老师,隋戈也许还能硬气,但是面对唐雨溪,他是不得不软啊。 “错了也不行。”唐雨溪平静地说道,“跟我走。” 其余的学生看到隋戈同学被唐老师带走,纷纷开始猜测唐老师究竟要如何处罚隋戈呢。 隋戈跟在唐雨溪后面,一直走到了教师办公楼。 “她究竟要干嘛呢?” 隋戈心头想到,“不会真要公事公办,训斥我一顿吧?不过,就算被她训斥也没关系,我就当是她当面给我一个人唱小曲好了。嘿,唐姑娘,给爷唱一曲江南十八摸吧……” 不过,让隋戈没有料到的是,唐雨溪并没有带他去办公楼,而是带他去了地下停车场。 停车场光线比较暗,而且没什么人。 难道是……车圳? 隋戈脑子当中又涌出了一个迤逦的场景,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保时捷跑车里面玩,可能么?除非双方都是瑜伽高手才行吧。 无论如何,隋戈同学还是老老实实地钻进了唐雨溪的跑车,然后试探性地说道:“唐老师,这里可没有外人了,大家都这么熟了,你就老实告诉我,你要怎么处罚我吧?” “处罚?”唐雨溪说道,“等我哪天想好了再说吧。” “这么说,今天你不处罚我了?”隋戈说道,“那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难道你皮痒,喜欢被人处罚不成?”唐雨溪发动了汽车,缓缓向停车场外驶去。 隋戈心想我可只想被你处罚,别人就算了,但口中却道:“我是有点担心会影响唐老师的声誉。你知道,毕竟我在东大也算是名人了,现在已经有人开始怀疑,我被哪个小富婆给包养了,如果那些有狗仔精神的人继续挖掘的话,我怕影响到唐老师你。” “东大名人?你真能给自己贴金啊。”唐雨溪莞尔一笑,“我倒是忘了,‘野草哥’的确是很有名气的。不过,我并不担心名誉受损,跟着你沾点名气,有什么不好。”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如此洒脱,紧张感悄然而逝,笑道:“既然唐老师不怕闹绯闻,我也就放心了。反正,对我而言,我倒是不担心被人包养之类的传言。” “你大概就幻想着被什么小富·婆给包·养吧?”唐雨溪卸下的老师的威严,打趣隋戈道。 “如果有你这样漂亮的小富·婆包·养我,我立马就答应。” “滚——” 于是,隋戈跟着唐雨溪滚进了一家商场。 这时候,隋戈才弄清楚唐雨溪带自己来这里的原因:拧包!然后再去拜访许衡山。 拧包,这可是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啊。 一个女人能够让你给她拧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证明她至少不讨厌你、排斥你。不过,女人逛街、购物的战斗力天生就无比强大,没有良好的脚力和耐力,是很难完成这个任务的。 所以,这个任务的确是光荣而艰巨。 但服务对象是唐雨溪,隋戈自然是乐意效劳。 跟着唐雨溪走进“盛世繁华”百货大楼,看着琳琅满目、珠光宝气的场面,隋戈同学真有种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感觉。这个商场的规模,比县城百货大楼大了何止十倍! 而且,商场中人来人往,时尚靓妞应接不暇,仿佛东江市的美女都集中于此,简直令人眼花缭乱。 隋戈并不知道,盛世繁华商场本就是东江市最繁华的商城,在这里能够购买到许多时尚品牌的衣服、化妆品、珠宝首饰等东西,有了这些东西,美女们自然就会被吸引到这里来。 “跟紧点,别走丢了!” 看见隋戈这小子竟然敢打望别的女人,唐雨溪有些不悦地提醒了他一句。 “没事,我不会走丢的。”隋戈浑然没有察觉到唐雨溪话中的弦外之音。 唐雨溪本想狠狠掐隋戈一下,但心头生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她却被自己吓了一跳:“我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想去拧他呢?” 打是亲骂是爱。 这话虽然带着暴力和虐待倾向,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又无不道理。一个女人如果愿意在公众场合掐你、拧你甚至揍你,多半就代表她对你有些意思了。 唐雨溪赶紧压下了掐隋戈的念头,说道:“你东张西望地干嘛啊,给我做好拧包的任务,你旷课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 “真的?”隋戈没想到这么简单就逃脱了处罚,倒是有些喜出望外呢。 于是,隋戈同学连忙表态:“请老师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很快,隋戈同学就意识到了任务的艰巨。没过多久,他的两只手上就拧了十几个袋子。 女人,只要一进商场,她们就变得跟钱有仇似的,恨不得将信用卡刷爆、刷烂。 只是,唐雨溪的那张信用卡似乎有无穷的财富,好像怎么都刷不完似的,看来她真是一个小富婆。 唐雨溪尽兴之后,领着隋戈转到了男装区。 “这不是男装区么?”隋戈向唐雨溪问道,“你还要买男装啊?” 这时候,隋戈同学的脑子当中又开始幻想着唐雨溪穿着男式衬衫的模样了。 “给你买。”唐雨溪说道。 “给我买?”隋戈同学没想到自己还能获得这样的待遇,心里又开始想入非非了,“难道,就像江涛说的那样,先送衣服、鞋子什么的,然后就送车、送房,正式提出包养?” “就当你治好外公的诊金。”唐雨溪一句话,就浇灭了隋戈同学的幻想。 “小姐、先生,请随便看。”一个女店员迎了上来,微笑道,“我们专柜刚上了一批男士休闲服,色调、款式都相当不错呢,先生可以看看、试穿一下啊。” “那你试试这件吧。”唐雨溪挑选了一件衣服给隋戈。 “不用了,我们男生有穿的就行,没啥挑的。”隋戈说道,“而且,我身上穿的也是牌子货呢。” “啥牌子?”唐雨溪诧异道,她怎么也看不出隋戈这身衣服是什么“牌子货”。 “真特斯。”隋戈坦言道。 “……” 唐雨溪和店员小姐同时无语。 隋戈忽地明白,在他们县城当中引以为傲的“牌子货”,在人家这里那就是地摊货。 “小姐,你男友真幽默呢。”店员小姐很智慧地说了一句。毕竟,她瞧了瞧隋戈满手提着的购物袋,就知道人家肯定不是缺钱的主儿,这样的顾客可不能轻易得罪的。哪怕他真是穿的真维斯,你也只能赞他品味与众不同。 “他不是——给他另外挑一件吧。”唐雨溪本想解释一下跟隋戈的关系,不过旋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 隋戈同学听店员小姐这么说,却是心里美滋滋的,暗道:“这个店员姑娘真有眼光,等某家哪天发达了,一定来这里多照顾你生意。” “咦,这不是唐老师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你,真是巧啊。” 这时候,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过来,那位穿着灰色商务夹克的男子正向唐雨溪招呼,语气之中隐约有讨好之意。而旁边的那位女子,长得也还算漂亮,算是一个靓丽的时尚女人,只是跟唐雨溪一比,却明显有些相形见拙。女子似乎对唐雨溪很戒备,连忙紧紧地挽着身旁男子的胳膊。 “嗯。”唐雨溪冲着男子象征性点了点头,显然对他不怎么感冒。 “唐老师,你旁边这位是?”男子用怀有敌意的目光盯向隋戈。 “表弟。”唐雨溪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表弟?我怎么看像是情郎呢。”看见身旁男子对唐雨溪的讨好态度,那女子阴阳怪地的说道。 “就算是情郎,管你什么事?”唐雨溪冷哼一声,就要转身离开这里。 但是这女子却是不依不挠,忽地大声说道:“咦,这不是咱们东大的学生——野草哥吗?唐老师,真是没想到,你不仅玩姐弟恋,还玩师生恋啊,老牛吃嫩草,真是给我们东大教师长脸呢?对吧,世军?” 第30章 一针放屁 大哥大姐妹子们,小米更新这么勤快,多给几朵小红花啊!!! ================== 苏伊柔也是东大外语老师,不巧的是,她跟唐雨溪同在一个办公室。 一山难容二虎,一屋难容二女。 唐雨溪没来东大的时候,苏伊柔就是当之无愧的办公室之花,总是有不少的男老师围着她身旁转来转去,送花、送礼物,大献殷勤什么的。所以,以前的苏伊柔,在办公室里面简直就是众星捧月的女王,就连东大副校长的公子陈世军,都拜倒在她的女王黑皮裙下。 但是,自从唐雨溪进驻办公室之后,苏伊柔的女王地位就摇摇欲坠了。尽管唐雨溪并没有用任何的手段,但以前围着苏伊柔转的那些男老师,却都开始围着唐雨溪转了。没办法,许多男人就是这样,女人越是高傲、越是对他爱理不理,他就越是想围上去。何况,唐雨溪的容貌,也胜过苏伊柔许多。 而苏伊柔,俨然就像是一个失去了女王王冠,被打入冷宫、彻底失宠的女人。 更让苏伊柔没有料到的是,有一次陈世军到办公室给苏伊柔送花,恰好碰到了唐雨溪回办公室,陈世军当即被唐雨溪的容貌、气质所震惊,将原本打算送给苏伊柔的鲜花转赠给了唐雨溪。唐雨溪没有接受陈世军的鲜花,很干脆地将其扔进了垃圾桶中。 看到这一幕的苏伊柔,嫉恨得简直要发疯了。 从此以后,苏伊柔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办公室中说唐雨溪的坏话,恶意中伤唐雨溪,说她是关系户,是学校某领导的小情人云云。 但苏伊柔施展浑身解数,却也无法重新做回办公室女王。 更要命的是,陈世军自从见过唐雨溪之后,就将苏伊柔丢入候补行列,天天都向唐雨溪送花、送化妆品、送首饰,那殷勤的程度,可比他当时追求苏伊柔的时候强了十倍、百倍。 只是,苏伊柔稀罕的东西,唐雨溪却连半点兴趣都没有,对于陈世军,唐雨溪只当他是苍蝇,对陈世军的大献殷勤完全不理会。 陈世军终于知难而退,明白唐雨溪已经超越了自己的挑战高度,所以在遭遇无数次的打击自后,重新将苏伊柔从冷宫里面提了出来,然后这一对奸/夫再次走到了一起。 只是,重新得宠的苏伊柔,心里面并不高兴,对唐雨溪更是充满了嫉恨,因为她不甘心,她觉得是唐雨溪不要的男人才留给了她,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只是,苏伊柔当然没胆量将陈世军给抛弃,她唯一可做的,就是等待机会向唐雨溪报仇。 今天,苏伊柔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攻击唐雨溪的机会,所以她自然不肯轻易错过。 苏伊柔的大嗓门,成功地吸引了一批观众过来。 都市白领女性们,除了购物之外,八卦也是她们的爱好之一,一旦遇到这类场面,都不会错过的。 苏伊柔看到聚集了不少人,心里面暗想这一次一定要将你唐雨溪狠狠羞辱一番,以报老娘多日的积怨。将唐雨溪没有说话,苏伊柔趾高气扬地说道:“唐老师,你怎么不说话呢,是不是都让我说中了?” “你胡说八道!”唐雨溪冷冷道,俏脸生寒。她并非不想解释,而是知道苏伊柔就是这种死缠难打的人,你越是解释,她越是会给你描黑。 这是泼妇特有的本领。 “我胡说八道?”苏伊柔继续嚷嚷道,“唐雨溪,别跟老娘装什么清高了!哪有一个老师大白天拖着一个不相干的学生逛商场的?你要老牛吃嫩草没什么,但也不要玩弄自己的学生吧。这些纯情的小男生,哪里是你这种老妖精的对手呢?” “伊柔,别在这里嚷嚷了,我们走吧。”一旁的陈世军劝了一句,显然他仍然对唐雨溪抱有幻想。 谁知道,陈世军这一句话,更如同一样彻底引爆了苏伊柔内心的积怨,她怨毒地叫道:“陈世军,你应该叫陈世美才对啊!怎么了,看见我说她两句,你舍不得了?当初,你追我的时候,也不见你对我这么好啊,想不到我刚说这个狐狸精两句,你就受不了了?可惜,你对人家献殷勤有什么用,人家根本就不理会你,人家喜欢的是小白脸,小弟·弟!” 被苏伊柔这么一嚷嚷,四周围观的人也开始躁动起来,纷纷指责唐雨溪的可耻行为。 “现在真是世风日下啊,想不到老师居然勾·引自己学生!” “可不是吗,人倒是长得不错,想不到品德这么败坏。” “师生恋也没什么嘛,我当初还喜欢我高中老师呢。” “……” 若是论骂街论战,唐雨溪显然不是苏伊柔的对手。 此时的唐雨溪,满脸都是怒气,隋戈看她已经拽紧了拳头。 “难道唐老师要上演全武行了?”隋戈心想道,他虽然也想见识一下唐雨溪的耍弄拳脚的风姿,但现在绝对不是合适的时候。 隋戈上前一步,站在了唐雨溪身体前面,以免她真的变成了暴力女。况且,女人在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她们总希望有个男人能够为自己挺·身而出,哪怕只是为她说一句话。 “哟,小白脸还挺有义气的嘛,知道护着这个狐狸精了?难怪狐狸精带你来这里买衣服呢……” 在骂街方面,苏伊柔看来真的很有天赋呢。 隋戈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忽地踏出一大步,来到苏伊柔面前,淡淡地说:“大婶,你嘴真臭!恶毒的话说太多了,当心嘴巴抽风!” 说话的时候,隋戈手指尖的松针蜻蜓点水一般刺中了苏伊柔耳畔的一个穴位,因为九叶悬针松的细微和隋戈飞速手法,苏伊柔基本上没有察觉到隋戈的小动作。 “没教养的小白脸,你放屁!啪——” 苏伊柔见隋戈为唐雨溪出头,顿时将怒火转到隋戈身上,准备先将隋戈臭骂一顿再说,但这时候忽地觉得耳边好像被蚊子叮了一下,她下意识地一巴掌扇了过去。 喀! 苏伊柔耳畔的骨头发出一声脆响,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她的半张脸肌肉忽地不由自主地开始痉·挛,竟然真的抽风了! “我说吧大婶,嘴巴不摇这么缺德,恶毒的话说多了容易抽风,你还不相信!这回遭报应了吧!” 隋戈趁机挖苦苏伊柔。 其他人,也开始对苏伊柔指指点点,因为面部抽风,此时的苏伊柔看起来真是一个乡下泼妇。这种人,自然是不受人待见了。 苏伊柔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嘴巴肌肉在不断抽·动,但是她却认为是隋戈这小白脸搞的鬼,怒道:“你……你这个小畜生,你居然故意伤人……我……我要告你!” “大婶,你人品也太差了吧!” 隋戈冷笑了一声,然后向四周的人说,“大家都看得明白,她自己一耳刮子把嘴巴抽歪了,居然还赖上我了。你这样的女人,真是泼妇,不,你简直就是疯狗!逮谁咬谁!” “你……你……”苏伊柔情绪越激动,嘴巴抽·动得越是厉害,她的形象就越是不受人待见。 四周的人虽然不知道苏伊柔和唐雨溪间的恩怨,但是从苏伊柔现在的表现,已经可以推测出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了。简单来说,就是泼妇一个。 “我什么?”隋戈继续刺激苏伊柔,“我说的都是实话吧?你那张嘴巴,还是多积德吧,免得抽风抽得停不住了!” “苏伊柔,我们走!别在这里丢人了!” 一旁的陈世军见苏伊柔这样子,感觉有这么一个女伴,他的脸上也很无光,于是准备拉着苏伊柔离开这里,免得丢人现眼。 谁知道苏伊柔这时候正在激动之中,挣开了陈世军的手,怒道:“走……走个屁——” 因为苏伊柔的嘴巴抽·动得厉害,加之她情绪激动,说话的时候嘴巴关不上风了,竟然将一口唾沫喷在了陈世军的脸上。 陈世军一下子变成了“陈世美”,脸色沉了下来,他用手抹掉脸上的口水,然后看了看手掌,手指间有些黏糊黏糊的,竟然是几缕痰液,陈世军不禁火起,狠狠一巴掌扇向了苏伊柔:“贱人!你真太过分了!” 打了苏伊柔一巴掌之后,陈世军如避瘟神一样冲出了商场。 “陈世军,你等等我啊……啊……” 苏伊柔又怒又气,赶紧追着陈世军去了,在她看来,陈世军可是她好不容易钓上的金龟婿,可不能就这么玩完了。这是现在她尽失,哪还有心思去攻击唐雨溪,只想赶紧乘车离开这里。 陈世军钻进停在街道边上的小车里面,看到苏伊柔狂奔而来,赶紧关紧了车窗,发动了车子。这种时候,他可不想带着一头嘴角抽风、乱吐口水的“泼妇”去兜风。 “陈世军,你这个……王……王八蛋,赶紧给我开……开门……” 苏伊柔拍打着车窗,希望钻进车里面,然后远离这个尴尬之地。 可惜,陈世美终究是陈世美,这时候首先想到的当然是他自己的脸面,他没有丝毫的犹豫,猛地一甩方向盘,驾车狂飙而去。 街上的行人,看到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女人当街嘴巴抽风大骂,不由得向她投去异样的眼神。 苏伊柔又羞又气,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终于她捂住了嘴巴,躲进了一个小巷子中。 街头不远处,坐在保时捷里面的唐雨溪看到这样的场面,向隋戈问道:“刚才是你干的?” “是。一般人没这个本事。”隋戈颇有几分得意地说道,“你大概不知道,人身上的穴位、经脉,都是非常神奇的东西,只要刺激到正确的位置,就可以引起肌肉、筋骨的条件反射。苏伊柔这么恶毒,让她嘴巴抽风,受点教训也是应该的。” “你呀……苏伊柔的嘴巴缺德,你是手段缺德呢。”唐雨溪笑骂着发动了车子,然后又说了一句,“不过,她活该!” “这会儿去哪里?”隋戈问道。 “外公那里。”唐雨溪说道,“他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菜,感谢你治愈他的旧毛病。” “许老会做菜?”隋戈很是诧异。 “会,今年刚学的。”唐雨溪说道,过了一阵之后,她补充了一句,“但是味道很牵强,尤其是那道糖醋鱼,你要有心理准备。” “……” “另外,你必须说好吃。” “……” “要吃光所有的菜!” “……” 第31章 迟到的报复 东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病房。 今天,对周处一来说是个好日子,因为他终于出院了。 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臂,周处一发现被隋戈踩过的地方,至今还没有好利索。 想起隋戈,周处一就是满腔的仇恨。 “小子,别让我逮到机会。一旦有机会,我一定会将你操得生不如死!” 周处一咬牙切齿地在心头说道。 “周辅导,你出院了,怎么也不打声招呼啊,我好让兄弟们来接你啊。”周处一刚到医院门口,就碰上了铁龙,他还带着两个小弟。 “我哪敢劳烦铁龙哥你呢。”周处一陪笑道,铁龙来医院接他,让他大感有面子,“不过,既然铁龙哥都来了,那我就坐你的顺风车到东大,走吧。” “妈的,你还真以为老子是专程来接你,为你出院庆祝的吗!” 铁龙忽地一吼,吓得医院门口的几个护士妹妹赶忙躲到了一旁。 周处一也吓了一跳,低声说道:“铁龙哥,您别生气。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您说就是。” “上次去学校,找那小子麻烦,我们的账还没有算清呢。”铁龙冷哼道。 “账……那五千块,我不是早就转您的户头了吗?”周处一说道。 “五千块,是工钱。但是兄弟们被打伤了,住院好几天,被医院宰了两万的医药费。妈的,医院赚钱,比我们拼命还来得快!”铁龙说道,“这笔钱,你觉得该兄弟们掏,还是我自己掏呢?” “我掏……我掏,都他妈我掏!”周处一认栽道,敢怒不敢言。 “行。周辅导果然是讲义气的,我代兄弟们谢过了。”铁龙说道。 “那……没事的话,铁龙哥,我先走了,过几天就把钱转入你的户头。”周处一准备走人。 “别着急啊。”铁龙说道,“我们的账的算清了。不过,我老大想请你去聊聊,商量一下怎么给我们报仇的事情,你怎么就敢不去呢?” “您的老大——熊哥?”周处一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 在东江市,黑道上有两个狠角色,称之为“一熊一蛟”。熊,说的就是狂熊,传闻他能生裂虎熊,而他的狂熊帮,垄断了东江市陆上的绝大部分生意,火车站、菜市、ktv……到处都有狂熊的小弟。另外一个人,叫毒蛟,控制了东江市的大部分水上生意。 提及这两个凶人,东江市本地人,几乎是无人不晓。 所以,周处一一听见狂熊要见他,顿时就害怕了。但听见狂熊要给他们报仇,却又开始暗自高兴。 周处一跟着铁龙等人,在一家娱乐城中,见到了让人闻之色变的狂熊。 狂熊看起来比铁龙还要壮一圈,手臂处肌肉爆绽,浑身都释放出一种野蛮的气息,极像是一头发狂的山熊。他端坐在房间中央的一座沙发上面,身后站着几个凶神恶煞的人。 周处一曾经听人说起,狂熊入黑道之前,曾经在沿海一带打黑拳,所以身手很厉害。来到东江市之后,曾经赤手空拳打翻一个帮会的十八个主力,一战成名,用了一年多时间就成了东江市的黑道大佬。 此时,看到狂熊这狠角色,周处一连忙谦卑地问候。 狂熊只是用眼睛瞟了周处一一眼,然后说道:“周处一,你把那天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一遍。记住,不准有一点加油添醋在里面。否则,你今天就继续到医院里住着。” 周处一打了一个寒颤,连忙说道:“我一定照实说,照实说。事情是这样的……” 周处一说得很详细,但畏惧狂熊的凶名,果然没有半点添油加醋在里面。 “瞧瞧,毕竟是文化人,说得清楚明白。哪像铁龙你们,半天都说不清楚。”狂熊淡淡地说道,目光扫了铁龙一眼,“这么说来,那小子一身横练的功夫,果然了得啊。” 铁龙点了点头,连忙说道:“是,大哥。那小子的横练功夫,已经练到了很高的境界。” “嗯。看来那小子八成练的是少林金钟罩,才这么厉害。”狂熊用手摸了摸自己脑袋,似乎在考虑什么,“这样的人,如果能为我们狂熊帮所用的话,倒是一大助力。日后对付毒蛟帮,我们的胜算就更大了。” “大哥,您打算招安他?”铁龙问道。 “阿龙,没文化,就不要去学什么文化人。招安,那是警察让我们投降用的词。咱们,那叫入伙,说得文化点,就叫落草,知道不?”狂熊说道。 “熊哥,那小子可是打了你的兄弟啊——” “住口!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 周处一见狂熊竟然要“招安”隋戈,心知这事如果谈成了,他就别指望报仇了,于是连忙劝阻。谁知道,话刚说了一半,就被狂熊给打断了。一声怒吼,吓得周处一双腿发颤,差点直接尿裤子。 “大哥,究竟要怎么做,你发个话吧。”铁龙又道。 “简单——他如果肯入伙,自然好。如果不肯,那就让他入狱。”狂熊说道,“阿龙,你知道对付这些横练功夫的人,该怎么做吗?” “用黑狗血、屎尿淋他?还是用女人的内衣、内裤扔他?”铁龙问道。 “操!没见识!那是对付会邪术的家伙。”狂熊说道,“对付横练功夫的人,就要泄了他们的精元,精元一泄,他们也就成了软脚蟹,就容易对付了。” “泄掉精元?这么说,还得送个女人给那小子白干?”铁龙说道。 “干,但不是白干。周处一,你脑子聪明点,跟铁龙一起去,把事情办好了,以后有你的好处。”狂熊说道,根本不容周处一反对和拒绝。 ※※※ 回到发疯校区之后,周处一感觉自己也要发疯了。 本来以为狂熊会亲自出手对付隋戈那小子,谁知道狂熊竟然要拉隋戈入伙,而且还要让周处一和铁龙设局引隋戈入彀,而他周处一,还得眼巴巴地给隋戈找“对象”泻火。 周处一觉得,自己真他妈贱,被隋戈打了一顿之后,还得帮隋戈找女人。 这种事情,周处一本来不想干,但是铁龙眼睛一瞪,对他说:“周辅导,你也知道,老子找的女人,那都是妓,气质不行,那小子多半看不上,那事情不就砸了吗。你去找个学生妹,靓点的,给她灌点药。总之,别搞砸了,要是大哥发火了,连我都要倒霉。” 一提到狂熊,周处一就不寒而栗。狂雄的凶名,他可是早有耳闻的。所以,尽管心头不乐意,还是得精心为隋戈挑选美女。 “这妞脂肪太厚。” “这个整个就是排骨。” “这个一点都不清纯,搞不好是坐台的。” “这个也不行……” “不行……” “……” 周处一游走在发疯校区当中,尽职尽责地为隋戈寻觅着美女。 终于,周处一眼睛一亮,喉咙一干,他终于发现了目标: “嘿,这妞真是不错啊,丰盈饱满,媚骨天生,眼睛又这么勾魂,简直就是极品妖孽啊……要是跟她睡一觉,少活两年都愿意啊——妈的,竟然要便宜隋戈那小子,真是好女都让狗上了!不过,你小子迷奸大学生,嘿,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欣赏了片刻之后,周处一赶忙掏出电话,联系铁龙动手。 第32章 顶级OL 上午十点多。 教室。 讲台上,孙教授正在照本宣科,讲得唾沫横飞。 下面,学生瞌睡一片。 教室的最后一排,坐了四个人,只坐了四个人。 其中一个就是隋戈,另外三个人就是高峰、江涛和柳小童。 尽管教室当中瞌睡一片,但隋戈同学却能够端坐在座位上,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纹丝不动。以至于每次孙教授往隋戈这里看来,眼睛当中都带着一种赞赏的神采:这样的好学生,现在已经不多见了啊。 但孙老头哪里知道,隋戈这是在练气修行,他讲的什么,隋戈半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自从淬体成功之后,隋戈就开始尝试着练气了。 所谓外练筋皮骨,内练一口气。练气中的“气”,并非是呼吸之气,而是能够运行于经脉中,推动全身气血运行的真气。真气强,则气血强,力量愈强。当真气贯通全身经脉,由内而外,不仅举手投足之间能够释放出更强的力量,而且更加灵活矫健。 真气是无形之物,也能够伤人于无形。 淬体期的修行者,可以扛住千斤以内的力量击打,但是却挡不住练气期修行者拳脚上吐出的真气。 在武术界中,淬体期的修行者被称为外家拳手,练气期的修行者则被称为内家拳师。 拳手,拳师,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修为却是天壤之别。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迫不及待地开始了练气。 只是,因为没能服用先天灵草配合,隋戈收效甚微,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效果。 但隋戈并未因此放弃,反正上课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尝试一下练气也不错。 这时候,手机一阵震动,隋戈收到了一条短信息。 打开短信,隋戈不禁皱了皱眉头: “隋戈,速到桃源宾馆713号房间。不然,就将你朋友的身体部件邮寄几样给你。” 什么人呢? 隋戈心下疑惑。 罗文渊?陈世军?还是苏伊柔?似乎都不太可能呢。 稍作犹豫之后,隋戈拿起手机,轻手轻脚地往教室后门而去。 “同学,你——” 可惜,隋戈还是未能逃过孙老头法眼。孙老头也是纳闷:“这个‘好学生’怎么会中途开溜呢?不应该啊。难道是我的课讲得不好?还是因为我这教案十几年没有换过了,现在的教授,不都这样么……” 隋戈见自己被发现,干脆加快脚步,一下子闪出了教室。 其余同学本以为孙老头会发飙,结果孙老头停顿了一下之后,居然又若无其事地接着讲课了。 再一打听,才知道刚才中途溜走的是隋戈,大家也就释然了。 “野草哥”,在草业科学专业的同学们眼中,不仅仅是神秘,而且还是神龙。神龙,那是见首不见尾。上课的时候能够见到,下课多半就见不到。况且,现在许多人都知道“野草哥”很可能是许衡山的亲戚或者弟子,有他老人家罩着,逃几节课算什么。 桃源宾馆,就在发丰镇上。以隋戈的速度,出了学校之后,没多久就到了。 虽然不知道对方底细,但是隋戈并不怎么担心,毕竟他好歹也是一身的铜皮铁骨。寻常的混混之流,他根本就不放在眼中。 “帅哥,要不要来耍一下嘛。” 刚走进桃源宾馆,隋戈就被一个浓妆艳抹、嗲声嗲气的女子给缠住了。 “没带钱,你干不干?干的话,马上开房!”隋戈知道这种女人是干嘛的。 “模样倒是不错。老娘吃点亏,不过你好歹给碗面皮的钱,行不?”那女子居然看上了隋戈的皮相。 “……”隋戈无语,没想到自己真的这么帅,一碗面皮就能搞定一个女人。只得强行甩开了女子的手,径直往楼上而去。 “真是的,老娘豁出去了,白给你干——跑那么快干嘛?” “……” 很快,隋戈就上了七楼。 咚!咚! 隋戈侧身敲了敲门,但是却没有反应。 轻轻一推,这才发现门居然没有锁。 听见屋子当中没有别的动静,隋戈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房间不算太大,隋戈走进去之后,里面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他猜想过里面会出现什么情况,也想过危险,但是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一幅香艳的场面。 ※※※ 613房间。 “铁龙哥,你说那小子会不会上钩?” 周处一有些紧张地盯着监控电视屏,713房间当中,自然已经提前安装了摄像头。 “肯定会上钩。周辅导,你不愧是文化人,挑的这个丫头果然是一级棒啊。” 铁龙盯着显示屏,几乎都在淌口水了,“瞧瞧,这小丫头前凸后翘、腰细腿长,还带着一点狐媚,啧啧……麻痹的,真是便宜了这小子!” “是啊,妈的,靓女都让猪拱了,便宜这小子了!” 周处一夹着腿,满眼嫉妒地说道,“这小子,怎么还不上,他是不是性无能啊。” “别急嘛。”铁龙说道,“那丫头吃的药,可是大哥从黑市上搞来的美国货,一百美元一颗。嘿,就快就要发作了。哦,还有,那房间里面,再给他们弄点青麝香,中西结合,保管他们演一场好戏。啧啧……准备拍摄!” ※※※ 窗户紧闭,窗帘也被拉上。 房间中,壁灯释放出一种昏黄的光线,照射在一张大床上面,床上斜躺着一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女人约莫二十来岁,穿着一套米色绸缎花边袖修身连衣裙,腰间束着一根黑色腰带,裸露着雪白的胳膊,一双修长的腿被黑色丝袜包裹着,蹬着一双时尚银色高跟鞋,极尽ol女性的风情。在这个遍地丝袜、十丝九黑的年代,隋戈本以为黑丝已经成了一种反装饰,但此时他忽地意识到一点: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黑丝本无罪,关键是看穿在谁的腿上。 女人双目微闭,极美的面孔带着一种天生的媚惑,随着她呼吸的节奏,胸前一起一伏,有种波涛汹涌的感觉。领口处,雪白一片,尤其是那道迷人的沟壑,让隋戈有种目眩的感觉。另外,女人的裙子很短,躺在床上的时候,几乎可以看到她裙下的小裤裤…… 御姐! 又见御姐!还是一个顶级的ol御姐! 隋戈全身忽地燥热起来,仿佛是一堆干柴,立即就要熊熊燃烧起来。另外,下面的裤子,更是撑起了一个小雨伞,让他暗骂了自己一生“孽畜!”。 更要命的是,女人的双颊上,燃起一片红晕,口中还发出一种勾人心魄的轻哼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听见这样的声音,身为小初男的隋戈同学哪里受得了,忽地鼻孔一热: 竟然喷鼻血了! 他竟然可耻地、不争气地喷鼻血了。 隋戈用手一摸鼻孔,满手都是鲜血,一股腥味。 这时候,隋戈才猛然意识到,那些漫画、小说里面说的原来都是真的,有的美女,的确是能够让你喷鼻血的。就算上面不喷,下面也会喷的。 好在,一腔热血喷出来之后,隋戈的欲火消褪了不少,再次暗骂自己一声“禽兽”,然后开始分析起眼下的情况来。瞧眼前的情况,这位女子可能是被人下了药,隋戈虽然还是一个初哥,但还不至于乘人之外,干出这种乘人之危的事情。 于是,冷静下来之后,隋戈将手掌上的鼻血在衬衣上随便抹了一下,然后上前轻轻拍了拍女子的肩膀,唤道:“小姐,你醒醒——” 谁知道这女子因为药性发作,全身正处于极度兴奋和敏感状态,隋戈这一拍,就好像是点燃炸药包的,彻底引爆了她的春情,只见她忽地拉着隋戈的手,又亲又吻,纤细的腰肢一挺,身体如同水蛇一样,一下子就缠绕到隋戈的腰身上,然后开始用力撕扯两人的衣服。 隋戈给吓了一跳! 瞧这女人的样子,竟然是要将他给叉叉圈圈了。 以他的修为,自然轻易就可以甩开女子,但是被对方柔软的身躯一缠,再加上鼻子当中闻到了缕缕女生特有的幽香,还有对方那灵活、湿润不断捣乱的舌头,一时间隋戈的铜皮铁骨都被对方给烧化了。 更要命的是,隋戈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了最原始的冲动。 眼看就要丧失良知,堕入畜生道的时候,隋戈一咬牙,一巴掌拍在了女子的后颈处。 啪! 女子硬挺挺地倒在了床上。 隋戈同学直接将人家给打昏了! 这时候,隋戈忽地闻到房间中弥漫着一股昏脑的异香味。 “青麝香!” 他暗叫一声不好。 第33章 解药 周处一和铁龙等人,正在燥热地欣赏着隋戈同学的表演,谁知道激情戏正要上演的时候,隋戈却一巴掌将女主角给打昏了,让这帮人顿时目瞪口呆。 周处一更是气得冲着显示屏破口大骂道:“隋戈,你麻痹是阳痿吗!” “难道,这小子喜欢玩不动的女人?”铁龙若有所思道。 “……” 接下来,隋戈的干的事情更是完全出乎周处一等人的意料。 只见他竟然一把将女子扛在肩上,然后往门外走去。 “拦住他!” 铁龙冲着屋里面的手下吼道。 泄精元的计划击败,铁龙只能动用暴力来留下隋戈了。 隋戈屏住呼吸,扛着昏迷的魅惑御姐往房间外面走去。 因为吸入了一部分青麝香的缘故,隋戈的头脑有些昏昏沉沉,身上也有些燥热。所以,他必须要马上离开这里,然后想办法除掉身上的药,否则心神一旦失守,很可能就会中了别人圈套。 于是,隋戈踢开房门,冲了出去。 但铁龙等人哪会让隋戈这么从容离开。 隋戈刚一出门,就看见有两人提着钢棒冲了过来。 喀! 隋戈伸手拽住房间门用力一扯,竟然将门板给扯了下来。 随后,隋戈拿着门板往那两人一拍,只听见轰一声,那两个可怜的混混就飞跌出三米开外,在地上痛呼不已,一时间,两人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欠奉。 “好帅!哦~” 肩上的魅惑御姐,因为强力药的缘故,昏迷了片刻居然就醒了过来。当然,也是因为隋戈刚才下手并不重的原因。并且,刚才打昏她的时候,隋戈将一根松针刺入到她的风府穴之中,可以暂时让她保持一些神智,不至于完全被药所控制。 魅惑御姐醒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隋戈彪悍的一幕,她居然一点不害怕,还为隋戈喝了一声彩。 只是,因为身上药力没有除去的缘故,她的喝彩声听起来倒像是在叫床,搞得隋戈小初男险些兽性大发,将她扛回房间,扔在床上,一阵圈圈又叉叉。 隋戈知道时间有限,耽误不得,若是不及时将魅惑御姐身上的药力逼出体外,便会对她的身体造成损伤的。于是足不停歇,往楼下冲去。 谁知道,刚到六楼,二十多个人就冲了过来,把两人堵在了楼道上。 “隋兄弟,这部激情大片都还没拍完,你们男女主角怎么就想着跑路了呢?” 人群当中,一个光头阴阳怪气地说道,显然就是上次被隋戈打伤的铁龙了。“是你。”隋戈冷笑道,“看来你们还真是不怕死呢。周处一,不会也在这里吧?” “周辅导,别藏房间里了,人家都知道了。”铁龙冲着房间里面喊了一声,然后向隋戈说道,“隋兄弟,实话告诉你吧,我的大哥,也就是熊哥,他很欣赏你。如果你肯加入我们狂熊帮,钞票、美女,要什么有什么。如何,回个话吧。” “没兴趣!”隋戈冷冷地拒绝了铁龙的邀请,“要么带你的人滚开,要么我打着你们滚!” “隋兄弟,我知道你能打,不过你一个人能打多少?二十、五十还是一百、两百人?我们狂熊帮的兄弟,少说也有五六百人,你一双手打得过来吗?”铁龙说道,“再考虑一下吧,跟狂熊帮作对,你别想有什么好下场的。” “有多少,我打多少!” 隋戈不想跟铁龙磨叽,虎吼一声,伸手撇断一截空心铁栏杆,冲向那群混混。 铛!铛!铛!铛! 砰!砰!砰!砰! 金属碰撞的声音,骨头开裂的声音,叫喊呼痛声,回响在楼道当中,形成一曲别样的交响曲。 当周处一心惊胆颤、面色苍白地走出613房间时,楼道上面的人,包括铁龙在内,全躺在了地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站起来。不过,让周处一稍感安心的是,隋戈和那女子已经不知所踪了。看来,他的两只手臂暂时是保住了。 “妈的,这小子比上次还厉害了!噗!” 铁龙从口中吐出两颗门牙,然后拨通了狂熊的号码,“熊哥,顶不住了!” “到希尔斯酒店。” 隋戈将魅惑御姐带出桃源宾馆,担心那群混混再来找麻烦,于是拦下一辆出租车,往市中区而去。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将这女子身上的药化解掉。 出租司机瞅了瞅隋戈,看见他衣服上还未干的鼻血,暗暗有些诧异和警惕。 “看什么看,没见过处女zuo爱啊!”倚靠在隋戈怀中的魅惑御姐冲着司机彪悍地说道。 隋戈听得背上直冒冷汗,心想这女人也太彪悍了吧。 正想着,却又听见魅惑御姐娇声说道:“亲爱的,你可要永久保存这件衣服啊,这可是我们两人共同描绘的爱的涂鸦啊。” 爱的涂鸦? 隋戈觉得脑门好像被一记大锤敲过——这女人,究竟是何方妖孽啊? 司机也被这位彪悍的魅惑御姐给震住了,作为出租司机,他也算是见多识广、消息灵通的人物了,但是把“爱的涂鸦”印在男朋友衬衣上的人物,还真是头一次见到呢。 司机大哥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往市区飞速驶去。 到了酒店门口。 隋戈将魅惑御姐扶下车,带着她径直往酒店里面走去。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隋戈只得将粘着血的衬衣脱了下来,只穿了一件t恤。 “喂,你还真要带姐姐去开房啊?”魅惑御姐低声向隋戈说道,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清晰,看来应该是药力又上来了。松针刺激穴位,只能暂时压制住药力发作,却无法完全驱除。 “放心,我不会乘人之危。这时候如果送你去医院洗胃,恐怕已经来不及。何况,洗胃的话,那滋味肯定不好受的,也未必能很快见效。” 隋戈肃然道,“那些混混应该是想找我麻烦,想不到牵连了你。不过请你放心,我很快就会让你恢复健康的。” “姐姐相信你。”魅惑御姐点了点头,挽着隋戈的胳膊,装成一对热恋男女,走进了酒店。 进入房间之后,隋戈将这位魅惑御姐放在椅子上,然后取出九叶悬针松,先给自己扎了几针,稳住了心神。隋戈吸入的青麝香并不多,加上淬体过后体质异于常人,所以青麝香对他的影响并不大。 稳定了自己的情况之后,隋戈将另外一根松针刺入魅惑御姐的性感玉臂上。 九叶悬针松,虽然坚逾钢铁,但每一根中间都有一个细小的孔,所以刺入皮下之后,这个比针尖还细的孔里面立即会充入一点点鲜血。 隋戈取出松针,放在口中轻轻一吸,然后说道:“你的血液当中,有两种药成分,其中一种是后来吸入的青麝香,还有一种,药性很烈,很可能是西药吧。” “甭管什么药了,你先给我治吧——你把我弄来这,不会有治不了吧?”魅惑御姐身上的药力逐渐占据了上风,说话的时候,她又开始喘息连连,“要不然,干脆你要了姐姐我吧。我看你长得也还不赖,人品也还行……干脆大家都别硬撑了,来吧……姐姐看你憋得也难受吧,嗯~” 隋戈同学憋得岂止是难受,简直憋得都蛋疼了! 从踏进桃源宾馆起,隋戈下面的小雨伞就没有收拢过,不憋得蛋疼才怪了。 但是,乘人之危这种事情,隋戈可不能干。况且,隋戈也不能肯定,这女人事后会不会反咬自己一口,告自己用药她?到那时候,他找谁说理去啊。 “对不起了——” 隋戈压制住心头的欲火,一针刺中了魅惑御姐的昏睡穴。 第34章 麻烦 浴室。 浴缸上方水雾升腾,弥漫着浓浓的药草味。 浴缸里面,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是隋戈,裹着浴巾;女的是那位魅惑御姐,只穿了很少的一点衣服,覆盖了身上的关键点位,不至于走光。 这是鸳鸯浴? 错!只是药浴排毒。 直接用针弄昏魅惑御姐之后,隋戈飞速去中药店配了一副化解chun药的药材,然后用药草店的中药煎熬机将其熬成了几大包汤药,带回了酒店房间。 因为chun药的药力已经渗透到魅惑御姐的全身,所以光靠服用汤药的话,要完全排除chun药的药力显然是不行的。因此,隋戈才决定用这种药浴的方式配合针灸进行治疗。 既然是药浴,自然要让身体充分和汤药接触,因此隋戈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拔掉了魅惑御姐的外衣。当然,如果要施以针灸的话,同样也是需要脱掉衣服的。 随后,隋戈将魅惑御姐抱进了浴缸当中。 双手接触到对方那体味清新、嫩滑如丝、凹凸起伏、柔若无骨的身躯的时候,隋戈险些就犯错了,另外,那不争气的鼻孔,也再次梅开二度,喷出了殷红的鼻血。 在浴缸里面折腾了好一阵子,魅惑御姐那滚烫的娇躯才逐渐降温,脸上的红晕也开始逐渐消褪。 这是chun药药力消褪的症状。 隋戈总算松了一口气,去掉了魅惑御姐昏睡穴上的松针。 片刻之后,魅惑御姐幽幽地醒转了过来。 这时候,隋戈已经很自觉地站到了浴缸外面,并且飞速穿好了衣服。 他是怕啊,万一这女人醒过来就反咬自己一口,隋戈可就伤不起了啊。如果对方要他“负责”的话,隋戈倒也不是很介意,关键就怕对方要告他迷奸之类。 “你醒了?”隋戈装着很正人君子地问道。 “废话,我不醒的话,能跟你说话。”魅惑御姐哼了一声,低头瞅了瞅自己一身“游泳装”的打扮,“你刚才干了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隋戈早有准备,说道:“我先脱掉了你的衣服,然后将你抱进了浴缸,再用药浴的方法给你排毒,去除身上chun药的药力。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干。现在,你已经没事了。” “嗯。”魅惑御姐说道,“我只是有点奇怪,你为什么不把我的衣服全扒光呢?” “她这是什么意思?” 隋戈心里有些不解,难道这个女人真的希望我侵犯她不成? “如果那样做的话,就很不礼貌了。”隋戈很君子地说道。 “但是,我身上百分之九十的地方都让你看了、摸了,也许你还偷偷亲了。我只是不明白,你给我留这点遮羞布算是什么。无论你要给我排毒,还是你要干别的事情,脱个精光不是更方便吗?还不用糟蹋我的内衣呢。”魅惑御姐淡淡地说道,“难道,你觉得我不漂亮?” “不……你漂亮,很漂亮。”隋戈都快要成口吃了,因为这女人已经从浴缸里面站了起来。美人出浴,带来了巨大的视觉冲击力,搞得隋戈小初男一阵蛋疼。 “嘻~姐姐给你开个玩笑呢。”看见隋戈受窘,魅惑御姐忽地妩媚一笑,“既然药的药力给你解了,姐姐可要好好冲个澡,你是出去等着呢,还是在这里看着?” “我出去等着。”隋戈咬着牙齿说道,出了浴室,顺带关上了门。 片刻之后,浴室里面响起了哗哗的水声,还有哼歌的声音。 是的,这女人居然还在浴室里面哼起了歌,似乎她根本就不把隋戈当外人似的。难道她就不怕引狼入室么?但是,她好像真的不怕呢。 隋戈手足无措地在房间里等了半个小时,这位魅惑御姐终于走出了浴室,为隋戈同学展现了一副真正的美女出浴图。 她裹着一条白色浴巾,头发湿漉漉的,裸露的肌肤雪白一片,赤着脚,双腿纤细而修长,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天然的魅惑。 另外,隋戈很清楚地知道,浴巾下面,处于绝对真空,美景无限好。 “你现在是不是在想,我浴巾下面没穿内衣?”魅惑御姐就像是妖精一样,轻易就猜到了隋戈的想法。 在隋戈面前,她好像一点都不紧张,悠然地躺在床上,背上靠着枕头,说道:“隋戈小同学,你猜对了,本姑娘现在的确是处于真空状态呢。怎么样,是不是想入非非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隋戈很诧异地看着她,“你认识我?” “当然了,嫁人要嫁野草哥呢,要是不认识你这样的奇人,东大不是百念了吗?”魅惑御姐笑道。 “你是东大的学姐?”隋戈问道。 “当然了,我可是东大校花呢。”魅惑御姐说道,语气很肯定,当仁不让。 “校花?” “不像么?”魅惑御姐说道,“那你知道我是谁了?” 隋戈摇了摇头,有些抱歉地说道:“我还没来得及查阅东大的‘群芳谱’呢。” 群芳谱,据说是东大文学社和摄影协会联合搞出来的东西,主要记录东大的绝色美女。这种类似美女排行榜的东西,差不多每个学校都有。不过,隋戈因为忙着修行、种草,的确是没有功夫理会这些东西。 “唉,亏我还自诩东大校花呢,想不到居然没人认识。”魅惑御姐装出失望的样子,“让你白占了便宜,总应该叫你记住我的名字吧——姐姐我叫沈君菱,别忘了。” “沈君菱?名字好熟悉呢。”隋戈说道,似乎听江涛、高峰等人说过。 “马后炮。”沈君菱哼了一声,“将功补过,去给我买套内衣回来。” “内衣?”隋戈不禁有些为难,“女士内衣?” 隋戈同学,可是从来没给女人买过内衣呢。 “废话,难道你还指望姐姐我穿男士内衣不成?还是你有这样的特殊癖好啊?姐姐的内衣都被药水泡坏了,让你买一套还不行么?”沈君菱哼了一声,旋即魅惑一笑,“你刚才要是把我扒光了,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吗?” “扒光?” 隋戈心想道,“真要是把你扒光了,我现在怕是有理都说不清吧。” 心知这女人只是故意挑逗自己,隋戈暗叹一声,起身说道:“那……我去给你买内衣吧。” 毕竟,沈君菱也是因为隋戈才被卷入这件事情,以情以理,隋戈都应该负责到底的。庆幸的是,沈君菱并没有因此受到实质性伤害,否则隋戈一定会因此而愧疚的。 “小弟啊,给姐姐我喜欢仙戴尔的内衣——d罩杯哦。”沈君菱那媚惑的声音从隋戈身后传来,挠得人心痒痒的。 第35章 玩你到崩溃 章节内容飞走了……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36章 只是误会 唐雨溪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快要中午的时候,她正在某商场无聊地闲逛,一个熟悉的身影闯入了她的视野,这人就是隋戈。隋戈走得很急,唐雨溪向他招了招手,他却没有看到。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唐雨溪远远地跟上了隋戈。随后,她看到隋戈同学走去了女士内衣区,这时候,唐雨溪的心头可不止好奇那么简单了。 唐雨溪很快了解到,隋戈购买了一套高级女士内衣。 这时候,理智告诉唐雨溪,她不应该继续关注这件事情了。毕竟,隋戈只是她的学生、朋友,她是不能介入人家的私生活。 只是,很多时候,女人做事都不依理智,而是依直觉来行事。 所以,唐雨溪鬼使神差地跟上了隋戈,然后她看到隋戈提着一套女士内衣走进了希尔斯酒店。 情况已经不言而明了。 酒店的某个房间里面,一定有一个女人在等着隋戈。 而且,这一对干柴烈火一定在房间里面激情四射,否则也不会把内衣都给弄坏了。 唐雨溪是一个聪慧的女人,所以她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但是,让她自己都不明白的是,得到这个答案之后,她竟然有些莫名地愤怒。 在唐雨溪的心目中,隋戈一直都只是一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家伙,但是她怎么都没想到,这厮不仅有色胆,而且还是色胆包天,大白天就跟人到酒店开房了。 “我只是想看清楚他的真正面目。” “我只是想以老师和朋友的身份告诫一下他:作为一个学生,他已经误入歧途了。” “……” 唐雨溪为自己找到了继续监视隋戈的理由,所以她将车停在了酒店对面的街边。 等到隋戈和沈君菱双双出现在酒店门口的时候,唐雨溪也终于现身了。 事情就是这样。 看到唐雨溪的跑车出现在面前,隋戈脑子里面涌出了一句话——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孤男寡女、酒店、女士内衣,这样的关键词只会让人联想到一件事情。 尤其是,隋戈旁边的这位沈君菱,性感妖媚,会让人本能地联想到一样东西——床。 车窗落下,唐雨溪那张秀气的脸上仿佛罩着一层寒霜,她的目光从隋戈和沈君菱身上扫过,然后故作平静地说道:“隋戈,我刚从这里路过——这位是你女朋友?” “是啊。”隋戈正想着解释,一旁的沈君菱却抢先给出了回答,让隋戈一时间傻眼了。 沈君菱伸手很“亲切”地拧了一下隋戈的胳膊,娇笑道:“隋戈,这位美女是谁啊?” “我是他的老师。你……很漂亮。”唐雨溪说完,猛地一踩油门,车子飞驶而去,只留下可怜的隋戈同学,一脸茫然地站在那里。 “你为什么要害我?”隋戈有些恼火地盯着沈君菱。 “害你?姐姐我这是帮你,真是狗咬吕洞宾。”沈君菱没心没肺地说道。 “帮我?” “当然了。”沈君菱振振有词道,“你想想看,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怎么解释,她肯定都不会相信的。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去解释呢。等她冷静下来的时候,也许自己都想通了。况且,她既然在生你的气,就说明她对你还是有感觉的,对吧?” 隋戈默然。 他不得不承认,沈君菱说的话有些道理。 “好了,你也不用感谢姐姐我了,再见。”沈君菱笑道,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飘然远去。 不得不说,隋戈同学今天的运气降到了谷底。 当他准备拦车的时候,才发现钱夹里面居然只剩下几块零钱了。 于是,隋戈前往附近一家银行取钱,结果发现旁边的提款机里面居然没钱了,到银行排队,前面居然还有六十个人等着呢。 隋戈只得作罢,这时候肚子饿得咕咕叫,才想起自己还没吃午饭呢。 于是,隋戈买了一个锅盔,在公车站台一边啃锅盔一边等车,感觉今天真是糟透了。 今天天气很闷热,跟隋戈现在的心情一样。 嘎吱—— 十几分钟过后,一辆载满乘客的公车驶入站台。 一群人蜂拥而出。 “哎哟~” 忽地,一声痛呼声从人群中响起。 顿时,人群如鸟兽散。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倒在了地上,痛苦地捂着膝盖,装着菜的塑料袋掉在了一旁,有些菜叶都被摔了出来。 人群围成了一圈,叽叽喳喳议论个不停。 但却没有人上前搀扶老人一把。 隋戈不禁有些好奇,这种事情就算发生在乡下,也会有人上前帮忙的啊。 好奇归好奇,隋戈却不能熟视无睹。 老地主从小就教导隋戈要尊敬老人,如果他知道隋戈看到老人跌倒而不扶的话,一定会用手中的拐杖狠狠教训隋戈的。 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之中,隋戈上前扶住了那位老太太。 “别动!”一旁有人冲着隋戈说道,“兄弟,你难道想做下一个彭宇?” 隋戈知道这人也是好心提醒自己,微微一笑道:“没事,那个徐老太已经死了。” 那人先是一愣,然后欢喜道:“真的?怎么死的?” “被全国人民骂死的!”隋戈笑道,动手查看老太太的伤势。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是臧克家写的一句话。 那位徐老太,无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隋戈说她已经死了,死在全国人民的唾沫中。跟她一起死掉的,还有那位道德沦丧的法官。 但是,他们的死,却不能用“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来陪葬。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流传了数千年的传统美德,用来给这两个人渣陪葬,值吗? 他们配吗! “小伙子,你放心帮助老太太,我给你作证!”这时候,一位热心的中年阿姨向隋戈说道。 “要不要打急救电话,送医院?” “先把老太太移到站台这边,凉快一点,我来帮忙!” “……” 看见有人见义勇为,更多的人站了出来。 隋戈意识到,无论乡下人还是城里人,大多数的人,血液终究是热的。 “咔嚓!” 人群当中,有人用相机记录了这一刻。 老太太被人移到了站台的椅子上,散落的蔬菜也被热心人装入袋子,放在了她旁边。 隋戈检查了一下,老太太只是关节错位,并没有骨折迹象,只要为她正骨就行了。 “老太太,您的小腿骨摔错位了,要正骨才行呢。”隋戈向老太太说道,“我家是中医世家,我自小就学了医术,您要是信得过的话,我在这里就可以给你正骨。您要是不肯的话,就等医院安排救护车吧,让救护车送您去医院。” “小伙子,您是个好人,我信得过你!”老太太说道,“给我正骨吧,要去医院的话,不知道还得受多少罪呢。” “那成,您老放心,很快就好。”隋戈笑道,取出一根用消毒棉球消过毒的松针,刺入老太太腿部的一个穴位当中。 “咦,我腿不疼了。”老太太惊奇地说道,“小伙子,你医术真厉害!” 旁人见隋戈露了这么一手,顿时对他的医术信心提升不少。 作为修行之人,隋戈对人体经脉、穴位自然了如指掌,刺穴、正骨,自然都是小菜一碟。 隋戈在老太太的小腿处捏了几下,然后稍稍用力一提一放,只听见“喀~”一声骨响,老太太错位的骨头便已经被正位。 因为有松针刺穴止疼,老太太倒是没觉得怎么疼。 正骨完毕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然后向老太太询问道:“您觉得怎样了?” 老太太试着活动了一下,一脸惊喜之色,赞道:“神了!接上了!小伙子,你真厉害!” “您老别激动!”隋戈赶紧提醒老太太说道,“这骨头虽然正位了,但您老年纪大了,这骨头可不比年青人,接上就好,一定要注意休息,更不能太承重了。” 旁边的人见老太太无碍,顿时放下心来,对隋戈的医术更是称赞不已。 嘀~嘟~嘀~嘟~ 这时候,一辆救护车呼啸着驶了过来。 车一停稳,里面奔出几个穿白大褂的人,冲着人群嚷嚷道:“病人在哪里?病人在哪里?谁打的急救电话?” “没事了,没事了。”老太太冲着医生护士说道,“我没事了,麻烦你们跑了一趟。” “真是的?既然没事,干什么打急救电话,吃饱了撑着吗?”一个医生模样的人不耐烦地说道,“一百二十块救护费,给钱吧。” “咋……咋个还要给钱呢?”老太太不解道,“我都不上去了,还给钱啊?” 人群之中有人讥笑:“120这电话还真贵啊,打一次就得120呢。” “可不是吗?人家小伙子见义勇为,给老太太正骨治疗,都没说收钱呢。” “……” “胡闹!”那医生喝道,“我们医院出动救护车,出动医生、护士,这不需要成本吗!收你一百二十块,连成本都不够呢。别磨蹭了,我们时间宝贵着呢。” “这电话是我打的,要钱冲我来!”人群之中有人怒道,其实这电话根本不是他打的。 “不管你们谁给,反正赶紧给钱吧!”一个男护士极不耐烦地说道。 “这钱不能给!”这时候,人群中响起了一个响亮的女声。 第37章 再见蓝兰 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红白相间格子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的女人走出了人群,她的手里面还拿着一个小型摄像机。 “这不是蓝兰吗?”人群当中有人认出了这女人。 听见“蓝兰”的名字,隋戈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这个名字的主人,让隋戈同学印象极深啊。 蓝兰今天的穿着很随意、很干练,却是别有风情,显然她是认真在城市中寻找着新闻素材。 不过,蓝兰的目光,还是那么一如既往的冰凉,能够拒人于千里之外。 蓝兰没有往隋戈这边看过来,目光直视着救护车中下来的几个人,义正言辞道:“这钱,你们不能收!” “蓝主播,我平时也看你的节目,也尊敬你的职业道德。但是,我们医院有我们的规定,出动救护车,就是要收钱,而且这钱也不是我个人得,都是收归医院所有。”青年医生认出了蓝兰,说话语气倒是比之前客气了不少。 “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都应该将‘救死扶伤’这四个字视为最高宗旨。如果医院、医生,都只想着向病人谋取利益,那还谈什么医风、医德,还谈什么改善医患关系呢?”蓝兰言词犀利地说道。 青年医生见蓝兰不给面前,火气也就上去了,说道:“蓝大主播,我们少谈点那些不现实的大口号吧。一个医院如果不盈利,我们医生、护士吃什么?医风、医德能够当饭吃么?规定就是规定,不可能因为我或者你而改变!” “好吧,既然你说医院是以牟利为目的,那我们就姑且把医院视为一个做生意的公司吧。”蓝兰说道,“既然是做生意的公司,那么就有亏有赢吧?你们医院出动救护车,这应该算是一种生意投资吧?如果患者上了救护车,去了医院,为你们医院贡献了医疗费,你们就盈利了,对吧?反过来,患者没有上救护车,这说明你们的投资失败了,对吧?既然是投资失败,自然应该你们医院自己承担,凭什么要患者承担?难道医院做生意就只能赚,不能赔?” “没错!你们医院真是想赚钱想疯了啊!”“你们开救护车兜风,还要向别人收钱啊?” 不少人开始声援蓝兰。 “你……你这是强词夺理啊!”青年医生怒道,“蓝大主播,你不去做律师真是可惜了!” 蓝兰恍若没有听到青年医生话中的讽刺,继续说道:“如果真是我强词夺理,为什么群众会支持我,而不是支持你们呢?” “那是因为你们这些人对医生、医院有偏见!有敌意!” “是啊,医者父母心,医生和患者的关系,本来亲如一家,但是现在怎么有了偏见,成了仇人呢?”蓝兰不愧是新闻工作者,善于找到事情的关键进行抨击,“那是因为,你们已经不把自己当医生了,把自己当成了商人!开口闭口盈利、利益、钱!你们再看看这位同学,他是一名中医,见到有人受伤,第一个上前救助,为伤者解除痛苦,并没有首先去谈钱、谈利。他也是医生,为什么我们没有抨击他,没有仇视他呢?因为他身上有医风、医德,医者大爱的精神,有一颗医生应有的仁心!” 隋戈心头热乎乎的啊,觉得脑门上好像多了一圈光环,整个人忽然都高大许多了呢。蓝大主播,真是太会捧人了,听得人都飘飘然了呢。 “蓝主播说得好!” “没错!这小伙子是好人,比这些势利西医强多了!” “还白衣天使呢,我呸!” “……” 蓝兰的一番话,彻底点燃了四周群众的情绪,在众人的强烈谴责之下,救护车终于灰溜溜地开走了。 这时候,蓝兰将摄像头往隋戈这边调转过来。 隋戈同学吞了一口唾沫,润了一下嗓子,准备接受采访。 “请问,老太太您现在有什么想法?” 隋戈同学孔雀了,因为蓝大主播只是想采访老太太几句。 “我……我觉得,还是好人多!你们都是好人!”老太太朴实地说道。 隋戈同学被采访的希望落空,只得准备离开,不过,这老太太腿骨刚正位,这两天是不能多走路了,所以只得找车将她送回去。 但是,隋戈同学现在身上就揣着两块钱,想打车也不够啊。 让这老太太出车费,也没什么不好,但关键是隋戈刚被蓝兰加持了荣耀光环,形象这么高大、光辉,如果一转眼就问老太太要车费,光辉影响不是就有瑕疵了吗? “蓝主播,借一步说话。”隋戈上前一步,向蓝兰低声说道。 经过今天的事情,蓝兰对隋戈的印象好像改善了一些,往一旁挪了几步,问道:“什么事?” “那个……你身上有没有带十零钱啊?”隋戈硬着头皮说道。 “怎么了?你准备向我收诊金啊?”蓝兰皱眉道。 “不是。”隋戈连忙解释,“我身上就两块钱了,没办法打车送老太太回家啊……” “……” 蓝兰一阵无语。 随后,她慷慨地借给隋戈一百块。 隋戈拿了钱之后,很快招到了一辆出租车。 老太太姓郭,家在东江市的郊区,是一栋二层小洋楼,从家里面的摆设来看,算是普通人家,不算富足,但也不算贫寒。 郭老太很热情,应要留着隋戈喝点水,并且还特意给隋戈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拿了一袋饼干。 在老太太的眼中,速溶咖啡大概就是最高档的饮料了。 招待“恩人”,自然要上最高档的。 隋戈本打算迅速喝完咖啡就闪人,谁知道外面竟然下起了大雨。 无奈之下,隋戈同学只得继续喝咖啡、吃饼干,然后听郭老太聊聊家常。 听郭老太说,她老伴多年前就病逝了,家里就一个儿子,她儿子是一个卡车司机,白天多数都在外跑运输,经常到晚上很晚才回家。不过,她儿子很孝顺,每次跑了长途,总会买许多特产孝敬她…… 直到傍晚的时候,这一场大雨才稍微停歇,隋戈借机告辞。 郭老太又要留下隋戈吃完饭,他费尽唇舌才推辞掉。 离开的时候,隋戈又送了几贴狗皮膏药给郭老太,因为她也有点风湿的老毛病。 大雨初歇,坑洼的公路上积起了不少的水坑,道路两旁的小沟里面水流奔腾。 天色很暗,看来这一场雨并没有完全下透。 不知道因为大雨的缘故,还是因为这里是郊区,隋戈沿着公路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碰到了一辆出租车,上车之后,这位出租车司机居然还不计价,要隋戈直接给三十块车费,不然就拉倒。 隋戈算是明白了,自己今天真的点背。 先是落入周处一等人布下的圈套,然后接着就被沈君菱玩至崩溃,再然后又被唐雨溪彻底误会。现在,居然还要被一个出租车司机欺负了,想想就来气啊。 今天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被蓝兰表扬了两句,但是表扬有什么用啊,能够安抚隋戈同学这一颗失落、受伤的心吗?只要想想唐雨溪从酒店离开时的那双充满杀机的眼睛,隋戈同学就一阵颤栗。 误会就像是仇恨一样,不会因为时间而褪色,只会越积越深,越难化解。 如果这个误会不澄清的话,只怕好不容易才在唐雨溪心中建立起来的良好印象就要彻底崩塌了。 “对了,今天晚上有两节外语辅导课,也许可以找个机会给她解释一下。” 隋戈心想道,开始思索着如何跟唐雨溪解释一番。 天色越来越黑,这时候天空下起了蒙蒙小雨。 前往发丰镇的山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过往的车辆也很少。 道路一旁,是黑幽幽的树林,另外一旁,是一片苹果地。 嘎吱—— 就在这时候,出租车忽地一个急刹车。 前方有两道强光照了过来。 隋戈心头忽地涌起了一种危险的警觉。 第38章 山熊 “麻痹的,谁他妈把卡车停在路中间,会不会开车,脑壳有屎啊!” 看见前方挡着一辆大卡车,堵住了道路,出租车司机伸出脑袋就开骂。 刚才的情况当真是危险万分,只差一点,出租车就要撞上那辆大卡车了。真要撞上了,他收隋戈的这点车费,还不够维修费呢。 但是,很快这位出租司机就闭嘴了,因为那辆大卡车上,陆陆续续跳下来二十几个人,手中提着钢管、球棒、刀具之类的凶器,不急不缓地围了过来。 司机大哥大概还是头一次碰上这样的事情,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焉了,哆嗦地问道:“你们……几位大哥,请问……有什么事吗?” “查车!” 其中一个满脸煞气的人晃着手中明晃晃的匕首说道,然后伸手将司机拧了出去,一耳光扇在了他脸上,“刚才你骂得挺有劲啊!” “大哥,我错了,我他妈眼睛被屎糊了!”司机应变倒是快,连连告饶。 “你——快点滚出来,让我们看看车里面!”另外几个人冲着车里面的隋戈喝道。 隋戈不知道这帮人在干嘛,只得下了出租车。 一道光亮打在了他的脸上。 “隋戈——” 卡车那边,传来一声凶悍的大喝声,一个魁梧、凶煞的身影向这边走了过来。 隋戈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壮得像铁塔似的中年汉子正大步向他走了过来,这人差不多有一米八高,穿着一个军绿色紧身t恤衫,将手臂、胸前的肌肉凸显得格外分明,手上戴着一副黑色皮手套,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凶悍的野兽气息,让人生出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这人,便是东江市两大黑道头目之一的山熊。 的确,他身上释放出来的凶悍气息,绝对不逊色于一头熊。 山熊的后面,紧跟着两人。其中一个干瘦如猴,眼睛凶戾,手中玩弄着一把,外名叫刀子;另外一个人,穿着衬衣、西裤,戴着眼镜,斯斯文文,这人外号也叫眼镜,很文人的一个绰号。 这两人,都是山熊的左右臂膀,今日出现在这里,只为一个人。 山熊停下了脚步,向那出租司机瞅了一眼,问道:“知道我是谁?” “您是山熊大哥!”司机吓得脸都发白了,“您放心,我不会报警,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到……” “那你可以滚了!” 山熊冷哼一声,一拳头轰在了出租车前盖上,整个出租车一阵剧烈的抖动,就好像车子跳起来了一样。整个前盖,已经全部凹陷下去,仿佛被人用大锤砸过一样。 这么大的力,还是人吗! 司机吓得目瞪口呆,随后赶忙逃之夭夭。 山熊,狂熊帮? 隋戈脑子一转,顷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很显然,跟那个铁龙和周处一有关。 只是,隋戈没想到这帮人动作如此迅速,他还没有去找他们的麻烦,这帮人居然主动出现了。 “怎么,你们这是要打劫?”隋戈向山熊等人问道。 山熊恍若没有听见隋戈的话,说道:“我山熊是一个粗人,说话做事都喜欢直来直去。我就问你,愿不愿意加入我们狂熊帮?只要你肯加入,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好处少不了你的!” “加入黑帮?”隋戈笑道,“玩笑吧!我可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天之骄子,国之栋梁、家族的希望,正如学校老师说的,我们以后前途一片光明!新世纪的建设者!你说,我干什么要放弃这么有前途的组织,加入你们黑道呢?” “放屁!什么前途光明,现在的大学生,那就是个屁!”山熊果然是一个粗鄙之人,指着一旁的眼镜说道,“眼镜就是大学生,还是你们东大文学系毕业的呢,还不是跟了我混黑道!” “咳~”一旁的眼镜干咳了几声,提醒山熊道,“大哥,他是说反话呢。” 听眼镜这么一说,山熊的脸色沉了下来,向隋戈喝道:“这么说,你是不肯了?” “不肯。”隋戈说道。 “等我好好教训你一顿,你就肯了!”山熊冷哼一声,一握拳头,啪啪直响。 “教训我,你未必有这个本事。”隋戈毫不示弱。 “哼——” 山熊一声冷哼,身体向前一倾,整个人如同炮弹一样弹了出去,捏紧拳头,往隋戈当胸轰来。 好快! 隋戈心头暗叹。 真是人的名树的影。 这山熊的身法、速度,竟然比隋戈好不逊色,而且拳法灵活、狠辣,显然是经过多年苦练,跟隋戈这种“速成品”是不一样的。 隋戈神情凝重起来,他没想到,山熊居然是一个淬体大成的狠角色,虽然不是铜皮铁骨,但筋骨爆发力、抗击打力,比隋戈好不逊色。相比之下,铁龙连山熊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但隋戈自然不可能闭目等死,脑子当中灵光一闪,伸手抓住出租车的车门,力惯双臂,发狠一扯,竟然将一扇车门给扯了下来,然后将这车门抡了起来,猛地往山熊砸了过去。 轰! 一声巨响,车门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山熊身上,上面的玻璃震得粉碎,整个车门都凹了进去,并且出现了几条清晰的裂缝。 山熊一个踉跄,退了两三步才站稳,被车门扫中的地方,火辣辣地疼。他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小子应变功夫竟然这么快! “我靠!这样都没事!” 隋戈心头大骇。这一击,可是凝聚了他全身的力量,再加上车门的重量带起的惯性,保守估计也有上千斤的力道的,哪知道车门都拍裂开了,这头山熊居然好像屁事没有。 “你这是找死!” 山熊吃了点小亏,顿时勃然大怒,一声低喝,双拳飘飞,往隋戈当面袭来。 隋戈见对方的双拳飘忽不定,就好像有几只拳头同时拍了过来,根本分辨不清虚实,于是索性懒得分辨,将那车门当作盾牌,往前面一挡。 砰! 山熊一掌拍在车门上,那原本已经有裂缝的车门,顿时变成了几块。 糟了! 隋戈失去了防御的东西,正要闪避,山熊的另外一只拳头却已经击了过来,轰在他的右肩上。 “没关系,老子铜皮铁骨!”隋戈心想道,料想对方的拳头应该伤不到自己。 这个念头刚起,忽地感到肩头一热,然后一阵剧痛,眼角一瞅,隋戈大惊失色—— 肩膀上面,竟然多出了四个黄豆大小的血孔,深约一寸。 山熊冷哼一声,向隋戈说道:“怎样,我这双熊爪子还行吧!” 隋戈这才发现,山熊的那双手套另有玄虚,当他握紧拳头的时候,手套上面竟然可以冒出钛合金尖钉。妈的,这分明就是专门用来对付隋戈的啊! 隋戈淬体大成,身体虽然号称铜皮铁骨,但也只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并非真正的金刚不坏之身。更何况,山熊本身就是一个淬体大成的外家拳手,无论力量、速度都不在隋戈之下,而山熊的格斗经验、招数,却是远远胜过了隋戈。 所以,山熊很清楚地知道如何对付隋戈。 伤口的疼痛让隋戈同学明白了一件事情:他低估了山熊的实力! 所以,接下来他做出了自认为明智的选择:逃! 废话,打不过人家还不跑路,这不是找虐么,隋戈可没有找虐的习惯。 “嗖!” 隋戈刚一转身,一把飞刀就从前方飞掠而过。 麻痹的! 隋戈心头暗骂,他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个瘦皮猴子在放飞刀,阻止他逃走。 “哼!别以为你学了点金钟罩之类的横练功夫,就可以横行霸道了!”就在隋戈身形一缓的时候,山熊虎喝一声,如影随形,追上了隋戈,一拳轰在隋戈背上。 噗! 隋戈喉咙一甜,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向着果林飞了过去,也不知道撞断了多少树枝。 啪!啪!啪!啪!啪! 树上的果子,掉落一地。 “看你能撑多久。”山熊一声冷笑,哪容隋戈逃脱,穷追不舍。 刀子在一旁掠阵,以防隋戈逃走。 眼镜用布巾擦拭了一下被雨水弄脏的眼镜。在他眼中,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山熊老大可是黑拳手出手,经验胜过对方实在太多。 卡车上的小混混将探照灯转动方向,将强光投向果林中的隋戈。其余的人,则是默默地观战,居然没有为他们的老大叫喊助威,大概是山熊不喜欢有人干扰他的战斗吧。 隋戈同学挨了山熊一击重拳,只觉得全身骨头都要散架一般。 面对修为境界同级或者更高一级的对手,任何防御都是狗屎。一旦中招,绝对就会受伤。 山熊可是地下黑拳手出身,身体经过无数次的生死战斗煎熬,筋骨爆发的力量和抗击打能力,绝对比隋戈相差无几。所以,铁龙等人的拳头伤不了隋戈,但处于同一等级的山熊,却能够伤及隋戈。更何况,山熊还有一双古怪的手套做武器,还有精湛的拳术,可说是占尽上风。 尽管处于劣势,但生死关头,也不顾不得什么伤势、疼痛,隋戈就地一滚,从泥地中爬了起来,这时候他察觉脚下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依稀像是一根棍子。 眨眼功夫,山熊已经追了过来。 呼呼呼! 拳风呼啸,如风怒号,可想而知这一拳必然是凝聚了山熊全身的功力。 隋戈知道,自己赤手空拳,无论如何也挡不住山熊这一拳。因为山熊这厮无耻啊,手套上面装钢钉,就算是拳头对拳头,隋戈也绝对讨不到好处,何况用身体去扛。但是,这种时候,隋戈自然不可能去骂山熊卑劣,生死相搏,只有胜负生死,哪有公平规则可言! 不过,隋戈下意识觉得要拿件武器才行。 没有武器的话,绝对会输给山熊,下场将会惨不忍睹。 想起先前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于是隋戈往脚下一看。 竟然是一把锄头! 隋戈大汗! 第39章 风骚的锄头 秋冬之际,雨水冰冷,落在身上,带着一种浸骨的寒意。 但隋戈身上被山熊击伤的地方,却是火辣火烧,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烫过一般。 此时,隋戈刚从果地中站起来,山熊便一拳轰了过来。 拳风呼啸,竟然有破空之声。 可想而知,这一拳的威势何其惊人,必然凝聚了山熊全身的功力。 来不及细想,隋戈用脚尖往上一拨,将那锄头抄在了手中。在他看来,有武器总比赤手空拳好点,山熊手中的手套,可不是隋戈赤手空拳能应付的。 锄头刚一入手,隋戈心头忽地涌起了一种明悟,这种感觉就像是吕布得了方天画戟,关二爷得了青龙偃月刀,如虎添翼,信心大增,气势如虹! 首先察觉到不对劲的是隋戈的对手山熊,当他一拳快要轰中隋戈的时候,却忽地发现隋戈全身上下迸发出一种气势,一种强悍无匹的气势。 这种气势,山熊曾经在一个地下黑拳王身上见到过。 那一次交手,山熊几乎是被对方秒胜。 感受到隋戈气势陡然提升,山熊这一拳硬是没有打出去,只是警惕地盯着隋戈。 刀子停止了耍刀。 眼镜停止了擦拭眼镜片,目不转睛地盯着隋戈,脸上疑惑而又惊奇。 “你想用锄头赢我?”山熊忽地问了一句,本来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但他笑不出来。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蕴藏着诡异莫名的杀伤力。 “我能赢!”隋戈说道,他从山熊的眼中看到了惧意。 “放屁!” “做你的春秋大梦!” “你小子发疯了吗!” “你当那把锄头是屠龙刀啊!” “……” 山熊的小弟见隋戈忽地这么狂妄,忍不住纷纷开骂。那一把锄头就想对付他们那凶猛无匹的山熊大哥,怎么可可能嘛,简直就是他们的侮辱啊! 隋戈同学不动如山,紧紧握住手中的锄头。 山熊紧盯着隋戈,他看得分明,隋戈本身的实力并没有变化,主要是隋戈手中的那把锄头。 “难道,一把破锄头就能够挡得住我山熊吗!那只是一把锄头!” 山熊犹豫了片刻之后,不停为自己打气,终于再次出手。 呼呼~! 拳风呼啸,威势凌厉,山熊已经出了全力。 嗨! 隋戈开声吐气,将手中的锄头高高举起,然后猛地往下锄去。 这一击,算不上什么招式,但却胜过了最精妙的招式。 事实上,连隋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使出这一“招”,只是见到山熊拳风犀利、拳法精妙,似乎自己要大难临头,于是心头一激,便自然而然地使出了这么一招简单朴实、不算招数的招数。。 山熊手下的人,顿时发出一阵讥笑声。 山熊先是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笑,但是当隋戈的锄头后发先至,迎头斩落的时候,山熊却脸色骤变,如同见鬼一般—— 这一锄,似乎已经由博入简,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完全无视山熊拳影形成的虚招。 这一锄,有如天马行空、羚羊挂角,后发却先至,让山熊由主动陷入了被动局面。 这一锄,直取山熊头顶的百会穴。就算山熊境界比隋戈高出一等,也绝对不敢硬抗。 麻痹的!这是什么功夫,这么邪门! 闪避!闪避!闪! 山熊吓得一生冷汗,顷刻间暴退一丈多,根本无暇去想其中原因。 隋戈一锄吓退山熊,正将锄头扛在肩上,显得威风凛然。 此时,隋戈心头已经隐约感觉到,神农仙草诀中的锄草方法,实在是一门高深的武技。原本,隋戈还以为神农仙草诀只重境界提升,不注重招式修炼,为此还觉得有些遗憾呢。却没有想到,神农仙草诀中的“震灵锄法”,不仅能够锄草,居然还能够锄人! 一击吓退对手,隋戈乘势追击,跳上公路,向着山熊又是当头一锄。 这时候,山熊已经镇定下来,认为之前一定是自己产生了幻觉。所以,再次大喝一声,挥动拳头迎了上去。 但隋戈的锄头,再次突破了山熊双掌的防御,直奔山熊脑门而去。 山熊再次骇然,抽身猛退。 唰! 锄头几乎是贴着山熊鼻尖划过去的。 隋戈暗叹一声可惜,但手上却没有闲着,将锄头一轮,让锋刃向上,然后由下向上一挑,让锄头直奔正在凌空后退的山熊下阴而去。 这一下如果中招,恐怕山熊就得把“根”留下了。 嗖嗖嗖! 一旁的刀子见老大命根不保,赶忙冲隋戈连发几把飞刀。 但隋戈手中的锄头挥得风车斗转,泼水不进,到的飞刀很快就被撞到了一旁。 随后,隋戈手中的锄头一勾,干脆将刀子也卷入战圈当中。 看到那神鬼莫测的锄影当头挖下,刀子才猛然意识到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何等可怕,难怪连老大都只能望风而逃,避其锋芒。这他妈哪是锄头啊,简直就是催命符。 砰! 刀子中招,隋戈的锄头敲中了他的肩膀,发出一声惨叫。 山熊又怒又恨,却不能让刀子被隋戈锄死,咬牙又攻了上去。 眼镜见势不妙,招呼其余的兄弟,操家伙围了上去。眼镜自己,也从屁股上摸出一根电棍,希望能够见缝插针,给隋戈来一记偷袭。 我挖!挖!挖!挖! 隋戈没想到这套震灵锄法如此好使,信心爆棚,挥动锄头上挖、下掏,左右横扫。 砰!砰!砰!砰!砰! 隋戈手中的锄头扫过之处,所向披靡。 山熊手下的“精锐小弟”,在隋戈这把风骚的锄头之下,简直就像是药田里面的野草,隋戈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山熊更是被逼得上跳下窜,说不尽的狼狈,若不是有一帮小弟帮忙,只怕他早就躺在隋戈的锄头下面了。饶是如此,在隋戈一阵犀利的“锄法”之下,山熊也是险象环生,他引以为傲的拳法,在隋戈的锄头面前,简直就是土鸡瓦狗一般。虽然他没有中招,但是隋戈锄头上带起的泥浆,却挥了山熊满身、满脸都是。 此时的山熊,哪还有半点黑道老大的风采,更没有熊瞎子的凶悍,倒像是滚泥地的山猪。 而山熊身边的人,包括刀子在内,一大半已经躺在了地上,痛呼不已。 “妈的,老子跟你拼了!” 山熊抹掉脸上的泥浆,怒吼一声,要跟隋戈拼命。 自从山熊出道以来,从来没有今天这么窝囊过。 山熊身体内的野蛮和凶悍,完全被隋戈给点燃了。准确的说,是被一把锄头给引爆了。 此时的隋戈,有如神助,手中的锄头更是风骚无比,山熊这凝聚了怒火和全力的一拳,距离隋戈胸膛还有三寸远的时候,隋戈的锄头已经敲中了他的脑袋,让他一阵眩晕,然后锄头顺势而下,飞速地敲中了山熊的胳膊,大腿和脚背。 砰! 山熊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在了公路上,砸起了一大片的泥浆。 山熊一倒,其余的人很快便步了他的后尘,横七竖八地躺在了泥浆当中。 只有一个人例外——眼镜。 眼镜握着手中的电棍,上面冒着啪啪的电火花。 “你上不上?”隋戈冲着眼镜问道。 眼镜一愣,旋即收起了电棍,摇了摇头,“我不是你的对手。” “那我走了。”隋戈扛着锄头,大步流星往发丰镇的方向走去。 他风骚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夜雨当中。 眼镜望着隋戈的背影,泛起了一种无力的感觉: 狂熊帮,这一次真栽了!栽在一把锄头下面——栽得真他妈冤! =============== 下周继续冲击新书榜,各位读者大大,留点小红花给小米,行否? 第40章 烂漫的误会 “喂,你是哪里的农民工?这里是学校,不许闲杂人等进入!” 隋戈刚到学校门口,就被一个保安给拦了下来。 隋戈同学刚刚大胜归来,锄头抗在肩上,感觉自己就像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关二爷,威风八面,一身热血。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隋戈同学愣是将一把破锄头从半路扛回到了学校。谁知道,保安的一句话,顿时将隋戈拉回到了现实当中。 农民工? 可不是吗,现在的隋戈,满身泥浆,肩上居然还扛着一把锄头。隋戈自己觉得很拉风,但是在别人眼中,却不是一个邋遢的农民工么? 耍威风耍过头了? 一身热血的隋戈同学,好像是给人当头浇了一盆凉水。 隋戈心头那个郁闷啊,望着面前这位保安兄弟,心想:“兄弟啊,你真是有眼不识英雄啊。刚才你要是看到某家大战狂熊帮那些人,一把锄头所向披靡的场面,你非得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可!” “看什么看,赶紧走!这可不是你能随便来的地方!”保安冲着隋戈嚷嚷道。 虎落平阳,这是典型的虎落平阳啊。 隋戈同学正要伸手去摸学生证,忽地又一个保安冲了过来,向隋戈热情地说道:“这不是小神医吗?真是您呢?王宏,你也真是的,怎么见人就拦呢,这位同学是我们家恩人,医术可厉害了!” 隋戈同学这才避免了尴尬局面,定睛一看,原来是前阵子在食堂门口帮他收拾赵东健的那位彪悍小保安。于是,隋戈向他说道:“保安大哥,你娘的风湿病好了没?” “托您的福,全好了。”保安说道,“我叫赵大国,您叫我名字就行了。” “那就好。赵哥,我先回去换身衣服,下次聊。”隋戈将锄头扔到了一旁的垃圾堆,快步回寝室去了。 冲了个澡,处理了一下伤口,换了一身衣服之后,隋戈这才想起,晚上有两节外语课,之前还打算找机会跟唐雨溪解释一下误会呢,想不到被山熊这帮人一搅和,竟然往了这事。 一看时间,已经上课半个多小时了。 微微犹豫了一下,隋戈火速出了寝室,往教室的方向飞奔而去。 赶到教室的时候,这一节课已经快要结束了。 隋戈从教室后门悄悄地溜到了座位上。 唐雨溪显然一直都在留意着隋戈的动静,所以当隋戈溜进教室之后不过秒时间,她就将目光投向了隋戈。 隋戈同学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帅气的笑容,将目光迎了上去。 “隋戈同学——” 唐雨溪的语气好像不太友善,“之前是旷课,现在是迟到,看来你的学习态度很有问题啊。为了给你留下一个深刻印象,你就站在教室后面听课吧。” 罚站? 隋戈早就料到唐雨溪今天肯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但是却没想到她居然完全不给自己面子,要自己站到教室后面去听课。 大学又不是中学,居然还搞罚站这一套。 这不是存心要让隋戈在同学们面前丢面子么。 于是,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隋戈站起身,走到了教室后面。 但是,却没有站着听课,而是拉开教室后门,走了出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 其他同学们不禁傻眼。 唐雨溪看见隋戈“潇洒”地走出教室,心里面甭提有多气了。这个讨厌的家伙,大白天跟人去酒店卿卿我我,晚上上课还要迟到,现在她只是想小小地惩戒一下他,而他居然都不肯配合。 “该死的隋戈!讨厌的家伙!期末考试,一定不能让你及格……” 在唐雨溪的心里面,她早已经将隋戈同学碎尸万段了。 后面的一节课,气氛有些压抑,因为谁都看得出来,唐老师的心情不好。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唐雨溪出了教学楼,往办公楼停车场而去,打算早点回去休息。 今天的心情,已经被这该死的隋戈搞得糟糕透了。 因为是夜间,唐雨溪一般都将车停在办公楼下的露天停车场。因为地下停车场总有一种阴暗的感觉,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 露天停车场四周,是用铁网栅栏围起来的,上面爬满了蔷薇的枝蔓。 唐雨溪很喜欢这种平常的藤蔓小花,尤其是白色蔷薇。 而这个停车场四周,恰好种的都是白色蔷薇。 此时,风雨停歇,被雨水清洗过的蔷薇藤蔓,显得绿意盎然。 绿色的枝叶当中,点缀着朵朵洁白的花蕾。 “再过几天,这些蔷薇就会开花了吧?”唐雨溪伸手触摸着一朵花蕾,自言自语道。 “不用再过几天,只要你想看,它们现在都可以绽放。”一个声音在前方响起。 唐雨溪微微吓了一跳,循声看去,只见那个讨厌的隋戈就站在她的保时捷旁边,显然是故意在这里等她出现。 因为下雨的缘故,露天停车场里面的车并不多,所以人也不多。 现在,也就唐雨溪和隋戈两人。 在教室的时候,隋戈并不想跟唐雨溪作对,否则他也不会巴巴地赶去上课。反正,对于他来说,翘课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 但是,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他刚一到教室,唐雨溪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这成了什么,就成了热脸去贴冷屁股了。 作为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隋戈同学还是比较在乎面子的,所以他拒绝了唐雨溪给他的处罚。 但如果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无所谓面子了,任凭唐雨溪要如何处置,隋戈都觉得无所谓,哪怕是跪键盘、跪主板都没关系。 隋戈就是抱着“任凭处置”的心态,出现在这里的。 “我不认识你!”唐雨溪语气冰冷地向隋戈说道。 有怨气啊! 隋戈明白唐雨溪老师是真的生气了,所以他赔笑道,“怎么会不认识我呢,我是你的学生监好朋友,隋戈同学呢。” “从你潇洒走出教室的那一刻,你就不是我学生了!” 唐雨溪冷冷地说道,“另外,提前通知你一声,这一门课,你的期末成绩为零分。” “不是你学生,总还是朋友吧?”隋戈发扬着狗皮膏药的精神,不依不挠。 “你这样的朋友,我高攀不起呢。”唐雨溪用嘲讽的语气说道,“对了,你怎么还回学校呢,去酒店睡觉多舒服啊?还有人陪着不是。” 有点酸! 看来沈君菱说得没错。隋戈分明感觉到,唐雨溪对自己还是有几分与众不同的。 “你误会了。”隋戈说道,“我跟她,什么事都没有。” “什么事都没有?” 唐雨溪冷笑道,“你给她买内衣,去酒店开房,还说什么事情都没有?对了,她说她是你的女友,那你们干这些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是我多管闲事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唐雨溪打开车门,就要驾车离开。 隋戈同学毕竟没有哄女生的经验,看到唐雨溪要离开,脱口而出道:“我可以证明!” “证明什么,你要怎么证明?” 唐雨溪的语气还是那么冷淡,还是那么冰冷绝望。 眼见为实,毕竟她可是亲眼看到隋戈跟沈君菱两人干了什么。 是啊,怎么证明?怎么证明呢? 隋戈忽然有种想要扇自己耳光的冲动。自己怎么就会说“可以证明”呢?男人跟女人可不同啊,没有那层膜,也没有守宫砂,你要说没干过那事,根本就没办法证明啊。 “怎么,证明不了?”唐雨溪说道,“那我就先走了。” “它们可以给我证明!”隋戈忽地退到了蔷薇栅栏旁边,指着这些蔷薇藤蔓说道。 “切~”唐雨溪不屑地哼了一声,“你可真是无聊!” 说着,唐雨溪发动了车子。 隋戈连忙冲了出来,挡在了车子前面,说道:“你为什么不给我机会证明?” 唐雨溪没辙,只得熄火,说道:“好吧,我给你五分钟时间,证明吧。” “你喜欢白蔷薇,应该知道白色蔷薇代表的意义吧?”隋戈向唐雨溪问道。 “当然。白蔷薇是罗马尼亚国花,代表圣洁、真挚。”唐雨溪说道,旋即嘲讽了一句,“不过,像你这样灵魂肮脏的人,是不配欣赏它们的。” 灵魂肮脏? 女人的嫉恨心真是太可怕了。 隋戈同学只是给沈君菱买了一套女士内衣而已,既没有叉叉也没有圈圈,甚至连打啵都没有,怎么在唐雨溪眼中连灵魂都肮脏了呢? 误会很深啊。 隋戈同学明白要澄清这个误会很有难度。另外,他也很清楚,沈君菱是不可能帮他来澄清的,以那女人的个性,不落井下石就算不错了。所以,澄清误会,只能靠他自己。 幸好,先前隋戈脑子灵光一闪,想出了一计。 “唐雨溪同学,你也太毒了吧,居然说我灵魂都肮脏了!” 隋戈故意称唐雨溪为“同学”,然后指着背后的一片蔷薇,“我现在站在这片蔷薇下面发誓:我,隋戈,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精神、肉体还是灵魂,都还是纯洁的!并不像某人说的那样,我的灵魂是肮脏的。蔷薇啊蔷薇,如果你赞同我的话,现在就在‘唐女王’面前绽放吧!” 看在隋戈在蔷薇栅栏下信誓旦旦地“证明”,唐雨溪觉得有些好笑,也有些荒唐。她当然知道,这些蔷薇花现在是不可能绽放的。 但是—— 世事无绝对。 忽地,唐雨溪脸上的不屑、冷漠、怨恨都统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欢喜。 因为,就在隋戈“宣言”结束的时候,距离他指尖不远的地方,一朵白色的蔷薇花蕾悄然而迅速地绽放开了。随后,这一朵绽放的蔷薇花,就像是原野中乍起的星星之火,顷刻之间,迅速向四周蔓延开去。 一朵,两朵……十朵……百朵…… 片刻之中,隋戈背后那一片栅栏上的蔷薇花竟然竞相绽放,一簇一簇,像是白皑皑的积雪。而另外三面栅栏上的蔷薇,却是没有任何的动静。 夜风轻抚,芬芳四溢。 醉人的花香让唐雨溪意识到,眼前的美丽都是真实的。 不知不觉地,她已经走下了车,来到了隋戈身边,来到了这片盛开的蔷薇花墙下。 隋戈伸手拉过来一根开满花朵的枝条,递到了唐雨溪面前,轻声问道:“香吗?” 唐雨溪微闭星眸,秀挺的鼻尖在花朵中轻轻一嗅,低声说道:“很香。” “全都送给你。” “……” 几滴晶莹的水滴落在了蔷薇的花瓣上。 又下雨了吗? ==================================== 新的一周,为了冲击新书榜而战斗!弱弱地问一句,否可借小米鲜花三千?? 第41章 周处一 清晨。 403寝室。 “哈哈~” 一阵闷骚的笑声打破了沉寂,将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再次惊醒。 “隋戈,我擦你!” 高峰一声怒骂,将他自己的枕头狠狠砸向隋戈。 江涛、柳小童也纷纷效仿。 隋戈这厮,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春梦,昨天晚上在梦里居然笑了好几次,搞得江涛三人还以为寝室闹鬼,一晚上都没有睡好,险些都要神经衰弱了。 “干什么打我?” 隋戈睁开眼睛,不解地看着三个室友。 听江涛说明原委,隋戈说道:“不会吧?” “瞧瞧,我都成熊猫眼了,还诬赖你不成?”江涛指了指自己的黑眼圈,“我现在只想弄清楚,你昨天晚上究竟做了什么梦,能够让你高兴成这样?” 于是,隋戈转动脑子,回想了一下昨天发生的事情。 昨天,对于隋戈来说,绝对是终生难忘的一天。 现在想来,都还觉得有些不真实。 尽管昨天波折不断,但是,让隋戈庆幸的是,他的一招妙计,终于扭转乾坤,跟唐雨溪澄清了误会,而且还将这丫头感动得掉了几滴眼泪下来。 想起昨夜在停车场的场景,隋戈就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泡妞天才。同时,昨晚的事情,也让隋戈领悟到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消除误会,做比说更有用。一场精心营造的浪漫感动,足以秒杀任何的误会。 当一个女人都被你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会相信的。 女人的身体有敏·感点,情感也同样有敏·感点。 有的女人中意九十九朵玫瑰,有的喜欢海景别墅,有的喜欢钻石珠宝,有的喜欢海誓山盟…… 那一片洁白的蔷薇花,就是唐雨溪的敏·感点之一。 当隋戈用“魔术”让那一片蔷薇花绽放的时候,唐雨溪顿时就被感动了。 在感动的泪珠洗刷之下,一切误会都烟消云散。 随后,唐雨溪甚至连车都没开,就跟着隋戈一路散步回家。 这一路上,唐雨溪试着从隋戈口中套出“魔术”的诀窍,但隋戈却没有吐露秘密。没办法,隋戈这一手可不是魔术,而是根据灵草四诊术中的方法,用九叶悬针松刺激蔷薇生机,让其提前开花。 总之,隋戈昨天的遭遇虽然离奇,最后却还算圆满。 回到寝室之后,隋戈同学的心情很好,所以这一晚上都在做美梦。 在梦中,隋戈同学不仅梦到了唐雨溪,而且还梦到了沈君菱那个妖精。梦中的隋戈同学,是古代的一个大财主,唐雨溪和沈君菱都是他的妻妾,梦中左拥右抱,声色犬马,好不痛快。 一晚上都做着这样的梦,隋戈同学能不笑吗? “我擦!大新闻!” 这时候,江涛忽地惊呼一声,打开了电脑。 “咋了,大惊小怪的?”隋戈问道。 “劲爆新闻!”江涛说道,“我刚收到别人的短信,周处一这家伙出大事了!” 趁着高峰等人的注意力转移,隋戈火速换了一条内裤,然后将床单收了起来。 “擦!没想到,真没想到,周处一这家伙竟然gay,,而且还是小受!”高峰惊呼道,“日,难怪他每次靠近老子,都让我觉得一身发麻呢。麻痹的,想不到他居然好这一口!” “真是没想到啊!”柳小童说道,“我算是头一次见识到真正的gay了。” 隋戈凑近电脑一看,网页上竟然正在播放一个重口味视频,视频的两位男主脚隋戈都认识,其中一个是周处一,另外一个是铁龙。这两人,正在相互地404动作…… 视频下面,全是周处一和铁龙两人的“不可描述”的图片。 周处一完了! 就算周处一的舅舅是教导处主任,也绝对保不住他了。 隋戈只是有些好奇,究竟是谁在搞周处一和铁龙呢? 铁龙和周处一昨天刚设计陷害隋戈,今天就被人给反搞了,这未免太巧合了吧? ※※※ 东江市郊区。 手脚缠着纱布,浑身一股药味的山熊,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家中。 昨天晚上,山熊连同手下的“精锐小弟”在内,几乎全都住进了医院。 山熊的伤势不轻,但是他必须要提前出院回家,以免家中的老母亲担忧。 来到家门口的时候,山熊挺直了腰杆,稳住了步伐,尽量让自己显得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熊娃,你怎么现在才回来——你出事了?” 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从屋里走出来,这老太太是山熊的母亲,看到他手脚都缠着纱布,手上还吊着绷带,顿时担忧起来。 “没事。路上跑车的时候,出了一点小事故。”山熊装着若无其事地说道。 “这还算小事故?骨头没折吧?”老太太关切地问道,“你——没撞上人吧?” “没呢。”山熊说道,“我就迷糊了一下,结果撞上一棵大树了。” “没撞上人就好。”老太太松了一口气,然后转身取了两张狗皮膏药出来,要给山熊贴上。 “妈,医院都给我上药了,这狗皮膏药就不用了。”山熊说道。 “这可不是普通的狗皮膏药哦。”老太太说道,“这膏药,是一个好心的小神医送我的,可灵验了呢……” “哪有什么神医!”山熊说道,“妈,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去听那些摆地摊的江湖郎中的话。那些人,全他妈都是骗子!真要是有个病痛什么的,你就去正规医院,咱们也不缺那钱!” “熊娃!不许你胡说——” 老太太忽地板起脸,“那个小伙子可是好人!昨天要不是他的话,你妈指不定现在还躺在医院呢?” “妈,究竟怎么回事?谁害你了,我开车撞他!”山熊一听母亲差点出事,顿时怒气熊熊。 “你给我坐好!”老太太训斥山熊道,“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是不懂事!你开车去撞人,以后进了监狱,谁来给我养老送终?何况,你连个崽儿都没有留下,我就是死了,那也不瞑目啊。昨天我去超市买菜回来,下公车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结果腿骨给摔错位了。多亏一个小伙子,扶我起来,还给我正骨,然后又送我回家,临走还送了几贴膏药给我,治疗风湿、跌打损伤都挺灵验的。” “不是吧,这年头还真有活雷锋?”山熊一脸疑惑,然后提醒老太太道,“妈,你也真是的,附近菜市场就有菜卖,你非得上超市干嘛啊?” “现在菜贵了,超市想对便宜点——把这膏药贴上!”老太太不由分说,将两贴狗皮膏药贴在了山熊手臂和脚上。 一阵透心的清凉迅速蔓延至全身。 片刻之后,山熊觉得自己的伤势好像轻松了许多。 这不起眼的狗皮膏药,当真有一种神奇的魔力。 “有用吧?”老太太向山熊问道。 “你别说,这狗皮膏药还真厉害!”山熊说道,“妈,看来你真是遇到神医了。” “是啊。”老太太说道,“这小伙子可好了,我要给他诊金,他都坚持不要呢。这小伙子,可真是我们家的恩人,要不是他,我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呢。熊娃,你以后遇到人家,可得好好感谢感谢。” “是,应该感谢——不过,我也不认识他啊。”山熊纳闷地说道。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茬——咦,这就是那个小神医!都上电视了!”老太太忽地指着电视说道。 这时候,电视里面正在重播昨天的东江视点栏目,蓝兰就“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是否还以救死扶伤为宗旨”做出了尖锐的评论。 电视画面中,恰好有隋戈扶老太太、给她正骨的图片。 山熊看到电视里面的隋戈,顿时就傻眼了。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母亲口中的恩人,居然就是隋戈!山熊的心头,此时当真是百般滋味。 老太太不知道山熊此时的想法,问道:“这下你看清楚了?” “嗯,看清楚了。”山熊道。 “那你可记着了。”老太太说道,“我从小就给你说,做人要懂忠孝,讲仁义,有恩就要报恩,忘恩负义的事情,那都是畜生干的。” 山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片刻之后,他点头说道:“妈,您说得对。” 随后,山熊起身走出屋子,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眼镜,陪我走一趟吧。” 第42章 臣服 小米悲催了,各位读者大大你们都是“惜花”使者,今天鲜花连一半都没收到,实在可怜啊。再传一章吧,希望各位大大今晚有个好梦。 ====================-============ 周处一果然完了。 也不知道是谁在搞他,总之关于铁龙和周处一的视频、图片,几乎以光速传遍了整个东大校园。 影响是巨大的,影响是恶劣的。 东大领导迫于压力,只得向全校师生发布通告,将周处一开除教师队伍。 于是,这一匹害群之马,终于被撵出了东大校园。 尽管周处一的落马显得有些诡异,甚至有种被人陷害的感觉,但是包括隋戈在内,没有人会同情和怜悯他这样的人。 不仅如此,校园论坛上面,居然还有人开庆祝贴呢。 隋戈对周处一这件事情,没有过多的关心。 无论周处一也好,铁龙也好,隋戈根本就没有将他们放在眼中。 隋戈连山熊都击败了,哪还会去在乎两个小喽啰。 上午的时候,隋戈照例去了温室棚劳动,他种的那些野山参,涨势极好,过几天差不多都能出货了。 这一次,隋戈锄草的时候,特别留意了一下神农仙草诀中的震灵锄法,仔细感应之后,隋戈才陡然发现,这一套锄法当真是妙用无穷,锄草的时候,居然能够不知不觉地锻炼和改善全身的筋骨,而且最奇妙的是,用这套锄法锄过的草,会连根死掉,根本不可能再长新叶! 不过,隋戈同学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他更加确信一件事:神农仙草诀,当真是好东西。 劳动结束之后,隋戈返回学校。 半道上,却遇到了两个不速之客: 眼镜和山熊。 隋戈不知道这两人为何出现在这里,向山熊说道:“你的伤好得很快啊。” 按照隋戈的估计,山熊身上的伤要痊愈,至少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看来,最多三天,山熊这家伙就会痊愈了。 “全靠您的膏药。”山熊向隋戈说道。他第一次向除了他老妈之外的人用“您”这个称谓。 “我的膏药?”隋戈有些好奇,我他妈什么时候给山熊膏药了? “隋先生,如果您方便的话,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一旁的眼镜诚恳地说道,“放心,我们没有恶意的。之前冒犯之处,还请您原谅。” 这可真是怪了。 怎么一夜之间,狂傲狠辣的山熊和他的手下,居然就变得这么老实、服帖了。 “难道,真的是某家昨天迸发的王霸之气,彻底震慑了他们?”隋戈在心头yy道。 犹豫了一下,隋戈点头说道:“前面有个玉露茶园,环境还不错。” 隋戈自己选了地方,也就不担心山熊这些人提前埋伏了。 小心使得万年船,这个道理隋戈还是懂的。 眼镜在茶园中定了一个包间。 很快,泡茶的小妹便送上了一壶香茗。 眼镜打了一个眼色,让那泡茶的小妹离开了包间。 山熊起身,上前一步,用没有包纱布的左手倒了一杯茶,然后双手捧起,躬身递向隋戈,说道:“隋兄弟,昨天我山熊真是眼睛瞎了,竟然冒犯了兄弟,得罪之处,还请您原谅!” 隋戈不由得一愣,却没有伸手去接山熊递过来的茶水,反而向眼镜问道:“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会加入狂熊帮呢?” 眼镜用手指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说道:“我欠山熊大哥一条命。” “三年前,我跟那女人一起从东大毕业,一齐进了一家韩国公司,可笑地憧憬着买房、结婚、生子。” “上班三个月后。有一天,那女人很晚才回来,神情很糟糕的样子,我追问之下,才知道她被一个韩国高管叫去搞接待,醉酒之后,被那个棒子给了。” “我要报警,她说没证据没用。于是,我下决心,我报复那个棒子,设局整死他!我跟她一起,设计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局,足以让那个棒子声败名裂,关进监狱。” “但是,我没想到,入局的不是那个棒子,而是我。那个女人,她其实早就跟那个棒子勾搭上了。我察觉到事情不对劲,在警察赶来之前逃走了,但是,经济犯罪的罪名却落在了我的头上。” “那女人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所以当夜找了两个杀手来要我的命。如果不是山熊大哥出手,我就死在那个女人手中了。所以,我这条命,就是山熊大哥的了。” 眼镜用平淡的语气,精简的故事,讲述了他“失足”的经历。仿佛,在叙述一个跟他无关的事。 “那女人和棒子的下场呢?”隋戈问道,“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后文的话。” “那女人,我把她送上了前往非洲的一艘走私船,她去的那小国家,还没跟华夏建交。”眼镜说道,“至于那个棒子,他干了我的女人,所以——我干了他。” “你干了他?”饶是隋戈镇定自如,也被眼镜的重口味给震惊住了。 “别误会,我是用那根电棒捅进去干他的。”眼镜邪笑道,“他不知道被干得多爽呢,叫唤得嘴巴里面都冒白沫了。” 了解了眼镜的故事之后,隋戈将目光转移到山熊身上。 山熊这时候居然还弓着身,端着茶,眼睛里面居然没有露出一丝的不满和杀气。 隋戈不禁有些好奇:山熊这样的狂人,怎么可能忽然就这么服帖了呢? 无可否认,昨天隋戈手中的那把风骚的锄头,给山熊等人带来了巨大的震惊,但是山熊是什么人?黑拳手出身的黑道头目,桀骜不驯、手段狠辣就是他的代名词。这样的人,就算是要臣服,也绝对不会这么容易的。所以,隋戈故意试探了一下。 隋戈故意不接山熊递上来的茶,装而询问眼镜的故事,就是为了看山熊的反应。 但是,山熊被隋戈凉在一旁,居然没有露出半点不满的情绪,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要么是山熊的城府太深,要么就是他彻底心服口服。 山熊这种人,显然不可能是城府很深的人,那么就是他彻底口服心服了。 只是隋戈不明白,自己凭什么让他口服心服? 隋戈伸手接过了山熊递过来的茶水,一饮而尽,然后说道:“熊哥,既然你都低头了,那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吧。不过,我有点好奇,以你的性格和手段,应该不会轻易向我低这个头的呢?” 山熊眼中闪过几丝愧色,诚挚道:“我山熊虽然干了不少的坏事,但自问在家讲个孝字,在外混,讲个义字。” “能孝顺讲义,那也算是一个男人。”隋戈说道,神情肃然。 在隋戈看来,忠孝悌义廉耻,能够做到其中一点,至少能够算个人了。 “男人,是该讲义气。所以,我山熊昨天对您出手,真他妈是一个王八蛋!”山熊说道。 “熊哥,我自问跟你没什么恩情吧?”隋戈说道,无功不受禄。 “隋兄弟,还记得您昨天在公车站台救的那位老太太吗?”山熊问道。 “那位郭老太太,她跟你有关系?”隋戈隐约猜测到什么。 “她是我妈。”山熊满脸愧色,“隋兄弟,您是我妈的恩人,那就是我的恩人。我还带人对付你,我他妈真是操蛋!更何况,隋兄弟昨天虽然胜了我,却没有对我们下狠手,那也算是心存仁义,手下留情。所以,隋兄弟您要是不嫌弃,从今往后,我的山熊就跟您混,听您差遣!” “等等——” 隋戈连忙起身道,“原因我总算是明白了。但是,熊哥你别介意,我说一句实话,我没打算混黑道。” 的确,隋戈压根儿就没有想过去混什么黑道。 有神农仙草诀在手,吃香喝辣、纵意花丛那是迟早的事情,何必要混什么黑道。 更何况,成为黑道大哥,可不是隋戈的理想呢。 “隋兄弟,我山熊一言九鼎,可不是跟您开玩笑呢。”山熊解释道。 “大哥,隋兄弟他志向远大,跟我们不同。”眼镜忽地说道,“以隋兄弟的手段,能干的事情可不少。我想,黑道并非他的理想所在。” 隋戈笑了笑,向山熊说道:“熊哥,你有眼镜这样的人帮你,何愁大事不成。” 山熊见隋戈对黑道的确不感兴趣,倒也不好坚持,说道:“没错,这两年如果不是有眼镜帮忙,我们狂熊帮也不可能有现在的威望。而且,如果不是听从眼镜的建议,切除了一些敏感的生意,上一次打黑,我们狂熊帮恐怕就栽了。” 眼镜笑了笑,说道:“熊哥,还不够呢。黑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别看政府里面的有些人跟我们搅在一起,但我们真要有难,他们绝对避之不及。所以,除非狂熊帮能够漂白,不然我们发展得越快,恐怕倒得也快。对吧,隋兄弟?” “这是你们帮派内部事务,我哪能发表什么意见。”隋戈谦让道。 “隋兄弟,您不想混黑道没关系,但是我向您表个态,只要有用得着我们狂熊帮的地方,兄弟您尽管开口就是。只要您一句话,我山熊义不容辞!”山熊一脸诚恳地说道,“所以,您对狂熊帮有什么看法,也尽管说就是。今天,我们敞开谈。” 山熊今天摆低了姿态,隋戈倒也不好刻意拒绝别人的好意,说道:“不打不相识。熊哥,我交你这个朋友了!既然是朋友,我就不见外了。熊哥,眼镜说得对,狂熊帮发展得越快,倒得就越快。你真要统一了东江市黑帮,他们也就该拿你开刀了。” “看来读书多的人,脑子就是比我好使。”山熊说道,“但是,狂熊帮要漂白,没有契机啊。” “契机,会有的。”隋戈若有所思地说道。狂熊帮,也许真有用得上的一天。 跟山熊、眼镜谈了一阵,隋戈忽地问道:“熊哥,铁龙和周处一,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两个废物,不提也罢。”山熊说道,“要不是他们两个,我怎么会得罪隋兄弟。这两个蠢货,不知道又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家给搞了,那也活该。其实,就算没有别人搞他们,我也会收拾他们的!” “你也不知道内情?”隋戈很是诧异,究竟是谁搞了这两人呢? 第43章 百年野山参 山熊的示好,有些出乎隋戈的意料。 不过,事情能够如此解决,倒是给隋戈省了不少麻烦。 另外,在隋戈看来,山熊讲孝、守义,也算是一个人物。在家中,山熊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居然谎称他一直在外面跑长途货运,所以郭老太根本不知道儿子在混黑道。 对于老人们来说,他们并不期望儿女能够赚多少钱,而是希望儿女能够平平安安。 山熊是一个孝子,他明白母亲的想法,所以一直严守着自己混黑道的秘密。 隋戈正是冲着这一点,才跟山熊把手言和,做了朋友。 山熊这种人,脑子虽然不灵活,但是反而值得信任。 不过,对于狂熊帮的事务,隋戈的确是没有半点兴趣。 在隋戈看来,种草制药、提升修行才是正途,这种时候去混黑道,那可真是丢了绿豆拣芝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隋戈一心放在温室棚里的药田中。 不断用云雨阵法和灵草四诊术催生那一片野山参,以便让它们能够尽快长成气候。这些野山参,隋戈可是对它们寄予了厚望,第一桶金,全都指望着它们了。 毕竟,日后隋戈肯定会种植、催生灵草的,到那时候,对玉石的需求将会更大,自然也就需要更多的资金。第一笔资金从哪里来,自然就在这些山寨野山参上面了。 虽然这些野山参是山寨的,但因为有灵气云雨的滋润,有灵草四诊术提升药性,还有银音蛐蟮不断改善药田品质,隋戈可以肯定,这些山参的品质,绝对比真正的野山参有过之而无不及。 隋戈刚干活完毕,那头银音蛐蟮就从药田中钻了出来,弹射到隋戈的手背上。 瞧这家伙的目光,竟然是来向隋戈邀功了。 这段时间,这头银音蛐蟮也算努力,让药田的品质大有提升,土壤的颜色已经开始变黑,并且隐约有一种淡淡的泥土香味,虽然这些土壤还没有变成真正的灵壤,但是也开始接近了。 隋戈知道这头银音蛐蟮的想法,笑道:“放心吧,我的承诺不会失效。只要有灵草,我就让你吃个饱。不过,让我先看看,这些野山参的火候吧,不知道是否已经从药草蜕变成后天灵草了。” 一般来说,上了百年气候的野山参,才勉强算是下品灵草。 隋戈将十指插入土壤当中,拨开土壤,小心翼翼地将一株野山参连根带须掏了出来。 待这株野山参出土之后,隋戈着实惊讶了一番:这株野山参也太威猛了吧! 无论质量、根须、芦、纹理等,都是上上之等。 光以品质而论,的确已经超过了野外那些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隋戈看着手中的这株野山参,心头激动不已,以现在野山参的高昂价格,他手中的这一株野山参,至少价值数十万。 看来,就算以后种不了灵草,光是鼓捣这些名贵中药材,隋戈同学都能够赚个盆满钵溢。 隋戈将这株野山参在手中把玩了一阵,却见银音蛐蟮正“眼巴巴”地瞅着这株野山参,尖尖的脑袋晃来晃去,似乎极是眼馋。 “看来你已经忍很久了,那这株野山参,就给你吃吧。”隋戈向银音蛐蟮说道。 得到隋戈的允许,银音蛐蟮忽地张大了口器,衔着这株野山参的根须使劲一吸。只听见“噗~”地一声,银音蛐蟮竟然将半支野山参给吞了下去,将它的肚子都撑得大了足足两倍! 这小家伙,简直就是狼吞虎咽啊! 这银音蛐蟮不愧是洪荒异种,不过分分钟的时间,居然就将一株野山参吞了下去,并且全部消化。 要知道,这可是相当于百年气候的野山参啊。就算是一个人,一次就吃下这么一整根野山参,恐怕都会被补得大流鼻血的。 隋戈看见这么一株野山参转眼就没了,心里头简直就在滴血:“几十万啊,转眼就没了!” 本来隋戈认为,以这银音蛐蟮的个头,要吃完一株野山参,起码也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所以,隋戈才放出豪言,让它吃个饱。谁知道,这银音蛐蟮不愧是拥有洪荒血脉的灵兽,胃口实在太惊人了。 难怪在以前,也只有那些大宗大派才能豢养银音蛐蟮。要是普通小门派的话,哪有那么多的灵草来喂食这种吃货啊。 银音蛐蟮吃饱之后,在隋戈手掌当中讨好地打了个滚。 幸好,看来暂时它是不需要进食了。 这时候,隋戈想起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给这头银音蛐蟮命名呢。于是,他想了想,指着手掌中的银音蛐蟮说道:“银音蛐蟮,你属虫类,我就给你取个‘小银虫’的名字吧。” 这头银音蛐蟮似乎听懂了隋戈的话,连连点头。 名字取好之后,隋戈才忽地意识到一点:“小银虫”怎么听起来像是“小淫虫”呢? 失误啊失误。 ※※※ 午饭过后,隋戈故意穿了一套很旧的运动服,然后背着一个帆布包出了学校。 既然野山参的火候已经够了,那便是时候出手了。 百药堂。 就这一家吧。 隋戈坐车到了市区,驻足在一家装修大气的药材店前面,立即引起了店内保安的注意。 毕竟,从隋戈的装束来看,很像是一个小地方来的乡巴佬。在保安的眼中,这种人就是被重点盯防的对象,谁知道他们是来干嘛的呢。 所以,隋戈一进门,保安就立即留神上了,跟在隋戈的屁股后面。 隋戈也不在意,进门之后,四处瞅瞅,真像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人。 “先生,请问你要买什么药品吗?” 站在柜台边的女店员用职业化的口吻问道,语气却一点都不热诚。要不是因为这时候店里面没有别的顾客,只怕她都懒得去打理隋戈同学了。 “哦……我不是买,是卖。”隋戈答道。 “卖?你有什么好东西要卖啊?”女店员随口问道。 保安却已经伸手向腰间的甩棍摸了去,他感觉这小子可能是来捣乱的。 “山参。”隋戈说道,“我有两株野山参要卖。” “野山参?”女店员先是一愣,随即不屑地笑了起来,“小兄弟,你知道什么是野山参吗?你是不是以为,只要是山里面挖出来的人参,都叫野山参啊?” “我知道什么是野山参。”隋戈肯定说道,“我卖的也是真正的野山参!” “你确定?”女店员稍微来了点兴趣,“那先看看货吧。” 隋戈装出很紧张的样子,从帆布包里面摸出一个红色布巾包裹着的野山参,小心翼翼地将布巾打开,然后露出里面那支卖相极好的野山参。为了掩人耳目,隋戈已经将这株野山参弄干了,这样会让人觉得,这株野山参是年深日久的东西。 女店员虽然不是鉴定山参的专家,但是耳濡目染,眼光还是有那么一点的,惊叹道:“这……真的是野山参么?这么大!品质这么好!如果卖给我们的话,这样一株野山参,少说也得值十万八万啊。” 十万八万? 隋戈心头冷哼了一声,这还不够零头吧。 妈的!还真是野山参? 保安的手一哆嗦,甩棍掉在了地上,砸得地砖砰砰响。 他在这里当了两年的保安,还是头一回看到有人拿这么大的野山参出手。十万八万一株,这可是相当于他两年的工资啊。 “这两株野山参,可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太爷爷可是清朝的一个大官呢。”隋戈胡掐道。 大官? 女店员心想,这小子的祖先,在古代肯定是一个千人唾、万人骂的大贪官吧。要不是,哪有这么好的野山参留给子孙。可惜啊,她就没有这么好的命了,祖上怎么就没有出几个大贪官,就算不能留野山参,好歹也留点金条、元宝什么的给她吧。 “这个山参……不会是移山参吧?”女店员心头开始警惕起来。 “你可以找个专门人才来验一下嘛。”隋戈说道,“不过要快,不然的话,我就去别家问问。” “别,别!我赶紧找人过来!”女店员连忙说道,赶紧打电话通知老板娘。 这一趟生意要是真成了,老板娘到时候自然会有好处给她的。 十几分钟之后,药材店老板娘就带着一个花白胡须的药材鉴定师赶了过来,瞅了一眼隋戈手中的野山参,眼中闪过狂喜之色,立即将他请进了贵宾室当中。 保安也警惕起来,严守在贵宾室门口。 鉴定师老头忙碌了一阵,然后装模作样地向老板娘说道:“老板娘,这株野山参的确是真正的野山参。不过呢,按照目前华夏的《野山参分等质量标准》的话,顶多只能评一个二等一级品。” “是吗?”妖娆的老板娘轻轻拨弄了一下波兰卷长发,说道,“只要是纯山参就好。至于二等品嘛,那也没什么关系,只要我们找个知名鉴定师鉴定一下,弄个鉴定证书,然后包装一下,估计也能够卖一个好价钱的。” “话是没错。但是鉴定、包装这么一搞,成本可就高了啊。”鉴定师说道。 “是这样啊。”老板娘想了想,说道,“这位小兄弟进一趟城也不容易,总不能让人家白跑一趟,我看——就便宜点,把这两株山参收下来。高师傅,你这算一下价格吧。” 老板娘和这鉴定师,一唱一和,显然是打算狠命压价了。 “等等——” 隋戈一把将桌子上的野山参那了回去,极其宝贝地抱在胸前,“这山参,我不卖了!” 第44章 某家也是影帝 老帮娘和鉴定师一唱一和地演戏,隋戈哪能看不出来。 隋戈心想:“要演戏是吧?某家就陪你们演一段。我好歹也读过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虽然演技不如那些奥斯卡影帝们精湛,也不如那些影后门骚荡,但是跟你们两个搭戏,那也是绰绰有余了。” 此时,隋戈一脸愤怒,抱着这株野山参说道:“这几株野山参,那可是我祖爷爷千军万马中保护了皇帝,立了大功,皇帝亲手赏赐给他的,这可是帝王家中的珍品,据说是大内贡品,长白的参王,怎么可能是二等品呢?哼,要不是为了买个大房子,娶个城里的媳妇儿,我才舍不得卖掉呢。算了,你们就知道欺负我这样的老实人,根本没有诚心,我还是找别人去。” “小兄弟。别急,价钱好商量,好商量!” 老板娘连忙起身挽留,甚至直接伸手扯住了隋戈的衣服。老板娘和鉴定师眼睛不是瞎的,知道隋戈手中拿的是真正的纯正野山参,而且还是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纯正百年老山参?这是什么概念? 现在的长白山上,只怕连十年、二十年的野山参都找不出来两株,更不要说百年老山参呢。而且,一般天然的野山参,能够生存到三十年以上的都极少。传闻,要跟着鸟兽粪便一起排出的野山参种子,生根发芽之后,才能活到百年、数百年。至于其中的原因,却是谁也说不明白。 所以,真正的野山参稀少、珍贵,百年老山参,那就更加稀少和珍贵了。 毫不夸张的说,只要是完整的百年老山参,都可算是参王,每一株的价格都难以估计,一般都会经过拍卖来定价。 遇到这样的大肥羊,老板娘哪能轻易将机会送给别人,赶忙拼命挽留。只是,老板娘心头不禁有些疑惑,这个小暴发户要娶的城里姑娘究竟是谁,这么舍得花钱,难道是哪个风骚的三线小明星? “价钱还有得商量?”隋戈向老板娘问道。 “有商量,绝对有商量!”老板娘连忙应承道,“只要你想卖,我也想买,价格总是能够谈妥的。” “那就再谈谈吧。”隋戈说道,“不过,你们可别再骗我这个老实人了。” “哪能呢。”老板娘陪笑道,冲着鉴定师老头打了一个眼色。这老头连忙说道:“古代和现代,鉴定方式、方法和规则都有些不同了嘛,所以鉴定结果有偏差也是正常的。小兄弟,你可知道,现在的老山参等级评定是非常严格,非常精确的,你知道华夏现在的评定野山参的质量等级标准吗?” 如果换成别的人,一定会被这老头的“专家口吻”糊弄住,然后茫然地点头。于是,这奸诈的老头便会用专家的语气胡掐一阵,最后给对方的山参降一个等级,顺势把价格压下去。 可是,隋戈同学却不吃他这一套啊,隋戈笑道:“野山参的国家标准,我知道啊。” 鉴定师老头和老板娘不由得一愣,旋即那老头说道:“你知道?那老夫可要洗耳恭听了。” “国家标准中,野山参分为九级三等,级以质量大小区分,晒干的野山参,只要大于25克,就算是一级。等,有三等,根据芦、芋、体、纹、须来判定,一等野山参,芦要有三节芦,无疤痕、水锈……如果根据这个国家标准来判定的话,我这两株野山参,绝对属于一级一等品,真正的野参王!” 老板娘和鉴定师老头不由得傻眼了。 半响,鉴定师老头才问道:“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百毒。”隋戈说道,“家电下乡,咱家也装了台电脑呢。” 老板娘大恨,心想这该死的网络真害人,搞得生意都不好做了。就连这种乡下小子都知道野山参的鉴定标准了,以后这日子可怎么混呢。看来,以后应该送点钱给绿坝,让他们屏蔽掉这些信息。 还是鉴定师老而弥奸,眼睛骨碌一转,笑道:“小伙子啊,以你来鉴定,你这株野山参当然是参王。就算我来鉴定,也说它是参王。但是,你大概不知道,这株人参要公开拍卖,可不是你、我鉴定就行了。” “那谁说了算?”隋戈问道。 “专家。”鉴定师说道,“药检局的专家,他们说了算。” “是啊。”老板娘乘机在一旁说道,“要让他们评定为参王,可不容易呢。你想想看,挑刺找茬的事情,谁还不会呢?本来你的山参没问题,他们可以说颜色偏差,可以说根须不柔韧等等之类的小毛病。要让他们不挑毛病,那就得向他们进贡。进贡的钱谁出,还不得我们出啊?” “唉,老板娘,你说得也在理。不过,还是那句话,价格要公道!”隋戈说道。 老板娘见这小子不容易被唬住,只得一咬牙,说道:“那这样好了,我就按一级一等品的价格来收购你的这两株山参。高师傅,事关重大,你再仔细看看,这比生意,我们可栽不起。” 鉴定师老头又摸出放大镜仔细瞅了瞅,然后肯定地说道:“以我几十年的经验来看,绝对是货真价实的野山参,错不了。” “另外一株呢?”老板娘又向隋戈问道,看来已经铁了心要买下两株野山参。 隋戈心知这笔生意八九不离十了,也就不再掩掩藏藏,将另外一株野山参取了出来。 老头子和老板娘看到这一株野山参,眼睛再次冒光,因为这一株比之前的那株更好! 黄金有价药无价。 只要这两株野山参是真的,就评它们的成色,绝对当得了参王的称号。到时候一炒作,一包装,再找几个专家鼓动鼓动,拍卖出天价不是难事。现在华夏什么都缺,就不缺有钱的人呢。 “估价……吧。”老板娘向鉴定师老头说道,铁了心要拿下这两株野山参。 老头子小心地将一株野山参捧到了电子称上,然后开始估算着价格。 “唉……老板娘啊,你可得给我估个好价格啊。不然的话,我就对不起我的祖爷爷,也对不起这大内贡品的名头。唉,祖爷爷,您在天之灵,要原谅子孙不孝啊,但是不卖掉您留下的这些宝贝,我就买不起房子,娶不上媳妇儿,我们家就得绝后啊……唔……” 隋戈卖力地表演了一番,然后冲着老板娘说道,“老板娘,你别管我,我就是感叹一下自己是个不中用的败家子。你赶紧称重量,估价格,我媳妇还在售楼部等我拿钱去呢,快点啦。” 老板娘和鉴定师老头再次傻眼。 第45章 火热的心 从药材店出来,隋戈同学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银行卡上,忽地多出了五十万,能不高兴吗? 隋戈同学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五十万对于他来说,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曾经,在没有得到神农仙草诀的时候,隋戈同学的理想就是用人民币来当床垫用,然后过着左拥右抱的奢靡生活。后来,通货膨胀之后,隋戈同学觉得可能要用欧元或者金砖才行了。 不过,轻轻松松就弄到五十万存款,对于隋戈来说,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更何况,像那样的野山参,隋戈的温室棚里面还有一两百株呢。 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 隋戈本想再卖几株野山参,但是担心惹出事端,终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财不露白。 闷声发财才是王道。 况且,野山参肯定比人民币坚挺,不会那么容易贬值。 离开药材店之后不久,隋戈的肚子又饿了。 自从淬体大成之后,饥饿就成了他的头号敌人。 不过,现在隋戈财气十足,倒也不用担心什么生活费了。 若是唤作以前,有这么多钱傍身,隋戈肯定会钻进一个大酒楼,叫上江涛等人,胡吃海喝一番。但是,隋戈同学最近却一直都在吃素,吃素,因为他一直都没有找到适合培育成先天灵草的植物。培育种植灵草的大业,也就无法顺利展开,老地主的瘸腿,也没法治愈。就连修行,没有先天灵草辅助,隋戈到现在都还没有摸到练气的窍门所在。 所以,有钱也没用,隋戈还得继续吃素,尽管这几天他的嘴巴都快要淡出鸟来了。 街边拐角处,有一家叫着“羊羊春卷”的小店,隋戈轻叹一声,走了进去。 一进店子,隋戈的眼睛就开始不安分地四处瞅了起来,因为一般来说,来春卷店吃春卷、凉面这类小食品的,多半都是女性,运气好的话,兴许能够碰上一两个美女。 看着美女吃东西,食欲总会旺盛许多,滋味也会随之提高的。 春卷店并不大,只有十张小桌子,所以隋戈很快就“扫描”完毕,小店里面这时候仅有三位女顾客,其中两位,穿着职业装,似乎是附近商场的女职员,长相一般,还不能入隋戈同学的法眼。另外一位,一副深紫色镜框的太阳镜遮盖了将近半个脸,倒是看不出她的长像,但瞧她吃春卷的含蓄模样,倒是有几分风情。另外,她左边耳朵戴着一只珍珠耳环,让隋戈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 像隋戈同学这样,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似乎显得有些不礼貌。但隋戈自己却好像没有察觉,居然还得寸进尺地将目光从人家的脸上移到了脚上。 看到这双没有经过丝袜包装的白皙美腿,隋戈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位美女。 除了蓝大主播,隋戈暂时还想不到有谁的腿能有这么直、这些白皙无暇。 缘分呐。 隋戈心想道,随便来吃个春卷,都能碰上东江市鼎鼎有名的大美女,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通过上一次在公交站台的事情,隋戈也意识到一点,这位蓝大主播冰冷的外表下面,实则有一颗火热的心呢。 蓝兰察觉到有些人那种直勾勾的目光,顿时皱了皱眉头,停止了吃东西,向隋戈看了过来。 “竟然是他!难怪,这眼光这么讨厌。” 蓝兰自然也认出了隋戈。两次见面,隋戈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是在男生寝室,隋戈给蓝大主播留下的印象很糟糕;第二次是在公车站台,隋戈留下的是光辉的一面,而且还被蓝主播称赞了几句,也让蓝兰对他的印象改观了不少。 不过,在蓝兰看来,隋戈这家伙的一双眼睛,还是那么让她讨厌。 “咦……这不是蓝姐吗,真是好巧啊。”隋戈笑着向蓝兰走了过去,坐在了她对面的椅子上,像是跟她极熟一样。 蓝兰正要开口否认,隋戈却不给她机会,向一旁的女服务员说道:“给我先来二十份春卷垫个底。几种口味的,一样来几个份。” 尽管对眼前这个大男生不有爱,但蓝兰还是被隋戈“二十份春卷”的话给惊了一下,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将这个讨厌家伙赶走。 “先生,你是要二十份春卷吗?是不是要打包啊?”女服务员试探地问道。 “就在这里吃,赶紧上吧。”隋戈示意服务员去上春卷,然后盯着蓝兰道,“蓝姐,上一次你到寝室采访我,怎么把我最经典的台词给剪辑掉了呢?” 蓝兰心想本小姐当时没把你打下阳台都算你小子命好了,你的那番乱七八糟的话哪能上电视,但口上却给隋戈留了点情面,说道:“节目时间有限,自然是要经过剪辑的。对了,那株九尾草现在如何呢?” “死了。”隋戈平静地说道。 “死了?怎么回事?”蓝兰微微有些诧异,那一株奇特的狗尾草,给她留下的印象还挺深刻的呢。 “周期到了而已。”隋戈说道。 蓝兰一听“周期到了”,顿时怒从心来,恨不得将一盘春卷扣在隋戈的头上,因为这几天正值她的生理周期呢。但转念一想,隋戈这话应该是无心的吧,毕竟他不可能知道这些隐私的。于是,蓝兰只得耐着怒气说道:“什么意思啊?” “我是说,那株狗尾草的生命周期结束了。”隋戈并不知道之前的一句话引起了误会,做出感悟状道,“再娇艳的花,都有凋谢的一天;再奇特的草,也有枯萎的一天;再美的人,也经不住时间的——” “隋戈同学,别感悟了好吗,我东西还没吃完呢。”蓝兰终于受不了隋戈这家伙了。 其实,蓝兰也有些不解,一般的男人,只要被她那双冰冷的眼睛一瞄,顿时就能够让对方实难而退,但是这一招对隋戈却好像没有半点用处,这厮好像对她的眼神直接免疫。 正巧,这时候服务员也把隋戈要的春卷松了上来。 二十份春卷,几乎把小桌子都给摆满了。 隋戈拿起筷子,笑嘻嘻地说道:“蓝姐,那我就开动了哦。” 蓝兰心道:“你要吃什么管我什么事。不过,最好这二十份春卷撑死你小子!” 隋戈点这二十份春卷,也不是存心显摆什么,而是他的确饿了。淬体之后,他的饭量激增五倍,再加上成天都吃素,肚子自然是饿得快了。所以,顷刻之间,隋戈就“秒杀”了十份春卷,在蓝大主播看来,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刚从牢房里面放出来的。 吃了一阵,隋戈忽地停了下来,满脸都是惊喜和激动,目光落在桌上的春卷,似乎看到了珍宝似的。瞧他那神情,差一点都快激动得热泪盈眶了。 就是它了! 隋戈用筷子从一个春卷里面挑出了一根白萝卜丝,那表情简直就如实如获至宝。 蓝兰瞧见隋戈这表情,心说你小子又激动个啥呢,难道一根萝卜丝也能让你感悟一番么? 蓝大主播却哪里知道,在隋戈眼中,这萝卜丝那就不是一般的萝卜丝,而是准灵草。 灵草当中,有一种叫做“三元易经草”的下品先天灵草,能够固本培元、疏通经络,对修行练气大有好处,也是配制灵药培元膏、固元丸、精元丹的主要材料。 在神农仙草诀中,修道者炼制的丹药,也是灵药的一种,丹方就脱胎于灵药的药方。神农仙草诀当中,自然也有炼丹的方法,但仙园真人并不刻意将灵药制成“丹”状,而是喜欢保留灵药的配制后的本来形态,所以配制出来的灵药,膏、丸、散剂、丹等形状都有。 隋戈盯着这根萝卜丝,看了足足有十秒钟,眼光越来越亮,就像是乞丐盯着金元宝一样。 蓝兰看着隋戈,微微有些好奇,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服务员,这萝卜丝是从哪里来的?”隋戈向餐馆的女服务员问道。 他那灼灼的目光,看得服务员小妹脸颊绯红,还以为这位小帅哥看上了她了呢。服务员愣了愣,然后才说道:“萝卜丝……萝卜丝,当然是从萝卜上切下来的。” 蓝兰忍不住笑了笑,心想隋戈这问题可真够白痴了。 “那……你们还有这种萝卜吗?”隋戈追问道,顺手递了两张百元大钞过去,“给你的小费。” 那啥,这真是喜鹊落头顶,鸿运来了? 服务员小妹心里那个激动啊,她在这里干了一年多服务员,收到客人消费,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呢。 “在我面前摆阔么?”蓝兰心想道,对隋戈又有意见了。在她看来,隋戈的钱,无论再多,那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这么大手大脚地花钱摆阔,素质实在有些低。 接过钞票之后,服务员立即奔至厨房,然后很快就回来了,说道:“帅哥,实在抱歉,厨师说今天的萝卜已经全部切成丝丝了。” “问他,今天的萝卜是哪里买来的?”隋戈说道,又递了一张钞票过去。 “你等等——”服务员又小跑冲进了厨房。片刻之后,她回来汇报道:“城西边洪福菜市场,一个拉板车的老大爷在卖,八毛钱一斤,他还卖红薯和——” “行了。这是春卷的钱。”隋戈留下一张百元钞在桌上,然后向蓝兰说道,“蓝姐,我有要紧事先走了,改天再聊。” 说完,隋戈疾奔出去,拦了一辆出租车,飘然远去,扬起一路的灰尘。 “帅哥,你真敞亮!欢迎下次又来啊——” 服务员甜美的声音回荡在餐馆中,然后向蓝兰说道,“小姐,你男友真是又帅又豪爽呢。” “豪爽个头!”蓝兰有些不客气地说道,心想这厮上次欠我的钱都还没还呢。 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有人向她举报了一个重要的新闻线索,于是她连忙结账,然后开车飞速往新闻地点而去。 第46章 一切为了萝卜 “你凭啥摔我的菜!凭啥啊!你们这帮土匪,老子跟你们拼了——” 隋戈坐车赶到洪福菜市场门口的时候,只见一个驼着背的七十多岁的老大爷正在拼命地护住木板车上的萝卜、红薯等蔬菜,而两个凶神恶煞的青年正在将木板车上的蔬菜摔在地上,用皮鞋踩得稀巴烂。 木板车旁边,停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上面写着“城管执法”四个字。 “谁让你这老东西听不懂人话,让你不要摆在菜市场门口卖,你不听!”面包车上有人骂道。 “市场里都摆满了,外面又不让摆摊,我上哪里卖去!不要摔了,我……我真跟你们拼了!”老头子一边解释,一边用手去拉正在摔他菜的青年人。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了老头子的脸上,将他头上的布帽子都给扇飞了。 老头子一个踉跄,摔在了地上的烂蔬菜堆里。 “天啊!我这造的什么孽啊!我就想卖点菜,给瘫痪的儿子买点药治病啊!” 老头子坐在烂菜叶中,抢天呼地的叫喊道。 围观者,无不愤慨,纷纷出言指责,但惧于城管的凶悍,却无人敢站出来阻拦。 有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拿着手机,连忙拍了几张照片,但此举却引起了城管不满,面包车上蹦出来一个穿制服、满身酒气的中年人,一伸手就拧住了学生的衣服,将他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然后扇了学生一个耳光,骂道:“不长眼的东西,竟然敢来管闲事——” 那名学生踉跄着跌坐在地,半边脸颊顿时肿了起来。 “住手!” 这时候,人群之中传来一声正义的娇喝声。一个身材曼妙,戴着太阳镜的女子站了出来,指着那穿着城管制服的中年人说道:“欺负老人,殴打学生,谁给了你们野蛮执法的权力!” “咦,这不是蓝大主播么,想不到她行动真是快速,不愧是新闻工作者。”隋戈想道。这个大声指责城管野蛮执法的人,正是东江电视台的蓝兰主播。她的手中也拿着一个小型摄影机,显然已经将野蛮执法的这一幕拍摄下来了。 “我们的权力,那是国家领导给的!你算什么,敢阻止我们执法!”穿制服的中年人名叫项大毛,是东江城管局的中队长,城西洪福菜市场这一片,都是他的管辖范围。这一片的小商小贩,一提起项大毛,就像是在提当年侵华的日本鬼子一样——深恶痛绝。 “我是新闻工作者!国家人民赋予了我们监督的权利!”蓝兰摘下了眼镜,跟项大毛对峙道。 “她是蓝兰!” “不愧是好记者,敢于曝光这些披着虎皮的丑陋家伙!” “以后我天天都看东江视点。” “……” 四周的人,很快认出了蓝兰,并且纷纷赞扬她的勇气。 项大毛这时候也认出了蓝兰,他忽地意识到事情变得有些棘手了。野蛮执法这种事情,上面的人一般都只睁只眼、闭只眼,但如果一旦在电视台曝光了,那上面也没办法包庇他了。所以,项大毛的目光一下子落到蓝兰的摄像机上面,沉声说道:“蓝主播,无意冒犯。不过,我们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精神,为建设东江文明城市而努力整顿街道、市场。所以,希望你不要干涉我们的工作。还有,你的摄像机,也交给我们暂时保管吧,过几天我会亲自送到电视台。” 这时候,面包车里面的其余人也钻了出来,站在项大毛身后,向蓝兰施加压力。 “对不起。”蓝兰冷然道,“是非自有公断。刚才发生的事情,我会在电视上如实播出。至于你们的执法是否违规,自然会有相关部门来评定。” 项大毛眉毛一挑,说道:“既然这样,那就对不住了!” 说着,项大毛向身旁的城管队员递了一个眼色,一个人立即往蓝兰冲了过去,打算抢下她的摄像机。另外几个人,开始驱逐买菜的老头和四周的群众。 蓝兰没想到这些人竟然野蛮到敢抢她的东西,她毕竟是一个女人,不禁有些害怕了,下意识地往后面连连退了几小步,谁知道她的高跟鞋踩着了一大块摔烂的萝卜,顿时脚下一滑,身体失去了平衡,忽地向后仰倒下去。 “呀——” 蓝兰低呼一声,眼看就要摔在脏兮兮的地上,忽地腰间一软,却是被一只沉稳有力的手臂给拖住了。她暗叹一声侥幸,扭头往手臂的主人望去,却正好看到一张微笑着的让她讨厌的脸——隋戈的脸。蓝兰没想到自己的腰肢会被一个小色狼给拖住,原本在眼中酝酿的感激之色也忽地敛去。 隋戈看见蓝兰的眼色,就知道自己的光辉形象可能暂时不受欢迎,于是主动收回了揽住蓝兰腰肢的手臂,然后装着很有风度地微笑道:“蓝姐,地上滑,你可要站稳了。” “蓝主播,把你的摄像机给我吧,我就不为难——” 这个城管队员还在步步紧逼,看来是铁了心要抢走蓝兰的摄像机了。 啪! 这家伙话还没有说完,就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整个人飞出去两米多,然后摔进了面包车里面,鼻血长流,当场就被扇懵了。 这也不能怪隋戈,虽然此时他淬体大成,但是根本没有学任何的拳术、武功,所以光从“招式”而言,他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扇耳光、拍砖头、踹鸡鸡、黑虎掏心这些经久不衰、千锤百炼的经典招式。而扇耳光,一向都是排在最首位的,因为扇耳光不容易出人命。 当然,对付这些小角色,自然也用不着出动锄头这类“杀手锏”了。 但是,这一记耳光,却扇处了震撼人心的效果。 项大毛等人不约而同地往隋戈看了过来,个个杀气腾腾啊。 而蓝兰,看隋戈的目光,似乎也没有了厌恶之情。隋戈第一次给她的印象极坏,但是前一次和这一次,蓝兰觉得这家伙除了一对眼睛讨厌之外,别的地方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果然,女人还是比较喜欢武力值高一点的男人。”隋戈看见蓝兰看自己的目光没那么冰冷,心里面禁不住地想道。 不过,隋戈扇飞一个城管队员,自然而然就成了项大毛等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了。项大毛一挥手,七八个人立即把隋戈团团围住,其中有三个人拿着木棍,还有两个人拿着电棍,恶狠狠地往隋戈扑了过来,项大毛更是叫嚣道:“麻痹的,你小子想逞英雄是吧,老子今天就把你揍成狗熊!给我往死里整!” 蓝兰看见这阵势,不由得替隋戈担心起来,慌忙拨打报警电话,然后喝道:“你们住手!我已经报警了!” “别管,给我整!”项大毛吼道,这边派出所的警察都跟他有交情,遇到这种事情,根本不会出警的,所以项大毛根本不担心。 项大毛话音一落,七八个人已经冲到了隋戈面前。 隋戈现在淬体大成,等于是横练铁布衫的高手了,哪会将这几个欺软怕恶的城管放在眼中,一阵胡乱拳脚,直接将项大毛的八个手下打翻在地,然后一巴掌将项大毛扇飞,刚好摔进那一堆萝卜、菜叶当中。 随后隋戈又冲上前去,一把揪住项大毛的衣领,抓小鸡一样将他提了在半空,瞅了瞅地上摔坏的萝卜,一边“轻轻”地扇项大毛耳光,一边骂道:“你真他妈贱!你摔什么不好,非要摔萝卜!你他妈知道这些萝卜对老子多么重要吗!麻痹的,我让你摔,让你摔——” “求你……别打了,我以后再也不摔萝卜了……”项大毛知道今天遇到了高手,连忙求饶。 “还敢提萝卜,我扇!扇!” 啪!啪!啪!啪! 围观者见打人的城管被打,都觉得很是解气,只是听见隋戈的话,却让大家一头雾水。 难道这个小伙子很喜欢、超喜欢吃萝卜? 还是他对萝卜有什么癖好? 嘎吱—— 忽地,又一个城管面包车停在这里,想必是城管援军赶到了。 隋戈一声冷笑,看到满地被摔坏的萝卜,他真是痛心疾首。这些萝卜,可是他准备用来培育成灵草的,现在摔了个稀巴烂,他能不动怒么。所以,看到城管援军赶来,他暗叫了一声好,心说老子正好在你们这些狗东西身上出气。 “执法者打人!知法犯法!”“太过分了,我看不下去了,我打死你们这些王八蛋!”“打死这些土匪!” “……” 隋戈正要动手,却见围观的二十几个群众终于按捺不住,全部都冲了上去,将赶来的这几个城管打翻在地,一顿狠揍。 把这些城管全部打成熊猫之后,群众还不解气,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把车子给他们掀了!”,然后就听见“轰”一声,那个面包车被掀翻在地,车玻璃碎了一地。 群众的力量,真是强大啊! 看到地上躺着执法者和执法车,隋戈心头不禁感慨了一声,将项大毛丢在地上,然后居高临下,很霸气地向项大毛说道:“给我记住了,以后别再摔萝卜!” 说这话的时候,隋戈浑身释放出一种舍我取谁、天下独尊的王霸之气。 一旁的蓝兰撅了撅粉嫩的红唇,心说这家伙怎么就这么喜欢装酷呢。 第47章 灵草血脉 灵草四诊术,除了可以诊断出一株植物的习性、药性、本性之外,还能够诊断其灵性。 灵草之所以宝贝,就在于其灵性得天独厚,远非野草、药草能及。不过,野草、药草也同样有灵性,所以才会有有药草蜕变成灵草,只不过野草、药草的这点灵性被天地间的浊气所污染,导致其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远逊于灵草。 而灵草四诊之术,却可以诊断出草木的灵性,然后对症下药,去芜存精,用独特的手段剔除野草、药草中因为浊气污染而沉淀的污秽、杂质,刺激并放大其灵性,将一些灵性十足的野草、药草变成先天灵草。 点石成金,不外如此。 这才是灵草四诊术真正的牛逼之处。 不过,灵草四诊术也并非无所不能,首先,要将一种野草或者药草催生为先天灵草,必须要这种植物的灵性十足,且拥有一些先天灵草的“血脉”。 而这位老大爷卖的萝卜,不仅灵性十足,而且拥有三元易经草的“血脉”,因为只要培育得当,再辅以灵草四诊术,便能够让萝卜蜕变成灵草,结出三元易经草的种子来。 三元易经草,这可是真正的先天灵草啊。 也只有先天灵草,才可能配置出真正的灵药来。 可想而知,在隋戈的心目当中,这些萝卜是何等的宝贝了。 谁知道,这些野蛮的家伙们,竟然如此糟蹋宝物,而且还欺辱老人,隋戈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这时候,那个驼背的老头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向隋戈说道:“小伙子,谢谢你给我打抱不平。你赶紧走吧,免得他们叫警察抓你去坐牢。唉,我这把老骨头,倒是不怕了,反正也没几天活头咯。哦,小伙子,你很喜欢吃萝卜吗?这个箩筐下面还有一个萝卜没摔坏,就是小了点。” “还有萝卜?” 听了这话,隋戈心头一喜,火气消了大半。果然,老头子手中拽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红皮萝卜,虽然个头小,但是浑圆浑圆,就好像灯笼一样。萝卜的叶子已经被踩烂,万幸还剩下了两片指头大小的嫩叶,萝卜的根部也没有摔坏。 “老人家,你这萝卜,应该是‘武夷山红灯笼’吧?” 隋戈认出了这萝卜的品种,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种植这种古老的品种,而这种萝卜,恰好有着跟三元易经草相近的灵性。也难怪隋戈这些天吃了不少蔬菜、瓜果,各种萝卜也吃了不少,却没有找到一种合适做灵草培养的,其中的原因,恐怕就是跟如今这些蔬菜品种的变异、改良有关吧。 “啥……红灯笼?我都不晓得呢。”老头子说道,“我们家祖上一直都种这种萝卜。现在村里很多人都种什么美国良种、日本种子,说是产量高,我就想帝国主义以前那么坏,占我们地,杀我们人,我才不会去种帝国主义的萝卜种子,让他们还赚我们的钱。所以就没有换种子,一直都种这个。你喜欢吃,就拿去吧,以后我多种点,不收你的钱。” 老头子如此朴素的民族节操,倒是让隋戈心生敬佩。 “不给钱可不行。”隋戈说道,“你要给家人治病,这钱你拿着,我可不能白拿你的萝卜。” 说着,隋戈将揣在裤兜里面的七千多块钱,全部塞到了老头子手中。旁观的人见状,纷纷称赞隋戈是一个有勇气、有正义、有爱心的富二代。 废话,要不是“富二代”,谁舍得花几千块买一个萝卜呢? 一旁的蓝兰见此情形,对隋戈的认识越发改观。虽然隋戈此举多少有点炫富的感觉,但是如果炫富是为了善举,蓝兰却非常赞同。 正如高调做慈善,原本就没什么不对。 这时候,警笛声响了起来,警车的鸣笛声响了起来。 蓝兰冲隋戈打了一个眼色,后者连忙会意:开溜! 反正,除了挨打的城管,想必是没有人会检举隋戈的。不过,这一次蓝兰将这些人野蛮执法的事情一曝光,他们自顾不暇,自然也没心情再去追究隋戈的责任了。 也许是命运使然,野草哥注定要成为发疯校区乃至整个东大的传奇人物。 自从在殴打了周处一之后,隋戈的狗尾草也“忽然消失”,校园bbs上面总算安静了几天。关于野草哥的传闻,一时间也淡化了不少。 但是,就在今天,又一个关于野草哥的热帖诞生了:“野草哥,他究竟是crazy的代名词,还是英雄和侠义的化身——现场实录野草哥勇斗东江城管,有图有真相!” 只看标题,隋戈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点开帖子一看,果不其然,里面都是他跟城管队员们“亲密接触”的照片。图片下面,还配了说明文字,以及人物旁白,当真是图文并茂。 学生们都是青春热血一族,看到这样的帖子,自然是一个劲的顶。 回帖当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褒扬野草哥的英雄壮举。剩余的百分之五,则表达了对野草哥的担心,因为许多人都知道,隋戈上一次殴打辅导员,已经挨了一个警告处分。这一次又殴打城管,而且还打得这么狠,恐怕真的会被学校开除了。 总之,这一次舆论方向出奇地保持了一致性,野草哥彻底正名了。 而隋戈此时的心境,云淡风轻。 处分?开除?他浑然不在意。 如果能够继续以学生的身份作掩饰在校园内修行,这样固然是好;如果不能做学生,那也没什么紧要,日后专心修行,种植灵草、配制灵药,凭他一身本事,走遍大江南北,照样吃香喝辣、偎红倚翠的。 所以,隋戈根本没有理会别的事情。回到寝室之后,首先便是找到合适的土壤,准备好玉石,将这一株武夷山红灯笼萝卜种入花盆当中,然后开启了小云雨阵法,以灵雨滋润这株萝卜。 隋戈全身心放在这株萝卜上面。 转眼间,两天过去了。 本以为揍了城管队员,多少会惹出一些麻烦,谁知道竟然风平浪静,什么事情都没有。这让隋戈觉得蓝兰的手段还真是厉害,居然连威风凛然的镇城神管都给收拾下来了。 有了灵壌、灵气云雨的滋养,那株萝卜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原来仅存的两片指甲大小的叶片,已经长到了巴掌大小了,颜色翠绿得跟翡翠一样。并且,两片大叶子中间,又长出了两片柔嫩的新叶。 看到这样的情况,隋戈总算是放下心来。 他估计再过十几二十天,这株萝卜就会开花,然后结出种子。 到时候,将那些富有灵性、蕴含了强大元气的种子撒入灵田当中,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不过,事情当然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要让这株萝卜蜕变成为灵草,还必须用九叶悬针松逐步刺激其灵性,驱除本身的杂质和污秽,否则,萝卜还是萝卜,蜕变不成灵草的。 清晨,天刚微亮,隋戈就出现在阳台上了。 这时候,隋戈看了看时辰,然后用手拈起了几根银针,依照“灵草四诊术”中的针刺之法,将五根松针,分别刺入到萝卜根部的五个地方。 过了一阵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 被松针刺过的地方,缓缓地渗出了几滴黄褐色液体。 隋戈知道是灵草四诊术起了效果,于是放下心来,刺破手指,将一滴鲜血滴在萝卜的叶片上。 灵气形成的云雨再次出现,虽然只是几秒钟时间,但却让萝卜的叶片长出了好长一截。 可想而知,这神农仙草诀是何等的神妙。 焦急地等待了一天之后,次日清晨,隋戈照例出现在阳台上。 如今,用望远镜“偷窥”隋戈的人已经很少了。 之所以“狗尾草事件”很轰动,那也是许多人都以为隋戈精神有问题,把他当笑话看。但是后来,经过“小蛮妖”不遗余力地替隋戈平反,再加上前几天隋戈勇斗城管的事迹,大部分同学都意识到之前是误会了隋戈,人家本来就是一个正常人,而且还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好人。 不过,一个正常人,无论种狗尾草也好,种萝卜也好,基本上都难以引起众人围观。 所以校园bbs上面,虽然也有关于隋戈种萝卜的帖子,但人气已经远不如之前了。 隋戈倒乐得如此,他可不想成天被人用望远镜、照相机给盯着。 秋冬之际,天气微微转凉,晨雾有些浓。 隋戈走到花盘面前,仔细地查看这株萝卜的情况。 一夜之间,这株萝卜居然又长出了两片小叶子,现在一共有六片叶子了。 昨天早上,隋戈已经开始用“乙木针法”去刺激这株萝卜的灵性,逐步剔除其内在的污秽和杂质,使其慢慢地蜕变成真正的灵草。 不过,这个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否则拔苗助长,反而会将这株萝卜搞死。 现在,一天过去了,是时候检验针刺之法的效果了。 坏着期待的心情,隋戈在近处仔细一看。 忽地,他发现情况有些不妥,因为这株萝卜的叶片竟然焉搭撘的,毫无生气,而且其中两片竟然微微有些泛黄—— 坏了!这株萝卜竟然“生病”了。 第48章 你不配 急! 隋戈心头当真是焦急万分。这株萝卜,可不止是关系着能否培育出三元易经草的种子这么简单,而且关系着治愈老地主瘸腿的事情。 马虎不得,也失败不得。 但是隋戈想不明白。用灵壌养着,又有灵气形成的云雨滋润着,这株萝卜过的就是皇帝般的日子,没道理会生病啊。何况,萝卜又不是什么娇贵的灵草,怎么会如此容易就出了问题。 隋戈暂时放弃了继续刺激萝卜的灵性,望着它仔细瞅了瞅,就如同在瞧一个病人似的。不过,“灵草四诊术”,原本就可以替草木治病,所以在隋戈眼中,生病的草木也等同于“病人”。 随后,隋戈将手指搭在萝卜的叶片上,似乎在给它诊脉似的。 片刻之后,隋戈收回了手指,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株萝卜现在的情况实在太诡异了:竟然是元气流失造成的。 但是,隋戈自己根本就没有吸取过这一株萝卜的元气。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 难道有人在偷偷吸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 这应该不可能啊,寝室里面就这么四个人,除了隋戈之外,其他三个人也不可能知道借助草木修行的法门啊——难道是外来人?但隋戈也没有察觉到有什么可疑之人靠近这株萝卜啊。 想了想,暂时没有什么头绪。 不过,隋戈猜测,如果真有人在打这株萝卜的主意,那么他一定还会出现的。 这株萝卜吞吐元气的时候,就是他出现之时。 想通了这一点,隋戈心里面逐渐冷静了下来。 两节《农业生态学》下课之后,隋戈准备去自己的温室棚里面瞅瞅。 路过教师办公楼的时候,恰巧看到唐雨溪从办公楼里面下来。但是,让隋戈不爽的是,那个号称“小针王”的年轻中医教授罗文渊居然也在,他手里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正在向唐雨溪大献殷勤呢。 幸好,唐雨溪根本不对罗文渊假以辞色,也没有伸手去接罗文渊手中的玫瑰花。但是,这厮居然脸皮很厚,就是不肯离开,看样子是想对唐雨溪死缠难打呢。 “唐老师,你不是说要去图书馆给我辅导英语吗,咱们赶紧走吧。” 隋戈上前对唐雨溪说道,正眼都不瞧罗文渊一下。 “是啊,马上。”唐雨溪应了一声,向罗文渊道,“罗老师,我还有事情要忙,先走了。” “唐老师,那你把这束花收下吧。”罗文渊还是不肯死心。 “人家唐老师不喜欢红玫瑰,喜欢白蔷薇呢。”隋戈在一旁说道,“对吧,唐老师?” 唐雨溪知道这厮是故意说给自己的听的,不过她的确更喜欢白蔷薇,所以点了点头。 “罗老师,这玫瑰花也挺好,你还是送给别人吧,不少女人都喜欢红玫瑰呢。尤其不少女同学,都挺喜欢玫瑰的,何况罗老师又这么多金。”隋戈向罗文渊说道,然后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动作:他伸手将唐雨溪的小手牵在了掌心中。 隋戈同学的用意再简单不过了,这是在警告罗文渊:“唐雨溪是某家预定的,没你罗文渊什么事,你只能一边呆着凉快去!” 罗文渊不是没想到会遇上情敌,但是他怎么都想不到,情敌居然是一个刚入学的毛头小子。但就是这个毛头小子,上一次却让他在许衡山和唐雨溪面前失了面子,罗文渊至今都还耿耿于怀。没想到冤家路窄,这个毛头小子再次出现在罗文渊的面前,而且还牵走了罗文渊“梦中情人”的小手。 “隋戈同学,你知道你在干嘛吗?”罗文渊语气森冷地向隋戈说道,“这是学校!” “别说学校,就是地狱,我也要牵她的手!”隋戈威武了一把。 一旁的唐雨溪,本想松开隋戈的手,听他这么一说,却握得更紧了。 罗文渊没想到隋戈同学这么刺,冷笑道:“隋戈同学,你真是威风啊。不过你不在乎被学校开除,总得在乎唐老师的名誉吧?你这种行为,可是给唐老师摸黑。师生恋,这是学校不允许的!” “不允许?我怎么听说咱们校长二婚刚娶的老婆,就是她的学生呢?”隋戈笑道。 “你……强词夺理,人家都毕业多年了!”罗文渊说道。 “罗老师,我没工夫跟你辩论了。” 隋戈沉声道,“不管是你手中的花,还是你的人,都配不上唐老师!” 罗文渊何曾被人这么扫过面子,何况对方还只是一个毛头小子,他的眼睛当中飚出怨恨的目光,冷冷地向隋戈说道:“小子,别以为学了点赤脚医术就目中无人了。我给你一个机会,我们比拼一下医术,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我要让你输得一败涂地!你敢吗?” “没兴趣。”隋戈毫不留情地说道,“你还不配做我的对手!无论医术还是情场。” 说完,隋戈牵着唐雨溪的手往停车场方向走去。 罗文渊恨恨地看着隋戈离开,随后猛地将手中的玫瑰花塞入垃圾桶中。 唐雨溪的性格终究有些腼腆,走了一段路之后,她终于甩开了隋戈的手掌,说道:“隋戈同学,以后可不准这样了。女生的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牵的。” “我可没有随便呢,我是怀着一颗至诚之心来牵你的手。”隋戈说道。 “你——故意气我是不是?”唐雨溪微嗔道,然后叹了一口气。 这时候,两人已经走到了那个露天停车场。 唐雨溪望着那一片已经凋零的蔷薇花,若有所思,然后叹道:“最美好的光景,总是去得太快。幸好,它们曾经努力地绽放过。” “唐老师要是喜欢的话,那就让它们永远绽放美丽吧。”隋戈微笑道。 “永远绽放……怎么可能,美丽的东西,都是转瞬即逝的。”唐雨溪再叹一声,钻入车中。 隋戈也不客气,从另外一边钻了进去。 蹭美女的跑车坐,绝对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情。这种感觉,甚至比隋戈自己开跑车好了无数倍。 尽管,从学校到植物培育基地,不过就是两三分钟的车程。 第49章 大怪蜂 次日清晨,天刚亮。 此时,躺在床上的隋戈已经醒了,不过他并未起床,而是眯着眼睛,盯着阳台上的动静。 花盆中那株萝卜,很快就要吐纳元气了,如果真有人在盗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那么他一定会准时出现的。隋戈同学,正等待对方的出现。 晨光越来越亮。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 阳台上却并无动静。别说人影,就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 隋戈正在诧异,忽地,一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点出现在隋戈的视野当中,那黑点移动很快,一下子就栖落在萝卜的茎秆顶端。 很显然,这东西就是罪魁祸首! 隋戈溜下床,轻声轻脚地往阳台靠近,隔着玻璃观察着动静。 出乎意料的是,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的东西,竟然是一只蜜蜂。 一只大得出奇的蜜蜂! 这只蜜蜂,足足有小拇指大小,比马蜂的个头还要大。 而且,这只蜜蜂身上的环纹和翅膀,都是金色的,隐约透着一种王者的霸气。 的确,这只蜜蜂很有霸气,而且还很霸道,否则哪敢动隋戈的东西。这只蜜蜂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之后,便将屁股伸了出去,并且将它的螫针刺入到萝卜的茎秆当中。 “麻痹的,这只该死的蜜蜂居然会‘采阴补阳’么?” 看见这只蜜蜂竟然用螫针“强奸”他的萝卜,隋戈心头大恨,心说这萝卜可是老子亲自培育出来的,老子自己都还舍不得“采补”,还能让你这只野蜂给采了? 不过,隋戈也有些好奇,这只蜜蜂还真是不一般,居然都知道采补草木元气。不过,这东西能够长这么大的个头,想必也是有些灵性。 但有灵性又如何,这蜜蜂敢跟隋戈同学抢东西,那就是虎口夺食,隋戈自然不能放过它。 于是,隋戈从书桌上抄起一本《人之初体验》破杂志,准备用它将这只蜜蜂拍死。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行动速度何其之快,只见他拉开阳台的门,整个人火速闪了出去,当真比兔子还要敏捷,手中卷起的杂志,更是快逾闪电,往那只蜜蜂扫了过去,准备将它自己拍死。 唰! 隋戈手中的杂志极其精准地扫向怪蜂,眼瞅就要将其扫飞,但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杂志快要碰到它的一瞬间,怪蜂忽地腾空而起,千钧一发地避开了隋戈手中的杂志。 不仅如此,只听见“嗡”一声,这怪蜂火速冲向了隋戈脸庞,速度快得简直难以形容。 隋戈避之不及,只得挥动左掌挡在了脸庞前面。 哧! 怪蜂调转屁股,在隋戈的掌心处蛰了一下,然后飞速闪远。 一击即中,远扬千里。 痛!痛!痛! 被那怪蜂蛰过的地方,简直痛入骨髓。 更要命的是,整个手掌立即肿了起来,变成了猪肝色,而且迅速往手臂上蔓延。 可想而知,这怪蜂的毒性是何等之强! 隋戈眼疾手快,赶紧将一根九叶悬针松钉在了手臂经脉上,阻止了毒气的蔓延。 但是,这蜂毒厉害无比,光是凭借九叶悬针松的乙木针法,以隋戈现在的修为,根本无法清除蜂毒,不过幸好能够阻止毒气蔓延,否则隋戈同学怕是要死翘翘了。 隋戈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只怪蜂竟然如此厉害,轻易就将他的手掌蛰破。 看来的确是小觑了这只怪蜂,毕竟,这怪蜂都知道吸收草木元气,采阴补阳了,显然不会是什么省油的灯,而隋戈同学居然还想用一本破杂志拍死人家,的确是有些轻敌了。 大意了啊! 隋戈在心头叹息一声,今天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辛苦养的萝卜让“狂蜂浪蝶”给采了不说,自己的手掌也差点就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抱怨的时候,要是不抓紧时间解毒的话,隋戈的这手掌,可真得废了。 隋戈脑子一转,很快便从神农仙草诀当中配出了一副蜂毒的解药。 主要都是一些寻常的药草,但是有一剂关键的药引,却是有点麻烦—— 人奶。 要解除蜂毒的话,人奶可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这蜂毒如此厉害。 但是,隋戈同学要上哪里去弄人奶呢? 这时候,隋戈的脑子当中忽地涌起了 沈君菱那波涛汹涌的样子,但旋即自己暗骂自己道:“这他妈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想这些东西。况且,沈君菱又没生娃,胸再大也挤不出来奶啊!” 这倒是有些麻烦了。 这蜂毒虽然暂时不会蔓延,但显然剧毒无比,如果不及时治疗,恐怕这个手掌就保不住了。 想了想,隋戈掏出手机,拨通了山熊的电话。 山熊好歹也是东江市的地头蛇,总会有一些门路的。 接到隋戈的电话,山熊稍微有些诧异,当他听明白隋戈的意思之后,更是惊诧无比。 不过,好奇归好奇,对于隋戈托付的事情,山熊可不能怠慢,赶忙打电话给眼镜,毕竟眼镜是文化人,知道的事情会多一些。 “眼镜,你说隋兄弟是怎么回事,他要人奶做什么?”山熊问道。 “他说原因没有?”眼镜问道。 “没呢。” “没说原因,那就是不好意思说原因。”眼镜分析道,“依我看啊,隋兄弟是想找个‘乳娘’。这种调调,就叫做那什么恋母情结,不过大哥你可别跟隋兄弟提啊。” “哈~文化人就是文化人,一想就明白了。”山熊说道,“这事也好办,赶紧让那些个妈妈桑活动起来,带几个长相不错的‘乳娘’到‘人间仙境’集中,我这接隋兄弟过去。” “放心吧。”眼镜说道,“这事我会安排好的。” 挂了电话之后,眼镜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就下面的小弟将那些“乳娘”从酒店房间、包房里面拖了出来,然后统统送到了人间仙境娱乐会所。 山熊也不含糊,十几分钟过后,就开了一个面包车赶到了隋戈寝室楼下。 山熊这家伙,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居然直接就把车开进了学校。 隋戈没想到山熊动作如此迅速,跟他上车之后,立即往市区而去。到了市区之后,隋戈又顺便到药材铺买了所需的药材,熬制成汤药,这才跟山熊去了“人间仙境”。 在山熊的带领下,隋戈走进了人间仙境最大的一个包房。 包房门一开,隋戈立即就傻眼了! 第50章 千变捉虫手 触目所及,浪涛奔腾,简直就是汪洋大海啊! 这包房的两个大沙发上,坐着的全是爆乳娘,而且装束还不一样,女仆、ol、空姐、护士……差不多都全套了。 “这些……都是能挤奶的?”隋戈这时候可没什么色心,也没心情去理会什么制服诱惑,他只关心给自己的手掌解毒。 眼镜脸上露出一个会意的笑容,说道:“隋兄弟放心,全都能挤奶,你随便选吧。要是你喜欢的话,全部留下都没关系呢。” “不,太多了,要不完。”隋戈说道,心想我他妈只是解蜂毒,又不是要泡人奶浴呢。 “那就随便挑吧。”眼镜说道,冲着沙发上的乳娘们打了一个眼色,这些人立即站了起来,抬头挺胸,接受隋戈同学的检阅和挑选。 这些乳娘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看见眼镜和山熊对隋戈如此客气,哪有不尽力讨好的,纷纷向隋戈放电、抛媚眼呢。 可惜,隋戈同学却是不解风情,只挑了两个看起来很饱满的留下,其余的全部打发走。不过,隋戈同学倒也慷慨,每人给了两百的小费。 挑选完毕之后,眼镜和山熊借故退出了包房。 刚关上门,便听见里面传来了女子的尖叫声。 山熊和眼镜对视一眼,这两人都是同样的想法:“隋兄弟,这也太急色了吧?” 不过,这种事情,他们两人也不好干涉,大不了到时候都给那两妞一点小费就是了。 谁知道,两人转身刚走几步,包房门便打开了。 山熊和眼镜又不禁纳闷了:隋兄弟战斗力也太弱了吧?应该不至于啊,他的功夫如此厉害,那方面的能力应该不会太差啊。难道,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愣了愣,山熊和眼镜又折转回去。 走进包房的时候,两个小乳娘的脸上都还挂着泪珠呢,那幽怨的眼神分明在埋怨隋戈同学:真是太不懂怜香惜玉了! 不过,隋戈同学给的小费,还是让她们两人很满意。 看到山熊和眼镜回来,两个小乳娘整理了一下衣服,向包房外面走去。 “隋兄弟,你还满意不?”眼镜试探性地问了隋戈一句。 今天的事情,眼镜也算是费心尽力地准备了一番,若是隋戈还不满意,那不成了费力不讨好么。 “满意,挺好的。”隋戈说道,“不过,刚才那两位真奇怪,我让她们挤点奶到茶杯里面,她们非要我亲自去挤,结果可能下手力道有点大,倒是挺对不住她们的。” 隋戈说的也是实话,毕竟还是一个小初男,以前哪干过挤奶这种技术活啊。但是,不挤也不行啊,隋戈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掌废了啊。 “隋兄弟,你真是只想挤奶啊?”眼镜忽地有些糊涂了,觉得他自己好像猜错了呢。 “是啊。”隋戈说道,将用毛巾裹着的左手掌露了出来,“我要用人奶解毒呢。” 解毒? 山熊和眼镜同时露出尴尬的表情:妈的,会错意、表错情了呢! 不过,很快山熊和眼镜又被隋戈手掌的伤势给惊住了。 山熊连忙问道:“什么人干的?难道是毒沙掌?但是东江市,好像没人会这种歹毒功夫吧。况且,就算是毒沙掌,大概也没有这么厉害吧。” 隋戈的身手,山熊是很清楚的,尤其是那把锄头,山熊至今想来,都觉得是一场噩梦。但是,没想到隋戈居然也会受伤,而且还中毒了。 “不是人干的。是一只蜜蜂!”隋戈说道,“毒性很强的蜜蜂,所以我需要人奶解毒。” 说着,隋戈将先前熬制的汤药汁和人奶倒入一个大茶壶中,混合在一起。 “原来你买药材,是为了解毒啊?”山熊恍然道。之前,隋戈去药材店,山熊还以为他是要购买点药什么的来增强战斗力呢,所以也没有多问。 “不是解毒,还能为了什么?”隋戈将中毒的手掌放入茶壶,浸泡在人奶和药汁的混合液体中。 片刻之后,一阵腥臭的味道从茶壶里面释放出来。 眼镜赶紧打开了排气扇。 又过了一阵,隋戈中毒的左掌终于开始恢复了知觉,肿胀也逐渐消失。 隋戈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将这蜂毒给解了。 隋戈拔掉九叶悬针松,然后将茶壶扔进了垃圾桶,向山熊说道:“熊哥,这次给你添麻烦了。” “什么麻烦不麻烦,小事一桩。”山熊客气道,“隋兄弟有事能够找我,那也是看得起我。” “隋兄弟,你究竟是被什么蜜蜂蛰了啊?这蜜蜂的蜂毒,恐怕比非洲杀人蜂还厉害呢!”眼镜好奇道。 “嗯,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蜜蜂,不过就是个头很大,飞行速度很快。”隋戈说道,“不过没关系,下次再碰上的话,我一定会收拾掉它的。” “隋兄弟,下次你还需要人奶的话,尽管说一声就是了。”山熊笑道。 “多谢两位了。”隋戈说道。 山熊和眼镜本打算留隋戈在这边喝酒,不过隋戈挂着培育灵草的事情,推辞后回了学校。 上课的时候,隋戈心不在焉,寻思着如何对付那只怪蜂。 这只怪蜂是什么来历,隋戈也不清楚,因为神农仙草诀中并无记载。不过,这怪蜂显然还会继续出现的,它必然是被萝卜的灵草气息所吸引而来的。能够借助灵草修行的虫类、兽类,本身就不简单,小银虫就是一个例子。 不过,无论这怪蜂如何厉害,它敢跟隋戈抢食,那便不能放过它。只是,这怪蜂飞行速度太快,屁股上的螫针又如此歹毒,一时间隋戈也不知道该如何收拾它。 想了一阵之后,隋戈终于从神农仙草诀中找到了对付这只怪蜂的办法—— 千变捉虫手! 神农仙草诀中记载,灵草因为本身灵气十足的原因,所以会引起灵兽、灵虫之类的窥觊,尤其是虫子,对灵草的危害更大,更不容易收拾。所以,仙园真人专门创造了一套捉虫的手法,称之为“千变捉虫手”,这套手法一旦施展开,任何虫子都难逃其五指山。 隋戈连忙将注意力放在这套捉虫手法上面,脑子当中浮现出这套功法的招式和口诀,因为这些东西本来就在隋戈的脑子当中,所以隋戈很快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 如今,欠缺的只是经验和火候罢了。 “嗡!~” 虽然已经到了秋季,但食堂里面的苍蝇可不少。中午吃饭的时候,几只苍蝇便在饭桌四周飞来飞去,极其影响人的心情。 “妈的,这些苍蝇可真是烦人。”高峰一边骂,一边用手掌去扇开这些苍蝇。 “唰!” 隋戈同学正在埋头吃饭,这时候一只苍蝇从脑门前面掠过,像是在向他发起挑衅,于是隋戈的左手忽地伸了出去,如同长了眼睛一般,食指和大拇指轻轻一拈,居然就将这只苍蝇给拈住了。 “啪!” 隋戈将这只苍蝇用卫生纸包上一捻,顿时将其捻得肠开肚破。 高峰和江涛看得羡慕之极,高峰向隋戈说道:“我擦!帅啊!真的还是假的啊?” “再来一个?”隋戈微笑道。 “刚才你肯定是瞎子穿上针眼——赶巧了。”高峰说道,“你还以为是拍电影啊,里面的高手一装逼,筷子一伸,就能把苍蝇给夹住。” “用筷子的话,我倒是不行,但用手指的话,肯定行——着!” 说话的时候,隋戈两指一伸,果然巧之又巧地将一只苍蝇拈在了指尖。隋戈心想,想不到这千变捉虫手还真是好使,就不知道能否对付那只怪蜂。 “隋戈,厉害啊!”高峰一脸崇拜地望着隋戈,“你还真练过功夫啊,教教我?” “教不会啊,我这是天生的——着!” 隋戈有些装逼地说道,看见又一只苍蝇从左手边飞掠过,于是装得跟电影中的大侠一样,不动如山,身体纹丝不动,然后闪电般挥出左掌,犹如古龙笔下的陆小凤,灵犀一指,轻轻一夹。 “啪!” 又一只可怜的苍蝇,被隋戈拈在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 但是,另外三根指头,却好像触及到一团软绵绵的东西。 而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目光却比之前惊骇了无数倍。 隋戈察觉到有些不对劲,眼光一转,顿时暗叫一声“糟糕!”。 这一次耍帅,两根手指拈着了苍蝇,另外三根手指却搭在了一个女生的胸器上面。以隋戈现在的手势,哪是什么灵犀一指啊,分明就是咸猪指啊! 隋戈心说:“妈的,这只苍蝇也真他妈好色,你往哪里飞不好,非得往人家女生胸部飞。” 女生又羞又怒,满面通红,已经处于暴怒的边缘了。 隋戈知道要遭,赶忙抢先说道:“你看,有只苍蝇落在了你胸部——” 话刚说了一半,隋戈便察觉这话说不过去啊,你在人家女生胸前抓苍蝇,这叫什么?肯定不能叫助人为乐吧,这应该叫借机揩油才对。 于是,隋戈治好将话锋一转,说道:“是他们三个让我干的!” 说完之后,隋戈同学极其不仗义地逃之夭夭了。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顿时愣在了那里。 第51章 激斗怪蜂 隋戈刚走,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就被那女生和她的寝室姐妹们堵在食堂中臭骂了一顿。这一顿骂得可是又狠又毒,三个人的光辉影响基本全毁了。 这三人垂头丧气地回到寝室中,打算找隋戈算账,谁知道这家伙竟然不在寝室里面。 原来,隋戈同学离开食堂之后,就一个人去了温室棚。 去的时候,隋戈还抓了十几只苍蝇带过去。 千变捉虫手的套路隋戈早就陈然于胸了,欠缺的只不过是经验火候而已。所以,隋戈将那些苍蝇抓来,放入温室棚当中,就是为了“闭关修炼”,要将这千变捉虫手练得炉火纯青。 毕竟,那只怪蜂的速度和反应,都比这些苍蝇快了许多。隋戈想要将其捉住,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活捉住,那就更加不容易了。 于是,将这些苍蝇放入温室棚当中后,隋戈便开始用千变捉虫手去抓这些苍蝇,抓住之后就放掉,然后再抓、再放,如此循环。 这本来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但是为了不被那只怪蜂再蛰一次,隋戈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演练着这一套神奇的捉虫手法。 到后来,小银虫也加入了“演戏”,它扮演着暗袭者的角色,藏身于土壤之中,趁着隋戈不备的时候对他进行突袭,以次来锻炼隋戈的反应速度。 小银虫可是用于洪荒血脉的灵兽,最近服用了大量了百年老山参,修为进展可比隋戈快了许多,它已经轻松地跨入了二级灵兽的行列,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比以前倍增。要应付小银虫的全力突袭,以隋戈现在的修为,的确感觉有些吃力。不过,这样正好可以淬炼出这套捉虫手法的威力。 嗖!嗖!嗖!嗖!嗖! 小银虫不时地从药田中激射而出。 只要隋戈捕捉苍蝇的时候稍有松懈,小银虫就会对他发起突袭。 一开始的时候,隋戈只有五成几率避开或者拦截住小银虫的偷袭,后来随着隋戈对这套手法的熟练,开始上升到六成、七成…… 等到隋戈十有八九能够避开小银虫攻击的时候,一个下午的时间也过去了。 这时候,隋戈的肚子早已经咕咕直叫。 “嗡……嗡……” 隋戈将夹在指间的苍蝇放掉了,毕竟这些苍蝇也被隋戈“折磨”得够呛了。 只是,这只苍蝇刚振翅飞了一米不到,忽地一个倒栽,落在了地上—— 这只苍蝇,竟然被隋戈给活活累死了! 真是造孽啊。 隋戈叹了一声,走出了温室棚。 ※※※ 第二天早上,东方天际刚露出鱼肚白,隋戈就已经站到了阳台上面。 隋戈同学昂然挺立,山峙渊渟,就像是一位严阵以待的高手,正等待决战对手的到来。 昨天,隋戈同学已经将那套千变捉虫手演练得炉火纯青了,今天就是来雪耻的,扬威的。 自从修炼神农仙草诀之后,隋戈还没吃过什么大亏,谁知道竟然折在了一只蜜蜂手上,想想都觉得有些窝囊。不过,这只蜜蜂可不一般,正如眼镜所说,这只怪蜂的毒性恐怕比杀人蜂还要恐怖,别说能蛰死人,就算是一头牛,被它蛰过,恐怕也是顷刻就死。 不过,有千变捉虫手傍身,隋戈倒是底气十足,有信心跟这只怪蜂放手一搏。 况且,就算是失败,大不了也就是再找个小乳娘挤点人奶出来解毒就是了。 天色渐白。 花盆的这株萝卜,又到了吐纳元气的时辰了。 今天,隋戈同学已经决心不惜一切捍卫这株萝卜的“贞操”,可不能让它再次被怪蜂给采补了。 嗡! 因为凝神以待的缘故,那只怪蜂出现在十米开外的时候,隋戈便已经听到了它翅膀颤震的声音。 怪蜂一出现,立即就向萝卜飞了过去,竟然无视了隋戈同学。 但隋戈同学岂能让它如愿,右手掌闪电般划开空气挥了过去,两根指头好似长了眼睛通了灵一般,一下子就拈住了这只怪蜂的翅膀。 得手了! 隋戈心里一喜,没想到千变捉虫手竟然如此犀利,一下子就得手了。 不过,隋戈同学未免高兴得太早了,那怪蜂翅膀被拈住,屁股却往上一撅,狠毒的螫针直刺隋戈手掌心。隋戈无奈,只得松开这怪蜂的翅膀,然后中指屈指一弹,正中怪蜂的屁股,避免了再次被蛰的悲剧。 第一个回合,竟然是不分胜负,不过隋戈占据了少许上风。 但是,隋戈的突袭却彻底激怒了这只怪蜂,它挣开束缚之后,立即加快了速度,飞速向着隋戈脸庞奔袭而来。隋戈一声冷哼,千变捉虫手再次出手,凌空屈指一弹。 嘣! 正中怪蜂的脑袋,将这怪蜂弹飞了出去。 如果不是因为忌惮这怪蜂的螫针,隋戈早就将它抓入了手掌中。不过,现在却只能一步步削弱这怪蜂的战斗力,然后再找机会收拾它。 怪蜂被隋戈弹出了十几米开外。 这时候,正是花盆中的萝卜,吐出了几缕白色的烟雾。 吐纳元气的时刻,终于来了! 怪蜂一抖身躯,再次向萝卜飞了过去,这一次速度极快,居然在空中产生了虚影! 隋戈没想到这怪蜂竟然“好色”到这种地步,但他自然不会让其得逞,手掌再次飞了过去,千变捉虫手再次展开,准备将其弹飞。 嗖! 隋戈的捉虫手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按道理不会失手。但是,隋戈同学做梦也没想到,他竟然低谷了这只怪蜂的实力,这只怪蜂居然也有杀手锏。眼看它的身形就要被隋戈手指所阻,谁知道它忽地一抖屁股,竟然将屁股上的螫针凌空喷了出来,往隋戈脸上激射而去。 我擦! 隋戈无论如何都没料到,这怪蜂竟然还有这么一招“金针摆尾”,居然能 够将螫针凌空喷出。 喷出螫针,这本来是天方夜谭的事情,谁知道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隋戈眼前。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 这话简直太对了。 蜂子屁股上的螫针,还真是防不胜防啊! 如果被这螫针刺中脸庞,以其强烈的毒性,绝对要死翘翘的。如果将手掌收回来,恐怕也很难用指尖夹住这么细小的螫针,毕竟隋戈的手指可不是真的灵犀一指。那么,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用手掌去挡这只毒针,然后再一次中毒,并且让花盆中的萝卜,再一次贞洁不保! 可恨啊! 隋戈同学大怒,本以为有千变捉虫手傍身,就万无一失了,却没想到这只怪蜂竟然还有这么一手,让他顿时处于劣势当中。 “嗖!” 就在此时,花盆中弹出一点银芒,千钧一发地截住了怪蜂喷出的螫针。 而隋戈同学五指张开,往这怪蜂抓了过去。 这一下,轮到这怪蜂慌乱失措了。 它大概也没有想到,隋戈居然还请了帮手,小银虫藏身在花盆当中,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怪蜂终于放弃了采补,折转身形,准备逃离现场,但是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可不是浪得虚名。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任凭这怪蜂如何变幻飞行轨迹,隋戈的这双手始终如影随形,稳稳地牵制住它,让其无法逃遁,始终处于隋戈双手掌控的范围。 嗡!嗡!嗡! 怪蜂施出浑身解数,左冲右突,奈何始终不能冲破隋戈的五指山。 终于,隋戈窥准了机会,五指一合,将怪蜂关在了手掌中。 因为失去了螫针,这怪蜂自然没办法蛰隋戈的手掌了。 隋戈正要将这怪蜂关入预先准备好铁盒中,却没想到手掌中传来一阵刺疼,但却不像是被蛰,而像是被这怪蜂咬了一口似的。 隋戈终于也怒了,操起“大枪”杀虫剂,指间裂开一道缝隙,然后就是一阵猛喷。 小银虫看到这一幕,不禁颤抖了几下,大概它想起了当初被隋戈用杀虫剂狂喷的情形了吧。 以这怪蜂的速度,原本是不可能被杀虫剂喷上的,但是现在它被隋戈捏在手掌中,自然没办法逃脱,只能眼睁睁地享受杀虫剂带来的痛苦折磨。 好一阵之后,这怪蜂终于不再动弹了。 隋戈摊开手掌,将这不知道死活的怪蜂扔进了铁盒当中。 再看手掌当中,居然多出了一个古怪的伤口,伤口弯弯曲曲,就像是被刻刀画的,依稀有些像是一个蜜蜂的形状。 显然是被这只疯狂的怪蜂给咬的。 不过,幸运的是,却没有中毒的迹象,看来是不用再去挤人奶了。 这一场萝卜贞操保卫战,隋戈同学总算是取得了胜利。 尽管为之付出了少许的代价。 冷静下来之后,隋戈同学又一次施展了乙木针法,刺激这株萝卜的灵性,让它进一步往灵草进行蜕变。 第52章 灵草种子 没有了狂蜂浪蝶的采补,“野草哥”的萝卜长势极好。 几天过后,这株萝卜的根部膨胀了一圈,足足有之前两倍那么大。六片叶子,不仅完全恢复了精神,而其还长了好长一截,叶片厚实挺立,就连叶片上的绒毛,都根根竖立,彰显出一种独特的气势。 这都是隋戈用九叶悬针松配合乙木神针的结果。 有了九叶悬针松之后,隋戈才真是如虎添翼,灵草四诊术的真正作用终于显示出来了。 这株萝卜的灵性,正在一点一点被激发出来。 早上的时候,隋戈照例施展了一遍针刺之术。 按照他的估计,今天这株萝卜就会开花结籽。这些天的辛勤努力,终于要见到成效了。 为此,隋戈今天几乎是寸步不移地守在阳台上,就是担心会错过时机。 正午时刻,晨雾尽散。 隋戈一边啃着一个大面包,一边紧盯着花盆中的萝卜。 一旦这株萝卜蜕变成灵草,结成种子,他就可以尝一尝先天灵草的滋味了。 那时候,也用不着每天吃这么多的普通饭菜来填肚子。 滋滋~! 忽地,花盆当中传来一声异响。 这是泥土开裂的声音,这株萝卜的根部,竟然忽地开始迅速膨胀,竟好似要将花盆撑裂一般。 这是要蜕变成灵草的征兆! 隋戈吐掉口中的面包,拈起几根松针,唰唰地钉在萝卜的根部,随后,又拈起几根,钉在的另外的方位,阻止了萝卜根部的疯狂生长。 嗤! 隋戈又用松针刺破手指,将几滴精血洒在萝卜的叶片上。 灵气形成的云雨再次出现在花盆上方。 由于根部受到松针的压制,无法继续疯狂胀大,于是,这株萝卜吸收的灵力开始向上面汇聚。 六根叶片的中央处,忽地冒出一截绿色的花茎。 只一眨眼,那花茎就长了三寸长。 花盆上方的云雨继续持续,花茎沐浴着云雨,疯狂地向上生长。 一尺,两尺……三尺! 花茎长到三尺的时候,才开始迅速分枝,一共生出了十八根小枝头,每根小枝头的顶端,都挂着一簇青色的花苞,有点类似于油菜的花苞。 隋戈拈起一根松针,刺在了花茎的主干上。 花茎顿时停止了生长、分支,似乎全部的元气都开始被逼着涌入到花苞中。 在强大的元气冲击之下,枝头上的花苞纷纷绽放,每一朵花,竟然有桃花那么大,并且红绿青紫皆有,姹紫嫣红、艳丽无比,同时绽放,给人一种极强的视觉冲击力。 昙花一现的美丽,也不过如此。 但隋戈丝毫不为艳丽的花朵所动,飞速地将五根松针刺入萝卜的根部,然后又将六根松针,分别刺进六片叶子的正中,然后喝道:“神农仙草诀!乙木神针!元气归一!结!” 这株萝卜凝练的所有元气,无论是根部还是叶片,全都集结到花朵上,促使其迅速结籽。 灵气形成的云雨,继续持续着,似乎要耗尽玉石中所有的灵气,才会停歇。 而萝卜的根部,在松针的逼迫下,开始不甘心地收缩,将它攒积了许久的草木元气,全部输入到种子所在之处。这时候,花朵已经凋零,包裹着种子的小豆夹开始出现。 这株萝卜,本来有希望蜕变成真正的灵草。但是,一旦其蜕变成为灵草,便会自行修炼,拥有一定的灵性,纵然会开花,它也不会轻易结出种子的。因为植物的种子,代表着草木的精华所在,结成种子之后,植物就会死亡或者冬眠。 灵草也是如此,一旦结出种子,它就会元气大伤,甚至很可能会因此而凋零、死亡。 只是,这株萝卜虽然想蜕变成灵草,却无法抗拒灵草四诊术中的乙木神针的威力,在松针的逼迫下,乖乖地将根部凝练多日的元气输送到种子当中,一点不剩! 当然,也包括了叶片中的元气,以及灵气云雨中的养分。 一瞬间,枝头上的花朵已经杳无痕迹,而装着种子的豆荚,却开始迅速饱满。 与此同时,原本饱满的根部,却开始迅速萎缩,翠绿的叶片,也开始泛黄,焉了下来。 这是所有的生机和元气都融入到种子当中的缘故。 终于,萝卜的根部完全萎缩,成了一块 布网状的东西,叶片也完全枯黄。 同一时间,花盆上空的灵气云雨也消失了。 枝头上的豆荚,颜色也由翠绿变成了金黄色。里面的种子饱满、浑圆,一眼看去,就知道蕴藏着强大的生机和灵性。 这些种子,可是真正的灵草种子! 三元易经草的种子! “嘣!” 隋戈心头一喜,正要伸手去将这些小豆荚采摘下来,忽地枝头上的豆荚竟然全部崩裂开,里面的种子,同时向着四面八方激射出去。 这株萝卜,虽然在隋戈的逼迫之下结出了种子,但是却将它最后的意志灌注于豆荚当中,想让隋戈鸡飞蛋打,无法得到它的种子。 灵草,因为其灵性远胜普通草木,等于拥有一定的智慧,所以这株萝卜不甘屈服于隋戈的手段,竟然留下这么一着后手。 要知道,这些种子,可说是灵草种子,生命力极强,入土就会生根。所以一旦落在地上,隋戈就等于全功尽去,这些种子固然会发芽,但没有灵田的滋养,很快就会死去,对隋戈全无用处。 这一着,可谓是釜底抽薪,竟要隋戈全功尽去! 千变捉虫手! 隋戈口中一声冷哼,两只手掌忽地幻化出无数的掌影,向着四周铺天盖地卷去,掌影笼罩的范围内,那些迸射出去的灵草种子,都被隋戈揽在了手掌中。 千粒种子,颗粒归仓。 仙院师尊这套千变捉虫手,还真是好使得没话说! 隋戈将这些种子小心地装入一个小塑料中,然后密封起来。 这些可都是三元易经草的种子啊。 灵草的种子,颗颗都是金啊! 有了这些种子,隋戈就可以催生大量的三元易经草出来,也可以配制灵药,治好老地主瘸腿,更能够利用灵药大发其财。 另外,隋戈还能够利用灵草练气,一举踏入练气期! 花盆中的小银虫,此时不住地晃动着它的尖脑袋,显得很是兴奋。 看来,对于真正的灵草,它也已经垂涎三尺了! 隋戈已经猜测到小银虫在想什么,冲着其笑道:“小银虫,想吃灵草的话,得跟我先去一趟云南。” 第53章 采购玉石 东江市机场,安检口。 “先生,对不起,你的宠物不能带上飞机。”安检口,一个穿着制服的女安检员向隋戈说道。 “宠物?你是说这个——它只是一只小蚯蚓而已,不会对飞机和乘客安全造成任何的影响吧。”隋戈说道,露出一个帅气、迷人的笑容,将装在小木盒中的小银虫取了出来。小银虫装得很老实,在盒子中懒洋洋地翻了一个滚,以为可以迷倒女安检员。 “对不起,这是机场的规定,我无权更改。”女安检员不为这一人一虫所动,“要么你扔掉它上飞机,要么,你去办理退票手续吧。” 隋戈无奈,只得怏怏不快地离开了安检口,退掉了几票。 没办法,这一次去云南采购玉石,小银虫才是主力,如果不带上它的话,事情根本办不了。 要种植和催生大量的灵草,就需要足够多的玉石。 为了采购大量的玉石,隋戈只能带着小银虫直奔玉石产地。 既然不能搭飞机,隋戈只好在机场找了一辆出租车,以八千块一趟的价格谈妥了这次行程。 出租车司机有些担心隋戈是去贩毒的毒贩,但后来听隋戈只是去购买玉石,这才完全放下心。 上了高速之后,车子一路狂奔,晚上的时候,隋戈和司机师傅在一个小县城休息了一下。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总算是顺利抵达目的地——云南昆县玉矿厂。 这个玉矿很偏僻,距离县城有五十公里,邻近一片原始森林,因为大量开采玉石,这里已经挖掉了小半边山。泥泞的道路上车来车往,全都是来买玉石的。 空气当中,弥漫着白色的烟尘,那是开矿弄起来的灰尘,还有震耳的机器轰鸣声。 这些年,什么都有人炒。大到炒房,小到炒蒜、炒豆,而炒玉石,也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 如今,这玉石的价格,已经翻了好几倍。 好在,隋戈已经分批出手了好几支百年老山参,差不多有三百万资金在手,也算是埋入了百万富翁的行列。否则,哪敢跑来这种地方,一公斤玉石原石的价格,如今已经飙升到几千元。别以为地摊上还有五块钱一支的玉石手镯,那些都是胡扯的,搞不好连石头都算不上。真正的玉石,价格早就飞上天了。 隋戈给了一个小工头五百块的小费,才在他的带领之下,找到了玉石厂的老板。 玉石厂老板叫魏大发,生得肥头大耳,圆圆的肚皮高挺着,以至于他身上的阿玛尼西装都没办法扣上扣子。因为痛风复发,腿上流脓,魏大发坐在一个轮椅上面,听明隋戈的来意之后,魏大发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对隋戈做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准确的判断——棒槌! 没错。在魏大发的眼中,像隋戈这种不懂行却又花大钱来买玉石原石的,那就是真正的棒槌。 购买玉石原石,也叫赌石。因为买家和卖家,都无法肯定原石当中是否有玉,玉的质量和成色究竟如何,这完全是靠经验和运气。 所以,有句俗话叫做“赌石如赌命”。 赌石这种行当,那就是大赌博,一旦压中,顷刻间可能赚百万甚至千万,但如果运气不好,则可能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这些年来,魏大发见过不少因为赌石而倾家荡产甚至发疯的人。 赌石,虽然也靠运气,但也看中经验。 像隋戈这种人,年纪轻轻,显然不可能有太多经验,那么在魏大发眼中就是来送钱的棒槌。 既然知道隋戈只是一个棒槌,魏大发倒也大方,让隋戈可以到矿山旁边随意挑选。 而隋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虽然对鉴别玉石没有半点经验,但是只要小银虫一瞅一嗅,是石头还是玉石,是好玉还是烂玉,顷刻就知晓了。 所以,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隋戈就挑了两百多公斤玉石原石出来,然后用麻袋塞进了出租车中,打算早点返回东江市。 见隋戈挑选原石如此随意,魏大发更加确信自己几天遇上了一个真正的棒槌。于是,魏大发笑着向隋戈说道:“隋先生果真是年轻有为,做生意真是爽快,魏某人经商多年,还是首次遇上你这样痛快的人!我看时间还早,不如我请隋先生喝几倍红酒?顺便,捡几块原石现场剖一下,就当是为喝酒助兴,也看看小兄弟手气如何。” “呵呵,魏老板有这雅兴自然好。不过,万一我运气好,挑到了真正的好玉,那不是占了魏老板便宜?”隋戈笑着说道。 “赌石,既然为赌,那是愿赌服输。如果隋先生能够挑到好玉,魏某人只会佩服佩服、恭喜恭喜。不过,若是隋先生不走运的话,也不要怨魏某人心黑哦?”魏大发哈哈笑道。 “既然魏老板如此盛情,那就剖三块石头,助助酒兴吧。”隋戈应了此事,心头暗想你魏大发要看老子出丑,老子正好也要让你这奸商出一下丑。妈的,就这些原石,居然也敢卖老子八千块一公斤,顶天了也就五六千而已。不过也好,今天就让你魏大发来个大出血。 小银虫可不完全是个吃货,作为灵兽,小银虫对灵气的感触分外敏感,所以是石头还是玉石,小银虫只要一接触,就能够感知出来,这也是为何隋戈很快就挑选好了石头的原因。 一听有人现场剖石,别的一些赌石的商人,也闻讯赶来凑热闹。 很快,魏大发的下属就将红酒送到了在场诸人的手中。 在切割机的呼啸声中,剖石开始了。 第一块石头,工人刚切第一刀,众人就看见了切口处出现碧绿之色—— 翡翠! 水灵剔透、翠绿无暇,这是上好的翡翠!只这一块,恐怕就价值近数十万! 其余前来赌石的人,无不啧啧称奇、羡慕不已。 “佩服!恭喜,隋先生好眼力、好运气啊。”魏大发笑着说道,但笑容当中分明有些苦涩。 第二块石头,依旧是薄薄的一刀,就又显现出碧绿之色。 “恭喜……啊,隋先生……”魏大发的声音显得极其不自然,因为他的嘴角在抽动,手中的酒杯也在微微发抖了,无论如何也送不到嘴边。此时,魏大发猛然意识到,可能他才是棒槌!三块石头已经剖出两块翡翠,照这么算下去,他魏大发损失大了! 第三块石头,切割机刚放上去,还没有切割,刚刚碰到原石的外表,就听见“嘎嘣”一声,表面的岩石竟然开裂,然后直接露出了一大块翡翠。 “这个……” 一时间,魏大发惊得竟然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而其他赌石的人,也一下子傻眼了。 三块石头,就剖出来三块上好的翡翠,这小子难道是“火眼金睛”不成? “魏老板,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启程了,多谢你的酒。”隋戈笑着说道,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将三块翡翠放入出租车中,发动汽车,离开了玉石厂。 如今灵石、种子都已经俱全,隋戈已经有办法大量催生灵草了,自然不愿意在这里久呆。 直到隋戈的车子去了很远,魏大发才如梦方醒,心头仿佛在淌血一般。随后,他勉强向其余赌石的人笑道:“各位,看来最近我这玉矿,出的原石都是一等一啊,你们也去挑选啊,免得错过了大好机会啊。” “对不起,魏老板,既然今天有高人扫货了,我就改日再来。”其中一个赌石的人摇头说道。他口中的高人,自然是指隋戈了。赌石的人,个个奸猾似鬼,哪会上魏大发的当。像今天这种情况,谁都知道,稍微好点的玉石,都让隋戈给挑走了,其余人还要去赌石,那就是老虎头上拔虱子——找死! “我也改天,告辞了。” “告辞!” “……” 啪! 魏大发狠狠地将酒杯摔在地上,红酒飞溅一地。 他知道,至少在半年以内,不会有人来这里赌石了。 “我他妈才是棒槌!”魏大发咆哮的声音将机器声都给盖了下去。 第54章 灵草出炉 瑞气升腾、霞光万道、云雨蒙蒙。 此时的温室棚当中,居然有了一点点仙气,有那么一点仙家福地的感觉了。 这就是灵草的功劳啊。 先天灵草,本就是先天灵气孕育而生的精灵,既吸收天地灵气生长,也能够滋生天地灵气,增厚四周天地间的灵气浓度。 这也是为何在上古时候,天地间的灵草数之不尽,而天地间的灵气浓度也极其浓厚。 而后来,修真门派林立,大肆采伐灵草炼丹、炼药,以至于灵草险些绝迹,天地灵气也稀薄了。 如今的天地,因为灵气稀薄的缘故,不仅修真练武之人境界难以提升,而且怪病、瘟疫横生,实在已经到了存亡之秋了。若非隋戈得到了神农仙草诀,恐怕这辈子都难见真正的灵草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温室棚的药田当中,泥土的颜色已经变成了黑铁色,而且带着一种奇怪的泥土香味,无论这颜色、这香味,都证明这片药田的土壤已经蜕变成灵壤了。 药田,变成了灵田! 灵田的下方和四周,有隋戈用三天时间才布置好的“八荒云雨大阵”,威力可比之前的“小云雨阵法”提升了十倍不止呢。阵法每隔三个时辰,就会开启一次,那时候整片灵田上空,都被灵气形成的云雨所笼罩,到那时候,千百道阳光从温室棚顶端投射而下,照射在云雨之上,顿时化为七彩霞光,景象极其壮观。 如今的灵田,一半都种上了三元易经草,另外的一半,种的是普通药草和人参。 尽管这些三元易经草刚种下去一周,但因为有灵田的滋养,加上“八荒云雨大阵”的灵气滋润,这些灵草已经长到了近一米高,因为是萝卜培育出来的,这些三元易经草叶片又有点像是萝卜,不过根部却又有三个分叉,彼此交错纠缠在一起,有些像是“放大版”的人参。 不过,人参的根须当然不会是红色的,但就算是百年人参,所蕴藏的草木元气,都远远不如这些已经彻底蜕变成灵草的萝卜,或者说是三元易经草。 看见这片长势良好的灵草,隋戈心头颇有些自豪,也有些期待。灵草一旦成熟,他便可以配制灵药了,老地主的瘸腿,也就有得治了。 另外,只要再等几天,当这些灵草凝练的足够的元气之后,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想到很快就可以修炼武侠小说、电视中神乎其技的“真气”,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挥动手中的“锄头”,用力挖向灵田中的一颗“野草”。 如今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根据震灵锄法专门打造的法器——震灵锄,上面有许多的符箓文字。但凡灵田当中生长出来的野草,因为从灵田和灵气云雨中吸收了大量的灵气,所以都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如果是普通人,想将灵田中的“野草”拔出来,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隋戈淬体大成,当然可以轻易将那些“野草”拔起来。但是,那样做的话,这些野草的根还是留在灵田当中,吸收了灵气,很快又会重新生长出来的。 而被震灵锄挖过的野草,不仅会连根死掉,而且还会将它们从灵田中吸收的灵气吐纳出来,重新归还给灵田。 “震灵”之名,就是要将这些“野草”的元气全部震出来,一滴不剩。 除此之外,震灵锄还有一种功效,可以逐渐改变、提升灵田的品质。只是,这种过程很缓慢罢了。 当隋戈将这一片灵田的野草铲除完毕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打湿了。 但是隋戈的脸上,却洋溢着激动和喜悦。 灵草,他终于养出了真正的灵草! ※※※ 清晨。 黄平县,南屏镇,涌泉村。 村口。 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突突突! 高低不平的机耕道上,驶来一辆无牌照摩托车。 路况虽然不少,摩托车行驶却飞快,片刻之间就驶入村中。 此时,隋戈同学就坐在这辆摩托车上,腾云驾雾一般向家中而去。 腾云驾雾? 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浓浓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在忽地出现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呢?难道是——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道强烈的电光。 “难道这姑娘,是老地主祸害了那个寡妇,然后……天啊!这老地主还真厉害!” ==================== 星期一,又是小米冲榜的时候。各位读者大大,能否把周一的鲜花借给小米? 第55章 老地主 汪!汪!汪!~ 忽地,村子当中狗叫声此起彼伏,好像是全村的狗都叫了起来,看到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 这阵势,都快比得上鬼子进村了。 不过,现在哪有什么鬼子,能够制造出这种声势的整个黄平县也只有一人。 那就是老地主! 没办法,老地主这辈子配制的狗皮膏药太多了,所以他就成了所有土狗的眼中钉。只要他一出现,附近的狗就会发出狂躁不安的吠声。不过,这些狗也仅仅只敢朝着他吠,却不敢冲上去咬,为啥?都怕被制成狗皮膏药啊。 “隋半边,你这个老色鬼!你要喜欢老娘的话,就娶回家去,趴在篱笆上偷看,算什么男人……” 果然,片刻之后,隋戈就听见旁边王寡妇的叫骂声。 随后,就听见老地主漫不经心地回应道:“娶你回去,做梦吧!我的家产,全都要留给衰仔的!” “老不死的东西,走路摔死你……” 知道老地主回来了,隋戈出门迎了上去,那小姑娘也跟了出来。 “衰仔,你怎么回来了?” 老地主今年五十五岁,个头不高,虽然右腿瘸了,精神却很好,眼睛贼亮。他拄着拐杖向隋戈说道,“是不是不想念大学了?不念就对了,我之前就说瞎jb糟蹋钱,不如回来早点成家立业——” “我没有退学,只是回来探望你一下。”隋戈说道。 “探望?”老地主蹬着眼睛说道,“你钱多了燥得慌是不是?回来一趟得花多少路费知道不?我这老骨头屁事都没有,要你回来探望什么?” “那都回来了,路费也花了,你总不能让我回去吧?”隋戈说道,“本来还指望给你老一个惊喜呢,瞧瞧你这什么态度。” “惊喜?哪他妈那么多惊喜。” 老地主骂骂咧咧道,然后语气一转,在隋戈耳边低声道,“不过,爷爷倒是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 “呐,就是旁边这丫头了。”老地主挤眉弄眼道,“衰仔,你爷爷的眼光还不错吧?” “你眼光是不错,但是跟我有毛关系啊?”隋戈低声说道,心想这小姑娘多半是你的私生女吧。 “怎么跟你没关系?”老地主说道,“这是我给你定的媳妇儿!” 老地主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大,站在大门边的小姑娘也听见了,娇羞地低下了头,俏脸更是红扑扑的,美艳不可方物。 惊喜? 这他妈就叫惊喜? 对老地主的做法,隋戈实在是无语了。 尽管这小姑娘的确是长得水灵灵的,但是人家还是未成年啊,隋戈可能昧良心地祸害人家啊。更何况,这还是包办婚姻,搞不好人家小姑娘根本不乐意呢,这不是造孽么。 不过,当真小姑娘的面,隋戈倒是不好说什么。 进屋之后,隋戈将老地主拉到了一边,问道:“老地主,你究竟搞什么啊?我什么时候让你定亲了?” “怎么,你还不满意?”老地主说道,“多好的姑娘啊?我要是年轻几十岁,我都娶了!你还看 不上人家啊,真是的,去上了个大学,怎么眼光就高了?” “不是眼光的问题。”隋戈解释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搞包办婚姻,这不是祸害人么。” “祸害谁了?”老地主说道,“咱们这地方风俗就是这样,谁家不是这样。况且,这姑娘的具体情况,你哪里知道,唉……这丫头,其实挺可怜的。具体的事情,你等会儿自己去问她好了。” “那……她叫啥名字?”隋戈问道。 “没出息的,亏你还大学生呢,这么一阵子居然连人家名字都没问出来!”老地主说道,“这丫头叫牛小花。” “牛小花?哪里听过呢?”隋戈纳闷道,多好的一个姑娘啊,怎么取了这么一个破名字。不过,在这些山沟沟里面,又有几个人的名字能够好听的。 “电话里面听过,我上次给你说了不是。”老地主说道,“一个牛小花,一个马缨花,这两姑娘的家人都把照片送来给我看过。不过,小花这丫头懂事、能干,比那个马缨花好多了。” “甭管什么花了。说正事吧——” 隋戈将话头一转,“我这一次回来,是给你治瘸腿的。” “你——找到了仙方的秘密?”老地主压低声音说道,难道是却难掩心头的激动。 “嗯。”隋戈说道,“一言难尽。不过,我的确是找到了仙方的秘密。你说得对啊,‘药’字草当头,要配制仙药,就得有仙草。” “这么说,你连仙草也有了?”老地主一脸骇然。 “有了,我自己种的。”隋戈将背包拿过来,然后从里面取出一个一尺多长的木匣子,缓缓地抽开木匣子的盖板,将里面的三元易经草露了出来。 “这是血参?不对,这东西的药香好厉害,是千年人参么?”老地主惊骇道,虽然老地主不是正宗的中医,但是这些年没少跟药草打交道,药草是好是坏他还是清楚地。 “这是三元易经草,灵草!”隋戈说道,“治好你这双瘸腿,可就靠这东西了。” 三元易经草,所谓三元,便是:培元、固元、精元。 要治好老地主的瘸腿,只需要一剂培元膏就足够了。 “收起来,快收起来!” 老地主瞅了瞅之后,有些紧张地让隋戈将这三元易经草收了起来。 财不露白。 尤其是宝贝,更不可轻易示人。 老地主虽然不知道这三元易经草是什么来头,但是在他看来,既然是“仙草”,那肯定是非同凡响,一定不能轻易示人。老地主没读过多少书,所以算是一个比较迷信的人,在他看来,“仙草”、“仙药”都是神仙掌管的东西,凡人基本无福消受,就算是凡人得到,那也是福祸相依,一旦被上界仙人知道,搞不好还会降下劫难的。 隋戈虽然没这么迷信,不过见老地主神情这么凝重,也只好将这三元易经草暂时收了起来。 不过,灵草都弄回来了,这灵药自然也要配出来才行。 老地主沉吟了片刻,然后说道:“那就等深夜的时候再配灵药吧。这东西,毕竟是仙家之物,总感觉心里不踏实,还是稳妥一点好。” “你真是太迷信了!”隋戈有些无语,然后又道,“不过,晚上配制灵药也挺好,这三元易经草的药性,在夜间子时是最盛的时候。” “嗯,那就子时吧。”老地主说道,“不说了,你去跟小花聊聊吧,先熟悉熟悉。” “我熟悉个什么啊,你还真指望我现在就跟人结婚啊。”隋戈说道。 “说实话,本来我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你既然得到了仙方的秘密,我看这小地方也困不住你了。”老地主叹道,“不过小花她——是个好孩子,就算你不想娶她,也不要欺负她。” “我把她当妹妹看,行吧?”隋戈说道。 “这样也好。”老地主说道,“以后你的婚事上,我就不操这个心了。” “您千万别操心。”隋戈说道,还真担心老地主再去弄个什么马缨花、张春花什么的过来。 在涌泉村这样的地方,还真是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牛小花这时候正坐在沙发上做针线,看见隋戈走过来,她还以为老地主已经跟隋戈“讲明情况”,所以脸上又露出了娇羞之色,不敢正眼去看隋戈。 面对这样羞涩的小姑娘,隋戈同学倒也不好意思使用他的“色狼之眼”,装出一副纯洁大学生的模样,向牛小花说道:“牛……小花姑娘,你在做什么呢?” 隋戈本想称呼牛小花为“牛姑娘”,但是一想到人家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姑娘叫“牛姑娘”,未免也太煞风景了,于是改口为“小花姑娘”。虽然“小花姑娘”也忒普通了一点,但是可比牛姑娘好多了。 “做鞋垫。”牛小花声音细如蚊子。 “鞋垫?”隋戈莫头莫脑地问了一句,“你的脚没这么长吧?” “给你……做的。”牛小花声音更低了。 给我做的? 隋戈同学顿时就有些感动了。 不感动不行啊。隋戈同学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唯一的亲人就是老地主,家里一个女人都没有,虽然不缺吃、不缺穿,惟独是缺爱。隋戈小时候看到别人家孩子母亲亲手缝制的鞋子、毛衣什么的,心里面就羡慕、嫉妒得不行。不过他哪里知道,别的孩子也羡慕他的生活呢。 但是,隋戈同学做梦也没想到,现在居然会有一个女人在面前给自己做鞋垫。 就像是歌里面所唱的,“刺绣每一针,有人为你疼”。 能够有一个女人为你一针一线地织毛衣、做针线,那就是一种幸福。只不过,隋戈同学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所以感触特别深。 片刻之后,隋戈心情才平复下来,向牛小花说道:“挺好看的呢,上面还有一对鸭子。” “是鸳鸯。” “……” “把鸳鸯拿去垫鞋,这怎么好呢?”隋戈纳闷道。 “没关系的,我已经给你做了好几双。” “……” ================ 周一了,散花给小米的读者大大们,必然一周都交好运。。。 第56章 配制灵药 今日第二更,狂求鲜花!!!! ======================= 正如老地主所说,牛小花是一个懂事、能干的好姑娘,人见人怜,更不忍心伤害她。 通过交谈,隋戈对牛小花的生世、家境也了解得差不多了。 牛小花所在的地方,叫做白流沟,距离涌泉村差不多有百十里路,但是这个地方,却是比涌泉村还要偏僻落后、封建思想残余很严重。所谓山高皇帝远,在白流沟里面,一切秩序,都还建立在家族规矩的上面的。 白流沟中,宗祠,就是法庭。 外界的法理,在白流沟的影响力几乎是微不足道。 正因为如此,如今的白流沟还是讲究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宗族规矩。 牛小花虽然今年刚十六岁,但是按照白流沟的传统,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所以家里面便张罗着将她嫁出去。另外,牛小花还有一位大哥,至今没有成亲,主要家里缺钱,于是牛小花的父母和哥哥就盘算着将她“高价”嫁出去,然后再用这钱为她大哥修房、娶媳妇儿。 嫁女,差不多成了卖女。 在许多人眼中,这简直就是禽兽不如的事情,但是在白流沟等地方,这种事情却很稀松平常。 作为涌泉村的“首富”,方圆百里的“名医”,老地主家的隋戈,简直就是许多中年妇女眼中的香饽饽,所以牛家自然也托人将牛小花的照片送到了老地主面前。 不过,因为隋戈在电话中说没兴趣,所以老地主也就准备拒绝这事。恰好前端时间老地主路过了白流沟,于是就准备去一趟牛家,把这事给推掉。 谁知道还没有到牛家,老地主就被牛小花给截住了。牛小花告诉老地主,请他无论如何答应这事,不然的话,她父母和哥哥就要将他许给外地的一个傻子做媳妇儿。牛小花担心老地主不答应,又说她到了隋家之后,就是做丫鬟、做牛做马都行,只是不要嫁给外地的那个傻子。 老地主虽然是一个吝啬之人,但是心肠倒好,不忍心看到牛小花这样的好姑娘掉入火坑,于是答应了牛小花,到了牛家之后,老地主当即提出定亲的事,并且许诺给十六万的彩礼。 在老地主看来,十六万,权当是给牛小花父母和哥哥的抚养费,刚好一年一万。 第二天,收到老地主送过去的彩礼,牛家的人高兴得合不拢嘴,这时候他们又恨不得多养牛小花两年,这样的话,还能多“卖”两万呢。 依照白流沟的风俗,双方家长点头,彩礼一过,那婚事就定了。 嫁出去的姑娘,就成了泼出去的水,跟娘家关系就不大了。 不过为了防止牛小花父母、哥哥反悔,老地主还特意拧了两瓶好酒,拜访了一下白流沟的资格最老的牛三爷,让白流沟的乡亲都知道了这事。 随后,老地主就将牛小花带回了涌泉村。 事情就是这样,尽管隋戈同学什么都没有答应,但是在涌泉村的村民看来,牛小花就是老地主给隋戈“买来”的未婚妻。 所以,尚大学才吆喝要让隋戈请喝喜酒呢。 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 在隋戈同学看来,老地主可真是给他出了一道大难题。 退婚吧? 这种事情想都不能想。一旦退婚,那就是将牛小花逼入绝路,回去之后,人家根本不可能再嫁他人,而且还有忍受外人的横眉冷眼。 拖着吧? 好像也不妥。耽误了人家姑娘家的青春,这不是跟禽兽没什么区别吗。 结婚? 也不行啊。感情没有到位,况且隋戈同学也不想这么早吊死在一棵树上。 想想唐雨溪,蓝兰,沈君菱这些美人儿,隋戈就觉得结婚是一个很馊的主意。 “小花,你当初也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怎么就答应到我们家呢?”隋戈忽地说道,“难道你不怕我也是个傻子?” “呵~傻子能上大学?”小花嫣然一笑,宛若正在绽放的玉兰花。 “小花,你想上大学吗?”隋戈心念一动,忽地问道。 牛小花忽地有些慌乱,手指都被针给刺破了,说道:“隋大哥,你……是不是嫌弃我文化低啊?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的,我知道配不上你。你就当我是一个……丫鬟好了,我只要有个落脚安身的地方,就行了,其它的,我没敢想的。” 丫鬟? 隋戈没想到牛小花给自己的定位这么低,真不知道白流沟那地方究竟是什么森罗地府,看来以后有机会,倒是要去见识见识了。 “小花,你想多了。”隋戈平静地说道,“你是一个好姑娘,我哪有嫌弃你的意思。另外,你也不用妄自菲薄,将自己看得太低了。我们只是刚认识,人生还很长,将来会发展成怎样,谁都无法预料。不过,既然你来到了我们家,那就不是丫鬟,更不是佣人。至少,现在你可以做我的妹妹。” 小花愣愣地看着隋戈,眼睛当中充满了感激和喜悦,她怎么都没想到,在自己出生的家庭中,没有感受到的亲情和温暖,却在一个陌生的家庭中感受到了。 几滴晶莹的水珠从牛小花的脸庞滚落,她连被针刺破的手指都好像忘记了。 这时候,牛小花忽地想起已经过世的阿婆,她曾经对小花说:“小花,我们女人家的地位虽然轻贱,但是比起男人,却多了一次该换命运的机会。这男人呐,一出生差不多就定命了;我们女人,除了出生,还有一个嫁人的机会,要是挑了个好婆家、好男人,那也算改了命运。你啊,要是有机会了,可得把眼睛放亮堂呢。” 所幸的是,牛小花觉得自己挑对了人家。 这个“隋大哥”,还真是一个好人呢。 隋戈没想到自己几句话竟然将小姑娘感动得稀里哗啦,赶忙劝慰道:“别多想了,你这手指都扎破了,我去拿点酒给你消消毒。” “没事,我吸一下就好了。”牛小花说道,将手指放入口中吸吮着。 隋戈赶忙转移视线,牛小花的这个动作,实在太诱人了。 “其实,我是想多读书的。”过了一阵,牛小花说道,“但是我哥说,女娃娃读再多书也没用,只要认识字、认识钱就行了——” “他懂个屁!”隋戈冷哼道,对牛小花的家人完全没什么好感。 “你想读书,那就读呗。”隋戈又道,“我房间里面,初中、高中的课本都还在,你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就多读读书。如果你真有兴趣,以后咱家还能送你念大学呢。” “咱家”这个词语,让牛小花心头又是一阵温暖,对于念大学,她的眼中流露出了憧憬之色。 于是,隋戈顿时知道了这丫头的想法,笑道:“既然你想读书,那也好办。这样吧,你平时在家先看看书,然后我让爷爷去联系一下镇上的高中,给点钱,制定就能去读。” “这……不是太破费了吗?”牛小花说道,语气当中却有些期待。 “一家人,破费什么。”隋戈笑了笑。 牛小花就笑了,笑得泪流满脸。 ※※※ 晚上,隋家后院,明月高悬。 老地主和隋戈围坐在石桌旁边。 “你鼓动小花去念书了?”老地主问道。 “不是鼓动,而是她希望多读书。”隋戈说道。 “唉,你不懂啊,女人无才便是德呢。”老地主说道,“女人太聪明了,就不好。” “你经验很丰富吗?”隋戈说道,“还不是光棍一个。” “你小子敢跟我顶嘴!”老地主怒道,“要不是为了你小子,指不定我现在都妻妾成群了。” “你还真以为自己是老地主啊。”隋戈说道,“不过,你是一个好爷爷。” “马屁就少拍了。”老地主说道,“我这腿真能治?” “不能治的话,就不叫灵药了。”隋戈说道。 “那倒是。药材准备齐全了?” “齐了。” “子时快到了,动手吧。”老地主说道,“让我亲眼瞧瞧,什么是真正的灵药!” “好。” 隋戈将其它辅助的药材取了出来,然后放入捣药罐里面使劲捣了几下,轻而易举就将里面的药材捣成了粉末。随后,他将捣好的药粉倒入一个药罐当中,再一次取出了木匣子,将那一支三元易经草取了出来,拿在了手中,取出一根松针,“嗤”地钉在了三元易经草三条根部分叉的地方。 三根交叉、纠缠在一起的根茎,忽然间打开,随后,三条根茎的底端,渗透出一种晶莹剔透好似琼浆一样的液体——这便是三元易经草药力和灵性凝聚而成的浆液,被隋戈用乙木神针给逼了出来。 一滴一滴,缓缓地落入药罐当中,跟其它的药粉混合在一起。 无须丹火,也无须水煎,一根松针,便将灵草的药力和灵性全部逼了出来。 待这三元易经草吐出了足够多的浆液之后,隋戈拔掉了松针,将其放回了木匣当中。 这三元易经草的三条根茎,再次交叉、纠缠在一起,只是个头却比之前小了一圈,而且也没有之前那样有光泽,有灵性。 隋戈没有理会这支三元易经草的变化,将注意力全都放在药罐里面,他将药罐放入掌中,轻轻地旋转、晃动着,等到三元易经草的浆液和其它药粉完全融为一体。 大约过了一刻钟,隋戈停止了旋转药罐,略带紧张和激动地揭开了药罐盖子。 药罐当中的灵草浆液已经凝固,罐子底部,出现一团黑乎乎的药膏。 虽然颜色很丑,但是开罐的时候,却是异香扑鼻,当真有种神仙灵药的感觉。 隋戈可不想等着药力消散,从药罐里面扣出药膏,“啪~”地一声抹在了老地主的瘸腿上面。 “格格~” 片刻之后,老地主的右腿里面传来一阵奇怪的声响,好似骨头生长的声音。 随之而来的,还有钻心的疼痛。 老地主疼得一声惨叫,当场昏了过去! 第57章 福祸所依 再发一章,今天更新的字数已经到了9000+了,吼一声,鲜花有木有?票票,有木有? =================== 小山村的清晨,空气格外清新。 山山水水,一景一物,都显得宁静而祥和。 隋家宅院中,隋戈一夜未眠,守在老地主床前。 昨晚给老地主瘸腿抹上灵药之后,老地主就被直接痛昏了过去,当时着实将隋戈吓了一跳,还以为这灵药出了问题,害死了老地主。 幸好,很快隋戈就探明了原因:老地主只是被痛昏了过去,却并无大碍。灵药的药效也是完全没有问题,只是因为涂抹的剂量有点大,灵药药性过猛,造成老地主瘸腿里面的腿骨生长太迅猛,因而产生了巨大的痛楚,才直接将老地主给痛昏了过去。 归根结底,灵药绝对没有问题,而是隋戈低估了灵药的威力,加大了剂量,这才造成了老地主的悲剧。 可怜的老地主,居然成了孙子试验灵药的小白鼠。 培元膏虽然有生残补缺的灵效,但是隋戈却忘记了为老地主镇痛,的确是失策。毕竟,要让老地主先天柔软的腿骨长结实,这个过程肯定会带来巨大的、让人无法忍受的痛楚。 弄清楚原因之后,隋戈赶紧用乙木神针的针法为老地主止疼,然后让他昏睡了过去。 随后,隋戈一夜没合眼地守在老地主床前,以防不测。灵药虽然是完全按照神农仙草诀上的灵药方配制出来的,但是毕竟还没有测试过药效。本来隋戈以为万无一失,谁知道居然直接就把老地主给痛昏迷过去,这让隋戈不禁担心起来。 隋戈虽然很想治愈老地主的瘸腿,但是他也害怕因此而害了老地主。 老地主虽然不是隋戈的亲爷爷,但是在隋戈的心里,老地主比亲爷爷还亲,也是隋戈在世上唯一的亲人。若是老地主因此而遭遇不测,隋戈心里面恐怕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 隋戈一夜没合眼,牛小花也是一夜未睡。 牛小花是被老地主的那一声惨叫给惊扰的,随后她就陪着隋戈在这里守了一夜,时而给隋戈送点水,时而陪他说几句话,宽慰隋戈几句,俨然像是一个温顺的小妻子。 “痛!真他妈……痛!” 这时候,躺在床上的老地主终于醒了过来。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叫痛。 随后,老地主看了看隋戈和牛小花,说道:“着急什么,这把老骨头还硬朗着呢,没那么容易归西。” “现在不痛了?”隋戈向老地主问道。 “不痛了。”老地主点了点头。 隋戈松了一口气,上前拔掉了老地主腿上的松针。 “试试。”隋戈向老地主说道。 “好。”老地主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满怀激动地将双腿放在了地上。 老地主试着用右腿点了点地面,然后将脚掌全部踏在了地上,将整个身体的重量都移往腿上。 如果在以前,老地主的右腿,根本就无法承重,但是今天,他居然站了起来! 第一次没有用拐杖,就凭自己的一双腿站了起来! “我的腿……” “我的腿——好了?” 老地主老泪纵横,神情激动不已。 从出生就一直困扰着老地主的先天恶疾,曾经因此而被家人遗弃,沦为乞丐,如今,居然被治好了。 更重要的是,是被他的孙子治好的。 老地主很清楚地知道,隋戈一直都在想办法治愈他的恶疾,如今终于得偿所愿,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病,让隋戈以这样的方式尽了孝心。 “试着走动一下。”隋戈微笑着说道,眼眶却已经湿润。 十几年养育之恩,他终于能够回报一点给爷爷了。 老地主伸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哈哈一笑,抬起右腿迈了出去。 一步!两步!……十步……五十步…… 老地主从床头走到了房间门前,然后又从房门走到了院子里。 尽管他的步履很生硬,但是却走得很稳、很开心。 院子里面,不时传来老地主爽朗的笑声。 “你怎么哭了?”隋戈看见旁边的牛小花不停地拭泪。 “就是想哭。”牛小花说道,梨花带雨的模样,越发惹人怜惜。 老地主在院子当中整整走了一个小时,直到全身都被汗水打湿,他才停了下来,然后一屁股坐在院子当中的石凳上,说道:“痛快!我隋半边走了大半辈子的路,从来没有今天走得这么痛快!衰仔,你真是了不起!你比爷爷强多了!” “没有爷爷,就没有我。”隋戈答道,这是他的心声。 “别说这些了。”老地主豪气地说道,“今天要好好庆祝一下。小花,中午你多弄几个菜,我们一家人好好庆祝一下!老天爷总算待我不薄,入土之前,还能给我一双好腿。就算下辈子转世,看来都不会做瘸子了,哈哈!” 隋戈知道,老地主是在用这种方式发泄心头的郁闷和不满。毕竟,老地主是因为腿瘸才被家人遗弃的,这些年来,尽管他没有怨天尤人,但心里面却是憋了一口气。他恨家人的凉薄,也恨老天的不公。 午饭的时候,老地主醉得一塌糊涂,他说了很多话,骂了很多人。 这一辈子的憋屈,似乎都被他给发泄出来了。 饭后,隋戈给老地主熬了一碗醒酒汤,没过多久,老地主便清醒了过来。 发泄了一通之后,老地主恢复了平常逍遥自在的老光棍风采,向隋戈说道:“衰仔。你说得对,以后我再去祸害哪里的寡妇,都不用怕被人家放狗咬了,嘿~” “那好啊,我还等着你给我领个年轻婆婆回来呢。”隋戈笑道。 “那可不行。我隋半边的家产,可只留给我孙子!”老地主吝啬地说道。 “没关系。爷爷你已经把最重要的资产留给了我。你想想看,我连你的瘸腿都能够治好,日后想要赚多少钱,都是没有问题的。”隋戈笑道,他有灵草、灵药在手,何愁赚钱。 “没错,你能配出这样的仙药,多少钱都能赚——不对!”老地主话刚说了一半,忽地摇头。 “怎么不对?”隋戈疑惑道。 “仙药,可是上界神仙掌管着,我们偶然得点好处,已经是莫大的机缘了。如果想要用仙药来赚钱的话,这恐怕就是泄露天机啊。”老地主的迷信思想又开始作祟,“天机不可泄露,灵药更不可轻易示人啊。我总感觉,这灵药问世,那就是福祸相依,你以后使用,一定要慎之又慎!” 隋戈虽然不赞同老地主的迷信思想,但是“灵药不可轻易示人”这话,倒是让隋戈心生警惕。老地主说得没错,小心使得万年船,一旦让人知道他隋戈身怀灵药,恐怕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除非,他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灵药和自己的安全。 “看来,回去之后,就得抓紧时间提升修为了。”隋戈在心头暗想道。如今灵草已经种植出来,要踏入练气期,也就容易多了。 “你什么时候回学校去?”老地主问道。 “晚上乘火车回去。”隋戈说道。 “嗯,那把小花叫来。”老地主说道。 隋戈不知道老地主要干嘛,只得将牛小花叫了过来。 老地主看着两人,神情之中满是感慨,“衰仔,小花,你们两人的事情,是爷爷应承下来的。这事儿我没有征求衰仔的同意,而且小花年纪也还小,所以你们的事情,爷爷也不勉强,就顺其自然吧。” 隋戈和牛小花点了点头。 “小花要上学,爷爷过一阵就跟你去联系,一定能让你进学校念书的。” “另外,衰仔。我丑话先说在前面,就算我哪天走了,你也不能欺负小花,她是一个好姑娘,你如果不能娶她,也要把她当亲妹妹看待!更不许别人欺负她!” “爷爷,你放心,小花入了我们隋家的门,那就是我的家人!”隋戈应承道。 “嗯,这样我就放心了。”老地主说道,“另外,我腿好了的事情,你们两人暂时不要宣扬出去。” “为什么?”隋戈和牛小花都不解地看着老地主。 “一夜之间,我瘸了几十年的腿忽然好了。你说,别人会怎么想?”老地主提醒隋戈道,“别的不说,就我这秘制的狗皮膏药,惦记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呢。每一次我去赶集,求着跪着要拜我为师的人,都能从排成长队。这些人,你以为他们是冲着什么来的。” 隋戈明白了老地主的想法,又道:“但你打算怎么办?总不能腿好了还要装瘸吧?” “所以,我到时候打算做一场戏。”老地主说道,“等哪天下雨,我就出去溜达一圈,然后装着从山上摔了下来,在床上躺几天,然后我急病乱投医,随便找几个医生一阵乱治,当然我不吃他们的药。然后,慢慢地,我因祸得福,腿也就渐渐好了。” “嗯。这个主意挺好,不过可以稍加改动。”隋戈说道,“应该这样,等哪天下雨,你出去溜达,然后碰巧看到王寡妇在家洗澡,你去爬墙,结果失手摔了下来,又被狗追咬……” “你这个不孝子孙,敢取笑你爷爷,我打死你——” “小花,你照顾好爷爷,我先走了,还得去赶火车呢!” 第58章 膏药,不姓隋了 花!花!各位,别再做“惜花公子”,行么? =================== 隋戈连夜赶回了东江市。 尽管来到东江市不久,但是这个城市却让隋戈有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回到寝室的时候,不过七点二十左右,寝室里面的三个家伙,正在蒙头大睡。 时间,果然是改变一切的良药。 刚入校的那会儿,江涛、柳小童因为专业太差的原因,险些就寻死觅活了。随后又赌咒发誓地要搞什么双学位、考研究生,谁知道入学才多久,玩游戏、泡妞、睡懒觉就成了校园生活的主题,刚入学时的那份雄心壮志早已经被腐蚀一空了。 不过,这就是大学最真实的一面。 江涛、柳小童和高峰,也只是随波逐流而已。 “柳小童,你不背英语单词了?”隋戈冲着柳小童说道。 “英语,都他妈的扯蛋!”柳小童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 “江涛,你不是要修双学位吗?”隋戈又骚扰江涛道。 “双什么学位……我现在就想双飞。”江涛的回答更绝,看来这小子是彻底堕落了。 至于高峰,隋戈就不用去骚扰了,反正这小子的生活就是泡妞加打魔兽。 不过,高峰却主动骚扰了隋戈,他伸出头向隋戈说道:“对了隋戈,昨天下午的时候,有个叫李鸣意的医生来找过你,因为你不在,他就留了一个电话给你。嗯,他还说,有惊喜等着你呢。你说,一个男人,能给你什么惊喜,他不会是喜欢你了吧……哈~” “惊喜?” 隋戈不禁诧异,片刻之后,他才想起李鸣意这个人。至于惊喜,隋戈实在不认为,李鸣意这种小角色能够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如果不是高峰这会儿提起,他几乎都忘记了这么个人。 反而,隋戈有些好奇,高峰这家伙怎么会醒得这么早。 “因为我刚睡。”高峰打了一个呵欠,他昨晚居然玩了打了一个通宵的魔兽。 “这三个家伙,看来是废掉了。”隋戈在心头暗叹一声。 都说大学是知识的摇篮,是通向理想的阶梯,是塑造灵魂的殿堂。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神州的大学,一潭死水,墨守陈规,毫无生机,不知不觉当中,大学就成了埋葬青春的坟墓。 隋戈在火车上虽然没有睡好,但是因为本身修为的缘故,倒是不觉得困倦。 这时候横竖没什么事,于是隋戈拨通了李鸣意的电话。 李鸣意这会儿正躺在女友的被窝里面,昨夜梅开二度,累得他腰酸背痛,要不是提前含了一粒蓝色小药丸在口中,只怕早就摊在床上了。 听家手机铃声响起,李鸣意赶紧按下了接听键。 “你是谁?”李鸣意有些不爽被人打扰了清梦。 “我是隋戈,听说你昨天来找过我——要给我惊喜?” 李鸣意听见是隋戈给他打的电话,脸上顿时浮现出得意的阴笑,起身爬下床,走到了窗户边上,说道:“没错,隋戈同学,我有大大的惊喜给你呢。” “请说。” “你家秘制的狗皮膏药,还没有申请过专利吧?”李鸣意得意洋洋地问道。 “嗯。” “所以,我做了一件善事,替你们申请了专利权。”李鸣意越发得意,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申请专利之后的狗皮膏药,它可不姓隋了。这就是我给你的惊喜,懂了吗?” “嗯,明白一点。” “你现在是不是很恼火,是不是很懊恼?是不是很恨我?”李鸣意笑道,“隋戈,你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而已,不入流的江湖郎中,跟我斗,你差太远了!” “这么说,你已经配制出了同样的狗皮膏药?” “当然。别忘了,我花了一千块从你手中购买了两张狗皮膏药呢。”李鸣意说道,“你一定以为卖我高价很开心吧?可惜你绝对想不到,我将你的狗皮膏药送给了制药厂的一个朋友,他已经成功地破解了你的膏药药方,而且制成了同样的膏药出来。不仅如此,我们的专利权很快就会批下来。到那时候,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我脑子笨,麻烦你说清楚一点。” “等到专利权批下来,狗皮膏药就不姓隋了,我们叫它‘帝玉膏’。以后,你们家如果再卖同样的狗皮膏药,你就是侵权,我们有权利起诉追究你们的责任。”李鸣意狞笑道,“如果你们想继续卖狗皮膏药也行,但是必须付给我们专利费。” “嗯。我清楚了。” “你是不是觉得胸口很痛?是不是觉得怒火攻心?是不是……一切都晚了,自从你试着挑衅我的尊严的时候,你就注定了今天的悲剧!没用了,你就是跪在我面前给我舔鞋都没用,我就是要踩得你永世不得翻身!说起来我还应该感谢你,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哪有这么好的发财机会……我日!这个小王八蛋,什么时候挂了我的电话!操!” 李鸣意将电话摔到了床上。 “不争气的东西!”李鸣意在心头暗骂一声,然后冲着床上的女人说道,“亲爱的莉,我们很快就会发财了,而且是发大财!” 对于女人,如果不能填补她们的身体的欲望,就只能填补她们对金钱的欲望。 果然,床上的女人向李鸣意说道:“亲爱的,说的都是真的?” “放心吧,错不了。”李鸣意得意地说道,“我跟一个朋友合作研发了一种新药,已经处于试用阶段了,而且专利权很快就会批下来了。到时候,那就是财源滚滚来啊!” “新药……真的?”女人惊喜道,她很清楚当今医药行业的暴利,“那以后的话,我就不用去医院做护士了?你也知道,住院病房那些病人,又脏又臭,我可不想再伺候他们了……” “那以后,你就做我的专用护士,天天在床上给我听诊、打针,行不行啊?”李鸣意淫笑道。 “我们的新房装好没,我想跟你结婚了。”女人又道。 “快装好了。”李鸣意说道,“别担心房子了,用不了多久,我让你住别墅,海景的。” “海景别墅?” 李鸣意赶紧起身说道,“我马上要出去一趟,药厂老板还要跟我谈生意呢。” “讨厌,以后你就陪他睡去吧!”女人欲求不满,忍不住埋怨道。 正巧,这时候李鸣意的手机又响了。 “瞧瞧,人家都在催了。”李鸣意借机开溜,一边穿衣服,一边往房间外面走去。要是再被这女人给缠上的话,他恐怕会被榨得精尽人亡的。 “喂……什么!” 本来李鸣意想借电话开溜,但是接了电话之后,他却脸色大变,火速拉门而出。 第59章 练气 道不可轻传,灵药不能轻易示人。 隋戈没想到刚回东江市,就遭遇了一个小小的“教训”。 人常说“不怕被贼偷,就怕贼惦记”。 别说灵药,就是一剂狗皮膏药,居然都有不少的人惦记着呢。 不同的是,乡下的那些人,总想着拜老地主为师来取得膏药的配方,而城里面的人,更加直接一点,直接对膏药上的药物成分进行分析,直接“破译”膏药的配方。 李鸣意医生,大概还以为他很“生动”地给隋戈同学上了一课呢。 但是,隋戈同学的“课”,可不是那么好上。 狗皮膏药的方子,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破解的。 要真的那么容易被破解,老地主的膏药,还能够名满全县,纵横数十年? 要知道,民间医生当中,也有卧虎藏龙之辈。 有的老中医,一辈子都跟药材打交道,但凡是中药制品,放在鼻尖一闻,对其中的药物成分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如果再试一试,尝一尝的话,那基本上也对药物的配方也就了然于胸了。 但是,到目前为止,整个黄平县,却没有人制出能够跟隋家狗皮膏药媲美的膏药出来。 所以,隋戈没听完李鸣意讲什么就挂掉了电话。 隋戈知道李鸣意有先进的仪器、经验丰富的药剂师配合,但这些都没用。李鸣意的确能够得到狗皮膏药的“药方”,但是,无论多么先进的仪器,也分析不出辰时和戊时从同一口井中取出的水有什么差别,再经验丰富的药剂师,恐怕也分辨不出黑狗皮和花狗皮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 李鸣意以为破解了一个“药方”,就能够复制隋家的狗皮膏药,那实在太自以为是了。 不过,这件事情倒是给隋戈提了一个醒,以后在使用灵药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恐怕会引起无穷祸患。 幸好,区区一个李鸣意,隋戈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抛开这事不理之后,隋戈去了温室棚。 自从在许衡山的帮助之下弄到这个温室棚之后,这里就俨然成了隋戈的私人领地,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个温室棚里面究竟种植了什么东西,也没有别的人进入过这里。 只怕谁也不会想到,在破旧的农学院植物培育基地的一个温室棚中,竟然种植着价值数千万的老山参,更有一批价值无法估量的三元易经草。 打开温室棚的锁之后,小银虫听见动静,嗖地从灵田当中弹射而出,落在了隋戈的手背上。 灵兽,尤其是拥有洪荒血脉的灵兽,寿命都是极其悠长的,比如小银虫,其寿命至少有几万年。但是,灵兽要提升修为等级,却比人类困难了许多。只是,小银虫因为有享用不尽的老山参和三元易经草,因此修为突飞猛进,早已经突破了二级灵兽,就算是练气期的修行者,也休想能够收服它。 不过,小银虫这个吃货,显然很清楚一个道理:它只有跟着隋戈,才能有享用不尽的灵草。 正因为如此,小银虫现在可是死心塌地跟着隋戈同学混了。 就算是隋戈拿扫帚撵它,恐怕都是撵不走的。 隋戈用指头拨了拨手背上的小银虫,然后在灵田四周巡视了一圈,因为有灵雨、灵田的滋养,里面的老山参药力和灵性进一步提升着,如今差不多能够比得上两三百年气候的老山参了。至于那些有些像萝卜,又像是大号红色人参的三元易经草,它们的中心处都长出了一根花茎,上面开出一串串的小花朵,五颜六色,触目所见,一片姹紫嫣红。 不过,隋戈知道,这些花朵永远都不会结出种子的,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吸纳更多的灵气,有利于它们修行,对于结成种子这种耗费元气的事情,它们是不会干的。所以,灵草的种子,可是很难寻获的。 另外,这些萝卜的花朵和根部,都释放出一种奇特的香味。 一闻之下,只觉得全身飘飘然,漫步于云端之中,精神异常地放松,然后有些倦怠,想要昏睡过去。 这些香味,闻了之后却没什么好处,只不过是这些灵草用来迷惑人类,避免受到伤害的手段罢了。若是心志不坚的人,闻了这香味,很容易幻觉丛生,然后昏昏沉沉,如同死人一般。 所以说,但凡灵草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吃上的。 灵田目下的状况,隋戈还是比较满意,向小银虫说道:“唔,还算不错。给我继续看守灵田,改善灵壤,以后好处更多。” 小银虫听懂了隋戈的话,连连点头。 隋戈屈指一弹,将小银虫弹落在灵田当中,这家伙立即钻入了灵田里面,快速穿梭起来,发出一阵阵银质风铃的悦耳声响。 “好了,是时候开始练气了。” 隋戈走到灵田当中,精心挑选了一株蕴含草木元气最多的萝卜,完全不为这些萝卜释放出来的香味所惑,一运劲,将那株萝卜从灵田中拔了出来。 随后,隋戈提着萝卜坐到了一块大的玉石原石上面,将那萝卜横放在面前。 这株萝卜蕴藏的元气,远远超越了当初那株狗尾草,算是真正的下品灵草了。所以,隋戈可不敢像小银虫那样,将这株萝卜整个儿吞下去。要不然,最大的可能,就是落个经脉爆裂下场。 坐定之后,隋戈取出几枚九叶悬针松,分别刺入萝卜分叉的根部上。 片刻之后,几缕白色的元气从萝卜的叶片上缓缓吐了出来,源源不绝。 隋戈闭上眼睛,按照神农仙草诀中的练气吐纳之法,将几缕元气吸入腹中,然后蓄积起来。当腹中的草木元气蓄积到一定程度之后,隋戈便开始试着催动这些元气。 最初,催动这些元气运行的时候并不顺利,因为这些元气毕竟是从外界掠夺而来的,但神农仙草诀入草木而得道,对草木元气的掌控,实在是强于任何功法,过了一阵之后,隋戈终于完全掌控这些元气,催动这些元气进入周身经脉当中。 外练筋皮骨,内练一口气。 练气,练就的是真气。真气,存储于人体丹田当中,游走在经脉之内。 但凡人出生之后,经脉受后天污秽所影响,就开始闭塞。普通人到了八岁之后,经脉几乎都完全闭塞,所以,修炼内家真气,往往都是从小就开始了。不过,也有许多人借助灵丹妙药或者高手来打通经脉,这样便不受年龄之限制。 神农仙草诀,以灵草配合练气,便不受年龄之限。 精纯的草木元气进入隋戈经脉当中,如同水流一般,不断冲击经脉中淤积的后天杂质,然后再融入到经脉壁中——这便是灵草固本培元、疏通经脉的过程。 当体内的草木元气被吸收殆尽之后,隋戈便用呼吸吐纳之法,从外界吸入更多的灵气,一直到经脉中的污秽全部被冲刷掉,手足经脉贯通,形成了一个周而复始、如环无端的循环。 这时候,隋戈才停止了从外界吸收草木元气,忽地睁开了眼睛,口中吐出一口血污。 他终于打通了一部分经脉,成功踏入了练气期! 之前努力了多日都无法突破的练气期,想不到现在只用了一两个小时,就已经初窥门径,踏入了练气初期的门槛。神农仙草诀入草木而得道的修行法门,其神妙可见一斑。 从练体期到练气期就是一个门槛,一个瓶颈,对于许多习武者来说,要跨越这道瓶颈,没有年的磨炼和领悟,绝对难以突破,更有许多人,穷其一生也休想跨入这道门槛。 正因为如此,才有“外家拳易练,内家拳难入”的说法。 玉石上面的这株萝卜,根部已经缩小了一半,叶片无精打采,看起来已经是“奄奄一息”。 不过,隋戈却知道这灵草只是在“装死”而已,于是拔掉了九叶悬针松,将其重新栽种在灵田当中。 用不了几天,这株萝卜就会恢复元气的。 尽管隋戈已经踏入练气初期,脸上虽然高兴,却没有自得之色。因为练气初期打通的一部分经脉称之为十二正经,这十二条经脉起于手足,连通肺腑,所以气血最旺,也是最容易打通的经脉。而练气中期需要打通的十二别经,便不会那么容易了。而练气后期的奇经八脉,更是难上加难。 总之,无论是习武之人还是修道之人,想要更进一步,其中的难度都不亚于愚公移山、精卫填海。 即便是有神农仙草诀,隋戈日后的修行,也同样会遭遇瓶颈的。 离开温室棚之后,隋戈返回了寝室。 让他没有预想到的是,李鸣意居然在寝室里面等他。这时候,寝室里面就自有高峰一人,正在疯狂地砍杀着魔兽,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李鸣意的存在。 隋戈大惑不解,心想这厮难道还要到寝室里面给自己惊喜? 第60章 报应不爽 李鸣意正局促不安地在寝室里面踱着步子,看到隋戈走进寝室,脸上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古怪表情,声音干涩地向隋戈说道:“隋戈同学……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之前说的那些屁话吧。” “哦……这不是李医生吗?” 隋戈看了李鸣意一眼,本想挖苦他两句的,但是觉得很是没趣,于是又加了一句,“好吧,我原谅你了,你可以回去了。” 李鸣意一脸愕然地看着隋戈,大概他没有想到隋戈会这么容易就原谅他吧。于是,李鸣意又问了一句,“你……您真的原谅我了?” “是啊,我这人不喜欢记仇,你回去吧。”隋戈看也不看李鸣意一眼。 对于李鸣意这样的人,隋戈是不屑于收拾他的。 “不是……您虽然原谅我了,但我还有事情要求你。”李鸣意说道,神情很是尴尬。 “咦……这不是那位李医生吗?你什么时候来的?”高峰这厮似乎现在才留意到寝室里面多了一个人,“你上次不是说要给隋戈一个惊喜吗?究竟是什么惊喜呢?” “惊喜……哪有什么惊喜。”李鸣意越发尴尬,然后硬着头皮向隋戈说道,“隋戈同学,我妈病了——” “你妈病了?跟我什么关系?赶紧送医院啊,而且你又是医生。”隋戈觉得李鸣意今天真是有些莫名其妙,似乎脑子都有问题了。 “不是,我妈贴了你的狗皮膏药……不,是贴了我制作的狗皮膏药,她的两条腿都瘸了。”李鸣意神情黯然道,“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财迷心窍,居心不良,也不会遭此报应……隋戈同学,您大人有大量,请您务必看看我妈的腿,要是您能治好她的腿,再高的诊金我都付。” “什么?你制的膏药把你妈的腿给弄瘸了?”隋戈诧异道,真不知道李鸣意这厮制出来的膏药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能将好人的腿都给贴称瘸子。 随后,隋戈又道:“古话说,‘亲有疾,药先尝’,真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拿你母亲来试药,你的孝心让狗给啃了?” 李鸣意一脸愧疚之色,说道:“只是膏药而已,我哪里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何况,我以为已经破解了药方——” “你以为自己破解了药方?”隋戈淡淡一笑,“可惜,你的想法太天真了。忘记告诉你了,破解我们家狗皮膏药的人可不少呢,不过山寨出来的膏药能够将人的腿治瘸的,恐怕你还是头一个呢。” 李鸣意被隋戈这话讽刺得老脸发红,想起早上的时候,他还在电话中跟隋戈耀武扬威,此时更加觉得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但是,就算这地板上真有一个缝,李鸣意也不可能钻进去,因为他老母的一双腿是瘸是好,全都掌控在隋戈同学的一念之间。 李鸣意其实并不想来求隋戈的,但是他老娘被送进医院之后,医院的专家们都表示无能为力,并且建议其高位截肢。如此一来的话,李鸣意的老娘恐怕就只能一辈子在轮椅上渡过了。 一剂膏药将风湿治成了高位截肢,李鸣意觉得实在是愧对自家老娘。 噗通!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李鸣意跪在了隋戈面前。 是的,他跪了。 跪得很清脆,很响亮,把正在玩游戏的高峰都惊了一跳,鼠标一抖,险些被魔兽给干死了。 “隋先生,我知道我自己是畜生,是禽兽王八蛋,猪狗不如,狼心狗肺,但是我妈她老人家是无辜的,我哪里知道,贴了两张膏药,居然会将她的双腿给贴瘸了呢。隋先生,您如果心里不舒服的话,你就扇我几耳光,踢我几脚都行,但是请您一定要救救我妈……” “起来吧。”隋戈向李鸣意说道。 男儿漆下有黄金,一个男人能够为了自己的母亲下跪,也算是还有一点人性,也算是良心未泯。 隋戈从小无父无母,但因为老地主的缘故,却是一个有孝心的人,看到李鸣意为了自己的母亲给自己下跪,倒是没办法无动于衷了。 “隋先生,你答应救我母亲了?”李鸣意大喜道。 “尽力而为。”隋戈说道,“你也不要高兴太早,第一,我要看过情况,才知道能不能救你母亲;第二,鉴于你之前的行为,我是不会白白出手的。” “隋先生您放心,什么条件我都答应!”李鸣意一口应承道。 “那好,我们走吧。”隋戈说道。 医者仁心,事不宜迟,所以隋戈也没有多等,跟着李鸣意乘车直奔医院。 二十几分钟之后,隋戈跟着李鸣意到了三医院的骨科病房。 病房当中,除了李鸣意的母亲之外,还有一个中年西医。 此人是三医院的骨科副主任医师,名叫陶承德,仗着副主任的头衔,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荒唐!” 陶承德听了李鸣意的想法之后,训斥道,“李鸣意啊李鸣意,你好歹也是一个医学硕士生,堂堂的医师,居然将这种江湖郎中请入了我们医院,这是什么?这简直就是荒唐之极,贻笑大方!作为一个职业医师,你这种行为简直给我们医院同仁丢脸!” “陶主任,隋先生是我请来的,就算他是江湖郎中,现在我也希望他来为我母亲治病。”李鸣意压着心头的怒气说道。如果不是顾忌陶承德的身份,只怕李鸣意现在就要发飙了。为了将隋戈请来这里,他李鸣意又是低头又是下跪的,怎么也不能让陶承德给气走啊。 但是陶承德是什么人,在他的眼中,李鸣意只是一个小医师而已,跟他这位副主任相距甚远,所以他毫不客气地说道:“李鸣意,我看在单位同事的份上,才亲自为你母亲诊断,你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你难道不想在三医院混了吗!” “麻痹的!陶承德,你亲自给我妈诊断,结果就是要让她老人家高位截肢,我感恩,我感你祖宗十八代的恩!”李鸣意心头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彻底爆发了! 原本,李鸣意也不是这种轻易就会发怒的人,但是之前给隋戈低头、下跪,李鸣意心头始终觉得有些憋屈,而陶承德的这些话,却像是一根,彻底引爆了李鸣意心头的怒火。 陶承德不由得一愣,很显然,他没有想到李鸣意居然敢跟他叫板。一般情况下,这时候的李鸣意,应该摆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晚辈态度,并且应该稍微说几句感谢的奉承话才对,虽知道这个李鸣意今天居然吃了豹子胆,敢跟他正面卯上。 “你……李鸣意,你这是什么素质!你哪里还有一点人民医生的修养!你不配留在这里当医生!” “够了——” 李鸣意冷冷道,“陶承德,我现在以病人家属的身份请你出去!至于我有没有素质,配不配做医生,那也不是你说了算,你算什么东西,你以为自己是院长?好了,你请离开!” “好!李鸣意,你给我等着!” 陶承德气得脸色铁青,哐当一声摔门而去。 “阿鸣,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要截肢?” 这时候,病床上的李母才反应过来,“高位截肢”四个字,将她吓得着实不轻呢。 “妈,你放心好了,什么事没有。”李鸣意善意地继续说着谎言,“这位隋先生,是我专门为你请来的中医高人,他一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刚才陶承德说的那些话,你就当他是放屁好了。” “阿鸣,你就不用骗我了。唉,真是没想到,我连孙子都没抱上,这就要坐轮椅了……” 说着,李母就在床上垂起泪来,然后向隋戈说道,“小先生,你是中医?” “中医世家。”隋戈说道。 “还是中医好啊。”李母说道,“早些年,我就叫阿鸣去学中医,我说洋鬼子的东西靠不住,他恁是不听……对了,小先生,我这双腿究竟能不能治啊?” “我看过之后才知道。”隋戈说道,坐下来查看李母的一双腿。 李鸣意那个药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居然让他母亲的一双腿完全失去了知觉,肌肉、神经都处于开始逐渐死亡,所以陶承德才下了“高位截肢”的诊断结果。 平心而论,李鸣意也知道陶承德的诊断结果中规中矩,但是事关自己的母亲,李鸣意自然不肯轻易放弃,况且他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也许隋戈会有治疗自己母亲的办法。 隋戈查看了一番之后,向李鸣意说道:“邪毒侵体,与她双腿中本来的寒毒互为作用,导致双腿经脉完全闭塞——能治。” 听见“能治”的时候,李鸣意明显松了一口气,正要说两句恭维的话,却听见隋戈又道:“不过,因为你之前让我心情很不爽,所以诊金不能低。” “只要你能治好我母亲的病,多少诊金我都付!”李鸣意连忙表态。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隋戈忽地问了一句。 李鸣意不知道隋戈是什么意思,却不敢撒谎,说道:“连同奖金在内,一个月六千多一点。” 同时,李鸣意心头暗想:“难道他要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诊金不成?” 隋戈想了想,说道:“一月六千,一年七万,十年就是七十万。你母亲养育你二十年,现在,你就用十年工资来回报她的养育之恩吧。” “你要七十万?”李鸣意骇然道。他虽然表态多少诊金都付,但是却没有想到隋戈同学的胃口竟然这么大,大得这么的离谱。 “谁他妈说医院的西医心黑、胃口大,这个中医小子才是真的心黑,黑得都他妈发紫了!” 李鸣意在心头骂道,这一刻他简直就要崩溃了。 第61章 一记耳光四十万 “隋先生,我……我没有七十万。” 李鸣意低声下气道,“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分期付款呢?” “分期付款?” 隋戈哑然失笑,“李医生,你们医院给人看病,也可以让病人分期付款吗?我怎么听说,只要没钱,就让人停药、出院呢?” 李鸣意老脸一红,说道:“隋先生,但是……我真的没办法筹到这么多钱。” “你在翠花街还有一套新房。”隋戈并不介意敲打李鸣意一下,“以现在的市价,它至少值一百二十万,尽管你只是付了半款,但抵押之后,弄个五六十万还是没问题的。” “翠花街的房子……你怎么知道?”李鸣意像是看怪物一样盯着隋戈。 “我有自己的消息渠道。”隋戈说道。 “那是……我的婚房。”李鸣意痛苦地说道,如果失去了这套房子,他知道后果是什么。没有了房子,结婚的事情,那是想都别想了。 “嗯,我知道。”隋戈说道,“所以,你现在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选择题。要么,让你母亲坐轮椅,你抱着老婆在婚房里面温存;要么,你母亲痊愈,你打十年光棍。你现在是不是很恼火,是不是很懊恼?是不是很恨我?” 恼火、懊恼、怨恨……这些词语,李鸣意早上的时候曾经对隋戈说过。谁知道,报应不爽,报应来得太快,很快就降临在李鸣意的头上了。 没错,李鸣意现在,的确是懊恼得要死。他这次不是偷鸡不着蚀把米,而是偷鸡不着把老本都要全赔出去。七十万、婚房,转眼之间,便要沦为别人的囊中之物。 “怎么,很难选择?” 隋戈淡淡地说道,“你母亲的病情还能支撑几天才会恶化,这样好了,我给你三天时间来考虑、筹钱吧。” 说完,隋戈便准备往病房外面走去。 “隋先生,请等等——” 李鸣意这时候做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我马上去找人抵押房子!” “我不准!” 这时候,病房门口忽地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她怒气冲冲地跑了进来,指着李鸣意的鼻子骂道,“李鸣意,你这个畜牲、王八蛋!早上你还在床上跟我卿卿我我,一转眼你就敢动抵押我的婚房了,你……你他妈不是人!” “徐莉——” 李鸣意冲着这个泼辣的小护士说道,“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如果不抵押房子的话,我妈这双腿就完了!” “完了又怎样!她没了腿,还能坐轮椅,你要是没了房子,你就只能做一辈子光棍,你就要断子绝孙了!”破烂护士咆哮道。 “我的房子,我想怎么处理,跟你没什么关系。”李鸣意狠下心肠说道,“你现在还不是我的妻子,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做法。” “好!李鸣意你这个王八蛋,我算是瞎了眼睛了,才会跟上你这种人。结婚,结你妈个头,你跟你老妈你去接好了!王八蛋,你去死吧——” 泼辣护士随手抓起桌上的一个花瓶,狠狠地往李鸣意砸了过去。 砰! 花瓶在李鸣意额头上碎裂,带起了点点殷红。 泼辣护士却是看也不看李鸣意一眼,怒冲冲地跑出了病房。 李鸣意撕下一块纱布,按住了额头上的伤口,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你放心,我这就去筹钱。” “阿鸣,你等等。” 这时候,李母大声叫住了李鸣意,然后将目光投向隋戈,“小先生,你的年纪虽然不大,但是阿鸣请你来这里给我治病,显然是医术高强。中医是个讲究传统的行当,更讲究德才兼备,医术越高的人,医德往往也很高。但是,小先生似乎忘记了‘大医精诚’的古训的呢。如果世间医生都如你这样势利,纵然医术超群,也休想得到病人的尊敬。” “阿鸣,房子不准抵押!你送这位小先生走吧,我不需要他为我治病。”李母又转向李鸣意道。 “妈——”李鸣意担心隋戈真个走了,赶忙劝说李母打消这个念头,又向隋戈表示他一定会筹钱的。 隋戈并没有立即离开的意思,而是向李母说道:“老太太,我看你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那好,今天你就断一断我跟你儿子的这点恩怨吧。” 于是,隋戈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跟李母讲述了一遍。 听完之后,李母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向李鸣意说道:“阿鸣,你过来。” 李鸣意不敢在这时候拂逆母亲的意思,只得走了过去,坐在了李母病床边的椅子上。 “跪下!”李母厉声道。 李鸣意吓了一跳,稍作犹豫之后,还是乖乖地跪在了母亲面前。 反正,今天李鸣意已经给隋戈下跪了,这时候也不在乎在隋戈面前下跪一次。 “靠近一点。”李母又道。 于是,李鸣意只好在地上又挪了挪。 啪! 就在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李母忽地狠狠甩了李鸣意一个耳光。 很清脆,很响亮的一记耳光。 好像李母用尽了全身力气甩出来的这一耳光,似乎她希望能够用这一记耳光将李鸣意打醒。 李鸣意被这一记耳光给打懵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 李母捶胸长叹道,“阿鸣,你爸去得早,我一个人含辛茹苦养育你十几二十年,却没想到我是养而不教,居然让你变成这么一个自私、势利、没有德行的东西!我真是愧对你爸啊。这一耳光,希望能把你打醒。什么都别说了,赶紧去筹钱吧,这都是报应。况且,徐莉这个人,我以前什么都没说,但今天你也看清了她的面目,只是一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 “妈,我知道了。”李鸣意点头起身,出了病房,找人抵押房子去了。 隋戈取出了几根九针悬叶松,开始准备为李母治腿。 以李母现在的情况,绝对不是两张膏药就能够贴好的,须得打通她双腿淤塞的经脉才行。如果是处于淬体期的隋戈,面对这样的情况恐怕还有些棘手,但是现在隋戈已经练就了几丝真气,用真气配合九叶悬针松打通经脉,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毕竟,隋戈经脉中的真气,可是草木元气吸收炼化而成,是最为纯净的木属性真气,拥有极强的治愈能力,如果不是因为刚刚踏入练气期的门径,隋戈只用自身真气,就能够打通李母的经脉。 尽管此事只是小菜一碟,但是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隋戈也没有掉以轻心,仔细、小心地替李母疏通着经脉。 李鸣意救母心切,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将房子抵押了出去,然后将七十万的现金支票拿到了隋戈面前。 当李鸣意将这张支票递给隋戈的时候,整只手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李鸣意怎么都没有料到,这一次头脑发热,竟然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 全部的财产,几乎都赔了上去,而且连老婆也没了。 一无所有。 李鸣意老妈的腿好了,可是他仔细一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贪心,他老妈的这双腿,原本就不会有什么大事的。总之,一切都完了。 隋戈看见李鸣意痛心疾首的样子,说道:“这是何苦由来呢?对了,你的银行账户是多少?” “银行账户?什么意思?”李鸣意不解道。 “回头我打四十万给你。”隋戈淡淡一笑,“把账号发到我手机上。” “为什么?”李鸣意疑惑道。 “因为你妈刚才的那一记耳光。”隋戈说道。 刚才李母的那一记耳光,的确打得很舒坦,这让隋戈心情好了许多。他现在原本就不缺钱,向李鸣意索要诊金,也只是为了给他一个深刻教训而已。所以,他心情舒畅了,少收李鸣意四十万也没什么。 说完之后,隋戈在李鸣意诧异的目光中走出了病房。 “妈,我刚才没听错吧……他真的要退四十万给我?”李鸣意愕然道,显然他没想到隋戈竟然还能够将吃进去的钱再吐出来。换成他自己,只怕都没有这么好心的。况且,如果隋戈真的退还四十万给他的话,他再四处借点钱,指不定还能保住他的房子。 “你没听错。”李母说道。 “这么说,妈你刚才打我的那一记耳光,就值四十万?” 李鸣意说道,神情有些后悔,“早知道的话,妈你就该多扇我一耳光啊,指不定都不用花钱了。” 啪! 话刚说完,李母反手一耳光就扇在了李鸣意的脸上,“贪心不足!看来你真该多挨一耳光!” 李鸣意暗叹一声倒霉,不过他也知道母亲的话不无道理,这一次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贪心,怎么会沦落到现在的地步。想了想之后,李鸣意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说道,“冯老板,我的股份不要了……那狗皮膏药的药方,我无福消受!” 第62章 阳顶天 “喂,隋戈。你是不是得病了啊?” 在寝室吃午饭的时候,江涛忍不住问了一句。 高峰和柳小童也一齐望着隋戈,似乎很赞同江涛的观点。 “你们才有病呢。”隋戈白了三人一眼。 “别这么说,哥三个是关心你的身体。”高峰说道,“你说,前段时间你的饭量,那是我们三个人加起来都赶不上,害得我们都以为你得了甲亢。再看看现在,你每天都吃的啥?萝卜丝、萝卜条、萝卜皮,你连萝卜叶子都吃,你是不是要变成兔子了!” 原来,高峰三人将三元易经草误认为是萝卜。 “大惊小怪!都跟你们说了,我这是清理肠胃而已。”隋戈说道,又吃了一根萝卜条。 “这萝卜条,究竟有什么好吃的!”江涛说道,“给我吃一根。” 隋戈倒也吝惜,拿给江涛一小根。 江涛放入口中一嚼,然后说道:“香甜、多汁、可口……不过,还是萝卜啊。” “废话,不是萝卜,你以为是什么呢。”隋戈好声没气地说道。 不过,就是这么一小根,江涛吃了之后,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当他吃掉那跟萝卜条之后,忽地就发现自己好像饱了,剩下的红烧牛肉竟然勾不起他的食欲。 午饭之后,隋戈躺在床上,以神农仙草诀中的吐纳之法练气。练气,并不一定非要打坐,只要能够静心凝神,正确地呼吸吐纳即可。 在隋戈的一呼一吸之间,天地之间的灵气和萝卜中的草木元气在腹中逐渐融合,形成了一丝丝有灵性的气息,游走于经脉之中,运行一个周天之后,最后归于丹田之中——这就是真气。 每一次呼吸吐纳,隋戈丹田中的真气就会增强一点点。 隋戈全身心沉浸在呼吸吐纳的妙处当中,感受着丹田中的真气一点一点强大起来,如同睡着了一般。 下午有两节体育课。 但其余三个人见隋戈“睡”得正香,也就没有打扰他。 出门的时候,江涛顺手牵羊,将隋戈剩下的小半包萝卜条给拿走了。 随后,这三个家伙一齐向学校操场走去。 半途中,高峰问道:“江涛,你把隋戈的萝卜条拿着干嘛,当水果吃吗?” “你别说,这小子的萝卜条还真好吃,感觉就像是水果,难怪隋戈这家伙天天都吃。”江涛说道,“我估计可能是什么新品种,要不然你尝尝看。” “好,我来尝尝,看看这萝卜究竟有什么不同。”高峰随手拈了两条。 “我也是尝尝。”柳小童也没有客气,听见高峰、江涛说这萝卜味道好,他直接抓了几条去。 三个人就这么便走边吃,一直到了操场。 哔!哔! 刚到操场,集合的哨声就想起了。 三个人连忙站队,排在了一起。 这堂课是篮球课,集合完毕之后,体育老师就开始讲解投篮的动作要领。 而这时候,江涛、高峰、柳小童三人,却察觉到身体有些不舒服,正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江涛,不对劲啊,我感觉到肚子很涨呢。”高峰说道,“越来越涨了。难道是吃了萝卜胀气?会不会大屁啊,这么多人,到时候可真是丢人了。” “胀气?真是胀气吗?我怎么也觉得肚子不对劲呢。”柳小童说道,一阵血气上涌,脸都憋红了。全身上下,似乎有一股“气”上下乱窜。 “咋回事。就吃了那么一点点萝卜,按道理也不会胀气得这么厉害啊。”江涛说道,他跟柳小童、高峰一样,也感觉到肚子很涨,整个人就像是被充气一样。 “……” 正在讲课的体育老师皱了皱眉头,停止了讲课,向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望了过来。 可怜这三个家伙,还浑然不觉,继续在说胀气的事情。 “你们三个!对,就是你们!给我站到操场台上去!马上!立即!” 体育老师见眼神警示对这三个家伙居然无用,于是果断地发飙了。 操场边缘上,有一个石头砌成的台,那是举行什么活动的时候,学校领导坐的地方。 现在,却成了罚站的好地方。 体育老师显然存心要落这三个家伙的面子,所以才让他们站到台上去。 如此一来,上体育课的所有同学,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体育老师是彪悍的,所以江涛三人也不敢跟其理论,只得悻悻然站到台上去。 不过,就在这时候,三个家伙感觉到身上的情况越发不对劲,似乎全身的气血都在往肚脐下方涌去。 “看见没有,这就是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的下场!你们引以为戒!” 体育老师指着台上的三人,向着其余的同学说道。 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地向三人盯了过去。 结果,所有的男生,石化!石化!统统石化! 所有的女生,先是石化,然后满脸通红地低下了头。 只见台上的三个家伙,下面的裤子都支起了一个高高的帐篷,昂然挺立,好似标枪一样。 由于是上篮球课,所以高峰、江涛都穿着篮球服,短衣短裤,完全遮盖不住,实在太明显了! 还好! 柳小童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也出了“状况”,但是因为他没有买篮球服,所以就穿了一条平时间穿的长裤,还不至于像高峰和江涛一般明显。 但柳小童未免庆幸得太早了,因为很快他就听见“嘎嘣”一声—— 裤子的拉链都被崩开了! 此时,柳小童唯一能够庆幸的就是自己的内裤还算结实。否则,只怕他就要撞死在台上了。 体育老师也石化了。 这种情况,他还是人生第一次遇上。 这时候,隋戈已经将身体当中的草木元气全部转化为真气,于是便停止了吐纳。 刚一起床,隋戈赫然发现自己的小半包萝卜条不见了。 顿时,他感觉不妙! 倒不是他吝惜这些萝卜,而是那小半包萝卜条如果一个人吃掉的话,很可能会爆体的! 灵草蕴藏的元气,哪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即便是现在的隋戈,也不敢一口气吃下整个萝卜。 于是,隋戈几乎是飞奔赶去操场的。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全力奔跑之下,速度何其之快。一分钟不到,他就到了操场中间。 然后,隋戈就看到了一幅令他震惊不已的限制级画面。 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个家伙,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台上,显然他们自己这时候都懵了,全然不知所措。身体下方的帐篷,恍若三支鲜明的旗帜。 而操场上面,除了草业科学专业的,还有别的专业的学生也在上体育课,以及一些打篮球、踢足球的学生,好几百人,都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样,通通定在了操场上,目睹这三个彪悍的至高存在。 “愣着干嘛,赶紧回寝室!” 隋戈快速冲到台下面,冲着三个人说道。 这三个家伙,终于回过神来,不约而同地用一只手按住下面,然后用一种奇怪的姿势,仓皇地往寝室方向逃窜而去。 回到寝室之后,三个人连喘气都顾不上,一个劲地把他们的小弟往下掰。可惜,刚刚服食灵草,“大补”过的小弟di,正值精力旺盛之际,任凭他们如何折腾,就是不肯低头。 冲冷水! 三个人不约而同地冲入洗手间,用冰凉的冷水冲了半个小时。 依然无效!狂喝王老吉下火!还是没用。 最后,三人不得不出杀手锏,决定看一部毛片,舒缓舒缓。 谁知道,校园网的网速却又不行,在线视频又被绿坝给拦了,下载速度又慢得跟蜗牛。 一怒之下,高峰险些将键盘都砸烂了。 “隋戈,究竟是怎么回事?”江涛隐约感觉到,问题出在隋戈的萝卜上面。 “什么怎么回事?”隋戈故作不知,“我起床晚了,刚赶到操场,就看到你们三个——嘿,要不是我让你们快点跑,恐怕你们现在还得被人当怪物围观呢。” “难道,不是因为你的那些萝卜?”江涛又道。 “什么萝卜?哦,萝卜条吗,我吃了不是都没事么。”隋戈淡定地说道,心中暗叹,幸亏江涛这小子没有吃独食,否则恐怕就要爆体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能不能保命呢。三个人分食,倒是没事,甚至对他们的身体还有好处。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的身体没有经过淬炼,吸收不了多出的草木元气,所以多余的草木元气,全部都涌入到他们下丹田,也就是肚脐下三寸的地方。这地方,那是人体的藏精之所。 于是,三人体内多余的草木元气,全都化成了精气,于是乎,才上演了这么一场精彩的好戏。 “是啊。隋戈怎么没事?”高峰疑惑道。 如果真是萝卜的问题,那么吃得最多的隋戈,应该早就出问题了。 “该死的网速,怎么还下载不完!”一向冷静、淡定的柳小童,这时候急得跟猴抓似的。 “哦,你们要毛片的话,我电脑上倒是还存了几部。”隋戈实在是担心会憋死这三个家伙,于是只得把他珍藏的好东西全部共享了出来。 隋戈点开电脑中一个叫“百家争鸣”的隐藏文件夹,顿时神谷、大泽、小泽、井空等纷纷现身,吹拉弹唱,激情演绎,以这几位大能的深厚功力,足以让百炼钢变成绕指柔。 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总算是找到了宣泄点,三个家伙相继进入洗手间,舒缓了好几次之后,总算是成功“下火”。 这时候,三个人都已经累得气喘如牛了。 “对了,恭喜你们三个,也上了校园论坛头条。所以,下次不要嫉妒我了。”隋戈笑道。 “什么——” 高峰尖叫一声,猴急地进入了校园论坛。果不其然,最上面的一个帖子名字就叫: “和‘野草哥’住在一起的,都不是凡人呐。403,阳顶天!” 点进帖子一看,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一齐石化,然后风化。 只见帖子当中,有三张图片,第一章是三个人的背影,上面ps了三个数字,是他们的寝室号403。 第二章图片,就是三个人盎然挺立,如同标枪一样,站在台上的情形。其中,柳小童拉链是崩开的。三人胸口,分别加了三个汉字:阳!顶!天! 第三章图片,是远景。拍摄的是整个操场的人,全部石化,凝望着三人的场景。 “天啊。老子要当一辈子处男了!” 高峰在寝室当中大吼一声。人都说一脱成名,现在他们三人不脱也都成名了。不过,高峰忽然意识到,恐怕大学四年,都不会有女生跟他主动搭讪了。 “阳顶天”事件之后,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一举”成名。不过,这三人也成了女人眼中的“瘟神”,任何女生见到他们,都像是看到瘟神一样,避之不及。 而403寝室,也成为了发疯校区,乃至整个东大的最有名气的寝室了。如今,无论谁提及六号楼的403寝室,那都得说一句“厉害,厉害,那个寝室,全都不是凡人呐!”。 第63章 给老子滚远 下午,外语课之后。 露天停车场。 有一面铁栅栏上的蔷薇,依旧顽强地、不知疲倦地绽放着,微风轻抚,空气中飘来缕缕芬芳。 谁也不知道,这一片蔷薇要开放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它为何如如此顽强地违反常规地绽放着。 不过,现在这一片蔷薇,已经成了发疯校区的另外一处景致,就连东大本部校区的学生,也有不少人慕名而来,这些人大多是情侣,希望他们的恋情能够像这一片蔷薇般纯洁、永恒。 此时,唐雨溪正站在这一片蔷薇花面前。 她知道,这一片蔷薇花之所以如此顽强地绽放,只是因为她。 隋戈,这个讨厌的色色的家伙,他居然真的做到了。 这些白色的蔷薇,果然一如既往地绽放着—— 只为她一个人。 自从这一片蔷薇花绽放之后,唐雨溪无论天晴下雨,都会将车停在这个露天停车场中,任凭她那辆保时捷日晒雨淋。 因为每一次唐雨溪看到这片蔷薇花,心里面就觉得暖暖的。 之前,唐雨溪一直都想知道隋戈是怎么做到的,但是隋戈这家伙的嘴巴却始终很严实。不过现在,唐雨溪已经不想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了,她只是习惯了每天在这里站一会儿,闭着眼睛,静静地享受着心里这种暖暖的感觉。 一股浓郁的花香味涌入鼻子当中,鼻尖处传来轻微的痒痒感觉。 唐雨溪睁开眼睛一看,只见隋戈这家伙就站在她面前,伸手拉过一根蔷薇枝条,将一朵绽放的白蔷薇放在了她的鼻翼附近,并且用花瓣轻轻地划过她的鼻尖。 唐雨溪微微一惊,微嗔道:“你这人真是的,鬼鬼祟祟的,想要吓死人啊。” “你是活人。”隋戈微微一笑,“罗文渊那厮,没有继续纠缠你吧。” “没呢,自从上一次被你奚落之后,他老实许多了。”唐雨溪说道。 “希望他知难而退。”隋戈哼了一声,“我是说,他那种人,根本不配追求你。” “他不配,究竟谁配呢?”唐雨溪问道。 “我这样的人。”隋戈同学自恋地拍了拍胸膛。 “你这人呐,难道不知道什么叫害臊?”唐雨溪问道。 “这是自信。”隋戈说道,“你知道,我一向都很自信的。” “这些蔷薇,究竟会绽放到什么时候呢?”唐雨溪忽地问道。 “你想它们绽放到什么时候,它们就会绽放到什么时候。”隋戈说道,脸上又充满了自信。 “冬天下雪的时候,它们也会继续开放?”唐雨溪问道。 “当然,你难道忘记了武则天号令百花在严冬绽放的典故。”隋戈笑道,“你也可以当一回女王,对吧,女王唐?” 不知道为何,说到“女王”的时候,隋戈脑子当中竟然闪过了沈君菱的样子。 “少耍贫嘴了。对了,你来这里做什么?”唐雨溪问道。 “当然是找你。”隋戈说道,“刚得到一笔钱财,打算请你吃一顿好的。” “好的?中餐还是西餐啊?”唐雨溪问道,“要开车吗?” “不用了。”隋戈说道,“离学校不远。况且,很多人都认为我现在是被富婆包养了呢,如果再坐你的跑车,整出绯闻可咋办呢。” “你害怕绯闻?”唐雨溪一边走一边说道。 “我不怕,而且我喜欢绯闻。”隋戈说道,“作为一个男生,听到有关自己被包养、被几个女生纠缠这种谣言,其实心里面反而有一种满足感。” “变态!”唐雨溪哼了一声,然后又道,“对了,你们寝室的人,现在名气很大啊。” “没办法,跟我这位‘名人’住在一起,他们三个不出名都难。”隋戈说道。 “拜托,请你不要这么自恋好不好。”唐雨溪瞪了隋戈一眼,然后说道,“你说的好吃的东西,究竟在哪里啊?” “快到了。呐,就在前面呢。”隋戈说道,指了指前面的小烧烤摊。 “这就是你说的好吃的?”唐雨溪疑惑道。 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烧烤摊而已,唐雨溪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吃的,而且还感觉有些不卫生呢。 两人在一张小木桌边坐了下来。 “这家烧烤的味道挺好的。”隋戈说道,指了指正在忙碌的烧烤摊老板。 唐雨溪往烧烤架边望去,这才发现烧烤摊的老板竟然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一个马尾辫子,捆着一个不太合身的围裙,看起来让她显得更加瘦削。她的脸上粘着一些炭灰,笑容却很灿烂。看到隋戈和唐雨溪坐下,小姑娘赶忙迎了上来,笑问道:“哥哥、姐姐,请问你们要吃什么?” “我要吃肉。羊肉串、排骨、鱿鱼统统来五十串,再来五条烤鲫鱼。”隋戈说道。 “大哥哥,你还是这么能吃。”小姑娘抿嘴笑道,又转向唐雨溪,“姐姐,你要吃什么呢?” “跟他一样吧。”唐雨溪说道。 “一样?” 小姑娘和隋戈同时一惊。 唐雨溪这才意识到自己失言,只好说道:“我帮他多点一份,再给我烤点蔬菜吧。” 小姑娘点了点头,独自去烧烤架前熟练地忙碌起来了。 唐雨溪往烧烤架那边看了看,看见这小姑娘比烧烤架也高不了多少,心头更觉得有些酸楚,向隋戈说道:“真是可怜,她看起来比烧烤架都高不了多少呢。” “没什么,小雨是个坚强的姑娘。”隋戈说道。 “你认识她?”唐雨溪问道。 “我们寝室的人,经常来她这里吃烧烤。”隋戈说道。 “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唐雨溪问道。 “一场医疗事故。” 隋戈低声说道,似乎担心被小雨听见,“三年前,她母亲被医院诊断出患有乳腺癌,于是,医院为她注射了两针‘甲氨蝶呤’治疗,但是她母亲的病情不见好转不说,而且很快丧失了行动能力,神经系统受损,大小便失禁……她父亲不堪压力,抛弃她们母女离家出走了。小雨为了照顾母亲,就辍学在家,然后就在学校附近经营起烧烤摊了。” “怎么会这样?难道医院给她母亲注射的是假药不成?”唐雨溪义愤填膺道。 “是药厂在生产过程中,一些人操作不当,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倒入了甲氨蝶呤药液之中,造成了污染。除了小雨的母亲之外,全国还有两百多名患者遭受了这一场无妄之灾,其中还有八名是儿童。” “这些天杀的畜牲!”唐雨溪道,“医院和药厂难道没有赔偿吗?” “医院坚持药物渠道来源正规,所以不承担责任。药厂,则因为这场事故被国家部门吊销了许可证,直接跨了,老板也人间蒸发了,所以药厂也没有进行赔偿。” “无耻!这些禽兽,真是太无耻了!”唐雨溪低声骂道,恨不得将那些没良心的药商千刀万剐。 “轻声点。”隋戈向唐雨溪说道,“幸好,这个小姑娘还算坚强,一个人支撑起了这个家。” “不管怎么说,我要帮帮她。”唐雨溪说道,就要去掏钱夹。 “不要这样。”隋戈阻止了唐雨溪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我知道,你可以给她很多钱。不过,也同样会剥夺她的尊样。” “你怎么知道?”唐雨溪微微有些不服气,毕竟她也是出于好心。 隋戈指了指在学校门口讨钱的一个中年邋遢乞丐,“你知道他一个月收入多少吗?” “几百块?”唐雨溪显然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调查。“他一月收入至少三到五千。”隋戈看着唐雨溪惊讶的目光,继续道,“你还别不信,这可是有人专门统计出来的。在某些地方,一部分已经将讨钱视为一种职业了,那些人,为了讨钱,甚至将老人、小孩都带上,就是为了博取更多的同情心,获得更多的收入。再说小雨,你认为她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最多一两千吧。”唐雨溪说道,“毕竟,她这个摊位距离校门有些远呢。” “是啊。既然跪在地上要钱,一个月轻松都能赚千,为什么她不愿意呢?”隋戈说道,“所以,我说她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 唐雨溪首次用欣赏甚至带着少许的推崇目光打量着隋戈。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头脑简单,眼睛色色的男生,竟然比自己看事情更深切。 “哥哥,姐姐,你们先吃着,其它东西,我马上给你们烤好送过来。” 这时候,小雨已经将一部分烧烤送了过来。 从她洋溢着微笑的脸上,很难看出她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辛。 隋戈将一串烤排骨拿在手上,正要跟唐雨溪边吃边聊,这时候一个身穿黑色西服,手上夹着一个文件夹的青年白领走了过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穿着黑背心,光着膀子的彪形大汉,他们的胳膊上,还刺着一些毫无审美的刺青。 青年白领来到隋戈面前,问道:“你是隋戈,隋先生?” “嗯。”隋戈点了点头,有些不满意被人打断了跟唐雨溪的浪漫烧烤,不爽地问道,“啥事?” “鄙人是华生药业公司的总裁助理蒋伟,我们冯老板希望跟隋先生见一面,谈一笔大生意。”青年白领说道,语气颇有些高傲,似乎他觉得自己这个总裁助理很了不起似的。 “没空。”隋戈毫无兴趣地说道。 他可不认识什么冯老板,就算是认识,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搭理对方。 “隋先生,你考虑一下吧,这可是数百万的大生意呢。”蒋伟继续说道,“只要生意谈妥,隋先生你马上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了。” “人民币早就毛了,百万富翁算个鸟,你赶紧滚远,我没兴趣!”隋戈极其不耐烦地说道。 几百万又怎样,以隋戈现在的底气,根本不将区区几百万放在眼中。 “隋先生,我们冯老板看没有等人的习惯。”蒋伟忽地将脸色一沉。 “我最后说一遍,给老子滚远点!”隋戈冲着蒋伟怒喝一声。 这一次,隋戈用上了少许真气,虽然声音不大,却将蒋伟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 蒋伟被吓得连退了几步,然后气急败坏地冲着隋戈说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真是一个不识抬举的东西!你们两个,给他点颜色瞧瞧,不然别人都以为我们老板的名头不好使了呢。” 两个大汉闻言,立即上前踏出一步,满脸凶相地向隋戈逼进。 其中一人,还极其装逼地将指骨捏得啪啪直响。 “小子,你居然敢不给我们老板面子,看来真是欠揍啊。”其中一个大汉狞笑道,伸手就去抓隋戈胸前的衣服,似乎打算将他拧起来。 隋戈嘴角泛出一丝冷笑,将一根竹签捏在了手指间。 如果这厮真的不知道进退的话,他不介意将这个竹签钉入对方的手掌中。 只要将真气灌注于竹签当中,就算木头、石头都能刺破,何况是血肉手掌。 隋戈心想,很快他就可以感受一下内家高手的风范了。 大汉却没有察觉到危险,手掌距离隋戈的胸膛越来越近。 砰! 眼看大汉就要抓住隋戈的胸膛,忽地从旁边窜出来一个人,腾空而起,一记飞踹踢在了大汉的胸膛,将这大汉踢出了两三米远。 第64章 见一人救一人 噗! 彪形大汉重重地砸落在地,胃部的剧烈痉挛,让他将隔夜饭都吐了出来。 隋戈暗叹一声可惜,本想在唐雨溪面前显露一下武林高手的风范,谁知道居然被人给抢先了。 只是,这个见义勇为的人究竟是谁呢? 隋戈定睛一看,被旁边这位“活雷锋”给吓了一跳。 这人隋戈并不陌生,居然是铁龙。 铁龙满脸“正气”地向蒋伟三人说道:“你们三个瞎了狗眼吗,居然敢打扰隋哥吃饭。麻痹的,你居然还敢跟隋哥动手,信不信老子将你们活剥了!” 蒋伟虽然不知道铁龙是什么来头,但是一看铁龙这模样、语气,分明就是黑·道上的人。蒋伟认为自己是堂堂的总裁助理,高级白领,自然犯不着跟铁龙这种人拼命,于是朗声说道:“这位道上的兄弟,我老板是冯天明,你给个面子,不要插手这事,以后我们自然会拜会你的。” 铁龙稍微犹豫了一下,似乎在权衡什么,然后他坚决地说道:“滚吧!今天的事情,我管定了!” 蒋伟冷哼了一声,同那两个彪形大汉打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们上前跟铁龙拼命,谁知道这两个家伙也就是拳打老人院、脚踢幼儿园的角色,看到铁龙武力值十分彪悍,立马就怂了,哪里敢上前跟铁龙玩命。 蒋伟见状,骂了一声“废物”,然后钻进汽车逃之夭夭。 铁龙这才转过身,向隋戈说道:“不知死活的家伙,居然敢找隋哥的麻烦,简直活腻了!” 一边说着,铁龙居然厚着脸皮拉了一个小凳子,坐到了隋戈旁边。 伸手不打笑脸人。 铁龙这般讨好,隋戈自然也不好一脚将人家踢开,只是皱眉道:“铁龙哥是吧,刚才的事情,真是麻烦你了。” “铁龙,您叫我铁龙就是了。”铁龙连忙说道,他是山熊的手下,而山熊现在跟隋戈称兄道弟,铁龙哪敢被隋戈叫“哥”。 “那好吧,铁龙,你吃点烧烤?”隋戈问道。 “没事……我不饿。”铁龙也知道此时不适合当电灯泡,“隋哥,上次我不小心冒犯您,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吧?” “既然都是误会,说开了就没什么了。”隋戈不以为然道。 对于上次铁龙和周处一设下的陷阱,隋戈其实并不怎么气愤,因为他们居然将沈君菱这种女人掳来设陷阱,也算是“用心良苦”了。何况,沈君菱和他都没什么损失,反而铁龙和周处一两人倒了大霉,被人将拍了限制级视频,声名扫地。 “真的……隋哥,您原谅我了?”铁龙欣喜道,“那您能跟熊哥支吾一声,让我回狂熊帮行吗?” 原来,因为这件事情,铁龙被山熊一脚踢出了狂熊帮。 失去了帮派庇护,加上铁龙以前树敌不少,他的日子可真是不好过呢。 “行。”隋戈点头道,“不过,作奸犯科的事情,以后少做点。” “知道……知道。”铁龙连连点头。 “喂!小丫头,跟你说了多少回了,要摆摊的话,离校门口远一点,你会影响我们做生意,知道吗?”这时候,一个戴着小白帽,搞得像是回族人的小青年走了过来,冲着林小雨大声说道。 小雨委屈地说道:“我离校门已经很远了,再远的话,就没有生意做了。” “别他妈废话!”小青年冷哼道,“你要是不给我搬远点话,我叫你以后做不成生意了!” 看到这一幕,唐雨溪的心都疼碎了,她怎么都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的生活竟然如此艰辛,不仅要承受家庭内的压力,而且在外还要被人欺负。 隋戈看到唐雨溪眼圈都红了,冷哼一声,就要出手教训人了。 铁龙这会儿察言观色的功夫还真是到位,一看隋戈和唐雨溪两人脸色不爽,立即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揪住那位小青年,一个耳光扇得对方眼冒金星,“狗东西!你连一个小姑娘都欺负,简直畜生不如!人家摆个摊容易吗?还有,你他妈明明是汉人,非得戴个小白帽装回人,你连祖宗都不要了吗……你的摊位在哪里,校门口是吧,以后就让给这位小姑娘摆了。敢说个不字,你铁龙哥的拳头可就不认人了!滚!” 不得不说,铁龙这种狠人,对这些小青年的威慑力那是相当地强。 听了铁龙的话之后,那位小青年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开了。 “大……哥哥,谢谢你。”小雨冲着铁龙说道。 铁龙这厮的凶脸上居然用力挤出了几丝僵硬的笑容,连忙说道:“不用客气了。那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就出手。小姑娘,以后谁敢欺负你,你就报我铁龙的名字。” 铁龙显然不习惯做好人,跟林小雨说了几句之后就开溜了。 反正,铁龙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只要能够回到狂熊帮,他又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铁龙离开之后,唐雨溪目光灼灼地盯着隋戈,语气平静地问道:“你在混黑·道?” 从唐雨溪的表情和语气来看,就知道她对黑·道没什么好印象。 “我没有混黑·道。”隋戈笑道,“像我这样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如果都去混黑·道了,那简直就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大损失啊。” “不许笑!”唐雨溪面色冰冷,“我想听实话。”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这么严肃,只得收敛笑容,将跟周处一、铁龙、狂雄等人结怨的经过说了一遍。当然,隋戈直接过滤掉了跟沈君菱暧昧的那个桥段。 听到隋戈用一把锄头击溃山熊等人,唐雨溪哑然失笑,说道:“你可真能吹呢。” “不,我说的都是实话,大实话呢。”隋戈一脸郁闷,他没想到自己说实话的时候,居然没人相信。 “嗯,我相信你没有混黑·道,因为以你的本事,大概也不用走黑·道去捞钱。”唐雨溪神情轻松了下来,“不过,你用锄头降伏黑·道头目的那段,拜托你能不能别那么夸张。” “唉,你知道现在的人为什么喜欢说谎吗?”隋戈忽道。 “为什么?” “因为说实话根本没人相信啊。”隋戈一脸苦闷道。 “其实,你也说了不少实话的。”唐雨溪微微一笑,宛若花·蕾绽放,“比如,这家烧烤,真的很好吃。只是,你领我来这里吃烧烤,难道仅仅只是吃烧烤这么简单?” “你这么说,搞得我像是个阴谋家似的——” “少废话,赶紧说吧。”唐雨溪说道。 “都说漂亮的女人缺脑,看来这条规律对你不实用啊。”隋戈笑道,“我虽然还没有本事能够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但现在至少能够见一人救一人。” “你能治好小雨的母亲?”唐雨溪讶道,“你不是说她是乳腺癌,又药物中毒了吗?” 隋戈叹道:“忘了给你说,她母亲的一个已经被切除了,所以乳腺癌已经不构成威胁了。真正的危险,在于污染的甲氨蝶呤给她造成的危害,她的神经系统受到了严重创伤,所以几乎丧失了行动能力,生活根本不能自理,连说话都不怎么利索。” “那些畜生!”唐雨溪咬牙切齿道,“你真有把握医好她母亲?” “以前没有,但是现在有了。”隋戈说道。 现在,隋戈不仅身体内有治愈性极强的木属性真气,而且还有灵药在手,的确有很大的把握。 就算没办法治愈她,至少也能够让她的病情不会继续恶化,并且还能够转好。 “那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唐雨溪问道。 “表明你的身份,消除她的戒心。”隋戈说道,“你也知道,如果我表现得太过热情的话,搞不好人家还以为我别有企图呢。” 唐雨溪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隋戈,说道:“也是,你这双眼睛的确够讨厌的,看女生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动机不纯,的确容易让人误会?” “什么叫动机不纯?”隋戈同学指着自己的眼睛说道,“麻烦你仔细看看,看清楚一点,我这双眼睛,是不是像水晶一样清澈,像雪山上的冰雪一样纯洁。” “拉倒吧,我就觉得冒着点绿光,跟狼似的。”唐雨溪嫣然笑道,“既然你让我去消除她的戒心,那我这就去跟她讲明好了。” 说完,唐雨溪就走到了烧烤摊前面,跟小雨谈了起来。 隋戈也不知道唐雨溪究竟说了什么,但是很快小雨就开始收拾摊子了。 她的动作很麻利,不过二十分钟时间,便已经将所有东西收了起来,然后来到了隋戈面前,说道:“隋哥哥,我听唐老师说你是中医世家的传人,你真的能够治好我妈吗?你要是能治好她的话,以后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我要先去看看你母亲的情况才能下结论。”隋戈起身道,“另外,报答什么的话,就不用说了,搞得我居心不良似的。”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林小雨诺诺地说道。 “没关系,既然你都收摊了,那我们这就去看你母亲吧。”隋戈说道,就要去帮小雨挑担子,将烧烤架和桌椅一齐挑回家去。 “隋哥哥,这些东西挺沉的,还是我来吧。”小雨说道。 这一担子东西,少说也有七八十斤,小雨以为隋戈跟别的大学生一样,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呢。 “没事,挺轻的。”隋戈为了让小雨放心,只伸出一只手,抓着扁担轻轻一提,举重若轻地就将整个担子提了起来,似乎全然没用劲似的。 “隋哥哥,你力气真大呢!”小雨惊得咂舌道。 “没事。我是农村来的,从小就参加劳动,所以力气大。”隋戈说道。 “难怪。”小雨说。 小雨的家在发丰镇的城边上,没有经过改造,至今住的都是破旧的木板古屋。在某些人看来,这些木板古屋就是文化、传统、遗迹的象征。但是,对于住在这些屋子里面的人来说,却是一种折磨。漏雨、漏风、潮湿、虫子,每一样东西,都足以折磨得你发疯。 小雨家的木屋同样如此,她家只有两个房间,一间客厅,一间卧房。煮饭的东西,都放在门口。不过家里面的器具虽然不多,但是却收拾得很整齐。 “小雨……有客人来了吗?倒水……” 里屋的房间中,传来一个虚弱的声音。 “嗯,知道。”小雨提起暖水壶,将两个玻璃杯用开水涮了一下,然后给隋戈和唐雨溪倒了两杯白水。 “小雨,你也别客气了,先让我去看看你妈的情况吧。”隋戈说道。 小雨嗯了一声,将隋戈和唐雨溪两人领进了她妈的房间,然后说道:“妈,这两位是我认识的朋友。这位隋哥哥是东大的学生,唐姐姐她是东大的老师。隋哥哥是中医世家的传人,医术很高,听说你病了,特地过来给你看病的。” “两位费心了……我这病……怕是……是没得治了。”形容枯槁的林母垂泪道,“只是可怜了……小雨……这娃,小小年纪……就要受苦……” 小雨听见这话,眼圈立即就红了。 隋戈担心局面演变成母女对哭,于是连忙说道:“阿姨,您也别太悲观了,我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对自己的医术还是很有信心的。不管怎么说,先让我了解一下病情吧。” “对啊,隋戈的医术真的很不错呢,你们应该相信他。”唐雨溪也在一旁替小雨两母女打气。 神农仙草诀中,虽然以修行和灵草种植为主,但是医、药本为一体,隋戈既然通晓各种药草、灵草的药性,自然也知道如何治病。况且,此时他已经练成真气,只要将一道真气通过指尖输入林母体内,立时便能察觉到林母体内哪些经络不通,并且及时找到病症所在。 隋戈仔细查探了一番之后,对于林母的病情也了解了十之八九。其主要的病症在于硫酸长春新碱的毒性残留体内,严重损坏了她全身的神经系统,造成其四肢麻木、腱反射消失、全身乏力等症状。要治好林母的病,首先便需要祛除残留在她身体中的毒素,然后,再想办法恢复她的神经系统。 在隋戈看来,林母的病当真难以治疗,否则医院也不会束手无策。 但是,隋戈既然在唐雨溪面前夸下海口,自然要用尽办法治愈林母的。 不过,这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达到的事情。尽管隋戈有灵药在手,但是灵药不是万能药,每一种灵药,都有其相应的用途,不可能凭借一种灵药就能够治尽天下之病。 那样的药,可就不是灵药了,而是神药——天药。 确认了治疗方法后,隋戈取出两根九叶悬针松,其中一根刺入印堂穴,另外一根刺入人中穴。 随后,隋戈将指尖捏在印堂穴上的那根松针上面,缓缓地将一道真气渡入林母身体当中,刺激着她那些被药物毒性腐蚀的头部神经。 哧! 过了一阵之后,林母人中穴上的那颗松针,忽地喷出一线黑色的恶臭液体。 这是毒素排出的征兆! 第65章 不让你得逞 约莫半个多小时之后,隋戈取出了松针。 这时候,他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收了松针之后,赶紧将两根“罗布条”丢入口中。 用真气给人逼毒、治病,果然是极其损耗元气的。 难怪,那些修炼真气的内家高手,都是很少用真气替人治病的。毕竟,真气这东西,蓄积起来很不容易,用真气给人疗伤、治病,绝对是损己利人的事情。 除非是至亲之人,谁愿意做这种活雷锋。 好在,隋戈有享用不尽的三元易经草可以食用。这东西用来补充元气,可是极好的东西。 “很累吗?” 一旁的唐雨溪关切地问道,她居然摸出了一张手绢,给隋戈擦掉了额头的汗水。 “还是我自己来吧。”隋戈呵呵一笑,伸手抓住唐雨溪的手绢,无耻地将其没收了。 唐雨溪撅了撅嘴,似乎有些不舍这条手绢,不过却始终没有开口将其索要回来。 隋戈补充了一点元气之后,终于不再冒虚汗,向林母说道:“阿姨,你现在感觉如何?” “我觉得脑子好像清醒了不少呢。”林母说道。 “妈,你说话顺畅了呢!”林小雨察觉到母亲的变化,惊喜地说道。 “咦,真的呢?我说话是顺畅了呢。”林母嘴角扬起了几丝笑容,不过因为脸部神经没有完全恢复,她的笑容看起来很僵硬。 “隋先生,谢谢你,你……你真是个大好人啊!”林母说道,“没事,我刚才只是激动,说话又不顺畅了呢。” “隋哥哥,你真是神医啊,我妈吃了好多药都不见好转,想不到你扎了两针就明显好转了呢。”林小雨说道,“那……我应该付给你多少诊金呢?” “诊金?付什么诊金?”隋戈笑道,“我就扎了两针,什么药都没用,没有成本,也好意思问你要什么诊金啊。不过,我也不白干,下次烧烤的时候,你把味道给弄烤好点就行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林母歉然地说道。她自然明白,越是这种扎两针就见效的中医,越是千金难请的名医。不管扎针也好,开药也好,诊金指定少不了。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况且,我现在还没有彻底治愈阿姨的病,自然也不好意思收什么诊金。”隋戈说完,就跟唐雨溪起身告辞。 小雨坚持送了两人一截,然后才被隋戈劝了回去。 回学校的途中,唐雨溪向隋戈说道:“隋戈,你究竟是不是中医世家的传人啊?” “绝对是。”隋戈说道,老地主虽然只是赤脚医生,但好歹也算是中医范畴。 “那你为什么不读中医专业,偏偏要读草业科学专业呢?”唐雨溪好奇道。 “我之前就说过。酒不离水,药不离草。一个西医,如果不能充分了解一种西药的成分和药性,他就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西医;同样,作为一个中医,如果不能充分了解中药材的药性,只是一味地研究药方,他也很难成为一个好的中医。”隋戈解释一番之后,沉声道,“所以,在我看来,研究药草,比研究药方更有意思一些。” “真是奇怪的论调,不过却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唐雨溪夸奖了隋戈两句,神情充满期待地说道,“也许有一天,你会成为一个超级厉害的名医,达成你的人生愿望。” “绝对地!”隋戈同学大概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谦虚。 ※※※ 回去之后,隋戈才将从唐雨溪那里得来的手绢仔细看了看。 让他额外有些惊喜的是,唐雨溪的那条手绢上面,居然绣着一副鸳鸯戏水的图案,上面的鸳鸯、荷叶极其传神、极其精美,堪称是艺术品也不为过。 惊喜之余,隋戈又觉得自己好像太过分了一点。 唐雨溪的这条手绢,显然不是凡品,只要不是瞎子,都能够看出这是一件价值极高的苏绣作品,绝对不是那种用来抹鼻涕的次货。 “唐老师啊唐老师,你可别怪我啊。” 隋戈将手绢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仿佛上面还留有伊人体香似的。 无耻也好,贪婪也好,反正隋戈已经决定,不会将这条手绢再还回去了。 不仅如此,他还要随身携带呢。 将唐雨溪的手绢捂在脸上睡了一晚上之后,隋戈同学觉得自己精神相当饱满。 一大早,隋戈同学就出了校门,打算前往温室棚劳作。 谁知道,刚出后校门,一辆黑色大奔就驶了过来,停在了隋戈面前。 车门打开,昨天被铁龙赶走的那位青年白领屁颠颠地钻了出来,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你可真有面子啊,我们冯老板决定在百忙之中抽空亲自来见你一面呢。好了,请上车谈吧。” 隋戈皱了皱眉头,没想到这个蒋伟就像是一张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稍作犹豫,隋戈钻进了黑色大奔里面。 大奔的后排,坐着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方形脸,身宽体胖,很是富态,但是眼神阴鸷,浑身透着一股阴狠的气势,让人一看便会觉得此人不简单,是那种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人。 “鄙人冯天明,华生药业公司总裁。”中年人开口说道,中气浑厚,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力,“我们公司看中了你祖传的狗皮膏药,打算向你购买药方,你开个价吧。” “十亿。”隋戈来了一个狮子大开口。 隋戈心想,既然你装逼要让老子开价,那我就开一个天价给你。 冯天明嘴角露出一丝残酷的冷笑,“这么说,你存心不想谈了?” “你让我开价我便开。”隋戈说道,“这就是我的价格,少一分都不行。” “看来是没得谈了。”冯天明冷冷道,“再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冯天明,除了是华生药业公司的总裁之外,在东江市乃至整个明海省,无论黑白两道,都是颇有声望的。” “这算是威胁?”隋戈问道。 “你可以这样认为。”冯天明点燃了一根雪茄,脸上露出一种志在必得的神情,随手扔给隋戈一份文件,“你看看这个吧。” 隋戈看了看,居然是一张发明专利证书,发明名称写着:“一种纯中药制剂的狗皮膏药,治疗风湿疼痛、跌打损伤有奇效,名为‘帝玉膏’。”然后是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期等,还有一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章。尽管是复印件,但是隋戈非常清楚,这个东西绝对是货真价实的。 这个冯天明,居然能够将一种没有通过试用的膏药申请到了专利,果然很有些背景和手段呢。 “这是我家的狗皮膏药?”隋戈问道,已经大约猜测到了什么。 李鸣意曾经在电话中跟隋戈提过“帝玉膏”的事情,很显然,李鸣意联系的药厂,就是冯天明的华生药业公司。 只是,李鸣意已经被隋戈整得“幡然醒悟”了,却没想到冯天明还不肯罢手。 “错。”冯天明说道,“你应该看看,上面的专利权所有人是我。” “就算是你的。你以为这种膏药能够面市吗?”隋戈不屑道。 “没有你的药方,的确不能够。”冯天明说道,“不过,你一定会把药方给我。” “是吗?”隋戈冷笑了一声。 “第一,如果我的帝玉膏没办法面市,你家也不能继续使用这种膏药,否则就是侵权。原因很简单,如果将你们家的膏药拿到仪器上去检测,成分都是一样的,所以打官司我一定会赢;第二,你将药方卖给我,轻易就可以得到几百上千万的现金,甚至包括一点股份,这对大家都有好处,你应该不会拒绝。”冯天明平静地说道,将一口烟雾吐在了车厢中,他很喜欢这种胜券在握的感觉。 隋戈仔细想了想,尽管冯天明的话很让人反感,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他的确占据了绝对上风。正如冯天明所说,他的帝玉膏不能上市的话,隋戈家的狗皮膏药也就不能再贩卖了。 但是,隋戈自然不会让冯天明如意,平静地推开车门,说道:“药方,我不会给你!” 冯天明脸色大变,仿佛被人扇了一耳光似的,他怎么都没想到,隋戈居然会拒绝,而且拒绝得如此地干脆。这让他出奇地愤怒,他狠狠地将指间的雪茄扔出了车窗,然后冲着隋戈的背影怒道:“臭小子,你很快就会后悔的!” “我等着。”隋戈不屑地应了一声,再也不看冯天明一眼。 在温室棚中用震灵锄劳动一番之后,隋戈这才记起当初在阳台上抓住的那只怪蜜蜂。自从上次被那怪蜂在手掌上咬了之后,他手掌的那个疤痕居然没有消失,而且越来越像是一个蜜蜂的图纹,晃眼一看,还以为是一个红色的纹身呢。这疤痕虽然没有消失,而且越来越明显,但是隋戈却查探不出有什么危险,所以也没有刻意理会。 此时,隋戈已经到了练气期,实力提升数倍,倒是不怎么担心那怪蜂的攻击了。于是,隋戈打开关着那只怪蜂的铁盒子,准备看看这只怪蜂是不是被饿死了。 于是,隋戈小心地打开了铁盒子。 里面的那只怪蜂,居然还没有饿死,不过看样子已经奄奄一息了,连站都站不稳,六只腿站着在盒子底部,晃来晃去,摇摇欲坠。 “念在你修行不容易,放你一条生路吧。”隋戈说道,拈着它的翅膀,将其丢在一个三元易经草的花朵上面。 现在,隋戈已经培育了足够多的三元易经草,这只怪蜂要采阴补阳的话,倒也没什么了。 这只怪蜂脱出囚牢,虽然奄奄一息,但是得到灵草元气的滋养,不消片刻就恢复了精神,然后震动翅膀,向隋戈飞了过来。 不过,这一次怪蜂飞行得很平稳、缓慢,让人感觉不到它有什么恶意。 况且,纵然它有什么恶意,以隋戈练气期的修为,再配合上千变捉虫手,足以收拾它了。 怪蜂并没有攻击隋戈,只是围着隋戈飞了几圈,似乎在向隋戈示好,然后嗡地一声,闪电般飞出了温室棚,消失在外面的天空当中。 隋戈今天的劳动已经结束,于是吩咐小银虫好生看守温室棚,然后锁了温室棚的门,出了植物培育基地。在回学校的途中,隋戈给山熊打了一个电话,向他询问了一下冯天明的事情。 山熊给隋戈的答案是“这家伙黑白两道都有路子,不容易对付”。 不过,山熊也表示,只要隋戈要动冯天明,他一定会鼎力支持的。 隋戈暂时没有跟冯天明开战的意思,所以告诉山熊不用紧张,只是让人多留意一下冯天明的动静,另外查探一下华生药业公司的底细。 经过校门的时候,门卫室保安正在看重播的“东江视点”栏目。 两个保安大概根本就没有看新闻内容,而是一直在盯着蓝兰看,看见他们眼光灼热、恨不得钻到电视里面去的样子,隋戈就想冲进去扇他们的耳光。 不过,东江视点中的一则新闻,却引起了隋戈的注意。 新闻内容居然是关于上次那个在菜市场上被城管打了老头,不过这一次新闻的重点却不是城管的野蛮执法,而是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的问题。 原来蓝兰经过新闻追踪,调查到老头子名叫文东方,老来得子,他的儿子文国强,十九岁就去外面打工,听人说挖煤赚钱,就去了汕西省的一个小煤窑,打算辛苦干几年,然后盖房娶媳妇儿。谁知道干了两年多,钱没挣多少,却遇到了煤窑垮塌事故,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命,但是两条腿都被砸骨裂了,一条腿的脚筋也被砸断,成了一个残疾,煤窑老板却拍屁股走人了,文国强连医药费都没有拿到。 蓝兰希望通过这一次节目,让更多人关注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也希望有爱心人士能够向文国强伸出援助之手。毕竟,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头子还要养活一个三十多岁的残疾儿子,当真是不容易。 尽管电视里面出现的只是蓝兰的影像,但是透过屏幕,隋戈仍然可以感觉到蓝兰这个“冻矢女”拥有一颗善良、火热的心。隋戈不禁在想,这个“冻矢女”大概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冰冷绝情吧。 “麻痹的,又插播广告,老子要看蓝兰那娘们儿!”门卫室一个保安叫骂道。 “是啊!老子每天都想着她呢——” 轰! 另外一个保安话还没说完,忽地从窗外飞进来一颗小石子,然后他们面前的电视直接爆炸了,两个保安被这度如其来的巨变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距离电视较近的一个人,更是被溅射的碎片刮花了脸,情形极是狼狈。 隋戈轻哼了一声,却没有走进校门,而是招了一个“野租儿”,向里面的师傅说道:“去东江电视台大楼。” ================ 弱弱问一声,今天更新了差不多9000字,有鲜花票票没有? 第66章 献爱心 手中有pk票的大大,麻烦扔几张给小米啊。 =================== 隋戈刚进电视台大楼门口,就让一个保安给拦下了。 “你找谁?”保安警惕地盯着隋戈。 “蓝兰主播。”隋戈答道。 “你是她的追求者吧?”保安很有经验地说道,“我跟你说,没戏!你要是早上来的话,就能看到排队给她送花的人,那场面可壮观了,吓得你完全没自信——等等,你不能进去。” “为什么我不能进去?”隋戈反问道。 “这是规定。”保安说道,“闲杂人等,一律不能进入电视大楼。” “我是给她提供重要新闻线索的。”隋戈说道。 “你这个借口过时了。”保安递过来一张名片,“这是她的办公室电话,你可以打给她。有没有电话,这里有。” “兄弟,不用做得这么绝吧。”隋戈向保安说道。 “职责所在,没办法通融。”保安坚持原则道。 隋戈忽地将目光转向大楼门口,满脸惊讶地说道:“喂,美女,你裙子拉链开了!” 保安闻言,立即扭头向门口看去。 裙子拉链开了的美女倒是没有看到,等保安发现上当扭头回来的时候,隋戈却鬼魅一般地消失了。 “去哪里了?”保安疑惑道,明明是一个大活人,怎么一转眼就凭空消失了呢,而且连脚步声都没有听见——难道是见鬼了? 大白天见鬼,保安想想就觉得浑身发冷,他早就听说这个电视台大楼有些不干净的东西,想不到竟然让他给碰上了。此时,保安心头惴惴不安,暗想明天一定要去城隍庙求张灵符才行了。 隋戈用极快的身法蒙蔽了保安之后,沿着楼梯径直往九楼而去。 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是乘坐电梯上楼,所以隋戈走楼梯上去,倒是没有人阻拦。 砰砰! 隋戈敲响了蓝兰办公室的门。 “请进。”蓝兰那春风化雨一般的声音传了出来。 如果只是听声音的话,任何人都会认为蓝兰是一个温柔、婉约平易近人的女人。但是,任何人看到她的那双眼睛,都会生出冰冻三尺的寒意。同样一个人,却能够生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大概也只有蓝大主播一人了。 隋戈轻轻推开了门,顿时看到了坐在办工作前,忙碌鼓捣着笔记本电脑的蓝兰。 蓝兰穿着一身纯黑色钉珠修身连衣裙,头发轻松写意地束在脑后,左耳的珍珠耳环,将她白皙的脸承托得更加白净无瑕,胸前挂着一个白色透明水晶吊饰,简洁干练、时尚,再加上她那玲珑浮凸的身材,极尽ol女性风范。 刹那间,隋戈同学竟然看得呆了,居然都直接无视了蓝兰那冰冷如刀的目光。 “隋戈,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蓝兰皱着眉头问道,显然她并不喜欢隋戈同学这种色狼式的目光,见隋戈没有反应,她又提高了声音,“隋戈同学!” “哦,刚才被蓝姐你的绝世风姿震惊了,差点都忘记了我来这里的目的。”隋戈笑道,“我是来这里献爱心的。” “献爱心?”蓝兰说道,“这里又不是红十字协会,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 如果不是因为蓝兰对隋戈的印象改观了不少,只怕现在她早就叫保安上来撵人了。 “是这样的,我是为文东方文大爷的事情而来的。”隋戈说道,“我今天上午看到节目重播,才知道文大爷和他儿子的事情。所以,我希望能够帮助他们,我也许能够治好文国强的腿。所以,我希望从你这里拿到他们的地址。” “嗯,献爱心是好的。” 蓝兰平静地说道,目光深邃而充满智慧,“只是,如果你是要他们的地址的话,打电话不是更方便么?何必这么急冲冲地跑来这里呢?真不知道,保安怎么会放你进来。” 隋戈顿时就愣住了。 是啊。蓝兰说得很在理,他如果只是要文大爷的地址的话,打电话就行了,何必巴巴地跑来人家的办公室呢?这不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女人啊,一旦变得聪明起来,有时候就不那么可爱了。 隋戈脑子一转,硬着头皮说道:“我以为拉上你一起,就能够上电视台露脸呢。” “露脸,你露得还少了吗?”蓝兰的语气没那么咄咄逼人了。 “我觉得自己还挺上镜的,所以想多露几次,指不定被什么星探给看中了,还能演电影出名呢。”隋戈恢复了厚颜无耻的本色,正要继续吹捧自己两句,忽地目光落在蓝兰的办公桌上面,那里有一封刚拆开的信件,上面写着红色的粗体大字,“蓝主播,珍爱生命,不该管的事情别插手!” 匿名威胁信? 隋戈没想到新闻工作者居然也是一个危险职业。要知道,整个东江市,不知道有多少女生羡慕着蓝兰的工作呢,但谁会想到,但主播居然也有生命危险。 “一些宵小之徒的拙劣威胁手段而已!”蓝兰瞅着那封匿名威胁信,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样的信,我一年到头也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呢。” “你是一个正直的人。”隋戈显现出少有的肃然神情。 “为什么?”蓝兰问道。 “只有正直的人,才会经常收到坏分子的威胁。”隋戈说道,然后露出一个自认为潇洒的笑容,“不过,如果有坏分子想伤害蓝大主播,我一定会挺身而出,站到你的前面!任何人想要伤害你,就只能踩着我的尸体……不,都一定会倒在我的拳头之下。” “这些话,你还是留给东大的那些小女生听吧。”蓝兰说道,“说正事吧。既然你想献点爱心,我也应该配合你一下。那就这样好了,下午下班之后,我陪你一起去探望文大爷和他儿子吧。” “一起?”隋戈不仅有些喜出望外,然后得寸进尺地说道,“这眼看就要中午了,要不然一起吃个午饭,顺便商讨一下如何献爱心的事情?” 后面的话,当然全都是隋戈同学的借口,这厮不过是想近距离多欣赏一下蓝兰的ol装扮,满足一下内心某种近乎变态的欲望。 当然,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制服的诱惑是巨大的,尤其是隋戈这种纯情小初男。 无论是ol装,空姐装、女仆装,护士装还是兔女郎装,都拥有强大的诱惑力。 唯一的差别,就是各人的口味、偏爱不同而已。 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而隋戈同学,爱好尤其广泛。 “对不起,我没有跟陌生男士共进午餐的习惯。”蓝兰依然不为所动,“冻死你”的称号果然不是白来的。想要融化她冰封的心,隋戈同学还需继续努力呢。 “陌生男士?”隋戈微微一笑,“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呢。俗话都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是朋友,五回六回怀里那啥……咱们就算不是朋友,也好歹算是熟人吧,你这话很伤人自尊心呢。” “你也有自尊心?”蓝兰居然打趣了隋戈一句。 “有,正跳着呢。要不然你听听?” “下午5点,在楼下等我。”蓝兰说道,这话等于是逐客令。 隋戈知道凡事过犹不及,也不再耍贫嘴了,洒然出了蓝兰的办公室。 下楼的时候,隋戈从门口那位保安前面走过,故意将真气运于双足,毫无声响地从其面前经过,然后还冲着保安微微一笑,将这保安吓得脸色苍白,险些直接晕过去。 下午最后一节课还没结束,隋戈就悄然溜出了教室,去赴他跟蓝兰的约定。 四点五十五分,隋戈抵达了电视台楼下。 门口的那位保安看到隋戈,还以为他是四处游荡的鬼魂,哪里还敢询问什么。 片刻之后,电梯门打开,艳如桃花、冷若冰霜的蓝兰从电梯里面走了出来,腰肢轻扭,宛若清风摆柳,看得人心旌荡漾。 那保安更是不挤,直接都看呆了。 蓝兰冷目往那保安一扫,那家伙立即就怂了,惭愧地移开了贼眼,低下了头。 冰冷的目光再扫向隋戈,可惜蓝兰屡试不爽的这一招对隋戈没什么用,这厮只是用手指揉了揉鼻头,然后就笑嘻嘻地迎了上去,目光还是那样的让人受不了。 无奈之下,蓝兰只好将搭在手肘处的长外套披在了身上,尽管她并不觉得冷。 隋戈明白蓝兰此举的用意,但是他也没办法管住自己的这双眼睛,当然也不想管。有美女不尽情地看,那不是傻蛋么。 男人长着一对眼睛,可不是只为了看路,更是为了审美。 否则的话,男人的眼睛大可不必进化成全彩色的。 就像小狗一样,差不多只能看到点黑白颜色就足够了。 出了电视楼大门,蓝兰领着隋戈去了洪福菜市场。 原来,文大爷这些日子经常都在菜市场卖菜,所以蓝兰打算过去看一下,兴许能够碰上他。 两人的运气还算不错,果然在菜市场里面找到了文大爷。 自从上一次野蛮执法事件之后,在蓝兰的帮助下,文大爷因为家庭情况得到了菜市场管理方的特别照顾,每一次他来菜市场卖菜,管理人员都会帮他腾出一个地摊位出来。这个摊位虽然不大,但是对他老人家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这样不是就和谐了吗。”隋戈向蓝兰说道,他说的是上次野蛮执法的事情。 “是啊。”蓝兰轻叹道,“我们许多公职人员,只知道制造矛盾,却不知道去化解矛盾。如果他们肯稍微用点心,帮助文大爷解决了问题,不仅不会造成冲突,而且还算是好事一桩,能落个好名声。” “道理谁都知道,但是做的人却很少。”隋戈说道,“就像是那些贪官,他们谁都知道不能贪污受贿,但是谁都禁不住要去犯。” “蓝主播,您又来了?”文大爷眼神还算不错,隔着老远就认出了蓝兰,然后目光又落在隋戈身上,“小伙子,我认识你!你是个好人!” “当然。蓝主播是不会跟坏人同行的!”隋戈笑道,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文大爷有些歉然地向蓝兰和隋戈说道:“真不好意思,这里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一会儿我把菜卖完,请两位喝茶吧。” “没事。”隋戈笑道,“您老放心,有蓝大主播在这里,你这点菜很快就会卖完了。” 隋戈话音刚落,便听见有人说道:“咦,这不是蓝主播吗,你来这里买菜啊?” “是啊,文大爷的菜挺新鲜的。”蓝兰反应倒是快,干脆给文大爷做起了软广告。 正如隋戈所意料的这般,不过十几分钟时间,文大爷剩余的蔬菜,全部都被抢购一空了。 文大爷欢欢喜喜地收摊,然后将箩筐放在了木板车上面,准备回家。 隋戈和蓝兰说明了来意,文大爷感激道:“你们有这心,我老头子感恩不尽了。不过,到咱们家的那路,可是过不了汽车的,倒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隋戈脑子一转,指了指文大爷的木板车,笑道:“那就坐你的车好了。” 随后,隋戈将目光投向蓝兰,“蓝主播你坐吗?” 蓝兰大概从来没尝试过做板车,心头微微觉得有些抹不开面子,但更多的居然是刺激和兴奋。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蓝兰说道:“你来拉,我就坐。” “当然是我来拉了,难不成还让文大爷拉么。”隋戈哈哈一笑,觉得这事挺好玩的。 “行啊。”文大爷也笑了笑,把肩上装钱的布包递给蓝兰垫在木板车上,“坐这上面,免得脏了你的衣服哦。” 蓝兰没有扭捏,很干脆地坐在了板车上面。 隋戈拉车板车,在人群诧异目光和纷纷议论当中出了菜市场。 于是,喜剧的一幕出现了:夕阳下面,一个年轻帅哥拉着一个破旧的木板车,嘎吱嘎吱地行驶在马路上,板车上面,坐着一个驼背的老头子和一个时尚亮丽的姑娘,晃悠着修长、白皙的腿,显得怡然自得,仿佛她乘坐的不是不板车,而是敞篷跑车。 出了城之后,木板车转入一条坑坑洼洼的狭窄泥巴路,板车颠簸得越发厉害,就像是要散架一样。隋戈只得放慢了速度,晃晃悠悠地往文大爷家驶去。 在泥路上颠簸了半个钟头,总算是到了文大爷所在的村子。 第67章 创造奇迹的男人 文大爷的家,住在村尾上,是一座破旧的土坯瓦房,四周都是田地。屋子前面有一个菜园子,四周用篾片栅栏围着,栅栏上面缠绕着豆荚、丝瓜等,园子里面更是种满了时令蔬菜、瓜果。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虽然年事已高,但却仍然很勤劳呢。 隋戈把木板车停在了小院中,文大爷便开始喂鸡,然后将喂饱的鸡全部赶进了鸡笼。 随后,文大爷才跟隋戈和蓝兰谈起了文国强的事情。 对于文国强的事情,隋戈大致已经了解。 十多年前的时候,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很不到位,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而文国强只是千万个不幸者之一。幸好,这些年情况有所好转,家庭破灭、妻离子散的事情减少了许多,也算是一种进步。 文国强的腿,一直是文大爷的心病。自从他把儿子从汕西的医院接回家之后,一照顾就是十几年,后来老伴也去了,现在就剩下爷俩相依为命。而文大爷一直担心,哪天他自己归西了,儿子也只有活活饿死。 文大爷说明情况之后,才试着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你真有把握治好国强的病?” “看过才知道。”隋戈说道,“不过,应该有七分的把握。” “真的?” 文大爷喜出望外,然后又黯然道,“唉,我这儿子,躺床上十来年了,性格都变怪了。等会儿他如果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你们可不要往心里去啊。” “这个当然。”隋戈说道,他自然不会跟一个病人计较的。 隋戈和蓝兰跟着文大爷走进了文国强的房间。 文国强的房间,很黑很潮,进去之后,便闻到一股发霉、腐烂的味道。 文国强躺着的床,味道更不堪,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恍若死人一般。看到隋戈、蓝兰和文大爷进房间,文国强也没什么反应,似乎当他们透明一样。 “国强,有人来看你了。”文大爷轻声说道,“国强,这个小伙子和姑娘,他们都是好人呐,上次要不是他们,我就被那些城管给欺负了啊。这个小兄弟,他是专门来给你治病的……国强,你说说话啊。” “走!让他们走!老子不需要人可怜!”文国强忽地怒道,手掌将床板拍得啪啪直响。 “你跟谁充老子呢?我才是你老子!”文大爷也怒了,喝道,“不懂礼数的东西。这两位都是我的恩人,那也是你的恩人,哪有你这样给人说话的。难道你腿坏了,心眼、脑子也坏了不成?” 文国强哼了一声,却终于没有发怒。 看来这文国强脾气果然是古怪,连自己老爹的话都干脆不理会了。 隋戈倒也理解,躺十几年了,谁的脾气还不得变啊。他像床上的文国强瞅了瞅,这位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人,蓬头垢面的,看起来跟他老爹一样苍老,而且眼神空洞无物,仿佛真要死去一样。文国强的双腿,因为缺乏活动,肌肉已经萎缩,所以看起来很细,而且两只小腿上面有长了烂疮,看起来更是可怜。 隋戈也不再掩饰,上前一步,抓起文国强手腕,摸了一会儿脉,然后又看了看文国强腿上的烂疮,然后向文大爷说道:“老人家,你儿子的病,能治好。” “你是说他的疮,还是腿?”文大爷问道。 “都能治。”隋戈说道,语气不容置疑。 床上的文国强听见这话,终于动弹了一下身躯,死灰的眼睛忽地亮了一下,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不过,很快他的目光又重新暗了下去。他虽然没读多少书,但是也很清楚,他的这双腿已经废了,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任何希望,到最后都只能变成失望。 隋戈自然看出了文国强眼神中的怀疑,却也不继续劝说文国强,反而向文大爷说道:“文大爷,你这驼背的毛病,是这几年才有的吧?” “是啊。就这几年,年纪大了,背也就驼了。”文大爷点了点头。 “不是年纪大了,你这是积劳成疾,加上营养不良造成的啊,看来这些年你真是太辛苦了。”隋戈说道,然后往文国强瞅了瞅,文国强虽然没吱声,但却已经是热泪盈眶,显然他还是一个孝顺的人,明白这些年让父亲受苦了。 其实,很多时候,文国强甚至想过一死了之,但是他知道他自己一旦死了,只怕老爹一个人也不能独活。正是出于这种生活和精神的双重煎熬当中,文国强的性格才变得如此古怪偏激。 “辛苦啥……农村人,不都干的是这些种地的活吗。”文大爷说道。 “你老不用担心了,既然不是先天生就的毛病,治起来就容易多了。”隋戈说道,“本来打算过几天配一副药酒给你送过来,再顺便治好你老的背,但是蓝姐和国强大哥好像不怎么相信我的医术,所以就趁现在吧。文大爷,你家里有白酒吧?” “有!有,我给你拿。”文大爷说道,神情不禁有些高兴,如果能够治好驼背,以后干活也就轻松一点。不过,对于隋戈能不能治好他的驼背,他还有些将信将疑呢。 片刻之后,文大爷就拿了一瓶高度白酒过来。 隋戈让文大爷脱了上衣,坐在一个木凳上,然后将白酒淋在手掌上,双掌互相搓动起来。 嘶嘶~ 如今隋戈修为已至练气初期,手上的劲道自然奇大无比,全力搓动的时候,双掌之间的白酒好像要被蒸发一样,竟然冒出缕缕白色的酒气,看得蓝兰暗暗称奇。 随后,隋戈将双掌按在文大爷的背上,掌心的温度很高,竟然让文大爷呼了一声“好热”。紧接着,隋戈开始用推拿活血之法沿着文大爷的脊柱附近的穴位、经脉按捏、搓揉,他推拿的手法灵活、娴熟,更是让一旁观看的蓝兰颇有些惊讶。 蓝兰却哪会知道,隋戈淬体之后,身体本来就比寻常人灵活许多,再加上脑子当中有一部神农仙草诀,区区推拿活血的手段,根本就只能算是雕虫小技了。 隋戈不断辅用白酒搓揉,约莫过了二十分钟,他估摸着文大爷背上的经络已经被活动得差不多了,于是在文大爷的脊背上快速连拍了七八下,然后两根拇指忽地往文大爷腰间的穴位一按。 穴位受到刺激,文大爷条件反射地忽地一挺胸。 啪啪啪啪! 文大爷的脊背传来一阵炒豆子的声响,浑身上下忽地一轻。 “咦!真的好了?” 文大爷起身活动了一下,果然背脊已经能够挺得直直的了。于是,他连忙向隋戈说道:“谢谢你了……小伙子,你可真是一个神医呢。” “别客气。”隋戈说道,“不过,文大爷,这几天你可不能再干重活了,要不然你这背还得驼。另外,得补充点营养。” 蓝兰惊讶得暗暗咂舌,她没想到隋戈的推拿手法竟然如此神奇。 “小先生……”这时候,躺在床上的文国强忽地开口,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治好了我爹的背——请问,我的这双腿,真的能治好吗?你要能治好我的腿,就是做牛做马……” 很显然,见识过隋戈的手段之后,文国强再次燃起了希望。 “国强大哥,做牛做马什么的就不提了。以后我给你治好腿,你把你老爹孝敬好就对了。另外,早点娶个老婆,生个儿女下来,我看老人家肯定比什么都高兴。”隋戈笑道,他知道刚才露的这一手,已经燃起了文国强心中的生机,于是继续说道,“不过,如果你心里没有希望,没有信心的话,就算我医术再高,到最后也是白搭。” 对于一个医者来说,如果病人自身都没有生机和希望,那么治病就会事倍功半,费力劳心。所以,隋戈才用了这个办法,先让文国强重新燃起了希望。 “对不起,小先生,我之前都是胡言乱语,您别跟我一般见识。我知道您医术高超,我有信心了。”文国强连忙说道,“我这腿要是好了,一定好好孝顺我爹!” “小兄弟,蓝主播,那这里就麻烦你们了,我去弄点吃的,等会儿你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文大爷说完,就出了房间,钻到鸡笼里面拖了一只老母鸡出来。 蓝兰的目光当中充满了震惊和好奇。 虽然之前蓝兰也知道隋戈是中医世家的传人,但是并不认为他有本事能够治愈文国强的断腿。毕竟,这种高难度的事情,就连医院的专家医生都爱莫能助,除了弄假肢之外,别无他法。而隋戈居然扬言能够治愈文国强的断腿,怎么都让蓝兰觉得不太现实。但是,刚才隋戈露了一手,轻描淡写地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却让蓝兰对隋戈的医术燃起了信心。 “难道,他真的能够创造奇迹?”蓝兰心想道,将充满期待的目光投向了隋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看他究竟如何来治愈文国强。 第68章 神仙药 蓝兰失望了。 她本以为隋戈会有炫目的惊人之举,比如秀一下中医名闻遐迩的银针、火罐之法,又或者是气功之类的中医秘法,谁知道隋戈只是从背包里面摸出了两贴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然后贴在了文国强的小腿上。 这两贴膏药,毫不起眼,平常无奇。 就连文国强,也是满眼失望之色。 隋戈感受到蓝兰和文国强的失望,微微笑道:“这两贴膏药是拔毒,是用来治愈国强大哥腿上的烂疮的。这膏药虽然不耐看,但是效果可不含糊。” 尽管隋戈这么说,但是蓝兰还是有些信心不足。 隋戈也没有多做解释,只是耐心地等待药膏的药性发挥。 这两张膏药可不是隋戈祖传的狗皮膏药,而是他根据神农仙草诀配制的一个新药方,专门用于祛除体内的寒毒和热毒,根据文国强现在的情况,也算是对症下药。 更何况,在贴膏药的时候,隋戈更是利用手掌中的真气,刺激了药性的发挥。所以,这两张膏药贴上之后,很快就会见效的。 相对于蓝兰和文国强的失望,隋戈同学就显得比较镇定和自信了。 约莫五分钟过后,文国强小腿上的烂疮就停止了流脓,然后迅速地结疤了。 “痒!” 文国强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被膏药贴了地方,好像有上千只蚂蚁在那里爬来爬去,其痒难耐。 “忍!”隋戈冲着文国强吐出了一个字。 这两张膏药被隋戈用真气激发出药性,因为见效奇快,所以烂疮迅速痊愈、结疤,然后长出新皮。人长新皮的时候,自然会痒,只不过因为隋戈加速了这个过程,所以文国强才会感觉其痒难耐。 文国强倒也硬气,愣是一动不动,任凭膏药的药力发挥。 十五分钟过去了。 文国强小腿上烂疮已经完全结疤,那种钻心的麻痒感觉也消失了。 嘶!嘶! 隋戈飞快地撕掉了文国强小腿上的膏药。 撕下来的时候,那两张膏药上散发出一股恶臭,很快被隋戈丢到了窗户外面。 这时候,蓝兰向文国强的小腿瞅了瞅,果然上面的烂疮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新生的白嫩皮肤。 “这么快就好了?” 蓝兰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尽管治疗烂疮不是什么太大的难事,但是在十几分钟内就见效的药物,她可是生平第一次见到。 再看隋戈的时候,蓝兰的目光多少就带着一些惊骇和崇敬了。 隋戈同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治愈文国强腿上的烂疮,只是第一步,可说是开胃菜而已。 真正的大戏,是治愈文国强腿部里面的旧伤。 蓝兰很是好奇地盯着隋戈,她想知道这家伙究竟用什么药来治愈文国强的双腿。虽然蓝兰不是医生,但基本的医疗常识还是知道的,文国强的这双腿,一部分腿骨几乎粉碎,一条腿的脚筋也已经断了,就算是经过精密的手术,也是无法痊愈的,顶多也就是让双腿稍微能够活动一下。而隋戈这家伙,竟然说能够治愈文国强的双腿,让其恢复如初,这未免太骇人听闻了。 原本,蓝兰对隋戈的信心并没有多大,但是亲眼看到隋戈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文国强腿上的烂疮之后,她不得不对隋戈的医术惊叹、佩服。 这哪里是治病,分明就是医学魔术啊。 于是,蓝兰心头的期待感忽地又浓烈了起来。如果之前给文大爷治驼背,给文国强治烂疮都是牛刀小试的话,那么现在要彻底治愈文国强的腿上的骨伤,那么隋戈一定会全力以赴了吧?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关键时刻,你总该出真功夫了吧?” 的确,要彻底治愈文国强的腿上的骨伤,他就必须出“真功夫”。 也只有灵药,才能生残补缺,让文国强的一双腿恢复如初。 不过,灵药虽然灵效,但是也很霸道,上一次医治老地主的瘸腿,隋戈就差点将老地主给活活痛昏死过去。所以,同样的错误,隋戈自然不能再犯,首先取出两根九叶悬针松,分别钉在了文国强的两只大腿侧方,让其双腿暂时失去了知觉。 随后,隋戈一个深呼吸,从背包里面取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盒子。 盒子呈长方形,大概有六级厘米厚,碧绿欲滴,居然是上好的翡翠。盒子的四周,还刻画着一些玄奥无比的符箓文字,一看就知道造价不菲。 蓝兰的呼吸变得微微有些紧促。 她知道,真正的宝贝,必然是装在这个翡翠盒子当中的。而能够用这么一个价值不菲的翡翠盒子来盛装的东西,不用想都知道一定是宝贝中的宝贝。 “难道是千年人参?人形何首乌?还是别的什么逆天灵药?” 蓝兰心想道,内心之中实在是难以平静。 偏偏隋戈这厮却没有立即打开翡翠盒子,而是双掌合十,将盒子压在了两只手掌中间,神情凝重无比。蓝兰很想问问他究竟在干嘛,但是又怕打扰了他给文国强治病。 但隋戈越是如此,蓝兰心中的好奇心就更盛。 啪! 终于,翡翠盒子发出一声脆响,隋戈用指尖打开了盒子。 蓝兰的眼睛睁得老大,似乎生怕会错过了什么精彩的场面。 隋戈将两根指头伸进了翡翠盒子当中,神色更加凝重,将一样东西从盒子里面取了出来。 蓝兰定睛一看,差点没栽倒在地上。 原来,隋戈这厮从翡翠盒子里面拿出来的东西,居然还是狗皮膏药! 刹那间,蓝兰有种崩溃的感觉,更恨不得狠狠地踹隋戈几脚。她觉得这厮实在太可恶了,明明就是一张狗皮膏药而已,居然搞得这么神神秘秘、故弄玄虚,害得她还以为这厮弄了什么仙丹呢。蓝兰不满的情绪刚刚升起,鼻孔当总忽地飘来阵阵异香。 浓郁的灵药香味弥漫在整个屋子当中,令人闻之神清气爽,有种置身于仙山福地的飘渺感觉。 “这是……神仙药啊!” 刚走进房间的文大爷被这灵药的香味一熏,忍不住喃喃自语道。 他虽然不知道隋戈拿出的是什么药,但只是这种药气,那就肯定不是寻常药物能够释放出来的。老人家多少有些迷信,所以他认为隋戈拿出的培元膏,很可能就是神仙配制出来的神仙药。 蓝兰当然不是迷信的人,但同样也被这灵药的气味给震住了。她只是闻了闻这气味,便觉得之前胸口的恶心感完全消失了,而且上了一天班的疲劳,也一扫而空。如果说之前蓝兰对隋戈的医术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么现在她是绝对相信,隋戈一定能够治愈文国强的双腿。 只是,蓝兰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么好的药,为什么要弄成狗皮膏药的样子呢? 治疗烂疮用么狗皮膏药,治疗骨伤还是用狗皮膏药,这家伙难道只会用狗皮膏药吗? 就在蓝兰的暗自抱怨中,隋戈将两贴膏药贴在了文国强的腿上,同样用真气催动培元膏药性的发挥。 蓝兰和文大爷,目不转睛地看着隋戈施为。 隋戈收回了手掌,静待着培元膏发挥作用。 灵药毕竟是灵药,不过两三分钟时间,便已经有了剧烈的反应。 滋滋~滋滋~ 一阵奇异的声响从文国强腿上的皮肤下面传来,依稀像是骨头生长的声音。 蓝兰再次惊讶,暗想这是什么狗皮膏药,难道能够让人破损的骨头重新生长愈合不成? 这一次,蓝兰终于猜对了。 隋戈这一次给文国强贴的狗皮膏药,可不是一般的狗皮膏药,它上面抹的可是培元膏,超越了凡药存在的灵药! “滋滋”的声音一直响着。 房间里面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等待和企盼着奇迹的发生。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着。 直到炖鸡的香味飘入了房间当中,那“滋滋”的声音终于完全消失。 隋戈上前捏了捏文国强的双腿,脸上泛出了欣慰的笑容。 随即,隋戈撕掉了文国强腿上的狗皮膏药,然后拔掉了九叶悬针松。 文国强的双腿很快恢复了知觉。 “国强大哥,有什么感觉?”隋戈问道。 文国强试着微微活动了一下双腿,发现缠绕他十几年的痛楚居然完全消失了,一种重获新生的感觉从双腿一直蔓延到了全身。随后,他试着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扶着墙壁,缓缓地站了起来,再慢慢移动着双脚,一步一步地走出了房间,走到了屋门口。 十几年来,文国强第一次凭着自己的力量,站到了自己的家园门口。 文大爷从厨房中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再次老泪纵横。 第69章 一招鲜吃遍天 文大爷很高兴,以至于他竟然喝醉了。文国强也陪着父亲喝了两杯酒,随着腿伤的痊愈,他的精神和心情都越来越好了。吃饭间,文大爷父子对隋戈也不知说了多少感激的话。 不过,对于隋戈来说,他只是还了文大爷的一个人情而已。 当初若不是拿到了文大爷的“红灯笼”萝卜,隋戈也没办法培育出三元易经草。若是没有三元易经草,隋戈自然没办法配制出培元膏,就算想帮文国强,那也是有心而无力。 所以,古人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又说,“滴水之恩当益涌泉相报”。 隋戈今夜此举,就是为了还文大爷的这滴水之恩。 如若不然,使用灵药给人治病,隋戈只怕还得掂量掂量。 正如老地主所言,灵药这种东西,很容易惹眼,一定要慎之又慎。隋戈现在虽然已经练成了真气,但是也深知强中自有强中手的道理。 晚饭过后,隋戈和蓝兰便打算告辞,然后提醒文国强要低调,尽量不要替隋戈声张做“宣传”。 谁知道刚一出门,就被一群老人给堵住了。 这些人手里面提着土特产、酒等礼物,指名要见隋戈这位“小神医”。原来,文大爷驼背被治愈的事情居然飞快就不胫而走了,这些老人家过来,就是希望隋戈帮他们治一治身上的老毛病。 这些老年人,年纪大了,谁都有个风湿、关节或者血压等方面的老毛病,现在“神医”就在家门口附近,自然是要来碰碰运气了。 隋戈同学今天有美女相陪,心情也是高兴,于是便答应给这些老人家瞧瞧。不过,他却半开玩笑地向这些老人说,他可是没有医生资格证的,如果这些老人家不放心的话,那就最好不要让他看病、治疗。 但是这些老人家哪里会管隋戈有没有什么医生资格证,他们只知道隋戈治好了文大爷的驼背,又治好了他儿子的残废双腿。这样的医生,那就是华佗在世,打着灯笼都难寻的人物,哪还管资格不资格的。 见隋戈性格随和,旁边的人家干脆把电线牵了出来,弄了一个大灯,把这院子照得跟白昼似的,以方便给村里面这些人看病。 最开始,只是一些老人来让找隋戈看病,可能是因为村里的年青人都不怎么相信“中医”的缘故。但是,看到隋戈的狗皮膏药,推拿,针灸方法神妙非凡,几乎都是立竿见影,那些有病痛的年青人也按捺不住了,纷纷央求隋戈出手诊治。 不过,但凡年青人来诊治的,隋戈却不免费了,而是随心所欲地收取了一些诊断费用,几十块、一百块的。但即便如此,那些被诊治过的人,也都是连连道谢。 而蓝兰,则在一旁主动做起了隋戈的助手,忙得不亦乐呼。 时间飞逝,两个小时很快过去了,村里面的病人也诊治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夜已经深了。 两人离开村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好在天公作美,月光明亮,夜风轻柔,隋戈和蓝兰两人行走在田间的土路上,四周蛙声、秋虫的鸣叫声响一片。有美女陪着散步,隋戈心头还真是有几分得意呢。 “蓝姐,真是没想到,居然能够跟你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在田间散步晒月亮呢。”隋戈边走边说道。 “是啊。但是我也没想到,你这一次献爱心,真的治愈了文国强的双腿,这简直就是奇迹啊。”蓝兰轻柔的声音在夜风中响起,落在人耳朵中异常的舒服。 “我就是一个创造奇迹的人。”隋戈厚颜地笑道,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但是,有一点我很奇怪呢。”蓝兰忽道。 “请说。” “你为什么总是喜欢用狗皮膏药给人治病?”蓝兰总觉得狗皮膏药有些上不了台面。 “其实很简单。”隋戈说道,“有句俗话叫做‘一招鲜吃遍天’。一个好的医生,绝对是用最少的药甚至不用药就能治愈病人;相反,只有那种医术低劣的家伙,才会动辄开十几种药甚至几十种药去治病。凡药三分毒,就算病人的病好了,残留在身体的毒素也会影响病人健康。所以,中医名家中,有的人只用一根银针,就能够治愈百病;有的人靠着精湛的推拿手法,同样能够治愈多种疾病。对我来说呢,我希望将我们家的狗皮膏药发扬光大,这也算是独立特行。” “独立特行?用狗皮膏药?”蓝兰说道,“说实话,虽然特别,但是一点不酷。” “没办法。现在什么针王、火罐王、养生王、推拿王比比皆是,我也不想跟那些人去争风头。” “所以,你就做膏药王?”蓝兰笑道,恍若月色下绽放的月光花。 隋戈的色狼之眼捕捉到了这个美妙的画面,心头暗叹原来蓝大主播的笑容竟然可以如此之美。 “喂——说话!”蓝兰见隋戈愣住了,忍不住提醒他一句。 “哦,膏药王……我不是膏药王,我是膏药隋。”隋戈哂然笑道,“其实,管它银针也好、膏药也好,只要能够治病就行!” “说得也是。对了,你给文大爷父子和那些老人家治病都没有收取诊金,为何给那些年青人治病,却要收钱呢?”蓝兰之所以有这样的疑惑,是因为她觉得隋戈似乎根本不缺钱。 一个用翡翠盒子装狗屁膏药的人,能缺钱吗? “收钱,你觉得很不应该吗?” “也不是。治病收钱这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不收钱的话,不是更好吗?你不是要献爱心么。” “呵~我明白了,你是觉得我不缺钱,对吧?”隋戈微笑道。 “难道不是吗?” “唉,实话告诉你吧,我给国强大哥治腿的药,成本真的很高。爱心献得太多,我就成穷光蛋了。”隋戈苦笑了一声。上一趟去云南,隋戈一次就花出去上百万。但是,那些玉石随着灵气的消失,逐渐就会变成一文不值的石头。而且,每开启一次灵田中的八荒云雨大阵,玉石当中灵气的就会少一分,迟早全都会变成烂石头。毫不夸张的说,隋戈的那些灵草,可都是用玉石和钱催生出来的。 当然,隋戈收取村中这些年青人的诊费,倒也没多少钱。隋戈的本意,是告诉这些人,他并非是完全不求回报的活菩萨,以免这些人随便有个感冒、咳嗽什么的,都来找他医治。那样的话,隋戈还不得活活累死啊。 经过这么一解释,蓝兰也明白了隋戈的想法,说道:“没想到,你的心思竟然这么多。不过,以你的神奇医术,要赚钱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吧。尤其是你给文国强治病的那种药,简直太神奇了,只要你能够批量生产的话,成为亿万富翁也不难吧。” “那种药,批量生产的话,几乎不太可能。”隋戈说道,“而且,生产的成本,绝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低。难道,你真的以为那种药膏,真的只是几张狗皮做的?” 别的不说,要养成一株三元易经草,耗费的玉石差不多就接近上万块,更不要说配制培元膏耗费的药材以及隋戈花费的心血。所以,如果隋戈用灵药来为人免费治病的话,恐怕很快就会变成穷光蛋了。 “人家没想那么多嘛。”蓝兰微嗔道,“不过,以后你如果有能耐了,也不要做无良药商啊。别看现在华夏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了,但是依然有许多人根本看不起病,真的很可怜呢。而有些药商,为了谋求暴利,居然连起码的良心都没有了,实在可恶呢!” “蓝姐这是有感而发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隋戈体贴地问道。 “这几天我在调查东江市的一个制药厂,他们生产的几类药品,成本价都不到一块钱,但是医院开给患者服用,价格却高达几十块,这其中一定存在巨大的黑洞!”蓝兰有些嫉恶如仇地说道,“并且,这家药厂的底子也不干净,我怀疑他们的老板是一个有前科的人。” 对于医药暴利的事情,隋戈也是略有所闻,而且这还不是个别的现象。不仅东江市,整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蓝兰敢于调查这些黑幕,也算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新闻工作者了。 嗯,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美女,这一点对隋戈来说十分重要。 “你问了我这么多,我也向问你一个问题。”隋戈忽地又道。 “问吧?” “现在,我在你眼中,还是陌生男士吗?”隋戈笑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至少也算是熟人了吧?” “我给你提升一个等级。”蓝兰说道,“你可以算作我的朋友了。” “嘿,一不小心就越级提升了呢。”隋戈笑道,“可惜,要是再升一级就好了。蓝领导,什么时候再提拔我一级呢?” 男女之间,如果从朋友关系再升一级,那意味着什么,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蓝兰知道隋戈话中的意思,却出奇地没有立即冷眼相向,淡淡地说道:“观察观察吧。” 这时候,两人走过了一片苗圃地。 一旁的树苗林中,传来一阵异常的响动。 ==================== 各位读者大大周末愉快,下周好运连连,顺便预定星期一的鲜花、票票,请多多支持!???? 第70章 最可爱的匪徒 新的一周开始了,小米祝各位读者大大一周好运、心想事成!另外求鲜花、票票冲榜,谢谢支持啊??? ==================================== 隋戈如今已是练气初期的修为,耳聪目明,一下子就听出旁边的林子当中藏了人。不过,他却是不惊反喜,甚至都感激得想哭了。隋戈同学正愁没有一个英雄救美的表现机会,没想到这些龟孙子居然就眼巴巴地送上门来,那可真是天公作美啊。 不想当英雄的男人,那就不是男人;不想被英雄救的美女,那也不是真正的美女。 隋戈愉快地捏了捏拳头,随时准备出手扮演英雄。 哗哗~ 六个人从树林中冲了出来,前后各三个,将隋戈和蓝兰堵在了中间。这六个人的手中,各自捏着匕首和弹簧刀,显然是来者不善啊。 “蓝大主播,这么晚了,你还去采访谁啊?”其中一个混混冲着蓝兰调笑道,“要不然,给我们哥几个来一次独家专访?” “再到床上来拍几张特写!” “嘿嘿~” “……” 几个混混一脸的淫荡之色。 “你们是什么人,赶紧滚开,不然我报警了!”蓝兰喝道,并没有被这几个混混给吓着。 “警车恐怕都开不上这条路吧?”一个混混把玩着手中的匕首说道,“有人让我们带给你一句话,他说蓝主播你如果闲着没事的话,就多播几条领导作秀的新闻。不该你管的事情,就不要插手!否则,指不定那天荒野之中会出现一具裸体女尸,很可能就是蓝主播你呢。” “你们是华生药业公司的人!”蓝兰问道。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们也不用多说了。”那为首的混混说道,“不过,今天晚上,哥几个还是要给你一点教训的。拔了你的衣服,拍几张裸照,以后你的嘴巴也就老实了,动手!” 终于动手了么? 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这些暴徒无私地扮演了自己英雄救美的配角,而且还不计报酬,当真称得上是新时代最可爱的暴徒。 砰砰砰砰! 隋戈打出虎虎生风的四拳,“勉强”将四个扑向他的混混打倒在地,然后正义凛然地将蓝兰护在了身后,这时候另外两个混混的匕首正好戳了过来。 隋戈一脚踢开其中的一人,另外一个混混的匕首却刺了过来。 在蓝兰看来,隋戈这时候凶险无比,但他如果避开的话,她就会处于歹徒的威胁之下。 这时候,隋戈展现出了“英雄”的一面,愣是挡在蓝兰前面,身躯岿然不动,伸手一把将当胸而来的匕首抓在了手中。 噗! 皮肉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隋戈的手掌已经被匕首划伤了。 月光下,鲜血撒落在地上,殷红点点。 更有几滴鲜血,恰到好处地溅落在蓝兰的脸上。 蓝兰看到隋戈因为救自己而受伤流血,心口猛地一抽,泪水奔涌而出,然后忽地高声叫道:“救命!杀人了——” 不得不说,蓝兰不愧是大主播,这一次扯开嗓门一喊,几乎都快追上维塔斯了,惊得隋戈耳朵里面都产生了回音呢。 隋戈夺过了那把匕首,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然后轻声安慰蓝兰道:“别担心,几个毛贼而已,我轻易就打发他们了。” 这时候,几个混混相互看了一眼,再次向隋戈扑了过来。 隋戈展开拳脚,敌住了六个混混。 乍一看,隋戈似乎没有占到什么上风,只是勉强抵住了六个人的联手进攻。而实际上,却是隋戈已经完全掌控了形势,让这六个混混不仅伤害不到他和蓝兰,而且也无法抽身退走。这个局面,也是隋戈同学一手营造出来的。 在蓝兰看来,隋戈就像是为了保护她不受任何伤害,这才寸步不让地“奋力”拼斗着。看到这样的情形,心头自然是感动得稀里哗啦了。 “在这里!快点!” “狗日的流氓土匪,竟然敢对小神医和蓝主播动手,打死他们!” “围住了,一个都别让他们跑了!” 这时候,文大爷村里面的人已经赶了过来。二百多号人,手里面都拿着锄头铲子,将六个混混团团围住,叫嚣着要把六个混混全给打死了,看到这样的阵势,那六个混混腿脚都开始打颤了。 好汉架不过人多,六个混混很快就被制服,没有丝毫的悬念。不过,村民们的怒气却没有因此而平息,不知道是谁提的议,最后这六个混混,全部被逼迫跳入了田地中的一个粪坑里面,从头到脚粘满了粪便和驱虫,那情形简直是惨不忍睹,恐怕只有警察来了,他们才可能得救吧。 “隋戈,你没事吧?快让我看看你的伤口。”看着隋戈手上的伤口,蓝兰心疼无比地说道。她哪里知道,这伤口都是隋戈故意让混混们搞出来的,否则的话,以他的修为,再来几十个混混,也是枉然。 很显然,隋戈这一次英雄救美是很成功的,区区的一点伤口,也是完全值得的。 辞别了热心的村民之后,蓝兰赶紧将有些“虚弱”的隋戈送到了医院。 在医院一番检查、折腾了之后,隋戈倒是绝的有些困倦了,迷迷糊糊地在病床上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蓝兰却不在病房中了。 隋戈明明记得,昨天晚上,蓝兰就躺在病房中的沙发上啊。 那种被美女照顾的感觉,让隋戈睡得特别地幸福、安稳。 隋戈的手掌上缠着纱布,这点伤口对隋戈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因为服食过三元易经草的缘故,他的伤口复原速度会比普通人快许多的。 伊人已去,似乎再赖在病房里面也没有意思。 隋戈正想着要不要给蓝兰打个电话,然后离开这里,这时候病房门却打开了,一个身材像蓝兰一样高挑的女生走了进来,短发,白色衬衣搭配了一条紫色围巾,深灰色牛仔裤,还穿着一双黄色长靴,干净利落,眉宇之中透着一种中性美。女生将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玩味地打量着床上躺着的隋戈。 但凡只要是美女,隋戈都会用不加修饰地目光将人家打量一番。 眼前的这个女生,其实长相、身材都还不错的,跟蓝兰比起来,也是春兰秋菊、各擅其长。不过,胸前却少了蓝兰那种山岳挺立、沟壑深邃的感觉,不过倒是跟她的整体气质相吻合。另外,她的那一双腿,看起来竟然比蓝兰的还要修长几分,特别地养眼。 “你的这双眼睛很讨厌呢!”美女发现隋戈的目光在自己胸前扫来扫去,皱着眉头毫不客气地说道。 “欣赏美景,无需遮遮掩掩。”隋戈大言不惭地说道。 “油嘴滑舌,当心我把你眼睛挖出来。”美女冷冷道。 “既然是油嘴滑舌,你怎么不来勾我的舌头呢?”隋戈斗了一句。 美女鼻子当中发出一声冷哼,似乎恨不得就要上前动手把隋戈揍一顿了。不过,她终究是没有动手,说道:“算了,我不跟你这伤残人士动手。” 隋戈自然不会跟她较真,放弃了斗嘴,说道:“我也没想跟你斗,这不是你一大早就主动冲入我病房当中吗?” “我是来看兰兰的,你这只癞蛤蟆就别自作多情了。”美女说道。 “你见过有我这么帅的癞蛤蟆?”隋戈笑了笑,“你跟蓝姐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美女嗤了一声,指了指右边耳朵上挂着的单只珍珠耳环,“明白了?” “明白什么?”隋戈疑惑道,“不就是单只耳环而已,谁都可以带,有什么好奇怪的。” “小弟弟,看来你真是不明白呢。”美女似乎占据了上风,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她的左耳挂着单只耳环,我的右耳挂着单只耳环,你居然还不明白么?那么,我简单点说——她是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 什么情况! 隋戈仿佛挨了一道晴天霹雳,惊得从病床上坐了起来。 蕾丝边么?这种传说中才存在的妖孽,竟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这怎么可能! 蓝兰是那么的温婉,那么的漂亮,声音又是那么的舒服,怎么可能就成了妖孽了呢? “苍天啊,我隋戈尊老爱幼,救死扶伤,究竟造了什么孽,要这样折磨我呢!” “你总算明白了?小弟弟。”美女笑容更明显了,“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你想想看,蓝兰这么漂亮,追究她的人不乏其数,如果不是因为她对男生没感觉——” “够了!” 隋戈冷喝了一声,从病床上爬了起来,拔掉了手腕上的针头,站到这女人面前,说道,“就算她是蕾丝边,她也一定会喜欢我的!” 说完之后,隋戈摔门而去。 饱受打击啊! “哼!什么嘛,臭脾气真大!”美女冷哼一声。 隋戈刚离开医院一阵,蓝兰却回到了病房,手里面提着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 很显然,这是给隋戈买的早餐。 “他人呢?”蓝兰望着空空的病床,向屋子当中美女问道,“羽彤,他人呢?” “走了。”美女淡淡地说道。 “怎么会走了?”蓝兰追问道,“他去哪里了?” “表姐,你真是在意他哦。”美女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告诉他,你是我的女朋友,结果他就被吓走了。这不是很好么,你不是也不喜欢被男生缠着么?” “安羽彤,麻烦你搞清楚,我跟你是不一样的!”蓝兰有些不悦地说道,“你是蕾丝边,我可不是。我只是不想被王豪那类人纠缠着,才让你配合我演了几次戏而已。” “不会吧,你居然对我发火?”美女说道,“看来你真是有些在乎他了。不过,这小子究竟有什么好啊,说帅也不是很帅,说气质也没有啥气质……” “他昨晚可是奋不顾身地救了我!”蓝兰道,“况且,他的优点,也不是你能知道的。” “切~”美女道,“原来是英雄救美的老套路,你居然也会中招。算了,我看啊,你就是看上人家小弟弟年青,想来一次老牛吃嫩草吧。” “你才是老牛呢!” “呵呵~护犊子了。” 第71章 冲冠一怒 “蓝兰居然是一个蕾丝边?” “我隋戈居然看上了一个女同?” “为什么会这样!” “……” 打车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隋戈都还没有从巨大的震撼中恢复过来了。 真是太他妈意外了! 隋戈用尽了心思,借助天时地利人和,费尽心力,才成功地从“陌生男士”晋升为蓝兰的“朋友”,希望之光刚显现的时候,却遭遇了晴天霹雳。 蕾丝边! 对于男生来说,这简直就是灭顶之灾啊。 隋戈觉得自己再帅、再有气势和本事,那都是白搭啊,人家根本就不喜欢男人,你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将小弟di切了,变成女人吧。 若是别的女人也就罢了,她们要做蕾丝边也好,剃头当尼姑也好,跟隋戈同学都没什么关系。但是,蓝大主播,多好的一个大美人啊,居然就做了蕾丝边,这分明就是浪费老天爷给她的绝色容貌啊。 “隋哥哥——隋哥哥——” 这时候,一个熟悉、清脆的声音将隋戈从浑噩的状态中拉回了现实。 “哦,是小雨啊。”隋戈恢复了神志,“你怎么在这里?” “我现在每天早上都在校门口卖茶叶蛋呢。”小雨说道,“自从上次铁龙大哥训斥了那几个经常欺负我的摊主之后,就没有人再来找我麻烦了。铁龙大哥看起来很凶,想不到心地还挺好呢。” “心地还挺好?”隋戈差点没憋足笑出声来,真没想到,铁龙这种混混,居然也有人说他是好人。 不过,好人和坏人,本来就在一念之间,的确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分。 “我买五个茶叶蛋。”隋戈向小雨说道,“多少钱一个?” “隋哥哥,我哪能收你的钱呢。”小雨说道。 “你不收钱的话,我可就不吃了。”隋戈说道,“你就按照原价卖,给我挑五个大的,这样总行了吧?” 小雨见隋戈坚持,只好如此。 “卖报!卖报!东江早报!华夏航母要起航了,越南鬼子要遭殃了……干部车震,双双裸死……小兄弟,来一份吧,只要一块钱!” 这时候,旁边的报刊亭老板娘正在叫卖报纸,顺便鼓捣隋戈买一份。 “满版的房产、人流广告,送给我也不要呢!”隋戈说道,伸手去拿茶叶蛋。 “送给你,做梦!”报摊老板娘哼了一声,继续叫骂他的报纸。 啪! 小雨用勺子捞茶叶蛋的时候,忽地手一抖,茶叶蛋掉入了锅中,棕色的卤汁溅到她的衣服上面,但她却浑然不觉,目光只是盯着东江早报上的一张图片。 “是他!就是他!这个大坏蛋——” 小雨冲着那张照片,咬牙切齿地说道。 隋戈定睛一看,那照片中的人物居然是冯天明。 新闻标题赫然是:“药品暴利数十倍,究竟谁之过?” 一般来说,东江早报很少会出这种针砭时弊的新闻,隋戈隐约感觉到这则新闻的背后,可能有蓝兰的因素在里面。在东江市的媒体当中,蓝兰的影响力无疑是很强大的。 只是,小雨怎么会认识冯天明呢? “小雨,你怎么了?”隋戈问道。 “报纸上的那个坏蛋,我认识他!”小雨的语气和神情几乎是咬牙切齿。 隋戈递给报摊老板娘一个一元硬币。 老板娘得意地哼了一声,心想你小子终究还是得买我的报纸不是。 隋戈将报纸递到了小雨面前,低声问道:“这个冯天明,他究竟干了什么坏事情?” “他不叫冯天明!”小雨恨声道,“他叫冯兴阳。三年前,他是青联药厂的总经理,就是他们的劣质药品,害得我妈瘫痪在床。所以,我就是化成灰了,我们也认得他的!” “冯天明?冯兴阳?” 隋戈冷笑了一声,心想这个冯天明果然是有些手段,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换了个马甲,又重新当上了老总。 想了想,隋戈向林小雨说道:“小雨,这件事情你先不要管,也不要声张。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去解决,行不行?” 小雨含泪点了点头,对于隋戈,她自然是相信的。 隋戈连茶叶蛋也顾不上了,尽管心情还未平复,仍然拨通了蓝兰的手机,“蓝姐,你不是在查华生药业公司的底细吗?冯天明很可能是另外一个人,他原来的名字应该叫冯兴阳……嗯,你查查以前的媒体记录,兴许有线索。” 过了一阵之后,蓝兰有了回应,说道:“你说对了!冯天明果然有前科,他以前居然是青联药厂的总经理,曾经卷入了一场性质极其恶劣的药品事故当中,想不到这个败类居然逃脱了法律制裁!不过,这一次我一定要将这个畜生送进监狱!” 随后,蓝兰又道:“今天早上,我表妹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哈哈~我不会的。”隋戈故作潇洒地笑了笑,然后挂掉了电话。 别放在心上? 就算是放在心上又如何。 隋戈很清楚地知道,他和蓝兰的关系已经陷入了僵局,不可能再进一步了。 性取向不同,就算再进一步,隋戈也顶多成为蓝兰的“闺蜜”。 不过,现在可不是懊恼的时候。 隋戈现在只想做一件事情,就是收拾冯天明这个畜生。 这种药品行业的败类,才是真正的侩子手。要知道,一个持刀的歹徒,能够伤害的人不过几个十几个;而冯天明这种医药屠夫,动辄却能伤害到数百、上千人的性命和健康,更会让无数的家庭因此而妻离子散。这些败类,简直就应该凌迟处死再五马分尸。 隋戈作为一个医者,更是痛恨这种毫无良心和德行的制药商。 既然法律没有制裁他,那么就用暴力来制裁吧。 隋戈通过电话号码查询台找到了华生药业公司的电话,然后顺藤摸瓜地联系到了冯天明。 “冯老板,我想清楚了。你拿八百万,我把狗皮膏药的药方给你。”隋戈在电话中说道。 “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冯天明大笑了几声,然后说道,“下午三点,发丰镇城东十里的‘枫溪山庄’,我们就在那里详谈一下合约的问题吧。” “好!”隋戈一口应承了下来。 随后,隋戈又拨通了山熊的手机,沉声道:“熊哥,你们狂熊帮漂白的契机到了!” 第72章 枫溪山庄 三更!今天一万字有木有?鲜花,票票,有木有?㊣ ================================ 下午三点。 枫溪山庄,依山靠溪,风景秀美,如今漫山枫叶飘零,整个山庄,无论屋顶、院落,都是一片火红。 这是华丰镇附近一个有名的中式度假村,无论周末还是平日,原本都有不少人来这里休闲娱乐的,但是今天这里却显得冷冷清清,连山庄门口的俏丽的迎宾小姐都悄然消失了。 山庄大门口立着一个牌子,写着“暂停营业”四个大字。 没了迎宾小姐,倒是有两个彪形大汉在把门。 “你是隋先生?” 当隋戈靠近山庄大门的时候,其中一个大汉询问道。 隋戈点了点头。 “请进,老板在里面等着呢。”大汉说。 隋戈跨过门槛,走入山庄里面。 只见山庄的庭院和廊檐边上,每隔五步远,便站着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汉子,看起来挺酷,有种港台黑帮的感觉。不过,冯天明本来就有黑道的背景,这种阵势倒也不怎么稀奇。 隋戈径直向正厅走去,只见厅堂的正上方,穿着黑色长大衣的冯天明端坐在八仙椅上,神情倨傲地抽着雪茄。在他背后,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体形圆胖似猪,光着头;另外一个,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五,肌肉凸显,显得异常魁梧,此人上身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下身穿黑色运动裤,脚上穿着一双棕色靴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孔武有力的练家子。 “隋先生,请坐。”冯天明对隋戈说道。 隋戈也不客气,拣了一张椅子坐在上面,然后说道:“冯老板,钱呢?” 冯天明挥了挥手,旁边立即有一个人提着一口大皮箱走了过来,站在隋戈面前,“啪”地一声打开了箱子,露出里面一摞一摞的钞票。 “怎么不是现金支票?”隋戈微微皱眉道。 “你可没说一定要现金支票。”冯天明笑道,“本人向来都认为,现金比支票更有冲击力。钱已经准备好了,药方呢?” “我把药方给你,能够带着钱离开吗?”隋戈问道。 “你觉得呢?”冯天明漫不经心地说道。 从一开始到现在,冯天明压根儿就没打算给隋戈一分钱。并非冯天明没有钱,而是他觉得隋戈这样的穷小子,根本就没有资格拿他的钱。 否则的话,冯天明何必将隋戈约到这里来签订合同呢。 这个枫溪山庄,原本就是冯天明一个朋友所有。现在,整个山庄的人都是他冯天明的,今天隋戈若是不交出药方,便休想离开这里。冯天明做生意的原则,就是只达目的不择手段。 “看来冯老板让我看钱,只是想让我尽快交出药方吧。” 隋戈平静地说道,“坏蛋终究是坏蛋,看来你是没有做好人的机会了——冯兴阳!” 冯天明听见“冯兴阳”三个字,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过,目光当中迸射出杀机,冷冷道:“本来打算留你一命,可是你知道得太多了!” “看来你果然是冯兴阳!”隋戈表情古井不波,一点都不在意冯天明的威胁。 “是又如何?”冯天明冷笑道,“我现在的身份是冯天明,身份证、户口没有丝毫破绽,就算我跟那个冯兴阳长得一模一样又如何,法律制裁不了我!” “我知道法律制裁不了你。”隋戈说道,“所以,我打算用暴力来制裁你!” “哈哈!~” 冯天明忽地狂笑起来,“小子,你在说梦话吧?你难道不知道,这山庄内外,都是我冯天明的人吗!只要我动动指头,顷刻就要了你的小命。废话少说,交出药方吧,否则我让你不得好死!” “那你动动指头试试!”隋戈淡然一笑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冯天明冷哼一声,“我知道你有一点拳脚功夫,但是在我手下的高手面前,只不过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你知道我身后站着的这两人是谁吗?” “这位是东江市第三大黑帮‘天狗帮’的大哥,‘花和尚’董九;另外这一位,是我的私人保镖江铁雄,明海省前任地下拳王。无论他们两人谁出手,一刻钟就可以让你死十回了。”冯天明继续向隋戈施压。 若非要得到狗皮膏药的配方,只怕冯天明早就让人将隋戈给杀了。 “我只能死一回。不过,绝对不会死在你们手上!”隋戈冷笑道。 轰隆! 隋戈的话刚说完,只听见山庄门口传来一声轰响,原来山庄的大门,竟然被一辆载着集装箱的长卡车给撞开了! 撞开大门之后,卡车并没还有立即停下来,一直冲到了正厅外面的院子,这才噶地刹住车。 这辆大卡车后面,还跟着另外两辆集装箱卡车。 卡车停稳之后,壮得像头熊的山熊从驾驶室里面跃了出来,龙行虎步地往客厅走来。紧跟在山熊后面的,是骨瘦如柴的刀子和斯斯文文的眼镜。 山熊其余的小弟,纷纷从集装箱里面钻了出来,手持铁棍、砍刀等武器,竟然足足有两百号人。在人数上面,已经明显压制住冯天明的人了。 看来,这一次狂熊帮已经是倾巢而动了。 看到山熊带着大队人马杀来,冯天明终于坐不住了。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在东江市,能够称得上地头蛇的,就只有一熊一蛟。花和尚董九,地位还差了一大截。冯天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山熊说道:“熊哥,你我无冤无仇,你兴师动众地杀过来,恐怕讲不通道理吧!” “隋戈,他是我的兄弟!”山熊喝道,“你要对付我兄弟,就是跟我过不去!” “他可没说自己是狂熊帮的。”冯天明说道,尽管对山熊有几分忌惮,但是今天有董九和江铁雄在此,他自信可以镇得住场子。 “我说他是我兄弟,那就是!”山熊凶悍地说道。 “山熊,你也太狂了!”董九上前一步,怒喝道,“冯老板不过是给你几分面子而已,你还真以为我们怕了你么!” “哼!董九,要不是老子看在你是少林俗家弟子的份上,早就动手灭了你们天狗帮了。识相的话,就别在老子面前狂吠了!”山熊并不给董九丝毫面子。 “正好,我也打算灭了你们狂熊帮,坐上东江黑帮的头把椅子呢!”董九狞笑道。 “咳咳~” 一旁的隋戈干咳了两声,向山熊说道,“熊哥,没得谈了,开打吧。” “别急。”山熊冲着后面的小弟笑道,“把隋兄弟的家伙扛上来。” 家伙? 隋戈微微一愣,却见一个狂熊帮的一个小弟从集装箱里面扛出来一把纯钢打造的锄头,送到了隋戈的面前,弄得隋戈简直哭笑不得。 山熊在隋戈耳边低声说道:“兄弟,真要开打,你当然也不能闲着。冯天明后边的那个家伙,跟我不相伯仲,为了节省时间,就交给你收拾了。至于董九和其他人,你就放心交给我们就是了。” 谁说四肢发达的人头脑简单? 隋戈觉得山熊这厮简直就是大块头大智慧。不仅把隋戈的“独门兵器”给弄来了,而且还把最棘手的对手留给了隋戈对付。 当然,棘手也只是相对而已。 以隋戈目前练气期的修为,自然不会将一个淬体期的省级地下拳王放在眼中。本来,隋戈想秀一下自己的千变捉虫手的,不过山熊把“独门兵器”都弄来了,隋戈也不要拂了别人的好意。那一套千变捉虫手,看来只好暂时藏拙了。 有隋戈对付江铁雄,山熊那是完全放心,于是冲着董九挑衅道:“董九,你不是一直都想将我取而代之吗?今天,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彻底死心!” 说罢,山熊怒喝一声,拳头炸开空气,往董九轰了过去。 董九拍了拍光溜溜的脑袋,大喝一声,挥拳迎了上去。 刀子冲着外面的小弟挥了挥手,带着狂熊帮的小弟们立即朝着冯天明的手下扑了过去。 只有眼镜,还是那么悠然。 隋戈将锄头扛在肩上,一步步向冯天明走了过去,笑道:“我说过,法律制裁不了你,就只能用暴力来制裁了。” 冯天明不屑道:“你以为用一把锄头就能够威胁我?” “不是威胁,是铲除!为民除害,铲除你们这些祸害国家和人民的坏分子!”隋戈微微一笑,钢铁锄头忽地从肩上弹了起来,往冯天明铲去。 嘎吱! 当隋戈肩上锄头挥出的瞬间,江铁雄就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危险,慌忙将冯天明连人带椅子往后一拖,然后江铁雄手掌一挥,打算凌空截住隋戈这威势凌厉的一锄。 一旁的山熊见江铁雄托大,脸上泛出了嘲弄的笑容。出手不过三招,山熊就已经完全压制住了董九,所以才有闲暇欣赏隋戈和江铁雄的战斗。 在山熊看来,隋戈手中的锄头,简直有神鬼莫测之威,只有亲自体会过的人,才会明白锄头到了隋戈手中,简直比任何神兵利器都要可怕。 眼镜扶了扶自己的镜架,心头暗笑道:“江铁雄有难了!” 果然,江铁雄眼看自己的手掌就要捏住锄头的长柄时,那把锄头却好像有灵性一般,嗖地延伸了一大截,直奔江铁雄脑门。 江铁雄就算能够捏住锄头的长柄,也势必会被锄头击破脑门。 于是,江铁雄暗叫一声“邪门”,脚下运力,往后蹭蹭地退了两大步,希望能够避开隋戈的锄头,然后顺势取出腰上别着的两把长匕首,打算以短制长,遏制隋戈锄头的凌厉攻势。 作为地下拳手,江铁雄的格斗经验十分丰富,所以他的反应和判断都没错。一寸短一寸险,以短制长,也的确可行。但是,江铁雄错在低估了隋戈的实力,也低估了隋戈手中这把锄头的威力。 要知道,当初山熊被隋戈用锄头击败的时候,心中都不禁感叹,这他妈哪里是锄头,分明就是吕布的方天画戟,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威凌天下,势不可挡! 砰! 江铁雄中招了。 无论他经验多么丰富,闪避得多么灵活,隋戈手中的锄头还是狠狠地敲中了他的额头,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大包。虽然伤得不重,但是对于江铁雄来说,却是等于在生死边缘溜了一圈回来。他很清楚地知道一点,隋戈刚才要取他性命,简直是易如反掌。 幸运的是,隋戈用的是锄头背,否则只是这一下,江铁雄就得挂彩了。 “你走吧!” 隋戈冲着江铁雄说道,锄头回到了肩头。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是杀一个人一定需要理由。 对江铁雄,隋戈并没有杀他的理由。 江铁雄倒也是一个知进退的人,虽然“受人钱财便应该替人消灾”,但是别人的性命怎么都不及自己的重要,江铁雄还不至于愚蠢到为了保护冯天明而把自己的命搭上。 不过,作为一个地下拳手,江铁雄怎么都没料到,他竟然会输给一个名不经传的毛小子,而且几乎是毫无还手之力。对于江铁雄来说,这种失败几乎让他无法接受。 江铁雄向隋戈看了看,似乎想说点“他日必将登门挑战,以雪今日之耻”之类的场面话,只是他终究没办法说出口,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就算再练三年五年,他也接不下对方的手中的锄头。 江铁雄一脸颓然地向大厅外面走去。 眼镜见状,趁机招揽道:“这位兄弟,干脆加入我们狂熊帮好了,以你的身手,绝对能够干一番大事的……别急着走啊,你考虑考虑……” 江铁雄这一走,冯天明立即就慌了。他之前就查探过隋戈的底细,知道这小子会一点功夫,所以才请出了董九和江铁雄压阵,谁知道隋戈竟然请出了山熊,将董九压制得死死的。更要命的是,被冯天明看重的“地下拳王”江铁雄,竟然被隋戈一锄头就吓走了。 冯天明连忙掏出手机,打算求援,谁知道手机刚掏出来,一柄飞刀就射了过来,差点没把冯天明的手指切断,慌得他连忙将手机丢在了地上。 刀子这时候走进了厅堂,向眼镜说道:“冯天明的这帮人真傻逼,全都穿着西装领带,打架的时候根本施展不开,都让弟兄们给揍傻了。” 砰!砰!砰! 董九脑袋上连挨了山熊三记重拳,只打得他眼冒金星,鼻血如注。 “董九,看来你的铁头功也不怎么样啊。”山熊调侃地说道。其实山熊早就想动董九了,只不过有些忌惮董九那个少林俗家弟子的身份。不过,董九如此不识相,而且今天又有隋戈撑腰,山熊终于下定决心向天狗帮开刀了。 董九口中咕嘟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话,然后昏倒在大厅地上。此时,董九才算明白,人的名树的影,他的确不如山熊。 天狗帮,算是彻底完了。 冯天明设下陷阱对付隋戈,却没想到作茧自缚,反而被隋戈和山熊所乘。 隋戈将捆成粽子似的冯天明和一箱子钱扔进了集装箱里面,然后他自己和山熊、眼镜都钻进了集装箱。 卡车发动起来,驶出了枫溪山庄。 车厢里面,冯天明兀自有些狂妄,向隋戈和山熊说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如果我死了的话,你们一定会惹来无尽的麻烦。” “谁说要让你了死了?” 隋戈淡淡一笑,“我只会让你生不如死。” 第73章 心花怒放 要保持高速更新,没鲜花支持可不行啊,求花!?????? =================================== “有事好商量,别急着用刑啊。”眼镜装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冯老板,我们先谈生意吧。” “生意?”冯天明冷笑道,“我跟你们有什么生意可谈。” 眼镜皮笑肉不笑地说:“华生药业公司。” “就凭你们?”冯天明一副不屑地语气,“一群上不了台面的流氓,居然还想做药品生意。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哪是你们能懂的!” “你他妈不就是一个流氓!”山熊不满地说道,“你这个流氓能做,我们为什么不能做。” 山熊一心都想着将狂熊帮漂白。一来,漂白之后,不用担心被警察骚扰、镇压;二来,山熊也不想一辈子背着“流氓”的称号。尽管他做狂熊帮老大已经多年,却始终都没有让他母亲知道这事。如果这一次能够借机漂白,那么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没错,我是流氓。”冯天明不以为耻道,“但我是有证的流氓,而你们没有!” “很快就会有了。”眼镜又笑了,“那么,首先我们来谈一谈华生药业公司转让的事情吧。你会以五百万的价格,将华生药业公司的所有资产转让给我们。” “做梦!五千万你们都买不到。”冯天明说道,“况且,你们有五百万吗?” “这里有八百万呢。”隋戈拍了拍手中的皮箱,刺激着冯天明,“我们就用你的钱,买下你的公司。” “不可能!”冯天明冷笑道,“你们这是违法的!” “你看,我们给你将法律,你要给我们耍流氓;现在我们跟你耍流氓,你又要谈法律了。”隋戈笑道,“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 “那么,我再仔细解释一下过程吧。”眼镜说道,“既然要谈法律,我们就合法处理吧。这是一份资产转让合同,麻烦冯老板签个字,顺便按个手印。然后,我们会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将五百万分批次转入你的户头。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包括这份资产转让合同,我已经咨询过我的律师同学了。” “想让我签字,门都没有!” 冯天明叫嚣道,“一旦签字,我就一无所有,成了穷光蛋。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签字!来吧,你们有什么手段尽管往我身上招呼就是了,反正谅你们也不敢杀了我!” 冯天明显然是豁出去了,他这种人,几乎把钱看得比性命还重要,哪里甘愿变成穷光蛋。 “冯老板,再考虑一下吧。”眼镜劝说道,“你身娇肉贵地,犯不着跟我们这些流氓较劲。我们这些人,一旦发起狠来,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呢。” “别废话了!”冯天明不耐烦地说道,“随便你们怎么搞,只要我死不了,总有还回来的一天。” “隋兄弟,没想到冯老板这么有骨气,看来只有麻烦你了。”眼镜轻叹了一声。 “没关系。”隋戈说道,“冯老板,不知道你看过电影《风声》没有?里面有一幕让我印象极其深刻呢。那就是六爷的银针酷刑,听说那滋味连神仙都熬不住呢。我想说的是,电影里面说的都是真的,的确有这么一套银针酷刑。” 冯天明一听,心头莫由来地紧张了一下。 这部电影冯天明也看过,曾经还对那银针酷刑颇有些好奇呢。想不到,听隋戈的意思,这种酷刑很快就要将临到自己的身上了。 人们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怀有一种莫名地恐惧感。冯天明自然也不会例外。 若是毒打、鞭笞之类的寻常方式,冯天明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熬得过去,但如果是自己没见识过的手段,那么多少都会有些恐惧的。 “隋兄弟,那你就别磨叽了,赶紧往冯老板身上招呼啊。”山熊迫不及待地说道,“冯老板可不是凡人,用寻常手段招呼他,实在是太失礼了。” “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是——” 隋戈语气一转,“我不会呢。” 眼镜和山熊两人差点没栽倒在车上。 冯天明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 谁知道,隋戈接着又说:“不过,我还有独创的一套用刑方式,从来都没有使用过,今天正好让冯老板尝尝鲜。” “兄弟,哥求你别卖关子了,赶紧给冯老板上吧,他都等不及了呢。”山熊在一旁说道。 “熊哥,马上就好。”隋戈笑道,拉开了冯天明的衣服,露出了他的胸膛。 眼镜骇然道:“兄弟,你……不会是要干他吧?冯天明这么丑,可真是委屈你了!” “擦!你他妈想什么呢!”隋戈忍不住骂了眼镜一句,然后说道,“给我看好了!” 说着,隋戈用指尖在冯天明左边胸膛一划,顿时出现了一道两厘米左右的小口子,伤口很浅,只能算是皮外伤,有一点点献血从伤口浸出来。 山熊和眼镜大感不解,不过却没有询问,而是耐心地看隋戈接下来如何操作。 谁知道,隋戈却从兜里面摸出来一粒比黑芝麻大不了多少的植物种子,然后向冯天明说道:“冯老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恶果,就会结出恶果。如果我把这里种子放在你的伤口处,你知道会长出什么东西来吗?” “少唬人!”冯天明不屑道,“人身上点种子可能吗?你以为是小猫种鱼啊。” 山熊和眼镜一起笑了起来。 “呵呵~没想到冯老板这个时候还能保持幽默感,真是难得呢。”隋戈笑了笑,将指尖的那粒种子按在了冯天明的伤口里面。 冯天明冷哼了一声,不以为然,他好歹也读了几天高中的,自然不会相信人身上种豆、长瓜的屁话。 “咦!” 谁知道,片刻之后,山熊和眼镜都不约而同地惊呼了一声。 同时,冯天明感觉到自己的伤口处一阵麻痒。他低头一看,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 只见冯天明的左胸的伤口上,赫然长出了一根五六厘米长的植物嫩芽,并且嫩芽以极快地速度生长着,茎秆很快就生长了好一截,而根须则通过冯天明的伤口渗透到他的身体里面,似乎正在疯狂地吸收冯天明身体当中的血液。 看到这一幕,冯天明的精神几乎都要崩溃了。 明明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他的身上了。 尽管现在冯天明只感觉到麻痒,没有其它痛苦的感觉,但是巨大的恐惧却已经在他心灵深处扎根了。 “咦,长出叶子了呢!”眼镜又惊呼了一声。 冯天明再看了一眼。可不是吗,那种子居然连绿色的叶子都长出来了,而且茎秆越来越壮了。更要命的是,叶片的叶脉竟然是鲜红色,就像是人体的血管一样。不难猜测,这些鲜红的叶脉,很可能已经跟冯天明的身体连在了一起。 隋戈向冯天明笑道:“冯老板,你就从了吧。否则的话,等会儿这东西开了花,在你肚子上面结个果子,长个大萝卜什么的,可就不好办了。” 冯天明本来已经有些害怕了,听隋戈这么一说,却有死硬道:“不过是下三滥的障眼法而已,你休想骗得了老子!” “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隋戈乐呵呵地笑道,取出一根九叶悬针松,往植物的茎秆上一钉。 “啊!” 冯天明顿时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声。 仿佛隋戈的松针,钉的不是植物的茎秆,而是他的心脏。 锥心之痛,冯天明此时总算是体会到了。 “冯老板,你还觉得是障眼法吗?” 隋戈平静地说道,取出一块玉石,用真气激发出玉石里面的灵气,再配合乙木神针,催生着这株植物快速生长。片刻之后,山熊又夸张地惊呼道:“开花了!真开花了!冯老板,你快看看啊,你胸口上这株草都开花呢?让我给你拍个照片,做个留念好了。” “开花算什么,很快还能长个萝卜出来呢。”隋戈平静地说道。 果然,很快冯天明就感觉到胸口异常地胀,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强行地撑开了。他大着胆子往胸膛上一瞅,顿时吓昏了过去—— 胸膛上的这株怪草,果然开花了,而且真的长出了一根红皮萝卜。萝卜的一半,露在外面,另外一半,竟然是长在他的胸腔里面! “麻痹的,这厮昏过去了!”山熊骂道,“之前说得那么硬气,想不到是个孬种。” 其实,也不怪冯天明是孬种,如果换成山熊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会吓昏过去的。 “没事,给他来点‘心电感应’。”隋戈淡淡一笑,将松针往萝卜的根部一扎。 啊! 冯天明胸膛猛地剧烈抽动了一下,发出一声痛不欲生的尖叫—— 他醒了。 想痛昏过去都不行。 看见冯天明醒来,隋戈说道:“冯老板,我再给你详细解释一下吧。这株草是吸收你身体中的水分和血液生长的,并且跟你身体的血管、血肉连在了一起,尤其是根须部分,更是跟你的心脏纠缠在了一起。所以,我用针去扎这株草的任何地方,你都会感同身受的。尤其,是根部。” “隋兄弟,别解释了,赶紧扎啊!”眼镜残忍地说道,“对了,我有一个想法,你不是说这个像萝卜的根部是跟冯老板的心脏纠缠在一起的吗?那我用这把瑞士军刀上面的小钻子去钻它的根部,那是不是就像是在钻冯老板的心脏啊?” “理论上就是这样。”隋戈说道,“这大概就叫钻心之痛吧。既然你这么有兴趣,那就试试吧。” “别钻!求你了……合同,我签!” 冯天明终于完全屈服了。刚才隋戈只是用松针扎了一下,冯天明就已经经受不住了。如果真让眼镜用小钻子慢慢地钻,那滋味恐怕比下油锅、上石磨还要恐怖。 眼镜呵呵一笑,收了军刀,又摆出斯文老好人的样子,将合同递给了冯天明,说道:“看吧,冯老板,我之前就说了,好好合作的话,也就不用受这些苦了。” 冯天明现在近乎崩溃,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很干脆地签了合同。 眼镜佩服地向隋戈说道:“隋兄弟,你这套刑罚真是别出心裁,让人大开眼界啊,这个叫什么名堂?” “还没名字呢。”隋戈说道,“你不是文学系毕业的文青吗,帮我取个名字好了。” “什么文青,我现在就是一个流氓。”眼镜说道,“要不然,就叫‘心花怒放’吧。” “我靠!还真他妈文雅!”山熊笑骂了一声。 合同到手之后,隋戈又向冯天明说道:“那个什么‘帝玉膏’的专利证书在什么地方?” “专利证书……你要干嘛?”冯天明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个专利证书你拿着也没用,但是我有真正的药方,我可以生产出来赚钱。不过,刚才那份合同,也包括了专利权的转让。”隋戈说道,“说起来,这事我还得感谢你呢。” “好!好!看来我真是低估你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也精于算计。我的制药公司,专利权,统统都给你做了嫁衣裳。”冯天明自嘲地笑道。 “这是报应。”隋戈平静地说道。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报应,我只相信成王败寇。”冯天明一脸落幕之色,然后又笑道,“不过,你们真以为接管了华生药业公司,你们就漂白了吗?医药行业,可是比黑帮还黑呢。没关系,很快你们就知道了,不过那时候你们的下场恐怕比我还惨,哈哈!” “我们的下场,就用不着你操心了!”隋戈不以为然道,“你还是关心一下自己的下场吧。” “你们想怎么处置我?”冯天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小命还捏在隋戈手里面呢。 “这个问题,你去问那些被你害得家破人亡的人吧。”隋戈冷冷道。 第74章 报应真爽 夜晚。 发丰镇城边上的木屋古街灯光昏暗,行人稀少。 一辆卡车缓缓地驶入街道,停在了林小雨家门前。 隋戈敲开了门,让山熊和眼镜留在了车上,一个人拧着冯天明走了进去。 林母的病情虽然稍有好转,但仍然只能躺在床上。 就算有隋戈为她治疗,没有一个月时间,恐怕是难以复原的。 看到被隋戈拧过来的冯天明,林母的眼中立即迸射出仇恨的目光。 “冯兴阳——你这个畜生!”林母咬牙切齿地骂道。 正如小雨所说,冯天明就是他们家不共戴天的大仇人,化成灰都认得出他。 如果不是因为冯天明这个败类,林母一家子也不会落到如今这般田地。 冯天明听见林母骂自己畜生,哼道:“这位大嫂,我一没有玩弄你的感情,二没有玩弄你的身体,你怎么张口就叫我畜生——” 啪! 林母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猛地扬起手掌,狠狠一巴掌扇在了冯天明脸上。 “畜生!三年前,就是你们生产的劣质药品害得我瘫痪在床!”林母骂道,将一口唾沫喷在了冯天明的脸上,“畜生,你也终于遭到了报应!” “三年前……原来你就是那次事故的受害人之一。”冯天明说道,“那次只是一个意外事故,几个工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我也不想发生那种事情。要怪的话,你就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运气不好?”林母没想到冯天明居然没有半点人性,怒道,“你这个畜生,居然连一分钱都不赔偿给我们,就宣布破产跑路了!” “这个更怨不得我。”冯天明淡淡地说道,“我只是个生意人,不是慈善家。你们这些穷鬼胃口又大,如果我挨个赔偿的话,那不赔得我倾家荡产么。” 林母愣住了。 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些“穷鬼”的命在人家眼中根本就如同草芥一般。 隋戈也知道,林母和冯天明这样的人根本就没办法沟通,因为人生观、价值观根本就没有共同点。所以,隋戈向林母说道:“阿姨,你希望他有什么下场?” “这三年来,我每天都躺在床上诅咒这个畜生,希望他也尝尝我这些年受的苦!”林母恨声道。 “如你所愿。”隋戈拧着冯天明走了出去,将他丢进了车厢,然后对山熊道,“送他去城隍庙。” “你要干嘛?”冯天明对隋戈的手段还是有些恐惧的。 “刚才的话你也听见了。”隋戈说道,“她们希望你尝尝同样的痛苦!” 说着,隋戈一针钉在了冯天明的哑穴上,真气透入,顿时将他变成了一个哑巴。随后,他又果断地将冯天明的两只腿的脚筋全部用真气震断,将他变成了一个半废人。 山熊和眼镜眼中闪过惊讶之色,显然没想到隋戈年纪轻轻,手段却如果果决很辣。 不过,无论什么手段,用在冯天明这种人身上,那都并不算过火。 于是,半夜的时候,冯天明被裹在一个麻袋里面,扔到了城隍庙门口。从此,他将彻底告别昔日吃喝玩乐的好日子,加入到茫茫乞丐大军之中。 天明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悄然处理完毕。 “真是痛快!” 人间仙境的包房当中,山熊举起酒杯说道,“从今往后,我山熊就是正经商人、纳税大户了!以后我们狂熊帮的兄弟,看到警察也不用紧张了!隋兄弟,这杯酒我敬你!” “熊哥客气了!”隋戈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然后说道,“冯天明自取灭亡,那可怨不得谁。以后,这华生药业公司的利润,我们五五分账吧。” “这可不行!” 山熊说道,“隋兄弟能提出五五分账,哥领你这个情。不过,我们这些人对药品行业完全不懂行,根本就是门外汉,哪有脸占五成的利润。我看,三七就足够了!我们占三成!” 山熊能够坐上狂熊帮老大的位置,靠的不完全是一身蛮力。这件事情上,他看得很清楚,虽然制药行业很赚钱,但是仅仅靠他的人来运作,恐怕一年半载之后就只能关门大吉了。而且,这也是眼镜的意思。眼镜看得比山熊还要透彻、深远,他很清楚地知道一件事情,必须跟着隋戈,才能有大搞头。 华生药业公司,只不过是隋戈的第一步棋。 在眼镜看来,隋戈这种人,就好比蛰龙,不鸣则已,一鸣惊天下。 所以,眼镜早就向山熊建议过,不要在蝇头小利上跟隋戈计较,那样只会破坏了彼此感情,更会因小失大。 还好,山熊已经领会到了眼镜的意思,所以才会主动向隋戈让利。 “那就四六吧。”隋戈笑道,一锤定音。 利润蛋糕分配达成协议之后,眼镜才向隋戈说道:“隋兄弟,华生药业公司现在已经到手了,但是究竟要怎样来赚钱呢?” “赚钱只是其次。”隋戈正色道,“制药,首先要诚心。若是像冯天明这般伤心病狂只为赚钱而制药,迟早我们也会步他的后尘。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必须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药商,是商人,而不是刽子手,商人逐利,但也应该讲诚信。另外,药业公司的管理,也必须正规化,所以,在进行正式制药之前,眼镜你应该聘请一个优良的管理、运营团队。这方面,你应该比我们都擅长,就全权交给你吧。” 眼镜不禁有些喜出望外,没想到隋戈竟然将执行大权全都交给了他。 接着,隋戈又向山熊说道:“熊哥,虽然通过入资药业公司,可以逐渐将你的资产漂白。但是,既然你打算漂白,帮派中那些很敏感的生意,我建议你该放弃的就放弃。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而已,关键还是看你自己的决定。” 山熊诚挚地说道:“我知道隋兄弟这话真的为我着想。不过你放心,如果能够堂堂正正地走白道出人头地,谁还真愿意在黑道上混到死啊。你说的那些‘敏感’生意,眼镜早就劝我放弃掉了。” “这样当然更好。”隋戈笑道,“熊哥你放心,今后药业公司的利润,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哈哈!那样当然好了。”山熊畅快地大笑了起来。 第75章 帝玉膏 东江电视台大楼。 因为门口的保安对他“视而不见”,所以隋戈很轻松地进入了大楼,来到了蓝兰的办公室。 “蓝姐,冯天明的新闻,不用继续追踪了。”隋戈向蓝兰说道。 “为什么?”蓝兰皱了皱眉头,她向来都不喜欢别人干预自己的工作。尤其是,冯天明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若是不将他曝光,绳之于法的话,她是不会甘心的。 “你不会是收了他的好处吧?”蓝兰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屑了。 隋戈连忙说道:“当然不是。我知道蓝姐你嫉恶如仇,还怎么可能收取冯天明的好处。我是想告诉你,冯天明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种人,就应该让他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了,再上电视或者报纸的话,都是对媒体资源的一种浪费。” “应有的惩罚?”蓝兰疑惑道,“我怎么不知道。” “我的消息比你更灵通。”隋戈说道,“你要是不相信的话,我这就带你去看。” 蓝兰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最好别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隋戈笑道。 下了楼之后,蓝兰将她的私车开了出来。 隋戈一看车上的标志,顿时吃了一惊:那竟然是一辆黑色奔驰越野车! 以蓝兰的年收入,恐怕就够买这车的一个轮子吧。 “愣着干嘛,上车啊!”蓝兰打开车窗,向隋戈说道。 上了车之后,蓝兰才向隋戈说道:“怎么?瞧你刚才的样子,是不是觉得我有经济问题啊?” “这……哪有呢。”隋戈并不承认。 “哼,我已经看出来了。”蓝兰哼了一声,“我妈妈在加拿大做生意,赚了一点钱,这车是她送给我的。她说主要这车性能比较好,作为新闻工作者,少不得回去一些艰苦的地方,越野车比跑车更实用。” “呵~有个富妈妈真好。”隋戈笑道,蓝兰有没有经济问题他不在乎,只要不是别的男人送给她的就行。别的女人,也不行! “去哪里?”蓝兰又道。 “城隍庙。”隋戈说道。 蓝兰一踩油门,越野车飞速往城隍庙而去。 东江市的城隍庙,座落在市区东郊。 近年来,东江市大搞生态园林城市,提倡绿色gdp,所以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东郊的城隍庙也经过了修缮,成为东江市区的一个景点之一。 尽管不是周末,但是来这里上香、游览的人也不少。 说起来,隋戈还算是给冯天明选了一个风水宝地呢。在城隍庙门口乞讨,生意应该不错吧,一月下来,收入差不多能够赶上小白领了。 不过,风水宝地可不是那么容易独享的。也许是因为冯天明之前坏事做得太多的缘故,当隋戈和蓝兰抵达城隍庙的时候,正好看到冯天明被其他几个乞丐抬着扔到了距离城隍庙大门十米开外的地方。 蓝兰停了车,跟隋戈一起来到了冯天明前面。 隋戈俯下身子,向冯天明说道:“冯老板,恭喜发财。这里的日子,还习惯吧。” “呸!” 冯天明眼中射出仇恨的目光,向隋戈喷出一口唾沫,可惜哪里能够喷到隋戈的身上。 随后,冯天明又挥动双手,想去扇隋戈的耳光,可是他的双手哪里够得着。 “冯老板,稍安勿躁。”隋戈笑道,从兜里面摸出一张二十块的钞票,扔到了冯天明面前,“如果有空的话,我会常来照顾你生意。” 冯天明盯着隋戈,满腔怒火,可惜他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蓝兰盯着冯天明看了一阵,她终于确信,眼前这个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乞丐,就是那个华生药业公司的老总冯天明,也是以前青联药厂的总经理冯兴阳。他逃脱了法律才制裁,却没能逃过命运的裁决。 不过,对于冯天明,蓝兰并没有丝毫同情。她已经追查过三年前的那场事故,冯天明给数百个家庭带去了巨大的灾难,对于那些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恐怖的噩梦。 随后,蓝兰上了越野车,向隋戈说道:“你干的?” “怎么可能是我呢?”隋戈呵呵笑道,“我哪有这样的本事。只不过碰巧来城隍庙,就看到冯天明躺在这里,我最初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呢……” “是吗?我就当这事跟你没关系。”蓝兰说道,已经打算放弃追踪这个新闻了。尽管这个新闻还能够引起一些轰动,但是对于蓝兰来说,她需要的不是新闻的轰动效应,而是新闻产生的社会效应和道德价值。她是一个社会新闻工作者,而不是一个娱乐记者。 “绝对没关系。”隋戈说道,“你也知道,冯天明这家伙,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得罪了多少人,他落到这个地步,那也是报应。” “没错,他罪有应得。”蓝兰说道,发动了汽车,“你去哪里,我送你一程?” “回学校去。”隋戈说道,下午有两节外语课,这是隋戈唯一不想也不能缺席的课程。 蓝兰点了点头,调转车头往发丰镇的方向而去。 到了发疯校区的时候,当隋戈从奔驰越野车上下来的时候,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和议论。 隋戈知道,校园论坛上面早就有关于他被富婆包养的帖子,不过隋戈同学向来脸皮很厚,对这种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在他看来,能够被小富婆包养,那至少证明了一点:自己长得还算挺帅! ※※※ 眼镜不愧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办事效率相当惊人。 只用了一周时间,就完成了对华生药业公司的更替,并且聘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当然,眼镜的办事效率如此惊人,也有狂熊帮的因素在里面。一些在明面上无法解决的事情,有黑帮出面,在暗地里面解决,往往会更加容易一些,这也是黑帮之所以会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员配备到位之后,自然就需要进行生产、创收了。 之前,华生药业公司主要生产一些常规药品,比如感冒冲剂,抗生素之类的药品。这一类药品虽然已经泛滥成灾,但是成本很低,再加上冯天明贿赂了许多医院的领导、医生,所以他的药品销量仍然相当不错,利润也十分可观。 也正是这个原因,冯天明才会被蓝兰盯上,在报纸和电视上尖锐地质问“药品暴利”的事情。 现在,华生药业公司已经被隋戈和接管了,但是他并不想接管冯天明的那些生意渠道,因为他不想让那些无良的医院领导和医生中饱私囊。如果隋戈也像冯天明这样做的话,固然能够赚钱,但是到最后他恐怕也跟冯天明之流没什么区别了。 况且,隋戈曾经在唐雨溪面前放出豪言,要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尽管这个口号显得有些空大,但隋戈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做到,而现在,他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接管华生药业公司,是第一步棋。 而隋戈的第二步棋,却是着落在狗皮膏药上面。这也是隋戈接手华生药业之后,打算推出的第一种药品。 不,现在已经不叫狗皮膏药了,而叫做“帝玉膏”。 抛开冯天明人品不说,将狗皮膏药的名字换成“帝玉膏”,这还是挺不错的,隋戈还挺满意。 当今社会,无论是药品还是卫生巾,都需要包装。包装,不仅仅是外包装,名字也同样需要包装。一个响亮、高雅的名字,往往就决定了一件货物的档次。 比如卫生巾,“七度空间”的名字就绝对比“异度空间”更让人放心;“高丝洁”的名字大概也比“大长巾”更文雅。 所以,“帝玉膏”这个名字,绝对比狗皮膏药更响亮而受欢迎。 本来,要生产一种新药,从原材料到成品,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准备。但是,冯天明真是一个“活雷锋”,不仅为隋戈的狗皮膏药申请到了专利权、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且连生产线、原材料都准备好了。正如冯天明自己说的,他所作的一切,完全为隋戈做了嫁衣裳。 从本质上来说,冯天明购买的这些药草材料都是可以用的。只要隋戈在水质、狗皮上面稍微做点文章,改进一下,帝玉膏的功效就跟隋家的狗皮膏药完全没什么两样了。 所以,经过了两天的磨合改进,帝玉膏已经能够批量生产出来了。 对于膏药的药效,山熊等人都亲身体验过,所以信心十足,认为铁定能够赚个盆满钵盈。 谁知道,眼镜派出去的营销人员全部“阵亡”。 东江市从市区到乡镇,居然没有一家医院愿意使用帝玉膏。 尽管有专利权,有药品许可证,但是人家就是不买账,不用你的帝玉膏。 眼镜不由得感慨,潜规则的力量真是强大。 不送礼,不回扣,那就没门路! 当眼镜把目前遇到的困境告诉隋戈的时候,隋戈却笑道:“眼镜哥,你可是我们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呢,怎么连这点小事情都搞不定?你知道吗,在乡下的时候,我们家的狗皮膏药是怎么卖的吗?我们可没有专利证书,也没有药品许可证,同样供不应求呢。” “那你的意思是?”眼镜似懂非懂。 “狂熊帮不是有很多小弟闲着没事吗?”隋戈说道,“就让他们上街去推销狗皮膏药,不,推销我们的帝玉膏,然后给他们提成和奖金。只要我们的膏药有效,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根本就不愁销路。医院那些蛀虫想封杀我们,做他妈的春秋大梦去!” 听隋戈这么一说,眼镜也轻松了许多,笑道:“行,我这就叫兄弟们都改行做药品推销员了!不过,这好歹也算是正当职业嘛,等我们公司业绩上去了,也给他们买上五险一金!全都享受白领待遇!” “那是后话。”隋戈笑道,“全看你这个执行总裁的能力了!” 第76章 混混的转型 夜晚。 东江市某酒吧。 混混甲:“狗子,听说今天晚上你们要跟爱萝歌厅的那帮人干架?” 混混乙:“强哥,你问这事干嘛?难道你们狂熊帮对那小歌厅有兴趣不成?你们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就劝老大放弃得了,免得去触霉头。” 混混甲:“没兴趣。不过看在大家兄弟一场的份上,我推荐点好东西给你,保管你跟人干架的时候龙精虎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混混乙低声道:“强哥,白粉我可不沾!” 混混甲:“麻痹的!谁告诉你吸白粉了。我给你推荐的是这种东西——帝玉膏!没听过吧?高级玩意儿。不过这东西可管用了,被人狠揍之后,只要贴在伤处,分分钟痊愈!” 混混乙:“能有这么好的东西?吹牛吧!” 混混甲:“你不信?知道我们狂熊帮的山熊大哥为什么那么强么?靠的就是这东西!你想想看,你跟别人干架,同样挨对方十拳,你分分钟就能痊愈,恢复战斗力。那时候,别人不是只有任你欺负的份了?然后被你揍得哭爹喊娘?” 混混乙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道理是这样没错。但是这效果……不好说。” 砰! 混混甲提起拳头,大力一拳轰在了混混乙的肩膀上,顿时将混混乙打了一个踉跄,整个肩膀立即红肿起来,显然这一拳劲道十足。 混混乙捂住伤处破口大骂:“麻痹的强哥,你疯了么!” 混混甲摸出一张膏药,说道:“狗子,贴上你就知道这膏药的效果了。要是十分钟不见效的话,我站在这里让你往死里揍!” 混混乙怒冲冲地接过膏药,贴上。 五分钟过后。 混混乙:“咦,我肩膀好像没事了。强哥,这膏药真他妈神效!” 混混甲:“买不买?” 混混乙:“多少钱一张?” 混混甲:“三十五块,够便宜吧。” 混混乙:“给我来二十张。” 混混甲:“剩下的,我去爱萝歌厅推销?” 混混乙:“给我来一百张!” 混混甲:“好呐。” 酒保:“这膏药真有那么神效?给我来几贴!每天给人倒酒,我这肩膀都快不行了!” 围观者:“我也要几张!”“给我五张!”“我要十张!”“……” 顷刻间,抢购一空。 酒吧外面。 混混甲:“狗子,这是你的提成,刚才表现不错!” 混混乙:“强哥,以后这种事情多叫上我,比拿刀砍人赚钱容易多了!” ※※※ 白天,街头。 某饭馆。 中年老板:“麻痹的,狂熊帮的混混过来了!准备一个红包给他们!” 混混丙:“赵老板,恭喜发财啊。” 中年老板递上红包,陪笑道:“恭喜发财。大哥,这是一点小意思。” 混混丙一脸正义凛然:“赵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可不是街面上的混混了,这种收保护会的事情,早就不干了。而且,以后谁敢跟你收保护费,你就报我的名字。” 中年老板将信将疑:“真的?” 混混丙:“我现在可是华生药业公司的业务经理了,这是我的名片。赵老板,我记得你因为经常掂勺而患上了肩周炎吧?我们公司新推出一种特效膏药——帝玉膏,专制风湿疼痛、跌打损伤!” 中年老板心想:“麻痹的,还是要老子掏钱,只是换了名目。” 混混丙:“赵老板,你怀疑我是想方设法要钱是吧?好,这膏药免费给你试用,马上贴上试试!” 中年老板:“这怎么好意思?” 混混丙:“试试,马上!” 七八分钟之后。 中年老板一脸惊喜:“神了!这膏药,真是神啊!肩膀一点都不酸疼了!” 混混丙:“废话,这叫帝玉膏——古代皇帝用的东西,以前叫御用药,知道不,能不神效么!现在,我们公司正在举行‘关爱市民,送药到家’的活动,便宜你免费试用了。好了,不打扰你发财了。” 中年老板:“别急啊,大哥——我得买十几张备用啊!多少钱一张?” 混混丙:“叫我经理。三十五块一张。” 中年老板:“三十五,值!给我二十张!” 混混丙:“好呐。赵老板,我把名片留下,顺办帮我推荐一下。” 中年老板:“成!大哥……经理。” ※※※ 近来几天,狂熊帮的混混们几乎倾巢而动,遍布东江市的大街小巷,甚至连四周的县镇、乡村,都有他们活动的踪迹。 如此大规模的运动,搞得东江市警察局相当紧张,以为会有什么黑帮大火并发生。 于是,东江市的警察几乎也倾巢而动,四处监视着狂熊帮帮众的行动。 谁知道,让这些警察大跌眼镜的是,狂熊帮的这些混混居然“从良”了,全都成了医药销售代表,四处推销狗皮膏药。于是,警察又怀疑这些混混是在搞传销,谁知道仔细一查,却发现他们推销的狗皮膏药居然都是有药品许可证的正规药品。 追踪无果之后,警察局也只好任凭这些混混们四处推销狗皮膏药。 反正,在警察局的官员看来,这些黑帮份子推销狗皮膏药,总比推销、白粉好吧。而且,没有黑帮火并,东江市一团祥和,他们也乐得清闲。 总之,不过短短几天时间,东江市所有市民,几乎都知道了帝玉膏的存在。 没办法,街头巷尾都是发传单、搞推销的,你就是不想知道都不行。 简单地说,如果是一个小孩、老人站在路旁向你发传单,你如果心情不好,也许就会不闻不问,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其旁边走过,或者将宣传单随手一揉,扔进垃圾桶。但是,如果是一个彪形大汉,一脸憨笑地向你发放传单,请你看看传单内容,你能够轻易地拒绝吗?难道你非要激怒对方? 所以,密集式的宣传方式很快就见效了。 更重要的是,帝玉膏的疗效的确是相当给力。 但凡用过帝玉膏的,只要风湿疼痛、跌打损伤的病症,往往都是立即见效,无一例外。 而恰巧风湿疼痛、跌打损伤又是常见的病症,所以帝玉膏的销量可想而知了。另外,以帝玉膏的疗效来说,三十五块钱并不高。要知道,去医院挂个号,抽个血,拍个片子,上百元就没了,更别说药费了。 总之,不过短短半月之间,帝玉膏在整个东江市的销量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华生药业公司的业绩,也开始处于急剧上升阶段。 眼镜虽然不是经管系科班出生,但是也算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占据了东江市的市场之后,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东江市之外的广阔市场,打算以东江市为,向明海省的其余市县辐射开去,开拓更广泛的市场。 山熊和他手下的弟兄们尝到了甜头之后,迅速舍弃了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生意,除了保留了一些正当的娱乐、酒吧和酒店餐饮生意之外,山熊将更多的人力和资产转移到了华生药业公司旗下。另外,山熊和眼镜还挑选了一些有潜力和人脉的弟兄,对他们进行销售培训,然后派遣到外地推销帝玉膏。 得知华生药业公司的生意走上了正轨,隋戈也就完全放下心来。 正所谓物尽其才。 在隋戈看来,只要用人得当,即便是这些看起来一无是处的街头混混,也照样能够用来经商赚钱。 至于这些混混能不能转变成拥有五险一金的小白领,那就得看眼镜和山熊如何来“调教”了。当然,这不是隋戈要操心的事情。 帝玉膏,只是隋戈放出的第一弹。 冯天明不是说药品行业水很深吗,那么隋戈就用这帝玉膏去试一试水,看看究竟有多深。 会不会淹死人! 第77章 猛龙过江 深夜。 隋戈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了。 他赶忙轻手轻脚地拿着手机来到了阳台上,然后才道:“喂——” “兄弟,我马上要跑路了!”山熊急切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我老娘就劳烦你和眼镜照顾一段时间了,她比较相信你们两个。” “等等——”隋戈疑惑道,“熊哥,你干嘛要跑路?难不成你卷入了什么大案?” “我就快被漂白了,哪还能卷入什么大案。”山熊说道,“是董九那个王八蛋。我听人说了,他去西江市把他师兄曾铁鸥请了过来,要替他找回场子,我先避避风头。” “那个曾铁鸥是什么人,让熊哥你这么紧张?”隋戈问道,语气依然很淡定。 “曾铁鸥也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但是比董九厉害多了。”山熊说道,“曾铁鸥还有一个身份,他是西江市武警总队的教官!” “武警部队教官?”隋戈终于动容。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中,有不少的部门的人都是米虫、吃闲饭的,但是军队中的人物,尤其是武术教官,却往往都是有真材实料的。 山熊说道:“总之,我先去避避风头。曾铁鸥和董九找不到我,自然也就没办法了。” 隋戈想了想,说道:“如果你故意逃避的话,到时候董九肯定会大肆渲染,把你的名声搞臭的!” “这个我也知道。”山熊叹了一声,“但是技不如人,我有什么办法。据说曾铁鸥拳法已经由外而内,练成了真气,成为内家拳师了。兄弟你也是习武之人,应该知道这一内一外的差别有多大。” “嗯。”隋戈自然知道淬体期和练气期的实力差距,“只是,曾铁鸥既然是武警部队的教官,却插手你跟董九之间的争执,做得未免有些过头了吧。” 山熊说道:“隋兄弟,你不是江湖中混的人,所以不知道这里面的玄虚。曾铁鸥这一次来东江市找我麻烦,可不仅仅是给董九找回场子,更是给他们少林俗家弟子扬威、立威,让其他江湖中人,都知道他们少林寺出来的人不好惹!所以,曾铁鸥这一次必然会以少林俗家弟子的身份出手,而不是以他武警部队教官的身份。因此,他的所作所为,跟军方全然没什么关系,军方也不会干涉他的行动。” “原来如此。”隋戈明白了,曾铁鸥这是门派主义思想作祟,他只是想用这种方式让江湖上混的人士明白一个道理:少林寺出来的人,你们惹不起! “兄弟,如果我别的事,我先收拾东西跑路了。”山熊说道。 “你不用跑路了。”隋戈沉声道,“曾铁鸥如果真要来,就由我去会会他!” 如今,华生药业公司和山熊已经绑在了一起。隋戈等人刚刚接手华生药业公司,如果这时候一遇到阻拦就退缩的话,日后华生药业公司将会寸步难行。而且,山熊在东江市的威名也会大打折扣。隋戈并不是一个好斗之人,如果不是权衡了各方面的利益,他是不会参与这种无谓争斗的。 挂掉电话之后,隋戈爬上床,却没有继续睡觉。 西江市和东江市相距不过数十公里,几乎可说是一江之隔。 不是猛龙不过江。 曾铁鸥既然敢来东江市找山熊的麻烦,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隋戈既然答应替山熊出头应战,自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 根据山熊提供的线索,曾铁鸥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练气期。如果是练气初期的话,那便是跟隋戈处于一个等级,隋戈自信可以轻易取胜;如果对方是炼气中期修为的话,隋戈就不得不小心应付了;但如果对方修为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隋戈就的万分小心了。 不过,隋戈很清楚,奇经八脉不是那么容易被打通的,要达到练气后期的修为可不是那么容易。奇经八脉,是包括了任脉、督脉在内八条经脉的总称。隋戈以前曾经看过的许多武侠小说当中,便有打通“任督二脉”即刻便成为高手的说法。 但高手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成的,奇经八脉也不是那么容易打通的。 就算是隋戈,天天有灵草食用,目前也只是止步于练气初期的境界。所以,他估计曾铁鸥就算是天赋过人,顶多也不过是炼气中期的修为。若是曾铁鸥的修为都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想必也不会呆在西江市做教官了。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推测出曾铁鸥的大致修为境界之后,隋戈静下心来,开始借助三元易经草调息、温养经脉中的真气。这样,明天在对战曾铁鸥的时候,隋戈的精神和身体状态,都将会处于最佳的状态。 天明的时候,隋戈接到山熊的电话,曾铁鸥和董九已经过江了。 山熊让眼镜依照江湖规矩去迎接曾铁鸥,他亲自开车去学校接隋戈。 隋戈坐上山熊的面包车,发现车里面居然放着一把锄头,赫然是当初他击退江铁雄时用过的。 “熊哥,江湖比斗,还能带兵器?”隋戈疑惑道。 山熊一副理所当然地表情,说道:“当然!这是江湖比试,又不是拳击比赛,没那么多破规矩,也不限兵器,只有火器除外。你想,江湖上混的人,有的人本来擅长拳头,比如我;有的人擅长用刀,比如刀子;如果你让刀子赤手空拳跟我打,那他肯定连一招都捱不过的。” “嗯,这倒是公平。”隋戈说道,“既然不限兵器,那限制暗器吗?” 山熊说道:“暗器,也并不限制,但是在比试之前,都会提醒对方一声。毕竟,现在社会的江湖比试不是生死决斗。一旦打死人,谁都难脱干系。” “既然不限兵器的话,你把车掉头送我去学校后门,我去取一把好点的锄头。”隋戈说道。 片刻之后,隋戈将温室棚里面的那把震灵锄取了出来,放在了车上。 “兄弟,你放着我找人给你打造的纯钢锄头不用,用这种石头锄头有什么用?”山熊不解道。 “什么石头?我这是用玉石打造的。”隋戈说道,“威力可比你那纯钢锄头大太多了!” 震灵锄,顾名思义,能够将草木中的元气、灵气震散释放出来,同样也能够震散修行者的护体真气。这只是以防万一,如果曾铁鸥的修为真的已经达到了练气后期的话,隋戈也只有凭借震灵锄,才能跟对方一较高下。 “玉石?兄弟你用玉石来造锄头,可真是大手笔呢。”山熊笑道,完全理解不了隋戈的用意。 面包车快速行驶了四十分钟,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青江江畔。 此时,朝阳初升,江上水雾升腾,滚滚江水奔驰远方,恍若一条腾云驾雾的青龙。 江畔的码头上,泊着一艘白色豪华游轮。 这里,就是眼镜和董九订下的比试地点。 沙滩上的登船梯旁边,眼镜和刀子等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了。 隋戈当仁不让,率先登上了游轮。 山熊等人,紧随其后。 登船之后,游轮缓缓地向江心驶去。 游轮上的空间很宽敞,顶层甲板更是如此,哪里足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用来做比试擂台,自然绰绰有余了。甲板边缘处,站着一排强壮的汉子,清一色黑西装,纹丝不动。这些人一部分是狂熊帮的,另外一部分是董九和曾铁鸥带来的人。 隋戈大步往船头方向走去。 只见甲板靠近船头的方向,摆放着五张木椅,左边空着两张木椅,虚位以待,正中间坐了一位老者,差不多六十多岁,双目如电,不动如山,一看便知道是一号人物。隋戈之前听眼镜说过,这位老者是明海省黑道的老一辈枭雄,人称赵三爷,精通形意拳,是董九和曾铁鸥请来的见证人。 右边的两张木椅,其中一张自然是董九坐了。另外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人,虎背熊腰,穿着一身黑色功夫衣,脚上却踩着一双军靴。曾铁鸥没有穿军服,而是穿功夫衣,已然表明了立场,这一场比试只是江湖比斗,他现在代表的是少林俗家弟子,而并非军队教官。 见到隋戈和山熊大步走来,赵三爷、董九和曾铁鸥三人礼节性地起身相迎。 只是,看到隋戈竟然走在山熊前面的时候,三个人都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谁都没想到,山熊竟然会请出一个学生模样的小子代他出战。 董九还以为山熊怂了,故意找个替死鬼走过场,讥笑道:“山熊,你是不是怕了?怕了的话,赶紧认输赔不是,找个毛小子来走过场,这算什么意思!” 董九旁边的赵三爷不禁皱了皱眉头,心头对董九不免低看了几眼:“什么少林俗家弟子,眼力劲也太差了吧!代替山熊出战的这少年,可是一个内家拳师!” 赵三爷还未表态,曾铁鸥却不客气地喝道:“董九!没有这份眼力,就不要乱说话,免得弱了我们这些少林俗家弟子的名头!” 随后,曾铁鸥又向隋戈说道:“真没想到,小兄弟年纪轻轻,居然练就真气,成了内家拳师,敢问小兄弟你是哪一派的弟子呢?” 曾铁鸥的眼力劲自然比董九强多了,一眼就看出隋戈的修为已经到了练气期。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要练成真气,恐怕不光是有天赋、有机遇这么简单,多半是有名师指点、调教的。曾铁鸥询问隋戈是哪一派弟子,就是想弄清楚隋戈的底细,免得无端端地跟一些厉害的势力和人物结上仇。 在曾铁鸥的眼中,隋戈的修为并不可怕,但如果对方是一个武林名宿的弟子或者是哪个名门大派的重要传人,一不小心将对方打残,那恐怕就很难善罢甘休了。 “无门无派。”隋戈的回答出乎曾铁鸥意料。 曾铁鸥神情微微一变,他大概觉得隋戈是看不起他,所以才故意不报自己的门派,这让曾铁鸥无名火起,心头暗道:“既然你不识抬举,等会儿就别怪我下手不留情!至少也要打断你一手一脚!” 曾铁鸥原本就是一个狠人,再加上少林俗家弟子和武警教官的身份,让他顾忌的人并不多。 作为见证人,以赵三爷的身份,自然不会公然偏袒任何一方。不过,在比试之前,赵三爷还是摆出了一副和事老的样子,劝说道:“其实,大家都是吃江湖饭的,万事以和为贵,要是可以的话,杯酒泯恩仇那不是更好?” 山熊沉声说道:“这要看董九怎么说。” 董九显然没什么话语权。曾铁鸥说道:“只要熊哥认输,当众奉茶道歉,这事就算了。” 隋戈早就知道这事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但是却没想到曾铁鸥居然如此强势。要知道,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如果山熊认输之后还要奉茶、道歉,那以后恐怕都没脸在东江市道上混了。 少林寺这些年名声越来越盛,想不到这些俗家弟子也水涨船高,变得如此蛮横起来。要知道,在枫溪山庄,山熊对董九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否则董九不缺胳膊少腿才怪。谁知道,山熊给足了董九面子,这厮居然浑然不要脸,请出了曾铁鸥来对付山熊。是非过错,不言而明! “不可能!”隋戈斩钉截铁地说道,大步走向甲板中央处,摆出了比斗的姿态。 谈不拢,只能打! 赵三爷呵呵一笑,他没想到这少年竟然如此强势,在这少年身上,他好像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只是,以赵三爷的眼力劲,他看出这少年的真气修为应该不及曾铁鸥,不免有些替他担心。 曾铁鸥猛龙过江,压根儿就没打算和解,也大步朝甲板中央处走了过去。 山熊赶紧冲旁边一个小弟努了努嘴,这小弟连忙会意,屁颠屁颠地将隋戈的震灵锄扛了过来。 赵三爷和曾铁鸥不禁傻眼。 第78章 线与圆的拳术 今日一万字更新,各位有花的赏花,有票的商票吧,呵呵,激励一下小米的激情嘛 ============================ 微微一愣之后,赵三爷才向隋戈说道:“小兄弟,你要以锄头做兵器?” 山熊在一旁帮腔道:“我兄弟一锄在手,所向披靡!” 曾铁鸥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说道:“无妨,我有一双铁拳足够了!” 隋戈淡淡一笑,向山熊说道:“熊哥,将我的锄头扛回去吧。” “为什么?”山熊不解道,“这可是你的趁手兵器啊。” “我本以为需要兵器的。”隋戈平静地说道,“但是见过曾先生之后,我觉得已经不需要了。” 这话说得很平淡,但是谁都听得出语气当中的贬低之意。隋戈已经判断出曾铁鸥的修为至多不过炼气中期的境界,的确不值得他动用震灵锄。至于语言上对曾铁鸥的贬低,也是因为之前曾铁鸥表现出来的姿态和语气让隋戈很不爽。 狂熊帮和天狗帮的恩怨,说到底只是黑帮之间的火并、侵吞。只有成败,没有所谓的对错。若是非要议个对错,那也是董九的不是。毕竟,山熊已经给足了董九和少林的面子,而且也没有对董九穷追猛打。谁知道曾铁鸥一现身,不问是非,只想以强势的姿态逼山熊奉茶、认错,这算怎么回事?难道这些少林寺俗家弟子就像是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这一次,隋戈不仅要摸,而且还要狠狠地操! 赵三爷微微错愕,他想不通隋戈为何非要将曾铁鸥激怒。 内家拳师不同于外家拳手,拳法收放自如,受情绪影响极其有限,激怒对手并不能造成什么影响。 不过,赵三爷就算是欣赏隋戈,这时候也只会做好他见证人分内的事情。 这时候,赵三爷挥了挥手,立即有两个汉子走了过来,一人举着香炉,一人举着香案,放在了赵三爷面前。随后,又一个汉子上前,将刚点燃的一炷香递到了赵三爷手中。 这里面有个名堂,叫做点香比武。 点香比武有两层意思,其一有“点到即止”的意思,就是说双方不用也不能以性命相搏,不可取对方性命,至多残人手足;其二,点香也是计时,意思是双方比武时间以一炷香为限,若是在一炷香之内未能分出胜负,便算是平手。 这是从古流传至今的规矩。其中颇有些讲究,比如,点香用的是檀香,长一尺三寸。一炷香的时间,差不多是半个小时。香一燃完,双方便要立即停手,一旦破了规矩,道上就没有你的立足之地了。 除了点香之外,还有一种是斩鸡头,这是打生死擂台的时候用的。鸡头一斩,血溅三尺,这种比斗没有计时、没有胜败,只有生死! 当然,如今的黑道已经不同以往,也讲究生财第一。所以,除非是不懂戴天之仇,才会打生死擂台,甚至双方动用火器互拼。 “开始!” 赵三爷将檀香插入香炉之后,立即开口大喝了一声。 霎那间,甲板上鸦雀无声,人人敛声屏气,只剩下江涛和江风的声响。 这可是两位内家拳师的对决,许多人生平仅见。更何况,这一战,更是关系了东江市黑道日后的势力划分,非同小可。 即便是赵三爷,也是意兴盎然。 吼! 仿佛是一声虎吼,来自山岗密林中,震人心魄!曾铁鸥身子一弓,十指成虎爪,双足运劲,喉咙之中自然喷发出一声虎吼,整个人好似腾空飞扑一般,做出猛虎下山之势,往隋戈扑来,内劲惯于双臂,十根指头啪啪直响,给人的感觉,似乎连石头、钢板都能洞穿! 少林虎拳! 曾铁鸥一出手,便是威势最凌厉刚猛的虎拳,显然是打算先声夺人,凭借强大的气势和高人一筹的真气,一鼓作气将隋戈彻底击败。 赵三爷目中精光闪烁:曾铁鸥不愧是少林寺出来的内家拳师,拳法势、意并重,已经俨然有拳法大师的风范了。这些年,少林寺励精图治,声威大震,的确不是浪得虚名。 隋戈感受到曾铁鸥这一式猛虎出山带来的巨大气势和力量,但是心境却静如止水,丝毫不为其所动,然后忽地探出右手,拇指和食指搭在一起,就像是指尖拈住了一朵鲜花似的,脸上露出春光和煦般的笑容,左手五根指头向右弹出,就像是在弹去花瓣上的小虫似的。 在赵三爷和山熊的眼中,隋戈的手法轻柔、飘逸无比,有一种难以用言语描述的美感,似乎有暗合了某种玄奥的自然之理。 啵!啵!啵!啵! 隋戈的左手指头凌空连弹了四下,每一次指头弹出,都会在空气当中发出一声清脆的爆鸣声,听起来很是清越。这四下弹出,看起来轻柔无比,就像是隋戈在自顾自地弹取花瓣上的露水、小虫而已,眼中浑然没有曾铁鸥这个对手。 在赵三爷的眼中,曾铁鸥的打法凶猛狂暴、气势威力惊人,而隋戈的手法轻松写意,看似云淡风轻,却蕴含着一种无法抵御的天地自然之威。 “难道是——” 赵三爷心头忽地掀起了悍然大波,脑子当中忽地闪过一个近乎武学传奇的字眼,“先天战技!” 赵三爷曾经听自己的师父说过,当一个武者的真气修为达到极致的时候,如果机缘巧合的话,便有可能更进一步,达到传说中的先天秘境。进入先天秘境的武学高手,不仅寿元远胜普通人,而且武学修为不会因为年龄增长而退化,更恐怖的是,先天秘境的高手,他们的真气和武学招式都会发生质的蜕变,出招之际,暗合天道,毫无破绽可言。而先天期高手自创的武学,都成为先天战技。但是,如果不是先天秘境的绝顶高手,根本无法施展出先天战技啊! 赵三爷虽然是明海省的黑道前辈,但是生平从未见过真正的先天高手,自然也不知道先天战技究竟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赵三爷却从隋戈的手法中,窥见了“道”的影子。他生平与人交战数百次,更是观看过上百场高手的较量,却从未见过有谁的招式能够如同眼前这少年这般飘逸脱俗。 于是,赵三爷将眼睛睁得更大了,似乎不想错过一丝一毫的变化。他知道,无论这一场比试胜负如何,对他来说都是受益匪浅。 曾铁鸥的真气修为已经接近炼气中期,所以他根本没有将隋戈放在眼中,况且他对自己的虎形拳颇有信心,只要这一式“猛虎下山”能够震慑住对方,那么接下来“猛虎洗爪”、“恶虎翻山”、“虎王显威”等猛烈招式就会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往对手招呼过去,直到对方被打趴下为止。 这一套虎形拳本就是少林武技,千锤百炼,威力惊人,加之曾铁鸥在上面浸淫了十几年,早就练得炉火纯青,就算是功力稍胜他的人,遇到这一套拳法,也只能退避三舍,避其锋芒。 只是,曾铁鸥做梦都想不到,隋戈只是轻描淡写地弹了四下指头,每一次都刚好弹在曾铁鸥掌心正中的定惊穴,丝毫不差,就好像是曾铁鸥故意将这个穴位送到隋戈指尖上似的。 人体的定惊穴,用手指按摩,本来能够镇惊、治抽风,但是如果被真气击中的话,那情况可就恰好相反了。每一次曾铁鸥被隋戈的指头弹中,便觉得手掌不由自主地抽搐一下,原本聚集在十根指头尖上的真气,也会因为这种抽搐而大大减弱。 曾铁鸥的定惊穴被弹中四下之后,十根指头上的真气几乎溃散完毕。 十指上的真气一旦消失,曾铁鸥的虎形拳就成了没爪子的老虎,尽管吼声十足,却根本无法对隋戈造成任何的损伤。 因此,曾铁鸥这一式猛虎下山刚“下”了一半,就卡在了半山腰了。 继续打吧,十根指头上真气全溃散了,打上去也只是给对方挠痒;不打吧,猛虎下山就成了猛虎巡山,气势、信心都会随之减弱。 曾铁鸥生平跟人交手无数次,从未遇到过这等诡异的情况! 无奈之下,曾铁鸥只得将这一招硬生生地缩了过去,然后身体右转,左脚落地,竟然在甲板上印出一个脚印,右腿闪电般往后向隋戈胸膛蹭去,竟然是一招虎仔蹬腿。 曾铁鸥心想,老子脚掌上可是穿了军靴的,你小子应该弹不中老子脚上的穴位了吧。 呼呼! 曾铁鸥一腿弹出,虎虎生风。 隋戈这一次却不再用指头弹出,而是伸手随意一抓,看似悠然,却如同探囊取物一班,不偏不倚地抓住了曾铁鸥的脚踝,将其锁在隋戈的五指之间。 虎仔蹬腿,全身劲道全都集中在一蹬之上,谁知道还未完全蹬出去,就被隋戈捏住了脚踝,情形说不出的诡异,似乎曾铁鸥的一切动静,完全都在隋戈的掌控当中。 曾铁鸥大惊,全身真气贯于脚上,凭借真气修为上的优势,总算将隋戈的手指震开,但足踝处却是一阵麻疼,显然已经受了轻伤。 赵三爷目光如电,已然看出曾铁鸥吃了一点小亏。 山熊忍不住叫了一声好,心头暗暗庆幸自己的老妈无意中帮了自己一把,当初如果彻底跟隋戈交恶的话,只怕一定会死得很难看的。 曾铁鸥一招失利,面子上已然有些挂不住了,心想若是连一个毛小子都收拾不了,日后若是传出去的话,自己声威必然大大受损。于是,曾铁鸥飞速从兜里取出一枚红色药丸,吞入口中,然后再次虎吼一声,挺身、拍地,做出饿虎扑食之态,两只“虎爪”幻出数十道虚虚实实的爪影,向着隋戈席卷而去。 “少林寺的活血丹!”赵三爷皱了皱眉头。活血丹是少林寺秘制药物,正所谓“气血强则力强”,活血丹能够在瞬间激发人体气血,使真气和力量暴增一倍。比斗时服药并无不可,只是赵三爷觉得这又不是生死比拼,曾铁鸥想用这种方法取胜,未免显得有些肚量不够。 砰!砰!砰!砰! 一连串的声音从甲板上响起,仿佛是在擂鼓一班。但这些声响却都是从曾铁鸥脚下发出的,他以猛虎扑食之姿,游走在隋戈四周,如同一只饥饿的猛虎,蓄势以待,耐心地寻找猎物的破绽,然后一击必杀。 曾铁鸥全身的真气和气力都已经提升到了巅峰状态,脚下每踏出一步,便会在甲板上留下一个印记。手爪每一次凌空击出,便会发出破空的爆鸣之声。 感受着曾铁鸥从四面八方击过来的爪影,隋戈不为所动,双手做出手刀状,无论曾铁鸥从哪一方袭来,隋戈的手刀总能够切在曾铁鸥的手腕处,然后顺势将曾铁鸥的“虎爪”荡开。 曾铁鸥吞服活血丹,摆明是要凭借真气和气力上的绝对优势逼隋戈硬拼,然后迅速分出胜负。谁知道,隋戈根本不给曾铁鸥硬拼的机会,隋戈的两条手臂,就好像生了眼睛似的,完全洞悉了曾铁鸥的进攻套路,并且总能够轻易化解曾铁鸥的攻势。 赵三爷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他心中涌出了一个确定的感觉:“曾铁鸥输定了!” 在赵三爷看来,曾铁鸥服用活血丹之后,虽然力量和气势提升了好大一截,看似威猛无敌,但是曾铁鸥从比试开始到现在,根本就没有攻进隋戈身体四周的“防御圈”。 赵三爷出师的时候,他的师父最后一次指点他的时候对他说:“炳瑞,你的形意拳已经大成,力量和速度跟为师已经不相上下。但是,你的拳,直来直去,只算是‘线的拳术’。等到你领悟到‘圆的拳术’时,你便可以成为真正的拳术大师了。” 赵三爷一直不明白什么是“圆的拳术”,但是今天,他却在隋戈的身上看到了。在隋戈的身体四周,以他身体为中心,双手为半径,形成了一个无形却滴水不漏的防御圈,无论曾铁鸥的拳头从哪个方向打过去,隋戈的双手总能加以阻截、化解,让曾铁鸥根本没有机会跟他硬拼。 不过,对于隋戈来说,他压根儿就没有去想什么线的拳术,圆的拳术,他所施展出来的“绝世拳法”,其实就是神农仙草诀中的千变捉虫手。 正所谓千变不离其中,千变捉虫手一旦施展开来,就如同如来佛祖的手掌,任凭飞虫、爬虫、大虫、小虫,统统无法逃脱其手掌的掌控之下。 这一套千变捉虫手有拈、御、粘、戳、抓等十几种手式变化。因为之前跟小银虫演练过无数次,又用这套手法跟怪蜂激战过,所以这套千变捉虫手隋戈早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应变自如。 曾铁鸥的虎形拳虽然刚猛,声势惊人,但是在隋戈看来,老虎是什么?百兽之王?不,老虎是大虫。曾铁鸥,也不过是一条能勃发真气的大虫而已。 既然是大虫,自然不容易一举擒拿,所以隋戈先以“御”、“粘”等手法消磨对手的真气和气力,令对手既不能进,也不能退,完全在隋戈的双手的掌控范围之类。 一旦大虫的锐气和力气都被消磨得差不多,就是隋戈动手“捉虫”的时候了。 吼! 曾铁鸥久攻不下,喉头再次发出一声怒吼,但是气势和声音都比之前弱了许多。很显然,活血丹的药效已经消失得差不多了。 此消彼此。 隋戈顿时感应到对手的微秒变化,双掌从飘逸、细腻的手法忽地变得大开大阖、威猛惊人。 啪!啪!啪!啪! 隋戈全身真气运于双臂,筋骨发出一连串的清脆爆鸣声,千变捉虫手不发动攻击则已,一旦发动,顿时如同霹雳闪电,完全不给曾铁鸥喘息的机会,脚踩流星,双手握拳,如同大锤一样往曾铁鸥硬捶过去。 砰!砰!砰!砰!砰! 隋戈的双拳捶打在曾铁鸥的手臂、身上,就好像千斤大锤一样,每一捶都让真气渐弱的曾铁鸥难以应付。更要命的是,隋戈好像是在用锤子捶打着一副钢铁囚笼,要将曾铁鸥这一条“大虫”关在笼子当中,任凭曾铁鸥如何闪避、突破,都完全无济于事! 曾铁鸥此时也察觉到情况不妙,拼命想要形势,但隋戈岂能让他如愿,拳头、手掌飘逸灵动、穿梭如织,将曾铁鸥牢牢地“粘”住,让这厮就如同蜘蛛网中的昆虫,越挣扎便陷得越紧。 终于,曾铁鸥经脉中的真气因为过度消耗无以为继,拳脚上的力道和气势顿时锐减,脚下因为不留神踩入了先前他在甲板上留下的脚印,身体微微一晃。 “好机会!”隋戈双手齐出,真气勃发,如同两条蛟龙,闪电般往曾铁鸥当胸袭去,这一式拳法,有如天马行空、来去无方。曾铁鸥根本无法把握到隋戈拳法的轨迹,只是凭借本能感觉,双手在胸叉,希望能够架住隋戈的双手。 砰! 隋戈左手变拳为掌刀,只一下便荡开了曾铁鸥的双手,手刀印在了曾铁鸥的胸膛。曾铁鸥一个踉跄,喉咙一阵腥甜,喷出一口血雾。隋戈的右手犹如蟒蛇出洞,啪地一声,卡住了曾铁鸥的脖子,锁住了曾铁鸥的喉骨。 只要隋戈真气一吐,立即便可捏碎曾铁鸥的喉咙,要了他的命。 曾铁鸥面如死灰,愣愣地看着隋戈。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输给了一个真气修为不如自己的毛头小子。 董九满眼惊骇,因为眼力太差的缘故,他一直都认为是曾铁鸥占据了上风。直到此刻,董九才发现曾铁鸥竟然输了,而且一败涂地。 “此战,狂熊帮胜!”赵三爷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 此时,香炉中的檀香只燃烧了一半。 隋戈正要松开卡在曾铁鸥脖子上的手掌,却听见曾铁鸥说道:“少林俗家弟子的威名不容玷污!隋戈,这事不会就这么完了!” 隋戈听了这话,眼神忽地变得冰冷、犀利,如同一把刀刃。 第79章 剪短了长发 “麻痹的!” 隋戈捏着曾铁鸥脖子破口大骂道,“别他妈开口闭口就什么少林寺、少林寺,你不觉得害臊,我他妈都觉得耳朵不舒服。这年头,少林寺怎么了?菜市场门口摆摊卖膏药的和尚,说他们是少林寺的,搞得城管不敢管;杂技团搞杂耍的,也说是少林寺的,不用交税;还有董九这样混黑·道的,也说他妈是少林寺的,让别人不要跟他们抢地盘。你们少林寺究竟怎么了,好像什么死猫烂狗的人都往里面收呢!” “你……不准你侮辱少林!”曾铁鸥冷喝道。 “我他妈就侮辱了又怎样?”隋戈直接豁出去了,“麻痹的。瞧瞧你们两个少林俗家弟子的德行。董九,你既然要混黑·道,就应该有被人抢地盘、被人弄死的觉悟,别他妈一张口就说你是少林俗家弟子!还有你,曾铁鸥,我听说你是武警部队教官,本来敬重你是一个汉子。谁知道,你他妈跟董九一个德行!怎么,输不起吗?输不起的话,你就别上擂台丢人现眼啊!” 痛快地骂了一通之后,隋戈松开了卡住曾铁鸥脖子的手。 尽管隋戈没有动用真气,但是五根指头依然在曾铁鸥的脖子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对于曾铁鸥来说,这已经是奇耻大辱了。 不过,隋戈骂完之后,却是看也不看曾铁鸥和董九两人,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甲板。 这时候既然已经撕破了脸面,山熊也在乎什么少林俗家弟子了,向董九和曾铁鸥说道:“别忘记了之前的约定。以后,东江市的地盘,你们绕着走!” 董九冷哼了一声,却没有出言反驳。 反正,这一场比试已经输了。按照规矩,天狗帮和董九,都不能再染指东江市的黑·道生意了。如果董九敢背信弃义,便会被明海省的黑·道人士群起而攻之。 山熊和眼镜正要离开,却听见一旁的赵三爷说道:“山熊,这甲板上江风这么大,你这个地头蛇,难道不请我这老头子到下面避避风、喝喝酒?” 赵三爷这话一出,山熊和董九一齐诧异。 要知道,赵三爷毕竟是董九和曾铁鸥请过来,现在却公然跟山熊示好,那也就等于是打董九和曾铁鸥的脸面呢。 其实,赵三爷倒不是想结交山熊,而是希望结交一下隋戈。 这个少年的身手和为人,给赵三爷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要知道,近些年来,少林寺的势力的确扩张得很厉害,广收门人,导致门下良莠不齐,否则也不会有董九这样的败类人物出现。而诸如武当、八卦门、形意门等门派,对少林寺的一些做法已经很有些不满了,只是碍于少林寺如今门人众多,门下高手如云,所以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隋戈先前骂曾铁鸥的一席话,但是骂出了赵三爷等人的心声。 山熊愣了一下之后,意识到这可是一件好事,连忙笑道:“就怕三爷不肯赏脸呢。” “山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虚了。”赵三爷边走边说道,“现在的东江市黑·道,你差不多已经一手遮天了呢。” “天那么大,我哪能遮得了。”山熊陪笑道,“况且,东江市不是还有一个毒蛟么?” 赵三爷微微错愕,然后笑道:“没错。玉蛟这丫头,的确有些本事。对了山熊,你从哪里请来这么一位年青高手……” 看着赵三爷跟山熊两人又说又笑地离开,董九低声骂了一句“老东西”,然后向曾铁鸥说道:“曾师兄,今天我们师兄弟算是栽在这里了。这事儿,你打算怎么办?” 曾铁鸥冷冷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打通奇经八脉,真气修为达至化劲之后,自然会找他一雪今日之耻!” 董九心想,等你打通奇经八脉,只怕十年时间都不一定够,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不过,董九嘴上却说道:“师兄打通奇经八脉,那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总不能就让他们这么逍遥快活下去吧?” “那你有什么办法?”曾铁鸥说道。 “你还记得那小子最开始用指法吧?”董九说道,“是不是有种熟悉的感觉?” 曾铁鸥一想,立即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有同样的感觉。那小子最开始施展的那套指法,好像很眼熟似的,以前在少林寺好像见过——对了,我想起来了!罗汉堂首座永武师祖曾经施展过,是少林寺的内门绝技拈花指!难道,那小子是我们少林寺的?我呸,他绝对不可能是少林寺的人,否则语气不可能对少林不敬。而且,他那套指法,好像跟我们少林的拈花指有些不一样……总之,这小子有些邪门就是了。” “甭管是不是少林的拈花指。”董九阴阴一笑道,“只要我们认为是拈花指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论阴谋诡计,曾铁鸥显然就不如董九了。 “咱们两人一口咬定就是拈花指。然后,将这事禀告少林寺。”董九说道,“那时候,罗汉堂自然会派人来查探情况,毕竟内门绝技外漏,可是不小的事情。以那小子的个性,如果少林寺的人来查探,必然会跟他产生冲突,那时候,无论那小子用的指法是不是拈花指,都并不重要了。” 曾铁鸥虽然不擅长阴谋诡计的,但是脑子却不笨,经董九这么一点,立即就明白了,说道:“没错,那小子不是口出狂言,看不起少林寺吗?那正好,我们对付不了他,罗汉堂的那些武僧,自然有人会对付他的。任何人,胆敢藐视少林,都会付出惨重代价的!” 说完之后,曾铁鸥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因为被隋戈用手指卡过,到现在都还觉得不舒服。更恼火的是,上面居然留下指印,这简直就是耻辱的印记,自然不能被外人看到。曾铁鸥盘算着,等游轮靠岸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一条围巾。 对于董九和曾铁鸥的阴谋,隋戈无从得知。 下了甲板之后,隋戈和赵三爷见了一面,探讨了一下武学拳术。赵三爷虽然是黑·道名宿,但是却并没多少架子,所以隋戈跟他倒是谈得拢。 隋戈从山熊口中得知,赵三爷曾经可是明海省第一帮会三江堂的三当家,如今虽然金盆洗手,但是在明海省的黑白两道都颇有影响力,能够跟赵三爷结识,对狂熊帮和华生药业公司,都有莫大的好处。不过,隋戈一心只想着医、药方面的事业,对黑·道却没有多大的野心和志向。 只是,隋戈虽然志不在黑·道,但是黑·道上发生的事情,还是对隋戈的事业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董九认栽的事情,尽管没有大肆渲染,但是却不胫而走,很快已经传遍了整个东江市。山熊和狂熊帮的声威更上一层楼,一些想打华生药业公司主意的野心份子,也因为这件事而暂时收敛了爪牙。而帝玉膏的销量,居然也随之水涨船高。 经过眼镜解释,隋戈这才知道,原来帝玉膏的相当一部分顾客,都是黑·道人士。 其中的原因,其实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黑·道人士,帮派火并、打架斗殴都是家常便饭,受伤自然也就是免不了的事情了。而现在的黑帮拼斗,真正玩命的时候并不多,所以大多数时候,受伤都是轻伤、皮外伤。这种伤,不治的话,自然不行,但要是去医院的话,太贵、太费事。所以,帝玉膏一出现,立即受到了许多黑·道人士的欢迎。 根据眼镜的说法,自从有了帝玉膏之后,东江市的混混们无论是谁,屁股兜里随时都揣着几张帝玉膏。按照这些黑·道人士的说法,帝玉膏当真是好东西。打架的时候,能够提升抗击打能力;打架完事之后,能够快速治愈伤势;就连出去打炮,保不准都有用得着的时候,万一闪着了腰,如果没有帝玉膏,出台的钱就白花了,而贴上膏药,分分钟之后就能龙精虎猛,更胜往昔…… 总之,隋戈同学虽然志向不在江湖,但江湖之上,却已经有了他的传说。 别的不说,在眼镜看来,隋戈研制出帝玉膏,让狂熊帮一半以上的帮众从混混升级到了五险一金的“公司白领”,已经算是了不起的“功德”了。 狂熊帮进行了公司化转型,帝玉膏的市场不断开拓扩大,已然走入了正轨。 隋戈同学向来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所以放任眼镜去管理华生药业公司,而他则将精力放在了修行和培育灵草上面了。因为对于隋戈而言,修行和培育灵草才是正途。 当然,隋戈并没有忘记为小雨母亲治病的事情。 下午四点的时候,隋戈又去了林小雨家。 这两天,在隋戈的诊治下,林母的病情好转得很快,一是因为身体内的毒素已经被隋戈用真气和乙木神针针法给逼了出来;二是因为林母心头的郁闷和仇恨得到了排解、疏通。因为隋戈已经将冯天明的下场告诉了林母,并且对她开玩笑地说道,等林母身体痊愈之后,可以扔两个硬币到冯天明面前。 这一次诊治完毕之后,隋戈向林母说道:“阿姨,你这身体内的毒素已经去得差不多了,所以四肢已经能够活动了,之所以还不能下床走动,只是因为常年卧床,伤了元气。这个石匣子里面装着三粒药丸子,你每天吃一粒,切记不能多吃,也不能跟别人提起这事。三粒吃完之后,你身体元气就可以恢复,也就可以正常活动了。” 说着,隋戈取出了一个镶嵌着玉石的“石匣子”,递给了林母。 林母对隋戈的医术可是有十足的信心,听见再过三天自己就能痊愈,连连道谢。 隋戈又道:“阿姨,你也不用客气。等你的身体完全康复之后,一定要让小雨返回学校念书。多念点书,多明事理,总是好的。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尽管来找我就是了。” “隋先生,这……我都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林母感激涕零道,“总之,下辈子我们就是做牛做马,也要报了你的恩情。” “阿姨言重了。”隋戈起身说道,然后又向小雨道,“好好照顾你妈。” “隋哥哥,我送送你。”小雨说道,将隋戈送出了门,然后忍不住问道,“我怎么好几天没见到唐老师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呢。不过,别担心,她不会有事的。”隋戈说道,眉宇之间有些担忧之色。 不仅小雨好几天没有见到唐雨溪,隋戈也同样没有见到她。就连昨天晚上的外语课,唐雨溪也没去,依稀听说她出了什么事情,但是她的手机却打不通。 现在,听小雨这么一问,隋戈心头越发有些不安,于是,决定晚上的时候去拜访一下许衡山,顺便向他询问一下唐雨溪的情况。 隋戈满怀心事,心不在焉地向学校走去。 “喂——” 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隋戈同学,你太过分了吧,居然对老师视而不见!” 隋戈回转身,只见一个上身穿着黑白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条白色瘦身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跑步鞋的美女正撅着嘴巴、佯怒地望着他。 这个美女,让隋戈有一种熟悉而有陌生的感觉。 “还看!没见过美女么?”美女冲着隋戈说道。 “唐雨……老师,真的是你?”本来,隋戈对唐雨溪是极其熟悉的,但这一刻还真有些认不出她来。 “哼!现在认出来了?”唐雨溪哼了一声,“刚才你可真过分啊。跟我擦肩而过,居然敢视而不见,就好像压根儿不认识我似的。就算不认识吧,这么大一个美女从你旁边走过,你居然都不回一下头,这简直太过分了吧?” “这也叫过分?”隋戈说道,“古人有云,目不斜视为君子。” “为君子?就你,伪君子还差不多。”不知道为何,今天唐雨溪的语气也比平日更活泼,好像放得更开一些。 隋戈将目光落在唐雨溪的身上,又仔细看了看,终于发现了唐雨溪今天的不同之处: 她竟然将那一头灵秀的长发给剪短了! 第80章 晴天又霹雳 男人剪短头发,只因为他想换个发型。 而女人剪短长发,却往往有更深层次的理由,而且这种理由自古就有相传。 在古代的时候,女人断发基本上只有两种原因。其一,表示看破红尘,要遁入空门;其二,失去了丈夫,心已死去,所以让长发为爱而殉葬。 到了现在,女人断发的理由自然没有那么夸张了。但是,对于一个多年留着长发的女人来说,忽然有一天狠心斩断了她的长发,必然也是有一些缘故的。 “难道,她要斩断跟我的关系……呸,乌鸦嘴,我们根本什么关系都还没有呢!” 隋戈在心里面寻思道,“莫非,她之前有一个恋人?现在,已经被我成功地挖空了墙角?要真是这样的话,隋戈同学你可真是帅啊……” 自恋了一下之后,隋戈发觉情况有些不妥:唐雨溪除了剪短了头发之外,脸色似乎也略显苍白,竟然隐约有一种病态。 也不管唐雨溪是什么反应,隋戈忽地伸手一探,已经握住了唐雨溪嫩滑的小手,指尖准确无误地搭在了唐雨溪的脉门上。 唐雨溪的脉搏有些虚弱,并且有点紊乱。 隋戈心知不妙,连忙将一道真气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 片刻之后,隋戈的脑门上好像忽地挨了一记霹雳。 晴天霹雳! 通过游走在唐雨溪身体中的那道真气,隋戈分明感觉到唐雨溪心脉受损严重,更要命的是,她的生机正在衰退—— 她竟然时日无多! 隋戈脸色惊变,腾地松开了唐雨溪的手腕。 这个打击,对于隋戈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你知道了?” 唐雨溪脸上的笑容忽地敛去,“本来想在离开之前,给你留下一个好印象的。没想到,你这个江湖郎中的医术这么好,居然察觉到我得了绝症。” “究竟是什么病?怎么会忽然发作?”隋戈向唐雨溪问道。 虽然刚才已经用真气查探过了,但事关唐雨溪,隋戈不得不万分小心。 “先天心脏、血管畸形。”唐雨溪一脸凄然之色,“这是我们家的先天性遗传病,只遗传给女生,一般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发作。我姑姑,去世的时候,才二十三岁。” 随后,唐雨溪又说了一句,“基本上,无药可治!” 隋戈有些颓然,更有些心疼。 谁会想到,眼前这个娉娉婷婷、水灵清秀的江南女生,已然如同暴风雨中的花朵,时日无多了。 人常说,当要失去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真正知道她在你心中究竟占了多少份量。 唐雨溪在他心中究竟有多少分量? 隋戈根本无法去估量,因为那份量太重,他根本无法承受失去唐雨溪的痛苦。 看到隋戈呆愣在那里,唐雨溪忽地莞尔一笑,“我这身衣服还不错吧?” 隋戈知道,这是唐雨溪不想让自己担心、难过,所以才故意岔开话题。 “很好看,你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隋戈说道,勉强地挤出了一点笑容。 “呵~地摊货呢。”唐雨溪道,“我是偷偷从医院溜出来的。总不能穿着病人的衣服到处乱窜吧,所以就在医院附近的小店随便买了一套。” “你是溜出来的,为什么?”隋戈有些诧异地看着唐雨溪。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我总得跟自己的学生告个别吧。”唐雨溪说道。 “跟我告别吗?”隋戈忽地问一句,若有所指。 “你是我的学生。”唐雨溪知道隋戈心头的想法,不过这时候,她已经不想再牵扯什么感情,因为这只会跟彼此带来的更多的痛苦。 “仅仅是学生?”隋戈仍不死心地追问了一句。 “学生。也是朋友。”唐雨溪说道,“所以,我专程单独来跟你告别。” 朋友? 也挺好的。 在隋戈同学看来,男女之间,根本存在所谓的纯洁友情,要么不是爱情的开始,就是爱情的残余。 隋戈和唐雨溪之间,自然不是爱情的残余,那么很可能就是爱情的开始。 对于隋戈来说,这本来已经算是一个好消息了。可是,在眼前这样的情况下,他却根本高兴不起来。灵药并不是万能药,不是什么病都能治。无药难为医,隋戈现在手中仅有一样三元易经草,虽然能够治成三种灵药,但是却无法治愈唐雨溪的病。 想要治愈唐雨溪的病,让她的心脏重新恢复生机,便需要炼制灵药五脏补天液。 五脏,为心肝脾肾肺,乃是储存人精、气、神、血液和津液的地方,所以又称为“五神脏”,可说是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五脏一旦受损,轻则身体虚弱,重则一命呜呼。即便是练气期的修行者,五脏六腑也像常人一般脆弱,一旦被重创,同样只有等死的份。 练武之人,淬体是淬炼身体的皮肉;练气,则是为了壮大经脉。只有到了先天期,才能勉强用先天真气壮大、淬炼自己的五脏六腑,一旦五脏受伤,也能用先前真气逐渐温养、修复。 而这五脏补天液,则是先天期强者用来淬炼、壮大五脏六腑所用的灵药。无论是常人还是修行者,身体当中都有许多后天杂质,这些后天杂质不除尽,便会影响修行进度。淬体期,仅仅能够将皮肉之中的后天杂质排除;练气期,也只能排除经脉中的杂质;只有先天期,才可能用先天真气将五脏六腑中的后天杂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淬炼干净,使修行者的体质完全从后天重返先天。 常人如果服用五脏补天液,虽然不能像先天修行者那样受益巨大,但是同样能够壮大、修复五脏六腑,使人体重新焕发生机。 补天,便是补“先天不足”之意。 只是,炼制这五脏补天液,需要灵草五行补天芝。传闻,五行补天芝乃是天地五行之气的精华孕育而生。人体五脏,对应天地五行,这五行补天芝淬炼成灵药之后,正好能够壮大、修复人体五脏六腑。 但是,灵草哪是那么容易弄到的。就是这三元易经草,隋戈都是煞费苦心才弄出来的,更不要说是指定的某一种灵草。 而且,唐雨溪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他炼制出灵药呢? 自从得到神农仙草诀之后,隋戈一直觉得自己好像无所不能。但此时看着面前的唐雨溪,感受着生机不断从她身体内流逝着,隋戈首次升出了“无能为力”的感觉。 “怎么,你又犯傻了?” 唐雨溪有些心疼地看着隋戈,从隋戈的眼中,她看到了那份难以承受的痛苦。 “没什么。”隋戈说道,“我在想,也许我有办法治好你的病。” “不要太逼自己。”唐雨溪关切地看着隋戈,“你能够治好外公的老毛病,你能够让那一片蔷薇花一直绽放,但是,毕竟你不是神,总有些事情,你也是无能为力的。不过,你根本无须自责,我已经明白你的那份心意。” “不!我拒绝!” 隋戈感觉到唐雨溪希望自己放弃然后淡忘掉她,这是唐雨溪希望隋戈做的,因为她不想给隋戈带来更多的痛苦,然后在绝望之中看着她离开人世。但是,退缩、淡忘,这可不是隋戈同学的风格。所以,他拒绝了唐雨溪的建议,然后用坚定地眼神望着她,说道:“我会再创造 一次奇迹的——为了你!” 唐雨溪本想继续劝慰他,让他彻底将她遗忘,然后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等等,但此时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双眼已是水雾朦胧。 隋戈上前一步,站在了唐雨溪面前,手掌中变戏法一般摸出一张手绢,轻轻拭掉了唐雨溪脸颊的泪水,微微笑道:“怎么还哭鼻子了呢?” 唐雨溪破涕为笑道:“你这手绢上,才有鼻涕吧——咦,这不是我的手绢吗?” 隋戈赶紧将手绢收了回去,藏在了兜里,说道:“是我的手绢,你已经送给我了。” “是吗?”唐雨溪道,“为什么我不知道呢?” 其实,唐雨溪看到隋戈居然随身带着这根手绢,心里面还有些莫名地高兴。 “反正,已经是我的了。”隋戈霸道地说道,“不过你放心,我可没有用它擦过鼻涕呢。” “那你用来干嘛?”唐雨溪追问道。 “这个——”隋戈脸上泛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表情就像是一个内衣狂人刚得到一件原味内衣一样,“请你不要追问一个男生的隐私和癖好。” “变态!”唐雨溪哼了一声,隐约猜测到隋戈同学对她的手绢做了什么。 毕竟,就算她没有亲眼见识过,但是好歹也听说过一些关于内衣癖、恋物癖的传说。 经过这么一个小插曲,气氛倒是轻松了不少。 隋戈向唐雨溪问道:“你刚才说你是从医院里面偷偷溜出来的?” “是啊。”唐雨溪俏皮地砸了砸舌头,然后卷起衬衣衣袖,露出了腕上的住院病人手腕带,在隋戈眼前晃了晃,“瞧瞧,不是骗你的吧。” 隋戈将目光聚集在唐雨溪腕上的粉色手腕带上,上面写着:“姓名:唐雨溪。年龄:21。科别:心脏外科,重症病人……” “医院现在是什么处理意见?”隋戈神情严肃地问道。 “手术。”唐雨溪说道,“家里面已经联系了全国最顶尖的心外科手术专家赶往这里会诊。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手术的成功率应该很低的。” “那——放弃手术治疗!”隋戈忽地断然说道,“交给我来处理!” “但是——据说发病初期做手术的话,成功几率稍微高一点。”唐雨溪有些犹豫道。 “有五成的机会吗?”隋戈追问道。 “大概有百分之十吧。”唐雨溪脸色有些凄然。 “那就放弃手术治疗!”隋戈说道,“我虽然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治好你,但至少能够给你百分之五十的希望!” 唐雨溪见隋戈说得如此认真,感动地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就把自己交给你!” 说完之后,唐雨溪才发现这话很有歧义,又连忙红着脸补充道:“我是说,我的病交给你来治。” “我懂!”隋戈呵呵一笑,“从医院出来,还没有吃东西吧?” “吃倒是吃了,不过都是淡得要命的饭菜。”唐雨溪说道,“真想吃吃一顿火锅呢。” “想吃的话,我们现在就去吃!” “真的可以?”唐雨溪问道。 “真的可以。”隋戈说道,“别忘了,我现在才是你的主治医生。” “嗯。”唐雨溪点了点头,“你这个主治医生真好。唉,你要是早点做我的主治医生,也许我就不用把头发剪得这么短了。” “是啊。”隋戈一边往火锅店走去一边说道,“所以说,急病乱投医是要不得的。” 嘎吱—— 忽地,一辆黑色军用吉普从街头飞速行驶过来,一个漂亮地甩尾,拦在了隋戈和唐雨溪前面。 隋戈一瞅吉普车的牌照,竟然是甲f打头的,看来这车上的人来头不小呢。 第81章 家务事 车门被推开,三个身穿军装、仪表不凡的年青军官从车上走了下来,领头的军官更是帅得掉渣,把自认为是“帅哥”的隋戈都给比了下去,而且这家伙身上有一股英武之气,他剑眉一扬,向唐雨溪说道:“雨溪,跟我回去!” 说着,那人伸手就向唐雨溪的手腕抓去。 隋戈同学岂容别的男人染指唐雨溪,看到对方居然敢伸手去“揩油”,顿时怒从心来,千变捉虫手顿时施展而出,拇指和中指一扣,向着那位军官的手腕弹了过去,要将他的咸猪手拂开。 “咦!” 年青军官微微惊讶了一下,显然没想到隋戈这个山野小子居然是一个练家子。 这年青军官并未动手,他旁边的一位军官却是抬起一脚,一记低鞭腿,闪电般往隋戈的手腕踢去。发力刚猛,如果常人被他踢中的话,至少也是手腕错位、骨折的局面。 隋戈哪肯在唐雨溪面前丢了面子,千变捉虫手变弹为抓,探囊取物一班扣住了这位军官的足踝,然后手腕发力,一扯一带,竟然将这军官抡上了半空,然后毫不留情地将他往吉普车上砸了过去。 剑眉军官见状,表情从微微惊讶变成了惊骇,一只手仍然去抓唐雨溪的手腕,另外一只手摆出“二龙戏珠”的把式,往隋戈的双眼插去,不过这一招只是虚招,隋戈看得出他并非要插瞎自己的双眼,只不过是打算围魏救赵,让隋戈放掉那位年轻军官,知难而退。 这位剑眉军官表现出来的手法、眼力,无疑比另外一人高明了许多,而且二龙戏珠的双指指尖不住地颤动,显现出许多真假难辨的指影,这可是练气期武者才有的手段! 以一敌二,隋戈丝毫不惧,千变捉虫手变化无方,直接抡起先前那人,把他当作兵器一样,直接往剑眉军官的脑袋砸了过去,竟然比剑眉军官的二龙戏珠手指还要快了少许。同时,另外一只手再次做出“拈花弹指”状,爆出一点真气,往剑眉军官掌心定惊穴弹了过去。 剑眉军官再次诧异,他没料到隋戈的手法竟然如此鬼魅、灵变,只得收回了戳隋戈眼睛的两根指头,然后伸手去托先前那位军官的腰杆,免得被这“人肉兵器”给扫中。剑眉军官的另外一只手,却变掌为拳,轰在了隋戈的弹指上。 蓬! 拳指上真气碰撞,爆出一记沉闷的响声。 两人身体不约而同地晃了一晃,竟然是平分秋色的局面。 不过,剑眉军官另外一只手掌却托了一个空,原来隋戈又将那“人形兵器”在半空中一抖,改变了一个方向,让他再次往吉普车上砸了过去。 轰! 一声闷响,先前那位军官直挺挺地砸在了吉普车的侧面,这辆军用吉普车的外壳原本坚硬无比,居然被生生地砸出了一个明显的凹坑。 这一砸的力道之大,可想而知了。 被砸的这军官虽然也练过外门硬功夫,不过显然没练到铜皮铁骨的淬体大成地步,这一砸使得他当场就昏了过去,然后软鱼似的从车上滚下来。 另外一个军官见此,双目喷出仇恨的怒火,正要出手为同伴出气,却被剑眉军官所阻。 剑眉军官平静地向隋戈说道:“我叫唐云。多谢你刚才对我同伴留手。” “云哥!你这是什么话!”另外那军官扶住昏迷不醒的同伴说道。 这个叫唐云的帅气军官说道:“如果不是人家留手,卫华就不是昏迷,而是七窍喷血了!” 隋戈同学不得不佩服这个唐云的眼力和气度。的确,刚才隋戈是留手了,所以并没有用真气震伤对方,而且力量也拿捏得极好,刚好将对方砸昏,却没有伤及筋骨。没想到,这个唐云居然看出了隋戈的用意,倒也还算难得了。 不过,尽管如此,隋戈同学仍然不容忍这个唐云去揩唐雨溪的油。 所以,隋戈同学很旗帜鲜明地说道:“尽管你很帅,也很有气度。但是,你如果再去抓她的手腕,我仍然会对你不客气的!” “你很在意她?”唐云问道。 “你懂的!”隋戈傲然地哼了一声,俨然以护花使者自居。 “隋戈——” 这时候,一旁的唐雨溪终于回过了神,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他是我哥!” “你哥——” 隋戈先是一愣,然后补充道,“亲哥?” 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见面就跟大舅哥交上了手,这可咋办啊。 隋戈心头开始惴惴不安了。 “当然是亲哥。”唐雨溪说道,“只比我早出生二十几分钟,但就是喜欢管我的事情。” “坏了!果然是大舅哥!” 隋戈在心头暗叫一声糟糕。早知道人家是这一层关系的话,就不应该那么冲动了。跟大舅哥第一次见面,关系就搞得这么剑拔弩张的,那以后还怎么跟唐家的其余人搞好关系呢? “你怎么不提醒我一声呢?”隋戈尴尬地向唐雨溪说道。 “我还没来得及提醒,你们已经开打了,而且还那么暴力!”唐雨溪解释道。 的确,隋戈和唐云的动作实在太快了,从交手到摔人,都在电光石火间完成的。唐雨溪想要出言阻止,根本就来不及,然后看到唐云的兄弟被砸昏过去的暴力场面,唐雨溪又被惊呆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 唐云并不领情,向隋戈说道:“既然你知道了我跟雨溪的关系,那就希望你不要干涉我们的家务事。另外,你打伤我兄弟的梁子,过阵子我会向你讨回来的。” “何必呢,都是一场误会嘛。”隋戈挤出一副笑脸说道,希望改变大舅哥对自己的恶劣印象。 可惜唐云根本就没有理会隋戈同学,而是向唐雨溪说道:“雨溪,你真是太任性了!为了给你治病,爸爸把国内最好的心脏外科医生几乎都请来了东江市,结果你居然一个人偷偷溜出医院——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多担心吗?” “哥,我知道你们是为我好。”唐雨溪神情黯然地说道,“不过,你想必也很清楚,我有多少的机会能够走下手术台。” 唐云微微一怔,然后轻声道:“但是……你也应该告诉我们一声啊。” “我只是想跟自己的学生和朋友告别而已。”唐雨溪道,“哪怕是永别,也应该有个交待,不是吗?” 唐云轻叹道:“哥理解你的想法。不过,告别已经结束了,你也应该回去了吧。至少,为了你自己和我们着想,你应该跟命运搏一回!” 唐雨溪脸上的表情有些为难。 回去医院,肯定会立即商讨、准备手术的事情。那么,她便无法兑现之前跟隋戈达成的协定。但是,唐云可是她亲哥,他所作的一切,自然都是为了给她治病。 究竟要如何选择? “唐哥,雨溪已经有了选择。” 隋戈不想让唐雨溪为难,所以抢先说道,“她打算放弃手术治疗,让我全权为她治病!” “什么……你?” 唐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他像是错愕,接着便怒道,“胡闹!你的功夫虽然还不赖,但雨溪的病可不能耽误,就算你懂一点医术,也请你不要耽误了雨溪的治疗!” 很显然,唐云对隋戈的医术并无半点信心。 当然,这也不怪唐云。隋戈的年纪摆在那里,就算他出娘胎就开始学医,按常理也肯定比不上那些有几十年临床经验的专家医生。而唐家为唐雨溪请来的心外科医生,可都是国内的顶级专家。所以,在唐云看来,他并不认为隋戈能够跟那些专家医生比肩。 “没错,就是我!”隋戈同学肯定地说道,“唐哥,我敢肯定地说,你们请来的那些医生,他们加起来不如我!” 狂!妄! 唐云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狂妄”。 那些专家医生加起来也不如他,他以为自己是华佗么! 隋戈看出了唐云眼中的怀疑和不屑,不过他也懒得解释,上前来到那位昏迷的叫卫华的青年军官面前,拿起他的手腕向唐云说道:“这人的手腕骨头被我摔骨折了,对吧?” 唐云不知道隋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是哼了一声,“你是在显摆你的擒拿手招式精湛吗?” 卫华旁边的那位军官眼中再次喷出仇恨的火光,如果不是忌惮隋戈的厉害,恐怕这时候已经忍不住要对隋戈出手了。 “我的擒拿手的确不错,但是并不需要我刻意显摆。”隋戈平静地说道,像是在跟唐云探讨病情一样,“如果你找人为他医治的话,多久能够治愈?” 唐云隐约猜测到隋戈要干嘛,但是急于带唐雨溪离开,所以皱眉道:“我虽然不是医生,但是也知道伤筋动骨一百天的道理。实际上,如果要痊愈的话,没有半年时间肯定不行。就算是我找人,恐怕至少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对我而言,十五分钟就足够了!”隋戈狂妄地说道,“所以我说,你们找的医生不如我!” “十五分钟,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华佗么!”唐云冷哼了一声,“我可没功夫跟你开玩笑!” “十五分钟,你都不敢赌?”隋戈故意激唐云道,“如果我做不到,立即在你们面前消失。” “好!希望你信守承诺!”唐云沉声道,“要怎么治?” “把他放进车里面。”隋戈说道,“因为等会儿会很痛,所以需要你们两个人一起按住他的手脚。” “他现在还昏迷不醒呢。”另外那军官说道。 “等下就会醒,痛醒!”隋戈说道,“所以你们一定要使劲按住他,不让他动弹!” 唐云不想再浪费任何的时间,将卫华抬上了吉普车后座,然后按照隋戈的吩咐,将卫华的手脚使劲地按住,让他完全动弹不得。 隋戈也不再含糊,变戏法一般从身上摸出一个玉石盒子,然后取出了一张“狗皮膏药”,火速地贴在了卫华的手腕上,然后用真气将狗皮膏药上的培元膏药力瞬间激发出来。作为灵药,培元膏的药力本来就已经很猛很烈,何况隋戈还用内力将灵药的药力在瞬间激发出来。 所以,这一张“狗皮膏药”产生的痛苦,绝对是当初老地主所承受的痛苦五倍甚至十倍!要知道,当初老地主可是被这培元膏给生生痛得昏了过去。 而卫华却是恰巧相反,本来还处于昏迷状态的他,愣是被隋戈给生生痛醒了! 啊! 卫华一声惨叫,几乎痛得要跳了起来,可是唐云和另外一个军官,四只手如同钳子一样,将他死死地按在车子后座上面,让他根本无法动弹。 “啊……痛死我了!” 卫华痛苦地哀嚎道,似乎他正在经受上刀山、下油锅的酷刑一样。 唐云也被吓了一跳。要知道,卫华可是通过了残酷军事训练的军官,对于普通的伤口和痛楚,基本上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是现在却痛得惨呼连连,就可想而知这一贴膏药给卫华究竟带来了多大的痛楚! 扎扎~ 骨头愈合的声音在卫华的手腕处清晰地响起。 听见这声音,唐云眼中的怒火顿时变为疑惑,然后转为惊奇。 唐云并非蠢人,从这声音便猜测到隋戈的那一贴膏药一定起了某种奇效。 或者说,是神效。 不过,卫华已经被痛得死去活来,以至于他甚至叫嚷要唐云将他打昏过去。但是,唐云却担心影响隋戈的治疗,硬是死死地按住卫华的手脚,让卫华硬撑了十几分钟。 直到汗流浃背、声嘶力竭。 卫华终于停止了挣扎。 隋戈的这一贴膏药,终于将卫华给“强奸”了。 “行了。放开他吧。” 隋戈摸了摸卫华的手腕,知道这家伙的骨伤已经痊愈,示意唐云可以放开卫华的手脚。 其实,这时候就算唐云不按住卫华的手脚,恐怕卫华也已经无力挣扎了。 “怎样?”隋戈向卫华问道。 “我擦……我要杀死你!”卫华嘶哑着嗓音说道。 “我是问你的手腕,能活动了吗?”隋戈淡淡地说道。 卫华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腕好像已经不疼了,而且还能随意活动,简直是完好如初了。 “咦……全好了?”卫华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唔……你也不用谢我。”隋戈说道。 “擦!”卫华冷哼了一声,本想将隋戈臭骂一通,但是想到自己这手腕终究是人家医好的,也算是“手下留情”了,作为一个军官,再骂人家的话,就未免显得没有军官的气度了。 “唐哥,我这医术还不赖吧?”隋戈向唐云问道。 “很好!”唐云说道,“但是,你能治愈雨溪的病?” “只有五成把握!”隋戈照实说道,“不过,我会全力以赴!” 唐云沉思片刻,然后说道:“我带你去见我父亲!” “这就要去拜见岳父大人了?” 隋戈同学的心头,居然开始有些莫名地紧张了。 第82章 拜见岳父大人 黑色吉普车平稳而快速地向明海军区总医院行驶而去。 车上,唐雨溪坐了副驾位置。 隋戈只能跟唐云、卫华还有一个叫连惊涛的军官挤在了后座上。 左拥右抱的感觉虽然不错,但如果拥抱的是男人,那感觉就会截然不同了。 车上的气氛有些沉闷。 在大舅哥和另外两个陌生男人面前,隋戈实在没办法放开心情跟唐雨溪开玩笑。 更何况,隋戈隐约感觉到这位大舅哥尽管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存在,但是却仍然怀有一种莫名的敌意,似乎并不甘心他漂亮的妹妹落入隋戈的“魔爪”。 隋戈同学暗叹一声冤枉,心想这位大舅哥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吧,他可是连唐雨溪的嘴唇都没碰过呢,就连牵手的次数,那都是屈指可数呢。 “隋戈,你是东大学生?” 终于,唐云首先打破了沉默。 “大一,草业科学专业。”隋戈老老实实地答道。 “你是怎么认识雨溪的?”唐云又问道。 “我是她学生。”隋戈说道,“不过,还没到学校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这都是缘分呐。” “你是中医?” “中医世家。”隋戈说道。 “……” “……” 隋戈同学忽然明白,在某些时候,有人说话,气氛也许变得更加沉闷。 毫无疑问,跟唐云谈话就是这种感觉。 “哥,他不是罪犯,也不是间谍,不用继续审问了吧。”终于,连唐雨溪都受不了了。 “我这是为他好。”唐云说道,“就当时一场演习。你知道,等会儿他要面对的是老爸。跟老爸谈话是什么感觉,你应该很清楚吧。” 唐雨溪俏脸微微一变,说道:“那继续演习吧。” “呃……” 隋戈同学本以为唐雨溪会解放自己,没想到她居然很快就投向了唐云的阵营。这让隋戈不禁有些好奇,唐云和唐雨溪的父亲,他自认为的未来岳父大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吉普车行驶了半个小时之后,驶入了明海省军区总医院。 这一家医院座落在青江江畔,依山临江,风景秀美,看起来俨然是一个别墅区,而不像是医院。 尽管国内大部分军区医院已经对所有民众开放,但是明海省军区总医院却是少数例外之一,这里只接纳国家军政两方面官员及家属病人。 当吉普车驶入医院大门的时候,立即有持枪的卫兵上前查证、行礼,给人一种戒备森严的感觉。 终于,吉普车在外科大楼前面停了下来。 隋戈同学的小心肝不争气地加速跳动起来。 丑女婿终于要拜见未来岳父大人了,能不紧张吗?况且,这件事情还这么突然,隋戈可是一点准备都没有。在他看来,至少得着装稳重、成熟一点才行,另外还得准备点礼物什么的…… 总之,很多时候,第一印象往往就是最终印象。要想让未来的岳父、岳母看重你、欣赏你,那么第一次见面,绝对是马虎不得的。 放在涌泉村那地方,准女婿第一次上门,那可是有很多讲究的。比如衣服,一定是要新衣,而且还要着装稳重。拜访的时候,自然不能空手而去,那需要四大件、六小件。四大件,是两条烟、两瓶酒、两只红鸡公再加两条红鲤鱼。六小件是猪肉六块,白糖两斤分两份装,糕点四盒而且不能同样分为三份。如果准女婿力气不够的话,扛着这么多东西走几十里山路,绝对会被累趴下的。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规矩。准女婿上门,要如何称呼未来的岳父、岳母也是有讲究的。如果岳父、岳母的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大,则要称呼大爷、大妈;若是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小,则要称呼大叔、大婶。如果乱了规矩,或者送礼不周,那么极有可能会让亲事泡汤的。 不过,现在的情况已经由不得隋戈了。 当唐雨溪被漂亮的护士小妹送入特护病房的时候,隋戈便只能独力面对唐雨溪的一众家人和亲戚了。 唐雨溪从来没向隋戈提及过她的家世和家人的情况,而隋戈也没有问。 不过,唐雨溪有一个终身院士的外公,又开着保时捷跑车,隋戈估摸着她的家世也不会差。 只是,当隋戈真正面对的时候,才知道唐雨溪的家世原来如此了不起。别的不说,光是病房外面这些闪花人眼睛的军衔肩章,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人群当中,有一个中年男子格外显眼。没办法,谁让他肩膀上那颗星星又大又亮。 隋戈知道一些军衔肩章的皮毛知识,所以知道那星星叫做将星。 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能够被授予将衔,除了本身拥有过人的才识和能力之外,恐怕其家世也很不凡。这中年男子穿着军装的时候,自然流露出一种英明神武的气势,不怒而威。中年男子的身旁,站着一个端庄、温婉、漂亮的妇人,面上依稀有唐雨溪的影子,因为保养得极好的缘故,倒像是唐雨溪的姐姐。 隋戈已经隐约猜测道,这中年男子和妇人的身份了。 “你就是小隋吗?” 中年男子将目光投向隋戈,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我们找个地方谈谈?” “好。”隋戈点了点头,跟着中年男子和妇人走进了走廊尽头处的一个安静的小会客厅。 进屋之后,美妇人便去泡茶了。 于是,隋戈同学便要独力面对未来岳父大人了。 “请坐。” 中年男子向隋戈说道,他坐在了沙发上面,“本人唐浩天,是唐雨溪的父亲。你叫隋戈,东大的学生?” 隋戈此时终于明白为什么先前唐云要跟他进行“演习”了,因为跟唐浩天谈话,当真算不上一件“愉快”的事情。 唐浩天这人,言语举止间自然流露出一股威压,这种威压跟他的军衔、本身的气势、气质融为一体,任何人要坐在他面前平心静气地谈话,都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寻常人,面对面跟唐浩天这样谈话,恐怕连说话都很难流利的。 事实上,抛开唐浩天的身份,光是他练气后期的武学修为,就足以让许多人在他面前无法正常说话了。练气后期的修行者,打通奇经八脉之后,周身经脉无一不通,真气遍布全身,举止之间,自然而然就会流露出一种威压,这就是所谓的强者气势。 不过,隋戈并非寻常人,也不是普通的武者,他是以天道、超脱生死为目标的修真者。所以,无论是唐浩天的少将身份,还是他的练气后期修为,对隋戈来说,都算不上什么压力。 唐浩天真正给隋戈的压力,也只是因为他是唐雨溪的父亲。 隋戈面对唐浩天,就像是战战兢兢地准女婿,第一次面对自己的未来岳父,希望能够给对方获得一个好印象。 “大一学生,草业科学专业。”隋戈略带谦逊地说道,不为唐浩天的气势、身份压力所动。 “你是怎么认识雨溪的?”唐浩天又问。 果然,知父莫如子,唐云对他老爸的心思,揣摩得真是八九不离十。 跟唐浩天谈话,简直比唐云还要沉闷十倍。 “审讯式”的谈话进行了一阵之后,唐雨溪的母亲终于泡好了茶,倒了一杯递给隋戈。 隋戈慌忙起身,双手接过未来丈母娘递过来的茶杯。 “浩天,这孩子一看,长得还挺帅的呢。”唐雨溪的母亲许颜歆微微一笑道,轻描淡写化解了屋子当中这种沉闷、紧张的气氛。 隋戈不由得心生感动,暗想这位未来的丈母娘还真是不错,不仅给他泡茶,而且还说他帅。隋戈同学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听见女人说自己的帅。 唐浩天微微蹙眉,显然有些不满意被夫人破坏了气氛。身为人父,唐浩天觉得有必要了解清楚跟自己女儿走得很近的这个小男生的底细。其实,就在唐云带隋戈来医院的途中,唐浩天就已经弄到了隋戈同学的所有资料。不过,因为涉及到自己的女儿,唐浩天并不放心,决定自己亲自“审问”一番,谁知道“审讯”刚进行了一小半,却被夫人给破坏了气氛。 不过,唐浩天对夫人极是宠爱,自然不可能因此责备她。只好放弃了“审讯”,然后向隋戈说道:“小隋,既然你和雨溪是朋友,想必也希望她的身体能够尽早复原。现在,医院的那些专家正在对她的病情进行会诊,我想知道你是什么看法?” “我的看法很简单。”隋戈说道,“只是做一道选择题而已。我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治愈雨溪的病,如果你们请来的专家能够将这个几率提升到百分之五十之上,我很乐意让那些专家接手;如果他们会诊之后,达不到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我希望你和阿姨能够将雨溪交给我来治疗。” “你这孩子——唉。”许颜歆轻叹了一声,却没有表态。 唐浩天沉思片刻,说道:“我没办法确信你所说的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 隋戈说道:“是唐云带我来这里的。” 隋戈同学自然不能故技重施,将未来岳父或者岳母的手脚打折了再自愈,以此来证明他的医术高超。不过他话中传递的意思也很明显了,就是你唐浩天或者不相信我,但是总该相信你儿子的眼光吧。 唐浩天本就是非凡之人,自然明白隋戈的意思,说道:“我会仔细考虑考虑的。” 隋戈点了点头,起身退出了会客室。 第83章 一看你就发呆 隋戈心里没有丝毫埋怨唐浩天和许颜歆。 为人父母,自然是希望自己生病的女儿得到最稳妥、最可靠的治疗。 一方面,是国内顶级医学专家,理论知识先进,临床经验丰富;另一方面,是年纪轻轻,连医生资格证都没有的江湖郎中。 高下之别,而想而知。 唐浩天虽然并非常人,跟普通人的思维有些不同,但事关女儿的性命,他不得不深思熟虑一番。 实际上,唐浩天愿意考虑、权衡一下,已经算是对隋戈的一种肯定了。 换了别的人,早就做出了选择,哪会将自己儿女的性命放在一个江湖郎中的手中。 天色渐黑。 隋戈被唐家的人安排在医院的酒店里面。 但这种时候,隋戈哪里睡得着。 他将目光投向外科大楼六楼,那一层楼上仍然灯火通明,显然那些医学专家、教授们正在为唐雨溪拟定最佳的手术治疗方案。 终于,六楼上的灯光熄灭了好一部分。 隋戈猜测,那些专家、教授们应该已经拿出了方案。 这个念头刚起,房间中的电话忽地响了起来。 隋戈赶忙提起了电话通。 这里可是军区医院的酒店,自然不可能会有什么“特殊服务”、“推油按摩”之类的骚扰电话打进来,所以这个电话只有可能是唐家的人打过来的,甚至很可能是唐雨溪。 不过,电话却并非是唐雨溪打来的,而是唐云。 唐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沮丧,“对不起,他们已经做出了选择。” 对不起,意味着隋戈这个“主治医生”已经被唐家的人踢出局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唐云说的是“他们”,那即是说,唐云这个未来大舅哥,在这件事上还是站在隋戈这边的。可惜,唐家有资格做出决定的人,却并不是唐云。 隋戈只是用诧异地语气问道:“难道那些专家,他们将成功率提到了百分之五十之上?” “没有。”唐云说道,“他们粗略估计,至多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机会。” “百分之二十?”隋戈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呢。 “是我爷爷做出的决定。”唐云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一次我爸请来的医学专家当中,有一位医生是专门给中南海首长们看病的。他跟爷爷的私交不错,所以他足以影响爷爷的决定。” “御医么?”隋戈在电话中不满地冷哼了一声,“老顽固!” 唐云在电话中报以苦笑,他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敢说他爷爷是老顽固。不过,在唐家这样的家庭,唐云的爷爷唐世渊才是真正掌握着家族大权的人物,一旦这位老爷子做出了决定,便很难更改。 不仅唐云无法影响他爷爷的决定,就连唐浩天也不能。 “雨溪准备明天做手术……喂……喂……” 唐云本想安抚隋戈几句,却听见电话中传来“嘟嘟”声,原来隋戈这厮竟然已经挂了电话。 ※※※ 月色皎洁,晚风习习,落地窗窗纱轻轻飘动。 病房中的小护士有些困倦地靠在沙发上,半眯着眼睛,打着瞌睡。 唐雨溪穿着病号服,踩着一双棉拖鞋,轻轻走到了阳台上,欣赏着明月,若有所思。 明月寄相思。 这话还真是有道理。 明月高悬的夜晚,不仅会勾动文人骚客的思念,同样也会勾动普通人心中的思念。 对唐雨溪来说,这不仅是一个月夜,还极有可能是她人生最后的一个夜晚。 幸运的是,这个夜晚有明月、有星光,还有清新的晚风。 只是,稍微有些清冷了一些。 不过也没有办法,明天就要做手术了,现在谁也不会来打扰她了。 隋戈呢? 这时候,唐雨溪不免又想起了隋戈,心里面隐约对他有些歉疚。明明答应了他,让他做她的主治医生的,却没想到爷爷的一个电话,却替唐雨溪和唐家所有人做出了选择。 唐雨溪连父亲的决定都无法左右,自然更左右不了爷爷的决定。 实际上,她爷爷做出的决定,几乎无人可以左右。 唐雨溪不禁轻叹了一声。 想不到人生最后的一次选择,她自己居然都不能做主。 又一阵晚风袭来,不禁有些凉意。 唐雨溪正要打算从阳台返回房间,忽地闻到一阵花香味,熟悉的花香味—— 竟然是蔷薇的芬芳! 唐雨溪依稀记得,阳台上方的屋顶上,的确是种了几株红蔷薇,但现在早已经过了花期。 难道是—— 唐雨溪心头一阵激动,抬头向屋顶上方望去。 只见屋顶上方那几株原本枝叶都有些发黄的蔷薇花竟然重新焕发生机,绿意盎然,不少的枝蔓甚至从屋顶一直垂落到阳台上方,每一根枝条上,都开满了血红色的蔷薇花。 更有一根枝条,恰好生长到了唐雨溪的面前。 唐雨溪将枝条移到了鼻尖,轻轻一嗅,只觉花香醉人。 “喂,你还不下来?”唐雨溪冲着屋顶上方,压低着嗓门喊道。 唐雨溪知道,能够为她制造这种“魔术”的人,这个世界上仅此一人。 果然,隋戈这厮将脑袋从屋顶上方探了出来,向唐雨溪说道:“干脆你上来好了,还有惊喜等着你呢。” “什么惊喜?”唐雨溪问道。 “你现在知道,那就不叫惊喜了。”隋戈伸长手臂说道,“快上来吧,我来拽你。” “等一下——” 唐雨溪低声说道,“我的护士要醒了!” 隋戈一个筋斗从房顶翻落到阳台上,居然没有发出多少声响。 不过,房间中的小护士却真的醒了,陡然看到阳台上多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按一旁的警报器,哪知道这个“可疑”的家伙速度快得不可思议,明明警报器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是她的指尖还没有碰到警报器的时候,“可疑家伙”的手指已经抢先一步按住了她脖子上的昏睡穴。 “完了,他一定是要强奸我!宋哥,对不起了,我的贞操,只能再补一次给你了……” 在昏迷前的一瞬间,小护士妹妹凄然地想到。 可惜,这位护士妹妹对她的长像太自信了,隋戈同学根本连她的指头,不连她指甲都没有碰,直接返回阳台,抱着唐雨溪的柳腰轻轻一跃,伸手在屋顶护栏上一搭,轻松就上了屋顶。 “惊喜吗?” 隋戈在唐雨溪耳边说道,却不肯马上松开拦着唐雨溪柳腰的那只贼手。 没办法,那种软玉在怀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 幸好,唐雨溪一时间并没有注意到隋戈同学的咸猪手,她的注意力都被隋戈同学的精心布置给吸引住了:原来这厮居然在屋顶天台上蔷薇花架下面拉了一根电线,摆了一个电磁炉,然后在上面弄了一个小火锅,旁边摆放着啤酒、瓜果蔬菜、冰冻鱼肉之类的东西。 这可真是一顿丰盛的火锅餐。 如此别开生面。 唐雨溪并不知道,隋戈为了鼓捣这些东西,几乎将医院厨房的冰箱都给掏空了。 因为靠近屋顶护栏,加之又是晚上,还有花墙掩护,下面的人根本不可能察觉到屋顶上面的异常。 “你说过,你想吃一顿火锅的。” 隋戈笑着向唐雨溪说道,牵着她坐到了花架下面的野餐布上。 唐雨溪有些莫名感动,也有些歉意,本想对隋戈说对不起的,但是此情此景,再说什么“对不起”之类的话,真是太煞风景了。 明月,屋顶,鲜花,火锅,啤酒。 唐雨溪感觉到,就算明天要跟这个世界说拜拜,至少今天这最后一个夜晚,她是如此快乐的。 于是,唐雨溪很干脆地抛开了那些专家医生关于“不能进食”、“不能饮酒”等等之类的嘱咐,啪地一声拉开了啤酒拉环,向隋戈说道:“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 隋戈呵呵一笑,说道:“我都是为我自己而做,我想你快乐!” “干了!” 唐雨溪聊发酒兴、豪气干云地说道,居然直接将一罐啤酒给干掉了。 隋戈同学这才发现,原来这位娇俏灵秀的女子,竟然也有如此豪爽的一面。 两人对干了一罐啤酒之后,唐雨溪的脸颊上升出了两团红晕,在皎洁的月光下,更平添了几分媚态,月、花与美人,相映相成,美艳不可方物,隋戈同学一时间竟然看得呆了。 “怎么又呆了?”唐雨溪道,“我看你以后干脆叫隋呆子好了。” “你这么美,我要是不呆的话,那就是真傻了。”隋戈笑道。 “真美?”唐雨溪问道。 “真美。”隋戈肯定地说道,加了一句,“美得想亲。” “想亲就亲呗,还说什么呢。”唐雨溪低声说到,声音细如蚊鸣,微微侧转了一下头,这无疑是在变相鼓励隋戈往她的脸颊上亲。 隋戈同学顿时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将嘴唇往唐雨溪那张脸蛋上凑去。 唐雨溪微闭双目,脸颊绯红。 隋戈同学缓缓地凑了上去,无限接近唐雨溪那张无瑕的脸蛋。 忽地,隋戈收回了嘴唇,然后利用深呼吸,强行镇压了心头的激动。 唐雨溪感觉到隋戈呼着热气的嘴唇远离了,只得睁开眼睛,微微幽怨地向隋戈说道:“你这个没胆的小色狼!怎么不敢亲了呢?” 隋戈极其苦恼地说道:“我嘴巴上沾太多香油了,抹都抹不干净!” 第84章 御医 各位读者大大们,提前预定下周的鲜花和票票。要小米更新加快,你们也请给力啊!!! ==================================== 砰! 早上七点左右,天刚微亮,隋戈的房门就被人给强力踢开了。 当唐云、唐浩天等人怒气冲天地冲入房间的时候,只见隋戈同学正光溜溜地躺在床上,只穿了一条四角裤,被子早已经被他蹬到了床下。 看到这么多穿着“制服”的人杀入自己房间,隋戈第一反应就是精彩扫黄。 不过,旋即他就反应过来了。这里可是军区医院,他又是一个人睡的,扫黄怎么也扫不到他头上吧。睁大眼睛一看,居然是自己未来的岳父母、大舅哥等人。 “穿上衣服!” 唐浩天强自压着怒火向隋戈说道。 毕竟,这房间里面还有女同志呢,隋戈同学这样不雅地暴露,终究是不好的。 隋戈心想,你就算是我未来岳父,也不用这么盛气凌人吧。况且,你们要来见过,好歹也先敲门,让我有个准备不是。直接就这么破门而入,当然会看到不雅的场景,也亏得我没有裸睡的癖好呢。 当然,心里虽然将未来岳父报怨了一通,但是嘴上却不敢说,只好火速穿上衣服,然后向唐云说道:“云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们这么劳师动众地杀到我房间?” “你干的好事!” 唐云怒喝道,“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带雨溪吃火锅去了?而且还喝了啤酒?” 唐云的脸上虽然怒气冲冲,但是却冲着隋戈眨了眨眼睛,悄悄竖了一下大拇指。在唐云看来,隋戈这一招釜底抽薪玩得好啊,就算是唐家老爷子发了话,这两天唐雨溪也不可能动手术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唐雨溪虽然吃了火锅、喝了啤酒,早上检查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她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什么恶化,足见隋戈这小子医术当真不错。 否则的话,以唐云的性格,此时哪会冲着隋戈怒骂,早就已经拳脚相加了。 面对唐家的人如此兴师问罪,隋戈同学自然不会矢口否认,很老实地应道:“是。我答应过她,要请她吃火锅的,所以我不想失信于她。尤其是,在她已经时日不多的情况下。” “住口!” 唐浩天忽地开喝一声,声音有如雷鸣。 很显然,唐浩天震怒了,因为隋戈所说的“时日不多”四个字。 “这是我们唐家的事情!”唐浩天神情威严、不容置疑地说道,“跟你无关。” 唐浩天一发怒,就连唐云这个亲儿子都有些害怕。不过,隋戈却怡然不惧,说道:“没错,你们是雨溪的亲人、家人,比我更有资格替她做决定。但是,你们不要忘记了,她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也有资格做出自己的选择。难道你们都以为,她真是被我引诱,被我男色所迷,才会放弃手术吃火锅、喝啤酒?拜托,我应该还没有那么帅好不好?” “唐叔叔,你的怒火不应该冲着我发,也不应该怪雨溪。我想,无论是你们还是我,都没有资格代替她做决定,能够为她做决定的,只有她自己!” 隋戈一番话说得唐浩天等人哑口无言。 的确,唐家的这些人为了唐雨溪找专家、请医生都没错,但是他们却不能代替唐雨溪做决定。无论是唐浩天还是唐世渊,他们都不能代替唐雨溪做决定,毕竟这关系着她的性命。 唐浩天想到他接到父亲电话之后便立即听从了父亲的决定,此时不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女儿。唐浩天仔细一想,他接到父亲电话的时候,居然有种“执行命令”的感觉。作为军人,唐浩天自然应该服从父亲、上级的命令和决定,但是作为唐雨溪的父亲,他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执行别人的决定,而是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女儿着想。他或者是一个称职的军人,但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隋戈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居然震住了场子,于是他见好就收,说道:“各位,该说的我已经说完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走人了。给雨溪治病,我还缺一位关键的药草呢。” 说完,隋戈便打算蹑手蹑足地溜出房间。 “唐将军,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一个身穿白长褂的专家级医生带着另外两个医生走了过来,黑着脸向唐浩天说道,“唐将军,我可是看在老首长的面子上,才专程从帝京飞来东江市。可是,你这究竟是唱的哪一出,我们都已经做好了手术的准备,你女儿却又是吃火锅又是喝酒的,这手术还怎么做!” 不用说,隋戈也猜到这位专家医生就是中南海的“御医”了,除了他之外,别人恐怕也不敢用这种语气跟唐浩天说话。 “手术——取消吧!” 唐浩天沉声说道,“谢谢高专家来这一趟。不过,我女儿打算另外换主治医生了。” “换医生?”这位高专家有些被打脸的感觉,有些不爽地说道,“不知道唐将军究竟请了哪一位能人呢?是美国还是日本的心外科专家?” “是我。”隋戈没想到这位御医脾气如此之臭,挺身答道。 看来,医术高超,未必就一定是医德高尚。这位当代御医,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高伯明专家扶着眼镜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皱着眉头说道,“你,难道是哪个医学院的学生?” “我是中医世家的传人。”隋戈毫不示弱地说道。 “中医?” 高伯明扯着嘴角笑了笑,“真是稀罕啊,中医什么时候也能做心脏、血管手术了。” “道不同,解释也没用。”隋戈说道,“你觉得西医好,你就继续用你的西医治病。至于中医能不能治疗心脏血管疾病,我也无需向你解释。” “狂妄!”高伯明屁股后面的那医生说道,“年青人,你知道高专家是什么人吗?他可是给中南海首长们看病治疗的专家,在古代,那就是御医,正八品以上的官员。你一个赤脚医生,居然也敢对高专家无礼!” “那就是可以对你无礼,对吧?” 隋戈冷哼一声,伸手一抓,就扣住了这个跟屁虫医生的胳膊,然后微微用劲一捏,顿时听见“喀嚓”一声,隋戈竟然将这跟屁虫医生的胳膊骨头给捏碎了。 手段太狠辣了! 谁都没想到,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还有一位将军在场,这个“赤脚医生”竟然如此野蛮、暴力,居然将一位专家的胳膊给打折了。 啊! 跟屁虫医生一声惨叫,险些痛昏了过去。 高伯明见状,向隋戈怒斥道:“野蛮!真是太野蛮了!难怪现在国际上的人说中医是骗子,难怪我们中国人都要求取缔中医,瞧瞧你们这些中医是什么德行,是什么素质!康元,赶紧把梁东明送去骨科治疗……你还不放手!” “他的手臂已经断了,我一放手,他就更痛!”隋戈不以为然地说道。 “你——你等着!我这就去叫警卫,你殴打军医,我要送你上军事法院!”高伯明气急败坏地说道,然后转身就去了电梯,显然真是要去叫警卫了。另外一个跟屁虫医生,紧随其后。 “隋戈,你又要故技重施么?”唐云饶有兴致地看着隋戈说道,看到这个跟屁虫医生仍然在哀嚎,唐云伸出指头一戳,立即将这家伙给弄昏了过去。 隋戈也想换点新鲜花样,可是如今他手中的灵药种类太少,也只有故技重施了。 况且,如果不在未来的岳父母面前耍弄点手段,以后唐雨溪就算痊愈了,恐怕也轮不到他隋戈。 所以,隋戈这一次打人看似冲动,实则是一石三鸟的高明手段。 一鸟,隋戈打人可以出气;二鸟,可以让“高御医”难堪;三鸟,等会儿可以让未来岳父母见识一下隋戈同学的手段,为他和唐雨溪的将来做好铺垫。 唐浩天是一个沉得住气的人物,所以从隋戈出手收拾跟屁虫医生到现在,他都没有说话。仿佛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看戏的人。 “云哥,搭把手。” 隋戈又摸出了一贴膏药,让唐云帮他按住这跟屁虫医生的手脚,然后将抹了培元膏的狗皮膏药贴在了跟屁虫医生的胳膊上。 片刻之后,房间里面响起了杀猪一样的哀嚎声。 跟屁虫医生哀嚎了好一阵,高伯明才终于将警卫叫了过来,准备将隋戈扭送、关押。 啪! 警卫走入房间,看到房间里面站着的唐浩天,赶忙立正行礼。 随后,警卫才向高伯明说道:“高专家,究竟是谁在这里行凶伤人?” 警卫也不是傻瓜,看见房间里面站着的这些人,似乎都来头不小,如果稍微有什么闪失,恐怕很可能就要倒大霉了。 “就是他!” 高伯明指着隋戈说道,“就是这个小流氓,他殴打军医,把梁医生的胳膊都打折了。你看看——梁医生现在都痛昏过去了!” 准确的说,隔屁虫医生是从昏迷中痛醒,然后又再次痛昏过去的。 痛得死去活来,大概就是这位可怜的跟屁虫医生之前的真实感受。 “高专家,你虽然是专家,但是也不能血口喷人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打折了梁医生的胳膊?” 隋戈平静地说道,用手指戳了一下跟屁虫医生腰部的穴位,将他弄醒了过来。 因为培元膏的药性已过,跟屁虫医生倒是不觉得痛了。 不过,看到高御医已经将警卫带了过来,这位跟屁虫医生立即又活跃起来了,开始指着隋戈狂喷道:“哈!你这个该死的赤脚医生,你有本事就打死我啊?打死我的话,就好送你去军事法院,枪毙你小子!警卫同志,你来得正好,赶紧把这个殴打军医的暴力分子抓起来!” “等等——这不对啊,你的两只胳膊明明都没问题啊?” 警卫仔细看了看跟屁虫医生的两只胳膊,发现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打折胳膊”的说法。既然没有事实证据,警卫又不是傻蛋,自然不会干这种胡乱得罪人的事情。于是,警卫向高伯明说道,“高专家,您是贵人,是大忙人。不过,我们这些小警卫也不是清闲得没事做。既然没人受伤,那我就走了。” 高伯明怒道:“警卫同志。他刚才真的打人了!而且的确把梁医生的胳膊打断了!” 小警卫有些恼火了。他心说你们这些神仙要打仗,也不能让我们凡人遭殃啊,你要冤枉人,也想一个更靠谱的理由啊。于是,小警卫只好耐着性子说道:“高专家,我虽然不是医生,但是也知道,一个人胳膊要是被打折了,不可能这么快就痊愈的,您是不是看错了呢?” “放——我怎么会看错!”高伯明大声道,“你难道敢怀疑我的专业眼光吗?” 小警卫简直要崩溃了,心里面骂道,你他妈眼光再专业,总不能将一个屁事没有的人说成是胳膊断了吧。就算要冤枉人,至少你得找个会演戏的群众演员不是? “还愣着干嘛,赶紧抓人啊?”高伯明冲着小警卫说道。 “高专家——我送你会帝京吧!” 沉默良久的唐浩天忽然开口说了一句。他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却威压十足。当他话音落下的时候,房间里面安静得几乎落针可闻,似乎其余的人连大气也不敢出似的。 高伯明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今年刚五十岁,在医生当中,他年纪不算大,但是成就却已经很惊人。中南海的“御医”,这可是让许多同行都嫉妒得要命的行当。做了御医之后,高伯明的架子和派头也就大了,习惯了颐指气使,被人阿谀奉承的日子。 谁知道,光脚不怕穿鞋的。高伯明做梦都没想到,今天居然会被一个赤脚医生弄得颜面尽失,更让他没有意料到的是,唐浩天居然开口送客,这等于是摆明瞧不起他的医术。 打脸,这才是赤裸裸地打脸。 高伯明心里又气又怒,但是他自然不敢将怒气撒在唐浩天身上。要知道,唐浩天可是将军,迟早有一天会成为中将甚至上将的,不是他这个御医惹得起的。 所以,高伯明只好将怨恨都记在了隋戈这个赤脚医生的头上。 况且,高伯明知道,这一次自己回帝京市,就算什么都不提,唐家那位老首长也会过问的。毕竟,高伯明来东江市,可是唐世渊的意思。 高伯明知道唐世渊的脾性,这位老首长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他做出的决定,无论大小,都很少会动摇、改变的。就算是他儿子,也不能例外! 于是,高伯明冲着隋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然后大步走出了房间。 唐浩天虽然说要“送”高伯明,但自然只是说说,他当然不会屈尊身份去送高伯明,更何况此时他对高伯明的印象并不好。所以,唐浩天只是唐家的几个亲戚出去送了高伯明一程。 这时候,房间里面就剩唐浩天、许颜歆和唐云三个唐家人了。 在隋戈同学看来,这里都是“自家人”了。 唐浩天和夫人坐在了沙发上,他示意隋戈也坐下,然后平心静气地说道:“小隋,如你所愿了,我们都尊重雨溪自己的选择。不过,我想知道,你是否真的能够治好她的病?高伯明说过,手术的最佳时候就是这几天,以后她的身体状况可能会越来越差。” “我说过,只有五成的把握。”隋戈说道,“我知道一种药能够治愈雨溪的病,但是现在还缺一位关键的药草,这种药草并不容易找到。” “你需要什么药草,可以跟我们说,我们的路子也许更广一点。”唐浩天说道。 隋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唐叔叔,您觉得我刚才用的那贴膏药神效吗?” “神效。”唐浩天点头道,亲眼所见,自然没什么怀疑的。 “请问唐家能够拿出这样的膏药吗?”隋戈又问道。 “我明白了。”唐浩天说,“我并不怀疑你的医术,只是希望雨溪能够尽快好起来。毕竟,我就担心她的时间不多,可能等不到你的药——唉。” “你放心。”隋戈说道,“我会竭尽一切可能,为她争取更多的时间。” “我们也做了一些准备。”许颜歆这时候开口说道,示意唐云将一口密码箱提了过来。 “送钱给我?还是黄金、珠宝?”隋戈心想道,难道唐家打算先付给我诊金不成。收了诊金,意味着唐家就不欠他隋戈的人情了。这样的话,以后他们带唐雨溪离开,隋戈也不能拿这说事…… 不过,隋戈同学未免想得太多了。 唐云打开了箱子,里面却装着一个晶莹透明的水晶盒子,盒子里面的东西,赫然是两根野山参。 百年气候的野山参! 很贵,很值钱。 但隋戈只看了一眼,就失去了兴趣,脸上连一点惊讶之色都欠奉。 许颜歆也是一个聪明之人,见隋戈这样的表情,讶道:“小隋,我听说这百年老山参有续命的灵效,难道是假的不成?” “不假。”隋戈说道,“这两株都是真正的百年野山参,的确有续命的灵效。现在这样的好东西并不多,所以,你们应该给自己留着。” “再贵的东西,也不及我的女儿重要。”许颜歆有些不悦地说道。 “阿姨,您误会了。”隋戈微微笑道,“我说让你们自己留着,是因为我已经给雨溪准备了更好的。你们要是不放心的话,我取出来给你们看看吧。” 于是,隋戈起身去将自己的背包拿了过来。 许颜歆和唐浩天心头微微有些纳闷,心想难道你小子还能拿出比我们唐家更好的野山参不成?况且,真正的百年野山参,谁会随随便便地放在一个背包里面呢? 嘶! 隋戈拉开背包拉链,从里面拿出一根用红布包裹的野山参,然后打开红布,将其呈现在唐浩天三人面前。正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当隋戈将他种的这根野山参抖出来的时候,顿时就将许颜歆那两根山参给比了下去。 论个头,唐家的两根野山参加起来,都不足隋戈拿出的这根大;论品质,隋戈的这株野山参,完全是无可挑剔的山参王。 “这……野山参怎么这么大?”一向镇定自若的许颜歆,这时候都被惊住了。 “这是有四五百年气候的野山参。”隋戈平静地说道,仿佛这根野山参只是根胡萝卜似的,“我们家是中医世家,野山参这些药材虽然贵点,但我们家留下来不少。” “那雨溪的病,就拜托你了。”唐浩天起身说道,终于完全认同了隋戈这位“主治医生”。 第85章 调查僧 星期一,雷电交加,求鲜花、票票啊!!!!各位,更新给力,鲜花也给力啊! =========================== 天高云淡,秋风送爽。 在明海军区总医院到东江市区的快速通道上,一辆蓝色保时捷正在道路上欢快地飞奔着。 车里面,风吹起唐雨溪的短发,露出她洋溢着幸福的脸庞。 她微笑着向隋戈说道:“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说动了我爸。” “因为我有三寸不烂舌嘛。”隋戈同学又恢复了厚颜无耻的本色。 尽管知道要治愈唐雨溪的病并不容易,但是作为一个乐观的人,他绝对不会让那些潜在的困难影响他和唐雨溪的心情、心境。 病痛,可以夺去一个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但是却无法夺走一个人享受快乐心境的权利。 隋戈只有五成的机会治愈唐雨溪,但是他绝对不会让唐雨溪一直都生活在病症的阴影之中。 他要让她开心,让她健康起来。 “什么三寸不烂之舌,你舌头能有十厘米长?”唐雨溪问道。 “这个……你试试就知道了。”隋戈说道。 “过分了!隋戈同学!”唐雨溪佯怒道。 “唐雨溪女士,你别忘了,你已经向学校提交了停职报告,你已经不是我的老师了!”隋戈说道。 正是因为唐雨溪已经抛弃了老师这个身份,所以现在她在处理跟隋戈的关系上,已经没什么可顾忌的了。开玩笑的尺度,也就放得更开一些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唐雨溪说道,“古话不是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么?” “但你是女生,怎么能为父呢?” “那就一日为师终生为母!”唐雨溪哼了一声。 “那可不行,我可没有恋母情结呢……” “我看你有皮痒欠揍的情节!你这是存心讨打!” “好吧,那你先记着。等以后有机会,你用皮鞭打我吧。”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刹车,把你丢在路边上!”唐雨溪有些受不了隋戈这厮的色狼语言。 “别!”隋戈知道适可而止,连忙说道,“我现在可是你名正言顺地主治医生了,要对你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呢。况且,我还答应了未来的大舅哥,一定要治好你的!” 唐雨溪狠狠瞪了隋戈一眼,然后只好将话题扯到正经事上,“喂,说点正事,这回你真成了我的主治医生,你究竟打算怎样为我治病呢?”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隋戈说道,“你只要开开心心地生活就行了。其它的,都交给我!” “好吧,你是我的主治医生,我都听你的。”唐雨溪说道,“现在去哪里?” “去你外公家,那里更适合修养身体。”隋戈说道。 唐雨溪温顺地点了点头。 将唐雨溪送到许衡山的别墅后,隋戈向她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就离开了别墅。 时间紧迫,隋戈要抓紧时间去寻找五行补天芝,然后配制灵药给唐雨溪治病。 本来,这种时候,应该乘热打铁,攻陷唐雨溪的芳心的。可是,隋戈总不能为了卿卿我我,而置唐雨溪的性命于不顾吧。 从别墅出来,隋戈直往学校而去,心里却寻思着自己应该去买一辆车了。 隋戈同学正盘算着车的事情,忽地两个光头噌亮、身穿黄色僧袍、体态微胖的年青僧人向隋戈这边走了过来。这时候,距离学校校门已经不远了。 化缘么? 隋戈错开步子,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这时候他可没时间应付这些化缘的僧人。 隋戈的步子迈得很大,走得也很快,但是让他意外的是,那两个僧人的步子也迈得很大,走得也不慢,居然恰好能够跟他碰上头。 看来这两个僧人可不是普通的化缘和尚呢。 隋戈索性停了下来,向两个僧人说道:“两位大师,有何贵干?” 两个青年僧人走到了隋戈面前,其中一个宣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小僧延性。这位是小僧师弟延定。我们两人,是少林寺罗汉堂的调查僧。” “调查僧?” 隋戈同学有些诧异地看着这两位僧人,这还是头一回听见调查僧这个名字。对了,隋戈好像在少林足球里面听见过“研究僧”的称号,却没想到居然还有调查僧这种神秘的存在。 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位大师穿着僧衣,隋戈还以为他们是联邦调查局的人呢。 “我们听说,隋先生好像会少林寺的拈花指,请问是否有这样的事?”延性和尚问道,果然是一副调查员的口吻。 “没有这回事。”隋戈肯定地说道。 “拈花指是少林寺内门绝学,除了本寺罗汉堂部分武僧得到传授之外,寺外的人,并无传授。所以,我们想知道,隋先生的指法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延性不厌其烦地说道。 “拈花指么?我真的不会。”隋戈说道。 “我们有一些证据。”一旁的延定从僧衣下面摸出一个灰色布包,然后从里面掏出几张照片,递到了隋戈面前。 隋戈瞅了瞅,赫然就是他出手教训卫华时候的镜头。 其中的两张照片,里面隋戈的手指赫然呈“拈花弹指”状。不难看出,这两位调查僧偷拍的技艺还算不错,拍摄仪器也应该很高档,所以照片抓拍得很清晰。 隋戈施展千变捉虫手的时候,完全是应势变化,随意而为,所以根本没有注意自己的手掌、手指究竟施展出来的是什么招式、姿态,这时候看了看延定递过来的照片,颇有些自恋地说道:“唔……真没想到,我跟人打架的时候,姿势还这么有型呢。” “隋先生,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延性问道。 “这个不是拈花指。”隋戈又道。 “但是它跟我们少林寺的拈花指很像。”延性继续说道。 “很像,并不代表它是。况且,就这拈花指的姿势和造型,比我更帅更有型的人,还大有人在呢。你们要是感兴趣,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介绍。”隋戈说道。 “还有谁?”延性吃惊道,“少林寺外,还有谁会拈花指?” “你们看春晚不?”隋戈问了一句。 延性有些摸不着头脑,却点了点头,春晚他每年都会看的。 “零五年春晚,有个‘千手观音’的舞蹈,记得不?”隋戈说道,“那些姑娘们的手指动作,就比我更优美、更有型,也更拈花。” “隋先生,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延性黑着脸说道,“你的指法柔中带刚,更少林拈花指的指力极其神似。” “配合?”隋戈冷笑了一声,“我为什么要配合你们?” “少林内门绝学,绝对不能流传到寺外人手中。”延性说道,“除非隋先生你能够证明你使用的功夫并非少林拈花指,不然的话,你会有很大麻烦的!” “很大的麻烦?” “是的。”延性肯定地说道,“所以,你最好能够证明你使用的指法不是拈花指。” “怎么证明?”隋戈的忍耐度已经接近了临界值。 “这个要问你自己。”延性说道,“如果你自己不能证明的话,就要跟我们回少林寺去。只要你当着罗汉寺的高手们施展一下,是不是拈花指,一下就明白了。” “也就是说,我要跟你们去少林寺?”隋戈此时也黑下了脸。 “正是。”延性答道。 “那好,等我有空的时候,再去少林寺好了。”隋戈说道,直接向校门走去。 谁知道,延性一个闪身,已经拦在了隋戈面前,说道:“这恐怕由不得隋先生呢。事关重大,依小僧看,还是早点弄清楚为好。你放心,来去车旅费,我们少林寺给你们报销。” “报销尼玛!” 隋戈满腔的怒火终于如同火山一样喷发而出,他的声音陡然间提高了好几倍,将四周行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了过来,“你们两个臭和尚,给脸不要脸是不是?调查僧,查尼玛个头,你们还真以为自己是国安局的调查员,想查谁就查谁么?滚尼玛一边去!老子没空搭理你们!” 延性、延定两个和尚,被隋戈一阵咆哮式的吼骂弄得二楞二楞的。 这两个和尚虽然只是调查僧,但是这些年来,因为少林寺的威名在江湖上越来越响亮,所以少林僧人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这两和尚,出了少林寺之后,黑白两道武林人士,谁都给他们几分面子,走遍大江南北,向来都是吃香喝辣。谁知道,今天竟然会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吃了瘪。 吃的还是大瘪! “隋先生,你这么说,是打算不给我们少林寺面子了?”延性铁青着脸说道。 “面子?狗屁的面子!” 隋戈怒骂道,“你们两个野和尚,谁他妈知道你们从哪里蹦出来的,要化缘的话,我给你们二十块,然后赶紧给我闪远。至于跟你们去少林寺的屁话,提也别跟我提了!” “好!你敢辱骂少林,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延性冷哼一声,肚皮一鼓,就要动手。 “麻痹的!你们这些假和尚,化缘都化到了学校门口嗦!赶紧滚远!” 就在这时候,学校门卫士的三个保安操着甩棍冲了过来,将两个和尚围了起来。 领头的那个保安,隋戈倒是认得,名叫赵大国。赵大国还以为隋戈被化缘的假和尚给缠上了,所以赶紧带着另外两个保安来给隋戈解围。 赵大国围了上来,一些学生和四周的民众也就围了上来。 以延性和延定的身手,自然不会将赵大国这三个保安放在眼中。可是,被这么多的人围着,大打出手显然有些不合适。于是,延性只得强按着怒火说道:“隋先生,小僧最后一次问你,跟不跟我们去少林寺?” “没空!”隋戈冷冷道。 “好。我们还会来找你的!”延性说道,准备跟延定一齐离开。 “喂——你们两个假和尚先别走!” 赵大国冲着延性、延定说道,“你们到保卫室登个记,说明一下情况。哼,现在像你们这样借少林寺、五台山化缘的假和尚越来越多了,看来有必要联系一下公安机关了!” “你想留下我们?你有这本事么?呔!” 延性冷冷道,忽地开声吐气,一脚跺在水泥地面上。 滋! 以延性右脚为中心,水泥地面顿时开裂,出现了数十道龟裂纹! 发拳洞穿山石,落步入地生根! 这是货真价实的少林镇山拳。延性和尚这一脚,不仅仅是为了吓退三个保安,更是向隋戈示威。 赵大国和另外两个保安,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围观的人,也是大吃一惊。 延性露了这么一手后,这才带着延定从容而去。 直到这两个和尚走远了之后,赵大国才向隋戈说道:“隋兄弟,这两个和尚究竟是什么来头,怎么会真功夫啊?难道真是少林寺的?” “这个我哪里知道。”隋戈不以为然道,“不过,谢谢你把他们赶走了。” “这没啥,他们找你麻烦,那就是跟我赵大国过不去。”赵大国故作豪气地说道,心里面却有些惴惴不安,想起刚才要是开打了,这一次恐怕会被两个和尚揍惨。 “好,谢谢赵哥了。”隋戈谢过赵大国之后,返回了寝室。 在寝室收拾了一些东西,跟正在打游戏的高峰交待几句之后,他又去了植物培育基地的温室棚,将里面的野山参拔了一批出来。 等隋戈从植物培育基地出来的时候,山熊已经在车上等候多时了。 “去药业公司,让眼镜等着我们!”隋戈向山熊说道。 “隋兄弟,难道你又有什么大动作了?”山熊发动汽车之后问道。 自从漂白之后,山熊发觉现在的日子真是滋润多了。哪像以前,时常要跟人打斗甚至拼命,赚钱简直就是拼命;当然,以前他的那些酒吧、小酒店生意也不错,但却时常要向保护伞进贡,还得担心被警察骚扰。哪像现在,大把大把赚钱不说,还不用担心被警察骚扰。而且,名正言顺,华生药业公司总经理,堂堂的成功人士! “嗯,大动作!”隋戈淡淡地说了一句,陷入了沉思之中。 第86章 大收购 感谢读者大大的鲜花,贵宾票票,小米再发一章,然后继续码字,争取晚上再发! ================================== 华生药业公司,董事长办公室。 自从将药业公司的管理权交给了眼镜之后,隋戈就很少来这里,以至于整个公司从上到下,很少有人知道公司的董事长竟然还是一个学生。 办公室里面,只有山熊、眼镜和隋戈三人。 “我们药业公司,现在赚了不少钱吧?”隋戈向眼镜问道。 “现在每个月的利润已经能够达到上千万,而且还在稳步增长。”眼镜喜不自禁道,“真没想到,区区的狗皮膏药,竟然也这么赚钱!” “那也只有隋兄弟的狗皮膏药,才能卖得这么火!”山熊居然也学会了拍马屁。 “的确如此。”眼镜说道,“何况,我们现在只是打开了明海省的市场,全国还有更广袤的市场空间呢。我看,不出三年,以后我们就是只生产帝玉膏,一年下来,税后也有十来亿的收入。如果能够上市圈钱的话,那收入就更大了。” “十来亿?”山熊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样的数目,在他当东江市黑道大佬的时候,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别看当狂熊帮老大很威风,但是大部分的钱,都进攻给了那些大贪官。山熊能够拿到的,只不过是一小部分而已。 所以,山熊常常发牢骚,说黑道就是官员们的卫生巾。他们要干肮脏勾当的时候,就拿黑道的人去堵漏,用完之后,立即就扔到一边,似乎沾都不想沾。 还好,因为隋戈的出现,山熊和狂熊帮终于找到了转型的契机,借着华生药业公司的壳子,山熊迅速完成了资产的转移和转型。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合法商人。 现在,山熊对隋戈,已经完全敬服了。 “十来亿不算什么。现在大城市买一套别墅,指不定都上亿了。所以,我们的目光应该更加远大一点。至少也应该以百亿、千亿为目标,而且还必须是美元、欧元,人民币不坚挺啊。不过——” 隋戈说到这里,语气忽地一转,“想要有更大的产出,就得有更大的投入。只有钱生钱,钱滚钱我们才能越来越发达。帝玉膏,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山熊和眼镜两人的眼睛忽地亮了起来。 帝玉膏只是一个开始,这是眼镜早就预料到的。但是,眼镜怎么也没想到,隋戈很快就会有新动作了。而山熊,则是翘首以盼,他只管隋戈怎么说,他就怎么搞。 “隋兄弟,你现在究竟有什么打算?”眼镜试探性问道。 “帝玉膏向全国扩充市场的事情,暂时放下。”隋戈说道,“现在,叫你派遣出去的那些开拓市场的人立即结束开拓市场的事情,转为收集各类奇花异草、古怪的植物,尤其是那些古怪的灵芝。总之,越是稀奇古怪的,无人认识的花草,越是要想尽办法收购回来,而且是活着运输回来!” “收集奇花异草、古怪植物?”眼镜摸不着头脑道,“我们要干嘛?” “制药。”隋戈说道,“奇花异草、古怪植物当中,必然会有一些鲜为人知的珍惜药草。这些药草,就是我们日后大肆敛财的本钱。” 眼镜一副似懂非懂的表情,问道:“隋兄弟,要说这奇花异草、古怪植物,这天下间也不知道有多少。而且,大部分都在极其偏远的地方,要收购和运送回来的话,恐怕是一笔极大的开销啊!难道,你就没有办法缩小一下范围么?或者,有照片、资料什么的,也会更容易一点啊。” 隋戈沉思了片刻。 他收集所谓的奇花异草、古怪植物,其目的就是为了灵草,更重要的是为了五行补天芝。但是,灵草这种东西实在太难找寻了。光凭隋戈一人之力,如果运气不佳的话,恐怕三年五载都找不到五行补天芝。而且,隋戈虽然知道五行补天芝的样子,但是,按照他的推测,因为如今天地灵气太过稀薄,要孕育出五行补天芝这样的灵草实在太难了。唯一可行之法,就是通过灵草四诊术,将一些灵性相近的草木“提纯”为五行补天芝。 其它的灵草,想必也大多如此。就算真有现成的先天灵草,按照隋戈的估计,恐怕也不会轻易落到他们这些“凡人”的手中,一定早就被一些修真势力垄断了。因此,隋戈只能采取这种全面撒放、重点选择的办法,希望能够从一些奇花异草、古怪植物当中发掘出一些“潜力股”,然后重点培养成灵草。 另外,三元易经草的事情给了隋戈很大的启发。 一般来说,那些所谓的良种、转基因植物,本身具有的灵性就越来越少;而越是那种野外、原生态的植物,本身具有的灵性就越高。所以,这一次隋戈将视野放在了奇花异草、古怪植物上面,并且希望通过华生药业公司的人力资源,去全国各地收购。 当然,正如眼镜所说,这恐怕是一笔极其恐怖的开销。 言下之意,光靠目前帝玉膏一个月千万的利润,恐怕都有些困难了。 对此,隋戈也早有准备,他将一个大背包放在了办公桌上,然后从里面取出了一只野山参。 当这株大山参出现在眼镜和山熊面前的时候,这两人眼睛都冒绿光了。 “兄弟,这是真的……野山参?”山熊嗓子发干地说道,“是那种……能续命,男人吃了不遗精、龙精虎猛,女人吃了不崩漏的长白野山参?” 别看山熊是一个粗人,但是对野山参的了解还真不少呢。 “大哥,你见过真格的野山参?”眼镜问道。 “嗯,在一个大贪官的书房中见过。”山熊冷哼道,“那老家伙特喜欢吃野山参,他说吃了这东西,比伟哥都强,而且补身体。所以他下面那些孝子贤孙们给他送了不少去呢。其中最大的一株,被他锁在书柜中,有五十多克重,据那老东西说,那一株野山参要值几十万呢。不过,跟隋兄弟拿出的这株比起来,简直就是拿蚯蚓比黄鳝。” 说到蚯蚓比黄鳝的时候,山熊这厮和眼镜一齐邪笑了起来。 不过,看到隋戈没有发笑,两人只好很快收起了笑声。 “这么大的野山参,你觉得值多少钱?”隋戈向眼镜问道。 自从漂白做了执行总裁之后,眼镜也在药草市场方面做了许多功课。听隋戈问及野山参的价格,眼镜说道:“不好说。这么大的野山参,我估计至少有三四百克,这种野山参,才是真正的参王,有价无市!而且,野山参越大,越值钱!” “零七年,有几个参农挖到一株三百六十多克的野山参,号称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野山参,当时没有经过拍卖,直接就被一个老板以三百万的价格买走了。而隋兄弟你拿出的这株野山参,显然比那一株更大,年候也更久,如果拍卖的话,弄个五六百万应该没问题。” “现在,中国富翁已经是全球首位了,只要操作得当,再高的价,都会有人买的。”眼镜又道。 “嗯。”隋戈说道,“那好,以后野山参也是我们经营主业之一。” “经营主业?”眼镜骇然道,“隋兄弟,你有多少野山参啊?” “这里全是!”隋戈拍了拍桌上的大背包。 山熊惊得一屁股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说道:“兄弟……你不是开玩笑吧?” 野山参又不是萝卜,哪有像隋戈这样,直接弄来一大包的。 “这里有一百一十支野山参,大小差别不大,都是有三四百年火候的。”隋戈说道,“眼镜,你让下边的营销团队好好策划一下,用这些山参大赚一笔。这些钱,用在收购奇花异草、灵芝、古怪植物上面,应该是绰绰有余了吧?” “有余,太有余了!”眼镜连忙说道,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听说这种野山参的鉴定费可不低呢,要弄到一个权威鉴定书,可是要花不少钱的。” “鉴定费?多少?”隋戈问道。 “至少得好几万吧。”眼镜说道,“别看药店那些野山参,很多都挂了一个小证书,那些小证书根本不可靠,许多鉴定机构都是假的呢。权威的鉴定机构,据说只有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参茸中心呢。” “鉴定费,给吧。他们是庄家,不给不行啊。”隋戈叹了一声,“总之,你具体怎么操作,我不会过问太多。我现在关心的事情,是收购那些奇花异草、古怪的林芝、植物!” “放心,这事我一定抓紧办!”眼镜连忙保证道。 隋戈点了点头,他知道眼镜这人办事还挺靠谱的,以前呆在狂熊帮,还真是明珠暗投了。 “兄弟……” 隋戈正打算离开,却被山熊叫住了,这厮有些不好意思地向隋戈说道,“兄弟,那野山参……能不能给我留一支呢?给我算成本价,从我分红里面扣除,行不?你也知道,我娘年纪大了,有这么好的东西,当然应该给她老人家补补身体的……” “熊哥,你真是买给郭大娘补身体的?要真是如此,我送你一支就是。”隋戈慷慨地说道。 “这个……怎么好意思。”山熊不好意思地说道。这样的野山参实在太珍贵了,有时候就算有钱,那也未必能够买得到。山熊买一支野山参的本意,一是给母亲补身体;二就是给他自己也补补身体。毕竟,这么大的野山参,老人家一个人也吃不完不是。但山熊没想到,价值几百万的东西,隋戈居然一张口就送给了他,这让他心头着实有些惊讶和感激。 “没什么不好意思。既然我们是兄弟,郭大娘也就是我的长辈,孝敬长辈,理所当然。”隋戈说道,然后又叮嘱了眼睛几句,让他抓紧收购花草的事情。 嘱咐完毕之后,隋戈正要离开,忽地又想起了一件事情,向山熊说道:“熊哥,你去帮我查一查两个少林和尚在东江市的落脚点,一个叫延性、一个叫延定,然后给他们制造一点小麻烦。不过,不要跟他们正面冲突,只要让他们无暇顾及别的事情就行。” 山熊干这些事情,可谓是经验丰富,笑道:“放心吧,搞两个和尚,太容易了。等我叫人查出他们的落脚处,然后往他们的房间送几个小姐进去,嘿……” “行,就这么搞。”隋戈点头道。 随后,隋戈离开了办公室,寻思着的确应该买辆车了。 第87章 飙车 隋戈去了车市。 自行车车市。 是的,隋戈同学的确打算买一辆车。 但并非小汽车,而是一辆自行车。 当然,并不是隋戈同学倡导“绿色出游”,也不是他没钱买车,而是觉得现在考驾照实在太费时间了,他可没有那么时间去挥霍。况且,隋戈同学觉得自己开跑车并不舒坦,自从乘坐了唐雨溪和蓝兰的香车之后,他就明白了一个朴实的真理: 男人开跑车、开豪车其实都并不拉风;能够蹭美女的跑车、豪车坐,那才是真正的享受! 所以,在隋戈同学看来,一辆高性能的脚踏车已经足够了。 毕竟,以他的身手和脚力,在市区行驶的话,脚踏车的速度绝对不逊色于任何汽车。 “同学,买自行车?”一个女店员走了过来,将隋戈上下打量一番之后,说道,“如果你骑的话,我推荐永久、凤凰这些中低档牌子,稍高档点的话,推荐你用捷安特。你看看,这些都还是不错的。” 隋戈没时间在这里耗着,问道:“我要性能质量最好的。” “这个……呵~”女店员笑了笑,说道,“同学,你可能不太了解。尽管都是自行车,但是价格差距却很大的。比如这一款,只要几百元,而这边这一款,却要八千多块——” “我说过,我要性能和质量最好的。”隋戈打断了女店员的话。 女店员微微楞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个“乡野学生”居然说话居然这么飙,性能和质量最好的,那差不多也就是最贵的了。只是,这小子,买得起吗? “如果你不清楚的话,我就去别家了。”隋戈稍微有些不耐烦了。 “清楚,清楚。”女店员连忙说道,“我们这里最好的运动自行车,售价一万八千元,就是这一款。你看看,无论设计、做工还有材料,都是一等一的……” “我看,那一款还不错呢。”隋戈指了指橱窗里面摆放着的一辆运动自行车,黑色轮胎、白色的车身,简洁大气,而且感觉材料、性能极其不错。 女店员脸上浮现出古怪的表情,然后说道:“先生,您真是识货,这是我们老板从国外进口的斯道克运动自行车,产自德国,车身是钛合金打造,因为售价太高,所以一直都当展览品陈列在这里……” “价格多少?”隋戈开门见山。 “这个……我得询问一下老板才能做决定。”女店员连忙说道,暗忖自己真是眼拙,险些错过了一个大买家。如果这辆车能够卖出去的话,她的提成可是相当乐观呢。 片刻之后,女店员请示完毕,惴惴不安地向隋戈说道:“老板说,这辆车售价六万八千元。” 六万八千元,在女店员看来,这都足够买一辆普通的小汽车了。 谁知道,隋戈居然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就刷卡交钱了。 直到隋戈将自行车推出店外的时候,看着已经空空的橱窗,女店员这才回过神来。 六万八,居然真有这样的傻蛋——用买汽车的价格去买一辆自行车! 谁知道,片刻之后,隋戈同学居然有推着车回到了店里面。 女店员连忙说道:“先生,车已售出,恕不退换!” “谁说要退换了?”隋戈说道,“我是觉得这车没有后座,所以想找店里面的师傅装一个上去。” “这个……是运动自行车,原本就没有后座。”女店员说道,心想这家伙真是一个土暴发户呢。 “原本没有,所以才要加一个。”隋戈说道,“赶紧把师傅叫过来加一个,我给钱就是了。” 女店员无可奈何,只得将店里面一个组装自行车的师傅叫了过来。 那年青师傅见隋戈竟然要在这样的车上装一个后座,简直有些无语,叹道:“兄弟,这么高档的运动车,你安装一个后座,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可惜啊,这就像是宝马车上挂拖斗,豪华游轮挂渔网……” “师傅,话不能这么说。”隋戈说道,“你说这车好吧?” “这么贵,当然好!”师傅说道。 “能吸引美女不?”隋戈又道。 “能。绝对能!”年青师傅肯定地说道。 “这就对了。如果吸引了美女,但是却不能让美女乘坐,那不是大煞风景么?”隋戈道。 “哦,原来是这样!高啊!”青年师傅恍然大悟的样子,旋即又道,“但是,安上这么一个后座,总感觉不够美观呢。” “看来你还是没明白。”隋戈呵呵一笑,“安一个后座,的确不够美观。但是,如果这后座上面再坐上一位美女,你觉得还有人会在乎后座美观不美观呢?” 青年师傅终于悟了,心悦诚服道:“兄弟,看来你真是泡妞高手啊!” “哪里!哪里。”隋戈同学颇有些得意,然后又道,“对了,顺便把车龙头升高一点……这样就对了,美女坐上之后,就可以搂我的腰了……” 约莫半个多小时之后,“改装”终于完成。 隋戈同学看着结实、舒服的后座,很是满意,付了钱之后,立即推车出店,然后骑了上去。他打算立即回去发疯校区,然后载着唐雨溪好好溜达一圈。毕竟,隋戈同学已经蹭了唐雨溪好几次车了,这一回总得投桃报李,让唐雨溪也当一回乘客吧。 因为急于回去,所以骑上车之后,隋戈同学便快速前行。 因为体力、反应以及自行车性能都很不错,所以隋戈的车速相当惊人,很快就驶过了几个街区,看到不少汽车被自己抛在后面,隋戈同学心里面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很快,已经要出城区了。 这时候,前面出现了一个红绿灯,隋戈停下来等候红灯转绿。 嘎吱—— 一辆黑色丰田越野车停在了隋戈左侧。 黑色丰田车的车窗徐徐开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公子哥从车里面探出头来,然后冲着隋戈竖了竖中指,瞅了瞅隋戈那“四不像”自行车,脸上露出鄙夷和调侃的神情。 隋戈不禁有些诧异,心想这家伙莫不是神经病么,老子又没招惹你。 正在诧异之际,却见那公子哥将头龟缩回去,正跟旁边的一个女人笑着聊天。 隋戈一瞅,那女人赫然就是苏伊柔。 上一次在商场的时候,苏伊柔污蔑唐雨溪不成,却反被隋戈戏弄,搞得苏伊柔颜面尽失,而且跟陈世军分手。只是没想到这女人手段倒是厉害,居然这么快又钓上了一个公子哥。 这时候,红灯变成了黄灯。 噗!噗! 汽车发动机轰鸣的声音响起。 一阵阵发臭的汽车尾气往隋戈这边飘了过来。 显然,这是苏伊柔和那公子哥故意而为,明显是要让隋戈难堪。 并且,瞧这公子哥的架势,分明就是要抢先跑在隋戈前面,然后用汽车尾气冲着隋戈狂熏。 看来,苏伊柔这女人很记仇啊。 黄灯转绿。 公子哥展示了他高超的驾驶技术,一踩油门,车子迅速飚了出去。 按道理,以这车的速度,还有公子哥的驾驶技术,足以轻易跑在隋戈前面,然后便可以肆无忌惮地用汽车尾气喷隋戈。 谁知道,就在这间不容发之际,隋戈胯下的自行车如同吃了一盒伟哥似的,猛地发飙,如同一道白光,以极高的速度飚向前方,居然刚好卡在了丰田越野车前面。 七十码!麻痹的日本车! 公子哥心头暗骂一声,同时惊骇无比,他怎么都没想到,他的丰田越野车居然跑不过这小子的自行车,还以为是这该死的日本车不给力呢。 但是,很快这公子哥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比旁边的其它车的确快了不少。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臭小子的“车速”已经超过了七十码! 难道这他妈自行车是摩托车改装的? 公子哥心头猜测道,然后猛地一脚踩在了油门上,心想就算你小子骑的是摩托车,老子也要让你小子在我屁股后面吃尾气。 谁知道,公子哥的越野车在提速,隋戈的自行车居然也还能提速,硬是将公子哥的丰田车甩在后面两三米的距离。 八十码! 一百码! 公子哥简直要发狂了,一百码的速度居然都不能将这臭小子超过,这他妈简直就疯了! “快点啊!” 丰田车里面,苏伊柔发出一声叫、床似的尖叫声。 公子哥一听,大受刺激,正要再次提速,却看到隋戈一拐弯,骑着车上了通向华丰镇的山路。 麻痹的! 公子哥又骂了一声,冲着窗外吐了一口唾沫。心想跑山路,正是老子越野车的强项,这下不将你小子戏弄一番,老子就跟你姓。 谁知道,事情往往都是出乎意料之外。 上了山路之后,隋戈的自行车灵活性和性能此时也完全显露出来了。 越野车,愣是被自行车给抛下了。 “甘平!你这车究竟是怎么开的,怎么连自行车都跑不过!”苏伊柔又尖叫了一声,看到隋戈悠然地在她前面晃着,将屁股朝着她,苏伊柔心里就是一肚子火气。 “闭嘴!”公子哥怒骂一声,脸色铁青,施展出浑身解数,希望能够超过隋戈,出一口恶气。 隋戈原本没有打算跟这公子哥飙车的,但是对方如此挑衅,如果还忍气吞声的话,可就不是他的性格了。况且,对于苏伊柔这种女人,隋戈本来就没有好感的。 谁知道,苏伊柔和这公子哥,竟然还不依不挠地跟他较劲。 状况演变成这样,隋戈这厮也起了恶搞之意,苏伊柔和这公子哥,不是要让他闻汽车尾气么,那么,他干脆来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噗!噗! 公子哥和苏伊柔正在发力追赶隋戈,忽地听见前方传来一阵古怪的响声。 伴随着这响声,空气中隐约还能够闻到丝丝臭味。 苏伊柔往前一看,只见隋戈这厮正高高地撅着屁股—— 正冲着他们放屁! 苏伊柔顿时想起了她在商场的糗事,而隋戈这小子,却再一次用这种方式来羞辱她! 当然,对于隋戈这种练气期的修行者,嘣几个响屁出来,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而且,嘣出来的屁,还能响亮如雷,让车上的公子哥和苏伊柔都听得清清楚楚。 车上的公子哥也要被气疯了。作为都市业余飙车一族,他知道许多飙车羞辱对手的方式,比如竖中指,比如直接让车上载着的小妞向对手开骂、吐口水,但是,直接撅起屁股向对手放屁的方式,他是闻所未闻,今天还真是破天荒头一次呢。 原本,隋戈用内力嘣出来的屁只是很响,但是并不臭,但是在心理作用的驱使之下,苏伊柔和公子哥都觉得奇臭无比,甚至他们将车窗合上,开了空调之后,依旧觉得臭气熏人,似乎前方隋戈那臭小子喷出的臭屁,能够直接洞穿车窗玻璃。 疯了! 公子哥气得咬牙切齿,发疯似的将车速提升到了一百二十码。 对于他这样的业余飙车族来说,在山路上飙出这样的速度,已经是到了反应极限。 不过,让公子哥稍感安慰的是,他距离隋戈似乎越来越近了。 公子哥和苏伊柔两人神情狰狞,公子哥口中更是叫骂道:“麻痹的小子,你敢冲着少爷放屁,看少爷我不撞死你!撞死你——哈哈!” 越野车和自行车的距离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眼看,越野车就要撞上隋戈的自行车屁股了。 谁知道,隋戈的自行车忽地来了一个高难度的摆尾动作,然后迅速地往右来了一个急转弯。 转弯之前,隋戈还不忘向着苏伊柔两人再次嘣了一个响屁。 法科油! 公子哥怒骂一声,想要摆尾转弯依然来不及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越野车飚出了山道,然后腾空而起,向着山坡下方飞跃而去。 轰! 越野车一阵狂冲乱撞,最后扎进山下的一片冬水田里面,整个车头几乎全部陷入了泥泞之中。 感觉到越野车在疯狂下沉,苏伊柔和公子哥慌忙打开车窗,狼狈不堪地从车里面钻了出来。因为不想坠入泥水田中,两人都趴在了车顶上。 而此时,山道上面的隋戈同学,已经停了车,正在看这两人的笑话呢。 “隋戈,你这个小王八蛋!你不得好死——” 苏伊柔气急败坏地向隋戈叫骂道。 “苏老师,你还是担心一下自己的处境吧!当心马上变泥鳅了!” 隋戈同学幸灾乐祸地笑着,然后指了指兀自还在下沉的丰田越野车。 “甘平,怎么办啊?”苏伊柔果然开始担心起来了。 要知道,她今天这身衣服,可是新买的呢,还有手中的爱马仕包包,更是她最宝贝的东西之一。她陷入这些臭泥浆不要紧,可是这些宝贝一入冬水田,那肯定全毁了啊! “都是你这蠢女人干的好事!麻痹的,老子的车!” 旁边的公子哥忽地冷哼一声,一巴掌狠狠扇在苏伊柔的脸上,将她扇得身体踉跄,跌入泥水之中。 苏伊柔先是一愣,然后泼妇一般哭闹起来,疯狂地抱住那公子哥的腿,将他也拖进了冬水田。 山道上面,隋戈哈哈一笑,骑着车悠然离开。 第88章 红颜薄命 时间,如同车轮一般流转而逝。 栖霞山的盘山路上,满是飞舞的火红枫叶。 此时,隋戈正骑着“四不像”,载着唐雨溪缓缓往山上行驶而去。 隋戈之前的猜测没错,他这辆自行车虽然是四不像,但是载上美女之后,一样很拉风。这些天来,隋戈给唐雨溪检查身体之后,便会载着她到山上溜达一圈,放松心情,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尽管隋戈用针灸配合真气细心调理,唐雨溪的病情在表面上并未恶化,但是隋戈明显感觉到,唐雨溪体内的生机仍然在流逝着。 如果在她体内生机尽去之前,仍然不能制出五脏补天液的话,唐雨溪便难逃香消玉殒的结局。 当然,对于这些担心,隋戈都一直埋在心头,半点都没有透露给唐雨溪,只是宽慰她必然有办法治愈她,让她只管好好修养、放松心情便是。 当朝阳升起的时候,隋戈和唐雨溪恰好到了山顶。 隋戈将车靠在了树上,然后跟唐雨溪坐在一块大石上面,看朝阳东升。 大石旁边,有一张破烂的东江日报。 看日期,应该是一周以前的报纸,有一则新闻颇有些搞笑: “少林高僧招妓被抓,佛性盖不住兽性?” 看着新闻标题,隋戈淡淡一笑,心想山熊办事倒是靠谱,难怪延性、延定这两个少林调查僧最近没有来骚扰隋戈了,却是被请进警察局“接受调查”去了。 当然,以延性、延定两人的身手,如果要拘捕的话,自然能够轻易逃脱,但是作为少林寺“高僧”,他们自然不愿意轻易跟国家机关发生冲突,何况招妓之事,本就是子虚乌有,所以,他们自然要等待警察同志们还给他们两位一个清白。 为了清白,加上山熊在方方面面的打点,这两位调查僧,就得在拘留所里面呆够十五天。如果他们在拘留所里面还要跟山熊的小弟“打架斗殴”的话,恐怕没有一个月时间是出不来的。 当然,对于这两位趾高气扬的调查僧,隋戈自然不会有半点同情心。 如今,隋戈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唐雨溪身上。 无论成功与否,他都要尽全力将唐雨溪治好,因为他不想给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 红日越升越高。 一旁的唐雨溪忽地问道:“隋戈,你觉得我还能跟你看多少回日出呢?” “你什么时候想看,我都会陪你。”隋戈说道。 “呆子,你就不用安慰我了。”唐雨溪平静地说道,“我自己的身体,我哪会不知道。我知道,你一直都在很努力的为我治疗,但是你要答应我,不要太勉强自己,好不好?” “勉强?”隋戈装着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以我的本事,什么病能够难得了我。你放心好了,你的病对我而言,只是小病而已,只要我的药制出来之后,保管你三两天就能痊愈。” “呵~你总是这么狂妄。”唐雨溪笑道,“那什么时候你的神仙药能够配制出来呢?” “快了,快了……”隋戈说道,心里却委实没有谱。 眼镜的办事效率相当不错,他的人已经陆陆续续地将从全国各地收购到的奇花异草和林芝送了回来。这些东西到了之后,眼镜便立即通知隋戈前去查看、挑选。 最初运回来的三批花草,隋戈仔细查看过之后,让眼镜全部销毁掉了。 当时,眼镜听见隋戈的决定,惊得目瞪口呆。 要知道,为了收购和运送这些稀奇古怪的花花草草,以及一些小树,损耗的人力、财力加起来,差不多要上千万。而隋戈一张口就全部销毁,这不是等于把一千万人民币给销毁了吗。 不过,眼镜自然不能违背隋戈的决定,只是脸上的表情很心痛而已。 隋戈见状,只得告诉眼镜,现在的这些投入,跟将来的收入比起来,根本就是九牛身上一根毛,不值一提,让他不要太紧张了。 隋戈也是没办法,这些奇花异草都不是灵草,要判断它们的灵性,光看照片肯定是不行的。除非他施展灵草四诊术查看、嗅味或者品尝,才能真正确定这些奇花异草是不是有培养成灵草的潜质。 前三批花草在隋戈眼中虽然一文不值,不过后来的运送回来的几批花草当中,却终于出现了几株有潜力培育成灵草的好东西。 对于隋戈来说,这原本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因为一直没有五行补天芝的线索,加上唐雨溪的病情的不断加重,隋戈心里面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于那几株有潜力成为灵草的花草,隋戈也只是暂时将它们移入温室棚中,等待以后时间充裕了,再将其催生为灵草。 这时候,面对唐雨溪的询问,隋戈心头委实没谱,所以只得岔开话题道:“对了,你好久没有去学校了吧,要不然,等会儿我栽你学校溜达一圈。” “也行。”唐雨溪说道,“发疯校区虽然没什么景致,但是停车场那一片白蔷薇,我可是一直都惦记着呢——不会凋谢了吧?” “当然不会。”隋戈肯定地说道,“就算是打霜落雪,它们都会绽放如故。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看,如何?” “嗯。”唐雨溪点了点头,脸上又露出如花一般的笑容。 隋戈将车推了过来,唐雨溪习惯性地坐在了后座上面,轻轻地环着隋戈的腰肢。 感受到腰上那双柔软、馨香的玉手,隋戈心头便有刹那的心猿意马,当然,这只是作为男人的本能而已,片刻之后,他就清醒了过来,用脚轻轻在地上一点,自行车便平稳地往山下滑了去。 隋戈载着唐雨溪进入校门的时候,赵大国冲着隋戈竖了竖大拇指,暗道:“隋兄弟真牛,骑个自行车都能载这么漂亮一个大美女。唉,我平日里还骑摩托呢,女朋友跟人家比,简直就是柴火妞。” 隋戈同学载着一个大美女在校园游荡,自然引来了无数艳羡、嫉妒的目光。 可以预见,“野草哥”将再一次登上校园论坛的热帖之中。 隋戈骑着自行车,优哉游哉地往教师办公楼而去,准备带着唐雨溪去停车场赏花。 正所谓冤家路窄,刚到办公楼下,隋戈居然就碰上了罗文渊。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罗文渊此时刚从办公楼上下来,看到隋戈的自行车上载着唐雨溪,顿时怒火攻心,双目简直要喷出火来一样。 “咦,这不是罗老师吗?真巧呢。” 隋戈这厮干脆地捏住了刹车,以胜利者的姿态向罗文渊打招呼道。 罗文渊冷哼了一声,向隋戈说道:“哼,小子,你别得意。总有一天,我会叫你输得一无所有!” “是吗?”隋戈得意地笑道,“但是,现在我可是胜利者!” 说话的时候,隋戈回头看了看后座上的唐雨溪,目光柔情似水,俨然情侣一般。 罗文渊见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人居然跟这小痞子勾搭上了,而且又被隋戈言语撩拨,更是气得险些喷血而出,但就在这时候,罗文渊的目光落在了唐雨溪身上,将她打量了一番,然后冷笑道:“红颜薄命,小子,你可不要高兴太早了!” 看来,罗文渊也并非沽名钓誉之辈,这厮毕竟是中医院的教授,此时唐雨溪发病,倒是让她给瞧出了端倪,并且立即用这一点来打击隋戈。 “罗老师放心,红颜薄命,自会有英雄救美。在薄命的红颜,也绝对不会掉入癞蛤蟆口中。”隋戈哈哈一笑,立即反击。 “小子,走着瞧吧!”罗文渊嫉恨地说道,跟隋戈擦身而过。 “你这家伙,人家不来惹你了,你还要主动去招惹人家。”唐雨溪说道。 “不是招惹,我是告诉他,让他对你彻底死心!”隋戈说道。 “人家为什么要死心,我的事情,你管得着?”唐雨溪故意跟他唱反调。 “别忘了,我现在可是你的主治医生。”隋戈义正言辞地说道,“我要拒绝一切可疑人员对你的骚扰!让他们彻底死心,有多远滚多远。” “行了,行了。”唐雨溪说道,“赶紧过去赏花吧。” 如今,这教师办公楼停车场已经俨然成了发疯校区的一大景致。 停车场四周都种了蔷薇花,但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其中有一片蔷薇花居然一直都在绽放,完全违背了蔷薇的生长习性,简直就是一种奇迹。 花墙下面,多了一个温馨提示牌。 上面写着:“拒绝所有在此处摘花送人的男生!东大女生协会宣。” 真没想到,东大女生协会竟然做了护花使者。 但这也是被办法的事情,自从这一片蔷薇花成了东大的一大奇景之后,无论是校内外,慕名而来的人就络绎不绝,拍照、摄像也就罢了,居然还有人偷摘,然后送给女生,以为能够提高成功率。 尽管有不少人自觉地维护着一片花墙,但是偷花的事情确是屡禁不止。所以,东大女生协会才想出了这么一招,让那些偷花的男生们彻底死心。 每一次,唐雨溪看到这一片白色的蔷薇花,心里面就会生出一种暖暖的感动。 尽管有无数的女生曾经站在这一片花墙下面,但是唐雨溪很清楚,这一片蔷薇花,只是在为了她一个人而绽放。 “隋戈,告诉我你是怎样做到的。”在蔷薇花下驻足良久,唐雨溪忍不住又一次问道。 “以前不是跟你说了吗,这是秘密,还不能告诉你。”隋戈微笑道。 “那什么时候告诉我呢?”唐雨溪问道。 “等哪天你成了我的女朋友,我就告诉你。”隋戈果敢地说道。 唐雨溪却沉默了。 她没有答应,却也没有拒绝。 隋戈有些明白她现在的心境,知道现在并不适合谈论这些,于是笑道:“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你的。” “你有很多秘密吗?”唐雨溪反问道。 “每个人都有很多秘密。”隋戈说道,“难道你没有?” 唐雨溪正要说什么,这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向隋戈说道:“隋先生,能否打扰您一下?” 被人打断了跟唐雨溪的亲密时光,隋戈本来有些不悦,但是见这来人的语气客气,倒也不好立即发火。他将目光落在来人身上,顿时被其吸引住了。 第89章 医座僧 和尚,隋戈见过。 但是,这么帅的和尚,隋戈却还是头一次见到。 不仅隋戈,就连一旁的唐雨溪,也被眼前这个和尚给吸引住了目光。 隋戈面前这僧人,跟他年纪相仿,目如朗星,气质温雅,僧衣如雪,有种不染凡尘的气质。而且这小和尚模样很不错,帅得不食人间烟火,帅得简直一塌糊涂,帅得隋戈真想一拳打扁对方的俊脸。 这少年僧人的锃亮的头顶上点着五个戒疤,这表明他的确是一个佛门弟子,而且还有一定的地位。 “一个和尚,长这么好看干嘛啊?”隋戈同学酸酸地想道,这不是浪费资源么。 “小僧延云。是少林寺药局的医座僧。”眼前这个比女人还俊的少年僧人风度翩翩地向隋戈行了一礼。 “你就是延云大师?”一旁的唐雨溪忽地惊讶道,听她的语气,这少年僧人似乎还是一个名人呢。 隋戈微微诧异,显然没想到唐雨溪居然认识这少年僧人,不过此时却没有多问。 “小僧正是。”延云彬彬有礼地说道,又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之前罗汉堂的两个弟子对你有得罪之处,还请见谅。小僧现在就叫他们过来向隋先生道歉。” 于是,延云向着停车场门口招了招手。 隋戈一看,果然延性、延定两个胖和尚,正屁颠屁颠地快步走了过来。这让隋戈微微有些诧异,按照他的估计,以山熊的手段,这两个少林和尚至少还要在拘留所呆上十天半月才能出来的,没想到这才过了一周时间,两个家伙居然被放出来了。 如此看来,少林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的确已经渗透到了许多地方。 “隋先生,之前多有得罪,见谅。” 延性和延定两和尚,居然很顺从地向隋戈鞠躬道歉,完全没有了之前那种趾高气扬的态势。 这让隋戈对这延云的评估,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在隋戈看来,尽管这个延云和尚跟延性、延定都是“延”字辈的,但是就地位而言,显然延性、延定根本就没有办法跟延云相提并论,否则绝对不会对延云的决定表现得如此顺从。 少林药局,医座僧。 隋戈忽然觉得,自己对少林寺这个耳熟能详的古老寺院,了解得实在太少太少了。 先是罗汉堂的调查僧,然后又钻出一个少林药局,然后又是医座僧,这些称号简直太奇怪了。按照隋戈的认识,少林寺不过就是一个知名的寺院、一个武学门派而已。不过,仔细一想,延云的话其实并无道理,隋戈曾经看过不少“金大侠”的武侠书,上面那些少林寺高僧不仅武学修为惊人,疗伤圣药也是当时武林中的珍品,往往极其灵效。 奇怪虽然奇怪,但是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这个延云和尚如此客气,隋戈也不能太无礼,只得耐住性子问道:“延云大师,不知你找我何事,请开门见山直说把。” “不如,换个清静的地方详谈?”延云询问道。 隋戈本来不想跟这些少林和尚有什么交集,但是看见唐雨溪似乎对这和尚还有些兴趣,于是说道:“那边有个咖啡厅,如果大师不介意喝咖啡的话,我们就去那里谈吧。” “不介意。”延云说道,示意延性、延定两人自行离开。 当隋戈、唐雨溪和延云三人走进“雨露咖啡店”的时候,里面传来了惊讶之色。 “真是怪事,这年头和尚也喝咖啡了?” “赶潮的和尚,有什么奇怪。” “假和尚吧?” “哇!这和尚好帅呢!” “……” 听见有女生称赞延云和尚帅气,隋戈心里面又有少许的酸溜溜了。 堂堂佛门弟子,长这么帅干嘛呢? 延云不愧是有德行的大师,听见其他学生的议论,表情平静如水,宠辱不惊。 三人坐在里面一个雅静的位置,隋戈对咖啡没什么品位,随便点了一杯。 唐雨溪叫了一杯黑咖啡。 延云叫了一杯欧蕾咖啡,并且特意让服务员为他多加牛奶。 这让隋戈不禁有些纳闷,这和尚本来就是一个奶油小生了,还吃这么多牛奶干嘛,难道他还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够好,光泽还不够么? “延云大师,请问你今天的来意是什么?”隋戈喜欢开门见山。 而且,这个延云和尚实在太帅了,隋戈可不想他跟唐雨溪呆的时间太长了。 万一这和尚要还俗了,对隋戈来说,还真是一个强劲的情敌呢。 “隋先生,你知道少林药局吗?”延云问道。 隋戈摇了摇头,说道:“你别说,我还真不知道呢。不仅如此,我连罗汉堂有调查僧都是头一次听说。” “少林药局,成立于金元时代,距今已经有八百多年了。”延云侃侃而谈道,“我们少林,以佛法为根基,以武学为磐石。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我们少林寺是以医、药发家的。” “哦~”隋戈微微诧异。 的确,所有人一提到少林寺,首先想到的就是少林功夫,然后就是和尚、佛法。只是,却很少有人会想到少林寺的医药,更不知道少林寺还有什么药局。 “隋先生如此意外,倒也合情合理。”延云继续说道,“少林乃是千年古刹,少林文化更是源远流长。本寺方丈曾经说过,少林寺有三宝。禅宗、武学这两宝,世人皆知,惟独‘禅医’这一宝,所知的人却并不多。” “什么是禅医?”隋戈问道。 “禅医,脱胎于中国的中医,经过本寺历代高僧推衍,形成了药物、推拿、通窍、素疗、坐禅等多种具有少林特色的治疗方法。少林禅医,尤其擅长伤科、健身和养生之道。” 延云将少林禅医简单概括了一下,然后话锋一转,“少林僧众,以佛法渡人,以武学服人,以禅医救人。如此,才延续了少林寺的千年名声。” “原来如此。”隋戈有种视野被开拓的感觉。 听这延云如此一说,隋戈顿时觉得少林寺能够屹立千年不倒,果然是有些门道的。 盛名之下无虚士,果真如此。 延云接着又道:“本寺这三宝,缺一不可。这些年来,本寺方丈励精图治,让少林寺的名号享誉世界,除了禅学、武功之外,禅医功不可没。若是没有禅医,断然不会有少林寺今日的声威和鼎盛。” “这二三十年来,少林寺的确发展得很好。”隋戈说道。这不是恭维,而是大实话,自从永信成为少林寺住持之后,少林寺的声威已经如日中天。少林寺这块金子招牌,其价值恐怕不下于数百亿美金。 “隋先生,你想过没有。天下的寺庙何其之多,为何却有如此多的人,愿意到少林寺烧天价香,然后再捐赠大笔大笔的香油钱呢?”延云问道。 “因为虔诚信佛?”隋戈随意答道。 “虔诚信佛?”延云淡淡一笑,“若是虔诚信佛之人,到哪个寺庙烧香不是一样,何须到少林寺。况且,如今国人,连起码的道德信仰都缺乏,难道你以为他们真的会信佛祖?” 延云这番话,作为和尚,不免有些骇人听闻,但是他自己却丝毫不觉,仿佛只是坦然说出心中所想。 平心而论,延云这番话倒是合隋戈的胃口。 如今的国人,连起码的道德准则都不想遵守,又如何会潜心信佛。 但少林寺香火鼎盛的盛况,却似乎比以往任何朝代都犹有过之,委实让人奇怪。 “隋先生,你知道少林寺有功德箱吧,但是可知道少林寺还有一个功德簿。一些人不信佛,但是他们贪生怕死,所以总想活得更长更久。而少林寺禅医高僧,精通治病,擅长健身、养生之道,自然是合乎了这些人的胃口。因此,他们愿意为少林寺捐赠大笔的香油钱、燃香费,以便在功德簿上记上一笔。” “功德簿上的人,便能够得到少林禅医高僧指点健身、养生之道,甚至出手为他们调理身体?”隋戈总算是明白了延云的意思。 “但是,他们为何不直接缴纳医药费呢?”隋戈问道。 “这个问题,关乎本寺的运营核心,倒是不便向隋先生透露了。”延云说道,“事实上,今天小僧已经向隋先生透露的信息已经够多了,因为小僧很希望有机会跟隋先生一起共事。” “共事!” 隋戈顿时惊得毛发凌乱。 这延云小和尚,莫不是得了失心疯么,隋戈同学可是堂堂的小初男,连女生舌头是什么滋味都还没尝过,怎么可能去做和尚?这不是开玩笑么。 第90章 功德簿 小米推荐一本书《武斗乾坤》,书号:120237。正在强推的书,感觉很不错哦。 ============================ 看来,延云和尚真是当和尚当傻了,以为人人都想像他一样去做和尚呢。 “呵~延云大师,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隋戈笑道,“我可没到六根清净、四大皆空的境界呢。” “隋先生,你误会小僧的意思了。”延云说道,“共事,并非是要让你剃度做和尚,而是希望我们能够合作,赚更多的钱,渡更多的人!” “延云大师,您真不愧是大师,言语之间机锋太多了。”隋戈笑道,“赚钱我明白,但是不明白,赚钱跟渡人有什么关系。” “佛祖有无边佛法,渡化世人,不过弹指之间。而我等佛门弟子,要用佛经渡化一人,都是千难万难。尤其是当今社会,人心不古、德行丧失,还有几人愿意接受佛经的熏陶。如今这年头,佛经的感召力,已经远远不如钞票了。”延云说这番话的时候,依旧宝相庄严,颇有得道高僧的模样。但是他口中说的这番话,在其他僧人看来,只怕是叛经离道了。 但是,在隋戈看来,延云这番话都是实话,很合他的胃口,于是继续洗耳恭听。 “诵经念佛,要让一个坏人放下屠刀向善,几乎很难做到。但是,如果有足够的钞票,你就可以让许多人去干坏事,也能让许多人去做好事。” 延云继续道,“是以,在小僧看来,当今世界,钱才是操持人心的神器。有钱,才能谈弘扬佛法;有钱,才能谈行善、渡化世人。而钱从何来,自然是功德簿上的那些金主们。他们一人的财富,便可抵千万人的财富。但这些人,却并非真正的虔诚佛门信徒,更有不少为富不仁之辈,要说服他们主动掏钱去济世行善,恐怕将木鱼敲烂了都不行。是以,只能将这些人手中的钱赚到手,才能谈普度众生、济世行善!” 暮鼓晨钟啊。 隋戈同学没想到,延云这小和尚,心头竟然跟明镜似的,并非是那种只懂傻念佛经的呆和尚。而延云的这一番见解,却让隋戈颇受启发,对将来要做的一些事情,隐约有了一些头绪。 见隋戈沉吟不语,延云以为自己已然说服了隋戈,便乘热打铁道:“隋先生,以你医术,若是肯跟我们少林寺合作,自然会有更广阔的空间让你大展宏图。至于赚钱方面,你更是不用担心,以我们的渠道,足以让你的药品销售到世界各地。至于之前你跟罗汉堂的那点误会,小僧会替你解决,不劳你费心。” “我可不会少林寺的拈花指。”隋戈说道。 “我相信隋先生的话。”延云道,“就算隋先生真会少林寺的拈花指,也没什么关系,小僧可以请本寺方丈特收你为记名弟子,只要你不将拈花指外传他人便可。” 如此看来,这延云和尚为了说服隋戈,当真是不遗余力啊。 隋戈笑道:“真不知道我何德何能,能够让延云大师你如此看重呢?” 延云淡淡一笑,说道:“隋先生何必妄自菲薄呢,小僧知道,你有一种膏药,可以生残补缺,让人受损的筋骨得以快速愈合,对吧?即便是本寺的疗伤圣药,都没办法跟你的膏药相提并论呢。” 隋戈先是一愣,随即哈哈一笑,“少林寺,果然消息灵通啊。” 嘴上虽然笑得开心,但是隋戈心头却是蒙上了一层阴影。 老地主当日的嘱咐再次在耳边响起: 灵药不可轻易示人! 果然没有不透风的墙,想不到这么快便有人知道了培元膏的存在,而且首先找上门的,竟然是少林寺。灵药问世,祸福相依啊。 “隋先生,你可有跟本寺合作的意向?你放心,利益方面,我们必然会让你满意,这至少应该是一项数十亿级别的生意。”延云含笑道,他以为自己已经说动了隋戈。 “延云大师风采让我佩服,但是合作的事情,恐怕只能让你失望了。”隋戈说道。 这回轮到延云惊讶了。 刹那的失神之后,延云才道:“莫非隋先生已经有合作对象了?你放心,本寺绝对可以给你提供更优越的条件和待遇的。” “我没有跟任何人合作,也不惯于跟人合作。”隋戈坚定地说道,“正如,延云大师你有自己的理想抱负,我亦有自己的打算。” “不过,刚才大师的一番话,倒是让我受益匪浅呢。”隋戈又道。 延云难掩脸上的失望之色,叹道:“隋先生是行事果决之人,小僧也就不再劝说了。” 随后,延云的目光落在唐雨溪身上,说道:“阿弥陀佛!唐女士,你的心脉受损极重,要多加调养才是啊。若是你愿意跟小僧去少林寺,小僧可请动本寺禅医高僧,为你延寿两年。” 听了这话,隋戈不禁怦然心动。 治愈唐雨溪的病,隋戈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应该能够找到五行补天芝,然后制出五脏补天液,那时候治愈唐雨溪的病,自然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以隋戈现在的修为,加上百年老山参,他都没办法为唐雨溪延寿两年。甚至,一年都够呛。 不过,延云既然说能够为唐雨溪延寿两年,那绝对不是假话。隋戈稍微一琢磨,便想到了其中的缘由。少林寺的禅医医术高超暂且不论,但是少林寺毕竟是武学圣地,寺中如果说没有先天期高手坐镇,打死隋戈都不会相信。 而先天真气,原本就有淬炼五脏六腑的功效。而练气期的修行者,比如隋戈自己,身体内的真气都是后天真气,尽管木属性的真气有治愈的效果,但后天真气和先天真气的差距,当真是云泥之别。 只是,要请动一个先天期高手为其疗伤、续命,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先天期强者在习武者当中,等同于传说般的存在,所以架子、派头极大;其次,先天期修行者以先天真气为人疗伤、续命,也会损耗和影响自身修为的。 延云能够开出这样的条件,足见他对隋戈的重视,同时也显示出延云在少林寺的地位极高。 延云见隋戈神情,就知道他开出的条件已经打动了隋戈,便道:“隋先生,你不妨再考虑考虑。” 隋戈已经思考过了,为了唐雨溪,将培元丹的方子和三元易经草交给少林寺也无妨。相较唐雨溪的性命,失去一种灵药,算不得什么。 “不用考虑了,我不打算更换主治医生。”唐雨溪忽地说道,语气很是坚决。 隋戈心里一阵刺疼,他知道唐雨溪做出这样的决定,只是不想让他为难而已。但唐雨溪是一个外表看似柔弱,内心却有主见的女生,一旦做出了决定,轻易便难以更改。隋戈只得向延云报以歉意的笑容,说道:“延云大师,实在抱歉了。” 延云轻叹道:“既然隋先生心意已决,小僧也不便勉强。小僧回到本寺,一定会多做解释的。只是,本寺的一些重量级人物,很看重此事,恐怕未必会听从小僧解释。隋先生,你要有所准备啊。” 隋戈自然料到拒绝延云之后会跟少林寺交恶,却没想到延云竟然还反过来为自己担心。这小和尚的人品,看来倒是没有问题,于是欣然道谢。 延云微微颔首,准备起身告辞,然后又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隋先生,怀璧其罪的道理想必你也清楚,若是你拒绝了本寺的邀请,只怕其它势力,也会打你灵膏的主意,小心了。” “多谢大师提醒。”隋戈说道。 没有不透风的墙,江湖上的消息,更是传得特别快。既然少林寺的人已经知道了隋戈身怀灵膏的事情,那么其它一些势力,自然很快也会得到消息。如果隋戈跟少林寺谈成了合作,别人打他的主意,自然要先掂量一下,是不是惹得起少林寺那帮武僧。但是,隋戈拒绝了延云的提议,那么对于那些人来说,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利诱!威逼! 各种手段,很可能都会往隋戈身上招呼去。 延云提醒了隋戈之后,离开座位,洒然往店门口走去,步伐轻盈,颇有些得道高僧的风姿。 延云刚走几步,就见一对男女从门外走了进来,男子刚进门几步,忽地冲着隋戈这边叫骂道:“麻痹的臭小子!你弄坏了老子的越野车,看我不弄死你!” 那女人也骂道:“小王八蛋!居然还有闲心在这里勾引老师——甘平,给我弄死他!” 隋戈定睛一看,只见这对男女赫然就是苏伊柔和她新交的男友。 两人气势汹汹地向隋戈这边走来,一边走一边骂,瞧两人的表情,恨不得将隋戈五马分尸、挫骨扬灰似的。甘平急于收拾隋戈,正好跟延云擦身而过,因为觉得延云挡了他的道,所以甘平低声骂了一句秃驴,然后伸手一推,准备将延云推倒一旁。 喀嚓!喀嚓!喀喀喀! 就在甘平的手臂搭在延云肩膀的时候,延云的手臂忽地如同苍龙出洞,一搭一提,错骨分筋,顿时将甘平的手臂骨头卸了下来,但延云并没有罢手,顺势而为,将甘平的另外一只手臂,两只腿的腿骨都给卸了下来。 更绝的是,他将甘平的下颚骨也卸了下来,以至于甘平连叫痛、骂人的声音都不能发出,嘴巴里面只能发出一些含糊不清的音。 延云出手,快逾闪电。 在外人看来,延云只是跟甘平擦身而过,然后甘平就躺在了地上,如同中风一般。 苏伊柔见状,惊得目瞪口呆,哪里还敢继续出言侮辱隋戈和唐雨溪。 延云则如同一朵白云般,飘然出了咖啡厅。 “唉,这小和尚真不错!”隋戈望着延云的背影说道。 “怎么,你喜欢上了他不成?”唐雨溪打趣道。 “欣赏,只是纯粹的欣赏,一切和基情无关。”隋戈两忙矫正视听。 “你知道他的来历吗?”唐雨溪忽地问道。 第91章 小鬼难缠 “他不是少林药局的医座僧吗?”隋戈说道。 “没错,他是少林寺药局的医座僧。”唐雨溪说道,“不过你大概不知道,医座僧便是少林药局的掌舵人。另外,去年的时候,他就上过时代周刊哦。” “这小和尚上过时代周刊?”隋戈再次诧异。 “嗯。”唐雨溪说道,“有报道声称,他是少林寺‘禅武医’年青一代最杰出的人物,精通禅法、武道和禅医。而且,以他目前的声势,再过二三十年,便有可能成为少林寺的新一代住持呢。” “难怪——这小和尚,的确是一个人物!” 隋戈说道,“刚才,你也许不应该拒绝他的提议的。” “他的医术是不错,也许能够为我续命,但是——只有你才能治愈我的病,不是吗?”唐雨溪说道,“如果他们不能治愈我的病,只能让我苟延残喘地多活几天,那又有什么意思?况且,少林寺里面全是一帮和尚,你把我送去那里,你放心吗?” “最后一点理由,说服了我!”隋戈肯定地说道,然后笑了起来。 将唐雨溪送回去之后,隋戈心头的紧迫感越发明显了。 不仅隋戈自己察觉到唐雨溪的病情不容乐观,而且延云也这么说,那么唐雨溪的情况的确不容乐观。 随后,隋戈给眼镜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去收购奇花异草和各种灵芝。 眼镜这家伙没有理会到隋戈的用意,居然还跟隋戈开玩笑,说因为仓库里面堆积了太多的灵芝,以至于附近的大树树干、树根上,都冒出了不少灵芝来呢。 谁知道,眼镜这玩笑话还没有说完,隋戈那边却已经挂掉了电话。 灵草、灵药暂时没有眉目,隋戈只能狠命提升自己的修为。 虽然隋戈的修为距离先天期还遥不可及,但是因为他体内的真气是纯木属性的真气,而且源自于灵草元气,因此他的真气用于治病,比其他同等修为的人强很多。 既然延云可以找人用先天真气为唐雨溪续命,隋戈自然也可以用真气为唐雨溪续命。 其实,这段时间,隋戈的修行一直都没有落下,但是要提升修为,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纵然隋戈有灵草相助,要从练气初期提升到炼气中期,打通身上的十二别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只是,为了唐雨溪,隋戈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在修行上面。 接下来的日子,隋戈除了给唐雨溪诊治、陪她散步之外,其余的时间,全部都用在了修行上面。无论睡觉、上课,隋戈都在呼吸吐纳。 半夜三更。 403寝室中,鼾声此起彼伏。 啪!啪!啪!啪! 忽地,寝室当中传来一连串爆鸣声,就如同炒豆子炸开的声音。 什么情况! “怎么了!魔兽大军杀过来了吗!”高峰迷迷糊糊地说道,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江涛和柳小童,也被这声响给惊醒了。 不过,这声音响过之后,就消失了。 三人听了一下,却再没有听到任何的动静。 “靠!隋戈真淡定,这样都不醒!我们继续睡吧,估计是谁在外面放了几个烟花吧!”江涛说道。 “是啊。能吃能睡就是福,羡慕啊!”高峰应了一声。 很快,三人重归于酣眠当中。 隋戈其实没有睡着,一直都没有睡着。 刚才那声音,其实是从他身体里面爆出来的。 那是十二正经的经脉被真气充满,然后隋戈一鼓作气,势如破竹,顺利打通了十二别经。 如此一来,隋戈顺利踏入练气中期。 不过,隋戈没有半分得意。 因为练气初期到练气中期,瓶颈还没有真正显现出来。 要突破练气后期,打通奇经八脉,尤其是任督二脉,突破生死玄关,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总之,修行境界越深,要突破就越发困难。每一次突破,其中的难度都不亚于愚公移山、精卫填海。 不过,此时十二别经被打通之后,隋戈顿时感觉到真气可以运行的路径多了一倍,那么以后经脉可以容纳的真气,也会多出一倍,力量也会提升一倍! 想到这些,隋戈也不睡觉,又将几根萝卜条丢进了口中,然后继续练气。 人生苦短,只争朝夕啊。 第二天上午,隋戈照例端坐在教室后面,纹丝不动,天塌不惊的修行。 神农仙草诀修行的真气虽然不霸道,但是也有相应的好处,那就是不容易走火入魔。所以,隋戈即便是在任何地方吐纳练气,几乎都不用担心走火入魔的事情。 这时候,隋戈兜里面的手机震动了,他睁开眼睛,取出手机,里面多了一条新的消息: “老板,有人来药业公司谈收购公司和帝玉膏的事情,开价十个亿。但此人醉翁之意不在酒,而且他一直都在打探老板你的信息,我看此人另有目的,已经让熊哥找人去查他了。” 这条消息是眼镜发过来的。 昨天,眼镜跟隋戈开玩笑,结果被隋戈挂了电话,这让眼镜感觉隋戈近来可能心情不好,于是,未免再一次触霉头,眼镜就改用短消息来汇报情况了。而且,对隋戈的称谓也从“隋兄弟”变成了“老板”,而以往的时候,眼镜只会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才称呼隋戈为老板的。 难道眼镜这家伙也觉得伴君如伴虎么? 隋戈无心去揣摩眼镜的想法,不过从眼镜发过来的消息当中,隋戈嗅到了一丝不安定的气息: 延云曾经告诉隋戈: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在延云看来,少林寺自然是江湖中的阎王,而这小鬼,自然就是其它牛鬼蛇神们了。 怀璧其罪。 尽管还有许多人根本不知道培元膏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种能够生残补缺的灵药,自然是万金难得、无价之宝。所以,这东西的确会让许多人为之眼馋的。 隋戈寻思了一下,如果不是因为治愈文国强伤腿的事情宣扬出去了,那很可能就是前几天在唐云面前显露培元膏药性的时候落在了有心之人的眼中。 亦或者,跟这两件事情都有关系。 总之,正如老地主所说,灵药问世,福祸相依。 该来的,终究回来。 只是隋戈没想到,这些牛鬼蛇神们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此时,隋戈一心只想治愈唐雨溪,连培育灵草和药业公司的事情都无暇顾及,哪里还有闲工夫去应付这些牛鬼蛇神们。但是,隋戈没闲工夫应付他们,这些人却还是不请自来了,而且来得还如此迅速。 下课铃刚响,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就冲进了教室,来到了隋戈面前,向隋戈递上了一张名片,“鄙人是德通堂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我们总裁希望跟隋先生见过面,商谈一笔大生意,希望隋先生商量,这是鄙人的名片——” “你请走吧,我没兴趣。”隋戈冷冷道。 “隋先生,您请再考虑考虑。”这人不死心道,“我们集团资金雄厚——” “滚吧!”给脸不要脸,隋戈也就懒得客气了。 “隋先生,您可能误会了,我真是德通堂集团公司的总裁助理……”那人居然还不死心。 “我们出去再说!”隋戈强忍着走向教室门口,那人紧跟其后。 到了教室门口的时候,隋戈忽地转身,搭在那人胳膊上,然后顺势一提一送。 砰! 只见那人直接从教室门口飞了出去,然后落在了教学楼外面的草坪上,摔了一个嘴啃泥。 教室里面惊呼声一片。 谁都没想到,一向在教室里面“不动如山”的野草哥,竟然如此暴力。 但这只是刚开始,很快,又有人找上了隋戈。 无奈之下,隋戈只得放弃上课,以避开这些牛鬼蛇神。 灵药的事情,隋戈根本就没打算跟别的公司或人进行合作。 只是,这些牛鬼蛇神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居然这么快就找上了隋戈。 “隋先生,隋先生……” 又一个人向隋戈这边追了过来,看样子也是为哪路牛鬼蛇神们跑路的。 隋戈心情本来就不太好,又被这些人骚扰,顿时火气越来越大,正要一巴掌将这人扇走,忽地旁边蹦出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一拳轰在了先前那人身上,将那人打得鼻血、牙血一起喷了出来。 挨打的那人自然火冒三丈,正要找凶手理论,谁知道一看这大汉的凶相,立即就哑巴了。 其余的人见状,暂时也不敢靠近隋戈了。 这大汉跟山熊体形差不多,但是皮肤漆黑,像是黑炭一样,脸上有一个刀疤,看起来很凶悍。 “隋先生,我们少爷在那边等着呢,请你过去一下。”大汉向隋戈说道,语气不容抗拒。 隋戈向着大汉所指的方向瞅了瞅,心中骂道:“擦!谁他妈把加长林肯车都开进学校了!” 不过,对方再有钱又如何,隋戈根本就没有兴趣商谈灵药的事情。更何况,这家伙正要商谈生意,起码也应该像延云那样,亲自来谈才是,叫一个淬体期的马仔过来,哪里请得动隋戈。 “等我哪天有空的时候,再见见你的‘少爷’吧。”隋戈收回目光,不以为然道。 大汉冷哼道:“隋先生,难道你喜欢吃罚酒?” “不开眼的东西!”隋戈冷笑一声,往寝室楼走去。 隋戈现在的修为已经达到了炼气中期,区区一个淬体期外家拳手,哪有资格在他面前耀武扬威。甚至,隋戈根本都不屑搭理他。 谁知道,这大汉还真是眼光不行,当隋戈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见隋戈准备离开,伸手就往隋戈的肩膀按去。 “不知死活!” 隋戈终于发怒,千变捉虫手一抓,顿时捏住了这大汉的手腕,真气透入大汉的身体,令他根本无法动弹,然后隋戈将其举在了半空,往下一掼。 蓬! 大汉竟然被隋戈狠狠地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中,头朝下,脚朝天,好不狼狈! 而且,垃圾桶都被这大汉庞大的身躯给撑裂开了。 大汉痛苦地了几声,一时间却没能从垃圾桶中钻出来。 不远处的加长林肯车启动起来,扬长而去,竟是连手下人死活都不顾了。 第92章 事态升级 “听说你昨天在学校里面打人了?” 许衡山别墅的花园中,唐雨溪躺在藤椅上,微笑着向隋戈问道。 “你怎么知道?”隋戈一边说,一边用真气探查唐雨溪的身体状况。 “校园论坛上都吵翻天了。”唐雨溪说道,“野草哥,现在都快成暴力哥了。” “没办法,谁让我是东大名人呢。”隋戈厚颜道。 唐雨溪微微一笑,又道:“你心情不好么?” “怎么会呢,我心情很好啊。”隋戈笑道。 “你如果心情很好的话,哪会那么暴力。”唐雨溪说道,“以前的你,喜欢戏弄别人,很少用这种纯粹的暴力方式去解决问题呢。” “我只是觉得最近时间挺紧的,所以不想在这些无聊的人身上浪费时间呢。”隋戈解释道。 “你何必骗我呢。”唐雨溪轻叹一声,“是不是延云大师说的那些‘小鬼’找上你了?” “算是吧。”隋戈知道以唐雨溪的智商,很难骗过她的,“不过,正如延云小和尚所说,这些都只是小鬼而已,不足为惧。” “小鬼难缠呢。”唐雨溪担忧道,“都是因为我,才让你的膏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盯上也没用。”隋戈冷哼道,“这些人,见到有钱赚,就想上来分一杯羹,这个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况且,阎王我都不惧,自然更不怕这些小鬼了!” “我知道你厉害。”唐雨溪说道,见隋戈将手掌从她手腕移开,又问道,“情况是不是又转坏了?” “没事,跟昨天差不多。”隋戈装着很轻松地说道,“回头把我留下给你的野人参炖了,秋冬之际,更需要及时进补呢。” “还补?”唐雨溪说道,“你真想把我补成一个大胖子吗?” “放心吧,就你这身板,怎么补恐怕都不会胖的。”隋戈宽慰唐雨溪道,心里面却有些纠结,每天都要说一些谎话来掩盖唐雨溪的病情,他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了。 因为唐雨溪是一个聪明人,但聪明的人,总是很难被谎言蒙蔽的。 即便是她们自己愿意听你说谎话。 为唐雨溪诊断过病情之后,隋戈便离开了别墅。 回去学校的途中,他的情绪愈发有些低落。 还未到学校门口,便看到几个高级白领模样的人向他快步走了过来。 隋戈不用猜,也知道这些人是来干什么的。 尽管隋戈昨天在学校里面上演了暴力场面,但是许多人显然没有死心。没办法,培元膏的价值实在太大了,损失几个马仔,对于这些牛鬼蛇神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别小看了区区的膏药,其中的可以挖掘的价值,实在太巨大了。比如云南白药,小瓶小瓶的药粉,如今却拥有好几百亿的市值。 当今社会,有了金融工具,便可以将一种东西的价值数倍甚至百倍放大。 当然,前提是这东西必须有实用的价值。 烂泥肯定扶不上墙。 一些烂货品种,就算是能够上市圈钱,到头来也免不了破产的下场。 而这培元膏,本身就需要惊人的灵效,就算是不上市,只要市场开发做得好,都能够为投资方带来无尽的财富。试问,有这么好的机会,谁不愿意插上一脚呢。 不过,这几个高级白领还没有靠近隋戈,就被十几个小混混架到了一旁,将他们拖入小巷子里面去“说服教育”去了。 不远处的一个茶馆门口,刀子冲着隋戈打了一个手势。 很显然,这些牛鬼蛇神们的马仔,自然已经由刀子接手了,免得这些人来打扰隋戈。 只是,就算是刀子,有些牛鬼蛇神他也拦截不住。 这不,隋戈刚跟刀子打了个招呼,一辆黑色路虎就停在了隋戈前面。 在有钱人眼中,这辆车并不算贵,但是关键是这车的拍照,赫然是警车牌照。 尽管如今的狂熊帮已经漂白得差不多了,但是刀子等人还是没胆量找警察的麻烦。 对于这一点,隋戈自然也表示理解。 但是,让隋戈诧异的是,车门打开之后,从“警车”里面出来的,却不是警察。 果然如此,如今很多时候,穿警服的未必是警察,开警车的也未必是警察。有钱有势的人,总喜欢搞点军警车牌,以彰显自己的能量和特权。这种事情自然是违规、违法的,但是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的法律观念向来比普通老百姓淡薄多了。 “隋先生,我是‘华亨地产’业务部经理,我们老板就在车上,想跟你谈几句。”刚从车上下来的一个人向隋戈说道。听他的语气,多半也是为了培元膏而来的。 华亨地产? 隋戈不禁觉得好笑,医药公司找上门他还能理解,怎么连搞地产的人,也开始打培元膏的主意了。这年头,果然是经济多元化啊。 于是,隋戈向这人说道:“地产公司——你们懂医药吗?” “我其实也不懂房地产!每年照样轻松赚十来亿。” 路虎车的后排座上,传来一个狂傲的笑声,“隋兄弟看来毕竟是学生,视野、思维还不开阔啊。谁说制药就一定要懂医药了?在国内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两个字:门路!没门路,你能拿到地?没门路,你能拿下批文?没门路,你能避税?而像我这样有门路的人,就算什么生意都不懂,什么本钱也不用出,照样坐着都能赚钱。兄弟,你只要上车跟我喝杯酒,谈妥了这笔生意,签了合约,多了我不敢说,十个亿很快就能到你的手中,到时候你只管逍遥快活,什么都不用你操心了。” “你就是传说中的官商?”隋戈问道,却没有上车的意思。 先前那位马仔连忙说道:“隋先生,你真聪明。放眼整个明海省,还没有我们老板摆不平的事情呢。您要是跟他合作,那绝对是财源滚滚来——” “让你们老板死心吧。”隋戈冷笑道。 “隋先生,太早做决定的话,对你未必是好事情。”车上的人把玩着红酒杯说道,“隋先生,我知道你已经接手了华生药业公司,你们的膏药生意也很不错。但是,你如果得罪了我的话,那就太不明智了。我只要一句话,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你的公司损失惨痛。反过来的话,你如果跟我合作,那么对大家都有好处,对你的公司,你个人的收益,都大有好处的。” 隋戈没有回答对方,转身往校门口走去。 “哼!臭小子,你等着!”车上的人恼怒地说道,将酒杯摔在了地上。 隋戈刚到学校门口,眼镜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向隋戈说道:“今天有个陆虎的人可能会去找你,这人官方背景很深厚,赵三爷之前专程给我电话,让我们不要开罪这人。老板你最好跟他虚与委蛇几句,不要当面开罪他。” “陆虎?”隋戈一边走一边道,“这家伙是不是喜欢坐路虎车?” “老板,你见过他了?”眼镜不安地说道。 “嗯。”隋戈说道,“而且将他得罪了。” “糟了!”眼镜的语气变得不安起来,“这家伙的能量很大,虽然目前以房地产生意为主,但是他的生意几乎遍布整个明海省——” “眼镜!” 隋戈打断了眼镜的话,“你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既然我们不可能跟他合作,那么,迟早都会得罪他的。既然如此,那还不如走点撕破脸面。他的能量再大,也不可能一手遮天的。无非就是让有关部门天天来检查,骨头里面挑刺,让我们生意受到影响而已。只要我们药品本身没有问题,就让他们先查着吧,正好你可以专心收购花草、林芝的事情。等我这边的事情处理完毕之后,我再亲自去收拾他!” 眼镜本想再说几句,但听见隋戈的语气不善,倒也不敢多说了。 这几天被这些牛鬼蛇神们缠着,隋戈心里面的火气已经越来越大了。 隋戈快到男生公寓的时候,却见昨天的那辆加长林肯车居然停在了公寓门口不远处。 车上的人显然一直都在留意隋戈。 隋戈刚出现在他们的视野当中,立即有一个比昨天那壮汉还要壮一圈的汉子提着一个麻袋向着隋戈走了过来,那麻袋鼓鼓的,里面像是塞满了东西。 可能因为昨天的前车之鉴,这汉子对隋戈说话的语气却客气多了,“隋先生,我家少爷是个孝子,打算从你这里买十贴灵膏,为我家老爷治疗病腿。只要你答应,这一袋子钱都是你的了。” 说着,这大汉将麻布口袋的袋口打开,只见里面果然是整整齐齐的钞票。 “你们少爷是汕西省来的?”隋戈问道。 “是。”大汉诧异道,“难道我的汕西口音很重?” “是你们少爷的汕西矿爷作风很重。”隋戈淡淡一笑。 用海量的现金砸人,这种作风,原本就是汕西煤老板们惯用的手段和伎俩。这个手段虽然恶俗,虽然低劣,虽然一层不变,但是你却不得不承认,的确非常有效果。 钱,可以砸开贪官的口;可以砸平一切矿难。 大汉不知道隋戈是答应还是拒绝,忍不住问道:“隋先生,您答应了?” 隋戈再也不看大汉手中的麻袋,说道:“你们家少爷要从我手中买灵膏没有问题。但是,这一麻袋的钱,实在太少了。要想治好你们家老爷的腿,就让他用他们家半个煤矿的钱来换吧!” 半个煤矿! 这小子好打的胃口! 大汉虎躯一震。 作为少爷的贴身保镖之一,这大汉隐约知道老爷家的财势是何等雄浑。别的不说,光是北京城中的几栋高级别墅,数百套高档公寓,你就是一笔惊人的财富了。 而眼前这小子,一开口就像要走少爷家的一半财富,这不是得了失心疯么! 大汉震动完毕,清醒过来的时候,隋戈却已经进入了男生公寓。 大汉见状,只得将麻袋提了回去,然后向“少爷”如实回报。 “一半煤矿的钱!” 林肯车中,传来一阵狞笑声,“就算拿给他,他有命花吗?等会儿把这些钱送给通臂拳洪师傅,让他为我办好这事。” 第93章 威逼 牛鬼蛇神们虽然不少,但是手段不外乎两种: 利诱!威逼! 这几天,隋戈已经得罪了不少的人,对方开出的利诱条件,也被隋戈无情拒绝。 所以,隋戈可以预见,接下来很可能就是威逼了。 首当其冲的是华生药业公司,因为开罪了陆虎这位能量极大的官商,华生药业公司接连被东江市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检查、整顿,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严重受到干扰。 眼镜一发狠,干脆直接给工人们放假,然后按照隋戈的指示,将全部心思都放在奇花异草的收购上面。另外,隋戈提供给眼睛他们的百年野山参,眼镜也通过一些渠道开始拍卖销售出去,以支付目前公司运转、花草收购的巨大开销。 这个陆虎,还真是一个拦路虎。不过,隋戈暂时没时间去跟这厮斗,且让他先得意一阵再说。 另外,隋戈暂时搬出了寝室,在江林别墅小区租了一栋别墅,一来可以近距离照顾唐雨溪,二也是为了403寝室的另外三个人安全着想。这些天,因为培元膏的事情,隋戈没少得罪人,其中不乏一些心胸狭窄、睚眦必报之人,隋戈可不想高峰、江涛和柳小童三人受到牵连。 事实证明,隋戈的猜测没错。 就在隋戈搬出去的当天晚上,403寝室就被小偷光顾了。虽然大学里面时常也有小偷光顾,但主要都是针对手机、笔记本、现金等东西,而这一次却很古怪,尽管壁柜被撬开,但是高峰等人什么东西都没有掉,而隋戈的东西,连他留在寝室里面的内裤,都被小偷给拿走了。 总之,隋戈留在403寝室里面的东西,全都被卷走了。 以至于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高峰等人还误以为是隋戈要退学了,所以把东西搬了一个精光呢。 为了避免被小鬼们纠缠,隋戈索性连课也不去上了。 给唐雨溪诊治过之后,隋戈就回到他租借的别墅当中,开始拼命地练气。 隋戈租到的这栋别墅,空空荡荡,什么家具、家电都没有。 不过,隋戈也没打算在这里安家,只是在房间里面放了一张凉席,一个简易的衣柜。 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凉席上面吐纳练气。 饿了,渴了,他便摸出几根“萝卜条”,吃了之后,继续修行练气。 隋戈本不打算理会那些牛鬼蛇神们,所以才“避”到了这里。并且,就连陆虎在外面搞事,隋戈都没有理会和还击,要是换作以前,他早就动手干人了。 只是,隋戈想避,但那帮人却是不依不挠,而且手段越来越尖锐起来。 最开始,有人通过快递送钟表过来,随后送过来的就成了子弹,还有血书之类。 一开始,隋戈还要拆开看一下,后来干脆连看都懒得看了。 见恐吓信没什么作用,有些人便开始直接“登门入室”了。 不幸的是,隋戈的东西哪是那么好偷的,潜入别墅中的几个盗贼,被隋戈打了一个半死,然后才将其丢了出去。 但隋戈的警示效果并不明显。 次日清晨,晨雾有些浓。 隋戈正要出门去跟唐雨溪诊治,只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身穿黑色功夫服的中年人,面目硬朗,山峙渊渟,颇有内家拳师、武术名门的风范。尤其是一双手臂,非常的长,几乎都快要垂到了膝盖附近。 这人立在那里,晨雾环绕在他身体四周,他纹丝不动,双脚好像入地生根一样。 内家拳师便是如此,不动如山,侵掠如火,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番法度。 尤其是在内家拳发沉浸了十年、数十年的人物,更是如此。 而眼前这中年人,浑身上下便有一种内家拳法大师的法度。 比之先前交过手的曾铁鸥,眼前这个中年人无疑更胜一筹。其中道理,倒也不难理解,曾铁鸥只是少林寺俗家弟子,既然只是俗家弟子,那么自然不得传授少林内门绝技,修行练气之法,显然也不是少林寺中最顶尖的功法;而眼前这人,必定得了武术命门真传,无论拳法还是练气法门,显然都比曾铁鸥学的更加上乘。 见隋戈出门,这人双手抱拳行礼道:“本人洪策,受人之托,向隋先生讨要十贴灵膏,希望隋先生能够卖我一个面子,本人必定感激不尽。” “十贴灵膏?”隋戈微微诧异,然后想了起来,“你是那个煤老板儿子请来的打手?” 打手,贬低人的一个词。 不过,隋戈没有用“走狗”,已经算是对洪策很客气了。 堂堂一个内家拳大师,居然要为一个煤老板所驱使,隋戈的确有些看不起这样的人。 身为拳法大师,便应该有“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的豪气,哪能为五斗米而折腰。 因此,隋戈心头原有的一点欣赏之心,顿时化为乌有。 “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洪策平静地说道,竟然没有因为隋戈的贬低而动气,“如此说来,隋先生是不肯给我这个面子了?” “我一贴灵膏,要价一亿。十贴,就是十亿。你的面子,还没那么大!”隋戈喝道,“你如果现在退走,我当什么事都没有。如果要打,咱们换个地方!” “我拿到灵膏,自然会走!”洪策喝道。 “恐怕要让你失望了!”隋戈冷笑道,径直朝着洪策走了过去。 每一步踏出,隋戈身上的气势就凝重一分,这是真气急剧运转的于经脉中的征兆。 洪策依旧纹丝不动,但身上的衣服却无风自动,尤其是两只手臂的衣服,居然鼓了起来,就像是他的两条手臂,顷刻间膨胀了一倍一样。 十步……八步……六步…… 五步! 洪策忽 地闪电一般向前踏出一步,右臂甩出,好像是一杆大枪,直接扎向隋戈面门。 啪啪啪~ 洪策宽松的功夫服衣袖抖动起来,发出一连串脆响的爆鸣声,好似惊涛拍岸一样。 诡异的是,洪策原本极长的手臂,这时候却完全缩回到衣袖当中,让隋戈感觉洪策的衣袖好像是一个诡异的黑洞,洞里面掩藏着一只凶猛狡诈的猛兽。 洪策的拳法未至,衣袖拂起的劲风却扑面而来,而且劲风中竟然带着一股热浪,几乎让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隋戈暗暗心惊:这个洪策,果然了得,火属性的真气竟然如此精纯! 之前的曾铁鸥,真气虽然勉强达到了炼气中期,但是属性驳杂,跟这洪策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难怪这洪策如此信心十足,却果然是有真实本领! 洪策抢先出手,隋戈这时候却反而静止不动了。 千变捉虫手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先至,所以洪策的手臂没有出现,隋戈的手掌自然也不会发动。 嗖! 就在洪策衣袖劲风拂面,距离隋戈脸庞不到一尺距离的时候,他的铁拳终于从衣袖中钻了出来,如同蟒蛇出洞,狠狠地往隋戈脸上轰去,真气勃发,发出破空之声。 这一拳爆发出来,距离隋戈面庞不过一尺距离,当真又急又狠! 洪策今年刚过四十,但对于内家拳师来说,这个年龄简直就是最鼎盛的时候。他从八岁开始练通臂拳,沉浸其中已经三十多年,可说是已经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 这一招“袖里乾坤”,更是洪策自己将通臂拳和形意蛇拳融会贯通,炼成的一式绝技。 通臂拳原本属长拳,讲究大抡大搓,大劈大挂,但洪策将蛇拳融入通臂拳之中,却更平添了一股狠辣、刁钻的劲儿,让人防不胜防。 若是对手以应付通臂拳的办法对付他,只怕一个照面就会吃亏,被迫处于下风。 “袖里乾坤”发出,洪策全力出手,却见隋戈门户大开,居然没有做出防御,不禁心想:“果然是年青人,真气修为虽然不错,但经验火候终究不足。唉,看来我高估你的实力了。” 洪策轻视之心刚起,忽地隋戈一直未动的手掌自下而上弹起,如同仙鹤猛禽一样,猛地往洪策手腕上“啄”去,又快又狠,似乎隋戈早就蓄势以待,知道洪策会出这一招袖里乾坤。 洪策练的是白猿通臂拳,手臂更是天生异禀,比寻常人要长了许多,所以双手击打的范围,自然比隋戈更远。但洪策将通臂拳与蛇拳融和,手臂好似两条大蟒,又狠又毒,威力固然惊人,但隋戈以千变捉虫手“啄”其手腕,就像是击打蟒蛇七寸,正是其弱点所在。 啪! 双手相交,洪策手腕一麻,真气溃散,自然不可能再轰隋戈的脸庞了。 第94章 吐血 首招无功,这是洪策从未遇到过的事情。 但洪策哪里知道,隋戈这一套千变捉虫手的神妙。 正所谓千变万化不离其中,就算是洪策的两只手臂真是两条大蟒,在隋戈的眼中,也不过是两条长虫而以,千变捉虫手,自然可以寻找到其弱点所在,然后将其降伏、擒拿。 好! 洪策低喝了一声,脚下竟然踏出八卦步,身体如同游鱼一样,轻松“游”到了隋戈身侧,然后忽地双臂齐出,犹如苍猿劈挂,又有些虎跳山涧的威势,双臂幻出百十道虚影,将隋戈整个人都笼罩在双臂拳势之下。 洪策这一套拳法已然练得出神入化,竟似毫无破绽可寻。 因为要利用真气给唐雨溪诊治,隋戈倒不想此刻跟洪策硬拼,白白耗费真气。 于是,隋戈身躯往后一滑,打算暂避锋芒。 但高手相争,哪里还容得你要留手、留力。 隋戈这一退,洪策通臂拳的优势顿时就显露出来了。通臂拳原本就大开大阖,极擅远攻长大,隋戈这一退,洪策的拳法立即如同长江大浪一般席卷而来,拳势竟然如同大浪一样,越来越强。 隋戈心里暗叫了一声不妙。 果然还是有些轻敌了。 千变捉虫手虽然神妙,但洪策毕竟是跟他同一级数的对手,而且经验丰富,火候老到,一套通臂拳更是出神入化,没多少破绽可寻,而隋戈居然还想着“节省”真气给唐雨溪诊治,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么。 洪策毕竟是拳法大师,一旦抓住机会,便不给隋戈扳平的机会,步步逼近,拳法竟是越来越猛。 幸好隋戈的千变捉虫手更是毫无破绽,见洪策此时拳法如虹,只得将双手防御圈收小,以最小的真气消耗抵御着洪策的猛攻,然后退后游走。 “看你还能往哪里退!” 洪策冷笑一声,紧逼了过去。 隋戈这才发现,居然退到了小区边缘的围墙处。 没办法,隋戈租的这一套别墅,为了图个清静,本来就处于小区最边上。 “当然是往外面退!”隋戈并不慌乱,纵身一跃,然后伸手在墙壁上一搭,一下子就翻出了墙头,身法灵活无比,竟然比洪策这位精练通臂拳的人也好不逊色。 洪策本以为隋戈翻墙的时候身形会有所影响,只要稍缓一下,他就可以乘机将隋戈击败,然后从其身上取到灵膏,谁知道隋戈根本没给他这个机会,于是洪策也只得翻墙追了过去。 围墙外面,便是江畔。 江边冷风凛冽,水雾弥漫。 洪策刚越过墙头,正要追赶隋戈,却没想到隋戈根本就没有逃,而是在墙下面等着他。 当洪策落下墙头的时候,隋戈立即发起了反扑。 这一次,隋戈全力出手,再也没想过节省真气的事情了,将一把“萝卜条”含在口中,千变捉虫手幻化出层层掌影,反将洪策笼罩在里面。 洪策本以为隋戈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很快就能被自己击败,谁知道翻墙过去之后,隋戈这厮居然变了个人似的,忽地变得刚猛起来,双手招式更是精妙无比,让洪策着实惊了一番。但洪策刚才好不容易才占据了上风,哪里跟退缩,通臂拳大开大合,跟隋戈招招硬拼。 两人真气修为本来不相上下,不过洪策的火属性真气,攻击威力更强,但以招式而论,洪策的通臂拳却又不如隋戈的千变捉虫手。这一番硬拼,当真是龙争虎斗。 砰!砰!砰!砰! 两人以快打快,顷刻之间,也不知道互拼了多少招。 洪策双臂如鞭,忽明,忽暗,忽虚,忽实,虚实之间,刚柔并济,拳腿并进,有如潮起潮退,已然将通臂拳发挥到了极致。 隋戈的千变捉虫手,或点,或戳,或弹,或劈。细致处,如同拈花拂露,飘逸灵动;粗犷时,有如怒涛冲礁,威势惊人。 此时,洪策才终于领教到了隋戈的真正实力,心里不免有些心惊。 要知道,洪策三十岁成为内家拳师,三十八岁打通十二别经,以其炼气中期的修为,放眼整个门派,已经是凤毛麟角般的人物了,即便是他师父,也对他赞不绝口,并且隐约有让他执掌门派的打算。谁知道,洪策怎么也没料到,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小青年,内力修为竟然如此了得,而且拳法如此精湛,丝毫不在他之下。 洪策原本胸怀雄心,此时不免有些小受打击。 不过,洪策坚信,年青人难免经验火候不足,内力修为也定然不如自己精纯、深厚,是以才招招跟隋戈硬拼,以快打快,就是希望等待隋戈内力不济的时刻。 洪策的如意算盘的确打得不错,但他哪里知道,隋戈也是同样的想法。 因为洪策的拳法老到,几乎没有破绽可循,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再精妙,一时间也无法将之降伏,因此才打算跟洪策打一场消耗战,看谁能够撑到最后。 因为隋戈口中含了一把三元易经草,所以有灵草的草木元气滋养经脉,真气消耗自然就比洪策缓慢。可惜,洪策却丝毫不知,还以为他只要再加一把劲,就能够将隋戈击败呢。 蓬! 一声轰鸣。 洪策、隋戈两人四个拳头又一次在空中碰撞在了一起。 两人的身躯同时晃了晃,但隋戈却向后退了两小步。 “哼!果然是年青人,真气不继了吧。”洪策在心头冷哼一声,将全身的真气惯于双臂,以更加威猛的招式向隋戈席卷而去。 果然,隋戈的防御圈开始缩小,苦苦抵御着洪策如暴风骤雨般的轰击。 并且,隋戈费尽真气缔造的防御圈,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击溃一样。 洪策胜券在握,攻击越发凶猛,毫无保留。 隋戈看样子撑得很辛苦,但是那看似随时可能被攻破的防御,却如同顽强的贞洁烈女般,死守着最后的一道屏障。 “束手就擒吧!隋先生!” 洪策觉得时机终于成熟,将最后的真气凝聚于双臂,准备一举击溃隋戈的防御。 轰! 在洪策的双臂碰上隋戈双臂的时候,忽地爆出一声巨大的轰响,洪策双臂顿时发麻。 不对劲! 洪策跟人交手的经验无比丰富,此时顿时感觉情况不妙,便欲抽身退走。 “你中计了!” 隋戈暴喝一声,周身爆发出强大的气势,向着洪策逼了过去,一拳轰向洪策胸口。 洪策勉力将双臂架在胸前,希望能够架住隋戈这一击。 谁知道,隋戈威势凌厉的一拳忽地变为弹指,五根指头弹在洪策双臂上,洪策双臂失去了真气防御,顿时被隋戈的指头弹开,而隋戈的另外一个拳头,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切进洪策的中线,一拳轰在了洪策的胸膛上。 喀嚓! 胸骨开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洪策脸色红润,如同醉酒一般,身躯连连晃动,摇摇欲坠。 隋戈这一拳,已经伤及了他的五脏六腑。 没有月的修养,休想能够复原。 不过,这已经是隋戈留手的结果了。 否则,洪策已然躺在了江边的沙滩上。 隋戈看也不看受伤的洪策,转身往别墅区的方向走去。 江畔,涛声阵阵,轻轻地怕打着沙滩。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忽然间,洪策心中雄心尽灭。 噗! 点点鲜血,喷洒在白沙滩上。 第95章 栽赃陷害 隋戈来到许衡山的别墅时,神情颇有些疲惫。 洪策的确是不容易对付,虽然隋戈将他击成了重伤,但是一身真气也耗了个七七八八。 此时,隋戈本应该打坐调养,但为了不让唐雨溪担心,他决定先查看了唐雨溪的病情再说。 于是,隋戈振奋精神,走进了别墅里面。 “怎么,跟人打架了?”唐雨溪见到隋戈,关切地问道。 “打架?没有打架啊。”隋戈装糊涂道。 “你自己照照镜子吧。”唐雨溪从身旁的手提包里面取出一面小镜子,递到了隋戈面前。 隋戈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额头上多了一道浅浅的伤痕,虽然已经结疤,但显然是新伤。 不用说,这道伤痕肯定是洪策留下的。 只是,相对于隋戈给洪策留下的伤,这一点小伤疤的确是微不足道。 “呵~可能是不小心在哪里划了的吧,一点点皮外伤,没事。”隋戈轻描淡写道,“把手伸出来,让我看看你的情况如何。” “我没什么,大概还是老样子吧。”唐雨溪将手递到了隋戈手掌中,“倒是你,为了给我治病,在我家人面前受了委屈不说,还给你惹了这么多麻烦。” “哪有什么麻烦。”隋戈说道,“就算真有麻烦,那也不是你给我惹的,而是迟早都会发生的事情。” 的确,隋戈的这些麻烦,迟早都会上身的。 只要灵药存在的事情被别人知道,自然就会有一些唯利是图之辈找上门。 唯一的办法,便只有壮大自己的势力,提升自己的修为,才能保证灵药不被外人窥觊。 唐雨溪目中闪过一丝怜爱,伸出一只手抚摸了一下隋戈额上的伤口,说道:“我说过,你不要太勉强自己了,我不想看到你因为我而受伤,更不希望因为我,而放弃了你所追求的理想。” “别整得那么深沉。”隋戈说道,“我就俗人一个,哪有那么多追求,那么多理想。真要有什么追求的话,那也就是想追求你这样的美女而已。不过,我可不想追求自己的病人,这样可使有违医德的。所以,麻烦你早点康复吧。” “嗯。”唐雨溪点了点头,又用一张纸巾替隋戈擦掉了脸上的汗水。 真气消耗过多,此时隋戈的身体不免有些虚弱。 所幸的是,今天唐雨溪的情况并未恶化多少,也就没有耗费隋戈多少真气。 隋戈正要告辞,然后早点回去休养、恢复元气,忽地从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似乎一些人不请自来,并且向着花园这边走了过来。 隋戈本以为是其它不长眼的人,跟着自己一直追到了这里,正要出手教训一下对方,却没想到来的人居然是警察,而且一共四个人,虎视眈眈地将隋戈给围上了。其中一人,更是拔出了手枪,对着隋戈喝道:“不许动!隋戈同志,我们怀疑你跟一件强女案有关,现在正式拘捕你!如果你拒捕的话,我会开枪!” 隋戈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他什么时候跟强·奸案扯上了关系? 不过,拒捕这种事情他自然不会做的。 练气期的修行者,身手再快,那也快不过子弹的。 解放战争的时候,有几个内家拳法宗师,仗着自己功夫高强,不配合政府搞工作,相应革命,结果就被解放军堵住门口,乱枪给剿灭的。 如果对方只有一个人有枪,隋戈可以先发制人,在对方还未开枪的时候干掉对方。但如果是四个人的话,隋戈就没有十足的把握了,何况还有唐雨溪在一旁,很可能会伤到她。 “行,我跟你们走。”隋戈说道。又没有强·奸,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想栽赃给他,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随后,隋戈又向唐雨溪笑道:“别担心,我还是处男呢,怎么也不可能干强·奸的勾当。” “这位女士,也请你跟我们一起回公安局接受调查吧。”另外一个警·察向藤椅上的唐雨溪说道。 原本还笑嘻嘻的隋戈,听了这话,脸上顿时杀气腾腾。 龙有逆鳞,人有禁忌。 这些人敢找唐雨溪的麻烦,那就等于是触了隋戈的逆鳞!犯了他的禁忌! 以唐雨溪现在的状况,若是去局里折腾一圈,恐怕病症立即就会发作,生死都难料。 隋戈自然不会容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跟你们回去,让她留在这里!”隋戈冷冷地说道,语气凛然,不容冒犯。 “都带回去!”领头的队长沉声说道,丝毫没将隋戈的话放在心上。 只要手中有枪,我就能面对整个世界——这是萨达姆的至理名言。对于一些喜欢披着虎皮、耀武扬威的人来说,这句话很合他们的胃口。手中有枪,就可以掌控别人的生死,就可以以高姿态俯瞰对方,号令对方,甚至蹂躏对方。 隋戈一声冷笑,心想这就是传说中的给脸不要脸么。 于是,将真气运于指尖,屈指一弹,将一粒三元易经草的种子射向了这威风凛凛的队长心脏处。弹出这一粒种子之后,隋戈脑袋一阵眩晕,似乎经脉中的真气已经被抽空了似的。 嗤! 随着一声细微的声响,携带着真气的种子刺破了队长大人的衣服,没入了他胸前的皮肉当中。 队长只觉得胸前好像被蚊虫狠狠叮咬了一口似的,不过他自然并不在乎,呼喝着另外三位,准备用手铐将隋戈铐上,然后带着隋戈和唐雨溪去警局接受审讯。 “黄队!你——” 便在这时候,一个警·察盯着队长大人的胸前,目光中满是惊骇,仿佛看到鬼一样。 “李正!你在搞什么,大惊小怪的,难道我胸前长花了么!”黄队呵斥这个李正道。 “黄队……不是,没有长花……但是,长芽了!”李正的目光越发骇然。 不仅是李正,另外两个,也是如此。 唐雨溪也看见了这诡异的场景,但是她却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因为她隐约觉得可能是跟隋戈这家伙有关。 人人都说白日见鬼是最可怕的,但是眼前这场景,似乎比白日见鬼还可怕。 三个人惊骇地盯着他们黄队长的胸膛,只见一根五六厘米长的植物嫩芽透衣而出,并且正以极快地速度生长着,茎秆迅速地壮大,就如同吸血植物一样,正在吸收着黄队身体中的血液。 “我擦!这是什么鬼东西——啊!” 黄队看见自己胸前长了一株草出来,惊慌的同时,下意识伸手就去“拔草”,谁知道这灵草爆发的生机很强大,在发芽之前,便已经扎根在黄队的胸膛上,根须更是已经透入他的心脏,他这一拔,哪里是拔草,简直就是“拔心”。 所以,黄队这一拔,顿时疼得肝肠寸断,身躯摇摇欲坠,一口鲜血从口中喷了出来。 更要命的是,遭了这么大的罪,那“野草”却没有拔出·来,而且长势更加凶猛。 看到这一幕,绕是平日里威风八面的黄队长,此时也是胆战心惊,魂不附体。 “长出叶子了!”最早发现情况的李正又惊呼了一声。 另外三人一看,可不是吗,这株野草的茎秆上面,已经冒出了两片绿叶。而且,叶片上的叶脉,竟然是殷红色,就像是人的血管一样。 “匕首……谁有匕首,把它斩下来!”黄队满眼惊恐,神情惊呼崩溃。 “黄队长,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蠢得用到去斩它了。” 隋戈淡淡地说道,“这株草已经扎根在你的心脏了,你要是将它斩断,到时候死的恐怕不是它,而是你自己了。当然,你如果不信的话,也可以试试。” “是你——干的!” 黄队双目之中喷出仇恨的火光,拔出了手枪,顶着隋戈的脑门,“信不信我他妈嘣了你!” 见此情形,唐雨溪不禁担心起来,但却不敢妄动,以免真的开枪。 “我信。” 隋戈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不过,我一颗子弹死了,爽快。但是,你恐怕就死得没那么爽快了,这东西很快就会开花,然后就会在你胸上面结一个大果子。最后,这个果子因为吸收不到足够的养分,它就会爆裂开来,到那时候,你就会痛不欲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对了,我有个朋友给这东西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心花怒放’。等到它在你胸前怒放的时候,你的五脏六腑都会被爆个稀巴烂。别想着弄死它,你如果伤害它,它就会给你带来十倍的痛楚。” 隋戈这一番话说出来,黄队长顿时汗流浃背。说句心里话,他根本不想死啊,他辛辛苦苦入党,兢兢业业干革命,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车子、房子、票子、马子么。如今他刚当上队长,刚养了一个二奶,刚刚有机会再次提升,哪愿意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掉啊。 不值得啊! 所以,尽管黄队长气得手抖,但是却并没有开枪。 准确的说,连保险都没开呢。 “你……你这个疯子,你要怎样?”黄队向隋戈问道。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这事跟她没关系,我跟你们走。”隋戈平静地说道。 黄队本来就是奉命来抓隋戈的,唐雨溪抓不抓倒是无所谓,只是黄队“立功心切”,所以才准备将唐雨溪一并带走,谁知道此举却触了隋戈的逆鳞,导致他将“心花怒放”的损招弄在了黄队身上。 稍作权衡之后,黄队沉声道:“好!我答应你。不过,这东西怎么办?” 隋戈取出一根松针,钉在了这株三元易经草的茎秆上,“它暂时不会生长了。到了局子,我再慢慢地将它弄出来吧。” 黄队冷哼一声,心道老子暂时不跟你计较就是,等到了局里,弄死了这该死的植物,老子再慢慢地收拾你,一定要将你弄得! 隋戈见唐雨溪很是担心,冲着她笑道:“你放心,我没做过的事情,就算有人栽赃也不行。” 唐雨溪点了点头,她也知道,自己现在帮不了隋戈,而且一旦病犯了,更会让隋戈为她担心。所以,她忽地镇静了下来,看到四个警·察将隋戈带走之后,她才取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哥,我是雨溪。我的‘主治医生’让警·察给抓了,随时可能犯病,你看着办吧。”唐雨溪“虚弱无力”地在手机中说道。 第96章 被审讯 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这是古时候的说法,在古代王朝,衙门就相当于现在的有关部门。 警·察局,在普通老百姓的心中,仍然还是等同于衙门。 衙门,有理没钱就不要去。当然,没钱有权也行。如果既没钱也没权,那么就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千年出不了几个包青天身上了。 此时,隋戈同学被“押解”到了公安局。 因为黄队胸膛上的“野草”还没除掉,所以他们对隋戈倒是客气,连手铐也没有带。 而隋戈,也没有逃跑的打算。 说到底,他根本就没有干什么强奸的事情,如果一逃,那不真成了逃犯么?更何况,隋戈也想知道,究竟是谁在害他。黄队这些人,显然只是替人跑腿而已,真正的幕后之人,还未现身呢。 到了局子之后,黄队摆出一副低姿态,向隋戈说道:“隋先生,你也知道,我这是公事公办,并不是有意针对你。你如果觉得自己是清白的,就应该想办法证明,而不应该为难我。” 黄队如此说,自然是希望隋戈将他胸膛上的“野草”弄死,然后再想办法慢慢泡制隋戈。 对于黄队长的打算,隋戈心里也很清楚。不过,这个黄队长只是一个小角色,隋戈并不是真想弄死他,而且,隋戈也想知道幕后之人究竟是谁,所以他取掉了插在那株三元易经草茎秆上的九叶悬针松,然后冲着那株三元易经草的茎叶连刺数下。 乙木神针可是专门针对草木的针法,自然是立杆见影。 很快,黄队长胸前的那株怪草就枯萎了,然后茎叶掉落在地上,只有一个古怪的疤留在他胸前。 看到怪草被除掉了,黄队长目中闪过一丝狡诈,心想:“这小子毕竟是年青,几句话就将他给糊弄过去了。现在老子已经没有了顾忌,等会儿就可以慢慢地收拾你,然后向陈副局长邀功去。” 隋戈却是另外的想法,觉得这个黄队长只是个小角色而已,他的死活都没什么重要。况且,现在“拔草”,等会儿一样可以再“种草”,要搞定这样的小角色,实在太容易了。 毕竟,黄队长不是内家高手,隋戈要将种子“种”在他的身上,易如反掌。 黄队长这厮确信自己没事之后,果然就变得“威武”起来,向另外两位说道:“陈局长还等着审讯报告呢,还不赶紧带疑犯去审讯!” 黄队长果然奸猾,这一次并不亲自对隋戈进行审问,只是在审讯室外面,通过监视仪查看隋戈的一举一动。 隋戈双手被铐着,带进了审讯室。 “交待吧!”审讯室里面,一个警·察寒着脸向隋戈喝道。 “交待什么?”隋戈惊讶、不解道。 “哼!到了这里,你还敢不老实么!”审讯的警·察使劲将一份文件摔在隋戈面前,“你强女,猪狗不如!现在被我们警方擒获,还不坦白从宽!” 隋戈瞅了瞅文件,果然是一件发生在东江市的强奸案,上面的案情分析写了很多,然后矛头直指隋戈,于是他就成了警·察眼中的头号嫌疑犯了。 隋戈自然没有去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但是从这份文件上来看,他的嫌疑的确很大。因为在事发的现场,发现了隋戈的衣服,上面还有受害者的血迹,另外还有隋戈的毛发等证物。 所以,单单从这份文件上来看,隋戈那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所谓的坦白从宽,大概就是要让隋戈“认罪伏法”吧。 不得不说,这份文件处理得很“专业”,从外行人来看,几乎是滴水不漏。如果要陷害一个普通人,这已经完全足够了,但是要陷害隋戈,却根本不行。 “麻子山公园我一次都没去过,昨天我一直都在屋里面。”隋戈开始“交待”。 “放屁!”另外一个审讯警·察骂道,“老子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呢!” “老王,冷静点!”另外一个说道,“现在提倡文明审讯,不能轻易侵害疑犯的人身权利。当然,除非是极少数情节恶劣的不法分子,我们才能采取‘极端’的审讯方式嘛。小子,你就不要狡辩了,如果你没去过案发现场,怎么会有你的衣服,怎么会有你的毛发呢!” “前几天,我们寝室失窃,我的衣服都被偷走了。”隋戈说道,“这一点,我们寝室的人可以作证。” “是吗?” 审讯小哥“明察秋毫”地说道,“既然是寝室失窃,我们已经调查过了,只有你丢失了东西,你说这是什么原因?更何况,小偷别的东西不偷,为什么只偷你的衣服?你不觉得这解释不过去吗?还有,当时寝室里面有三个人,为什么没有当场发现小偷呢,是否小偷就是你这个‘内贼’呢?” “联想丰富啊!”隋戈同学佩服地说道,“警官,您真是名侦探柯南啊。” “给我严肃点!”审讯小哥怒喝道,“我跟你说,狡辩是毫无用处的。现在铁证如山,只要将你交给法庭,强奸罪肯定会成立的。与其说我们现在是审问你,倒不如说是给你一个坦白从宽的机会,你居然还不知道珍惜。看样子,你真是打算将牢底坐穿了啊!” “如果我真有罪,坐牢枪毙都没关系。不过,我是无罪的,所以没什么好坦白的了。”隋戈向这审讯官说道,语气显得很是不耐烦。 “老王,看来只有交给你来审讯了。”这位小哥叹道,“我本想给他一个机会的,谁知道他竟然不懂得珍惜,真是执迷不悟啊。” “我早就说过,这些社会败类,就不应该对他们客气。”叫老王的审讯警官冷哼一声,从腰间摸出一串钥匙,“等我把他弄进了小黑屋,他自然就老实了。” 先前这位审讯小哥提醒老王道,“别打他脸,免得被媒体曝光!” “放心。”老王嘿嘿一笑,“干这种活儿,我有经验的。” 于是,很快隋戈就被弄到了一间秘密的“黑屋子”里面。 黑屋子,其实并不黑,而且灯光很亮,强光灯照得你连眼睛都睁不开。 老王警官皮笑肉不笑地向隋戈说道:“我是一个粗人,没多少文化,转业之后,就分到了警·察局,因为文化低,只能干这种力气活。本来,我对审讯工作没什么兴趣的,但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经过了十多年的磨练,我倒是真的喜欢上这工作了。我喜欢听你们这些败类哀嚎,看你们痛哭流涕……对了,你喜欢鞭刑,还是老虎凳呢?别的选择也还有,不过我喜欢从低级的开始玩。” “你兴致这么高,那就随便你吧。”隋戈无所谓道。 “你就是‘自助餐’咯。”老王嘿嘿一笑,将隋戈铐在了一个钢架子上,然后抽出了一根警棍,在手中掂量了几下,忽地狠狠一棍,抽在了隋戈的胸膛上。 蓬! 这一棍,力道很大,很猛。 第97章 拦路虎 章节内容飞走了…… “我是一个失败者,几乎不怎么注意阳光灿烂还是不灿烂,因为没有时间。 “我的父母没法给我提供支持,我的学历也不高,孤身一人在城市里寻找着未来。 “我找了很多份工作,但都没能被雇佣,可能是没谁喜欢一个不擅长说话,不爱交流,也未表现出足够能力的人。 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文阅读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我有整整三天只吃了两个面包,饥饿让我在夜里无法入睡,幸运的是,我提前交了一个月房租,还能继续住在那个黑暗的地下室里,不用去外面承受冬季那异常寒冷的风。 “终于,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医院守夜,为停尸房守夜。 “医院的夜晚比我想象得还要冷,走廊的壁灯没有点亮,到处都很昏暗,只能靠房间内渗透出去的那一点点光芒帮我看见脚下。 “那里的气味很难闻,时不时有死者被塞在装尸袋里送来,我们配合着帮他搬进停尸房内。 “这不是一份很好的工作,但至少能让我买得起面包,夜晚的空闲时间也可以用来学习,毕竟没什么人愿意到停尸房来,除非有尸体需要送来或者运走焚烧,当然,我还没有足够的钱购买书籍,目前也看不到攒下钱的希望。 “我得感谢我的前任同事,如果不是他突然离职,我可能连这样一份工作都没法获得。 “我梦想着可以轮换负责白天,现在总是太阳出来时睡觉,夜晚来临后起床,让我的身体变得有点虚弱,我的脑袋偶尔也会抽痛。 “有一天,搬工送来了一具新的尸体。 “听别人讲,这是我那位突然离职的前同事。 “我对他有点好奇,在所有人离开后,抽出柜子,悄悄打开了装尸袋。 “他是個老头,脸又青又白,到处都是皱纹,在非常暗的灯光下显得很吓人。 “他的头发不多,大部分都白了,衣服全部被脱掉,连一块布料都没有给他剩下。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我看到他的胸口有一个奇怪的印记,青黑色的,具体样子我没法描述,当时的灯光实在是太暗了。 “我伸手触碰了下那个印记,没什么特别。 “看着这位前同事,我在想,如果我一直这么下去,等到老了,是不是会和他一样…… “我对他说,明天我会陪他去火葬场,亲自把他的骨灰带到最近的免费公墓,免得那些负责这些事的人嫌麻烦,随便找条河找个荒地就扔了。 “这会牺牲我一个上午的睡眠,但还好,马上就是周日了,可以补回来。 “说完那句话,我弄好装尸袋,重新把它塞进了柜子。 “房间内的灯光似乎更暗了…… “那天之后,每次睡觉,我总会梦见一片大雾。 “我预感到不久之后会有些事情发生,预感到迟早会有些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来找我,可没人愿意相信我,觉得我在那样的环境下那样的工作里,精神变得不太正常了,需要去看医生……” 坐在吧台前的一位男性客人望向突然停下来的讲述者: “然后呢?” 这位男性客人三十多岁,穿着棕色的粗呢上衣和浅黄色的长裤,头发压得很平,手边有一顶简陋的深色圆礼帽。 他看起来普普通通,和酒馆内大部分人一样,黑色头发,浅蓝色眼睛,不好看,也不丑陋,缺乏明显的特征。 而他眼中的讲述者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身材挺拔,四肢修长,同样是黑色短发,浅蓝色眼双眸,却五官深刻,能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年轻人望着面前的空酒杯,叹了口气道: “然后? 下载星文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我就辞职回到乡下,来这里和你吹牛。” 说着说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带着几分促狭意味的笑容。 那位男性客人怔了一下: “你刚才讲的那些是在吹牛?” “哈哈。”吧台周围爆发了一阵笑声。 笑声稍有停息,一位瘦削的中年男子望着那略显尴尬的客人道: “外乡人,你竟然会相信卢米安的故事,他每天讲的都不一样,昨天的他还是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解除了婚约的倒霉蛋,今天就变成了守尸人!” “对,说什么三十年在塞伦佐河东边,三十年在塞伦佐河右边,只知道胡言乱语!”另一位酒馆常客跟着说道。 他们都是科尔杜这个大型村落的农夫,穿着或黑或灰或棕的短上衣。 被叫做卢米安的黑发年轻人用双手撑着吧台,缓慢站了起来,笑眯眯说道: “你们知道的,这不是我编的故事,都是我姐姐写的,她最喜欢写故事了,还是什么《小说周报》的专栏作家。” 说完,他侧过身体,对那位外来的客人摊了下手,灿烂笑道: “看来她写得真不错。星文阅读app “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那名穿着棕色粗呢上衣,外貌普通的男子没有生气,跟着站起,微笑回应道: “很有趣的故事。 “怎么称呼?” “询问别人之前先做自我介绍不是常识吗?”卢米安笑道。 那名外乡来的客人点了点头: “我叫莱恩科斯。 “这两位是我的同伴瓦伦泰和莉雅。” 后面那句话指的是就坐在旁边的一男一女。星文阅读app 男的二十七八岁,黄色的头发上铺了点粉,不算大的眼睛有着比湖水蓝要深一点的颜色,穿着白色马甲,蓝色细呢外套和黑色长裤,出门前明显有过一番精心打扮。 他神情颇为冷漠,不怎么去看周围的农夫、牧民们。 那位女性看起来比两位男士年纪要小,一头浅灰色的长发扎成复杂的发髻,包了块白色的面纱充当帽子。 她眼眸与头发同色,望向卢米安的目光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对刚才发生的事情似乎只觉得有趣。 酒馆煤气壁灯照耀下,这位叫做莉雅的女性展露出了挺俏的鼻子和弧度优美的嘴唇,在科尔杜村这样的乡下绝对称得上美人。 她穿着白色的无褶羊绒紧身裙,配米白色小外套和一双马锡尔长靴,面纱和靴子上还分别系了两个银色的小铃铛,刚才走进酒馆的时候,一路叮叮当当,非常引人瞩目,让不少男性看得目光都直了。 在他们眼里,这得是省府比戈尔、首都特里尔这种大城市才有的时尚打扮。 卢米安对三位外乡人点了点头: “我叫卢米安李,你们可以直接叫我卢米安。” “李?”莉雅脱口而出。星文阅读app “怎么了,我的姓有什么问题吗?”卢米安好奇问道。 莱恩科斯帮莉雅解释道: “你这个姓让人恐惧,我刚才都差点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见周围的农夫、牧民们一脸不解,他进一步解释道: “接触过水手、海商的人都知道,五海之上有这样一句话流传: “宁愿遭遇那些海盗将军乃至王者,也不要碰到一个叫做弗兰克李的人。 “那位的姓也是李。” “他很可怕吗?”卢米安问道。 莱恩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但既然有这样的传说,那肯定不会差。” 他中止了这个话题,对卢米安道: “感谢你的故事,它值得一杯酒,你想要什么?” “一杯‘绿仙女’。”卢米安一点也不客气,重新坐了下来。 莱恩科斯微皱眉头道:星文阅读app “‘绿仙女’……苦艾酒?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一句,苦艾对人体有害,这种酒有可能导致精神错乱,让你出现幻觉。” “我没想到特里尔的流行风向已经传播到了这里。”旁边的莉雅含笑补了一句。 卢米安“哦”了一声: “原来特里尔人也喜欢喝‘绿仙女’…… “对我们而言,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没必要在乎多那么一点伤害,这种酒能让我们的精神获得更大的放松。” “好吧。”莱恩坐回位置,望向酒保,“一杯‘绿仙女’,再给我加一杯‘辣心口’。” “辣心口”是有名的水果烧酒。 “为什么不给我也来一杯‘绿仙女’?刚才是我告诉你真相的,我还可以把这小子的情况原原本本说出来!”第一个揭穿卢米安每天都在讲故事的瘦削中年男子不满喊道,“外乡人,我看得出来,伱们对那个故事的真假还有怀疑!” “皮埃尔,为了免费喝一杯酒,你真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卢米安高声回应。 不等莱恩做出决定,卢米安又补充道: “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讲,那样我还可以多喝一杯‘绿仙女’?” “因为你说的情况他们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叫做皮埃尔的中年男子得意笑道,“你姐姐最爱给孩子们讲的故事可是‘狼来了’,总是撒谎的人必然失去信用。” “好吧。”卢米安耸了耸肩膀,看着酒保将一杯淡绿色的酒推到自己面前。 莱恩望向他,征询道: “可以吗?” “没问题,只要你的钱包足够支付这些酒的费用。”卢米安浑不在意。 “那再来一杯‘绿仙女’。”莱恩点了点头。 皮埃尔顿时满脸笑容: “慷慨的外乡人,这小子是村里最爱恶作剧的人,你们一定要离他远一点。 “五年前,他被他姐姐奥萝尔带回了村里,再也没有离开过,你想,那之前,他才十三岁,怎么可能去医院做守尸人?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医院在山下的达列日,要走整整一个下午。”星文阅读app “带回村里?”莉雅敏锐问道。 她略微侧头,带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皮埃尔点了点头: 星文阅读app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文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最新章节内容已在星文阅读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然后,他就跟着奥萝尔姓‘李’,就连名字‘卢米安’也是奥萝尔取的。” “原本叫什么我都忘了。”卢米安喝了口苦艾酒,笑嘻嘻说道。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过去被这么抖露出来一点也不自卑和羞耻。 第98章 灵觉 下周星期一开始爆发,每日三更,诚心向各位读者大大预约手中的鲜花和票票。小米赶感激不禁??? ========================== 人间仙境娱乐会所。 “兄弟,你真要动陆虎?”包房里面,山熊骇然道。 在东江市,山熊算是一号人物,也没有几个人能够让他忌惮。但是这个陆虎,却是能量极大,华亨地产的财富惊人暂且不提,单单是陆虎在明海省的后台,说出来都能吓倒一帮人。 在普通人眼中,黑帮是比较牛逼的存在。但是,政府的一些上位者眼中,所谓的黑帮,不过只是土鸡瓦狗而已,只要出动军警等国家机器,再大的黑帮,谈笑间能够让你飞灰湮灭。山城黑帮的覆灭,便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别看山熊等人一身煞气,但是面对陆虎这类官商,却是非常畏惧。 在山熊这些人眼中,陆虎要钱有钱,要权也有权,的确惹不起。 但是,山熊惹不起,不敢惹,隋戈却不这么想。 原本,隋戈也没打算跟陆虎干上,毕竟眼下他最着紧的事情是给唐雨溪治病。谁知道,陆虎此僚不知进退,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惹隋戈,若是不干掉他的话,也不知道这厮究竟会搞出来多少事情。万一这厮将出手对付隋戈的朋友、家人,那时候纵然杀了他,也于事无补了。 “动!为什么不动。” 隋戈向山熊道,“熊哥,难道你怕了不成?” 山熊连忙说道:“我现在跟隋兄弟共同进退。只是,我觉得陆虎这家伙,不容易对付啊。而且,就算我们把他干掉,也必然会引火上身的。他老子、他的家族,肯定会给他报仇的!以他们的权势,要动用一批亡命之徒简直易如反掌,我们就算是三头六臂,也是防不胜防啊。” 山熊这话也是实话。 如果陆虎真是那么容易就被搞死的话,那么他肯定早就被人给干死了。毕竟,以这家伙的心性,得罪的人只怕也不少吧。 “熊哥,你放心,这厮我会亲自搞死他!”隋戈说道。 “兄弟,我可不是贪生怕死。”山熊连忙解释。虽然现在山熊跟隋戈是称兄道弟,但是这华生药业公司的老板毕竟还是隋戈,如果隋戈撤股退出,以山熊和眼镜,根本就不可能抱持公司运转。到时候,山熊要么只能回家养老,提前退休,要么就只能重新干黑社会。这两条路,都不是山熊愿意走的。 “熊哥,你误会了。”隋戈说道,“我之所以要亲手搞死他,就是因为不想引火烧身。你说得对,我们要干死他,但是不能给人抓着了把柄,最好连一点蛛丝马迹都联系不到我们身上。” “如果真能做到,那自然是最好了。”眼镜说道,“陆虎这厮,搞得我们生意大大受损,我早就恨不得用电棍去捅他菊花了,麻痹的!” “兄弟,陆虎行踪的信息,就交给我去收集了。”山熊乘机说道,免得让隋戈觉得自己毫无用处,贪生怕死之类的。 “嗯。”隋戈点头应了下来,然后再次叮嘱了眼镜收购花草、林芝的事情。 本来,以隋戈的修为,要搞死陆虎也不是没可能。但是山熊说得对,搞死陆虎,引来他们家族的报复,却是划不来,所以必须要好好计划一番。 回到发丰镇之后,隋戈去了植物培育基地的温室棚。 一来,需要再弄点三元易经草作为修行所用;二来,这温室棚中灵田,隋戈最近料理的时间不多,所以长了不少的杂草,又应该用震灵锄收拾一番了。 因为有小银虫的努力,加上八荒云雨大阵的灵效,灵田的成色日渐提高。不过,玉石的耗费量依然很大,隋戈已经通过眼镜购买了一批玉石回来填充。 小银虫见到隋戈出现,立即从灵田中飞射而出,落在了隋戈的手背上,肆意讨好。这个贪吃的小家伙,如今俨然成了隋戈的宠物似的。不过,因为长期有灵草食用,小银虫的实力已经快接近三级灵兽了,实力强悍,别说是寻常宠物,就是老虎、狮子一类的猛兽,也不是它的对手了。就算是隋戈,用上千变捉虫手,一时间都很难降伏它。 “继续努力干活吧!”隋戈伸出手指,将小银虫弹入灵田当中,然后挥动震灵锄,开始干起锄草的活计来。小银虫这时候也没有闲着,继续在灵田穿梭着,改善着灵田的土壤。 感受着灵田四周弥漫的灵气以及灵壤、灵草的香味,隋戈挥动锄头,运转如风。 一时之间,他的心境沉了下来,好像来到了一座仙山之中,化身为一名仙农,悠然耕种于山间。山中浮云掠过,雾霭升腾,日月更替,隐约之间,远处的天际,似乎隐约有一道神秘莫测的大门开启,跟他的精神建立了某种奇妙的联系。 隋戈正要运足目力,看清楚那道神秘的大门,忽地一切幻想消失,神识回到了现实当中。 “奇怪,产生幻觉了吗?”隋戈心想道。 稍微催动了一下体内的真气,却发现丹田和经脉中的真气,异常的充盈、饱满,之前跟洪策一战耗损的真气,居然全部恢复,而且犹有过之,已然达到了炼气中期的巅峰水平。 什么情况? 难道,这就是传说之中的顿悟么? 迷闻经累劫,悟则刹那间。 顿悟,一向都是修行之人梦寐以求的特殊境界。许多修行之人,为了求得一朝顿悟,有的不惜苦行十年,有的则拼命向高手挑战,以求在生死边缘顿悟。 总之,隋戈知道顿悟是什么,但是却没想到自己只是随随便便锄了一会儿草,居然就达到了传说之中,让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顿悟境界。 可惜,隋戈没有在这个境界中呆太久,否则获得的好处将远不止此。 不过,就是这么片刻的功夫,隋戈却发现灵田中的野草都被他锄得一干二净了。 隋戈只得意犹未尽地放下锄头,寻思着之前顿悟给自己带来的好处。 只是,除了经脉中的真气更充盈、澎湃之外,隋戈倒也没有发现别的什么好处,不免稍微有些失望。 想起尚且有许多事情要做,隋戈只得拔出一株三元易经草,然后将其切成条块,放入了一个小玉盒中。这些看起来像是萝卜条的东西,可就等同于隋戈的“粮食”。 随后,隋戈照例跟小银虫交代了几句,让这小家伙不要贪吃偷懒,更要照看好灵田。 嘱咐完毕之后,隋戈正要打算离开温室棚,忽地听见了一阵嗡嗡的声响。 声音由远及近,很快飞入了温室棚当中。 这是飞虫震翅的声音。 隋戈终于知道自己顿悟之后得到的好处了—— 他的听力,视力,触觉,似乎变得更加敏锐了! 难道是灵觉开启的征兆么? 隋戈心头先是一喜,继而狂喜。 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种感官,是以也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灵觉六种知觉。前面五种知觉,寻常人都能够感知,惟独这第六种的灵觉,虽然每个人都具有,但是意识到它存在的却很少。作为修行之人,随着修为的提升,前五种感觉都会随之提升,但是要开启灵觉,即便是修行之人,也很难开启。一般来说,只有到了先天期的修行者,灵觉才会开启。 而灵觉,乃是人的先天本能,是沟通、感应天地灵气、神灵的知觉。灵觉被蒙,纵然辛苦修行,也很难有较高的成就。 灵觉,其基础是灵性。“心有灵犀一点通”,这说的就是灵性。有灵性的人,即便不看、不问、不闻、不嗅、不摸,也能够感知到对方的想法。人喜欢养狗,许多人说狗有灵性,这便是因为很多时候,狗能够领会到人的想法和意念,及时作出反应。而牛马之类的动物,灵性较少,对于人的想法没办法心神领会,便只能通过鞭子抽打,才能让他们作出反应。 不过,这种灵性只是妙手偶得的东西,很难长时间抱持在这种心境里面,除非是达到先天后期的境界。 这时候,隋戈才猛然意识到,之前在顿悟幻境中看到的那道神秘大门,便是沟通天地灵气的法门,只不过,因为隋戈本来的限制,所以还无法开启这个法门罢了。 但是,灵觉开启,对隋戈的好处却是巨大的。至少,他的听觉、触觉等,已经随之提升,更近了一步,与人动手过招,胜算也随之增大。 嗡嗡! 这时候,那飞虫已经飞到了隋戈面前,然后落在了一株三元易经草上面。 隋戈目光如电,早已经看清了这飞虫的样子,赫然便是那只毒性恐怖、会采阴补阳之术的大怪蜂。上一次,隋戈放了这怪蜂一条生路,本以为它再也不会来温室棚了,想不到居然又出现了。 不过,如今隋戈修为大增,灵觉开启,自然不怕这怪蜂的偷袭。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这怪蜂,看它如何进行“采补”之术。要说,这怪蜂的来历,连隋戈也说不清楚。看其形状,应该只是普通的蜜蜂而已,但是个头却太大,而且毒性也忒猛烈,这却不是普通蜜蜂拥有的手段了。 难道,真是一只普通的蜜蜂,机缘巧合,偶然领悟到了天道,所以修行成这样的? “怪蜂,你若是真有灵性,想要修行的话,便像小银虫一样,跟着我吧。日后我制出灵药,也可助你修行,得以超脱。”隋戈向这怪蜂说道。 这是出于对一个卑微生灵的垂怜。 这怪蜂应该不是什么灵兽,更不可能像小银虫这等拥有洪荒血脉的灵兽一般,拥有数万年的寿命。这等卑微的生灵,不过只有一两个月的寿命。就算它辛苦修行,比普通蜜蜂寿命提升十倍,也只有一年多时日可活。 对于修行之人来说,人生苦短,譬如朝露。但是,对于这些卑微的飞虫来说,其寿命比之人类,更好比白驹过隙,想要通过修行来摆脱卑微命运的束缚,几乎难于登天。 不过,隋戈希望自己的这一点拨,能够让它的命运轨迹发生转折,终有一日,能够得到超脱。 平日里的隋戈,本来没有这么多的“多愁善感”,只是今日碰巧开启了灵觉,是以触景生情,才会对这怪蜂生出垂怜之心。若是换了以前,隋戈纵然不会拍死、赶走它,亦不会冲着一只卑微的飞虫说什么“助你修行,得以超脱”的话。 隋戈话已至此,却不知道这怪蜂似乎灵性领会到他的用心。若是这怪蜂不懂他的用意,自然一切休提;若是它能够明白隋戈用意,则可如小银虫一般,将其视为守护山门的灵兽。 怪蜂听了隋戈的话,忽然停止了对灵草的采伐,双翅颤震,腾空而起,然后悬定在空中,小脑袋连点数下,竟似真的听懂了隋戈的话。 “好!若是你日后修行有成,便是我门下弟子了。”隋戈心头一阵欢喜,“以后,你就长期住在这里吧。采食灵草的花粉和汁液,对你的修行有莫大好处。” 怪蜂这时候捧起两只前腿,连晃数下,像是在跟隋戈作揖道谢。 隋戈越发觉得得意,想起当日在阳台上被这怪蜂蛰过的情形,笑道:“对了,应该给你取个名字——就叫你‘影蜂’吧。来无影,去无踪的杀人蜂!” 灵觉开启,隋戈的脑子也变得灵光起来,对于这影蜂的用途,已然有了安排。 “影蜂。”隋戈冲着这怪蜂喝道,“全力向我攻袭,只要你能够突破我千变捉虫手的防御,你就是真正的影蜂!” 影蜂闻言,翅膀一震,闪电般向隋戈脸上攻袭而去。 隋戈屈指一弹,正中影蜂的脑袋,将它弹得在半空中打了几个旋,却并没有在指头用上真气,喝道:“再来!” 第99章 先天之说 开始爆发,第一更送上,字数有点少,早晨送上第二更!然后第三更,也许还有第四更…… 各位读者大大,请将你们的鲜花和票票毫不留情地砸过来吧!! ============================= 明海省省会,明府市。 华亨商业大厦顶楼。 陆虎悠然地躺在宽大的老板椅中,手中习惯地端着一杯拉菲,俯瞰众生一般地盯着商厦下方,看那些如同蚂蚁一般的人流。 在陆虎的眼中,这些芸芸众生,的确渺小如同蝼蚁一般。 而他,却是处于金字塔上层,高高在上的主宰者。 这些蝼蚁一般的人,每天做牛做马的忙碌着,却是在为他的豪宅、豪车、奢华的生活买单,并且,也为他的那些女人们的奢华生活买单。用陆虎的话来说,他干女人的套套,都是从这些下层人身上刮出来的。 在陆虎的办工作旁边,一个穿着灰色中山装的中年人负手而立,脸上线条刚毅,有若刀削。此人名叫程天游,是八卦门中的一位高手,人称“八卦游龙”,他是陆虎最近刚雇佣的贴身保镖。 此时,程天游微闭双目,尽管站着,却好像已经睡着了一般。 陆虎见状,心道:“老板我还未睡觉,这做保镖的居然睡了,那怎么行呢!” 于是,陆虎不动声色地将办公桌玻璃缸里面养着的绿蜥蜴取了一条出来,往程天游的脸上扔去。 眼看这绿蜥蜴就要撞上程天游的脸上了,这程天游居然一动不动。 “高手?这他妈就是高手!” 陆虎心里面冷哼一声,准备等会儿就将这个程天游解雇了。 在陆虎看来,高手就应该眼观四方、耳听八方,要是都能被他偷袭成功,那就是狗屁高手了。 啪! 蜥蜴撞在了程天游的脸上,发出一声如同触电的声响。 程天游这位“高手”,依旧一动不动,就跟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一样。 随后,绿蜥蜴便直挺挺地掉在了地上。 陆虎本想立即开口大骂,然后将程天游这位吃白饭的高手赶走,但旋即却发现不对劲了,因为地毯上的这条绿蜥蜴,一动不动—— 竟然已经死翘翘了! 陆虎先是一惊,然后满意地笑道:“陆师傅不愧是八卦门的高手。只是,不知道你这一招究竟是什么明堂呢?” 这时候,程天游眼睛睁开,双目似电,说道:“这不是什么武学招式,而是内力修为到了打通任督二脉之后,身体自然而然做出的反应。所谓‘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就是这个境界。” “一羽不能加,苍蝇不能落?任督二脉打通,这就是武侠书中的高手了啊!” 陆虎饶有兴致地说道,“难怪,这蜥蜴刚触及你的身体,就被真气给震死了。这么说来,任何人想要偷袭你,一触及到你的身体,反而会被你的真气给震伤?” “是。”程天游应道。 陆虎将红酒杯放在办公桌上,然后从抽屉当中取出一只黑色手枪,拿在指尖转了转,笑道:“如果我用这家伙的话,能不能伤得了你呢?” 程天游瞅了瞅陆虎手中的枪,不以为然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以子弹的速度,可以击伤我。但是,在我十步之内,你还未开枪,便已经被我擒住了。十步之外,你开枪,我也有足够的时间避开。” “若是我让人用远程射杀呢?”陆虎似乎在这个问题上卯上了。 程天游犹豫了一下,轻叹道:“若是远程射杀,我却是躲不开。” 这就是习武之人的悲哀所在了。在当今这个时代,任凭你武术多高,也始终抵抗不了日新月异的热并且。就算你能挡住子弹,难道你能挡住炮弹,挡住?比如程天游,习武数十年,已经是内家拳师中少有的高手了,但是依旧只能依附权贵,给人当高薪保镖而已。 堂堂内家拳师,以人为奴,如何不悲哀。 不过,在程天游的心中,对于武学的憧憬之心却丝毫未减,又说道:“远程狙杀,我虽然躲不过。但对方若是先天级高手的话,远程狙杀也是毫无用处。” “先天高手,很牛逼吗?难道他能抓住子弹?”陆虎对于武学高手,显然没那么崇拜。其实,他雇用程天游,大部分原因也只是出于装门面而已。毕竟,有一个武学高手做自己的跟班、保镖,那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空手抓子弹,只是牛刀小试而已。”程天游说道,目光之中满是憧憬之色,“先天先天,一步登天。我们内家拳手,是将人体的潜力发挥到极限,而先天高手,却能够超越人类体能所能达到的极限,能人之不能。举手投足之间,能够跟四周天地灵气相感应,威力十分惊人!别的不说,单单是先天高手隔空发出的先天剑气,削金断玉,那就不是我们这些内家拳师能够抵御的。” “隔空发出,先天剑气?那不是跟武侠书中的六脉神剑一样了?” 陆虎惊呼道,“难道真有这样的高手?程师傅,你认识不?你要是认识的话,介绍给我好了,任凭花多少钱都行。别的不说,每天让他用剑气给我表演一下,看着都是舒坦、有面子啊。” “先天高手,都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况且,这些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哪是那么容易请到的。”程天游说道,语气还算委婉。其实,先天高手,哪是用“心高气傲”四个字就能够形容的了,所有的先天高手,都是以挑战天道为目标,俗世中的功名利禄,在这些人眼中根本连浮云都算不上。陆虎就算有再多的钱,恐怕也很难雇佣到一位先天高手做保镖。程天游在八卦门中修行的时候,曾经听说八卦门以前有一位师叔就是先天期的高手,此人曾经数次保护过开国元勋,但是其身份却并不是保镖,就算是们,对其也要以“大师”相称。 在程天游看来,你陆虎何德何能,也配让一位先天高手给你做保镖?也只有他程天游这样的人,追寻天道无门,又被生活所累,才会摧眉折腰事权贵。 “算了,先天高手请不到也罢。”陆虎意兴索然道,“不知道东江市的事情处理得如何了。” 就在陆虎喃喃自语的时候,办公室门被敲响了,得到他的允许,一个手下走了进来,略带惶恐地向陆虎说道:“陈文龙被双规了。他的嫡系手下,都被开除了公职,等待法律判决。” 陆虎微微诧异,皱眉道:“究竟怎么回事?” “唐家的人插手了。”那人说道,说到“唐家”二字的时候,语气显得很不自然,似乎这两个字有千斤重一样,很难从口中吐出来。 “帝京的唐家?”陆虎叹道,“陈文龙栽得不冤啊。不过,那小子跟唐家无亲无故的,更不是唐系人马,唐家怎么会帮他呢,这不符合常理?” “我听说,唐浩天的女儿跟那小子走得很近。” “不可能!”陆虎摇头说道,“以唐家人的眼光,绝对不可能将唐家的女儿嫁给那小子。至少,唐世渊那老家伙,就绝对不可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但是,我们现在要如何应对?还请老板指示。”那人说道。 “那个强奸的家伙——何伍呢?”陆虎问道。 “盛柴去处理他了。”那人又道。 陆虎点了点头,有盛柴去“处理”了,那个何伍必然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老板,还有什么吩咐呢?”那人继续问道。 陆虎沉吟片刻,说道:“既然这样,看在唐家的面子上,我再去见这小子一面吧。” 第100章 王八之气 第二更送上,感动啊。。。。那么多的花花,那么多的票票。。。?请大家继续啊,小米也继续加油!!!鲜花+票票=速度! ===================================== 秋高气爽。 路虎车飞速行驶在前往东江市的高速公路上,踌躇满志。 陆虎的心情,并没有因为陈文龙的失败而受到太大影响,因为他坚信,隋戈那小子一定会屈服的,无论是屈服于他的钱,还是权。在陆虎看来,钱和权,没有人会拒绝这两样东西的,差别只在乎钱的多少,权的大小而已。 陆虎一边晃着酒杯,一边说道:“程师傅,你觉得如今什么行业最赚钱?”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程天游想了想,说道:“房地产吧。” “废话,肯定是房地产!都说房地产是最暴利的行业!”程天游旁边的司机说道,“而且,以老板的精明,怎么会选择房地产这一行呢!” 这人名叫盛柴,浑身肌肉饱绽,透着一股凶悍之气,也是陆虎的保镖。不同的是,盛柴是雇佣兵出身,擅长刀刃、火器,因此对程天游这种“江湖中人”并不怎么感冒,隐约有排挤之意。毕竟,在程天游被雇佣之前,盛柴才是陆虎最信赖的保镖。 “你们都错了!” 陆虎说道,“房地产赚钱没错,但是却算不上最暴利的行业,而且前景堪忧。别看现在国内的房地产行业如火如荼,一个个赚得欢,但是好日子已经高不长久了,上头的风向已经变了,若是不尽快转型,恐怕很多房企老板就要面临破产的危险了。” “那老板,您说什么产品最暴利,最有钱途呢?”盛柴乘机问道。 “药品行业!”陆虎肯定地说道。 “药品行业?为什么?”这一次发问的是程天游,他觉得不能让盛柴将风头抢完了。 “房地产的利润不过几倍,最多不过十倍,而且盯着这一块蛋糕的人可不少。即便是我,也要花费不少钱去打点关系,所以真正的利润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多。”陆虎说道,语气一转,“药品行业就不一样了。一种药品,成本价不过几毛钱,但是却能够卖到几十甚至上百元,因为普通人根本不知道一种药品的材料费是多少?它不像钢材、水泥、地皮,都是明码标价的。所以,药品的价格,波动性很大,利润空间也非常大。” “二十年前,一个小感冒,进医院只花一两毛钱;现如今,一个感冒,至少得花一两百吧?”陆虎继续笑道,“其实,现在吃的感冒药,跟以前那些药并无本质区别,不过就是换了个名字,换了个包装而已,但是价格却能翻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程天游和盛柴一想,事实果然如此,这药品行业的确是相当暴利。 “不是每个人都要买房子,但只要是人,都免不了要吃药。”盛柴说道。 陆虎闲着无事,又道:“别看一套房子,动辄就要上百万,相比之下,吃药的那点钱似乎不算什么。不过,你们大概没有想过,对下层人来说,一辈子大概也就买一套房子。但是这药,可就没有深浅了,治病的药、保健的药、减肥的药,嘿,还有提升男人战斗力的药,这么多种类的药品,一个人一辈子要在药上面消耗多少钱,恐怕没有人说得清吧?更不要说那些患了慢性病、大病的人,那他花费在药品上的钱,恐怕就远远不止一套房子了。” “老板英明!”盛柴说道。 “但是,现在搞药品的人实在太多了,这钱恐怕也不容易赚吧?”程天游问道。 “程师傅,你这个问题问得不错。”陆虎说道,“表面上来看,药品市场的确是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了。但是,这都只是表面而已。你想想看,只是治感冒的药,市场上究竟有多少种?而许多药厂,就是靠着一种感冒药,就能够维持运作、赚钱,其中的利润何其之大。所以,只要稍微动动脑子,再加上我的人脉,要分享药品市场的蛋糕,那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程天游心知,虽然陆虎并不懂武学,但是如今这个社会,早已经不是以武逞强、快意恩仇的年代了。权势和财富,才是这个社会上无往而不利的利刃。 而陆虎,恰巧就是权势和财富的代言人。 平心而论,程天游不得不承认,陆虎这官商,尽管手段有些不光明,但是赚钱的本事却很大。当然,如果不是因为陆虎有钱,以程天游之能,也不会成为他的保镖。 “那么,老板打算什么时候正式进入药品行业呢?”程天游又道。 “我目前只是需要一个契机。”陆虎说道。 “什么契机?”盛柴连忙追问道,免得冷了老板的场。 “我若是进军药品市场,便要一炮打响!一鸣惊人!”陆虎沉声道,“契机,就是要缺一发炮弹?” “炮弹?”盛柴疑惑道,“要不然我帮老板您从黑市上搞一发炮弹?” 一旁的程天游听了这话,心头不禁冷笑了一声,暗道:“就你这种智商,连比喻都听不明白的人,还能跟我较劲?不过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而已。” 陆虎也没想到盛柴居然连这么简单的比喻都听不明白,觉得大煞风景,忍耐着性子说道:“我需要一样药品,一样能够为我快速打响名气的药品!” “哦,老板,我想起来了,就是您之前时常提起的那种狗皮膏药?”盛柴总算是明白过来,“但是老板,我就不明白了,你区区的狗皮膏药,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值得老板您这么惦记。” “那的确是狗皮膏药没错,但却不是一般的狗皮膏药。”陆虎哼道,“能够让人的筋骨在短时间之类愈合的狗皮膏药,会是一般的膏药吗!若是一般的药,值得我费尽心力,想尽办法弄到手?” “是,是。不过,那小子也真不识抬举,老板您亲自跟他去谈,差点都要三顾茅房了,这小子居然还不肯合作,实在该死!”盛柴说道,身上的杀气又开始升腾起来,他却没有注意到,刚才将三顾茅庐说成是三顾茅房了。 吱—— 忽地,一辆白色宝马车飞速超车,路虎车一个急转,后座上坐着的陆虎,酒杯中的红酒飞溅一身。 麻痹的! 陆虎勃然大怒,将手伸出窗外,把酒杯狠狠地往那宝马车屁股上砸去。 可惜,宝马车飚射速度很快,陆虎的酒杯砸在了公路上。 更让陆虎恼火的是,宝马车的车主竟然还将手臂伸出窗外,竖起了中指。 “盛柴!追上去!撞死他!”陆虎脸色铁青道。 在这明海省,居然还有人敢如此挑衅他,那绝对是活得不耐烦了。 盛柴浑身杀气腾腾,猛地一踩油门,向着前面那辆宝马车追了上去。只要追上对方,盛柴发誓一定要将对方的车撞成一堆废铁,因为老板就喜欢这种暴力的调调。 谁知道,这至尊版路虎车看起来的确是霸气,但是在速度上却并没有绝对优势。一时间,竟然追不上那宝马车,更让人恼火的是,宝马车故意在前方以“s”形路线前行,扭来扭去,挑衅味十足。 盛柴肺都要气炸了,但却是无可奈何,尽管他身上带着手枪,但是也不敢在这样的情况下贸然射击。 陆虎更是火冒三丈。 于是,陆虎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陈伟明,让东江市的交警给我马上滚去高速路出口,拦截一辆白色宝马车,车牌是……如果拦不住,你让他们都下课吧!” 随后,陆虎向盛柴说道:“不用追赶那么快,他跑不了!” 半个小时之后,路虎车终于抵达东江市高速路口。 这时候,正如陆虎所料,那一辆向他发出挑衅的宝马车已经被拦在了高速公路出口处,一对交警正在对宝马车的司机进行盘查。 宝马车里面做了两个人,一个沙场老板,四十多岁的秃头,另外一个是女人,浓妆艳抹地,还呆在车里面没有下来呢。秃头很屌,正在跟那些交警进行理论。 陆虎让盛柴将车子停了下来,然后从车里面拖出一根棒球棍,狠狠地往秃头的腿上砸去,直砸得秃头哀嚎不已、痛哭流涕。四周的交警已经被上司特别交代过,所以对陆虎的所谓熟视无睹,就好像没看见这一起暴力事件一样。 陆虎一边用棍子狠揍秃头,一边骂道:“你麻痹的!区区一个暴发户,就敢在老子面前得瑟!你他妈眼睛被屎糊了吗,不会看老子的车牌?军警车牌,认识不?白色牌子!傻逼!弄死你这个傻逼!” 陆虎将这秃头收拾够了,却还没有完全解气,冲着一旁的程天游说道:“去把那破车给我砸了!” 程天游点头,来到那宝马车前面,让里面那个妖艳的女人滚出来。但是,这女人哪里见过这么暴力血腥的场面,俨然已经被吓傻了。程天游上前,将手拉着车门把手,稍微一用力,直接就将宝马车的车门给硬生生地掰了下来,然后冲着里面的女人说道:“赶紧滚下来,老子要强拆了!” 女人这才反应过来,赶忙从车上爬了出来。 轰! 程天游一拳轰在了宝马车的车盖上,真气勃发,力量强逾数千斤,顿时将车盖砸得凹陷下去。 砰!砰!砰! 随后,程天游接连几拳轰在了宝马车上面,每一拳砸下去,威势、力量都比千斤大锤还厉害。 不过眨眼的功夫,在程天游的铁拳蹂躏之下,宝马车已经变成了一堆烂铁。 陆虎这才觉得心头的怨气消散了,看了看地上躺着痛苦的秃头,往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土佬!下次眼睛放亮点!我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上位者,你惹不起!还有,别让老子看见你再开宝马,否则的话,直接弄死你!” 这一次,程天游的表现很让陆虎满意,而盛柴却完全没有表现机会,于是他发挥了自己拍马屁的特长,向着陆虎说道:“老板,您刚才真威风,怎么说呢……就像书里面说的,有王霸之气!” “王气!霸气!”陆虎哈哈一笑,“好一个王霸之气!” 说完,陆虎上车,扬长而去。 这时候,那已经被吓呆的女人才知道去扶躺在地上的秃头,然后向四周的交警哭诉道:“这么嚣张、这么暴力的人,你们怎么不管呢?” “管不了!”交警队长钻上警车,冲着那女人说道,“谁让你们眼睛瞎了,惹了自己不该惹的人!” 说完之后,这交警队长拉响警笛,迅速远去。 其余的交警,也跨上摩托,顷刻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天高气爽,乾坤朗朗,但有时候却是如此黑暗。 第101章 搞死你 三更送上!!!读者大大们,小米爆发了,你们也爆发吧!票票,鲜花都砸来吧。。。。另外,弱弱地问一下,谁盖个“毒草”的章在封面的脸上啊,多影响美观啊,美女无罪吧? =============================== 树欲静而风不止。 这就是隋戈同学最近的真实写照啊。 最近这段时间,隋戈同学本来只想好好地医治唐雨溪的病,其余的事情都不想牵扯,但是偏偏有一些人,却硬是要来骚扰他的安宁,一心想着用他的灵药去赚钱。 在隋戈看来,神农仙草诀得之不易,灵草、灵药更是得来不易,就算是用灵药赚钱,那也必须是他赚钱,哪能让别人赚了大头,何况是那些心怀叵测、居心不良的家伙。 比如陆虎那个官商,弄得隋戈的药业公司利润受损也就罢了,居然还栽赃陷害,险些将隋戈弄成强奸犯。是可忍孰不可忍,若是不将这些苍蝇、败类除掉,只怕日后还会给他惹来更多的麻烦。 麻烦,隋戈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所以,隋戈这几天废寝忘食地操练影蜂,就是为了让它能够替隋戈解决一些麻烦。 千变捉虫手,本来是用来擒拿、击杀各种虫类的,但隋戈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千变捉虫手用来操练影蜂,使影蜂的攻袭手段更加阴诡、飘忽难测。 另外,因为这影蜂采食了不少灵草的汁液和花粉,再加上隋戈喂了一些固元丸给它,让这影蜂的修为突飞猛进,飞行速度变得更加迅速,而其螫针上的毒性,也变得更加猛烈起来。 但诡异的是,隋戈却无法判断这只影蜂的修为到了什么境界。 因为它根本就不是灵兽,自然也无法用灵兽的等级来衡量。但是,在隋戈看来,此时的影蜂,如果采用偷袭的话,应该很轻松就能够干掉一个炼气中期修为的武者。 经过这几天的操练,这只影蜂虽然依旧不能突破隋戈千变捉虫手的防御,但是已经需要隋戈打起精神、全力应付才行了。对此,隋戈也并没有什么不满,毕竟千变捉虫手可是一切虫类的克星,如果这影蜂真能够突破千变捉虫手的防御,那简直就是逆天了! 从温室棚中出来,隋戈一脸疲惫之色,打算先去洗漱一番,然后再去探望唐雨溪。 谁知道,刚到江林别墅小区的时候,就发现别墅门口停了一辆路虎车。 “拦路虎”居然又出现了? 隋戈微微有些惊讶,这拦路虎陷害他不成,照理说应该有所收敛才是,怎么还来敢来找他麻烦,难道这厮当真是活腻了么? 按捺着怒气,隋戈径直朝着路虎车走了过去。 这时候,车中的人显然也发现了隋戈的存在,神情傲慢的陆虎从车上走了下来。程天游、盛柴,分别在其左右。陆虎冲着隋戈哈哈一笑,道:“隋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没错。”隋戈淡淡地说道,“看到我没在监狱里,是不是很意外?” “老实说,的确有些意外的。”陆虎说道,“让我意外的是,隋先生你居然跟帝京唐家有往来。所以,我才决定再来一次东江市,希望可以跟隋先生达成合作协议。” “你觉得,我们还有合作的可能?”隋戈问道。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我看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每个人所作所为,不外乎利益而已。隋先生是明白人,这个道理应该会明白的。”陆虎说道,“虽然这几天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不愉快,不过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可以将之前的价格再提高五个亿!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满意?”隋戈冷冷道,“你知道王潇笛吗?” “王潇笛?谁啊?”陆虎问道。 “那个被你的人糟蹋的十一岁小姑娘!”隋戈冷哼道。 “这算是什么,善心问责?”陆虎不屑地笑了笑,“不过是一个下层人而已,连棋子都算不上,她的死活,我根本不在乎。隋先生要是觉得你自己良心未泯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强奸她的那人,已经尸骨无存了。听了这话,你会不会觉得心里好受一点了?” “况且——”陆虎又道,“那些下层的屁民命贱,不值什么钱。你信不信,就算是抓到凶手,我只要扔给他们一百万,就足以让他们统统闭嘴,什么都不想追究了。所以说,不要老是谈这些贱民,区区一百万就能买了他们命的人,不值得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怎样,考虑如何了?” “我在考虑,怎么干掉你这个人渣!”隋戈沉声道。 陆虎脸色大变,说道:“你这么说,是没得谈了?” “没得谈了。”隋戈说道。 “哼!”陆虎冷哼一声,“给脸不要脸!我是看在唐家的面子上,才决定跟你开诚布公再谈一次,想不到你居然这么不识抬举!唐家在军方的势力,的确没人不顾忌几分,但是地方事务,他们可插不上手。隋戈,你要是真想在药品行业立足、赚钱的话,最好多寻思寻思!” “我就寻思着怎么搞死你!”隋戈直截了当地说道。 “哈哈!”陆虎狂笑道,“你真是太幼稚了!想我死的人,多得海去了,但是我一样好好活着不是?况且,你真以为杀得了我?你知道我旁边这两位是谁?这位程天游程师傅,可是八卦门中的高手,你那点三脚猫功夫,恐怕在他手底下一招都过不了。另外这一位,是我请的专业雇佣兵,擅长使用各种火器,精通杀人技巧。就凭这两人,你就没有杀我的资格。” 诚然。 隋戈已经看出,程天游此人随意这么一战,浑身上下便透着一股拳法大师的气势,举手投足之间,毫无破绽可寻。更让隋戈惊讶的是,通过他的灵觉,隐约感觉到程天游身体表面,有一股无形的“气”在流动,遍布全身—— 这可是打通了连同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才有的征兆! 所谓任督通则百脉通。 一旦打通连同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修行者全身经脉便会融会贯通,真气也会自然而然地运转、遍布全身,但凡遇到任何攻击,都会引起真气的自行还击。武学之中,形容此等境界为“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 这等境界,对于许多练武之人来说,已经算是极高的成就了。 只是,隋戈却没想到,陆虎竟然有这么一个武学高手做保镖。另外,隋戈不禁也有些感慨,如今真是世风日下,堂堂的武学高手,竟然沦落到给人当看家犬的地步了。 中华功夫没落,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幸好,没有贸然去暗杀陆虎这厮,否则只怕暗杀不成,还得将自己暴露了。 “真没想到,堂堂的八卦门高手,竟然甘心给人为奴!”隋戈冲着程天游不屑道。 挑衅味道十足。 程天游终究是内家拳法大师,哪容得隋戈这般侮辱,喝了一声“找死——”,顿时脚踏八卦步,“游”到隋戈面前,一掌直劈隋戈的胸膛。 唰! 这一掌,竟然生出破开之声,好像利刃割裂了空气一样。 程天游已是练气后期的武者,出手当真快逾闪电。 陆虎几乎连程天游的动作都看不清楚,心头只是暗叹,高手毕竟是高手,雇他的钱果然没白花。 隋戈也是第一次跟练气后期的武者交手,虽然早就知道练气后期打通任督二脉的人不好惹,但在交手的刹那,隋戈才领会到了什么是“一羽不能加”的境界。 当程天游的手掌往隋戈胸膛劈来的时候,隋戈的千变捉虫手自然而然地进行拦截,轻而易举就要捏住程天游的手腕,但是当隋戈的五根指头搭在程天游手腕的时候,对方的手腕上立即勃发出一道真气,“啪~”地一声,就将隋戈的五根指头给弹开了,并且雄浑的真气震得隋戈手臂都在发麻。 一交手,隋戈就已经试探出,练气后期和炼气中期的差距,那根本就不是一倍两倍,而是十倍!即是说,十个炼气中期的修行者,只能勉强抵住一个练气后期的修行者。 没办法,练气后期的修行者,身体一旦受到攻击,体内真气便会自行还击,根本无法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除非才用游击、车轮战,消耗掉他身上的真气,方才有战胜的可能。 对于程天游的修为境界,隋戈固然有些诧异,但程天游也有些惊讶,他没想到隋戈招式如此精妙,如果不是因为真气修为胜过了对方,刚才手腕已经被对方给擒拿住了。 程天游生平与人交手无数次,还从未见过如此精妙通神的拳法。 惊讶归惊讶,程天游仗着修为境界高出对方一筹,手掌继续往对方胸膛劈了过去,打算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 一招失利,隋戈并未慌乱,另外一只手如同长了眼睛一般从胸膛前面冒了出来,五根指头再次做拈花拂露之状,弹向了程天游手掌。 啵!啵!啵!啵!啵! 五根指头依次弹向程天游的掌心,真气相撞,发出五声清脆的爆鸣声。 程天游手掌不住颤抖,当隋戈五根指头弹过之后,原本遍布整个手掌的真气竟然溃散了! 如此,程天游这一掌,却是再也劈不下去了。 “少林拈花指!” 程天游惊讶道,见到隋戈指法如此精妙,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少林寺内门绝学拈花指。程天游自负地认为,除了这拈花指,其它的指法,想必也没办法破开他的这一掌。 不过,让程天游稍感安慰的是,隋戈身躯晃了晃,竟然往后连退了几小步,显然吃了点小亏。 程天游并未乘胜追击,因为这地方显然不适合生死较量,而且老板并没有让他杀了隋戈。 “哼!年青人,别太狂妄了!”程天游冲着隋戈冷哼一声。 “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隋戈心想道。刚才跟程天游交手,不过是平分秋色的局面,千变捉虫手虽然伤不了程天游,但是防御还是绰绰有余的。之所以装着退后几步,只是因为试探出了程天游的厉害,目的已经达到,便没有必要跟对方继续耗上。 另外,陆虎旁边除了程天游,还有一个雇佣兵。这雇佣兵至多不过是淬体期的角色,隋戈本来无须顾忌,但这厮可是枪手,如果有程天游牵制这隋戈,这是再用枪对隋戈进行射击的话,那隋戈便危险了。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小,但隋戈不得不防。 没有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当然蠢人除外。 “程师傅,这胜负未分,你怎么就停手了呢?”盛柴在一旁风凉地说道,“怎么,堂堂的一个八卦门大师,居然连一个学生都收拾不了?” “胜负已分。”程天游冷笑道,“你连这点都看不出来,实在让人笑话!” “是吗?这小子是吐血了,还是认输了?”盛柴不甘示弱地说道。 程天游冷哼道:“你要是不爽的话,自己上好了,你不是一直吹嘘你们雇佣兵的本领高强么!” 盛柴冷哼了一声,却并没有出手。他虽然心里看不起程天游,但是却也明白,若是以拳头而论的话,他实在拍马也赶不上程天游。既然程天游出手都不能将这小子一击击败的,他盛柴出手的话,恐怕只能自讨没趣,除非他用枪,但现在能用枪吗?这里可不是缅甸、越南、泰国。 隋戈盯了程天游一眼,然后向陆虎说道:“真没想到,你竟然豢养了两个得意帮凶!” 陆虎得意地笑道:“有钱又有权的人,就是这样。没有三两个厉害的保镖,那都不好意思出门。你如果跟我合作,同样可以过这样的日子!” “你不就是想要我的膏药配方吗?”隋戈忽道。 陆虎微微一愣,还以为事情有了转机,喜道:“你愿意将灵膏的配方拿出来?” “嗯。”隋戈点了点头,“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是什么时候?”陆虎追问道。 “等你死后,我会把配方焚烧给你!”隋戈冷笑道,转身扬长而去。 第102章 永不放弃 第四更送到!今日更新一万二千字,小米累得够呛了,毕竟不是专职写手啊,上班码字还得担心被boos逮住。各位大大,请你们这一周多给点鲜花和票票,不要做“惜花使者”,小米要冲榜啊。。。谢谢了。 ============================================ 这几日,唐雨溪的身体每况愈下。 百年老山参虽然也算是灵药,但终究也只能补气、续命,对于治疗唐雨溪的病,却根本排不上什么用场。另外,唐雨溪的身体状况不佳,也跟前几天隋戈出事有关。 当隋戈被警察当作“强奸犯”抓走的时候,尽管唐雨溪刻意保持着镇静,但是却免不了为隋戈担心,并且还专门打电话向唐云寻求帮助。 生病之人,切忌情绪起伏过大,这是常理。 这一惊一乍的,自然会对她的身体造成影响。 咳咳咳!~ 这时候,唐雨溪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隋戈赶忙将一道真气渡入她的身体之内,替她祛除了体内的寒气。 心脉本是人体的根本,心血功能渐弱,人体对病菌的抵抗力自然也会随之减弱。这些日子,如果不是因为隋戈每日用真气替唐雨溪温养,只怕她早就感染上别的并发症了。 “没事,只是气温有些冷了。”隋戈安稳唐雨溪道,“以后,别在院子里面呆太久了。” 唐雨溪脸色苍白,淡淡一笑道:“是吗?我还以为自己的身体又差了呢。” “我是医生,我说没事,那就没什么事。”隋戈说道,心里却将陆虎操了无数遍。若不是这厮陷害隋戈,也就不会引起唐雨溪的担忧,她的身体状况也就不会恶化得这么快。 “嗯,我相信你。”唐雨溪又道,“不过,你也答应我,不要勉强你自己。” “我只会勉强别人,不会勉强自己。”隋戈笑道。 “还说呢,你都瘦了。”唐雨溪关切地说道。 一般来说,只有跟你关系亲密的女人,才会说“你瘦了”之类的关心话。 只是,隋戈现在也搞不懂,他跟唐雨溪两人,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朋友?似乎两人的关系已经不仅仅限于朋友之间的暧昧;恋人?却又不是,毕竟隋戈连她的小嘴唇都没有碰上,恋人关系应该是不成立的。 但无论是什么关系,都不妨碍隋戈迫切想要治愈唐雨溪的病。 对于唐雨溪的关心,他一刻都没有减退过,而且越来越浓烈。 “我怎么可能瘦?”隋戈说道,“要不然下次我带个体重秤来,每天当着你的面称一次?” “别贫嘴了。”唐雨溪说道,“你为我做的这些努力,我自然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只是,我没想到,为了给我治病,却给你带来了一些麻烦。上一次,还险些害得你入狱呢。” “得了,你可别大包大揽的。”隋戈说道,“上次的事情完全跟你没关系,就是一个脑袋里面装屎的家伙,一心想要弄到我祖传的狗皮膏药秘方,被我拒绝之后,这厮才用毒计陷害我。” “原来是这样。”唐雨溪说道,“你没有将秘方给他吧?” “当然没有。他做梦去!”隋戈哼道。 “的确不能让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得到秘方。神农尝百草而得药,本是为了济世救人、救死扶伤的。药品的存在,也应该以救人、治人为宗旨,但是现在的药业公司和医院,却将患者当作摇钱树,狠狠盘剥。一些病人,既要承受病痛给身体带来的痛苦,更要承受高额医药费给家庭和自己带来的痛苦,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不如!”唐雨溪恨声说道。 “我也用狗皮膏药在赚钱——你不会绕着弯子骂我吧?”隋戈有些尴尬地说道。 “切~跟那些黑心肠比起来,你算什么。”唐雨溪微微笑道,想起了当日在火车上的情形,“不过,第一次我们碰面的时候,你也真是可恶,一张膏药居然敢卖我九十九块。” “不会吧,还记恨到现在?”隋戈心情稍微开心了一些,“说实话,我收你九十九块,就是要让你生气。” “为什么你这么讨厌?”唐雨溪说道。 “因为我想让你记住我。”隋戈说道,“我曾听人说,想要一个女人记住你,如果不能给她很好的印象,那么就给她留下一个极坏的印象。” “什么歪理论!”唐雨溪哼了一声,“不过,好像起了点作用,因为我当时的确记住你了。尤其是,你的那一双可恶的贼眼!” “贼眼?”隋戈说道,将目光投向唐雨溪,“你见到这么纯洁、清澈、善良的眼睛吗?” “呸!”唐雨溪啐骂道,“你这简直就是狼眼,哪有什么纯洁、善良。” 唐雨溪意识到两人谈话的气氛有些暧昧了,而她现在并不愿意跟隋戈的关系更进一步,所以岔开话题道:“对了,据说你现在已经有一家公司了?” “你怎么知道?”隋戈问道,他记得好像没跟唐雨溪提过这事呢。 “你知道,我哥哥和我的家人,都喜欢调查别人的底细,希望你别介意。”唐雨溪说道。 “我当然不会介意。”隋戈笑道,心头却在想,未来大舅哥调查一下自己,那也没什么的。就算山村里面嫁女之前,娘家人也会实地考察未来姑爷的家境、人品的,这很正常,没什么好介意的。 “不过,我的膏药可是卖的三十五一张呢。”隋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是不是太暴利了?” “你这就算是暴利?”唐雨溪哑然失笑道,“公司化运作之后,你这膏药的成本恐怕不止几块钱了吧?” “差不多十七八块。”隋戈说道。公司化运作之后,需要宣传,需要人力,需要纳税,物流等等,成本价格自然就上去了,自然不可能再以九块九的价格出手了。 “那就是利润翻番而以。”唐雨溪道,“比起别的药品,动辄十倍甚至百倍的利润,你实在太善良了。况且,以你那狗皮膏药的灵效,一百块一张其实都不算贵。”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隋戈说道,“我可不想被你当作黑心商人呢。” “呆子,在这个药品市场中,你大概算是最‘善良’的人了吧。”唐雨溪轻叹道,“这可是一滩浑水,说实在,我真不希望你去淌这水。我听哥哥说,这个行业,比军火、毒品还要黑暗。你很难想像,没念因为药品质量、意外问题死亡的人,究竟有多少!” “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就不做了。”隋戈很认真地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唐雨溪说道,“我知道,你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并且在一步一步地实施着,对吧?其实,我觉得你上次说你们家的祖训很有道理:‘遇民卖民价,遇官卖官价。遇人卖人价,遇鬼卖鬼价。’用药品赚钱其实并无不可,但却要赚良心钱。”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这个我当然知道。”隋戈说道,“其实,之前我在你和许老面前放出豪言,要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现在想起来多少有些狂妄了。这药品行业,果然是水很深啊。” “怎么,难道你想放弃了?”唐雨溪问道,语气之中颇有些觉得可惜。 “放弃?”隋戈呵呵一笑,目光直视着唐雨溪,“无论是事情还是人,只要我想要的,都不会轻言放弃!别忘了,你可是说过,只要我能够做到,就嫁给我做媳妇儿呢!” 第103章 怒气在绽放 早上6点不到起来码字,一会儿要去赶车上班,先预约今天的鲜花和票票。。。请务必支持小米啊……拜谢! ========================================== 这话一语双关,若有所指,唐雨溪避开隋戈灼灼的目光,微带羞涩道:“那是你一厢情愿而以——其实,你的理想实在太远大了,显得都有些不切实际了。别看现在国家富裕了,但是看不起病,支付不起高额医药费的人,比比皆是,即便是国家,医改进行了多年,也始终无法彻底解决这个难题。” “只有不想解决问题的人,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隋戈说道,“想当年,刚刚建国的时候,西方国家都一致不看好中国,认为中国连几亿人的吃饭问题都无法解决。但是,像你外公那样的老一批科学家,不是顶着压力,顶着烈日解决了这一大难题么?既然前人能够解决一个一个的大难题,我们为何不能?” 提及许衡山这一批老科学家,隋戈那是打心底的佩服。这一批科学家,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贡献,超越了许多自我标榜为伟人的政客。 唐雨溪听隋戈如此说,也深以为然,也不再向隋戈泼冷水,转而为隋戈献计,“既然你有这么大的决心,那当然更好。其实,对于上一次延云大师说的话,我仔细想了想,倒是颇有些道理的。” “比如?”隋戈问道。 “比如他提到了少林寺的功德簿。”唐雨溪道,“我觉得这东西就很有意思了。功德簿上的那些人,我猜想了一下,应该非富即贵,少林寺正是因为网罗了这一批人,所以这些年来才发展得如此迅猛。这些人,从少林寺里面得到了安全、健康,自然也会付出大量的金钱。若是你也能够网罗一批这样的人,日后要干什么事情,都会容易很多的。” 唐雨溪说的也是实情,少林寺这些年来的发展突飞猛进,除了本身的运营有关,也获得了许多权贵的大力支持,这才使得少林寺无论声誉还是利润,都达到了很高的高度,甚至可以说是前所未有。隋戈如果想要达成理想,借鉴、复制少林寺的模式,也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况且,唐雨溪所在的家庭,本来就拥有极大的权势,若是隋戈打算走依附权贵、曲线办事的话,唐雨溪不介意动用一下唐家的势力,尽力帮他一把。 隋戈想了想,说道:“少林寺运营得的确不错,不过我却不想效仿他们。我根本不需要依附权贵,如果真要依附的话,也要他们来依附我!” 这厮果然狂妄! 唐雨溪心想道。尽管隋戈的骨气和精神值得提倡,但是她并不认为隋戈能够做到。毕竟,唐雨溪就是出身在权贵家庭的,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国家的权贵,手中究竟掌握着多少资源,拥有多少隐形的财富和权力。一个普通人,就算是想要依附权贵,都不一定够得着,至于让权贵依附这种事情,那就绝对不可能出现了。 “你觉得我的想法不切实际?”隋戈淡淡一笑,已然看出了唐雨溪心中的想法。 “事实求是的说,我觉得目前还不现实。”唐雨溪很委婉地说道,不忍打击隋戈的信心。 “放心吧,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现实的。”隋戈笑了笑,显得很自信。 毕竟,隋戈跟唐雨溪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在隋戈看来,正如一些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在这个国家,百分之八十的财富都掌握在不到百分之五的权贵手中。这些人,拥有巨大的财富、极大的权力,但是,他们终究也是血肉之躯的凡人,一样会有生老病死,也就同样有了弱点和欲望。 这就是为何,延云和尚说少林寺有功德簿,有源源不绝的捐赠。 只因为这些权贵其实比普通人更怕生病,更怕死! 这就是隋戈从延云和尚那里得到的启发。 不同的是,少林寺选择了互利合作、依附权贵,而隋戈要走的路,却是狠狠压榨、盘剥那些权贵。 就如同这些权贵盘剥普通人一样。 唐雨溪见隋戈如此坚决,也就不再劝说了。只是,她心中依然觉得隋戈此举很难成功,在这个社会中,如果得不到权贵们的支持和合作,任何事情都会变得艰难无比。 “带我去停车场看看那一片蔷薇花吧。”唐雨溪向隋戈说道。 无论何时,看到那一片蔷薇花,都会让她心中暖暖的,心情也会变得异常宁静,而且身体当中似乎也会多了一些生机出来。 隋戈点了点头,相对于唐雨溪的身体来说,所谓的理想和目标都并不是最重要的。 于是,隋戈又一次骑上了“四不像”自行车,载着唐雨溪悠哉地出现在校园当中。 按照唐雨溪的指示,隋戈直接载着她到了露天停车场。 今天,那一片花墙下面似乎比平常更加热闹,人流不息,熙熙攘攘。隋戈踩着自行车,很快就靠近了那一片花墙。 忽地,暴怒的表情从隋戈脸上一闪而过,但很快便平静了下来,他扭头向唐雨溪说道:“今天人太多了,我明天再带你来这里,行不行?” 说着,隋戈已经将自行车调转了方向。 “不行!” 唐雨溪的语气变得有些固执起来,“我发现你好像不会撒谎呢。那一片蔷薇花,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是,已经凋谢了吗?” “对,凋谢了!哈,不过没事,我想很开就会重新绽放的。”隋戈安慰唐雨溪道。 “不管它们是不是凋谢了,我都要去看看。”唐雨溪说道。 “我看……还是算了吧。”隋戈说道,不知道怎么去骗唐雨溪,因为他很少能够成功。 “让我去看看!”唐雨溪板着脸说道,“不然我生气了!” 这时候的唐雨溪,有种小女儿姿态,显得有种可爱的味道。只是,现在却不是欣赏美态的时候,隋戈实在是有心担心,唐雨溪看到那一片花墙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反应。 因为拗不过唐雨溪的固执,隋戈只得载着唐雨溪到了那一片花墙下面。 唐雨溪下了自行车,目光紧盯着这一片对她来说有着特殊意义的花墙,半响都没有说一句话。 “也不知道是哪个畜牲干的!” 旁边,一个东大的女生义愤填膺地骂道,“真是禽兽王八蛋啊!这么美的蔷薇花,而且每天都会绽放,简直就是奇迹的象征,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人,直接将它们的根全部挖断了呢!” “是啊,禽兽不如啊!”另外一个男生骂道,“连我平时都舍不得采摘一朵。这个畜牲,让我逮着的话,非要将他活剐了不可!” “太可恨了!” “我操他祖宗!” “……” “我们走吧。”隋戈向旁边的唐雨溪轻轻说道,“你放心,我会重新为你再变一道花墙的,还是白色的蔷薇花,行吗?” “但……这些蔷薇花已经死了,不是吗?” 唐雨溪神情凄然,忽地脸色一白,一口鲜血嘴角边吐了出来,而后身体一晃,向后昏倒而去。 这一下变故让隋戈吓得够呛,赶忙伸手扶住了唐雨溪,然后将真气源源不绝地渡入唐雨溪体内。 半响,唐雨溪终于悠悠醒转。 隋戈这才松了一口长气。 这时候,短信提示音响起。 隋戈打开手机一看,心中的怒气顿时如同火山一样爆了出来—— 有些人,看来真是活腻了! 第104章 半条短信 第二更送到!!继续求鲜花和票票。。。 ============================= “你让虎爷不开心,所以虎爷也不想让你开心。” 这是某个陌生人昨天发给隋戈的短信。那时候,也正是唐雨溪昏倒的时候。 其中的“虎爷”,隋戈就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必定是陆虎。 陆虎这厮,看来绝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物。 只是,陆虎大概不知道,隋戈也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物。 原本,隋戈还想多操练一下影蜂,让陆虎这厮多活两天的。谁知道这家伙一心寻死,看来真是活腻烦了。虎爷么,很快你就不能蹦跶了。 此时,正值清晨,隋戈乘船渡过了青江。 按照山熊收集到的“情报”,陆虎今天会在西江市出席一个高档江景楼盘的发售会。 隋戈个眼镜合计了一下,今天这个机会,非常适合送这头“拦路虎”下地府报到。 到了西江市之后,隋戈打了一个车,直接赶往“青江望月楼盘”的发售会现场。 这年头,房地产行业虽然已经日薄西山,但是让隋戈没有料到的是,这发售会还没有开,下场的人却已经聚集了不少。隋戈不禁有些纳闷,这年头想做房奴的人还有如此之多? 不过,人多自然更好,隋戈只往人群里面一扎,再戴一个鸭舌帽,谁也不会留意到他的存在。 这时候,距离发售会还有十分钟时间。 现场人声鼎沸,议论纷纷。 “咦,这不是老王么?今天怎么没去踩三轮了?”人群中有人问道。 “在这里排一天队就给两百,还去踩三轮干嘛,你今天不是也没有去砌砖了么。”那人说道。 “那倒是。对了,你看我穿这身西服,还挺精神吧?像高级白领、公务员不?”那人又道。 “小心点,这西服听说挺贵的,弄坏了可就拿不到工钱了。” “……” 隋戈耳朵里面传来这些人的闲聊声,目光却投向了为举行发售会而搭建的临时台。 此时已经到了八点半,这是发售会举行的时间,陆虎这厮照理说也应该出现了。 谁知道,陆虎这厮并不准时,隋戈又等了十几分钟,才看到陆虎一群人出现。陆虎自然走在人群的最前端,程天游和盛柴也在那一队人中,两人都穿着名牌西装,看起来都很威风,不像是保镖,倒像是成功的商务人士。 在礼仪小姐的引领下,陆虎笑着走上了台,宣布西江望月楼盘发售会正式开始,该楼盘电梯公寓价格为每平米三万元,别墅为每平米八万元。 听了陆虎宣布的价格,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将锣鼓和舞狮的生意都给盖了下去。 “请问陆先生,之前我听说西江望月楼盘的预售价格似乎在一万五和四万之间,怎么跟你现在宣布的价格有这么大的出入呢?”一个媒体记者向陆虎提问道。 “你第一天当记者么!”陆虎喝道,“我才是华亨地产的老板,房子的价格,我说了算!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小道消息。你睁大眼睛瞧瞧,这么高档的江景公寓、别墅,一万五到四万的价格,上哪里买去?对了,要是觉得太贵的话,可以去买城市北面的限价房,带着你们的儿女子孙去住贫民区啊!来这里买什么商品房,买什么高档公寓啊!” “还有谁?还有谁要提问,赶紧的,我的时间宝贵着呢。”陆虎又道。 于是,一些事先收过红包的记者们又开始了马屁式的提问。 场面火爆一时。 “在鲜花和掌声中死去,你应该心满意足了吧?”隋戈心想道,准备让影蜂出手了。 这是隋戈事先计划好的。 趁着人多嘈杂的时候,将影蜂释放出去,然后栖息在陆虎附近,等到机会攻袭。随后,隋戈稍微制造一点麻烦,吸引住程天游的注意力,这时候影蜂闪电出击,必可将陆虎蛰死。 这个计划很简单,但是因为有影蜂的配合,成功机会将会很大。 隋戈正要付诸行动,将影蜂释放出来。 这时候,却见两个身穿迷彩服的人迅速向这边走了过来,看样子居然是冲着隋戈来的。 更要命的是,台上,程天游目光如电,也向这边看了过来。 以程天游的目力,隋戈几乎不可能完全避过他的目光。 时机稍纵即逝,隋戈虽然心头暗恨,却也无可奈何,只得放弃了暗杀的计划。 随后,隋戈一转身,避开了跟程天游目光相接,转而向那两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旁边走去,看样子就是想在躲避那两人追踪似的。而那两个身穿迷彩服的人倒也配合,果然紧跟着隋戈追了过去。 程天游的目光果然落在了隋戈身上,他先是有些诧异和紧张,但是看到追在隋戈屁股后面的两个身穿迷彩服的武警,他顿时放下心来,猜测隋戈应该只是为了逃避某些人的追踪,偶然经过这里罢了。 况且,程天游并不认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隋戈有机会出手对付陆虎。 对于程天游的狂妄,隋戈此时自然一无所知,以他的修为,要甩开这两个身穿迷彩服的武警,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两人怀了他的“好事”,隋戈自然要让他们给一个说法。 离开人群之后,隋戈径直向江畔走去。 江畔的沙滩附近,有一片茂密的杨柳林,隋戈快步往那林子而去。 后面的两人,依旧是紧追不舍。 只是,这两人刚进林子,这两人便觉得脖子背后一麻,全身都动弹不得了,原来却是被隋戈捏住了颈骨,这等于是被隋戈捏住了命门,只要他手掌一发力,轻易便能够捏断两人的颈骨。 “我不想浪费时间——你们跟着我干嘛?”隋戈问道。 “隋先生,别冲动!是我们教官让我们来请你的……”其中一人连忙说道。 “你们教官是谁?”隋戈问道。 “曾铁鸥,曾教官。”那人说道,“早上教官带我们到江边例行训练,看到隋先生渡江下船,所以就叫我们两人来请您,但是没想到您走得太快,我们一直都没跟上,幸亏我记得您坐的出租车车牌……” 隋戈脑子一转,依稀想起之前下船的时候,的确看到有一大队武警沿着江边跑步,但是因为只顾着收拾陆虎的事情,一时间没有留意到曾铁鸥竟然就在那一群武警当中。 一时疏忽,满盘计划都被打乱了,隋戈心里委实有些不高兴。 所以,隋戈松开了手掌,向这两人说道:“你们教官要请我的话,让他亲自来吧!” “我想,曾教官应该快来了吧,刚才我们已经通知了他。”一个人说道。 果然,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朝着这边行驶了过来,开车的人,赫然就是曾铁鸥。 隋戈对这曾铁鸥自然没什么好感,但此时已经失去了干掉陆虎的机会,他倒是想知道,这个曾铁鸥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坏了他的计划。 不消片刻,曾铁鸥已经驾车到了隋戈面前,将车停稳之后,曾铁鸥跳下了车,向隋戈笑道:“隋兄弟,怎么到了西江市地面上也不通知我一声呢,我也好给你安排接风洗尘啊。” 曾铁鸥面满笑容的样子,就像是跟隋戈很熟似的。从他脸上的表情,完全看不出之前两人曾经有过一战,而且彼此之间嫌隙很深。 按照惯例,伸手不打笑脸人。 一般情况下,隋戈也遵从着这个惯例,但是今天却不行! 因为曾铁鸥坏了他的计划! 陆虎这样的人,哪怕让他多活一个小时,这厮都极有可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干出许多的坏事。而曾铁鸥却让隋戈失去了一个干掉陆虎的机会,隋戈自然不会对曾铁鸥有好感了。 “曾铁鸥,我跟你不熟吧!”隋戈冷冷地说道。 一句“曾铁鸥”,一句“我跟你不熟”,这简直就是打脸,而且是赤、裸裸的打脸呢。 当着对方下属的面,毫不留情地打脸,这已经是不给面子到了极点。曾铁鸥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凝固了,他本以为低头笑脸相迎,隋戈怎么都会给他两分薄面的,毕竟如今社会讲究和谐发财,没有人喜欢平白无故多出几个死敌的。何况,曾铁鸥自认为,以他在西江市的名声、地位,日后隋戈也有用得着他的地方,所以必然会给他一个台阶下。 只是,曾铁鸥怎么都没想到,他今天出现得实在不是时候。 隋戈同学生气了,谁的面子他都不想给! 曾铁鸥眼看就要发作,但想到隋戈这小子如今已经跟唐家搭上了线,如果日后想要在军方系统更进一步的话,的确很有必要跟隋戈这厮搞好关系。至少,不能让隋戈记恨他。所以,权衡了一下利益关系,曾铁鸥强忍住怒火,向隋戈陪笑道:“隋先生,所谓一回生二回熟嘛,以前有什么误会的地方,曾某在这里跟你赔礼了。” “赔礼就算了。”隋戈冷冷道,“以后我在西江市行走,你别来烦扰我就行了!” “你真是太狂了!”一个武警冲着隋戈喝道,在他的心头,曾教官俨然就是他的偶像。谁知道,曾教官今天如此谦逊地对待一个年青人,而对方居然还不领情。正所谓,叔可忍婶不可忍,这小武警头脑一热,就替曾铁鸥大起抱不平来,“我们曾教官可是堂堂少林弟子,真正的高手,你小子有眼不识泰山——” 啪! 这小武警话还没说完,脸上忽地挨了一耳光。 这耳光,却是曾铁鸥打的。 “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曾铁鸥冲着小武警呵斥道。 小武警恁地郁闷啊,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替教官出头,却反而挨了巴掌。 曾铁鸥一巴掌将这小武警打傻了之后,又向隋戈说道:“隋先生放心,以后您行走在西江市地面上,如果没有你的召唤,我一定不会来打扰的。” 曾铁鸥心想,反正今天都他妈低头装孙子了,那索性就一装到底了。什么教官、什么少林俗家弟子,相对于唐家这个庞然大物来,简直就不值一提了。曾铁鸥既然决心在军方系统混,那么开罪唐家绝对属于不智行为。 隋戈一听曾铁鸥这话,心想:“低姿态啊,这姿态真他妈低!” 低得隋戈想借机发泄一下心头的怒气都不行。 突突~! 隋戈正要离开,忽地一辆摩托车向这边飞速行驶过来。 骑摩托的人,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沙滩服,又肥又胖,脑袋锃亮。 摩托车直接冲到了隋戈面前,摩托车刚停稳,车上的人还未下车,就冲着隋戈张口就开骂:“哈!你这臭小子,在东江市嚣张够了,居然还敢到西江市来撒野,这回要是不弄爽你,我董九——” 董九话还未说完,隋戈忽地向前踏出,脚尖一伸、一挑,如同一杆大枪一样,顿时将摩托车连通肥猪一样的董九挑上了半空中,在董九和摩托车飞上半空的刹那,隋戈纵身一跃,一手拿住摩托车,一手拿住董九的背脊,猛地往地上一掼。 轰! 一声轰响,董九跟他胯下的摩托车一起撞在了旁边的大树树干上。 只一下,董九的摩托车就被撞成了一堆零散件,而董九庞大的身躯将树干都拦腰撞断了,并且余势不衰地将后面一根大树也给撞断了,直撞得这厮口喷献血,哀嚎不已。 片刻之后,董九那肥猪一般的身躯从树干上滚落下来,重重地砸落在沙地上。 这厮一身骨头都被隋戈给砸散架了,除了哀嚎之外,连从地上站起来都做不到。 隋戈发泄了心头的怒火,看也不看躺在地上如同死猪一样的董九,大步离开了这里。 一旁的两个小武警看得都傻眼了。隋戈同学的形象,一下子在他们心目中高大、威猛了起来:这小子实在太恐怖了!居然一脚就将摩托车连同肥猪一样的董九挑上半空,更将董九直接摔了一个半死。瞧这架势,好像比教官更威武啊,难怪刚才连教官对他都这么客气! 那个刚被曾铁鸥扇了耳光的小武警更是暗叹一声侥幸,心想:“幸亏那一耳光是教官扇的,如果换成是刚才那小子出手,恐怕我也就剩半条命了!” 顿时,小武警对曾铁鸥的怨念就化成了感激,这倒是连曾铁鸥都所料不及的事情。 曾铁鸥这时候将一道真气渡入董九身体当中,使得董九总算缓过了气。 董九一边痛苦哼哼,一边埋怨道:“曾师兄,你不是叫我过来一起收拾那小子吗……怎么……怎么你刚才就看我挨揍,也不动手呢?你这是要害死我啊。” “放屁!我他妈是叫你过来给那小子赔罪,谁说要跟你联手收拾他了?”曾铁鸥骂道,之前他的确给董九发了一条短信,大意是隋戈这小子到西江市来了,鉴于这小子如今有唐家庇护,所以曾铁鸥准备跟隋戈修好,让董九也借机来跟隋戈道歉,免得以后难做人。 “赔罪?你短信上没说赔罪啊?”董九也是一头雾水,忍着痛将手机从兜里面摸了出来,递给了曾铁鸥。 曾铁鸥一看,董九收到的这条短信居然只有一半,短信当中只说了隋戈已经到西江市,让董九赶紧过来。原本,应该是“过来赔罪”,结果到“过来”二字之后的内容,居然就没有了。董九接到这条消息一看,自然就觉得曾铁鸥是要和他一起收拾隋戈,所以董九连短刀都带上了,想不到事情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冤啊! 董九觉得他自己真是比窦娥还他妈冤! 半条短信,竟然害得他险些挂在这里。 曾铁鸥收回手掌,真气如此宝贵,他自然不肯在董九身上多浪费半分,问道:“董九,你这破手机用的究竟是什么网络?” “什么叫破手机,我这手机可是刚买的韩国货,用的是连通3g网络呢。”董九说道。 “韩国货?连通网络?”曾铁鸥冷哼道,“那你今天真是活该!” 第105章 春秋大梦 第三更送到。。。。请各位读者大大继续支持啊。 ================================= “山熊,你死哪里去了?” 摆脱了曾铁鸥和董九之后,隋戈立即联系山熊,准备弄清楚现在陆虎的行踪。 山熊这厮修为虽然止步于淬体期,但是毕竟混黑道多年,在整个明海省的黑道江湖上,都还算是颇有些名气,所以消息方面还算不叫灵通。况且,在这年头,同样有以卖消息为生的人,只要你有门路,要知道一些人的行踪、资料,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有门路、有钱,便能弄到消息。 而山熊,显然是有门路的人。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让山熊负责追查陆虎的行踪。 此时,山熊正在人间仙境里面搂着一个艳女嗨皮,因为他觉得隋戈应该已经干掉了陆虎,日后华生药业公司的生意就会重回正轨,他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时候,接到隋戈的电话,听其语气,好像隋戈并没有干掉陆虎,这让山熊立即紧张起来。 如果陆虎没死,而且事情又败露的话,恐怕不仅隋戈要倒霉,他山熊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熊哥,谁给你打电话啊,这个时候来骚扰您,真烦人呢……人家都湿润了……” 旁边的艳女嗲声嗲气地说道,伸手就在山熊的胯下磨蹭着。 “滚出去!” 山熊一脚将艳女踹到了门口,丝毫没有怜香惜玉,待那艳女滚出去之后,赶忙说道,“隋兄弟,怎么了?事情没成?你没事吧?” “事情没成,我也没事。”隋戈沉声道,“不过,我要拦路虎的行踪!” “隋兄弟,你还要干?”山熊有些担心地说道。 “当然。打蛇不死反被咬!”隋戈冷冷道。 “我知道了,马上去查!”山熊说道,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对了,手机电话不会被人监听吧?拿到消息之后,我是不是用更安全的方式传递给你?” 隋戈没想到山熊这时候忽地变精明了,随口问道:“什么安全方式?” “微博。”山熊说道,“我听眼镜说,这是新玩意儿,可以互相传递信息,留言呢。等我拿到消息之后,我就发布在微博上,你查看微博就就看到了。” 隋戈真是哭笑不得,说道:“熊哥,微博那玩意儿是公开的,你把消息发布上去,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们要干掉那头拦路虎么?” “公开的?我擦!眼镜怎么没跟我说呢,我把私密照都发上去了呢——”山熊有又道,“那手机电话被监听了怎么办?” “熊哥,你是电影看多了么。全国有多少人用手机用电话,要是每个人都监听的话,累死所有的警察都做不到啊。”隋戈无语道,“总之,尽快搞到消息,然后打电话给我!” “嗯。”山熊不敢再开玩笑了,应下来之后,立即发动自己的关系网,查找陆虎这厮的行踪。 隋戈在一家露天茶馆里面,一边喝着盖碗茶,一边等待着山熊的消息。 差不多四十分钟过后,山熊终于打电话过来,然后兴奋地告诉隋戈道:“兄弟,咱们还有机会!” 山熊用“咱们”两个字,自然是将他和隋戈绑在一起。 这种时候,便是要有“共患难”的觉悟,共过患难之后,彼此的信任度就会得到提升。所谓患难见真情、患难知兄弟,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说。”隋戈道。 “拦路虎还在西江市。”山熊说道,“今天下午4点左右,他应该会跟一个女明星秘密碰面、幽会。如果抓住这个时机,干掉他应该不成问题!嘿!我真想亲自去搞死他!” “那女明星是谁,估计会在什么地方碰面?”隋戈又问道。 “那女人叫江甜甜,看起来还挺清纯的,嘿。”山熊笑道,“目前正在西江市取景,拍摄一部古装电影,叫什么《春秋大梦》的,听说陆虎就是她的金主,所以这两人一碰面,肯定会干点事情,到时候……嘿嘿。他们见面的地方暂时无法确定,但是只要盯着那女人,自然就知道陆虎的去处了。那女人目前正在秋月湖拍片子,我已经找人去盯着了。” 隋戈想了想,说道:“你让盯梢的人撤回来,我亲自去。” 先前已经错失良机,隋戈不想再浪费一次机会。况且,再错失一次机会并没有什么可怕,但如果引起了陆虎的警觉,但事情就有些麻烦了。 以这陆虎的财势和权力,一旦他警觉起来,龟缩在某处戒备森严的地方不出现,那就很难搞他了。反过来,他势必会对隋戈采取报复的,或者因为唐家的关系,他不会去动隋戈,但是隋戈的朋友以及山熊等人,却是免不了会遭殃的。 鉴于诸多考虑,隋戈才决定亲自去盯梢,等候陆虎出现,然后一击必杀。 挂了电话之后,隋戈打了一个车,赶往了秋月湖。 秋月湖,是西江市一个有名的景区,整个景区叫做“秋月湖生态公园”。 这个秋月湖是一个山顶湖泊,早在清朝的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气了,不过那时候还没有“秋月”之名。后来清末一个游戏风尘的骚客,在湖泊旁边的石壁上凿刻的一首诗,名为“月花美人”,凿诗的时候正值秋季,所以便取名为“秋月湖”了。 平日的时候,这秋月湖生态公园都是免费对游人开放。 只是,今天却不同。 隋戈刚到公园门口,就被保安给拦住了—— 不让进去! 隋戈心里那个郁闷,问道:“这不是免费公园么,怎么就不让进去呢?” “公园里面正在进行电影拍摄,闲杂人等一律不准进入!”保安一副尽忠职守的样子。 “不让进去?有相关文件?有正式公告没有?”隋戈不甘示弱道。 “没有!”保安将眼睛一瞪,“这是领导吩咐的!” 在这保安眼中,领导的吩咐可是比什么法令、通告都管用。 这时候,一辆黑色轿车远远地向这边行驶过来。 “咦,那是不是你们领导?”隋戈向那黑色轿车的方向指了指。 保安听见“领导”二字,一个激灵,赶紧抬头挺胸,然后向那黑色轿车看去。 片刻之后,那黑色轿车终于驶到了公园门口,保安睁大眼睛一看,车里面坐的哪是什么领导,而是给剧组送盒饭的车。 保安心里那个郁闷啊,心说你他妈开车送餐就送餐吧,居然敢学领导开黑色轿车,简直是可恶,等会儿你出来的时候,非得多收你两块场地费。 将这黑色轿车放进去之后,保安这才想起了隋戈,却发现早就没有了隋戈的影子,他四处瞅了瞅,依旧不见踪影,就好像这小子凭空消失了一般。 因为禁止“闲杂人等”进入,所以公园景区里面并没有多少人,进去之后,隋戈直接抄小路直往山顶而去。快到山顶的时候,隋戈忽地感到有些尿急,心想大概是之前在茶馆里面喝太多茶水的缘故。 尽管,炼成了真气的内家拳师,能够用真气将身体内的酒精、水分通过皮肤逼出体外,但是肯定没有人愿意用真气将尿液逼出来吧?那岂不是满身都是尿骚味? 所以,感觉到尿意之后,隋戈立即开始沿着指示牌寻找洗手间。 跟随着指示牌绕了一段路,隋戈终于看到了一个洗手间,这时候什么也没有多想,赶紧地冲入了男洗手间当中,然后畅快地开始了排水。 隋戈这一尿,可真算是“海尿”了,足足排了差不多两分钟。 作为修行之人,隋戈如今也是耳聪目明,所以一点细微的声响都难逃他的耳朵。 就在隋戈排尿的时候,他听见隔壁也响起了嘘嘘的水声,涓涓细流,泉水叮咚响,似乎挺悦耳的。 隋戈没有透视眼,自然没办法知道隔壁究竟是哪位美女在嘘嘘。不过,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却不知道究竟要修多年,才能隔着墙壁同时嘘嘘一次。 排尿完毕之后,隋戈一身轻松地走出了洗手间。 这时候,一墙之隔的女士洗手间,也走出了一个女人。 第106章 玉女事件 第一更,预约今日鲜花和票票,谢谢支持??? ========================== 一个貌似清纯、可人的女人,穿着一套时尚靓丽的黑色真丝连身裙,约莫二十二三岁,瓜子脸,下巴尖尖,柳眉弯弯,鼻梁高挺,皮肤柔嫩白皙,看起来的确是一个精致的美女。而且,让隋戈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稍微一想,隋戈倒是记了起来,室友江涛,似乎就在他的床头贴了一张这个女人的海报。不过,那海报ps得有些过头,皮肤光得连毛孔都看不到。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到了先天境界,身体由后天重返先天,才会汗毛褪尽,皮肤紧致得连毛孔都看不见。 对了,这个女人,似乎就是那个叫江甜甜的女星! 江涛这家伙,几乎每天都会提到这个女人,似乎这女人就是他的梦中情人似的。并且,还听江涛说这这个女人是内地的青春玉女,从不沾染带有情色的影片和广告,还是婚后性行为的坚定倡导者。总之,在江涛的心头,这女人俨然就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女神。痴迷的时候,江涛能够盯着这女人的海报看上半天。隋戈就纳闷地问,这女人究竟有什么好看的?江涛俨然着魔一样地回答:“什么都美,尤其是那对大眼睛!” 不过,在隋戈看来,这女人虽然也是一名真正的美女,但绝对够不上女神级别。至于这对大眼睛,虽然的确也不小,但是里面似乎放了美瞳。 诸如唐雨溪、蓝兰、沈君菱,她们身上,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感觉。而这个女人虽然美丽,却有一种“斧凿”的痕迹,想必应该是经过整容手术的。不过,这也是因为隋戈眼力够“毒”的缘故,江甜甜的整容手术应该是出自哪位整容大师之手,一般人,大概还看不出这种“凿刻”的痕迹。 四目相对。 隋戈正想着要不要跟对方打个招呼,却见江甜甜忽地张开嘴巴厉声尖叫一声:“啊!有色狼偷窥——快来人啊……” 江甜甜的声音惊得隋戈鼓膜直响,隋戈俺想,老子的确是色狼没错,但是老子什么时候偷窥过你呢,顶多就是听了一下你嘘嘘的声音,难道这也算是偷窥? 于是,隋戈解释道:“小姐,你误会了。” “误会——” 貌似清纯的江甜甜,忽地变得如同泼妇一般,指着隋戈的鼻子骂道,“你一定是哪个破报社的臭记者吧?你们这些狗崽子真是无孔不入呢!哼,我告诉你,你们想玷污我‘玉女’的声誉,那是想都别想——不说了,赶紧把手机、摄像机之类的东西交出来吧。否则的话,我的私人保镖马上就过来了,我不介意他将你的两条腿都打断!然后封了你们报社!” “喂!你也太歹毒了吧?这是公共卫生间,难道只允许玉女小便,不允许猛男撒尿么?”隋戈忍不住撩拨了一句,他觉得看玉女变身泼妇也挺有意思的。 “你……真是无赖!” 江甜甜跺足骂道,然后冲着上方喊道,“徐龙!顾问东!你们两个还不过来把这个狗仔的狗腿给我打折,还有,把他的相机、手机、摄影机全部给我砸烂!砸烂!真是气死我了,以后再也不上这种公用洗手间了,脏兮兮的不说,还要担心被偷窥,万一我的玉女形象被破坏了……你们两个废物,还不快点!” 两个穿着西服,带着耳麦的家伙慌忙从上方冲了下来。 只是,这种穿黑西装、打领带、穿皮鞋的保镖,永远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用来唬人、吓人还行,但是很少能够派上真正的用场。 原因很简单,穿上西装的话,手脚灵活程度肯定不如运动装;穿上大头皮鞋,跑步的速度也肯定不如跑步鞋。灵活度、速度都不行了,武力值自然也就降低了。 正因为如此,现实中的黑帮砍杀,你很少看到双方都穿着衣服上阵。如果穿衣服真的拉风又带劲,那些道上的混混谁不想弄一套穿在身上再去跟人拼命?波士、普拉达这些牌子货买不起,至少百八十元的地摊西装总买得起吧? 所以,只看江甜甜雇佣的这两位保镖的装束,隋戈就知道他们都只是中看不中用的货色。甚至,连中看都算不上,隋戈觉得比他都差了好大一截。 喀嚓!喀嚓! 见江甜甜的保镖还未赶到,隋戈同学顽劣之心大起,掏出手机对着江甜甜一阵猛照,更觉的是,当江甜甜用手捂住脸蛋的时候,他无耻地将手机伸到了江甜甜的裙摆下。一边狂拍,隋戈一边心想道:“江涛,你这家伙很快就有眼福了!这回,你可以看看你心目中的女神没有经过ps的素颜照,而且还有原味的‘私密照’哦……” “我本来没有偷窥、偷拍你,谁让你非要污蔑我呢!”隋戈哈哈一笑,将手机揣入口袋中。 “老娘跟你拼了!”江甜甜气得发疯一般,伸出九阴白骨爪一样的指甲,往隋戈脸上扣来。 但隋戈哪会被她抓破帅脸,身体如同游鱼一样向后一滑,迅速退入树林当中,不过片刻功夫,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候,江甜甜的两个保镖才赶了过来。 “江小姐,您没事吧?”其中一个保镖问道。 “没用的废物,赶紧给我追啊!”江甜甜气急败坏地说道。 “江小姐,我们本来是打算在洗手间外面给你把风的,是你说担心我们偷窥你,才让我们在上面呆着的,所以——” “所以你麻痹的!”江甜甜破口大骂道,“你还敢顶嘴!你是瞎子吗,没看到有男人进了洗手间吗?你给我滚蛋,马上就滚!还有你,赶紧给我去追那个臭记者,追不到你也滚蛋!” 江甜甜的动静很大,将上面拍摄现场的剧组人员都给惊动了。 “江小姐,您消消气,放松一下心情,等会儿还有一个镜头要拍摄呢。”导演连忙过来劝慰。 “拍,拍你个头!今天不拍了!”江甜甜哭闹道,“都是你,非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拍摄,结果害得我被人偷窥、拍照,要是我的形象被毁的话,我的那些粉丝们,他们一定比我更难过,万一出现了跳楼、跳河自杀的,那该怎么办啊!” 导演背脊上冷汗直冒,心道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脑残粉丝,你真当自己是世界巨星么。 心里这样想,导演嘴上却不住地安慰。毕竟,这一个片子的投资商就是江甜甜的金主,导演为了自己的饭碗,自然不敢轻易得罪了江甜甜。 江甜甜闹了一阵之后,寒着脸说道:“不管怎么说,今天我是没心情拍摄了。我这就给陆打电话,让他过来接我离开。你们就在这里露营吧,等我明天心情好了,再回来拍摄!” 骂完人之后,江甜甜又掏出一个小镜子,开始仔细地补妆了。 随后,江甜甜果然掏出了手机,拨通了陆虎的电话,嗲声道:“亲爱的,你赶紧来秋月湖接我吧,今天遇到一个偷窥狂,想玷污人家的玉女形象,没心情拍摄了……想你了,你开那辆加长的路虎车来吧,今天野外天气真好哩……” 野外天气真好? 潜伏在密林深处的隋戈抬头看了看,今天果然是秋高气爽,只是,天气好跟开加长路虎车有什么关系呢?隋戈不禁有些疑惑,但江甜甜已经替他将陆虎给钓了出来,隋戈现在所想的,只是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然后再制造一场完美的“事故”。 “今天,我才是真正的导演!”想到这里,隋戈忽然有些兴奋起来。 第107章 临时导演 第二更!看完爽的话,砸点鲜花跟票票吧,谢谢支持。 ===================== 半个小时之后,一辆加长路虎车驶入秋月湖生态公园。 隋戈亲手导演的这一场好戏,也随之拉开了序幕。 男一自然是陆虎,女一自然是清纯玉女江甜甜。 配角分别是程天游、盛柴。道具,就是这一辆加长的路虎车。 加长路虎车沿着盘山路上了山顶。 车子刚刚停稳,江甜甜便向着车辆所在之处飞奔而去,陆虎刚下车,江甜甜便一下子扑入路虎的怀中,然后梨花带雨一般地哭诉起来。 “亲爱的,你怎么现在才过来,人家都被无赖欺负了呢!”江甜甜直接无视了程天游和盛柴的存在,开始施展手段向陆虎撒娇。 “呵~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惹我陆虎的女人!”陆虎王八之气迸发,“你放心好了,我一定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另外,我保证,绝对没有任何的报纸、杂志敢刊登对你不利的消息!谁敢登,我就封杀谁!” “陆哥,你对我真好!”江甜甜破涕为笑道,演技一如既往地精湛。 “既然你今天已经不想拍摄了,那干脆就别呆在这里了。”陆虎被怀中的江甜甜蹭得欲‘火大起,心痒难耐,“甜甜,我在爱丽舍酒店预订了总统套房,不如早点回去‘休息’嘛。” “讨厌!”江甜甜媚态横生地用眼睛“勾”了陆虎一下,然后低声说道,“陆哥,你做生意的时候那么精明,今天怎么有些笨呢?人家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今天‘野外’天气很好,这里人又不多,还让你开加长路虎车来,你难道还不明白人家的意思吗?” 陆虎本来是不明白的,但是听见江甜甜刻意将那两个字说得很重,这时候就是再精·虫上脑,也明白了江甜甜话中的意思。顿时,陆虎喜出望外,大感刺激,火急火燎地说道:“甜甜,你真是太好了,不枉我这么疼你。哈,先让我亲一个。” “讨厌!”江甜甜娇嗔道,“人家是看你为我做了这么多,这一次拍片又投了这么多钱,所以想好好犒劳一下你,自捐枕席给你,谁知道你还取笑人家!” “嘿……” 远处,藏身在密林中的隋戈,静待着这一场好戏的情节推进。 陆虎跟江甜甜打情骂俏了几句,两人便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车中,然后沿着秋月湖边的公路行驶,精心挑选着他们的“战场”。 隋戈远远地跟在后面。 因为可以利用影蜂进行“高空侦察”,所以隋戈并不担心会跟掉,也不用担心跟得太近会被程天游察觉。 路虎车行驶了一段路之后,在一片数十米高的石壁面前停了下来。 这石壁上凿刻了一首词,名为月花美人,据闻是清朝某位骚客所做:“花明月黯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 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 奴为出来难,叫君恣意怜。” 一看这诗,在古代便应该属于低俗艳词之流,但是在现在,当然根本算不上“艳”了。 仔细一品这一首诗词,分明就是那位诗人骚客在成功勾引了良家女子之后,乘兴而做的。只是,没想到这厮如此雅兴,还将其凿刻在石壁上了,这才无限激发了他的创作兴致。 不过,这石壁所在之处,的确是一块幽静之地。 四周林木茂密,鸟语阵阵。旁边湖水清幽,微波荡漾,波光粼粼。 更妙的是,湖畔的草丛中,开满了好一片黄色的野菊花。 只一眼,陆虎和江甜甜就不约而同地相中了这一片战场。 因为老板要“办事”,程天游和盛柴自然不可能呆在车上了。 但是,陆虎一向都是一个谨慎的人,所以吩咐程天游和盛柴两人,不许任何人靠近这里,打扰了他和江甜甜两人的鏖战的雅兴。 程天游和盛柴都是精明之人,自然知道怎么做。 两人分头行动,站在距离路虎车两百米左右的地方,然后煞有介事地开始戒备。这个距离,既不会打扰到陆虎的雅兴,却也能够保证他的安全。 程天游大概是心存显摆之意,几个纵跃,便登上了一株大树的树顶,居高临下,俯瞰着下方的动静。盛柴虽然也有爬树、攀壁的本领,但自问不如程天游这样矫健灵活,所以也不好意思效仿。不过,盛柴却将手枪别在了腰间,心道你武功再高,总也挨不起枪子儿吧。 只是,程天游和盛柴做梦也想不到,这里竟然会有人试图暗杀陆虎。 隋戈一直都远远地跟在路虎车后面,直到程天游和盛柴两人分头戒备,隋戈心头忍不住叫了一声“好机会”。如果没有程天游近身保护陆虎,影蜂偷袭的成功率绝对是百分之百。 当然,这并非是程天游疏忽、狂妄所至,而是他大概做梦都想不到,隋戈会利用一只蜜蜂去暗杀陆虎吧。这样的暗杀方式,大概是闻所未能呢。 隋戈距离路虎车至少还有五百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自然不会引起程天游的感应。 隋戈没有继续靠近的打算,他只要能够看清楚陆虎的动静即可。毕竟,动手的是不是他,而是影蜂。 影蜂出手,陆虎那是必死无疑。 现在,隋戈要做的,就是引导着故事情节的推进,让陆虎的死亡,变成一个合乎情理的“意外”。 所以,他必须要让影蜂在最和适的时候出手。 远处,路虎车缓缓地停在了湖畔草地上。 湖光、山色、夕阳、野花、美人、豪车……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如同用摄影机拍摄下来的话,这一定会是张氏唯美镜头的又一典范。 隋戈可以想象,这时候的男主脚陆虎,一定非常的高兴吧。 可惜的是,作为导演,隋戈早已经将这一场戏的基调定为悲剧。 所以,无论陆虎有多高兴,也终究是乐极生悲。 路虎车停稳之后,这一场戏显然要进入关键时候了,毕竟每一场戏,都需要通过床。戏来营造氛围推动。虽然江甜甜没有拍摄过床戏,但显然天生就拥有上演床戏的天赋。 “陆哥……把车窗打开……”江甜甜含糊不清地说道。 “为什么?热么……有空调啊!”陆虎应道,加快了频率。 “当心……被闷死在车里……”江甜甜提醒陆虎道,这样的悲剧已经发生过多次了,她自然不想自己也成为经典案例之一。 陆虎显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计较。 所以,陆虎直接将所有车窗都处于半开状态。 嗡嗡~~ 陆虎刚到妙处,忽地有两只小蜜蜂嗡嗡地飞入了车里面,而且在他面前飞来飞去,搞得陆虎没办法全力应战,一阵疲软。于是,陆虎随手抄起车中的一本娱乐杂志,狠狠地将两只蜜蜂拍死在车窗上。 “妈的!赶打扰老子的好事,找死!”陆虎哼哼道。 “陆哥,你打蜜蜂的样子都这么威猛!” 陆虎听了赞誉,果然恢复状态,忽地江甜甜变得惊恐起来,颤声说道:“陆哥……有蜜蜂……” “麻痹的,怎么还有蜜蜂!看老子弄死它们!”陆虎骂道,正要操起杂志开始新一轮的猛烈抽打,忽地他的目光也变得有些惊恐起来,“擦!好大的一只蜜蜂!” 陆虎的确没见过这么大的蜜蜂,竟然有拇指大小,身上的环纹和翅膀,呈现出金黄色,在日光下灼灼生辉。这只大蜜蜂悬浮飞在半空,似乎在向陆虎发出挑衅。 “麻痹的!别说你是蜜蜂,就是马蜂,老子也要拍死你!” 陆虎骂了一声,操起娱乐杂志,猛地往影蜂拍了过去。 眼看就要将影蜂拍死在车窗上,忽地影蜂一闪,如同一道金光,闪电般往下一冲,轻易避开了陆虎手中的杂志,然后如同一个技艺高超的直升机飞行员,稳稳地栖落在陆虎身体上。 陆虎和江甜甜两人都惊呆了。 眼前发生的事情太突然!太惊悚!太诡异了! 嗤! 就在陆虎和江甜甜都惊呆的时候,影蜂的屁股上发出一声极其细微的“死亡之音”,将一根螫针刺入了陆虎的身体,然后一震翅膀,飞速遁走。 啊! 忽地,陆虎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影蜂的毒性原本就非常霸道,再加上隋戈这段时间的悉心培养,更是恐怖得难以形容。别说陆虎,就算是程天游挨一下,恐怕都受不了,非得用真气逼出毒性才行。只是,现在程天远水救不了近火,而且他大概还以为陆虎是在呐喊助威吧。 第108章 后悔莫及 第三更送到!小米的心思,你懂的。。。 ========================== 不过几秒钟时间,蜂毒就蔓延都陆虎全身,这厮一身皮肤乌黑,死翘翘无疑了。 而那江甜甜,也发出一声痛并快乐的惨叫声,直接晕死过去。 没办法,陆虎那根被注入蜂毒的如意棒,因为毒性发作,瞬间庞大了三倍以上,再加上陆虎临时前的那最后一次猛烈挺身,江甜甜不想昏过去都难。 不过这一次,陆虎当真是“纵做鬼,也幸福”了。 数秒钟之后,影蜂飞回到了隋戈身边。 因为失去了螫针,影蜂显得稍微有些虚弱,隋戈赶忙见它放入玉盒中,然后将几粒固元丸捏成粉末,撒入盒子当中,让这影蜂补充元气。影蜂其实可以不释放出螫针的,但是那样的话,注入的毒素都比较有限了,陆虎不会顷刻就死,很和可能会给他一线生机。 这一场戏在高潮中结束了。 隋戈这位临时导演,也应该功成身退、飘然而去了。 许多书上曾说,杀人报仇之后,便会觉得异常空虚、失落之类,但是隋戈却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反而觉得很畅快,全身说不出的轻松。毕竟,像陆虎这种人,留着也只能祸害人类。 隋戈飘然远去。 半个小时之后。 盛柴和程天游都隐约感到情况有些不对劲,以陆虎的战斗力,应该不可能坚持这么呢。 于是,盛柴忍不住给程天游打了一个电话,说道:“程师傅,老板怎么还没下车……嘿,他果然是精力旺盛呢,要不然,程师傅你去看看?” “我这里居高临下,正好戒备,还是你去看吧。”程天游说道,心想万一陆虎这一次超水平发挥,还没完事,现在过去那不是触霉头么。 盛柴没想到程天游竟然没有中计,只得在电话中陪笑道:“那我等会儿再过去。看来老板对江小姐真是一往情深呢,我就暂时不去打扰他的雅兴了。” 盛柴心里却在想,这一次老板也不知道嗑了几颗威哥,居然整得这么威猛。不过,老板做生意的眼光真是没错,这药品生意当真是有搞头!随时都有需要! 又过了半个小时,还是没什么动静。 这一次,盛柴和程天游两人都感觉不对劲了。 于是,两人决定一起查看情况。 就算真是触了霉头,那也是两个人一起,谁也不会落下。 两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靠近了路虎车。 越是靠近,越是感觉不对劲。 车内太安静了! 没有喘息声,也没有声。 难道陆虎是一柄么?显然不可能啊。 两人越发不安,程天游更是抢先一步靠近了路虎车。 透过车窗往里面一看,程天游简直要抓狂了:只见车里面,陆虎光条条、硬挺挺地躺在那里,一身乌黑,显然是中毒而死,而且已经死去多时,大罗金仙都救不回他了。而江甜甜,也是赤条条的,下面居然还保持着交姌的姿态,但是心跳还在,显然只是昏死过去。 若是在平时,遇到这样的情况,程天游恐怕还会狠狠地偷窥江甜甜几眼,毕竟不看白不看,看了当没看。这种女明星玩不上,但是看看也行啊。但是在此时,程天游心乱如麻,哪里还有心思去欣赏江甜甜的胴体,只是长叹了一声,寻思着对策。 陆虎死了。 作为陆虎的保镖,程天游自然有一定的责任,而且拳法大师的名声也肯定没了。如果陆虎只是一般人,程天游引咎辞职之类也就行了,但偏偏陆虎不是一般人,陆家派系在明海省拥有绝对强大的话语权。一旦陆家的人决定报复,那么首先被祭旗的,恐怕就是他们这两个保镖。 上位者要处决下位者,根本不需要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只是一个怀疑,甚至只是猜测,就可以动用权力让下位者灰飞烟灭。程天游就算是练气后期的高手,但终究也是血肉之躯,就算浑身是铁,又打得多少口钉。 所以,这时候程天游的心思转得极快。 片刻之后,程天游已经有了决断,他将目光落在了盛柴身上,问道:“盛兄弟,现在怎么办?” 盛柴此刻也是心乱如麻,说道:“我怎么知道!老板怎么会被人挂掉?这不可能啊,我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这绝对不可能!” “是啊,我也连鬼影子都没有看到。”程天游说道,语气一转,“不过,万一是内鬼呢?” “内鬼,什么内鬼?”盛柴问道。 “如果是老板身边的人要害他,那就是防不胜防了。”程天游语气转冷道。 “什么意思!你敢怀疑我!”盛柴怒道,“我跟随老板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就是因为这样,现在老板开始重视我了,所以你心存不满,对吧!”程天游冷笑道,“动机已经有了,你就束手就擒吧。” 说到这里,程天游已经是杀气毕露。 “哼!我有嫌疑的话,你嫌疑更大!”盛柴反驳道,肾上腺素狂升,随时准备动手。 “你死了,我的嫌疑就小了!”程天游说道,“况且,如果是我干的话,也不需要用下毒这种伎俩了,你根本拦不住我!” “休想!”盛柴一声暴喝,伸手就去拔腰间的手枪。 程天游冷哼一声,以掌为刀,砍在了盛柴的脖子上。 此时,盛柴的手指刚刚碰到手枪柄。 “我说过,近身搏斗,你必死无疑!”程天游冷漠地说道。 盛柴双目惊恐,感受着喉咙碎裂、无法呼吸的痛苦,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然后鲜血从脖子处狂喷出来,他仰天倒在了地上。 干掉盛柴之后,程天游冷静下来,将一道真气渡入江甜甜的身体内。 江甜甜一个激灵,总算是醒了过来,然后惊恐万分地说道:“怎么会这样!……不是我……程师傅,不算是我杀的陆哥……不是我……” “我知道不是你,是盛柴这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的家伙,已经被我干掉了!”程天游说道,这时候他只能将一切罪恶都推到盛柴这个替死鬼身上。至于陆家的人会相信几分,那就不是程天游能够控制的了。另外,让江甜甜也往盛柴身上泼脏水,不管怎么说,对程天游来说总是有利无害的。 至于陆家的人要如何处置江甜甜,那就不是程天游要操心的事情了。 江甜甜慌忙将裙子套在身上,摸了一支烟给自己点上,稍微镇定下来之后,才道:“陆哥,他是被蜜蜂蛰死的。” “被蜜蜂给蛰死的?这怎么可能?”程天游疑惑道,“蜜蜂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毒性!” 江甜甜指了指窗户上粘着的两个蜜蜂尸体,将之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然后,她叹道:“这……可能就是报应吧。没想到,蜜蜂也会复仇。” 程天游还是有些不太相信,但是瞧江甜甜说话的语气和神情,却不像是说假话。况且,如果要编谎话的,江甜甜大可编造一个更容易让人相信的话。 随后,江甜甜又道:“程师傅,现在……我们怎么办啊?” 想到陆虎的家庭背景,江甜甜就是不寒而栗,如果陆家的人要她人间蒸发的话,应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而她,就是想逃跑都办不到,所以这时候只能向程天游求助。 “我们……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程天游沉声道,“我知道,你也担心陆家的人会杀你泄愤。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脏水往盛柴身上倒,不过说话要高明一点,不要一口咬定就是盛柴干的,似是而非,让陆家的人自己去揣摩、去怀疑盛柴是不是有人指使,是不是收了别人钱之类……另外,中毒的事情,你照实说,不要夸大,陆家的人自然会做出判断。” “程师傅……我怕,我还这么年青……我不想死。”江甜甜颤声说道。 “我也怕。”程天游叹道,“但是,现在我们的命,已经掌握在别人的手里了。怕,也没用!” 随后,程天游又向江甜甜说道:“给你家人打个电话吧,也许就是最后的遗言了,我要联系陆家的人来这里了。” 江甜甜点了点头,忽地低声抽泣起来。 想起辛辛苦苦考上电影学院,拼命学习演技,拼命向那些色狼导演们推销自己,然后总算是小有名气,渐渐有了清纯玉女的称号,然后顺理成章地靠上了陆虎这个大金主,本以为从此就能一飞冲天、飞黄腾达了,谁知道……谁知道竟然会碰上这么倒霉的事情。 此时,江甜甜简直后悔得要死。 早知道会是这样,压根儿就不该蹚演艺圈的浑水啊。如果再给她一个选择的机会,她一定安安心心去一个普通的学校上学、恋爱、结婚生子…… 哭泣了一阵之后,江甜甜拨通了母亲的电话,这些日子,一心都想着出名、想着腾达,她已经很久没有主动跟母亲联系过了,此时听见母亲的声音,却是倍感亲切…… 远处,一队车辆快速向这边行驶过来,那是陆家派来的人。 第109章 流年不利 第一更,老规矩。预约今天的鲜花和票票。 ==================== “华亨地产董事长陆虎,前往西江市进行房地产考察时,因心脏病突发不幸逝世……” 回到东江市的当天晚上,隋戈从电视新闻中看到了陆虎“心脏病突发去世”的消息。陆家的人显露了强硬的手段,整个明海省的所有新闻媒体,都统一的口径,一致报道为“心脏病突发”,完全没有关于被蜜蜂蛰死、跟女星车震的消息传出来。 很显然,如果被蜜蜂蛰死,亦或者是车震死,都会让陆虎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如此一来,陆家的人自然也会成为笑料。 所以,陆虎的死变成了心脏病突发,正如有一部分人自杀身亡之后,都会变成抑郁症患者。 隋戈并不在乎陆虎究竟是心脏病死,还是被蜜蜂蛰死的,他只在乎结果,那就是陆虎的确已经死了。无论陆家多么权势滔天,多么富可敌国,陆虎终究还是得去向阎王爷报到。 新闻发布之后,隋戈将山熊和眼镜两人叫到了“人间仙境”。 关于暗杀陆虎的事情,只有山熊和眼镜两人知道一些情况。但是,究竟隋戈是如何将陆虎杀死的,山熊和眼镜也不清楚。 但是,这并不妨碍山熊和眼镜对隋戈由衷的佩服。 原本,山熊和眼镜都觉得干掉陆虎实在有些冒险,甚至觉得成功的机会不会很大。毕竟,陆虎要真是那么容易被干掉的话,陆家在明海省的势力早就垮台了。 陆虎,这可是最有可能成为陆家下一代家主的人,谁知道竟然栽在了隋戈这样一个“无名小卒”手中,这一点不仅陆家没有料到,恐怕连陆虎本人也没想到,以至于他死都不瞑目。 不过,除掉了这一头拦路虎之后,最开心的莫过于眼镜和山熊两人了。陆虎被干掉之后,东江市的有关部门,对华生药业公司的检查力度自然也就会减弱了。到时候,再递一些“好处费”上去,相信很快便可以继续正常生产了。 如此一来,公司的利润又会稳步上升。 作为大股东的山熊和眼镜等人,自然是收益很大。 “隋兄弟,我山熊今天算是彻底服了你了!”山熊举起酒杯说道,“说干就干,毫不含糊!真豪杰!” “少拍马屁了。”隋戈说道,“既然拦路虎已经死了,从此之后,再也不要提这个人了。” 山熊正在诧异,一旁的眼镜却已经会意,提醒山熊说道:“陆家的人正在追查凶手,虽然基本上查不到我们头上,但是最好不要提到这人的名字,免得惹上麻烦。” 山熊一听,立即会意,说道:“那就祝药业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 隋戈举杯等山熊和眼镜碰了一下,才道:“蒸蒸日上那是肯定的。不过,收购花草和林芝的事情,还得加大投入呢!” 说到这里,隋戈便有种意兴索然的感觉。 弄不到五行补天芝,制不出五脏补天液,唐雨溪便会逝去,那时候纵然有再多钱,隋戈觉得自己都不会开心。作为一个修行者,掌握着神农仙草诀无上典籍,却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救不了,那实在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情。 对于收购花草、灵芝的事情,隋戈已经提过几次。眼镜和山熊也不敢怠慢,在这件事情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是他们两人却不明白,为何隋戈始终都不满意呢。 山熊担心隋戈不满,解释道:“兄弟,这件事情上我们一直都抓紧呢。实不相瞒,我把自己以前那些小弟们的家属都发动起来了,让他们到处找林芝,找奇花异草什么的,但是——兄弟,你究竟要找怎样的林芝,什么样的花草啊?” “我说过,你们只管收购,我想要的,只要看过就认识!”隋戈有些苦恼地说道,这里面的缘由,根本没办法跟山熊和眼镜解释清楚。 随后,隋戈又道:“熊哥、眼镜,我知道这件事情上你们也费了不少心力。不过,相信我的判断,这件事情上,无论投入了多少,到时候的回报至少都是一万倍!” “一万倍?” 山熊和眼镜两人相顾骇然。不过,想起隋戈层出不穷的手段,以及刚刚被干掉的拦路虎,山熊和眼镜倒是没怎么怀疑,只是心里在盘算着,他们日后的财富值将会达到何等恐怖的一个数字。 “好了,不聊了,我下回去了。总之,这件事情你们一定要抓紧。”隋戈说道,起身离开。 山熊和眼镜两人将他送到了门口。 随后,山熊才向眼镜说道:“眼镜,你看我像亿万大富豪吗?” “不管像不像,反正很快你就是了!”眼镜感叹道,“真没想到,我们竟然也能成为这个社会的上位者。若是我当年有这样的成就,那女人……算了,那女人不配!” “没错,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山熊拍了拍眼镜的肩膀,“更何况,咱们很快就是亿万富翁了,难道还愁会打光棍不成?对了,亿万富翁就算是光棍,也叫‘钻石王老五’,哈!走,上楼去,大哥给你介绍一个刚来的靓妞,大学生呢……” 隋戈乘车返回发丰镇。 连日对影蜂的操练、计划对付陆虎,再加上对唐雨溪的担忧,让隋戈有种身心疲惫的感觉。这时候,他恨不得抛开、放弃一切,什么都不理会,然后大睡一觉。但目前来说,这只是奢望而已,一天不治愈唐雨溪,他便一天都难以放下心睡觉。 这时候,隋戈的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是唐云打来的。 “隋戈,你怎么搞的!前几天雨溪怎么会吐血?你不是说有把握治愈她吗,我好不容易才说服家人,让你做她的医生,不让别的医生插手——” 隋戈刚按下接听键,便听家唐玉劈头盖脸地问责起来。显然,因为这几天唐雨溪病情加重的缘故,唐云追问之下,多半是得知了唐雨溪那日在停车场边吐血的事情了。 也正是因为这事,隋戈才迫不及待地搞死了陆虎。 只是,隋戈这时候本来就有些疲惫,心里也有些烦躁,听见唐云问责,顿时火冒起来,说道:“别开口闭口就向我兴师问罪!我是唐雨溪的医生,可不是你们唐家雇佣的医生,没拿你们工钱,不听你们调配!你们唐家要是真这么了不起的话,早就治好了雨溪,也不用等到现在了!” “隋戈,你小子也太狂了吧——” 唐云的话还没有说完,隋戈却已经不给面子地挂掉了电话。 这一次,隋戈同学可是将未来大舅哥都给得罪了。 但隋戈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他打算回到住处之后,立即便开始练气,争取创造奇迹,早日突破到先天境界,那时候便能够用先天真气为唐雨溪续命了。 有先天真气的温养,唐雨溪大概能够撑得更久一些。 只希望到了那时候,五脏补天液能够成功地炼制出来。 于是,隋戈往江林别墅去的临时住处走了去。 刚到别墅区的门口,就见一个人健步向他走了过来,这人步伐轻盈,看样子又是一个习武者。 麻烦又来了? 隋戈心想道,最近他真是有些流年不利么,怎么麻烦老是自然上门呢。 现在他明明不想惹上麻烦,但是偏偏麻烦却要主动找上门来。 不过,对方既然在这里等候多时,自然是不会轻易罢休的了。所以,隋戈也没有躲避,直接等着那人来到了自己的面前,然后沉声问道:“何事?” 这人似乎认得隋戈,他也不多说,从身上取出一封牛皮信封的信函,恭恭敬敬地递到了隋戈的手中。 隋戈不知道对方葫芦里面卖的究竟是什么药,撕开信封的口子,取出了里面的信函。 挑战书! 信函的最上方,赫然是这三个字。 字是用毛笔写的,遒劲有力,力透纸背。 内容却是因为洪策被隋戈击伤之后,疗治内伤时不甚走火入魔暴毙,所以洪策的师父,六合通臂拳的现任掌门人史万豪决定向隋戈挑战,为徒弟报仇。时间便定在后天早上。 “洪策,不是我打死的!”隋戈看完信函,平静地说道。 当初,隋戈对洪策,还算是留手了,因为他绝对洪策并无可杀的理由。 谁知道,洪策毕竟还是死了,而且这笔帐毕竟还是算到了他的头上。 天意么? 糊涂而已!显然是洪策的师父史万豪老糊涂了! 这个老家伙,难道看不出隋戈明显已经留手了吗?居然还将这笔帐算到隋戈的头上。 “师父也这么说。”那人说道。 “那你师父挑战我干嘛?”隋戈问道,本想说你师父难道吃饱了撑着么,但想到对方毕竟是堂堂的一门之主,而且这挑战书送得正式、有规矩,倒是不能太失礼了。 “师父说,洪师兄虽然不是你打死的。但是,如果不是被你打伤,洪师兄就不会死。况且,无论洪师兄是被你打死的,还是内息出岔死的,江湖上的人都会认为,六合通臂拳门下洪策,是被你这个籍籍无名的学生打死的。”那人解释道,语气、表情一如既往的恭敬。 隋戈总算是明白了。 面子,全他妈都是面子上的问题! 这些所谓的武林人士,为了一点点面子,就能够发起一场生死挑战。并且,无论隋戈答应不答应,显然这件事情都是无法避免的了。除非,隋戈立马从东江市消失,永不现身。 “那么,请转告你们师父,让他准备好棺木!”隋戈冷冷地说道。 这一刻,隋戈已经明确了解决一切麻烦的态度:要狠! 正所谓男人不狠,立足不稳。 要在江湖上安稳立足,四平八稳,手段不狠不行! 想要麻烦不上身,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别人都不敢来找你的麻烦! 第110章 恩与怨全在一念 尽管隋戈夜以继日的修行,并且已经开启了灵觉,但终究修行日浅,境界还是停留在炼气中期的瓶颈处,丝毫都没有突破的征兆。 此时,隋戈总算体会到了,打通奇经八脉,的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即便是有神农仙草诀在手,有灵草相助,终究还是少了一两年的磨砺、苦修,迈向练气后期的瓶颈,怕是没那么容易突破的。 目前的情况让隋戈不禁有点沮丧,若是连练气后期也不能突破,更何谈突破先天秘境了。 先天先天,一步登天。 突破先天,自然是一步登天;但是要踏入先天秘境,却是难于上青天! 隋戈像要利用先天真气跟唐雨溪续命,恐怕也是没指望了。 想到此处,隋戈不免感叹自己资质愚钝。只是,隋戈却没有想过,洪策、程天游等人,哪个不是天赋卓绝之人,但也经过了数十年的苦修,才有了炼气中期、后期的修为,而隋戈得到神农仙草诀不过短短两个来月时间,有这样的修为,已经是骇然听闻了。 当然,心情虽然有些沮丧,隋戈却没有放弃修行,为唐雨溪诊治了病情之后,立即便返回住处,准备继续食用灵草练气。 刚到住处,却见一个陌生的中年妇人坐在门口,妇人穿着很平常,似乎就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是神情看起来很是憔悴,在她旁边站着一个物业保安。 保安见到隋戈,有些为难地向隋戈解释道:“这位大姐硬说是您的亲戚,一定要在这里等您回来。隋先生,您看,她真是您的亲戚吗?” 隋戈还未回答,却见那妇人忽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掏出一把削水果的尖刀就往隋戈的胸膛扎去。 保安大惊,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隋戈也有些纳闷,自己跟这妇人素不相识,怎么她一见面就要用刀子扎自己呢?难道自己最近不仅是流年不利,而且连人品也无限降低了? 嗤! 这一次隋戈竟然没有躲避,尖刀似乎扎进了隋戈的肉里。 中年妇人大惊,一下子松口了手腕,这时候她的整个人都在颤抖。 很显然,她并不擅长干这种暴力、血腥的事情。 保安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伸手就去抓中年妇人。 隋戈一出手,却拦住了保安,说道:“没事,刀子插偏了。对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了。她的确是我一个亲戚,是我小姨……精神有些问题,总是把我当成当年抛弃了她和她孩子的姨夫……挺可怜的。” 保安半信半疑,但是看这妇人的样子,精神状态的确有些问题,另外人家隋戈都不追究了,他自然也不好追究。况且,隋戈胸前的确没有出血,看样子只是把衣服扎破了。既然没流血、没受伤,顶多也只是虚惊一场。 “那你小心一点。需要帮忙的话,随时叫人,或者报警!”保安负责地提醒隋戈道。 隋戈点了点头,打开了门,向这中年妇人说道:“要不要进屋谈?” 中年妇人见隋戈胸膛没有飚血,这时候也就镇定了下来,冷冷道:“你是我们家不共戴天的仇人……我是不会进你的家门!” “不共戴天的仇人?”隋戈纳闷道,“我什么时候跟你结仇了?” “我是被你打死的洪策……他的妻子!”中年妇人怨恨地盯着隋戈。 原来,这妇人就是洪策的妻子宁玉珍,她是从洪策的一些师兄弟口中得知此事的。于是,她也没有多想,立即就连夜赶车来找隋戈的麻烦了。 只是,洪策虽然算是一个高手,但是宁玉珍却是没有练过功夫,一把水果刀就想刺杀隋戈,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隋戈却不这么想。 宁玉珍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她丈夫是习武之人,所以她自然知道跟练武之人的差距。而隋戈连她的丈夫都“打死”了,自然就更不是她能够对付的。对于这一点,宁玉珍自然也很清楚,但即便如此,她仍然不顾一切地向隋戈复仇,便说明她心头对隋戈的怨恨极深,才会如此冒死前来。 “你丈夫是我打伤的,不是我‘打死’的!”隋戈说道。 对于这妇人,心里面难免有些怜悯。想必,洪策倒是一个心疼妻子的人。 “怎么不是你打死的?他的师兄弟们,都说是你打死的!”宁玉珍神情激动道。 “我已经接受了史万豪的挑战,所以根本用不着为我自己辩护。”隋戈说道,“洪策被我打伤,但是以他的内力修为,个月就能够痊愈,你们将这笔帐算在我头上,怕是有些说不过去吧。另外,别人不清楚,你应该清楚吧,我跟洪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找我麻烦?因为他收了别人的钱,对吧?他收了别人的钱来对付我?难道我应该束手就擒,毫不反抗?站在我的立场上,我这是正当防卫,只是打伤他,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的确,尽管这妇人失去丈夫很可怜,但隋戈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至于六合通臂拳门下的人要怎么去想,怎么去做,隋戈根本不想理会。 宁玉珍并非不懂道理的泼妇,听了隋戈的解释,自然也知道理亏,痛苦地说道:“我……我知道,是他不该收别人的钱。不义之财,果然是不能取的。但是,他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的,我们的儿子宁宁患了……血癌,为了给他治病,我们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后来听说做骨髓移植,有很大机会治愈,但是手术风险大,要去好医院、大医院才行,最好是国外的医院,而我们哪有那么多钱。这时候,一个汕西省的老板找上了门,提了一口袋钱——所以,他就拿了钱,然后来对付你。” 生活所迫啊。 隋戈心头哀叹一声。 洪策的拳法打得真是不错,内力修为也很精深,却没想到,终究还是被生活所累,为五斗米而折腰。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现在这个社会,你武功再高、再能打又如何?这已经不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劫富济贫、杀贪济民的江湖时代了。任凭你功夫再高,家人患上了重病,便能让你倾家荡产、一贫如洗。 说句心里话,对于洪策的遭遇,隋戈心里面已经隐约有些同情了。 “洪师傅的遭遇,我很同情。”隋戈说道,“只是,我有点不明白,洪师傅的内力很精纯,他用真气给自己疗伤,应该不会出现内息出岔、走火入魔这种事情才对。难道是他忽然有了心结,又或者精神上受到了什么强烈刺激?” “武功的东西,我是一窍不通,所以也不知道原因。”宁玉珍说道,“不过,他受伤回家的时候,对我说过他的伤并不碍事,可能是你手下留情了。但是没过两天,那个汕西省的老板就派人找上了门,说阿策事情办砸了,必须要将钱退回去。另外,那时候,宁宁的病情再次恶化……难道,就是因为这样,阿策他才……怎么会,我真是糊涂,明知道他受伤了,就不该告诉孩子病情恶化的事情……是我害了他,都是我害了他……” 宁玉珍的情绪忽地变得异常激动,时候竟一下子昏了过去。 这些日子以来,接连遭遇沉痛的打击,宁玉珍几乎没有合眼,精神和身体都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这时候又觉得是她自己害死了丈夫,竟然在强烈的自责中昏倒了。 隋戈也挺同情宁玉珍的遭遇,自然不能见死不救,以九叶悬针松刺入宁玉珍的穴位,让她很快便清醒过来,恢复了神智。 “是你救了我?”宁玉珍看见隋戈从她头上拔出松针,也就猜到了刚才是隋戈救醒了他。 “你刚才只是昏倒而已,身体有点虚弱,没什么大问题。”隋戈说道,“你丈夫的去世,不是我的过错,也不是你的过错,是生活、现实所迫。穷人,一旦患了这些大病,家徒四壁、倾家荡产那是常有的事情。洪师傅他遭遇这样的变故,难免——算了,不管你的丈夫的师父、同门怎么看待我,我却不能见死不救。” 说着,隋戈取出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宁玉珍:“这张卡上大概还有三百多万,密码是六个九,你拿去给你儿子联系医院治病吧,不要再耽搁了。” 宁玉珍一下子就懵了,她来这里的目的,原本是要杀掉隋戈这个不同戴天的“仇人”的,谁知道没有杀掉隋戈不说,对方却反过来送给他一笔巨款,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够的话,你打个电话过来,我在汇款给你就是。”隋戈说道,随后又去屋子当中取出一个小木盒子,里面装着八粒白色的小药丸,一并交给了宁玉珍,“这是我家祖传的药丸,培元补气,虽然不能治愈你儿子的病,但是却可以改善他的体质,提高抵抗力。半个月服用一粒。对了,你现在身体很虚弱,为了你儿子,你最好先服用一粒,把身体养好。” 宁玉珍将信将疑。 但是,看到隋戈又是送银行卡,又是送药丸的,模样神情都很真诚,稍微疑惑了一下之后,毅然将一粒药丸子吞入腹中。反正,在宁玉珍看来,若是这药丸子真有用,那么给儿子服用了改善身体自然好,要是没有用的话,或者是毒药的话,她也就一死百了。 不过,宁玉珍未免想得太多了,隋戈给她的药丸,可是用三元易经草炼制的固元丸,培元固气,普通人服用之后,有强健身体、强壮经脉的奇效,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会大大改善;习武之人服用,就能够让真气更加精纯,修为更进一步。 若非隋戈怜悯宁玉珍母子遭遇,哪会轻易将这等宝贝的灵药送人。 固元丸毕竟是灵药,见效快,而且效果极其明显。宁玉珍吞下去不过分钟,她觉得全身上下似乎都有无穷的活力、精力,之前那种极度疲惫、混乱的感觉,竟然完全消失了。甚至,宁玉珍还有一种错觉,似乎她好像年青了好几岁似的。 宁玉珍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但是跟洪策结婚多年,耳濡目染,也增加了不少见识。此时,亲身验证了隋戈赠送的药丸如此灵效,再没有半点怀疑,心头更觉眼前这个少年真是奇人,本性更是好人。只可惜,丈夫因为生活所迫,竟然与这少年为敌,被其打伤,隐约却又是她的仇人。一时之间,宁玉珍也不知道应该感谢还是怨恨他,但此时对这少年,她心头已经怨恨不起来了。 隋戈也不指望着宁玉珍会对自己有多感激,向她说道:“宁大姐,你大概也是明事理的人,这件事情来龙去脉我已经给你讲清楚了,是非对错,我也不便评说了。如今,我只希望你的儿子能够早日康复,日后有什么需要,你再跟我联系吧。” “谢……谢。” 宁玉珍很艰难地从口中吐出这两个字来,但是吐出了这两个字之后,她的心情似乎不再那么沉重了。随后,宁玉珍转身,向小区大门走去。 隋戈轻叹一声,走进屋中。 陆虎的死,让隋戈很开心、很畅快;但听闻洪策的死,却让他有种沉重的感觉。 至于帮助洪策的妻儿,却是本心所为,隋戈并不指望获取宁玉珍的谅解、感激,也不指望能够跟六合通臂拳门下的人化干戈为玉帛,仅仅是他觉得应该如此做。 第111章 老阴险 第三更,少了点,今天工作实在太忙,也不好意思向各位求票了。早点休息一下,明日备战。 ==================== 自从高铁网覆盖全国之后,铁路旅程时间大大缩短了。 当日上午,宁玉珍便返回了青冈市。 宁玉珍已经去银行查过了,隋戈给她的银行卡里面,居然真有三百四十多万存款。这一笔巨款,已经足够解决她目前面临的难题了。 在回来的火车上,宁玉珍思索了很多,尤其是仔细思索了之前隋戈给她说的那一番话,越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隋戈根本没有任何的错,说到底,也只是因为自己的丈夫收了别人钱财,才会出手对付隋戈,而对方却只是被迫出手。况且,正如隋戈所说,丈夫虽然受伤,但是并不致命。真正致命的原因,是因为儿子的病情恶化,无钱可医造成的。 还有一点,那汕西省的老板追讨“雇佣金”,也是造成她丈夫情绪不宁、内息出岔的原因。 下火车之前,宁玉珍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无论如何,今后是不能对那少年再有任何的怨恨之心了,而其,若是儿子的病能够治愈,今后也要告诉他父亲去世的真正原因,不能让儿子被仇恨蒙蔽了心灵,更不能被洪策的那些同门师兄弟们所影响。 宁玉珍匆匆地赶回了家,打算尽快替儿子联系好做手术的医院。 回到家中的时候,宁玉珍却发现屋里面多了许多客人。 这些人,宁玉珍认得一些,都是洪策的同门师兄弟。但是,宁玉珍对他们却并没多少好感,因为洪策活着的时候,这些人来得并不殷勤,洪策找他们借钱,似乎也总是被拒,但是洪策死后,这些人忽地变得莫名地热情起来,让人觉得他们有些虚伪。 另外,更让宁玉珍没有想到的是,洪策的师父史万豪竟然也来了。 史万豪虽然是洪策的师父,但是也只有在洪策的葬礼上出现过,并且在葬礼上宣称,他会亲自替洪策讨回一个“公道”。 宁玉珍感觉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对劲,于是让母亲带着儿子进了房间中。 随后,宁玉珍向史万豪问道:“史老,不知道你们今天来这里是?” 史万豪今年五十五岁,如果是普通人,这个年龄已经是年老体衰了,但是在史万豪身上,却没有半点老态,反而那银白的胡须和头发,让他更有一种拳法宗师的感觉。当然,作为六合通臂拳的掌门人,史万豪本来就是拳法宗师,内外兼修,已经达到了内家拳师的顶峰。 只差一步,就能够达到传说中的先天秘境。 正因为如此,史万豪才敢放心地挑战隋戈,因为他根据洪策的伤势和叙述,便已经推测出隋戈的内力修为也仅仅处于炼气中期,跟他相差甚远。 而干掉隋戈,一来不至于削弱了六合通臂拳的名头;二来,也未尝不是对通臂拳的一种宣传。 如今这年代,可不像以往,随便开个武馆,便有许多人争先恐后地来学艺。当今社会,武学也需要包装,武学也需要宣传,这一点少林寺就是一个典范。六合通臂拳门派规模自然远不如少林、武当之流,所以也不可能动辄砸个千百万用来打广告、搞宣传。 没有宣传费,那宣传还搞不搞呢? 很显然要搞。不搞的话,六合通臂门怕是就要销声匿迹了。不搞的话,也许不久之后,六合通臂门的弟子就散光了,史万豪也会成堂堂的掌门人变成一个孤零零的拳师,在江湖上的身份和地位大打折扣。 所以这一次洪策出事,在史万豪看来,未尝不是一个机会。 一个重振六合通臂门声威的机会! 对于练武之人来说,在古时候,打擂台一直都是扬名立万的机会。即便是到了现在,只要操作得当的话,同样能够在江湖当中引起巨大反应的。 史万豪这一次,就是要利用跟隋戈决战的机会,让江湖上的人物都瞧瞧通臂拳的威力,让江湖上的人都明白六合通臂门并非已经日薄西山。 简单来说,在史万豪看来,这一次挑战就是踩人! 踩死隋戈这个小子,显露一下六合通臂拳的威力,展现一下他史万豪的风采,目的就算达到了。 至于今天来洪策家,只要目的不是安抚洪策的遗孀宁玉珍,而是要让她明天去指责隋戈,激起其他江湖中人的义愤。然后,史万豪乘机动手打残隋戈,那就合情、合理。 扬了六合通臂拳和他史万豪的名声,而且也没有人会说他以大欺小。 总之,这一次史万豪认为自己的计划、安排非常妥当,一切都应该朝着自己理想的方向发展。 “对不起,史老。” 宁玉珍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史万豪的预料,“阿策已经去了,这件事情,我看就到此为止吧。我仔细想了想,阿策固然是那少年打伤的,但不是他打死的。若是阿策不收别人的钱,不去找那少年赌斗,也就不会有这事了,况且,他去世的原因,也是因为他自己练功出了岔子。” “什么!真是……真是妇人之见!”史万豪忽地勃然大怒道,“你这妇人,真是好没见地。洪策刚刚入土,你居然就不替他报仇了,难道想他九泉之下不能瞑目么?” 史万豪忽然发怒,其余的弟子立即噤若寒蝉,停止了谈论,将目光投向宁玉珍。 宁玉珍迎着众人的目光,忽地变得坚定起来,说道:“我是阿策的妻子,我知道他的想法!另外,我说过了,这件事情到此而止了,我不想再追究什么了。现在,我只想治好我儿子的病。我想,这也是阿策想要我去做的。” “你这是什么话!”史万豪面若寒道,“难道我这当师父的想法设法为徒弟报仇反而错了?难道洪策的这些师兄弟们,他们来探望你们都错了?” 宁玉珍平静地说道:“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你们做师父的,做师兄弟的不妨想想看,阿策四处筹钱给孩子治病的时候,你们有没有伸出过援助之手?那个汕西省的煤老板带着人来向阿策追讨雇佣金的时候,你们有没有站出来替他说一句话?” 这些话,宁玉珍憋在心头已经好几天了,今天因为吃了固元丸,精气神都上来了,所以胆识也随之大了,此时终于当这史万豪的面将这些话吐了出来。 第112章 绑架 第一更,照例求花。献花的大大,天天好运! ========================= 宁玉珍的声音不高,但是在场诸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听了宁玉珍的话,不少人都低下了头,在这件事情上,他们的确是有愧,不敢面对宁玉珍的指责。 史万豪是唯一的例外。 姜还是老的辣。老姜皮厚,尤其是脸皮厚。 史万豪沉声说道:“洪策不仅是你的丈夫,也是我们六合通臂门的弟子,是我的徒弟。你这个做妻子的,不想为丈夫报仇,但是我们六合通臂门,丢不起这个面子。所以,无论你愿意不愿意,这个仇,我是一定要报的!” “那是你们的事情。”宁玉珍不客气地说道,心中不禁冷笑。 这些人口口声声所要为他丈夫报仇,实际上呢?却只是想利用他死去的丈夫去找个原因打擂台,为他们所谓的门派博取一点名声罢了。连死人都想利用的人,会是真的好人吗? 宁玉珍现在算是明白了,人之所以长着脑袋,便是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人云亦云,别说怎么说,自己也怎么想。丈夫去世之后,宁玉珍将隋戈视为不共戴天的仇人,而将史万豪等人视为朋友,然而事实呢?所谓的“仇人”却不计前嫌帮助她和儿子,所谓的“朋友”,却还想着怎么利用她和死去的丈夫去牟利。 说完之后,宁玉珍干脆扭过头去,这是下了逐客令,表示她不想再听史万豪说任何话了。 “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呐!”史万豪叹道,向着一众徒弟说道,“你们当中没娶妻的人,引以为戒啊,千万不能娶这等女人!走!她不报仇,我也会替我徒弟报仇的!” 看着史万豪等人离开了,宁玉珍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拉开房间门向母亲说道:“妈,赶紧收拾东西,我们离开这里吧!” 宁玉珍的母亲疑惑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妈,别问了,总之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吧。”宁玉珍说道,“先到明府市联系一家好医院,让宁宁先观察治疗着,然后我再托人联系帝京或者国外更好的医院——赶紧收拾东西吧!” “玉珍,你傻了?家里哪还有那么多钱啊。”宁玉珍母亲道。 “一个好心人给了我一笔钱给宁宁治病,以后再慢慢给你说。”宁玉珍催促道,神情显得微微有些着急,不知道为何,她就是对史万豪这一群人感到不放心。 两人赶紧行动起来,半个小时之后,就轻装出门了。 宁玉珍带着母亲和儿子刚到小区门口,这时候一辆面包车停在了面前,上面跳下两个壮汉,不由分手,直接将三人塞进了面包车里面。因为这两个壮汉都是练过功夫的,宁玉珍三人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面包车出了青冈市市区,在城郊的一片杂草丛生的工地上停了下来。 一个壮汉动手撕掉了宁玉珍嘴巴上的胶布,只将她一个人从车上推了下去,却将她儿子和母亲留在了车上。其用意再明显不过了,她的母亲和儿子已经成了人质。 被绑架了吗? 宁玉珍心想道,难道有人知道她身上的银行卡里面有几百万巨款?但这不可能啊,她根本就没有跟任何人提过这件事情。 就在疑惑之际,宁玉珍看到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背影负手而立,站在空地上。 史万豪! 宁玉珍已经认出了这个背影。 她没想到,堂堂的一派之主,她丈夫的师父,竟然叫人来绑架她。 这时候,史万豪转过了身,向着宁玉珍问道:“知道我让你们一家人来这里的原因吗?” 宁玉珍摇了摇头。 “你为什么要放弃给你丈夫报仇?”史万豪问道。 “我说过,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想治好我儿子!”宁玉珍说道。 “那小子给了你什么好处?”史万豪冷哼一声,“不要瞒我。否则的话,你就别想再见到你儿子和你母亲了。” 宁玉珍浑身一颤,儿子宁宁,那可是她的心头肉啊。 “求你别伤害宁宁——那小子,他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说是给宁宁看病的钱。你要的话,我马上就给你!我马上掏给你!”宁玉珍连忙说道。作为一个母亲,儿子永远比任何东西都贵重。 “我不稀罕你的这点钱!”史万豪冷哼一声,并不去那宁玉珍用颤抖双手递过去的银行卡。 不得不说,史万豪这一次真的有些失算。在他看来,这银行卡如果是隋戈给的,那么至多不过几万元,所以他才故作大方,懒得去拿这张银行卡。如果,他知道这张银行卡里面有三百多万的话,恐怕他都会后悔得脸色发青吧。 宁玉珍没想到史万豪居然不要这张银行卡,但旋即就明白了,史万豪大概是看不上“这点”钱吧。于是,宁玉珍将银行卡收了回去,问道:“那……你要什么?” “除了钱,那小子还给了你什么东西?”史万豪追问道。 “没……没什么了。”宁玉珍忽地想起了隋戈送他的那八粒药丸子,自从她服用了之后,便感觉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很显然是极其珍贵的药物。之前,宁玉珍还有些怀疑隋戈的用心,但是现在,她却将其视之为宝贝,甚至比那三百万的银行卡还要看重。 “真没了?”史万豪眼中寒光一闪,“看来你是真不想看到你儿子了吧。” 说着,史万豪冲着面包车那边挥了挥手,车上的人顿时将面包车的车门拉上,似乎就要离开。 “别——我想起来了!是药丸子!”宁玉珍赶忙说道。 “不识抬举的女人!”史万豪冷哼了一声,然后压抑着心头的激动说道,“什么药丸子,拿出来!” 宁玉珍无可奈何,只得将隋戈送给她的木盒子取了出来。刚拿到手上,史万豪的手掌便闪电般挥了过来,将这木盒子卷了过去。 打开盒子。 阵阵的异香扑鼻而来,一看便知道绝非普通的药丸。 “哈哈!~” 史万豪忽地仰天大笑了一阵,然后激动不已地说道,“好!好东西啊!这药丸子,果然是好东西。真没想到,那小子居然有这等圣药!服用之后,当可固本培元,指不定能让我修为各进一步,达到那武学之中的传说境界——嘿,更没想到,那小子居然会将这等圣药送给你。” 宁玉珍一听,此时后悔得要死。 早知道这药丸子如此灵效,她之前便应该给儿子服用一粒,都怪她疑心太重,现在真是后悔莫及。 想到这里,宁玉珍不死心地向史万豪哀求道:“史老,求你发发慈悲,给我儿子留两粒吧。” 史万豪冷笑道:“你服用了一粒,已经是你的造化了。不过,要不是我在你身上闻到了圣药的味道,又看你身体、精神状态跟之前判若两人,便知道你这蠢女人得了奇遇。哼,让你服用了这等灵药,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了!” 宁玉珍心里早不知道将史万豪祖宗是八代咒骂了多少遍,但她知道史万豪功夫高强,只能低声哀求道:“史老,药丸子你也拿到了,求你放了我们吧。” “药丸子是拿到了,但是药方还没拿到。”史万豪阴阴地一笑,“还用得上你呢。” 第113章 为老不尊 第二更!送花、送票的读者大大,周末愉快! ====================== 黄昏。 隋戈从学校出来,经过学校门口的时候,看见小雨跟她妈妈一起在摆烧烤摊,便打算过去打个招呼。 小雨今天穿着学校的校服,显然是已经回到了学校。 “隋哥哥,过来吃烧烤啊,我给你烤几串你最喜欢吃的排骨,好不好?”小雨老远就看到了隋戈,很高兴地冲隋戈喊道。 隋戈大步走了过去,笑道:“行。不过还是老规矩,价钱照付、挑肉厚的。” “隋兄弟,我们怎么能收你的钱。”林母连忙说道,“你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呐。” “谁说恩人吃东西就不给钱了。”隋戈笑道。 “妈,就按隋哥哥说的办吧,要不然他以后不好意思来照顾我们生意了。”林小雨一边挑选排骨,一边说道。 “你这丫头,哪有你这样说话的!”林母轻轻呵斥道。 “没事。看到小雨重新上学,阿姨你身体康复了,我也挺高兴的。”隋戈说道。 助人为快乐之本。有的时候,的确如此。 小雨欢天喜地的挑了几串排骨给隋戈烤上,然后向隋戈说道:“隋哥哥,我怎么好一阵子都没看到唐老师了呢?上一次你说她身体不舒服,不知道她好了没有?” “傻丫头,隋兄弟医术这么高明,唐老师肯定会恢复健康的。”林母说道。 “嗯,一定会的。”隋戈点头说道。 过了一阵,肉香四溢,却是小雨已经将排骨烤好了。 隋戈付了钱,拿着肉串向租的房子走去,边吃边走着,却有种食不知味的感觉。 最近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总让他心里觉得有些不安,他不知道是不是跟唐雨溪的病情有关。 这时候,隋戈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稍作犹豫,隋戈接通了电话。 “隋先生,是我……我是宁玉珍,就是上午来找过你的人。” “原来是宁大嫂,我记得的。”隋戈微微有些诧异道,“宁大嫂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在你们学校后面的那座山脚下,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你当面说清楚。” “一定要当面说吗?”隋戈微微诧异道。 “嗯,我在哪里等你。” 挂了电话之后,隋戈三口两口将手中的排骨吃掉,然后往栖霞山脚快步而去。 宁玉珍居然会约他在山脚下见面,这让隋戈委实有些诧异。 按照隋戈的猜测,这个时候宁玉珍应该早就回到了她家才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继续呆在了东江市,难道她真有什么重要的秘密要吐露给自己? 怀着疑惑之心,隋戈来到了栖霞山脚下。 此时已经是秋冬季节,天黑得快,所以这时候栖霞山上的人已经很少了。 尽管天色已经有些暗,但隋戈的目力何等厉害,隔着老远的距离,就看到宁玉珍站在一株大树下面,靠着树干,焦急地等待着他。 隋戈快步走了过去。 距离宁玉珍十几米远的时候,隋戈心头忽地生出一种危险的感觉。 这便是灵觉开启的好处了。 灵觉这种东西,有些类似第六感,当危险逼近的时候,灵觉顿时如同星星之火乍起,让人心生警觉,提前预知。 “难道宁玉珍竟然又起了歹心,要害自己不成?” 隋戈心头冷笑一声,如果宁玉珍果然是这样不通情理的人,他等下可就不会手下留情了。 想到这里,隋戈将目光落在了宁玉珍的脸上。 宁玉珍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紧张甚至还有几分惊恐,但是却并非之前她袭击隋戈时显露出的那种怨恨的表情。看起来,她并不是想要对付隋戈,但那种危险的感觉,却是从何而来呢? 隋戈减缓了脚步,慢慢地向宁玉珍走了过去,说道:“宁大嫂,有什么事你说吧。” “我……你给我的那些医药费不够,所以……我还想问你借一些。”宁玉珍吞吞吐吐地说道,然后向隋戈眨了一下眼睛。 医药费不够,这个借口是史万豪替宁玉珍想的,本来并无不妥。但是,史万豪绝对不想到,隋戈给宁玉珍的医药费有三百多万,就算不够,也不可能现在就不够。所以,这个借口本来就有些滑稽,再加上宁玉珍刚才眨的那一下眼睛,让隋戈更加确信,这事有问题! “借钱?”隋戈装着不乐意地说道,“哼,之前不是给过钱了吗?怎么还要钱,难道你真想把你丈夫的事情赖在我头上不成?我告诉你,绝对不行!” “隋先生,你……你要是不愿意的话,我可以用传家宝来换。”宁玉珍连忙说道,从怀里掏出一块温润的鹅黄色古玉,“您看,我这东西能值不少钱吧?” “嗯,看起来不错呢。”隋戈点了点头,这块玉石看起来的确很诱人,“我就好人做到底,借给你十万吧。不过,这块玉石,以后可就要归我了。” “我知道,我知道。”宁玉珍说道,将手中的玉石递给了隋戈。 隋戈伸手去取这块玉石,危险的感觉越发浓烈了,他一边小心戒备这,一边做出要取玉石的动作。 只有如此,暗处的对手才会现身。 就在隋戈的手指快要触碰到那块玉石的时候,宁玉珍的背后忽地冒出一只大手,灵活得如同猿猴一样,闪电般扣向隋戈的脉门。 狠、准,却又无声无息。这等身手,比之洪策,甚至比程天游都更胜一筹。加上又是如此近距离的偷袭,简直是防不胜防。 幸好隋戈早有防备,千变捉虫手曲指往那大手的掌心处弹去,正是当初用来对付程天游的手法。 啪!啪!啪!啪!啪! 犹如放电的爆鸣声响了起来。 指掌相碰,真气互撞,威力竟是如此强大。 对方固然是蓄势待发,但隋戈也是凝神以待,本以为可以就此弹开对方的手掌,然后以千变捉虫手乘势追击,谁知道对方的真气竟然连绵如水,隐约生出一股吸力,将他的五根指头给吸住,一时间竟然脱开不得。 随后,对方另外一只手也从宁玉珍的腰眼处冒了出来,如同一根钢鞭,直接往隋戈腰间戳去。 一只手至柔,一只手至刚。 对手竟然将水系真气练得柔中带刚,竟然已经达到了练气后期的巅峰,已经是内家拳法宗师的境界了。这份内力修为,隋戈自认远远不及。 只是,堂堂是一个拳法大宗师,竟然用这种方式偷袭,却显得人品有些低劣了。 隋戈的内力修为虽然不及对方,但千变捉虫手何等神妙,加上灵觉开启,手掌便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戳掌成刀,斩向对方手腕的太渊穴。 对方“咦”了一声,原本钢鞭一样的手臂,顿时变得犹如毒蛇一样,扬头吐信,反而往隋戈的手腕缠了过来。这一刚一柔转换,竟然没有丝毫的滞怠,足见其内力修为和拳法都已经精纯无比,必然是经过了数十年的磨砺而成。 但是,对方将通臂拳化为蛇拳,虽然招式变化精妙,却正好被隋戈的千变捉虫手所克制。 千变捉虫手,万变不离其宗,无论对方拳法做“猴形”、“虎形”还是“蛇形”,无论招式变化多美精妙,千变捉虫手都能因对方拳势变化而变化,克制住对方的拳势。尤其是隋戈开启了灵觉之后,这千变捉虫手俨然有了“灵魂”似的,变得更加有灵性,死死克制住对方的拳势。 啪!啪!啪!啪!啪!啪! 又是一阵密集如雨点般的拳掌相击,两人在顷刻之间,也不知道硬碰了多少次。 隋戈虽然早有提防,却也没料到对手如此难缠,如果不是有千变捉虫手克制住对方的拳势,恐怕早就已经被对手击败、击伤了。 轰! 两人双手硬拼了一记,彼此身体晃了晃,同时向后退了开去。 隋戈压制住体内翻腾不休的真气,向对方说道:“你是谁?” “六合通臂拳现任掌门人,史万豪!”史万豪狂傲地说道,“被你打死的洪策的师父!” 六合通臂拳的掌门,难怪真气、拳法都如此了得,依然是拳法大宗师的水准了。 只是,这老家伙的人品委实不值得恭维。 怎么说呢? 阳奉阴违! 这老家伙明明很正式地向隋戈递了挑战书,约定在明天决战,但是今天居然又对隋戈玩起了偷袭,而且还胁迫了他徒弟的妻子。如此品性,可说是武林人士中的败类。 为老不尊,便是这等人! 因此,隋戈对这史万豪,语气上也不留半点情面了,冷哼道:“原来是你这老东西!” 史万豪听见隋戈称呼他为“老东西”,顿时杀气大盛,但是刚才偷袭没有得手,史万豪也试出了隋戈的修为,知道要击败这小子绝对不是几招就能够办到的事情。而这个地方,显然并不适合来一场大战。 之前,史万豪就藏身在大树的树干背后,敛声屏气、甚至连心跳也控制得极其缓慢、低沉,本以为应该能够瞒过隋戈的耳目,然后再施以突袭,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情。谁知道,隋戈这下子就好像早有预感一样,并未没有因为史万豪的突袭而出现一丝慌乱,完全没有给史万豪可乘之机。 不过,史万豪还留了一手,向隋戈冷冷道:“臭小子,竟然敢辱骂老夫!下次老夫一定将你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不过,今天我已经将宁玉珍擒拿在手,只要我掌力一吐,就可要了她的命!所以,你如果识相的话,就赶紧将你送她的圣药的配方交给我!” “哈哈~” 隋戈忽地开怀大笑起来,半响之后才停住笑声道,“白日做梦!看来你这老东西不仅为老不尊,而其连脑子也不好使呢。你用她来威胁我,你觉得可能吗?她是你徒弟的妻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隋戈后面这一句话,说得史万豪一愣一愣。 的确,隋戈跟宁玉珍毛关系都没有。至于送钱、送药给宁玉珍,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怜悯而已。但是史万豪这老东西却将那固元丸视为珍宝,所以觉得隋戈送给宁玉珍八粒固元丸,应该是比较看重宁玉珍,或者跟宁玉珍有什么关系之类的。 “难道……你眼睁睁见死不救?你良心过得去吗!”史万豪强自找了一点理由出来,“你不怕因此而影响了以后的修行心境吗?” 隋戈冷冷道:“我对她,已经仁至义尽、问心无愧了。她丈夫的事情,我已经跟她说清楚了,况且又送钱、送药给她,已经不欠她什么了,你就是杀了她,也是枉然!” 史万豪似乎不信,怒道:“信不信我真一掌拍死她!” 隋戈好像没听见史万豪的威胁,向着宁玉珍平静地问道:“宁大嫂,如果你真被这老东西杀了,你死了之后,会怨恨我吗?” “我不会。”宁玉珍坚定地说道,“我只会恨这老东西!恨那该死的汕西省老板!恨老天爷让我儿子得了这样的病!对你,我不恨。其实,我本该感激你了。” “老东西,你听清楚了?”隋戈向着史万豪说道,“你用她来威胁我,毫无用处!不过,我给你一个机会,明天你不是要挑战我吗?如果你胜了,我给你药方。输了,你就躺进棺材去吧!” 史万豪正要反驳两句,却见隋戈已经转身走远,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蠢女人,连骗人都不会!”史万豪只好将火气发泄在宁玉珍身上,却不知道他自己设计的这个陷阱委实是漏洞百出,“还有,把那块玉石还给我!” “玉石?”宁玉珍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刚才你们过招的时候,已经被他拿走了。” “什么!”史万豪简直暴跳如雷。这一块古玉,可是六合通臂门一直流传下来的信物,是为了引隋戈中计史万豪才拿给宁玉珍的,却没想到,居然正被隋戈这小子顺手牵羊弄走了。 不过,史万豪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只要能够击败隋戈,弄到圣药的配方,区区一块古玉就算得了什么,到那时候,他轻松就可成为亿万富翁,六合通臂门也会发扬光大。 “就让你睡最后一晚上好觉吧!”史万豪冲着隋戈远去的背影冷笑道。 第114章 斩鸡头 第三更!本周小米已经很给力了吧?周末缓一下,每日两更,下周大家如果继续给花、给票、给力,小米就继续爆发!总之,谢谢各位读者大大。 ==================================== 平剑山。 位于青江、黑河、明江三江汇合之处,因为千百年来受江水冲蚀,使得山势险峻,远远看去,犹如一柄长剑,平行于水天相接之处,所以因势而得名为平剑山。 这时候,刚刚早上七点。 隋戈、山熊和眼镜三人,正沿着险峻的小路往山顶而去。 “兄弟,你可想清楚了,真要跟六合通臂拳的掌门史万豪开打?”山熊一边走一边劝说道,“你马上就是亿万富翁了,犯不着跟这种老匹夫拼命吧?我看,你干脆到国外旅游几天……” “你觉得我打不过那老东西?”隋戈问道。 “不是。”山熊解释道,“我是觉得以你现在的身份,没必要去跟他拼命。兄弟你马上是亿万富翁,是成功人士了,那老东西就是一个没落的江湖人士,我看他只是想通过打擂来提升知名度而已,你没有必要陪他玩命。而且,说实在的,我听说那老东西的拳法的确很厉害,毕竟是一派掌门,哪怕是没落门派的掌门,那也是有真功夫的。兄弟你还年轻,没必要跟个快死的老东西去做意气之争,对吧,眼镜?” “嗯,大哥这次说得有道理。”眼镜也是如此认为。 “本来,我是不想鸟这个史万豪的。”隋戈说道,“只是,你们两人大概还不知道,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打我们膏药的主意了。这个史万豪,也是其中之一。” “这老不死,竟然敢打我们膏药的主意?”山熊顿时激动起来,“麻痹的,那一定要弄死他!我他妈还以为他真是要给徒弟报仇呢!” “没错,是该弄死他。这叫立威!”眼镜说道,气喘吁吁地跟在隋戈和山熊后面,“你们两个走慢点行不行?” “眼镜,你也应该多练练功夫了。”隋戈向眼镜说道。 “唉,我不是那块料啊。对吧,大哥?”眼镜说道。 “隋兄弟让你练,你就继续练吧,对你有好处。”山熊站到了隋戈这边。 “我也想练,但是就没这个底子啊。”眼镜郁闷道。 “眼镜,我到时候想点办法,帮你一把。”隋戈说道。这时候,朝阳初升,破开晨雾,平剑山上的一景一物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沿着平剑山“剑脊”一样的山顶向东而行,尽头处有一个陡峭如削的山崖。 这山崖名为剑尖崖,高数十丈,两侧都是滚滚江水,异常的险峻。 这个史万豪,人品虽然不怎么样,倒是会挑选地方呢。 隋戈三人来到剑尖崖的时候,史万豪和他邀请的“嘉宾”也到了。 跟上一次隋戈与曾铁鸥的决斗不同,这一次来这里的人并不多,也没有设专门的擂台。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当中,却都是明海省武林之中的重量级人物。 除了赵三爷之外,史万豪还请了八卦掌的元老级人物董金铭,武当青松观的观主田桐道士。这三人,都是此次决斗的见证人。还有两个壮汉,却是史万豪带来的徒弟。 除了赵三爷上前跟隋戈打过招呼之外,董金铭和田桐两人,只是微微颔首,就算是招呼了。这两人倚老卖老,显然并不看好隋戈,也不认同隋戈的江湖地位。对方如此傲慢,隋戈自然也不会蓄意讨好,赵三爷介绍这两人的时候,也只是“嗯”了一声。 史万豪见隋戈到了,似乎一刻也不想再拖延时间,向赵三爷、董金铭和田桐三人抱拳说道:“我们江湖中人,讲究恩怨分明。这小子打死我徒弟洪策,更出言侮辱我六合通臂门,所以我史万豪虽然年迈,却也不是任人欺辱之辈,所以今天邀了三位德高望重的武林人士来做个见证,免得江湖中人说我以大欺小。” “史掌门,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一个是武林名宿,一个是少年英雄,何必非要大动干戈。不如我做一个和事老,摆桌酒席,让两位化干戈为玉帛如何?”赵三爷向史万豪说道。 这当然是场面话,不过赵三爷如此说,倒让隋戈觉得这人处事的确不错。 史万豪自然不肯答应,神情坚定地说道:“赵三爷,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杀徒之仇不共戴天!” “既然史掌门不肯罢手,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隋戈淡淡地向史万豪说道,“不知道史掌门让人准备好棺材没有呢?” “你如果要的话,我倒是可以让人马上送一副给你!”史万豪目光之中闪过怨毒之色,他已经在心底暗下决心,等会儿击败了这小子之后,却不杀他,只是将他全身的筋骨都捏碎,让其变成废人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当然,那圣药的药方却是要弄到手。 田桐道士似乎跟史万豪关系不错,见隋戈如此狂妄,忍不住说道:“隋下生,你跟史掌门就算有仇,言语也用不着如此恶毒吧?毕竟,史掌门终归是武林前辈。” “哪有那么多废话,早点开打吧!”隋戈冷冷道,并不给这个田桐面子。 毕竟,这个道士压根儿就没显露出对隋戈的尊重。 “好!隋先生,爽快!” 这时候,悬崖边上爆出一声响亮的喝彩声。 史万豪不禁皱眉,他早已经叫徒弟们封锁了上山的小路,怎么还会有“闲杂人等”进入呢。 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年轻的白衣僧人从悬崖边上冲天而起,然后轻若羽毛一般站到了悬崖平台上,冲着隋戈笑道:“幸好刚刚赶上。” 这个帅气的光头和尚,自然便是延云和尚了。 隋戈却没想到,这延云和尚居然会来给自己捧场。 “哪里来的小和尚!”史万豪冷喝一声,他没见过延云,自然不知道延云的来历。只是,看这延云跟隋戈打得火热,自然不会好言相向了。 谁知道史万豪不认识延云,但田桐和董金铭却是认识,知道这小和尚来历不简单,作为少林寺禅武医的三绝传人,俨然就是少林寺的新一代住持候选人。这样的人,自然不能得罪,毕竟现在少林寺的声威如日中天,得罪了未来的住持,实属不智。 于是,董金铭和田桐连忙起身向延云行礼招呼。 赵三爷听闻延云的来历,也上前认识了一番。 看到董金铭和田桐一反常态的热情,史万豪才知道自己眼拙,无意中竟然得罪了一位“大人物”。不过,想到很快就可以拿到圣药的药方,史万豪又立即兴奋了起来,只要弄到药方,有钱、有药,大发其财就不必说了,甚至还有可能将修为更进一步,达到传说中的先天秘境。 作为一个门派的掌门人,史万豪从小耳濡目染,知道一些武林之中的一些传说,他不仅知道内家真气修炼到极致之后,有可能达到许多武人梦寐以求的先天秘境,也知道一些隐秘的武林门派当中,还有一些用来疗伤、练功的“圣药”存在。 史万豪年幼的时候,其师见他根骨不错,所以赏赐了他一粒六合通臂门流传下来的“清骨丹”,使得他骨骼越发清奇,用外家拳淬体的时间比他的同门师兄弟缩短了很多,也造就了史万豪如今的成就。也因为这个原因,史万豪对一些门派留下来的秘制“圣药”的印象特别深,可惜史万豪服用的圣药,已经是六合通臂门最后一粒了。所以,当他得知隋戈赠送给宁玉珍的药丸是圣药的时候,几乎欣喜得发了狂。 “既然双方无法和解,那便只有擂台决生死了!”董金铭向隋戈和史万豪说道,“两位还有什么要说的?” “熊哥,把我的兵器拿过来!”隋戈向山熊说道。 “接着!”山熊大声说道,将他扛在肩上的震灵锄抛给了隋戈。 隋戈一伸手,极其飘逸地将这锄头握在了手中,然后扛在了肩头。 史万豪、田桐和董金铭不由得心生诧异。之前山熊扛着一把碧玉锄头,这三人自然是看到了,只是碍于身份,三人都不会主动去询问。此时,方才知道,原来这锄头竟然是隋戈的“兵器”。习武者以兵器比武,这本来就是寻常的事情,毕竟功夫练到高明之处,手中有无兵器都可,也不存在所谓的公平与否。只是,以锄头做武器,却是闻所未闻。 史万豪先是一愣,随后便是不屑的冷笑。拳法修为到了他这种境界之后,根本就不惧怕对方有没有兵器。更何况,区区一把锄头,而且还是玉石打造的,华而不实,能有多少能耐? 延云的双目之中却爆出兴奋之色,似乎对隋戈肩上的锄头很有兴趣。 喔喔!~ 几声嘹亮的鸡鸣声响了起来,却是有人将一个大红公鸡送了上来。 斩鸡头! 这便是要打生死擂了。 打擂双方轻则残肢断体,重则殒命。 斩鸡头的事情,本来按照江湖资历,应该是田桐来做的。但现在延云和尚在这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尽管他年纪不大,但是代表的却是少林寺,所以田桐不能不给延云这个面子。 延云看着一个大汉拧着一只大红公鸡的翅膀,恭恭敬敬地送到了他面前,却也不多推辞,说道:“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不杀生——只超度!” 也不见延云有何动作,那大汉手中的大红公鸡忽地就到了延云手中,公鸡翅膀得到解脱,自然震翅欲逃,但延云撮指成刀,忽地凌空一挥。 嗖! 指尖破空的声音响起,那大红公鸡的鸡头带着一蓬血雾飞上了半空。 失去了头的身体,兀自飞腾不休,跌跌撞撞地往旁边的悬崖处翻滚而去。 但此时,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隋戈和史万豪身上,片刻也不愿离开。 “喝!” 史万豪呼喝一声,声音有若雷鸣,整个人犹如从山涧跃下的苍猿,一掠便是七八米,闪电般抢到了隋戈面前,长臂如同钢鞭一样,往隋戈当胸抽去。 史万豪掠过来的时候,身体破开空气,就像是高速飚行的小车一样,掀起的气浪和劲风,将四周观战人的衣角都吹得老高。 啪! 手鞭当空抽下,连空气都炸开了,就像是轮胎爆裂的声音。 好家伙! 山熊不由得暗暗心惊,他没想到这个老东西的拳法竟然如此刚猛! 简直是挡者披靡! 就算是石头甚至钢板,似乎都要被这史万豪的手鞭抽得爆裂开。 山熊自认为在这老头子手下连一招都走不过,不由得替隋戈担心起来。 延云的眼睛睁得很大,似乎不想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东西。虽然史万豪的内力修为的确远胜隋戈,但延云很清楚,隋戈绝对不会这样轻易就输给了史万豪。尤其是,延云直觉告诉他,隋戈肩上的那把锄头,会给他带来惊喜。今天这一趟,他不会白来的。 第115章 一锄立威 唰! 当史万豪的手鞭快要击到隋戈胸膛的时候,他肩上的锄头猛地弹起,自上而下,划出一道玄奥、神奇的弧线,直接奔向史万豪头顶。 这一锄,速度似乎并不快,但是却让所有人都有同样一种感觉,锄头的锋刃一定会后发先至,在史万豪手鞭击中隋戈胸膛之前挖中史万豪的头顶。 这一锄,没有多余的变化,谈不上精妙,但似乎却已经由博达简,无视对手任何精妙招式的防御。除了硬拼或者退走,别无他法! 当隋戈锄头出手的那一瞬间,史万豪看见锄头划过的那道神秘的弧线,有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这是什么鬼功夫! 史万豪引以为傲、自认为出神入化的通臂拳,在这把风骚的锄头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通臂拳的拳势展开,原本就如同苍猿一般灵活、刚猛、多变,但是隋戈这把锄头挥出,却像是耍猴人手中的链子,一下子就套住了脖子,野性狂暴的苍猿顿时变成了被戏耍的小猴。 退! 史万豪这一记手鞭,本来蓄积了全身的真气和气势,想不到还未发出,就被隋戈逼退。 更要命的是,还是被一把锄头逼退的。 日后若是传出去,史万豪觉得自己恐怕会颜面扫地。 除非,打残这个可恶的臭小子! 史万豪连退五步,每一步都在坚硬的掩饰地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而且一个比一个深。 这是在蓄势! 史万豪虽然退,但没有露出败相,这是在借退后的机会蓄积真气,重新组织起攻势。他终究是一派掌门,拳法大宗师,并不像山熊那样,当时见到隋戈挥动锄头,便已经斗志、神魂被夺,完全兴不起反抗的念头,更不要说反败为胜了。 在史万豪看来,隋戈的锄头虽然神妙无方,虽然锐不可当,但隋戈的真气修为始终不及他。只凭这一点,他便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想到此节,史万豪强自压下心头对隋戈手中这把锄头的恐惧之心,脚下游走八卦,两只猿臂忽地变得如同柳絮一般柔软,配合上他本身的水系真气,身体四周好像形成了一个水涡,隐隐有一种诡异的吸力,将隋戈手中的震灵锄吸住。 “史掌门的内家真气已经到了巅峰,精纯无比,可刚可柔,这小子怕是有难了!”观战的田桐说道。 “我看未必。”赵三爷说了一句,却没有多做解释。尽管史万豪的真气修为胜过隋戈一筹,但赵三爷总觉得,这少年的潜力还未真正显露出来,现在判断胜负,为之过早。 延云淡淡一笑,说道:“有难的怕是史掌门呢!” 田桐微微诧异,心说这延云和尚名气虽大,但眼力劲似乎却不行。此时那小子的锄头兵器,看似威猛,却分明已经被史万豪的以柔克刚的功夫给压制住了,一旦史万豪找到机会硬拼,便可以凭借深厚的内力锁定胜局,不会有任何的悬念。 毕竟,史万豪可是练气后期打通任督二脉的高手,比拼内力的话,十个隋戈都未必能赢。 就在田桐心里暗暗嘲笑延云的时候,史万豪果然窥准了机会,双臂将一圈一带,凭借深厚的内力和水吸真气连绵的特性,将隋戈带得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一冲。 好机会! 史万豪心想道,任凭你小子手中这把锄地的锄头多诡异,终究是内力不足。一旦硬拼,你小子便必输无疑,那时候,可就任凭老子宰割了。 蓬! 史万豪一只手臂,如同炮锤一样,轰地击出,拳头出击的瞬间,将空气都炸开了。 这一拳,是史万豪蓄势而发,凝聚了他毕生功力。 力从脚生。发拳的瞬间,史万豪的双足四周直接陷入岩石地面三寸,以双腿为中心,不断地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龟裂纹,就像是被压路机碾过一样。 要跟我硬拼么! 隋戈立即便察觉到了史万豪的企图。 不过,史万豪以为凭借他精深的真气修为便可击败隋戈,简直大错特错! 甚至可以说,隋戈就是等待着史万豪跟他硬拼的时候。 震灵锄,这震灵二字,可不是白给的! 于是,面对史万豪这威势凌厉的一拳,隋戈也不躲避,反而还迎了上去,只是将真气灌注在震灵锄之上,然后高高地举起,快逾闪电一般向下挖了下来。 嘶嘶! 锄头在空中划出一道亮丽的弧线,不仅撕裂了空气,甚至有种撕裂了空间的感觉,后发先至,锄头的锋刃跟史万豪的拳头撞在了一起! “这小子死定了!” 田桐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对延云不屑之心更盛了。 赵三爷轻叹了一声,认为隋戈这一招未免超之过急。 延云微微有些诧异,他本能地觉得隋戈不会输,但是目前的情况,他却不知道隋戈如何能不输。 嗡! 史万豪的拳头和锄头的锋刃撞在了一起。 真气相撞,本以为会发出气劲交击的爆炸声,谁知道却发出了一声撞钟的声音。 史万豪这威势凌厉的一拳,竟然好像撞在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铜钟上面。 这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却生出一道诡异的力量,声波往四周传开,首当其冲的是赵三爷、董金铭、田桐还有延云四人,听见这声音,只觉得体内的真气竟然不受控制地鼓动起来,四处乱窜,好像辛苦修来的真气竟然要自行散去一样,慌得这四人连忙就地打坐运功。 山熊听见这声音,只觉得胸口异常烦闷,立即喷出了一口鲜血。 眼镜和其余的人,则是被这声音震得昏了过去。 余人尚且如此,身在局中的史万豪承受的压力自然而想而知了。 当史万豪的拳头轰在震灵锄上面的时候,这老家伙心头先是一喜,暗想终于逼到你小子硬拼了。于是,史万豪脸上泛出狞笑,立即将丹田、经脉中的真气源源不绝地不要本钱似的催动过去,准备一下子将隋戈震得经脉寸断,口喷鲜血。 史万豪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但旋即就感到情况不妙。他那雄浑的真气轰在对方的锄头上,给他的感觉竟然像是轰在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铜钟上面,那铜钟不仅轻松地吸纳了他自以为强横的内力,更产生了一股无形而神秘的力量,透过他的拳头,将全身经脉、丹田中的真气都完全震散。 大惊!大骇! 史万豪的心头忽地升起了莫名的恐惧之心,终于被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所慑。此时,史万豪方才明白,原来锄头也可做武器,而且还是他生平所见过的最恐怖的武器,最恐怖,没有之一。 全身真气被震散,史万豪简直魂飞魄散,心头只有一个字:逃!逃!逃! 内家拳师没有了真气,便等于没有了牙齿的老虎。 震灵锄,不仅能将野草、灵草中的元气震出来,用来震散内家拳师的真气,更是无往而不利。 “太迟了!” 隋戈一声冷笑,震灵锄往前一推,流星赶月一般击在了史万豪的胸膛上。 此时,史万豪溃散的真气还未重新汇聚。“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的境界,也荡然无存,此时的史万豪,俨然就是一个一丝不挂的老处女,完全不设防。 喀嚓! 胸骨碎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史万豪不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胸膛,他怎么都想不明白,他竟然会中招了,输给了眼前这个黄口小儿!他不甘心,不甘心! 噗! 史万豪张开嘴,一口血箭往隋戈脸上喷了过去。无论如何,拼死也要让这小子挂彩! 隋戈也没想到史万豪这厮临时还要逞凶,看到这一口血箭飚来,隋戈躲避已经来不及,眼看就要被这老家伙毁掉帅脸,他的千变捉虫手幻出无数掌影,挡在了面庞前面。 嗤!嗤!嗤!嗤! 蕴含着真气的献血被隋戈用手掌挡了下来,溅落在脚下的岩石上。 隋戈勃然大怒,本来只想废掉史万豪的一身修为,让他变成一个普通老人而已,却没想到这老东西居然如此歹毒,顿时将手中的震灵锄反手往上一撩! 嗖! 震灵锄如同一道绿色闪电,从史万豪的脖子处掠过。 随后,便看见史万豪的头颅高高地飞上了天空。 史万豪头颅上的眼睛睁得很大,充满了惊恐、不甘和不信! 锄头锄头,一锄掉头! 董金铭、田桐和赵三爷不禁相顾骇然,虽然这一次是生死擂台,但隋戈年纪轻轻,行事如此狠辣,倒是大大出乎了三人的意料。 延云却是神情淡然,不知道他心中究竟在想什么。 隋戈上前踏出一步,站到史万豪那具无头尸体面前,用异乎寻常地语气说道:“史万豪,认命吧。” 说话的时候,千变捉虫手已经从史万豪身上掠过,将那装着固元丸的木盒子拿了出来。 如此重要的东西,史万豪自然会随身携带的。 只是,史万豪却没有料到,这些“圣药”,他竟然无福享用。 “你……你这后辈,未免也太狠毒了吧!”田桐冲着隋戈怒道,似乎要主持正义。 “不错,得饶人处且饶人。年青人,你心术不正呐!”董金铭也指责隋戈道。 赵三爷和延云两人都未说话。既然是生死擂,自然生死由命。 隋戈冷冷地看了看田桐和董金铭,将震灵锄往肩上一扛,不屑道:“怎么?两位前辈要替史万豪主持公道么?尽管来就是了,我隋戈接着就是!来吧!” 声音回响在山间,久久未散。 田桐和董金铭相顾望了一眼,但慑于隋戈的威势,终究谁也不敢上前挑衅。 “霸气!真他妈霸气啊!”山熊看着隋戈此时那种睥睨天下的气势,忍不住感叹道。 第116章 伊人远去 “真没想到,你竟然会来给我捧场。” 延云陪同隋戈一起下山,昏迷的眼镜则是被山熊背在背上。途中,隋戈忍不住向延云和尚问道。 对于这个少林寺的小和尚,隋戈实在生不出什么恶感。 至于史万豪死的事情,自然有人给他收尸,不劳隋戈去费心。另外,这种江湖决斗带来的死亡,绝对不会有人去报警之类,否则江湖中人便容不得他,作为见证人的田桐、赵三爷、董金铭和延云,也会出手惩戒泄密者。无论田桐、董金铭跟史万豪私交如何,他们都断然不可能去挑战江湖规矩。至少,为了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他们是不会的。 “我想见识一下你的真功夫。”延云说道,自然流露出钦佩之意,“幸好,我没白来。” “嘿,过奖了。”隋戈笑了笑。 “另外,我也可以肯定,你绝对没有偷练少林寺的拈花指。”延云说道,“你用的功夫,比少林寺的独门绝学还要精妙。这件事情,会跟罗汉堂解释清楚。” “多谢了。”隋戈说道,他不怕少林寺,但是却不想有源源不绝的麻烦上门。 “但是,还有一件事情,我得提醒你一句。”延云道,“膏药的事情,少林寺并不打算放弃。所以,很快我们就会成为竞争对手了。” “少林寺仍然要插手?”隋戈有些不悦地说道,想不到药品生意真是唐僧肉,谁都想咬上一口。 “这不是我的意思。”延云微微歉然道,“就我个人而言,小僧并不想跟你做对手。只是,上面交代的事情,却是不得不做了。” “难道你也要跟我决斗不成?”隋戈笑道,但笑容之中却不免有些苦涩。 这些天来,自从灵药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便不时有人骚扰隋戈,让他不胜其烦。也正因为如此,今天隋戈才展现出了狠辣的一面,一锄头挂掉了史万豪。 日后,若是还要人要打隋戈的主意,便首先得掂量掂量各自的份量。 当然,以延云和尚和少林寺的份量,自然是不需要掂量了。 隋戈毫不怀疑,少林寺当中,隐伏着先天级别的高手,而且恐怕还不只一个。 若真是少林寺要动手,事情恐怕就会变得相当棘手了。 尤其是在现在。 “决斗?”延云洒然一笑,“跟你决斗的话,我没有取胜的把握。况且,现在的少林寺,已经过了那个靠打打杀杀来发展的年代了。就算真有决斗,那也是在商场上的决斗了,要赢,我便要正大光明地赢,我岂会是那种在背地里面使坏的小人!” “你有这么说,我便放心了。”隋戈豪气地笑了笑,“如果是生意上的正当竞争,我接着便是。如果真的输了,我也绝无怨言!” “小僧明白。”延云淡淡一笑,宝相庄严。 这时候已经下了山,延云便跟隋戈等人分道扬镳了。 到了车上,眼镜才慢慢地醒转过来,第一句便问:“我们赢了没有?” “废话!”山熊意犹未尽地说道,“眼镜,你他妈真是没用,居然昏过去了!没看到隋兄弟弄死那老东西的场面,那是何等的血腥、霸气!哼,从此以后,江湖上恐怕没多少人敢来挑衅我们了!” “恐怕未必。”隋戈淡淡地说了一句。 史万豪的死,的确可以在短期内形成震慑的效果。但是,江湖上能人无数,胜过史万豪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人一旦知道灵药的存在,谁能保证他们不起窥觊之心呢? 人心险恶、江湖凶险,谁也无法预料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眼镜却松了一口长气,说道:“之前我看那老家伙如此厉害,还真是担心隋兄弟会输呢。” “瞧你那破眼神!”山熊不满地说道,“隋兄弟怎么可能输!” 嘴上这么说,其实之前山熊也挺担心的,史万豪全力出手的时候,的确声势惊人,威势凌厉。 “不要再提这个史万豪了。”隋戈向山熊说道,“熊哥,我让你找的人找到了吗?” “已经找到了,三个人都被困在一个小旅馆里面,史万豪派了两个人守着。不过,我们现在就过去,很快就可以解决那两人了。”山熊说道。 “嗯。”隋戈点了点头,又向眼镜说道,“少林寺的延云和尚已经跟我说了,估计他们很快就会针对我们的帝玉膏做出一些商业动作,你要打起精神应付呢。” “嗯,我会尽力而为的。”眼镜说道,神情变得有些严肃起来。 如今的少林寺,已经是一个超级庞然大物了,涉足的领域有武术、旅游、宗教、食品、药业等等,拥有的资金量更是庞大得难以估量。面对这样一个商业巨舰,的确会让任何人都感到棘手。尤其是,现在华生药业公司还处于初级成长阶段,要阻止一个庞然大物的侵吞,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放手去干吧,就算是输了,我也不会怪你。”隋戈向眼镜说道,“只要药方在我手中,就算输了,我们也还有翻身的机会。” 眼镜沉默了一下,笑道:“没错。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轻松多了。既然这样,我就跟他们玩玩吧。不过大哥,你成为亿万富翁的时间,恐怕要延后了呢。” “说这些屁话干嘛,反正跟着隋兄弟混,少不了咱们的好处!”山熊立场坚定地说道。 隋戈想了想,取出一个木头盒子,递给了山熊。 山熊因为开车,不便打开盒子,于是眼镜替他打开了木盒子。只见木盒子里面,装着二十几粒白色的药丸子,差不多比豌豆大不了多少,盒子打开的时候,清香扑鼻而来。 就算是不懂药的,大概也能猜到这药丸非同一般。 “兄弟,这是——”山熊问道,神情有些兴奋,隋戈似乎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惊喜。 “固元丸。”隋戈说道,“你可以吃两粒,每一粒间隔一周时间,以你的底子,加上这固元丸的药性,应该可以让你步入练气期的。” “什么是练气期?”山熊不解道。 “内家真气。”隋戈说道。 “真气!”山熊的目光闪过狂喜之色。从外家拳手到内家拳师,虽然不说是一步登天,但是因为内家拳师有真气调理、温养身体,往往都能健康长寿,身体机能衰退也会很慢,而外家拳手却不然,外家拳手练的是皮肉筋骨上的功夫,在于通过锻炼将身体的潜能逼迫出来,由于不能利用真气温养身体,因此身体机能退化很快,往往到了三四十岁,武力值便开始衰退。而内家拳师,即便是到了五六十岁,依然拥有很强的武力,而且有内息温养身体,也比普通人更长寿。 作为练武者,山熊自然做梦都想练就真气,成为内家拳师。只是,一来天赋所限;二来没有名师指点,根本不能窥得门径,却没想到隋戈竟然愿意助他成为内家拳师。 “这药丸,可以改造身体机能,能够祛除你身体中的后天杂质。另外,我有一篇内家真气修炼口诀,也一并给你。至于你日后能够有什么成就,就全凭你个人的造化了。”隋戈说道。 “兄弟……你……你真是送了我一份大礼啊!”山熊差点就感激涕零了,“有这传艺大恩,照理说我应该叫你一声师父的,但是以兄弟你的才能,估计也看不上我这样资质的徒弟。所以,我山熊只能肝脑涂地,报答兄弟你的大恩!” “酸!” 隋戈说道,“熊哥,你别这么酸行不行。我之所以给你药丸、功法,只是因为大家兄弟一场,日后生意上的事情,也需要你多费心,你功夫更进一层,对我们都有好处,所以感谢的话就别提了。另外,眼镜,你也可以分次服用三粒,对你练功很有帮助。其余的,熊哥你留着,你亲自挑选一些靠得住的弟兄们进行突击训练,将这些药丸分发给他们吃,日后这些人可用做公司的安保,押送重要货物等。” “嗯,明白。”山熊应道,明白隋戈这是要开始培植一些势力了。 随后,隋戈到了宁玉珍一家三口被“禁闭”的小宾馆,门口两个守门的大汉,被山熊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便灰溜溜地逃走了。 宁玉珍被救,对隋戈自然是千恩万谢。 经历了这件事情,宁玉珍更加看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隋戈再次将装着固元丸的木盒子递给了宁玉珍,然后嘱咐她要赶紧给孩子找医院治病。 因为挂念着唐雨溪的事情,隋戈没有多做停留,让山熊送他去了许衡山的别墅。 秋冬天气有些冷了,唐雨溪正在书房中安静地看着书。 看到隋戈进来,唐雨溪合上了手中的书,向他说道:“刚才我去停车场了。那一面铁栅栏下面,又种上了白蔷薇,是你干的吧?” “你一个人去了停车场?”隋戈问道,微微有些责备之意,“也不让人陪着。” “看来真是你种的。”唐雨溪向隋戈说道,“你最近看起来好像太累了,就不要再管这些小事了。” “你的事情,都不是小事。”隋戈微微笑道。 “呆子——你的手,怎么回事?”唐雨溪的目光忽地落在了隋戈的左手上。 之前跟史万豪决战,这老家伙临时喷出血箭想要重创隋戈,却被隋戈用千变捉虫手给拦了下来,只是左手手掌却被蕴含着真气的血箭所伤,虽然涂抹了药膏之后已经好了大半,但新生的皮肤看起来自然不一样,所以唐雨溪一眼就看出来了。 “没事,只是被开水烫了而已。”隋戈撒谎了。 唐雨溪盯着隋戈看了足足五秒钟,以她的精明,总是可以轻松看出隋戈是在撒谎。 片刻之后,唐雨溪向隋戈说道:“骑车带我去栖霞山吧。” “现在?”隋戈说道,“气温好像有些冷呢。” “我披一条围巾吧。”唐雨溪起身说道,从衣架上取了一条白色的围巾围在脖子上。 隋戈见她执意如此,只得载着她上山。 两人在山上呆了足足两个小时,唐雨溪这才让隋戈将她送回来。 回到出租屋中,隋戈感到异常的疲倦。 早行跟史万豪的一战,尽管获胜,却消耗了隋戈大量的真气。之后为唐雨溪诊治,陪着她逛山,也没来得及调息,所以才会觉得如此疲惫。 连洗漱都顾不上了,隋戈直接蒙头大睡。 次日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隋戈赶忙起床洗漱,然后赶去许衡山家中,照例为唐雨溪诊治病情。 到了许衡山家中,没有见到唐雨溪,却见许衡山神情有些木然地坐在沙发上,然后冲着隋戈招了招手,示意隋戈做到他的旁边。 隋戈的灵觉再次起了作用,隐约感觉到了失去了什么,但是这一次,却是不好的预感。 第117章 不幸的时候出现 早上雷雨,停电停水了。更新晚了点,见谅啊。 =================================== 隋戈失魂落魄地走出了许衡山的别墅。 他已经不记得许衡山到底跟他说了些什么,混乱的脑子当中只有一个念头:唐雨溪走了! 没有人知道唐雨溪去哪里了。 许衡山不知道,唐宁也不知道。并且,唐宁在电话中还将隋戈臭骂了一通。只是,唐宁究竟在骂什么,隋戈根本就没有听清楚。 隋戈不明白,为什么唐雨溪会忽然离开,而且连一张纸条都没有给他留下。 轻轻的,她就这样走了。 只留下黯然神伤的隋戈同学。 如此寂寥,如此意兴索然、百无聊奈,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失恋的感觉? 去他妈的学习! 去他妈的修行! 隋戈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这时候,他需要大醉一场。 白天,尤其是早上,自然不是酒吧生意火热的时候。 隋戈走进去的时候,酒吧里面根本就没有别的酒客,只有柜台旁边,一个打着呵欠的女酒保在收拾残局,看见隋戈走进来,向他说道:“抱歉,营业时间还没到。” 隋戈也不管这酒吧的营业时间究竟是几点,从皮甲里面抽出几张钞票,放在了吧台上:“给你的小费。现在,营业时间到了吧?” “同学,现在是专门为你准备的营业时间。”女酒保忽地变得精神焕发,“您要什么酒呢?” “烈酒,醉人的酒!”隋戈说道。 “好的。”女酒保立即行动起来,给隋戈倒满了一杯洋酒。 隋戈也不管那是什么酒,一仰头,直接干了,将杯子放在了吧台上。 “同学,这酒可不是这么喝的啊。”女酒保提醒隋戈道。 说起来,这女酒保看起来也像是东大学生,大概是隋戈的学姐,所以才用“同学”来称呼隋戈。 “尽管倒,钱管够。”隋戈说道,现在他连修行都觉得意兴索然,又哪会在乎钱。所以,他干脆将皮甲里面厚厚一叠钱都取了出来,全部放在了吧台上面,“等会儿我要是喝醉了忘记付钱,你就替我付吧。” “哪用得着这么多。”女酒保师姐连忙说道,做了这么久的酒保,她还是头一回遇到传说中的“富家子弟”,出手果然奔放啊。 “不用猜了,剩下的都是你的小费。”隋戈说道,旋即自嘲地笑了笑,“你要是觉得小费多了,等我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别把我扔在酒吧后面的巷子就行了。” “哪能呢。”酒保师姐甜甜一笑,倒是有几分姿色,可惜隋戈这厮却不懂欣赏。 眨眼的功夫,隋戈又喝了一杯。 酒保师姐一边给隋戈缓缓倒酒,一边向隋戈问道:“小帅哥,是不是失恋了?” 酒保师姐这一问时机把握很好啊。作为市场营销专业的高材生,她不仅很清楚地知道如何将一件商品营销出去,也知道如何将一个人营销出去。现在,她就要试着将她自己营销出去。眼前这一位小师弟,显然是涉世未深的富家子弟,又是刚刚失恋,为情所困,这个时候,正是他感情最脆弱的时候。如果她在这种时候出手,便很可能趁机将他俘获。 一个娴熟的营销师,自然懂得在合适的时机做推销。 所以,倒酒的时候,这位酒保师姐都是含情脉脉地盯着隋戈。 “这个问题,应该让我来问的。”就在这时候,一个身材丰盈、高挑的女人,扭动着腰肢,清风摆柳一般走了进来,坐在了隋戈旁边的凳子上,并且将她那葱白粉嫩的柔荑搭在了隋戈的肩上。 眼看就要钓上金龟婿,忽地杀出一个程咬金,酒保师姐自然很是不爽,只是一看眼前这个女人的姿容、风情、气质,酒保师姐却立即萌生了退意—— 差距太大了! 酒保师姐在东大呆了两年了,自然认得此时在隋戈旁边坐着的这位绝世妖娆沈君菱,毕竟这女生可是东大的校花,而且又是东大的学生企业家,近乎传奇的存在。 酒保师姐自然不会选择跟这样一个传奇女生做竞争对手。所以,她选择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向沈君菱问道:“学姐,要喝点什么?” “纯净水。”沈君菱说道,然后用指尖拂过隋戈的脸庞,“失恋了?” 隋戈扭头看了看沈君菱。 她果然是一个妖娆。尽管此时已经是秋冬之际,她依然穿着裙子,纯白色的套裙,黑色的腰带,隋戈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但穿在她身上,却总是那么凹凸有致,极尽ol女性的风范。今天,沈君菱的脖子上也披着一条白色长围巾,依稀跟唐雨溪昨日那条围巾款式相近。 微微失神之后,隋戈向沈君菱问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似乎已经有许多日子,隋戈不曾见到沈君菱了。 不过,对于沈君菱,隋戈并不陌生,她曾经数次出现在隋戈的梦中。 并且,每一次她的出现,第二天就是隋戈洗床单的日子。 对于这样的一个女人,隋戈的印象能不深刻吗? “我曾经说过,你幸福的时候,我会默默走开;你不幸的时候,我会随时出现。”沈君菱说道。 “你没说过这话。”隋戈说道,又喝了一杯酒。 “那么,我现在说也不晚,对吧。”沈君菱说道。 酒保师姐心里一个咯噔,心想真是怪事,听这沈君菱的口气,俨然跟个“小三”似的,难道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也甘心做小三么? 隋戈淡淡一笑,他知道跟沈君菱那是讲不清道理的。 “可怜的孩子,看来你是第一次失恋呢。”沈君菱没心没肺地笑了笑,又道,“不过,你的唐姐姐的确很漂亮。如果我是男生的话,也一定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的。” “打击?我跟她什么都没有,她也没有甩掉我,谈不上什么打击。”隋戈说道。 “那你脑袋有问题么?没有失恋的话,跑来这里买醉?”沈君菱啐骂道,“害得姐姐我这么担心,屁颠屁颠地过来安慰你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隋戈问道。 “你失魂落魄地晃悠着,自然没有留意到我的存在,但是姐姐我却不忍看你这么难过。”沈君菱说道,“怎样,我还算够义气吧?” “够义气?上次居然还骗我。”隋戈苦笑道,“明明是一个高手,却非要装作是毫无反抗之力的弱女子,上一趟将我都骗了。” 这一次碰面,隋戈立即便察觉到沈君菱体内竟然有真气流动,居然是炼气中期的修为,单单从真气修为而论,几乎跟隋戈差不多了。 难怪上一次被铁龙和周处一抓去做诱饵,沈君菱竟然丝毫不慌张,大概她根本就没有将铁龙等人放在眼中,只不过是觉得好玩吧。至于隋戈,显然也被她给“玩”了。至于后来铁龙和周处一被人拍了暧昧同性视频,自然也是她的杰作了。 如此看来,这女人不仅长得妖媚,连心里的想法也有些“妖”。 “上一趟姐姐是觉得你好玩嘛。”沈君菱娇笑着说道,让隋戈骨头都酥掉了,“况且,上一趟姐姐也没少让你占便宜不是?你就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隋戈仔细一想,也的确是这么回事,上一趟虽然被沈君菱给“耍”了,但是他的确没有吃亏。除了去跟沈君菱买内衣的时候,被唐雨溪误会,搞得隋戈很尴尬。 总之,面对这样一个女人,隋戈就是想恨,那也恨不起来。 “你要是真想喝醉的话,这些酒可不行。”沈君菱说道,“你要是不怕姐姐我吃了你的话,就上姐姐那里去喝,让你喝得酩酊大醉、一醉方休!”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隋戈说道。 “那可不见得呢。”沈君菱低声在隋戈耳边说道,“小初男,可是卖得上价钱的呢。传闻吃了之后,是可以养颜美容的呢,咯咯~” “那就上你那里去。看你是不是能吃了我!”隋戈说道正考虑着要不要故作豪气地去牵沈君菱的小手,谁知道沈君菱那柔软的胳膊已经缠了过来,主动挽住了他的胳膊。 看着多金的小帅哥被沈君菱“骗”走,酒保师姐颇有些失落,不过当他的目光落在吧台上这厚厚一叠钱的时候,失落、空虚的心灵很快就会填慢了。 “品牌香水、包包、衣服……姐姐我来了!”酒保师姐欢快地想到。这时候,她忽地明白了一个至理名言:女人如果得不到感情,那一定要得到钱。 第118章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 五千字送上!各位大大周末愉快。希望小米继续爆发的话,下周请继续多给花花、票票啊。小米感激不尽! ============================================= 沈君菱开的是红色宝马车,住在市中区的世纪银座电梯公寓顶层。虽然是电梯公寓,但这里却是东江市最贵的电梯公寓,价格比别墅还贵,所以叫做电梯豪宅也不为过。更何况,沈君菱住的还是最顶楼,拥有宽敞、奢侈的屋顶花园和露台。 小富婆啊! 沈君菱这样的女人,显然就是江涛口中念念不忘的极品小富婆了。 漂亮!多金!有范! 这便是极品小富婆的三大基本标准。 曾经,江涛一度认为,江甜甜不仅是他心中的女神,也是极品小富婆的典范。可惜,上一次隋戈在西江市的时候跟江甜甜接触过,这位清纯玉女看来早已经被娱乐圈的潜规则腐朽了。本来,隋戈打算将“偷拍”的照片给江涛看看的,但后来却打消了这个念头——有个美丽的念想,总归是好的。 “小弟,想什么呢?”沈君菱向隋戈问道。 隋戈这时候正趴在露台的扶手上发呆,听见沈君菱的声音,转身看去,狼眼顿时睁得老大。 这个沈君菱,当真是迷死人不偿命! 回家不过片刻的功夫,她居然又换了一套衣服,是一套白色的真丝超长裙,裙边已经坠在地上,领口开得很低。她两只手各提了一坛酒,雪白的脚丫轻轻地扣在石砖上,发出悦耳的声响,说不出的风情万种——这女人,这不是要诱人犯罪么! “接着!” 见隋戈转过身来,沈君菱将手中的酒坛向着隋戈抛了过去。 隋戈伸出手掌一拖,眼看已经抄在了手掌中,忽地手中酒坛一滑,竟然向地上掉了去! 眼看酒坛就要摔碎,沈君菱不由得一惊,显然没想到隋戈竟然会失手。 便在这时候,隋戈的手掌忽地以不可思议的高速度向下抓去,就在酒坛快要触碰到地砖的时候,稳稳地将其锁在了隋戈的五指山中。 沈君菱这才意识到,隋戈这家伙是故意逗她呢。 隋戈用手拍开酒坛上面的泥封,顿时酒香四溢。他本来不是一个很懂酒的人,但是闻到这酒香,便知道这酒不一般,不是普通的好酒能比的。 往里面一看,里面的酒浆很浓稠,而且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显然是真正的陈年佳酿,而且年候必然很久远。 “这是什么酒?”隋戈忍不住问道。 “可以让你喝醉的酒。”沈君菱说道,提着坛子跟隋戈碰了一下,然后将坛子往上方一提,将一道酒泉灌入口中。 隋戈也如她这般,往嘴巴里面狠狠灌了一口。 酒入喉部,竟然如同烈火一般,似乎要将隋戈整个人都点燃一样。 刹那间,隋戈觉得自己的体温至少都上升了两度。 “真是烈酒!”片刻之后,隋戈才叹道。 “那当然了。”沈君菱笑道,“这可是我偷偷从爷爷的酒窖里面偷来的,一共只有两坛,一直都没有舍得喝呢。” “你这样说,我实在是受宠若惊了。”隋戈说道。 “这么说,你喜欢做我的男宠?”沈君菱笑道,“那就靠过来点,让本女王好好宠你。” “算了吧,这可是大白天呢,如此荒淫无道,也不怕争权被人推翻么。”隋戈也笑了笑,在沈君菱旁边,总是很难感到不开心的。 而且,不知道为何,尽管跟沈君菱见的次数不多,但彼此感觉却像是很熟悉一样。 “现在,是不是开心一点了?”沈君菱问道。 “嗯,谢谢你。”隋戈说道。 “谢我做什么。”沈君菱说道,跟隋戈一样靠在露台的扶手上,举目眺望远方,“我只是觉得你好玩,本来好几次都想叫你出来的。不过,你一直都陪着你唐姐姐,我哪好意思去做第三者呢。” “雨溪她……她得了重病。”隋戈轻叹道。 “难怪她的脸色不怎么好。”沈君菱说道,“这大概是红颜天妒吧。不过,她只是离开了东江市而已,又没说要甩掉你,你这么失魂落魄地干嘛?” “我只是觉得心头憋屈。”隋戈说道,“为了给她治病,这段时间我不知道惹了多少麻烦,我当然不是在诉苦,只是我明明还在努力,她却这么早就放弃了,而且还是一走了之,不留下只言片语。” “呵,没想到咱家小弟·弟,还是痴情种子呢。”沈君菱打趣道。 “别叫我小弟·弟行不行?”隋戈苦恼道,“不知情的人听了,还以为我弟弟真的很小呢。” “哈哈~”沈君菱捂着胸口大笑道,“你这家伙,什么时候这么油嘴滑舌了。” “我一直都是。”隋戈说道,后面还有半句话,“只是在你面前没法表现出来而已”。的确,面对沈君菱的时候,隋戈的狼眼、油嘴都不管用了。在沈君菱面前,他就是小痞子遇上了女流氓。 “只要你开心,让你嘴巴上吃点豆腐也没关系。”沈君菱说道,“之前看见你那样子,姐姐心里面还怪心疼的呢。” “心疼?”隋戈诧异,心想我隋戈何德何能,值得你沈大小姐如此关注。 “因为你是我见过的最有趣、最奇特的男人,不,你是男生。”沈君菱似乎看出了隋戈内心的想法,“你一定有些好奇,我为什么这么对你感兴趣,是吧?原因其实很简单——” 说到这里,沈君菱却不说了,只是喝酒。 “原因是什么?”隋戈忍不住追问了一句。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沈君菱道。 那个人?什么人? 仇人、恩人、情人、爱人还是男人? 隋戈没有继续追问了。 这种情况再简单不过了。一般来说,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你就是我要等或者要找的人,那么就只意味着一件事情,这个女人多半是看上你了。 听见沈君菱这么说,隋戈心里面不禁有些荡漾。但是旋即,隋戈又在心头暗骂自己真是禽兽,现在唐雨溪的情况不明,他居然还想着这些的事情,当真是个烂人。 隋戈没问,便只是继续喝酒。 沈君菱又道:“喂,衰衰——” “衰衰?”隋戈愕然,“这是你给我的新称号么?” “是啊。”沈君菱解释道,“隋戈,在这边的口音,听起来跟‘衰哥’一个音调,叫你‘衰哥’自然不好听,那就叫你‘衰衰’了,比较可爱,对吧?” “随便吧,反正比那三个字听起来好多了。”隋戈自嘲地说道,“况且,我这段时间的确够衰的。” “讨厌!老是这么唉声叹气的。”沈君菱说道,“要我是你的唐姐姐的话,也受不了你这样成天唉声叹气的,难怪她要逃避呢。” “才不是。”隋戈道,“我在她面前,我没有唉声叹气,我还每天给她打气呢。” “切~炫爱是不是么?”沈君菱撅嘴道,“我会吃醋呢。” 听了沈君菱这撒娇一样的话,隋戈真有种将她揽入怀中的冲动,但是隋戈心头却很清楚,沈君菱不是一个简单的女生,她心头的想法,也绝对不像是她嘴上说的这般轻佻。 只是,隋戈还是愿意跟她一起喝酒、聊天,除了他本能地觉得沈君菱对自己没有恶意之外,跟沈君菱在一起聊天喝酒,本来就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我就是光棍一个,哪有什么好炫的。”隋戈说道,“倒是你,又是炫富又是炫风情的,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意思?”沈君菱妩媚一笑道,“当然是乘虚而入。” “嘿……”隋戈尴尬地笑了笑,沈君菱就算真勾引他,以他现在的状况,恐怕也没有办法全身心投入战斗的。更何况,这个“女流氓”,必然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瞧你这出息,估计就算我真勾引你,你也不敢接手吧。”沈君菱笑道,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蛋越发红艳动人,“对了,你的唐姐姐走了,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怎么知道。”隋戈神情茫然地说道。 “难道,你就打算这样放弃了?”沈君菱问道。 “我可不想放弃。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隋戈说道,“她这么一走,天下之大,人海茫茫的,我上哪里去找?更何况,我也挺担心的她的病……唉……” “你想过没有,她为什么不给你留下只言片语呢?”沈君菱忽地问道。 “大概……我想,我在她心中,根本就没什么地位吧。”隋戈叹道。 “恰恰相反。”沈君菱说道,“她之所以不留下只言片语,因为她觉得你可能会去找她,而她不想被你找到,也许是不想拖累你吧。毕竟,正如你所说,这段时间,你实在有些心力交瘁了。” “但是,我并没有在她面前表露出来——” “在女人强大的直觉面前,你的伪装是毫无用处的。”沈君菱说道,“正如现在,尽管你口口声声说在担心你的唐姐姐,但是我敢肯定,你那蠢蠢欲动的心里面,一定对我还在滋生着某些邪恶的念头,对吧?” 尴尬! 郁闷! 许多男人总是认为,漂亮的女人一般都会很笨。但是,隋戈同学却发现,这个常理在他遇到的这些女生身上根本就不管用。 唐雨溪,沈君菱还有蓝兰,谁都不缺脑细胞。 “看来我猜中了。”沈君菱颇有些得意地说道,“看来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这样,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不过呢,我也不会因为这样而鄙视你,因为这至少证明了本姑娘的魅力无人能敌,就连你这样的痴情种子也抵受不住呢。” 就在隋戈气得牙痒痒,恨不得将她就地正法的时候,沈君菱又道:“所以,在你唐姐姐的心中,你占据的份量可不轻呢。她这么做,大概是替你做出了选择,不想你继续这样痛苦下去了吧。” “难怪,她昨天说,我看起来很累呢。”隋戈这才想起昨天唐雨溪的话,想起她执意让隋戈骑车带她去山上逛,原来这些都是她要离开的前兆。 可惜,隋戈大大咧咧,竟全然没有留意到唐雨溪跟往常不同的地方。 此时听沈君菱提点,方才知道他自己是何等的愚笨、粗心。 当真是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啊。女人的心思,男人果然是猜不到,唯有女人,才能猜到女人的心头究竟在想什么。 既然知道自己在唐雨溪心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方,隋戈对唐雨溪的担心便更甚了。 “沈……姐姐,那你说雨溪她究竟会去哪里呢?”隋戈问道,称呼沈君菱为“姐姐”的时候,隋戈感觉有些不太自然。 “乖。”沈君菱甜甜一笑,“虽然你这么乖地称呼我为姐姐,但是姐姐我在这个问题上却帮不了你呢,毕竟我对你的唐姐姐并不怎么了解。不过,从我女人的角度来看,一个女人,在走向生命终结的时候,她们总喜欢去一些安静、避世的地方,亦或者是对她来说,有着特殊意义、美丽回忆的地方。” “你的话很有道理。”隋戈神情坚定地说道,“可惜,我对雨溪的过去知道得并不多。不过没关系,我一定会想办法找到她,治好她的!” 沈君菱却摇了摇头,说道:“如果你怀着这样心态的话,还不如不去找她。” “为什么?”隋戈不解道。 “你还没明白她为什么要离开吗?”沈君菱说道,“因为她不愿意看到你因为她的病而太过操劳,更不愿意你将原本属于你们两人的时间,全都浪费在找药、治病上,明白了吗?” “如果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话,她宁愿在生命的尽头,安安静静地跟心爱的人一起看夕阳、看星星,而不愿意临死之前,都还在为治病而奔波、折腾。”沈君菱继续说道,语气之中,颇有些红颜薄命的感叹。 “这一次,我是真的明白了。”隋戈轻叹道,这时候浑身似乎轻松了许多。 自从知道唐雨溪得了重病之后,隋戈便一直都在为制药、治病而准备、奋斗,的确浪费了太多原本可以跟唐雨溪安安静静在一起的时光。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呢?”沈君菱忽而笑问道。 “我还没见过比你聪明的女人。”隋戈说道。 “我居然在怂恿自己心爱的小男人去找别的女人呢,还在一个劲地分析情敌的内心世界,这难道还不够傻么?”沈君菱自嘲地笑了笑,“按照我本来的想法,我是打算将你彻底灌醉。” 听了沈君菱的彪悍言语,隋戈身上少许的醉意都被冲散了,愕然道:“沈姐姐……你这话应该是开玩笑的吧?我虽然自认长得还算不错,但应该没有帅到让你有欺负我的冲动吧?” “你觉得呢?”沈君菱反问道。 “我……咳咳,我不知道。”隋戈尴尬地说道,闻着酒香,闻着一旁伊人的香味,的确让他强烈有犯罪的冲动,但是,理智告诉他,眼下绝对不是冲动的时候。 “赶紧去找你的唐姐姐吧。”沈君菱忽地从隋戈手中夺过了酒坛,“可惜了这一坛子的酒,它本来的使命是应该让你酩酊大醉,然后让我欺负的,可惜啊……都是姐姐我心地太善良了,放过了你这个纯洁的小初男。” 说完之后,沈君菱将手中的酒坛高高地举起,让坛子中剩余的美酒,流出一道水柱,直接灌往她的口中——她竟然将坛子中剩余的烈酒一饮而尽! 不仅如此,紧接着,她将自己手中的酒也全都灌进了肚子当总。 沈君菱喝得很奔放,胸口的衣衫都被酒水给打湿了。 沈君菱喝完酒之后,将手中的空酒坛轻轻丢在了地上,然后晃晃悠悠地向屋中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衰衰,姐姐我可是喝醉了,我这就回房间睡觉了……不过我是不会锁门的……你要是有什么不良企图的话……我也无法阻止了……唔,你是要去找你的唐姐姐,还是找……沈姐姐,你看着办……” 随后,隋戈果然看到沈君菱慵懒地躺在她房间里面的那一张白色大床上面,卷曲着身体,散乱着长发,口中还在哼哼着什么…… 隋戈同学简直要崩溃了,心说有这么玩人的么? 第119章 密码! 第一更!新的一周,祝各位大大好运。顺便求花、求票。需要小米爆发么?鲜花+票票=爆发的激情! ======================================= 一直到出了世纪银座,站到街道上,隋戈才终于回过了神。 在电梯中的时候,隋戈脑子当中曾经无数次地闪过沈君菱美人醉卧的诱人场景,尽管也知道这女人极有可能只是吊他的胃口,但是隋戈的心头还是无数次地冲动起来,恨不得立即返回楼上,跟她抵死缠绵一番。 站在街头被风一吹,隋戈发现衣服背部都已经被汗水打湿了,这时候微微有些冰凉。 狂躁不听话的某个部位,这时候也终于冷静了下来,开始跟大脑抱持统一战线。 尽管再一次被沈君菱给“折腾”了,不过隋戈的情绪却好转了不少,先前那种意兴索然、失魂落魄的状态,已经完全消失了。看来,这个沈君菱,倒是一个能够让人燃起斗志的女人。 隋戈正向拦下一辆出租车回去学校,然后去许衡山那里寻找跟唐雨溪有关的线索,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唐雨溪的。 吱~ 一辆奔驰越野车忽地停在了隋戈旁边 “要我载你一程吗?”车里面,一个带着墨镜的时尚女子向隋戈说道。 今天是什么日子? 难道真是我不幸的日子么? 隋戈心里感叹道。 这些女人,果然总是在他不幸的时候随时出现了。 蓝兰,隋戈也很旧不见她了,想不到一见面,恰好就是今天。 “喂,你究竟上不上?”蓝兰看着隋戈一脸苦笑,微微有些恼怒地问道。 “上,马上!”隋戈乖乖地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好久不见。”隋戈向蓝兰说道。 蓝大主播,看起来微微显得有些憔悴,想必是最近工作所累吧。 “好久不见?”蓝兰淡淡一笑,“是啊,好久不见了——你是不是故意躲着我?” “怎么会呢?”隋戈有些心虚地说道,自从知道蓝兰是蕾丝边之后,隋戈就一直饱受打击,的确有些避开蓝兰的意思。当然,蓝兰本身就很慢,隋戈就算是不主动避开,也很少有机会碰上她的。 “那看你刚才的样子,好像不是很愿意上车呢?”蓝兰说道。 “绝对没那意思。”隋戈说道,“我刚才只是被好奇、惊喜冲昏了头脑而已。我心想自己究竟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能够让一个开奔驰的美女垂青于我,难道我最近真的是人品爆发,帅得掉渣了,到了那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地步了……” “少贫嘴。”蓝兰说道,心里面却在想,的确好久没听他在自己面前贫嘴了呢。 想到这里,蓝兰忍不住便想对隋戈说“我不是蕾丝边、女同”,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话到嘴边她却市中没有说出口。也许是自觉吧,蓝兰敏锐地感觉到,这一次隋戈虽然坐在自己的旁边,但此时隋戈心里面所想的人,却并不是她。 于是,车里面很快陷入了沉寂的氛围。 若是在以前,隋戈必然会找一些话题来骚扰蓝主播,但今天因为牵挂着唐雨溪的事情,加上之前先被沈君菱给骚扰过了,所以隋戈反而变得老实起来。 只是,这种氛围却让蓝兰心里有些难受:“他果然已经对我不感兴趣了吗?” 想到这里,蓝兰猛地一踩油门,将车速提了上去,只想早点将隋戈送回学校。 隋戈同学这时候自然也无暇去揣摩蓝大主播的心态,在隋戈同学看来,也许蓝大主播只是将他看做是“闺蜜”而已。 尴尬的沉默气氛中,车子终于抵达发疯校区。 蓝兰将隋戈“赶”下车之后,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收,直接开车离开了。 此时,后知后觉地隋戈同学,才感觉到之前蓝兰的心情似乎不爽,而且依稀跟他有关。 “看来,我这个‘闺蜜’不称职呢!”隋戈自嘲地笑了笑,往许衡山家中走去。 以往这个时候,许衡山一般都呆在他的花园中忙活,那些花草俨然就是他的命根子似的,但是今天,许衡山却没有去花园,而是一个人呆在客厅当中,没有开灯,也没有看电视,只是那样静静地坐着。 “许老——”隋戈来到许衡山旁边,轻轻地唤了一声。 “小隋,坐吧。”许衡山这时候似乎才回过神,“我去给你倒茶吧。” “不用了。”隋戈说道,“你也知道,我现在不是来喝茶的。” “嗯,是为了小溪的事情?”许衡山轻叹道,“你是一个好小伙子,小溪也是一个好姑娘,只是,怎么偏偏就让她得了这病呢。小溪从小就跟我亲,小时候她外婆还在的时候,她常常跟我们住在一起,看在她在身边长大,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可是,她外婆离开已经好些年了,现在,小溪她……她怕是也要离开我了,就剩我这个老头子,孤零零的,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 “许老,你可别这么说。”隋戈说道,“你放心,我会找到雨溪的。” “嗯,我相信你。”许衡山说道,“不过,治病的事情就不要强求了,能治好那自然最好,不能治,那便陪她过完最后一段快乐的时光吧。” “我知道的。”隋戈说道,“不过,首先我要知道她在哪里才行。” “这个……我恐怕帮不上你什么忙呢。”许衡山道。 “没关系。”隋戈说道,“你老不妨想想,雨溪以前或者小时候,喜欢去哪些地方。另外,是否有一些地方是她一直想去,但是却没有去过的。” “看来,你真动了一些心思的。”许衡山说道,想了一阵,然后说道,“小时候她喜欢去的地方,大概就是我在乡下的老家了,那地方以前山清水秀,倒是一个不错的去处,但是她现在肯定不会去了。” “为什么?”隋戈不自禁地问了一句。 “现在那地方,已经被一个制药厂给污染了。而且,老宅也早已经被拆了。”许衡山轻叹道,神情之中颇有些可惜。以环境来换经济,在他看来,毕竟是有些短视了。 “那还有什么地方她可能会去呢?”隋戈又道。 “让我想想看……”许衡山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一边按一边在思索,随后说道,“这样好了,你还是去问我的女儿吧,颜歆大概比我更了解小溪吧。” 这话倒是不错,知女莫若母。 想必,唐雨溪长大之后,自然不可能将心事吐露给外公听。 只是,究竟该如何跟未来的岳母沟通呢? 隋戈不禁有些犯难。并且,之前还被未来的大舅哥臭骂了一顿呢。 就在隋戈疑虑的时候,许衡山已经拨通了许颜歆的电话,寒暄了几句之后,就将电话递给了隋戈。 “许阿姨……”隋戈有些歉然地说道,她可以向唐宁发脾气、叫板,但是面对未来的丈母娘,隋戈却没有了这种底气。 “小隋,雨溪的事情,并不该怪你的。”未来丈母娘倒是通情达理,“不过,现在要做的,就是将她找回来。这孩子,老大不小了,想不到还是这么任性。” “许阿姨,您觉得雨溪她会去哪里呢?”隋戈问道。 “我要是能够确信她去了哪里,我早就赶去了。”许颜歆道,“这孩子,她是不想被我们找到,然后又让她成天接受这样那样的治疗呢。不过,她平时也就喜欢旅游,喜欢看看风景,你在这方面动动心思吧。你们年青人的想法,我现在也是猜不到了。无论如何,小隋,你去把她找到吧。你只要陪着她就好了,至于她愿不愿意回来……随她吧。” 许颜歆这时候想的已经不是唐雨溪愿不愿意回来,而是她觉得唐雨溪也许根本无法回来了。这一次唐雨溪默然离开,显然已经做出了最后的选择。作为母亲,她虽然担心,但却不想违背女儿最后的意愿。 虽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线索,但是隋戈还是有了一些眉目。 旅游? 看风景? 隋戈脑子转得飞快,忽地灵光一闪,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笑道,“我真是蠢得可以!” 随后,隋戈迅速来到书房,找到了唐雨溪常用的笔记本电脑。 如果唐雨溪要出门旅游的话,自然会查线路、资料、机票、火车票之类的信息。 那么,自然而然地,在电脑上就会留下痕迹的。 哔! 电脑开启,隋戈迫不及待地等待着好消息。 谁知道,电脑一开,却等到了一个用户密码输入框。 隋戈郁闷。输入“tyx”,不行! “tyx”、“tangyuxi”……还是不行! 随后,隋戈又输入了唐雨溪的生日依然不行。 这时候,隋戈脑子又一次灵光一闪,很有感觉滴输入“sui”,感觉十拿九稳。 谁知道,隋戈的人品并没有爆发,依然提示密码错误。 唉,果然是不够专业啊! 隋戈郁闷地想到,修行者看来也不是万能,遇到这种电脑密码的问题,也是没辙。 想了想,隋戈有些不情愿地掏出了电话,拨通了唐宁的号码:“宁哥,赶紧给我派一个破译电脑密码的高手过来。” 唐宁听出了是隋戈的声音,冷哼道:“你谁啊!也敢对我发号施令!” “哥,亲哥,这关系着我能不能尽快找到雨溪,你就不要再磨蹭了,好不好?”隋戈说道。 “靠!你等着!”唐宁挂了电话,听起来就像是要向隋戈复仇似的。 隋戈等了不到二十分钟,就看到一辆军用吉普车驶入了许衡山别墅的院子当中。 随后,一个提着黑色小箱子的女中尉来到了门口,向隋戈说道:“请问这是许衡山老先生家吗?” 女中尉英姿飒爽,人倒是长得不错,但是却很傲气。 隋戈点了点头,热情地说道:“你就是解密专家吧,总算等到你来了。” 搞技术的军官,总是有些傲气的,没有多说话,直接问隋戈道:“要解密的电脑在哪里?” 隋戈赶忙将这傲娇女中尉引入书房当中。 “你只是要破解dows的登录密码?”女中尉问道,颇有些大材小用的感觉。堂堂的军方骇客,专业人士,居然让她来干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中尉自然心头不舒服。不过,碍于上级的命令,她还是只能老老实实地干了起来。她打开了他自己的电脑,通过网线将两台电脑连接在一起了。 “你是要破译登录密码,还是只想直接进入系统?”女中尉又问道。 “有什么不一样吗?”隋戈不解道。 女中尉轻哼了一声,却没有回答隋戈的问题,似乎跟隋戈这种“电白”交流,对她的技术就是一种侮辱。所以,她干脆不跟隋戈交流了,直接开始了破译。 女中尉的电脑用的却不是隋戈常见的dows系统,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代码,看得隋戈蛋疼。不过,为了显得不太冷场,隋戈又向这女中尉问道:“请问,这是什么系统呢?” “这是军方机密,无可奉告。”女中尉说道。 “擦!这女人也太傲娇了吧!”隋戈心里终于有些火气了,心想等解决了唐姐姐的事情,以后就给未来大舅哥说一声,将你这傲女人发配到边疆去! “密码破译出来了!”这时候,女中尉说道,语气没有一点惊喜,反而有些屈才的感觉。 “这么快!”隋戈不禁有些惊讶,东大里面经常有人吹嘘是什么黑客高手之类,结果往往都是浪得虚名之辈。而这女中尉,却果然是有些本事。 “这是密码,你给。”女中尉将密码写在了一张便签纸上,然后又道,“你叫隋戈?” 隋戈点了点头,不知道女中尉为何有此一问,难道自己当真帅到了人见人爱的地步了? “果然!”女中尉轻哼了一声,迅速将她的东西收了起来,然后告辞出门。 隋戈不解地拿起书桌上的便签纸一看,一看上面的密码,顿时明白了那句“果然”是什么意思。 便签纸上的密码赫然是: “suishidaizi”。 隋戈是呆子。 呆子隋戈将这密码输入进去,果然进入了电脑系统。 “看来我还是有做黑客的潜质!”隋戈脸厚地想道,毕竟他还是猜对了这个密码的开头。 进入系统之后,隋戈便迫不及待地查找唐雨溪在电脑上留下的痕迹。 这一点隋戈倒是会一点,无非就是查看搜索记录,网络临时文件。 谁知道,点开之后隋戈就懵了。 搜索记录、临时文件,居然全都被删除了。 隋戈先是一愣,然后赶忙冲出屋子,却看到女中尉驾驶着吉普车已经出了院子。于是,隋戈赶紧追在后面,冲着吉普车大喊道:“女专家,你等等——” 吉普车却忽地加速,拐弯驶出了别墅小区。 第120章 行踪 第二更送上!各位读者大大,请你们给点力啊!鲜花?票票?千万别留着!留着就贬值了:) ===================================== 看着女中尉的吉普车扬长而去,隋戈并没有拔腿狂追。 这里自然不是上演生死时速的地方,况且隋戈压根儿就不想追。他看得出来,之前他追出去的时候,那个女中尉应该已经看到了他在后面追赶,但是却故意没有理会隋戈的追赶。 这个女军官,实在是太傲了。 不过,隋戈也不消去追赶她了,直接给唐宁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说道:“唐哥,你派过来的人不配合啊。这工作还没完成,她怎么就开溜了呢,我追都追不上,麻烦你通知她回来吧。” “我知道了。”唐宁显然心情不好,直接就挂了电话。 隋戈便站在门口等待女中尉的归来。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 这话果然很有道理。 五分钟过后,女中尉和她那辆骄傲的吉普车再次驶入到许衡山的院子当中。 尽管,她似乎百分之一千地不愿意。 女中尉再次归来,带着满脸的寒霜。 还有少许的杀气! “欢迎女专家再次光临。”隋戈见这女中尉脸色不好,所以不想触怒她。 谁知道,傲娇就是傲娇,你不主动触怒,对方也会怒的。女中尉看着隋戈,目光当中充满了怨恨,“是你跟上级说我没有完成任务吗?你这是污蔑,知道吗!” “嗯。”隋戈纠正道,“但我只说你不配合我工作。” “你这——你害我挨了警告处分!”女中尉怒道,“我接到的任务只是帮你破解密码,刚才密码已经破解成功了,你为什么还要去打我小报告!” “你的确破解了密码,不过我还需要你帮我恢复一些文件,但是你走了。”隋戈说道,“并且,我追赶出去的时候,你居然也没有停车。” “我只顾着开车,怎么会看到你在追赶!”女中尉怒视着隋戈,恨不得动手将隋戈狠揍一顿。 “我觉得——你看见了!”隋戈语气肯定地说道。 无论对方多傲娇,该据理力争的事情,他是当仁不让的。 如果这个女中尉真是挨了警告处分,在隋戈看来,那也是她咎由自取的。 “好!我记着了。”女中尉丢下了一句狠话,就重新回到了书房,然后向隋戈问道,“要恢复什么文件?这一次,麻烦你说清楚。” 隋戈心想,之前我想说清楚,你也不想搭理我呢。不过,他倒是没有闲心跟她斗嘴,说道:“我要这查这两天使用搜索引擎的记录,网络临时文件。” 女中尉“嗯”了一声,什么话都不再说,开始恢复起被删掉的文件。 隋戈这时候瞅了瞅女中尉,只见她脸色有些苍白,额上似乎还在冒冷汗,加上之前她体现出来的脾气,隋戈心头已然有了几分了解,平静地说道:“你是不是经常觉得四肢冰凉,身上冒冷汗,尤其是每月这几天,总会觉得胸闷烦躁,而且容易发怒——” “你想说什么!”女中尉狠狠瞪了隋戈一眼,看似凶狠,但似乎隋戈说的都是实情。 隋戈停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尤其是下腹,这几天会有痉挛性疼痛,让你觉得全身都不舒服,而且吃药也不管用,每月都会这样,对吧?所以,我觉得你这是严重性痛经症状!” “你——”女中尉怒目以对,但是隋戈说的全都是实情呢。 “瞧瞧,又怒了不是。”隋戈说道,“看来我说得很对,是吧?” “是又怎么样!”女中尉冷哼一声。 “既然是的话,我可以给你开个方子,你回去吃几服药,保管痊愈。”隋戈说道。 家中那位老地主,擅长的药方除了狗皮膏药之外,还有一个妇科用的万精方。这个万精方,对调离女人月事,改善女性体质都有很大的帮助,治疗痛经自然是小菜一碟。 “中药?”女中尉听见“方子”,立即显得有些排斥。在她看来,服用中药还是太麻烦了,而且也不见得有效,这也是普通人目前对中药的认识。 更要命的是,现实就是如此。因为如今天地灵气的缺乏,水源、环境的恶化,再加上目前许多中药材都是人工种植,药性大打折扣,就算是十八反的药物,如今混合在一起据说吃了都没事。所以,如今的中药药性见效慢,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在隋戈看来,如今的许多中药材,已经连“药草”这个等级都算不上了,直接可以划归为杂草、野草之列了,因为蕴藏的草木元气实在太差强人意了。药草没有蕴含足够的草木元气,自然也没多少药性,那么煎服出来的药效理所当然也就不行了。 “嗯,中药——国之瑰宝。”隋戈叹道,“我知道,你对中药不怎么感冒。不过,药方就在这里,你吃也好,不吃也罢。” 说完,隋戈已经将药方写在了便签纸上。 这时候,女中尉也已经将隋戈需要的文件恢复出来了,然后说道:“这几日检索的关键字和缓存网页显示,搜索的关键字主要是‘蜀川’、‘旅游’,看来你要找的人,应该是去蜀川省旅游去了。另外,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麻烦你早点说。” 女中尉这一次虽然语气还有些傲,但比之前却好了不少,主动提醒了隋戈一些关键的东西。 “谢谢你了。”隋戈说道,“没什么事了。” “不客气。”女中尉重新收拾东西,正要走出房间,却又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将那药方拿走了。 隋戈淡淡一笑,却也不以为意。 蜀川省么? 那地方旅游景区可是很多,想把唐雨溪找到,看来仍然有些难度呢。 不过,范围已经相对缩小很多了。 况且,还有唐宁这个未来的大舅哥做坚强后盾,能够为他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呢。 想到这里,隋戈再次联系了唐宁,将唐雨溪有可能在四川的消息告诉了他。 唐宁在电话中向隋戈说,务必将唐雨溪找到,否则的话,他一定饶不了隋戈。 对于未来大舅哥的威胁,隋戈自然是毫不在意,赶紧让唐宁想办法查询到到四川的航班、火车票,看看唐雨溪是否在其中。 这一次,隋戈等待的时间比较长,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唐宁才有了消息回馈。在这期间,隋戈点企鹅邮箱,给农学院院系办公室发了一封请假的邮件。 从唐宁的反馈信息中,隋戈得到了确切的消息,唐雨溪的确是搭乘早晨的航班去了蓉市。 她果然是去了蜀川省。 将请假的邮件发出去之后,隋戈连行礼都没有收拾,只跟许衡山打了一个招呼,便立即赶往机场。 第121章 寻她千百度 三更,继续求鲜花票票。 ==================== 蓉市国际机场,此时正下着蒙蒙细雨。 秋冬季节的雨水,淋在身上,已经有些刺骨的寒意了。 潮、湿、雾,这便是蜀川省的气候特点。 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 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望着机场门口穿梭如织的人流,隋戈心头不禁在想:“雨溪,你现在究竟在何处?” “先生,要不要打车。”这时候,一个青年人用并不娴熟的普通话向隋戈问道。 隋戈四处瞅了瞅,不解道:“是要打车,但是你的车呢?没见到啊。” “我的是私车,就停在那边。”青年人说道,“走几步就过去了。现在出租车少,搭野的也是一样,而且还便宜。年青人,耿直点撒。” “嗯,那就走吧。”隋戈说道,这时候下雨又是晚上,的确不好打车。 隋戈上了一辆奥拓车,沿着机场高速向市区进发。 “送我去一家中档酒店吧。”隋戈向野的司机说道。 “好的。”司机应了一声,打开了音响,先播放了一曲《爱情买卖》,然后又来了一曲《小三》,搞得隋戈精神都要崩溃了。不过,这年头就流行这些歌曲,他也没办法啊。 好不容易挨到了一家酒店。 青年司机向隋戈伸手道:“一百。” 一百的车费,已经有些贵了,不过毕竟现在很晚,隋戈也不多说,递给了对方一百元车费。 “等等——” 正要下车,却听见那青年司机叫住了他,然后将隋戈之前的那张钞票递给了隋戈,“先生,麻烦你把这张钱换一下。” “换一下?”隋戈不解道,“难道你们不收人民币吗?” 青年司机嘿嘿一笑,说道:“实话跟你说了吧,你这张钱有问题呢。” “假钞?”隋戈心头冷笑,这钱可是之前从提款机里面取出来的,不可能是假钞。况且,稍一留神,隋戈就发现这张钱根本不是之前递过去的那张钱。 这就是诈骗啊。 隋戈暗叹一声晦气,想不到打个野的竟然也会碰上这种事情,看来最近真是走背运。 不过,隋戈自然不是怕事的人,干脆四平八稳地做回车上,然后从钱夹里面取了一张递过去,看这青年司机究竟要干嘛。 “不好意思,还得换一张呢。”青年司机果然是贪心不足,并且把隋戈当成了怕事的冤大头。 隋戈干脆从钱夹里面取出一叠钞票,向这青年司机说道:“你究竟有多少要换的,我一并给你换了。” 青年司机再次嘿嘿一笑,从屁股后面摸出一叠钞票,说道:“把这些全换了。” “行,拿去吧。”隋戈很大度地笑着,将手中的一叠钞票递了过去。 青年司机满心欢喜,伸手就去拿隋戈手中的钞票,俺想今天终于宰到了一头大肥羊。 啪! 眼看这一叠钞票就要到手了,忽地隋戈一抖手,将那一叠钞票狠狠地扇在了青年的脸上。 携带着隋戈真气的钞票比一块板砖威力还要强大,青年司机顿时被隋戈直接扇得昏了过去。 隋戈冷笑一声,将之前青年司机“换”过去的钱和司机本身的钱一并拿走了,然后将那人的假钞拿在手中一捏,顿时将其捏成了纸屑。 入住的宾馆,却也不得安宁。 半夜的时候,不断有女人用骚魅的声音询问他是否需要特殊服务。 无奈之下,隋戈只得将电话通扔到一旁,这才勉强睡了一个安稳觉。 次日清晨。 小雨继续下着。 隋戈一大早就退了房,准备去各个旅行社查询一下是否有唐雨溪登记的记录。 如果知道她旅游的路线,那么要找到她就容易很多了。 因为是大清早,又下着小雨,此时街上的行人并不多。 隋戈刚出门,就看到街道旁停着的一辆车上钻下来几个壮汉,快步向他围了过来。 隋戈装着没有发觉,快步往一个小巷子口走了过去。 那几个壮汉也加快了脚步,迅速赶了上来。 并且,另外一辆车迅速行驶到隋戈前面,另外几个人也从车上跳了下来,将隋戈给堵上了。 隋戈极其配合地退入了小巷子里面,这一帮人顿时追了上来,将他彻底堵在了里面。 这时候,隋戈看清楚了,昨天晚上找他“换”钱却被他打晕的青年司机,赫然在其中。 “刚子,就是这个瓜货么?”这一群人的头领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大胖子,粗大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粗大的金链子,旁边有人替他撑着一把黑伞。 “嗯,就是这个龟儿子!”这个叫刚子的青年指着隋戈说道,“他把我打昏了,还抢了我的钱。” “外地来的小子,你连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都不懂么?居然敢惹上我们飞哥帮,果然他妈的瓜兮兮的,先修理修理他吧!”大胖子挥了挥手,十来个小弟立即摩拳擦掌地向隋戈扑了过去。 砰!砰!砰!砰!砰!砰! 千变捉虫手展开,顿时如同佛祖拍苍蝇一般,眨眼功夫,就将连同大胖子在内的人全部扇昏倒在地,除了少数几个在痛苦之外,其余的全都被直接打昏了。 对于那个刚子,隋戈自然要给他一些额外的留念,一巴掌扇昏他太便宜了。所以,隋戈先是一拳轰在他的胃部,让这家伙将之前刚吃下去的豆浆和油条全都吐了出来,随后也不顾这家伙的苦苦哀求,将其头朝天插进了一个大垃圾桶中。 另外,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又在这帮人身上“搜寻”了一番,将他们藏在裤衩里面的私房钱都给掏了出来。隋戈虽然不缺钱,但是送上门的钱不要,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拍了“苍蝇”之后,隋戈捡起地上的雨伞,拦了一辆正规出租车,扬长而去。 上午,隋戈去了青旅社、国旅、环球旅游等等多个旅行社,希望能够查询到唐雨溪的名字。可惜,目前隋戈的人品显然还处于低谷期,完全没有爆发的征兆,走访了十几个知名旅行社,这两天的客户名单上,竟然连一个姓唐的都没有。 也许,唐雨溪根本就没有打算随团旅游的吧。 隋戈脑子当中想到。 目前唐雨溪的身体状况时好时坏,再加上她并不喜欢人多,所以跟团旅游的可能性本来就比较小。 仔细想了想,隋戈更加确信了这一点。 另外,如果不跟团的话,她肯定也不会呆在蓉市购物的。 这几天一直都在下雨,虽然唐雨溪喜欢看雨,但是一定不喜欢冒雨去欣赏风景。 那么,究竟什么地方没有雨,而风景又美呢? 唐雨溪,此时此刻,你究竟在哪里呢? 第122章 伊人芳踪 四更!预定明日鲜花+票票,小米不胜感激! ====================== “唉,苦日子终于熬过去了。”这时候,旅行社里面一个年轻的女导游跟另外一个女子在闲聊。女导游身材娇小,声音很柔很甜,模样儿还挺不错的,典型的蓉市女生。 另外那女子笑道:“怎么,你钓上金龟婿了?那应该请客撒。” “我钓上金龟了,那还用来这里跑路线?”女导游说道,“只不过,峨眉山这几天下大雪了,不少人会去欣赏雪景的,生意应该会好点……” “峨眉山,雪景?”隋戈心头一动,隐约感觉到唐雨溪可能去了那里。 当下不敢迟疑,隋戈向那女导游问道:“旅游公司现在有包车去峨眉山吗?” 女导游耳朵很尖,听见“包车”二字,立即喜笑颜开,向隋戈说道:“当然有!请问你们多少人?” “就我一个人,马上出发,行不行?”隋戈说道。 “一个人包车的话,当然也可以,那么路线、购物等问题——” “那些问题,我们在车上谈吧。”隋戈说道,将之前从飞哥帮那些人身上搜出来的钱全都给了女导游,差不多有六七千块,“没别的问题,我们就走吧。” 果然,苦日子真的熬过去呢! 女导游接过了钱,稍微掂了一下,连忙带着隋戈去了停车场,开了一辆小面包车,直奔峨眉山而去。 出城上了高速之后,女导游杨莉莉便开始向隋戈介绍起峨眉山的景点来。 隋戈拿了一份游客游览的线路图,看见上面数百个大大小小的景点,不禁头都大了。于是,隋戈向这杨莉莉问道:“杨导,究竟哪些景点会有雪呢?” “现在这个季节,要半山以上才会有。”杨莉莉说道,“半山下的话,下的都是雨。” “那还好,至少少了一半的目标。”隋戈喃喃地说道。 “隋先生,你很喜欢看雪景吗?”杨莉莉笑道,“一般来说,都是女人更喜欢看雪景呢。” “女人喜欢就好。”隋戈说道,心想唐雨溪也应该会喜欢吧。 “隋先生是外地人吧,如果到四川旅游的话,去了峨眉山,还可以顺道去乐山的,看看世界闻名的乐 山大佛,尝一尝闻名遐迩的西坝豆腐和江团鱼儿……这些都是很不错的。” “峨眉山上也能吃到吗?”隋戈问道,如果能够找到唐雨溪的话,倒是可以跟她一起尝尝这些特色菜,陪她开开心心、安安静静地生活一段时间。 “当然,只是价格贵一些——不过,隋先生当然是不会介意这些的。”杨莉莉说道,“如果隋先生需要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先联系着。” “先不急,等我找到人再说。”隋戈说道。 “原来隋先生是来找人呀,漂亮女生,还是女朋友?”作为导游,往往都是很多话的。 “找到之后,她就是我的女朋友。”隋戈肯定而自信地说道。 “呵……真让人羡慕呢。”杨莉莉笑道。这个娇小玲珑的蓉市本地姑娘,显得很精灵。 既然知道隋戈是去峨眉山找人的,杨莉莉便识趣地不再向隋戈推荐那些旅游纪念品之类的东西,只是跟他讨论唐雨溪可能的游览路线。 鉴于唐雨溪的身体状况,她只是不可能独自爬山的,所以隋戈认为,她应该也是坐车上山的。并且,因为天气很冷,她必然会住在有空天暖气的酒店。半山以上,条件比较的酒店,似乎也只有有限的那么几家酒店,范围越来越缩小,目标越来越清晰。 隋戈甚至感觉到,他距离唐雨溪越来越近了。 现在,他甚至已经开始猜测,当唐雨溪看到他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番表情呢。 差不多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后,隋戈和杨莉莉总算已经到了峨眉山。 在山脚下稍做停留,随意吃了点东西,“排水”之后,隋戈便催促杨莉莉上山了。 情况果然向杨莉莉所说的那样,半山以下,下的都是冰冷的小雨,而车子上到半山的时候,就开始下雨夹雪了。而且,道路两旁的树枝上,挂满了亮晶晶的冰条子。 杨莉莉冒着雨雪行驶了一段路程,终于停了下来。 因为路面已经被冰雪覆盖,轮胎很容易打滑了。 于是,杨莉莉下车跟一个当地人谈了一番,用两百的价格租了防滑带,这种小事情上,她没有斤斤计较,让隋戈去掏腰包。 装了防滑带之后,车子行驶得就比较稳当了。 尽管心情有些复杂,但一路上的景色还是给隋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越往山上,雨夹雪逐渐变成了小雪,道路两旁的冰雪越来越厚,触目所见,满眼玉树琼枝、冰霜飞挂,这样的景色,在明海省那是没有机会看到的。 车子一直行驶到雷洞坪才停了下来。 这地方,已经距离金顶不远了。 杨莉莉将车停好之后,便向隋戈说道:“你要找的那位美女,看来应该就住在这一截到山顶的宾馆。咱们是从下往上找呢,还是从上往下呢?” “就从这边一直找上去吧。”隋戈说道,“但愿能够找到她。” 不得不说,杨莉莉帮了隋戈不少忙,因为许多宾馆都不愿意透露客人的信息,所以隋戈要查找唐雨溪的名字,自然没有被允许。但杨莉莉毕竟是导游,又是本地人,所以跟宾馆的服务员聊上一阵,拉拉关系,然后再私下塞点钱之后,事情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可惜的是,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宾馆,结果依然很失望。 但隋戈既然已经追到了这里,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跟杨莉莉两人穿着防滑的钉鞋,继续向山上寻访去。快要到金顶的时候,雪下得很大,纷纷扬扬,将两人的衣服上都盖上了一层白雪,但隋戈的心却依旧火热,盼望找唐雨溪的念头还是那么炙热。 杨莉莉带着隋戈走进了金顶酒店,有些无奈地说道:“这是最后一家了。要是还没有的话,可能就是她没来这里,或者,还没有上山。” “嗯,先进去问问吧。”隋戈说道,情绪稍稍有些低落。 “你好,我是中旅的导游,我的一位客人跟他的朋友走散了,失去了联络,我向请你帮我查一下,他的朋友是否在你们酒店下榻。”杨莉莉上前跟前台的服务员谈论起来。 这一次倒是出奇地顺利,杨莉莉连“红包”都未派送,前台服务员便帮她查询入住的客人名单中是否有唐雨溪这个名字。 “咦,真有呢!”前台服务生微微惊讶。 隋戈原本已经失望,这时候听见服务生的话,立即冲了过来,正要仔细询问唐雨溪的房间号,却又听见那服务生说道:“真是不巧,早上的时候,她就已经退房了呢。” 第123章 山路惊魂 今日第一更!继续求花,求票。各位,请给小米一点冲动啊。 ============================= 隋戈真有种郁闷得想要大嚎一场的冲动。 从东江市到蓉市,再从蓉市到这里,千里迢迢,想不到却失之交臂。 唐雨溪,此时她究竟去了哪里呢? 正在郁闷的时候,却又听见那女服务生继续说道:“那位小姐长得很漂亮吧,气质也好,又很慷慨。我好像听她说,她不能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了,她还要去更漂亮的地方看看。” “在蜀川,这时候,哪里还有更漂亮的地方?”隋戈向杨莉莉问道。 “那还用说了,肯定是九寨了。”杨莉莉很内行地说道,“现在天气虽然有些寒冷,却是九寨沟欣赏红叶、彩林湖光最好的时候。这时候的九寨,美得跟天堂一样呢。” “看来,我应该相信你的直觉——那就去九寨沟吧。”隋戈说道。 “喂,你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吧,陪你走了一天了,好歹让我喝口热汤,歇歇脚吧。”杨莉莉抗议道,“况且,我还要打电话预定机票呢。到九寨的机票,一年四季都是很紧俏呢。” 隋戈这才意识到忽略了杨莉莉,她终究是一个女生,在这样的雨雪天气中陪自己爬山找人,的确是很不容易的,想到这里,心头不禁有些歉疚,于是赶紧去了餐厅,让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下午餐。 用餐期间,杨莉莉接了几个电话,然后向隋戈说道:“真是倒霉,到九寨的机票这两天都被预定完了,最早也要等到大后天才有了,怎办呢?” “那就驾车去吧,你应该熟悉路线吧?”隋戈问道。 “嗯,路线倒是熟悉。不过,现在动身的话,恐怕得开夜车了。”杨莉莉说道。 杨莉莉言下之意,就是开夜车恐怕太累了,要不然等到明天再说吧。 但隋戈却更担心唐雨溪,毕竟唐雨溪是一个病人,而且身体状况随时都可能恶化。 于是,隋戈将唐雨溪目前的身体状况给杨莉莉提了一下。 杨莉莉听了隋戈的话,展现出了蜀川人耿直的一面,起身说道:“那我们赶紧就动身吧。” “谢谢你。”隋戈说道。 “客气什么。”杨莉莉笑道,“况且我是你雇佣的导游,自然只能任你差遣了。” 两人乘坐缆车回到雷洞坪,然后驾车下山。 到了山下,迅速加油、购买了一些方便食品,两人这就向九寨进发了。 这的确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在路上行驶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天色就全黑了,小雨却还一直下着,气温有些冷,杨莉莉只得将车上的空调打开,然后降低了车速。 隋戈因为没有驾照,自然是不能替杨莉莉驾车,所以他的主要任务就是跟杨莉莉闲聊,免得她犯困了,造成疲劳驾驶的悲剧。 几个小时的闲聊,当真是从天南一直聊到了海北,自然也加深了对彼此的了解。 隋戈这才知道,杨莉莉只比他大一岁,因为高考成绩不理想,只能上三本大学,因此杨莉莉觉得没什么前途,于是托人考了一个导游证,做起了职业导游。另外,选择做导游,也是杨莉莉本身兴趣使然,因为她自己就喜欢旅游,而对她来说,做导游又可旅游,又可赚钱,实在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杨莉莉自然也问起了隋戈的一些事情,尤其是大学中的事情。 听见大学男生的生活主题差不多都是玩游戏、泡美女之类,杨莉莉忍不住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看大学也没有那么神秘了,难怪我以前的那些姐妹们,有的都不想念书了呢。” “本来就没有什么神秘的。”隋戈笑道,“无论上不上大学,我们这种年纪的男生、女生,不都一样忙着恋爱,忙着玩闹吗。” “那倒是。”杨莉莉说道,“年少热血、年少冲动、年少疯狂嘛。年青的时候,若是不干几件蠢事、傻事,那真是枉自年青一场了。” “正是这样。”隋戈说道,“那你有没有干几件傻事、蠢事呢?” 杨莉莉轻叹道:“还没呢,不过争取早点干点蠢事出来。只是,这一次做你的导游,倒是让我亲眼见证了一件傻事,嗯,傻事应该算不上吧。千里寻美女,应该算是浪漫的美事才对。” “当人老的时候,回头再看这些浪漫的事情,一定会觉得全都是傻事、蠢事。”隋戈笑道。 “也许吧。不过,也是傻得可爱、蠢得天真。”杨莉莉有些艳羡地说道,“如果哪个男生肯为我干几件这样的蠢事、傻事,指不定我一时冲动,立即都会嫁给他呢。” “貌似……你还不到合法结婚年龄吧。”隋戈打趣道。 “哼,老娘先上车后买票总行吧。”杨莉莉彪悍地说道,转动方向盘沿着山道向右转弯。 隋戈正要调笑几句,忽地惊道:“快刹车!” 前面的路塌方了! 因为天黑下雨,能见度不高,再加上刚转弯,杨莉莉显然没有留意到这一点。不过,隋戈的视力自然比杨莉莉高出许多,即便是到了夜晚,眼睛的视力也跟狼差不多,所以一下子看清楚了道路的情况,连忙提醒杨莉莉小心。 “什么——” 杨莉莉先是一惊,然后按照隋戈的指示,一下子将刹车踩死。 嘎吱—— 车子在公路上滑行了一段距离,终于稳稳地停住了。 杨莉莉这时候也看清楚了,就在距离车子不远的地方,道路已经塌方,路面被泥土、石头截断了,连护栏也被石头打垮了。 “好险啊!” 杨莉莉侥幸地呼出了一口长气,如果晚一点刹车的话,便很有可能会冲出道路,掉入旁边的山沟。 但是杨莉莉未免侥幸得太早了,因为就在这时候,上方一声轰响,大一片泥土、岩石在雨水的侵蚀下垮塌了,咆哮着将小面包车吞噬,然后冲下了公路旁边的万丈深渊。 死定了! 当车子被泥浆、石头吞没的时候,杨莉莉便知道一切都完了,死定了。 但就在车子被掀翻的刹那,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隋戈忽地灵活地弹了起来,车内狭小的空间似乎限制不了他敏捷的身手,只见他整个人一下子扑到了杨莉莉的上方,将杨莉莉压在了身体下面。 “他这是干嘛?”杨莉莉脑子当中闪过无数的念头,“难道生死关头,这小子身体内的兽性爆发了不成?临死之前都要爽一把不成?这难道就叫过把瘾就死?” 杨莉莉倒是误会了隋戈,尽管隋戈这个动作有禽兽之嫌,但隋戈又不是闪电侠,动作再快,也不可能在翻车的这点时间里面完成他破掉童子身需要的全套动作。 轰隆!轰隆!轰隆!~ 在无可抗拒的自然力量席卷之下,面包车不断地坠落、翻滚、撞击。 杨莉莉的精神和意志都近乎崩溃了,只是在坠落、撞击的时候,隐约感觉到身体前面有一个宽阔、坚实的身躯挡在前面,替她消弭了绝大部分致命的撞击。 小面包车也不知道翻滚了多少圈,终于滚落到了山沟脚下。 这时候,这面包车已经摔得面目全非了,车窗玻璃自然早就碎裂了,而且连车体都摔得变形了,差不多直接可以送报废厂了。 不过片刻功夫,隋戈就已经恢复了神智。 这一场天灾造成的车祸虽然猛烈,但是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自然不可能轻易就被摔死的。只不过,因为要护着杨莉莉,隋戈的背部被山石狠狠撞击了几次,现在有些隐隐作疼,不过却并无大碍。 值得庆幸的是,隋戈的努力没有白费,杨莉莉虽然被震昏了过去,但身上只有几道轻微划伤,并无大碍。不过,在这里呆着总是不安全的,如果再来一波山洪、塌方什么的,隋戈就不敢保证还有没有这么幸运了。 所以,隋戈将手指按在了杨莉莉的人中穴上,然后缓缓地渡入了一丝真气。 在真气的刺激下,杨莉莉身体一颤,忽地醒了过来,然后惊叫道:“我不想死——你别强奸我……” “你没死,更没人要强奸你。”隋戈温和地向杨莉莉说道。这时候,他的语气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激动的杨莉莉安静了下来。只是,因为车厢被挤扁了,让车内的空间更加狭窄,再加上隋戈眼下的这个姿势,分外让人感觉暧昧。 “我们没事了吗?”杨莉莉问道,这才留意到她身上有一些小伤口,感觉到有些疼痛。 “暂时没事。不过,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隋戈说道。 “怎么出去?车子都被挤扁了。还真是奇怪,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连车都摔成这样了,我们两人居然没什么大事——你——” 杨莉莉的话刚说了一办,就看到隋戈用双手将面包车顶部“撕”裂了一条口子,他的双手好像有无穷的力量,撕开铁皮,就好像只是在撕纸一样。看到这情形,杨莉莉顿时愣住了。 随后,杨莉莉猛然想起翻车的那一瞬间,隋戈好像忽地跨坐在她的身体上方,那时候她还可笑地以为隋戈要“过把瘾才死”呢,现在想来,她之所以没有受什么重伤,多半是因为隋戈用身体替她承受了绝大部分的撞击。 想到这一点后,杨莉莉的眼睛忽地湿润了。 患难见真情。 生死关头,最是考校一个人的品性。 而先前那一刻,杨莉莉却清楚地看到,隋戈用他自己的身体为她挡灾挡难,为了她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女生尚且如此,这样的男生,当真是有情有义。 隋戈这时候已经将面包车的铁皮撕裂了一个可容人通过的大口子,他已经钻了出去,然后准备将杨莉莉拉出去。这时候,却看见杨莉莉正啪嗒啪嗒地掉着眼泪,关切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疼得厉害?” “我感动了!”杨莉莉望着隋戈说道,“怎么办?” “先找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咱们再慢慢感动,行不?”隋戈冲着杨莉莉笑道。 杨莉莉破涕为笑,将手伸给了隋戈。 隋戈刚把杨莉莉拉出来,忽地上头一块磨盘大的石头翻落而下,往两人砸了过来。 第124章 不得不逗留 第二更送到!有读者大大要求本书免费。如果希望免费的话,就请不要吝惜你的鲜花和票票,至少请多点击几下。因为如果不上架的话,鲜花和票票,就代表小米的成绩!谢谢。 ========================================= 隋戈一直都在留意着四周的动静,石头降落头顶上方的时候,已经听到了响声,只得故技重施,一把将杨莉莉抱在怀中,然后真气聚于背后,弯腰弓身。 砰! 石头在隋戈背上裂成了好几块,隋戈虎躯一震,连带着破车都晃动不已。 这一次撞击的力量之大,可想而知了。 不过,只是一块石头的话,自然还伤不了隋戈。 “没事了,赶紧离开这里。”隋戈向怀中的杨莉莉说道,却看到杨莉莉正惊讶、感激、崇拜地望着她,双眼中的柔情,更是几乎连钢铁都能融化掉,更要命的是,她的身体又软又烫,俨然已经瘫在了隋戈怀中似的。 煽情! 都是他妈的煽情惹的祸! 隋戈也没想到,恰巧这时候会掉下一块大石头,恰好他又刚好替杨莉莉挡住了这石头。 英雄救美的事情,上演一次就已经够煽情了,谁知道老天爷居然格外开恩,让他接连上演两场,这不是存心要让人家杨莉莉姑娘感动得以身相许么。 隋戈实在不知道,应该怨恨还是感谢这老天爷。 这种情况下,隋戈推开杨莉莉也不是,于是干脆装糊涂,直接将杨莉莉抱了起来,说道:“我看你腿上有道小伤口,还是尽量少活动,免得流血。先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躲一躲吧。” “是啊,的确要先离开这里才行。”杨莉莉也装糊涂地任由隋戈抱着,“这里的地势是个山沟,看样子很容易再次塌方,我们还是往高处走吧,安全一点。” “这是怎么回事呢,明明是秋冬季节,怎么还会塌方。”隋戈不解道。 “谁知道呢,据说是大地震之后,很多地方地质层都松动了,所以一下雨就可能出现塌方。本来,这种事情也不常见,想不到竟然让我们赶上了。”杨莉莉说道。 “大概是我最近走背运吧,还把你连累了呢。”隋戈歉然道。 “别这么说。刚才如果不是你,恐怕我早就去见阎王爷了。”杨莉莉说道,“说起来,你都是我的救命恩人了。要是在古代的话,那还得以身相许呢。可惜,小女子蒲柳之姿,只怕公子看不上呢。” “呵,多谢小姐垂青,但本公子乃是花心少爷,恐会玷污了小姐名节呢。” “贫嘴。”杨莉莉也觉得有趣,只是这黑灯瞎火的,天空有下着雨,始终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之前在车上的时候,好歹还有一些光线,现在却什么都看不见,不由得说道:“隋戈,想个办法离开这里吧,太黑了,我什么都看不见。” “手机呢?”隋戈问道。 “早就摔坏了。”杨莉莉说道。 “没事。我的手机还在。”隋戈说道,果然将手机摸了出来,居然也没有摔坏,倒是亮起了一点光。 “我看,还是先到上面公路上,指不定能够拦到过路车呢。”隋戈说道。 “也只能这样了。”杨莉莉说道,“只是,这山崖这么陡峭,怎么上得去啊?”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隋戈说道,“你只管趴在我背上就行了。” “你能爬上去?”杨莉莉问道,但想起之前隋戈的惊人表现,似乎觉得应该有这个可能。 “当然。”隋戈说道,将杨莉莉放了下来,然后又将皮带解了下来。 看见隋戈解皮带,杨莉莉的脸又红了,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胡思乱想,她觉得就算她自己主动,恐怕都未必能够“吃”得下隋戈。 果然,隋戈只是将皮带解了,却没有脱裤子,向杨莉莉说道:“你趴在我背上,然后我再用皮带把你捆上,那就万无一失了,如果你有恐怕症的话,就闭上眼睛吧。” “嗯。”杨莉莉顺从地点了点头,这时候隋戈似乎无论要求什么,她都会答应似的。 将杨莉莉束缚好之后,隋戈双手攀着坚固、湿滑的岩石,顿时如同一只大壁虎一样,灵活自如地“游”了上去。杨莉莉最初还是有些害怕,但是看隋戈攀爬得如此轻松,也就放下心来,紧紧地搂着隋戈,将身体贴在隋戈宽厚的背上,尽情地相守此时的亲密接触。 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隋戈终于爬回到了公路。 “对了,赶紧打个报警电话,让人来处理道路状况吧,免得有人像我们一样遭殃。”隋戈说道。 “嗯。”杨莉莉开始拨电话,却颓丧地发现,这里根本没信号。 隋戈实在无语,这手机卡还他妈所谓的全球通,居然半点信号都没有呢。 但这时候也不是抱怨的时候。他和杨莉莉两人的衣服都已经淋湿了。隋戈还算好,有功夫底子,有内劲可以御寒,但是杨莉莉可是柔弱女生,肯定是撑不下去的。 想到这里,隋戈不免有些担心起来,两人都希望能够快点拦到过路车。 但是这地方,夜间行车的人却不多。 两人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看到一辆货车从九寨那边的方向行驶了过来。 隋戈大喜,站在路中央拦住了那辆货车。 车子停住之后,里面的货车司机便伸出脑袋冲隋戈大骂道:“你找死嘛!” “前面塌方了!”杨莉莉向那货车司机说道,“过不去!” “哼!你们这种拦车诈钱的手段我见多了,我不会下车的。”货车司机固执地说道。 “那随便你了。”隋戈冷哼道,“不过你悠着点,别连人带车一起下去了。” 货车司机见隋戈让路,缓缓地驾车行驶了过去。 前面果然塌方了。货车自然是过不去,那货车司机总算相信隋戈和杨莉莉两人不是诈骗犯,骂了一声晦气,便将货车停了下来,准备等到道路畅通。 隋戈上前向货车司机说道:“你怎么不返回去呢?” “返回去?”货车司机说道,“我又不是吃饱了撑得慌,返回去的话,这油钱不是白费了?大不了我在这里睡一天,明天自然会有人来清理障碍的。” “喂师傅,我你给双倍运输费,载我们去九寨吧。”隋戈展开了金钱攻势。 货车司机先是一喜,然后说道:“三倍。三千块!” “行。”隋戈没有丝毫犹豫,赶紧让杨莉莉上车。 阿嚏! 上车之后,杨莉莉便开始打喷嚏了。 隋戈赶忙关上了车窗,然后嘱咐货车司机小心驾驶。 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杨莉莉打喷嚏越来越频繁了,隋戈一摸她的额头,却是感冒了。 “师傅,暂时不忙着去九寨了,找一家最近的宾馆吧。”隋戈轻叹道,杨莉莉病了,不得不停歇一晚上了。否则,杨莉莉如果病重了,隋戈于心何安。 “行。不过,价钱可不少。”货车司机精明地说道。 “没问题。”隋戈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计较,跑长途货运可不是轻松的活儿,只要对方不是太贪婪,隋戈自然不介意让这位师傅有一个小小红包拿。 因为经常跑这一条线路,货车司机对沿途的情况还是比较了解,半个多小时之后,货车载着隋戈和杨莉莉来到了一家小宾馆前面。因为靠近旅游区,宾馆虽小,但是住宿条件却还算不错。 隋戈只开了一个标准间,这时候杨莉莉已经病了,而且在发烧,再避嫌之类就是矫情了。 进了房间之后,隋戈向杨莉莉说道:“赶紧去冲个热水澡,换一身衣服吧。” 杨莉莉昏着头走进浴室,打开了喷头,连门都还没有关上,就将衣服连通同衣全都踢了出来。片刻之后,里面便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隋戈也不知道应不应该上前去替她关上浴室门。不过,好在片刻之后,浴室的门总算是关上了。 没过多久,杨莉莉便裹着一条浴巾走了出来,头发湿漉漉的,有些摇摇缓缓地向隋戈说道:“没有浴袍……所以,只有便宜你了。” 的确是便宜隋戈了。 浴巾能够遮挡的范围很有限,遮住了上面,下面自然就会露出一大截。 不得不说,杨莉莉的身材还算是不错,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那是一览无遗呢。杨莉莉的体型虽然叫娇小,但是比例却好,胸部有料、屁股上翘,而且腿看起来也很细长,挺养眼的。不过,腿上却有几处轻微的擦伤,皮肤有些发红,更让人觉得心疼。 稍微品味了一下之后,隋戈暗骂自己一声禽兽,人家还是病人呢,自己却想着那些肮脏的事情。 “你也去洗一个吧。”杨莉莉对隋戈说道,躺在了床上,用一张白色的毯子盖在了身上,这种姿势,却是更加撩人,尤其是对于隋戈同学这种小初男来说,更是致命诱惑。 因为隋戈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自己现在扑上去的话,也许,不应该是肯定,可以一亲芳泽的。 隋戈吞了一口唾沫,不断地提醒着自己,一定要克制再克制,可不能玩火自焚啊。 “我……我没事,你先躺着,我去找人给你把衣服烘干。另外,去看看有没有感冒药。”隋戈说道,神情稍微有些慌张。 “你还是初男?”杨莉莉忽地向隋戈问道。 隋戈正在收拾杨莉莉的衣服,听见这话的时候,手中正拿着杨莉莉的黑色小罩罩,闻言有些尴尬地说道:“怎么,难道我这额头上刺了‘初男’两个字吗?” “呵呵。”杨莉莉呵呵一笑,摇头道,“不是,我只是听人说,小初男们都是这样。随时都在幻想着某一天能够尝尝女人的滋味,但是真正有机会的时候,却又前怕虎后怕狼的。看来,你这样的小初男,也有点贞操观念吧,不愿意轻易将纯洁的童子身献出来?” 尴尬啊。 小初男就是这样地尴尬。 隋戈恨不得立即献上童子身,心里却有个念头在对他说:“不要!万一有天跟唐姐姐那个的时候,她发现你不是童子身怎么办?她一定会追问你的第一次是在什么地方,是谁之类?如果让她知道是在寻找她的途中,献给了另外一个女人,她会怎样嗯……” “我去给你买药。”隋戈差点咬碎了牙齿,狠下心肠拿着衣服去了楼下。 杨莉莉颇有些失望地叹息了一声,按下了电视按钮。 电视里面,街头上一个女人正冲着一个远去的男人背影叫道:“我就算得不到你的心,也要得到你的人!” 第125章 擦枪走火 三更!今天一万字送到,求鲜花票票,谢谢大家支持。 ======================= “神经病!” 杨莉莉冲着电视骂了一声,啪一声关掉了电视。这种泡沫剧,总是看得她奶疼。 过了一会儿,隋戈终于将感冒药片送了过来,让杨莉莉赶紧服下去。 随后,隋戈才进了浴室,冲了一个热水澡。 出来的时候,隋戈自然也只穿了一条浴巾。 不过,因为有两张床,同处一室,倒也没什么,毕竟都是成年人了嘛。 隋戈上床之后,将灯光调暗了,向杨莉莉说道:“时间不早了,早点睡吧。” 杨莉莉意识到接下来不会有什么节目了,况且她的确也很困了,于是应了一声,钻入被窝睡了下去,然后将浴巾丢在了床头—— 裸睡? 裸睡!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个华丽丽地词语。 真没想到,杨莉莉居然会有裸睡的习惯,而且还是在这种时候。 但隋戈并不知道,杨莉莉早就被他之前的救美行为感动得一塌糊涂了,就算隋戈开口要她以身相许,她都不会拒绝的,所以在隋戈面前,她也不需要“设防”了。 这可是隋戈第一次和一个女人同睡一个房间。上一次和沈君菱那不算,那是白天,而且因为有铁龙、周处一捣乱,完全没有这样的氛围。 但是这一次可不同了:夜晚、小雨、小宾馆、裸睡的年轻女人……太多的诱惑条件叠加在了一起,凝聚成了一股强大的诱惑力。 对于小初男来说,这是一个致命的诱惑。 一个声音在隋戈心头大声说道:“去吧,她不会反抗的!” 另外一个声音冷冷道:“无法控制自己欲望的人,和禽兽有什么区别!” “机会就在你面前。去吧,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先前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真正的男人,应该懂得忍耐寂寞!”反对的声音再次响起,“而且,你喜欢的人是唐雨溪!” “忍耐有什么用,忍耐的唯一结果,就是再洗一次内裤!继续顶着初男的光环!” “……” 隋戈在两个声音的较量下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大概睡了一个多小时,隋戈忽地听见旁边床上的杨莉莉说道:“冷!我……好冷!隋戈……我冷……” 冷? 这是什么信号? 隋戈一个激灵,浑身打了鸡血似的,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浴巾都差点被顶飞。 “不管了,先靠过去,毕竟她都发出了这么明显的邀请信号,再不过去的话,真是禽兽不如了。”隋戈心里面想到,有一个声音终于占据了上风,另外一个声音也开始妥协,“靠过去吧,就跟她躺在一起,什么也不做,只是感受一下女生的身体也好。听说,很软和,还有些体香的呢……” 带着一些复杂的念头,隋戈在昏暗的灯光中走向了杨莉莉的床边。不过,却没有无耻地钻入她的被窝。 刚刚走过去,杨莉莉一把就拉住了隋戈,说道:“好冷……快……抱紧我!” 隋戈本来已经兽血沸腾,这一刻却忽地冷静了下来,因为他清楚地听见了杨莉莉牙齿打颤的声音,而且杨莉莉赤裸的身躯明明很滚烫,她却一个劲的叫冷,而且是打冷颤,显然是感冒病情加重了。 擦! 这该死的感冒药片,竟然他妈的不管用! 这附近又没什么医院——救人要紧! 隋戈心里暗骂道,再也没有任何的顾忌了,坐在了杨莉莉的床上,将她的身体扶正,用一个手掌撑住了她光滑洁白的背部,另外一只手掌,五根指头在杨莉莉的背部按摩、推拿起来。杨莉莉虽然不高,但是身材比例极好,娇小玲珑,尤其是坐着时那臀部的曲线,让隋戈有种喷血的感觉。 隋戈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本来以为只是杨莉莉只是小小的感冒,一片感冒药就能痊愈,所以他也没有用真气给她推拿、活血,免得有了“肌肤之亲”,日后不好相处。谁知道,杨莉莉的病情却忽然加重,隋戈就算不想肌肤之亲也不行了。 随着隋戈指头的异动,精纯的木系真气透入了杨莉莉身体当中,开始一点点地将她身体当中的寒湿之气逼了出来,并且疏通了她身体淤积的经脉。 差不多十分钟过后,杨莉莉停止了打冷颤,神识也清醒多了,说道:“隋戈,你这是用真气给我治病吗?我感觉到身体里面有股气在蹿动,好神奇……好舒服呢,嗯~” “嗯。”隋戈应道,心中默念阿弥陀佛。 “原来真有真气这回事啊。”杨莉莉先是有些激动,然后又道,“那你用真气给我治病,不是要损耗你的修为吗?书里面都是这么说的呢。那你别给我治了,我没事了。” “没关系,损耗的真气可以练回来的。”隋戈轻松地说道。 对他而言,因为有灵草服用,损耗的真气的确很容易就能练回来。不过,对于其他习武者来说,损耗真气过度,可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那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炼回来的。所以,许多习武者虽然练就真气,但是却几乎不会用真气给别人治病的。 “唉,又麻烦你了。”杨莉莉轻叹道,这时候她自然知道自己全身都是赤裸的,但是不知道为何,她却一点都不介意,尽管背后的这个男生跟她刚认识不久。 隋戈又给杨莉莉推拿了一阵,确信已经完全替她驱除了寒气才罢手。 这时候,隋戈额头和身上都冒出了不少汗水。 杨莉莉回头看到他额头上的汗水,下意识地要拿手巾之类的给他擦汗。谁知道,杨莉莉这一抓,却扯住了隋戈身上围着浴巾,顿时将隋戈身上唯一的一张遮羞布给掀了下来。 两个人同是都愣住了,显然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隋戈的反应本来应该是很快的,但此时两人赤裸相呈,不知道为何,他竟然毫无动作—— 被惊呆了! 而杨莉莉也被静待了,因为她的一只手,竟然鬼使神差地抓到了隋戈身上的某样东西,她也不知道这是无意地,还是某种下意识地动作。总之,她的小手放在了绝对不应该放的地方! 也许诚如之前所说的,人年轻的时候,总是会干一些“傻事”的。 隋戈如同中了美杜莎之毒,完全被石化了。 他绝对应该拿开杨莉莉的手,但是身体却又有些蠢蠢欲动,似乎不愿意她的小手离开。 时间短暂地停留在这一刻。 腾地,隋戈全身气血上涌! 真气忽地躁动起来,如同脱缰的野马,完全不受控制! 而他的整个人,似乎燥热得如同一座火山一样,全身的气血似乎都涌到了下方某处。 忽地,隋戈脑子当中一片空白、眩晕,身上有种火山喷发的感觉。 喷发! 喷发! 继续喷发! 愿望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难道,这就是冲动的惩罚么? 很多小初男总是幻想着他第一次跟异性接触的时候,怀着对异性的美丽憧憬,觉得自己会比许多教育片中的男主表现得更好,会给对方留下深刻无比的第一印象。但往往事与愿违,医学证明第一次和异性亲密接触的时候,大部分人的表现都会差强人意的。 可以如此形容第一次异性接触,新鲜但是并不完美。 但是,隋戈却没想到,只是一次无意地触碰,甚至算不上真正的接触,竟然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应。 尴尬! 极度尴尬啊!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事情发生太突然了,他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而且,那时候全身的真气也完全不受控制,成了火山喷发的推动力。 只是,要怎么给杨莉莉解释呢? 看在她满身狼藉的样子,隋戈实在是觉得有些郁闷。 明明和她不该有什么牵连的,但却偏偏在无意中弄了这么一出。 杨莉莉却是善解人意,在隋戈的脸上轻轻一吻,笑道:“我去洗个澡。你要是想的话,可以一起去。” “我……我要打坐调息一下真气。”隋戈总算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这样会让杨莉莉觉得,他是因为真气消耗过多,才出现了这样的“突发事故”。况且,如果再次受到诱惑的话,隋戈真不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情来。刚才是无意的擦枪走火,隋戈还能安慰一下自己的“良心”,要是真的扑进去跟杨莉莉叉叉圈圈的话,那可真是对不起唐雨溪了。 而事实上,隋戈也感觉事情有些蹊跷,之前的真气不受控制的确也是造成事故的元凶之一。这一点隋戈也没料到,想不到情欲波动竟然会引起真气的躁动,幸亏隋戈体内的真气都是精纯的木属性真气,几乎没有走火入魔的危险,这才没有造成更坏的结果。 现在一想,难怪有不少习武者,终身不近女色,想必就是为了保持清心寡欲的心境吧。免得真气不受控制,然后走火入魔。 但是这种心境,隋戈自问是做不到。所以,他只能想办法解决这个难题。 过了一阵之后,杨莉莉再次美人出浴,不过看到隋戈还在打坐调息,她就没有进一步的展现诱惑动作了。因为她不懂习武、修炼真气是怎么回事,只是觉得很神秘,担心万一诱得隋戈修行出了问题,就像电视、小说里面的那样走火入魔,发疯发狂的话,那可就麻烦了。 况且,之前虽然没有跟隋戈做过什么实质性的事情,但是能够诱得隋戈在自己面前喷发,她心里面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的。 杨莉莉躺在床上,看隋戈闭目修行,心头不禁想道:“哼,看来本姑娘还是有些魅力的嘛。” 片刻之后,隋戈听见旁边床上传来了杨莉莉均匀的呼吸声。 隋戈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暗叹一声好险,只差一点,便破身了。 看来,不仅女生抱持贞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男生要抱持童子真身,同样不容易呢! “尤其是我这样的帅哥,那就更不容易了。”隋戈侥幸而自恋地想到,然后睡了过去。 第126章 我来了 第一更!求鲜花和票票,谢谢。 ===================== 第二天,杨莉莉一直睡到了十一点才醒。 隋戈见她睡得香,知道她太困倦了,身体也还有些虚弱,倒是不好打扰她,只得让她睡到了自然醒。 “不好意思……睡过头了呢。”杨莉莉看到房间中的隋戈已经着装整齐,想必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 “没事。”隋戈将已经洗干净、烘干的衣服放在了杨莉莉床头,“等你收拾好,我们就出发。” “嗯。”杨莉莉点了点头。 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两人一致地默契,谁都没有提。 就当只是一场绮丽的梦。 梦醒了,便回到了现实当中。 杨莉莉继续做她的导游,而隋戈也将继续他自己的寻觅之路。 杨莉莉穿戴整齐出现在楼下的时候,隋戈已经替她叫了早餐,并且已经联系好了一个小汽车。 二十分钟之后,车子出发,冒着蒙蒙细雨往九寨的方向出发。 尽管天空下着小雨,但是透过车窗,依然可以看到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杨莉莉说都没错,这个季节也许不是最美丽的季节,但却是最绚烂的季节。 道路两旁的山野之中,五颜六色的树叶,沐浴在细雨当中,构成了一幅天然的油彩画,美不胜收。 “美吗?”一旁的杨莉莉向隋戈问道。 “嗯,美。”隋戈说道,“这是一片有灵气的土地。” “这只是开胃菜而已,距离真正的景区还远着呢。”杨莉莉笑道,做回了她导游的角色。 果然,正如杨莉莉所说,车子距离九寨越近,沿途的风光便越是美丽。并且,除了五彩斑斓的树林之外,还能看到一道道清泉瀑布、澄清小湖出现在山林之中,更添了几道风光。 纵然心头一直挂念着唐雨溪,隋戈此时也忍不住贪婪地欣赏了一番美景。 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之后,隋戈和杨莉莉总算抵达了九寨。 尽管天气很冷,而且又下着雨,但是来这里游览的人却还是不少。 听杨莉莉说,这个季节主要是来欣赏红叶彩林、湖光山色的,这个时节的山林特别绚丽,湖水也特别地澄净。可惜此时正在下雨,如果是天晴的时候,晴空湛蓝,白云碧空,倒映在湖水之中,看起来那才真是一个漂亮呢。 当然,美景当前,隋戈也没有忘记来这里的本意,赶紧跟杨莉莉一起寻找唐雨溪的踪迹。 幸好,但凡进入景区的,应该都会有名字和照片记录的。 杨莉莉出示了导游证,又托了熟人,总算是查看到了进入景区的人名单和照片。 这一次,隋戈的人品终于爆发。 在一堆电子相册当中,隋戈终于看到了唐雨溪那张熟悉的面孔。 她果然已经来了这里! 冥冥之中,隋戈似乎已经感应到了唐雨溪的存在。 就在这片美丽如画的世界当中。 压制住心头的激动,隋戈跟杨莉莉租了一辆小型观光车,往景区内进发。 路经商店的时候,杨莉莉高价买了一个手机,以供联络信息所用。 景区里面的酒店可不少,这一下可将杨莉莉累得够呛,不断地跟酒店、宾馆的工作人员交涉,查询住店客人的名单。几个小时下来,杨莉莉几乎将嘴皮都磨出泡来了。 隋戈也没想到,九寨景区竟然这么庞大,而且酒店宾馆更是星罗棋布。 唐雨溪啊,还真是给他出了个大难题呢。 几个小时搜寻无果之后,隋戈倒是冷静了下来,向杨莉莉说道:“这么找下去我看也不是办法。就怕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都已经又换了地方呢。” “是啊。”杨莉莉说道,这种找法,比大海捞针其实强不了多少呢,“那你有什么高见呢?” “高见是没有,不过可以碰碰运气。”隋戈说道,“这景区里面的酒店虽然不少,但是根据我对她的了解,人太多、太嘈杂的地方,她应该是不会入住的。另外,她应该会选择距离车道稍远一点的地方,大概她会选择靠近山水一点的地方吧——嗯,这么着吧,这里的酒店虽然多,但是应该都有照片,在景区的分布图吧。如果你能帮我找到这些资料,也许我可以猜到她住在哪里呢。” “这么有信心?”杨莉莉问道,语气微微有些酸。隋戈如此了解唐雨溪,那证明他很在乎这个女生。虽然明知道她和隋戈不可能真有什么,但女生的想法就是这么奇妙。尤其是想到车祸的时候,隋戈不顾一切救她的时候,杨莉莉心里的感觉就很奇怪,既觉得很温暖,又觉得有些酸楚。 隋戈本想说“这叫心有灵犀”,但是听见杨莉莉的语气微酸,自然也不能太刺激她了,说道:“不是信心的问题,而是要赌一赌。况且,先排除一些目标,对我们来说会轻松很多呢。” “有道理。”杨莉莉说道,“那么,先找个地方吃饭吧,我会联系朋友将照片、示意图发到我手机上来。另外,这天色也不早了,恐怕我们也得找个宾馆住下来才是呢。” 说到宾馆的时候,杨莉莉的脸颊微红,显然是想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那些奇怪的事情。 对于杨莉莉来说,昨夜,应该是一个毕生难忘的晚上。 隋戈的老脸也有些发红,他想到的却是半夜给杨莉莉治病时发生的那一幕糗事。 悲哀啊。 出师未捷身先死就已经够悲哀了。 而隋戈同学昨夜,却是还未出师便坠落下马,简直是尴尬到了极致。 幸好,在这件事情上,两人都已经达成了默契,所以都没有开口议论此事,很自然地岔开了话题。隋戈说道:“是啊,是得找个宾馆住下再说。就在这附 近,找个僻静一点的吧。” “那行,我看看资料。”杨莉莉很快从手机上查到了相关信息,然后笑道,“我们运气还不错呢,距离这地方不远,有一家今年刚修建的小旅馆,好像叫做客家客栈的,虽然还没有评星级,但是设计感很好,而且很幽静,我看很适合你的品味呢。” “相信你,我们就去那里吧。”隋戈说道。 乘坐观光车前行了一阵,车子停在了一段石头阶梯旁边,杨莉莉用手指了指石梯上方,说道:“喏,就在那边了,看起来还不错吧。” 隋戈向杨莉莉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石阶上方,一个山坡上,修建了十几栋木质小旅馆,外观设计得精致、玲珑,的确很有艺术感,而且跟四周的环境融和在一起,让人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住在这里自然是不错。 于是,隋戈跟杨莉莉沿着石阶走了上去。 进入小客栈之后,杨莉莉却没有主动去服务台登记。因为她想看看,隋戈究竟会要一个房间,还是两个房间,是单人间呢,还是标准间呢? “两个单间。”这一次,隋戈却没有多做犹豫,直接要了两个单间。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眼下这时候,眼看就要找到唐雨溪了,隋戈同学觉得自己还是应该严以律己了。只是,但隋戈将房卡递给杨莉莉的时候,她双目中那种幽怨的目光,让隋戈同学有些不敢面对。 两人都没有带多少行礼,在服务生的带领下,准备先去房间看看。 小旅馆是一栋一栋排列着的,每一栋都有好几个房间。隋戈和杨莉莉的房间在11栋,几乎是靠近最边上了。隋戈摸出房卡,正要将钥匙插进去,却仿佛听到旁边的那栋小木屋中有人刚出门,脚步声隐约有些熟悉的感觉,随后听见“蓬”一声,似乎有人倒在了地上。 “小姐,您怎么了——” 旁边的服务生冲着旁边那栋木屋喊道,快步走了过去。 隋戈的目光也自然而然地投了过去。 忽地,他身体一颤,以难以形容的速度冲了过去,眨眼功夫便超过了之前那服务生,冲到了那栋木屋的走廊上,将倒在地上女子轻轻扶了起来。 “隋戈……” 被隋戈扶着的那女子,眼中满是疑惑、惊喜、感动…… 这女子,自然就是隋戈不远千里找寻的唐雨溪了。 踏破铁蹄无觅处。 隋戈也没料到,竟然会在这里跟唐雨溪相逢。 但是,一切的情愫,都被重逢的喜悦给冲散了。 “我来了。”隋戈轻轻地说道,只是三个字,却已经代替了心中的万语千言。 唐雨溪点了点头,幸福地笑着,眼睛却被泪水模糊了视线。 隋戈将唐雨溪横着抱了起来,如同捧在手心的珍宝一样,轻轻走进了房间。 啪! 杨莉莉手中的房卡忽地掉在了地上。 第127章 今夜无眠 第二更送上!鲜花、票票请砸来! ======================= 隋戈轻轻地抱着唐雨溪,就如同抱着一个易碎的花瓶。 他轻轻地将唐雨溪放在床上,将一道真气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替她驱除了体内的寒气和湿气。这几天,没有了隋戈的照顾、调理,唐雨溪变得更加清瘦和虚弱了。 “你真是不听话,居然一个人跑了出来。”明明是责备,但隋戈的语气却超乎寻常的轻柔。 能够找到唐雨溪,在她活着的时候找到她,对于隋戈来说,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这种时候,他怎么还会忍心去怪唐雨溪任性呢? “我要是不自己跑出来的话,只怕就没有机会了呢。”唐雨溪说道,“但是,跑出来之后,我就后悔了。虽然有美得让人窒息的雪景、彩林、湖光山色,但是我心里面,却始终想着一个人。” “如果那个人不是我的话,就拜托你不要说出他的名字了。”隋戈说道,“否则,我会杀了他的。” “呵~”唐雨溪微微一笑,“你还是这么油嘴滑舌,难怪来找我的时候,居然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呢。你这是要找我,还是要来气我呢?” “那是我请的导游。”隋戈稍微有些心虚地说道。 “是吗,你倒是会挑人,请的导游都这么年青漂亮呢。”唐雨溪说道,“不过没关系,只要你开心就好。我最担心的,就是以后你会不开心。” “有我的唐姐姐陪着我,天天都会很开心的。”隋戈笑着说道,将更多的真气渡入唐雨溪体内,替她打通那些已经淤塞的经脉。 这几天的风寒加上旅途劳顿,唐雨溪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难怪之前会昏倒在地上。 她这样的状况,委实让隋戈有些担心。 “怎么了?我的身体情况不好么?”唐雨溪从隋戈的表情已经看出了端倪,“我虽然有些任性,但是这一次出来,我可是带着你送给我吃的那些野人参、药丸子什么的,你可别怪我故意损伤自己身体哦。其实,我还是想多撑几天呢。” 药丸子? 那可是固元丸呢,真正的灵药呢。 虽然不能治愈唐雨溪的病,却能够增强她的体质,为她注入一些生机。 如果不是有野山参、固元丸这些东西,唐雨溪哪里还能撑到现在。 “没事,只是吹了风雨,所以身体有些虚弱罢了。”隋戈说道,“以后有我陪在你这里,你不用担心自己身体的。” “你……不是来带我回去的?”唐雨溪微微有些诧异道。 “我是来陪着你的。”隋戈说道,“并且,这也是你哥和你母亲的意愿。他们都希望,你能够开开心心地生活,一直到永远。” “是吗?”唐雨溪嘴角甜甜一笑,眼中泪水却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 几分钟过后,隋戈停止了向唐雨溪身体内渡入真气,然后往嘴巴里面丢了几根“萝卜条”。这一次给唐雨溪调理身体,隋戈几乎耗掉了大部分的真气,看来情况的确有些不容乐观了。 唐雨溪的病情还会继续恶化,到了那时候,隋戈恐怕就是耗尽全身真气也没办法替她续命了。 这正是隋戈所担心的,但是他却不会将这些担忧表露出来。 正如沈君菱提醒他的那样,现在的唐雨溪,也许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和心爱的人过完最后的日子,带着最后的美丽的回忆,回归天国。 而隋戈要做的,就是尽量地满足她的愿望。 晚上的时候,唐雨溪邀请杨莉莉共进晚餐,算是答谢她的帮忙。 晚餐的时候,两位美女都表现得优雅、含蓄,而且似乎谈得也很好,她们的嘴角总是挂着笑容的。两人谈论的话题很广,但多是女人之间的话题,隋戈被很好地凉了一旁,并且他也知趣地没有多插嘴。 任何时候,插入两个女人之间的谈话,都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尤其是在两个精明女人的面前。 沉默是金,沉默才是王道。 晚餐过后,隋戈自然是去了唐雨溪的房间。到了这节骨眼上,这厮也不知道什么是害臊了。 杨莉莉独守空房,那自然是没办法的事情了。她也很清楚,唐雨溪才是隋戈的正主儿,而她和隋戈之间,只不过算是露水姻缘而已,如今天亮了,太阳出现了,露水自然也就蒸发了。 天色已经黑尽了。 四周很安静,只有萧萧的风雨声。 唐雨溪的房间里面,暖气很足,感觉不到一丝寒意。 临窗听外面的风声、雨声,喝着热茶,又有美女陪在身旁,隋戈觉得心头异常的宁静,多日来的奔波、担忧,这一刻都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你跟杨导之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啊?”唐雨溪忽然一句话,如同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湖面上,一石激起千层浪啊,隋戈原本平静的心境终于被打破了。 “什么事……哦,就是途中发生了一点意外,我们驾车来的时候,遇到了塌方,翻车了,然后我护住了她,将他安然从车中带了出来,事情就是这样。”隋戈平静地说道,尽量弱化了故事的精彩性。 “原来是英雄救美啊,难怪呢。”唐雨溪淡淡一笑。 “难怪什么?”隋戈装糊涂道。 “难怪杨导似乎对你有些意思呢。”唐雨溪说道,“尽管晚餐的时候她对你和我都表现得非常客气,但是女人的直觉告诉我,她对你是有感觉的。” 女人的直觉,还真是可怕。这些个女人,她们就好像是天生便开启了灵觉一样。 相对而言,许多男人在她们面前,往往都只是自作聪明。 “呵……我哪有那样的魅力。”隋戈嘿嘿笑道。 “你也不用太多解释了。”唐雨溪说道,“其实也没什么,杨导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女生,人也挺好。如果她喜欢你,你也喜欢她,这本来就没什么的。你也知道,我现在的情况,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你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心仪的女生,我也会祝福你的。” “说什么呢。”隋戈装着“正义凛然”地说道,“你明明知道,我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为了谁。” “说说笑而已,那么认真干嘛。”唐雨溪笑道,“你来这里为了什么,为了谁,我当然知道,也挺感动的。只是——你真是一个呆子!” “离开东江市的时候,我本来以为已经乐天任命,不再被任何人、任何事情所牵绊了,但是孤身一人来到蜀川,看着眼前的美景,看着成双成对、结伴而行的情侣,我才觉得自己原来并不想孤独的离开这个世界。幸好,你来了。”唐雨溪的眼神免得有些迷离起来。 “放心,我已经明白了你的心思。”隋戈说道,“这一次来,我的身份只是兼职医生了。” “那你的本质工作呢?”唐雨溪狡黠地问道。 “做你的专职男友。”隋戈鼓起了勇气说道。 “切~谁稀罕呢。”唐雨溪说道,脸上却有些几分羞涩,“况且,你不是放出豪言,要天下人都看得起病么,这么远大的目标都还没实现百分之一呢,也好意思说做我的男朋友?” “成家立业嘛,先成家再立业也一样嘛,反正只是换一个顺序而已。”隋戈笑道。 “看在你这么脸皮厚的份上,我就先考察一下吧。”唐雨溪说道,打了一个呵欠,“我要睡觉了,如果作为男友,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干什么吗?” “干什么?”隋戈先是热血激昂,但旋即便冷静了下来,心想都这个时候了,还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那不是跟禽兽一样么。 “暖床啊。”唐雨溪说道,“天冷又潮湿,有个人暖床当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真的要暖床?”隋戈的嗓子都有些发干了。 他这人品,不爆发的时候喝水都塞牙,一爆发的时候,却又这般猛烈。 先有杨莉莉投怀送抱,现在又有唐雨溪主动要求他暖床。 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给美女暖床这种美差,隋戈可是做梦都想不到呢,于是立即跟打了鸡血似的,起身说道:“我去冲个澡先!” 很快,隋戈就洗漱完毕了,穿了个浴袍就准备去暖床了。 “这是公用浴袍,穿着不好,你还是穿睡衣吧。”唐雨溪将一套崭新的睡衣递给了隋戈。 “哪来的?”隋戈诧异道。 “晚餐之前,我就让酒店的服务生帮我买好了。”唐雨溪说道,似乎早就安排好了。 隋戈这套睡衣是棉质花格子睡衣,穿着睡觉还挺舒服的,但是衣服和裤子上的纽扣不少,很显然并不方便隋戈“犯罪”。 当然,“犯罪”的事情,隋戈也只是想想而已,哪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干这事儿。 换上睡衣之后,隋戈边钻进了被窝里面。 果然,正如唐雨溪所说,这地方靠近山水处,被窝的确有些潮。不过,对于隋戈这小初男来说,热血火旺,要暖好被窝,自然是不成问题的。 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隋戈已经暖床完毕,而这时候唐雨溪也已经洗漱好了。 唐雨溪也穿上了睡衣,居然是跟隋戈款式类似的睡衣,看起来有些像是情侣装呢。 不过,衣服上面的扣子依然很多。 而且,同样是棉质睡衣。 根据经典色狼理论分析,一个女人如果穿着棉质内衣跟你上床,那么多半就只是单纯的睡觉了;如果穿的是丝质睡衣、或者丝质吊带裙,那么恭喜你,应该至少有一半的希望;如果她穿的是情趣内衣的话,那么你恐怕没有时间睡觉了。 所以,看到唐雨溪穿的睡衣,隋戈就已经闻弦歌而知雅意了。 今天晚上,肯定没戏了。 “你盯着我的睡衣看干嘛啊?”唐雨溪丝毫没有扭捏,直接钻到了床上,而且还主动靠上了隋戈的胸膛,然后将头枕在隋戈的手臂弯处。 这样的动作,真像是恩爱多年的“老夫老妻”了。 但事实上,隋戈却连她的嘴唇都没碰过。 不过,唐雨溪靠过来的时候,隋戈却发下她的手脚的确有些凉。而且,这还是她冲过澡之后,可想而知,她的心脏功能已经衰弱到什么程度了。 隋戈很是心疼地替她暖着手脚,甚至又将一道真气瞧瞧渡了过去。 只为给她带来丝丝暖意。 “真好。”唐雨溪幸福地微笑着,“小初男就是火气旺,就跟靠着一个火炉似的。” “我不是火炉。”隋戈笑道,“我是火山……不,是火药桶。一旦引爆了,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隋戈本想用火山来比喻,但是想到昨夜“火山喷发”的尴尬场面,决定摒弃“火山”这个词语,免得日后留下阴影之类的,那可就大不妙了。 “你要是火药桶的话,我就是拆弹专家,直接把你废了。”唐雨溪笑道。 “我也觉得真好。”隋戈说道,“没想到,我会这样搂着一个美丽的女生。” “那你就继续搂着吧,因为我要睡觉了呢。”唐雨溪又打了一个呵欠,微闭着眼睛,安稳地睡着了。 这几天,隋戈固然没有睡一个好觉,唐雨溪也是如此。身体、心绪,都让她无法安稳地休息,直到现在靠在隋戈旁边,让她觉得如此的安宁、温暖。 看着唐雨溪睡得如此安宁,隋戈心里面哪里还有什么“歹念”,只是轻轻动了一下臂弯,将她搂得更紧了。 萧萧风雨,继续下着。 此时,旁边木屋的一个房间,灯光仍然亮着。 杨莉莉隔窗眺望着雨夜,手中捧着一杯咖啡。 今夜无心睡眠。 第128章 我走了 三更!本书免费了!请各位读者大大不要吝惜你们的鲜花和票票哦。鲜花+票票=小米的成绩。拜托了! ================================= 次日清晨。 雨终于停了。 隋戈站在窗户边上,看到杨莉莉正从木屋出来,看样子准备离开了。 “她要走了?去送送吧。”这时候,唐雨溪向隋戈说道。 “你醒了?”隋戈回头向唐雨溪道。 “嗯。”唐雨溪慵懒地伸了伸懒腰,“这段时间以来,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安稳过呢。” “这么说,我这个实习男友还算不错了?”隋戈笑道,“那什么时候给转正待遇啊?” “还有待观察呢。”唐雨溪说道,“要送的话,赶紧去吧,要不然可就晚了。” “那我就去了。”隋戈应了下来。 因为他觉得如果太过意“避嫌”的话,反而会使唐雨溪怀疑。之前跟杨莉莉的一点点露水缘分,隋戈觉得自然不能让唐雨溪知道。其实他未免想得太多了,唐雨溪在眼下这情况,哪会太在意这些暧昧之事,何况他跟杨莉莉,其实什么实质性内容都没发生。 看到隋戈前来相送,杨莉莉的表情稍微开心了一点。 两人沿着石阶,缓步向山坡下面走去。 “雨停了。”杨莉莉忽地笑了笑,“连天工都为你们做美,可想而知,你们真是天生一对。” “如果是天生一对的话,就不会这么折腾我们了。”隋戈说的自然是唐雨溪的病。 杨莉莉这时候也想了唐雨溪好像得了绝症,表情顿时变得有些怜悯,说道:“别担心,我想唐小姐一定不会有事的,你们也一定会在一起的。” “谢你吉言。”隋戈说道,“谢谢你帮我找到了她。其实,这一次能够找到她,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我是你雇的导游,这是分内之事。”杨莉莉说道。 “你也是我的朋友。”隋戈说道。 朋友么? 杨莉莉觉得,这两个字听起来既熟悉又疏远。 不过,她也很清楚,跟隋戈之间不可能成为长久的男女朋友。在杨莉莉看来,他太神秘、太优秀了,这样的男生,不是她能够绑得住的。 上去的时候,杨莉莉总觉得这石阶很长,但下来的时候,却又觉得很短很短。 似乎没有多久,杨莉莉便感已经到了山坡脚下。 是时候说再见了。 “我……走了。”杨莉莉本想说得很洒脱,但是刚一开口,却觉得鼻子酸酸的,眼泪不争气地滚落而下。 隋戈有些慌了,赶忙用纸巾擦拭她满脸的泪水。 好一阵,杨莉莉才止住了哭泣,哽咽着说道:“你好……可恶!弄坏了人家的车,还骗了人家的心……你真是太可恶了!” 就在隋戈不知道如何安慰的时候,杨莉莉却又破涕为笑道:“不过,你再可恶我也喜欢!” 说着,杨莉莉上前一步,狠狠地吻住了隋戈的嘴唇,她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吻吸,想要将隋戈的嘴唇吸吮得红肿一样。 只是,隋戈实在是皮糙肉厚,杨莉莉恶作剧一般的想法终究未能凑效。 片刻之后,饱吻过后的杨莉莉终于放过了隋戈,然后洒脱地说道:“我走了!” 一个潇洒地转身,杨莉莉大步向前走了出去。 走了没多远,她拦下了一辆观光车,然后迅速远去。 没有回头,也没有再跟隋戈招手。 一切,似乎都在一句“我走了”之后结束了。 隋戈本该觉得解脱了,但心头又隐约觉得有些可惜,还有一些不舍。 可惜什么?不舍什么? 连他自己也不太清楚。亦或者,他不想承认自己本性就是一个禽兽吧。 返回客栈,唐雨溪已经洗漱完毕,正在梳头发。 可惜的是,曾经她那一头让隋戈迷醉的长发已经不在了。 隋戈拿过梳子,轻轻地替她梳理着头发,问道:“今天我们去哪里?” “等我的导游来了安排吧。”唐雨溪说道。 “你的导游?”隋戈不禁诧异,顿时脑子当中浮现出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导游形象。 “是啊,你都带了导游来,我自然也要找一个导游呢。”唐雨溪笑道,“还是个大帅哥呢,我想你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合得来才怪了。”隋戈心想道,一山难容二虎,何况还是两只公老虎。 如果唐雨溪真找一个帅哥导游的话,隋戈已经决定,一定要千万百计将他弄走,花钱也好,威胁也好,总之不能让这厮来坏了他和唐雨溪的“蜜月期”。 隋戈退了房间,和唐雨溪两人到了山坡脚下,这时候那导游居然还没有到。 “我擦!这导游这太大牌了吧!”隋戈心想道,好歹他们也是雇主,居然还要等待雇员,这实在是有些可恨呢。所以,隋戈决定等会儿这个导游出现之后,一定要想办法给他一个下马威。 又等了分钟,却看到一个十一二岁的藏族小姑娘向这边快跑过来。小姑娘来到唐雨溪面前之后,气喘吁吁地说道:“唐姐姐,对不起,我迟到了……” “没关系,我知道你爸爸需要人照顾。”唐雨溪说道,“既然你是我们的导游,我就听你安排了。对了,这位是隋戈,是我的同伴。” “隋哥哥,你好。”小姑娘笑了笑,“我叫卓花。”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请来的导游竟然是这么一个清瘦的藏族小姑娘。 什么下马威,什么吃醋之类的自然都消失全无。 卓花虽然很清瘦,但是性格却很开朗,而且作为本地人,对九寨的了解甚至超过了许多专业导游。而且看得出来,她在这方面用了很多功夫,不仅对各个景点如数家珍,而且对景区里面的宾馆、酒店、土特产等都如数家珍。 如此看来,这小姑娘做导游的话,还真是绰绰有余呢。 更妙的是,卓花还能够找到一些不是很有名气,但是风景却极好、环境又幽静的地方,这一点让唐雨溪很是喜欢,因为她本来就不太喜欢人多。 还未进入九寨沟的时候,隋戈已经觉得这里的山林、湖光很美了,但是现在更唐雨溪一齐游览的时候,隋戈才发现景区里面的风光比外面更美十倍有余。 尤其是,今天天空放晴,碧空万里,湖光山色、五彩斑斓的彩林,绚烂的红叶,让人不禁为之陶醉。 世人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但此时隋戈却觉得,人家也有天堂,这个地方,便如同天堂一般美丽。 尤其是,隋戈的左手牵着唐雨溪的右手,人在天堂,心也在天堂。 因为要照顾唐雨溪的身体,所以游览的进度很慢,而且唐雨溪和隋戈也并不急着离开这里。尽管双方都没有说,但是谁都明白,这很可能是唐雨溪人生的最后一程了,现在还需要赶时间吗?显然不需要了。其实,如果不是隋戈及时赶到唐雨溪的身边,用真气为她调息,恐怕唐雨溪现在连游览的力气都没了。 唐雨溪轻轻握着隋戈的手,这让她心里有一种暖和、踏实的感觉,她觉得这样很舒服。 “也许,他就是我要找的人吧,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唐雨溪心想道,但嘴上自然不会说出来,因为她知道现在时机不对。 隋戈也没有去揣摩唐雨溪的心思,一开始的时候,他心头还在担心着唐雨溪的病,总是无法放开心情。但旁边的唐雨溪,眼前的美景,逐渐让他心神陶醉其中,一天之后,他终于从阴霾之中走了出来,敞开心胸,去欣赏眼前的美景,享受跟唐雨溪一起的快乐时光。 采野果、挖野草、烧烤野餐、下水摸鱼…… 接下来的日子,隋戈跟唐雨溪的活动越来越丰富起来,隋戈也接纳了卓花这个“小灯泡”。 其实,也亏得有卓花为他们做导游,才让隋戈和唐雨溪享受到了其他旅客无法欣赏到的美景和乐趣。没办法,许多导游为了赚钱,总是想着法子将游客们往商业购物的地方带,而卓花却不会干这种事情,就算隋戈和唐雨溪要购买东西,她都会帮着杀价呢。 天堂、仙境般的日子,自然流失得很快。 随之一同流逝的,还有唐雨溪的生机。尽管这几天唐雨溪的脸色看起来红润又有光泽,浑身似乎也有了力量,但隋戈很清楚,这就是所谓的回光返照。 唐雨溪已经时日不多了,下一次如果病情再恶化,恐怕连隋戈也救不了她了。 不过,隋戈很快就将这个想法抛开了,眼下他已经不想这些了,只想陪着唐雨溪一起开心就好。 天空放情了几日,却又开始下雨了,而且还夹着一点点雪花。 气温骤然下降了。 以唐雨溪的身体,自然不能冒着雨雪去旅游。 于是,两人找了一个环境清幽的小宾馆住了下来。 此时,唐雨溪站在露台上,望着天空中纷纷扬扬的雨雪,说道:“这雨雪究竟要下到什么时候啊。” “别担心,我看很快就会晴了。”隋戈说道,“到房间里面来吧,别冷着了。” “我还想在外面看看。”唐雨溪说道,稍稍有些固执。 话刚说完,她忽地觉得脑袋一阵眩晕,身体便往后倒了下去。 隋戈看到这情况,整个人顿时如同野猫一样弹了出去,在唐雨溪落地前的瞬间接住了她,然后赶忙将真气不要钱似的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内。 片刻之后,唐雨溪终于醒转过来,然后向隋戈说道:“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隋戈问道。 “我知道你的手为什么那么暖和了。”唐雨溪说道,“因为你把自己的真气渡给了我——你真傻!” 唐雨溪这才明白,为何这些天隋戈一直都喜欢牵着她的手,她还有以为隋戈是故意想吃她的豆腐,但此时却醒悟过来,隋戈只是在默默地为她调理身体。尽管隋戈一直都在陪着她,跟她一起开心,但是心里面却一直没有放弃医治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 只有傻子、呆子,才会如此。 正如她笔记本电脑上的密码那样:“隋戈是呆子。” 但正是这个呆子,却住进了她的心扉,更让她此时泪眼朦胧。 “吻我……呆子。”唐雨溪躺在隋戈的怀中,泪眼婆娑、柔情似水道。 第129章 就要没情节的 读者大大们,免费了!免费更需要鲜花和票票啊,这些就是小米的成绩,请务必多支持啊。 =================================== 湿漉漉的长吻结束在十分钟过后。 尽管技巧很拙劣,尽管舌头有些笨拙,但隋戈还是觉得这是一个美妙难忘的长吻。 一旦尝过这蜜糖滋味,隋戈便乐不疲此了。 于是,两人在房间当中大练舌功。听起来本来很枯燥的事情,但两人居然玩了大半天。 新鲜的情侣们就是如此,玩什么都觉得新鲜、玩什么都觉得乐趣十足。 雨雪一直下到下午都没有停。 隋戈和唐雨溪在餐厅吃了一顿土特产为主的晚餐之后,两人早早地就回到了房间。 回到房间之后,唐雨溪又觉得身体有些累了,于是便仰躺在床上。 躺下去的瞬间,唐雨溪的身体压到了遥控板上。 顿时,房间里面响起了咿咿呀呀的呻吟之声,电视上更是出现了极其火爆的限制级画面。不用说也知道,唐雨溪的背部肯定按动了某个自费成人节目的按钮。 隋戈一下子就懵了,在听见这些熟悉的声音时,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回到了403寝室一样。但旋即他就清醒过来,这里可是唐雨溪的房间,在宾馆里面,可不是在403寝室。 只是,出现了这样的节目,隋戈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关吧?遥控器可是在唐雨溪的背下压着呢。 不关吧?似乎这样的节目不利于身心健康呢,尤其是在唐雨溪面前。 想了想,隋戈还是觉得应该关掉,这样可以显得他的心灵更“纯洁”一点。 于是,隋戈伸手就去按电源按钮。 “别关。”隋戈忽地听见唐雨溪说道,顷刻间,他还以为自己幻听了呢。 唐雨溪居然不让他关电视?这……太不可思议了,已经超越了隋戈想象所能及的范围。 “反正点播了,一定会收钱的。”唐雨溪又道,这就是她不让隋戈关电视的原因。 隋戈往电视上一瞅,还好,不算是太重口味的东西,里面井空的经典之作。 尽管在403寝室中已经接受过此类片子的“熏陶”,但是旧片重温,还是让隋戈有一种热血激昂的冲动。尤其是跟美女一起看毛片,这种感觉那是相当的新鲜和刺激。 既然唐雨溪说不关电视,隋戈自然也不会多事。 不过,为了避免让唐雨溪看到他的某些本能反应,隋戈坐到了一旁的沙发上,然后翘起腿,很“自然”地就遮掩过去了。 看了一阵之后,唐雨溪将声音调小了,向隋戈笑道:“你知道吗,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看过一部这样的片子呢。” “真的?”隋戈颇有些好奇,像唐雨溪这样的女生,看毛片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况。 “其实,这是一场很有趣的经历,现在想起来都还记忆犹新。我想,跟我一个寝室的姐妹们,必然也还清楚地记得。”唐雨溪微微笑道。 隋戈的兴趣被激发出来了,说道:“快说说吧,我很想知道几个美女一起看毛片的场景呢。” “那场景先不说,只是事情的过程,却很有意思。”唐雨溪开始回忆道,“当时是大二的时候,一个周六的下午,大家都很无聊,也没有什么安排。于是,寝室一个姐妹就说,你们谁看过a、片呢?结果一问,谁都没看过这类片子。于是,互相怂恿之下,大家决定一起来看一看。租碟的时候,是我跟寝室的大姐一起去的,因为她是寝室里面最彪悍的嘛。” 说到这里,唐雨溪喝了一口茶水,然后继续道:“然后,我们去了学校外面一家租碟的店。然后,我们开始沿着展示碟片的架子找啊找,将几个架子都找了两遍,却硬是没有找到一张a、片,就在我们纳闷的时候,租碟的老板娘走了过来,低声向我们问道,‘两位妹妹,你们究竟要租什么碟’呢?大姐就说‘我们要租……那种碟’。于是,老板娘会意,走进了里屋,跟我们拿了一张好像叫玉女心经的港片,然后我们两个就欢天喜地回了寝室。关门,反锁,然后就准备好了瓜子什么的零食。” 隋戈知道还有下文,于是也没有插话,继续作出倾听状。 这时候,隋戈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从电视上移开了。 唐雨溪歇了一下,先是笑了几声,才道:“呵……结果我们耐着性子看完整部片子,才发现里面虽然有裸、露的镜头,但是却并没有限制级的镜头。” “你们看的那是三级片吧?”隋戈也笑了笑。 “可不是吗。”唐雨溪说道,“然后,我们只好将碟片拿了回去,然后对老板娘说,这不是我们想看的那种片子。老板娘就有些诧异,说‘一般的女生,不是都喜欢看有情节的片子么?’结果,大姐张口就说,‘我们就是要看没有情节的!’因为她嗓门大,结果租碟的许多人一下子都往我们这边看了过来,当时我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呢。” 隋戈哈哈大笑起来,“我们就是要看没情节的——彪悍!真是彪悍啊!” “可不是吗,连老板娘都被震慑住了。”唐雨溪笑道,似乎没打算继续往下说了。 “还有下文吧,拜托你继续啊。”隋戈说道,“你这不是吊人胃口么。” “呵……下面的内容,就没那么有趣了。”唐雨溪说道。 “唐姐姐,好姐姐,不带这么玩人的吧,赶紧说说下文吧。”隋戈哀求道。 “好吧。”唐雨溪说道,“然后,老板娘想了想,又到里面的屋子给我们找了一张光碟,然后提醒我们说‘妹妹,这片子口味重,我还是觉得你们看看有情节的比较好’。结果,我们执意将那张没情节的光碟拿回了寝室。然后,看到里面的画面,全是一男多女、一女多男的场景,而且还有许多变态的非正常性行为,总之不到五分钟,我们集体被‘毒’翻了,并且从那天之后,至少有半个月,我们寝室的人都只吃素。” 隋戈不知道唐雨溪她们第一次看的毛片究竟有多重的口味,但是不难想象,那种口味的片子,对于这些好奇心作祟的姑娘们打击有多大,指不定还会留下心理阴影呢。 “那么,你的那些姐妹们呢,现在情况如何?”隋戈忍不住问了一句。 “两个出国,三个在读研。”唐雨溪说道。 “果然。”隋戈叹了一声。 “果然什么?”唐雨溪问道。 “心里有阴影啊。”隋戈叹道,“我估计,这就是你们当时偷看了那片子留下的后遗症呢。” “后遗症?什么意思啊?”唐雨溪不解道。 “那种重口味的片子,给你们留下了心理创伤啊。”隋戈叹道,装着很专业的样子,“看了那片子,一时间接受不了很正常,但是引起了你们对性的排斥和反感,就很不正常了。正因为这样,所以你看看,你的姐妹们,出国的出国,读研的读研,都没嫁人吧?” “咦,好像真是这样的呢。”唐雨溪微微诧异道,“不过,也没那么绝对,她们都交过男友的呢。” “交过男友,并不能证明心里没有创伤。”隋戈坚持观点道,“那她们交往时间长吗?” “好像最多半年多呢。”唐雨溪说道,她好像已经被隋戈开始说服了。 “这就是了。半年多的时间,刚好让一对那男女互相了解,然后从拉手、打啵一直发展到亲密接触。然后,在这个节骨眼上就拜拜了。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你懂的。” “不会吧,难道真有心理阴影这回事?”唐雨溪半信半疑道。 “嗯。所以,我就建议你们应该早点看心理医生。这种心理疾病也有可能恶化的,比如可能从厌性变成厌男症,也就是异性恐惧症,那样的话,可就大大不妙了。”隋戈“正义凛然”地说道,“如果没有合适的话,我可以勉为其难的。” “想得美!”唐雨溪哼道,“我们寝室的姐妹可都是大美女,别把你眼睛看花了呢。况且,要是我们真有心理阴影的话,你也应该先给我治疗不是?” “那你厌恶男人吗?”隋戈问道。 “厌恶,说不上吧。”唐雨溪说道,“至少,我并不厌恶你。” “最初的时候,好像不是这样吧。”隋戈提醒唐雨溪道。 “唔……那时候,你这双眼睛真的很讨厌呢。”唐雨溪说道,忽地神情变得有些怪怪的,“其实,以前我是有一个男朋友的——” “打住,这件事情可以不讨论吗?”隋戈忽道,心里好像被刺了一下。 “傻子,我知道你一定是那‘什么情结’作祟了,不过,你要做我的专职男友,自然就应该知道和接受我的过去才行。”唐雨溪的神情先是很严肃,随后莞尔一笑,“这么说好像太严肃了,并且你最担心的事情,根本就没发生。” 隋戈最担心什么,那是很显然的事情了。 听见唐雨溪说没有发生,他便放下了心来。 如此看来,唐雨溪有了心理阴影也未必不是好事情。哪怕是厌男症,似乎也不是坏事呢。 “那你说吧。”听见最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隋戈也就放心多了。 “以前我的那个男友,比我大一岁,从小一起长大的——” “青梅竹马?”隋戈微微有些吃醋。 “别打岔。”唐雨溪轻轻喝道,“要说青梅竹马吧,的确也算是。他呢,人很聪明,家世也不错,而且长得也挺帅气——” “比我帅?” “讨厌!”唐雨溪狠狠瞪了隋戈一眼,才继续说道,“客观来说,的确是长得比你帅呢。不过,帅有什么用呢。那时候我们都在帝京上大学,所以觉得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男女朋友。谁知道,他却总是想着那些事情,又是暗示又是明示的。一来,在这方面,我是个保守的女生,希望将最珍贵的东西留在结婚的时候,如果我有那一天的话;二来,我知道自己心脏的先天缺陷,根本不能进行那种剧烈的活动。所以,我拒绝了他的那些暗示和明示,但我却没想到,竟然会碰上他跟别的女生在车上——于是,我们就断了。” “都是操之过急惹的祸啊!”隋戈在心里面想到,这个哥们儿其实也挺冤的,上大学这种年龄,男生都是发了情的牲口,肯定会千方百计想干成那点儿事情。就算是隋戈,说句心里话,他也还是一样。当然,他自然不会替自己曾经的情敌说话的。 “你做得对!”隋戈肯定了唐雨溪的做法,“这种精虫上脑的家伙,是不值得留恋的。” “呵,那你要引以为戒哦。”唐雨溪提醒隋戈说道。 “请领导放心。”隋戈笑着应道,心里却有些虚。他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受到引诱了,而且每次都差点犯错误,尽管现在还保全了童子真身,但是下一次呢? “那我继续考察考察吧。”唐雨溪道。 “还要考察啊。”隋戈说道,“等会儿暖床之后,你就给我转正待遇吧。” “那就得看你的表现了。”唐雨溪说道。 隋戈欢喜地说道:“我这就表现去!” 光速洗漱完毕,隋戈穿上柔和的棉质睡衣,开始去给唐雨溪暖床了。 躺在床上的时候,隋戈的视野正好看到电视屏,尽管唐雨溪已经调小了声音,但是对他的诱惑和刺激依然不小,看着被子都被撑起了一个小帐篷,隋戈只得向唐雨溪说道:“唐姐姐,把电视关了吧。” 唐雨溪这时候也发现了被子的异常情况,好奇地笑了笑,“呵,有点神奇呢。” 神奇? 隋戈直接无语,这只是最正常的本能反应而已,何来神奇? 不管怎么说,唐雨溪总算是关了电视。 过了一会儿,隋戈已经将床暖好了,唐雨溪也穿着睡衣钻进了被窝。 不过,这时候隋戈下面的旗帜依旧高高扬起,全然没有偃旗息鼓的架势。 隋戈无奈,只好在心里面说道:“小弟啊,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趣呢,人家穿的是棉质睡衣呢,有没有?睡衣上还有那么多坚固的纽扣,有没有?” 第130章 尿床事件 隋戈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都到了这个时候,下方依旧旗帜鲜明,似乎不攻克城池就不罢休似的。 无论隋戈怎么安抚,都是无济于事。 “你怎么就冥顽不灵呢!”隋戈在心头郁闷地教训小弟道,“有吃的时候,你要急着吐出去;没吃的时候,你却要伸长脖子,这不是犯贱么。行了,赶撤兵吧。” 结果,还是没什么用。 隋戈无奈,心说你不听指挥就算了吧,你不睡,老子也要睡觉去了。 谁知道,就在这时候,一只手放在了那旗帜飘扬的地方,让这旗帜再次拔高了一截。 隋戈一个激灵,还以为自己迷迷糊糊中在自娱自乐呢,但随即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他的手。 这只手,这么柔软,指头这些纤细——难道是? 是唐雨溪的手吗? 她要干嘛? 隋戈激动得睡意全无。 可是,唐雨溪却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 隋戈就好像被吊在半空中一样难受。 就在进退维谷的时候,唐雨溪忽地说道:“怎么,睡不着么?” “长夜漫漫,不急着睡觉。”隋戈说道。 “是不是想……那个了?”唐雨溪说道,“刚才真不该让你看那种片子,可怜的孩子。” 那个,谁他妈不想啊。 隋戈差点就想脱口而出道“想!”,但是忽地想起了曾经的情敌,那个据说比他还帅的悲剧男,就是因为操之过急,结果心急没吃上热豆腐不说,反而还直接悲剧了。前车之鉴,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啊,所以隋戈自然不会重蹈覆辙。况且,唐雨溪目前这状况,可能吗? 本以为唐雨溪会表扬自己两句,谁知道唐雨溪却哼道:“虚伪!” “我只是想做个正人君子,怎么就虚伪了呢?”隋戈郁闷不解道。 “你真要做正人君子么?”唐雨溪说道,拿开了小手,“本来还想跟你尝尝甜头呢,不过你要做正人君子,那自然就算了吧。” 隋戈简直有种想要撞墙的冲动,怎么唐雨溪忽地变得像沈君菱一样会折磨人了呢。尽管心里面后悔得要死,但隋戈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什么甜头呢?” “我看刚才那片子里面,不是有用手吗……”唐雨溪的声音几乎细不可闻了。 隋戈听得热血喷张,险些就要厚颜无耻地说:“那我们赶紧来模仿模仿吧。”但是,旋即隋戈又觉得这不是唐雨溪故意这么说呢,也许这只是她的另外一次“考验”呢。 于是,隋戈赶忙很平静很“正派”地说道:“雨溪,你的身体情况不好,我哪还能想那些禽兽之事。这没什么,只是本能地原始地正常反应而已,没什么的。你想想看,跟美女共处一室、共躺一床,如果它都没什么反应的话,那反而才是不正常了呢。” “嗯,听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呢。”唐雨溪说道,“我看你睡不着,还以为你真的很想呢。其实如果你想要的话,那也没什么的。毕竟,时间不多了,给了你,也许反而更好呢。” “给我?”隋戈心头一颤,垂手可得啊,自己居然将这么好的机会放弃了。这种做法不是君子,这是禽兽不如啊。 “是啊,本想拼尽全身力,尽君一须欢的。”唐雨溪说道,“不过,你能忍住这份诱惑,证明我也没看错人。隋戈,看来你真是一个好人。” 好人?好傻的人,好蠢的人? 这简直就是天字一号的大傻瓜啊。 但事已至此,隋戈也只好充当一回“好人”了,轻轻地拍着唐雨溪的背,让她可以安然入眠。 长夜果然漫漫,隋戈也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呀~你……你怎么尿床了!” 就在酣然美梦之中,隋戈忽地被唐雨溪的惊呼声给弄醒了。 本来,隋戈正在做一个很爽很旖丽的春梦,梦中的他,左拥右抱,不仅梦到了唐雨溪,而且还有沈君菱,连很少光顾隋戈春梦的蓝兰居然也出现了。一时间,梦中皆春啊。谁知道,隋戈正在享受齐人之福的时候,居然就被唐雨溪的尖叫声给弄醒了。 尿床? 隋戈就挺清楚了这两个字。 谁会尿床? 他么? 他两岁半就不会尿床了,显然不可能啊。 难道是唐雨溪么?那应该更不可能吧?要不然她就不会叫这么大声了。 就在疑惑之际,隋戈忽地觉得下面有些黏糊糊的,顿时大惊失色,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不是尿床。” 隋戈尴尬得要死,“这也是男生最正常的生理现象之一……呃,你多穿点衣服,别凉着了,我叫服务生过来给我们换床单吧。” 倒霉啊。 隋戈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小弟完全不接受大脑指挥,总是在关键时刻给自己制造麻烦。这不,昨天刚喷发了一次,好歹也应该消停几天了吧,谁知道今天晚上居然又来个仙女散花,而且量还不少,隔着内裤和睡裤双重保障居然都还是溢到了床单上,并且还让唐雨溪觉得他是尿床,这量也太多了点吧。 这时候,唐雨溪也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毕竟,这是开放的年代,她自然也知道一些男生的正常生理现象,只是仍然有些疑惑又有些想笑地看着隋戈在床单上画出的地图,“真没想到,原来男生的生理溢出量竟然会这么大。呵,我看明天晚上,要不要我借一张护垫给你用呢?” 隋戈尴尬得老脸通红啊。 但是没办法,只得叫人来换了床单。 换床单的女服务生十分、极其诧异地看着隋戈,似乎很不理解隋戈这家伙,明明旁边睡着一位绝世大美女,却偏偏还要白白浪费子弹,难道这小子对女人不敢兴趣,只是一个gay?如果真是这样,那就不难理解了,这男的多半只是这漂亮女生的闺蜜,难怪两人的睡衣都穿得整整齐齐的…… 隋戈哪里知道这个女服务生有这么多鬼心思。不过从这女服务生的表情当中,他多多少少也能够猜测到一些。 这一次,真是糗大了! 换了床单之后,两人重新回到了床上。 这时候,自然已经无心睡眠了。 “呵呵……”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唐雨溪忍不住又笑了起来,“我……我还以为你刚才尿床呢!” “你……我可真是倒霉啊。”隋戈忍不住叹道。 “没关系,这至少是我们两人之间一个永恒而有趣的回忆,不是么?”唐雨溪说道,“许多年之后,你再想起这一件事情的时候,你依然会记忆犹新,依然会觉得好笑,不是么?” “这个解释让我稍微好受了一点。”隋戈说道,“至少给你留下了深刻印象。” “印象的确是很深刻呢。”唐雨溪说道,“就算我想忘记都做不到。咦,雨停了呢。” “停了就好。”隋戈说道,“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我们可以痛快地玩一天。” “嗯……对了,也许可以做一件比游览更有意义的事情。”唐雨溪说道。 “什么事情?” “助人为乐。”唐雨溪道。 之后,唐雨溪和隋戈都没有睡觉,两人一直说话到了天亮。 吃过早餐之后,卓花又来给唐雨溪和隋戈领路。 “唐姐姐,隋哥哥,今天我们往哪个方向去呢?”卓花问道,“看水、看林还是看雪?” “去你家行不行?”唐雨溪问道。 “我家?”卓花说道,“我家那里风景可不怎么样呢。况且,唐姐姐你也知道,我爸爸他脊椎骨摔段了,基本上没办法行动,所以……有些不太方便呢。” 隋戈这才知道,原来卓花的家庭情况竟然是这样。 这几天当导游的时候,从卓花的身上,可是看不到一点怨天尤人的表情,似乎她永远都是那么活泼、开心的。却没想到,这个如花般的小姑娘身后,竟然也会有如此悲戚的家世。 这让隋戈不禁想到了林小雨,在他的帮助之下,林小雨的母亲总算痊愈,而林小雨也重返校园了。对于隋戈来说,这只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举动,但却给一个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开心和希望。 所以,有时候隋戈觉得,做一个医生,远比做一个纯粹的修行者有乐趣多了。 在许多修行人眼中,大道无情,视众生为刍狗。但是,隋戈并不这么想,如果一个人失去了七情六欲,没有了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就算成佛成仙又有什么意思。 有爱,有恨,有同情心,懂得享受喜悦和乐趣,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如果连人都做不好,何谈什么成仙成圣。 听唐雨溪这么一说,隋戈便知道,唐雨溪是要他出手去医治卓花的父亲了。 对于医治病人,隋戈从来不反对,但是在医德方面,隋戈的弹性却非常大。并不像许多医生固执的认为,医生只能救人,而不能杀人。难道像强奸犯、卖国贼、贪官之类的王八蛋也要盲目地救吗?不过事实上,医院在救治某些王八蛋的时候,反而比抢救良好市民更卖力。但隋戈却不这么想,要救人也得看救什么人,诊金也得因人而异。所以,隋戈询问了一下卓花父亲的情况。 原来,卓花的父母都是本地人,一直靠着采卖土特产之类的生意过点小日子,偶尔卓花的父亲也会去给人当兼职“导游”。卓花父亲的导游,可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导游,而是将一些旅客绕过收费的地方,带进景区,也就说所谓的“逃票”。谁知道,有一次逃票的时候,恰逢景区和相关部门正在打击这种行为,卓花的父亲被景区保安和警察一直追着,结果不小心摔到了山崖下面,摔断了脊椎骨,再也不能站起来了。而这事却还没完,就在卓花的家人想着如何筹钱给其父医治的时候,一张数万元罚款单送到了他们面前。卓花的母亲不堪打击,从此神智便出了问题,被娘家的人接了回去。从此,卓花一个人,便负担起照顾父亲,操持家务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混蛋干的坏事情总是千奇百怪,但不幸之人的故事,却不尽相同。 一场重大的事故,一场重病,就可以轻易击垮一个普通的家庭。 于是,原本温馨和睦的家庭,顿时分崩离析,成为一群不幸的人,永远生活在痛苦折磨之中。 普通的人,普通的家庭,就如同树枝上的麻雀窝,哪经得起大风大雨。 “隋哥哥,你真的能够治好我爸爸的病吗?”这时候,卓花满眼期待地望着隋戈,“我以前询问过一下来这里旅游的医生,他们都说爸爸的病,大概是没有希望的……” “他们都是庸医!”隋戈回过神来说道,“我不是。” 第131章 好人好报 谢谢各位大大支持,有花给花,有票给票,没花没票的请收藏,没事点几下。 ==================================== 这两天,卓花的脸上一直都洋溢着笑容,深深的酒窝,就像是两朵绽放的美丽花朵。 隋戈有培元膏在手,要治愈卓花父亲的脊柱损伤,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看到久病在床的父亲终于可以下床活动了,卓花心里面自然比谁都高兴的。另外,隋戈还给卓花留了一个镇心凝神的药方,让她按照这个药方,煎药给她母亲喝,可以帮助她神智尽快恢复正常。说到底,卓花母亲的病,只是心病,如今她父亲痊愈,母亲的心结解开,自然就有很大可能复原,所以也不需要什么灵药,只要一剂普通的药,就可以让卓花的母亲尽快复原。 只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卓花的家庭重新燃起了希望,而唐雨溪这边的情况,却已经近乎绝望了。 这两天,唐雨溪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致,已经没办法继续走动,连到外面去欣赏美景都不行了。 隋戈的心沉到了谷底。 直到这一刻,隋戈才终于不得不面对永远失去唐雨溪的可能。 此时,隋戈正坐在酒店花园的一张秋千椅上,唐雨溪斜躺在他的身上,正是中午,日光和煦,秋风瑟瑟,不断有落叶在空中飞舞,然后坠落在四周草地上。 唐雨溪觉得身体全所未有的疲倦,低声向隋戈说道:“对不起,我恐怕不能陪你太久了——” “不要说这些,好吗?”隋戈鼻子酸酸的,此时他竟然如此的恨自己,恨自己居然连心爱的女人都救不了。他也好恨这个老天,因为这个老天爷总是让好人不长命,却让祸害活千年。 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呆子。”唐雨溪伸手摸了摸隋戈的脸,本来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她却好像很吃力一样,“这几天,其实是我一生最开心呢、最宁静的日子了,有你陪在我的身边,在这天堂一样的地方离开人世,其实已经很好了……我没有什么遗憾,也不会感到悲哀,因此你也不用为我感到难过。” “我不是为你感到难过,我是为自己难过。”隋戈强忍住泪水,勉强笑道,“眼看我就要转正成专职男友了,却没想到领导要调去天堂工作了,我该找谁哭去啊。” “不用找谁了。”唐雨溪淡淡一笑,“要哭的话,就在我的怀里哭吧,尽情地哭。” “要是把你的衣服哭湿了怎么办?”隋戈说道,“你不会以为我又尿床了吧。” 唐雨溪没想到隋戈这时候居然还能开除玩笑,当真是哭笑不得。只是,她笑了两声之后就连连咳嗽,似乎连气都喘不过来了,慌得隋戈连忙将真气渡入她的身体内。 好一阵,唐雨溪才缓了过来,向隋戈低声笑骂道:“你这家伙……难道想让我成为第一个听笑话喘不过气来死掉的人吗?” “对不起。”隋戈说道,“我只是不想哭而已,所以就只能说个笑话,来冲淡哀伤的气氛。” “把你摸在我背上的手掌移开吧。”唐雨溪说道,“别再浪费你的真气了。” “难道让我咸猪手一下都不行么?”隋戈说道,固执地不肯移开手掌。 “不行。”唐雨溪说道,“我太累了,你也累了……随其自然吧,这大概就是命……” “不。哪怕将你多留下一秒钟,我也愿意做出最大的努力。”隋戈固执地说道。 “唉……”唐雨溪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却没有出言反对。 纵然是她,又何尝不想呆在隋戈的身边,继续留在这个美丽如画般的天地中。 但唐雨溪实在是太累了,尽管有隋戈的真气灌注,却还是疲惫地睡了过去。 见唐雨溪睡了过去,隋戈终于卸下了坚强的伪装,泪水滚落而下。 红颜薄命,谁不悲怜。 隋戈一直这么坐着,恍若雕塑一般。 躺在他怀中的唐雨溪,呼吸轻柔,似乎睡得极熟,极其安详,如同熟睡的婴儿一般。 但是隋戈却知道,她也许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只要隋戈移开手掌,停止注入真气,唐雨溪很可能立即便会香消玉殒。 隋戈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模糊了双眼。 生死就在一念之间。 但试问隋戈如何能够割舍,他目光呆呆地望着天空,任凭经脉中的真气不停地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时而,他的另外一只手会将几根“萝卜条”丢入口中,希望借助灵草的草木元气,恢复不住流逝的真气。 日头渐西,黄昏已至。 秋千椅轻轻地晃动着。 隋戈好像浑然忘记了时间一样,只是傻傻地坐在这里。 唐雨溪依旧沉睡着,嘴角挂着几丝甜甜的笑容,好像荆棘古堡中那个沉睡了百年的公主,等待着她的真命天子和救星的到来。 暮色来临,风中已经带着寒意。 隋戈却好像浑然不觉,如同石化的雕塑一般。 “隋哥哥,隋哥哥——” 忽地,耳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呼唤声,将隋戈的神智拉回到了身体。 “隋哥哥,天冷了,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呆着啊。”叫他的人是卓花。 隋戈将呆呆的目光望向卓花,只见卓花正关切地看着他和唐雨溪,而且卓花的手中提着一个竹篮子,里面装着野蘑菇之类的东西。 此时,隋戈虽然了无生趣,什么人都不想理,什么人都不想见,但面对卓花这样天真的小姑娘,却是没办法发火,说道:“没事,唐姐姐睡着了,我陪她一会儿。” 卓花的确看到唐雨溪睡着了,她却不知道唐雨溪根本不会醒。这时候,她记起了来这里的目的,对隋戈说道:“隋哥哥,谢谢你治好了我爸爸的伤。哦,还有,我爸爸听人说灵芝是仙草,可以延延益寿,也能给人治病,他以前去过一个小山坳,那里刚好有很多灵芝,于是今天一大早他就去了那里,然后将那里最大的一朵灵芝弄了过来,希望可以给唐姐姐治病延寿。还有这些蘑菇,也他顺道带回来的,炖着可香了……” 藏族的汉子果然是恩怨分明,卓花父亲的伤刚好,却就开始想着法子报恩了。 “灵芝?”隋戈微微有些诧异,但旋即却又失落了。眼镜等人在全国各地也不知道收购了多少灵芝,结果全都派不上用场,不可能卓花拿一朵灵芝过来,就一定有用了。 “嗯。”卓花却不知道隋戈的想法,还有些兴奋地说道,“这灵芝可大了,而且形状还有些像是马车呢,你说是不是很奇怪。” “马车?”隋戈心头猛地一惊,赶忙说道,“快拿出来给我看看!” 在隋戈脑子当中的《神农仙草诀》里面,只有一种灵芝会长成车马的形状,那就是车马芝。传闻,这车马芝是上古大能尧的七车马所化,人食用之后,能够腾云而行。当然,这只是传闻,神农仙草诀中提到过,车马芝的确存在,是草木元气精华和天地灵气孕育而生的中品灵草,最初的时候,车马芝并非是车马状,而是六畜的形状,以牛的形状居多。数百年之后,六畜形状的车马芝可能变成人形;又数百年,才可能形成车马状,但这时候的车马芝,已经是妖草的存在,精通土遁,瞬息千里,普通人根本抓不到。 而且,三种形态的车马芝效果也差距很大。六畜形态的车马芝,吃了只能延年益寿,效果比百年老山参稍强一点;而人形的车马芝,服用之后,却能够祛除百病,轻易拥有一两百岁的寿命;而车马形状的车马芝,服用之后,却能改变人的肉身,让人能够像鸟儿轻盈,像鱼儿一样灵活,入水、飞腾都可。若是将其炼成灵药,服用之后的效果更是难以估量。 毕竟,这车马芝哪怕是幼草,都是中品灵草啊! 之前的三元易经草,却只是下品灵草。其中的差距,自然可想而知。 但是,让隋戈不解的是,如果真是车马芝,卓花的父亲怎么可能弄得到呢? 就在隋戈疑惑之际,卓花已经将竹篮中的野蘑菇拣了出来,然后从竹篮底部将一个用白布裹着的灵芝取了出来。 当卓花将这多灵芝取出来的时候,隋戈脸上就露出了喜色: 他已经闻到了这灵芝上的药香味! 因为神农仙草诀的缘故,隋戈对于药香味特别敏感,只要一闻,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此时,尽管这多灵芝被白布裹着,但隋戈依然能够闻出它的品级已经达到了灵草的品级。不过,奇怪的是,这多灵芝的品级却只是下品,而并非车马芝的中品灵草。 怀着最后一点希望,隋戈激动地将灵芝外面的白布条掀开。 这灵芝,果然有些古怪,不像一般灵芝那样,多数都是单株单片,至多不过两三片长在一起,而这一朵灵芝却一共长了五片,而且每一朵差不多都有小碗口大小,如果合在一起看的话,的确有些像是车马状。但是,真正奇妙之处,却在五片芝叶的顶上,都有一圈一圈像是云朵状纹理,而且颜色各有差异。 就是这小云朵一样的东西,让隋戈眼镜一下子亮了起来。 这是芝云啊! 灵芝虽然号称是仙草、瑞草,但却并非真能够肉白骨、白日飞升,而且灵芝的种类繁多,药性、灵性也是参差不齐,在诸多灵芝当中,唯有这种顶上带有云朵状芝云的灵芝,才是真正的好灵芝。这些芝云,便是吸收了天地灵气而形成的东西。 尽管这是一朵好灵芝,但却不是真正的车马芝,而居然是一朵车马芝和五行芝的“杂交芝”,竟然兼有车马芝和五行补天芝的两种灵性。如果这一朵灵芝落在别的修行者手中,恐怕还难以无尽所用,因为根本就没有办法将这种灵芝的药性和灵性分离开来,如果混合在一起使用的话,效果却有大打折扣,这也是为何这多灵芝只能算是下品灵芝的缘故。 但是,落在隋戈的手中,情况便截然不同了。这一朵灵芝,完全可以将其变成两种灵芝! “卓花!谢谢你!” 隋戈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内心的喜悦和感激了,当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卓花送来的这一朵灵芝,那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将希望的曙光带给了隋戈。 “客气什么,能够帮到隋哥哥和唐姐姐,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卓花连忙说道。 隋戈激动了一阵之后,忽地冷静了下来,虽然很有可能培育出五行补天芝,但是绝对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唐雨溪现在的情况,却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甚至可以说,唐雨溪的生机本来已经断绝,只不过是隋戈拼了全身的真气,一直为她延续着一线的生机而已。所以,在培育出五行补天芝之前,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此为唐雨溪续命。 但是,如何才能做到? 此时的唐雨溪,不仅心脉闭塞,连全身的经脉都已经淤塞了。如果要替她续命的话,大概只有先天期修为的高手,不惜损耗先天真气来为她渡入生机。但是,先天高手上哪里去找?就算有,如今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希望和绝望,似乎交织了在了一起。 思索了片刻之后,隋戈终于下定了决心: 拼一次!博一次! 第132章 打通奇经八脉 “隋哥哥,唐姐姐怎么还没醒呢?” 看到隋戈将唐雨溪抱回了房间,而唐雨溪却毫无反应,卓花忍不住有些担心地说道。 “没事,她只是睡得太沉了。”隋戈说道,“卓花,我有一件事情想请你帮我去办。” “隋哥哥,你说就是了。”卓花连忙说道。 “我需要十几块玉石,成色很好的那种。你也算是‘老导游’了,应该能够分辨哪些是真玉,哪些是假玉石吧?这是我的银行卡,你先拿去,密码是六个七,只要好玉石就行,不在乎花钱。”隋戈将银行卡递给了卓花,又道,“安全起见,叫你爸爸跟你一起去吧。明天的时候,将玉石带来这里。” “嗯,隋哥哥你放心。”卓花连忙应了下来。 待卓花离开之后,隋戈立即反锁了房间门,然后脱掉了衣服,只穿了一个裤衩。 这时候,隋戈自然不是精虫上脑,而是准备孤注一掷了。 隋戈将唐雨溪放在床上,他自己盘坐在唐雨溪的身后,手指哗啦一声,已经将唐雨溪的衣衫切开,露出了她光洁如白玉般的背部,和隐约可从后面看到的双峰。 隋戈的一只手掌依旧贴在唐雨溪的背上,另外一只手将一把“萝卜条”扔进了嘴巴里面,然后又不要命似的吞服了十几粒固元丸。随后,隋戈将两只手掌都贴在了唐雨溪的背上,然后全神贯注,将更多的真气注入唐雨溪的身体经脉之中。 片刻之后,唐雨溪的体温开始有所回升,肤色也开始红润起来,隋戈知道,这是真气注入她全身经脉当中,促使她身体中的器官开始少许地活跃的缘故。但情况并不容乐观,只是片刻的功夫,隋戈额头上已经开始冒出汗珠,这是内力过度消耗的征兆。 用真气续命和用真气打通全身经脉注入生机完全是两回事。真气续命,只需要保留着一丝的生机就行了,所以消耗的真气很少;而要让唐雨溪身体重新恢复生机,哪怕只是短暂的恢复,也需要将她全身淤塞的经脉全部打通,真气消耗自然是极其恐怖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之前隋戈没有放弃,让唐雨溪的身体保留了一线生机的缘故。否则,若是唐雨溪身体的生机完全断绝,就算是先天高手甚至更高境界的人出手相助,也无济于事。但此时,唐雨溪体内的一线生机,就给了隋戈一线希望。 又过了片刻,唐雨溪的手指头动了动,但对于隋戈来说,真气消耗却已经到了极限。 果然还是不行么? 隋戈心里有些不甘,更多的是愤怒。 耗尽全身的真气,却只能换来她的手指动一动! 但愤怒和不甘都无济于事,打通全身经脉这种事情,只有先天期高手才能稳稳做到。而练气后期的修行者,哪怕是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想要替一个人打通全身经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能够做到,也必然会将全身真气耗尽,甚至修为尽废! 而隋戈,此时的真气修为不过是练气后期修行者的十分之一,如果不是因为有灵草补充元气,他这样天天用真气给唐雨溪续命,恐怕自己早就已经一命呜呼了。但此时,隋戈想凭借自己的修为替唐雨溪打通全身经脉,重新注入生机,却是有些期望过高了。 灵草、灵药的确是好东西,但是却不是万能的东西。 即便是吃了灵草,服用了固元丸,也只是让隋戈能够撑得更久一点,根本无法让他立即突破到练气后期的境界。 但隋戈却是不肯服输的人,一咬牙,又将一把“萝卜条”扔进了口中,同样又丢了一把固元丸到嘴巴里面去。但草木元气必然只是元气,并非可以直接运用的真气,隋戈强行将这些草木元气快速转化为真气,对本身的经脉、五脏,都会造成损伤的。 这种举动,简直就是饮鸩止渴。 但隋戈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 为了唐雨溪,他已经豁出去了! 眼见吃了灵草、灵药还是不管用,隋戈干脆将心一横,将九根松针全部取了出来,拈在手指间,然后嗤嗤地全部插入自己的脑袋上。 乙木神针的针法,除了能够逼迫出灵草的灵性、潜力之外,也能够逼出修行者的全部潜力。 这种神针刺穴的方法虽然可以短期将真气修为拔高一截,但却会自损经脉,甚至可能会影响隋戈日后的修为,让他的修为难有进境。 但对于这些副作用,隋戈根本想也不想,这时候的他,就是一个疯狂的赌徒。他几乎将自己的命都搭上去了,就是为了将唐雨溪重新从鬼门关上拉回来。 神针刺穴之法果然霸道,隋戈几个穴位被刺之后,虽然脑袋疼痛欲裂,但是经脉中的真气却忽地暴增了数倍,他想也不想,只管将这些真气渡入唐雨溪身体之内。 在隋戈这股狂暴真气的推动之下,唐雨溪身体中那些本来已经闭塞的经脉一一被疏通,她体内的生机也越来越多,呼吸已经开始变得稍微平稳有力了。 再来一把劲啊! 隋戈心头想到,这时候只要真气再增强一倍,便可以一举成功了。 但此时他全身真气已经提升到了极致,却哪里还能提升一倍呢? 不过,此时的隋戈,已经失去了理智一般,干脆将剩下的三元易经草和固元丸全都塞进嘴巴里面去,然后吞入肚子当中。 擦! 真是玩命了! 如此多的灵草、灵药塞进肚子当中,这不是玩命是干嘛? 对于普通人,如果一下子吃掉一株百年火候的野山参,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吐血、,甚至还有可能进补过度而挂掉。 而灵草,灵药,蕴藏的草木元气,自然比百年老山参更多许多。这些东西,若只是吃一点,那就是补药,对身体对提升修为都有极大的好处,但若是吃得太多,那就是毒药、炸药。 隋戈将这些灵草、灵药全部吞下去之后,身体内的经脉、丹田顿时如同要炸开一样,经脉中的真气,更像是脱缰的野马,完全失去了控制。 啪! 隋戈按着唐雨溪背部的手掌,响起一声强烈电击的声音,唐雨溪身体忽地一颤,她的背部险些就要跟隋戈的手掌脱离了。 很显然,当隋戈体内的真气无法宣泄的时候,唐雨溪的身体经脉自然就成了狂暴真气宣泄的地方了。只是,唐雨溪这孱弱的身体,哪经得住如此折腾。 看到唐雨溪被波及,隋戈猛地一惊,硬生生地将手掌吐出去的狂暴内力收了回来。 这内力收回来之后,对唐雨溪的影响自然减弱了许多,但是隋戈可就惨了: 噗! 一口鲜血从隋戈口中狂喷而出,将唐雨溪身上、床单都给染红了。 尤其是唐雨溪的背上,殷红的献血喷洒在她洁白无暇的背上,竟然生出一种另类的美感。 但这时候隋戈自然无暇欣赏这副美丽的画面。说起来也是奇怪,隋戈喷出了这一口鲜血之后,反而觉得身体内那些狂暴的真气好像安分了不少,居然有暂时控制得住的迹象了。 来不及去想其中的原因,隋戈赶紧借机调息体内的真气,将多余的真气引导进丹田之中。如果这些真气完全失控的话,他自己也还罢了,唐雨溪肯定无法再遭遇一次冲击的。 只是,要降伏这些狂暴的真气自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每一次强行将这些真气引入丹田的时候,整个丹田就好像过分充气的皮球,随时都像要炸开一样,痛得隋戈浑身直冒冷汗。但此时的他,任何痛楚都不能使他动摇、放弃,他心头只剩一个念头,只剩一个人。 “元气归一!归一!” 忽地,隋戈低喝一声,全身涌出强大的意志,誓要将这些狂暴的真气全部收入丹田,听他控制。 当全身真气归入丹田的刹那,隋戈有种错觉,似乎丹田顷刻间胀大了三倍,如同要爆裂一样。 “麻痹的!给我归一!” 隋戈再次怒喝一声,要将这些真气统统控制住。 嘭! 就在这时候,隋戈听见身体内传来一声巨大的闷响声,震得他鼓膜都痛了。 “我擦,难道是丹田爆裂了?”隋戈心头大惊,心想这下肯定玩完了。 丹田都被真气撑爆了,那自然必死无疑。不过,好歹也算牡丹花旁死了,做鬼也风流,值了! 谁知道,片刻之后,隋戈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挂掉,更离奇的是,身体内的真气好像忽然间找到了一条新的通道,开始周而复始地循环起来。 隋戈稍微催动了一下真气,顿时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身体内的真气,竟然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周而复始的大循环,真气运行遍布全身,即使隋戈不催动,这些真气也会自然而然地运转于隋戈全身——这可是进入练气后期,打通任督二脉在内的奇经八脉才有的现象! 这怎么可能! 按照隋戈的推测,如果没有别的灵药,要打通奇经八脉,至少还需要一年半载的时间,却没想到,这一次胡搞乱来、误打误撞,居然用蛮力将奇经八脉给打通了。 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么! 奇经八脉一通,隋戈体内的真气修为顿时提升十倍有余。 此时,隋戈终于有信心为唐雨溪打通全身经脉,重新为她注入生机续命。 想到此节,隋戈精神大振,双掌一齐贴着唐雨溪的背部,将体内的真气分两道注入唐雨溪身体经脉当中,此时,因为真气修为大幅提升,这两道真气所过之处,势如破竹,将唐雨溪体内淤塞的经脉一一打通,更用真气护住了她的心脉,强行为她注入了生机。 “嗯……” 终于,唐雨溪的口中发出了一点声音。 隋戈心头一喜,连忙继续将真气渡入她的体内,为她调息身体。 任督通,则百脉通。 奇经八脉被打通之后,隋戈身体内的经脉无一处闭塞,因此真气循环也没有了阻碍,不仅真气雄浑程度大大提升,而且控制起来更是轻松自如、游刃有余,即便是渡入唐雨溪体内,也同样如此。 隋戈渐渐冷静了下来。此时唐雨溪的经脉被打通,生机也恢复了少许,可说是大功告成,剩下的事情,便是慢工出细活,一点一点地用真气调息、刺激唐雨溪身体机能,让她能够暂时恢复常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隋戈忽地听见唐雨溪说道:“我这是在哪里——我的衣服呢!” 隋戈终于送了一口气,然后撤回了手掌,欣慰地笑道:“你的衣服被撕破了。不过,我也没穿衣服呢,所以大家都不吃亏。” 唐雨溪显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奇道:“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自己好像快不行了——怎么一转眼,我又回到了房间——怎么这么多血?你干了什么事情?” 唐雨溪这时候才留意到她和隋戈身上,以及床单上的血迹。 “放心吧,都是我的血。”隋戈苦笑道,表明自己没有监守自盗。 况且,如果真是那点事儿的话,哪可能有这么多血。 其实,也多亏了这一大口鲜血,隋戈才挺了过来。 “你的血?都是你的?”唐雨溪的目光再次水雾朦胧起来。隋戈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她却猜得到,能够再次醒来,隋戈一定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甚至不惜伤害他自己的身体。 “没事,一次义务献血都不止这点。”隋戈不以为然地说道,“对了,卓花送了很多野蘑菇过来,你要是觉得不放心的话,我请人买只小野鸡一起炖了,补一下身体不就行了么——我真正担心的是,等会儿又要让服务生来换床单。你说,她究竟会怎么想呢?” “隋戈,你好讨厌!”唐雨溪哭着笑骂道,心里面却感动得一塌糊涂。 第133章 瓜兮兮 第二天清晨,天刚微亮,四周天地一片静寂。 看着躺在臂弯中睡得正香的唐雨溪,隋戈觉得心中异常的踏实。 为了这一刻的安宁,所有的努力和冒险,都是值得的。 隋戈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好一阵,唐雨溪终于幽幽地醒了过来。 “呆子,你这么瓜兮兮滴看着我干嘛?”唐雨溪问道。 “瓜兮兮”这是唐雨溪来蜀川学到的唯一一句方言。 “你明明知道原因,还要人家说出来,真是矫情。”隋戈笑道,“好吧,我说了。原因就是因为我的唐姐姐实在太美了,所以百看不厌,千看不烦,这应该行了吧?” “哼,贫嘴。”唐雨溪哼了一声,然后说道,“今天,我们去哪里玩呢?你这么辛苦地将我从鬼门关拉回来,我总不能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吧。” “今天哪儿也不去,我们等会儿就回东江市。”隋戈说道。 “回去,为什么?”唐雨溪微微皱眉,似乎对隋戈这个决定并不满意。 “傻丫头,不要这么排斥好不好。”隋戈解释道,“我虽然已经说过,做你的专职男友、兼职医生,但就算是兼职的,也要尽心尽力不是。现在,终于有机会治愈你的病了,难道你还要我放弃吗?” “治愈?”唐雨溪说道,“你说的是真的?你知道,我可不想再经历一次绝望。”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隋戈说道,“所以,赶紧准备一下吧,这一次我们都要全力以赴!” “好吧,我就再听你一次吧,反正我这条命,也是你捡回来的。”唐雨溪顺从了隋戈的决定。本来她已经将这里选作人生最后的归属地,但见隋戈如此执着地将她救回来,自然不忍让隋戈为难、失望。 起床收拾了一阵,卓花和她父亲便来了宾馆,将隋戈需要的玉石送了上来。 卓花和她父亲的眼光都还算不错,挑出来的玉石灵气都不错,完全能够派上用场。 隋戈本打算给卓花一下酬劳,但是她却执意不要,隋戈没奈何,只得作罢,然后跟卓花父女告别。随后,他找了一个小花盆,将那一株灵芝种入了花盆当中,用玉石的灵气进行温养。这种事情,隋戈已经是轻车熟路了,自然不可能出什么差错。 准备妥当之后,隋戈跟唐雨溪来到了宾馆后面的草坪上。 一大早的时候,他就跟唐云取得了联系,让他联系一架直升机送唐雨溪回东江市。 倒不是讲什么排场,而是时间太紧迫了,一刻也不能耽搁。 回到东江市之后,隋戈便要全力将五行补天芝培育出来,容不得半点差错。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隋戈退了房,跟唐雨溪来到了草坪旁边,等待直升机降落。 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的悍马车忽地驶入了草坪,然后停在了草坪的中央处。随后,一个生宽体胖的商人挽着一个干瘦如柴的骨感女人走下了车。 这时候还是清晨,路边有许多车位可停,但这胖子商人为了彰显与众不同,却非要停在这里。 隋戈见状,只得上前对那悍马车的车主说道:“先生,麻烦你将车停在路边行吗?” “怎么,你是酒店的服务生?”商人不屑道,“少管老子的事!这是小费,赶紧滚远!” 说完,商人将一张二十元的人民币扔到了隋戈脚下。 “你的车停在草坪正中,等会儿直升机没办法降落。”隋戈耐着性子解释道,毕竟在唐雨溪面前,他认为还是应该保持一点风度的。 “直升机?你他妈没睡醒么?哪来什么直升机?”商人笑道,“晚上少嗑那么多药——垃圾!” “亲爱的,何必跟个小人物动怒嘛。”骨感女人扭动着水蛇腰说道,然后向隋戈骂道,“小傻逼,看清楚了,那可是悍马车,好几百万呢。你这种底层人,奋斗一辈子也买不起一个轮子!离它远点——” 啪! 这骨感女人还没骂完,忽地脸上就挨了一个耳光。 出手打人的居然是唐雨溪,这一巴掌虽然没多少力,但仍然将那骨感女人给打懵了。 唐雨溪向这骨感女人骂道:“贱人,你敢骂我男人,找死么!” 骨感女人本来是一个泼妇,经常跟人骂街干架,这时候被扇耳光,自然想要找唐雨溪报复,但是慑于唐雨溪的气势和气质,一时间居然不敢扑上去报复。当然,也幸亏她没有扑上去,否则恐怕隋戈一脚就将她给踢飞了。 隋戈虽然不喜欢打女人,但并非不打女人。 胖子商人看到女伴被打,本来也是不爽,但是看到唐雨溪如此年轻貌美,比自己身边的女伴不知道强了多少倍,顿时毫不在意地向唐雨溪说道:“这位小姐,正所谓不打不相识,鄙人是东方路桥集团——” “她没兴趣认识你。”隋戈冷冷地向这商人说道,唐雨溪的精力很有限,他不容许这些无聊之人去浪费她的时间和精力,“识相的话,赶紧开着你的破车滚远一点!” “没教养的小混混——”商人正要开骂,隋戈一巴掌就扇了过去,直接将这厮扇得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一时半会儿看来是清醒不了。 “你……你这个可恶的小混混,你竟然敢打他,他可是——” “再他妈废话,老子连你都打!”隋戈狠狠地说道,既然对方认为自己是混混,那干脆就做一回混混好了。反正对这些人,你越狠,他们就越弱。 果然,骨感女人见对方要玩狠的,顿时就哑住了。当然,她心里面却在想等这两人稍微一走远,她立即就报警,让景区的警察去收拾他们这两个败类、垃圾。 可是,隋戈和唐雨溪却并没有走远,隋戈只是走到了草坪中央处的那辆悍马车旁边,然后自言自语地说道:“让你停路边不停是吧?那我只好帮你免费停车了。” 说完,隋戈一脚踢在了悍马车的车门上。 砰! 有如一把万斤大锤砸在了车门上。 顿时,那一面的车门直接就四分五裂,变成一堆铁片了。 骨感女人看到这状况,顿时吓得目瞪口呆,哪里还敢说什么报警之类的话。 砰!砰!砰!砰! 隋戈接二连三地踢了几下过后,真气迸发,这辆九成新的悍马车,顿时变成了一堆废铁。 胖子商人醒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隋戈最后一脚将悍马车彻底报废,看到这场面,顿时又惊又怒,直接又昏了过去:这车可是他贷款买来的啊!他虽然是公司老总,但却不是董事长,不是大当家,真他妈冤枉啊。 咈!咈!咈!咈~ 这时候,天空中果然有一架直升机向这边飞了过来,越来越近,显然真是打算在这里降落。 片刻之后,直升机稳稳地降落在草坪上面。 隋戈带着唐雨溪往直升机那边走了过去。 直升机里面跳下一个上尉军官,向着隋戈和唐雨溪行了一个礼,将他们送了上去。 骨感女人看到这一幕,彻底的傻眼了,她知道这样的人,她惹不起,他的男人也惹不起! 这时候,她终于想起了一位读过大学的姐妹曾经向她说过的一句至理名言:“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人你惹不起——低调做人,才活得长久。” 可是,偏偏他们却还不知死活,惹上的这种他们惹不起的人。 所以下场才如此可悲。 挨了一顿打不说,连悍马车也被人砸了,能不悲哀么? 值得庆幸的是,只是车被砸了,人被打了而已,没有缺胳膊少腿,已经算是不错。 胖子商人第二次醒转的时候,正好看到直升机从草坪山起飞,这一次他却没有气得昏过去,而是狠狠一巴掌扇在骨感女人的脸上,直接扇出了五根鲜红的手指印。 “你……你怎么打我!”骨感女人委屈地说道,只是这男人是她的金主,是她高档公寓、名牌时装、包包的来源,她自然不敢还手,她没用勇气失去这些东西。 “老子不能找他们出气,就只好找你出气了!”胖子商人怒冲冲地说道,“麻痹的,把另外一边脸也伸过来,让老子好好扇两耳光!妈的,叫你打老子……叫你砸我的车……我扇死你!” 骨感女人逆来顺受地承受着。 既然选择了钱,那就不能怕痛。 第134章 重回东江市 许衡山别墅。 几个小时之前,隋戈和唐雨溪回到了东江市。 这时候,隋戈再次用真气替唐雨溪调理了身体,稀里糊涂地打通了奇经八脉之后,隋戈的真气修为大幅提升,用真气为唐雨溪调息身体,相对之前已经容易许多了。但即便如此,唐雨溪的情况也不容乐观,虽然被隋戈从鬼门关上强行拉了回来,但身体机能已经衰退到了极弱的地步,至多不过十天寿命。所以隋戈才要急着赶回东江市,就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制造灵药。 客厅当中,除了隋戈、唐雨溪和许衡山之外,还有唐云和许颜歆。 因为隋戈将唐雨溪带了回来,唐云这位未来大舅哥对隋戈的态度也改观了不少。而许颜歆,尽管只是轻描淡写地赞誉了隋戈几句,但隋戈同学心里面却还是很舒服。 向唐雨溪交待了几句要注意的事情之后,隋戈立即赶往植物基地。 走进温室棚中,小银虫立即从灵田中弹了出来,极尽讨好、拍马屁的样子。 影蜂也出现在了隋戈面前,不过它却没有小银虫这种拍马屁的本事,只是悬停在隋戈前方,然后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圈,往温室棚的上方飞去。 隋戈往影蜂所在的地方看了过去,只见温室棚上方钢架子上面,竟然出现了一个很大的蜂巢,足足有脸盆大小,并且不时有野生蜜蜂从飞进飞出。 这只影蜂要干什么? 隋戈有些不解,难道这家伙要建立它自己的“军队”不成? 只是,这些野生蜜蜂却只有普通蜜蜂一般大小,看来除了会酿蜜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用处。真不知道,这影蜂将这些蜜蜂“拐骗”到这里来,却是为了什么。 不过,能够用灵草的花粉来酿制成蜂蜜,想必却是有些用处。 神农仙草诀中也提及过,灵草一身都是宝贝,花粉也可入药。不过,究竟有什么用处,却是要等隋戈弄到蜂蜜之后才能决定。 目前,隋戈自然是无暇考虑这个问题。 他将那一株不纯的车马芝小心翼翼地从花盆移栽进灵田当中。 看到这一株车马芝,小银虫立即变得兴奋起来,似乎已经开始嘴馋了。 隋戈见状,连忙说道:“小银虫,这车马芝可是我要入药用的东西,你只能好生看管,绝对不能监守自盗。否则的话,我就将你变成蚯蚓干。” 小银虫听隋戈这么说,吓得缩了缩头。这小厮尽管是一个吃货,但如果没有隋戈的允许,它却是不敢打车马芝的主意。况且,小银虫可不笨,知道很快隋戈就会培育出许多车马芝来,到那时候,它自然可以吃个肚皮翻天,何必急在一时呢。 隋戈将这株车马芝种入灵田之后,立即催动了八荒云雨大阵,先用灵气形成的云雨来洗涤、净化车马芝中本身带有的杂质,随后,开始用九叶悬针松施展乙木神针来激发这一株车马芝的灵性。 因为隋戈本身的真气就来自于草木元气,而且是精纯无比的木属性真气,所以他的真气修为每强大一分,乙木神针的威力也随之提高一分。 嗤!嗤!嗤!嗤! 隋戈将拈在指间的松针瞬间刺入到车马芝的芝叶上面,然后缓缓地将几丝真气注入进去。 片刻之后,乙木神针的威力开始显现出来,被松针扎住的地方,开始冒出一丝丝黑气。 这些黑气,便是车马芝中蕴藏的杂质。灵草吸收天地灵气而生长,但如今天地灵气早已经不纯,所以除了灵气之外,尚有这等“恶气”混杂其中,灵草吸入恶气之后,自然而然就成了杂质,沉淀其体内。这些杂质的存在,不仅会影响灵草的品质,也会影响灵草本身的修行。 此时在乙木神针和隋戈真气的逼迫之下,这株车马芝中蕴藏的杂质顿时被挤了出来。 随着杂质的消失,车马芝的五朵芝叶上的颜色变得稍微鲜艳了一些,连上面的云朵纹理也更清晰了一些。过了一阵,隋戈收起了九叶悬针松,却是眉头紧锁。 为车马芝“提纯”的效果并不怎么理想。 按照目前这个进度,要在十天之内培育出新的车马芝和五行补天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皱着眉头思索了一阵,隋戈便找到了结症所在。 这车马芝本来属于中品灵草,既然是中品灵草,自然不像三元易经草那样容易被提纯。但是,如果一直给车马芝“扎针”的话,拔苗助长,恐怕它根本承受不住。 如此看来,恐怕要在提纯灵性上面耗费更多时间了。 但隋戈哪有那么多时间可以耗费。 想了想,隋戈又在这株车马芝的四周布置了一个小型的云雨阵法,算是给它“开小灶”,希望通过灵气云雨的洗涤,让它更快地孕育出新的灵芝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隋戈回了一趟寝室。 刚一进门,便听见江涛惊呼道:“牛人大哥,你终于回来了!” 看到隋戈回来,连高峰都做出惊讶状。 “大惊小怪,有什么事情么?”隋戈向江涛问道。 “有什么事情?我崇拜你啊。”江涛说道,“前几天你出去的时候,给农学院的办公室主任发了一封请假的邮件,对吧?” “是啊,来不及亲自去请假了,所以只有发邮件了。”隋戈说道,“这有什么牛的吗?” “能不牛吗?”江涛说道,“放眼整个东大,大概也只有你敢发电邮去请假了吧。据说,看到你的邮件,当时院系主任刘忠海就发飙了,说你实在太嚣张了!目中无人,不尊重学校领导,无视校纪校规!他发飙的时候,将旁边教师办公室的人都给吓住了呢!最屌的是,你这家伙居然是这样称呼人家刘主任:尊敬的刘猪人……哈,‘猪人’!你还不知道,‘猪人’这个词语,如今已经成了我们东大的第一热词了。但凡称呼某某主任,我们都一律用‘猪人’来称呼了……” 江涛夸夸其谈,将这件事情狠狠渲染了一番。 发生这样的事情,隋戈也没有料到,他倒是没有侮辱系主任的意思,只是当时时间紧迫,用的又是拼音输入法,结果就把“主任”变成了“猪人”,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只是,邮件的内容,却是怎么被公开的呢? 隋戈不禁有些好奇。 经过江涛解释之后隋戈才知道,原来“野草哥”一直都是东大同学们关注的对象。“电邮请假门”事件发生之后,刘“猪人”的邮箱就被学校某个黑客高手给攻破了,然后电邮的内容自然也就曝光了。与之一同曝光的,自然就有“猪人”这个彪悍的称谓了。 关于“猪人”的帖子出现在校园论坛上没多久就被删除了,但是已经有不少人看到了帖子的内容,并且很快就在学校传开了。刘忠海知道此事,更是暴跳如雷,在办公室里面拍桌子、摔板凳地要狠狠处分隋戈,甚至不排除将他直接将他开除学校。 作为院系主人,刘忠海自然对农学院的学生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并且这种大权的确可以威慑许多刚进大学的学生。只是,隋戈自然不在其中。首先,隋戈上大学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治好老地主的腿,这个目的已经达到,所以接下来时间里面,上不上学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其次,刘忠海想要开除他,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哦,还有——刘忠海让我们在你回寝室的第一时间通知你去农学院主任办公室报到,到时候会根据你的认错态度决定对你的处分力度呢。”江涛又道,这时候神情却严肃下来了。这时候如果还笑,那就有幸灾乐祸的嫌疑了。 “等我有时间再去吧。”隋戈说道,“最近实在太忙了。” “真的还是假的,你可别开玩笑啊?”江涛提醒隋戈说道,“你这种情况,可大可小,别真因为一封请假邮件被开除了,那就划不来了。” “再说吧,我是真的很忙。”隋戈说道。 “那你回寝室干嘛?”江涛问道。 “睡一个觉。”隋戈答道。 “我操!感情你是忙着睡觉啊!”江涛说道,“大哥,咱还是别开玩笑了,赶紧上院系办公楼,去跟刘主任解释一下、认个错吧,再背一个小处分,这事估计也就过去。” “皇帝不急太监急。没什么事,爱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吧。”隋戈不以为然道,躺到了床上。 “靠!好心没好报,居然敢骂我。”江涛哼了一声,见隋戈执意如此,也就懒得劝说了。 隋戈只所以要回到寝室,当然不是真个要睡觉,却是因为这种熟悉的环境能够让他的思维变得更活跃。 目前要配出五行补天芝和真正的车马芝,时间恐怕还有些不够,他必须得想想办法。 八荒云雨大阵、小云雨阵法、乙木神针都已经用上了,但就目前的进展来看,时间依旧不够。 还有什么办法呢? 第135章 千年玉髓 尽管神农仙草诀中提及过快速催生灵草的其它办法,但以目前隋戈手中的资源和他的修为,却没法做到,这让他不禁感到有些沮丧。眼看着就能治愈唐雨溪了,想不到老天爷居然还要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难道这就是好事多磨? 只是他妈的磨得也太多了吧! 隋戈简直就要抓狂了。 嗡嗡~ 想不到这时候,寝室里面还有蚊子。 这只生命力顽强的蚊子在隋戈身旁飞了一圈,就往隋戈的小手臂上飞去,精准地降落之后,立即就将吸管对准隋戈的皮肤的小孔,然后翘着屁股,猛地往里面一戳,准备开始饱餐一顿。 啪! 细微的声响,犹如静电释放的声音响起。 这只可怜的蚊子,顿时被震得五脏移位,暴毙当场。 看着这蚊子的尸体坠落在床上,隋戈心里面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奇经八脉一通,果然是一羽不能加,蚊蝇不能落。这一次追寻唐雨溪,却还是收获不小的。 躺了一阵,隋戈感觉牛仔裤的裤兜里面有一块硬东西—— 呃,是一块石头,于是他下意识地将它摸了出来。 这是一块温润的鹅黄色古玉,却是隋戈上一次从六合通臂拳掌门史万豪那里顺手牵羊弄过来的。说起来好笑,史万豪居然想利用这么一块玉石做下陷阱,引诱隋戈上当,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当然,主要还是史万豪低估了隋戈的财力,所以才会以为用一块价值数十万的玉石就能让隋戈上当。如果,史万豪知道隋戈送给宁玉珍的卡上都有三百多万的话,恐怕后悔都要从地府里面钻出来了。 得到这块古玉的时候,隋戈只是瞅了瞅,就丢进了裤兜里面,因为他觉得这块玉比其它玉石也好不了多少,顶多就是有些年头而已。何况,这些日子,他也没什么时间来摆弄这些东西。 此时,隋戈将这玉石摸出来之后,却仔细瞅了两眼。 因为奇经八脉已经打通,所以隋戈的真气遍布全身,手掌握着这块玉石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便有真气透入其中。就在这时候,隋戈却忽地发现,这块玉石中的灵气好像增加了一些。 这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玉石中蕴藏的灵气,肯定只会越用越少的。忽然之间增多,却非常反常了。 但隋戈的灵觉却是不会出错。 莫非这块玉石有什么古怪?看走眼了?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隋戈心里面不禁有些小激动。 他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块玉石上面,然后仔细感受这块玉石的变化。 但此时,这块玉石的灵气却好像没什么变化。 隋戈有些不解,试探性地将几丝真气注入到玉石当中。 这一下,果然有了反应,这玉石的灵气竟然开始大幅提升! 咦!居然能够吸收真气而转化为灵气蓄积起来,莫非是已经结成了玉髓的千年灵玉? 玉石,在修行者口中也被称之为灵石,除了因为玉石蕴藏灵气之外,还有一点,便是玉石也可通灵、修行,成精成怪甚至成仙。灵石,就在一个“灵”字。所谓千年灵玉,便是那种成色极好的玉石,因为千百年一直被人佩戴,沾染上了人气,便逐渐有了一丝“灵性”,其中的灵气就会开始凝聚成精华,在内部结成“玉髓”。 有了玉髓的玉石,才称得上千年灵玉。 玉髓,便是玉石的精华所在,结成了玉髓的千年灵玉,再经过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时间,便有可能形成意识,成精成怪。流传下来的古玉很多,但唯有那中经常被人佩戴的注入手镯、玉佩、玉扳指之类的物件,才会形成“血丝”一样的东西。这种血丝,便是几丝玉髓。 玉髓,便是玉石的精髓、神髓。 正因为如此,那种自然产生的“血丝玉”,才会如此贵重。许多人更是认为,那种有“血丝玉”的玉石,才是可以辟邪、镇运的好东西。 而此时,隋戈手中的这块玉石虽然没有血丝,但是在玉石的中心处,却隐约可见一滴鲜血一样的东西,但一般人的目力很难看到。 果然产生了玉髓! 隋戈心头狂喜。 这千年灵玉产生的玉髓,对于修行之人来说很珍贵,只要服用一滴,哪怕是全身功力耗尽,也能够立即恢复。但许多修行者恐怕都不知道的是,玉髓还能够催生灵草!效果比灵气形成的云雨强上不止十倍。 嘿,真没想到,史万豪居然还送了一件好东西给我呢。 隋戈心头大喜。这块古玉想必是六合通臂门内一直流传下来的信物之类的东西,想不到如今六合通臂门没落之后,却无端端地便宜了隋戈。 要得到其中的玉髓,自然只能破开这块玉石了。 但隋戈却另有想法,这块千年灵玉既然已经能够吸收真气为其所用,显然已经有了那么一点点神识了,所以才知道借助人的真气进行“修行”。那么,隋戈便随了它的愿,索性用自己的真气去“喂养”它,以壮大它的玉髓。 隋戈自然不是什么滥好人,他这样做,可不是为了让这块玉尽快成精成怪,而是打它其中玉髓的主意。杀鸡取卵这种事情,隋戈不是不想干,而是干了划不来。所以,隋戈打算喂鸡催卵。 这块玉石里面,就只有那么一滴玉髓,就算将它取出来催生灵草,也仅仅只能催生一次,解决不了目前的难题。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催生出更多的玉髓来。 一般的修行者如果知道这玉石里面有玉髓,不用说肯定是第一时间取了出来增长修为,或者是留作以后所需,绝对不会有人会去想用他自己的真气来“喂养”这块千年灵玉,因为根本消耗不起啊。如今这世上,谁能够像隋戈这样,灵草、灵药可以不计成本地食用。 既然决定了要喂鸡催卵,隋戈自然立即就开干,缓缓地将真气注入到这块玉石当中。 最初的时候,这块玉石吸收他的真气很少量,似乎它并不想引起隋戈的注意。但是,随着隋戈不断地将真气注入进去,它吸收真气的速度也开始加快了。 吸吧,吸吧,吸得越多越好。 隋戈心想道,这块玉石吸收的真气越多,等会儿凝聚成的玉髓自然就更多。到那时候,隋戈就可以“催卵”了。 不过,这块千年灵玉却是相当的“饥渴”,就如同一个被尘封了千年的怨妇一样,几乎将隋戈全身的真气吸收了一半走,这才停止了吸纳。 见这灵玉不再吸收真气,隋戈将其放到了一边,然后吃了一些三元易经草补充亏损的真气。 一个多小时之后,隋戈已经将消耗的真气补充回来了。 这时候,他再全力去感知这块玉石的灵气,果然比之前浓郁了不少。 是时候催卵了! 第136章 喂鸡催卵 隋戈带着千年灵玉返回了温室棚。 这时候,却看到一个带着眼镜的青年人在他的温室棚旁边徘徊。 “你干嘛?”隋戈向这青年人问道。 尽管这个温室棚是学校批给隋戈做“科研”的,但是在隋戈同学的眼中,这地方就是他的私产,所以当然不能容许别人的窥觊。 “这是学校的温室棚,我为什么不能看看?”青年人有些不屌隋戈地说道。、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隋戈用手指了指温室棚门边贴着的一个标志。 那青年人一看标志,顿时脸色一变,如避瘟神一样地赶紧离开了。 原来,这标志竟然是一个辐射警告标志。 隋戈早就担心温室棚中的灵草被人窥觊,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一个阴毒的主意,弄了一块辐射警告的标志挂在了门口。只要对方还想生儿育女的话,就不得不考虑贸然进入的后果。况且,如果真人冒着断子绝孙的危险闯进去的话,自然有小银虫和影蜂收拾他。 待那人离开之后,隋戈却开门进了温室棚,查看灵田中这株车马芝的情况。 之前被“扎针”了一番,尽管有灵气云雨的滋润,这株车马芝看起来还是有些不太精神,显然元气还没有恢复过来,自然是不能继续用乙木神针激发它的灵性了。 隋戈只将那块千年灵玉取了出来,然后将其埋入了灵壤之中,使之成为小云雨阵法的阵眼。 随后,隋戈开启了小云雨阵法,当阵法运转的时候,那块千年灵玉中的灵气自然也会被阵法之力拉扯出来,化为灵气云雨。阵法刚运转的时候,这块千年灵玉似乎很是不甘心吐出其中的灵气,以至于阵法的运行都有些呆滞,但是当隋戈将一滴精血滴在那株车马芝上的时候,小云雨阵法的运转忽地加快,阵法之力大增,处于阵眼处的千年灵玉,受到阵法的拉扯之力忽然倍增,再也无法抗拒小云雨阵法的吸力,乖乖地将储存的灵气奉献出来。 小云雨阵法,形成的灵雨原本呈现出极其稀薄的云雾状,而八荒云雨大阵,则呈现出细雨状。总之,玉石的数量和品质,就决定了云雨的品质。但此时,因为加入了一块千年灵玉的缘故,小云雨阵法生成的云雨,很快便从云雾状变成了细雨状,不仅如此,灵雨的颜色也从透明无色变成了略带红色,就像是下了一场小型的血雨。 这血雨,自然便是千年灵玉中的玉髓所化。 那一株车马芝,本来还有些萎靡不振,此时被这血雨滋润,立即便重新焕发生机,然后沐浴着灵气血雨疯狂地生长。其余的血雨,落在车马芝四周的灵壤当中,顿时灵壤的香气变得更加浓郁,而且颜色也开始转变,开始由黑铁色转为青铜色——这可是中品灵壤的颜色! 隋戈没想到这玉髓居然如此了得,不仅在顷刻之间让车马芝恢复了生机,而且居然还能将四周灵壤提升一个品级,简直太猛烈了。要知道,灵壤要升级,简直比修行者晋级更难十倍、百倍,这也是为何小银虫努力了这么久,灵壤的品质却依然停留在下品的阶段。 当然,也只是车马芝四周一小块的灵壤提升到了中品等级,但就算是一小块,也是非常难得了,而且还能解了隋戈的燃眉之急:中品灵田中种植的灵草,无论生长速度还是灵性,都比下品灵壤高出数倍。 那么,隋戈培育出车马芝的时间将大大的缩短。 过了一阵之后,隋戈停止了小云雨阵法的运行。 这块千年灵玉虽然不错,但里面蕴藏的玉髓和灵气终究是有限的,如果继续催动阵法的话,那不是喂鸡催卵了,而成了杀鸡取卵。况且,这玉髓的效果相当不错,隋戈非常满意。不仅这一小片灵壤品质提升了一个档次,而且车马芝的灵性也得以大幅度提升,五片芝叶的颜色越发明显,呈现出白、青、黑、红、黄五种颜色,这分别对应了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另外,芝叶上面的云朵纹理也更加清晰、更加灵动,俨然跟真的云朵一样。 如此一来,这株车马芝自然兼有了车马芝和五行芝的灵性,而且难得的是,两种灵性都得以提纯。找这样下去,顶多两天时间,隋戈就可以将这株车马芝的品质提升到中品灵草去,并且可以利用乙木神针让这株车马芝开始繁衍后代。 车马芝因为不会开花结出种子,所以用繁衍更贴切一些。而且,这车马芝繁衍出来的新生灵芝,想必也是非常有趣的。 两天时间催生出新的车马芝和五行补天芝。 再用三四天时间将新生的车马芝、五行补天芝催熟。这样的进度,到是来得及救治唐雨溪,这让隋戈心中大定,暗暗松了一口气。 形势总算开始好转了。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中,隋戈也全力放在提纯车马芝的事情上,自然也没有去学校上课。 倒是江涛和高峰,分别给隋戈打了一个电话,无非是院系办公室已经下了最后通牒,如果隋戈再不去解释、认错的话,后果将会很严重云云。 但隋戈哪会在意,只是告诉高峰、江涛两人,等到他有时间再说。 玉髓不愧是千百年才能形成的东西,其蕴藏的灵气,根本不是普通玉石能够与之相比的。更重要的是,隋戈“喂鸡催卵”的方法起了奇效,不断催生出新的玉髓,通过小云雨阵法改善着这株车马芝的灵性。 和他之前估计得差不多,只用了两天时间,这株车马芝的灵性就已经完全被激发出来。 此时,车马芝的五片芝叶,完全呈现出白、青、黑、红、黄五种颜色,且五种颜色异常的鲜明,这说明这五片芝叶上已经蓄积了足够多的五行精华之气。芝叶顶上的云朵纹理,更是倍加清晰,而且这些云朵纹理上面,还隐约有一层云雾状的东西升腾着,这表示这株车马芝已经成了真正的中品灵草。 “明天,就给你‘接生’了。”隋戈看着这株车马芝笑道。 明天早晨,隋戈就打算用乙木神针让这株车马芝“分娩”,繁衍后代。 从植物培育基地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隋戈觉得时间尚早,便打算去一趟许衡山家,再看一看唐雨溪的情况,然后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刚到许衡山别墅院子当中,隋戈便听见唐雨溪的声音从客厅里面传了出来,听起来她似乎很不高兴。 隋戈运足耳力,倾耳一听,顿时将客厅里面唐雨溪的声音听了个一清二楚。 只听见客厅当中有个男人说道:“雨溪,跟我去美国吧,加州里德医学中心那里有最好的医生、最先进的医疗仪器,可以给你最佳的治疗方案,而且我是医学中心的人,可以为你提供最好的条件……” “我说过,我已经有医生了,我觉得他就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医生!”唐雨溪很干脆地拒绝道。听到这话的隋戈,虎躯一震,心里面暗暗得意。 “no!你说的是那个赤脚中医么?他不行的。”那男人继续说道,“如果他真能治好你的病,你早就应该被治愈了,也不会拖到现在了。” “杨森说得没错。”这人的声音像是唐云,这个未来的大舅哥,想不到竟然是一颗墙头草,这么快就替别人说话了。只听见唐云继续说道:“雨溪,隋戈这小子人品是不错,我看他也是一个好人,但是这段时间他并没有治好你的病,这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根本没有把握!所以,为了你自己着想,也为爸妈着想,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杨森的建议,去美国接受治疗。我已经查过了,加州里德医学中心,可说是美国最顶尖的医学中心,也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医院之一……” “你们不用再劝说我了。”唐雨溪坚决地说道,“隋戈为了治好我的病,不惜损伤他自己的身体。在我的心中,没有谁比他更值得信赖,也没有哪个医生,能够比他医术更好。就算有,我也只信任他!” 激动啊,隋戈同学听见唐雨溪如此说,差点就要冲进去狠狠亲唐雨溪几口。 “雨溪,难道你不相信我吗?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啊,可说是青梅竹马,对吧?何况,这一次我专程从美国赶回来,一切都是为了你啊!”那个叫杨森的家伙似乎看不肯死心。 “让我相信你,你配吗?”唐雨溪冷笑了一声。 “雨溪,那件事情你还耿耿于怀么?”杨森说道,“我跟那女人,不过只是玩玩而已。而且,我当时也不知道你的身体状况,做不得那种事情。人不风流枉少年,那时候的男人,哪个不是用下半身思考问题,对吧,唐云?” “别扯远了!”唐云干咳了一声,虽然他的确也曾经用下半身思考过问题,但这种事情自然不会亲口承认的,何况还是自己的妹妹面前。 “你干的事情以及你的想法,我都不感兴趣,所以你不用对我解释什么。”唐雨溪说道,“你想带我去美国治病,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其它事情,恕我不感兴趣!” “不。雨溪,我知道你对我还是有感情的!”杨森很激动地说道。 “哦,你觉得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唐雨溪冷笑了一声。 “如果你不是对我念念不忘的话,怎么会在病重的时候去蜀川旅游?”杨森说道,“那是因为,我曾经答应过你,要跟你一起去蜀川游览九寨的,对吧?” 听了这话,隋戈如同被点中了死穴一样,心头极其难受。他没有料到,原来唐雨溪去蜀川旅游,竟然还有这方面的原因。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他成了什么?难道只是这个杨森的替身么? 难怪,在九寨的时候,唐雨溪曾经向他提到过这个叫杨森的人,还说这小子很帅,又说是什么青梅竹马。搞了半天,莫非是对这厮余情未了?之前说的那些话,只是为了刺激这厮?而他隋戈,只是她的一颗棋子么? 想到这里,隋戈心头又恨又怒,甚至有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第137章 老人家的决定 星期一,求鲜花,求一切票票,希望大家支持啊。 ============================================ 隋戈将拳头捏得咕咕响,只恨不得冲将进去,不顾一切,先将这对男女击毙了再说。 爱之深,恨之切,果然如此! “亏你还记得这事!” 唐雨溪冷哼了一声,“我去九寨旅游,的确是跟你有那么一点点关系。但是,却不是为了要记起你,而是我想在生命尽头的时候,不想记起跟你有关的任何东西,因为我会觉得恶心。所以,请你不要那么自作多情!在我的心里,我只想留下唯一一个男生的记忆,但那个人却不是你,他的名字叫隋戈!” “唐姐姐,不带这么玩人的啊!”隋戈在心头感叹道,前一刻满腔的怒火,顿时化为了满腔的感动,差一点就要感激涕零了。 这么一惊一乍,险些让隋戈的小心肝都承受不住了。 同时,隋戈也有些庆幸自己没有看错人。 这时候,隋戈也不想继续“偷听”了,直接大步走进了客厅。 进入客厅之后,隋戈的目光从唐雨溪和唐云两人身上掠过,然后目光落在另外一个男人身上。 这个男人约莫二十四五岁,西装笔挺,蓄着长发,身材和长相跟那些男模有得一拼,尽管处于敌对面,但隋戈仍然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确很帅,一眼就让人将他跟大户弟子、商界名流联系在一起了。 看到曾经的情敌果然比自己帅,隋戈还是有些酸酸的,但一想到自己才是胜利者,隋戈心里面一下子就舒服多了,暗想你小子帅有个屁用,还不是某家的手下败将。 于是,隋戈将目光从这个杨森身上收了回去,跟唐云打了一个招呼,然后便很自然地挨着唐雨溪坐到了沙发上面。 杨森看得怒火中烧,但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居然很有“风度”地向隋戈说道:“看来,你就是隋戈,隋医生了吧?” 隋戈没想到这厮如此沉得住气,淡淡一笑,说道:“算不上真正的医生,顶多是赤脚医生而已。” “哦,隋先生真是谦虚。”杨森居然也笑了笑,又道,“我听雨溪说,隋先生可是她亲自挑选的主治医生呢,却不知道隋先生对治愈她的病,有几分把握呢?” “一百分!”隋戈牛皮哄哄地答道。在不需要谦虚的时候,隋戈同学从来都不会谦虚。 之前没有弄到五行补天芝,隋戈自然是没有任何的把握,但如今五行补天芝很快就要弄出来了。在他看来,那的确就是百分之一百的把握了。 杨森眼中的不屑之色一闪而过,显然他认为隋戈是故意在吹牛皮了。杨森在美国学医三年,作为加州里德医学中心管理层挑选的亚洲区代理人,他对现代医学、药品都有相当的了解,更是见多识广,所以自然很清楚唐雨溪的病几乎是很难治愈的。就算是里德医学中心的专家出手,加上最顶尖的医疗设备,也顶多只有五成的机会能够治愈唐雨溪。 五成而已! 但这个几率,在杨森看来已经是很高的了。 不仅仅是杨森,就连唐云也是如此认为的。所以,当杨森回国之后,唐云很快就被杨森说服,然后站到了杨森这边。唐云倒并非隋戈所说的墙头草随风倒,他自然不可能得了杨森什么好处,而是真心为了治愈唐雨溪的病。 相对于隋戈,唐云自然更容易相信杨森一些。首先,杨家跟唐家都是同样的大家族,而且杨森一直都跟唐云和唐雨溪的关系不错。其次,相对于虚无缥缈的中医,唐云更愿意相信科学、实在的西医。 所以,当唐云听见隋戈说出“一百分”的时候,更有些失望和莫名地愤怒。 唐云觉得,隋戈骗了他! 之前,隋戈曾经告诉过唐云,只有五成的把握能够治愈唐雨溪,那时候唐云反而觉得可信一些。现在隋戈忽然说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反而让唐云觉得隋戈有些浮夸。对于隋戈的家底,唐云早就让人去调查过了,隋戈的爷爷只是一个赤脚医生,就擅长一点狗皮膏药而已。所以,按照道理,隋戈大概也顶多就是擅长一点狗皮膏药而已,正如杨森所说,只是一个赤脚医生。 “隋戈,你让我很失望!”唐云板着脸说道。 “我对你也很失望。”隋戈不以为然道,“本来还以为你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想不到居然是一颗墙头草,这么快就在站到别人那边了,你怎么就不相信一下你妹妹的眼光呢?” “因为你的话根本没法让人相信。”唐云怒道,“之前,我将雨溪托付给你,希望你能够照顾好她,治愈她的病。却没想到,你只是想着如何哄她,追她,欺骗她的心,压根儿没有用心去为她治病。你这样的人,如何能够让我相信你!” “我如果没有用心去为雨溪治病的话,现在就不会说出百分之百的把握来。”隋戈说道。 “别再狡辩了!”唐云说道,似乎已经不想跟隋戈继续交谈了,将目光投向了唐雨溪,“等会儿爸妈就会来了。雨溪,你不要再任性了,那会让我们更加担心你的。你也许还不知道,你发病的这段时间,爸妈他们消瘦了多少。” 杨森只是静观事态的变化,就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有唐云在这里打头阵,他自然就不用多费唇舌了。他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这件事情上,唐雨溪并不能完全做主。所以,这时候没有必要继续攻击隋戈,徒招唐雨溪的怨恨。 “哥。”唐雨溪说道,“我知道你们关心我。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想自己做一次主。” “我是担心你犯糊涂!”唐云说道,“算了,等下你去跟爸妈说吧——他们已经来了!” 果然,这时候,一辆军牌车驶入了院子当中。 片刻之后,就看到风尘仆仆的唐浩天和许颜歆并肩走进了客厅。 “爸——妈。”唐雨溪起身招呼道。 隋戈也站起身,叫了一声“叔叔阿姨好”。 唐浩天微微点了点头,似乎他跟唐云一样,对隋戈的表现并不满意。 只有许颜歆向隋戈说了一声“小隋,辛苦你了”,让隋戈心头觉得暖暖的。 再次面对未来的岳父、岳母,隋戈的心情没有上一次那么紧张了。不过,这一次的关系和气氛却比上一次更加紧张了,因为隋戈已经明显感觉到,唐浩天和唐云,已经站到了杨森那边。 就算是得到未来岳母的支持,唐家人的支持率也是二比一,隋戈完全处于劣势呢。 不过,隋戈并不在乎这些。只要唐雨溪不改变决定,那么隋戈就不容许有任何人干涉她的决定,就算是她的家人,也不行! 就在隋戈打定主意的时候,唐浩天将目光投向了隋戈,说道:“小隋,我相信过你。并且,给了你机会和时间。” 言简意赅,这是军政要员们的风格,唐浩天更是深得其中精髓,惜字如金。 “我明白。”隋戈配合着唐浩天的说话方式。 “但是,你让大家失望了。”唐浩天说道。 “时间还差一点。”隋戈解释了一下原因,又道,“况且,雨溪没有失望。” “我们不能再给你时间了。”唐浩天说道。 隋戈正要开头,却听见唐浩天旁边的许颜歆说道:“小隋,不是阿姨不相信你,而是我太心疼小溪了。你老实告诉阿姨,你究竟有多少把握可以治愈小溪?” 一旁的唐浩天皱了皱眉头,显然他没料到夫人竟然没有跟他站在统一战线上。 作为一个军官,一个男人,这让唐浩天微微有些不悦。 “之前已经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了。”隋戈说道,“不过许阿姨既然问起了,我就再回答一遍吧。以前我说过,只有五成的把握能够治愈雨溪,但是现在,我已经有十成的把握了!” “真的?”许颜歆喜出望外道。 咳咳~ 一旁的唐浩天干咳了两声,然后向隋戈说道:“小隋,你的十成把握,究竟从何而来?” “之前我说有五成把握,是因为我还缺少一种关键的药物。现在,这种药物我很快就会弄到手了。所以,我说有十成的把握。”隋戈说道。 “药物?”唐浩天大概是不相信一种药物就可以治愈唐雨溪的病,又道,“那你什么时候能够弄到你说的那种药物?” “快则三天,慢则五天。”隋戈照实说道。 听见这话,唐浩天的脸就黑了:“我女儿可没有多少个天了!小隋,你请走吧。” “浩天!”许颜歆劝道,“为什么不再给小隋多一点时间。这段时间小溪的病虽然没有治好,但是我看得出来,却是她这些年来最开心的时候,难道你就不能让女儿多开心一下吗!” 隋戈终于知道唐雨溪敏锐的直觉遗传自谁了。这个未来的岳母,果然也拥有惊人的直觉和洞察力,一下子就看到了被唐浩天、唐云父子所忽略的却又很重要的东西。 人活着,不仅仅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更需要开心。 正如港片里面常出现的经典台词哪样——“开心最重要!”“不开心的话,就算是活一千年、一万年也没意思!” 唐浩天沉默了,妻子的话似乎触动了他体内的某根神经,让他不禁反思起来。作为他唐浩天的女儿,在外人眼中,唐雨溪生下来就像是含着金钥匙一样,但是出身在这样的家庭,同时也会失去许多本该像同龄人一样拥有东西,比如朋友,比如自由。 唐浩天忽然想起了唐雨溪上小学的时候,每天唐雨溪被司机接回家的时候总会问他,“爸爸,为什么我不能跟别的小朋友一起走路回家呢?” 那时候,唐浩天告诉唐雨溪:“我们家离学校太远了,等你长大了,就可以走路回家了。” 如今,女儿长大了,但是却已经不愿意常回家了。 唐浩天忽地觉得,作为父亲,他是很失败的。他总是擅长于替女儿安排好一切,但是却并不擅长聆听女儿的心声。也许,这一次他应该放弃自己的固执己见,真正接受女儿的选择。 毕竟,她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需要父亲去安排的小姑娘。 想到这里,唐浩天原本沉重的心情忽地轻松了许多,他先是轻轻握了握旁边妻子的手,然后微笑着看着唐雨溪,说道:“唉,我今天才发现,自己老了,女儿长大了。小溪,这一次,我尊重你的决定!” 唐云和杨森一起愕然。 而杨森更是急得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显然他没想到唐浩天居然会相信这么一个小混混、一个赤脚医生。但很快,杨森又坐了下去,脸上泛出一种胜券在握的笑容,因为这时候又有人走近了客厅。 “小浩,我这个老人家的决定,不知道你尊重不尊重呢!” 一个老人的声音在客厅当中响了起来。 这个声音雄浑,充满了威严和气势,让人不敢生出反驳之心。 第138章 老人如虎 看到读者大大们的催更,小米惭愧了,中午木有休息,弄来一章。各位大大,给点鲜花和票票吧。 =============================== “爸——” 唐浩天身躯微微一震,条件反射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做出了一副聆听教诲的样子,这已经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了。 如今,在这个世上叫他“小浩”的人,只有一个。 这人就是唐浩天的父亲唐世渊,也是唐家的家主、掌舵人,身居高位,手掌百万军队。这种人,就算是老了,也是老而弥坚,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着厚重的气势。 接着,许颜歆、唐云、杨森相继站了起来。 唐雨溪也下意识地要站起来,却被隋戈轻轻按了下去,平静地对她说道:“雨溪,你如今身体很虚弱,就不要乱动了。” 一句话,就替唐雨溪找好了借口。 不过,让唐浩天、许颜歆和唐云暗暗心惊的是,隋戈这家伙居然没有站起来,甚至连起身的动作都没有做一下,还是那样四平八稳地坐在沙发上。这三人都明白,隋戈这小子不可能不知道眼前这个老人是谁,他这分明是装糊涂、不卖唐世渊的账。 隋戈自然已经猜到了这个“大嗓门”老头子的身份,作为老人家,有这种气势、目光的人实在是寥若晨星。再加上唐浩天夫妇、唐云的反应,隋戈自然轻易就猜到了这老人必然是唐雨溪的爷爷。 照理说,隋戈的确是应该站起来表示一下恭敬的。 但是,从唐世渊刚才说过的话,流露出来的神情,隋戈就知道这老头子必然反对唐浩天刚才的决定。那么,自然也就是反对隋戈给唐雨溪治病了。 更何况,唐世渊的旁边还站着一个熟面孔,这人赫然就是那位中南海“御医”高伯明。这位御医的医术似乎还算不错,但是人品却不敢让人恭维。隋戈觉得,这厮大概没少在唐世渊面前说他的坏话。除了高伯明之外,唐世渊身后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穿着灰色的中山服,黑色平底布鞋,目光蜡黄,个人一种很低调、存在感很弱的感觉,但他进屋的时候,脚下几乎没发出声音,这就足以让隋戈对他另眼相看了。 除了陪伴唐世渊的高伯明和低调大叔之外,唐世渊还带了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卫,但是这些人都站在屋子外面警戒。 唐世渊一进客厅,便有一种掌控一切的感觉。尤其是唐浩天、许颜歆、唐云以及杨森的反应,更让他觉得自己威严尚在、宝刀未老。只是,随后唐雨溪和隋戈的反应,却让他不满意,很不满意。 唐世渊治家极严,常说“一室之不治,何家国天下之为”。因此,他对儿女、子孙要求及其严格,唐家的家风也是极其严厉,做事做人,都讲究一个规矩。因此,当他站着说话的时候,唐家的人,自然没有一个人敢坐着听他发言。 即便是唐雨溪和唐云,因为从小受到家教熏陶,所以才会下意识地起身听唐世渊“训话”。 但隋戈可不是唐家的人,也不是唐世渊手下的军官、士兵,所以他不需要刻意给唐世渊面子,尤其是在他心里有些不爽的时候。 唐世渊见惯了家人的顺从,见惯了下级军政要员的卑躬,这时候忽地看到一个敢坐着听他“训话”的人,自然很是不爽,尤其是这小子居然还将唐雨溪拉着坐下了。 原本,唐世渊打算给隋戈这个桀骜的小子一个下马威的,却没想到居然反被对方先给了一个下马威,心头的滋味自然是有些奇怪。 但唐世渊是何等人物,自然不会做出当场暴跳如雷的举动,但是从隋戈刚才的表现,他已经在隋戈和唐雨溪的关系上判了隋戈的“死刑”。无论如何,他是不会让一个不尊重他的人染指唐雨溪的。 “小浩,你忘记回答问题了。”唐世渊坐在了沙发上面,将目光投向唐浩天。 “父亲的决定,就是唐家的决定,我自然会尊重。”唐浩天说道。尽管他已经是将军了,但是在唐家,拥有最后决定权的却还是他的父亲,他的老首长。 在军威、父威面前,唐浩天也只能低头。 许颜歆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一旁的唐浩天却赶忙向她猛地眼色,示意她不可如此。在唐家,唐世渊这位老爷子可是拥有绝对的威严,唐浩天如今虽然也是位高权重了,但是却还没有胆量敢顶撞这位老爷子。 唐世渊缓缓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要尊重我的决定,那么我现在就宣布我做出的决定了。” 唐浩天和唐云下意识地挺了挺胸膛,就像是听上级宣读命令似的。 这个场景似乎有些好笑,但是却没有人敢笑出来。 隋戈也没有笑,但是却诧异地向一旁的唐雨溪问道:“雨溪,这位老人家是谁呢?好像跟叔叔阿姨很熟呢——难道是你们家亲戚吗?” 唐雨溪真是恨极了隋戈,这家伙简直就是明知故问嘛。整个唐家,能够让父母如此恭敬、畏惧的人,除了她爷爷,还能是谁呢? 但是,隋戈既然问了,唐雨溪自然不能不回答,只得如实说道:“这是我爷爷。” “哦,原来是你爷爷啊。”隋戈笑道,“难怪一进门,我就觉得这位老爷子龙行虎步、威武不凡,好像是天神下凡一样,原来竟然是你爷爷呢。” 隋戈此时虽然大拍马屁,但唐世渊是何等人物,早就已经宠辱不惊,根本就不理会隋戈,只是口中哼了一声,然后就向唐浩天继续训话道:“我的决定是——雨溪,立即跟杨森去美国接受治疗。等你身体痊愈之后,就跟杨森订婚。” 许颜歆听了,身体不禁一颤,唐世渊的第一个决定她还能够理解。第二个决定,她能够明白,这是唐家要跟杨家联姻了,但是她却不能理解,因为女儿要跟人订婚,这么大的事情,作为母亲,她居然不是第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这个家庭,难道还是封建家庭么? 想到这一点,许颜歆一口怒气便冲了上来,便要开口质问唐世渊。但就在这时候,一旁的唐浩天却紧紧地拽住了她的手,不让她发泄心中的不满。 唐云也愣住了,显然他也不知道内情,只是目前这种场合,哪有他说话的份。而杨森,脸上却带着几丝获胜的笑容,显然他早就知道内情了,所以他都不屑跟隋戈较劲。 “怎么,有意见?”唐世渊自然看到了唐浩天的小动作,于是开口询问道。尽管想要开口质问的是许颜歆,但是唐世渊却向唐浩天发问,显然是因为在唐世渊的眼中,唐家的女人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尤其是在他的面前。 “意见,倒是没什么意见。只是——”唐浩天尽量用婉转的语气说道,“只是我觉得事情太突然了。给雨溪治病的事情,自然刻不容缓了,但是订婚的事情,我觉得还是等她病愈之后再商议吧。” “那就是还有意见了?”唐世渊道,“我已经答应老杨了。” 唐浩天知道,“老杨”自然就是杨氏家族的家主了。杨氏一族,在地方和中央的政治体系中都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如果跟杨家联姻的话,唐家的实力就可以延伸到军政体系了,这就是强强结合。如果联姻成功的话,那就是一桩很典型、很有影响力的一桩政治婚姻了。 如果单单从政治和利益上来分析的话,唐浩天觉得父亲的确是高瞻远瞩,走了一步好棋。但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看,唐浩天却觉得有些悲哀。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作为父亲,居然不能给女儿婚姻的自由,而只能看着她成为政治婚姻的筹码。 可悲!可叹! 但唐浩天却无能为力。因为他深知老爷子的脾气,一旦做出了决定,便不会更改。 唐浩天选择了沉默、忍受,但是他旁边的许颜歆却已经是忍无可忍了。她跟着唐浩天在这个家庭生活了二十多年,在她的心目当中,丈夫一直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是这个男子汉一站到公公面前,却立即就怂了,这让她十分纳闷。在唐家,女人没什么发言权,她可以忍;不能从事她自己喜欢的音乐事业,她也可以忍;她自己的任何委屈,都能够忍……惟独事关女儿,她却不能忍! 想到这里,许颜歆也不知道哪来的气力,一下子甩开了唐浩天的手。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唐浩天见妻子发怒,不敢再阻止了。 许颜歆猛然挣脱了丈夫的手,所有人都知道她肯定有强烈的意见要发表。唐世渊目无遗漏,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霍地将目光投向了许颜歆,问道:“儿媳妇你有意见?” 许颜歆触及到唐世渊的目光,身体不由得微微一颤:这老人的目光实在太凌厉、森寒了,就如同一把雪亮的刺刀,让人不敢正视。此时,许颜歆方才明白为何丈夫在他面前,表现得就如同小孩子一样,因为眼前这老人,经历过战争岁月,接受了炮火和鲜血的洗礼,才会有这样的目光,这样的气势,而且这种气势并未随着他的年龄而消退——依旧威猛如虎! “我……我……”在唐世渊的目光紧逼下,许颜歆竟然连说话都觉得困难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遵循一下雨溪本人的意见,不是吗?”就在这时候,隋戈忽地插话道。 第139章 顶撞 “没错,我们是应该遵循一下小溪本人的意见。” 许颜歆乘机说道,总算将这一句话吐了出来,然后向隋戈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目光。如果不是隋戈刚才插了一句话,恐怕许颜歆都未必能够将这话流利地说出口来。 唐世渊再次蹙眉,因为他没想到,在自己的威势面前,这小子居然还不知进退。 原本,唐世渊都不屑搭理隋戈这种“小人物”的,但此时被隋戈三番两次插话,唐世渊终于有些动了怒火,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许衡山家的话,唐世渊恐怕早就让人将隋戈给丢出去了。 “哪来的野小子,如此没有教养!”唐世渊冷哼道,刺刀般的目光投向隋戈,“这是我唐家的家务事,什么时候轮到你这外人来插嘴了?” 若是普通人,这时候早就被唐世渊的目光吓得心惊胆颤了,这种在战火中崛起的虎将,拥有的威势绝对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而且唐世渊更是老而弥坚,一身的威势在岁月的磨砺中变得更加锋利。 而且,唐世渊发难,并且无理取闹,而是站着道理的。 “家务事”三个字,就可以直接将隋戈排除在外。 可惜,唐世渊一身的虎威、王霸之气,对于隋戈却没有半点威慑作用。练武之人,尚且有“十步之内,人尽敌国”的说法,何况隋戈还是一个修行者,自然不会屈服于对方的权位。 “那是你的家务事。”隋戈平静地说道,“我只对我的病人负责。雨溪是我的病人,作为医生,我有责任去关心她的心情,了解她的想法。若是她不愿意,任何人都不能逼迫她做她不喜欢的事情!” 顶撞! 这就是赤裸裸的顶撞! 多少年了,唐世渊第一次被人这么直接的顶撞,这么不给他面子。 “看来你这个医生管的事情还挺宽呢。”唐世渊冷哼了一声。 “不过是一个赤脚医生。”站在唐世渊背后的高伯明总算找到了贬低隋戈的机会。 “职责所在。”隋戈说道。 “那么,从现在起,不就不是雨溪的医生了。”唐世渊用命令式的口吻说道。 “对不起,你没有这个权利!”知难而退不是隋戈的作风。 “我没有这个权利?没有权利!”唐世渊的语气忽地变得尖锐起来,厉声说道,“在唐家,我的话就是命令。唐雨溪是我的孙女,她自然要听我的话。” “我知道你老位高权重,也听过你老的丰功伟绩。”隋戈说道,“但这些东西,并不打表你有权利替雨溪做决定。她只是你的孙女,并非你手下的士兵!况且,你位高权重又如何,丰功伟绩又如何,在我的心中,比起许老来,你远有不及。” 随后,隋戈将目光望向唐雨溪,轻轻握着她的手说道:“雨溪,这里实在太吵了,跟我走吧。” 唐雨溪本来没有勇气跟唐世渊叫板,但是因为隋戈的话,让她大受鼓舞,勇气倍增,用力的点了点头,向隋戈说道:“嗯,我跟你走!” 唐浩天、唐云、杨森都愣住了。 他们谁都没想到,看似柔弱的唐雨溪,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勇气。 这种勇气,唐浩天、唐云自问都不曾有过。 唐世渊终于彻底怒了! 一个野小子跟他叫板,唐世渊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隋戈在他眼中,简直就是渺小的存在。但是,唐雨溪居然也敢顶撞他了,这才是真正让唐世渊感到愤怒的。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这个唐家家主的权威受到了挑衅,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唐雨溪,你要是跟他走的话,以后你就别姓唐了!”唐世渊断然道。 “爸——” 唐浩天叫了一声,似乎打算劝说什么,却听见唐世渊说道:“怎么,连你也要反对我的决定么?” “小溪是我的女儿!”唐浩天痛苦地说道,“她现在最需要的是安静养病。” “子不教父之过。”唐世渊哼道,“这就是你教养出来的好女儿!身为我唐家的女子,就应该有为家族利益考虑、为长辈分忧的觉悟!你要是还想替她说情的话,你就别认我的这个父亲!” “我早就不想姓唐了!”唐雨溪直视着唐世渊说道,“唐家给了我什么?名誉?财富?还是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可是,我却连普通人都拥有的自由都没有。唐世渊老先生,感谢你让我离开了这个亲情淡薄的家庭。” 唐雨溪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似乎很平淡,但是胸膛却是快速地起伏着,显然她的心情并不像她说话的语气这样平静。隋戈早已经悄然将一道真气渡入她的身体之内,调息着她的身体,免受情绪影响。 唐世渊终于变色。他觉得他是了解唐雨溪的,以唐雨溪温和的性格,断然不可能脱离唐家。正因为如此,唐世渊才说出到了如此极端的话,本来他是想让逼唐雨溪就范,谁知知道唐雨溪在这个野小子的“怂恿”之下,竟然一反常态,居然敢挑战他的权威,跟他当面决裂! 只是,唐世渊却哪里知道,唐雨溪已经在生死边缘徘徊过一次了。有了那样的经历,她自然看清了许多东西,也明白究竟是谁真的对她好。 “好!你给我滚——从此以后,我唐世渊没有你这个孙女了!”唐世渊大怒道,气得胡须都在颤抖。 唐世渊本来是一个善于控制情绪的人,但是今天竟然被自己“乖顺”的孙女顶撞,再加上看着隋戈这小子就觉得不爽,一时间竟然怒不自禁了。 “隋戈,我们走。”唐雨溪断然地说道,就要跟隋戈携手离开这里。 “隋戈,雨溪,你们坐着!这是外公的家,没有谁可以让你从这里滚出去!” 就在这时候,一身园丁打扮的许衡山走进了客厅,向着唐世渊说道,“唐先生,这是我的家,不是唐家,也不是你的办公室,不是军营,所以你没有资格让谁离开。不过,我倒是要请你离开这里!马上!” 打脸!再次狠狠打脸! 唐世渊今天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背运,居然接二连三地也被人打脸,打得他颜面无光啊。 但是,偏偏许衡山却占着道理。更恼火的是,虽然背后就站着唐世渊的保镖,门口就站着他的警卫,但是他却不可能对许衡山用强,毕竟许衡山终归是他的亲家,更何况许衡山还是受人尊敬的名人。唐世渊就算再有权势,也不能将自己的亲家给枪毙了吧? 唐世渊知道,今天这面子是找不回来了。于是,他也不再说什么了,直接起身往门外走去,但是出门之前,却狠狠地瞪了隋戈一眼,心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小子,今天的事情断然不会发展成这样!” 第140章 分裂 隋戈一看唐世渊的眼神,就知道这位老人家对自己“成见”很深。不过,谁让他不知趣,非要让唐雨溪嫁给别人呢? “活该!”隋戈心想道。 唐世渊、高伯明等人离开之后,唐浩天、许颜歆和唐云却还在。 许颜歆和唐浩天,似乎还有话想对许衡山说。 但是,许衡山却根本不给他们三人机会,不悦地说道:“你三个还杵在这里干嘛?你们就是这么做父母、做哥哥的。权力越大、地位越高,想不到亲情却越是淡薄——算了,我还跟你们说这些干嘛,就不阻止你们升官发财了。” “爸爸——”许颜歆眼圈一红,眼看就要掉泪了。 可惜,许衡山此时却正在气头上,不加理会道,“哭,现在哭有什么用?早就跟你说了,要做一个独立、知性的女子,但是你却不听,非要嫁去唐家做家庭主妇。结果呢,瞧瞧你嫁的什么人,在外人面前地位显赫、趾高气扬,在自家老子面前,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连自己女儿的基本权利都保证不了,这样的男人,长得再人模狗样,地位再高,又有什么用呢!” 听见许衡山这话,唐浩天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可是那又如何呢,骂他的人是他的岳父,他就是功夫再高,地位再高,总不能上前就将岳父殴打一顿吧?更何况,许衡山的话虽然不好听,但是说的都是事实。 许颜歆的泪水在眼眶里面转了几圈,居然奇迹般的没有掉下去,她让唐浩天和唐云先出去之后,才向隋戈说道:“小隋,你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希望你照顾好小溪。” “阿姨请放心,唐家有的东西,她可以有;唐家没有的东西,她也会拥有的。”隋戈自信地说道,尽管这话让别人听起来有些像是在吹牛皮,但是隋戈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做得到。没错,唐家的人有权、有势,但是他们有灵草、灵药吗?能够延年益寿得长生么? 正是因为这样,隋戈面对唐世渊的时候,才那么镇定自若、不卑不亢。 许颜歆擦拭掉了眼角的泪水,温和地一笑,说道:“只要你真心对小溪好就对了。况且,小溪要求的东西并不多。” 随后,许颜歆又向唐雨溪说道:“小溪,你也不要怪你爸爸和哥哥,你也知道,唐家就是那样一个家庭,在这样的家庭成长出来的男人,他们看问题的方式跟我们都不同。幸好,小隋是一个不错的男生,看来你你比老妈我有眼光。” 说完之后,许颜歆也离开了。毕竟她嫁给唐浩天已经二十多年了,自然不可能因为这件事情就这么分离了。更何况,在许颜歆看来,女儿暂时“脱离”唐家,未必就是什么坏事情。 “总算清净了。”唐家的人离开之后,许衡山发出了一声感叹。 “许老,您这话不是在暗示我们也应该闪人了吧?”隋戈开玩笑地说道。 “当然不是。”许衡山说道,“我只是不喜欢唐家的这些人的行事作风而已。明明是一家人,非要搞得像是上下级,一家人在一起,像是在搞政治汇报,完全就没有一点家庭的温暖。跟这些人呆在一起,你会觉得生活无比地发闷呢。” “难怪,你刚才要躲在花园里面了。”隋戈恍然道。 “那是当然。”许衡山说道,“我宁愿跟自己的花草去打交道,也不愿意跟他们这些人打交道。他们若是讨论别的事情,我自然是可以不闻不问,但事关雨溪,我当然就不能装聋作哑了。哼,一直以来,唐世渊都以为我这个老头子只知道养花种草吧,一定想不到我今天会这么不给他面子呢。嘿,真想知道,回去之后,他会是什么反应呢。” “什么反应,肯定是暴跳如雷呗。”隋戈笑道,“不过,刚才许老您向唐老头发飙的时候,那样子真的很威风呢!” “你也不错啊,初生牛犊不怕虎。唐浩天、唐云不敢做的事情,你居然敢做。”许衡山笑道。 “你们一老一小,就不要互拍马屁了,行不行?你们两人不去当官才真是可惜了。”唐雨溪说道,“要是你们真这么投缘的话,干脆结成忘年之交,一会儿就去斩鸡头、烧黄纸好不好?” “小隋这个忘年之交倒是不错,可惜——这辈分不能乱啊。”许衡山若有所指地说道。 “外公!不准你取笑我。”唐雨溪也笑了,“脱离”了唐家之后,她现在竟然觉得无比的轻松。 “我想去江边转一转。”过了一会儿,唐雨溪忽道。 隋戈知道唐雨溪必然有许多心里话要跟自己谈,会意道:“我陪你去。” “那你们都多穿点衣服,当心被江风吹凉了。”许衡山提醒隋戈和唐雨溪道。 明海省的平均气温要比蜀川省高出不少,所以尽管现在是秋冬季节,但是却没有打霜落雪。黄昏的青江江畔,尽管有些凉风,但是也还能忍受。 隋戈陪着唐雨溪安静而缓慢地行走在江边沙滩,好一阵之后,隋戈才歉然道:“对不起,我让你成了无家可归的可怜人了。而且,我还无耻地毁了你那门当户对的政治婚姻。” “你这是道歉,还是幸灾乐祸、自鸣得意呢?”唐雨溪问道。 “兼而有之吧。”隋戈说道,“看见那个叫杨森的家伙吃瘪,我心里的确有些自鸣得意。不过,让你跟家人决裂,我的确是有些愧疚的。” “愧疚就不用了。”唐雨溪说道,“其实我还应该感谢你呢。如果没有你的鼓励,我绝对没有勇气跟我爷爷叫板,你不知道,整个唐家的人,都是非常害怕他的。” “从你父亲和你哥的反应来看,我完全能够明白这一点。”隋戈说道,“真是没想到,你们家明明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但行事作风却如此封建。” “政治婚姻,利益结合,从古到今都是如此。”唐雨溪说道,“何况,不仅是中国有这种政治、利益结合的婚姻,外国不也一样存在吗。” “嗯,的确如此。”隋戈说道,“不过,我对唐家的其余人没什么兴趣,只要你不生气、不郁闷就好了。” “没有脱离唐家之前,我的确有些郁闷。但是,现在已经不郁闷了。”唐雨溪说道,“不过,就怕要真正脱离唐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呢——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听说你最近在学校有些小麻烦呢?” “什么小麻烦?” “电邮请假门事件啊。”唐雨溪笑道,“而且,你居然还敢将人家院系领导称之为‘猪人’,实在是太彪悍了。不过,你可得小心一点,别真的被学校开除了可就划不来呢。” “没事,就像是你所说的一样,只是小麻烦而已。”隋戈说道,“那位刘猪人,应该不会真为了这点破事请就开除我吧?况且,许老他能够看着我被人开除?” “对于学校这些日常事务,外公现在恐怕也插不上什么手了。”唐雨溪提醒隋戈道。 “管它呢。”隋戈说道,“他们真要把我开除了,那可是学校的巨大损失。”、 “你啊,为什么总是之这么狂妄呢。”唐雨溪说道。 “因为我有狂妄的本钱。”隋戈说道,“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两人踩着软软的沙粒,说说笑笑地散着步,这时候却见前面有一个女人慌慌张张地向这边狂奔而来,一边跑一边冲着隋戈和唐雨溪求助道:“电话……电话,你们谁有电话,快借给我用用,快点!” 这女人赤着脚,头发凌乱、衣衫不整,其实用衣衫不整形容都太过了,她的身上其实就只裹了一张白色羊毛毯。另外,尽管一脸的惊慌失措,但是这女人的容貌却还算不错,用隋戈的审美观点来看,算得上一个上品少妇。 只是,这女人如此慌乱地借电话,莫非是大白天被人强行圈圈叉叉了? 禽兽! 隋戈同学心头正义凌然地骂了一句,赶紧摸出电话递给了这位少妇。 第141章 不能只追求刺激 解释一下,小米不是专职写手,最近工作实在很忙,只能暂时保证每日两更,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也感谢各位读者大大一直的支持。 =========================== “打不通!” 少妇急得险些将隋戈的手机摔进青江里面。这些该死的手机运营商,平时总吹嘘信号覆盖全宇宙,一到关键时刻就是打不通。 因为一只手打电话,另一只手抓着裹在身上的毛毯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于是她胸前的小白兔就总是不听话地蹦来蹦去,好像随时都可能蹦出似的。当然,里面是真空,肯定是不用猜了。 唐雨溪赶紧将她的手机递了过去,并不断轻声安慰她。 “怎么有信号也打不通!麻痹的!”少妇急得直跺脚。 “究竟怎么回事?我们能帮忙吗?”唐雨溪见这少妇如此着急,关切地问道。 “我老公犯病了……需要急救啊!怎么办!”少妇急道。 “事不宜迟,我朋友是医生,应该可以帮助你们的!”唐雨溪指了指隋戈。 “他?”少妇显然并不相信隋戈是什么医生,但她也没有别的人选了,咬牙道,“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吧。唉,怎么会碰上这么倒霉的事情……” 少妇和她老公出事的地方就在沙滩上,那里停着一辆黑色吉普车。 救人要紧,隋戈三步两步地赶了过去。 吉普车内的情形,让他目瞪口呆: 一个浑身赤裸的老头子躺在车上,身体抽搐着,口中吐着白沫,胯下一片狼藉,更离奇的是,这老头子居然兀自在,而且还是红色的精——血精! 隋戈心头暗叹一声,这又是何必呢。这哪是他妈的玩女人,这是在玩命啊!你说都一大把年纪了,非得要玩这么刺激、新鲜的玩意儿,这不是嫌命长么。更何况,一滴精十滴血,这位老人家也真是不懂节制,这么消耗下去,今天出了这种状况,那也是必然的事情。 隋戈见状,先制止了唐雨溪靠近,然后随手拈住一根九叶悬针松,闪电般刺入老头腹部的一个穴位,让其停止了继续喷血精,然后又用另外一根松针刺入老头的脑部,让其逐渐恢复了神志。 少妇看到这情形,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刚才看到她的老老公喷血精,这少妇被吓得够呛,还以为这老头子可能是要一命呜呼了呢,想不到居然让她随便就碰上了一个“小神医”,当真是手到病除,老头子居然很快就醒了过来。 唐雨溪虽然有些好奇,但是隋戈不让她靠近,她自然不会去凑热闹的。 “谢谢你……小伙子,你救了我。”老头子虚弱地向隋戈说道。 听见老公竟然能说话了,少妇更是松了一口气,知道老公大概是没什么事了。 “不用客气,救死扶伤,医者本分而已。”隋戈平静地说道,却没有急着取掉老头子身上的松针,“杨校长,你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啊。” “你……你认识我?”躺在车上的老头子显得有些惊讶。身份被识破,更让他有些少许的尴尬。 “我不认识你。”隋戈说道。的确,作为普通学生,那是很难见到校长这样的大人物,基本上应该有两次机会,一次就是新生入学,另外一次就是大学毕业,而且因为校长大人都是站在高高的台上,所以普通学生不认识他,那才算是正常。 但片刻之后,隋戈又说了一句让杨振声校长差点汗死过去的话:“但我认识你妻子。” 这话实在有些歧义了。一旁的少妇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虽然眼前这个小帅哥看起来虽然容貌、体格都不错,但是她好像却并不是认识这位有些“野味”的小帅哥。 “你是宁蓓吧。”隋戈看着一脸疑惑的少妇,“十几年前,你曾经也是我们东大的名花呢。在我们东大男生当中,不少人都知道你的存在呢。” 这话倒是不假。 宁蓓也是东大的学生,而且当年也算是有资格问鼎校花的存在。三年前,宁蓓嫁给了比她大几十岁的恩师兼校长杨振声,尽管杨振声已经丧偶,但这件事还是将她推倒了风口浪尖,也成了东大男生女生们口中的热门话题了。老夫少妻,虽然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杨振声毕竟是大学校长、知名学者,所以他公开娶宁蓓为妻子,自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不少学生将之作为谈论的话题,自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隋戈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只要不是强娶强嫁,他都没有任何意见。一个老头子能够娶一个或者几个年轻女子,也只能说明他有能力、有魅力;反之,一个年轻女人要嫁给一个老头,无论她为了什么,那也只是她的选择。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你情我愿的事情,法律又允许,如今这种事情也很普遍,所以没什么好说的。 少妇轻叹了一声,说道:“你们男生,都认为我是个贪财、贪名的坏女人吧?但我还是要说,我对振声,是真心的。” “小蓓,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知道就行了……”杨振声柔情地说道。 隋戈一阵肉酸,忍不住干咳了两声,然后说道:“杨校长,你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啊。” “我的身体怎么了?”杨振声有些紧张地说道。 作为校长,作为一个男人,他自然很关心自己的身体。用最通俗的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是幸福的保障”。一个男人,心里面惦记着的无非两样东西:事业、女人。杨振声如今事业有成,而且名声、地位还有可能更进一步,在这样的时候,身体如果都垮了,还搞什么革命事业啊。更何况,身体如果垮了,就算是守着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小娇妻,又能怎么样,难道每天当花瓶摆着看?当女神来供着? 隋戈淡淡地说道:“一个字可以形容——虚!” 听了这话,杨振声显得有些尴尬,少妇宁蓓也是双颊绯红。 其实,就算隋戈不说,杨振声目前的状况,也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杨振声虽然只有六十多岁,但毕竟是老了,尽管他不愿意承认,尽管他在妻子面前显得很壮实,但实情就是如此:老了,虚了,经不起折腾了。 长期服用一些助兴的药物,已经掏空了杨振声的身体,所以才酿成了今天的悲剧。今天如果不是遇到隋戈,恐怕杨振声真的就有精尽人亡了。 “那……请问小——先生你有办法医治好我老公吗?”宁蓓关切地说道。她为自己的老公担心,也为她自己今后的幸福担心。 “今天你遇到我,算是捡回了一条命。”隋戈说着,将杨振声身上的两根松针取了出来,“不过,命是捡回来了,但以后你要是继续吃那些威哥威弟的,恐怕神仙都救不回你了。” “我……”杨振声可以活动身体了,赶忙裹上了衣裳,急忙追问道,“那请问小先生,是不是有办法让我身体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呢?” “什么以前的状态?说白了,就是可以让你继续干事业、干女人,是这么回事吧?”隋戈单刀直入地问道。对于杨振声这个人,隋戈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憎恨,所以没必要跟他套近乎。 杨振声听隋戈说得粗俗,但却知道隋戈说的话都到点子上了,这时候也没什么好害臊的,点了点头,然后谦恭地问道:“这么说来,小先生你有办法?” “办法当然是有。”隋戈说道,“但我可不是活雷锋。尤其是,你跟我无亲无故的。今天碰巧救了你,这是你的运气,但如果要给你调养好身体,可就不是扎一针两针能够解决的事情了。而且,我用的药,都是昂贵中药材制成的,造价不菲,自然不可能白给你吃。” “这个我明白。”杨振声连忙说道,“只要能调理好我的身体,诊金方面,一定少不了你。” “话别说得太早。”隋戈说道,“我的诊金可比医院那些医生高太多了。” “多少?”杨振声这才意识到隋戈的胃口不小。 “不多。你三分之一的资产。”隋戈平静地说道,“原本,我应该收你一半的资产。但是,考虑到你的口碑好坏参半,所以给你打个折。” 三分之一?打个折? 杨振声心头一颤,这小子知道他三分之一的资产是多少么? 那可是数百万的金额啊。这个小子,看起来年纪轻轻,想不到胃口居然这么大呢。 “没关系,你可以去知名大医院看看,也许他们有办法让你的身体复原,变得龙精虎猛的。”隋戈说道,“那就祝你好运了。刚才的两针,就算是免费送给你了。” 说完,隋戈便准备转身离开了。 逢人卖人价,遇鬼卖鬼价。 杨振声还勉强算是一个人,所以隋戈开口只要他三分之一的资产,想不到这老头子居然还如此守财。既然如此,隋戈自然懒得跟他谈了。 “请等等——” 这时候,宁蓓叫住了隋戈,向杨振声劝到,“振声,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舍不得花钱么?究竟是钱重要,还是我们的幸福,你的身体重要?” 杨振声叹道:“我这些钱,那也是来之不易啊——况且,我不知道这小先生究竟有没有把握。” 隋戈冷哼了一声,从身上摸出一粒黄豆大小的固元丸,指尖内力一割,顿时将其分裂成四小块,却只是取了一小块递给杨振声,“你可以先尝试一下。如果你不放心,甚至你也可以先检测一下药物成分。” 随后,隋戈向唐雨溪走了过去,竟是看也不看杨振声和宁蓓了。 反正,隋戈已经有十足的把握,会让这位雄心不已的老校长就范的。 “你真是心黑啊,竟然开口就要人三分之一的资产。”唐雨溪向隋戈说道,她距离吉普车不远,所以自然挺清楚了隋戈跟杨振声和宁蓓的对话。 “要不是看他还是一个人,恐怕就不止三分之一这么少了。幸福无价啊,不付出点代价就想要获取幸福,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隋戈说道,“况且,我收的这些诊金,也不全是为了自己,就算是我替他拿去做善事吧。我想你许诺过的那个目标,我可从来没有放弃过呢。”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唐雨溪说道,“真担心财富会让你迷失自己。” “你可以让我迷失,财富不能。” “呵……” 夕阳的光辉下,两人的身影跟沙滩、江水和晚霞合在了一起,犹如画卷一般。 第142章 水很深 晚上,隋戈回到住处,他发现门口停着一辆车。 车窗是半开着的,车里面有一点火光一闪一闪,却是有人在吸烟。 隋戈向门口走了过去。 车门打开,一个人将烟头弹到了草坪中,从车里面走了出来。 来人竟然是杨森。 手下败将的情敌。 作为胜利的一方,隋戈很乐意站在杨森面前。 耀武扬威,男人都喜欢干这种事情。 “我们可以谈一下吗?”杨森向隋戈说道。 “当然可以。”隋戈说,“不过请你直接一点,免得浪费彼此的时间,对吧?” “占用不了多少时间。”杨森说道,“两个亿!你离开雨溪。” “你果然很直接。”隋戈说,“但是我不会答应。” “嫌钱少?” “不是。”隋戈说道,“两个亿,让我离开一个女人,这个价格已经很高了。” “那你要什么?”杨森问道。 “唐雨溪,真的值两个亿吗?”隋戈说道,“你的目的,是为了唐家吧。” “当然。”杨森并不回避这个问题,“有了唐家的支持,就等于拥有了军方的市场。这个市场很大,所以我不介意用两个亿来收买你。” “嗯,明白。”隋戈说道,“但我还是不能答应你。” “我知道你有一个小药厂,有一点所谓的发展潜力,但是在我眼中,它什么都不算。”杨森说道,“医药行业的市场的确很大、很广,但是像你这样不懂行、不懂规矩的人,冒然进入,迟早都会翻船的。” “没关系,不懂规矩,可以制定规矩嘛。”隋戈淡淡地说道。 “看来你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呢!”杨森冷笑道,“看来我也不用浪费那两个亿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一无所有的,那时候恐怕给你两百万、二十万,你都会感激我的。” “你所说的那种情况,恐怕不会实现呢。”隋戈不以为然道。 “拭目以待吧。”杨森说道,转身去拉车门,“医药行业,这里面水深呢!当心别淹死了。” 说完,杨森驾车迅速远去,消失在夜幕之中。 医药行业,水很深? 究竟有多深呢? 隋戈记得,这话好像曾经听冯天明说过。现在,杨森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个是经常混在医药行业的职业流氓,一个是杨氏家族的太子爷。这两人都说了同样的话,说明这话并非是无稽之谈呢。 隋戈接受华生药业公司,然后推出帝玉膏,就是为了“试水”。 但是这一次还没有试到水的深浅,却已经将水鬼给招来了。 被隋戈干掉的陆虎、史万豪,就是其中之一。似乎医药这一块真是唐僧肉,谁他妈都想咬一口。但是,究竟这水有多深呢?到目前为止,隋戈还没得到答案。 似乎,杨森依稀知道一点内幕,但是他自然不会跟隋戈说的。 尽管这事有些让隋戈费解,但很快他就不在意了。明天,是给车马芝“接生”的时候,他可不想将心思放在别的地方。另外,隋戈打算明天将唐雨溪也带去温室棚,让她知道自己的这些的秘密。毕竟,唐雨溪为了他,已经跟家人都“决裂”了,若是隋戈还什么事都瞒着她,未免显得有些小鸡肚肠了。 回屋之后,隋戈很快便进入了静心调息的状态,全力为明天的事情做准备。 ※※※ 夜色越来越浓。 此时已经到了深夜,即便是市区,也安静了下来,许多人都已经早早安眠。 一栋高档电梯公寓的某套住房中,穿着吊带真丝睡裙的宁蓓已经睡熟了。宁蓓的睡裙,其实都是真丝的,因为她必须想尽办法刺激身旁男人的感官才能让他变得男人起来。 本来,今天是她和杨振声的纪念日,想给他一个更刺激的惊喜,谁知道两人兴致勃勃,带着药丸、套子去江边体验车震,居然却险些将杨振声的三魂七魄都给震出身体之外。好在杨振声命不该绝,居然碰上了一个医术高超的中医,这才化险为夷。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宁蓓自然不可能再跟杨振声玩什么全新体验了。 不过,就在她睡觉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腰部却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了,而且一双熟悉的、粗糙的手开始在她身上不老实起来。 宁蓓本能地低哼了两声,那双手的动作便越来越大了。 她久旱逢甘露的热情顿时被调动起来,正要予以大力配合,却忽地一惊,然后“啪”地一声将台灯给按亮了,推开杨振声使坏的手,骂道:“杨振声,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没错,姑奶奶的确是如狼似虎的年龄,的确也想跟你鱼水之欢,但是姑奶奶可不想你玩命!下午好不容易你才捡回一条命,这时候居然又吃那些狗屁的助兴药丸,你真是精虫上脑了么!” “还有,姑奶奶嫁给你,可不是想着你早点死来继承你的遗产。要不是我被林放那个王八蛋骗了,觉得像你这种老男人反而可靠一点,我会嫁给你!所以,你给我冷静一点,我还不想这么早就为你守寡!” 杨振声被小妻子指着鼻子狠狠骂了一通之后,才有些憋屈地说道:“我可没吃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也不想这么早就死了,还有大好的前程等着我呢。更何况,我要是这么早就死了,你再拿我的钱去包养小白脸,那我不是太憋屈了么。” “你没吃那药?” “真没。”杨振声信誓旦旦道。 “放屁!”宁蓓骂道,“你这个不要命的老东西,你有多少能耐,有多少斤两,姑奶奶我会不知道。要是你不吃那种药,一星期能来光顾我一次,我都得烧高香了!” 这话说得很粗俗,但是有些男人就是贱骨头,却是听得受用。杨振声无疑就是这样的男人,被宁蓓这么一骂,反而觉得这个小妻子很关心自己,只是听她说他一周才能来一次,却是感觉有些恼火,毕竟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愿意承认着这种事情,哪怕老男人也是如此。 “亲爱的,我真的没有吃那种药,我可以对天发誓!”杨振声信誓旦旦地说道。 “那你现在的情况,怎么解释?”宁蓓说道,“你别告诉我,你已经二度发育这种鬼话了。”、 “二度发育,我倒是想呢。”杨振声叹道,“年青的时候,渴望名望和金钱,等金钱和地位都有了的时候,却又渴望年青了。说起来,我估计跟我吃了那小先生的药丸有关!” “那位小医生的药丸?”宁蓓说道,“真有这么灵验?” “多半是这样了,不然怎么解释我现在的情况?”杨振声说道,“他给我的这点药丸,我的确找人分析过成分,完全是中药制剂,但是有些草药成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想既然只是中药药丸,就算没什么好处,也不至于有什么坏处,所以晚上就将它吃了。睡到这会儿,忽然就来了感觉,所以就想光顾一下你的私人领地,谁知道你就醒了,还被你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你这是活该!”宁蓓笑骂道,“这么看来,那小医生的药丸真的要效果了?” “估计应该是这样。”杨振声说道,“说起来也是奇怪,以前吃了威哥,只是那地方有劲,今天吃了这小子的四分之一药丸,居然觉得浑身都有劲了呢。” “这么厉害?”宁蓓说道,“让我摸摸看?” “摸了,让我光顾么?”杨振声色心不死道。 “如果你不想死在床上的话。”宁蓓冷哼了一声,“只要你身体真的调养好了,还怕没有机会么。” “对啊,我这会儿还真是有些糊涂了。”杨振声说道,“只要让那小子替我调理好身体,以后前途、事业、女人,不是什么都有么——只是,那小子的诊金也太高了。” “只要他不是庸医,那就行了。”宁蓓说道,“你自己想想吧,你宁愿软哒哒地抱着钱睡觉,还是雄赳赳地抱着我睡觉呢?” “那还用说,肯定是抱着你睡觉好了。”杨振声说道,觉得宁蓓这话很有道理。钱是用来干嘛的,不就是用来花的么,只要身体好了,还怕没有钱弄上手么。 “那就赶快做决定吧——遭了,我忘记留下那小医生的电话号码了。”宁蓓惊呼道。 “你这不是害死人么!没关系,没事!我知道怎么找他。”杨振声拍着有些秃顶的脑门说道,“他不是我们东大的学生么,只要我把学生档案资料找出来,肯定就会找到他的!” “恐怕没那么容易呢。”宁蓓说道,“自从东大扩招之后,学生多了好多倍,每一届都是上万人,你要把他找出来,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吧。” 杨振声郁闷道:“还真是这样,但也没办法啊,看来只有慢慢查电子档案了。不过,不扩招也不行啊,要是不扩招,那帮教授的生活水平怎么提高,我这个校长的生活品质又怎么能提高。” “还提高个屁,你赶紧睡觉吧,明天还有重要会议。”宁蓓说道。 “那你呢?” “我当然是现在就开始帮你找那小子的档案了。”宁蓓叹道,“谁让姑奶奶是你的女人呢。” “亲爱的,你真好。”杨振声有些感动地说道。 “少跟老娘甜言蜜语。”宁蓓说道,“不过丑话先说在前面,你这身体真的好了,那地方硬了的话,可不能往别的女人身上给力!” “亲爱的你放心,我要是往别的女人身上给力的话,就让我永远地改名叫杨伟吧!” “讨厌!”宁蓓啐骂了一声,下床打开了电脑,开始进入东大的数据中心。 杨振声看着宁蓓穿着吊带睡衣的风骚背影,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但黄昏的事情让他兀自心有余悸:牡丹花下死固然死得其所,但如果能不死自然更好。 于是,杨振声叹息着翻了一个身,夹紧双腿睡了过去。 孤枕难眠啊。 第143章 分享秘密 最近真是太忙了,短期暂时不能爆发,希望大家理解,毕竟小米也要吃饭啊。 =============================== 清晨,东江市终于迎来了冬季的第一次薄霜。 别墅屋顶的瓦片上,能够看到一层雪白晶莹的薄薄霜花。 一大早,隋戈就去了许衡山家。 去的时候,唐雨溪还赖在床上。 “今天打了霜,你还这么早来叫人家起床,是不是太残忍了啊。”唐雨溪撒娇道。她仍然穿着那一款棉布格子睡衣,少了几分性感,但是却多了几分可爱。 “我本来打算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看一些很有趣的东西,既然你不愿意起床,那就没办法了。下次吧,下次我再带你去好了。”隋戈说道,显然故意在吊唐雨溪的胃口。 “讨厌,你这明明是吊人家的胃口嘛!”唐雨溪哼了一声,好奇心被隋戈给激了出来,只好从被窝里面钻了出来。 隋戈同学这时候也没有主动回避的意思,欣赏一下美女起床也是不错的。 以前,隋戈曾经听江涛总结“经验之谈”,说是如今“人造”美女太多了,鬼斧神工的化妆技术加上美瞳、眼贴之类的“魔法道具”,可以轻易地将一个东施变成西施,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要鉴定一个女人是否是真正的美女,就只能看看她起床时候的容貌。如果一个女人刚起床的时候,还勉强能看的话,这就已经算是美女了,如果刚起床的时候,都能让你挑不出毛病的话,那么恭喜你,找到一个极品美女。 这就是为何,许多女人跟帅哥一夜情之后,醒来的时候,却发现男人已经消失无踪了,连一个手机号码都没有留下——都是被吓走的啊。 晚上灯红酒绿,霓虹闪烁,看什么都觉得美,但是早上醒来,才发现美是一种很抽象、很概念的东西,于是拍屁股走人。 所以,稍微聪明一点的女人,就会在起床的第一时间冲入洗手间,然后花费很长时间化妆,以至于许多男人一直都没有窥探到身旁女人的庐山真面目。据江涛所说,曾经有男人结婚三年之后,某一天夜里起床尿尿,因为台灯烂了,所以打开了大灯,结果当时差点没被吓昏过去,还以为他老婆被人掉包了呢。 还好,这种悲剧的事情,隋戈却没有碰到。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着唐雨溪起床了,但是却丝毫没有厌倦的感觉。甚至,他反而觉得唐雨溪头发蓬乱、睡眼惺忪、慵慵懒懒的样子别有一番风情,更让他有些怦然心动呢。 唐雨溪一般不会花很多时间化妆,尤其是病重之后,更是很少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些她认为无聊的事情上。 差不多二十分钟过后,唐雨溪就已经收拾好了。 因为身体有些虚弱,她有些怕冷,所以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还带着手套,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就像是一个胖乎乎的呆头鹅。 出门之前,隋戈还是照例检查了一下唐雨溪的身体状况,并且悄然输入了一些真气进去,和他估计得差不多,以唐雨溪目前的状况,应该还能支撑一周左右。 唐雨溪没有吃早餐就跟隋戈出去了,非是她不愿意吃,而是她的脾胃虚弱得已经没办法进食了,每天只能喝一点老山参熬制的汤水,吃一点点固元丸补充一些元气。这样的生活方式,自然是有些残忍,不过唐雨溪却从未因此而报怨过,现在她生活的每一天,似乎都在尽量让她自己开心。 就连昨天跟家人发生的不愉快事情,似乎她也已经强迫自己全部忘记了。 进入植物培育基地之后,唐雨溪忍不住说道:“你说有惊喜给我,难道就是带我去看你的温室棚?” “你都已经猜到了,这就不是惊喜了。”隋戈说道。 “嗯,看来还真是没多少惊喜呢。”唐雨溪说道,“我再猜一猜,里面是不是种了很多鲜花,你是想送给我你亲手种植的鲜花么?” “唔,鲜花倒是有的,但你如果猜到了,那就不是惊喜了。”隋戈笑了笑,卖一个关子。 这时候,两人已经来到了隋戈的温室棚。 “喂!你的温室棚里面,究竟弄了什么!”隋戈正要掏出钥匙开门,却听见唐雨溪惊呼了起来。 她的目光,直盯盯地看着温室棚门口挂着的那个“小心辐射”的警告标志。 “糊弄人的!”隋戈低声向唐雨溪说道,“自从泥轰国发生核泄漏之后,这东西的威慑力比以前管用多了。谁想进入这地方,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蛋蛋会不会被辐射烤焦。” “呵,你奸诈。”唐雨溪说道。 “不奸诈不行啊。”隋戈继续低声说道,“我这温室棚里面的东西,全都是无价之宝呢。” “你啊,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吹牛呢。”唐雨溪说道,显然并不相信隋戈的话。 “看来诚实也会被人怀疑。”隋戈打开了门,将唐雨溪带进了温室棚。 一般的温室棚里面,多多少少都有些闷,有些缺氧的感觉。唐雨溪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打算看一看,然后就早点离开这里,但是一进入隋戈的温室棚中,她却忽地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这里哪是什么温室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仙境。 是的,只有仙境才有这样的感觉。 温室棚里面,瑞气升腾,异香阵阵,药田上方,八荒云雨大阵产生的灵气云雨纷纷扬扬,飘落在灵田之中,滋养着里面的各种药草、野山参和诸多的灵草。偶然,一些如同薄雾一般的灵气云雨飘到唐雨溪身上,或者被吸入腹中,都会让她有一种神清气爽、无比舒畅的感觉。 另外,那些开花的灵草当中,还有一群蜜蜂飞来飞去,忙着采花酿蜜。不过,影蜂却是没有出现,似乎它并不想前来讨好唐雨溪。溜须拍马这种事情,影蜂似乎也不如小银虫擅长。 嗖! 这时候,小银虫忽地从灵田当中弹射而出,立在了隋戈的肩膀上。 “这是什么!”唐雨溪惊了一下,但是看出这东西应该是隋戈豢养的,没什么危险,于是便不再害怕,很仔细地观察着小银虫来,“咦,这是蚯蚓吧?怎么会是银色的呢?” 小银虫很乖巧地在隋戈肩上打了一个滚,然后轻轻一跃,稳稳地落在了唐雨溪的肩头,讨好的样子分外的明显。不过,唐雨溪还偏偏就吃它这一套,又道:“这蚯蚓看起来好乖巧呢,而且居然这么通灵。” 第145章 芝人芝马 “咦,这是灵芝吧?”唐雨溪说道,“怎么五片芝叶上的颜色都不相同呢?上面还有一些像是云雾的东西,哦,看起来还有些像是一个马车,这灵芝好奇怪呢?而且给我的感觉好奇怪,我总觉得它像是活的呢。” “它被种在灵田当中,自然是活的。”隋戈说道。 “不。我的意思是,它好像有意识一样,能够听到我们的谈话一样。”唐雨溪好奇地说道,脱掉了手套,轻轻地摸了摸车马芝的芝叶,“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奇怪的东西。” “你忘记了吗?在九寨的时候,卓花送了我们一株灵芝呢。”隋戈说道。 “那一株灵芝么?”唐雨溪说道,“我是有点印象了。不过,我记得那一株灵芝好像不是这个样子的吧?没有这么高大,而且颜色也不像这个这么鲜艳,上面还有云朵在漂浮似的,一眼就让人觉得有些与众不同呢。” “就是那一株了,只不过我将它专门养护了几天时间。”隋戈说道,“幸亏卓花送给我这一株灵芝,才让我有了治愈你的把握。这种灵芝叫做车马芝,是非常珍稀的灵草,只有用它制成灵药,才能治好你的病,让你身体完全复原。” “车马芝?难怪这么像马车呢。”唐雨溪说道,“要将它制成药么?那真是有些可惜呢。” “其实,也可以不让它死掉的。”隋戈说道,“不过,却要让它‘生’出更多的灵芝来,这样就不用将它制成灵药了。” “生?怎么生?灵芝又不是人和动物呢。”唐雨溪很好奇地说道。 “所以,我才让你过来这里,亲眼看一看这个很有趣的过程。”隋戈说到,“不过,等会儿我让它‘生崽’的时候,你可不能打扰我。” “嗯,我知道了,你放心吧——真是有些激动呢。”唐雨溪搓着手说道,很相看看隋戈究竟是怎样让这灵芝“生崽”的。 此时,隋戈将全部都注意力都放在这一株车马芝上面,对于如何催生出新的车马芝和五行补天芝,隋戈早就已经胸有成竹了。只见他取出了五根九叶悬针松,分别钉在了车马芝的五片芝叶上面,然后将五道真气透过松针注入进芝叶当中。 不消片刻,车马芝的芝叶颜色变得更加浓烈起来。白色如玉,褶褶生辉;青色翠绿欲滴,充满生机;黑色如墨,沉静如水;红色似火,灼热艳丽;黄色似土,厚重凝实。 五种颜色,代表着天地间的五行之气。 天地之间的灵气,有诸多种类,这五行之气就是其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五类。 车马芝的芝叶,便汇聚了这五行之气。同时,兼有车马芝本身的灵性。 隋戈对车马芝施展乙木神针,便是要将五行补天芝和车马芝本身的灵性暂时分离开,然后促使其繁衍出新的车马芝和五行补天芝。 此时,九叶悬针松已经将车马芝的五行精华完全激发了出来。接下来,便是将两种灵芝的灵性彻底分开,让其泾渭分明。 否则,两种灵织在一起,只会互相影响,降低了灵草的品质。 嗤! 隋戈再次取出一根九叶悬针松,刺入车马芝的茎杆中。 霎那间,芝叶上面出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五片芝叶上面的云朵纹理,竟然变成了真正的“小云朵”一样,开始从芝叶上漂浮起来,然后悬浮在芝叶上方一尺的地方,就如同一片片小型的云朵,显得漂亮而又诡异莫名。 看到这样的情形,唐雨溪险些惊讶得发出声音,但担心影响到隋戈,于是赶忙用手捂住了嘴巴。 云朵漂浮到上方之后,芝叶上的那些云朵纹理就完全消失了。这也是必然的事情,因为车马芝上的那些云朵纹理,本来就是最精纯的天地灵气聚结而成,此时云朵离开了芝叶,纹理自然也随之消失。 看到云朵纹理完全消失,隋戈不再迟疑,将剩余的三根九叶悬针松拈在指尖,然后飞速地刺入车马芝的芝柄、根部等地方,他扎针的速度极快,居然在空中产生了残影,就如同有三头六臂一齐使出一样。 隋戈连连扎了百十针,车马芝的芝叶终于再次发生了变化,小雨伞一样的芝叶开始剧烈地伸展,然后便听见“噗噗~”地声音,芝叶开始裂开了小口,烟雾状的孢子开始迸射而出。这些孢子,自然便是车马芝的生命精华所在。隋戈千变捉虫手挥出,化出无数的手影,在空中圈起一层一层的气浪,将这些车马芝的孢子烟雾全部“圈”了起来,然后将这些“烟雾”全部拍入到灵田当中。若是这些孢子飘飞到了别的地方,自然不可能长出真正的车马芝或者五行补天芝来。 随后,隋戈又将悬浮在车马芝上空的“云朵”也拍进了车马芝四周的灵田当中。 受到车马芝“云朵”精华的滋养,灵田中的那些孢子很快便汲取到了足够的养分,然后开始滋生出新的菌丝体来,片刻子后,车马芝四周的灵壤里面,便出现了一层薄薄的白色菌丝。 这时候,已经成功了一半。 而“生崽”的这一株车马芝,却完全失去了之前的风采。五片芝叶上的颜色已经暗淡,云朵纹理也几乎看不到了,整株灵芝似乎已经完全没有了精神。 隋戈却松了一口气,扒掉了车马芝上面的九叶悬针松。 唐雨溪还以为已经结束了,忍不住说道:“这株灵芝怎么回事,好像完全没有精神了呢。” “生崽了嘛,自然是要大耗体力和精神的。”隋戈笑了笑,开启了车马芝周围的小云雨阵法。 一团纷纷扬扬的血色雨雾出现在车马芝上空。 玉髓的精华和灵气混合在一起,滋养着这一株元气大伤的车马芝以及四周的新生的菌丝。 片刻之后,车马芝四周的灵壤开始微微耸动着,好像有什么东西正急切地从里面冒出来。约莫十几秒钟过后,第一支仅有小指头大小的小灵芝终于破土而出,沐浴着灵气云雨快速地生长着。 这是一株黑色的五行补天芝,代表着它是吸收了五行水之气而生的。 片刻之后,更多的小灵芝相继破土而出,并且快速地生长着。 白色、青色、黑色、红色、黄色五种颜色都有,一簇一簇生长在一起,就像是盛开的花朵一样。 又过了一阵,更多的灵芝从灵壤中冒了出来,形态显得很是古怪。 “咦,这也是灵芝么?怎么像是一匹小马呢,真的好像!还有这个,居然像个小婴儿,很像,对吧?”这时候,唐雨溪终于忍不住惊呼了起来。 可不是么,这一株车马芝不仅繁衍出了五行补天芝,而且也诞生了许多六畜状的车马芝,牛马羊猪鸡狗皆有,尤其是以牛马居多,这些都属于下等的车马芝。更难得的,这一次居然还诞生了少数几个人形的车马芝,这可是中等的车马芝了,品质比六畜状的车马芝好了许多,而且日后用灵气催生,还有进一步变成车马状的上等车马芝的可能。 芝人芝马,这本是传说中的东西,但此时却活生生地出现在了隋戈面前。 真没想到,这一株杂品的车马芝,这一次还真的是“生崽”了。 可不是么,这一簇簇灵芝当中,的确掩藏着几个白胖胖的“灵芝宝贝”,让唐雨溪母性泛滥,一时间都看得呆了呢。 “这些小芝人,它们会动吗?”唐雨溪好奇地问道。 “不仅会动,而且还会‘吃奶’呢。”隋戈哈哈笑道。 第146章 车马芝生崽 “讨厌!”唐雨溪啐骂了一声,她自然知道隋戈是在跟她开玩笑。 灵芝就算再有灵性,那也终究是灵芝而已。况且,唐雨溪的外公许衡山可是农业顶级专家,对许多植物也有过研究,唐雨溪耳濡目染,自然也知道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这芝人芝马,她曾经就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古时候曾经有这方面的加载,但凡芝人芝马据说都是可以延年益寿、治愈百病的宝贝,其价值比百年老山参更好一等。传说最好的灵芝是马车形状的灵芝,她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看到了。 隋戈,实在给了她太多的惊喜。 隋戈本想开玩笑说“你喂它吃一点奶就知道了”,但是这种过火的玩笑话自然不可能跟唐雨溪开。如果是沈君菱的话,那倒是可以。只是,这个女人来历不明,而且还有一身的功夫,看似娇媚,但很可能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暂时不招惹的为好。 “你看着吧,它们真的会吃奶呢。”隋戈说道。 “还骗人,你是要讨打么!”唐雨溪愠怒道。 “真的。”隋戈说道,“一般来说,芝人比芝马、芝狗这些灵芝更有灵性,即便是现在诞生不久,它们也是可以在土壤中缓慢移动的。” “这东西会动?”唐雨溪惊讶道。 “当然。”隋戈说道,“你仔细看吧,不过动得有些慢而已。另外,不要大声说话,它们被吓着了,那就不会动了。” 唐雨溪的好奇心已经完全被勾了起来,果然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些芝人。过了一阵之后,才有一个芝人怯生生地从灵芝丛中缓缓地钻了出来。当然,因为芝人也是灵芝,所以它只是长得像人而已,它的腿自然是灵芝的芝柄,扎根在灵壤当中,只是借助根部的根须蠕动而活动。 如果芝人真是变得四至俱全、五官逼真的“小孩”的时候,那就不是芝人了,而是芝精了,是妖草。普通人就算看到,也甭想抓它或者吃它,反而还有可能被这东西给吃掉呢。很多东西,看似无公害,但往往却是最可怕的杀手。 妖草,之所以为妖草,那就是半妖半草,而且连行事也接近妖怪,喜怒无常、杀戮无方。 这一支小芝人,距离妖草却还差距甚远,所以尽管可以稍微移动,但速度却是相当缓慢。 好一阵之后,才看到这小芝人移到了那一株大的车马芝下面,依靠在车马芝的芝柄上,乍一看去,的确有些像是小婴儿依偎在母亲怀抱的感觉。不过,这一株小芝人之所以要移到车马芝的下方,却是因为它知道呆在车马芝的下方,可以吸收到更多的灵气。另外,因为芝人的灵性更高一些,它似乎觉得呆在车马芝下方,会有更多的安全感。毕竟,这株小芝人也是车马芝繁衍出来的,跟这株车马芝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自然而然会有一种亲近感。 而这株大的车马芝,尽管繁衍后代不是它的本意,但既然被隋戈强行逼迫着“生崽”了,自然也只能接受现状,而这些新生的五行补天芝、芝人芝马等,自然都是它的后代,它也只能接受这个现状,尽量保护着这些小灵芝,为它们的生长提供方便。另外,这些小灵芝如果成长起来了,那么在它们四周聚集的天地灵气浓度也会相应增加,那时候对这株车马芝也有莫大的好处。 总之,灵草固然是天地灵气孕育而生,也是靠天地灵气滋养而生长的,但是当灵草多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也会促进天地灵气的产生,增大四周天地灵气的浓度。正因为如此,那些传说中的仙山福地,才会灵草成荫,天地灵气更是浓厚非常。 但如今是否还有什么仙山福地,隋戈心头却一点谱都没有。 以如今天地间的灵气稀薄程度,几乎不可能自然孕育出灵草来,何来什么仙山福地呢? “你在想什么呢?”唐雨溪见隋戈沉默不语,出言询问道。 “我在想,它怎么还不去吃奶呢。”隋戈笑道,“可能是因为没奶子吧。” 唐雨溪这才知道上了隋戈的当,佯怒道:“你真是很讨厌呢!” 将隋戈笑骂了几句之后,唐雨溪忽然很严肃地问道:“你为什么这么信任我呢?”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隋戈问道。 “这个温室棚,应该就是你最大的秘密吧。”唐雨溪说道,“你将自己最重要的秘密都告诉了我,自然是因为你毫无保留地信任着我,为什么呢?我又不是你什么人,你没有道理这么信任我啊。” “因为我觉得,只有先将我的心毫无保留、赤’裸裸地呈现在你面前,以后我才有机会将我的身体也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的面前。”隋戈一本正经地说道。 “你真是流氓!”唐雨溪嘴上骂着,心里面却又同时被感动着。 女人呐,总是喜欢心口不一。 从温室棚出来之后,唐雨溪终于完全相信隋戈的确有能力治愈她的病。成片的百年老山参也就罢了,居然连芝人芝马这些传说中的东西都能够种植出来,唐雨溪实在难以想象,这个“可恶”的男生身上,究竟隐藏着多少神秘的手段。 尽管现在还不愿意承认,但是唐雨溪已经清楚地知道,她无可救药地“陷”了进去。 如同飞蛾一样,陷入了一张感情织就的无形之网。 但是她不想挣扎,纵然是挣扎,也只是为了缠得更稳。 隋戈同学不知道他的唐姐姐心里面究竟在想什么,但是他从唐雨溪的眼中看到了更多的希望,这就已经足够了。灵药虽然灵效无比,但是也需要病人心里上的配合。一个人如果自己都失去了希望,那么再灵验的药,也很难有太好的效果。 出了植物培育基地,空中的雾气已经被太阳驱散,阳光照在身上,有些暖洋洋的。 显然,这样晴朗的好天气,自然很适合陪同美女散散步。 而隋戈,也正打算这么做。 “隋戈,你今天去上课吧。”唐雨溪忽道。 “为什么?”隋戈不解道,“我本打算陪你去散步呢。” “但是我喜欢你去上课。”唐雨溪有些小固执地说道。 “为什么?”隋戈又问了一次。 “因为校园的生活最单纯,最值得怀念。”唐雨溪说道,“我不想你因为我而错过这么一段值得永远怀念的日子。现在你也许觉得学校的生活很无聊,但是多年之后想起来,你会发现,原来这段时间才是人生最单纯、只得回味的日子。这时候的同学、朋友,就连情敌,都是那么单纯、直接。” “喂,我的唐姐姐,你也只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吧,怎么就有了这么多感悟呢?”隋戈笑道。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在生死边缘徘徊过的人,都会有许多感悟么?”唐雨溪狡黠地笑了笑。 “唔……有道理。”隋戈说道。 “这就对了嘛。”唐雨溪甜甜地笑道,“其实不止是大学,高中也是如此。前几天在九寨的时候,我还想起高三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给我泡一杯热咖啡,鼓励我晚上多看一会儿书;早上的时候,又拼命地催促我的起床,然后强迫我吃下两个鸡蛋一杯牛奶……这样的日子,现在想起来,不也是很开心吗?是不是呢?” “我没有妈。”隋戈淡淡地说道,心里面隐约有种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的感觉。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被遗弃,但是这种遗弃,让他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们。甚至,很多时候,隋戈根本都不会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在他的心目当中,就只有老地主这么一个亲人。噢,不,现在家中又多了一位亲人——小花。 想起小花这个单纯的妹妹,隋戈便笑了笑。 “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个。”唐雨溪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歉然地向隋戈道。 “呵,没什么。”隋戈说道,“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不存在。况且,刚才你说的话也很有道理,虽然我不记得父母为我做过什么,但是我记得我爷爷为我做过的那些事情。我永远都会记得,他为了给我赚钱上学,为了让我以后有钱讨媳妇儿,总是风雨不改地赶集、卖膏药。尤其是他背着药箱,一瘸一拐地走在山路上的背影,我永远都记得的。” “你有一个好爷爷!”唐雨溪有些感伤地说道,一是为隋戈有个好爷爷而感动,另外,自然是想到了她的爷爷,那个险些将她作为政治筹码推出去的爷爷唐世渊。 “算了,别说这些感伤的话题了。”隋戈笑道,“既然你将校园生活说得这么美好,那么就跟我一起去重温校园的课堂生活吧。反正,教室永远都坐不满的,你也可以去旁听。” “好吧。没准儿,这也许会成为你今后的一小段美好的回忆呢。”唐雨溪说道。 “嗯,一定会的。”隋戈一边向校门走去一边说道,“其实,你的校园生活比我精彩多了。至少,我已经深刻地记住了你的一段校园生活。” “哪一段?”唐雨溪边走边问道。 “你们看没情节的碟片那一段,哈~” “臭隋戈,你真的很讨厌呢!” “……” 第147章 教室里面的好戏 隋戈去上课了。 唐雨溪就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这让他感觉到原来上课也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 尽管,这一堂《农业生态学》的内容,他几乎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一堂课刚上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人却闯入了教室,然后迅速走上了讲台,在正在讲课的教授耳边低语了几句。于是,那教授说道:“各位同学,刘主任有重要的事情要给大家宣布一下,请大家安静一下。” 刘主任?莫非是农学院的院系主任刘忠海? 隋戈顿时有一种预感,这位刘主任恐怕八成都是冲着他来的。 一旁的唐雨溪轻轻握了握隋戈的手,低声说道:“不要冲动。” 唐雨溪有些担心,以隋戈这家伙的性格,如果这位刘“猪人”给隋戈难堪的话,恐怕十有八九隋戈会立即翻脸的,到那时候,恐怕就不好收场了。 谁知道,这位刘主任一上台,矛头就直指隋戈:“同学们,很抱歉打扰了大家宝贵的上课时间。但是,我也是迫不得已了,因为有些同学架子太大,犯了错误之后,不仅不主动向老师和院系领导承认错误,而且还对领导的召见置若罔闻。既然他的架子太大,那么我这个当领导的,就屈尊主动来见他吧。并且,我也希望通过今天的事情,让各位同学都意识到校纪校规的重要性,更加要意识到对老师、对领导要有起码的尊重!隋戈同学,你请起立——” 教室里面,所有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彪悍的“野草哥”身上。 在草叶科学专业同学们的眼中,野草哥可是神秘的存在,神龙见首不见尾。想不到,今天居然有幸看到他出现在教室里面,而且还即将会同学们演出一场好戏。 野草哥vs农学院系主任,胜算几何? 众人拭目以待。 如果这里有赌场的话,只怕很多人立即会开出盘口来。 当然,肯定都是押隋戈会输。 隋戈同学果然起立,然后毫不畏惧地走向了讲台,站到了刘忠海旁边。 既然刘忠海存心让隋戈难堪,那么隋戈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正如唐雨溪所说,校园生涯当中,总应该留下一些值得回忆的片段。 现在,隋戈就在缔造这样一个值得回忆的片段。 “刘主任你好,我是来聆听你的教诲的。”隋戈很淡定地说道。 刘忠海稍微有些愣了愣,他让隋戈起立,本意是让隋戈站在座位上,却没想到隋戈这厮居然直接走上了讲台,这不是摆明要跟他“打擂台”么? 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刘忠海早已经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开除隋戈这个“害群之马”!而且必须是当着全专业学生的面开除隋戈。只有这样,他才能重塑院系主任的绝对威严,从“邮件请假门”和“猪人”的不利舆论中走出来。 “向你这样目无校纪校规、目无领导的学生,我哪还有什么教诲给你!”刘忠海冷嘲热讽道,“发一封电邮,在学校领导没有批假的情况下就出去游山玩水,我从事了一辈子教育工作,像你这样的学生,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到!更没想到的是,我本着育人救人的态度,希望你回校之后主动来承认错误,然后再给你一次机会。谁想到,你置若罔闻,居然还要等着领导亲自来找你。像你这样的学生,别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我看就是十次机会,你也是改不过来了!” “刘主任,我最近实在太忙了。”隋戈平静地说道,“等我忙过了,我就会去找你的。我也没想到,你日理万机,竟然还能抽出时间主动来找我,实在是让我很感动。这么看来,我们学校的领导,的确已经做到了以学生为本。” 听了隋戈这话,教室里面的同学们不禁生出了一种错觉,仿佛隋戈反而成了“领导”似的呢。 “像你这种不知悔改的学生,我也懒得跟你多费唇舌了!”刘忠海有些恼怒地说道,“关于你的处分决定已经下来了,院系已经决定,对你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现在,我就向大家宣布这个决定,希望各位同学们能够引以为戒——” “你想开除我?”隋戈打断了刘洪海的话。 “没错,你这种害群之马,是没有资格继续留在校园的!你这种人的存在,只会玷污校园的纯洁,还会给别的同学带来不利的影响!”刘忠海义正言辞地说道。多日来蓄积的愤怒,这时候终于得到了宣泄。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敢挑战他院系主任的威严,如果不将这小子撵出学校,日后他刘主任的威严何在呢? “你想开除我,我偏偏不走!”隋戈跟这刘忠海卯上了。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本来隋戈呆不呆在学校都无所谓,但是如果被刘忠海这么高调地赶出学校,这种当着众人打脸的事情,隋戈自然不会答应的。 “开除我,就凭你?”隋戈不屑地冷笑道。 教室当中,一片哗然。 就连唐雨溪,也不禁傻眼了:这个家伙,似乎有些嚣张过头了呢! 但隋戈自然有自己的想法,既然这位刘主任都丝毫不给他面子了,他自然也不用给对方面子。 没错,如果这个刘忠海一定要开除隋戈,许衡山现在也很难使上力,毕竟他已经退休了,没办法直接插手学校和院系的决定。但是,杨振声呢?难道堂堂的东大校长都不能左右他刘忠海的决定么?隋戈有十足的把握,杨振声一定会来求他治病的。那么,顺道让杨振声解决了刘忠海的事情,便只是小事一桩了。 胸有成竹啊,这便是隋戈同学此时的心境。 “我不行么?”刘忠海也报以冷笑,“我知道你跟许教授认识,但是这没什么用,学校内部的事务,不容外人干涉!开除你的决定已经拟好盖章,现在,我就要当众宣布对你的处分决定。各位同学,希望你们以儆效尤,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现在,我宣布——” “宣布尼玛个头!” 就在这时候,教室门外冲进来一个头发凌乱、裹着一件红色长大衣,穿着毛茸茸粉红拖鞋的少妇,她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刘忠海面前,然后一个巴掌就扇到了刘忠海的脸上,将刘忠海扇了一个踉跄。 哗~ 如此变故,教室里面先是一静,然后就如同炸开锅了一样。 这他妈实在太戏剧!太刺激了! 本来还以为只是唇枪舌战的文斗呢,谁知道立即就上演全武行了。虽然同学们应该抵制暴力,但不得不承认,暴力永远都是调动人激起的重要因素之一。除了暴力,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情和色。 刘忠海被对方一巴掌打懵了,怒道:“哪里来的疯婆子!你神经病犯了么!” “你,你快去叫保安!”刘忠海又对一旁的教授说道。 这个看似疯狂的少妇双手叉腰,冲着刘忠海骂道:“刘忠海你个王八蛋,你居然敢尾随、偷窥姑奶奶,今天姑奶奶就是要当作大家的面揭穿你虚伪、丑恶的本来面目!” 隋戈有些诧异地向这个少妇望去,他也不知道这位“路见不平一拳头”的少妇究竟是从哪来冒出来,但是声音和体形都似乎很眼熟呢。 仔细一看,隋戈总算是认出来了,这位彪悍的奇女子居然是现任校长夫人——宁蓓! 既然是她的话,那么刘忠海恐怕是白挨一巴掌了。 本来,宁蓓一般不会做出这么出格的暴力举动,但是她心里面火气大啊!从昨天半夜到前一刻钟,宁蓓一直都在电脑面前查阅海量的学生档案,看得她眼花缭乱、疲惫不堪。没办法,如今东大学生太多了,当年她上东大的时候,一个学校都不到上万人,如今一年就招几万人,海量的学生档案,一时半会儿哪里看得完。所以,宁蓓又是喝咖啡又是抽烟的,就是为了提起精神,早点找到“小神医”,给老公调离好身体。 就在宁蓓都快要熬不住的时候,却看到数据中心系统上发布了一个新的开除学生的决定。鬼使神差地,宁蓓就点开了这个决定。谁知道当她点开这个被开除的学生的资料时,顿时火气腾腾地就上来了:刘忠海这个王八蛋,开除谁他妈不好,非得要开除“小神医”,那不是存心要让她老公以后改名叫“杨萎”么,那不是存心要让她后半生守活寡么? 于是,宁蓓连衣服、鞋子都来不及换,自然更谈不上化妆了,掐灭手中的烟头,就火急火燎地开车赶到了学校,在半途中还电话通知了正在开会的杨振声。她赶到教室的时候,正看到刘忠海要宣布开除隋戈的决定,于是怒从心来,再加上因为没休息好而内分泌失调,火气就更加旺盛,于是上前就是一巴掌扇在了刘忠海脸上。 打了人之后,宁蓓才意识到被打的人好歹也是农学院的院系主任,总不能白白打人家一耳光吧。于是,宁蓓随便胡掐了一个“尾随、偷窥”的理由,甭管是真是假,先占了先机再说。 刘忠海果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平时当官了颐气指使的领导,这时候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扇了耳光,肯定不会罢休,冲着宁蓓骂道:“你这个疯女人、丑女人,也不照照镜子,我会去尾随你、偷窥你么?我宁愿去偷窥罗玉凤,我也不偷窥你啊!” 宁蓓最恨别人说她是“丑女人”,应该说任何女人都不喜欢被人说这三个字,所以这时候她立即就要冲上去再扇刘忠海的耳光。 但刘忠海虽然是养尊处优的小官僚,但毕竟是一个男人,这时候有了防备,自然不会被宁蓓给扇着,而且他避开了宁蓓的巴掌之后,反手就是一耳光,往宁蓓的脸上扇了过去。 眼看这一巴掌就要扇到宁蓓的脸上,谁知道隋戈一伸手,轻描淡写就抓住了刘忠海的手腕。 不过,隋戈并没有用上真气,否则十个刘忠海也交待在这里了。何况,事情发展成这样,正是有趣的时候,他也希望呈现出一部好戏给同学们呢。 “放手!”刘忠海威严而冷漠地看着隋戈,“如果你不想因为报复学校领导而进监狱的话!” “刘主任,你还真是‘刘猪人’啊。你不知道我这是为你好么?”隋戈嘲讽地说道,“你睁大眼睛仔细看看,你要打的这位是谁。” 说完,隋戈便松开了刘忠海的手腕。 这时候,先前那位教授带着两个保安进了教室。 “你们两个,把这个疯女子给我带出去!”刘忠海颐气指使地说道。 “谁敢!你们不想干了么!”宁蓓冲着两个保安冷喝道。她好歹也是东大的“第一夫人”,尽管仪容不整的,但是威势却还在。 “你……你是宁……夫人!”不得不说,保安的眼神就是好,一下子就认出了宁蓓。 教室里面议论纷纷,毕竟讲台上的这位“疯女人”,可是东大的“第一夫人”啊。男生们更是拼命地擦亮眼睛,想看清楚这位传说中的校长夫人的尊荣,可惜今天的宁蓓,注定只能让这些男生们失望了。 “宁夫人!”刘忠海心头猛地一惊,“难道是杨校长的‘小老婆’?妈的,我什么时候得罪了她?得罪了这个女人,她以后在杨校长旁边吹枕边风,我不是什么前途都没了!” 刘忠海仔细一看,可不是吗,眼前这个蓬着头发、穿着拖鞋的“疯女人”还真是宁蓓。 其实这也不怪刘忠海,以前宁蓓出现在刘忠海面前的时候,那是一身名牌服装、首饰,艳光超人,风骚尤物,那种场合上的宁蓓,的确让刘忠海有一种想要将她压在身下狠狠蹂躏的冲动。 但是现在,整出这样的事情,刘忠海知道自己肯定已经彻底得罪了宁蓓,形势已经是骑虎难下。想到这里,刘忠海一咬牙,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将隋戈这小子弄出去再说。反正,宁蓓虽然是校长夫人,但是也没有权利公然干涉院系决定的! 于是,刘忠海强忍着怒气向宁蓓说道:“宁夫人,我不知道您对我有什么误会,但是现在,请您不要干涉我们院系的决定,好吗?” 宁蓓也知道,她虽然是校长夫人,但是明着却不能影响到院系做出的决定。所以,他来这里,也只是打算先搅乱场子,让刘忠海暂时没办法开除隋戈。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她是希望能够获得隋戈的好感,这样给她丈夫治病的事情才能顺理成章。只是,没想到刘忠海老奸巨滑,一下子看到了她的软肋,准备行使他院系主任的生杀大权,对隋戈来一个先斩后奏。此时,刘忠海将一切的怨恨都算在了隋戈的头上。 “现在,我宣布——”刘忠海又一次拿起了处分决定,朗声宣读。 “刘忠海!你这个院系主任好威风啊!”这时候,一个雄浑、威严的声音在教室门口响了起来。 “ohygod!校长居然来了!”“校长?什么东东?”“宁蓓的男人!”“观望……” 教室里面再次响起了一片惊呼之声。 传说中四年只能见到两面的校长大人,今天居然近距离地出现在了同学们面前,不想轰动都不行呢。并且,校长大人的旁边,还站着两个管事的副校长。 叮铃! 眼看好戏就要上演,但此时下课铃声却不合适地响了起来。 在平时这个时候,等铃声响完的时候,教室的里面的人也差不多走了一半,但是今天,教室里面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离开。 这只能算是一个奇迹,但是它就是发生了。 不仅如此,教室里面的人反而增加了一些。 很显然,一些酷爱八卦的同学们,已经得到了消息,趁着下课的时候悄然溜进了教室。 铃声响着的时候,讲台前面的领导们谁都没有说话,但是剑拔弩张的气氛却越来越明显。 那位讲课的教授,已经悄然退后了几步,显然是不想被殃及池鱼。 谁都知道,铃声停止的时候,便是校长大人发飙的时候。 第148章 校长的说话艺术 铃声终于戛然而止。 刘忠海脸色很难看。因为这铃声对于他来说,就等同于死亡的钟声一样。 如果面对的是校长夫人,刘忠海还能够硬气一下,但此时面对的是校长大人,他却没有了硬的本钱。要知道,东大校长的级别可是副部级,就算是东江市的市长,也得给他七分面子的。所以,在校长面前,刘忠海这位院系主任,当真算不上什么。此时,刘忠海忽然有些后悔起来。 为了一时之气,值得吗? 但事已至此,刘忠海也只能咬牙顶上去了。于是,他故作镇定地向杨振声说道:“杨校长,真是没想到,我们院系要处理一个违纪的学生,这么点小事,也能够惊动您。” 这个刘忠海,真不愧是搞行政的领导,说话果然很有深意。首先,将“违纪”的帽子盖在了隋戈头上,这样他开除人也就有了理由;其次,他说这么一件小事也惊动了校长,那么言下之意就是说杨振声应该是跟隋戈有什么关联,所以才故意来干涉此事。杨振声如果顾忌名声的话,就不能做得太离谱了。 这一句话,还算高明。 只是,刘忠海忘记了自己的对手是杨振声,是他的顶头上司。杨振声能够混上校长这个位置,靠的可不仅仅是学术上的成就,更多的是他钻营的手段和作为领导的艺术。所以,刘忠海想在杨振声面前耍领导的“说话艺术”,实在是找错了对手,简直是班门弄斧。 杨振声很平静地说道:“看来,在刘主任的眼中,学生的事情只是小事情啊。但是,你的想法错了!而其还是大错特错!” 说到这里,杨振声提高了声音,“现在,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三令五申地说要以人为本。身为学校管理层,以人为本,就是要以我们的学生为本!所以,学生的事,都不是小事!而开除一个学生的事情,更不是什么小事,是值得我们慎重考虑、再三反思的大事情!” 说到这里,杨振声故意停顿了一下。 果然,教室里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单纯的学生们,总是容易被奸猾的政治家、演讲家所鼓动。 杨振声很满意学生们的表现,继续说道:“看来,同学们都同意我的看法啊。刘主任,你的思想认识还有待进步和提高啊!” “但是,隋戈同学他毕竟是违纪——” “违纪?”杨振声不让刘宗海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叫做违纪?校纪校规只是规定了有事离开学校要请假,但是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当面请假嘛。况且,我们作为学校的管理者,也应该与时俱进嘛。现在国家不是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资源吗,那么履行请假的方式,为什么不能是电邮的方式呢?难道非要当面向你递一张请假条才行?你这么呆板的工作方式,如何能够适应当今大学的飞速发展呢?还谈什么跟国际一流大学接轨呢?” 杨振声一反大道理将刘忠海驳斥得哑口无言,然后杨振声继续说道:“不管怎么说,隋戈同学的确是请假了,他用电邮的方式,履行了学校规定。但是反过来,作为院系主任的你,面对学生用电邮发过来的请假条,你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批示吗?没有!你第一时间的想到的是学生用这种请假的方式损害了你的官威!你怎么就不想想,一个学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用电邮的方式来请假呢?是因为他有很要紧的事情,还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作为院系领导,作为学生的生活导师,你有没有首先想过怎样去理解你的学生,关心你的学生呢!” 掌声,雷鸣般的掌声。 杨振声的话,当真是掷地有声,完全说到了学生的心坎里面去了。 这就是演讲的艺术啊! 就连隋戈,也不禁震惊于杨振声的演讲艺术。在隋戈看来,杨振声做大学校长实在是太屈才了,他这么好的口才,不去做铁道部的发言人实在太可惜了。 刘忠海,此时如同斗败的公鸡,完完全全失去了斗志。此时,他方才明白为什么人家能够成为校长,成为他的上司,光是人家这份口才,这份颠倒是非、扭转乾坤的能力,就远远不是他刘忠海能够比拟的。 不用猜,刘忠海也知道杨校长肯定打算拿自己开刀了,否则也不会将什么“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跟国际大学接轨”的这些大杀器抬出来。杨振声抬出这些东西,就是要为收拾他刘忠海做铺垫。 所以,虽然明知不敌,刘忠海还是如同小强一样反击道:“校长的话道理很深刻。但是,这位同学,可是有长期旷课、早退的记录。试问校长,这样一位学生,他会是一个好学生吗?” “长期旷课、迟到、早退,自然都不好。但是——” 杨振声语气一转,“作为领导,看待问题要更深刻、更理性。你不能只看一件事情的表面,而要看到更深刻的层面。知道隋戈同学为什么经常缺课吗,因为他在进行科研!可能刘主任还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隋戈同学早就被许衡山教授聘为特别研究助理了。所以,很多时候他都不在教室里面,而是在勤奋地搞科研,为国家科学事业做贡献!对于这样优秀的学生,我们就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好、更便捷的学习和创业条件,而你作为院系领导,不仅漠不关心学生,关心人才,而且还千方百计地想要将这样优秀的学生赶出学校,这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所为吗?” “李副校长,陈副校长。你们认为,像刘忠海这样的同志,适合继续留在这个位置上吗?”杨振声将目光投向了身旁的两位副校长。 刘宗海听了这话,顿时面如死灰,他知道今天真是在劫难逃了。他怎么都没想到,学生没有被开除,他这个院系主任倒是要被开除了。 果然,另外两位副校长没有丝毫的犹豫,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我们同意完全校长的意见。” “那么,我宣布——”杨振声朗声宣布道,“农学院对隋戈同学的处分决定无效!同时,农学院院系主任刘忠海,官僚作风太甚,不关心、关爱学生,不能适应东大未来发展的需要。所以,学校决定立即撤销其院系主任的职位,等待进一步处理!” 教室里面一片哗然。 想不到前一刻还威风八面,扬言要开除学生的刘主任,片刻之后,居然就被校长给开除了。 这真是报应不爽啊! 刘忠海面如死灰,虽然刚才就知道校长大人要拿自己开刀了,但是心里面却一直认为,校长大人肯定会顾念一点旧情,小小地训斥或者处分一下他的。谁曾料到,杨振声这一刀,可不是水果刀,只是削一层皮就罢了,而是铡刀,要将他一刀铡成两截! “谢谢校长的批评和对我的处理意见。”刘忠海黯然地说道。 杨振声只看了刘忠海一眼,便再也不想看他第二眼了。在杨振声的眼中,刘忠海只不过是他的下级,说得更直白一点,只不过是一颗棋子而已,现在为了赢得隋戈的好感,为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为了他和妻子的幸福,牺牲一颗棋子自然无关紧要。 马前卒嘛,不就是拿来牺牲的么。 第149章 低头 啪!啪!啪!啪!啪! 隋戈率先鼓掌了。杨振声处事的手段,实在太漂亮了,堪称是艺术啊。 随后,教室里面的学生们也再次报以热烈的掌声。单纯的同学们,并不知道这件事情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他们只知道一个让他们讨厌的院系主任下台了,似乎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想到,新的院系主任上台,也许会让他们更加讨厌。 杨振声宣布了决定之后,只是很客气地鼓励了隋戈两句就离开了。在这种场合,他自然要表现得“大公无私”、“秉公办理”才行。 不过,宁蓓却没有跟着杨振声离开。 宁蓓将隋戈和唐雨溪请到了教学楼的教室休息室里面。 当然,此时的休息室里面,只有宁蓓、隋戈和唐雨溪三人了。 隋戈不想浪费彼此的时间,向宁蓓说道:“你老公的身体,我会给他调理的,保证你们夫妻幸福生活。” 宁蓓也很上道,连忙说道:“你的诊金,我会尽快准备好。” “嗯。”隋戈点头说道,“之前我说要收你们三分之一的资产,现在我想变动一下。” “变动一下?”宁蓓心头一惊,莫非这小子还有更多的钱吗?一定是这该死的刘忠海得罪了他!想到这里,宁蓓心头怒火又起,暗暗下定决定,一定要将刘忠海赶出东大去! “宁夫人你不用担心。”隋戈从宁蓓的脸上的表情看出了她在担心什么,淡淡一笑道,“将之前我说的三分之一,变成四分之一吧。不过,希望你不要骗我,我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有办法查到你们的资产。” “四分之一?真的?”宁蓓有些喜出望外地说道。四分之一,这一下子就少了上百万呢。 “真的。”隋戈说道,“看在你扇刘忠海那一个耳光的份上。” 宁蓓一听,便笑了起来,气氛忽然间轻松了不少。 说完之后,隋戈取出了一粒固元丸递给宁蓓,说道:“将这一粒药丸用山泉水化开成一小碗,,每晚子时喝三分之一,连喝三天。半个月之后,杨校长的身体就应该调养得差不多了,那时候,我再给你第二粒药丸。记住了,必须是山泉水,每晚子时喝。另外,杨校长必须要禁欲。” 其实,服用固元丸没有这么多讲究,但是如今的人就是如此,你越是故弄玄虚,他们便越是相信这药丸是仙丹灵药。反之,如果就这么给她一粒药丸,让她随便服用的话,她就会觉得这药丸是不是便宜货,会有种上当的感觉。 总之,有的时候,故弄玄虚也是很有必要的。 宁蓓果然很郑重地接过了这一粒药丸,小心地装了起来,然后说道:“隋……先生你放心,一个星期之内,我一定会将诊金打到你给的账户上面。对了,子时究竟是什么时候?” 隋戈本来已经要起身离开了,听见宁蓓问“子时是什么时候”差点晕倒,要知道好歹宁蓓也是东大毕业的高材生啊,怎么当了多年花瓶之后,居然连子时是什么时候都不知道了呢。时间啊,果然是一把杀猪刀,不仅会消磨掉女人的美丽容颜,也会损伤她们的智商呢。 隋戈只得耐心地解释了一下子时的概念,然后才跟唐雨溪离开了休息室。 刚出了教学楼,隋戈跟唐雨溪两人沿着林荫小道散着步,这时候却见一个人影忽冲了过来,拦在了隋戈和唐雨溪前面。 隋戈一看,这不是刘忠海么? 难道这家伙气不过,还想报复他和唐雨溪不成? 只不过,就凭刘忠海这脑大脖子粗的体形,想在隋戈面前撒野那真是天方夜谭了。 “刘主任,你拦着我们,这是怎么回事呢?”隋戈问道。 “隋戈同学我……我他妈真不是人啊!”刘忠海忽地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我真是有眼无珠,不知道你跟杨校长的关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高抬贵手,原谅我了吧……” 刘忠海苦苦哀求,此时的他,失去了“院系主任”的头衔之后,好像忽然间苍老了许多。 “刘主任,你这是何苦呢?”隋戈说道,“我根本就没有要对付你的意思。从头到尾,都只是你想找我的麻烦,碰巧杨校长相要整顿学校管理层,所以拿你开了刀,这只能怨你运气不好啊。至于我,我对你没什么怨恨,所以也谈不上原谅了。” 刘忠海心想:“碰巧个屁,哪有那么多的碰巧。要不是你小子跟校长关系非同一般,今天杨振声会这么替你出头?让老子颜面尽损?”但是,这些话刘忠海也只是想想而已,却不敢说出来。 刘忠海本来是不想给隋戈低这个头的,但是刚才他私下问了陈副校长,对方扔给他一句“老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啊”然后就离开了。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那就是一撸到底,将他赶出东大。于是,刘忠海连忙将这个不幸的消息通知了家中的老婆,他老婆好不容易等到刘忠海熬到了院系主任的位置,这些年也算是养尊处优了,谁知道这么快就来一个晴天霹雳,当即将刘忠海臭骂了一顿,说他吃饱了撑着,非要去捅娄子!随后,他老婆很明确地告诉刘忠海,如果刘忠海被赶出东大,他们的婚姻也就到了尽头,何况他还有一个在英国留学的女儿,如果没有了院系主任的肥差,女儿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上哪里弄去? 想起之前为了一时怒火而造成目前的局面,刘忠海的确后悔得要命。在面对老婆的离婚威胁,女儿的高额留学费用,他所谓的男人尊严,顿时变得跟用过的套套一样毫无意义了。 思前想后,在老婆的威逼之下,刘忠海才决定向隋戈低头。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刘忠海认为事情的关键就在隋戈,如果隋戈肯点个头,就算他没办法继续做院系主任,也不至于被赶出东大的。 “隋戈同学,我求你了,行不行?”刘忠海苦苦哀求,瞧这架势,就差要下跪了。如果下跪能够让他重新坐上院系主任的位置,相信刘忠海会这么做的。 “刘主任,你这样不好,让其他同学看见影响多不好呢。”隋戈说道,“其实,我心里面对你没什么怨恨,因为说实在的,你还不值得我去怨恨。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还有没有怨恨?我敢肯定,你虽然已经低头,但是心里面却还是恨我要死,对吧?” 刘忠海的心里的确是这么想的,因为他总觉得是隋戈害他成了现在这样。但是,刘忠海却赶忙说道:“没有,我对您绝对没有怨恨之心的。” 隋戈叹道:“你看看,何必自欺欺人呢。这样吧,你先冷静几天,等你放下了心头对我怨恨再说。另外,我让杨校长对你的处理暂缓,就这样吧。” 说完,隋戈便拉着唐雨溪离开了。 刘忠海却是不敢再阻拦了,愣愣地站在那里,仔细品味着隋戈刚才说的“暂缓”两个字。 “暂缓?这是答应放我一马?还是向我暗示应该给他点好处?还是别的意思……” 刘忠海越是品味,越是觉得隋戈这话让他琢磨不透。 良久,刘忠海才长叹了一声,说道:“唉,没想到这小子说话,也这么有‘领导艺术’了!” 第150章 横着走 “杨振声你个老色鬼!你他妈就剩下这点出息了吗!以前一周让你来一次,你不是说头疼就是胸闷,这两天就跟急色鬼缠身似的,你是要急着见阎王爷投胎吗!” 此时正是夜深人静,宁蓓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四周邻居都被她彪悍的声音给吵醒了。 杨振声有些尴尬地说道:“亲爱的,你就是骂人,也小声一点行不行?” “怎么,你他妈知道害臊了?”宁蓓骂人的声音却不见降低,“色是刮骨刀,就你这老家伙的身子骨,还能被刮上几次?” “我宁愿被你千刀万刮。”杨振声这时候也幽默了一把。 宁蓓格格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笑得咪咪乱蹦,看得杨振声色心大盛。 不过,宁蓓想起隋戈要让杨振声禁欲的吩咐,赶忙止住了身体和生理的冲动,提醒杨振声说道:“老家伙,别开玩笑了,你自己的身体要爱惜,千万不要功亏一篑。” “来一次都不行么?”杨振声似乎还不死心。 没办法,好不容易这两天找到了久违的“男人感觉”,宁蓓却又不给他显露的机会。这就好像一个将军,兵马粮草已经一一备齐,每日厉兵秣马,但是偏偏却没地方可以打仗,这不是要憋死人么。 “一次也不行,除非你真是不要命了!”宁蓓咬着嘴唇说道。 “你就那么相信那小子的话?”杨振声哼了一声,感觉有些郁闷。 “不是那小子,是小神医!”宁蓓纠正道,“人家医术在哪里放着,不得不信啊。别的不说,人家好歹也是你的救命恩人,你难道不应该尊敬人家一下么。” “怎么尊敬啊。这位小神医可不是一般的贪婪啊,一下子就弄了我们几百万走呢!”杨振声叹道,“你以为我当校长弄这些钱容易么?现在要弄点钱容易,但是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弄到钱,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辛辛苦苦弄到的钱,一下子被他弄走三分之一,我真是舍不得啊!” “舍不得也要舍!”宁蓓说道,“我可警告你,千万别得罪了他,我看这学弟当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你要是得罪了他,恐怕你这身体就彻底废了!” “你就那么看重他?”杨振声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问你,你实事求是地说,他的医术如何?”宁蓓问道。 “绝顶高超,生平仅见!”杨振声叹道。 “这就是了。所以,人家的医术在那里放着,由不得你不信,由不得你不给钱。”宁蓓说道,“甚至,可以说,你能够遇到这样的神医,那都是你的造化!” “唔……听你这么一说,但是的确如此。”杨振声轻叹道,“中医,果然是博大精深;中国,果然是卧虎藏龙的地方。看来,日后东大也得加大对中医专业的支持了。” 随后,杨振声又道:“不过,你未免也太看重那小子了。今天为了给他出头,你居然在教室里面掌掴刘忠海,这种事,呵,以你堂堂校长夫人的身份,未免有些出格了。” “哼,出格有出格的好处!”宁蓓得意地哼了一声。 “什么好处?” “我这一巴掌扇出去,替你省了至少一两百万!”宁蓓说道。 “什么意思?”杨振声不解道。 “就因为我扇了刘忠海一巴掌,他将诊金由原来的三分之一更正为四分子一了!”宁蓓得意地说道。 杨振声先是微微诧异,随后叹道:“你说得没错,这个小神医,看来还真是一个人物!就凭他这气度,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干大事的人,区区一两百万,看来他真是不放在心上!” “那是肯定的了。谁让人家医术这么高呢!”宁蓓叹道,“早知道医生这么赚钱,我嫁给一个医生多好!” “那你去医院找去啊。”杨振声说道,“那些庸医,一年工资还不如我一个月的收入!” “行了,知道你厉害了。”宁蓓说道,“我感觉,碰上了这位小神医,对我们也是一种机遇。” “机遇?”杨振声似乎来了兴趣,“你说说看。” “很简单,想办法跟他拉好关系。他吃肉,我们吃点汤。”宁蓓说道。 “为什么我们不能‘吃肉’?”杨振声问道。 “你想吃肉,你行吗?”宁蓓说道,“你认为人家会把你这个校长当回事?当天人家得知你是校长的时候,表现过一点点的讨好和逢迎吗?所以,你真想赚钱的话,就得摆好自己的位置。” “想不到你观察得挺仔细的。”杨振声说道,“看来你说得没错。真没想到,一个学生小子,居然会这么牛,让我这个做校长的都要主动巴结他!” “只要能够弄到钱,巴结巴结又算什么。”宁蓓不以为然地说道,“别的不说,光是你吃的这种药,如果能够大批量生产的话,你觉得一年能够盈利多少?” “这……如果药效都这么灵验,而且宣传到位的话,恐怕至少是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金吧。”杨振声骇然道,“辉瑞制药,光是卖威哥一年都有上百亿美景的进账——你说得没错,我们是应该巴结巴结他。这件事情,你帮我留意一点,毕竟我好歹也是一校之长,有些事情不好公然出面。” “行了,我知道了。总之,以后尽量给他方便,让他在东大横着走呗。”宁蓓说道。 “是在不违背大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让他横着走。”杨振声纠正道。 “行了,赶紧睡吧,把你那东西移得远一点,现在用不上它。睡了!”宁蓓翻了一个身,抱着枕头睡了过去。 杨振声可怜巴巴地叹息了一声,望着天花板,好一阵才睡了过去。 对于杨振声和宁蓓两口子的事情,隋戈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如今已经有了在东大“横着走”的特权了。这时候,隋戈正在忙着用真气给千年灵玉“充电”呢。说实在的,隋戈心里面还真是有些感激史万豪,如果不是史万豪这位送宝老人将这块千年灵玉送到隋戈的手中,隋戈几乎不可能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面催生出五行补天芝的。 当然,除了隋戈,别的人就算知道这块千年灵玉的用处,也断然不可能用自己辛苦修炼得来的宝贵真气去“喂养”千年灵玉。 喂鸡催卵这种事情,大概也只有隋戈才有本钱来干。 但不管怎么 说,在隋戈的努力之下,灵田中的那些五行补天芝已经成长起来了。 明天,就在明天,隋戈就可以制出五脏补天液了。 有了五脏补天液,隋戈不仅能够治愈唐雨溪的病,而且在灵药的运用方面,也会前进一大步,真正打下灵药市场的根基。 没错,三元易经草固然是好东西,用三元易经草配制出来的培元膏、固元丸也是好东西。但是,一种灵草并非万能,三元易经草的特性决定了这两种灵药在治疗筋骨方面的病有神效,而对于五脏六腑、人体内部器官的病症,起的作用就相当有限了。 而五行补天芝,却是专门用来强化人体五脏六腑的。普通人服用了五脏补天液,则五脏六腑的活力大增,内脏几乎不会发生病变,而且还能因此而延年益寿。 总之,三元易经草作用于人体筋骨、经脉,而五行补天芝能够作用于人体内脏。如此,一内一外的病,都有灵药可治,那么就为隋戈日后开拓灵药市场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如果是修行之人,服用了五脏补天液,获得的好处就更多了。内脏的强大,将会使修行之人的呼吸吐纳更加有力,真气修为更进一步,而且连生命力也会变得更强大,更加不容易被杀死。 如果是练气后期的修行者,服用了五脏补天液之后,还会增大踏入先天期的机会。 当然,也只是增大机会而已。先天先天,一步登天,哪是那么容易踏入的。 隋戈现在的修为虽然已经到了练气后期,距离先天期,看似一步之遥,但实际上却犹如一道天堑,若非大智、大勇、大毅之辈,休想逾越! 而且,没有任何一种功法,记载了能够必然踏入先天秘境的法门。 正因为如此,先天期的强者,在武术界当中,就等同于绝世高手的存在。 习武之人,能够炼成内家真气者,可谓千里挑一,而能够踏入先天秘境者,却是万中无一! 在神农仙草诀中,将通向先天期的瓶颈描述为四个字:天人之隔。 踏足先天,则一步登天,方才有得道成仙的可能。若是止步于此,则永远无法窥得仙道。 世俗武者,为了踏入先天秘境,往往会通过历练、挑战等方式,总之就是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生死边缘,以此来寻求突破,踏足先天;而修真界的人,除了历练之外,更有灵丹辅佐,以提高踏足先天的几率。总之,为了寻求通往先天秘境的道路,修行者们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 神农仙草诀当中,也没有记载必然能够踏入先天境界的法门,只是记载了一个辅助的法门,名为“草木棺法”,凶险无比,以隋戈目前的状况,自然不可能去贸然尝试。 光听这名字中有个“棺”字,其中凶险就可想而知了。 隋戈目前可还没有用性命去冒险的觉悟呢。 不知不觉当中,天已经亮了。 隋戈起床,将那块千年灵玉拽在手中,往植物培育基地而去。 今天,隋戈将配制出新的灵药——五脏补天液,他将会彻底治愈唐雨溪的身体。 今天,对隋戈来说,应该是个好日子。 第151章 霸道 天地有五行,金木水火土;人体也有五行,心肝脾肾肺。 心为火,心脏衰弱,人体便畏寒、无力,便需要补充火精之气。 所以,要恢复唐雨溪的心血管功能,配制的五脏补天液,当以火属性为主,其余四种为辅。 因而,此时隋戈用九叶悬针松采集五行补天芝的汁液,也主要是针对火红的火灵芝。采集方法,仍然是以乙木神针中的针法刺激灵芝,使得其乖乖地将精华药液“吐”出来,然后被隋戈收集到玉瓶当中。五行补天芝不愧是中品灵草,当火灵芝的药液滴入玉瓶中的时候,竟然在玉瓶的瓶底形成一团火云状的东西,明明是流动的液体,却又像是燃烧的火云一般,显得极其灵动。 隋戈一共采集了五滴火灵芝的汁液,两滴水灵芝的汁液,木灵芝、金灵芝、土灵芝各一滴。 水灵芝的汁液之所以配了两滴,却是担心心火过盛而伤肾水。 总之,药物搭配因人而异,这一剂五脏补天液,却是隋戈专门为唐雨溪配的。 相对而言,得到五行补天芝极其不容易,但是配置五脏补天液,却比培植培元膏、固元丸容易多了,因为五脏补天液根本不需要其它药草做辅料。 配制好五脏补天液之后,隋戈开启了八荒云雨大阵,纷纷扬扬的灵雨飘洒而下,这些损耗了元气的五行补天芝在灵雨的滋润下迅速地恢复着生机。 灵药到手,隋戈自然第一时间赶去许衡山家中,为唐雨溪治病。 刚进许衡山的院子,便听见许衡山在破口大骂:“真是太霸道了!太可恶了……” 隋戈赶忙进去,问明原委。 原来,今天一大早,唐世渊就派人跟杨森一起过来,强行将唐雨溪带走了,说是要将唐雨溪带去美国进行治疗。许衡山虽然想阻止,但根本就阻止不了。 隋戈一听,不禁勃然大怒:这个唐世渊,果然是太霸道了! 虽然隋戈也知道,唐世渊跟唐雨溪的“决裂”,只是一时之气而已,唐雨溪不可能真正脱离唐家。但是,隋戈觉得唐世渊应该会用温和的方式来进行和解,毕竟上一次就是因为唐世渊的过于强势,而造成了唐雨溪跟唐家的决裂。谁知道,唐世渊果然是霸道惯了,连对自己的亲孙女都是如此。 强行带去美国接受治疗? 还是强行让唐雨溪在美国香消玉殒? 这个唐世渊,为了他自己的一张老脸,似乎根本就不管孙女的死活了。 果然人的位置越高,亲情就越是淡薄。 正如古代的那些王侯将相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 唐世渊这一举动,看似是为了唐雨溪的好,是为了救自己的孙女。但是,用这种强迫的方式带走唐雨溪,对她的心理影响何其之大,就算是那个杨森真有五成的把握治愈唐雨溪,也会因为她的情绪受到影响而降为三成。 正是因为这一点,隋戈才变得出离愤怒。 幸好,杨森等人刚刚离开不久,还来得及追上。 隋戈火速离开了许衡山家,然后骑着“四不像”自行车猛追而去。 同时,隋戈将小拇指发在唇边,猛地吹气,发出了一声极其尖锐的指哨声,声音冲天而起,远远地向四周传了出去—— 这是隋戈联系影蜂的声音。 出动影蜂,便是隋戈已经动了杀气。 在这种时候,居然还有人敢阻止他救治唐雨溪,那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隋戈全力蹬踩的情况下,“四不像”简直成了火箭一样,以难以形容的高速在路上飚飞。 幸好,从发丰镇到东江市区,要经过很长一段山路。 如果不是很熟悉地形的人,在这一截山路上形势都会显得小心翼翼。 正是基于这一点,隋戈才有十足的把握能够追上杨森等人。 耳边风声呼啸,山路两旁的树影以极快的速度掠过。 也亏得隋戈身下的“四不像”质量极好,若是普通自行车,这会儿恐怕都已经散架了。 但绕是如此,因为车子的高速运转,自行车的车身也产生了较高的温度,车龙头都已经发烫了。 眼看再过两个弯就要出山路了,但是却依然没有看到唐雨溪所乘坐的车,隋戈不禁有些焦急。 再转过一个弯,前方出现了一个挂着军牌的黑色轿车。 隋戈不用猜想也知道,唐雨溪必然就在这辆车上。 于是,隋戈再次提速,终于在最后一个拐弯处成功地超车。 嘎吱—— 急刹车的刺耳声音响了起来。 轿车就在距离隋戈一尺不到的地方停了下来。 险啊! “妈的臭小子,你不想活了——” 车上的司机将脑袋伸出车窗就向隋戈开骂,骂声还未落下,就看见隋戈一个腿压在了轿车引擎盖上,然后整个车盖就四分五裂了。这位司机也是军人出身,见过一些世面,看到对手武力值如此彪悍,自然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这时候,车门打开。 杨森、唐雨溪还有一个穿着中山服、黑色平底布鞋的中年大叔相继下车。 唐雨溪看到隋戈,先是一喜,继而却是担忧。 她很清楚自己爷爷是什么脾气,也知道他爷爷将自己的贴身保镖叫过来的意思。 隋戈想要阻止杨森带走她的话,少不得有一番争斗。而唐雨溪知道隋戈医术高超,也知道他会功夫,但是爷爷身旁的这位“低调大叔”,传闻可是一个极其厉害的角色。至于究竟有多厉害,只看这些年暗杀爷爷的那些人都没有成功,就知道这位叫黄鹤的大叔,是多么厉害的角色了。 山风猎猎。 杨森看着被隋戈丢在路旁的自行车,不屑地说道:“真没想到,你骑车的技术这么高,不去参加公路赛,还真是屈才了呢。不过,你来这里阻止我,实在是太愚蠢!你以为就凭你,可以改变唐老爷子的决定吗?简直可笑之极!” “人老了,难免一时糊涂。只是,你还年轻,为什么也这么糊涂呢。”隋戈淡淡地说道,目光却投向了那位“低调大叔”。灵觉告诉隋戈,这位看似低调的大叔,才是最危险的东西。 黄鹤双目如电,迎上了隋戈的目光,忽道:“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修为,实在是武学天才。你让开,我可以放你一马!” “不可能!”隋戈平静地说道,“我让开,雨溪就被你们耽误了。” “胡说!”杨森冷喝道,“你这小子,你知道加州里德医学中心是什么地方吗?那里有最好的医生、医疗设备,还有世界最先进的医学研究机构!要不是你这小子花言巧语地欺骗雨溪,她早就跟我去美国接受治疗去了,说不定现在都已经痊愈了!” “放屁!”隋戈可不会讲究什么风度,往杨森骂道,“你他妈就知道利用雨溪,利用唐家,还口口声声地是为雨溪治病,真是他妈的恶心!恶心!懒得跟你这种王八蛋说了,赶紧让雨溪跟我走,我也就高抬贵手,不收拾你了!” “收拾我?你要收拾我?”杨森大笑道,“你莫非是得了失心疯?你知道我旁边这位是谁吗?他可是唐老爷子的贴身护卫之一,武功、枪法都是出神入化,你自身难保,还要收拾我?” “武功、枪法,出神入化?”隋戈问道,目光却投向了黄鹤,像是在询问对方。 “可以这么说。”黄鹤居然微微点头,看来但凡有真本事的人,都是不知道什么是谦虚呢。 “这么说,我要领教了你的武功和枪法,才能带走雨溪?”隋戈又道。 “你带不走。”黄鹤肯定地说道,“你没有半点机会。” “我想试试。”隋戈说道,忽地出手,五指如同利爪,往杨森的脖子抓去。 第152章 仇人是怎样炼成的 晚上还有一章,大概11点左右,当时小米给大家的中秋礼物吧。祝各位读者大大中秋快乐! ============================================= 呼呼~ 劲风大起。 这不是试探,而是杀人! 如果杨森的脖子被隋戈击中,绝对立即会出现五个窟窿。 黄鹤冷哼一声,一拳拦在了杨森面前,拳头如同长了眼睛一般,轰向隋戈手腕。 但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却更加灵活,手臂顿时变得软弱无骨一样,如同一根丝带,绕过黄鹤的拳头,伸出食指,往杨森的胸口点了过去。 黄鹤显现出少许的惊讶之色,隋戈千变捉虫手的飘忽、多变,委实有些让他惊讶。当黄鹤的一身真气修为和拳法都已经到了巅峰状态,自然不会轻易让隋戈得手,拳头化为鹤嘴,猛地往下一啄。 隋戈也知道不可能在黄鹤的面前轻易击伤杨森,否则黄鹤哪有资格留在唐世渊的身边。只得收回了食指,五根指头并拢,也化为鹤嘴,跟黄鹤斗在一起。 噗!噗!噗!噗!噗! 一连串的闷响声响了起来。 电光石火之间,两只“鹤嘴”已经互相碰撞了数十下。 腾地,黄鹤收回了手掌,岿然不动、神色凝重地望着隋戈。 在隋戈的旁边,已经多了一个人,赫然便是唐雨溪。 原来,就在交手的当口,隋戈已经将唐雨溪拉到了他的身边。 黄鹤虽然护住了杨森,但是却无法兼顾到唐雨溪,终于被隋戈所乘。 当然,这并不能说隋戈的功夫就高出了黄鹤一筹,只能算是平分秋色的局面。 只是,以黄鹤的傲气,自然不能接受这种战果。 黄鹤本以为,隋戈的真气修为固然已经达到了跟他相当的水平,但毕竟人年轻,真气一定不会很纯正;另外,跟人过招的经验肯定不如他丰富,招式也不会像他这样圆润、毫无破绽。但是,交手之后黄鹤才猛然发现,他的猜测完全错误了。隋戈的真气不仅很纯,而且纯得蒸馏水似的,毫无半点杂质;至于招式,隋戈的招式不仅圆润,而且灵动多变,竟然隐约可以克制住他的拳法。 黄鹤不是没有遇到过劲敌,但是像这样年轻的劲敌,却是生平仅见。 唰! 就在此时,黄鹤的衣袖中忽地滑出一只黑色的小手枪,将枪口对准了隋戈。 “不要!” 唐雨溪连忙喝止,挡在了隋戈前面,“黄叔叔,我不准你伤害他!” 黄鹤淡然一笑,却没有放下手枪,“如果不用枪的话,我还真是胜不了他。不过,如果他肯让你跟我们走的话,我保证不伤害他就是。” 看得出来,这黄鹤对唐雨溪却还是有些几分怜惜的。 隋戈轻轻推开了唐雨溪,笑道:“我怎么能让女人替我挡子弹呢。况且,你这位黄叔叔的子弹,恐怕你也是挡不住的。” “你明白就好。”黄鹤傲然道。 俗话说,“高手用枪,神仙难防”。如果练武高手用上火器的话,的确是防不胜防。 这样的近距离,如果是普通人用枪,隋戈完全可以在对方扣下扳机的瞬间击杀对方。但是,现在拿枪的是黄鹤,这种人可以在眨眼的功夫射光枪中的所有子弹,而且以他的武学修为,完全可以控制住手枪产生的后坐力,射击的精准度将会非常可怕。 毫不夸张的说,手中有枪的黄鹤,几乎等于修为立即提升了数倍。 首次,隋戈感觉到了现代武器带来的死亡威胁。 “我虽然明白,但是你一定不会开枪的。”隋戈镇定地说道,“因为你如果开枪的话,杨森就会死。他如果死了,唐家不仅不能跟杨家联姻,而且恐怕还会成为仇家。” “你觉得我开枪的时候,你能够杀得了杨森?”黄鹤语气微微有些不屑。 “你马上就明白了。”隋戈淡淡一笑。 嗡嗡嗡嗡~~ 就在这时候,一片黑压压的蜂云忽地飞临到杨森和黄鹤头顶,不怀好意地在空中盘旋着。 十万?百万?还是更多? 恐怕没有人能够数清楚这片蜂云里面有多少只蜜蜂。 杨森虽然不知道隋戈是怎么将这片蜂云“召唤”过来的,但是这场面足以让他头皮发麻,感到了比死亡还要可怕的威胁。 就连黄鹤,也皱了皱眉头。 的确,任凭他修为再高,也不可能将这一片蜂云全部击毙。就算黄鹤可以幸免,但是杨森,绝对会被这一片蜂云给吞没的,绝对没有另外的可能! 为了加大对杨森的威胁,在影蜂的操控之下,这一片蜂云已经开始缓缓地将杨森给包围了,似乎只要隋戈命令一下,这些蜜蜂就会发起攻击。 看到这样的情形,黄鹤果然感到有些棘手了。唐老爷子的命令,固然是不能违背,如果可以的话,他会毫不留情地干掉眼前这个少年,因为这是他的职责和职业。但是,黄鹤却不能不顾及杨森的性命。正如隋戈所说,杨森如果死了,这麻烦就大了。 “两位,都不要冲动,行不行?”这时候,被蜂群包围的杨森已经紧张得差点就要尿崩了。本来,他是巴不得黄鹤一枪打死隋戈的,但是目前这情形,隋戈如果死了,他就要陪葬,杨森哪里舍得用自己的宝贵的性命去换隋戈的命。所以,杨森开始盘算着如何能够脱困,“隋戈,我知道你对雨溪也是一片真心,既然这样,我再给你一个机会好了。你上次不是说还需要时间才能配出某种药品治好雨溪吗,现在又过了这么久,你应该已经配出来了吧?” 不得不说,杨森这家伙还这是一个聪明人,找到了问题关键。 “你问得正是时候,今天刚配制好。”隋戈说道。 “那样最好。”杨森说道,“那么,你现在就用你配制的药让雨溪服用,她如果痊愈的话,我自然也不用带她去美国了,大家也不用拼命了;如果你没有这个本事,治不好雨溪,那么就请你别再耽搁雨溪宝贵的时间和生命了!” “我同意。”隋戈应道,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黄先生,麻烦你放下枪吧。”杨森向黄鹤说道。 “杨少,这样做的话,老爷子如果知道——”黄鹤显得有些为难。 “放心,有什么问题,我一力承担。”杨森保证道。 作为一个长期接受西方医学教育的人来说,杨森根本就不将中医放在眼中,他更不会相信,唐雨溪的病,只要吃一点药就能够痊愈这种鬼话。 所以,杨森才放心大胆地说出了这样的话。 黄鹤要的就是杨森“一力承担”的话,他果然收起了手枪。 隋戈也让蜂云稍微距离杨森远了一点,但是仍然盘旋在他的头顶,随时都可能将他吞噬。 杨森向隋戈说道:“好了,要怎么医治雨溪,你请便吧。不过,别忘了刚才的承诺。” 隋戈点了点头,将唐雨溪扶到了车里面。 尽管杨森有些不屑于隋戈的医术,但是仍然有些好奇地望向车里面,想看看隋戈如何“装神弄鬼”。 隋戈知道很难瞒过杨森和黄鹤的眼光,忽然玩心大起,倒真是有了装神弄鬼的念头。首先,隋戈取出了五根九叶悬针松,分别扎在唐雨溪的额头,双手的手背,胸口以及下腹的位置。这是为了替唐雨溪减轻痛苦,五脏补天液虽然有逆天之功效,能够修复受损的五脏六腑,但是痛苦自然是免不了的。五脏六腑的痛,那当真是锥心之疼,恐怕比筋骨重生更要厉害,普通人恐怕根本无法忍受。另外,给唐雨溪扎针也是为了故弄玄虚,掩人耳目而已。治疗的程序越是繁琐,越是能够掩藏住灵药的秘密。 当然,就目前的状况来看,灵药的秘密恐怕也掩藏不住多久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用灵药治的人越来越多,那么灵药的秘密也就更容易被人得知了。只是,秘密掩藏得越久,对隋戈自然越有利。 为唐雨溪扎针之后,隋戈又将几道真气渡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用真气为她活血。 杨森耐着性子在外面等候了好一阵,结果就看到隋戈用扎针、推拿这种中医的“老古董招式”,顿时就觉得意兴索然了。好不容易,车里面的情况终于有了变化,隋戈摸摸索索地从身上掏出了一样东西,似乎应该就是他口中的“灵丹妙药”了。杨森也稍微提了一点精神,想看看隋戈这小子引以为傲的药品究竟是什么东西,居然号称能够治愈唐雨溪的先天心脏、血管疾病。 终于,在杨森的瞩目当中,隋戈取出了一物。杨森一看,差点没有气得吐血! 第153章 不共戴天 终于好了!节日快乐!另外,请各位大大不要催更了,就当是给小米的节日礼物吧。小米也很想爆发,也很想多更的,但是该死的单位已经两周没有放过假了…… ========================================== 这个该死的隋戈,竟然摸出一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来糊弄他! 杨森忽然有一种想要上前卡住隋戈脖子,将他活活捏死的冲动,但是冲动并不等于行动。杨森被这么一群蜜蜂围着,哪敢有什么妄动,但是心里面的火气却是有增无减。 狗皮膏药? 杨森知道这玩意儿,他认为这东西就是中医的畸形产物。尽管如今生产膏药的药厂也要几十上百家,而其膏药的治病方式也有了一个科学性的名词,叫做“透皮缓释给药”,但是在杨森的眼中,这种东西就是上不了台面的垃圾货,用这东西给唐雨溪治病,简直就是对医学的侮辱,也是对他的侮辱! “你竟然天真的认为用一张狗皮膏药就能治好雨溪的病?”杨森终于忍不住质问了一句。 没办法,杨森窝了一肚子的火气啊。隋戈这厮用狗皮膏药给唐雨溪治病,唐突佳人不说,简直就是侮辱他智商的做法啊! “狗皮膏药也是药!”隋戈不以为然地说道,然后做出了一个让杨森立即生出杀人冲动的举动: 隋戈竟然将“魔爪”伸进了唐雨溪的胸膛! 实在是不可原谅! 此时,杨森只想手里面抱着一挺加特林机枪,那样他就可以将隋戈轰杀成渣! 看到这个场景,黄鹤只得避嫌地移开了目光。 唐雨溪俏脸通红,但是却没有阻止隋戈的动作,治好看着这厮的魔爪侵入她从未有人触及过的神女峰,然后摸索着将一张膏药贴在了她的心脏位置处。 当隋戈的魔爪触及到唐雨溪的神女峰的时候,脑子当中猛地闪过一个词语:软玉温香。可不是么,那种软绵绵的感觉,以及从唐雨溪领口处飘出的淡淡幽香,让隋戈一阵眩目,热血沸腾,冲动激昂。 因为这种感觉实在太让人着迷了。 这时候,隋戈终于明白,为何许多成功的男士都喜欢勇于攀登高峰了。尤其是媒体上曾经大肆报道过一个叫做林十的商人,此人每年都会花数百万资金去征服世界上的一座名山。现在,隋戈总算是明白了一其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无力征服双峰了,所以每年都征服“单峰”,用以缅怀久违的年轻感吧。 不过,因为有杨森在一旁虎视眈眈,恨不得要杀了他,隋戈的动作也不能太过分了,稍微揩油之后,就将膏药贴在了唐雨溪的心脏处,然后悄然将暗藏在手中的玉瓶抖了出来,将五脏补天液滴在了狗皮膏药外面,然后用手掌按着膏药,用真气快速激发五脏补天液的药性,透过唐雨溪的皮肤,直接透入到唐雨溪的心脏当中。 五脏补天液,本来也可口服,但是效果自然不如这种最“直接”的透皮给药方式,何况隋戈的真气也起到了辅助的作用,可以将五脏补天液的药性快速激发出来。 还有一点,这种“给药”的方式无疑相当“给力”。 隋戈觉得,以后如果给美女治疗,他一定坚持要才用这种很给力的给药方式。 这绝对是独创的! 车子外面的杨森,气得肺都要炸了,眼珠都要爆裂了。 尤其是,此时隋戈还在用手在唐雨溪的胸前“推拿”、“按摩”,简直就是无耻之极。 杨森见拳头拽得很紧,指甲几乎都要抠入皮肉里面了。 “这个该死的畜牲!我一定要杀死你!然后将你碎尸万段!”杨森心里面,已经有一个魔鬼潜伏进去了,就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暗下决心,要不惜一切杀死隋戈! 但无论杨森有多么怨恨,此时他却不得不默默地忍受着。 忍受着。 终于,隋戈将他的魔爪从唐雨溪的领口处缩了回来。 唐雨溪脸上一片红晕,是羞赧,也是因为心脏重获生机的缘故。 因为只有心血循环极好的人,皮肤才会白里透红,而心血管情况不好的人,往往手脚冰凉、苍白,这都是常理。此时唐雨溪脸上的一片片红晕,足以证明她的心脏已经重获生机。 这一点,唐雨溪自己也能够感觉到。 以前,唐雨溪总觉得她的心脏衰弱得随时都有可能停止跳动,但是此时她却感觉她自己的心脏全所未有的有力,甚至能够听见有节奏的“嘭嘭~”地心跳声。 难道,真的已经痊愈了吗? 唐雨溪自己,几乎都有些不敢相信。 当真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曾经,唐雨溪无数次因为心脏的问题而觉得头昏目眩,曾经多次晕倒,到后来病情恶化的时候,甚至好几次都在鬼门关上徘徊着。 但此时,长期困扰着她的噩梦终于醒了。 是隋戈,将她从梦魇之中带了出来。 这个小男生,他终于实现了对她的承诺,做到了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想起她发病时候给隋戈带来的困扰,看着他一次次跟她的家人据理力争,让他做她的医生,一次次地不惜损耗真气为她疗伤,一次次因为没有配制出治病的灵药而苦恼……更想起了在九寨的时候,隋戈为了救她,几乎连他自己的性命都搭上了。 所有的感激、感动,纷至沓来,泪水在瞬间决堤。 隋戈刚刚取下了唐雨溪身上的松针,正要对她给予几句言语上的安慰,谁知道唐雨溪忽地抱着他的脑袋,狠狠地吻住了他的唇。 隋戈同学所有的努力,在这一刻都得到了最热烈的回报。 因为心情和情绪的缘故,唐雨溪的吻异常的火辣,差点都要将隋戈的舌头给勾出来了。 车子外面,杨森看到这一切,他——已经彻底麻木了。 两手的掌心处,已经被指甲抠得开始滴血了。 嫉恨,如同毒蛇一样撕咬着杨森的心灵。 畜牲!禽兽!王八蛋!流氓…… 杨森的心头,反复地将各种恶毒的称号加诸在隋戈的头上。 这时候的杨森,已经毫无风度可言,甚至都要快要丧失理智了。 杨森茫然、呆滞地望着隋戈和唐雨溪,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一对“奸夫”已经走下了车。 “我的病已经好了。”唐雨溪向杨森和黄鹤说道,“你们可以走了。” “好了?”杨森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尖锐,自然流露出几丝怨毒,“唐小姐,拜托请你不要侮辱我的智商行不行?一张狗皮膏药,就能治好你的心脏?真他妈扯蛋!” 杨森一向很注意自己的风度,如果不是被气昏了头,他是很少说脏话的。 唐雨溪这时候身体状况很好,所以脑筋也变得异常活跃,故意刺激杨森道:“你难道没有看到我刚才跟隋戈的热吻吗?如果我的心脏真有问题,能够进行那么热烈的激吻吗?何况,我现在连气都没喘一下呢,看来再吻几次都没关系呢。你不是学医的吗,难道不知道这个常识?” 痛啊! 杨森简直是心绞痛了。不过,想起跟唐家联姻的好处,杨森冷冷道:“常识并不代表什么。去医院检查一下,才能知道真正的情况。” “不用,我来替小姐看一下。”黄鹤忽然说道。 隋戈知道黄鹤绝对不会对唐雨溪不利,倒是故作大方让黄鹤替唐雨溪把脉。 黄鹤作为练气后期的高手,一道真气输入唐雨溪的身体当中,自然可以查探到她的心脏情况。 就算是黄鹤对医术一窍不通,凭借他的修为,也可以很清楚地查明情况。 果然,片刻之后,黄鹤就收回了手指,然后非常震惊地往隋戈看去:“这是绝无可能的!小姐的心脏怎么比我这样的练武之人都好,你是怎么做到的?” “狗皮膏药。”隋戈自然不会给黄鹤交底,“正如你刚才所见。”“狗皮膏药?”黄鹤显然不肯相信。 “是的。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隋戈平静地而装逼地说道,“但是它的确就发生了。两位,既然雨溪的病已经痊愈了,就不劳你们操心了。另外,请回去转告唐老先生,现如今边疆、海上‘盗寇’猖獗,请他老人家多关心一下国家大事,雨溪身体已经痊愈了,也不劳他老人家操心了。” 隋戈这话说得还算是客气。 因为从许衡山的口中,隋戈知道了唐世渊年青时候的一些事迹,这位老人家曾经参加过朝鲜和越南战争,并且立下了赫赫战功。据说,当年他参加志愿军的时候,只是刚满十六岁而已。对于这样一个老人,一个老将军,本来隋戈是心存敬意的。只是,没想到老人家年纪大了,对于权力却越来越迷恋了,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孙女作为政治筹码,对于这一点,隋戈极其反感。 无可否认,唐世渊的确为国家和人民立下了赫赫功劳,但是对于权力的永不满足,却让他从一个铁血将军,一个慈祥的长者,变成了一个并不讨人喜欢的政治家。也许,唐家出了唐雨溪之外,还有其他人也看到了唐世渊的转变,但是畏惧于唐世渊的强权和威严,却是不敢顶撞他。但隋戈是一个外人,而且是一个超然的旁观者,所以他敢于说出心头的想法。 至于唐世渊知道后会是什么反应,隋戈根本不在乎。 唐世渊纵然像要阻止他跟唐雨溪的交往,隋戈也绝对不会轻易让步的。 说完之后,隋戈骑上了“四不像”,带着唐雨溪,悠然地往发疯校区而去。 杨森望着隋戈的背影,语气忽地变得出奇冷静,向黄鹤问道:“黄先生,唐小姐她真的痊愈了?” “怎么,你是希望她没有痊愈,还是怀疑我的判断?”黄鹤的语气似乎有些不爽。 杨森看着黄鹤,心道:“你不过是唐家养的一条狗而已,居然也敢在我面前乱吠,等以后连你一块收拾了。”表面上,杨森却一点不表露出来,说道:“我怎么会怀疑黄先生的判断。不过,你枪法如神,为何不干脆干掉这小子?” “你许诺过,他如果能够治愈小姐的病,就让他们离开,难道你想反悔?”黄鹤有些鄙夷地说道。 “不是。但……唐老爷子那边,我们怎么交待?” “不是‘我们’,而是你。”黄鹤故作诧异地说道,“你刚才不是说过,一力承担么?车坏了,我先走了。” 黄鹤说完,迈开大步向东江市区的方向走去,步伐轻盈,果然有如闲云野鹤一般。 司机本来就是为唐家人服务的,一看黄鹤都走了,干脆连车也不管了,直接也跑路追了上去。 杨森愣了半响,尽管他不愿意面对,但却不得不承认,他竟然输给了这个他从来就没有放在眼中的穷小子,而其,还输得一塌糊涂。这一次杨森从美国回来,本以为可以轻易带走唐雨溪,进而得到唐家的支持,这对于他日后的事业将会带来极大的帮助。谁知道,就是这么一个没有他帅、没有他有学识、没有他那样的家庭出身的小子,居然带走了唐雨溪,并且俘获了唐雨溪的心。 作为男人,杨森并非一定非唐雨溪不娶,但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看着隋戈这样的小子,当面“抢走”了唐雨溪,这对于他的男人自尊和自信心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但此时,木已成舟,杨森不能接受也得接受。在路上站了许久,他心里面终于做出决断,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给我预订一张今晚飞往美国的机票,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向总部汇报。另外,马上给我派一辆车过来!” 挂掉电话之后,杨森自言自语道:“隋戈,你选择做我的敌人,实在是你的不幸!等我回来的时候,不仅要带走你的命,还要带走你的女人呢,带走你那该死而神奇的狗皮膏药!” 第154章 不放开 今天,无疑是隋戈同学最开心的一天。 因为他的唐姐姐终于痊愈了!所有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 隋戈骑着“四不像”,载着唐雨溪缓缓地行驶在公路上。 此时就连天公也作美,阳光和煦,微风凉而不寒。 唐雨溪安静地坐在后面,紧紧地搂着他的腰,公路一直延伸着,似乎没有尽头。 她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 这时候的隋戈有种卸下了重担的感觉。 唐雨溪生病的这些日子以来,他生活得实在太沉重了。 关心则乱,关心则累。真正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因为担忧对方而身心疲惫。 既要给唐雨溪看病,又要四处找寻五行补天芝的下落,还要装着没事,照顾唐雨溪的情绪。总之,现在唐雨溪已经痊愈,隋戈算是彻底解放了,无论是心情还是身体,似乎都一下子轻松了。 自行车缓缓地驶过了华丰镇,驶过了发疯校区,驶上了栖霞山。 最后,停留在了山顶。 在唐雨溪生病的时候,隋戈曾经多次带她来这里。 但时过境迁,旧地重游,两人的心境已经截然不同了。 两人并肩坐在山顶的干枯的草坡上,晒着太阳,望着滚滚向东流去的青江水,重获新生,只感觉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又是如此地幸福。 隋戈本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又怕破坏了此时这种每秒的气氛,忽地他鼓起勇气,主动吻上了唐雨溪的香唇,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 激吻,又是一阵风生水起的激吻。 但是,作为一个小初男,隋戈已经不满足于舌头的探索,双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开始趁着唐雨溪神情迷醉的时候,将手伸进了唐雨溪的上衣里面,变得不老实起来。 千变捉虫手虽然灵活多变,但此时隋戈可能因为太紧张了,亦或者是没什么经验,竟然老是解不开那关键性的扣子,急得他心头跟猫抓似的。 正要试图用暴力“破解”的时候,唐雨溪却已经回过了神,将他的手从她 的私人领地赶了出来,向隋戈说道:“呆子,这可不行哦。” “今天你都痊愈了,难道还不给我‘转正’待遇么?”隋戈憋屈地说道。 “恭喜你,隋戈同学,你已经转正了!但是——”唐雨溪话音一转,“心急可是吃不了热豆腐的哦。既然你已经通过了考验,从今以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随便动手动脚的……” “怎么我成了正牌男友,反而待遇还不如以前呢?”隋戈郁闷道。 “你啊,满脑子都想什么呢。”唐雨溪白了隋戈一眼,“你要是成天都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那不是跟杨森没什么两样了么。” 隋戈本想说“男人其实都这样”,但是却又不想跟杨森成为一类人,于是故意一本正经地说道:“嗯,你说得对。不过,我本来也没有多想那些事情,只是你也太低估你的魅力了,跟你这么一个大美女激吻,我要是一点反应都没有,那还算是男人么。” “男人?”唐雨溪故作诧异状,“你什么时候成了男人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隋戈没想到唐雨溪也会开玩笑,说道:“从男生变成男人,也是迟早的事情嘛。唉,早知道在九寨的时候,就应该将你就地正法了,充什么正人君子呢……君子,那就是注定只能当一辈子初男了。” “后悔了?”唐雨溪笑道,“后悔也没办法啊。不过,我那时候身体那么虚弱,你真下得了手?” “当然不可能。”隋戈郁闷道,“所以我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 “你啊,就不能更有出息一点么?”唐雨溪道。 “初男嘛,就这点出息了。” “唉,真是受不了你。”唐雨溪道,“那么,等哪天姑娘我心情好的时候,就‘犒劳’一下你吧。” 言下之意,隋戈同学是有希望了。 “真的?”隋戈欣喜道,感觉自己距离彻底粉碎初男称号的目标又更近了一步。 “当然是真的。”唐雨溪道,“我也不想继续当剩女啊。要是真成了剩女,那不是白白辜负了老天爷给我这么漂亮一张脸蛋。还有,老天爷又送给我这么一个好男生,如果让别的女人拐跑了,那多可惜。” “嘿,你明白就好了。”隋戈无耻地笑了笑。 过了一阵,隋戈又道:“雨溪,你现在身体已经痊愈了,还打算回学校当老师吗?” 唐雨溪摇了摇头,说道:“我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当老师。况且,我更不想当你的老师。” “其实,也没什么。师生恋嘛,不也挺正常的么。”隋戈说道。 “不是师生恋的问题,而是兴趣的问题。”唐雨溪说道,“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许多以前想不通、看不明的东西,忽然间都豁然开朗了。我很清楚,做老师不是自己的兴趣所在。不过,暂时我只想好好玩几天,然后再决定自己以后干什么。但是这一次,我的决定,将不会被家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左右了!” “行,你是应该先轻松几天。”隋戈说道。 “你呢?现在我的病好了,你也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了。”唐雨溪问道。 “我?”隋戈说道,“当然是继续为了伟大的理想而奋斗!正如我说过的那样,等我达成理想的时候,我就娶你做我的媳妇儿!” “嗯。”唐雨溪点了点头,然后莞尔一笑,“不会等到我头发白、牙齿缺的时候吧?” “不,你永远都不会头发白、牙齿缺的。”隋戈肯定地说道。 “怎么可能,男人、女人,都是会老去的。”唐雨溪说道,“不过,我并不贪心的,能够重获新生,拿回宝贵地健康,还有你这呆子陪着我,我已经不再奢望任何东西了。” “我说过,你不会老去的。”隋戈说道“你应该相信我!” 唐雨溪本来觉得隋戈是在开玩笑,但是看隋戈一脸正色,只好说道:“行了,我相信你,行了吧?” “这也是一个承诺。”隋戈说道,拿起唐雨溪的手,紧紧地握在掌心,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第155章 老人的战斗 帝京市,城郊。 唐家宅院。 这是一座中式宅院,红砖碧瓦,显得古朴而大气。尽管年月有些久了,但因为时常有人保养、翻修,看起来跟新建的也差不多,却又比新建的宅子多了几分厚重。 书房中。 唐世渊正挥毫泼墨,写下了一幅字画: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搞朴而震天下。 写完之后,唐世渊放下了手中毛笔,向着门外说道:“黄鹤,你进来。” 黄鹤走进书房中,立在了唐世渊面前,却并未开口说话。 因为黄鹤知道唐世渊的脾性,这位身居高位的老人家并不喜欢别人多嘴。 “你看看,我写的这幅字如何?”唐世渊问道。 “笔力深厚,力透纸背,有书法大家的风范!”黄鹤答道。 “马屁!这幅字,就是一坨屎!”唐世渊说道,直接将这幅字一揉,扔进了垃圾桶中,“字画,果然是文人们玩的东西。我这样的粗人,看样子是写不出什么好字来了。你去东江市办的事情,妥了?” “没有。”黄鹤自然不敢撒谎。 唐世渊不禁有些诧异:“你故意放他们走了?” “不是。”黄鹤说道,“小姐的病已经痊愈了,所以没必要去美国了。” “痊愈了?”唐世渊不由得一惊,“怎么可能?” 的确,此事有些匪夷所思。 唐世渊清楚地记得,他的两个女儿,都是因为这先天遗传的病而去世的。尽管当时的医疗条件没办法跟现在相比,但唐世渊也尽了最大的努力,结果病发的时候,两个女儿还是相继去世了。唐世渊也听过高伯明等众多“御医”的诊断,知道唐雨溪的病是一个什么情况。现在,忽然就说痊愈了,自然是让唐世渊有些意外。 也有一些莫名的惊喜。 血浓于水。尽管唐雨溪跟唐家“决裂”了,但唐世渊心头,她始终还是唐家的人,也是她唐世渊的孙女,这一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否则,他也不会让黄鹤去带走唐雨溪。 “我也觉得此事匪夷所思,但事实就是如此。”黄鹤肯定地说道。 “真是那野小子治好雨溪的?”唐世渊又问道。 “的确。是我亲眼所见。”黄鹤点头道,将当时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唐世渊。 “嘿~”唐世渊居然笑了起来,“难怪这小子口气如此狂妄,还敢当面顶撞我,原来还真有点本事。这么看来,雨溪那丫头也还是有些眼光的。” 唐世渊果然是喜怒无常,这时候反而流露出了一点对隋戈的欣赏,让黄鹤很难理解。 “他还让我带一句话给您。”黄鹤又道。 “说。” “他说,现如今边疆、海上‘盗寇’猖獗,请您老人家多关心一下国家大事,雨溪身体已经痊愈了,也不劳您操心了。”黄鹤照实说了。 “哼,这小子倒是狂妄得很呢!”唐世渊冷哼了一声。 “那您的意思是?”黄鹤试探性地问了一句,猜测唐世渊可能会给隋戈一点“教训”的。 “我什么意思都没有。这小子虽然狂妄,但好歹总算是有本事的人。何况他也算是救了雨溪一命,要是我再为难他,岂不是显得我唐家恩将仇报,显得我唐世渊没有容人之量了么。”唐世渊的回答让黄鹤感到有些意外,“既然他让我别管,那就先别管吧,看看他究竟能够折腾起多大的浪来。边疆、海上‘盗寇’猖獗,他倒是操心军国大事,只是这种事情,是他能够操心的吗?” 黄鹤知道老爷子话还未说完,所以并未插话。 果然,片刻之后,唐世渊又道:“边疆、海上的那些宵小之辈,我何尝不想将他们荡平,让他们彻底闭嘴。但如今国家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老百姓安居乐业才多少年,岂能轻易开起战事?” “年青人,见识短,您老不用跟他一般见识。”黄鹤劝慰道。 “我自然不想跟他一般见识。但这小子不仅将雨溪哄得跟唐家‘决裂’了,还弄得浩天等人对我也有些意见啊。哼,他们的想法我哪会不知道,一定说我是老古董、老封建、迷恋权力、没有亲情之类吧。但是我这么做,却是为了唐家,也是为了国家着想。黄鹤,你觉得如今地方上的官员如何?” “我没做过官,不好评论。但是老家的人一谈到某些官员,往往是破口大骂加诅咒。”黄鹤说道。 “是啊。你的老家还是革命老区呢。”唐世渊叹道,“贪、腐二字,对国家祸害不浅啊。正因为如此,国家的最高首长,也多次提到了反腐倡廉啊。” 黄鹤明白贪腐的为害,却不知道这跟唐家有什么关系。 唐世渊看出黄鹤的疑惑,又道:“你觉得我下面的那些军官,作风如何?” “勇猛又有谋略,生活简朴。”黄鹤说道,对于唐世渊管制下的军队,他倒是知道得不少。相对于别的部队,唐家一系的军官,素质、作风都是数一数二的,这也是让黄鹤钦佩唐世渊的地方。 “简朴?”唐世渊冷哼了一声,“简朴个屁!要是按照以前‘不拿群众一针线’的指导思想,这帮人全他妈该拖去枪毙了!就连我,也应该被毙了!你看看,这满屋子的茅台、好烟,都他妈快成酒窖了!” “现在的风气就是这样,您老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黄鹤轻叹了一声。 也只有黄鹤,才敢在唐世渊面前说几句实在话。 “这种风气害死人啊。”唐世渊叹道,“建国初期,毛一再强调说要防止帝国主义的糖衣炮弹腐化,想不到一语中的。只是,这些糖衣炮弹不是帝国主义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自己人给的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军人也是人,他们也需要买房,也需要生儿育女。”黄鹤说道,“就连我,时常跟在你老身边,也有人莫名其妙地把好烟、好酒送到家中,想退回去都找不到人。说实在话,我家每年卖掉的烟酒钱,可比您给我发的工资高几倍。” “问题就在这里啊。”唐世渊道神情肃然道,“明明很多人的工资,连一瓶极品茅台都买不起,但是却有满屋子的茅台酒。而其,最可怕的是,许多人都习以为常了,认为收烟酒之类的东西都不算受贿,喝好酒、吃好烟也不算腐化了。可见,不是风气腐化了,而是我们很多人的心都腐化了。我知道,军队系统中有许多人在等我放权,等我老死,这样他们就可以填补上来。这些人的心是贪婪的,他们是不会满足于一瓶酒一条烟的,要是让这些人来接班,那后果是不堪设想。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努力栽培浩天,就是希望他能够接过我的班,跟那些人斗下去!只是,浩天现在毕竟还嫩了点,所以我才打算跟杨家联姻,希望可以借助杨家的力量让浩天尽早升上来,虽然有些私心,但我问心无愧。” 黄鹤这才明白唐世渊的良苦用心,说道:“您老的苦心,他们想必会明白的。” “但愿吧。”唐世渊轻叹一声,“盗寇猖獗?毕竟是年青人,有血性,但是短视啊。当今华夏之忧,不在美帝,不在日韩,更不在越南、印尼黑皮猴子之流,而在国家之内。要是民富国强,上下齐心,宵小之辈,哪敢捋我华夏之国的虎须!”(注:因为是架空都市,一切都是虚构的,为了引起不必要误会,以后“美帝”用“米国”代替,“日韩”用“泥轰国、高丽国”代替,其余待定。) 说到后面,唐世渊声色俱厉,整个人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威严和气势。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黄鹤的心头,忽地想起了这么一句话,不禁涌出了对眼前这位老人的崇高敬意。 第156章 无处不在的山寨 这两天更新得少,大家也别骂,小米昨天加班到晚上11点,也不容易。字数少,但是质量绝对保证,敬请谅解 ============================================= 华生药业公司会议室。 这一段时间,隋戈第一次出现在这里。 自从陆虎被挂掉之后,药业公司的工作回到了正常轨道上,眼镜也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 但是最近几日,眼镜再次陷入了焦头烂额当中。 这段时间,帝玉膏的销量开始骤然下降了,因为市面上出现了许多山寨狗皮膏药。 这也是眼镜将隋戈请来这里的原因。 隋戈瞅了瞅会议桌上的这些山寨狗皮膏药,有的叫做“帝王膏”、有的叫做“皇帝膏”、还有的连名字都没有改,仍然叫做“帝玉膏”,只是包装上稍微有点变化,正规帝玉膏的包装上印了一个药王孙思邈的头像,而这一款山寨帝玉膏上,却印了一个带着白帽子的老头子,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西藏药王的头像。就这么一点差别,居然也通过了药监局审查。 山寨,真是无处不在。 “我们可以告他们侵权吗?”隋戈问道。 “没用,我咨询过律师了。”眼镜郁闷地说道,“国家在这方面的打击很薄弱的。” “我们的帝玉膏不是有专利权么?”隋戈不解道。 “专利权是有。”眼镜说道,“但他们的狗皮膏药,其实就是最普通的狗皮膏药,根本就不是我们的药方,廉价销售,摆明了只是来浑水摸鱼的。” “麻痹的!”山熊猛地一拍桌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老子找人去弄死这帮狗日的!” 山熊不怒不行啊,本来指望着靠着隋戈的狗皮膏药可以很快成为亿万富翁的,谁知道生意刚刚火起来,这些该死的山寨膏药就出来了,搞得帝玉膏的生意大大受损。 “大哥,不要这么冲动,我们现在可是正经的生意人。”眼镜提醒山熊说道。 “没错。”隋戈说道,“熊哥,你现在好歹也是内家拳师了,怎么还不能稳住心性呢。” “稳,怎么稳?损失了这么多钱,我怎么稳得住啊。”山熊急躁地说道。 “我说过,这些都只是蝇头小利,不要太在乎。”隋戈说道。 “那老板,现在这种状况,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做呢?”眼镜问道。 “你是执行总裁,你有什么想法?”隋戈问道。 “我打算降价,跟他们打价格战。”眼镜说道,“他们的膏药效果远远不如我们的,如果我们降价销售的话,患者肯定不会买那些山寨货的!就算是赔点钱进去,只要把这些人干垮,重新占据了市场,日后自然有办法赚回来的。” “我不同意!”山熊连忙说道,“哪有你这样赔钱做生意的!” 眼镜正要解释一番,却被隋戈制止了。隋戈说道:“这一次我同意熊哥的看法,为了跟这些人争市场而砸钱,实在不值得。这些人,算什么东西!我们不仅不降价,反而要提价,以前不是三十多一张么?现在直接提到八十一张,就说以前为了开拓市场,是按成本价销售的,现在应股东的要求,要盈利了!” “这……不太好吧?”眼镜说道,“这不是将我们的市场让给那些山寨货么?” “短期来看,的确是这样。但是,长期来看,就不是了。”隋戈说道,“眼镜,我觉得你可能找错了对手。那些制造山寨货的小药厂,他们可以将我们视为对手,但我们却不应该视他们为对手,因为他们根本不配!他们的膏药有多少效果?患者可能一次两次图便宜去买他们的膏药,但是病人不是傻子,如果一种药没有什么效果,就算再便宜又有什么用?所以,等这些贪便宜的病人明白上当之后,他们就知道该如何选择了。那时候,我们的市场,还是属于我们的!” “制药,关健不是包装,不是宣传,而是药效,这才是药品的根本!”隋戈又道。 听隋戈这么一点,眼镜的脑筋果然就转过来了,拍着脑门说道:“瞧我,被眼前的这局面给弄昏头了,老板你说得没错,那些山寨货的确动摇不了我们的根本。” “你明白就好,稍微让我有些担心的是少林寺药局的动向。”隋戈说道,“上次延云和尚已经说了,他是要堂堂正正地打败我们呢。” 眼镜对于药品行业动向显然是下过一番功夫的,听隋戈问起,连忙说道:“这一次,少林寺药局的确有了大动静,他们联合了几家大型制药厂,推出了几种跌打损伤的秘方药品,其中有一种叫‘断喉急救散’,专门用于救治被刀割喉的伤口,据说效果显著,不少道上的兄弟已经开始订购了。另外还有一种药,叫做‘雄鸡玉皮膏’,听说是用雄鸡的鸡皮秘制而成的膏药,贴在伤口上面,可以很快使伤口愈合。待伤口痊愈之后,这鸡皮自然就会脱落,很是神奇呢。” “雄鸡玉皮膏?”山熊奇道,“这他妈不就是鸡皮膏药么?” 隋戈和眼镜一听,都笑了起来。 随后,眼镜才继续说道:“大哥,你还别笑话。这鸡皮膏药一上市,加上少林寺的宣传配合,现在的利润相当可观,短短时间,已经快追上我们帝玉膏了。” “没关系,让他们超过也无妨。”隋戈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延云和尚既然要正大光明地跟隋戈竞争市场,隋戈倒是欢迎得很。 延云这个小和尚,自信、自负得实在有些可爱。他必然是以为隋戈手中这掌握了几个很不错的秘方,所以认为只要逼得华生药业公司生意破产,隋戈自然而然就会选择跟少林药局合作,交出药方。 但延云和尚哪里知道,隋戈可不止这么几个药方,而且帝玉膏甚至培元膏,都不过是神农仙草诀中比较低等的药物而已,隋戈并不指望着用帝玉膏发家致富,所以就算是华生药业公司垮了,隋戈也不会太在意的,毕竟这种损失没有伤筋动骨,完全在隋戈的承受范围当中。 当然,这并非是延云和尚不够聪明,而是他看错了隋戈的来历。 以少林寺的名气,千古的基业,以及目下庞大的财力,要侵吞华生药业这么一个小公司,简直就如同狮子搏兔,不过是吹灰之力而已。 但山熊和眼镜却不免有些紧张,如今帝玉膏的山寨货泛滥,再加上少林寺也推出了几种专制跌打损伤的药品,这对华生药业的生意是极其不利的,但没想到隋戈居然还笑得出来。眼镜向隋戈说道:“前期我们的帝玉膏的确是赚了不少钱,但是最近生意开始转下,而收购奇花异草的事情又一直在砸钱,如果不是靠着兜售了一批野山参,我们恐怕早就已经闹财务危机了。” “没事,就算是华生药业公司垮了,你们跟着我照样赚钱。”隋戈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讨论,“熊哥,上次让你挑选一批有底子的兄弟进行集中训练的事情,目前有什么进展了?” 第157章 水很深 “一共只挑选了二十人,由我和刀子集中训练,因为吃了你给的秘药,这些家伙进步很神速,我看很快就能够派上用场,可惜就是人数少了点。”提到这事情,山熊就兴奋起来了。隋戈给他的秘药,委实很管用,现在那二十个小弟,个个都很豺狼虎豹一般凶狠。 “兵贵精而不贵多。二十个人也不错了,日后再慢慢挑选、培养。”隋戈说道,“可惜,那种药丸数量有限,你们两人服用自然没问题,却没办法满足更多的人。” 听了隋戈这话,眼镜和山熊大感可惜。 本来还指望着隋戈能够推出这种“逆天”的秘制药丸,然后大赚特赚的呢。 “不过——”隋戈语气一转,“我将配方改进了一下,分别制成了两种膏药。一种膏药,能够生筋续骨;另外一种膏药,可以补充元气、强壮身体。” 所谓两种膏药,其实就是培元膏和固元丸,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日后便于大规模使用,所以隋戈决定将这几种灵药都弄成狗皮膏药的形式。 “生筋续骨?”眼镜骇然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老板,您真有这种膏药?” “怎么会没有?”隋戈说道,“之前给你们的那种药丸,你们不也觉得不可思议么?” 说着,隋戈就将一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扔在了眼镜和山熊面前,“生筋续骨,这东西就是了。” “真有这么神奇?”山熊也有些不敢相信。 “试试就知道了。”隋戈淡淡一笑。 啪! 只见山熊这厮用右手的拇指、食指拿着左手小拇指一撵,顿时将他自己的小拇指骨头给碾碎了。 这厮果然天性豪勇,撵碎了指骨之后,立即将这张膏药裹在了小拇指上面了。 对于山熊的做法,隋戈倒是有些欣赏,这家伙不愧是黑道出生,对别人能狠,对自己也能狠。 “用一点真气化开药力,不然要过几天才能好。”隋戈提醒山熊说道。 山熊如法炮制,片刻之后,这培元膏就起作用了,破损的骨骼还是新生、愈合,疼得这是嘴角不住地抽动,但是脸上却露出狂喜之色。 山熊就算是再没有生意头脑,也知道这种药膏如果能够大范围生产,绝对可以赚个盆满钵盈。 “好了!妈的,真他妈神效啊!”山熊心悦诚服地向隋戈说道,“兄弟,你真是太牛了!咱们有了这样的膏药,还他妈担心什么赚钱啊!钱就是王八蛋啊,别人都会争着给我们送上来呢!不过,兄弟你弄出来的药,怎么全都是狗皮膏药呢?” “因为我家本来就是靠狗皮膏药起家的嘛,不能忘本啊。”隋戈说道。 一旁的眼镜先是震惊,然后沉默了片刻,才道:“老板,用这东西赚钱,盆满钵盈肯定没错。但是,这种有些逆天的东西,一旦面市,恐怕不少人都会眼红呢。你们想想看,就连帝玉膏这种东西,都有不少人想插上一手,何况是这种膏药。” “麻痹的,谁敢挡老子发财,老子就要他的命!”山熊忍不住怒道。 “大哥,咱们是生意人。”眼镜再次提醒山熊。 “生意人难道就不能有脾气么!”山熊说道,“上一次隋兄弟,不是将史万豪都给干掉了吗!” “是啊,亏得老板将史万豪给干掉了,现在东江市的黑道除了毒蛟帮,基本上都已经归附狂熊帮了,连东江市外面的那些道上混的,也不敢轻易踩过界,这就是立威的好处啊。”眼镜说道。 “既然这种方法管用,那为什么不让我去干掉几个抢我们生意的家伙?”山熊不解道。 “干掉史万豪,那是公平决斗,任何人都无话可说。如果去干掉别的那些生意人,恐怕会引起国家机器的注意,那时候麻烦就大了。”眼镜解释道。 “熊哥,你最近武力值上去了,怎么脑细胞又下来了呢。”隋戈笑了笑,“眼镜的担心不无道理。不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将药膏的药力弱化,比如连贴一个月才能生筋续骨,这样的效果应该就不会那么逆天了,对吧?” “没错。药品的效果,太灵效了的确有些不妥,尤其是在我们没能掌控全局的情况下。”眼镜说道,“那老板打算什么时候推出这种膏药?” “再等等吧。”隋戈说道,“帝玉膏推出去了这么久,我的目的却还没达到。” “什么目的?”眼镜愕然道。 “试水。”隋戈说,“之前冯天明不是说药品行业水很深么,我推出帝玉膏,就是为了看看这水有多深。只是,到目前为止,好像都还没看到真正的水花呢。” “对了,听老板这么一说,我倒是想到了一件事情。”眼镜忽道,“前段时间,有人送来了一封信函,里面有一个账户,让我们在年底之前,将四分之一的利润打入那个户头。不过,我没有理会,这种低级的诈骗术……” 隋戈止住了眼镜继续说话,问道:“信函总应该有一个署名吧?” “好像是叫什么华夏医药行会吧。”眼镜不以为然道,“我去查过了,根本就没有这么个所谓的医药行会的官方组织,这种骗人的手段,实在是太低劣了!” “华夏医药行会?”隋戈平静地说道,“名头还真大呢,莫非是打算统管华夏境内的所有药品?四分之一的利润,他们的胃口还真是大呢。” “夜郎自大而已。”眼镜笑道。 隋戈本来也有些不以为然,正要略过这个问题,但心头隐约生出一种不好的感触,便向眼镜说道:“你让财务查一下冯天明以前留下的账本,看看那个帐户是否在账本中出现过!” “老板,这可能吗?” “赶紧让人去查。”隋戈说道。 尽管眼镜觉得这事不可能,但隋戈既然吩咐了,他也只有打电话叫人去查账目。 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眼镜的电话响了起来。 “什么!”接通电话之后,眼镜的神情忽地变得惊讶起来。 挂了电话之后,眼镜用一种奇怪的表情向隋戈说道:“老板,你这回真猜对了。冯天明经营这个药厂的时候,的确向那个账户打过几笔钱去,每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华夏医药行会? 这就是冯天明和杨森所说的“水很深”么? 尽管现在隋戈不知道这潭水究竟有多深,但总算是听到了水响。 “想办法去查一下,看看别的药厂是否也向这个华夏医药行会‘进过贡’。”隋戈说道,“新的膏药,暂时不推出,等查明情况再说。” “我去查吧。”山熊说道。 隋戈点了点头,现在距离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希望能够搞清楚这个华夏医药行会是什么来头。 第158章 好脚 因为提价的缘故,加上山寨货的冲击,以及少林药局推出的新药影响,帝玉膏的销量还是直线下降了。不过,因为山熊和眼镜都知道隋戈留有后手,所以并不在乎短期的得失。 唐雨溪的身体总算是痊愈了,隋戈也可以将更多的时间放在培育灵草和修行上面。 这段时间以来,眼镜组织人在全国各地收购各种奇花异草,虽然没有弄到能够培育成五行补天芝的植物,但是却错有错着,弄到了好几株能够培育成别的灵草的植物。 这些植物,一直被隋戈种植在灵田当中,因为没有时间用乙木神针去提纯它们的灵性,所以都还只是普通的植物,等待着隋戈进一步将它们培育成灵草。 现在因为有足够的时间了,所以隋戈已经开始用乙木神针的针法替这些植物扎针,进一步提升它们的灵性,让其向着灵草的方向蜕变。 灵草,这才是隋戈的本钱。 有灵草,才有灵药,有了灵药,就不愁钱财。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隋戈觉得当务之急不是迅速推出新药、扩展药品市场,而是培育出更多品种的灵药来,说白了就是积累。 帝玉膏已经成功试水,然后隋戈要做的就是弄清楚这潭水的深浅。 在一切没有明朗之前,大肆让新的灵药面市,显然是一件极其不明智的事情。 步子迈大了,的确容易扯到蛋。 厚积而薄发,才是王道。 所以,华生药业公司能赚钱固然是好,就算是赚不了钱,那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隋戈如今随便找上一个冤大头,轻易都能够敲出几百上千万的“诊金”来。 许多人常说赚钱无门,但对隋戈而言,却完全不存在这种问题。 比如,就在今天,宁蓓已经将四百八十万的诊金打到了隋戈的户头上。 在温室棚中劳动了一阵之后,隋戈出了植物培育基地。 一会儿还有两节课,隋戈打算去上一上。 尽管有了刘忠海的前车之鉴,几乎没有哪个教授会点隋戈的名了,但是现在隋戈反而“自觉”了不少。也许因为他觉得唐雨溪之前说的话很有道理吧,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值得其怀念的地方,没有必要太早跳过这个阶段,去追求一些现在看似很美丽,数十年之后却会觉得很无聊的东西。 比如赚钱。 大学只有短短四年,但是毕业之后,却还有四十多年时间可以赚钱。 四十多年的时间,就算你真的很喜欢赚钱,这么长的时间,还不够你去制造一些赚钱的回忆么? 所以,没有必要非要跟这四年时间为难。 到了生命尽头,回想往事,也许那时候才发现,原来赚钱并不是最快乐的事情。在学校泡妞、打球、玩游戏、看小说……那些不学无术、不务正业的日子,才是你最快乐的回忆。 正因为想明白了这个道理,隋戈现在才如此安身乐命,既能够安然地在温室棚中劳作,又能够安静地坐在教室里面一边听课一边练功,同样也能够充当中医和药商的角色。 出了植物基地,还未走到学校门口,远远地就看见校门口闹哄哄的,像是出了什么事情。 隋戈快步走了过去。 只见校门口的保安,以赵大国为首,将一辆银色的凌志跑车给拦了下来。 跑车里面,一个长发青年正冲着赵大国开骂。旁边,坐着一个漂亮学生妹。 四周,则是围观的学生们。 稍微一打听,隋戈就弄清楚了状况。 原来这位凌志男来学校接女友出去嗨皮,结果在学校飙车过快,撞伤了一个女生。这凌志男居然没有停车,直接就准备逃逸出学校,谁知道有人立即打电话给了学校保卫室,赵大国等人总算将这凌志车给拦了下来。 赵大国等人本以为被拦下的凌志男应该会有所收敛,然后停车等待警察前来处理,谁知道这厮居然连车都不下,准备直接闯过校门,看到赵大国等人阻拦,更是直接开骂。 “麻痹的,你们这些不长眼睛的臭保安!不过是学校养的一群狗而已,居然也敢拦老子的车!”凌志男在车上叫嚣道,“你们这几条狗也不去打听打听我爸是谁!” 赵大国也不是一个怕事的人,说道:“你龟儿子的爸是谁嘛!说出来给我们听听!” “我爸是沙河村的村长!”凌志男叫嚣道。 村长? 四周围观的同学们一片哗然。 这他妈什么年代了?连一个小小村长的儿子,居然都这么拽了?拽得跟省长儿子似的。 不过,一些东江市的同学却开始嘀咕起来了。 这个沙河村,还真不是一般的村庄,而是滨临青江的一个村子,因为掌控了好几座砂矿、砖窑、小水泥厂等,所以这个村子也是东江市人均最富裕的村子。作为一村之长,自然早就已经身家过亿了,所以这小子才这么猖狂,而且初中都没毕业,找的女友却是大学妹。 这年头,有钱就是爷。 听见这小子的来历,原本跟赵大国站在一排的几个保安,竟然开始打退堂鼓了。 只有赵大国,这小子还有些血性,愣是不开闸门让凌志男通过。 “麻痹的,你这条狗再不让开的话,老子就撞死你!”凌志男越发猖狂。 而这时候,警车却还未赶到。 尽管有不少同学在声援赵大国,但此时这种声援却显得势单力薄。 财大气就粗啊。 凌志男干脆发动了车子,竟然打算从赵大国身上撞过去似的。 “来啊,有种就撞过来!”赵大国这时候也火了,跟这凌志男卯上了。 “好!撞了你,也就是赔个几十万!”凌志男不屑道,一踩油门,果然缓缓地往赵大国压了过去。 很显然,这凌志男只是想吓走赵大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顶多将赵大国撞伤,绝对不敢将他撞死的。但饶是如此,这家伙的心也是够黑的了。 赵大国这时候浑身都是汗,他这时候已经是骑虎难下了。想不到,为了维护正义,这一次他竟然要付出的血的代价。 凌志车距离赵大国越来越近。 赵大国身上的汗水也越来越多,险些就要站不稳了。 为了每月两千不到的工资,为了所谓的正义,真的值得吗? 眼看跑车就要顶上赵大国了,这时候一个手掌轻轻拍了拍赵大国的肩膀,平和地说道:“赵大哥,别担心,谅他也不敢撞你!” “小神医……是你。”赵大国有些激动地说道,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时候还有人跟自己肩并肩站在一起,这让他觉得正义终究还是存在的。 隋戈一只手拍着赵大国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按在出凌志车的车头上,然后向凌志男说道:“你不是很屌么,赶紧撞过来啊。” 凌志男原本也没打算将赵大国装死,但是被隋戈这么一激,火气自然就冒了上来,也不管那么多了,直接猛踩油门,就要将隋戈和赵大国一齐撞飞。 谁知道,发动机轰隆隆地响,但是车子却是停滞不前。 任凭凌志男怎么鼓捣,这车子就停在原地,进不得也退不得。 “怎么,你不敢撞了啊?”隋戈向赵大国说道,“赵大哥,看见了没有,这种人看似猖狂,实际上却是个不带把的怂货,你真要站在这里,他还不敢撞上来!” “没错,就是他妈个怂货!”赵大国这时候气势也就上来了。 凌志男恼羞成怒,恨不得将两人撞成肉饼,怎奈车子不给力,怎么都撞不上去。 在围观的同学们眼中,此时的凌志男果然就如同隋戈所说的这样:是个不带把的怂货! 于是,围观的人也就大胆了,开始奚落、鄙视起这家伙来了。 凌志男恼羞成怒,顿时从车上跳了出来,一拳头就往隋戈脸上轰了过来。 啪!啪!啪!啪!啪! 凌志男的拳头还没有打在隋戈脸上,却已经先被隋戈“轻轻”地扇了好几耳光。 的确,隋戈这几耳光已经算是很“轻”了,所以凌志男只是被闪得晕头转向,倒在了地上。 “野草哥果然彪悍啊!”“野草哥,好样的!”“有血性!”“……” 四周的同学们看到这场面,不住地称赞野草哥的“义举”,更有人落井下石,偷偷将地上的凌志男狠狠踹了几脚。 这时候,车上坐着的那个漂亮学生妹才有些慌张起来,赶紧下车去扶凌志男。 隋戈见状,冲着这女人说道:“唉,模样倒是长得还不错,只是拜托你眼光也好一点,就算要找有钱人,你好歹也找一个有素质的有钱人,行不行?别丢咱们东大女生的脸啊!不过,就你这样的女人,看到自己男友撞人逃逸,居然无动于衷,看来——你们真是天生一对。” 说完,隋戈便准备离开这里。 谁知道,这女人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突发神经地向隋戈骂道:“操你娘的!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老公撞人怎么了?他有钱,他想撞谁都撞谁,你算什么东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别以为你打架厉害就多了不起,老娘认识道上的人,到时候找人废了你丫的……” 隋戈这时候总算明白,什么叫物以类聚了,想不到堂堂的东大当中,也有这样极品的女人。看到这女人,没完没了地骂人,隋戈恨不得将一巴掌将她扇飞,但考虑到对方毕竟是女人,如果下手太狠的话,恐怕会影响了他在同学们心中的光辉形象呢。 啪! 就在此时,一只白色的兔头毛茸茸拖鞋不知道从哪里飞了过来,狠狠地扇在了女人嘴巴上,直接将这女人的嘴巴扇得红肿起来,就像是变成了猪嘴似的,而这女人,也被这天外飞仙似的拖鞋给打懵了。 “呱噪!” 一个熟悉的声音冲着被抽懵的女人哼了一声,这声音从隋戈被后面传来。 隋戈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里面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外面披着一件淡黄色大衣,身材火辣,性感妩媚的女子站在他的面前。 女子脚上只穿了一只毛茸茸拖鞋,踮着脚,笑吟吟地看着隋戈:“我帮你解围了,你就不能有风度一点,帮我把鞋拿过来穿上么?” 说着,这女子就将她另外一只没有穿鞋的脚向隋戈递了过来。 这一只脚,白皙如玉,光滑圆润,纤细而修长……无可挑剔。 隋戈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一只美腿,只能用最简单的两个字来表达,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声: “好脚!” 第159章 女人解围 这是一只无可挑剔的玉腿,关节微微蜷曲地抬在半空。 至于为什么会用“玉腿”来形容,这只是因为隋戈脑子当中就冒出了这么一个词语。反正,但凡是漂亮女人,似乎都是用“玉”来形容。什么玉容、玉臂、玉手、玉骨、玉肤……总之,从古到今的许多书里面,女人都是水做的,但是漂亮的女人,却一定是用玉做的。 至于古人为什么喜欢用玉来形容漂亮的女人,隋戈现在还没弄明白这个问题。 沈君菱的玉腿就这么横在空中,让人充满了无限的遐想。 只要她再抬高一分,给人的感觉似乎就会走光。 刹那的目眩神迷之后,隋戈赶紧将那只毛茸茸拖鞋拣了过来,火速套在沈君菱的脚上,顺便将她横在半空的腿给拉了下来。 当然,无可否认,隋戈其实也想看领略一下春无限好的感觉,恨不得沈君菱的腿能够再抬高两公分,但是,他却不愿意让四周其他人分享美景。 甚至,隋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如果被沈君菱的春光被别人看了,似乎他就吃亏了呢。 这时候,警笛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 “我……我……要告你们!”被打的女人这时候听见警笛声,又开始不安分了。 只是,因为嘴巴被沈君菱带着真气的拖鞋给打肿了,所以这女人说话都不清楚了。 “你是不是还想挨一下?”沈君菱似乎压根儿就不想跟对方讲什么道理。 但是没想到沈君菱这方式还真是管用,那女人咕哝了两声,居然就闭嘴了。 这时候,警车开了过来,将凌志男和那女人带上了车。随后,又要将隋戈和沈君菱带走。 如此一来,学生们可就不依了。 这年头,一旦进了局子,是非好歹就说不清楚了。 所以,学生们坚持这两个同志现场给他们一个说法。 但学生们的声音毕竟很薄弱,同志们哪会将他们的意见当回事。 “同学们,请你们不要妨碍我们执法!你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也帮不了这位同学!他打人这是事实,怎么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呢?”一个同志解释道,准备将隋戈铐上车。 但这一次同学们却是勇气高涨,为了正义凛然的“野草哥”,他们拦住了警车。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住手!是谁让你们来学校抓人的!” 这时候,一声娇叱在人群后面响了起来。 围观人群自动分开,一个颇有些威严的漂亮少妇走到了两个同志面前。 隋戈一看,这不是校长夫人宁蓓么。 尽管隋戈已经跟这位校长夫人打过几次照面了,但这一次,是她唯一一次“衣冠楚楚”的时候。宁蓓穿着火红色的大衣,踩着高跟鞋,盘着头发,手上拿着一个爱马仕包包,也是红色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时候的宁蓓,倒真是有校长夫人的派头。 这几天,宁蓓正想着如何跟隋戈拉好关系,却又不知道该从何入手。 表现太过的话,会让隋戈生出讨厌、戒备之心,那样就不好了。 正在发愁的时候,想不到今天又碰上这么一个事情。于是,宁蓓才决定亲自出马,替隋戈解决了麻烦,然后再找个机会拉拢一下彼此的关系,这样就显得比较自然了。 宁蓓这一声娇叱,两个同志的目光一下子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作为十多年前的校花级人物,因为保养得好,现在的宁蓓,从她身上看不出红颜易老的痕迹,反而有一种成熟少妇特有的风韵,这也是为何她能够让杨振声如此迷恋、乐不疲此的原因所在。 两个同志先是看得一呆,然后从宁蓓的气质和一身的行头推测出这位女士可能有些来头。于是,其中一位同志比较礼貌地说道:“这位女士,我们是带这两位同学去协助调查的,并非抓人。” “既然不是抓人,把手铐摸出来干嘛?耍着玩的么?”宁蓓说道,“不管怎么说,你们不能带他们走,他们这是见义勇为,并没做错什么!” “这……女士,职责所在,希望你不要阻挠我们办案。”同志的脸色开始黑了起来。没办法,他们派出所的所长跟沙河村的村长关系非同一般,彼此更有不少好处往来,小同志哪敢违背上级的命令。 “什么职责?你们来抓我的学生,难道我没有权利问清楚吗?”宁蓓毫不退让地说道。作为校长夫人,她这样维护学生,倒是没什么不对。 “你这位女士,怎么回事。我们秉公执法,难道还要你批准么!”那同志不耐烦地说道,只想赶紧地抓人交差。 “你们抓人不用我批准,但是在学校里面抓人,我就必须过问!”宁蓓冷哼道。 “嘿……我说你这位女士怎么回事,你是哪来的领导,我们同志抓人,还要跟你汇报?”同志好声没气地说道,将隋戈肩上一按,就往警车里面推。 隋戈固然可以轻易摆脱这两个同志,不过那样的话,情况似乎就变得复杂了。既然宁蓓要替他出头,那么总得给人家一个表现的机会不是。 看见同志要强行带走隋戈,宁蓓显然有些急了,说道:“你们不分青红皂白抓人,我要给市长打电话,我要投诉你们!” 听见“投诉”二字,这些个同志反而不怕了,他们最不怕的就是投诉。宁蓓一说“投诉”,他们反而觉得宁蓓没什么来头,因为有来头的人,那就不是投诉了。 “行啊,你投诉吧,我在这里等着。”那同志大概被宁蓓纠缠得烦了,索性卯上了。 宁蓓准备掏出手机拨打电话,谁知道一翻手包,才知道她自己又没有带手机。 第160章 衰衰的好运 这可真是尴尬啊!宁蓓俏脸不禁一红。 她怎么就老是忘记带手机呢? “宁夫人,我的电话借给你。” 因为没有带手铐,隋戈将自己的手机递给了宁蓓,心头也有些奇怪,为什么宁蓓总是不带电话呢?难道这是某种特殊的习惯或者癖好么? “女士,市长热线的号码,你知道吗?要我来告诉你吗?”一旁的警察,风凉地说道。凭借他多年的经验,但凡这种张口闭口要找市长、省长的人,绝对都是虚张声势,实际上却什么背景都没有。 宁蓓哼了一声,因为不记得市长的私人号码,所以只好硬着头皮拨通了市长热线。无论如何,总得保全了她校长夫人的面子,另外还得尽量获取这位小神医的好感。毕竟,她和杨振声,可是对隋戈这位小神医寄予了厚望的。 “这里是市长热线,请问您有情况需要反映?”一个甜美的声音响起。 宁蓓运气还不错,居然一下子就打通了。 “我找郭鸣风市长,请你让他接电话。”宁蓓说道。 “对不起,小姐,市长正在开会,您有什么情况,请反映给我,市长有空的时候,我会转达给他。” “嗯,好吧。我是东大校长的夫人,是你们市长的同学,等他有时间的时候,麻烦你马上转达给他吧。”宁蓓平静地说道,决定挂了电话之后,给杨振声打个电话去。杨振声好歹也是郭鸣风的授业恩师,说起话来自然就更容易多了。 原本正准备看宁蓓笑话的两个警察,心头一个咯噔,一下子就傻眼了:东大校长夫人?市长同学? 小学有校长,中学有校长,大学也有校长。 尽管都是校长,但是级别却是天壤之别啊。 大学校长,尤其是东大这样的国际重点大学的校长,那级别可不是一般的高。 正厅?还是副部? 两个警察都愣住了。无论是哪一个级别的,都绝对不是他们这种没级别的警察能够惹得起的。 大学校长虽然管不到地方的事务,但是人家级别在那里放着,亲戚朋友同学里面,必然有不少在地方上当大官的角色,动一动他们几个没什么关系的小警察,那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只是,这两个警察实在不明白,怎么堂堂的校长夫人,竟然亲自替一个普通的学生出头呢?这小子,究竟什么来头? “这位女士,您请等一等,市长可能有时间了。”电话那边的女秘书,听见宁蓓的来历,倒也惊了一下。她很清楚东大校长的级别是副部级,单单就行政级别而言,比市长还高一截呢。这种人,一个小秘书,哪敢跟人家玩太极推手。一个不小心,只怕就要惹祸上身了。 片刻之后,手机中响起了市长郭鸣风的爽朗的笑声:“宁夫人,你说我应该按照同学的身份叫你宁蓓同学呢,还是以弟子的身份叫你师母呢?” 市长的声音谁没听过啊,东江电视台每天四十分钟新闻,他至少要出现十分钟。 “随你吧。今天遇到一点事情,需要你帮个小忙呢……”宁蓓说道。 完了! 两个警察彼此看了一眼,知道这一次可能踩上地雷了。 市长的同学也好,师娘也好,尽管这个关系很复杂,但是这样的女人,可不是他们两个小警察能够惹得起的人物啊。 既然有市长出面,事情当然很快就能解决了。 宁蓓挂掉电话,将手机还给了隋戈。 片刻之后,其中一个警察的手机响了起来,那警察战战兢兢地接通了电话,就听见有个声音大声吼道:“你们两个是蠢猪么!接到报案,不分青红皂白,不问清楚缘由就抓人,真是乱弹琴!你们两个,顺便通知你们所长,赶紧给老子到局上报到!解释不清楚,就给老子滚蛋!” 这是警察局长的电话,作为一个局长,他本来是不屑于跟这种小警员通话的,但是因为事情牵扯到了市长,那么事情就必须慎重对待了。他亲自打这个电话,就是向市长的一种表态。 被局长亲自臭骂了一顿之后,两个小警察哪里还敢将隋戈带走,只是将凌志男和他的女人推上了警车,然后就一溜烟地离开了学校。 “宁夫人,谢谢你又一次替我解围了。”隋戈向宁蓓笑道。 “保护好学校的每一个学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嘛。”因为有别人在,宁蓓自然不能表现太多的私心,很冠冕堂皇地说了一通。反正,只要隋戈承了她这个人情就行了。这种情况下,自然不能谈及私事,于是宁蓓又道:“隋戈同学,郭市长都说了,你刚才的行为是见义勇为,所以你不用担心别的,只管好好学习就是了。好了,我还要赶去医院看望那位被撞伤的女生,各位同学,再见了。” 在学生们的掌声中,宁蓓驾车往医院而去。 同学们逐渐散去。 沈君菱伸手在隋戈胳膊上一拧,笑道:“衰衰,真是看不出,你运气一点也不衰呢!桃花运还是这么旺盛,就连遇到麻烦的时候,都是美女来给你解围呢!” “切~别瞎说,刚才那位可是校长夫人。”隋戈说道。 “是啊,连校长夫人都能亲自出面给你解围,你这桃花缘可真是没的说呢。”沈君菱说道。 “对了,你怎么出现了?”隋戈奇道,“你不是只在我不幸的时候出现么?” “怎么,你很讨厌见到我么?”沈君菱笑骂道,“你这个没良心、忘恩负义的家伙,上一次要不是我开导你,你能够把你的唐姐姐追回来?” “你是我的恩人,我怎么会讨厌你呢。”隋戈说道,对于沈君菱这样的女生,还真是讨厌不起来。 “那好,你陪我去一个地方。”沈君菱说道。 “什么地方?”隋戈的思维顿时活跃起来,心想莫非是酒店?还是哪个度假山庄? “不是你想的那种地方。”沈君菱时候看穿了隋戈的心意,转身向停车场走去。 “咳~我什么地方都没有想。”隋戈连忙掩饰。 “呵……我知道衰衰是纯洁的,上一次在希尔斯酒店,我就已经知道了。”沈君菱道。 “你这算是赞我,还是讽刺我?”隋戈郁闷道。当日在希尔斯酒店的时候,隋戈几乎被她玩崩溃了。鼻血喷了不少,却什么实质性好处没捞着,真是悲哀啊。 “你说呢?”沈君菱呵呵一笑,钻进了她的宝马车中。 第161章 药材坊市 沈君菱驾驶着宝马车,载着隋戈往东江市南郊进发,最后在一片临江的工地外面停了下来。 看起来,这片工地上是打算建一批临江的高档电梯公寓,并且公寓的框架已经建得差不多了。 工地四周建了围墙,铁皮大门紧闭,一旁的墙上写着“谢绝参观”四个红色大字。 这种地方,照理说来的人应该很少,但是工地门口附近,居然停着不少豪车。 显然,这个工地里面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这里?”隋戈有些疑惑地问道。 “嗯,就在这里了。”沈君菱点了点头,用手拍打铁门。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进去就知道。”沈君菱道,“放心吧,我舍不得害你。” “舍不得害我?”隋戈无语。 片刻之后,铁皮门上开了一个小门,一个戴着安全帽的人问道:“有入场卡吗?” “给。”沈君菱从钱包中摸出一张黑色的卡片,递给了那人。 “两位请进。”那人核实了持卡人身份,放隋戈和沈君菱进入了工地,并递给他们两个安全帽。 进去之后,隋戈才发现这片工地今天好像并没有施工。两人乘坐施工电梯,一直上升到二十楼,电梯这才停了下来。 这一层楼,有一个宽大的空间,就如同酒店的大堂一样。不过,除了外墙上装了玻璃之外,这里并没有进行任何的装修。 但是,这地方却人来人往的,显得很热闹。 从表面上来看,这里就像是一个农贸市场,规模也差不多,不过这里当然没有蔬菜水果之类的东西买卖,全部都是珍稀药草和稀奇古怪的花木。 隋戈终于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了—— 地下交易市场,又简称为黑市。 黑市有许多种,比如武器黑市、毒品黑市、走私品黑市等等。 但是,所有的黑市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门路你才找得到。 这是必然的事情。既然是黑市,自然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暴露在所有人面前。 而沈君菱带隋戈来的这个地方,却是药草黑市。 说实在的,隋戈真的没想到,现如今居然还有药草黑市存在。 而且,看样子,场面还挺热闹的。 现场买卖双方,至少有百八十人存在。 男女老少、三教九流似乎都有。而且,其中还有不少会功夫的人。 不过,都是看的人多,而出手买东西的人却很少。当然,这才是正常的现象,毕竟这种交易,大多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草,不仅要买方识货,另外还需要买方用得上才行。 “这是药草黑市?”隋戈问道。 “不,这叫坊市。不过,已经没落了。”沈君菱轻叹道,“不过,这个坊市规模不大。” “坊市?跟黑市有什么区别?”隋戈不解道。 “在黑市出现几千年前,坊市就已经出现了。”沈君菱说道,“你应该会喜欢这里吧。” “你怎么知道?”对于药草坊市,隋戈的确很有些兴趣,因为没准就能够发现一些好东西。 “因为我对你很感兴趣。”沈君菱说道。 “感兴趣?”隋戈不禁纳闷,这算是另类的表白方式么? 可惜沈君菱却没有进一步解释,说道:“去看看吧,也许有什么值得你去买的。” 隋戈点了点头,过去瞅了瞅。 这个坊市的东西的确不少,光是百年气候的药材,隋戈就看见了好几株,比如野山参、何首乌这里都有。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别人来说可能珍惜难求,但是对隋戈来说,却算不得什么。另外,还有一些昂贵的花草,比如一些种类珍奇的兰花、昙花之类。再有的,就是一些普通人连名字也叫不出来的古怪花草。 隋戈一路上瞅了过去,虽然怀着好奇心,但是却没有东西入他的法眼。 因为这里竟然连一株真正的灵草都没有! 果然,如今天地间灵气匮乏,先天灵草几乎已经绝迹了。 沈君菱见隋戈并不出手购买东西,而且眉宇间还有一些失望之色,忍不住问道:“这里有很多药草年候都不错了,你怎么都看不上眼呢?” 因为家学渊源的缘故,沈君菱也算是一个药草大行家,所以才有这样的疑问。本来,她带隋戈来这里,就是希望能够帮隋戈买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却没料到隋戈居然全都看不上眼。 “药草终究是药草,年候再久,用处也是有限得很。”隋戈叹道。 “药草不看药性,那还看什么?”沈君菱第一次听到这么古怪的看法。 “灵性。”隋戈答道。 “什么是灵性?”沈君菱皱眉道。 “以后再告诉你吧。”隋戈却卖了一个关子,气得沈君菱轻轻一跺脚。 没办法,灵草、灵药的事情,隋戈目前只是告诉了唐雨溪,因为唐雨溪在隋戈的心中,已经是他“内定”的老婆人选了,所以告诉她也无妨。但是沈君菱,隋戈弄不清楚她的来历,她又不是隋戈的女人,自然还不能将灵草和灵药的事情告诉她的。 还好,沈君菱是一个识趣的女生,见隋戈不说,却也没有追问,只道:“这里有这么多东西,难道就没有一样你能够看上眼的?” “我也希望有能够让我看上眼的东西。”隋戈苦笑道,心头却不抱什么希望了。 看来,他之前的推断是正确的,就如今这天、这地,要孕育出灵草来,大概是没什么指望了。这里可尽管有些珍稀的药草,但都是药草级别的,对隋戈的吸引力并不大。 看见隋戈没有挑选到东西,沈君菱也有些失望,本以为可以让隋戈惊喜一下的,想不到竟然是白来了。看来,以后得带他去一些更高层次的坊市才行。 但就在这时候,隋戈却忽地停了下来,眼睛赫然一亮,就如同久候在林中的猎人忽然间发现了他一直等候的猎物终于出现了。 “小兄弟,你对这盆景有兴趣吗?”一个中年人怯怯地问道。他蹲在这花盆后面,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根本就没有人来问过他。这一盆盆景,也算是他家的“传家宝”了,据说是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一直传下来的,年代很久远了,而且盆子里面的小树虽然一直没有长大、长高,但是却一直没死,也算是奇特。 花盆很古旧,呈长方形,比饭盒大不了多少,里面种着一株两尺多高的树类盆景,树干只有拇指大小,通体漆黑,弯弯曲曲,没有分枝,最顶上长着两片很普通的绿色圆形叶片。 乍一看,也就是一盆普通的盆景,而且还是卖相不好的那种。 不过,稍微用心的话,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花盆中的树木,恐怕没人认得它是什么树。 就连沈君菱,也并不认得这是什么树木。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隋戈如何处理。 “多少钱?”隋戈开门见山地问道。 “五十万……不,一百万,行不行?”中年人来了一个狮子大开口,但脸上却有羞愧之色,且不敢正视隋戈。大概,就连中年人自己,也觉得这个价格实在太离谱了。所以,他又忙着解释道:“祖屋要拆迁,开发商赔偿的钱太少,实在是差钱,光棍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介绍个对象,要是没房的话,就又要吹了……” 第162章 一百万的便宜货 “我擦,这个理由听起来怎么挺耳熟的呢。”隋戈心想道。稍微一想,才知道跟他当初出售野山参时随口编的故事有些类似。 只不过,瞧这中年人的神情,倒不像是装出来的。 果然,故事终归是来源于生活啊。 况且,隋戈才不管他是不是装出来的,只要花盆中的树是货真价实的就行了。 “好,那就一百万!”隋戈甚至都没有讨价还价。 “真的……您真的决定买它,一百万……我说的是人民币啊,可不是越南盾和泰铢?”中年人一脸的狂喜之色,但狂喜之中又有些惊疑不定。看来,祖传下来的“宝贝”果然还是值钱的,想不到花鸟市场上那些老板连一千块都不肯出的东西,在这里竟然值这么多钱。 人一激动,说话的声音就不自觉地大了。 这下,几乎所有人都听见中年人的话了。 许多人,都不约而同地往隋戈这边看了过来,并且开始议论纷纷。 “这一对年青人,真是棒槌!” “一百万,买一盆景回去,真是败家子!” “那家伙也真他妈心黑,居然狮子大开口!一破盆景,就算是唐明皇吐过口痰,挖过鼻屎的,撒过尿的花盆,也值不了这个价啊!” “就是啊……” 其中有些话,中年人自然也听见了,他担心隋戈反悔,连忙解释道:“这盆景,虽然不好看,但真是祖上传下来的,你瞧瞧这花盆,至少都有几百年历史了……” “切,几百年,啥盆景都死成灰了!”又有人编排了一句。 其实,在这种坊市上面,一百万以上的交易,并非没有发生过。 只不过,一个破盆景卖到一百万的天价,议论纷纷就在所难免了。 隋戈不忍这中年人下不了台,也想早点完成交易,免得节外生枝,于是向中年人说道:“我们去那边的‘财务室’谈,顺便我转账到你的账户。” 坊市的主办者,准备了一间“财务室”,这是客人们交易、转账的地方,也是主办者提取佣金的地方。 “好,好。我们过去谈。”中年连连点头,抱紧花盆走了过去。 沈君菱也有些好奇,隋戈这家伙不动则已,一动就咋出去一百万。不过,沈君菱却没有劝说隋戈,既然认同了一个男人,就应该认同他的眼光。 这一盆盆景,算是给隋戈唯一的安慰和惊喜了。 除了这盆景之外,隋戈再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让他心动的东西。 于是,买下盆景之后不久,隋戈就跟沈君菱出了坊市。 上车之后,沈君菱才忍不住问道:“我相信你肯定不会花一百万去买一盆单纯的盆景的,我就是好奇,这株树苗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你如此看重呢?” “这是秘密。我只能说,一百万买到手,实在是太便宜了!”隋戈有些激动地说道。 “秘密?必须告诉我!”沈君菱有些蛮横地说道。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不过,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作为报酬。”隋戈说道,“你怎么会有这个坊市的通行证?还有,你为什么会对我感兴趣?” “我有这个小坊市的通行证,是因为这个坊市本来就是我们家开的。”沈君菱说道,“我们沈家,是中药世家,拥有数百年的历史了。至于我为什么对你有兴趣,应该说是你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什么时候?” “在希尔斯酒店的时候。”沈君菱说道,“你用的木针和扎针的手法,非常奇妙,嗯,应该是玄妙才对。那时候,我就对你产生了兴趣,我想看一看,你是否就是我要找的人。” “你要找的人?”隋戈诧异道,“什么人?爱人?还是情人?还是男人?” “你希望做我什么人呢?”沈君菱反问道,“不过我知道你也就是嘴硬而已。本姑娘法眼无差,看出你还还保留着童子身呢。我倒是好奇,你那个唐姐姐那么漂亮,你怎么都不知道利用利用呢?莫非是……你有什么隐疾?” “呸!狗嘴里面吐不出象牙。”隋戈啐骂道,“你要是肯亲自试一试的话,就知道我不止是嘴巴硬了!” “这么厉害?”沈君菱笑道,“要不然我把车停在路边,让你展现一下风采?不过,可别像上次一样,直接就喷鼻血了哦。”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隋戈郁闷道:“算了,某家可不喜欢玩车震,很容易悲剧的。既然你如此好奇这盆景的来历,我就如实跟你说了吧。盆子里面的这一株小树苗,名叫‘人木’。” “人木?这名字听起来怎么这么渗人呢。”沈君菱道。 “这名字是有来历的。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中,就有关于人木的记载。这东西产于大食国西南两千里的一个小国中,常生于山谷当中,树枝上的花朵,就如同人面一样,花不解语,人如果问它什么,只是笑而已,如果频频发笑,就会从枝上掉落下来。”隋戈侃侃而谈,如数家珍一般。 “这么神奇?”沈君菱惊道。 “不,这还不算神奇。”隋戈说道,“《酉阳杂俎》中,记载的只是人木的外形特性而已,却没有记载其功效和妙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对啊,你买来这人木,当然不是为了观赏吧。”沈君菱说道,“不过,我还真是好奇,这东西开花的时候,是不是真的跟人脸一样,还会冲人发笑。这种场面,一定是奇异又让人觉得恐惧吧。对了,你说这人木究竟有什么神奇功效呢?” “人木花的花粉,酿成蜜汁,有妙用。但凡吃过其花蜜的女子,美态天成,一颦一笑,都比花娇,显得美艳不可方物。传闻,当年西施就服用过这种野蜂采集的人木花蜜,所以才如此惹人怜爱;而邻居的女子,想学她,却落了一个‘东施效颦’的臭名。”隋戈说道。 “一点花蜜就能够让女人变漂亮?拉倒吧,别骗我了。”沈君菱似乎不肯相信。 “事实就是如此。”隋戈肯定地说道,“这人木的花粉,就是如此神奇。可以让女人服用之后,更加‘女人’!” “那如果男人服用了呢?”沈君菱问道。 “男人服用了,就会变人——” 隋戈说道这里,忽地停住不说话了,因为这时候他忽地想起了蓝兰。 可怜的蓝大主播,天生丽质,美艳如花,让隋戈同学一度很有好感,可惜她却是一个蕾丝边,这几乎成了隋戈同学的一个心病,也让他这段时间跟蓝兰渐行渐远了。如今,有了这这株人木,只要取得人木花的蜂蜜,再配以其它药草,应该可以治好蓝兰只喜欢女人的“病”,变成真正的女人! 这真是天赐良药啊! 想到这一点,隋戈心头就莫名地激动起来了。 蓝兰这样的女人,如果一直都做蕾丝边,在隋戈看来,简直是天理难容啊。 “不准你坐在我旁边还想其他女人!”沈君菱忽地发飙道,“要不然让你走路回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在想别人?”隋戈疑惑道。 “因为你刚才笑得很贱!” “难道我想你就不能笑么?” “你如果想我的话,就不是贱笑了。” “那是什么笑?” “苦笑!” “……” 第163章 装逼的代价 对于沈君菱,隋戈心里面仍然有许多问号。 中药世家? 恐怕并非这么简单呢。 尽管隋戈也知道,沈君菱接近他肯定是有某种目的,但是他却完全感觉不到沈君菱有什么恶意。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没有刨根究底的去追问沈君菱的秘密。 有些时候,带着一点点小秘密的女人,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 不过,当务之急,却是要将这人木树催生出来。 这盆景中的人木树苗,可是真正的人木,货真价实的中品灵草。只不过,因为一直没有得到过多的灵气滋养,所以这一株人木一直都还是树苗,几乎就没怎么生长。庆幸的是,这花盆中的土壤居然还是灵壤,所以才让这一株人木树苗侥幸存好了千百年,如果是普通的土壤,恐怕早就死翘翘了,也不会落到隋戈手中了。 这人木树苗,不仅是给“蓝兰”治病的必备之物,而且日后还有许多妙用。 别说,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沈君菱,要不是她带隋戈去这么个古怪的坊市上面溜达一圈,恐怕隋戈还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够弄到这一株人木树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君菱此女,怕是有旺夫益子之相。 要是娶了这样的女子,多半运势就会急转而上,那时候财运福运就会滚滚而来呢。 不过,隋戈此时也就是心里面yy一下而已。 尽管,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片大大的后宫,但是如今这社会,真能够建立起后宫的人,又有多少?当然,那些只要是女人便收的人除外。更何况是这等极品妖娆的女子,想要收入后宫,只怕更是难上加难了。 别的不说,光是唐雨溪那道坎,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迈过去的。 但是,看着旁边的沈君菱,如此一个绝色尤物,若是便宜了别人,隋戈却又觉得万分不甘心。 “到学校了,赶紧下车啊,傻愣着干嘛。”一旁的沈君菱忽道。 隋戈这才意识到,原来已经到了发疯校区门口附近了。 “留个电话吧。”隋戈正要下车,却又回头说道,“下次如果还要去坊市淘宝的话,也好有个引路人。” “我记得以前跟你打过电话的,你没有存我的号码?”沈君菱问道,语气很平静,但是却暗藏杀机,似乎暗怪隋戈这厮居然不当她是一回事。 “存了。不过你的那电话,怎么打不通呢?”隋戈郁闷道。 沈君菱忽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 隋戈有些不解。 片刻之后,沈君菱才停止了笑声,说道:“我终于确信,你的确给我打了电话的。” “怎么回事?”隋戈更加疑惑。 沈君菱狡黠地说道:“我喜欢想找别人的时候,都能找到。但是,别人找我的时候,却找不到。所以,我跟别人打电话的时候,都会用一张临时卡。打了之后,立即就丢到一边。” “请问沈姐姐,你为什么会有这么古怪的癖好呢?”隋戈问道。 “神秘感。”沈君菱说道,“你们男人,都是贱骨头。越是神秘,越是对你们爱理不理,你们就越是巴巴地想着人家,对吧?” “嘿……我喜欢神秘,但是不是贱骨头。”隋戈笑道。 “口是心非。”沈君菱说道,“不过呢,谁让你这么逃姐姐我喜欢呢。那我就留一个二十四小时都能联系上我的号码给你把。不过,当心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被你的唐姐姐发现了。” “发现也没关系,我们的关系是很纯洁的,经得起严刑拷打的。”隋戈说道。 “只是暂时纯洁吧。”沈君菱嫣然一笑,取了一张便签纸,写了一串手机号码。随后,还在她嘴唇上印了一下,这才递给了隋戈。 隋戈结过了留着沈君菱唇香余味的便签纸,放入了钱夹当中。正要跟唐雨溪分道扬镳,却发现有一群不怀好意地人围了过来。其中一人,隋戈倒是认识,赫然就是那位撞了人的凌志男。看来,这小子家中果然是很有钱,居然这么快就从局长里面出来了。 报复么? 这种情况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对方可是堂堂村长的儿子,也算是富家弟子了,之前被隋戈扇了耳光,连他的女友也被沈君菱给打了,可说是颜面尽损,他觉得如果不把面子找回来的话,以后就没办法在东江市混了。所以,这家伙立即纠集了二十来个本村及附近村子的小流氓,准备来找隋戈报仇雪恨。 这不,功夫不负有心人,凌志男一群人总算将隋戈和沈君菱给堵住了。 事实上,主要是因为沈君菱这辆宝马车太显眼了,所以很容易就被认了出来。 这时候,二十来个人,一下子就围了上来。 而且,看架势,这些人的衣服当中似乎都藏着钢棍、砍刀之类的武器,显然并非善类。 人多,气势就足。 凌志男的脸虽然还有些红肿,但是这会儿却趾高气扬了,来到隋戈面前,很屌地说道:“小子,你没想到老子很快就出来了吧!告诉你,老子有的是钱,可以请律师,可以给‘保释费’。你这种穷小子想跟我斗,简直就是找死!” “我还真是没想到呢。”隋戈淡淡地说道,“看来你受到的教训还不够啊。” “教训?你还想教训我么?”凌志男冷笑道,“那也得问问我的这些兄弟们答应不答应。就算你能打,这么多人,你能打得了几个?” “人多就很嚣张么?”隋戈问道,“当心装逼不成,反被雷劈。” “你他妈是傻比啊!这年头当然是人多嚣张了,谁他妈还流行单打独斗啊!”凌志男冲着隋戈骂道,“傻比,你给我记清楚了,老子就是沙河村的邓斌,记住了!” “你这样的人,我一般记不住名字。”隋戈淡淡地说道。 “嘿,你他妈还挺嚣张呢。”邓斌狞笑道,“等会儿你就嚣张不起来了。不过,如果你肯把车里面的这妞儿借我玩几天的话,也许我会考虑放你一马的。” “只要我老公愿意,我是无所谓的。”沈君菱在车中悠悠然然地说道。 尽管明知道“老公”这个称号是假的,完全没有一点实质性内容的,但即便如此,隋戈同学心头还是春心荡漾了一下。 “小子,那你怎么说?”邓斌邪笑道,只是因为脸庞还是红肿的,所以笑起来的时候像是猪头。 “就算我答应,我的兄弟们也不会答应的。”隋戈轻松悠然地说道。 邓斌带的这些人,隋戈一只手就可以全部将他们打发了,自然不会将他们放在眼中。更何况,就算是沈君菱,也同样可以轻松写意地将这些人收拾掉。不过,对方这么有兴致,隋戈不介意陪他们玩玩。 “你的兄弟们?”邓斌不屑道,“你他妈死到临头还嘴硬么!” 刚说完,邓斌旁边的一个小流氓拉了一下他的衣服,附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邓斌脸色大变,往四周一筹,果然发现情况不对劲了:他们这二十几号人,已经被另外一群人隐约给围了起来,而其对方至少有四五十人。 邓斌正在迟疑着要不要退走的时候,却见街头处快速驶过来两辆大巴车。车门打开,近百人凶神恶煞地往这边走了过来。街头的行人一件这情况,立即避开了这里,只是远远地站着看热闹。 邓斌身边的小混混,也察觉到情况不对劲,有几个混混认得这些人是狂熊帮的,所以不待邓斌开口,就打算磨脚开溜了,但这些人显然已经被盯住了,刚跑出去几步,立即就被几个人给截了下来,然后拖到了小巷子里面去“招待”了。 混混和真正的黑帮,是有本质区别的。 邓斌找的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混混,战斗性、纪律性都比较弱,不堪一击;而真正的黑帮人员,虽然不说全都是悍不畏死之徒,但整体战斗力和纪律性绝对不是一般的混混可比拟的。 一百多号人围上来之后,邓斌和他带来的混混们自然都跑不掉了。 眼镜和刀子看都不看邓斌,来到隋戈面前喊了一声“老板”。 刀子这几天本来就带着小弟们在发丰镇附近搞“特训”,收到眼镜的消息之后,立即纠集了附近所有人马赶来这里。听见居然有人敢仗着人多对付他们狂熊帮的老板,他们能不有所行动么? 邓斌一听“老板”二字,顿时面如死灰,双脚开始打颤了。 刚才,邓斌已经从旁边的混混们口中知道了这帮人的来历:狂熊帮!狂熊帮是什么来头,邓斌自然用脚趾头都能够想出来,毕竟这狂熊帮可是东江市第一帮会,据说其老大山熊已经“改邪归正”漂白了,但狂熊帮的江湖地位,却是不减反增了。 惹上狂熊帮的“老板”,邓斌感觉这一次真是老虎身上拔虱子——找死啊! “大……大……哥!” 被刀子这一帮人围着,邓斌觉得他就像是被狼群环绕的小肥羊一样,随时都可能被宰,连忙颤声求饶道,“大……哥,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别给我一般见识……” “老板,你要怎么搞他们?”刀子邪笑道。 “把这家伙拖走,手脚打断,其余的人,暴揍一顿放掉。”隋戈向刀子吩咐道。 “老板放心,一定让他生活不能自理。”刀子狞笑一声,拧小鸡一样将邓斌给提走了。 邓斌惊恐万分,连忙叫道:“别……别搞我啊,我给你们钱……一百万够不?两百万?五百万行不行……” 随后,邓斌就被扔上了大巴车,然后迅速远去了。 其余的小混混,见到这阵仗,虽然明知道免不得要挨揍,却不敢妄动,分别被狂熊帮的人架到了僻静之处,一顿毒打。 沈君菱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却没有多问。 刀子的人来得也快,去得也快,充分显示了他们这帮人的素质已经提高不少。 眼镜却被隋戈留了下来。 “你今天怎么会来这里?”隋戈问道,眼镜如今已经很少直接插手狂熊帮的事务了。 “闲得慌啊。”眼镜报以苦笑道,“咱们的华生药业公司,已经处于半关闭状态了。” “这么快?”隋戈皱眉道。 虽然早就知道山寨货、少林药局新药的冲击会对帝玉膏销售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却没想到影响如此之大,如此之快。 “原本那些跟我们合作的连锁药店和医院,忽然拒绝了跟我们的合作。”眼镜说道,“这件事情来得很突然,而且一点征兆都没有。不过,因为之前你说过不用太过担心帝玉膏的生意,所以我也没有过分紧张。只是,总觉得有些古怪。” “知道是什么人在搞鬼吗?”隋戈沉声道。 “不清楚。”眼镜道,“我已经让人去查了,但是都不得要领。” “算了,先静观其变吧。”隋戈道,隐约感觉这事可能跟延云和少林寺有关,但又觉得这不像是延云的作风。 眼镜离开之后,沈君菱才道:“怎么,遇到麻烦了?要不要姐姐帮你解决?” 隋戈微微犹豫了一下,才道:“你知道华夏医药行会吗?” 沈君菱脸色剧变,压低声音道:“这里不是谈论这话题的地方。” 很显然,沈君菱是知道这个华夏医药行会的存在,而且对其讳莫如深。 无奈之下,隋戈只得再次钻进了沈君菱的车里面。 第164章 滔滔江水 黄昏夕阳,江边。 波浪滔滔,江风习习。 隋戈和沈君菱两人靠在车头上,隋戈望着滔滔的江水,等待着沈君菱给出的答案。 “真没想到,你搞的那狗皮膏药一年盈利居然都能在五千万以上了。”沈君菱说道。 “这个……跟那华夏医药行会有什么关系?”隋戈疑惑道。 “他们只向年收入五千万以上的药商收取‘会费’。盈利额太少的,他们根本看不上眼。”沈君菱用手理了一下被江风吹乱的头发,继续说道,“如果是别人问我,我一定不会告诉他跟华夏医药行会有关的任何信息。但是对你,我不想你出什么乱子。” “华夏医药行会,他们是什么来头?”隋戈皱着眉头说道。 “究竟是什么来头,我也不清楚。”沈君菱神色凝重地说道,“但是,这个行会的实力非常强大。其中有一点便是,要成为这个行会的成员,必须要有百亿以上的资产。” “百亿资产?”隋戈倒吸了一口凉气。 如果一个行会的成员每个人都是十亿以上资产的话,那么这个行会的实力可想而知了。 “这只是最起码的条件。”沈君菱又道,“还有一个条件更可怕——成为行会成员的家族,至少有一个先天期的高手坐镇。若是没有先天期高手的家族,将会立即被取消资格!” “先天期!”隋戈再次动容。 作为修行者,隋戈很清楚先天期意味着什么。在习武者眼中,先天期就是武林神话般的存在;而对于修行者来说,先天期就是修道的奠基石、敲门砖。从练气期到先天期,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尤其是,如今天地间灵气匮乏、物欲横流,要进入先天期,就更是寥寥无几了。 但是,先天期的修行者,也是极其强大的存在。 一般来说,十个炼气中期的修行者能够抵御一个练气后期的修行者;而一百个练气后期的修行者,几乎都不可能打败一个先天期的修行者,更不要说是将其杀死了。 先天期,包含了一个“天”字,因为其实力已经超出了人类,达到了所谓的天人之境。虽然肉身还是人,但却拥有了感应和使用天地之力的能力。 所以,面对先天强者的时候,你不仅仅是面对一个人,而是面对整个天地。 人力有穷尽,如何能够跟天地之力抗衡? 越是练武、修行之人,就越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隋戈才会如此惊讶。 试想,这华夏医药行会中的成员都是先天期以上的高手,那这一股实力实在太庞大了,庞大得难以想象、难以估计。 “难怪,他们能四处收‘保护费’。”隋戈苦笑道。 这个华夏医药行会,一开口就要华生药业公司一年四分之一的利润,当真是狮子大开口。但是,对方却的确是一头庞大的狮子,而隋戈等人,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只是待宰的小肥羊而已。 “没错,因为他们有这个实力!”沈君菱叹道,“即便是作为成员的家族,每年仍然要将一成的利润交纳给行会的。” “连自己人也收,这未免太黑了吧。”隋戈说道,“难道作为行会成员,就只有‘减税’这点好处?” “太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又不是先天高手,基本上没机会直接接触那个行会的人。但是,这个行会的强大是无庸质疑的。”沈君菱说道。 “唉,真是想不到,这些先天期以上的高手,也会如此贪婪。”隋戈轻叹道,本以为先天期以上的都是“世外高人”,不问世事,无牵无挂,心无旁骛,但很显然这些都是一厢情愿的yy或者杜撰出来了。 “就连神仙都不能做到太上忘情,何况区区凡人了。”沈君菱道,然后凝望着隋戈,“你不是也很贪婪么?” “我贪婪?我贪什么了?”隋戈抬头挺胸,装出一副正义凛然状。 “你贪的东西可多了。美色,你贪不贪?金钱,你贪不贪?名利和修为,你贪不贪?还有,长生不老的贪念,你有没有?”沈君菱逼问道。 “我承认,我贪图美色。”隋戈说道,“其余的东西,我还没有那么执着。” “呵……你倒是一个老实人。”沈君菱笑道,“你看看,每个人心头都有欲望,都有贪念,所以那些高手们有贪念也是正常的。而且,越是身居高位,对于权利的掌控心就越强。” “他们想掌控什么?”隋戈问道。 “你难道还不明白么。”沈君菱说道,“世俗的权力者,掌控了大部分的命运,让这些人为他们劳动、为他们赚钱。但是,这些世俗的权力者,他们也有无法掌控的东西,那就是生老病死,这是他们无法掌控的命运。而这个华夏医药行会,他们却能够掌控生老病死,连那些世俗的权力者也在他们的掌控当中。” “明白了。”隋戈说道,“原来,这些人是想在幕后掌控这个世界。” “没错。你应该知道,世俗的权力者,他们最害怕的是什么。而这个华夏医药行会,却抓住了世俗权力者的弱点,所以轻而易举就能够敛财,就能够掌控这个世界。”沈君菱说道,“你既然明白这个道理,也明白了他们的强大,那么就不要轻举妄动,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乖乖地‘进贡’。否则,只怕会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但——我已经让人着手去调查这个华夏医药行会了!”隋戈脸色煞白道。在他的指示下,山熊已经去别的药厂暗访这个华夏医药行会的消息了。如果这个行会真的有沈君菱所说的如此强大的话,那么山熊此行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什么!”沈君菱骇然道,“那事情恐怕坏了!” 隋戈心有如焚,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了山熊的电话号码。 无法接通! 隋戈如同给人当胸打了一拳,脸上血色褪尽,隐约感觉到山熊可能被自己害死了。 如果真是如此,他如何去面对山熊的母亲郭老太? 这位老太太,可只有山熊这个么一个亲人呢。 想到这些,隋戈心头异常的痛苦、烦闷不堪,狠狠一脚跺在脚下一块大卵石上面。 啪嚓! 石头顿时被他一脚跺成了粉末。 “隋戈!你冷静一点!”沈君菱赶忙提醒隋戈道,“也许事情并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熊哥,你放心,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我定会将你母亲视为自己的亲生母亲对待,为她养老送终。甭管对手多强大,这仇,我一定会为你报的!”隋戈在心头暗暗发誓道。 得知山熊可能遭遇不测,隋戈自然没有半点兴致跟沈君菱欣赏黄昏落日了。 回去学校之后,隋戈将人木树苗种入了灵田当中,然后用千年灵玉的玉髓进行催生。 今次山熊虽然可能遭遇不测,但是知道华夏医药行会的存在和一些底细,对隋戈来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幸亏这一次只是用帝玉膏去“试水”了,而且这一潭水还是如此之深,一不小心就会淹死人,如果隋戈一次性就推出培元膏、固元丸、精元丹再加上五脏补天液等等的灵药,恐怕现在他已经死了。就算那个华夏医药行会不会出手对付他,但是行会的那些成员呢?拥有先天期高手坐镇的家族,要从隋戈手中掠夺灵草、灵药配方,那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此时,隋戈第一次感觉到危机重重。 自从开始修行一来,隋戈还是头一回有这样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一个行会,成员至少都是先天期的强者,这样的组织,压得隋戈几乎喘不过气来。 但是,隋戈可不是一个喜欢将自己的命运拿给别人掌控的人。所以,一方面他加紧了提纯培育新的灵草,另外一方面却是加紧苦练、修行。尽管目前还没有找到突破先天期的办法,但隋戈坚信一份努力一分收获,不断地精练真气,苦练千变捉虫手和震灵锄法两种绝技,希望能够有所领悟。 除此之外,隋戈加大了对影蜂和小银虫的操练。 现在,隋戈已经不仅仅是用灵草去喂食影蜂和小银虫了,还直接将他辛苦炼制的灵药拿给它们吃,而且是让它们敞开肚皮的吃。 隋戈的想法很简答,如果他暂时不能突破的话,那么就只能让影蜂和小银虫进行突破。 尤其是小银虫,如果晋升为三级灵兽的话,以它洪荒异种的血脉,达到三级灵兽之后,应该可以跟先天期的强者有得一拼了。再不济的话,那时候隋戈带着小银虫,至少也有了逃命的资格。 于是,可怜的小银虫,几乎每天都被隋戈“强行”地塞进去许多灵药,撑得这家伙险些爆体。不过,因为具有洪荒异种的血脉,小银虫的身体十分强悍,爆体自然不可能的,但是撑得这家伙死去活来倒是真的。 贪吃的小银虫,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每天都被撑得嗷嗷直叫。 相对于小银虫,影蜂的待遇好了许多。因为影蜂毕竟不是什么正牌灵兽,隋戈自然不敢用灵药对它进行强补,只是让它尽量从灵药当中汲取更多的元气用于提升修为。这只影蜂似乎也知道隋戈的想法,修行比以往更加勤练起来,其形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它的整个身体开始变得更加金灿灿的,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俨然就会成了一只“黄金蜂”了。 隋戈一边狠狠操练自己,一边狠狠地操练小银虫和影蜂。 厉兵秣马,以应不测。 六天过后,隋戈终于得到了有关山熊的消息。 不幸的消息! 第165章 和尚来访 人间仙境的包房。 一反常态的寂静。 没有咿咿呀呀的女人,也没有喧嚣的音乐。 只有男人和酒。 男人有三个:隋戈、眼镜和刀子。 酒,是烈酒,闷酒。 除了三个男人和酒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很显眼—— 茶几上放着一个木头盒子。 盒子里面,有一双手!很粗大强壮的一双手! 手臂上面纹这一头小熊的纹身,这是山熊的手! 这些天隋戈的猜测真的变成了现实。 山熊果然还是遭遇不测了,而且被人生生地将两只手臂给剁了下来。 生死未卜! “他们什么时候将熊哥的手送来的?”隋戈沉声问道。 “下午,快递送来的。”眼镜说道,双目直要喷火。 “妈的,老子一定要将他们全部干掉!”刀子恶狠狠地说道。 “刀子,你冷静点。熊哥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连他都对付不了的人,你能行吗?”眼镜强自压抑住仇恨说道,“这件事情,你必须听老板的。” “眼镜说得没错,现在一定不能轻举妄动。”隋戈说道,“但是这仇,一定要报!目前,先是弄清楚熊哥的下落,弄清楚他是死是活。还有,刀子你要留意道上的形势变化,很快熊哥遭遇不幸的消息就会走漏,那时候东江市的黑道势力,恐怕将会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 听隋戈如此一说,眼镜也冷静了下来,脑子开始飞速运转,然后神色凝重地说道:“没错。如果有大哥在,狂熊帮在东江市的地位自然是无人可以撼动,一旦大哥不行了,恐怕真有可能面临重新洗牌呢。” “擦!真要有人吃了豹子胆来动我们狂熊帮的话,老子就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刀子面色狰狞地说道,将满满一杯酒一饮而尽。 眼镜提醒刀子道:“小心为上!幸好,之前按照老板的意思特训了二十个好手,这二十人只要运用得当,应付东江市黑道上的事情,应该还是绰绰有余。” “没错。”刀子点头说道,脸上对隋戈显现出几分钦佩之色,“老板你给的药果然要得,不仅这些人,就连我吃了之后,浑身筋骨都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现在东江市黑道上,谁要敢趁机作乱的话,老子就拿谁开刀!” “那好,刀子你密切留意道上的变化。给熊哥报仇的事情,你暂时不要插手,哪怕是派人去查探都不行!”隋戈神色严谨地说道。 “老板——你……不会是要我们放弃报仇吧!”刀子脸色惊变道,“这可不行!” “我不想有任何兄弟枉死!”隋戈一字一字道,“这笔帐,我会亲自去了结!” “好!老板,您算是个男人!我敬你!”刀子霍地起身,双手捧杯敬酒。 “放心,我说话算话!”隋戈一仰头,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既然决定报仇的事情由隋戈亲自负责,自然也就避免了刀子等人去做无谓牺牲。 眼镜又道:“老板,那我们的药业公司,以及给华夏医药行会的那笔钱怎么办?” “药业公司,关了!”隋戈冷笑道,“钱么?他们既然将熊哥的手都送来了,还想拿钱,休想!我宁愿药业公司一辈子关门,也不会给他们一分钱的!” “好!”眼镜和刀子异口同声说道,三人又碰了一杯。 随后,眼镜将山熊的手臂收了起来。如果山熊真的回不来的话,也许就只能用这双手给他立碑了。 陡然遇到如此变故,三个人的心情都相当沉重,只是不住地饮酒,想来一个一醉方休。 砰!砰! 这时候,敲门的声音响了起来。 刀子拉开门,冲着门口的服务员妹妹吼道:“不是跟你们说了,今天都不营业,别来打扰老子们么!” 服务员妹妹委屈地说道:“我……我本来不敢打扰三位老板的,但是门口来了一个和尚,他说要见见隋老板的……” “和尚?给他几块钱,让他滚远点!”刀子还以为只是来化缘的假和尚。 服务员妹妹正要转身去办,却听见隋戈说道:“是不是一个年轻和尚?” “嗯。一个年青和尚,大冷的天,还下着雨,他居然还穿着一件单衣。”服务员妹妹说道,“不过他穿着白色僧衣,还挺帅——” 说到一半,这女服务员自知话说多了,于是就赶紧闭嘴了。 “看来是延云和尚无疑了。”隋戈疑惑道,“他这时候来找我为什么?” “老板,那你跟他见一见吧。”眼镜起身道,“我跟刀子另外找地方喝酒去。” 刀子骂骂咧咧道:“这和尚也是,在我们‘人间仙境’来谈事情,莫非他想找女人打炮么。老板,要不要给你们安排几个妞儿?” “他不是你想象的这种人。”隋戈苦笑道,“我也不是你想的这样。” 刀子嘿了一声,跟眼镜出了房间。 片刻之后,那个服务员小妹已经将延云请了过来。 隋戈亲自在门口迎了,对于延云和尚,他心头还是有几分敬重的。 至少,这个小和尚的所作所为,还算得上是光明正大。 “要姑娘作陪么?”进了房间之后,隋戈向延云问道。 “找姑娘找乐子,若是平时,小僧倒也无妨,但今天这种情况自然不合适。”延云轻叹道,“今天来找隋先生,却是有重要的事情。” “延云大师如果是指我们打的那一次赌的话,很明显你赢了。”隋戈淡淡地说道,“用不了几天,我的药业公司就要关门大吉了。不过,配方我却是不会出售的!” “我赢了?”延云的笑容有些苦涩,“从一开始,你就没有打算跟小僧认真过招吧。更何况,现在的形势,已经不是胜负这么简单了。你告诉小僧,是否已经收到了华夏医药行会的信函?” 隋戈点了点头。 延云连忙说道:“若是你收到的话,要么按照他们的要求给钱。要么,干脆让药厂关么吧。记住,千万不要去查探这个华夏医药行会的来历。” “谢谢你提醒。但是,已经晚了。”隋戈说道,“他们已经让人将我一个兄弟的双手送了过来。” 第166章 和尚的心声 “什么?”延云先是一惊,然后道,“阿弥陀佛!想不到小僧还是来晚一步了。” “没关系,这件事情是我考虑得不周。”隋戈说道,本以为这个华夏医药行会也只是一个比较隐秘的组织而已,所以才想让山熊去查一查他们的来历,谁知道这东西竟然是一个庞然大物。甚至,可以说是一座望不到顶的高山。 在这座高山面前,就算是隋戈、延云这样的年轻高手,也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而已。 因为这个组织的强大,就注定了山熊的悲剧。 “不过,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隋戈又道。 以延云的身份,能够专程来这里提醒隋戈,已经足见其光明磊落了。 “但终究还是晚了。”延云叹道,“隋先生不要怪我,小僧亦是最近才知道这个行会的存在。最近为了跟你进行商业竞争,小僧我根据药典搞了几样新药出来,市场反应还算不错,心里稍微有些小得意。结果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华夏医药行会的信函,要我每年将一成的利润无条件交纳给他们。我本来不以为意,但很快就得到了少林寺元老们的召唤,让我务必按照信函上的照办。在我苦苦追问之下,一位前辈才告知我,少林寺也是这个行会的成员之一,所以更要遵循行会的规矩。而且,少林寺正在努力成为其核心成员之一。” 说到后面,延云的声音变得小了起来,几乎只有隋戈能够听见。 连少林寺都还不是核心成员? 这他妈是什么鬼行会? 隋戈心潮澎湃,如同惊涛骇浪。 先是从沈君菱的口中得知这个行会的一些信息,现在延云又如此说。 连少林寺都不够资格成为核心成员,这个行会,实在是太可怕了。 “延云大师,你告诉我这样重大的秘密,实在让我感激不尽。”隋戈正容说道,“之前如果有轻慢你的地方,希望你不要介意。”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延云能够千里迢迢跑过来告知这个秘密,并且提醒隋戈小心,这就是一份大人情啊。 尽管山熊已经遭遇不测,但是这份情隋戈却是要承的。 “哪有什么好介意的。”延云表情苦涩,居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饮下,然后才继续道,“我六岁时开始在少林寺学武、学医,十岁硬功大成,十四岁练就内家真气,在少林寺中也算是罕见的天才。十七岁,我入少林药局,被钦定为少林禅武医的传人,从此名扬天下。我本以为,自己就是少年英雄,正当意气风发。后来再碰上了隋先生,你的武学修为和医术都堪称一流,让我钦佩,所以我视你为唯一的对手,也希望有朝一日我们能成为朋友。” “青梅煮酒。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么?”隋戈淡然一笑。 延云和尚首次露出尴尬的神情,长叹道:“不怕你笑话,当时小僧的想法就是如此的狂妄。但最近总算明白,以前的想法实在太狂妄、太幼稚了。天下英雄不知几何,但天下高手,却当真是如云一般多。以前,我总认为,天下功夫出少林,天下高手也多在少林。少林寺的那几位元老,就是这天下间有数的高手之一。而十几年之后,也许我就应该晋升为这些绝顶高手之列。但现在,我方才明白这个想法是何等的可笑。只是一个医药行会,少林寺居然连核心成员都不是。那么,可想而知在这个行会当中,真正的高手有多少?少林寺,不仅是一个寺庙,也是一口井啊。而小僧,就是这口井中的青蛙啊。” 坐井观天。 其实不止延云这么想。 隋戈同学,又何尝不是这样的想法呢。 原本,隋戈以为目前先天期的高手应该很少、很少了。谁知道,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华夏医药行会,里面的先天高手虽然不是多如牛毛,但肯定不少。而且,超越先天期修为的强者,必然也是存在的。 面对这样一个强大的组织,所谓的练气后期,打通任督二脉的高手,哪还有资格称什么高手。 蝼蚁而已! 从少年英雄,变成了蝼蚁,也难怪延云和尚心里面的落差如此之大了。 “无论如何,我当感谢延云大师你的这番话。”隋戈诚恳地说道,“华生药业公司,很快就会关门大吉了。他们斩断了山熊的一双手,就算现在我报不了仇,但至少不会给他们‘进贡’的。” “那你要多加小心了。”延云感叹道,“可惜,小僧却不能像你这般自由。那几种药既然已经面市了,想要退出市场,也不是我能做主了。不过罢了,这一次回寺之后,小僧就专心于武学、医术研究,不再做自大的夜郎了。” 看来,延云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受到了冲击,甚至是心理上的打击,所以打算不问世事、潜心修炼了。 这也很正常,毕竟延云和尚从小在少林寺,头上就罩着天才的光环,而且在他的心头、别人的口中,听到的都是天下武功出少林,所以认为少林寺应该就是天下第一。那么,作为天下第一门派中的天才少年,自然应该意气风发、叱咤风云一番。谁知道刚要准备大展宏图,却发现原来天下高手何其之多,千年古刹的少林寺,也仅仅只是沧海一“寺”而已。 这种感觉好比就像是你攀上了一座高山,本以为可以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却忽然发现,原来你脚下的高山,仅仅不过是一个山包包而已,真正的高山,就在你的背后,屹立万丈、高耸入云,压得你几乎喘不过气来。 其实,就算是隋戈,也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但是他心头的落差却比延云和尚小得多。 毕竟,隋戈修行半年都不到,而且也没有顶着天才的光环。 看到延云此时的状态,隋戈灵觉一动,忽道:“延云兄,你若是怀着这样的心态回寺,恐怕到头来终将一无所成,白白浪费了你的天赋!” 隋戈这话自然不是危言耸听。延云和尚这一次生出退隐之心,并非他真正想要隐退,而是迫于华夏医药行会的无形压力,可说是丧失了斗志。失去斗志的习武者,若只是练气则影响不大,但如果带着这样的心态去突破先天期,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突破先天期,便要有掌控、征服命运和天地的意志。 若是没有这种强大的意志,如何能够调动天地之力,如何能够逆天改命,增加一倍的寿命? 若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又如何过得了天地这一关? 延云小和尚本来就是天资过人,隋戈这话,对他而言,犹如当头棒喝。 沉默了片刻之后,延云忽地一扫之前的颓色,洒然道:“多谢隋兄提醒,小僧受教了。” 前后间,气质判若两人。 这时候的延云,已经恢复了先前那个飘然出尘、宝相庄严的白衣小僧了。 “看到延云兄想通了,我也就放心了。”隋戈微微一笑道。 “全赖隋兄提点。”延云说道。 “我只是旁观者清而已。”隋戈说道,“既然延云兄恢复昔日风采,倒也不用急着做决定,不妨想想日后的打算吧。若是我没猜测的话,你胸中本来也有一腔抱负的吧。” “年轻气盛,谁胸中没有抱负?”延云说道,“说实话吧。小僧本来打算将少林药局发扬光大,然后藉借少林的名声以及我的一番努力,能够用医药泽被世人。谁知道,现在才明白,这个想法根本就不切实际,那个神秘的华夏医药行会,他们才是真正的主宰者,掌控着许多人的生老病死。就连少林寺的那个‘功德簿’,其实也是在他们的授意下建立起来的。” 什么! 隋戈心头再次惊骇。 少林寺搞的那个功德簿,隋戈之前听延云说过,并且受到了一些启发。本来以为这个主意是少林寺的那位禅医高僧想出来的,想不到竟然是那个华夏医药行会授意的。若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个行会渗透的领域实在太广了。 这个行会中的人,他们究竟要干什么?难道他们真的要完全操控世人的生、老、病、死? “震惊么?”延云说道,“当我知道这个情况的时候,比你更加震惊。凭小僧的感觉,他们这么做,并非要是要将世人从病痛中拯救出来,而是要掌控,掌控一切!这些人,他们的野心实在太可怕了。” “所以,你才打算放弃你的抱负?”隋戈望着延云道。 “不放弃又能如何?”延云反问道,“他们不仅掌控了少林药局,更掌控了华夏的绝大部分药品。我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也不过是为他们做嫁衣裳而已。既然如此,倒不如返回寺庙潜心修行,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修成正果。” “若是延云兄不想跟他们同流合污,也未必一定要回少林潜行修行、不问世事。”隋戈说道。 “请隋兄指点。” “帮我!”隋戈诚恳地说道。 延云先是一愣,似乎还以为隋戈是在开玩笑,但是看到隋戈如此认真的神情,不免有些诧异道:“隋兄,你不是准备将药厂都关闭了么?” “只是暂时而已!”隋戈手中的酒杯忽地碎裂,他傲然道,“很快,我便会东山再起!” 延云也不知道隋戈的信心从何而来,但是他却被隋戈的信心所感染,随后开怀一笑,说道:“好!若是隋兄真能顶住压力、东山再起的话,我延云就离开少林寺给你做帮手!也好过被那些人利用!” “一言为定!”隋戈笑道。 “一言为定!”延云道。 击掌为誓。 第167章 降伏烈妞 延云来访的第二天,隋戈就让眼镜直接关闭了华生药业公司。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华夏医药行会这帮神秘的逼人想要坐享其成,等着他们去“进贡”,那是想都别想的事情。 更何况,山熊双手被斩、生死不明,隋戈自然不会干这种委曲求全、卖友求荣的事情。 不过,之前担心的事情却终于发生了。 山熊遭遇不测的消息终于还是传了出来,平静许久的东江市黑道,忽然间有种风雨欲来的味道。 就连狂熊帮的内部,少数人也开始蠢蠢欲动了。 不过,虽然没有山熊坐镇,但是有刀子和眼镜在,一文一武,狂熊帮内部几个有异心的人,很快便被刀子带人以迅雷之势镇压,然后对其中两人当众施以帮规刀刑,以儆效尤。 对于狂熊帮内部的事情,隋戈并不参与,也不插手。 若是刀子和眼镜连这些事情都处理不好,那么狂熊帮散了也就散了。 更何况,隋戈的灵药可不是白吃的,刀子、眼镜服用之后,武力值都得以大幅提升。狂熊帮那几个叛徒,自然是低估了刀子和眼镜的实力,否则也不会这么轻易就被镇压了。 狂熊帮内部的事情解决之后,眼镜和刀子两人便开始一致对外了。 因为药业公司关闭,所以眼镜如今又成了“全职流氓”,全部心思都放在狂熊帮的事务上。虽然道上传言甚多,风雨欲来,但是狂熊帮的生意和事务却依然处理得井井有条。 隋戈依然将大部分的心思放在修行和操练小银虫、影蜂的事情上面。 如今这当口,只有不断提升实力,才可能东山再起,跟华夏医药行会的那帮人较劲。 三天之后,隋戈却接到了眼镜和刀子的“求援”。 狂熊帮,终于遇上了宿敌——毒蛟帮。 东江市的黑道上,流传着“一熊一蛟”的说法。熊,是狂熊帮;蛟,就是毒蛟帮。 如今的狂熊帮,已经完全接管了东江市陆上的黑道;而毒蛟帮,一直搞的都是水上的生意。 本来,两个帮派也是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 但是这一次山熊出了意外,也许在毒蛟帮看来,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所以在野心的驱使之下,毒蛟帮的“毒蛟”终于决定上岸了。 不过,毒蛟帮的老大——“毒蛟”,却还算是一个有分寸的人。知道两帮全面开战,就算是侥幸取胜,也必然落得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所以并没有让手下人跟狂熊帮冲突,而是依照黑道的老规矩,向狂熊帮发出了“拜山贴”。 拜山贴,就是挑战。 以武力高低来划分地盘。 这种事情在以前非常的盛行。 刀子虽然近来功夫大有进步,但是仍然没有踏入练气期,所以他完全没有把握跟毒蛟一战。 而眼镜,武力本来就不是他的强项。 无奈之下,眼镜和刀子才决定向隋戈求援,希望他能够插手这件事情。 尽管隋戈不是狂熊帮的老大,但好歹也是狂熊帮的老板了。 事情演变成这样,隋戈也不能不插手了。 于是,隋戈让眼镜跟毒蛟约定了战期。 第二天清晨,在眼镜和刀子的安排下,隋戈等人如约来到了江畔。 江面上,本来也算是毒蛟帮的地盘。 深入对方的地盘,本来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但因为对隋戈的功夫有十足的信心,所以眼镜和刀子两人倒也不怎么担心,带着几个小弟陪同隋戈一起上了“蛟龙号”游轮。 这一艘“毒蛟号”游轮,在东江市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因为它是东江市港口最大的游轮。 不过,尽管游轮属于毒蛟帮,但是这一艘游轮上的生意却都是“干净”的。游轮上面,只有正规的娱乐、餐饮、休闲等设施,完全不涉及水上赌博和走私等行当。 所以,许多生意名流和官员,都时常光顾这一艘游轮。尽管大家都知道这一艘游轮的主人是黑帮大佬,但是并不妨碍这些人喜欢在豪华游轮上娱乐的兴致。 不过,今天这艘游轮上面,却没有任何的“外人”。 只有毒蛟帮和狂熊帮的人。 上船之后,隋戈就发现这毒蛟帮和狂熊帮、天狗帮的明显区别。 这个毒蛟帮的帮众之中,竟然还有女人。 而且,这些女阿飞的身材居然都还不错,都穿着统一的黑色女士小西装,前凸后翘,无限惹人遐想,光是看打扮,有些像是女士小白领,但是却带着一身的匪气,而且神情倨傲,一个个都很傲娇,看到隋戈同学的这样的帅哥从旁边走过,这些女人居然正眼都不瞧一下。 在船上走了好一阵,总算是来到了甲板上。 甲板的边缘处,每隔三米,就站着一个毒蛟帮的帮众,左侧是男人,右侧站的是女人。 甲板靠近船头的地方,站着三个女人,隋戈的目光一下子就被为首的女人给吸引住了。 这女人约莫二十来岁,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皮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靴子,衣服裤子都很紧身,她的身材并不高,差不多只有一米六左右,但却更显得玲珑浮凸,惹人遐想。女人没有化妆,头发也只是扎了一个马尾,显得干练、傲娇,眼睛之中杀气凌烈。 更重要的是,这女人很眼熟,隋戈绝对见过她! “刀子,这是你新收的小弟么!一点规矩都不懂,是不是想让姑奶奶挖出他的眼珠来?”女人冷冷地说道,目光如同锋刃一样从隋戈身上刮过。 刀子哪敢训斥身旁的“小弟”,因为这位不懂规矩的“小弟”就是他的老板。 不待刀子答话,隋戈却笑着向这女人走了过去,说道:“哈!你什么时候卧底做了黑帮老大了?不过,你穿着这身衣服,可比你穿着军装的时候更有味道呢。” 原来,这女人赫然就是之前在许衡山家中替隋戈破译密码的那位傲娇女中尉。 只是,隋戈真的很纳闷,这女人卧底在黑帮干嘛呢?难道军方打算插手黑道势力么? 隋戈如此一说,刀子和眼镜却不禁露出了崇拜之色。 心说老板真是太牛叉了,连穆玉蛟这等烈妞、胭脂虎都能泡上。要知道,这个穆玉蛟,那可是对任何男人都是不假以辞色的呢。 “我不是你说的那个女人!”穆玉蛟一字一字道,眼中杀气迸射,似乎立即就要将隋戈斩杀。 “你真——真不是。”隋戈却好像浑然不介意穆玉蛟眼中的杀气,盯着穆玉蛟仔细看了看,终于确信他的确是看错了人。 这个穆玉蛟,虽然身材和长像甚至连气质都跟那个女中尉很像,但是穆玉蛟的左脸颊上长了一颗黑色的小痣。一般来说,女生脸上长痣,多多少少会影响美观的,但是这女人一颗小痣,却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反而平添了几分野性和性感魅力。 穆玉蛟似乎恨不得将隋戈的色狼之眼挖出来,向刀子说道:“废话少说。如今山熊不在了,你们狂熊帮想继续在陆上称霸,大概已经不现实了。刀子,你和眼镜究竟谁下场来比试?你们如果输了的话,姑奶奶要求也不高——只要一半的地盘!” 一半地盘,这要求还不算高? “你要是输了呢?”隋戈淡淡地说道。 穆玉蛟眉毛一挑,冷哼道:“没大没小!这里有你说话的份么!” 可怜啊,在穆玉蛟的眼中,隋戈就只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小弟”。 当然,这也不怪穆玉蛟眼力太差。而是隋戈打通了奇经八脉之后,真气自然流转于全身,若是不跟人动手过招,真气不勃发,便不容易被察觉,尤其是最近隋戈的真气修为愈发精进、精纯,木系真气又如此纯和,以穆玉蛟刚入练气期的修为,查探不到隋戈真正的修为,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刀子有些尴尬地向穆玉蛟说道:“毒蛟,这位是我们狂熊帮的老板。” “老板?”穆玉蛟见刀子不像是开玩笑,仔细将隋戈上下打量了一番,却怎么也看不出隋戈哪点像黑道枭雄,分明就只是一个好色的野小子而已! 隋戈微微点头,轻笑道:“蛟姐你想乘着熊哥不在的时候瓜分狂熊帮地盘,恐怕只能失望了。” “就凭你?”穆玉蛟神情有些不屑地说道。 “就凭我——” 隋戈语气忽地一转,真气运转全身,顿时气势大盛,盯着穆玉蛟道,“我会用拳头摧毁你天真的想法!” 听见隋戈用“天真”来形容自己,穆玉蛟勃然大怒,娇叱道:“那就看看是谁天真吧!” 说完,穆玉蛟脚下的靴子往下一跺,顿时在坚硬的甲板上留下了一个脚印。 毒蛟帮的人忍不住暗暗叫好,识货的人都知道,这可是练就真气的内家拳师才能做到的。 刀子和眼镜却不为所动。 尤其是眼镜,亲眼见到隋戈跟史万豪决战的场面,知道穆玉蛟断然不会是隋戈的对手。 只是,穆玉蛟这女人未免也太固执了,作为毒蛟帮的老大,她应该知道一些江湖上的传言才是,怎么还会主动挑惹狂熊帮,难道她真是想统一东江市黑道想疯了不成? 如果真是如此,那倒是应验了一句话:女人都是容易疯狂的动物! 穆玉蛟练就真气,本打算先声夺人,给隋戈造成一些心理上的压力,谁知道隋戈完全不为所动。 气定神闲,神情悠然。 其实,隋戈同学已然为之所动了,但是却不是因为穆玉蛟的功夫,而是因为她的胸部。当她真气勃发的时候,饱满的胸膛就会随着真气波动而一起一伏,呈现出波涛起伏的美景,牢牢吸引住了隋戈的目光。 “找死!” 穆玉蛟从未被人如此猥琐地打量过,不禁勃然大怒,衣袖当中忽地滑出一对明晃晃的分水刺,握在掌中,柔若无骨的身子一弓,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样弹射而出,明晃晃的分水刺尖端直刺隋戈双目。 “好狠毒的女人!”眼镜和刀子在心头惊呼了一声。 “好一个烈妞!”隋戈也感叹了一声。 第168章 欠扁手 请读者大大别再问了,本书免费!所以,不是的读者大大,请给鲜花、收藏!的读者大大,请多给票票、pk盖章什么的。总之,小米请各位多多支持了。 =============================== 嗡嗡~ 两声清脆的蜂鸣声响起。 隋戈的指头连弹两下,正中两根分水刺的尖端,震得穆玉蛟手臂发麻,哪里还能去戳隋戈的双目。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论真气修为,穆玉蛟跟隋戈已经不在一个档次;论招式,穆玉蛟的分水刺再精妙,又如何能够跟隋戈的千变捉虫手相提并论。 刚一交手,穆玉蛟便处在了下风。 不过,穆玉蛟虽然是一个烈妞,但隋戈却没有辣手催花的心思,所以只是用指头弹开了穆玉蛟的分水刺,却没有伤到她,也没有落她的面子。 “你就这点能耐么!”穆玉蛟冷哼一声,还以为隋戈的真气修为只是略胜他一点,分水刺在手中挽出一朵剑花,分别往隋戈太阳穴刺去。 真是天真啊! 隋戈仍然一动不动,屈指弹出,再次命中分水刺的尖端。 分水刺再次荡开,穆玉蛟依然是徒劳无功。 但这女人似乎生性就带着一股狠劲、倔强,分水刺再次变招,竟然往隋戈的下腹刺去。 “这是什么意思!” 隋戈心想道,这女人用心也忒毒辣了吧,难道是想让他变太监不成? 不过,这一次却是隋戈自己想歪了,穆玉蛟只不过是想刺破他的丹田穴而已。不过,这一招却是狠招,丹田被点破,练武之人的修为也就彻底废掉了。 但隋戈自然不容穆玉蛟伤及他的“要害”,千变捉虫手随机应变,往穆玉蛟的分水刺截了过去。 就在此时,穆玉蛟脸上泛出一个嘲弄的表情,腮帮忽地一鼓,然后听见“啵~”地一声,从口中喷出一物,携带着真气,高速旋转着往隋戈的脖子袭来。 暗器? 一点银光在隋戈的瞳孔中迅速放大,他双目之中精光一闪,看出了这件暗器竟然是一只打造得很精美的微型蝴蝶镖,在空中旋转的时候,就如同一只银色的蝴蝶一样。 美丽,但是致命。 就如同这一枚蝴蝶镖的主人一样。 在决斗的时候使用暗器,多少会让人生出一种不太光明正大的感觉,但如果施展暗器的是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你就不好意思出言指责了,因为那样会显得很没有风度呢。 更何况,这一枚蝴蝶镖虽然是穆玉蛟的杀手锏,但是用来对付隋戈却还不够。 千变捉虫手,囊括了万千种变化,任何飞虫都休想能够逃过隋戈的五指山。 就连影蜂和小银虫都不能例外,何况区区的一只蝴蝶镖了。 不过,隋戈这一次却没有用手去接,而是忽地弹出舌头,就像是青蛙一样,“啪~”地一声就卷住了这只蝴蝶镖,然后吸入了口中。 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是隋戈却做出了一个让穆玉蛟几乎要发疯的动作:他竟然在吸吮这只蝴蝶镖!瞧这模样,就像是跟穆玉蛟来了一个接吻,然后在品尝、回味美女的香唾呢。 飞吻啊! 对于隋戈同学来说,这就是美丽香艳而暗藏杀机的飞吻! 唰!唰!唰!唰! 穆玉蛟有种被轻薄了的感觉,气得双眼喷火,分水刺发疯一般往隋戈的身上戳去。 只是,以穆玉蛟的修为,怎么可能戳上隋戈,就算是戳上,恐怕也很难伤到隋戈。 砰!砰!砰!砰!砰! 只见隋戈的双手的手指上下弹出,轻描淡写就化解了穆玉蛟的攻势。 更无耻的是,在跟穆玉蛟交手的时候,隋戈还用“欠扁”捉虫手从穆玉蛟的胸前拂过,并且将几丝真气乘机注入其双峰之中,弄得穆玉蛟胸前一阵酥痒,脸上更是一阵潮红。 隋戈其实没有这么急色,只是这头“毒蛟”手法实在太毒辣了,而且天生就有一股狠劲,想要她知难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大概只能将她击成重伤她才会罢休。而隋戈跟她无冤无仇,一交手就干这种辣手摧花的事情似乎也不太好。所以,隋戈才决定用这种“摸”到即止的手法,希望她早点认输罢手。 在隋戈看来,像穆玉蛟这种女人,总不会愿意将她的身体凑上去被人轻薄吧? 果然,隋戈的做法很快就凑效了。 穆玉蛟虽然气得双目喷火,但是却知道奈何隋戈不得,忽地停止了进攻,双手往地上一挥,两只分水刺立即深深地刺入到甲板当中,刃身还兀自颤动着。 “你——赢了!”穆玉蛟胸口起伏,情绪波动显然非常之大。 “承让。”隋戈故作风度地淡淡一笑。 “愿赌服输,这条船是你们狂熊帮的了。”穆玉蛟虽然是女人,但却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 认输之后,穆玉蛟又盯着隋戈,眼中的怒火似乎要将他吞没一样:“我一定会一雪今日之耻的!” “看来,我的拳头仍然没能摧毁你的天真。”隋戈有些装逼地说道,“不过,我不介意再摧毁一次!” “我们走!”穆玉蛟冷哼一声,再也不看隋戈等人,全都跳上了小船,迅速原理了游轮。 “这就赢了一条游轮?”隋戈觉得这件事情简直都有些不太真实。 穆玉蛟这个女人,还真是一个“大款”,被隋戈占了便宜不说,还巴巴地“送”了一条游轮给他。 “没错!这条游轮是我们的了!”刀子有些激动地说道,“也幸亏是老板你出手,才能轻易降伏这一匹胭脂马,不,她应该是一头胭脂虎!要是我的话,恐怕都被她在身上戳了几个窟窿了!” “你们两人,好像高兴得太早了!”眼镜泼凉水道,“刚才穆玉蛟把开船的人都带走了。你们两个,有谁会开游轮么?” “我擦!这女人太狠了啊!撞礁了怎么办啊……”刀子惊呼道,他其实是一个旱鸭子,所以一听这个游轮现在是无人驾驶,立即就慌了起来。 “慌什么,先把船停下来再说吧!”隋戈说道,三个人赶忙往控制室奔去。 一进控制室,隋戈就慌了。 麻痹的!一眼看去,全他妈是仪表,而且还是洋文! 尽管唐雨溪的英语非常优秀,但是隋戈的英文水平却跟小学生差不多。至于眼镜,以前是东大文学系的文青,对于英文更是天生的抵触,自然也是不认得。 三个人都傻眼了。 根本不知道这游轮该怎么操控。 而且,这时候游轮已经有些失控的迹象了,开始晃动、颠簸起来。 继续航行下去的话,撞船、沉船恐怕是高概率的事情了。 “我上网查查!”眼镜摸着额头上的冷汗说道,听说百毒上面连战斗机驾驶资料都有下载呢。 “等你查到学会的时候,我们都到江里面喂鱼了!”刀子郁闷道 。 “不用查了!我知道怎么操作!”隋戈提起拳头,狠狠地砸在一堆仪表盘上。 火花四溅。 仪表盘发出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空气中散发出烧焦的臭味。 发动机轰鸣的声音终于停了下来。 游轮变得安静下来。 眼镜看着破损的仪表盘,苦笑道:“没有几百万维修费,看来这游轮是没法用了。” “老板这么搞是对的。花几百万维修,总比连人带船沉了的好!”刀子心有余悸道。 “别废话了,赶紧去下锚,然后找人维修,顺便雇一个开船的师傅吧。”隋戈说道。 这时候,隋戈的手机响了起来。 隋戈接通了电话,说道:“赵三爷你放心,穆玉蛟毫发无伤。” “那我就放心了。”赵三爷在电话中道,“我欠你一个人情。” 原来,这穆玉蛟是赵三爷的世侄女,之前他曾经请隋戈高抬贵手,让穆玉蛟知难而退就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隋戈之前一直都没有对穆玉蛟下狠手,当真是“摸”到即止。 “赵三爷不用客气。”隋戈笑道,“只是,我将你世侄女的游轮给赢了,她想必会很心痛的。” “呵……这丫头,让她受一点挫折也是好的。”赵三爷说道。 隋戈跟赵三爷寒暄了几句之后,这才挂了电话。 因为穆玉蛟的人将小船全都带走了,所以隋戈等人暂时都被困在了江上,直到一个狂熊帮的小弟雇了一艘小船来,隋戈才得以离开游轮,回到了岸上。 上了岸之后,那位兄弟向隋戈说道:“老板,我叫一辆车来送你吧。” “不用了,你忙自己的事情去吧。”隋戈说道,然后大步流星向市区走去。 隋戈看似闲庭信步,但走路的速度却丝毫不慢,不过十几分钟时间,隋戈就已经回到了东江市区。 这时候,恰好路过东大本部校区的大门。 这东大本部就是不一样啊,别的不说,光是这个用天然大理石砌成的校门,就显得恢弘而有气势。 校门正上方,是某位领导人亲笔题写的几个大字,在阳光下金光闪闪。呢 啧啧,这才是真正的大学啊。 远远地往学校里面瞅了瞅,只见里面绿草成荫、小桥流水、喷泉小湖,果然是求学上进、恋爱耍子的好地方。更让人羡慕的是,还有室内游泳池和网球场,那可是让男生们喷鼻血的地方啊。 相比之下,隋戈所呆的发疯校区,那简直就像是野鸡大学啊。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隋戈自愿选择了草业科学这么个专业呢。 本部校区,看起来虽然风光无限好,但隋戈却没有进去的打算。 因为风景再好,终究也是别人的。 这就好比别人的女人,再好看,晚上也是躺在别人的床上的。 所以,隋戈很快收回了目光,然后准备离开这里。 “隋……戈——戈!” 隋戈刚要离开,却被人给叫住了。 叫他的人声音拖得很长,听起来就像是叫“隋哥哥”一样。 因为叫他的声音是女生发出的,所以隋戈光速回头。 “是你叫我‘隋哥哥’的吗?” 隋戈向着迎面而来的女生问道。 他微笑着,尽量显得很有风度。但是很快,隋戈就收起了笑容。 因为就算隋戈的笑容能够像江小鱼他爸那样秒杀世间一切女子,也绝对无法打动眼前的这女子。将这么风流倜傥的微笑用在她身上,实在是太浪费了! 第169章 这是病 世间绝没有一个少女能抵挡江枫的微微一笑。 江枫何人,就是江小鱼他爸。 隋戈不知道武功、道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但是这绝对是泡妞的最高境界了。 一个微笑,就能够迷倒世间一切美女,这简直太牛叉、太无敌了。 现在的许多人泡妞,票子、房子、车子全都备齐了,都还不一定能够泡上一个美妞呢。 如果说隋戈有什么绝技最想学,那无疑就是江小鱼他爸的微笑必杀技了。 再说眼前。 隋戈眼前这位美女,绝对算是美女,但是就算江小鱼他爸从异位面穿梭而来,施展他无敌的微笑,恐怕也无法让面前这位美女心动一点点。 什么道理? 因为对方根本不喜欢男人! les边而已。 所以,隋戈很快就收起了微笑,免得浪费他宝贵的笑容资源。 女生身材高挑,雪白的衬衣外面罩着一件浅橙色毛衣开衫,她浑然也不觉得寒冷,下面是水洗白的紧身牛仔裤,黄棕色的长靴,绝对是很惹火。女生的右边耳朵戴着单只珍珠耳环,还戴了一个墨镜,显得有些另类。 “隋哥哥?”女生不屑地笑了笑,“看不出就你这模样的男生,居然都这么花心。也好,看来本小姐不喜欢男生真是明智之举呢。” “什么叫我这样的男生?”隋戈最恨别人说自己不帅了,尤其是女生。 形象,始终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东西之一嘛。 “难道我长得不够帅么?”隋戈哼了一声。 “你很帅么?”女生切了一声,“你信不信,我们同时去追一个女生,你肯定会输给我。” “才怪——”隋戈本想给这女生争论一番,但是旋即想到他早就已经输了。这女生,她早就赢了隋戈,俘获了蓝大主播的“芳心”,而隋戈却是一个失败者。正因为如此,搞得隋戈跟蓝兰之间产生了一道无形的墙壁,关系也变得而有些莫名地生疏起来。 想到这里,隋戈便显得有些丧气,说道:“算了,你的确比我长得‘帅’。不过,你也不用戴这么大一个墨镜吧,搞得你就像是大明星似的。” “这年头满街都是小报记者,小心为妙啊。”女生说道,显得她真是明星似的。 “你就装吧。”隋戈说道,既然对这女生没什么兴趣,他就准备开溜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就走了。” “你等一下。”女生叫住了隋戈,“你最近是不是没怎么跟我表姐联系?” “表姐?蓝兰么?”隋戈叹道,“我只是她的普通朋友,连‘闺蜜’都算不上,用得着天天跟她联系么,人家不会嫌我烦么。” “闺蜜?”女生先是一愣,然后便大笑了起来,“没错,你只能做她的闺蜜呢,谁让她真正喜欢的是本姑娘呢。不过,难道你放弃做闺蜜的资格了?你知道,本来你很有机会的。” “有机会我也不想。”隋戈冷哼道,“我做她的闺蜜,难道天天听她说跟你玩了什么暧昧的游戏么?我他妈不是犯贱么!” 说到这里,隋戈心头就是有气。本来他跟蓝兰的关系发展得很不错的,谁知道这个女人的出现,却为他带来了一记晴天霹雳,搞得他现在都还不能释怀。 “你可真是没良心!没风度呢!”女生说道,“其实我表姐对你印象还不错的。这段时间你没有联系她,我看她似乎不怎么开心呢。所以,我就寻思着,你这个‘准闺蜜’,怕是应该主动跟她联系一下,哪怕是作为朋友,也应该关心关心,对吧?” “关心是没错,问题是谁来关心我呢?”隋戈郁闷道。 “你还是不是男人啊!”女生不高兴道,“为了让她开心点,我都不介意让你这个可能成为‘情敌’的家伙去联系她,你居然还这么婆婆妈妈,真是一点出息都没有!” “我是不是男人,你试一下不就知道了么。”隋戈反唇相讥道。 “行啊。”女生彪悍地说道,“试试就试试,反正我除了会玩女人,玩男人也一样擅长呢!” 玩男人? 隋戈的脑子当中顿时涌现出了皮鞭、蜡烛以及一系列的树胶制品,对这个女人直接无语了。 正要败退的时候,忽地有人走了过来,发现新大陆一般惊呼起来:“咦,这不是安羽彤小姐吗?请问安羽彤小姐,今年你蝉联了大学生运动会艺术体操项目个人全能赛的金牌有什么感想?有消息说你将会进军娱乐圈,请问消息属实么……” 艺术体操冠军? 她? 隋戈怎么都没想到,这个les边还真是一个“明星”,不过却是体坛明星呢。 难怪隋戈会输给她,毕竟这妞好歹也算是一个明星,蓝兰喜欢她也比较正常一点。 只是,尽管明明知道她不喜欢男人,但隋戈的脑子当中还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个女人穿着绚丽热辣的体操运动装,在赛场上尽情展露风姿的场景。 就在隋戈浮想联翩的时候,又有两个小报记者凑了上来,也不管安羽彤是否同意,立即噼里啪啦地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而之前的那个记者,显然比较八卦一些,立即将话筒对准了隋戈,问道:“请问你是安羽彤小姐的男朋友吗?真是一个有气质的小伙子!” 隋戈听见这记者赞自己有“气质”,一开始还有些高兴,但随即就感觉这话有些不对劲。 什么叫“有气质”,有气质的潜台词,这不是在说隋戈“没样貌”么。 这个记者,也太恶毒了啊。 “你才有气质呢!你们全家人都有气质!”隋戈冲着这记者吼了一声,吼声之中携带这一点真气,直接将这记者的采访录音笔都给震裂了。而其千变捉虫手展开,眨眼的功夫,就将这三个记者数码相机的存储卡全部给取了出来。 另外两个记者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而此时,隋戈却一把拉起安羽彤的手,将她拖走了。 等三个记者反应过来的时候,隋戈和安羽彤已经跑远了。 到了街头拐角处,安羽彤摔开了隋戈的手,说道:“行了,没人追上来,谢谢你了。” “不客气。”隋戈将捏得碎裂的存储卡弹进了垃圾桶中,“真没想到,你还真是一个小明星呢。” “那是当然,谁让你孤陋寡闻呢。”安羽彤用手指了指隋戈背后。 隋戈回头一瞅,原来他背后就是东大的体育馆,而体育馆外面,挂着一幅巨大的海报画,里面的人物赫然就是安羽彤。不过,海报中的安羽彤,穿着火辣的艺术体操服,腾空而起,身体四周有一根飞舞的丝带,看起来很有味道,就像是跃动的精灵一样。 这是一幅公益广告,主题是保护自然环境、珍爱自然资源。 画面上的安羽彤很上镜,很有型,的确有点体育之星的派头,难怪有传言说她将进入娱乐圈呢。另外,这也很好地诠释了她的小翘·臀和双·腿为什么那么有型了,这都是先天生成加后天训练而来的啊。 “很好,很可惜。”欣赏完安羽彤的海报,隋戈忍不住感叹一声。 “什么叫‘很好很可惜’?”安羽彤不解道。 “很好,是身材很好。很可惜,是你的公益广告明明是让大家不要浪费自然资源,但是你却在浪费,而其还是巨大的浪费!”隋戈有些“痛心疾首”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安羽彤蹬着隋戈道。 “植物、动物、矿藏,都是自然资源没错,但是人类也是自然资源啊。你想想看,现在中国的男女比例本来就已经很失调了,而你还……你说你不喜欢男生就算了嘛,你还要‘祸害’另外一个女生,你这不是浪费资源是什么?不仅是浪费资源,你这还是作孽啊。”隋戈这次真是痛心疾首了。 “你放……你真是太恶毒了!”安羽彤怒道,“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居然还有你这种大男子主义、食古不化的家伙!les边怎么了,两个女人就不能两情相悦么?就连国外,许多国家都允许同性恋结婚了!” “呃……那些都是帝国主义的糟粕,我们可不能被玷染啊!”隋戈语重心长道。 “算了,跟你这种人说也是白说。”安羽彤说道,“你是永远都不会理解我们的心思!” “也许吧,我连女人的心思都不理解,更难以理解你们女同了。”隋戈叹道,“不过,你敢摸着心口问一问你自己,你真的是天生的女同么?天生地不喜欢男人么?” 安羽彤听见这话,如同被人戳中了死穴一样,顿时脸色变得煞白。 但隋戈却不知道怜惜,立即刺激她道:“如果你不是天生的,那么就是——你有病!” “你——你他妈才有病呢!”安羽彤冲着隋戈骂道,本来她想转身奔跑开的,但是没想到隋戈却先她一步转身离开,迅速飘然远去,只留下在原地伤心落泪的她。 “隋戈,你真是一个王八蛋!活该找不到女人!”安羽彤冲着隋戈的背影叫骂道。 但这根本无济于事,因为隋戈这厮很快就走得无影无踪了。 街头的行人倒是不住地向安羽彤投来各种奇怪的目光,不知道这个漂亮的女人究竟在冲谁发怒、发狂。 第170章 接踵而至 毒蛟帮吃亏的消息在东江市黑道上不胫而走。 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原本风雨飘摇的局势暂时安歇了下来。许多人都以为,山熊不在之后,狂熊帮就是没有了牙齿的老虎。谁知道,就算是没有牙齿的老虎,也毕竟是老虎,而是还是头凶猛的公老虎。就连毒蛟帮都吃亏了,东江市别的黑道势力,暂时自然不敢去触霉头了。 但是,隋戈很清楚,这种风平浪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一场更大的危机正在酝酿之中。 而且,隋戈这两天总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感觉,灵觉告诉他,也许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就在跟穆玉蛟对决后的第三天下午,隋戈从眼镜那里得到了一个重大消息: 山熊回来了! 接到消息之后,隋戈连忙赶去了“人间仙境”。 山熊是活着回来的。 但的确是两只手臂都没了。 两只衣袖空荡荡的。另外,头发胡须都很凌乱,脸色也很差,看起来极其失魂落魄。 隋戈赶到的时候,山熊正在跟眼镜和刀子狂饮,颇有几分英雄落寞的感觉。 诚然,就算是内家拳师,没有了双手,功夫也就等于废掉了一大半。 尤其像山熊这样从黑道混出来的人物,肯定跟不少人结过怨,现在没有了双手,日后少不得会被许多人报复甚至追杀的,日后的状况可想而知了。 “隋兄弟快来,陪我干一杯!”山熊见到隋戈,冲着他说道。不过,山熊喝酒的姿势却有些恼火,他只能用嘴咬着杯子来喝,弄得满身都是酒渍。 这时候的山熊,已经有两分醉意了。 隋戈坐下跟三人喝了两杯之后,山熊又向刀子说道:“喝jb的素酒真是没意思!刀子,赶紧叫几个女人过来,就算没了手,老子等会儿一样跟她们大战几百回合!” 刀子正要照办,却被隋戈阻止了。 隋戈看着山熊,诚恳地说道:“熊哥,你这是在怪我么?” “绝没有!”山熊说道,“我山熊又不是女人,怎会如此婆婆妈妈、怨天尤人!在道上混,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我山熊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以前也干过换一些坏事,这他妈就是报应而已,我怎会怪兄弟你!” “好。”隋戈说道,“既然你不婆婆妈妈,怨天尤人。那么我就告诉你两件事情:第一,你这手虽然废掉了,但是我有办法让你重新长一双——” “真的?”山熊那原本已经跟死鱼一样的眼睛忽地冒出了精光,紧盯着隋戈。 眼镜和刀子也放下了酒杯,注视着隋戈,就像是在等待一场严肃的宣判似的。 如果是别人说出这话,恐怕他们三个人都会只当对方放屁,但是隋戈的本事三个人都很清楚。只要是隋戈说的这话,那么至少就有了五成的把握! “真的!不过——”隋戈话音一转道,“但暂时恐怕还不行。” “有希望就足够了。”山熊说道,“我相信隋兄弟这么说,就必然会有办法的。” 隋戈点了点头。 山熊的两只手被斩了,要恢复起来的确有些困难。这种能够“肉白骨”的灵草、灵药不是没有,但只是目前隋戈手中还没有而已。但只要弄到这样的灵草,隋戈就有办法给山熊一双新手。 “那么,我说第二件事情。”隋戈继续道,“这笔仇,我一定会替你报回来的!” 山熊、眼镜和刀子三人,眼中很有些感激之色。 明知道对手的实力如此强横,隋戈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的确够义气了。 “好!”山熊喝了一声,“能够有隋兄弟这样的朋友兄弟,确实是我的荣幸!” “废话少说了,喝酒吧。”隋戈说道,又跟山熊喝了一杯。 这时候,山熊似乎想起了一件事情,说道:“糟糕!我这个样子,怎么回去跟我老娘交代啊?” 的确,郭老太就山熊这么一个儿子,如果看到他这个样子,想必的确会很伤心难过的。 对于这件事情,隋戈也无能为力,只好道:“眼镜是你的军师,这个问题你找他解决吧。” “老板,你这不是害我么。”眼镜为难道,“我有什么办法解决。” 但山熊却认定了眼镜,说道:“隋兄弟说得没错,你好歹也是老子的狗头军师,赶紧给我想个法子!” “我能有什么法子……我想想吧。”眼镜用指头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说道。 眼镜思索了好一阵,终于脑中灵光一闪,说道:“有办法了。这个办法虽然不能让婶子完全不会伤心,但是最起码不会让她不能接受。” “赶紧说!”山熊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老人家,最希望的是什么?儿孙满堂!”眼镜说道,“所以必须在这个事情上作点文章。嗯,那就这么说吧,熊哥你这一次处出差坐高铁,结果又碰上了出事,碰上撞车了。然后,你旁边坐着一个柔弱女子,在最危急的时刻,你显现出了一个男人的英雄气概,将这个女子抱在了怀里,用你的身体保护了她。然后,你的双手因为保护她而挂掉了。再然后,这位贤良淑惠的女子被你的善良和勇敢打动,于是决定以身相许,嫁给你做妻子——” “因祸得福,这个主意妙啊!”刀子笑骂道,“眼镜你真不愧是狗头军师,这种主意都想得出。” 隋戈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至少,用来糊弄老年人已经足够了。 虽然山熊双手不保的确是悲哀的事情,但如果弄一个妻子回去,让老年人看到抱孙子的希望,那么对于这件事情,也不会太过悲痛了。 “嗯。别说,你这个主意还真行。”山熊也点了点头,“但是,我他妈上哪里去找一个贤良淑惠的女子啊?你说,现在这种女人都快要绝种了吧?更何况,能够看上我这样的残废么?” “我擦!熊哥你也太妄自菲薄了吧!”隋戈说道,“人家那些七八十的老头子,下面都残废了,都能泡上年青美女,你难道还不行么?是不是没钱了,我资助你点!” “擦!是我想复杂了!”山熊自嘲道,“不就是跑车、钞票和豪宅么!有了这些东西,甭管哪个,看上去都他妈那么贤良淑惠!” “熊哥你开窍了。”眼镜说道,“这件事情还得抓紧点。这样好了,刀子你等会儿把人间仙境的姐妹们都召集起来,发几个红包,让她们帮熊哥都介绍介绍、推介一下,最好是介绍点演艺学校出来的美女,有文化,有演技,看起来也就那么贤良淑德了。” “嗯,这事可行。”隋戈说道,“钱不够,管我来拿。” “隋兄弟,别老是提什么钱行不?寒碜我不是。”山熊郁闷道,“好歹我以前也是一帮之主,不义之财也取了不少。而且,这段时间跟隋兄弟也赚了一笔。别的不说,用来泡妞是绰绰有余了。” “那我就放心了。”隋戈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前几天刚给狂熊帮赢了一艘油轮回来,我看这东西你泡妞用得着,就过到你户头上吧。” “擦!油轮泡妞,这可拉风了!”刀子说道,“一定没问题!” “这可不行。”山熊连忙说道,“这油轮可是隋兄弟你赢来的,我怎么能捡现成。” 隋戈说道,“我是用狂熊帮打赌赢来的,当然就该归狂熊帮所有了。况且,就算这油轮放在你户头下,难道我要用的话,你还不许么?” 山熊嘿嘿一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本来有些哀凉的气氛,也变得逐渐活跃高兴起来。 不过,酒酣之后,山熊这厮还是带了两个女人去鬼混去了。只是,却不知道他双手都没了,却又该用怎样的方式去鬼混。 阿嚏! 从人间仙境出来,隋戈打了一个喷嚏。 “莫不是有美女在念叨我了?”隋戈同学自恋地想道。 到了门口,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隋戈才发现竟然又下雨了。 真是搞不懂,怎么都快到冬天了,雨水却还如此之多。 隋戈正要打车离开这里,这时候一辆黑色的奔驰越野车缓缓地行驶到了隋戈面前。 咦,这不是蓝大主播的座驾么! 隋戈先是有些惊喜,但旋即就感觉情况不妙。 被蓝大主播在这地方截住,那恐怕真是有理说不清楚了。 这就好比黄泥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果然,车窗徐徐开启,蓝兰看着隋戈,不冷不热地说道:“隋戈少爷,跟里面的姑娘们玩得开心不?” 第171章 人吃人 “喝酒而已,哪来什么姑娘。” 隋戈有些尴尬地冲着蓝兰笑道,“况且,里面的姑娘,哪能跟你蓝大主播比呢。” “这么说,你已经比较过了?”蓝兰的语气很平淡,但平淡之中却蕴藏着“杀机”。 “没有,我真的只是跟人喝酒而已。”隋戈说道,然后又特别强调了一下,“是素酒,不是花酒!” “我记得发疯校区外面也有很多酒吧吧。”蓝兰淡淡地说道,“这里的酒格外香么?” 隋戈知道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讨论下去的话,肯定他仍然要处于劣势,毕竟蓝大主播可是“名嘴”,不是他对付得了的。于是,隋戈索性岔开话题,说道:“蓝大主播,这么晚了还来这里干嘛?你难道也是来喝花酒的么?” “切~谁像你这么不知自爱!”蓝兰低声说道,“最近纪委和电视台在暗访官员、公车出入娱乐会所的事情,我当然是来这里调查的了——不准你岔开话题!” “蓝大主播,我以初男之身发誓,我绝对没有喝花酒!”隋戈信誓旦旦地说道,“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可以验明正身,看看我是不是原装货。” “呸!讨厌。”蓝兰啐骂了一声,却没有之前那么严肃了。 的确,蓝兰在这里看到隋戈,也完全属于偶遇。 看到隋戈从这种地方出来,蓝兰心头本来觉得很恶心、很讨厌。但是不知道为何,跟隋戈三言两语地调笑几句之后,她的心情居然好了不少,就连这段时间心中的阴霾也散去不少。 蓝兰也不知道为何,这个曾经让他很讨厌的小男生,如今却总是能够左右她的心情。 “也许,因为他曾经为自己挡刀吧。”蓝兰在心里面对自己说道。 “蓝姐,我看你也别在这里蹲点了。你要是真想调查点什么的话,光是蹲在这里守着可不行。”隋戈说道,“这么着,你要真有兴趣的话,到时候我送你一点‘劲爆’的证据和资料!” 这个人间仙境的几个包房里面,其实都有隐蔽的摄像头,这是山熊还在做老大的时候就安装了。不为别的,山熊只是想掌握一点那些东江市某些官员的“把柄”,如果到时候这些官员翻脸不认人的时候,山熊也能够将他们一并拖下水。 刀子接手之后,这家伙因为有些偷窥的癖好,所以录下来的“限制级”内容更多。隋戈如果要的话,刀子自然乐意奉献几盘录像带出来。 “算了,今天的事情都让你搅乱了。”蓝兰说道,“那今晚就不暗访了,我送你回学校吧。下雨天的,我看也不容易打到车。” “还是蓝姐对我好。”隋戈笑嘻嘻地说道。 “少贫嘴。”蓝兰横了他一样,“今天的事情还没完!我只是看在大家朋友一场,不忍心你淋雨。哼,真要让我找到你在这里喝花酒的证据,以后你就不是我朋友了!” “行,你怎么说都行,反正我是身正不怕影子斜。”隋戈笑道,钻进了车里。 “安全带系上!”蓝兰哼了一声,这才将车子行驶到街上。 忽地,悦耳的手机彩铃的声响了起来。 蓝兰按下了免提接听的按钮。 “请问是蓝主播吗?我……我是文东方啊。”手机中传来了文大爷的声音,尽管夹杂着雨声和喘气的声音,但隋戈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文大爷啊,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蓝兰问道,他听见文大爷的声音似乎有些着急呢。 “我儿子国强他回家了……” “您别急,慢慢说,他回家是好事情啊。”蓝兰说道。 “他是回来了,但——他的腿被人砍掉了!”文大爷的情绪显然很激动。、 “究竟是怎么回事啊?”蓝兰有些焦急地问道。 就在这时候,却听见电话中噗通一声,似乎有人摔倒了。 “喂喂……”蓝兰对着电话喂了几声,终于听见有人说道,“文大爷晕倒了!” “你们别急,我马上带医生来!”蓝兰挂了电话,猛地一踩油门,车子立即破开雨幕,飚射而出。 隋戈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蓝大主播真的很有飙车的天赋呢。 只是,无论蓝兰的驾驶技术有多高,当越野车驶上通向文大爷村子的那一条机耕道的时候,越野车还是深深地陷入了泥泞之中。 没办法,性能再好的汽车,行驶在华夏的道路上,基本上都无法发挥出本来的性能。 车子被陷了。 自然就只能下车走路了。 下雨天行驶在这样的道路上,又是黑夜,几乎是寸步难行。尤其是对于蓝兰这种女生,在这样的道路上夜行,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蓝兰没有片刻犹豫,立即准备下车步行。 谁知道刚拉开车门,却发现隋戈已经先一步下车,并且鬼魅般地来到了她这边的车门。 “你想吓死人啊!”蓝兰一拉开车门差点碰上隋戈的脸,着实吓了她一跳。 “别浪费时间了,上来!”隋戈有些霸道地说道,转身拍了拍自己的背。 “你背我?”蓝兰问道。 “废话,难道还能让你背我啊!”隋戈说道,“别磨叽了。我看你只有一把雨伞,你给我打伞,我背你,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快点赶去!” 蓝兰虽然不知道隋戈是不是有这么大的劲能够一口气将她背到文大爷家,但现在却不忍也不想拒绝他的好意,于是顺从地伏在了她的背上,然后为他撑开了雨伞。 关上车门之后,隋戈反手拍了一下蓝兰的臀部,蓝兰娇嗔一声,正要对隋戈的揩油行为表示抗议,这时候隋戈却忽地发足奔跑起来,慌得她一只手赶忙撑好伞,另外一只手仅仅抱着隋戈的脖子。 啪!啪!啪!啪! 鞋子踩着泥浆的声音响了起来。 迎着雨水,在飞溅的泥浆当中,隋戈背着蓝兰向文大爷家快步进发。 这是隋戈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跟蓝兰接触,听她轻微、温热的呼吸在耳旁响起,感受着背后的汹涌柔软的感觉,隋戈忽地觉得,这条路如果没有尽头就好了。但是,旋即他的脑子当中又出现了安羽彤的样子,然后心里面忽地拔凉拔凉:这么好的女人,怎么就是蕾丝边呢? 隋戈本想开口询问的,但觉得此时并非合适的机会,而且他担心这个问题引起蓝兰的反感。因为之前他已经引起了安羽彤的反感,安羽彤他不怎么在乎,但是蓝兰他却在乎。 幸好,隋戈已经找到了给蓝兰“治病”的办法,想到这里,隋戈心里面顿时燃起了希望。 “好吧,现在就安心做好‘闺蜜’的角色吧。”隋戈心想道,等将灵药制出来之后,再表露野心不迟。 伏在隋戈背上的蓝兰,却又是另外的想法。 自从上次隋戈被表妹安羽彤给气走之后,蓝兰跟隋戈之间似乎就变得有些生疏起来,她很想主动给隋戈联系一下,但是强烈的自尊却又让她不肯主动低头,更重要的是,她心里面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害怕得到之后又会失去,毕竟她比隋戈至少要大三岁。尽管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十抱奔驰”,但是三年也许就是一个代沟,蓝兰担心她无法承受得到后的失去。 谁都不想这条路很快结束,但因为隋戈奔跑得太快,十分钟不到就已经到了尽头。 文大爷家,已经遥遥在望了。 尽管已经是晚上了,但此时文大爷家中仍然聚集了不少人。 蓝兰在众人的目光下,有些不好意思地从隋戈的背上滑了下来,然后努力镇定地问道:“文大爷呢?” “在屋里面,刚才他气昏了过去。”一个村民说道,“不过有小神医来了,应该就没事了,阿弥陀佛。” 隋戈也不多话,进屋查看文大爷的情况。 “没事,只是气血上冲气昏了而已,扎一针就好了。”隋戈向围观的人说道,取出一根松针,刺入文大爷的头顶,然后缓缓渡入一道真气。 果然,不消片刻,文大爷就幽幽地醒转了。 一看到隋戈和蓝兰,文大爷立即老泪纵横,哭诉道:“我文东方究竟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就算是造了什么孽,也就报应在我身上啊……老天爷,怎么不长眼,非要让我儿子残废呢!” 哭诉之中,隋戈才知道原来文国强的腿痊愈之后,就在东江市一个装修公司找了一份工作。谁知道没干几天,有一天文国强就没有回家,公司的工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于是,文大爷联系上了蓝兰,觉得他儿子失踪了,希望蓝兰帮他找回来。蓝兰于是帮文大爷报了案,然后又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谁知道文国强还是杳无音讯。 就在今天晚上,文国强却被扔到了机耕道路口,然后被村上的人送了回来。 文国强被送回来的时候,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就连神智都有些不清楚了,这会儿刚喝了点汤睡过去,情况的确是惨不忍睹。 这也难怪文大爷会气得昏倒了。儿子瘸了十年的腿刚好,本来以为可以过上父慈子孝的安生日子,然后指不定过两年还能抱孙子,谁知道刚刚升起的希望很快就破灭了,而其还是以如此凄惨的方式破裂。 纵然是同村的人,看到如此惨景,一些人都忍不住落泪。 对于弄断文国强双腿的暴徒,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小先生,你不该救我啊!”说完之后,文大爷叹道,“我继续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旁人连忙劝慰。 “文大爷,你先冷静冷静。”隋戈镇定地说道,“就算你老真不想活了,起码也要拉着仇人一起下去才行!既然你老人家练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比什么劝慰的话都管用,文大爷的老眼之中,果然燃起了仇恨的火光。 有时候,仇恨比希望更能够刺激起人活下去的勇气。 文大爷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竟然从床上爬了起来,向隋戈说道:“小先生,我带你们去看看国强吧。只要他知道仇人是谁,就算告状告到帝京去,拼了我这把老骨头,也不能放过他们!” 蓝兰向隋戈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目光:也只有这样,才能激起老人活下去的勇气。 隋戈、蓝兰跟着文大爷走进了文国强的房间。 “不要吃我的腿!不要——” 刚走进房间,便听见文国强忽地大声惊呼道,双手一阵乱抓,显得惊恐万分。 第172章 一群畜生 隋戈连忙上前,伸出一根指头,按住了文国强的印堂穴。 哧! 文国强如同触电一般,一下子躺回了床上,一动不动。 “没事。”隋戈向文大爷说道,“国强大哥一定是受到了很严重的刺激才会如此。不过,只要让他镇定下来,然后我给他扎几针,再休息一下,应该可以恢复神智的。” 然后,隋戈看了看其它的村民,向蓝兰递了一个眼色。 蓝兰立即会意,向其余的村名说道:“各位,时候也不早了,都早点回去休息吧。文大爷这边,有我们照看着就行了,大伙儿都早点散了吧。” 待这些村民都离开之后,隋戈才将一粒固元丸放入了文国强口中,然后用九叶悬针松使其精神镇定下来。过了差不多十几分钟,文国强终于醒了过来,看到面前站着的是文大爷、隋戈和蓝兰,文国强眼中的恐惧才慢慢地消褪了。 “爹,我……我这不是做梦吧?”文国强向文大爷问道。 “做什么梦,你回家了!”文大爷拭掉眼角的泪水,再次燃起了仇恨的目光,“国强,你说究竟是什么人害了你!我就是上帝京去告御状,也要给你讨回公道!” 文国强看了看空荡荡的下半身,这一次出奇地冷静,说道:“爹。那帮人真的是畜生!不过,我还记得他们的样子,而且永远都不会忘!那个老畜生,十多年前,我就是在他的煤矿中被砸断了腿的。十多年后,想不到,他……他竟然让人切断了我的双腿,拿去吃了!” “吃了?”蓝兰骇然道,“那人真的吃了你的……一双腿?” “他们是这么说的。”文国强骂道,“那真是一帮畜生!”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隋戈说,“国强大哥你说清楚一点,也许能够找到一点线索。” 文国强已经的腿已经废过了一次,这一次居然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说道:“那天我干完活准备回家,然后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了我面前。里面有个人问我,是不是叫文国强,我就点头。然后他又问我的腿以前不是废的了么,我就说我遇到一个小神医,给我治好了。谁知道,车上面就跳出一个人,一下子就将我打昏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黑屋中,被捆在一个木柱头上。” “然后,就进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人,是坐在轮椅上的。我一看轮椅上的那人,就大笑了,因为轮椅上的老畜生,居然就是十来年前我去挖煤的那个煤矿老板,想不到他这个老狗日的也遭了报应,只能坐轮椅了!我骂了那老东西几句,也挨了几下拳脚。然后旁边他的儿子说这一次把我抓去,就是为了给他老子治腿的,还可以节省好几亿的治疗费。我就说我又不是医生,就算是医生,也不会给那老东西治腿。然后,就看见旁边另外一个阴森森的老郎中说‘没关系,用你的这双腿做药引,等梅老板吃了之后,应该就可以站起来了’。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吓我,谁知道……谁知道……” 说到这里,文国强的情绪变得起伏不定,好一阵才平息下来,继续说道:“谁知道,这些畜生,竟然真的用电锯把我的腿给锯断了,而且还把血也接了许多走,恐怕当真是要喝我的血,吃我的肉!然后,我就昏迷了好几天,最后醒了过来,他们也不让我死,给我伤口止血了。后来,听说那老东西真的站起来了,似乎我没什么价值了,就把我给扔回来了……” “这……他们真的吃了你的腿?”文大爷气得两眼都要喷火、喷血了。 “应该就是这样的,这些王八蛋!”文国强骂道。 “有这个可能。”隋戈叹道,“中医当中有一个观点,就是‘吃哪补哪’。这帮人用国强大哥的腿做药品,在中医的角度上,并不是没有道理——” “狗屁的道理!”一旁的蓝兰忽地一改平日冷静、智慧的知性女人模样,破口大骂道,“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连畜生都不如!还有什么道理?这他妈连天理都没有!这些人,真应该将他们五马分尸、下油锅、凌迟处死!” 隋戈微微一愣,然后说道:“蓝姐,我也知道这些畜生该死,但你也不能冲我来啊。” “对不起,我失控了。”蓝兰气得脸色发紫道,“只是这么多年来,我还是头一回听见这么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事情!真是想不到,这种畜生居然老天爷还没收他们的命!” “蓝姐,冷静,冷静。”隋戈反复提醒蓝兰冷静,然后说道,“这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是,这些人渣的所作所为,的确应该死无数次了。但是,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事实往往就是如此。因为坏人总是不择手段地掌控着大量的金钱、资源,吃最好的东西,用最好的药,自然没那么容易死了。不过——这些人,他们必须死!” “我……我明天就去帝京上访去!”文大爷激动地说道。 “文大爷,你也不要急。”隋戈说道,“现在,还没到需要你老人家亲自出马的时候。” 蓝兰也在一旁力劝。 这年头,上访告御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作为新闻工作者,蓝兰最是清楚其中的玄虚,有不少人上访无果,反而进了黑狱。文大爷这么大的年纪,又不怎么机灵,正要去“告御状”,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办吧。”隋戈向文大爷和文国强说道,“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 “怎么会不相信你!”文大爷说道,“你可是我们家的恩人呐!” “虽然是恩人,但是这件事情,多半也跟我有些关系。”隋戈忽地轻叹道,听了文国强说的事情经过,隋戈隐约找到了一些线索。 这件事情很明显,对方其实并非冲着文国强去的,准确的说,是冲着文国强的一双腿去的。那个汕西的煤矿老板要治腿,显然普通的药品根本不行,所以他们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个“邪郎中”,听取了这种“吃哪补哪”的偏方。至于为什么要文国强的腿,很显然是因为文国强的腿里面,还有灵药的残余药性! 这一点,那煤老板父子可能不是很清楚,但是那个邪郎中一定很清楚。 所以,他们不仅锯掉了文国强的一双腿,而且还弄走了他的许多血液。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治愈那个“老畜生”的腿。 隋戈不知道对方是否完全成功,但是这种做法很可能会有一些效果的。尽管隋戈掌握着神农仙草诀,但是却也不敢小觑天下的所有医术。那邪郎中的偏方,未必就不能治愈煤老板的腿,只是这种做法,显得实在太惨无人道了,甚至这根本就算不上医术,而是邪术! 听了隋戈的解释,文国强说道:“隋先生,这件事情我要是怪在你头上,那就跟那些畜生没什么区别了!你治好了我的腿,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不过那些畜生,我真是恨不得将他们剁成肉酱!” 隋戈迟疑了一下,忽道:“国强大哥,你的腿虽然被锯断了,但是未必不能再长出来。” “这……这个可能么?”文国强惊骇道,文大爷也是骇然地望着隋戈。 就连蓝兰,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只是,因为隋戈之前展露过高超的医术,所以他们也只是怀疑,却没有完全不相信。 “可以,但必须要等,因为要配制专门的药出来才行。”隋戈向文国强说道,“我不是骗你们,也不是故意这么说好让你有活下去的勇气,而是的确有这种‘肉白骨’的灵药存在。只是,我需要时间去准备才行。” “您……可真是我们文家的大恩人啊!”文大爷激动地说道,就要跪下,慌得隋戈连忙扶住,说:“你老这不是折我的寿么?反正,国强大哥,你好好休养。文大爷,你也别想什么告御状的事情,那些畜生很快就会得到报应了!” “好。小先生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文大爷应了下来。 “那我就放心了。”隋戈说道,又嘱咐道,“但是国强大哥双腿能够重生的事情,你们可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啊。” 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大概文大爷和文国强都不懂,所以隋戈必须提醒他们一下。 这一次文国强遭罪,固然是那帮人可恨,但也是因为文国强自己“宣传”的原因,他卧床十年,忽然双腿痊愈,自然是一件好事,所以文国强自己宣传,文大爷也宣传,整个村子的人都在宣传,因此也引起了那帮人的注意,也直接导致了如此悲惨的遭遇。 文大爷和文国强听了隋戈的话,似懂非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好好保重!有事联络,我也会来看你们的。”隋戈向文大爷和文国强告辞道。 从文家出来,隋戈的心情很沉重。 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苦难日子,山熊断了一双手回到东江市,文国强被人锯断了双腿扔回来。 这天下间,想不到依然是强者为尊,恶人当道。 纵然是身怀异术的他,如今也被迫关闭药厂,不得不暂时隐忍。 但是,终有一日,他必将粉碎一切阻碍他的东西,建立属于他的游戏规则。 想到这里,隋戈忽地大笑起来,笑声在雨夜当中传得很远很远。 第173章 风萧萧 “你在笑什么?” 听见隋戈忽地放声大笑,蓝兰倒是被他给吓了一跳。 “我在笑那些畜牲已经命不久也。”隋戈说道。 “你要对付那些人?”蓝兰说道,“但是,我们没有证据啊。而且,就算是报案的话,恐怕也没有人相信的。唉,但是这些畜牲的确该死!” “证据?”隋戈冷哼道,“我会拿到证据的!不过,那时候等待他们的就不是法律的制裁了。” “不是法律的制裁?你究竟要干嘛?”蓝兰疑惑道,又显得有些担心。 “干什么?干掉他们!”隋戈说道,然后笑了笑,“你是一个正义守法的新闻工作者,如果那帮畜生真的挂掉的话,你不会去检举我吧?” “虽然我不喜欢血腥和暴力,但是对于有的人,他们的确需要接受血腥和暴力的惩罚。”蓝兰嫉恶如仇道,“可惜,我不是武侠世界的侠女。如果是的话,我就不用做新闻工作者来揭露这些丑恶之人的嘴脸了,直接提剑上去,杀他个干干净净多痛快!” “如果是我的话,在武侠的世界里面,我宁愿做一个贼。”隋戈说道。 “你真是,什么不好做,偏偏要做贼!” “做侠客、英雄,往往不能善始善终,何况还经常挨黑刀,有什么乐趣可言。”隋戈笑道,“还是做贼好,劫富济贫,偶尔窃玉偷香,江湖上虽然没有名号,但是逍遥自在也挺好。” “那倒是,反正你也生了一双贼眼不是。”蓝兰说道,忽地察觉到了什么,“咦,不对啊,怎么走了这么久,我们还没有到公路上呢?” “走错路了。”隋戈说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很欠扁的话,“我故意的。” 于是,接着隋戈便领教到了侠女的“揪人掐人”的功夫,尽管对于隋戈而言,简直不痛不痒,但隋戈还是很配合地痛呼了几声。 “迷路”的后果是隋戈背着蓝兰在雨夜中至少多游荡了一个小时。 本来,这种感觉是挺舒服、浪漫的。 但是隋戈却忽略了一点,蓝兰毕竟是女生,而且是不会功夫的柔弱女生。 所以,当隋戈将蓝兰送回市区的时候,她就已经感冒了。 当然,蓝兰感冒了,隋戈这家伙却反而得了好处,顺理成章地溜进了蓝兰居住的小区。 “我送你上去吧。”隋戈自认为很绅士地说道,“然后我再给你买感冒药。” 隋戈当然恨不得用真气给蓝兰治病,但是那样的话,恐怕就显得他有些太急色了。何况,有了上一次跟杨莉莉的“超快感”经历,隋戈可不想在蓝兰面前再出一次丑。嗯,这个问题,也是隋戈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啊。 “我家里面有感冒药。”蓝兰说道。话一出口,她立即就后悔了,暗骂自己真是感冒糊涂了。隋戈提出送她上楼,显然是想乘机修复一下两人的关系,她居然没有领会。 幸好,隋戈这厮脸皮还挺厚的,又道:“我还是坚持送你上楼去。你吃了药,我再走。” 心里面却道“我走才怪呢”。 蓝兰反而松了一口气,点了点头,跟隋戈一齐走进了电梯。 看着电梯里面不断闪烁的数字灯,隋戈的脑子转得飞快。 今天晚上,很显然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这当然并非是趁机将蓝兰“拿下”的机会,而是修复两人关系的机会。 至少,先把“闺蜜”这个位置稳稳保住吧。到时候人木蜂蜜弄出来之后,迅速配制出灵药,再说服蓝兰服用下去,也许“闺蜜”就变成“贴身男秘”了。 隋戈的如意算盘还真打得啪啪直响。 在电梯抵达十九层,蓝兰家门口的时候,隋戈已经想好了许多台词、对白,觉得胜券在握了。 叮! 电梯门开,隋戈扶着蓝兰到了门口。 这时候,蓝兰显得更加“虚弱”,甚至还配合地将头靠在隋戈的肩膀上。 隋戈觉得情况进展比较好,看来蓝兰已经开始重新认同他这位“闺蜜”了。 摸索了一阵,蓝兰终于将门打开了。 一切准备就绪,隋戈已经盘算好了接下来要说和要做的事情。 门开了。 啪! 灯亮了。 还好,只是昏黄的灯光,蓝兰并没开客厅大灯。 她是故意的么? 隋戈也不知道,但是觉得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也许,只是也许,隋戈觉得即便是不用灵药,说不定都有机会将蓝兰“拯救”回来呢。 当然,这只是纯粹的感觉而已。隋戈可不想像激怒安羽彤一样将蓝兰也激怒了。 隋戈扶着蓝兰坐在了客厅沙发上,一时间,两人默然无语。 啪! 就在这时候,大灯亮了起来。 气氛全无! 谁开灯了! 隋戈不禁勃然大怒,旋即意识到屋子里面有人。 倾耳一听,果然屋子里面的确有人。 尴尬啊,想不到堂堂的高手也不能随时耳听八方呢。 屋子里面的确有人,她身材高挑,赤着脚,却穿着吊带睡衣。看到隋戈的时候,立即用手掩了一下胸口,然后向蓝兰说道:“好啊,你不是说不会带男人回来么!” “这算是吃醋么?”隋戈心道,开灯的这女人,赫然就是安羽彤。 “我感冒了,让他送我回来不行么。”蓝兰说道,“你不是说在学校睡么。” “我要是在学校睡的话,能够撞上你们的好事么。”安羽彤话中有话,她其实不是针对蓝兰,而是针对隋戈,谁让隋戈深深地“伤害”到了她的心灵呢。 隋戈虽然不清楚安羽彤是不是再吃醋,但是却感觉到她释放着浓浓的敌意。 没办法,谁让隋戈同学现在是“第三者”呢。 小三啊,面对正牌,的确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别胡说了。”蓝兰说道,“我头晕,给我拿一片感冒药吧。” 安羽彤应了一声,片刻之后,就将感冒药品和白开水送到了蓝兰面前。 并且,这时候安羽彤已经穿上了一件外衣,防止春光外泄。 不过,那双腿晃来晃去的,倒仍然颇具美感。 蓝兰服用了感冒药片之后,安羽彤又道:“哎呀,你衣服都有些湿了,看来是淋雨了吧。走,赶紧去泡个澡去!” “我头昏,怎么去泡澡啊。”蓝兰说道。 “我扶你去,怎么也要冲一下。”安羽彤说道,“别磨蹭了,冲个热水澡很快就好了,反正我也经常给你搓背不是。” “搓背?”隋戈脑海当中顿时描绘出一副让人喷血的美景,但旋即却又无比失落。 这种事情如果由他来做,自然是无比地爽,但是如果换成是安羽彤这个“情敌”的话,那事情就变得很不妙了。尤其是想到安羽彤和蓝兰曾经或许在浴室里面玩过一些虚鸾假凤的游戏,隋戈就更觉得恼火。 偏偏蓝兰这时候头昏,却没有注意到隋戈和安羽彤之间已经是明枪暗战了。 而且,隋戈同学明显已经处于下风了。 因为泡澡、搓背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现在和安羽彤来争啊。 “小三”果然需要隐忍啊。 片刻之后,浴室里面就响起了哗哗的水声。 可想而知,此时里面一定是满室皆春。可惜,隋戈同学却无缘观看。 随后,就响起了安羽彤和蓝兰的笑声。尤其是安羽彤的声音,笑得很大声,很“得意”。 也许她是故意的,她是存心的。 但是,此时隋戈同学心里面的确跟猫爪似的难受。 因为此时,他喜欢的女人正在被另外的人“轻薄”,尽管下手的是女人,也让隋戈觉得很难受。 隋戈的计划不用说已经完全泡汤了。 此时的他,在沙发上坐着,简直就是如果针毡。 浴室里面的每一次笑声,对他而言,都是一种别样的折磨。 并且,接下来他可以预见会发生什么事情: 安羽彤会跟蓝兰双双出浴,这个场面肯定好看,但是接下来就是最揪心的时刻。她们两人将会双双携手走进卧室,躺在宽大而柔软、香喷喷的床上,盖着柔和温暖的羽绒被,然后紧紧拥抱在一起,也许会有另类的女同激情表演,也许还会有别的什么超越隋戈想象的事情发生。 而隋戈,如果继续赖在这里的话,他的下场就是躺在沙发上,盖着一条不知道谁用过的旧毛毯,然后就这么和衣睡去,时而应该能够听见卧室里面激情回荡的声音,但是那跟他没什么关系。 想到这些,隋戈终于站起身,然后打开房门,再带上了锁。 深呼吸一口气之后,隋戈毅然而痛苦地走进了电梯。 这时候,他仿佛还能听见安羽彤那充满得意而快乐甚至带着一些骚媚的笑声。 在这一场感情的“战斗”中,他败了,败给了一个女人! 不过,隋戈告诉自己,这只是暂败而已,很快他就会卷土重来的。到那时候,蓝兰“病”已经好了,他就可以轻易击败安羽彤了。 想了想,隋戈振奋起精神,出了蓝兰的小区。 外面,风潇潇雨淅淅。 隋戈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机场而去。 希望明天早上飞往汕西省的飞机还有空位。 第174章 嘛是头等舱 早上六点多的时候,隋戈乘上了飞往汕西省的飞机。 也许是因为高铁事故闹的,最近坐飞机的人反而多了起来,经济舱早就爆满了,所以隋戈只好买了一张商务舱的机票,还不打折。 贵啊! 隋戈心里觉得有些划不来。 并非是他没钱,而是不想拉高了此次行动的成本啊。 毕竟,这一次去汕西,只是为了处置几个人渣而已。为了这些人渣而浪费钱,那就不值得了。 从东江市到汕西的晋阳机场,差不多有三个小时航程。 上了飞机之后,隋戈就在座椅上闭目养神了。 别说,这商务舱的机票价格虽然很贵,但是座椅倒是还宽敞,比昨天晚上隋戈在机场的大厅的椅子上躺着舒服多了。 可怜啊,昨晚赶到机场之后,隋戈就在椅子上眯了几个小时。 更郁闷的是,好不容易睡着了吧,结果还做了一个梦,竟然梦见蓝兰和安羽彤两人玩鸳鸯戏水,气得隋戈当时就从梦中醒了过来。结果才发现原来是保洁的阿姨们在拖地,所以才会听见水响声。 总之,对于隋戈同学来说,昨天晚上,绝对是一个不眠的折磨之夜。 所以,上了飞机之后,隋戈只是要了瓶矿泉水,喝了几口就开始睡觉了。 隋戈刚睡下,就听见旁边有人说道:“美美,怎么样啊,这头等舱坐着是不是特舒服?” “嗯,是挺舒服呢。哪像经济舱,挤得跟鸡笼子似的。”一个年轻女子嗲声说道,“亲爱的,你对我真好。以后咱们去哪儿玩,都要坐这样的头等舱。” “那是当然。经济舱那是穷鬼、下等人坐的,咋们家什么来头,你跟了我,还能去坐经济舱,你不嫌丢人,少爷还嫌丢人呢。”先前那男人说道。 这两人说话声音不小,恰好又在隋戈旁边,只隔了一个过道,隋戈的回笼觉看来是泡汤了。 隋戈差一点就沦为“下等人”,所以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这个所谓的“上等人”究竟是什么样儿的。 瞅了一下,却也没觉得此人究竟有多么“上等”:虽然穿了一身名牌的商务夹克和西裤,皮鞋似乎也是进口货,但是因为十根手指上都带着金、玉戒子,甚至连脖子上也套着一根很粗大的金链子,这样看起来就不像是商务人士了,更像是暴发户家的土少爷多一点。另外,这人本身的气质,就有一种暴发户的特点:摆阔、装逼。 而这位“上等人”旁边的那位女子,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涂了一个烟熏妆,头发蓬乱,大冷的天,却穿着黑色的超短裙,黑色长丝袜,头发蓬乱,显得很有个性。 隋戈打量一下之后,却也没什么兴趣了,将目光投向了外面的天空。 这时候天空已经亮了起来,兴许一会儿还能够看到日出呢。 “对了,美美,你叫点吃的、喝的吧。”男子搂着旁边的女子说道。 “我不饿啊,我先前吃了豆浆油条的——” “你傻啊!”男子有些恼怒地说道,“妈的,你知道啥是头等舱不?头等舱跟下等舱的区别就在于服务!服务懂不?就是吃的、喝的、坐的!还有空姐随叫随到!懂不懂?亏你还是东江市的城里丫头,艺校的高材生,你这一点都不讲究啊。” “亲爱的……我,我是饿了。”这女子看来打算强撑点东西下去了。 “这就对了。空姐,给我们弄点料理,要日式的。另外,弄点红酒来!再给我女朋友弄一杯热饮——嗯,暂时就这些了。”男子打了一个响指,很“豪气”地说道。 不过,隋戈和其余几个乘客,却都显得有些不爽,因为这男子的“嗓门”未免太大了点。 空姐倒是很专业,很快就将东西送到了那两人面前。 隋戈也向空姐招了招手,待空姐走过来之后,向她说道:“小姐,麻烦你请旁边的两位小声点行么?” 空姐顿时面显难色,因为谁都看出旁边那两位不是好说话的人。 “需要我再重复一下吗?”隋戈说道。 空姐无可奈何,只好转身,向那男子说道:“先生,请您——” “不用你说了,少爷听见了!”男子起身怒道,将空姐都吓得都退了两步,然后他指着隋戈说道,“告诉你!少爷从小嗓门就是这么大!你没听说过啥子叫财大气粗么?少爷这就叫财大气粗!真没想到,像你这种穷小子,居然也配坐头等舱,不过看你这样子,怕是把打工挖煤一年的工钱都用上了吧?告诉你,少爷家就是开煤矿的,你招子放亮点,不然让你小子出不了汕西!” “看得出来,你的确是财大气粗。口口声声都是头等舱、上等人?你知道啥是头等舱么?”隋戈的语气开始时很平淡,然后忽地转为不屑,“这他妈明明是商务舱,你还口口声声头等舱!你以为拉了个帘子跟经济舱隔开,吃了点料理,这就成了头等舱了么!” 听了隋戈这话,另外几个乘客忍不住笑了起来。 男子大感没有面子,但是他也弄不懂什么头等舱、商务舱,于是向空姐怒道:“妈的,你们航空公司是怎么回事!少爷说了,要最贵最好的坐位,你们把少爷安排在这……这商务舱干嘛?有头等舱为什么不让少爷坐,难道怕我给不起钱么……” “先生,您请冷静。” “冷静麻痹的!少爷现在就要坐头等舱!马上给我换,少爷有钱!”男子勃然大怒道。 “对不起先生,我们公司的国内航班,都只有商务舱,没有头等舱。”空姐连忙解释道。 空姐这么一说,其余的人更是大笑起来。 “擦!连头等舱都没有,这他妈是什么垃圾飞机,垃圾公司啊!”男子情绪更给激动,因为面子尽失,所以他的怒火顿时往隋戈身上转移,“你个傻——” 啪! 男子骂人的话还未出口,脸上却忽地挨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可不轻,男子的脸立即就肿成了包子。 只是,因为隋戈出手太快,手法又太精妙,所以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男子就挨了一巴掌。 甚至,在众人眼中,隋戈似乎连动都没有动过。 “你……你给我记着了!”男子虽然没看清隋戈是怎么动手的,但是却认为肯定是隋戈干的,本来想跳起来找隋戈报仇,但是可能被隋戈这巴掌打怕了,却只能暂时忍耐。他旁边的那个女子,赶忙问空姐要了一点冰块给他捂住了脸。 就连空姐也感觉可能是隋戈出手,但因为没有人看清,而且她也不喜欢这暴发户少爷,所以也就装着不知道。 经过了这么一出,顿时机舱里面就安静很多了。 隋戈喝了点热饮,然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两个多小时之后,隋戈终于抵达了汕西省的晋阳机场。 下飞机的时候,旁边那暴发户少爷向隋戈投来了怨毒的目光,就像是毒蛇一样。 刚刚到机舱口的时候,那位空姐在隋戈耳边低声说到:“先生,您出了机场要小心,注意安全啊。” 想不到这空姐姑娘倒是好心,所以隋戈报以“优雅”地微笑,说了声“谢谢”。 晋阳市天晴,但是不知道为何,天空中有一种灰蒙蒙的感觉。 雾么?隋戈心想。 尽管空姐提醒他要出了机场要“注意安全”,但是隋戈还是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机场。 刚出去,便有四个壮汉围了过来,其中一个人来到隋戈背后,将一把匕首抵在了他的腰眼上,森冷道:“老实点!不然现在就给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我很老实。”隋戈淡淡地说道。 “跟我们走!”那人又道,前面有一个人领路,将隋戈带去了停车场,然后推进了一个小巴车。 上车之后,隋戈果然看到了之前那一对“活宝”男女。 车子启动,很快驶上了高速公路。暴发户少爷变得嚣张起来,向隋戈说道:“麻痹的臭小子,你敢在飞机上让少爷难堪,很快你就知道少爷厉害了!” “你们打算怎么对付我?”隋戈平静地问道,这几个人自然不值得他为之紧张。 “本少爷很公平,你打了少爷一巴掌,所以——” “所以你要打我一巴掌?”隋戈问道。 “我要你留下打我的那只手!”男子狞笑道。 “亲爱的,你好暴力、好血腥哦!”一旁的女子格格地笑道。 十几分钟过后,小巴车从一个路口下了高速,然后转入一条僻静的公路,又过了几分钟,驶入了一片肮脏的垃圾场中。 隋戈被几个人推了出来。 然后,一个壮汉从车里面摸出一把砍刀,向另外两人说道:“把他的手给我按住!” “等一下——”男子忽道,“我要亲自来砍掉他的这只手!让他一辈子都记住!” “亲爱的,太暴力了,让他们去做吧。”旁边那女子说道。 “你懂个屁!报仇这种事情,还是要亲自来做才会觉得爽!”那男子邪笑道,“就像是看岛片,里面的女优再惹火,还是没自己亲自干来得爽!” 男子弹掉了手上的烟头,将砍刀捏在了手上。 “等一下——”隋戈忽道。 “怎么,你要下跪求饶了?”男子呸了一声,“晚了!” “不,我就是确认一下,你真的要砍掉我的手?”隋戈问道。 “废话,不然你以为我把你弄这里来干嘛?”男子冷笑道。 “明白了。”隋戈说道,“我只是想弄清楚点,看看你是不是开玩笑。” “开尼玛的玩笑!”男子骂道,手中的砍刀忽地高高举起,猛地挥了下去。 旁边的女子捂住了眼睛。 呜~ 刀子发出一点破空的声音。 本该出现的惨叫声却并未如期出现。 谁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那柄原本在男子手中的砍刀却出现在了隋戈手中。 “刀不错,看起来挺锋利的。”隋戈淡淡地说道。 就在这帮人诧异的时候,隋戈猛地挥下了手中的砍刀。 刀光闪过,血光飞溅。 噗!噗!噗!噗!噗! 地上,忽地多了五条手臂。 哀嚎、惨嚎、惊叫声响了起来。 隋戈双手捏着手中的砍刀一扯一拧,顿时这东西就变成了几块废铁,然后飞进了垃圾山中。随后,隋戈的九叶悬针松飞速在这几人身上刺了几下,虽然替他们止住了血,不会让他们死掉,但是这五个家伙却会变成白痴。 旁边那女子,这时候已经吓得有些傻了,颤抖着身体向隋戈说道:“求求你……别杀我……我可以陪你睡,片子里面的那些招式……我都会,你要玩角色游戏……我也会,我什么都会……呜~” “你真的什么都会?”隋戈问道。 女子听见事情有了转机,连忙说道:“我会!我真的什么都会!” “你会开车吗?”隋戈问道。 女子彻底傻了。 “送我去临芬市。”隋戈说道,先一步上了车。 那女子这才回过神来,赶忙上车,然后发动了汽车。 这时候,她的手都还在发抖。 “稳着点。”隋戈说道,“你安全送我到临芬市,你就自由了。” 女子如蒙大赦,这才稍微冷静了下来,开着车子驶出了垃圾场。 第175章 离地狱最近的地区 在汕西,姓梅的人多如繁星,但是姓梅的煤老板似乎却只有一个。 昨天晚上在机场大厅等候的时候,隋戈已经用手机查询过了。这位梅老板名叫梅金山,人如其名,的确是家中有金山银山,关于他的新闻不多,但都还算是比比较扯眼的。 其中一条,是梅金山牵扯到向当地煤炭局的局长受贿的案件中,那位局长大人有上千万财产来路不明,另外在帝京还有几处房产,而梅金山正是行贿人之一。因为行贿罪,梅金山被叛有期徒刑三年,但因为其身体原因被保释出来;第二条,是梅金山嫁女的新闻,当时出动了数十辆加长豪车,新闻标题是“煤老板嫁女,豪华场面震惊全球”。不过,这位梅老板还算“低调”,并没有牵扯到别的新闻里面。比如,十年前的矿难,这位煤老板就全身而退了,而文国强这位受害者,却为之付出了十年的宝贵时间。 更悲惨的是,现在文国强的双腿还被梅金山锯掉并且吃了。 恶人有恶报,似乎在梅金山身上并不适用。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隋戈才千里迢迢来到了汕西省。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隋戈虽然是文家的恩人,但文家也是隋戈的恩人。 如果不是有文大爷家中的“武夷山红灯笼”萝卜,隋戈就没办法弄到三元易经草,他爷爷的瘸腿,也不能这么快就复原。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如今,文国强的腿被梅金山叫人锯断吃了,隋戈便是来替文国强报仇的。 何况,就算文家对隋戈没有恩德,遇上这样的畜牲,隋戈也是一个字:杀! 不过,在干掉梅金山之前,隋戈决定先查清楚事情的真相。 万一杀错了人,那可就救不回来了。 从晋阳市到临芬市,差不多两个小时的车程。 一路上,车上的女子都战战兢兢地开着车,隋戈没有说话,她也不敢问,只是闷着头开车,然后希望平安抵达临芬市,那样她就安全了。 时间缓缓流逝着。 终于,那女子看到了距离临芬市还有五公里的路牌。 她松了一口气,正打算稍微提一下速,这样就可以快一点获得自由,这时候却听见隋戈说道:“你先靠边停下吧。” 女子心头一惊,暗想:“难道他改变主意了,要对自己施暴了么?不过,他长得倒是比那个被斩手的‘倒霉鬼’帅,只是这算不算强奸呢……” 惊疑之中,女子还是将车停了下来。 隋戈拉开车门下了车,然后对这女子说道:“不想惹麻烦的话,就不要开这车了。” 说完之后,隋戈便跃出了高速路,沿着高速路旁边田野中小道迅速远去。 隋戈猜得不错,就在临芬市的高速路口的出口处,此时已经有警车在等候查车了。 只是,他们除了找到一辆车和五个白痴之外,大概什么也不会得到。 ※※※ 临芬市,地处黄河中游地区,资源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 所以,此地曾经有“膏腴之地”、“麦棉之乡”的称号,也有人称其为北方的“花果城”。 但是,当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隋戈才被深深地“震惊”了。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但是天空却还是雾蒙蒙的。 一开始,隋戈还以为是雾,但随后就发现不对劲了,这根本就不是雾气,而是粉尘。 呼吸,似乎都变得有些困难起来。 黑色的粉尘? 煤烟还是什么? 隋戈不得已而知了。 这不是“花果城”么?隋戈游走在临芬市的街道上,完全被这超级污秽的空气给震惊了。 手机上网之后,关于临芬市的官方介绍说是“天蓝风清,很舒畅……”又说每年这个时候,都是红红的柿子高高挂枝头,但是现在哪有什么柿子,连尼玛柿子树都看不到了。 唉,果然这种官方介绍是不可靠的。 倒是从出租车司机的口中,隋戈得知到了一下关于临芬市的真实信息。 真实不说不知道,一说就吓一跳。 原来,就在去年,临芬市获得了一个“世界第一”的头衔。 照理说,一旦得到这种“世界第一”的头衔,地方政府官员都会大肆鼓吹一通,但是这一次却拼命地想要掩饰、掩盖和撇清,因为这个世界第一的头衔,是“世界污染最严重的地区”,环保组织声称,在这个地方生活一天,就等于吸入了三包烟的毒素。这个消息是米国媒体报道出来的,据说当时官方就跳出来反驳了。 但是,临芬市的人民却是很清楚,如今的临芬市,早已经不是那个天蓝水清的北方花果城了,而是灰尘遮天蔽日,污染严重的高危地区。 出租车司机半开玩笑地说:“先生,咱们这地方你还是少来的好。以前曾经有个外国记者说,我们临芬啊,是距离地狱最近的地方。来这里生活一年,就得减寿三年啊。” “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张了,但是的确污染挺厉害的。”隋戈说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怎么回事?”出租车师傅有些恼怒地说道,“还不是那些为富不仁的狗东西干的好事情!我每天跑车,一年四季都要开空调,根本不敢开车窗啊,一开窗的话,跑上半天,就得里里外外都洗车了……说远了,还不是因为这些煤矿、洗煤厂、焦油提炼厂、钢厂什么的,总之,都是这些缺德玩意儿干的!自从这些厂开了之后,临汾就完了,许多人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敢开窗。说得好听,什么发展地方经济奔小康,结果还不是富了那一批煤老板,他们卷了钱,在帝京在国外买房,而遭殃的却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嗯,我能够理解。”隋戈轻叹道,心头却开始明白,为何如今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少了。大概,也跟这些该死的环境污染息息相关吧。 “听说,我们临芬市的遭遇的污染,恐怕几百年都没办法恢复过来呢。”出租车师傅算是彻底打开了话匣子,“还好,去年国外的媒体一报道,虽然地方官员拼命掩饰,但是纸还是保不住火的,这件事情让临汾蒙羞,也让国家蒙羞,所以国家高层终于知道了这件事情,于是下令整改。今年临芬市的空气质量已经好了不少,去年来的话,唉,你们外地人恐怕直接就回晕厥!” “那还好,国家上层终究还是有好的领导。”隋戈说道。 “是啊,上层还是好的。但是,天高皇帝远啊。去年虽然关闭了许多厂,但是那些煤窑、煤矿什么的依然继续开着,不过,他们将洗煤厂、焦油厂之类的迁移到了郊县、县镇去了。我还说等老了,就去老家退休,过点田园生活呢,不知道有那么一天没有。” “应该会有的。”隋戈说道,“距离梅家镇还有多远呢?” “再有十分钟差不多就到了。”出租师傅说道,“梅家镇那地方倒是不错啊,那一片的地皮都是梅金山买下来的,然后开发成了别墅区,全都是有钱人在住,而且还有高尔夫球场,又种了很多树。整个临芬市,也只有那地方的空气稍微好一点。” 隋戈点了点头,却不再说话了。 梅家镇快到了,隋戈已经开始盘算着如何进行报仇的事情了。 梅家镇,曾经是一个古镇,但是如今,这里已经变成了临芬市的富人区、别墅区。宽阔的街道两旁,豪车随处可见,还有从深山中运来的参天大树,俨然就是临芬市中的“世外桃源”。 梅金山家的别墅很显眼,就在梅家镇东边上,有一座叫“梅庭园”的中式庄园,就是其住所。 现在还未天黑,自然不适合潜入庄园,隋戈在镇上找了一家餐厅吃了一点东西,然后又在一个咖啡厅里面消磨了一段时间,总算熬到了晚上。 夜深人静,在这个地方显然不合适。 到了夜晚,这梅家镇其实更繁华。灯红酒绿,无数的老板还有一些官员们在这里逍遥,挥金如土。 隋戈穿梭在人群之中,收敛了气息,来到了梅金山的庄园门前。 梅家的大门很高大、威武,门口还站了两个保安,搞得跟军区大院似的。围墙很高,四周布置了摄像头、防盗系统等安全措施,而且隋戈运足耳力的时候,还能够听见狼犬的声音。 看来,作为亿万大富翁,梅金山在自身安全方面,却还是舍得花钱的。 隋戈正打算找地方跃进去,这时候却看到一个阔少和一个老者从里面走了出来,而那个阔少,却依稀有些面熟,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的。 好奇心趋势之下,隋戈放弃了翻墙,见注意力放在了这两人身上。 那阔少约莫二十五六岁,神情倨傲,派头很大的样子。旁边的老者,形容佝偻,脸色腊黄,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行将就木之人,而且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他身上带着一股药味道,仿佛他整个人是被中药煮过的一样。更离奇的是,老者走路脚步很轻,竟然功夫底子不弱。 莫非,这老头就是文国强所说的那位阴森森的“邪郎中”? 想不到,还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呢。 隋戈立即改变了主意,决定先跟着这两人。 “少爷——” 这时候,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跑了出来,跟在了阔少后面。 阔少有些不悦地看着壮汉,说道:“你跟出来干嘛?” “我是来保护少爷的。”壮汉连忙说道。 隋戈一看这壮汉,忽地什么都明白了: 天意!造化! 这大汉,隋戈曾经见过,还有些印象。当初在东江市的时候,曾经有个汕西煤少爷开着林肯车来向隋戈购买灵药,他手下有个大汉曾经提着一麻袋的钱给隋戈,但是隋戈没有答应。隋戈开出的条件是“半个煤矿”,然后这个大汉和那位煤少爷就怀恨走了。随后,隋戈被洪策挑战,似乎也跟这煤少爷有关。因为洪策的妻子宁玉珍曾说有一个汕西阔少送了他丈夫一笔钱,让洪策来找隋戈的麻烦。 一切,似乎头豁然贯通了。 这个阔少得知灵药传闻的事情,所以来找隋戈购买灵药为其父亲治腿,结果被隋戈拒绝,于是怀恨在心,才请动了洪策来对付隋戈,谁知道洪策被击伤,然后内息出岔挂掉了。后来,这件事情牵扯出了史万豪,结果史万豪也挂掉了,隋戈也过了一段安生日子。却没有想到,这个阔少也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么一个邪郎中,竟然想出了如此一个恶毒的“药方”来给梅金山治腿。 想不到,事情绕了一大圈,居然又回到了隋戈这里。 但是今夜,隋戈将会为这件事情划上一个句号。 一个红色的血腥句号! 第176章 金龙宫龙女 “保护你麻痹!废物!” 阔少回头对那壮汉骂道,“没用的东西,你也只配给少爷我看家护院。带你出去,能够给少爷挣什么面子?况且,少爷我有裴老先生陪同,需要你这样的废物来保护么?” 壮汉被阔少指着鼻子臭骂一顿,却也没有一点怨言,还笑着说道:“那是,那是。裴老先生功夫高明,的确不是我们这些俗人能比的,少爷您有这样的高人陪同,那是比带着千军万马都安全……” 就连隋戈也没有看出,这个壮汉想不到拍马屁竟然如此的厉害。 没有人不喜欢被别人拍马屁。 阔少和那老者一听,果然觉得舒坦,于是阔少笑道:“那我就带上你这个废物吧,至少你往那里一杵,牛高马大的,也还能撑一下门面。不过,你这个时候跟出来,莫非是知道我们要干嘛?” “嘿嘿,金龙宫……”壮汉干笑了几声,显然是会意。 “想不到你这废物脑子这种时候脑子倒是灵光了。”阔少哼了一声,“那到时候我跟裴先生去玩‘龙女’,你在外面拣几个‘蚌精’去玩吧。” 壮汉大喜,又说了一通拍马屁的话。 什么龙女、蚌精的,隋戈听得稀里糊涂,但隐约感觉不是什么好事情。 随后,三人钻上了车,向目的地进发。 好在因为这里人多,车速并不快,隋戈很轻松就跟了上去。 十来分钟之后,阔少的奔驰车停在了一个金碧辉煌的洗浴中心前面。 当真是金碧辉煌!足足有七层楼,连外墙壁上的瓷砖,居然都是镀金的! 旁边的停车场,更是停满了豪车。 隋戈从未见过如此豪华的洗浴中心,还当真是有一种到了龙宫的感觉。门口建了一个喷泉池,里面有一尊裸女提着瓶子洗浴的雕塑,栩栩如生,的确有几分钟艺术感,喷泉池后面,站着两个穿着粉色纱裙的迎宾姑娘,长得已经很标致、妖娆了,让人不免猜测“龙宫”里面的姑娘何等精致。 门额上,凿刻了一个石头牌匾,镶嵌在墙壁里面,用金粉写着三个大字:金龙宫。 龙字最上面的一点,居然还镶嵌了一颗夜明珠,但隋戈也不知道真假。 另外,这金龙宫门口还装了几台空气净化机,让人觉得这里的空气都比其它地方跟舒坦。 阔少一行三人刚刚到“龙宫”的门口,便有一个背着龟壳的矮小男子迎了出来,脸上还贴着两撇小胡子,分明就是龟丞相——龟公的打扮。 随后,这位龟丞相一声叫唤,立即有几个莺莺燕燕们迎了上来,将这三个人围在其中,开始讨好卖乖地将三人簇拥进去。 隋戈没有跟进去。 这当然是废话,他自己的妞们都还搞不定,哪还有工夫去看什么“龙女”、“蚌精”的。 不过,隋戈的耳朵却一直“跟”着三人进去了。 这三个人的脚步声和谈话声,隋戈听得很清楚。 那个大汉留在了楼下,而阔少和那邪郎中,却进入了电梯。 随后,两人的声音在七楼响起。 很显然,七楼上面大概就是“龙女”们呆的地方了。 隋戈转到金龙宫的大楼背后,这后面主要是用来停车,虽然有几个保安在值守,但是因为天冷,都呆在岗亭旁边烤着电火炉,况且以隋戈的身手,这些保安自然不可能察觉到他的存在,很快,他就通过管道快速到了楼顶。 到了楼顶之后,运足耳力,对于阔少和邪郎中的谈话,自然就听得更加清楚了。 这时候,听见妈妈桑的声音:“梅少爷,您可真是消息灵通啊,今天刚来几个南方的‘龙女’,您这么快就知道了。” “废话,这地方叫梅家镇,还有我梅银河少爷不知道的事情么?”阔少笑道,“况且,今天我可不是主角,而是这位裴先生,只要他玩得高兴,钱的方面不是问题。” “那是当然,谁不知道您梅少爷出手阔绰,那一直都是我们金龙宫的财神爷。不,简直就是我们金龙宫的乘龙快婿啊。”妈妈桑打拍马屁,然后也没有冷落那位邪郎中,娇笑道,“裴先生,您相貌独特,一看就是身怀绝艺的高人啊,想必在床上‘腾浪’的功夫也很了得啊,那一会儿我给裴先生安排两个龙女伺候着?” “两个不够!”邪郎中露出黄色板牙嘿嘿笑道,“至少也得四个!” “哎哟,梅少爷的朋友就是气度不凡的真高人啊!”妈妈桑又开始说了一些奉承话。 那邪郎中听得很是舒坦,忍不住问道:“这里的‘龙女’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这金龙宫的龙女,那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妹子,还必须是长相不错的。这样的女子,那就是天之骄女,在‘龙宫’里面,天之骄女,那不就是‘龙女’么?”妈妈桑解释道。 “好!好!”邪郎中连叫了几声好,“老夫还真是没玩过这样的龙女呢。” “裴先生喜欢就好。”阔少梅银河说道,“现在时间还早,先给我们安排点‘开胃菜’吧。” “那就先给两位安排一个包房做桑拿吧。”妈妈桑道,“两位要日式、泰式还是欧式的?” “都来!”邪郎中淫笑道。 妈妈撒和梅银河一起大笑了起来。 随后,这两人进了桑拿间开始享受起来。 隋戈没有急着动手,他隐约觉得还能够听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因为电视、电影里面,每逢两个男人一起去桑拿的时候,总会吐露一些重要信息的。 而且,这一点也在“人间仙境”的包房中得到了证明。山熊安装的秘密摄像头,就采集到了一些官员、商人的重大秘密,这些东西一直都被山熊握在手中,成为保命符。 果然,没过多久,梅银河就将话题从女人转移到了正事上面。 “裴先生,这一次真是多亏你了。如果不是你的医术超群,我老爹的腿还真是麻烦。”梅银河笑道,“这一次老爹庆生,兄弟姐妹都想方设法送礼物让他开心。不过,幸亏我找到了裴先生你,老爹的腿治好了,这才是一份‘大礼’啊!还有谁,能够让老爹这么开心!” “那是。”邪郎中笑道,“这一回,你在梅老板心头的地位可就不一般了。” “当然。这都是裴先生你的功劳啊。”梅银河笑道。 第177章 孢子的威力 “也不全是我的功劳。”邪郎中道,“要是没有那小子的一双腿做药引,恐怕没这么容易呢。” “果然是这家伙干的!”外面的隋戈听了这话,心里面杀机顿起。 “那个穷鬼,活该他倒霉!”梅银河不以为然道,“不过,我也是奇怪,那穷鬼居然还有点运气,能够吃上灵药。麻痹的,上一趟我去东江市,提了上千万的现金去向一个小子买药,那小子居然不卖我!一想到这件事情,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那种不识抬举的小子,的确该死!”邪郎中道,“不过,如果他真的有那种可以让人筋骨愈合的灵药和配方的话,那可就便宜我们了。那东西,值大价钱啊。” “那是。那小子究竟有没有灵药我不知道,但是他的功夫倒是厉害,居然将六合通臂拳的掌门都给干掉了。要不是因为这样,我早就想叫人找他麻烦了。” “唔……六合通臂拳,这些都是不入流的小门派而已,算不得什么。”邪郎中傲气地说道,“如果是我的家族动手,碾碎他就跟碾死一只蚂蚁!” “那是,从裴先生的身手,就可以推测你家族的厉害了。”梅银河奉承道,“那么,你要请家族的高手出马,将这小子弄死?” “你啊,糊涂!”邪郎中说道,“若是我的家族插手了,就算那小子真有灵药、真有药方,你以为能够落到我们的手中?我就算能够得到一些好处,但是你们梅家,恐怕连汤都没机会喝。并非我狂妄自大,而是我们的家族可是经过了上千年的积累,不是你们这种小家庭能够想象的。” 梅银河听了这话,心头自然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听见“小家庭”三个字,但是碍于这老家伙的特殊身份,梅银河却没有发作,而且梅银河觉得这老家伙说得也有道理。三个和尚没水吃,如果真有灵药、药方这种赚大钱的东西,少一个人来分一杯羹自然最好。梅家有钱,这个老家伙有医术,只要弄到了药方,就不愁弄不出药品来,到时候赚的钱,恐怕比这煤炭也不差,而且还能细水长流。 想通了这个道理之后,梅银河也就不在意这老家伙的狂妄了,说道:“那么,到时候我们怎么去对付那小子?是不是花钱雇点专业的杀手、雇佣兵来干?” “那些废物,对付普通人还有用,对付这些高手,没什么用。”邪郎中说道,“不过,要对付这种高手,我倒是有办法,那就是用‘毒’。” “毒?”梅银河道,“你们高手有真气,不是可以逼毒么?” “不给他逼毒的机会不就行了,找几个替死鬼先缠住他,引得他毒发我再出手。”邪郎中说道,“况且,我配置的毒药,哪会是那么容易逼出去的,嘿。” “听你这么一说,感觉事情就容易多了呢。”梅银河道,“事成之后,我们梅家出钱建药厂,到时候你负责配药,大家一起赚大钱!” “就应该这样!”邪郎中笑道,显得很是得意,俨然已经掌控了全局似的。 “那应该提前庆祝啊。”梅银河道,“小二,去把金龙宫最好酒弄一瓶过来!” “把最漂亮的‘龙女’也给我叫几个上来。”邪郎中笑道,“喝完酒就该干事了!” “裴先生真是老当益壮啊!”梅银河也笑了起来。 这两人喝完酒之后,各自带着几个身穿古装的“龙女”去了单独的房间。 隋戈知道再听不到什么秘密了,所以准备出手料理这两个畜牲了。 首先要干掉的自然是那个邪郎中,这人的功夫不弱,差不多是炼气中期的修为,如果是以前的话,要料理这老家伙,的确要费一点功夫,但以隋戈如今的修为,却没有太大的难度。 更何况,这老家伙正在跟四个“龙女”鸳鸯戏水,这自然给了隋戈机会。 隋戈虽然不是很专业的杀手,但是以前小说、电影也看了不少,知道杀手就应该像猎人一样,等到最好的时机,用快最直接的方式干掉目标。 而现在,隋戈的时机自然很好。 这邪郎中是一个典型的老色鬼,鸳鸯戏水一阵之后,就开始猴急着跟几个“龙女”真枪实战了。 看来,这老家伙也真是体贴隋戈,这么快就为隋戈制造了机会。 隋戈自然不会浪费时机。 就算是练气期的武者,在干这种事情的时候,精神和注意力都会分散的。 除非是练气后期的武者,一旦遇袭,身体真气自然勃发、反击,这就不容易偷袭成功了。 但是很显然,这个邪郎中还未达到这种修为,就在他搂着一个“龙女”的腰肢不要老命地冲刺,欲仙欲死的时候,浑然不知道真正的死亡已经来临。 啊!啊~! 邪郎中嗷嗷乱叫,显然他已经嗨到了极点,而此时也是他完全失去防备的时候。 噗! 隋戈倒挂在阳台边缘,口中衔着一根铜管,将一粒绿豆大小的药丸喷入了邪郎中的口中。 那邪郎中果然毫无防备,兀自嗷嗷直叫,在那里拼命折腾。 旁边三个女子,还在极尽讨好。 约莫一分钟过后,邪郎中忽地停止了动作,整个人如同呆滞了一样,只是傻愣愣地站在哪里。而他的脸上,却挂着诡异的笑容,口中还在咯咯地笑。 “老色鬼,你快点啊……” 旁边一个女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在催促、逗弄这个邪郎中。 喀嚓! 就在此时,忽地听见这邪郎中的脑袋发出一声清晰的脆响:就像是他的脑袋裂开了一样! 喀嚓! 又是一声脆响,这老家伙的颅骨果然裂开了一条指头大小的缝隙。 就如同熟透的西瓜,被人一碰,忽地裂开了。 红白之物忽地从裂口处冒了出来。 四个“龙女”忽地吓蒙了,正要惊呼的时候,忽地身体一软,都瘫倒在了地上。 这个倒霉的邪郎中,前一刻还打算用毒药来对付隋戈,想不到后一刻,却被隋戈用“毒药”给弄死了。报应不爽,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快就在他的身上应验了。 不过,隋戈喷入邪郎中口中的“毒药”却并非真的毒药,而是灵草车马芝的“孢子”。 用灵草来收拾人,说起来还是隋戈自创的方式,神农仙草诀中倒是没有记载,这也算是一种创新吧。之前隋戈自创了“心花怒放”这么一招,今天这一招,却还是新创的,第一次用在这个恶毒的邪郎中身上,也算是这个老家伙的荣幸了。 灵草的种子,都是拥有强大的生机的。车马芝没有种子,但是它释放出来的孢子,其实就等于种子。而且车马芝可是中等灵草,孢子拥有的生命力可是比三元易经草的种子更加强大,不要说邪郎中没有察觉,就算是察觉到了,恐怕也没有办法将这东西“逼”出来。 这种孢子一旦寄居在体内,强大的生命力就会爆发出来。虽然没有灵壤的滋养,它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灵草,而必将死去,但是在临时之前,它们都是很“疯狂”的。 生物学家发现,有些真菌释放出来的孢子,可以寄生在动物、昆虫体内,不仅能够将其腐蚀变成养分,甚至还能够寄生在昆虫体内,控制其行动。最有名的就是“僵尸蚂蚁”,这是被真菌孢子感染的蚂蚁,它们会完全失去自我意识,然后被真菌控制,最后会被迫自杀,成为真菌繁衍的养分。 隋戈还不知道如何用孢子来控制人的行动,但是用来杀人却已经足够了。当这些孢子进入邪郎中口中的时候,立即就会寄生、蔓延,疯狂地吸收其体内水分和养分,顷刻间就会入侵其脑部神经,然后新生的菌丝就会在其脑部疯长,最后如同蘑菇、灵芝一样——破土而出! 在真菌和植物种子的强大生命力侵袭之下,即便是坚固如同颅骨,也是不堪一击的。 只是,当孢子生长、从肉身钻出来的时候,会让其觉得其痒无比,所以邪郎中才会诡异发笑。 当隋戈离开这个房间的时候,躺在地上的邪郎中脑袋当中已经长满了黄白色的菌丝,然后其颅骨的裂口处,长出了一个拇指头大小,像是未撑开的小雨伞的东西—— 呃,千万别误会,那东西只是一朵还未长成的“灵芝”。 第178章 出乎意料的结果 梅庭园。 庄园中央的一个小庭院中,忽地传来一阵得意的笑声。 笑声来自梅金山。 就在刚才,他已经成功地丢掉了手中的拐杖,然后缓缓地走在庭院中。 他的腿痊愈了,可以正常走路了!可以继续潇洒地快活了! 梅金山得意啊! 几年前,梅金山的腿坏了,就连帝京的医生们都束手无策。那时候梅金山想,也许可能是天意,天意让他要遭受这样的折磨,但是梅金山不信天,也不信命,他坚信人定胜天,更加坚信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像是他本来应该入狱,但是因为有钱,很快就出来了,继续过他的潇洒日子。所以,他坚信他的钱可以让他恢复健康。 钱可以解决一切难题。 这是梅金山的人生格言,他很庆幸他的老子给他取了“金山”这么一个好名字。所以,梅金山给他自己最看重的儿子也取了一个梅银河的名字。 金山吃不空,银河永流淌。 这两个名字虽然听起来俗气,但是他梅金山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有钱的感觉,暴发的感觉。还好,这个儿子没有让他失望,找回来一个老郎中,弄了一个“偏方”,愣是治好了他的病。 这就是钱的魔力啊! 梅金山心想:“只要有钱,就是老天爷也奈何不了老子!” 想到这里,梅金山又得意地笑了几声。 吃喝玩乐,人生几何啊! 这时候,一阵阴风刮了过来。 梅金山打了一个喷嚏,就在这时候,梅金山忽地发现院子当中“多”了一个人。 这个院子,梅金山是不允许人随便进来的。只是,这个人就像是凭空掉下来的。 这人的手中,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子,抖开袋子,里面竟然是一双腿。 这双腿兀自还在滴血,显然是刚刚弄下来不久。 “梅老板,听说你特别喜欢吃人的腿,所以我特意送过来一双给你。”来人淡淡地说道。 “你……你是谁!”梅金山显得有些恐惧,却没有呼叫保安和护卫。 当然,他呼叫也没有用,因为他的两个保镖此时都已经昏迷不醒了。 “你先吃这个吧,还热乎乎的呢。吃完之后,咱们再慢慢聊聊。”这人阴测测地说道,这人很显然就是隋戈。 干掉了邪郎中之后,隋戈自然轻易就收拾了梅银河。不过,隋戈只是扯下了梅银河的腿,然后将他变成了一个混吃等死的白痴。 “你究竟想干什么!”梅金山故作镇定地说道,“你如果要钱的话,你说个数就行,我梅金山给得起,也没有必要为了几个钱,而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对于你也是一样的,年青人,凡事不要做得太绝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未尝不是好事情。” “我不是要钱,而是要债的。”隋戈说道。 “谁的债?”梅金山哼道。 “文国强的。”隋戈说道,“十年前,他的腿在你的煤窑里面被砸断;十年之后,他又吃了他的腿。所以,我替他来要债来了。顺便说一下,这双腿是你儿子梅银河的。” “什么!你这畜生……你把我儿子怎么了!”梅金山神情激动地说道,却时候对文国强这种人完全没有印象。不过,对于自己的儿子,梅金山还是很在意的。何况,梅银河是他最喜欢的儿子。 “我要了他一双腿,这是债。另外,我收了点利息,让他变成了白痴。”隋戈平静地说道。梅金山骂他是畜生,但隋戈知道这一对父子才是真正的畜生不如。对于梅银河和那邪郎中,隋戈没有任何的怜悯。而眼前这个梅金山,更是必杀之人。 说着,隋戈将梅银河的那一双腿扔给了梅金山,又道:“这是你儿子的腿,趁热吃吧。如果你还嫌不够的话,等会儿我把你的腿也锯断给你自己吃了。” “你……你……” 梅金山指着隋戈,眼睛当中充满了怨毒,似乎恨不得将隋戈碎尸万段。但是,就在这时候,梅金山的面孔忽地涨得很红,似乎全身的气血都开始上涌,气血攻心,一时间竟然喘不过气来了。 蓬! 忽地,梅金山直挺挺地向后仰倒,重重地砸落在地上。 隋戈上前查探,却发下梅金山居然已经气绝身亡。 梅金山,这个残忍而狂妄的煤老板,居然就这么死了? 刹那间,隋戈竟然感觉有些莫名地失望。 这样的结果,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本来想让梅金山这畜生受尽折磨之后再斩杀,谁知道这老家伙心理承受力竟然如此之差,居然就这么“轻松”地死掉了。 隋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然后有些失落地离开了梅家的庄园,迅速乘车远离了梅家镇。 还未到临芬市的时候,警笛呼啸的声音就刺穿了夜空。 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辆警车出动了,总之整个临芬市都能够听见警笛的声音。 一个为富不仁的家伙,活着的时候折腾老百姓;死了之后,也不让老百姓安宁。 隋戈没有在临芬市多呆,当天晚上就找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临芬市,连夜赶往晋阳。 凌晨的时候,隋戈已经赶到了晋阳机场。 随后,隋戈购买了一张返回东江市的机票。 早晨,阳光终于突破了雾蒙蒙的空气,照亮了整个机场。 这里的空气,比起临芬市,已经好太多了。 隋戈握着登机牌,开始准备登机。 很快,他就可以返回熟悉的东江市了。 这时候,整个候机厅的电视当中,都在播放梅金山死亡、梅银河双腿被斩的消息。并且,警方已经初步认定,这一次是针对梅家的一次恶性报复事件。另外,梅金山的另外几个儿子,已经决定拿出数百万资金用于缉拿凶手…… 滴! 地乘人员扫了一下隋戈的登机牌,然后又看了看隋戈的身份证,然后暗下了一个红色的按钮。 “先生,您的登机牌有点问题,请跟我到这边来核实。”地乘姐姐很礼貌地说道,引着隋戈往一旁的贵宾等候间而去。 “不许动!”就在隋戈进入贵宾厅的刹那,闪出来几个警察,将隋戈围了起来。其中一个警察,手中还握着一柄黑色的小手枪,以防隋戈有什么异动。 地乘姐姐向隋戈露出一个歉然的微笑,退出了贵宾厅。 第179章 二进宫 其实,隋戈早就知道这个贵宾厅里面有猫腻了,但此时无论拒捕还是展露功夫逃走都不是明智之举,所以隋戈决定静观其变,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隋先生,我们怀疑你跟一件恶意伤人事件有关,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一个警察向隋戈说道。 “我可以配合你们。只是,我想知道,你们怀疑我伤了谁?”隋戈问道。 “昨日清晨从东江市到晋阳市的航班上,你跟一位姓龚的先生发生了争执。随后,他和另外四个人,在一个垃圾场被人斩断了手,我们怀疑你跟这一起伤人事件有直接关联。”那位警察说道。 直接关联?这不就是嫌疑人了么? 但是隋戈并不担心,因为那五个家伙都变成了傻瓜,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自然也不可能出来指证隋戈了,唯一的破绽就是那个女子,但隋戈相信她为了自己的性命,一定会守口如瓶的。 “我跟你们走。”隋戈说道。 就算要反抗,就算要越狱,自然也不是这个时候。 但这时候,隋戈的手机却响了。 一看,却是唐雨溪打来的。 隋戈也不管这些警察同意不同意,直接就按下了接听键。 “喂……雨溪,我在晋阳市谈点生意……暂时回不去了,这边警察局怀疑我跟一件恶意伤人事件有关,所以暂时不能回去。嗯,就这样了,不用担心,没事的。”隋戈挂了电话,这才跟几个警察出了机场,然后上了警车,一路警笛长鸣地驶向警察局。 但是,到了警察局之后,隋戈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了。 回到警局,原本和善的警察,忽地就变得凶神恶煞起来,开始拍桌子、怒吼,让隋戈“赶紧坦白”、“如实交代”之类的。 “我没什么好交代的。”隋戈自然不会被地方给吓唬住,“我没干过的事情,没法跟你们交代。”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一个三十几岁“斗争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向隋戈喝道,“我们已经掌握了关键的人证,她已经如实交待了!现在,是给你一个自首的机会,你可要想清楚了!” “既然都有人证了,我还自什么首?坦什么白呢?”隋戈说道,“直接让法院判我刑好了。” “你以为我们跟你开玩笑么!”老警察将几张张票摔到了隋戈面前,“看见没有!这照片中的女人你认识吧?这女人叫霍美美,是龚建民的女友,她可是亲眼目睹了你的犯罪过程!” “嗯,好吧。我坦白——” 隋戈看似要交代了,“先给我一杯橙汁吧,要热的。” 老警察虽然有些恼火,但仍然叫人去给隋戈弄了一杯热腾腾的橙汁。 隋戈喝了橙汁润了喉咙之后,才坦白地说道:“昨天我的确是跟那位叫什么来着的先生发生了争执,并且我也的确很不爽他。不过,因为一位空间友善地提醒我那家伙是本地一个煤老板的儿子,让我小心一点。于是,我出了机场,就立即乘车走了,远远地避开了——” “放屁!”老警察一巴掌将隋戈面前的塑料杯子打飞,“你他妈想侮辱我的智商么!” 的确,这些警察的智商还真是不能小觑。 隋戈本以为那五个家伙变成白痴之后,自己就没事了,想不到在金钱的推动之下,警察的智商也开始活跃了,竟然通过一点线索就查到了隋戈的头上。看来,那个倒霉鬼的煤炭老爹为了给儿子报仇,这一次一定是花了不少钱,否则哪能让这些干警损失如此多的脑细胞。必然有搞了什么悬赏、奖金之类的东西吧,反正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富人出事,哪怕是同样的事情,待遇都会截然不同的。 只是,这种吓唬人的手段对隋戈来说,全然没有半点用处。 任凭对方如何威逼、恐吓,隋戈就是不肯“交代”。 如果将隋戈放到几十年前,想必他一定也会是一个合格的、坚定的革命者。 老警察败退之后,又有一个漂亮的女警察来给隋戈做思想工作,跟他分析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并且又向隋戈说,如果隋戈肯主动自首的话,因为他没有前科,所以能够减刑好几年,如果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的话,也许七八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就能够出狱了。 总之,这位你女警察本着教育救人的原则,对隋戈进行了亲切的“救助”,可惜隋戈这厮油盐不进,任凭对方舌灿莲花,隋戈就是无动于衷、执迷不悟、不知悔改、无可救药。 终于,那位女警察收起了笑容,寒着脸向隋戈说道:“冥顽不灵!你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软硬都来过了,隋戈本以为这下可以清静了。谁知道,他实在低谷了警察们的智慧。 过了一阵,先前那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又出现了,然后将隋戈带去了一个临时牢房。 到了牢房门口的时候,老警察向隋戈说道:“小伙子,鉴于你不肯跟我们配合,所以也只好将你暂时关在这里了。不过,这里面关着的,可都不是什么斯文人,你要小心一点,因为我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关注你们的安全。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隋戈往这个临时牢房看了看。 这他妈典型就是一个大的野兽笼子,里面关着的家伙,全都一个比一个壮,而且身上还纹满了刺青之类的东西,还有几个人脸上、手上都布满了刀疤,看起来很吓人。看到隋戈来到“笼子”门口,里面便有几个人走了过来,邪笑着看着隋戈,就如同狼群在猥琐一只待宰的羔羊似的。 很显然,这个“笼子”里面的人,应该都是这位老警察为隋戈精心“挑选”的。 如果隋戈不“招供”的话,恐怕少不得会有一顿皮肉之苦了。 “打开牢门吧。”隋戈很平静地说道,在老警察诧异的目光中走进了这个巨大的野兽笼子。 顿时,里面响起了一阵嘿嘿的笑声。 “你就好好享受吧!到时候,你会求着哭着交代的!”老警察哼了一声,重重地将牢门关上了。 第180章 败类 接到封推的消息,下周做个活动。从下周一开始,每增加30张pk票,或者300贵宾票就加更一章。从下周一开始,希望大家让小米看看究竟有多少人在支持小米。好了,码字去准备! ======================================== 隋戈的确很会享受,当他走进这个野兽笼子五分钟之后,他就开始享受了。 “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这时候,野兽笼子里面,正播放着去年度最火的流行歌曲《爱情买卖》。 虽然歌词有些折磨人,但是这个山寨iphone的音效好算不错,隋戈的耳朵还能勉强接受。 隋戈一边听着“流行歌曲”,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用手机看着网络小说,还有一个人站着后面给他捶背。这个家伙看起来很凶悍,头顶光头,脸上有一条很长的伤疤,一直贯穿了整张脸,然后延伸到脖子处。不过,这个看似很凶悍的家伙,给隋戈捶背的时候却很仔细,不轻不重,让隋戈觉得很舒坦。 总之,此时呆在这个野兽笼子里面,隋戈觉得还算不错。 先让事情回到五分钟之前吧。 当时,隋戈刚跨进这个野兽笼子的时候,立即便有四个家伙从前后左右将隋戈围在了中间,让他寸步难行,而且还用蔑视、不屑的目光盯着隋戈。但隋戈哪会将这些四个家伙放在眼中,于是继续举步向前。前面那个家伙立即冷哼一声,然后猛地将头往下一甩,直接用额头去撞隋戈的鼻子—— 这一招又帅又狠,是许多混混跟人打架玩狠常用的招式,而且一般来说效果都不错,可以凭借额头的硬度轻易将对方的鼻梁敲塌,然后导致对方鼻血长淌。可惜的是,这家伙玩狠耍帅实在是找错了对方,只听见“砰”地一声,那家伙的额头像是碰在了一根钢管上面,顿时额头上面就起了很大一个包,就在他眼冒金星的时候,隋戈却是一巴掌将他扇倒在地。 另外的几个人立即扑了上来,可惜连一分钟都没有坚持到,每人身上都挨了一顿狠揍了。 强者为尊,恶人当道。 尤其是前一条法则,在监狱或者类似监狱的地方绝对通用。 不问出身、不问年龄、不问缘由,在这里面,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所以,在这个看似凶险的野兽笼子里面,隋戈很快就成了临时“老大”。不得不说,这帮凶悍的家伙还真有门道,居然身上还带着手机、瓜子、p4等消遣娱乐的“禁品”,想必也是因为这里的警察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不过,这些东西,自然都便宜了隋戈,他毫不客气地享受着。 半个多小时过后,当那山寨手机播放《小三》,隋戈已经忍耐不了的时候,那位老警察再次出现在野兽笼子外面。本来,他的离开,是为了给这一帮“凶恶之徒”提供机会,让他们好好地收拾一下隋戈,然后就可以让隋戈屈服,正如他所说“哭着、喊着、求着要交代”。 可惜,让这位警察大吃一惊的是,隋戈这厮竟然在这个临时牢房里面享受起来了。 “站起来!都给老子统统站起来!”老警察怒吼道,“所有的私带物品,全部没收!统统没收!” 这帮黑道人士看起来凶神恶煞,但是在警察面前却是服服帖帖地,赶忙在笼子里面站成了一排。 “你们这些社会败类!人渣!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老警察指着那位脸上有一条很长刀疤的家伙骂道,顺手还扇了对方一耳光,“尤其是你,老子就让你做一点小事都办不好,活该只有一辈子关牢房!没用的东西,等会儿滚回牢房去,老子让他们关你一个月的禁闭——” 砰! 就在这时候,野兽笼子的小铁门忽然关上了。 谁也不知道是谁关的,但的确就是关上了。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员,他立即嗅觉到一丝阴谋的味道,所以赶忙去摸腰间的钥匙串。谁知道,这一摸却摸了一个空,低头一看,那钥匙串居然也神不知鬼不觉落到了野兽笼子外面。 坏了! 老警察赶忙掏出警棍,然后按下了对讲机的按钮呼叫支援。 不过,这帮黑道人士也不是什么善类,一看有机会报仇,顿时在那个刀疤脸的带领之下,如同狼群一样向着老警察扑了过去,很快就夺走了他手中的警棍。 片刻之后,惨呼声在野兽笼子当中响了起来。 等支援的警察赶来的时候,这位老警察已经是遍地鳞伤了。 看来,应该会在医院当中修养半个月的。 “统统关禁闭!”闻讯赶来的警察中队长看到这样的情形,顿时怒不可揭。 “我没有出手。”隋戈淡淡地说道,“何况我现在还是嫌疑人,你们无权关我禁闭。” “对,他没出手,一根指头都没动,全是我们干的。”刀疤脸说道。隋戈这小子真要跟他们关在一起,他这老大的位置又没了,到时候还得当孙子伺候着隋戈。 那警察中队长虽然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但终究还是作罢,只将其余的人弄走了,留着隋戈一个人在这个宽大的野兽笼子里面。 警察中队长的想法也很简单,老子不关你禁闭,但是不给你喝水,不给你吃的,就把你这小子关在这里,让你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看你小子能够撑多久。 隋戈知道暂时可能出不去,于是就在野兽笼子边上的凳子上睡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铁门咣当一声打开了。 灯光也亮了。 铁笼子外面,一下子围了不少的人。 “擦!要收拾某家,也不用来这么多人吧?”隋戈心道,但旋即发现阵仗不对劲,因为这群警察里面,居然还有局级官员存在。就算是要软硬兼施,似乎也用不着这些官员亲自动手吧。 不过,就在这一群人当中,居然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女人,一个穿着制服的女人,一个女中尉。 “穆玉蛟?”隋戈脱口而出道,但旋即却反应过来了。 这位女中尉。不,如今已经上尉了,她的确跟穆玉蛟很像,但是左边脸颊上却没有痣。 “你认错人了!”女中尉寒着脸说道,“我是穆玉婵。” 穆玉婵?穆玉蛟? 隋戈仔细品味了一下,感觉这两人十有八九是两姐妹,而且很有可能是孪生姐妹。只是,两姐妹一听见对方的名字,却像是听见仇人一样,这就有些奇怪了。 更重要的是,这两姐妹从事的职业,也是恰恰相反。 一个是“兵”,一个是“贼”。 水火不容。 只是,却不知道这个女人来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第181章 救我?害我? 借封推的东风,下周搞一个活动。从周一开始,每日基本两更,但是每增加30张pk票,就加更一章。增加300贵宾票,也加更一章。请支持小米的读者大大们,砸出你们手中的票票吧!! ========================================== “难道只是为了看我的笑话?”隋戈心道,但隐约又觉得不太可能,毕竟她也不像是这么无聊的女人。 “穆上尉,你看一看,这位是否就是你要找的人。”这时候,一个警察官员向穆玉婵问道。 穆玉婵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崔局长,这位就是我们部队的实习军官——隋戈同志。” “她是来搭救我的?”隋戈心想道。多半是因为唐雨溪向唐云求助了,尽管唐雨溪已经跟唐家“决裂”了,但是唐云自然不可能完全不顾唐雨溪,因此就叫了人过来“营救”隋戈,而这个人恰好是穆玉婵,因为她跟隋戈是认识的。 “只是——”穆玉婵语气一转,又道,“没想到我们部队的军官当中,竟然会有这样的败类!” 败类?在说谁呢? 隋戈向四周瞅了瞅,感觉这里的人好像都是他妈的败类似的。 但是,穆玉婵直盯盯地看着隋戈,她的目光分明已经告诉了隋戈:“他就是她口中的败类!” “大姐,我是清白的好不好?”隋戈说道,“别开玩笑了,赶紧把我捞出去吧,这里忒无聊了。” “咳咳~” 一旁的警察官员干咳了两声,有些为难地向穆玉婵道,“穆上尉,这位隋先生涉嫌恶意伤人案件,影响好是很坏的,我们希望对他进行公正的审理,也希望军方不要干涉司法公正。” 没办法,这位官员跟龚建民的老爹“私交”不错,所以只好硬着头皮顶上来。在他看来,只要坚持“司法公正”四个字,就算军方也不可能乱来。 果然,穆玉婵说道:“嗯,我来这里的目的,并非是要干涉司法公正,恰恰相反,我也是来见证司法公正的。如果他是无辜的,那么就应该尽快放人;如果他真是社会败类,那么早点扔进监狱也是应该的,可不能让败类继续祸害人民、祸害国家。” “这女人!”隋戈心头暗恨。穆玉婵、穆玉蛟这两姐妹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跟他隋戈有仇。什么司法公正,隋戈怎么都感觉这女人是来整自己的呢? 唐云这个家伙,莫非是公报私仇?并非存心要帮他“未来妹夫”的。 想到这一点,隋戈心里面可是将唐云都埋怨上了。 那位警察官员也想尽早定案,早点让隋戈“认罪伏法”,只要隋戈认罪签字,军方就算改变主意,那也无济于事了。所以,事不宜迟,这位警察官员立即让人开始对隋戈进行了审讯,而穆玉婵则是见证人。 审讯的程序跟之前差不多,只是这一次审讯的警察态度却“和蔼”了许多,没有在隋戈面前拍桌子,更没有粗话飚出来。但这样搞的话,隋戈自然更不会“坦白”了。 警察官员也察觉到了这一点,知道是时候出“杀手锏”了。于是,他让人将霍美美给带了过来。 霍美美,是龚建民的女友,也是这件案子的关键目击证人。警方也是因为抓到了霍美美,所以才有把握将隋戈绳之以法,而霍美美在多方面的威逼利诱之下,已经答应指证隋戈了。 看到霍美美出现,隋戈倒也并不慌乱。尽管霍美美的确见证了事情的整个经过,但是她如果照实将当时发生的事情说出来,恐怕也未必有人相信,比如将砍刀扯成了铁片之类的事实。还有,霍美美毕竟是龚建民的女友,隋戈完全可以否认,认为她是在故意报复。 霍美美看到隋戈的时候,心里很恐惧、很乱,她是亲眼见过隋戈的可怕。心里也知道,如果她指证隋戈的话,万一隋戈不进监狱,恐怕她的下场就很惨了;但是另一方面,龚建民的家人又对她威逼利诱,让她左右为难。 霍美美的心态本来摇摆不定的,但是她忽地看到在一旁“听证”的穆玉婵,心头顿时一惊。霎那间,霍美美就想到了一种可能:隋戈这家伙是军方的人!难怪这家伙身手如此恐怖,原来竟然是军方特殊训练出来的“超级士兵”。如果她坚持要指证隋戈的话,恐怕得罪的就不止是隋戈一个人了,而很可能将他的那些战友乃至整个部队的人给得罪了。 没错,龚建民的家人有钱有势,她招惹不起。但是,相对于军方、部队,龚建民的家人,那顶多就算是一个屁而已。霍美美不是一个蠢女人,所以很快就做出了明智的决定。 霍美美不愧是艺校出身,演技还算不错,她看着隋戈冷笑道:“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居然敢在飞机上招惹我,还想对我动手动脚,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样的人,就活该进监狱。警察同志,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赶紧抓他啊!”“霍美美小姐,请你说清楚当时的情况。”一个警员提醒她道,“主要说他犯罪的经过。” “哦,是这样的。这个家伙垂涎我的美色,在飞机上没有得逞,心里面还不甘心,于是下了飞机之后,又主动来纠缠我。这时候,我男友的朋友来机场接他,我们就打算不理他,直接离开机场。谁知道,这个家伙又叫了一辆出租车跟踪我们,然后一直追着,最后我们只得在公路旁边挺了下来。然后,他就跳下车,拿了一把砍刀,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我男友和他的朋友砍了,然后我被吓到了,就开车跑了……” 霍美美的这个故事,听起来精彩,但是在这些比较专业的人士面前,那就是漏洞百出了。如果没有穆玉婵“旁听”的话,这份证词做一个技术处理,也许就可以让隋戈倒霉了,而现在却显然不行。穆玉婵就算不动脑子,也知道这个霍美美是在故意陷害隋戈报复。 当然,这本来就是霍美美的打算。她这样说,可比直接替隋戈开脱高明多了。 她还没说完,就被一个警员打断了话头,说道:“霍美美小姐,你先不要说了。你先去冷静一下,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会在再请你过来协助的。” “很显然,她是故意陷害我的!”隋戈这时候站了起来,看着面前的这些警察,微笑道,“各位警官,看来我是无辜的,对吧?她编排出来的那些话,就连猪都骗不过。” 警察和官员心头暗恨,知道隋戈这厮绕着弯子骂他们呢。不过,事情变成这样,的确不好处理。如果隋戈这家伙没有背景的话,当然可以关起来慢慢拷问,但是有个军方的中尉在这里看着,只能“秉公执法”了。于是,那位局级官员暗叹了一声,准备宣布将隋戈释放。 “我有个主意——” 就在这时候,穆玉婵忽地说道,“想知道他是不是清白,其实也比较容易。你们省安全局上应该有测谎仪,让他在测谎仪下面接受问讯,不是什么都一清二楚了么。” 警察官员有些为难地说道:“唉,测谎仪可是属于极其高端的仪器,只有安全局在审讯间谍和重大罪犯的时候才会使用,我们市公安局想要动用……难呐。” “没关系,我在安全局有熟人,可以立即联系使用。”穆玉婵说道。 什么! 测谎仪?还立即使用? 隋戈心头勃然大怒:“妈的,这个女人真的是来救他的么?还是唐云派过来玩他的啊!” 第182章 女包公 本周活动开始!召唤pk票!贵宾票!鲜花+收藏!一起来爆发吧! =================================== 不仅隋戈难以理解,就连警察局的人也不理解。 穆玉婵不是跟这隋戈是一个部队的人么,照理说她应该护短,想办法将隋戈“捞”出去才对啊。怎么她却反过来帮助警察“对付”隋戈呢,这完全不合乎情理啊。 难道,她真是嫉恶如仇、刚正不阿的女包公? 她是不是嫉恶如仇隋戈不知道,但是隋戈很清楚他自己那一刻的真实想法:他真是恨不得将这个恶毒的女人按在地上,野蛮地将她叉叉圈圈了! 这女人实在太狠毒了,居然还要用测谎仪来对付他。 这不是存心要将隋戈同学绳之以法么? 奶奶个熊,隋戈心说不就是收拾了几个败类么,这小娘皮就想尽了办法要将他弄进去,实在太可恨了! 不仅可恨,简直就是可恶啊。 这摆明了就是公报私仇啊! 隋戈心头那个郁闷,超级郁闷,却又无可奈何地被警察押解去了汕西省国家安全局分局。 可怜的隋戈,拖穆玉婵的福,居然享受了一下间谍和卖国贼才的“待遇”。 当隋戈被警察押到了安全局的时候,安全局的一个青年男子笑着向警察和穆玉婵问道:“这家伙究竟犯了什么大案,还要用测谎仪、测谎专家?是不是他劫了银行?还是走私大量军火?还是泥轰国间谍?” “哥,别问了。”隋戈抢先答道,“我真是丢不起这个人,你说的这些大事,我都没犯过。” “那你来这里干嘛?”青年男子微微诧异道,“你究竟干了什么?” “我砍了几个混混的手。”隋戈说道,“不对,是他们说,我砍掉了几个混混的手。” “就这么点事情?”青年男子问道。 “行了,无论多么大小的事情,弄清楚一个人的清白是很重要的。”穆玉婵沉着脸说道。 那青年男子终于不再多问,将隋戈带进了一个特殊的审讯室。 这个审讯室里面,四面都是玻璃,但是从里面却看不到外面的情况。 审讯室的空间很大,里面放着一台大机器,看起来就像是一台超级计算机,上面有很多按钮,以及五颜六色的小灯。隋戈的双手和双脚以及腰杆被扣在一个钢铁打造的椅子上,浑身都动弹不得,然后一个身穿白色褂子、带着眼镜的中年女人走了进来,她就像是一个心里有些扭曲的变态科学家,将许多管子、感应器接在了隋戈的脑袋以及全身上下。 要是普通人的话,光是这架势就足够让人害怕的了。 “大姐,这东西会不会漏电啊。”隋戈这时候居然还笑得出来。 中年女人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变化,只是很冷静地来到了那台机器面前,然后按下了几个按钮。 滴!滴!滴! 隋戈脑袋上面的传感器,发出一阵有规则的声音。 随后,隋戈的心跳、呼吸,脉搏、血压、脑部活动、汗腺分泌等情况都通过数据的形式清晰地想象在机器的显示屏上。说谎虽然也心理活动,但是却会影响生理活动的变化,这就是测谎仪的基本原理。比如有的人说谎的时候会抓头挠腮、眨眼睛、手脚抖动等习惯性动作,这些很容易被人察觉,但还有一些细微的变化,比如呼吸节奏、血压、汗腺分泌、肌肉紧张、颤抖等等,这些细微的变化,综合起来,就可以判断出被测的人是否在说谎。越是先进的测谎仪,测量的数据也就越多,结果也越是准确。 安全局里面的测谎仪,自然就是国内一流的测谎仪了。 仪器准备妥当之后,就是开始对隋戈进行审讯的时候了。 “你叫隋戈?”审讯室里面的中年女人问了第一个问题。 而审讯室外面,许多人正透过玻璃观察隋戈的情况。这些人当中,除了警局官员和穆玉婵之外,还有一些测谎的专家,他们正在把隋戈当做研究的对象。 “是。”隋戈应到。 “你是东大的学生?”中年女人继续问道,盯着显示屏上的数据。 “是。” “你老家是黄平县?” “是。” “你爷爷叫隋半边?” “是。” “你跟龚建民乘坐同一次航班?” “是。” “你想报复他?” “是。” “你用砍刀砍掉了龚建民的手?”最关键的问题终于出来了。 “没有。”隋戈和平静地说道。 “你用砍刀砍掉了龚建民的手?”中年女子将这个问题重复了一遍。 “没有!”隋戈的语气依旧很平静。 隋戈的神情也很平静,很淡定。 但是,那位中年女人的神情也变得凝重起来。 审讯室外面的测谎专家,他们的神情也变得凝重了。 “他究竟有没有说谎?”穆玉婵忍不住问道。 “我们也不知道。”穆玉婵旁边的一位男专家摇了摇头,“他是一个怪胎!” “怪胎?什么意思?”穆玉婵问道。 “从一开始到现在,他的心跳、呼吸节奏、脑部活动等数据几乎都没有任何的变化。”旁边的专家非常专业地向穆玉婵解释道,“难道他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 “就算受过训练的话,数据也不可能这样完全不变化!”另外一个专业人士说道,“真是奇怪了,难道是测谎仪本身出了问题吗?” 审讯室里面的那位看起来有些心理变态的中年女人这时候神情也有些不自然,她仔细看了看数据分析结果,然后通过话筒向审讯室外面的人说道:“大概是测谎仪出了点问题。” “怎么可能是测谎仪出了问题呢?”隋戈郁闷道,“大姐,你仔细看着我的眼睛,仔细看看。我说的都是真话,我完全是无辜的,我是好人……” 隋戈努力解释,可是那个中年女人却完全听不进去。似乎她跟穆玉婵一样,都认定了隋戈就是坏蛋。 “要不然,我说一个明显的谎话,做一个测试行不行?这样不就知道你的测谎仪是不是出问题了么?”隋戈向那中年女人说道,主动替她排忧解难。 “什么问题?”中年女人觉得这个办法倒是可行,总算肯搭理隋戈了。 “你就问穆玉婵是不是一个恶毒的丑女人。”隋戈说道。 尽管从里面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但是隋戈几乎可以肯定,穆玉婵就在外面看着这里的动静。 那中年女人没有找到测谎仪的问题所在,于是抱着试试的想法,心不在焉地问道:“好吧,你觉得穆玉蝉是不是一个恶毒的丑女人?” “不是!”隋戈说道。 审讯室外面,听到这个问题的穆玉婵,脸色都气得发青了。 但就在这时候,测谎仪上的数据却发生了明显变化。 一个专家惊呼道:“他说谎了!” 审讯室里面的中年女人也惊呼了一声,数据发生了变化,显示隋戈刚才这个问题说谎了。 审讯室外面的穆玉婵,此时却气得要暴走了。 如果隋戈刚才那个问题说谎了,那么就等于隋戈在说“穆玉婵就是一个恶毒的丑女人”! 可恶! 穆玉婵气得用牙齿紧紧咬住下唇,想要发作将隋戈臭骂一顿,却也没办法发作。 “好了,既然这个机器没有问题,那么也就证明我之前说的都是实话。”隋戈向那中年女人说道,“赶紧放我走吧,我可不想成为你们的试验品。” 事情到了这一步,警方无话可说了,不仅没有人证,而且连测谎仪都不肯“配合”他们的工作,自然没有理由将隋戈在扣留了。 不过,警方的人虽然不打算追究隋戈的责任了,但隋戈却要反过来追究一下他们的责任。至少,这返回东江市的机票钱,总还得让警察局给赔付了吧。 穆玉婵并没有跟隋戈乘坐同一航班回东江市。 因为她实在恨透了隋戈,但同样隋戈也看她很不顺眼。她不跟隋戈搭乘同一航班,隋戈反倒是乐得清静,否则两人如果在飞机上干起来了,那影响多坏啊。 到了东江市机场的时候,唐雨溪竟然亲自来机场接他了。 当隋戈从出口处出来的时候,唐雨溪居然一反平时的矜持,当着许多人的面给隋戈来了一个热吻。 隋戈同学心里顿时那个激动,那个感动得。 上了唐雨溪的保时捷车之后,隋戈刚刚系好安全带,准备乘车返回发疯校区的时候,唐雨溪却忽地熄火了。就在隋戈不解的时候,唐雨溪一下子扯掉了她身上的安全带,然后野猫一样扑到了隋戈的身上,蜷坐在隋戈的腿上,将他按在椅子上,狠狠地湿吻起来。 隋戈同学心里面的那把火,顿时就被撩得旺盛起来,动情地配合着、索取着。 就在他准备扯掉身上的安全带,然后做进一步探索的时候,唐雨溪的唇却离开了他的唇,笑道:“嗯,还不错。你的吻技没什么提高,看来没有跟别人偷偷练习过,这样我就放心了。” 隋戈狂晕。 他没想到唐雨溪居然还如此“奸猾”。 这时候,隋戈同学猛然意识到,以后真想要“偷腥”的话,恐怕还真是不容易。 唐雨溪见隋戈呆呆的样子,笑道:“呆子,是不是觉得本姑娘太聪明了,有些后悔了?” “后悔什么啊?”隋戈嘿嘿一笑,“难道谁要想娶一个傻子老婆么?” “也不一定啊。”唐雨溪说道,“你们男生不是都喜欢胸大无脑的女生么?” “不。我就喜欢你这样,秀外慧中,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子。”隋戈说道。 “哼,言不由衷吧。”唐雨溪轻轻哼了一声,似乎感觉到身体下面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于是伸出手指在隋戈额上弹了一个爆栗,“你啊,怎么老是想着那点破事呢?” “这正是初男的悲哀啊。”隋戈神情庄重、可怜兮兮地说道。 “讨厌。”唐雨溪说道,离开了隋戈身上,然后甜甜一笑,“不过,看你这么可怜的话,哪天我就挑个良辰吉日,把你给‘吃’了吧,免得你老是顶着‘初男’这个悲哀的称号。” “雨溪,你真是拯救我于水火之中的女神啊!”隋戈感叹道,心头却在想,谁吃谁还不一定呢。 唐雨溪发动了汽车,驶上了机场高速才接着道:“你这一次在晋阳市,没有吃什么亏吧?听见你被关到局子里面去了,我还真是挺担心的。” “我哪能吃什么亏。”隋戈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会功夫的嘛。不过,吃亏倒是没吃,但是却差点被你老哥派的人给害了。” 隋戈同学这是要打穆玉婵的小报告了。不过,谁让她要害隋戈的呢?因为她是女人,隋戈倒是不可能将她当面揍一顿,但是他却不介意在唐雨溪耳边吹一下枕边风,让唐云这个上级去批评批评她。总之,她既然让隋戈不爽,那么隋戈自然也不能让她过得太爽。 “害了?什么意思?”唐雨溪追问道。 于是,隋戈就将穆玉婵“刁难”他的事情跟唐雨溪简要讲述了一番。 唐雨溪听了之后,果然勃然大怒,说道:“这女人也真是的,她分明就是跟你过不去嘛!我哥也是没用,居然找这么一个女人去办事,这不是存心坏事么!还什么测谎仪都用上了,这是把你当敌国间谍么?她真是神经病啊!” “唉,可不是吗。”隋戈叹道,“我就是犯了这么一点事情,就搞得我像是那些贪污犯、卖国贼一样。你说,是不是你哥故意想把我弄进去,然后好让你改嫁别人吧?” “改嫁?呸,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唐雨溪听出了隋戈话中的调侃,继续道,“我个他,不至于会害你的吧,这个没道理呢?” “什么没道理。”隋戈说道,“你看别忘了,就是因为我,才导致你跟那个什么杨森的事情吹了,导致你们唐家跟杨家联姻失败,也导致你跟唐家决裂了。说起来,我真是罪大恶极啊,唐云这个未来大舅哥想要收拾我,那也是很正常的。说不定,我真的进去之后,你就改变主意,重归唐家,然后跟别的人……” “咿嘎!” 刹车的尖锐声音忽地响了起来。 唐雨溪将车子暂时靠停在路边上,眼睛瞪着隋戈,神情严峻地说道:“隋戈,你跟我听好了,我唐雨溪可不是那种水性杨花、朝三暮四的女人!你说什么我跟别人……那简直就是侮辱我的人格!只要你不做对不起我的事情,我是永远都不会变心的!” “我只是开一个玩笑嘛。”隋戈没想到唐雨溪忽地跟他较真了。 “这种事情,开玩笑都不行!”唐雨溪有些生气地说道,“记住,以后都不准开这样的玩笑了!” “是,明白了。”隋戈绷着脸,严肃地说道。 紧绷了一阵,隋戈忍不住又道:“如果不小心做了对不起你的坏事呢?” “你敢!”唐雨溪先是一怒,然后“恶狠狠”地说道,“那我就剪了你干坏事的工具,然后去做尼姑!” “不用玩得这么绝吧?”隋戈故作骇然状,“这也太狠了吧?” “哼,你知道什么。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啊!” “……” 第183章 暗流 第二更送到。本周pk票9票,贵宾票120票,请大家跟小米一起爆发!! ================================================== 明海省省会,明府市。 裴氏集团大厦。 这一座大厦位于市中区,高约三百多米,是明府市几座最高的建筑物之一。 裴氏集团,也是明府市最大的商业财团,它是一个家族式的财团,其业务内容覆盖到药品、地产、金融等诸多领域,在明府市乃至整个明海省,都拥有极大的影响力。 裴氏药业公司的管理层,位于大厦的四十二层。 药业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中,一个颇具枭雄气质的中年人站在窗前,极目眺望远方,这人叫裴世明,是裴家的嫡系一脉,掌管着家族在药业方面的生意。裴氏集团是靠药品行业起家的,几百年前就有了“裴氏药材行”的老招牌,而如今的裴氏药业公司,更是发展极好,无论中药、西药和中成药,都有涉及。 但是,因为近些年房地产行业如火如荼,所以尽管裴氏药业公司的利润蒸蒸日上,但是却依旧不敌裴氏房产的发展速度,这也导致他在家族的地位受到了影响,这让他不禁眉头紧锁。再过几年,就会召开家族继承人的商讨会,他剩下的时间可不多了。 片刻之后,一个人来到他面前,低声汇报着什么。 “什么!”裴世明神情微微一变,“裴元志被人杀死了?怎么死的?他虽然只是裴家旁系一脉的人,但是医术还不错,武功也还凑合,怎么可能轻易被人给杀了?” “杀他的人,手法很独特、很毒辣。”那人说道,“这种杀人的手法,闻之未闻。” “这么说来,下手的那人,很可能也有来头?莫非是冲着我们裴家来的?”裴世明沉声道。 “目前还不清楚。”那人说道,将一个文件夹呈到了裴世明面前,“这是整个事件的详细报告,请您过目。另外,裴元志这一次医治的对象也死了。” 裴世明很快就将文件内容翻看完毕,脑子当中已经对整件事情了如指掌了,于是合上了文件夹说道:“看这情形,果然不是一般人所为。只是,裴元志究竟触碰到哪个家族的利益了,竟然死得如此不明不白——莫非,从这个文件上说,裴元志之所以治好了那个煤老板的腿,是因为他斩断了另外一个人的腿。而那个人,曾经服用过灵药,是么?” “是的。”那人点头道,有些惊诧于裴世明的记忆和分析能力。 “一个普通人,居然有资格服用灵药?”裴世明冷哼了一声,似乎在他眼中,普通人就像是猪鸡鸭狗一样,根本不配享用灵药。随后,他又道,“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暴殄天物,将灵药给普通人治病?不过,裴元志也真是该死,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没有向家族报告!”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那人请示裴世明道。 “当然是去查清楚——算了,这件事情我另外找人去做。”裴世明道,“裴元志虽然死了,那个煤老板也死了,但是煤老板死之前,已经治好了腿。所以,剩余的诊金要收回来!全部收回来!如果他的子女不知道规矩的话,就给他们一点教训!” “是!”那人连忙恭敬地说道。 “你出去吧,顺便把芮强给我叫来。”裴世明道。芮强是裴世明的义子,武学天赋很高,从小又是裴世明亲手点拨起来的,所以但凡重要的事情,裴世明都会交给芮强去办。 而这一件事情,在裴世明看来,就非同小可。 片刻之后,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走进了裴世明的办公室,这青年蓄着长发,面相很俊,但是却带着一股邪戾之气,让人一望就知道此人必然是心术邪恶的之人。 “义父,是否有什么废物要我去捏死?”芮强笑问道。 “的确是有事情要你去做,但却不是去杀人。”裴世明道,“有一件事情,我要你查清楚。” 听见不是去杀人,芮强似乎兴趣大减,说道:“义父,这种打探消息的事情也要我亲自出手,是不是成了杀鸡用牛刀了?” “胡说!”裴世明道,话题一转,“义父知道你的心意,你一直都想娶月怡为妻,对吧?” “请义父成全!”芮强忽地跪伏在地上,神情诚挚无比。 很难想像,这样一个心肠狠辣的人,却如此用情专一。 “月怡是我的女儿,也是你的妹妹。”裴世明轻叹道。 “只是名义上的妹妹。”芮强连忙说道。 “义父也知道。”裴世明道,“义父并非食古不化之人,但是你也知道,义父虽然是裴家嫡系一脉,但是并非真正的掌权者。这件事情就算义父答应你,恐怕上面的人也不会答应的,别的人,更会拿这个作为把柄攻击我。这一点,你也应该清楚。” “只要义父成全,小强必然肝脑涂地为义父效命。”芮强信誓旦旦道。 “这件事情,说难就难,说简单也简单。”裴世明道,“如果家族的执行大权落在我的手中,那么这件事情就容易多了。到那时候,这件难事,也只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了。” 芮强眼睛一亮,起身道:“义父,请您吩咐!” “义父如今掌管家族药业生意,本来大有可为。只是,最近华夏国内房地产实在搞得太火,导致我在家族的地位有所下降。不过,现在我们有一个契机,如果这个契机是真的,并且能够把握住的话,那么义父在家族的地位很快将会无人能够撼动。到那时候,你和月怡的事情,义父就可以全然做主了!”裴世明说道,“不过,这件事情你务必小心。首先,你要弄清楚那小子的灵药是否属实;另外,你要弄清楚是否有别的家族在打其主意。记住,切不可操之过急!哼,更不能让‘行会’的其余人察觉到此事” “义父请放心。”芮强说道,“虽然我的确喜欢用暴力血腥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并不代表我不会用脑子。” “你知道动脑子就好。”裴世明又叮嘱道,“记住,切不可操之过急,千万谨慎。” “义父放心,为了月怡,我必然会达成任务的。”芮强应了下来。 裴世明点了点头,示意芮强可以出去了。 此时,大厦外面的天空,雾蒙蒙的,看不太远,也看不太明。 第184章 愿望 贵宾票满300,加更一章,谢谢各位读者大大支持啊!继续召唤pk、贵宾票。鲜花+收藏,也不可少,谢谢! =================================== 许衡山别墅,二楼露台。 月明星稀,微微有些寒冷。 隋戈和唐雨溪,一人捧着一杯热茶,靠在扶手上聊天。 “什么?你再说一遍。”隋戈惊讶地看着唐雨溪道。 “我说——我决定帮你实现天下人都看得起病的愿望!”唐雨溪再次将先前的话说了一遍,然后很诧异地看着隋戈,“怎么,我的决定让你这么诧异么?” “不是诧异,而是时机的问题。”隋戈苦笑道,“你大概还不知道,我的药业公司已经关门大吉了。” “怎么回事?”唐雨溪道,“我记得以前你的狗皮膏药明明卖得很不错么。” “是啊,那是以前。”隋戈说道,“后来就不行了。山寨货太多,竞争又大,更恼火的是还有人要收‘保护费’,我的那药业公司哪里经得起这么折腾啊。”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唐雨溪有些责备道。 “你前段时间不是病了么。”隋戈说道。 听了这话,唐雨溪神情一黯,歉然道:“你是不是因为给我治病,把事业都荒废了?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情,只是我做生意经验不足而已。”隋戈装着不以为然道。 “你不用安慰我了,我知道的。”唐雨溪喝了一口热茶,继续道,“你这呆子,总是报喜不报忧。现在,我们的关系可不一样了,就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你也应该告诉我,让我们一起去面对,知道吗?” 看唐雨溪说得如此郑重,隋戈只得点了点头。 “现在,继续说你那药业公司的事情吧。”唐雨溪道,“详细告诉我究竟遇到了什么困难。也许,我能够帮一帮你呢?也可以给你出出主意什么的。” “那好。”于是,隋戈也不隐瞒,将那华夏医药行会的事情和盘托出。 唐雨溪如听天书,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半响之后才道:“隋戈,你说的那个华夏医药行会,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这么蛮横?而且这么牛皮哄哄地组织,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听人说过呢?不会是假的吧?要不然,我让人去查封了他们?” “假的?”隋戈真是哭笑不得,最初的时候,不仅仅是眼镜,就连隋戈自己也觉得这个华夏医药行会很可能是一个骗人的组织,但是后来从沈君菱、延云的口中,才知道这个组织的实力是多么的强横。而山熊,更是被这个组织的人斩掉了双臂,连一点反抗的力量都没有。不过,隋戈用了一句简单明了的话,立即就让唐雨溪意识到了这个组织的强大,“少林寺也交了保护费。” “怎么可能!”唐雨溪身体一震,将杯子当中的红茶都溅了一点出来,“连少林寺都要向他们进贡,这帮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啊?少林寺的人,可是很强的啊,军方有不少的教官、特种战士,都来自少林寺呢,他们跟国家的关系一向不错,怎么还会怕这个组织呢。” “所以,这个组织才这么可怕。”隋戈叹道,“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你没有听过的东西,反而才是最可怕的。其实这个也不难理解,我们的国家才成立数十年,已经有了如此强大实力,而华夏大地上,有许多隐秘的家族、古老的门派,他们已经存在了上千年,甚至更加久远。这些家族和门派历经了许多王朝的建立、覆灭而能够屹立不倒,难道你认为他们不可怕么?而这个华夏医药行会,就网罗了许多这样的家族,就连少林寺也是其中一员,所以他们的实力可想而知了。” “这么可怕——那你怎么办?”唐雨溪倒抽了一口凉气,隋戈解释得越是清楚,她越是感觉到这个华夏医药行会的神秘、强大和可怕。而且正如隋戈所说,这个组织对于普通人来说,几乎连听都没有听过,所以国家也无法将其取缔,而且也根本无法取缔。以这个组织的能力,恐怕早就渗透到了国家的许多层面,甚至可能间接控制了许多高层,谁能够取缔?又如何能够取缔呢?听隋戈说,这个华夏医药行会,可是掌控着许多人的生死呢。 “我是不会被他们的淫威的吓倒的!”隋戈坚定地说道,“放心吧,我很快就会东山再起的。” “但是这帮人,你怎么应付?”唐雨溪担忧道。 “等我的功夫修为上去了,拥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了,我就不用怕他们了。”隋戈说道。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若是隋戈的修为突破到先天期,凭借千变捉虫手、震灵锄法的神妙,加上小银虫、影蜂,便能够跟华夏医药行会的先天期强者一争长短了。 再不济的话,也能够逃命。 只是,先天期,哪是那么容易达到的。 “唉,看来我这个决定做得真不是时候。”唐雨溪轻叹道。 这不,她正想着要跟隋戈一起实现共同理想的时候,却被隋戈当头浇了一盆凉水。 当然,这盆凉水不是隋戈故意想浇的,而是事实就是如此。 理想都是美好的,但现实却往往是残酷的。 “时间虽然不对,但是你这个决定本身并没有问题,而其我很好奇,你怎么忽地有了这个想法呢?”隋戈说,一只手轻轻地搂在唐雨溪柔软的腰肢上。 “因为我知道,这是我自己发自内心想要做的事情。”唐雨溪神情严肃地说道,“因为我也得过绝症,经历过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的过程,体验过在生死边缘徘徊却又不甘心如此年青便死去的痛苦。所以,你治愈我的病之后,我才更加珍惜现在的日子。而且,我亲眼看到你治愈了小雨母亲的病,也治愈了卓花的父亲,这不仅是治愈了两个病人,更是给两个家庭带去了希望。你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事情,所以,我才下决心要做你的帮手。” “怎么帮?”隋戈微微好奇道。 “简单来说,你去赚钱,我帮你花钱。”唐雨溪淡淡一笑,“要让天下人都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当然不可能光靠你一个人去做义诊。这天下人如此之多,你就是用尽一辈子时间,也不可能治得完。所以,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劫富济贫’,你用灵药给那些为富不仁的奸商或者贪官治病,就可以狠狠压榨他们;弄来的钱,我就可以建一个救助会,专门救治那些身患绝症却没钱治病的人。如果发展得好的话,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救助医院,因为总不能光靠你一个人来给所有的人治病吧?” “嗯,简单地说,就是我去劫富,你去济贫。你的想法,倒是跟我不谋而合,真不愧是我的贤内助!”隋戈颇有几分得意地说道。 “唉,想法虽好,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唐雨溪的脸上浮现出忧虑之色。 “放心吧,不会让你等太久的。”隋戈说道,“这期间,你也不会闲着的,你可以先策划一下,如何来帮助我建这个救助会之类的事情。嘿,怎么感觉你比我还着急呢?会不会是因为——” “因为什么?”见隋戈不说,唐雨溪只得追问道。 “因为我曾经说过,等我实现了让天下人看得起病的理想,你就嫁给我做媳妇儿。所以,你担心我不能尽快实现这个愿望,于是就亲自操刀,这样就可以早点嫁给我了——” “呸!美得你!”唐雨溪笑骂道,伸手狠狠去拧隋戈的胳膊。 两人笑闹的声音回想在夜空之中,将之前的忧虑和担心冲淡了不少。 第185章 偷菜偷到了温室棚 第一更,继续召唤票票! ======================================= “隋戈,你做得好。那些畜牲,该死!” 早晨,隋戈在寝室里面刚起床,就收到了蓝兰的短消息。 很显然,蓝兰已经知道了梅金山、梅银河两父子的事情了,而且猜到跟隋戈有关。 蓝兰的赞许,让隋戈心里面感觉有些暖暖的。这件事情,隋戈连唐雨溪都没有告诉,蓝兰大概是目前唯一的知情者了。当然并非隋戈信不过唐雨溪,而是一旦让唐雨溪知道他跟蓝兰的这些事情,她会怎么想呢?隋戈实在是没有把握,所以只能暂时瞒着。 “世间自有公道,好人总有好报。”隋戈回了一条消息过去。 消息发出去之后,隋戈本以为蓝兰还会回一两条信息给他,但他这一次却猜错了。 蓝兰没有回应了。 隋戈先是一愣,随后才想到,这时候正是蓝兰录制节目的时候,哪有时间跟他玩短信聊天。 洗漱完毕,隋戈正要离开寝室,这时候一点金芒激射而来,然后悬停在了隋戈面前一尺的地方。 影蜂竟然来,而且似乎在告诉隋戈出现了什么事情。 温室棚出了事情。 隋戈心头微微一惊,赶忙火速赶到了植物基地的温室棚。 温室棚的大铁锁,已经被弄开了。 隋戈赶忙进入温室棚。 只见一个才十六七岁、却有些贼眉鼠眼的少年倒在了温室棚门口。 昏迷了。 这是很显然的。 灵田里面这些灵草,可是会释放出一些使人产生幻觉、昏迷的烟雾之类的东西。如果全然没有防备就进入温室棚,那么下场就是轻度癫狂或者就像这样干脆地昏死过去。 灵草,哪是那么容易被采摘到的。 普通人就算是想要靠近,都是很难的。 隋戈想了想,将这少年拖出了温室棚,然后用松针将其刺激醒。 醒来之后,少年一看隋戈,就显得慌乱起来,想要拔腿就跑,却被隋戈个一把逮住了。 “你为什么要撬锁进入这里?”隋戈问道。 “我……我是来偷菜的!”少年的回答,让隋戈惊得毛发凌乱。 偷菜? 这年头还这么流行么? 少年又道:“我以前就在旁边的棚子里面偷过菜的……对不起,但是我就是觉得这个刺激……” “算了,你走吧。”隋戈也懒得问了,他也不能将这小子干掉不是? 况且,这小子一进去就昏迷了,看样子什么东西都没看来,更没有弄到。 只不过,看来得换一把更保险的锁才行了,而且四周还得加固加固才行。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而已,不过,隋戈还是恐吓了几句,才将那少年放走。随后,隋戈开始在灵田当中劳动起来,目前药业公司已经关闭,唐雨溪的身体也复原了,隋戈倒是清静,干脆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修行和催生灵草的事情上。 尤其是那一株人木树苗,隋戈可算是对其寄予厚望了。 就在隋戈辛勤劳作的时候,之前他放走的那个少年,这时候却溜到了江边上。 此时还是早晨,江边上很冷,而且雾气很大,几乎没什么人。 少年来到江边之后,便开始东张西望起来,似乎在等待什么人。 果然,片刻之后,一个人影从江雾中走了出来,向这少年问道:“有什么收获?你进去看到了什么?” “也不知道怎么的,我一进去之后就昏迷了。”那少年说道,“只是记得昏迷之前,好像看到里面烟雾缭绕,还有一些紫色的气。嗯,还有很奇怪的香味,就是这些了。” “只有这些?” 那人见少年点头,冷哼了一声,“没用的废物!” 少年不敢辩驳,陪笑道:“那我下次再去试探好了。老板,您答应给我的钱——” 那人随手将一叠钱扔给了少年。 少年拿在手中一拍,有些不满意地说道:“老板,您不是说给一万的吗?” “找死——” 那人一伸手,便卡住了少年的脖子,指尖一用力,只听见“喀嚓”一声,那少年的颈骨、喉骨便系数碎裂。少年喉咙发出“咯咯~”的几声响声,眼珠子要快要瞪出眼眶了,似乎临死之前都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人竟然如此狠毒,一下子就要了他命。 那人却丝毫不理会,就如同杀了一只鸡鸭似的浑然不在意,然后那人取出一个小瓶子,将一些白色的药粉倒在了尸体上面,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片刻之后,那少年的尸体就开始迅速腐化,其血肉、骨头都化成了一滩恶臭的黄水。 ※※※ 丽都宾馆的一个房间中。 芮强正抽着烟,茶几上放着一叠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关于隋戈的。 自从接到任务之后,芮强就开始着手调查隋戈了。 只是,因为奉行着“小心谨慎”的原则,芮强并没有直接接触隋戈,以免打草惊蛇。 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看,这个叫隋戈的学生的确有些本事,而且医术也很高超。只是,他究竟有没有那种能够让人受损的筋骨完全愈合的灵药,却还无法肯定。因为隋戈用过那东西的次数并不多,而目前在东江市的,似乎就只有文国强了,可是文国强的腿早就被人斩断吃了,时间也过了这么久,已经没办法查出是否还有灵药的药性了。 想到这一点,芮强便觉得裴元志果然是该死,如此重要的信息,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向家族汇报。 另外,让芮强还有些忌惮的是,隋戈这家伙功夫不错,听说六合通臂拳的掌门已经挂在了他的手中。不过,这一点芮强还不是很担心,因为裴家有的是可以镇压隋戈的高手。但是,芮强还查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少林寺的那帮秃驴,似乎跟隋戈联系过。这样的话,问题就有些棘手了。裴家虽然有不少的高手,但是这些年来,少林寺这帮秃驴发展迅猛,高手也积攒了不少,就算是裴家也讨不到好处。 所以,在芮强看来,这件事情的确只能小心行事,而且越是隐秘越好。 若是事情办不成,还给裴家惹来一个强敌的话,那他芮强跟裴月怡的事情,也就甭想了。 难啊! 芮强长叹了一声。 今天早晨,芮强唆使了一个小偷去隋戈的温室棚查探,谁知道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这让芮强有些恼火,所以将其杀了泄愤。但是,唆使小偷这种事情,只怕是不能做第二次了,他知道隋戈那小子也不傻,如果真的打草惊蛇就划不来了。 况且,那小偷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证明隋戈那小子的温室棚里面,的确有“鬼”! 但是,如何才能找到一个突破口,顺理成章地摸过去呢? 芮强将烟头在烟灰缸里面灭掉,仰头躺在沙发上想了起来。 过了一阵,芮强的手机忽地醒了。 电话是芮强在明府市认识的一个朋友打来的,这人叫林小十,是一个房产巨头的儿子。 寒暄了两句之后,芮强说道:“小十,你平日里都忙着玩女人,很少会想到给老子电话,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 “你猜对了。”林小十道,“我家老头子出事了。” “咱了?” “妈的。外面一个‘妖精’唆使他去欧洲旅游,然后又跟他一起去登山,我家那老头子不就好那么两口么。结果,他妈的从山崖上摔了下来,手骨、脊椎骨全摔坏了,多半是要成植物人了。以后别说登山、攀岩,我看他连女人身上都攀不上去了!” “说一句不好听的实在话,这事对你有利啊。”芮强说道,“你老爹不行了,以后这么多钱、这么多资产不就顺理成章地落到你头上了么?而且,他玩不动女人了,也省得再弄几个弟弟妹妹出来跟你争家产不是。” “麻痹的!你这虽然是实话,但是你想简单了。”林小十道,“现在的局面不对劲。听说老头子出事之后,估价大跌,董事会已经在考虑是否要重选董事长的事情了。况且,老头子一下台,他手中的股份就要被他的几个女人,还有我的一个弟弟、两个妹妹瓜分,到那时候我手中的股份,就没有资格完全掌控整个董事会和公司了,明白么?” “也就是说,你家老头子现在还不能倒下。否则的话,你们林氏集团就要更名了,你这个太子爷更是地位不保,是这样的么?”芮强说道。 “可不是吗。”林小十道,“现在国内外医生基本都没辙了,我知道你们家是搞医药的,不知道有没有办法治好他,反正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嘛。” “不是我们家,是裴家,在很多人眼中,我不过是裴家的一条狗而已——你的事情,难啊……”芮强说道,“听你这么说,手骨、脊椎骨都废了,恐怕是只能一辈子瘫床上了。” “真的没有办法了?”林小十似乎还不甘心。 “呃……真,对了,我虽然没办法,但是我听说有一个人治疗这方面的伤势很有一手!”芮强脑子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刺探隋戈的绝佳主意。 “哦,谁啊?”林小十道,“快说。” “是一个学生小子,听说祖传下来的本事,治疗筋骨伤势很厉害。”芮强说道。 “学生小子?有没有搞错?”林小十显然不相信。 “你不是说死马当活马医么?”芮强说道,“况且,这件事情你自己查一下不就知道了。不过,事情要做得隐秘一点,万一被你们林氏集团那些有野心的家伙知道了,找人干掉了那小子,那就……嘿。” “这个不用你教。”林小十道,“谢了。事成之后,我必然重谢。” “重谢?我需要你姓林的施舍么?”挂了电话之后,芮强冷哼道,“等我异日掌控了裴家的产业,你林小十这种干地产的暴发户,在我面前就算什么!” 第186章 天意昭昭 第二更送到!是否会有第三、第四更,就看各位读者大大了!pk/贵宾票送来吧! ===================================== 下课铃响起。 隋戈停止了修行,跟着人流涌出了教室。 “隋先生,请留步——” 在走廊上,两个穿着西装的青年来到了隋戈面前,其中一个说道,“隋先生,我们少爷有请。” “你们少爷有请,就让他亲自来请!”隋戈毫不客气地说道。 这种阵仗,他早就见过多次,哪会给什么少爷、老爷面子的。隋戈可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既然是要求医,那么就要放低姿态才行。附庸权贵那种事情,隋戈同学是做不来的。 这两人有些为难,其中一个来到隋戈面前,似乎想要拦住隋戈,但是当他刚刚绕到隋戈面前的时候,立即觉得腹部一阵巨疼,下意识地捂住肚子蹲了下去,只能眼睁睁看着隋戈从身旁走了过去。 因为受到了教训,所以这两人也就老实多了。 当隋戈走到男生公寓附近的时候,那两人的“少爷”果然出现在了隋戈面前。 一个典型的公子哥,有钱,所以很傲气。 尽管“屈尊”亲自来请隋戈,但是林小十的眼神依然很倨傲,显然并不将隋戈这样的“江湖郎中”放在眼中。林小十向隋戈说道:“请问你是隋先生?” “很显然你已经知道。”隋戈淡淡地说道,“开门见山吧。” “我父亲登山的时候,手骨、脊椎骨多处摔伤,伤势很严重,我听说你家祖传的狗皮膏药对治疗这种伤势非常灵验,所以想请你出手。”林小十道,“诊金方面,好说。” “恐怕没你想象的那么好说。”隋戈淡淡地问道,“你父亲是谁?实话告诉你,像你这样的人,如果资产太少的话,我根本就不会出手救治。” “我父亲是林十!”林小十沉声道。有这么一个老子,林小十还是挺骄傲的。 “林十?嘿!”隋戈忽地冷笑起来。对于这个人,隋戈在上中学的时候就已经不陌生了,这家伙是华夏房产业的巨头,也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当年蜀川大地震,此人一毛不拔也就罢了,居然还建议下属员工捐款不超过十块,当时可说是臭名远扬。 为富不仁者自古都有,这本来也没什么,但是为富不仁还能如此理直气壮、肆无忌惮者,从古到今,恐怕此人都能排上前三。不过,此人特别喜欢登山,据说每年都会耗费数百万甚至千万资金用于征服一座山峰,想不到“久走夜路碰上鬼”这一次居然从山上栽下去了。 虽然明知道不应该幸灾乐祸,但隋戈此时却仍然很想笑。 唐雨溪不是说要劫富济贫么,那么就从这家伙身上开始劫吧。 林小十看见隋戈冷笑,心头有些不爽,但为了其父的身体,更为了他的将来,林小十忍住怒气道:“你究竟有没有把握治好我父亲?” “我有十成把握!”隋戈肯定地说道,“不过,我这人一向都很心黑,尤其是在收取诊金方面。” 主动说自己心黑的医生,林小十还真是头一回碰上。 “我们林家有的是钱!”林小十哼了一声。的确,以林氏集团这些年在华夏大地上圈的房款,比那些暴富起来的煤老板有过之而无不及。 “未必——”隋戈淡然道,“我的诊金,你未必付得起!” “你不要低估了我们林家的财势,也不要低估了我们的慷慨。”林小十说道,心想你不过是一个江湖郎中而已,顶多给你一两百万,让你小子买得起一套房就不错了。所谓慷慨,也就是施舍的意思。 “既然林少爷这么‘慷慨’,那我就直说了吧。”隋戈说道,“回去转告你老子,想要继续登山,就拿他一半的资产来换吧!要不然,就在床上躺一辈子吧。” “一半的资产?”林小十冷笑道,“你胃口可真大呢,当心被撑死!” “话不投机,那就不用谈了。”隋戈也不动气,直接转身走了。 林十一半的资产,少说也是数十亿甚至更多,林小十自然不可能答应的。 但是,林小十不答应也没关系。隋戈也不是缺钱的人,如果不付出足够的代价,他是不会替这种为富不仁的家伙治疗的。林小十以为区区几百万就可以请动他,那根本就是在做梦。 回到寝室之后,隋戈跟唐雨溪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她这一件事情。 唐雨溪听了,立即赞隋戈干得好,又说对于这种为富不仁的人,就是要狠狠地盘剥。 随后,唐雨溪问隋戈:“你说林十会答应吗?” “你觉得呢?”隋戈反问道。 “不清楚啊。”唐雨溪说道,“这个林十,可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你一开口就要他一半的资产,恐怕他根本接受不了吧?” “未必。”隋戈说道,“铁公鸡也分为几种。一种人是对别人、对自己都很铁;另外一种,是对别人铁,对自己却舍得花钱。而林十,显然就是这样的人。你认为,一个如此有钱的人,会甘于就这么躺在床上混吃等死么?” “你说得对。”唐雨溪笑道,“看来这一次劫富济贫你要成功了!” “谢你吉言。”隋戈哈哈笑道。 ※※※ 明府市,诺丁山别墅区。 这里是明府市最高档的几处别墅区之一,临江,位居半山,环境秀美,风景如画,还有高尔夫球场等高档配套。 这个别墅区,就是林氏集团开发的。 其中位置最好的一套别墅,就是林十留给他自己的。 此时,林十躺在宽宽的露台上放着的一架休闲床上,晒着冬日的太阳,眺望着远处奔腾的江水,神情很是寂寥。 江山如此多娇,但是他却已经无力开拓了。 美人如此多娇,但是他却已经无力征服了。 现在,他能够做的,就是躺在这里,混吃等死。 但是,他不甘心啊!不甘心! 这一切,都怪那个该死的贱女人,就是她怂恿他去欧洲旅游、去登山,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就是一个扫把星。所以,林十已经让人将那女人的腿打断了。既然他不能过好日子,那么别人也不能好过! 更让林十恼火的是,因为他出事,董事会的那些元老们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 拉帮结派、夺权篡位。 没有了林十的镇压,光是凭林十那些不成器的儿女们,根本就对付不了那些老成精的元老们。 难道,林氏集团真的日薄西山、开始没落了么? 这时候,旁边站着的漂亮女秘向林十汇报:他儿子林小十来了。 林十的神情稍微变得开心了一点。在他的心头,也只有林小十这个儿子,还算有点本事和头脑,而林十也有意将他定为第一继承人。只是,林十并不想太早退居二线,将全力移交给儿子。 不服输、不服老,这才是枭雄本色。 林十觉得自己就是经济领域的枭雄,是凶悍的大鳄。 所以,他觉得在他还未断气之前,谁也不能夺走他的资产和公司!包括他的儿子也不行! 过了一阵,林小十来到林十面前。 林小十的脚步很轻,以表示他对父亲的关心和尊敬。 秘书被林十谴了下去。 “父亲——”林小十低声呼了一声,尽量让他的情绪显得有些沉重。 “你来了。”林十平静地说道,“听说你又去给我找医生去了?” 见儿子应了一声,林十继续道:“难得你倒是有孝心,知道为我着想。” “这是儿子应该做的。”林小十连忙说道。 “嗯。”林十道,“那医生有什么说道?仍然是没辙?” “哦,那家伙根本就是一个江湖郎中,他的话就等于是放屁!”林小十不屑地说道。 “我在问他有什么说道。”林十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下属答非所问,就连儿子也不例外。 林小十察觉到父亲的不悦,连忙说道:“那小子狮子大开口,说是要治好父亲的伤势,就必须让您拿出一半的资产来。哼,他根本就是在做梦!” “哦……一半的资产?”林十说道,“这小子果然是在白日做梦,那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他胃口太大,当心被撑死。”林小十道,“也不想想看,我们林家一半的资产,那是多少亿?他治好您的身体就想弄走那么多钱,这不是白日做梦么?” “嗯,你的意思是,我这残破之躯,不值那么多钱了?”林十淡淡地说道,“果然这年纪大了,就成了臭皮囊了,到时候用一张草席一裹就行了,对吧?” 林小十察觉到父亲这话有些不对劲,连忙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这是什么意思呢?”林十问道,“那小子口气虽然大,但是指不定真能治好我呢?” “怎么可能?”林小十道,“那家伙就是一个江湖郎中,招摇撞骗而已,谁会相信他的话——” “既然你都不相信他的话,他能够招摇撞骗什么?”林十不爽道,“况且,就算他是招摇撞骗,如果他不能治好我的伤,让我的身体复原,谁会付他诊金?” “但是,他的要求也太高了,这么多钱,怎么可能——” “看来你还是觉得我这具臭皮囊,已经不值那么多的‘维修费’了,是吧?”林十冷哼道,“看来你们都认为,只要等我死了,就可以瓜分我的财产,对吧?” “我……我没有这么想。”林小十觉得背脊上都在冒冷汗。尽管父亲已经瘫了,但是他的控制欲望却还是如此的强烈,就连对他的儿子,也是如此。 “你没有这么想,那你想的是什么?”林十道,“既然有一线希望,为何你都没有弄清楚就放弃了?你究竟是舍不得花钱,还是根本不想让我复原——咳咳~” 说到这里,林十情绪有些激动,以至于咳嗽起来了。 林小十连忙给他捶背,待其缓和过来才道:“父亲,我哪会有那样的想法,我巴不得您长命百岁、健康长寿呢。您又不是不知道,自从您这身体出了问题之后,集团那些元老们就开始蠢蠢欲动想着夺权篡位了,您真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又能得到多少好处?” 林小十如此一说,倒是深合林十的心意,他道:“看来你还不算太笨,至少还明白这个道理。哼,你要知道,你们的一切都是我给的。我可以给你们留下亿万家产,也可以一分钱都不留给你们!” 林小十不禁骇然,心头猛地一颤。他老爹这话,是在警告他们啊,若是他们这些儿女敢耍什么小心眼的话,比如早点“送”他归西之类的事情,只会适得其反,让他们分分钱都拿不到。 当然,林小十虽然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是却还没有丧心病狂到要送其父早日归西的地步。 “父亲,您多心了。”林小十诚恳地说道,“儿子一向都牢记您的教诲:对家人要亲,对朋友要奸,对敌手要狠,对下属要虐。” “既然你知道这个道理,还不将那‘江湖郎中’请来。”林十哼道。 “父亲,您……您真要答应他的要求?”林小十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了。 一半的资产啊? 这是多少?就连林小十,都觉得这个数字可以让他喘不过气来。 “你是心疼钱?还是不想我好呢?”林十语气平淡,听不出有任何不满,但是却让林小十背脊发寒。 “我尽快去将那小子请来!”林小十咬着牙齿道。 “去吧。”林十说道,目光投向了远处的江面上。 长江后浪推前浪,但前浪岂会甘心死在沙滩上! 第187章 催命符 pk票37了。加更一章,谢谢各位读者大大的鼎力支持! =========================== 丽都宾馆。 芮强再次拨通了林小十的电话,问道:“你的事情进展如何了?” 林小十极其郁闷地答道:“别提了,那小子就是一个有神经病的江湖郎中!但是我没想到,我家老爷子也他妈有神经病了!” “怎么说?”芮强问道。 “你知道那小子跟我要多少诊金吗?”林小十问道。 “直接点,我不是娘们儿,不想跟你玩猜猜!”芮强冷哼道。 “那个江湖郎中,他说如果要治愈我父亲的伤病,就要我父亲拿出一半的资产来!”林小十恨恨地说道,“他以为自己是谁,他妈的!所以,我说这家伙就是他妈的一个神经病!” “你老爷子怎么说?”芮强问道,开始寻思着如果让林小十进行下一步动作。 “我老爷子也是神经病,他竟然要我去找那个江湖郎中。”林小十道,“我家老爷子的心思我也懂,他就是不甘心,不想瘫在床上等死。不过这也正常,换做是我,有这么多的钱,也想吃遍天下山珍海味,玩遍中外各色美女。但是这没办法啊,就他那情况,稍有常识的都知道没得治了。” “你想放弃了?”芮强问道,不痛不痒地加了一句,“我可听说那小子的确有些本事呢。” “我想放弃也由不得我啊。”林小十道,“老爷子也不知道哪根筋抽了,竟然把这话听了进去,非得让我将那小子带过去给他治病。唉,没办法啊,我要是不照办的话,指不定他真会让我变成穷光蛋。”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请过去吧,死马当活马医,这可是你说的。”芮强推波助澜道。 “这倒也是。如果那小子不行的话,也好让老爷子死心了。”林小十道,“不过,怕就怕那小子真的把老爷子给治好了,那就——算了,我看那小子也没那本事。” “那你赶紧去请人吧,有消息再告诉我。”芮强说道,“如果那小子真不行,我再给你推荐别的医生。” 林小十在电话那边长叹了一声,然后挂掉了电话。 而芮强,脸上却浮现出几丝阴谋得逞的阴笑:林小十这个蠢货,浑然不知到已经被利用了! ※※※ 事隔一天。 第二天上午,隋戈又见到了林小十。 林小十的出现,让隋戈已经猜测到了对方的来意。所以,隋戈只是淡淡一笑,说道:“考虑清楚了?” “我父亲想请你过去。”林小十道,心里面早就把隋戈操了无数遍。 “我的条件不会变。”隋戈说道,“如果你想让我改变主意的话,趁早死心。” “我只是担心你没有办法治好我父亲的伤病。”林小十硬着头皮道,“钱,不是问题!” “不是问题自然最好。”隋戈说道,从背包里面摸出两份早就准备好的了文件,“我知道你要回来,所以已经找律师起草好了合同。空口无凭,免得大家反悔,所以等会儿你不妨先看一看。” 林小十见状,简直就要暴走了。 这个江湖郎中忒可恶了,还未给人治病,居然先把付款的合同都准备好了,真是太贱了! 林小十一把接过了合同,心头却在冷笑:“就算你小子治好了我父亲,你真以为能够拿到那么多钱么?” 隋戈没有去猜测林小十心头在想什么,只是跟着林小十上了车,赶往了诺丁山别墅区。 中午的时候,隋戈便出现在了林十的别墅当中。 出了林小十之外,林十的另外几个子女和老婆、情人也都出现了。 下了车之后,林小十便催促隋戈去跟林十看病。 隋戈却是慢条斯理地说道:“对不起,我这人坏习惯挺多的。比如肚子饿的时候,就不喜欢给人看病,因为很容易误诊。所以,我建议你赶紧弄一顿丰盛的午餐过来,然后请你父亲先等着。” 林小十见隋戈这厮居然还在这里摆谱,恨不得操起客厅中的青花瓷就往隋戈脑袋上开砸。 但是,林小十终究不敢这么做,因为他担心生性多疑的父亲会以为他有“狼子野心”。那样的话,他林小十很可能就会从一个富二代马上成为一个穷光蛋。没办法,林十的儿女可不止一个,只要他没死,随时都可以更改遗嘱,只需要一个电话,甚至只需要张张口,就可以轻易剥夺林小十的继承权。 所以,越是在这种紧要关头,林小十觉得自己越是要隐忍。 隋戈这一餐吃得很讲究,一共吃了八十几道菜,整整吃了一个小时。没办法,谁让林十这里什么好吃的都能吃到,无论是鹅肝、鱼子酱,还是极品燕窝、鲍鱼,这里都可以吃到,所以隋戈自然没有必要跟林家的人客气。 而林家的人见状,都很不得将隋戈这样没有修养的下等人踢出屋去。 酒足饭饱之后,隋戈这才去房间看林十的病情。 在房间中,这位曾经不可一世、风光无限、笑面千百人唾骂的房产大亨,此时却如同一截朽木一样躺在床上,早已经失去了昔日的那种气势,只是眼睛却睁得很大,似乎充满了对命运的不甘。 这是所有的有权有势者的通病:掌握的东西越多,便越是不想放弃,不想失去,不甘失去。 在这些人的眼中,所有窥觊他们地位、资产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连亲人都不例外。 隋戈望着这个一直都在致力于征服高山的大亨,平静地说道:“林老板,还想登山吗?” 林十看着隋戈,冷哼道:“你在用居高临下的语气跟我说话?别忘了,我是你的病人,但也是你的顾客,虽然顾客是上帝的说法夸张了一些,但至少我算是给你送钱的财神爷吧?” “送钱的就是财神爷?”隋戈淡淡一笑,“那些抱着钱去买房的人,不都是你们的财神爷么?不过,好像你们的人,可没有把他们当财神爷吧?当的什么——奴隶!要不然,这哪来房奴的说法呢?不过算了,这是你们经商的手段,我却不做评论。只是你要清楚,在我眼里,你根本不是什么财神爷,不过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瘫痪老头子。我想让你站起来,你就能站起来;我不高兴你站起来,你就只能躺在这里跟我说话。所以,我能站着,你躺着,所以我就可以用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和语气跟你说话。” 不给面子! 完全不给面子! “你这江湖郎中,小爷忍你很久了!保安——” 林小十怒不可揭,就要叫保安将隋戈给轰走。因为这小子实在太猖狂了,居然敢跟他父亲叫板,实在是太目中无人、太自以为是了! “不用大呼小叫了。”隋戈说道,“如果林老板不想治的话,我立即走人。” “滚!趁早滚远——” “小十,住口!”林十忽地喝道,“老子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 林小十立即闭嘴。 林家其余的人,也是噤若寒蝉。 没办法,在林家里面,林十就拥有绝对的权威。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林家的这些人谁能够继承百亿家产,而谁只能睡大街乞讨。 就连林小十也不敢造次。 林十仔细打量了一下隋戈,然后说道:“初生牛犊不怕虎,你真的很狂!” “我有狂妄的本钱。”隋戈自傲地说道,“我说过,我能够决定让你站着快活,还是躺着等死!” 林十气得嘴角都在抽动。他恨不得立即叫人叫隋戈踢出去,但是心头却有抱着一丝希望,他的确不甘心就这么躺着等死,不甘心啊。 “你真有这本事?”林十强忍怒气问道。 “没本事的话,我来这里干嘛?治不好你的伤病,你会让我拿钱走?”隋戈说道,将之前那份文件放在了林十面前,“这份文件你儿子已经看过了,不过我看他也做不了主。所以,我再给你解释一下。如果我能够治愈你的伤病,那么你要付出一半的资产作为诊金——” “神经病!” 隋戈的话还未说完,林家的一个人已经开骂了,骂人的是林十的一个情人。 于是,隋戈就停住不说了,等待林十的反应。 “你——给我滚出去!你的信用卡上会留下一百万,以后就自生自灭!”林十冷哼道。也怪这个女人不知道场合,林十之前的怒气一直压抑着没有发出来,这时候全都冲她去了。 “林十,你这个昧良心的老色——” 这个女人正要对着林十开骂,但是立即就被两个彪形大汉似的保安丢了出去。 整个屋子一下子就安静许多了。 于是,隋戈继续说道:“因为治疗的过程分为四个阶段,所以付款的方式也分为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我治好你一部分伤势,就收取一部分的钱,这样很公平吧?” “嗯。”林十应了一声。 这他妈叫公平? 给一个人治病,就要人家一半的资产,这他妈还叫公平? 这他妈简直就是抢劫犯! 但是隋戈同学却觉得公平得很,心说你这家伙卖一套房子出去,能够将人家祖宗三代的积蓄收刮一空,甚至还要让人家欠银行一屁股债,某家收你一半资产做诊金,都算是便宜你了。要不是因为收你全部资产,你肯定不干,我还恨不得将你全部资产都刮走呢。 对付奸商,就是要比他更奸! “既然你对合同没什么异议,那我就准备开始治疗了。”隋戈说,“先从你的颈部开始吧。” 于是,隋戈伸手按了一下林十的颈骨,说道:“一半颈骨已经碎裂、移位,难怪别的医生都不敢给你动手术了。不过没事,你碰上了我,也就是舍财免灾了。” 说完之后,隋戈从屁股后面的裤兜里面掏出了一张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然后放在手中轻轻搓揉。 林家的人一看,顿时又差点恼羞成怒。 狗皮膏药! 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东西都弄出来了,这是侮辱他们的智商么? 但是,有了前车之鉴的缘故,林家的这些人却是不敢再出言辱骂隋戈了,他们可不想拿着一百万就被扔出了家门。 隋戈见这些人居然不跳出来谩骂,顿时觉得有些扫兴,于是随手“啪”地一声,将这张狗皮膏药贴在了林十的颈部。 咔咔~ 片刻之后,林十的颈部传来了一阵骨头愈合、生长的声音。 另外伴随着的,还有林十的痛呼声。 隋戈这家伙,竟然“忘记”给林十用松针止疼了。 但因为林十全身几乎无法动弹,所以也只能哀嚎然后默默地承受了。 看到这样的情况,林家的人本来应该冲上去跟隋戈较劲的,但怪异的是,他们居然无动于衷。 这种情况,隋戈有些奇怪,林小十也很奇怪。 林小十奇怪此时他心头竟然有一个莫名可怕的想:“让这小子弄死这个老家伙吧!他死了,我至少能够分到二十亿财产……对,最起码不会落到一百万就滚出家门的地步。死吧,死了干净!死了清静!” 但是,林十哀嚎了几分钟之后,居然就不再哀嚎了。又过了片刻,就听见他惊呼道:“咦,我这脖子……这真的能动了,全好了?” 的确,这时候林十的脖子已经能够转动了。 “好没好,你自己还不清楚么。”隋戈淡定地说道,“如果好了的话,就按照合同办事吧。全付全部酬劳的四分之一吧。下一次治疗,在三天之后,所以你们有三天的准备时间。” 说完之后,隋戈就准备离开了。 林十安排人送隋戈回东江市,随后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屋子当中的气氛有些诡异。 林家的人噤若寒蝉,谁也不想开口说第一句话。 “怎么,我的伤病有转机了,你们不高兴?”林十忽地阴测测地问了一句。 “我们高兴!”“可不是吗,很高兴呢。”“这是好事情,要庆祝一下!”“……” 顿时,这些人七嘴八舌地奉承了起来。 “麻痹的!”林十忽地大骂了一声,“一张膏药,居然就要弄走我亿万家产,这他妈哪里是狗皮膏药,简直就是催命符!” 其余的人愣住了,却仍然不敢答话。 终于,林小十硬着头皮说道:“父亲,就算他拿到钱,恐怕也没命去花!” 林十扭头看了看儿子,忽地大笑道:“好!不愧是我的儿子,说得好!我一辈子辛辛苦苦弄下来的基业,他一开口就要弄走一半,嘿……果真是白日做梦!” 第188章 枪击事件 华夏富豪排行榜显示,林十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身家约有二百亿。 因此,隋戈这一次为其治疗的诊金约为一百亿。 如此巨大的金额,也难怪林家所有的人,包括林十自己都无法接受。 但是,为了日后能够站起来,为了还能够继续快活,林十还是将这一百亿的诊金通过现金、房产、股票等方式支付给了隋戈。当然,隋戈也不笨,所以专门叫上了以前在华生药业公司干的律师和会计师。尽管华生药业公司暂时关门了,但是这部分人的工资都还照发呢,自然不能让他们闲着,能够用上的时候,自然是要他们干活儿。 亲眼见证了这一幕的林小十,心痛得都在滴血了。 一百亿啊,就这么打水漂了。 就算是作为亲生儿子的林小十,也不可能继承到其父一半的资产啊。 想到这一点,林小十就恨不得立即将隋戈弄死。 此时,林小十望着载着隋戈的汽车离开别墅区,拳头捏得咕咕直响,恨声说道:“这个王八蛋,我一定要亲手宰了他!他竟然就这么夺走了属于我们家的资产!” “这种小事情,需要我们这样的人亲自动手吗?”一旁的林十冷冷地说道,“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吧。杀了他,拿回那些资产转移的文件。属于我们的东西,自然就回来了。” 林小十狞笑了一声,才道:“父亲,我已经查过了,目前在大陆,‘黑蛇’组织的人很专业、信誉也高,我看就交给他们去做吧。” “不。‘黑蛇’的人怎及‘刺客’。”林十颇有经验地说道,“小十,为父很看好你。但你要记住,要成就大事者,要明暗兼修。在明,要有高明的经商手段;在暗,要有洗钱、逃税、让对手人间蒸发的手段。‘刺客’的人,曾经帮我解决了无数难题,这一次他们自然也会成功的。” 林小十心悦诚服道:“难怪父亲做生意,总是无往而不利。而有许多人,连一个钉子户都搞不定。” “不说这些了。”林十笑道,“我已经让‘刺客’的人行动了。现在,既然我身体已经痊愈了,那我们父子就找个地方,叫一群女人,好好快活一下吧。等我们快活够了,属于我们的东西,很快也就回来了。” “是。”林小十道,“父亲镇定自若,果然是有大将之风!” “你就不用拍你老子的马屁了。”林十哈哈笑道,笑得很得意。 在林家两父子的眼中,隋戈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 劫富成功了! 此时的隋戈,跟江涛、高峰和柳小童三人在发疯校区外面的火锅店里面,烫着火锅儿、喝着酒,甭提有多高兴了。 这时候是夜间,外面又下着冷雨,此时吃火锅的,当真是一大享受。 “隋戈,今天有什么喜事么?”江涛一边大吃大喝一边问道。 “当然有喜事了。”隋戈笑道。 “你被人破了童子身?”高峰说道,“要真是这样的话,应该浮上一大白。” “瞧他这样子,多半都让人破了几次了。”柳小童喝了酒,言语也开始奔放起来了。 “非也,非也。”隋戈笑道,“小弟我最近发财了。” “难道是彩票中奖了?”江涛问道,旋即摇头,“不可能!我们国家的彩票,想中大奖的话,只能等下辈子了。” “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高峰说道。 “有人送了我一百亿。”隋戈笑道。 噗! 柳小童喷了一口酒,说道:“你做梦的时候吧?” “一百亿,游戏金币么?”高峰笑道。 “怎么这年头说真话就是没有人相信呢?”隋戈有些苦恼地说道。 “妈的,你真有一百亿的话,也好意思在这种地方请我们吃火锅?”江涛说道,吃了一大口肥牛。 “我擦!像你这么说,成了亿万富翁,就不能来这些地方吃饭了?是不是卫生间都要用的?”隋戈反驳道,“江涛同学啊,你要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啊。” “我要是成了亿万富翁,哪还需要什么平常心,就要吃喝玩乐!”江涛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成。”隋戈笑道,“等你哪天真的失去了人生理想,只想吃喝玩乐的时候,哥就送给你一亿去挥霍。” “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真的。但是,兄弟还是很感激。来,干一个!”江涛说道,跟隋戈碰了一杯。 “喂,那我们呢?”柳小童问道。 “成,那就不厚此薄彼了。你们两人也是一样!”隋戈呵呵笑道。 四个人吃了一个多小时,这才酒气熏天地从火锅店里面钻了出来。 尽管外面下着小雨,但是四个人都吃得热火朝天,所以脸雨伞都懒得打了,就这么摇摇晃晃地往学校大门走去。 走了一阵之后,隋戈就察觉到有人在窥探自己。 于是,隋戈向江涛、高峰和柳小童说道:“兄弟们,你们先回去吧,我憋不住了,找个地方尿一个。” 高峰说道:“找什么地方啊,就在围墙边上,就地解决!” “得了,我怕把围墙冲垮了。”隋戈笑了笑,跟这三人分道扬镳了。 发疯校区门口的街道并不长,都是当地农民修建起来做生意赚学生钱的,所以隋戈很快就走到了街道尽头。再往前面,就是田地,果园子了。再远的地方,就是栖霞山和青江。 在晚上的时候,学生们一般都很少涉足街道之外的地方。 隋戈自然没什么好担心的,走到了街道尽头的黑暗处,然后做出撒尿的动作。 就在这时候,他的背上忽地被一个冰冷的硬东西顶住了。 不是刀,是枪! “给个理由吧。”隋戈平静地说道。杀手杀人,也得有个理由不是。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就是理由。”背后的杀手说道,“不过,如果你把林家的资产转移的文件给我的话,也许还能活一命。” “给你们文件,真的可以活命?”隋戈淡淡一笑,“你觉得我有那么傻?” “至少,可以让你少受点折磨。”杀手说道。 “这倒是实话。”隋戈说道,“就冲你这一句话,我就不折磨你了。” 杀手一声冷笑,觉得隋戈真是死到临头还嘴硬! 正要动手给隋戈一点教训,狠狠地给隋戈来一拳,却忽地发现手臂竟然不能动弹了。 隋戈悠然地转过身,然后向这杀手笑道:“想不到林家请的杀手,竟然只是这种档次!” 说完,隋戈伸出指头,一下子点中了这杀手的心脏。 内劲涌入,这个杀手立即暴毙当场。 隋戈正打算用最近配制的“化尸粉”毁尸灭迹的时候,忽地右眼皮猛地一跳,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涌上了心头。没有丝毫的犹豫,隋戈立即展开身形,往旁侧飞速蹿了出去。 哧! 左肩处传来一声闷响。 隋戈清楚地感觉到,一个高速旋转带着灼热温度的物体刺入了肩膀的血肉,就连真气都无法抵御。 血肉飞溅,剧烈的疼痛从伤口处开始蔓延。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对方只是舍弃了一个诱饵,就获得了一个绝佳的狙击隋戈的机会。可笑的是,隋戈之前居然还在笑话人家杀手的档次不高,结果下一刻就倒霉了。 幸亏隋戈的灵觉很敏锐,让他感觉到了危机,否则这一下可就够他受的了。 中枪之后,隋戈立即用真气止住了伤口流血,然后没有丝毫的停留,立即展开身法逃之夭夭。 一口气逃遁了几里路,隋戈这才停了下来,开始冷静地思索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片刻之后,隋戈叹了一声:“轻敌了啊!” 这一次的确是轻敌的。 虽然早就料到林家的人必然不会甘心,但是隋戈却低估了林家人的智慧。更被之前那个没有“档次”的杀手给蒙住了,这时候隋戈已经明白了,之前那个没档次的杀手显然是对方故意丢出来的一个诱饵。隋戈将那个没档次的杀手引出来之后,的确就有些掉以轻心了。就在隋戈松懈的时候,对方的杀手锏却终于出动了,如果不是因为隋戈见机得快,恐怕不死也是重伤。 但隋戈隐约感觉到,对方并不是要立即杀死他,而是要重伤他,然后取回林家要的文件。 肩膀上的伤口虽然并不致命,但是却让隋戈有些沮丧。练气后期的强者,打通任督二脉,全身都有真气护体,虽然号称是是“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但终究不是金刚不坏之身。这不,面对科技产物的,就连隋戈都吃亏了。 当然,隋戈也不是第一个吃亏的武者。 当年解放的时候,华夏有一位武学名师,就是被军队用机枪堵住门扫射而死的。 没错,蚊蝇落在身上,一下子就会被练气后期的武者真气震死,但是练气后期武者的真气,却没办法将子弹震开,顶多只能阻延子弹对身体造成的危害而已。正所谓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这子弹的速度如此之快、之猛,的确不是习武者能够抵御的。练气后期的武者,虽然已经达到了人体所能达到的极限,但终究还是人,还是血肉之躯而已,并非无所不能。除非达到先天期,浑身都有先天真气护体,才能够不惧子弹。 教训啊,这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隋戈没有回学校,而是拦了一个车去了东江市区,然后将山熊、眼镜都叫了出来。 第189章 不得安宁 今日第二更!老规矩,爆发与否,就看各位读者大大的支持力度了。 ================================= “人间仙境”的包房当中。 山熊虽然断了一双手,但是这几天的心情显然还不错,向隋戈笑道:“隋兄弟,怎么今天舍得叫我们出来喝酒了?” “我中枪了。”隋戈淡淡地说道。 如此一说,却让眼镜和山熊都大吃一惊。 隋戈摆了摆手,说道:“没事,不是致命伤。” 说着,隋戈脱了上衣,顿时露出了肩膀上的伤口,不过因为用真气控制了血管,伤口处几乎没有鲜血渗出,也难怪山熊和眼镜没有注意到。 隋戈用指头按了按伤口处,然后用手掌一拍,顿时将里面的弹头给弄了出来。 这时候仔细查看了一下伤势,尽管有真气护体,这颗子弹给隋戈造成的伤势还是挺严重的,子弹直接打穿了隋戈的肩骨,正好卡在骨头中间。隋戈将弹头弄出来之后,骨头上就留下了一个窟窿,好在隋戈有灵药在手,将培元膏抹在了伤口上,很快破损的骨头就开始愈合了。 “这是的子弹!”眼镜拈起地上弹头说道。 看见隋戈有些疑惑,眼镜解释道:“我在读书那会儿,就是枪支爱好者,混了黑道之后,也玩了一些枪支,不过都是一些普通的手枪。在我们国家境内,枪支控制很严,威力太大的枪支,都不容易搞到手。当然,只要有足够的钱,也能够弄到一些大威力的家伙!这颗弹头,我可以肯定,绝对是的弹头。” “嗯,应该是吧。”隋戈说道,“看来开枪的这人,不仅枪法不错,脑子也够灵活,知道我会往街道尽头那边走,然后他早就已经选择好了射击的位置吧。” “应该就是这样。”眼镜说道,“一般来说,狙击手都是提前就选择好位置的,追求一击必杀!这么说来,那家伙还真是很专业,只用了一个替死鬼,就险些让你上当了。” “是啊,一时大意了。”隋戈叹了一声,喝了一口酒。 “老板,你可得小心一点。”眼镜提醒隋戈道,“这些杀手,可是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 “是啊,这帮逼人一点江湖规矩都不讲,的确很麻烦。”山熊也道,然后向眼镜说道,“赶紧多叫几个兄弟过来看场子,别人那些逼人混进来了。” “不用那么紧张吧?”隋戈说道,“若是近距离的话,他们来找我麻烦,必死无疑!” “兄弟你别见笑,自从我这双手没了之后,胆子也就小了。”山熊笑道,“我知道你的功夫好,不过不想有人来影响我们喝酒而已。这两天心情还不错,可不想被杀手给搅局了。” “呵,熊哥有好事了?”隋戈向眼镜问道。 “还真是好事。”眼镜笑道,“难道你没有瞧见,熊哥这几天春光满面么?” 隋戈仔细瞧了瞧,笑道:“还真是呢。我还以为熊哥红光满面都是灯光给照的,原来是发春了啊。这可真是好事情,不知道这一次熊哥祸害了哪家姑娘呢?” 眼镜显然是被勾起了兴趣,说道:“还别说,亏得我们上次给熊哥出了主意。这不,就广泛发动人手去给熊哥介绍对象,然后让熊哥去相亲。结果相亲的人熊哥没看上,回来半道上,却真的英雄救美,将一个在肯德基打工的小姑娘给救了,然后人家真对熊哥有感觉了。这才几天时间,都好得不可开交了,而且婶子也挺欢喜这个姑娘的,熊哥这次可真是运气来了!” “这就叫因祸得福啊!”山熊感慨道,神情却颇有些得意。 这一次山熊失去了双手,一开始的确有些心灰意冷、万念俱灰,甚至有些英雄气短、自暴自弃。后来,隋戈说可以让他断手重生,山熊才恢复了一下志气,但是情绪仍然有些低落。谁知道,在他情绪低落的时候,一个女人走进了他的世界。 那位姑娘是从乡下来城里打工的,在肯德基做服务生不久,因为容貌长得标致,所以被一个开超市的老板看上了,非要包养这姑娘做情妇。那天晚上,那位老板开车来接姑娘,她却不肯上车,于是那老板就打算用强,恰好山熊路经这里,便出手相助。哦,应该是出“头”相助才是。山熊因为没有了手,所以直接用脑袋将那超市老板给顶了,顶得那家伙连苦胆都差点吐出来。 这就是英雄救美的老套故事了。 虽然山熊没有手了,但是这姑娘却被他的英雄气概给打动了,几乎是一见钟情。而山熊,也喜欢上了这个淳朴的姑娘,喜欢他没有心机、单纯和善良,更好的是,山熊的母亲对这姑娘也是极其喜欢。 总之,这件事情,到了现在,还真是皆大欢喜了。 “那真的应该恭喜了!”隋戈和眼镜一起举起杯子祝贺山熊。 山熊用嘴巴衔着酒杯,一饮而尽,脸上的红光却更盛了。 “什么时候能够喝你们喜酒呢?”隋戈又道,“我可是准备了一个大红包。” “大红包?听兄弟你这么一说,我都是迫不及待了。”山熊喜道,“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成。” “那赶紧抓紧。”眼镜笑道,“乘热打铁,熊哥你不是很有经验么……” “少他妈胡说,我对沛珊可是很尊重的,绝对不会勉强她不喜欢的事情。”山熊居然显现出少有的正经表情,看来他对这个姑娘还真是用情至深。 “怎么酒没了呢!”眼镜一看酒都喝光了,立即冲门口的服务生叫了一声,让她赶紧取酒去。 片刻之后,包间的门被推开,一个穿裙子的女服务生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上面放着两瓶白酒。 “快到上!”山熊冲着这女服务生说道,然后又开始跟隋戈和眼镜聊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隋戈忽地一腿将那女人踢飞在墙上。 眼镜和山熊不禁骇然,显然都没想到隋戈会忽然辣手摧花。 但是,随后他们便听见“啪!”地一声,一件东西掉在了地上,令两人眼色大变。 手枪! 又见手枪! 山熊和眼镜看到这情况,都觉得脸上无光。 要知道这里好歹也算是山熊的地盘,想不到居然还是被杀手混了进来,这就等于是打他的脸啊。 不过,很快隋戈又有动作了,不待那女人有什么反应,忽地将她从二楼窗户扔了出去。 轰! 一声巨响从那女人身上发出,将二楼窗户玻璃全都震碎了。 而那女人,恐怕在空中已经被爆成了肉泥。 人间仙境里面,顿时乱成一片,一群人尖叫、惊呼着冲到了街面上。 山熊和眼镜的脸色顿时变得异常难看。 并非因为这一次爆炸给他们和人间仙境造成了多少损失,而是若非隋戈机警,恐怕就算不死也会被炸成重伤。这些该死的杀手,果然是不死不休! 隋戈的脸色也变得很难堪。 虽然在电视、电影中看过不少关于杀手组织的东西,但亲自碰上却还是头一次。 平心而论,隋戈还真是有些低估了这些亡命之徒的实力和能力。没错,这些人的功夫修为比隋戈的确是差远了,但是论杀人的手段和方式,却当真是层出不穷。之前是诱饵,现在又出一个人体炸弹,这帮逼人果然不打算让他安宁呢。 老虎不发威,还真是被人当成病猫了。 本来,隋戈对这些杀手组织的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刻骨仇恨,因为他总觉得这些人只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所以谈不上本性善恶的问题。但是,刚才发生的事情,却是彻底激怒了隋戈。 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些杀手组织的人竟然将山熊和眼镜也卷了进去。 隋戈一直都认为,盗亦有道。 杀手,也应该有规矩和原则的。 如果这帮逼人只是冲着他来,隋戈不会如此动怒了。但是,现在这些杀手居然将隋戈身边的人都卷了进去,那么这就触及到了隋戈的雷区。 这时候,人间仙境已经乱成了一片。 眼镜此时却很冷静,立马叫人收拾现场的残局。 爆炸肯定会对人间仙境的生意造成影响,但是这不是关键的,关键是炸死了一个人,这种事情就可大可小了。幸运的是,这个杀手已经炸得尸骨无存了,只要现场处理干净一点,恐怕没有人知道这里炸死了人,毕竟死的是一个杀手,谁会去为她报案? 眼镜的处理方式没错,第一时间收拾残局,可以避免惹上大麻烦。 山熊也是气急败坏,但因为根本不知道对手是谁,想拼命也找不到人。 隋戈让山熊和眼镜不用担心,只管处理好人间仙境的事情,而那些杀手,他会亲自好好去招待他们的。 过了一阵,警笛的呼啸声划破了夜空。 碰上了这种场面,就算杀手也只能退避三舍了。 所以,隋戈也不担心杀手会继续行动,大步走出了人间仙境,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 今夜,他被这些杀手搅得不得安宁。但很快,他会让这些杀手不得安宁的! 第190章 形势逆转 谢谢各位读者大大支持!继续召唤pk和贵宾票,再有12张pk票,又该加更一章了。 ==================================== 作为一个专业的杀手组织,其不仅拥有专业的杀手,也必然拥有一些专门收集情报、信息的人。 如果信息不灵通,如何确定目标的位置,又如何拟定直接有效的刺杀计划? 而且,从昨夜隋戈的遭遇来看,很显然对方专门收集情报、信息的眼线还不止一个人。 在发疯校区外面遇袭,在人间仙境又遇袭。 这就说明这个杀手组织的派遣过来的人还不少,否则哪能一晚上就施行两次暗杀。而且都是差一点就成功了,如果隋戈功夫稍差的话,恐怕早就挂掉了。 同时,也证明林家的人果然已经被隋戈给逼疯了,这诊金刚付完,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找人对付隋戈了。而且看得出来,林家这一次为了对付隋戈,也算是花了大价钱了。 当然,如果能够成功干掉隋戈,然后取回那些资产文件的话,花这点钱就不算什么了。 离开“人间仙境”之后,隋戈在东江市区里面游荡了大半夜。 不知道是否因为警察的介入,总之后半夜隋戈居然没有再遇到袭击了。 一般来说,遭遇过杀手袭击的人,都会千方百计想办法躲避追杀,甚至不惜跑到国外去。 但是,隋戈却反其道而行之,似乎担心这些杀手找不到他。所以,天刚亮的时候,隋戈就已经返回了发丰镇,然后在发丰镇上游荡起来。 看似漫不经心,但隋戈却在时刻留意着四周的动静。 尽管还是早晨,但是这个小镇已经很热闹了,将早上的寒冷都驱散了不少,因为四周不少村民都会在大清早就将蔬菜、土产品等东西送来这里贩卖,而小镇上的居民,包括发疯校区的一些老师、教职工,也会来赶早市买菜之类。 隋戈将耳力、目力提升到了极限,但是却并未从人群之中察觉到类似杀手组织的人存在。 不过旋即隋戈就释然了。 如今这都什么年代了,杀手组织的人,自然不可能用肉眼来“盯梢”了。 这年头,望眼镜、追踪器之类东西到处都能够弄到,谁还会近距离进行肉眼盯梢呢。 更何况,这些盯梢的人还是专业人士,要是这么容易就被人察觉到了,那肯定就是三流杀手组织。要不然,就是另外一个陷阱了。昨天晚上隋戈受伤,也就是因为轻敌了。 尽管没有察觉到杀手组织的眼线,但隋戈还是继续在这里游荡着,似乎并不死心。 而此时,发丰镇桃源宾馆顶楼的一个房间中,一个神情冷漠的青年人正在盯着望远镜。他手中拿着一盒牛奶,一边透过望远镜查看隋戈的动静,一边吃着他的营养早餐,一刻也没有转移视线。这个“目标”,可是组织重点“打击对象”,若是出了差错的话,他的日子可不好过。而且,昨天晚上,组织派出来执行任务的人,已经有两个“消失”了,这让他心里面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这并不影响他胃口,作为一个杀手,哪怕只是“搞后勤”的杀手,他也知道随时让自己保持最佳状态的道理。而食物,是必不可少的。 冷漠青年盯着望眼镜里面的“目标”,感觉有些奇怪,这小子已经被袭击过两次,居然还能如此镇定,如此招摇,难道这小子真的不怕死么?还是他太自信了?从组织得到的资料,这个小子的功夫不错。但是功夫不错又能如何?挡得住子弹么?挡得住炸弹么?只要这小子到了人少的地方,进入了狙击手的掌控范围,他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就在冷漠青年不屑冷笑的时候,在人群中游荡的隋戈忽地停了下来。而且,让冷漠青年意想不到的是,从望眼镜中看去,这小子竟然在冲着他笑。 是的,镜头中的隋戈,就冲着他发笑,笑得很诡异! 冷漠青年觉得,似乎隋戈已经发现了他的存在。 冷漠青年先是一惊,但很快就镇定下来:这么远的距离,对方绝对不可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绝无可能! 这个念头刚起,忽地这冷漠青年觉得脖子上猛地一下刺疼,就像是被针扎了一样。 砰! 眨眼的功夫,冷漠青年就倒在了房间的地板上。 等这冷漠青年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几分钟之后的事情了。这个时候,他仍然躺在地上,而“目标”却坐在他先前坐的那张椅子上。 当然,现在目标已经互换了。 冷漠青年成了目标,而隋戈成了局面的掌控者。 “你怎么会在这里?”冷漠青年看到这局面,心头真是惊疑不定。 “你只有权力回答问题,除非你马上就想死。”隋戈说道,竟然比冷漠青年还要冷漠。 冷漠青年自然不想死,目前他只是一个搞后勤的“预备杀手”,本来有希望经过这一次任务之后“转正”成为真正的杀手,想不到现在却要面临生死抉择了。 想死么?甘愿死么? 很多杀手虽然漠视生命,但很多时候只是漠视别人的生命。对于自己的生命,大多数还是很珍惜的。 何况,这个冷漠青年还根本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杀手。 所以,他并不想死。 隋戈从对方的目光当中看到了求生的想法,问道:“你是什么组织的?” “刺客。”冷漠青年答道。 “这一次一共来了多少人?”隋戈又问道。 “我知道的,一共有九个人,四个预备杀手,三个铜牌杀手,两个银牌杀手。”冷漠青年道,“其中两个铜牌杀手,已经被你弄死了。” “他妈的,连个金牌杀手都没有么?”隋戈骂了一声,继续问道,“你知道剩下三个正牌杀手的位置么?” “不知道。”冷漠青年道,“我们负责向他们提供一切所需要的信息,但是他们的信息我们无权知道。” 这也很合理,正牌杀手的位置如果被搞后勤的知道了,很可能反过来被别人清理掉。 “那么,你知道另外三个预备杀手的位置?”隋戈问道。 这时候,冷漠青年的手机响了起来。 “你知道该怎么回答,对吧?”隋戈冷冷道。 冷漠青年点了点头,按下了接听按键,说道:“没事,那小子没有消失,进入了一家店子,我盯着呢。别他妈那么紧张,搞得你跟正牌杀手似的!你现在是什么位置?另外两个家伙呢……嗯,好。” “知道另外两个人的位置了?”隋戈淡淡一笑,“很好,你暂时不用死了。不过,你想必应该注意到了,你的整个身体似乎都浮肿了吧?而且,脸上和四肢都开始发青了,这个不用我提醒,作为一个预备杀手,想必也你知道这是中了剧毒的征兆吧?” 冷漠青年点了点头,尽管他不知道隋戈是如何找到他并且让他中毒的,但是他的确中毒了。 隋戈将一粒药丸弹入冷漠青年的口中,说道:“这是解毒的药丸,不能彻底解毒,只能维持一个小时。如果一个小时之内,那三个正牌杀手不死,你就会死!” 冷漠青年一听,心头拔凉拔凉地,此时他才知道这个学生小子的手段如此厉害,如此不好惹。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况且就算他后悔,也无法脱离组织了。 脱离就是死! 但是,至少冷漠青年不想现在就死。所以,他只能配合着隋戈行动。 十五分钟过后,隋戈跟另外三个预备杀手都照面了。 另外三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极其硬气,并不怎么配合,但是当隋戈往他胸口种了一株诡异的“萝卜”之后,这个硬气的家伙立即就软了下来,变得服服帖帖,对于这厮的表现,隋戈只对了他说了一句话:“这个世上有不少贱骨头,喜欢吃硬不吃软,很显然你就是这种贱骨头!如果我找不到那三个正牌杀手,今天晚上就用你心口上长的这株萝卜炖汤!” 隋戈离开的时候,那厮差点没有被吓昏过去。 轻松搞定了四个预备杀手,那三个正牌杀手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尽管这三个人没有现身,但是隋戈可以肯定,他们已经来到了发丰镇。 而且,经历了昨天晚上的失败之后,这三个人应该已经有些沉不住气了,他们应该不会让隋戈或者离开这个发丰镇的。 当然,这只是那三个家伙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如今,隋戈已经控制了四个预备杀手,等于控制了这三个杀手的耳目。要反过来算计这三个人,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 任何事情,只要找到了突破口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会变得顺理成章了。 三个正牌杀手中,还剩一个铜牌杀手。 铜牌杀手,很多时候就是炮灰的代名词,所以隋戈并不担心这个人;另外两个银牌杀手中,其中一个肯定是狙击手,这也是对隋戈威胁最大的人,昨天晚上就已经得到了应证。所以,隋戈决定先将这个狙击手干掉再说。 隋戈没有做过狙击手,但是射击类游戏却是玩过的,知道一些狙击手的基本常识。首先,狙击手会选择比较有利的地势,在这种人多繁杂的地方,他们通常会选择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居高临下进行射击。另外,就是有一定的隐蔽性,毕竟那么长一截,可是很容易被暴露的。 所以,隋戈打算“主动”给对方提供一些便利条件。 十分钟之后,隋戈来到了发丰镇上的一个小广场,这里比较开阔,附近也有高点。 不过,对方没有上钩,隋戈喝完了热咖啡之后,只得离开了广场。 又过了五分钟,隋戈前往了一家音像店。 音像店的店门很窄,出店门的时候,很容易成为枪击的目标。 这个位置,隋戈觉得还不错,只是不知道枪手是否满意。 但是,这一次隋戈判断正确了,几分钟之后,隋戈收到了四个眼线的信息反馈,有两个正牌杀手联系了他们,这意味着有两个杀手可能已经行动了。还有一个杀手,仍然在等待。 但隋戈并不担心,尽管这一次他亲自做了诱饵,但是因为局势都在掌控之中,所以他才能如此轻松。 那些杀手以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却哪里知道,隋戈不仅掌控了四个眼线,而且还有杀手锏,让剩下的三个杀手都不会猜到的杀手锏。 此时,隋戈已经在音像店呆了十几分钟,终于挑选了一张盗版dvd硬碟,准备离开这里。 就在隋戈跨出门槛的瞬间,这时候,门口走过来一个衣衫褴褛、头发凌乱、脸上脏兮兮的小乞丐。小乞丐手中捧着一个要钱的碗,往隋戈走了过来,口中还道:“好心的大哥哥,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请您给我点零花钱,让我买两个热包子吧……求你了……” 小乞丐走到了隋戈面前,隋戈做出掏钱的样子。 这时候,那小乞丐忽地一扬手,一袋子石灰立即往隋戈当面撒了过去,同时,他那把手中的破碗一抖,里面竟然泼出一种腐蚀性极强的酸液,往隋戈身上溅射而去。不仅如此,这小乞丐的脚也没有闲着,右边鞋子的鞋底忽地弹出一柄刀刃,然后往隋戈的胸口踢去。 又狠又毒! 果然是杀手组织训练出来的产物,哪怕年龄很小,也是如此狠毒。 但是,这种扬石灰、泼酸液的卑鄙伎俩,如何奈何得了隋戈,千变捉虫手展开,双手一圈,在空中形成了一个气流涡旋,那些石灰、酸液什么的,被这股气流一卷,居然反过来往那乞丐少年身上弄了过去。 伴随着一声惨叫,小乞丐便被他自己的杀手锏给搞了。 石灰迷眼,酸液腐肉,这小乞丐顿时受伤不轻,那致命一脚自然也踢不出去了,只能捂着眼睛哀嚎着退了开去。 报应啊。 隋戈暗叹一声,一拳轰了出去,将这小乞丐直接轰得凌空飞出几米开外,然后重重地砸落在地上,口中鲜血狂喷,完全失去了战斗力。 杀手就是杀手,哪怕这小子只有十四岁,隋戈也不会手下留情。 嗖! 就在此时,一只箭矢如同流星一般激射而来。 电光石火之间,就到了隋戈面前。 弓弩! ! 第191章 制空权 pk票票再来几张,今天有望冲击第三更! =========================================== 和枪支比起来,弩具有无声、无光,隐蔽性好,有效射程远,穿透力强,易长时间瞄准等优点。正因为具有如此多的有点,即便是现代社会,弩弓依然是军队装备的必需品之一。无论国内国外,许多特种部队都装备了特质的。 同样,弓弩更是许多杀手组织成员喜爱的武器之一。 当隋戈在音像店门口用拳头击飞小乞丐的时候,一只弩箭就如同流星一般射向隋戈的右胸。 速度、准度、时机都拿捏得极好。 就连隋戈也不得不承认,这位银牌杀手还真是比较专业。 此时,如果隋戈稍有分神的话,立即就会被弩箭击伤。 而且,这一只黑色的弩箭的箭头上隐约泛着蓝芒,分明是涂抹了毒药。 对许多人来说,这是必杀的一击。 但是,这并不包括隋戈。 弩箭快! 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变得更快! 眼看这只弩箭就要射入隋戈的胸膛,却被隋戈牢牢地捏住了箭尾。 此时,箭头距离隋戈的胸膛还有两寸的距离。 “我擦!这他们还是人么!” 此时,距离隋戈百米开外的一栋普通民房楼顶,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子忍不住骂了一声。 辛辛苦苦等到的机会,这犹如天外飞仙一般的必杀一箭,居然被隋戈轻易地锁在了五指之间。这黑衣男子曾用此弓弩击杀数十人,今天还是头一次碰上如此诡异的事情。 要知道,他这一只弓弩射出的弩箭,比之子弹的速度也差不了多少啊。 居然被隋戈凌空给抓住了,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人的反应,怎么可能快到这种地步? 但是,这个黑衣男子却哪里知道,隋戈的千变捉虫手本来就是以快、灵、变而见长,而且隋戈经常用千变捉虫手跟小银虫、影蜂对练,几乎无惧任何偷袭。 可以说,目前隋戈也就是抓不住子弹而已。 至于别的武器,弓箭、飞刀、暗器之类的东西,完全都不能超越隋戈的五指掌控。 另外,要说偷袭的话,影蜂偷袭的手段,可比这个银牌杀手黑衣男子高明多了。 黑衣男子暗骂一声邪门,但机会已经错过,却也只能赶紧离开这里,以免暴露了行踪。 就在黑衣男子火速收拾东西准备闪人的时候,忽地脖子上一阵刺疼。 黑衣男子低声痛呼了一声,正打算走人,却忽地发现脖子好像肿了,而且很快就变得僵硬起来。 他这才察觉到情况不对劲,于是取出一柄明晃晃的短刀,当作镜子一照,顿时差点吓得半死:只见他的脖子忽地肿得跟猪头似的,而且呈紫黑色,显然已经中了剧毒,而且毒气已经蔓延到了脖子以上,就连脸色都跟猪肝一样难看。 怎么回事? 黑衣男子心下骇然,连忙从身上摸出一粒必备的解毒丸,希望能够缓解毒素蔓延。这一粒解毒丸,还是组织高价买来的,平时无论中了什么毒,都还能够撑一阵子。 但是,黑衣男子中的毒可是影蜂的蜂毒,比杀人蜂的毒素还要强十倍、百倍的剧毒。 当初,就连隋戈中毒,也差一点吃了大亏。如果不是弄了人奶做药引,恐怕连手掌都废了。 更何况,随着影蜂修为的提升,毒素也变得更加恐怖。 咯~ 黑衣男子的解毒丸刚刚滑到喉咙,忽地他的眼珠子瞪得老大,拼命想要呼吸的样子,却是一点空气都呼吸不进去——毒气攻心,心脏已经停止跳动,如何还能呼吸? 这家伙也是可怜,竟然连解毒丸都没有化掉就挂掉了。 就这么直挺挺地倒在了房顶。 随后,一只比拇指还大的金色怪蜂出现在了黑衣男子尸体旁边,这只怪蜂的一对脚上,竟然还挂着一个小药囊,随后它很娴熟将药囊倒过来,然后将里面的粉末抖在了黑衣男子的尸体上面。 片刻之后,黑衣男子的尸体就开始迅速腐烂,连骨头和衣服都化掉了,就剩下了一滩腐臭的尸水。 随后,影蜂飞离了房顶,去向隋戈复命了。 一分钟之后,隋戈就从影蜂那里得到了消息。 三个杀手已经挂掉了两个,如今就剩下那位狙击手了。 尽管那位狙击手很沉得住气,但是如今形势完全逆转,他已经成为了目标,成为了猎物。 这时候,隋戈反而有些沉不住气了。 应该说隋戈已经厌倦了跟这个杀手演戏了,所以他用了一个很直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隋戈将四个“眼线”全部都从暗处叫了出来,然后让他们全部都到发丰镇外的小河旁集中,同时隋戈也前往了那地方。 隋戈这样做,不仅将四个眼线完全暴露了,而其也暴露了他自己。 但是隋戈并不担心,因为此时他还掌控着“制空权”。之前那个用弓弩的家伙之所以被发现,自然是因为影蜂的存在。没错,居高临下,的确可以开阔视野,掌控局面。所以,一般来说,杀手也喜欢选择蹲守在高处,这样他们的视野就会很开阔。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个使用弓弩的杀手,却是没想到他在盯隋戈的时候,已经成为了影蜂的目标。 现在,就剩下一个杀手了。 隋戈没时间跟对方瞎耗着,所以他才做出了这样有些冒险的举动。 摊牌,这几乎就算是摊牌了。 隋戈告诉对方,他已经完全控制住了杀手组织的眼线,并且成功地干掉了别的杀手,如果这个杀手够聪明的话,就应该知难而退,然后离开这里,等待下一次的较量。 可是,有时候隋戈同学并不能了解杀手的心态。 作为一个杀手,尤其是专业的杀手,他们是不会轻易放弃目标的。轻易就放弃目标的杀手,那也根本就算不上真正的杀手。 小河边的人并不多,视野也很开阔。 四个“眼线”浑身都在发抖。 毕竟是非正式的杀手,当他们面临危险的时候,素质的确就远远不如正式的杀手了。 这四个人都很清楚,隋戈将他们叫来这里,就是为了引出最后一位杀手。 但是,他们同时也很清楚,那位杀手根本不会将他们四个人的命当一回事,只要能够干掉隋戈,有必要的话,对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干掉他们四个人! 相比之下,隋戈却显得很悠然。 此时,天空中有一群蜜蜂在飞舞。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些蜜蜂才是隋戈真正的眼线。 掌控了制空权,就等于占有了绝对的优势,所以整个局势都在隋戈的掌控之中。 若是那个家伙不出现则已,一旦出现,势必会成为影蜂攻击的目标。 而这一次,隋戈不准备冒险,一定会在他开枪之前让影蜂干掉他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十分钟。 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 …… 难道这家伙真的准备放弃了?还是他真的这么沉得住气? 隋戈心头的想法有些动摇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眼线”的手机响了。 居然是那位“史上最沉得住气”的杀手。 眼线将手机递给了隋戈,因为那位杀手要找的是隋戈。 “隋戈……看来你是一个聪明人呢。”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手机里面响起,“真没想到,你居然能够反过来利用我们的眼线干掉我们,我猎杀的对手当中,你算是最聪明的一个。但是这没用,在我的手下,还没有能够逃脱的对手!记住我的代号——‘鱼肠’,免得你死不瞑目!” “鱼肠?这个名字可没猪大肠威风呢。”隋戈淡淡笑道。 不过那厮却没有被隋戈激怒,说道:“对于将死之人的话,我是不会生气的。你以为我会在乎那四个废物的安全?你实在太高估我的人性了。不过,我马上会送一份大礼给你,你一定很有兴趣的。” 说完之后,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鱼肠? 隋戈心头冷笑一声。 鱼肠,是古代名剑,也是一把勇者之剑。 这个阴测测的杀手,可不配叫这么威风的名字,所以隋戈觉得他叫猪大肠还差不多。 但是,这个鱼肠干的事情,却的确出乎隋戈的意料。 几分钟之后,那厮的“大礼”就送到了。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隋戈眦目欲裂,强烈的仇恨顿时涌了上来: 鱼肠,这厮果然出现了,而且跟他一起出现的还有林小雨。 隋戈不知道鱼肠这厮是如何将林小雨弄来这里的,也不知道他是如何知道林小雨跟隋戈是认识的。总之,杀手就是杀手,鱼肠知道如何利用目标的弱点,以达到他的目的。 此时,双方相距差不多一百多米。 这么远的距离,隋戈自然不可能夺走鱼肠的枪,而鱼肠显然也知道这样的距离,算是一个“安全距离”。作为一个杀手,尽管他知道对方功夫比自己高,但是他不会恐惧也不会害怕,因为他手中掌控着可以干掉对方的武器,而且拥有丰富经验的他知道如何扬长避短。 这样的距离,隋戈将对方的容貌看得很清楚。 鱼肠,看起来很瘦削,至多不过一米七,这倒是跟他的代号很相配。古代的鱼肠剑,就是又细又短,所以才能够藏身于鱼腹之中。 鱼肠蓄着长发,脸色很苍白,难怪说话的时候都如此阴测测的。 林小雨走在鱼肠的前面,显得很是惊恐,但是当她看到隋戈的时候,却变得出奇地镇静。 第192章 小银虫突袭 pk票,又突破30张了!谢谢大家支持,加更一章! =================================== “眼线”的电话又响了。 隋戈按下了接听键。 鱼肠阴阴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但是我知道你功夫不错,反应更是一流,如果只是一枪的话,很难重创你,更不可能打死你。所以,我需要你配合一下。” “如何配合?”隋戈平静地问道。 “我开枪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动。”鱼肠说道。 “你认为可能么?”隋戈冷笑道。 “本来是不可能。但是,当你知道我前面这个小姑娘胸前有一颗微型炸弹的时候,不知道你做何感想呢?你知道,我只要动一动手指,按下按钮,她的胸口就会炸开一个大洞,死掉——因为你而死!嘿!” “你要用手指按下按钮?不是定时炸弹么?”隋戈问道。 “定时炸弹?那东西哪有这么方便。更何况,你以为我还会给你时间拆弹么?”鱼肠冷笑道。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隋戈忽地诡异莫名地笑了笑,喝道,“小银虫!” 小银虫? 听见隋戈说“小银虫”的时候,鱼肠微微愣了一下,心想莫非这里还有别人么?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出现之前,就已经侦查过了,隋戈不可能还有其它帮手的。 但是,这个念头刚起,就听见“嗖”地一声,一点银光忽地从地下激射而出,以闪电般的速度在鱼肠的两个手掌上划过。 啪!啪! 鱼肠的两个手掌,几乎不分先后掉在了地上。 陡然遭遇如此变故,鱼肠自然知道这一次他真的变成了“猪大肠”,任务彻底失败了! 但是,他不甘心啊! 微型炸弹的引爆器就在脚下,他只要按下去,就可以炸死这个小姑娘。 那样的话,就算隋戈杀了他,也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 而鱼肠,他喜欢看到别人痛苦,哪怕那时候他自己可能已经死了。 是的,他的两个手掌虽然不在了,但是脚趾头还在啊! 冥顽不灵! 隋戈心想道,小银虫哪会给杀手机会,看到其贼心不死,顿时将其脚趾头也给割掉了。 砰! 鱼肠仰天倒在了地上。 尽管遭遇重创,这厮却算是相当硬气,居然哼都没有哼一声。 仰天倒地的时候,鱼肠看到了上方的蓝天、白云,今天的天气如此之好,也算是死得其所吧。只是,明明这一次任务之后,就可以成为金牌杀手的……可惜啊! 随后,鱼肠咬破了口中含着的毒药胶囊。 任务失败了,至少他可以像一个真正的杀手那样失去。 “想这么容易死掉么?做梦!” 隋戈冷笑道,此时已经来到鱼肠面前,一拳轰在了鱼肠的胸膛上。 真气透体而入,鱼肠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却将他吞进去的毒药也喷出了一大半。 竟然已经落到了隋戈手中,就算想死,也没那么容易! 四个“眼线”被隋戈给放走了。 隋戈并不担心他们会去跟组织通风报信的,因为任务失败,几个专业杀手都挂掉了,这几个眼线如果回去的话,那肯定回被那个叫“刺客”的组织干掉的。 况且,就算是隋戈放了他们,这四个人只怕也要永远面对组织的追杀,直到他们死了,或者组织没了。 这四个家伙的命运,隋戈可不想替他们操心。 但是,林小雨,隋戈却不能不替她操心。 当隋戈彻底“控制”了鱼肠之后,林小雨一下子扑入了隋戈的怀中,然后哭了起来,弄得隋戈手足无措的。还好,林小雨比其他的小姑娘坚强多了,很快就停止了哭泣,然后反问隋戈有没有受伤之类。 简要问了几句,隋戈才知道林小雨今天本来在学校上课,但是下课的时候,就听见门卫说有一个亲戚找她,于是她就去了校门口。林小雨自然不认识鱼肠,但是鱼肠拿出了隋戈的照片,又糊弄了几句之后,林小雨终于被她骗了出来。 总之,如果不是因为涉及的人是隋戈,林小雨大概也不会出校门的。 过了几分钟,唐雨溪开了一个黑色的轿车过来。 隋戈将鱼肠扔进了尾箱,然后又将小雨送回了家中。 随后,隋戈跟唐雨溪到了清江边上一个偏僻的地方。 “怎么回事?”唐雨溪向隋戈问道,语气当中微带责怪。 因为这件事情,隋戈先前并没有告诉唐雨溪。 唐雨溪大致解释了一下事情经过,但是却略过了受伤的一节,随后又道:“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不能分心,一旦打电话分心,说不定就让这些杀手有了可乘之机。” 唐雨溪这才放过了隋戈,说道:“这么说来,是林家找的杀手?” “很显然是。”隋戈说,“就连你都能够猜到。毕竟,谁也不愿意这么轻易就损失掉一百亿的资产,对吧?虽然大部分都是资产,但是就如今纸币贬值的程度,资产反而可靠点。” “是啊,一百亿……你也太狠了,难怪林家的人受不了。”唐雨溪轻叹道。 “你难道还同情他们不成?”隋戈说道,“健康无价,我治好林十的‘不治之症’,让他拿出一半的家产,这很合理不是么?况且,我有逼迫过他?” “谁同情他们了。”唐雨溪白了隋戈一眼,“难道你没听出我这是在称赞你么?对于林十那样的人,就是要狠狠压榨!他们卖一套房子,可以把人家祖孙三代的积蓄都榨干,你收取一半的诊金,这有什么不对?不过,他们居然找杀手对付你,可真是没品呢。” “有品的人,谁还在神州大地搞建筑事业啊。”隋戈笑了笑,“不过,这笔帐我会跟他们算清的。这样好了,你先到旁边去呆一会儿,我跟这位鱼肠先生好好聊聊。” “他叫鱼肠?”唐雨溪指着尾箱里面的杀手问道。 “是啊。”隋戈应道,将这家伙从里面提了出来。 “名字倒是不错,可是他不配。”唐雨溪说道。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隋戈笑道,“就这么一点本事,居然也敢叫什么鱼肠。我之前跟他说 ,就他这么点三脚猫的功夫,干脆改名叫猪大肠得了。” “呵呵,你这家伙真是可恶。”唐雨溪笑道。 听见隋戈和唐雨溪的对话,鱼肠眼镜当中怨毒的神色更浓了。 啪! 隋戈伸手扇了鱼肠一个耳光,说道:“想少挨打的话,就少用那种眼中盯我。” 鱼肠恍若没有听见隋戈的话,眼中的怨毒却更盛了。 “雨溪,你先回避一下吧。”隋戈向唐雨溪道,“免得你看见血腥的场面。” 唐雨溪撅着嘴道:“你这么厉害,就不能用不血腥的手段问话么?毕竟,就算是杀手,也有点人权不是。如果可以文雅一点逼供,那不是更好么。” “也行,那我就用文雅一点的吧。”隋戈说道,“你一个女生,看什么用刑啊。” “我一直都有些感兴趣的。”唐雨溪说道,“高中的时候,我爸的部门抓到一个伪装成记者的泥轰间谍,然后我听说要秘密审讯,就想跟唐云一起去见识见识,结果唐云答应跟我一起去,但是那天他却偷偷跟我爸一起去了,把我一个人撇开,然后说什么女生不能看这些血腥场面云云……真是太可恨了!” “得了,你言下之意,如果我不让你看,我就可恨了?”隋戈郁闷道。 不过,隋戈的确是有很“文雅”的审讯方式,而且保证这位鱼肠一定会吐露真相的。 隋戈取掉了鱼肠身上的一根松针,让他可以开口说话。 “别做梦了,你从我这里,什么都得不到!”鱼肠冷笑道,“我是一个真正的杀手!” “嗯,看得出来,你嘴巴很硬。”隋戈淡淡地说道,“不过,我审讯人的方式有些特别。” “特别?”鱼肠不屑道,“有什么手段尽管往老子身上招呼,我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男人!” 作为职业杀手,鱼肠大概是经过这方面的训练,所以才敢如此猖狂。 唐雨溪奇道:“我怎么觉得他才像是审讯人的,而我们像是被审讯的呢?” “嘴硬而已。”隋戈淡淡地说道,“很快他就不会硬气了。这是我自创的审讯方式,叫做‘心花怒放’,等会儿他的嘴巴想必就不会这么硬了。” “心花怒放?”唐雨溪道,“听起来像是挺享受呢。” “不错,的确是很享受的。”隋戈说道,“但是享受的是用刑的人,而非受刑的人。” 这时候,隋戈已经将一粒三元易经草的种子取了出来,然后向唐雨溪道:“我会将这粒种子放在他心脏这个地方。很快,这个地方就会长出一株像是萝卜的草出来,这株草会吸食他的血肉……” “喂,真的还是假的啊?”唐雨溪似乎有些不太相信,“不过我好像记得上一次你对那个抓你的警察队长用过吧。” 唐雨溪不相信,鱼肠就更不相信了:心口上种草,这是骗鬼么? “试试就知道了。”隋戈淡淡一笑,将那一粒三元易经草的种子按入了鱼肠的皮肤当中。 鱼肠冷哼了一声,看也不看隋戈的动作,似乎根本就不相信隋戈说的话,更不会屈服。 第193章 心痒痒 “咦,真是长芽了?”约莫二三十秒之后,唐雨溪忽地惊呼了一声。上一次她没有看得清楚,但是这一次,她可是看得真真切切。 可不是么,之前那一粒种子,当然是冒芽了,而且已经有一寸长了! 鱼肠一看,顿时心头也是猛地一惊。 尽管伤口处只是有些麻痒、并不是很痛,但是心里上的压力,远远比身体上的痛苦更加恼火。 种子发芽了?然后会怎样,难道真是会长出一株草来? 种子在土壤中发芽、长草谁都觉得很正常,但是如果长在人的心脏处,那就很不正常了。如果是长在自己的心脏上,那就很容易让人疯狂的! 不得不说,鱼肠的心理素质还算是很过硬的。 见到这样的情况,这厮的精神居然还没有崩溃,只是脸色更加难看了。 “长叶子了!”片刻之后,唐雨溪又惊呼了一声。 这一声惊叫,对于鱼肠来说,唐雨溪简直就是在“叫魂”啊。 叫得鱼肠简直要魂飞魄散了。 正如隋戈所说,这一粒种子当中在鱼肠的心脏处开始生根发芽,然后长出叶子了。 接下来会怎样?开花结果?然后被这一株草吸食掉所有的血肉么? 想一想,都让鱼肠不寒而栗。 审讯之道,首在攻心,用刑其次。 很多审讯的高手,不在于用刑的手段高超,而在于攻心的手段高超。 心理防线一旦崩溃,那么审讯就成功了一大半。 这一株三元易经草长出了叶子之后,叶脉就变得鲜红了,俨然跟人体的血管一样。隋戈又开始向唐雨溪解释道:“因为这一株草已经在他的心脏处生根发芽,所以这一株草的根须也跟他的心脏、血管连在了一起,然后他整个人的精血都会成为这一株草的养分。或者说,他就是一个母体,为这一株草无偿提供着生长所需要的养分,直到他整个人都被吸干为止。” “这么恐怖?好残忍。”唐雨溪轻叹道。 “唔……审讯用刑嘛。的确就是这样的。”隋戈说道,“只吸收他身体的精血,这还不是最恐怖的。真正的恐怖的地方,是这株草因为跟他的血管、神经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只要刺激、伤害这一株草的话,他也会感同身受的。” 听到这里,鱼肠的头皮都开始发麻了。 没有领教过的手段,才是最可怕的手段。 作为一个职业杀手,鱼肠根本不惧怕鞭笞、烙铁、老虎凳之类的刑罚,因为这些东西他都领教过的,曾经也对别人施展过,所以他不怕。但是,隋戈这一招“心花怒放”,光是听起来就让人觉得恐怖了,更何况现在的情况,更是显得诡异莫名。 “鱼肠先生,现在我再给你一个机会。”隋戈淡淡地说道,“不知道你是否会配合我呢?” “做梦!”鱼肠咬牙说道,用尽了最后一点硬气。 “这话怎么说来着……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隋戈向唐雨溪说道,“唐姐姐,既然这位杀手先生这么硬气,不知道你有什么建议呢?要不然,我把针给你,你在这株草上面戳一下,我保证他感同身受,有一个词语叫做锥心之痛吧?对了,这就是锥心之痛,你来试试吧。” 鱼肠一听这话,差点没有昏过去。 妈的,锥心之疼,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这一对狗男女,也太变态了吧! 唐雨溪拿了隋戈给的九叶悬针松,在鱼肠心口上的那株草面前晃了晃,似乎随时都要出手的样子,但是却一直没有出手。 可怜的鱼肠,已经咬着牙齿,紧绷着神经,准备承受这锥心之痛的折磨,可是唐雨溪这可恶的女人,却只是将松针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就他妈不锥下去! 半响之后,唐雨溪才道:“我没有勇气!看来我真是不适合做坏人!” 鱼肠松了一口气。 但旋即,唐雨溪又道:“锥心之痛听起来是不错,但是我也听过一个词语,叫做‘心痒痒’。听说,对于某些人来说,痒比痛更让他们难以承受呢,对吧?” 鱼肠一听,心头一个咯噔。 本来以为这个女人是一个善类,想不到居然鬼点子更多,真是一只可恶的伪白兔! 隋戈听了唐雨溪这话,却感觉很受启发,笑道:“没错,不愧是我隋戈的女人,想法都是这么与众不同呢。心痒痒,哈,就让这位杀手先生感受一下心痒痒的感觉吧!” 于是,唐雨溪摸出了一个毛茸茸的手机吊坠,然后在这株三元易经草的叶子上面轻轻地摩挲起来。 心痒痒,这痒痒果然是挠到心里面去了! “哈……啊……啊哈……你个……疯女人,快住手!……” “快住手!” “我……我……我他妈说了!” 唐雨溪听见鱼肠屈服了,只得停止了挠痒,然后有些疑惑地向隋戈问道:“真是的,还以为他有多么硬气呢,想不到这么快就认栽了。看来,审讯犯人也不至于这么恼火吧?而且,我还是用这么温和的手段就达到了效果,看来以后可以向军方推广推广呢。” 鱼肠恨不得将唐雨溪活活掐死,这个该死的疯女人想出来的什么“心痒痒”,简直就是要人命啊。要知道,对于许多人来说,只是在腋下和脚板底挠痒就忍耐不住了,如果是直接在人的心脏处挠痒,那简直不是挠痒,简直就是要人命啊! 尽管只“享受”了片刻的心痒痒,但是鱼肠浑身的衣服都湿透了。 鱼肠觉得,如果这个疯女人继续挠下去的话,他一定会疯掉、然后直接被“痒痒死”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大概是第一个痒痒死的人了。 作为杀手,鱼肠实在不想死得这么窝囊,所以他选择了屈服。 十几分钟之后,隋戈得到了他想要信息。 “杀了我吧,反正我已经是废人一个了。”鱼肠的表情出奇地平静,“至少,让我像一个杀手那样失去。像一个真正的杀手哪样!” “如你所愿。”隋戈平静地说道,“你的确是一个合格的杀手,可惜却做不了一个合格的人。” 唐雨溪知道隋戈接下来一定会杀死这个杀手的。 尽管她觉得这个杀手的所作所为的确该死,但不知道为何,心里面还是有些恻隐之心,不禁为这个杀手的短暂一生而感到悲凉。 于是,唐雨溪很自觉地走到了一边,给隋戈留下了空间。 差不过五分钟过后,隋戈走了过来,对唐雨溪说道:“我们走吧。” 上车之后,隋戈轻轻搂了搂唐雨溪的肩,说道:“对不起,不该让你经历这些。” “没事,我出身的家庭,迟早也会经历这些事情的。”唐雨溪平静地说道。她的爷爷、父亲和哥哥,他们都是军人。真正的军人,又哪能不沾血呢。血与火,才是真正的军人成长和磨练的地方。 手机铃声忽地响起。 隋戈正要按下接听键,但是一看电话号码,却又按下了拒绝接听键。 “谁打来的?”唐雨溪看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陌生号码……不知道是谁呢。”隋戈故作镇定。自从任督二脉打通之后,隋戈因为可以控制心跳、呼吸节奏等等,所以撒谎的时候,也能够做到脸不红、心不跳,镇定自若。 就连测谎仪都能够骗过。所以,隋戈坚定地认为,应该可以骗过唐雨溪。 原来,打通任督二脉之后还有这样的好处,这对于隋戈来说,还真是意外之喜呢。 只是,却不知道能否骗过一向以精明见长的唐雨溪呢? 隋戈心头有些惴惴不安。 约莫一分钟之后,唐雨溪才道:“嗯,也许是吧。” 也许是吧? 这是相信了,还是在怀疑? 隋戈心里又开始忐忑了,但是刚才那个号码,他的确不能接的。 到了东江市区之后,隋戈跟唐雨溪分道扬镳了。 原因很简单,隋戈打算去一趟明府市,去“回敬”一下姓林的。 有怨抱怨,有仇报仇。 作为修行者,若是连快意恩仇都做不到,那还有什么意思可言。 况且,第一次劫富济贫,如果都不能树立威信的话,那以后的生意也没法做了。 以后,如果随便哪位病人病愈之后就赖账,甚至还找人干掉他,那他以后的日子怎么能安生? 所以,隋戈必须去跟林十算一笔账。 唐雨溪知道隋戈心头的想法,所以也没有阻止,因为帮不上隋戈的忙,所以唐雨溪也没有主动要求跟隋戈一起前往明府市。 这就是唐雨溪的聪明之处了。 聪明的女人,总是能够猜测到男人的想法。这是她们的可爱之处,但有时候也是她们可怕的地方。 唐雨溪无疑是个聪明的女生,而沈君菱也同样很聪明。 自从被隋戈按了拒听键自后,她就没有打电话过来了。 隋戈的担心,完全就是白搭。 沈君菱,似乎猜测到了隋戈当时的情况。 跟唐雨溪分道扬镳之后,隋戈想了想,怀着惴惴的心情给沈君菱打了一个电话。 说实在的,隋戈心头还真有些担心这位“沈姐姐”会担心的。 不过,隋戈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第194章 与美同行 国庆旅途,漫漫征程啊。到家第一件事情,赶紧想办法更新。各位读者大大,节日快乐! ====================================== “衰衰啊,怎么这会儿有空了?你旁边那位‘正妻’已经走了么?”沈君菱笑着打趣道。 隋戈本来已经想好了解释,比如按错了键什么的,想不到不用他解释,沈君菱已经猜出了真相,而且根本不给他虚假解释的真相。 “什么正妻,八字还没一撇儿呢。”隋戈尴尬地说道。 “呵~害羞了不是么。”沈君菱说道,“听你这语气,好像已经胸有成竹了啊。那什么时候你成功破了童子身,出来姐给你办一个庆祝party。” “沈姐姐,你不玩我行不行?”隋戈知道在沈君菱面前,他是玩不过对方的,只得服软道,“你给我打电话,该不只是为了调侃我几句吧?” “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沈君菱笑骂道,“我听说你昨天晚上遇袭了,所以打个电话给你关心一下,谁知道你正跟你的‘正妻’温存,电话都不敢接,我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女人,就只能败退咯。” 隋戈心头微微一暖,想不到这个看似没心没肺的沈君菱,居然也会如此关心他。 “当然,你也不用得意,本小姐也就是那么随便一问,既然你没什么事了,那就算了吧。”沈君菱道,“你现在在哪儿?” “火车站。”隋戈说道。 “你要去哪儿?坐火车干嘛,挺危险的。”沈君菱说道。 “去一趟明府市,解决一些恩怨。”隋戈淡淡地说道。 “那你别去买票了,否则有些麻烦。”沈君菱道,“我听说警察正在找你。” “找我?”隋戈郁闷道,“我他妈是受害者啊?难道还不允许自卫么?” “呵……‘自卫’是每个男人应有的权利。”沈君菱这时候居然还能开玩笑,“你今天真要想去明府市的话,火车是不行了,我反正没事,干脆送你过去吧。” “你?”隋戈本想拒绝,但转念一想,沈君菱本身的功夫不错,已经是炼气中期的修为了,就算不能做他的帮手,但是已经拥有了自保的能力,肯定不会拖他的后腿的。 于是,隋戈跟沈君菱定下了碰头的地点,然后赶往明府市。 到了高速公路的入口处,果然已经有警察开始盘查了。 “怎么办,要不要我藏在尾箱里面?”隋戈向沈君菱问道。 “切~你那么紧张干嘛,你真是高估了自己的吸引力了。”沈君菱自傲地说道,“像我这样开着宝马,明艳动人的尤物坐在车上,警察还会看你?你以为他们是瞎子么?放着大美女不看,看你这个小通缉犯?” “行,我知道沈姐姐你魅力惊人。”隋戈苦笑道。 宝马车缓缓地驶向了检查点。 车窗徐徐开启,沈君菱探出头,冲着那个查车的警察妩媚一笑,风轻轻地托起她的长发,果然是明艳动人之尤物,那个查车的警察,顿时三魂七魄都少了一半,连沈君菱旁边的隋戈是公是母都没注意到。 当沈君菱离开之后,那个警察还兀自神魂颠倒,对于他来说,这也是严冬中的一次小小“艳遇”啊。这么冷的天被派出来查车,他心里面自然有些不爽,但是能够碰上这么一位极品美女,而其对方还冲着他笑了笑,这心情、这感受那顿时就不一样了啊。 驶过了检查点之后,隋戈这才松了一口气。 当然他不是怕被抓进去,因为他已经有了这方面的经验了。隋戈只是怕耽搁时间而已,及早解决了林家的恩怨,对隋戈有两点好处:第一,可以迅速立威,免得以后那些有钱的病人都觉得给他的诊金还可以要回去,这是隋戈绝对不允许的;第二,杀手组织的人刚被隋戈干掉,短时间之内不可能立即另外派一对人来对付隋戈。还有,收拾了林十,对刺客组织也会产生一些威慑力。毕竟,林十落到了隋戈手中,就只能被迫取消对刺客组织的雇佣,甚至不给剩余的雇佣金之类了。 反正,这件事情越早解决越好。拖得越晚,等那些杀手源源不绝地赶来的时候,隋戈就永无宁日了。 沈君菱的车窗依然开着。 她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外一只手的手肘放在车窗口,风吹起她的长发,更显得风情万种。 当然,沈君菱本来就是一个尤物,那种越看就越觉得心痒痒的尤物。就算隋戈,也看得呆了。 “你……你不冷么?”半响,隋戈才憋出了这么一句毫无营养的话。 话一出口,隋戈就立即后悔了。因为这个问题太愚蠢了,沈君菱又不是什么柔弱女子,而是一个内家高手,怎么可能会被风一吹就感冒、风寒之类的呢? “我是看你这么热,才继续开着窗呢。”沈君菱扬起弯弯嘴角笑道。 “我热么?我不热啊。”隋戈说道。 “不热么?你额头怎么都冒汗了呢?”沈君菱笑道,“该不会是内热吧?” “嘿……什么内热外热的。”隋戈尴尬地说道,“我心里是燥热。” “燥热什么啊?”沈君菱故意装糊涂道,“你不是有正牌女友了么?怎么还燥热啊?” “这个……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还未发展到那种程度嘛,而我又比较尊重女生……” “切~口是心非。”沈君菱不屑道,“很明显是你手段不行,不能让你的唐姐姐就范,我没有说错吧?” “就范?这怎么听起来像是要我去霸王硬上弓呢,你这是想害我呢。”隋戈说道。 沈君菱做出严肃状,说道:“霸王硬上弓的确不算本事。但是,如果你能霸王硬上弓之后,还能让女生不恨你,不去法院告你,你就是本事!如果,还能让女生彻底爱上你,那……就是真本事了!” “沈姐姐,你这个想法实在太邪恶了,不宜提倡呢。” “唉,可怜的小初男。”沈君菱摇着头叹道,“悲哀啊,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吧?知道啥叫软玉温香不,知道啥叫肤如凝脂么?知道啥叫欲仙欲死,飘飘欲仙么……” 沈君菱,果然是一个妖孽啊,她这么说,那不是诱使我们的隋戈同学去犯罪么? 的确啊,没有尝过个中滋味的小初男,她这些话,那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 尤其是,这些话从她的口中说出来,更具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力。比如说到“肤如凝脂”的时候,她就用指头弹了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就是以身试教。 “沈姐姐,不要这样好不好?”隋戈郁闷道,“你这样很容易让人犯罪的。” “切~少吓唬人,你要真有胆量犯罪的话,你的唐姐姐早就被你拿下的。”沈君菱一点不怕的样子,“说起来,你究竟行不行啊?要不然,姐姐我教你几招?保管让你唐姐姐以身相许呢。” “我哪里不行了?”隋戈郁闷道,“我苦修十八年的真元,怎么可能不行!况且,你能给我出什么主意,还不都是一些馊主意。” “屁!你摸着良心说说,上一次我让你去找你唐姐姐,那主意难道错了?”沈君菱哼道,“我是多么的大公无私?为了让你高兴起来,不惜让你去找‘情敌’回来,你这个昧良心的家伙,居然还不知道感恩。把你的唐姐姐揽入怀中之后,也不打个电话专门感谢一下我……” “以前你那电话号码,不是打不通么。” “哼,那就算了。那现在,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意见呢?”沈君菱说道。 “听!”隋戈咬牙道。 如果真是能够得偿所愿,取掉“绝对完全初男”的称号的话,被沈君菱调笑几句又有什么打紧呢。 “那你就听好了。”沈君菱提点隋戈道,“你知道,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是什么吗?” “通道……是什么?”隋戈心头猛地一惊,暗道沈君菱这女人也太彪悍了。这个问题,隋戈曾经不止一次听江涛和汪峰说过,他也知道答案,但是却不敢在沈君菱面前说出来。 “你不知道么?还是你不敢说呢?”沈君菱却步步紧逼。 “我真不知道。”隋戈只得继续装糊涂,“那你说是什么?” “通向女人心灵的通道只有一条——” 说到这里,沈君菱忽地停顿了一下。 隋戈心想,这个女人真是彪悍,这样的问题也能够拿到他面前来讨论。 “这条唯一的通道就是四个字——死缠烂打!”沈君菱说道。 “什么!”隋戈差点翻到在车上。 这叫什么秘籍? “那你以为是什么呢?”沈君菱白了隋戈一眼,“难道你以为是y道么?你们男人,还真是自恋狂、精虫上脑了。如果张爱玲那话真那么管用,这个世界就不会有强j罪成立了!” “我可没那么想呢。”隋戈无耻地撒了一个谎,“只是你这个建议,也太普通了吧。” “最有效的建议,才是最好的建议,而跟普通无关。”沈君菱道,“针对不同的女人,你要有不同的作战方针,比如你的唐姐姐,显然是一个比较传统、古典的、有些保守的女子,对于这样的女子,说白了就是脸皮薄,很多时候,其实双方都有感觉,但是因为你没有将死缠烂打的精髓发挥出来,所以才未能得偿所愿。你自己想一想,是不是这样的呢?” 第195章 沈君菱的心声 隋戈仔细想了想,沈君菱这话还真是有道理。 隋戈跟唐雨溪相处的时间其实不短了,而且之前的确有机会颠鸾倒凤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隋戈至今还未成功。 “让我说中了不是?”沈君菱说道,“你们男人就是这样。没有机会一倾芳泽的时候,总是卯足了气力地围着女生转;等到有机会的时候,却又畏缩不前,前怕虎、后怕狼,人家女生稍微拒绝一下,就决定放弃了,还美其名也为‘保持风度’、‘不强人所难’之类的屁话,尤其是你们这些小初男,就更是这样。尝不到滋味的时候,一天天猴急得跟什么似的,一天到晚,满脑子都离不开女人那三点。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连什么叫‘半推半就’都不懂,还装什么风度,还说什么要等待‘更完美的时机’,这不全都是屁话么?什么叫最佳时机,煮熟的鸭子都飞了,到时候跟别的人叉叉圈圈了,后悔都来不及呢,还谈什么时机?活该做一辈子初男!” “我说大姐,损人也给我留点情面好不好。”隋戈郁闷道。 但是仔细一想,沈君菱这话还真是说到了关键点,该出手就出手,该动手就动手,这才是真道理。 “明白了么?”沈君菱又道,“你动动脑子想想看,一个女人都愿意跟你打啵了,然后又肯让你摸了,难道她心里面还会真的排斥你不成?所以,这种时候,就应该趁热打铁,发挥死缠难打的风格,就算第一次不成功,多了几次之后,也必然会成功的。懂不懂?亲爱的小初男?” “我懂了。”隋戈轻叹道,听了沈君菱的话,隋戈才意识到自己真的错过了很多机会。 只是,作为一个小初男,要取掉这个“绝对完全处男”的荣誉光环,这也算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吧。既然是神圣的事情,隋戈觉得还是应该很慎重地对待是吧?至少不可能为了一碗面皮就卖掉了宝贵的童子身吧,更不可能随随便便让一个失足女给采摘了吧? 在隋戈看来,这也算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大事,所以他希望拥有一个尽量完美一点的回忆。更希望跟唐雨溪的第一次,能够尽善尽美,以后想起来都觉得爽歪歪。 但是,现实哪有这么多尽善尽美的东西。 况且,沈君菱说得对,眼看都要煮熟的鸭子,要真的是飞了。隋戈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配出后悔药来,追求尽善尽美是没错的,但是首先你得保证生米已经煮熟,鸭子也煮熟了,飞不走了。 “你明白就好了。”沈君菱很有经验似的继续道,“死缠难打是先决条件。但是,要想百发百中的话,还需要外接条件配合,比如制造点浪漫气氛、说点山盟海誓、再弄点什么音乐、小酒之类的,那么基本上都是无往而不利了。” “唉,我忽然觉得老天爷对我真是好。”隋戈忽地感叹了一句。 “为什么?” “我觉得老天爷将你变成女人真是一项明智的决定。”隋戈叹道,“若是你变成了男人的话,还不知道有多少漂亮女人都会让你给骗了呢。” “那是当然,姐姐我要是男儿身的话,你们这些小屁孩,就等着做一辈子初男吧。”沈君菱豪放地笑道,笑得很是得,看得隋戈同学心里又痒痒了。 只是,他现在连唐雨溪都还未搞定,又如何是沈君菱的对手。 男女感情上,那也得讲究一个功力啊。 隋戈现在,完全就还是一个新手,功力不足的时候,哪敢单挑沈君菱这样的女魔头。 “怎么样,听了姐姐我的提点,是不是感觉茅塞顿开?心里头就豁然开朗了?是不是就迫不及待了?”沈君菱说道,旋即故意装得很难过的样子,“唉,真是没想到,我沈君菱居然会把这么大补的童子身送给别的女人,衰衰,你说我是不是天下最笨的女人呢?” “你要是天下最笨的女人的话,这聪明的女人怕都濒临绝迹了。”隋戈感叹道。 沈君菱哼了一声,终于将话题转移了:“到了明府市,你打算怎么对付那个搞房产的暴发户?” 没办法,沈家可是历经数百年的世家,所以在她的眼中,林家这样的,顶多就是个暴发户。 别看林家的人有钱,但是林家有先天高手坐镇么?所以,如果林家的人真惹上他们沈家,那么下场就只有一个字:灭! “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隋戈说道,“正如你所说,一个暴发户而已。” “不过,这个暴发户雇佣的杀手,却好像让你受伤了呢。”沈君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嘿……那只是我不小心而已。”隋戈尴尬地笑了笑,“况且,那个杀手也被我给灭了。” “呵……厉害啊。”沈君菱笑道,“既然我都陪你来这里了,那干脆这次就让我替你出手吧。” “你出手?”隋戈说道,“这样不好吧,我怎么能够让我的女人以身犯险呢。” 这话一出,隋戈才发觉语法有毛病啊,什么叫“我的女人”,这种话能够随便说的么? 更何况,这话能够在沈君菱面前随便说的么。 果然,沈君菱一听,立即打蛇随棍上,笑道:“林家的人既然找人对付‘我的’男人,我当然也要给他们一点教训了。只是,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女人呢?要不要我打电话给你的唐姐姐确认一下?” 隋戈立即就哑火了。 鱼与熊掌,隋戈的确是难以取舍,而其根本就不想取舍啊。 沈君菱和唐雨溪,尽管风格不同,但都是让隋戈怦然心动的女生啊。 更何况,隋戈的心思,不仅仅在鱼和熊掌,而且还有燕窝和鱼翅呢。 难啊! 难的不是如何跟这些女生们相处,难的是如何能够让她们相处。 建一座后宫容易,但是要防止后宫永不起火,这就很难了。 这也是古代帝王最头疼的事情:一不留神,最喜爱的妃子、美人就“病亡”了。 “瞧你没出息的样子,都被吓成了这样。”沈君菱忽地莞尔一笑,“放心吧,我不会去打你小报告的。况且,你真以为我沈君菱那么容易让你给占了便宜?何况你已经有了‘正妻’,难道想让姐姐我去给你‘做小’?就算我肯,恐怕我爸妈也不肯,就算他们肯,我爷爷恐怕也不肯的!” “咱们什么事都没有,怎么把你父母、爷爷都抬出来了呢。”隋戈有些郁闷地说道,心想幸亏没有对沈君菱起什么“歹心”,果然女人之间天生都是有敌意的。 “况且,现代社会了,哪还有什么大、小之分呢?”隋戈又说了一句。 “怎么会没有?”沈君菱道,“小三、小四,那就是‘小’!我沈君菱何许人物,堂堂东大校花,沈家的千金小姐,怎么可能以后被人指着鼻子骂小三呢?” 看沈君菱忽地变得“正经”起来,隋戈心头顿时惴惴不安了。 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时候很妖媚,但是正经起来的时候,却带着一股强大的气场,让人心悸。 “唉。果然古话说得好,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后宫,也不是一天就能打下的。”隋戈心里面安慰自己道,就算沈君菱现在意志坚决,但总也有薄弱的时候,那时候再乘虚而入吧。 沈君菱见隋戈默然,又道:“怎么了,现在是不是觉得左拥右抱的伟大理想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了?哼,你这个小家伙,年纪不大,心倒是挺大的。你唐姐姐那么好一个人儿给了你,你居然还贼心不死呢?” “不过——”说到这里,沈君菱又语气一转,“你敢于对这么多的美女有非分之想,倒证明你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小家伙’!” “别叫我‘小家伙’。”隋戈说道,暗道某家的家伙可不小呢,但嘴上却道,“照你这么说,男人有左拥右抱的想法,反而倒是好事了?” “有想法不一定是好事,但是能够做到的话,倒是不错。”沈君菱道,“从古到今,能够左拥右抱的男人,就算不是有权,那也必定是有才,对吧?至少有能力的男人,才能甘愿让女人被左拥右抱。就是在古代,也只有皇帝能够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吧,大官才能三妻四妾,小官员也就混个一妻一妾的命。而作为普通百姓的男人,能够娶一个老婆就不错了。所以,男人有野心是不错,但是更应该有能力。如果你能力、本事足够强,能够满足女人的欲望和愿望的话,女人就愿意被你三妻四妾!” “真是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啊。”隋戈满脸佩服地说道。沈君菱这女人,看问题果然透彻,当真是一针溅血呢。 随后,隋戈这厮又无耻地问了一句:“敢问沈姐姐,你觉得我现在如何呢?” “你么——” 沈君菱笑了笑,“想听真话还是虚假奉承的话?” “真话。” “想让我甘愿做小,你——还嫩了点!”沈君菱呵呵一笑。 “你还是说点奉承的话吧。”隋戈大受打击道。 “……” 过了一阵,明府市终于遥遥在望。 第196章 回敬 隋戈忽地觉得,带着沈君菱一起来明府市,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旅途不会发闷这是肯定的。 更重要的是,沈君菱的做事效率,竟然比隋戈还要快。 沈君菱只打了两个电话,就察到了林十的下落。 若是隋戈的话,通过山熊等人的信息网络,绝对是达不到这么高的效率的。 弄清楚林十的下落之后,沈君菱便驱车前往。 林氏集团所在的商厦,位于明府市东区,也算是明府市少有的几处高层建筑了。 这几日,林十身体痊愈之后,就回到了公司,开始镇压那些之前对林氏集团抱有二心的人。 至于隋戈的事情,林十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只要刺客组织接手了,那么隋戈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 而之前隋戈从他们林家得到的东西,也会乖乖地吐出来的。 但是,林十做梦也想不到,这会儿隋戈和沈君菱已经到了林氏集团的总部楼下。 按照沈君菱的要求,隋戈换了一身黑色西装,夹着一个文件夹,弄得跟一个白领精英似的,而他扮演的角色却是沈君菱的助理。 隋戈甚至都没有刻意伪装,因为正如沈君菱所说,当他跟沈君菱走在一起的时候,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的目光,基本上都集中在沈君菱身上,隋戈自动就被人忽略了。而且,隋戈换了这么一身别扭的西装之后,感觉跟他之前的形象风格已经截然不同了。 就算是熟悉他的人,恐怕都很难一眼认出他来。 沈君菱生着一件名牌白色大衣,穿着紫色的高跟鞋,风情万种、气场十足地走进了林氏集团的大厦。门口的保安见状,本来按例应该询问她的,但是被沈君菱的气场所慑,竟然忘记了上前查问。反正,在保安看来,这样一个有脸蛋、有身材、有范儿的女人,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怎么也不可能跟女贼、不法之徒联系在一起,自然没有上前冒犯人家、唐突佳人的必要。 于是,沈君菱和隋戈乘了电梯,直接上了顶楼。 在董事长办公室外面,沈君菱和隋戈终于被林十的小蜜给截下来了。 “请问,小姐您有预约过林董么?”小蜜礼貌地问道。 林十的小蜜也算是千里挑一的姿色了,但是往沈君菱面前一站,顿时就成了绿叶。 没办法,沈君菱出身世家,姿容、身材更是胜其不止一筹,根本就没办法相提并论啊。 “难道我也需要预约吗?”沈君菱淡淡地回了一句。 高傲,但是高傲得有资本。那小蜜虽然心里面隐约有些不爽,但是却不敢反驳。 隋戈这时候连忙进入角色,来到小蜜面前说道:“这位是我们君菱集团的老总沈总,上一次参加华夏名商大会的时候,跟你们林董见过面的,林董本来早就想邀请我们沈总过来了,只是前段时间他身体欠佳,所以才将日子改到了今天。” 隋戈这话半真半假,似是而非,但是糊弄这位胸大无脑的小蜜已经足够了。 果然,这小蜜被沈君菱气场一震,又被隋戈这么一糊弄,早就已经信了一个七七八八,于是将隋戈和沈君菱带去了林十的办公室。 林十的办公室很气派。 基本上,这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办公室,倒像是一个集休闲、办公、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房间。 隋戈和沈君菱进去的时候,林十正在办公室里面训练高尔夫。 看见小蜜带着沈君菱和隋戈进来,林十本来有些不悦,毕竟他根本没打算今天下午跟客人会面的。但是,当林十的目光从沈君菱身上掠过的时候,顿时就如同吸铁石一样被吸住了。 顿时,林十满心欢喜,看都懒得看隋戈这个“跟班”了,然后向沈君菱笑道:“这位小姐举止优雅、气质不凡,不知道贵姓呢?” 一听这话,隋戈心头暗骂:果然是老而弥色!贼心不死! 这个该死的老色鬼,居然还想打沈君菱的主意,果然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话的时候,林十冲小蜜递了一个眼色,让她去取酒柜里面放着的那瓶拉菲。小蜜心头妒火大胜,要知道林十平时宠幸她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开一瓶几千块的货色,想不到见到这妖精女人,却一下子把珍藏的拉菲都拿出来了。 “酒先不喝,我们先谈生意吧。”沈君菱淡淡地说道。 “生意?”林十微微一愣,“不知道小姐要跟我谈什么生意呢?其实小姐不用着急,若是谈生意的话,喝点酒,拉近一下彼此关系,不是更容易谈拢么?” “不用拉什么关系了,你欠我男人债,该还了!”沈君菱冷哼道。 那小蜜本来想去拿酒,但是一听这话,顿时察觉都不对劲,连忙伸手去按一旁的报警器。 哧! 沈君菱身形猛地一动,快如鬼魅地出现小蜜背后,伸出指头在这小蜜的耳后一按,顿时这小蜜就昏倒在了地上。 林十一见沈君菱功夫如此了得,顿时心头一惊,暗想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 这个女人,真是带刺的玫瑰! 林十的保镖就在外面,但是他知道根本没有时间去按报警器。更何况,就凭他的保镖,也未必是这个恐怖的女人的对手。 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谈钱! 林十一度认为,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有钱,可以让官员给你当看门狗;有钱,也可以让黑道的人给你扫清那些该死的钉子户;有钱,女人、名利甚至仇恨,都可以解决的。 “小姐,不用把局面弄得这么紧张行不行?”林十镇定地说道,“大步了欠债还钱而已。难道,你认为我林十没有钱给你么?更何况,若是大家谈得拢的话,我倒是想跟小姐你交一个朋友,大家认识认识。” “欠债还钱,但是我男人的债,你还不了。”沈君菱冷笑道,“听说你让‘刺客’的人去对付他,要取他的命,这笔债不好还啊!” 林十一惊,这才感觉到完全不对劲。 然后,林十向一旁的隋戈看去,顿时大惊失色。 果然是精虫上脑了,想不到隋戈这个可恶的小子居然来到了他面前,而他竟然还未察觉到! 林十心里面顿时后悔莫及,他怎么也没想到,刺客的人竟然失败了。这个该死的小子,居然还活生生地站在这里,而其还带了一个让林十都要嫉妒的女人来! “你们想怎样?”林十冷笑道,伸手往办工作下面的抽屉摸去。 抽屉里面,放着一柄手枪。 砰! 林十的手还没有摸到枪,隋戈却一掌拍在了他面前的办公桌上,随着一声并不太大的闷响声,林十的那张实木办公桌,顿时就化为一堆木渣。 那只手枪,却落在了隋戈的手上,隋戈轻轻“一拧”,那只手枪顿时变成了废铁。 林十的心一下子就拔凉拔凉了: 这小子的功夫竟然这么厉害!麻痹的,这么厉害的功夫,你当什么中医啊! 但是事已至此,林十却也无可奈何了,此时他不过是砧板上的鱼肉,仍人宰割了。 “你……你究竟要干嘛?”林十终于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因为此时此景下,隋戈要杀他,易如反掌! “亲爱的,你说怎么办?”隋戈向沈君菱道,“你不说,你出手么?” 沈君菱横了隋戈一样,但是却并不怪他占口头上的便宜,向林十道:“我一个女人家,不太喜欢血腥的场面,更不喜欢打打杀杀的。所以,你这暴发户今天走运了,我不杀你!不过——” 沈君菱语气一转,“本来,我男人治好了你的身体,你也付了诊金,双方都两清了。但是你叫杀手要我男人的命,这笔帐就得好好算一算了。这样吧,既然你反悔了,想要拿回钱,那么我们也返回了,就拿回他的医术吧。” “医术怎么拿回去?”隋戈不解道。 “当然是让他的身体恢复原状了。”沈君菱淡淡地说道,“你应该还记得他身体的那些筋骨是断的吧?” 林十一听,心脏猛地一抽:这女人,这是要将他打残啊! “好主意!”隋戈说道,“我记得,他的第一节、第三截颈骨;第四、第六截脊椎骨……还有左肩肩胛骨……” 隋戈对林十的伤势还真是“如数家珍”,就在隋戈说的时候,沈君菱已经动手了。她的手法很快很娴熟,不愧是炼气中期的修行者,她指头所过之处,林十的骨头系数被捏碎。但是因为林十哑穴被制的缘故,他虽然痛不欲生,但是却无法叫喊出来。 当隋戈说完的时候,沈君菱也已经完事了。 而林十,躺在老板椅上,差点直接疼死过去。但是,他的目光当中,除了痛苦之外还有怨毒。 随后,沈君菱忽道:“坏了,我好像多捏碎了他一块骨头!” 被疼痛折磨得要死要活的林十听了这话,差点直接昏死过去。 隋戈却道:“不妨,我就帮他将这块骨头治好就是了。” 说了这话,隋戈同学还真是很认真地将林十这块骨头给治好了,然后向沈君菱道::“瞧,他虽然不讲信用,但是咱们还是讲信用的。” 第197章 灭亲 “唉,真是可怜啊。”沈君菱在一旁风凉地说道,“一个亿万大富翁,这才五十来岁,本来还有那么多快活日子可以过的。谁知道,唉,大概只能一辈子在床上拉屎拉尿了吧。” “是啊。”隋戈也道,“的确是可怜呢。不过,本来他已经痊愈了。谁知道,他偏偏这么贪财,非要将承诺给我的诊金追讨回来。这倒好,一下子回到了原点。” 沈君菱又道:“仔细一看,现在他也就是一个瘫痪的老头子,也怪可怜的。” “可怜又有什么办法啊。”隋戈说道,两人一唱一和,“这都是他自找的。你说,本来他身体好好的,还有一半的资产可以快活下去,结果他自己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过这种要死不活的日子,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没办法,走了吧。” “就这么走了?”沈君菱问道。 “那还有什么办法呢?”隋戈说道,“对于林老板来说,钱比健康更重要。不过呢,如果林老板肯将剩下的一半资产都拿出来做诊金的话,我倒是乐意再医治他一次。” 听了这话,林十真是又气又悔。想到之前虽然失去了一般资产,但痊愈之后,的确是快活了几天,还能玩女人,还能爬山,还能吃喝玩乐。但是现在,一无所有了,就算能够杀了隋戈,又能怎样,他还是只能躺在床上等死!为什么要这样啊! 想到这里,林十胸口一阵烦闷,忽地喷出一口鲜血。 “瞧,林老板气得吐血都不肯吐钱,那就没办法了。走了。”隋戈向沈君菱道,“等他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时候,我再来给他医治吧。” “这酒不错,我拿走了,反正也是林老板准备请我喝的。”沈君菱说道,将那一瓶拉菲顺手牵羊弄走了。离开的时候,隋戈顺手将一面“工作中,勿打扰”的牌子挂在了门口。很显然,这个老家伙,经常跟小蜜在办公室“工作”,所以还专门准备了这么一个牌子。 当隋戈和沈君菱离开一个多小时之后,那小蜜这才醒了过来,正要报警,却被林十阻止了。 这时候,林十的哑穴也已经解开了。 林十让小蜜拨通了一个号码,然后向对方说道:“荆轲,你们失败了,任务取消!雇佣金也没了!” “林老头,你可以不给雇佣金,但是任务不会取消!”电话对面有人怒吼道,“因为我儿子死了!” “随便你。”林十挂掉了电话,心头暗骂狗屁的杀手组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当然,这也是因为他自己太贪心了,想把给隋戈的诊金弄回来,才有如今的下场。 悔恨交加,林十心头异常的恼火。 随后,他又叫小蜜将林小十给叫了过来。 林小十来到林十面前,惊呼道:“父亲,您……您怎么了?” “报应啊。”林十叹道,“那小子没死!所以,他来对付我了!” “我要报警!我要他坐牢!”林小十怒道。 “可能么?”林十冷哼道,“如果报警的话,杀手的事情怎么解释?而且,他现在手中有那么多钱,一旦大官司的话,他也会请律师,也能买通法官。” “那怎么办?”林小十怒道。 “还能怎么办?”林十叹道,“也许,是我们错了。都他妈是钱害的,如果不是我们太贪,不想去追回那一百亿资产,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对了,那小子说,如果再给他一半资产的话,他还可以将我治好的。” 听了这话,林小十心口如同被巨木撞击了一下,感觉异常地痛苦。 随后,林小十向那小蜜说道:“你出去一下,我有话对父亲说。” 待那小蜜出去之后,林小十来到了林十身旁,俯下身在林十的耳边说道:“父亲,为了您的身体,我们林家已经失去一半的资产了。无论是我,还是别的人,我们都不能在失去另外一半的资产——” “你……你想干嘛?”林十冷哼道,“这些钱都是我的,我想怎么处理,是我的事情!” “父亲,您别固执了。”林小十痛心疾首道,“对不起了,父亲,我答应替您报仇。但是另外的一半家产,我再也不能失去了,对不起……” 说着,林小十用湿巾捂住了林十的口鼻。 “你这小畜……”林十想骂儿子畜牲,但是很快口鼻就无法呼吸了。 过了许久,林小十终于松开了手掌。 到了办公室门口,林小十向那小蜜道:“我父亲旧病复发了。过段时间,你去做人事部经理吧。” 第174章今朝有酒 明府市,府天酒吧。 这是明府市最后名气的酒吧之一,夜间的时候,人山人海,而酒吧二楼以上的包房,更是抢手。 此时,芮强就在其中的一个包房当中,跟他一起喝酒的是林小十。 除了他们两人,还有几个衣衫不整的女子,跟林小十一边喝酒,一边玩一些暧昧之事。 林小十的心情显然很不好,所以对这些陪酒女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又是掐又是拧,弄得这些女子痛呼连连,但是因为林小十给的小费极高,这些女子却也只能咬牙应付。 芮强旁边虽然坐着两个女子,但是他却无动于衷,向林小十道:“这么晚叫我出来,不是为了看你玩女人、喝酒的吧?” “免费让你玩女人,你没兴趣么?”林小十问道。 “这种庸脂俗粉,我的兴趣的确不是很大。”芮强很高傲地说道。 林小十冷哼了一声,将这些女子打发走了。 “我介绍那个医生,究竟如何啊?”芮强装着不经意地问道。实际上,他已经知道了许多信息,只是希望从林小十这里得到应证,得到更多的信息。 “哼!那小子真是该死!”林小十冷哼道,狠狠地喝了一口酒。 “他医术不行么?没有治好你父亲的伤病?”芮强问道。 “不,那小子医术很好,但是胃口太大了!”林小十道,“他竟然要了我们家一半的资产做诊金!我父亲他……虽然伤病好了,但是因为这事,活活被气闷死了。” 后面这话,却是林小十编排的了。他老子的确是被气闷死的,但是却是他亲自动手的。当然,林小十自然不可能对芮强这么说,否则他继承的那些资产,很快就会被别人瓜分了。 “一般资产,这小子果然太狠毒了!”芮强骂道,心里却在想你这暴发户活该。随后,芮强又道:“那你打算怎么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 “是啊。”林小十道,“杀父之仇一定要报的!但是,那小子功夫不错,我倒是担心打蛇不死反被咬啊。唉,强子,这一次我真不知道应该感谢你,还是应该怨你。” “我擦!难道老子介绍人给你还错了?”芮强怒道,起身要离开。 林小十拉住了芮强,说道:“我也只是说说而已,这一次的确不怪你,我想你也不会想到,那小子竟然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哼,治病而已,收个十万八万的诊金也就够了,顶多让老子送他一套房子而已。但是他,居然敢要我们一半的资产,你说这不是存心找死么!” “的确,贪心的人是该死!”芮强道,“找两个杀手干掉他就行了。” “但是,那小子功夫很不错啊。真的。”林小十郁闷道。 为父报仇,其实林小十还不是很在意,关键是隋戈手中的那些资产,在林小十看来都是属于他们林家的。隋戈动了他们父子的“蛋糕”,那就应该死!必须要死! 反正,在林家的人看来,隋戈这种江湖郎中的医术和药品,就应该是廉价货,不值钱! 现在,隋戈用廉价货“骗”走了林家的一般资产,他们自然不能忍气吞声的。 芮强沉吟片刻,然后说道:“对付武功高的人,找杀手的确不合适。其实有一个更简单有效的办法,那就是找一个比他更厉害的武学高手。以武制武,这样就更有把握了。不过,那小子究竟是怎么治好你父亲的伤病的呢?” “你怎么对他治病那么感兴趣呢?”林小十诧异道。 “我们裴家是搞医药的嘛。”芮强解释道。 “那我就告诉你吧。那小子的医术其实也没什么神奇的,但是他治病的手段的确很古怪,前后给我父亲治了几次,每一次都是用的狗皮膏药。那种黑乎乎的狗皮膏药,看起来就像是几块钱的地摊货,但是他妈的就是很有效果,几乎是药到见效!妈的,可惜就是那小子心肠太黑了!”林小十道,提及隋戈的时候,他就恨得咬牙切齿的。 芮强心里面也就有了一个大概,然后向林小十道:“嗯,总之,我刚才的建议你可以考虑考虑。请杀手,对付普通人容易,但是对付这些有功夫的人,可就不怎么好使了,很多时候都是花冤枉钱。所以呢,还不如花钱请一个或者几个高手实在。” “嗯,你这话没错。”林小十道,“但是武学高手,上哪里请啊?万一请来的都是窝囊废,那还不是一样费钱么。” “唔……我都这么说了,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意思?”芮强道。 第198章 强者的特权 “你的意思……你能够找到武学高手?”林小十惊喜道。 “不是找,是花钱请。”芮强道,“那些人可不是活雷锋,不会白干事情的。不过,这些人也是物超所值的,虽然花钱不少,但是如果能够将你失去的东西拿回来,那就不算什么了,如何?” 林小十想了想,说道:“你说得没错!相对于林家那一半资产,花钱雇佣几个高手,不算什么。不过,究竟要多少钱呢?” “一半资产的一半。”芮强说道,心里面却在冷笑,林小十只不过是一个被利用的蠢货而以,但是他不介意从这个蠢货身上多敲一些钱出来。 相对于隋戈的狗皮膏药的价值,林小十的这点资产,又算得了什么。 但是,许多事情都要做的隐蔽,以免打草惊蛇,更引起其它家族的窥觊。 灵药这种东西,裴家是不容别的家族染指的! “好,四分之一!”林小十咬牙道,为了获取到一些东西,总是要失去一些东西的。 幸好,芮强这小子有门路,只要干掉了隋戈那家伙,损失一部分资产,也是值得的。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林小十痛快地跟芮强干了一杯,却不知道他已经完全落入了芮强的算计。 被人卖了,还帮着人数钱,很多人就是如此的愚蠢。 ※※※ 帝豪酒吧。 这也是明府市内小有名气的一个酒吧。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正是酒吧生意正火爆的时候。 “喂,你听说了吗,听说林十死了。”这时候,一群喝酒的人正在议论着。 “哪个林十啊?” “我擦!林氏集团的林十!明海省的房产大亨!”另外一个人说道。 “那个老家伙啊?死得好!为了他的死,得干一杯!”又一个人说道,“就是这个老鳖,十年来就让明海省的房价翻了十倍,害得老子跟初恋女友没房结婚,只能分手!” “死得好!”另外一个人道,“不知道他死了,这房价能降下来不?” “降个屁!”另外一个人骂道,“死了一个林十,还有王十、李十、张十……我等屁民,只能乖乖地当房奴,给人家泡妞、爬山吃鱼子酱买单了!” “唉,说得也是……神州大地,乌烟瘴气啊!” “别说了,今朝有酒今朝醉!” “……” 另外一张桌子旁边,只坐了一对男女。 女子问道:“林十死了?怎么会呢?以他的伤势,应该不至于会死啊。这个可是我亲自出手的,我有十足的把握,他不可能就这么死掉的。” 这女子,很显然就是沈君菱了。 一旁的隋戈笑道:“死就死了吧,本来我还指望着他改变主意,将另外一半资产送出来当诊金呢。看来,他倒是替林家的人留下了这一笔钱了。” “那倒是,想不到林十的棺材本,还是便宜了他的子女、情人。”隋戈呵呵笑道,“不管怎么说,我们也算是报仇成功了,怎么也得干一杯才行。” 沈君菱已经打开了红酒的塞子,说道:“小弟弟,这可是喝极品红酒,就像是品味极品女人一样,需要好好的、仔细品尝的,你这样开口就是‘干一个’,会让别人误会呢。” “那你‘干’不干?”隋戈笑问道。 “死鬼,你又想占姐姐我的便宜么!”沈君菱哼道,哪能听不出隋戈话中的隐含之意。 “说实话,我可不止是想占你点口舌便宜这么简单。”隋戈很“老实”地说道,“不过,谁让某家现在功力不足呢。就像你说的,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和能力,等哪天我到了那个层次了,也许到时候王霸之气迸发,你就得乖乖俯首称臣、举案齐眉了。” “做梦吧!”沈君菱道,“想让我沈君菱甘心跟别的女人分享你的话,你要走的路可还远着呢。” “有标准么?”隋戈问道,抿了一口红酒,“其实,感觉小口抿和大口喝没什么两样啊。” “你那是牛嚼牡丹,食不知味!”沈君菱笑骂了一句,又道,“姐姐我的标准可高了,论武功,至少也得是先天秘境的高手,这样才让本姑娘觉得有安全感;论才识,至少是某个行业内,全球排名全十的卓绝人物。嗯,最重要的是,长相要姐姐我看到舒服!” “呼——” 隋戈来了一个深呼吸,“我还以为你的要求有多高呢。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多了。对于为夫来说,要达成这些条件,不过是易如反掌而已。到时候,你可不要推脱哦!” “海口别夸早了。”沈君菱道,“免得到时候没面子。” 因为同样是练武之人,沈君菱更加清楚,先天期不仅仅只是代表着武术的一个境界而已,更代表着一种传说,一个神话。尤其是向隋戈这样的年青人,没有丰富的积累,要突破先天期,几乎是痴人说梦而已。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不过,沈君菱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并非无稽之谈,而是跟她出身的家庭有关。 别看沈君菱现在做的事情,家族的人都不会插手,但是如果她要嫁人的话,就必须征得父母和爷爷的同意。否则的话,以沈家人的行事作风,一旦她要嫁的人得不到家族认同,而她要坚持的话,那么那个男人必然会被家族的人杀死!这就是沈家人的行事作风。 但是,如果她挑选的未来夫婿是先天期的强者的话,那么沈家的人一定会非常欢迎的。没有一个家族,会将一个送上门的先天期高手拒之门外的。尤其是,如今沈家后辈当中并没有先天期高手崛起,这也是沈家目前的隐忧。 没有了先天期高手坐镇,沈家就算不上真正的“世家”了,顶多只能算一个武林家族,跟现在的地位将会截然不同了。 强者为尊,这不仅仅是沈家人的认识,也是整个世界的铁的规则。 普通人如此,修行者也是如此。 “我可不是夸海口,而是我一定会做到的!”隋戈狂傲地说道,“如果你真对先天期这么有兴趣的话,到时候,我会让你也成为先天期强者的!” 尽管目前隋戈对突破先天期没什么把握,但是在女人面前,男人都是热血而自大的。“那就拭目以待吧。”沈君菱道,“不过,目前你至少满足了一个条件。” “哪个?” “至少你的长相还不错。”沈君菱道,“稍微看得下去。” 隋戈本来一喜,随即皱眉道:“什么叫稍微看得下去啊?就某家的这长相,去做牛郎都够格了,你居然还嫌弃么。” “你要真做牛郎的话,姐姐可以考虑一下来照顾你的生意。”沈君菱呵呵笑道。 就在这时候,一个服务生捧着一瓶红酒走了过来,向沈君菱道:“小姐,那边有位先生送了一瓶酒给你,要我替你打开了吗?” “等等——”隋戈道,“你确信不是一位女士送给我的吗?” 服务生很礼貌地说道:“我确信。” 沈君菱呵呵一笑,瞅了瞅服务生手中的那瓶酒,说道:“麻烦你退还给那位先生,就说我一般不喝这么差劲的酒。” 服务生有些纳闷,心说这瓶酒差不多小一万块钱,怎么还便宜呢?只是,当他的目光落在沈君菱和隋戈喝的那瓶极品拉菲的时候,顿时心头一个咯噔,难怪人家说他这瓶酒“差劲”,相比之下,还真是这样呢。 若是别的人在喝这种酒,服务生大概还会怀疑是不是喝的假酒,但是沈君菱这样的人物,哪怕就是拿了一瓶假酒喝着,也没有人会怀疑这是一瓶假酒。 于是,服务生只得灰溜溜地退开,将这瓶酒退了回去。 “唉,真没想到,沈姐姐你竟然是这种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喝酒送酒的人物呢。”隋戈感叹道,“怎么就没有一个眼睛雪亮的女人,能够慧眼识珠,给我隋戈送一杯酒呢!真是郁闷啊!” “没办法,谁叫你沈姐姐是一个尤物呢。”沈君菱很自信地挺了挺胸膛。 当然,她的确是有自信的本钱。 “我们干脆走了吧。”隋戈向沈君菱道,“林十也死了,没生意了,该离开明府市了。” “小气鬼,不会是因为没人送酒就想走了吧。”沈君菱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姐姐给你倒一杯酒,送到你嘴边,总该行了吧?” “用你的小嘴当酒杯还差不多。”酒壮色胆,隋戈这时候也敢调戏一下沈君菱了。 “是么?你什么时候色胆这么大了?”沈君菱道,“我倒是不介意用小嘴给你盛酒,但是必须让我拍一张照片才行。” “为什么要拍照片?”隋戈问道。 “我都用嘴巴给你盛酒了,吃了这么大亏,自然就只能以身相许给你了。不过,就只好委屈你的唐姐姐退居二线了,这个照片当然就是最好的见证了。”沈君菱淡淡地说道。 隋戈无奈道:“我不只是开开玩笑么。” “我可是很认真的哦。”沈君菱道,“我的小嘴,随时都等着给你盛酒呢。” 隋戈无语,为什么每次“调戏”沈君菱,失败的都是他呢。 就在这时候,一个气度不凡、满面笑容的青年走了过来,他屁股后面还带着几个跟班,一个服务生。服务生手中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瓶拉菲,还有几个高档的水晶杯子。 第199章 三爷 青年来到沈君菱面前,说道:“这位小姐果然有品位,除了极品拉菲之外,似乎别的都看不上眼。不过,恰好我这里也有一瓶极品拉菲,而且我还有最好的调酒师,还有特质的水晶杯。如何小姐肯赏光的话,我想请你到楼上去喝一杯,这里太吵杂了。” 隋戈一看到这个青年就来气。 首先,这家伙细皮嫩肉的,比他长得帅;另外,这家伙一上来就想泡沈君菱,完全不将他当回事,这让隋戈如何能够忍耐呢。 “你的酒、杯子都不错。不过,我只是不喜跟你这个人喝酒而已。”沈君菱笑道,“我还是喜欢跟我老公喝酒,哪怕是用这种玻璃杯子,哪怕是大口大口的牛饮呢。” “他……是你老公?”青年这才注意到隋戈,眼中闪过嫉妒的火光。 “嗯。”沈君菱可怜巴巴地道,“而且人家还是他的小三,求他给人家转正都不行呢。” 虽然明知道是假话,但是隋戈一听心头却是高兴,这个沈君菱可真是会给他长脸。 这个青年眼中的妒火更浓了,冷哼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隋戈自恋地说道:“我知道自己是牛粪,你花瓶。但是,人家鲜花就喜欢插在牛粪上,不喜欢你这个花瓶,那我有什么办法呢?” 说完,隋戈还自恋地用手指拨了拨头发,显得很猖狂,很欠揍。 这青年脸上的笑容忽地消失了。本来他想凭借自己的长相、家世、财势,再加上美酒,眼前这个极品尤物应该很快就可以到手,然后成为他的私房。谁知道,这个女人如此不识抬举,眼光恁地低,竟然甘愿给一个乡野小子做“小妾”,这让他大感脸上无光。 老大能忍,小弟也不能忍了。 青年旁边的跟班冲着隋戈道:“哪里来的乡下小子,也敢对我们三江堂的文少爷无礼,真是瞎了你的狗眼了!” 这跟班一说,隋戈旁边的喝酒的人,立即如鸟兽散。 三江堂,整个明府市,乃至整个明海省,有谁没听过这第一帮会的名号呢。 跟班见其余人的反应,更加得意了,向隋戈说道:“臭小子,你要是识相的话,就乖乖把这女人留下,让我们少爷玩够了就还给你。要不然的话,就将你拿去沉江——” 啪! 这根本话还未说完,旁边忽地有一个巴掌“飘”了过来,直接将其扇得凌空飞了出去,跟着他一起飞出去的,还有满口的牙齿。 这一巴掌,可真是够狠啊! 但出手的不是隋戈,也不是沈君菱,而是另有其人。 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汉,很敦实,其手掌呈青色,竟然练的是毒沙掌的功夫。 其余的跟班见状,就对要对这大汉群起攻之,却被青年所阻。 青年说道:“韩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姓韩的大汉淡淡地说道:“这是三爷的意思。三爷让我来请这位小先生上去喝一杯,想不到文少爷你的人竟然要动三爷的客人,没大没小,我当然要给他一点教训。” 听见“三爷”的名头,青年果然有些忌惮,换上笑脸道:“既然是三叔的客人,那真是失敬了。韩大哥,请带我跟三叔问声好。” 其余的跟班听见“三爷”的名头,脸色都吓青了。 三江堂门规森严,以下犯上,那可是要受“三刀刑”的。 不过那大汉只是想给这些人一个警告而已,所以并非继续追究,只是请隋戈和沈君菱上楼。 隋戈隐约猜到大汉口中的“三爷”是谁,于是便跟沈君菱上楼去了。 沈君菱一边走一边笑道:“你刚才不是还说没有人给你送酒么,这不马上就有人请了,心里平衡了?” “唉,平衡什么啊,一个老头子请我喝酒,能平衡么?隋戈叹道。 说话之际,已经到了二楼包房。 隋戈很沈君菱来到门口的时候,赵三爷也恰好迎了出来。 隋戈笑道:“多谢三爷刚才给我解围啊。” “唉,惭愧,惭愧。”赵三爷道,“管教不严啊,这帮不长眼的东西,居然敢冒犯我的贵客。不过,我这也是等于救了他们。若是隋兄弟出手,恐怕他们身上的零件就全不了。” “呵……三爷谬赞了。那个文少爷,似乎功夫底子不错呢。”隋戈平静地说道,跟赵三爷坐在了一起。 赵三爷亲自给隋戈和沈君菱倒了一杯酒,才道:“方少文,是我大哥的二儿子。这小子的功夫底子的确不错,但是‘心太大’……算了,我现在对帮派的事情过问不多,还是谈谈别的事情吧。” 赵三爷显然不想谈论太多三江堂的事情。 隋戈虽然是他的朋友,但毕竟不是三江堂的事情,赵三爷为人做事自然有其分寸。 “隋兄弟,你也真不够仗义,来了明府市,也不跟我这个老大哥打个招呼,这不是瞧不起我么?”赵三爷道,“这杯酒,你看着办吧。” “这杯酒该罚!”隋戈笑道,“不过你也看到了,我带着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女,哪有时间去跟三爷你喝酒呢。” “这倒是,如果换成是我的话,这么好的丫头,当然要看紧点。”赵三爷哈哈笑道,“上次玉蛟的事情,我还没有好好感谢你呢。” “玉蛟是谁啊?”沈君菱装着不经意地问道,“好像是个漂亮女人吧?” 隋戈心道:“这个赵三爷,你真是害人不浅啊,居然在沈君菱面前提什么穆玉蛟,这不是存心给他制造矛盾么。” 不过,隋戈的反应很快,连忙说道:“哦,是一件玉石做的蛟龙,很好的艺术品,很美观,极有收藏价值的,赵三爷拜托我帮他照顾了几天。” 赵三爷顿时会意,意识到刚才这话真是有些不合适,说道:“嗯,就是这样。隋兄弟,总之老哥谢谢你了。以后,麻烦你也帮老哥照看着一点。” “好的。”隋戈应道。 跟赵三爷喝了一个小时酒之后,隋戈这才得以脱身,然后跟沈君菱趁夜返回东江市。 沿途,小雨淅沥沥。 隋戈听着柔和的音乐,欣赏着旁边的美色,感觉这一趟旅途真是愉快。 “玉蛟,她长得漂亮吗?”忽地,沈君菱又开口问了一句。 “……”隋戈哑住了。精明的女人,似乎比测谎仪更厉害十倍啊! 此时,东大发疯校区的植物培育基地。 夜雨寒冷。 门卫室看门的老大爷烤电火炉,裹着一张毛毯已经睡熟了。 这时候,有两个黑影越墙而入,然后直奔植物基地的温室棚。 终于,两个黑影停在了一个温室棚前面。 其中一个用小手电扫了一下,低声道:“就是这个了。” 旁边那人忽地用手捂住下体道:“麻痹的,这上面挂了一个‘小心辐射’的标志,里面真有核辐射?就咱们的这功夫,也挡不住核辐射啊。” “瞧你这点出息!”另外那人骂道,“很显然是骗人的!” “那你进去试试?我给你放哨。”先前那人道,“我还指望着生一个大胖儿子呢。” “怂娃!看好了,我先进去!”那人冷哼一声,手掌握住温室棚的大锁一拧,顿时就将这大锁给扯开了,然后这家伙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温室棚。 随后,温室棚里面似乎想起了一阵风铃般的声音。 外面那个担心被辐射的人一直在放哨,过了一阵,他却忽地听见里面没有了动静。 “麻痹的,果然有核辐射!”放哨这人如同惊弓之鸟,立即避而远之,连同伴死活都顾不上,顿时消失在黑夜当中。 半夜的时候,隋戈和沈君菱终于抵达发疯校区。 车子驶入校区之后,隋戈有些诧异地向沈君菱问道:“你不回去补一个觉么?” “废话,当然得睡觉了,睡眠不足可是美女的天敌。”沈君菱说道。 “那你把送送到学校门口不就行了么,也不需要直接开进来啊。”隋戈有些疑惑道。 “我在学校宿舍里面睡觉,不把车开进来,停在外面干嘛?”沈君菱问道。 “你在学校宿舍睡觉?”隋戈看着沈君菱,很多时候,他都无法将沈君菱和大学生联系在一起。因为这个女人的身上,无论穿着还是气质,都透露出一种顶级成熟ol的风范,实在无法将她和单纯的大学妹妹联系在一起。 “宿舍本来就是睡觉的地方?我为什么不能去睡觉呢?”沈君菱又道,“不过,姐姐我住我的可是‘豪华宿舍’哦,有客厅、电视、热水器等……” “等等,我们发疯校区还有这样的‘豪华宿舍’?我怎么不知道呢?”隋戈不解道。 发疯校区,这地方曾经是劳改场,如今也是死气沉沉的地方,没想到居然还有传说中的豪华宿舍存在,这倒是隋戈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你表现得这么有兴趣,是不是想去参观参观啊?”沈君菱道,“尽管学校不准,但是以你的身手,想必要不动声色地溜进哪个女生宿舍,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吧?” “嘿……瞧你说的,让人听了还觉得我经常干这种事情呢。”隋戈说道,“我只是好奇而已。在发疯校区,我真的没有听说还有你说的那种豪华宿舍存在。算了,反正我就是偷偷溜进去也偷不到腥,还是老老实实地回我‘贫民宿舍’吧。” “你难道不好奇我的室友么?”沈君菱淡淡地一问。 第200章 小银虫晋升 这个问题果然成功地勾起了隋戈的兴趣,于是他忍不住问道:“是啊,你有几个室友呢?” “一个。”沈君菱说道。 “是美女吗?”隋戈有些兴奋和好奇地问道。 物以类聚,美女群分,能够跟沈君菱住在一起成为姐妹的,的确让他很好奇。 “不告诉你。”沈君菱道,“你要是有兴趣的话,就溜进来自己看啊。呐,到了——” 果然,已经到了女生公寓门口。 尽管此时已经深夜,但是公寓门口守门的大娘,依旧是虎视眈眈,眼睛贼亮,煞有介事地盯着隋戈,绝对不允许他跨越雷池一步。看到隋戈从宝马车上下来,大婶更是很鄙视地看着隋戈,那眼神就像是在说:叫你做小白脸!叫你吃软饭! 隋戈刚下车,一点金芒从天空中激射而来,落在了隋戈的手背上。 竟然是影蜂! 沈君菱武功不错,听风辨形,看到了隋戈手背上的影蜂,笑道:“你还真是招蜂引蝶呢。” 隋戈知道影蜂必然是有事情来找自己,于是很快跟沈君菱道别,然后跟着影蜂往植物培育基地而去。 “怎么,都早上了么?”植物培育基地守门老大爷迷迷糊糊地向隋戈问道。 “没呢。”隋戈说,“我有重要的东西忘在了温室棚中,我不放心呢。” “这有什么不放心的。”守门大爷道,“现在除了你经常来这里,平时都很少有人来了。” “哐当!” 大门打开。 隋戈快步向温室棚走去。 果然,温室棚上还没换多久的大锁已经被人扯开了。 走进温室棚,小银虫立即飞射而来。 还好,温室棚类一切如初,并未遭到任何的破坏。 这时候,守门的大爷往这边走了过来,向隋戈问道:“东西找到了吗?” “哦,找到了。”隋戈笑着说道,“您老继续睡吧,反正都来了,我继续看看。” 老大爷点了点头,说道:“唉,如今的年青人,像你这样兢兢业业搞农业研究的人已经太少了。真是浮躁的社会啊,现在的人,都一个劲地钻在了钱眼里面,只有很少人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民以食为天啊。粮食、农业,才是根本。老百姓,要的就是丰衣足食、无病无灾……” 老大爷一边叹息,一边向门卫室走去。 没办法,这个老人,曾经亲眼见证过国家农业研究从辉煌走向没落。 正如他所言,如今真是一个浮躁的社会,很多组织和机构宁愿将更多的钱投在研究杀人武器、细菌生化上面,但是却不愿意投入在农业这些民生研究上面。似乎,粮食多了,反而是一种灾难似的。 隋戈感慨了一下,就将注意力放在了温室棚里面。 所谓不拍被贼偷,就怕贼惦记。 现在,隋戈这个温室棚,显然是被贼给惦记上了。 如当看来,上一次那个小偷,也许并非是来这里“偷菜”这么简单的。 隋戈能够感觉到,这里的确是进来过人,但是这人呢? “老大——” 就在这时候,一个如同银铃般悦耳的人声在隋戈耳边响了起来。 谁! 隋戈不禁心头一惊。 这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别人么?但是他根本没有察觉到啊! 难道这人已经进入了先天秘境! 如果真是先天高手的话,隋戈面对人家,肯定连逃跑都做不到。 “老大,是我——小银虫~!”这时候,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小银虫? 隋戈的目光盯在小银虫身上,先是惊,然后是大喜:“你……小银虫你已经晋升到了三级灵兽了??” “是的。嘿,老大,小意思而已!”小银虫有些装逼地说道。 三级灵兽! 小银虫这家伙的确有装逼的本钱了。 三级灵兽,又是洪荒异种,小银虫的实力几乎可以跟先天期的强者媲美了! 激动啊! 尽管不是隋戈自己进入了先天期,但是拥有了一个三级灵兽的“宠物”,隋戈的实力将会大增啊。 看来,这段时间隋戈拼命给小银虫塞灵草、灵药,不断强迫小银虫提升功力,果然是没有白费。这个小家伙,居然晋升到了三级灵兽了! 只是,从小银虫的外表来,却看不出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但隋戈可以肯定,小银虫的确是三级灵兽了。因为它已经“能人言”了。 只有三级以上的灵兽,灵性十足,感应和运用天地灵气,才能“人言”。 “这么说,今天晚上真有人进入温室棚?”隋戈向小银虫问道。 小银虫点了点头,邀功道:“那家伙进来之后,就想去偷灵草,而且身怀武功,显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小银我对他也没有客气,直接一张口,就把它吸进了肚子里面。嘿,多亏了这家伙,我吸收了他的精血之后,竟然稀里糊涂地把肚子里面那些没有消化掉的灵草、灵药全部化开了,一下子就突破到了三级灵兽呢。” “唔……很好!”隋戈说道,“这就对了。普通人误入这里,灵草的香气就足以让他们昏迷;要是真想会功夫的人,不怀好意的人,的确吞了干净!吞了?你真的把那家伙给吞掉了?” 小银虫这身板,看起来就小拇指大小,怎么可能吞进去一个人呢? “老大,我的身躯是可以变大的。”小银虫嘿嘿笑道,然后从隋戈的手背上腾空而起,如同龙蛇腾空一般,凌空盘旋在温室棚中,其身躯足足有五六米长,就如同一头银蟒,但却看不到蛇头,因为它身体的两端都是尖尖的,不过仰起的那一端上面,长着一圈金色的环状纹理,那就是它的头部了。 厉害! 隋戈倒抽了一口凉气。 如今这小银虫,果真厉害,就算是隋戈,也不能降伏它了。 幸好,小银虫只是一个吃货,它深知只有跟着隋戈才能有享用不尽的灵草,所以基本上它不可能被策反的。 看见小银虫那庞大的身躯几乎将温室棚顶都要撑开了,隋戈骇然的同时,开始替之前那位“仁兄”感到悲哀,被小银虫这么活生生地吞进去,相比一定非常难受吧。 不过,这位仁兄的英勇就义,倒是成全了小银虫,也成全了隋戈。 小银虫晋升而三级灵兽,对隋戈来说,太重要了! 现在,不是有人开始惦记着隋戈的灵草、灵药的么?那好,就让小银虫和影蜂“阴”在这里,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群,那就杀一群! 想到这里,隋戈不禁得意地笑了起来。 笑声划破夜空,传得很远很远。 ※※※ “什么,有核辐射?”芮强盯着手下的人,眉头拧在一起了,显然此时他非常恼怒。 “强哥,我说的是真的。”那人连忙说道,“之前我就提醒过裴永刚,让他小心点再进去,他不听,结果很快就没有了声响。我在外面等了很久,也不见他出来——怕是早就挂在里面了。” “核辐射,辐射尼玛个头!”芮强骂道,“你他妈的硬功都练得铜皮铁骨了,还怕什么核辐射啊!” “不是啊强哥,我听说那辐射就是内家高手也挡不住的。”那人说道,“强哥,我刚娶了老婆,崽儿都还没有生一个,我不能让辐射线把蛋蛋烤了啊……” “擦!瞧你这点出息,也他妈配姓裴!”芮强冷哼道,“过来!” 那人不知道芮强要干嘛,只得走到了芮强面前。 呼! 芮强忽地一脚揣在了那人肚子上,直接将那人凌空踹飞,然后重重地撞在墙壁上。 喀嚓! 墙壁都被撞得裂开了。那人的口中,鲜血狂喷而出,然后瘫倒在地上。 芮强冷笑道:“没用的东西!要不是因为你姓裴,今天我就要了你的命!” 说完,芮强走出了房间,然后拨通了其义父裴世明的电话。 “义父,基本上已经查清楚了。”芮强肯定地说道,“那小子的手中,的确掌控着某种灵药配方,而且有现成的灵药。更重要的是,我估计他能够种植灵药。” “种植灵药?”裴世明惊疑道,“怎么可能!他哪有那样的本事——难道他有灵田?和灵草幼苗?” 说到这里,裴世明不再往下说了,忽然道:“小强,这一次你做得很好。但是,先不要私自行动了,以免打草惊蛇,更引起别的势力窥觊。你马上回来,这件事情,我们必须要向家里的‘老祖宗’汇报。” “杀鸡何用牛刀。”芮强道,“我已经查清楚了,那小子跟少林寺没什么关系,反而有一点嫌隙,只是跟少林寺的延云和尚有点交情而已。说白了,就是一个孤家寡人,哪需要请动老祖宗——” “小强,千万不要低估了你的对手!”裴世明训斥道,“更何况,这件事情不容有失!成了,我裴家自然可以飞黄腾达,凌驾于众多家族之上。而我,也可以顺利成为裴家的继承人。所以,无论你有什么想法,现在都不能轻举妄动,必须等待老祖宗定夺!” “是。”芮强应了下来。 为了得到裴月怡,为了掌控整个裴家,芮强知道自己行事的分寸,也知道隐忍的重要。 第201章 沈泰崇 第二天清晨。 雨歇,天晴,浓雾弥漫。 隋戈在温室棚中劳作了几个小时,用震灵锄锄草,给灵草“扎针”,忙得不亦乐乎。这时候,隋戈身上累出了一身的大汗。 因为昨夜被人“入侵”温室棚的事情,隋戈本来有些担心。但是,小银虫晋升为三级灵兽,一下子就让隋戈安定了不少。有这么一个接近先天期的灵兽把守药田,的确是让隋戈安心了不少。 这时候,隋戈心头真有一种“天助我也”的感觉。 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是唐雨溪打来的。 唐雨溪告诉隋戈,东江市区的警察,已经撤销了对他的“通缉”。 当日在发丰镇上诱杀那些杀手的时候,隋戈的确惹了一些麻烦,尤其是当街将一个“小乞丐”踢飞,踢得重伤吐血,这件事情引起了一些不良的反响。不过,随着唐雨溪和唐云的插手,这一点小麻烦很快就得到了解决。 接到唐雨溪的电话,隋戈顿时有一种被关心的温暖感觉。 唐雨溪,果然已经默默地开始帮他,替他解决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隋戈想了想,也许应该买个小礼物给唐雨溪送过去,让她也高兴高兴。 挂了电话之后片刻,手机铃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却是沈君菱打来的。 电话接通,沈君菱开口便道:“跟我去见家长吧。” “等等——” 隋戈一听,感觉脑袋上炸了一个惊雷似的,“见家长,这个也太快了吧?况且,正如你所说,我现在是有妇之夫,名不正言不顺——” “少给我唧唧歪歪,去不去?”沈君菱说道,“不去的话,我就叫别的男人了。” “我去!”隋戈果然再次屈服。 让别的男人跟着沈君菱去见家长,这种事情隋戈自然不能答应的。 十几分钟过后,沈君菱已经开车到了植物培育基地门口。 隋戈钻进车里面,一看,傻眼了: 这还是沈君菱么? 她将一头如瀑布般的头发盘了起来,在头顶留了一个发髻,上面插着一个珍珠发钗,只留下了几缕头发,自由地散落在胸前一件黑色的长毛衣上面。黑色的毛衣,上面竟然绣了一只白色的猫,而她的脖子上,也绕着白色的围巾,裤子是一条米色铅笔裤,再加上一双长靴子,后面的座位上还有一个双肩包,分明就是十足的大学女生打扮啊。 隋戈紧盯着沈君菱毛衣上的那一只白猫,感觉很有兴趣,甚至很想笑。 那只白猫,显得很萌。但是绣在沈君菱的衣服上,怎么都让隋戈一时间难以接受,当然并非说沈君菱这种青春少女打扮不合适,而是隋戈已经习惯了她那成熟妩媚的ol风情。 “不准笑!”沈君菱威胁隋戈道。 “我没笑。”隋戈紧绷着脸,憋得可真是难受。 随后,倒是沈君菱自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我这身打扮,如何?”沈君菱向隋戈问道。 “挺好。”隋戈说道,仍然盯着她毛衣上面的那只猫,“这是猫尤其好!” “为什么?” “因为它可以一直栖息在你的胸膛上。”隋戈艳羡道。 “讨厌。”沈君菱道,“在我家人面前,你要是还有本事说这样的话,我就佩服你了。” “不是不敢,我是不会。”隋戈说道,“我可不会蠢得故意给你家人留下坏印象。不过我实在有些好奇,你这回家,怎么就弄了这么一身打扮呢?” “这就叫因人制宜啊。”沈君菱说道,“你们这些学校里面呆着的小正太,不就喜欢幻想那些妩媚成熟、知性有财富的精致女人么?所以,姐姐我在学校里面就保持着那种经典ol风情。但是,要在家里面那些大叔、爷爷们面前留下好印象,就只能扮嫩了。” “原来如此。”隋戈恍然道。 不得不说,沈君菱的这个想法还真是有道理。 男人不就是这样么?大叔喜欢萝莉,正太幻想御姐。 唯一不同的是,隋戈的爱好更加广泛而已。 “对了,你把后面那套衣服换上。”沈君菱对隋戈说道。 “怎么了?我这身运动服不好么?”隋戈说道,“不是说要给你家人留下好印象吗?” “你穿个运动服,这不是摆明姐姐我在搞姐弟恋么?”沈君菱道,“别废话了,赶紧去换上。” “换衣服的话,起码你得在路旁停一下车,好歹让我到小树林去换啊。”隋戈说道。 “滚到后面座位上去换!”沈君菱彪悍地说道,“姐姐不稀罕偷窥你!” 既然人家姑娘都这样说了,隋戈自然也不好太扭捏了,只好到后排座位上,迅速换了一身衣服。 沈君菱给隋戈买的这一套衣服是一套黑色的休闲装,隋戈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不过穿起来感觉很合身,而且比之前那套运动服的确是好了很多,有点人模狗样的派头了。 “我说沈姐姐,你买衣服给我,这应该算是献殷勤吧?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当然是巴不得被你奸了,但很显然事情不是这样,麻烦你先透露点内情,行么?”隋戈说道。 “内情。”沈君菱道,“我爷爷出关了,今天是他生日。所以,家里人要给他祝寿。为了避免有些人想给我介绍对象之类的,所以我决定先把你带回去,让那些人死心了。”沈君菱道。 “挡箭牌?” “很显然。”沈君菱道,“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可以换人。不管你信不信,只要我一开口,至少有上百号公子哥愿意做这差事。” “我信。”隋戈说道,“那你好歹说一下,我应该怎么做吧?” “就是作我的准男友。明白么?”沈君菱道。 “什么是准男友?”隋戈说道,“我最关心准男友的待遇是什么。” “只能牵手。”沈君菱道。 刚说完,隋戈同学就付诸行动了,立即将沈君菱那一只肤如凝脂的纤手握在了掌中。 沈君菱本来想闪开的,但是隋戈的千变捉虫手实在太精妙了,愣是没有闪开。 隋戈牵过唐雨溪的手,她的小手柔嫩、滑腻,好像是陶瓷一样;而沈君菱的小手,柔若无骨,让人有种想要拿在脸上慢慢摩挲的冲动。 美丽的女人,果然都是老天的杰作,每一个都各有风姿、各有风味。 当然也幸好如此,否则人生会变得多么无趣啊。 一个多小时之后,沈君菱的车在一座灵秀的小山前面停了下来。 山脚下,有一座中式庄园,依山傍水,宁静雅趣,让人觉得此间的主人,必定非同一般。 风景如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庄园门口附近看不到一辆车,所以整个庄园才有一种与自然、天地和谐为一体的感觉。 随后,隋戈才知道,原来所有的车,全都停入了地下停车场。 偌大的地下停车场内,全都是豪车,不下数十辆,看来沈君菱所言不虚,沈家的确是世家。 沈君菱,的确也是大户人家的千斤、小富婆。 庄园里面无论建筑、还是装饰,全都依照古代的风格,里面看不到任何的电器。 当沈君菱带着隋戈出现在客厅的时候,顿时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尤其是沈君菱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什么的,更是不断将目光投向隋戈身上,不知道是在给隋戈打分,还是在干嘛,总之看得隋戈心头发毛。 “我先带你去见我爷爷吧。”沈君菱说道。 家族有家族的规矩,所以沈君菱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拜见她爷爷——沈家的真正掌舵人。 隋戈跟着沈君菱七拐八拐地,然后来到了一座清雅的小院门口。 “小姐,您来了?” 小院门口,一个壮汉恭敬地问道。隋戈一看,心头顿时凛然:这个壮汉,竟然是一个练气后期的好手。当然,因为有先天强者在,练气后期的武者,的确只能算好手,而不能算高手了。 “铁叔,爷爷呢?”沈君菱问道,语气之中带着小女儿姿态,看来定然是跟这壮汉很熟悉。 “老爷在后院,刚才还念叨着小姐呢。”壮汉应道。 “那我自己去找他。衰衰,走吧。”沈君菱说道,领着隋戈往里面走去。 壮汉听见沈君菱称隋戈为“衰衰”,显得很亲切,忍不住将隋戈打量了一番。然后看到隋戈的身形、步伐,不住点头。 隋戈跟着沈君菱穿过宽畅的客厅,到了别墅后院,顿时闻到一股药材的味道。 别墅的后院很宽广,里面中满了多种中药材,整个儿就是一个药园子。 药园子当中,有两个人,一个老人,一个中年人,正站着谈论什么。 “爷爷!五叔!” 沈君菱呼道,一路小跑过去,扑入那老人的怀中。 片刻之后,三人往隋戈这边走了过来,沈君菱赶紧给老人介绍道:“爷爷,这是隋戈,我的朋友——” “胡闹!” 沈君菱话还没说完,一旁的中年人就不满道,“君菱,今天是什么日子,你怎么能将外人带来这里。你明明知道,你父亲已经准备将你许给宋立豪,正准备今天向你爷爷提出来,所以你想抢先一步坏了你父亲的决定么?” 隋戈一听,顿时明了。 原来沈君菱的父亲已经给她挑选了一门婚事,但是这件事情自然要征求沈君菱的爷爷点头。而沈君菱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先一步带隋戈来拜见其爷爷,就是希望能够先一步得到其爷爷的准许。 而沈君菱的五叔,自然看穿了沈君菱的想法。 沈君菱的爷爷看了看隋戈,然后向沈君菱的五叔沈天游道:“天游,天珀给君菱挑的那小子,目前是什么修为?” 五叔沈天游道:“当真是人中龙凤,目前二十岁,已经达到了炼气中期的境界,前途无可限量。” “哼。”沈君菱的爷爷闷哼了一声,如同响起一个闷雷,“愚蠢!哪有舍璞玉而拾瓦砾的道理!” 第202章 先天之威 隋戈揉了揉鼻子,向沈君菱讶道:“老爷子说的璞玉,莫非是我?” 沈君菱真是哭笑不得,隋戈这厮居然敢在她爷爷面前开玩笑,当真是有些肆无忌惮了。要知道,无论沈家内外,任何人面对她爷爷,谁都是恭恭敬敬、战战兢兢的。 就连沈君菱,虽然偶尔可以在爷爷面前做做小女儿姿态,但是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的开玩笑。 谁知道,沈君菱的爷爷居然也不生气,反而笑道:“年青人,真性情,不错。老夫沈泰崇,你叫隋戈么?好,老夫记住你的名字了。步履沉稳、呼吸均匀,身体骨骼清奇,看来你已经到了练气后期的境界,以你现在的年龄和天赋,当有望突破先天秘境!” 沈君菱的五叔不由得一惊,说道:“怎么可能……这小子已经打通了奇经八脉?” 从淬体到练气,有一道坎,但是这一道坎迈过去的人不少。但是,从练气中期到练气后期,打通奇经八脉这一道坎,能够迈过去的人就不多了。而且,越是及早迈过这一道坎的人,便越是有希望突破先天秘境,成就武林传奇。 隋戈早就将沈君菱的爷爷沈泰崇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这位老头虽然须发都全白了,但是双目如电,脸上没有半点皱纹,皮肤反而透着一种婴儿红,分明就是先天期强者的特征! 更重要的是,这老头往这里随便一站,便有一种跟天地融为一体,令人望而生畏,生出一种高山仰止、无可战胜的颓然感! 有这样的高手坐镇,难怪沈家能够称得上是世家。 “多谢老爷子吉言,我一定早点努力突破先天期,不负爷爷您和君菱的厚望。”隋戈笑道,然后得意地向沈君菱眨了眨眼睛。 沈君菱的五叔沈天游似乎还不死心,又向沈泰崇道:“父亲,但宋立豪可是宋家的继承人——” “我说过,瓦砾而已!”沈泰崇打断了沈天游的话,然后眉头一皱,眼中精光闪烁,“哼!想不到我沈泰崇刚一出关,今天又是大寿,居然还有人敢上门挑衅,这是存心找死么!” 说完,沈泰崇手臂一挥,整个人立即如同一片羽毛般立地飘然而起,跃上了屋顶。 落脚的时候,竟然半点声音都没有。 几个起落,人影已经到了庄园外面。 隋戈不禁骇然,单单以身法而论,沈泰崇的修为就已经惊世骇俗了! “宵小之辈!赶紧给老夫退去,否则格杀勿论!” 沈泰崇山峙渊渟地立在庄园门口,声音犹如洪钟,远远地回响在四周山间。 片刻之后,隋戈和沈君菱等人才追了上来。 看到沈泰崇如此威风凛然,隋戈心下叹服,暗道先天高手毕竟是先天高手,光是这声势,就已经是先声夺人了。相比之下,练气期的武者,简直不值一提了。 嗖! 这时候,一只弩箭从远处破空而来,射往沈泰崇头部左侧。 沈泰崇两根指头探出,顿时将这只弩箭夹在了指间。 这弩箭上面竟然钉着一封箭书,打开一看,上面只写了两个字: 隋戈! 这两个字血淋淋的,血迹未干。 血书! 看着这箭书、血书,其余人的目光一下子就投向了隋戈,这让他颇有些尴尬:明明是跟着沈君菱来给沈泰崇拜寿来着,却把杀手也招来了这里,对主人家的确是有些不敬了。 于是,隋戈连忙躬身歉然道:“老爷子,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是抱歉,我这就跟他们做个了断。” 本以为林十挂掉之后,这帮杀手也就会退却了,毕竟佣金都拿不到了,何苦还要卖命呢。但隋戈哪里知道,他干掉的“鱼肠”,就是刺客组织头目的儿子。杀子之恨,对方怎么会干休。 沈泰崇淡淡地说道:“年少多是非,江湖多恩怨,这本来是常事。只是,对方居然敢在我沈家门口逞威风,这就是找死啊!” 说着,沈泰崇将手指间的弩箭一挥,顿时那只弩箭激射而出,竟比之前还快了几分。 啊! 远处的一株大树上传来一声尖叫,一个身穿迷彩服,手拿的人从树上倒栽下来。 啵! 忽地,沈泰崇身上传来一声闷响,似乎有东西撞在了他身外的护体真气上,然后掉在了地上。 隋戈一瞅,顿时被惊住了: 这竟然是一粒弹头! 膜拜啊! 先天强者,果然牛逼啊!有先天真气护体,居然连子弹都打不穿。 先天先天,一步登天,果然如此! 这样的实力,的确已经超越了人体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这一粒子弹,虽然没有伤及沈泰崇,但是却将沈泰崇的真火给激了出来。 腾地,沈泰崇身形展开,快如鬼魅,眨眼间已经跃过庄园前面的小河,闪入对面的山林之间。 当沈泰崇进入山林的刹那,那些杀手的末日也就到了。 啊!啊!啊!啊! 山林当中,不断有惨叫声响起,伴随着零碎的枪声和爆炸声,惊得林中飞鸟四散。 五分钟时间不到,沈泰崇已经回到了原地。 隋戈心下骇然,就在短短五分钟之内,沈泰崇竟然直接抹杀了十七人。 而这些人,全都是经验丰富、有功夫底子、携带武器的杀手呢! 刺客组织的精英们,还未来得及出手,就系数被沈泰崇秒杀。经此一役,只怕刺客组织从此要一蹶不振了,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们惹上了不该惹也惹不起的人呢? 如果换做隋戈自己出手,恐怕只能采取打游击、各个击破的办法,绝对不可能正面跟十七个经验丰富的杀手对抗。 先天高手,果然不是盖滴! 而沈泰崇就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一样,微微笑道:“现在清静了,都进去吧,我还等着你们给我祝寿呢。” 说完,沈泰崇当先向正厅走去。 今天给沈泰崇祝寿的,全都是沈家的人。 听沈君菱说,她的许多叔叔伯伯、哥哥姐姐们都特意从外地赶了回来。沈泰崇平时虽然很少过问家族的事情,一切大小事务都是沈君菱的父亲沈天珀在打理,但是沈泰崇说出来的话,却没有人敢拂逆—— 先天,代表的不止是一种修为,更代表着绝对的地位和权威! 只是,隋戈明显感觉到,经过了刚才发生的事情,沈家人里面对他不满的人更多了。 因为按照沈君菱父亲沈天珀的本意,是打算将沈君菱许配给宋家未来继承人宋立豪的。宋家跟沈家一样,同样是历经千百年的世家,但不同的是,沈泰崇已经年事已高,纵然是先天高手,也终究有寿元到头,陨落的一天。而宋家却拥有两名先天高手,并且其中一名正是宋立豪的父亲。所以,相比之下,沈家的许多人包括沈天珀、沈天游在内,都认为沈君菱应该嫁给宋立豪。这一门亲事,对沈家有利。 谁知道,沈君菱忽然带了一个隋戈回来,将本来可能达成的好事给搅局了,而且更恼火的人,隋戈竟然得到了沈天崇的认可。 若真是让沈君菱加给了隋戈,恐怕不仅不能跟宋家拉好关系,反而还会平添一个强敌。 许多人都觉得,沈泰崇这一次的决定太不明智了。 但是,没有人敢质疑沈泰崇的决定! 隋戈本想让沈君菱带自己去单独拜见一下沈君菱的父母,也就是隋戈心头假想的“岳父母”,但是沈君菱却说“这种不知道为女儿幸福着想的父亲,还拜见什么,反正只要讨好爷爷就行了”。无奈之下,隋戈也只能作罢。 不过,在沈家众人依次给沈泰崇祝寿的时候,隋戈却看到了沈君菱的父亲沈天珀和她的母亲萧卿筠。沈天珀是一个很威严的中年男子,留着短胡须,显得沉实稳重。而萧卿筠,是一个柳眉大眼,很灵动的女人,让隋戈觉得沈君菱的容貌和性格,多半是遗传自萧卿筠。 “祝爷爷万寿万年,修为更进一层!” 这时候,沈君菱带着隋戈一起上前为沈泰崇祝寿。 隋戈又道:“祝老爷子福寿无边,沈家世代荣昌。” 隋戈知道,越是这种历经千百年的世家,越是讲究传承,越是希望世代荣昌。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对于这些世家子弟来说,家族兴盛,则脸上有光、安全有保障;一旦家族没落,那么无论你个人能力再强,失去了家族的庇护,终究也很难长远。 但正因为这个原因,沈家不少人才会对隋戈有偏见。 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跟宋家联姻,安全有保障,这才是最有利于沈家的做法。 只是,偏偏沈君菱是一个有独特个性的女子,不愿意将婚姻操控在别人手中,哪怕是她父母也不行,所以才整出了这么一出,而隋戈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她的挡箭牌,成了沈家众人的眼中钉。 拜寿之后,自然是要顺便送上贺礼。 隋戈的贺礼很简单:人参一支,灵芝一枚。 贺礼的名单,是有人专门在念的,听见隋戈只是送了一只人参,有几个人便开始小声议论了。 隋戈知道,多半要出什么小插曲了。 第203章 长脸 这不,拜寿完毕之后,便有人尖酸地说道:“君菱,今天一早,宋立豪已经派人将寿礼送了上来,人家可真是大手笔啊。送了一尊金佛、一尊玉观音,而且还有宋家秘制的丹药,这才真是大手笔呢。哪像是有些人,就送一支破人参上来,这也不嫌寒碜么。” “沈晚晴,你给我闭嘴!”沈君菱蹬着那尖酸女子说道。 这女子是沈君菱的堂姐,因我沈君菱一直受沈泰崇溺爱而有些嫉妒。而且,沈晚晴其实早就对宋立豪有想法了,她本以为这一次宋家的好事情会落到她头上,结果宋立豪没有看上她,这让她心头的嫉妒更胜了。现在,有机会让沈君菱和隋戈难堪,沈晚晴自然不肯错过了。 沈晚晴这话虽然刻薄,平时沈家的人也大多站在沈君菱这边,但是今天因为的出现,更多的人都开始为了家族利益着想,自然不可能给隋戈好脸色。于是,沈家的人纷纷站到了沈晚晴这边,开始说沈君菱和隋戈的不是。 当然,说这些尖锐话的人都是沈君菱这一代的人,简言之都是小辈而已。像沈天珀、沈天游这样的长辈,纵然对隋戈不满,自然也不可能说这些尖锐刻薄的话,那样就太失礼了。 “你们也真是的,也许这位小帅哥送的人参、灵芝很特别也说不定呢。”又一个女子说道。 “那是,君菱的眼光一向很高,连宋立豪都看不上眼,这一次千挑万选的小帅哥,那肯定是个有本事的人。送的东西,那肯定也是宝贝吧。”另外一个人接过话头道。 “那干脆拆开盒子,让我们都开开眼界吧。”有人乘机怂恿道。 对于小辈们的斗嘴,沈家的长辈也没有干涉。 沈泰崇自然不会干涉了。而且,都是他的晚辈,热热闹闹的也没什么不好。 况且,赴宴的时间还有一阵,沈泰崇觉得看看这些小辈的笑闹也挺好的。另外,他对隋戈这小子也有些期待,想看看他究竟如何来应付眼前这个局面。 “既然大家这么兴致这么高昂,看看就看看吧。”隋戈呵呵一笑,请旁边负责礼单的大叔打开了礼盒。 木头礼盒里面,又装着两个盒子。 其中一个盒子打开,果然只是一株人参。 但是看到这一株人参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亮了起来。 就连沈泰崇都不例外。 沈家的人,走的都是跟医药有关的生意,就算是沈家不学无术的家伙,也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药理知识。隋戈送来的这一株人参,很显然是深深地让这些人震惊了。这株人参,不仅是一株真正的野山参,而是一株约莫有五百年气候的野山参,成色一流不说,大得更是足以让市面上许多号称“山参王”家伙黯然失色。 这样的野山参,已经不是用钱能够衡量了。 应该说,有钱你也不一定能够买得到。 当然,传说中还有千年的参王,但是现如今可能存在么?就算存在,这样的野山参也不是野山参了,而是妖参,就算沈泰崇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够降伏。 总之,这一株人参一亮相,之前那些尖锐刻薄的人顿时就傻眼了。 如果这时候跳出来说这株人参是假的之类的话,只会贻笑大方的。 “我还是觉得,宋立豪送过来的金佛、玉观音价值更高。”沈晚晴又道,“这株山参虽好,折算成价格的话,我看至多也就是一千多万而已。” 一千多万? 没错,如果是按照人参的重量、成色来承重的话,这一株人参的确只值一千多万。但是,如果要拿来拍卖的话,这样“独一无二”的参王,恐怕就是价格翻几倍也不一定能够到手。神州大地,富豪无数,而且许多人都喜欢买最好最贵的。真要把这样的参王拿去拍卖的话,那价格简直就难以想象了。 当然,沈家的人暂时都站在沈晚晴这边,所以也纷纷出言附和。 但是,沈家的长辈却无不心惊。 五百年气候的野山参,这几乎可以当做灵草用了! 若是配以其它药草的话,以沈家传承下来的药方,当可以配置好几种珍贵的药物,无论是用来延年益寿,还是用来助长修为,都能够起到奇效的。 “那灵芝还不知道是什么货色呢。”又有人说了一句。 当然,就算这人不说,只怕其他人也很好奇,想要一睹为快。既然人参的成色如此不凡,想必这一株灵芝的档次自然也不会差的。 而沈家的长辈们,心头却是多了一份期待。 那位大叔将装着灵芝的玉石盒子取了出来,刚一打开,盒子当中好像有一团火云喷涌而出。 随后,一股清新醒脑的药香味弥漫在大厅当中。 啪! 众人正要看个究竟,忽地大叔手中的玉石盒子却迅速合上了。 一看,竟然是沈泰崇亲自出手,将这玉石盒子关了起来。 沈家的小辈们都露出疑惑之色,而长辈们却是又惊又喜。 沈泰崇将盒子收了起来,笑道:“开宴吧!” 然后,沈泰崇又向隋戈说道:“小隋、君菱,你们跟爷爷坐在一起吧。” 沈泰崇如此一说,小辈们无不羡慕嫉妒恨。 在沈家这种大家族当中,有很多规矩和讲究的。哪怕只是吃一顿饭,从桌子和坐位,就能够看出其在家庭当中的地位。能够跟沈泰崇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在沈家的小辈们看来,简直就是莫大的荣幸。当然,就算是沈家的长辈们,也是以此为荣的。 隋戈轻轻一笑,伸手悄悄地牵住了沈君菱的小手,冲着她咋了咋眼睛,邀功的意思很明显:“这一次我给你长脸了,你该怎么感谢我呢?” 隋戈显然是得到了沈泰崇的首肯。 不仅赴宴的时候坐在沈泰崇的旁边,而且宴会结束之后,沈泰崇竟然邀隋戈跟他一起游览后山,除了沈君菱陪同之外,其余人都没有这份殊荣。 沈晚晴等小辈们固然是羡慕嫉妒,就连沈天珀,也有些嫉妒起隋戈来。 这时候,沈天珀正望着隋戈、沈君菱跟着沈泰崇上山。 “二哥,你怎么好像有些羡慕这小子呢?”一旁的沈天游笑道。 “别说,我还真是有些羡慕这小子。”沈天珀神情复杂道,“你说,老爷子对他这个毛脚孙女婿,怎么比对他的儿子还好呢?” “果然是嫉妒了。”沈天游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爷子会挑选这个小子。之前,老爷子曾对我说,这小子是璞玉,而宋家的宋立豪是瓦砾。二哥你说,这小子真那么好?” 沈天珀沉吟片刻,说道:“老爷子的心思,我是猜不透的,但是老爷子的眼光,那是不容置疑的。这小子长得虽然一般,但是出手倒是阔错,尤其是那一朵灵芝——恐怕来历不凡啊。” 隋戈要是在这里,听见沈天珀对他评价是“长相一般”的话,恐怕他非要跟沈天珀理论一番不可,哪怕他是沈君菱的父亲也不行。隋戈同学,可是很在乎自己的长相的。 一提起那朵灵芝,沈天游也来了精神,说道:“二哥,我有些眼拙,只是看到那灵芝上隐约浮现出一朵火云,却不知道是什么来头呢?” 沈天珀道:“我也不知是什么来头,但是能够让老爷子都心动了,那必然是顶好的东西!若是老爷子的修为能够更进一步的话,对我们沈家,倒是也莫大的好事情。” “是啊。都怪我们没用,几个兄弟当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突破先天秘境,再这么下去的话,恐怕沈家的前途……暗淡啊!老爷子若是还在,我们自然可以高枕无忧,一旦老爷子他——那时候,沈家就成了无根浮萍了!”沈天游满脸担忧之色。 “算了,既然老爷子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宋家那边,只能婉拒了。”沈天珀旋即又道,“希望那小子真是一块璞玉,莫要让我们失望了!” 沈天珀刚说完,这时候妻子萧卿筠就走了过来。 沈天游似乎对这个二嫂有些忌惮,于是连忙借故闪到了一边。 沈天珀看了看妻子,不禁皱了皱眉头,说道:“卿筠,你这是干嘛?” 萧卿筠手中提着一个保温桶,说道:“我女婿呢?” “女婿?”沈天珀真是哭笑不得,“谁是你女婿啊?” 就是那小子啊,叫隋戈来着。”萧卿筠道,“天珀,我跟你说,其实那小子也不错。你看看,他长相虽然一般,但是功夫不错,连老爷子都看得上眼,而且出手也大方,对菱儿也挺好的。照我看,也不用七挑八选了,就把她嫁给这小子得了,我也好早点抱外孙……” “你怎么就急着把女儿塞出去吗?”沈天珀闷哼道。 “女大不中留,古话说得没错。”萧卿筠道,“现在看,我们菱儿的确是鲜花一般的姑娘,但是这女人芳华易逝,一转眼就鲜花就变黄花菜了,到那时候,就成了‘剩女’了,就没有资格去挑别人了。” “唉,菱儿年纪还小,你急什么!”沈天珀不悦道,因为跟宋家的联姻告吹,怎么都觉得看这小子不太爽。不过,沈天珀对妻子倒是很溺爱,所以不忍说什么重话。 但是萧卿筠显然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对眼了,又道:“什么年龄还小。当初我嫁给你的时候,还未满十八岁呢,你怎么不觉得我年龄还小呢?还口口声声催我早点嫁过来……” 第204章 沈泰崇之忧 沈天珀直接无语,说道:“那些陈年旧事,你还提什么呢,也不怕别人笑话!另外,那小子给菱儿,那是八字都没有一撇,你就别瞎操心了,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怎样?还能怎样?”萧卿筠道,“我看你啊,就是还想着宋家那小子,其实那小子有什么好,无非就是人稍微耐看一点,家世稍微好那么一点。要说论功夫,还不如咱女婿,论出手,也不如女婿阔绰,无非就是仗着宋家的名头而已。” 说到这里,萧卿筠又压低声音道:“况且,咱女婿多好啊,还专门给我准备了一株野山参,延年益寿、美容养颜呢。” “他给你也送了一株野山参?”沈天珀奇道,心想这小子还真是大方呢。如果不是因为先入为主,恐怕沈天珀都觉得这小子还算不错。 “当然。”萧卿筠道,“跟送给老爷子的野山参也差不多了多少。所以啊,我说这女婿就是好,等哪天我炖好了之后,你也吃一些,延年益寿,补补气,生生精……” “别扯远了。”沈天珀打断了妻子的话,望着山上的三个身影,若有所思。 萧卿筠却有些遗憾地说道:“看来只能等他们回来再喝汤了。” 此时,隋戈、沈君菱跟着沈泰崇上了后山。 这座山峰名为“千草峰”,顾名思义,沈泰崇在山峰上种了许多的药草。 沈泰崇缓步而行,向隋戈问道:“小隋,我这千草峰你觉得如何?” “照实说?”隋戈问道。 “废话!”沈君菱道,“我爷爷何等人物,何等胸襟,难道你还担心会生你的气么?” 沈泰崇呵呵一笑,说道:“你这丫头这么说,那爷爷不管怎么都不能生这小子的气了呢。不过,小隋,你有什么想法,就直接了吧,就当自家人谈话,无须担心什么。” “沈爷爷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隋戈将“老爷子”的称呼变成了“沈爷爷”,果然是把他自己当成了沈家的人,让沈君菱感叹,这厮脸皮果然很厚了。隋戈继续道:“这千草峰,感觉格外灵秀,似乎灵气要比别的地方充足呢。但是,这些药草,也只是普通的药草而已,顶多是药效比别的药草好一些。” “你能够感觉到这里的灵气比别的地方浓郁?”沈泰崇微微诧异。 因为只有先天期的高手,开启灵觉,才可能感应到天地灵气的存在。而隋戈,似乎还未达到这样的境界,所以沈泰崇才有这样的疑惑。 “没什么,我只是提前开启了灵觉而已。”隋戈照实说道。 “了不起!”沈泰崇道,“看来,你踏入先天期,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绝对的!”隋戈同学看来仍然不知道谦虚为何物。 沈泰崇哈哈一笑,却没有说隋戈狂妄。 因为沈泰崇年青的时候,也是一个狂妄、自傲的家伙。 作为强者,本来救应该带着一股傲气、一股从骨子里面发出的傲气。 “你可知这里的灵气为何比别的地方浓郁?”沈泰崇忽道。 “我正要请教沈爷爷呢。”隋戈说道。 沈泰崇身为先天高手,又是一个世家的传人,隋戈的确有许多问题想要请教他。 “因为这座山峰虽小,曾经却是我沈家的先人建立基业的地方。在当年,这里的灵气浓度何止强过十倍、百倍,而且这里还有一道细小的灵泉,这也是我沈家先人选择在这里建立基业的原因。”沈泰崇道。 “灵泉?”隋戈心下骇然。天地灵气,分布并不是均匀的,而是根据山势、地势的变化而变化。那些灵气十分浓郁的高山、洞府,称之为仙山福地的地方,就有所谓的灵泉存在,灵泉是天地灵气凝聚而成的“液化”状态,就如同隋戈用八荒云雨大阵凝聚而成的灵雨。 不同的是,灵泉是天地自然凝聚而成的,源源不绝,不是隋戈灵田中的那点“毛毛雨”能够比拟的。 可惜的是,如今这山峰上,显然已经没有灵泉了,否则就不是这样一番景象了。 的确是很可惜。若是隋戈能够搞到一道灵泉的话,用来催生灵草就太爽了,肯定比千年玉髓带劲。 “可惜,如今沈家的人,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了。”沈泰崇担忧道,“偌大的家族,竟然无法再出一个先天期的强者了。看来数年之后,沈家就要彻底沦为不入流的家族了。” “如今天地灵气稀薄,想要踏入先天期,自然更加不容易。”隋戈说道。 “天地灵气稀薄,固然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却是因为缺少外物辅助。”沈泰崇道,“若是有天材地宝、灵草灵药辅助的话,要进入先天期,便就相对容易一些。” 沈君菱道:“爷爷,什么是灵草?” “唉,也难怪你不知道”沈泰崇叹道,“不要说你了,就算是我,也已经多年不曾见过灵草了。灵草,是天地灵气孕育而生的宝贝,不仅可以治愈一些绝症,更能辅助修行。不过,如今几乎绝迹了。倒是灵药,前些年也曾经见过,只是却未能购买到手,实在是遗憾。其实,爷爷当年也是服用了祖上传下来的一粒丹药,洗筋伐髓,这才勉强提升到了先天期呢。可惜啊,我们沈家已经没有这种灵丹了。” “灵药?”沈君菱更是一头雾水,“那东西很贵么?连爷爷都买不到?” “简单来说,丹药就是灵药的一种。”隋戈解释道,“有价无市。” 沈君菱虽然不知道灵药,但是丹药却是知道的,顿时也就明白为何沈泰崇说灵药难求了。 这种好东西,就算是得到了,谁又愿意拿出来卖? 沈泰崇看着隋戈,又道:“但是,小隋今天给我送来的贺礼当中,其中一样,就是真正的灵草!” “是那朵灵芝么?”沈君菱道,“难怪连爷爷都动容了。只是,我有些好奇,那东西究竟值多少钱呢?” “灵草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钱来衡量。”沈泰崇道,“若是非要用钱衡量的话,小隋送来的那一朵灵芝,至少价值一个亿!” “一个亿?”尽管沈君菱出身世家,却还是被这个数目给惊住了。 隋戈这厮,居然一下子就送出去一个亿,这还真是大手笔啊! 想到这里,沈君菱有些感动地向隋戈看了看,谁知道这厮居然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的确,隋戈之所以送沈泰崇这两样礼物,却是经过考虑的。 其一,人参、灵芝,听起来都是寻常之物,不会引起太多人的猜疑;其二,相对于其它灵草,灵芝的确是相对常见一点,随便编造一个理由,就可以蒙混过关;其三,隋戈从沈君菱的真气修为推测出沈泰崇的真气熟悉可能是火属性,所以特地送了一枚五行补天芝中的火灵芝。 所以,隋戈送的这一朵灵芝,的确是投其所好,由不得沈泰崇不接受。 “钱只是小事情。”沈泰崇道,“关键是小隋这一朵灵芝,解了我沈家的燃眉之忧。君菱,你可知道,爷爷已经时日无多了。” “爷爷,你不要胡说,你是先天高手,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沈君菱急道。 “先天高手也不是神仙。”沈泰崇肃然道,“有生必有死,此乃常理,爷爷活了一百五十岁了,也差不多了。况且,先天高手也只是处窥天地奥秘的门径而已。人外还有人,天外还有天呢。不过,小隋送来这一朵灵芝,却是帮了爷爷的大忙,得到这一枚火灵芝,我的修为当可突破先天初期瓶颈,踏入先天中期境界,也可以延寿数年。” 沈君菱一听可以延寿数年,顿时松了一口气,说道:“爷爷,你以后可别这样吓我。还有,真要有什么情况的话,请你早点告诉我,我也好给你找延年益寿的药物来啊。” “呵……你这丫头,倒是孝顺。”沈泰崇笑道。 “没办法啊,爷爷要是走了,就没有人疼我了。”沈君菱撒娇道,“我那老爸,根本就不关心我,就知道为了家族利益,将人家嫁给那些个歪瓜裂枣!完全不顾忌人家的感受……” “放心吧,有爷爷在,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了。”沈泰崇笑道,“况且不是还有小隋么,就算别人允许,恐怕他也允许你嫁给别人吧。” “那是,我肯定不许她嫁给那些‘歪瓜裂枣’!”隋戈应道。 随后,沈泰崇向隋戈问道:“小隋,你心头是否有什么疑问要问我?” “我想知道华西医药行会的事情。”隋戈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沈泰崇神色一变,沉吟片刻,忽道:“若是别人向我刺探这个问题,我必将他杀之!以免给我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随后,沈泰崇语气一转,“不过,今日你送了我一份大礼,而且又是君菱看重的人,我自当告诉你一些重要的东西。这华夏医药行会,听起来名声并不响亮,却是一个很神秘、强大的组织,成立在几百年前……” 第205章 性情凉薄 从沈泰崇的话中,华夏医药行会这个组织,逐渐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加入这个组织的成员,全都是有先天高手坐镇的古老世家、门派。但凡没有先天高手的,都会被取缔资格。这个组织的存在,并非单单是为了掌控华夏神州的医药,也并非只是为了向华夏的药商们收取“保护费”这么简单。他们,更操控着灵草和灵药的交易,这也是许多家族加入这个行会的原因之一。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 对于如今的修行者来说,灵草和灵药的吸引力,实在无人可挡。 另外,这个神秘的行会还遵循着一条古老的铁则:不可将灵草、灵草用在普通人身上。但有违反者,格杀勿论! 听见还有这么一条古怪的规则,隋戈心下凛然,因为他就将灵药用在了普通人身上。但是,这个鬼行会遵循这么一条规则,究竟是为什么呢? 于是,隋戈向沈泰崇说出了心头的疑问。 “这个规则很难理解么?”沈泰崇反问道,觉得这是一个理所当然的规矩,“灵草、灵药都是天地间的珍宝,修行之人服用,可以提升修为,延年益寿,甚至还能炼制成法宝,了道成仙;而普通人,服用灵草、灵药,不过是能够治病,多活几年,根本无法发挥出灵草、灵药的真正功效,这不是暴殄天物么?不过,这个规则其实已经没什么意思了,如今灵草、灵药都是稀缺之物,谁愿意将这些东西施以普通人身上。” 很显然,作为修行世家的继承人,沈泰崇自然是以修行者自居的。并且,他也很“古董”地认为,灵草、灵药就应该为修行者所用。普通人,那是没有资格享用的! 连沈泰崇都如此认为,可想而知,这个华夏医药行会的其余人是什么想法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猪狗。 而在修行者眼中,普通人连猪狗都不如,不过都是蝼蚁而已。 但是,这天地间的灵草,难道都只是为了修行者而生的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隋戈无从得知,但是他却知道,正是因为许多修行者的过度采伐,如今天地间的灵草才遭遇了灭顶之灾,几乎已经绝迹了。 许多修行者,讲究“天地万物为我修行所用”,只要是能够提升修为的,都不惜一切地去做。甚至,为了一株灵草,一件法宝,就可以将别的修行者毫不犹豫地斩杀,更不要说是普通人了。 不讲究仁慈,无所谓天理。 在修行者的眼中,实力决定了一切。 实力,就是永恒的真理。 所以,隋戈觉得很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沈泰崇看来居然是很正常的事情。 普通人,那就是猪狗,是蝼蚁,所以不配享用灵草、灵药。 这就是那个华夏医药行会的游戏规则。也是自古就有的规则。 正因为如此,普通人——“凡人”根本不知道世间还有灵草、灵药的存在。 听到这个规则,隋戈心头莫由来地一颤。他跟沈泰崇不一样,隋戈是从普通人成为修行者的,而且因为他爷爷的缘故,所以他更加深切体会到生老病死给普通人带来的痛苦和折磨。所以,隋戈很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将灵药发扬光大,让更多人能够从病痛的折磨中解脱出来,让更多家庭可以多一些笑声。比如林小雨、卓花等,隋戈很乐意看到这些善良的人都有一个快乐平安的人生。 谁知道,在隋戈看来很好的事情,却是不为这个行会所容。 甚至,这个行会根本就不想让普通人知道灵草、灵药的存在。 格杀勿论! 这就是他们行事的风格。 隋戈心头有些悲哀,也有些侥幸。 幸亏之前用帝玉膏去试水了,否则的话,如果让培元膏、固元丸之类的东西大量上市,隋戈肯定也会遭遇“格杀勿论”的局面。 尽管如此,隋戈的想法却不会改变的。 隋戈的灵草、灵药,都是他种植、配制得来的,所以他想给谁就给谁,这就是他的想法,他的规则。虽然现在无法实现,但隋戈相信有一天,他一定可以做到的。 沈泰崇见隋戈默然不语,说道:“小隋,这个公会行事作风虽然霸道,但绝对不是我们能够抗衡的。所以,如无必要,你最好遵行这个行会的规矩行事。况且,就连我们沈家做医药生意,也得向行会交纳一成的利润。所以,你也不要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等到你修为突破先天期,或者更上一层楼的话,你就有更多的话语权,那时候对这个行会,你会了解更多的。” 从沈泰崇的语气当中,似乎可以感觉到他对这个行会其实也不爽,但是却也只能遵循这个行会制定的规则。因为沈泰崇就是一个修行者,遵循着“以力为尊”的古老规则,所以觉得这个行会比他强大,那么就只能遵循其规矩。 “嗯,谢谢沈爷爷你告诉我这些。”隋戈平静地说道。 华夏医药行会。 果然越是了解这个组织,便越是觉得其可怕。 不仅是这个组织的实力可怕,而且他们的规则也是这样可怕,冷血而毫无人情。 到了此时,隋戈只感觉意兴索然,于是便借故下山了。 下了山之后,隋戈便准备返回东江市了。 沈君菱的母亲萧卿筠挽留无果,于是强行将她给毛脚女婿炖的汤强行塞在沈君菱车上。 上了车之后,隋戈默然不语。 以前,隋戈一直觉得“修行者”这个身份感觉挺荣光的,但现如今,隋戈却以之为耻。如今的修行者,似乎也只是一群自私自利,丧心病狂且毫无人性的家伙。 “衰衰,你怎么了?”一旁的沈君菱察觉到隋戈的异常,柔声问道。 “没什么。”隋戈淡淡一笑,问道“有一天,你如果突破先天期,是否也会看淡世情呢?就像别的修行者那样不近人情,无论天理呢?” “才不会呢。”沈君菱道,“我才不喜欢那种整天都是修行再修行的‘尼姑’日子呢。而且,我也不喜欢跟那些毫无人情的修行者打交道,就跟石头人一样。所以,我根本不喜欢宋家的那个什么宋立豪,也不喜欢宋家的人,甚至连沈家的一些人我都不喜欢。而且,我觉得爷爷说的也不对,如果我有很多灵药的话,我偏偏不卖给那些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修行者,我就‘浪费’在那些善良的普通人身上,起码这些人不是石头人,会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反正我宁愿生活在这些所谓的凡人当中。不过,真要让我喜欢修行的话,除非让姐姐我一个人霸占了你,让你天天伺候着姐姐玩双修!直到把你活活榨干!” “停车——” 隋戈忽道。 沈君菱有些诧异,却还是一个急刹,将车子停在了路旁。 沈君菱正要开口询问,腾地隋戈一下子扭头过来,双手捧着她精致无暇的脸庞,然后“狠狠”地吻住了她那娇艳欲滴、微微上翘的红唇,感动而热烈滴吻着她。 沈君菱没有推开隋戈,全心地沉浸在这个只有爱和感动,而没有欲望的热吻当中。 良久,隋戈终于放开了沈君菱,说道:“菱儿,谢谢你。” “菱儿?”沈君菱郁闷道,“你这个称呼让我觉得作呕,还是叫我‘沈姐姐’吧。” 隋戈尴尬地笑了笑,“我以为这样显得更柔情似水一点呢。” “似水你个头!”沈君菱道,“姐姐也是看你可怜,刚才这个吻算是施舍给你了。” “那么,再施舍一个行么?”隋戈同学的色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刚才一时兴起,热吻了沈君菱的嘴唇,但是却还未来得及仔细品尝,只是隐约觉得很柔很温暖,还有一种淡淡的香甜。 “不行!”沈君菱道,“刚才这个吻,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如此激动?如此感动呢?瞧你那样子,好像刚才都快掉泪水了呢。” “掉泪,我至于么,你也太夸张了吧。”隋戈说道,神情变得严肃,“不过,我真的很担心你也会变成那种性情凉薄的修行者。幸好,你不会!” “原来你就是为了这个么?”沈君菱恍然道,心头有些暖意,“我真的这么重要?” “对于我来说,你真的重要。”隋戈肯定地说道。 之前那一刻,隋戈真的很担心,沈君菱有朝一日也会变成一个凉薄的修行者。那样的沈君菱,隋戈绝对不会对她有爱的。 “吻我!”沈君菱向隋戈说道,然后又忽然说道,“算了!” 隋戈心头这个郁闷,正要蠢蠢欲动,谁知道沈君菱居然又改口了,而且发动了车子。 “为什么?”隋戈嫉妒郁闷道。 “你想当着你未来岳母的面跟我热吻么?”沈君菱问道,用手指了指那边山头。 隋戈极目望去,那山顶上果然站着一个纤美的身影,似乎在往这边眺望,依稀就是沈君菱的母亲。 隋戈汗然,问道:“隔这么远,你怎么知道是你母亲?” 第206章 灵兽食人 “当我的贞操受到威胁的时候,她总是会第一时间出现的!”沈君菱很彪悍地说道,“你别不信。我上初一的时候,有个小男生长得特帅,情人节送我鲜花和巧克力,想要亲我一下,结果——他亲在了我妈的巴掌上面,整个嘴巴都肿成肥香肠了。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老妈‘鬼手萧三娘’的称号不是白叫的了。还有一次,上高二的时候,一个帅小伙约我在学校的后山见面,结果那天满山的蛇都出洞了,那可怜的小伙子直接吓昏了过去,还有……” 隋戈听得心惊胆颤,然后看了看车上面放着的那一壶“汤”,心有余悸道:“我之前喝了一口你妈炖的汤,会不会暴毙啊?” “不会。”沈君菱道,“幸好你送了我妈一支人参,她对你印象还不错。不过,你要是想跟我发生婚前x行为的话,恐怕就很难保证她不会‘辣手催女婿’了。” “你妈她也太保守了吧?”隋戈无语道。 “因为我妈是桂州的黑夷族人。在她的眼中,任何婚前试图破坏女子贞洁的男人都是恶魔的化身。在她的寨子里面,这样的男人,都要被捆绑在石头上,然后沉入河中的。如果沉河不死的话,才能证明这男人是清白的,没有触犯神灵……” “封建迷信思想真是害死人啊!”隋戈郁闷道,“但是,你爸怎么会娶了你妈呢?” “因为我妈漂亮呗。”沈君菱道,“对吧?” “是啊,人都说四十女人豆腐渣,我看你妈还是一朵花。”隋戈说道。这个未来的丈母娘,还真是风韵犹在,隋戈一点都没有撒谎。 “保养呗。”沈君菱道,“我妈不知道花了多少钱,糟蹋了多少好药材在她的脸上。扯远了,你知道我爸是怎么娶了我妈的吗?” “这个问题我的确很好奇。”隋戈说道。 “那一年,我爸出门历练,一方面在各处名山寻找珍稀药草,一方面磨砺意志。后来,经过我妈妈寨子的时候,看见我妈在溪水边洗衣,顿时一见钟情。后来,我外公知道此事,于是召集寨子的人,用药物止住了我爸,然后依照规矩,将他沉河了。谁知道,随后我爸竟然连石头一起浮在了水面,于是寨子中的老人们就说我爸有神灵护佑,于是就将我妈给骗到手了。”沈君菱道。 “你老爸真是奸猾呢。”隋戈笑道。很显然,沈君菱的父亲是利用真气耍了这么一手帅,不仅骗得了美人归,也得到了其岳父的认可。 “什么奸猾,这叫天意!”沈君菱反驳道,“若是他们用别的办法处理我爸,他不是遭殃了么。” 看来,沈君菱这丫头还是挺维护他父亲的。 “你傻啊。你爸也是会功夫的人,如果真有危险,他不会跑啊。” “他一定不会抛弃我妈的。” “谁说他要抛弃你妈,他不会带着你妈私奔啊。”隋戈说道,“你要是不信的话,以后回去问问你老爸。顺便再问一问你老妈,如果我对你干了坏事的话,是不是也把我沉河就行了,我也好有个准备。” “你做梦!”沈君菱道,“而且,就你目前这种状况,若是让我妈知道你跟我好了,而还有别的女人的话,恐怕你和你的唐姐姐,都会遭殃的。” 隋戈一听,顿时感觉头顶浇了一盆凉水。 的确,如果他真是脚踏几只船的话,就算跟沈君菱在一起了,沈家的人会干休么? 沈君菱忽地扬起嘴角笑道:“所以,我早就跟你说了,修为没到先天期,你最好不要招惹姐姐我。万一姐姐我把持不住,跟你发生了什么,你或者可以幸免,但是你的唐姐姐、蓝姐姐之类,恐怕就……” “蓝姐姐?什么兰姐姐?”隋戈故意装糊涂。 “你撒谎的时候,可真是一点不可爱。”沈君菱说道。 这时候,天空开始起雾了,前路变得模糊不明起来。 ※※※ 府天酒吧,包房。 芮强跟林小十又碰在了一起。 “小十,你要的高手,我已经给你雇到了。”芮强道,“不过,你把钱准备好了没有?你要知道,请动这些人,我可废了不少的钱和唇舌呢。” “钱,多少钱?”林小十有些为难道,“我父亲去世之后,公司业绩大受影响,股价大跌。还有,银行那边的贷款也收紧了……” “别跟我扯这些。”芮强道,“先拿一亿出来。那些人,可不是道上的小混混,随便就能挥使得动的。要是没钱的话,恐怕就不好打发了。” “你在威胁我么?”林小十忽地将手中的酒杯重重地磕在桌子上。 这也难怪,林小十虽然成功地继承了其父的大部分产业,但是如今的处境却不容乐观,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在内,兄弟姐妹们正想办法联手对付他,在外,林氏集团的股票暴跌、银行贷款收紧,还有一些公司元老虎视眈眈……所以,林小十最近的脾气很不好,听见芮强这话语气不对,于是立即就要发飙了。 但是,林小十哪里知道,一向看起来很好说话的芮强,忽地变得硬气了,冷冷道:“你以为呢?” “这么说,你真是在威胁我?”林小十冷笑道,“你们裴家在我眼中,不过是卖点药品的小公司而已,跟我林家比起来,算得了什么。更何况,你根本不姓裴,在裴家人的眼中,还不知道是从哪里拣来的野种——” 林小十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芮强卡着脖子拧小鸡一样地拧了起来。 因为脖子被卡,林小十自然无法说出后面的话,整张脸更是涨的通红,连呼吸都变得不顺畅。他拼命想要挣扎,但是却哪里挣扎得掉。 芮强看着林小十,不屑道:“要不是看你还有一点利用价值,你早就死了十回了!在本少爷眼中,你这种修房子的暴发户,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我先让你清醒一点!” 说着,芮强一记重拳轰在了林小十的胃部,然后将林小十扔在了地上。 一阵痉挛之后,林小十将隔夜饭全都吐了出来。 好一阵,林小十才缓过神来,然后恨声说道:“芮强,你……给我记住!今天这事没完——” 砰! 林小十正说着,芮强忽地一拳轰在了林小十旁边的木桌上。 厚实坚固的木桌,在芮强的真气入侵下迅速开裂,炸成了无数的碎木屑。 林小十满眼骇然,芮强表现出来的实力,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他聘请的那些保镖。 “知道吗,这就是内家真气。”芮强淡淡地说道,“我要杀你,易如反掌!” 被芮强表现出来的实力所震撼,林小十这才知道芮强所言非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林小十的身体的确脆弱得如同蝼蚁一般。 林小十担心被芮强所杀,尽管心里面恨透了芮强,口中却道:“你……你要我干嘛?” “很简单。”芮强说道,“把钱弄到我指定的账户上。另外,你要记住,那些人都是你高价雇佣去向隋戈那小子复仇的,跟我无关,跟我们裴家也没有关系。” “我知道了。”林小十咬牙说道。 “这就对了。”芮强冷哼道,起身走出了包房,然后对门口的服务生道,“林少喝多了,找个人打理一下,顺便给他叫几个小姐,他需要泻一下火气。” 出了酒吧,芮强拨通了裴世明的电话,“义父,林小十这边已经搞定。只是,您派去的人能行么,我总感觉那小子有些古怪呢?” “今天晚上行动的四个人,都是练气后期的高手,对付区区一个毛头小子,绰绰有余了。”电话里面,裴世明肯定地说道。 “那我就放心了。”芮强说道。 四个练气后期的强者,的确已经是不容小视的一股力量了。 也只有裴家这样的大世家,才可以如此轻易地动用四个练气后期的武者。 芮强的心头,掌控裴家的欲望越发强烈起来。 ※※※ 东江市,发疯校区外。 清晨,打了霜,雾气很浓,可见度不过十米。 隋戈照例前往植物培育基地。 这时候,一种危机感从心头升起。 浓雾之中,似乎隐藏着杀机。 隋戈心念一动,却不进入植物培育基地,吹了一声尖锐的口哨,然后往栖霞山脚下而去。 潜伏在浓雾当中的人,如影随形。 到了隋戈这种层次,只是听脚步声、呼吸声,就可以判断出对方的方位。 而对方,显然也有如此的功力,所以双方几乎都感觉到了彼此存在。 只是,隔着浓雾,彼此都看不清对方的身形而已。 对方一共四个人,而且全都是练气后期的修为,显然是来者不善。 这时候,四周已经再无其他人。 隋戈停住了脚步,向着浓雾中的四人说道:“鬼魂似的跟了我这么久,也该现身了吧。” “哼,真没想到,你这小子的修为居然也到了练气后期呢。”随着一声冷哼,一个人影从浓雾中走了出来。这是一个中年人,神情冷漠、倨傲,穿着黑色缎面的功夫衣,目光森冷地看着隋戈。 另外三个人,却并未现身,显然他们是打算等候机会对隋戈进行偷袭。 以四对一,在他们看来,应该有十成的胜算。 “是谁让你们来的?”隋戈有些好奇地问了一句。 第207章 赶着投胎 抱歉,更新的内容出错了。本来是准备明天定时更新的内容,因为明天要赶回去上班。所以只能提前发布,谁知道内容居然出错了。现在更正过来了,十分抱歉! ============================================ 林十已经死了,刺客组织也已经被沈泰崇杀得元气大伤。如今,隋戈实在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对手,能够轻易使唤四个练气后期的强者来围攻自己。 “复仇。”那人说道,“不过,若是你能够乖乖地将灵膏和配方一起献上的话,可免你一死!” “复仇?你们是林家雇的人?”隋戈微微诧异,显然没想到那林小十竟然有“出息”了,居然能够一下子雇到四个练气后期的家伙来对付他。 但是,隋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似乎这四个人主要的目的并非是复仇,而是在“灵膏”和配方。 不过没关系,等会儿只要留下一个活口,隋戈就可以从他们口中知道一切想要知道的东西。 对于用刑,隋戈一向都是非常自信的。 “没错,我们是林家雇佣的人。”那人冷哼道,“我的提议,你考虑得如何了!” 隋戈摇了摇头,“显然不行!” “那你就去死吧!”那人怒道,身体猛地一窜,运掌成刀,往隋戈当胸劈来。 隋戈跟人交手的经验已经很丰富了,千变捉虫手展开,轻描淡写就接住了那人的攻势,连消带打,迅速占据了上风,精妙无比的手法连绵不绝地向那人席卷而去。 擦! 那人暗骂一声,本以为这小子的真气纯度和招式都应该不如他自己的,谁知道刚一交手,那人就知道自己完全错了。这个毛头小子,真气精纯无比不说,连招式也神妙得变态,恐怕已经到达了练气后期修行者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称之为“先天之下第一人”都不为过! 可惜,这家伙是没有见过隋戈的震灵锄法,否则他连吃惊的机会恐怕都没有。 震灵锄法一出,恐怕先天之下当真无人能挡了! 数十招过后,那人已经露出败相,完全被隋戈给压制住了。于是,他怒道:“裴世英,你们他妈的怎么还不出手!更待何时!” “大叔,你不用叫了,叫破喉咙也没用了。”隋戈淡淡地说道,“你留神感觉一下,他们已经不存在了,对吧?” 那人运足耳力一听:果然,另外三个家伙,已经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了! 这三个家伙,难道竟然临阵逃脱了? 这显然不可能。若是他们临阵逃脱,回到家族,必然会遭遇重罚的。 难道是——全都挂了? 怎么可能! 绝无可能! 另外三个人,可都是练气后期的强者啊! 除非有先天期的强者存在,否则谁能够让三个练气后期的强者无声无息的消失? 恐惧! 莫名的恐惧笼罩着他! 隋戈已经从这人的目光当中看到了恐惧,此时他要取胜已经易如反掌了,但是要活捉此人,却还要下一点功夫。所以,隋戈一边出手,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人,说道:“怎么,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吗?那就看看你的脚下吧。” 脚下? 那人忽地感觉到脚下的土地似乎在震动,似乎有什么庞然大物要破土而出。 那人的感觉是正确的,他脚下的确有“东西”! 轰! 腾地,一条巨大的银色“蟒蛇”忽地破土而出,升上半空。 恐怖的形态,惊人的声势,更携带着血腥、残暴的蛮荒气息,让这可怜的家伙被瞎得心惊胆颤。更要命的是,这古怪“蟒蛇”尖尖的头部上兀自衔着一个人头,赫然就是他的同伴——裴世英! 灵兽么!现在怎么还有这种东西存在!而且还是这么恐怖的灵兽! 那人吓得肝胆俱裂,几乎连逃跑的勇气都失去了。 就在他惊魂未定之际,隋戈的掌影已经完全将他吞没,封闭了他全身的经脉。 小银虫将那人头吞了进去,然后化为一条小蚯蚓,落在了隋戈的手背上,极尽讨好之相。 那人面如死灰,知道这一次真是栽得冤枉。 这小子居然养着这么一头厉害的灵兽,而之前竟然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 瞧着灵兽的实力,恐怕已经能够跟先天期的高手相媲美了,岂是练气期的人可以匹敌的。 但此时,一切都晚了,他已经是隋戈砧板上的鱼肉,隋戈同学想怎么整他,就可以怎么整他。 “杀了我吧!”这人只求一死。 “当我知道要知道的一切,你就可以选择死亡方式了。”隋戈说道,“要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将你拿去喂我的灵兽。” “老大,别跟他废话了,让我一口吞了他吧。”小银虫在一旁说道,它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银铃一样动听,但是恶毒得就像是丧门钟,“刚才只吞了三个人,只是半饱而已,让我把这个吞了吧,差不多就饱了。然后把他们变成一泡屎,拿去灵田当肥料多好!” 听了小银虫的话,那人险些自己昏过去。很显然,被小银虫这么活生生地吞进去,那种等待死亡的感觉,一定是非常难受的。 “呃……我的意志可不是很坚定的,耐心也不多。”隋戈向这人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问吧。”这人已经彻底屈服,看来已经不用上刑了。 “明白就好。”隋戈说道,“你不是林家雇佣来的人,对吧?” “是。”这人说道,“我们都是裴家的。” “裴家?”隋戈有些稀里糊涂,他好像跟裴家完全没什么恩怨吧。不过,好像就听过一个姓裴的人,似乎就是那个治好了梅金山双腿的邪郎中。 “裴元志,是你们裴家的人?”隋戈半响才想起那个邪郎中的名字。 “他是我们家族的人,但只是旁系一脉的人。”这人说道,意思是裴元志在家族的地位很低的。 不过,隋戈哪里管这些,只要知道这些人跟裴元志是一个家族的人就行了。从裴元志的为人,隋戈就知道这个家族差不多都是什么人了。而且,隋戈差不多也能够猜测到一些线索了,“你们从裴元志那里,知道了我有灵膏的事情?” “嗯。”这人很配合地说道,显然是只想死个痛苦,“然后你给林十治病,让我们更加确信了这一点。”“林十的事情,原来是你们在穿针引线?”隋戈不禁诧异,这帮人还真是无孔不入,“为什么?以你们家族的实力,完全可以直接找我麻烦。” “因为我们不想别的家族知道,更不想让‘行会’知道。”那人说道。 “华夏医药行会?” “看来你知道得不少。”那人道,“你还有什么想要知道的?” “你们裴家,有多少先天高手?”隋戈问道。 “先天高手?”那人忽地笑了起来,“没错,只要是先天高手就可以对付你了。但是,我们裴家,有的可不止是先天高手,我们裴家可是‘行会’的核心成员呢。嘿,纵然你有灵兽,也必死无疑!既然没什么想问的了,你给我个痛快吧。” “老大,既然你问完了,就交给我吧。”小银虫这厮凶性大发道。 “你答应给我一个痛快!”那人色变道。 “我答应你——”说完,隋戈一掌拍碎了那人的天灵盖,然后向小银虫道,“现在,他是你的了。这样做,就不算违背诺言了。” “老大,你真狠!”小银虫笑道,变大身形,只一口就将那人的尸体吞入了肚子。 小银虫这厮,不管吃什么,似乎胃口都是这么好。不过,这厮吃了四个练气期的修行者,除了能够吸收掉他们的精血之外,拉出来的“便便”,的确是可以作为灵田的养分,提升灵壤的品质。 如今,小银虫已经晋升为三级灵兽了,灵田的品质也有望从下品提升为中品。只是,尚且还需要许多的时间,以及往灵田注入足够多的灵气才行。 但是,目前布置的八荒云雨大阵,连催生灵草都捉襟见肘,哪里还能往灵田当中注入更多的灵气。 若是能够搞到更多的千年灵玉就好了。不过,若是能够弄到一口灵泉,那就更加完美了。 不过这种要求,对于隋戈来说,无疑是奢望了。 更何况,眼下强敌环视,隋戈连幻想的时间都没有了。 尽管这四个倒霉鬼已经变成了小银虫的便便,但是他们四个家伙不回去,很快裴家的人就会得到消息。到了那时候,裴家再派来的人,肯定就不是练气期了。 而根据隋戈的推测,裴家至少都有一个或者几个先天高手坐镇。如果对方派出一名先天高手,以隋戈的手段,加上小银虫和影蜂,恐怕也未必讨得了好处。若是对方出动两名先天高手,那么小银虫还能脱身,隋戈恐怕就连逃跑都做不到。 隋戈亲眼见识过沈泰崇的身法和实力,那的确不是练气期的修行者可以匹敌的。 何况,沈泰崇,还只是先天初期的修为! 先天中期、后期的强者,究竟何等强悍,隋戈根本无法想象! 难道向沈泰崇求助? 隋戈心里想道,却又摇了摇头。沈家就这么一个先天级高手,如果因此而陨落的话,沈家就彻底完了。更何况,如果要向沈泰崇求助,必然要将灵草的事情合盘托出,目前隋戈对沈家并不完全放心。更何况,这是他自己的事情,隋戈轻易也不想求助于别人。 想了一阵,隋戈心头忽地有了决断,毅然转身向温室棚走去。 第208章 威风八面 看着温室棚中灵气十足、生机勃勃的景象,隋戈不免心生感慨: 这里的所有灵草,甚至于灵田的每一寸灵壤,都凝聚了他的心血。但是现在,强敌环视,与其便宜了别人,倒不如亲手毁了的痛快。 想到这里,隋戈挥动着震灵锄,将灵田里面的野山参、三元易经草等全部挖了出来。 只留下了人木树苗、车马芝、五行补天芝等少数的灵草。 随后,隋戈又向小银虫吩咐道:“小银虫,你去栖霞山山下挖一个深洞,将这些灵壤全部埋入洞穴之中,我要裴家的人得不到一片灵草的叶子,连灵田中的一块泥土都得不到!” “是,老大!”小银虫应了一声,化为一道银光,飞速钻入地下。 隋戈看着被挖掘出来的野山参、三元易经草,心头颇感可惜,但事已至此,却能如何? 剩余的人木树苗、车马芝等,都被小银虫统统带走了。 不过,隋戈的手中,还留下了一株三尺来高的怪草,叶子如同松子一样,呈翠绿色,叶片顶端,结了许多红色芥豆一样的种子。 凭借这东西,隋戈当有望保命。 ※※※ “全挂掉了?” 芮强向身边的人问道,语气惊疑不定,“四个练气后期的高手,都挂了?” “反正到现在也没有消息。”那人点头说道,似乎想起了什么,“强哥,我早就跟你说了,那个温室棚里面有核辐射,你还不信——” “信尼玛个头!”芮强一巴掌扇了过去,“没出息的东西!” 那人挨了一巴掌,却也没有怨恨,又道:“强哥,我是铁了心跟你混了,所以才实话实说。那小子,真他妈是一块硬骨头,咱们最好别亲自去啃。家族有的是高手,何必我们亲自动手呢?” “现在说这些还有个屁用。”芮强叹道,“义父这一次折损了四个练气后期的高手,恐怕在家族的地位将会动摇了。若是他的位置不保,我日后的处境也就不容乐观了。” “强哥,那也不一定啊。俗话说,笑到最后的才是胜利者。所以,安全第一啊。有命在,才能跟美女享乐,才能去争名夺利啊。”那人贱笑道,“就像我一样,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芮强哼道:“你他妈的总算说了一句有用的话!看来,我应该给义父商议一下此事了。” 于是,芮强让那人出了房间,马上拨通了裴世明的电话。 此时的裴世明,已经猜到那四个练气后期的强者可能出事了,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对于一个传承千百年的家族来说,先天期以上高手才是衡量实力的标准,但是练气后期的高手同样是可贵的。首先,先天期高手不可能事必躬亲,所以许多事情都是练气后期的人去解决;其次,练气后期的人当中,如果天赋、机缘足够的话,也有可能踏入先天期的。所以,练气后期的人,在一个家族的地位也是非常高的。 一下子折损了四个练气后期的人,即便是裴家,也是一个重大的损失。而作为此次任务的执行者,裴世明自然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及其后果,很可能他将失去家族主事人的资格。 此时,接到芮强的电话,裴世明叹道:“你知道了?” “嗯。”芮强道,“义父,事已至此,依我看,当务之急不是撇清责任,反而要尽量往我们身上揽。现在,我们就把它当成一场赌博,就赌那小子身上有灵药、配方,甚至还有很多灵草!只要我们赌赢了,到时候功大于过,我们反而是得利的一方。” “唔……这话倒是不错。”裴世明道,“的确,如果能够弄到灵草、灵药的话,死掉四个练气期的高手,倒也说得过去,毕竟有投入才又回报。好,我这就去见三位爷爷,陈述己见,希望他们亲自出手,必然可以将那小子擒拿!” 挂了电话之后,裴世明火速驾车赶回了裴家的庄园。 裴家的庄园,位于明府市西郊的枯骨山。 枯骨山,尽管风景秀美、树木成荫,但是在明府市的市民眼中,那是一片“凶煞”之地,尤其有一片黑松林,更是让人闻之色变的地方。 在黑松林里面,时常会发现一些人类和野兽的尸骨,但凡不信邪的人进去“探险”,总会莫名其妙地死在树林里面或者附近,只剩下一具枯骨。久而久之,这里也就成了生人勿近的地方。并且,枯骨山的名字也因此而令人闻之色变了。 早些年,当地政府准备将枯骨山开发成森林公园,结果不明原因导致数十人死亡,此事只能作罢。 前两年,房产开发如火如荼,有开放商不信邪要在枯骨山上建别墅区,结果一家人离奇暴毙,就连他们家养的宠物狗,都悉数死掉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去打枯骨山的主意,平时更是很少有人愿意靠近这地方。 裴世明驾车进入了黑松林之后,来到了松林中央,然后从身上取出一块玉简。 霎那间,玉简上面的符文闪烁着光芒,然后松林中间忽地凭空出现了一道石门。裴世明驾车进入那道石门,随后石门闭合,松林恢复原状。 如果隋戈在此,便立即会明白,这是因为有人在松林之中建立了一个五行大阵,能够将不少的景物、山石、建筑等掩藏于其中。若是没有开启阵法的“钥匙”玉简,纵然无意撞了进去,也是凶多吉少。 此时,裴世明进入了师门之后,顿时眼前出现了一座山峰,山峰风景秀美、瀑布山泉飞流直下,山下有一座庄园,依山伴水,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裴世明将车驶入地下车库,然后神色恭敬地走进了庄园。 庄园的守卫,都穿着黑色的功夫衣,看到裴世明,纷纷点头致敬。 这些人,都是裴家的嫡系子弟,因为裴世明可能成为裴家的主事人,所以对他都有几分敬重。 裴世明没有时间应付这些人,快步往庄园深处走去。最后,他驻足在一个极其雅静的院落门口,恭敬地跪伏在地上,朗声说道:“不肖子孙裴世明拜见三位爷爷!” “说!”这时候,院落里面传来一个极其威严、携带着无边威势的声音。 虽然只是一个字,却让裴世明心下骇然。 “世明无能,先前派出的四个族内好手,已经杳无音讯了。”裴世明说道。 “哼!”里面有人冷哼了一声,声音犹如雷鸣,“你果然很无能!还有什么解释?” “启禀三位爷爷,我已经探明,那小子手中的确有灵药、配方以及灵草,而且数量不少。”裴世明硬着头皮说道,“若是哪位爷爷肯亲自出手,定然可以将可以灵草、灵药弄到手,到时候再惩罚世明不迟。” “好!”里面有人喝道,“若是能拿到灵药、灵草,你有功无过!事不宜迟,我就亲自走一趟。但若是你消息有误,我立即废了你!” 听了这话,裴世明先是一喜,随后背后一寒。 果然如同芮强所说,如今他裴世明已经在进行一场豪赌了。 赌注就是他的前程! “起来,带我去。”这时候,一个须发皆白,脸上皮肤却如同婴儿一般的老者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裴世明的身旁。 这人,便是裴世明的三个爷爷之一,名为裴常风,先天期高手! 裴世明只觉得旁边的老者,犹如一座高山一般,给他时时刻刻都带来一种莫名的压力。并且,裴世明归感觉到,尽管他有一身的功夫,但是旁边这位老者只需要动一根指头,就可以轻易碾死他,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这就是实力,这就是差距! 裴世明领着这位老者向庄园外面走去。 所经之处,庄园的守卫悉数跪伏在地。 这并非是因为老者的辈分,而是对强者发自内心的畏惧和崇敬。 先天期,对于这些习武者来说,是传奇!是神话! 老者正眼也不瞧一下这些匍匐在地的人,在他的眼中,只有同层次和更高层次的强者,而其余诸人,都不过是蝼蚁而已。 老者上了裴世明的车,快速驶出了庄园。 “这就是你们所谓的汽车?”老者说道,“速度虽然不行,但是的确可以省点力。” “速度不行?”裴世明心下郁闷,他的这辆车,车速可以轻易飙上二百公里每小时,想不到在这位老者眼中,得到的竟然是“速度不行”的评价。 不过,裴世明当然不会在这种小事情上分散精力,只是全力驾车,领着老者往东江市方向行驶去,同时联络裴家在东江市的眼线,开始为他收集所需要的信息。 车子下了高速,驶入东江市城区。 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期,所以有些堵车。 车速下降之后,裴世明感觉到车里面这位“祖宗”开始有些不高兴了。 但是这也没办法,裴世明并不想引起别的家族注意,所以也只能低调行事。否则的话,他大可发动裴家的影响力,让警察来为他们开道。 好不容易绿灯了,裴世明送了一口气,发动了车子。 就在这时候,后面忽地行使过来一队车辆,前面有四辆警察摩托车开道,其中一个警察还用喇叭不断地吆喝:“靠边!让道!靠边!……” 第209章 来晚了 裴世明心下郁闷,怎么今天会碰上这种鸟事情,也不知道是哪个“大人物”在出行了。出于低调考虑,裴世明只得将车子往一边停靠,给后面的黑色轿车让路。 就在这时候,后面坐着的裴常风忽地冷哼了一声,“螳臂当车!该死!” 一听这话,裴世明顿时心头暗叫不妙。 的确,裴世明精于世故,所以知道有些情况该低调就低调,但是这位“祖宗”,堂堂的先天高手,哪会忍受被一个蝼蚁般的人物超车,甚至还要给对方让路。 “死”字还未说完,一道白色的先天真气忽地从裴常风指尖发出,“嗤”地一声破开了车窗玻璃,然后凌空斩向那辆黑色轿车。 嗖! 先天真气隔空斩入轿车,如同无物,顿时整辆轿车连通里面的人,整整齐齐地被懒腰斩成了两节! 先天真气,削金断玉,竟然比神兵利器还厉害! 轰! 兀自向前跑动的车头撞在了栏杆上,现场一片骚动。 裴世明猛地一踩油门,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若是再起冲突的话,恐怕车上这位“祖宗”真是要大开杀戒了。 四个警车停住了摩托车,开始呼叫支援,呼叫救护车。 同时,他们也有些庆幸,今天的任务算是结束了。 无论车上坐着的是什么人物,他死了之后,终究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其实,这辆轿车上坐着的也并非真的“大人物”,不过是东江市某局的局长,因为晚上时间安排很紧,分别有两位小情人恰逢今天生日,晚上等着他临幸,所以他才动用了一点关系,直接警车开道,准备赶去跟其中一个小情人缠绵,谁知道他今天真是命犯煞星,赶着去投胎。 这不,先天真气一斩,直接成了两截。 什么权利、什么富贵,都成了浮云。 随后,这位倒霉鬼的尸身被送到了医院,然后又转移到了警察局。 当天夜里,警察局里灯火通明。 在警察局局长的亲自陪同下,一位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神秘人来到了这具尸身前面,这人的中山装袖口处环绕地绣着一圈金色的图腾,依稀像是一头巨龙,他验看了伤口,很专业地说道:“被先天剑气所斩杀!” “暗杀?”警局局长恭敬地问道。 “就凭他!也配让一个先天高手去暗杀他?”神秘人不屑道,“当时是什么情况?” 局长连忙将事发当时的情况告诉了这人。 “超车?”这人冷笑道,“这么说,他碰巧超过了一位先天高手乘坐的车,还让对方靠边,于是激怒了对方,所以被斩杀?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蠢货!” “那请问你们的人会介入调查吗?”局长几乎是用请示的口吻在询问。 “对于他的死,我们不会介入调查,因为他的级别还不够让我们插手。不过那位先天高手,我们的人会留意他的动静。只要他不干涉普通人的生活,我们亦不会干涉他的行动。”这人说道。 然后用吩咐的语气向警察局局长道:“至于这位,他的死因就写成车祸吧。当事的四位警察,你让他们各自嘴巴管严!” 暮色将临。 也不知道为何,整整一天,发丰镇上空的雾气都没有散完。 到了夜幕将临的时候,更是显得雾蒙蒙的。 植物培育基地的门卫室中,守门的江大爷正在用一台老掉牙的黑白电视机收看东江视点。基地的大门还未关闭,因为隋戈那小子在温室棚里面呆了一天,到现在也还没有出来,也不知道在搞什么研究。江大爷对这个热爱“科研”的小子印象很不错的。如今的东大,像他这样兢兢业业搞研究的学生已经很少了。这个植物培育基地,基本上也就这个小子经常光顾,那是农学院的教授们,几乎都是很少来的。 这时候,一辆轿车驶向了基地门口。 江大爷正要站起来开口询问,忽地只觉得脑袋一麻,整个人立即就昏了过去。 这时候,车上的两个人才下车。 其中一个人,须发皆白,看起来有点仙风道骨,但整个人却散发出一股凛冽的杀气。另外一个人,是一个阴沉的中年人。 这两人,自然便是裴世明和裴常风了。 “就是这里了。”裴世明恭敬地说道。 “没错,就是这里!”裴常风脸上显现出少有的兴奋和激动之色,“一定是这里!我能够感觉到充沛的灵气波动,还能够闻到丝丝灵草的味道……久违的灵草味道!” 裴世明心头不禁一喜:这一场豪赌,看来他是赌赢了! 不过,裴世明喜怒不显于形,冷静地说道:“四爷爷,请务必小心,这小子恐怕不简单——” “不简单又如何!”裴常风傲然道,“我既然出手,他便只有两个下场,要么俯首称臣,要么——死!” 说罢,裴常风昂首阔步地向里面走去。 裴世明只得跟了上去,一方面感叹先天高手果然是艺高胆大,无惧一切;另外一方面,他自己却是小心戒备,毕竟他也只是练气后期的修为,完全有可能被那小子挂掉。 裴世明早就已经探明了隋戈温室棚所在地,不过这一次他只是让其余的人探查消息,却并未安排别的人出手,因为裴常风亲自出手了,那就胜过千百人。 片刻之后,裴世明和裴常风已经来到了隋戈的温室棚外面。 “这里?” 裴常风冲着温室棚门口冷笑,“这小子居然还敢留在这里等死呢!” 说罢,裴常风伸出两根指头领空一划,先天真气所到之处,温室棚的小铁门轰然倒下。 门开。 裴常风和裴世明两人走了进去。 隋戈果然在温室棚中央,傲然而立,遥望着裴常风和裴世明两人:“你们来晚了!” 裴世明愕然,不知道隋戈这话是什么意思。 “啊!~” 裴世明旁边的裴常风却忽地一声怒吼,就像是被触了逆鳞的绞龙,变得异常的暴怒。 声音震得裴世明鼓膜生疼。 轰隆!吼声之中,温室棚的棚顶居然都被掀翻了。 “你这小畜生,该死!该杀!” 裴常风显然是盛怒到了极点,他的目光落在光秃秃的灵田上面,“这里的灵草呢?灵草呢?” 作为先天高手,裴常风察觉到这里曾经有灵草的气息,而且是许多灵草的气息。 但是现在,这里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裴常风盛怒到了极点。若是这些灵草落在他手中,无论对裴家还是对他,都有难以估量的好处,但是这个天杀的小子,他竟然将灵草弄没了! 裴常风不懂神农仙草诀,不知道灵草的移栽“技术”,更不知道灵草还能够催生种子。所以,当他看到这样的情况,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小畜生”将灵草全部弄死了,亦或者收割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让裴常风觉得对方不可原谅,该死! “灵草么?”隋戈冷笑道,“我得不到的东西,岂会便宜了你们!” 这的确是实话,隋戈之所以将大部分灵草收获,又将部分灵草和灵壤一起转移,就是不想他的东西落入裴家人手中,白白便宜了这一帮逼人。 裴家的人是什么货色,隋戈从裴元志身上就已经窥得一斑了。 所以无论如何,隋戈是不会让灵药、灵草落入裴家人手中的。 “你将灵草弄死了?全部弄死了?”裴常风脸色森冷,杀气腾腾,“灵田呢?” “灵田的灵气已经被我破坏,变成了普通的土地!”隋戈冷冷道,“我说过,我得不到的东西,不会便宜你们的!哪怕是灵草的一片叶子,一块灵壤,你们都休想得到!” “找死——” 裴常风怒喝道,“老夫闭关多年不出,从未像今天这般想杀人!不过,老夫立誓,一定会让你不得好死!我会用先天剑气一点点地将你削成人棍——” 一旁的裴世明也是极其愤怒: 麻痹的!挨千刀的臭小子! 灵草啊!多么昂贵、多么珍稀的宝物! 这个臭小子竟然将其全都摧毁了,这简直就是畜生、王八蛋都不如啊! 如果得到这些灵草,裴家就可以再次兴盛起来,甚至可以掌控整个“行会”,一手遮天啊! “哈~” 看到裴常风、裴世明两人盛怒的样子,隋戈忍不住放声大笑,“很好!我就喜欢看到你们抓狂的样子。尤其是,还有一个先天高手被我气得抓狂!” “死!” 裴常风气得胡须都在飞扬了,忽地身形一展,闪电般像隋戈袭来。 先天高手,虽然可以隔空发出先天真气,但是根据其修为高低,先天真气覆盖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比如先前初期的高手,周身先天真气护体可达一尺的范围,真气隔空发出,可以斩杀一丈之类的人;而先天中期,护体真气可达三尺范围,真气隔空发出,可斩杀三丈之内的任何目标;至于先天后期,那就更加变态了,护体真气可达一丈范围,真气隔空发出,可以击杀十丈之内的目标。 第210章 调戏先天高手 裴常风,还只是先天初期的强者,所以他并不能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将隋戈斩杀。 也正因为如此,隋戈才敢这么大胆地跟裴常风面对面说话。 不过,十几米的距离,对于裴常风而言,也就是眨眼的功夫而已。 先天高手的身形何等之快,整个人蹿动的时候,就如同一柄利剑,破开、撕裂空气,眨眼功夫就到了隋戈的面前。 但就在此时,隋戈脚下的泥土忽地裂开,然后一道银光破土而出,空中顿时出现一个似蛇非蛇的大怪兽,猛地摆动尾巴,往裴常风懒腰扫了过去。 啪!啪! 这怪物尾巴扫动,居然将空气都抽得炸裂了,可想而知力量之大,威势之猛! 裴常风脸上浮现出几丝冷笑,暗道:“想偷袭么?老夫眼观四方、耳听八面,开启灵觉,岂是这等偷袭的伎俩也想得逞么!” 当下,裴常风运掌成刀,右掌上上的先天真气顿时凝聚成一柄一尺来长的“刀”,依稀能够看清其形态,然后裴常风带着掌刀,狠狠地向小银虫甩过来的尾巴斩了过去。 锵! 掌刀、尾巴相撞,竟然发出一声刺耳的金属交击之声。 “麻痹的!好痛!”小银虫一声怪叫,身形猛地变小,弹回了隋戈的肩头。 裴常风虽然击退小银虫,但是小银虫那股来自远古蛮荒的蛮力还是将他震得凌空倒飞了出去。 裴常风稳稳落回了原地,就如同他从未动手一样。 “灵兽?”裴常风道,“很好!就算得不到灵草,杀了你,收了这一头灵兽,也是一大收获!” 如今的天地间灵气稀薄,不仅很难孕育出灵草,也很少出现真正的灵兽。 这也不难理解,灵兽也是兽类有了灵性之后形成的。在古时候,天地间灵气浓郁,灵草很多,一些误食了灵草的野兽,也可能晋升为灵兽的。另外,灵气充裕,兽类吸收天地灵气修行,也有可能变成灵兽。 总之,此时出现了一头灵兽,裴常风倒是又惊又喜。 “收服我?”小银虫骂道,“你这老东西也太猖狂了!当心银爷我将你一口吞了,变成一泡屎尿!” “好个牙尖嘴利的畜生!待老夫收了你——” 裴常风见灵兽心喜,再次展开身法飞扑向隋戈。小银虫激射而出,身形再次变大,跟裴常风斗在了一起。 锵!锵!锵!锵!锵! 刺耳的声音不断在空中响起。 先天真气的呼啸声不绝于耳。隋戈此时方才发现,原来小银虫竟然也会释放先天真气,但是它却只能从口中喷出,且不如裴常风这老东西精纯。看来,小银虫毕竟刚刚晋升为三级灵兽,跟裴常风这等老成精的人物,却还有一些差别。 果然,不消片刻,小银虫就中招了。 顷刻间,庞大的身躯被裴常风的先天真气斩了也不知道多少下。 亏得小银虫是洪荒异种的灵兽,皮糙肉厚,而且如今又是三级灵兽,所以就算是先天真气,也无法斩开的它的皮肉 !但是,疼痛却是免不了的。 “痛死我了!老大,风紧扯呼!” 小银虫怪叫着,钻入了地下,竟然是逃之夭夭了。 裴常风大恨,本以为能够收服这一头灵兽,谁知道这怪物竟然连先天剑气都能够抵挡,而且极其奸猾,一看形势不对劲,立即钻入地下不出来了,连主人的死活都不顾不上了。 裴常风一身的怒火,此时似乎都只能往隋戈身上发了。 灵兽逃了,隋戈最后的依仗也没有了。 在裴常风和裴世明眼中,如今的隋戈,已经是他们砧板上的鱼肉了! “小子,你那怕死的灵兽都逃了,看你还有什么招数!”裴常风冷笑道,要不是因为隋戈这厮还有一点价值,希望从他口中掏出点东西,恐怕裴常风早就上前用先天真气将隋戈剁成肉酱,然后做成肉丸子了。 裴常风踏入先天期之后,还是头一回如此想要杀死一个人呢。 “先天期又如何呢?”隋戈做出不屑状,悄然将含在口中的一粒“介豆”状的东西用真气化开,“小爷要走,随时都可以走!” “你还想走?”裴常风狂笑道,“那就让我先废了你的双腿!” 眼看裴常风就要动手。 隋戈忽地大喝一声:“草遁术——” 隋戈一扬手,将一把草籽向着裴常风劈面打来,同时纵身向上一跃。 “找死!” 裴常风怒喝一声,先天真气遍布全身,隋戈洒出的那些草籽看似劲道十足,但还未碰到其衣角就全部弹落在地上,根本无法对裴常风造成任何的损伤。 不过,这些草籽都是灵草的种子,落地即生根,眨眼间就长到了一尺多高,将裴常风围在其中。裴常风虽然自负,但何曾见到这等诡异的事情,不敢掉以轻心,只得用手掌发出先天刀气,将这些疯长的萝卜系数绞死。 就耽搁了这点时间,隋戈已经腾空数米高,超出了裴常风先天真气攻击的范围。 “妈的,老子看你这小子能够跳多高!等你落下来,老夫非活活剐了你不可!”裴常风望着上方的隋戈,气急败坏地骂道,全然没有了先天高手应有的风范。 内家真气炼到极致,行动之间,也不过是像猿猴虎豹一般敏捷灵活,所谓飞檐走壁的轻功,靠的也是身轻体健和真气的配合运用,但没有人可以真正凌空飞渡。 即便是先天期强者,也不能! 所以,裴常风才如此肯定,隋戈很快就会落下来换气。那时候,无论隋戈落在温室棚架子上,还是地上,都难逃他先天真气的袭击。 但凡事都有例外。裴常风做梦都没想到,隋戈不仅没有落下来,反而越飞越高了。 十五米……二十米……三十米…… 裴常风就这么眼巴巴地望着隋戈往上空飘去,如同一只人体气球一般,消失在雾气和夜幕中。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裴常风暴跳如雷到,脸上惊骇不定。 即便是先天中期、后期的修为,也不可能凌空飞渡的啊。 何况,这小子明明只是练气后期的修为! “隋戈,等老子抓到你,非要将你碎尸——” 啪! 一团粘稠状的液体朝着裴常风脸上直落而下,被他的护体真气弹得飞溅出去。 竟然是口痰! 裴常风气得青筋暴绽,身为先天期高手,他何曾受过这等鸟气。 但除了怒骂和诅咒之外,裴常风又能将隋戈如何呢? 裴世明站在一旁,不声不吭,不敢吭啊。 盛怒之下的裴常风,就如同是暴走的老虎,谁敢惹? 就在这时候,裴世明看到半空中隋戈的似乎开始下坠了,连忙道:“四爷爷,那小子要掉下——” 何须裴世明提醒,裴常风已经腾空而起,脚在温室棚上方的架子上一点,如同大鸟一样向隋戈所在的方向扑了过来。只要隋戈落地,裴常风一定会让他后悔生到这个世界上! 但是,就在裴常风追赶过去的时候,原本要开始“坠落”的隋戈,身形又开始缓缓上升了。 擦! 裴常风气得吹胡子瞪眼,一掌将他身旁的一株大树的树干懒腰击成粉碎! 可怜这一株珍稀的植物,就这么被裴常风给摧毁了。 就在裴常风怒不可揭的时候,天空中的隋戈,似乎又开始“坠落”了。 于是,裴常风再次燃起了复仇的希望。 但很快,希望又变成了失望,隋戈再一次“升天”了。 这一次,隋戈彻底升了上去,消失不见了。 良久,裴常风终于闷声一声,带着无边的怒火,甩手向植物培育基地外面走去。 轰隆! 隋戈的温室棚,轰然倒塌。 掌中芥,又名蹑空草。 神农仙草诀中说,有一种灵草名为“掌中芥”,叶子像松子,它的种子长在叶子顶端,犹如红色芥豆,人吃了之后,能够在空中孤立,足不蹑地,所以又名蹑空草。 蹑空草的种子,没有别的功效,不能用来治病,也不能用来提升修为,但是却偏偏有这么一种古怪的功效:可以让人悬浮在空中,脚不沾地。 这当然不是什么御空飞行,更不是腾云驾雾,仅仅只是让人身体在一段时间内变得轻若鸿毛,可以飘然离地。在灵草当中,蹑空草的单一功效显得有些鸡肋,但有的时候,却偏生能够派上用场。 比如这一次隋戈从裴常风手中逃命,靠的就是这蹑空草种子的奇异功效。 若是没有蹑空草,隋戈哪敢跟裴常风照面,恐怕早就望风而逃了。可见,眼镜等人砸钱在全国各地收购奇花异草也没有白干,这一株蹑空草,这一次就派上了大用场。 要知道,一旦被先天高手盯上,练气后期的修行者,几乎连逃走都做不到。 但是这一次,隋戈不仅成功逃脱,而且还狠狠地将裴常风给羞辱了一把。 同时,隋戈也向裴家的人传递了一个信号:没错,灵草、灵田小爷我以前都有,但就是不能便宜了你们。所以,小爷宁愿将这些东西全毁掉,也不会便宜了你们裴家! 第211章 壮哉 夜幕当中,隋戈就如同游魂一样,飘飘荡荡地落在了一座小山头上面。 片刻之后,小银虫从地上钻了出来,落在了隋戈肩上。 而影蜂,则栖息在隋戈的另外一个肩膀上。 “唉,无家可归了。” 隋戈低声叹道,尽管刚才戏弄了一个先天高手,感觉还很爽。但是现在,倒霉的就是他了。学校,隋戈肯定是不能回去了,唐雨溪那里,自然更不能去了。 市区,山熊那边,当然也不能去。 总之,如今隋戈往哪儿去都不行,去的话,也只会连累了别人。 先天期高手,谁挡得住啊? 不过,事已至此,隋戈也没有办法,为了避祸,也只能在野外游荡了。 裴家的人找不到他,灵草、灵药也没了,想必多一段时间,也就只能作罢了。 另外,隋戈若能一举突破先天期,也就有了跟裴家人叫板的本钱了。 先天期,再加上蹑空草,就算打不过对方,至少也能跑路。 就像小银虫一样,打不过对方,撅起屁股往地下一钻,立即就可以逃之夭夭。 想了一阵,隋戈干脆找了一个地方,吃了点三元易经草,就这么在野外倒地睡了过去。 但隋戈未免将事情想得简单了。 此时,裴世明、裴常风两人,并未离开东江市,而是在一家高档酒店中住了下来。这家酒店,也是裴家在东江市的产业之一。 而裴家的眼线,几乎全部出动,开始寻找隋戈的下落。 灵草、灵药还有灵兽,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 这些东西,让裴常风都眼馋得不得了,哪里肯就这么罢手。 更何况,今天被隋戈戏弄,裴常风更是立誓要将这小子碎尸万段、千刀万剐! 堂堂的先天高手,那是何等的威风,何等尊严,居然被一个蝼蚁一般的小辈戏弄,裴常风自然是咽不下这个口气的。 从离开植物培育基地起,裴常风的脸就一直黑着,让他身旁的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就连裴世明,都不敢出一口大气,免得成了这位“祖宗”泄愤的对象。 “还没找到那小子?”裴常风的语气很平静,但是压抑的怒火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 “还没。”裴世明地声说道,“但我已经加派了人手,只是那小子太奸猾了。” 不是奸猾,而是他妈的奸成了鬼!这小子到处“飘”,谁知道现在飘到哪里去了。 直到现在,裴世明都还没弄明白,那小子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练气后期的修为能“飞”的话,那母猪都能飞上天了。 “莫非那小子用了什么高科技产品?空气背包之类?”裴世明心想道,却没有说出来。毕竟,他是不可能跟裴常风解释什么是空气背包之类的科技产品。 “废物!”裴常风冷哼了一声,“全都是废物!” “四爷爷您请放心,我发誓一定见那小子找到!”裴世明连忙说道。 这时候,有人来报于裴世明,芮强已经过来了。 裴世明紧蹙的眉头稍微缓了缓,芮强这个义子,办起事情来倒是有些手段。 芮强进屋之后,连忙拜见了裴常风,然后说道:“老祖宗,义父,事情我已经知道了,那小子如何会‘飞’,我们暂且不论,当务之急是找到他,然后将他擒拿。只要擒拿住他,无论他有什么秘密,我们都可以从他口中掏出来的。” “嗯。”裴常风微微颔首,“你这小子,可有什么高见?” “高见算不上。”芮强道,“但是对那小子应该比较有效。其实,我们根本就不用去找他的行踪,而是应该想法让他主动送上门。就是他会‘飞’,但是他的女人,亲人可不会飞。他的女人,暂且就算了,我已经查过,都有些背景,目前不适宜对她们动手。但是他的两个亲人,我已经让人去‘接’他们了,明天应该就可以送到明府市了。到时候,就让那小子到裴家山庄来,那时候,他就是真有翅膀,也是插翅难飞了!” “那小子会去么?”裴常风疑惑道,“修行之人,可以六亲不认,这小子真会为了家人而放弃他的性命、他的修行大业?” 对于裴常风而言,的确没有多少所谓的亲情了。 至少,裴常风是不会为了家族的某个人而不顾他自己的老命的。 “老祖宗请放心,我敢打包票,那小子一定会去的。”芮强胸有成竹道。 “既然如此,我就放心了。”裴常风胸口的怒气终于暂时被压了下去,然后又向裴世明道,“这些事情,就由你们去操办吧。今天晚上,给我找十个处女来伺候!” 说完,裴常风一甩手,离开了房间,去他的总统套房去休息了。 而裴世明和芮强却原地石化了,不由得面面相觑: 十个处女,这个老家伙还真是能享受呢。 只是,这他妈都什么时代了,稍微有姿色的女子,早就已经奔放了。 如果真是将那些惨不忍睹的处女送到这老家伙面前,恐怕他一定会将人家用先天真气绞杀的。 沉默了片刻,裴世明冲着芮强点了点头,两人心照不宣地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这个老家伙虽然欲火旺盛,但是毕竟是一个老古董,想必他一定不知道还有处子也是可以反复修补的的吧。而且,有那么一批小姐们,专门反复卖处的。 于是,这件事情自然也是芮强亲自去操办了。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裴常风春风满面地从房间出来,一脸的满足之色,略带赞许地向裴世明道:“不错。真没想到,现如今的处女,不仅姿色漂亮,而且色艺高超,花样更是以前闻所未闻。好,等大事过了之后,我倒是要多多出来‘历练历练’了。” 裴世明连忙道:“只要四爷爷满意,世明自然愿意效劳。” 裴常风摆了摆手,说道:“那是后话了,今日返回裴家山庄,且将这件大事办了再说。若能成功,我看这日后裴家的主事人,你希望很大。” 裴世明顿时喜逐颜开。 这位“祖宗”在裴家说法的份量可是极大的,若是有他点头,裴世明成为裴家新一代主事人自然就容易多了。想到这一点,裴世明终于松了一口气。 至于如何对付那小子,裴世明倒一点都不担心了。 只要隋戈敢去裴家山庄,那他的末日就来临了。正如芮强所说:插翅难飞! 当裴世明、裴常风返回明府市途中的时候,隋戈也在野外睡醒了。 昨夜下了一场霜。 裴常风在酒店里面跟一群“处女”快活的时候,隋戈却只能在外面挨冻。 “起床”的时候,隋戈头发上都覆盖了一层洁白的霜花。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隋戈让影蜂出去侦查过,整整一个晚上,都有可疑的人在发疯校区四周查探,不用说也知道是裴家的人,所以隋戈哪会去自投罗网。 耗吧! 隋戈心想道,反正有了蹑空草,就算遇到先天高手,好歹也能够脱身。 学校不回去,市区也不去,就跟裴家的这帮逼人耗着。 况且,想到昨天差点气得那个先天期的老东西吐血,隋戈心里面就感到一阵莫名的快意。 “先天期啊,武林传奇啊,还不是被小爷给戏弄了!” 想到此节,隋戈同学心里就很得意,在野外露宿了一晚上的不爽感觉,也一扫而空了。 隋戈正打算让小银虫出去弄点好吃的东西来的时候,他的手机却响了。 手机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 接通之后,对方说道:“我叫芮强,是裴家的人。我有点东西发给你,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说完之后,对方就挂掉了电话。 然后,彩信提示音响起。 隋戈点开彩信,里面的照片顿时让他险些暴走。 片刻之后,电话再次响起。 “明府市西郊,枯骨山,带上我们想要的东西。”对方阴测测地笑道。 隋戈挂了电话,站起身道:“小银虫,影蜂,杀人去了!” 隋戈收到的照片都是老地主和牛小花的,也即是说,他的爷爷和妹妹,都已经落到裴家人的手中了。 暴怒!想要杀人! 这就是隋戈目前的真实想法。 山熊常说“盗亦有道”,黑道上混的人,江湖上混的人,都还要讲个江湖规矩,但是没想到裴家这样一个传承了千百年的修行世家,竟然连“祸不及妻儿家人”的道理都顾忌了。 不讲究啊! 很不讲究! 作为修行者,“品德”居然还不如街面上混的人。 当然,隋戈无法去指责裴家的人。 从沈泰崇的口中,隋戈已经揣摩出了许多修行世家和门派的行事作风。对于这些人来说,普通人的性命,跟蝼蚁没什么两样,他们的眼中,只有修行和力量。 为了从隋戈身上弄到灵草、灵药,他们不惜任何代价,不惜任何手段。 哪怕是连许多黑道人士都不屑为之的手段。 但事情已经这样,必须要有一个了断。 所以,隋戈叫上了小银虫,叫上了影蜂。 如果可能的话,那就直捣贼穴,杀他个干干净净,何其快哉! 第212章 独闯龙潭 可惜的是,这却只是隋戈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此去明府市,隋戈当真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难复返了。 隋戈正坐在一辆出租车上,飞速向着明府市方向前行。 这是一个死局,但是隋戈必须前往。 修行之人,讲究无牵无挂,看破世情,甚至为了修行,可以六亲不认。可惜,隋戈不是这样的修行者,他也不想成为这样的修行者。 在隋戈的心中,老地主是他的爷爷,牛小花如今是他的妹妹。 他们是亲人。 亲人比修行重要,比力量更重要,甚至比得道成仙还重要。 “也许,我根本就不算什么修行者吧。”隋戈在心头自嘲地想到。 这一次,真是让老地主给说中了:天机不可泄露,灵药不可轻易示人! 示人,便会惹祸! 但如今局面已定,隋戈也懒得去想用灵药救人究竟是错还是对。 今天,终究应该会有一个了断。 知道此行可能凶多吉少,所以在出租车上,隋戈就考虑着是否要给唐雨溪写一条“遗言短信”。唐雨溪如今已经是隋戈的正牌女友了,尽管没有发生过本该发生的那些关系,但在这风萧萧兮的时刻,隋戈还是第一时间想到了她。 “雨溪,等我回来,回来我们就把该办的事情都办了……” “雨溪,别等我了,重新找一个好人吧……” “雨溪,我即将远行,忘掉我吧……” “……” 隋戈草拟了十几条短信,但是一条都没有发出去,因为他觉得这些都他妈是垃圾。 最后,隋戈觉得,还是不要发了。 至少,为了唐雨溪,他还能够在心底保留一丝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 想过了唐雨溪,隋戈又想到了沈君菱。 沈君菱,比起唐雨溪来,应该“没心没肺”一些。隋戈觉得,如果自己真的挂掉了,沈君菱也许会为他掉几滴泪吧,但是绝对不会为了他“守寡”的。 然后,隋戈又想到了蓝兰。对于蓝兰,隋戈一直都是很有野心的,只是因为安羽彤这个“情敌”的存在,让隋戈和蓝兰似乎渐行渐远。 本来,隋戈是有希望治愈蓝兰的,可惜……唉,却偏生碰上了这档子事情。 再然后,隋戈又记起了杨莉莉,不知道这个时候,她又在哪里旅游呢? 随后,隋戈把穆玉蛟也想了一遍,毕竟她也是一位让他印象深刻的美女,紧身皮衣、娇俏玲珑的身材,还有那颗性感的小黑痣……甚至,隋戈将穆玉婵也想了想,尽管这女人很傲娇,但是总算是在他的生命轨迹中留下过痕迹。 当隋戈将所有的美女都仔细回忆了一遍之后,明府市也已经遥遥在望了。 到了明府市之后,隋戈没有直接赶往西郊的枯骨山,下了高速路之后,隋戈让出租车司机在一个岔道路口处停了下来。这里停放着一辆卡车,一个人已经在卡车里面等候着了。见到隋戈,这人说道:“熊哥跟我说了,你要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送去哪里?” “枯骨山。”隋戈说道。 “枯骨山?”货车司机皱了皱眉头,显然有些忌惮,“我至多给你送到山脚下。” “行。”隋戈说道。 货车司机点了点头,开着车向枯骨山进发。 因为货箱里面装了不少东西,所以车速并不快。 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货车才抵达了枯骨山的山脚。 然后,货车司机果然不肯上山了,向隋戈苦笑道:“兄弟,这山上真是一个不祥之地。我是不能上去了,我看,你最好也别去了。” “没关系。”隋戈淡淡地说道,“我想看看究竟是怎样一个不祥之法。既然你不去了,总得教我一下,怎么才能把卡车开上去吧?” “你没有驾照?也敢开车?”司机骇然,心想这小子真是一个亡命之徒呢。 “偶尔无证驾驶一下,也无妨。”隋戈说道,马上都要去“壮烈”了,无证驾驶一下有什么关系。更何况,真要出车祸的话,隋戈早就闪出到车外面去了。 “行,熊哥的兄弟,果然英雄!”货车司机道,简单说了一下操作。 隋戈的确没有驾驶证,但是并非没有开过车。唐雨溪的车,隋戈就曾经开过。 尽管卡车跟小车有一些区别,但隋戈这个亡命之徒,居然还真的将卡车晃晃悠悠地开动起来了。 那个卡车司机看到这情形,不由得摇了摇头,叹道:“别了,小兄弟,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隋戈开着卡车,“突突突”地上了山。 这座枯骨山虽然风景秀丽,林木葱葱,而且此时阳光明媚,但是山上却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道路两旁的草丛中,不时能够看到一些鸟兽的尸骨,这个枯骨山之名,还真是名副其实。 在普通人的眼中,这里虽然是不祥之地、死亡之地,但隋戈却感觉到,这里的灵气还比较浓郁,甚至比沈家背后的千草峰还要浓郁。 但这时候,隋戈却无暇顾及这些。卡车已经到了山顶,驶入了一片黑沉沉的古老松林当中。 黑松林。 这就是枯骨山上真正的恐怖之地了。 明府市的人传闻,上了枯骨山不一定会死,但是进了黑松林,那就根本出不来。 总之,无论是枯骨山,还是黑松林,都是本地人眼中的死亡之地,他们绝对不会靠近的! 黑松林当中,居然还有一条泥路,路面上覆盖了厚厚的松针。 泥路深处,看起来黑暗幽深,即便是中午,也只有很少的一点阳光透入,给人的感觉,这一条路就像是直接通向鬼门关似的。 砰! 在林子当中行驶了一阵,卡车忽地撞在了一株古老的大松树上面。 隋戈索性熄了火,然后大声说道:“姓裴的王八蛋们,小爷已经来了,赶紧现身吧!” 声音回荡在松林四周,但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见到。 鬼影都没有! 隋戈正在诧异的时候,忽然前方地下轰隆一声,地面裂开,然后一道高大的石门忽地从地上冒了出来,石门上面凿刻着无数玄奥的符箓文字。 原来如此。 隋戈心头顿时明了。想不到裴家的先人,竟然是精通阵法的高手,将裴家的整个地盘都用阵法掩盖了。 石门忽地打开,里面走出两个身穿黑色功夫衣的人,其中一个向隋戈说道:“进去吧,我们已经恭候多时了呢。” 隋戈发动卡车,直接开着车往石门而去。 那人伸手截下,似乎怀疑隋戈的卡车上有什么古怪的东西。 隋戈淡淡地说道:“这是你们裴家人千辛万苦想要得到的东西。你们不是要灵草、灵药么?全部都在这里面,难道你让我改变主意,统统扔在这里?” 那人听了这话,顿时有些犹豫起来。 一旁的人冷哼道:“不用管,进去之后,有老祖宗们坐镇,谅他也翻不起浪来!” 于是,隋戈就这么开着卡车进入了裴家的地盘。 卡车进入石门,顿时石门关闭,隋戈眼前的景色豁然就变了。 黑松林“消失”了,眼前居然又出现了一座山峰,山峰高耸入云,怪石嶙峋,藤萝古松,飞泉流瀑倾泻而下,当真是一个好地方,甚至有了一点仙山福地的感觉。 可惜的是,地方虽好,却被一群连强盗都不如的家伙被霸占了。 这样的情况,让隋戈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就好比隋戈当年看《神雕》的时候,看到仙女般的小龙女被尹志平给玷污了一样。 感觉,很不爽啊! 裴家的山庄靠山而建,气势雄峻,规模浩大,却又比沈家的山庄大了不少。尤其是山庄的基石,全部都是坚固无比的熔岩切割而成的石砖,虽然历经千百年,却没有丝毫腐朽的迹象。 山庄门口及四周高墙,每隔二、三十步的距离,就有一个裴家弟子在把守,这些弟子的修为差不多都是练气初期,也有练气中期修为的,数量如此之多,可想而知这裴家的真正实力是何其庞大。 相对于裴家,沈家当真就不值一提了。 隋戈的卡车行驶到了裴家山庄的大门口,然后“砰”地一声,撞在了门口的石狮子上。 喀嚓! 山庄门口的这一樽大石狮子的牙齿,竟然被卡车的头给撞掉下来了。 裴家门口的两个护卫,顿时飞扑而来,似乎就要找隋戈拼命似的。 隋戈将卡车熄火,淡淡地说道:“不好意思,刚学会开车!” 两个护卫向着隋戈怒目以对,眼看就要动手,这时候山庄里面响起了一个威严、雄浑的声音,“小子,你果然来了!” 听你这声音,两个护卫赶忙退后。 隋戈听出这声音有些熟悉,大概就是昨天跟他交手的那位先天高手。 只是,裴家的先天高手难道就只有这么一个么? 隋戈心想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就幸运了,今天当有望生还。 “没错,我来了。”隋戈朗声道,“我的亲人呢?” “交出我们想要的东西,你就可以看到你的亲人。”这时候,山庄大门口走出一个身着休闲西装、蓄着长发的邪异青年。 “是你——”隋戈虽然没见过此人,但是却在电话中听过这家伙的声音。 第213章 心有灵犀 “没错,是我。”这人邪恶地笑了笑,“本人芮强,也是裴家的人。实不相瞒,这个绑架人质的伎俩,就是我想出来的。很老套,但是对付你这种热血少年,却很有效,不是么?废话少说,灵草和灵药呢?” “就在车里呢。”隋戈淡淡地说道,从背包里面取出一个盒子,取出一个三元易经草的根部,“全都是这样的!怎样,很心动,对吧?” 三元易经草一取出来,顿时隋戈四周弥漫着一股清新的药材异香,醒脑、提神,让人产生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这就是灵草独有的气味! 灵草一处,顿时震惊了许多人,随后,隋戈便感觉到几股强大的神念从他身上扫过,这种感觉就像是被在透明玻璃浴室洗澡,被人偷窥得一清二楚一样。 “擦!果然不止一个先天高手!” 隋戈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这几股强大的神念,必然只有先天高手才可能发出的。 不过,隋戈的手中还有筹码,现在他只想希望能够平安地将老地主和牛小花救回去。至于他,隋戈的灵觉告诉他,今天很可能已经回不去了。纵然是回去,也是九死一生。 但是,明知如此,隋戈也不会退缩。 男人,总应该有些热血和冲动的。 “灵草!果然是灵草!哈哈~” 山庄之中,忽地爆出一声闷雷般地响声,然后一个人影激射而来,落在了山庄门口。 此人,就是隋戈昨天见过的先天强者裴常风。 裴常风望着隋戈手中的三元易经草,眼中显现出渴望、激动的神情,然后用手捋了一下胡须,说道:“小子!尽管你昨日曾经冒犯过老夫,但是只要你肯交出灵草、灵药,然后留在这里给我们裴家种草,为我们裴家效力的话,老夫可以饶恕你昨日不敬之罪!否则,你必死无疑,你的家人,也只有死路一条!” “我可以考虑一下。”隋戈说道,“不过,我要先见见我的家人。” “带人来。”裴常风喝了一声。 不消片刻,老地主和牛小花就被带到了山庄门口,站在了裴常风旁边。 看样子,老地主和牛小花倒是没有受刑。当然,他们受刑也没用,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隋戈的灵草、灵药是怎么弄出来的。 老地主的瘸腿早就好了,整个人也比以前有精神一些。而牛小花,却真是美女大变身,跟隋戈上次看到的她截然不同。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卫衣,一条水洗白牛仔裤,一双浅绿色板鞋,虽然都并非名牌货,但是穿在她身上,却显得青春靓丽,头上的马尾被两个辫子取代了,头发上还别着两颗星形发夹,更将她显得清秀可人。 “毕竟是二八年华的少女啊,天然去雕饰,当真是一朵空谷幽兰。”隋戈心想道。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隋戈这个妹妹,果然是那种给点阳光就能灿烂,一点装扮就能绚烂的天然美少女。 只是,隋戈这个做哥哥的,如今却将她带入了险境。 想到这一点,隋戈不禁对老地主,对牛小花都生出了一种歉疚之心。 如果他再小心一点,如果他更强一点,也许,现在的情况就会截然不同了。 “爷爷,真是对不起。”隋戈向老地主歉然说道。 “衰仔,说这些屁话干嘛。”老地主不以为然道,“爷爷我活了这么一把年纪了,还有什么看不透的,如果非要死在这里,那也没啥关系,你不用管我的死活,你保命要紧了,到时候记得多生儿子,给我们隋家多添香火。就是可怜的小花这丫头,到我们家没有过几天好几日,这就要……” 牛小花虽然搞不清楚状况,但是也知道她成了人质,不过她却没有表现得太过慌乱,强自镇定道:“哥,你别管我,我虽然到隋家不久,但是这段时间过得挺好的。穿了好衣服,吃了好东西,还能上学,我也没什么遗憾了,就算要我死在这里,我也值了。况且,我就是一个没有的丫头,前几天考试,我……我又考了班上倒数第二,我都没敢跟你们说……” 说着,本来还很镇定的牛小花竟然开始抽泣了。 想不到,她不怕死,却害怕考试成绩不佳让隋戈和老地主不高兴。 唉,如今这教育,真是…… “行了。不用这么早说遗言吧。”一旁的芮强笑道,望着隋戈,“只要你答应我们裴家的条件,不仅这一老一小不用死,而且你也不用死,还能传宗接代。尽管你以后可能都不能离开这里,但是只要你好好替我们种植灵草,我可以保证,三妻四妾都没问题!如何,隋戈先生,这个提议对大家都有好处对吧?” “嗯,不错。”隋戈装出有些意动的样子,“不过,我还是不放心。这样好了,你们的目的无非是要将我引来这里。如今,我已经来了,你们就将他们送到我东江市的朋友手中,如何?到时候,我就留在这里,任凭你们处罚,如何?” “小子,你当我‘二’啊!”芮强脸色一变,怒道,“你没有谈条件的资格和实力!你要搞清楚,我们随时都可以灭了你!” “那你动手啊!”隋戈平静地说道,“但是,你们休想得到任何的灵草!就像这样——” 哧! 隋戈将一根九叶悬针松刺入了三元易经草的根部上。 顿时,这三元易经草如同有孔的气球,蕴藏着的草木元气开始迅速释放出来。 顷刻间,这三元易经草的根部就开始发黑,然后干瘪瘪的,好好的一株灵草,变成了朽木枯草! 裴常风又是可惜,又是震怒,看到一株灵草就这么毁了,恨不得立即将隋戈毙于掌下。但是裴常风却知道隋戈不能死,至少现在还不能死。于是,裴常风反手一掌抽在了芮强的脸上,怒道:“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 芮强的功夫本来不错,但是哪里避得开先天高手的耳光,顿时被抽了一个踉跄,嘴角连鲜血都渗了出来。但是,芮强却不敢表现出任何的不满,因为他知道这个老家伙只要一根指头,就可以让他死十回! 芮强闭嘴了,但是裴常风显然不是一个精于谈判的高手,只得向隋戈说道:“那你究竟要怎样?” “很简单。按照我的说法,将我的爷爷和妹妹送到我东江市的朋友手中。”隋戈说道,“我留在这里。灵草、灵药都留在这里!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好!”裴常风点头应道。在他看来,隋戈来了这里,的确是插翅难飞了。既然这样,将这两个无用之人放走,那也没什么关系。 芮强一听,心头顿时凉了半截,暗骂这个“老家伙”莫非是老年痴呆了。有人质在手,这小子投鼠忌器,肯定翻不起什么大浪,这下把人质放走了,人家没有了顾忌,只不定会选择拼一个鱼死网破呢。 但是,芮强刚挨了一巴掌,这时候自然不想自讨没趣,只得任凭这老家伙做决定。况且,在芮强看来,隋戈已经到了这里,就算是起了鱼死网破的决心,也休想能够得逞。 裴家山庄,这里可是真正的龙潭虎穴! 隋戈见裴常风居然点头,心里暗叫了一声好。 只要老地主和牛小花离开了,隋戈便没有了后顾之忧。 “只要他们平安到达,我就跟你们合作。”隋戈说道,掏出了手机。 感谢老天,这一次手机信号很给力,隋戈拨通了沈君菱的电话。 “衰衰,这么快就想我了么?”沈君菱那慵懒、性感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 “你是我朋友吧?”隋戈说道,“有点事情要你帮我做。我爷爷、妹妹马上从明府市到东江市了,他们人生地不熟,劳烦你帮忙‘尽快接待’一下。另外,务必代我向你爷爷问好。” 沈君菱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在电话中沉吟了一下,然后说道:“放心。” 隋戈挂了电话。 只要老地主和牛小花到了沈君菱手中,他们就应该安全了。 裴家自然不可能派出先天高手去“护送”老地主和牛小花这两个无关紧要的人。所以,就算有什么变化,沈君菱也可以解决,就算她不能解决,她爷爷也可以轻易解决的。 这一次祝寿,隋戈可是给沈泰崇送去了老山参和一朵珍贵的火灵芝,沈泰崇若是连这一点小忙都不帮的话,那就太不近人情了,若是隋戈大难不死,以后自然也不会给他什么好处了。当然,此举有可能会得罪裴家,但沈泰崇、沈家还想日后得到好处,有时候总是需要冒一点险的。 看着老地主和牛小花被车子送了出去,隋戈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只要他们两人安全了,隋戈就可以放手一搏了。 但是,片刻之后,裴常风却道:“我已经显示出诚意了。现在,该你表示诚意了!” “等他们到了东江市,你们要什么,我自然都会给你们的。”隋戈打算拖延时间。 第214章 心有灵犀 “哼!”裴常风忽地发出一声怒哼声,“你想糊弄老夫不成!” “我的生死都掌控在你们手中了,哪里还敢糊弄你们。”隋戈连忙说道,心头暗想这老家伙看来也不容易蒙过去啊。这缓兵之计,看来是演不下去了。不过,对方肯放老地主和牛小花离开,对于隋戈来说,已经是超乎预料了。 “你知道就好。”裴常风神色稍缓和,“老夫自然不可能在这里等着你的人安然到达东江市。所以,现在你最好就表现出诚意来。要不然,你的人,很可能就到不到了东江市了!” “先说说你们的想法吧?”隋戈说道,开始表现得比较配合,实际上却开始用废话来拖延时间,“我是说,你们除了让我在这里给你们当灵草种植农夫之外,还需要我干什么?另外,我还能有什么权利?就算是给你们打工的话,我想也有最起码的人权、工资待遇什么的吧?简单来说,就是好处,我究竟能够得到什么好处呢?当然,如果你不给我好处的话,我也只能忍受,但是劳动积极性肯定就不高了……” 裴常风听得一头雾水,但是却又觉得隋戈的确是在“配合”,只得耐着性子听了下去,他越听却越是糊涂,终于忍不住打断了隋戈的话,“别那么多废话了!总之,你为我们裴家服务,好处肯定少不了你的。并且,如果你听话的话,我们可以让你做我们裴家的客卿,地位超然,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客卿,客卿是什么?”隋戈装得很心动的样子,同时暗赞自己的表演水平还真是不错。 “客卿,就是我们裴家最尊贵的客人,地位超然,可以跟我们这样的先天高手平起平坐,懂么?当然,只有你尽心尽力为我们裴家做事,我们才能承认你客卿的地位。”裴常风心里很烦躁,却又要不厌其烦地给隋戈解释,免得这小子又起二心。 “哦,这样啊,感觉这待遇还真是不错呢。”隋戈做出考虑的样子,“您别急,我感觉我真是动心了。客卿啊,听起来就挺威风的。那么,如果我做了客卿,是不是也可以使唤你们裴家的人呢?” “当然,先天期以下,到时候任凭你差遣!”裴常风连忙说道,赶紧隋戈应该已经完全心动了。 “挺好。”隋戈说道,目光投向芮强,“以后,我就天天差遣你了!嘿……” 芮强心头猛地一沉,暗叫一声“坏了”。 如果真让这小子以后成了裴家身份超然的客卿,那么他在裴家怕是没有办法混下去了。这小子到时候任意找一个理由,恐怕就可以将他发配出去,甚至找机会搞死。 但芮强未免想得太多了,想得太远了。首先,隋戈还没有向裴家正式投诚;其次,就算投诚,要成为客卿,恐怕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可是,芮强一时间却没想到这么多,他只是担心到时候会被隋戈搞死。可怜他算计一世,想不到居然被他自己给算计了,这小子真的成了隋家客卿,自然会报今天的“绑架”之仇啊。 “你还有什么说道?”裴常风问道,“若是没有别的疑问的话,先将你的灵药拿出来吧。” 缓兵之计,已经快要演不下去了。 就在这时候,隋戈的手机响了,出现了一个新的短消息。 沈君菱发来的! 短信内容四个字: “人已接到”。 隋戈心头顿时一喜。 沈君菱啊沈君菱,真不愧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真是跟他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在这争分夺秒的时候,她不仅明白了隋戈的心思,而且还先一步替隋戈完成了事情。 接到人了! 那隋戈就可以破釜沉舟、鱼死网破了! 以隋戈的心性,自然不可能留在裴家给他们当“草农”的。虽然专业对口,但隋戈可不想跟裴家的人打工,成为辛勤的小蜜蜂,辛苦自己,便宜了裴家这帮恶人。 但是隋戈的神色却并无变化,从卡车的驾驶室里面取出一个一尺多长的圆形玻璃筒,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起来,然后轻轻地往裴常风抛了过去,笑道:“这是用灵草五行补天芝孢子粉炼制而成灵药,其名为‘含笑升天散’,您可以看看。” “含笑升天散?”裴常风皱眉道,“这是什么灵药?” “就是服用之后,能够让人快速升天的灵药。”隋戈淡淡地说道,“药效惊人,而且还会爆炸。” “爆炸?” 裴常风刚刚一愣,就看见手中火光一闪,那玻璃筒忽地发出一声惊雷般的爆炸声。 轰隆! 一声巨响,裴常风手中的“灵药”忽地爆炸了。 而且爆炸的威力的极大,十分惊人。 裴常风的身体四周,顿时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圆坑。 飞沙走石,硝烟弥漫。 不得不说,现如今的炸弹的确做得很好。体积小、威力大,而且引爆起来极其方便。 这不,所谓的“灵药”,一转眼就变成了炸弹。 而且,妙就妙在隋戈的谎言半真半假。的确,玻璃筒里面穿着的是五行补天芝的孢子粉,但是却不是灵药,而是毒药,甚至比毒药都还要可怕的东西。这是隋戈专门收集起来的孢子粉,曾经在“邪郎中”裴元志身上试验过,后来隋戈又经过了“改良”,生命力变得更加旺盛,更加“狂暴”。 至于小型炸弹,却是通过山熊的渠道买到的。 而且,炸弹、炸药可不止这么一点,隋戈带来的卡车里面,几乎都是这些东西。 因为爆炸是隋戈制造的,所以几乎在爆炸开始之前的一瞬间,隋戈就已经抽身后退,因为也巧妙地避开了爆炸产生的绝大部分威力。 而首当其冲的裴常风和芮强等人,却承受了爆炸的绝大部分力量。 尤其是芮强,因为其修为只是练气后期,所以仓促之间提聚的真气根本无法抵御这股强烈的爆炸,整个人顿时被爆炸的气浪给掀飞了。不过,因为这厮毕竟是炼气中期的修为,所以看样子应该炸不死他,但是这家伙的一张俊脸,算是彻底毁了。 隋戈暗叫一声可惜。 若是芮强不被炸飞的话,反而可能挂掉。 因为隋戈的真正杀手锏不在于炸弹,而在于瓶子里面的五行补天芝的孢子粉。 这些孢子粉,就如同烟雾一般,随着硝烟而散播,看似毫无威胁,但是如果没有防备的话,一旦吸入呼吸道,那就是噩梦的开始了。 温热、潮湿的鼻孔、胸腔等地方,将会是它们“疯狂”的最佳场所。 练气期以下的人,吸入就只有死路一条。 即便是练气期,甚至是先天期,一旦不小心吸入之后,也会非常棘手的。 如果是练气期修行者,吸入之后,不立即将其逼出的话,等孢子的菌丝侵入了脑部神经,占据控制了修行者的脑部,那么就必死无疑了。 裴元志,就是最好的例子。 只是,当爆炸发生的时候,四周的人谁会想到里面的“含笑升天散”才是真正的杀手锏。许多人还在庆幸自己有身体护体,爆炸只能给他们造成皮外伤的时候,浑然不觉得他们已经吸入了五行补天芝的孢子粉。因为这东西并非毒药,一时间不易察觉。 等察觉到,却已经晚了! 不过片刻间,便有人察觉到了异常,只觉得胸膛、脑袋其痒无比,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疯狂地“长大”,就如同吸收了足够水分、养分的种子,迸射出强大的生命力,立即就要破土而出! 这里的人,至少都是练气初期的修为,察觉到异变之后,立即“逼毒”,但是这些五行补天芝的孢子粉可不是毒药,哪是那么容易被逼迫出来的。而且,五行补天芝的孢子粉迸发生机,除了需要水分、温度之外,更需要吸收五行之气。而修行之人,真气属性、修为都有所不同,但是都不外乎五行的范围,所以,这些真气固然可以灭杀一些孢子,但是却也会壮大一些孢子的生长。 例如,一个人的真气属性是火属性,火克金,固然可以将金灵芝的孢子轻易灭杀,但是却不容易灭杀水灵芝的孢子,另外火生土,火属性的真气很容易被土灵芝吸收,并且迅速壮大起来。总之,用真气灭杀已经开始生长的孢子粉,等于是灭了西边的火,却壮了东边的火势,到最后多半是必死无疑。 正如隋戈所料,片刻之后,裴家的这些人便开始哀嚎,然后发疯一般地傻笑起来。 含笑升天散。 当诡异的笑容浮现在他们脸上的时候,也就是他们含笑升天的时候了。 更要命的是,乘着爆炸的当口,影蜂也开始施展出它无双的偷袭暗杀之术,顷刻间就已经偷袭了十几人,强烈致命的蜂毒,顿时让好几个人当场暴毙! 裴常风见此情形,杀机大盛,立即就要将隋戈手足斩掉再说! 只是,裴常风正要出手,便发现自己身体内也有些不对劲。胸腔里面,似乎长了什么东西,而且这东西正在迅速蔓延,但是绝非毒药。 第215章 御剑术 该死! 裴常风暗骂一声,只得暂时放过隋戈,立即将先天真气用去灭杀这些古怪东西。同时,赶紧用神识内视身体之内,顿时察觉到这些孢子粉竟然是活物,在他体内生长,繁衍出五行补天芝的菌丝。看到这情况,饶是裴常风这先天高手,都被吓了一跳,然后赶紧全力以赴,将体内的这些该死的东西绞杀干净。 就这么一点功夫,隋戈就有了喘息的时间,然后故技重施,以蹑空草种子的药力腾空而起。 虽然是故技重施,但只要有效果就行,隋戈才不会选择在生死关头用一些华而无实的招数来装逼。 裴家其余的人看到隋戈这厮竟然轻飘飘地飞上了半空,先是愕然,随后破口大骂。但是却无可奈何,就算是先天期高手,也是无法腾上天空的啊。 隋戈心头庆幸的同时,却也有些惴惴不安,“难道裴家就这么一个先天高手么?” 这个念头刚起,就看到两个人影从裴家山庄背后的山峰半山处飞扑而来,身法速度极快,竟然发出尖锐的破空之声。 先天高手! 而且还是两个! 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这话果然不假。 裴家的人知道隋戈能够像鬼魂一样“飘荡”到空中,所以早就已经埋伏了两个先天高手在高处。居高临下,以这两人的修为,自然可以将隋戈擒住。 “小银虫——” 隋戈早就知道没这么容易脱身,所以小银虫这个杀手锏一直到现在才出手。 小银虫从隋戈的身上激射而出,顷刻间化为巨大的怪物,然后昂起尖尖的头,肚皮鼓动,口中猛地喷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垃圾”,往裴家的两个先天高手激射而去。 这个小银虫,就如同一挺喷射“垃圾”的机枪,将肚皮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喷了出去。 不过,这些“垃圾”却并非真是垃圾,而是隋戈购买的炸药和炸弹。虽然隋戈也是修行者,但是他并不单纯迷恋修为和境界,有的时候,炸药、炸弹这些产物,利用得当的话,一样可以起到作用。 总之,在隋戈看来,无论什么手段,只要能够达到目的,那就是好手段。 隋戈一按引爆按钮,两个先天高手身体四周的炸弹和炸药立即就爆炸了。 轰!轰!轰! 巨大的轰鸣声不绝于耳。 不仅如此,隋戈还让小银虫事先钻入地下,在裴家山庄的地下也埋了不少的炸药。 此时,隋戈为了脱身,自然是将这些炸药系数引爆了! 除了炸弹、炸药之外,隋戈还将一些灵草的种子跟炸弹捆绑在一起,一旦这些种子经过强大的爆炸力高速射入人体当中,立即就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破坏力。 当炸弹、炸药系数爆炸的瞬间,火光冲天,响声如雷,震耳欲聋。 剧烈的爆炸虽然仍然伤害不了两个先天高手,但是却成功地阻延了他们的行动。 而隋戈同学,则在硝烟和火光之中,飘然升空,准备离开这里。 侥幸啊! 但是很完美的逃遁计划! 隋戈在心头自恋地想到。 虽然几乎施展了浑身解数,但总算成功逃过一劫。 裴家有先天高手又如何,灵草在手,同样有办法逃脱! 距离裴家的山庄越来越远,望着下方一片狼藉,隋戈心情无比畅快。 但就在此时,剧烈无比的危机感忽然迸发。 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极度危险的感觉! 怎么回事? 隋戈心头猛地一惊。 嗖! 就在此时,一道赤色的剑光,如同闪电流星一般划破天际,以肉眼难以企及的速度破空而来,然后从小银虫的肚皮中斩了过去。 “老大!” 小银虫一声尖叫,身体忽地变小,从半空中坠落而下。 生死不明! 那道赤色的剑光却又忽地敛去,消失不见,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从什么地方钻出来。 小银虫居然被斩杀了? 隋戈心头惊骇不已。 小银虫可是洪荒异种的灵兽啊,先天剑气都无法对它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怎么会…… 隋戈顿时心凉如冰。 对方竟然拥有如此强横的实力,足以秒杀他了! 嗖! 那道恐怖的赤红色剑光再次出现,以无比的高速度,撕裂空气,向着隋戈刺来。 太快! 无法避开! 当剑光闪现的时候,隋戈就有一种被“锁定”的感觉。 眨眼功夫不到,那道剑光已经到了隋戈身体前面,剑锋刺破了他的丹田。 此时,隋戈才终于看清楚了这道剑光: 这是一柄剑,长约三尺,通体赤红,剑身上刻着古朴的符箓文字。 这就是传说中的御剑术么? 隋戈脑袋一阵轰鸣,丹田被破,整个人如同泄气的皮球,开始向下方坠落。 对于练气期的修行者来说,丹田等于是存储真气的仓库。丹田被破,就等于是一身功夫尽毁,自然更不可能再施展真气了。 丹田一破,废人一个。 砰! 飞得高,摔得狠。 隋戈的身体,重重地砸落在地上。 没有了真气护体,这一下将隋戈摔得七荤八素,浑身都要散架一样。 心里面,更是万念俱灰。 虽然之前来这里,就想过可能挂在这里,但是当猜想逐渐变为现实的时候,隋戈还是如此不甘。 不甘心死在这些小人手中啊! 但是,隋戈却又必死无疑,因为但凡能够御剑的,那必然是筑基期的修行者。 筑基期! 那可是比先天期更可怕无数倍的怪物。 甚至,隋戈一度都怀疑,如今这个世上,是否真的还有筑基期的强者存在。 但是这一次,隋戈的猜测得到了应证。 裴家,不仅有先天期高手坐镇,居然还有一个筑基期的怪物! “常罡、常昊、常风!你们三人,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连区区一个小辈都对付不了,竟然让我不得不提前出关!”山庄地下,忽地传来一声闷哼,声音如同雷鸣一样。 裴家的所有人,包括三个先天高手在内,全都跪伏在地上,如同迎接王者降临一般。 嗖! 一道剑光自裴家山庄地下冲天而起。 剑光到了半空,忽地停了下来,而那柄剑上,赫然站着一个老者。 这老者,形容枯槁、骨瘦如柴,却是满面红光,雪白的胡须一直垂到了胸口,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活了多久。这人,就是裴家的“老祖宗”——裴玉尘,筑基期的恐怖修为。 裴玉尘站在剑上,胡须飘飘,当真如同仙人一般。 隋戈这时候已经失去了反抗力量,被两人架住,等候发落。 这时候,隋戈瞅了瞅裴家山庄。 尽管之前小银虫已经在山庄四周埋了许多的炸药,但是这山庄也不知道有什么阵法保护,那么多的炸药,竟然将山庄的基石都没有撼动,只是将山庄外面炸得满目狼藉,到现在硝烟、尘土都还在弥漫。 裴玉尘俯瞰众人,说道:“都起来吧。真没想到,裴家山庄清静了这么多年,今天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搞得鸡犬不宁,真是丢人之极!常风,都是因为你太过疏忽,所以从明天开始,你就去石室闭关十年吧,若不能突破到先天中期,就不要出来!” “是,老祖宗。”裴常风连忙应道。 在裴玉尘面前,裴常风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裴玉尘的目光落在了隋戈的身上,又道:“你这小子,本来是一块璞玉,却非要做碎瓦,当真是孺子不可教也。也罢,既然你存心找死,老夫自然会成全你。只是,如果你想死得痛快一点的话,就赶紧将老夫想要知道的东西全部说出来。否则的话,老夫就让你生不如死!” “麻痹的,要被拷打了,怎么办呢?” 隋戈心头悲催地想道。拷打、逼问别人,隋戈有很多种方法,而且似乎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尤其是拷打坏蛋的时候。但是,被别人拷打,那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男人不应该怕痛,但是并不意味着不会感觉到痛。 别说拷打了,单单是丹田被破,隋戈就已经疼得撕心裂肺了,这要真是被拷打的话,还不知道会痛成什么样子呢。 更恼火的是,就算经得住拷打,最后结果还是难免一死,这可真是划不来啊。 但是,究竟怎么办呢? “你要知道什么。”隋戈问道。一开始就嘴硬,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老实说,隋戈也有些怕痛的。 “你的灵草,是从哪里来的?”裴玉尘问道。 “自己种的。”隋戈应道。 “灵草幼苗从何而来?” “自己培育的。” “如何培育的?” “用双手。” “唔……看来你真是不知死活呢。”裴玉尘冷笑道,“你这小子,不知道听过一种叫做‘搜魂术’的法术没有?这种法术一旦展开,无论你脑子里面有什么东西,哪怕你藏着灵魂深处,都可以搜出来的。只是,被搜魂术弄过的人,魂魄就会受损,死后很快就会消失,连投胎转世都办不到呢!另外,被搜魂的人,将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而我,恰好修为够了,也恰好会这么一门法术!你要试试么?” 第216章 五色神翎 “搜魂术?”隋戈的确没听过,但是却知道这老家伙肯定不是在糊弄他。 只是,横竖都是要死的,搜不搜魂也无所谓了,隋戈根本不介意死后的事情。但是,隋戈很介意神农仙草诀落在裴玉尘这等人手中。 于是,隋戈将心一横,豪气顿生,决定壮烈一把: “老家伙,少废话了!搜狗小爷经常玩,还真是没玩过搜魂,要搜就搜吧!” “好!你果然是存心找死!”裴玉尘一伸手,顿时将隋戈凌空抓上了半空,然后手掌扣在隋戈的脑袋上,打算对隋戈施展搜魂术。 嗤!嗤!嗤!嗤! 裴玉尘的五根指头上冒出冰冷、邪恶的气息。 这种气息输入隋戈的头颅,顿时让隋戈身体一颤,一股寒意直透全身,似乎连灵魂都被冻僵了一样。随后,隋戈就感觉到一股外来的意识进入了他的身体,似乎要将他本身的灵魂撕成碎片,然后从他的灵魂当中剥离出一些重要的信息。 极度难受,极度痛苦。 这种痛苦不是来自肉身,而是来自灵魂! 被另外一股意识侵入身体,撕裂灵魂,这种感觉当真是生不如死。 隋戈可以感觉到,他的一些记忆被剥离了出来,那一股神识主要是在搜寻关于灵草、灵药的东西。 隋戈拼命想要守住秘密,但却根本抵御不了那一股神识的入侵,神农仙草诀的秘密似乎就要被那一股神识从记忆中扣出来了。 轰! 就在此时,隋戈的脑子当中一阵轰鸣,他的灵魂和记忆深处,忽地炸开一团金光,然后闪现出五个恢弘无比的金色大字: 神农仙草诀! 金色大字一出现,进入隋戈身体的那一股神识,顿时就被逼退。 而隋戈,身体忽然地变得轻松,之前那生不如死的感觉一下子就消退了。 “可恶!”裴玉尘怪叫了一声,收回了贴在隋戈脑袋上的手掌,将他拧小鸡一样拧了起来。 屡试不爽的搜魂秘术,竟然对这小子没用,这让裴玉尘何其恼怒! “老东西,你怎么不继续搜了呢?”隋戈知道对方吃了暗亏,继续硬气道,“是不是搜到了小爷看a片场面,你这老东西受不了刺激了?” “老夫说过,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裴玉尘狞笑一声,将隋戈凌空抛了出去,然后用真气将隋戈定在了半空,催动飞剑飞到了隋戈的面前,“我会用飞剑每天剐你九九八十一片肉下来!” “老吧,老子就当是减肥!”隋戈骂道。 反正求饶也是无用,隋戈觉得还不如一硬到底。 “该死!”裴玉尘一声怒哼,飞剑缓缓地向着隋戈的胯下斩去。 “我擦你老狗日的祖宗是八十代!”隋戈破口怒骂道,这个老家伙也太可恶了,居然首先拿隋戈的小弟开刀,真是可恶到了极点。 隋戈心里那个憋屈啊、郁闷啊,他的小弟跟着他十多年,干的都是排尿这种脏活,而且一干就是十几年,任劳任怨,从来没有罢工。想不到,连女子的滋味都没有沾过,没有过一夜的好日子,这就要阵亡了,真是很不爽啊! 人之将死,才知心头尚且有许多遗憾。 看到裴玉尘的飞剑缓缓斩过来,隋戈才知道原来他心中也还有如此多的遗憾,但是所有的遗憾加在一切,也没有“还是童子鸡”这个事实让他更遗憾的了。 若是今天死在了这里,恐怕下了阴曹地府,都还是“童子鬼”,搞不好会被别的鬼魂给鄙视的。 可怜啊! 嗖! 见隋戈还不肯降服,裴玉尘的飞剑猛地加速,往目标斩了过去! 就在此时,天空的颜色忽地变了,就连时间也好像变得极其缓慢了。 霞光。 五色的霞光! 整个天空,似乎都被这五色的霞光照亮了。 隋戈也不清楚,为何冬季还会有霞光,也不知道,为何现在明明不是傍晚,怎么也会有霞光。 但是,这无疑是隋戈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霞光了。 霞光千里,霞光漫天。 这漫天的五色霞光,让他心神俱醉。 这一刹那,隋戈甚至连斩向他小弟的那一支飞剑都忘记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漫天霞光给吸引住了。 即便是裴玉尘也不例外。 这五色霞光,众人从未见过。 分别是青、黄、赤、黑、白五种颜色。 极其震撼心神! “难道,连老天爷也被我顽强不屈的初男精神感动了不成?”隋戈心想道。 只是,这个念头刚起,裴玉尘那一柄飞剑就斩到了胯下。 眼看,一切都完了! 就在此时,隋戈胯下的虚空之中,忽地爆出一点剑芒,不偏不倚地击中了裴玉尘的飞剑。 看似威力惊人的飞剑,如同被雷电击中的飞机,顿时就歇菜了,剑身一个颤抖,立即一个转折,回到了裴玉尘的手中。 “何方高人,还请现身!” 裴玉尘飞剑入鞘,向着天空之中拱手问道。 “今日,我就灭了裴家!”天空之中,忽地传来一个飘渺空灵,不带一丝感情色彩的声音。 随着这声音出现,漫天的霞光忽地敛去,然后虚空之中出现了一道三张多长的五色剑光,一个身着白色道袍的女子,赤足踩着剑光,御剑破空而来,然后立在了隋戈旁边。 这女子看其容貌,似乎不过二十来岁,脸型极美,眉目如画,肌肤胜雪,乌黑的青丝一直垂到了肩下,落在了雪缎织成的道袍上,发梢处束着一根五彩丝带,上面流光溢彩,也不知是什么宝物。 这女子不施粉黛,不佩明珠,但隋戈仍然很清晰地感觉藏在雪白道袍之中的这女子,是一个真正的绝世妖娆。妖而不媚,妖而不俗,妖而近乎仙。 霎那间,整个天地,似乎都沾染上了几丝仙气。 恍然间,隋戈有种从尘世到了仙境的感觉。 隋戈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子竟然可以美得如此妖娆,却又美得如此不染凡尘,让人不敢生出冒犯、亵渎之心。 可惜的是,看她的装束,却是一个道姑。 实在是可惜了。 “敢问仙姑何人?如果我们有冒犯之处,还请海涵。”裴玉尘小心翼翼地说着话,他可是老成精的人物,自然不会认为眼前这女子只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如此高绝的修为,很可能已经是传说中的千年“老怪物”了。 总之,这个突如其来的道姑,让筑基期修为的裴玉尘也感到压力无边,似乎随时都可能被对方秒杀。 “我说过,今天我要灭了裴家!” 道姑的语气依然很平静,似乎杀人灭族,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裴玉尘一听,知道事情没有转机,顿时沉着脸说道:“我等裴家子弟如果誓死一战,你也未必能够讨得好处!” 在裴玉尘看来,对方的修为应该只比他高一层,而裴家还有三位先天高手,还有如此多的练气修行者,集合在一起的话,未必不能击退甚至击杀对方。 更何况,裴家的祖先在山庄附近布置了一个绝杀大阵,一旦阵法开启,裴玉尘就可以借助大阵的力量来对付来犯敌人,胜算将会大大增加。 想到这里,裴玉尘咬碎舌尖,将一口精血喷在了他的飞剑上面。 嗖! 裴玉尘的飞剑顿时闪电般刺入裴家山庄的地下,霎那间就开启了裴家的守护大阵。 而裴常风、裴常昊等人,飞速展开身法,占据阵法的各处位置,以自身功力催动提升阵法威力。 轰! 一道水桶粗细的赤红色光芒从裴家山庄下方喷出,然后冲天而起。 裴玉尘催动御剑术,顿时将这水桶粗细的光芒操控起来,形成了一柄十丈多长的大剑! “不知天高地厚!”裴玉尘向着道姑说道,“此阵乃是我裴家开山先祖所建,全力催动之下,能够抵御结丹期高手进攻,你算什么,也敢叫嚣灭我裴家……” 隋戈没想到裴玉尘如此多的废话,也奇怪这道姑为何不早点出手,非要等人家摆好阵势。 但是,这道姑的表情却毫无变化,如同没有听见裴玉尘自卖自夸的表演,她轻启檀口,忽地一字一字喝道:“五色神翎!霞光万道!” 嗖!嗖!嗖!嗖!嗖!嗖! 霎那间,从她的脚下,忽然间爆射出五彩霞光,霞光猛地扩散,霎那间铺天盖地。 霞光千里!霞光漫天! 五色霞光,分别是青、黄、赤、黑、白五种颜色,将天空的云朵都映照成了五色。 好一片美景! 但这漫天霞光,却是剑气、剑光所化。 霞光千里,剑气万道,光寒九州! 隋戈见此情形,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而裴玉尘等人,顿时面如死灰! 一个人的剑气,居然可以厉害到这等地步,简直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这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如此厉害! 厉害得一塌糊涂! “去!” 道姑伸手一指,漫天的五色剑光忽地向着裴家山庄而去。 裴玉尘赶忙放出那一柄守护山庄的巨剑,希望可以击退这个恐怖的道姑。 第217章 灵泉 轰! 只是,那柄巨剑跟道姑发出的五色剑光洪流一撞,立即就碎裂开了,根本不堪一击! 随后,五色剑光形成的洪流从裴玉尘身上穿过,这个筑基期的“强者”,顿时被绞杀得尸骨无存,连一点反抗力都没有。 嗖!嗖!嗖!嗖!嗖!嗖! 五色剑光轻易击碎了裴家的防御大阵,然后将整个裴家山庄吞没。 裴常风等人,在这五色剑光面前,更是连土鸡瓦狗都不如,一碰上这五色剑光,什么先天护体真气都不管用,立即就被灭杀。 至于那些练气期的修行者,当真是如同蝼蚁一般,沾上五色剑光立即就死翘翘。 裴家,遭遇了最恐怖的屠杀。不,应该是秒杀。 千年世家,一朝尽灭。 弹指间,裴家的所有修行者,系数被灭杀。 除了女人和孩子,无一幸免。 芮强藏身在一座假山下面的山洞中。 自从刚才那个道姑出现,他就感觉情况不妙,所以没有向别的人那样打了鸡血似的去催动阵法,而是找了这么一个隐蔽的地方猫了起来。 事实证明,芮强的选择是正确的,他清楚地感觉到身边裴家的人不断被灭杀。 终于,似乎一切都安静了。 死光了么? 芮强松了一口气,裴家这一次是完了,但是裴家在各地的产业,却将落入他的手中。 那时候,他照样可以风风光光地过上位者的生活。 想到这里,芮强反而笑了起来。 嗖! 就在此时,一道黑色的剑光劈开他藏身的假山,连同他的整个人,一齐被劈成了两半。 裴家被灭了。 芮强生是裴家的人,到死也还是裴家的鬼。 裴家没了,他也无法享受富贵。 这就是命! 隋戈的身躯被一股无形的力道拖着,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他躺在地上,仰视着这位道姑高人。 这身穿白色道袍的女子从半空中徐徐落下,恍若从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天空中的五色剑光敛去,然后化为一根五彩的丝带,系在了她的道袍上。 道姑来到隋戈的身前,伸出五指,轻轻点在隋戈的丹田穴上。 一道浑厚而充满生机的先天真气透入隋戈的丹田,原本已经废掉的丹田,竟然开始迅速愈合。 本来,丹田被破,就算隋戈服用五脏补天液等灵药,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恢复,但是这道姑的能耐却如此之大,居然顷刻间就治愈了隋戈的伤势。 “多谢仙女姐姐施以援手,我真是感激不尽啊。”隋戈笑到,希望能够获取这位美丽道姑的好感,所以才用“仙女姐姐”这个称号来称呼对方。 尽管这女子是道姑的装束,但是实在太美了,美得隋戈同学蠢蠢欲动。 只是,道姑却不为所动,甚至用一种略带不屑的语气道:“连先天期修为都不到,还想着儿女情长,你这点修为,连我的名字都不配知道!” 说完之后,道姑身形一动,嗖地一声就消失了。 隋戈抬头看去,天空之中,依稀可以看到一点五色的霞光。 往那逐渐消失的霞光,隋戈怅然若失。 良久,隋戈的耳畔传来一阵熟悉的蜂鸣声。 隋戈一看,只见影蜂抱着小银虫飞了过来。 小银虫虽然受伤很重,但是看起来不至于致命,兀自叫骂道:“哈,那该死的老东西,弄伤了老子,他还不是马上就死翘翘了!可惜,这老家伙的尸体都不见了,要不然吞了之后,还能提升点修为呢!” 隋戈将小银虫拈在手掌中,然后给它喂一点培元膏,又滴了两滴五脏补天液给它,然后问道:“这下子你能动了吗?” 小银虫吃了灵药,恢复倒是很快,连忙点头。 “那你和影蜂就赶紧开工,将裴家有用的东西都找出来。”隋戈吩咐道,“赶快一点。只要最好的东西,然后赶紧离开这里!” 今天的经历,让隋戈深切感觉到了修为低下的危险。 所以,裴家的修行者虽然全部挂掉了,但隋戈却不敢放松警惕。 “老大,我找到了好东西!真正的好东西!” 片刻之后,小银虫从地下钻了出来,惊喜无限地向隋戈说道。 小银虫当真是找到了真正的好东西—— 灵泉! 竟然是一口灵泉的泉眼! 隋戈做梦都没想到,竟然会在裴家的山庄里面找到这东西。 这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却又是合乎情理的。 因为有灵泉,所以裴家的实力才如此强悍。 在这山庄里面练气修行,也能事半而功倍。 这就是为何,沈家如今只有沈泰崇一个先天期高手,而裴家有三个。 并且,裴家居然还有一个筑基期的老怪物。 当然,见识了之前那个道姑的超凡手段之后,筑基期已经算不上什么绝顶高手了。 想到之前出现的那个道姑,隋戈心头便是一阵激动,那可是仙女一般的人物啊,而且骨子里面似乎又略带一点妖媚,妖而近乎仙,这样的尤物,的确只要看上一眼,就很难忘记了。只是,一想到那道姑的手段,却又让人感到不寒而栗。裴家如此多的修行者,除了女人小孩,竟然系数被斩杀,实力强大,简直太惊人了! 幸亏,她对隋戈没什么恶意,而且今天显然是专程为救隋戈而来。 但是,究竟她为何要他,隋戈自己也不明白。在他的记忆当中,他跟这位仙女般的道姑根本就不认识,更谈不上什么交情了。 既然想不通,隋戈也就懒得想了。 但是这个道姑真是出现得及时,如果在晚一点的话,也许隋戈就只能当童子鬼了。 寻思间,隋戈已经跟着小银虫到了裴家的秘密地下室。 这个地下室,建在地下十几丈深的地方,极其隐秘、牢固。 隋戈猜测,这地方很可能就是裴玉尘平日闭关修行的场所。 地下室里面的空间很大,但是却很空旷。 地下室的中央处,就是那一口灵泉的泉眼所在之地。 这一口灵泉,看起来就像是一口小喷泉,盛装在一个方形的刻满了符箓文字的碧绿色玉石盆子当中。 这玉石盆子,两尺见方,居然是千年灵玉,不,应该是万年灵玉凿刻而成的。 因为这玉石盆子已经有了“灵”,这“灵”并非人,也并非物,而是一株青莲,张着三片绿叶,一朵白色的花蕾。玉石盆子里面,灵泉形成的“灵液”只有一半,中央处有一道小拇指大小的泉水状的东西不断涌出,这就是灵泉的泉眼。 灵泉,本来是千万年的仙山福地自然孕育而成的,但有一些法力高超之辈,却能够将灵泉的泉眼从仙山福地当中移出,然后禁锢在法宝或者灵物之中。 裴家的这一口泉眼,就是被人用阵法禁锢在万年灵玉盆中的。 只是,这泉眼显然已经枯竭了不少,所以如今的灵液至多也只能到玉盆的一半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玉石盆子中的灵泉,其实就等于裴家的根本,也是裴家最有价值的东西。如今,裴家的人贪图隋戈的灵草不成,反而将这至宝“送”入了隋戈的手中。 隋戈取了这万年灵玉盆,然后向小银虫和影蜂道:“有了这东西,什么都值了,赶紧走了!” 当下,隋戈也不做逗留,直接出了裴家山庄。而这时候,裴家的那些女人和小孩,早就已经各自逃命去了,显然是怕被隋戈“斩草除根”了。 不知道因为阵法被毁,还是因为灵泉被移走了,裴家山庄逐渐失去了“隐形”的效果,开始显现出来。于是,枯骨山上,忽地就多出了一座高峻的山峰。 隋戈知道,发生了这么大变故,很快就会有许多三教九流的人赶来这里,所以直接赶回了东江市。 另外,也是因为心头挂念老地主和牛小花的缘故。 隋戈猜得不错,枯骨山的巨大变故很快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附近的民众虽然好奇,但是因为一直知道枯骨山是凶煞之地,所以仍然不敢靠近。但是,一批盗墓贼却是闻风而动,这些人不信鬼神,自然不怕什么凶煞不凶煞了。盗墓贼进入之后,一些亡命之徒、走私贩也相继进入。 但紧接着,枯骨山就被军方包围了。 一些反应迟钝的盗墓贼,成了军方的瓮中之鳖,负隅顽抗者,当场被击毙! 当天晚上,一个身穿白色功夫衣,袖口处绣着龙图腾的神秘女子在军方负责人的陪同之下,进入了一片死寂的裴家山庄。 这神秘女子仔细检查了地上的每一具尸体,然后向军方的负责人说道:“绝大部分人死于先天剑气。一小部分人,是被神秘种子侵入脑部、身体器官而死,但是不具有传染性。” 军方负责人之一听了,顿时松了一口气,说道:“不是传染病毒就好。妈的,我还以为是泥轰国早先留在华夏的生化武器泄露了呢。瞧瞧这些人,头顶上居然长蘑菇了,看到就觉得恐怖。” “不是蘑菇,是灵芝。”神秘女子很专业地说道。 “灵芝?”那军官诧异道,“灵芝会长在尸体上面?” “本来不会,但是现在会。”神秘女子说道,“不过,这些灵芝生长的时候,他们还不是尸体。可惜啊,这些灵芝本来是极好的东西,若是能够完全成长起来,那就是真正好东西了。不过,这些未长成的灵芝也不能浪费了,全部收集起来,以后可以做药。” “没问题,如果你用得着的话,这些灵芝就交给你处置了。”那位军官连忙说道。就算这灵芝吃了真的能够延年益寿,想到是尸体上面长出来的,他也没有丝毫的兴趣。 “我还要在这里仔细检查、搜索一番,就不劳烦你们陪同了。”神秘女子又道。 “那需要两个士兵来保护你吗?这里已经天黑,这地方又这样。”那军官关心地问道。 “你觉得我需要保护么?”神秘女子说道,语气很淡然,却有一股傲气。 军官这才想起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份,说道:“是我瞎操心了。不过,舆论方面怎么处理?” “上面说了,既然盗墓贼都来,那就说地质变化,东汉古墓出土。短期之内,因为国家文物机关要进行考察,所以仍然进行戒严。另外,盗墓贼弄走的东西,要想办法追讨回来。”神秘女子道。 “好。”军官点头应了,然后离开这里了。 走得远了,另外一个军官才道:“这女子长得真漂亮,可惜就是太傲了。” “想打她的主意?别做梦了。”先前那军官道,“她的来头可不简单。况且,你愿意跟她在这种荒山野岭、乱葬岗一样的地方谈情说爱么?你也就适合去钓那些歌舞厅里面的那些妹妹。” “这个我自然知道,不过追不到的美女,谈论一下总无妨吧……” “这倒是……” “……” 第218章 做主 当天夜里,隋戈也回到了东江市。 第一件事情,就是跟老地主和牛小花碰头。当然,离开裴家山庄的时候,隋戈就已经报了平安。 老地主和牛小花,被沈君菱接到了她的公寓里面。 让隋戈没有料到的是,沈泰崇居然也在这里。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沈泰崇亲自在负责老地主和牛小花的安全! 这时候,隋戈对沈泰崇的印象不禁有些改观了。当然,并非是说沈泰崇多了人情味,而是隋戈对沈泰崇行事作风和眼光的认同。 隋戈向沈君菱询问了一下当时的情况。 原来,沈君菱接到隋戈的消息之后,立即就明白了隋戈话中的隐含之意,然后她没有丝毫犹豫,立即跟沈泰崇取得了联系。 沈泰崇收了隋戈送去的火灵芝,自然欠了隋戈一个大人情,所以这件事情没有推脱,而且是立即亲自施展身法飞速奔行百公里赶去明府市,果然在半道上接到了老地主和牛小花。裴家负责“押送”的人,自然都被沈泰崇斩于掌下。 沈泰崇这么做,自然是冒着得罪裴家的风险。但是他还是这么做了,而且接到人之后,亲自坐镇保护,这就显示出了对隋戈的重视。 当隋戈到了沈君菱公寓的时候,沈泰崇正在跟老地主下象棋,而牛小花,却在跟沈君菱闲聊,而且看样子,这两个女生还聊得不错呢。 看到隋戈进屋,牛小花欢喜得从沙发上蹦了起来,然后什么也顾不上,一下子飞扑到隋戈的怀中:“哥,你总算回来了,没有受伤吧,真的没有受伤……” 隋戈没想到一向腼腆的牛小花居然能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扑入自己的怀中,但是旋即却又释然,牛小花现在已经叫他“哥”了,也许只是妹妹对哥哥的关心和挂念吧。 片刻之后,牛小花才红着脸离开了隋戈的怀抱,然后回到了沙发上。 隋戈首先向沈泰崇致谢。 若非沈泰崇亲自前往营救老地主和牛小花的话,他们两人的后果究竟如何,却是难以预料。 跟老地主和牛小花的命比起来,区区一朵火灵芝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在隋戈看来,这一次他又欠了沈泰崇的情。 因此,这个情分日后却是要想办法回报的。 沈泰崇听见隋戈致谢,哈哈一笑,说道:“小隋,你就不必客气了。我这一次出手,一是为了还你的人情;另外,我也是存了私心的,希望日后可能的话,你能够照顾一下沈家。” 沈泰崇果然很直接,毫不掩饰他的目的。 不过,这样直来直去,倒是符合隋戈的性格。因此,隋戈连忙说道:“沈爷爷放心,这一次你冒着得罪裴家的风险出手帮我,我自然会有所回报的。” “想要有收获,有时候自然需要冒一点险的。”沈泰崇说道,“裴家虽然有三个先天高手,但只有一人是先天中期,跟老夫现在不相上下,所以老夫还不至于向他们卑躬屈膝。况且,你能够安然归来,就证明老夫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一次冒险也是值得的。” 隋戈神色有些异常地说道:“其实,裴家可不只有三个先天高手,还有一个筑基期的强者!” “筑基……期?”沈泰崇骇然,一下子站了起来。 筑基期,御剑飞行,千步之外斩敌首级,就算是先天期高手,也不是一合之将。所以,听见裴家居然还有筑基期,沈泰崇也怕了。 但很快沈泰崇便疑惑道:“若是他们真有筑基期的高手坐镇,那你怎么还能活着回来?” “因为有一个比筑基期更厉害的人出现帮了我一把。”隋戈说道。 这个消息,是隋戈故意透露出来给沈泰崇听的。 现如今,隋戈的实力并不是很强,而且也无法在短期之内突破到极高的境界,甚至连先天期也难以突破,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找一个靠山。 而那个神秘的道姑,就是隋戈的“靠山”,尽管她未必承认,但是她为了隋戈出头的事情却是事实。 只要这一点得到证实,无论是谁想要对付隋戈,都得掂量掂量是否能够抵御那个道姑的五色剑光。 哦,是五色神翎。 隋戈记住了这个美丽惊艳而又残酷变态的“飞剑”。 “哦……”沈泰崇果然动容,“那裴家的其余人?” “全部被她斩杀。”隋戈照实说道。 “全部?”沈泰崇骇然。 “全部。”隋戈点头,然后解释了一下,“除了女人和小孩,其余无一例外。” 沈泰崇倒抽了一个凉气。 想不到出手救隋戈的这人竟然如此厉害,而且此事在修行家族之间,必然掀起悍然大波。 不过,沈泰崇心里面却又暗暗庆幸。幸亏这一次站到了隋戈这边,否则的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裴家,三个先天、一个筑基期,还有那么多练气期修行者,居然全部都被秒杀,连一个人都未能逃脱,这样的修为,简直是太恐怖、太恐怖了! 沈泰崇只是听隋戈叙说,便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压力。 “将军!” 这时候,老地主忽地大笑起来,“沈老啊,我总算赢了你一盘了!” ※※※ 当夜,沈泰崇在东江市最豪华的东洲酒店顶楼旋转餐厅设宴,宴请老地主和牛小花,也是为了给隋戈压惊。这个晚宴,看似只是一个小型的家庭晚宴,但是却代表着沈泰崇对隋戈的认可,也代表了沈家地立场,准备向隋戈靠拢了。 本来,以隋戈的修为,沈泰崇大可不必如此看重。但是,因为裴家被灭的消息得到证实,沈泰崇顿时意识到隋戈的背后,有一股强大无匹的势力作为靠山,哪怕这个靠山只是一个人,也足以威慑许多修行世家了。另外,拥有这样一个大靠山,也就不难解释隋戈之前出手为何那么“阔绰”了。 沈泰崇的想法很简单:既然碰上了这么一个好小子,自然应该好好结实结实,一来他自己可以得到好处,提升修为;二来,对沈家后代,也有莫大的好处。 正因为如此,沈泰崇才放低了姿态,并且尽量跟隋戈的家人抱持良好的关系。 当然,即便沈泰崇不如此做,隋戈也觉得欠了沈泰崇一个天大的人情了。 一行人到了东洲酒店的大厅之后,立即有服务生迎了上来,然后询问众人有什么需要。 “我们已经预定了整层的顶楼的、餐厅,请你带我们上去吧。”沈君菱向服务生妹妹说道。 “您是沈小姐吧?”那服务生妹妹说道,“对不起,沈小姐,您的预约已经被取消了,不过我们为你预留了豪华包间,您看行吗?” 沈君菱顿时皱了眉头,说道:“让你们经理来给我解释吧。” “对不起,这是我们总经理做出的决定。”服务生妹妹歉然道,“真的很抱歉,但是因为我们总经理要宴请省上来的重要客人,所以只能请你们理解了。” “哼。”沈泰崇一声闷哼,然后向沈君菱道,“你打电话,让赵天目马上、立即过来!” 赵天目,是东江市的酒店餐饮业大亨,也是这一家东洲酒店的董事长。 服务生妹妹听了这话,淡淡一笑,心想你这穿马褂的老头子谁啊,也能把我们董事长叫来。 不过,服务生妹妹还是比较有素质,只是很礼貌地笑着,然后请隋戈等人到一旁坐着喝茶等候。 沈泰崇脸色很不好看,本来想乘热打铁,拉近一下两家人的感情,谁知道竟然碰上这等事情。 沈君菱在一旁打了电话。 这时候,几辆豪华跑车停在了酒店门口,几个公子哥笑着下了车,旁边还有几位时髦的靓丽女郎作陪这一行人笑闹着走进了酒店。 其中一个穿着西装,带着金丝眼镜的青年向服务生妹妹说道:“怎么回事?这些人怎么在大厅堵着?” 服务生妹妹连忙说道:“他们本来预定了顶楼餐厅,但是因为您取消了,所以要向董事长投诉。” “投诉?投什么诉?”青年皱眉道,“我就是这家酒店的总经理赵益声,你们有什么不满的话,可以直接向我反映的。不过,今天这顶楼餐厅,我是要用来宴请朋友的,自然不能提供给你们了。” “叫你家老子来跟我解释吧,你还不够格。”沈泰崇不屑地说道。 “你……老古董!”赵益声哼了一声,向另外一个服务生说道,“你先带我的朋友们上去。” “益声,顶楼餐厅那么大,多坐几个人有什么关系。更何况,这两位小姐都是天姿国色的人物,你把人家安排在包房那种不透气的地方,这不是唐突佳人么?”其中一个公子哥说道,目光贪婪地从沈君菱和牛小花身上掠过。 沈君菱也就罢了,牛小花却赶忙藏到了隋戈背后。 赵益声自然也看出沈君菱和牛小花姿色不一般,一个是成熟尤物,一个是青涩少女,的确比他们几个带来的这些庸脂俗粉好了几个档次。于是,赵益声语气缓和,上前向沈君菱道:“这位美女,若是你肯赏脸跟我几个朋友喝一杯的话,你的家人和朋友都可以去顶楼餐厅免费用餐。” “这话,你还是跟你老子说吧。”沈君菱淡淡地说道,用手指了指酒店门口。 第219章 面子 果然,这时候门口有一辆轿车极速行驶而来,然后里面一个穿着睡袍、拖鞋的中年人火急火燎地冲进了酒店,来到了赵益声面前。 “爸——” 赵益声刚开口叫爸,忽地就看到他父亲赵天目高高地扬起巴掌,狠狠地甩在了他的脸上。 赵天目怒骂道:“没用的小畜生!沈太爷和小姐好不容易来这里吃一顿饭,心情都让你这小畜生给破坏了!还愣着干嘛,赶紧给沈太爷跪下,磕头认错!” 赵益声被老爹这一巴掌给打懵了,然后听见老爹竟然要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跪下,还要磕头认错。这让他如何接受,这里都是他的朋友,有身份有地位的朋友,真要当着他们的面给人磕头认错了,那以后他赵益声根本就没有脸面做人了。 但是,赵益声从来没见过老爹如此震怒,就连那一次他跟老爹的小情人上床了,赵天目也没有如此震怒过。 “你不跪么?那我替你这个小畜生跪!” 赵天目还真是说做就做,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沈泰崇面前,“沈太爷,您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的这个小畜生吧。回去之后,我一定严加管教!” 赵益声硬气不起来了。 他老子当众下跪求情,这跟他下跪求情有什么差别?而且,只能让他更丢脸。 更要命的是,赵益声知道如果他老爹对他彻底失望的话,就意味着他可能失去产业继承权,尽管他老爹目前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但是却有三个女儿。而且,瞧他老爹这架势,每夜都“辛勤耕耘”,再生两个儿子也是很有可能的。如果失去了继承权,他就屁都不是了! 想到这里,赵益声双腿一软,一下子跪在了父亲旁边,哀求道:“老爷子,老祖宗,我有眼不识泰山,您千万不要跟我一般见识,就当我是一个屁得了……” 不得不说,当赵益声撕下所谓的尊严、痛哭流涕的时候,比他老爹还厉害。 “靠!赵益声,你搞什么飞机!”一个太子哥怒道,“王豪,对不起,今天换给地方招待你,我们走!” 霎那间,这些公子哥、太子哥钻回了车子,然后扬尘远去。 情况都变成了这样,沈泰崇的面子自然也就回来了,也就不好再责怪赵天目父子了。 于是,沈泰崇说道:“算了,不知者无罪。赵天目,我就不责怪你们了。老隋,让你见效了,我就换给地方再宴请你吧。” “不用换地方了。”老地主说道,“我听他刚才说免费招待我们,而且这地方也挺好的,比我们镇上、县上的馆子好太多了。” 隋戈心头无语,这个老地主,以为免费吃人家一顿,就得了多大便宜似的。 不过,老地主如此一说,赵天目却高兴得拣了宝贝似的,连忙陪笑道:“当然,肯定是免费的。而且老爷子要吃什么,我们就上什么,保管让你们几位满意。” “那感情好啊。”老地主笑呵呵地说道,这么高档的地方,又是免费的,他当然高兴了。而且,老地主也很高兴,隋戈上大学才短短几个月,就混得这么有出息、有面子了,看来这大学虽然学费贵,但是还真不白念呢。 沈泰崇见老地主如此说,自然也就不坚持换地方了,示意赵天目去安排。 一旁的服务生妹妹们,都被这阵势给吓傻了,连忙引隋戈等人进入专用电梯上楼。 “拉个一把!”赵天目向旁边的赵益声说道,“脚都跪麻了,哎呦。” “老爸,那个老头子究竟是什么来头,要您这样……”赵益声低声问道,“难道是哪位省部级官员?还是更上面的?” “都是你这小畜生!”赵天目一提就来气,“整天就知道官员、太子,你他妈不知道,有些人比官员更厉害么?这位老爷子,一根指头就可以让我们父子死无葬生之地,你居然还敢触怒他?要不是为了保住你的小命,老子会连衣服鞋子都顾不得穿,情人都不顾上玩,就这么火急火燎地赶来?” 赵益声这才明白父亲用心良苦,但是仍然不死心道:“那他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说了你也不懂。”赵天目道,“不过,这位老祖宗曾经救过我一命。十年前的时候,我因为生意上的关系,惹上了一个厉害的对头,人家雇了职业杀手来取我性命。那天,恰逢老爷子在我开的那家餐厅用餐,我见他气度不凡,就上前敬了一杯酒。随后,那杀手出现了,掏出手枪向我射击,我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老爷子忽地用手中的酒杯,将那一颗子弹给兜住了。” “什么!老爹,你编故事啊。”赵益声不相信道,“酒杯怎么兜得住子弹。更何况,十年前,那一个杀手,不是被警察当场击毙的么?” “击毙个头!”赵天目道,“老爷子将酒杯里面的一滴酒弹了出去,直接击穿了那杀手的头颅。我当时惊为天人,立即就想将那个餐厅送给老爷子来结实他。但幸好我没这么做,后来才知道,老爷子是沈天珀的父亲,沈家的真正主人。区区一个餐厅,人家哪会在乎。” “沈天珀?就是上市公司,天珀药业的董事长?”赵益声骇然道。 “可不是么。”赵天目道,“这些年,我一直想办法希望可以接近,拉拢一下跟沈家的关系,结识一下这位神仙般的老爷子,谁知道——全让你这小畜生给搞砸了!!” 说到这里,赵天目气不打一处来,又想甩手给赵益声一个耳光。 “别打了,我知道错了。”赵益声连忙道,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这么说,那位性感美丽的小姐,就是沈天珀的女儿了?当真是豪门名媛啊。真是便宜了那个乡野小子了,当真是好女都让狗——” 说到这里,赵益声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停了下来。 果然,瞧赵天目那样子,当真又恨不得要动手收拾赵益声了。 “你给我记住了,千万不要招惹沈小姐,更不要冒犯那位来历不明的少年。总之,以后就是看到他们的影子,你都给我绕着走!”赵天目冷冷道,“别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但我可是这东洲酒店的总经理,总不能他们来吃饭,我也躲着吧。”赵益声道。 “从现在开始,你就不是这里的总经理了。”赵天目道。 “那我干什么?” “我手里面还有十几个连锁米粉店,你自己挑一个吧。”赵天目冷冷道,“我还要亲自去厨房叮嘱一下,别把菜品什么给弄次了,你他们先回去给我闭门思过……” 说着,赵天目就忙着小跑向厨房奔去。 赵益声傻傻地愣在原地:怎么一下子就成酒店总经理变成了米粉店经理呢? ※※※ 澳洲鲍鱼、深海龙虾、极品官燕…… 一道一道的好菜,不停地送到了众人面前。 老地主和牛小花,吃得很是开心。 尤其是老地主,尽管隋戈叫他“老地主”,但是老地主这一辈子,恐怕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腐败”过。在老地主看来,今天晚上过的日子,才真是地主的日子。 而牛小花,因为这辈子连黄平县城都没有去过,所以看什么都觉得很新奇。尤其是旋转餐厅,更是让她觉得很有意思,还有这些又好看又好吃的菜品,那可是她做梦都没有见过的好东西。 吃着吃着,牛小花就想到了在白流沟的日子。 眼前的生活,对于她来说,就像是梦幻一般。这时候,她又想起了白流沟中生活的父母和哥哥,尽管他们只想着将她“高价”嫁出去,但是毕竟是她的亲人,而且在白流沟那种地方,哪家的姑娘都是这样的命运。而牛小花能够“嫁”到隋家,却是幸运之极了。 于是,吃着山珍海味的时候,牛小花的眼圈却红了。 隋戈察觉到了异常,便关切地询问道:“小花,你是不是不舒服?” “不是……我高兴。”牛小花道,“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你这丫头,你喜欢的话,以后常来吃就行了。”隋戈微微笑道。 “我想爹娘了。”牛小花又道。 “想的话,寒假的时候,就去看看他们吧,我跟你一起。”隋戈说道。 “真的?那好。”牛小花笑道,笑容之中却又有些羞涩。 不管隋戈怎么想,在牛小花看来,她已经是“嫁”入了隋家,做丫鬟也好,妹妹也好,反正都是隋家的人了。如果要回白流沟的话,这就属于“回娘家”了。对于白流沟的姑娘来说,回娘家那是很有讲究的,礼物暂且不论,最重要的就是姑爷要接、送。若是没有姑爷陪同的姑娘,那就证明在婆家没有地位,就算日子过得再好,也会被人瞧不起的。 所以,牛小花听见隋戈肯陪同她回去,顿时就笑逐颜开了。有隋戈陪着她回去,至少不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 而隋戈同学,哪里明白人家小姑娘的那点小心思呢。 第220章 我做主 晚宴期间,赵天目就已经将隋戈、老地主等人的房间预备好了,当然是酒店最好的房间。 用餐完毕之后,牛小花早早就回去了房间,说是要补习英语。在多门功课当中,牛小花的英语成绩是最差的,所以她一直想要将成绩提上去,所以一直也非常努力。这不,隋戈劝说她多放松一下都不行,这丫头就是倔强,据说发誓要考上东大。 只是,就目前她的成绩,难啊。 幸好,隋戈现如今跟东江市的校长也算是“熟人”了,就算小花成绩再差,想必让杨校长弄一个“自主招生”的名额,他应该不敢拒绝吧。 所以,对于这件事情,隋戈倒不是很担心。 正想着,隋戈却看见沈君菱在吧台旁边坐着,冲着他招手,邀请他过去喝酒。 不得不说,东洲酒店的这个旋转餐厅还真是不错。无论是吃饭、喝酒,都能够欣赏到风景,也难怪那些公子哥、太子哥什么的,都要到这里来吃饭。 隋戈过去,向服务生点了一杯酒。 这时候,沈君菱起身,走到了吧台侧面的露台。 她托着酒杯,一袭黑色长裙,长发在夜风中飘动,美得让隋戈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着。 隋戈拿着杯子正要走过去,想了想,干脆一转身到吧台,直接又拧了一个酒瓶,免得等会儿这服务生过来添酒当灯泡。 沈君菱看着隋戈一手拿酒杯,一手拧酒瓶的粗狂模样,笑道:“你这家伙,好好的气氛都让你破坏了,真一点都不知道培养气氛。” “要啥气氛?只要你看我顺眼,我看你顺眼,什么气氛都行。”隋戈笑道,“就好像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那就什么气氛都不需要了。” “那我是绿豆。”沈君菱微微笑道。 “谢谢你。”隋戈神情严肃地说道,“今天的事情,我真的很感谢你。” 随后,隋戈同学又开始不正经起来了,“就算你要我以身相许,我都会咬牙答应的。” “谁稀罕呢!”沈君菱扬起嘴角道,“不过,你真是一个好男人——好男生,呵。” “你不用刻意强调我是‘男生’吧。”隋戈郁闷道。 “事实如此。”沈君菱道,“不过,你对你的家人很好,真是让我羡慕。” “难道你的家人对你不好么?”隋戈说道,“至少你还有父母,而我却没有。” 因为隋戈的父母从小遗弃了他,所以他自然当他们不存在了。 “我妈妈其实还不错。”沈君菱说道,“别的人,包括我爸在内,全都是满脑子的利益、修为境界什么的。就算能够比普通人多活几年,又有什么意思呢。” “你爷爷似乎对你还不错。”隋戈说道。 “嗯。”沈君菱道,“那也是因为他觉得我有修行的天赋。不过,相对来说,他对我的确比别的孙女好一些。但是,上一次如果不是我带你回去,也许他很可能会同意我爸的决定,跟宋家联姻。” 隋戈笑道:“这么说,是你爷爷觉得我英明神武了?他老人家还真是有眼光呢。不过,你是不是也认真考虑一下,干脆就从了我算了。” “行啊。”沈君菱道,“如果你让我做大的话,我就认真考虑一下咯。” “嗯,这样的话,那我还是赶紧提升境界吧,希望能够迸射出强大的王霸之气,可以直接让你心甘情愿地从了我。”隋戈笑道。 沈君菱有点吃醋地说道:“你的唐姐姐虽然是漂亮,但是姐姐我也不差啊,为什么你总是偏向她呢?” “她的心理比较脆弱嘛。”隋戈说道,“没有你这样的胸怀。” 说着,隋戈就盯着沈君菱的胸脯,“你的胸怀,真的很宽广!” “讨厌!”沈君菱啐骂了一声,然后又道,“看你这心思,是存心要让我做小了?” “什么大不大,小不小的。”隋戈无耻地说道,“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分大小呢。” “齐人之福,你想得倒美。”沈君菱道,“不过,你真要有那本事,有你说的那种‘王霸之气’的话,小女子就是从了你,那也没什么关系的。” “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隋戈说道,跟沈君菱碰了一杯。 随后,沈君菱看似不经意地问道:“小花,是你妹妹?” “嗯。”隋戈点头。 “亲妹妹?”沈君菱问道。 “不是,但比亲妹妹还亲。”隋戈说道。 “不会是你爷爷给你买来的童养媳吧。”沈君菱似笑非笑地说道。 “别……别胡说啊。”隋戈嘴上笑道,心头却大吃一惊。为什么沈君菱、唐雨溪,这两个女人,她们的直觉那么厉害呢?都说漂亮的女人不聪明,但是这个定律在她们身上完全行不通。 又聪明又漂亮。 隋戈也不知道,遇上这样的女子,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不会吧?真是你的童养媳?”沈君菱何等精明,隋戈能够骗过测谎仪,但是却骗不了她,“你们可真是造孽啊。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唉,不过这小姑娘,看起来倒是一个小美人,再过两年,保准就是一个大美女了。看不出来,你这小子眼光还挺毒的,居然挑了这么好看一个丫头,你这是玩萝莉养成么?真是罪过啊。” 说到这里,沈君菱拿过隋戈手中的酒瓶,给他自己倒了一杯。 “不是你想的那样。”隋戈解释道,“真的不是。我怎么可能是那种禽兽呢。” “你比禽兽还禽兽。”沈君菱笑道,“不过,你也不用解释了,就算真是你的童养媳,我也不会吃醋的。况且,你出事的时候,小花担心得要命,看得出来,她是很喜欢你的。所以呢,就算真是你的童养媳,那也没什么关系了,人家小姑娘都甘心做你的童养媳,那也只能说明咱家衰衰魅力大不是。” “你要这么说,我也就只能人了。”隋戈厚颜无耻道。 “我这一关倒是好过,毕竟姐姐我也不是你什么人。”沈君菱幸灾乐祸地说道,“但是你唐姐姐那边呢?如果她知道你有一个童养媳的话,你说她会是怎样的反应呢?” “这个……” 多亏了沈君菱这么提醒了。 别看唐雨溪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但是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的立场可是比沈君菱坚决多了,而且她已经是隋戈正牌女友了,这件事情,她迟早都会知道的。 真是头疼啊! 隋戈心想道。 就在隋戈头疼的当口,沈泰崇正在棋牌室里面跟老地主继续厮杀。 可惜的是,老地主的棋艺顶多就是纵横乡镇无敌手而已,跟沈泰崇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这时候,沈泰崇起身接了一个电话。 听见手机里面的信息,沈泰崇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但是眼中却闪过了一丝狂喜之色。 消息得到证实,裴家已经被灭了。这证明隋戈说的都是真的,的确有人在罩着他。至于隋戈说不认识那人,沈泰崇自然不肯相信。若是不认识的人,人家那样修为的人,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子出头?很显然,那人就是隋戈的后台靠山,只是隋戈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随后,沈泰崇不动声色地坐回了棋桌旁边,然后装着不经意地向老地主说道:“老隋,听说隋戈不是你的亲孙子?” “不是,但是比亲孙子还亲呢。”老地主笑道,“这小子还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沈泰崇笑道,“简直是前途无量!看起来,隋戈很孝顺你呢?这一次你们出事,他都冒着生命危险你营救你们。” “当然。”老地主得意地说道,“这孩子,就是孝顺,也听我的话。” 沈泰崇呵呵一笑,又道:“我们家君菱,也是不错吧?” “当然,当然。”老地主的审美能力还是很强的,“君菱这丫头,当真是没得说,不愧是名门闺秀啊,落落大方、知书达理,当真是没话说。” “你难道没发觉,小隋跟我们家君菱,走得很近呢。”沈泰崇稍微提点了一下。 “这是好事情啊。”老地主闻弦歌而知雅意,“我还以为这丫头已经名花有主了呢。” “追求她的人倒是很多,也不乏世家公子少爷。但是,君菱和我都看不上眼。”沈泰崇道,“君菱可是女中之凤,也只有你们隋戈这样的人中之中,那才配得上呢。” 老地主本来就对沈君菱有好感,因为在关键时刻,的确是沈君菱和沈泰崇出手相救的。 受人恩惠,当以回报。 在这一点上,老地主和隋戈是同样的想法。 更何况,通过今天晚上沈泰崇的排场,老地主早就感觉到沈家的来头不小,绝对不是他这样的“小地主”能够相提并论的。而沈君菱,名门之女,日后的嫁妆肯定也很丰盛,这简直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 于是,老地主满心欢喜地说道:“就怕你觉得我们家隋戈是乡野小子,配不上君菱呢。” “我沈泰崇并非常人,自然不会在乎出身。”沈泰崇傲然道,“若是以出身而论的话,我早就将君菱许配出去了。总之一句话,隋戈这小子,我看得很顺眼。怎样,干脆我们就促成这一桩美事?” “好事是好事,但这婚姻大事,应该是父母做主吧?”老地主说道。 “我们沈家,一向都是我做主!”沈泰崇说道,“总之,君菱这边,我可以做主!你呢?” 老地主一听,豪气顿生,说道:“衰仔就我这么一个爷爷,我当然也能给他做主!” “好,那事情就这么定了!”沈泰崇呵呵一笑,移动棋子,“将军!” “怎么又将军了!”老地主不依道,“我刚才分心了,这步棋得悔了。” “这一步棋,可是悔不得的呢。”沈泰崇一语双关地说道。 第221章 盲婚哑嫁 月明星稀。 一座无名古山,险峻无比,山间云雾缭绕。 一株古老的松树下面,放着一张方形石头棋盘,两个仙风道骨的中年道人正在月下对弈。 其中一人说道:“韩道友,裴家的事情你可听说了?” 那被称之为“韩道友”的人说道:“此事传得沸沸扬扬,我耳朵又不聋,想不知道都不行。” “那道友你怎么看?”那人问到。 “还能怎样?”姓韩的道人说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裴家的人想占别人便宜,却没弄清楚对方的后台,被人直接灭门,那也是活该。我等修行之人,最忌就是惹上自己惹不起的对头。怎地,莫非道友你还想替裴家的人出头?” “出头?开什么玩笑。”那人道,“我跟裴玉尘不过是泛泛之交,怎么会替他们裴家出头。何况,那小子背后的靠山如此厉害,本人就是想出手,也是有心无力。只是,不知道‘行会’的巨头怎么想呢?嘿,真有意思,听说‘行会’之前还想让那小子‘纳贡’的呢,结果那小子没有理会。现在看来,人家是有大靠山,所以连‘行会’也是爱理不理了。” “不错,此事的确很有趣。”姓韩的道人笑道,“行会的巨头们行事越来越嚣张了,但是这一次,出了这么一个愣头小子,却不知道他们该怎么办。” “我看,顶多是静观其变。”那人说道,下了一粒棋子,“裴玉尘曾经说过,他们裴家的山庄,就算是结丹期的修行者都不能攻破,我想此言不虚。所以,裴家被灭,那女子的修为显然不是结丹期的,至少都是元婴期的,嘿,真没想到,现如今居然还有这等惊世骇俗的修为!” “元婴期!”韩姓道人骇然道,“那可是神仙般的人物了。那小子有这样的人物罩着,‘行会’的巨头恐怕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谁愿意去开罪一个元婴期的超级强者呢!” “正是。”那人又道,“所以,此次返回家族之后,我就要严加约束门内弟子,切不可故意找那小子的麻烦,以免招来横祸。” “嗯,我也是这般想法。”韩姓道人说道,“这盘棋暂且不下了。今天心境已乱,半月之后,再继续下完这盘棋吧。” “怎么?”那人说道,“你这么快就急着回去约束族人了?” “这是其一。”韩姓道人说道,“其二,我再亲自去查探一下消息,弄清楚事情原委。若是那小子真有这样的靠山和手段,倒是可以设法亲近亲近,兴许能够得点好处。” “你这家伙,还是这般喜欢钻营,不愧是当年洛阳城中的巨商。”那人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半月之后再会了。” “再会。”韩姓道人说道,驾起一道剑光,飘然远去。 那人也腾起一道剑光,向另外的方向飞去。 ※※※ 清晨。 整个东江市上空,雾蒙蒙一片。 沈泰崇准备返回沈家,临行之前,却有一些话要向沈君菱交待。 沈泰崇交待的事情,自然就是沈君菱和隋戈的事情。 沈泰崇此举,其一固然是因为隋戈如今在他心中地位和价值大增;其二,则是因为沈泰崇觉得沈君菱和隋戈的确也很般配,两人的感情似乎也不错,因此他觉得很容易促成这件事。 谁知道,沈君菱居然出乎意料地不领情。 “爷爷,我是敬重你的,所以我才明确地告诉你,我很不喜欢你干涉我的事情。”沈君菱道。 沈泰崇皱眉道:“什么叫干涉?要不是爷爷我给你做主,你老子就把你许给宋家的人了!现在,你把隋戈带回家中,让我看得满意,要给你们做主了,你居然又说我干涉了?” 沈君菱道:“爷爷,您的心思我哪能不知道。你是看着隋戈现在水涨船高,所以就想把推出去,将他和沈家拴在一起,对吧?只是,您这样的想法,和我老爸有什么差别?” “哼!起码我的眼光比你老爸好!”沈泰崇哼道,显然因为沈君菱的顶撞而不悦,“爷爷也是为你好,难道你不想嫁一个有前途的男人么?爷爷可以肯定,隋戈那小子,比宋家那个宋立豪有前途多了。” “我的感情,我希望自己做主,希望您能立即。”沈君菱道,“更何况,隋戈他已经有女友了。有人已经捷足先登了,难道你想我给隋戈那小子做小不成?” “什么!”沈泰崇微微惊讶,旋即又道,“女友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只要你跟他把婚事定了,你才是正牌的。况且,这件事,隋戈的爷爷也同意了!” “是么?看来你们都准备盲婚哑嫁了呢。”沈君菱脸上微微惊讶,显然没想到这两个老头子居然都在暗地之中达成了协议。 “你这丫头,莫非真是要让爷爷生气!”沈泰崇怒道,“你要是不满的话,爷爷亲自动手,将那小子外面的女人斩杀了就是!” “可见你根本就不了解他!”沈君菱道,“你如果这样做了,那么隋戈他只会跟沈家结仇。总之,这是我的事情,您就不要操心了!” “你……”沈泰崇极是气恼,“这件事情,我已经做主了!由不得你了!” “如果爷爷你执意如此的话,我就是真的被迫嫁了他,也不会再帮您和沈家了。”沈君菱坚决道。 说完之后,她竟然转身离开了。 沈泰崇气得吹胡子瞪眼,自言自语道:“难道我沈泰崇真是老了么?竟然连小辈也不听我的话了!不过,我沈泰崇一言九鼎,这件事情既然答应了,就不可能反悔!也罢,既然你不听我的,那你总得听你父母的吧。天珀啊天珀,你既然养了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女儿,这件事情就让你去头疼吧!” 就在沈君菱拒绝了沈泰崇“好意”的同时,老地主也在对隋戈做“思想工作”。 相对于沈泰崇的霸气,老地主就显得委婉含蓄多了。 “衰仔,你跟沈君菱这丫头,好像不错啊。”老地主说道。 “嗯,朋友,关系挺好的。”隋戈说道,想起跟沈君菱的相识的场景,就觉得火热心跳。在隋戈的心头,这将会是一个永恒的记忆。 “真的只是朋友么?”老地主敲打道,“我听说,君菱都带你去见了沈家的家长呢。” “是有这么回事。”隋戈说道,伸手活动了一下筋骨。 “你小子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啊,带你去见家长,你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么?”老地主提醒道。 “什么意思?” “这就是看上你的意思了。”老地主乐呵呵地笑道,“看不出你这小子还挺抢手的呢。不过,君菱这个丫头,真是不错,我怎么看都觉得欢喜。而且,胸大屁股圆,以后肯定能生儿子……” “打住,打住!”隋戈对老地主的审美观直接无语了,“你又没生过,怎么知道。”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当了几十年赤脚医生,看得比你准了。”老地主说道,然后又继续鼓动隋戈,“更何况,沈君菱这丫头模样、气质都是一等一,而且家世又这么好,以后嫁妆肯定少不了,谁娶了都是福气啊。” “喂……你这么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隋戈感觉到老地主似乎话中有话。 “我的意思是,既然人家姑娘这么不错,那就赶紧把事情定下来,免得到时候被别人给抢了。” “定下来?我都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呢。”隋戈说道。 “订婚总可以吧?”老地主不依不饶地说道,“总之,这件事情你也不用操心了,我去给你办了。” “你给我办了?”隋戈说道,“你有这么大面子和能耐?” “那当然!”老地主拍胸口保证道,“反正,沈老爷子都已经答应我了。” “答应你了?”隋戈本来还以为老地主是开玩笑,想不到这事居然是真的,顿时感觉情况有些不妙。 老地主还以为隋戈在担心别的,然后又道:“你放心了吧,小花这丫头懂事得很,就算你三妻四妾了,她也不会吃醋的。还有,如果她想嫁给别人,我也不会干涉她的,但是我看这丫头是个死脑筋,多半是不会的。” “不是这个问题。”隋戈苦笑道,“关键是现在我已经有女友了。” “你都有了?怎么不给我说一声呢?”老地主抱怨道。 “这不还没来得及嘛。”隋戈说道,“本来打算今天让她跟你们见一面,吃个饭,认识一下的。” “那这个事情可咋整?”老地主顿时也焦虑起来了,“君菱这丫头,那是大户人家的女儿,肯定不会给你做小的……这事情还真是麻烦。对了,你交的那女友,究竟怎样啊?要是不如君菱的话,干脆就……” “你今天看了不就知道了吗。”隋戈笑道,笑容却有些苦涩。 沈君菱和唐雨溪,那真是鱼和熊掌,难于取舍,也不想取舍呢。 无论哪一个女人,投入别的男生怀中,这都是他无法接受的事情! 第222章 大靠山 跟唐雨溪的这一顿饭,隋戈刻意安排在“蛟龙号”游轮上面,一来因为老地主有点封建思想残余,喜欢这种排场;二来,隋戈也想显得对唐雨溪的重视。至少,游轮上的排场,也不输给旋转餐厅的。 蛟龙号游轮,是隋戈从穆玉蛟那小太妹手中赢来的。不过,穆玉蛟虽然傲娇,但是人品却很好,输得起放得下,将游轮输给了狂熊帮,居然愣是没有来找过麻烦。 随后,隋戈将这游轮送给了山熊,反正他对经营游轮也没有什么兴趣。而山熊,果然利用游轮成功地泡到了妞。让山熊喜欢不已的那小姑娘叫卢沛珊,还未满二十岁,是从山里出来的妹子,长得虽然不算天姿国色,但是看起来很纯,这也是山熊迷上人家的原因。 卢沛珊如今已经是这个游轮的经理了。 山熊还担心卢沛珊做不来,所以还把眼镜叫过去指导了一段时间。结果,卢沛珊这姑娘心思灵巧,很快就懂了行,如今游轮的生意也很上正轨了。 知道隋戈今天要来吃饭,眼镜早就去了游轮上,并且刻意向卢沛珊交代了一番。 山熊自从双手被废之后,就很少在人多的地方露脸,狂熊帮的事情,依然是眼镜和刀子在负责。 上船之后,卢沛珊亲自引着隋戈等人上了甲板。 虽然是冬季,但东江市的气温本来不是很低,而今天又是晴天,阳光明媚,所以在卢沛珊将隋戈等人用餐的地方安排在甲板上。 很巧的是,这一次用餐,仍然只是五个人。 陪同唐雨溪来的,只有许衡山一个人。 毕竟,如今唐雨溪已经跟唐家“决裂”,所以暂时只有许衡山才是她的亲人。 牛小花这丫头,知道唐雨溪的外公竟然是赫赫有名的许衡山时,显得格外的激动。和隋戈一样,牛小花对许衡山这样的真正科学家,那是发自内心的崇拜。因为牛小花上小学的时候就从书本上知道了许衡山的大名,知道正是因为眼前这个慈祥的老者,让她所在的白流沟的乡亲们都吃上了饱饭。 温饱,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但是要做到,谈何容易! 华夏数千年,王朝无数,却也是到了当今,才算是实现了两个字。 而实现这两个字的大功臣,并非是哪位政治家,而是向许衡山这样兢兢业业为国为民的科学家。 这才是真正的千秋功业! 这样的人,才能万古流芳。 牛小花这样纯真的姑娘,自然是很讨人喜欢,许衡山自然也不例外,关切地询问起牛小花的学习来,只是这恰恰是牛小花的软肋,毕竟她已经好几年没上学了。 而老地主这边,本来已经看上了沈君菱这个“准孙媳”,他对唐雨溪原本就不抱很多的希望的,但是跟唐雨溪照个面之后,老地主顿时意识到了他的错误,觉得孙子真是有眼光。这个唐家的姑娘,看起来温柔贤良,知书达理,很有古代淑女的气质,比之沈君菱,当真是各有千秋,好不逊色。 而且,唐雨溪对老地主也很有礼貌,一口一口地“爷爷”叫着,老地主简直是乐得嘴角都合不上了。 所以说,这一顿饭,气氛倒是非常融洽。 但是午餐过后的气氛,可就不那么融洽了。 饭后,唐雨溪把隋戈叫道了甲板边缘上去。 美其名也是吹风,实际上却很像是“严刑拷打”。 看到一旁的唐雨溪紧绷着脸蛋,隋戈立即服软,说道:“我的唐姐姐,你有什么话就问吧,这样紧绷着脸蛋,当心会长皱纹呢。” “长皱纹是小事,被自己信任的人给骗了,那才是真正的不幸呢!”唐雨溪冷哼道。 “我的唐大小姐,什么事情,说得这么严重。”隋戈说道,“你刚才吃饭不是挺高兴的么。” “刚才那都是装的!”唐雨溪很老实很干脆地说道,“刚才只是为了给你点面子!” “那你现在有什么问题,就说吧,好歹让我死得明白。”隋戈说道。 “我可是等着你来主动坦白呢。”唐雨溪说道,神情依然不肯放松。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啊。”隋戈嬉皮笑脸道。 “少给我胡扯。”唐雨溪板着脸说道,“牛小花,真的是你妹妹?” 又是同样的问题! 怎么老是同样的问题呢?难道因为这两个女人都太聪明了? “怎么不是我妹妹?”隋戈无语道,“就因为她姓牛么?” “严肃一点!”唐雨溪说道,“你以为我是瞎子么,看不出小花对你的眼神?” “眼神?”隋戈骇然。 女人的敏锐力已经强大到了这种地步,从眼神就能够看出玄虚? 就像是歌词里面唱的:“你的眼睛背叛了你的心”,看来这话还真是有道理。 唐雨溪哼了一声道:“小花看你的眼神,绝对不是妹妹看哥哥的眼神!绝对不是!” “那是什么?”隋戈又开始处于下风。 “这正是你应该告诉我的。”唐雨溪说道,“为什么,你总是跟这么多女生牵扯不断呢?今天冒出来一个姐姐,明天又冒出来一个妹妹。唉,你让我该怎么办才好?怎么说你才好呢?”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隋戈说道,“小花的情况,实在有些特殊。不过,就算事情重新来过的话,我也觉得这件事情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是这样的……” 当下,隋戈将牛小花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唐雨溪。 唐雨溪听了之后,忽地叹道:“真没想到,她的身世竟然这么可怜。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倒是没有做错什么,如果将她送回去那个白流沟,让她被迫嫁给一个傻子的话,那就等于将她往火坑里面推。” 女人不为难女人,还真是这样。 “是啊。”隋戈说道,“所以,我让她做了我妹妹,让她安心读书。” “也只能这样了。”唐雨溪说道,“也许读书之后,认识的男生多了,她就会喜欢别的人也说不定。那样就最好了,她也可以有一个好的归属。” 隋戈正要点头附和,却又听见唐雨溪道:“不过,我看只怕很难,好像漂亮女生都喜欢围着你转似的,也不知道你究竟有什么好。” “我很帅。”隋戈同学又自恋了。 “拉倒吧,你这长像,大街上一拉一大把。”唐雨溪道,“也就是我这种眼神不好的,才会看上你。” “你嘴上这么说,心里面指不定怎么偷着乐吧。”隋戈笑道,气氛轻松了许多。 随后,唐雨溪又道:“你那边的事情处理得怎样了?我现在可还待着业呢。” “药业公司么?很快就可以走回正轨了。”隋戈说道,“所以,你也清闲不了几天了。” “真的?”唐雨溪讶道,“你不是说那个什么行会,来头很大么?难道你打算向他们‘进贡’了?” “进贡?不会的。”隋戈说道,“一分钱也不会给他们!” “那你不担心报复?”唐雨溪担心道,“不是连少林寺都向他们进贡了么?” “没关系,我现在找到了一个靠山。”隋戈说道,“一个可以震慑得住场子的大靠山。” 隋戈口中的这个靠山,自然就是在裴家出现营救他于水火之中的仙女道姑了。那位道姑,的确是美得跟仙女似的,但是也像仙女一样无情。 杀戮和美丽,与她同在。 虽然不是傻子,从沈泰崇的神情和做法之中,他已经感觉到了“裴家事件”带来的巨大的影响力。修行者的世界,是一个疯狂迷恋、崇尚力量的世界,所以谁的力量强,谁的靠山大,谁的地位就高。如今,隋戈找到这么大一个靠山,又有了裴家的前车之鉴,任何人想要动他,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正因为如此,隋戈才准备开始大干一场了。 尽管,找个女人做靠山,有“吃软饭”的嫌疑,但是隋戈同学并不以之为耻。在隋戈看来,这就好比你成了一个多金、漂亮又性感的女人的小白脸,尽管有人可能会鄙视你,但鄙视的人,多半也是处于羡慕和嫉妒。 正如隋戈如今这样,也许有的修行者听了此事,多半会在背后骂隋戈是“女魔头的男宠”、“禁脔”之类的话,但是这些人却不敢跟隋戈较劲,至少明着不敢。而且心里面巴不得有一个元婴期的“女魔头”罩着自己,最好能与之合体双修,那提升修为境界就更快了。修行者的世界,凶险丛丛,能够有一个强大的靠山,那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唐雨溪这一次居然没有追问隋戈的“大靠山”究竟是谁,只道:“既然你如此有信心,那就按照我们之前的计划行事吧。劫富的事情你继续去做,济贫的事情,就交给我了。对了,之前我跟你说过的那个救助会,我已经找人去申请了一个救助会专项基金,名字就按照你说过的,叫做‘仙灵草堂救助基金’。” “这么快?”隋戈讶道,惊诧于唐雨溪的办事效率。 第223章 帝玉膏2号 “我说要帮你实现愿望,可不是光说说就是了,这段时间我可没有闲着呢。”唐雨溪道,“另外,这件事情上,我哥也帮了我不少的忙。这个救助基金,是通过军方的程序去审批的,到时候会有许多的国家优惠,比如税收方面,资质方面等等。” “军方也可以搞这类基金会?”隋戈不由得有些诧异。 “这有什么奇怪的。”唐雨溪道,“军方一样可以做生意的。比如有些军工厂,也加工一些民用制品。另外,军区医院,不也对普通老百姓开放么?总之,通过军方渠道审批,会省略很多的麻烦事情的,也省得一些官员蛀虫来打主意。不过,你怎么想到要叫‘仙灵草堂’呢?听起来好飘渺的感觉。” “因为我制的这些药,都是从灵草而来,人不能忘本,所以名字当中自然该有个‘灵草’,但是如果叫‘灵草堂’的话,听起来就像是‘灵堂’,不吉利啊。所以,我加了一个仙字,仙灵草堂,听起来虽然古董了一点,但是总算有点意义。况且,这个名字,跟你这个老板娘,也挺适合的。” “呸!谁是老板娘还不一定呢。”唐雨溪说道。 “对了,关于你说的劫富的事情,我已经干了一票。等这个救助基金成立之后,就拿去当启动资金吧。”隋戈淡淡地说道。 “多少钱?”唐雨溪笑道,“太少的话,可不行哦。虽然唐家也有些渠道可以拉赞助,但是我现在跟家里面闹得这么僵,恐怕是借不到什么力了。我哥虽然经常帮我,但都是偷偷的。” “没事,我早就说过,你只管花钱,赚钱也好,劫富也好,这种事情都交给我去做。”隋戈说道,“这一次弄到的钱也不多,现金就二十多个亿,不过还有七十多亿的资产,但是因为股票大跌,估计缩水了好几个亿吧。” “近百亿?真的还是假的?林十这家伙,真的有这么多钱?”唐雨溪倒抽了一口凉气,这种事情,总感觉有些骇人听闻。 “当然是真的。”隋戈说道,“反正这些钱和资产,很快就归你管理了。” “那他可真是一个冤大头,竟然一下子出了这么多‘血’。”唐雨溪问道。 “搞房地产的是这样暴利,不过来得快去得也快。”隋戈淡淡地说道,“他卖了一辈子高价房,我只卖他一次高价药,这很公平吧?” “嗯,很公平。”唐雨溪笑了笑,然后认真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还得多招聘一些人才行。这些资产,有的可以经营起来赚钱的,这样一来,基金也可以有一定的收入,就能够帮到更多的人。” “这些就你拿主意吧。”隋戈说道。 唐雨溪点了点头,然后憧憬地说道:“真好,我们的事业终于要起航了。” “嗯。”隋戈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不失时机地搂住了唐雨溪柔软纤细的腰肢,“是的,我们的事业!” 牛小花因为急着学习的事情,所以第二天就跟老地主返回了老家。 而隋戈,也开始大张旗鼓地开始他的药品生意了。 得知药业公司要重新开张,山熊和眼镜都非常高兴。 相对于黑道上的收益,药品生意的收益可就大多了。而且,混黑道风险大,一不小心就可能进监牢,再不小心,还可能被道上的仇人干掉。而做药品生意,一本万利,又不用去冒险。 以前山熊常常跟眼镜说,早知道药品生意这么赚钱,以前就不应该去混什么黑道,就算是带着小弟们到处去卖狗皮膏药,指不定早就发财了。 当然,必须得卖隋戈制的狗皮膏药才行。 对于药业公司重新开张,眼镜和山熊也有同样的疑惑,自然是担心华夏医药行会的事情。 不过,隋戈如今有了一个大靠山,胆气也就足了,让眼镜放心搞就是了。 不仅要搞,而且还准备推出新的药物,占据更大的市场。 如今,隋戈已经不需要用帝玉膏试水了,所以他准备直接将灵药推上市场了。 上一次,为了应付裴家,隋戈将温室棚里面的三元易经草全部都收割了,正好制成灵药卖出去。不过,为了避免引起太多的轰动,灵药的效果自然要相对减弱一点,另外,也是为了病人的安全考虑。 灵药的效果如果太猛,也会产生剧烈的痛苦,万一病人承受不住,岂不是坏了事情? 就好像当初老地主一样,用培元膏治疗瘸腿的时候,直接就被痛昏迷了过去。 所以说,灵药要上市,这些细节的东西必须考虑清楚。 还有一点,隋戈种植的三元易经草固然不少,但是如果要进入药品市场的话,很显然恐怕难以满足如此巨大的需求量,所以温室棚的范围自然要进行扩张了。这个当然也不是难题,隋戈相信杨振声校长会很乐意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的。 对于隋戈制出来的药品效果,山熊和眼镜那是有十足的信心。不过,眼镜还是向隋戈建议道:“老板,我觉得新药可以一种一种地推出来,不要操之过急,目前我们最好是稳扎稳打,慢慢占据市场,打响品牌,以后再推出别的药品,也就容易多了。” “这个自然。”隋戈说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而且药品的价格,病人的承受力,这些都是要顾及的。新退出的药品,造价很高,可不是以前的那种狗皮膏药能够比拟的。因此,在定价方面,也需要多多考虑,一来我们要有钱赚,二来不能高得太离谱,要让普通的病人能够承受。” “那老板你打算先推出什么药品?”眼镜好奇道。 “还是狗皮膏药!”隋戈说道。 听了这话,眼镜和山熊差点没栽倒在地上。 搞了半天,怎么就还是狗皮膏药呢。 隋戈正色道:“虽然还是狗皮膏药,但是效果截然不同,以前是治疗风湿疼痛的;这一次推出的膏药,可是能够治愈筋骨毛病,愈合受损的筋骨,生残补缺,这可是好东西啊!” “听老板你这么说,肯定是好东西。”眼镜苦笑道,“只是怎么就一定要弄成狗皮膏药呢?” “因为我们家就是卖狗皮膏药起家的。”隋戈笑道,“人不能忘本啊!更何况,膏药有什么不好,往身上一贴,不用口服,不用担心毒副作用影响,不是挺好的么。另外还有一点,如果我们弄别的药品的话,还得重新去注册名字,办理各种证件,花各种钱,那不是麻烦么。我看,名字都懒得去换了,直接就叫帝玉膏2号。以后还有别的药出来,就叫帝玉膏3号,4号了,省得去麻烦。” “擦!这样都行?”山熊惊呼道。 “有什么不行的,只要药有效果,名字什么的都是浮云了。”隋戈很有信心地说道。 当然,这本来就是做药品的真理。任何药,无论你怎么包装、怎么宣传,最重要的都是要有效果。 无论价格高低,无论名称,只要能够治病,那就是好药。 眼镜想了想,正色道:“虽然全都是狗皮膏药,而且连名字都没换,这一手看起来很粗劣,但是如果操作得好的话,指不定就是神来之笔了。以后,整个系列的帝玉膏,都会成为一个品牌,就好像那什么香奈儿香水一样,都有几号几号的,我们以后也完全可以这么搞。” “行,实际操作的事情,眼镜你去负责吧。”隋戈说道。 “熊哥,你训练的那些人,我看也差不多了,日后可以让他们负责药品运送等方面的安全。到时候我们赚大钱了,保不准有些人眼红呢。”隋戈又道。 虽然隋戈有了一座大靠山,但这个消息应该只局限于修行者之间。普通的那些黑道、官商们,哪里知道什么元婴期修行者的可怕,看到隋戈等人赚钱,少不得会眼馋的。而且遇到这种事情,隋戈哪好意思请人家元婴期高手出手,何况他根本不知道上哪里请呢。 说白了,隋戈现在根本就是狐假虎威,扯虎皮做大旗。 此举虽然有点冒险,但是隋戈不得不这么做了。 他不能一直都生存在华夏医药行会的阴影之下。 如果非要修炼到结丹期、元婴期,拥有了跟那些人相抗衡的力量才能去干想干的事情,那是多么的悲哀啊。人生,有时候总需要冒一点险,尤其是年青的时候。 隋戈回到了发疯校区的植物培育基地。 尽管隋戈的温室棚被裴常风给毁,但是隋戈的根基却没有动摇。 灵田还在,灵草的种子,灵草的幼苗都还在,隋戈很快就可以东山再起。 并且,因为从裴家得到了一口灵泉的泉眼,隋戈这一次反而是因祸得福,用灵泉喷出的灵液来浇灌灵田,催生灵草,其效果可比八荒云雨大阵好多了。 更妙的是,如果将灵泉的泉眼用作八荒云雨大阵的阵眼,那效果简直就更理想了。 想到这些,隋戈浑身就开始热血沸腾,充满了干劲。 人生,终于有了目标。 正如唐雨溪所说,他们共同的事业,终于要起航了。 第224章 扩张 隋戈本来打算联系杨振声的,谁知刚回到学校,就接到了宁蓓的电话。 宁蓓告诉隋戈,经过学校领导的商讨,决定对植物培育基地进行重新修建、扩建,而且用杨校长的原话来说“支持农业研究,必须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说是学校领导的商讨,实际上还不是杨振声一个人说了算。更何况,支持农业研究,师出有名,其他的学校领导谁会跳出来唱反调呢。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宁蓓之所以打电话给隋戈,一是向隋戈示好;其二,则是表明这一次重建植物培育基地,可以按照隋戈的意愿重新设计。 宁蓓的提议,倒是正合了隋戈的想法。 隋戈现在准备着逐步推广灵药,之前的温室棚的确不能满足需要了。而种在其它地方,却显得有些不太方便,而且种植灵药的事情,别人也无法代劳。想来想去,恐怕还是这个植物培育基地合适,一来僻静,二来也挺方便的。 只是,如果要按照隋戈的意思改建的话,那么自然就要将其它几个温室棚也给“侵占”了。这么一来,就感觉有些霸道了。 但隋戈这么一说,宁蓓却道:“不用有什么顾忌,你要用整个温室棚都行,反正其它几个温室棚的情况我早就知道了,就是几个教授家的私人菜园子。科研,他们搞个屁的科研!” 校长夫人都这么说了,隋戈自然也就不客气了。 于是,隋戈答应宁蓓,尽快将温室棚的改建方案给她。 第二天,植物培育基地就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改建了。 在植物培育基地改建的同时,隋戈也开始将之前收割的三元易经草全部制成培元膏和固元丸。 三元易经草,原本可以制造成培元膏、固元丸和精元丹的,只是这精元丹,炼制稍微有些复杂,若是要炼成上等的精元丹,却还少了一味重要的辅料:丹水。所以,精元丹暂且是不能炼制的。 本来,隋戈打算在附近购买一套房子,专门来当他的“工作室”,但是唐雨溪却让隋戈在许衡山家中进行“工作”。对于唐雨溪和许衡山,隋戈都是绝对信任的,而且在许衡山家中,的确也很方便。于是,经过商议之后,许衡山的地下室就成了隋戈的工作室,专门用来配制、研究各种灵药。 隋戈的“工作室”不需要太特别的装备,唐雨溪跟他两人稍微收拾了一下,就可以直接开工了。 对于配制灵药,唐雨溪显得很好奇,所以打算亲眼看看。 她也想知道,灵药和普通的药品,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这时候,唐雨溪脚下的地砖忽地动了几下,吓得她如同受惊的小兔一样跃了起来。 地砖忽地被轻轻掀了起来。 然后,一点银芒从下面激射而出,落到了隋戈面前的木桌上。 “不用担心,这是小银虫,你见过的。”隋戈呵呵笑道。 “小银虫见过主母。”小银虫这厮极其讨好卖乖地说道。 “它……会说话?”唐雨溪骇然道,然后又道,“什么主母,听起来好老。” 小银虫道:“老大是我的主人,你当然就是主母了啊,难道小银还能叫别人主母么?” “少贫嘴了。”隋戈喝道,“那就叫大嫂吧。” “大嫂,你当我混黑道的啊。”唐雨溪说道,“那就叫女主人吧,这样挺好的。” “好的,女主人。”小银虫说道,看来这厮是打定主意要讨好唐雨溪了。 隋戈向小银虫道:“废话不说了,还不把灵草吐出来。” “女主人,我要变身了,你可别吓着了。”小银虫笑道,忽地将身子变大。 小银虫摇身一变,还真是将唐雨溪给吓了一跳,不过亏得之前有心理准备,加上唐雨溪的胆子也并不小,所以倒是还能承受。饶是如此,半响之后才惊呼道:“它竟然一下子变得这么大了?” “它是灵兽,通灵,所以能说话,能变化。”隋戈说道,让小银虫将肚子里面的三元易经草取了出来人,然后隋戈开始用九叶悬针松逼出三元易经草的药汁,用来配制培元膏、固元丸。 隋戈全神贯注地配制灵药,而唐雨溪也好奇地看着隋戈工作。 叮! 瓷器摔裂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然后听见了有人倒地的声音。 隋戈暗叫不妙! 昏倒的人是许衡山,他本来打算给隋戈和唐雨溪送点咖啡的,谁知道竟然看到地下室里面有一条“大蟒蛇”,顿时就被吓昏了过去。 幸好,有隋戈在,输入一点真气,许衡山立即就清醒过来了。 “地下室怎么有蟒蛇?”许衡山惊魂未定道,“你们没事吧?” “没有。”隋戈说道,“哪有什么蟒蛇,您老看花眼了吧?” “嗯,我看也是。”许衡山道,“仔细一想,也不可能有什么蟒蛇。现在都是冬天,蛇类都是处于冬眠期。真是的,人老了,我这眼神不好,胆子也小了。” “没事,你肯定是刚才在花园里面干活累了。”唐雨溪说道,“隋戈,我外公没事吧?” “有我这个小神医在,许老哪能有什么事。”隋戈说道,取出了绿豆大小一点固元丸,递给了许衡山,“这药丸是我刚研制的,固本培元,顺气补血,您老放心的话,可以试试。” “你的药,我哪能不放心。”许衡山说道,直接将这药丸吞了下去。 一旁的唐雨溪知道隋戈这药丸不错,却又埋怨道:“你也真是的,既然是好东西,怎么给外公吃这么一点点,你也太抠门了吧。” 隋戈一脸的冤枉,说道:“这药丸药性太猛了,吃一点就可以让人精力充沛,精神抖擞,但要是吃太多的话,那恐怕就只能适得其反了。” “是么?” “你自己问问许老吧。”隋戈说道。 片刻之后,许衡山忽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神采奕奕地说道:“咦,小隋的这药丸,当真是要得!我从来都没觉得像现在这么有劲儿。不错,小隋这医术,这药丸,厉害!” “小隋,你老实告诉我,这不是兴奋剂、毒品之类的东西吧?”随后,许衡山又担心道。 “怎么可能?”隋戈郁闷道,“您外孙女亲眼看我配制的药丸,什么材料她都很清楚的。您老信不过我,总应该相信您外孙女吧?” “这可难说了,女生外向啊。”许衡山笑道。 “外公你放心,他真的敢制毒、贩毒的话,我就直接用枪崩了他!”唐雨溪说道。 许衡山也就是说说而已,他也相信隋戈是不会干这种恶劣的事情。 对于固元丸的效果,许衡山却是赞不绝口。 将这些三元易经草全部配制成培元膏、固元丸之后,隋戈将培元膏带到了华生药业公司,进行“二次加工”。说白了,二次加工其实就是要药物稀释的过程,之前隋戈就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培元膏要面市,必须经过稀释的,否则那种快速生筋愈骨的痛苦,普通人很难承受的。 而且,一种药品的效果如果太神的话,对于一些普通人来说,一时间反而会觉得难以承受。 过犹不及。 国人奉行中庸之道,有时候并非毫无道理。 不过,因为涉及灵药,所以二次加工的厂房管理控制极其严格,山熊更是专门派了八个受了特训的“精英小弟”在这里轮班值守,以防有任何意外。 几天过后,第一批帝玉膏2号终于生产完毕。 这一批“二次加工”过后的培元膏,总共只有十万张。 这一批膏药,采用了精美的包装,而且有非常专业的防伪标识,以免又一次被山寨,重复了帝玉膏1号的悲剧。 膏药生产才出来之后,眼镜开始询问膏药的定价。 隋戈用指头做了一个“八”的手势。 “还是八十元一张?”眼镜说道,“我们的包装成本都是十块啊。” “八百。”隋戈淡淡地说道。 “什么?八百?”眼镜骇然,“这……八百一张狗皮膏药,这个能够卖出去吗?” “药好,就能卖出去!”隋戈肯定地说道。 要知道,他曾经用培元膏赚过上百亿的。 尽管帝玉膏2号是经过了稀释的培元膏,但是成本价格依然不低,隋戈当然不可能赔本赚吆喝。更何况,要是不赚钱的话,怎么来支持救助会基金的运作?怎么来帮助那些真正看不起病的人呢? 八百块一张膏药,听起来的确是很贵。 但是,这膏药可是能够生筋愈骨、生残补缺的灵药,能够让许多修行者都为之眼馋的好东西。 况且,如果能够治愈一个人的顽疾,给一个残缺的人带来健康,区区八百块,又算得了什么? 只是,眼镜却很难理解,苦笑道:“恐怕只是这个价格,就可能把很多人吓退了!” 这哪是狗皮膏药,这简直就是“熊猫皮”膏药啊。 “而且,八百元这个价格,只是一个最初的价格,以后肯定不止的。我作为老板,只管药品和定价。你负责管理公司,销售上的问题,你应该询问一个专业点的销售人才。”隋戈笑道,“以前我们卖帝玉膏的时候,不是处了一个销售冠军么,好像叫‘张强’吧?” “你说的是强子。”眼镜说道,“这家伙,一点文化都没有,就是靠着点狗屎运气,怂恿了很多道上的人来买我们的狗皮膏药。” “没文化不可怕。”隋戈笑道,“他能够成为销售冠军,这就是人才,甭管他用了什么手段。对了,我听说这家伙在酒吧里面跟人去演了几场戏,然后就成功地怂恿了许多人啊。不错,这家伙虽然没有头脑,但是做销售很不错呢。这样,你把他叫来吧。” 眼镜虽然有些不太相信强子这个小混混有什么营销头脑,但还是将他叫了过来。 第225章 混成亿万富翁 强子一听是“大老板”召唤,立即骑着摩托车飞奔到了办公室。 “眼镜哥,老板呢?你不是让我见老板么?” 到了办公室之后,强子向眼镜询问道。很显然,强子没想到眼前这个少年,就是他们的“大老板”。 “这就是老板!”眼镜说道,担心强子这家伙不知趣,特意加了一句,“也是我和熊哥的老板。” 强子一听,立即就震惊了。 这少年竟然是山熊大哥和眼镜哥的老板?这他妈也太牛叉了! 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瞧瞧人家,这才多大年龄,居然就是大老板了,连大名鼎鼎的熊哥,都得叫一声“老板”,也太牛气了啊。 当下,强子连忙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老板好”。 隋戈呵呵一笑,说道:“不用拘束。你以前买帝玉膏的时候,很有手段啊,可是我们公司的销售冠军呢,提成都有好几万吧?” “嘿,都是老板给的。”强子笑道。 “不,都是你自己挣的。”隋戈说道。 “不过老板,最近这膏药生意不好做了啊。”强子说道,“因为一些伪劣膏药的出现,还有少林寺和尚又弄了一种鸡皮膏药,搞得我们的膏药生意损失了很多啊。这段时间,我和兄弟们收入都少了很多呢。” “放心吧,这种事情马上就会改观了。”隋戈说道,“而且,我还准备将你提为销售主管呢。把你的推销经验,传授给其他兄弟。” “销售主管?这就升官了?”强子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老板,我这点文化,也能当官?” “我看当官的也就你这文化。”隋戈说道,“干营销,跟文化、年龄、资质什么都没关系!能够卖出去东西,你就是最棒的!你就能赚更多的钱!世界上有很多的大富豪,都是从营销做起的。你们当中,也许很可能会有人成为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比如强子,你就有机会!” 隋戈这话,本来只是一个激励,谁知道一语中的。几年之后,这个叫强子的小混混,居然当真成了一个亿万富翁,成为东江市乃至整个平海省小混混们的偶像。 后来,强子还自己出版了一本书,叫做《混成亿万富翁的日子》。不过,因为文笔太差,里面脏话太多,直接被查封了,出书的书商直接卖得仆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的强子,还只是刚刚被提升为销售主管,茫然地向隋戈说道:“我?也能成亿万富翁?” “会什么不能?”隋戈正容道,“官员富豪宁有种乎!只要你认清方向努力干,那就一定行!” “什么有种没种的我听不大懂。”强子说,“但是,之前我能够赚几万,但是我想很快就能赚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多!” “斗志昂扬,这就对了!”隋戈笑道,“既然你已经升官了,那么就应该为公司的生意排忧解难了。现在,我们正准备推出一种新的膏药,就叫帝玉膏2号。就是这个,目前准备定价八百元一张,你觉得有办法销售出去吗?” 说着,隋戈将一张新生产的帝玉膏2号丢到了强子面前。 强子看了看,说道:“包装还真不错,但是不知道效果?” “效果绝对有保障!”眼镜很肯定地说道,“我可以打包票!” 的确,对于隋戈生产的药品的效果,眼镜和山熊都是有十足信心的。 “八百块一张狗皮膏药,一张口,就能够吓退很多人。”强子笑道,“但只要上面的功效都是真的,就算再贵一些,也应该可以卖出去。” 隋戈等的就是这话,顿时笑了笑。 眼镜却道:“强子,在老板面前,你可不要胡乱夸海口哦!” “咱不夸海口。”强子说道,“八百块一张的膏药,说贵就贵,说不贵也不贵。现在一瓶好酒动辄就是几千几万的,有些人不是一天也喝好几瓶么。所以,这个价格不是问题,只要这膏药他妈的给力,那就肯定能卖出去。对不起老板,我这人嘴贱,忍不住说了脏话。” “没关系,继续说吧。”隋戈饶有兴致地说道,“如果不找那些明星之类代言的话,只是从东江市开始打响名气,开拓市场,你会怎么做?” 强子想了想,笑道:“那就得利用一下蓝大主播了。” 听了这话,隋戈顿时愕然。 ※※※ 当天下午,强子就带着几个人,西装革履地来到了东江市骨科学院的门口—— 干嘛? 蹲点! 帝玉膏2号,既然专治筋骨硬伤,有生筋愈骨的奇效,那么要推荐给病人使用,自然也要找这些得了筋骨硬伤的病人才行。 而骨科医院,无疑就是这类病人最多的地方。 并且,这里也是容易制造话题的地方。 强子在这里没等多久,就看到一对父子从医院走了出来。那儿子看起来约莫十二三岁,却拄着一只拐,父亲正扶着他,轻声安慰着。 腾地,那儿子猛地见拐杖往地上一摔,哭骂道:“我一辈子都不能踢球了!医生说我一辈子都不能踢球了!为什么!为什么!我要踢球啊——” “儿子,别听那个瘟医生胡说!”父亲在一旁安慰道,“我带你去帝京市、沪海市,找最好的医生给你治疗,一定让你能踢球的!” 说着,父亲又将拐杖拣了起来,交给了儿子,“这都是暂时的,你别乱发脾气,加重了伤势就真麻烦了。儿子,你要相信老爸,一定可以让你踢球的!”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强子心想道,于是掏出来一张名片,走到了那对父子前面,说道:“这位先生,我是华生药业公司的销售主管,我们公司目前正推出一种新的膏药,治疗筋骨伤病有奇效,如今正在免费试用。您儿子右脚这情况,不是很严重,最多两三贴膏药,就可以让他痊愈的——” “放你娘的屁!”做父亲的忽地冲着强子破口大骂,“你这种医托、药托给老子滚远点!什么新药、免费试用,滚一边去!我宝贝儿子的腿,可不能被你们这些龟孙子给害了!” 强子被骂得一愣一愣的,若是以往在街面上混的时候,遇到这样的情况,恐怕都忍不住要去拿砍刀开始砍人了。但是,仅是不同往日,想到刚刚升官做了销售主管,又在老板面前夸下了海口,可不能就这么搞砸了啊。 于是,强子忍住怒气,说道:“先生,您仔细了解一下吧,就算是给你、给孩子一个机会嘛。我们新研发这种膏药,真的很灵验!而且,膏药贴在腿上,副作用也小,你试一试……” “你再他妈废话,我就报警了!”做父亲的怒道,再也不给强子机会了。 强子暗叹一声,却也只能看着两父子上了车,扬长而去。 医院旁边临时停车场中。 隋戈和眼镜,正在车上看到了这一幕。 眼镜说道:“瞧吧,老板,免费试用都不行呢。” “急什么急。”隋戈说道,“强子这家伙,应该能办成事的。” “不太靠谱。”眼镜摇了摇头,并不认同隋戈的观点。 “继续看吧。”隋戈也不再说什么,他之所以在这里看着,其一是要考察一下张强,看看这个“混混销售王”的能力究竟如何。其二,是看看蓝大主播是否真的能被引来。 许久没有看到蓝大主播了,说句心里话,隋戈还是挺想她的。 尤其是,她穿着职业套裙的样子,想一想,就让隋戈同学觉得心里痒痒的。 可惜的是,他跟蓝大主播真是有缘无分,只希望到时候配制的灵药,可以将蓝大主播的“病”治好。 隋戈觉得,到了那时候,也许情况会发生转机的。 而医院门口,强子虽然失败了一次,但是很快就收起了脸上的颓色,继续等候着下一个目标出现。 没过多久,就看到几个农民工义愤填膺地医院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骂道:“这他妈的锤子医院!太惨无人道了,钱不够就不给手术,还把缝伤口的线都给拆了!操他大爷的!” 这几个农民工中间,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左手用一块裹着,毛巾都被血给染红了。 强子不知道对方伤势如何,上前询问原因。 其中一个农民工说道:“真是太可恶了!我这个小老乡刚来城里打工不久,今天上午的时候,手背被机器给扎了,手筋、骨头都弄断了。我们赶紧送来医院,结果因为带的钱不够,医生就不给他做手术,我们让他们宽限几天,马上凑钱都不行,还把小老乡缝伤口的线都给拆了!” “我擦!那真是丧尽天良啊!”强子说道,“只是筋骨伤?” “筋骨伤,难道还轻了么?”另外一个农民工说道,“伤筋动骨啊!听医生说,就算是治好了,这手以后也不能干重活了,而且行动也会不方便。造孽啊,好好的小伙子,以后怎么娶媳妇儿……” “别说了,赶紧换个医院吧,我还流血呢!”受伤的农民工催促道,脸色发白,痛得嘴唇直抽动。 “兄弟,别换什么医院了。我这里有一种奇药,专门治疗筋骨损伤,生筋愈骨有神效。你这伤啊,上哪里都不好使,但要是贴了我们厂生产的膏药,那就不一样了……”强子滔滔不绝地说道。 “去!搞半天你原来是一个药托啊!我还以为你是个正义人士呢!”一个农民工说道。 第226章 没钱就拆线 “我他妈免费给你用总行了吧!”强子忽地声音提高,“没错,我就是药托!但是药托也是有良心的!看到小兄弟这种情况,我也于心不忍啊!你们换医院,哪家医院都得给钱吧?没钱的话,耽误了治病可就麻烦了,我这里的药,免费给你们用,总行了吧?” “免费?真的?”受伤的年青农民工问道。 “免费!”强子肯定地说道。 “好!那就死马当活马医!反正我这样的,也就是贱命一条!”年青民工咬牙说道,想起之前的悲惨遭遇,这时候将心一横,直接豁出去了。 说着,这个年轻民工就拆开了毛巾。 强子一看伤口:“我擦!还在流血啊!” 强子惊住了,他能不惊么!因为他手中只有帝玉膏2号,根本没有止血的药啊! 不过,这个年青民工将伤口露出来,顿时就吸引了许多人。 这年头,见义勇为的人未必多,但是看热闹的人一定不少。 “你不是免费用药么,赶紧给治啊!”一个农民工催促强子道。 “我只有治疗筋骨伤的药品,没带止血的药品啊。”强子硬着头皮说道,这一刻真是尴尬无比。 围观的人顿时也傻眼了:这他妈没止血的药,怎么搞? “你是不是存心消遣我们这些穷人啊!”一个农民不乐意了,就要上前去揍强子。 举起的拳头刚到半空中,就被人轻轻握住了。 “我是中医,我给这位兄弟止血。”一个平和的声音说道。 强子一看,顿时感激不已:老板竟然亲自替他解围啊! 隋戈取出一根九叶悬针松,往这年青民工的一个穴位上刺去,又渡入了少许真气。 顿时,这个民工伤口的血就止住了。 “神!还真神啊!”一个民工赞道,“妈的!早知道中医这么神,就因该去看中医了,上这锤子医院来干嘛啊!” 两边的人也暗暗称奇。不管怎么说,这小伙子的针灸还是很厉害,一下子就替病人止住了血,这可都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呢。 隋戈向强子说道:“这位大哥,你不是有专治筋骨伤痛的药么,现在血止住了,可以给这位兄弟用上了。” 强子这才回过神来,然后取出了一张帝玉膏2号,当作众人的面拆开了包装。 “狗皮膏药!” “擦!不会又是骗子吧!” “人家免费呢!” “看看再说吧!” “……” 一看强子摸出来的竟然是狗皮膏药,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就连几个民工,也都露出不肯置信地样子。 这年头,卖狗皮膏药的骗子实在是太多了,不得不防啊。 幸好,只是免费而已,倒也没什么。 强子撕开膏药的封皮,顿时一股浓浓的药香味向四周散发开来。 但凡闻到这药味的,都觉得精神一振,脑子都清醒了不少。 这是什么膏药? 众人心想道,顿时对这膏药起了好奇心。 强子将膏药轻轻地贴在了年青民工的伤口处。 这时候,医院门口忽地冲出来几个保安,冲着强子等人嚷嚷道:“哪里来的药托,给老子滚远一点!要不然的话,马上扭送你们去派出所!” 强子这几个人,现在虽然“从良”了,但以前可是街面上混的,哪里将几个保安放在眼里,根本不加理会,而且还向几个农民工道:“你们别怕。另外,以这位小兄弟的伤势,我看至少要三贴膏药才能痊愈。放心吧,另外两贴膏药,我也不会收钱的!” “我擦!没听见老子说话么!”为首的保安小队长挥了挥手中的棍子,“再不滚开的话,当你挨棍子了。还有你,哪里来的野郎中,狗屁的中医,给我滚一边去!” 威胁了强子之后,这个保安又开始威胁隋戈了。 强子见这帮保安竟然敢威胁老板,顿时忍无可忍,一下子脱掉了西装,然后将两个袖子一挽,露出了纹慢了纹身的两条胳膊,凶性大发地向保安小队长骂道:“你个瞎了眼镜的小王八!也不看看你面前站的是谁,居然敢对我老板大呼小叫!告诉你,老子叫张强,老子现在虽然当了销售主管,但你要是惹毛了老子,老子一样带人砍死你!” “张强?我擦,这家伙是狂熊帮的拼命三郎——‘强子’啊!”有一个保安,认出了强子的来头。 一提狂熊帮,其他几个保安立即很有默契地退了回去。 那个保安小队长顿时落单了,看到面前凶神恶煞的强子,吓得脸色发青,连忙说道:“强……强哥,我有眼不识泰山……” “别他们废话,你给我滚远一点,别挨着我老板了!”强子冷笑道。 保安小队长一听,如蒙大赦,连忙溜之大吉。 这是或,另外一个“销售人员”走了过来,低声在强子耳边说道:“强哥,蓝大主播已经来了。” 这人的声音虽然很低,但是隋戈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蓝兰来了么? 隋戈举目望去,果然看到一辆电视台的车辆驶入了医院。 这一次,蓝兰显然是兴师动众而来,所以开的都是电视台的专用采访车,摄影、摄像都带上了。 蓝大主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显然都比“野草哥”强大多了,所以当她一出现,立即就成为了众人的焦点。蓝兰是接到了新闻线索才赶来这里的,而新闻线索的提供者,就是强子的人。 蓝兰出现之后,不仅引起了民众的微观,也引起了医院的重视。 顿时,在蓝兰的要求和民众的呼声中,给年青民工强行拆线的那位医生被推了出来。 蓝兰并没有表现得很义愤填膺,很客观地向这位医生采访道:“请问林医生,你是出于怎样的想法,才会将患者已经缝好的伤口拆线呢?” 这位医生本来不想露面,但是如今他已经成了众矢之的,被医院领导给推了出来,只得硬着头皮说道:“这不是我本来的想法。其实,我也很同情这位农民工兄弟的,但是作为医院的医生,我必须要遵循医院的规定。而我们医院的规定,就是不允许在欠费的情况下进行治疗。我只是一个医生,我也需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不可能冒着被医院开出的风险去做事的。” “这么说,医院的规定在你心目中,是大于救死扶伤的天职,是大于病人的健康甚至生命的,对吧?”蓝兰平静地语气下掩藏杀机,“你想过没有,你这样的行为,不仅延误了病人的治疗时机,加重了病人的病情,更对病人的心理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作为一个医生,你就能够如此漠视病人、漠视生命吗?难道你没想过,因为你的延误,他本来可以痊愈的手,也许一辈子都要留下后遗症?” “痊愈个屁!”医生很烦躁地骂了一声脏话,“他的手骨、手筋都被扎断了,能痊愈才怪!” “我操你王八蛋,你不给我治就算了,还咒我不是!”年青民工骂道,甚至就要动手打人了。 但这时候,年青民工却发现他受伤的手掌好像没有之前那么痛了,而且有一种清凉、舒适的感觉。 “等等……我这手掌,好像有好转的迹象了!”年青民工忽地惊喜地说道。 强子立即不失时机地说道:“那是肯定的了,我们公司的帝玉膏2号膏药,那可是专门治疗筋骨损伤的,能够生筋愈骨。告诉你,这膏药成本价都是八百块一张,我免费给你治疗,我真是亏大了!” “帝玉膏?”旁边的人群中有人说道,“我听过这膏药,以前治疗风湿疼痛、跌打损伤的,效果还很不错呢。但是现在,效果好像不行了呢。” “你怕是买到山寨货了!”另外一个人说道,“我风湿疼痛老毛病,一直都帝玉膏治好的。” 强子一听,心想这阵势真好,又道:“那是帝玉膏1号,现在这是帝玉膏2号。这可是很不错的东西啊,我也不吹牛了。等这位兄弟的伤势被治好了,大家就知道我说的都是大实话了。” “那我这伤,什么时候能好呢?”年青民工问道。 “最多一个星期!”强子拍胸口保证道,“再有两贴帝玉膏2号,保证你能痊愈!反正蓝大主播也在这里,就当做了一个见证,一个星期,我保证你的这点伤势能痊愈!” “能痊愈,那才怪了。”之前那医生忍不住反驳道,“你这个可恶的药托,你少骗人了!” “我骗人?也比你这个见死不救的瘟医生强!”强子反骂道。 情况显得有些混乱,蓝兰这时候面对镜头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就是发生在骨科医院门口的一件真实事件。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医患矛盾反而在不断加深,无论作为病人还是作为医院一方,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健康无价,人命大于天,钱真的比人命更重要吗?这位同学,请您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隋戈正在欣赏着蓝兰今天的职业妆扮,冷不防她竟然忽地将矛头指向了自己。 第227章 你是药托 “我……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隋戈说道。 旁边一阵哄笑。 蓝兰的素质果然很高,居然一笑不笑,继续道:“听说刚才这位民工兄弟的伤口是你止血的?” “我顺便路过这里,看到这样的情况,所以顺便出手帮忙。”隋戈一脸正义之色,“我想,作为医生,无论中西医,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乐意帮助病人解决一个小难题的。况且,我做的事情不过是锦上添花,正要治愈这位兄弟的伤势,还得看这膏药的效果了。对了,这膏药叫什么?” “帝玉膏2号。”强子连忙说道,心想老板真是精明,知道什么时候不动声色地植入广告。 “帝玉膏2号,真是怪名字,不过看起来很有效果呢。”隋戈向那位年青民工问道,“对吧?” “嗯,有效果!”年青民工说,“我看这膏药应该能行!” “大哥,谢谢你。”年青民工向隋戈说道,又向强子感谢道,“你们都是好人啊。免费给我止血,免费给我膏药,就算我这手治不好,我也得感谢你们。” “必须得好!”强子说道,“不好的话,那不是砸我们招牌么。蓝主播都在这里,上了电视,要是你这伤势治不好,我们这膏药就只能仆街了!” 就在人群闹闹哄地说道,医院的灵道终于出现了。 这位领导出现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将医生停职,然后诚恳地道歉,然后表示如果这位年青民工如果愿意回去治疗的话,医院可以适当减少部分的治疗费用。 很成熟的公关手段,很到位的演技,很轻描淡写地就化解了一场危机。 这就是领导的艺术了。 “我不回去治疗了!”年青民工倔强地说道,“你们就是用八抬大轿请我也不回去了!反正你们的医生也说了,治不好我的伤,肯定会留下后遗症的,那我还回去个屁!” “我们尊重伤者的自由选择。”领导很四平八稳地说道。事实上,他也不想将这个农民工收进医院的,赚不了钱不说,还得惹来一些麻烦。 蓝兰本来想抨击几句,但是今天看到隋戈,让她的状态受到了一些影响。 匆匆结束了节目录制之后,蓝兰没有跟着采访车回电视台,而是私下将隋戈给叫住了。 隋戈知道不能避开,只得硬着头皮到医院附近的一家僻静咖啡厅跟蓝兰碰面。 见面之后,隋戈明显感觉到两人之间的隔阂。 终于还是渐行渐远了。 本来,上一次去汕西省之前,隋戈是有一个机会修复跟蓝兰的关系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安羽彤这个“情敌”又一次成功地破坏了他和蓝兰更进一步的机会。 隔阂。 安羽彤,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隔阂。 隋戈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隋戈并不知道,聪明反被聪明误,这话是很有道理的。 隋戈叫了两杯咖啡。 蓝兰担心被人认出打扰,戴了一副眼镜,坐下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你什么时候做了药托?” “什么意思?”隋戈捧着咖啡杯子,故作茫然状。 “你以为可以骗过我的眼光?”蓝兰淡淡地说道,“你跟那个卖膏药的家伙,都是一伙的吧?真没想到,你竟然也干这么拙劣的事情。” 隋戈一听,来气了,板着脸说道:“什么叫拙劣的事情?麻烦你说清楚一点。” 蓝兰也不生气,依旧淡然地搅动着勺子,“我是新闻工作者,有着敏锐的新闻直觉,你们做的事情,我虽然不知道详细,但是也能够猜到一个大概。医托嘛,自然是想办法将药品卖出去,只是不愿意通过正规的广告渠道宣传,或者说这种宣传成本太高,所以采取了这种认为宣传模式,目的是为了引起大众注意,最好是引起媒体的注意,对吧?想不到,你们连我都利用上了呢。” “我可没想利用你。”隋戈说,这个破主意可是强子想出来的。 “你没想,但是你这么做了。”蓝兰说,“其实我不在意被你利用,但是我很反感医托的行为。很多伪劣药品,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传播到患者手中的,对患者造成极大的创伤……” “等等!”隋戈正容说道,“我从来不卖伪劣的药品!” “也许吧。”蓝兰说道,“只是,你们这种医托行为,我却是很鄙视的。告诉我,那位民工兄弟,是不是你们花钱雇的?我本来以为你是一个正直有正义感的人,想不到,你也是一个奸商。为了卖药,为了卖钱,你怎么能够唆使一个完好的人,故意伤残他的手掌呢?” “故意的?”隋戈郁闷道,“你说那农民工,是我花钱让他故意伤残自己的手掌?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了?还是我在你眼里,已经成了这样的人?” “你原来在我心中,不是这样的人。而且,上一次你治好了文国强的伤。后来又去了汕西省,我不知道你干了什么事情,但是你干的都是好事情。这些事情,让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一个好人。但是现在,你看看你成了什么样子?做了药托,唆使人自残,你……你怎么会成了这样?” 蓝兰不断质问着隋戈。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她无疑是有着敏锐的新闻直觉和嗅觉,但是这一次她的直觉实在太过火了,以至于将没有的事情都搞出来了。 唆使人自残? 隋戈怎么也不能干这种事情啊。 只是,听蓝兰这么一说,整个事情经过还真是有点像这么一回事。 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但是隋戈不甘心啊,说道:“你觉得我有必要做这样的事情吗?” “你本来不会的。”蓝兰说道,显得有些心痛,“但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都是很容易变化的。比如你,曾经是一个好人,有正义感的人,但是为了赚钱,你也已经变质了。我知道,你的药业公司倒闭了,所以你缺钱,这些我都可以理解……” “你这不是理解,你这是凭空想象。”隋戈无语道,“蓝大主播,你觉得我是因为缺钱,所以才鼓捣这个狗皮膏药2号?因为急于想东山再起,所以才干起来了这种医托的事情?因为不择手段,所以才怂恿农民工兄弟自残?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难道不是吗?”蓝兰反问道。 “不是。”隋戈肯定地说道,然后起身说道,“如果你真是这样看我的话,那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蓝大主播,我很抱歉今天利用了你。但是,你的指责,我并不能接受,再见!” 说完之后,隋戈大步走出了咖啡厅。 隔阂未消。 如今又多了一个误会。 隋戈同学越来越觉得,他和蓝兰,也许是真的八字不合。总是会有无穷无尽的误会隔在他们之间,眼看所有误会烟消云散的时候,却往往有新的误会出现。 看到隋戈就这么大摇大摆地离开,蓝兰忽地一改平常的冷静,气呼呼地低声骂道:“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干了坏事,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 一旁的男服务生长得不错,听了蓝兰这话,乘机挖隋戈的墙脚道:“可不是吗?这么没有风度、没有气度的男生,那就不要理会他了!反正看他长得也不行……” “他长得怎样,关你什么事啊!”蓝兰忽地冷哼道,“你各人做好服务生这份有前途的职业就行了!” “老板,你跟蓝主播谈得怎样了?” 在车上,眼镜忍不住问隋戈道。 “不怎么样,被她识破了?”隋戈淡淡地说道,“她知道我们是药托了。而且,她甚至都怀疑那个农民工都是我们提前买通了的。” “不会吧,她也太精明了!”强子顿时紧张得不行了。 演戏演砸了,老板自然不能放过他了。 “没事,这件事情不怪你。”隋戈说道,“其实,我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只是,没想到蓝主播她太精明了,而且精明得有些过头了。算了,这件事情,随她怎么想吧。” 眼镜担心道:“老板,不行啊,蓝大主播可是一个嫉恶如仇的新闻工作者,她如果认定我们是药托的话,那么肯定会死死咬住我们的,直到把我们搞的声败名裂。” “她真的有这么狠?”隋戈问道,他印象中的蓝兰,的确是嫉恶如仇,但是因为不会对他也这样吧。 一旁的强子却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心虚道:“老板,眼镜哥说得对,这个女人,的确是容不得眼睛里有半点沙子。既然认定我们是药托,那肯定会穷追猛打,一直将我们搞臭为止的——要不然的话,我去找几个人兄弟威胁一下她,或者干脆绑架……” 啪! 强子的话还未说完,眼镜就一巴掌拍在了强子的脑袋上,“你想什么呢!蓝大主播可是老板的,嗯,朋友,你叫人去绑架她,你这是要找死了么?更何况,你他妈的都是白领主管了,还想着搞这些违法的事情,这叫什么出息!” 强子这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连向隋戈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