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运医妃旺夫命,王爷越宠江山越稳》 第1章 穿成天煞命的小村姑 “冬素醒醒。 别再做傻事,听哥说。 别怪娘,她也是没办法,才要把你嫁给李大傻子。 是那冯生文太不是东西! 看咱爹摔断了腿,他就来退亲,还把你的名声弄坏。 你放心,现在咱不缺救命钱。哥绝不会让你嫁给傻子! 这里是十两银子,你拿回家赶紧给爹请大夫,爹的腿再耽误下去就保不住了。 银子千万别被咱奶和二叔一家发现,咱爷不在家,他们明偷暗抢,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这两身白棉里衣,给爹穿……” 沈冬素只觉全身湿冷,冷风直往毛孔里钻,后脑勺阵阵刺痛,耳边嗡嗡地响,眼皮似有千斤重。 怎么回事?试验室爆炸的后遗症? 做为全球排得上号的顶尖名医,她刚带队完成一项大试验,结果发生意外试验室爆炸…… 沈冬素正勉强回忆着爆炸的事,既然没死,那就得赶紧将数据抢救出来。 就在这时,片段似的陌生记忆,涌入她的脑海。 大夏国,宜州,沈家村,十五岁的小村姑,原主跟她同生在腊月,且因此取了相同的名字,沈冬素。 父亲因服徭役摔断腿昏迷,一家人被后奶和二叔联手赶到牛棚。 原主定亲多年的未婚夫,才中童生的冯文生找上门。 不光要退亲,还大肆宣扬,他找天德寺高僧批的命,原主天煞,克父克夫,谁娶谁倒霉。 一时四邻八乡的人,见了原主都如避蛇蝎。 因为沈父急需十两银子救命,原主娘蒋氏一时走途无路,要把原主十两银子卖给镇上有名的李大傻子为妻。 就在原主单独跑去找冯文生问清楚的时候,却发现他正搂着二叔家的堂姐,沈冬月卿卿我我。 两人有说有笑,等着看原主嫁给李大傻子,长房一家倒大霉,两人再风风光光地成亲。 性格本就软弱无主见的原主,在这一系列打击之下,只觉生不如死,想不开投了湖。 幸好兄长沈林钟及时发现,将其救起。 他却不知,这救起的沈冬素,已经换了个灵魂。 他那软弱可怜的妹妹,已魂归九泉,这具身体被她这个异世之人占据。 就在沈林钟急切地,对沈冬素交待着话语之时,不远处传来一阵急燥的催促声: “小沈,好了没有?快些启程,王爷还等着呢。” 沈林钟用乞求地语气回头道: “刘管家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妹妹还迷糊着,我再叮嘱她两句。” 这时沈冬素终于睁开了眼睛,入目是少年焦急的脸,少年年不过十七、八,宽额浓眉,面容硬朗,满眼关切。 似是原主的精神影响,沈冬素很自然地唤了出来: “哥。” 沈林钟眼中闪过欣喜:“你终于清醒了!哥的话记清了吗? 银子,悄悄给娘,千万别被人瞧见! 是那姓冯的不知好歹,等爹好了,再给你许一门好亲,千万别再做傻事了! 哥离家后,家里就靠你帮衬着娘了。”说着说着,他眼眶都红了起来。 沈冬素瞬间融合了原主的记忆,也很快理清眼前的局势,握着那用两件白棉里衣包起来的银子,疑惑地问: “哥从哪里借来的银子?” 原主娘可是带着原主借遍了所有亲戚,镇上有钱的舅舅直接不开门,蒋氏和原主跪下磕头被舅母拿扫帚赶打。 直说沈父没救了,借银子也是打水漂。 三个同样穷苦的姨母,借出全部家当,也没凑到二两银子。 奶奶朱氏这边的亲戚更不用说,本就是后奶,视原配所生的长子为眼中钉。 不光不给一文医药费,还说晦气,趁沈爷爷出远门,将一家五口赶到破旧的牛棚。 沈林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到十两银子,沈冬素岂能不疑? 这时那远处的刘管家高声答道: “你哥把自己卖喽! 你这小娘子醒了就赶紧拿着银子回家,再耽误下去,你哥就得挨板子。” 沈冬素本就因落水而苍白的脸,瞬间变得更是白如雪,大大的杏眼中,痛苦和悔恨不加掩饰: “哥,这是真的吗?” 沈林钟同样痛苦,他们这种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农藉子,是宁死不卖身为奴的! 但凡为了奴,那三代都是奴藉,整个家族都会被人戳脊梁骨,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 再者,为奴就是把命给了主家,主家一顿板子打死,到了阴曹地府都没地方申冤。 更何况他还是家中长子,于父母来说,卖身为奴,不亚于天塌。 可他没办法啊! 父亲命悬一线,小弟仲阳才十岁,母亲体弱,妹妹被退了亲心灰意冷,眼看就要被卖给傻子。 二叔一家就等着父亲一死,好霸占他们的田地。 他空有一身蛮力,可在家里最需要钱的时候,却拿不出一两银子来。 若非刚巧遇到凌府的车驾路过,他跑去跪求自卖自身,还成功卖了十两银子。 他都打算拿把刀子去行抢了! 此时看着妹妹那满是悔恨的眼眸,他知道妹妹是在后悔,自己应该嫁给李大傻子的。 忙道:“冬素你别乱想,只要哥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你跳进火坑! 你放心,我的主子是凌府大公子,他不买死契奴隶,哥卖的是十年活契。 卖身钱十两,以后每月还有一两月钱,哥就在前面庄子的凌府别院当差。 休沐走路就能回家,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差事! 你别吓着娘,就跟她说,我去凌府打短工。” 他边说边手忙脚乱地,给冻的发抖的沈冬素披上一件新里衣。 自己则抱着两套小厮外服,站起来一步三回头地往刘管家那里去: “快回家!记住哥的话啊!” 沈林钟跑下河边大堤时,沈冬素才反应过来,这两件新里衣是他的工服。 若不是凌府小厮服不能给旁人穿,怕是沈林钟都要将那两身小厮服也留下。 不知是原主的性格影响,还是融合了记忆感同深受,前世为孤儿的沈冬素,第一次深刻感受到来自家人的爱。 想到沈林钟此去吉凶未定,她抱起衣裳和银子,跑着冲下河堤。 可堤下官道上的场面,却让她那声‘哥哥’没喊出来。 第2章 父残娘厌家徒四壁 官道上足有千人,数百名骑着骏马身着铠甲的武士,手握腰刀立于两则。 又有数百名身着小厮服的男子,毕恭毕敬地排成两队,其中最后面一个就是沈林钟,他正慌乱地套着衣裳。 九月萧条的秋风中,队伍整齐有序,不像是普通世家子弟出行的队伍,到像是有着肃杀之气的将士出征。 被他们簇拥着的,是一辆两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那马车奢华精致,本是紧闭的窗户,就在沈冬素出现的瞬间,窗帘拉开。 一个身形单薄的青年男子出现在窗前,他有一张极为俊朗的面孔,只是太过削瘦,肌肤呈病态的苍白,因而显得阴柔。 让人记忆犹深的还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眼睛。 狭长的凤眸,眼角微微上扬,下眼敛带着病态的微红。 明明是个削瘦的病公子,那双眼眸却有着战神睥睨天下之姿。 眼神在那双剑峰似的长眉下,越发显得冷冽幽深,如同深山中的湖泊,天然地冷漠无情。 只一眼,就让人心生幽寒。 那男子看了沈冬素一眼,少女一身粗衣湿透,紧紧贴着玲珑有致的身体。 萧瑟的秋风中,如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 脸色苍白,迷离着一双杏眸,小心翼翼地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 吓到她了吗? 男子一言不发,只轻叩窗沿,旁边的刘管家立即高声道: “启程!” 队伍缓缓前行,很快转过江湾,朝下村而去。 沈冬素不论身心都还呈半迷糊状态,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兄长远去。 待她彻底理清原主所有的记忆,立即将那十两银子收入怀中,朝家的方向赶。 沈父还等着救命银子呢! 她头依旧刺痛,身体同样重的像灌了铅,手脚像是卧床许久的病人,第一次复健一样,不听使唤。 下了河堤,只余羊肠小道不说,还坑坑洼洼的,道路两旁皆是苍耳和荆棘,不时刺到衣裳扎到手背。 须得专心看路才能安全,眼不斜视地盯着脚下的路,脑中却快速思索着眼前的局势。 首先能肯定的是,自己穿越了,还是穿越到陌生朝代,成为一个命运多舛的农家女。 沈冬素到没想过摆脱原主这麻烦的身份,凭借前世的医术自立门户。 先别说一个孤身少女,能不能在这个陌生的王朝生存下去。单赁她占了原主的身体,就不该如此一走了之,无情无义。 再者,沈家别的人不提,沈林钟不光救了她的命,还自卖自身替她筹谋,兄妹情之深,令人动容。 就凭这两个恩情,她也要替原主好好活下去。 不知为何,就在她下定决心以原主的身份活下去之时,一直以来后脑勺的刺痛,和全身的湿重突然消失了,只余后肩还在酸痛。 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难道原主的灵魂还未离去? 连穿越这种事都有可能,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空旷的四野冷风萧萧,傍晚的天空乌云密布,她对着身后吹来的阴阴冷风道: “你放心,你的家人,以后就是我的家人!我会替你尽孝。” 这下连冷风似乎都小了些,沈冬素心中一叹,看来原主虽然一时糊涂跳江,但对家人的眷恋并未减去分毫。 若沈冬素一家还住在老宅,她得穿过半个村子才能回去。 这一身湿透,兄长又不见了,怕是没一会整个村子的风言风语都出来了。 现在一家人住在村尾牛棚,她沿路未碰到一个人,便到了家门前。 说是家,其实就是两间破旧弃用的牛棚,草顶黄泥墙,木门摇摇欲坠,窗户拿竹篾临时糊的。 屋后就是牛屎坑,阵阵草臭味传来。 小的那间屋子飘出炊烟,一个半大少年跑出来抱柴,一看到沈冬素,便欢喜地丢了柴大喊: “姐! 娘,阿姐回来了!” 蒋氏忙从屋里出来,她年轻时长的很美,十里八村有名的俏姑娘。 嫁到沈家二十年,因生活的磨搓,让她变得脸色腊黄。那双跟原主一样的杏眼,因近来流了太多泪,而变得红肿。 看到原主的那一瞬间,她面露喜色,似是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但下一刻,她就变得面带怒意,恨恨地道:“你天煞的名声还想嫁给谁? 李三家富,还能救你爹,你有什么不乐意?难道你还想嫁冯文生不成?” 沈冬素没她在门口多说,直接拉她和沈仲阳进屋,关上破旧的房门,在昏迷的沈父床前。 她拿出十两银子,且将沈林钟的交待细细说完。 蒋氏捂着嘴呜呜地哭了起来,拿着银子,仿佛拿着长子的命一般,看沈冬素的眼神多了几分怨恨。 “打短工? 打十年短工也挣不到十两银子啊! 你哥定是,把自己给卖了! 我可怜的儿啊!呜呜……” 沈仲阳见母亲轻重不分,忙说: “娘,不管哥哥是打短工还是卖身为奴,那凌家咱们也去不了,暂时也赎不回大哥。 先救爹要紧啊! 我这就去请李大夫,你快烧热水准备着。”说完就冲了出去。 蒋氏素来如此,轻重不分,没主见,耳根子软,遇事先哭,原主的性格跟蒋氏还挺像。 反到是十岁的沈仲阳,遇事比蒋氏还要镇定。 她把那新里衣给沈冬素:“给你爹换上。”自己则去烧热水。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实在不想在蒋氏跟前,因为担心会被察觉,这具身体已经换了个灵魂。 这个时代的人特别地信玄学,但凡家里人有点不对劲,立即就会去找僧人、道士、神婆驱邪。 又极信格命之说,这也是为什么冯文生一句‘高僧批的天煞命’,乡邻都坚信不疑的原因。 沈冬素觉得自己的灵魂,跟这具身体还没完全契合,真被拉去驱邪,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原主记忆里,就有一个突然性情大变,家人怀疑其被狐狸精附身,最后被神婆拉去关进山洞,硬生生关成了疯子。 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还是小心谨慎些好。 第3章 野蛮的治疗方法 沈父躺在稻草铺成的床上,盖着露棉絮的旧被子。 原主的记忆里,蒋氏向沈奶奶讨要一张床给病人睡。 沈奶奶恶狠狠地诅咒道:“还病人!死人还差不多! 就睡地上,省得死了还要挪床,脏了我的床!” 这会看着沈父青白憔悴的脸,掀开带血迹的棉被,只一眼,凭沈冬素的医术能肯定,沈父的右腿保不住了。 膝盖粉碎,整个小腿黑紫坏死,已经感染,再晚点截肢,命都保不住。 她心中一叹,沈林钟还以为父亲的腿能保住,为筹救父的银子,才自卖自身。 却不知,沈父的腿早在被砸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保不住了。 思及此不禁想到那李大夫,他到底是怎么跟沈母说的?十两银子能保住腿? 骗人的庸医?还是他会做截肢手术? 自己到是能给沈父做手术,只是没有工具,连一把手术刀也没有。 小心翼翼地给沈父换了衣裳,就听沈仲阳的声音在屋外响起: “娘,李大夫来了!” “银子真凑齐了?”一个语气高傲的老者道。 蒋氏忙跑去迎接,讨好地道:“您放心,十两银子,一文不差。 只要您救活我当家的,立即奉上。” 说话间三人进屋,蒋氏瞪向沈冬素:“端热水来。” 那李大夫三角眼,山羊胡,佝偻着腰,面露嫌弃地看一眼这个临时的家。 趾高气昂地对沈冬素道:“再烧一盆炭火来。” 天气才入秋,就是入夜也用不着烧炭,沈冬素还想问原因,就听蒋氏道: “听大夫的,快些。” 她扭身出门的时候,发现沈仲阳背着医箱,手里拿着一个沾有血迹的锯子。 灵光一现,她不敢置信地问:“李大夫,难道你要拿这锯子锯掉病人的腿?” 此言一出,蒋氏的脸色变得雪白,颤抖着唇道:“李大夫,您说过的,我当家的腿能保住!” 那李大夫冷哼一声:“当天若有十两银子,老夫还能保住他的腿。 这都三天了,大罗神仙也保不住他的腿,不锯掉,连命都没了!” 蒋氏差点昏倒,沈仲阳眼疾手快地扶住她,乞求地说: “大夫,求您想想办法,保住我爹的腿!” 李大夫转身要走:“那你们去找神仙吧!” 蒋氏软软跪下拉住他的衣摆,求道:“好,我们不保腿,求您救我当家的命!” 李大夫冷笑一声:“早这样老夫都锯完了。” 说完粗鲁地掀开被子,嫌弃地对蒋氏道:“脱了他的裤子。” 吩咐沈仲阳:“拿我医箱的烈酒,擦干净锯子。” 又对站在门边的沈冬素道: “快去烧炭盆。腿锯了得立即烙肉封血,慢点你老子就活不成了。” 蒋氏恨恨地骂她:“你傻吧了?快去啊!” 沈冬素只觉眼前的一切,不像发生在人世间,而是在野蛮、残酷的屠宰场。 一个大夫三言两语就决定了拿锯子来给病人截肢,而病人家属竟然就这么同意了! 锯子锯掉腿,再拿烈火烙肉。 尔后,听天由命。 活下来是大夫的功劳,活不下来是病人命该绝! 完全地视人命如草芥! 并且,就这两个动作,还收十两银子。 一个少年陷入绝望,自卖自身换来的十两银子! 这个时代的大夫,治疗手段都这么原始、粗犷、野蛮吗? 她无视蒋氏,杏眼微眯,眼神瞬间变得凌厉,直视李大夫: “你用这个方法,医好了多少人?” 李大夫自进了沈家门,第一次眼神出现躲闪,但很快他就想到自己的身份。 病患在他手里就是泥,他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蒋氏都意见,伦到她这个天煞命的小丫头质疑? 逐高声道:“老夫这法子是跟军医学的,军中都用这法子治将士! 你们到底治不治?不治老夫走人,你们找大罗神仙去!” 蒋氏一脸恨不得冲过来掐死她表情,沈冬素依旧视而不见,赶在她骂人前道: “真的吗?正巧了,我长兄进了凌府当差,那凌府刚好有军医,明个我请来问问。 对了,李大夫确定锯腿能救我父亲的命? 父亲素来怜爱我,万一他有个三长两短,我就一头撞死在你的医馆里,随他去了。 反正我是天煞命,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李大夫彻底变了脸色,忙问蒋氏:“沈林钟真去了凌府当差?” 蒋氏不知该先骂沈冬素,还是先回答李大夫,又可怜床上的丈夫,正泪眼汪汪,一时没有回答。 到是仲阳反应快,忙说:“是的,我哥进凌府打短工。说明天求管事派个大夫来看看我爹。” 沈冬素赞许地看向沈仲阳,这个便宜弟弟,很有脑子呢! 那李大夫闻言,一甩袖子,拿起锯转头就走: “那你们等凌府名医吧!老夫不治了!” 蒋氏急的拉他衣摆:“不要走啊李大夫,我当家的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不能再耽误了!” 她不知儿子为何帮女儿圆谎?眼下不是追问的时候,什么凌府名医是没影的事,李大夫却在跟前。 这回李大夫死活不听蒋氏苦留,不管是那所谓的凌府名医,还是这个天煞女会撞死在他家门前。 都让他下定决心,十两银子烫手,不挣了! 他在看到沈父的情况之时,就知道,九成九活不了了。 用力扎脱蒋氏的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沈家。走到门口里,还狠狠瞪了沈冬素一眼。 “庸医!” “天煞女!” 两人都用只有对方能听到的声音骂了一声,蒋氏还没从地上爬起来,李大夫已经跑远了。 待蒋氏一爬起来,先是大哭,然后抬手就要打沈冬素,大骂道: “天煞命!真是天煞命!你爹要被你害死了!” 她竟然到现在都没看出来,那李大夫就是个骗钱的庸医。 沈仲阳挡在中间,苦劝母亲:“娘,不关姐姐的事啊!那李大夫治不好父亲的。 我明天就去凌府求个好医师来。 爹今天真让他拿锯子锯了腿,再拿火烙伤口,那才是回天乏术啊!” 蒋氏闻言又跪到沈父床前哭了起来,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家做主的公爹不在家,主心骨长子离家为奴,女儿处处跟她做对,小儿子还没长大,丈夫命悬一线。 她唯一的救星李大夫也被气走了,这是天要绝沈家啊! 第4章 首次施展医术救父 沈冬素悄悄朝小弟使了个眼色,两人来到厨房,沈仲阳没了在蒋氏面前的强势。 瞬间变成一个可怜茫然的孩子,声音颤抖地问: “姐,真能请来凌府名医吗? 咱爹,还有救吗?” 说话间,眼眶就红了。 本来沈冬素是想瞒着蒋氏和仲阳,晚上悄悄给沈父做手术的,但思来想去,她需要一个帮手。 这个家里能帮她的,只有仲阳。 故而她拍着仲阳瘦弱的肩膀道:“你也看出来了,那李大夫就是个骗钱的庸医。 姐姐有办法救爹,但需要你帮忙。 只要你愿意帮姐,爹一定能活下来!” 沈仲阳眼睛一亮,不知为何,他丝毫不怀疑沈冬素的话。 就是大姐质问李大夫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大姐比母亲更靠谱。 “我帮,姐你让我做什么?” “首先,一定要瞒着娘! 然后,我需要一把刀,锋利的小刀。再有就是一些药材,我说你记……” 沈仲阳念过一年私塾,识得一些字,记忆力极好,很快就将那十几味消炎止血的中药记清。 “药我去李大夫家买,刀我就有一把,咱爷给的。” 很快他取来那把当宝贝一样的小匕首,磨的极为锋利。 “我之前拿它杀过一只野兔。能用吗姐?” 沈冬素试了试,当然不能跟手术刀比,但在这个拿锯子锯人腿的时代,这比锯子强多了。 “能用!爹的腿不能耽误,今晚就行动,你先去买药,多买一味安神药,给娘喝。” 家里除了那十两纹银,还有二两碎银加几十文铜钱,蒋氏放钱的地方沈仲阳知晓,悄悄摸了一把钱,再次往李大夫家赶去。 沈冬素则准备着晚上的手术,热水要多备些,还有就是,她要有充足的体力。 这么一想,肚子就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原主从早起到现在,还水米没打牙。 她在厨房翻找一通,只找到一碗扎嗓子的豆菽糙米粥,和一盆米汤水。 她不加思索地端起粥吃了起来,才吃几口,蒋氏进来,气的大骂: “你还敢偷吃!那是给你哥留的!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女儿啊!又懒又馋,真是天煞命!”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二话不说放下粥碗,改喝米汤水。 蒋氏还在那里责骂,到底没动手打她。否则,沈冬素肯定会忍不住。 沈仲阳回来的时候,天色已黑透。 蒋氏将那碗粥给了沈仲阳一半,一半拿去喂沈父,自己喝了一碗米汤水,又去守着沈父。 她一走,沈仲阳就将粥加点米汤,倒给沈冬素一半:“姐,咱们一起吃。” 沈冬素再一次觉得,若非有沈林钟那个兄长,和仲阳这个弟弟,单看蒋氏,她真的离这一家人远远的。 姐弟两在厨房大口喝完粥,接着小声商量晚上的计划。 安神药很好煎,蒋氏闻到味道来问的时候,沈仲阳只说是找到之前藏的草药茶,特地煮来给娘败败虚火。 蒋氏近来长了满嘴燎泡,也不多问,连喝了两碗。 然后不到半个时辰,蒋氏就在铺了草的席子上沉沉睡去。 那是沈冬素和她的‘床’,沈仲阳的床更离谱,就睡在厨房的灶炉前。 “我说什么你做什么,别多问,别害怕,你若吓的逃走了,姐一个人没法救爹。” 沈仲阳头一次这么被人信任,跟所有孩子一样,被大人郑重叮嘱的事,会当成天大的事一样对待。 当即拍着干瘦的胸膛道:“姐你放心!我听你的话,也绝不会吓跑。” 然后在橘黄的烛光下,看清沈父腿的时候,他小脸雪白,而沈冬素给他的任务还是,按紧那条腿。 虽然沈父昏迷不醒,万一手术中途痛醒了乱动怎么办? 沈仲阳眼睛挪都没地方挪,眼睁睁看着平时连只鸡都不敢杀的大姐,跟哭包一样的大姐,拿着那把小匕首。 割开了父亲膝盖上的皮肉,清理黑色的瘀血,将碎骨和烂肉一点点挑干净。 若不是全部砸碎了,凭这把小刀,根本无法分离大骨头。 也幸好没有砸到大腿,否则她也不可能动静这么小地截肢。 待那只紫黑坏死的小腿,被她面无表情地分离,沈仲阳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冲到屋外吐了起来。此刻也用不着他了,拿开水烫过的棉线,将血管扎紧,再将伤口处清洗干净,涂上提前准备的药泥。 没有金疮药,没有抗生素,甚至连消毒水都没有。 沈冬素只能尽最大的努力,用原始的方法医治。 吐完之后的仲阳端来熬好的消炎药,喂沈父的时候发现,他还能自主吞咽,甚至眼珠子还在眼皮下面动了动。 这一点发现让两姐弟大喜过望,特别是沈冬素,只要熬过今晚,沈父的命就算保住了。 她将那断腿和碎肉收集起来拿布包好,这个时代的人特别讲究身体完整,如果死时身体不完整,下辈子投胎也会变成残疾人。 连太监都会保留命根子,下葬的时候一起入棺。 沈父这半条断腿,沈母肯定会视若珍宝地收好,想法子放置,她可不敢乱仍乱焚了。 看向满眼似有千万个问题的沈仲阳,沈冬素轻笑道:“今晚辛苦小弟了,想问什么明天再问。 现在你先去睡觉,我来照顾父亲,明天你得替姐多干些家务活。” 仲阳将满腹疑虑咽下,看了一眼熟睡的母亲,小声问:“可是明天咱怎么跟娘说?” 沈冬素想了想道:“就说大哥担忧父亲,连夜请凌府名医上门,娘睡熟了,咱俩接待的名医。” “那得跟大哥串好。” 沈冬素点头道:“过几日父亲状态稳定,我去见大哥一面。” 当夜,沈冬素片刻不离地守着沈父,担心他会发烧,在没有抗生素的时代,这样的大手术,身体质素不高真的很难挺过去。 幸运的是,沈父的状态很好,天快亮时她又喂了一次药,实在累得撑不住,趴在床边小睡一会。 自然是睡不沉的,四面漏风的墙,随时会被风掀翻的屋顶,重伤的父亲,以及现身份这多舛的命运。 猛地她觉得双肩极重,酸涩的抬都抬不起来。 半睡半醒间,连呼吸都变得困难,空气跟水一样黏。 而她的右肩,一阵冰刺的痛,一阵灼烧的热。 突然,一股冰冰凉凉的湿意爬上她的肩膀,仿佛一只无形的手,使劲按着肩头。 第5章 原主的死有蹊跷 这种感觉,她有些熟悉,被沈林钟从水里捞起时也是这种,全身湿冷,口鼻窒息的感觉。 怎么回事?原主的灵魂又出现了吗? 我在救你爹,不是害他啊! 公鸡的叫起突然响在耳边一样,沈冬素一个激灵惊醒,身体诡异的不适感消失。 只余满身冷汗,和重的抬不起来的右肩,她心一动,拉开衣领扭头一看,只觉头皮发麻,全身发冷。 右肩膀上赫然是一个手掌印,青紫的掌印痕,边缘处被水泡的发白,可见当时这一掌用了多大的力气! 原主不是跳河自尽,而是被人推下去的! 屋里似乎还残留着那股水汽,门外隐隐传来晨曦,屋里的烛火已熄,漆黑一片。 沈冬素用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 “你放心,我会找出害死你的人,替你报仇!” 鸡鸣再一次响起,那股水汽与阴寒渐渐消失,同时她的右肩也不再酸痛。 长长地出了口气,得,占了人家的身体,就得让人家安息。 眼下不光要救沈父,还得找凶手。真是片刻不得闲啊! 得尽快想办法见沈林钟一面,不光要跟他对口供,还要细细问一问他救自己的时候,现场是什么情况。 蒋氏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果然是哭,厨房里的沈冬素听到这哭声就觉得脑壳痛。 沈家三个男人,昏迷的沈父不说,沈林钟和沈仲阳,年纪不大,但都有担当,可信任。 只有这蒋氏,沈冬素觉得这辈子也难开口唤她一声娘,她和这具身体的母女缘太浅了。 逐对沈仲阳道:“记住,就说是大哥请来的凌府军医。你去说,我说的她未必信。” 沈仲阳闻言老成地轻叹一声: “娘太信外人的话了,先前听人说大表哥克亲,她就不许咱们去大姨母家玩。 这次咱爹出事,大姨父和大表哥听到消息就赶来,要不是他俩帮忙,咱奶和二叔更过份。 这听姓冯的说你是克亲命,她就把爹出事怨到你身上……” 沈仲阳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突然一抬头,高声道: “姐你放心,大哥不信姓冯的鬼话,我也不信!咱爹肯定也不信。 我姐才不是天煞呢!我姐是福星! 你别理娘,反正她说什么咱们听着,别放心里。” 沈冬素笑着点了下他的额头:“好啦,姐难道还不如你想的明白? 快去跟她说清楚,等她看到爹的断腿,该哭的更大声了。” 果然,话音刚落,就听蒋氏哭嚎了起来: “当家的,你醒醒啊!怎么睡梦里,被人割了腿啊!” 沈仲阳赶紧跑去跟母亲说明情况,这小子骗别人不知道怎么样,但骗蒋氏,那话说的非常顺溜。 蒋氏自然不懂做这场手术需要多么高明的医术,只觉得连十里八村最强的李大夫,都不敢应承丈夫的命。 那凌府名医却能在半夜三更,光线不足的时候,就截掉了伤腿,伤口还不像是锯的,可见比李大夫强多了! 顿时喜的颠三倒四地说着感谢的话,又感谢凌府名医,又感谢菩萨,还感谢老天爷。 又为长子去为奴而痛心,又想着长子没进凌府,丈夫定不会得救,又哭了起来。 更巧的是,这边蒋氏才说要去凌府感谢名医,床上的沈父竟然幽幽转醒。 他醒来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让冬素去。” 蒋氏正喜极而泣,哭着跟他说这几天家中的变故,突闻此言,不禁愣住: “让冬素去哪?” 正假装帮沈父整理衣裳,实则是悄悄号脉的沈冬素,心里正想着。 人即醒来还没发烧,最难的关算是过了,脉相虚弱,接下来得食补。 突闻沈父之言,也疑惑地看向他。 沈父虚弱地喘了喘,别有深意地看了眼沈冬素后说: “昨夜即是冬素接待的名医,那就让冬素去凌府道谢。 再求一求那凌府管事,能不能,把十两银子还给他们,把你哥赎回来。” 蒋氏忙道:“对对对!省了李大夫的十两银子,咱把林钟赎回来。 快去,换身干净衣裳,把你那头发好好梳梳。 你一人带银子出门不安全,让仲阳去喊你表哥同行……” 沈父打断她:“没事,冬素一个人能把银子带回来,那一个人带出门也没问题。 收拾收拾快去,凌府别院有些路程,去晚上天黑前赶不回来。” 仲阳提出他陪行,沈母不同意,说他年纪小,不能出远门。 沈父醒来说的第一件事,是让沈冬素独自去凌府。 第二件事则是,不许蒋氏再骂她是天煞命! “姓冯的无情无义,摆明往冬素身上泼脏水,你身为她的娘,不说护着她,怎么还跟外人一起骂她? 我出事远在山郊矿上,跟冬素有什么关系? 我再听到谁骂我女儿是天煞命,就算只有一条腿,我也拼着撕了他的嘴!” 蒋氏表情讪讪的,一时即委屈又愧疚,低声道: “我也是一时气极了才骂她两句,当家的你不知道,你出事之后,我过的是什么日子……” 沈冬素瞬间对这个便宜父亲有了好感,当他的女儿,似乎很不错。 只是他的态度太过奇怪,凭原主软弱无主见的性子,他怎么会放心自己一人出门? 不过眼下沈冬素没时间来跟他多聊,交待仲阳几句煎药和换药的注意事项,就为去凌府做准备。 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原主一共三身衣裙,两身有打补丁的,一身是半旧的夏裙,现在穿出门铁定冻感冒。 只好换上另一身打补丁的衣裙,头发只拿头绳系,她还真不会梳什么发式,最后编两根村姑麻花编。 这次换衣裳,也让她全身察看了一下这具身体,虽然干瘦,但发育的还挺好。 皮肤白,头发乌黑,杏眼又大又水灵,沈冬素对这具身体很满意。 既然满意,就该快点完成原主的遗愿。 蒋氏亲眼看着她将包了三层的十里银子,收入怀中,再三叮嘱着路上的注意事项,又肉痛地摸出两文钱: “家里没什么吃食,你路上买两个饼吃。就在路边买,别进镇子,千万当心拍花子和插手……” “娘,你再说下去,姐晌午都走不了。” 不用沈冬素抱怨,仲阳替她抱怨了。 第6章 偷进凌府 出门时天色还未大亮,村里只有鸡鸣狗吠声,和早起拾粪的老人的咳嗽声。 沈冬素闻着湿草和牛粪的味道,听着秋虫的残鸣,穿过羊肠小道,快速上了河堤。 找到昨天被沈林钟救起的地方,一看那遍地的脚印,她的心凉了半截,‘案发现场’不可能找到任何证据。 唯一的希望就是沈林钟,思及此,她往凌府庄园赶路的速度就更快了。 沿途所见,四野萧条,秋收已过,原野上散落着零星几个农人,在刨草根储备冬天的柴火。 宜州是半丘陵地带,因为水利不畅,只有少部份田能种水稻,大部份都是旱地,种麦和豆类。 沈家只有几亩水田,在沈爷爷名下,每春秋两季的农活,大房干的最多,但秋收后分到的米却只有一丁点。 只有病人或是逢年过节,蒋氏才舍得熬米粥。在原主的记忆里,一年吃米粥的次数,屈指可数。 日上三竿的时候,沈冬素饿的受不了,到个兼卖小食的茶水摊。 一文钱买了一壶不知泡了几泡的粗茶,一文钱买了一块扎嗓子的粗粮饼。 真难吃啊!几乎是就着茶水硬咽下去的。 并且她还看到店家做饼,磨碎的豆菽米,加了一块湿泥。 想想自己吃的饼里也有泥,实在忍不住询问: “为什么饼里要加泥?” 那店家看她一眼,目光落在脸上的时候,目露惊艳。 再看她的衣着,又变回寻常,不过一个长的挺好看的小村姑。 逐笑道:“你娘煮饭不加盐泥?看你这打扮,不像吃得起盐的样子啊?” 沈冬素瞬间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很快找到盲点,低声说: “我娘都是把盐泥晒干研成粉。”说罢匆匆喝了茶,将剩下的半块饼收好离开。 那店家玩笑了一句:“你娘挺讲究!” 下半程路途沈冬素的心情可谓是五味杂阵,之前她一直没在意生存条件,只想着救沈父,找害原主的凶手。 这会肚子一饿,自然就想到吃喝,吃的是加泥的豆菽粥、喝的是井水。 住的是两间漏风漏雨的房子,换衣裳还得缩在灶炉后面、上厕所是小树林、赶路是两条腿…… 沈冬素再无一丝重活一世的欣喜,只觉自己是被人拐卖了,这样的开局,怎么活啊! 欲哭无泪,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把沈林钟赎回来,生活环境,再慢慢改变。 她本以为找到凌府会需要一番波折,到了下庄才知道,完全不用。 整个凌府在这片到处都是黄泥草房的村庄上,显得那么鹤立鸡群。 就像后世开发区,旧平房小巷还没没全推,但中间已经盖起了一座高楼大厦。 远远地看,整个凌府足有半个村子那么大。 据说下村靠杏山的地方发现了温泉,才被城里来的贵人看中,买下盖了这座别院,专为主子秋冬过来泡温泉。 都喊主家为凌家大爷,人家在城里到底是什么身份,还真没人知道。 沈冬素为顺利找到凌府而高兴,但怎么进凌府却成了难题。 凌府正门是两个持刀武士守门,跟真门神一样,吓得方圆几里都没人敢靠近。 她人一进门子,就被两个好心老人拉住劝,别靠近凌府,会挨板子。 果然,人还没靠近正门,那两‘门神’就声如雷鸣地道:“凌府重地,闲杂人等远离!” 这要是原主,能当场吓软,沈冬素自然没被吓住,她讨好笑问: “我来寻人,我兄长在凌府当差。” 那两人依旧面色冷硬,不过也答了一声:“下人走角门。” 她忙转到角门处,是两个寻常小厮在看门,一听要找沈林钟,都摇头说没听过。 待她说是才进府的新人,两人依旧摇头: “进了凌府,管家会赐名,你哥现在叫什么?” 沈冬素去哪知道?灵光一现改口道:“我找刘管家。” 两人一听她还认识刘管家,态度变好了一点,不过依旧进不去: “刘管家进城采买,后天才回来,你后天再来吧!” 沈冬素哪里能等到后天! 一想到原主是被人害死的,她都后怕,万一那凶手知道她没死,昨夜来暗害怎么办? 再说,凭蒋氏对她的态度,今日若没个准信带回去,她要么被蒋氏的泪淹死,要么被骂死。 再三恳求,那两门房依旧拒绝替她去问一声。 只是其中一人,不是用食指和中指轻轻摩擦,挤眉弄眼的。 沈冬素岂能不明白,这是要跑腿费啊! 可惜,全身上下除了给沈林钟赎身的十两银子,她再摸不出一文钱来。 饼到是有半个,他们应该不要…… 眼看午时已过,再耽误下去天黑前就回不了家了。 沈冬素假装失落地离开,实则是去旁边小树林想办法。光明正大地进不去,只能另辟蹊径。 凌府这么大,还不信处处都有人守着! 小心翼翼地沿着外围转了一圈,很快让她找到一个绝佳点,不光附近没角门,没人看守。 刚好里外都有树,爬到树上,攀过院墙,再从里面的树上下去就行了。 进去之后,再找下人房,肯定能找到沈林钟。 沈冬素冷静思索了一下,还是觉得今天见到沈林钟最重要。 原主这身材娇小,进去之后找地方躲一躲,这凌府又大,被发现的可能极低。 说干就干,她解下外衣的腰带绑在手上,开始爬树,没经验,爬的满头大汗才骑坐到围墙上。 为防被巡罗人发现,她只往院内看了一眼,一片假山石,正上面氤氲着白色水汽,想来是一处温泉池子。 如此更好,也省得她再沿树爬下去。水汽扑面而来,眼前顿时变得朦朦胧胧,附近即无人影也无声响。 她不再迟疑,手一松,从围墙上跳了下去。 就在她人落水的瞬间,只觉脖子上一痛,一只微冷的大手紧紧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溺水般的窒息感瞬间传遍全身,呼吸变得极为困难,好像下一秒就要死掉一样。 沈冬素不断挣扎,却无任何作用。 直到耳边传来低沉饱喊杀意的声音: “谁派你来的?” 第7章 跌进浴池 窒息感扑面而来,男人的声音恍若杀神。 沈冬素一手去抠脖子上的手指,一手顺着声音的方向,不断往对方脸上拂试。 想扇去雾一样的水汽看清对方,同时也让对方看清她。 果然,几息之后,那人渐渐松开了手,但依旧没移开:“是你?” 她趁机大口呼吸,断断续续地道:“我兄长,沈林钟,在府上当差。 我不是坏人。” 说话间她艰难地转过脸,也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正是昨天马车上的病公子。 凌府主人,凌墨萧。 看他掐人这手劲,还真不像个病人。 离近了看,水雾之下,越发觉得他俊美的不像凡人,特别是那双凤眼。 如万千星辰坠入其中,即便此刻带着浓浓的杀意,也让人甘心沉沦。 凌墨萧看清手中这小姑娘的脸,昨日明明像个受惊的小鹿,今日到这般大胆。 手中的脖颈白皙如玉,纤细的他稍稍一用力,就会断掉。 凌墨萧冷声道:“你的胆子到是大的很。” 就在此时,远处有几个侍卫慌张跑来: “爷,属下听到此处有异响,爷可安好?” 沈冬素本能地要躲起来,她偷跑别人家里,还正好被主子发现,这也就算了。 偏偏还正好跑到人家洗澡池里,再被旁人瞧见,那是几张嘴也说不清啊! 可这病公子实在太过多疑,看清了她是谁,依旧不肯松手。 她根本无处可躲,眼看那侍卫靠近,她只能潜到水下。 就这样,病公子的手由掐着她的前脖子,改成掐着她的后脖子命门处。 随即冷冷地对来人说: “无事!退下。” 几个侍卫确定主子无事,行礼退下,待四下无人,病公子才将她从水里捞出来。 这一捞出来才发现,小姑娘已昏迷不醒人事。 不禁微微皱眉,这才几息功夫,怎么就溺水了? 哪里知道沈冬素昨日才溺过水,又没好生吃过饭,本就体弱,又受到惊吓,这一小会功夫就晕了。 久病成医,凌墨萧一摸她的脉,不是装的,脉相极为微弱。 低头一看,小姑娘全身湿透,衣裳紧紧地贴着身体,并且外衣的腰带不知为何消失,露出来的蛮腰盈盈一握。 凌墨萧深吸一口气,将人拉到一旁的石头上,用力按压她的腹部,水没吐出来,人也没醒。 正想喊侍卫叫大夫,突然想到之前有太医说,溺水之人是失了口中之气,只要口对口渡一口气,那人兴许就救回来了。 他看着眼前这小村姑,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非亲非故,他没有救她的理由。 可是,他有些不舍得这个小姑娘死在眼前,她瞪着一双杏眼看他的时候,很是有趣…… 沈冬素只觉自己再一次身陷恶梦之中,黏稠的河水从四面八方淹没她,鼻腔辛辣,喉咙被堵,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直到唇上传来柔软又温暖的触感,像一道劈开水的光,一下子就她从黑暗的水中拉了出去。 她本能抓紧这束光,紧紧缠住,怎么也不舍得松手。 待她悠悠转醒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跟八爪鱼一样,紧紧地缠着病公子。 并且,他是没穿衣裳的。 也是,谁在自家泡澡,还穿衣裳啊! 沈冬素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病公子的腰,颜如白玉,劲瘦修长。 松手,人又坠入水中,再一次本能地,攀上他的腰。 凌墨萧居高临下地看她一眼:“放开!” 这一次沈冬素有经验,靠着旁边的石头,松开了手。 然后紧紧闭上眼睛道: “对不起,我是来找我兄长的,门房不帮我通报,实在没办法,才想到翻墙偷进这个主意。 公子您饶我这一回,以后我会报答您的!” 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响起,病公子冷笑地道:“你要怎么报答?” 沈冬素还在想,又听那病公子道:“你兄长在新人营训练,暂时不回府。” 沈冬素一惊:“啊?新人营在何处?我真的有要事要见兄长!” 忙从怀里将十两银子取出来: “我今日是来替我兄长赎身的,公子您看,这是您的十两银子,一文不差。” 凌墨萧看着小姑娘可怜兮兮地举着的十两银子,一双鹿眼中满是期待,可惜要让她失望了。 “卖身凌府,此生都是凌府的人,断没有中途赎身的规矩。” 沈冬素急了:“我哥说他卖的是十年活契,并且这才一天呢! 求您了公子,您不缺人服侍,我家却缺我哥这个顶梁柱,十两银子若是不够,您说要多少,我来筹。 还是您有别的条件,您说,只要能做到,我都答应。” 凌墨萧看着她那双水洗过的眼眸,鸦羽似的长睫上沾着水珠,越发显得楚楚可怜。 这模样,很像他养过的一只狸猫,逗一逗,到是有趣。 “哦,真的什么事都答应?” 沈冬素重重点头,凌墨萧扶着石头慢慢靠近,伸出纤细的手指抬起她的下巴: “你给爷做暖床丫头,换你哥的卖身契,如何?” 看着小狸猫的脸一点点变红,染水的眸子露出几分怒色,却又不敢发怒,只鼓了鼓腮帮子。 凌墨萧心情大好,声音也带着笑意: “怎么?不愿意? 那也行,赎身银子翻倍,拿一千两银子,赎你兄长自由。” 昨天十两卖身,今天赎回要一千两,呵呵,你比缅北嘎腰子集团还黑! 可他再黑,沈冬素也没办法。这个时代卖身为奴就是如此,生杀大权都在主人手里。 至于给他做丫环,完全不用考虑,绝无可能! 见沈冬素久久不语,凌墨萧冷声道: “看来你也没几分要赎你兄长的心吗!给爷做丫头,还委屈了你不成?” 沈冬素沉思良久,决定兵行险招,直视凌墨萧,语气坚定地道: “我不想做你的暖床丫头,也没有一千两银子。 但我能跟你做一个交易,我治好你体内的寒毒,你放我兄长自由。” 她知道这人会怀疑,已经想好说词,让他派人去查看沈父的腿。 但她没想到这人的反应会那么大,突然伸出骨节分明的大手,再一次掐住她的脖子。 第8章 和凌王做交易 凌墨萧一把掐住少女的脖子,哗啦一声将人拉到跟前,沈冬素的身材娇小,才到他的胸膛。 为了与之平视,凌墨萧直接将人提起,沈冬素的脚在水中乱弹,手拼命去扒拉他的手。 两人近在咫尺,鼻尖都要碰到,凌墨萧的双凤眸漆黑如同深渊,声音冷的仿若冰坠: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知道本王中了寒毒?” 沈冬素示意他松开,否则自己没法回答。 凌墨萧将人重重地往池子里一甩: “说!否则,本王立即杀了你! 你的兄长,你的家人,都难逃一死。” 沈冬素暗骂一声封建社会没人权,揉着脖子道: “因为我是医师,你已毒入骨髓,影响下肢,脉都不需要把,望、闻便知是中了天下奇毒。” 凌墨萧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同样沈冬素也丝毫不畏惧地回视。 只见他一头乌发斜到胸前,趁的肌肤越发莹白,明明削瘦的很,竟然还有腹肌! 他低身捏住沈冬素的下巴,凤眸睥睨: “你当本王是傻子吗? 小小村姑,凭望、闻便知本王中了寒毒!你到底是谁派来的?意欲何为?” 沈冬素睁着眼睛瞎扯道:“是我幼时在山里遇到个白胡子老神医,我偷偷给他送吃的,他传我医术医经。 只叮嘱我,因我命带煞气,不满十六不可行医。我谨遵师嘱,至今只给我父亲医过腿。 您若不信,可派人去打听,我天煞命的名声早就传遍四邻八野,我爹的腿没一个大夫敢医治,昨夜我悄悄替他截了断肢,保住了命。” 温粥喂完该下猛药,沈冬素直视他道: “你的寒毒应该找了无数大夫吧?如果能医治,您也不会来这里泡温泉缓解毒发的痛苦。 泡温泉是治标不治本,这水里加的药我也闻出来了,同样没用。你大可跟小女赌一把,我治好你的腿,你放我兄长自由。 这笔买卖,于你,太划算了。何不一试?” 凌墨萧眼中的怀疑并未打消,他手一挥高声道:“甲四。” 一少年护卫从天而降,稳稳地落在温泉旁,他都没有抬头看一眼沈冬素,拱手道: “爷有何吩咐?” “她的话你都听到,速去沈家庄查验! 通知丁十八,速速回府。” 那少年离去,凌墨萧穿好衣裳上岸,随即派人将沈冬素关押在侧房,静待甲四回府。 不过他还算有点良心,让人给她准备了一身干净衣裳和鞋袜,还给了茶水和点心。 蜜合色的衣裙青蓝色的比甲,略长,袖子要挽起来,绣花鞋的大小到是正合适。换上后沈冬素才发现,这是凌府婢女装。 她悄悄问送东西的侍卫:“能不能请示王爷,让我兄长今日回府,我真的有要事找他。” 那侍卫无奈地道:“你兄长已经在回府的路上,丁十八就是你兄长在凌府的名字。” 沈冬素觉得自己是个取名废,没想到这凌墨萧更废!竟然直接甲乙丙丁加数字来取名。 她好奇道:“那婢女呢?也这样取?” “婢女按药名取。”说完那侍卫鄙视地看她一眼:“你就别想了,敢进澡池子勾引爷,等着被打死吧!” 沈冬素顿时又急又气:“谁勾引他了?也不看看他那身板,瘦的跟搓衣板一样,勾引他有什么用! 我呸,我是说我才不会勾引他!我是来找我兄长的!” “找兄长找到爷的澡池子里?谁信啊!告诉你,以往那些不怀好意要爬爷的床的丫环,全打死了。 你就好好想想断头饭吃什么,等死吧!” 沈冬素骂一声: “夏虫不可语冰!自恋王爷养一群自恋侍卫!”气呼呼地坐到椅子上,再不理这看门侍卫。 却没发现,门外那个修长的身影。 凌墨萧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身材,搓衣板?!这小村姑着实大胆! 沈林钟回府的速度很快,待听到侍卫跟他说,去见你妹妹最后一面,他是大哭着冲进侧房的。 进来见沈冬素好好坐在椅子上吃点心,那哭声一下子噎在嗓子里。 沈冬素懵懵地咽下红豆糕问道:“哥哭什么?才一天不见,想我想成这样?” 沈林钟:“……他们说你快死了。” 沈冬素满头黑线,狠狠瞪了那侍卫一眼,然后啪的一声用力关上门,拉着兄长到屋里,小声跟他说了事情经过。 沈林钟在听到父亲的腿保不住之时,眼眶就红了,待听到是她做的手术,眼睛又瞪的老大,几次要插言都被沈冬素制止。 直待她一口气将整件事说完,沈林钟的张大的嘴巴就没合上:“你说你会医术?” “没错!你记得小时候有段时间我天天偷吃的,被咱奶逮住了暴打。” “你那不是偷给冯文生吃吗?他那段时间病了,家里又没米揭锅,都是你拿豆菽救济。” “才不是呢!是给白胡子老爷爷吃!所以他才教我医术。 你记得有段时间我天天哭吗?就是因为学不好,急哭的。” 沈林钟小声嘟囔:“明明是你打小就爱哭……” “你说什么?” “我说哥相信了,你会医术,救了爹的命。那他们说你马上就要死了,是怎么回事?” 等听沈冬素说完经过,沈林钟吓的脸色苍白,原地转圈:“这可如何是好?哥去求情,求爷饶你这一回!” 沈冬素无语地道:“哥你是没听全吗?我已经和王爷做好交易,我治好他的腿,他放你自由。” “哥不要自由也没什干系啊!爹养身体需要银子,马上要进冬,修房子也要银子。这十两银子就留着家用,不用管我!” 沈林钟非常后悔,昨天应该再多叮嘱妹妹一句,千万别来赎他。 时间紧迫,沈冬素没时间跟他再多废话,急问道: “我今日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哥,昨日我落水,你救我上岸,可曾在河边看到旁人?” 沈林钟见她说的郑重,回忆之后坚定摇头:“没看到旁人。” “那脚印呢?除了我的脚印,有发没有看到旁的脚印?” “当时你在水里翻腾,我哪里还有心思去看脚印什么的,一个猛子就扎下去把你捞起来。 到底怎么了?难道你落水还有隐情?” 第9章 难道你要杀我全家? 沈冬素沉默片刻,决定没找到证据之前,先不告诉沈林钟。 他在凌府回不了家,也帮不上忙,反而让他操心。 再者,万一他与旁人说漏了嘴,打草惊蛇,更不利于寻找凶手。 逐摇头道:“许是因为落水的原故,落水前的事我记不的清,所以问问你。” 沈林钟顿时面露怒色:“记不太清也好,省得伤心。 你落水是去找冯文生的,定是那狗东西说了不中听的话气你。” 沈冬素眼眸一眯,冯文生,难道是他推的原主? 正说话间,就听那毒舌侍卫道: “丁十八、丁十八的妹子,出来。” 沈林钟忙拉着妹妹出去,沈冬素路过门口时,朝那侍卫比个拳头: “本姑娘叫沈冬素!你这个号码牌!” 来到正屋只见那个冷面少年甲四立于凌墨萧身后,而凌墨萧坐在一张轮椅上。 那轮椅后面是一张绣着山川的屏风,轮椅前是张紫檀木小案,案上的鹤嘴方壶徐徐地吐着柔烟,那味道是缓解头痛之症的。 凌墨萧一身月牙白广袖袍,露出一截如玉的手腕,手微动,广袖就泛上一层如水一样的波纹。 这种料子沈冬素前世在博物馆见过,据说是皇族贵族专用,虽然到现在还不知道他这个王爷是个什么王。 但可以肯定,他的身份对小老百姓来说,绝对不能惹不起的。 他的手腕在那广袖之下,显得很是纤细,青筋隐约可见。让沈冬素有点不敢置信,刚刚在温泉池子里,是这只手掐着自己。 如她所料,他的腿根本没法多走路,只有在泡过温泉之后缓解了一下,能走上一会。 之后若非要走动,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尖火盆上,出行只能坐轮椅。 明明是只病猫,也就在温泉池子里泡一泡能装会老虎。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刚好遇到他泡温泉。 她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之前在温泉池子的时候,她要再拖延一段时间,是不是打他一顿,逃跑他也没法追? 再看看那甲四,呃,算了吧,他没法追,却能发号施令让侍卫把 她打死。 咱从心,没有绝对的实力自保之前,苟命要紧。 凌墨萧手指一点:“其他人先下去。” 沈冬素条件反射地跟着哥哥就出去,然后她就听到凌墨萧的咬牙声: “小村姑留下。” 你才小村姑!你全家都是小村姑!从心地腹诲一句,示意兄长放心。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低头垂眸立于屋子中间,一脸地乖巧。 凌墨萧很满意她的态度,看着手中的纸一字一句地念道: “天煞孤星的命格,订亲三年的未婚夫因此退亲,伤心不已,投河自尽……” “不是自尽!也不伤心!” 凌墨萧觉得她在嘴硬,哪个女子退亲,不是要死要活哭上一场,岂能不伤心。 “本王已派人查过,你父亲的腿,确实不是寻常大夫的治法。 昨夜只有李姓大夫到过你家,愤而离去,未曾医治你父亲。 也在你家找到那柄小刀,上面确实有切过骨肉的痕迹。 再有你弟弟现熬的药,也未有大夫见过那个药方。 诸多证据之下,本王且先信了你之言,你曾跟无名游医学过医术。 但你让本王相信你能治好我体内的寒毒,还需时间验证。” 沈冬素早有打算,胸有成竹地回道:“我会分拔毒和清毒两个方面来为你解毒。 清毒用药,每天喝三次,七天换一次药方。 拔毒也一样,七天拔一次,否则你的身体受不了。 拔过七次,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你会康复如初。 你中毒最少也有三年,只能用这个保守治疗法,想再快些,治好了也会元气大伤。” 凌墨萧岂会嫌四十九天过慢? 他中毒已经三年零三个月,这个奇毒就那么一点点地,如凌迟一样,把他从曾经受万人景仰的战神,变成一个出行要坐轮椅的残废。 而那些曾经景仰他的人,却在他中毒之后,全都变了个模样…… 思及过往,凌墨萧面露痛苦,双手紧握成拳,紧紧抿着嘴,沈冬素甚至能看到他因咬紧牙关而紧绷的下颌线。 但这个痛苦的表情转瞬即逝,待他睁眼,又成了那个冷面王爷。 “即如此,你就在凌府呆着,四十九天后,本王康复,自会归还你兄长的卖身契。” 沈冬素大惊:“那可不行!我必须要回家,都说了拔一次毒要七天,我七天来一趟就行了。 我兄长在你手里,替你医治也是我提出来的,难道我还会中途反悔跑了不成?” 凌墨萧冷哼一声:“从来没人敢跟本王提条件! 你这小村姑着实大胆!你当本王的凌府是什么地方?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吗?” 沈冬素气急,好一个不讲武德! 这是要拿权势压人,非将她拘在凌府啊! 她反应极快,只要不被权势吓到,明明应该是你求我才对。 但凡你能找到别的解毒办法,也不会拖到现在。 她顿时腰挺直,头一抬:“我说了,师傅有交待,十六岁之前不许行医。 到现在我也只给我父亲医治过,你若是这样吓唬我,我一时忘了解毒的方子,耽误的可是你的病情。 我保证七天到府一次,绝不迟到,四十九天之后,没治好你,我来给你当婢女,还不行吗?” 凌墨萧一噎,这小村姑果然大胆!这天下间敢威胁他的女人,她还是第一个! 不过很快凌墨萧又生一计,他面不改色,轻轻地端起茶碗饮了一口。 慢慢放下,细长的手指摩擦着碗口,冷冷地道: “光城县乃至整个宜州,都是本王的封地。包括你家,都是本王的子民。 本王对封地子民,有生、杀、大、权。” 他以为沈冬素会吓的扑通一声跪下,然后乖乖留在府上,不料这小姑娘只是脸色白了白,一双鹿眼水眸转了转。 然后腰挺的更直了,直着脖子,像一个甘心赴死的使臣,直视他道: “难道王爷要杀我全家? 要杀就杀吧!反正小女全家到了冬天也会饿死冷死,趁这天气暖和死了也好! 你别忘了把我兄长一并杀了,活着我一家不得团圆,死了一起走奈何桥! 还有我二叔一家也没漏了,刚好我们一大家到地府过年!” 沈二叔:我谢谢你啊! 第10章 和凌王签合同 说完她把脖子扭到一旁,摆出一幅要杀任你杀,反正我活着已经够痛苦的模样。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只要你没有在乎的东西,别人就威胁不到你。 这下子还真把凌墨萧给为难住了,同时心里对沈冬素的看法也改变了几分。 这小村姑不光胆子大,到还有几份气节。 他沉思片刻,解毒之事不能拖,这小姑娘油盐不进,此次前来唯一要的就是要给她兄长赎身。 既然威胁没用,那就约法三章。 半晌,凌墨萧方道:“你即坚持回家,本王允你,只是你须立誓。 不可将本王中毒之事外传,亦不可让人知晓,你在替本王解毒。” 这个简单,沈冬素当场举手发誓,言词恳切。 打了一棍子来个枣,凌墨萧轻声道:“只要你医好本王,本王赏你黄金万两,良田千倾!” 这个沈冬素喜欢,你早说嘛,早说我会用对待甲方的态度对待你! 一看她听到赏金,一双鹿眼变得如星辰般闪亮,凌墨萧心中泛起两个字“财迷”! 随即他又加上一条:“誓言防君子,而你,本王须派一心腹与你同回沈家庄。” 这话就是说她不是君子,得防着呗!沈冬素悄悄翻个白眼。 本要拒绝,转念一想,他的心腹定是如甲四般的少年侍卫,家中正缺一个壮劳力,免费捞个跟班还不好嘛! 逐义正言词地道: “别说派一个心腹,派十个都没问题。我行得端坐得正,王爷想怎么监督就怎么监督!” 把你那一支护卫都派来最好,刚好帮我修房子、耕田。 这反应,又大出凌墨萧意料,他从小到大见过的女子无数,还从未见过像她这样的。 这些年出现在他身边的人,不论男女,都透着一股子小心翼翼、死气沉沉的模样。 看着她那双神采奕奕的杏眸,突然觉得,这小村姑即便没有医术,留在身边解闷也挺不错。 凌墨萧这边说完,该沈冬素了:“小女也觉得这誓言防君子,再说王爷也没发誓。” 凌墨萧脸都黑了:“本王一诺千金!难道还会骗你一个小村姑不成?” “那谁知道呢?我又不认识你。”沈冬素小声嘀咕,随即抬头高声道:“口说无凭,还是签个合同吧!” 凌墨萧反而来了兴致:“合同?你识字?” “名字还是会写的!” 也没唤旁人来,凌墨萧亲笔写的一式两份的合同,沈冬素一字一句地看过,确定没有‘甲方陷阱’,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这反应,不像只会写名字的。 凌墨萧接过一看,嗤笑一声:“字如其人,有够丑的!” 沈冬素一噎,很想反驳一句,可跟他那行云流水的字比起来,咱这拿笔毛当铅笔的写法,确实很丑。 你等着!早晚哪一天碰到你不擅长的事,我也用这句来回你! 接着沈冬素当面给他开了药方,食疗加药浴,他的底子太差,还不能拔毒。 凌府药房药材极全,想来也是,本就是为了凌王养病才建的别院,自然要多备些药。 沈冬素亲自配的药,但她知道凌墨萧不会立即吃,肯定会先找十个八个信任的大夫,确定过药方没问题,才会尝试使用。 确定了下一次来凌府的日期,甲四带沈冬素去指派随她回沈家庄的人。 凌墨萧则看着两人才签的合同,回忆她刚刚好娴熟的配药手法。 唇角微扬,眼神中闪过一丝谁也看不懂的情绪。 识字、医术高超、天煞孤星的命格、还是个美人胚子。 这个小村姑的身上的秘密还真不少呢! 慧空大师预言,本王的转机在封地之上,难道应验到这个小村姑身上? 此时,凌墨萧还是不信沈冬素能治好他,所以并没有将全部希望放在她身上,继续派人到滇州找云谷神医。 当沈冬素看着甲四替她找的人,不禁笑了:“是你啊号码牌!” 那号码牌咬牙切齿,一双豹眼瞪的老大:“某乃甲十八。” 趁甲四跟号码牌交待差事的时候,沈冬素回侧室换回自己已经干了的衣裳。 没赎回兄长,自己还穿一身婢女装回家,那沈父蒋氏会气懵的。 再出来时只余甲十八一脸气呼呼地等着她,看她穿回破旧的麻衣,不禁嘲讽道: “你跳爷的澡池子,不就是想当爷的女人嘛?怎么赏你衣裳了你还不穿?” 沈冬素白他一眼,怀疑他被甲四委以此任,就是因为他的嘴太毒,惹得同僚不喜,找个机会就把他派的远远的。 “当你妹啊当!都说了本姑娘是来找兄长的,我又不知道那是你家王爷的澡池子!” “当我妹?你这么大胆的妹妹我可受不起!” 沈冬素:…… 深呼吸,深呼吸!等你到了沈家庄,且看本姑娘怎么把你当驴用! 沈林钟还一脸担忧地在二门外等着,一看沈冬素全须全尾地出来,长长地松了口气。 也不管甲十八跟着妹妹干嘛,趁功夫忙把该交待的事都交待了。 “为兄接下来要在新人营呆一个月,家里有事你到侧门找丁十一,他会把消息带给我…… 那十两银子你给爹收好,赶紧把牛棚修缮修缮,备些冬衣,天说冷就冷了…… 别想着来赎我了,没用的,凌府不是寻常富贵人家,多少银子都不会放人……” 一路说到侧门处,沈冬素都没机会插句嘴,眼看她就要出凌府,沈林钟突然猛地一拉她的手,一个圆圆凉凉的东西就落在手心里。 沈林钟快速四处看了一眼,带着浓浓地不舍看着妹妹走远,没有命令,他是不能出府相送的。 待看到甲十八还跟着妹妹,这才发觉不对劲,高喊道: “冬素,他跟你去干啥?” 沈冬素笑着挥手:“干活!” 甲十八:……某是来监工的! 回程的路上,沈冬素一直笑咪咪地,虽然这一趟没有问到想要的线索,但别的收获还是挺大的。 甲十八很好奇沈林钟给了她什么?见她紧握着手,终于忍不住问: “你哥给你什么了?” 第11章 二房来闹事 沈冬素笑着张开手,里面躺着一个圆圆的熟鸡蛋。 甲十八突然觉得心里极不是滋味,新人营只有晚饭才有鸡蛋,且一人就一个。 这沈林钟是昨天的鸡蛋留着,他并不知今天他妹妹会来,难道是想一直攒着留给家人? 他一下子说不出嘲讽的话,只道了句:“我当什么好东西,一个鸡蛋还巴巴留着。” “在你们凌府不是好东西,在我家可没有比这更好的食物了!我上次吃鸡蛋,还是过年的时候。 一个生鸡蛋两文钱,攒够十个能换四斤糙米,若换豆菽能换六斤!够我们一家吃好几天呢。” 甲十八越发说不出嘲讽的话来,两人沉默地走了许久,他一直没等到沈冬素吃鸡蛋。 不禁又问:“你不吃吗?” “留给父亲吃。”除了这个鸡蛋,沈冬素还把侧房里剩的糕点全给打包了。 甲十八突然觉得在凌府的时候,对她的态度太差了!这明明是个孝顺至极的好姑娘啊! 为防甲十八半路逃回去,一路上沈冬素对他都很和善。两人路过茶水摊的时候,已过午饭点。 沈冬素还很大方地说:“饿了吗?我请你吃饼子。 小二,要一块素饼。” 边说边从袖中掏出自己剩的那半个,加了泥的饼子果然厉害,泡了水还一样硬,笑着表示: “我这还有一半,我吃这个就行了。” 甲十八只觉脸在烧,忙从腰间的钱袋子里摸出钱,要了两张软面饼。 软面饼是正宗的小麦面粉,只是没有完全筛去麦麸,是黑面。加的是粗盐和猪油。 但比加泥的豆菽饼要香太多了!沈冬素自然要客气一下: “甲大哥您吃,我吃这素饼习惯了。”时刻谨记自己的村姑人设。 甲十八直接把面饼塞到她手里:“吃这个!那素饼硌牙。” 此时甲十八最好奇的是,她家到底是有多穷啊? 等两人吃了饼喝了茶,快走到河堤,太阳已经偏西,秋风飒飒。 爬上河堤,远远看到一妇人拐着棍子,坐在河堤边的石头上休息。 那妇人一眼竟看不出年纪,头发稀疏半白,身形佝偻,像六十岁的老人。 可那脸上的皮肤又像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眼珠浑浊,眼角直一流着水。 妇人手拿着帕子不时擦眼角,擦的眼角红红的。 沈冬素本想小心地从她身边绕过去,可人才走近,就见那妇人侧了侧头,突然笑问: “是小素吗?” 沈冬素一愣,瞬间从原主的记忆中找到这妇人的身份,轻唤了声: “大姨母。” 妇人大喜,站起来寻着她的手,待沈冬素小跑着握上之后,她才笑道: “我远远听着就像你的脚步声。 你这是从哪回来?你爹的伤好了吗?” 沈冬素反问:“大姨母您眼睛不好,怎么坐在河边上?您一个人来的吗?快,随我回家歇息。” 大姨母边走边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颤着手从里面摸出十几文沾了菜油的铜钱,解释道: “这几天你表哥四处摸鱼,卖了十几文钱,我把油罐子里那枚吊油钱也摘下来了。 凑了这些,赶紧就送来……” 农村人油精贵,吃油要么用筷子点一点到菜里,要么是拿红绳系枚铜钱吊油壶里,煮菜时拿铜钱在锅里过一下,沾点油星。 这枚吊油钱非急需用钱,一般是不动的。大姨母这是真拿沈家当至亲才会将这枚钱也拿来。 原主留下的感情影响,沈冬素心中满满的感动,亲戚并非都像二叔一家那般的。 说话间就见一个约摸十七、八岁,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的少年。 裤子挽到膝盖上面,赤着脚,一手提鞋一手提着两条鲫鱼。 喜滋滋地从河堤下爬上来:“娘,这野鱼太小卖不出钱,给姨父补身子……” 待看到沈冬素,顿时大喜过望,两脚互蹬着把裤脚扒拉下来,啦哒两声把湿鞋穿上,还理理挂着水草的头发: “小素妹妹你来接我们啊!瞧,哥给你抓了鱼。” 这少年正是大姨母家的表哥,姓余名大鱼,大姨爹取名法是,生孩子那天家里有什么吃食就取什么名。 生大表哥家里刚好抓了条大鱼,就叫大鱼。 生大表姐家里正收麦,就叫大麦。 生二表姐家里正剥莲蓬,就叫大莲。二表姐很庆幸,自己没叫大蓬。 待看到甲十八,余大鱼本能地将妹妹和母亲护在身后,小声问沈冬素: “这人是你们庄上的?” 沈冬素笑道:“是我哥的朋友,来我家坐客的。” 甲十八哼了两声,算是默认。也不多言,默默地跟在三人身后。 大鱼话多,沿路说个不停,中途突然拉沈冬素到一旁,谨防被母亲听到,小声问: “我听说了,你娘要把你许给傻子是不是?” 沈冬素忙摇头:“不是的,我哥筹到钱了,那事不必再提。” 大鱼突然脸红,说话都结结巴巴的:“哪个,哪个小素,你要愿意,我……” 就在这时,一阵吵闹声传来,声音之大,完全盖过大鱼的音量,也打断了他的话。 沈冬素倾耳一听,脸色大变: “是我家!我奶和我叔来我家闹事了!”说完她提起裙子就往家里跑。 大姨母急道:“大鱼快跟上。” 此时破旧的沈家牛棚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一个头发半白的妇人正在门前打滚撒泼,哭天骂地地嚎着: “这日子没法过了!老大奸心这么重,这是逼你兄弟去死啊!” 你那十两银子我们又不全要,我好歹是你娘,分一半总成吧! 你弟媳等着五两银子救命,你怎么就这么奸? 难道你非让你兄弟也去卖身为奴不成? 你好狠的心啊!你三岁我进你沈家门,把你养到娶妻生子,不是亲娘胜似亲娘,你就是这么对老子娘的? 明个我去官府告你,你个不孝的东西啊!” 另一个高颧骨,吊梢眉的年轻妇人,捂着肚子在牛棚前呻吟: “哎哟,我要痛死了,大哥大嫂,你们就眼睁睁看着我痛死在这里? 我肚子里揣的可是你老沈家的种呢!你这样会遭天谴的! 活该你断了腿,儿子去当奴才! 活该你生个天煞命的闺女……” 第12章 分家 这两妇人在这锣鼓喧天地叫骂不算,牛棚边上还有一胖小子正按着沈仲阳锤打。 那小胖子比仲阳高一头,瘦小的仲阳被他压在身下,拳头雨点一样往仲阳身上砸,边砸边叫: “你姐是天煞命,你哥当了奴才,你就是个狗东西!” 沈仲阳满眼愤怒地盯着他,边吼边反抗: “我姐才不是天煞!”可惜力气太小,反抗得到的是更凶狠的暴打。 看热闹的人中有人不落忍,提醒道:“青牛,仲阳怎么说也是你堂弟,你怎么跟打仇人一样打啊!” 沈青牛瞪着一双绿豆眼:“他就是我的仇人!” 人群中有人笑道:“他们兄弟闹着玩呢,小孩子家家的还能打出伤不成?” 这人正是沈二叔,他在刘大夫那里听说大哥家有十两银子,立即就怂恿母亲和媳妇过来讨要。 他扯过沈仲阳问银子的事,结果这小子不光不说,还口出狂言一点也不尊重他这个二叔。 他才放任儿子沈青牛狠揍这小子一顿。 就在这时,只见一阵风袭来一样,一个少女提着裙子,大叫道: “放开我弟弟!”一脚将沈青牛踹个仰倒。 这还不算,不等沈青牛爬起来,她上前按住小胖子的两只胳膊,喊道:“仲阳,上来揍他!” 沈仲阳反应极快,看到大姐回来的这一刻,心底瞬间有一种,有人撑腰的底气。 一抹鼻子上的血,啊的一声冲上去,骑在沈青牛身上,小拳头不要钱地往他身上砸。 那沈二叔一看儿子吃亏,忙从人群中冲出来拉架:“冬素你是大姐,怎么能打弟弟?” 不论是原主还是沈冬素,早对这个坏二叔恨的牙痒痒,见他来拉自己,拳头就往他身上锤。 “他打仲阳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他是哥哥别打弟弟呢?这会到想起来我们是骨肉兄弟了?” 沈二叔大叫道:“好你个天煞的扫帚星,连亲叔叔也敢打!今天我就替你爹好好教训教训你!” 一巴掌就往沈冬素脸上甩,这一掌却被一根木棍挡下,满脸怒气的沈父瘸着腿爬来,怒骂道: “我还没死呢!我的女儿,轮不到你教训!” 他不出来沈奶奶只是打滚叫骂,他这一出来,沈奶奶直接扑过来撕扯: “你个奸种,快把银子拿出来!” 蒋氏大急:“放开我当家的,他的伤口还没好啊!” 却被二婶王金花拉住:“大嫂,你把银子给我们,我们就走。今天不给银子,我就死在你面前里!” 现场顿时变得更混乱了,沈奶奶牵制住沈父,搓搓手又要来打沈冬素。 就在这时,余大鱼和甲十八赶到,两人一看这场面,二话不说都冲过来帮忙。 余大鱼哇的一声跳起来,直接将沈二叔扑倒,两人滚成一团打了起来。 甲十八则护着沈冬素靠边,而沈冬素则趁机撞开沈奶奶,护着父亲。 沈奶奶顿时滚在地上,哇哇大叫道:“哎哟!你这个天煞女啊,你是要谋杀你奶奶啊!” 这老妇人是要将胡搅蛮缠、蛮横无礼、打滚耍赖进行到底。 沈父的伤口因剧烈运动而破开,裤腿浸红一片,沈冬素大急,只想尽快结束这场闹剧,赶紧给沈父医治。 扯着嗓子大吼一声:“闭嘴!” “闭嘴!” 人群外同时响起吼声,众人回头一看,只见一青衣翩翩少年郎,扶着一气喘吁吁的白发老者出现。 村民皆低声问好:“村长。” 这老者正是沈家村老村长,年轻时当过兵,颇受村民尊重。 沈二叔一见村长来,立即松开抓着余大鱼的手,可惜余大鱼对沈家村村长没他那么惧怕,趁机又狠揍他两拳。 沈二叔又想反抗,就听村长点名叫他:“沈大志,你带着全家来你老大家闹什么呢?” 沈大志恶人先告状:“不是啊村长,是我大哥,他私藏家财,我娘发现后来问,他还不承认。” 沈父双唇毫无血色,冷汗直流,虚弱地道: “那十两银子是我儿林钟的卖身钱,我已经拿去赎回孩子,如今家里仅有的一两九钱银子,是亲友凑来给我看伤的。 众位请看我这家,牛粪还堆着没干,草席铺床,一样家俱也没有,哪里有私藏家财的地方?” 村民怕村长不了解情况,七嘴八舌地说着沈父因服衙役重伤断腿,被兄弟连夜仍到牛棚的事。 其实这些事村长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别人的家事,没闹到他面前来,他也不好直接插手。 这时沈奶奶突然尖声道:“你少骗人!哪有卖身为奴还能赎回来的!你就是想把十两银子都贪了! 我告诉你沈大成,咱们可没分家,沈家是我当家的,这十两银子你就必须给我!” 一闻此言,沈冬素灵机一动,出列问道:“你说我们还没分家?” 沈奶奶直着脖子说:“当然没分家!你爷还没死呢,两兄弟怎么能分家?” 沈冬素脑子转的飞快,瞬间摆出一幅受尽委屈的模样,可怜兮兮地问: “没分家,我们为什么被赶来住牛棚? 没分家,我爹的医药费,奶奶也该付吧?” 村民再次高声议论起来,都道沈奶奶做事不厚道,这长子还没死呢,你把一家子往牛棚里赶。 这听说孙子卖身为奴了,又跑来要卖身钱。后娘就是后娘啊,但凡是亲娘,也干不出这样的事来! 沈二叔一看这情况,再这样下去,村民和村长都站沈大成这一家子,他们可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不行,得先回家,等村民散了,村长不在,再悄悄来要。真要不来,这牛棚就那么大一丁点,或偷或抢都行啊! 他忙上前假意扶老娘,对众人道:“误会误会,既然那银子是用来赎我大侄子的,那我们就不要了。” 沈奶奶气的直瞪他,怎么能不要呢?无论怎么撒泼,都得要一半啊! 村长来了更好,就让他看看老大这个不孝的东西!沈二叔拉着老娘的手拼命使眼色。 沈冬素岂能就这么放他们回去?上前一步拦住两人: “今天当着村长爷爷的面,还是把话说清楚的好! 我们沈家大房和二房到底是分家,还是不分家?” 第13章 气死二房 沈奶奶被沈二叔拉住,二婶王金花趁机窜过来问:“分家怎么样?不分家又怎么样?”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沈冬素朝焦急的沈父摆摆手,示意他别担心。 上前一步道:“不分家,那我们大房还是住在东房头,现在就搬回去,我爹的医药费你们得平摊。” 沈二叔可是跟刘大夫打听过的,不管请谁,光截掉那条腿都得十两银子,还不保证人能救活。 看沈大成这模样,腿截了,人也活了,那医药费肯定高于十两! 沈大志一算,这不行啊!医药费平摊,后面还得给他买药买肉补身子,就算那十两银子要到一半,也不够填窟隆的。 那沈冬素还是个天煞命,再住一起,万一连累自己咋办? 并且,他早就想和老大分家了,父亲在家时他不敢提,干脆趁这个机会,分家! 当即又问:“那要是分家呢?”这话他不是问沈冬素,而是问沈大成。 分家是大事,哪能一个小姑娘做主。 没想到沈大成朝沈冬素点点头,示意她来说。 沈冬素还没开口,蒋氏哭着冲过来: “当家的,不能分家啊!你腿成这样,往后的徭役还得让老二去。分了家,咱就算独门独户,这徭役让谁去?” 蒋氏虽然是个拖后腿的,但这次因错阴差,这个后腿拖的好。 一闻此言,沈大志忙道:“分家分家!我才不帮你家服徭役呢!想把我的腿也砸断不成?” 沈大成此刻面白如纸,这么多年,他是一直把沈大志当亲兄弟的,这次服衙役,也是两家他一人服。 比别人多干一个月,累坏了身体,不小心砸到腿。没想到老二一点也不顾念兄弟情,把他当垃圾一样扫地出门。 沈冬素忙道:“那就分家!但东房头我一家的东西,都得搬走。老宅给二房,这牛棚给我们住,二房得补修缮钱。 村长爷爷,您觉得这样分合不合理?” 老宅虽新,但只有三间带个院子。牛棚虽破旧,可后有小树林,右边挨着河,面前是荒坡,全归大房。 别看现在不值钱,这么大块地到了沈冬素手里,早晚能变成世外桃源。 村长赞许地点点头,以往总听说这冬素性子软,软包子一个。这会看来,这姑娘很是聪明能干啊! 村民们更是议论纷纷,即赞沈冬素能干,又说二房不厚道,兄弟分家也应该大房住老宅,二房分出来才对。 沈大志一听这话,生怕村长做主将老宅分给大房,自己一家来住牛棚,那他一天也受不了! 忙说:“我娘跟我们同住,当然得住老宅!二房出修缮费就是了,这个泥草房,你用多少泥多少草,我二房出!” 沈奶奶忙喊道:“那十两银子呢?即然要分,这十两银子也得分!” 沈冬素眼珠一转道:“如果有,当然分!” 前半句,她用只有周围几个人听到的声音说,后半句,却是高喊着让沈奶奶听个正着。 沈奶奶本就年老耳朵不大好,并且这次来打浑就是为了那十两银子,这会一听‘当然分’三个字,哪里还问别的,立即喜道: “那就分家!老二,现在就分,喊几个人,去把东屋他们的东西抬过来。” 沈冬素忙对蒋氏道:“你跟着去,别把咱们的东西漏了。” 蒋氏还在那里抹眼泪:“分了家怎么活啊!这徭役难道让仲阳去不成?” 沈仲阳闻言一把擦去鼻血,直着腰道: “我去就我去!我宁可分家吃糠咽菜,自个去服徭役,也不想跟他们一家子搅和在一起。” 说完一拉蒋氏:“娘,咱们一起去盯着,东屋的东西一样都不能少!” 其实东屋也没啥,贫困小村庄,家里能有一月存粮都算富裕人家。 不过是两张旧床,几个衣箱子,两个方凳,一张方桌,一个脸盆架子,以及零碎的小物件和几件旧衣裳破被子。 蒋氏知道分家已经不可调和,开始为新家拼起来,硬是在王金花的守卫中。 从厨房抢到半袋糙米和半壶菜籽油,就这样王金花还哭天抹地说大房是在她身上割肉。 分完家具该家牲口,沈家有一头老牛,可以说,这牛比沈冬素的命都值钱,沈奶奶是宁死也不肯给大房。 沈冬素便拿牛说事,将除了牛的六只鸡、一只大白鹅,一只小黑狗都给要了过来。 沈奶奶气的脸发紫,沈大志一直安慰她,分到五两银子,想买多少鸡就买多少鸡。 除了田地要等沈爷爷回家才能分,其它的能分的都分完了。 沈大志叫着要分银子,沈冬素要求先立字据,分过来的东西可不能再打滚撒泼讨要回去。 沈奶奶和王金花绝对干得出来这样的事! 沈家二房:为了银子,我们忍! 村长身边的年轻男子亲自写的分家书,将大房所分之物一一写下,沈冬素特地让他将牛棚附近的地土也标上,都归大房所有。 再将沈奶奶的赡养问题也写上,由二房赡养,于大房无关。 土地问题全村人都没意见,这牛棚附近荒的,除了鸡来找食,没人愿意涉足,要这么个荒场子一点用也没有! 沈奶奶的赡养问题,本来村长还想着沈家的名声,想说让大房在逢年过节给沈奶奶买些东西。 结果沈奶奶自个说:“我用不着他的东西!赶紧分家了,他离我远远的,别再让我瞧见这一家子!” 最后由村长、沈大志、沈大成三人签名,各持一份,沈家兄弟正式分家。 这时不光是沈家二房,连村民都等着看分银子,十两纹银,他们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啊! 分家书一签,沈大志红着眼睛要银子:“东屋的东西都搬来了,现在该分银子!” 就有所有人都目光炯炯地看着沈冬素的时候,她两手一摊一脸无辜地道: “我说的是,有的话当然分,可压根没有啊!我爹都说了,那十两银子已经拿去赎我哥了。” 沈大志这才惊觉被这小丫环耍了,气的仰到。 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先被余大鱼按着打,让全村人看笑话。 这会又被这死丫头戏耍,平白丢了一半家资,还一文钱都没捞到。 沈大志恨不得冲上去把沈冬素给锤死,真是个天煞女,谁沾谁倒霉! 第14章 莫小盼 沈奶奶先冲过来:“我打死这个扫把星!今天不把银子拿来,我一头撞死在这里。” 哎哟,也拿这一招威胁人啊!别看沈冬素威胁李大夫有用,她威胁大房还真没用。 沈冬素指着一览无余的牛棚: “不信你们去搜啊!掘地三尺地搜。搜身也行,搜到十两银子,我二话不说立即分。” 她说的认真,偏偏语气带着一股子‘我藏的很好,你们绝对找不到’的感觉。 越发让沈大志认定,那十两银子就是被这小丫头藏起来了。 沈大志问沈大成:“你怎么说?” 沈父虚弱地道:“分家的事,冬素做主。” 沈大志立即请村长作证,今个搜到十两银子,两家平分。蒋氏先一步把那包碎银子拿出来: “这是我问娘家人借的,不算数。” 沈奶奶才要开口,村长先道:“这个当然不算分家行列,不然就该一家的存钱都拿出来分才合理。” 沈奶奶立即闭紧嘴,这要分,把她藏的私房扯出来怎么办? 沈大志当场开始搜牛棚,那牛棚哪里有藏银子的地方? 连个铜板也没搜到,接着搜身,沈冬素的身是沈奶奶亲自搜的,别人搜她还不放心。 这老太婆把沈冬素的头发都散开,鞋袜也脱了,一样一个铜板也没找到。 然后开始撒泼,哭着说肯定是藏到别人身上了,她那愣头青表哥和瞎姨母也要搜。 余大鱼和大姨母只想让冬素一家顺利分家,立即站出来同意搜身,结果就在大姨母身上搜到沾了油的十几枚铜钱和两条小鱼,根本就没银子。 沈大志气的目眦尽裂,今个要找不到那十两银子,那他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丢了一半家俱牲口,这分了家大房还彻底脱离了他的掌心,以后那林钟的工钱他都没理由讨要。 突然,他看到帮沈大志换药的年青人,这人是跟着冬素一起回来的,心一动,阴阳怪气地道: “冬素才被退了亲,这么快就勾搭上一个汉子。那银子,肯定就藏在这汉子身上。” 甲十八:……好吧,银子还真就藏在他身上,趁着搬家俱众人不注意的时候,沈冬素给他的。 看了这么一场热闹,甲十八已经彻底理解沈冬素的困局,这点小忙,岂会不帮。 但是,你说我是她勾搭来的汉子就过份了啊! 我堂堂七尺男儿,九品百夫长,会看上她这个黄毛小丫头? 都不用沈冬素解释,甲十八先站了起来,他那一站,简直是鹤立鸡群,军人气质尽显。 他亮出凌府腰牌,高声道:“某乃凌府九品武官,沈林钟同僚,今日前来沈家做客。 某跟沈姑娘并无干系,岂容你这乡野村夫污蔑?想搜某的身,且看某这腰刀同不同意!” 这下子沈大志傻眼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人竟然还是个武官! 这小小沈家村,连个衙役都没路过过,何时来过官府的人? 他不安地看向村长,结果却见村长小跑着过来拱手道: “哎哟,沈家来了贵客啊!让大人看笑话了,这里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大人请到小老儿家中一坐。” 沈大志彻底傻眼,顿时汗如雨下,结结巴巴地道:“是我俩兄弟分家分迷糊了,不干军爷的事。” 说完就去扯沈奶奶:“快走!” 沈奶奶还在那叫着:“拿银子!不拿银子我不走!” 甲十八手在刀鞘上一点,只听‘咔擦’一声,那刀就露出一截白刃,怒视两人:“滚!” 沈大志直接背起沈奶奶,一溜烟地跑出人群。后赶来的王金花不了解状况,高声喜道: “要到银子了?” 沈大志正窝火呢,一把掌扇到她脸上:“哪里有银子?滚回家去!” 王金花大怒:“好你个没良心的,我还怀着孩子呢,你敢动手打我!” 说着就上手,两夫妻互打起来。沈奶奶在一旁边拍大腿边哭,听到大白鹅的叫声,恨不得冲回去把鹅抢走。 沈大志一手拉媳妇,一手拉老娘,还喊着热闹的沈青牛,很快二房一家灰溜溜地走远。 甲十八再次拒绝村长之后,村长将看热闹的人群哄散,忙回家取些吃食送来。就这样,大房彻底跟二房割离,摆脱沈奶奶的掌控,沈二叔的吸血,能清清静静地过自己的日子了。 这也是原主的愿望之一,因为沈冬素发现,分家之后,肩上的湿重感消失了小半。 并且,她也能排除原主之死,跟二房没关系。 否则刚刚她突然出现的时候,那害原主之人应该是一脸见鬼的表情,但二房几个人的表情都很正常。 沈冬素感激地请大鱼和姨母进屋,大鱼虽然被沈二叔打的鼻青脸肿,但还是笑着龇一嘴白牙,真心为姨母一家顺利分家而高兴。 这时沈冬素突然发现,那个和村长一起出现的青衣少年郎,一脸笑意地站在原地注视着她。 这少年可没少帮忙,村长是他急时请来的,分家书也是他写的,和沈二叔打架的时候,他还拉偏架了。 沈冬素忙上前笑道: “今个多谢你了,快请进屋,今晚在我家吃晚饭。” 那少年眼里带着笑,压根让人没防备,那手快的跟闪电一样,一把薅住沈冬素的后衣领子,拉着她就往小树林里走。 他虽然清瘦但力气极大,又比沈冬素高一头,她手脚乱挥也没挣开: “你干嘛?有话好好话啊!” “大鱼哥!仲阳!号码牌,不对,甲大哥!救我啊!” 才扶沈父进屋的甲十八一个健步冲出来,要去救沈冬素,却被仲阳和大鱼笑着拉住: “不用管他们,修谨逗冬素玩呢。” 仲阳加一句:“那是我二表哥,莫小盼。” 大鱼嘘声道:“他最不喜欢别人叫他小盼,自从被夫子赐字‘修谨’后,谁喊小盼他就揍谁,你想挨揍就喊吧!” 仲阳一缩脖子,笑道:“我差点忘了,上次怂勇青牛当他面喊小盼,他把青牛揪到树林里狠揍了一顿。” 就在这时,几人听到树林子里传来沈冬素尖叫声:“莫小盼!你住手!” 仲阳吓的直接溜进厨房,生怕莫小盼气恼了,连他一起打。 此时的小树林里,莫小盼正揪着沈冬素的耳朵警告: “再敢喊一声我的小名试试!” 第15章 丰盛的晚餐 刚在那一声,是沈冬素福至心灵,脑中闪过原主默默喊过的名字,当然,原主从来没当着莫小盼的面喊过。 这名字一喊,记忆随之涌现,这青衣少年正是三姨母唯一的儿子,也是此次乡试案首,冯文生的同窗。 随着身体变得灵活,沈冬素发现,连原主的记忆也发生改变。 以前记忆就像随意置放在她脑海中一样,现在则是装进箱子里,她需要用时才会取出来。 如此一来,就导致她见到一个人,还得特地回忆一下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 “几天不见,你胆子渐长啊!你这胆子要用在冯文生面前,他也不敢那样欺负你。” 沈冬素哼一声道:“我俩已经退亲了,下次他敢欺负我,我会像揍青牛一样揍他!” 莫修谨眼睛一眯,那双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暴躁和狂怒,他呼吸重了几分,几息之后才渐渐平息,咬牙怒道: “不用你揍,哥替你揍。” 沈冬素知道他拉自己单独说话,不是为了聊冯文生,便问:“你是有什么事吗?” 莫修谨眼中的狂怒退去,但躁郁未消,快速道:“明知故问!我问你,二姨母来过吗?” “没有。” “她这几日定会来看姨父,她若带了阿沅姐来,你先将这支簪子悄悄给阿沅姐。 她若没带,你便直接给二姨母,就说你送给阿沅姐的。” 说话间,莫修谨从怀里取出一支雕着梅花的桃木簪子,看那工艺,估计是他自己雕的。 记忆一闪而过,他和阿沅表姐两人,通过原主,传递过多次信物。这个时代表兄妹成亲是非常寻常之事。 特别是在农村,姑表、姨表成亲的,还有换亲的,都很常见。 莫修谨长的英俊,又是童生,二姨母肯定是愿意将阿沅表姐嫁给他的。 故而沈冬素很不解:“阿沅表姐已经十六,早该订亲了,你为何不上门提亲?” 莫修谨略带骄傲地道:“童生提亲跟秀才提亲是不一样的,我要让阿沅当秀才娘子。” 沈冬素只当这是小情侣的小癖好,可能偷偷摸摸的比光明正大更有意思吧! 接过发钗收好,再看一眼莫修谨,做为医生的本能,让沈冬素觉得表哥有点不对劲。 她玩笑地道:“我父亲出事后,我偷偷学医,表哥我帮你把把脉吧?” 莫修谨好笑地背过手,不情愿地道:“你还是先拿仲阳练练手。我又没病,把什么脉?” 说完急步往牛棚走去,沈冬素追在后面问:“表哥你每天睡多少个时辰?” 那份不安感来自他的眼神,那不是一个读书人该有的眼神,时而浮现的那份躁郁之情,实在让人担忧。 “两个时辰。” “太少了,你得多睡觉。” “我要读书还要练剑,当跟你一样能一觉睡到天亮啊!” 此时蒋氏和大姨母听到两人的声音,忙唤莫修谨进屋,这个外甥,可是几个姨母的骄傲呢! 沈冬素则很自然地进厨房准备晚饭,结果发现大鱼和仲阳已经闷了糙米饭,炖了鱼汤。 村长亲自送了一筐子萝卜,就着两条鱼,炖了一大锅。 呃,沈家只有一把菜刀,分家留在了二房,所以鱼和萝卜都是用斧头砍的。 沈冬素又把从凌府打包的点心拿出来,这一顿饭算是近一个月,大房吃过最丰盛的一餐。 碗筷不够,轮流吃饭,第一轮自然是沈父、莫修谨、余大鱼和甲十八。 经过分家事件,甲十八这个号码牌,彻底由沈冬素幻想的免费劳力,变成沈家贵客。 本来给大姨母盛好了饭的,大姨母死活要吃第二轮,一直念着男人还没吃,哪能女人先吃的。 沈冬素趁机把她带到厨房,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白内障加角膜炎,幸好眼角膜还没脱落,否则就真的全瞎了。 现在隐约能看到人影,只能在自己熟悉的地方活动,今日来沈家庄,若非实在担忧四妹,大姨母是绝不出门的。 白内障只能通过手术治疗,但目前沈冬素没有工具是无法做手术的,只能先做些眼药水治好角膜炎。 沈冬素默默在心里记下,大姨母的眼药水,沈父的药,把到莫小盼的脉……七天之内,要做的事真心多啊! 第二轮吃饭的时候,月亮已经出来了,牛棚没地方睡,再者几个村子离得都不远。 除了甲十八,三个客人都坚持回家。莫修谨像是对沈冬素起了防备心一样,只要她靠近,就将手转到背后,给他把脉之事要沿后了。 蒋氏将沈冬素打包的点头提前放起来了一半,这会就分成两份,让两家人各带几块回去。 今日若非两个外甥及时赶到,分家也不会分的这么顺利,特别是莫修谨,一到牛棚看那情况,先喊来邻居围观,以防二房直接伤害沈父和蒋氏。 又当机立断去请村长,因他童生的身份,村长给面子才来那么及时。 收拾完厨房,蒋氏关了正屋的门,给沈父擦身换药。 甲十八抱着臂看着狭小的厨房,看着沈仲阳扒出来狗窝一样的草堆,不敢置信地问沈冬素: “晚上我就睡这?” 沈冬素笑道:“你要嫌弃,可以去外面小树林露营。” 沈仲阳大喜:“甲大哥,带上我,我们一起露营。“ 甲十八无语,半晌方自我安慰般道:“出征时露营荒野是寻常事,你家这厨房,嗯,比荒野总强上一些…… 你二叔不是承诺给草给泥砖嘛,明个先把这房子修缮修缮。”说话间将十两银子抛给沈冬素。 沈冬素憋着笑点头,看来这个免费劳力还是能用上的。 沈仲阳非常佩服这个武艺高强的大哥哥,忙把‘狗窝’扒拉大一些,指着宽敞的一边道: “甲大哥你睡这里。” 沈冬素进正屋看沈父,蒋氏一见她进来便问:“你哥什么时候回来?” 沈冬素摇头:“凌府给哥派了差事,暂时不便回家,最少也得两个月。 赎身银子凌府没要,说只要哥差事做的好,不要赎身钱还给赏钱呢。” 两个月后她完成疗毒,凌王就该依合约放人了,还会给她一笔丰厚的报酬。 蒋氏喜道:“那就好,年前能回来,也不耽误来春的徭役。” 第16章 沈父的信任 沈冬素将十两银子递给她,蒋氏才要接,就听沈父道: “让冬素拿着,你拿了放家里,二房指不定什么时候来偷来抢。 房子要修缮,我这还吃药,过冬的物件也一添置,钱放冬素身上也方便她进镇采买。” 这下蒋氏是真奇了,为什么丈夫醒了之后,对女儿这般信任?这完全是让冬素当家嘛! 不禁嚅嚅道:“她还是个孩子,这么多银子咋能给她?” 沈父慈祥地看着沈冬素,柔声说:“我家冬素早就不是寻常孩子了。” 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沈冬素的心狂跳了一下,看向沈父的目光也有躲闪。 什么意思?难道细心的沈父发现了什么?察觉到这具身体已经换了芯子? 没想到他下一句是:“为父重病,林钟又自卖为奴,姓冯的这般没良心。 冬素这个长姐也不得不成长起来,承担重任。 好冬素,近来委屈你了。” 沈冬素尴尬地笑了笑,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逐轻声道:“以前冬素事事有父亲和长兄护着,自然万事不操心。 家中突逢此难,冬素头上顶着天煞的名声,算是尝尽人情冷暖。 以前偷听夫子讲学,说不破不立,如今冬素才算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父亲放心,冬素不委屈。 以后冬素会好好孝敬您,担起照顾家的重任。” 蒋氏呆呆地愣在那里,尝尽人情冷暖,是说她这个娘也没心肠吗?可当时我实在没办法啊! 不禁又垂起泪来,可她素来在沈冬素面前硬气,便是此刻也不肯说一句软话,只硬硬地道: “你连口才都变好了,说起来话来文绉绉的,以前一棍子都打不出来一声响。” 沈父轻笑道:“那就好,那就好啊! 你们娘俩放心,我虽断了一条腿,可手没废,一样能做木工活。 这分了家,只要咱们一家人和气一心,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冬素啊,那姓冯的不是良人,又跟冬月勾搭,退了亲也好。 等你兄长归家,我们再托镇上的媒人,好好给你说门好亲。” “不急的,冬素还想多陪父亲几年呢。” 屋里一派和气融融,沈冬素觉得肩膀上的凉意都变暖了一些,心里默念,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可那凉意并未彻底消失,也是在提醒,害死她的人没找出来,她依旧无法安息。 翌日沈冬素是被牲口的叫声吵醒的,小黑狗边叫边叭啦厨房的破门,大白鹅嘎嘎嘎的声音,像是跟公鸡打鸣声比赛一样。 蒋氏听到这些声音很高兴,匆匆起床就去照顾牲口,待看到母鸡下了两个蛋,更高兴了。 再没抱怨分家的坏处,直念叨分家的好处。 要是还在老宅,这两个蛋要么攒了卖,要么就进二叔和青牛肚子里,哪怕沈父有伤,也别想吃到。 蒋氏拿着热乎乎的鸡蛋,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煮了吃,沈父一个,仲阳一个,沈冬素当然是没份的。 沈冬素也没想在家吃早饭,就是一锅豆菽粥加点菜叶子和盐泥,她是真吃不下。 故而一大早就背着竹筐进镇赶集采买,甲十八同行。 本来仲阳也来要来的,但他担心三人都走了,二房来闹事,连个报信的人都没有,就没跟来。 对于小弟的懂事,沈冬素看在心里,答应回家的时候给他带礼物。 小黑狗跟着她跑到河堤上,被她撵了回去。 幸好原主的记忆里有进镇的路,否则甲十八肯定以为她是个傻妞。 进镇第一件事,便是找学堂。 甲十八好为惊讶:“你说给仲阳带礼物,就是送他上学堂?” “当然,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嘛! 仲阳都十岁了,再不入学堂就晚了。” 甲十八想到临行时仲阳兴奋的表情,莞尔道: “他以为你给他带的礼物是一只烧鸡腿。” “鸡腿也带,学堂也要上。” 甲十八赞许地看她一眼,这小丫头,还算有见识。 虽然他至今不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到底是什么意思。 “盯着她,七天后带回凌府。”这是甲四交待的任务。 就这么一个小村姑,还怕她跑了不成?盯什么呢? 小镇太小,只有百米长的一条大街,和两条狭窄的街巷,所卖不过是些衣食物件等寻常用品。 买了两个面饼,和甲十八一人一个当早饭。顺便跟老板打听学堂。 再到铁匠铺买了把菜刀,这是沈家厨房最急缺的东西。 一把菜刀的价格竟然高达三十文,沈冬素发挥砍价天赋,砍的甲十八都恨不得捂脸表示不认识此人,也才砍到二十八文。 肉痛地付了钱,把菜刀包好放到筐底,再去买衣料,小镇连一家卖成衣的都没有,都是买料子自己做。 蒋氏别的本事不说,裁衣裳还是很在行的。沈冬素挑耐磨的粗棉,按人头各买两身,连甲十八的份也买了。 甲十八有些感动,有种被人当成家人的感觉,便接过竹筐自己背了起来。 棉花不用买,村里很多人家都有剩的,拿食物换就行了,比在集市上买要划算。 碗筷买一些,老是分批吃饭也不像样。 最主要是买药材,这个是大头,也是全镇唯一能将五两银子花开的店铺。 沈父的药和大姨母的眼药,共花了二两八钱,这还没法砍价,全镇唯一的大药铺,小二牛哄哄的,幸好药还不算差。 不在这买就得去李大夫的小作坊买,她暂时可不想再跟李大夫打交道。 找回的二两二钱银子,沈冬素自己称了三遍才收进腰包。 肉痛了许久,看着甲十八猛地想到个省药钱的方法,那就是下次去凌府药房蹭。 再买粮食,沈父要进补,豆菽糙米他不能多吃,专门为他买了十斤精米细面。 一通采买下来,将竹筐装的满满当当。最后再买一只葫芦鸡,给仲阳做礼物。 镇上唯一一家学堂在镇上的药王庙里,庙前面供着药王,有一个老道士打扫兼卖香烛和煮大锅饭。 后面三房宽敞的正房和三间带长廊的耳房,院子一角有口老井,另一角种了两棵柿子树,这便是全镇唯一的一所学堂。 耳房是老道士住兼杂物房和厨房,正房一间是夫子住兼办公室,另外两间打通了,成为一间大教室。 前方的香烛味直往后面钻,老道士还养了几只鸡,院中到处都是鸡屎。 后世的山村小学,也比这强啊! 沈冬素踏进这个学堂的时候,有点犹豫,不然让仲阳去学打铁做菜刀也不错。 第17章 当街打街 要不是再三跟镇上的人确定,只有这一家学堂,还是全镇唯一的秀才开的,她真恨不得转身就跑。 离镇三里外到是有个长青学院,就是冯文生和莫修谨读书的地方,但人家不收启蒙的幼童。 “这位姑娘是来上香,还是询问学堂?” 低沉浑厚声音从药王像后面传来,接着就见一个捧着书,笑意浅浅的男子出现。 他一身靛蓝长衫,头戴玄色四方小冠,双眸深遂,气质如松。 沈冬素轻咳一声道:“我来给弟弟报名入学。” 男子笑着拱手:“小生陆子松,学堂夫子。姑娘请随陆某来。” 沈冬素笑着跟进去,甲十八面无表情地跟在她后面,将她反应全看在眼里。 心中直鄙视,都道男子好美色,这女子也差不多! 刚刚还在说要送仲阳去学打铁,看到个英俊夫子,立即就改变主意了。 虽然夫子很英俊,沈冬素也没忘记算学费,束脩一月九百文,如果学生在这里吃午饭,则要多付一百文。 也就是一两银子,一年就得十二两,再算上买书本笔墨。怪不得一个村子就没几个读书人。 普通人家谁读得起书啊! 沈林钟和沈仲阳读的私塾,就在隔壁村,夫子是个白发老童生,就会摇头晃脑地让人念三字经。 一个月是一百斤糙米,就这也才各读一年,沈家就付不起学费了。 陆子松笑道:“一般幼童在我这里启蒙,最多两年就可考入长青学院。 别的私塾,三、五年也不一定能考入。 姑娘若不放心,可到镇上打听打听,入学之事也不急于一时。” 沈冬素就是因为打听了一遍,才不得不来这里的。别的孩子不急,仲阳过个年就十一了,当然急啊! 她肉痛地掏出一两银子:“沈仲阳,我弟弟的名字,还请夫子给他登记。” “仲阳,即仲春,舍弟生于二月。” 沈冬素轻笑:“是的,我家三兄弟,都是按生辰月份取的名字。” 说话间陆子松登记在册,还拿一木牌写上沈仲阳三字: “明日拿着学生牌,辰时半到药王庙,准时上课。” 沈冬素左右一看:“没有书本书包纸笔什么吗?” 陆子松轻咳一声道: “书包都是家中缝制,书本留在学堂,启蒙不需要纸笔,都在沙板上先练。” 沈冬素一脸“就这还要九百文”的表情。 这年头的小学老师,也太好挣钱了吧!当然,这是因为陆子松是秀才的原因。 回程的路上,沈冬素把那枚玉牌小心收好,不住地啐啐念: “我也去考个秀才得了,回来开个小学堂,一辈子不愁吃喝。” 甲十八无语:“你当秀才那么好考?还有,女子是不能参加科举的。” 她没忘自己的老本行,忙问:“那女子能开医馆吗?” 甲十八嗤笑:“当然不行!行医得有杏林发的行医牌,就连山野的赤脚大夫,也没有女子。 女子学医,只能去当稳婆。” 沈冬素一阵无语,这到底是个什么朝代?怎么对女子的束缚这么大? 两人才走出镇子,突然背后传来一声怒喊:“沈冬素!” 沈冬素一回头,就见沈冬月气势汹汹地冲她过来,一巴掌就往沈冬素脸上甩,结果被沈冬素抓住手腕,反手一巴掌甩到她脸上。 她大怒:“你敢打我!” “你废话!你冲过来打我,难道我还不能反手吗?” “你个小贱蹄子,天煞扫把星!你把我弟弟打成那样,把我娘我奶气的饭都吃不下。 今天,今天我非打死你不可!” 两小姑娘打架,甲十八才不想插手呢,他抱着双臂,看戏似地站到旁边。 这沈家人也是有趣,天天有架打,天天有戏看。 以前沈冬素可没少挨堂姐的打,可谓是从小挨到大,因为只要冬素还了手,就少了不奶奶一顿打骂。 后来冬素就不还手了,要么跑,跑不掉就挨顿打。原主身上从来没有一块好皮,都是被她和沈奶奶、王金花找茬掐的。 但这一次,沈冬月要失算了,眼前的沈冬素,可不是以前那个任她欺负的小哭包。 女孩子打架,上来就是扯头发,沈冬月受不了痛,一扯就瞎叫唤,沈冬素忍着痛,一头撞她额头上。 然后将她扑倒,骑在她身上学着昨天仲阳打青牛,一巴掌接一巴掌打她脸上。 沈冬月又痛又气,呜啊啊乱叫:“沈冬素你个贱蹄子敢打我的脸!我要挠花你的脸! 文生哥快救我!沈冬素发疯了!” 正甩的爽快,又传来冯文生的惊呼:“冬月! 冬素,你气我退婚,要打就打我,别伤害冬月!” 他冲上来就拉沈冬素,却被甲十八一拳挡住:“喂,女孩子打架,你也参与吗?” 冯文生怒道:“你是谁?关你什么事?” 伸手按到沈冬素的肩膀上想拉开她,沈冬素反手一把掌甩他脸上: “恶心的狗东西,别碰我!” 瞬间把冯文生给打懵了,捂着脸不敢置信:“你,你打我!” 沈冬素瞬间从地上爬起来,又是一巴掌:“打的就是你这狗东西!” 冯文生怒了,才要反手,又被甲十八拦住。 沈冬素打的手痛,看着沈冬月和冯文生被扇肿的脸,今天可算是替原主好好出口恶气了。 沈冬月趁机从地上爬起来大骂:“这男人就她的小姘头! 文生哥哥你看看,你才退亲几天,她就勾搭上了旁人。” 冯文生他今天陪沈冬月赶集,没想到在这里碰上沈冬素。还被她当众扇巴掌! 冯文生像看着陌生人一样看着沈冬素,这才几天不见,她怎么大变样了? 甲十八才知这个书生就是沈冬素前未婚夫,看戏的心更强了。这个差事还真不错,比天天在凌府热闹多了。 而在这时,四周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沈冬月一看人多,刚刚打输架的气愤没了,人越多越好,非把你的名声搞臭不可! 当场大叫起来:“都来瞧都来看哦,这就是我沈家庄的扫把星天煞女。 退亲还没几天,就在外布勾搭上了野男人。” 第18章 打冯文生 来镇上赶集的都是附近的村民,或多或少都听说了沈家村的事,看沈冬素的目光,顿时变得如避蛇蝎。 天煞女啊!谁沾谁倒霉。 沈冬月把众人的反应看在眼里,越发得意,插着腰指着沈冬素骂: “文生哥哥跟你订亲后,你就克死了他爹。又克得你爹断了腿,你哥成了奴才。 我要是你,就一辈子不出门,就去寺里做姑子。你还有脸出门勾搭野男人……” 没等她骂完,看热闹的人群中突然冲出一个中年妇人,那妇人梳的整齐的发髻,衣裳虽旧但干净整洁,面容削瘦,满眼怒火。 并且,十分眼熟。 冲过来抓着沈冬月的衣领子,二话不说大耳刮子开扇,边扇边回骂: “你娘就是这么教你的?满嘴喷粪的东西!” 沈冬素大为震惊,同时又极为佩服,说实话,打架她不怕,但像这样当街叫骂,她还真没什么经验。 那沈冬月哇哇叫着抓那妇人,沈冬素眼疾手快上前拦住。妇人接着骂: “我好歹算你长辈,今天就当街教训教训你,还没出阁的姑娘家,嘴臭成这样,看哪个男人敢要你!” 沈冬月见对方人多,忙去搬救兵,拉着冯文生的手臂说:“文生哥哥会娶我! 我文生哥哥可是童生呢!他不要你家那天煞孤星,要八抬大骄娶我。” 此时的冯文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怎么说都是读书人,今天竟然当街与人打骂,还被这么多人围观。 更重要的是,他突然发现之前一直黏着他的沈冬素,竟然如此恨他,看他的目光像看什么脏东西一样。 明明之前厌极了沈冬素跟着他黏着他,可这会她真把自己当成陌生人,心头又像空了一块一样,怅然若失。 并且,虽然这沈家姐妹俩打架,但打过之后,冬素脸上干干净净,气质卓然,眼眸清澈如鹿眸。 再看冬月,蓬头垢面,凶神恶煞满嘴脏话的样子像极了泼妇。 两姐妹都是布衣荆钗,可一眼望去的差距,可谓是云泥之别。 猛然间,冯文生都忘了自己怎么会嫌弃沈冬素,喜欢沈冬月了。 他恨不得当众表示不认识此人,却被沈冬月拉着不放。 冯文生提袖掩面,小声道: “冬月,咱们先走。” 沈冬月不依,她像是显摆什么好东西一样,盯着沈冬素问道: “文生哥哥,你跟那小贱人说清楚。你会娶我,你从来都没喜欢过她!” 沈冬素好笑道:“不是他跟我说清楚,是本姑娘跟他说清楚! 姓冯的,你背信弃义,今日当着竹桥镇父老乡亲的面,我沈冬素跟你义绝! 从此你走你的阴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此生再无交集!” 冯文生看着沈冬素坚定的眼神,决绝的态度,心中那种失去什么重要东西的感觉更强烈了。 四周看热闹的人的议论声,像一只巨网将他套住。 不该是这样的!冬素竟然没有哭着求他!冬素竟然用这么狠的语气跟他说话。还当众打他! 心里这么想着,口中就不自觉地喊出来:“素素。” 沈冬素被他喊的鸡皮疙瘩掉一地,恶心地道:“谁许你这么喊我了? 滚!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见一次我打一次!” 沈冬月还在骂着什么,冯文生却再也撑不住,甩了她的手,就往家的方向跑去。 沈冬月愣了一下,大喊着他的名字追了上去。 那妇人对着跑远的两人骂道:“滚远点!再让老娘听到你那嘴乱咀,撕了你狗嘴!” 围观众人见没戏看,哄笑一阵散开。 沈冬素正要回头谢那妇人,却听见那妇人上前捋她的头发,心疼地道: “伤着了没?下次赶集,喊大鱼陪你。 你那二叔一家,没一个好东西!” 沈冬素福至心灵,试探地唤道:“二姨母?” 可不眼熟吗?二姨母长的和蒋氏有七分像,就是眼神更凶一些,气质更爽利一些。 二姨母失笑:“吓傻了?连二姨母也不认识了。” 一个瓷白鹅蛋脸的姑娘挎着篮子过来,后怕地说:“幸好我和娘及时赶过来,不然妹妹又被那沈冬月欺负了。 好冬素,你没事吧?来,让阿沅姐瞧瞧。” 这对母女正是二姨母和她的长女阿沅,两人今日赶集也是为了买些吃食,去沈家庄看望沈父。 沈冬素只觉心里暖暖的,笑道:“我没吃亏,今个是我打他俩。 我们已经和二房分家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让着沈冬月,她敢来挑事,来一次我打一次。” 二姨母爽利地说:“就该这样!你这丫头样样都好,就是性子太绵软,跟你娘一样不中用。 没想到你爹这次出事,冬素一夜之间长大了。 听二姨母的,就要这么硬扛,什么也别怕,那人些就是软弱怕硬!” 三人边聊边往沈家庄走去,沈冬素也没忘跟他们介绍甲十八,一听是林钟的朋友。 二姨母毫不客气地道:“这小伙子瞧着力气大,该把那姓冯的揍一顿的!” 甲十八:…… 又笑道:“算了,你这大拳头,别两拳打死了。 让小盼打,他俩是同窗,打架的机会多。” 阿沅小声提醒:“娘,要唤修谨。” “修井修井的,难听!小盼多好听,那夫子真不会取名。” 阿沅和冬素相视一望,都笑了起来。 比起蒋氏,沈冬素太喜欢这个二姨母了,若她是原主的母亲,原主也不会受那么多委屈吧! 她更喜欢的是,二姨母一到沈家,把礼物放下,将几个孩子赶到屋外,关上门开始指责蒋氏。 “我在蔡庄都听说了,你竟然要把冬素嫁给李大傻子! 别人骂你闺女是天煞,你就跟着骂? 哪个闺女不是娘的眼珠子,有你这么作践自己女儿的娘吗? ……“ 不知为何,蒋氏好像特别怕这个二姐,被骂的也不反驳,就在那呜呜地哭。 她越哭二姨母越来气:“你连个孩子都不如!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 沈冬素趁机拉着阿沅到小树林说话,将那支梅花簪子取出来,什么都不用说,阿沅的脸就红了。 第19章 阿沅表姐 沈冬素小声道:“他说考中秀才,就去提亲。 姐姐再等一等,明年二月考完,三月你们就能成亲。” 阿沅羞的脸上染了一层胭脂色,紧紧握着簪子,缓缓点头:“我当然愿意等他。 待修谨中了秀才,就算莫家那个情况,爹娘也会同意我嫁过去的。” 她这说沈冬素才从原主的记忆中,找到莫家的事。 莫修谨的父亲长的一表人才,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却娶了打小发烧烧坏脑子的三姨母。 原因是,莫父有病,发病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倒地,有时还会像疯子一样,爬高上低,几天几夜不睡觉说胡话。 这病一传开,就算长成天仙模样,家境殷实,也没人敢把女儿嫁给他。 硬是拖到二十五岁,莫母做主,娶了长的还行但人有些痴傻的三姨母。 婚后第二年就生莫修谨,第三年,莫父发病,被家人拿绳子捆在家里,结果他半夜挣脱,跳河死了。 沈冬素心一凛,怪不得莫修谨对把脉那么敏感。怪不得他中了童生也不敢跟阿沅提亲。 这是家族遗传精神病,他犯病的可能性极高,二姨母那么疼爱阿沅姐,岂会舍得女儿进火坑? 沈冬素看着阿沅姐那瓷白的脸颊,温柔似水的眼眸,不禁道: “姐,你不怕修谨表哥也犯那病吗?” 阿沅急道:“不会的!修谨从生下来就没犯过病,他那么聪慧,读书是学院最厉害的。 对三姨母极孝顺,对我,对我也极好。这么好的修谨,怎么可能生那疯病?” 沈冬素无言,只觉心头沉甸甸的,怪不得二表哥心事那么重。 不过遗传性精神病只要不诱发,不发病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一定要说动小盼,愿意接受她的治疗,只要提早干预,她有信心能让二表哥不犯病。 午饭吃的还是糙米饭,不过不是粥而是干饭。看着煮开的米筛上蒸笹,再拌上切碎的白菜,还勺了一勺猪肉拌进去。 仲阳就开始咽口水,上一次吃米饭,还是上个月中秋节。 用新碗盛的饭,沈冬素将那只葫芦鸡斩块,鸡腿仲阳和沈父各一个,一人分两块肉就没了。 极其简单的一碗饭,可在仲阳几人看来,却如山珍海味一般丰盛。 蒋氏将碗里的肉给沈父,沈父又挟给仲阳,看到他碗里有鸡腿,就把自己的那只给冬素。 几块鸡肉几个碗里转来转去,转的沈冬素都烦了,笑道:“再让来让去鸡肉都凉了!” 蒋氏看一眼二姐含糊地说:“钱归你管,也不能诓花,不年不节的买什么葫芦鸡!” 沈冬素狐假虎威:“这不是二姨母来了嘛!” 二姨母笑道:“我不来你们该吃肉也得吃,瞧仲阳和冬素瘦的。他姨夫也要多补补。” 仲阳满足地啃着鸡腿,朝冬素笑道:“谢谢姐!” 沈冬素这才想到还有重要的事没说,忙从腰间取出木牌:“给你的礼物。” 仲阳大喜接过:“什么呀?” 在看清是块写着他名字的木牌,不免失望:“这有啥用?” 阿沅姐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是药王庙学堂的学生牌啊,咱仲阳要去读书了。” 仲阳瞬间觉得嘴里的鸡腿不香了,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冬素:“真的吗姐?” 沈冬素笑道:“是啊!学费都交了,一月九百文束脩,一百文午饭钱。 从明个起,你就要去上学了。” 仲阳看向父亲,见他一脸赞同。再看向母亲,果然,母亲不乐意。 “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我们商量一下吗?咱这样的人家,读书哪有学手艺好! 仲阳跟你爹学木工,以后做木匠,多好! 他都念过私塾,认得大字。还读什么书?” 说完朝沈父抱怨:“我就说不能让她管钱当家,这才一天功夫,都花多少钱了!” 沈父皱着眉不语,当着她娘家亲姐的面,还是要给蒋氏面子。 二姨母可不给她面子,把碗往桌子上一放,直视蒋氏道:“我就说你连个孩子都不如! 你瞧瞧冬素,买了一筐子东西,可有一样是买给自己的?孩子可有乱花一文钱? 林钟为啥子卖身?还不是为了让家里好!给他姨夫看病要紧,这孩子读书也要紧。 咱们这种几代泥腿子的人家,只有靠孩子考功名一条路能翻身。 冬素别听你娘的,让仲阳读书是好事! 仲阳也是,可得抓住这个机会,摆脱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法。” 说完又叹道:“我家是没法子,小山滑头的很,实在不是读书的料。 但凡他是这块料,我就是砸锅卖铁,也送他去读书。” 蒋氏被骂的嘴唇嚅嚅不敢言语,不提读书的钱,只拿那一百文饭钱说事: “一个月一百文,大肚罗汉也吃不完啊!离镇子又不远,让仲阳晌午跑回家吃就行了。 再不成,给他送饭。省下一百文,给你爹抓药不好吗?”总之一句话,非得找个由头骂骂沈冬素。 这下沈父实在听不下去了,沉声道:“省儿子的饭钱给老子买药,那我病死瘸死算了!“ 蒋氏一看丈夫、亲姐都不站她这边,都在指责她,可明明就是冬素乱花钱,大小事不跟她商量啊! 顿时又委屈地抹起眼泪来,这个女儿真是来讨债的! 阿沅忙劝她,转移话题将沈冬月找茬之事说了,提醒道: “姨母、姨夫,二房肯定会生事,你们要提前做好防备。” 蒋氏哭道:“要是让二房知晓仲阳读书,肯定知道咱们有银子,又来浑怎么办?” 瞧,听了女儿被打,也不问一句,还是在担心银子。 沈父道:“分家书都签了,他们还浑什么浑?来了就让甲大人把人打出去!” 在屋外吃饭的甲十八听到个‘甲’字,探头笑道: “可行!甲某人吃了沈家的饭,别的活干不了,这打架的事还是能帮衬的。” 沈家大房这边吃着鸡肉米饭,二房那边吃着豆菽粥,个个都是一肚子火气。 沈冬月捂着被扇肿的脸,添油加醋地将在镇上发生的事说了,自己的责任推个干净,变成了沈冬素带着姘头暴打她和冯文生。 第20章 冯文生的打算 王金花气的仰倒,挺着肚子要去牛棚讨说法,被沈大志拉住: “他家住着个九品武官,去了也讨不到便宜!” “他爹,不能就这么算了!难道以后咱们二房要处处忍着大房?两孩子就这么任他们打骂?” 沈奶奶同样气极,但她抓住另一个重点:“你说冬素买了一筐子好东西?” “是呀,有药有布有粮,还有新碗盘和葫芦鸡。满满一萝筐,可不便宜。”沈冬月笃定地说。 “葫芦鸡?娘,我要吃葫芦鸡。我要去大伯家吃鸡。” 沈青牛正捧着粥碗喝,一听葫芦鸡,顿时不干了。 王金花恶狠狠地道:“别叫他大伯,那一家子没心肝的,肯定是藏钱了!当家的,怎么办?” 沈大志眯着眼睛道:“去牛棚闹是不成的,娘,这田地还没分,咱们可以从这上头作文章。” 沈奶奶点头:“我和你爹都在二房,田地大头当然得归二房。 林钟成了奴藉,可没分田资格。到时候把那坡田旱地分给他们,水田和肥地咱都留着。” 王金花一听大喜过望,那水田的收成,可比旱地多太多。一亩顶三亩呢! 但听到公爹也要二房养,便不乐意了:“娘是咱家的主心骨,可爹偏心大房都偏没影了。 爹就是在咱家,也会扒啦东西给大房。” 沈大志眼珠一转,看向母亲,沈奶奶同样心领神会,朝他点点头。 沈大志顿时低声道:“不如趁爹不在家,咱们两房按娘说的把田地分了。 等爹一回来,再拿兄弟分家各自赡养一老人为由,让爹去大房。 他沈大成要是不干,那就是不孝,咱去告官也有理!” 三人一合计,都觉得这个法子好。沈大志忙对沈冬月道: “让文生去写分田书,咱们先忍着大房到明年二月,等文生中了秀才,娶了冬月。 那大房还不任咱们搓磨!” 沈冬月一脸娇羞地说:“娘,非得考中秀才再成亲吗?” 王金花笑骂道:“你就这么急着嫁给他啊?还是他急? 急就让他 来提亲,冬、腊月好日子多,择个吉日就能办婚礼。” 沈冬月大喜过望,当即跑去找冯文生说这事,一听写分田书,冯文生是没意见的。 二房分到好田地,他也能捞到好处。之前沈冬素净拿豆菽米给他,吃的他嗓子痛。 冬月就好多了,不时拿糙米细粮送他家去,他和母亲吃的都舒坦。 要不是父亲早亡,母亲身体不好,他又忙于学业,何至于要靠女人从家里拿米粮救济! 再说,待他高中,多少米粮没有,再还回去就是了! 就那么一点豆菽粮的事,沈冬素还有脸在他面前提,故意让他难堪…… 越想越气,在听到沈冬月说年前成亲时,一下子把冯文生脑中的怒火给冲消了。 他内心深处清楚的很,自己不应该娶一个村姑,哪怕中个秀才,也有镇里、县里的富人愿意反女儿嫁给他。 不管是沈冬素还是沈冬月,只能做妾,最多做平妻。 故而他立即拿考秀才说事:“这年前我得好好温习,明春才能高中秀才。 等我中了秀才再去你家提亲,你就是秀才娘子,一家人脸上都有光。” 沈冬月也不傻,虽被这个理由说服,可还是能听出来,冯文生对成亲之事不太上心。 这可跟之前说的不一样,当初他明明说只要跟沈冬素退了婚。 沈父一死,大房的家财到二房手中,给她备一份厚厚的嫁妆,两人立即就成亲的啊! 难道是嫌她现在没有厚嫁妆?沈冬月忙道: “文生哥,分了田我家家底厚了,也能给我备嫁妆的。” 突然又想到一点,急道:“你不会心里还有沈冬素吧? 她姘头都住到家了,两人指不定早就滚草堆了,你还想着她?” 冯文生眼神一凛低声道:“那个蠢货,我怎么会想她? 你放心,等我中了秀才咱们成亲,县太爷都会送礼,多好! 好冬月,我冯文生绝不负你,明年二月,定风风光光地娶你过门。” 可一想到沈冬素跟那个高大男子在一起,可能真的已经滚了草堆,冯文生就觉得嫉妒的发狂。 沈冬素人不聪明,但模样身段都极好。 定亲三年自己都没上手成功,她要真跟了那不知哪来的野男人,自己不是亏大了吗! 沈冬月这才作罢,又将自己十几文私房钱给他:“你的笔都秃了,这是我打络子挣的,给文生哥买笔用。” 冯文生感动地接过,写好分田书,让她带回家去。 沈大志非常高兴,决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村长分田。 当天下午,忙了小半个时辰,给仲阳做好书包的二姨母准备回家。 就在这时传来小黑狗的叫声,仲阳跑出去一看,欢喜大叫:“二姨夫来了!” 在原主的记忆里,二姨夫来沈家是三个孩子最欢喜的时候。 因为二姨夫是个听酒工,富贵人家,把这个职业取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听花断酒’。 整个小镇都找不到比二姨夫更厉害的听酒工,大户人家酿酒,什么时候开封,都得找听酒工来听一听。 听那酒花炸开的声音,来判断酒是不是酿好了。 听酒工的工钱不多,这活也不是常有,但是主家会治一顿丰富的酒宴,宴请听酒工。 二姨夫随身总带一个瓦罐,每每参加听酒宴,都会将桌上剩下的肉食装到罐中。 离沈家庄近,就送来给沈家的三个孩子吃。 离余庄近,就送到大姨母家,离蔡庄近,就拿回家给自己的孩子吃。 莫家没有男主人,他去的少。 所以二姨夫是除了莫修谨以外,所有孩子最喜欢的长辈。 莫修谨对他,则是尊重。 二姨夫个头不高,微胖,脸总是微醉般的红润,笑眯眯的。 过来就摸仲阳的头:“又长高了,来,瞧瞧这是啥,姨夫特地给你留的鸡腿。 今天是佘家老太爷办大寿,那酒酿的极好,酒宴也丰。 对了,冬素来,这麦芽糖特地给你留的。” 二姨夫没在沈家吃晚饭,怕天黑前赶不回家,他是特地绕路来接二姨母和阿沅姐的。 跟沈父聊了会秋收的事,一家三口就启程回家。 第21章 接管厨房 冬素和仲阳把他们送到河堤上,阿沅姐笑着挥手:“快回去,过几天我们还来。” 她笑时有两个小酒窝,眼睛弯弯,十分动人。 阿沅姐长的和二姨母二姨父都不像。 两人掉头回家的时候,遇到蹲在河堤边的青牛,他吸着鼻子问: “你们真吃鸡腿了?” 仲阳挺直腰板说:“晌午吃了葫芦鸡,晚上还有炖鸡腿呢!我二姨夫送来的!” 青牛流着口水道:“二姨父送来的肉也要分我们!” 仲阳好笑:“那是我二姨父,又不是你的!以前咱们住一起,有肉一起吃。 现在咱们分家了,以后我家的肉,你一块也捞不着!” 青牛又馋又怒,气呼呼地双手插腰道:“你等着,等分了田,我家也天天吃肉!” 分田二字引起沈冬素的注意,她猛地转身问:“分田?咱爷还没回来,你家就想分田?” 沈青牛知道自己失言了,忙转身跑掉。仲阳还想追去再问问,被冬素拉回。 回到家她就将这件事告诉沈父:“二房不会真趁爷爷不在家就分田吧?” 蒋氏道:“他们什么事干不出来?当家的,得防备着,那水田咱们不能一块也分不到啊!” 沈父轻叹一声:“朱氏在二房,她名义上还是我母亲,分田分地,只能她先选。” 仲阳悄悄拉沈冬素到厨房,眼珠骨碌碌一转道:“二叔肯定是要把坡旱地都分给咱家。” 沈冬素对家里的田地不太了解,原主的记忆里也不明确,摇头道: “不知道呢,但好田二房肯定都要霸占着,贫瘠地才给咱们。” 仲阳小声道:“要是有个办法让他主动要旱地就好了。” “除非他傻了,要么就是咱爷及时赶回来。” 仲阳笑笑没再多说,而是跑去找甲十八不知说什么。 沈冬素趁机关了厨房的门,擦洗身体,肩膀上的掌印,依旧青紫清晰。 晚上,给沈父上了药之后,和蒋氏躺在同一张床上,她早早闭着眼睛假装睡着。 实则脑中跟跑马一样想着事情,今日那冯文生和沈冬月见到自己的反应,并没有‘死而复活’的惊慌。 也就是说,原主也不是他俩推进河里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俩昨天就知道自己还活着,今天伪装的好。 还得想办法跟他俩分别见个面,试探试探才行。 她发现跟这具身体越是融合,肩膀上的掌印越凉冷的厉害。 她能感觉的到,原主对她在沈家的表现非常满意。 甚至她最近做的一些事,给原主大大出了口恶气。 打沈冬月,和二房分家,跟冯文生断绝关系,取得父亲的信任,不再畏惧母亲的恶言…… 这些都是原主最想做却没做到的事。 目前看来,只要找到害死原主的人,肩膀上的掌印消失,原主安息,她才算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 翌日天蒙蒙,蒋氏先起来照顾家禽,打开篱笆院门,大白鹅立即就往河堤边跑,小黑狗在后面追着,几只鸡扑愣着翅膀去小树林找食。 蒋氏拿着粪篓子去拾粪,叫醒沈冬素:“起来煮朝食,把你爹的药煎好。” 沈冬素无言地起床,推开厨房的破门一看,里面竟然没人。甲十八和仲阳去哪了? 她没急着去找,沈家庄仲阳比她熟,有甲十八在,也不担心仲阳遇到啥危险。 农家的朝食都是喝粥,配碗拿盐泥腌制的小咸菜,那咸菜你不洗吧,吃起来有沙泥,你多洗两遍吧,盐味就没了。 蒋氏都是切碎了倒豆菽粥锅里,一锅糊涂煮了,一家人囫囵吞枣地吃了,穷人家的食物只是用来填肚子,谁还管好不好吃美不美味啊! 沈冬素即然接管厨房,自然是要改善伙食的。 再天天吃那掺了泥的粥和饼子,她都要跟原主商量,身体还给你,让我替你死算了! 先把糙米粥煮上,咸菜拿井水泡着,鸡窝里捡了两个蛋,黑面加蛋、盐、猪油搅和均了。 小火煎成巴掌大的饼,原材料不足,按人头煎五块。咸菜切碎,拿猪油和盐再炒一下。 等炒菜的香味传开,沈父醒了,一手拐着拐杖,一手把唯一的一张小方桌搬到院中。 对冬素笑道:“屋里坐不开,趁天还不寒,在院里吃饭。” 说完又要去扫院子,沈冬素忙扶他坐好:“伤口还没痊愈,不要多动。” 沈父笑道:“总躺着我也不舒坦,即不让我干家里的活,去砍根竹子来,我编辑竹筐。” “吃完朝饭吧!不急。” 沈冬素才把炒咸菜和煎饼端上桌,蒋氏一脸气呼呼地回来: “多远就闻到猪油炒菜的味,你瞧瞧,谁家朝食吃炒菜? 我就不该让你进厨屋,馋嘴馋成这样……” 说着发现鸡蛋壳,那表情简直跟割她肉一样: “我的老天爷啊!不年不节的,你做蛋饼子吃?” 不等她牢骚发完,沈冬素打断道:“仲阳要去读书,一大长午的,只喝粥肯定不行啊! 父亲养伤也要进补,以后朝食都这么吃,你要不让我煮,我就去镇上买。” 沈父忙打圆场:“她娘,近来你也消瘦的很,也要补补,再说家里还有客呢。” 蒋氏眼眶一红,还要抱怨,就听仲阳喜滋滋地声音说: “我闻到蛋饼子味了!娘,是你煎的蛋饼子吗?” 蒋氏转头将矛头对向他:“一大早的野哪去了?” 甲十八轻咳一声,仍过来两只野兔子:“我带仲阳打猎去了。” 看到两只野兔子,蒋氏再没有牢骚了,喜不自禁地道: “哎哟,这野兔可值钱了!皮子能卖钱,肉也能卖钱……” 沈冬素打断她:“这是甲大哥打的。” 甲十八笑道:“仲阳也有份,皮子给仲阳带到镇上卖了,肉留着晚上吃。” 蒋氏嚅嚅不言,她可不敢得罪甲十八,自去剥兔皮。心里抱怨不已,一群好吃货!两只兔子能卖不少钱呢,净想着吃! 朝食除了蒋氏一直黑着脸,其他人都吃得很高兴。饭后沈冬素送仲阳去学堂,也为再到镇子上瞧瞧,能做点什么赚钱。 坐吃山空可不行啊!甲十八自然同行。蒋氏再三叮嘱,别乱花钱。 沈父却没多说什么,只让她小心些,碰到二房的人绕开了,别和他们硬碰硬,等沈爷爷回来就好了。 第22章 秋梨糖 进镇子的路上,沈仲阳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能读书,听大姐的意思,是要供他考秀才的,只要他能考中秀才,沈家大房就算翻身了。 忧的是,读书好难,夫子好凶,万一读不好不是浪费了银子?家里的农活还没干完,他不在家,娘和姐姐要辛苦了。 沈冬素笑着安慰他,家里的事不用他操心,他这个年纪的孩子,本来就不应该操心那么多,只管用功读书就行了。 离考秀才还远着呢,别想那么多,就算以后不考秀才,读书开智明理,也好啊…… 甲十八默默地听着两姐弟的对话,越发觉得沈冬素的心智,有着超出她年纪的成熟。 这姑娘行事,比许多城中的小姐都强,竟然在这么个小山村,被众人认为是天煞灾星?真是不可思议! 聊着聊着,突然沈冬素话锋一转:“你俩早上到底干嘛去了?” 甲十八轻咳两声不搭话,沈仲阳笑道:“真打猎去了。” 见沈冬素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神写满‘不相信’。沈仲阳才改口道: “先不能告诉你,等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养他到药王庙见陆子松,陆子松问了几句启蒙的情况,听他三字经背得娴熟,满意地摸摸仲阳的头: “这孩子天庭饱满,双目有神,是读书的种子。沈姑娘放心,陆某会用心教导的。” 沈冬素看了一眼,教室的孩子都没超过二十个,这么少的学生,夫子倒是能因材施教。 她谢过陆子松,又叮嘱仲阳放学后就回家,别在镇上逗留。还悄悄给他二文钱,万一中午的饭不好吃,可以去买个饼。 待她和甲十八去卖兔皮,才发现兔皮竟然这么便宜!一张完整的兔皮才十文钱,而她这两张都有破损,只能卖八文。 讨价还价、货比三家,结果更差,其中一家才出四文。她脸皮极厚地又跑回第一家,卖了十六文。 甲十八不等她抱怨,先保证道:“以后我专射兔眼,绝不损坏兔皮。” 结果沈冬素压根没抱怨,还把十六文给他:“这是你的钱。” 甲十八愣了一下,没接:“就当我付伙食费。” 沈冬素笑道:“那就为晚上的兔肉做准备,用它们来买配料。” 兔子不比寻常肉类,没香料可不好吃。这个时代的香料种类有限,也没辣椒,且寻常店铺没有卖的,只能去药铺买。 药铺的伙计正在熬秋梨膏,香甜味被风一送,半条街都是甜腻味。 沈冬素伸头看他怎么熬的,梨块跺碎,红枣极少,糖也不多,熬法粗鲁。 伙计还笑道:“小姑娘想偷学啊?除了这梨,配料把你卖了都买不起!” 这话倒不夸张,那黄冰糖干红枣她一样都买不起,这年头糖比盐贵多了,富贵人家才吃得起。 在药铺买和花椒、八角、黄酒。 葱、姜、豆瓣酱,村里有卖的,比集市上便宜。 等她看到长街十个小贩有七个是卖秋梨的,且价格便宜到一文三斤,熬秋梨膏的心思又起来了。 算一算成本,还是不行啊,买不起糖的。 猛地反应过来,买不起糖,我可以做秋梨糖啊!配料只需要便宜的麦芽糖就行了。 她正要去买梨,突然又想到,家门外的小树林就有几棵野梨树,那梨太酸,连小孩子都不愿意吃,有人路过摘几个拿回家煮梨水喝。 这下连原材料的钱都省了!她忙去买了个陶锅专门熬梨用,立即就往家里赶。 甲十八好奇地问:“你不是要找赚钱的营生吗?不找了?” “女子不能行医,别的行业都需要本钱,我决定做一回无本的买卖。” 一听她要做梨糖,甲十八摇头道:“那不如做山楂糖,我和仲阳打猎的山坡,就有很多野山楂。” 当天上午,两人就跑到山坡,摘了一筐子野山楂和山梨。她倒是想干老本行,挖草药卖。 可惜咱没那好的运气,什么人参、灵芝类的高价药材,这小地方根本不可能有。普通药材,挖一天也卖不到三文钱。 晌午回到家,沈父已经编了三个竹筐,蒋氏去田里干活。 一听她要做梨糖去买,沈父很是支持。沈冬素去看他编的竹筐,手艺极好,就是款式普通。 沈冬素灵机一动,忙道:“父亲可会编别的样式?巴掌大的小花篮,或是有盖的小盒子。” 沈父愣了一下,眼神中闪过一丝谁也看不懂的哀伤,随即恢复正常:“我试试。 冬素要这小玩意儿做什么?装不了什么的。” “装梨糖啊!我想好了,梨糖在镇上卖不出价钱的。 到时候我拿到县城里去买,就拿父亲编的小花篮装着,又雅致又有趣,那些富家小姐肯定喜欢。” 沈父笑呵呵夸她聪慧,立即开始编巴掌大的小花篮。 沈冬素也没闲着,请甲十八帮忙切梨,她则跑到胡婆婆家买麦芽糖。 胡婆婆是个寡居的老婆婆,平时做些麦芽糖、黄豆酱、自酿醋、米酒、老酵面来卖。 村子里的人买,她只收个成本费,平常还会把卖不完的麦芽糖,敲碎了分家门口的孩子吃。 是全村孩子最喜欢的老婆婆,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她虽寡居,只有几亩薄地,村里也没人欺负她。 她给沈冬素装了老大一包麦芽糖,满满一碗黄豆酱,只收五文钱。沈冬素过意不去,跑回家盛了一碗黑面给她。 当蒋氏背着一筐红薯叶回家的时候,才走到河堤上就闻到家里飘来的酸甜味。 便知又是冬素在做吃食,瞬间气不打一处来。这丫头管了钱,天天往镇上跑,回来不说去地里帮忙,就会馋嘴! 等她气怒地回到家,才要开骂,却见沈父也在一旁帮忙,硬生生将话咽回去,冷着脸问:“做什么呢?” 待沈父解释完,她又觉得沈冬素在异想天开,城里的有钱人什么好东西没吃过?会吃农村人做的野梨糖? 开启碎碎念模式,沈冬素只当背景音乐,一句话也不搭,她说任她说,清风拂山岗。 第23章 吃肉的快乐 农村是一天两顿饭,朝食吃得好,晌午饭要么饿着,要么随便吃点冷食。朝食吃得不好,晌午才会开火煮点吃的。 沈父要养身体,蒋氏破例晌午开了火,煮了几个新鲜的红薯,又煮个红薯叶子汤,做午饭。 新鲜红薯又甜又软,就是小了点,就着红薯叶子汤吃个三分饱。留着肚子晚上吃兔肉。 沈父的手是真巧,沈冬素觉得若是在后世,就算他没了一条腿,就靠这手工活,也能成为大师级的人物。 她才在地上画出糖模子的样式,沈父小半个时辰就编了一套出来。花瓣形的、五角星形的、爱心形的各做了十个。 切成碎泥的梨滤出梨汁,加清水和麦芽糖,小火熬到黏稠,倒进模具中,一半拿竹签在糖中间压着,放到冰冷的井水盆里自然凝固。 没错,她要做一半棒棒糖。 一个下午熬完一筐梨和山楂,做了五斤梨糖,五斤山楂糖。最后麦芽糖不够,她要去胡婆婆家再买一点。 蒋氏拦着不让,说等把这十斤糖卖出去,再做新的。 让甲十八跑腿去镇上买了包食物的蜡纸,顺便接仲阳放学。 沈冬素开始做晚饭,为防母女俩同在厨房又吵架,沈父很体贴地让蒋氏帮他打下手,厨房留给冬素一个人。 新鲜兔肉烤着吃极美味,但家里人多,要下饭,还得烧焖最香。 也没别的配菜,配的还是村长拿来的白萝卜,爆油加葱姜香料黄豆酱,炒香兔肉,加黄酒和开水白萝卜小火焖烧。 糙米饭蒸好的时候,甲十八和仲阳到家,肉味已经飘香了半个村子。 这个小村子,大家对食物的香味最为敏感,所谓‘谁家煮茧一村香’,更别说加了香料的兔肉香气。 蒋氏伸头往厨房看了几次,多次念叨着让沈冬素别浪费油盐。 但当一大盆撒了葱花香喷喷的兔肉上桌,香气直往她鼻子里钻的时候,那些抱怨自然地消失了。 仲阳头一天上学,自是有许多事要跟家里人说,但现在他只想吃饭,再重要的事,也等吃完饭再说。 五人坐定,一人一大勺兔肉连肉带汁浇到糙米饭上,都抱着碗低头吃起来。 小黑狗在这个身边转转,那个身边转转,低声叫着等着啃骨头。 太阳还没下山,晚霞照到牛棚小院里,给这个荒凉破旧的小家渡上一层暖暖的余晖。 吃到一半的时候,一阵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那是急速咽口水的声音。 抬头一看,只见沈青牛正扒着破篱笆墙上往里看,眼冒绿光地盯着兔肉盆。 要是以前,这盆兔肉肯定要分二房一半的。分完之后,沈青牛还会跑到大房屋里再盛走一碗。 但现在,蒋氏只当没看见,沈大成轻叹一声,也没开口喊他进来。 出人意料的,反到是沈仲阳盛了几块肉,端着跑出去:“我吃饱了,跟青牛玩一会。” 蒋氏大感意外,忙喊道:“别打架。”她做不到喊沈青牛来吃肉,但仲阳要给,她也不好说不让给。 蒋氏这个人,素来对外人大方,就为听人赞一句贤惠。唯独对女儿沈冬素,苛刻极了。 就在这时,沈冬素瞟到甲十八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微笑,正想去拉仲阳回来,想想接着低头啃兔肉。 果然,这两人绝对有事瞒着她!早上去打兔子肯定是幌子。 昨天仲阳吃鸡腿,还恨不得馋死青牛,今天却舍得分兔肉给他吃,定有蹊跷。 不过沈冬素没问,她等着沈仲阳亲口说。 当天夜里,吃饱饱的沈家大房,在仲阳聊过学堂的趣事、沈父说明天就找人修缮房屋、蒋氏说有几块地的红薯该收了、沈冬素明天和甲十八进县城卖糖…… 月上柳梢头之时,一家人进入梦乡。 而此时的沈家二房,沈大志正拉着沈青牛,在山坡旱地到处找东西。 “仲阳真说兔子是在这里捡的?” “是呀,那兔子可肥了,香喷喷的。”说着沈青牛就开始咽口水,仲阳那个小气蛋,就给他吃了三块肉。 “他说挨山沿的地方有个坑,不光掉兔子,他还在里面捡到一文老钱。” 沈大志眼睛瞪得老大:“老钱?真是老钱?他给你看了?你小子,这么要紧的事不先说,就知道兔肉兔肉!” 沈青牛委屈地道:“你又没问。” 说话间两父子突然听到一声簌簌声响,沈大志忙沿着声响找,还真有一只肥兔子跌在土坑里。 他大喜过望,仲阳这个憨货,这么好的事都能说漏嘴,可便宜二房了! 就在他跳下坑把兔子抓起来的时候,只觉踩到什么东西,摸黑拿出来在月光下一看,是一片白皙细腻的瓷片。 瞬间,沈大志只觉脑子‘轰’的一声响,满脑子只有一句话在回荡“发财了!发财了!” 我沈大志终于走好运了!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我沈大志要发横财了! 他小时候就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片山坡别看现在不起眼,以前可是风水宝地,埋过王孙贵族的。 乱世时常有盗墓贼在这一片出没,不少村民也会趁黑拿着铁锹四处挖,可惜都没挖到宝贝。 没想到他家坡地下面就有宝贝啊!仲阳捡到的老钱,他捡到的这半块瓷,还有下面的兔子洞,都说明这地下有墓啊! 沈大志忙叮嘱儿子:“千万别把这事告诉旁人。” 沈青牛连连点头:“我又不是傻仲阳。爹,咱以后是不是能天天来捡兔子了?” “哈哈,还捡什么兔子!咱家发了财,搬到城里住,你想吃多少肉,爹就买多少肉!” …… 翌日沈仲阳自己去上学,在家磨磨叽叽就是不走,沈冬素忍笑问他: “好吧,你和甲十八到底做了啥?是不是需要姐帮你打圆场了?” 沈仲阳忙拉她到小树林,小声道:“姐,你今天能不能别去县城,我怕二叔会来分田。” “青牛跟你说的?” 沈仲阳犹豫了一下,决定跟她说实话,必须让大姐站在自己这边,计划才能成功。 当沈冬素听完这小子的全部计划,第一反应就是伸手捏捏他的脸,这真是个十岁的小孩子? 这简直就是个小腹黑,小人精啊! 第24章 分田断亲 沈仲阳有点忐忑地道:“姐,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么做不好? 可我不这么做,二叔定借奶奶的名义,把水田全留给二房,坡地都给咱家。” 沈冬素一拍手:“不是不好!是我家小弟太聪明了! 二叔要是没歪心眼,也不会中计。你放心去上学,今天我就守在家里,等他上门。” 沈仲阳咧嘴一笑,又变成那个憨憨的少年,只要大姐还觉得他是坏心眼的孩子,别人怎么想,他才不在乎呢! 果然,仲阳才走没一会,二房一大家子还有村长,和村里几个辈份长的老人,都往牛棚这边来。 这沈大志是一天都等不及,恨不得立即就去挖‘宝贝’。 沈父和蒋氏知道他打算分田,没想到会这么快!不过两人也不反对,早点分了还好收红薯。 “这是分田书,你们瞧瞧,没意见就签字按押。”沈大志递过分田书,沈父不识字,沈冬素接过来看。 沈冬月嘲笑:“装什么装,看得懂吗你?” 沈冬素冷哼一声,将分田书上的字一字不差地念完。村里几个老人都赞道: “哎哟,冬素丫头也识字啊!真了不起,咱们全镇识字的姑娘都没几个。” 沈冬素笑道:“之前哥哥读私塾,回来都会教我和仲阳,跟着学了几个字。” 沈冬月气得直咬牙,又让这个天煞女出风头了!她竟然偷偷学识字,肯定是为了文生哥,不要脸的贱人! 沈朱氏冷笑道:“识字不识字当什么紧,天煞命一个,识字也嫁不出去!” 村长怕二房人又吵起来,忙打圆场:“大成,你也听到了,你看这样分田你愿不愿意?” 沈父无奈地道:“村长,您看我能愿意吗? 这水田大房是一亩没有,地也没给好地,尽给些坡地旱地。哪有两兄弟分田,是这么个分法? 我家还有两儿子呢,难道我百年之后,把这样的地留给儿孙?” 沈大志直着脖子道:“你家林钟不是农藉,爹娘都在我二房,好田地当然先紧二房分。” 沈冬素笑道:“二叔说得对,好田当然要先分给老人。 既然这样,我们要坡地也没事,只是这西山坡一直都是我家耕作,必须分给我家。” 蒋氏才要说沈冬素说的不算,就被沈父拉住,小声道:“听冬素的。” 蒋氏气得直跺脚,又让听这死丫头的,听她的有什么用? 那山坡地种红薯都没多少产量,要来干什么? 没想到沈大志却是一慌,忙说:“那不行,那块坡地得给二房。” 这下所有人都不解了,你好田好地舍不得给大房,这坡田也舍不得给,这还叫分田吗? 沈大志一看众人反应,忙描补道:“河堤下的那块地给大房。” 沈朱氏大急:“那块地浇水最方便,不能给!” 沈冬素手一摊:“我就要山坡地,仲阳说了,那地方好打兔子。” 这下反应再迟钝的人也看出来了,大房二房争的不是水田,反而是那块不起眼的山坡地。 二房众人连番上阵,既要水田又要山坡地。大房沈父和蒋氏就附和沈冬素,死咬着要山坡地不放。 两房硬生生吵了大半个时辰,还是没吵出结果。 最终村长几人都听不下去了,说不行就抓阄,很多兄弟分家都是抓阄。 沈大志才不敢抓阄呢!今日天一亮,他又去那坑里看了,挖了一堆碎瓷断铁,他能肯定,那块地下有宝贝! 这块地不光要紧握在自己手上,还得尽快,万一仲阳再去捡兔子也发现了宝贝怎么办? 要是闹得全村人都知道,那宝贝可就守不住了。 情急之下,沈大志咬牙问:“你们大房到底要怎么样?” 沈冬素挑眉道:“要公平!水田旱地按人头分。” 村里的几个老人也站大房这边,都道:“大志啊,你这样分田确实不妥当啊! 你爹回来也不干啊!哪有一亩水田都不分给大房的。” 沈朱氏尖叫道:“那是我的田,我死也不分!” 沈大志非常后悔带老娘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最终在沈冬素死守着要山坡地不松口,沈大志不得不退一步。四亩水田两家平分,各二亩。 旱地按人头分,大房分四亩,二房分六亩,果林分给大房,山坡地给二房。 沈朱氏虽然打滚撒泼,但也拗不过沈大志一心要赶紧分田,两兄弟当着村长等人的面签字按押。 就此沈家大房和二房彻底分割成两房,不论家产还是田地,再无交集。 可以说除了沈爷爷这个扭带,两家人如今跟仇人一样。 沈朱氏看沈冬素的眼神,是真恨不得生吞了她。 都是这个天煞女!上次害她损失了一半家具,一文钱也没摸到。这次又害她丢了两亩水田。 沈大志眼珠一转,怕自己挖出宝贝后,这大房来讨要。为绝了这后患,他当众道: “大哥,这是我最后一次喊你大哥!这么多年,咱兄弟和睦,一家和顺,自从这冬素这个天煞害你断了腿,咱沈家是诸事不顺。 我家上有爹娘要养,这金花肚子里还揣个小的,我们可不敢跟天煞女攀亲。 各位乡贤,你们作证,今日这分田书,即是分田书,也是断亲书。从此以后,我二房与大房再无瓜葛!”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一愣,沈朱氏最先反应过来,喜道: “对!断亲!这样的一家子,谁攀亲谁倒血霉。 你们都看着啊,以后这沈大成一家,与我儿大志一家,再无干系!” 村长轻叹一声道:“断亲是大事,不如等你家老沈头回来再说。” 沈朱氏开始撒泼:“他回来也是断亲! 多跟这天煞女攀一天亲,我就折一天寿!沈大成你说句话,今天这亲断也得断,不断也得断!” 沈大成看一眼冬素,见她微微点头,心中一叹,两家真成仇人,断不断亲又有什么干系呢? 逐点头道:“好!各位叔伯为证,从此,我沈大成跟沈大志,断亲!” 沈大志大喜过望,再次道:“以后我家有座金山银山,也跟你大房没一点干系!” 沈冬素拿这话反他:“同样的,我大房以后家财万贯,也跟你二房没干系!” 二房几人都嘲讽大笑:“你这个天煞女扫把星,大房不被你拖累死就不错了,还家财万贯!” 沈父最不喜听人喊冬素天煞女,厉声道:“断亲书签好,你们给我滚!” 第25章 县城卖梨糖 二房一家子离开之后,沈父谢过村长和众人,又劳烦村长将断亲分田书拿到里正那里是存证,待关起门才问冬素: “为什么老二非要山坡地?” 今天在场的人,但凡有脑子的都发现了,沈大志是对山坡地情有独钟,宁愿忤逆老娘不要水田,也要山坡地。 他以为他伪装得很好,可在沈冬素死咬着山坡地归大房之后,他就乱了阵脚。 沈冬素神秘一笑道:“听说青牛也在那捡到一只兔子,许是以为那地方有兔子窝吧!” 蒋氏当真了:“哪能天天捡到兔子?就算真能捡到,也比不了水田收成高啊!” 沈冬素笑道:“他爱吃兔子肉吧!管他为什么呢,反正分田咱家没吃亏。” 沈父隐晦地看了她一眼,笑道:“今日多亏了冬素,你要是不在家,我和你娘是吵不过他们。” 蒋氏撇撇嘴,没唱反调,但让她赞一句冬素,那是不成的。 沈冬素看看天色,笑道:“既然顺利分了田,过几天要收红薯,趁天色还早,我今日进一趟县城,把梨糖卖了。” 沈父点头道:“坐马车去,有三十里路呢,走路太慢了。” 蒋氏一听不乐意:“坐车来回都得十文钱,她这点糖不知道能不能卖到十文钱呢!” 沈冬素也不跟她多说,沈父编的小花篮,一篮装十颗糖,满满当当摆了两个竹筐,她和甲十八一人背一个就出发了。 坐车得先走到镇子上,甲十八一路都在思索自己这趟差事的意义,最后发现实在没啥意义。 奇怪地问沈冬素:“你到底跟王爷说了什么?为何非派我跟着你?” 沈冬素忍笑道:“七天之期将至,到时候你回去问问啊!” 甲十八摸着下巴道:“我的任务是看着你,没说要替你干活啊!怎么觉得你把我当壮丁用了?” 沈冬素甜甜一笑道:“怎么可能?我把你当成亲大哥的! 你也看到了,我家太穷了,咱俩要是不想法子挣钱,连饭都吃不上。 昨晚的兔肉好吃吧?今天卖糖挣到钱,我买五花肉做红烧肉吃。” 甲十八默默咽了下口水,这小村姑的厨艺是真没话说,那兔肉烧得,比凌王府的厨子还有水平。 得,就当为了吃肉,我堂堂九品武官,就跟她背筐子卖糖吧! 路过笔墨铺子,沈冬素又拐进去买了一叠桃花笺纸,没买笔,跟老板要了一截炭。 甲十八不解其意,也没多问,两人坐上去县城的驴车,一人五文钱。没得价讲,全镇就这一辆车进县城。 等了一小会,凑足六个人,小破车坐得满满当当,车夫才出发。 一路上小破车那叫个颠,土路坑坑洼洼,不时把人颠的东倒西歪。 偏偏有个乘客带的是一笼子活鸡,鸡毛飞来飞去,车厢里又臭又挤。 沈冬素实在受不了,拉甲十八挡在她身前,她躲在后面道:“等我有钱了,先买车!” 甲十八嘲讽道:“就你家那情况,有钱先修房子,别让我和仲阳挤草窝!” 沈冬素没好气地说:“你要不乐意,下回让你主子换个人来。” 不知为何,她此言一出,甲十八沉默良久,不知道是不是在思考跟谁换。 三十里路,走了大半个时辰,人都快摇散架了才到城门口,一下车甲十八就说: “回程要坐车你坐,我走回去!” 沈冬素摆着手:“我也走!也就四分马拉松,总比坐那破车舒坦。” 进城还要收费,一看两人背着筐子便知是做小生意,一人一文进城费,一文税。 沈冬素肉疼地交了四文钱,别真像蒋氏说的,连车费和进城费都挣不回来了! 县城比小镇热闹多了,就是街道极窄,只能通一辆马车,两人在拥挤的街道上走了半天。 闻得各种食物的香味,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沈冬素坚持卖了糖再吃饭。 临街的铺子门口可以摆摊,但要给老板摊位费,十字路口也能摆,但要给衙役茶水费。 两人硬是走了小半个时辰,才在一个偏僻的巷子找到一处免费的摊位。 底层百姓就是这么难,这也是为什么农村人极少愿意进城的原因,卖点家里的菜果瓜蔬,挣的钱还不够交这费那费的。 甲十八把糖盒摆出来,沈冬素在一旁拿衣摆包着炭条,在桃花笺上写字。 甲十八探头看她写什么,字迹还挺好看,就是炭条写得有点古怪。 “更余风味胜糖霜”“冰盘荐琥珀”“剪雪作梅只堪嗅”…… “这都什么呀?”甲十八疑惑道。 沈冬素将桃花笺折成纸鹤,放进糖篮里,笑道: “都是关于糖的诗句,小趣味,说不定城里的公子小姐喜欢呢。” 甲十八丝毫不理解:“多费一份桃花笺的钱,还有,你是不是不会用正经笔写字?” 沈冬素白他一眼,钢铁直男不懂浪漫。 就在这时,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过来看糖摊,他不在意糖,只看小篮子,为难地说: “姑娘要什么朴而不俗,直而不拙的小玩意,这算吧?” 沈冬素忙点头道:“算算,绝对算! 这小篮子多有趣,里面是酸甜可口的梨糖,最特别的是这个小纸鹤,可是写了诗句的哦!” 小厮应该已经买过很多样,但主子都不满意,这回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买一盒。 问道:“多少钱一盒?先说好,主子不满意我要来退!” 沈冬素没敢开太高的价,伸出根手指头:“十文,十文一盒,买三赠一。” 小厮大惊:“人家柳条编的篮子才一文一个!” “他有糖吗?有纸鹤吗?你家主子喜欢吗?” 最后一个问题才最关键,小厮数着十文钱付了,拿走一个。 甲十八在一旁算账:“这两筐子共有八十盒糖,十文一盒,全卖完能有八百文。 扣去各种费用,还真能赚点钱呢!” 沈冬素同样喜滋滋地道:“卖完了请你吃驴肉火烧喝羊肉汤。” 甲十八看看太阳,今天能卖的时间不多,这才卖一个,小姑娘就骄傲起来了。 第26章 救不救? 沈冬素接着写桃花笺,这回写的是猜灯谜,都是极简单的。 “画时圆,写时方,冬时短,夏时长(猜一字)” “赤兔(猜一字)” “油煎豆腐(猜一人名)” …… 她在那低头写,甲十八低头看,结果发现,十个里面有八个他都猜不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便道: “你这谜都靠谱吗?别人家买了猜不到,把你的摊给掀了。” 沈冬素笑道:“这么简单都猜不到,要怪就怪自己笨!” 甲十八:…… 默默站起来假装没看到,我不猜了,总不能说我笨吧! 很快沈冬素就笑不出来了,除了第一个小厮痛快地买了一个,接下来小半个时辰,来看的人到是不少。 可没有一个拿钱买的,一听说十文钱,连价都不想还就走了,十文钱能买不少麦芽糖呢! 买糖葫芦也能买五串,来买你这一小篮子梨糖!有孩子被棒棒糖吸引,扯着母亲哭着要买。 却被母亲当街施展‘老娘打子掌法’拒绝。 沈冬素沮丧地问甲十八:“怎么办?真卖不出去,咱们中午只能用梨糖当午饭了。” 就在这时,那个买糖的小厮满头大汗地跑了过来,沈冬素吓一跳,不会来退货吧! 结果他急道:“还有没有?我,我再要十盒!” 说话间递上来一串百文钱,沈冬素退回他二十文:“买三赠一,十盒只要八十文。” 小厮大喜,这二十文就是他的跑腿费了! “这回小纸鹤上面是猜灯谜,你的主子肯定更喜欢。” 小厮道:“我家主子喜欢你的小篮子还有里面的诗句,糖尝了,太酸。都尝我们吃了。” 甲十八无语,这就是卖椟还珠吗?买梨糖不要糖,就为那小篮子和诗句,又来买十个! 沈冬素留了个心眼,让甲十八赶紧收摊,两人悄悄跟着小厮,不多时来到一片相对安静,但建筑高档的街区。 这里摆摊的人极少,都是挑着担子在角门巷子里敲着拨浪鼓,有个卖柿饼的老阿婆好心告诉她: “不能叫卖,会被巡街的打走。这里住的都是富贵人家,出手阔绰,多转几个巷子,东西能卖完的。” 沈冬素没有拨浪鼓,就跟在阿婆身后。这一代果然都是有钱人,角门打开买柿饼的婢女小厮,十个有五个会买一盒梨糖。 其中有几个买一盒拿进去之后,小姐妹也喜欢,又追出来多买几盒。跟了阿婆一个时辰,两筐梨糖就卖完了。 还有很多听了信的婢女追出来要买,一问没了,气得直跺脚,让沈冬素明天还来。 明天是来不成了,没时间做,沈冬素便跟她约好,来时从角门报信,优先卖给她。 老阿婆羡慕地看着沈冬素,她的柿饼才卖了一半呢,沈冬素立即跟她买了一包柿饼,约好下回来还跟她同行。 等和甲十八来到驴肉火烧摊上时候,她只觉心身舒畅,畅想着靠卖梨糖开启美好生活。 不敢当街数钱,放自己身上还怕被偷,让甲十八把钱装好。小沈老板十分大方地买了两个火烧,两碗羊肉汤。 还切了一斤卤驴肉,晚上回去加餐。 她意气风发地跟甲十八说着,以后要怎么发展糖果生意,让甲十八做二股东,跟她赚大钱…… 甲十八无语地吃火烧,这小村姑,给她三两颜色就敢开染坊!卖梨糖赚个几百文,就想开店,这胆子是真肥。 两人坐在街边小摊上,正吃得香,突然听到一阵哭闹声,吵得很凶,跟那天二房来牛棚闹事差不多。 两个年轻的男子正揪在一起打,其中一个一脸担忧地道:“我姐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杀你全家! 是人命重要还是名声重要?她都要一尸两命了,你们还不让大夫进去!” 那男子不言,可他母亲却在旁边哭天抹地道:“大夫是男的,进去看了她的身子,那我儿子不是当了绿头龟! 都是生孩子,我连哼都没哼一声,生了两孩子。 她这哭了一天一夜,又是请稳婆又是请大夫,孩子没生下来,喝药都花了不少银子。 我话搁着,她真进了鬼门关,我老张家给她风光大葬。 但想要大夫看她身子,那就是荡妇,死了也别进我张家祖坟!” “我操,你这老妖婆,天天搓磨我姐,现在她在生孩子呢,生的是你老张家的孩子,你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有人抱住这青年的腰,防着他去打那女人,那个丈夫唯唯诺诺,什么都听母亲的。 屋里隐隐还有女子的痛苦呻吟声传来,大夫满头大汗地在院中喊:“商量好了没有,到底让不让我进去行针? 再晚了一尸两命,可别讹我!” 看热闹的人围在小院前,七嘴八舌地出主意,有人说人命关天该让大夫进去,有人说女子清白比命要紧,死也不能让大夫进。 沈冬素只觉手中的饼不香了,慢慢放下,再也吃不下一口。管还是不管? 不关我的事,在这个时代要明哲保身,不能管! 但那是两条生命,身为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即看到,不能不管! 就在沈冬素脑子里两个小人打架的时候,那产妇的弟弟突然当街跪下: “算我求你了!救救我姐!大不了生了孩子你们和离,孩子归你老张家,让我接我姐回家!” 那婆婆还是不答,那大夫却不愿意等了,背着药箱跑了:“晚了,没救了!” 那青年几乎绝望,当街抱着大夫的腿磕头:“救救我姐!求你救救我姐!” 这个场面如此陌生又如此熟悉,原主曾经这样求过李大夫救沈父。 前世她支援灾区,在地震后的废墟中,一个弟弟跪下来救她,救一救重伤的姐姐。 那时候,那个弟弟把她当成救世主,用那双充满希望的眼睛看着她,可她只能给那已经没了呼吸的姐姐盖上白布…… 那个孩子的眼神,无论过多少年她都无法忘记,而现在,她在这里,再一次看到那种眼神。 她猛地站起来:“既然不让男大夫进去,女大夫总行吧!” 甲十八很适时地提醒:“没有女大夫!只有女稳婆。” “那我就当一回女稳婆!” 第27章 接生 沈冬素推开人群,大步走到那家人面前: “我是稳婆,会施针,让大夫在外面说施哪个穴位,我在里面施针,这总行了吧?” 那婆婆和丈夫一脸诧异和迟疑,那弟弟却是把她当成救命稻草: “如果你救活我姐,我这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大夫不干:“小姑娘别说大话,这可是人命关天!你会施针,你认识穴位吗?” 沈冬素直接上手点着他身体的部位,一连报了十几个穴位,高声道: “再耽误下去产妇真的没救了!除了我说的这个办法,你们还有别的法子吗?” 那丈夫这才恳求道:“娘,试一试吧!大夫在门外,看不到芸娘的身体的。” 周围看热闹的人也在劝那婆婆,他们虽不知道沈冬素会不会行针,可这真的是唯一能救人的机会了。 有平时跟这婆子交恶的妇人高声道:“张婆子,你平时就看不上你儿媳妇,莫不是想趁她难产,让她一尸两命,你好再娶个新儿媳?” 张婆子岂能承下这害死儿媳妇的恶命,怒骂道:“我呸!你大度,也让外男看你儿媳妇的身体啊! 我要害她,就不会给她请稳婆请大夫,又是抓药又是熬汤的!是她自己没本事,生个孩子闹得人不得安生。” 怒骂间,她眼珠一转,却对那弟弟道: “你姐生个孩子这么多事,不知道还能不能生下一胎? 让我同意也行,咱先说好,她要是生的是丫头片子,那就立即和离。” 少年眼神中恨意难掩,可实在不敢再耽误下去,高声道: “好!父老乡亲作证,只要你不拦门,我姐得救。 她要生个女儿,我立即背她母女俩回家,跟你老张家和离,从此男婚女嫁,再无瓜葛!” 那婆婆这才打开房门,让沈冬素进去,大夫忙把银针给她,自己则靠在门前听音。 前一个稳婆一看胎位不正,产妇年纪又小,慌着让请大夫,自己就跑了。 产妇现在的情况更差,羊水破了,胎位不正,产妇力弱,难产。 在这个生产是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时代,她活下来的几率真的不大。 但是现在,她遇到了自己,沈冬素有把握,绝对能保证母子平安! 产妇很瘦,只有一个肚子大大的,虚弱得跟一只垂死的小猫一样,连哭的力气都没了。 下身全是血,脸色苍白,泊泊的汗水湿透了全身,虚弱地道: “救救,我的孩子。他还在动,他还有救。” 沈冬素先安慰产妇,教她正确呼吸法,看宫口情况,又用手将胎位慢慢推正,将情况告诉大夫。 其实扎什么穴位她一清二楚,还是要演给外面人看一看。 熬好的催产药就在旁边,产妇听着她的指挥,该使劲时使劲,该呼吸时呼吸,再配合针灸,一刻钟后,虚弱的婴儿哭声响起。 一个比小猫大不了多少的女婴,经沈冬素手,来到这个世界。 没有比亲手接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更让能医生欢喜的了,那一刻,一种生为医师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给产妇清理了身体,却见她在呜呜地哭,沈冬素大惊,忙道: “不要哭,不要激动,你的危险期还没过,情绪太激动很容易引起血崩的。”也会引发羊水栓塞。 产妇小声道:“是女儿对不对?刚才你们在外面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那婆婆打开门进来:“你听到就好!收拾收拾,让你弟弟带你回去!真是晦气,生个孩子搞得惊天动地的!” 她看都没看那女婴一眼,嫌弃地看着产妇,就对门外叫道:“丁小子,快拉板车来把你姐拉走!” 她儿子在那求:“娘,芸娘刚生了孩子,那也是我的女儿,你别这么无情啊!” “我无情!我无情会花几两银子请大夫和稳婆?花了老娘这么多钱,还生个丫头片子。 身体也伤了,谁知道能不能生下一胎? 赶紧滚,娘再给你娶个身体强壮的媳妇,这种病秧子就不该娶回来!” 产妇也算有骨气,小心翼翼地抱着弱小的女儿,对沈冬素道: “多谢姑娘救命大恩,来生小妇人定结草衔环相报!” 她想站起来,沈冬素按她躺好:“最少一个时辰,你才能下地。” 那青年眼睛红红地进来,一脸劫后余生的喜悦: “姐,别怕,我来接你和小囡囡回家。” 他将产妇背到外面铺了被子的板车上,又把小女婴放到姐姐身边。 狠狠地朝这狼心狗肺的一家唾了一口,又朝沈冬素嗑个头,拉着板车,慢慢朝县城外走去。 那男人还在求他母亲,自己却不动身去追。 沈冬素则朝那家人要钱,给稳婆多少钱,就得给她多少。 她怕晚了这女人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是稳婆,会赖账。 她果然想赖账:“你真稳婆?有你这么年轻的稳婆吗?你别是和大夫合伙想诓我家钱的吧?” 这话那大夫就不爱听了,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以后你张家有病,别来我医馆! 我真有这么一个学徒就好了,能救回多少产妇的命呢!可惜了,朝廷不许女子行医。” 沈冬素高声道:“你给不给钱?不给我到官府告你们去。 逼刚生产的妇人和离,抛弃女儿,也让全县城的人看看,你们老张家有多没良心!” 那女人一看沈冬素这么不好说话,又有这么多街坊看着,自知理亏,忍疼摸出两钱碎银子给她。 就当是把产妇月子里的花费省了,还有那女婴,还没猫大,估计也养不活,赶紧把这些瘟神送走,再给儿子娶新媳妇。 沈冬素接过银子,朝他母子脚下狠狠唾了一口,拉着甲十八赶紧去追那对姐弟。 直追到城门外,才看到那弟弟正停下来给姐姐喂水喝,沈冬素忙上前将二钱银子给那弟弟,不甘心地道: “你就这样带你姐回家?不用男方补偿吗?” 少年名丁启,姐姐丁芸,自小父母双亡,姐弟相依为命。 丁启死活不接银子,低头红着眼道: “只要姐姐活着离开张家,我不要他家一针一线。再歪缠下去,那张婆子定不肯放我姐离开。 姑娘你是我姐的救命恩人,我怎么会要你的银子!” 第28章 偶遇 丁芸也道:“姑娘大恩大德,丁芸无以为报,岂能再收您的钱!” 沈冬素真诚地说:“你姐姐身体虚弱,月子里药补需要钱,这母女俩安身立命也需要钱。 这二钱银子是我跟张婆子要的接生费,就当我暂借你们的。 趁现在你听我教你怎么照顾月子里的产妇,别再推脱。” 丁启扑通一声跪下,重重地给沈冬素磕了个头,这才接过银子,感动地道: “以后姑娘有用得上丁启的地方,您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沈冬素先问两人家在何处,一听跟回沈家庄同路,便一路走一路告诉他月子里该怎么吃喝,怎么防产褥病,怎么催奶,怎么照顾小婴儿…… 两姐弟听得极为认真,甲十八同样全程默默听着,越听越诧异,这是一个乡村小村姑该懂的东西吗? 他有些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沈冬素总提及当医师的事,她给沈父换药的手法娴熟,她给难产的产妇接生…… 他猛地按着沈冬素的肩膀,低声道:“你是医师?” 沈冬素无语地看着他:“你才发现吗?” 甲十八呼吸都变急促了:“你能治爷的病?” 沈冬素忙竖起手指到唇上:“嘘!这事不能跟旁人说,我和你主子签了合同的!” 甲十八有千百个问题要问,可眼下时机不对,只是他看沈冬素的眼神,从胆子大的小村姑,瞬间变成了看稀世之宝一般。 他们这些跟着凌王出生入死的老部下,最盼的就是凌王的腿疾能愈,但凡抓到一点希望,就如溺水之人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是绝不会放过的。 他这才懂甲四派他来沈家的用意,这个沈姑娘,确实需要人看着。 不过,如果她真能治王爷的病,为何不直接将她拘在府上?治好之后再放人呢? 难道是担心她医术不精,有意让自己打探一二? 不待甲十八思索出结果,天空突然一声惊雷,眼看暴雨将至。 此时他们已离城门甚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沈冬素倒是不怕淋雨,可丁芸和小囡囡不能淋雨啊! 丁启指着不远处的几棵叶子稍残的大树:“去树下躲躲!” 沈冬素一把拉住他:“不行,打雷时不能躲树下,很容易被雷劈的。” 她说话间脱掉自己的外衣,盖到丁芸身上,又催甲十八: “快,用你的衣裳包着筐子,把小宝宝放进去。” 甲十八看着乌云翻滚的天空道:“不成的!这雨不小,还是赶紧找落脚地要紧。” 丁启急得眼睛都红了,姐姐怎么就这么可怜,好不容易难产保住一条命,万一这月子里淋了雨,落了病根怎么办? 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传来,一辆豪华的大马车在风中出现。 沈冬素大喜过望:“我们去求车主,带我们一程。” 丁启满眼绝望:“他们不会停车的,我们这样的人,就是他们脚底的泥,怎么会让上车。” 丁芸也道:“贵人最忌讳月子里的妇人,不会让我上车的。 沈姑娘,你坐车走吧,我姐弟慢慢回家。” 姐弟俩都觉得不能再劳烦沈冬素,本就是萍水相逢,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还追上来给银钱,难道还要一直拖着人家不成? 就在这时,甲十八肯定地道:“放心,这车你们能坐!” 沈冬素正想问他是不是认识车主,就见那马车走近,而驾车之人,正是那个冷面少年甲四。 车窗轻轻打开,凌墨萧那张俊美无双的脸出现,那双凤眸饶有趣味地看了一眼沈冬素: “沈姑娘,别来无恙。” “有恙有恙,请您帮帮忙,送这对母女回家可好?”沈冬素恳求地道。 说话间大雨噼里啪啦落下,少女睁着一双鹿眸似的眼睛,满是祈求地看着他。 凌墨萧甚至能从那双澄清的眸子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他无法开口拒绝任何请求。 微抬下巴:“好。” 丁启和丁芸忙跪下磕头道谢,沈冬素抱着小囡囡急道:“快上车啊!要谢以后再谢!” 丁启只求姐姐和小囡囡能上车就好,自己拉着板车淋雨回去。 甲十八直接把他的车绑到马车后面,和他一起坐到甲四左右。 车厢里,丁芸拘谨又害怕,抱着小囡囡缩在一角,既不乱看也不乱动。 小囡囡乖得很,在母亲怀里睡得像一只小奶猫。 见沈冬素一直在看那小女婴,凌墨萧只觉心头大为不畅,这小丫头,没上车的时候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这一上了车,就翻脸无情,连句话都不跟他说。 可让他先开口,实在有些为难,刚好看到小茶几上有一碟枣糕,凌墨萧纤长的手指轻推一下道: “给她尝尝。” 沈冬素大大方方地道:“多谢公子。”拿一块给丁芸,又取一块自己吃。 丁芸手抖啊抖,哪里敢吃,正在这时小囡囡哼哼唧唧哭了起来。 凌墨萧又道:“许是饿了,喂她吃。” 沈冬素低头看看吃一半的枣糕,这才反应过来他是说给小囡囡吃,不禁笑道: “公子,小囡囡才刚出生,只能吃奶的。” 凌墨萧:…… 怎么感觉被当成傻子了! 他都没细看那婴儿的大小,还以为是几个月大的孩子呢。 丁芸羞红了脸,也不敢当着这位贵公子的面奶孩子,只祈求雨赶紧停了,他们好下车,改日再报答贵公子的恩情。 幸运的是,马车速度很快,到丁家庄路口的时候,雨也真的停了。 丁芸和丁启再三道谢,沈冬素问清他们家住何处,约好七天后过来看他们。 凌墨萧的马车没走,静静地等着沈冬素跟他们道别,待沈冬素再上车,凌墨萧才问道: “亲戚?” 甲四所查,沈家并无在丁家庄的亲友。 沈冬素便将她给丁芸接生一下,添油加醋地说了。添的是那张婆子有多坏,儿子有多窝囊,丁家姐弟有多可怜。 至于自己的医术,都不用夸,因为她闻到凌墨萧身上的药味,正是她开的方子。 也就是说这人找医师确定了,那个方子可以用。 “离七天之期还差几天,今日碰巧遇上,我给爷把把脉吧?” 第29章 和凌王独处 凌墨萧慢慢将衣袖往上拉,骨节分明的大手放在小茶几上。 沈冬素学他拉衣袖,然后轻轻将手贴向他的脉搏处,碰上的一瞬间,只觉跟碰上一块冰一样。 她一惊弹开,看一眼凌墨萧苍白的脸,毫无血色的唇。 又小心放上,她的手温暖柔软,他的手冷如冰块。 默默地感觉他脉象的变化,半晌她收回手道:“近来天气转凉,公子还是不要出门的好。” 凌墨萧不言,他看着沈冬素的手,那只像小火炉一样的小手,很温暖。 “公子的饮食也要注意,我给你写几个养生汤的方子,你每餐喝一点。睡前泡脚,多饮热牛乳……” 沈冬素怕他记不住,取出剩下的桃花笺和炭笔,一样样地写下。 平心而论,若不是沈家情况太糟糕,而她至今还没找到害原主的凶手。 就应该住到凌府每天帮凌牧萧治疗,这才是对病人负责任。他的身体到了秋冬,就会畏寒,每一刻都极为痛苦。 若非他底子好,又一直用名贵医材泡澡,寻常人中了这个毒,早就没命了。 凌墨萧静静地听着她的医嘱,见她面露愧疚,这才开口道: “你若来凌府长住,我们可以重新签合同。” 沈冬素歉意地道:“真不行,我家离不开我,我父亲的腿也没康复。” 看他腿上盖的毯子,沈冬素又道:“趁现在,我帮你按摩一下小腿。” 凌墨萧以为是隔着衣裳按,没想到他才点头,沈冬素直接把他的腿放到自己膝盖上。 掀起裤子,露出又瘦又干的两条小腿,轻柔地按着经脉。 沈冬素面露医师的惋惜和慈悲,边按边问他:“有感觉吗?感觉是麻还是痛?” 凌墨萧只觉心头如热浪翻滚,心跳如雷动,在沈冬素又一次询问之后,他才低声道: “微麻。” 她这样与外男肌肤相亲,竟然全无害羞之意!跟他独处也是,全无防备。难道她没意识到,本王是个外男吗? 沈冬素见他表情古怪,忙道:“你放心,这个不另外收费的,算合约里,你别这么紧张?” 凌墨萧咬着牙道:“你若收费,本王也付得起!”她竟然以为本王是因为怕她要钱! 沈冬素微微一笑,一双灵动的眸子染上喜色: “我可不是随便加钱的庸医! 该叫你那侍卫进来,学一学我的手法,每日帮你这样按摩,对你腿的恢复有好处。” 凌墨萧想象一下甲四抱着他双腿,这样肌肤相亲,只觉一阵恶寒,摇头道:“不必!” 沈冬素觉得这个病人有点难缠,可他又是甲方,咱只能哄着。 她按得认真,不时抬头问一问他的感觉,凌墨萧垂着眼眸,眼神随着她那双灵动白皙的小手移动。 不知为何,他只觉车厢里的温度在升高,自中毒以来,第一次有了温暖的感觉。 这是不论是盛夏的烈阳,还是冬日的火炉,都无法带给他的感觉。 这一刻,凌墨萧只觉他无比贪恋那双小手带来的温暖,恨不得这条路没有尽头,一直这样走下去。 可路有尽头,那双手也会累,按到十指快要僵硬了,沈冬素小心地把他的脚放下。 笑道:“只要你按我的药方吃,很快就能走路的。”给病人信心,安抚病人,也是医生必备功课之一。 凌墨萧眼眸黑如点漆,深沉的让人不敢直视,他的声音依旧压得很低,似乎在强忍着某种情绪。 “沈家,到底有什么事需要你一个小姑娘做?” 沈冬素掰着手指道:“多着呢!修房子、挖红薯、给父亲换药、煮晚饭、做营生、等爷爷回来……” 凌墨萧打断她:“我让人帮你。” 沈冬素尴尬一笑:“咱还是遵守合约,七天我去凌府一趟。” 别的能帮,查凶手这事真帮不了啊!再说,谁知道让你帮忙有没有隐形条件! 咱们还是简单的医患关系比较好,在这个阶级待级森严的时代,这种级别的大佬的便宜,可不敢乱占。 就在这时,马车停下,凌府先到。沈冬素脸皮还没厚到让车马送自己回家的份,蹭了大半路程,已经很满意了。 “王爷,这药膳方子您回去就给厨子,除了药要按时喝,饭也要好好吃。小女先走了。” 凌墨萧看她跳下马车,甲十八恭敬行礼,两个人背着竹筐,身影慢慢消失在大道上。 甲四探头道:“爷,甲十八说这姑娘真的会医术,并且很恋家,不会逃跑。” 凌墨萧不语,甲四不再多言,默默回到凌府。 这边沈冬素正跟甲十八抱怨:“哎哟,光聊你主子的病情,忘了跟他说城里的事了。” 甲十八疑惑:“城里什么事?” “乱收费的事啊!光州城不是你主子的封地吗? 他能不能下个令,进个城别收那么多费了,我们这些平头小老百姓,进个城容易嘛!” 甲十八无语:“朝廷政令,爷也改不得。你嫌贵,就多攒些糖再进城卖。” 一路上沈冬素心情都极好,今天进城真是大丰收,卖完了糖,帮人接生,坐了免费的顺风车…… 快到河堤的时候,突然听甲十八道:“那是你二叔一家吧?” 沈冬素定睛一看,二房全家,都在挖红薯。她冷哼一声:“咱们绕道走,看到这一家就烦。” 甲十八道:“如果我没记错,你们两家分田,这块河边地,是你家的。” 沈冬素瞬间暴起,一边大叫:“小偷!抓小偷啊!把红薯放下,这是我家的!” 沈冬月先发制人,抓几个红薯砸向她: “谁说是你家的!地是你家的,红薯是两家没分家的时候种的,我家也有份!” 王金花挺着肚子道:“哎哟,这娘打输了,又把女儿送来。扫把星离我远点啊,打到我的肚子,把你大房一家卖了都赔不了!” 王金花挺肚子的动作,让沈冬素不禁多看了她两眼,总觉得她的情况不对劲。 医者的本心,提醒道:“你这肚子看过大夫吗?” 王金花先是一愣,随即大怒:“好你个扫把星,敢诅咒老娘!” 第30章 试探沈冬月 王金花边骂边拿红薯砸她,被她一一躲过,又问道:“你们打了我娘?” 沈朱氏冷笑道:“那个不孝的东西,没打死她就不错了!你也赶紧滚,不然,打死你这个天煞女!” 沈冬素大怒,这股愤怒不光来自她,还有原主的意识,很明显,虽然蒋氏对原主不好,但原主还是舍不得母亲被打。 她冲着上前一头将沈冬月撞倒在泥地里,把空竹筐罩到她头上,狠踢两脚。沈冬月顿时哭爹喊娘,王金花和沈朱氏都冲过来要打沈冬素。 沈青牛上次被打怕了,早躲得远远地看热闹。沈大志叼着一片红薯叶,不管不问,自家三个女人,还能打不过这个天煞女! 趁着雨后好挖,他得多挖点红薯回去。 可沈冬素不放过他,她灵敏,绕过王金花和沈朱氏的追打,跑过来揪着沈大志的衣领子问: “两家的地已经分了,你确定要来我家的地抢红薯?” 沈大志一把将她的手打掉:“没教养的扫把星,老子可是你二叔,竟然拉扯我的衣裳! 老子抢了又怎么样?让你那瘸腿爹去喊冤啊!” 沈冬素冷笑道:“好!你说的!那山坡地是我家种的红薯,我现在就领着全家去挖!” 一闻言此,沈大志才慌了,忙拦住她:“不行!那可不行!” 沈冬素眼珠一转道:“凭什么不行?我现在就回去,喊全村人帮忙,把山坡地挖个底朝天!” 说完她就跑,沈大志在后面追:“你给我站住!” 沈朱氏和王金花不解:“管她呢,那山坡地都没多少收成,她挖让她挖!咱们赶紧把这些红薯运回家才行啊!” 沈冬月从地上爬起来大叫:“你别跑!我要打死你!” 沈大志急得直拍大腿,在后面追着:“冬素,你不能去山坡地!“ 父女俩追着沈冬素上了河堤,沈冬素有意走到落水的地方,直视沈冬月道: “有本事你把我推水里淹死,否则,那些红薯,你们家一个也别落着!” 沈冬月冲着上前:“淹死便宜你了,我要打死你个扫把星!” 被沈大志拦住,好声好气地说:“山坡地你们不能动,行,我认栽,这河边地的红薯我们不挖了。” 沈冬月大急:“爹,你说什么呢!凭什么不挖!就挖,看她能怎么样?” 沈冬素高声道:“不挖就算了吗?还得把挖出来的红薯还给我们!红薯叶也一样,一片都不能少! 给你们半个时辰,不送到我家门口,我立即带人去挖山坡地!”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回家,看来沈冬月确实不是推原主的凶手,她对案发地完全没感觉,且听说淹死时,一点别的反应都没有。 微表情骗不了人,沈冬月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少女,不可能有那么强的心理质素。 只有一个可能,她对原主落水之事毫不知情。 听到河堤上的吵架声,蒋氏扶着沈父出来看,小黑狗和大白鹅一看小主人被人围攻,汪汪嘎嘎叫着率先冲过来。 沈冬素对蒋氏和沈父高声喊道:“我没事!喊大鱼哥和小盼哥来,咱们去挖山坡地的红薯。” 沈大志这才真急了,忙道:“好好好,我把红薯还给你们!但你们不许踏进山坡地一步!” 回到牛棚,沈父唉声叹气,蒋氏垂泪道:“你别出远门了,和甲哥儿看家,不然咱们过冬的粮食都不够。” 沈冬素问道:“没去找村长吗?” 沈父摇头:“没用,这地确实是没分家时种的,再说,也不能大小事都找村长。 朱氏还是我母亲,又不能真跟他们打。 唉,都是我没用。” 这年头名声极重要,沈父真落个殴打后母的名声,村长里正都会来骂他。 沈冬素安慰道:“没事,反正他们会把挖出来的红薯还给咱们!” 蒋氏白她一眼:“你说什么傻话?他们但凡留片叶子给咱们,都算有良心了!” 沈冬素也不多解释,跟甲十八要来卖糖的钱,笑道:“父亲,你再多帮我编些小花篮子。 瞧,一盒不剩,全卖完了。” 她有意让两人欢喜一下,这样后面才好支持她继续外出,把一包钱全部倒到小矮桌上,在小桌上堆成一座小钱山。 蒋氏瞬间眼睛瞪得老大,不敢置信地看着钱山:“这,这真是卖梨糖卖的?我天老天爷,城里人连梨糖都没吃过吗?” “是没见过那么精致好看的竹花篮,来买糖的,全是因为喜欢那篮子。” 甲十八在一旁作证:“确实如此!” 得给沈父找些自信。果然,一闻此言,沈父脸上的愁容渐消,眼眶发红,喜道: “那我多编一些,她娘,你瞧,腿断了我也能挣钱。” 蒋氏又哭又笑:“当家的,太好了。” 沈父真诚地看着沈冬素道:“多亏了冬素!” 蒋氏难为情地看女儿一眼,别扭道:“那以后你就专门卖梨糖,家里的活我来干。” 沈冬素将钱一分为二,给蒋氏一份:“你留着修房子,这一半我当本钱。 父亲,我多画几个花篮的样式给你,你试着编。 城里人就图个新鲜,这梨糖也卖不了多久,等攒够钱,咱再做别的营生。” 蒋氏一扫之前沈父坚持把钱都给沈冬素保管的气怒,喜道: “先修房子,这天一天比一天冷,屋里灌风。” 三人商量修房子,甲十八本来不参与的,但想到自己不知道还要住多久,也参加话题。 反正牛棚地方大,要是翻修旧房子,翻修时一家人都没地方住。 并且这旧房子是泥房,翻修的价值不大,干脆盖新房,盖青砖红瓦房。 甲十八说完,蒋氏和沈父都愣住了,青砖红瓦房,整个沈家村都没有一家这样的房子。 村长家都是泥土房,也就盖的大点而已。 这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啊!沈父干巴巴地解释: “甲哥儿许是不知道,农村人修房子,这泥砖、草顶,都能自己做。 请乡亲们帮忙,也就管几顿饭,不用工钱。 可要盖青砖红瓦房,得请泥瓦匠,要给工钱。 还得买砖买瓦买沙,样样都是钱,就家里现有的钱,盖不起啊!” 并且沈大志当着全村人的面答应的,翻修房子他负责泥砖,这盖砖瓦房,那二房肯定不管。 第31章 盖砖瓦房 沈冬素沉思片刻后对沈父道:“您说个实数,盖三间正房加两间偏房,需要多少银子?” 沈父细细算了算道:“最少也得十两银子!” 又见十两银子! 上一次为十两银子,沈林钟卖身为奴,十两银子,听着不多,还不够富贵人家一次打赏下人的。 但对农村人来说,值一个壮劳力,值两个妙龄少女。 没错,像沈冬素这样的女孩子卖身为婢,最多卖五两银子…… 她把所有的银子拿出来,一锭五两的还没动,另一锭只剩一两三钱,加上今天的八百文,共有七两一钱。 可不能光算盖房子的钱,还得算采办过冬物资,准备明春耕田农具和种子,下个月仲阳的束脩…… 算来算去,还是再有十两银子才敢开工。 沈冬素问沈父:“能欠账吗?咱们后面慢慢还。” 沈父摇头:“咱家跟砖瓦窑、泥瓦匠都不熟,去哪佘账? 还是盖泥草房,钱省着,等你哥回来,给他娶媳妇。” 沈冬素笑道:“盖了砖瓦房,更容易娶媳妇。 钱慢慢挣,咱就盖砖房,这十两银子,我来想办法。” 头一次,蒋氏没有反驳她,因为,她也被砖瓦房吸引了。 真盖好了,那就是全村头一份! 大房被赶到牛棚,丈夫腿断了,儿子卖身为奴,女儿是天煞命…… 这一个月,她可是受尽全村人的奚落和嘲讽,受尽二房的欺压。 可如果真盖了砖房,那大房才算真硬气起来了,看谁还敢小瞧大房! 二房就住在漏雨的老宅里,悔青肠子吧! “盖砖瓦房!当家的,咱就盖砖瓦房!”蒋氏硬气地道。 沈冬素诧异地看她一眼,这个母亲,还是头一回站在她这边呢。 沈父轻叹一声道:“那成,这样好了冬素,咱们先收红薯,盖房子的事再缓一缓。 若是这段时间你那梨糖卖得好,凑够银子,咱就盖砖房。凑不够,就盖泥草房。” 沈冬素重重点头:“好!那就辛苦您多编点竹花蓝,我再去摘野梨野山楂。” 蒋氏喜道:“我去挖红薯,当家的,咱们都加把劲,盖上砖瓦房!” 说话间就听沈大志在外面喊:“冬素,红薯我送来了,山坡地你不许动!” 蒋氏慌忙装好钱,又怕被二房看到要求分,犹豫了一下递给甲十八:“甲哥儿劳烦你保管着。” 甲十八:……这一家子到底把我当成什么来用?认命地接过银钱收入怀中。 打开房门,只见沈大志扛着一筐子红薯和一大堆红薯藤子,一股脑地丢到院子里。 沈父和蒋氏都诧异地看一眼沈冬素,二房竟然真把红薯送来了! 只见她抱着双臂理所当然地道: “就这么一点吗?我说了,一片子也不许剩!” 沈大志气得牙痒痒,这个死丫头,怎么一夕之间变得这般难缠? 刚为了劝住老娘和媳妇,他只好把山坡地藏有宝贝的事说了,就这老娘也不肯给全部的红薯,只肯给一半。 他只好谎称:“就这么多!不信你去地里看。” 沈冬素转身扛个锄头,对甲十八道:“走,咱俩一起去检查,他家只要偷走一个红薯,我们就去山坡地挖!” 最多两天沈大志就会发现山坡地根本没宝,所以现在要尽量拿山坡地要挟他。 沈大志果然不敢让她去,跺脚道:“行!我们一个红薯也不留,剩下的我都给你背来!” 临走时咬牙朝沈大成道:“你还真养了个好女儿啊!不愧是天煞扫把星,谁沾谁倒霉!” 沈父一言不发,只拐着拐杖快步朝他走去,沈大志不知他要干什么,一时站在原地不动。 结果沈父上前,一棍扫到他腿上,将他扫个仰倒。 不待沈大志爬起来,沈父单脚立着,拿拐杖一头抵着他的脖子,红着眼睛道: “我说了,不许再叫我家冬素天煞扫把星!再让我听到一次,揍你一次!” 沈大志大怒:“好你个死瘸子,敢打我……” 一语未毕,却见沈冬素扛着锄头,蒋氏拿着扫把,甲十八抱着双臂,三人呈包围势将他围住。 沈大志哪里还敢再骂,一溜爬起来往河边地飞奔,沈冬素在后面大喊: “一刻钟之内不全送来,我立即去山坡地挖!” 蒋氏狠狠朝沈大志的背影唾一口:“我呸!狼心狗肺的东西! 好吃懒做,净想捡现成的。” 沈父目光灼灼地看向沈冬素:“他为啥愿意把红薯还给咱?那山坡地有什么?” 蒋氏反应慢,但沈父可不傻,上回分田,沈大志为了山坡地,连水田和河边地都愿意给二房一半。 这回又为山坡地,连挖好的红薯都愿意送过来。要知道沈朱氏的脾气,此举不亚于虎口夺食。 沈大志真为了山坡地能捡到兔子,放弃这么多? 沈冬素调皮一笑:“过几天就知道了,先声明哦,是仲阳的功劳!” 甲十八在她背后默默点头,加一句:“确实是仲阳的功劳!” 蒋氏被他们的哑谜惹急了:“你们在说啥?当家的,趁二房走了,咱们赶紧去把河边地的红薯收了。 别明个他又反悔来要啊!这牛棚也没地窖,这红薯还得趁太阳好晒成干才行。” 沈冬素好奇:“不能卖吗?卖了买糙米,也好存储。” 蒋氏看傻子一样看她:“卖谁?咱家那小红薯,一文十斤都没人要! 咱这样的人家,就靠红薯过冬。你看看全村,哪一家大冬天吃得起糙米饭。” 沈父背着竹筐:“别说了,趁天还没黑,快挖回来。” 沈冬素忙扶他坐下:“您在家编竹花篮,我们去就行了。” 沈父不干:“我一只腿也能背筐。” 蒋氏又开始抹眼泪:“当家的,就你听冬素的,雨后路滑,万一再摔了如何是好?” 沈父轻叹一声,认命道:“行,我煮晚饭,你们快去。” 甲十八默默地背一个筐,一手再提一个筐。我这个监工,真是身兼数职! 看一眼沈冬素,心理又平衡了。这小姑娘医术那么好,若是男子,早就进杏林了。 可身为女子,只能藏起医术,在家里……挖红薯…… 想了想低声对沈冬素道:“我还攒了些银钱,借你盖房子。” 第32章 赚钱好难啊 沈冬素感激笑道:“暂时不用,等我挣不到十两银子的时候,再问你借。 甲大哥你是孤身一人吗?攒银子准备做什么?” 甲十八理所当然地道:“当然是为了娶媳妇!” 沈冬素忍笑道:“有理想!以后你相中了哪个姑娘,我帮你保媒。” 说话间上了河堤,小黑狗和大白鹅摇摇晃晃地跟了上来,再看河边地,沈家人早就没影了。 开始蒋氏挖田垅,沈冬素和甲十八捡红薯,还没挖半垅,蒋氏就满头是汗,气喘吁吁。 甲十八接过铁锹开挖,但他力气太大,又没经验,总把红薯挖断。 蒋氏心痛不已,又不敢指责,只小声道:“慢些,顺着田垅挖。” 三人合作,速度极快,不多时就把剩下的大半田给挖完了。 小黑狗为表示自己也能帮忙,不时从泥里把红薯咬出来,留下两排小牙印,蒋氏气极,扇两巴掌赶它走。 大白鹅早在一旁吃红薯叶,看小黑狗挨打,竟然嘎嘎喜叫。 中途三个筐子装满了,甲十八一人提三筐,先送回去一趟。 他一走,剩下蒋氏和沈冬素在田间,都觉得有些难为情。埋头苦干,谁也不说话。 半晌蒋氏才道:“这亲事,我没意见。” 沈冬素莫名其妙:“什么亲事?谁的亲事?” 蒋氏瞟她一眼:“你和甲哥儿的啊!你带他回来,不就是给我们相看的吗? 我知道你还记恨我让你嫁给傻子,你的名声在十里八村也不好再说媒。 甲哥儿很好,盖好新宅子,你们就把婚事办了……” 沈冬素无语地打断她:“这都哪跟哪啊! 这话你可千万别当甲十八的面说,他会吓得连夜跑路的。 他来咱家就是受我哥所托,来关照一下,最多七天,人家就回去当差了,又不在咱家长住。 还有,我的婚事你别操心,我哥成亲之后我再成亲。” 蒋氏只当她还在说气话,还想再劝两句,就见甲十八走来,只好止住话题。 仲阳放学后也加入了挖红薯当中,赶在月亮升起前,河边的的红薯全部收完。 分成几趟背回去,蒋氏怕漏了小红薯,又拿锄头细细地锄一遍。 红薯藤、红薯叶,同样全部背回家。 藤子喂牲口,红薯叶晒干就是冬天唯一的绿菜。 沈冬素笑问仲阳:“二房有没有把剩下的红薯送来?” 仲阳点头:“送来了!沈大志说谁敢去山坡地,他就打断谁的腿。” 沈冬素还没说话,就听蒋氏怪责道:“怎么能直唤长辈的名字? 就算分了家断了亲,你也不能直接喊沈大志! 让旁人听到了,要骂我不会教孩子。” 仲阳直着脖子道:“青牛也喊爹的名字。” “他没教养,你也没教养?你明天去问问夫子,能不能直接喊沈大志的名字。” 沈冬素忙打岔道:“以后不喊了!快回家吃饭,我买了酱肉。” 一闻此言蒋氏又有话说,沿路都在碎碎念,什么人家敢天天吃肉!不许再买肉回来云云。 可当吃到酱肉的时候,谁也没再指责沈冬素乱花钱。 单纯吃红薯,吃一顿两顿还行,天天当饭吃,谁也受不了啊! 但配上几片酱肉,那红薯就变成了无上美味。 沈父蒸的一锅红薯,一锅红薯叶子汤,五个人吃得一干二净。 小黑狗在桌子边打转摇尾巴,混到几块沾了肉味的红薯,也吃的肚子圆圆。 仲阳真心地说了句:“跟二房分家之后,咱们家的日子好多了!” 本来饭后是要早早睡的,不管是蜡烛还是灯油,都很贵。 但现在仲阳要温书,沈父要编竹篮,蒋氏只好忍疼让点蜡烛。 她自己也没闲着,在灯下无声地裁着衣料。 沈冬素则拿碳笔和桃花笺写写画画,蒋氏看到那纸,要责问的话到了嘴边,又硬咽了下去。 甲十八看这一家子这么努力,自己也不好去躺着睡大觉,默默在院中练起拳来。 沈冬素画的是新家的设计图纸,这年头农村盖房讲究风水,三间正房她没法干预。 所以想设计一下偏房,厨房加餐厅是一间,她的卧室加书房是一间,再有就是厕所,这三房得好好设计一下。 接着是写灯谜和诗句,今天那梨糖卖得快,一半是因为小姑娘爱吃酸甜的糖,另一半则是那些小姐喜欢小篮子和诗句灯谜。 故而得多准备一些,下一次不管是卖什么点心,都能放进去,以后就是咱沈氏糖果铺的特色。 写到手酸,就开始想挣钱的路子,光靠卖梨糖是不行的,来钱慢也不稳定。 接着去给人接生?接一个二钱银子呢! 可给丁芸接生是因为她难产,当时没人盘问沈冬素是不是真的稳婆。 若真去跟稳婆抢生意,人家当场将她拉到衙门,赚不到钱不说,还会被关! 呃,没错,这年头的稳婆、媒婆、牙婆,所谓的三姑六婆,除了乡野山村靠名声被人知晓的。 凡是县、镇上的,都要在官府登记,像稳婆,每接生一个都要去官府报备,不光要负责顺利接生,接下来一个月。 产妇和婴儿都得稳婆负责,月子里婴儿夭折,产妇病亡,也算稳婆的责任。 据统计,光州县最优秀的稳婆,母子存活率是八成,也就是接生十人,母亲和孩子都平安满月的是八对。 另外两对,不是婴儿夭折,就是母亲难产,或是一尸两命! 就这,还是光州县最优秀的稳婆,连县太爷媳妇生孩子,都要提前排号请她去。 生孩子是一只腿踏进鬼门关,在这个时代,此话一点也不掺假! 所以沈冬素想当稳婆,得先到衙门造册,然后人家一看,她还是个没成亲的小姑娘,绝对二话不说先把人轰出去…… 若是去偏远乡村接生,不说产妇家人信不信她,想挣到银子是不可能的。 在山村乡野,稳婆主要收入是主家送的米粮布料,钱嘛,压根没有。 左思右想,当稳婆这条路行不通,还是先做小本生意赚钱。 待把沈父的腿医好,大姨母的眼睛治好,小盼表哥的脉把上,大客户凌王的毒拔干净,先把身边的病人医完,再想办法外出行医。 第33章 二房挖宝记 沈家大房众人在烛光下学习的学习,劳作的劳作。沈家二房同样凑在烛光下,却是在讨论怎么挖山坡地的宝贝。 除了二房全家,冯文生也来了,看到他,沈大志就忍不住瞪女儿沈冬月。 这个藏不住事的死丫头,还没嫁到冯家呢,胳膊肘就朝外拐,傍晚趁他往牛棚送红薯的功夫,就把这事告诉了冯文生。 好在冯文生不算贪心,表示自己只是来帮忙的,挖宝的事一切凭沈大志做主。 沈冬月喜滋滋地说,两人已经商量过了,挖到宝贝,给她几样当嫁妆,两人年前就成亲。 王金花和沈朱氏已经在盘算,挖到宝后盖个两进的大房子,再买几十亩地,还学大户人家买两个丫环干活。 她俩什么都不干,每天舒舒服服当富太太。让大房一家眼馋死! 对了,一定要把冬素那个扫把星赶出村,省得这扫把星给他们带来霉运。 沈青牛的愿望是每天有鸡腿,有肉吃,他要把碗端到沈仲阳面前吃,馋死他! 沈大志当然是想再娶一房媳妇,王金花又老又丑,他要再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哪个有钱的富老爷,不是娶好几房媳妇! 这话他现在不敢当着王金花的面说,等挖出宝换了钱,他成了沈家庄第一富,王金花想反对也没用。 冯文生则全程含笑听沈家二房畅想发财后的生活,含情脉脉地看着沈冬月道: “文生别无所求,只求能和冬月过安稳日子,让她衣食无忧。” 沈冬月感动的眼眶都红了,轻唤一声‘文生哥’,若不是长辈在场,她早就扑到冯文生怀里了。 看着月亮高升,沈大志道:“先挖宝贝,怎么过好日的话,挖出宝贝再说!” “娘,你看家,家里有牛呢,不能离人。其他人,拿好工具,趁村里人都睡了,咱们动作快些。” 沈朱氏不干:“让儿媳妇看家,她挺个大肚子,走夜路不安全。” 王金花想反驳,她不去,万一挖出宝瞒着她怎么办?可她的肚子这几天确实不舒服,总是阵痛,肚皮上还起了紫疙瘩。 只得点头道:“行,我看家。当家的,你们快些,白天下了暴雨,万一把宝贝冲出来,让旁人瞧见就坏事了。” 沈大志不再耽搁,扛着铁锹背着竹筐,带着一行人朝山坡地走去。 深秋的夜晚天色极暗,虽然有月亮,却不甚明亮,幸好沈大志熟悉路,才没有掉到坑里。 路过河堤的时候,沈冬月想到白日和沈冬素打架,气道:“那个死丫头还让我把她推河里淹死呢! 下一回她再敢抢咱家的东西,我就真把她推河!她个扫把星,死了正好!” 漆黑的夜让她看不到身边人的脸色,完全没察觉冯文生骤然一僵的神情。 山坡地离村有点远,走了小半个时辰几人才到,沈朱氏累的气喘吁吁,沈大志便不让她干旁的,只在一旁捡几人挖出来的红薯装筐。 沈青牛率先找到兔子洞:“就是这里,上回我们就是在这里捡到兔子和宝贝的。” 冯文生和沈大志开始沿着洞挖,沈冬月和沈青牛拿锄头刨,想着地下的宝贝,四人也不觉得累。 直挖到满身大汗,秋风一吹,全身发抖,低头一看,沿着兔子洞都快挖完半边地了,依旧没见到宝贝。 沈青牛率先不干了:“爹,上回没挖两锹就看到瓷片了,这会都快把地挖穿了,怎么啥也没有啊! 奶,我累,手痛,我想回家睡觉。” 沈大志骂道:“没出息的东西!才锄几锄就喊累。快干活,不把宝贝挖出来不许回家!” 沈冬月问道:“爹,你上回真是在这块地发现的宝贝?咱们都挖这么深了,除了烂草根,连个瓷片影子都没有啊!” 冯文生也停下来,看向沈大志,捡了几筐小红薯沈朱氏急道: “我的老天爷,这要是没宝贝,咱们那水田、河边地、红薯,不是白给大房了! 瞧这山坡地贫瘠的,红薯都手指一样大,这咋吃啊。” 沈大志大怒道:“都嚷嚷什么?生怕别人听不见咱们在挖宝是不是?安静些挖,这地下肯定有宝贝!” 就在这时,村里突然响起敲锣声:“抓贼啦!有贼子偷红薯啦!” 瞬间狗吠声响起,各家灯点上,青壮拿着火把和铁锹,边大骂‘贼人别跑’边朝山坡地跑来。 此时,沈冬素一家早就已睡,听到吵闹声,蒋氏忙掌灯出门问,结果一听是二房的山坡地闹贼,她就没问了。 沈父腿脚不方便,沈冬素是女孩子,晚上肯定不能出门,蒋氏便道:“要不要让甲哥儿去瞧一眼?” 沈仲阳在门外道:“甲大哥睡熟了,娘,不干咱们的事,咱就不去看热闹了。” 蒋氏一想也是,甲十八是客,哪能半夜三更让人去地里抓贼。 便熄了灯道:“都睡吧,天亮后再瞧贼子抓到没有! 唉,今年也是收成不好,连红薯都有人偷,幸好咱家的红薯都挖回来了。” 沈冬素忍笑不语,她一听是山坡地发现贼人,再看仲阳的反应,当即就明白,定是沈大志连夜去‘挖宝’,结果被村民当成贼了。 哈哈,真想去看看二房一家此刻的表情,他们要怎么跟村民解释呢? 沈大志的解释是,趁着雨后地好挖,才连夜来收红薯。 那个把他误当成贼的村民不好意思地说:“白天听到冬素喊有贼偷红薯,我就留个心,晚上出来转一圈。 没想到看到你家地里一群人在挖红薯,我也没瞧清,一看这么多人,以为是组队来咱村偷红薯的呢! 这事搞的,真是不好意思,大志,这样好了,我们来帮你挖红薯,全当给你家赔罪。” 沈大志忙道:“不用不用,我们也快挖完了。” 有人发现不对劲:“大志,你怎么收个红薯跟挖坑一样?这坑挖这么深,你们是打算……” “打算窖肥改地是不是?也是,这山坡地太贫瘠了,瞧这红薯小的,不窖肥种啥收成都不高。” “我说大志你也别客气,反正我们都出来了,就帮你一起挖吧! 来来来,都下来,连朱婶这么大年纪半夜还来干活,乡里乡亲的,一起帮帮忙。” 几十个村民你一言我一语,举着火把扛着铁锹,二房几人拦都拦不住,纷纷下地帮忙挖坑。 第34章 全村看笑话 窖肥就是地里挖深坑,趁过冬之前,把河泥、牲口粪、烂草根等肥料埋进去,明春先种紫云英,待秋种麦的时候,地就肥了。 沈大志和二房几人纷纷上前阻拦,村民只当他们客气,干得越发卖力。 沈大志急得抓耳挠腮,还是冯文生小声提醒他: “沈叔盯紧了,反正挖出来的宝贝也是沈家的,只要他们不私藏就行。” 还有就是,万一挖出来的宝贝太多,村民们红了眼,打起来也有可能。 冯文生悄悄退到田堤边上,真动手,他抢几样东西就跑。 我可是读书人,岂能跟你们这些泥腿子打架? 村民们热火朝天地帮忙,山坡地本就不大,不到一个时辰整块地都挖完了,深度都能蓄水当塘用了。 任凭沈大志把眼珠子瞪出来,沈家二房几人扒完所有红薯藤,也没一件宝贝。 村民们还在笑言:“大志啊,我看你也别窖肥,干脆挑水种荸荠算了!” 沈大志汗如雨下,脸色苍白,直着眼睛在地上扒:“怎么会这样?宝贝呢!宝贝怎么还不出来!” 村民疑惑:“啥宝贝?这地里能有啥宝贝?” 沈冬月理智尚存,忙道:“兔子,我弟弟说有兔子洞。” 沈大志却是头脑发热,近乎疯癫,像一个输红眼的赌徒,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牌桌,挥着手臂高喊: “有宝贝的!这地里明明就有宝贝! 这里有墓地,我都挖出来碎片了!你们都走开,别藏我的宝贝!” 村民一愣,有人上前:“大志你傻了,这里咋会有墓,这是外山沿,有墓也是山谷地有啊!” “冬月快扶你爹回家,别吹了冷风,阴物近身,中邪了啊!” 一听中邪,再想到山谷中的坟茔,这半夜三更的,所有人都觉得后背生冷汗,连那秋风也成了阴风阵阵。 众人都道:“还是快回家,明天再说。” 沈大志死活不愿意离开,依旧在坑里刨:“我要宝贝!这里明明就有宝贝!” 几个青壮上前将他拖走,对沈朱氏道:“朱婶,你快带孩子回家,我看你这地不干净啊!” 沈朱氏同样傻愣的表情,啐啐念叨: “没宝贝,那我水田不是白给大房了!不成啊,我得要回来。我要水田,我要河边地!” 众村民交头接耳:“这一家子都魔障了,全家撞邪?” 有人安抚沈大志:“就算真有墓,也不能挖呀,官府会抓人的。” 沈大志仍在疯叫:“是我的宝贝!谁也不许抢,让我挖,我要挖!” 最近村民把沈大志的沈朱氏架回家,冯文生中途溜走,沈冬月和沈青牛面面相窥,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村子里热闹了半夜,这份热闹随着太阳升起,二房成了全村的焦点,老少爷们都跑二房家门口看热闹。 热闹程度比那天二房来牛棚要银子,还要强! 孩子们都围着沈青牛笑话:“你挖到啥宝贝了?兔子屎吗?” 大人都笑道:“怪不得那天两兄弟分田地,二房先不愿意分水田,后来又同意了。 就是死咬着要山坡地,原来是以为那地里有宝贝啊! 哈哈,大志,你还去挖宝不?” 村民们哄堂大笑,沈大志一直以来都好吃懒做,沈家的徭役、田地活,都是沈大成两口子干得多。 这分家还想好事,地里挖宝,真是想发财想疯了! 沈大志也知道自己成了全村的笑话,但别人的笑话他从来不放在心上,让他怒的是,地里竟然没宝贝! 天一亮他就跑到地里去看了,沿山边都挖几丈深,除了蛇洞、兔子洞,根本不可能有墓。 这段时间对暴富的狂喜,此刻全化为乌有,他岂能不恨不怒! 沈朱氏和王金花哭了半天,哭那到手的富贵没了,哭水田和河边地给了大房。 再听家门外看热闹村民的奚落,沈朱氏也是怒火中烧,拿着扫帚打出去: “都滚远些,碎嘴子也不怕烂嘴烂心肺!晦气东西,别沾我家门!” 村民们哄笑道:“谁有你家晦气啊!前有天煞女,后有中邪郎。 哈哈,大志啊,你别坟没挖到,自个被女鬼缠身了啊!“ 村民们来来往往,二房门口热闹了大半天,待人散尽,沈朱氏才咬牙说: “不成,地里没宝贝,咱得把水田要回来。” 王金花挺着肚子道:“对!娘还在咱家呢,水田凭什么给大房?要回来!” 沈大志不搭话,拿着几天前挖出来的碎瓷片在那念叨:“肯定是没挖对位置,还得挖,还得挖啊!” 沈青牛在一旁小声道:“是不是被兔子刨走了?” 沈大志一脚将他踹翻:“滚!都是你,是你跟老子说那里有宝贝的。” 沈青牛吓的哇哇大哭,王金花拉起他,骂沈大志:“你有气也别朝孩子撒啊! 去大房要水田,那山坡地咱给他们。” 沈大志不干:“谁也不许去!那地里肯定有宝贝,不能给他们!”说完拦着门,死活不让沈朱氏出门。 二房这边一家子吵翻了天,大房这边沈冬素正在给大姨母做眼药水,甲十八在摘野梨和野山楂。 仲阳早早就去镇上,他怕青牛反应过来被骗,会来找他麻烦。 没想到二房一家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那些破瓷碎片是沈仲阳放的。 沈父和蒋氏则在听一群村民唠嗑,听他们说昨晚山坡地挖宝的事。 沈父一直在奇怪为什么之前沈大志非要山坡地,宁愿把河边地给大房,还把挖的红薯还回来。 现在才知道,原来他以为山坡地有宝贝啊! 沈父一边编着竹篮,一边偷偷瞄沈冬素一眼,是她做的吗? 蒋氏完全不知道内情,发出和几个村民一样的感叹:“老二就是不肯脚踏实地干活,成天想横财。” 村民走后,蒋氏问沈父:“老二会不会来要河边地?朱氏和王金花又来浑咋办?” 沈父摇头道:“来也没用!分田断书送到里长那了,两块地的红薯都收完了,他们还浑什么浑?” 蒋氏叹道:“最好别来,这才过几天安生日子。” 说完去洗梨切梨,梨糖生意可关系到能不能盖砖房,她比沈冬素还上心。 第35章 七天之约 沈大志顶着全村人的嘲笑,和家人的抱怨跟眼泪,独自在山坡地又挖了三天。 淋了场雨大病一场,病好之后,确信那块地是真没宝贝,同时也认同了沈朱氏的话,给大房的河边地得要回来! 水田是要不回来了,那是两家平分的,但地,一定要交换! 那山坡地种草都长不茂盛,种红薯只有手指长,老大要不换,他就让老娘在他家门口上吊,还不信了,他能看着老娘吊死也无动于衷。 沈冬素老老实实在家做梨糖、做眼药,硬是忍了三天没出城,就怕二房来浑河边地。 沈父和蒋氏两个,打又打不过二房,骂又骂不赢,吵也吵不清,那沈朱氏嗓子一喊,王金花抱着肚子就地一滚,沈父和蒋氏是啥辙也没了。 没想到等了三天,二房那边都没动静,而今天也到了去凌府的日子,甲十八一大早就催促:“七天之期已满,今日你可不能失约。” 沈冬素背上一筐子梨糖,笑道:“早就准备着呢,放心,你家主子是我最大的客户,我巴结还来不及,岂会失约!” 甲十八指指竹筐:“你要把这个卖给爷?” “当然不是!我打算回程的时候,到长青书院卖。” 沈冬素对沈父和蒋氏说的理由是,去凌府看兄长,顺便卖梨糖。 蒋氏早就给沈林钟做好一身冬衣,两双鞋,忙包好装进竹筐里。 又泪眼汪汪地恳求甲十八:“求甲哥儿跟你家主子说道说道,我们给赎身钱,早点让我家林钟回来。” 甲十八尴尬地点头道:“这个,这个我说没用。不过蒋婶放心,林兄在府上很好。” 沈父很适时地打断蒋氏:“别说了,让孩子早点去早点回。 冬素啊,梨糖卖不掉就提回来,下回我和你娘进县城卖。” 仲阳小心翼翼地把陆夫子借他带回家的三字经,拿麻布包好再放进小书包,将冬素特地为他多煎的一块鸡蛋饼拿荷叶包着,急道: “走吧姐!要迟到了。” 三人一起出发,小黑狗一路追到河堤上,被仲阳赶了回去。 秋意渐浓,路上踩的枯草都结了薄霜,冷风往衣领子里灌,让人不自觉抽着脖子缩着手。 沈冬素看看小弟冻红的小耳朵,晚上教蒋氏织围巾和帽子,这上学路又远又冷,别把耳朵冷生疮了。 一路上和仲阳聊着读书,又聊家里的新屋,再商量二房真来闹事,怎么应对? 不多时镇子就到了,挥手送仲阳进了药王庙。 甲十八心急回凌府,本要租驴车,但有过一次坐车经验,那车还没两人走路快。 再去租马,小镇不是矮脚马,就是老马,也没租到合适的。 只好催沈冬素走快些,梨糖也归他背,若非有顾忌,恨不得抓着她的手腕带着跑。 沈冬素被他紧催慢催,连走带跑弄了一身的汗,到凌府的时候,才将将巳时,比她上回自己来,快了一个时辰! 甲十八像是归心似箭一样,把人带到凌四面前,就回队伍报到去了。 甲四看着放在门廊下的一筐梨糖,冷声道:“这是给爷的药?” 沈冬素尴尬摇头:“不是,是我的自个的东西,暂放一下。” 甲四不再多问,带她到卧房。 此刻,凌墨萧坐在轮椅上,披散着乌发,身穿一身赤色丝绸睡袍,松松系着两根系带,露出脖子和胸口的大片雪白肌肤。 见沈冬素盯着他的胸口看,凌墨萧心中直呼‘大胆’,可又觉得并不生气。 有意逗她似的,手微抬,睡袍下滑,露出来的肌肤更多,然后沈冬素的耳尖就红了。 赶紧移开目光道:“王爷是准备去泡温泉?” 凌墨萧的嘴角扬起一丝微笑,不过转瞬即逝,无人发现。 “沈大夫不是说要给本王行针吗?”他的声音依旧低沉有磁性。 沈冬素瞬间想到两人在温泉池子里,他贴在她耳边说话的时候,那声音仿佛从耳中钻入脑海,再到全身,泛起阵阵酥麻。 赶紧摇头将脑海中的画面驱散,沈大夫这个称呼,大大取悦了她,笑的眼睛弯弯: “确实是要行针,不过先得把脉,再泡药浴,天气凉,王爷还是多穿些衣裳。” 不舍地多看两眼,那冷白皮,摸起来微凉细腻…… 甲四取一件外袍给凌墨萧披上,沈冬素先去洗手,又搓搓手,将手搓暖,这才给他把脉。 依旧是温暖的小手,贴到冰凉的脉搏,凌墨萧的心跳又一次加快,胳膊都僵硬。 沈冬素诧异地松开手,慢慢给他按摩胳膊:“冻着了吧!王爷要穿暖些,多晒太阳。” 按了一会,再把脉,她的眉头不禁微皱。 所谓最怕大夫把脉皱眉,凌墨萧不语,甲四却忍不住道: “怎么了?” 沈冬素抬眸问:“我的药方,你是不是没吃够七天?” 凌墨萧微微扬眉,这都能看出来,确实有些本事。 轻轻点头道:“本王找医师验证方子,花了一天的时间。怎么?少吃一天,影响你治疗?” “当然影响!七天一疗程,没吃够就不能拔毒。 这样好了,我先回家,明天再来。”说话间她起身想走,甲四条件反射地挡住她的去路。 沈冬素无语地道:“我又不会跑!你还让甲大哥跟着我嘛,明天一早我再来。” 甲四执拗地道:“你不能走!” 今天本该是王爷泡温泉的日子,泡过之后能短暂行走一会,可爷听她的话,没有泡温泉,站都站不起来。 她走了,万一半夜爷发病怎么办?甲四一想到上次凌墨萧发病的情况,就忍不住后怕。 沈冬素跟甲四大眼瞪小眼,她再三保证自己明早就来,可甲四就是不听。 最终凌墨萧发话:“沈姑娘就在府上歇息一晚,本王会让甲十八跟你的家人报平安。” 见她仍旧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甲四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有什么非回家不可的理由?” 沈冬素拿出大杀器:“人家是女孩子,夜不归宿对名声不好。” 甲四白她一眼:“据我所知,你天煞扫把星的名声传遍四邻,比起这个,夜不归宿算不了什么。” 瞬间戳到沈冬素痛脚,这些号码牌,个个说话都这么会气人嘛! 第36章 留宿凌府 她气得一指门口的竹筐:“我要去卖梨糖!” 甲四一副你在冒傻气的眼神看她:“多少银子?我全买了!” 凌墨萧又给她加一个住一夜的理由:“今晚本王允你兄长回府一聚。” 这下真没有非回不可的理由了,她也想见沈林钟一面,跟他说说家里的事。 房间还是上回她被关进去的客房,不过这回没有号码牌看守,还准她四处参观。 沈冬素才没兴致参观别人家呢,甲四答应买梨糖,得赶紧卖掉。万一这府上下人喜欢吃,以后就是固定客源。 她来到门廊处,把小篮子一个个拿出来,招手喊甲四:“号码……甲四。” 满院下人皆诧异地看过来,这小姑娘,胆子真大!竟然直呼大统领的名字! 甲四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走过来,感觉就像被人当众喊小名一样。 “我的梨糖,一篮十文钱,这里一共四十篮。” 甲四手一挥,管家小跑着上前。 “给沈姑娘拿四百文钱,这些糖给大伙分了。” 管家点头哈腰地应下,看沈冬素的眼神变了几变,当初被兄长从河里救起来的小村姑,竟然受王爷重视,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 沈冬素朝管家甜甜一笑:“刘叔,若是大家爱吃,跟我说,下回我来还带。” 屋里,凌墨萧看着她,像往小窝里扒拉坚果的小松鼠一样,往家里扒钱。 笑的眼睛弯弯的,又夸篮子又夸糖,还亲手剥给刘管家尝尝…… 卖完梨糖,沈冬素也没闲着,先将明天要泡的药浴配好。 又挑一套银针,有点不好意思地问甲四,用完她能不能带回去?等王爷病全好了,她会还回来的。 上次去药行买药她问过,一套上等针银,要八两银子!最差的,也要二两银子。 甲四真心觉得这姑娘多变,一会胆大心细,一会又傻又直。 你就说拿回家练手,才能更好地给爷医治,谁会拦你? 他跟在凌牧萧身边有十年,见过京城贵女无数,那些女子,心眼多的跟莲蓬一样。 这会算是遇到一个直心眼的了,没好气地道:“除了银针,还需要别的东西练手吗?” 沈冬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欢喜地指着一筐牛筋道:“我需要一些这个。” 甲四才想问用这个干什么?又怕问多了她不敢要了,直接上手装了一包递给她。 沈冬素真诚地道:“谢谢你!下回我单独给你带好吃的山楂糖。” 她准备用牛筋给沈父做义肢,这是大工程,一时半会完成不了,得提前准备材料。 甲四给凌墨萧汇报沈冬素在府上的情况时,凌墨萧听到外面传来阵阵笑声,不禁问道: “这是在做什么?” “哦,是沈姑娘的梨盒里装了灯谜和诗句,大家在猜灯谜。” 凌墨萧喃喃道:“诗句。她还会写诗?拿来本王瞧瞧。” 甲四很快把所有桃花笺纸鹤收集过来,凌墨萧把玩了一下纸鹤,没好气地道: “她不愿意留在府上,在家就是做这些玩意吗?” 待拆开一看,炭笔写的,字迹还是那么丑。 灯谜太简单,凌墨萧看一眼便知答案,他感兴趣的是那些诗句。 虽然都只有一句甚至半句,但读来朗朗上口,韵味无穷。 凌墨萧越读越觉得这些诗句极佳,不禁道:“请沈姑娘来。” 沈冬素正舂着药,挽着衣袖露出一截手腕,满头都是汗,一身的草药味。一双鹿眼似的眸子,不解地看向他。 站到凌墨萧面前的时候,他怎么也不相信,这些诗句是她写的。 扬扬手中的桃花笺:“这是诗句,你从哪抄的?全诗呢?” 沈冬素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忘了这个陌生的王朝,根本没有这些诗词! 她脑子转得极快,立即想到借口,不好意思地笑道: “确实是抄的,从一本无名诗集上,那诗集被水浸过,只有一句半句能看清,我就给背下来了。” “哦?诗集在何处?” “烧了,冬天家里没有引火之物,用它引火了。” 凌墨萧静静地看着她,直看的她眼神发飘,不敢与之直视,心虚地道: “真的!王爷信我。” 凌墨萧笑了:“本王信你。你还记不记得别的诗句,写下来,一句……一两银子。” 小财迷,不信这样你还不上钩? 然后凌墨萧就像欣赏一幕戏曲一样,欣赏沈冬素变脸。他都没想到,一个人那么短的时间内,竟然能有那么多种情绪。 从双眸大眸的狂喜,再紧咬牙关的克制,再到眼神闪烁的担忧,最后是即心疼又不甘地红了眼角。 然后扭过头,咬牙道:“回王爷,小女只记得这几句,不记得旁的了!” 此刻,沈冬素脑中可谓是天人交战,一边是一句一两银子,我能赚到你倾家荡产! 一边是这个钱不能赚!赚不好命能搭进去。 最终理智占上风,心痛拒绝。 凌墨萧见连银子都诱惑不到她,不禁眼眸微眯,无妨,来日方长,总有法子让她说出真相。 午饭是甲四送到她房间的,老母鸡炖香菇汤,萝卜烩羊肉,清蒸昌鱼,木耳山药炖五花肉 沈冬素穿越到现在,就没吃过这么像样的饭菜!她十指大动,连吃了两碗饭。 吃饱之后才去看病人吃的怎么样,结果发现凌墨萧吃的还没猫多,几样素菜只吃几口,连她让炖的养生汤,也只喝了小半碗。 她忙劝道:“你吃的太少了,这样不行的。” 凌墨萧优雅地拿帕子擦嘴角,让甲四撤饭菜,甲四为难地对沈冬素道: “爷胃口不好,食欲不振。姑娘可有开胃药方?” “王爷吃的药比饭还多,喝再多开胃药也没用啊!”说话间沈冬素发现,凌王餐桌上的菜,不是蒸的就是烩的煮的,一样炒菜都没有。 她以为沈家没炒锅,是因为穷人家用不起铁锅,也没菜炒,都是连饭带菜一锅煮了。 还是她到沈家之后,才勉强炒个菜。没想到凌府这家大业大的,也没有炒菜。 她忙到厨房去看,果然,有陶锅、砂锅、吊锅,就是没有炒菜的铁锅。 第37章 凌王是个甜食控 她找来纸笔,画了炒菜的铁锅、吃火锅的鸳鸯锅、还有隔水炖的炖盅、泥炉烤箱。 又细细写上冶锅的材质,一并交给甲四: “尽快把这几个锅打出来,我给你家主子做好吃的。” 甲四不以为意,你一个小村姑,做的吃食还能比御厨强? 但眼前这小村姑,是目前唯一能救爷的希望,甲四不得不听。 不愧是王府,匠人多,除了炖盅要烧制需要时间,那铁锅和鸳鸯锅晚饭前就造好了。 烤炉就置在厨房外面,其实厨房里面也有烤炉子,是用来烤肉的,烤点心是不行的。 沈冬素挽起袖子进厨房,甲四全程跟随,眼也不眨地看她准备食材。 开始她以为甲四是想偷师,半晌才反应过来,这人是怕她下毒啊! 她也不恼,反正凌墨萧康复之后,她带兄长回家。从此与凌府就再无关系,被盯紧点就盯紧点吧! 凌墨萧不吃猪肉,她便炒了个芹菜牛肉,西葫芦羊糕肉,又素炒山药、烧落苏、紫苏黄瓜、红烧豆腐。 这些蔬菜小镇上买都买不到,凌府借用温泉搭地暖房,四季都有新鲜菜蔬。 沈冬素眼馋极了,以后咱有钱,也买个温泉庄子,专门种瓜果蔬菜。 又做了简单的两样甜点,蛋挞和布丁。病人久吃苦药,吃什么食物都没香味,也就甜食能激发味蕾。 炒菜的时候,她让厨子都在旁边看着,边炒边说:“炒出来的菜,菜香味更浓。 记住口诀,荤菜素油炒,素菜荤油炒,葱姜蒜爆香,再下菜入锅……” 厨子们一边嗅着不同于炖菜、蒸菜的菜香味,一边用心学习,从开始唤沈姑娘,最后都变成沈师傅。 沈冬素教归教,也没忘了自己的利益:“教你们厨艺是了王爷,但你们若拿这手艺出去挣钱……” 众厨子忙道:“我等皆是王府人,岂会出去做生意?沈师傅放心,绝不会让您的绝学外流。” 沈冬素满脸诧异:“啊,你们不能外出开饭馆吗?我的意思是,你要拿炒菜做招牌菜挣钱,别忘了给我方子钱。” 众厨子:…… 甲四替他们承诺:“放心!他们若开馆子,给你干股。” 沈冬素教的更认真了:“除了相克的食物,大部份菜蔬都能用炒的来烹饪,你们自己研究。” 点心她没教,这个她要留做独门秘方,以后还要开点心铺呢!凌王想吃,也要跟她买。 凌墨萧的晚饭沈冬素跟他一桌吃的,一样样介绍菜肴,他每吃一样,她便大睁着一双鹿眸,满是期待地看着他。 仿佛他多吃几口,比她自己吃还高兴似的。 但实话实说,这炒菜确实比烩的菜蔬要鲜香可口些。 再加上笑意甜甜的小姑娘坐在对面,不时期待地看着你,你多吃一口,她那双眼睛就亮如星辰。 菜肴色香味俱全,饭桌上还有一个眼巴巴盼着你着香的姑娘,小姑娘虽然是村姑,可吃饭时并不粗鄙,反而优雅率性。 这样吃饭,不再是负担,反而是享受。 任是你铁石心肠,那一碗饭也不知不觉吃完了。 甲四和管家几人欣喜不已,王爷吃得多,病才好得快啊。 每天看王爷食不知味,他们这些贴身伺候的人,焦灼不已,却也没有办法。 饭后甜点是烤布丁,沈冬素做了糖浆淋上去,拿小勺子挖着吃,蛋奶味香醇,口感绵滑,甜而不腻。 凌墨萧吃完一个,意犹未尽,让甲四再上一个,没想到甲四说: “爷,这是沈姑娘亲手做的点心,就做了两个。” 凌墨萧闻言,瞥了一眼正眯着眼睛,十分享受地吃着布丁的小姑娘。 他合理怀疑,这小姑娘是自己想吃,才给他做了一份。 沈冬素可不受这个冤枉,认真道:“甜食虽美味,却不能多吃,吃多了跟药性相克。 像这布丁,王爷一日最多吃一个。 不过我还给王爷做了另一样点心,等王爷喝了药再吃。” 凌墨萧又不是小孩子会怕喝药,但那药当饭吃,又一点用也没用。 不讨厌也不喜欢,每次喝药,都得放凉了,甲四再三催,他才会喝。 而今天,当着沈冬素的面,他竟然几口将一大碗药喝完。 也不提点心的事,拿着书在灯下看着,也不让沈冬素走。 沈冬素强忍着笑意,这冷面王爷,也会有像小孩子脾气的时候呀! 她把蛋挞从烤炉中取出来,这回烤得多,一炉烤了十二个,只拿两个给凌墨萧。 又拿两个留给兄长,剩下的则给甲四和厨子们分了。 凌墨萧慢悠悠地吃了一个,也不说好不好吃的话,只吩咐甲四,沈林钟回府之后,直接带到后院与沈姑娘一见。 这反应,让沈冬素知道,他对蛋挞很满意! 原来凌王殿下,是个甜食控啊! 沈林钟别的地方都像沈父,就那泪失禁体质,像极了蒋氏。 一看到沈冬素,眼眶就红了。 “妹妹。” “哥。” 甲四最见不得这场面,赶紧离开,让两兄妹独自说悄悄话。 “哥你怎么成这样?”才短短几日,沈林钟肌肤成铜色,长了胡子,但强壮了不少,原本合身的小厮服,穿在他身上,勒得肌肉线条尽显。 沈林钟眨眨眼,将泪意隐去,简单解释道: “新人营训练,都变成这样。不过妹妹你放心,凌府吃得好,瞧,哥都胖了。” 沈林钟同样观察着妹妹的脸色,见她脸色红润,眼神镇定,再无之前的怯弱茫然,可见是真从冯文生退亲事件中走出来了。 他从摸出两颗鸡蛋递给沈冬素:“快吃。” 这下换沈冬素眼眶一红,递给他蛋挞:“我晚上和王爷一起吃的饭,吃得很饱。哥哥吃这个。” 两兄妹就着房间里的茶水,边吃边聊。主要是沈林钟问,沈冬素答。待知道自家和二房正式分了家,还分了田地。 沈林钟很是高兴:“早该分家了!可惜爹怕祖父伤心,一直没提分家的事。 你跟娘说,别担心服徭役,到时候我回家服。” 沈冬素摇头笑道:“不用!我都打听了,不服徭役可以交钱,一人是二两银子。到时候咱家交钱。” 第38章 毒发 若是以前,沈林钟肯定不干,二两银子啊!挣多久才能挣到二两银子! 但现在他支持:“我一个月的月钱就是二两,我来出。只要咱们能跟二房断得干净,不再让他们吸血。 娘不受朱氏搓磨,你也不用总被沈冬月打骂,仲阳也不会被青牛欺负,出些银钱不算什么。” 沈冬素闻言笑眯眯地道:“最重要的是,哥哥的亲事也不会被朱氏和王氏搅和了。 母亲头一回站我这边,支持盖砖瓦房,就因为能给哥哥说门好亲。” 沈林钟极难得地红了脸,他皮肤黑,这一红,变得黑里透红,跟关公似的。 连大宽额头也红通通的,越发显得宽头宽大,眉毛粗黑。 摆手道:“这个不急,我在凌府当差,没有自由身之前,不说亲。” 沈冬素没说四十二天后他就有自由身的事,还是到时候再给兄长一个惊喜吧! 两人也没聊太晚,听沈林钟说他还要连夜赶回营地,沈冬素悄悄来到厨房,留值的厨子非常大方地让她借用。 她见有卤的熟牛肉,就切了一盘,给兄长煮了一碗牛肉面。 沈林钟抱着碗蹲在厨房外面,一口面一口蒜,吃的满头大汗。 吃完越发舍不得走,妹妹的厨艺竟然变得这么好,可我却吃不到! “妹啊,下回来,还给哥做面吃。” 沈冬素悄悄切了一大块卤牛肉给他:“好,等哥休沐回家,我给你做一大桌好吃的。” 沈林钟走后,沈冬素非常奢侈地泡了一回花瓣澡,在沈家,根本没地方让她泡澡,每天就趁厨房没人的时候随便擦一把。 今天她在凌府留宿,上至凌王因为她多吃了一碗饭,再到厨师,免费学了炒菜的手艺,下到护卫,跟着沾光吃了炒菜和蛋挞。 沈姑娘才一说想泡澡,厨房立即送上热水,嬷嬷送来王爷泡温泉时用的物件,还有新衣物。 沈冬素洗了一个极舒服的热水澡,已经在思索,七天之后,要不要找理由再留宿一回? 就在这时,甲四匆匆拍门:“沈姑娘快来,爷发病了!” 沈冬素三两下穿好衣裳,一头长发只拿发带绑着,混身还带着氲氤水汽,就打开了门。 一手拿银针,一手提裙角,对甲四道:“备好药浴。” 甲四急道:“不是说一定要够七天才能泡药浴吗?” 沈冬素急道:“你死心眼啊!你家爷都发病了,当然要提前行针啊!” 说话间她踩到裙角,一下子就摔趴在地上,长裙不合身,好看归好看,可太容易踩到了。 甲四扶起她:“我让管家给你另取一身衣裙。” 沈冬素急道:“哪用那么麻烦!你家主子也没时间等我换衣裳。” 说完她把银针往甲四手里一塞,自己提起裙摆,用力一撕,将长裙摆去一圈,堪堪遮住脚脖子,露出整双绣花鞋。 甲四扭过头不看,幸而是夜晚,旁人应该不会察觉。明个叮嘱一下嬷嬷,给沈姑娘量好尺寸,做几身衣裳备着。 待两人跑到卧室,只见凌墨萧脸色雪白,口中咬着一块白棉巾,脖子上青筋暴露,明显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沈冬素掀起被褥,凌墨萧眼神一凛,大手扯紧被子不让她掀。 沈冬素急道:“不可讳疾忌医,毒发时排毒更好。” 扭头对甲四道:“你按住他的手,快些,听我的,否则毒入膏肓,药石无医!” 这话吓到甲四了,他一边道,属下得罪了。一边上前按住凌墨萧的双手。 沈冬素这才掀开被子,凌墨萧只穿了一件裘裤,没穿上衣,此刻,他脖子以下全部潮红。 且那经脉中像是有东西在游动一样,在全身各处鼓起一个青紫色的包,那紫包每到一处,便痛的那里如同刀绞。 沈冬素不知道这三年里他毒发了多少次,只知道若是普通人,早就受不了这痛楚,自我了结了。 她有些心疼地看了凌墨萧一眼,随即不再迟疑,先用银针封住他的五脏六腑,让那紫包不会去心门。 然后用银针使那毒包改变路线,直到来到凌墨萧的右大腿上,她像撕自己裙子一样,不加思索地撕了他的裘裤。 凌墨萧明显要反抗,可惜毒发的痛苦和甲四铁一样的双手,让他毫无反抗之力,只能痛苦地闭上眼。 沈冬素在他右腿上连扎数针,那紫包瞬间来到脚腕处,沈冬素眼疾手快,一针扎住紫包。 轻轻一划,破个口子,一滴滴黑血顺着针眼流出。 但很快,那紫包化成更细小的紫线,流走到全身各处。 说时迟那时快,从沈冬素掀开被子,到流出黑血,前后不过几十息功夫。 就这短短时间,凌墨萧明显感觉到,那股锥心之痛渐渐变轻,然后一阵麻意涌向全身,痛疼消失了。 他大口喘着气,沈冬素一把揪掉他口中的棉巾道:“快,搬浴桶,泡药浴。” 凌墨萧一言不发,只行这一次针,他已然认识到沈冬素的医术,并非她吹牛。 之前的医师为他医治,也有用过此法,用银针刺毒,可他们都没能刺中毒点,那毒包就消失了。 待甲四把凌墨萧抱进浴桶,沈冬素在他那消瘦的背上行针,那药浴极烫,不一会她手就被烫的通红。 凌墨萧汗如雨下,却硬是咬着牙不哼一声。 沈冬素没来由地觉得心一软,轻声道:“如果痛,你可以叫出来。” 凌墨萧轻哼一声:“你只管行针,不必管我。” 甲四真诚地道:“多谢沈姑娘!以前爷毒发,最少要被折磨半个时辰,今日幸好你在。” 沈冬素一脸歉意地道:“该是我道歉才是,应该算到他毒发的日子的。” 她不敢想象,如果今晚自己没留宿,凌墨萧会痛苦成什么样。 “沈姑娘,爷到底中的是什么毒?这世间真有这样的奇毒,能在经脉中行走?” 沈冬素看一眼凌墨萧后道:“不光是毒,还有蛊,应该是西域的一种蛊虫。 毒加蛊,若不得医治,身体最终会被蛊吃尽而死。你们的仇家,是真狠啊!” 甲四满脸愤怒,凌墨萧却似早有料到一般,声音透着坚定: “他们想让本王死得凄惨,本王偏要好好活着!” 第39章 摇篮曲 沈冬素低头垂眸,假装自己没听见,耐心温柔地继续施针。所谓好奇心害死猫,咱宁可做一只没有好奇心的懒猫。 浴桶里滚烫的水渐渐变温,沈冬素让甲四把凌墨萧搬到床上,她转过身不看,待甲四给凌墨萧换好衣裳,她才过去按摩。 凌墨萧强撑着没有入睡,沈冬素很清楚,泡过她配的药浴,就像打过麻药一样。 逐轻声道:“安心睡吧,一觉睡醒你就能站起来了。” 甲四喜道:“真的吗?” 沈冬素猛地瞪他一眼,他瞬间明白这是安抚凌墨萧的话,见主子依旧强撑着不闭眼。 甲四小声道:“王爷放心,属下会一直守在这里。” 这话沈冬素就不爱听了:“你什么意思?担心我趁他睡觉害他吗?” 甲四不答,两人低头一看,凌墨萧已经闭上了眼睛,只是睡的极不安稳,眉心微蹙,眼皮不时颤抖。 一双手时而紧崩时而舒展,像是陷入无尽的恶梦一样。 甲四轻声道:“这几年爷都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只要一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战场。” 沈冬素轻轻地按摩他的小腿,轻柔的嗓音哼着摇篮曲: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她一遍一遍地轻唱,唱的甲四紧繃的全身放松下来,唱的凌墨萧的眉头舒展,噩梦消失。 丑时的绑声轻响,甲四递来一杯热茶:“沈姑娘去睡吧,这里我守着。” 沈冬素摇头:“今晚很凶险,万一发烧没及时处理,毒气攻心,病情会严重的。” 她没劝甲四去睡,因为她很清楚,这人绝不会让她和凌墨萧独处的。 凌墨萧睡的很沉,沈冬素不时摸摸他如玉的额头和温润的耳后,他也没有醒。 就这么守着无趣,她取来几样药材无声地研磨配药,不时看一看帐中人熟睡的情况。 甲四头一回在王爷发病时这么轻松,以前每次发病,他们这些亲卫只觉天塌了一般。 那些医师也不像沈姑娘这般笃定,个个愁眉苦脸,不时摇头叹气,只说能不能熬过这夜,就看天意了! 甲四恨不得把那些医师踹走,看天意,还要你们干嘛? 而今天,沈姑娘在府上,王爷饭吃的比平常多,发病也很快治疗,连噩梦都被沈姑娘的歌声驱走…… 如果沈姑娘能一直在府上住着就好了! 甲十八那个没用的,怎么七天都没帮沈姑娘处理好家中琐事? 鸡初鸣的时候,沈冬素再次去摸凌墨萧的额头,心中感叹这个时代医疗用具的缺乏,太需要体温计了! 没发烧,只是出了些汗,汗浸湿了他的发,乌黑的发衬得脸色雪白。 他的人中、双唇、下颌线都极为明显,仿佛女娲精心雕刻的一般,侧颜俊美得不像凡人。 看着他那双原本毫无血色的唇,此刻变成樱花一样的莹润,便知治疗很成功,并没有因为他提前毒发而失败。 沈冬素盯着他的睡颜看了许久,直看的甲四忍不住问:“有什么不妥之处?” 她才不好意思地轻咳两声道:“没有,你家主子恢复得很好。就是衣裳汗湿了,你帮他换一下吧!” 她有些撑不住了,若是前世,熬个三天两夜都没问题。可现在这个小身板,长期营养不良,原主还未安息。 上回给沈父治腿,熬到天亮她都像丢了半条命一样,这回也差不多。 她耸拉着小脑袋,红着眼睛对甲四道:“接下来你看着就行了,王爷醒了有什么不适再喊我,我去睡一觉。 对了早上别让王爷空腹喝药,喝过药之后他能站起来,千万别让他逞强多走动,最多走一刻钟……” 听她絮絮叨叨的叮嘱,甲四头一回觉得女人啰嗦不烦人。 经此一夜,沈冬素算是用医术,彻底征服凌府众人。 至于征服凌墨萧,那是不可能的!在他醒来之后,静静地感觉了一下自己的腿。 感觉到那种熟悉又陌生的力量,他慢慢坐了起来,然后穿上鞋,一步步走到窗边。 甲四欢喜至极,却不敢出声打扰,直到凌墨萧问:“昨晚本王在睡梦中,仿佛听到天籁之音,那曲声将本王从梦魇中解救出来。 是何乐曲?” 甲四结结巴巴地道:“是,是沈姑娘唱的曲子,她说是摇篮曲。” 凌墨萧眼神微变,昨夜发病情形历历在目,那小姑娘粗鲁地撕了他的睡裤,用那双温热的手,一遍遍地按摩他的小腿。 还给他唱摇篮曲,那明明是哄半夜哭闹的孩子的歌…… 有点丢脸呢。 凌墨萧突然不想现在见到沈冬素,仿佛自己被那个小姑娘看穿了一样。 “她人呢?” “沈姑娘守了爷一夜,天亮时才回房补觉。要属下去请她来吗?” “不用,她醒了就让甲十八陪她回沈家庄,依约七日之后再来。” 甲四急道:“爷,属下觉得让沈姑娘在府上住着更好。您这回发病发的急,若非她刚好在府上……” 凌墨萧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正因为她救治本王有功,更应该依约行事。她顾念家人,让她回去吧!” 沈冬素一觉睡醒已经日上三竿,她这边还在洗漱,厨房那边已经把她的早饭煮好了。 水煮蛋、羊肉大葱包子、红豆薏米粥,沈冬素吃的热泪盈眶,要不是肩膀上的手印还在发凉,她真想留在凌王府算了。 这工作待遇,只要不卖身,给凌王打工我完全愿意啊! 胖厨子还悄悄给她装了一块卤牛肉、一大包白面馒头,让她拿着路上吃。 胖厨子送完,管家又跑来送,十斤粒粒分明的白米,两斤红糖,一筐子生鸡蛋,一大竹筐温泉棚子里摘的瓜果蔬菜。 又把她昨晚撕了裙摆的裙子包好给她,这个拿回家让蒋氏一改,就是一套新衣裳。 沈冬素开始不敢要,薅客人羊毛薅的太明目张胆了。 结果管家说是甲四统领交待的,并且王爷和甲四去了营地,不在府上。 那还客气什么,全当昨晚的加班费。 别说路途远背不动,再远我也要背回去啊! 然后刘管家又很客气地说,府上刚好安排人进城采办,就稍她一程。 第40章 二房又闹事 沈冬素喜的眉眼弯弯,把接下来七天凌墨萧的药给了刘管家,又教厨子几道新菜式,看到甲十八过来,忙把东西装车启程。 凌府的车是马车,比驴车又快又平稳,坐这样的车才是享受。 甲十八一路情绪都不高,想来也是,人家在凌府吃的好住的好,去了沈家,吃的是粗茶淡饭,睡的是草窝。 连沈冬素都同情他:“你没跟甲统领说换个人啊?出差这种苦活,也不能净让你一人干啊?” 甲十八不理她,从瓜果筐里挑个带刺的黄瓜,拿衣襟一擦就咔嚓啃了起来。 边啃边问:“你给爷拔过毒了?” 沈冬素点头:“昨晚就拔了,他半夜突然发病……” 她一句话没说完,甲十八一扫忧郁,黄瓜也不嚼了,一下子窜到沈冬素面前,瞪大眼睛问: “怎么样?爷突然发病,影响拔毒吗?爷情况如何了?” 沈冬素举着手:“停!你家主子很好,昨晚治疗很顺利!你不必忧心。” 甲十八又退回去坐好,后怕地道:“那好了!我昨晚真不该回营地,应该留在府上的。” 他突然直视沈冬素,眼神中有不解也有期待:“沈姑娘,你到底为什么非要回沈家? 如果你愿意留在凌府,我可以帮你家盖房子、耕田地。” 沈冬素轻笑着摇头:“你帮得了一时,又帮不了一世,我家的难关,还得我一家人同心度过才行啊!” 我当然有非回不可的理由,只是不能告诉你们而已! 到沈家庄河堤处的时候,还没过午,沈冬素看着厨子装的吃食,两顿都吃不完,也不用特地给仲阳留了。 车马上不了河堤,所有东西把两竹筐装的满满当当,还有剩下的挂在甲十八手臂上。 还没下河堤,小黑狗边叫边摇尾巴来接她,沈冬素笑着把小黑狗抱起来: “一会分你口肉吃!” 说话间,她看到长的粗眉大嘴的大表哥余大鱼,从牛棚里出来,满脸欢喜地跑来迎她。 接过她的背筐,看一眼里面的吃食,即喜又忧: “梨糖卖了这么多钱吗?不过你买这么多吃食,四姨会骂你的。” 沈冬素笑问:“大鱼哥你今天怎么来了?刚好午饭有肉吃。” 大鱼吞吞吐吐,快到门前时拉她一把道:“冬素,你回家可别生气,四姨父怕你会恼,一直哀声叹气的。” 沈冬素一愣:“我恼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大鱼不知她昨晚不在家,今天一来听说她去卖梨糖,还以为是一大早去的。 两条毛毛虫一样粗的浓眉皱起来道:“你奶昨天来闹事,你不知道啊?” 沈冬素一听急忙往家里冲,见沈父和蒋氏完好,脸上并没有伤,这才放心。 只是沈父看她的眼神有些躲闪,而蒋氏则带着埋怨。 蒋氏的态度沈冬素早就习惯了,反正这个家发生任何不好的事,她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怨,坏事都是她这个天煞女引来的。 沈冬素左右一看,家里并没少什么,急道:“发生什么事了?二房又来闹什么?又要银子?” 蒋氏摇头:“要河边地。” “你们给了?地是当着村长的面分的,他们还反悔?”沈冬素对二房的厚脸皮有了新的认知。 “你奶拿根麻绳吊在门口的树上,说不给河边地,她就吊死在咱家门口。 让你爹一辈子背着逼死母亲的恶名,让你哥和你弟也抬不起头做人。 全村人都来看,她又是哭又是闹,王金花抱着大肚子说咱们一家不给他们留活路。 我能怎么办?你和仲阳都不在家,我又怕他们打你爹,只能托人去请村长……” 还没说完,蒋氏就呜呜地哭了起来。余大鱼怒火中烧: “哪天真该把沈大志捶死! 他就会缩在后面,让老娘媳妇出来打滚闹事。” 沈父轻叹一声,小心翼翼地对沈冬素道: “这回村长把里正也请来了,只是把河边地换成山坡地,田还是原样平分。 里正做主,把山坡地旁边的十亩无主荒地也归咱家。 以后他们再来闹,咱见官也有理。 冬素莫恼,这回换了地,咱两家真的两清了。” 沈冬素彻底对这两口子无语了,人家打滚撒泼,你们就愿意换地。 明个盖好了新房子,人家来打滚撒泼要住进来,你怎么办? 这就是她非要回来的原因,这两口子男的没脾气重血亲,女的窝里横耳根子软。 真让这两口子当家做主,她挣再多银子也不够旁人来浑去的。 沈父像是看出她的担忧,忙道:“你爷让人带了信,最多三、五天就能回来。 你爷一回来,朱氏就不敢这么张狂了。” 沈冬素垂眸压制住心中的火气,咬牙道:“你们确定没有下一次? 我可不想辛辛苦苦置下家私,就这样被二房要去。” 不待蒋氏发怒,沈父忙道:“不会有再一次了!下回他们再敢来混,我一头撞死到二房门口。” 蒋氏急道:“要死也是我去死!当家的你可不能有事啊。” 沈冬素吓一跳,这两口怎么又硬气起来了? 忙道:“这到不必!事已至此,生气也无用。吃了饭我和大鱼哥去看看山坡地,到底荒成什么样,二房死都不愿意要。” 蒋氏气道:“上回明明是沈大志非要山坡地,要了去挖宝,这宝没挖到,又非得要回去。” 她想到一点,忙问沈父:“万一咱们挖到宝,二房来要怎么办?” 瞬间把沈冬素逗笑了,宝物的事就是仲阳给二房挖的坑。 虽然现在没坑来河边地,但坑得二房平分水田,又丢了大人,还让村长把荒地归到沈父名下,也算大功告成。 “宝物的事不必再提,这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宝!真有也是咱们种出来的,而不是地里埋的。” 看到甲十八背回来的东西,全家一扫之前的郁闷,蒋氏像看宝贝一样,看着那白米,恨不得一粒粒数一数。 这也难怪,沈家水田虽然也种稻,但种的是普通粘米,交了粮税剩下的自家吃,也是碾的碎碎的,逢年过节才舍得吃。 像这样的长梗米,只有在米粮店见过,可那价格,普通农户问都不敢问。 第41章 没人要的荒地 再看那鸡蛋和瓜果菜蔬,蒋氏第一反应就是算能卖多少钱,在听到甲十八说: “这是给家里人吃的。” 蒋氏才讪讪地道:“也对,你沈叔要补身体,仲阳读书也要补补。” 想到是人家甲十八家人赠的,忙又加上一句:“甲哥儿要练武,也要补。” 甲十八默默看一眼沈冬素,见她完全没有因为母亲的话而失落。 心中一叹,这沈姑娘的心真大,寻常女子遇到这么偏心眼的母亲,早就伤心落泪了。 中午吃的煮红薯,没意外的话,接下来直到开春,每天都会吃红薯。 沈冬素切了一盘酱牛肉,一人热了一个白馒头,蒋氏不愿意吃,要把自己的那个留给仲阳。 在看到布袋里还有十几个之后,才一口一口仿佛吃着山珍海味一般,把白馒头吃完。 余大鱼和沈父也一样,吃得极为虔诚。大鱼咽下最后一口才说话: “白面馒头真香啊!” 他脸上浮现出后悔的情绪,不是后悔吃太快,而是后悔拿回家给母亲吃的。 但在别人家做客,他悄悄藏食物,是很失礼的。 沈冬素心里极不是滋味,连吃个白米白面,家人都跟过节一样。离过好日子,还差很远啊! 余大鱼这次来是帮忙盖房子的,在听闻沈家决定盖砖瓦房,暂时用不上他帮忙。 他准备陪沈冬素去看完山坡地之后,就直接回家。他在家里是顶梁柱,一时都离不开他。 沈冬素赶紧把给大姨母的眼药水装好,教大鱼怎么点眼药。 又把从凌府拿的菜蔬分成四份,取一份和四个白馒头给他装上。 蒋氏全程旁观,给自家侄子东西,她当然不会不舍。只是见冬素这么大方,也不问她意见,她有些不高兴。 甲十八跟着同去山坡地,三人到时一看那小块地已经被挖得有三尺深,都诧异不已。 余大鱼笑道:“沈大志到底挖啥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挖塘呢!” 甲十八抱着双臂道:“这直接灌水当田不成吗?” 余大鱼笑着摇头:“不成,地不肥,种稻子收成差。” 沈冬素忙问:“种水生作物挑地吗?” 大鱼愣了下神,猛地反应过来,喜道:“冬素想种荸荠?”又愁道:“那可辛苦了。” 沈冬素摇头,荸荠不值钱,收成也不高:“我想种藕。” “藕?这地太小了,巴掌大的藕塘,藕长不大的。” 沈冬素一指荒坡:“这一片都归我家,足有十亩!全挖了,种藕、养鱼、养鸭。 我要把这片谁都嫌弃的贫瘠地,变成鱼米之乡!” 余大鱼嘴巴大张,他嘴巴本来就大,这张的都能塞下一个拳头:“这可是大工程,得请很多工人。” 沈冬素朝他眨眨眼睛笑道:“大鱼哥莫担心,我有主意。 这事你先别告诉旁人,万一让死不要脸的二房知道,又来讨要就麻烦了。” 余大鱼拍拍胸脯:“放心!我谁也不说。待要挖的时候妹子你说一声,我来帮忙,不要工钱的。” 送走余大鱼后,沈冬素笑意盈盈地看着甲十八,把他看得后背发冷,斜眼道: “你想做什么直说。” “你家主子有很多护卫对不对?他来凌府别院那天我看到了,上千人呢!” “再多也不可能来帮你挖塘!” 我一个九品校尉,天天帮你背筐子打杂就算了,你还想把所有人支使来干农活? 想的美! 沈冬素笑道:“打个商量呗,你可以回去跟甲统领商量一下,帮我把十亩藕塘挖出来。 以后每七天去给你家主子拔毒时,我都留宿凌府一夜。” 甲十八一脸莫名其妙,这也能算条件?甲统领会答应才有鬼!明明留宿凌府你更占便宜啊! 吃得好住得好,临走时有礼物拿还有车马送。 到你口中,住一宿凌府,还能拿来换资源! 沈冬素神秘一笑:“不试试怎么知道?你去问问呗,万一他答应了呢!” 甲十八看一眼十亩荒坡,甲统领若是不答应,她该不会让我天天来挖吧? 他当即决定,立即就回凌府问一问。甲统领要是不干,他就忽悠几个交好的袍泽来干活。 沈冬素在后面喊:“不用赶时间,在别院吃了晚饭再回来!” 甲十八无语回头瞪她一眼,小气成这样!不想让我吃家里的酱牛肉和白面馒,就直说嘛。 回到牛棚,沈父正在编竹篮,他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沈冬素,小声道: “那山坡地种不了红薯咱种蓖麻,开荒头三年不交粮税,别担心。” 沈冬素暂时没跟他说挖藕糖的计划,等甲四肯帮忙确定能挖再说。 蒋氏在熬梨糖,她已经将煮梨糖的活全部接去,这是个季节性的小零食,等天再冷点野梨冻伤,就卖不成了。 沈冬素想到仲阳的围巾,在家找了一圈,没找到棉线,便去胡婆婆家买,顺便买点麦芽糖。 见她抱一堆棉线回来,蒋氏第一反应就是指责:“咱家连织机都没有,你买棉线做什么?又乱花钱。” 沈父轻咳一声:“孩子买肯定是有用,你别多话。” 沈冬素先让沈父帮忙削八根织衣裳的竹针,待蒋氏做完糖,她才教蒋氏。 先合线,这个简单,一人扯一头,掌心一搓,再合为一体,便是一股粗线。 她也不太会织东西,只会简单的平针、上下针。蒋氏一开始学的不上心,不知道她又玩什么新花样。 结果见两根针在沈冬素手中挑来挑去,还真把线给织成块棉布块,那速度可比织布快多了。 “这比织布更好的一点是,能直接织成你想要的衣物,不用再裁剪。 把线再合粗一些,织出来的毛衣又厚又结实,还暖和。” 蒋氏本就擅女工,学起来极快,很快织的速度就赶上沈冬素了。喜道: “这样一来,几天就能织一身衣裳啊!你在哪学的?这法子太好了!” 沈冬素摸摸鼻子道:“凌府学的,听说是京城人的织法。” 蒋氏大喜:“那在咱们这小地方还是头一份啊! 再多去买点棉钱,我要给你们一人织一身冬衣。” 她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冬素啊,这是你学来的,娘想教给你三个姨母和表姐妹,你愿意吗?” 第42章 和甲四的合作 沈冬素点头道:“可以啊!三个姨母对咱家那么好,我们也没别的东西回报,教她们是应该的。” 说实话,蒋氏肯问她一声,而不是直接教给别人,沈冬素已经觉得她是进步了。 蒋氏更高兴了:“明个我就让人送信,你阿沅姐手最巧,很快就能学会。 我去买棉线,趁还没进冬棉线便宜,多买些。 对了,千万别让二房的学去,等冬衣织好,我眼馋死他们!” 蒋氏一走,屋里只有沈冬素和沈父,不知为何,沈冬素感觉沈父有点怕她。 之前她觉得沈父是尊重并喜欢她这个女儿,可最近总感觉,沈父非常在意她的脸色,生怕做了什么不如她的意,她会发怒一般。 见沈父一直低着头编竹篮,沈冬素轻声道:“父亲注意休息,当心低头久了脖子痛。” 沈父忙抬头强笑道:“没事没事,为父做不了旁地,只能干这点活计。” 沈冬素想到牛筋,便放下手中的围巾去看他的伤口,没想到她一靠近,沈父全身都僵硬了。 小声道:“伤口没事,涂了你给的药,长得很快。” 她不明白沈父为什么会害怕她,难道是怕她天煞扫把星的名声,才不敢让她接近的? 既然如此,那她就离远些。 得赶紧盖新房子啊,这小破家,就两间房,一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她想离远都没地方去。 仲阳回家的时候,同样有点怯冬素,小声道:“姐,对不起,我还是没保住河边地。 昨天我回家的时候,爹已经当着里正的面按了分田手印,我一时也想不到别的法子。” 沈冬素笑着安慰他:“没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山坡地比河边地大多了,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仲阳见她不生气,情绪这才好起来: “幸好咱们把河边地的红薯抢收了,从明天开始,我早上早起半个时辰捡粪,给山坡地窖肥。” 沈冬素摇头笑道:“这个也不用,放心,山坡地姐有打算,绝对不会让它荒着。 先保密,过几天你就知道了。” 甲十八非常听话,真的在凌府吃了晚饭才回来,不光如此,他还带回来十个羊肉包子。 示意沈冬素到小树林说话,借着月亮,他佩服地看着沈冬素道: “甲四统领同意了,什么时候挖,你说一声。他会差一百个人来帮忙,保证把十亩地挖成你满意的样子。 但条件是,你每七天留宿凌府,要给爷烧菜,还要做什么……对,不丁和蛋搭子……” 沈冬素失笑:“蛋搭子,那叫蛋挞。” 凌王果然是个甜食控! “没问题!还有什么条件?一并说了,本姑娘全部答应!” 十亩地请人挖,一天要管两顿饭,还要给工钱。 给我省这么多钱,只要给凌王做点甜食就行了,傻子才会不干呢! 甲十八没好气地说:“再没了! 不过厨子说你要是教他们新菜式,他们就送你菜蔬。 护卫说,你要多做一些蛋搭子分给大家吃,他们愿意买你的梨糖。” 沈冬素奇道:“为什么不是买我的蛋搭子……我呸,蛋挞?” 甲十八无语地看向她:“你脸皮再厚也有个度吧? 你做蛋搭子用的是凌府的食材,还要再跟凌府人收钱,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甲十八越发后悔昨晚没留在府上,这小丫头到底做了什么好吃的?把厨子、护卫连甲统领都给迷住了? 沈冬素笑着摸摸鼻子:“开个玩笑嘛!那就说定了,挖塘的事宜早不宜迟,让他们人后天就来! 对了,得自备工具啊。还有,我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我连饭都管不起,最多管茶水。” 甲十八没好气地道:“我早就想到了!甲统领说什么都不用你管。 你昨天到底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么离谱的合作甲统领也答应?” 沈冬素神秘一笑:“等七天后你就知道了!” 她不是没想过做蛋挞卖,但那原材料的价格,蛋、糖、牛乳,她一样都买不起…… 此时,二房一家正欢喜地围在桌前,商量着河边地种冬麦的事。 王金花佩服地对婆婆朱氏道:“还是娘有法子!把绳子往牛棚门口一搭,大房这不就乖乖把河边地还回来了! 这回是里正分的地,就算爹回来,也没话说。” 沈冬月笑道:“我要跟奶奶好好学学,以后看谁能从我手上讨到便宜。” 沈大志瞪她一眼道:“你嫁给冯文生,是当秀才娘子的。哪里用得着学这个!” 这话朱氏不爱听了,一拍桌子骂道:“你啥意思?说老娘上不了台面是不是? 你上得了台面,丢了河边地和水田,把山坡地挖穿了寻宝,全村人都来看笑话! 老娘再上不了台面,也从大房手里把河边地要回来了。你要看不起老娘,咱们也分家,我单过!” 沈大志忙笑着求饶:“娘别生气,儿怎么会看不起您呢! 儿只是说,冬月当了秀才娘子,旁人尊重还来不及,谁敢跟她吵架。” 沈冬月忙替父亲说话:“那时候奶奶就是秀才祖母,也没人敢跟奶奶吵。特别是大房,见了奶奶得弯着腰说话!” 朱氏这才转怒为喜,拉着沈冬月的手道: “这亲事你得抓牢了,看冬素那小贱人最近张扬的,指不定是想引文生注意,把文生抢回去。 你要防着别让他俩见面,听奶奶说,这男人啊好哄的很,你多少给他点甜头,他就都听你的。” 沈青牛吸着鼻涕说:“啥是甜头?肉和糖都给他吃?” 朱氏点一下沈青牛的额头:“吃吃吃,就记得吃!奶奶跟你姐说话,你一边玩去。” 沈青牛瘪着嘴哭了起来:“仲阳晚上又吃肉,还去黄婆婆家买糖。 爹,咱家啥时候吃肉?山坡地给他们了,咱们兔子也捡到了!” 朱氏骂道:“那一家子是不想过冬了!这年景还敢吃肉。 雪一落一家子冷死在牛棚里,所有田地都归咱家。” 沈青牛一抹眼泪拍手笑道:“冷死他们,咱家吃肉!” 翌日一早,沈冬月听取奶奶的建议,给冯文生一点甜头。 煮了一锅野板栗,送往长青学院。 巧的是,沈冬素也带了一包吃食去长青学院。她是去找莫修谨,跟他说一声最近两天阿沅姐会来沈家。 最重要的是,得找机会给他把把脉。他的情况越早干预,发病的机率越小。 第43章 莫小盼暴打冯文生 甲十八一早回凌府说挖塘的事,没跟沈冬素同行。 沈冬素还不太熟悉路,先到镇上问清路,又给莫修谨买两枝新笔,一刀麻纸。 莫家的家境也就比沈家强一点,但他父亲早逝,母亲身体又不好,是叔伯和祖父母全力供他读书。 平常衣食用度,都很节俭,能省则省。他除了读书还经常到镇上接抄书的活,赚钱买纸笔用。 等她赶到长青学院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原主对长青学院的记忆,是一片小竹林,她和冯文生说着悄悄话。 至于别的,则印象不多。她以为长青学院做为附近几个镇子,唯一的一所正规学院,应该挺大的。 没想像只是刻着书院名字的石碑大,整个学院统共就两进的院子,加起来也才十几个房间。 想来也是,连小镇唯一的小学,还是借药王庙的地盘,这学院能有个两进,也算了不起了! 这个时代,教育资源紧紧握在各大门阀、世家手里。普通百姓能读的学院,就是这么潦草。 富人宁愿把钱捐给寺庙,给佛象修金身,也不愿意捐给学院。 甚至会联手打压,毕竟科举就录取那么多人,少一个人读书,他们就多一份机会。 沈冬素爬了几十个石阶,终于爬到长青学院正门前,几个啃着黑面饼,穿着粗布麻衣的学生,边吃午饭边摇头晃脑地温书。 一看到她,其中一个方脸男子友善笑道:“等着,我帮你叫人。”说完大步朝学院里去。 沈冬素一愣,难道这是莫小盼的朋友? 轻轻地放下背筐,坐到台阶上休息。气还没缓过来呢,就听一声尖锐女声: “沈冬素,果然是你!你真不要脸,文生哥都跟你退亲了,你还来学院缠着他!” 沈冬素无语回头,只见那方脸男方一脸紧张地道: “这是怎么回事?冯文生,这沈姑娘不是你的未婚妻吗?” 原来这方脸男不是认识莫修谨,而是认识冯文生,明显以前原主来寻冯文生,他帮忙叫过人。 这一看沈冬素,本能地以为她是来寻冯文生的。 冯文生皱着眉,一脸嫌弃地道:“我们早就退亲了,现在我的未婚妻是冬月。” 方脸男大惊:“啊?怎么没听你说过?” 动静太大,引来一群书生围观。书生毕竟跟村妇不同,没有指指点点,只交头结耳地道: “这冯文生桃花真旺,跟这沈姑娘退了亲,立即又订了亲。” “前未婚妻还找到学院,这是要享齐人之福吗?” …… 同窗的议论让冯文生觉得很有面子,瞧,虽然我家贫,但有两个女子为了争我爱我。 沈冬月见冯文生并没有要赶沈冬素走,顿时急了:“文生哥,你快让她走! 沈冬素我告诉你,我跟文生哥很快就要成亲了,你再敢来缠着他,虽然你是我堂妹,我也不会放过你!” 众学子大惊,竟然还是堂姐妹!好一个冯文生,辣手催了姐妹花啊! 沈冬素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两人,含笑道: “庄子秋水上记载,猫头鹰抱着腐鼠,视若珍宝。 担心路过的凤凰来抢它的腐鼠,仰头对凤凰大喊大叫。 我本不信的,今日看到你二人,才知古人所言极是。” 她说完,众学子皆是一愣之后,低头闷笑起来。 而冯文生脸色铁青,沈冬月则完全听不懂,怒道: “什么猫头鹰、凤凰的,我告诉你,你再敢来找文生哥,我打死你这个贱蹄子! 真不要脸,没见过男人是不是?非缠着文生哥不放!” 沈冬素看着她笑的更开心了,学那猫头鹰之语:“吓!” 沈冬月觉得她疯了,指着她对冯文生道:“文生哥,你瞧她那蠢样子。” 可围观学子却觉得,这沈冬素不光不蠢,反而十分有趣。 并且,人家还知典故,借一典故,不吐半个脏字,却把这两人骂的实惨。 沈冬月是猫头鹰,那冯文生就是腐鼠啊! 反而是沈冬月,模样不及其妹,说话又粗鄙不堪。这冯文生是什么眼神,竟然跟妹妹退亲娶姐姐? 冯文生咬牙道:“你自认是凤凰吗?” 沈冬素两手一摊:“不敢不敢,我是天煞孤星。 但这天煞孤星也是星,非尔等尘埃可比的。” 若非围观的同窗太多,冯文生早就忍不住上前扇她了,这死丫头,嘴巴是真毒! 但他很快就抓到她话中的露洞,得意道:“你说你不是来找我的,看你带的纸、笔吃食,不是来找我又是来找谁?” 莫修谨的声音传来:“当然是来找我的!” 沈冬素笑着朝他挥手:“小……莫表哥。” 那方脸男子率忙笑道:“都怪我没问清楚,原来沈姑娘是找莫兄的。 冯兄,是我不对,没问清楚就喊你。你……和这位沈姑娘接着吃饭吧!” 人群中有跟冯文生不对付的学子,嘲讽道: “是某人自作多情,以为美人儿是来找他的,哪知道人家早把他当死老鼠了!哈哈哈哈……” 冯文生的脸再一次变得铁青,眼中的怒火快要喷出来了,他紧繃着身子,直直地盯着沈冬素。 见她笑着朝莫修谨走去,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气愤地挡到她面前:“沈冬素,你到底什么意思?” 莫修谨一把将他推开,鄙视地道:“听不懂吗?我家冬素早跟你没关系,以后见了她,给我绕道走!” 冯文生阴测测地笑道:“你家冬素!原来是表哥表妹勾搭上了。 也是,你有个傻娘,再娶个天煞孤星,正好凑一家子倒霉蛋!” 那一瞬间,莫修谨眼神中的清明不见,被狂怒取代,双目腥红,鼻翼大张,猛地转身,一个勾着拳打到冯文生脸上。 瞬间将他打得倒在地上,不等他爬起来,莫修谨上前揪住他的衣领,一拳接一拳地砸到他的嘴巴上。 围观的学子们纷纷上前,将两人拉开,莫修谨的眼睛犹如择人而噬的猛兽,冯文生还想再骂几句,看到他那眼神,到底没敢再胡说。 并且,他一嘴和鼻子都被打歪了,一张嘴就吐血,根本没法说话。 第44章 猫头鹰和臭老鼠 沈冬月又是哭又是叫地扑到冯文生身上:“文生哥!你没事吧!他竟然敢打人,我们去找夫子告状去。” 沈冬素则上前拉莫修谨,轻声道:“表哥别气,不值得的!我们走。” 莫修谨狠狠地朝冯文生啐了一口,提过沈冬素的竹筐,两人朝竹林走去。 沈冬月还在那大叫:“有本事别跑啊!我要去找夫子告你去! 沈冬素,你这个灾星贱蹄子,回家我跟奶告状!” 沈冬素猛地回头,眼神凌厉地看着她:“抱着你的臭老鼠啃去吧!再敢口出恶言,我也打烂你的嘴!” 沈冬月气的直跺脚:“你才是胡说八道,谁啃臭老鼠!我们只抓田鼠吃。” 众人虽可怜冯文生被打成这样,但一听沈冬月的话,都低头闷笑起来。 这傻大姐,到现在都没反应过来,她堂妹是骂冯文生呢! 竹林中的沈冬素正拿帕子给莫修谨擦手:“痛吧?表哥刚刚好帅气啊,一拳就把那臭老鼠打趴了。” 莫修谨眼神中的怒火还未消散,他仿佛在隐忍着极大的痛苦,强忍不让自己发怒。 一时竟然没发现,沈冬素借着擦手的机会,悄悄给他把脉。 莫修谨的脉相此刻很乱,整个呈现一种狂躁、暴怒还有亢奋。 沈冬素面上不显,口中一直轻柔地说着安抚他的话,让他的情绪慢慢归于平静。 “我给表哥带了酱牛肉、白馒头还有纸和笔,你看看合不合用? 我今天来是有好消息要告诉你,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大姨母和霜霜姐,二姨母和阿沅姐,还有三姨母都会来我家。 我娘学了一种新的织衣法,要教给她们。明日是休沐对不对?你下学后可来我家吃晚饭,刚好跟三姨母一起回家……”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阿沅姐,莫修谨的眼神再次变得清明,他试着将自己的声音压低,以防那不受控制的怒气吓到沈冬素。 “好!下学后我就过去。” 沈冬素长长地舒了口气,莫修谨这情况,若在后世,就应该进疗养院长期休养。 可现在,他是莫家的希望,肩上的担子极重。并且莫家也没条件让他休养,他自己也不可能放弃学业,回家静养。 甚至沈冬素觉得,如果自己开口说“表哥,你有病,暂时不要读书了‘。 莫小盼会薅着她的后衣领子,把她耳朵揪红掉…… 只能自己多看顾点,先给他调一些清心养肝的药草喝着。 等明年春天考完秀才试,他和阿沅姐定亲,他心情好了,再给他针炙。 现在就算是针炙,他不配合,也是适得其反。 见沈冬素忧心忡忡,莫修谨笑道:“别担心,他告夫子也无妨,同窗之间常有人打架。 夫子只会罚抄书,不会怎么样的。” “那我先回去了,表哥你放学后早点来我家。”沈冬素背起空竹筐,挥手下山。 担心路上遇到沈冬月会打架,沈冬素捡了一根棍子拿着,警惕四周。 结果到了镇上也没碰到沈冬月,看来她要么早就走了,要么留下来照顾冯文生没走。 不管这对猫头鹰和臭老鼠了,沈冬素趁下午集市上的东西便宜,准备多买些菜,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卖鸡鸭鱼肉的早就收了摊,只剩下一些老农卖自家种的萝卜、白菜类普通菜蔬。 沈冬素一文三斤买了一筐青皮萝卜,准备回家晒萝卜干。跟那老农打听了屠夫的家里,很快找到家门口。 上门买肉寻常的很,屠夫一见是个小姑娘,显摆似地把自己收起来的一大块五花肉拿出来: “三肥两肉,上好的五花肉!姑娘要买,我给你算便宜点。” 沈冬素笑着拿两个萝卜送给他:“便宜点是多少?” 屠夫头一回见有人拿萝卜当礼物的,哈哈大笑道:“早上卖十八文一斤,一个字也不少。 姑娘上门,还送礼,就算十五文一斤。” 沈冬素是打听过肉价的,赶了几次集都舍不得买,一斤肉,能买几斤糙米呢! 见屠夫脚边的大盆里有剔干净肉的筒骨,她指着道:“好!我买三斤,大叔再送我两根骨头,我炖萝卜。” 屠夫也爽快:“行!姑娘你买东西真麻利,不像有些人,翻来覆去地还价,吃不起肉就别吃,吵的人头疼。” 说话间切好肉,小镇买肉从来都是只多不少:“哎哟,切多点了,三斤八两。 我给你抹个零,给五十五文。” 见沈冬素面露犹豫,他又加一句:“多送你根骨头。” 沈冬素痛快地付了钱,肉拿荷叶包了三层才放进竹筐,喜滋滋地来到为粮店,买了十斤黑面。 家里有刘管家送的白面,这年头寻常百姓打死也舍不得吃白面,掺黑面一起吃都是奢侈。 一路欢快地回家,又去黄婆婆的小菜园拔了一把小葱,送她几个萝卜当回礼。 今晚就萝卜肉馅饺子,全当过节。 才上河堤,小黑狗就汪汪叫着迎过来,沈冬素两手不得空,笑着道:“晚上有骨头给你啃。” 也不知小黑狗听不听得懂,反正尾巴摇的更欢了。 远远看到牛棚后面的牛粪堆,有一妇人正在挑粪。她忙把食材放到家门口,朝屋里喊道: “霜霜姐、阿沅姐,来帮我拿菜。”说完抱着小黑狗去牛粪堆旁看情况。 呃,这牛粪堆虽然又臭又脏,可现在它算是沈家最值钱的东西之一,分家时沈大志把牛粪堆算家产,写到分家书上呢! 抱小黑狗同去是怕它闻到味,把肉咬出来了。 只见一矮矮胖胖的中年妇人,正埋头挖粪,她动作麻利,一锹一锹地装筐,丝毫不迟钝,可见她力气很大。 沈冬素轻咳一声道:“婶,这是我家的牛粪……" 一句话还没说完,那妇人惊喜抬头,丢了铁锹跑过来抱住冬素: “小素,你可回来了。 你爹腿没了,你娘瘦麻竿,我力气大,我来挑粪。 小素别挑,脏呼呼呢。” 妇人圆圆的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很是和蔼可亲。 只是多听她说几句话就会发现,她智力欠佳,但人极为真诚淳朴。 第45章 吃饺子 沈冬素想到冯文生骂莫修谨的话,瞬间眼眶一热,回抱妇人道: “三姨母,你来了是客,别干活了,跟我回家玩。” 三姨母笑得更开心了,直接把沈冬素抱起来转一圈:“我多干活,冬素少干活。” 阿沅姐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三姨一到你家,先劈材,又挑水,干完了这些就来挑粪。 我娘说三姨学不会织毛衣,等我们学会了,给三姨和修谨各织一身。 三姨闲不住,不让她干活她反而难受。 我来拉了几回,三姨都不愿意回去。” 沈冬素闻言佯装为难地道:“可我买了五花肉,准备包饺子呢。这么多人的面,我可揉不好。 怎么办呢三姨母?” 阿沅心领神会地道:“就是呀,还要剁馅,我们力气小,剁不动肉馅的。” 三姨母立即笑道:“我来剁,我来揉面。小素,咱去洗手,包饺子。” 说完三姨母一手拉沈冬素,一手拉阿沅,笑嘻嘻地回到牛棚。 听到动静,屋里人都来到小院,二姨母宠溺又嫌弃地道:“快洗洗换身衣裳,一身牛粪味。” 三姨母吃吃地笑道:“二姐别骂我,我洗手。” 蒋氏牵着三姨母进房内关了门,拿她的衣裳给三姨母换上。 大麦姐正在将竹筐里的食材分类,她是个长相普通,但做事勤快爽朗的姑娘。 看到那么大一块肉,喜道:“肉馅饺子,我还是过年才吃一回!梨糖这么好卖?” 她们早早来到沈家,已经听蒋氏显摆似的,把最近沈冬素卖梨糖赚钱的事给说了。 大姨母笑骂道:“多大的人了还馋肉吃! 冬素啊,我正说,你上次让大鱼带回的药,我用了几天眼睛好很多呢。 不酸不痛,老泪也不流了。这药很贵吧? 你别为大姨母花钱,我这眼睛是老毛病,我也这么大年纪了,治不治有什么打紧哟。” 大麦姐听了不乐意:“要能治好当然治!娘你还年轻着呢,我哥还没娶媳妇,你还没抱孙子呢! 冬素,那药得多少钱?我最近纳鞋垫、编络子攒了些钱。” 大姨母笑道:“凭你那点钱,能买得起什么药?” 沈冬素忙上前拉着大姨母的手,柔声道:“大姨母你安心用药,那药不贵的。” 凭你上回把油罐子里的吊油钱都拿出来给我,就值我为你配药医治。 沈父在角落编竹筐,闻言笑道:“大姐别担心药钱,全当冬素孝敬你的。” 二姨母边麻利地织着围巾边道:“姊妹家家的,说钱多见外了。 四妹家里正缺劳力,大姐你要过意不去,就让大鱼和大麦常来干干活。 大山跑去打短工了,我让阿沅常来,帮她四姨一起织毛衣、做梨糖。” 当三姨母换好衣裳,大家都开始为晚饭做准备。蒋氏心痛地看着那么老大一块肉,死妮子又乱花钱! 但这是为了自己娘家人,侄子侄女三个姐姐都来了,这吃食寒酸了,她也没脸。 想着自己本打算杀一只鸡的,现在不用杀了,就当是鸡换成猪肉! 家里出事后,三个姐姐没少帮忙,好好管顿饭也是应该的。 三姨母很会做面食,蒋氏掺好黑白面,三姨母大力揉起来。 大麦姐剁肉饺,阿沅姐洗簸箕准备放饺子,沈冬素帮她打水的时候,见她脸红红的欲言又止。 沈冬素故意朝她眨眨眼,用肩膀轻撞她一下道:“放心,小盼哥会来的。” 阿沅姐害羞地低头干活:“我又没问他来不来。” 沈家小院又小又破,位于村尾,长期都是门可罗雀。 但今日是即热闹又温馨,三个女孩子凑到一起谈笑,四姐妹温馨地话着家常,小院的笑声被风吹着,传了很远。 仲阳到家的时候,饺子已经快包完了,他伸头看了馅,欢喜不已:“有肉!” 沈冬素无语,他们怎么个个对饺馅里有肉这么惊喜?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了下。 原主印象最深的饺子是,油渣萝卜馅、韭菜鸡蛋馅(鸡蛋少的只有零星几个黄点)、野菜馅、莴笋叶子馅…… 原主竟然从没吃过肉馅的饺子! 当大鱼哥提着两条鱼、和背着书箱的莫修谨、提着一筐子新鲜菜蔬的甲十八,一起进门的时候,三个姑娘已经包完三百多个饺子。 肉还是买少了,大麦姐切了半筐萝卜进去。 饺子皮是褐色的黑面,馅里萝卜比肉多几倍,盐蒋氏要用泥盐,被沈冬素强烈拒绝,用了她琐到箱子里的黄褐盐。 黑黑胖胖的饺子一锅锅地煮,一碗碗地盛出来,不管大人孩子,个个都低着头吃的热汗淋漓。 一顿再普通不过的萝卜肉饺子,成了这个秋日最丰盛的一餐晚饭。 其间还发生了几件小事,一是沈冬素问甲十八明天挖塘的事,甲十八保证明天凌府的人会来干活。 然后沈冬素就问:“你在凌府吃过晚饭吗?” 甲十八气到无语,我帮你干了这么多活,你竟然省我一顿饺子! 没好气地说:“吃了!但是再吃几十个饺子也没问题!” 二是,大人们在屋里吃,孩子们在院子里吃,阿沅姐负责盛饺子,莫修谨在一旁帮忙。 两人如愿以偿地,以不引起任何人怀疑的方式,说了几句悄悄话。 只是说几句话而已,这两人就十分满足。 阿沅姐的一个笑脸,就让莫修谨的情绪归于平静。 三是,总是偷窥大房晚上吃什么的沈青牛,又来了。看到是在吃饺子,闻着肉香味,趴在篱笆院围上不断擦口水。 仲阳非常‘好心’地送了他三个饺子,回来悄悄跟沈冬素说: “他姐到现在还没回家,朱氏和王金花找到冯文生家去了。 沈大志半夜跑到咱山坡地去逮兔子,姐,你说我要不要在山坡地边埋几个兽夹?” 沈冬素点着仲阳的额头笑道:“你这个小大人,少管这些闲事。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来一碗?” 仲阳打个饱嗝笑道:“肚子饱了,嘴还没饱。” “那就不能吃了,吃多了积食。” 大麦和阿沅帮忙把锅碗都洗干净,把屋子清扫一遍,三家人才请辞的。 要不是沈家没地方住,沈冬素真想留他们住下。 第46章 你也真不容易 约好明天几个孩子还来,大麦和阿沅做梨糖、织毛衣、搓棉线,还把大莲也带来。 大鱼和莫修谨挖塘,莫修谨还会教仲阳背书诀窍。 沈冬素把从凌府背回来的蔬果包了三分,让三家带回去吃。 送走客人,沈家人点上蜡烛围在桌上说话,蒋氏就晚餐的事敲打沈冬素。 表兄妹不算客,明天不许再煮肉,把大鱼带来的两条鱼煮了就行了。 沈冬素对蒋氏的话从来都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听她唠叨完才道: “我哥请了同僚好友,明天来帮咱家挖塘。” 蒋氏一愣:“挖什么塘?” 沈冬素才反应过来,今天吃饺子太开心,还没跟他们说挖塘的事。 先将自己打算把那十亩荒地和山坡地连到一起,挖成塘养鱼种藕。 一听这话,蒋氏第一反应是强烈反对,拍着大腿道: “我的老天爷!你知道十亩地挖成塘得多少人挖多少天嘛? 咱家可付不起工钱管不起饭!你别想一出是一出,咱家谁会种藕?从哪引水?……” 不等她抱怨完,甲十八先打断了她的话:“挖塘的事交给我,不用沈家出一文钱,管一顿饭。 只要沈姑娘隔几天去一趟凌府,教府上的厨子做吃食就行了。” 这话对蒋氏来说,就像是有人抱着一块金子送上门,她不敢收,人家还求她收。 她再笨,也知道这么不合理的交易,肯定不简单。 正想再反对,就听沈父道:“这样行吗冬素?” 沈冬素淡然地点头道:“我已经跟甲大哥说定了,没问题的。他帮咱们挖塘引水,我教他们做吃食。” 沈父拍板道:“冬素既然说行,那就行。 头三年不用交粮税,反正那荒地放着也是白荒着,你想做什么只管做。” 蒋氏急得不得了,却见丈夫朝她使眼色,示意她不要再反对。 倒是仲阳笑道:“那以后咱家是不是不缺藕和莲蓬,也不缺鱼吃了?大鱼哥肯定高兴。” 洗漱的时候,三个男人在厨房洗,蒋氏和冬素关上门在房里洗。 蒋氏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悄悄问沈冬素:“你隔几天到凌府宿一天,真是教厨子做菜?” 沈冬素听她话里有话,逐正色道:“正是如此!母亲觉得哪里不妥?” 蒋氏压低声音急道:“谁信啊!你会做什么菜?做给天王老子吃,也不值得人家给你挖十亩塘! 你说实话,你是不是……是不是服侍凌府的主子了?你是想给富人当妾?” 沈冬素只觉血脉上涌,一股怒火从心口直窜脑门,除了她自己的愤怒,灵魂深处,还有一层死都无法释怀的悲伤和痛苦。 母亲不信她,还疑她的清白! 在这个时代,清白对女子来说,比命还重要。而蒋氏作为她的亲生母亲,竟然这么怀疑自己的女儿! 沈冬素强忍着没开骂,闭上眼睛,颤抖了几息,才将心中那股怒火压下去。 她一睁开眼,什么话都没说,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这不是她会有的反应,是原主,原主依旧在影响着她。 她一张口,声音透着心碎般的悲戚:“ 没分家的时候,你惹怒朱氏,就把我推过去给她撒气。 她打的我全身青一块紫一块,你还不许我哭,不许我告诉父亲。 那个家里,朱氏打我,王金花打我,沈冬月打我,你都视而不见。 说起来就是骂我没用,一脸讨打样,怪不得别人欺负我。 父亲出事,冯文生退亲,骂我是天煞孤星命。 你不分青红皂白,当着全村人的面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灾星,让我滚远点……” 蒋氏打断她:“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爹不是骂过我了吗?母女还有隔夜仇啊。 也就你,还记恨上了!” 沈冬素痛苦地闭上眼睛,努力劝服自己,这不是我的母亲,这不是我娘。 不必为她的话痛苦,只要她伤害不到自己,任她说什么,都不用在意! “现在你依旧如此对我!甲大哥和哥哥都可以作证,我在凌府只是教厨子做菜,给凌府主子做点心。 我清清白白,你却如此疑我! 你若真不喜我这个女儿,咱们可以分居断亲,你的生养恩情,我拿银子还你!” 蒋氏听她越说越上火,忙道:“我就问问,当娘的,问也问不得了?听你说的什么话? 一个没出阁的姑娘家,断什么亲?你就是不喜我,也要看看你爹你弟弟。 行了行了,当我没问!我也是瞎操心,你不爱我管,我就不管了。 以后村子里传出什么闲话来,你别怪我没提醒你。 你名声本来就不好,再加上这一条,看以后谁敢嫁你。” “没人娶我就不嫁!家里容不得老姑娘,我就当姑子去!” 听到外面传来沈父的咳嗽声,两人都不再言语。 待洗了脚,蒋氏打开门扶沈父进屋,委屈地抹着眼泪: “我就是讨人嫌啊!一句话都问不得。” 沈父看一眼怒气未消的沈冬素,小声道:“你少说一句吧!我都说了,冬素想做什么都行。 你又在这瞎扯什么呢?” 蒋氏哭出声来:“我当娘的还能害闺女不成?就问她一句……” 沈冬素冲出房间,大力把门关上。可走到院中,见月明星稀,黑压压的小树林在风中摇摆,发出野兽低吼般的声音。 远处的河堤泛着银白的水光,白天看不觉得有什么,夜里只觉一阵阵心慌,那是原主丧命的地方。 她才惊觉,自己无处可去啊! 得赶紧盖房子!她一刻也不想单独面对蒋氏! 甲十八推开厨房的门出来:“你去跟仲阳睡一夜,明天我带人搭两间木屋。” 沈冬素一惊:“你听到了?” 甲十八尴尬地转过头,他不想听的,但习武之人耳力好,这小破牛棚又不隔音,压得声音再低他也听得一清二楚。 也不知怎么安慰她,想了半响才道:“你也真不容易!” 沈冬素被他这句话逗笑了,看着星星轻叹一声:“这世间,哪个人又活得容易了?” 甲十八静静地陪她站了一会,而后转身回厨房抱了一堆草,放到廊下,合衣靠在上面: “进去睡吧!明天还得干活。” 第47章 沈青牛的情报 小黑狗激动地甩了大白鹅,跑到甲十八腿边蹭着缩成一团。 沈冬素对甲十八轻声地道了句:“谢谢!”甲十八双目紧闭,似是没听到。 推门进厨房,仲阳已经睡着了,她合衣躺到仲阳身边,闻着身下麦桔的清香味。 听他说着梦话,念叨一句‘饺子真好吃’,又念叨一句‘我全背会了’。 尔后翻个身又沉沉睡去,灶台的火早就熄了,但残存的草木灰还有余温,让破旧的厨房一点都不冷。 沈冬素累了一天,很快也睡着了。 睡前她没忘复盘一下找凶手的事,今天见冯文生,依旧没看出来什么异常。 除了他和沈冬月,还有谁会想让自己死? 不过,也许是冯文生特别会装,还是得找机会逼问他一回。 半睡半醒中,她似乎听到蒋氏推开厨房的门,看一眼又关门走了。 翌日一早,沈冬素是被仲阳喊醒的:“姐,你怎么睡在这?冷不冷?” 天才蒙蒙亮,最多六点钟,蒋氏已经在扫院子,甲十八去挑村里的公用井里打井水。 村里传来狗吠、鸡鸣以及捡粪人的咳嗽声。这是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代。 沈冬素轻叹一声,提醒自己要赶紧适应啊!看一眼身下的草窝,头发里插了好几根麦杆。 当即做了决定,今天就算塘不挖,也得把木屋搭好! 不论是跟蒋氏睡一张床,还是跟仲阳挤草窝,都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匆匆洗把脸,拿柳枝子和自制的薄荷膏擦牙,不论是牙粉、青盐还是牙刷,沈家……都没有。 仲阳用不惯薄荷膏,在那龇牙咧嘴,刷完后嘴都合不上:“姐,好凉。” 沈冬素失笑:“用习惯就好了,牙要好好刷,不然以后会牙痛。” 早饭依旧是糙米粥,昨晚饺子面揉多了,蒋氏临睡前揉了块老酵面进去,早上刚好蒸馒头。 两个青皮萝卜切丝炒了,捡的四个鲜鸡蛋,加把小葱滑炒,香喷喷的夹到黑面馒头里,好吃极了。 几乎每天早上,蒋氏看着沈冬素准备的早饭,都要叹两声,不知道心疼粮食啦、鸡蛋要攒着卖钱啦、怎么能这么馋嘴…… 今天早上却很安静,还笑着给沈冬素挟菜:“吃鸡蛋。” 沈冬素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跟她说。仲阳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道是发生了啥事。 只好转移话题笑问甲十八:“今天会有多少个大哥哥来?姐,要我去镇上买茶吗?” 沈冬素摇头:“我准备了炒米茶。” 蒋氏忙放下粥碗去厨房,一看沈冬素把刘管家送的梗米炒了,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沈父一看这阵势,忙道:“应该的,人家白帮咱们干活,咱也不管饭,炒点米茶应该的。” 蒋氏这才不言语,只是昨晚对沈冬素产生的那么一丁点歉意,这会又全没了! 真是个败家女!那么好的大白米,竟然炒给旁人当茶吃! 她完全没想过,那白米是沈冬素带回来的。在她的意识里,只要进了这个家门的东西,就是她的…… 吃了早饭,沈冬素开始为挖塘做准备,仲阳背柴,她提着锅和炒米,去山坡地边上搭个临时灶,方便烧开水泡茶。 不然从沈家提开水过去,提到了也凉了。 甲十八则到河堤下等着凌府的人来好给他们带路,小黑狗在甲十八和沈冬素之间跳了两回,最后跟着沈冬素去河边地。 蒋氏背着筐子去摘野梨,上午阿沅几个就会来,到时候女孩子们开始熬梨糖,搓棉线。 沈父在家编竹筐,同时在院中练习拐着拐仗走路,这是沈冬素今早特地交待的,他的伤口已经结痂。 但他最近都没有走路,得多走路身体才恢复的好。 大鱼三兄妹最先到沈家,大鱼扛着铁锹背着半袋红薯,大麦和大莲背着自家的棉花,还带唯一的一架手摇纺线机。 大鱼跟沈父说了两句话,就去了山坡地。 大莲才八岁,长的唇红齿白,嘴极甜,深受亲友们的喜爱。 先在沈父跟前看他编竹筐,沈父拿梨糖给她吃,她不敢吃,说是母亲交待了,梨糖是卖钱的,不能吃。 沈父再三让她吃,说家里多,她才甜甜一笑接了过来。 蒋氏回来的时候,大麦已经在纺棉线。 蒋氏教大莲熬梨糖,没一会,莫修谨和阿沅一起到了。 阿沅红着脸解释:“顺路,刚巧半路就遇到修谨了。” 两人同样各背了半袋红薯,莫修谨还拿了一本要教仲阳的书。虽然是来干活的,但到亲友家没有空着手来的道理。 而农村人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多是互赠红薯和萝卜干、大白菜之类的。 莫修谨可是几个姨母的骄傲,蒋氏哪里舍得让他去干田地活! 忙把唯一的桌子擦干净,让他看书,等仲阳回来教仲阳背书就行了。 莫修谨自然不干,他又舍不得离开阿沅姐,两人见上一面可不容易。 便决定先帮阿沅和大麦搓麻线,一会再去山坡地干活。 看着织好的围巾,还给建议,可以把线染色,就能织出各种颜色的衣裳。 今日阳光温暖,秋风和煦,牛棚小院几人,虽都极忙碌,可都很快乐。 可很快,这份快乐就被人打破。先是青牛擦着鼻涕扒在竹篱笆上,闻着甜香味的梨糖直流口水。 对搅梨糖的大莲咧嘴傻笑,大莲吓到了,忙喊四姨。 蒋氏对沈青牛没好脸色,挥手道:“一边玩去!” 青牛左看右看:“仲阳呢?他说了,我今天来跟他说好玩的事,就给我三颗糖。” 蒋氏拿着扫把佯装要打:“吃糖让你娘拿钱来买!再不走,我放大白鹅咬你啊!” 沈青牛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莫修谨却留了个心,昨天傍晚他也来了,仲阳给了他三个饺子。 拿了三颗梨糖悄悄跟了出去,走进小树林,才问他:“你有什么好玩的事要告诉仲阳?” 沈青牛很怕他,上次被仲阳激的当面喊他‘小盼’,结果被打屁股。 见他上前,边后退边道:“你别过来!我不告诉你。” 莫修谨把三颗棒棒糖摊在手心里:“我有糖,你先说是什么事,真好玩,我立即就给你吃。” 看着糖,沈青牛算是迈不动脚了。皱着一脸大饼脸,两根小粗短眉毛拧到一起,到底糖的诱惑更大。 小声说:“我跟你说,你千万别告诉我爹是我说的,不然我会被他打死的。” 莫修谨笑着保证:“好!我谁都不会说。” “我娘和我奶昨天去找我姐,我姐在冯姐夫家,冯姐夫被人打的好惨。 他娘和我奶说,今天去那个坏人家闹事,让他给我姐夫赔钱……” 第48章 泼牛粪对付泼妇 沈青牛还没说完,莫修谨把三颗糖往他身上一仍,急步往沈家去,匆匆对院中几人道了句: “我家有点事,我先回家一趟。” 蒋氏急忙追出来问:“什么事?是三姐出事了?我跟你一道去。” 莫修谨拦住她:“四姨你去喊冬素,让她来。” 蒋氏撇撇嘴,她中什么用?她是天煞命,让她掺和进去,事情只会更坏。 还是阿沅听话,急忙就往山坡地跑:“我去喊!” 就在这时,村庄里传来一阵泼妇骂街声,几个妇人边骂边唱道一般喊道: “姓莫的!你个没爹的野种!把我儿打的这么惨,你给我滚出来!” “蒋红林,你这个烂心肠的,活该你儿当奴才!” “沈冬素你这个天煞扫把星啊!你个没心肝的贱人!把我儿打成这样。” “姓莫的小子,快滚出来!你娘是傻种,你也是想当傻种是不是?” …… 蒋红林是蒋氏的闺名,听这声音,正是朱氏、王金花还有冯文生的母亲肖氏。 除了三人的谩骂声,还有村子里看热闹的议论声。 很快那声音就穿过小树林,三个女人插腰大骂,村民们再次围着牛棚看热闹。 这沈家的热闹是看不完啊!这一个月,给平静的小乡村,带来了极多的乐趣。这可比看戏有意思多了。 莫修谨还没走出小树林,听到这几个女人的骂声,长舒了一口气,只要她们没去莫家村骚扰母亲就好。 至于她们的谩骂,莫修谨虽气愤,却不至于乱了心绪,因为,阿沅在这啊! 蒋氏和沈父先是懵的,这二房又来闹什么事?待听到是骂莫修谨,蒋氏不干了。 骂沈冬素她能忍,骂她她也能忍,但唯独骂莫修谨,她忍不了! 冲出门与三人对骂起来,趁这功夫,莫修谨将昨日他打了冯文生的事告诉沈父。 沈父一听感激地道:“好孩子,是你为了维护冬素,让你受委屈了。 快,去请村长来,你可是读书人,不能让这些悍妇污了你的名声!” 莫修谨眼眸一沉,冷笑道:“不必请村长,让她们骂,等冬素回来。” 他把大莲推进厨房,自己则站到门口,一看到他,那三人骂的更狠了,肖氏挥着手想冲进来打他。 被蒋氏和围观村民拦下,骂一骂是看戏,这打人就不好了。 更何总莫书生是读书人,在沈家村挨了打,整个沈家村都会被莫家村讨伐。 肖氏怒道:“你们问他,问那个杂种!昨天是不是打了我儿?” 莫修谨玉树林风地往那一站,还抱拳朝四周乡邻行礼,高声道: “我是打了冯文生,他跟我表妹冬素早就退了亲,却当着我的面纠缠冬素。 我做为冬素的兄长,岂能坐视不理!当下就教训了那个贼子!” 肖氏大怒:“你胡说八道!明明是沈冬素那个死妖精纠缠我儿! 你这个没爹的野种,把我儿打伤成那样,今日你要不赔钱,我闹到你莫家庄去,也要替我儿讨个公道!” 莫修谨直视肖氏冷笑道:“你儿子一样没爹,也是野种吗? 你不安心在家为夫守节,在这大喊大叫把全村男人都引来看,难道是想给你儿子找个爹?” 这下算是彻底激怒肖氏了,她大叫一声:“啊!我要打死你个杂种!我清清白白,容你这样污蔑!” 莫修谨冷声道:“你污蔑我冬素表妹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她清清白白一个姑娘,容你母子这般诋毁?” 王金花帮腔:“冬素本来就是天煞扫把星!难道还不许人说了!” 朱氏不管旁的,只想拿此事讹钱,天天听沈青牛报大房菜谱,她都听馋了,分家时大房果然昩了钱! 大腿一拍,人倒下就往莫修谨面前滚:“你把文生哥儿打成那样,今个不赔钱,我一头撞死在这里!” 蒋氏骂道:“你隔三差五就想撞死在我家门口,来来来,今天我不拦你,小树林上吊,树桩上撞死,前河淹死,你选一样。 乡亲们都看着啊,是她自己要寻死,跟我大房没干系啊!” 朱氏来大房门前‘寻死’太多次,村民们都看腻了,都笑道: “朱奶奶,你要不要把你娘家侄子喊几个来了再死? 死的不清不白了,我们怕你朱家庄的人来闹事啊!” 与此同时,沈冬素一行赶了回来。若是阿沅送信,自然不会这么快,她那双小脚压根跑不快。 刚巧甲十八在河堤下面看到她,追过去一问,才知道二房又来寻事。 忙飞奔着去喊了沈冬素,留下阿沅在这里等着接应甲四。 甲四特地说了,今天沈林钟也会同来,不担心阿沅不认识人会错过。 离牛棚还远,沈冬素就看到牛棚外围满了人。 朱氏那显眼的打滚方式、王金花大到诡异的肚子、跟蒋氏掐架的妇人、村民们看热闹的玩笑声。 她想直接冲进去,可听到她们的嘴巴那么臭,又觉得这样平息事件太便宜她们了。 眼珠一转,拉着甲十八跑到屋后牛粪堆处,三姨母挑粪的筐子和粪舀还在。 她装了一筐,让甲十八提着,甲十八一脸嫌弃,不愿上手。 大鱼冲上来把粪筐抱起:“我来!是倒到她们身上吗?” 沈冬素摇头:“拿粪舀泼。” 上辈子听说‘长矛粘屎戳谁谁死’,这辈子就让我沈冬素亲自表演,粪舀泼屎! 表兄妹俩一脸战场迎敌的表情,一个抱粪筐,一个提着粪舀,大叫着从屋后冲过来。 “放开我四姨! 四姨,快躲开!” 余大鱼大叫的同时,沈冬素一舀牛粪精准无误地淋到肖氏头上。 那肖氏正张大嘴大骂莫修谨,哪里想到会从天而降一舀牛粪! 一颗被屎壳郎精心滚圆的粪球,从她头顶滑道优美的弧线,落到了她嘴巴里。 ‘呸’的一声吐出来,待看清是什么东西,疯子一样大叫:“啊啊啊!沈冬素,我要打死你!” 围观村民‘哗’的一下退出几十步远,生怕被粪雨沾染。 沈冬素一舀得逞,再接再厉,一舀泼向地上滚的朱氏:“你又来我家门口上吊是不是? 没脸没皮为老不尊的东西,今日不用你吊死,我用牛粪淹死你!” 朱氏尖叫着从地上爬起来,抖着一头一身的粪一边泼口大骂,一边往王金花身后钻。 趁此机会,沈冬素占据有利地形,和余大鱼像两个门神一样,把蒋氏、莫修谨护在身后。 仲阳躲在人群中,也不嫌脏,捡地上的粪球往那三人身上砸。 三个老女人依旧在骂,沈冬素也不反嘴,骂一句她就往对方身上泼一舀粪。 躲在小树林里看热闹情报贩子沈青牛,一个消息两家卖,迈着短胖腿就往冯文生家跑。 冲进屋看到姐姐沈冬月,正坐在冯文生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两人吃着嘴儿。 不待沈冬月骂他,他先急道:“你们别在这吃嘴儿了,咱奶、咱娘和肖大娘,被沈冬素喂牛粪呢!” 两人一听,沈冬月泼口大骂着就往牛棚处跑,见冯文生不动,她急道:“走啊文生哥,大娘会吃亏的。” 冯文生指指脸:“我这脸,没法见人!” 沈青牛拍着手说:“肖大娘也是这么骂莫小盼的,都是他把你打成这样。” 第49章 冯文生脸面丢尽 一听莫修谨在沈冬素家,沈冬月忙道: “那就更该去了,让他们看看,莫修谨有多残暴,殴打同窗! 你夫子不替你作主,就让我们去给你讨个公道!” 冯文生这才不情不愿地被沈冬月拉着跑,其实昨天她们几个女人商量找莫修谨麻烦的时候,他是反对的。 太丢人了,在学院丢一次人也就算了,今天又在村子里丢一次人。 结果沈家人说沈家大房有银子,为了莫修谨的名声,能讹一笔,到时候银子都给他。 他才同意让三个长辈去莫家村找莫修谨,没想到莫修谨一大早就来到沈家庄,这下全村人都要看他笑话了。 就在三人跑到牛棚外时,老村长被村民扶着赶来。 老村长也是一脸无奈,这沈家二房到底啥情况?隔三岔五闹一回,两兄弟分个家,比全村一年闹的事都多! 上前一看,我的老天爷,老村长的表情瞬间变成‘地铁老人看手机脸’,这边三个长辈各显神通地撒泼,那边三个小辈泼得牛粪满天。怒吼道: “都住口!住手!瞧瞧,长辈没个长辈样,小辈没个小辈样! 朱氏、肖氏、王氏,你们三个把嘴闭上,拍打拍打身上的牛粪。 冬素、仲阳,还有余小哥,那边躲着的余姐儿,快别泼粪了!瞧你家门口臭成什么样!” 大麦惊呼一声从角落跑进小院,沈冬素提着粪舀高声道: “再臭也没她们的嘴臭!村长爷爷你得替我们做主,是她们无缘无故跑到我家来闹事的。” 肖氏看到儿子过来,忙拉过冯文生,却没察觉到冯文生的嫌弃。 “我怎么就无缘无故,村长你瞧,大伙都瞧,我儿子的脸,就是被那个姓莫的小畜生打的。” 沈冬素眼疾手快,一舀干牛粪泼到她和冯文生身上。 冯文生大怒:“沈冬素!你想死是不是?” 沈冬素眼睛一眯:“怎么?难道你想把我扔河里淹死吗?” 冯文生低头拍打身上的牛粪,沈冬素一时也没看清他的表情。 便指着肖氏道:“你,再敢骂我表哥一句,我就泼你一舀,不信你试试。” 肖氏改变策略,哭天抹地般拉着村长道:“你瞧见了,这死丫头就是这么霸道蛮横不讲理。” 村长才不吃这一套呢,农村泼妇一哭二闹三上吊,他太熟悉了。 招手问莫修谨:“莫案首,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莫修谨越过人群,抱拳向村长行一礼:“给您添麻烦了! 是这样的,昨日冬素受四姨之托,去学院给我送点吃食,被冯文生和沈冬月瞧见。 两人对冬素谩骂不绝,其污言秽语,跟其母亲一样。骂完之后,两人还想对冬素动手。 我正好撞见,便拦了下来,没想到一时出手没轻重,打了冯文生几拳……” 沈冬月大叫道:“你那叫打几拳吗?你把文生哥按到地上打!” 村民笑道:“年轻人打个架而已,打不过就喊娘来骂街,真是少见!” “这莫后生比文生瘦啊!文生他娘,你是不是没给儿子吃饱饭啊?怎么连莫后生都打不赢?” 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冯文生平时在村里眼高于顶,对不读书的同龄人从来不放在眼里。 反倒是莫修谨,每回来沈家,在路上遇到,都会笑着打招呼。 所以哪怕是同村,大家也不偏向冯文生。见他吃瘪,都嘲讽起来。 冯文生羞愧欲死,急拉沈冬月:“别说了!” 莫修谨瞄他一眼,接着道:“昨日夫子教育我俩了,让冯兄不要再随意辱骂姑娘。 我也跟冯兄道了歉,当着夫子的面,已经和解。小生也不知为何,今日又被他家长找上门来辱骂。” 一听这话,大家嘲讽的声音更大了:“这是先告老师,又告家长啊! 一个男人,在外面挨了两拳,就到处告状。还让女人替他出头!” 村长高声问:“文生,是这样吗?你们当着夫子的面和解了?” 冯文生再也受不了村民的嘲讽,特别是他现在还一头一身的牛粪。今天他算是把脸面丢尽了! 拉着肖氏道:“娘,没事了,咱们回家。” 肖氏当然不干,脸都丢尽了,再讹不到银子,那不是白丢脸了! 她看看王金花和朱氏,见两人也是这个意思。 便高声道:“村长,你不会是收了好处故意偏向他们家吧? 我儿子被打成这样,你不做主,倒偏心一个外村人!” 村长气得老脸通红,指着肖氏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到底是想怎么样? 文生,你可是读书人,这事要传到你学院,你还有脸去上学吗? 快把你娘劝回去,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肖氏大叫:“我要他们赔银子!李大夫说了,我儿子这脸要看好,最少也要五两银子! 今天你不赔钱,我们就去见官!村长偏心外乡人,官老爷可是公平的!” 村长气得仰倒,不讲理的村妇他见多了,这么不讲理的,还真是少见! 肖氏又恶狠狠地看向沈冬素:“都是你个扫把星惹的祸!幸好我家文生没娶你。” 沈冬素重重地呸了一声:“也不瞧瞧你儿子那猪头脸模样,幸好本姑娘跟他退了亲!” 村长都劝肖氏,这事闹大了对冯文生也不好,明年二月就要考秀才,别影响孩子考试。 就在这时,一阵整齐的脚步声,隐隐有雷鸣之势一般,从河堤方向传来。 众人侧身一看,只见一个布衣少女,又急又羞地走在前面。 她身边是在沈家见过的甲大人,正陪着一个穿着小吏服的山羊胡老者,说着什么。 而他们身后是近百个青壮男子,这些男子还穿着一模一样的靛蓝色衣裳,扛着铁锹,昂头阔步地朝沈家村走来。 肖氏不识这些人,但认识那小吏的衣裳,是每年夏、秋收粮税时,里正陪着来村里的官老爷啊! 肖氏大喜,真是老天爷帮忙啊!怎么就这么赶巧,官老爷来沈家村了! 不待众人反应,她挣脱冯文生的手,跑到人前挥着手臂高声喊: “官老爷!官老爷快来替民妇做主啊!” 朱氏和王金花也没看清甲十八,只当这官老爷是肖氏请来的,立即又开始表演。 一个捂着肚子倒地,一个也不嫌满地牛粪,在地上滚了起来。还特地绕过沈冬素,生怕她拿粪舀打自己。 众村民都是又惊又慌,站到村长身后,这官老爷带了百来人进村,秋粮税都收了,这是要干啥? 莫不是征兵、征徭役?谁也没心情管肖氏几人,七嘴八舌地问老村长。 村长也是一脸懵啊!没接到里正通知,有官吏会进村啊! 待众人认出那打头的女孩是蒋氏的外甥女,又来问蒋氏和沈冬素,这官老爷是来干啥的? 肖氏大喜道:“干啥的?来替我儿主持公道的!” 说话间甲十八和那‘官老爷’、阿沅以及几个青壮下了河堤,来到沈家门口。 肖氏跪下就喊冤,王金花和朱氏开始大哭起来。 蒋氏和沈父这也被阵势吓到,悄悄问沈冬素:“这官老爷真是来管这事的?” 第50章 凌王派来官老爷 沈冬素笑而不语,抬抬下巴,示意他俩看那官老爷身后的人。 蒋氏这才看清,那一身靛蓝衣裳,高大魁梧的男子,正是长子沈林钟! 蒋氏喜的直接从朱氏身上跨过去,喊了一声:“儿啊!” “娘!” 沈林钟同样冲过来抱住母亲,沈父拐着拐杖,红着眼睛上前、仲阳大喊一声“哥”,冲过去抱住了沈林钟。 一家四口抱头痛哭,把朱氏的干嚎声都给盖过去了。 村长这才反应过来,这些人是沈林钟带回来的。 而那官老爷也无奈地扶扶帽子,对村长道:“我今日是为荒地登记造册,地变成塘,三年不税。 你们村民有冤情就到县衙去申!” 村民一听不是来征徭役征兵的,皆长松了口气,七嘴八舌地跟这小吏说肖氏的事。 一听是村妇撒泼,那小吏更不会管了。 直接问冯文生:“你们同窗打架,夫子即已处理,你若不满,便是对夫子不满。 让你母亲与亲眷如此撒泼闹事,不怕被人耻笑吗?” 冯文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忙道: “学生不敢!只是,只是母亲见学生受伤,一时气不过才做出这等无礼之事。” 说完拉着肖氏要走,沈冬素上前道:“你们说来就来骂人,污言秽语往我表哥身上泼。 现在说走就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王金花和朱氏,一看到沈林钟,便知今天这事讨不到好处,早就悄悄躲进小树林了。 两人面面相窥,怎么也想不到,卖身为奴的沈林钟,竟然能请官老爷亲自来给他们家丈地。 沈冬月再牙尖嘴利不讲理,也敢当着官老爷的面说话。 肖氏一看自己没了队友,又怕这事真会影响儿子读书,忙道:“你想怎么样?” 沈冬素指着莫修谨:“让冯文生给我表哥鞠躬道歉!你和沈冬月,把我家门口清扫干净!” 冯文生只想尽快离开这个让他丢脸的地方,立即就照办,鞠躬道:“莫兄,今日之事是我母亲无礼了!我给你赔罪!” 莫修谨看一眼因跑得太急,至今小脸还微红的阿沅,大度一笑: “无妨!还请冯兄以后不要再为难冬素表妹,你们已经退亲,两家再无干系。” 冯文生低着头道:“好!”说完头也不回地挤进人群,却听到人群中嘲讽: “还冬素缠着他!也不瞧瞧他那熊样? 都是书生,人家表哥像天上的星君,他像地上的挑粪工,哪个女子会缠着他呀!” “哈哈,不光长得丑,眼睛也有问题,非跟冬素退亲,要娶冬月。 这两姐妹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也是,挑粪工可不就只能娶地下那个!” “这对母子真是掉钱眼里了,挨两拳都想讹五两银子。 以后咱们见了他可得绕远点走,不小心碰到了,来讹我家红薯怎么办?” …… 村民们的嘲讽像一把把刀子,扎向冯文生。他回头看向沈冬素,她笑意盈盈,完全没有要看他一眼的打算。 冯文生心中的恨意野草一样疯长,总有一天,我要将今日所受之辱,百倍还到你身上! 沈冬月和肖氏大喊着冯文生的名字,两人才要走,就被沈冬素丢过来两个扫帚: “扫干净了再走!” 沈冬素神清气爽,只觉大大出了口恶气!同样,那份欢喜之情直达灵魂深处。 看来原主很喜欢她的处事方法啊!泼牛粪对付泼妇,非常有效! 喊蒋氏道:“你在这监工,不扫干净别让她们走! 我带官大人去山坡地丈量,中午杀只鸡,让仲阳去镇上打些酒,留村长陪官大人吃午饭。” 蒋氏抹着眼泪连连点头,头一次,对沈冬素言听计从。 莫修谨已经取代甲十八的位置,跟那官吏有说有笑地朝山坡地走去。 沈父忙去留村长,商量中午请官老爷吃饭的事。 沈林钟则跑回河堤去给凌府护卫带路,三个表姐妹开始清扫家里,在厨房忙起来。 大麦小声跟阿沅说着冬素拿牛粪泼那几人的事,大莲笑道: “我看到姐姐你也去装牛粪了。” 大麦脸一红道:“我是帮大哥啊!他一筐牛粪两下就泼完了,我只好去替他背几筐。” 阿沅深情地看一眼莫修谨的背影,这么好的修谨,偏偏要受世人的白眼和谩骂。 就因为父亲有疯病,母亲有痴病,从小到大,他受了太多太多委屈和不公。 幸好,他本性未变,从不把那些话放在心上,而是用功读书,要用功名赢得旁人的尊重。 也要用功名,给母亲挣一份体面。 想到今日来的路上,修谨看着她说,只要能看到阿沅姐的笑脸,再多苦楚,他都不放在心上。 阿沅暗暗决定,不管明年二月修谨能不能中秀才,她都要说服母亲,让她嫁给修谨。 此时,沈冬素正小声问甲十八:“官大人是你请来的吗?” 甲十八摇头道:“我哪有这么大的能耐! 我只是跟甲统领说了你家的糟心事,知道你一直在担心,这藕塘挖出来二房又来抢。 甲统领就跟王爷报备了,王爷便派个统计田地的小吏过来正式造册。 这比村长里长造册强,闹到县太爷面前,这是你家的,谁也抢不走。” 沈冬素既感激又觉得难为情,自家这种小事,还麻烦到凌王面前了。 自己就给人家烤了个布丁和蛋挞而已,下回去凌府,要对凌王更好点。 甲十八知道她心里过意不去,有意打岔道:“你的炒菜到底是什么菜?我上回也没吃到。 我一回凌府厨子就问你什么时候来?一听是给你家干活,来了三个厨师要跟你学炒菜。 他们备好了菜带过来,你中午能不能炒几个,让没吃过的兄弟尝尝?” 沈冬素笑道:“当然没问题!炒锅他们带了吗?中午看我好好给你露一手!” 她本来怕这些凌府护卫来给干农活,会不高兴,结果他们个个跟出门踏青一样,听沈林钟介绍着沈家村,高兴的不得了。 沈冬素悄悄问沈林钟才知道,他们都是新人营,训练极苦,今天甲统领点了他们来干农活,可不就跟休假一样! 很快到了山坡地,沈林钟带着同僚开挖。 莫修谨、甲十八、沈冬素三人陪着老官吏丈量,将附近无主的十二亩荒地,全都造册登到沈父名下。 老官吏道:“荒地改塘,三年免税。”他看一眼沈冬素笑道:“若是三年产出不够交粮税,你们就把它卖了吧!” 沈冬素笑道:“大人放心,小女父母勤奋,定能让这荒地变粮仓!” 沈冬素和甲十八送老官吏回沈家,门口的牛粪已经清扫干净,肖氏和沈冬月早就灰溜溜地离开了。 见沈林钟去当了奴才,没养成奴性,还跟官老爷认识。不论是沈家村村民,还是二房和冯家,都不敢再小瞧大房。 第51章 凌王真是一个好甲方 都说沈冬素是灾星,是她害得沈大成断了腿,沈林钟为了奴,定好几年的亲事,未婚夫也退了亲,二叔闹着分了家断了亲。 现在看来,沈家大房的情况不光没变坏,还越变越好了! 先不管旁人怎么看沈家,只说这老官吏很给面子,答应中午在沈家吃午饭。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和老村长沈父聊着天。 沈冬素先给他们三个煮了炒米茶,又把梨糖装一盘当点心,怎么看都寒酸。 问蒋氏要了几个鸡蛋,煎了一盘蛋饼送上。 蒋氏很怕招待不周,觉得杀只鸡不够,想把看家鹅杀了。 大白鹅似乎感觉到杀意,紧跟着小黑狗,不断伸着脖子惨叫。 沈冬素好笑道:“算了吧!中午我送几个菜回来,看家鹅不能杀。” 她没让三个表姐妹帮忙送东西,没出阁的姑娘见外男总归不好,山坡地足有百八十个外男呢! 至于她,就像甲四说的,天煞孤星的名声,还怕什么呀! 自己背着一筐子梨糖送过去当点心,刚走到河堤下,胖厨子带着一马车物资赶来。 一见她就欢喜地叫“师傅”,沈冬素笑着说不敢当,叫她沈姑娘就行了。 胖厨子接过她的竹筐,和三个厨子背着大筐小筐的东西,赶往山坡地。 等四人到时,才发现连灶台都搭好了,这些凌府护卫动作又快又整齐,且井然有序。 一队挖,一队运土,甲十八指挥干活,莫修谨和沈林钟在煮炒米茶。 不知为何,沈冬素看到这样一支队伍干农活,脑子首先浮出来的不是农夫,而是军队。 他们的作风,很像军队啊! 再想到沈林钟说过了新人训练营,沈冬素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一个秘密。 凌王不会借着训练护卫小厮的名义,在封地上囤兵吧? 赶紧摇摇头将这个念头打消,这可不是她这种升斗小民该知道的事! 万一凌王察觉她知道这个秘密,会不会他的腿一治好,就把她灭口了啊? 沈冬素瞬间觉得请凌府的人来干活,是个大错误。 又觉得这凌王和甲四胆子大得很啊!这种秘密练兵的事,不该想方设法瞒天过海嘛,怎么敢让这些新兵出来? 可现在后悔也晚了,只能假装不知,等他们挖完了藕塘,就此别过,再不相见。 胖厨子三人搬了几回东西,才把马车上的食材搬完,最后搬下来一头整猪的时候。 沈冬素震惊了,真诚地对甲十八道:“太感谢了!帮我跟凌王说,我一定会报答他的!” 这若是让她管饭,倾家荡产……也管不起啊! 甲十八被她说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指着铁锅道:“真报答,晌午就好好烧几个菜。” 这个好说!沈冬素立即挽袖子,看着厨子给大肥猪‘分尸’,她则做黑面发面饼子。 面团发酵时,她把剔干净的筒骨、龙骨、扇骨各种骨,挑一半和青萝卜炖上。 五花肉切得四四方方,铁锅里煸出油脂,加八角、香叶、姜片、黄豆酱炒香,倒在大锅开水,大火炖着。 一问厨子才知道,没酱油,炖菜都是用各种酱。也是,炒菜都没有的时代,怎么可能有炒菜专用的酱油? 沈冬素便教他们一种最简单的取酱油,大酱放布包出汁,拿桂花澄清,炒菜出锅时淋上一勺。 三个灶,一个炖着骨头汤,一个焖着红烧肉,一个拿厚底平锅烙面饼。 把刚煎出来的猪油倒一半进面团里,再加些盐,这样的面饼又香又软。 沈冬素和一个厨子揉面饼,胖厨子两人烙,人太多了,足足烙了两百多块面饼子,忙了一个多时辰,饼子堆得像小山一样高,才算烙够数。 这时,红烧肉炖得香烂,筷子一戳,皮烂得跟果冻一样。 可惜没有酱油,没有冰糖炒糖色,颜色难看了点,但那香味,是一点也没少。 挖塘的百个青壮眼睛不再盯着脚下看,而是看着灶台,那肉香味、饼香味,像一只只馋虫往他们的胃里钩。 这股香气被风一吹,飘向沈家村,不少端饭的孩童都在河堤下蹲着看。 他们不敢上前,只在风里嗅肉香,仿佛闻着那味,碗里的糙米粥也变香了一样。 骨头汤也炖好了,胖厨子熟练地把骨头,捞到一个干净的大盆里,只留下汤汁和萝卜。 沈冬素好奇:“这骨头,是要酱着吃?”都没肉啊,酱着吃只能啜骨髓。 没想到胖厨子奇道:“沈姑娘家没炖过骨头汤?捞出来晚上回锅再炖,二道汤煮面。 明天的三道汤煮白菜豆腐,骨头队长分了啃了。” 沈冬素:…… 怪不得上次她炖大骨汤,蒋氏特地把大家啃过的骨头收集起来,她以为是喂小黑,也没在意。 难道她又重新熬了一遍?仔细回想一下,第二天中午确实吃的肉汤炖白菜…… 据说荒年,这样的炖了几遍的大骨头还会磨成粉,炒了吃。 沈冬素再看那盆骨头,一点也不香了!幸好,这捞起来回锅重熬的骨头,是没啃过的。 另一半猪油她炒了个蒜香大白菜,和莫修谨一起,把五花肉装两碗送回沈家。 那老官吏留下来吃饭,家里正缺菜呢! 阿沅姐炖好了鸡,也烙了黑面饼,还蒸了糙米饭,再有这红烧肉。 再炒个西葫芦鸡蛋、紫苏茄子、肉沫酸菜,也算凑了满满一桌菜。 每道菜她特地均了一点出来,为三个表姐妹在厨房灶台上摆了两盘。 仲阳从镇上打回来米酒,蒋氏滤过后温了端上桌。 莫修谨和老村长、沈父陪着老官吏吃午饭。 也许是因为走了太多路累着了,老官吏年纪虽大,吃的一点也不少。一口一块红烧肉,滋一口小酒,吃的极香。 蒋氏头一回会事,挑大个的红薯煮了一大锅,让仲阳和沈冬素背到田里: “咱家也没啥好东西,就红薯多,给你哥的同僚加道菜。” 又问道:“冬素啊,晚上能不能留你哥在家歇一夜?我给他量量尺寸做身衣裳。” 沈冬素无语地环顾一圈道:“睡哪?和仲阳挤草窝?” 蒋氏轻叹一声,越发坚定地道:“这瓦房,咱家是盖定了!” 沈冬素和仲阳在厨房里,跟阿沅姐三人一起吃的饭,炒菜配红薯,一人两块红烧肉。 吃的仲阳和大莲满脸享受,眼睛直泛光,大莲恳求地道:“冬素姐,下回我还能来你家干活嘛?” 冬素把自己的红烧肉分她一块,捏捏她的小脸笑道: “当然行啊!大莲这么勤快能干,只要大姨母让你来,随时来姐都欢迎。” 匆匆吃了饭,冬素和仲阳一人背一筐熟红薯去山坡地,结果半道上遇到甲十八带着十几个青壮朝她家来。 接过红薯筐扔给其中一人:“送过去给弟兄们吃。” 沈冬素忙问:“你们是有事要回凌府?” 甲十八无奈地看着她:“昨晚不是说好了,今天要搭木屋的吗? 你家小树林木头多,天黑前定给你搭一间木屋出来。” 沈冬素大喜,砖瓦房还遥遥无期,她太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了! 呜呜呜,凌王真是一个好甲方!甲十八真是一个好同事! 第52章 独属冬素的小木屋 沈冬素没跟沈父和蒋氏说,这木屋是为她盖的。 如果说了,蒋氏肯定不干,她早就念叨,小树林的树,要留着以后给林钟娶媳妇打家俱。 她一看是甲十八带人来盖,想到昨晚甲十八是缩在廊下睡的觉,人家今天又帮了沈家这么大的忙,她哪里敢说不要砍树之类的话。 吃饱喝足的老官吏要回县城,甲十八特地叫了凌府的马车送他。一听有马车要去县城,莫修谨悄悄跟沈冬素商量: “看样子你近来都没空去县城卖梨糖,不如坐凌府的车,我和阿沅、大麦进城帮你把梨糖卖了。” 沈冬素自然愿意,又担心地问:“你们对县城熟吗?别迷了路。” 莫修谨无语:“我进县城的次数你比多!放心,丢不了。” 沈冬素忙将桃花笺取出来给他,一边告诉他每一筐装多颗糖,放一个写了灯谜的桃花笺。 一边教阿沅和大麦折千纸鹤,两姑娘都是心灵手巧的,很快就折会了。 蒋氏对三个孩子进县城有些担心,听甲十八说马车会等着载他们回来,这才放心把积攒的四筐梨糖装车上。 大莲对自己不能进城有点沮丧,不过小姑娘懂事,立即表示自己会把所有的棉花纺成线,等姐姐回来。 这一天沈冬素是真忙啊!从早上起床到天黑,她的脚都没沾过地,一直在走来走去。 不是去山坡地看挖塘进度,就是回来看木屋搭的情况。 看甲十八指导搭木屋,她越发肯定,这些‘小厮’就是按士兵训练的。 他们搭木屋的速度和质量,明明就是按搭建军塞来搭的。 幸好只需要搭两间,否则沈冬素真担心甲十八一时忘了,搭个瞭望台出来才坏事呢! 虽然是约定好的,凌府帮忙挖塘、建木屋,沈冬素七天为凌王治疗时留宿。 可她总觉得过意不去,这些跟兄长一样大的青年,忙的精疲力尽的,只是因为上峰一声吩咐,他们什么报酬都没有。 暗暗决定自己备一份谢礼送上,可送什么呢?梨糖太轻,织棉衣太慢,这么多人,织到后年也织不够数。 想到自己的老本行,还是做些常用药送给他们吧! 买药材太贵,她也没钱买,凌王府的药库,药材多的都生尘了,跟凌王借一点,以后再还他。 当天傍晚甲十八带青壮们回凌府,沈冬素便写下需要的药材,让他问问甲四能不能借一些。 沈林钟不能留在沈家过夜,蒋氏扶着沈父和仲阳一起,送到河堤上,直到看不到他们的身影,才转身回家。 沈冬素和大莲正在布置搭好的木屋,木屋着实不大,用脚量了下,最多六平米。 甲十八是真贴心,知道沈家连多余的床都没有,直接就用木头搭成横排,铺一层草放上被子就能睡,剩下的空间还能放东西。 红着眼的沈父从河堤回来,伸头看一眼道:“挺好!这屋子冬天住也不冷。” 蒋氏看得也喜欢,半认真半玩笑地道:“这屋子比那牛棚暖和多了,冬素,我和你爹搬进来,你住牛棚。” 见沈冬素沉默不语,她忙又道:“对了,让林钟和甲哥儿住牛棚。” 沈父狠狠瞪她一眼道:“这是甲哥儿给冬素搭的,咱们还抢孩子的房间不成? 这屋子又小,我腿换药清洗都不方便,牛棚我住习惯了,不搬!” 蒋氏讪讪地道:“我就说说,不搬就不搬,反正要不了多久咱们就盖砖瓦房。” 沈冬素全程不接话,和大莲接着铺新鲜麦秸,翻出一床旧床单铺上,勉强能睡,缺的东西后续再慢慢添。 余大鱼从山坡地收尾回来,坐在木屋前休息,笑道:“等我得空,帮你编套竹桌椅,把这小屋好好归置归置。” 又佩服地道:“林钟真厉害,虽然是卖身为奴,可主人家也没把他当奴才看。” 沈冬素笑道:“大鱼哥你也很厉害啊!你家的重活都靠你来干,得闲就抓鱼逮虾补贴家用。” 余大鱼憨厚一笑,宽大的脑门红通通的:“我脑子笨,只能卖力气,不像修谨会读书。” 说话间晚霞映红半边天的时候,莫修谨和两个表姐的身影出现在河堤上,小黑狗欢快地去接。 莫修谨的表情还算淡定,但两个表姐都是掩藏不住地欢喜,进了正屋,关上大门,大麦把一袋子钱倒在小桌上。 除了有串好的铜钱,还有一些碎银,阿沅佩服地看着冬素道: “我们去了你说的那个巷子,立即就有人来问,是不是卖纸鹤梨糖的。 几个大户人家的婢女、小厮抢着买。 不过他们发现里面是灯谜之后,有点失望,说想要写诗句。 修谨写了一些添上,前后不到半个时辰,四筐梨糖全卖完了! 还有人预订呢,说下回有货,直接送上门。” 大麦同样激动的脸颊红红的,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钱! “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们不是觉得梨糖好吃,而是喜欢四姨父编的竹筐,还有那纸鹤上的灯谜诗句。” 蒋氏早就在数钱,越数眼睛瞪的越大:“再卖几次,咱们盖房子的钱就有了! 都先别搓棉线了,都做梨糖!城里人就是蹊跷,糖不爱吃,就爱玩意儿。 当家的,你那篮子再多编一些,阿沅、大麦,明天还来帮四姨做糖。” 加上大莲,三个姑娘脆生生地答应‘好’。 沈冬素当即道:“也不能白干,你们这么辛苦,要给工钱的。” 几个姑娘都摆手道:“不用不用!我们吃了肉呢,干这点活怎么能要工钱,回家娘得打死我!” 沈冬素却不管,一笔笔地数了四个十文的,给莫修谨、大鱼、大麦、阿沅,一个八文的给大莲。 五人都是死活不要,蒋氏则是一脸肉痛,哪有外甥干点活,还给工钱的! 但她刚被沈父批评过,冬素干啥都别指责、反对。 正想说,不要就算了,都是亲戚,用不着给钱。 就听沈冬素道:“我正想拜托阿沅姐和大麦姐,以后这梨糖生意,就由你俩去县城卖。 我家你们也看到了,我实在不得空。咱们算是合伙,所以这工钱必须得要,不然我只能去请村里人帮忙了。 大鱼哥也是,明个你别挖塘,专门负责煮茶水。 修谨哥我还有事麻烦你呢,这钱你们若不拿,以后我都不开口喊你们来帮忙。” 蒋氏强忍着没开口,倒是大莲小声道:“我,我不能拿呀,我吃了好几个梨糖呢!” 听到梨糖卖这么贵,大莲后悔死了,不应该吃的。 沈冬素笑着揉揉她那毛糙的头发:“当然该拿!今天大莲熬梨糖冬素姐都看着呢,你做的很好,姐正式聘请你为沈氏梨糖员工。 你干不干?” 大莲听不太懂,只知道自己被夸张了,眼睛亮晶晶地道:“我干我干!冬素姐让我干啥我就干啥。” 第53章 我要做秀才娘子了! 蒋氏和沈父也劝他们收下,几人这才不好意思地收下工钱,欢喜地商量着下回进城的事。 莫修谨再三叮嘱,不能让两个女孩单独进城,他休息时他陪同,平时就喊上大鱼同行。 沈冬素悄悄问莫修谨:“你还能写出多少首诗?” 莫修谨头一回面露苦色:“实在写不出来了,今天若非阿沅姐在旁,我也不会一口气写那么多。” 沈冬素一想城里的那些公子小姐,就是想找个乐子玩一玩,不管是灯谜还是诗,他们早晚会腻。 眼睛一转,想到一个好玩的。取一张桃花笺,边画格子边给莫修谨讲数独规则。 等她画好添上一些数字,莫修谨立即被这个游戏吸引了,接过笔就玩了起来。 待他做完一份,沈冬素已经写好不同的十来份,拍给他:“照这个抄,把玩法写在背面,这比灯谜有趣吧!” 莫修谨举一反三,按数独的格式填了成语格,和诗词格,两人一通忙碌,很快做出一堆游戏纸格。 这回不折纸鹤,容易折坏字迹,直接卷成小圆筒拿红绳系着放进竹篮里。 待吃了晚饭,点上火送几人回家,莫修谨和阿沅一条路。 大鱼大麦兄妹俩一条路,大莲被沈冬素留下来过夜。怕孩子太小走夜路撞到不干净的东西。 直到临走的时候,莫修谨才想起一件事来,忙将三人背回来的竹筐取来,里面躺着两只死山鸡。 原来他们在回程的路上,遇到在路边等着的丁启。丁启不认识他们三个,但认识凌府的马车。 一问知道三人是沈冬素的亲戚,便托他们带了这份谢礼。 莫修谨好奇道:“他说等他姐出了月子,再登门拜谢。冬素,他为何谢你?” 沈冬素可不敢说自己帮别人接生,否则明天蒋氏定去找巫婆来驱邪。只含糊道: “上回进城的时候帮了他们一个小忙而已,是他们太重礼了。” 送走四人,沈冬素直接回小木屋,和大莲在灯下卷着数独笺子,闻着新鲜木材散发的淡淡木香。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这天下之大,她也算有了一个容身之 所啊! 同样的夜晚,沈冬素在小木屋里睡的香甜,却有两人怎么也睡不着,正是沈冬月和冯文生。 二房三个女人早上去讹银子不成,还丢了大脸,回来之后个个都憋了一股火,朱氏习惯找人出气。 先骂王金花:“也不和你那好亲家问问清楚,害老娘沾了一身的牛粪,你那肚子是白挺的? 抱着地上滚几圈,看他们赔不赔钱?” 王金花可不像蒋氏,婆婆一骂就不吭声,她同样没好气地说: “您老也别说我,您怎么不拿麻绳往小树林一套,脖子往里一伸,看大房还硬不硬气!” 朱氏大怒:“你就盼着我死是不是?我死了这个家给你当是不是?” 王金花挺挺肚子,指着门外偷听的青牛:“我肠子里爬出两个儿子,这家就该给我当!” 见婆媳俩吵起火来,放牛回来的沈大志忙来问情况,一听沈林钟当奴才当出息了,引来管老爷和近百奴才帮大房,沈大志也气不过。 却也无可奈何,田也分了,亲也断了,大房真有出息,他们也只能干看着。 朱氏可不这么认为,阴沉着一张老脸道:“还有你爹呢!他沈大成不管我这个后母,可不能不管亲爹! 等你爹回来,我非去把他家扒个干净,真有银子,非得分老娘一半!” 沈冬月在母亲和祖母吵起来的时候,就悄悄去了冯文生家,肖氏舍不得骂儿子。 先骂沈冬素是个无情无义的贱人,才跟她儿子退亲,就跟表哥不清不楚。 还让外男住家里,两人同进同出,这样的女人,就算不是天煞孤星命,她也不会让进肖家的门! 又道等冯文生考中秀才,她要让沈家人跪到她面前,也给沈冬素淋一身牛粪…… 正骂得欢,见沈冬月过来,又把矛头指向她,昨天在学院为什么不护好文生?让他被那个莫杂种打成这样? 冯文生实在听烦了母亲的唠叨,说了句‘先回学院’。 拉着沈冬月出了肖家,可两人又没地方去,如今整个沈家村都在说他们的笑话。 好像不管到哪里,那些嘲讽的话都能飘进耳朵里。 最后冯文生真把沈冬月带到了长青学院,两人当夜宿在学院专为留宿学生准备的小房间。 冯文生把对沈家的怨气,莫修谨和沈冬素带给他的羞辱,对母亲的敢怒不敢言,统统宣泄到沈冬月身上。 为什么自己只是小山村穷寡妇的儿子?如果自己是世家公子,岂会受世人如此慢待! 沈家村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泥腿子,也敢嘲笑他! 沈冬素那个之前像他养的狗一样的女人,竟然敢当着所有人的面往他身上泼牛粪! 你们都等着!等我高中秀才,高中举人,高中进士,我要将你们统统踩到脚底! 这样的恨意中,他折磨了沈冬月一夜,偏偏沈冬月觉得这是对她爱的表现。 上次她催着冯文生定亲无果后,王金花就教了她,不行就生米煮成熟饭,千万不能让沈冬素再把冯文生给抢回去。 细问了母亲如何煮熟饭,沈冬月就害羞又期待地等着这一天,最近她找到独处的机会,就挑逗冯文生吃嘴儿,今晚两人终于一个被窝欢好了。 沈冬素,你彻底败给我了!你只配跟那莽夫,或是你那杂种表哥。英俊温柔的文生哥,是我的了。 天蒙蒙亮时,忍着下体的酸痛,拖着两条直颤的腿,沈冬月害羞地道: “文生哥,现在我是你的女人了。咱们年前,把亲事定下来吧!” 冯文生漠然地点头:“好!” 定了亲,他就能名正言顺地让沈家供他读书,供母亲吃喝。想当秀才的岳家,不付出怎么行。 他也想看看沈冬素,听说他再次定亲时的表情,看她会不会后悔地痛哭流涕。 “那我先回家去,不然一会夫子起来发现我留宿,对你名声不好。”沈冬月不舍地搂着他道。 冯文生连起床送她的意思都没有,随意点头道:“你路上小心些。 还有,以后没事别来学院找我,我休沐时会去找你。” 沈冬月含羞答应,无声地推门,踏上晨曦的回家路。一路上,她只觉脚下软软的,心底咕噜咕噜冒着蜜糖。 我是文生哥的女人了,我要做秀才娘子了! 第54章 水塘挖好和做金疮药 从小到大她除和长相比不过沈冬素,哪里不比她强!偏偏早些年因为一些事,冯文生跟沈冬素定了亲。 就因为有个读书的未婚夫,一直被她踩到脚下的沈冬素,一下子就不把她当回事了。 那个两面三刀的大伯娘,天天就当着她的面念叨,冬素嫁的好,她只能嫁泥腿子。 现在好了,我把文生哥抢过来了,而你沈冬素,天煞孤星的命格,还跟多个男人不清不楚,你别说嫁泥腿子,嫁傻子人家都不要你了! 越想心里越美,沈冬月恨不得昭告全村,让昨天看笑话的人都瞧瞧,她沈冬月比沈冬素强多了! 当天一早,沈青牛等在沈仲阳上学的路上,嗅着他书名里的香味道:“鸡蛋饼给我吃,我才告诉你我家的事。” 昨天二房算是丢人丢尽了,仲阳想也知道,定是朱氏和王金花回家骂大房,不在意地道: “你先说是什么事,我听了有趣,才会给你饼。” 见沈青牛磨拳,仲阳挺直腰板道:“你敢抢,我让甲大哥把你扔到山坡地的泥塘里!” 沈青牛只好咽着口水道:“我看到我姐和冯文生吃嘴,他俩肯定偷藏蜂蜜了。” 沈仲阳无语,呃,虽然咱这年纪不该懂这些,可打小就会察言观色的他,就是懂吃嘴的意思。 不禁脸都红了,挥手道:“我对你姐和冯文生那个畜生的事没兴趣。” 沈青牛直着脖子气道:“冯大哥才不是畜生,等他中了秀才,我家就沾光了! 那我再跟你说一样,我姐昨晚去了冯大哥家,天亮才回来。” 这个仲阳依旧不感兴趣,不过还是分了他半块饼,提示道:“我更想听你爹和你奶暗中商量的事,这样的事才能换肉。” 结果青牛三两口吃了饼,含糊地道:“他们昨晚就商量,等咱爷回来,就去你家要钱。” 沈仲阳转身就往家里跑,才跑到河堤,就看到沈冬素背着竹筐要去山坡地。 他忙把沈青牛刚说的事说一遍,急道:“怎么办姐?钱放家里不安全,让甲大哥带着吧!” 沈冬素笑着点一下他的小鼻子:“你好好去上学,这些事不用你操心。 放心吧,这些钱放不久的,咱……娘已经在找砖瓦匠了。” 仲阳先是大喜,又期期艾艾地道:“姐,冯文生要是跟冬月订亲,你不会伤心吧?” 沈冬素点了一下他的额头:“你这个鬼精灵天天想什么呢? 姐一天到晚自己的事都忙不过,哪里有时间去为这些不相干的人伤心? 快去上学,要迟到了!”仲阳这才欢快地跑了。 沈冬素回头看一眼河堤,昨天她当着冯文生的面说到‘淹死’,那一刻他表面没什么反应,但却不敢直视她。 感觉一下肩膀的凉意,每次走到这里,肩膀都格外地酸凉。 原主的灵魂仿佛被禁锢在这里,不找到害死她的人,她永远都得不到安息。 一定要找个机会跟冯文生当面对质! 想到这里,沈冬素手握成拳,如果真是那个男人害死了原主,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都要替原主报仇! 甲十八的喊声打断了她的沉思:“你在这发什么呆?这是你要的药。” 重重一大包药放进沈冬素的背筐,把她压得差点跌倒,惊喜道:“这么多啊!谢谢啦!” 待听到沈冬素说,她是打算去山坡地那边帮忙烧茶、煮午饭,甲十八直接让她回家去弄药材。 山坡地那边有他和沈林钟,煮饭有厨子,不需要她去忙和。 沈冬素立即背着药材回小木屋,将药材一样样取出来,三七、草乌、冰片、雄黄、牛黄、钩藤、厚朴等等数十样药材。 小镇上的药铺她去看过,药材很次,价格还贵。而凌府拿来的这些药,成份好太多了! 她稍微一算……呃,不敢算了,又是一个她目前倾家荡产,都买不起的东西。 她准备做两种药材回报那些青壮护卫,一是金疮药,二是保济丸,配方都是后世经过改良的。 她能保证,比这个时代太医院出品的效果还要强! 为防蒋氏来打搅,她去厨房拿工具的时候,特地跟沈父说了一声: “我在木屋做东西,无事不要唤我。” 沈父忙点头:“好!晌饭我让大莲给你送进去。” 正在熬梨糖的大莲甜甜地问:“冬素姐,要我帮忙吗?” 沈冬素揉揉她的额发笑道:“熬完梨糖再来帮姐的忙。”切药磨药的活,她确实需要一个帮手。 缺乏工具,什么都要手工来做,进度极慢。晌行匆匆吃了两块黑面饼,直忙到窗外光线渐暗,仲阳都回家了,她才休息。 翌日又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忙了一天,当晚甲十八特准沈林钟在沈家留宿,明早归营。 蒋氏在饭桌上一边给沈林钟夹菜一边哭,饭后一边给他量尺寸一边哭。 晚上沈林钟跟仲阳睡另一间木屋,蒋氏进进出出十几趟问东问西。 仲阳都不耐烦了,点上灯,让哥哥去堂屋和母亲聊尽兴了再来睡觉。 沈冬素同样无语,心底泛起一丝不属于她的酸楚,母亲对她,从来没有这么关切过。 她给熟睡的大莲掖了掖被子,默默地在心底道,有些人的爱不给你,咱就别去求。 你越是渴望她的爱,她越是以此来拿捏你,越是伤你更深。 咱自己爱自己! 翌日天一亮,沈冬素又开始忙起来,连大麦和阿沅来做梨糖,她都没去跟两人说话。 又是忙到黄昏,沈林钟欢喜地来请家人去山坡地看情况,他直接背起父亲,沈冬素牵着仲阳,小黑狗跟在身后。 来到山坡地一看,短短三天的时间,简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乱石横布、荆棘横生的荒地,变成了一人深的十亩塘,另一块荒坡挖出来的泥和石块,堆成了一座山坡。 虽然此刻没有水,只是湿黄泥。但沈冬素能想象,有水之后,这将是波光粼粼,美不胜收之景。 甲十八指着一角浅些的地方道:“按你的要求,单留一块浅水域养虾。” 沈父早就激动得语无伦次,再三确认:“这,这真是咱家的?真就给咱们了?” 沈林钟笑道:“真的不能再真了,爹。都登记造册了,这一片荒地变塘,都归咱家,三年免税呢!” 仲阳则问:“可这离河道远,怎么引水?这么大的塘,得多少水能灌满啊!” 若是雨水充沛的地区,等一个秋冬,明年春天刚好移藕芽的时候,水也就够了。 但在光州就不行,这片地域常年干旱,一连几个月不下雨是常态,水也只能是够用而已,所以水田极少旱地多。 甲十八道:“明天我再带人忙一天,去河里挑水。” 沈冬素无比诧异,从河里挑水灌塘?这是正常人想到的办法吗? 她试探地问:“不能开道渠过来吗?” 沈父轻声解释:“河道不能随意开渠,得官府同意。再说咱这塘离河道远,开渠可是大工程,不如挑水快。” 沈冬素:“……那用水车呢?水车汲水,竹筒搭渠,既省人力又省时间。” 此言一出,众人像听天书一样看着她,还是甲十八见多识广: “水车是蜀地山城所用的汲水车吗?中原地带还没见有人用过。”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刚看他们的反应,还以为没有水车这东西呢! 不说她能不能造出来,真造出来了,估计蒋氏也带着巫婆等在家里,糯米、驴蹄、黑狗血轮流伺候。 第55章 孤寂的凌王殿下 沈冬素轻笑道:“试试嘛,有木匠能打水车吗?反正这塘也不及着蓄水,就当试验。 真成功了,以后就能用这个方法惠及百姓。若是失败了,再挑水也不迟啊!” 甲十八定定地看了她一眼,随即点头道:“我回去问问有没有人会造水车。” 沈冬素把他那眼神误解为‘你又给我找麻烦’。 忙摆手道:“已经够麻烦你们了,水车我来找人做,这样好了,你帮我要一份水车的图纸……” 沈父急道:“我和大鱼做,有图纸,不是太难的木工,我和大鱼能做。” 翌日甲十八取来水车图纸,还有一架观赏性的小水车,巴掌大,说是放鱼缸里布景的。 余大鱼和沈父先拆解图纸,又把那小水车拆卸再组装,忙了两天,沈父才喜道: “我们能做,冬素放心,最多半个月,就能做出来。” “移载藕芽要明年春天,只要明春前把塘放满水就好,父亲和大鱼哥不必着急,慢慢做。” 接连几天,几个表兄妹都是吃了早饭就来沈家,忙到晚饭后回去。 三个女孩子熬糖,山梨已经下市,阿沅和大麦在山林里找了几天,找到一片野山楂,沈冬素便教他们做山楂片。 沈父忙着做水车,竹篮子就没空编了,沈冬素找到村里会编竹藤的老人,以一文两个的价格外包给他们编。 蒋氏觉太贵,一文三个,甚至一文四个也有人愿意编。 沈冬素直接道:“正因为一文两个,他们才会编的认真仔细,有残次品我们也能理所当然地退回去。 同一个村子住着,若因为这点小钱发生口角,咱们的生意还怎么做?” 蒋氏这才不多说什么,后面收竹篮的时候,她特别挑剔地将稍有不妥的篮子都给退了。 那些编篮子的村民果然没有一点意见,还讨好地表示,下回自己会编的更好一点。 就这样,沈家糖果点心坊正式在小厨房成立,阿沅和大麦负责原材料和销售。 大莲和仲阳负责看炉火和打包,蒋氏是主管兼财务。 沈冬素特地做了表格,哪怕只会写数字的蒋氏,也能拿炭笔填写。 蒋氏呈现一股前所未有的精神劲,天一亮就起来干家务活,干完后就忙着糖果生意。 总找山林里不要本钱的食材不是长久之计,她现在即要攒钱盖砖房,还要为糖果生意的长远发展做准备。 连哭自己命苦的时间都变少了,总是红红的眼角也变成了正常颜色。 沈父每天被大鱼背着,去小树林里挑木材和竹子,挑回来两人就在小院里切割。 不知从哪天起,沈家小院每天都很热闹,每个人都忙碌而充实。 沈父有时候都忘了自己是个废人,从来没想过,断了腿还能中用。 蒋氏早把分家时的担忧抛在脑后,常在阿沅几个面前念叨,幸好分了家,不然这梨糖生意早被朱氏给抢去了。 沈冬素极少插手梨糖的活,只在她们遇到麻烦时去指点一下,再看一眼水车的进度,然后就是两不见亮地,在小木屋里做着金疮药和保济丸。 第二个七日之期到来之时,她刚好做完一百份药品,五十份保济丸,五十份金疮药。 她教沈父刻内螺纹,做了一百个手指长的小竹瓶,内螺纹拧的更紧,也防潮防湿。 没办法,就算是去定制陶瓶也需要一大笔钱,她能找到最省钱的药瓶,就是自制竹瓶。 一百个小瓶装满了两竹筐,甲十八知道她一直在捣腾药材,但也没想到她直接捣腾出成品药! 两人下了河堤,赶走追着来送的小黑狗和大白鹅,上了凌府的马车,甲十八便拧开一瓶轻嗅。 沈冬素倒一点在他手心介绍:“这瓶是金疮药,止血速度快。就算化脓的商口,清血干净脓疮,也能用这个治好。” 又倒两粒绿豆大小的保济丸:“这个的用处就多了,发热头痛啦、腹痛腹泄啦、解晕发汗,是出远门必备良药。” 甲十八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其他医师制药他又不是没看过,需要百八十道工序来着。 而她就在那小木屋里,用为数不多的几样工具,短短几天,就做出这些药来,这让他如何不惊! 再者,若这两种药真有她说的那么强,那可是能用做军药的! 逐沉声道:“你准备卖多少钱?” 沈冬素轻笑着摇摇头道:“这些不是卖的,是送给来帮我家挖塘的那些大哥们。 虽然他们是听你的命令而来,而我只要履行在凌府宿一夜的约定,可我心里还是过意不去。 我没别的本事,就做这些药品送给他们。可惜原材料有限,本想一人做两瓶,现在只能一人一瓶了。” 甲十八沉默地看着沈冬素,只把她看的摸摸脸道:“我脸上有脏东西。” 甲十八这才移开目光,真诚地道:“我替他们谢谢你。” 想到初见时,他误会沈冬素是想爬凌王床的女人,心里就无比后悔。 这是个孝顺、有本事,又有感恩之心的好姑娘啊! 这时他又发现了竹瓶口的不同,举到眼前细细地看,又伸手指轻摸瓶盖内侧。 沈冬素又给他讲解螺纹的妙用,顺便把螺线螺母的用处也说了,这下甲十八完全被吸引了。 别看这是小玩意,可用在大型机械上面,那作用可就大了! 他恨不得立即就去工坊试验,所以一到凌府,他匆匆跟甲四汇报了一声,顺便拿着药去找军医鉴定,人就消失了。 可惜了,这回又吃不到沈冬素做的甜点和炒菜了。 沈冬素被甲四直接带到卧室,她看一眼天色,快到晌午了。 小声问:“王爷还没起床吗?” 甲四摇头:“王爷最近两天都无法入睡。” 沈冬素大惊,他现在这个情况,无法入睡可是很严重的! 卧室的门并没关,凌墨萧坐在窗前,一身墨色绸制睡袍,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 一头乌发也未梳冠,披散在脑后。 室内没有一件鲜艳明亮的摆饰,窗外是寂寂寒秋之景,不时有风吹来,吹着他那宽大的袖袍鼓起又落下。 只看背影,便觉这人现在有着无边的孤寂和落寞。仿佛是放逐凡间的神仙,远离故土的游子。 不知为何,沈冬素的心微微抽了一下,有点心疼的感觉。 待反应过来,没好气地拍拍自己的脸,人家可是王爷! 有这么大一所庄园,那么多属下,这屋里的东西,随便搬一件,就够沈家盖十所砖瓦房! 沈冬素脑海里瞬间浮现一句经典台词:“你一个丫鬟不可怜你自己,反倒可怜你锦衣玉食的主子!” 第56章 给凌王‘话疗’ 甲四悄无声息地走到凌墨萧身后:“主子,沈姑娘到了。” 凌墨萧慢慢地将轮椅转过来,那张绝美的脸,此刻苍白如雪,双目布满血丝,只是下眼敛是正常的乌青而非紫红。 沈冬素行了礼,进屋拿起挂在一旁的披风给他披上:“上次都说了,王爷要保暖。” 凌墨萧动了动嘴唇,却没开口,但也没有制止她披衣裳的主动。 轻轻将袖子拉上来,放在桌案上,沈冬素忙从上前把脉,病人的情况虽然有些糟糕,但不拒绝治疗就好。 “王爷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且忧思过重。 今日又没办法拔毒了,您要多吃饭,再好好睡一觉,才有体力承受拔毒之痛。” 凌墨萧这才开口道:“你只管拔毒,本王忍得住。” 声音沙哑,仿佛许多没说话的人,突然开口一样。 沈冬素轻声道:“做为医师,我有我的考量。今天你的情况,真不适合拔毒。” 凌墨萧垂下眼眸,樱花色的双唇紧紧抿着,到也没有开口反对。 甲四小声道:“沈姑娘,你能不能做布丁和蛋挞,跟王爷一道用午膳?” 沈冬素笑道:“当然可以,咱们约定好的嘛。” 她上前关了窗户,把凌墨萧推到廊下晒太阳,笑道:“王爷稍等一会,小女去做点心了。” 胖厨子早早就等着了,不让别人插手,亲自给沈冬素打下手。 今天她不烤蛋挞,而是做舒芙蕾,刚好胖厨子帮她打蛋白。 又去暖棚摘新鲜蔬菜,这才发现凌府的暖棚竟然这么大! 不光有蔬菜瓜果,还有各色花卉。有钱有权就是好啊!以后咱有钱了,也买个温泉庄子,建个大暖房。 豌豆尖最嫩,掐一点配火腿做道上汤豌豆尖,发好的木耳炒山药,肉沫水蒸蛋,鲜笋鸡丝。 都是清爽又营养的菜,见厨房角落有一缸甜丝丝的糯米酒,又煮了两碗桂花甜酒小汤圆。 当菜都摆到餐桌上,甲四推凌墨萧坐到桌前,沈冬素突然道:“再稍等一下。” 她问了暖房的管事,这才剪了几枝开的最灿烂的蔷薇,拿大净瓶养着,抱到餐厅。 凌墨萧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甲四忙道:“爷不喜欢屋里摆花草。” 沈冬素诧异道:“那为何暖房要养那么多花? 摆些花草能让人心情变好,秀色可餐嘛,吃饭的时候,看着美好的东西,吃的会多一点的。” 凌墨萧无语地看她一眼,秀色可餐是这么用的?不过小村姑喜欢,她高兴地坐在对面,到也称得上是秀色可餐。 见凌王没有出言制止,甲四也不再说什么,看着沈冬素笑嘻嘻地将净瓶摆到桌上。 不知是她的笑脸,还是那瓶灿烂的蔷薇,仿佛就是一瞬间,阳光穿透了黑暗,整个房间乃至整个凌府,都明亮了起来。 甲四默默地退到屋外,静静地听沈冬素给凌王介绍:“这道点心叫舒芙蕾,王爷尝尝喜不喜欢? 若不喜欢,下午我再烤蛋挞,咱们喝下午茶的时候吃。” “王爷只一半就好了,您现在不能吃太多甜食。尝尝这道淮山,脆爽吧?比炖汤好吃。 再尝尝这道鸡丝,很嫩的……” 凌王全程一言不发,但甲四就是知道,王爷现在吃的很开心。 从京都的消息传来之后,王爷就不休不眠不吃不喝,幸好,沈姑娘来了。 他头一回感觉慧空那秃驴不是骗子,不是为了赶王爷来封地等死而编的谎言,王爷的生机真的在封地呢! “哎哟,我忘了,王爷不能喝米酒,这小汤圆……” “送你了。”凌王轻声说,语气中带着他本人都没察觉到的宠溺。 沈冬素喜的眉开眼笑,一双鹿眸似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月亮:“那小女就替王爷吃了!” 米酒小汤圆,她最爱的甜点之一。 饭后,沈冬素推着凌王在花园散布,她笑道:“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王爷要记得,不要总是久坐不动。” 凌王无语:“本王不能走。” 小村姑没有一点尴尬之色,坦然道:“您只是暂时不能走而已,再说了,不能走来看看风景,也好过一直不动啊!” 不是她话痨,而是她觉得凌王现在需要‘话疗’。 瞧瞧他身边的人,不是见到他大气都不敢出的下人,就是甲四这样的冷面护卫。 有时候哪怕是说说废话,心底的郁结也会消散很多。 见话题提不起他的兴趣,沈冬素低头沉思该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她突然在轮椅侧边的布袋里发现一件眼熟的东西。 抽出一看,正是她和莫修谨画的九宫格数独! 她惊讶地问:“王爷,您让人去县城买梨糖了?哎哟,您喜欢梨糖跟我说一声啊,我给您带一筐子来!” 凌墨萧回头一看,才知她在说什么,诧异道:“这是你做的?” “是啊!我和我表哥一起做的,之前写灯谜,怕客人猜腻了,就改成写数独。” 猛地想到,如果有梨糖,甲四不可能认不出来是她做的东西。 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县城有人专门搜集数独,单独送到凌府来。 沈冬素眼珠一转,这下有‘话疗’的话题了。 “王爷您喜欢玩数独吗?我也喜欢,糖筐里我放的是初级版,我这里还有困难版的,王爷要不要玩?” 凌墨萧答非所问:“你那表哥是读书人?” “是呀,我表哥可是童生试的案首呢!他在长青学院读书,明年春天考秀才。 王爷是想问他数独的事吗?下回他休沐小女带他来见您怎么样?” 没想到凌墨萧轻轻摇头:“不必了,你去把所谓的困难版数独写一些,本王且看是否有趣。” 看着沈冬素离去的背影,凌墨萧轻扣轮椅边缘,发出两声轻响。甲四神不知鬼不觉地瞬间出现在他身后:“主子。” “上次你查沈姑娘,可有查到她这个书生表哥?” 甲四跟背书一样道:“痴傻三姨母蒋红芹独子,莫修谨,年十六,和二姨母蒋红兰长女蔡阿沅互生情愫……” 不知为何,听到‘互生情愫’四个字,凌墨萧心头微绷的那根弦悄悄松开了。 不禁自嘲一笑,自己近来真是太过闲暇,竟然会对小村姑的事情这么感兴趣。 第57章 凌王买药方 就在这时,一个头发半白的老军医,一脸惊喜与急促地冲进后花园,边跑边大喊道: “甲统领,那药品是哪位神医所制?还请您为老夫引见!” 凌墨萧疑惑地问:“什么药品?” 甲四快速低声道:“甲十八说是沈姑娘所制两样常用药,他去找军医鉴定药效。 王爷,要将沈姑娘引见给孙军医吗?” 凌墨萧微不可察地摇了下头:“不可,否则她为本王医治的消息会传开。 若让那毒妇知晓,只怕本王在封地也不得安宁。“ 甲十八瞬间有了决断,上前对老军医道:“王爷在此休息,我们一旁说。 那药是从滇州所购,并未查到是何人所制。” 老军医急的直拍大腿:“统领啊,您一定要把制此药的人找出来。 再不成,把配方买回来也行!有这两味药,伤兵营的伤亡率将大大减轻啊!” 甲十八和不远处的凌墨萧皆是一惊,沈姑娘所制的药真有此奇效? 那老军医絮絮叨叨地说着两味药的医效,像是吹狗皮膏药的游医,将那金疮药和保济丸吹的天花烂坠。 见甲十八半信半疑,老军医举手要立军令状:“孙某人可拿性命做保,这两味药效堪比武乡侯所制的行军散! 还请统领重视,一定要派人在滇州将制药之人寻到啊!” 甲十八一脸凝重地道:“孙军医放心,便是寻不到人,我也会想法子买来药方。” 孙军医这才欢天喜地又焦急不已地离开,欢喜的是统领和王爷重视此事,焦急的是滇州这么远,不知道何时才能将这神医寻来。 他走后,甲十八便问凌墨萧:“爷,怎么办?” 凌墨萧失笑道:“那就跟‘神医’买医方。” 说话间沈冬素笑意盈盈地捧着一叠纸张过来:“王爷,高阶版数独,来玩吧!” 见两人皆是一脸古怪地看着自己,沈冬素本能地摸摸脸,难道炭笔涂到脸上了? 甲十八轻咳一声后问:“沈姑娘,你赠给甲十八的两味药品,你可知其药效?” 沈冬素无语地点头,你这不是废话吗?不知道药效我做它出来干什么? “我知道你们医师将独门药方视为珍宝,那两味药对我们很有用,我想……” 沈冬素打断他的话:“你想让我长期做药品给你们?也不是不行,但做起来很耗时,会耽误我做别的。” 甲十八像是难以启齿一般,沈姑娘这么大方,而他们却想买人家的秘方! 但她长期提供药品,迟早会被人发觉,神医就在光州。 一鼓作气地道:“我们想买下这两味药的配方,还请沈姑娘开个价。” 他说完看一眼凌墨萧,见对方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不论她开什么价,都行! 沈冬素这才明白两人为何那般凝重的表情,这个时代秘方就是传家宝,很多人是宁死不卖的。 可是这种普通的药方对她来说,那就是九牛一毛!若能借凌王之手,将这两味药传播开,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她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不过让她白给也不行,咱又不是圣母,咱是三餐不继的贫民啊! 仔细想想这个时代的物价,十两银子能买一个青壮,能买两个妙龄少女,能在农村盖一套乡村别墅。 那我这配方就要一百两银子,嗯,再留二十两的砍价空间。只要不八十两,我就卖! 颤颤地竖起一根手指头:“我卖!价格……” “一千两?没问题! 甲十八,去取一千两的银票给沈姑娘。 配方你写详细一些,除此之外,若是军医研制过程中,遇到困难,你要私下指导。” 沈冬素只觉耳膜震动了一下,听到‘一千两’三个字之后,后面就没听清了。 她觉得自己若此时来一句‘我想要的是一百两’,估计会被凌王当成傻子吧? 果然银子在权贵眼中,和在普通人眼中是不同的。 一千两能让沈家从此翻身,结束面朝黄土背朝天,隔三差五啃树皮吃草根的穷苦生活。 可在凌王眼里,也就一件古玩字画的价格吧?他喝茶用的那套玉茶具,都不止一千两吧? 直到甲十八推着凌王进书房,她晕晕乎乎地跟进去,还处于懵懂状态,一千两,一百个青壮,两百个姑娘,一百套乡村别墅…… 当甲十八拿出一千两的银票时,她才平息激动不已的心脏,正式跟两人谈合同。 “我可以指导你们批量生产这两味药,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凌王似乎心情很好,眼神不再那么冰冷的,像天山上千年不化的积雪,眼眸流转间,仿佛积雪融化了一些,流转着温润的泉水。 看向沈冬素的时候,眼角不再是张扬冷漠的上扬,而是带上一丝笑意。 这个小村姑,总能给他带来惊喜。 “你说。”他对和沈冬素讨价还价签合同之事,也很感兴趣。 “我不要银票,听说钱庄兑换银子要扣很多手续费,不划算!” 更重要的是,兑换回去的钱,她也没地方藏啊! 卖梨糖的那点钱放在家里,蒋氏一夜都要起来看几次,把小黑狗拴在门前睡。 若知道家里有一千两银子,估计沈家一大家子也不指望睡觉了。 “我要碎银,并且一次不取完,就放您这里,每七天我来的时候取一笔。” 凌府可是全光州最保险的保险柜,还免费! 凌墨萧对她的要求不置可否,头一回听说卖家不愿意一笔收清银子的。 只听说过先付钱再交货,到她这里倒反了。 甲十八却能理解,对于沈姑娘来说,一千两银子放在家里,无异于孩童抱着金元宝,极不安全的。 待听到凌墨萧轻声道了句‘可以’,沈冬素才眉开眼笑地让他写合同。 签名的时候,凌墨萧看着她那奇怪的炭笔字,嘴角微抽,到底没再出言嘲讽。 而是玩味地问:“你不担心本王食言,制出药品后,不给你银子了吗?” 沈冬素偏着头,睁着一双鹿眸似的大眼睛问:“您会吗?” 凌墨萧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实在说不出违心之语。转身对甲十八道: “去换千两的碎银子,给沈姑娘备着。” 若非还没拔毒,沈冬素恨不得现在就回家,找泥瓦匠建房子,买家常用具,给自己置办一个像样的小试验室…… 一千两银子呢!可得好好规划一下怎么花。 第58章 奶茶和要等凌王睡着才能离开 她用炭笔详细写了两味药的制作方法,然后凌墨萧看得眼角直抽,亲自眷抄了一份。 漫不经心地问:“这是你那白胡子师傅教你的?” 沈冬素心一咯噔,假笑着点头:“当然!不然我从哪知道这样的奇药。” 想到一件事,忙对甲四道:“我赠给甲大哥的药品,是从你这里借的药材,你算一下那些药材值多少钱,从我的千两里面扣吧!” 这回换甲四无语:“你做的神药送给我的属下,难道我还跟你算药材钱不成?” “可那是我要感谢大家替我家挖塘才做的!一码归一码啊!” 突然又想到什么,沈冬素无奈地拍着额头道: “对了,不能让别人知道那药是我做的,那我就不能拿药感谢大家了?” 甲四无语地看她一眼,你才反应过来啊! 逐给她建议:“你可以做点吃食送给他们,那蛋挞就不错。” 就这样,当天下午,沈冬素在厨房烤了一下午的蛋挞,把胖厨子囤的鸡蛋和牛乳全用完了。 至于糖嘛,那雪花一样的糖粉,是王爷专用的,据说贵比黄金。 在京师,一斤糖粉一斤黄金,还有价无市,只有权贵能用,普通人买都买不到。 沈冬素觉得自己又发现了某样商机,以后咱去京师做白砂糖卖,比卖药方还赚钱! 反正现在有钱了,要不要买点地种甘蔗自己制糖?不行,甘蔗在光州产量不高还不甜,对,种甜菜! 甜菜制糖的法子她在纪录片里看过,多试验几次肯定能制出来。 由于没有白糖,蛋挞用的是红糖,烤出来的颜色有点奇怪,但味道还是一样的美味。 沈冬素本想亲自送到新人营,还能见一见兄长,结果甲四不同意,说不合规矩。 她猛地反应过来,也许那是凌王囤兵点,她要去不是找死嘛! 当即把几百个蛋挞拿食盒打包好,甲四派人送去。 这一通忙碌,天都快黑了。沈冬素又赶紧炒两个小菜,胖厨子早早就炖了一只老母鸡药膳汤。 这回沈冬素没怎么劝,凌王优雅地吃了一碗饭,喝了一碗汤。只是那小碗小的,若让仲阳放开肚皮吃,八碗才能饱! 沈冬素添了三次饭,最后不好意思添,又吃了两个花卷才饱。 她在这诧异凌王吃得少,凌王在那惊叹她吃得多,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这么能吃! 并且她身材娇小,还记得初次见时,面容苍白削瘦,现在却是一张红润的小圆脸。 吃东西的时候腮帮子微微鼓着,像只贪吃的松鼠。眼睛看着食物的时候,比白天看银票还要亮。 凌墨萧不是没跟女子一桌吃过饭,可那些贵女吃饭时,像是绫罗裹着的木头,一板一眼,吃饭不是享受而是任务。 唯有和沈冬素一桌吃饭的时候,凌墨萧才觉得,吃饭也能是这么有趣的事情。 饭后习惯饮茶,被沈冬素拦下:“王爷过午后就要少饮茶,对睡眠不好。” 笑着补充道:“我来为王爷煎一杯不同的茶,保证又好喝又助眠。” 沈冬素来到厨房,找齐工具,胖厨子一听说还需要牛乳,忙去现挤水牛乳。 沈冬素再次感叹,有钱人的日子,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深秋的夜里,当然该喝奶茶,特别是凌王还是个甜食控,不可能不喜欢奶茶。 红泥小火炉不煮酒,改煎茶,一点点红茶先煎香,再加入红枣、桂圆肉、枸杞子、红糖和清水,煮半刻钟过滤后,再加入牛乳煮开。 一本简单甜香暖胃的奶茶就做好了,沈冬素先倒一小杯给凌墨萧,抬手微笑道: “王爷请品尝,若是白天喝,红茶可以多加点。” 凌墨萧却没动,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道:“在西域草原,那里的牧民也是这般煮茶。 中原地区,从未有人会用牛乳煎茶。 你,是从何处学来的?” 沈冬素哑然失笑,看来他对自己的怀疑还没解除啊! 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又多一条生财之道,奶茶市场,一片空白啊! “不是跟旁人学了,从来没听说过西域的事,这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王爷爱喝茶,可你的身体不允许你多喝茶,我才把这些滋补的食材和助眠的牛奶一起煮,再加一丁点茶叶增点香气。 王爷您喝不喝?若是不喝,那我拿去给胖大厨喝了,他摸黑帮我挤了牛乳呢!” 这回换凌墨萧哑口无言,一把接过茶杯,将那冒着热气的奶茶小口小口地饮尽。 不用沈冬素动手,自己又给续了一杯。 现在怀疑解除,因为西域的奶茶,茶叶劣质,还加粗盐,咸涩难以入口。 哪像小村姑煮的奶茶,又香又滑,唇舌留香。 喝完一壶茶,沈冬素忍着困意,又给他熬了一桶泡脚药水,本来想帮他做足底按摩。 结果这人不愿意,连泡脚水都是让甲四端进去。 沈冬素暗自撇撇嘴,给你行针的时候全身泡在浴桶里,这回泡个脚又害羞了不成? 不过你不用我更好,当本姑娘喜欢捏你那臭脚啊! 本来到了这会,她的活算是干完了,她尽心尽力照顾甲方,该干的不该干的活都干了。 正想去睡觉,结果甲四不让她走,理由是凌墨萧已经两夜没睡觉,万一今晚还睡不着怎么办? 非让她守在这里,等凌墨萧睡着了,她才能去睡! 想想咱的一千两银子还在人家那里存着,这甲方的要求也合理,医生值夜是应该的。 便搬张小凳子坐到凌墨萧床头,托着下巴默默地注视着,隔着几层蚊帐的病号。 许是她的目光太过炽热,凌墨萧无语道:“你这么看着本王,本王睡不着。” 沈冬素很听话地转个方向看着一角的大花瓶,又听他道:“你在这里,本王睡不着。” 沈冬素咬牙道:“难道我呼吸声,影响到王爷了?我不在这里,您不是也睡不着吗?” 她隐隐听到凌王磨后槽牙的声音,赶紧描补道:“您是哪里不舒服吗?我有个法子让您快速入睡,要不要试试?” 凌墨萧冷声说:“安神汤对本王无用。”喝的太多了,多少次头痛欲裂,数日难眠的晚上,都是靠安神汤勉强睡一觉。 后来安神汤也没用了,太医将药量越加越大。 他喝过之后只会陷入半真半假的噩梦中,最严重的一段时间,他甚至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只要一闭上眼睛,人就回到那场恶战,耳边是战马嘶鸣,是袍泽在战火中,痛苦地哀嚎声…… 再后来,他就不喝安神汤了,点灯熬油般熬着这具身体。 直到来到封地,遇到这个神奇的小村姑,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当然不是安神汤,您明天行针,今夜不能喝别的药。 我说的是针灸,只需要扎几个穴位,我就能让你一觉睡到天明,打雷都不会醒。”沈冬素略带夸张地道。 没想到凌墨萧想都不想就拒绝:“本王绝不会让自己,处于全无警觉之心的状态。” 就在这时,他的头再次撕裂般的痛了起来,太阳穴像是要炸开一样,青筋暴露,冷汗如雨,痛苦将床头的棉巾塞到嘴里。 上一次头痛时,他咬伤了自己的舌头。 不知为何,明明知道外面的少女是医师,可他就是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模样。 他像是一只重伤的孤狼,只要找一个静寂的山洞,静静地舔舐自己的伤口。 可是很快,沈冬素发现了他的异样,一把拉开蚊帐,只见他墨色的睡袍带子挣扎中脱落,露出雪白如玉的肌肤上,布满一道道抓痕。 瞬间,沈冬素的心中,充满悲悯之情,明明是个神仙一般的人物,为何让他遭受这样的痛苦? 一边喊甲四,一边挪着他的肩膀,把他的头放到自己的膝盖上。 没有用针灸,而是用双手给他按摩头顶的穴位。甲四几乎是瞬间就到了房间,沈冬素冷静地道: “你按着他的手,别让他再把自己抓伤。” 甲四痛苦地唤了声:“主子。”紧紧握住凌墨萧的手,眼睛都红了。 沈冬素十分镇定地接着按摩,从头顶到后脑勺,再到太阳穴,感觉到怀里的病人渐渐平静。 她才轻声问:“感觉好点了吗?具体是哪个位置痛?” 凌墨萧身全如水洗一般,吐出口中的棉巾,虚弱地道:“太阳穴,要炸了。” 沈冬素便重点按他太阳穴,又吩咐甲四:“去打一盆热水,给王爷擦擦身,换身衣裳。” 无需甲四动手,门外的护卫很快就送来热水。 甲四拧干净毛巾就要擦,凌墨萧却按住他的手,不让他动。甲四瞬间明白,低声道: “沈姑娘,你先出去一会,我给主子换好衣裳,你再进来。” 沈冬素虽然很无奈,可咱要尊重病人的隐私啊! 虽然明天本姑娘就把你剥干净扔浴桶里,但今天你不想让我看你换衣裳,我就不看。 “你动作快点,不然他头又该剧痛了。” 第59章 同处一室 怪不得两夜没睡,痛成这样怎么可能睡得着? 沈冬素有点佩服凌墨萧了,前世她看过太多,因病情折磨,本来脾气很温和的人。 变得乖戾、偏执甚至疯狂,迁怒身边人,折磨身边人。 凌墨萧被这毒蛊折磨了这么久,依旧这么理智。这样一想,他总是怀疑自己,也能理解了。 很快甲四请她进去,凌王又躺回原位,拔步大床,床头根本没法坐人。 沈冬素小声道:“王爷,您这样睡,我没法按啊?” 凌王睁眼看了她一眼,又立即闭上,快速道:“你到床上来。” 沈冬素思索了片刻,病人最大,还是被毒蛊折磨的两夜没合眼的病人。 脱鞋上床,移开枕头,坐到床头,再次把他的头放到自己膝上。 不知何时,甲四灭了房间里的一半灯,层层纱账中的映到的烛光,是暖系的橘黄色。 在沈冬素那温暖又温柔的小手揉按之下,那仿佛万般尖针刺入头部的痛感,渐渐消失,那手指按到哪里,哪里便是一片清明。 不知不觉,凌墨萧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整个人也放松下来。 突然,他没头没脑地问一句:“如果是别的病人,沈姑娘也会这样为他医治吗?” 沈冬素理所当然地道:“只要付医药费,当然会治。” 也就是说,她也会这样半夜三更上别的男子的床,毫无防备之心的为对方按摩头部? 今天的病人是他,所以她安然无恙。万一有人利用她的良善装病,趁机欺负她怎么办? 凌墨萧只觉头又痛了起来,忙放松心绪,半晌又道: “本王说过,你治好本王后,本王会赏你黄金万两。” 沈冬素忙不迭地点头道:“不是您说过,是咱合同里写好的!” 她竟然用一种‘你别出尔反尔’的语气! 凌墨萧这回觉得有点心梗,深吸一口气道:“现在本王改变主意了。” 沈冬素的手猛地停下,正想爬起来,膝盖被他的头重重压住:“你听我说完。 不管你有没有治好本王,我都会赏你黄金万两。” 沈冬素顿时感动不已,这么好的甲方,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碰到第二个! 只是半夜出诊而已,难缠的甲方就变得这么大方! “但本王有个条件。” 虽然沈冬素想说,我肯定会治好你,不用加这一条。 但她还是轻声道:“您说。”难道他话多了起来,病人多说说话,对病情有好处。 “以后除了本王,你不可以半夜三更为别的男子医治,特别是像这样,上他的床。” 沈冬素一愣:“为什么?” 凌墨萧再次噎住,这个小村姑,就没意识到她现在的行为有多危险吗? “于你名声不妥。”凌墨萧只能这么说。 没想到小村姑压根不在意,笑道:“我都是天煞孤星了,还在乎这个名声?” 凌墨萧气结,咬牙道:“行,你可以出诊,但出诊费必须是万两黄金!少一两都不行!” 沈冬素只觉她的头快痛了:“王爷,您觉得这世间还有第二个,会出万两黄金请小女看病的人?” “如果让本王知道,对方没付万两诊金,而你半夜去替他医治,那本王付的万两诊金,将一文不少地收回来!” 这一招算是戳到沈冬素痛处了,她讨好地笑道: “您放心,您是我的头号大客户,这是给您的特权。 除了您之外,小女绝不会半夜到男人家替他医治!” 凌墨萧这才满意,渐渐地睡意来袭,枕在沈冬素的膝盖上进入梦中。 可是一闭眼,依旧是噩梦,滔天的火焰,绝望的哀嚎,血流飘杵…… 就在他挣扎着想醒来时,曾经听过的天籁之音响起: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凌墨萧是被鸡鸣声叫醒的,不过那只鸡只叫了一声,立即就被人掐断了脖子。 就这一声,也让向来浅眠的凌墨萧清醒,他感觉到自己的枕头不对劲,温暖而柔软。 转头一看,哪里是什么枕头,他枕的是少女的双腿。 一惊坐起,只见沈冬素紧紧抱着双臂,歪着头靠在墙上睡着了。 长长的睫毛像一对浓密的羽翅,在白皙的脸颊上投了两道剪影,花瓣一样的双唇紧紧抿着。 许是因为冷,长睫不时轻颤着。这一刻,少女犹如深山无人涉足的峡谷中,迎风独自盛开的百合。 从不抱怨,从不绝望。 看似美丽冰冷,实则果敢坚韧。 凌墨萧无数次在深夜中睁开眼,只觉自己身处一片阴魇之地,黑暗像羽翼一样将他紧紧包围。 直到此刻,少女如那料峭寒冬中的一缕阳光,透过重重黑暗,照射在他心上。 凌墨萧久久地注视着沈冬素,想抱她躺下,伸出一双枯瘦如柴的手,又收了回去。 只帮她盖上被子,看到她身上穿的是凌府婢女的衣裳,鞋上却是一双露着脚趾,洗的发黄的袜子。 凌墨萧不禁想到帝都的贵女,衣食无一不精,几十个仆人伺候着,如那暖房娇养的鲜花,从未见过严寒酷暑、风雨雷电。 眼前这姑娘,仿佛是天生地养的一般,充满野性和活力,眼中好似从没有困难,从不害怕和放弃。 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凌墨萧轻轻下床去关紧窗户,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咚’的闷响,然后就是少女的惊呼:“哎哟!” 回头一看,她歪着睡觉的头,撞到了床沿上。 看着她揉着头一脸懵的神情,凌墨萧在无人注视的地方,扬起了嘴角。 “丝~腿都麻了。”沈冬素低声嘟囔着,以一种很诡异的姿势下了床,扭头就见凌墨萧站在窗前。 她一惊:“王爷您在呢!您睡的怎么样?” 她腿太麻,压根没法走,只扶着床沿在那颤啊颤,等着恢复。 凌墨萧慢慢坐到桌前,几步路而已,已经耗尽他的体力,再无法走动一步。 只坐在那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她道:“本王昨夜睡的很好,辛苦沈大夫了。” 沈大夫比沈姑娘好听多了!沈冬素瞬间眉开眼笑: “这是我应该做的,王爷您准备一下,咱们吃了早饭就拔毒。 这次拔完毒,再有五次,您就能完全康复了。” 凌墨萧被她的好心情感染,轻轻点了点头,想到昨夜的话,直视沈冬素道:“昨夜的约定,沈大夫别忘了。” 沈冬素哪能忘啊!万两黄金的赏赐虽然还是大饼,可那是凌王画的大饼,必须稳稳接着! 连连点头道:“您放心!在没给治好您之前,除了给我的家人医治,我绝不会出诊,也不会让旁人知道我会医术。 对了,等您好了以后,我能出诊行医,没有万两黄金的诊金,我不能夜间去为男子诊治。” 她说完眨眨眼睛看向凌墨萧,大佬,还有要补充的吗? 这时甲四轻轻敲门,端来洗漱用具,沈冬素的腿也缓过来,忙道: “我去准备一下,一个时辰后开始拔毒。” 甲四的眼神在凌王和沈姑娘身上转了两圈,这事要在京城,这会全城都该传遍了。 清心寡欲的凌王殿下,与一女子同处一室。 幸好是在光州,凌府护卫不会将此事外传,沈姑娘的名声也不会受影响。 虽然,沈姑娘好像完全不在意。 第60章 沈家又出啥事了? 侧室里的沈冬素匆匆梳洗过,遗憾昨夜没能泡上温泉,便去厨房觅食。 胖厨子早就准备好了她的那一份朝食,八宝甜粥喝了两碗,小笼包子吃了半笼,最后喝茶的时候,为配茶水又吃了两个糖糕。 对于沈姑娘的好胃口,胖厨子是非常喜欢的,他喜欢看食客大口大口吃他做的食物。 吃完之后,胖厨子小声告诉她,厨房还在炸糖糕和南瓜丸子,她今天回家的时候,他会给她装上一食盒。 还有暖棚里的菜蔬和鸡蛋,他一早就准备好了,装了两麻袋,已经悄悄放到马车上,刘管事都发现不了。 沈冬素这具身体的年纪虽小,可前世也算是久经职场,岂能直不出胖厨子是有求于她,才会私下送这些吃食。 而他能求的,无外乎就是:“您是想学哪道新菜?” 胖厨子欢喜中带着一丝不好意思:“我想学姑娘的点心,您不在的时候,也能做给王爷吃。 您放心,不让您白教,点心方子我出钱买。” 沈冬素想到昨天两个药方本要卖一百两,结果人家凌王大方地出价一千两,那今天就免费赠送两道点心方子,算是互惠互利。 她便把布丁和蛋挞的做法教给胖厨子,一听不要钱,胖厨子更加激动,当场以茶代酒敬沈冬素三杯。 表示以后暖棚里掐尖的蔬菜,他都会悄悄给沈师傅留着。 吃完朝食准备好药浴的药,把银针高温消了毒,甲四来请,凌王已经准备好了。 这次拔毒不是在毒发之时,故而没有那么痛苦。只是脱去衣裳这个举动,还是让凌墨萧有些难以接受。 他从头到尾,要么紧闭双眼,要么盯着银针,都没跟沈冬素对视一次。 从他左脚大拇指拔出来黑紫色的毒血,这次有准备,沈冬素拿小竹筒装好,递给甲四: “我不制毒,如果你们有制毒的医师,可用此血制毒,中毒症状与寒毒无二。只是没有毒蛊,中毒后没有王爷这么痛苦。 我觉得用来报复给王爷下毒的人,或是栽赃给那下毒的人,都很合适。” 甲四再一次刷新了对沈姑娘的认知,不知为何,他突然很庆幸,沈姑娘不是敌人! 泡药浴的时候,沈冬素又一次被凌王请了出去,直到甲四把他抱到浴桶里,才让她进来。 这一次拔毒非常顺利,凌墨萧没有任何不适,从浴桶出来,沈冬素又给他小腿按摩了小半个时辰。 他只觉小腿充满力量,走上半个时辰都没问题。 虽然此刻凌墨萧还是坐在轮椅上,可跟昨天沈冬素来时的神情,已是完全不同。 他整个人都很松驰,眉目间不是陷入深渊的绝望,而是充满斗志。 他目视远方,轻叹轮椅道:“准备一下。” 沈冬素以为是跟自己说话,忙问:“准备什么? 您这一次的治疗很顺利,接下来七天。 您按时吃药,好好吃饭,多睡觉,少忧思,七天之内不会再有头痛之症。” 甲四上前推他,对沈冬素微微点头道:“爷是对我说。” 然后给凌墨萧厚披风,传管家备车。 沈冬素这才反应过来,凌墨萧是让他准备出门。 至于他们要去哪,沈冬素表示,大佬的事件,咱少问。反正她的任务圆满结束。 刘管家帮她的车也备好了,她伸头看了一眼,还真有两大麻袋瓜果蔬菜和一篮子鸡蛋。 胖厨子追出来送上食盒,朝沈冬素挤着绿豆眼道:“下面一层是酱牛肉。” 沈冬素感动不已,真是好人啊! “下次来我教你做舒芙蕾。” 刘管家也给她准备了礼物,是几双新袜子、一双厚厚的鹿皮靴子,还有一件枣红的披风。 沈冬素客气地推脱了两下,刘管家笑道:“是甲统领吩咐的,姑娘快拿着吧!” 甲四也是好人啊!准备的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鞋袜这类,镇上都没现成的卖,都是自家人做,或是请人做。 蒋氏对沈林松和沈仲阳的鞋袜上心的很,至于原主嘛,要么是捡她穿旧的,要么就是她自己攒布做。 可是现在的沈冬素到是会针线活,缝皮肉又快又平整,缝肠子都没问题,可纳鞋底就超纲了。 她又不想开口请蒋氏帮忙,准备过几天阿沅和大麦有空,请她俩帮忙做几双鞋袜。 没想到甲四这个小伙子,竟然这么细心,上次准备衣裳,这次准备鞋袜。 这时甲十八背着包袱上车,递给沈冬素一个挺重的钱袋子,她打开一看,半袋子碎银子,掂了掂……没掂出来重量。 甲十八无语道:“这是一百两!剩下的你需要用时随时到凌府来取。” 说完他有些感激地道:“军医说那两样药品很有用,谢谢了。” 沈冬素举举钱袋子笑道:“谢什么,各取所需,我收了银子啊! 你知道我家的情况,没有银子,这个冬天都熬不过去。” 她开始兴冲冲地和甲十八盘算盖房子的事,十两能盖三间正房加两间偏房,现在有银子,她家人又多,她又不想和蒋氏总打招面。 那就往大里盖,反正牛棚那一片够大,两间小木屋留着,也能盖个小型四合院。 甲十八听她越说越夸张,再说下去都要盖庄园了,便道: “明春移栽藕芽也是一大笔开销,一千两银子听着多,若是坐吃山空,也吃不了几年。” 两人一路聊到河堤下,马车无法再走,只能将东西背回家,沈冬素决定道: “得先修条通车的路,再买辆驴车。” 甲十八一肩扛一麻袋菜,沈冬素提着食盒,背着自己的衣裳,钱袋子又一次装回甲十八腰间。 在沈家村,钱给他保管最安全。 今天河堤格外安静,小黑狗和大白鹅一直没有身影,厨房的烟囱也没有冒着糖甜味的白烟。 她心一惊,怎么回事?难道自己才离开一天,沈家又出啥事了? 两人都加快了脚步,离牛棚还远着,就见胡婆婆佝偻着腰等在路边。 一看到她就急道:“冬素,你可回来了!快去你二叔家,你爹娘要吃亏了。” 沈冬素忙问:“胡婆婆,怎么回事?我爹娘好好的去他们家干什么?” “哎哟,你那二叔实在没心肠啊! 他要把你爷和两个小崽子扔了不管,车夫的钱也不给,人家找到你家来,你爹娘就过去了。 你爹说你该回来了,让我留意着你家的门,给你报个信。” 胡婆婆年纪大,絮絮叨叨越说越抓不住重点,沈冬素听了云里雾里。 牛棚在村尾,早就被弃用。只有草堆和牛粪堆,还有一些断墙残屋,村民没热闹是不会来的,沈父只能让唯一近点的邻居胡婆婆带信。 甲十八道:“我们快去二房家。” 沈冬素谢过胡婆婆,再次请她帮忙看一下家门,把东西一股袋地塞进小木屋,和甲十八往二房家冲。 都不用从原主的记忆中找二房家位置,哪里人声最鼎沸自然就是哪家了。 这回不光围满沈家村的村民,连外村人也来了不少。一个拉板车的中年汉子和他的家人,激动地跟朱氏和沈大志争吵着。 王金花抱着肚子在地上嚎哭,沈父和蒋氏围在板车旁,蒋氏是一脸焦急和不甘心,沈父则是一脸担忧和伤怀。 看到沈冬素的身影,沈父眼睛骤然一亮,单脚跳着喊冬素,差点就跌了,幸好甲十八把他扶住。 他眼眶通红,目露绝望,声音哽咽:“冬素,你瞧瞧你爷,你爷他……” 沈冬素低头一看,板车上躺着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老人紧闭着眼,两道浓眉和沈林钟的一模一样,胸前染了大片鲜血。 第61章 沈爷爷带着两人孤儿回来了 太多人围观,沈冬素不好当众把脉,便问沈父:“祖父怎么了?” 那中年汉子道:“吐了一路的血,要不是十里八乡都认得他沈江,我哪里敢拉他回来! 瞧,这人还没死,你们就不认账!一路我抓了三回药,加上车马费,十两银子,不给钱,我不给人!” 他媳妇提醒道:“咱们要个死老头干什么? 不给钱咱报官,让全镇看看沈家两个孝子啊,老子要死了都不让进门!” 又见十两银子,沈冬素觉得她有‘十两魔咒’,总能遇到急需十两银子的事。 沈大志大叫道:“要钱就找沈大成,这是他老子! 我们都分家了,娘归我,爹归他。” 沈父红着眼道:“我当然要爹,可我还差二两银子,就当问你借的总成吧! 先把银子给车夫,得赶紧送爹看大夫啊!” 朱氏三角眼一眯,一步冲到沈父面前:“你有八两银子?果然林钟的卖身钱你们藏起来了,得分我五两!” 围观的村民和那车夫的家人,都骂二房不要脸,老头子都快病死了,还在这抢银子! 朱氏才不管呢,脸面值几个钱,银子才是最好的东西! 沈冬素打断众人的争吵声,问沈父:“咱们把爷爷接回家,明个爷爷病好了,他们又来要爷爷怎么办?” 沈大志像差点笑出声来,他要一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干什么?这老头从小就偏心老大,可曾正眼瞧过他! 挥手道:“你们拉走拉走,别说明个他好了,就算他有座金山银山,我沈大志也不要!” 沈冬素高声对四周道:“邻居们做证,我们两家是分了家断了亲的,如今沈二叔弃我爷爷不顾。 爷爷归我们大房赡养,跟沈二叔再无半点干系!” 朱氏却懂得抓重点:“你有十两银子?” 沈冬素冷哼一声,对甲十八道:“甲大哥,可否借我十两银子?” 甲十八一言不发地从钱袋子里摸出十两碎银,放到她手心上。蒋氏在一旁急的不得了,小声对沈父道: “再劝劝老二,爹后面还要医治,咱家哪有钱请大夫啊!” 瞧,蒋氏再一次以拖后腿方式助力,本来朱氏还吵着要银子,一听这话,沈大志立即拉到她一旁: “娘,别吵了,再吵真要两家平摊医药费,咱们填的窟窿更多!” 沈冬素把银子递给车夫,车夫当场拿出随身带的银戥,刚好十两,不多不少。 逐喜道:“沈江这儿子不孝顺,到有个孝顺孙女!你家在哪,我把人送你家去!” 众村民都来带路,沈冬素正要跟着同去,猛地想到胡婆婆的话,拉着沈父问: “爷爷是不是还带了小孩子?” 沈父这才想起来,忙道:“对对,还有两个孩子。人呢?” 朱氏骂道:“什么孩子,就是两只野猴子、脏乞丐!你们一道带走啊,敢落我家里,我当场打死!” 这时,屋后传来一阵孩子们的打闹声,她挤开围观的孩子一看,只见沈青牛拿着细竹杆,边大笑道: “跳,跳高点,你们快看,这两只猴子真会跳啊!” 一边猛抽两个瘦小孩子的脚踝,那两个孩子应该是兄妹,哥哥七、八岁,妹妹只有四、五岁的模样。 都是瘦骨嶙峋,四脚纤细,肚子病态的圆大。 小脸黄黑,头发如鸡窝,一身旧麻衣裳破破烂烂,也没穿鞋,光着的脚上全是伤口。 两个小人儿,此刻真如从深林中意外来到人间,却落入恶童手中的小猴子。恶童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只想折磨他们取乐。 沈冬素大叫一声:“住手!”一把抢过沈青牛手中的竹子。 他先是吓一跳,随即讨好地道:“冬素姐,你也想玩吗?给你抽一会,可好玩了,抽一下他们就跳。” 沈冬素一巴掌扇过去,把沈青牛的胖脸扇出五个指印,他捂着脸‘哇’的一声大哭: “奶!冬素打我!” 围观孩童一哄而散,只余那两孩子,抱在一起,也不哭也不叫,仿佛这种打已经挨过很多次,习惯了。 那小男孩紧紧地抱着小女孩,戒备地瞪着沈冬素,眼神有着不属于孩子的成熟和狠戾,不时打量一下四周,似乎在思考怎么逃走。 沈冬素忙扔了手中的竹杆,和善地笑道:“你们是我爷爷带回来的吗?我爷爷,沈江,就是那板车上躺着的老头儿。他现在去我家住,你们也跟我回去好不好?” 两孩子依旧没有反应,她伸着手上前,轻声道:“别怕,我不打你们,来,跟我回家。” 那女孩在哥哥怀里,颤抖着抬头,小腿上全是伤痕,站都站不稳,看向沈冬素的眼神,就像那寒冬中被人遗弃的小猫。 沈冬素只觉眼眶发烫,正要去牵那小女孩,就被小男孩一把抓住手腕,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别碰我妹妹!” 甲十八上前,一把提着他的后衣领子将他提起,男孩在空中四肢乱弹,小女孩尖叫起来。 甲十八又一手将小女孩提起,边往牛棚方向走边道:“先抓回家,你再慢慢安抚。” 两个孩子在空中不断尖叫挣扎,甲十八一点也不受影响。 沈冬素看着虎口被咬的青紫的牙印,不得不佩服,目前来看,带这两孩子回家,甲十八这方法最快最妥当。 牛棚里,沈爷爷已经躺到沈父的床上,这张床可以正式定为沈家病号床了。 甲十八将两孩子扔进厨房草堆上,又把两个破旧的大竹筐子扔到他们身边。 本来正像逃窜的野猫一样,尖叫逃离的两孩子,看到破竹筐子,瞬间安静了下来。 两人像保护自己的珍宝一样,将两个竹筐子拉到身边,安静地缩在草堆上。 沈冬素伸头看了一眼,竹筐里只有一些破衣裳,和几个缺了口的破碗盆。 甲十八解释道:“车夫说,你爷爷用这两筐子一根扁担,翻了几座山。 从麻城山村把他俩一路挑到礼山县,他俩晚上就睡在这竹筐子里。 你爷爷累病了,一直吐血,实在走不动,托路人带信找光州人。 最后碰巧找到车夫头上,车夫一看还是同镇的人,就垫付药钱,把他们三个带回沈家村。” 至于这两孩子的身世,他们是沈爷爷亲姨母的重孙重孙女。沈爷爷三岁丧母,五岁丧父,从此吃百家饭。 遇荒年差点饿死的时候,远嫁麻城的姨母听说光州有灾,她孤身一人挑着两个竹筐,步行两百里山路,来寻长姐唯一的骨血。 第62章 难道沈父知道我会医术? 最后用竹筐把沈爷爷挑回麻城,当亲儿子一样养到十二岁,彼时沈爷爷有一叔辈,因没有儿子,想过继一个同宗的男孩,又去麻城寻到沈爷爷。 沈爷爷就这样又回到沈家村,但姨母养育大恩他一直未忘,成年后,他每隔几年都会挑农闲之时,去一趟麻城看姨母。 后来姨母过世,表弟成家,两家虽没断音信,沈爷爷却也没再去了。 直到今年,听闻麻城遇荒年,沈爷爷立即孤身前往姨母家。 姨母后人,饿死的饿死,病死的病死,只余这两孩子,跟他那时一样,靠吃百家饭活着。 而荒年吃百家饭,离饿死也不远了。沈爷爷便像当年姨母挑他一样,将这两孩子挑回光州。 沈冬素听罢,只觉心口酸酸堵堵的,再看那两孩子,越发觉得可怜。 再看沈爷爷,对这个消瘦如松的老人,心中充满敬佩。 沈父正红着眼睛给沈爷爷擦身子,蒋氏虽一言不发却端热水,熬米粥。 她虽心痛银子,可又很听沈父的话,对丈夫很敬重,只能把怨气放到二房头上,一直在碎碎地骂沈大志没良心。 沈冬素正想如何支走沈父,替沈爷爷把脉,结果沈父一见她进来,立即就道: “冬素,你来照顾一下爷爷,我去瞧瞧小满和小虎。”沈父说完拐着拐仗就走了。 沈冬素忙到床前替沈爷爷把脉,又听了听他的肺音,确认是劳累过度引起了肺出血。 当即开好药方,很多药小镇没得卖,小声请求甲十八:“我出银子,您帮我去凌府买这些药回来行不行?” 甲十八把剩下的九十两银子给她,当即去凌府取药。 除了沈爷爷,那两孩子也需要把脉医治,也不知沈父是怎么安抚两孩子的。 哥哥小虎,对谁都是一脸戒备,但在沈父面前却意外的乖巧。 难道是沈父面相像沈爷爷的缘因?还是因为沈父身有残疾,让这孩子觉得能跑得过他? 沈父坐在灶台前对两孩子道:“这是冬素姐,你们乖乖地让她给你们洗个澡,洗完澡就有馍馍吃。” 小虎戒备地看着沈冬素,抱着妹妹道:“我们自己洗。” 沈冬素笑道:“行啊!姐姐给你们准备热水和干净衣裳。” 蒋氏讨好地道:“冬素你去歇息一会,娘来准备。” 一下子就能借到十两银子,就是对女儿再有芥蒂,蒋氏也会放缓姿态。 她对仲阳和林钟的母爱,是天性。对沈冬素,呵,是利益。 有用,就是好女儿,没用,就是扫把星! 沈父却不同意:“你去照顾爹,让冬素照顾两孩子。” 不知为何,沈冬素总觉得沈父好像知道她会医术。 他到现在也不提给沈爷爷请大夫,还找机会让沈冬素跟沈爷爷,和两孩子单独相处。 她悄悄打量沈父的表情,沈父却像有意躲避一样,转身去看沈爷爷。 沈冬素只好暂时放弃,以后再找机会问一问沈父吧! 浴盆很小,只够一个孩子坐进去,小虎不愿意当着她的面脱衣裳,她便先给两孩子洗头。 头上长满头虱,虱子的白色的虫卵密密麻麻地在头发林里。沈冬素看着一盆脏水,认真地对两孩子道: “你们的头发长虫子了,杀虫子需要很久,他们会一直吸你们的血,还会让你们生病。 姐姐把你们的头发剃了好不好?长出干净的新头发,就没有虫子了。” 小满默不作声,如果不是她会尖叫会哭,沈冬素都怀疑她是个哑巴。 小虎咬着牙,心一横道:“你可以剃我的,不能剃妹妹的。” 沈冬素没有强行剃小满的头发,这年头的人对头发很看重,特别是女孩子。 便把小虎的头发剃了,小满的拿麻布包严实,等明天买回驱虫的头油,再帮她驱虫。 洗澡的时候,小满哼了两声,沈冬素落泪了,小小的小人,全身都是伤痕。 肩膀上还有像野兽咬过的伤口,比起来,小腿上竹杆打的紫痕,到是最轻的。 她轻轻洗着那些伤口,问小满:“痛吗?” 小满瞪大眼睛,像个小兽,不说话,只咬着唇摇头。 她问小虎,小满肩膀上是什么东西咬的?小虎眼神流露出后悔和后怕:“是野狗,是我没保护好小满。” 可沈冬素发现,他腿上胳膊上的咬痕更多,他明明,是用自己的命来保护妹妹的。 穿上仲阳的旧衣裳,沈冬素把他俩带到小木屋,两孩子依旧拖着大竹筐,死活不愿意松手。 把过脉发现,两孩子除了长期营养不良,到没什么别的病。检查腹部的时候,却发现他们的胃部硬硬的。 这是有长期未消化的东西在胃里,她忙问小虎:“你们都吃过什么?” 小虎思索着说:“沈爷爷找到我们之后,吃泥饼和糙米粥,有两天没食物,吃的野蘑菇。” 没中毒说明蘑菇没事,那这东西就是在沈爷爷找到他们之前吃下的。 “之前呢?在麻城的时候,你们吃过什么?” “草根、树皮,捡到什么吃什么,还吃过两天观音土。” 就是这些东西了,孩子根本消化不了,拉又拉不出来,这样长期存在胃里。 必须先催吐,把那些东西吐出来才行! 农村人催吐用的东西稀奇古怪,最恐怖的是用粪水,沈冬素自然不会用这些,煮了两碗苦参,领他们到屋外: “喝了这个,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吐出来。” 小虎闻着苦味一脸戒备:“你要把我们毒死?” 沈冬素无语,这孩子的戒备心也太强了吧!还是沈父出来说: “听冬素姐的话,她不会害你们的,小虎要是不信,沈叔喝给你们看。” 小虎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沈父苦笑着上前接过一碗喝了一口,苦的他眉毛皱成一团。 “苦了点,催吐的。” 小虎这才不疑,接过来一口喝完,立即就蹲到一旁吐了起来。 小满很乖,不用沈冬素喂,自己喝了。跑到哥哥身边,吐出一堆看不出原样的东西。 “俩孩子得先养养胃,这半个月除了粥别的都不能吃。” 沈冬素交待蒋氏,让她煮粥的时候切点青菜,打个鸡蛋进去,光喝粥也没营养。 第63章 沈冬素喜欢沈爷爷 两孩子吐出胆汁来,吐的眼泪鼻涕齐流。沈父上前帮他们擦干净,摸着小虎的光脑门,疑惑地看向沈冬素。 待听她解释是为了防虫,沈父也没说什么,让蒋氏找了一项小帽子给小虎戴上。 两孩子喝了米汤,沈冬素又给他们熬了些养胃滋补的药,喝了之后都开始犯困。 沈冬素想让他们暂住仲阳的小木屋,蒋氏不同意,支支吾吾地说:“先睡厨房的草堆,那暖和。” 两孩子对睡哪完全不在意,因为,他们只愿意睡在破竹筐里…… 蜷缩在铺了厚厚旧毯子的竹筐里,两个孩子像两只小狗一样。 蒋氏看一眼堂屋重病未醒的公公,又看一眼厨房睡着的两个小孤儿,想想自己带着大莲三个外甥女做梨糖,攒的那点钱。 忍不住问丈夫:“这两孩子以后要留在咱们家吗?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咱家这么多张嘴,再添两张,真吃不起啊!” 沈父轻叹一声道:“爹既然把他们从麻城一路挑回来,自然是要管到底的。 咱们不管怎么办?跟老二一样,乱棍打出去?” 蒋氏嚅嚅道:“官府不是有收孤儿的善堂吗?不如送到那里去。” 沈父语气加重:“送到那里去,跟送他们死有什么区别? 不过给口饭吃活下来,大一点男孩子卖了为奴,女孩子卖了为娼。 我沈大成可干不出这样的黑心事!说起来他们一家还是咱爹的恩人。 我不说让你把这两孩子当亲生的养,你就当个小猫小狗,赏他们口饭吃。 养大了我教小虎做木工,小满还能给你打下手,就当积德。” 蒋氏这才不甘心地道:“我就这么一说,你要不同意,我也不能赶他们走啊! 眼下要紧的,是请大夫给爹看病,我这银子不多,还要攒着盖房子。 当家的,冬素不听我的话,你去跟她说,再问甲大人借点银子。” 沈父看了她一眼,长长地叹了一声,随即挥手道:“父亲的病你不用管,你去做你的梨糖。 还有,别打冬素的主意,这十两银子,就当咱们跟甲大人借的,等攒够银子,就立即还给人家。” 蒋氏又开始碎碎念:“那凭什么让咱家出十两?老二也该出五两。是冬素自己装大方,一口就把十两银子应承下来。” 沈父把拐仗重重一跺,咬牙道:“这是我爹,老二不管我不能不管! 你要真有怨,就怨我,怨我没本事,怨我断了腿。别在孩子们面前抱怨! 冬素为啥子不理你,就因为你总是这样,遇到事就扯后腿,埋怨来埋怨去。” 蒋氏又开始抹眼泪,说自己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有多苦多累…… 沈父只觉头痛心累,以前不觉蒋氏的性子有问题,想着她性子软就软,反正大事有他扛着,林钟也大了。 家中接连出事,才知道这妻子也要能扛事才行啊! 仲阳和甲十八一起回来的,仲阳一进门就趴到沈爷爷的床前,握着他枯瘦如柴的手,边流泪边喊爷爷。 所谓隔代亲,抱孙不抱子,农村男人也一样。沈爷爷对两个儿子从来都是严肃的,但对孙子们,却爱护的很。 特别是最小的仲阳,朱氏偏心青牛偏到没边了,若非沈爷爷总护着仲阳,他被青牛欺负的更惨。 沈冬素拿到甲十八取回来的药材,到小木屋熬煮,煎好后端去喂沈爷爷喝,理由都想好了,甲十八去问凌府神医要的药方。 蒋氏一听免了请大夫的钱,这才有了笑脸,只是看厨房那两孩子,依旧充满厌恶。 沈爷爷是在黄昏的时候醒过来的,沈父和仲阳围在他身边,喜极而泣。 待他发现沈父没了一条腿,听他说了近来家中发生的事,沈爷爷松树皮一样的脸上,流出两道浑浊的老泪。 沈父为宽他的心,忙道:“爹,你放心,儿就算只有一条腿,也能养活您!” 沈爷爷连咳数声后,语气强硬地道:“你爹身板还硬朗,用不着吃公济粮! 你放心,夏家两孩子的口粮,我来赚!” 待沈父跟沈爷爷说了和二房分家断亲之事,又说了车夫送他和夏家孩子回来,二房不认之事。 沈爷爷怒不可遏,非要立即去打沈大志一顿。被沈父拦下,待说了林钟去凌府做工,冬素也去凌府帮厨,给家里赚了十亩荷塘的事。 沈爷爷才平息的怒火,不过沈冬素看他那眼神,感觉沈大志这一顿打跑不了。 沈爷爷有一双雄鹰一样深遂的眼睛,高鼻梁,虽清瘦,但骨头重重的。 腰板直直的,仿佛地里的高粱,风吹雨打也不折腰。是个疾恶如仇,性情如火的老者。 不知为何,原主似乎很怕这个爷爷,但沈冬素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头儿。 他很像前世孤儿院的院长,表面上对孩子们嗓门大,爱骂人。其实是个很护短,真心为孩子们考虑的人。 记得沈冬素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所有人都劝她不要上,学费太高,上普通高中免学费,还有奖金。 但老院长坚持让她上重点高中,拍着她的肩膀说: “学费的事不是孩子该操心的,有爷爷在,冬素只管准备入学就成了。” 然后沈冬素就发现,他整个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床,骑两个小时的自行车,去农村贩菜到县城卖。 攒了一大包一元、五元的散钱,和副院长数了两个小时才数清,一看学费够了,他大笑的声音传遍整个院子。 当即骑着自行车载沈冬素去高中报道,路上,沈冬素看着他苍老清瘦的背影道: “以后,您就是我亲爷爷,我一辈子孝敬您和副院长。” 老院长笑的声音更大了,路人听了纷纷侧目:“傻丫头,你跟爷爷姓沈,那就是我亲孙女!爷爷为了孙女,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想到老院长,沈冬素的眼眶就红了,若说前世有谁还令她牵挂,老院长绝对算一个! 直到此刻看到沈爷爷,她突然觉得让她穿越到原主身上,也许还有另一个原因。 那就是弥补她前世还没来得及,让老院长过上好日子,就意外死亡的遗憾。 见沈冬素在旁边哭,沈父先是一愣,随即招手道:“冬素过来,跟你爷说两句话。” 沈爷爷听说冯文生退了亲,沈冬素背上天煞命的恶名,以为孙女会是心死如灰的神情。 没想到眼前的小姑娘,脸颊红润,精神奕奕,脆生生地喊了声:“爷!”就扑到他的床边。 跟以前那个唯唯诺诺,在他面前话都不敢说的冬素,完全不一样! 沈爷爷‘唉’了一声,看她的目光极尽慈祥。沈冬素趁机握着他的手,给他把脉。 第64章 盖新房子 仲阳被蒋氏拉到厨房帮忙,夏家兄妹还缩在角落里呼呼大眼,蒋氏带着醋意道: “你姐对你爷真好!从没见她这么低声跟我说句话。” 仲阳不答话,蒋氏又道:“你爷住咱家,这两小崽子也跟咱们一锅吃饭,以后这钱花的更像流水一样。” 仲阳突然定定地看着她道:“娘是想让我不读书了,省下学费?” 蒋氏大急:“我哪有这么说?你得读书,咱家也要出个童生!” 她不过想让仲阳站在她这边,听她抱怨抱怨,总觉得现在一家人都跟她离了心,都站冬素哪边了。 蒋氏的怨气直到饭桌上才彻底消失,因为沈冬素当场拿出二十两银子给沈父: “凌府的主子很满意我烧的饭菜,赏我的银子,甲大人可为女儿做证。 如今家里人更多了,盖房子的事迫在眉睫。我不识泥瓦匠,这盖房子的事,就麻烦父亲做主了。“ 蒋氏喜的两眼放光,屡次想伸手把银子接过来,验一验真假,到底没好意思。 只笑道:“我家冬素真有本事!太好了,二十两呢!盖三房大瓦房,剩下的还能买一头牛呢!” 沈冬素转身拿出一张草图纸:“盖三间房不够住,父亲请看,女儿想盖这样的小院子。 不管以后您和母亲养老,还是仲阳林钟娶妻,房子都够住。一劳永逸,不如盖大点。” 蒋氏正想反驳,就听沈父道:“这银子是冬素挣回来的,就听冬素的。这图纸给爹,爹明天就托人请泥瓦匠。” 接下来的几天,沈家热闹非凡,听说沈爷爷醒了,村里的老人都来看望。 沈冬素进镇子雇了辆车,和甲十八采办了一车的货物,把她那小木屋布置成温馨小家。 又给每个人都扯了两身衣裳的布料,蒋氏没空做,她请阿沅姐和大麦姐做,给工钱,两个表姐非常乐意接这活。 其中单独给沈爷爷买了件狼皮大衣,花了三两银子,没敢跟家人说实价,说是狗皮的,才几百文钱。 沈爷爷每天披着狼皮大衣见乡邻,别提有多骄傲了。 沈父托人请来泥瓦匠,就在牛棚前面圈地建宅子,牛棚和小木屋都不会占用,牛棚被划到后花院,等新宅子建好,再推了牛棚的草房子。 农村人建房子,泥瓦匠是请专业人,但小工都是村民来帮忙,不要钱,只管饭就行了。 蒋氏因为省了建房子的钱,心情特别好,又是第一次当家做主管村民饭,为璋显自己不同于朱氏和王金花的小气抠门。 每天两顿饭都有黑面馍和荤菜,呃,农村人的荤菜定义为,鸡蛋、豆腐都算荤菜。 一时沈家大房的好口碑传遍十里八村,在听说大房要盖泥瓦房时,二房就眼红坏了。 因为朱氏觉得是沈爷爷私藏的钱,偷偷给了大房。她不敢来要,她在谁面前都恨撒泼,唯一惧沈爷爷,便怂恿沈大志来要钱。 沈爷爷正愁没逮到机会打沈大志呢,笑着招手让沈大志进屋,提起藏好的木棍,把沈大志打的头破血流。 若非沈大志跑的快,沈爷爷又还在病中,只怕要打断沈大志一条腿! 就这样二房再也不敢来闹事,只敢派青牛来打探情况。这下沈冬素相信了沈父的话,等你爷爷回来,二房就消停了。 知道沈青牛打过小虎和小满,沈仲阳便不再跟他做交易。 他再怎么爆料家里的事,仲阳也不愿意给他一块肉吃,还故意当着他的面,把肥肉给小黑狗吃。 沈青牛气坏了,像以前一样想打仲阳,结果被小虎和仲阳联手扑倒,狠揍了一顿。 莫修谨休沐的时候,和阿沅一起进县城卖糖,这回生意不太好,天渐冷,这种小食没有热食受欢迎。 幸好那些大家小姐公子们,迷上了数独,据说是某位大人物很喜欢数独,在他的带动下,全县城的年轻人都迷上了。 他们现在买糖完全是为了那新的数独,很多人买了当场把数独纸拿出来,糖就赏给下人吃。 莫修谨建议不用卖糖了,直接卖数独册子更好。阿沅和大麦很失落,不卖糖,就用不上她们了。 卖数独册才不是长久之计,这年头可没有盗版的概念,今天你卖出一册,明天盗版商能卖遍天下。 还是做吃食生意好,沈冬素劝两个表姐别急,大家齐思广益,想一个新的小吃。 接下来的时间,沈冬素除了每天给沈爷爷和两孩子煎药,给他们制定营养餐,剩下的时间就是想新生意。 卖奶茶暂时不行,糖、奶都是高成本,在小县城卖便宜了不划算,卖贵了没人要,奶茶还是得到大城市卖才行。 直到她在街上看到遍地都是卖红薯的,价格跟萝卜一样,一文三斤,她才想到深秋该卖什么吃食! 红薯粉啊! 本钱低,做法简单,吃法多样,不管是直接卖红薯粉条,还是摆摊卖小吃,都行啊! 当天她就把家里的红薯拉出一大包,教阿沅大麦做红薯粉,蒋氏忙着给工人煮饭煮茶,三个女孩忙什么她也没多问。 当天夜里,红薯磨成的粉吊在纱布里澄清,沈冬素不时来看一眼,直到听到仲阳大叫: “姐,小满又不见了!” 沈冬素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是她最近操心的另一件事,小虎虽然还是对外人充满戒备,特别是最近沈家盖房子,进进出出的人特别多。 这孩子就像一只被刺激到的野猫一样,成天咧着牙炸着毛,看谁都想冲上去咬一口一样。 有工人开玩笑,你家这黑狗不像狗,像个听话的乖孩子。这孩子到像只小狗,凶的很呢! 沈爷爷只好把两孩子叫到身边,只有在他身边,小虎才安静一些。 而小满不同,她太安静了,安静到总是被人忽视。她又总是躲起来,还爱偷藏食物。 第65章 总是逃跑的小满 小满的肠胃因长期吃树皮、草根、观音土这些东西,现在还在调养,除了药和粥,沈冬素不敢让她吃任何东西。 偏偏最近沈家盖房子,工人多,蒋氏和几个村妇一起煮大锅饭,一筐筐的黑面馍、泥饼堆在那里。 小满安静的跟个隐影人一样,总是去偷拿食物,她也不吃,就藏在竹筐里。 第一次她拿了馍和饼之后,拖着竹筐藏到了树林里。直藏到天黑,小虎尖叫着找妹妹,大家才发现她丢了。 幸好工人还没走,沈父拜托大家一起找,最后在小树林里找到藏在草丛后面的小满,她紧紧抱着竹筐,似是吓呆了。 甲十八把她从草丛里提溜出来,蒋氏一肚子火气想骂她,见大家都关切小满有没有受伤?是不是坏人把她带走的?蒋氏也不好再骂。 小满一声不吭,紧紧地搂着竹筐,蒋氏发现里面的食物之后,骂她是个小贼偷食。 被沈父说了一顿,不要这么骂孩子,哪个小孩子没拿过吃的,她不过是饿极了。 沈冬素便单独给她和小虎煎软软的鸡蛋饼,又找胡婆婆买山羊奶,煮给两兄妹喝。 结果没几天,天黑的时候,大家发现小满又不见了,这回她连宝贝竹筐都没带。 这次是小黑狗找到她的,躲在河堤下面的,抱着膝缩成一团。 甲十八再次把她从乱石堆里提溜出来的时候,从她怀里掉出一堆黑面馍,她衣裳里鼓鼓囊囊的塞满了馍。 这次蒋氏很生气,不光骂小满偷馍、养不熟,还骂因为找她耽误干活,天天哑巴一样不说话,不少她吃不少她喝,总想着逃走…… 把她带到沈爷爷面前,她依旧一言不发,不论旁人说什么,她就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咬着唇,恍然未闻。 直到蒋氏吓她道:“你下次再逃走,我就把你和你哥赶出去!你们接着跟野狗抢食去!” 小虎冲过去抱住妹妹,瞪着蒋氏,小满才在哥哥的肩膀上,吐出一句话: “给娘吃。” 众人皆是一愣,沈冬素忙上前轻声问:“你说什么小满?你是想拿黑馍去哪?” 小满的眼泪像珠子一样落下,清脆的嗓音固执地说:“给娘吃!娘睡着了,拿回家,娘醒了吃。” 蒋氏冷哼一声道:“你娘早就死了!这里离你家乡几百里路,你也走不回去!下次再敢乱跑,打断你的腿!” 小满突然尖叫起来:“娘没死!娘睡着了!” 小虎紧紧地抱着妹妹,龇着牙,倔强地瞪大眼睛,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所有人。 沈冬素再也听不下去,猛地站起来对蒋氏道: “你对一个没爹娘的小孩子,未免太刻薄了!你这样跟朱氏和王金花有什么区别?” 蒋氏双手插腰要骂沈冬素,被沈父制止,连仲阳也不站蒋氏那边,上前牵小虎的手: “走,咱们去我的小木屋。” 沈冬素抱起小满,像抱一只小柔弱的小猫一样,把她抱到小木屋。 蒋氏以前当着沈爷爷和沈父的面,是很温良的,从来不会这么刻薄。如今她为什么敢这么不把沈爷爷当回事呢? 因为她觉得,沈爷爷老了病了,二儿子不管他了,以后要靠她和沈父的脸色吃饭。 而沈爷断了腿,不中用了。而她靠梨糖能挣钱,沈家又是她当家。 多年在朱氏面前攒的委屈,受的闷气,如今可不要好好撒一撒。 她对沈冬素的爱极为势力,沈冬素有用,就是我女儿。没用,就是扫把星。 如今看来对沈父的爱也差不多啊! 小木屋里,小满依旧固执地对小虎说:“娘没死!我要回家!” 小虎不知道如何安抚妹妹,只握着她的手说:“我们长大了,就回家!” 沈冬素打来热水,帮小满洗脸,窗外月明星稀,洗干净后,她抱着小满走到窗前。 指着一颗闪亮的星星说:“你娘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她从麻城跟到光州,在晚上看着小满和小虎。 小满以后不要再偷跑回家,想娘的时候,就悄悄跟星星说话,你娘就能听到了。” 小满不习惯跟除了小虎之外的人亲昵,她甚至都没把头靠到沈冬素怀里,只是看着天空,哭了许久。 这件事之后,小满还是不爱说放,但也不再逃走。 依旧没戒掉偷藏食物的习惯,竹筐、草堆、衣裳里、甚至到小树林挖坑埋食物。 每次都被小黑狗刨出来,和大白鹅一起吃掉了。 甲十八和仲阳又睡回了厨房的草堆,因为另一间小木屋让给了沈爷爷和两孩子住。 本来是要让给蒋氏和沈父住的,但沈冬素不想和蒋氏做邻居,而沈爷爷也感受到儿媳的不喜,自愿搬离主屋。 沈父再三挽留,沈爷爷说想和冬素住近些,再说他和两孩子都在主屋,影响蒋氏做事。 沈父无法,只得同意。当夜沈冬素去给沈爷爷布床,换了一床厚被子。 沈爷爷睡一头,小虎和小满睡另一头。两个大竹筐就放床边上。 翌日沈爷爷起床后,沈冬素去看两孩子,结果发现他俩又睡回竹筐里了。缩在里面,像两只小猫。 沈爷爷轻叹一声:“两孩子一路担惊受怕,到了咱家也没安心,他们习惯了睡竹筐。 就这么睡吧!等以后住习惯了,忘了在麻城的那些苦事,再睡床。” 余大鱼过来之后,立即在小木屋旁边清出一片空地,拿竹篱圈好,每日和沈父在此做水车。 甲十八闲来无事,也来帮忙,小虎、小满、小黑狗三个,就蹲在一边看着,不时帮忙送个木料啥的。 蒋氏的主屋算是安静了,她心里却极不好受,觉得一家子都在膈应她。 沈父为了沈冬素说她也就算了,现在竟然为了两个外姓孩子也说她,越想越觉得委屈。 也不主动跟沈冬素说话,直到沈冬素教阿沅和大麦做红薯粉,她才凑上来一起学。 第一批红薯粉做出来的时候,阿沅和大麦惊讶极了,就像看变戏法一样,怎么也不敢相信,普通的红薯能变成这样的食材! 半透明的细长条,可圆可方,可长可短,晒干后还能储存很久呢! 红薯之所以便宜,一是因为量大,二是因为运输不易,储存不当还会有酒味、生黑斑。 而这红薯粉,即轻便又易储存好运输,在两人看来,这比把黄豆变成豆腐还要神奇! 而在吃过一顿红薯粉之后,两人对沈冬素可谓是崇拜,明明一样的脑子,怎么表妹就这么聪明呢! 第66章 红薯粉和四轮小餐车 红薯粉易菜易粮,没米面的时候,直接把它当主食也管饱。有米面的时候,加点酸菜熬一熬,它又是一道菜。 若是用来煮骨头汤或是和肥肉同煮,那就是无上美味了啊! 当天晚餐,沈冬素就以一锅猪肉炖粉条,征服了沈家所有人。 第二天蒋氏又煮了一锅,酸菜豆腐炖粉条给工人吃,同样工人们都吃的喜笑颜开,没有一个人相信这是红薯做的。 阿沅和大麦商量是应该直接卖干红薯粉?还是小吃摊卖红薯粉做的菜肴? 这时沈冬素集齐了酸辣粉的材料,酸菜、炸黄豆、花椒、茱萸代替辣椒,为几人一人煮了一碗。 几个病号不能吃,闻着那鲜、香、麻、辣味,口水直咽。沈爷爷头一回瞪冬素:“我也不能吃?” 沈冬素讨好地笑道:“爷您的病还没痊愈呢,不能吃重口的东西。等您好了,孙女每天给您煮一碗。” 这边大鱼已经嗦完一碗粉,吃的满头大汗,赞道:“秋冬天寒时,吃这个太爽口了,吃的手心都冒汗呢!” 沈冬素细细跟阿沅和大麦分析,首先不能直接卖红薯粉丝,一个新的食材,大家都没吃过,没人会买。 再说,目前没法量产,做出来的量有限,直接卖粉丝不划算。 也不能做菜肴卖,做菜肴要置办的东西多,没有铺面,没人愿意在这寒冷天端着碗在路边吃。 而小吃酸辣粉就不一样了,配置简单,煮起来快,热汤热粉,客人在路边吃也不嫌冷。 沈冬素画了一辆手推小餐车,让大鱼和沈父试着做出来。 又与阿沅和大麦道:“大姨母和二姨母肯定不会让你俩单独上街,你与她们商量一番,趁秋、冬无农活,不如母女一起上街卖小食。 我负责提供粉和配菜,你们负责卖,所得利润五五分成。” 大麦担忧地道:“那万一没卖出去,亏了呢?” 沈冬素笑道:“那就咱自己吃!又没多少本钱,能亏多少?” 大麦当即喜道:“那就不用跟我娘商量,我和大莲一起出摊。” 沈冬素摇头:“不行,必须要有大人陪同,女孩子单独出摊不安全。” 蒋氏忙问:“那我也出摊,就去仲阳学堂附近摆。”她觉得摆摊更赚钱。 沈冬素摇头道:“你得在家做粉,我有别的事忙。” 几人又算粉该卖多少钱一碗,沈冬素细算这笔账,三斤红薯能出一斤粉,一斤粉条能做四碗粉。 也就是说四碗粉的本钱是一文钱,再加上配料、柴火、人工、损耗,净粉卖两文一碗都有钱赚。 别觉得卖的太低,在这小镇上两文能吃一大碗面,普通工人一天的工钱才八文左右。 更多人在外面吃饭的选择是,一文钱买块泥饼,茶水不限量…… “再配点卤蛋、卤豆腐、卤面筋一起卖,净文两文,加配菜就加钱。 普通农人舍不得加配菜,那些年轻学子,货郎之类的客人,还是舍得加个蛋的。” 阿沅和大麦认真听沈冬素讲‘生意经’,真听越上心,以前秋冬只能在家做针线活。 天更冷的时候,手冷的伸不开,一天两顿薄粥裹腹。 除了像大鱼、林钟这样的青壮,会去山林中抓些野物,或是拾柴,其他人都是尽量不动弹,节省体力。 没有出门的厚衣裳,没有取暖的柴火,更没有赚钱的途径。别说赚钱,像沈家盖房子,立即就有很多村民愿意来当小工。 因为当小工管饭,能给家里省口粮。冬日但凡哪个大户家有活干,都是抢破头想去帮工。 若这红薯粉真能卖成,不求赚多少钱,只要能给家人赚到过冬的衣裳和食物,阿沅和大麦就觉得值了。 这时大鱼过来请教沈冬素:“姨父说小车能造出来,就是那下面的四个轮子,他从来没造过,也没见过。” 沈冬素便让蒋氏和两个表姐接着做红薯粉,红薯不够就去村里收购,反正一文三 斤还上门收购,村里有的是人愿意卖。 她则去帮沈父和大鱼做小餐车的轮子,然后她发现,她在解说四个小轮子的做法时,不光沈父和大鱼上心,连甲十八也听的极为认真。 甚至还亲手做了一套小轮子出来,他认真地问沈冬素:“这轮子做大一点,装到大车上行不行?” 沈冬素想了想道:“目前材质不过关,转轴问题也不好解决,这大车你是想载人还是运物? 其实也行的,只是要多方面试验和改良材料,你若认识车马行的人,可以让他们试验啊,总有一天能造出来四轮车的!” 甲十八思索了一下问:“若是运物,是不是要求要低一些?” 沈冬素翻过图纸,取出随身戴着的炭笔,很快画出载物的独轮车来: “这个车载物更好,轻便平稳不耗体力,什么路都能走,翻山越岭都行!” 甲十八看向她的目光变得炽热,证据很是凝重地问:“沈姑娘久居乡村,为何知道这造车之事?” 沈冬素悚然一惊,完了,一时竟然忘了要藏拙!能不能说这也是白胡子老神医教的? 就在这时只听沈父笑道:“冬素打小就看我做木工,我也打过板车,这孩子聪慧,许是看多了自己想到的吧!” 沈冬素定定地看向沈父,却见他低头磨木板,未曾抬头与她对视。 甲十八看向沈冬素:“是这样吗?” 沈冬素干笑着点头:“是啊!我经常听父亲抱怨,乡间路窄,板车无法拉到田间。 那时便想,要是有能拉货的独轮车就好了,收了粮食就不用费力背到家里。 以前家里没条件,我有想法说出来也没人听,也没材料打造,便一直没说。” 甲十八这才收起那张图纸,小声与她道:“若这车打出来真如你说的那般好,我定重谢!” 沈冬素笑道:“不用你重谢,送我家一辆就行了。你帮我这么多,就当是我单独给你的谢礼吧!” 第67章 沈爷爷要休妻? 感谢他是真心话,若非甲十八坐镇沈家,沈家的破事更多! 要搁前世,沈冬素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农村穷苦家庭,能有这么麻缠事,一件件像一堆棉线交织在一起一样。 像今天,本该是去凌府为凌王做第三期拔毒的日子,她和甲十八才上河堤,已经看到凌府的马车了,结果听到小黑狗凄惨的嚎叫声。 沈冬素放下背着红薯粉的筐子,从马车上跳下来往牛棚方向一看,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在牛棚前吵着什么。 她赶紧往家跑,甲十八自然跟上,他有点火大,怕耽误凌王医治,又想赶紧回营地一趟,把独轮车和四轮车的图纸给车马行。 以为又是二房来闹事,直接抽出配刀道:“我砍了沈大志,省得隔三差五找事!” 沈冬素吓一跳,小小乡村闹出人命,那可就麻烦了。忙道: “用不着,打一顿就行了,打得他个月下不来床,我们房子也就盖好了。” 待跑回牛棚一看,来人中并没有沈大志,村里的帮工都站在沈父身后,和这群人对峙,看来就算沈冬素不回来,沈家也吃不了亏。 再听那群人说:“让沈江出来!我三姑跟他做了几十年夫妻,给他生儿养孙。 临老了把银钱都给长子,对我三姑不管不问,你干出这么没良心的事,问过我朱家人了吗?” 沈冬素这才知道来人是朱家庄的,定是朱氏眼馋大房盖砖瓦房,当成是沈爷爷给的银钱。 之前让沈大志来要钱,被沈爷爷打跑,朱氏便回娘家撺怂朱氏族人来闹事。 这朱氏人定提前来打听了,一看沈家大房盖的新房子很大,管小工的饭还有干粮有荤饭,一算这账,这沈老头去麻城弄了不少钱啊! 那还等什么,当然是闹啊!闹起来分不到银钱,抢点米粮也划算啊! 呃,这可不是开玩笑,农村人常有两族之人闹事打架,抢粮抢菜。打完之后村长里长再调解。 若是春耕时抢水渠,两村人打架都是寻常,只要不闹出人命,官府不管。就算闹出人命,民不报,官不究。 所以打群架是很常见的事,朱家村临山,比沈家庄更偏远贫穷,村民也就更强悍蛮横。 这找到一个理由闹大户,他们岂会放过! 这上门先叫骂,沈父不许沈爷爷出来,怕他年纪大被冲撞到,自己正带着村民工人对峙。 远远看到沈冬素和甲十八回来,沈父心中正松了口气。 却见沈冬素长眉一挑,眼神凌厉地站到那朱家人面前,指着那开口骂人之人: “你说什么?” 那人一脸横肉,下巴上还长了一颗长毛黑痣,跟话本子里的土匪一样,一看是个小姑娘,冷哼一声,下巴一抬道: “我说沈江没良心……”一语未毕,沈冬素一拳重重地砸向他的眼窝,同时一脚狠踹他的下体: “我爷爷的名讳也是你这狗嘴能叫的!” 长毛痣一声惨叫,弓腰捂脸,大叫道:“给我打!打死这个野丫头!” 沈冬素双手抱臂,毫无惧色,警告众人: “你们朱家村来我沈家村闹事,都给我想清楚了,敢动手,打死也是你们活该!” 这话没啥震慑,长毛痣大叫道:“都给上!被一个野丫头唬住,我们还有什么脸面做人? 兄弟们看到了,这沈家藏了不少米粮酒肉,他沈江不出来,咱们打进去,抢到粮食都分了!” 青黄不接没吃的,村民离变成土匪也就一步之遥。 朱家村众青壮顿时大喜,持着木棍等物就要冲上来,沈冬素摇头一叹: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进来。 甲大哥,别动刀子,别出人命,其他的,随你发挥!” 说完她像个高人一样,慢慢退到甲十八身后,甚至伸手拦住要帮忙的沈家村人。 甲十八像那传说中的大将军一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打架的姿势很是优雅,一脚倒飞三丈,一拳一地碎牙,一棍打到他胳膊上,他一把抢过棍子,一轮抽晕三、五个刁民。 约摸十五、六个朱家村民,不到半刻钟,全部躺在地上哀嚎,其中受伤最轻的反而是那长毛痣。 沈冬素捡起一根木棍,拎着一步步走到浑身颤抖的他身前,长毛痣大惊: “你要干什么?你这天煞扫把星,别过来!” 沈冬素一棍子抽到他腿上,将他抽的仰倒,然后使用‘疯魔棍’,一连抽了几十棍。 “让你直呼我爷爷的名字!” “不敢了!再不敢直呼沈大爷、沈太爷名讳了!” “让你来我家闹事!” “不来了不来了,以后给银子我都不来沈家庄一步!” “还想抢我家米粮,你抢啊!” “不敢不敢,饶了我,我送米粮给你们!” …… 直抽到沈冬素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把棍子当拐仗,撑着休息。 这下不光朱家村的村民不敢再来闹事,沈家村的村民也看呆了。 我的老天爷,这真是小冬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凶悍? 而躲在小木屋里的小虎和小满,抱着被长毛痣踢了一脚的小黑狗,两人一狗相视一望,都从对方眼中看到崇拜。 沈父生怕女儿又传出什么恶名,这天煞孤星的名声还在传呢,再传出一个凶悍的名声,以后真嫁不出去了! 忙上前劝道:“冬素,别打了,让他们走就行了!” 沈爷爷被蒋氏扶着出来,沈冬素忙丢了棍子,去扶沈爷爷: “阿爷你身体没好,吹不得风,是这些恶人吵到你休息了对不对? 我看谁还在叫,我割了他的舌头!” 此言一出,沈爷爷宠溺又无奈地看一眼沈冬素。 而满地哀嚎的朱家村民,瞬间全部消音,紧紧闭着嘴,一声不敢出。 沈爷爷雄鹰一样的眼睛中,流露出沈冬素看不懂的情绪,对众人道: “走!今天把事情说清楚。” 蒋氏忙扶沈父跟上,众村民一半跟着同去,一半留下接着干活。沈冬素让甲十八看家,看好三个小家伙别乱跑。 反正朱家村的人都被打怕了,绝不会再动手。 一行人声势赫赫地往沈大志家走,沿途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看热闹,等到了沈大志家门前,足有近百人围观。 朱氏和沈大志本来信心满满地,等着长毛痣上门报告好消息。 长毛痣是朱家村的村痞,打架很厉害,带了那么多人去,肯定能把沈老头的银钱要到! 结果他们听到沈青牛提前传消息,朱大叔一伙人,全被沈冬素和姓甲的打趴了! 沈大志第一反应就是——跑! 却被朱氏拉住,朱氏也想跑,可她娘家人因为她吃了这么大的亏,她没脸往娘家跑,也没地方跑。 王金花抱着大肚子要回娘家,又被沈大志拉住,有个孕妇在,打起来对方总不好下狠手。 大不了让王金花往地上一滚,看谁敢动手! 三人争执着,让沈青牛去冯家找沈冬月,把肖氏也喊来助势。结果肖氏压根不参与,还不许沈冬月回去。 这时沈爷爷被沈冬素扶着,村民们逐赶着长毛痣等人,来到了沈大志家门口。 沈大志硬着头皮出来问:“爹,您怎么来了?” 沈爷爷转身抢过沈父手中的拐仗,一拐子把沈大志扫的跪到地上:“你说老子怎么来了? 瞧你跟你娘干的好事!你娘呢?让她出来,今天当着她娘家侄子的面,把话说清楚。” 沈大志在地上哭嚎:“娘,快出来啊!爹要打死我!” 朱氏冲了出来,这次到没就地打滚,到底娘家人在呢,要留点脸面。 她颤抖着唇,双眼尽是怨恨,直视沈爷爷道:“你要打就把我娘俩一起打死! 反正你心里只有你那大儿,哪里有我和志儿一星半点!” 沈爷爷才不跟她当众说这些废话,手一挥直接问:“你之前干的事老子既往不咎,现在两条路给你选。 一,我休妻,娶妻不贤,惑乱三代! 我现在休了你也不晚,省得你教坏青牛冬月。 你拿着休书跟着你这群侄子,滚回朱家庄,咱们老死不相往来!” 这话一出算是吓到朱氏了,她顿时坐到地上捶胸大骂: “好你个沈江,老娘黄花大闺女嫁你一个老鳏夫,给你生儿养孙,如今后人成群,你要休我! 今天你敢休我,我一头碰死在这里,让你一辈子被人戳脊梁骨!” 第68章 沈父把我当成水鬼附身怎么办? 她这胡搅蛮缠在沈父面前有用,但在沈爷爷面前,是一点用也没有。 沈爷爷直接手指大门:“要碰碰那,那里硬。你放心,死了我把你埋到沈家祖坟,清明少不了你的香火纸钱。” 看他一脸冷漠的表情,朱氏知道哭闹没用,也不闹了。只祈求地看向沈大志,求儿子替她说话。 沈大志才想上前,却被王金花拉住,与他耳语道:“爹吓唬娘呢,一把年纪了,怎么会休妻! 咱这种庄稼人,哪家有休妻?你别管,不然爹又打你。” 沈大志还真不吱声了,低着头,不敢与朱氏对视。 朱氏心如死灰,丈夫不喜,儿子不孝,娘家侄儿也不争气,对了,还有孙子! 她忙用眼神寻青牛,却发现沈青牛早就跑没影了。 沈青牛上次因为打小虎和小满,被沈冬素扇耳光,如今见到沈冬素就跟老鼠见到猫,早就躲起来了。 朱氏用怨恨的眼神扫了一圈人,最后咬牙道:“另一条路呢?” 她这一把年纪真被休了,哪有娘家可回?这些侄子平时来找她要东西,喊姑喊的甜,真要他们养活,她只有饿死的份! 若被休后还住在儿子家,那儿媳对她的态度可就大不如从前了,她之前把两儿媳妇当丫环奴婢用,两个孙女更是任打任骂。 现在蒋氏和沈冬素她算是管不着了,王金花仗着肚子里揣一个,对她早不像以前那么恭敬讨好。 若再没了掌家权,她在这个家里就是吃闲饭的,谁敢给她好脸色? 故而不得不退一步,只要不被休,沈江说啥她都应着。 沈爷爷环视众人道:“想来乡亲们都知道,她趁我不在家,把重伤的大成赶到牛棚。 又趁大成腿残,强行分家分田断亲,分家分的有多不公,我在这里也不多说,全村人都看着的。 我重病归家,她和大志直接将我赶走,直言两兄弟已断亲,父归兄,母归弟。 是我沈江有眼无珠,娶了这么一个续弦,生了这样一个孽障,我自作自受,我认了! 但我绝不允许这毒妇戕害大成一家! 之前你去牛棚胡搅蛮缠要银钱,今日又让娘家子侄来闹事,明日你还要怎么样? 非得搅得我老沈家不得安宁,你才满意是吗? 你不想被休也行,那就按分家断亲时说好的,摔锅分家,再无干系! 你们再敢来大成家闹事,老子拼了命,也打死你这毒妇孽障! 可怜我儿腿都断了,我长孙卖身为奴,你们还要怎么样?” 说到这里,沈爷爷眼睛都红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离家几个月,归来时家里竟然成了这样的局面。 一想到沈大成差点就死在牛棚里,他就心如刀绞。 骂完朱氏和沈大志,沈爷爷又骂朱家庄众人,指着朱氏道: “要么你们今天把她领回去,要么就给老子滚!以后再敢进沈家庄一步,老子打断你们的狗腿!” 长毛痣看一眼沈冬素,如同看到瘟神一样惧怕,匆匆弯腰行礼道: “小侄不敢了!姑父莫气,小侄再不来沈家庄了!” 说完带着朱家庄人跑了,朱氏彻底没了撑腰的,哪里还敢再提要银钱的事,生怕惹怒了沈爷爷,把她赶回朱家。 她不提,沈爷爷自己说:“你让大志来要银钱,说大成家盖房子是我给的钱! 用你那蠢脑子想一想,我要有银钱,还会差点病死在半道上?还会让车夫上门要债? 那是大成和红林、冬素辛苦挣的钱,人家一家人两不见亮地干活,挣到钱盖房子。 你们呢?好吃懒做,重活干不了,轻活看不上,就会胡搅蛮缠打混!” 沈爷爷失望地看一眼沈大志,那一眼有恨铁不成钢的失望,也有对儿子未来的担忧,更多的则是决别的坚定。 随即长叹一口气,扶着沈冬素转身道:“回家去吧!” 沈冬素忙安慰他:“阿爷莫伤心,以后孙女孝顺您。” 就在这时,一直假装隐形人的沈大志,突然冲过来抱住沈爷爷的腿,哭道:“爹,您不要我了吗?” 他抱的很紧,也不再怕沈爷爷手中的棍子,一幅你怎么打怎么骂,我都不会让你走的样子。 沈爷爷长叹一声道:“是你不要我的呀!车夫都把我送到你家门口了,你把老子撵走。” 沈大志急道:“不是的爹,是娘说,她说是车夫讹钱,我们不给钱,车夫也会送你回来。” 沈冬素见沈爷爷目露不忍,扭头对沈大志道: “阿爷的病还没痊愈,大夫说了,要长年吃药,每月抓药就得二两银子。 二叔要是愿意赡养阿爷,这个银子咱俩家平摊?” 沈大志瞬间放开沈爷爷的腿,抹着眼泪鼻涕道:“爹,大哥家盖新宅子,住的舒坦,你还是在大哥家住吧!” 围观的村民有的正感动着呢,说着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父子哪有隔夜仇? 正要劝沈爷爷原谅沈大志,忽闻沈大志此言,村民们纷纷骂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不孝子啊!为了一点银钱,父亲不愿意管。出了事还把母亲推出来顶锅,这要是我儿子,直接打断腿! 沈爷爷一腿将他踹翻,重重地啐了他一口,最后望了一眼他亲手盖的家,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沈冬素觉得经此一事,二房能安分一段时间,最起码能安分到盖好新房子。 回到牛棚都巳时了,平常这个时辰已经到凌府了。甲十八急的不得了,一再催促沈冬素: “马车夫早就等急了,再不出发甲统领要派人来问情况了。” 沈冬素匆匆跟沈爷爷说了一下情况,她要去大哥当差的凌府帮厨,明天就回来。 将家里四个病号的药交给蒋氏,熬药时别弄混了,若是搞不清楚,就等仲阳回来再熬。 小黑狗和大白鹅蹦蹦跳跳地,送她和甲十八到河堤上,小虎和小满茫然又胆怯地看着两人的背影。 孩子最敏感了,蒋氏不喜欢他们,沈爷爷和沈父不够细心,给他们煮粥煮药,洗头擦药,都是沈冬素在做。 如今沈冬素离开家,两个孩子瞬间有种,再次被遗弃的感觉。 工人忙忙碌碌,蒋氏在厨房带着几个妇人煮工人饭,小虎紧紧地牵着妹妹,缩进小木屋的竹筐里: “别再乱跑了,她不在家,乱跑会挨打的。” 小满轻轻点头,看向床上躺着的沈爷爷,头一次从竹筐里爬出来,主动爬到沈爷爷床头,大大的眼睛里,满是孺慕之情。 再次启程的沈冬素和甲十八,半路遇到一支凌府护卫,其中竟然有沈林钟。 看到两人的车骑,沈林钟担忧地下马问道:“冬素,可是家里出了事?甲统领让我带人回家看看。” 沈冬素笑着摇头:“家里很好,阿爷回来了。” 又问甲十八:“能让我大哥回家一趟吗?” 甲十八点头:“你独自回家,天黑点卯前归营。” 沈林钟大喜过望,沈冬素忙跳下马车,把他拉到一边,再次跟他对好口风,自己会医术的事不能说,统一口径,她去凌府是帮厨。 还有她之前落水的事,也是绝对不能说的! 近来沈父对她的态度很奇怪,应该说从沈父醒来,对她的态度都很奇怪。 万一让沈父知道,女儿曾经差点在河里淹死,把现在的她当成水鬼附身怎么办? 之前她主要是防蒋氏,结果发现蒋氏更重利益。 严重怀疑,她只要能帮沈家赚钱,能带领沈家过上好日子,真是水鬼附身,蒋氏也会佯装不知。 反而是沈父,看她的眼神总让她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沈林钟自然是满口答应,对妹妹的要求,他虽不理解,但绝对照办。 兄妹俩匆匆告别,到了凌府之后,甲十八跟甲四打了个照面,人就没影了。 沈冬素估计他是去找人做独轮车和四轮车,上一次的螺丝螺母,他硬是熬了一夜没睡,给做出来了。 这回做的东西更麻烦,看他要做多久? 第69章 沈冬素在凌府真忙啊! 一筐红薯粉丝,沈冬素送给胖厨师,准备晚点教他做几道粉条菜肴。 粉丝散卖赚不到钱,但若批量卖,那还是很有赚头的! 潜在第一个大客户,就是凌府啊!想想那天挖塘的青壮,凌府一天的伙食得准备多少食材啊! 哪怕一个月跟沈冬素买两回粉丝,赚的钱也够她开个作坊。 她也不仗着教人家胖厨子做几道菜,人家追着喊‘师傅’,就强迫人家买。 等教胖厨子做猪肉炖粉条,取得凌府众人的一致赞赏,她不说,胖厨子也会追着要买的。 她去见凌墨萧时,他刚吃了午饭,也没问沈冬素为什么会迟到,上下打量她一番后,伸出手腕示意她来把脉。 沈冬素先把脉,再检查他的腿,喜道:“王爷恢复的非常好! 这次拔毒之后,您要多走路。不能直接走,这样好了,您府上有木工吗?我来做几样工具。” 凌墨萧不光身体恢复的很好,精神也不错,眼神中再没有那种绝望的死气。 沈冬素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更信任了,也许是两次拔毒,减缓了他的痛苦,也让他切实感觉到身体在康复,终于不再怀疑她的医术了。 其实除了自身,凌墨萧信任沈冬素的医术的原因还有,金疮药和保济丸的功劳。 孙军医得到药方,如获至宝,废寝忘食地带领几个军医研究了多日,没给甲四请教沈冬素的机会,那两样药品就做出来了。 凌墨萧拔给孙军医一大笔银子,让他悄悄成立药局,专门做这两味药,为以后做准备。 凌王如此信任,让孙军医很感动,王爷先花重金从滇州神医手里买到药方,又给予重金让他成立药局,凌王对部下将士,是真好! 听了孙军医的感动,甲四实在不好意思说,这药方是一百两银子买来的。 在孙神医看来,这药方价植万金,若是知道那‘滇州神医’一百两银子就卖了,只怕他会连夜赶到滇州,从对方手里多买几个方子。 也因此,甲四彻底信了,沈冬素所说的白胡子神医收徒的事。他甚至怀疑,那白胡子神医,就是滇州神医。 除了药品,还有上次甲十八带回来的螺丝螺母。 器械营试用过上报,此物能用在大小机械上面,有了此物,将大大提高机械制作的速度,且先秦时墨门失传的一些器械,也有可能造出来。 凌王闻言,严令机械营保密,绝不可将此事外面。 而今日甲十八回来,又带了两张新图纸,这两张图纸,不知又会带来什么惊喜! 一而再的惊喜,和身体日益康健,让凌王重拾信心。暂且在封地蛰伏,积粮练兵,且待他日,重还京都! 甲四亲自带沈冬素去找木匠,她带着几个木匠在后花园里转悠半天,最后选在暖棚旁边。 在白纸上画了一条长廊,接着又画一些奇怪的东西:“天气渐冷,不能让王爷在户外运动。 在这里搭一个长廊,建这种运动机械,这是双杠,这是单杠,这是抓握杆,都是有利于王爷恢复身体的。 对了,王爷习武吗?” 甲四眼角直抽,心中又涌上一股悲伤,王爷曾经策马挽弓射虎,徒手撕熊,一柄两刃三尖枪,打遍军中无敌手。 可中毒之后,别说练武,连走路都成问题。如今竟让一个小姑娘怀疑,王爷会不会武? 幸好沈姑娘没当着王爷的面问,否则他肯定很难过。 甲四沉声回答:“王爷习武,擅枪和剑。” “那会五擒戏吗?” 甲四再次眼角直跳:“你是说老道士练来强身健体的?” “对对,就是这个,这次拔毒之后,让王爷早晚练一刻钟五擒戏,再来用这些工具,恢复一下体力。” 随即沈冬素教甲四这几样体育工具的使用方法,又怕他听不明白,教凌王瞎练,大方地道: “这样好了,等工匠打好了,你通知甲十八,我亲自来教王爷。这一趟不另收医药费!” 甲四的眼角快抽搐了,一个小姑娘竟然口出狂言,亲自教王爷练武! 因为凌王的状态很好,这七天虽有头痛之症,但比之前痛起来生不如死,算是强多了。 他的睡眠质量依旧不好,但较之前长期整夜整夜睡不着相比,如今每夜能熟睡两个时辰,凌王很满意。 沈冬素却不满意:“不行的王爷,您一定要多吃多睡!” 说到多吃,甲四忙道:“厨子做的甜点,王爷不喜欢,还请沈姑娘这两日多做一些点心。” 沈冬素点头:“这个没问题。咱们接着说睡觉,王爷,您上次一夜长眠,是什么原因?” 凌王抬眸看了她一眼,三年来睡的最香的一觉,是那晚枕在她的膝盖上,听她唱童谣。 脑中才浮现那晚的场景,凌王瞬间转过头,思索了片刻道:“曲声,你的曲子,本王听了不做恶梦。” 沈冬素一拍大腿喜道:“那简单!甲统领,我教你唱歌,你每晚唱给王爷听。”音乐助眠,这是正常治疗手段。 然后她就听到甲四和凌王异口同声地道:“不必了!” 甲四简直是瞬间脸色大变,冷汗直流,让他唱歌,还是对着王爷唱!杀了他算了! 凌王同样想想那场景,觉得胃有点难受,我宁愿做一晚上的恶梦,也不愿看到甲四坐在他床头唱童谣! 沈冬素为难地道:“那怎么办?要不你们找个声音甜的女子,我教她唱?”这年头又没有留声机。 让一个陌生女子每晚在凌王房里唱歌,凌王表示,那我宁愿不睡觉! 最后甲四提议:“府上有乐师,沈姑娘可以将曲子给他们。” 乐师是一群中年大叔,没有女子,他们也不会唱歌,只是用乐器演奏。是这个时代的乐队,还是宫廷乐队。 沈冬素先教他们虫儿飞的曲谱,结果发现这年头谱曲的方法,跟后世简单的五线谱完全不同。 谱曲方法极为繁琐,可谓是天书,外行人一个字也别想看懂。 她连唱几遍,乐师还是没法将曲子全部记下来。 总不能给凌王听一夜的虫儿飞吧!沈冬素还想多教乐师几首安眠曲呢,这个谱曲法,教到明年也教不会十首! 她一急,便把五线谱画了出来,简单的七个音阶一说,再把他们记了半天也没记完的虫儿飞谱上。 不愧是这个时代的音乐大家,有几个反应快的,瞬间就被这个谱曲法迷住了。 围着她问个不停,沈冬素对音乐懂的不多,但教他们五线谱还是够的。 被乐师们拉着说了两个多时辰,留下五首安眠曲,她才脱身: “你们先练着,可用这个法子,将所有乐曲都谱成曲,等我下回来的时候,再教你们新的曲子。” 她还帮乐师找到一个极合适的演奏点,就在凌王卧室不远的听风小筑。 入夜在此演奏,曲声悠悠扬扬地传到他的卧室,即不会太近觉得吵,又不会太远音质不清。 第70章 你就不能说个好吗? 又是羡慕大佬的一天,睡前还有乐队当场演奏安眠曲。 等咱有钱了,也养一个乐队! 从乐队那里离开,就被胖厨子请到厨房做甜点,这次她教胖厨子烤蛋糕。 蛋糕只要配方比对,很难做失败。并且随便加点果浆搭配,就能变成不同口味的甜点。 胖厨子的脸又圆了一圈,很沮丧地道:“王爷不喜欢我做的甜点,尝一口就不吃了。 我为了试口味,每天吃甜点吃到腻,师傅你瞧,我这下巴都双了。” 沈冬素:……我怎么觉得是你自己想多吃点呢?还有,你的下巴我第一次见的时候,就是双的!现在快变成三层了。 “没事,慢慢来,甜点本来就要多练,你没听说过白案师傅要四年才能出师嘛! 今天教你做的蛋糕,比别的简单。 咱们烤完蛋糕,我再教你做一道硬菜!” 一听硬菜,胖厨子两眼放光,打蛋白的手搅地飞快。 蛋糕放进炉子里烤的时候,沈冬素就迫不及待地教他做猪肉炖粉条。 胖厨子是亲眼看到她把硬梆梆,面条样的东西放到温水里,半个时辰就变得软软滑滑。 好奇问道:“这是什么食材?” “红薯粉丝,红薯做的哦!” 胖厨子不敢置信,拿着干粉丝和湿粉丝研究了许久,却也没开口问是怎么做成的。 师傅再大方,也不能总要人家的秘方啊! 五花肉炒的焦香,加香料和酱汁炖煮,柴火灶炖的肉喷香,炖烂了出锅前加入粉丝煮个一小会,撒一把青蒜苗。 先给胖厨子盛一碗:“你尝尝,粉丝能当饭吃,也能当菜吃。” 胖厨子像吃面一样,很快就吸溜完一碗,双眼放光:“香!滑!比面条劲道!” 果然,不用沈冬素说,他就追问:“师傅在卖红薯粉吗?多少钱一斤?我先订一百斤!” 沈冬素笑的眼睛弯弯:“五文一斤,别觉得贵,一斤干粉能泡三斤湿粉呢! 这粉易菜易粮,不管是加肉、豆腐、酸菜同煮,都极美味。 秋冬菜蔬不多,红薯粉易储存,好运输,是家中常备食材的首选!“ 胖厨子不语,而是用遗憾的眼神看着沈冬素,把她看慌了,五文太贵了吗?你可以反价啊,三文我也卖的! 没想到胖厨子说:“师傅的手艺埋没了!这红薯粉若是在京城,冬日卖给大酒楼,可值三十文一斤!” 沈冬素松了口气,不在意地笑道:“我小门小户的做不了那么大的生意,说实话,这粉就我自家几个人做。 一个月最多也就做个两百斤,你订一百斤,我就不能再去找客源了。” 胖厨子拍拍胸脯道:“师傅以后做好粉,只管送来。多少凌府都吃得完,要不要先交订金?” 沈冬素忙摆手笑道:“不用不用,多谢你的支持!这蛋糕方子,就当我送你的谢礼。” 这边蛋糕还没烤好,甲四就来催:“爷要用晚膳,沈姑娘,甜点好了吗?” 凌王现在还不能吃太油腻的食物,猪肉炖粉条他就没口福了,胖厨子忙去上菜,花胶鸡汤和七八个炒菜。 沈冬素把蛋糕拿果肉装点一下端过去,遗憾地对凌王道:“下次拔了毒,您身体大好,就能吃火锅了。 宽粉涮火锅最好吃,我为王爷专门做些宽粉。” 凌王扫她一眼,这个小丫头,从中午到了凌王府,匆匆给他把了脉之后,先是被工匠围着。 后来又被乐师拉着不让走,去了厨房,厨子又师傅师傅地围着学做菜做点心。 幸好没让孙军医知道,药方是她给的,否则被孙军医拉走,还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 到现在两人才有独处的时间!你在本王府上,到是挺忙的啊! 沈冬素没看懂他的眼神,以为他在责怪自己吃太快,讨好地把蛋糕放到他面前: “王爷尝尝这道新甜点如何?” 金黄的蛋糕,切成薄薄数层,每层中间夹着香甜的果浆。 凌王拿小勺子挖了一口,蛋糕一入口,那种熟悉的感觉从口腔蔓延至全身,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这是凌府厨子怎么也做不出来的,他们做的甜点味道并不差,可吃了就是没有这种感觉。 看一眼身前的小姑娘,睁着一双鹿眸似的水灵眼睛,满是期待地看着自己。 凌王心中疑惑,到底她做的甜点吃了才有这个效果?还是她故意没好好教厨子? “不错。”凌王咽下口中的蛋糕,轻飘飘地吐出两个字。 然后他就看到沈冬素的大眼睛里布满失望,怎么了?不错是表扬啊?本王上次表扬一道菜‘不错’,那厨子喜极而泣。 “王爷只会说‘不错’‘还行’‘尚可‘,难道就不会说个好吗?” 沈冬素语气中带着委屈,你这个甜食控,明明吃的那么欢,却吝啬的连个好字都不肯夸。 凌王嘴角微抽,不想理她,可看到她吃饭都没之前香了,到底不忍,又轻声道了句:“很好!” 小丫头瞬间又恢复成笑意盈盈的模样,真是个容易知足的小姑娘,一句很好,就让你这么高兴吗? 当天夜里,沈冬素给他配了泡脚的药,又给他小腿按摩,脚底按摩还是甲四做的。 然后两人试听乐师的演奏,当虫儿飞的纯音乐随风传来的时候,沈冬素感动的差点就哭了。 不是因为乐师成功了,而是这一刻,让她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躺在沙发上,听着音乐…… 好想回家啊!可惜这辈子也不可能再回去了。 肩膀上的掌印还在发凉,呵,不光回不去,连身体还没完全掌控呢!不能现拖了,万一这掌印拖太久,变成永恒的怎么办? 这次回沈家庄之后,得想办法单独见冯文生一面。不管是不是他推原主落水,都要试探一下。 第71章 沈爷爷当代言人卖酸辣粉 这次拔毒非常顺利,凌王即没有因断药而发病,也没有因失眠而头痛,身体底子强了,沈冬素也敢多放点‘血’,足足放了三小竹筒的黑毒血。 瞬间,凌王脸色变得毫无血色,不过还没到需要输血的程度。 沈冬素给他开了一些补血的药膳,又叮嘱他多吃饭多睡觉,长廊下的健身器材装好之后,她再过来教凌王使用。 许是这次放血太多,凌王没有精神出去,而是昏昏欲睡,甲四担忧病情反复,非不让沈冬素回去,让她等着凌王醒了再走。 甲十八也一直没回来,沈冬素心急回家,便跟甲四建议,随便派个护卫跟她回去,甲十八肯定被那独轮车吸引,舍不得离开。 甲四不理她,跟个门神一样守在凌王卧室门口,整个凌府的人走路都掂着脚,生怕吵到凌王睡觉。 沈冬素便去药房为凌王配药,同时给沈爷爷、小虎、小满、大姨母都配了一份。 这回她坚持给银子,大佬的便宜不能多占,再说,咱现在也不缺钱。 甲四哪里知道那些药材的价钱,本想随口说个数,结果听闻了她和胖厨子的红薯粉交易。 便说让她送一百斤红薯粉,就当以物易物,换取这些药材。 如果她不同意,那就别拿凌府的药了,自己去县城买。 沈冬素怎么算自己都占了大便宜,暗自决定多给凌府送些红薯粉,把差价补过来。 忙到快晌行,她才到后厨混个工作餐,就被几个守株待兔的乐师抓到,乐师不敢去凌王的院子守她,便守在后厨。 他们知道沈冬素就在凌王府呆一天,谁也不想让自己的问题乐空。 个个都红着眼睛,头发凌乱,显然一夜没睡,哪里还有一点乐师的优雅淡然。 拿着乐器和乐谱,七嘴八舌地问沈冬素各种问题。 沈冬素肚了饿的咕咕叫,只好先给他们上一节小课,把谱曲的基础知道讲一遍,能理解多少就看你们自已的本事了。 乐师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如痴如狂,年纪最大的那老头,抱着古琴喜道: “如此谱曲,名传再也不会失传了!哈哈,老夫真是三生有幸啊! 沈姑娘,无以为报,此琴名绿钟,便赠予姑娘,以谢姑娘传授谱曲大恩!” 沈冬素干笑着摆手道:“不用谢,我教你们乐曲,也是为了王爷好。 我也不会弹琴,这么好的琴给我浪费了。” 幸好凌王醒了,否则还不知道要被这些乐师缠多久。沈冬素匆匆吃完一碗羊肉面,去跟凌王请辞。 凌王似乎很满意这次的治疗,能感觉到他心情很好,沈冬素便大着胆子道: “王爷,咱们的治疗算是完成一半了,您看,要不要先把医药费也付一半?” 凌王长眉微挑,眼角微微上扬地看向沈冬素:“你想要五千金?” 沈冬素讨好地笑道:“怎么会呢!我家还是破牛棚一间,我连一千两银子都不敢全部拿回家。 我是想说,能不能先把我兄长的卖身契还给我们,我阿爷病重,十分挂念兄长。” 凌王手一挥,赤红的广袖睡袍,袖口漾起一层如水的波纹,端起茶碗,慢条斯理地浅饮一口后道: “按合同来,本王彻底康复,再放你兄长自由。” 沈冬素笑意不减,本来就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大佬不同意,咱也没办法。 刘管家准备好马车,胖厨子悄悄送了一食盒手抓羊肉,去了骨头的,满满一盒食净肉,香气四溢。 这回刘管家没送菜蔬,而是送两袋白面,听说沈爷爷身体不好,这是送给沈爷爷吃的。 沈冬素只当是他们从甲十八口中得知的,也没多想,笑着收下。 甲十八一脸气愤的表情上了马车,沈冬素跟他碎碎念了半路,说着在凌府的事,结果他都不答话。 便问:“是不是四轮的车不好做?慢慢来,不可能一次成功的。” 甲十八谴责地看她一眼:“你跟甲统领说想另要一人陪你回沈家?” 沈冬素一愣之后,才反应过来,忙摆手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是怕你有事,你每天陪着我,干一些农家琐事,吃不好睡不好的,我耽误你的正事嘛! 我那时又心急回家,才跟甲统领说一声,随便换个人跟我同行就成了。 再说,之前王爷怕我跑了,才派你跟着我,现在你们也看到了,我根本就不可能跑嘛。 还拘着你天天在我家干活,多不好意思啊!” 这话一点也没安慰到甲十八,他还是气呼呼的,瞪着沈冬素道: “你平常有事甲大哥,没事号码牌,我都不跟你计较。 你若想换人,别怪我不讲情面!” 沈冬素再三解释,她根本不想换人,把甲十八好一通夸,直到夸到河堤处,她嗓子都快冒烟了,甲十八的情绪才好一点。 无语地在他背后翻个白眼,这些男人,怎么个个都有孩子气的一面啊! 甲十八一手夹一袋白面,沈冬素背着剩下的东西,才爬上河堤,小黑狗就欢快地叫着迎上来。 听到小黑狗的叫声,反而让沈冬素心中安定下来,之前去凌府,仿佛有魔咒一般,只要她不在家,家中必出事。 这回看来魔咒破除了,沈家一切都好。 很快一群人追着小黑狗出来,三个表姐妹,大鱼和莫修谨,仲阳和小虎小满,都在。 大鱼和大麦先一步跑过来接东西,沈冬素喜道:“今天都来我家做客吗?太好了,我带了好多羊肉呢,咱晚上吃羊肉馍。” 大麦笑道:“我娘和二姨母、三姨母也都来了,大家在商量红薯粉的事。 我和我娘、大莲出个摊,阿沅和二姨母出个摊,三姨母在家帮你娘做红薯粉。 大家都觉得这红薯粉做法简单,很容易被别人偷学去,除了自家亲戚,找谁都不放心。” 沈冬素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红薯粉的做法传开,是早晚之事,咱们这独门生意,尽量做长远一点。” 大麦不解:“为什么会传开?咱们都保密,不让人偷学。” 沈冬素笑道:“也不是偷学的问题,聪明人多着呢,吃过几次,知道原材料是红薯,回家慢慢琢磨,总能琢磨出来。 不信你看那豆腐,第一个做出豆腐的人,也没想到豆腐的做法会传遍天下吧?” 大麦很沮丧:“那咱们卖方子成不?谁想跟咱们学,付钱买方子,咱教他做。” 沈冬素摇头:“做法太简单了,教了一个人,保不准立即就传开了。 卖方子不如卖工具,咱卖做粉的工具,再把酸辣粉的配方守好,才是长远之计。” 大麦似懂非懂,不过目前最主要的是出摊卖粉,还不知道这酸辣粉大家爱不爱吃呢! 当天晚饭,是继上次吃饺子之后,沈家最热闹的一天,三个姨母都去大厨房帮蒋氏做工人餐。 沈冬素和两个表姐在小木屋煮小灶,昨天沈林钟回了一趟家,让沈爷爷心情大好。 沈林钟带沈爷爷去看过十亩藕塘之后,沈爷爷更是精神焕发,一直在和余大鱼商量,藕塘水足之后,要去哪里抓鱼苗。 这年头没有专门卖鱼苗的,自家养鱼就得自己抓鱼苗,这个余大鱼熟,他对方圆三十里的每一条河,每一个水塘都了如指掌。 跟沈爷爷保证,别说是十亩塘,就是百亩塘,他也能捉到充足的鱼苗。 今天一个上午,沈爷爷拉着大鱼跑了两趟鱼塘,一扫因分家和重病,带给他的郁气。 沈父和大鱼的水车进展也很大,不过今天莫修谨来看了图纸,提出几个改动意见,让沈父很有启发,决定重做一个更好的。 小虎成了仲阳的跟班,而安静的小满,则极喜欢跟着大莲,虽然依旧不多说话,但大莲跟她说话,她是有回应的。 大莲也极喜欢小满,之前几个亲戚家,她是最小的孩子,总是做着跑腿的活,也不受重视。 如今有一个更小的妹妹,她瞬间成了姐姐,自然很高兴。又是给小满的头发抹除虫油,又是教小满织围巾。 沈父专为两个小女孩,削了八根小号的竹针,小满很快就迷上了织围巾,和大莲静静坐在小木屋后面,边晒太阳边织。 黄昏的时候,工人们吃完饭放工,沈家人也开始吃晚饭。 羊肉本来是很多的,但没想到人更多,就不够分了,一人只分两小块。 蒋氏很是大方地杀了一只鸡,按人头煎鸡蛋,一人一个。 给几个病号煮的鸡汤白面条,其他人吃白面掺黑面的面条 热闹的晚饭后,男人们都在院中谈话,女人们则在屋里谈卖酸辣粉的事。 大家对沈冬素说的五五分账都没意见,二姨母很是飒爽地道: “先说好,不管这生意挣不挣钱,以后都不能因为这个伤了咱们姐妹的情分。” 大姨母的眼睛虽不再流泪红肿,可依旧看不清东西,只能看到重影。 感激地道:“我眼睛不好,能干的活不多,我家这摊位就靠大麦。 不管能不能挣到钱,这个秋冬孩子们裹腹的吃食是有了。 四妹啊,大姐谢谢你,谢谢冬素,有好处,总不忘我们。” 三姨母喜欢姐妹,喜欢人多,最依重二姐,她什么也不懂,二姐让干啥就干啥。 笑呵呵地说:“我听二姐的,我帮四妹磨红薯。” 说来惭愧,这红薯粉的生意,沈冬素是忘了三姨母的,幸好二姨母事事想着她,哪怕她不能摆摊,在家做红薯粉,也能分到一点钱。 沈冬素笑道:“那我就教阿沅姐和大麦姐做酸辣粉,咱们几家同心协力,挣钱,过好日子!” 二姨母大笑道:“冬素说话我爱听!咱们这样的泥腿子穷人,奔的就是过好日子!” 小推车还要三天才能做好,这三天沈冬素把阿沅和大麦留在沈家,跟她一起睡小木屋。 三人采买碗筷,缝抹布,做配料,做红薯粉,商量各种细节。 第一辆小推车做好之后,沈冬素亲手布置,问两人道:“取什么店名?” 大麦激动的脸红通通的:“要不,叫沈记酸辣粉?” 阿沅在一旁点头道:“我看行!” 沈冬素眼睛一转,拉过看水车的沈爷爷:“阿爷,你给我们做代言人怎么样?” “代盐人?要我去帮你们买盐?” 沈冬素笑道:“不是买盐的盐!你看人家那些名店,都是什么百年老店,几十年老店。 咱这酸辣粉的名头要响亮,也要够年份。我把您的头像当招牌,人家一看,有年份啊!肯定都会来吃的!” 沈爷爷摸着脸道:“我这张老脸,还能当招牌,不成不成,丢人!” 沈冬素撒娇地道:“我给您代言费,我的那份收益,分您一半! 好爷爷,您就当帮孙女的忙,这样好了,您先坐着别动,我来画招牌,等我画完您看着喜欢,再说同不同意。” 沈爷爷被她缠的没办法,只好坐在那里当模特,沈冬素画的是简笔画,按肯爷爷那个画风画的。 拿给大家看的时候,皆称奇不已:“怎么寥寥数笔,就画的这般传神啊!真的跟阿爷一模一样呢!” 沈爷爷自己也看呆了,摸着下巴道:“真有那么像?冬素你什么时候有这本事?” 沈冬素笑问:“您就说喜不喜欢?我拿这幅画做招牌,您同意吗?” 沈爷爷自然同意了,沈冬素当即在麻布上,画了十几幅一模一样的,裁剪成招牌,布置在小推车上。 小推车有一个可以收起来的篷顶,麻布做的,画了红薯和酸辣粉,让人远远看了就食欲大增。 等两辆小推车布置完,阿沅和大麦又连连称奇:“街上卖小食的摊子,都很简单,还脏的很。 看咱们这小推车,我怕推到街上去,人家抢着买咱的小车怎么办?” 沈冬素得意地心道,这还没装彩灯呢,装上小彩灯,就跟后世美食街上的小推车一模一样了。 “真有想买车的,那咱们又多一本生意做!大鱼哥,这门生意给你做,专做四轮餐饮车,保管你生意好!” 大鱼知恩图报,笑道:“我哪是做生意的料,我给四姨父打下手。” 第72章 麻沸散和又遇庸医李大夫 沈父笑道:“等有人要买小推车的时候再说吧!现在要紧的是把水车打出来,天再冷点河水结冰,就没法汲水了。” 沈父和沈爷爷的想法一样,一群孩子鼓弄的吃食,还没开始出摊呢,就想着挣钱后怎么花,做生意哪有那么容易哦! 沈记酸辣粉第一天出摊时,沈冬素和甲十八一起去捧场,小镇就短短一条主街,几条小街。 二姨母怜惜大姐眼睛不方便,便让大麦的摊摆在街头,这里宽敞人流量大,还不用挤过窄小的街道。 而她自己和阿沅则摆在偏远一点的街尾,推着小推车走过长长的主街,人流量还少。 但这里是去青山书院的路口,中午吃饭的时间莫修谨跑来帮忙,说是帮二姨母打打下手,蹭碗粉吃。 几个姨母都很疼莫修谨,二姨母特地给他的粉加了两颗卤蛋,深秋天寒,莫修谨吃的额头冒汗,连连赞夸二姨母的手艺好。 其实这粉是阿沅煮的,二姨母是打下手的。但夸的二姨母很高兴,让他带同窗来吃,给他们算便宜些。 阿沅全程红着脸,趁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和莫修谨相视一笑。 沈冬素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哪里是来吃粉的,就是为了跟阿沅姐见上一面,能说上两句话,两人就满足了。 真是纯情啊!又是纯爱战士应声倒地的一天。 阿沅的摊位虽然处于客流量少的地方,但许是因为阿沅漂亮,二姨母爽利,红薯粉又是个新奇吃食,还便宜。 这年头在小镇上卖吃食,可不像后世,店家和客人能全程无交流,都是社恐党人士。 小镇摆摊,靠的就是店家的口才和社交能力,一说是哪个村的,总有认识的人。 聊两句家常后,笑着招呼一句:“来吃碗酸辣粉暖暖身子。”客人大多不会拒绝。 不少赶集的人都原来嗦一碗,沈冬素在摊位上打了半个时辰的下手,就卖出了二十多碗。 可惜大部份都是吃素粉,十人里有一个舍得加个蛋。 再去大麦的摊位打下手,客人跟阿沅的差不多。然后她发现,这边主要不是靠大姨母的社交能力,还是靠大莲这个小丫头。 小丫头爱笑,嘴又甜,见了男的叫叔伯,女的叫姨婶,年轻的喊大哥、姐姐。 那酸辣粉的香味再一勾,人家也愿意被小丫头牵着坐到马扎上,花两文钱嗦一碗粉。 大麦掌勺,大莲招呼客人,大姨母洗碗筷打杂,母女三人忙的热火朝天。 沈冬素发现大姨母是用冷水洗碗,在这深秋时节,冻的她手指通红。 忙道:“炉子闲着的时候,可以烧点热水洗,别冻坏了手。” 大姨母怜爱地看着沈冬素笑道: “姨母习惯了,咱们农家人,谁舍得烧热水洗碗啊!费材火。 好冬素,姨母正想找功夫好好和你说说话,大麦都和我说了,做红薯粉,都是你教的。 好孩子,你有心了,又帮我做眼药,又让大鱼去学本事,又教大麦大莲这手艺。 姨母家贫,又一身病,早些年连你娘都不太爱和我家走动,你是个好孩子,有事还想着我们。 姨母谢谢你了。” 说话间,大姨母在衣襟上擦干净手,许是怕自己的手太冰,擦干净后还在脸上暖了暖,然后才摸索着握住沈冬素的手。 这一刻,沈冬素只觉眼眶一热,有些羡慕大麦和大莲,她能分清,这份羡慕有她本人,还有原主。 如果大姨母是自己的娘该多好啊! 她准备一整天都在大姨母的摊位上帮忙,可惜很快就失言了。因为街头传来熟悉的声音: “你爹已经没救了,又不是老夫的原因,是他自己命该绝,你在这求我也没用!” 正是那个庸医李大夫,一个少年抱着他的腿哭求:“求你救救我爹,你要救不了,把医药费还给我,我再去请别的大夫!” 李大夫一腿把少年踹倒:“那是出诊费,老夫已经出诊了,岂有归还之理!快滚,再缠着老夫,别怪老夫不客气!” 那少年绝望地看向李大夫,眼神中闪过一丝狠戾,这眼神吓到李大夫了,他色厉内荏地道: “怎么?你还想抢回银子?小心老夫报官抓你!” 少年吼道:“你说凑齐十两银子,就能救我爹!我凑齐银子,你也收了,又说我爹没救了。 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围观之人也听不下去了,特别是有认识少年的,纷纷指责李大夫:“你出诊费要这么多吗? 没治好病人,就把诊金还给人家!” “这不是沈家庄的李大夫吗?他那医术看看牛马还成,医人,就没医好过!” “哎哟,这小子上当了啊,怎么找了这么一个庸医!” …… 李大夫气的脸红脖子粗,大声道: “他爹本来就该死,全镇没有一个大夫管接手,是老夫好心出诊,如今你们还倒打一靶! 有本事你去找别的大夫,但凡有谁敢说能医好你爹,十两诊金,老夫一文不取!” 那少年当街嗑头:“求求乡亲们,哪里还能请大夫? 我的爹病情拖不得,要回银子,我就送我爹到县城医治。” 少年嗑头嗑的头破血流,漆黑眼眸中的绝望,让人不忍直视。 沈冬素觉得,他爹若真被李大夫耽误了,他可能会杀了李大夫为父报仇。 这个庸医,摆明就是骗少年的银子,真是害人不浅! 沈冬素医者天性,到底于心不忍,准备上前询问少年父亲的病情,却被甲十八一把拉住: “你别忘了,不能暴露你会医术的事,还有,女子行医,是不允许的!” 沈冬素看那少年,仿佛他即将坠入深渊,而自己伸出手来,便能拉他上岸,偏偏因为各种原因,手中有救生绳也不敢抛过去。 在她沉默之时,少年的头已经嗑的鲜血之流,整个人已处于崩溃边缘。底层人的绝望,直触人心。 她心一横,瞬间计上心来,一推甲十八出人群,大叫道:“他会医术!让他去看看你爹。” 少年犹如溺水之人抓到一根稻草,忙从地上爬起来,拉着一脸懵的甲十八就往家的方向跑。 围观之人推着李大夫:“走啊!人家大夫要是能治,你要敢不还银子,我们砸了你这庸医的医馆!” 沈冬素小跑着追上甲十八,讨好地冲他笑笑。他虽生气,可也没翻脸。 他早就知道沈冬素虚构了一个‘凌府神医’,这会是要推他出来顶包呢! 拉过沈冬素道:“你知道他爹是什么病?万一不能治呢?” 沈冬素快速道:“若连我都不能治,那他爹就真的没救了,那十两银子算是平白被李庸医占去。 但我若能医好,不光把银子光明正大地要回来,还替我爹报了仇,也让这庸医再也不敢骗人!” 李庸医取得蒋氏信任,张嘴就十两银子才肯替沈父医治,害得原主差点被卖给傻子为妻,沈林钟不得不卖身为奴。 而他的医治办法就是,直接拿锯子锯掉沈父的断腿!那简直跟亲手杀死沈父没什么区别! 这个仇她可一直没忘,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揭穿这庸医,今天可算让她逮到了。 很快到了少年的家,小巷子里一间低矮漏水的老房子,屋子里躺着一个肚大如球的中年男子。 男子艰难地呻吟着,脸色蜡黄,已陷入昏迷。 只看一眼,沈冬素便知道这是肝腹水之症。 这病说重也重,得不到医治,熬不了多久人就没了。但若得到正确的医治,治愈率是很高的。 左邻右舍在门外围观,纷纷议论道:“老顾也是可怜,生了这样的怪病。跟十月怀胎的妇人一样。” 李大夫忙叫道:“你们瞧见了,这怪病怎么治? 你们在这拉着老夫,不如去求求地藏王,看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染上这样的怪病!” 那少年怒道:“我爹才没做坏事!是你骗我,先说能治,我给了银子,你又说没得治了!” 李大夫看向甲十八:“行!你说我骗人,那你问问这个大夫,他能不能治?” 甲十八半蹲到地上给病人把脉,实则是用高大的身躯替沈冬素遮挡视线,很快,沈冬素肯定地点头道: “能治!你依我之言,去准备这几样东西……” 甲十八丝毫不怀疑,站起来道:“此病我能治!不过需要几样工具,待我取来,不出两个时辰,病人便能醒来。” 李大夫冷哼道:“我看你是想跑吧!不能治就明说,反正这出诊费,老夫是不会还的!” 甲十八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不知为何,这一眼让李大夫如芒在背,再不敢说硬气话。 轻咳一声道:“那老夫就在这等着,看你有什么手段!” 那少年朝甲十八笔直跪下,无声地祈求着,甲十八镇定地道:“你烧些热水,我取了工具就回来!” 出了巷子,沈冬素就焦急地道:“得快些找个好木匠,不行咱回我家,让我爹来打。” 甲十八摇头道:“不用,我带你去找好木匠。” 随即带她在小巷子里七拐八拐,拐到一家小店,里面的人问一句:“谁啊?” 甲十八冷声道:“我!” 那人慌忙开门:“甲十八大人!” 沈冬素瞬间明白,这是凌府在小镇上的暗桩啊!甲十八也太信任她了吧,直接把她带过来没问题吗? 甲十八一指沈冬素:“沈姑娘需要一些工具,你依言尽快做出来。” 那人忙带两人到后院,前面是一间低矮房间,后院却另有洞天,大院子宽敞明亮,放了不少工具。 沈冬素先画出注射筒的模样,让他用竹子削出来,最难的部份是密封圈,没有橡胶,只能用牛筋代替,这得她亲手做。 两人各忙各的,足足忙了一个时辰,那人削出了她要的注射器,而她也用牛筋切割出需要的密封圈。 两人看着这怪模怪样的东西,都不知这有何用,直到沈冬素从水桶里抽出水,又按射出去,甲十八才恍然大悟: “你要把他腹中的东西抽出来?” “是积水,只要从胸腔把积水抽出来,再吃几个疗程的药,就好了。” 当即又配了一幅麻沸散,想想又问:“有烈酒吗?” 那人忙去取出一坛烈酒:“烧刀子,天下最烈的酒!” 沈冬素尝了一丁点,最多三十多度,没有蒸溜酒的时代,这确实算是烈酒了。 笑道:“改日我酿酒给你尝尝,让你知道天下最烈的酒能有多烈!” 待两人再回到少年的家中,围观的人已经散去不少,只有一些亲近的邻居留着看李大夫,怕他跑了。 见甲十八回来,众人长长松了口气,因为这一个时辰里,李大夫一直在给他们洗脑。 那不知名的大夫跑了,这病人没救了,把他拘在这,不如去准备后事。 这回人少,李大夫也看清了甲十八身边跟着的人,当场大叫道:“天煞女!” 众人疑惑,那李大夫忙指着沈冬素道:“她就是沈家庄有名的天煞孤星!你们敢让她进门,等着霉运临头吧!” 又问那少年:“是不是她来过你家?就是她把病给你爹招来的。” 少年狠狠瞪他道:“这位姑娘从未来过我家,我们也不认识。 她是不是天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是骗钱又骗人的庸医!” 沈冬素冷笑道:“我再怎么招霉运,也比不过你啊!人家爹还好好的,就让人家准备后事。 自己没本事医治,还骗人诊金,枉害人性命! 我若是天煞女,你就是刽子手!” 李大夫气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最后一甩袖道:“哼,老夫到要看看,你们有什么本事治这怪病!” 这时听到风声的邻居又都赶来,小巷子里围满了人。 都想看看到底是李大夫还银子,还是这不知名的大夫也无计可施,顾家大郎就此命丧黄泉。 沈冬素先去煎麻沸散,病人家不缺煎药工具。让甲十八拿烈酒给病人擦胸口。 很快药煎好,小心地喂给病人,病人这下连呻吟声都没有,陷入沉睡。 甲十八忙问:“这是什么药?” “麻沸散啊!能让病人在无痛的状态下得到医治。”沈冬素不以为然地道。 甲十八突然跑去将小药罐里的药渣倒出来,与沈冬素耳语道:“不要告诉别人,你有麻沸散的药方。” 沈冬素这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是没有麻沸散的! 没功夫多思,得尽快为病人抽腹水,本来该由扮演大夫的甲十八动手,可甲十八根本不知道该插哪里。 她故意大声道:“这种脏活让小的来干,大夫您把着脉相,吩咐小的就成了。” 第73章 甲十八当神医记 甲十八很配合地道:“你用工具,将他腹中积水取出。” 又吩咐那少年:“取一盆来装积水。” 少年忙去拿来一木盆,眼也不眨地看着两人怎么医治,当看到沈冬素拿着匕首往他父亲胸膛上刺的时候。 少年忍不住大惊道:“大夫这是做什么?难道要给我爹开膛剖肚?” 围观众人大惊,开膛剖肚啊!那人还能活吗?这两个该不会也是比庸医更恐怖的——巫医? 李大夫大喜过望,这天煞女果然不简单,跟巫医勾结啊! 如果证明这两人是巫医,不光银子不用退,他报到亭长那里,还是大功一件啊! 沈冬素见众人看她的眼神都变了,忙道:“当然不是!只是助这吸腹水的工具刺进去而已。 你也看到了,你爹这病情不能再耽误,必须尽快抽出积水。你放心,只是一道极小的伤口,不会留下疤的。” 少年一脸纠结,父亲的病不能耽误,但这个大夫治病的手段也太吓人,又是匕首,又是从未见过的竹筒工具。 并且这大夫不动手,反而让婢女动手,怎么感觉都不靠谱。 但想到自己多日求医无门,小镇上的大夫本来就没几个,其他大夫看一眼就说没治了,唯一的说能治的李大夫,还是骗银子的。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大夫敢打保票能治,他实在不想错过,情况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呢? 他一咬牙,端过盆道:“你动手吧!” 围观众人众说纷纭,有说这是巫医行径,不能让他们治!有人说死马当活马医,再不治真要准备后事了。 沈冬素就在这嘈杂的环境中,小心翼翼地将竹管削尖的针筒刺进了病人的腹部,工具不齐全,全凭手劲艰难地将腹水抽出来。 听到那‘滋滋’声,然后看着那奇怪的竹筒抽出来,再一推,黄褐色的脏水推进盆中。 少年和围观众人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再不敢胡乱议论,看来这大夫有点本事,真能凭根竹子就把腹中积水取出来了! 前后忙了大半个时辰,盆中的脏水变多,病人的肚子也一点点变小。 沈冬素擦把汗,给伤口涂上金疮药,对少年道:“行了,接下来只要按时吃药,病人自己排出体内残留的积水。” 少年激动不已,嘴唇颤抖着道:“那我爹,我爹什么时候能醒?” “还得一个时辰,你放心,我们在这守着,等你爹醒了再离开。” 说话间,沈冬素取出腰间的炭笔,正想开方子,猛地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神医’的婢女。 她反应极快,转过身毕恭毕敬地问甲十八:“大夫,还是按肝病老药方对吗?” 甲十八装大佬装得很像,一派高人风范地点头道:“没错!这种小问题你还要问我,要你何用?” 小心眼!都多少天了,还在生她跟甲四要新人的气。 沈冬素后槽牙咬紧,讨好笑道:“小的知错,这就写好方子请大夫检查。” 很快她写好药方,甲十八装模作样地看一遍,教训道:“两味药材写错了! 取笔纸来,我亲自开方子!” 那少年忙去找纸笔,最后邻居从李大夫的医药箱里,取出大夫开方子专用的纸笔,把李大夫气得仰倒,却也没有办法。 沈冬素发现甲十八就是把她的方子照抄一遍,然后把她的那份装入袖中。 她心中明白,甲十八这是要完全抹除,她在外面可能留下会医术的痕迹。 “拿去抓药吧!抓七天的药,七天后改药方,你爹这病,需要长期吃药。”沈冬素将药方递给少年手中。 少年感激地接过,他看过父亲胸腹的伤口,比指甲盖还小,已经不流血了。 再看父亲腹部,确实小了很多,他已不再怀疑大夫的医术。只是目前自己最大的困难是…… “你看到了,这位大夫治好了我爹,把银子还我!” 少年伸手向李大夫要银子,李大夫还在挣扎:“你爹还没醒呢!谁知道他们是治活了,还是治死了!” 少年大怒,恨不得将这个庸医狠打一顿,被邻居拉住劝道: “阿慎别恼,且等你爹醒来,他要敢不还银子,我等架着他去找亭长!” 说话间,一声悠悠轻叹响起,正是病床上的病人发出的,少年大喜,飞快蹲到父亲病床前,轻唤道: “爹,爹您醒醒啊!” 沈冬素拿杯子喂他一点温水,病人缓缓睁开眼睛,浮肿的手臂艰难抬起:“慎儿莫哭,爹没事!” 不知何时,少年顾慎已经泪流满面。 这下不用少年说,众邻居围着李大夫叫道:“快还银子!你这庸医还有何话说?” 李大夫脸色青白,怨恨地盯着沈冬素,恨恨地从怀里掏出才暖热的十两银子,用力掷于地上。 恶狠狠地对众人道:“老夫就不信,你们没个头疼脑热求我的时候!” 众人大笑:“我们又不是牲口,怎么会求一个只会治牛马的兽医! 李老头你好好当你的兽医就得了,还敢给人看病!不怕半夜被你医死的鬼来敲门吗?” 李大夫不理会旁人的恶言,这样的恶言他听多了,他只瞪着沈冬素道:“天煞扫把星,遇到你就没好事! 顾小子你也别得意,这丫头命中带煞,你敢跟她往来,当心她克死你爹又克你!” 沈冬素气得想去抽他,却被甲十八拦下,随即他长臂一挥,狠狠甩了李大夫一巴掌,把他扇得原地转了三圈才停下。 捂着红肿的脸,不敢置信地道:“你,你敢打人?” 甲十八居高临下地道:“我打的是人吗?明明打了一个口不遮拦的老畜生!” 众人齐声叫好,庸医无德,还污人家一个小姑娘的名声! 李大夫生怕甲十八再动手,忙提起医药箱就跑了,沈冬素朝他背影狠啐一口,大大出了口恶气。 顾慎又一次跪下,真诚地给甲十八嗑头:“多谢大夫救命大恩!小子无以为报,这药费还请大夫收下。” 他把十两碎银举过头顶,求甲十八收下,甲十八看一眼沈冬素,她轻笑着上前取了约莫二两。 扶他起来道:“诊金二两就够了!你爹这病需要长期吃药,饮食也有禁忌,剩下的银子你留着给他抓药吧!” 给顾慎叮嘱了一番病人看护注意事项,万一病人病情加重,立即去沈家村找她。 待两人在众邻居的赞许声中离开顾家,沈冬素将那二两碎银取五钱给甲十八: “帮我给工匠,若非他工具造得好,手术也不会那么顺利。” 甲十八接过,玩笑道:“本神医没份吗?” 第74章 酸辣粉赚钱啦 沈冬素笑道:“当然有份!剩下一两咱俩平分。甲神医还愿不愿意出诊?你神医之名很快就传遍全镇了哦!” 甲十八失笑:“算了,被甲统领知道,定罚我去挖矿。这神医之名,我还是不要了。” 说笑间两人来到街市,才发现已经没几个摊位了,大麦正焦急地朝这边张望,看到两人喜道: “你们跟着看热闹,一直没回来,我担心死了!” 她以为沈冬素和甲十八看热闹去了,又问:“吃晌饭了吗?给你们留了两碗粉。” 沈冬素喜道:“留两碗粉?难道剩下的都卖完了?” 大莲蹦蹦跳跳地道:“全卖完了!冬素姐你快来看,钱袋子装满了!” 大麦只准备了十个卤鸡蛋,早就卖完了,五人围着灶子吃了一碗素粉,大麦去接二姨母和阿沅,几人约好一起回家。 毕竟都是女子,拿着钱袋子,万一遇到打抢的怎么办? 阿沅这边同样都卖完了,二姨母一路算账,明天要带多少斤粉?今天就卖早饭,不少人晌午饭要来吃一碗,都没货了。 又让大姨母在村里收鸡蛋,卤鸡蛋也好卖,路过豆腐铺子,忙去买四斤豆干,笑道: “昨天没本钱,我也舍不得买豆干,想不到生意这么好,明天再加个配菜卤香干。 大姐你别去买,我分你两斤。” 大麦、阿沅、大莲三个小姑娘最期盼的是数钱,钱袋子被两个姨母紧紧抱着,不时传来铜板摩擦的美妙声音。 大莲觉得这两袋钱好多好多,她不求能买身新衣裳,只要能给她做双棉鞋就行了。 去年的棉鞋小了,捡姐姐的旧鞋是破的,冬天就要来了,没有棉鞋她就没法出门,她想去四姨家跟小满玩,帮四姨做红薯粉…… 大麦什么都不想要,她在回忆今天有哪里没做到位? 粉煮的有的劲道,有的太烂;有的太咸,有的太淡;底汤不够味,如果能用大骨头熬汤,肯定更香…… 她想把这生意长长久久地做下去,能给家里添一份收入,这个寒冬不至于太难熬。 阿沅则在想莫小盼…… 待回到沈家,蒋氏欢喜地关上屋门,几人开始数钱。一文一文地数,十文串一串,二姨母的钱袋子有二百六十文,大姨母的有一百八十文。 三个大人高兴的语无伦次,几个孩子同样激动的脸上染了胭脂一样。 只有沈冬素,细细一算,除了卤蛋的钱,统共还没卖到两百碗!当然,小镇这人流量,这已经算是生意好的了。 但这赚的也太少了吧!从磨红薯做粉,到出摊,这么多人干活呢,就赚这点钱? 这边蒋氏在算账分钱,可她不会算,掰着手指算半天也没算清楚。 沈冬素接过账本算道:“两位姨母拿的都是二十斤干粉,按一斤三文算,需要给我娘六十文。” 大麦和阿沅忙数了六十文给蒋氏,又听沈冬素接着道:“二姨母买鸡蛋花了二十文,大姨母花了十文,这个本钱也要先拿出来。“ 其实这鸡蛋是两家攒的,并没花钱买,若是蒋氏分钱,她肯定不提,但沈冬素深知姨母的辛苦,故而将这钱也先匀出来。 见大麦和阿沅拿出鸡蛋钱,她又道:“咱们之前说好是利益平分,但我觉得不公平,你们出摊太辛苦……” 没想到她还没说完,就被二姨母打断:“公平公平!很公平! 冬素你教我们做酸辣粉,这小推车也是他四姨父打的,碗筷也是你买的,咱们虽是亲戚,也不能总让我们占便宜! 这要是跟旁人做买卖,能分我们二成利益就算好的了!咱们这样的至亲才会给五成利。 就按说好的对半分,大姐你说是不是?” 大姨母早就乐开了花,对半分她还能分到五十五文,也就是说她母女三人,出摊半天就赚了五十五文! 大鱼去给人打短工,一天也才八文钱,还不管吃。给沈家盖房子的小工村民,一天就管两顿饭,还没钱。 哪家女人一天能挣几十文钱!大姨母激动的都要语无伦次了,连连念叨: “是是,对半分,不能变啊。冬素想出这酸辣粉,可不容易。” 蒋氏在一旁直瘪嘴,暗中瞪沈冬素,听到‘不公平’时,她都慌了,这个傻子,竟然想把赚到手的钱分出去,真是傻透了! 幸好两个姐姐都本分,要是敢说不对半分,别怪她当场翻脸! 却没想过,她能翻什么脸?红薯粉是沈冬素一手弄出来的,出摊的是两个姨母和表姐,就连磨粉的都变成了三姨母。 大家尊重她,因为她是沈冬素的母亲,她却觉得自己的功劳最大。 就这样平分利益,大姨母母女三人分到五十五文,二姨母母女两人分到九十文。 沈冬素再和蒋氏平分,她取了七十文,蒋氏七十五文。 就这蒋氏还想把钱都拿去,笑道:“你拿钱做什么?给娘攒着咱们盖新房子置办家具。” 沈冬素轻飘飘地道:“我这钱还要分爷爷一笔代言费,甲大哥一笔帮工费。 母亲别忘了分三姨母一笔帮工费。” 蒋氏自然不会昩三姨母的工钱,她只是在思考该给多少?她觉得给五文就够了,管她吃饭,又没干什么重活。 但想最有前途的外甥莫修谨,万一他觉得他母亲吃亏了怎么办?毕竟大姨母和二姨母都赚了几十文,三姨母才拿回家五文钱! 蒋氏决定眼光放长远点,就当是讨好未来的秀才外甥,给三姨母十文钱工钱。 屋里几人都在数钱,越数越高兴,分钱真快乐啊!铜钱叮当响的声音,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阿沅和大麦商量明天拿三十斤粉,看能不能卖完。 蒋氏和大姨母、二姨母去厨房给三姨母送工钱,然后又一起接着做红薯粉。 出乎蒋氏意料的是,二姨母从自己的利益中分了五文给三姨母,大姨母见状也分了五文,如此三姨母就有二十文,这让她欢喜不已。 沈冬素已经跟她们说了,从凌府拿的药得用红薯粉换,一百斤呢!得尽快做出来。 蒋氏已经收购了全村的红薯,可凭她们几个怎么做都做不完,沈冬素让她请工人,她开始不愿意。 后来实在红薯堆的太多,供不应求,她才去请老熟工,之前编竹筐的几人。 现在沈家不要竹筐了,就把他们请来磨红薯,为防配方泄露,蒋氏只让他们把红薯洗干净磨碎,别的不让他们做。 一天管两顿饭给五文工钱,几人高兴的不得了,生怕这份工作被村里其他人抢去,谁问都不说具体是干什么活。 这边蒋氏风风火火地投入红薯粉事业,沈冬素则回到小木屋,把七十文钱拿去给沈爷爷看。 待她说是今天卖酸辣粉赚到的,沈爷爷开始不信,有甲十八作证,沈爷爷瞬间从床上坐起来去找沈父。 让给他也做个手推车,他带着小虎小满也去卖酸辣粉。 第75章 李大夫和沈冬月联手 沈冬素笑着拦下:“阿爷您身体还没好呢!卖酸辣粉可辛苦了,挨冷风吹一天,您可受不住。 再有,这十里八村的人都认得您,喊个叔啊伯啊,说没带钱,您会不请人家吃? 您去摆摊,不亏本就不错了,不如……” 她故意停下,沈爷爷果然上当,急问:“不如怎么样?” 沈爷爷不是个贪钱重利的,他只是觉得他要负责养小虎和小满,这个重担不该给沈父。 并且蒋氏的态度摆在那里,给两孩子一口热饭吃,已是她的极限,不可能再给予更多的帮忙。 孩子还小,沈爷爷想趁自己还能动,多挣一点,怎么着也要让两孩子在沈家村安身立命。 之前他觉得几个女孩摆弄的小吃摊是个玩意儿,现在知道能挣钱,岂能不上心? 不过冬素说的也对,他熟人太多,又抹不开面子,真摆摊卖吃食,怕是要亏。 一听冬素话中有话,自然急问。 没想到沈冬素直接把七十文一分为二:“您还是给我们做代言人,拿代言费的好! 这三十五文,就是您今天的代言费,咱说好的,我的那份利益,和您平分!” 沈爷爷先是死活不要,让儿子养他都觉得面上无光,岂能花孙女的钱! 沈冬素便跟他说‘代言人’到底是做什么的,为让他安心收钱,还特地加上一条: “您知道的,咱们这里街痞村霸可不少。就我们几个女孩子做生意,人家肯定来捣乱啊! 但有您这个代言人就不同了,出了什么事,您得出面干涉,帮我们撑腰。” 这么一说沈爷爷就懂了,他以为代言人就是用他的画像呢,原来还要负这个责任! 那这个钱他就能安心收下了,沈冬素画大饼: “您别嫌钱少,以后咱们酸辣粉生意会越做越大,凡是挂沈记酸辣粉,挂您的头像,您都得撑腰!” 沈爷爷笑呵呵地收了钱,保证道:“这个我能干!明天我就去街上巡罗,敢吃粉不给钱的,去摊上捣乱的,我揍死他!” 沈冬素失笑:“目前还不用,您先安心养病。不光这酸辣粉,还有咱家藕塘,您也是代言人。 以后咱卖藕卖鱼,都要挂您的头像。所以阿爷想着出去挣钱,在家做代言人就行了。” 沈爷爷精神又抖擞了起来,为了让藕塘尽快有水,跑去帮沈父和大鱼做水车。 甲十八全程旁观,看沈冬素自己捣腾出来的酸辣粉,最后分到的钱只有三十五文,而她丝毫不在意。 一心要帮衬三个姨母,哄沈爷爷开心。也不知是为了缓和与蒋氏的关系,还是自己事情太多不想插手太多。 蒋氏对她那么不上心,她还把生产红薯粉的大权给了蒋氏。 甲十八冷眼旁观,觉得若是自己,肯定做不到如此大度,哪怕是亲娘。 母慈才能子孝,你对我不慈,我为何还要这般孝顺你? 他再一次对沈冬素感叹:“你也真不容易!” 沈冬素拿出剩下的三十五文钱,递给他二十文道:“再分你一半。” 甲十八怎么可能会要!毒舌号码牌上线: “你还是攒着当嫁妆吧!你现在这名声,没有一笔丰厚的嫁状,很难嫁出去!” 沈冬素哈哈大笑:“嫁不出去更好!我乐意当一辈子老姑娘。” 沈家大房这边,人人都在数钱,为酸辣粉带来的幸福而欢喜。二房这边却大不同了。 先是朱氏从牛棚干活的村民那里听说,蒋氏三个姐姐天天往大房跑,吃喝在大房。 蒋氏还请了几个人到后厨干活,管吃还给工钱。大房煮的大锅饭,顿顿有干粮,有荤油。 这让成天喝糙米粥啃泥饼的朱氏,觉得直戳她肺管子,气的胸口闷痛。 让沈大志去大房看看,这一家子到底成天在琢磨什么?钱是从哪来的? 沈大志害怕沈爷爷不愿意去,朱氏又怂恿王金花。 因上次朱氏差点被沈爷爷休,王金花早不把这个婆婆放在眼里,同样不搭理她。 再说王金花还有别的事要忙,这天傍晚,她借口去肖家说说话,把日日在肖家干活的沈冬月叫出来。 母女俩悄悄来到村头李大夫家,多日没出门的沈冬月脸色蜡黄,眼神躲闪,生怕有村民看到她。 王金花却丝毫不在意,挺着大的出奇的肚子道:“你怕啥?反正你俩下个月就成亲。” 沈冬月羞红了脸道:“可万一我肚子藏不住,会被人嘲笑的。” “瞎担心,头三个月都不显怀。” “娘你小声点!别人会听到的。” 说话间两人到李大夫院门前,屋里已点灯,传来断断续续的咒骂声,母女疑惑,李大夫这是骂谁呀? 待进了屋,却见李大夫半边脸都是红肿的,两人先不敢多问,而是说自己的情况。 王金花担忧地道:“李大夫啊,我本该这个月生的,可这都快月底了,也没动静。 肚子还在长,你瞧瞧我这是不是胎位不正啊?” 李大夫先给她把脉,又看她肚子,不知为何,脑子浮现的是今日那姓顾的情况,同样大的出奇的肚子。 转念一想,不对,这王氏四肢未肿,前期反应确实是有孕,不可能是那怪病。 扶须道:“你这肚子确实比旁的孕妇要大,应该是双生。再等等,十一个月生也是有的。” 王金花大喜过望,双胞胎啊!要是一举得两个儿子,那她在沈家村还不横着走! 看完自己又拉女儿上前:“大夫,你看看冬月的脉相正不正?能把出来是男是女不?” 李大夫皱眉道:“你家女儿还未嫁人吧?” 沈冬月素来胆子大,可面对这种事,她也没脸张狂,红着脸低着头小声道:“我定亲了。” 王金花干笑道:“年轻人不懂事,下个月就成亲,到时候请大夫吃喜酒。 就请你看看,要是儿子,那就是双喜啊!” 李大夫哪里能看出来是男是女。 道了句:“月份还小,不过看姑娘这面相,就是多子多福的相。” 这话让王金花母女大喜,除了诊金,又给李大夫一块五花肉当礼物,请他保密。 王金花对沈冬月笑道:“待你和文生成亲,又一举得男。 咱好好在沈冬素那个扫把星面前出口恶气!瞧她近来的张狂样,跟个马猴一样上跳下窜。 大房盖新房子又怎么样?养了这么一个天煞女在家,挣再多家当也保不住! 还是我儿有福气啊!等文生中了秀才,沈冬素在你面前就跟狗一样!” 这话瞬间引起李大夫的兴趣,沈家大房二房不和他早有耳闻,没想到已经闹到仇人的地步! 如此,他的计划就有帮手。 当即李大夫将白天偶遇沈冬素和甲十八,行巫医骗钱的事说了。 王金花激动地直拍大腿:“怪不得大房有钱盖房子!原来是沈冬素这个小贱人在外面勾结巫医!” 李大夫阴沉着脸道:“老夫有一法子,既能让她受牢狱之灾,又能从大房讹一笔钱,你们愿不愿意助老夫?” 第76章 吃宵夜的快乐 见两人目露迟疑,李大夫低声道:“事成之后,老夫会奉上二两白银,作为沈姑娘成亲的贺礼!” 王金花还在迟疑,沈冬月率先答应了下来:“好!李大夫就说让我们做什么?” 既能让沈冬月坐大牢,还有一笔钱收,沈冬月觉得傻子才会不同意! 她能感觉得出来,冯文生心里还是有沈冬素的。 两人每次见面,没聊几句,他就会打听沈冬素近来在做什么?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是沈冬素下了大狱,冯文生肯定再不会想她,两人就能和和美美地成亲。 王金花迟疑的是:“沈冬素身边那个高个子,是个九品官呢!” 李大夫却不信:“这是哄你们的,九品官会来沈家庄这个小地方。 成天什么都不干,跟在沈冬素这个扫把星屁股后面,假扮巫医骗钱?” 王金花一想也有道理,听青牛说,那个姓甲的天天和仲阳睡草窝,哪有这样的当官的! 沈家大房还真是胆大包天啊!竟敢从外面找了个野小子,回来充当官吏。 这下不光沈冬素要下大狱,大房都跑不了!等大房一家倒大霉,那田地不就都是二房的嘛? 这下王金花比沈冬月还兴奋,立即表示愿意听李大夫的,送大房一家子下大狱。 李大夫与两人一阵耳语,静等明天实施计划,当夜,沈冬月和王金花兴奋得彻夜难眠,就等天一亮,大房一家倒大霉。 沈冬素这一晚睡得也不好,因为太开心了。 表姐们因赚到钱太兴奋,又觉得明早赶过来取小推车浪费时间,都没回家,睡在了沈冬素的小木屋里。 沈冬素早就买了新被褥,床上铺了一层新鲜稻草之后,又铺了一层棉被,农村是没人舍得床上铺棉被的。 这让三个女孩大为惊奇,大莲躺上不敢动,大麦和阿沅畅想以后赚的钱多了,也铺这么软的床睡觉。 小姐妹在一起本就有说不完的话,哪怕白天都累坏了,还是叽叽喳喳说了半夜的小话。 睡前听到大莲肚子咕咕叫,沈冬素决定给这个晚上再添一份回忆。 拿小木屋的小炉子,煮了一锅红糖荷包蛋,又把干馍切成薄片,放在炉子上烤得焦香。 香味飘出门,仲阳和甲十八就来到窗前敲窗,甲十八没空手,送了一块新鲜的羊羔肉。 沈冬素大喜,切小块拿竹签子串了,刷上胖厨子送的调料,烤羊肉串。又把二姨母买的豆干切了几块拿来烤。 沈爷爷最爱吃羊肉,那香味一熏,沈冬素听到隔壁的呼噜声没了,忙小声喊道: “阿爷,你醒了吗?醒来起来吃宵夜。” 大莲收好床铺,大麦和阿沅取来碗筷,沈冬素扶来沈爷爷。 两个小跟屁虫小满和小虎,揉着睡意朦胧的眼睛,期待地跟了进来。 夜晚对小孩子来说,本就是充满了诸多神奇,而被叫起来吃宵夜,绝对是无数孩子最美好的童年记忆之一。 小木屋挤得满满当当的,外面是呼啸的秋风,屋里温暖如春。 有女客在,甲十八没进屋,一直守在窗外。 一人一串羊肉串,一串豆干,再来一碗红糖荷包蛋,几块烤馍片。 小孩子们吃得嘴角流油,小满和大莲坐在高高的床上,垂下的小腿不断晃来晃去,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 沈爷爷宠溺地看着孩子们,这要是蒋氏,早就骂了。哪有半夜起来偷食的? 又是肉又是蛋,什么样的人家顶得住这样吃?一群女娃这么馋嘴,传出去还怎么嫁人?吧啦吧啦…… 沈冬素笑问沈爷爷:“阿爷,您是不是想,要是能温一壶小酒,就更美了。对不对?” 沈爷爷轻咳一声道:“阿爷可不是得陇望蜀的人!半夜吃羊肉,阿爷活了六十多年,还没有过呢!” 沈冬素只觉心头发酸,吃宵夜这么普通的事,在这个时代,却是穷人的奢望。 甲十八从窗口递来一个牛皮囊:“温一温。” 沈爷爷那鹰一样的眼睛,瞬间更亮了。沈冬素笑着接过来,拿小壶热酒,酒香味在小屋里弥漫。 仲阳深吸两口道:“真香啊!阿爷,我也想尝一口。” 沈爷爷一脸幸福地滋了一口小酒,连嘴角的白胡子都翘了起来,瞪仲阳道: “小娃娃喝什么酒?你考中秀才,阿爷摆流水席,让你喝个够。” 全程默默吃东西的小虎来一句:“我不读书,什么时候能喝酒?” 沈冬素趁机道:“那就去读书啊!和仲阳一个书院读。” 沈爷爷沉默了,他虽愿意养小虎和小满,可读书对于农村人来说,同样是奢侈的事。 就连仲阳,若非沈冬素坚持,都不可能去读书。 小虎的眼神中再次闪过阴戾之色,用不属于孩子的阴沉语气道:“读书人都是坏人!我不读书!” 这话让仲阳吓一跳:“啊?我哪坏了?” 小虎肯定地道:“你长大了就会变坏。读书人会当官,当官的全是坏蛋!” 看来麻城天灾,让小虎见识了太多人性的黑暗面,性格有些扭曲了。这孩子,得慢慢教啊! 大麦和阿沅早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份,烧热水帮几个孩子洗脸洗手。 四个小家伙觉得这个晚上,比过年守岁的时候还要开心。 沈冬素笑着跟他们保证,以后让他们每天都吃得饱饱地睡觉。 沈爷爷小酒喝得微熏,回房间后很快又睡着了。沈冬素收拾残局的时候,才猛地想到一点。 揪住仲阳和甲十八问道:“为什么你半夜三更有鲜羊肉?还准备了小酒?你俩该不会经常半夜起来烤肉吃吧?” 仲阳当机立断出卖道友:“就烤过一次,是甲大哥不让告诉你,说你要是知道,肯定不会让我们吃了。” 沈冬素大怒:“好啊你们!吃独食竟然不叫我!” 仲阳:……你气的是这一点吗? 然后他就见识了大姐当场变脸,前一息大怒,后一息满脸讨好的对甲十八道: “你从凌府拿的肉对不对?下回多拿点,我来烤,我可会烤肉了,咱们一起吃,人多吃宵夜更香嘛!” 甲十八:“……好!明晚有鹿肉。”他也觉得沈冬素烤的肉更香。 沈冬素立即给小姐妹说这个好消息:“明晚还在我这睡,咱们烤鹿肉吃。” 第77章 李庸医和王金花合谋诬告 就这样沈冬素度过一个温馨快乐的夜晚,待她和大莲共枕一个绣花谷壳枕头。 握着小表妹暖烘烘的小手,沉沉睡着的时候,已是月上中天。 阿沅和大麦又勤快,鸡才鸣一声两人就起床准备早饭、收拾小推车、炸黄豆、洗酸菜…… 小黑狗兴奋地旺旺叫,甲十八起来挑水,蒋氏在扫院子,沈父的拐仗点着地面,发出夯实的响声,他正在检查做了一半的水车…… 听着院中的声音,沈冬素再舍不得温暖的被窝,也不好意思睡懒觉。 轻手轻脚地起来,没吵醒大莲,小孩子就该多睡觉。 卤蛋和卤豆干的香味飘向全村的时候,整个沈家村都在晨曦中苏醒。 沈爷爷的晨咳声响起,随即匆匆洗漱,背着粪蒌子,要去捡粪。 沈冬素劝不住他,丢下炒了一半的酸菜,把大麦送自己的棉围巾,给爷爷围上,请甲十八陪爷爷同去。 沈爷爷觉得她大惊小怪:“全村的老头子都在捡粪,我捡个粪还要人陪啊?” 沈冬素朝他眨眨眼睛笑道:“阿爷真就去捡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去看藕塘! 霜重路滑,你一人去我可不放心。” 沈爷爷被揭穿心思,轻咳一声道:“不光是看藕塘,那塘前的荒林子长了一片野菊,我去摘些晒了做茶。” 甲十八也背上竹筐,示意沈冬素别担心,他会照顾好沈爷爷。 农村的老人家就是这样,一刻也闲不住,你还不能拘着不让他出门。 小黑狗蹦蹦跳跳地跟着沈爷爷同去,当小虎和小满起来发现沈爷爷不在的时候,两人都是惊慌失措。 已经来沈家这么多天了,这两孩子还是这样,只要睁开眼睛看不到沈爷爷,就会害怕。 小虎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到处乱窜,从院子找到厨房,又找小树林。 小满抱着膝缩在竹筐里,瞪着满是惊恐的眼睛看着门口,默默流泪。 沈冬素听到动静,放下揉了一半的黑面团,让阿沅代揉,她则去安抚两个孩子。 小虎没头没脑地来一句:“我就知道半夜吃肉是做梦!你们要送我和妹妹走对不对?” 路过的蒋氏听到了,嗤笑一声道:“馋嘴馋成这样!半夜三更想肉吃,可不是梦! 别在这干站着,你又不用去读书,快把你妹喊起来,洗红薯去!” 沈冬素忙把他拉到小木屋,笑着对他和小满说:“阿爷去田里了,吃早饭的时候就会回来。 你俩起来就去洗脸刷牙,把床收拾一下。 没人会送你们走,等阿爷病好了,就带你们去里正那里,把你们的户藉改到沈家村。” 说完这些,她拉过两个孩子,故作神秘地道:“半夜吃肉不是梦,今晚吃鹿肉哦!千万别让你蒋婶知道!” 大莲已经起床,来牵小满去洗漱,很快三个孩子来到厨房,拿沈父为他们做的竹刷子,刷洗堆成小山一样的红薯。 农村人睁开眼睛就有活,会走路的孩子都会分到活干。 沈爷爷和甲十八回来的时候,糙米粥、煮红薯、蒸黑面馍、卤鸡蛋、炒萝卜丝、炒酸菜,全部出锅。 在阿沅、大麦、冬素三个姑娘的巧手下,不到一个时辰,丰盛的早餐摆上桌。 蒋氏撇撇嘴,想抱怨两句,哪家青黄不接的时节,一个朝食又是干的,又是青菜,还有鸡蛋。 什么样的家底敢这样吃?可沈父一再告诫他,冬素煮饭,她别插嘴。再说,买菜买粮冬素也没问她要过钱。 真把女儿惹气了,她和沈爷爷在小木屋开小灶,吃亏的还是蒋氏。 这话蒋氏听进去了,并且自己的几个外甥女在家里做客,她也不好显得太小气。 在沈冬素看来,这样的早饭太简单了,孩子多,还有病人,她只是尽可能地做的有营养一点。 凌墨萧早膳一碟子糕价钱,都能置办十桌这样的早饭。 吃了早饭,沈冬素和三个表姐妹,互相给对方围上围巾,束好半旧的衣裳,推着小餐车去镇上卖酸辣粉,仲阳同行去学堂。 沈冬素发现只和她和甲十八穿着鹿皮靴子,仲阳鞋上是蒋氏新做的棉鞋。阿沅姐的鞋虽然旧,但还算干净。 而大莲和大麦的鞋则满是补丁,大脚指头那里还破了一个小洞。大莲的鞋明显不合脚,走几路要踢一下,不然就会掉。 沈冬素暗暗记下,今天扯几尺棉布请胡婆婆帮忙做几双新鞋,胡婆婆手艺好还便宜。 沈爷爷本要同去镇上卖粉,他这个代言人得干点活啊! 沈冬素交待他另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帮沈父尽快把水车造出来,不然年前藕塘都汲不到水。 一行人兴高采烈地往镇上走,沈青牛躲在路边准备找仲阳要吃的,顺便把母亲和大姐的异常告诉他。 结果一看这么多人同行,沈青牛吓的不敢出来,转头把这个消息卖给了母亲: “娘,沈冬素往镇上去了。” 王金花大喜,拉着沈冬月去找李大夫。沈冬素完全不知,一场劫难正等着她呢! 赶到镇上的时候才辰时半,也就是八点多,但大麦还是觉得太晚了,卖早点该卯时出摊。 她悄悄跟沈冬素说,明天早上让她和阿沅、大莲先出发,不在家里吃早饭,到了镇上吃碗红薯粉就行了。 大姨母和二姨母还没来,沈冬素和甲十八分两队,甲十八帮大麦在街头,她帮阿沅在街尾,正式开张。 昨天吃过粉的人,喜欢这酸爽口味,深秋的冬天吃上一碗,暖暖和和的。 一看‘沈记’那笑眯眯的老头招牌打出来,回头客立即就来了。 没吃过的人见这么多人来吃,不像是找的假客,也愿意花两文钱尝个新鲜。 这第二次出摊生意出乎意料的好,等二姨母赶来时,沈冬素和阿沅默契的配合之下,最少卖了十斤粉。 二姨母喜的眉开眼笑,看样子晌午饭点一到,三十斤粉都能卖完,明年拿五十斤来卖! 她来了小摊也用不了三个人,沈冬素便去寻甲十八,准备先去看一看昨天的病号,再去买东西。 大麦的摊位生意稍微差一点,卖的有六斤粉,大麦别有深意地说:“甲大哥在这,很多人不敢来吃。” 沈冬素看一眼甲十八那张脸,冰雕的一样,再配合高大的身躯,不开口像门神,一开口就爱怼死人。 哪里像做生意的!大莲招呼的再起劲,胆子不大,也不敢来吃。 见大姨母也来了,她低声对大麦道:“我这就带这门神走,保管客似云来。” 甲十八正在思考终极哲学问题:‘我是谁?’ ‘我为什么在这?’ ‘我堂堂九品校尉,为什么在帮一个小村姑卖两文一碗的红薯粉?‘ ‘我的任务明明是看着沈姑娘,为什么变成给她打杂的了?’ 一听沈冬素要带他走,他毫不犹豫地解了围裙离开。 用眼神警告沈冬素,明天再敢让他出摊卖粉,他就……反抗! 沈冬素讨好笑道:“咱们先去看看昨天的病人,你还记得路吗?” 甲十八无语,这小破镇还没巴掌大,你竟然能忘记路?到底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他抱着双臂走在前面,带着沈冬素穿过房屋低矮的小巷子,深秋霜重,小巷子的青石砖,湿湿滑滑的,砖缝松的地方,一踩就浅出黑泥。 沈冬素低头垫着脚走,这样的小破镇子,哪有乡下住的舒服?房子连咱的小木屋好都没有。 眼看要走到巷子的尽头,沈冬素也想起来了,顾家就在前面,这时甲十八突然停了下来。 沈冬素一个没察觉,一头撞到他后腰上。呃,不是咱矮,是他太高了。 捂着额头正要问他干嘛停下来?突然就见顾慎一脸惊慌地冲出来,大喊道:“神医快跑!” 两人正疑惑间,顾家跑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个中年男子,额心长着一颗显眼的富贵痣,身体圆润。 身后跟着几个穿青衣的打手,另有一个老熟人,正是昨天才被甲十八扇了巴掌的李大夫。 这些人看到两人就很激动,沈冬素正在猜测,看这激动劲,这是要找她看病?还是李大夫请来的帮手? 就听李大夫高声道:“孙亭长,就是他们!那女子是天煞女,那男子是巫医!亭长快将两人抓起来!” 孙亭长背着手笑道:“本官正准备去沈家村拿人,你们到送上门来了。 来人啊,把他们给我拿下!” 沈冬素一看这阵势,风紧,先扯呼啊! 可甲十八却岿然不动,沈冬素拉他:“先跑,搬救兵!” 甲十八镇定地取出腰牌,举给那孙亭长看:“甲某乃凌王府亲卫,正九品校尉……” 他还没说完,就听孙亭长大笑道:“你骗骗无知村民也就算了,竟然连本官也敢骗! 哪里来的野小子,还敢扮朝廷命官!给我押下去!” 这下可把甲十八惹怒了,更不愿意跑,而是准备将这些护卫打飞,再好好跟孙亭长理论一下! 就在这时,那李大夫高声喊道:“天煞女,别以为老夫不知道,你两个亲友就在集市上摆摊。 你敢不尊亭长大人之令,信不信立即去把你们的摊位掀翻了?再治你全家一个勾结巫医之罪,统统下大狱!” 这下连沈冬素也不跑了,冲到甲十八前面问那亭长:“你凭什么说我们是巫医?” 孙亭长道:“哼,有人举报你俩行巫医,你们若是不认,那便跟本亭长回衙门分辩! 但若是敢跑,本亭长治你一个畏罪潜逃!” 沈冬素高声道:“分辩就分辩!我们行得正坐得端,才不怕小人诬告!” 顾慎忙道:“我愿意为神医做证,他根本没有行巫术!” 孙亭长手一挥:“那就全都去衙门,本官好好审一审这巫医。” 路上沈冬素才知道这孙亭长是个什么官,呃,压根不是官,是个没品阶的小吏,比里长大一级,算是镇长。 是芝麻官县太爷手下更更小的芝麻吏。 史上最有名的亭长,汉高祖刘邦,就是做亭长发家的。所以咱也不能看不起亭长啊! 所谓的衙门,就是他家,两进的院子,镇上最气派的房子,门上挂着孙亭长三个字的牌匾。 这小小亭长,对甲十八这等人来说,压根不放在眼里。但对沈冬素这样的农家子弟来说,那就是大官啊! 她能想像,若沈爷爷、沈父他们,被押到孙亭长面前,那将在沈家村引发多么大的动静! 所以,她得悄悄地,不被家人知晓,把这件事解决了。 “沈冬素、甲十八,本官接到举报,你俩在顾家行巫术,开膛剖肚,请巫治病。可有此事?”大黑痣学着县太爷,装腔作势地问道。 甲十八不答,沈冬素忙道:“大人即去过顾家,想必有明察,那顾大郎根本没有被开膛剖肚啊! 我……甲神医只是用工具取出他腹中积水罢了。顾大郎命悬一线,李大夫只收银子不医治,若非甲神医,顾大郎早就没了。 大人若不信,可问顾慎。” 顾慎忙道:“是的大人,小的亲眼所见,神医根本没用巫术,就是普通治法……” 李大夫打断道:“普通治法能治绝症?他治疗时明明有神神叨叨念咒,所说工具也闻所未闻,明显就是巫术!” 沈冬素自然反驳,直言这李大夫就是个骗钱的庸医,还把他骗沈父的事也说了。 眼看孙亭长将信将疑,突然李大夫道:“大人,小的还有人证,可证明这沈氏女早就有行巫!” 孙亭长摇头晃脑地道:“快快将人证请出来!” 沈冬素也好奇,他有什么人证?自己什么时候行过巫术? 就见沈冬月扶着王金花走了进来,一看到两人,沈冬素哪里还不明白,李大夫和这母女联手坑她啊! 听李大夫介绍了两人身份,孙亭长好奇道:“也就是说,你是这沈氏女的亲伯娘,你是她亲堂姐?” 王金花扶着大肚子点头道:“是的大人,但民妇深受沈冬素巫术所害,今日愿意大义灭亲,将这妖女巫医送进大狱!” 沈冬素不觉得生气,只觉得好笑,差点就笑出声来,问王金花道:“你到是说说,我怎么用巫术害你了?” 王金花一挺大肚子:“我怀胎已近十一个月,先前胎儿很正常,就是你那日说了句,让我多去看几个大夫,我这胎位不正。 自那之后,我肚子经常痛,过了产期也没动静。不是你咒的又是什么?” 沈冬素:“……你现在最要紧的不是看肚子,而是看脑子。大脑冲水,小脑萎缩,愚不可及!“ 沈冬月一听母亲被骂,上前指着沈冬素的鼻子道:“除了这件事,你骂了祖母之后,祖母就时常生病。” 孙亭长大惊:“她敢骂祖母?此乃不孝之重罪啊!” 沈冬月添油加醋:“她不光骂祖母,还殴打我弟弟,与小女未婚夫不清不楚。 大人可去沈家庄问一问,她是有名的天煞扫把星,谁沾谁倒霉。名声扫地,祸害乡邻!” 她说话的时候,沈冬素盯着她细看,这一看看出不对劲来。 才多久没见,沈冬月黄瘦了不少,眉眼间的风韵,凭她的医术,一下子就看出来,沈冬月已非少女,而是妇人。 第78章 沈冬素和巫医勾结 看来沈冬月已经和冯文生有了苟且啊!沈冬素瞬间计上心来,可以利用这个,分化她和李大夫的结盟。 她先是不动声色,听着王金花和沈冬月往她身上泼各种脏水,反倒是甲十八和顾慎气愤不已。 顾慎高声道:“沈姑娘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王金花撇嘴道:“你才认识她几天,就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 亭长您瞧见了,这沈冬素还有个能耐,姑娘家家的,到处勾搭野小子。 不知从哪勾搭这姓甲的巫医,成天在沈家庄耀武扬威,丝毫不把我这长辈放在眼里。 这才见一回面,就勾搭的这顾小子替她说话。” 沈冬素拦住要反驳的甲十八,上前一步道:“请问孙亭长,你把小女抓来到底是要治小女什么罪? 小女怎么觉得你不像是审案子,倒像是想听村头巷尾长舌妇的闲话啊!” 孙亭长顿时恼羞成怒道:“本官要治你勾结巫医之罪!王氏只是在供述证据!” 沈冬素疑惑地问:“她口中所言,哪一句是证据?” 孙亭长轻咳一声,对王金花道:“你捡重点说,她到底是如何在村里行巫术的?” 王金花忙道:“她爹被石头砸断了腿,就剩一口气抬了回来。大罗神仙也难救,她用巫术把她爹救活了。” 沈冬素无语道:“什么大罗神仙也难求?明明李大夫这个庸医没办法,就夸大我爹的伤情。 甲大夫妙手回春,很快就治好了我爹。 孙亭长,这只能说明甲大夫医术高,哪里就证明他是巫医了?” 王金花又急道:“还有我公公,他吐血吐得快死了,连气都没了,也被这人治好了。 这不是巫医是什么?天下哪有大夫能把没气的人救回来?” 沈冬素白她一眼道:“你这么说,要不要告诉亭长,你把重病的公公赶出家门的事啊? 我阿爷只是肺出血,你们赶他出家门,他气昏了而已。甲大夫几副药就医好了他的病。 亭长,你要明察秋毫,别被这庸医村妇给哄骗了。 甲大夫医术好,医好李庸医治不好的病人,就被他攀咬成巫医。” 孙亭长也面露迟疑,目前来看,确实没有甲十八是巫医的证据。 他的反应让李大夫急了,忙道:“亭长,他是巫医的证据就在沈家。您派人一搜便知。 沈家穷得住破牛棚,这巫医来了之后,还没一个月,沈家就开始盖砖瓦房,还做起了生意。 普通大夫能有这本事?此人靠行巫术,定藏匿了不少钱财!” 孙亭长思索片刻道:“那就去沈家村搜!” 若是一个穷光蛋,孙亭长收了李大夫的贿赂,会依约将他打个半死逐出小镇。 但他有钱的话,那一定要找到他的钱财,全部没收!不管他是不是巫医,都得按巫医来处置。 孙亭长别有深意地道:“李大夫,你同行,一定要把他们行巫的证据找出来!” 沈冬素急道:“你们不能去我家捣乱!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怎么能直接搜我家?“ 孙亭长大笑道:“本官有人证,现去搜物证,是合情合理。 本官念你年纪小,你若如实说出这巫医行医的过程,本官饶你不死!” 沈冬素重重地呸一声:“你让李大夫去搜,不是故意要嫁祸?要搜也行,我们一起去搜!” 孙亭长冷笑一声,手一挥,几个大汉上前架住两人:“拖下去关到柴房,等搜来证据,本官再治你们的罪!” 甲十八正欲反抗,突然其中一人把刀横到沈冬素脖子上,孙亭长高喝道: “本官知道你会拳脚功夫,你敢当堂动手,那就是袭击朝廷官员!本官当场杀了你们。” 甲十八自己脱身自然没问题,可沈冬素成了人质,万一孙亭长这蠢货真敢杀人。 别说他杀了沈姑娘,就算让她受一丁点伤,影响主子的治疗,那就酿成大祸了! 甲十八决定求稳,最重要的是保护好沈姑娘。 见他不动了,孙亭长大喜道:“搜他的身,看他有没有藏武器。” 一大汉上前从甲十八的靴子中搜出一把匕首,从腰间搜出那块腰牌,都呈给孙亭长。 趁孙亭长看东西之际,甲十八快速对顾慎低声道:“去杏花巷十七号找黄木匠,把我们所遇之事告诉他。” 顾慎连忙点头道:“神医放心,我一定要想办法救你们的!” 在这少年看来,甲十八就是为了救他父亲,才被庸医陷害的。 沈冬素则趁机朝沈冬月招手,沈冬月和王金花正得意扬扬,本不愿意理她,却听她道: “你们不想知道我家钱藏哪里吗?” 王金花忙推沈冬月去她面前,沈冬素则与她耳语道: “李大夫已经把你的秘密告诉了我!你和你娘再敢胡说八道,我就告诉所有人。 冯文生可是要考秀才试的,他名声有损,就不能参考。那时,你说他还会不会娶你?” 沈冬月当场脸色苍白,沈冬素被人押走,她还愣在原地一动也不动。王金花推她道: “她家银子藏哪了?” 见沈冬月呆住不语,王金花气道:“你不会想和你婆婆一起找银钱吧?还没嫁进门,就跟你婆婆同穿一条裤子了!” 沈冬月只想尽快找李大夫求证,拉着母亲的手道:“我们快回沈家村!” 没想到却被人拦住,孙亭长道:“你们是犯人的家属,没找到证据之前,你们也不能离开!” 当李大夫气势汹汹地带着一群孙亭长的打手,赶往沈家村的时候,小镇都在议论这件事。 二姨母最先听到风声,一听是个姓甲的巫医,便觉得不对劲,这年头姓甲的人可不多见啊! 忙让阿沅收摊去找大姨母,她则跑去打听,很快她就打听清楚,沈家村的天煞女,姓甲的年轻后生。 这下铁板钉钉证实了,就是冬素和甲十八被孙亭长抓了。 至于甲十八会医术,两人和李大夫的交恶,二姨母全然不知,但听说王金花和沈冬月指证。 二姨母哪里不明白,这是沈大志一家在闹事啊! 之前蒋氏就跟她说过,二房几次三番闹事,自从沈爷爷回来后,二房消停了一段时间。 现在看来,他们的消停是想闹一曲更大的!竟然跟外人勾结,把冬素送去见官! 见过狠心的叔伯,这么狠心的还真是少见。 第79章 霸气的沈爷爷 他们这样的普通农家子弟,小吏在他们眼中就是高官,见到里正村长,都要卑躬屈膝,更别说见亭长了。 冬素肯定吓坏了!二姨母心疼不已,却没失去理智。 若是蒋氏遇到这种情况,早就开始哭着说:“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冬素就是不听话,又惹事了……” 二姨母却不会,她忙去找到阿沅几人,对阿沅道:“你快去长青书院找小盼,他聪明又是童生,能跟亭长说上话。” 对大麦道:“你脚程快,抄小路赶到李大夫前头去沈家,把这事告诉你姨父,让他们有个准备。 对了,那甲哥儿是林钟请来的,问一问林钟到底在哪家当差,把这事告诉林钟。” 大姨母几人也听了镇上人的谈论,小镇太小,平常哪家丢只鸡,哪家汉子偷拍哪个寡妇的屁股,都能在一夜之间传遍全镇。 更何况是有巫医这样的大事!早些年有巫医参与皇家争储之事,闹出大案子,皇帝杀了不少人。 如今百姓是闻巫色变,自然上心。 大姨母只当是旁人本没放在心上,是大莲和大麦推测出,有可能是甲十八和沈冬素,三人都吓坏了。 这会二姨母一回来,几人都有了主心骨,阿沅和大麦忙去找人。 剩下三人则推着两辆小餐车,也赶往沈家庄。 几人兵分几路行动起来,先说顾慎,他这个证人本和沈冬月王金花一起,被留在孙亭长家里。 但顾慎说重病的父亲到了吃药的时间,万一耽误就麻烦了。他回家给父亲熬了药,立即就回来了。 孙亭长料他也不会跑,再说他也没啥用了,手一挥道:“你且回去,本官宣你时,随叫随到。” 顾慎一溜烟跑回家,确定没人跟踪,跟父亲说了一声,就跑到杏花巷找黄木匠。 好巧不巧,平时留在镇子上的黄木匠,昨日帮沈冬素用竹筒做了抽腹水的工具,之后便觉得这是个好东西。 连夜赶往营地找孙军医,新做了一个工具给他,将用法告诉孙军医后,孙军医果然重视。 大喜道:“腹水还能用这个法子抽出来!老夫怎么没想到啊!”拉着黄木匠就那针筒工具,大的小的连夜做了许多个。 结果就是,顾慎跑空了,他在黄木匠家门口等了许久也没等到人。 又怕孙亭长找他,又担心父亲,他只得请邻居帮忙,黄木匠一回来,就让他去顾家寻自己。 再说大麦,她确实脚程快,可因出发的时间太晚,也只比李大夫提前了一刻钟进村而已。 偏偏她又不了解来龙去脉,只跟沈父和沈爷爷说,冬素被孙亭长抓了,李大夫正带人来家里搜巫医的东西。 沈父和沈爷爷都懵了:“什么巫医的东西?咱家哪有巫医?” 大麦急道:“是李大夫指证的,姨父先别管旁地,快去甲大哥和冬素的房间瞧瞧,有什么怪东西先藏起来。” 几人匆匆检查,哪有什么怪东西? 冬素的小木屋确实有一些正在炮制的药,和制药工具,但这他们知道,是为小虎和小满还有沈爷爷的病准备的药。 至于甲十八,和仲阳睡回草堆,只有两身换衣衣裳而已。 蒋氏听到动静,忙将几两银钱藏起来。 等李大夫带人来到牛棚,村民一看这阵势,都跟着来看热闹。而在沈家盖房子的村民工人,纷纷站到沈父身后。 先前朱家庄的人来闹事,这回又是李大夫,这沈家到底得罪了哪路神仙,就不能过几天安生日子吗? 李大夫拿着鸡毛当令箭,借着孙亭长之威,完全不把沈家人放在眼里。 手一挥道:“给我搜!” 沈爷爷那暴脾气岂容他来家里撒野,上前揪住李大夫的衣领子:“好你个老李头,敢来我家撒野! 你把我家冬素怎么了?你贪财贪疯了,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是沈家村,容不得你一个外姓撒野!” 工人们纷纷拿起工具挡住牛棚那篱笆门,叫嚣道:“你凭什么搜沈家?” 李大夫气的仰倒,原来沈冬素难缠是遗传沈爷爷啊! 他只得将甲十八是巫医的事说了,他是奉孙亭长之命来搜沈家,谁也挡门,就是不服孙亭长! 那些打手证实李大夫的话,他们确实是奉孙亭长之命来的。 沈爷爷反应极快,说既然是孙亭长下的令,他们这些升斗小民不敢不听。 但这是大事,要甲十八真是巫医,整个沈家村都逃不掉一个,收容巫医的罪名。 所以得请村长和里正来,一起搜查。 李大夫傻眼了,他本以为一听孙亭长的名字,这些泥腿子会吓得胆战心惊,丝毫不敢反驳,如此他才能趁机栽赃。 但要是把村长和里正都喊来,再有这些村民围观,他栽赃就难了。 当即道,这是沈家的事,不需要旁人。 可已经晚了一步,大鱼早就跑去请村长,而村长听闻之后,丝毫不犹豫让人去请里正。 村民们拦着李大夫,里正和村长不来,不能搜沈家。 李大夫想让这些打手动粗,孙亭长的人,还怕一些无知村民不成? 这些打手可不傻!这么多村民,真动起手来,反而是他们吃亏。万一动了械,闹出人命,孙亭长可保不住他们。 僵持间,老村长被大鱼扶着赶来。 在学堂听到风声的仲阳匆匆跑回来,一看这局面,当即准备去找大哥。 蒋氏不敢让他一个人去,凌府那么远,万一天黑前赶不回来怎么办? 大麦便提议与大鱼同去,二姨母也说了,要尽快把这事告诉林钟。 就在村长的见证下,李大夫进沈家搜查的时候,仲阳和大麦悄悄上了河堤,赶往凌府。 李大夫紧紧握着袖中的符咒,只要找到机会随便扔一个地方,再假装搜出来,甲十八和沈家就完了! 可人老成精的村长岂会想不到这一层,全程跟紧李大夫,又让大鱼几个青年人,跟紧那些打手。 结果李大夫硬是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就连借口上茅房,大鱼也蹲在门口,说是农村野狗多,怕李大夫被咬了。 这一耽误,直搜到黄昏,把沈家几间破房子,两间小木屋,翻的底朝天,也没找到任何巫医的证据。 李大夫再不甘心也没办法,只好带着从小木屋搜到的药材和制药工具回孙亭长那,看看这些东西能不能作为证据。 又恐吓沈家人道: “沈冬素跟巫医勾结是不争的事实,你们最好多准备些银子等着赎她,否则,等着看她蹲大狱吧!” 李大夫走后,沈爷爷心焦不已,准备独自到镇上孙亭长家问情况,沈父腿脚不便,不能同去。 至于余大鱼要跟着同去,沈爷爷不许。冬素被抓沈家是逃不掉的,但不能牵连亲戚。 都是年轻人,万一被孙亭长惦记上,前程都毁了。 他就不一样,老脸一张,老命一条,大不了一死,换孙女平安。 第80章 孙亭长要纳沈冬素当妾 见沈爷爷一幅视死如归的态度要摸黑进镇,老村长忙拦下他。 说天太晚进镇不安全,等明天找几个村里的青壮一起去,孙亭长要真是无缘无故抓人,他和里正就去县城告到县太爷那! 又悄悄对沈父说,不管情况如何,先准备点银钱,但凡跟官吏打交道,没钱难办事。 又提醒沈爷爷,见孙亭长之前,先把自家人处置好,一家人关起门怎么闹都成,这把外人扯进来就不对了。 沈爷爷先是不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一追问才知道,李大夫的同谋竟然是二儿媳妇和大孙女。 竟然是二房要置冬素于死地!沈爷爷大怒,从厨房提把菜刀就要去沈大志家。 正被沈父几人拦着让他先冷静,却见沈大志和沈青牛找了过来,沈大志伸着头问: “冬素回来没有?青牛他娘和冬月一直没回来,我怎么听人说和冬素在一起呢!” 沈爷爷大骂一声:“我打死你个贱种!” 丢了菜刀捡了根竹子,噼里啪啦就往沈大志身上抽,把沈大志抽的原地乱跳,又叫又喊: “为什么打我?我就来问问,你们没见到就算了,打我干嘛?” 沈大成听出不对劲,拦住父亲后问沈大志:“你真不知道你媳妇干了什么?” 沈大志一把鼻涕一把泪,父亲回来之后,有事没事就抽他一顿,他冤啊! “她干啥了?她早上和冬月出了门,一直没回来。我隐隐听到邻居在议论,说她和冬素在镇上干了啥,才来问问。 爹上来就抽人,我到底干了啥招人打的事了?” 沈大成听他的话不像做假,忙将王金花和李大夫勾结,陷害冬素的事说了,沈大志果然不知情,茫然地问沈爷爷: “那咋办啊爹?她娘俩不会也被亭长扣下来了吧?” 沈爷爷气的脸都红了,抽过竹子又要打:“你还有脸问她俩!她们要害了冬素,我打死你个贱种!” 沈爷爷在屋外打沈大志,二姨母和大姨母在屋里劝蒋氏。因为蒋氏不想出钱去救冬素。 二姨母听到村长的叮嘱,进屋就把今天卖粉的钱全部取出来,大姨母也一样,两堆钱倒在一起,在桌子上堆在怀座小山。 二姨母急道:“快数数有多少,你们村长说的对,但凡见了官,没钱就别想全须全尾地出来。 咱们先凑凑,不够再想旁的法子。唉,冬素丫头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呢!” 大姨母忙说:“一会我让大鱼回家,把昨个拿回家的钱都拿来。村长说不行他去见县太爷。 要我说,咱们这样的人家,能花钱买平安就花点钱。万一遭了孙亭长记恨,以后日子更难熬。” 两人议论着该怎么救冬素,却见蒋氏不动。二姨母催促道:“你快把钱拿出来数数啊!” 蒋氏低头道:“我那钱是留着盖房子的。” 这话把两个姨母给听愣住了,大姨母还好,二姨母当场气的拍桌子:“你什么意思?不管冬素了?” 蒋氏冷声道:“那丫头自从出了那件事,就变得心大主意大,心里眼里都没我这个娘。 这回不也是她自己招惹了事端!要我说就当给她个教训,反正亭长最后也是放人,早一天晚一天的有什么差? 何必白花银钱?姓李的摆明想讹钱来的。” 二姨母气的嘴唇都颤抖起来,指着蒋氏道:“我才说你家二叔是个狠心的,连亲侄女都能坑去见官。 没成想你这个当娘的更狠心!冬素怎么就心里眼里没你了? 她琢磨出的红薯粉,教你做,给你负责。她琢磨出的梨糖生意,也教给你。 你还好意思说出了那事之后,孩子不理你。你都要把她嫁傻子卖了换钱,孩子能理你吗? 事后冬素可说过你一句不是?当着我和大姐的面,冬素从来没给过你脸色! 你口口声声说盖房子你要出钱,我可听仲阳说了,盖房子的钱都是冬素去别人家做厨娘挣的! 冬素到底是不是你新闺女?我养大的闺女,眼珠子一样疼着,你到好,把孩子当野草啊!” 大姨母忙打圆场:“别吵了,把孩子都吓着了。” 大莲、小虎、小满三个孩子,外加小黑狗,挤在角落无声地听着三个大人 的谈话。 听到蒋氏不想管冬素,三个孩子皆是满眼惊恐,大莲怎么也没想到,对她那么和蔼可亲的四姨,竟然不想管冬素姐! 小虎和小满则越发认清了一个现实,蒋氏靠不住,她是连亲女儿都不想要的人。 蒋氏见孩子跟看仇人一样看着她,有些讪讪地道:“我又没说不管她,我就是说不能花冤枉钱!” 二姨母又拍桌子:“这怎么叫花冤枉钱!行,别的钱你留着,卖红薯粉的钱拿出来! 红薯粉是冬素捣弄出来的,拿这个钱去救她总应该吧!” 就在这时,仲阳的声音响起:“爹,阿爷,别担心,大哥去救姐姐了!” 屋里屋外的吵闹声都停了下来,沈爷爷把手中的竹棍往沈大志身上一掷,在他嗷嗷叫声中,抓住仲阳的肩膀急问: “你哥去找孙亭长了?” 仲阳喘着气道:“是,是的,我哥和甲大哥的上峰,一起去的。 我哥说都别担心,他肯定能把姐姐平安带回来。” 大麦在一旁补充:“甲大哥真的是九品武官,不是巫医。” 沈大志捂着脑袋喊道:“把你二婶和你冬月姐也带回来!” 沈爷爷转身一腿将他喘倒:“你给老子滚!管好你媳妇和你女儿,不然打子打死你!” 沈青牛跑来扶起父亲,两人带滚带爬地跑了。 蒋氏一听不用出钱去赎人,忙将银钱藏好,又对两个姐姐道: “刚我就是说说,真要花钱能买平安,我肯定是愿意花钱的。 这事别跟冬素说,她心眼小,知道了肯定不待见我。” 大姨母默不作声,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她有两个女儿,实在不理解四妹为什么对那么懂事的冬素不上心。 女儿眼看一年大一年,等过了二道门嫁到别人家,能跟娘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少了。 看来是母女缘份浅啊! 二姨母却丝毫不给她面子,重重地哼一声道:“我看这酸辣粉生意咱们还是早点分开的好。 连亲女儿出了事都不想管,更别说我这姐姐和外甥女了,以后真有啥事,也不指望你。” 这话是直戳蒋氏肺管子,她气的当场呜呜哭起来。 二姨母除了担心冬素,还担心阿沅,去书院找莫小盼,怎么还没回来呢? 正想请大鱼和她一起去寻人,就听小黑狗吠了起来,两道人影出现在河堤上。 正是莫修谨的阿沅,莫修谨还不知沈林钟去要人了,忙对沈父说: “我询问了夫子,如果是亭长仗势欺人,我可以童生的名义写讼状,到县太爷面前告他。 姨父姨母别怕,明天我们先去亭长家要人,他要不放人,我立即就进县城。” 沈父忙将沈林钟进城的消息告诉他,莫修谨和阿沅皆松了口气。 沈家一夜灯火通明,除了几个孩子被强制去睡觉,其他人都边干活边等消息。 与此同时,被关在柴房的沈冬素和甲十八,见日渐西沉,月亮升起,依旧没有动静。 不禁心急了起来,沈冬素是担心家里,不知道李大夫去搜家会闹成什么样?爷爷肯定很担心她。 甲十八则疑惑为什么凌王府还没人来交涉?黄木匠得到消息,应该立即会来救他,怎么会这么久都没点反应? 见沈冬素还算镇定,没像别的姑娘,遇到事吓懵了,只会无措地哭。 他安慰道:“别怕,亭长不是官,没找到证据,他没权力囚禁我们。” 沈冬素看他一眼道:“你是不懂农村民情,在农村,亭长就是大官! 就怕这孙亭长被李大夫骗了,真以为我家有钱,想讹一大笔。” 甲十八笑道:“反正他说我是巫医,真要讹钱,你就跟我撇清关系。” “我沈冬素是那么没情没义的人吗?” 甲十八闻言正感动着呢,就听她又道:“再说,我只是给甲神医打杂的,啥都不知道。 要钱没有,要命……你跟他拼了!” 甲十八:……感动早上。这个财迷,孙亭长能从她手中讹到钱才怪! 没一会,听到外面有动静,李大夫回来了。沈冬素忙拍门:“放我们出去!” 孙亭长亲自来提人,不过只提甲十八一个:“本官要分开审,以防你们串供。” 沈冬素无语,怕串供就把我们分开关押啊! 甲十八淡定地对她道:“安心等着,没事。” 孙亭长冷笑道:“你这巫医胆子是真大,死到临头还嘴硬!带走!” 沈冬素知道他是故意的,想让自己害怕,一会单独审的时候,一害怕就会说出他想要的证据。 无语地翻个白眼,这回她一定让李大夫好好得个教训,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骗人。 一刻钟后,甲十八被送回来,不给两人交谈的机会,孙亭长又带走沈冬素。 甲十八给她一个放心的眼神,看来李大夫根本没找到什么证据。 甲十八耐心地等着,以为沈冬素会和他一样,跟孙亭长、李大夫说几句废话,让他们抓不到一点破绽,然后就被送回来。 他不知道的是,沈冬素并没被孙亭长带去见李大夫。而是带到了后院,摆了一桌酒菜请她吃。 “沈姑娘今日受委屈了,饿了吧?来,吃饭。” 沈冬素哪里敢吃他的饭菜,抱着双臂道:“亭长大人这是何意? 如果确定甲大夫不是巫医,还请放我们走,再治姓李的一个诬告之罪。” 孙亭长眯着一双绿豆眼,笑的额心黑痣油亮,将沈冬素从头扫到脚,最后最目光落在她的脸上。 嘿嘿笑道:“沈姑娘是个聪明人,本官跟你说实话。姓甲的确是巫医无疑,只要本官一上报。 他就算不死,也会被发配边疆。但沈姑娘你,本官念你年幼无知,被人诱骗,到是可以将你和沈家的包庇罪划去。” 沈冬素挑眉道:“那大人是要放小女回家吗?如此,告辞了!” 不放甲十八也没事,他睡草窝睡习惯了,孙家的柴房比沈家的厨房大多了。 反正她去把事件告诉凌王,凌王府自会救人。 孙亭长高喝道:“站住!” “又怎么了?不是说我没事吗?大人出尔反尔?” 孙亭长只觉太阳穴青筋直跳,算是理解李大夫为什么说这个女子难缠了。 “本官说会放了你,但不能平白无故地放了你!” “哦!大人还是想要银子,这个要叫大夫失望了,小女家就是普通农家,家里全是老弱病残,实在没钱啊!” 孙亭长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伸手想摸她的手,被她躲过,孙亭长也不恼,笑道: “只要咱们成了一家人,本官头一次见姑娘,就对姑娘心生爱慕。 你还不知道吧,本官的妹夫是光州县尉! 只要你嫁给本官当小老婆,以后本官包你吃香的喝辣的,沈家一家老小,本官养了!” 沈冬素只觉阵阵反胃,看他的脸,活像看一只猪妖。她左右一看,只要这人敢动手动脚,她就立即跑路。 闹出动静,让甲十八来相救。 她的反应被孙亭长看在眼里,冷笑道: “你若不愿意,那就别怪本官心狠手辣。窝藏巫医可是大罪!你一家老小,都等着蹲大狱吧!” 见她在发愣,孙亭长只当她被吓住,上手就摸沈冬素的下巴,淫笑道: “乖,让爷吃个小嘴……” 沈冬素挥起一拳,正中他眼睛。一腿踢向他下体,转身就往外面跑,边跑边喊:“救命啊!甲十八救我!” 却被门口守着的两个壮汉按住,孙亭长气怒不已,竟然着了这个死丫头的道。 怒骂道:“你个天煞女,能做本官的女人是你的福气!你还敢反抗! 把她给我扒干净绑起来,今晚本官要洞房!” 两个壮汉目露绿光,嘿嘿笑道:“大人放心,小的一定扒的干干净净。” 伸手要来扯沈冬素的衣领子,突然一道白刃飞过,那人的手齐腕而断,一只断手痉挛着掉到沈冬素的脚面上。 吓的她一脚踢开,那人的手腕血流如注,他惊恐地抱着手腕尖叫起来。 孙亭长和另一个壮汗也吓懵了,齐齐喊道:“是谁?“ 只见花园的阴影中,缓缓走出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仿佛跟黑夜融为一体,那双愤怒的眼睛,显得极亮。 来人正是甲十八,他等了一刻钟见沈冬素还没回来,生怕她出事。 直接拆了柴房的门,取回自己被拿走的匕首,一路找到后花园。 结果就看到让他目眦尽裂的一幕,二话不说,一刀砍掉那只袭向沈冬素的手。 第81章 凌墨萧来了 趁着孙亭长被吓懵之际,沈冬素一把推开拉着自己的壮汉,几步跑到甲十八身后。 孙亭长看清来人,也不怕了,眯着眼睛戾色道:“小子,敢在本官家中动手伤人,本官当场打死你也无事! 来人啊!把这小子打死!“ 又对沈冬素道:“本官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现在过来,本官饶你一命。 你要还跟这野小子纠缠,本官把你俩一起打死!” 沈冬素朝他呸一声道:“你个死肥猪,这福气给你家狗看它要不要! 你滥用职权,抢强民女,殴打官员,等着吧,明天我们就到县太爷那告你,看谁尊大狱!” 甲十八将匕首上的血往袖子上一擦,冷声道:“用不着等明天,今晚我就杀了他!” 孙亭长被他的气势吓到了,一边往后退,一边挥手喊人。 很快十几个家丁冲进来,有拿烧火棍的,有拿菜刀的,将两人团团围住。 甲十八伸手将沈冬素拦在身后,对众家丁道:“我不想伤人性命,你们放下武器,让我们离开,此事我会从轻发落。” 众家丁看向孙亭长,那个断了手的家丁还在原地打滚叫喊,这让家丁们心中发毛。 孙亭长丢了这么大的面子,岂会放两人离开,手一挥道:“别听他胡说八道,他就是个野小子。 一起上,打死他,本官重重有赏!” 众家丁不再迟疑,一拥而上,吼叫着朝甲十八袭来。 沈冬素第一次见甲十八打架,平时只觉得他力气大,没想到他武功这么高。 只见他一个飞腿,扫横三人,在空中一个旋转,跟电视剧里的慢动作似的,一脚踢飞一个。 两招就解决了一半,可他不想杀人,出手不重,那些人在地上滚了几圈,又捡起武器冲了过来。 沈冬素见甲十八以一敌十完全不是问题,自己不拖他后腿就行了。逐抱着头躲在他身后。 结果被一个家丁抓到空缺,一棍子朝她的背击来。甲十八一手对付着这边的袭击,一手往沈冬素身前一挡。 那一棍子重重地砸在他的胳膊上,他的胳膊没事,但棍子断了。 沈冬素大怒,捡起一根棍子,朝那个家丁的头击去,连打几棍,将他打的再也爬不起来。 孙亭长见十几个人都不是甲十八的对手,扶着门高喊:“快来人啊!所有人都来这边!” 沈冬素见他还在喊人,决定擒贼先擒王,把棍子给甲十八: “打断他们的腿,擒住孙亭长,咱们先离开要紧!” 甲十八很听话,接过棍子开始扫腿,听到一阵骨头断裂的声音,家丁们躺了一地。 抱着双腿嗷嗷大叫,也没法站起来接着攻击了。 甲十八一个窜步到门前,一把擒住孙亭长,匕首指向他的脖子:“放我们走!” 孙亭长吓的汗如雨下,下体颤颤流下一滩液体:“大,大侠饶命,我放你们走。” 就在这时,孙府的下人全都跑到小院,一看孙亭长被劫持,都呆住了。 孙亭长见他们还手持木棍围着,挥手道:“快散开,让大侠走!” 沈冬素紧紧地跟在甲十八身后,就在三人走出孙家之时,不知道哪个没脑子的家丁。 觉得自家主子被人挟持,那他们也挟持一个人质,就能把主子换回来。 而现场唯一能挟持的人质,当然就是沈冬素了。 刚好那人手上拿的还是菜刀,他几步走到沈冬素身后,大喝一声:“不许动!” 沈冬素一回头,一把菜刀就横到她脖子上。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明晃晃的菜刀朝她袭来时,突然传来一阵空气破裂的声音。 耳朵才听到声音,眼睛就看到一支带着白羽的箭,射到了菜刀上。 那家丁被震的手吃痛松开,菜刀落地,差点就砸到沈冬素的靴子。 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又一箭射来,这次是射到那家丁的胸膛,家丁直直地倒在沈冬素面前。 瞪着一双充满疑惑和不甘的眼睛,盯着沈冬素,大口大口地吐着血沫子。 在场众人都被这变故吓到了,这比里面那断手的还恐怖啊! 孙亭长收留的都是一些地痞流氓之类的打手,他们在小镇上耀武扬威,但从没闹出人命。 动刀子的情况都很少,多是用木棍打架。结果今晚先是里面的同伴被人砍了手,这外面的同伴被人用箭射死。 这对他们的打击不可谓不大,与此同时,大门外传来轰隆隆的脚步声。 孙亭长这下真的吓惨了,颤抖着问甲十八:“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甲十八冷哼一声道:“我早就告诉过你,某乃正九品校尉!” 说话间,大门被推开,沈林钟率先冲进来,担忧地大喊:“冬素!” 直到此刻,沈冬素都没觉得怕过,全程很冷静,很镇定。但在听到兄长声音的那一刹那。 一股后知后觉的害怕之情,从心底涌出,她全身都颤抖了起来,肩膀上的掌印凉的像冰。 “哥!” 她飞奔向沈林钟,眼泪像珠子一样滚落,这是原主的情绪在影响她。 估计原主也吓到了,从沈冬素穿越来之后,经历比原主一生还要丰富。 沈林钟握着她的双臂,将她从头看到脚,一双浓眉拧的像两条毛毛虫,满眼担忧地问: “受伤了吗?别害怕,哥来了。” 沈冬素紧紧地抿着唇,仍由眼泪模糊双眼,这幅小女儿之态,跟站在甲十八身后打人时完全不同。 “你素来,不是挺大胆的嘛!”低沉熟悉的声音,带着丝丝挪逾。 李玉染忙拿起沈林钟的袖子擦眼泪,看清了眼前的人,披着墨色大氅的凌墨萧,眼神戏谑地看着她。 沈林钟忙道:“刚刚就是殿下射箭相救,冬素别发愣,快跟殿下道谢。” 沈冬素上前两步,低声道:“多谢殿下相救。” 凌墨萧高傲地抬着头,用眼角瞥她一眼,轻声道:“本王又不是专程来救你,不必言谢。” 沈冬素看一眼甲十八,真是个好主子,专程来救部下啊! 突然,她发现凌墨萧的脸色猛地一变,双眸中涌出痛苦之色,站直的身体也顿了一下。 她瞬间明白,这人是强撑着赶来,他的身体还无法支撑他站这么久。 忙过去要扶他,结果凌墨萧竟然手一挥,不许她扶,强撑着站直。 这个男人,真是死要面子! 估计打碎了牙,也一声不吭地吞进肚子。 她轻叹一声,什么也没说,只靠近他站着,支起手臂,示意他握着自己的手臂。 如此在外人看来,就像两人很亲昵一样,并不会看出,是凌王站不稳,要借力。 凌墨萧迟疑了一下,但脚底仿佛被尖刀剐刺一般,刚刚射的那两箭,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体力,如今连走一步路都不行了。 他看一眼身边的小姑娘,小姑娘眼神真诚的让人不忍拒绝。他不再迟疑,握住了沈冬素的胳膊。 连沈林钟都不知道是凌王身体出了问题,只觉他和妹妹太亲昵了。不免担心起来。 就在这时,哗啦啦,近百身着铠甲,手持长枪的护卫涌进孙家大院,将整个孙家包围住。 孙亭长全身发软,目露绝望,甲十八手一松,他就一摊泥一样倒在地上。 看到这些士兵,他再蠢也明白,甲十八真的是武官,而眼前这个气质出众,如天潢贵胄的男子。 是真下的贵胄,光州之主,凌王殿下。 上回到光州城,偶然听人说起,凌王殿下来封地了,只是深居俭从,极少接见官员。 孙亭长只是听一耳便没放在心上,他跟凌王之间的差距,就像猛虎和蚂蚁,根本不可能有交集的嘛。 没想到的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孙亭长连辩解的话都说不出口,只颤抖的跪在地上,本能地喊道:“王爷饶命。” 接下来的事就不用沈冬素管了,她被凌王带上马车,没回沈家村,而是去了凌王府。 沈林钟赶回沈家村报信,还顺便把被关在厢房的王金花和沈冬月送回沈家。 她俩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只听到一阵阵打打杀杀的声音,吓的缩成一团。 当沈林钟打开房门的时候,两人连来人是谁都没看,跪在地上磕求饶命。 沈林钟无语地道:“是我。” 王金花和沈冬月没有一丁点,诬陷沈冬素的愧疚,抱着沈林钟的腿哭喊道: “快救我们出去啊!孙亭长要杀人了!” 这边甲十八正带人去抓李大夫,怕他听到风声连夜潜逃,其实他逃了也没事,凭凌王府的势力,逃到天边也能抓回来。 不过为了少点麻烦,还是先把人抓起来的好。孙亭长自不用说,早就被关押进囚车了。 赶往凌王府的马车上,沈冬素正在给凌墨萧搓脚。他这次没拒绝沈冬素按摩,因为他的脚实在太痛了。 不光是脚痛,全身都像水洗一样冒着冷汗。甲四送上炭盆,沈冬素不让用: “车厢封闭着,用炭火容易中毒。” 她给凌墨萧按完脚后搓小腿,一路往上揉,揉到大腿处的时候,凌墨萧按住她的手不许她再按下去。 她无语道:“你都痛成这样了,还顾忌这些啊!我一个女子都不顾忌,你难道怕名声有损?” 凌墨萧气的想吐血,这个丫头,真是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他深吸一口气道:“本王头痛的厉害,你先按头。” 沈冬素忙将他放倒,头靠在自己的膝盖上,时轻时重地按了起来。 没一会,凌墨萧就觉得症状大大缓解,头里先前仿佛有根根细针在搅动,在沈冬素的手下,那些针被一根根拔出来了。 猛然间,头上的小手停顿了一下,似是在犹豫,几息之后,又开始揉起来。 凌墨萧不禁问道:“怎么了?” 沈冬素干笑两声道:“没事,我就是才想起来,按了你的脚,没洗手。 你不介意吧?” 凌墨萧:…… 他猛地坐起,抓过沈冬素的手,用力在他那大袖子上狠擦几遍,给他雪白的中衣擦出道道污指印。 然后又猛地躺下,咬牙切齿地道:“接着揉。” 沈冬素失笑:“反正都是你的身体,还嫌弃自个啊!” “闭嘴!” “好,我不说了。王爷放心,这事我保证不告诉别人,你别有心理阴影。” …… 到凌王府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沈冬素按摩了一路,手按麻了,腿被枕麻了。 并且她饿的前胸贴后背,肚子咕噜噜地叫。 凌墨萧被甲四用轮椅推回后院时,看她一眼道: “吃了东西后先去洗澡,你这一身,馊了。” 沈冬素笑着叮嘱:“王爷也是,毕竟,脚上的味,传到头发里了。” 凌墨萧:…… 没良心的小丫头! 本王可是接到消息就赶去救你的! 她轻车熟路地去厨房扫荡,一看到她,胖厨子喜出望外。 “师傅,你怎么来了? 师傅饿了,等着,我给你煮牛肉面。” 沈冬素去洗手等面熟,叮嘱道:“多加香菜,我现在饿的能吃一头牛。” 面还没吃完,刘管家笑眯眯地来送衣裳,新做的,用的不是丝绸而是结实的棉布。 这衣裳贴心,丝绸做的衣裳又贵,穿不了两回就坏了。 跟刘管家道了谢,又有婆子送来澡豆、香膏等沐浴之物,洗了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全身都轻松了。 在沈家根本没办法洗澡,她悄悄问了阿沅和大麦,冬天怎么洗澡? 结果两人说一个月最多洗一次,来月事那几天,也就洗洗下面。 烧洗澡水可是很费柴火的,冬天柴本来就少,根本不舍得烧来洗澡。 只有蒸馒头的时候,拿下面的蒸锅水擦擦身子。洗头更少了,因为冬天洗头容易吹风生病。 小孩子几乎整个冬天都不洗头,她们一个月最多洗一次,平时头油了就拿布包起来。 并且这年头的人都喜欢油头发,不油不好梳发髻,还有专门的头油用来擦头的。 故而沈冬素十分珍惜来凌王府的日子,不管怎么赶,她都会挤出时间洗澡洗头。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她已经累的上下眼皮直打架。可不能去睡,还要去看看凌王的身体状况。 结果她一进卧室,守在床前的甲四就拉她坐到床头:“爷的情况不对劲,一回来就睡了。 爷向来瞌睡少,很少在白天睡觉。沈姑娘你在这守着,万一爷发病,也好及时施救。” 凌墨萧几次发病,已经让甲四风声鹤戾,一点不对劲,他都忧心不已。 第82章 甲十八不会再来沈家了 沈冬素并不觉得他在大惊小怪,凌墨萧的情况确实很危险。 再说,都是因为他半夜去救甲十八,顺便救了自己,才导致身体不适,有可能病发。 不管是做为大夫,还是做为被救的人,都应该寸步不离地守着。 可沈冬素实在太因了,她搬张椅子坐在床头,给凌墨萧把过脉,确定他暂时没事,就趴在床边打起瞌睡。 睡梦中的凌墨萧又一次做起了恶梦,无边的大火,凄惨的叫声,从四面八方朝他袭来。 他的手无意识地乱动着,直到无意间抓到一张温暖的小手,握上那只手的瞬间。 仿佛即将坠入万仗深渊时,突然被人拉住,他紧紧地握着那只小手,像握着救命绳。 恶梦渐消,他再次沉沉睡去。 凌墨萧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手中的柔软,他疑惑地扭头一看,只见沈冬素正趴在床边睡的正香。 一只手枕在脸下,一只手被他握住,紧闭的双眸,长睫在脸颊上投下两道扇型的阴影。 他瞬间松开手,这轻微的动静让沈冬素猛地惊醒,守着病人呢,哪里能睡沉! 她一坐起来,凌墨萧就笑了。 是发自内心的笑,唇角微扬,好看的凤眼眯了起来。 这一笑,仿佛那千年雪山,春风吹过,冰雪渐融。 沈冬素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笑,不禁愣愣地道:“王爷,你笑的真好看!” 凌墨萧瞬间笑意消失,扯过床头的毛巾扔给她:“擦擦你的脸。” 沈冬素疑惑地一擦,擦到一点水渍,再摸摸脸颊,有几道明显的指印。 这才反应过来,是自己趴在这里睡,手背印到脸上,呃,还流了点口水。 原来他是笑这个啊!沈冬素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又觉得很无辜,小声道: “我是守着你,才没去床上睡觉的。” 凌墨萧轻咳一声,不再嘲笑她。感觉到脚掌有点暖意,下床道: “你让木匠装的那些东西,已经装好,陪本王去瞧瞧怎么用。” 沈冬素搬来轮椅,扶他坐上,还没推出门甲四就来了,三人一起去了花园。 沈冬素看到久违的单双杆,一挽袖口笑道:“我先试玩一下给王爷瞧瞧。” 她挑了单杆,先荡了几下,然后双臂一用力,上杆翻转,一个漂亮的回旋落地。 其实她就会这几个动作,每次在公园表演的时候,都能吸引一大群小朋友围观。 这次只有两个观众,同样让两人镇惊。甲四镇惊的是,沈姑娘看着这么柔柔弱弱,没想到臂力这么强! 而凌墨萧则是无语:“你觉得本王能练这个?” 同时生气地看着她,穿着裙子转这个!你还真是大胆! 沈冬素笑道:“现在不行,等你好了就行了啊!现在先练这个……” 说话间她扶凌墨萧站到双杆中间,胳膊架着杆身,然后借力走路。 “有没有觉得走路轻松了些?你的小腿因久不走路肌肉萎缩,所以你现在走几步就会很痛。 用这个做康复练习,等七期治疗之后,你就能正常走路了。” 甲四指着高高的爬杆问:“这个怎么用?” 沈冬素像一只灵敏的小猴子,几下就翻了上去,然后在顶上看了几息风景,又快速翻下来。 笑道:“就这么用,即能锻炼全身的肌肉和骨头,还能改善心肺。 王爷久病,心肺功能渐弱,所以天气一寒,就会久咳不癒。吃药治标,改良体质才是治本。 以后早晚各锻炼半个时辰,保管您身强体壮。” 凌王看着这些工具,沈思道:“普通人用这些工具,也能训练得身体敏捷吧?” “当然可以!这是老少皆适宜的运动器材。” 凌墨萧别有深意地问道:“那若是习武之人,用这些器材已经没什么用。 有没有更强的器材给他们锻炼?” 沈冬素瞬间明白,他是想问练兵的器材。 她本来想假装不知道,可一想到昨天半夜他来相救的场面,就觉得应该回报点什么。 回报金银嘛,人家不要,咱也没有。 只是给他画几张军用体能训练工具图,对咱没什么损失,而对他却很有用,何乐不为呢? 便以大夫的口吻道:“还真有几样,习武之人强化身体专用的。如果长期训练,身体素质将大大提高。 长途跋涉、负重前行,都不成问题。我来画几个,让工匠打造出来,且看看适不适用。” 这个她不敢随便画,拉着甲四详细说要建多大的场地,哪样器械是训练什么的。 甲四越听越惊讶,不禁问:“沈姑娘久居乡村,为何知晓这些?” 别以为他听不出来,什么习武之人专用,这明明就是练兵的!还是练强兵! 沈冬素很坦然地抛给背祸侠:“我师傅教的!让世人强身健体,也是医术的一部份啊!” 甲四再一次下定决心,加派人手去滇州,一定要把云谷神医请过来。 明天就是凌墨萧治疗的日子,但她怕家人担心,坚持今天回去,明天再来。 临走时问甲四:“甲大哥人呢?我们一起走。” 没想到甲四沉着脸道:“以后他不会再跟姑娘回沈家了。” 沈冬素忙道歉:“昨天的事是我不对,是我把甲大哥牵扯进去的。他生气了吗?” 甲四无奈地看她一眼道:“他保护姑娘不利,被王爷惩罚,调离光州了。” 沈冬素大惊,忙要去后院找凌墨萧解释,根本就不关甲十八的事啊! 明明是李大夫和孙亭长的错,怎么能惩罚甲十八呢? 却被甲四拉住:“王爷令已出,没有收回的道理。不管是什么理由,姑娘涉险,便是甲十八之过。” 沈冬素沉默良久,真诚地问甲四:“我该怎么帮他?” 甲四摇头:“你帮不了他,不过他还会调回光州,那时你可以当面问他。” 沈冬素怎么也没想到就这么跟号码牌分开了,也没想到甲十八一直在她身边,不光是为了监视她不逃跑,还是为了保护她。 她坐上马车的时候,心情还是很失落,想到和甲十八在一起的场景,总觉得太对不起人家了。 来到沈家吃不好睡不好,被她支使着干各种农活,又被她牵连被囚孙家,还因为这个被凌王惩罚。 早知道离别来的这么快,她一定对甲十八好点,说好了晚上烤鹿肉吃的。 猛地想到两人头一回卖梨糖时,沈冬素答应给他股分。 当下决定,把红薯粉事业做大做强,甲十八那份股份先替他保管起来,下次见面时真金白银送给他! 甲四不觉得甲十八受罚有什么不对,昨天的事确实是他考虑不周,差点酿成大祸。 他从一开始把救援放到黄木匠身上,等了半日凌府还没人来,就应该想到,黄木匠不在镇上。 那时就应该想办法送信出来,或是带着沈姑娘逃出来,凭他的功夫,在孙亭长没准备之前,逃出孙家不成问题。 只要逃出来,凌王知道情况,一千个孙亭长也不是事啊! 他避重就轻,差点害得沈姑娘受险,万一沈姑娘真出了什么事,王爷的毒怎么办? 呃,甲四以为凌王重罚甲十八是这个原因。 可在凌王心中,这只是其一,其二是,他觉得沈冬素跟甲十八走的太近了。 不知为何,当时看到沈冬素紧紧地跟在甲十八身后,两人相互之间那亲昵之态,让凌墨萧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当即决定再也不派人明着跟随沈冬素,这个姑娘太心软,什么人跟她在一起久了,她就当朋友,当至亲一样。 还是派人暗中保护的好。 马车走到河堤下面的时候,已近黄昏,这回走的太匆忙,胖厨子和刘管家都没给她准备礼物。 空着手上了河堤,就听到小黑狗欢快的叫声,然后一大家子跑出来,欢喜地喊着她的名字: “冬素回来了!” 人群中没有沈林钟和莫修谨,其他的亲戚家人都在,大莲跑的快,跑上河堤抱住沈冬素: “冬素姐,你没事吧?” 沈冬素牵过她的手笑道:“姐没事,你看,好的很呢!” 大莲往她身后看,小声问:“甲哥哥呢?” 沈冬素面露凝重,轻叹道:“他有事,以后不会来我们家了。” 大莲很失望,而赶来的大麦更失望,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瞬间黯淡了下来,紧张地问: “甲大哥出了什么事?是被孙亭长打伤了吗?” 沈冬素忙道:“不是的,是他另有正事,离开了光州。” 大麦嘴唇动了动,没再说什么。 也是,人家可是九品武官,在沈家的这段时间,他丝毫没有架子,总是帮几个女孩打下手。 就有了错觉,他跟我们是一样的人。其实不是的,人家是官,我们是民,从来都不是一路人啊! 一回到家,所有人都围过来嘘寒问暖,昨天沈林钟把二房的两人送回村,但冬素却没回来,让沈家人吓一跳。 幸好沈林钟再三保证,冬素没事,明天就能回家,沈爷爷都准备带人去孙家要人了。 沈林钟好笑道:“现在去孙家晚了,孙亭长和李大夫已经被押送到县城,县太爷审理此案。 他这辈子也回不来镇上了!” 晚饭的时候,沈林钟和莫修谨从县城赶回来,带来了好消息,县太爷查到李大夫多起骗人钱财的案子。 还涉及两条人命案,那两个病人本有可能治好的,因为李大夫乱治,结果延误病情死了。 又查到孙亭长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田产和商铺,还强买了一个姑娘做妾,害得姑娘跳河自尽。 那姑娘已经定了亲,进镇赶集时被孙亭长看中,便找到姑娘的父母,十两银子强买了去。 那姑娘不堪受辱,被抬进孙家的时候,路过河流,直接跳河自尽了。 她未婚夫还算有情谊,状告到县城。只是此案姑娘父母确实收了银子,签了卖身契,姑娘又是自杀,孙亭长又有个县尉妹夫。 这起案子都没能到县太爷案前,就被下面人处理了。 但这回是孙亭长得罪的是凌王,一个不好就牵连整个县,县太爷早就吓的汗如雨下,恨不得多往孙亭长身上加罪名,哪里还敢包庇。 至于他所谓的妹夫县尉,就是个出了五服的同宗而已,是他巴结着认了亲。虽然,县尉在小县城确实是除了县太爷之外的二把手。 但涉及凌王,县尉也不过是只蝼蚁,恨不得休妻来表达跟孙亭长无关,哪里还敢替他说话! 就这样,县太爷很快就审清此案,李大夫被叛流放岭南,孙亭长收没家产,流放海南。 此案做为人证的沈冬素全程没出面,顾慎被带到县衙做的证。同样,王金花和沈冬月也没出面,仿佛三人没被牵扯进此案一样。 沈冬素先是不甘心,还想凭此事好好惩罚一下王金花和沈冬月,还是沈林钟跟她解释。 因为三人在官府那里还是一家人,王金花有孕不会被罚,如果将沈冬月和沈冬素都牵扯进来。 那么沈冬素行医之事也瞒不住,他和莫修谨认真商量,想了各种办法,最后还是决定,将三人都从此案中撇清。 并且甲四也特地交待,绝不可让沈冬素会医术的消息外泄。 再者,冬素的名声本就不好,若是传出孙亭长要纳她为妾的风声,她的名声就更差了。 虽然她好像不在乎名声,可做为哥哥,沈林钟还是想保护妹妹。 故劝她:“经过这件事,她俩在村里绝不也再惹你。虽然官府不知道,但咱们村已经传遍了。 她俩和李庸医联手诬陷你,如今被全村人戳脊梁骨,这算受了教训。 爷爷狠打了二叔一顿,他再管不好媳妇和女儿,爷爷就告到里正那里,把田地收回来。” 沈冬素冷哼道:“这算什么教训!我会让她们尝尝真正的教训!” 沈林钟没再说什么,他知道妹妹受了委屈,他也想狠狠教训王金花和沈冬月,苦无办法。 翌日一早,沈冬素准备去凌府,才下河堤,就见冯文生在路旁。 虽然他装的像偶遇,可沈冬素一眼就看出来,他是在这里等自己。 心一动,他专程等自己是为什么?不过比起这个,沈冬素一直找机会,单独跟他见面,问一问原主落水之事。 刚好,现在正是时候。 第83章 冯文生警告沈冬素 沈冬素还没开口问,冯文生踩着咯吱咯吱作响的秋霜,走到她面前道: “你就是不肯放弃吗?我以为我说的够清楚了。” 沈冬素一愣:“放弃什么?” 冯文生面露鄙视,嘴角扬起一个很欠揍很讨打的笑: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一心想嫁我。 但是我不会娶你的!高僧说了,你的命格克夫……” 沈冬素双手交插做个闭嘴的手势:“这话应该我来说,我已经跟你说过好几次了吧? 我们之间早就完了,咱俩没任何关系! 谁想嫁你?这边有河,敢不敢伸头照照,看你这癞蛤蟆样!” 冯文生气的脸色大变,似是怕两人的谈话引来旁人,压低声音道: “你即不想嫁给我,为什么要吓唬冬月?” 沈冬素再次无语,这还真是恶人先告状啊! “我吓唬沈冬月?你有耳朵有眼睛吧?但凡打听一下也知道,是她和李庸医要害我!” 冯文生重重地哼一声:“我会娶冬月,你要是敢把她有孕的事传开,别怕我不讲旧日情面! 那日你哭着找我说的话,我可是谁都没告诉。” 沈冬素大为惊讶,怪不得她诓了一下,沈冬月就不敢在她面前出现。 她只看出来沈冬月已不是妇人,原来已经珠胎暗怀啊! 一看她这表情,冯文生诧异道: “别说你不知道?不是你威胁冬月,要将她有孕的事告诉全村人吗?” 沈冬素却抓住最后一句问:“那日我找你说的话?是哪日?在何处说的?” 冯文生脸色突然变的有些难堪,猛地转身道:“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说完往镇上的方向跑,沈冬素在后面追:“你别跑啊!咱还没说完呢!” 就在这时几个村民挑着泥筐从远处走来,冯文生跑的更快了,沈冬素一看追不上,又怕村民们说闲话,便停下脚步。 刚好这时凌王府的马车到了,她只好先去凌王府,不过她有一半把握,推原主落水的人就是冯文生! 她上了马车,手摸着肩膀处的掌印,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昨天在凌王府洗澡的时候,她看到掌印仍是紫红的。 低声道:“你放心,如果是他是害了你,我一定会为你报仇!” 掌印微凉,心底也没有涌现出欢喜之意,反而是不忍。 她眉头微蹙,这反应不对啊! 每每她做了什么能让原主高兴的事,掌印都会变得微暖,而且她能明显感觉到另一种不属于她的情绪,在心底蔓延。 想到原主的性子,不禁骂道: “不是吧!你变成鬼了还这么软弱?你不会听到沈冬月有孕,不想冯文生死吧?” 掌印依旧没反应,明明最开始,原主一心想的是报仇啊!难道原主的愿望又变了? 沈冬素轻叹一声,原主真是善良过头了!不,应该说软弱过头了! 幸好目前这掌印对她身体没什么危害,原主若真换了愿望,咱再慢慢帮她实现。 有时候沈冬素觉得,原主就这么一直留一道执念在她体内,也挺好的。 不管是面对沈家人,还是面对这个时代的生存环境,那道执道对她的影响都很大。 说实话,如果刚穿越来的时候,没有原主的执念影响,她在露天厕所如点如厕,一天就喝两碗糙米粥,不能洗澡洗头、面对蒋氏的刻薄…… 种种困难,她早就受不了了。就因为有执念的影响,让她很自然地接受了新身份。 如果原主不想杀冯文生报仇,那她应该如何让原主安息呢? 想了一路,马车停下时她也没有头绪。这事还没法跟别人商量,万一让别知道她是借尸还魂的,只怕她和原主都得彻底消失。 到后院的时候,甲四看到她面色凝重,不禁问:“是爷的病情严重了吗?” 沈冬素摇摇头,随口道:“不是,是我想甲大哥了。”没有他帮忙,家里的重活都没人干。 甲四一噎,你一个姑娘家,竟然把想一个男子,就这么直接挂在嘴边? 而这话也被屋里的凌墨萧听个正着,他同样觉得太阳穴的青筋直跳,既然如此,那甲十八就永远也别回光州了! 这次的治疗凌王很古怪,说他配合吧,他确实什么都配合,把脉就伸手,针炙就褪衣。 说他不配合吧,他一直阴阳怪气的,把脉的时候他说:“沈大夫格外念旧啊!” 沈冬素笑道:“我才多大,出生用的洗脸盆,在我家都算不上最旧的东西。” 针炙的时候他说:“沈大夫是不是对旧人,不管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都会原谅?” 沈冬素冷笑道:“怎么可能!听说过这句话没有,背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次不忠,终身不用。 还原谅呢,这辈子都不可能。 至于下辈子,那人即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下辈子肯定没法做人,对于畜生,也没法说原谅不原谅了。” 凌墨萧冷笑一声,显然不信。 “说到做到才好!” 沈冬素觉得今天的他很奇怪,以前治疗的时候,他从来不多说一句话,冷的像个冰块。 她哪知道,她身边没了甲十八,却有另外两个号码牌在暗处。 一大早她和冯文生见面,两个号码牌看的清清的,可离得远,没听到说什么。 只按看到的画面回报给凌墨萧,结果就成了,沈姑娘和前未婚拉拉扯扯…… 这一次针炙出来的血已经不是墨黑色,而是暗红色,沈冬素喜道: “太好了,王爷体内的毒素已经排出大半。” 凌墨萧却把她的欢喜理解成另一个意思:“恭喜沈大夫,再治疗三期,咱们的合约就完成了。” 沈冬素笑道:“恭喜王爷,三期之后,您就能恢复如初了。” 那时,你依旧是云端的贵胄,我依旧是一个小村姑,咱们不会再有交集。 不过有了万两黄金,我会变成一个富有的小村姑,不,是小富婆! 沈冬素笑的越发开心,凌墨萧却觉得她的笑很刺眼,你巴不得赶紧结束合约,跟本王没关系对不对? 当天晚上留宿凌府,沈冬素从甲四那里取了一百两银子,拿着银子去找刘管家。 “我想请府上的绣娘做几件衣裳鞋子,您看需要多少银子?” 刘管家不肯收银子,直言做几身衣裳鞋子花不了几个钱,沈姑娘客人,岂能收钱? 沈冬素不干,不收钱她也不要衣裳,刘大夫能卖她个好,让绣娘连夜开工。 但人家绣娘却得不到一点好处,这么冷的天,白干活,多辛苦啊,都是穷人,她能理解底层人的苦。 刘管家佩服地看一眼沈冬素,沈姑娘在府上这么得大家喜欢,就因为她不会仗着王爷器重,以势压人。 她从不对下人吆五喝六,后厨送她些东西,她就教厨子厨艺。 药房那么药材随她用,但她每回拿回家的药材,都一笔笔登记清楚,非要付钱子来买。 他送些吃食、衣物,沈姑娘就调制防冻疮的药膏,送给他和其他下人,说寒冬将至,给他们备着。 连木工做后院的健身器材,明明是为王爷做的,她还亲手做吃食感谢木工。 从最初见面,她被沈林钟从水里捞出来,整个人像一只受惊的小鹿。 到如今她来凌府,不卑不亢,不论是对王爷还是对下人,都笑意可亲。更别提她那神乎其神的医术。 刘管家早就没法把她当成‘下人的妹妹’来看,而是凌王府的贵客。 很快刘管家叫来几个绣娘,沈冬素忙把自己需要的衣裳鞋子的材质大小,一一告知。 请凌府绣娘帮忙,一是她们速度快,手艺好。二是她需要的衣物和鞋子太多,实在不知还能找谁? 家里的几个会做衣裳的女子,都在忙着红薯粉。找胡婆婆的话,把所有的鞋子做出来,估计要等明年了。 大莲的脚指头都冻红紫了,早上的秋霜浓重的像初雪,再没一双新鞋子,那孩子的脚指头肯定生冻疮。 大麦的秋袄明显小了,穿的手腕露出一截,她都拿外衣罩着,可那多冷啊!特别是当街卖红薯粉的时候,冻的手腕冰凉。 家里其他人也缺秋冬衣裳,蒋氏一直说闲了就裁,闲了就裁,却一直没动静。 她明明就是舍不得花钱,能凑合一年是一年。 小镇还没一家像样的成衣店,沈冬素干脆就在凌府请绣娘做了,把新衣裳新鞋子全都拿回家,蒋氏也没办法说教。 笑着对绣娘道:“几个孩子的先裁,大人的可以慢些。需要几天呢?” 绣娘们相视一望,笑着解释道:“姑娘如果急需,我们这有一批半成衣,改一改明天就能给您。 只是用的是下人们的粗棉,您要是嫌弃衣料,重新裁就慢些。” 沈冬素忙道:“不嫌弃不嫌弃,我们农家人穿的就是粗棉粗麻,耐磨又耐脏。” 她要的皮靴子需要新做,因为府上没有小孩子的鞋底子,但大人的到是立即就能拿到。 她欢喜地给沈爷爷、沈父、蒋氏、大鱼、莫修谨、沈林钟、甲十八、大麦、阿沅还有自己,一人选了两双。 一双靴子一双棉鞋,小满、小虎、大莲、仲阳四个的棉衣,明天傍晚她回家时,就能拿到。 她让绣娘算价钱,绣娘们看一眼刘管家后道:“二两银子尽够了。” 她一算,呃,还真没算出来,平均下来一双鞋子一百文,棉鞋最多三十文,但鹿皮靴子的价格她就不知道了。 还是正色道:“你们别少收钱,否则我不要了。” 刘管家忙道:“没少收,这靴子不是鹿皮的,是牛皮的,便宜。” 沈冬素笑着付了钱,又把衣裳的钱一并算了,又加上两床棉被,一共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在农村来说是笔巨款,沈林钟的身份银呢!可她总觉得买这些东西占了大便宜。 可不论是管家还是绣娘,都说就是这个价,京城都是这个价,真没少收她的银子。 她左思右想,人家是好心知道她穷,一大家子穷,亲戚也是一个比一个穷,有意少收钱,那咱也要投桃报李。 她能教厨子炒菜,能送刘管家药膏,能教绣娘什么呢?对了,就教绣娘织毛衣。 一种全新的做衣裳方法,绣娘们肯定喜欢! 当天她就请木匠削了几十根竹针,和几个绣娘一起搓棉线,然后手把手教她们织围巾。 再口头教她们织毛衣毛裤的方法,因为她只会织围巾,再认真一点,也能织个帽子,织手套都困难…… 绣娘们果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绵线不用纺成布,就这么搓成粗线,几根竹针一编,就能变成厚实的冬衣,这也太神奇了! 当天夜里沈冬素去守着凌墨萧,据说绣娘们的绣房,灯火通明一个晚上。 临睡前凌墨萧听甲四说了沈冬素在府上干的事,听她给全家人都买了冬衣冬鞋,非要给钱,刘管家只好收一点。 凌墨萧哼一声道:“她把本王的绣娘当大街上的裁缝用了!” 甲四没听出这句话的意思,问道:“爷是说,不让绣娘给她做?” 凌墨萧瞥了他一眼,甲四瞬间心领神会,不是不给沈姑娘做,而是要做好,做精细,还要少收钱。 “沈姑娘给甲十八也做了一份。” 凌墨萧瞬间觉得心里极不是滋味,这是把甲十八当家人了?冷哼道: “甲十八是本王的部下,有冬衣的份例领,用得着她操心!” 很快甲四又接到刘管家告知,沈姑娘教绣娘们一种新的织衣裳法,绣娘们都被吸引了,拉着沈姑娘不让走。 凌墨萧失笑:“她来凌府哪里是给本王治病的,就是来好为人师的! 厨子、乐师、军医都给她喊师父,再加上一个绣娘,这小村姑,有意思。” 甲四感叹道:“还有木匠,黄木匠给沈姑娘做了一个医用工具,如今还被孙军医拉着不让离开。 据说那工具很实用,沈姑娘的师父真是个了不起的隐士,竟然教了她这么多奇门奇术。” 本来凌墨萧和甲四,都没把沈冬素教绣娘的织毛衣的事放在心上,直到翌日傍晚沈冬素带着大包小包的衣裳鞋子离开。 绣娘找刘管家申请一批羊毛、免毛,说是沈姑娘教的,把这些软毛纺到棉线里,用那线织出来的衣裳更暖和。 凌墨萧瞬间想到西域送的贡品,其中就以羊毛毯最为有名。而朝廷的司衣局,一直没有找到织羊毛毯的办法。 难道沈冬素知道怎么将羊毛变成衣裳?若真是如此,这个小姑娘教给绣娘的东西,可价值千金啊! 而她到底是不知道这门技术有多强,还是有意要献给凌王? 竟然因为几十双鞋和几十件衣裳,就免费教给绣娘了? 第84章 教个织毛衣带来的好处 凌墨萧觉得有点看不懂沈冬素这个小丫头了,有时候她聪明又胆大,面对他都丝毫没有怯意。 有时候又笨又胆小,死个人就吓的在兄长面前哭,手握各种绝技,却不知其珍贵,一点小恩小惠就送人。 就像一个抱着一堆金元宝的孩童,人家一颗糖,一块糕就能换走。 她是傻还是单纯呢?凌墨萧最后认定,她是没见识! 从出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小村姑不知外面天地之广阔。 幸好是遇到本王,若是遇到旁人,能给她骗的团团转,卖了还帮别人数银子! 凌王听刘管家欢喜汇报绣娘用绵线织衣裳的事,又听他已经在尝试用羊毛纺线,如果成功,就能织出价格昂贵的波斯地毯。 凌墨萧听了半晌,也没听刘管家说给小丫头什么谢礼,有点后悔把甲十八调走了,他就总记得小丫头缺什么。 不得不自己提醒:“沈姑娘不知此技术之强,随随便便就教给了绣娘。 她不要回报,凌王府却不能白占她便宜,派个人去看看,她急缺什么。” 刘管家歉意地道:“是老奴失误,只准备了些衣裳鞋袜。老奴这就派人去探查,好好重谢沈姑娘。” 与此同时,沈冬素像圣诞老人一样,在家发礼物。 全家老小围着她坐了一圈,孩子们太激动,坐不住,站在她身边,满眼期待地等着。 先把小孩子打发了: “小满,这是你的鞋子、夹衣、棉袄,还有这个带帽子的红斗篷,下雪天穿哦!” 小满不敢置信,上前伸手想接,又背后过偷偷看向蒋氏,又询问似地看向沈爷爷。 这么好的衣裳,她能要吗?她配要吗? 沈爷爷替她接过来,把红斗篷披到她身上:“大小正合适,收好了,初一拜年穿。” 接着是小虎,同样一双鹿皮靴子和一双棉鞋,一套夹衣和一套棉衣,没有斗篷,而是皮坎夹,厚厚的灰毛皮。 刘管家说是狗皮,便宜的很。 结果沈爷爷接过一摸就说:“这是狼皮啊!结实还暖和,小虎也是,留着初一穿。” 全家人都笑呵呵地看着,唯一蒋氏,强忍着没抱怨,这得多少钱啊! 这丫头真没个算计,给这两小讨饭的,用得着买这么好的衣裳吗? 直到看到仲阳有一件一模一样的皮坎夹,比小虎多一件带毛领的斗篷,蒋氏的脸色才好转了一些。 死丫头要是连亲疏都分不清,她真得想法子把这两孩子送远点了。 然后是大莲的,跟小满的一样,但多了两件桃红的夹袄。 这是绣娘另外送给她的,她觉得大莲穿更合适,她不喜欢这么艳的颜色。 大莲很激动,不敢相信自己也有份,还这么多,她从小到大做的新衣裳新鞋子,也没这么多啊! 小孩子都是这样,别人送的礼物,第一反应就是问大人能不能收。 大姨母不在,她便看向大麦,大麦同样不敢收,两人都看向蒋氏。 沈冬素直接把东西塞到大莲手里,笑道:“快把鞋子换了,你的脚都要冻伤了。” 大莲当场哭了出来:“呜呜,冬素姐,谢谢你,我好开心,我从来都没有新衣裳,都是穿我姐和阿沅姐的旧衣裳~” 沈冬素感同深受,她上辈子直到成年,都没穿过新衣裳,要么是捡大孩子的旧衣裳,要么就是别人捐的衣裳。 童年的遗憾,长大了再怎么弥补都补不回来,她看着大莲,仿佛看着小小的自己。 温柔地摸着她的头说:“姐姐跟你一样,也没穿过新衣裳。 没事啊,以后卖红薯粉赚到钱,大莲四季都有新衣裳穿。” 蒋氏把她这反应理解成,她在抱怨一直捡蒋氏或沈冬月的旧衣裳穿,有些不自在了道: “又不是单你没有新衣裳,咱家谁一年到头做过新衣裳?” 仲阳忙打岔道:“大姐,还有这么多鞋子衣裳,都有谁的?” 沈冬素也不理蒋氏,一包包地把东西拿出来,笑着递给众人: “阿沅姐的,大麦姐的,对了,这是大鱼哥和小盼哥的,你俩帮我带给他们。 这三件长袄,是三个姨母的,先放我家里,明天她们来做酸辣粉的时候再试穿。 这一包是母亲和父亲的,你们去试试,大小不合适我再带去让人改改。” 蒋氏笑着推沈父去厨房,关门试衣裳。死丫头还算有心肠,自己也有份。 还以为她会狠心不给自己买呢,没新衣裳是小,在众人面前丢了脸面才气人呢! 全都分完了,唯有沈爷爷还没份。几个孩子都在摆弄自己的衣裳,也没细听。 沈爷爷一脸不在意的表情,可眼角却一直在瞄那大包袱。 见就剩下两床被子,以为冬素给他买了被子没买衣裳,不禁有点小失望。 没想到沈冬素转身从小木屋里,抱出一个大大的包袱,一件件地取出来给沈爷爷看: “这是您的两双鞋子两双靴子,这是您的里衣、夹衣、中衣、棉袄,这件毛衣鹤氅,您摸摸舒服吗?狐狸毛的。 瞧这外袍,万福纹的,听说城里老太爷过寿,都是穿这样的料子。我特地为阿爷选的。” 她凑到爷爷耳边低声道:“就这件鹤氅,能换所有人的衣裳鞋子呢!阿爷别让我爹娘知道,否则他们会吃醋的。” 这是真的,这件鹤氅她单独找刘管家买的,另花了十两银子,而别的衣裳鞋子一共才十两银子。 沈爷爷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任由沈冬素帮他试衣裳试鞋子,再披上鹤氅,瞬间由农村老叟,变成富贵老太爷。 看着沈爷爷布满皱纹的笑脸,握着他满是老茧的手,沈冬素觉得再辛苦也值了! 这种情绪是从灵魂深处传来的,看来原主和她一样,都极想孝顺爷爷。 待沈爷爷发现唯独沈冬素没有新衣裳,顿时笑意敛去,脱下鹤氅道: “你的冬衣呢?要是没买,这鹤氅爷爷也不要了。” 沈冬素忙笑道:“我也有呢,在小木屋收着。阿爷放心,我不会亏待自个的。” 我又不是原主那个傻姑娘,一味付出,最后什么也没落着。未婚夫退亲还要杀她,母亲骂她是扫把星…… 沈冬素突然觉得她快要抓住什么了,抓住原主最渴望的东西,可那种感觉转瞬即逝。 她只好暂时不想这件事,当天晚上蒋氏和阿沅、大麦烧了一桌丰盛的晚饭,正式庆祝沈冬素度过一劫。 李庸医和孙亭长即将发配的消息,已经传遍全镇,沈家的天煞女又成了镇上的名人,不过这次都是夸赞她的。 因此事还有两人升了官,老村长成了里长,老里长成了新的亭长,沈家村村长暂缺,过几天开大会,全村选村长。 沈冬素让沈爷爷去参选,沈爷爷先是不愿意,觉得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又没当过兵,家里也没读书人,没资格当村长。 沈冬素鼓励他道:“谁说当村长非得能文能武啊?只要能带领全村过好日子,就是个好村长。 咱家有读书人啊!仲阳不是在读书吗?” 正给小满挟菜的仲阳闻言忙道:“就是啊爷爷,夫子说我明年就能进长青学院,后年我就考童生。 等我成了咱镇上最小的童生,你就是童生爷爷,当个村长还不简单!” 沈爷爷笑他:“你这话就像懒汉,拿到一把种子就开始想秋天丰收之后,去哪打酒买肉。 才读几天书,就夸海口考童生。” 沈爷爷一老辈子都是兢兢业业的农民,小时候没在沈家村长大,口音还带了点麻城音。 因为这个他跟村里的其他老人相比,显得有点不合群。这临老了,还有机会能当官。 说不心动是假的,可他又不想抱有幻想,目前他只求能把小满小虎带大,别的真不敢多求啊! 翌日,沈家村又有了新鲜事,来沈家当小工和磨红薯的村民,都在议论。 那就是冯文生和沈冬月在议亲了,听说两家已经在请媒人,请先生测黄道吉日。 王金花早就像大喇叭一样说开,最迟下个月,她就是童生的丈母娘了! 听到这个消息,蒋氏和沈父都有点担心沈冬素,结果发现她丝毫不在意,该干啥干啥。 还笑问沈爷爷要不要去喝喜酒,听沈爷爷不耻地说,才不去掺和那一家子的事。 沈冬素顿时眉开眼笑,说实话蒋氏确实有点吃醋,冬素对沈爷爷的孝敬,远远超过对她和沈父。 快晌午的时候,沈家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竟然是胖厨子带着一车东西来看沈冬素。 沈冬素跟家人介绍胖厨子的身份,一听是冬素每七天去帮厨的厨子,还是沈林钟的朋友。 沈家人都客气极了,沈冬素悄悄问他:“是王爷有什么吩咐吗?” 胖厨子笑道:“是刘管家吩咐我来的,让我问问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是大忙,像之前挖藕塘,那样的忙,有需要您尽管说,府上闲人多,来帮您干活!” 沈冬素疑惑地拍拍马车道:“平白送我这么一车东西,又要帮我干活,无功不受?,你不说清楚,我不要敢啊!” 胖厨子顿时笑道:“师父果然大度,教了绣娘这么强的技术,都没想过要点啥。 我听刘管家说,你教绣娘纺线和织衣的技术,很是厉害。 连王爷都夸奖姑娘大方,所以才派我来问问,看能帮姑娘干点啥做为回报。” 沈冬素本能地问:“能折成银子吗?” 见胖厨子一脸诧异,她又干笑道:“开玩笑呢,教个织毛衣就想要银子,我会被后人耻笑的! 不过既然王爷和刘管家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客气了。你瞧,我这房子盖的,龟速啊! 燕子做窝都没这么慢,王府的工匠能不能来帮帮忙?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我想在初雪之前,让我爷爷搬进暖和的房子里住。“ 胖厨子一拍大腿:“这是小事!姑娘放心,等我回去就报给刘管家,最多半个月,保管姑娘住进新房子! 对了,姑娘还没打家具吧?府里木匠也闲着,给姑娘打一套家具。” 他可是听刘管家说了,那个织衣裳的技术,非常厉害!要是在京都,当秘方卖,不少人家都会抢着买。 而沈姑娘只需要帮忙盖个房子而已,刘管家当然会投桃报李啊! 就在这时,沈冬素看到沈爷爷换上旧棉衣,和挑着竹筐的大鱼欲往田间去,大鱼没穿鞋,裤脚换的高高的。 沈冬素忙问:“阿爷你们去哪啊?” 沈爷爷回道:“挑塘泥肥地,别人家都挑完了,就咱家还没挑,再迟些时日上了冻,就挑不成了。” 沈冬素这才想到最近总看到挑黑泥的村民,之前和冯文生在河边说话,就遇到过。 又从原主的记忆中搜了一下,是了,秋冬农闲时,农民做最多的事就是为肥地做准备。 一般都是窖肥,或是挑河泥、塘泥埋肥。 之前这是沈父的工作,如今就得沈爷爷和大鱼来做。一拍脑门,之前完全忘了这件事,该让甲十八挑的。 营地的甲十八打了个喷嚏,这是有人在骂他吧?还是有人在想他? 在沈家的那段时间,让他久违地感受到了家的感觉。也不知沈家的人会不会偶尔想起他…… 胖厨子一听,忙笑道:“明白了,姑娘放心,明天我就带人来挑塘泥。” 沈冬素忙把沈爷爷喊回来,胖厨子没在沈家多留,把一车东西卸下,就赶紧回去复命。 蒋氏欢地地往厨房搬东西,看到那一筐筐炭,一卷卷棉布,一袋袋白米白面,一桶桶猪油腊肉,喜上眉梢。 这礼物备的,太合农村人的心意了。给农村人送礼,你要送值钱的古玩字画,那就是纯傻子行为。 在沈爷爷眼中,一个古董瓶子,还没一袋米值钱。 又听沈冬素说明天会有人来帮忙盖房子,还会有人来挑塘泥,就是之前哥哥带的那一批人。 蒋氏奇道:”人家为啥这么帮咱家?上回你说是教厨子炒菜,这回又是为啥?“ 沈冬素实话实说:“这回是我教绣娘织毛衣,就是教你和姨母她们织的那个。” 蒋氏目瞪口呆,半晌才道:“这些有贵人咋这么好糊弄?教个织毛衣就送这么多东西?” 第85章 县太爷请客和耕牛 当天晚上,莫修谨来接三姨母回家,同时跟大家说了一个大好消息。 明天县太爷宴请镇上所有童生、秀才到他府上吃晚饭,他也在邀请之列。 仲阳忙道:“怪不得陆夫子说明天放假一天,原来是去县太爷家吃酒啊! 表哥,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虽然现在不是童生,但后年,我就是童生了!” 沈爷爷摸摸仲阳的头,自豪地道:“小子有志气!那咱也不能现在去吃饭,等两年后县太爷单请你,咱再去吃。" 小虎嘟囔道:“当官的请客,没安好心。” 沈冬素决定利用小孩子的逆反心理,劝小虎去读书: “你知道要怎么斗赢坏官的吗?” 小虎果然来兴趣,问道:“怎么斗?练武,打死他们!” “打可不行,打当官的是重罪。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官当的大! 你要是想打县太爷,那你就当知府,知府专打县太爷。” 小虎眼睛一亮:“那怎么当知府?” “先得读书,考童生,再考秀才、考举人、考进士,然后当小官,一步步升成大官。” 小虎:“这么麻烦!等我当了知府,坏县太爷早就老死了。 还是练武靠谱,最多十年,我就能打死他。” 沈冬素:……劝学败北。 翌日一早,沈冬素就去大采购,为凌王府来盖房子的工匠准备午饭。她没到镇上买,太浪费时间。 昨天胖厨子送的食材就够吃,她在村里家中有菜园的人家,买一些新鲜蔬菜,再买一些干货。 还在路边拦着进镇卖豆腐的,直接把一车豆腐、豆干、千张全买了,又跟那卖豆腐的大叔订了每天送两板豆府来沈家。 把那大叔豆的眉开眼笑,直接送到沈家厨房,他认识沈爷爷,拉着沈爷爷好一通夸,太有福气了,孙女孝顺啦之类的。 带凌府工人来的是沈林钟,这又是意外之喜,把蒋氏给激动的当场就哭了。 开始她见到沈林钟就哭,沈冬素还挺有感触的,觉得她是想儿子。 后来就麻木了,她就是想让沈林钟感觉她很痛苦,很想他而已。 见沈林钟带了几十人来帮工,沈家庄的村民有些讪讪地问沈父:“还用我们帮忙吗?” 他们是真舍不得离开,一天管两顿干饭,他们总是吃一半,偷藏一半,晚上拿回家加点水一煮,就够一家人吃一顿。 其实沈冬素也发现了,盖房子的进度太慢,可能是因为村民们不舍得太早完工。 沈父也很不好意思,忙道:“今天来都来了,再干一天。至于以后,大家也瞧见了,我家长子接管,不用大家再受累帮忙了。” 沈家的情况很快传遍全村,很多人跑来看热闹,其中有个意想不到的人,就是朱氏。 不过她不是来看热闹的,她是来偷师的。她早就从村民口中得知,蒋氏和她三个姐姐拿红薯做吃食。 还让外甥女上街摆摊卖,赚了不少钱,几大家子的人都跟着吃香的喝辣的,穿新衣新鞋。 青牛也说,每晚大伯家都有肉香,仲阳吃胖了,他都快打不赢了。 朱氏虽恨蒋氏有发财的门路,不带她和王金花,而是便宜娘家姐姐。不管沈冬月这个亲侄女,而是对外甥女掏心掏肺。 可她惧怕沈爷爷,生怕沈爷爷真的不讲情面,把她送回朱家庄。 故而只能从别人口中打听情况,从不敢到牛棚这里来看一眼。 今天就让她抓住机会,这么多人去沈家看热闹,她混在人群中也不会被发现。 刚巧今天轮到她放牛,便把牛牵到河堤下面的荒场里吃草,自己悄悄来到牛棚厨房后窗口,垫着脚看三姨母刷红薯。 才看到她把刷成沫的红薯倒进滤网,就听身后有人调侃道: “朱婶,你在这瞧啥呢? 你孙子今天回家,带了不少酒肉,不请你吃席啊?” 三姨母听到动静,抬头一看是朱氏,忙叫道:“老虔婆来了!” 朱氏掩面跑了,结果等她到河堤下面一看,老水牛摔在一块大石头旁,一条后腿明显断了,痛苦地哞哞叫着。 朱氏大惊,高声喊人帮忙,老水牛太重,抬都抬不动,只能去找兽药到这里医治。 很快沈大志找来兽医,兽医一看就摇头:“没救了,腿断了养好了也干不了农活,报官吧!” 没错,这年头村里死个人,民不报官不究。但死头耕牛,那是必须得报官! 每个县、每个镇,有多少头耕牛,都得登记造册,比人的户藉制度还要严。 服徭役的时候,家里出牛,人就不用去。在官府那里,耕牛比普通人重要多了。 如果养牛户因意外造成牛的死亡,或是不能再耕田,官府会按牛的年龄来罚款。 如果发现私自灾杀耕牛,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会下大狱。 历史上最有名的当属,卫国公的弟弟季冉,因打猎时射杀了一头黄牛,结果被兄长卫国公给杀了。 你可以说是卫国公借这个机会,诛杀异已。但人家的理由确实就是因为弟弟杀了耕牛,而百姓和百官还没话说。 最早周天子就规定,诸侯无故不得杀牛。从那时起到现在,杀牛都是重罚。 可以这么说,这年头你去蜀中杀只大熊猫,没人官你。但你敢杀头耕牛,等着牢底坐穿吧! 所以说随便去哪家饭馆,张嘴来句:“小二,上五斤熟牛肉!” 太假了!根本不可能! 市面上偶尔有卖牛肉的,也是老死、病死的牛。 她就在凌王府吃过鲜牛肉,据说也是意外摔死,官府罚了钱,厨子整头牛买过来宰杀的。 一听要报官,朱氏已经倒在老水牛旁边嚎起来了,边哭边拍大腿喊自己可怜。 这边的动静太大,大房这边想不听到都不行。 瞧见沈爷爷往这边来,沈大志瞬间计上心来,俯在母亲耳边道: “官府铁定要罚钱,咱这是壮牛,少说也要罚几百个大钱。娘你没看好牛,指不定还要受罚。 你去求求爹,就说分家时这牛分给了大房,由大房负责。“ 朱氏舍不得:“罚几百个大钱,卖牛肉还能卖几两银子呢!就这样给大房,咱多亏啊!” 沈大志急道:“那就卖给大房,你去跟爹讲价。” 朱氏开始还不敢,但后来真骂被官府抓去蹲大牢,只得硬着头皮去求沈爷爷。 沈爷爷先是心痛地看着老水牛,这是他当年买回来的小牛犊,精心照顾大。 没想到才分到二房手里,就落到这个下场。 他本不想搭理朱氏,也不想管此事,就该让官府重罚。朱氏竟然把牛放养在这里,自己跑去偷看热闹! 沈冬素跟村民问清楚伤牛的处理,像这样的壮牛,官府最多罚一两银子。 可选择把牛卖给官府,或是自己宰杀。 第86章 牛肉泡馍和火锅 沈冬素大喜,立即跑去跟沈爷爷说,答应朱氏,大房愿意把伤牛买过来,官府来时由大房出面交涉。 结果一听沈冬素同意买牛,沈大志张嘴就要十两银子。 沈冬素又不傻,冷笑道: “活牛才十五两银子!这是死牛,还要被官府罚钱,你还敢张嘴要十两! 五两银子,答应就把牛留下,人赶紧走! 不同意……阿爷,咱们走。” 沈大志忙来扶朱氏:“我们答应!乡亲们作证啊,这牛是大房的,跟我二房没关系! 快,把银子给我。” 沈冬素眼珠一转,把五两银子放在朱氏手里。 沈大志想抢,朱氏死死攥住,也不哭了,也不用人搀扶了,脚下生风地往家跑去。 围观村民都说沈爷爷重情义,说是分了家,可二房有难,也不冷眼旁观。 又笑话沈大志没担当,说这事要发生在自家,大不了被官府罚一顿,也要把牛宰了去集市上卖。 也有人在算沈家大房到底有多少钱?这沈林钟到底是在哪家当差?怎么家里又盖房子,又挖藕塘。 这五两银子,一下子就拿出来了…… 总之,这几个月村里的热闹话题,都是沈家人给的。 很快官府的人就来了,来的还是熟人,老里正,新亭长。 他一看到沈爷爷,就丝毫没有官架了地和沈爷爷聊起天来。 任由牛吏检查老水牛,最终确定罚大钱六百文,由沈家自行宰杀。 沈冬素痛快地付了钱,请亭长和牛吏在沈家吃午饭。 亭长也没拒绝,沈父忙让人去请新里正老村长来陪客人。 大鱼跑去请宰牛的屠夫,沈冬素全程指点,二姨母和阿沅准备做血豆腐,大姨母和大麦去村里借大锅,大鱼和沈父搭临时灶准备炖牛肉。 下水一般都是送给屠夫,但沈冬素多给屠夫五十文钱,把整幅下水都留了下来。 牛杂的美味,谁能不惦记! 牛大骨剔得干干净净,炖出牛油和面炒了,就是超补钙的牛髓炒面。炒个百来斤,几个孩子能吃一个冬天,强身健体又长个。 午餐来不及吃牛肉了,直接准备晚饭。三个姨母放下红薯粉,全力烙死面饼,今晚牛肉泡漠管饱。 人大多,不适合做太精细的菜肴,涮火锅也不现实,还是又美味又顶饱的牛肉泡漠最合适。 炒香的牛腩肉加开水,再把十几种香料拿麻布包着下锅一炖,那肉香味能香飘十里。 村里的大人不好意思来蹭饭,但今天来帮工的村民有一个算一个,都留下来吃泡馍。 又把自家孩子喊来,就算父母没在沈家帮工的小孩,端着碗过来,沈冬素也不好意思赶人啊! 反正只要人来了,一人一勺牛肉一块饼,人人有份。 有的孩子乖觉,自己领了肉和饼也不吃,而是飞快跑回家和家人一起吃。 这顿牛肉泡漠,最后硬是吃成了流水席。全村老少,除了二房一家,人人都尝到肉味。 更别说凌府派来的工人,是和亭长一样,吃第一锅的,锅筷是沈林钟回凌王府找胖厨子拿的。 盆大的大海碗拿了近百个,牛棚院子坐不开,排队打肉汤领饼,然后沿着小林树坐着吃。 远远看去,好家伙,真是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线啊! 几十个壮汉两手捧着大海碗,有的在撕面饼泡汤里,有的忍不住直接一口汤一口饼地吃起来。 就此,牛肉泡漠一餐打响名声,二姨母都不想卖酸辣粉了,想改行卖泡馍。 但牛肉不易得,羊肉太贵,猪肉泡得不香,算了算成本,还是放弃了。 沈冬素本来没想给凌墨萧送一份的,结果下午胖厨子送碗来的同时,又送一车瓜果蔬菜来,自己也留在沈家吃泡馍。 沈冬素想着凌墨萧帮了自己这么多忙,就算是对甲方的礼貌,也该送人家一点。 便把自己特地留下的牛里脊拿食盒装了,跟沈爷爷和沈林钟说一起,自己陪胖厨子来到凌府。 对于她的到来甲四很意外,又很高兴,一听是有新鲜吃食,就更高兴了。 “主子这两天又没好生吃饭。” 沈冬素把早之前让人打的鸳鸯锅拿出来,让胖厨子把牛里脊片成薄片,又去准备配菜。 自己则在厨房炒底料,等几十样配菜、调料准备好,片成薄片的鱼片、牛肉片、羊羔肉片备齐。 鸳鸯锅两个锅底炖好,一个自然是牛肉汤锅底,还有一个则是红枣鸡汤锅底。 呃,压根没辣椒,两个锅底都算清汤,但沈冬素习惯了吃火锅就吃鸳鸯锅。 等一桌东西摆好,她才让甲四请凌墨萧过来。 一看桌子中间咕咚咕咚煮着一口太极一样的铁锅,下面的炭炉烧得红彤彤的。 而桌子上几十盘菜肴,竟然都是生的。 凌墨萧迟疑地道:“古董羹?” 沈冬素从原主的记忆中找了一下这个古董羹,结果发现她压根没听过。又从自己的记忆中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古代火锅的叫法吧! 逐笑道:“这个可比古董羹好吃。我给王爷调了一碟麻酱,一碟香辣酱,王爷尝尝喜欢哪个味道。” 她拿一对炸油条的公筷烫肉,烫好后挟到凌墨萧的碗里,随即笑道:“王爷看清了,这样烫到肉变色就能吃。 吃火锅自己动手才有意思,您试试。” 凌墨萧觉得,她就是不想服侍自己用餐,才找了这么一个借口。 不过对于她在不是约定之期来凌王府,还特地为自己准备了一桌子美食,凌墨萧又觉得不服侍他用餐,根本不算什么事。 热气腾腾的火锅一吃,再配上她熬的酸梅汤,还真有种回到家的感觉。 可惜就是人少了,吃火锅人越多越有意思。时间也短,像丸子、蛋饺、炸豆腐这些东西,都没准备。 也没辣椒,总觉得美中不足。但凌墨萧吃得很满意,这一餐吃的东西,比他两日吃的都多。 只是隔着氲氤的火锅水汽,看着对面那个眼睛亮晶晶,不时跟他说着什么食材该煮多久的小姑娘。 他有那么片刻的疑惑,美味的是食物,还是因为和她一起吃? 若说今日的晚餐,吃得最苦的一家人,当属二房无疑了。 回到家沈大志就跟朱氏要银子,而王金花听到牛死了,五两银子卖给大房,就气得破口大骂。 第87章 冯文生让沈冬月打胎,和沈爷爷当村长 再一听银子还在朱氏手里,她都想上手抢了。 朱氏把自己关在房间,任由儿子和媳妇在外面说啥,她都不把银子给两人。 沈冬月又跑到肖氏那里卖乖去了,沈青牛则和一群小孩一起跑到牛棚那里看杀牛,结果人家都捞到肉汤和馍。 只有他不敢去要,擦着口水跑回家说着牛棚那里的盛况,一听亭长和里长都在大房那里吃饭。 沈大志和王金花也不敢硬跟朱氏要了,万一她跑到亭长那里说两人不孝,就麻烦了。 这晚饭四人都跟啃苦瓜一样的脸,直到沈冬月回来说,冯文生今天被县太爷请去赴宴。 这是多大的荣耀啊!大房请亭长吃顿牛肉算得了什么? 二房一家才欢喜起来,畅想着沈冬月和冯文生成亲后,自家打压大房。 连朱氏也笑道:“这五两银子,拿一半给冬月备嫁妆,另一半留着给青牛以后娶媳妇用。” 如此王金花也不吵着要银子了,想想这老太婆在村里有钱也花不出去,等她死了,银子还不是自己的。 全当搁她屋里存着,放她那比放沈大志手里还保险些,沈大志无事就爱打点小酒喝,多少银子也能败光。 只是当天夜里,朱氏想到牛没了,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睡在她床边的沈青牛听到奶奶哭,忙问怎么回事? 朱氏呵斥他:“睡你的觉!” 翌日沈青牛跟沈大志说半夜朱氏哭的事,沈大志不在意地道: “你奶是舍不得牛,没事,过几天就好了。” 沈青牛跟往常一样,跑到河堤下面拦上学的仲阳,仲阳现在不带鸡蛋饼了,而是直接带水煮蛋,每天都带两个呢! 这让沈青牛嫉妒的眼睛发红,要是两家还住在一起,这鸡蛋就该是他吃。 现在他也不敢直接抢仲阳的东西,而是拿自家的事来换:“我姐夫进城和县太爷吃饭。” 仲阳不屑地切了一声,县太爷请了全镇的童生,能跟你姐夫碰杯酒就算不错了,说得好像专请他似的。 仲阳不喜欢这个消息,不愿意给鸡蛋。青牛急得挠头道:“咱奶奶半夜想牛,想得哭。” 仲阳也不喜欢这个消息,但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还是给他一个鸡蛋。 青牛很高兴,三两下剥开吃了,觉得今天仲阳对他挺好,便问: “你有没有办法让哄咱奶高兴?” 仲阳眼珠一转道:“她半夜再哭,你就学牛叫声。” 青牛觉得这个主意好,很高兴地回家,路过肖家的时候想去找姐姐玩,伸头往院子里一瞧。 却发现沈冬月正在抹眼泪,和冯文生争论着什么。 沈青牛发挥自己打探消息的能力,忙缩到旁边竖着耳边听,听到沈冬月说: “等到明年二月,我的肚子就藏不住了。 为什么又要变婚期?文生哥,咱两家都说好了,媒人也请了,婚期也定了。 这会子你又说要变,二月我肚子都大了,还怎么拜堂?” 冯文生语气温柔,但态度却极坚定:“你要是真爱我,就听我的话。 咱们二月后我考中秀才再成亲,那时县太爷也会来参加婚礼。 现在我只是个童生,成亲顶多请到里长。好冬月,我保证绝不负你。 就当是为了我的前程,也为了你能风光当秀才娘子,咱们再等等。” 他说话间握住沈冬月的手,眼眸温柔似水。沈冬月果然被这一招哄住,可还是没忘重点: “我的肚子怎么办?” 冯文生一脸痛惜:“这孩子来的不是时候,再说,让别人知道你婚前有孕,也不好。 万一以为我当了大官,你成了诰命夫人,这件事被查出来,于你我名声都不好。 反正我们还年轻,不如这样,趁月份还小,你把孩子打掉。 这几个月养好身体,等明年成亲后,咱们再生孩子。” 沈冬月一脸不敢置信,明明昨天还说的好好的,趁她肚子还小,赶紧拜堂,遮掩过去。 怎么过了一夜,就要推迟婚期还让她打胎! 她接受不了,死命摇头:“不行的文生哥,这是咱们的孩子啊!我不会打掉的。” 说完她推开冯文生,哭着往自家跑去。她要去找母亲商量,母亲肯定有办法让冯文生立即娶她。 沈青牛本来想躲,结果见姐姐压根没注意到他,放心地要走,却听到肖氏出来,对冯文生道: “她不愿意?” 冯文生轻叹一声:“你放心娘,儿绝不会让她搅了我的前程,搅了我的好姻缘!” 肖氏至于有些不落忍:“不如让她生,娘养着。官老爷都纳妾,就当她是妾。” 冯文生冷哼一声道:“不行!我绝对不能有任何污点!” 说话间母子两进了屋里,沈青牛耳朵竖得再高也听不到了,他似懂非懂。 只知道这个姐夫先不要堂姐,现在又不想要他亲姐姐了。 想到最近娘和奶奶,最高兴的事就是姐姐要嫁给冯姐夫,这要是不成亲了,娘肯定又骂起人。 他这会不敢回家,无措地走到河堤下面,想等仲阳回来,拿这个消息跟仲阳换肉吃。 再问问仲阳,他应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他发现一辆大马车往沈家村的方向驶来,他忙朝路边躲,看到那马车上跳下来一个熟人。 正是堂姐沈冬素,她还带了大筐小筐的蔬果,笑着和车夫说什么。 这时他一脚踩空,一个咕咚滚到麦田里,沈冬素忙上前看,一看是二房家的青牛。 虽然之前仲阳没少和这小子打架,现在跟二房一家的关系也僵。 但怎么说咱是大人,看到小孩子摔田里,不能装作没看到啊! 她伸手把滚了一身泥的青牛拉上来:“你躲这干什么呢?” 青牛目光躲闪地说:“我等仲阳。” “等他干嘛?他要到傍晚才回家。” “有事跟他说。” 沈冬素猛地想到,是了,这家伙经常拿自家私事,跟仲阳换肉吃。难道二房又要闹什么妖蛾子? 她忙问:“什么事?跟我说也一样。” “仲阳会给我吃的……”他声音极小地道。 沈冬素好笑地回到马车上,给他拿了两个羊肉大包子,胖厨子一大早蒸的,放在包了棉布的食盒里,还温热的。 沈青牛把脏手往衣裳上一蹭,接过包子三两口干掉一个,等他意犹未尽地吃完,才把自己听到的事一字不落地告诉沈冬素。 这小子是个当间谍的料,竟然还会模仿别人说话的语气,学冯文生学得惟妙惟肖。 沈冬素又给了两块卤羊肉,悄悄道:“这事你别再跟旁人说。” 看着沈青牛拿着羊肉欢喜离去,沈冬素陷入沉思,冯文生不久前还信誓旦旦地告诉她,要和沈冬月成亲了。 这怎么进县城吃一顿饭,又变了呢?还让沈冬月打胎! 很快就有人替她解了惑,莫修谨今天休沐,一早就送母亲来沈家磨红薯。 而他也留下来先帮大麦和阿沅,把小餐车送到集市,本想留下来帮忙打下手,被二姨母赶了回来。 说他一个童生,在大街上卖吃食太丢脸了。他又回来帮沈父做水车,水车进度也很慢,到现在还没做出一架来。 沈冬素一回到家,把食材送到厨房,悄悄带莫修谨到小木屋,忙问他昨天晚宴的事。 莫修谨失笑道:“一大早姨母她们都在问,县太爷家吃什么?喝什么?几道菜?有没有请唱大戏的? 你去让大鱼重复给你听,我说的嗓子都哑了。” 沈冬素急道:“谁要听这些!”她便把冯文生想跟沈冬月退亲的事说了,左思右想,转机就在昨天的晚宴。 莫修谨先是一愣,随即冷笑数声道:“原来如此!” 沈冬素忙问:“你打什么哑谜啊!你知道怎么回事对不对?” 莫修谨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咳两声,随即目光如炬地看着她道: “你保证,绝不能让阿沅姐知道,我怕她会胡思乱想。” 沈冬素最怕他这个眼神,仿佛随时都能暴躁打人一样,忙举着三根手指头: “我发誓,绝不跟旁人说!” 她说完又急道:“等一下!”忙去门前、窗外看一看,一看没人,这才放心。 被沈青牛整出心理阴影了,说悄悄话,小孩子也要防备着。 “昨晚宴席上,酒过三巡,县太爷单独请我去书房,说要看我的文章。 然后我遇到了县太爷的两个女儿,非礼勿视,我并没细看她俩的长相。 和县太爷聊了几句文章,他隐晦提到,自家有四个女儿待嫁,他觉得咱们镇人杰地灵,想招一婿。 我并没接话,只说小姐是大家闺秀,自有无数好男儿踏破门槛来提亲。而自己有病弱的母亲要照顾,暂时不打算成亲。 县太爷便知我的心意,再没提过亲事。没多久,我发现县太爷单独召见了多名童生。 其中就有冯文生!看来,他是动了要做县太爷女婿的心思啊!“ 沈冬素只觉得心底涌现一股滔天的愤怒,就像她今天对冯文生的事格外上心一样,这都不属于她该有的情绪。 是原主,原主在愤怒,原主在怨恨。 她自嘲一笑,原主这性子,冯文生要娶沈冬月,她都不气愤。现在要让沈冬月打胎,要退亲,原主竟然气愤成这样! 每当原主的情绪很激烈的时候,她就像暂时失了身体的控制权一样,连表情都控制不了。 莫修谨发现了她的异样,忙推她道:“冬素,你怎么了?” 沈冬素一个激灵清醒,干笑道:“我没怎么啊!” “还说没怎么,你刚才的表情,像要吃人一样,眼睛都要喷火了。” 沈冬素岔开话题:“对了表哥,我送你的清心茶你喝了完吗? 我又给你配了一些,你回家的时候记得拿上。这茶别断啊,每晚睡前都要喝。” 莫修谨也没再追问冯文生的事,表妹和冯文生定亲那么多年,对他的事关注也能理解。 便接话道:“我正想问你呢,那是什么茶?喝了清心明目,以前我总是无故动肝火,喝了茶之后好多了。” 这个白天,沈冬素异常地忙,给凌王府的工人煮午饭,帮父亲看水车的图纸。 终于在她和大鱼、莫修谨、沈父还有凌王府木匠的帮忙下,第一辆水车正式做好。 不过水车太大,只能把各部分拿着,到河边的时候再组装架起来。 大鱼迫不及待,和莫修谨、沈林钟三人扛着零件就往河边跑,沈冬素扶着沈父,沈爷爷带着小虎小满,都来看热闹。 足足组装了两个时辰,大鱼不顾天寒下到河里,把一部分配件放到水中。 当巨大的水车立在河边的时候,不光沈家村,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跑来看热闹。 本来深秋时节就清闲,哪个村杀头猪都有很多人跑去看,更别说是这种新鲜事。 看着河边比一间屋子还高大的水车,乡村人何曾见过这样的庞然大物!都在议论这是做什么用的?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沈父请大鱼去摇水车,正式测试汲水的情况。 大鱼很激动,若是沈父腿没伤,这么出风头的事自然轮不到他,现在沈父把这个机会给了他。 他再次赤脚跳到河里,大力摇转起水车,很快,水车以均匀的速度,不慢不转地吱吱作响地转了起来。 众人还是不解这有什么用?就见那水车自动从河里汲水,往河边流。 沈父大喊道:“拿竹筒排渠来!” 大鱼赶紧爬上岸,把削空心的粗竹筒,像水渠一样排好,然后大家就发现,那水沿着竹渠,竹筒往哪排,水就往哪流。 沈爷爷高声大笑:“成了!真成了!这样就能往咱家藕塘汲水了!”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这水车是不用人工挑水,能自己汲水的啊! 并且,竹渠往哪里摆,水就往哪流,真是神迹啊! 有人急忙问:“这水能往田地里引吗?” 沈父笑道:“当然可以!这水车只要隔三差五上个劲,转一转,就能日夜不停地从河里汲水。 把埋竹渠的沟挖好,中途看着点别冲坏了,水想往哪引就往哪引!” 人群中走出一个激动不已的老头,正是老村长。 他一把抓住沈爷爷的手腕,直视沈爷爷道:“老沈,我把沈家村交给你,以后你就是新村长! 但是,你和大成得帮全村,用这水车把水引到田里。” 沈爷爷和沈父相视一望,两人正想解释,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村民出木头,他们可以帮忙做水车,用不着让他当村长啊。 没想到老村长一下子就识破沈爷爷的心思,压低声音道:“你不当村长,镇不住村里人。 他们把你家这绝活偷拿出去卖了怎么办?新村长打压你们怎么办? 老沈啊!你也看到了,咱们村又穷又偏,我当了里长,也不能总偏着咱们村子。 趁这个机会你当村长,全村人都服你。咱们配合得好,才能把村子带起来啊!” 沈爷爷转头看向沈父,又看向沈林钟、沈冬素,再看着才养回点血色的小满和小虎。 最后,他决定接下这个重担! 拍拍消瘦但有力量的胸膛,高声道:“那我老沈就不负里长所托,接任沈家村村长!” 第88章 原主托梦 对于沈爷爷当村长之事,全村人都很支持。虽然沈爷爷一再说,自己不识字也没当过兵,家里也没个读书人,没啥长处。 但全村别的老头也一样啊!像沈爷爷这样大病一场之后,还能健步如飞,耳不聋眼不花,腰板挺直的老头,更没几个了。 再说,沈家大房的情况,全村人有目共睹。都说沈林钟卖身为奴,可他明显得主家重用。 别人是盖三间瓦房就算了不起了,沈家足足盖了九间正间,六间偏房。 十亩的藕塘,全镇独此一份! 还有红薯粉生意,几个跟大房交好的邻居,去沈家洗红薯,一天都能赚好几文钱。 但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沈家大房的日子是蒸蒸日上。 大房的当家人沈大志虽然少了一条腿,可木匠的手艺没丢,现在还做出了这么厉害的水车! 家里三个孩子都有志气,冬素虽然名声差点,可人家姑娘勤快又能干,出去摆摊赚了不少钱呢。 仲阳还进了正规学堂读书,全村半大小子,就他一个人进了镇上了学堂,过几年也考个童生回来,那沈家就算彻底翻身了! 村民即服沈爷爷处事公道,又不愿意得罪沈家,为什么不同意沈爷爷当村长? 若说全村对沈爷爷当村长不爽的,可能只有二房了。 沈大志不爽是后悔,分家的时候他为什么要娘不要爹啊!要沈爷爷在二房,他能顶着村长儿子的名义,干不少事呢! 现在都当着全村人的面分家断亲,爹归大房,他要敢拿村民儿子的名义做啥,村民得把他脊梁骨戳断! 王金花和朱氏则是怕这样一来,她们越发被蒋氏死死压一头。分家的时候,大房要啥没啥。 而这才几个月,成了二房要啥没啥!唯一的值钱的一头牛,还被大房给吃了! 现在蒋氏看到她俩鼻孔都朝天了,这沈爷爷再当了村长,她越发会耀武扬威的。 这么一想,王金花越重视沈冬月跟冯文生的婚事,当秀才的丈母娘,可能是她唯一能压蒋氏一头的事了! 所以她推沈冬月道:“你去跟文生说,婚期不能改!年前一定要成亲。 你别光哭啊,以前你不是挺能说会道的吗?怎么现在就知道哭? 哭有啥用?走,咱现在就去找他!” 沈冬月摇头道:“他回学院了。娘,他要非不愿意成亲怎么办?他是不是骗我的啊?” 王金花挺着肚子道:“他敢!他要不愿意成亲,你就去他学院闹。 我跟你说,读书人脸皮最薄了,你也别真闹,就吓唬吓唬他。” 沈冬月点点头:“好,我明天就去学院找他,我肚子都要大了,他不能不娶我!” 当天晚上,二房一家人都没睡好,沈冬月在心中打腹稿,明天要怎么说服冯文生。 王金花最近晚上肚子总痛,她跟沈大志说了,沈大志便说应该是要生了,她都生两孩子了,又不是没经验的头胎。 自己睡的鼾声如雷,王金花只能忍着痛,决定这两天要是还不生,她就去镇上看大夫。 朱氏睡前好好的,半夜想到老水牛,又哭起来。 沈青牛想到仲阳教的法子,一听奶奶哭,他就学牛‘哞哞哞’地叫。 开始朱氏没在意,但他太会学了,那声音听着还真像一头小牛在叫。 朱氏吓一跳,站到他床头摸他的头,担心不已。这一担心到没空哭了。 沈青牛见奶奶果然一听牛叫就不哭,喜滋滋地想着,仲阳的法子真管用。以后就这么干,奶奶想牛他就学牛叫。 与二房低迷的气氛不同,大房所有人都兴致高昂地讨论着,沈爷爷当村长要请客。 但因为房子还没盖好,请的人多了没地方摆桌子,又不能像凌王府工匠吃饭那样,采取领饭打饭菜模式,那就不像请客了。 沈冬素发现,沈爷爷接了村长之职之后,整个人精神多了! 也不再避着蒋氏,一下子由带着两个孤儿寄居儿子家,变成一家之主。 她很高兴,坚持爷爷当村长要摆酒席。 最后沈父提议,等新房子上梁那天,乔迁宴和沈爷爷升村长的宴席,一起摆! 全村老少,有一个算一个,都来吃酒。 沈林钟最近都住在沈家,因为他从甲四统领那里接到的任务是,将沈家的房子盖好。 也就是说,他领着凌王府的工钱,带着凌王府的人,还带着从凌王府拿的工具,来给自家盖房子! 并且盖好之后,他还能得到甲统领的奖励。 沈林钟用他那大大的脑袋想了许久,也没想明白这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差事? 他这几天白天帮忙盖房子,晚上陪沈父做木活,即充实又开心。 同样讨论着请客的问题,他支持沈父的意见,并且承下酒宴所需的酒水和肉菜米粮。 他说自己在主家因干活卖力,得了一些奖赏,足够置办几十桌丰盛的酒席。 蒋氏又是一幅‘我儿有出息’泪眼汪汪的表情,把话题转到沈林钟的婚事上: “房子一盖好,娘就给你弄婚房,先把亲成了。” 沈林钟忙转移话题,说先不成亲,等他脱了奴籍再成亲。 当天夜里,沈林钟在新房子里巡罗,怕有人来偷砖偷瓦。 洗漱之后正要回小木屋睡觉的沈冬素看到,便跟他同去巡罗。 笑道:“哥你说脱藉就成亲,那也快了哦。最迟年前,你就能脱藉了。” 沈林钟却沉默了起来,半晌才道:“冬素,你真的跟王爷约定好,你治好他的病,他还我卖身契?” 沈冬素无语道:“你到现在还在怀疑吗?当然是真的!不信我明天拿合同给你看。” 沈林钟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我,我不想回家,我想一直留在凌王府。” 沈冬素一脸懵:“大哥,你当奴隶当上瘾了?还是有人给你洗脑了?” 你想一直当奴隶,那我费尽心思给你赎身干嘛? 沈林钟忙道:“不是的!王爷从不把我们当奴隶,而是……实话我不能告诉你。 冬素,这些话哥也只能跟你说。回到家里,娶妻生子,然后像爷爷和父亲一样,碌碌一生。 以前这是我的梦想,但现在,为兄不想这样过一辈子。 为兄想出人头地,想有一番事业,在凌王府,我才有这个机会。” 沈冬素明白了:“你不是想当奴隶,你是想跟着凌王做事。”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那我还是可以给你赎身啊!以自由身在凌王府,和以奴隶的身份在凌王府,是完全不同的。” 沈林钟也反应过来,自己钻死胡同了,但同时他又明白另一件事,顿时眼睛发亮: “你支持为兄?你不觉得为兄这样很自私?丢下家里的亲人不管,而是去外面闯荡。” 沈冬素笑道:“好男儿志在四方,你若在外面干出一番事业。 父母亲和爷爷,还有我和仲阳,只会以你为荣。怎么会拖你后腿? 哥你想做什么只管去做,我永远都支持你。 家里有我和仲阳,你放心。” 天太黑,但沈冬素还是看到沈林钟眼中,闪过亮晶晶的东西。 真是个单纯的少年,这就感动哭了。 “冬素你也放心,等为兄有了建树,就是你的最强后盾。 那时有无数大好男儿等你去挑,为兄一定要让你十里红妆,风光大嫁。” 沈冬素干笑两声,嫁人这事,她真的不在意好嘛!一辈子不嫁也挺好的。 她隐约猜到沈林钟在凌王府干什么,他没读书,想出人头地,只能走从武一条路。 虽然又苦又凶险,但对于没有一丁点背景人脉的农村人来说,这是个大好机会。 翌日天才亮,沈冬素陪大姨母、大麦大莲进镇摆摊。她主要是采购一些东西,并不在镇上久留。 至于二姨母和阿沅,她俩则进县城摆摊了。 二姨母胆子心细,听莫修谨说了县城的情况,又觉得小镇太小,有她和大姨母两个摊位,再怎么卖,一天卖出的粉也有限。 干脆她把小镇的市场全部给大姨母,自己和阿沅则去县城开拓新市场。 她很有干劲,已经租好了驴车,小推车也搬走了,今天开始正式和阿沅姐进城摆摊。 最开始几天有二姨父和大山表弟陪着,等两人熟悉了县城,就不用男人陪,母女俩就行。 大姨母一路上都在夸二姨母能干,话里话外透露的意思都是,因为她的眼疾拖累大麦和大莲了。 大麦忙安慰母亲,酸辣粉生意好,天越冷吃的人越多,这样下去,一个冬天赚的钱,就够在镇上租个店铺。 到时候不光卖酸辣粉,冬素还说会多教她几样吃食,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沈冬素最爱听表姐们聊天,有种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小人物的小梦想,小目标,小愿望,一点点地完成,那种感觉,让她也能从中汲取到力量。 到了集市摆好摊位,大麦就让她去忙自己的事,摊位三个人完全顾得过来。 沈冬素背着竹筐在小镇上转悠,结果遇到一个极意外的人,凌王府的刘管家正在收羊毛、兔毛和棉线。 出的价格很高,摊位前排满了人。 沈冬素都心动了,结果一想,自家用的棉线还是在村里买的,哪里有多的卖给凌王府? 明年要不要多种点棉花?卖药方的一千两银子,都没花多少,要不要多买点地,种棉花和桑麻? 可一想到十亩的藕塘还没汲满水呢,光一个藕塘就够沈家人忙了,暂时还是别买地了。 银子留着,万一藕塘几年没收入,还得靠这笔银子来维护。 她思索发散的很快,几乎是看到某一样东西就想到一件事,这不,看到卖笔墨的店,瞬间就想到冯文生。 这烂人还想娶县太爷的女儿!也不用他那自大又自私的蠢脑袋想一想,县太爷会不调查一下吗? 知道他跟两个姑娘定亲又退亲,还把一个姑娘的肚子弄大了,还会让女儿嫁给他吗? 真是蠢而不自知!当她买好东西回到沈家村的时候,还没到河堤,就听到村里传来热闹的哭喊声。 她第一反应就是,二房又来闹事了? 没办法,成条件反射了。 再一想,不应该啊,沈林钟带着那么多人在沈家干活,沈爷爷还当了村长,二房再怎么犯蠢也不会这个时候来闹事啊? 小黑狗接了出来,很好,放心了,没人来家里闹事。 她一把抱起小黑狗往村里抱,热闹的是二房家门口。 只见沈青牛被绑在一棵大树上,哭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个道士拿着桃木剑围着他念念有词。 沈青牛一直在喊:“我不是,我没有,阿奶,你信我啊!” 沈奶奶却对道士说:“绝对没错!我孙子被牛附身了! 半夜睡着了嘴里发出牛叫声,早上还说自己不想吃饭,想吃草。 我家那老水牛死的冤啊,肯定是回来讨债了。” 沈冬素听了一头雾水,扯过一个村民问:“这是干啥呢?” 那村民好笑道:“你奶奶说青牛被牛魂附身了,请了道士来驱邪。” 道士一通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烧了一道符灌给沈青牛,对朱氏道: “接下来七天,吃的不可见荤腥,睡觉要睡牛棚里。 老道已经把它从你孙儿体内驱走,放心,那老牛是忠厚,投胎前想回主人家看一眼。” 朱氏千恩万谢,付了钱,又给道士煮饭菜。沈青牛一直在树上绑着,村里的孩子围着他笑闹。 还编了顺口溜:“沈青牛,变水牛,半夜三更哞哞叫,一天三顿吃青草,哭的鼻涕顺嘴流!” 沈青牛哭啊哭,呜呜,仲阳,你害惨我了! 沈冬素看了一场热闹,脸上和村民一起笑嘻嘻,心里却不禁后怕。 如果当初她被蒋氏和沈父发现不对劲,也请了道士来驱邪,那被绑在树上的人就是她了。 不知道是不是受沈青牛驱邪的一幕影响,当天夜里,沈冬素非常罕见地梦到了原主。 梦里的沈冬素还是原主,而她像看戏一样,看着原主和冯文生在一起的画面。 河边柳树下,原主在哭,柔柔软软的神情,头一回说了一句硬气话: “你要不帮我,我娘就要把我嫁给傻子。 我一定要去你的学院,告诉你的夫子你是个负心汉。” 冯文生的眼神从不耐烦到变得狠戾,从躲开这个麻烦精,变成将这个麻烦精永远解决掉。 趁原主转身之际,一掌重重地推向原主的肩膀。 随着‘扑通’的落水声响起,沈冬素瞬间惊醒,肩膀上的掌印烫的吓人。 怎么回事?原主为什么要给她托梦? 她已经知道是冯文生推的原主啊!只是还没想到好的报仇方法而已。 她在心里默念:“你放心,我一定会替你报仇!我会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肩膀上的掌印依旧在发烫,心也狂跳的厉害,这个感觉让她明白,惩罚冯文生,并不是原主的执念。 那她这个时候给自己托梦,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第89章 冯文生要杀沈冬月 沈冬素满腹疑虑,想着原主托梦的用意,第二天一早,她甚至找各种理由给全家人都把了脉,都很健康。 若是她会占卜,肯定也会给全家每人算一卦。早饭桌上,大家说起青牛的事。 沈爷爷昨天在朱氏请道士的时候,刚好去了藕塘,等他听到信回来,道士已经走了。 他把朱氏骂了一顿,把青牛从树上解救了下来,骂青牛别半夜三更学牛叫。 沈冬素和三个孩子想笑又不敢笑,沈爷爷借机道:“别听道士方士的鬼话。” 蒋氏表情讪讪的,她知道沈爷爷也是在敲打她,她最信命理之说了。 而沈冬素发现仲阳表情不对劲,心一动,小声问他:“青牛学牛叫,不会是你教的吧?” 仲阳也不瞒她,笑道:“他说要哄奶奶开心,我让他在奶奶哭时学牛叫,谁让他半夜三更叫了?” 沈冬素打量这个小腹黑,这小孩,不能得罪啊! 此时,二房一家也在吃早饭,不同的是,沈青牛边吃边抹眼泪,王金花心疼儿子。 昨天请道士她是同意的,但现在她又觉得是婆婆找事,瞧把儿子给吓的。 朱氏还在强辩:“他半夜学牛叫,最近也不好好吃家里的饭,是不是在外面啃草了?” 沈青牛哭着说:“我才没有!”他又不敢把自己拿家里的事,跟仲阳换东西吃的说出来。 这样一来一顿狠打是跑不了了,幸好大家很快开始讨论沈冬月的事,没再揪着他不放。 王金花和朱氏都问沈冬月:“你昨天找文生,他怎么说?” 沈冬月眼神躲闪,她不敢说冯文生的态度很强硬,坚决要取消婚礼。 这样一来母亲和奶奶肯定要去冯家闹,一闹全村都知道了,那事情就真的没有回旋的余地。 吞吞吐吐地道:“他昨天忙,我们没说几句话,我今天再去找他说一次。” 王金花指着她的肚子道:“不行你就去跟夫子说,你有他孩子了,他敢不成亲,学院都不放过他!” 沈冬月低头嗯了一声,这是最坏的一步棋,不过如果冯文生真把她逼到那一步,她拼的名声扫地,也要让学院知道。 今天是沈冬素给凌墨萧拔毒的日子,吃了早饭跟家人说了一声,单独叮嘱沈林钟,多看顾一下家里人,她心里不踏实。 下了河堤,难得凌王府的马车来晚了,她正在路边等,突然看到沈冬月行色匆匆地往小镇的方向走去。 就在看到沈冬月的那一刻,她的肩膀猛地一凉,顿时心一悸。难道梦里的启示是因为沈冬月? 她想跟上沈冬月,又怕凌王府的车夫来了见不到人,到处找她。 忙跑回家喊来沈林钟,让他在这等凌王府车夫,自己去追沈冬月。 她一路追到镇上也没找到人,还是大麦和大莲眼尖看到沈冬月: “她是坐驴车来的,约两刻钟前往长青学院的方向去了。” 沈冬素忙去找驴车,偏偏小镇车马少,一辆空闲的驴车也没有,不管了,她提起裙子往长青学院飞奔。 就在她快到长青学院的时候,沈冬月正和冯文生在竹林谈话。 “文生哥,我全家都不同意改婚期,咱们必须成亲。” 冯文生已经由开始的温柔劝说,变成了极不耐烦,沈家的女人怎么都这么难缠呢?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我以为你比沈冬素懂事,才和她退了亲,结果你跟她一样的! 都跟你说了,我现在要一心放在春考上面,不能分心成亲。你怎么听不懂呢?”冯文生咬牙切齿地说。 沈冬月也怒了,她在冯文生面前扮温柔,演小意,就是要把沈冬素比下去。结果你到现在还拿我和沈冬素比! 一挺肚子道:“你要一心春考,那怎么有心和我生孩子?我肚子都快瞒不住了,你不成亲,让我浸猪笼吗? 我告诉你冯文生,我可不是任你拿捏的沈冬素,这个亲你要不成,我定要闹的全镇人都知道,你是个负心汉!” 冯文生一把捂住她的嘴:“你小声点!” 沈冬月张嘴咬了他的手掌,冷哼道:“你要怕人听到,就按说好的,下个月成亲。” 这一刻,冯文生只觉旧事重演,他再一次,被女人威胁了。 而他心头涌现的想法是一样的,女人若成了麻烦精,甩不掉的话,那就除掉! 绝不能让她影响了自己的前程,耽误了自己的大好姻缘! 他低头垂眸,将满腹心思掩藏在眼底,再抬头,露出如沐春风的笑意,轻抚沈冬月的头发道: “好冬月别生气,是我一时想岔了,成亲后你照顾我饮食起居,我更能安心读书。 说来你每次来学院,都是匆匆忙忙的,我早先跟你说过,山顶上有一片野菊开的璀璨如阳。 就当我向你赔罪,走,我带你去看花赏景。” 他温柔地牵着沈冬月的手,体贴地道:“你穿这鞋不好走山路吧?我背你,等你肚子大起来,更没机会上山玩了。” 沈冬月不知他的态度怎么转变的这么快? 但她很快就沉浸在温柔爱意中,任由冯文生牵着走,遇到难走的地方,他会温柔地把她抱过去。 等沈冬素赶到长青学院的时候,哪里都没找到沈冬月,忙找人喊莫修谨,说家里有急事。 莫修谨一脸紧张地跑出来,一看是沈冬素,忙问:“出了什么事?是我娘还是阿沅?” 沈冬素急道:“都不是,是沈冬月。” 莫修谨一幅你很欠揍的表情,眯着眼睛道:“你耳朵又痒了?” 沈冬素本能地捂着耳朵,生怕被他当众揪起,忙把事情跟他说了。 “我哪也没找到沈冬月,你在学院看到冯文生了吗?我总觉得事情不对,担心会出事。” 莫修谨这才上心:“冯文生告了假,你来时的路上,没碰到他俩吗?” “就是没有我才着急啊!你说冯文生会把沈冬月带到哪去?” 莫修谨沉思片刻,抬头看向后山:“没下山,那就是上山了。” 两人相视一望,皆从对方眼里看到惊慌,莫修谨还强些,他不信冯文生胆敢把沈冬月丢到山里。 但沈冬素却知道,他敢!他不光敢,他还敢杀人! 原来原主昨夜托梦是这个原因,她不想沈冬月步了她的后尘。 莫修谨带着她匆匆往山上赶,可一路都没发现两人的身影。 等到了一处风景极佳的所在,成片成片的野菊花和马鞭草、忍冬藤纠缠在一起。 她被那美景吸引多看了两眼,这一看,发现一处不对劲的地方,就在崖边明显有一处人脚滑落的印迹。 她急忙跑过去,把莫修谨吓一跳,一把拉着她:“那下面是个断崖,危险的很。” 沈冬素小心翼翼地趴到崖边对下面喊:“沈冬月,沈冬月你在哪?” 呼啸风声中,伴有女子的呻吟声,沈冬素忙道:“她就在下面!” 莫修谨将一把藤蔓缠到一起,试试力道后说:“我下去找她,你去学院找人帮忙。” 沈冬素不干,莫修谨出了什么意外,诱发病情怎么办?再说,她是医师,如果沈冬月受伤,她还能紧急治疗。 一把抢过藤蔓,不给莫修谨反应的机会,直接跳下去:“你去找人帮忙,我去救沈冬月。” 莫修谨气的想骂她,又骂不出口,你这个堂姐成天欺负你,她一出事,你比谁都上心。 看着沈冬素平安落到断崖处,莫修谨才大喊道:“你们等着,我这就去带人来。” 断崖下,沈冬月被像网一样的藤蔓结住,并没有受外伤,但她下半边身子全是血,将衣裙都染红了。 她看到沈冬素吊着藤蔓从天而降,这一刻,犹如溺水之人抓到一根稻草,捂着肚子痛苦地道: “冬素,快,救我孩子。” 只看一眼,沈冬素就知道,她的孩子没救了,流产大出血,一个不慎,她也会没命。 取出随身携带的小针炙包,她三两下脱掉沈冬月的裙子,给她施针止血。 沈冬月眼神近乎迷离,若非确定眼前之人就是沈冬素,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死后遇到鬼了。 “冬素,你为什么来救我?” 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堂姐,所以我来救你。呃,好恶心,实在说不出口。 因为原主的执念逼我救你。呃,变成恐怖故事了,会把沈冬月吓晕吧? 沈冬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唯有沉默。沈冬月见她不说话,自己又呜呜地哭了起来: “他怎么能这么狠心?我肚子里可是他的骨肉啊! 他明明答应我的,为什么要悔婚?” 这个问题沈冬素能回答:“因为他想当县太爷的成龙快婿,你就成了麻烦。 就像当初的我一样! 你知道我是怎么察觉到你有危险的吗?冯文生对付麻烦精的办法就是,杀了她。 当初他跟我退亲,我娘要把我卖给傻子,我救他帮我,他不愿意,又怕我把事情闹大。 就推我落水,想淹死我。” 沈冬月全身颤抖了起来:“他,他怎么敢?你为什么不说?” 沈冬素冷声道:“我说了你们会信吗?他是什么人,全村唯一的童生,长相英俊,全村姑娘都希望能嫁给他。 我又是什么人?天煞扫把星,爹不疼娘不爱,你娘和你奶奶成天就想往我身上泼脏水。 我说出真相,不光没人信我,还会说我编瞎话想赖上冯文生。” 沈冬月害怕起来:“那我怎么办?我说是他推我落崖,别人不信我怎么办?” 沈冬素决定先问清楚她的想法,再想办法惩治冯文生。 逐正色道:“你先想清楚,此事一传开,你名声扫地,以后再难嫁好人家。 而冯文生同样名声扫地,说不定学院会开除他,甚至不让他参加春考。 你舍得断送他的前程吗?如果他求你原谅,答应娶你,你要怎么做?” 如果沈冬月是个恋爱脑,那只救她的命就行了,就让恋爱脑配渣男,天作之合。 原主再怎么不满,她也不会干涉,大不了就一辈子带着掌印,全当纹身了。 沈冬月沉默良久,抬头看向沈冬素,眼神坚定地道:“他杀了我的孩子,还要杀我。 我绝不原谅他! 一个杀妻杀子的男人,他说再多好听的话,我也不会嫁给他。 我就要断送他的前程,他不是想娶县太爷的女儿吗?看他名声扫地,还怎么娶? 冬素,你帮我作证,哪怕是被浸猪笼,被送去做姑子,我也要去揭穿他真面目!” 这样的沈冬月大大出乎沈冬素的意料,不做恋爱脑,就值得帮。更何况,也是替原主报仇。 沈冬素重重点头:“好!我们一起去揭穿他。” 待拔了针炙又叮嘱道:“我这针炙是跟凌府神医学的,他不让外传,你别跟旁人说。” 沈冬月面色苍白如纸,满心满脑都是想着报复冯文生,哪里会在乎这种事,点头应下。 再看沈冬素,以前怎么看她,都觉得讨厌的很。而如今自己出事,她竟然不顾危险来救。 都说血浓如水,兄弟姊妹之间,打着骨头连着筋。这一刻,沈冬月真切地理解了这句话。 莫修谨带了几个同窗,还有一个夫子来帮忙。 放下软梯,莫修谨和一个高壮男子下来,将沈冬月背了上去,沈冬素自己爬上去的。 众人一看沈冬月满身的血迹,只当她是跌下崖摔伤了。没料沈冬月直接跪在那个夫子面前,哭道: “求夫子替小女做主,小女是被未婚夫,书院学子冯文生推下崖的! 这半身血污也非摔伤,而是流产所致。小女怀了他的孩子,他却移情别恋而悔婚。 又怕小女将有孕之事暴露,就将我诱骗到山上,推落悬崖。 天可怜见,我吊在了藤蔓上才没死,只可怜我腹中骨肉,却没了。” 说完沈冬月大哭起来,在场众人皆面面相窥,实在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事实。 莫修谨说发现有人意外落崖,还以为是附近农女采药,不慎跌落。 没想到竟然是学院学子,意欲杀人灭迹! 那个老夫子气的胡子直颤,抖着手道:“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莫修谨,你先回学院,将冯文生扣押,老夫带他去见官! 我长青书院竟然出了这么一个恶徒,真是有愧先贤啊!” 莫修谨看一眼沈冬素,见她微微点头,示意别担心,这才放心下山。 等沈冬月被抬下山,却得知冯文生并没回学院。 老夫子镇定道:“先送这姑娘去看大夫,老夫亲自去冯文生家里寻人。 出了这样的事,他以为能躲掉吗?” 第90章 沈冬月的觉醒 冯文生确实以为自己能躲掉,他把沈冬月推下断崖之后,立即抄小路赶回家。 特地跟肖氏对好口风,让肖氏装病,他今天早早回来侍疾了。 等耿夫子被莫修谨带到冯文生家里的时候,冯文生正在熬药,惊讶道: “夫子您怎么来了?快快请进。” 耿夫了一甩衣袖道:“你这家门老夫才没脸踏!走,跟老夫见官去!” 肖氏披头散发地从床上爬起来喊道:“我儿干什么要去见官? 夫子,我一个寡妇,就这么一个儿子,你把他带走,总得给我一个理由啊!” 冯文生忙上前扶她,满眼孝顺地道:“娘,您怎么起来了?快回去躺好。” “耿夫子,您也瞧见了,学生母亲病重,今天早上学生接到信之后,立即就请假回来照顾她。 您要带我去见官,学生不敢不从,只是为什么呀?学生并未做什么作奸犯科之事啊!” 耿夫子指着他的鼻子道:“你还在狡辩!沈姑娘把你做的事都说了,你竟然敢推未婚妻落崖,谋害人命。” 此时冯家门外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村民,耿夫子到底不好当众说出,沈冬月流产的事。 冯文生一听这话,轻叹一声道:“我明白了,娘,您休息,我跟夫子走一趟,这其中定有什么误会。 也是学生没把私事处理好,前后跟沈家两姐妹定亲, 她们为了学生争风吃醋,冬素姑娘素来做事大胆偏激,做出什么事冤枉学生也说不定。” 莫修谨这才听明白他打的什么主意,原来想把推沈冬月下山的事,嫁祸到沈冬素头上。 也就是说,他下山的时候,是发现沈冬素和莫修谨上山寻人的,所以才生出一计。 利用冬月和冬素不和之事,将冬月之死嫁祸到冬素头上,一举除掉两个对他不利的女子。 当真狠毒!他为了能干干净净地娶县太爷的女儿,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可惜他预估错了一点,沈冬月并没有死,并且冬素还救了她。 夫子也听出了奇怪之处,他口中所说的沈姑娘是沈冬月,并不是沈冬素。 正想说沈冬月并没有死,是她亲口指认冯文生推她下崖的。 却被莫修谨拦住:“夫子,这里人多口杂,不如先到亭长面前再说。” 冯文生丝毫没有担忧之色,还彬彬有礼地请邻居照顾一下母亲,又对肖氏道: “母亲放心,儿去解释清楚就回来了。” 却没无人察觉之际,小声道:“母亲速去找王氏和朱氏,到亭长家闹事。 一口咬定沈冬月是死于沈冬素之手,让沈家大房赔命!待儿日后发达,会许以重谢。” 肖氏倒抓住一个重点,低声问:“你确定冬月死了?” 冯文生眼中闪过一丝狠戾:“掉落断崖,她必死无疑!” 肖氏被他的眼神吓的心中一个激灵,冬月可是怀了他的骨肉啊!跟之前那个天煞冬素可不一样。 文生竟然也下得去手!但是想到儿子就要做县太爷的女婿,肖氏又打起精神来。 沈家女都命贱,耽误我儿好前程,死一个拖一个下大狱,也好! 莫修谨同样趁机送信,一是给沈林钟送信,让他速速赶到镇上的医馆,保护好冬素和冬月。 二是给沈冬素送信,将冯文生的计划说了,让她和沈冬月做好准备,给冯文生致命一击。 同时叮嘱去救沈冬月的几个同窗,先不要将沈冬月还活着的消息告诉冯文生,且看他要怎么狡辩。 莫修谨打的就是信息差,当冯文生在亭长、里长、夫子等人面前各种诡辩,把推沈冬月嫁祸到冬素,甚至还想把他也牵连进去。 结果冬素和沈冬月同时出现,当堂指证,且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冯文生一路担忧地问夫子等人:“是不是冬月出事了?她怎么了?我们准备下个月成亲的,如果她出了什么事,还请别瞒我。” 耿夫子得到莫修谨提醒,理也不理他,只道:“有什么话,到亭长面前再说。” 小镇上发生案子,都是先经亭长审过,再由亭长报到县里去。 很快到了亭长家,之前孙亭长直接把家里私宅用,廖亭长上任后,将前院打通,专门接待来上报事件的里长、村长和村民。 大多时候没事件可报,廖亭长也会煮茶请村民上门闲谈村务。亭长家一天到晚都热闹得很。 当耿夫子前来说有命案上报时,廖亭长先是一惊,小镇已经十几年没有过命案了。 他才上任几天就出了命案!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将几人请到大厅,听到风声的百姓都围在院中听。 耿夫子简单介绍了一下案子: “这是我长青书院学生冯文生,他今日将来书院寻他的未婚妻,沈家村沈冬月诱骗到后山,将其残忍地推落断崖,意图害命。” 廖亭长本就是沈家庄老里长升上来的,对沈家庄诸人皆认识,一听这话,气愤不已。 高喝冯文生道:“你是一个读书人,为何做出这等残忍无道之事?杀人,可是要偿命的!” 冯文生急道:“学生冤枉啊!学生今日还未见过冬月,何来推她落崖一说! 学生早上收到信,母亲病重,就匆匆赶回家。 这么说来学生倒是记起一件事,冬月昨天确实说过今天会到学院找学生。 学生在离开学院的时候,看到冬月堂妹沈冬素匆匆赶往后山。 亭长知道的,学生早几年和沈冬素定亲,后因她命中带煞,学生怕克到母亲,被迫无奈与之退亲。 可退亲后,沈冬素不时纠缠学生,还恨上了冬月,两人曾当众打架不止一次。 会不会是沈冬素见冬月落单,趁机将她推落悬崖?不如亭长将沈冬素招来对质。” 莫修谨眉峰一挑,他竟然没把自己也攀扯进去,为什么? 是了,他想等冬素来对质,若对质出了与他不利的局面,他再将自己也上后山的事说出来。 如此,自己就成了冬素的帮手。 亭长才说让人去找沈冬素上堂,就听外院传来冬素的声音:“民女见过亭长大人。” 同时响起的还有肖氏和朱氏的哭闹声:“天煞女!赔我儿命来!我可怜的冬月啊! 亭长大人,你要替我女儿做主啊!她竟然被这个狠毒的天煞女推下悬崖,活活摔死! 沈冬素,你这个天煞扫把星,还要害死多少人才肯罢休!” 同时披头散发的肖氏也冲了出来,高喊道:“亭长,我儿冤枉啊!他和冬月两情相悦,怎么会害冬月? 都是沈冬素,是她缠着我儿不放,是她嫉妒冬月,才害死冬月的。” 耿夫子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若非他们亲眼见到沈冬月被沈冬素救起,若非亲耳听到沈冬月说了真相。 单看这场面,亲奶奶和亲婶子的指证,冯文生道貌岸然的诬陷,沈冬素还真是有口难辩。 同时被沈林钟搀扶着,蒙着脸的沈冬月混在人群中,一样不甘置信地道: “他怎么能这样冤枉冬素? 我奶奶和我娘,为什么听信肖氏的话?连我的尸首都没看到,就信了冬素杀人?” 沈林钟满眼心疼地道:“因为冬素一直以来承受的就是这样的诬陷,她被多少人喊过天煞扫把星? 辩解有用吗?” 这话让沈冬月羞愧难当,因为她以为也总喊沈冬素天煞扫把星。 “至于你娘和你奶奶,一向都是唯利是图,有肖氏的承诺,再趁此机会跟我家讹一笔钱。 你觉得她们会真心替你报仇吗?” 这话让沈冬月无声哭了起来,短短半日,将她十七年的认知全部推翻。未婚夫心狠手辣,母亲只想谋利。 身陷绝境时,救她的人反而是与她一直不对付的堂妹。 她哭道:“如果我真死了,后果就是这样对吗?” “对,就算冬素洗清嫌疑,因为没有语据,冯文生也不会受到多重的惩罚。 你娘和你奶奶会从我家讹一笔银子,冬素一辈子背上杀姐的罪名,名声更差。 冯文生会顺利参加春考,如果考中,他会如愿娶县太爷的女儿。过了几年,这件事再也不会有人提及。 你和你的孩子之死,完全影响不到冯文生,连他的一个污点都算不上。” 沈林钟并没夸张,这个年代律法对读书人的宽容,是普通百姓体会不到的。道德对男人的宽容,更是女人想都不敢想的。 沈林钟并非是吓唬沈冬月,他说的是实情,同时也在担心,冯文生这么会花言巧语。 万一再哄得沈冬月不告他了,那冬素不是平白被诬陷?所以他掰碎了说明了,让沈冬月认清现实。有些女人就是这样,男人打她伤害她的时候,她哭着喊着要分开,待亲人上门撑腰。 男人却是一哄,说什么打是亲骂是爱的鬼话一骗,以后会改,她又心甘情愿地和好,还把劝分的亲人当仇人。 以前的沈冬月就是这样的人,亲疏不分。而现在,目睹了情人的狠毒,亲人贪财。 她才惊觉,这世上谁也靠不住,唯有自己坚强起来,才能为自己讨为公道。 这时沈冬素入大厅,听亭长问她:“你今天有没有见过沈冬月?有没有加害于她?” 沈冬素不答,反而问冯文生:“那天我去找你,求你帮忙别让我娘把我卖给傻子。 你恼羞成怒,把我推到河里,想把我淹死。 幸好我被兄长救起,直到今日,我也没找到机会问你,冯文生,你为何如此心狠?非杀了我不可?” 外面的沈林钟听了这话,才知那段时间冬素一直问他,落水之时可有异样?原来是冯文生推她落水的。 沈林钟恨不得冲进来将冯文生打杀了,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冯文生脸色大变,急道:“你休得胡说八道!我几时要杀你了? 亭长你看,此女满嘴瞎话,她杀了亲堂姐,还要在这里诬陷我!” 沈冬素长眉轻挑:“你不承认也没事,我确实也没证据证明是你推得我。” 冯文生目露喜色:“那你还敢当众撒谎?我知道你为什么杀冬月,不就是以为她死了,我会娶你吗? 沈冬素我告诉你,你这样心狠手辣,满嘴谎言的女人,我才不会娶你呢! 亭长大人请为学生做主,学生名声绝不能被这女子玷污。” 沈冬素冷笑道:“你只说看到我上后山,既没见过沈冬月,又没见过我动手,为何一口咬定沈冬月死在我手里? 可我听沈冬月说,是你推她落地崖,是你变心想娶县太爷的女儿,她不同意退婚,你才下的杀手。” 冯文生脸色大变,但长青学院的学子都议论起来,都说那天县太爷请客,确实单独见了冯文生。 冯文生一听这话,生怕此事传到县太爷耳中,不会考虑他成为女婿。 忙道:“你少胡说八道!沈冬月已经死了,你怎么跟她说话?难道你还能跟死人说话不成? 难道你真会巫术?” 冯文生故意装作害怕,连连退了几步。 沈冬素翻个白眼,巫术案已经让孙亭长和李大夫被发配边疆,廖亭长上位,你现在提此案,难道想替两人分平叛不成? 她冷笑道:“我当然没有本事跟死人说话!因为沈冬月根本没有死,从头到尾都是你一口咬定沈冬月死了。” 耿夫子上前道:“确实如此,我等找上门时并没说沈姑娘是否安好,而冯文生就一口咬定,沈姑娘死了,凶手是沈二姑娘。” 廖亭长懵了:“沈冬月没死,那你们是告冯文生……” 沈冬月被沈林钟扶着进入大厅,一拉脸上的丝巾,脸色雪白地跪下: “是民女告冯文生意图谋杀民女。” 冯文生再一次跟见了鬼一样的表情,连连后退道:“不可能,你,你怎么还活着?”那么高的断崖,人怎么可能还活着? 王金花和朱氏冲进来,将她上下看遍,大哭道:“我儿还活着!肖氏,你为什么说我儿死了?” 王金花突然想到一点,当堂喊道:“孩子呢?孩子怎么样?” 沈冬素恨不得上前捂住王金花的嘴,没见过这么拖女儿后腿的娘!蒋氏跟她比,都算优秀母亲了。 当众说出女儿未婚先孕之事,这让沈冬月以后还怎么做人啊? 沈冬月却不觉得有什么,她现在一心想替孩子报仇,想送冯文生下大狱。 哪怕被千夫所指,被骂水性杨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她也认了! 她再次磕头道:“没错,小女和冯文生定亲之后,就有了他的孩子。 而他却想退亲娶县太爷的女儿,小女不愿意,他才痛下杀手! 可怜的我孩子,就这么被亲生父亲,害死了!” 孙亭长大怒:“冯文生,你还有什么话说?” 冯文生仍在诡辩:“不是这样的!是,是她两姐妹联手要害我前程! 亭长大人,我没推沈冬月,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怀孕的,她水性杨花,谁知道她怀的是谁的孩子?” 第91章 冯文生下大狱,沈冬月要寻死 这话让沈冬月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冲过去将冯文生扑倒: “那可是你的骨肉啊!你这个丧尽天良的东西!”十指像鹰爪一样掐挠着冯文生。 肖氏忙来救儿子:“你这荡妇,放开我儿。” 王金花和朱氏加入战斗,一时大厅乱成一片。廖亭长忙令人拉开他们几个,对于这个局面他真是太无奈了。 沈冬素眼珠一转,心生一计道: “亭长大人,小女觉得此案涉及人命,不如立即将当事人送到县太爷那里,请他审查。” 一听这话,冯文生急了,去了县太爷那里,不管他最后是否被认为有罪,都不可能娶县太爷的女儿了。 并且事情在亭长这里,不会留下案底。但闹到了县太爷那里,就是他这辈子的污点了。 偏偏这时有长青书院的学子做证: “今天早上我亲眼看到冯文生和沈冬月,在小竹林说话。昨天两人也有见面,并且发生争执。” 冯文生一看局势对自己不利,急忙哀求沈冬月: “冬月,咱别去见县太爷,我并没有变心,只是想春考后成亲。 你误会我了,这样好了,咱们婚期不变,下个月成亲,我再多给十两雪花银做聘礼。 好冬月,旧日我对你的好,亦非作假,我心里眼里只有你一人。你莫被奸人蒙骗,做出亲者痛仇者快! 只要咱俩成亲,这事揭过,等我高中秀才,你就是秀才娘子……“冯文生又开始画饼哄骗。 可这话却听到王金花和朱氏心坎里,十两雪花银啊!秀才娘子! 冬月未婚流产,不嫁冯文生,又能嫁谁?他年轻气盛,一时犯了错,只要知道改就行了。 再说,也没闹出人命,冬月都没受伤,跟前程和银子比起来,受那点委屈算什么呢? 立即劝沈冬月:“快答应啊!瞧你们把事情闹的,小两口有误会在自家说清楚,都闹到亭长这里了。” 一闻此言,沈冬月越发认清母亲和祖母的不可靠,他今日能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县太爷女婿之位,对她和孩子痛下杀手。 他日就能为了旁的东西,再一次杀了她!她有幸躲过一劫,难道要再入火坑,日日夜夜防备着枕边人会杀了自己吗? 目光坚定地摇头道:“我绝不会嫁给你!我一定要替我腹中孩子讨回公道!” 王金花怒极,一个巴掌甩到她脸上:“你猪油蒙了心啊!还是那个天煞女怂恿你的? 你都破了身子,不嫁他能嫁谁?难道想嫁鳏夫和傻子?快答应,咱们回家再说,别闹得全镇人都知道。” 沈冬月一把将母亲推开,磕头求亭长:“民女要见县太爷!求亭长为民女做主!” 冯文生大急,上前抓住沈冬月的胳膊怒道:“你想害死我是不是?你到底要怎么样?我都说了会娶你! 沈冬月,害了我的前程,我定教你生不如死!” 沈林钟和莫修谨同时上前将他拖开,冯文生还在大叫: “你们沈家女都歹毒!沈冬月,你不嫁给我,你这辈子都完了!” 廖亭长看向耿夫子,耿夫子早就气得鼻子都歪了,一甩袖子道: “今日起,冯文生不再是长青学院的学子。 廖亭长,县太爷那里需要人证时,请传证我等。” 这就是支持沈冬月告官了,廖亭长不再迟疑,立即派车将几人送到县城。 沈冬素和莫修谨陪沈冬月去,王金花、朱氏、肖氏三人如泼妇骂街,亭长才不让他们去县太爷面前丢人呢。 便以车不够坐,不带她们。冯文生孤立无援,面如死灰,真去见了县太爷,他这辈子就完了。 他看沈冬月的目光跟淬了毒一样,她为什么没有死?沈冬素也是,他明明看着她沉到河底,竟然还能救回来。 让沈冬素意想不到的是,凌王府的车夫没接到人,听沈林钟说了原因后,忙把这事告诉凌王之后。 因为甲四统领说了,每七天沈姑娘来凌王府,是最重要的事。若有意外,务必第一时间上报。 凌王听后觉得很有趣,这小丫头被退亲被污蔑,现在才开始报复那个男人吗? 他并没派人强制让沈冬素回凌王府,而是派甲四去县城等着。 “如果县令处事公正,你只看顾好沈姑娘。如果县太爷处事不公,便传本王之令,彻查此案!” 县太爷竟然想招那个男人为婿,可见也是眼光不好。 等甲四赶到县衙,县太爷哪里还敢行事不公!他听了全部事件后,恨不得回到宴请那天,狠抽自己一巴掌。 四个女儿看中的是莫修谨,没有一个看中冯文生!自己想着他和上回巫医案的沈姑娘是同村,便也单独找他说了会话。 结果就让他以为自己要招他为婿,竟然干出回家就要杀未婚妻的恶毒事来! 县太爷那个悔啊!再一打听,沈姑娘可是凌王府的常客,跟甲四统领关系匪浅。 县太爷都不用甲四多叮嘱,立即传召人证,又派人衙役到书院后山取物证。 冯文生很自信他们找不到任何物证,因为他很小心,绝对没遗留东西在后山。 结果衙役在沈冬月跌落的断崖边,取回几道新鲜的鞋印,一对比,正是冯文生脚上这双鞋的。 本来沈冬月想祭出大杀招,让县太爷查一下她肩膀上的掌印,一比对便知是冯文生的。 转念一想,都这么久了掌印还没消,很容易被当成灵异事件啊! 呃,虽然这就是灵异事件…… 便咬紧口风,将那日冯文生推自己落水的细节叙述清楚,冯文生本来死活不承认。 杀沈冬月有物证,有人看到他俩一起上的山,他不得不承认。 但杀沈冬素,过了这么久,绝无任何证据,他怎么可能会认? 甲四在一旁听得气怒不已,没想到沈姑娘曾经遇到这么凶险的事! 一想到沈姑娘可能淹死,王爷的病得不到医治,他就恨不得当场打死冯文生。 这时沈冬素也看到了甲四,她突然想到一个更周全的办法让冯文生认罪。 忙朝甲四使眼色,两人来到后衙,她让甲四帮她取一些药材,很快她就制出一小瓶白色药粉。 她递给甲四道:“你手速快,避开众人,将药粉撒到冯文生身上。” 甲四疑惑:“这有什么用?” 沈冬素邪魅一笑:“你忘了我是大夫吗?这是能让人乖乖吐出真言的‘听话粉’ 等会你就知道它有多好用了。” 甲四手速确实很快,谁都没看出来,他只是从冯文生身边经过一下,几息之后,冯文生就变得浑浑噩噩。 县太爷审得口干舌燥,准备动用大刑逼供,再一次问道:“冯文生,沈冬素告你谋杀之罪,你认是不认?” 冯文生晕头转向,看看沈冬素,又看看沈冬月,突然恶狠狠地来一句: “你们沈家女,都该死!该死!敢毁我前程,坏我姻缘,我让你们不得好死!” 众人皆惊,没想到在县太爷面前,冯文生还这么狂妄。 县太爷趁机问道:“你是怎么杀沈冬素的?” 冯文生只觉脑子发懵,怎么也管不住嘴,像是在梦中一样,阴笑道: “我把她带到河边,趁无人之时,一把将她推到河里。 我看着她沉下去才离开的,她竟然还能活下来!果然是天煞女,连阎王爷都不收她!” 甲四佩服又有点害怕地看了一眼沈冬素,心下决定,得罪谁也别得罪沈姑娘,她手里奇怪的药,太多了。 很快师爷写好供状,让冯文生签字画押。县太爷当堂公布,冯文生试图谋杀两人,害未婚妻流产。 除童生藉,徒六年,流放二千里。 当冯文生被拖回地牢,恢复理智时,已回天乏术,他这辈子再也没资格娶县太爷的女人,他的秀才梦也就此断送,他还成了罪奴。 据说他在地牢骂了沈家两姐妹半夜,他不后悔杀人,他后悔的是没杀死! 最后被狱卒打碎了他的牙,他才没法再骂。 当沈家两姐妹回沈家村的时候,这个案子已经引得全镇人的关注,有人赞同沈冬月的做法,这样歹毒的男人,就该送大狱。 有人觉得沈冬月太蠢,因为拿这件事要挟冯文生娶她,做秀才娘子。现在好了,冯文生成了罪奴,她这辈子也别指望嫁出去了。 肖氏拿根麻绳要吊死在二房家门口,吵着让沈冬月给他儿子赔命。 大家说你儿子又没死,徒六年后还能回来。 她说他儿子这辈子毁了,比死还惨,她要让沈冬月去她家做牛做马,等冯文生一回来,给冯文生赎罪。 不讲理的人农村不缺,但这么不讲理的人,还真是少有! 最后村长沈爷爷出面,让肖家人把肖氏带回肖家村,她再敢来沈家村闹,告到亭长那里,她包庇儿子犯案! 肖氏走了沈冬月的噩梦还没有终结,她才流了产,本就没精力,去一趟县城,已经耗尽她所有力气。 以为回家能好好休息,结果回到家迎来的是母亲和祖母的责骂,沈大志说她晦气,直接把她赶到牛棚,不许她进屋。 王金花哭天抹地,自己当不成秀才丈母娘了,女儿成了残花败柳,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朱氏骂得最难听:“当了婊子也别指望嫁人,一家子都被你拖累了。 你看你去窑子当窑姐算了,能挣些银钱,也不缺男人,省得在家里丢人现眼……” 沈冬月以后把冯文生送下大狱,她能脱离地狱。结果没想到,她只是从地狱十八层,爬到了十七层而已。 家人的话,字字剐心。流言蜚语,销魂噬骨。 她才知道以前沈冬素承受了多少委屈。 当天夜里,朱氏和王金花骂累了,回屋睡下。还是青牛给她送了碗热水,小声问: “姐,怎么办?爹说明天要把你打出家门。” 沈冬月苦笑道:“没事,姐姐刚从地狱里爬回来,我现在,什么都不怕。” 同样,也不怕死! 当天夜里,沈冬月梦到一个小男孩,追着她问,为什么不要自己?他都选她当娘了,为什么不要他? 沈冬月醒来,天边才泛起鱼肚白,她摸摸脸,是一片冰凉的水渍。 牛棚很冷,她只有一床破被褥,冻得瑟瑟发抖。活着怎么就这么难? 如此,干脆去陪我孩子。他那么小,在奈何桥上多害怕啊。 她慢慢地爬起来,拖着晕晕沉沉的身体,朝河堤处走去。 沈家的大水车吱吱作响,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风景,每天都有很多人在这里看水车。 她走过水车继续向前走,不能死在这里,吓到人,以后没人敢来看水车了。 与此同时,一直担心姐姐的沈青牛听到动静,忙爬起来一看,牛棚里已经没人了。 他哭喊着去找父亲,结果沈大志睡得鼾声如雷,骂道:“死了没有?没死别喊我!” 王金花肚子痛了半夜,才将将睡着,同样骂道:“谁知道她钻到哪里去了?之前天天往冯文生被窝钻,钻事祸事来了吧! 别管她,死不了!”贱人都命硬,沈冬素是,沈冬月也是。 沈青牛压根没去喊朱氏,他知道会得到同样的回答。 他一抹眼泪,决定去喊爷爷,爷爷肯定不会不管的,爷爷都把肖大婶那个疯子赶走了。 他还没靠近小木屋,小黑狗就叫了起来,接着大白鹅‘嘎嘎嘎’,两个小木屋的人都醒了。 “爷爷,我姐姐不见了!” 沈青牛像见到主心骨一样,看到沈爷爷,坐在地上哭出声来。 沈冬素忙去喊睡在厨房的林钟,肩膀上的掌印在发烫,让她有所感应,急道: “去河边!冬月肯定去河边了!” 两兄妹拿着火把沿河堤上追,小黑狗跑得最快,最先发现沈冬月,她正要往河里跳的时候,小黑狗咬住了她的裤脚。 接着沈冬素就追了过来,她一把拉住脸色苍白的沈冬月,又急又气: “冯文生都没死,你为什么要寻死?” 沈冬月满脸死志,再无一丝沈冬素记忆中飞扬跋扈的模样,她木然地流着泪,喃喃道: “我这样的人,活着还有什么用? 我爹娘让我去死,奶奶骂我是婊子,村民骂我是毒妇,全镇人都看我的笑话,说要将我浸猪笼。 我还活着做什么?让我死吧冬素,我现在死了,还能追上我的儿子。” 第92章 凌王的亲事 沈冬素死死地拉着她,高声道:“死能解决问题吗?你死了,大家往你身上泼的脏水更多! 你不光要活着,还得活得好,让那些欺你辱你的人好好瞧瞧,你沈冬月不是坏女人。 你想孩子,那就养好身体,他日重新找一个好男人,那个孩子还会投胎到你腹中的。” 沈冬月摇着头:“没有人会娶我的,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嫁人了!” “为什么不会有人娶你?寡妇都能再嫁,只要你向世人证明,你沈冬月并非坏女人,自会遇到真爱。” 这时沈林钟也跑了过来,他没劝沈冬月什么,而是直接把人扛起,一路小跑地扛到沈冬素的小木屋。 叮嘱道:“今晚你好好劝劝她,明天爷爷会和二叔好好说说,再带她回去。” 沈冬素从竹筐里取出红糖给沈林钟:“哥你去煮一碗红糖鸡蛋,她得补充营养。” 沈爷爷和沈父都来到小木屋外面,隔着门劝慰沈冬月,不要想不开,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沈青牛已经爬到仲阳的草床上睡着了,蒋氏一脸嫌弃地站在窗前,朝沈冬素招手,让她出来一趟。 沈冬素给沈冬月披上她的冬衣,又让她穿上新棉鞋,她的手和脚跟冰渣子一样冷。 这才出去见蒋氏:“母亲有什么事?” 蒋氏撇嘴道:“她爹娘都不管她,你管她做什么?你还嫌名声不够差啊? 再把她接到家里住,传出去人家只当你跟她是一样的货色。 还有,她还在小月子呢,你有兄有弟,把这样的女人领回来,损了你哥和你弟的财运怎么办? 你父亲和你爷爷不好意思说,这话只有我来说,吃完红糖鸡蛋,就把她送回二房!” 沈冬素无力地看一眼蒋氏,这个时代的女人活的已经够难了,为什么同样是女人,还要这么欺负女人呢? 冷眼旁观,丝毫没有怜悯之心。 沈冬素不是好管闲事之人,要按她和沈冬月过去的情分,她确实可以不管沈冬月。 但原主不同意啊,听到沈冬月不见了,她背上的掌印跟火烧一样。 再说,沈冬月确实心存死志,两人才合作把冯文生送进大牢,她不可能看着沈冬月去死啊! 可现在看沈家这几个女人,朱氏、王氏和蒋氏,似乎对沈冬月的生死并不当回事。反而觉得她死了,就能洗刷沈家的污名。 她无力反驳蒋氏,也不想跟她争论,转身扶来沈父:“母亲要我立即赶冬月走,父亲你劝劝她。” 说完转身就走,留下蒋氏在那讨好地对沈父笑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怕她爹娘着急……” 沈冬月吃了沈冬素加了安神药的红糖鸡蛋后,沉沉睡去,此时天也快亮了, 沈冬素也没心情再睡觉,准备去凌王府。 她叮嘱沈林钟:“我走后母亲定会找机会赶冬月走,她现在身体还没好,又心存死志。 真回到家,也是被朱氏和她娘逼死。你留意着,让她在我的小木屋休息,等明天我回来咱们再商量。” 沈林钟轻叹道:“好!今天爷爷去找二叔说道,希望事情能有转机。” 沈冬素关紧小木屋的门,又交代小虎和小满一声,在家看好里面的大姐姐,别让人闯进去欺负她。 她知道蒋氏有一肚子埋怨要对她发,便没在家里吃早饭,直接去凌王府,路上,摸着还在发烫的掌印,她也是一肚子火气。 在心里问原主,你到底有什么执念?有什么化解不了的怨气? 我已经找到害死你的凶手,他也得到惩罚,你为什么还是不愿意离去? 是嫌他的惩罚不够重吗?当然,他害死了你,是该抵命。 但按律法,沈冬月和沈冬素都没有死,冯文生所犯的罪就不致死了。 难道要我悄悄想法子,解决了冯文生,原主的怨念才会化解? 关健是原主怨念深,管的还宽!至亲要管她认了,现在连沈冬月也让她管。 憋着一肚子火气到了凌王府,跟甲四道了声谢之后,直奔厨房,解决了两个菜包子,一大碗瘦肉粥之后。 心头的火气小了些,没办法啊,占了人家的身体,这可比借债的问题要大多了。 必须得让人家安息,这身体咱才能用啊! 目前原主也没让她干什么太为难的事,她既然不愿意安息,那就呆着吧! 甲四亲眼见证,这人饿的时候和吃饱后的反差,刚刚进门的沈姑娘,气呼呼的表情好像要去掀翻谁家屋顶似的。 这会吃饱了,又恢复眉开眼笑的表情。甲四这才敢上前问她: “那天你给冯文生用的听话药,药方能不能卖给我?你出个价。” 沈冬素无比心动,两个普通药都能卖一千两银子,这个药可以称之为神奇,药方的价格自然更高。 可惜不行:“我把药方给你,你的人也配不出来,并且这药保质期特别短,最多三个时辰药效就失了大半。 我可以卖成品药给你,药方你拿去也没用。” 她说的是实话,甲四也相信她,逐点头道:“好!暂时不用,待我需要的时候,再跟你买。” 等甲四把‘听话药’的事告诉凌墨萧,无不遗憾地道: “咱们在光州用不着此物,但到京城,有此药,能省很多事。 若是能带沈姑娘同去京城就好了。” 凌墨萧优雅地放下茶杯,平静地道:“不急。” 那语气丝毫听不出来他内心的想法,是不急着回京城吗? 说完之后,凌墨萧抽出一封密信给甲四,甲四接过一看,越看越气怒: “主子都自甘来封地,她还要这般逼迫!” “本王一日不死,她一日都不会安心。” “那怎么办?难道主子真要娶了李氏女? 当初主子跟李氏女早早定了亲,主子出事后,李氏女却翻脸无情,以命格相克之言,跟主子退亲。 如今她名声尽毁,又想嫁给主子。天下哪有这样的事?” 凌墨萧慢慢转着手中的茶碗,想到年少便跟李林玉定亲,其实两人也没见过几回面。 他久在军营,她是京城第一才女,只有皇帝大寿或是新年宫宴,两人才远远见上一面。 可后来,李林玉之父李丞相,被皇后拉拢,而他打了败仗,身负重伤。 李林玉以命格之说,去佛寺清修一年,就为和他退亲。 他如了他们的愿,同意退亲,正式跟李丞相划清界限。 而这两年,李林玉先后订了两门亲事,未婚夫都是高门贵族,也都是皇后党的人。 可好巧不巧,两任未婚夫,都在跟她定亲之后出了事,一个染病离世,一个骑马摔到石头上,当场陨命。 加上他这个残了的凌王,李林玉克了三个未婚夫,顿时全京城都视她为不祥之人。 就这样她从天之娇女,变的人人厌恶。 想必她也感觉到,被人说闲话,被人指指点点的滋味了吧? 听说最近跟她提亲的,都是想巴结李丞相的小门小户,李林玉要么嫁给普通人,要么就得向皇后证明她还有用。 而嫁给残了的凌王,是对皇后最有用的事。 这个女人,确实心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可是凌墨萧现在听到她的名字,便觉得心里发堵,恶心的慌,岂会娶她! 她以为自己还是那个天之娇女,他只是一个不受宠,被千夫所指,残了腿的闲散王爷。 只要她勾勾手指,本王就会欢天喜地的迎娶她吗? 真是,丑而不自知! 甲四急问:“主子打算如何应对?如果皇后真说服皇上赐婚,那咱们就被动了。” 凌墨萧丝毫不急,轻声道:“本王自有打算,不会让这个女人拿捏住婚事的。” 他手里还有李丞相的一个大把柄,若李丞相敢将女儿嫁给他,那他不介意把这个把柄公之于众。 不过没了李林玉,还有王林玉、张林玉,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在皇上赐婚之前,他先请旨赐婚。 至于赐婚对象……不知为何,凌墨萧的脑海中突然浮现,沈冬素那张俏皮又伶俐的脸。 其实这件事他早就跟心腹部下商量过,万一皇后拿捏他的婚事,便从几个部下家中挑一个适婚的女子应对。 而现在,他突然觉得,与其挑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子演戏,不如跟一个有趣的小姑娘演戏,就是不知道这小姑娘愿不愿意? 当沈冬素端着一盆药水进来的时候,凌墨萧瞬间将满腹心事掩去,难得地率先开口跟她闲聊: “你家中的事处理得怎么样?” 沈冬素讨好笑道:“说起来多谢王爷派甲四大哥帮我,不然案子也不会审得那么顺利。 王爷放心,这一次实在是情非得已,以后绝不会耽误给您拔毒。 您要觉得我这算违约了,可以从约定好的诊金里扣金子,我没意见的。” 嘴上说的没意见,一双鹿眸似的大眼睛却盯着他不眨。 凌墨萧觉得,自己但凡说出扣她金子的话,这双大眼睛立即就能溢出泪珠来。 他突然很想看沈冬素哭时的模样,小丫头像小狸猫一样,哭的时候,眼睛红红的,鼻子尖也红红的,有趣得很呢! 幸好沈冬素开始给他把脉,让凌墨萧瞬间冷静,把大夫弄哭,对于病人来说,可不是好事。 “无妨,并未耽误今日的诊治,本王不会那么小心眼,扣你的诊金。” 沈冬素长长地舒了口气,对凌墨萧的笑意真诚了几分。 “听胖大厨说王爷最近总吃火锅,秋冬吃火锅虽美味,可吃多了容易上火,王爷要多饮些下火的汤水。” “胖大厨?” “不是,我说错了,是贾大厨,呵呵,说顺口了。” “你很喜欢给别人取外号啊!” “没有没有,真叫顺口了而已。” “号码牌是谁?” “是甲大哥,甲十八大哥。” 凌墨萧突然话锋一转:“你在背后是怎么称呼本王的?” 我说我心里叫你病美人,你会不会下令把我打死? “王爷说笑了,小女哪敢给您取名号啊!来王爷,咱们先泡脚。 您最近练习走路感觉如何?要循序渐进,不可逞强多练……” 听着小姑娘碎碎念式的叮嘱,凌墨萧不觉厌烦,反而觉得十分悦耳。 甲四只知她医毒双绝,带在身边用处大。却不知,她于自己而言,另有妙用。 若真能将她带在身边,那日子会有趣多了。 沈冬素觉得凌墨萧看她的眼神不对劲,带了侵略性的感觉,仿佛她身上有什么宝贝,他想将宝贝抢走似的。 可自己除了能给他治病,也没别的东西让他抢了啊? 幸好,再有两次拔毒,凌王的治疗就结束了,到时两人就再没干系,哪怕她跟凌王府有别的合作。 卖点红薯粉,卖点成品药啥的,也是跟甲四和胖大厨见面,高高在上的凌王殿下,她这种升斗小民,以后就见不到了。 与此同时,京师皇宫,皇后和太子正在密谋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凌墨萧还没死? 中了那等奇毒,熬了三年没死,已是极为少见。本以为把他赶去封地,那里缺少名医药材,他肯定很快就熬死了。 结果等了又等,凌王每半个月的请安折子,还是落到了皇上的案前。 跟着同去光州的太医回信,凌王的身体并没有好转,依旧不能出府见人,在王府的要靠坐轮椅行动。 夜夜都能听到他咳嗽的声音,才九月天,房间就用了炭盆,人瘦弱成一把骨头,看着随时都会病亡。 可偏偏他就是不死!皇后等不及了,这个人不除,让她寝食难安。 “派人到光州见一见凌王,本宫要知道他的切实情况。他的亲卫去滇州找神医之事,并未瞒着。 也许暗中真找到什么奇药也说不定。” “可是母后,咱们的人不是说,凌王的情况并没有好转吗?”太子懦弱地道。 皇后冷哼一声:“他的手段你不知道吗?谁知道那些人有没有被他发现? 谁知道他们的来信是不是凌王授意写的?就是迷惑本宫,他装病、装疯、装傻,什么事做不出来? 派普通人去也许见不到他,本宫这就去求皇上,给他赐婚,派林玉去光州。” 太子脸色大变,结结巴巴地道:“母后不能派林玉去光州。” “为什么?林玉已经答应愿意嫁给凌王,只要他一死,林玉有凌王妃的头衔,在光州想做什么都行。” “因为,因为林玉已经有了儿臣的骨肉。”太子的头快要低到桌子上。 可仍能感觉到皇后喷火的目光,这么好的一道棋子,就这么被太子给废掉了。 第93章 原主的执念到底是什么? 沈冬素从凌王府回到家的时候,凌墨萧看她的眼神又恢复正常,仿佛昨天那侵占性的眼神,是她的错觉一样。 她带着胖厨子和刘管家送的半车礼物,回沈家村。都不是贵重的东西,炭、细面、棉布,还有半扇肥猪。 听说沈爷爷喜欢和沈父喝两盅,又买不到好酒。刘管家立即取了两坛上好的竹叶青。 沈冬素能感觉到,随着凌王的治疗快要结束,凌王府的人对她越来越好的。 投桃报李,她也不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准备回家再研制一些常用药,送给刘管家他们。 半路上遇到二姨母赶着一辆驴车,正往沈家庄去。 她大喜,忙喊道:“二姨母、阿沅姐。” 没想到车上跳下来的并不是阿沅,而是一个极眼熟的少年,那少年一看到她,同样是惊喜不已:“沈姑娘。” 沈冬素认真看了几眼才认出来:“丁启!你怎么来了?” 二姨母强笑道:“还真是你的朋友啊!我当小启认错人了呢。冬素你啥时候有帮人接生的本事?” 沈冬素忙打马虎眼道:“当时甲神医在啊,人命关天,他教我怎么给难产的妇人扎针,才救了那母女一命。 二姨母,你知道我母亲素爱大惊小怪,这事你别告诉她。” 二姨母气道:“她那不叫大惊小怪,叫糊涂不明事理! 放心,这事我谁也不会说,我也交代小启姐弟了,就说救命恩人是甲神医。” 沈冬素见二姨母脸色不对劲,忙问:“出什么事了吗?” 二姨母不在乎地道:“小事,已经解决了。我带小启来拉红薯粉,上回拉的那一车,已经卖完了。 也让他认认路,他们姐弟俩现在被我雇来卖酸辣粉,以后跑腿的活都是小启干。” 到了河堤下,丁启帮沈冬素搬东西,沈冬素追问之下,他才细说二姨母在县城遇到的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二姨母的酸辣粉是独门生意,生意又火爆,引得同街卖馄饨和卖汤饼的不满。 发生了几次口角之后,山山表弟脾气爆,演变成动手事件。 二姨母一家三口力弱,连阿沅姐都挨了打,丁启路过知道他们是同镇人,便来帮忙。 事后几人一聊,丁启知道这是沈姑娘亲戚,二姨母也缺人手,便正式请他们姐弟两帮工。 一天管两顿饭,每天给八文工钱,每月底看营收盈亏,再给奖金。 两姐弟非常开心地接受了这份工作,眼看长冬将至,丁启正为姐姐和外甥女的伙食发愁呢! 他进县城就是为了找短工,结果没找到合适的,现在他和姐姐一起工作,这主家又是个和善的,还是沈姑娘的亲姨母,岂能不喜! 沈冬素问道:“阿沅姐以后不进县城了吗?” 二姨母眼神躲闪道:“她吓到了,我让她在家做新年的衣裳,年前她都不出门。” 沈冬素笑道:“哪来我家玩呢?我这有现成的衣裳料子,来让阿沅姐拿些回去。” 二姨母摇头:“算了,也怪远的,冬素你又忙,年后你们姐妹再玩。” 想想又道:“你生辰那天她来玩。” 沈冬素也没多想,许是二姨母想着阿沅姐年后要定亲,不让她抛头露面了。 三人来到沈家,二姨母看着才几日没见,就盖好大半的新房子,啧啧称奇道:“林钟找的工匠就是能干!看这进度,最多十天就该上梁了?” 农村人盖房子,上梁是大事,会邀请亲朋好友和同村人都来观‘上梁’礼。 从房顶上撒糖、糕、板栗等小吃,兼有铜钱、络子等利市,引得全村老少哄抢。 有些大户上梁撒的大钱,多达数千文,过去许多年,还被人津津乐道。 放鞭炮、贴红纸、办大席,沈父早就说了,上梁礼和沈爷爷任村长宴一起办。 到时全村老少,甚至附近村民都会来,最少得预备几十桌菜。 沈父已经在左右邻预定鸡、鸭,大鱼负责买鱼,光跟胡婆婆订的酱,就有好几坛子。 沈冬素听二姨母的感叹笑道:“父亲已经在找道先生择上梁日,到时候得麻烦二姨父采买些好酒。” 二姨母笑道:“咱们这样的亲戚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话!到时候我和阿沅来帮忙煮饭,山山和大鱼、小盼端盘子。 瞧这房子气派的,你娘真是好福气啊,生了你们三个有本事的儿女。” 说话间却听到女子的哭声传来,一听就是沈冬月的,沈冬素忙跑到小木屋去看。 正看到蒋氏一脸怒火地出来,看到沈冬素,她先是讪讪的表情,后又理直气壮地道: “我可没骂她没赶她走!是旁人嫌她。” 一看到二姨母,蒋氏忙带二姨母去装红薯粉,把沈冬月的事疯狂吐槽给二姨母,想让她劝劝沈冬素,把人赶走。 “她家里人都不管她,她爷爷去找她爹,她爹宁愿被挨打,也不让她进家门。 说她娘快生了,她身上污秽,进家门会影响到男丁。 她一看有家回不了,就想长住在我家,巴巴地跑到厨房想干活,人家几个磨红薯的,一看到她,都嫌弃得很。 直接跟我说,她要在这里干活,人家就不在这里干了! 跟这个秽气一起干活,沾霉运。特别是家里有姑娘的,万一被她带坏了怎么办……” 小木屋里,沈冬月正在哭求沈冬素,让她走,她宁愿去一个谁都不认识她的深山野林,也不愿意呆在村里。 “她们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女人避我如蛇蝎,男人用污言秽语轻薄我……” 当天夜里,沈家人就沈冬月的问题讨论起来,蒋氏坚持要送她走,新家马上要上梁,怎么能留这么个人在家里? 农村人对气运一说看的极重,别说是这种未婚流产的,就是出嫁的女儿回家坐月子,在农村也是极避讳的。 沈爷爷也不好说什么,大房这半年气运不佳,好不容易运气好转,万一真影响到了,他也没脸在大房住。 长叹一声,对沈林钟道:“像你妹那样的木屋,在藕塘边盖一个,先让冬月住着,以后给看鱼人住。” 沈冬素不同意,那里太远太偏,沈冬月孤身一人住不安全。 就在杂树林里盖一间小木屋,以后她深居简从,等这事平静之后,再说出留的问题。 蒋氏冷硬地道:“行!但是绝不能让她再进咱家一步!不然别怪我翻脸无情,把她打出去。” 随即蒋氏又叹道:“要我说,她爹的话也有理,就该立即把她嫁出去。 寻常人家肯定是嫁不成了,那老鳏夫、哑的瞎的傻的,还是有人愿意娶她的。” 沈大志说得更难听,再不行卖到花船上,还能卖几两银子。 不待沈冬素反驳,沈爷爷都听不下去:“那你不如送她一根麻绳,让她死算了。” 就这样,沈冬月的事定了,就在沈冬素的小木屋后面几下米的地方,靠近污水沟再盖一间木屋,给她单住。 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沈冬月的时候,不光沈冬月长长地松了口气,她背上的掌印也变得温凉。 也就是说,原主也很满意这个结果。 可是,原主的执念还是没消失。 沈冬素再次复盘原主的一生,难道她想看着新房子上梁,住进新房子里才肯安息? 翌日,沈冬素跟沈林钟确定新房子的进度,果然如她所料,再有十天就能上梁。 而沈父也找道先生挑好日子,冬月初二那天,也就是沈冬素的生辰,是黄道吉日,举行上梁大礼。 沈父笑道:“上梁礼、你爷爷任村长宴,还有冬素十六岁生辰礼,同一天办。 林钟,你去把镇上玩旱船的戏班子请来,唱两场皮影戏,玩旱船、踩花灯,咱们好好热闹热闹。” 蒋氏忙道:“那得花多少银子?置酒席都得六两银子,再弄这些,十两都不够花!” 沈父温柔地看一眼沈冬素,那眼中的慈爱,让沈冬素有点不自在,他好像透过自己,再看另一个人一样。 “多少银子都得花!这样的大盛事,咱们多少年就这一起。” 几人正开心地商量着上梁礼,突然外面传来一个男人的高喊:“沈冬月,沈冬月是在这家吗?” 几人忙出去一看,只见一个穿着锦袍,眼袋极大极丑的老男人,抚着短须道: “沈大志的女儿沈冬月,是不是在你们家里啊?让她出来,她爹把她许给我了。” 沈爷爷冲了出去,怒问:“你是哪里人?我孙女许给你,我怎么不知道?” “嘿嘿,你问你儿子去啊!反正他已经收了我二两银子,把女儿许给我。” 这时,一个凌王府的匠人路过,看他一眼道:“这不是杏花楼的龟公吗?” 一旁戴着狗皮帽子的小虎好奇问:“龟公是干什么的?养乌龟的?” 那工匠嘿嘿笑道:“养姑娘的。” 一闻此言,沈爷爷怒不可遏,上前揪着这人的衣领子,一路扯到二房门口。 沈冬素没去看热闹,据说沈爷爷这次把沈大志打得半个月下来床。 最后把二两银子还给这龟公,同样,龟公也挨了一顿好打,保证再不踏进沈家村一步。 朱氏和王金花也很生气,不过是气沈爷爷多管闲事,把沈冬月那个晦气鬼留在家里做什么? 还有人肯出二两银子买她,不是正好吗! 全程听到动静的沈冬月这次没有哭,许是泪哭尽了,心哭凉了,对亲人彻底绝望了,知道泪水没用,她也就不再哭了。 很平静地跟沈冬素说:“你放心,我不会再寻死。在我爹娘心中,我的命只值二两银子。 呵,我要好好活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知道,我的命,没这么贱! 冬素,我为我以为对你做的事,向你道歉,对不起! 有时候我想想,我肯定是坏事干太多,遭了报应……” 小木屋建的很快,当天傍晚就建好了,沈冬月坚持连夜住进去,并带走了小黑狗。 全村唯一不嫌弃她的人是胡婆婆,她想帮蒋氏做红薯粉,被拒绝了。 但胡婆婆给了她一袋黄豆,教她做豆酱,她决定以此为生。连胡婆婆一个孤寡老人,都能以此为生,她肯定也可以! 接下来的十几天,沈冬素焦急又欢喜地等着新房上梁。 如果上梁搬家之后,原主离开,那她就安心了。 如果原主不离开,那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这辈子身体里都残存一道执念! 这期间,她顺利地帮凌墨萧完成第六次治疗。这一次她在凌王府足足住了三天! 因为太多人来找她帮忙了。 先是绣娘请教羊毛线的问题,纺线不顺利,且出线效率极低极粗糙。 沈冬素和她们一起操作纺线,忙了小半天才发现问题所在,是纺线机的问题,纺线机是纺棉和麻的,纺毛料就不行了。 沈冬素细细回忆,想到在北欧的一个牧场,体验传统羊毛纺线技术。 她发现随着自己对这具身体掌握控,原主的记忆在消失,而自己的记忆就越清晰。 前世一些忘记的事,现在都能回忆得起来。 她忙取来纸笔,将那几个羊毛纺织机画出来。 第一个工具是赶毡毛,将清理干净的羊毛放在有许多铁刺的木具中,用上面一层装有铁刺的木板,反复刮刷,将羊毛刷成棉花状的絮状。 接着放进第二个工具中,有倒刺的两个滚筒,用手摇滚筒,羊毛夹在中间滚几圈之后,变得更绵软。 将滚好的羊毛穿过一个有小孔的木板,就成了一把粗且结实的羊毛粗线。 然后就是最后一个工具,就粗线捻搓着放进纺线机,脚蹬着旋转,手捻搓中,粗毛线变成一捆粗细合适的羊毛线。 三个工具,三个步骤,羊毛变成线。 因为工具制作需要时间,所以沈冬素在凌府多住两天。 与此同时,乐师找她听新谱的曲子,让她看用五线谱记录的乐曲谱是否正确? 胖厨子也没闲着,接连做好几道甜点请她指导,火锅底料也用完了,等着她炒制。 甲四代转达孙军医遇到的医术难题,其中引起沈冬素兴趣的是,孙神医从江南弄了一坛陈芥菜卤汁。 是治小儿肺病的灵药,孙神医想深入研究此卤汁的药效。 他不知道为什么陈年的芥菜卤汁能治病,沈冬素却是眼睛一亮,这可是古老的青霉素啊! 第94章 青霉素和蒸馏酒 孙军医竟然在研究青霉素?沈冬素恨不得当即去军营中看看,他是怎么研究的? 甲四见她这么有兴趣,虽不方便带她去军营,却能把细节讲给她听。 沈冬素听完孙军医只是在腌制各种菜根出汁,想看看跟陈芥菜卤汁有何区别?有点瞠目结舌。 这样的话,研究十年也不会有进展。她稍微提点一下,能让孙军医少走十年弯路。 对于医学方面,她没有丝毫犹豫,既没想藏拙,也没想留做独门秘方。 为发展医学出一份力,是她的荣幸,也能让她觉得,自己穿越而来是有点用的。 她当即将青霉素的原理告诉甲四,由他代为转达,一听不是腌菜的原因,而是菜发的青霉有药用。 甲四虽不理解,可还是一字不落地转达给孙军医。孙军医大喜过望,非缠着甲四代为引荐神医,他要跟神医学做这个青霉素,学医术。 甲四只的说人还在滇州,等他把人请来再引荐。 同时报给凌墨萧:“沈姑娘所言的青霉素,如果真的研究出来,那可是一味强药。 孙军医听了欣喜若狂,弄了许多瓜果蔬菜在捂出霉。 属下觉得,沈姑娘的医术深不可测,只是她不敢太过表露出来。 主子,若能让沈姑娘潜心研究医药,定能成为您的一大助力。” 凌墨萧眼眸幽深,嘴角微扬,语气中带着胸有成竹地道:“不急。” 低头看一眼自己充满力量的小腿,今日已经练习了半个时辰,可他觉得还有用不完的力气。 就凭她能解无人可解的蛊毒,也知她医术有多高深! 再看看刘管家送来的羊毛纺织机,厨房传来炒火锅底料的香味,听风小筑悠悠扬扬的乐声…… 小丫头不仅医术高明,别的本事,同样深不可测! 只是,这个小丫头自己似乎还不知道,自己身怀巨宝呢! 沈冬素除了告诉孙军营青霉素原理,还给他那不能称之为试验室的试验室,做了一些试验器皿。 没想到的是,当她做出蒸馏高度酒精的器具,又跟刘管家要了一些高度酒蒸馏,满院子酒香飘出来的时候。 她再三说这酒是医消毒的,刘管家还是倒了一碗喝,因为实在太香了,是个男人闻了都受不了啊! 然后刘管家就醉倒了,醉的不省人事,倒在小院里睡得鼾声如雷。 刘管家是个负责任的老管家,所谓宰相门房七品官,这王爷府的管家能算五品吧! 他从未做过如此无格之事,让甲四看了称奇,问沈冬素:“你在酒里下了什么药?” 沈冬素无语道:“刘管家对我那么好,我为什么给他下药?” 当沈冬素把蒸馏酒的原理告诉甲四,同时跟他科谱酒的度数。 让他把整套工具给孙军官,结果被凌墨萧截胡了。 凌墨萧说暂时不合适批量制作蒸馏酒,因为蒸馏酒需要太多普通酒为原材料,而北方发生旱情,缺粮食,朝廷才下了禁酒令。 如果他的封地传出大规模收购酒的消息,会被御史弹劾的。 让刘管家在府里小规模蒸馏酒,悄悄送一些给孙军医用,等朝廷的禁酒令解了,再大规模制作。 就这样忙了两天,第三天工匠连夜赶制出来羊毛纺线机,当沈冬素拿到实物的时候,对凌王府的匠人们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真是太厉害了!就凭她那图纸,都能做得这么好!这年头的匠人若能穿越到后代,人人都能成为大师。 可惜在这个时代,只能是三等匠藉,是手艺人。 她和众绣娘们一起试用,醉了一夜的刘管家,不好意思见人,只吩咐众绣娘,都听沈姑娘调派。 试用了大半天,终于纺出来一把即结实又柔软的羊毛线,跟用普通纺线机纺出来强太多。 众绣娘们大喜,沈冬素觉得只是纺成线,织毛衣太慢。让她们试着织成布,别怕失败,多试试,想办法改良工具。 再就是去找毛更软的绵羊毛,普通羊毛要经过蒸煮才能变软,并且也不适合纺成布。 不知为何,以前她给凌王府做点什么东西,甲四就会问她要什么回报?或是谈价钱。 这回她帮孙军医弄出试验室,给刘管家做蒸馏酒器皿,给绣娘改良纺线机,甲四从头到尾都没提过要给她银子。 她也不好意思提,从她来为凌墨萧治疗的第一天起,凌王府送她的东西,都有十几车了。 就当自己是投桃报李吧,不要报酬。 不过她要了一套纺线机,她准备给沈冬月,不管是纺棉线还是羊毛线,纺好后刘管家都回报。 这份工作比跟胡婆婆学做豆酱要强。凭以前沈冬月对她做事,让她尽心尽力帮沈冬月,她真做不到。 原主脾气再好,心再软,可她不是没脾气的人,以德报怨的事,真心做不到! 纺线机是她最后一次帮沈冬月,她能不能靠这份工作养活自己,能不能站起来重新做人,就看她自己了。 临走的时候,她跟众人说了自家新房子上梁的日期,她没提自己的生辰,也没说沈爷爷当村长的事。 感觉把当村长说给凌王听,就像跟首富谈煎饼生意一样,太不值一提。 新房子是凌王府匠人帮忙盖的,自然要说一声。那一天沈家会设宴,如果有空,可以过来喝一杯。 如果没空,人可以不过来,送个礼就行了! 刘管家和胖厨子表示自己一定到,甲四没说话。 回到沈家时已近傍晚,沈爷爷和小黑狗在河堤上踱步,晚风多冷啊,沈冬素心疼地道: “阿爷你在这干什么?” 小黑狗欢快地围着她转圈,沈爷爷上前接过她背的东西,笑道: “我估摸着你该回来了,来接接你。 怎么一去就是两、三天?主家的活那么多吗? 累了吧?快回家暖暖,你二姨娘家请的小工,叫丁启是吧? 来拉红薯粉的时候送了半只鹿,说是他自己猎的,晚上炖鹿肉吃……” 听着沈爷爷慈爱地话说,沈冬素一身疲惫尽去,凌王府住的再舒服,也没自己家好啊。 晚上仲阳要去给沈冬月送鹿肉,被蒋氏嫌弃地拦下:“你是读书人,不祥的人别沾。” 仲阳无奈道:“娘怎么又信这些?之前不让我跟大鱼哥玩,后来又让我少理姐姐,现在我连给冬月姐送个饭都不行了吗?” 沈冬素面无表情地接过那碗肉,对仲阳道:“我去送,你吃完去给爷爷和父亲煮泡脚水,药材我配好了。” 蒋氏不敢制止沈冬素,只在那啐啐念道:“好心当成驴肝肺,对旁人倒是心善,对亲娘成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眼的……” 沈冬素只当没听见,带着纺线机和一碗肉,还有小黑狗一起去了沈冬月的小木屋。 简陋的小木屋里,灯了一盏蓖麻子油灯,光线非常昏暗,勉强有点光。 沈冬月手指冻得通红,正在灯下纳鞋底。 至于沈冬素的到达她很高兴,听沈林钟说,她这三天都没出小木屋一步。 “胡婆婆给我的活计,纳一双鞋底两文钱,我绣活不好,做不了鞋面。” 沈冬素把鹿肉给她,让她趁热吃,结果她不愿意吃:“我在给我的孩子念往生经,不能吃肉。” 沈冬素劝她道:“你身体亏损的厉害,不吃肉补不回来。念经在心诚,吃肉是为了补身子,佛祖不会怪罪的。” 她这才接过吃了起来,等沈冬素把纺线机组装好,教她用法,叮嘱道: “羊毛暂时买不起,你从胡婆婆那里拿棉花,等卖了成品线,再还她钱。” 沈冬月低头吃着肉,眼泪一滴滴地往碗里流,她抬头问沈冬素:“你为什么这样帮我? 你不该恨我吗?不该看我笑话吗?不该由着我去死,好好出一口恶气吗?” 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事,沈冬素对她的恨意已经非常浅了,就像她说的,她也算得到了报应。 再嘲笑她,恨她去死,自己又和蒋氏、朱氏有什么区别呢? 轻叹一声道:“你别多想,我虽然不恨你,却也没原谅你,想让我把你当成好姐妹,是不行的。 我只是,不忍看着你死而已!再说,阿爷要管你,为了不让阿爷为难,我也要拉你一把。 你先学着纺线吧,有事的话,让小黑狗给我送信。” 沈冬月抹着眼泪,看了眼脚下偏着头的小黑狗,被沈冬素的话逗笑了:“它会送什么信?” 沈冬素招手叫小黑狗,取出特地从凌王府绣娘要的一个猫脖子铃,给小黑狗系上。 掰开铃铛对沈冬月道:“你不会写字,有事就塞团棉花进去,让小黑狗来找我,我就知道了。” 沈冬月点头抱起小黑狗,站在门后送沈冬素,看着她转出小树林走到亮着明亮灯光的木屋,才转身回去关紧了门。 她靠在门上紧紧地抱着小黑狗,无声地哭了许久,那一夜,她在昏暗的灯光下摆弄纺线机到半夜。 她要振作起来,她要活下来,要活给世人看看,她的命,不贱! 冬月初二那天早上,第一个起床的蒋氏,打开门就发出一声惊呼,院子落了一层白雪。 小树林的枯树杆上、河堤上、小木屋屋顶上,到处都覆上银白。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蒋氏忙喊沈父,问他下雪对上梁有没有影响? 沈父拐着拐杖出来看,笑道:“瑞雪兆丰年,好兆头!快,准备烧茶水,开油锅,不能误了吉时。” 很快,沈家所有人都起来了。先是睡在厨房的沈林钟和仲阳,两人睡在灶台前,一点也没觉得冷,完全不知道半夜下了场雪。 接着是沈爷爷和沈冬素,沈爷爷不顾天滑路险,穿上靴子非要去河堤边看水车。 他担心水车被冻坏了,虽然沈冬素再三说冻不坏,河水还没结冰。 可惜沈爷爷固执起来谁也劝不住,沈林钟陪他同去。回来的时候沈爷爷脚下生风,笑道: “真没冻坏,可惜藕塘才汲了一层水,要是结了冰就不能汲水了。” 他看一眼小树林,面上的笑意隐去,看看厨房的木炭,到底没好意思去取。 他知道自己拿木炭给沈冬月,蒋氏肯定不同意。今天大喜的日子,就不惹儿媳妇不快了。 自己去小树林砍了两捆柴,送到沈冬月门前,听到小黑狗欢乐的声音,沈爷爷也没叫醒沈冬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很快,大姨母一家、二姨母一家和丁启,三姨母和莫修谨,三家亲戚不顾雪后天滑,早早赶到沈家帮忙。 二姨母是驾驴车来的,爽利笑道:“有用驴车的地方,只管让阿启和山山跑腿。” 几个女孩子围着油锅做油饺和油饼,农村人开油锅炸东西的机会极少,有些人家连过年都舍不得开油锅。 胖厨子听说农村人有大喜事开油锅的风俗,特地送了两坛子菜籽油,一坛子猪油给沈家。 蒋氏喜得眉飞色舞,昨晚就发着面,今天一大早,油炸食物的香气就飘向全村。 很快村里的妇人也都来帮忙,孩子们抢占‘抢梁地’,讨论着沈家会撒什么好吃的东西? 厨房人多的站不下,在院子里搭的临时灶人来人往。 二姨母好像特地担心阿沅姐被人看到,推沈冬素道:“你们姐妹去木屋说话,这里不用你们干活。” 大姨母也笑道:“今天是冬素生辰,你们姐妹不是准备了礼物嘛?姑娘们自个去玩玩,帮厨的人多,别冻坏了手。” 三姨母风风火火地干着活,痴痴地对着几个姑娘笑。 莫修谨领了写对联的活,拉着仲阳帮他研磨铺纸。大鱼和山山跟着沈父帮忙,沈爷爷招呼来客,林钟和凌府匠人一起完成最后一道工式。 沈冬素见确实用不着她们几个女孩子忙活,便带着三个表姐妹,还有小满,到小木屋煮枣茶喝,吃炸油果子。 阿沅姐送她一双新绣花鞋,大麦送一件新里衣,大莲送了几朵娟花。都是卖红薯粉赚到钱,特地买的好材料,给她做的。 小满在一旁扭着手指,自己什么礼物也没有,不敢吃也不敢喝。 沈冬素笑着抱起她:“你给姐姐说一声‘生辰快乐’当礼物。” 小满蚊哼似地说了声:“冬素姐姐生辰快乐。” 沈冬素笑着在她红红的小脸蛋上香一个,这孩子至今还不敢大声说话,也就在沈爷爷和她面前,能放开一点。 沈冬素和大麦都察觉到阿沅的情绪不对,笑的勉强,时常走神。 两人便让大莲带小满去沈爷爷的小木屋玩,三个女孩子关紧门窗,防止别人听到,这才小声问阿沅: “出了什么事?是不是二姨母不同意你和修谨的婚事?你最近也不出门,二姨母也不许我们去你家找你玩。” 阿沅勉强一笑,摇头道:“跟修谨没关系,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是我娘,她好像很害怕我出门。” 第95章 我哪个爱哭又胆小的冬素,去哪了? 阿沅便将那日在县城山山跟人打架的事说了,当时二姨母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第二天照样带阿沅到县城摆摊。 只是当天来了一位让人印象深刻的男客,那人穿了一身锦衣,头上戴的是绿玉发钗,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大老爷。 酸辣粉都是底层老百姓吃,价格便宜,顶饱又暖和。很少有富贵人家来街边吃。 阿沅给他送粉的时候,礼貌地对他笑了笑,结果就让他看呆了。 吃完粉后避开阿沅,单独跟二姨母说了些什么。二姨母很生气地把人赶走了,之后就不让阿沅出门了。 有沈冬月的事在前,沈冬素猜测道:“定是那老男人见色起意,想买你,二姨母才会生气的。” 大麦也道:“我看也差不多,那些富贵人家好好的怎么会到小摊上吃东西? 肯定早就看中你,故意套近乎。阿沅你生的美,还是听二姨的,别出门了。 咱们这样的农家人,惹不起那些富贵大老爷。 等和小盼哥成了亲,梳了妇人头,就不怕了。” 阿沅摇摇头道:“可我觉得那个男子不是好色之徒,他看我眼神,有点像长辈看晚辈,也有点像久别重逢的惊讶之色。 我问娘他说了什么?娘说没什么,不让我再多问。当天酸辣粉都没卖完,就收摊回家,之后就不许我出门了。 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三个姑娘猜来猜去,也没猜到原因。不过阿沅虽被拘着不让出门,可她并不觉得难过什么的。 她本就喜静,二姨母卖酸辣粉赚到钱,给她扯了几块红绸布,让她在家绣嫁衣做鞋。 她便安心在家做针钱活,静等二月莫修谨考完秀才试,就来她家提亲。 很快到了上梁的时辰,这年头农村参加宴席很少送礼金,都是送食材。你家送条鱼,我家送块腊肉,再不就是送米面馒头。 沈冬素听说除了离镇子进的农村人,时常进镇买东西,家里才常备有大钱。 离镇子完的山村,一个月赶不了一次集的,家里都没有一个大钱,临上街那天,都是把家里的东西扛到集市上卖了,换了钱再买别的。 如果在村里交易,还是以物易物的多。 来的客人都是沈家的村的,再有就是里长和廖亭长,他们送的是拿红封包起来的茶和酒,算是很贵重的礼物。 都不用登记,谁家送了什么沈父都记得。直到胖厨子和刘管家过来,除了送了一车的食材,引得全村人惊呼。 还有就是单独送了沈冬素一箱子礼物,刘管家当然没在众人面前明说是谁送的,只笑道: “主子恭贺姑娘生辰,特送一份小小生辰贺礼,还望姑娘莫嫌弃。” 沈冬素没当众打开,笑着接过,感觉还挺沉的。 随即刘管家被沈林钟客气地引到上桌,和廖亭长老村长还有沈爷爷一桌。 胖厨子直接带人再搭个灶,当场煮起自带的食材,说是给大家伙加几个菜。 沈冬素捧着礼物进小木屋,和两个表姐一起打开,里面是一套非常精致的湖蓝色丝绸衣裙,配套的同色金镶蓝宝石首饰。 三人看一眼,皆倒吸一口凉气,连上手摸一下都不敢。 沈冬素小心翼翼地原封盖上:“这个得还给人家,我可不敢收!” 大麦担忧地问:“这个主家不会也是个老头子吧?” 我的两个漂亮表妹,怎么净被老头子惦记? 阿沅同样很担心:“冬素,你过了生辰就十七,得赶紧议亲。”无主的花最遭人惦记。 沈冬素失笑道:“他不是老头子!不是,他也没有惦记我。 这个礼物应该是谢礼,我才帮了他一个小忙。” 沈冬素真心这么觉得的,给绣娘做纺线机,教孙官医青霉素制作,甲四当时没提报酬。 原来谢礼是放这了啊!真是的,不如直接给银子实在。 这样的衣裳我敢穿吗?穿上能干农活吗?还有那首饰,我能戴出门吗?掉一个到牛屎堆里,我捡还是不捡? “你们别乱想,也别告诉我娘,不然她又要大惊小怪。明天我就去把这个礼物退了。” 放在家里怕遭贼啊!今晚就放枕头边上睡。 开始放鞭炮的时候,三个姑娘忙去找好位置等着抢梁。不光是乐趣,这也是好彩头。 沈林钟和几个凌王府工匠,完成房子的最后一道工序,装粮食的大斗装了满满两大斗吃食和染红的大钱。 馒头点了红喜,梨糖也是用红纸包的,一应米糕、茯苓糕、豆沙饼统统点了红喜。 染红的核桃、栗子、瓜子,鸡蛋也染红了,还有干红枣。 大把大把的点 心被几人笑着抛撒下来,房子四周围满了老少乡亲,欢笑地抢点心,捡到大钱的更是欢喜不已。 村民都在那笑谈,这比人家娶媳妇办的礼都重。老沈家混出头了啊! 之前总被父母警告,不能跟沈冬素玩,那是天煞女,会沾霉运。 这会没有一个人再提这话,要是家有天煞女,能盖起这么大一片砖瓦房,我家也想有啊! 有几个家里正好有适龄男丁的,都在打着小算盘,娶沈冬素不知道沈父会贴多少嫁妆? 至于想把女儿嫁给沈林钟的,那就更多了。再没人提他现在是奴籍的事! 沈爷爷笑的合不拢嘴,这个场面他幻想了大半辈子,盖几间敞亮的大瓦房,上梁时全村的人都来抢梁。 今天终于实现宿愿了!看一眼拐着拐仗,同样笑眯眯的沈父。虽然老大没了一条腿,可有这么大一片房子,后半辈子也不愁了。 沈林钟看到几个妹妹,有意往她们这边多撒点,结果沈冬素红钱没捡到两枚,倒被核桃砸了几回头。 莫修谨运气好,捡了好几文红钱,特地拿来送几个表妹。可沈冬素和大麦心里门清,他就是想送阿沅。 又怕引人瞩目,才说每个表妹都送一枚。莫修谨把红钱放到阿沅手心的时候,两个人都红着脸不敢看对方。 真纯情啊! 热闹的上梁礼之后,沈爷爷带男丁焚香祭祖。 这时请的玩旱船的戏班子也到了,那叫个热闹了,连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都来看,从河堤一直到新房子处,站满了人。 旱船就是个做成船样的花轿子里,里面坐个盖着头巾的新娘子。前后各有几个涂着花脸的戏子,锣鼓喧天。 沈冬素好奇那新娘子,跟着一群小孩子后面跑去看,结果发现头巾下面盖的是个方脸浓眉的汉子。 其实这比城里富贵人家请戏班子唱大戏,要简单多了,但对于一年到头都没什么娱乐活动的村民而言,这是比过年还热闹! 演出很短,才大半个时辰,刚好到午宴时间,沈爷爷给他们单独安排一桌,给了个大大的红封。让那班主很是高兴,连夸沈爷爷有福气。 农村人办喜宴,工具都是向同乡借,你家借方桌,他家借板凳,一应锅碗瓢盆都是借的。 事后主家归还的时候,会根据所借东西的大小,回赠不同的食材。送一块卤肉或几个熟鸡蛋之类的。 新房子的屋里和廊下,足足摆了二十桌。要不是天太冷,坐院子更好。 现在院里有积雪,有鞭炮炸开的红纸,有张贴的红喜,也算是一道风景。 这是第一批酒宴,都是男人,女人和小孩吃第二批。 别人家女人和小孩是不上桌的,都端着碗在后厨,或是各个房间,随便找地方几人凑在一起说说笑笑,一碗饭加点肉菜,就吃饱了。 是沈冬素建议分两批,女人和小孩也上桌吃。蒋氏不同意,说不合规矩,从没听过哪家摆酒席,让女人上方桌吃饭的。 沈父却同意了,说这个宴还是冬素的生辰宴,就如她一回愿。再说,三个妻姐也是贵客,在厨房吃饭不像样。 早点开席,男人吃完第一批,他和沈爷爷就送客。女人留下来吃第二批,也不耽误时间。 农村人摆个喜宴,哪有那么多规矩讲! 蒋氏想想到时候她和三个姐姐坐上席,事后朱氏和王金花听说了,得嫉妒成什么样啊!这才同意了。 其实二房也来送礼了,沈大志送了一块肉,就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跟村人谈笑,去干活。 被沈爷爷发现后,直接把他打了出去。 跟着同来的沈青牛吓的不得了,想悄悄离开,却被仲阳留下。 抢粮的时候,青牛抢了不少点心,跑去送给沈冬月。隔了一个小树林,这边热闹不已,沈冬月却是门都不敢出一步。 她能想像,今日若有村民看到她,又会引起什么样的流言蜚语。 沈冬素对弟弟这么大度有点诧异,笑问:“你怎么对青牛好起来了?” 仲阳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道:“上回他被当成牛附身,道士驱邪,他也没说出是我教的,觉得有点对不住他。 还有他上回半夜找他姐,让我想到你不见了的那一天,觉得他也怪可怜的。” 沈冬素温柔地摸摸仲阳的头,你的姐姐,确实不见了啊! 宴席,每桌配的酒是刘管家送的,那酒一开封,所有客人都在吸鼻子。 最懂酒的二姨夫率先肯定:“这是极品竹叶青!比上村的高员外娶媳妇时喝的竹叶青都好!” 顿时客人们都乐开了花,连廖亭长和老里长也多喝了几杯,沈爷爷更是一桌子敬一桌,若非沈林钟看着,早就喝醉倒了。 胖厨子给加的都是硬菜,一桌一个大肘子、烧整鸡、四喜丸子、炖羊羔肉。 吃多了酒宴的二姨夫再次肯定,沈家的酒宴,比镇上富人家的都强!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多时辰,女人们知道自己今天能坐席吃酒,都宁愿饿着肚子等男人吃完,也不愿意先吃点东西垫垫饥。 连二姨母都是,喷香的炸果子她硬是一口没吃,三姨母想吃她拦着不让,笑道: “一会咱们能坐上席呢!都空着肚子,在席上好好吃!” 女人们都笑说,从没有坐过席,连村里年过六十的老婆婆都笑道,她办六十大寿,都没入席吃酒。 今天真是沾了光,一定要多喝两杯喜酒。 大家的期待和夸奖,让蒋氏喜的脚跟踩了棉花一样,今天她算是大出风头,一扫嫁进沈家十几年的憋屈。 特别是今天她穿着大红的新衣裳,招待客人,而朱氏和王金花只能听着热闹,连一口肉都吃不到,她就觉得狠狠出了口恶气。 当男人们吃饱喝足离席的时候,女人们纷纷出来收拾碗盘,擦拭桌子,打扫地面。 很快安置好位置,饭菜入桌,开始吃喝。人人都喜得面色潮红,二姨母连饮了三杯酒,喜上眉梢: “这辈子能坐一回席,值了!” 沈冬素看得只觉心酸,这年头的女人,太不容易了! 胖厨子听说沈冬素要吃第二轮,特地留了一些食材,加了同样的肉菜,还多了一道炸萝卜丸子。 让小孩子们乐疯了,人人都拿筷子串了几个丸子,当糖葫芦一样吃。 沈冬素和大麦、阿沅、仲阳、青牛、小虎、小满,还有同村的三个女孩子一桌吃。 青牛全程没抬过头,同样,其他几个小孩子也是一直低头吃菜,嘴里吃着丸子,眼睛看着盘子里剩下的,生怕被别人抢光了。 小孩桌喝的是热乎乎的蛋花米酒,胡婆婆酿的米酒又香又醇,她连喝两碗,喝得手脚都暖烘烘的。 特地用米酒敬了胡婆婆一杯,感谢她酿的米酒,还有那些酱,要是没有她的手艺,今天的菜色不会这么好。 胡婆婆头一回被人当众感谢敬酒,又欢喜又害羞,脸和脖子都红了。 沈冬素又分别给三个姨母敬酒,感谢她们在沈家落难时的帮助,还有红薯粉生意的支持。 这一顿饭同样吃了一个多时辰,等她喝米酒喝得熏熏然,被阿沅扶回屋里午睡。 一觉睡醒,竟然天都黑了,院子里还有一些同村的妇人在帮忙分捡剩菜,蒋氏高声和她们谈笑,亲戚们早就回家了。 她感受了一下肩膀,那掌印不热不凉,感觉不到原主的想法,但能确定,那道执念还在。 她有些头痛,原主你到底想要什么? 你的家人都很好,你家盖了新房子,你单独一大间,能隔三小间的房间。 难道是因为你哥哥的卖身契吗?最多几天,我就能从凌王手里要回他的卖身契了! 难道是因为仲阳还没考到功名?那就麻烦了,你最少要等两年,仲阳才能考童生试。 难道是因为你爹的腿?等我治好凌王,就专心给你爹做假肢,肯定能让他再次站起来。 还是说你想嫁人?呃,这个更麻烦,遥遥无期。 沈冬素天马行空地想着,不知不觉走到新房子属于她的那个大房间,她亲自设计的,用木墙隔开。 一个浴室,一个书房兼客厅,一间卧室。还配了两间偏房,一间做小厨房,一间做杂物室。 蒋氏当时看到她的设计时,碎碎念道,没听说哪家闺女在娘家时,有这样的大房子住。 沈冬素直接怼她,盖房子的钱是她出的,不让她住,那她就另盖。 这时,她发现沈父独自一人坐在房子的地上。 房子里现在还没有家俱,空荡荡的。沈父像是喝醉了,坐在地上看着窗外。 她走近一看,也不知沈父是哭还是笑,嘴角上扬着,可眼中却有泪。 她大惊问道:“父亲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哭? 可是有哪里不舒服?还是有什么事不顺心?还是女儿哪里做得不好?“ 偏偏跑到她的房间来哭,难道是因为她坚持让女人上桌吃饭的原因? 沈父慢慢转头看向她,轻声道: “你很好,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儿! 谁能当你的爹娘,一定是三生积得福。 你能来我家,也是我全家的福气。 可是,冬素啊,你能不能跟我说句实话。 我那个爱哭又胆小的冬素,去哪了?” 第96章 原主的执念是,有人记得她 沈冬素大惊失色,一直以来的担忧成真了,沈父果然发现她不是原主! 可她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干笑道:“父亲是喝醉了吗?女儿就是冬素啊!” 沈父慈爱地看着她,眼睛却透过她,迷离地看向远方,似是自说自话地道: “谁都不知道,我断腿昏迷的时候,耳朵还能听到声音。 我听到冬素天天趴我床头哭,说我若不醒过来,她要被母亲卖给傻子。 我听她哭冯文生无情无义,跟她退亲。 她哭自己是天煞命,是她害我断腿。 有一天她哭着跪在我床前,说她不孝,她不想嫁给傻子,她要去求人帮忙。 那一天我的心一直在跳,我想喊出来,让她别去,可嘴也动不了,手也动不了,跟个活死人一样。 之后,冬素一直没回来,我的心头就有不好预感,这个傻丫头会不会做傻事了? 然后,你就回来了。你不喊爹娘,喊父亲、母亲。骂走李大夫,跟你母亲犟嘴。 你知道吗?那天半夜你让仲阳按着我,你给我治腿,你悄悄跟冬素的魂说话,我都听着呢。 那时我就知道,你不是我的女儿。 你是水鬼?还是河神?还是路过的孤魂野鬼占了我冬素的身体? 开始我很怕你,我怕你会害人。可我又不敢赶你走,我怕你走了,我的冬素就回不来了。 我就事事顺着你,你要做什么我都同意。让你母亲别跟你对着来,让仲阳别跟你单独相处。 直到后来,你爷爷回来了,你又变了,你对你爷爷,比对我和你母亲都亲近。 你治好了他的病,又会赚钱,人情礼节,厨艺医术,样样都是顶好的。 我确定你不会害人,也确定我的冬素回不来了。 有时候我会想,把这话藏在肚子里一辈子,就当你是亲女儿。 可那样一来,我的冬素就太可怜了。 好姑娘,你跟父亲说句实话,冬素还能回来吗?她去哪了?转世投胎了吗? 她走之前有没有跟你说什么?怨我这个不中用的爹吗?” 不知何时,沈冬素已经和沈父一样,泪流满面。那泪水怎么也擦不干净,仿佛积攒了很多年一样。 她开口想要解释,突然感觉到肩膀一重,身体像是溺水一样,灵魂被逼出体外。 她以第三者视角,看到‘沈冬素’大喊一声:“爹!”随即扑到沈父怀里。 沈父又惊又喜又惧又骇,扶着她的肩膀问:“冬素,你是冬素?” 沈冬素轻轻点头:“爹,我跟您说几句话,就要走了。 女儿不孝,以后不能在您身边尽孝了。 女儿不怪您,是女儿自己没用,轻信了冯文生,才被他害死。 爹,冬素不是孤魂野鬼,她是我求来的神仙。 临死前我求神仙,谁能帮我报仇,帮我孝顺爹娘,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她就来了,她帮我报了仇,救活了爹和爷爷。 爹,以后冬素替我给您尽孝。女儿只求您,别忘了我……” 说着说着,那具身体软软倒下,那股执念已经撑了太久,附身之后,最多只有十几息的时间。 当一道淡如烟的身影在空中,朝沈冬素笑着挥手的时候,沈冬素同样报以微笑,无声地道: 你放心,我说到做到,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你安息吧! 那缕轻烟消散,沈冬素瞬间掌控了身体的主权,她对哭得像个走丢的孩子一样的沈父道: “父亲,她已经安息,您,节哀。” 她明显感觉到,肩膀上的掌印消失了,她完全掌握了这具身体。 那感觉就像,以前的感官,对沈家人的感情,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隔了一层薄膜一样。 而现在,那层薄膜消失,她神清目明,对原主的记忆,和前世自己的记忆,都一清二楚。 同时,对沈家人的感情也更深,她全身接受这具身体,包括原主的情感。 她也终于确定了原主的执念是什么,并不是要跟沈父当面告别,而是,她希望有人记得她。 有人发现,她已经死了。 即便现在的沈冬素再优秀,再完美。还有一个人记得,那个懦弱善良胆小又爱哭的冬素。 多么简单又卑微的愿望啊! 只是想有人记住自己而已。 可除了沈父,还真没人意识到,这具身体已经换了灵魂。 蒋氏就觉得女儿因退亲一事,变得古怪,对她无礼。 沈爷爷觉得孙女熬过了一劫,成长进步了。 或许沈林钟和仲阳感觉到她的变化,可他们看到冬素越变越好,便不再深究。 唯一还在意女儿的,只有沈父。 沈父哭了很久,接受了这个事实,女儿已经魂归九泉。 他擦干净眼泪对冬素道:“这件事,你别告诉旁人。 以后咱们还像之前一样,你是沈家唯一的姑娘。行吗?” 沈冬素点头道:“只要父亲不嫌我,这辈子我都是沈家的女儿。” 两人沉默了下来,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沈冬素觉得自己已经被揭穿,还喊人家父亲,有点不好意思。 沈父很感激她,她并不是害死女儿的人,而是来帮女儿还愿的。 可人家这么一个神仙人物,给你当女儿,自己怎么好意思呢? 过了半晌,沈冬素先道:“父亲说,当我的爹娘一定是三生积得福。可事实是,我是个孤儿。 我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也就是慈幼局长大的。我活着的时候,唯一对我好的人,就是慈幼局的院长。 他跟沈爷爷长得很像,性情也很像,我一看到阿爷,就想到他。 其实那一天,是我一直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一直喊一直喊,痛苦又着急。 我顺着声音找过去,看到地上躺的女孩子,还有她哭泣的哥哥。等我再有意识,自己已经成了沈冬素。” 沈父再次心疼地看着她,这回不是隔着她看向另一个冬素,而是看着她本人。 慈爱地道:“好孩子,你受苦了。” 沈冬素很想像原主一样,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声,可她做不到。她强笑道: “能做沈家的女儿,我很庆幸。” 这时沈家其他人都找了过来,沈林钟一脸焦急地道:“爹和冬素怎么跑这里来了? 让我们好找!这新房子穿堂风冷得很,快回屋暖暖。” 蒋氏诧异地看着这对父女:“你俩跑这里哭什么?” 仲阳笑道:“是喜极而泣!高兴地哭对不对?” 沈爷爷呵呵笑道:“是该高兴,瞧这大房子,明天新家具搬进来,择个黄道吉日,咱们就搬家。 旧牛棚那两间房子推了移平,做小菜园。两间小木屋留着,孩子们喜欢。 对了冬素,我那房间你让人做的砖头泥巴床,得先烘干吧?” 沈冬素失笑道:“那是火炕,冬天睡觉可暖和了。阿爷您有老寒腿,睡火炕比睡床好。” 说话间几人来到沈爷爷的房间,同样是三间,一间沈爷爷的卧室,最里面是张老大的火炕床。 中间是客厅,外接着宽宽的长廊和院子,沈爷爷现在是村长,肯定经常有人来做客。 旁边的小房间是小满和小虎的卧室,两孩子现在还天天跟沈爷爷一起睡,让他俩单独睡,他俩就滚到竹筐里,死活不愿意睡床。 两兄妹更是一刻也不舍分开,小满见不到哥哥就会害怕得缩成一团,小虎找不到妹妹就开始满院子喊叫。 让两个小家伙分房睡,估计还得再等几年。 蒋氏对沈冬素布置房间的事,虽有异议,却阻止不了。 便约定好,她和沈父的房间,还有堂屋、厨房,不许沈冬素插手,别的房间由她来布置。 仲阳特地让她布置的房间,用八扇的木屏风一隔为二,后面是床铺,前面是书房。 窗明几亮,书桌旁边有两个大书柜,虽然目前才有几本书孤零零地躺在里面。 但想象一下书柜装满,自己坐在这里看书习字的画面,仲阳就喜得见牙不见眼。 最大的一个卧室是沈林钟的,因为沈父和蒋氏都说,先把他的婚房布置好,等他要成亲的时候,什么都是现成的。 大厨房蒋氏不让沈冬素动,她便在自己的小厨房砌了土烤箱,跟凌王府厨房那个一模一样。 一应炒锅、鸳鸯锅、炖锅、蒸盅都配置齐全,这些是胖厨子送的礼物。 一家人在新房子里看了一圈,人人都畅想着搬进来住的画面。 沈父被沈冬素和沈林钟一左一右扶着,虽心里还在想着安息的女儿,可面上却丝毫没显露。 以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再不提了。他会把冬素当亲生女儿看待,努力让他们的父女缘分更深一些。 沈林钟明天就要回去当差,今晚是他在沈家住的最后一晚,可惜还是和仲阳睡草床。 这天夜里,沈家大房全家欢喜地庆祝新房子落成。 二房三人在经历白天大房的热闹,却没法参与,而嫉妒得快要发疯了。 特别是朱氏和王金花听说,女人也上桌吃饭,蒋氏和她的三个姐姐坐了上席。 气得咬牙切齿,那本应该是她俩的位置啊!特别是朱氏,如果她没把大房赶走,她就是今天酒席上最出风头的人。 那一片新房子,最大最敞亮的那间,也应该是她的! 她无比后悔当初和儿子一起,把大房一家赶到牛棚。那一家看着就要深陷泥渊了。 沈大成或死或残,沈冬素天煞女被退亲,蒋氏一个遇事只会哭的受气包。 这样一家,怎么就站起来了呢?这日子还一天比一天好!今天新房子上梁,连亭长和里长都来他家喝家。 朱氏这人,有错从不往自己身上找,便怨恨是儿子和儿媳误了她。让她担了恶名,现在遭这样的罪。 当天夜里,王金花和沈大志躺在床上,痛骂大房无情。沈大志都拉下脸去送礼了,竟然还把他赶走。 可没骂一会,王金花的肚子剧痛了起来。沈大志开始不想管,以后跟平常一样,痛一会就没事了。 结果没想到,王金花下面开始流血,沈大志这才惊慌起来,忙去叫朱氏,自己要去请稳婆。 被朱氏拦下:“她都生了两胎了,又不是头胎,用不请稳婆,我来接生就行了。 你去烧热水,把剪刀煮一煮。” 当王金花的惨叫声传遍全村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子时,全村的狗都吠了起来。 沈爷爷既是村长,又是王金花肚子里孩子的祖父,他再气沈大志,再恼朱氏,也不会不管。 就像他不会不管沈冬月和沈青牛一样。 沈冬素一听沈爷爷起来,忙也爬起来陪他同去,悄悄带上银针,真是难产,她也不能袖手旁观。 沈父让蒋氏也去看看,蒋氏不愿意,嘟囔道: “她怀了三胎,在家当菩萨供着,明里暗里给我多少苦头吃! 我不去!咱爹是去看亲孙子,人家都不认我这个大伯娘,我去看什么?” 沈父也没多说什么,所有人都跟朱氏想的一样,王金花已经生了两胎,生三胎肯定不会难产。 可惜朱氏和沈大志都忘了一点,那就是她这一胎早就该生了,硬是晚了一个月。 当沈冬素扶着沈爷爷到二房门口的时候,青牛正缩在廊下抹眼泪。一看到爷爷过来,立即扑了过来: “阿爷,我娘她要死了!” 这时朱氏一声‘造孽啊’的惊呼声响起,然后见她拿麻布包着一团血肉出来,扔到木盆里给沈大志: “快拿去烧了埋在屋门前,千人走万人踏,让这孽障再不敢投生到咱们家!” 这时她看到沈冬素,满腔怒火有了发泄之处,指着沈冬素大骂道: “都是你这个天煞女惹来的祸,才把这样的孽障招到我们家!” 沈冬素无语道:“孩子是你儿子和媳妇生了,关我什么事?” 沈爷爷也骂她:“你少胡说八道!孩子到底怎么了?” 沈冬素以为是生了有残疾的女儿,朱氏重男轻女,不想要这孩子。 上前掀开麻布一角一看,让她心一咯噔,是个畸形死婴,头极大,五官挤在一起,四脚和腹部黏连成一团。 孩子已经紫黑色,这是在娘胎里就夭折了。 她忙把麻布放下,不让沈爷爷看。问朱氏道:“二婶怎么样了?” 沈大志似才想到妻子一样,忙把那死婴放下,去房间看妻子。王金花昏迷了,幸运的是并没有大出血。 沈冬素想进去看,再次被朱氏拦下: “你还要带多少霉运来我家!就是你这个天煞女坏了我家的风水气运,她才生下怪胎! 本来是个男娃的,道士都给了保胎丸,保是男丁。都是你害的!” 沈冬素很快抓到重点:“你们在哪求得保胎丸?” 第97章 王金花产下畸婴 朱氏厉声道:“杏林观求的,多少人都在那求保胎丸,保生男丁!”都怪这个天煞女,她还要害多少人才肯罢休! 害了冯文生,本该是秀才郎的,现在发配边关。害了冬月,本应该嫁给文生,生个一儿半女,做秀才娘子。 都是她从中挑拨,冬月才猪油蒙了心,去告冯文生。现在好了,落了胎坏了身子的女人,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白养这么大子! 如今又害我孙子,要不是她这个天煞女沾染,好好的孩子怎么会变成怪胎? 朱氏越想越怒,看沈冬素的目光似欲喷火,伸手要来打沈冬素,被沈爷爷拦住: “少在这发疯!老二媳妇怎么样了?” 朱氏又瞪了沈冬素一眼才道:“她没事,休养休养就好了。” 沈冬素伸头喊青牛:“你娘怎么样?” 沈青牛咚咚跑出来:“我娘一直哭。” 沈冬素对沈爷爷正色道:“我要进去看一眼二婶。” 沈爷爷护着她到房门前,她才要进,就听王金花在里面吼道: “滚!都是你这个天煞女害得!” 她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救人是医生的天职,但像这种易引发医患矛盾,人家恨不得你死,你还巴巴跑去救的,纯属脑子有病! 最后善意提醒沈大志一句:“最好请个大夫看看她,别落了病根。” 沈大志同样瞪着她,可当着父亲的面又不敢骂沈冬素,扭过头冷哼一声道: “用不着你管!你离我家远点就行了!” 沈冬素扶着沈爷爷回去,路上沈爷爷怕她心里委屈,安慰道: “有些人就是这么不识好人心,冬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沈冬素轻笑道:“我只求问心无愧,该我做的我都做了,至于旁的,就看天意了。” 她默默记下杏林观这个名字,准备私下打听一下求保胎丸的事。 打听消息就得去镇上,翌日她进镇置办新房家具,特地来到大麦的酸辣粉摊位。 大麦已经租了一个布庄的门口,搭了棚子,能摆三个小桌子。晚上把东西和小推车放在布庄,省事又省时。 雪一下,寒冬来临,吃酸辣粉的人就更多了。 大麦现在每天卤一百个鸡蛋,都能卖完。跟冬素笑道: “我和娘算了算,卖到明年开春,就能租个小店面了。 到时候你教我做羊肉泡馒、鸡汤面饼,小店还算咱俩家合开的。” 沈冬素笑道:“行!那不用等明年开春,你得空就在镇上转转有没有合适的店面,租店的银子我来付。 咱不光卖面,我再教你一道新吃食,咱卖米粉。” 聊完生意,她才道:“往来吃粉的人你打听一下,有没有听说过杏林观保胎丸的事。 悄悄地打听,哪家人孕妇吃过?生了几个孩子?孩子的情况怎么样?” 大麦点头道:“行!这往来食客,我不跟他们打听事,他们也像倒豆子一样说着闲话。 我娘又爱跟客人闲聊,且等着,打探到消息我就去你家寻你。” 当天傍晚,沈冬素特地等在跑边,等到丁启的驴车,将同样的话跟二姨母说一遍。 二姨母爽快道:“行,这算什么事,你还巴巴跑来等我!冻着了吧? 来,这里有袋红豆包,拿回家和仲阳几个一起吃。” 二姨母在车上等着,让丁启和冬素一起去沈家,再装五十斤红薯粉。 路上丁启有点忧心仲仲地跟沈冬素道: “最后有个男人一直关注我们的摊位,我们换了几个地方摆摊,他都找了过来。 悄悄跟蒋婶不知道说什么,蒋婶很生气。她准备让我和姐姐守着摊位,她不再到县城了。 沈姑娘,你知道出了什么事吗?” 沈冬素摇摇头,她决定回去问问蒋氏,先有阿沅姐不能出门,接着二姨母也不去县城了。 别二姨母家真招惹了什么人啊!真惹了事到也不怕,就怕二姨母要面子,不肯跟旁人说,非要自己扛过去。 到了沈家,一听二姨母要五十斤红薯粉,蒋氏就急了: “没有那么多啊!昨天那个贾厨子订了一百斤,银子都付了,我也没做出来。 先拿十斤去,明天再来拿。” 趁蒋氏给丁启装红薯粉,沈冬素给丁启煮了碗热糖水。 送他走的时候叮嘱道:“有什么事你及时来寻我。” 回来就听蒋氏愁道:“这可怎么办?你大姨母明天也该来拿红薯粉,你二姨母也要来拿。 那个贾厨子还差他一百斤,你小盼哥还说青山学院要买一百斤。 统共就那几个人,村里的红薯都收完了,熬夜也做不出来了啊!” 沈冬素无语道:“村里红薯收完了,不会去别的村收吗?不会去镇上买吗?镇上天天都有摆摊卖红薯的。 统共就那几个人做,你不会多招点人手吗?村里闲散的村妇那么多,一天几文钱还管两顿饭,哪一个不想来干!” 蒋氏讪讪地道:“摊支大了,买红薯、置工具、请人力,不都得钱! 咱家的钱还得买新房子的家具,买过冬的米炭,我可不敢这么旷花。” 说到底还是胆子小,生意送上门也不敢做大。穷惯了,钱赚到手上,就舍不得花出去。 沈冬素轻叹一声,晚上的时候当着沈父和沈爷爷的面道: “红薯粉的生意要做大,咱们搬到新家后,牛棚先别推,改做作坊。 母亲一人管不了作坊,父亲,反正水车开春才要做,你先帮母亲一起管作坊。” 沈父有点迟疑,他一条腿,走哪都引人瞩目,实在不想走动。来干活的又是村里的妇人,他怎么管? 沈冬素又道:“如果父亲不想管,母亲一人又管不过来。那就给爷爷管。” 蒋氏忙道:“我和你父亲管!冬素你给个章程,我们怎么做?” 她可不舍得给沈爷爷,现在红薯粉赚钱是她拿着,沈爷爷来管,赚了钱是沈爷爷的私房,以后留给小虎和小满怎么办? 这个生意她要独占着,以后传给儿媳妇,再传给孙媳妇,谁也别想抢走! 沈爷爷丝毫不在意,比起王金花,蒋氏已经算好的了,就是心眼小点,沈爷爷也不会挑剔她。 “如此,我来说,仲阳你来记,以后你休沐时帮母亲理账。 首先是红薯原料要备足,最少准备一万斤,放在咱新家的地窖里。 万一接连下雪,收不到红薯,大麦姐和阿沅姐的酸辣粉的生意都会断。 然后再招二十人,十人磨红薯,十人做粉。 再有如果村里人也想摆摊卖红薯粉,可以!但不能在镇上,得去附近别的镇。 条件跟给大姨母和二姨母的一样,咱们出调料和粉丝还有小餐车,所得利益五五分账。” 蒋氏急道:“咋能跟你俩个姨母一样呢?这咱不亏大了!” 沈冬素便跟他们算账,卖酸辣粉比卖红薯粉要多赚三成! 并且沈家只要掌握底料和粉丝做法,越多的人出摊卖酸辣粉,沈家赚的越多! 蒋氏似懂非懂,仲阳却明白了,拍着大腿道:“大姐这主意好啊! 四方镇子都吃惯了酸辣粉,那来买红薯粉的人就更多,咱家就赚的更多。” 沈冬素真的不想把心思放在红薯粉上,决定这一次把作坊的框架搭起来,流水线作业法教给蒋氏,以后她就不管了。 “村里人都熟,挑工人的时候挑老实本分的。那些好吃懒做的别要,花花肠子的也不能要,会把秘方偷学去。 虽然这红薯粉的独门生意咱家也做不久,但能多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等沈记红薯粉的招牌打出去,别人就算学会做法,咱家也是正宗。” 沈爷爷笑道:“挑工人的事我来,我好歹还是代言人,总得干点活。” 这个蒋氏没话说,沈爷爷是村长,他亲自挑人,村民也不敢有歪心思。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翌日一听村长家要挑二十个短工,全村老幼都奔向沈家。 有人哭求,有人说尽好话,有人拉关系,有人卖惨,有人送礼,都要来沈家干活。 其中哭最大声的是瞎了眼的沈三婆,她儿子和儿媳早早离世,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 一家三口就靠几亩薄地勉强度日,沈三婆哭着说,今年他们吃最饱的一顿饭,就是沈家上梁那顿饭。 她家已经没米下锅,三人吃了几顿干芝麻叶,两姐弟快要饿死了。她不要工钱,只要管饭就行了。 沈冬素看那对姐弟,干瘦干瘦的,衣衫单薄,一双磨平了底子的单鞋,还破了洞。 姐姐最多十二、三岁,弟弟八岁左右。两人拘谨又胆怯地站在门外,听奶奶在里面又哭又求。 沈冬素忙去煮糖水,把他们带到小木屋,让他们喝糖水暖暖,又把昨晚剩的两个豆包烤给他们吃。 她穿越至今,沈家的麻缠事还没解决完,哪有心思看村里其他人。 这会回忆一下,不得不感叹一声,怪不得沈家盖个新房子,全村都跟过年一样热闹。 之前沈家大房被赶出来住牛棚,还不是全村最惨的,还有两家住窖洞呢! 房子前年被雪压塌了,至今没盖起新房,一家几口人挤在专门为看果园挖的窑洞。 像沈三婆这样的孤寡之家也有好几家,还有一个没了一只手的猎户,带着儿子独自住在沿山的草房子里,也是沈家村的人。 上梁宴父子俩来了,送了一只狍子,默默吃了席就走了,但今天没来。 沈爷爷这个村长,肩上的担子有点重啊! 新房子的院子里吵吵嚷嚷,吵了一个多时辰,也没挑出二十个人来。沈爷挑了这个,哪个哭,选了那个,这个闹。 沈三婆对全村人哭,是想让她的孙子孙女饿死,绝他家后吗? 住窑洞的两户直接让孩子跪在沈爷爷面前,求老村长给条活路,他们大人能熬过寒冬,实在怕孩子熬不过去啊! 沈爷爷那个为难啊!非常后悔直接在村里说这事,应该悄悄跟选中的二十人说的。 蒋氏对别人的苦难丝毫不心软,沈家之前更苦!她都要卖女儿了,你们好歹不用卖女儿吧! 斩钉截铁地说,就要二十人,多的不要!再吵吵下去,一个人都不要了!让她娘家子侄来干! 沈父急的满头汗,都是乡里乡亲的,谁家有事都会搭把手,落下那一个他都于心不忍。 最后沈冬素给沈爷爷出主意,让各家自己决定,一家只要一个人。 算一下全村有四十八户,除掉沈家大房和二房,还有四十六户。 蒋氏一直在旁边说人太多不行,沈冬素一锤定音,四十六人全要了! 蒋氏负责出二十人的工钱和伙食,剩下二十六人的份,她来出。 都没等第二天,当天这四十六人就来干活。沈三婆家是姐姐留了下来。 蒋氏说像这样的半大孩子,工钱比成人少两文,成人一天四文,孩子一天两文。 就这村民们也是感恩戴德,好几家还对沈爷爷磕头道谢。 沈三婆的孙女叫沈小暖,这姑娘非常勤快,生怕因为自己年纪小,干活比别人落后,蒋氏不要她了。 她负责磨红薯,磨的极快,手冻的通红也不停,大人磨多少,她磨多少,虽然少领了工钱,可干的活一点也不少。 另外几个半大孩子也一样,生怕蒋氏赶自己走,非常卖力。 在沈家干活又暖和,还有热糖水喝,有饭吃,有工钱。天下再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谁也舍不得走啊! 晚饭的时候,沈冬素发现这姑娘悄悄把自己领到的那份饭,倒进竹筒里,明显是准备带回家一起吃。 然后她又发现,几乎每个人都是这么干的!有几个没带竹筒的,直接跟蒋氏借碗装回家。 这天晚饭的菜是油渣炖粉条豆腐配黑面饼,豆腐是之前她跟卖豆腐的人订的,到现在每天还送一车来沈家。 沈家的黑面饼加了猪油和盐,不是盐泥,是褐盐,比别人家就软鲜多了。 冬天天黑的早,蒋氏为了省蜡烛,黄昏时就煮好晚饭,工人打好饭就放工。 这天晚上,整个村子除了二房,家家都飘来油渣豆腐的香味。 那半碗菜拿回家,加开水一煮就是一锅汤,加点碎面饼,一家四口都能饱食一顿。 蒋氏念道:“以后管饭不用吃这么好!豆腐隔三差五一顿就行了,不过年不过节的,哪能天天吃豆腐!” 第98章 凌王没钱了?! 沈父笑道:“豆腐煮着省事,加点白菜、萝卜、粉丝,就是一道大菜。 我听村里人都在夸你大方,你把干豆腐和豆干给大姐卤了卖,剩下的水豆腐也不值几个钱,让大家吃饱吃好,干活更有劲啊!” 蒋氏依旧觉得不划算:“那也不能天天吃,以后三天吃一回豆腐。 平常就吃酸菜炖粉丝加点萝卜,豆腐我让胡婆做成霉豆腐,留着下粥。” 让蒋氏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几天,有好几个县城酒楼的管事找到沈家村,订购红薯粉丝。 他们都是吃二姨母的酸辣粉,知道沈家有干粉丝卖。这年头可不像后世,一年四季都有新鲜菜吃。 雪一下连酒楼都没多少菜色能卖,粉丝又耐放能做的菜式又多,价格还便宜,打听到沈家的地址,都来想订购一些。 蒋氏开始不敢接那么多订单,怕做不过来,又怕原材料不够。还是沈冬素出主意: “人手不够就再从村里招人,多的是人想来咱家干活。 原材料不够就跟来订红薯粉的客人说,定金拿红薯替代。一文三斤,不管拿多少红薯来都按这个价,替购粉丝。” 如此一来既不用沈家人去外村收购,也免了运输的麻烦。 蒋氏这才放开胆子接订单,那二十六人的工钱和伙食费也不让沈冬素出了。 不禁跟沈父感叹,冬素这丫头自从出了那事之后,就变聪明了。 这主意一个接一个,要不是她在旁边提点着,红薯粉的生意还真做不到这么大。 沈父笑说,这话该当着冬素的面说,也缓和一下母女俩的关系。 蒋氏不以为然,分明就是冬素看她不顺眼,哪有当娘的上赶着巴结女儿的。 赚到钱蒋氏也大方了,当然不是对工人的工钱大方,而是伙食费大方了点,豆腐由三天吃一次,变成两天一次。 每五还有炒蛋或炖肉吃,全村人都快把她当菩萨拜了。 蒋氏迷上了被人恭维的感觉,又怕被人小瞧,晚上还偷偷跟仲阳学算账,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红薯粉生意上。 连新家的布置也不管了,全权交给沈冬素,门刷什么漆、床铺什么布、衣柜打什么木头的? 以前在她看来都是要较真的大事,如今全完不放在眼里。之前还说新房子盖好后,再不进牛棚一步。 现在却成天在牛棚里看着村民们干活,新房子廊下挂满了绳子晒红薯粉。 小满和小虎负责看着不被野猫麻雀偷吃,每天给两人一文钱的工钱。 红薯粉的生意彻底不用沈冬素上心,她便去问大姨母和二姨母,杏林观的事打听得怎么样。 结果却让沈冬素大惊失色,先是大姨母从附近乡镇的人口中打听到的,有人说那里很灵,特别是求生子丸、保胎丸、转胎丸,都非常灵验。 打听到有哪些人去求过,大鱼和大麦还特地去找那村里人打听,确切知道的有三个孕妇吃了转胎丸。 一个六个月流产了,一个生下来是畸形死婴,一个生下来是下体粘连在一起的女婴,生下来是活的,但被她奶奶当场捂死了。 至于到处都传杏林观灵验的,许多都是收了杏林观道士的好处,才在四邻八乡传着,其实根本没吃过杏林观的药丸。 大麦说得自己都怕起来:“太吓人了,什么转胎丸,这简直是害死人的毒药丸啊!” 沈冬素忙问:“难道这些人没去找观主吗?” “找了,观主说是他们腹中孩子命薄,跟药丸没关系。 农村人生下畸婴怪婴,哪里怕声张,都悄悄埋了。 这要是传出去,全村人都会在背后非议他们,定是干了亏心事,才生下怪胎。” 沈冬素想想沈大志一家的态度,好像也是这样,压根没想过报官之类的。 竟然把责任放到沈冬素身上,怨她的命格克地,真是愚昧到令人无语。 二姨母说她在县里没打听到杏林观,县城四周有香火更旺的道观,这种小道观县城的人不会去。 但她听蔡庄的人说起,附近有村子孕妇去杏林观求转胎丸,包生男丁。 生下来的时候确实是男婴,满月时才发现,不过是外面多长了一块肉的女婴,这种阴阳人活不长的,被家人狠心溺死了。 沈冬素将这些人家记下,在镇上转了一圈,还是只有一家药房,没有一个专门看妇产的大夫。 这年头产妇生产是真正的走一遭鬼门关,新生儿的夭折率高得吓人。 邪道妖僧利用孕妇想生男婴,或是想生个健康婴儿的心理,造出各种害人命的丹药…… 她看着看着,突然有一个极强烈的愿望,开一个妇幼医院,专看孕妇和幼儿。 传扬真正的医术,让更多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得到保障。 可是这个时代不许女子行医,她想开一个妇幼医院的前提是,取得行医资格。 翌日,是她为凌墨萧最后一次拔毒的日子,她带上那份合同和欠胖厨子的一百斤红薯粉丝,早早来到河堤下等着凌王府的马车。 这一路她出奇地沉默,心中打着腹稿,应该怎么跟凌王说杏林观的事,应该怎么说她想取得行医资格。 明天之后,两人就再没交集,当然,除非凌王又得了太医都治不好的重病,肯定还会找她医治。 否则她就没理由去凌王府,即使去了,也没理由见到凌王。 凌墨萧的身体恢复得很好,脸色红润,气质如松。他已经能练剑了,每日正常行走都没关系,他的腿和头已经很久没痛了。 今天的拔毒同样很顺利,拔出来的血已经没了毒性,沈冬素再次改药方: “此药方王爷吃上七天,就彻底康复了。” “恭喜王爷,小女子幸不辱命,完成了咱们的约定。” 说话间沈冬素掏出那张合同:“现在也请王爷履行承认,将我兄长的卖身契归还。” 凌墨萧嘴角含笑,彻底摆脱折磨了他三年的蛊毒,他岂能不喜! 看沈冬素的眼睛,又有了那种侵略性的霸道。 取出沈林钟的卖身契,凌墨萧一边递给她一边道:“想必你兄长已经跟你谈过,他想留在王府。” 沈冬素点头道:“确实谈过,所以我恳求王爷,让我兄长以白丁的身份留在凌王府,而不是奴隶的身份。” 凌墨萧笑了:“可你知道你兄长留下来会做什么吗?” 沈冬素当然知道,现在是训练,未来就是上战场。 但这话她不敢说,只摇头道:“兄长说很危险,但能博一个前程。” “何止危险,随时都会没命。你也愿意让你兄长留下来吗?” 沈冬素抬头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他:“这是兄长的梦想和志向,我没理解也没资格阻拦。 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我不能自私地求他不要去。” 这话大大出乎凌墨萧的意料,可转瞬又觉得小丫头会这么想也是理所当然。 她本来就跟这世上其她女子不一样。 谈完沈林钟的卖身契,沈冬素期待地等着他谈下一项,那就是赏金万两! 就算你今天不给,也得摆到明面上谈谈吧! 有了这笔赏金,她就能开个医院了。 结果左等右等,两人不时抬头四目相对,凌墨萧就是不开口。 沈冬素败下阵来,面子哪有金子重要!轻咳一声道:“王爷,咱说好的赏金您什么时候给呢?” 这回换凌墨萧轻咳一声,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窘迫过,甚至有点不敢看沈冬素的眼睛: “那个赏金本王暂时无法给你。” 沈冬素急道:“晚几天也行。” “不是晚几天。” “呃,晚几个月也没事。”反正要过年了,什么大计划也要等明年再说。 “几个月也不行。”凌墨萧直接转头看向窗外,北风呼呼,很快又要下雪了。 沈冬素皱眉道:“难道要几年?王爷,要不咱分期付款,您明年先给我一千金就行了。” 凌墨萧似是下定决定,扭头看向她道:“实话跟你说吧,我不光没有金子,还亏欠别人数万金。” 他如愿看到沈冬素的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模样,仿佛在说,你一个王爷,怎么能言而无信呢! 他强忍着笑意,接着道:“本王虽然没金子给你,但有另一法子,不光能给你万金,还能让你有源源不断的金子收。” 沈冬素眉一挑,下巴一抬,一副‘你又骗我’的表情。 凌墨萧又不自在地轻咳一声,如此千方百计地骗一个小姑娘,他有生以来头一次啊! 但为了把她光明正大地留在身边,且让她那身宝不浪费,凌墨萧只能这么做了。 “本王虽然没有金子,但在封地之上,有权力、有人力、有物力、有土地,这些东西都能变成金子。” 沈冬素强忍着不怒意道:“王爷您有话直说行吗?说实话,就凭你的身份地位,真不给我金子我也没办法。” 凌墨萧轻声道:“我们合伙做生意,我出人力、铺面、坊间、成本,你负责管理。 赚到的银子除了成本外,四六分成。等赚足万两黄金,本王就还你的万两赏金。” 这下沈冬素来了兴致,托着下巴问:“您想做什么生意?”如果是开医馆,那她二话不说就答应。 凌墨萧想到昨晚吃的火锅,喉结滚动,让沈冬素的目光忍不住随着他的喉结移动。 不知道摸一下是什么感觉? 瞬间被自己的大胆吓一跳,会被凌王杀掉的感觉! “本王很喜欢火锅,寒冬时节正适合吃火锅,第一个生意就是,开一个酒楼。 秋、冬天专卖火锅,春、夏卖炒菜,还有你的蒸馏酒,比旁的酒都要香醇,可作为酒楼专贡酒。 你负责酒楼布置和底料炒制、菜色搭配,贾厨子给你用。” 他说的沈冬素的眼睛都亮了!这是她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没人脉没后台,想在县城开一个大酒楼根本不可能! 火锅和炒菜,还有蒸馏酒,和凌王府寒冬腊月也不缺的绿菜,她能想象这酒楼会有多火爆。 当即点头笑道:“好!我答应了。”不过开酒楼赚到一万金,得好几年吧? 又听凌王说:“这是第一个生意,第二个是羊毛纺织,凌王府负责建作坊、出工具,你来管理和想办法让羊毛料子做成衣。” 这个沈冬素也有信心,头点成小鸡啄米,两个生意,赚足万金的时间就缩短了。 “第三个是,你给刘管家和绣娘他们的护手膏。” “只做护手膏吗?不如做成品药。” 凌王摇头:“你的药方,暂时不能做成品药售卖。刘管家说你的护手膏,比京城的香膏都好用。 加点花草香料进去,可做面膏香脂,京城的贵妇会抢着买。” 这一点大大出乎沈冬素的意料,那就是做护肤品生意啊!这个行业可是暴利! 同样,没有人脉,你连小县城都卖不出去,更别说卖到富商如云的江南,满城权贵的京城! 她激动地道:“这个生意好!只要有凌王府的支持,单凭这一个生意,我都有信心赚回万金!” 凌墨萧摇头:“不行,必须是三个生意一起做。如果沈姑娘有别的生意,也可以跟本王商量。” 沈冬素想想道:“万一,我说万一,这三个生意都亏本了怎么办?” 凌墨萧看着她道:“那只能从你的赏金里扣,若扣完了还没盈利,你只能免费给本王打工抵债。” “我不卖身为奴的。” “呵呵,本王说了,咱们是合作。” 这下沈冬素放心了:“那行!你拟合同吧!” 她再不会做生意,有一万金的本钱,有凌王当后台,再赚不到钱,干脆让原主回来,她去转世算了。 凌王被她逗的嘴角微扬,又道:“另外,此事到底是本王失诺在先,全当本王愧欠姑娘的。 在本王能力范围之内,本王可以答应姑娘一件事。” 沈冬素丝毫不犹豫:“我想光明正大地行医,请王爷助我。” 没想到在她看来是非常小的一件事,却让凌王沉默,半晌,目露坚定地道: “这个愿望暂时无法让你如愿,最快一年,最迟三年,我会让你如愿行医。” 三年之内,我一定要重新夺回本属于我的一切! 沈冬素再不甘心也没办法,她还没有跟这个时代规矩抗衡的能力。 但教训邪道却是可以立即实现的。 她便将二婶生下畸婴,以前她打听到杏林观的事说了。 她以为要请求凌王,他才会派人调查。没想到凌王非常重视,立即让甲四去调查。 真诚地对沈冬素道:“此案事关重大,若非沈姑娘及时告知,会酿成大祸。 本王又欠你一个人情。” 沈冬素开始还不理解凌王为何如此重视,后来才知道,皇后就等着凌王的封地出事,她好落井下石。 若邪道害民之事演变成大案子,有更多的受害者,事情传到京城,那就是将把柄送到皇后手中。 而现在,及时惩治了邪道,不光保护了百姓。凌王自己上报此事,还是大功一件。 第99章 凄惨的二房一家 杏林观转胎丸之案,很快就传遍全县,许多人亲眼看到县尉带了几十个衙役,将杏林观包围起来。 随即押出十几个道士,搜出几十箱丸药和原材料,随即封了杏林观。 从杏林观搜出来的账本,详细写了哪个村哪个人,购买了什么丸药。 县太爷派人将这些受害人全部请到衙役,当两个衙役来到沈家村的时候,被村长带路直接找到村长家。 也就是沈爷爷这里,沈爷爷听说他们是找王金花,先是一惊,以为是沈大志犯了什么事。 再一听是杏林观毒丸案,立即将两人带到沈大志家,把王金花和朱氏都带到了县衙做证人。 县衙的证人已经多达几十人,有些孕妇还未生产,挺着大肚子来的。 一听吃的转胎丸是毒丸,生下的孩子不是怪胎就是死胎,这些妇人顿时哭天抹地。 县衙内哭声震天,不知道的还以为县太爷没了呢。 案子审的很顺利,人证、物证俱在,当堂判几个主事者死刑,待上报刑部后就问斩,从犯流放千里。 百姓义愤填膺,杏林观的道士才押出县衙,就被愤怒的百姓掷石头砸的头破血流。 有几个孕妇太过悲恸,当堂晕倒,县太爷忙让人请大夫和稳婆过来。 而如那些已经生了孩子的产妇,则大哭不止,可怜的孩子啊!原来根本不是命格不好,而是吃了毒丸啊! 王金花的怒火一半是对道士,另一半则是对朱氏,因为是她非让自己吃转胎丸的! 说她是错胎生子,头胎女二胎男,三胎肯定是女儿! 只有吃转胎丸,才能转女为男,给老沈家再添一丁。 就这样,她好好的孩子,变成了怪胎。 王金花将嫁进沈家之后,在朱氏这里受的委屈一举爆发,当众将朱氏压在身下又是打又是骂: “你这个老虔婆!都是你让我吃的毒丸!害死了我的孩子。” 朱氏虽然年纪比王金花大,可王金花还没出月子,加上吃了毒丸落了病根,哪里是朱氏的对手。 两人在堂上撕扯对骂,把县太爷气的不得了,忙让衙役拉开,赶紧整理好这些证人的证词送走! 他的县衙大堂,快成菜市场了。 王金花回到沈家村,哭骂声响的全村都听到了,本来村里人都好奇案子,都围到二房家门口问。 朱氏丝毫不觉得自己有错,振振有词道:“我又不知道那是毒丸!我也是听别人说管用的。 再说,就算不吃毒丸你也是生女儿,赔钱货生出来有什么用?” 王金花恨不得杀了朱氏,怪不得她月份满了也不生,肚子大的出奇,身体还落下病根,孩子也没了,都是朱氏的错! 眼看这对婆媳又要打起来,村民忙去喊沈大志劝架,屋里屋外都没找到人。 直到把沈爷爷喊来,这对婆媳才平静下来。沈爷爷好好教训一顿沈大志,一个大男人管不了媳妇,劝不服老娘,真是窝囊! 结果也没找到人,沈大志不见了,一夜未归。翌日天一亮,沈爷爷就发动村民去找人。 这天寒地冻的,又没去亲戚家,能去哪呢? 一行人才下河堤,大道上就来了一辆马车,笑问:“是来送红薯粉的吗?” 沈爷爷以为是来买红薯粉的,先给他们指了沈家的路,结果却听来人说: “昨天来村里,已经跟沈家家主付了三两银子的定金。 说好今天在河堤下面拿红薯粉的啊!” 沈爷爷顿时心一咯噔,预感不妙。果然,跟他们详细聊过之后肯定了,他们订金给了沈大志。 昨天这管事来村里找沈家,被村民指路指到沈大志那里,沈大志面不改色地充当沈大成,收了订金离家了。 朱氏和王金花听到消息,也没心思吵架了,急道:“他能去哪?三两银子,该不会去县城了吧?” 沈爷爷一边跟这个管家解释,跟沈父商量,先把红薯粉给人家,找到沈大志,再把订金要回来。 蒋氏不干,觉得这订金就是鸡飞蛋打,没影了。 沈父平时人前人后都给蒋氏面子,极少反驳她的话,但此时他面色一沉,低声道: “先给客人装红薯粉!把尾款收了。 自家人闯出来的祸,关上门来自家解决,别让客人看笑话!” 也不能父亲为难,父亲好歹是村长,当着这么多村民和外人的面,为了三两银子的订金,就落父亲的脸面,以后谁还看得起他! 蒋氏心一颤,阴着脸给那管家装够红薯粉丝,管家痛快地结了尾款,说下个月还来定。 沈大志依旧没有消息,直到沈青牛从沈冬月的小木屋回来,才跟沈爷爷说: “我猜我爹在镇的赌馆,他拿到银子后就说,要去赌馆赚大钱,让我家也盖砖瓦房。” 听到这话的朱氏忙去找卖牛的五两银子,果然没了,银绽子变成了一块干饼子。 朱氏嚎啕大哭,哭得比没了孩子的王金花还凄惨。在她心中,死掉的女婴,怎么能跟五两银子比! 王金花一听她没看住银子,再次爆发,两人又对骂起来。 沈爷爷提着烧火棍,带着十个青壮村民,找到赌馆的。 沈大志已经把八两银子输完了,输红了眼,正准备拿女儿沈冬月下注。 被沈爷爷揪着衣领子提出赌馆,烧火棍一顿乱打,差点把他的腿打断。 拉回沈家村后,把他的头按到结冰的河水里让他清醒,然后又是一顿打。 这回没有一个人劝架,沈大志哭爹喊娘,朱氏听了也不敢出声。 她才犯下大错,彻底得罪儿媳妇,哪里还敢出头。 沈爷爷虽然当天把沈大志放回家,但第二天天一亮,他就去二房把沈大志薅起来。 不顾他背上的棍伤还没好,给他一个铁锹两个竹筐,拿牛鞭跟在他后面,让他去河里挖塘泥。 昨夜沈爷爷跟沈父聊了很多,他非常后悔对沈大志的放任,每次要管教沈大志,朱氏就又是哭又是闹,结果被溺爱的不像话。 好吃懒做,没有责任心,现在还骗钱赌博,再这么放任下去,不光他毁了,连青牛也要毁了! 如今冬月已经被那三个人教毁了,就当是为了青牛,沈爷爷决定管一回沈大志。 他叹道:“虽说分了家,爹归大房,娘归二房,可他到底是我的儿子,青牛到底是我的孙子。 他一家的名声坏了,也会连累冬素几个。 老大,这事你别管,我来管。你别多想,爹并非偏心二房,实在不想看着咱沈家出个烂种!” 沈父怎么会不理解父亲的心呢!父亲的心疼他看在眼里,再这么放任下去,二房真的要陷到烂泥里了。 他对父亲的做法非常支持,心疼地道:“就是苦了父亲,这般天寒地冻,还要因老二一家遭罪。 父亲放心,蒋氏、冬素那里我来说,她们也会理解的。” 就这样,沈爷爷开启训子模式,天一亮把沈大志薅起来挖塘泥,挑慢一点一鞭子就落下去: “全村的田地都盖了塘泥,你看看谁家的塘泥还没挖?就剩你家的田地! 光秃秃的跟得了皮癣一样!挖快点懒种!” 沈大志哭道:“上冻了,挖不动。” “捞河底的黑泥,天暖的时候成天躺尸睡大觉,现在知道上冻了!” 沈大志穿的是露棉絮的旧棉子,而父亲穿的狼皮大衣、鹿皮靴子,拿着赶牛的鞭子,他干慢一点一鞭子就抽了过来。 这场面任谁看了也不会觉得这是父子,而是奴隶和奴隶主。 可惜全村没一人心疼沈大志这个‘奴隶’,都拿他来教育儿孙,看到没有,好吃懒做就是这个下场。 挖了一上午的塘泥,沈大志累得腰酸腿软,只想饱吃一顿再到床上睡个昏天暗地。 结果沈爷爷只给他吃一块干面饼喝的还是糙米粥,沈家大院里煮的豆腐酸菜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却是一口也吃不上。 下午他在牛棚外面干活,干做红薯粉环节中最辛苦的洗红薯的活。 挑两竹筐红薯到河边洗,河水上了冻,拿石头砸开,洗几个手就冻麻了。 他洗慢一点,沈爷爷一鞭子就下来了。 沈大志哭道:“爹怨我没挑塘泥,我挑!但让我白给大哥干活是什么意思?” 沈爷爷怒骂道:“那你把三两订金还给你大嫂!” 沈大志这下没话说了,沈爷爷冷声道:“你就在这里干活还债,一天四文钱,什么时候还完三两银子,什么时候算完。” 沈大志恨不得一头钻进河里淹死算了!一天四文,三两银子可是三千文,干两年才能还清债啊! 让他洗两年的红薯,他干脆死了算了! 沈冬素从凌王府回来的时候,沈大志已经在河边洗了三天的红薯,也哭了三天。 但是他在这干活好歹能吃饱饭,而他家里已经断粮了,朱氏和王金花找到河边,让他想办法。 沈大志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天不亮就被父亲拉起来干活,挖河泥、挑牛粪、洗红薯、磨红薯…… 他从小到大,都没干过这么多活!晚上回到家也不得轻松,老娘和媳妇吵成乌鸡眼,都恨不得捅死对方。 王金花直接放言,这个家有朱氏没她,有她没朱氏。 沈大志没好气地说了句,那你回娘家去!被王金花按在床上打。 他累了一天,手都抬不起来,先是任由王金花打,实在打的气不过,把人推开。 结果就推到地上了,这下不得了,王金花拍着腿大哭,说他要杀了自己。 沈青牛冲进来保护母亲,怒视沈大志。 这一刻沈大志无比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分家?为什么要把爹给大房?为什么要去赌馆?…… 蒋氏能容忍沈大志在牛棚干活的原因是,她要当面看看二房一家有多惨。 每天听着王金花和朱氏的吵闹声,看着沈大志挨沈爷爷鞭打,她就觉得没分家前受的委屈和痛苦,都值了。 如今的日子蒋氏非常满足,特别是搬到新家后,开始她不同意沈冬素做什么火炕。 睡过火炕之后,那个暖和舒坦劲,又让她感叹,这么好的东西,怎么早些年没有呢? 还有沈冬素弄的怪模样大椅子,铺了厚棉花,盖上一层兽皮,没一点椅了样,但人坐上去,跟陷到棉花里一样。 来沈家的人坐过那椅子,都赞不绝口,眼里的羡慕不加掩饰。 最让蒋氏惊喜的是那个茅房,不光蒋氏惊喜,全村人都把沈家的茅房当一件什么新奇东西看。 农村的茅房叫旱厕,多是用个旧缸当坑,夏天蛆虫爬满地,恶臭扑鼻。 而沈家的茅房是能坐的马桶,屋外挖了深坑沤肥,里面用完之后,拿水一冲,干干净净没点臭味。 茅房里到处挂着香囊,有洗水洗脸的池子,铺了砖头的地面。 任谁看一眼也猜不到这是如厕的地方! 蒋氏还跟村妇们说,冬素单独有一间茅房,叫什么卫生间,里面更干净好看,还摆了两盆腊梅。 要她说,那茅房给天上的仙女用都行。那丫头小气,不给旁人用,只有她那几个表姐来做客,她才让用。 家里的大小家俱都是冬素买的,蒋氏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少私房钱,准备跟林钟打听一下。 要说还有什么操心事,就是沈林钟和沈冬素的婚事了。 林钟上回回家说了,他三年之内不考虑亲事,让家里人别为他操心。 男人只要有家有田,多少岁都能娶到媳妇。 可女人就不一样了!过个年冬素就十八了(才过十六个生日)! 再拖个一、两年,就二十冒头了,二十岁的老姑娘,还能许什么好人家?有再多陪嫁,好人家也不会提亲的! 特别是冬素还有天煞的名声! 上次大姐玩笑说要亲上加亲,要把冬素许给大鱼。 二姐也说,等考了秀才试,从小盼的同窗里寻个有前途的。 小盼的同窗都是读书人,会娶一个天煞命快二十的村姑吗? 蒋氏有自知之明,决定问一问冬素,愿不愿意嫁给大鱼? 要她说,最好的对象就是甲十八,多好的哥儿啊,相貌堂堂,身材魁梧,勤快能干,还有官身,对冬素又体贴。 得问问林钟,这哥儿调到哪去当差了?要是不远,冬素嫁过去也无妨啊! 蒋氏在这瞎操心沈冬素的亲事,沈冬素则在暖和的炕上,写和凌王合作的三个项目的企划书。 第100章 蒋氏给冬素说亲 沈冬素有心要为村里出份力,除了红薯粉作坊,如果再有一个后台硬,需要人力更多,工钱也更稳定的大作坊。 相信全村人都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不会再有人冻死饿死,卖儿鬻女,沈爷爷有生之年升个里长也是有可能的。 跟凌王的三个项目中,最适合沈家庄的当然是羊毛纺织作坊。 这个作坊需要大量女工,并且不像火锅酒楼要开在热闹的县城。 不像护肤品需要精密的仪器,羊毛纺织机制作简单,沈家村也有作坊需要的空闲土地。 她相信她跟凌王说一说,大不了少要点分红,凌王会同意把羊毛作坊开在沈家村的。 连地方她都想好了,就在藕塘旁边,那里荒地多的是。 最多后年,藕塘开始产藕,她就开一家食品加工作坊,专做藕粉、干莲子、腊鱼、腊鸭。 沈爷爷说要在藕塘养鱼、鸭,杂鱼喂鸭子,鸭粪肥藕塘,鱼吃浮游和水草,刚好形成一个完美的循环。 那时她就能给羊毛作坊加一个新产业,鸭绒被鹅毛大衣,就能问世了。 她最先写好的就是羊毛作坊的企划书,凌王很认真地从头看到尾,叫来刘管家去沈家村实地勘察,藕塘旁边适不适合建作坊? 同时他带沈冬素和胖厨子去县城,找适合开酒楼的门面,呃,不用说是找,而是挑。 在县城属于凌王府产业的铺子里,挑一家适合做酒楼的,店面会在三天内清空,然后在沈冬素的指导下重新装修。 最快正月就能开张,这年头装修又没有有毒的工业品,多是木器,小县城也不用装得多奢华。 沈冬素选了一家两层楼三间正房的大门面,这是个杂货铺,拆了重新装修也简单。 杂货铺的掌柜丝毫没有怨言,见到凌王的时候,他那表情跟见到活神仙一样。 凌王手一挥:“本王要将这铺子改成酒楼。”那掌柜立即恭敬地表示,一天内会搬空。 回去的时候,沈冬素看到二姨母的酸辣粉摊位,欢喜地道:“王爷可不可以停一下,我去摊位上说两句话。” 凌墨萧从窗口看了一眼那个摊位,入目就是沈爷爷的笑脸,他不认识,胖厨子认识。 笑道:“这是沈姑娘亲手画的,真像!跟沈老太爷笑时一模一样。” 凌墨萧再往下看,一个手脚麻利的少年在煮粉,正跟客人说着什么。 见到沈冬素,他大喜过望,手在围裙上擦了一把,就迎沈冬素入座。 凌墨萧眼眸一沉,这不是坐过他车的少年吗? 怎么来沈家的酸辣粉摊位干活?小丫头和他常有往来吗? 胖厨子疑惑道:“这个人没在沈家见过,不过他用沈爷爷的像做招牌,应该是沈家的亲戚吧!” 凌墨萧见沈冬素对他极为热情,两人有说有笑,只觉心里大为不畅快。 突然看到另一个背着孩子的小妇人笑着上前,沈冬素忙去携她的手,两人也笑着说了会话,沈冬素这才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 连他的姐姐也来了! 沈冬素对那小子也太热情了,笑颜如花的。 沈冬素再次上车后,胖厨子笑问:“这是沈家的亲戚?” 沈冬素摇头:“不是,是我二姨母请来的帮工姐弟俩。” 她便将自己和甲十八进县城,如何结识这对姐弟的经过告诉胖厨子。 还笑道:“那天我们坐了王爷的车,王爷您还记得吗?” 然后她就发现,凌墨萧的脸色不太好看,一路沉默到凌王府。 此时凌墨萧还不知道,刘管家到了沈家村,受到沈家众人的热情招待。 一听他要在藕塘旁边挑块地建作坊,沈爷爷亲自带他去,回来后蒋氏又为他治了一桌酒菜。 饭后蒋氏寻到机会,悄悄问刘管家:“不知道甲十八甲哥儿现在何处当差?” 刘管家笑问:“夫人为何事寻他?老朽可以带话。” 蒋氏红着脸笑意盈盈,‘夫人’,每次刘管家这么叫她,她都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富贵人家的夫人。 蒋氏也没想瞒刘管家,女儿的年纪摆在那里,刘管家认识的青年才俊又多。 让刘管家知道,就算跟甲哥儿成不了,也能托他介绍别人。 便把自己如何焦虑冬素的婚事说了,什么同村的姑娘早就成了亲,有的孩子都生了! 都怨冯文生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误了沈家两个姑娘的花期。 这跨个年冬素都快二十了,再不定亲,外人看笑话啊! …… 当刘管家回到凌王府后,把蒋氏所托告诉了甲四:“总要问一问甲十八的意思。” 甲四只觉后背生汗,这事要瞒着王爷,真让甲十八和沈姑娘订了亲,他们都没好果子吃。 甲四左思右想决定告诉凌王,因为如果一直不给蒋氏回信,她也会托别人找甲十八。 就算没有甲十八,她还能给沈姑娘说别的亲事。 当甲四把事情跟凌王一说,凌王的表情看不出喜怒,他挥手让甲四退下,看着暗中保护沈冬素的护卫带回的消息。 沈冬素那个叫大鱼的表哥,已经在准备跟她提亲了。 凌王不禁冷笑,这个小村姑,桃花还挺多啊! 丁启、余大鱼、甲十八…… 此时的沈冬素完全不知道蒋氏所为,她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到凌王府小住。 因为她近期每天都要跟胖厨子、刘管家商议作坊和酒楼的事,还有护肤品作坊也要兴建。 这个就在凌王府内挑了一个院子,凌王说秘方要保密,所用的工人也必须是凌王府签了死契的下人。 她每天这样早上去凌王府,晚上回来,雪天路滑,天又冷,太麻烦了。 干脆在凌王府小住一段时日,等护肤品作坊步入正轨,酒楼装修完成她再回家。 凌王对她的敬业很满意,特地给她的房间加了炭炉,隔了净室,绣娘还给她新做了几床暖和棉被。 可凌王府再好,也没自家好啊!特别是自己精心布置的卧室,不管是舒服的大沙发,还是方便的卫生间,暖的火炕,她都舍不得。 晚饭时她跟家人说了这个消息,沈爷爷和沈父担心她在外面冻着,又担心她被人欺负了。 因为听她说起差事,好像常要在外面跑。沈冬素解释出行有马车,冷不着。 她能时常见到兄长沈林钟,没人敢欺负她。 而蒋氏则担心她的名声,让她千万别跟外男走太近。 又说她的房间既然空了,就把钥匙留下,有客人来的时候就宿在她的房间。 沈冬素不同意,她走后房间就锁上,谁也不许进去。 晚上蒋氏一副慈母的表情,来到沈冬素房间,决定在她走之前问清楚。 “那个甲哥儿,你们还有往来吗?” 沈冬素摇头:“他去外地当差,断了音信。” 蒋氏轻叹一声,看来这个是没谱了。便又问:“你觉得你大鱼哥怎么样?” “很好啊!勤快能干,又孝顺。 对了,大麦姐要在镇上开个小吃店,我们说好了的。 她挑好店咱家出一半资金,到时候你别推脱。” 蒋氏瞪她道:“你大姨母也跟我说好了,娘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见沈冬素不接话,蒋氏心里就来火了,白天在牛棚,几十人干活,哪一个不奉承她。 偏偏这个女儿对她就跟讨债的一样!真是个孽障东西! 你当我想管你啊!要不是家里留个老姑娘,影响你兄弟的财运,我和你爹也会被人笑话。 我恨不得让你跟沈冬月一样,到树林里的小木屋住着,再也别见人! 蒋氏没好气地道:“你大姨母想亲上加亲,你怎么说?” “仲阳和大莲的年纪还小,你们这么着急做什么?” 再说,表兄妹成亲会影响后代的,作为医生,她才不允许近亲结婚呢! 蒋氏觉得她是故意的,嗓门不禁提高:“你装什么傻充什么愣? 你要不在你大鱼哥前挑拨,他那个憨娃会动你死心塌地? 你给个准话,愿不愿意嫁给你大鱼哥?愿意嫁年前把亲事定了,年后成亲。 不愿意嫁,以后别在他面前晃荡,一点当姑娘的规矩都没有。 你大姨母还急着抱孙子,你别误了你大鱼哥的好姻缘。” 沈冬素气得脸色涨红,双目喷火,手脚发抖。没了原主的影响,她对蒋氏那一丝微薄的母女情分,变得比纸还薄。 她死死咬着牙深呼吸,直到那股直冲脑门的怒火降下,她才一把拉着蒋氏的手到堂屋。 蒋氏又气又怒:“你干什么?跟你娘动手啊?你个不孝女,敢打老娘,信不信我到官府告你不孝!” 动静太大,沈爷爷和小满小虎、仲阳、沈父全都急忙从屋里出来。 直到沈冬素把蒋氏拉到堂屋才松手,蒋氏还在那叫唤:“啊!吃了熊心豹子胆,连娘也敢动手!” 仲阳忙道:“娘,姐姐就牵你一下,哪里跟你动手了!你非吵得全村人来看笑话吗?” 蒋氏这才讪讪地闭嘴,揉着手腕道: “你们都瞧见了,这死丫头翅膀硬喽!跟着大人物当差,完全不把我这个娘放在眼里喽!” 沈冬素觉得眼眶发热,眼泪马上就要滚出来。这是她自己的问题,一生气就会哭,严重影响吵架,完全发挥不好。 她努力克制,不让眼泪掉下来。 沉声道:“你把你跟我说的话,当着我爹和我爷爷的面再说一遍!” 蒋氏哼一声道:“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就问问她对大鱼怎么看?她大姨母想亲上加亲。 我才问一句,她就恼了。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纪,听听自己是什么名声! 你大姨母家是穷了点,可大鱼配你还是配得得。” 瞧,话从她嘴里一变,就成了沈冬素嫌弃大鱼穷,才不同意这门亲事。 沈冬素握紧拳头道:“你说我成天在大鱼哥面前挑拨,不守当姑娘的规矩。 这天下哪个母亲,像你这样往自己女儿身上泼脏水的! 我什么名声?天煞扫把星吗? 你要嫌弃大不了跟我断绝母女关系,咱们这辈子都别再见面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有多吓人,反正吓到小满一直往小虎身后躲,吓得仲阳小心翼翼地过来牵起她冰冷的手: “姐,你别生气。” 她看向沈父,用很认真的语气道:“我的亲事不用你们管! 这是最后一次,再有下一次,恕我无法遵守约定!” 这话只有沈父听懂她的意思,那是她和冬素的约定,她会好好当沈家的女儿,孝顺父母,照顾兄长和弟弟。 可是如果蒋氏一而再地寒她的心,便是亲生女儿,也会被逼走吧! 沈父眼眶晶莹,点头道:“好冬素,父亲保证没有下一次,你娘一时糊涂,你再原谅她一回。” 沈爷爷怒火中烧,拉冬素护到身后,骂蒋氏和沈父道:“天下也有你们这样当父母的! 冬素才多大,一个亲事把孩子逼成这样!你们扪心自问,没有冬素,咱家能有这好日子过吗? 几顿饱饭吃得忘了姓!这么好的孩子,你们还不满意!” 沈冬素沉声道:“我就听你们一句准话,我的亲事,不用你们插手!” 沈父忙道:“好,我们不插手。” 蒋氏瞪大眼睛,觉得沈父疯了,女儿的亲事父母不管,难道让她无媒苟且不成? 沈冬月那个现成的例子摆在那里,还不能吸取教训吗? 她还想说什么,就听沈父怒视她道:“你给孩子说句话,以后再不许瞎管她的亲事!” 蒋氏深吸两口气,我尽心尽力还成恶人了! 咬牙怒道:“好!我不管了! 你当姑子,当老姑娘,一辈子嫁不出去,我也不管了!” 沈爷爷牵冬素回房间:“好孩子,别为这些事委屈自己,心里不好受就哭出来。 哭出来睡一觉,明天就忘了,心里别存气,存气吃饭都不香。” 沈爷爷搬出炭盆,烤馍片给她吃,又煮红糖蛋花汤让她喝,又让小虎打热水给她洗脸。 小满头一回主动亲近她,把自己的小手烤热,给她暖耳朵,因为她耳朵冻得红红的。 在沈爷爷房间里,沈冬素心里的郁气渐渐平静,她再次认定,这辈子跟蒋氏没有母女缘。 这是最后一次,绝对不让她再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这会沈冬素还不知道,这件事还没结束,明天到凌王府,她将迎来第二次‘催婚’。 第101章 凌王知道沈冬素议亲的事了 翌日一早起来,天地又是白茫茫一片,院里的白雪跟一张巨大的白纸一样,谁看了都想第一个在上面留下脚印。 沈爷爷担心屋顶被雪压坏,早早起来捅扫屋顶的雪。还去牛棚作坊那里扫,小虎和仲阳给他打下手。 因为头天晚上和蒋氏吵架,沈冬素都没去主屋,早饭也是在沈爷爷屋里吃的。 吃完饭后,沈爷爷挑着她的行李,小虎、小满和仲阳泪眼汪汪地跟在后面送她。 连小黑狗也从树林子里跑出来,追在后面叫着。 一行人沿着白雪覆盖的河堤,留下一串大大小小的脚印。 三个孩子的反应让她又心疼又好笑:“姐姐又不是不回来了? 阿爷你别忘了吃药,少往藕塘那里去吹冷风;仲阳你晚上读书屋里烧了炭炉,一定要开窗户。 小虎小满在家好好吃饭,姐姐回来给你们带点心吃。 小虎的帽子别摘,会冻着头的。”小虎的头发才盖住耳朵。 她回头看,沈爷正站在家门口对她挥手,她忙笑着挥挥手。蒋氏没出来,意料之中,她也不想看到蒋氏。 一路送到河堤下,凌王府的马车竟然已经等在那里了。车夫笑着接过沈爷爷肩上的行李,见三个孩子好奇地看着马车。 他掀开车门笑道让孩子们看,见里面有炭盆、有茶炉,沈爷爷又放心不少,看来主家是真的很重视冬素。 沈冬素跑上马车,熟练地从暗阁里找到红枣、桂圆,这是刘管家特地为她准备的,因为她说过自己冬天喜欢喝桂圆红枣茶。 她把红枣桂圆都倒出来,塞进三个孩子的口袋里,小满害怕地看着车夫,生怕他骂人。 车夫正在和沈爷爷说话,两个人都对对方很客气,沈爷爷希望车夫路上能关照一下孙女。 车夫则对沈姑娘的爷爷毕恭毕敬,连刘管家来沈家姿态都放得很低,他哪里敢摆谱。 马车启动的时候,沈爷爷眼眶红红地叮嘱一声:“要是差事难办,就回家啊!” 仲阳追在马背后面喊:“姐!常回家来。” 沈冬素笑着挥手:“好!等我回来咱们吃火锅。” 几个身影在路边站了许久,直到马车转个弯,看不到一点影子,沈冬素才放下车帘子。 沈林钟出外干活,沈爷爷一点也不觉得担心,男娃就该在外面闯。他像林钟那么大的时候,独自一人去麻城都去了好多趟。 可冬素出远门,他就很担心,哪家姑娘天天这么操劳的。冬素这样的好姑娘,就该在家描描红绣绣花。 就这蒋氏还不满意,天天寻冬素的不是。唉,沈爷爷轻叹一声,让仲阳去上学,小虎小满带小黑狗回家。 他则紧紧衣领,转头去沈大志家。这个懒种,全村人都起来干活了,就他还在家里闷头睡,不打就不动的懒东西! 沈爷爷路上随手捡了根细竹条,准备把沈大志抽起来扫雪。 现在沈大志和青牛都在牛棚作坊干活,青牛和其他孩子一起,磨红薯粉,一天两文钱。 不过这个钱他拿不到,要和他爹的工钱一起,还欠蒋氏的三两红薯粉钱。 青牛比他爹有良心,每天晚饭分到的菜,端回家给朱氏和王金花一起吃,不像沈大志,自己一个人吃了还嫌不够,还想抢青牛那份吃。 沈冬月已经纺了不少棉线,这次沈冬素去凌王府,把她纺的棉线都带上了。 准备卖给刘管家,同时让刘管家看看,沈家庄女工的纺线技术,等纺织作坊开工,他就能放心地从沈家村招工人。 沈冬素一进凌王别院,立即背着那筐棉线去找刘管家,刘管家很满意,按一卷十文钱收购。 沈冬素算了笔账,棉花价格不稳定,最便宜的时候要三十文一斤,冬天最贵的时候能涨到六十文一斤。 她忙对刘管家道:“这原材料咱们自己的有,如果到处收购,很容易被别人拿捏住价格。” 刘管家道:“姑娘是说,咱们自己种棉花?” 沈冬素早就发现凌王麾下人的一个通病,就是对一些价钱不计较。 在刘管家看来,棉花不管是三十文一斤,还是六十文一斤,都不算什么。 沈冬素若是个单纯打工人,也不会考虑替老板省钱的问题,说不定还会摸鱼。 但这生意有咱的股份,还有一万两黄金的本钱,节约成本就很有必要。 她建议道:“王爷老庄子的佃户定不愿意改种棉花,不如开荒新地,再请佃户专种棉花。” 刘管家笑道:“地是小事,就怕王爷名下多了千亩棉地,会有御史参奏。” 沈冬素疑惑:“为什么种棉花也会参?” “唉,这话说来就复杂了,王爷在封地,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万一一个诱农不种粮食种棉麻的名头扣下来,王爷也得认了。” 沈冬素想想道:“那如果地不在王爷名下呢?我家来开荒种棉,总不关王爷的事了吧?” 刘管家笑道:“如此当然可行!我来找荒地,记到沈老太爷名下。” 沈冬素笑道:“所花的银子,等作坊开始盈利,从我的股份里扣。” 就这样,沈爷爷名下除了藕塘,又多几百亩棉地。 谈完棉地谈作坊,沈冬素按后世大工厂的格局画的草图,先按一千台纺织机的格局建。 棉纺织厂的防火要做好,工坊打了十二口大井,房子不是木头为主材料,而是砖瓦,每个房屋之间都建了隔火墙。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工坊未建,道路先修。 冬天不能建房子,但能修路。先把主路规划出来,焚焚杂木野草,拿石头垫平。 冬天普通百姓都没活干,一天管一顿干饭,六文工钱,多的是青壮来应征修路。 沈冬素和刘管家一聊就聊了一个多时辰,还是胖厨子来喊吃午饭,她才去厨房边吃饭边和胖厨子商讨火锅店的事。 胖厨子跟刘管家一样,对钱的问题不在意,刘管家是什么东西都觉得不贵。 胖厨子同样觉得他定的价格不贵,但是你一盘羊肉五十文,一盘豆腐十文钱,一盘菠菜二十文,在光州这个小县城谁敢来吃? 除了知道这是凌王的店,来拍他马屁的官府来光顾,普通百姓会被这价格吓的报官的! 胖厨子振振有词:“京城的大酒楼都是这个价格,再说,这可是王爷开的酒楼,大冬天有绿菜吃,这价格已经很公道了!” 沈冬素无语道:“那你回京城开去,定成天价我也管不着!但你在光州开,还是跟我合伙,那就得听我的!” 胖厨子缩着短脖子道:“听师傅的,您别恼,您说咱哪里不合适,咱改!” 沈冬素便他说自己的打算,二楼装修成雅间,专为城里有钱人准备的。 而大堂则装修的亲民一点,价格不说便宜到谁都吃得起,可普通百姓一个月带全家人来吃两回,也能接受。 牛羊肉定价高一点可以,但得另有一个亲民的荤菜,那就是鱼。鱼片火锅,价格便宜,同样美味。 素菜像萝卜、白菜、粉丝、豆腐这些,只要三到五文一盘。 绿菜价格高一点,可也不能高的吓人,要让客人狠个心也舍得点一盘尝个鲜。 除此之外,火锅店跟别的酒楼最大不同的是,提供外带服务。 就是打包锅底、酱料、配菜和片好的鱼片、羊肉片,带回家煮了吃。 有些人想带家人来吃,可天寒路远,进一趟县城不容易,一看有半成品卖,肯定会买一些回家的。 火锅吃法简单,主要就是底料和蘸酱,买回家煮跟店里吃味道一样香。 “咱们服务好、菜品多、底料香,不愁生意不火! 你别觉得这样赚的钱少,等咱第一家火锅店打出名气,立即就能以辐射的方式往四周县城开连琐店。 等全国开满百八十家连琐店,那一季赚的钱,比一个城的税都多!” 胖厨子茫然地问一句:“什么叫连琐店?” 待沈冬素跟他一解释,他恍然大悟,同时又激动不已,当一家酒楼的厨子,跟比当百家连锁店的厨子完全不一样! “就是你家沈爷爷酸辣粉的招牌!” “差不多!我那叫连琐小吃摊,跟连琐火锅店可比不得。 我觉得咱们现在考虑不应该是火锅店的生意。生意肯定火爆! 该考虑的是后勤供应,得有长期稳定的食材,我觉得现在就得让庄子多养猪、羊、鸡、鸭。 若是全靠去市面采买,不光价格差异过大,口感也不稳定。 还有绿菜,单凭王府这一点,太少了。有温泉,咱可以大量种植大棚蔬菜……” 等凌王见到沈冬素的时候,是吃晚饭,还是他特地说要跟沈姑娘一起试吃火锅,沈冬素才来的。 要不然她准备去看一下香膏作坊布置的怎么样了?她要的工具工匠是不是已经打好了? 咱现在不光是打工人,还是创业者。创业时期吃饭睡觉都不算事,工作才是正理。 为了尽快过上躺在家里也能收钱的日子,沈冬素干劲满满。 她神采奕奕地进了小客厅,欢快地跟凌王行了礼,坐到桌上之后,隔着氲氛的火锅雾气,她才注意到,凌王的脸色不太好看。 她忙坐到凌王身边:“王爷,咱们还是先号个脉吧!” 这回凌王没有配合地拉起袖口,而是微微偏着头,微眯着眼睛看着她。 沈冬素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面色不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生气啊! 这是大老板、大股东、天使投资人…… 不能得罪! 沈冬素露出一个讨好的笑脸:“是小女哪里做的不对吗?还请王爷明示。” 火锅咕噜咕噜地响,沈冬素的肚子也在咕噜咕噜地响,净顾着谈正事,都忘了薅点心吃。 大老板,你就不能等吃了饭再生气吗?羊肉煮老了会塞牙啊! 接下来凌王的话,让沈冬素觉得晴天一个惊雷,因为他用很平静地语气问: “听说你要议亲?” 沈冬素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结结巴巴地道:“没有的事,小女天煞命,哪有男人敢娶?” “哼,据本王所知,敢娶的人还不少呢!” 沈冬素先是心慌意乱,好像丢脸的事被老板发现了一样。 猛地反应过来,这是自家的事,他怎么知道的?昨晚才和蒋氏吵的架,今天凌王就知道了? 若是以前还能说是有甲十八在,那个号码牌打小报告,现在家里可没凌王的人,他怎么知道的? 沈冬素瞬间脸色一变,我是给你打工的,但没理由你监视我家人啊! 在凌王看来,她是瞬间由温驯的波斯猫,变成了凶巴巴的狸花猫。 小狸猫挥着小爪子,龇着牙问:“你监视我?” 凌王一噎,呃,虽然我确实派人保护。但这事他当然不能承认! “自然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昨晚我和我娘吵架的事?” 凌王挑眉看向她:“本王何时说过此事?” “那你说有人要娶我是什么意思?”沈冬素继续质问。 凌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道:“令堂托刘管家为你保媒,对方是本王的亲卫甲十八……” 瞬间,沈冬素羞愧欲死,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羞得脸和脖子都跟火在烧一样。 蒋氏你到底是有多怕我嫁不出去?一边问着大鱼哥,一边还托刘管家问甲十八!还有谁我不知道吗? 偏偏凌王还在说: “甲十八领了外任,暂时不会回光州,这个亲事议不成。 说来你要跟谁议亲也不关本王的事,只是你现在跟本王合作,为防王府机密泄露,你若成亲,本王自然要考虑后续合作的问题……” 沈冬素举手打断他的话:“王爷放心,小女暂时不会议亲。甲大人之事,全是我娘亲一意孤行之举。 小女和甲大人绝无半点私情,小女会把全部精力和时间,放在生意上面,绝不会儿女情长。” 凌王微微挑眉:“如此就好!那此事,就不必让甲十八知晓了。” 沈冬素把头点成小鸡啄米:“绝不能让甲大人知晓!我会跟刘管家说,这话就当我娘没说过。” 太丢脸了! 沈冬素想象一下远在千里外的甲十八,突然接到刘管家的信,结果是问他愿不愿意娶自己? 估计甲十八是一脸懵且无语,我就在你家住了段时间而已,你还讹上我了! 此时,风雪中巡逻的甲十八连打几个喷嚏,又有谁在背后非议我了? 第102章 干劲满满的冬素 接下来的火锅沈冬素吃的那叫个如坐针毡、食不知味,全程不敢看凌墨萧一眼。 她算是服了蒋氏,有这么一个娘,生活想平静都难啊! 她本来想避开凌墨萧躲几天,等他‘贵人多忘事’,忘了这件小事之后,她再厚着脸皮,当无事发生。 但凌墨萧不想跟她避开,饭后还要跟她一起散步:“沈大夫不是说,本王饭后要适当走动走动,对身体有益。” 沈冬素看看外面正飘洒的雪花,强笑道:“这天气,散步会冻着的。王爷的腿不能受寒,还是在屋里烤火看书吧!” 凌墨萧取来两件极厚的大皮风,一模一样的雪白厚毛领子,银灰色缎面,只是一个是男式的,一个是女式的。 将女式的递给她:“去暖棚散步,不冷。” 沈冬素有点受宠若惊:“这太贵重了,小女不能要。” 她猛地想到生辰礼物,忙去自己房中把那个精致的木盒子抱出来:“还有这个,小女也不能要。” 结果她发现凌墨萧的脸色,又变成她刚来时的那副模样,呃,生气了。 大老板不喜形于色,生气都好难辨认哦! “本王赏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来的道理!你不要,就一把火烧了。” 沈冬素吓一跳:“那怎么行!”这是烧衣裳吗?这是烧金子啊! 这一身衣裳加这一件披风,百两银子都买不到! 大老板惹不起,她只好收下,碎碎念道: “我又穿不上,这衣裳穿了不能干活。首饰更不能戴,会掉的。” 人家大小姐戴步摇是为了仪态,走路如弱柳扶风,她这样风风火火的,又不爱用发膏,什么簪子都能甩掉。 没想到凌墨萧耳力好,一字不落全听到了。然后沈冬素就发现,他的脸色像千年不化的冰山上吹了一阵暖风,丝丝笑意隐藏在融化的雪水中。 这种微表情,显微镜才能发现。 不过大老板在笑什么?管他呢,收下礼物,即让大老板心情好,咱又平白得两身漂亮衣裳,不要白不要。 沈冬素忙取过披风穿上,结果披风太长,毛领太大,把她衬成了……小矮人。穿的太厚,还有点像小胖雪人。 然后她发现凌墨萧的笑意更浓了,融化的雪水清澈透明,被暖风吹起层层涟漪。 他轻咳一声指着那盒子首饰:“在王府用不上,以后你去作坊、酒楼,总要穿戴体面,才能震慑下人。” 大老板在教她管理学?那得学! 沈冬素连连点头,笑得眼睛眯成月牙:“多谢王爷厚爱,小女定不负您所望,将咱们的作坊、酒楼,做大做强!” 嗯,别的话不论,单那个‘咱们’,甚合凌墨萧心意。 王府到处都挂了灯笼,往暖棚的路上灯火通明,甲四远远跟在后面。沈冬素落后凌墨萧一步,两人亦步亦趋地沿着宽宽的长廊走到暖棚。 此时沈冬素才发现,暖棚大变样,种的瓜果菜蔬没了,全变成了花草。 不光有冬天的蜡梅水仙,还有蔷薇月季、兰花茶花等花卉,开得如火如荼,争奇斗艳。 中间铺的九曲回廊的青板小径,头顶上雪花簌簌之音传来,边缘处温泉流水声潺潺,沿廊还挂了一排黄莺鸟。 走在里面,让人完全忘了这是寒冬腊月。 还以为来到爱丽丝的奇幻花园呢!就因为凌王要饭后散步,王府就有这么一个巨大的暖棚花园。 沈冬素再次感叹,有钱人真奢侈! 前世看有人钱的日常,感觉自己就是个npc,没想到穿越之后,自己还是个npc。 大莲大麦羡慕沈家的新房子,羡慕沈冬素那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小房间。若让她俩看到这个花园,肯定以为到了仙境。 凌墨萧见她从进来就没说过话,不禁问道:“不喜欢在这里散步?” 沈冬素忙摇头:“怎么会不喜欢!只是这里太美、太好,走在里面跟做梦一样。” 凌墨萧又露出一个让人不易察觉的微笑,眉梢眼底都覆上一层淡淡的柔情。 “你住凌王府这段时间,每晚都要陪本王来此散步。” 沈冬素瞬间心一噎,你不说我会觉得自己在仙境,你这么一说,我就是个陪老板的打工人,散步的心态完全不同了。 在里面足了两圈,走的沈冬素后背生汗,怪不得有钱人喜欢冬天,他们的冬天没有寒冷和饥饿,只有赏雪、茗茶、再写诗赞赞梅花。 “王爷,饭后百步走就行了,走太久不利于睡觉。”沈冬素轻笑着道。 凌墨萧点点头,两人回到餐厅,刘管家正在煎茶,笑着:“这是沈姑娘喜欢的牛乳红茶桂圆茶。” 沈冬素忙问:“王爷睡前习惯喝什么?” 凌墨萧本来要说自己没有睡前吃喝的习惯,不过看着她那张期待的小脸,他率先坐下来道: “本来睡前也喜欢喝牛乳茶。” 沈冬素接替刘管家,炒香焦糖和红茶,加进牛乳和清水,倒入红枣和桂圆,煮上小半刻钟,两碗香喷喷的奶茶就做好了。 她怕火星子溅到披风,一进门就脱了披风小心翼翼地挂到旁边的衣架子上,只穿着家常粗麻棉衣。 凌墨萧看着她,明明就是个普通的小村姑,偏偏又如此与众不同!真是个神奇的小丫头啊! 沈冬素眯着眼睛喝奶茶,想到沈爷爷,如果沈爷爷睡前也能喝一碗奶茶就好了! 等下次回家,她要跟胖厨子要点牛乳和红茶,回家做给爷爷喝。 光要牛乳不是长久之计,奶牛不好养,农村都黄水和水牛耕田,养几头山羊好了,山羊奶也好喝,家里孩子多,多喝奶长个。 想到长个,她又往自己房间里跑,这回抱了一盒子牛髓炒面,笑着送给凌墨萧:“王爷别嫌弃,这个可是大补。 您现在身体药补不如食补,早上冲一碗喝,比吃什么药都强。” 等她说完牛髓炒面的来历,凌墨萧很郑重地接过来,还道了句:“多谢。” 这大大出乎沈冬素意料,大老板还是挺有人情味的。 呃,不过,他送咱一件毛皮大衣,咱回赠一包牛髓炒面,是不是有点太不像样了? 回到房间后,沈冬素决定多加班,用加班费回报大老板的厚礼。 这一夜她房间的灯到子时才熄,她披着厚披风,桌下有暖炉,一点也不冷,写了厚厚一叠火锅酒楼策划书。 她主张推出平价亲民的鱼片锅,其实还有一个私心,那就是沈爷爷的鱼塘的鱼就有销路了。 放心地养草鱼、链鱼这些长的快,但腥味重的家鱼。 翌日她一觉睡到巳时才醒,不禁吓一大跳,在家里都是天一亮就起床的。 怎么凌王府即无鸡鸣,又无狗吠,整个院子静悄悄的,她一下子就睡到这么晚。 她穿好衣裳,去厨房打热水洗漱,刘管家忙歉意地说,以后早上让人给她送热水。 她忙笑说不用,自己是来干活的,又不是来享受的。 好奇问为什么没有鸡鸣?刘管家才说,因为王爷浅眠,他们都是想方设法让王爷多睡一会,方圆几里都没有大公鸡。 沈冬素:…… 真任性,这才叫睡觉睡到自然醒啊! 这年头又没闹钟,只好请一个相熟的绣娘,辰时去敲一下她的门,绣娘都是寅时半就起床的。 她以为凌王还在睡,等她洗漱完来吃早饭才知道,凌王早就起来去暖棚那里锻炼去了。 尴了个尬,整个王府,竟然只有我一个睡懒觉! 今天她要和刘管家、胖厨子一起去县城,看火锅店装修。 另外还有一个任务,那就是从凌王的庄园里,挑一个适合种葡萄的庄子,明年将大规模种葡萄。 这也是为了火锅店,因为朝廷禁粮食酿酒,但不禁果酒,如今市面上最多的酒就是岭南的各种果子酒。 但因路途遥远,所以酒价极贵,拿到小县城的火锅店保管一年卖不出三瓶。 她一听就问:“那咱们自己酿果子酒呢?如葡萄酒?” 凌王诧异地看着她:“葡萄美酒夜光杯,西域葡萄酒天下闻名,中原地带还没有哪家酒坊会酿葡萄酒。” 沈冬素再次找自己那不存在的师傅当背锅侠:“我师傅最爱葡萄酒,特地深入西域学习葡萄酒酿造。 他学会了,同样也教给了我。可惜我连葡萄是什么样的都没见过,更不用说酿酒了。 如果王爷有葡萄庄园,我倒是能试着酿些葡萄酒。” 凌王没有葡萄庄园,但沈冬素既然这么说了,那没有也要有啊! 凌王立即将此事全权交给她来办,挑选适合种葡萄的庄子,明年开春前,他会让人送一批葡萄苗过来。 沈冬素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信任自己,感觉她说个什么,凌王都会当真。 越是如此,她越是用心。不能辜负大老板的信任啊! 酿葡萄酒不光需要葡萄,还需要糖,而这年头的糖也是从岭南来的,价格跟酒一样贵。 她决定再种一些青甘蔗和甜菜,到时候试试哪一种的糖更适合酿酒。 一听她还做糖,凌王垂下眼眸,让人看不清他的想法。 但刘管家和甲四都是一脸听天书的表情,甲四犹豫了很久才问: “你会这么多东西,为什么在沈家的时候不做?” 沈冬素反问他:“如果一个没权没势没后台的小村姑,会做糖、酿酒、医术,会是什么下场? 你不会以为她会发大财吧?” 甲四表情一沉,瞬间明白自己问了一个极蠢的问题。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小村姑,她的下场不是发大财,而是配方权贵抢走,人要么被圈禁要么被灭口。 别说是小村姑,在京城一些贵族、巨商,都会因为家有秘宝遭人惦记,从而家破人亡。 她明明说的是事实,不知为何却大大取悦了凌王,他微微偏着头,狭长的凤目注视着她,轻声问: “所以,是本王给了你胆子,让你愿意尝试把自己会的东西展现出来?” 沈冬素理所当然地点头:“当然!小女现在和王爷合作,这光州肯定没人敢抢我的方子吧?” 凌王失笑:“放心,天下都没人敢抢你的方子!” 这回去县城凌王没来,明显刘管家和胖厨子都不再拘谨,沈冬素也一样,畅所欲言,什么也不用顾忌。 拿着她画的装修图,指导工匠,打得火锅专用方桌,中间挖空放炉子,上面放锅。 春夏不吃火锅的时候,拿木板一挡,又变成一个方桌。 菜单不是挂墙上的木牌,而是画有菜肴的硬纸,上了颜色,光是看菜单就让人垂涎三尺。 一应餐具、茶碗、酒杯、工作服等等物件,全是沈冬素设计后统一做的。 除了这些最主要的是服务人员的训练,刘管家说直接让王府的下人去任小二。 但沈冬素发现,凌王府的下人都略显高傲,可能面对普通客人时的态度让人不舒服,她又不好意思直说。 便说市面上普通小二的工钱,远没有凌王府下人的工钱高,不能让王府下人大材小用,不如去市面上招聘一批小二,她培训几天之后上岗。 刘管家同意了,但厨房重地,得用王府的人,不能让人把配方偷走了。 火锅店装修进度很好,也是,凌王府的工匠连给她家盖房子的速度都很快,更别说干王爷亲自下令地活了。 出城的时候,沈冬素又拐到二姨母的酸辣粉摊,生意一如既往地好,丁启两姐弟忙得脚不沾地。 她匆匆问了句:“那个人近日来了没有?” 丁启摇头:“最近没来。呵呵,下雪之后吃粉的人更多了,蒋婶准备在城南再摆个摊。” 沈冬素喜道:“那真是太好了!” 生意越来越好,那个奇怪的人也不来骚扰。等过了年,小盼哥考了秀才试,就该和阿沅姐提亲。 大姨母在镇上的生意也不错,年前租好店面开张。大鱼哥天天跟着沈父做水车,订单排到后年都做不完。 三姨母虽然只是在牛棚红薯作坊干活,可三个姐妹都帮她,赚的钱都分她一些。她的工钱攒起来,已经够小盼哥考试的钱了。 这个新年,几家都能过得红红火火。 沈冬素在凌王的几个庄园看过来,最后选了离王府最近的一片荒地,一听说是王爷要种葡萄,庄子的佃户都抢着承包。 第103章 舅舅登门 除了葡萄园,还有甜菜园和甘蔗地,同时划分土地承包给佃户,中原地区种不了紫皮甘蔗,长不大也不甜,但能种青皮甘蔗。 沈冬素特地跟胖厨子确认过,这年头还没有黄泥滤糖法,白糖只有糖霜,价比黄金,且量还极少,非大富大贵之家吃不起。 沈冬素越发自信,等种出甜菜和甘蔗,做出白糖,那将是跟葡萄酒一样,稳赚不赔的生意。 护肤品作坊的女工都是王府的婢女,现在正是防冻面膏大卖的季节。沈冬素没试着做更复杂多种类的护肤品,单做面膏。 一款普通低成本原材料的,成品偏黄色,但防冻伤效果极好,普通人家也买得起。 即能做药膏卖,也能做护肤品卖,她取名为雪肤膏。 一款加了红参、蜂蜜等贵重原材料的,成品洁白无暇,拿玉瓶装着。 刘管家找来商行的管事,那管事直接定价一瓶十两银子,还不在光州县城售卖,而是暗中送到京城和江南的商行售卖。 刘管家说这还不算贵,京城很多胭脂水粉,一小盒子卖几十两,多的是贵妇人趋之若鹜。 沈冬素给这款面膏取名雅馨霜,一瓶价植一个沈林钟…… 她对护肤品作坊也有长远规划,先用雅馨霜打开市场,后面再推出眼霜手霜、胭脂水粉、唇脂眉粉…… 等朝廷不禁酒,能放心大量地酿酒的时候,她就能用高度酒和花草做香水,那才是一本万利! 沈冬素在凌王府一直住到腊月初七,这期间她去了三趟县城,指导火锅店的装修。 将雪肤膏和雅馨霜的制作流程化,婢女们流水线作业,一人负责一样,就能完成雅馨霜的制作。 扮成小厮被甲四带到孙军医的试验室,看青霉素的进度,悄悄帮孙军医指出错误的地方。 幸好的青霉素的研究有很大进步,孙军医正在牛、羊身上试用。沈冬素跟甲四说,最好的试验体是小白鼠。 就这样小白鼠提前千年,开启成为试验体的鼠生。 腊月初七的早上,车夫带着一车红薯去沈家买红薯粉,回来的时候把仲阳带来了。 仲阳是来接沈冬素回家过腊八节的,同时想来看看大姐在主家干活怎么样?吃的住的有没有受委屈。 沈冬素欢喜地把他牵到自己的房间,仲阳眼睛都不够看了,感觉一路过来见的东西他都不认识。 等只有两姐弟的时候,仲阳才小声问:“姐,这主家怎么对你这么好?大哥说他是睡大通铺,十几个人睡一个小房间呢。” 沈冬素笑道:“因为我和大哥干的活不一样啊!我是来教绣娘纺线,还要教厨子做点心,自然住的好。” 我总不能说,这家主人欠我一万两赏金吧?仲阳会吓到的。 仲阳竟然丝毫不怀疑,难道在他心中,他大姐就这么厉害? 沈冬素哪里知道,在她让仲阳压着沈父的腿,她面不改色地卸了沈父的断腿,从那一天起,仲阳就做了个决定。 不管大姐做什么,他都全力支持!不管大姐说什么,他都丝毫不怀疑! 原主到安息消失的那一刻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记得她的人,除了沈父,还有她的小弟沈仲阳。 沈冬素去跟凌王请辞回家过节,凌王很干脆地同意了,让她意外的是,凌王听说她弟弟来了。 还让刘管家备了一份送给学子的四样礼,除了一套笔墨纸砚,还有两本有注释的书,一本诗经,一本论语。 仲阳的表情,跟沈冬素收到毛皮大衣时的反应差不多,开始不敢收,沈冬素让他收下,他才行礼道谢后收了。 车夫送两人回家,刘管家备了满满一车的腊八礼物,除了各色干果子干豆子,还有一扇火腿,两坛好酒,两罐茶叶。 冬素特地跟凌王讨要了两盆蜡梅,一盆放在自己房间,一盆她要送给阿沅姐。 阿沅天天在屋里绣花做衣裳,眼睛肯定很酸涩,屋里放盆腊梅,她休息时养养眼。 凌王很大方地让她喜欢哪个花就搬哪个,她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真搬啊! 除了两盆盛开的腊梅,她又要了几个水仙根,准备给大莲和小满养着玩。 路上,仲阳欢喜地看着论语:“这比我夫子那本好多了!” 他说笑完,又用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老成语气道:“姐,你能别跟娘吵架了吗?” 沈冬素没好气地道:“哪回不是她先说我的!我走之后,她跟大姨母说清楚了吗?” 仲阳点头:“说清楚了,大鱼哥垂头丧气了几天,后来就释怀了。 托我给你带话,让你别生气,以后他把你当亲妹妹。 他说他本来想亲自问问你的,又怕亵渎了你,才让大姨母问,没想到事情变成这样。” 沈冬素忙摇头道:“我一点也没怪大鱼哥,也不怪大姨母。” 她长叹一声,本来不想说甲十八的事的,决定跟仲阳一个人吐槽一下。 “你知道娘还干了啥事吗?她还托刘管家问甲大哥,愿不愿意娶我。” 仲阳一脸懵,就算他是个孩子,也知道此举有多不合礼。 “哪有这样的,哪有女方上赶着问别人要不要娶的?” 沈冬素一拍大腿:“你看,连你这个小孩子都知道,这样做有多丢人! 你都不知道我都没脸见刘管家,幸好甲大哥不知道,不然我这辈子也没脸见他了。” 仲阳实在不明白,大姐这么好,怎么在娘心里,就成了嫁不出去,要上赶着找男方问的女子了呢? 这样的话,大姐生娘的气也能理解。 沈冬素转移话题问:“红薯粉作坊的生意怎么样?村里有什么新鲜事吗?” 仲阳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道:“村里就是老样子,新鲜事都是咱家出的。 最近二叔被爷爷打怕了,干活勤快多了。 爷爷也准他进屋里吃饭,他悄悄找爹说,天天干洗红薯的活,永远也还不清三两银子,他想干点别的更赚钱的活。 咱爹说咱家没有更赚钱的活,他自己就想了一个,酒楼饭管跟咱娘定了红薯粉,他去送,人家给他送货钱。 开始咱娘不同意,说怕他把红薯粉拉着跑了。咱爹给他做担保,让他试试。 现在二叔带着几个同村的叔伯,专门给人送货,大雪路难行,酒楼正缺脚夫,打赏的钱比洗红薯粉多多了。 二叔说等到明年正月,他就能攒够三两银子还给娘。” 沈冬素没想到沈大志还有这脑子,这样一来,红薯粉生意就越来越好了。 仲阳老成道道地说:“当时分家时候,他指天赌咒再不跟咱家往来。结果现在又黏着咱爷咱爹。 青牛也在咱家洗红薯,冬月姐住在小木屋,咱们这分家跟没分一样了。” 沈冬素失笑:“没办法啊!咱们能不管二房,咱爷和咱爹却狠不下心。大人的世界就是这么复杂啊!” “不过朱氏和青牛娘还是天天吵架,朱氏还托人问咱娘,能不能来作坊干活。 咱娘直接跟咱爷和爹说,除非她死了,否则那两个女人永远也别想踏进咱家一步!” 这一点沈冬素支持,真让朱氏来干活,没三天她就摆起婆婆的谱。 仲阳猛地又想到一件事,冷笑道:“咱舅舅前天带着厚礼来咱家,爹抹不开面子让他进了屋,娘气的晚上哭了许久。” 沈冬素努力回忆,才想起还有这么一个舅舅。对舅舅唯一的记忆就是,沈父出事后,蒋氏带她去借钱,结果被舅母拿扫帚赶。 “他来做什么?” “他在县城看到二姨母的店,打听到咱家红薯粉生意,又想来认亲了呗! 哼,娘说,但凡当初他帮一点忙,哪怕借几十文钱,今天她还认这个兄长。 当初是他家无情无义,现在又来认亲,娘亲才不理。 可是二姨母和大姨母都说,她们四姐妹就这一个兄弟,娘亲舅大,不认舅舅对孩子名声不好。 姐,是这样吗?舅舅那么坏,咱还必须要认他吗?” 这个沈冬素也没法回答,上辈子她没亲戚,更没有沈家这么多极品亲戚。 而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很多都断亲了,人情往来极为淡薄。 但这个时代,确实是娘亲舅大,孝大过天。 舅舅打你骂你事小,你敢初二不去拜舅舅,亲友能戳你脊梁骨骂你。 “这是大人的事,咱们别管。就当他和二叔一样,别影响咱们就行了。”沈冬素只能这么说。 沈冬素想的太天真了,蒋德运,也就是蒋氏的兄长,人家多方打听,把沈家现在的情况打听的清清的。 沈林钟交了好运,在一个大贵人家当差,带的一家子都兴旺起来。 沈家盖了一大片砖瓦房,蒋氏办的红薯粉作坊,县城多家大酒楼都去她那订货。 三个姐姐借她的东风,卖酸辣粉都赚了不少钱,大姐在镇上开小吃店,二姐在县城租铺面。 要不是四妹的小叔子沈大志,去县城送货,意外碰到在他面前吹牛,他都不知道四妹一家现在这么了得! 他这个亲舅舅,本应该沾大光的,却是最晚得到消息,一点光也没沾到。 忙回家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郑氏,郑氏先是不屑,几个月前四妹还带着扫把星来借钱,听说沈大成都要死了。 自从沈冬素那个天煞扫把星登门,她连着倒霉几个月,家里粮油铺子的生意也亏了。 现在你告诉我,沈大成没死还交了好运,家里又是盖新房子,又是雇几十人开作坊,还开食肆。 对了,四妹的公公还当了村长! 郑氏跟听天书一样:“除非沈家祖坟冒青烟,我才不信那一家子几个月时间,就从泥潭爬到富贵窝了! 哼,你那个四妹心眼最多! 当初我好心要把她说给乔大家的,她到处造谣我要把她卖给老鳏夫。 人家乔大家当时才五十岁,还年轻力壮,家里又有钱,她要是嫁了,日子不知过的多好! 咱家也能跟着沾光,她非不情愿,还害我被人骂是恶嫂子! 嫁给沈家那个穷蛮子,活该她过苦日子!活该她女儿是天煞扫把星!” 蒋德运挥手道:“这都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还提它搞么斯? 咱现在就说,沈家真发达了,那红薯粉生意,咱家要怎么跟着赚点钱。 你没看二姐的食肆,生意好的很。那个沈大志一车接一车地往酒楼送货,赚了不少钱呢!” 郑氏高傲地说:“这还不好办?你是她哥,她恨我这个嫂子,难道连亲哥也不认? 直接跟她说,那个红薯粉子,送咱们粮油铺子卖,赚到的钱四六分成。” 蒋德运是个妻管严,没办法,粮油铺子就是妻子的陪嫁,他一个农村出来的,能有现在这片家业都是妻家助力,他不敢不听郑氏的。 这才有了沈家村这一幕,他带着礼物坐沈大志送货的驴车,今年第二次来四妹家,上一次是正月拜年。 当他看到沈家的新房子,那么一大片青砖红瓦房,他愣了一下神,盖这么一大片房子,加上置办家具,最少也要百两银子。沈家真的发达了啊! 蒋德运是个生意人,生意人唯利是图,脸皮面子这东西,那是读书人在乎的东西。 妹妹不待见他没关系,咱跟妹夫多聊聊,咱跟沈老太爷说话。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还是男人当家主事。 因沈冬素跟刘管家建议,盖作坊之前先修路,刘管家带人修好的第一条路,就是从河堤下方转个弯,修到沈家门口。 如今马车直达沈家新宅子大门前,刘管家还特地让平了一块空地,给车辆装货。 沈爷爷感激不尽,给修路钱刘管家自然不要,沈家便管了工人几天饭。 蒋德运第二次来沈家,就见一辆极大的马车停在沈家门前,马匹毛发油光水滑,一看就是良驹,这定是哪个富商来买红薯粉啊! 他脚速比沈父还快地迎到门口,笑眯眯地拱手跟车夫介绍自己。 一听是沈姑娘的舅舅,车夫很客气地回礼。然后在蒋德运震惊的目光中,就看到车上跳下来冬素和仲阳。 富商呢?凭这两毛孩子,也配坐这么豪华的马车? 车夫极客气地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看着那火腿、美酒、名茶……蒋德运的眼睛都直了。 再听车夫恭敬地给冬素行礼道别,蒋德运彻底相信,沈家这是交了大运,今天不管怎么样,他都要把红薯粉的生意要到手! 第104章 准备过年 “冬素和仲阳回来了!快进屋烤火,瞧这天冷的。 哎哟,这是知道舅舅来了,特地置办这么多酒菜吗?真是好孩子。”蒋德运笑眯眯地道,仿佛两家从来没有嫌隙一样。 仲阳拱手行礼,他现在是书生,礼这一块不能让人抓出把柄。外甥见舅,是要行大礼的。 沈冬素眉一挑,演戏嘛,谁不会啊! 比蒋德运更热情地道:“舅舅来了!舅舅好久没来呢,这是来给我们送腊八礼吗?舅舅快请进。” 屋里的蒋氏听到这三人在门口的寒暄,不禁重重哼一声,跟沈父小声道: “我就说冬素这丫头没心肠,就记得我的不是,旁人的她都不记得。 被她舅母打的事,她全忘了,瞧对她舅热情的。” 沈父却不这么认为,以前的冬素会以德报怨,现在的冬素嘛,谁也别想从她手里讨到好处。 蒋德运见两姐弟态度很好,不禁心喜,小孩子就是好哄。 忙笑着从口袋里拿出礼物:“县城里的年轻人喜欢玩这个,舅舅特地给你们买的。” 仲阳接过一看,不禁失笑,纸张粗糙的数独本,还是初级的。他该不会还带了一包梨糖吧? 仲阳从书包里拿出一本纸张精致,还有书封的高级数独本,递给蒋德运:“我们小镇的年轻人,都玩这个。” 蒋德运接过一看,只尴尬了那么一息功夫,就笑道:“这个更好,我拿回家给你们桂芝姐玩。” 吃午饭的时候,蒋氏炖了一锅白菜猪肉粉条,火腿和酒都没上桌。蒋德运知道妹妹不待他见,也不恼,连连赞那粉条好吃。 然后话题就引到红薯粉丝上面: “在小镇上能卖多少出去?还是在县城做生意好。你也不用麻烦地去找铺面工人,放我店里卖,赚的钱咱们四六分。 隔几天让大志送我店里送几车货,一个月结一次账。咱是至亲,为兄才这样做生意,要是旁人,最多二八分利。” 他一副拍板决定的语气,仿佛跟他合作,是沈家占了大便宜。沈父惯不会说场面话,特别是蒋德运还是妻兄,他只道: “不麻烦大哥了,冬天红薯不好收,粉丝做的少,做不得大生意。” 现在天天上门取货的还要排队,哪里有多的粉丝送到你店里卖,还跟你四六分成!净想美事。 蒋氏却丝毫不客气:“不用了。我们这小生意,大嫂肯定看不上。” 蒋德运连忙看向沈爷爷,想听他怎么说,今天两人聊得很投机,沈爷爷应该会站他这边吧? 结果沈爷爷跟没听到一样,吃了饭率先离席,说是胃病没好,还要吃药,就回自己屋里了。 蒋德运再次发挥他做生意的好口才,百般劝沈父和蒋氏同意放他店里卖,缺红薯,他从城里收购。缺人,他也能从城里招小工。 可沈父和蒋氏皆不为之所动,因为早就和二姨母说好了,干红薯粉丝放在她的小食肆里卖。 蒋德运见软不行,来硬的,一摔筷子指着蒋氏道:“大姐、二姐都能做你的红薯粉生意,怎么我这个大哥还做不得了? 你要想让三个孩子还认我这个舅舅,这生意我做定了!要是不认,行,以后你就没娘家!” 蒋氏冷哼一声:“我早没娘家了,出嫁的时候嫂子就说了,全当我是没娘家的人。” 沈冬素见他们这样聊下去怎么也没个结果,传出去还是沈家的不对,刚发达了就不认舅舅。 逐笑道:“舅舅你别生气,和大姨母二姨母合作是有原因的。舅舅要不要听一听原因,再决定跟不跟沈家合作?” 蒋德运有个台阶就下,忙道:“行!冬素你说,舅舅听着,都是亲戚,凭他们行,我不行!” “我爹当时重病,三个姨母各借了五两银子给我家;我家盖房子,又各借了五两;我家乔迁宴,三家各送五两银子。 这红薯粉生意,是五五分成,舅舅不信可以去问问两个姨母。 我家出事的时候,舅舅避而不见,没道理现在又能和两个姨母一样的待遇。 舅舅要真想做红薯粉生意,那就补个人情债,借十两银子给我家,不瞒舅舅,盖这么一大片房子,我家可欠了不少砖瓦钱呢! 再补五两银子的乔迁礼,我们单独治一桌酒席请舅舅一家,礼补完了,咱们两家还是至亲,合伙将红薯粉生意做大。” 沈父和蒋氏看着沈冬素说,听的一愣一愣的,你三个姨母加起来,也凑不到十五两银子,你这瞎话说的,连个愣子都不打一下。 但蒋德运问他俩的时候,他俩还是坚定地点头:“没错!三个姐姐帮我家良多,这红薯粉生意,可以说是我们四家合作支起来的。 哥你要想加入,那就跟三个姐姐一样,给十五两银子。不然,就这么让你加入了,两个姐夫心里也不舒坦啊!” 蒋氏的语气都放软了,因为她清楚的很,郑氏肯拿十五文钱给她,都算大方的,怎么可能拿十五两银子呢! 蒋德运走的时候有点气急败坏,沈冬素听到他小声骂,天煞女,心真狠! 她丝毫不生气,还觉得挺爽的,要是一辈子顶着天煞女的名声也不错,没男人敢娶,别人还不敢惹她,想想都挺美。 沈父担忧地问她:“要是他下回真拿十五两银子来怎么办?” 沈冬素笑道:“他要真能狠下心,那收下钱就把生意给他做啊!不过是按批发价给他,他在县城卖多少钱一斤,咱们就管不着了。” “唉,跟他一家打交道,麻缠的很啊!最好别来了。”沈父感叹道。 腊八当天早上,沈爷爷把提前买的两口大锅搬出来,提前泡了一夜的米豆摆满厨房。 农村有所赠腊八粥的习俗,沈爷爷是村长,就得全村每一户都送一碗。 亲戚家离得近的送粥,离得远的送米豆。仲阳去大姨母家送,沈冬素则去二姨母和三姨母家送。 她特地提前去三姨母家,三姨母家是三间茅草房,收拾的很干净,大鱼学了造火炕之后,给几家亲戚都修了火炕。 三姨母正在火炕上织毛衣,二姨母教的,她织的慢,到现在还没织好一件。莫修谨身上穿的那件,是阿沅姐织的。 冬素的到来让三姨母格外高兴,忙给她煮红糖鸡蛋吃,又留她吃午饭,听她说还要去二姨母家,才放她走。 莫修谨领她到自己的房间,说拿两本书给仲阳。当然,书也拿了,但另拿了一包绣线给她: “上回阿沅姐说缺绣线,二姨母忙,她又不能出门,托人买总买不好,我路过绣衣铺子,给她梢带一些。” 沈冬素朝他眨眨眼睛笑道:“解释这么多做什么?我懂!阿沅姐可是绣嫁衣哦!你买的绣线,更有意义。” 莫修谨总是一副老成道道的模样,这会却红了耳根子,推她快走:“别让二姨母瞧见了。” 冬素见他情绪稳定,眼中未见燥意,放心不少。又把自己亲配的药茶给他:“一定要记得每天喝啊!” 赶到二姨母家的时候,正好吃午饭,这不留下来都不行。二姨母还是一幅风风火火的模样,干什么都爽利。 她家虽然也是泥草屋,但挺大的,有三间上房,两边各三房共六房偏房,还有一个门廊子放杂物。 在沈家没发达之前,二姨母家的房子是几家亲戚中最大最好的。 二姨夫还是红红的脸,仿佛一直处于微熏状态,笑呵呵地让冬素吃东西,问沈爷爷和沈父的身体情况。 沈冬素穿越以来第一次正式见大山表弟,之前见面都是匆匆的,话都没说上。 大山长了一个很大的脑袋,像二姨父一样的圆脸。 从后面看整个头像球一样,沈冬素还没见过这么圆的脑袋。不知道小时候是怎么睡的头型? 大山长的像爹,性格像娘,行事爽快,说话干脆,人也聪明,胆子还大。 跟沈冬素聊县城里的小食肆,比二姨母还清楚,特别会算账。 沈冬素觉得他非常适合做生意,红薯粉生意肯定能在他手里做大做强。 只是他的爱好有点不同于常人,穿了一件很显眼的紫色衣裳,一条湛蓝色的裤子。 在这个遍地是灰、褐色的农村,多远就能看到他,太显眼了! 二姨母说是他自己攒钱扯布让阿沅做的,哪有男孩子喜欢穿这样鲜艳色的衣裳?偏偏他爱的很。 吃了饭,她才有机会去阿沅姐的房间单 独聊天。对于她送的蜡梅,阿沅非常高兴。 农村人哪家会在屋里养花啊,这屋里有了花,哪怕是土房子,也变得清雅起来。 等她拿出莫修谨送的绣线,阿沅的脸瞬间就红了,跟莫修谨一样,红到耳朵根子。 不论看多少次,沈冬素都要感叹,真是纯情啊! 不过阿沅姐的烦恼依旧存在:“娘还是不许我出门,并且,娘和爹最近不知为什么事,争执了好几回。 我一问,他们就噤声,生怕我听到一样,总躲着我说话。冬素,我好担心,最近我总是心慌。 修谨快考试了,我怕他担心也不敢跟他说。” 沈冬素安慰她:“我觉得二姨母和二姨父很要好啊,不像是有分歧的样子。可能是在商量你的嫁妆,怕你听到不好意思。 别多想,马上就要过年了,年一过,二月就近了。” 阿沅也这么安慰自己,是她想多了,爹娘有事不会瞒着她的。 阿沅姐敏感多疑,沈冬素也不是全不放在心上,回家后她极为少见地率先找蒋氏说话,把二姨母一家在县城遇到怪人,和不让阿沅姐出门的事说了。 结果蒋氏的反应完全出乎沈冬素的意料,她脸色大变,焦急中带了些恐慌,匆匆道了句:“没有的事,让你阿沅姐别乱想。” 她这反应哪里像没有事的模样!可不管沈冬素再怎么问,她都说没有事。 问急了两人差点又吵起架来,沈父忙来打圆场,说明天开始就要办年货,怎么准备置办? 沈冬素见蒋氏这里问不出什么来,决定让大麦姐悄悄问问大姨母,大姨母心软,她要是知道内情,求她她肯定说。 腊八一过就是年,初九、初十是打糍粑的日子,全村一大早,家家户户都是炊烟徐徐,整个村子都像在云雾中一样。 泡了一放的糯米上锅蒸熟,倒进大舂中,十几个青壮手持擀面仗,整齐地喝吆着‘嘿、嘿、嘿’。 一边捣糯米,一边喊号子,不一会,一锅糯米就成了糍粑。 趁软的时候赶紧倒出来,摊平压齐,再切块放水里漂着,能吃到二月天还不坏。 当然,前提是你家糯米多,打的糍粑多,打的少的人家,正月初头就吃完了。 沈家本来是没糯米的,年年都是三个姨母你家送几斤、她家送几斤,凑够一舂打点糍粑尝个新。 今年刘管家送了两百斤上等糯米,不光打糍粑成了全村最多的一户,还能磨糯米面、煮八宝饭、煎糯米饼,全家从腊月开始,每天都能吃点糯米做的美食。 这一天全村的孩子都乐疯了,不管是刚蒸熟的糯米饭,加点红糖吃的喷香。 还是才打出来的热糍粑,炒熟的黄豆粉一沾,那滋味,吃起来不知道饱。 仲阳、小虎和小满,从蒸糯米吃到糍粑打好,吃的小肚子圆圆。 但沈冬素发现,小满偷偷藏糯米饭,拿荷叶包起来,塞到她那个破旧的不成形,又拿旧布绑结实的竹筐里。 那里面有她藏的面饼子、红豆包子、干粉丝……一小包一小包地包好,那是小满最大的秘密。 呃,其实全家人都知道。蒋氏之前因为她藏食物,吵着要把她赶走。 都以为小满不敢再藏了,但现在她是把自己的那份吃一半藏一半。 除了小虎和沈爷爷,谁靠近她的竹筐她就尖叫大哭,大家也不制止了,食物放坏了,小虎就悄悄拿去喂鹅。 沈冬素只觉心疼,这孩子体会过极度饥饿的滋味,哪怕现在食物堆成山让她吃,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藏一点起来。 也许等她年纪再大一点,将那段痛苦的记忆淡忘,才会改过来吧! 十二杀年猪,全村只有三户人家杀年猪,没有沈家,所以沈爷爷一家买点肉,猪头是祭祖的,年猪的猪头一般不卖。 沈爷爷觉得今年家里兴旺,不能拿槽肉祭祖,一定要拿猪头祭,便出高价买了个猪头。 祭祖的食材女人不能沾,沈爷爷和沈父、仲阳三个在厨房拔猪毛,拔干净了挂在堂屋门前晒着。 然后小满每一次路过,都吓的尖叫,沈冬素只好把她抱到自己房间。 有一说一,那个大猪头挂在门前,确实挺吓人的。 第105章 让凌王再次中毒? 腊月十三酿米酒,蒋氏酿的米酒不好,特地请了胡婆婆来帮忙。 每年腊月都是胡婆婆最忙的,她帮村里人酿米酒、做老面酵子、做酱、做冬瓜糖…… 这个时候村妇们对她都很尊敬,孩子们围着她喊胡婆婆,做糖的渣渣,她都拿干净的帕子包着,分给孩子们吃。 蒋氏全程给胡婆婆打下手,想把酿米酒的本事学到位,直到晒凉糯米的时候,胡婆婆闲下来,沈冬素煮茶给她喝。 胡婆婆才悄悄对她说:“你冬月姐请你得空去一趟。”沈冬月这个名字,越是离年近,越成了禁忌一样。 全家不许提,全村的人都不议论,特别是家里有女儿的,仿佛这个名字是什么传染病,多提几次,自己的女儿也会变成她一样。 据说腊月初头,肖氏突然疯了一样跑回沈家村,坐在沈大志屋门前口,拿着一根竹棍,一边骂一边敲一边哭。 哭别人家都能团圆过年,只有她一个人孤苦无依,都是沈冬月害的,这个小娼妇害了她儿子…… 你说她疯了吧,她还知道不敢来沈家大房骂,还不敢骂沈冬素。 你说她没疯吧,又跟个疯婆子无二,头发散乱着,衣裳脏污。硬是骂了一天不带重复的。 从沈冬月骂到朱氏、王金花,二房无一人落下,全被骂了一遍。 后来沈大志把肖家的人喊来的时候,她又跑回自己家,死扒着门不愿意走。 说就在自己家里过年,谁要赶她走,她就撞死在谁家门口。 最后沈爷爷出面,让她保不在村里发疯,才同意她回自己家住。 这件事沈冬月明明是受害者,但在别人看来,她就是个耻辱,应该被拉去浸猪笼。 村里的好事者,平时绝不去小木屋一步,那几天总往小木屋跑,也不进去,就在外面喊: “冬月,你婆婆又来你家骂人喽!你不回去看看啊!” “沈冬月,你婆婆说是你自己钻冯文生的被窝,他赶都赶不走,是不是真的?” …… 小黑狗从早叫到尾,可那些污言秽语还是不断地往沈冬月的耳朵里钻。 要不是有胡婆婆开导她,沈冬月都打算逃出沈家村,去一个谁都不认识她的地方生活。 沈冬素并非避而不见她,确实是把这件事给忘了,准备过年的事多,她的精力还放在凌王府的生意上面,还担忧阿沅的事。 胡婆婆说起,她才想到,帮沈冬月卖绵线的钱还给她呢! 忙找个借口拿着钱,和几块糍粑去了小木屋。小黑狗一听到她的脚步声,叫的声音很是欢快,小尾巴不停地摇。 沈冬月便知来的不是村里的恶人,而是沈冬素,她虚开着门躲在门后,沈冬素到门前还没喊一声,就被她一把拉进去,赶紧关上门。 小声嘘道:“你先别说话,等我看看有没有人附近。” 她跑到窗户边,小心地窥探一会,才放心道: “那些讨人嫌的今天没来,不过你还是快点走,让人瞧见,会笑你腊月沾晦气。” 沈冬素耸耸肩道:“我怕什么?我天煞孤星,还有比我更晦气的吗?” 这话沈冬月一点也不觉得好笑,她瘦了很多,眼神中透着绝望,总是关着门,屋里光线阴暗。 她在靠窗边的位置纺线,炉灶在屋子的一角,为防棉花沾了灰,她不敢靠近烤火,冻的手指红肿。 以前每每见到沈冬素,沈冬月都觉得讨厌和气怒,而现在,见到沈冬素,她却忍不住想哭。 “对不起,冬素。” 沈冬素轻叹一声:“你已经道过很多次歉了!来,数数棉线卖的钱。你还缺什么,可以托胡婆婆帮你带。” 当她把一包钱放在沈冬月床上的时候,沈冬月惊讶地擦干净眼泪,不敢置信地数着。 “三百文,怎么会这么多?” “十文一卷,你纺了三十卷线,就这么多啊!” “你,你没骗我?冬素,我知道你怜我,可我不想要你施舍的钱。” 沈冬素笑道:“你若不信,下回我带你去卖。 悄悄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明年有贵人在附近建棉线工坊,专门雇女工纺棉线,到时候你可以去工坊干活。 吃住在工坊,再也不用管村里的烦心事。 先别跟旁人说,如果被你爹娘知道了,你这三百文钱怕是保不住了。” 沈冬月重重点头,眼中蓄满眼泪,那泪冲洗掉绝望,变成希冀:“那工坊,会要我这样的人吗?” 沈冬素皱眉道:“什么叫你这样的人?你上次还说,要让别人看看,你的命不贱,怎么现在又说这样的话?” 沈冬月扑在床上呜呜地哭了起来,近来因肖氏回村而受的骚扰,在这一刻得到释放。 她还有未来,她不会一辈子住在这个小木屋里,哪怕有门窗挡着,依旧档不住别人的指指点点。 沈冬素让她接着纺线,过几天她再来拿去帮她卖。 翌日余大鱼帮别的村子打鱼,特地买了几条大链鱼,给每家都送两条。 来沈家送鱼的刚好是大麦,除了送鱼,她还邀请沈冬素到镇上看一下小食肆。 沈父诧异地问:“都快过年了,街上还有人在食肆吃饭?” 大麦笑道:“比平时人还多!都是到镇上办年货的,估计就三十和初一两天没客人,其它时段,只要开门就有客。” 抓住一个赚钱的机会不容易,不管是大姨母还是二姨母,都不把过节当成休息的理由。 以前没钱过穷节,一家人就三十、初一吃两天饱饭。现在能赚钱,天天吃饱饭,哪怕不过节也要开店啊! 蒋氏也是这个想法,给工人一家送两斤米,说作坊开到腊月二十八,没一个人有意见。 沈冬素收拾了一下就和大麦一起到镇上,路上她把阿沅的疑惑告诉大麦姐,大麦也没头绪。 两人来到小食肆,确实很小,只有两间房,其中一间有一半搭了灶台,也没有后院,只有一条小巷子通往水井处。 屋里能摆六张桌子,屋外沿墙可以摆几张板凳,很多吃酸辣粉的人,都是端着碗,拿两瓣蒜,直接坐在板凳上吃。 因为桌椅都是新打的,墙上贴着沈冬素亲手画的,沈爷爷酸辣粉像。 另有几张用白布画的美食图,算是装修,显得比别的食肆明亮不少。 大莲拿着抹布到处擦,喜笑颜开地问道:“怎么样冬素姐?咱们的食肆漂亮吧?” 沈冬素笑着点头:“全镇数咱家最干净,最亮堂。定会生意兴隆,客似云来。” 大姨母摸着墙壁从灶台后面走出来,在围裙上擦擦手,慈爱地笑道: “冬素满意就成!大麦跟你学的那几道菜色,客人很喜欢呢! 特别是卤肉浇头,不管是浇面还是浇饭、沾膜吃、平饼子吃,都喷香。 昨天焖的一锅卤肉才过晌午,就卖完了。” 大麦拿出账本给沈冬素看,她识字不多,沈冬素便教她和大莲、阿沅、仲阳简单数字,专门用来记账。 只有自家几个人看得懂,还简单明了。她翻着账本心算,小地方到底客流量有限。 一个月去掉成本,最多能赚十两银子,两家一分,一家也就五两银子。 很明显大姨母一家都很满意,一个月五两,一年就是六十两,攒个几年,余家也能成为余家村第一富了! 可沈冬素不满意,大麦姐可是她一手教出来的,母女三人,几乎把所有精力和时间都放在这个小店,结果一个月一人还赚不到二两银子! 见她眉头微皱,大麦焦急地道:“我哪里记错了吗?” 沈冬素忙摇头:“没错,我只是在想,咱们食肆还能卖什么。” “你娘说明年把干粉丝也放这卖。”大姨母笑呵呵地道。 大麦却明白沈冬素的话,宽慰地道:“咱们摆摊几个月,就能租个食肆。 等多攒点本钱,再开饭馆,饭一口口吃,路一步步走,不急的。” 沈冬素大感意外,她还没大麦姐心态稳!想想刚穿越来的时候,沈林钟为了十两银子就把自己卖了。 现在她就觉得一个月五两银子太少了!没办法啊,在凌王府的时候,算的账都是百两起步的。由千两银子投资的火锅酒楼。转到十两银子投资的面馆食肆,一时没转变过来心态啊! 说完食肆的事,沈冬素闲聊般将阿沅的事说了说,结果她发现,大姨母全程沉默,任她怎么问,都笑呵呵地道: “没事,是阿沅想多了。” 这态度,只能说是温柔版的蒋氏而已,明显有内情,却咬紧牙关不开口。 她和大麦相视一望,大麦朝她使个眼色,意思是她会慢慢磨母亲,等问明白了再告诉她。 腊月十五那天,刘管家亲自来沈家村接她,跟沈爷爷保证过小年那天送她回来。 沈冬素以为又是火锅酒楼的事,没想到刘管家面色凝重地告诉她: “生意的事先放一放,王爷有要事需要姑娘帮忙。” 沈冬素大惊:“王爷旧疾复发了?” “这到没有,姑娘稍安勿燥,等到了凌府就知道了。” 明显感觉到这回车夫赶路的速度都快了,她在车里被颠的飞起,一到凌府,她就被甲四带到凌墨萧的卧室。 自从最后一次拔完毒,沈冬素就没进过这卧室。 又一次焦急地问道:“王爷到底怎么了?”甲四不答。 卧室中,凌墨萧躺在床上,玄色丝绸睡袍的袖子从被子里滑出来。 她直接跑到床边,提着袖子把他的手捞出来就要把脉,结果被凌墨萧制止。 “本王没事。” 她不信,坚持要把脉,扯着他的袖口不松手。 她好像听到凌墨萧闷笑了一声,抬头看去,凌墨萧还是那张冰雕似的冰块脸,难道听错了? 见她坚持,凌墨萧只好把衣袖提起,让她把脉。半晌之后,确实凌墨萧确实没病,她才放心地道: “王爷既然没病,为什么刘管家和甲统领都是一脸你病重的模样? 大白天躺在床上装病,王爷您莫不是身体没病,有什么心病吧?“ 凌墨萧坐起来眯着眼睛看着她,一股无形的冷气,从他的眼神中往外飘。 沈冬素干笑着道:“您没事就好!咱们的生意还没起步呢,您一定要保重身体啊!” 凌墨萧心中冷哼一声,没良心的小村姑,还以为你是关心本王呢,没想到只是为了生意。 “本王现在需要你帮忙,让本王病重,重的跟中了蛊毒一样。” 沈冬素伸手摸向他的额头,这是发烧了? 额头冰凉如玉,然后她的手腕就被两根微凉的手指握住移开。 凌墨萧觉得有点心累,朝甲四抬抬下巴: “你跟她说。” 甲四:…… 我不是怀疑沈姑娘的智商,而是怀疑我的口才。 很快,刘管家进来,详细地对沈冬素说了事情经过。 “你是说京城有人要来看王爷,但王爷不能让人知道他已经没事了,得让来人觉得,他病入膏肓?” “没错,就是这样! 姑娘能解连太医都没法解的毒,定能有法子,让王爷装病瞒过太医。” 甲四补充道:“不是装病,是要跟中了蛊毒一模一样的症状。” 沈冬素觉得他们在为难人,我费了那么多精力,那么长时间,还签了不平等条约,才治好你家主子。 现在你们让我再把他毒倒?早知道就别治了呗。 “这个真没办法,若来的太医曾经为他医治过,肯定能他的身材十分了解,普通的法子,肯定瞒不了。” 甲四眼神一凌,看向凌王道:“来的是温太医,属下可以让他死在路上。” 凌墨萧摇头:“不可,如此一来只会打草惊蛇,那女人越发会猜疑。” 凌墨萧看向沈冬素:“真的没办法吗?” “除非王爷您再中一次蛊毒,反正我还能帮你解……” 沈冬素还没说完,突然想到一件事,惊喜地道:“对啊!再中一次毒就行了!” 甲四看她一眼:“人还有几天就到了,我们根本没时间弄到蛊虫!” 沈冬素自信地道:“不用蛊虫!用王爷的血就行了。 我拔出来的毒血,中毒的症状跟蛊毒一样,但很容易解毒。” 一闻此言,凌墨萧目露喜色,果然,这个小村姑总能给他带来惊喜。 第106章 女扮男装和凌王二次合作 沈冬素可以用凌墨萧拔出来的毒血,炮制一个低配版毒药。 虽然症状看似跟蛊毒一样,实则要轻很多,很容易解毒,并且对身体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 但问题是,这个药的剂量要控制好,还得根据凌王的身体情况调配。 故而她没法调配一堆药出来给凌王,让他需要装病的时候就吃。 必须她时刻在凌王身边,白天吃毒药,晚上解毒,翌日再吃毒药…… 呃,这个循环听上去她很像个巫医啊! 当她把问题一说,甲四觉得这哪里是问题? 直接道:“这还不好办,你留在王爷身边就行了,需要王爷病的时候,你喂点药。” 沈冬素觉得他一点也不体谅人:“刘管家可是答应了我爷爷,小年夜要送我回家的。 我怎么一直在王爷身边?还有,我以身份在王爷身边?” 甲四才想说贴身婢女,却见沈冬素眯着眼睛看着他,不知为何,一看到她这个眼神。 甲四就想到她给冯文生下‘真话药’的情景,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甲四,只觉头皮微麻,沈姑娘可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硬是将那句‘贴身婢女’给咽了下去,转而看向凌王,想听听他给沈冬素安个什么身份。 结果凌王语出惊人地道:“多少银子?” 甲四还在发愣,什么银子?就见沈冬素笑的眼睛弯弯,大老板不愧是大老板,对打工人的心态拿捏的很准嘛! 这是时间的问题吗?这是身份的问题吗?这是钱的问题好不好?钱给到位,什么都好说! 不过,你现在不是没钱吗?连我的赏赐都给不起。 “总银子多不好意思,小女可是王爷的合伙人,帮王爷这点小忙是应该的。” 凌王手一抬:“说吧,想要什么!” 得咧!您这么上道,那就好说! “藕塘旁边,刘管家挑工坊剩下的荒地,小女要十亩荒地开垦了种棉花。” 凌王长眉一挑,小村姑就是小村姑,本王有意要你开开眼界,让刘管家带你见了那么多大管事。 结果眼界还是这么小!帮本王这么大的忙,还知道了本王最大的秘密,你开口要什么本王都会给你…… 凌王不禁想到帝贵的那些贵女,如果她们遇到这个情况会要什么?野心大点的,应该会要凌王妃的位置。 野心小点的,也会要做王府贵妾;或是为其父兄要仕途。 到了你这里,竟然只要十亩荒地!难道本王在你心目中,只值十亩荒地! 沈冬素见凌墨萧不喜反怒,不禁大感诧异,难道我要多了吗? 忙举起五根手指头:“五亩也行的。” 凌王猛地闭上眼睛,将心中的那无名怒火压下,他就不该跟这小丫头谈条件,早晚得气死! “刘管家,在沈家庄附近购买百亩荒地,赠予沈姑娘。” 见沈冬素在那摆手,示意她不要那么多。 凌王咬牙道:“立即写合同,本王赠予你百亩荒地,你从今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居在凌王府,以……” 沈冬素忙道:“医师的身份!” “大夏国没有女医师。” “我可以打扮成男子,保管谁也看不出来。” 凌王不知道她为何对婢女的身份这么排斥,连百亩地都无法让她假扮婢女。只得随她意: “好!就以医师的身份居在凌王府。” 很快凌墨萧亲自写好合同,一式两份,两人签好。沈冬素本来还想说,找个公正人签名。 转念一想,凌王想毁约,这天下谁给她当公正人都没用。 她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王爷,这回是真的给我百亩荒地,不是转成生意的股份啊?” 凌墨萧突然觉得耳尖发热,他这这辈子都没有做过背信弃义之事,为了光明正大地把这小丫头留在身边。 就做了这么一回,把赏银转成生意,没想到让这小丫头小看他了。 他当即道:“你若存疑,今天就让刘管家带你去写地契。” 他以为沈冬素会客气地说,怎么可能不相信王爷呢! 结果沈冬素忙不迭地点头:“好啊好啊!正好我也要回家一趟,跟家里人说一声。 再麻烦王爷一下,能不能让我兄长和我一起回家一趟? 我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过年在外人家里过,别人会非议的。” 凌王眼中带着丝丝笑意:“你不是说不在乎你天煞女的名声吗?” “呵呵,那时我不是穷嘛,人穷了还在乎什么名声。 我现在可是有百亩地的人!名声还是要在乎一下的。” 凌王竟然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 当天下午,沈冬素和沈林钟、刘管家,又匆匆赶回沈家庄。 刘管家直奔亭长家,将藕塘左边的荒地买下建工坊,右边的荒地买下赠给沈冬素。 亭长开始不敢置信,再三问是给沈江的大孙女沈冬素吗? 刘管家笑道:“沈家村还有两个沈冬素不成?” 亭长八卦地道:“这是给她置的嫁妆?还是聘礼?” 刘管家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笑而不语。因为他还没编好理由…… 最后叮嘱亭长此事不可外传,拿着地契去沈家接沈冬素。 此刻沈家全家都齐聚堂屋,蒋氏拉着沈林钟的手抹眼泪,沈林钟明明整个人都壮了一圈,蒋氏非说瘦了。 当沈林钟说出兄妹两在路上编好的借口,他过年有任务不能回家,主人家缺个厨娘。 一个月给十两银子请冬素去煮一个月的饭,主要是他也能吃妹妹煮的饭,所以没跟家里商量,就把这差事接过来了。 沈林钟把十两银子放在桌子上,沈家人的态度各不相同,蒋氏一把将银子拿过来。 喜道:“娘还担心你年夜饭吃不好,你妹妹去给你们煮年夜饭,那娘就放心了。” 沈爷爷表情微怒,低声道:“咱家现在也不缺这十两银子。 哪有大过年让孩子去外面干活,一家子大人在家享受的? 冬素,你别去,爷替你去,爷也会煮饭。” 沈冬素感动一笑,果然,只有沈爷爷会真心为她考虑。 沈林钟干笑道:“阿爷你别说笑,凌公子就是喜欢妹妹烧的菜,才让她去煮年夜饭的。” 沈爷爷瞪着他:“那也不能让你妹妹,大过年的去别人家干活啊!” 蒋氏觉得沈爷爷太偏心,分辩道:“林钟大过年的也要干活,也回不来家。 有冬素去陪着,两兄妹一起过年,不好吗?” 沈冬素安慰沈爷爷:“阿爷你知道的,刘管家和贾大厨对我都很好,他们不会让我干重活,只是烧几道小菜。 其实凌府给多少银子我是不在乎的,我就是想去陪哥哥一起过年,不然哥哥一个人太可怜了。 是不是哥哥?你想让我陪你对不对?” 沈林钟:“……是,越到过年的时候,我越想家。” 沈爷爷瞪的眼神越发严厉,这么大个男人,竟然这么恋家! 这时沈父发话,他笑问冬素:“你想去吗?” 沈冬素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这事是有林钟或是凌府逼她做的,那沈父就阻拦。 但如果是沈冬素自己想去,那沈父就支持。 自从两人说开了,沈冬素以他女儿的身份活下来,两人就保持着这种默契。 沈父做她的后盾,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她则带领沈家,越过越红火。 特别是她把沈林钟的卖身契拿回来,只单独告诉了沈父。而沈林钟也跟他说了自己的打算,想留在凌府。 沈冬素悄悄告诉他,这是她跟冬素的约定,让沈林钟恢复自由身,现在她做到了。 经此一事,沈父越发信任她。知道她来历非凡,有主见,不会受人摆布。 所以不论什么事,只要沈冬素自己说要做。沈父就支持。 此刻,沈冬素看着沈父的眼睛,重重点头:“是的,我想去。” 沈父笑着对沈爷爷道:“这两孩子感情好,就让冬素去吧! 挣的银子,以后给她置嫁妆。” 蒋氏撇撇嘴,一家子都惯着她吧! 人家大麦、大莲在镇上卖酸辣粉,我这工坊腊月二十八停工,正月初二就开工。 论辛苦,谁不辛苦!只要能挣到银子,多辛苦都能干! 她不过去烧一个月饭,挣的银子比旁人一年挣的都多,还怕累着她了。 沈冬素收拾行李的时候,悄悄拿了一包两千文新钱给沈爷爷: “过年给孩子们发压岁钱。” 沈爷爷推说不要,他还没老到要孙女孝敬的。 沈冬素撒娇道:“是孙女想孝敬您不成吗?孝敬阿爷还分年龄不成? 阿爷不要,冬素在凌府干活也不安心。” 沈爷爷心中淌过一股暖流一般,有这样的孙女,真是他的福气啊! 她没给沈父东西,因为她准备了一份大礼,等过了年就送给沈父。 那就是帮沈父站起来,她至今还不敢给沈父做义肢的原因是,她担心此事太过耸人听闻,惹人非议。 这几个月沈家发生了太多事,万一巫医之事若再重提,小小沈家将处于风尖浪口。 她不是没想过借凌王之手,但以前她觉得和凌王并没有那么熟,她不敢保证凌王会不觊觎这个神奇的医术。 呃,在后世义肢自然是非常普通的。但在这个时代,做一条假腿,让断了腿的人重新站起来。 要么是神仙,要么就是巫医。传了出去,只怕有人不远万里过来看。 她觉得有了和凌墨萧的第二次合作,两人合作伙伴的关系,算是稳固了。 她帮凌墨萧糊弄过去京城的来人,再请凌墨萧帮忙照抚沈家,让沈父站起来这件事,不会演变成巫医事件。 相信凌墨萧会愿意的。大不了跟他签合同,以后他的部下断了腿,少了胳膊的,她免费帮忙装义肢! 沈父对她所说的惊喜表现出期待和好奇,叮嘱她照顾好自己,有事托人送信回来。 一旁的刘管家听了,以为她是将百亩荒地的事告诉家里人,或是将跟凌王合作的几样生意说一说。 此刻,任他们想破脑子也不会想到,沈冬素的医术能神奇到那个地步啊! 她坐上马车走到河堤下,沈爷爷、沈父、小虎、小满还有小黑狗,依旧站在河堤上朝她挥手。 想到仲阳放学回家发现她不在了,不知道会不会追到凌王府去。 忙让林钟下车跑回去说一声,她没送信回来,让仲阳千万别去凌府寻她。 因为那时仲阳很有可能找不到大姐,却找到一个‘二哥’。 她在凌府的具体差事,也没法跟沈林钟说,同样让他这一个月没要紧事,别来凌府寻她,有要紧事让甲统领代传。 再次来到凌府,她先去找绣娘,给她做几身男装。当场改小了一身甲四的新衣裳先穿着。 又要了些胭脂水粉,咱没有易容术,可化妆术用的好,跟换头也差不多! 更何况她又不是将丑女化成美女,而是将小美女化成中性帅哥,那还不容易嘛! 画粗眉毛、将皮肤涂成小麦色、画高鼻梁的阴影,长发梳成马尾。 就是胸口用麻布缠平有点难受,没办法,这具身体虽然瘦弱,但该有发育的地方,比同龄人发育的都好。 当她穿上甲四的蓝色劲装,抬头挺胸地走到凌墨萧面前,那一瞬间,大家还真以为来的是个少年郎君呢! 她摆着手道:“再有一把折扇,本公子就是个翩翩美少男!迷倒万千少年女的那种!” 甲四:……第一次听人自己夸自己为美少男的,沈姑娘的脸皮是真厚! 凌墨萧眼角微抽,突然觉得让她女扮男装是个极坏的主意,要不要霸道地要求她扮婢女? 想到自己还要吃她喂的药,算了,霸权不适合用于大夫。 特别是小丫头这种心眼小、脸皮厚、又贪财的大夫! 扶额道:“你扮的是医师,不是美少男。” 沈冬素忙笑说:“我就让你们看看,我扮男人没问题的。等京城的人来了,我肯定不会穿成这样见他们。 放心,扮大夫,不对,我本来就是大夫,我很有经验的!” 趁机让工匠帮她医药箱,再配齐这个时代能做出来的医用工具。 待她换上一身灰色衣裳,严肃的捧着医书看的时候,还真有点名医的气质。 第107章 病的快死的凌王 就这样沈冬素正式在凌王府演大夫,呃,不能说演,应该说干回老本行。 她入戏很快,告诫刘管家、胖厨子等人,这一个月别找她谈生意的事,会做生意的沈冬素在家过年呢。 他们眼前的这个是大夫‘沈冬’,除了医术之外,什么都不懂。 胖厨子不解:“师父,为什么你当大夫就不能做生意啊?咱们火锅酒楼正月开张,还有一摊子事需要您呢!” 沈冬素正色道:“要想骗过别人,首先要骗过自己人,若连你们都觉得我不像个大夫,那早就点告诉王爷,这戏肯定得演砸!” 甲四发话,在京城来人没走之前,火锅酒楼开张暂缓,护肤品作坊搬迁到庄子。 凌府别院恢复制旧,人员减少,王爷身患重疾、深居简从,别院萧条。 他看一眼胖厨子道:“这段时间你去军营烧菜,别回王府。” 胖厨子很委屈:“为什么?我还想趁这机会多跟师父学几道菜呢!” 沈冬素笑道:“我知道为什么,王爷病重,全府的人都担忧的吃不下睡不好,怎么就偏偏你吃这么胖啊? 明显是个破绽!还有,你太爱笑了,看甲统领和刘管家,天天都是苦瓜脸,就你向日葵脸,也容易漏馅。 我说的对不对甲统领?“这可不是她瞎说,想想刚来凌府那几次,满府从上到下,听不到走路声和咳嗽声。 王府上空好像永远飘着阴云似的,凌墨萧也是成天一副绝望厌世的脸,甲四看谁都像刺客。 甲四咬牙道:“我这不是苦瓜脸!” “打个比方嘛,甲统领这么英俊,当然不是苦瓜脸。” 胖厨子快哭了,爱笑也有错吗?长的胖是我的错吗? 我以前没这么胖的,都是跟师父学做点心,做坏了自己吃掉,才吃这么胖的。 不过他还是收拾东西去了军营,厨房由胖厨子的徒弟,甄瘦子接手。 乐师们收起欢快的乐谱,重新吹起伤春悲秋的乐曲。 绣娘们收起颜色鲜艳的布料,仿佛随时准备着凌王断气,天天做白麻丧服。 最让沈冬素可惜的是暖棚花房,全部被刘管家送到庄子上,暖棚和凌王的练习场所全部拆除。 本来冬天就萧条,这样一来整个后院更像鬼屋了。 凌王卧室也有改动,一切贵重的摆件都收起来,换成普通的东西。 甲四消失了好几天,沈冬素估计是去把沈林钟这些‘新兵’给藏起来。 如此想来,凌王把甲十八调走,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一天而打算。 很快到了小年夜,本应该和全家人一起吃饺子、涮火锅的沈冬素,只能跟凌王两个涮火锅。 吃一半的时候她问凌王:“等京城的人来了,我就不能跟您一桌子吃饭了吧?” 凌王看她一眼道:“本王病的快死了,除了稀粥什么都吃不下,你觉得咱俩还能一起吃火锅吗?” 沈冬素忙烫一盘鱼片,拿漏勺盛给他:“趁现在多吃点。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只吃白粥的,我会给你煮肉沫粥、鱼片粥。” 凌王嘴角抽动,我谢谢你啊! 看着眼前这个鲜活的小姑娘,她仿佛永远不会累,永无干劲满满。 凌墨萧突然有些后悔,她知道自己卷进了一件什么样的事吗? 一招不慎,可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感觉凌王看自己的眼神有点不对劲,李玉染咽下口中鲜香的麻酱羊肉卷,擦擦嘴角问: “王爷,怎么了吗?” 凌王沉默半晌,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一句:“你放心,本王会护着你。” 沈冬素反应了一下,她应该怎么回应?最后决定假装听不懂,傻笑道: “我在王府别院,还能遇到什么危险不成?” 凌王没打算将这次任务的危险说明白,主要是怕吓到她,现在她这个模样,更容易迷惑京城来的人。 腊月二十八的早上,甲四匆匆来报,使臣已经到了光州,县太爷带领官员迎接,预计晌午时会到别院。 沈冬素正在给凌王化病号妆,她手很轻地给他画红眼角,脸色画的青白,双唇毫无血色。 足足画了大半个时辰,凌王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上妆,不是成亲的新郎妆,而是让小村姑给他画病号妆。 “你们女子平时上妆,也会这么久吗?” 沈冬素轻笑道:“有时比这还久呢!你这还不用梳头。” 当女人也不容易!凌王看她一眼,小姑娘好像从来没有涂脂擦粉,顶多用用雪肤膏。 画好之后,把铜镜往凌王面前一移,当看到镜中的自己,凌墨萧都吓到了。 这哪里是病号妆,这往谁面前一站,人家也会以为是白日见鬼啊! “王爷先换衣裳,再吃药,然后就躺床上等着吧! 我保证,不管使臣来了多少太医过来,也不会发现您的真实情况。” 她把适量的药剂喂凌墨萧喝下,药效很快,不到一刻钟,凌墨萧再一次感觉到双腿失去知觉,全身发冻,头痛欲裂。 那一瞬间,凌墨萧只觉全身坠入冰窟一般。 以前他听人说,一个人若在黑暗中呆久了,习惯了黑暗,并不会觉得不对劲。 可若让他见识过光明,再把他送回黑暗中,他就承受不住,宁死也不肯再留在黑暗中。 这一刻,凌墨萧就是这种感觉,蛊毒折磨了他三年,而沈冬素治好他还不足一个月。 可他双腿能走,全身充满力气,脑清目明,再回想那三年,只觉是在地狱中煎熬了三年一般。 而现在,他又回到了地狱,可他一刻也忍不住。 一种他从未感受过的情绪在他心底蔓延,那是极度害怕的感觉。 他忍了又忍,还是问出那句话:“你确定,这个毒很容易解?本王明天就能恢复?” 沈冬素知道这是病人在害怕,虽然咱这个病人非常强大,可再强大的人也会有害怕的时候啊! 做为医生,当然要先安抚病人。 她上前看着凌墨萧的眼睛,肯定地回答:“是的!王爷放心,十二个时辰之后,我就为你解毒。 我知道您现在很痛苦,请忍耐一下。” 凌墨萧觉得耳尖发热,不是因为毒药痛苦,而是觉得自己很丢脸。 竟然让这个小丫头安慰他!接下来的时间,他抓紧被子,默默承受着身体的痛苦。 渐渐地他发现,身体越痛苦,他的思绪就越清晰,信念就越坚定。 他一定要重回京城,替枉死的将士们报仇!他一定要让那对母子付出代价! 同时,他也更加坚定,一定要把沈冬素留在身边。这个神奇的小姑娘,身上有太多秘密。 她就像一本他从未看过的书,翻开每一页,都能给他带来惊喜。 慧空大师的预言果然应验了,他的生路,就在封地。就在这个小姑娘身上。 就在凌墨萧全身大汗淋漓,毒性到达最强之时,甲四带着使臣来了。 沈冬素跟刘管家身后,和全府婢女、家丁迎接使臣的到来。 让沈冬素大感意外的是,使臣竟然不是太监,而是一个年轻公子。 刘管家悄悄告诉他,这是皇后的侄子,威远侯世子陈景矅。 看来皇后是派谁来都不放心,唯有派自己的亲侄子才放心。也是,谁都有可能被凌王收买,但她的亲侄子绝对不会。 陈家是坚定不移的太子党,万一太子未能登上大宝,不论是谁上位,都不可能留下陈家。 储君之争,从来都不是两个皇子之间的战争,而是满朝勋贵的战争。争阵营站队,赢了就是从龙之功,输了就是九族之罪。 陈景矅带了三辆马车的礼物和十个太医前来的,说是奉皇上和皇后之命,来看凌王的病情。 刘管家听说皇上问凌王的情况,眼泪说来就来,拿袖子擦着眼泪道: “多谢陛下和皇后的挂念,只是我们王爷,身体实在不太好,特别是入了冬。 以前还能起来走两步,给陛下写写折子,最近已经是卧床不起,枯瘦如柴……” 说着说着刘管家就哭的说不下去了,沈冬素在后面看的目瞪口呆,还以为自己是演技派。 跟这些老狐狸一比,她连偶像派都算不上,只能算是龙套演技。 瞧刘管家这声俱泪下的,连她都怀疑,凌墨萧是不是快死了! 陈景矅立即说这回带了名医,说皇上和皇后极挂念凌王的病情,让他带路,现在就去替凌王医治。 一路上,见凌府别院萧条至极,下人穿的都是粗棉,家具都掉漆了。 这哪里像王府别院,简直连京城末等勋贵的家都不如! 陈景矅面上是惋惜,心中却肯定了,早就听说凌王将自己的俸碌和封地收入,暗中都给了阵亡士兵的家眷。 自己吃穿用度还不如一个三等勋贵之家,自从那件事之后,他脾气阴戾无常,身边的心腹都受不了。 这次来封地,心腹幕僚都没跟来。京城中的勋贵人人都说,凌王已经是夕日黄花。 失了人心,又身患顽疾,就算还有几年好活的,也翻不起任何浪花。 去封地就是他最后的体面,无声无息地死在封地上,皇上为了皇族颜面,为遮掩他猛下的罪,不会让他在史书上留下太大的恶名。 这话谁都相信,他的父亲相信,李丞相也相信,唯有他姑母陈皇后不信。 总担心他是装病,他在韬光养晦,他在等待时机,给太子一个重击。 父亲告诉姑母,她惧怕的是之前的凌王,是战神凌王,现在凌王已经废了! 雄鹰拔了翅膀,连山鸡都不如。猛虎拔了牙齿,只能等着饿死! 不要再把精力放在凌王身上,默默地等他死就行了。 可陈皇后就是转不过来这个弯,之前还打算给凌王议亲,派一个女人日夜守在他身边,看着他咽气。 可惜陈皇后看中的那个女子被太子收入东宫,而别的女子要么有胆无谋,要么心性不够坚定。 陈皇后怕派来也会坏事,更何况李丞相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一直反对给凌王议亲。 最终陈皇后妥协了,决定派他来光州亲眼看一看凌王的情况。应该说,让他来看一看,凌王到底还要多久才死? 明明早就该死的人了,怎么就是吊着一口气不肯咽! 当陈景矅踏进凌王的卧室时,不知为何,他只觉一股悲意涌上心头。 那床上躺着的面容枯稿,骨瘦如柴的男子,真的是凌王吗? 当年那个驱逐北疆、平定西域、痛击高句丽的战神凌王,可是他们这些勋贵子弟心中的大英雄啊! 他凯旋而归,带领亲兵英姿勃勃走进皇城,满城百姓夹道相迎,鲜花铺满道路,马蹄带香。 那时候的凌王殿下,是全京城女子的梦中情人,是全天下男儿心中的楷模。 可这样的一个大英雄,一个听到他的名字,就让外族瑟瑟发抖的战神。 能敌过百万敌军,却敌不过阴谋和诡计,皇上猜忌他拥兵自重,皇后和太子对他更是畏之如虎、恨之入骨。 终于,他们得逞了,英雄未迟暮,却倒在了阴谋之中。 远离权势中心,来到光州这个小县城,躺在床上,默默等死…… 陈景矅看着凌王的脸,久久没有说话,还是刘管家上前,替凌王掖掖被子,露出手腕,对他道: “世子见谅,王爷刚刚吃过药睡下,您让太医来把脉吧!” 十个太医相继进入室内,皆是默默无声,轮流把脉、观面,还特地看了他的腿。 陈景矅见他们每一个都是默默摇头,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姑母果然多虑了。 听说凌王派人去滇州找神医,就以为他会好起来。 神医是那么容易寻到的吗?看凌王这面相,都不能太医号脉,他就能肯定,最多能熬个一年半载…… 陈景矅思绪万千之际,突然床上的凌王猛咳不止,刘管家忙上前将他扶起,轻拍他的背。 然后凌王当着众人的面,咳出了几口黑血,同时也醒了过来。 一看到陈景矅,他面露恍惚,轻声问:“可是陈世子来了?” 才说了一句话,就气息不稳,再次咳的青筋暴起。 陈景矅忙上前行礼:“见过凌王殿下。” 不远处的沈冬素默默看着这一幕,悄悄朝凌王竖个大拇指,都是演戏派啊! 第108章 阿沅姐的身世 陈景矅坚持等到凌王醒的原因就是,他觉得那床上躺着的有可能不是凌王本人。 凌王离开京城那天,他奉皇后之命悄悄去看了,那时的凌王虽然也是病体缠绵,连路都无法行走,只能坐着轮椅出行。 面色虽差,可依旧是风采出众,哪像现在,整个人完全大变样。 不过现在看到他清醒,听到他的声音,陈景矅确定了,这人就是凌王本人无疑。也就是说,他确实病入膏肓,离死不远了。 陈景矅被刘管家带到前院安置,他一走沈冬素就悄悄来到凌墨萧床前,问道:“瞒……” 才说一个字,就被凌王按着脑袋,将她的头按到他身上。 沈冬素在柔软的被子和结实的胸膛上挣扎了好一会,才抬起头大口喘着气,正要问他在干啥? 突然觉得脖子上的汗毛直立,好像有一双恶毒阴戾的眼睛,黏在她背后一样。 这是原主的执念还在时,她才有的特灵第六感,执念消失后,这种感觉就没了。 没想到这会又重现,她瞬间明白凌王的用意,有人在暗中偷窥。 她瞬间挤挤眼睛,眼泪说来就来,咽哽道: “王爷,您再坚持一下,熬过这个寒冬,您还想看春天的花,夏天的月,您坚持住啊!” 凌墨萧:……你还演上了! 你这眼泪还真是说来就来啊!那本王只能配合啊,撕心裂肺般地咳了几声,虚弱地道: “本王快要坚持不住了,本王好累,你且下去,让本王睡一会。” 沈冬素泪眼朦胧地擦去他嘴角的血迹,又喂他喝口温水,掖掖被子,放下帐子,这才抹着眼泪转身离开。 她感觉到那道目光跟着她移动,她没惊慌,默默回到自己住的偏殿,挑捡药材,生火熬药。 她把熬好的药倒进碗里凉着,进卧室一趟再出来,果然如她所料,药渣子少了一半,那道视线也消失了。 与此同时,一个黑衣人正在给陈景矅汇报:“凌王身边多了一个医师,年纪不大,还没查到来历。 这是她现在给凌王煎的药。” 陈景曜立即叫来一个太医分辨药材,结果得知这只是开胃化脾的汤药,喝了也只能让凌王有点胃口多吃点东西,对凌王的病一点用也没有。 很快陈景曜就查到,这个小医师是专门负责给凌王煮药膳的,就是光州人氏,刘管家请来的。 她似乎连凌王的真正身份都不清楚,只当是个来养病的大家公子。 陈景曜的人又查到,跟凌王来光州的太医中,只有孙太医研制了两个药方,但对凌王的病依旧束手无策。 还是跟在京城一样,每十天泡一回温泉药浴。 陈景曜放心了,但他不能就这样回去,否则皇后还是不安心。 他按原计划在光州住一个月,不光要打探清楚凌王的身体,还要查清凌王有没有暗中结交什么人,他那些旧部,有没有暗中往来? 晚饭的时候,沈冬素给凌王送山药肉沫粥,甲四守门,这回两人能正常聊天。 “王爷,您觉得瞒过去了吗?明天要不要把你的病情加重一点?”沈冬素小心翼翼地吹凉粥,喂到凌王嘴边。 不是凌王矫情,而是中了这个毒四肢绵软无力。现在他连如个厕都得甲四帮忙…… 甲四道:“还能怎么加重?爷都开始吐血了,再加重太医才会生疑,这么重的病还能活着?” 沈冬素不认同:“这算什么?还有吐着吐着就习惯了的呢! 吐血、尿血、痉挛、发羊角疯……你想要什么症状,我都能给弄出什么症状来。” 凌王咽下味道鲜美的粥,无语地道:“不用,现在这样就行了!” 你这是要拿本王当小白鼠试药吗?还尿血、发羊角疯,本王是病了,不是疯了! 沈冬素意犹未尽地道:“那成,明天还按这个药量吃。” 转眼到了年三十,凌王府是一点过年的气氛过都没,红灯笼没挂,红对联没贴,所有人都是一脸悲痛欲绝的模样。 陈景曜一大早就来看凌王,两人说了几句话,他再次让太医把脉,这回结果跟上回一样,凌王的病情加重,能熬过这新年都是奇迹。 沈冬素在屋里想着沈家会怎么过年?她都不敢让刘管家帮忙给家里送点东西,整个凌府别院都被陈景曜监视着,这几天唯一进府的人是送菜的。 据甲四说,那个送菜的被陈景曜的人一路尾随到家里,确定他只是庄子上的普通菜农才罢休。 这种紧张的气氛之下,沈冬素都不敢把药下到凌王的饮食中,生怕留下什么把柄,只能团成丸子,悄悄喂给凌王吃了。 她不知道的是,沈家这个年过的并没有那么开心。过年求的就是个团圆,可两兄妹都不在家,这团圆就求不得了。 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二十九的时候,丁启来取今年的最后一次红薯干粉。 这回取的多,硬把一驴车装的满满当当,拿麻绳绑紧,再盖上麻布。 和大青驴子迎着风雪送回县城的食肆中。许是因为风雪太大,影响到视线和感觉,丁启并没有发现身后跟了人。 直到他装好红薯粉掉头走后,那人才悄悄来到沈家拜访,沈爷爷只当是买红薯粉的客人。 迎到家里一聊那人才说出目地,他是来寻一个年轻女孩子的。 等蒋氏出来,这人一看蒋氏和二姨母有几分相似的面容,才知道找错了地方,也打听到丁启是跟蒋氏二姐干活。 蒋氏态度奇怪地把这人打发走,沈爷爷和沈父是一头雾水,这客人到底是来干啥的?蒋氏匆匆道了句:“我去二姐家一趟。” 蒋氏不知道的,那人并没走远,一直盯着沈家门口。很快,他悄无声息地跟上了蒋氏,也成功找到了二姨母家。 因为这个奇怪的客人找上门,这个新年,几家都没过安生。一个事关阿沅姐的秘密,被三姐妹死守着的秘密也浮出水面。 阿沅姐并不是二姨母和二姨父的孩子。 十七年前二姨母才满月的女儿病重,蒋氏陪她带着女儿到县城求医,可种种原因,孩子并没有医活,才满月就夭折了。 二姨母悲痛欲绝,没想到回家的路上,两人在半路捡到一个女婴。 同样是才满月,随身只有半块白玉佩,和包着孩子的精致丝绸锻面的小被子。 蒋氏想报官,这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人家父母肯定到处在找。 二姨母却不愿意,她觉得这是老天爷补偿她的孩子。她女儿才夭折,就捡到一个一样大的女婴,这是天大的缘份啊! 两姐妹争执不下,最后找大姐做主,大姨母便说,先在县城打听着,有谁家丢了孩子找孩子,咱再还给人家。可若没人找,那就是二姨母的孩子。 蒋氏和大姨母在县城附近打听了一个月,也没打听到谁家丢了女婴,最后猜测是路过的人遗弃的。 二姨母如获至宝,就这样把这个孩子当亲生骨肉养着。 这个孩子就是阿沅姐,随着阿沅姐越长越大,她乖巧、孝顺、聪慧、懂事。 二姨母和二姨父都拿她当眼珠子疼爱着,山山甚至都不知道姐姐是捡来的。 但到底是有个心病,万一阿沅的亲生爹娘找来了怎么办? 这个心病直到那天在县城遇到绿簪男子,爆发了。那个男人只看了阿沅姐一眼,便跑去问她,这个孩子是不是她捡来的? 二姨母的第一反应就是,躲起来!绝对不能把阿沅给他。 她娇养的如花似玉一般的女儿,若是这样被人带走,那是挖她的心啊! 她不许阿沅出门,由之前的模棱两可,变成极力赞成阿沅和莫修谨的婚事。 只要莫修谨考中秀才,她就把阿沅风光大嫁。 可世事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就在大年二十九,那个绿簪男子,找到了蔡家门口,拿着半块白玉佩来寻女。 大年三十的年夜饭,一向坚强的二姨母哭了,阿沅更是听了母亲说完她的身世后,哭成泪人。 不同的是她不是哭自己遭人遗弃,而是心疼母亲,这些年母亲肯定是日夜担心她会被人要走。 阿沅抱着母亲哭道:“我辈子都是你和爹的女儿,不管当年那人因什么原因,将我丢在风雪中,他都没资格再寻我回去!” 二姨父也是眼泪汪汪,这些年日子再苦,阿沅也比同村的女孩子过的要好。家里有好吃的,先给她吃,再给山山。 他有时候甚至忘了阿沅是捡来的,明明就是他的乖女儿啊! 山山先是哭,听了姐姐的话之后,一擦眼泪道: “明天我守在村口,那人敢来,我打死他!谁也别想把我姐抢走!” 接下来几天,那个绿簪男子并没有来。二姨母怕事情闹的人尽皆知,让家人守口如瓶,正月亲戚往来拜年,都没说这件事。 山山问阿沅,要不要告诉莫修谨?大人孩子都看在眼里,他俩以为瞒的好,其实都知道,阿沅姐是要嫁给小盼哥的。 阿沅沉思了片刻后摇头道:“不要告诉他,等他考了秀才试再说。现在别拿旁的事影响他。” 除了怕影响他考试,阿沅还担心小盼的情绪。 冬素说了,小盼父亲和爷爷的病,很可能传给他,但只要他情绪稳定,不受刺激,就不会发病。 万一小盼也要去找那绿簪男子,两人发生冲突,害小盼发病了怎么办? 阿沅让全家人瞒着莫修谨,一切都以秀才试为重,正月初八莫修谨就回学院,同时学院封闭,所有学子直到二月十二到县城,考了试才能回家等消息。 阿沅相信有这一个多月的时间,这件事肯定能顺利解决,一点也不会影响到莫修谨。她唯一想到能商量的人就是冬素。 每年初二拜舅舅,一家只去一个男丁,沈家是林钟去,今年林钟不在家,大鱼和修谨、山山来接仲阳一起去的。 初三去大姨母家拜年,初四来二姨母家,初五三姨母家,初六是冬素家。 而这几家拜年,那是全家齐到,仲阳还把小黑狗也带着走亲戚。 初三阿沅在大姨母家没看到冬素,一问蒋氏才知,冬素和林钟一起过年,今年不在家,要等正月底才能回来。 阿沅没办法,便悄悄跟大麦商量,没想到大麦的态度和山山一样。 既然你不想跟亲生父母相认,不想离开蔡家,那再有人来,打跑就行了! 让二姨把那半块玉佩扔了,他们再没别的证据证明阿沅的身份。 转眼就到初八,阿沅带着她亲手做的衣裳和棉鞋去送莫修谨,她每年都会帮莫修谨做鞋,今年还多了一套棉线织的毛衣、毛裤、围巾和手套。 莫修谨太喜欢那手套了,不影响握笔写字,冬天读书还好,写字常常冷的手都伸不开。 他也察觉到阿沅近来有心事,询问之后,阿沅只说是担心他考试的问题。莫修谨把她的担心深化一下,那就是担心两人的亲事。 便安慰阿沅:“你放心,我肯定会考中秀才。” 阿沅红着脸,含羞地道:“你保重身体,我会照顾三姨。你别为家里忧心,只管好好准备考试。” 莫修谨满腔的甜言蜜语,也只化为一句:“等我回来。” 阿沅轻轻点头,两人慢慢走到路口,天空又飘起了小雪,不一会就落的一头一肩的白雪。 莫修谨的脑海中突然浮现一句‘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这本是一句极符合此时氛围的诗,可莫修谨却心一咯噔,他要的才不是同淋雪呢!他要的就是和阿沅姐白头偕老! 阿沅的烦恼事暂时传不到沈冬素这里,因为她也遇到一件大麻烦。 这几天她给凌王送一日三餐,不免引起了陈景曜的注意,凌王好像格外信任这个小医师呢! 虽然这小医师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模样,但为了稳妥起见,陈景曜还是决定试探她一下。 这天傍晚,沈冬素提着一个大食盒从厨房到凌王卧室,路过空旷萧条的花园时,突然一只大老鼠从她面前飞速地跑过去。 她吓一大跳,差点就把食盒扔了。 这还不算,老鼠的影子还在呢,突然又窜出一个黑衣人,挥着利剑带着唰唰破风的声音,一剑指向刺向她的心脏处。 第109章 我像世外高人 那一刻,沈冬素头一回体会到魂飞魄散的感觉。虽然她算是死过一次的人,可那一次死的完全没感觉。 而这一次,死亡的离得如此之近,她觉得那剑尖跟死神的镰刀差不多,直接是来削命的。 而人在极度恐惧之下,根本做不出反应,她眼睛大睁,直愣愣地站在那里动也没动。 直到那剑尖在离她心脏一寸之处,突然一转,刺向她的衣摆,直接刺穿了衣摆钉在她脚边的老鼠身上。 直到这里,她才反应过来,全身颤抖,汗如雨下,食盒也丢了,直接瘫坐在地上。 见那人提着老鼠,并没有要攻击她的意思,她才确信这人就是杀老鼠。 不禁大骂道:“你特娘的有病啊!来人啊!这里有疯子,提刀砍老鼠!” 甲四一个飞跃来到沈冬素身边,剑指那黑衣男子。 这时陈景曜出现,忙上前喝道:“李清,你这是做什么?还不给我退下!” 那黑衣男把剑尖上的死老鼠,往没有花的花坛里一丢,收剑离开。 陈景曜看一眼沈冬素,又看向甲四,笑道: “甲统领也收剑吧!误会一场,我这属下杀老鼠杀魔障了,吓到这位小大夫了吧?” 沈冬素揪着甲四的胳膊爬起来,对那李清的背影唾道: “你是野狗还是疯猫?这么爱抓老鼠!” 完全一副小地方粗俗的少年的模样,陈景曜见甲四收了剑,也不再说什么,转身去了前院。 沈冬素看着摔了一地的粥,气的碎碎骂个不停,回到厨房重新煮了一碗鱼片粥。 她煮粥的时候,那种有道目光注视的感觉又来了,她心中暗骂了句‘真无耻’! 丝毫没受影响地煮好粥,甚至还左右看看没人,自己盛了一碗吃了,跟偷吃主人食物的普通厨子没什么区别。 等她再次顺利把晚饭送到凌墨萧面前,见甲四朝她点了点头,她这才激动地问: “他们是不是在试探我会不会功夫?” 凌墨萧被她这个反应弄的懵了一下才道:“你不害怕吗?” 连甲四都看向她,刚刚在院子里,她被吓傻的样子,可不像是演戏啊! 沈冬素激动地点头道:“当时挺怕的,不过现在想想,他们既然派出武林高手试探我。 是不是说明他们怀疑我会功夫啊?” 凌墨萧再一次跟不上这小丫头的脑回头,只得点头道:“如今看来,他们确实怀疑你会功夫。” 没想到小丫头更激动了,微圆的小脸红通通的,鼻尖上有着亮晶晶的汗珠子,一双眼睛亮如繁星。 强压着兴奋低声道:“也就是我在外人眼里,很像世外高人喽?” 凌墨萧&甲四:这怕是个傻子吧…… 刚刚那人的剑错一丁点,你就命丧当场。你现在不后怕,不追问,不反悔吵着要回家。 竟然在这兴奋,别人把你当成世外高人? 凌墨萧觉得她是被吓懵了,才会说胡话,安慰道:“你放心,我会替你报这一剑之仇!” 沈冬素眯着眼睛道:“不用!我自己报!” 这下把甲四吓一跳:“你准备怎么做?给他们吃听话药?千万别,引起陈景曜猜疑就麻烦了。” 沈冬素笑道:“我当然不会笨到给他们吓药啊!但是他们若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什么药,那就不关我的事啊!” 你们不是总把我当小姑娘哄嘛,小姑娘小心眼也是理所当然的,报仇不带隔夜的! 沈冬素回到厨房的时候,发现剩下的粥果然少了一半,这人是真蠢,还是把她当蠢货? 她要真有灵药,呃,当然,她确实有灵药。可也不用下到食物中,还留下明显的证据给你们吧? 她佯装未发现,晚上在灯下接着炮制药材,感觉到那道灼热的视线。 她慢不经心地拿过香炉,调了一味香粉加进去,点燃之后,上床睡觉。 她调整呼吸装睡,果然,屋顶上的人悄悄翻窗进到她屋里,把她刚才调的香粉取走一小半。 她无语地撇撇嘴,这皇后到底是重视凌墨萧还是不重视?说她不重视,大过年的派人来试探。 说她重视,偏偏派个蠢货过来。你不去打探凌墨萧,老在我这个小医师身边转什么? 香粉是你们自己取走的,可不关我的事啊! 听到那人离开,沈冬素安心睡着。 翌日一早,她给凌王送粥的时候陈景曜没出现,他带来的十个太医,来了三个,匆匆给凌王把个脉就离开了。 凌墨萧看向她:“太医说陈世子半夜突发恶疾,需静养几天,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沈冬素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茫然地摇头道:“我昨晚早早就睡了,什么都不知道。” 凌墨萧嘴角微扬,眼神中笑意浅浅,迅速接过沈冬素递给他的药丸吃下,不一会,手就恢复了点力气。 沈冬素把小米南瓜红枣粥往他面前一放:“王爷既然手有力气,那就自己吃吧! 说了我是来当医师的,您还是把我当婢女使唤。” 临走的时候,甲四追着问:“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沈冬素一挑秀气的长眉,示意他把耳朵凑过来,甲四忙弯腰附耳,结果听她说: “就不告诉你!” 甲四气的仰倒,狠狠瞪她一眼,到底不敢表现的太过无礼,万一沈姑娘把那药用到自己身份怎么办? 他算是彻底诚服在沈冬素那神乎其乎医术之下,他很确定,昨晚只有黑衣人进了沈冬素的房间。 匆匆进去取了点东西就离开,陈景曜与她并未有过接触,那就只有一个可能,药是下在那黑衣人取走的东西上面的。 是了,陈景曜定找太医来查看那是何物?结果在场之人,无一例外,全部被药倒。 所以今天来的三个太医,昨夜并不在场,他们不是陈景曜的心腹! 甲四忙把这个猜测告诉凌墨萧,这三个太医可以收买,如此一来,陈景曜身边就有了眼线。 凌墨萧令人查清这三个太医的家世,甲四暗中收买。 等到晚餐的时候,憋了一天的沈冬素不用他俩再追问,自己就说了: “那个药粉无毒,但只要一点燃,香气中就有毒素。 到也不是多严重的毒药,只是接触的人肌肤瘙痒红肿,鼻涕眼泪齐流,没有解药,多用清洗洗,三天就好了。” 希望那黑衣人能得个教训,不要再来翻她的东西。 甲四却在疑惑另一件事:“你说要自己报仇,就是让他们痒三天?” 沈冬素无奈地道:“不是你们说不能下太狠的毒吗? 怎么?现在能任我发挥了? 那我再去一下……” 她说没说完,手腕被凌墨萧拉住。 凌墨萧只觉自己拉了一个熊孩子一样,又无奈还要哄: “本王说了,会替你报仇,且先忍忍。” 沈冬素慢慢抽回手腕,轻笑着略带讨好地道: “那我等着!说来咱们是签了合同的,我也要依合同办事。 只是这差事变得难办了些,王爷会不会另外给点赏赐啊?” 凌墨萧瞬间无语,这个小财迷! 一闭眼睛道:“你想要什么?要田、要地、要作坊?” 沈冬素摇头:“我不要这些,我只想请王爷等陈世子走了之后,帮我一个忙。”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先把给沈父做义肢的事告诉凌墨萧? 就听他道:“好!本王答应你。” 沈冬素大喜,到时候就说那义肢是凌府神医做的,对,把甲十八喊回来去沈家住几天。 想来世人也不敢非议凌府神医吧?只是此事若传到京城,不知道皇后会不会又派人来试探凌墨萧? 沈冬素在凌王府艰难地应付着陈世子,蔡庄,阿沅一家同样艰难地应付着绿簪中年人。 而这次,这个中年人竟然带了帮手,那就是蒋德运。 蒋德运不知收了他什么好处,跟个狗腿子一样跟在这男子身后,来到蔡庄就介绍道: “这位是罗老爷,来自江南旺望。阿沅好福气啊,小时候舅舅看你就跟别的姑娘不一样。 耳大下巴圆润,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家的姑娘! 二姐你还瞒什么?人家罗老爷说了,只要你拿出信物,让阿沅认祖归宗。 罗家愿意奉银千两,感激你对阿沅的养育之恩……” 他话没说完,就被二姨母拿扫帚打了出去:“滚滚滚!阿沅是我的女儿,谁也别想把她抢走! 蒋德运在门外大吼:“我告诉你,人家罗老爷愿意好好跟你说商议,你若死咬着不干,人家就报官。 到时候告你一个拐卖幼女的罪名,抓你和姐夫去蹲大牢,你就知道错了!” 他这一张扬,全村人都知道了阿沅的声世,一传十、十传百,在这个极度缺乏娱乐项目的时代。 阿沅的身世瞬间成了小镇最大的话题,甚至附近镇子、县城里都有人在传。 蔡庄那个水灵灵的姑娘,竟然是江南旺族的走失的女儿,现在人家亲生父母打过来,可养父母不愿意放人。 有人笑二姨母傻,女儿送因本家享福,她还有得到那么多银子,多划算啊!怎么就不干呢? 也有人说二姨母这是把那孩子当亲女儿看,才舍不得将养大的姑娘送走。 每天都有很多看热闹的人跑到蔡庄来,就想一睹阿沅的芳颜,如今阿沅的美貌被传的神乎其神。 江南水乡姑娘的美貌,跟光州姑娘完全不一样,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 二姨母素来坚强,这段时间也被气的偷偷抹眼泪,更多的是害怕,她们这样的普通百姓,是没能力跟士族斗的。 现在才来一个罗老爷,万一明天来一群人,带了官来,非要把阿沅抢走,该怎么办呢? 二姨母连着好几天,丁启来说食肆的生意,她不在乎。晚上陪着阿沅睡,半夜总是被噩梦惊醒,阿沅不见了。 二姨母的担忧和焦急阿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她想彻底解决这件事,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屋漏偏逢阴雨天,正月找二姨父听酒的人特别多,这天不知是因为二姨父忧心阿沅的事没睡好,还是旁的原因。 二姨父没听对,打开酒窖,所有酒都酸了。主家立即说这是一批上等好酒,让他赔钱,最少一百两银子,否则立即见官! 二姨父是被他派人丢回去的,因为二姨父一听赔那么银子,就吓软了脚。 回去把事情一说,一家人都是又急又慌,二姨母忙去沈家村找蒋氏求助。 如今几个亲戚家,能借到一百两银子的,只有沈家有这个可能。 二姨父则去找蔡家的亲友借钱,就在这时,那个罗老爷悄悄登门。 直接到后窗处说,他有话要单独跟阿沅谈。 阿沅本来闭门不见,结果却听到他说:“你不想你父亲因你坐牢吧?” 阿沅还在迟疑:“我们会赔银子!我爹才不会因为这个坐牢呢!” 罗老爷轻笑两声,似在笑她的天真:“一百两银子,这次赔起来了,下次呢?” “除了你爹听酒失败要赔银子,你娘的食肆若是吃坏了人,要打官司,你要怎么办?” “还有,姑娘也不想那个叫莫修谨的书生,春考出意外吧?” 阿沅这才明白,这是罗老爷的威胁! 她忙打开门让罗老爷进来,怒气冲冲地问:“我爹听坏了酒,是你搞的鬼?” 罗老爷笑道:“姑娘放心,有那一千两银子,这对蔡家来说不算事。 我也是被逼的没办法,找了你的舅舅劝说,你爹娘还是不听,姑娘又不肯见我,只能出此下策。 姑娘放心,只要你认祖归宗,蔡家就是罗家的亲人。可若他们非要阻挡姑娘回家,那便是结亲不成,结成仇了!” 阿沅还报有最后一丝天真地期望,罗家没这么大本事,怎么可能又把爹的生意弄坏。 把娘的食肆弄倒,还让小盼没法考试!就算他们是官,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啊! 结果罗老爷当场把莫修谨的考试信息拿出来,对阿沅道:“我给姑娘几天时间去打听。 江南临安府罗家,当任家主为朝廷命官,正四品太常少卿,也是姑娘的生父。 姑娘母亲是大人在宜州任上纳的妾室,生下姑娘后,因一些意外过世,姑娘被奸奴带走遗弃。 这些年罗某人奉大人之命,在宜州附近县镇寻找姑娘,一找就是十七年,终于在光州县城找到姑娘。” 第110章 阿沅是流落民间的大家小姐 罗大人眼神温柔地看着阿沅道:“你的你娘长的非常像,所以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阿沅恳求罗大人,不要为难蔡家人,不管是二姨母听酒失败,还是二姨母的食肆出问题,对于小小的蔡家来说,都能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罗大人直言不讳:“你父亲已经知晓你的下落,令我二月前必须带你回江南本家。是不择一切手段! 姑娘也不想养父母和莫修谨出事吧?只要姑娘拿出信物同我走,我保证蔡家从此衣食无忧。 莫修谨以后进京赶考,罗家会暗中照应。蔡山想读书,罗家可以送他进白鹿书院。 并且,姑娘以后还是能和蔡家信件往来,他们也能去江南做客,姑娘也能回光州团聚,罗家并不会让姑娘与蔡家断绝关系。” 阿沅只觉心乱如麻,她先是问:“为什么非得二月前赶回去?” 罗大人眼中闪过一丝愧疚,但他掩饰得很好,阿沅并没发现,只听他轻声道: “老夫人,也就是姑娘的亲祖母病重,大夫说可能熬不过二月,临终前的遗愿就是见姑娘一面。” 阿沅咬着唇,红着脸把心中最大的顾虑问了出来:“我已年十七,若回罗家,那婚事……” 罗大人忙道:“这个姑娘放心,罗家并不会强行给姑娘安排婚事,罗大人只想多多补偿姑娘。 如果姑娘有意中人,只要有功名在身,大可到罗家提亲,大人会同意的。” 阿沅信了,如此,她回到罗家,确实是对几家都有好处。 她让罗大人明天再来,她今晚要跟父亲商量一番。罗大人再次叮嘱道:“时间不多了,请姑娘尽快说服蔡家人。” 当天傍晚,阿沅煮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等着父母回来,山山最先回家,他去了县城食肆,回来就皱眉道: “店里这几天没生意,还总有地痞去找事。明天我和大鱼哥同去店里守着,看谁还敢来胡闹!” 接着二姨父愁眉苦脸地回来,他没跟两孩子说什么,但阿沅偷听到他等在大门口,跟二姨母说:“唉,老三和老四都没钱。” 二姨母低声怒骂:“他们哪里是没钱!就是小气黑心肠!年前老三说没钱过年,你借了他三两银子。 老四丈人重病来借药费,我二话没说借了三两。现在咱家出事,他们却一文都不肯借!” 二姨父不吭声,两个兄弟小气,弟媳煽风点火,说他家挣了钱都贴给二姨母娘家亲戚。 这回阿沅的身世被非议,这两兄弟还劝他把二姨母休了,怨她当年捡个弃婴回来,惹得蔡家被人非议。 这话二姨父是提也不敢跟二姨母提,之前他看沈大志和沈大成两兄弟分家闹成那样,还在说自家兄弟虽然也不和,但面上还过得去。 现在看来,他们也是见不得自家好啊!这半年二姨母卖酸辣粉,他们明里暗里说,要带着一起发财。 二姨母拒绝后,两人就在村里说闲话,说他吃软饭,什么都听媳妇的…… 二姨父轻叹一声,问道:“他四姨怎么说?” 二姨母这才欣慰一笑:“我的姐妹可比你的兄弟可靠多了!他四姨凑了三十两银子让我先带回来,剩下的银子等冬素和林钟回家,问他俩借。 大姐借了十两,我没跟三姐说,小盼要考试,三姐知道也是干着急。咱家还有十两存银。 你先把这五十两拿去还人家,再求求情,剩下的等个把月再还……” 阿沅没听下去,她哭着跑回房间,几个月前因为四姨夫病重,几家人连十两银子都凑不齐。 冬素差点被卖给傻子当媳妇,林钟自己卖身为奴,才卖了十两银子。 现在几家亲戚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一点,难道因为她又要变回原样吗? 还有修谨,她虽不知道罗大人到底有什么本事,可他是官,想拿捏一个小小童生,太容易了。 三姨家就靠修谨,他的仕途绝不能因此受影响! 她不能这么自私,为了平静安稳的生活,害得几家人都跟着遭罪。 就像罗大人说的,她又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即使回到罗家也能和蔡家联络,有罗家关照,对蔡家和修谨都好。 当即阿沅做了决定,回罗家!不管回去之后要面对什么,她都不应该自私地留在蔡家,给家人带来恐慌和麻烦。 当她在饭桌上说出这个打算的时候,二姨母直接抱着她哭了起来。 阿沅这才发现,母亲这段时间瘦了很多,抱着她的手臂,骨节凸起。 父亲以前总是笑眯眯的,最近眼袋很大,眼角总是红红的,整个人苍老了很多。 连一向玩世不恭的山山,也变得沉稳起来。因为她的事,家里人都在遭罪。 阿沅将单独见过罗大人的事细细说了,又温柔地说着自己的打算,最后劝服了二姨母。 农村人都知道孝为大,既然是祖母重病,临死前想见孙女一面,二姨母觉得自己不能拦着。 在听说罗家人要给蔡家一千两银子,二姨母忙说不要,她又不是卖女儿,这银子一收性质就变了。 但阿沅劝她收下,父亲听坏了酒要赔钱,家里再修个砖瓦房,给她留个冬素那样的房间,等她回家的时候住。 山山眼看要到娶妻的年纪,也要一笔银子。还有一点,阿沅悄悄跟母亲说,小盼读书需要银子,科举考试就是个无底洞。 有了这笔银子,母亲能暗中资助。 翌日罗大人来的时候,二姨母拿出那半块玉佩和包着阿沅的小被子,她同意让阿沅回罗家,但提出要一家人一起送阿沅到江南。 罗大人同意了,并且动作非常迅速,两天后,五辆大马车,一行几十人,有丫鬟、婆子、家丁、护卫,在罗大人的带领来,恭敬地来接罗家小姐回家。 那场面之盛大,在没见过世面的蔡庄人眼里,只觉皇帝的女儿才有这待遇吧! 都在讨论阿沅的亲爹到底是个什么大官?大将军还是相爷? 这才是麻雀变凤凰啊!戏文里说的,千金小姐流落民间,竟然真有这样的事! 阿沅这一去,从此就是大家小姐,什么都有人伺候。 五辆大马车,其中有一辆装的都是给蔡家的礼物,当然,那一千两银子罗大人是私下给二姨父的。 并且还带来了二姨父欠一百两的欠条,阿沅没告诉父母这事是罗大人在背后做的,她怕脾气火爆的母亲跟罗大人吵闹起来。 看到二房发达起来,蔡三和蔡四忙又上来讨好,跟罗家人说他们是阿沅的叔叔,结果被二姨母毫不客气地赶走了。 阿沅被丫鬟扶进茅草屋里,换了一身衣裳出来。粗棉麻布换成了桃红的丝绸锦绣棉袄,披着大红白毛领披风。 桃花木钗红头绳,换成了镶红宝石金钗。脖子上挂的镶玉缨络,裙角是紫玉禁步,手上戴的金玉手镯,耳戴双蝶花钿明珠耳铛。 众人只觉走进去的是小村姑,走出来的是仙姑神女。村民都看傻了眼,阿沅这一身衣饰,能换多少田地啊! 二姨母和二姨父、山山也换上罗家送的衣裳,一家人齐上马车,送阿沅到江南。 时间太赶,并且二姨母和阿沅都坚信,回到罗家也能再回来做客,小盼考中秀才,一样能去提亲。 所以蒋氏没想办法通知冬素和林钟,更是瞒莫修谨瞒的死死的。 几家亲戚来蔡家相送,阿沅和大麦持手相看,哭的不能自己。 大麦一点也不羡慕阿沅穿金戴银,只担忧阿沅去罗家会不会遇到麻烦事?何时能再见到阿沅? 江南,好远啊!她长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同村许多女孩子连县城都没去过。 在这个嫁到邻镇就算远嫁的年代,江南仿佛跟天边一样远。 当阿沅由坐马车改为坐船,回头看去,光州城越来越遥远,阿沅抱着二姨母又哭了起来。 在蔡家庄麻利爽快的二姨母,此刻也心中直打鼓,罗家的衣食住行、规矩礼节,都让她心生羞愧。 哪怕是面对罗家一个婆子,她都变得唯唯诺诺。 罗大人安排了礼仪嬷嬷教阿沅规矩,二姨母有时候偷偷去看,才知道大户人家吃有吃的规矩,坐有坐的规矩。 阿沅聪明好学,但人家大小姐,都是从小就学的,而她却从十七岁才开始学,不免缩手缩脚。 嬷嬷很严厉,二姨母在外面看得眼眶发热。 晚上悄悄跟二姨父说,不知道答应让阿沅回家,到底是对还是错?她以为阿沅会享福,但要吃的苦头也多啊! 二姨父哼哼两声没回应,因为他晕船,晕的七荤八素。山山也一样,从来没坐过船,没想到坐船这么吓人。 就在阿沅驶向江南,驶向未知的未来之时。 沈冬素依旧在凌府别院斗智斗勇,让她郁闷的是,经过上次香粉中毒事件,陈星矅不光没将目光从她身上移开,反而把她看的更紧了。 连着几天,总有太医来找她探讨医术。她直接道:“我小地方小医师,没看过几本医术,就是会做点药膳。 再说,医术怎么探讨?要不你弄两个一模一样的病人,咱俩各治一个,看哪个好得快?” 太医一号:……告辞! 太医二号,自带医书上门,念得比文言文还文言,念完问沈冬素有什么看法? 沈冬素:“我识字不多,没听懂呢!要不您老多给我讲讲?对了,太医院收徒吗? 您觉得我能进太医院吗?我这辈子要是能去一趟京城,那就牛大了!你们太医的月俸高吗? 你们除了给皇宫里的人看病,能出来开馆吗?我想去京城开医馆,你觉得凭我的医术行不行?” “沈大夫还是先看看医书吧!” “这拗口的东西谁看懂啊?咱们还是接着聊开医馆赚银子的事吧!” 太医二号:……不学无术,满眼铜臭之辈! 太医三号,自带药箱上门,然后上门就被沈冬素投喂一壶,据她说对身体极好的药茶,她正准备给凌王喝,刚好太医试尝一下。 太医三号试喝了一小杯,味道还不错,就是没喝出来用了那几味药材,连喝三杯之后,嗯,试出来了。 都是极度润肠的药材!我特娘的,你把这给病的快死的凌王喝,是嫌他死的太慢吗? 据说当天太医三号跑了无数趟茅厕,手里的草纸没断过,从此拒绝单独见沈冬素。 连着数位太医都告诉陈星曜,那个小医师根本没啥医术!说她是医师都高看了她,她就是个厨子! 陈星曜:……说她是厨子也高看了她,她就会煮粥而已! 他派人天天看凌王的饮食,来凌王府小半个月了,凌王一日三顿吃的都是粥。 那为何那日从她房里拿了点香粉,点燃后在场所有人都中了毒?七个太医在场,竟然都没发现那香粉有问题。 是巧合吗? 陈星曜决定最后再试探一次,如果这个小医师真没问题,凌王确实病入膏肓,他就能启程回京城了。 光州的日子是真难捱,又干又冷,住处差,吃的差,连个暖房的丫鬟都没有,整个凌王府就没几个年轻婢女,全是妇人。 他带着皇后的命令而来,又不好进县城招妓。心下决定,下回再有这样的差事,一定要想法子推了。 这一试探陈星曜的计划是,直接把这小医师掳走关两天,看看没有她,凌王的情况会怎么样? 可以说,如果没有凌王的提前预判,他这一招还真成功了! 凌王十二个时辰不吃药,太医一把脉就会发现问题。 可惜在上回他派人试探沈冬素有没有功夫之后,凌王就猜测到,以陈星曜的多疑又蠢笨的性格。 试探不会这么容易结束,可他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肯定会简单粗暴地把人掳走。 凌府别院都有他的暗卫,即使沈冬素被掳走,他很快把人找回来。 麻烦的是找回来后,陈星曜不离开,试探还会继续。 沈冬素干脆道:“如果他掳我,那就让他把我关起来。 我提前把药留给你,就是我不能时时把控你的情况,你要多受些罪。” 凌墨萧诧异地看她一眼:“你应该担忧应该是你要受罪了。” 沈冬素笑道:“他只要不要我的命,关起来冻着饿着我都不怕。 不过,这算工伤吧?不在合同之内,您得给补偿。” 凌王:…… 财迷的思路无法理解! 第111章 不想她吃苦受罪 陈星曜掳人的计划十分简单粗暴,半夜那个黑衣人先到窗口吹迷药,然后进来麻袋一套,把沈冬素扛走了。 他对附近不熟,藏人的地方都没有,藏在野外,这时节很容易冻死。 便藏在他马车上,反正用迷药将人迷晕几天,注意别饿死冻死就行了。 凌王府的下人找人,也不会找他的马车。他准备把沈冬素藏三天,三天里,凌王的身体若还是病重垂危。 那就说明这个小大夫是真没什么用,就是个煮粥的。 凌王身边的人皆无异样,凌王在光州即没结党也没营私,大夫也说,最多能熬个一年半载,凌王必死。 就让他悄无声息地死在光州,自己能回京跟皇后和太子复命了。 沈冬素全程都是醒着的,被扔进马车的时候,头撞到桌子,差点就痛的她叫出来。 感觉到头顶很快升起个鼓包,她希望陈景曜别把她关太久,否则包消肿了,她报工伤都没证据。 绑她的人把她往车厢里放平,还给她盖了棉被,她提着的心放下大半,看来确实是不打算要她的命。 她静静地躺在车厢里,就在真的快要睡着的时候,听到车壁传来轻微的响声,一长两短。 她忙敲两短一长回应,甲四的声音响起:“没事吧?” 沈冬素失笑:“他们就没派个人守着我?太看不起我这个世外高人了吧?“ 甲四:……确定人没事,还是一样傻! 沈冬素等了半天没等到甲四说话,看来人已经走了。不禁气结,都没问一下她需要什么不?真是不负责任! 她就这样被关在这个小车厢里三天,其中她醒了几次,但手脚绵软无力,有气无力地说着要如厕。 有人递进来马桶,她用完之后,又一阵迷药吹进来,人就晕了。 她再次醒来,肚子咕咕叫的时候,那人还会给她递清水和馒头。 不过她一吃完,就有迷药吹进来,人又晕了。 呃,以上是黑衣人的视角。 但她根本没吸进迷药,装晕的同时又补眠。就是要演身边绵软无力,有点要演技。 这三天,陈景曜发现,小大夫的失踪,在凌府别院并没引发多大的动静。 刘管家只让家丁找了找,他假意问的时候,刘管家还遮掩,说是小大夫回家了。 然后给凌王送粥的人换成了另一个厨子,跟之前一样,一日三餐都是粥,粥中没有任何药物成份。 陈景曜突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小大夫根本就不被重视嘛!掳走她,对凌王没有丝毫影响。 甚至这三天凌墨萧都没问一句,小大夫去哪了? 并且太医们给凌王把脉、检查腿部,依旧没发现任何好转的迹像。 其中皇后的心腹,知道凌王中毒真相的太医,对陈景曜直言不讳: “毒入心肺,神仙难救。” 第三天的时候,陈景曜还亲眼看到凌王毒发,额头和脖子青筋暴起,不断咳吐着黑血。 刘管家把人抬进温泉,情况才好转一些。但之后凌王的脸色雪白,气若幽丝。 太医说再毒发个三、五次,凌王的命就保不住了。 当黑衣人问陈景曜,那个小大夫要不要继续藏着的时候,陈景曜没好气地道: “那就是个没用的东西,放了吧!” 黑衣人又用麻袋套头,没把人扔回原位,而是扔到了凌府别院后面的小树林。 手脚没绑,只要药劲一过,人醒过来就能爬回去。 黑衣人特地在暗处守着,担心她冻死了。幸好才半刻钟,她就幽幽转醒,扶着树踉踉跄跄地走回凌府别院。 翌日陈星曜看到又是小大夫送粥的时候,还特地笑问了一句: “前几天怎么没见到沈大夫?” 小大夫一脸气怒难掩的模样,却又不得不忍气吞声地道:“我回家了一趟。” 陈景曜心中好笑,她被绑了三天,都不敢声张。要么是刘管家不许她说,要么就是她自己知道说了也没用。 不管是哪种情况,可见这人地位低下,并且对凌王没什么用处。 陈景曜想到之前还怀疑她是世外高人,就觉得很可笑,这要是世外高人,我倒立绕京城走三圈…… 当天晚上,甲四来敲窗,沈冬素熟练地穿上厚棉袄,跟他来到凌王卧室。 取出银针就给凌王针炙,忍不住道:“难道是我没说清楚吗?一天吃一丸就行了。 王爷为何一次吃三丸?这药虽说毒性不大,可你这样吃也很伤身体的……” 凌墨萧沉默不语,听着她碎碎念的抱怨,反而觉得很悦耳,很心安。 为什么吃三丸,在陈景曜面前表演毒发,让他确信自己活不长了? 自然是为了让他快点把沈冬素给放了。三天了,她在那小马车里,挨饿受冻,还要一直被迷药迷晕。 想到小丫头正遭的罪,凌墨萧就觉得心像针扎一样痛。 到底是从何时起,对小丫头的关心有变化呢?凌墨萧也说不清楚,从前想把她留在身边。 是因为她神奇的医术,和层出不绝的奇妙主意。而现在,多了一份另的情愫,不想她吃苦受罪。 宁可自己吃三颗药丸,忍受如火灼一样的痛苦,也要打消陈景曜的猜疑,放了沈冬素。 这个原因,他当然不会告诉沈冬素,任由她碎碎念着抱怨:‘不遵医嘱……’ 陈景曜请辞回京的时候,已经是正月底,山泉冲刷积雪,山谷中已有青草发芽。 沈冬素一算时间,她已经整整一个月没回家了! 刘管家送陈景曜到县城,据说县太爷非常恭敬为他设了宴席。 然后甲四清理尾巴,将疑似陈景曜的内应、暗探统统拔除。 当然不是杀了,杀了更会让皇后起疑心。而是不动声色地调离,凌府别院,是一个内奸都不能留。 直到五天后,甲四确定府上恢复如初,陈景曜已经走出宜州,凌墨萧才准沈冬素回家。 让沈林钟送她回去的,沈冬素的衣裳还是在马车里换的,上马车的时候是沈冬大夫,下马车的时候,又变回普通农家女。 两兄妹虽只离家一个多月,可因为没在家过年、过元宵节,那感觉就像离家一年一样久! 马车才到河堤下,就听到小黑狗欢快的叫声,沈冬素不愿意再坐马车,跳下去往家里跑。 小黑狗长肥长大了许多,围着她又叫又跳。 很快听到动静的沈家人都出来了,蒋氏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不过她一看到沈林钟,就冲到众人前面。 眼眶蓄着泪,伸着双手高声喊:“我的儿啊!” 沈林钟尴尬地上前扶住她:“娘,我和妹妹这不是回家了嘛,别在门前哭,让人看笑话。” 沈冬素则扶着沈父,笑着向沈爷爷问好。小虎的头发长长了,扎了两上小角角。 小满跟她生分不少,躲在沈爷爷背后,小心地打量她,不敢上前亲近。 家门上贴的大红门联,过年挂的红灯笼还没摘下来。 不过处的牛棚修缮了,做红薯粉的村民伸头高声打招呼: “冬素和林钟回来了!过年好啊!” 沈冬素笑着挥手,家里面到没什么变化,贡桌上多了些果盘,炸鱼、炸肉条的香味从橱柜里传来。 这是农村过年必备的肉菜,之前沈家备的过了初二就吃完了,今年看来蒋氏备了不少,都正月底了还没吃完。 她先回自己的房间转了一圈,什么东西都跟自己走时一样,小虎来烧炕,又给她厨房和洗手间的水缸和水槽打满水。 回家的感觉说不出来的惬意,特别是这回在凌府别院,算是跟坏人斗智斗勇。 她看似没干什么重活,可脑力劳作跟体力劳作的累是不一样的。 脱了靴子换上棉鞋,扑到棉软的被子里,她睡意来袭,正想睡一觉,就听仲阳在院子里开心地喊: “姐!” 等仲阳冲进她的房间,看着壮了不少的小弟,沈冬素也舍不得睡了,忙拉他去沈爷爷房间说话吃零嘴。 沈父和蒋氏早拉着沈林钟到房间说去了,估计又是在催婚。 蒋氏现在觉得生活美满,让她犯愁的事就剩下沈林钟和沈冬素的婚事。 上回跟沈冬素因说亲吵架,她决定不管沈冬素了,先管长子的亲事。 反而是沈仲阳的学习问题,沈父和蒋氏一点也不在意,他们的态度就是,能考个秀才就是祖坟冒青烟。 真考不上也没事,反正家里现在不愁生计。 沈爷爷的房间里,沈冬素吃着瓜子,烤着红薯干和馍片,喝着红糖水,开心和三个孩子还有沈爷爷聊天。 当她问到大姨母和二姨母,正月食肆的生意怎么样时,几人才愣了一下。 然后才反应过来,沈冬素还不知道二姨母家发生的事。 仲阳不知该为阿沅姐高兴,还是该为再也见不到阿沅姐遗憾,尽量用极平静的语气,将事情前因后果说给沈冬素听。 沈冬素听的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以前她去凌府别院,每次回来沈家都有事。 这回去了一个月,二姨母家竟然发生这么大的事! 她想到之前阿沅姐的担忧,想到蒋氏和大姨母的隐瞒,原来是这个原因。 她忙问二姨母一家走多久了?一听正月初就走了,早就没法追了,估计一家人已经到了江南。 沈冬素干着急地在屋里转了几圈,急问:“没送信回来吗?那罗家待阿沅姐好吗?” 阿沅姐这不是真假千金掉包,而是真千金流落民间,可她是庶出的女儿,在那些勋贵大族,庶出的女儿是没地位的。 罗大人的话能哄住其他人,她却觉得这明显是在骗人。必须二月前赶回江南本家,因为老太太病重要见阿沅一面。 一个大家族的老太太,会对一个从没见过一面的庶女上心? 必定是有别的原因,罗大人才会这么焦急地接回阿沅姐! 越想越觉得不对,沈冬素恨不得立即出发去江南,亲眼看一看罗家的情况才放心。 可很快她想到另一件要事,忙问仲阳:“小盼哥呢?小盼哥知道吗?” 仲阳摇头:“阿沅姐说要瞒着小盼哥,让他安心考试,等考完试再告诉他。 我听娘说,反正小盼哥肯定能考中秀才,到时候再去江南提亲,一样娶阿沅姐。” 沈冬素看向仲阳:“这话你信吗?” 仲阳小眉头皱着:“我不信,可大人都信。” 沈爷爷轻叹道:“不信能怎么办?民不与官斗,你那阿沅表姐的亲爹可是大官,来接她的人排场比县太爷还大。 你二姨母真要硬留着不让她走,只怕一家子都要遭秧。” 沈冬素忙问二姨母来借银子的事,按那时间一推算,她有九成把握,这是那个罗大人在背后搞的鬼。 就为逼迫二姨母答应,阿沅姐善良单纯,涉事未深,二姨母再聪明,也只是个普通农妇,见识有限。 一家子被那个老谋深算的罗大人,骗的团团转也不会察觉。 沈爷爷又道:“这里面你那个舅舅可是出了不少力,你二姨母特地让我有空去县城看看丁启,照应一下店面。 听说你舅舅发了笔财,又租了个店面,开两家粮油铺子。 要不是他帮那姓罗的,姓罗的一个外地人,怎么能这么快就打听清楚你二姨母家的情况。” 沈冬素听了怒火中烧,仲阳则佩服地看着沈爷爷,同时对二姨母一家也担忧起来。 忙问沈冬素:“哪咱们该怎么办?要不找大鱼哥一起,坐船去江南找阿沅姐?” 沈冬素摇头:“不,先等小盼哥考完试。” 她担心阿沅,同时也怕莫修谨听到这个消息,受刺激发病。万一真发病了,她不在身边及时医治,情况会很严重的。 她准备找凌墨萧帮忙查一下罗家的情况,凌墨萧虽然算是被发配的王爷。 但对勋贵官员的情况,肯定比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要了解的多。 刚好她还有‘工伤’,没要凌王补贴,请他帮这个忙,他应该会答应吧? 翌日一大早,沈冬素先去镇上看大姨母,又详细问了她和大麦,阿沅姐事件的经过。 然后直接从镇上坐车到县城,找到考试的贡院,一问得知,考生已经进去了,要三天后出来。 沈冬素心急如焚,她最担心的是,莫修谨从别人口中知道这事,一着急,发病了。 她请丁启去沈家村跟家人说一声,她这三天就住在二姨母的小食肆,确保莫修谨考完试出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她。 第112章 来日方长 同时,她还想悄悄打探一下蒋德运的情况,如果二姨母一家一直没消息,她就押着蒋德运到江南找去。 食肆没有睡人的地方,丁启晚上留守,就在锅炉后面铺个被子,缩着睡一夜。 因为要卤肉,锅炉一夜火也不灭,到也不冷。 沈冬素胡乱睡一夜,为不知身在何方的阿沅姐担心,蒋氏和大姨母都想的简单。 等莫修谨考中秀才,就去罗家提亲。 她可清楚的很,若罗家真是旺族,根本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一个穷苦人家出身的小秀才。 可等莫修谨考中举人,再考进士,最少也要三年,那时阿沅姐都二十了。 据说大户人家的庶女,最大的作用就是为家族联姻,他们这么急吼吼地接阿沅姐回去,万一就是为了联姻怎么办? 沈冬素辗转难眠一个晚上,翌日丁启来了,她就去蒋德运的粮油店看情况。 她没进去,远远在街角看,蒋德运穿着新衣,红光满面,新店铺比老店铺大多了。 雇了三个店员,两家粮油铺,让他成为这条街最有钱的商户。 怪不得也不往沈家庄跑,要卖红薯粉了,罗大人肯定给了他一笔不小的感谢费。 蒋德运在阿沅姐认亲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她都不稀奇。 对于她和大麦这种亲外甥女,蒋德运尚且丝毫不念亲情,更何总阿沅还不是亲的。 若能卖二姨母家的事换钱,相必把阿沅卖了他都乐意。 不一会她看到舅母郑氏,穿金戴银,还有一个小丫环扶着来到店里,吆五喝六的指挥店员。 守了半天,也没发现蒋德运有跟什么人联络,往来的都是普通客人。 也不知蒋德运跟罗大人还有没有联系?现在最要紧的是莫修谨,还是不要打草惊蛇,引起蒋德运注意。 她回到食肆帮丁启和丁芸打下手,几个月的囡囡粉雕玉琢,穿着过年穿的红衣裳,跟年画上的胖娃娃一样讨人喜欢。 沈冬素画的图纸,让大鱼打的婴儿椅,囡囡坐进去刚好,她很爱笑,来的客人都会逗逗她。 丁芸正麻利地切着卤肉,食肆主打卤肉面、卤肉饭、卤肉粉,销量极好。 她笑对沈冬素道:“有不少客人问这小椅子是哪个木匠打的?想买呢。” 沈冬素笑道:“那明儿让我大鱼哥打几个,放在店里顺带着卖。” 等开春大鱼就忙着打水车,这些小玩意他就没时间做了。 下午沈冬素跑了一趟贡院,她还怕有知道莫修谨家里情况的同窗,故意拿这事刺激他。 别怨她把人性想的太黑暗,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哪个时代都有。 特别是这年头科举比后世高考要难多了,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挤掉一个秀才,那自己就多一个机会。 可惜她进不去贡院,只能在外面干着急,可贡院没人出来,也就说明里面一切正常。 天快黑的时候她回到食肆,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胖厨子竟然正抱着囡囡,指点丁芸配卤料。 一看她回来,胖厨子喜道:“师父你可回来了,我在这等你半天了。” 沈冬素惊讶道:“新年好啊!你来做什么?” 从陈星曜来到凌府别院,胖厨子就离开了,她也没打听他去了哪。不过一个多月未见,他一点也没瘦,可见过的还不错。 “来接你去看火锅酒楼啊,早就该开张的,那人一来,硬是拖到现在还没开张。 刘管家择的黄道吉日,二月二,龙抬头,咱们酒楼开张。” 丁启兴奋道:“城东那家‘万客来火锅酒楼’对不对?真气派啊!想不到沈姑娘在那里帮厨啊!” 胖厨子笑道:“正缺配菜厨子,你们俩愿不愿意去?把小囡囡带着,管吃管住工钱高。” 沈冬素白他一眼:“你当着我的面挖墙角啊!他俩都走了,这食肆怎么办?” 丁启笑道:“多谢贾先生厚爱,不过我姐弟俩受蒋姨照顾,若此时离开,岂不成了忘恩负义之辈!” 胖厨子依依不舍地把囡囡放回婴儿椅中,囡囡竟然很喜欢他,抓着他的手指 头不松。 胖厨子不舍地打招呼:“下回叔叔还来,给你带个波浪鼓。” 胖厨子是驾马车来的,这会天又快黑了,丁启忙问:“沈姑娘晚上还在这宿吗?” 沈冬素本想说一会就回来,结果胖厨子先道:“这里咋睡人啊!沈姑娘晚上要是不回家,就宿在酒楼。” 丁启笑道:“行!那我晚上看店。” 路上,胖厨子还在说囡囡有多乖,多可爱。沈冬素好奇问:“你这年纪还没成亲吗?” 胖厨子顿时笑意没了,满脸悲伤地道: “娶过妻,我娘子难产没了。那时我们和王爷在边塞,条件太苦,没有好大夫……” 怪不得他这么喜欢囡囡,应该是想到,自己的孩子若活下来,像这么大的时候该有多可爱。 “对不起。” “无妨,都过去很多年了。” 一向话多的胖厨子沉默了下来,两人一路无言地到了火锅店,除了没挂牌匾,店里一切装修都完成了。 一楼大厅,摆的沈冬素设计的能放鸳鸯锅的方桌,中间挖空放碳炉。 上面冬天放鸳鸯锅,夏天放烤肉架,春秋吃炒菜,把桌面扣回去,就成了正常桌子。 三间门面打通,一楼足足摆了二十张方桌。二楼有十个包厢,取了十个节气的名字,装修各有不同。 后厨极大,胖厨子带她看:“这是洗菜区,这是切菜区,这是配菜区,这是传菜区…… 这是熬锅底的大锅,这是炒底料的炒锅,除了火锅,咱们店的药膳汤也是主打菜色……” 两人看到天黑,还意犹未尽,想到火锅店开张,客似云来的场面,就觉得很激动。 胖厨上楼给她布置留宿的房间,就在这时,甲四的声音响起:“沈姑娘。” 两人忙从二楼下来,沈冬素就奇了,怎么今天都往县城跑啊! 甲四带她进了一间普通的宅子,穿过两个院子,她看到凌墨萧正在吃火锅,指指对面,示意她坐下来一起吃。 她忙问:“王爷怎么来了?这里是王爷的宅子?” 凌墨萧递她一把钥匙:“空闲的宅子,以后你若在县城留宿,就来这里落脚。” 沈冬素感激接过:“租金从我的分红里扣。”她确实需要一个落脚点, 凌墨萧失笑,小财迷,三句不离钱。 见沈冬素吃火锅吃的都不香,跟之前干劲满满神采奕奕的模样完全不同,小脸凝重,眉眼间皆是忧思。 凌墨萧觉得她这个表情很有趣,好像小孩子在学大人装深沉,不禁多看了几眼。 直到听她轻叹一声,才问:“有何烦恼?火锅酒楼哪里有问题吗?” 沈冬素摇头,想了想决定把阿沅姐的事告诉他,万一真需要到江南找二姨母一家,还需要凌王帮忙。 待她一五一十地说完,凌墨萧的眉也皱了起来,他跟那个阿沅素未蒙面,对沈冬素二姨母一家更是不认识。 但他知道沈冬素对这家亲戚很看重,跟阿沅的感情颇深。 他不想沈冬素烦恼,他想到小丫头像小太阳一样的笑脸,而不是愁容满面。 “你担心你表姐这一去,此生都没机会见面?” 沈冬素摇头:“若只是这样也还好,我担心罗家有问题,为什么这么急着接她走? 万一把我阿沅姐卖了怎么办?我阿沅姐长的可漂亮了。” 她还没说莫修谨的事,莫修谨的病只是她的揣测和担忧,据说朝廷科举录取人才,绝不会要身有顽疾的人。 这凌墨萧可是皇子,正儿八经朝廷的人,万一知道莫修谨有潜在精神问题,不许他考试了怎么办? 呃,不是沈冬素把凌墨萧往坏处想,她就单纯地觉得两人是生意上合作,凌墨萧算是她的天使投资人,算是她的大老板。 总不能拿自己的私事,去烦老板吧! 凌墨萧真诚地问:“我能怎么帮你?” “你能送我去江南找阿沅姐吗?” 凌墨萧失笑:“到不是不可以,只是暂时没必要。不如先接你二姨母一家平安回来。” 沈冬素连连点头:“对对,他们去了罗家,肯定清楚罗家的情况。” 凌墨萧轻声道:“我会派人去江南临安府接他们,同时打探一下罗家的情况。 现在,你可以安心吃火锅了。” 沈冬素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凌墨萧帮她这么大的忙,这算是人情债,拿银子是还不清的。 她决定努力工作,帮凌墨萧赚银子,好好回报他! 只是她再反应迟钝,后知后觉,也感觉得出来,凌墨萧对她的态度,跟之前不一样了。 之前两人在一起,凌墨萧很少说话,对她说不上是冷冰冰的吧,可也不热忱。 而现在,他说话的声音温柔了,看她的眼神也变了,沈冬素都不好意思跟他对视。 她可没自恋到认为凌王喜欢上她了,人家可是王爷,京城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 会喜欢她这个小村姑?霸道王爷爱上灰姑娘,那是书里的故意,是灰姑娘的幻想。 再说,绝对不能和老板有感情纠葛,会影响生意的。 她左思右想,凌王对她的态度为什么改变了呢?对了,是从陈星曜离开后,开始改变的。 定是因为她在陈星曜来的那段时间,表现出色,帮凌王装病成功,挡了一个大麻烦,所以对她的态度才变好了吧? 这大宅子给她当落脚点,也是奖励吧? 对!就是这样! 咱可不是傻白甜,成天幻想着被霸道王爷爱上,从此过上躺赢的生活。 还是赚银子要紧,男人什么的,哪有银子实在! 她哪知道,当凌墨萧接到暗卫来报,沈姑娘昨夜一个人宿在小食肆,小食肆没有床铺,就睡在锅炉前。 凌墨萧担忧的一夜没睡好,小姑娘还是跟他太见外了,遇到麻烦怎么不跟他说呢? 就算问刘管家要火锅酒楼的钥匙也好了,竟然一个人睡在锅炉前,她肯定又怕又冷…… 所以今天立即让刘管家买了这套宅子,给她当落脚点。 三进的院子布置妥当,一应用品俱全,还留了两个洒扫婆子。 当夜,凌墨萧没回凌府别院,也宿在宅子里,和沈冬素相邻的两个房间。 他有意找沈冬素说话,借故问她那毒药的事,说自己以后可能还要装病,那毒药能不能多炮制一些? 知道她爱喝奶茶,刘管家特地准备了煮奶茶的小炉子、牛乳、红糖、红枣桂圆和上等红茶。 沈冬素一边煮着奶茶,一边拿铁网烤糍粑和红薯干,一颗红枣不小心滚到炭火上。 烤焦了,滋的一声爆开,顿时满屋枣香,甜味直往鼻孔里钻,连空气似乎都变得甜腻了。 两人相对而坐,满室静谧,听着室外寒风呼啸的声音,一种奇怪的气氛在两人之间升起。 不知为何,沈冬素觉得脸颊发热,低头煮着茶,都不敢去看凌墨萧。 她随口道了句:“王爷若在光州,装病的事只管由我来操办,保管谁也查不出来。 若是在外地,这个份量就得掌控好,一个不慎对身体伤害很大。 瞧那夜您多吃了几丸药,把刘管家和甲统领都吓到了,还以为您真的中毒了呢!” 她说的漫不经心,凌墨萧却茅塞顿开一般,顿时有了主意。 小姑娘不开窍,肯定是因为一直在光州,在她熟悉的舒适区,如果带她单独去外地。 两人这样朝夕相对,她肯定会察觉到自己的用心良苦。 凌王差点就要准备以去找她阿沅姐为借口,带她去江南临安府了。 可是想到陈景曜此时应该还没回到京城,皇后的眼线还没远离,他暂时不易离开光州。 无妨,来日方长…… 不过沈冬素下一句话,又让凌墨萧紧张起来。 “明天我表哥就考完了秀才试,他还不知道二姨母家发生的事,我要亲自告诉他。” 凌墨萧一愣:“你说的是三姨母家的莫修谨?” 沈冬素笑着点头,有点不好意思地道:“王爷肯定觉得很无聊吧!我总说我家亲戚的事。” 凌墨萧慢慢摇头,他想到她另一个表哥,余大鱼准备跟她议亲的旧事。 这个莫修谨好像要跟蔡沅议亲,现在蔡沅走了,他会不会转头要娶沈冬素? 第113章 莫修谨考完试了 凌墨萧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关健是,小丫头对她这个书生表哥是怎么看的呢? 逐试着委婉地问:“你为何一定要亲自告诉莫修谨?旁人告诉他也无妨啊!” 为了这个,你还专门跑到县城里来,睡在小食肆的锅炉前。 沈冬素欲言又止,还是不敢把莫修谨不能受刺激的事说出来,只干笑道: “一直都是我在他和阿沅姐之前传话,再说,万了别人没说清楚,表哥误会阿沅姐就不好了。” 凌墨萧长眉轻挑:“你不想他误会蔡沅,难道你觉得他两人的亲事,还有可能?” 沈冬素为难地道:“我就担心这个啊!他俩是青梅竹马,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卿不嫁。 还不知道罗家是什么情况,万一不同意阿沅姐嫁给表哥怎么办?” 凌墨萧听她说的真诚,全然没有对莫修谨有私情的模样,便放下心来。 不过他又想到,小丫头跟那个冯文生,也是青梅竹马,定亲好几年的。不应该对情事不开窍啊? 难道小丫头内心深处,还惦记着冯文生? 以前凌墨萧对沈冬素的私事,从来不关心不关注,他没想到自己也有这样患得患失一天。 偏偏又不能直接表明心意,他敢肯定,如果他向小丫头示好,绝对会吓的她落荒而逃。 翌日,凌墨萧让甲四陪沈冬素去贡院,说是贡院开门这天,门口会有很多人,她一个人去会被挤到的。 沈冬素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本来是午后开门,但她早早就和甲四来到贡院外,果然已经挤满了人。 附近好几个县城都没有贡院,统一安排在光州贡院乡试。沈冬素个子矮,很快就被挤的只能看到前人的后脑勺。 她焦急不已,在原地连蹦带跳,想看到莫修谨。 甲四很无奈,若她是男子,到是能把她举到肩膀上,可她是个小姑娘,还受王爷重视,他可不敢做出失礼之举。 便道:“你别急,我见过你表哥,等他一出来,我就喊他过来。” 就在这时,沈冬素发现蒋德运在不远处,也惦着脚张望。她心一动,蒋德运有两个儿子。 老大早就没读书,在粮油铺帮工。老二跟仲阳差不多,还在开蒙,据说很顽皮,常常逃学。 郑氏家族那边都是商户,一大家族连个童生都没有,不可能来考乡试。 蒋德运在等谁?等莫修谨吗?难道是想着自己这个舅舅能沾沾外甥的光? 如果没有阿沅姐的事,沈冬素相信这个答案,但现在,她却保持怀疑。 忙挤到蒋德运身边,欢快地笑道:“舅舅,你也来接小盼哥吗?” 莫修谨看到她的瞬间,眼神躲闪,表情慌乱。沈冬素没猜错,果然有隐情! 蒋德运干笑道:“是啊,你三姨母又不方便来县城,小盼父亲早逝,乡试这么大的事,也没人来接送。 舅舅家在县城,顺道就来了。” 沈冬素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拉过蒋德运低声道: “其实我来还有别的事,罗大人暗中叮嘱我母亲,有些话要跟小盼哥说清楚……” 蒋德运果然中计,一拍大腿道:“罗大人何时跟你母亲说的?他明明只嘱托我啊!” 沈冬素眼睛一眯,问道:“罗大人嘱托舅舅什么话?” 蒋德运一脸惋惜地叹道:“就是阿沅的事呗,让他别惦记着阿沅。 如今人家可是江南旺族的大小姐,不是他一个农家子能肖想的……” 他话还没说完,甲四来唤沈冬素:“你表哥出来了!” 蒋德运大喜,忙挥手喊:“小盼;修谨;莫修谨!” 贡院外虽人声鼎沸,但莫修谨还是听到喊声,朝几人走来。 沈冬素大急,一时也想不到别的办法,直接拉过甲四: “快,你先把这人拉走,让我单独跟我表哥说会话。” 甲四疑惑:“他不是你舅舅吗?” “哎呀,一时半会说不清楚,他是个坏舅舅!你快把他拉走!” 甲四瞬间理解了,一句话也不多说,上前薅着蒋德运的后衣领子,把人拉走。 蒋德运大惊道:“你干什么?青天白日的,行抢啊?” 甲四反手改为扶着他,实则是拖着他走的飞快,没一会就挤出人群,消失在贡院前。 等莫修谨满头是汗地从人群中挤出来的时候,只看到蒋德运消失的背影。 他诧异道:“舅舅去干嘛?” 沈冬素接过他手中的一部份行李,拉着他就往离得最近的小食肆跑。 丁启两姐弟正忙的团团转,今天贡院开门,从早到晚小店都挤满了客人。 沈冬素一看这里根本没法好好说话,心一横,又把他带到昨夜住的宅子。 见凌墨萧已经离开,沈冬素越发放心,为防莫修谨激动,先烧水煮药茶准备着。 莫修谨疑惑地问:“这是谁家?你怎么会有钥匙?咱们不回家来这里做什么?……“ 沈冬素觉得他是在里面憋了几天没说话,有点话唠。 “小盼哥……” 耳朵被揪住:“说过多少次了,别叫我小盼!” “好啦对不起,我一时忘记了。” 莫修谨笑着饮了杯药茶,眼神清明,看着她问:“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大家都平安。你先放平心绪,别激动,听我慢慢说。” 莫修谨握着杯子的手紧了紧:“无妨,你说。“ 沈冬素娓娓道来,从去年冬月,阿沅姐在县城遇到奇怪的客人说起,一直说到正月二姨母一家到临安府。 又把蒋德运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以前刚才蒋德运为什么来接他都说了。 并且沈冬素越说越激动,从坐在他对面,到在屋里转圈圈,直说的口干舌躁,跑来喝水,发现莫修谨把一壶药茶全给喝完了。 并且,他神情平静,全程未说一句话,若是让外人看到,定赞一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唯有沈冬素从他的躁郁的眼神,和握着杯子骨节泛白的手指,知道他内心有多煎熬。 “表哥,你说句话啊,你这样我害怕。” 莫修谨紧紧抿着唇,慢慢地将手中最后一杯茶饮尽,转头看向沈冬素:“我饿了,能先给煮碗面吗?” 贡院里就别指望吃好吃饱,没饿死饿病就算不错了。 沈冬素怕自己一走,他就跑去找蒋德运,把他拉到厨房盯着他,煮了一碗简单的鸡蛋葱花面。 莫修谨慢慢吃完,站起来道:“我去舅舅家一趟,你要不要来?” 沈冬素当然要去! 她盯着莫修谨,生怕他会拿刀子或棍子啥的,结果自己想多了。 莫修谨很规矩地到店心铺买了四样礼,恭敬地跟郑氏请安,说是来拜访舅舅。 郑氏素来不把蒋家的亲戚放在眼里,沈冬素和蒋氏上次来,直接被她拿扫帚打出去。 但这不包括莫修谨,童生外甥,马上就是秀才外甥了,对商户来说,这说出去是多大的大子啊! 郑氏态度非常好,涂着鲜红口脂的嘴巴,笑的大张。又让人上茶上点心,又让人去找蒋德运回来。 对沈冬素也一改常态,仿佛之前的芥蒂不存在一样。又让人喊表姐桂芝出来见客。 看莫修谨那表情,已经由舅母看外甥,变成丈母娘看女婿了。 结果桂芝表姐碰巧不在家,而蒋德运也回来了。 他一进门,就看到沈冬素,气的胖脸通红,胖手指着她问: “那人是谁?” 沈冬素装傻充愣:“舅舅说谁?” 莫修谨打断两人的对话:“舅舅,修谨有事请教,可否单独一叙?” 沈冬素大急:“表哥,我也要听。” 莫修谨转过来安慰她:“你安心在这等我,没事。” 郑氏朝蒋德运挤眉弄眼,示意他别忘了说桂芝的事。 莫修谨一走,郑氏就不想演好舅母的,道了句:“冬素你在这等着,舅母还有旁的事,就不陪你了。” 给她留了一盘点心一壶茶,小客厅就没人了。 沈冬素等的焦灼无比,别看莫修谨全程平静,可在医生眼里,他这个反应反而说明他在压制内心的狂躁。 幸好,他很快就出来了,蒋德运除了有点愧疚之外,没别的反应。 讨好地笑道:“修谨和冬素在舅舅家吃晚饭吧!” 莫修谨拱手道:“改日再来拜访舅舅,我们先回去了。” 出了蒋德运家的门,莫修谨的步伐极快,沈冬素小跑着才能跟上:“回家吗?” “拿上行李,去二姨母家看看。” 沈冬素轻声道:“他们还没回来。” 莫修谨不语,沈冬素实在担忧的很,总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她甚至希望莫修谨能发脾气,或哭或骂,或是把蒋德运打一顿——这个不行,读书人打舅舅,会被取消功名的。 “表哥,你准备怎么办?” 莫修谨朝她一笑,那一笑极为凄凉,充满无能为力的绝望感:“先等乡试出结果。 如果秀才功名都敲不开罗家的门,那我现在这个小童生,更是进不了罗家。” 沈冬素大惊:“你要去临安府吗?” 莫修谨点头,语气中透着坚定和决绝:“我一定要见阿沅姐一面!”我们约定了的。 沈冬素忙道:“我帮你!只要你冷静,精神别紧崩着。” 刚好到了放行李的宅子,莫修谨笑着弹了一下沈冬素的脑门:“你这丫头,又在瞎担心。 你是怕我会跟我父亲一样,得疯病是吗?放心,表哥不是心智不坚定之辈。” 沈冬素很想跟他科普一下,这跟心性坚不坚定没关系啊!遗传性精神病,又不是你心性坚定就能避免的! 两人都没注意到,凌墨萧和甲四正在窗前,看到莫修谨弹沈冬素脑门时,凌墨萧自己都没发现。 他把手中的茶碗,生生捏碎了一个角,大拇指割了道口子,鲜血流进茶水里,晕浸了一片殷红。 他却不觉得痛,只问甲四:“他们在说什么?” 甲四耳力极佳,将听到的话一字不落地重复一遍,凌墨萧的神情这才好转了一些。 沉声道:“派去江南的人,让他们动作快些,把蔡家人接回来。” 甲四恭敬应下,不禁腹诽,王爷对正经大事都没这么上心! 沈姑娘给王爷说的药该不会有问题吗?怎么把王爷的魂都勾了去,天天操心她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 沈冬素雇了辆车,和莫修谨一起,直接到蔡庄,二姨母家的门果然还是紧锁着的。 莫修谨在二姨母家门站了一会,又绕到后窗,那是阿沅姐的房间,她总是在那个窗口,期盼地等着莫修谨来访。 此时窗户紧闭,整个茅草小屋,因一段时间无人居住,显得萧条清冷。 这时有蔡庄的村民路过,认出两人,笑道:“来寻你们二姨母啊?他们一家还没回来呢! 说不定是留在江南享受了,你们那表姐可是大官家的女儿呢! 这下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沈冬素送莫修谨回他家,到家的时候已近黄昏,远远就看到三姨母在路边等着。 沈冬素笑道:“有人跟三姨母说了你今天回来吗?” 莫修谨眼中的躁意,在看到母亲的那一刻,消散了许多。 眼底染上一层温柔,轻声道:“我娘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在这里等我。” 果然如此,三姨母看到两人,欢喜地小跑着迎上来,一把扛过莫修谨的行李,痴痴地笑道: “小盼回来了!冬素也来了,快回家,娘煮红薯稀饭。” 沈冬素只觉眼眶一热,她不敢想像,万一小盼哥真有个什么意外,三姨母要怎么活啊! 她再次用恳求地语气道:“小盼哥,求你,别着急,我给你的药茶,一定要每天喝。 我哥当差的主人家,认识临安府的人,我可以请主人家帮忙打探消息,找去临安的船。 我们一定会再见到阿沅姐的!” 乡试放榜需要一个月,这对莫修谨和沈冬素来说,都是极煎熬的一个月。 对凌墨萧也一样,因为他发现,他找不到光明正大的理由,让沈冬素每天都来凌府别院了。 二月二火锅酒楼开张,开业前三天,所有菜品打八折。 沈冬素到店里忙了几天,店里的生意那叫个好,每天坐无虚席。 还有不少客人在门前廊下等桌,沈冬素就按后世某火锅的服务,用排号、茶水点尽任饮的方式留客。 第114章 蒸蒸日上的沈家 二月普通人家还没有青菜吃,顶多去山野之间挖些野菜。 而万客来火锅不光各色青菜俱全,还有窖藏的莲藕、马蹄、冬瓜之类的菜品。 吃了一个长冬的白菜萝卜,咸菜腊肉,都想换换口味。 一看新开张的酒楼有这么多新鲜菜品,那贵些的羊肉锅、牛肉锅吃不起,便宜的鱼片锅、鸡肉锅一家人还是能敞开吃一顿的。 那火锅的锅底极香,春风一吹,半条街都是香味,一时整个县城的人都被万客来火锅吸引。 或是个好友,或是商人谈事,或是一家出游,都选择来吃火锅尝个鲜。 沈冬素在县城连住几天,天一亮就去酒楼帮忙,煎蛋饺、打鱼丸、剁肉丸、包燕饺…… 后世吃火锅的必点菜,都在被她和胖大厨给倒腾了出来。 刘管家每天跟凌墨萧上报,万客来的生意有多好啦、座无虚席啦、已经让庄子上的农户种菜养猪,专供万客来…… 结果刘管家发现,王爷听到这些消息并没有多开心,反而皱眉问:“沈姑娘还在酒楼没回家?” 刘管家小心地道:“是的,沈姑娘近来都宿在酒楼附近的宅子里,天一亮就去酒楼帮厨,天黑落锁,对完账才回去。” 然后刘管家就发现,凌王的眉皱的更深了,刘管家心一慌,哪里不对吗? 沈姑娘和贾大厨兢兢业业,把酒楼生意料理的蒸蒸日上,估计一个月赚的银子,比一个庄子一年的收成都多呢! 凌王沉思片刻后道:“开春了,棉线作坊的建设提上日程,酒楼即已步入正轨,就让沈姑娘回来。 香膏作坊要扩大,棉线作坊也需要她来规划。” 刘管家这才后知后觉,王爷是想让沈姑娘在凌府,而不是一直留在县城,几天都见不到人影。 他忙派人到县城请沈冬素回来,酒楼的厨子的管事,都是凌王的人,沈冬素倒也不担心自己走后会出事。 便和胖大厨约好,她每半个月来对一次账,有问题随时差人喊她来。 临走时打包了几盒蛋饺、丸子、羊肉,还有一大包火锅底料,鸳鸯锅到不用拿,家里就有。 回到沈家,当天晚上全家打火锅,沈爷爷很喜欢,几个孩子更不用说,皆吃的满头大汗,喜笑颜开。 沈冬素笑道:“得空咱们一家去县城逛逛,去万客来吃火锅,我请客。” 蒋氏刷着粉条问:“你说你在酒楼帮厨,一个月给多少工钱?” 沈冬素没说自己是股东之一,随便说个数:“二两银子。” 蒋氏激动地道:“这么多啊!一年足有二十四两!你成天跑来跑去,银子放身上也不安全,给娘……” 她还没说完,就被沈父打断:“她搁她房间里,怎么不安全了!再说,冬素是大姑娘,也要花钱。 春衫要裁,胭脂水粉、头油香膏都要买,冬素啊,咱家不用你的钱,你自个用,多的攒着存嫁妆。” 蒋氏气的一怔,煮好的粉丝也不捞了,瞪着沈父,到底不好意思当着全家人的面发怒。 听听这是什么话?不知道的还以为冬素是哪家大小姐呢?农村未出阁的姑娘,谁会有私房钱? 人家打络子挣的几个钱,也一五一十地交给母亲保管! 她知道自己这会若非要沈冬素的工钱,不光沈父反对,沈爷爷也是站在冬素那边的,而冬素,就会跟她作对,肯定不愿意把钱上交。 她气了半晌,冷声道:“即如此,以后你弟弟的学费你来交。” 沈冬素完全不在乎:“好啊!对了小虎也该读书了,去年你刚来,对家里不熟悉,姐姐不逼你。 今年必须得读书啊!不求你考功名,不做睁眼瞎,能写会算就行。” 小虎正吃肉吃的欢,一听话题转到自己身上,懵懵抬头看向沈冬素,然后迅速变脸,撅着嘴道: “我不读书!我要跟沈叔学做水车,我要跟表爷爷养鱼。” 沈冬素看向沈爷爷和沈父,用眼神示意他俩表态,蒋氏先道:“不读就不读,农村孩子有几个读书的。” 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学费,白养两张嘴就算了,还送他读书!沈冬素你别钱多烧的慌! 沈父笑道:“你还小,连锯都不会用,这样好了,不让你多读,就读年两开个蒙。 两年后你长高了,有力气,再跟沈叔学木匠。” 沈爷爷也道:“鱼塘水还没满呢,撒网也得两年后,你就去读两年书。 可劲读啊!把学费读回来,两年后我给你打个船,你住在鱼塘都成。” 仲阳闷笑:“阿爷,怎么算是把学费读回来?” 沈爷爷乐呵呵地道:“人家五年考童生,你三年考童生,那不就省了两年的学费?” 仲阳骄傲地挺胸道:“我明年就考童生!后年考秀才,我要比小盼哥还厉害。” 又扭头低声对小虎道:“读书其实挺有意思的,还能天天到镇上玩,咱俩一起,放学去我大姨母的食肆玩,多有趣!” 小虎见所有人都让他去读书,便可怜巴巴地看向小满,小满正缩着肩膀默默吃蛋饺,完全无视哥哥。 小虎又渴望地看向蒋氏:“我去作坊帮你洗红薯,不要工钱。” 蒋氏当然想答应,免费的工人,为啥不要? 她到是能不管公公和女儿的意见,可丈夫的态度她还是很在乎的。 只得瞪小虎一眼:“那就先读去两年书,两年后来作坊算账。” 就这样小刺头一样的小虎,正式和仲阳一起读书。小满年纪虽小,但很勤快,干力所能及的活。 她和小虎的房间,还有沈爷爷的房间,都是她在打扫。 小姑娘还是不爱说话,爱藏食物,在家里跟个隐形人一样,总是默默无闻地做着活。 沈冬素很心疼她,可这年头没有女孩子启蒙的书院,私塾也不收女学生。 她准备等小满再大一点,就请凌府的绣娘教她纺线、刺绣,总得学个一技之长傍身。 蒋氏今天对沈冬素没有咄咄逼人,是因为她还有事要问,呃,在她看来,母亲找女儿帮忙是天经地义,不能说请教或是请求。 “旧年的陈红薯,做出来的粉味道不好,你上回说还能做米粉,怎么做? 我准备新鲜红薯没成熟之前,先做米粉卖。” 沈冬素也没藏私,红薯粉作坊是算是沈家的家族作坊,不光沈家得利,整个沈家村都跟着兴盛起来。 她便把米粉、豌豆粉的作法详细教给蒋氏,这年头没有土豆,要不然做土豆粉,定广受好评。 米粉吃法多,可炒可蒸可煮,粗的细的吃法各不同,并且易储存,好运输。 摆摊卖炒粉,比酸辣粉还容易。 她虽不喜蒋氏,可蒋氏是一心一意为沈家,蒋氏的生意好,沈家的条件变好,她在外面也安心些。 便很认真地教蒋氏怎么把作坊做大,从扩大作坊,到开发客源,她细心地教给蒋氏。 沈父总担心她俩吵架,也在旁边听着,仲阳怕母亲记不住,在旁拿笔写下。 蒋氏听沈冬素说的,好像以后作坊能变成有几百个工人的大作坊,她兴奋之余也有害怕。 怕自己管不好,现在管几十人,还都是村民,她都觉得吃力,以后管那么大的作坊,她又不识字,怎么管啊? 便道:“咱们现在作坊也挺好,一年稳稳几十两的收入,娘挺满意的,不用扩张了。” 沈冬素直接道:“这是我的建议,你自己决定要不要实施。 不过我提醒一下,米粉比红薯粉的做法更容易,连秘方都算不上。 县城打探红薯粉的商户特别多,要是有人琢磨出配方,开大作坊,把咱家的生意抢了去,以后一年可就赚不了几十两。 做生意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你还这么年轻,村民也都听话,你不想着做大做强,就等着被别人吞并吧!” 蒋氏笑着摸摸脸:“娘哪里年轻了!都三十好几了! 哎哟,瞧咱闺女,今天嘴怎么这么甜。” 沈冬素:……合着我说那么多,你就听个你年轻了? 沈冬素也非夸张,这年头又没专利版权啥的,食品生意更是谁都能学。 对于红薯粉到现在还没谁‘偷师’成功,她都觉得奇怪! 这要是后世,最多三、五天,卖酸辣粉的小摊满大街都是了。 她觉得是因为作坊在沈家村,而工人都是村民,蒋氏也算聪明,一直以来都是用流水线作业方式。 所以配方才没有传出去,让沈家做了几个月的独门生意。 可米粉就太简单了!被人琢磨出制作方法是迟早的事。 她也没强行干预作坊生意,如果事事都要她来决定,那她得累死! 不过她可以先给自家米粉作坊找个大客户,那就是棉线工坊,按刘管家的预算,得请几百个工人。 这些工人就是沈家的潜在客户,还有火锅酒楼,红薯粉的销量也不错。 沈冬素给蒋氏写米粉制作流程,写到半夜才睡。翌日起来晚来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许多人在说话。 她庆幸自己的房间装了洗手间,要不然还得出去打水洗漱,院子里的客人看到,太尴尬了。 农村姑娘都勤快,像她这样睡到比全家人都晚起的,没有几个。 她淡定地洗梳完,才推门出去。以为村民是来找蒋氏,请求能进作坊干活的。 没想到今天都是来找沈父的,不止沈家村,附近几个村的人都有,里长也来了,正在沈爷爷房间里喝茶。 听了两句才知道,他们是来找沈父预定水车的,三月春播,二月耕田、挖渠、兴修水利。 光州的雨水不丰,年年春播,离河道远的地,都是靠人挑水浇田。 所以去年水车一出现,才引得整个镇的农民都来看。直到现在,每天都有人从很远的地方跑来,就为看一眼水车。 本来沈父不打算用水车谋利,他说都是十里八村的乡亲,收个成本费就行了。 但沈冬素觉得不妥当,因为凭沈父一个人,能做几辆水车出来? 你得请小工,得付小工工钱。 再说,只说水车能赚到钱,才会有木匠愿意学习。 水车也能传的更远,有更多的农户用上。 如果你只收成本费,别人一看,这么辛苦还赚不到钱,谁愿意做? 再有木匠卖的水车价格高点,村民还会骂他黑心,因为沈大成的水车很便宜…… 何况水车也不用一家装一个,几家合伙,一个村子按地势来算,装几个就够用了。 全村平摊一下费用,最多几百文,村民们也拿得出来。 反正沈冬素跟沈父灌输了一顿,如何让水车传播广泛的经济学,沈父思量一下同意了她的建议。 除了成本费,手工费就按打嫁妆的钱来收。 这让余大鱼很高兴,他愿意帮四姨夫干活,可他也要养家,若打水车赚不到钱,那他宁愿去母亲的食肆干活。 就这样,沈家成了全村的中心,十里八村最热闹的一户。 后面牛棚改成作坊,前面空地给沈父打水车,余大鱼被沈父升为副手,又从村里请了十几个青壮帮忙。 这是体力活,比粉丝作坊要累,给的工钱自然也多些,一天管两顿饭,给八文钱。 现在同村老少,有一半人都在沈家帮工。年轻的在粉丝作坊和打水车,几个年长的妇人帮厨煮饭。 沈爷爷还请了十几个半大孩子,帮忙从河里捞小鱼小虾,放养到藕塘里。 至于藕芽,是沈冬素托刘管家的找的,光州还没有专门种藕的大户,刘管家请商户从楚州带的藕芽。 不过带的不多,巨大的藕塘只铺了十分之一,沈爷爷却觉得挺好,因为藕长势快,最多两、三年就能长满一塘。 他又到集市上买了几百只小鸭,在藕塘堤上盖了一间小草屋,请了村里一个老光棍看塘。 沈冬素怕他钱不够用,以入股为由,悄悄给了沈爷爷五十两银子,让他放心大胆地开发藕塘。 沈爷爷开始不愿意要,还黑着脸问: “你从哪弄这么多银子?你实话跟爷爷说,你天天在外面跑,到底是干什么活?” 沈冬素便把那火锅酒楼自己有干股的事说了,悄声道: “阿爷你没瞧见,那火锅的生意可火了!我一个月的分红都有好几十两! 你别跟我爹娘说,不然我娘又要要我的钱。 这藕塘你就放心大胆地养殖,火锅酒楼一天光卖鱼片,就能卖出百条鲜鱼。 等咱这塘的鱼养大了,就往酒楼送,也不愁卖。” 沈爷爷这才放心收了她的银子,再三叮嘱道: “你拿了人家的干股,要担责任也多,千万别累着。 要是累了,受委屈了,就回家来,爷爷养鱼给你攒嫁妆!” 第115章 凌府的生意赚大钱了 沈冬素笑着握住爷爷苍老得像松枝一样的手,她没说自己不打算嫁人之类的话,这样的话只会让沈爷爷更加担忧。 干脆多给他一点干劲,笑道:“那我等着,阿爷赚大钱,帮我攒嫁妆。” 在后世像沈爷爷这样年纪的老人,早就退休了,成天提着茶杯找朋友下下棋,晚到到公园跳跳广场舞。 可在这个时代,老人都是干到干不动了,还要怕被儿孙嫌弃,据说有些地方还有老人洞。 只要不能干活,就会被儿孙丢进洞里,绝望地看着小小的洞口等死。 大夏以孝治国,底层百姓对长辈还算孝顺,可儿孙再孝顺,肩上的担子也重啊! 像沈爷爷,他要管小虎和小满,总不能直接丢到大儿子家就不过问。 看蒋氏那态度,他要不管,两孩子不饿死冷死就算蒋氏积德。 他还要管沈冬月,这个长冬,沈爷爷往小木屋送柴送米,都送了不知多少次,暗中请胡婆婆去寻沈冬月说说话。 沈冬月要是回到她自己家,转手就被她爹给卖了。 沈爷爷的打算是,等过两年风言风语少了,他往别的镇子给沈冬月配门好亲事。 姓沈的孩子,他绝不能看着被卖到花船窑子里。 他还是村长,全村老少家里有个什么红白喜事,都要找他。邻里间的纠纷矛盾,也要找他。 还常有婆媳吵架,也跑来找他的。按理这该归村长媳妇管,可沈爷爷跟朱氏分居,蒋氏又忙作坊,只能他来管。 朱氏早就悔青了肠子,当初要是没把老大一家赶走,沈爷爷回来时她态度好点,没把他丢给大房,分家分的那么难看。 现在她就是村长媳妇,全村妇人,看到她都得笑脸相迎。 朱氏托人跟蒋氏说了两次,想来作坊帮工,都被蒋氏强硬拒绝了。 如今全村大半妇人都来沈家帮工,往常一开春,都抢着挖野菜。 今年只有她和胡金花,还有一群孩童,提着篮子挖野菜。 这还不算,这婆媳隔几天都会在路口演好戏,那就是听到沈青牛说沈大志回家的日期。 两人都等着去抢沈大志身上的钱,沈大志手里有两个闲钱,不是吃酒就是赌博。 沈爷爷拿鞭子抽也抽改性,不过就是由以前光明正大地玩,变成现在偷偷摸摸地玩。 所以在‘不能让沈大志身上有钱’这件事上,朱氏和胡金花是统一战线的。 但分歧是,钱该给谁拿?沈大志只求媳妇和老娘别吵架,别再让他家成为全村的笑柄。 好不容易沈爷爷和沈父一起说情,蒋氏才同意他在作坊干活,他才还清欠蒋氏的钱。 成功带了一支队伍,每天往各大酒楼、食肆送粉。 村里人都知道他不受大房一家待见,可外人又不知道! 一听他是沈家村村长的儿子,又是红薯粉作坊主的弟弟,沈父不在外行走,外人都拿他当管事。 万一家里婆媳闹矛盾的事传出去,多丢人啊! 沈大志也学聪明了一点,就是两头哄,工钱分三分,自己私藏一份,一份给娘,一份给媳妇。 可惜好景不长,他又一次赌博被抓住后,朱氏和胡金花就开始了在路口拦人,先把身上的钱扒光再说。 然后婆媳就为谁保管钱,先是争抢,继而吵架,有时候还会发生动手事件。 每隔几天在村口上演一次,成了沈家村村民饭后娱兴节目之一。 沈爷爷才懒得管这破事,朱氏就是块牛皮糖,缠上就别想甩掉,干脆眼不见为净。 沈冬素就在家歇了一夜,翌日还准备去看看莫修谨呢,一大早饭还没吃,凌府的马车就接到沈家门口。 车夫还带了礼物来,说是刘管家准备的。有给沈爷爷和沈父的茶叶,还有给几个孩子的点心,另有一卷单给蒋氏的细棉布。 沈冬素觉得凌府的人对她越来越客气了,看来万客来火锅生意红火,让凌墨萧很高兴啊! 她只好把看莫修谨的事延后,先去凌府。 胖大厨不在,瘦大厨没想到单独给她留早饭,吃的是大锅剩的粥和包子,让她有点想念胖大厨了。 吃完饭刘管家就拿着棉线作坊的图纸,找她商量盖作坊的事,已经在打地基了,只是工坊细节还需要她来拿主意。 沈冬素被这么重视,有点受宠若惊,因为她知道王府什么奇人异士都有,别说盖个小小作坊,就是盖个大观园,也有人来规划。 全当是凌王对她的考验,她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好主意,那就是用沙盘先来模拟一下工坊。 一比一还原地形,将要盖的工坊用泥或木头做成模型,然后摆到沙盘上。 这样一来,就能提前调整房屋距离、道路宽度、仓库位置等等。 她一说要做沙盘,刘管家很快就弄了个沙盘过来。 呃,不过是真的沙子弄的,插着小旗,有简单的小石头做摆件,据说军中的沙盘跟这个差不多。 沈冬素干笑道:“这个沙盘很好,但不太适合咱们用。这样好了,我去找工匠,就按我说的来做。” 刘管家接到凌王的暗示,只要沈姑娘在别院,她想做什么都行。 更何况只是找工匠做个小玩意!刘管家二话不说,给她找来泥瓦匠、木匠、铁匠…… 花了三天才做好,因为泥塑要烤,简单的木屋那木匠非要精益求精,都快雕成工艺品了。 当一个巨大的房地产式沙盘模型完成,占了小客厅一半位置,然后沈冬素拿着道路、房屋、水井、树木、仓库…… 等等小模型,跟小孩子玩积木游戏一样,按她所构思的作坊,一一摆好。 再请来刘管家,刘管家绕着模型转了一圈,眼睛瞪的老大,就是一句话也不说,飞快地跑了。 平时刘管家都是背着手,昂头挺胸地走着。沈冬素第一次见他跑,还跑的这么快! 她很疑惑,是这模型有问题吓跑他了? 没一会,刘管家把凌墨萧和甲四给带来了,他用激动到无以复加的语气道: “王爷请看,老奴丝毫没有夸张啊!这真是、真是巧夺天工神乎其神啊!” 沈冬素失笑:“就是个模型而已!” 结果连甲四都激动起来:“而已!此物若用于军事或用于边城建设,可谓是如虎添翼!” 凌墨萧小心把玩着那小木屋模型,再看那道路,问沈冬素:“大小是按什么设计的?” 沈冬素笑道:“按比例啊!先测好工坊土地面积,再按地形设计,等比例还原。 甲统领说的对,如果是城镇建设,提前做好模型,确实能省很多事。” 凌墨萧看着她认真地道:“把这个技巧卖给我,你要多少银子?” 沈冬素失笑:“我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拿这个跟您要银子。 我除了画个图纸,都没动手,都是您府上的匠人制作的。 王爷觉得此物对您有用,那便拿去用。 咱们现是在合作伙伴,不用事事都算银子的!” 凌墨萧没有客气,带她到书房,让她详细说一说模型制作的要点。 沈冬素也不藏私,自己连写带画带算,差点连阿拉伯数字都教给他了。 让他先拿别院练手,把别院的模型弄出来。 有了沙盘的帮助,跟刘管家说工坊的建设就容易多了,哪里需要改进,在沙盘上把模型调个位置就行了。 刘管家开始每天往作坊工地跑,再催促木匠打造织机,工地不用沈冬素操心,她则把精力放到香膏作坊上去。 因为之前陈星曜过来的事,甲四提前通知商行管事,不许来光州。 香膏作坊也关了一段时间,变成一间简单的仓库。 如今管事快来取,沈冬素便带着全府婢女,连夜赶制。 除了之前的两款面膏,她又做了一款新品,在胭脂、香粉和口红中,她选了口红。 这年头的口红要么是用胭脂化了用,要么就是一纸浸了花色的纸样口脂。 她能想像,当后世那管状口红出现,能让贵妇贵女们多么疯狂! 白瓷瓶做管,轻轻一拧口红就出来了。没有化学物质,全是纯天然的东西。 其中最重要的原材料,当属甲四托关外的商队带回来的胭脂虫。 这种长在仙人掌上面的红色小虫,是做口红最好的原材料,据说后世只有名牌口红,才用得起胭脂虫。 蜂蜡、蜂蜜、杏仁油、胭脂虫等原材料混合加热,倒入模具,再放冰水中冻住。 从大红到粉红,四种不同的红色,配上不同的瓷管。沈冬素决定先做四样颜色,若是卖的好,再多推出一些颜色。 反正贵妇买口红,就像小学生买画笔一样,颜色不管用不用得上,总得买全才开心。 以前凌府的婢女在别院当差,最高兴的是活少、工钱高、主子和善。 而现在她们最高兴的是,能试用新产品,不管是香膏还是口红,她们都是第一批试用者。 口红的出现,让这些婢女们几乎疯狂,毕竟香膏要用上一段时间,才能看出肌肤的改变。 而口红只要轻轻一拧,对铜镜涂到唇上,立即就能看到效果。这颜色,可比口脂的颜色好看多了! 这次甲四让沈冬素接见商行管事,都不用她介绍,那管事一看到口红,再看婢女们用的效果。 就能想像这可爱的小玩意,能赚多少钱! 兴奋地道:“沈姑娘有所不知,如今咱们的香膏火遍江南和京城,之前断货两个月,那些贵妇们成天派人来催。 我怕姑娘这里做不过来,连定金都不敢收。 姑娘只放心大胆地扩大作坊,您这里不论做多少,都能卖出去!” 他把之前货物的尾款送来,据说他本来送来的是银票,但凌墨萧让他换成白银。 果然,一箱箱白银放到沈姑娘面前,她兴奋之情不回掩饰,当场跟管事保证,下个月香膏和口红的货翻一倍! 这还不算,管事又带来一个好消息,朝廷解了禁酒令,但禁私自酿酒,酒引和盐引一样管控极严。 饶是如此,也让沈冬素兴奋不已,她忙找凌墨萧商量,采购一批白酒,趁着春暖花开,她要试做香水。 听她把香水吹的神乎其神,是比任何香熏、香料都要香的东西,价等黄金来卖,贵妇们也会抢。 凌墨萧本来是不在乎她能赚多少钱的,只想找个理由让她留在自己身边而已。 可当真的看到她赚回大把银子,而这些银子也确实解了他军费的烦恼,凌墨萧便决定,大力支持沈姑娘经商。 说起来她的本职是医师,可女子不能行医,她给孙军医的几味成品药,凌墨萧也不打算拿来售卖。 因为他很清楚,那些药一面试,就会被太子的人抢去,他们会为了配方不择手断。 他在光州本就岌岌可危,绝不能为了赚钱,让沈冬素涉险。 成品药不能卖,但卖香膏面脂这些东西就无妨,他没想到的是,那小小一瓶香膏,竟然能赚那么多银子! 相比起来,火锅酒楼赚的只是香膏的一个零头,那些贵妇贵女们,或许会省钱不吃火锅,但绝不会省钱不买胭脂水粉。 商行管事走后,沈冬素便决定扩建护肤品作坊,凌墨萧依旧坚持,为安全起见作坊必须在别院内。 沈冬素便把之前建暖棚的那块地,拿来建作坊,府上的工匠很给力,前后不到三天,一个纯木建筑的作坊就建好了。 她单独给自己弄了个小试验试,专门试验新品。孙军医那里蒸馏烈酒的工艺,已经很成熟了。 她要做的就是收集香水配方,所需要的各种香料花草,去了两趟县城,东西就买齐了。 不过她估计第一批做出来的不能算香水,只能算花露水,从孙军医那里要了些蒸馏酒。 怕度数不高容易失败,她又蒸馏了一遍,然后将各种香料花草切碎融合进去,手工摇晃再沉淀,重复数次,然后蒸馏花露。 当花露的香气传遍作坊,婢女们停下手中的活,都围到试验室外面,兴奋地期待着自己能试用花露。 沈冬素便知道,成功了! 就算制不出工艺复杂的香水,就这简单的花露,多弄几种香型,也能让这个时代的女子痴迷。 不,不光是让女子痴迷,这个时代的男子爱香也不亚于女子。特别是勋贵士族,几乎都离不开香。 连凌王的衣裳都拿香熏,案上随时都点着熏香。 第116章 莫修谨发病 沈冬素把花露给分给婢女们试用,后世主要是驱虫防蚊、提神醒脑的,在这里这算次要,主要是提香。 只一天,满府婢女绣娘个个都混身带香,沈冬素来个调查问卷,问哪里需要改进。 结果所有人都兴奋地说,没地方要改,就是太少了,再多给点就好了。 她让甲四拿一瓶给孙军医,告诉他这东西在岭南、滇州一代用最好,防虫消肿,洗澡加一点还治痱子。 孙军医很感兴趣,但他说若是当药用卖,价格不高。 沈冬素决定还是当香水卖,花露水算初版,后面每个月都推出两款应季的香型。 光州没有大面积种植鲜花的,沈冬素本来想让人去滇州采购鲜花,可这年头运输不易。 云南的花运到光州,半路上都烂成泥了。她建议在云南建作坊提纯花露,凌墨萧遗憾地说,暂时不行。 他的人都被太子党监视着,在光州做生意无妨,但出了光州就很麻烦。 沈冬素也没想一下子就把香水作坊做大,物以稀为贵,咱就走高端路线,少点也不影响赚钱。 便先从当地收集花草,光州栀子、茉莉、桂花、蔷薇遍地都是,一般农家都会在屋门屋后载几株。 刘管家便给庄子里的农户,各家分派一些花草,种在田堤或屋前。 这还是太少,沈冬素知道在凌府别院收花草不方便,凌墨萧就是为了避人,才来这偏僻的地方居住。 若成天人来人往的,很容易引来探子。她便回沈家村收,二月桃花红梅开的正好。 她回家就请沈爷爷通知村民,一文三斤的价钱来收购桃花和红梅花。 蒋氏知道后忙跑来问:“你要那些花做什么?不能吃不能喝的,萝卜才一文三斤,你一文三斤收些破花?” 沈冬素道:“谁说不能吃不能喝?桃花酒没听过啊?凌府主子要酿酒,才给了我这个差事。” 蒋氏忙追问:“那本钱算谁的?” “当然是凌府出。” 蒋氏顿时不掺和了,在她意识里,沈冬素的钱也是沈家的钱,沈家的钱她就有资格管! 别看沈冬素没把钱交到她手里,可沈冬素要管乱花,她一样有权制止。 一听不用花自家的钱,那就行了,管它一文三斤还是三文一斤。 常听人说富贵人家吃的稀奇,米酒多好喝,还要用桃花酿!真是闲的慌。 沈家村一大半人都在沈家帮工,剩下老幼一听冬素要买花,这也不是力气活,比挖野菜还轻松。 顿时都背着竹筐,到山边去摘野桃花,有人家种了桃树的,就更方便,很快摘了几斤送过来。 沈冬素称了量,当场给钱,笑道:“我长年收花,忍冬、茉莉、月季、栀子、桂花都收,家里有闲地,就种几棵。” 村民们大喜,纷纷跑去插钎育苗。 沈冬素收了几十斤桃花,就送到凌府蒸馏,就需要一个人专门在沈家帮她收,本来这个差事她觉得给沈冬月不错。 但她去跟沈冬月一说,沈冬月拒绝了,她正忙着编棉线,她自嘲道: “好不容易大家快忘了我,我再一出去招摇,还是收花,他们不知背地又要怎么骂我了。” 沈冬素也没勉强,请了胡婆婆帮忙,直接给了一千文的本钱,小满帮她打下手,每天傍晚凌府的马车会来运花。 饶是如此,花采集的还是太慢、太少,作坊主要是做香膏和口红,香水是她独自做的。 满了大半个月,才做了二十瓶花露水,十瓶桃花香水。 她请凌墨萧试用,看一看哪一款在京城好卖。结果凌墨萧把花露水全部留下,将桃花香水,用更小的玉瓶来装。 十瓷瓶分成了二十玉瓶,那小玉瓶跟仙家装丸药的小瓶子一样,一小瓶顶多十毫升,就这,凌墨萧亲自定的价,一百金一瓶。 沈冬素觉得他想钱想疯了,还说她是财迷,她贪财也有个底限,凌墨萧贪财无底限啊! 她小心提醒:“肯定卖不出去的,这又不是灵丹妙药,怎么可能有人花一百金买一小瓶提香的东西?” 凌墨萧挑眉道:“试试嘛,大夏勋贵都爱逐新,让商行放言,此物是从西域来的,就会有人抢着买。” 沈冬素只觉不靠谱,你们勋贵的生意都是这么做的吗? 越发小心地问:“哪,一瓶我有多少提成?” 凌墨萧忍笑:“分你一半。” 沈冬素一拍掌道:“那就试试!”只要卖出去一瓶,她就发财了啊! 呃,不对,她早就发财了! 不过在这之前她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小富婆了,可一想到自己现有的银子到了京城,连一瓶香水都买不起。 她又沮丧起来,以前感触不深,这会算是深刻体会到了,勋贵跟平民,是真正的云泥之别啊! 一瓶香水,价值一百个沈林钟…… 她又问道:“那花露水呢?不拿到京城去卖吗?” 凌墨萧摇头:“既然有了更好的香水,为何还要卖次品?把花露水配方给孙军医,此物以后留着军中用。” 沈冬素没再收花了,一是因为桃花快谢了,二是她怕卖不出去,她决定把香水统统做成限量款,一个香型就做二十瓶。 等着商行来取香水的时候,甲四带回一个好消息,他派到临安府的人,接到了蔡氏一家。 沈冬素忙跑到三姨母家,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莫修谨。结果他不在家,去了县城。 据说是县太爷请这科乡试的童生吃饭,沈冬素很疑惑,不是成绩还没出来吗?怎么现在就请了? 想到县太爷家有好几个适龄待嫁的女儿,看来又是个相亲宴。 她不知道的是,莫修谨去参加宴席,主要原因是为了蒋德运。他特地让人把他和县太爷吃饭的消息告诉蒋德运。 蒋德运爱面子,果然立即就跟街访四邻说,自已的外甥有多厉害,多受县太爷重视,马上就是秀才了。 然后莫修谨拜访他的时候,他对莫修谨越发客气了,摆酒设席,留在他在家里吃晚饭。 当莫修谨不小心透露,县太爷想招他为婿。 蒋德运大喜过望,若能跟县太爷家攀上亲戚,那以后他的生意,不是更好做了! 在莫修谨连灌了几杯酒,又示弱,说自己没父亲,以后还仰仗舅舅帮衬。 把蒋德运哄的云里雾里,莫修谨似随意地问,不知道临安罗家是个什么情况? 蒋德运只当他要当县太爷的女婿,想把阿沅抛下,又有些不舍,想去临安博一下。 他生怕莫修谨真跑到临安提亲,如此即娶不到阿沅,又得罪了县太爷。 借着酒意,把罗大人交待的话忘的一干二净,直接道: “你就别想着阿沅了,别说你考中秀才,就是中了举人、进士,也娶不到她!” 莫修谨的手在桌下紧紧握成拳,面上却不显,恭敬地给蒋德运倒酒,笑问: “舅舅这是怎么说?罗家不是说,我若中了秀才,就许我去临安府提亲吗?” 蒋德运大笑道:“那是哄你们的,哄你,也哄阿沅!你真当罗家是接她回去当大小姐享福的啊? 她娘就是个婢女,她是庶出,在大家族里,庶出的小姐连正房太太屋里的猫儿狗儿都不如。 她没娘,自幼又不长在罗家,你当那些大户人家念亲情啊?谁把她当亲人看?” 莫修谨死死咬着后槽牙,一想到阿沅会遇到的事,他觉得脑子快要爆炸了。 强忍着愤怒问道:“那罗家这么大张旗鼓地接阿沅回去,是为什么?” 蒋德运喝的满脸通红,双眼朦胧,拉着莫修谨笑道:“你就别管阿沅了,考中秀才,舅舅给你做媒,去县太爷家提亲。” 莫修谨反握住他的手:“舅舅还没说,罗家接阿沅回去做什么?” “呵呵,十七岁的姑娘,长的花一样,你说接回去做什么? 罗大人在京城想跟攀高枝换仕途,舍不得拿嫡女换,刚好找到庶女。 哄回家,吓一吓、骗一骗,小姑娘孤立无援,只能乖乖嫁了。” “即是高攀,那家世定比罗家好,嫡女为何不愿意?” “哈哈,若是嫁给大家的年轻公子,那嫡女肯定愿意! 可若嫁给六十岁老候爷当续弦,嫁给老太监当对食,还是庶女更好。” 这一刻,莫修谨只觉一直以来,被他强压着的某种情绪,在血液中翻滚,喷薄欲出。 他想发泄,想冲到临安府,把阿沅抢回来。 蒋德运重重倒在桌止了的声间,让他找回了理智,郑氏匆匆出来看,他还行了一礼: “舅舅醉了,劳烦舅母带舅舅去歇息,修谨知辞。” 郑氏忙请他留下歇一晚,刚刚的对话她可是听到了,正抱怨丈夫不中用,只想着跟县太爷攀亲,没想过自家女儿嫁给莫修谨,该有多好! 他们这样的商户,儿子是别指望娶士族的女儿,但女儿若能嫁个有功名的读书人,那也是光宗耀祖的啊! 刚好莫修谨喝的半醉,只要留下来,晚上女儿往他送里送回水,他不娶也得娶啊! 郑氏正要拦人,莫修谨却已大步离开。 他一出蒋家,晚风一吹,清醒不少。没时间等考试成绩公布了,阿沅不知道在临安遇到什么事,他必须尽快去临安。 他满心满脑子想的都是阿沅,还要分神将那快要断掉的神经拉住,他不能发病,最起码现在不行。 无论如何,都要救阿沅…… 不知过了多久,莫修谨只觉双脚都不是自己的了,视线模糊。 脑海中仿佛有一根弦,摇摇欲坠,一想到阿沅,那根弦就是一紧,很快就要断掉了。 扑通一声,他重重摔在地上。 巧的是,他刚好倒在了万客来火锅酒楼门前。 胖大厨听到动静,伸头一看,不得了,竟然是沈姑娘的表哥倒在门前。 他忙让人把莫修谨架进来,然后他就发现不对劲,莫修谨满脸通红,手脚不断发颤。 他大急:“快,去请沈姑娘来!” 车夫到凌府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沈冬素还窝在试验室改良香水流程,刘管家在门外喊,晚饭上桌了。 只要沈冬素在凌府,凌墨萧必定跟她一起吃晚饭,刘管家又怕饿到主子,又怕沈姑娘拖延。 正焦急着呢,就听车夫急吼吼地进来:“沈姑娘呢?贾掌柜请沈姑娘速去县城。” 刘管家没好气地道:“这天都黑了,去什么去?酒楼出了啥事?” 那车夫忙道:“不是酒楼出事,是沈姑娘的表哥,那个考秀才的,昏倒在酒楼门口了。” 沈冬素在里面一听这话,赶紧跑出来:“你说什么?我表哥怎么了?请大夫了吗?” 那车夫摇头:“贾掌柜让喊你。” 沈冬素瞬间心一悸,她一直以来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肯定是小盼发病,胖大厨也知道,这种疯不能随便找大夫看。 万一小盼有疯病的消息传出去,他便是考中秀才,也不会准许他去考举人。 并且,一个有疯病的秀才,谁敢跟你往来?以后找个教书先生的工作,也不好找。 胖大厨怎么说也是王府的厨子,对官场的事比旁人要了解的多。 一看莫修谨那情况,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别的大夫,只能找沈姑娘。 沈冬素忙去取医箱,飞快地对那车夫道:“快去挂灯,连夜进城。” 当她提着药箱爬上马车的时候,才发现凌墨萧也坐在车里,不由惊道: “王爷您去做什么?” 凌墨萧看她一眼:“县城门关了,本王不去,你们进不了城。” 这当然是哄她的,就算是甲四陪她去,有令牌也能进城。 但凌墨萧就是不想她和莫修谨独处,若是不跟她同去,今晚他也睡不安稳,干脆一起去看看情况。 见沈冬素急的都快哭了,凌墨萧自己的语气很酸:“本王中了蛊毒都死不了,他不过是昏倒,不会有事的。” 你给我拔毒行针的时候,本王痛苦成那样,你都能面不改色。 不过是听到他昏迷,就急成这样。 呵,你这个小大夫,对病人还真是区别对待啊! 沈冬素咬着唇,犹豫半晌,最后决定跟他说实话,因为就算她不说,胖大厨知道了,凌墨萧迟早也会知道。 “王爷,我表哥的病有点不同,您知道后,能不能别因为他的病,瞧不起他。 也别跟县太爷说,不让他考举人。” 凌墨萧感受到她的担忧,逐正色问:“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沈冬素没直接说,因为她还没看到莫修谨现在是什么情况。 只把莫修谨祖父、父亲都患有疯病的情况说了。 第117章 和凌墨萧单独坐马车 “他父亲有疯病,我三姨母小时候发高烧,到现在还像个七、八岁的稚童一样。 我一直很担心,他父母的情况会遗传给他。” 沈冬素小声说完,满脸担忧不加掩饰。小盼表哥真是太不容易了! 凌墨萧在意的却是另一件事:“你一直不敢告诉我,是担心我会因为他的病,阻碍他的仕途?” 沈冬素睁着一双大而有神的鹿眸,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我听说有病的学子,考上进士朝廷也不要。您就是朝廷的人……” 她越说声音越小,带着一丝祈求地道:“我保证医好表哥,不会让他的病影响考试。” 凌墨萧深呼吸两下,眯着一双凤眸看向沈冬素,他真想好好问问这个小丫头。 在她眼里,自己难道就那么专横霸道,那么不讲人情,那么让她害怕吗? 可看着她像被猛虎逼到角落的小鹿一样的模样,他要真这么问,小丫头会不会吓哭?以后越发怕他。 逐轻声道:“你放心,只要他不在考场上犯病,就不会影响他的仕途。” 小丫头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连连点头道: “我一定医好他,不会让他再犯病。 多谢王爷!” 知晓小丫头一直以来,为何对莫修谨那么关心的原因,让凌墨萧心情大好。 若这小丫头真对莫修谨暗生情愫,那他一定想尽办法,莫修谨送到临安去娶蔡沅,离小丫头远远的。 就在这时,车轮不知压到什么东西,让本就颠簸的马车突然一震。 沈冬素在里面被晃的东倒西歪,往前一滑,直接撞到坐在最里面的凌墨萧身上。 娇小的她瞬间跌进一个结实的怀抱,她吓的手忙脚乱,撑着凌墨萧的胸膛结结巴巴地道: “对,对不起。” 虽然之前给他拔毒行针,两人也算有了身体接触,可那是医治病人,跟现在这情况可不一样。 搞得她像投怀送抱一样,偏偏她挣扎着才坐稳,马车又是一颠,她的额头直接撞到凌墨萧的下巴上。 两人都痛的一声闷哼,然后她的腰就被凌墨萧紧紧禁锢,圈在身边坐稳: “别乱动。” 沈冬素很委屈,我也不想乱动啊!这条路白天走没这么颠啊,怎么晚上走颠成这样? 她不敢抬头,紧紧抓着长椅,小心地扭着腰,想把他的手措开。 可禁锢着她腰间的大手,纹丝未动。 她能感觉到那骨结分明的长指,和微微用力的指腹,那只手像块铬铁一样,炽热地烫着她的腰。 她不敢再动,努力将头扭到一边完全不敢看凌墨萧的脸,腰间的炽热直传到心脏处,让她的心不受控制地狂跳。 一股奇怪的气氛充斥着狭小的车厢,沈冬素不敢去想,这种感觉代表着什么。 她死死盯着药箱,提醒自己,小盼哥还等着她去医呢! 她不知道的,凌墨萧比她更难捱,他同样努力着不去看沈冬素的脸。 不同的是,沈冬素是想远离,而他则是强忍着,在血管和心脏中喷薄的冲动,将她用力地、紧紧地搂进怀里。 小丫头的腰,怎么能这么细?他一只手就搂住大半,若两只手来握,岂不是两手就能禁锢住? 他脑中不禁想到,什么姿势要用两只手紧紧禁锢住她的腰,瞬间血脉沸腾,只觉车厢的温度都升高了。 手臂不自觉地用力,想将小人儿搂的更紧,然后就听到小丫头带着颤抖的声音: “王,王爷,你弄痛我了。” 他瞬间松手,沈冬素逃也似地爬到另一边坐稳。 腰间还残留着那股炽热,她现在不光不管看凌墨萧的脸,连他的手都不敢看了。 早知道和车夫坐外面了,以后绝不能跟他单独坐马车。 她觉得呼吸发闷,两颊滚烫,凌墨萧身上散发着什么东西,吸引着她过去,又让她不敢靠近。 车厢里的每一息,仿佛都有一年那么长。两人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混乱、急促。 她一把抓着药箱,想出去和车夫一起坐,就在这时,马车停下,车夫喊道: “沈姑娘,到了。”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匆匆朝凌墨萧行了个礼:“王爷,我先去了。” 胖大厨已经等在门口:“沈姑娘快,情况越来越严重了。” 凌墨萧独自在马车上坐了许久,直到甲四不放心地来敲窗:“爷。” 凌墨萧才彻底平息心中沸腾的火焰,感觉着手上残存的柔软,嘴角微不可察地上扬,轻念了一声: “冬、素。” 甲四倾耳一听:“爷,沈姑娘进去了。” 凌墨萧这才下马车,甲四已经搬过来轮椅,他坐上由甲四将他推进宅子。 凌墨萧早就不需要轮椅,他的腿已经彻底恢复,但太子的耳目充斥着光州各个角落,为了掩人耳目。 只要一出凌府,他又会变成那个病入膏肓,需要轮椅出行离死不远的模样。 宅子里,沈冬素正在给莫修谨针灸,据胖大厨说,两个刻前,他曾全身抽搐,翻着白眼,口吐白沫。 他之前见过抽羊角疯的,赶紧拿了个勺子塞到莫修谨嘴里,防他咬到舌头。 这会莫修谨全身大汗淋漓,脸色青白,呼吸急促。 沈冬素担忧他醒来之后,要么再次抽搐,要么会精神错乱,做出乱跑乱跳胡言乱语之症。 忙将她提前配好的药,给胖大厨去熬煮,又让他寻两身衣裳,一会给莫修谨换上。 当她行完针之后,莫修谨幽幽转醒,感觉到头部的异常,醒来伸手就要揉头,沈冬素一把拉住他的手: “表哥别动,你头上还在针灸。” 莫修谨诧异地看她一眼:“冬素,我这是怎么了?” “你不记得了吗?” 莫修谨回忆了一上,继而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我要立即去临安,阿沅姐有危险。” 当他把从蒋德运那里打探的消息说了,沈冬素跟他一样愤怒,怪不得他被刺激的发病,罗家竟然如此无耻! 蒋德运同样丧尽天良,阿沅好歹喊了他十几年的舅舅,知道她要被卖入火坑,蒋德运不光没提醒二姨母,还收了罗家的银子替其遮掩。 她也想立即出发去临安,在阿沅姐掉进深渊之前把她抢回来。可莫修谨现在要静养,舟车劳顿,再加上精神紧张,很容易让他再犯病的。 她忙道:“小盼哥你别急,你听我说,你有秀才功名出行可以住驿站,到了临安府进罗家的门了容易。 还有,二姨母一家就快要回来了。” 莫修谨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你确定?二姨母回来了,阿沅呢?” 这会,他一点也不在乎被喊小盼。 他甚么希望能回到自己还叫小盼的时候,那时候阿沅还在身边…… 沈冬素挣脱他的手,把他按下躺好:“你别激动,你若激动的又犯了病,就真的不能去找阿沅姐了。 再说,舅舅的话也不一定是真的,咱们等二姨母回来,问问她临安那边的情况。” 这时胖大厨端来药,沈冬素忙喂他:“表哥你先喝药,睡一觉,睡醒之后咱们再商量对策。” 莫修谨这才反应过来:“冬素你真的会医术?” 沈冬素失笑:“你以为之前我给你的那些药茶是谁炮制的?” 一听这话,莫修谨不光没有高兴,反而眼神黯淡,一股绝望之情充斥在他心中: “也就是说,我真的犯了和我的爹一样的疯病? 你以前总想着给我的把脉,就是怕我犯病对不对? 疯病是治不好的,我会像我爹一样,变成疯子。” 沈冬素一把按住他的肩膀,直视他道: “你和你爹不一样!因为我会治好你!前提是小盼哥你自己不能放弃。” 药有安神的作用,不一会莫修谨就在担忧和绝望中睡着了。 沈冬素请胖大厨帮他换身衣裳,因为他的衣裳全汗湿了。再三跟胖大厨道谢: “今天若不是遇到你,我表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胖大厨笑道:“举手之劳的事,师傅这么说就见外了。” 沈冬素真诚地道:“我欠你一个大人情,以后你若有事需要我帮忙,我一定再所不辞。” 胖大厨忙摆手道:“师傅你真的太见外了!不过,不过我还真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 他说着竟然脸红起来,搓着手,一脸难为情。沈冬素忙道: “你只管说,什么事?” 胖大厨摸着后脑勺,很不好意思地道:“论理你表哥病着,你们又为你那远在临安的表姐忧心。 这节骨眼上,我实在不该提,可我又怕,晚了就错过了。” 沈冬素急切地盯着他,示意他快点说正事。 “就是,就是丁姑娘,不对,她不是姑娘了,就是囡囡她娘。 我听说有人想给她说媒,沈姑娘你能不能帮我问问,她若想再嫁,愿不愿意嫁给我?” 沈冬素眼睛瞪的老大,嘴巴同样大张,半晌没找回语言,胖大厨误会了她的反应,脸色涨红,急道: “姑娘是觉得我不配吗?” 沈冬毒忙摆手:“当然不是!你人这么好,长的又英俊,什么样的姑娘都配得上。” 要不是屋里还躺着个病人,胖大厨早就喜的哈哈大笑起来。 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长的英俊,沈姑娘的眼光就是好! “那姑娘愿意帮我问一问吗?” “没问题!这两天我在宅子里照顾表哥,找个时间我去食肆寻芸姐,问问她的心意。 你放心,我会替你美言的。” 胖大厨忙道:“你跟她说,只要她愿意,我八抬大嫁娶她过门,把囡囡当亲女儿养,我在县城买宅子。 对了,还有聘礼,三十六抬聘礼,一抬不少……” 他说一样沈冬素点一下头,看他心急那模样,沈冬素立即保证,明天就去找丁芸说。 胖大厨不好意思地道:“不是我心急,我已经看到好几个媒人去食肆了,听说囡囡爹还没娶妻。 她那个前婆婆,还托人来打听,她在食肆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我担心拖久了,她再为了囡囡,又被那恶婆婆一家给哄回去。” 沈冬素忙道:“我懂!遇到喜欢的人自然会心急心焦,恨不得立即就两情相悦,结为夫妻。” 不远处廊下的凌墨萧听了这话,不禁心生惆怅,原来小丫头并非没开窍啊! 那么她对自己的示好全无反应,甚至还想逃,是因为,不喜欢自己吗? 翌日,莫修谨一醒来就看到沈冬素担忧的脸,睡了一夜之后,莫修谨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恢复了,他起身就要走: “我去码头打听一下临安来的船。” 沈冬素忙拉住他:“小盼哥你别急啊! 我已经请人去盯着了,只要二姨母的船到码头,我立即就能知道。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静养,什么都别做,什么也别想,连书都不能看。 你觉得是回家静养好,还是留在县城? 这套杏花巷的宅子是我在住,有很多空房间,你可以留在这静养。 我给三姨母送信,就说夫子留你在县城等放榜。” 莫修谨这才细看这卧室,诧异道:“这是你租的房子?” 他知道沈冬素在沈林钟当差的主人家做事,但一直没细问,她到底是做什么差事? 据说是帮厨,这主人家这么大方,小厨娘都能自己租个大宅子住着? “是凌家的宅子,闲置着,只要我在酒楼干活,晚上就来这落脚。 表哥你只管放心住,没关系的。” 莫修谨沉思片刻后认真问她:“如果我坚持去码头,真的会犯病吗?” 沈冬素连连点头:“几率很大,这几天我给你针灸,再配合药浴和吃药,七天后你才能彻底恢复正常。 但依旧不能受刺激,不能激动,否则还会犯病。” 莫修谨自嘲一笑:“那我就不能回家,会吓坏我娘的。呵呵,嫁个丈夫是疯子,现在连儿子也疯了。” 沈冬素心一抽痛,低声安慰他:“你别这么说自己,你才没疯,小盼哥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她端来药和小米山药粥,看着他吃了,让他好好在宅子里休息,自己要出去一趟。 先去问甲四:“甲统领,你能不能再帮我问问,我二姨母的船具体哪一日回来?” 甲四点头:“好。” 她又匆匆去食肆,怕是不赶紧问一问丁芸,胖大厨都没心思干活。 结果她一到食肆,就看到一群人在食肆闹事,丁芸害怕地抱着囡囡不断后退,囡囡害怕地哭着。 丁启双目猩红,拿着切菜刀与来人对峙,指着道: “给我滚!你再敢来缠着我姐,我砍死你!” 第118章 阿沅姐远嫁京城 沈冬素挤开人群一看,来的正是张家母子,带了一帮亲友团,嘴里说着是劝丁芸为了孩子,重回张家夫妻团聚,动作都是想抢孩子。 打的主意很简单,大人不好抢,但把孩子抢回家,丁芸自然也就回去了。 有几个还贼眉鼠眼地打量食肆,想趁乱抢东西,小声议论着这小店一天能挣多少钱? 丁芸肯定攒了一笔私房,才这么有底气,张家来接都不愿意回去。 当初丁芸难产,命悬一线的时候,是那婆婆哭天抹地不愿意救人。 见生的是个女儿,又怕费银子给丁芸养身子,又怕丁芸难产坏了身子不能再生。 才生下孩子就要和离,将母女赶出家门。若非有丁启这个弟弟,丁芸母女早就没了。 当然,在丁启姐弟眼中,是多亏有沈姑娘,否则她母女二人早就命丧黄泉了。 现在来接人,又是那婆婆在前面哭天抹地,说着自己有多牵挂孙女,多想丁芸。 说还是原配夫妻好,小夫妻还年轻,回家和和美美,过两年再生个一儿半女…… 但听街坊四邻之言,明明就是那张生议亲总不成,好姑娘嫌他是二婚婆婆又凶。愿意嫁的都是寡妇,或身有残疾的。 那老虔婆忙和了几个月,儿子的亲事还没着落,可在这时又听说丁家姐弟在县城里开了家食肆,生意非常火,赚了不少银钱。 老虔婆一听,那还等什么,把丁芸再接回来啊!省了娶新媳妇的聘礼,那食肆自家也能占一半。 当即呼亲唤友,明为来接人,实则来抢人。 那个丈夫张生依旧跟个软蛋一样,跟在母亲身后抹眼泪,只泪眼汪汪地重复着: “小芸,你就跟我回家吧!囡囡也要有爹啊!” 丁芸尖叫:“我们已经和离,囡囡跟你们没关系!快滚,不然我报官了!” 那婆婆面露狠戾:“你是我张家的媳妇,你当官府管这家务事吗? 我好言相劝,你不识好歹,非要撕破脸,我拉你回去不成?” 就是这样才激怒了丁启,他提把菜刀要砍人,幸好这时沈冬素来了,她进屋就大喊: “谁在我的食肆捣乱?李大叔,帮我叫衙役来。 青天白日的,带着一群人来我食肆打抢,难道光州城中还有土匪不成?”李大叔是隔壁点心铺的。 那些亲友团吓一跳,忙道:“我们不是来行抢,是来接丁芸回家。” 丁芸哭道:“沈姑娘,你知道的,我已经和离了,囡囡是我一个人的。” 那老虔婆完全不把沈冬素放在眼里:“哎哟,这不是当初跟神医打下手,接生的小姑娘嘛? 怎么变成了食肆当家了?你们别吓唬我,这食肆是我媳妇的。 破镜还能重圆,和离又不是不能再重聚,丁芸未嫁,我儿未娶,他们还有女儿。 沈姑娘,宁毁十间庙,还毁一桩,你想毁丁芸的亲事吗?” 沈冬素冷笑道:“当初你们差点害死丁芸母女,现在又来要人家跟你回去,拿个镜子照照,你的脸到是有多大! 我告诉你,当初和离书你们签了字的,囡囡和丁芸,跟你张家无半点干系! 你滚不滚?不滚等官差来了,治你一个骚扰良家之罪!” 老虔婆推那张生:“你说话啊!喊你媳妇回家,这是咱自家事,别让旁人搅和!” 张生上前两步,对丁芸道:“小芸,跟我回家吧!” 丁芸紧紧抱着囡囡,失控尖叫:“滚!我这辈子都不想见到你们! 我就是死,也不会再进你张家的门!” 丁启推他:“我姐让你滚,你没听见吗?” 张家的几个亲友忙去拉丁启,现场一片混乱。 囡囡哭得声嘶力竭,惊恐地看着老虔婆和张生,小手紧紧地搂着母亲的脖子,母子俩绝望得跟当初才生产完,就被赶下床时一样。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哄亮的高喝:“大胆?谁敢在此放肆!” 众人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又高又壮的大汉进来,他身后还带了十几个穿着统一制服的青壮。 这汉子脸看着胖,可身体高大魁梧,看着极壮实,往人群中一站,张生在他面前跟个小鸡崽子似的。 这大汉把张家人都给吓一跳,却让小囡囡如获救星,伸着手哭着要他抱。 来人不是旁人,正是贾大厨。 他心急知道丁芸的答案,沈冬素走后没多久,他就悄悄跟着来了。 结果半路遇到去报官的李老板,一听李老板的话,他忙从酒楼带了一群伙计赶来。 这些伙计可不是寻常人,都是凌府的家丁,跟普通人比,战斗力超强的。 贾大厨往丁芸面前一站,丁芸只觉有了主心骨了一样,他那高大的身躯,能替她挡去所有风雨。 而囡囡还探着身子要他抱,丁芸满眼是泪,小心翼翼地把囡囡递给他,然后贾大厨熟练的像抱自己的孩子一样。 把囡囡抱在怀里,靠在这个宽大的胸膛上,囡囡瞬间不哭了。躲在他的怀里,害怕地打量着老虔婆一家。 那老虔婆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大个子明显是丁芸的姘头啊! 她激动地指着丁芸骂道:“好你个丁芸,我儿还没再娶呢,你就找了个姘头! 怪不得不愿意回张家,原来早就有了相好的啊! 我告诉你,你不回去行,你敢让我孙女给别人喊爹,我一头碰死在你家门前,看天下人怎么骂死你!” 沈冬素好笑道:“你要死去死啊!还天下人怎么骂,你当天下人那么闲,成天看着盯着你家啊! 你这样的老疯婆子,死了只会大快人心,世人拍手称快。 当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儿子没再娶,是他不中用,没女人愿意嫁到你那破家去。 我芸姐勤快能干,人能漂亮,多的是人要娶她! 怎么着,不服啊? 和离书拿出来,上面写的清清楚楚,男婚女嫁,再不相干!” 老虔婆气的仰倒,指着丁芸道:“你说句话,到底是回我张家,还是跟这姘头?” 丁芸死死咬着唇,她不想让贾大厨惹上麻烦,不想让他惹人非议,他帮自己的已经够多了。 但她是宁死不回张家的,本以为自己再不嫁人,好好带着囡囡长大,和弟弟一起做个小生意,过着小日子就行了。 现在看来这样根本不行,不说她们母女会不会拖累丁启,害他娶不到妻。 有张家在一旁虎视眈眈,她一日不嫁人,这对母子就会一日缠着她。 她正在想怎么把张家人赶走,突然见贾大厨红着脸看向她,却用十分坚定和真诚地语气道: “我已经请了好官媒,托她替我向你提亲,贾某愿明媒正娶,八抬大嫁,聘丁氏女为正妻。 此时媒人还未到,你我又都是二婚,我便当面问一句,丁芸,你愿意嫁给我贾朝量为妻吗?” 这话本该是沈冬素来问,可现在,贾大厨觉得应该是自己来问。 丁芸瞬间落泪,坚定点头:“我愿意。” 贾大厨抱紧囡囡,转身对张家人喝道:“听到没有,从现在开始,丁芸是我贾朝量的未婚妻,囡囡是我的女儿! 你们再敢来骚扰她,来吓唬囡囡,我要你们好看!” 他说完,一手抱着囡囡,一手上前提起一张长板凳,就那么往膝盖上一顶,长板凳瞬间断成两截。 将全场之人皆吓一跳,张生直接瘫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往门口爬。 丁启两眼放光,他怎么也没想到,平时和善的贾大哥,仍由囡囡抓他胡子,逗得囡囡咯咯笑的胖子。 竟然功夫这么好! 他若知道胖大厨是军中的厨子,人家不打仗时是厨子,打仗是就是先锋,武艺怎么可能不好! 老虔婆外厉内荏地道了句:“好你个丁芸,你给我等着。” 带着一帮亲友团,呼啦啦地跑了。贾大厨追到店外喊了声:“再来敢,老子把你们的腿打断!” 又低头笑对囡囡道:“乖乖别怕。” 就这样,都不用沈冬素出马,胖大厨和丁芸互表心意。当天胖大厨就找了媒人,正式定亲。 近来遇到各种烦心事,可算遇到一桩喜事,沈冬素虽满心为阿沅姐和小盼哥的事心焦,也为胖大厨和丁芸真心地感觉到高兴。 有胖大厨的庇护,丁芸和囡囡算是苦尽甘来,再也不怕张家的将母女俩分开了。 她留下见证了定亲礼,没留下吃饭,而是被甲四接走,匆匆赶到码头接二姨母一家。 她特地没跟莫修谨说,怕他非要跟着同去,他现在必须静心静养,不能受任何刺激。 沈冬素决定先跟二姨母通个气,阿沅现在的情况若一切安好,那就跟莫修谨实话实说。 若蒋德运说的是真的,那她就得想个法子,缓缓跟莫修谨说。 赶到码头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码着的船不多,大多又旧又小,不像是能远航的。 直等到天快黑了,才见一艘大船出现在眼帘,她急问甲四:“是这艘船吗?” 甲四点头:“没错,你二姨母一家就在这船上。” 沈冬素惦着脚尖看,也没看清甲板上有什么人。逐到码头出口等着,不一会就见许多客人下船,都是带着大包小包的行礼,一脸倦色。 她一边张望一边问甲四:“看到人没有?” 甲四很无奈:“没有!” 直到下船的人越来越少,她终于看到了二姨母一家,可她看到的是,山山背着二姨母,二姨夫在后面扶着。 她大惊,忙挤开人群喊:“二姨母,我在这里!” 山山大喜,母亲病重,天色这么晚,他正愁找不到马车回家呢。没想到冬素会来接他们。 等把二姨母送到马车上,沈冬素忙给她把脉,这是长期水土不服导致的体虚,还有忧思成疾。 再看二姨父,也是一脸苍白,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记忆中他总是红红的脸,笑眯眯的,最喜欢跟孩子们说笑。 而现在的二姨父,双目失神,沉默不语。只有山山还算有精神。 本想把他们送回蔡庄,可家里久未住人,什么食材都没有,二姨母又病了,回去也不好照顾。 送回沈家也一样不妥当,想了想还是到县城杏花巷子暂住,那里地方大,先让二姨母一家住二进院。 等她了解阿沅的情况,跟莫修谨商量也方便。并且在那里,不管是吃饭还是煎药,都要方便很多。 就是有些不好意思,人家凌王把院子借她,是让她在万客来帮厨时歇脚的,结果她才住几天,就送亲戚往里面住。 她忙问甲四:“我把二姨母一家暂时安置在杏花巷子,你觉得王爷会生气吗?” 甲四不解:“王爷为何生气?” 沈冬素把自己的担忧一说,甲四像听天书一样,你们女孩子的想法都是这么弯弯绕绕吗? 他直接道:“王爷才不会在意这种小事。” 沈冬素这才放心,路上,二姨母幽幽转醒,一看到她,就握着她的手哭道: “冬素啊!我错了,你阿沅姐,阿沅姐被我推进火坑了啊! 我怎么就信了蒋德运,信了姓罗的,让你阿沅姐认祖归宗呢?” 说完就呜呜哭了起来,山山忙劝道:“娘,大夫说你不能总哭,会哭坏眼睛的。” 沈冬素忙喂她喝了些温水,安慰二姨母:“事情并非没有转机,我们还是有机会救回阿沅姐的。” 二姨母一直哭,跟之前那个爽利干脆的妇人一点也不一样,到像蒋氏了。 可见阿沅的事,真的让她后悔自责,又无比伤心内疚。 她只好问山山:“阿沅姐回罗家发生什么事了?” 山山瞬间脸色涨红,目光狠戾:“姓罗的一家都不是好人! 我们一到临安府就觉得不对劲,他们不让我们三个进罗家,把我们安置在外院。 我姐是从角门抬进去的,府里也没张灯结彩,也没请亲朋认亲。 我们去罗家堵了几天,才堵到罗大人,结果他说老夫人极喜欢我姐,给我姐配了门好亲事。 是京城的大官,已经连夜送我姐到京城了。 我们追到运河码头,喊破了嗓子,看到我姐从客船里跑出来,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她就被婢女嬷嬷拖回客船……” 说着山山的声音也哽咽起来,深呼吸之后才接着道: “娘花了不少银子,才从一个往罗家送菜的人口中打听到。 罗家要嫁个女儿,给一个京城的大官,但那个大官是个老鳏夫,都有孙子了。 罗家的女儿都不愿意,才急忙把我姐接回去。 娘说要追到京城去,一定要把我姐抢回来。 我们打听去京城的船,不知道怎么被罗大人知晓。 他先是安排我们回光州,我们不愿意,说要见官。 当夜他们在饭菜里下迷药,等我们醒来,已经在回光州的船上了。 半路娘就病了,我真没用,没想到罗家人会那么坏,害了姐姐。” 第119章 准备去京城救阿沅 山山说着说着,眼神变得极为阴戾,几乎是咬牙切齿:“我一定要再回到临安府,把那个姓罗的宰了!” 二姨夫忙拉他道:“别浑说,民不与官斗,再说,你姐认祖归宗,就跟咱们没关系了,咱们能怎么办?” 二姨母抬头看向沈冬素:“冬素,你素来主意多,你给姨母出个主意,怎么救你阿沅姐? 要用银子,我砸锅卖铁,卖房卖地也要去救她! 那是我当眼珠子一样养了十七年的女儿啊!怎么能嫁给一个黄土埋半截的老头子呢?” 沈冬素只得先安抚住她,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姨母没慌,从临安到京城也要一些时日。 咱们先想办法打听清楚些线索,咱还有小盼哥呢,他若考中秀才,就能到京城拜访名师。 凭他秀才身份,见官见勋贵都方便,到时候我跟小盼哥一起到京城,一定能见到阿沅姐的。” 一听小盼,二姨母瞬间有了主心骨,急道: “对对,咱们还有小盼,小盼肯定不会不管阿沅的! 都怪我,我要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早早把阿沅许给小盼就好了!” 二姨母又开始哭起来,她以前顾忌小盼会犯跟他爹一样的疯病,哪怕他考中童生,二姨母也舍不得把阿沅姐嫁过去。 可现在想想,哪怕小盼以后真会犯病,也好过让阿沅嫁给一个老头子啊! 沈冬素便没说小盼确实犯病了的事,特别是小盼还是从蒋德运口中知道阿沅的情况,才被刺激的犯病的。 否则二姨母肯定更内疚自责,对她的身体情况太过不利。 唉,世间之事,哪有那么多如果、假如、早知道…… 进县城的时候,已经亥时了,城门早就落了锁,幸好有甲四在,才顺利进了城。 让沈冬素没想到的是,胖大厨还惦记着她,给杏花巷送了不少现成的饭菜,只要一热就能吃。 沈冬素宽慰了二姨母,一家三口久在船上没吃到什么好东西,这脚一沾地,瞬间觉得回魂了似的。 除了二姨母只能吃些清淡的,山山和二姨父都吃了不少饭菜。 饭后沈冬素安置他们歇在前院,莫修谨早早吃了药,已经睡熟。 沈冬素想了半夜,该怎么跟莫修谨说,才不会刺激到他。 早上就起来晚了,待她起床,发现二姨母已经拉着莫修谨的手在哭了。 山山在一旁义愤填膺地说着罗家的事,沈冬素大惊,忙上前看莫修谨的情况。 结果他神清目明,缓缓朝沈冬素点头:“我没事,冬素你真的决定要和我一起去京城吗?” 沈冬素愣了一下,没想到二姨母这么快就把她的主意跟莫修谨说了,不过她很快就下定决定。 坚定道:“如果小盼哥你要去,我就陪你去。” 莫修谨点头道:“好!明天就出乡试榜,只要我中了秀才,咱们立即就出发。” 沈冬素想到和凌牧萧的合作,自己突然半道去干别的,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意见? 可不管是香膏作坊,还是棉线作坊,或是火锅酒楼,就算现在没有她,也不影响正常运转,只是没有新品罢了。 大不了她少要点分红,等找到阿沅姐,从京城回来,再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意上。 莫修谨和阿沅青梅竹马,她和阿沅姐的感情也很深啊,她也不想看到那个温柔娴静的女孩子,落入火坑。 她担心的是,阿沅姐如果知道自己此生再无希望,见到家人,会走上绝路。 如果她和莫修谨见到阿沅,给她希望,哪怕暂时无法将她从高门大户中救出来。 但只要她活着,总有一天会救她脱离苦海的! 山山急道:“我也去!” 角落传来二姨父的声音:“你不能去!” 山山一愣:“为啥我不能去?我也要去找姐姐。” 二姨父以从未有过的强硬态度道:“家里要春耕,你不能走。 再说,你去有什么用?你一没功名,二没冬素的脑子,去了也是拖后腿。” 二姨母瞬间起身,拉二姨父进房间,很快里面就传来两人低声的吵架声: “我知道你是怕了,你就没当阿沅是亲女儿!你怕罗家报复是不是?” 二姨父痛心疾首地道:“我要没拿阿沅当亲女儿,我连临安都不会去! 咱们已经没了女儿,你想连儿子也遇险吗? 咱是什么样的人家,罗家是什么样的人家,罗家伸根手指头,就能把咱辗死! 我听酒的人家不过是地方乡绅,都压的我抬不起头,咱怎么跟京城的大官斗? 你要真有心,就劝小盼和冬素也别管,这是阿沅的命。” 二姨母声音颤抖:“什么命! 我阿沅的命该享福,该嫁良婿,儿女成群。 不是嫁个死老头子,锁在高墙里面见不得天日……” 外面的三人默默地听着,谁也不敢去敲门劝架,说实话,沈冬素都不好说谁对谁错。 你能说二姨父错了吗?他久在外面行走,见过太多权势欺人的事,他怕山山遇险,他怕家里遭报复。 他对阿沅姐有感情,但没有深到,会为阿沅涉险。 其实二姨父已经做的够好了,比起沈大志之流,连亲女儿都能卖到窑子里,二姨父真是个合格的养父。 可她能劝二姨母放弃吗?也不能,二姨母是真把阿沅当亲女儿,比蒋氏这个娘对她这个亲女儿要好上千万倍。 可以这么说,要是能用自己的命换阿沅的命,二姨母会毫不犹豫地换。 沈冬素不光要听着里面的吵架声,还要看着莫修谨的情况,让她诧异的是,莫修谨真的没有一点要发病的迹象。 不知该说这个人心性坚定,还是夸她医术高明,反正目前来看,除非有更大的刺激,否则莫修谨应该不会轻易犯病了。 莫修谨慢慢转头看向山山,真诚道:“你留在家里。” 山山急道:“不,我要去!” 莫修谨轻笑道:“就当是给阿沅做后盾,你把家里料理好,多置些产业,赚些银钱,比跟我们去有用。” 沈冬素也道:“是啊大山,等我们带回阿沅姐,她也要靠你养啊。 再说,二姨母还病着,你也走了,谁照顾她?” 山山沉思片刻,同意留下来,对沈冬素道: “冬素姐,我知道你有赚钱的本事,能不能教教我? 我要赚钱,赚很多钱,让我姐过上好日子。” 沈冬素问他:“你会什么?” 山山想想道:“我也会听酒,跟我爹学的。” 沈冬素瞬间想到一个适合他的工作,刘管家正在打酒窖,建酿酒坊,正是缺人的时候。 她以上让山山去洗漱一下换身衣裳,一会跟她去凌府找刘管家。 莫修谨道:“你有事去忙吧,二姨母和二姨父交给我。” 沈冬素想想道:“好!我把你和二姨母的药都配好,你让前院的刘嬷嬷帮忙煎。 晚上我若没回来,明天必来。” 当她带着山山回凌府别院的时候,凌牧萧正拿着一道密旨沉思,甲四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现场上演‘皇上不急太监急’,一向话不多的他甚至被逼成话唠: “陈星曜都来试探过了,皇后为何还这般猜忌主子?” “主子您打算怎么办?要以病重为由拒绝回京吗?” 凌牧萧缓缓摇头:“现在是皇上病重,本王就算还有一口气,爬也要爬回京城。 否则,她就有理由以不孝大罪,削爵位夺封地。” 甲四急道:“她步步紧逼,我们根本来不及应对。” “她还想拿提主子的婚事,说什么皇上最担忧的就是您至今没娶妻。 回京城就给您指婚。” “主子,您怎么不急啊?这哪娶的是妻啊,妻的就是皇后的探子的眼线啊!” “就算有沈姑娘帮您打掩护,也瞒不住的!” 凌牧萧瞟他一眼:“呱噪。你何时这般话多? 放心,本王自有主张。” 不就是成亲嘛,刚好,他已经有人选了。 甲四一噎,我还被嫌弃话多了! 成,王爷您自己盯着密旨看吧,我不侍候了! 当沈冬素前脚才踏进凌府的门,后脚甲四的手就伸过来了:“那药,多给我一些。” 沈冬素一愣:“什么药?” 一看甲四那脸色,她瞬间又反应了过来,忙拉他到一旁:“又有大人物要来试探王爷? 那我是不是又能扮小沈大夫了?” 甲四无语:“怎么听着你还挺兴奋?就这么喜欢扮男人?” 沈冬素无语地翻个白眼:“那药我还没配,什么时候要用? 我得先给王爷号过脉,再按他现在的身体情况配药。” 这时甲四看到了蔡山,昨天接人他就认识了这是沈姑娘的表弟,不禁问: “你带他来做什么?” 沈冬素便把想让蔡山到酒窖工作的事,跟甲四说了。甲四挥手道: “那你先去找刘管家吧! 一会去见见主子,他肯定需要你配很多、很多、很多那个药!” 沈冬素很想说,吃很多很多那个药的话,你家主子就不是装病,而是真病。 呃,不对,病都是轻的,那叫离死不远了! 蔡山一进凌府,就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冬素和林钟是在这么大的府坻里做事。 他以前跟父亲去乡绅富商家听酒,都算当地大户了,那宅子跟这宅子一比,就成了马厩啊! 他更惊讶的是,冬素表姐的游刃有余,她一点也不拘束。 他每次进大户人家的宅子,都会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弯着腰。 尽量做到走路无声,眼不乱看。 而冬素表姐不像是在这里当差的,反而像客人,跟往过的人有说有笑,看花嗅花,看到东西摆的不对,她还顺手摆正。 这里的每一个人见了她,都笑着唤沈姑娘,客气极了。 蔡山懵了,我表姐就是个村姑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 当沈冬素跟他介绍,这个中年男子就是刘管家,凌府的大管家。 而刘管家竟然也恭敬地唤表姐沈姑娘,蔡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表姐到底有什么本事?四姨说是做吃食,大户人家的厨娘,都这么受重视的吗? 刘管家一听蔡山会听酒,不禁喜道:“酒窖正缺这样的能人,蔡公子……” 蔡山急忙摆手:“您叫我蔡山就行了,小蔡也成。” 刘管家失笑:“那我就托老,叫你一声小蔡了。 小蔡,我这酒坊还在建,各方面的人力都缺,但最缺的是个管事。 你看你能胜任吗?” 蔡山直接被吓懵了,管事?我能当管事?我给管事当打杂的还差不多。 沈冬素替他接下:“行!我表弟没问题的。” 刘管家笑道:“有沈姑娘担保,这酒坊我就放心了。 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逢年过节另有赏赐。每月可休两天假,包四季衣裳,一日三餐,单独一间房住宿。 小蔡觉得能接受吗? 蔡山还在懵:“十、十两银子……” 沈冬素再次替他答应: “行!不过刘管家,我先说好,我表弟是签活契的,最多签五年。 还有,他母亲病了,他要五天后才能来当差。” 一月一个沈林钟,光州县尉都没这么高的待遇。 她知道刘管家的意思,蔡山管酒坊,沈冬素自然要在背后全力策划。 她的蒸馏酒,已经让刘管家这些老狐狸嗅到巨大的商机。不过是因为凌王暂时龙游浅滩,他们不敢把生意做大。 刘管家当然同意,亲自带蔡山到住处,跟府上家丁婢女们说,这是酒坊的新管事。 府里的家丁都是住大通铺的,能住单间的都是小管事级别。 房间很宽敞,家俱也齐全,又让人给蔡山量尺寸取衣裳。 之后就留姐弟俩单独叙话,当穿上凌府管事的衣裳,蔡山还是懵的。 现在已经是由喜转惊了,哭丧着脸道: “冬素姐,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哪里会管作坊啊! 我长这么大,只有别人管我,我还没管过人。” 沈冬素失笑:“可你管食肆的那段时间,丁启和丁芸都说,你管的很好啊。 你放心,这个酒坊我知道,现在只是建设和造工具,最起码要到秋天才开始酿果酒。 有半年功夫让你学习管理,这里离蔡庄也不远,你晚上跑回去,早上还能赶来。 再多跟姨父学学听酒,酿酒的流程,姨父清楚的很。 得空多看两本书,你是开过蒙的,字都识得,多读点书对你管理有用。 最重要的是……” 蔡山抬头看向她,只见他这不靠谱又极靠谱的表姐拍拍胸膛道: “我会一直在背后支持你,帮你的! 五年后,你学了一身本事,不管是回去管食肆,还是自己开个酒坊,都能站稳脚。” 蔡山这才有了芝麻大的丁点信心,他拿着衣裳准备回家跟家人说这个好消息。 他不去京城,父亲什么很高兴。而他找了一份这么高薪的差事,母亲也会很高兴。 第120章 新的合作,做凌王妃 安排好山山的工作,沈冬素又去找刘管家确认一下作坊的建议进度,她算了一下,棉线作坊正式投入生产,最少也要到三个月后了。 那时她应该能从京城回来吧?她没好意思先跟刘管家说,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 准备找凌墨萧请过假之后,再好好跟刘管家和胖大厨交接一下工作。 她来到凌墨萧的书房,今天的情况让她有点心里发毛,她一进去,门口的两个护卫就关上书房的门。 然后凌墨萧穿着很正式的出门衣裳,广袖飘飘,镶金腰带,腰挂玉环。 坐在桌前,指指对面,示意她坐下。 她看到桌上摆了一叠白纸,和墨好的墨水,另有两盏清茶,凌墨萧一副准备辩论的模样。 不禁心颤道,不是吧!他是在杏花巷的宅子里安排了探子吗? 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打算和小盼哥一起去京城?所以要和自己来一场辩论,不打算放人? 还是说就算放人,也要签新合同? 沈冬素当即想好自己的底线,砍我股份红利都行,但你欠我的一万两赏金,必须一两不少! 看一眼凌墨萧一脸严肃的模样,好嘛,底线就是用来打破了。 最少五千两,绝对不能再少了! 我还等着这五千两当富婆呢!从此过上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日子。 就算女子不能行医,我也能暗中投资开个医馆,聘请几位大夫坐诊,遇到疑难杂症,我在幕后诊治…… 凌墨萧哪知道,这小丫头一进门,思绪就飞到天边了。 看她整个人从门口的神采奕奕,到进门后的愁眉苦脸,不禁疑惑,本王吓到她了吗? 本王还一句话没说呢,她怎么就怕成这样? 沈冬素坐下,小心翼翼地喝一口温茶,平息一下情绪,然后深呼吸,暗暗给自己打劲。 随即一鼓作气地问:“王爷您直接说吧,还能给我多少金子?” “十万金。” “王爷,求您了,小女就等着这金子……啊?啥?十万金?为什么给我十万金?” 不是砍我股份啊!不过救了你的命,你才赏一万金,还是空头支票,得我自己赚回来。 这一下子就赏十万金,那任务得多艰难啊! 沈冬素默默地想着,我还要去京城救阿沅姐,如果你的任务太艰巨,就算给十万金…… 啊,拒绝好难啊!十万金,我能买多少座庄园,建多少医馆,种多少药材啊! 逐为难地道:“王爷能先说说是让小女做什么吗?” 凌墨萧看着她道:“皇上病重垂危……” “您让我去救皇上?”沈冬素抢话。 凌墨萧看她一眼,轻叹一声,接着道:“并非如此。皇上病重垂危,宣本王进京侍疾。” 沈冬素再次抢话:“您想我跟在您身边,一直帮您装病?” 这样的话倒是可以哦!还能混凌王的马车进京,加个小盼哥,想必凌王不会有异议。 并且,她还能狐假虎威,借凌王的权势,到了京城,找阿沅姐,就方便了。 凌墨萧这次没忍住:“你能不能听本王先把话说完?” 沈冬素一缩脖子:“您说,您说,这回我保证不打断。” “皇上想给本王议亲,本王若回京城,皇后会强行给本王指一个妻子。” 沈冬素强忍着没插嘴,哇塞! 这不就是小说的剧情嘛,某某贵女被指派给病的快死的残疾王爷为妻。 然后贵女不愿意,让庶女替嫁。 结果庶女嫁过去发现,王爷不光没病没残,还生龙活虎。 庶女被王爷宠成掌心娇,借王爷的势,打脸嫡姐。 两人先婚后爱,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这个剧情,最少一百万字的小言啊! 凌王一看她那表情,看她那闪闪发光的眼睛,便知道这小丫头的思绪不知道又飞到哪里去了。 他真想伸手按住她那小脑袋,让她直视自己的眼睛,再不许她分神。 或是捏一捏她那圆嘟嘟的小脸颊,感觉捏起来一定很顺手…… 不行,本王不能被她带偏了,怎么思绪也乱飞了! “但皇上曾经给过本王一道秘旨,许我婚事自己决定,只要我在秘旨上写下妻子的名字。 她便是我的王妃,就连皇后也无法干涉……” 沈冬素更加激动了,王爷,您绝对是哪本书的男主无疑了!您这经历,妥妥言情主角啊! “所以,本王想跟你做一笔交易。” 这下沈冬素回神了,十万金的生意呢,专心点! 忙道:“您说,是要我帮您装病?还是要我帮您找王妃?” 凌墨萧这次是真的没忍住,伸手弹了一下她的脑门:“你认真一点听本王说。” 沈冬素捂着脑门委屈地道:“我有听啊! 不过王爷,咱们合作了这么久,我可以给您打个友情价,不用十万金,一万金就行了。” 凌墨萧真诚地道:“本王想在那道密旨上,写下你的名字。” “啊? 啊!” 沈冬素直接惊得从椅子上跌下去,连那碗茶也给带到了,哐当一声摔在地上。 她反应极快,猛地一扑把那茶碗接住,这可是正宗青花瓷,一套八个茶杯,价值近百两呢! 茶水沾湿了她的衣袖,她全然不在意,现在她主要是脚软,爬了半天,才爬回去坐好。 有点生气地道:“王爷,您别跟小女开这种玩笑啊!会吓死人的!” 凌墨萧忍俊不禁地道:“本王没有跟你开玩笑。 本王知道你喜欢合同,我们可以现在就写一份合同。 你做我的王妃,我付你报酬。” 沈冬素气的直掉桌子:“我是爱银子,可这种银子怎么能赚? 您是当朝皇子,我只是一个小小村姑,咱们两个,是云泥之别的两种人……” 这次凌墨萧打断她:“父皇答应了我,只要是良家女,便可为正妻。你非奴非婢非贱籍,可为正妃。” 沈冬素坚定摇头:“我不干!这银子不能赚,别说十万金,一千万金我也不干。” 凌墨萧失笑道:“是本王没说清楚,我并非让你一直做我的正妃。 三年,你扮我正妃三年,陪我进京城。 其实除了皇后要给我指妻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 你必须有正当的理由,与我形影不离,小沈大夫在光州能瞒住人,但到了京城就不行了。 而王妃就是最好的身份,你帮本王装病,没有人会怀疑你。 三年后,你我和离,我给你十万金,保你一世无忧,且许你婚嫁自由。 据本王所知,你一直被家人逼着议亲。 在光州这种小地方,十六、七岁的姑娘若不议亲。 不管是你本人,还是你的家人,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你能躲过一年、两年,能躲一辈子吗? 但若你当了王妃,再被和离之后,你一辈子不嫁人,也没人敢说你什么。 且只要你的身份上了玉碟,哪怕跟本王和离之后,依旧享王妃的俸禄。 你不是想让女子行医吗?那时,凭你凌王妃的声誉,大可推行此政。” 说到这时,凌墨萧见她面露迟疑,明显在思考这笔生意的利弊。 然后凌墨萧又放大招:“你不是担心你表哥的病,会影响他的仕途吗? 如果他有一个做王妃的表妹,他就算当众发病,也影响不到仕途!” “还有你的阿沅姐,我听甲四说,她被罗家嫁到京城了是吧? 你很担心她现在的情况,你觉得凭你一个村姑,和莫修谨秀才的身份,能帮到蔡沅吗? 可若你是王妃,那救蔡沅,将不费吹灰之力。” 沈冬素的呼吸声都重了,若说前面几个理由只是让她心动,那后面这两点,则完全说到她心坎上啊! 在凌墨萧那充满蛊惑的语气中,沈冬素渐渐失去思考的能力,完全把他绘制的美好未来当成了真。 差点就脱口而出,她愿意签这个合同,当三年王妃,能捞到这么多好处!傻子才不答应! 但很快,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保持住了清醒。她轻咳两声,让自己冷静下来。 问道:“我想问王爷几个问题。” 凌墨萧纤长的手指一挥:“你说。” “为什么是我? 我相信你有更好的人选,我什么都不懂,连你这里八层外八层的衣裳都不会穿,到了京城会给你闹笑话的。 别人会笑你,娶了一个土包子。” 凌墨萧低头看一眼衣裳,失笑道:“本王也不会穿,这一点你放心,以后衣裳有婢女穿。” 沈冬素:……这是重点吗? “本王现在的身份,不论娶谁,皇后都会猜忌。 娶一个农女,反而能迷惑她。 至于被人嘲讽耻笑又如何,本王这双腿,已经被人耻笑三年了。” 沈冬素心一悸,有点同情他是怎么回事! 想了想她又问出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您这次回京城,危险吗?哪个,会死人吗? 如果,我是说如果,您被人迫害了,我要殉葬吗?” 凌墨萧额上的青筋狂跳,有种把这小丫头的脸捏住,转一圈的冲动。 “你放心,本王死不了!就算死了,你也不用殉葬。” 她竟然松一口气似的拍拍胸口,这个举动把凌墨萧气的心口疼,本王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让这小丫头当王妃,别人到是杀不死本王,别被这小丫头给气死了! 就这沈冬素还是没有立即答应,她正色道: “即便是合作,可事关婚姻,婚姻是大事,王爷容小女想一想。” 凌墨萧淡定点头道:“好,不过事情很急,如果你不愿意,本王还要赶紧找别的人合作。 所以,给你一个时辰的思考时间。” “啊?!这可是婚姻大事,怎么能一个时辰就想清楚!” 凌墨萧起身离开: “书房借你用,这里有纸笔,我记得你习惯列下优缺点,来权衡利蔽。 一个时辰够你用了。 一个时辰后,你若同意,由你来起草合同,本王签名。 你若不同意,悄悄离开便是。” 说完他开门离去,还贴心地把门关好。 沈冬素顿时又紧张,又激动,又担心,这么大的事,就给我一个时辰来思考! 她不知道的是,门外的凌墨萧长长地松了口气,都没派人盯着书房,而是自己搬张椅子坐到廊下。 还特地让人送来刻漏,他表面镇定,内心实则忐忑不已,小丫头会答应吗? 他盯着那扇门不动,生怕一个分神,小丫头就悄悄跑了。 偏偏就在这时,门开了,沈冬素一脸紧张地出来。 凌墨萧的心一咯噔,她果然不愿意!她心里应该是有别的男子吧? 即便本王给出这么好的条件,还哄她三年后和离,她也不愿意一试。 就在这时,她听到沈冬素小声喃喃道:“厕所厕所,一紧张就想跑厕所。” 然后飞快地去了茅房,又跑去打水洗手,再回来时猛地看到他坐在廊下。 急道:“刚才那一刻钟不算啊。” 凌墨萧凤眸微挑,嘴角轻扬,朝她真诚一笑:“好!” 小丫头觉得刚才是一刻钟,却不知,他仿佛过了一千年。 幸好,你又回来了。 沈冬素再低头看到沙漏,心中暗骂,资本家催命鬼!竟然还拿沙漏来! 赶紧进书房接着写,确实像凌墨萧说的,她喜欢列利弊,然后权衡可行性。 当她列完两页纸,发现‘利’的那一张,写的满满当当,一页都写不完,还得翻面写。 而弊的那一页,只有一条‘活下来’。 当王妃,特别是当凌墨萧的王妃,除了容易死之外,确实没别的缺点了。 不过做一个普通人也很容易死啊! 就像原主,只是不想被卖给傻子,就被冯文生推到河里淹死了。 像小虎和小满的家人,一场天灾,饿死了。 并且,就算不当王妃,她和莫修谨进城找阿沅姐,还是很容易死掉。 博一博,单车变摩托。只要熬过这三年,下半辈子,不,是几辈子都不愁了! 她的心狂跳不止,握着笔的手心都是汗,脑子跟跑马一样想的很多很多。 最终,她撕掉了两页纸,打开门,对廊下的凌墨萧道: “我不太会写合同,还是你来起草,我来签名吧!” 凌墨萧眸光幽深,慢慢起身,广袖荡起的波纹像水纹一样美。 他看沈冬素的目光极尽温柔,轻声道: “如此,娘子稍等,为夫这就来。” 这句话,他好像练了很多遍一样,说的顺溜极了。 而沈冬素的脸则完全变成泡泡壶,红的吓人,她结结巴巴地道: “你,你先别乱喊啊!” 凌墨萧忍着笑意,假装公事公办一样,一条条写下两人的约定。 写完之后,沈冬素看了一遍又一遍,主要是确定自己的责任,看到不用同床那一条,她放心了。 这一点不用她说,凌墨萧就知道加上,是个君子。 再看到三年和离,十万金的赡养费,凌府别院也给她。 她笑的嘴角都咧开了,至于别的细项,她也没漏,确实没有隐藏条款,这才签下自己的名字。 随即不在意地道:“什么时候去京城?我先回去跟家人说一下。” 没想到凌墨萧很诧异:“在此之前,咱们得先办婚礼啊!” 沈冬素一愣:“啊?不是假的吗?还要办婚礼?” 凌墨萧轻哼一声:“本王的王妃,怎么能这么不声不响地娶进门? 不光要成亲,本王还要让你风光大嫁!” 第121章 我要嫁人了 沈冬素懵了很久,结结巴巴地道:“我还是觉得不用了!会吓到我的家人的。” 一直没人求娶的天煞女,突然要嫁人,还是嫁给一个王爷! 之前蒋氏以为她在凌府给老头子主人当小,都表示支持。 这要知道主人不是老头子,还是一个皇子,她不得惊的晕过去! 凌墨萧嘴角微扬:“一家有女百家求,本王上门求亲,怎么会吓到他们? 再说,不办婚礼,天下人怎么知道本王成亲了?” 见沈冬素还在犹豫,他又放大招:“本王成亲,来送贺礼的人必定不少,贺礼——全部归你。” 沈冬素眼睛瞬间一亮,对啊!收分子钱啊! 结婚若不能收分子钱,那办婚礼的意义何在? 洞房花烛夜数礼金,可是新婚夜的保底节目啊! 当即小鸡吃米一样点头道:“好!那我要准备什么?” 凌墨萧忍笑:“你先回家,准备待嫁,成亲之间,咱们不能再见面。” “为什么?” 沈冬素疑惑,难道不该每天见面,商量结婚的事吗? 不是说古代结婚超麻烦,除了省了拍婚纱照,其它的流程可比后世多太多了! 凌墨萧淡淡地看她一眼:“成亲之前见面,不吉利。” 沈冬素:……想不到你是这么封建的凌王殿下! 还有,咱们不是演戏吗?你这也太入戏了吧? “哪个,我听说这年头女子的嫁衣都要自己绣,我没准备哎。” 凌墨萧再一次道:“你什么都不用管,不用准备,只管安心做个待嫁的新娘。” 那沈冬素放心了,没有比拿着高工资还只做吉祥物工具人,更让人开心的工作! 年少不知工具人好,觉得没前途、没意义,我要有梦想,要拼博…… 后来才知道,躺平的乐趣,摸鱼的拿工资的快乐,简直不要太美妙啊! 她小心地把那份合同收好,下半辈子就靠这个了。 只要熬过三年,我沈冬素就提前过上,躺平收租的富婆生活啦! 朝凌墨萧一抱拳:“王爷,合作愉快!” 见凌墨萧凤眸微斜地看着她,她又不好意思地举着手道:“击个掌,合作愉快。” 凌墨萧面带宠溺地抬手,他因久病,手极为消瘦,十指纤长,温润微凉。 她的手是那种圆润的肉感小手,摸起来柔若无骨,但两只手一击,就显得她的手指头短了半截,活像小孩子的手一样。 两人像江湖中人击了三掌,凌墨萧还学她道了一句:“合作愉快!” 沈冬素顿时傻笑起来:“天下估计再找不到第二个像咱俩这样的两口子,接下来三年,还请王爷多多指教! 对了,您这里有没有类似‘王妃的自我修养’之类的书籍? 我对王妃的了解,都是听戏文里唱的。” 还有小说上看的,不过小说里的王妃每天都没啥正事,就斗斗小妾和老王妃,再和王爷虐恋情深…… 学不到什么干货。 凌墨萧正为那句‘两口子’而心生驰畅,突然又听她开始胡说,不禁无语道: “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书!” “以后我来写一本,保管成畅销书!” 凌墨萧额上的青筋又开始跳了:“在光州,你不必守任何规矩,你就是规矩。 去京城前,府上的嬷嬷会教导你京城的规矩。” 凌墨萧心中又默默加上一句,到了京城,你守不守规矩也没关系,反正不管你表现的怎么样,皇后都会打压。 而那些素来阶级分明的贵族,更是会想尽办法挑你的刺。 不过本王就是要让你变成一根刺,好好让那些腐朽、麻木的贵族痛一痛。 这下沈冬素放心了,果然合同工就是比临时工爽,若是真正的王妃,还要想方设法守规矩,讨皇上、皇后和凌王的开心。 她这个合同工,到期就散伙的,才不用管那么多呢!只要不犯杀头的大罪,怎么着都行。 就算被人耻笑嘲讽啥的,呵,她都天煞孤星了,还会怕坏名声吗? 再说,拿着这么高的工资,被人骂一骂有什么关系,咱心态好! 她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咱们什么时候成亲?” 据她所知,皇子成亲挺麻烦的,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流程,最少也要半年。 但从光州到京城也要一个月,皇上病重,能等得及吗? 凌墨萧轻声道:“明日官媒登门提亲,后天下庚贴,大后天下聘,五天后,你十里红妆,嫁进凌府。 这个日程安排,你觉得怎么样?” 沈冬素:……还有比这更快的成亲流程吗? “我家人会以为我是嫁进来冲喜的。” 除了新郎官重病快死了,赶紧娶个妻冲喜,否则没别的原因,会在短短五天内完成婚约。 凌墨萧:“……外人都传,本王快死了。你确实是来冲喜的。 本王对外的说法也是,你的命格奇特,适合给本王冲喜。” 你确定天煞命是奇特? 沈冬素干笑道:“那就好!这样一个皇子娶村姑,也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凌墨萧有点疑惑地问:“你就不担心,你家人不同意吗?” 沈冬素苦笑道:“比起嫁给一个男人冲喜,他们更担心我嫁不出去。放心,我会劝服我阿爷的。” 她说没沈父和蒋氏,因为沈父知道内情,只要不影响沈家,会支持她做的任何决定,而她嫁给一个皇子,能让沈家从平民变成皇亲。 不管是对兄长还是幼弟的前程,都是一步登天。沈父绝不会反对,他对自己这个女儿的心态,应该跟二姨母对阿沅差不多。 有父爱,但不多。 而蒋氏,呵,别说她嫁给一个皇子做正妃,就算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皇亲做小妾,蒋氏也会喜滋滋地说好。 要知道蒋氏现在可是全村最风光的妇人,有一个大工坊,管着几十个工人,住着全村唯一的砖瓦房,儿子一个在大户人家当差,一个在读书。 还有婆婆分了家,上不受婆婆管辖,下没媳妇受气,唯一的心病就是,天煞命的女儿,被退亲后,就不愿意议亲了。 不管是表哥大鱼,还是她很喜欢的甲十八,或者十里八村的俏后生,死丫头跟头犟牛一样,就是不愿意议亲。 她不过提两回,死丫头就串通沈父和沈爷爷给她施压,让她不许再管亲事。 天下哪有母亲不管女儿的亲事的!现在若听到沈冬素要嫁给一个皇子,虽然病的快死了,皇子还是看中她独特的命格。 蒋氏依旧会欢欢喜喜地给她备嫁,从此她就是皇子的丈母娘了啊!再没人敢在背后戳她脊梁骨,说她的女儿嫁不出去。 唯一真正会为沈冬素操心的,就是沈爷爷了。 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孙女能一世安康。嫁到皇家去,还是嫁一个病秧子,万一孙女年纪轻轻做了寡妇,那一辈子就毁了。 所以沈冬素唯一要劝服的人就是沈爷爷,说实话,她不知道怎么劝,因为她会在三年后和离这种话,根本不管用。 在老人家眼中,这是视婚姻如儿戏,只会更加担心。 她决定当凌墨萧当恶人,就说是他非要娶自己,他在光州一手遮天,她不得不答应。 呃,这样的话沈爷爷肯定会讨厌凌墨萧,那就是自己和凌王两情相悦,就算他病重,自己也愿意嫁。 这样有点恶心呢,两情相悦…… 沈冬素悄悄看一眼凌王,和大老板资本家怎么两情相悦?我就是个打工人而已。 她在凌府吃的午饭,开玩笑地对凌墨萧道:“这是咱俩最后一次以雇佣关系吃饭。” 凌墨萧凤眸闪过一丝笑意:“本王一直把你当朋友。” 沈冬素干笑两声,那你肯定没真正的朋友,我在你面前这小心谨慎的模样,涮个火锅都不敢溅油,怎么会是朋友! 他很是难得地狭促道:“那下一次一起吃饭,你我是什么关系?” 沈冬素脸一红,低头不好意思回答,明知故问! 饭后她没在凌府久留,回沈家正式准备待嫁。 没想到我进凌府的时候还是个打工人,出门就变成准王妃了!真是戏剧性啊! 马车送她到河堤处,她没让再送,自己下车慢慢走到藕塘那里,沈爷爷白天几乎都在那里干活。 她要在媒人登门之前,先把这件事告诉沈爷爷。至于沈父和蒋氏,就当给他们一个惊喜吧! 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随便一个田堤都长满五颜六色的野花,老牛带着小牛,欢快地吃着。 河堤边的杨柳发着绿芽,像一个个年轻的小姑娘在摆弄自己的秀发,随风轻飘着。 空气中传来单属春天才有的气息,甜而不腻,沁人心脾。 她这才惊觉,自己对于这个‘婚事’是欢喜多于担忧的。 之前每天出门,多没心情看风景,今天才发现,长冬消融,春临大地。 田野里到处都是村民在春耕,看到她都欢喜地挥手问好。 她看到一群村里的顽童拿网在河里捞小鱼虾,她玩笑地问: “是不是给我阿爷的鱼塘捞的?” 孩童们七嘴八舌地道:“是的!不是白送哦,沈村长跟我们买,一斤三文钱呢!” 沈冬素笑道:“加油,多捞一些,一天能挣不少麦芽糖呢!” 又叮嘱道:“不可以下水哦!冰雪才融,水上面摸着温,下面还是冰的很,冻的脚抽筋,会溺水的。” 孩子们高声答道:“沈阿爷也是这么说的,还说谁敢下水,就不收谁的鱼虾。” 沈冬素把从凌府拿的一包松子糖,留几颗给家里的三个孩子,剩下的都分给了这群孩子。 再往前看到大鱼正在给几户人家装水车,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不管水车装了多少个,只要每次装新的,村民还会像第一次见到一样,兴奋地围着。 当水车第一转将水送进竹筒埋的水渠中,他们就会激动的大声叫好。 然后又开始老生常谈,以前天旱时要走多远挑水啦、水田因缺水变成了旱地,官府还是按水田收粮税啦…… 大鱼看到沈冬素,小跑着过来迎她:“冬素表妹,你来看我装水车吗?” 少年宽大的额头红红的,两鬓都是汗珠,眼睛亮亮的,拘促又欢喜。 沈冬素递他两颗松子糖,笑道: “我是去找我阿爷的,大鱼哥你好厉害,一个人都能把水车装好了。” 大鱼憨笑的摸摸后脑勺:“四姨夫腿脚不便,我练熟了,就没让他来。” 沈冬素轻笑道:“你加油!听我爹说,附近几十个村子都找过来买水车,大鱼哥你有忙喽。” 说笑两句,她往鱼塘走去,大鱼想看又不敢看地盯着她的背影,生怕惹村民说闲话,赶紧又跑去调水车。 松子糖他没舍得吃,冬素表妹送的,他要好好收着。 到鱼塘要经过一条窄窄的细田堤,之前她总担心沈爷爷走会跌倒,自从刘管家要在附近修棉线工坊,把附近的路都修了一遍。 除了修了一条能通两辆马车的大道,往沈家庄的小道,也修宽了不少,能通一辆板车。 黄土路夯的实实的,沈爷爷说走的脚起劲,走多少遍都不会累。 远远就看到鱼塘小屋,低矮的单间,在一片荒野和十亩鱼塘边,像眉下的一枚小痣,为这个原野凭添几份景致。 再远处,工坊正在热热闹闹地建设,刘管家没来,估计是在准备凌王成亲吧! 最先看到她的是小满还有小黑狗,开春之后沈冬月白天就不用小黑狗陪,都是放出来陪小满玩。 红衣的小满和小黑狗,像个春日精灵,连跑带跳地过来迎她。 小黑狗围着她欢快地叫着,小满脸上汗津津的,小辫子上带了两朵紫芸英,害羞地朝她一笑,小声唤:“冬素姐姐。” 她掏出帕子给小满擦汗,把这块绣着梅花的新手帕送给了小满。 小姑娘喜欢这些,她送的小零碎,都会好好收在她的宝贝竹筐里。 小虎和仲阳去读书,小满在家很孤单,她又怕生人,偏偏蒋氏总喊她干这干哪,也不是重活,就是拿个东西、传个话。 可对害羞的小满来说,实在是煎熬,她宁愿躲在那个破筐子里一天不出门,也不想跟陌生人说话。 沈爷爷便走到哪把她带到哪,来藕塘捡鸭蛋、放小鱼苗、割鱼草……比在家里的活多,但小满很快乐。 沈爷爷穿着长靴子从塘底走上来,看到她就笑道:“冬素来了,快瞧,咱家鱼塘,气派吧!” 沈冬素看着远处稀稀疏疏一些藕芽,几只老母鸭带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鸭子,诺大的鱼塘,就像一个百平大房间,只放了两小件家俱一样。 离气派还差很远,但这么大的鱼塘,整个光州也找不到第二个,所以她很肯定地点头:“太气派了!” 沈爷爷哈哈大笑,像说秘密一样,低声对她说:“阿爷算过了,十亩大的塘,鱼和藕还有鸭蛋,一年最少挣大几十两银子! 阿爷的身子骨还硬朗,就算再干个三、五年,也能给你和小满挣副好嫁妆,仲阳、林钟、小虎娶妻,也能添笔聘礼。” 沈冬素眼眶一热,不知为何,明明婚事是假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就离开沈爷爷,就觉得好难过。 她在这个老人身上,感受到从未有过的亲情。 她嘴唇动了动,迎着沈爷爷担忧的目光,才呐呐吐出:“阿爷不用给我攒嫁妆,把我的那份给冬月吧! 我,我要嫁人了。” 第122章 沈爷爷不相信凌墨萧是皇子 沈爷爷愣了一下,然后挖挖耳朵,不敢置信地往前一探身道: “你说啥?” 沈冬素正感动着呢,一下子就被爷爷逗笑了: “我说,我要嫁人了。” 沈爷爷急忙牵小满:“是不是媒人来说亲?说哪个村哪家的? 快快快,爷爷替你掌掌眼。 这媒人也太不知礼,怎么能下午来说亲!” 沈冬素忙道:“不是的,阿爷你别急啊,媒人明天才会来。我爹、娘还不知道这事。 我就跟您一个人说,我,我有心上人了。” 沈爷爷面色凝重,忙推小满:“带小黑去旁边玩去。” 小满眼睛亮晶晶,满眼都是八卦之魂,几乎每个小姑娘都喜欢听别人说,议亲、成亲这类话题。 她不甘心地抱着小黑狗,一步三回头,真想听听冬素姐姐的心上人是谁啊! 虽然藕塘边一个旁人都没有,沈爷爷还是把她拉到小渔屋后面,避着人问: “谁啊?” 他又别有深意地看一眼沈冬素的腹部,不是沈爷爷不信沈冬素的品性。 只是有沈冬月这个前车之鉴,冬素胆子又大,他是真怕了。 沈冬素羞红了脸,忙道: “不是您想的哪样!我们只说过几回话。” 沈爷爷长长地松了口气,万一冬素真干了出格的事,他也能替孙女做主。 只是冬素洁身自爱,这让他很高兴: “那就好!女孩子有礼有矩,婚后婆家才会尊重你。” 都说人老成精,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事,年轻人不懂事,男方明明错更大。 可真肚子揣着一个成亲,婆家就看低你,不给聘礼的有,婚后磋磨的有。 特别是婆婆,不论过多少年,都拿这事打压儿媳妇。 沈爷爷又问:“还没告诉阿爷是谁啊?” 他往河边方向看一眼,扬扬下巴:“大鱼在哪装水车吧?” 沈冬素一直觉得沈爷爷是个冷静镇定的老者,没想到他对自己的事竟然会这么心急。 忙道:“不是大鱼哥,是我和哥哥当差的凌府的主人。” 沈爷爷脸色一变: “冬素啊,咱们家虽穷苦,可阿爷也能给你备一份嫁妆,咱别给富人做小。 你是不知道,跟富人做妾,那跟卖身为婢差不了多少!” 沈冬素觉得让沈爷爷再这样猜下去,事情会越说越麻烦,忙道: “阿爷你先听我说完。 我不是去做小,是去做正妻。” 看一眼沈爷爷的眼神,他努力没打断问出来,但沈冬素还是猜到了: “你想说人家是大户人家,怎么会娶一个农村丫头做正妻对不对? 是这样的,他身体不太好,早些年找和尚批过命格。 只有娶一个天煞命的女子冲一冲,身体才会好……“ 沈爷爷的眉头皱成川字,沈冬素忙又道: ”你想问他病的有多严重是吗?我是不是给快病死的人冲喜? 其实他的病不算太严重,就是要经常吃药,并且,孙女喜欢他,愿意嫁给他。 阿爷,他对我很好,他的身份很尊贵,我先跟您透个口风。 省得明天媒人来,您一点情况也不知道。 他是皇上的儿子,宜州城是他的封地,咱们光州人杰地灵,风景独特,他才来这个小县城养病……“ 然后沈冬素说不下去了,因为沈爷爷的表情有点古怪,愤怒中带着心疼和怜爱。 “阿爷,你怎么了?” 沈爷爷一把牵过她的手腕: “你现在带阿爷到这个凌府去见他,冬素啊,你被人骗了啊! 幸好没等明天媒人来提亲,不然你的名声更糟了。连退两次亲,以后再难议亲。” 沈爷爷人虽瘦,可骨头硬硬的,走路带风,力气非常大。 沈冬素被他扯的大步走着:“阿爷,他没骗我!” “没骗你?还皇帝的儿子,皇帝的儿子怎么可能来咱这小地方,还娶一个村姑! 傻丫头,他哄你的! 哼,他要说自己是县太爷的儿子,我还将信将疑,敢说自己是皇帝的儿子,也不怕杀头!” 沈冬素正为难呢,她又不敢说大声了,马上就要走到人多的大道上了。 只急忙喊:“阿爷你别急!你听我说呀,快停下……”就在这时,大道上出现两个魁梧的青年,他们的衣裳李玉染熟,正是凌府护卫的便服。 甲十八和甲四都穿过,她吓一大跳,以为凌墨萧身体又出了什么情况。 忙喊道:“是凌府出事了吗?” 两人摇头道:“沈姑娘,马车在前面等着,王爷说,请沈老太爷到府上一叙。” 沈爷爷来劲了:“好好好!哄了我不懂事的小孙女,还想哄老头子我吗? 快走,我到要瞧瞧,你们这个王爷是哪个王?王八的王吗?” 沈冬素失笑:“阿爷,王八的王就是王爷的王。” 沈爷爷转头瞪着她:“你别笑,等我揭穿了他的身份,你要再敢替他说好话,你试试看!” 沈爷爷托大鱼送小满回家,大鱼往大道上看一眼,见沈冬素立在一辆大马车前。 他很想冲过去跟她说两句话,可又不敢,只远远地挥一下手,抱着小满往沈家去。 很快沈冬素扶沈爷爷上马车,熟练地升小炉子烧水煎茶。 沈爷爷正肝火盛,她煮了一壶陈皮白菊茶,再加几片光州特产的毛尖。 茶香四溢,她吹吹递给沈爷爷:“阿爷别生气了,他若真是骗人的,我保管站您这边,再也不去凌府。” 沈爷爷鹰一样的犀利的眼睛瞪着她,到底没瞪太久,不一会眼神就变成宠溺,接过茶叹道: “你要再去,阿爷给你锁家里!” 不多时到了凌府,一下马车,沈爷爷看到那气派的别院,愣了下神道: “宅子到是挺阔气的!顶多是个富商,还敢说自己是皇帝的儿子!” 这时,凌墨萧一身宝蓝色锦衣,脚上是金丝绣的祥着鹿皮靴,头戴翠玉华冠,气宇非凡,仪态万千。 行走间,步步生风,广袖翻飞,气场十足。 只看他走过来,沈爷爷便知,这青年非富即贵。小户人家是养出不这样的贵气的。 但即便如此,你也不该骗冬素说你是皇帝的儿子啊! 凌墨萧嘴角含笑地走到门口,朝沈爷爷行了一个晚辈礼,声音如玉石之声: “沈老太爷屋里请。” 沈爷爷的眼睛都看直了,小声问沈冬素: “这就是你说的病秧子?” 沈冬素同样眼睛都看直了,从她认识凌墨萧以来,何时见他穿的这么……明艳过? 连头发都梳得这么好,以前成天披头散发,穿着大红或墨色的丝绸睡袍,一脸厌世绝望的表情。 后来病好了,他也多穿家常衣裳,头发随便一束,从不戴正冠。 还有,不是说好你要装病,我是来冲喜的吗? 你这模样,腰上配把长剑,说是去打老虎都有人信! 沈冬素忙道:“他最近身体好点,才想赶紧成亲的。” 沈爷爷不受他的礼,哼一声进去,他都不知道里面还有几进院子,才到外院中厅就发问: “你为何哄骗我孙女?小子,我看你一表人才,家境殷实。 不管你是富商之子,还是士族子弟,你要真心求娶我孙女,我都同意。 你怎么能说出那杀头的话,充装皇帝的儿子呢!” 沈爷爷还怕别人听到,后一句特地压低声音说。 沈冬素在沈爷爷背后朝凌墨萧无奈摊摊手,表示自己解释过了,但阿爷不信。 其实沈爷爷的反应才是对的,这个偏远小乡村,别说皇帝的儿子,县太爷的儿子都不可能来。 皇帝跟天上的神仙一样,离底层老百姓太远太远,整个光州县,去过京城的人都屈指可数。 但就算是跟着走镖的当脚夫,去皇城看过一眼城墙,回到小县城,都成了十里八村的名人。 只是看一眼皇城而已,就已经让小县城沸腾起来。更别说一个皇子来到小县城,这皇子还要娶自己的孙女。 沈爷爷要不是确信自已是醒着的,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不,做梦他都梦不到这么离奇的事! 凌墨萧对怎么向沈爷爷证明自己的身份这事,有些为难。 本来是打算拿出几样皇家信物,或是他亲王的玉牌、圣旨、印章之类。 呃,跟沈爷爷不信他是王爷一样。 凌墨萧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要向别人证明,自己是皇子。 但很快他就觉得这个办法没用,因为沈爷爷压根不认识皇族的东西。连圣旨两个大字都不认识。 物证不行,唯有人证了。 凌墨萧笑问:“沈老太爷觉得我要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或者说,老太爷相信谁?” 沈爷爷直着脖子想了想,指指头顶:“青天大老爷! 要是咱们的县太爷认你是王爷,老头子就认!” 哼,你小子嘴硬成这样,我看看等县太爷来时,你怕不怕? 你别想找个假的县太爷诓我,我可是见过县太爷的! 又道:“还有小盼,对,冬素,把小盼叫来,小盼可是读书人,定有法子分辩。” 沈冬素无奈地对凌墨萧道: “你派人去请县太爷的时候,能不能顺道把我表哥也带过来?” 凌墨萧含笑朝她点点头,眼神温柔,轻声道:“放心。” 一句话,让沈冬素紧张的心情放松下来,她是真怕沈爷爷言语冲撞了凌墨萧。 毕竟两人只是合作关系,呃,好像有个专业名词,对,这叫契约夫妻。 那张合同上,可没写凌墨萧要把她的家人,当成自己的家人看待。 早知道就加上了,估计凌墨萧不肯签…… 甲四亲自去接人,同时刘管家来招待沈爷爷,沈爷爷跟刘管家非常熟。 刘管家每每去棉线工坊监工,都会带上几个卤菜,一壶小酒,就在鱼塘小屋前,和沈爷爷吃喝。 沈爷爷很是惋惜地对他道:“你是个大好人,怎么就跟了这么一个信口开河的主子呢?” 刘管家看一眼凌墨萧,冷汗直流,他知道自己说沈爷爷也不会信,只能干笑着等县太爷来。 却说县城中,山山和二姨父已经回去蔡庄,二姨母和莫修谨则去找蒋德运。 先说阿沅的事,蒋德运咬死牙不承认,非说那天是酒后胡言,他一个小小粮油商,怎么会跟罗大人扯上关系? 他想抱人家的大腿也抱不上啊!又恭喜二姐,从此衣食无忧了,阿沅这个女儿可没白养。 普通人家养这么大个姑娘,顶多收点聘礼,逢年过礼买点米肉。 哪像阿沅,一下子就给蔡家挣了一千两银子! 二姨母气的上前就想扇他,被郑氏拦住,可郑氏现在也不敢得罪她,只笑道: “二姐有话好好说,亲姐弟的,该抱孙子的人了,怎么还动手呢!”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声趾高气扬的声音:“蒋掌柜在吗?” 郑氏一听那声音,脸一红,眼神染了一层水光,欣喜地迎出去。 半路又拐回来拉蒋德运:“快,赵县尉来了!” 又回头对二姨母和莫修谨说:“来了贵客,二姐和小盼先坐。” 院子里响起夫妻俩谄媚的讨好声,又听那赵县尉道: “年前跟你说的事,这都多久了,你也不给个消息。” 郑氏责怪地看一眼蒋德运,娇声道: “赵大人勿怪,我们正在商量着呢,我那四妹脾气硬,怕是没商量好上门,反而误了大人的事。” 屋里的二姨母和莫修谨一听这话,本来还沉浸在阿沅事件当中,沉默走神。 瞬间相视一望,忙悄悄走到门边细听。 郑氏口中的四妹,是她郑家姐妹?还是蒋氏? 赵县尉大笑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直接上门说亲就是。 听说那小姑娘闺名叫冬素是吧?因天煞命,退亲后就没人敢提亲。 能嫁给本大人为妾,她一家子从此平步青云,她还能不愿意?” 要说赵县尉看上沈冬素,那还得从孙亭长和李大夫一案说起,县太爷审那件案子时。 沈冬素和沈冬月作为人证,都到了县衙。当时赵县尉就看上那个俏生生又机灵的姑娘。 后来因为一些私事,他拖到年前,才打听到蒋德运是那小姑娘的舅舅,才来托蒋德运为媒。 不过,他来了好几次,蒋德运都不在家,是郑氏招待的她。 招待的不错,从客厅喝茶,招待到卧室床榻上吃香肉,他很满意…… 就是这两口子进度太慢,从年前到现在,沈家还没回信。 小姑娘桃花杏蕊一样,慢一点再被别的男人给采了,他可亏大了。 第123章 赵县尉要纳沈冬素做妾 听到赵大人和郑氏的对话,二姨母瞬间怒火中烧,一掀帘子从屋里冲出来。 只见那赵县尉比蒋德运年纪还大,肩厚臀肥,肚子圆滚滚的。 这样的一个老男人,还想纳冬素为妾! 二姨母想到自家阿沅,姓罗的也是收买了蒋德运,才想到给丈夫下套。 让他听错了酒赔银子,再吓唬阿沅,阿沅才会心软回罗家的。 这蒋德运卖了一个外甥女,又来卖另一个。 花骨朵一样的冬素,竟然要说给这个死肥猪当妾! 二姨母径直走到蒋德运面前,在三人诧异的注视下。 她扬起手,把刚刚被郑氏拦下来的一巴掌,狠狠地甩到蒋德运脸上。 蒋德运又惊又气又觉得在赵大人面前丢了脸,捂着脸指着二姨母怒道: “蒋红兰!你发什么疯?” 郑氏仗着有赵大人在,扬手上前要扇二姨母,手腕却被莫修谨抓住,他沉声道: “二姨母打舅舅,是姐姐教训弟弟,你若动手,那就是弟媳打大姑姐! 舅母真的要这么做?” 郑氏脸上青白交加,咬牙道:“你俩来了,我欢欢喜喜地备茶,你们是来找事的吗?” 那赵大人却听出了别的信息,忙上前笑道:“你是蒋掌柜的姐姐,那就是冬素姑娘的姨母。 好好好,有你和蒋掌柜替我说媒,正合适!” 二姨母狠狠朝他脸上啐一口,双手插腰高中大骂: “也不撒泡肥猪尿照照你的脸! 还想纳我家冬素做小,你也配? 蒋德运,你先卖阿沅,又要卖冬素,真是白瞎了每年初二吃的年礼,白给你喊这么多年舅舅!” 这边动静太大,蒋德运家的院墙上,趴着看热闹的邻居,不少嘴碎的妇人拿着瓜子,在门口张望着听。 赵大人大怒,他何时被人这样对待过!还是一个无知村妇! 冷哼一声道:“本大人看上她一个天煞女,是她的福气! 敢不嫁,别怪本大人把这福气变丧气!” 蒋德运和郑氏大急,生怕邻居听了传出去,两口子名声变差,影响店里的生意。 诚然,他俩口子在四邻八巷,早就没了啥好名声。 忙拉二姨母道:“二姐,咱有话到屋里说,你在这又是喊又是叫的,像什么话?” 二姨母满肚子怒火正无处宣泄,又被赵大人这样威胁,岂能这么算了! 要搁以前,民不与官斗,别说是个县尉,就是个小小衙役,二姨母也不会惹对方。 但经过临安府一行,见过大官罗家人的嘴脸,想想自己的阿沅正在遭受啥,阿沅离得远,她没办法帮。 可冬素就在身边,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冬素进火坑。 当即指着蒋德运骂道:“你跟他说,我家冬素绝不给他做小,爱做小,让他女儿做去! 再敢打我家冬素的主意,我就是拼了老命,告到县太爷那里去,也要把你们扒层皮!” 蒋德运狐假虎威,冷笑道:“告到县太爷那里,这可是县尉大人! 你且去告,看县太爷理不理你!” 这话可没吓到二姨母,她继续骂道:“哎哟,都来听听,县尉大人好大的气派! 仗、仗什么来着,小盼……” “仗势欺人,狗仗人势。”莫修谨在二姨母身边道。 二姨母立即指着蒋德运和郑氏:“你俩就是狗仗人势。” 又指赵县尉:“你就是仗势欺人!县太爷不管,那我告知府。 老娘连临安罗家都闹了,还怕你不成!” 蒋德运一看门口挤的人越来越多,赵大人气的脸色紫红,忙去捂二姨母的嘴,把她朝屋里拉: “别在这发疯!” 莫修谨忙拦在二姨母身前:“别碰我姨母!” 蒋德运大怒:“好你个莫小盼,我可是你亲舅舅!你一个读书人,敢忤逆舅舅不成?” 那赵大人抓住重点:“读书人,参加乡试了吗?乡试的榜单可是明天由我亲手张贴的! 小子,要审时度势,别跟疯婆子沾边!误了前程,到时候你舔本大人的脚也没用!” 莫修谨神色未变,风度翩翩,现场其他人都是脸红脖子粗,只有他保持着理智。 拱手问道:“县尉大人是说,会因为此事,利用权势,将学生的功名抹去?” 赵县尉一噎,他要敢说是,明个传出去,天下读书人能用唾沫星子把他淹死! 读书人真是坏心眼啊!一句话比那疯妇骂十句都扎心。 赵县尉气的手发抖,指着他道:“你,你休得胡说!本大人何时说要抹去你的功名? 只是在教你做人做事而已!” 二姨母再一次唾他:“我呸!你是什么东西,配教我外甥做人? 你自己都做不好人! 一把年纪还要纳二八年华的小姑娘,也不怕马上风死在床上!“ 赵县尉彻底被激怒,扬起蒲扇一样的手欲扇二姨母,郑氏帮忙,率先上前扣住二姨母的手。 干这事两口总是很默契,蒋德运同时上前扣住莫修谨,他还不信了,莫修谨敢动手打舅舅不成! 二姨母奋力挣扎,连看热闹的邻居都看不下去,纷纷叫道:“怎么能打人呢?” 二姨母骂蒋德运:“我是你亲姐,你帮着外人打我!” 莫修谨看着那赵县尉大步朝二姨母走去,瞬间双目布满血丝,似欲喷火,呼吸越来越急促。 感觉脑子里面有一根弦,越崩越紧,他努力克制着,可那根弦马上就要断了。 千钧一发之际,门口的人群中挤出来一个人,高声问:“莫修谨在这吗?” 那人一进院子,就看到莫修谨和二姨母。 被一男一女两人扣着手,另有一个中年胖子,正举着手欲打二姨母。 那人大喝一声:“住手!” 一个飞奔,一脚飞踢,直接将那胖子踢飞,重重地撞到院墙上,又扑通一声跟坨大肉饼一样倒地。 张口要骂人,却先吐出一口血来。 那人脚未停,一脚踢飞大胖子,快如闪电,又一脚踢飞了蒋德运,刚好撞到大胖子身上。 他没踢郑氏,他没有打女人的习惯,但郑氏自己吓坏了,竟然全身发抖地瘫坐在地上。 二姨母忙去看莫修谨,她刚才感觉到莫修谨的情况不对,冬素悄悄叮嘱过她,一定要注意,别让小盼生气。 她怎么给忘了呢? “小盼,小盼你没事吧?别吓姨母啊!” 这个冲进来解围的青年,忙上前点了莫修谨两个穴位,莫修谨已经僵直的身体,突然一软,大口大口地呼吸。 转头问道:“二姨母,你没事吧?” 刚刚差点被打二姨母没哭,这回她抱着莫修谨,嚎啕大哭起来。 万一小盼出点事,让三妹怎么活啊! 这时那县尉爬了起来,指着那青年道:“你敢打本官!你知道本官是谁吗? 平民打朝廷命官,你小子等着蹲大牢吧!” 这时门口围观的百姓,突然做鸟兽散,一个威严的中年人背着手进来: “甲统领,没有找到人……” 一看院中情况,中年人诧异:“这是怎么回事?赵县尉,你怎么在这里?” 赵县尉忙对中年人哭诉道:“大人,快叫衙役来,把这个街痞无赖抓起来! 他无故打人,打伤了本官,还殴打百姓……” 这中年人正是光州县的县太爷。 赵县尉还没说完,就听县太爷呵斥道:“大胆!不许胡说,这位乃是甲统领,凌王的副将! 什么街痞无赖,本官看你是醉酒胡言吧?” 这青年正是甲四! 他亲自带接县太爷和莫修谨到凌王府,为了的是,向沈老太爷证明,凌王是凌王…… 县太爷不是有意要替赵县尉说话,而是,若赵县尉得罪了甲统领,他做为直属上司,同样没好果子吃。 才爬起来的蒋德运,一听这话,又一次瘫坐在地上。 果然没有人能随时走好运,交好罗大人,发了笔横财。 交好赵县尉,再让冬素给他做妾,以后他就跟赵县衙攀亲了,在这光州县还不横着走! 结果好运还没来,就惹了这么一大祸事。 凌王的副将,那是什么级别的官?别说是打县尉,就算打了县太爷的右脸,县太爷也会伸左脸过去。 二姐和小盼怎么会认识这样的大官? 蒋德运那个悔啊!早知道我还结交什么赵县尉啊,直接把小盼哄好,结交这样的大官啊! 这时甲四问莫修谨:“他们是怎么回事?” 事关沈冬素清誉,莫修谨本不想说,但想到若不借甲四之手,彻底让这个赵大人死心。 谁知道等甲四不在光州的时候,他会不会再去打扰冬素。 并且,这附近的邻居都听到了,想瞒也瞒不住。 莫修谨尽量言简意骇地道:“赵县尉想纳冬素为妾,来找我舅舅和舅母做媒。 我和二姨母不同意冬素嫁给他,双方便起了争执。” 一闻此言,本来丝毫未动气的甲四,瞬间大怒。 沈姑娘也是你能肖想的!那可是我们未来的王妃! 他目眦尽裂,几步上前,一把将两百多斤的赵县尉高高举起,怒道: “你知道沈姑娘是什么人吗?胆敢如此放肆!” 随即把赵县尉重重地往地上一摔,对县太爷道:“先将此人关押! 胆敢在王爷的封地上殴打百姓,他是活腻了!” 县太爷忙喊几个衙役进来,把赵县尉押走,又警告蒋德运夫妇,此事两人也有参与。 近日居留在家不得外出,随时听县衙传诏。 若非凌府还等着甲四带人回去,甲四恨不得现在就去收集赵县尉的罪证,将这个恶心的死胖子送去下大狱。 等他对莫修谨说是沈冬素需要他去一趟,二姨母忙要同去,两人还跟县太爷坐同一辆马车。 二姨母只觉今天的经历堪比在临安罗府,她这个村妇可算涨见识了。 她又担心冬素,小声问莫修谨:“也不知冬素出了什么事,还要请县太爷?” 甲四耳力好,在驾车处都听到了,忙道:“是喜事。” 二姨母闻言放心了,专心照顾莫修谨,拿帕子给他擦汗,又给他倒温水。 还给县太爷也倒了一杯,平时高高在上的县太爷,友好地朝二姨母笑了笑。 刚刚差点就发病,让莫修谨浑身虚脱一般,但他没有倒下休息。 他若过了乡试,他们这些光州秀才,便算县太爷的门生,在夫子兼县太爷面前,莫修谨尽量保持坐的端正。 待到了凌府,二姨母扶莫修谨下车,在蒋德运家能指着县尉骂,此刻心里也不禁打鼓。 这么气派的人家,甲大人还是在这当差的,可见这里面的主人身份有多高贵。 肯定比罗府还高!咱们这样的升斗小民,跟这样的官宦之家能有什么交集? 这时甲四道:“王爷和沈姑娘、沈老太爷,正等着三位。” 县太爷瞬间深吸一口气,昂首挺胸,难掩激动,凌王召见啊! 凌王来封地大半年了,还是第一次召见他这个地方官,他岂能不激动。 而二姨母激动的是,冬素和她爷爷竟然跟凌王在一起? 若是甲四这么说,二姨母会跟沈爷爷一样,怀疑他在骗人,这个凌王肯定是假的。 但看县太爷这态度,那明显是真的啊! 凌王啊,虽然现在诸侯王在封地的权力没有过去那么大,但在普通老百心眼里,那就是掌管他们生杀大权的王啊! 那可是皇帝的儿子! 莫修谨也难以保持冷静,明天才放榜,他现在只是一个童生。 连见县太爷一面都极难,竟然受凌王召见! 他深呼吸几次之后,才问甲四:“甲统领可知,王爷召我等有何事?” 甲四似笑非笑,但神情温和:“是喜事,进去就知道了。” 三人被他带到三进的正院,刘管家正陪沈爷爷聊天,沈冬素在一旁倒茶,没有看到凌王人。 沈冬素一看二姨母也来了,不禁喜道:“二姨母快来坐,小盼哥这是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苍白?” 她忙去扶莫修谨到一旁,悄悄给他把脉,不禁担忧道: “脉相紊乱,小盼哥你是不是又激动了?” 莫修谨没说赵县尉的事,怕给她徒增烦恼,轻声道: “已经没事了,冬素,凌王殿下召我和二姨母做什么?” 一向落落大方的冬素,竟然难得一见地害羞地来,脸颊微红,垂眸道: “是因为我,凌王殿下,要……” 她话音未落,就听县太爷用激动的声音行礼道: “参见凌王殿下!殿下千岁!” 一闻此言,沈爷爷扭头看向书房门口的凌墨萧,手里的茶碗滚到地上。 老天爷啊!他还真是皇帝的儿子! 第124章 县太爷为媒到沈家下聘礼 若说沈爷爷确定眼前这位青年才俊,确实就是皇帝的儿子,这让他如遭惊雷。 那么对于二姨母来说,知道冬素和林钟一直在给皇帝的儿子当差,而接下来这皇帝的儿子,当众说要娶冬素为王妃。 那就是一击激起千层浪,两指弹出万般音。二姨母以为自己在做梦,悄悄往大腿上捏了一下。 生疼,那就不是在做梦。 但她依旧没有反应,呆在原地,不知该喜还是该慌。半晌见所有人都愣住,沈爷爷更是跟个木头一样。 她才赶紧跑到沈爷爷身边,推他道:“沈叔,你说句话啊!这个王爷,说要娶冬素呢。” 沈冬素忙去扶沈爷爷坐下,小声道:“阿爷,你现在信了吧?” 沈爷爷握着沈冬素的手,低声问: “冬素,咱不管他是谁的儿子,你跟爷爷说实话,你想嫁给他?” 凌墨萧耳力极佳,一闻此言,不禁看向沈冬素,却见她红着脸,微不可察地点点头道: “我跟阿爷说了,他是我的心上人。” 那一刻,凌墨萧只觉脚跟踩在棉花上一样,心像泡在蜜水里,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甜香气。 这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让他自己都很诧异,怎么为这样? 怎么会因为小丫头的一句话,而欢喜成这样? 沈爷爷这才大笑起来,连道三声好: “都说我孙女是天煞女,孤星命,一辈子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 现在我孙女要嫁到皇帝家去了!” 县太爷在一旁发愣,所以凌王派人急吼吼地把我请来,就是为了见证他跟这个小村姑求亲? 不对,他是接我来向这老农证明,他真的是凌王! 县太爷眼睛一闭,往心中狂流三升眼泪,我可是光州县令,难道在凌王眼里,就中这么点用吗? 他当然不止中这么点用,当凌王发现,沈爷爷对县太爷的敬重,比对他多的时候。 当即让县太爷做媒人,负责成亲之事。 县太爷大喜过望,皇子成亲,他是媒人,这可是天大的荣誉啊! 不过当他知道,凌王想在五天后就办婚礼,顿时头大如斗。 哪个皇子办婚礼,礼部都得操持半年之久,哪有几天就能办好婚礼的? 凌墨萧便直言,成亲后,他要带着王妃回京城给皇上侍疾。所以婚礼必须得快。 还在为孙女要做王妃而高兴的沈爷爷,一闻此言,差点老泪纵横,冬素要去京城。 她是去当天家儿媳的,自己又一把年纪,她这一去,这辈子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哦? 沈爷爷都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跟他同时回到沈家的还是县太爷,既然已经说开了,就不必等到明天再请媒人上门。 直接今天就去沈家,正式跟沈父、沈母提亲,幸好聘礼刘管家早就准备妥当。 足足一百零八抬,有金银珠宝、绸缎锦绣、药品食材,等等好东西,全是农村人见都没见过的! 另有专为沈家准备的各种良种,百亩良田,县城中的三间铺子,一处庄园。 还有两只活雁,甲四悄悄跟沈冬素说,雁是他和甲十八猎的,猎的二十多只,挑了两只最漂亮的来。 足足十辆马车拉聘礼,刘管家穿着新衣送聘,才出凌府别院,这支浩大的队伍就引起了附近村民的注意。 特别是看到县太爷骑在高头大马上,看热闹的百姓更多了,很快携亲带友,都在路边看热闹。 看到马车上的大丝绸花,便知是下聘礼的,纷纷猜测,若是县太爷的儿子娶妻,也用不着县太爷亲自来下聘啊? 这会是哪家嫁女?竟然有这么大的阵势!附近的乡镇,没有几个大户人家啊? 自然不是沈家要这么张扬,而是凌墨萧跟县太爷说,他成亲之事要尽快传开。 隆重的下聘礼,便是传播的一种方式。 沈爷爷和沈冬素、莫修谨、二姨母是先一步回到沈家的,一看四人那神情,也不知是欢喜过头了,还是遇到啥事。 最近几家人最关注的事,一是阿沅,二就是小盼的乡试。 沈父急问:“是提前放榜了吗?” 蒋氏冲出来:“是有阿沅的消息了吗?” 四人皆摇头,在两人期待的注视下,二姨母一边去拿扫帚,一边急道: “是冬素要成亲了,下聘的媒人马上就到。 赶紧把院子扫扫,快,把廊下晒的米线收起来。 小盼你去准备笔墨,要写不少文书呢! 冬素快去换身衣裳,也不用换,下聘女孩子是不露面的,长辈沟通就成了。 红林你和他四姨夫快去换身衣裳,可是县太爷来下聘……” 二姨母一惯的风风火火,可她已经开始扫地了,几人还没动,她不禁大急道: “快啊!县太爷要来了!” 蒋氏看向沈冬素:“你姨母在说啥?她发烧了?” 沈爷爷轻咳一声道: “她二姨母说的是真的,林钟当差的主人家是皇上的儿子,咱宜州城的王爷。 他要娶冬素当王妃,请了县太爷来下聘,你们快去换衣裳,人马上就到。” 蒋氏和沈父相视一望,看来沈爷爷也发烧了! 直到莫修谨再次重申,他俩才将信将疑,虽然只有小盼看上去,脸色白的确实像是在发烧。 但就算他发烧,他也不会说胡话。 蒋氏都不知道王爷是干啥的,但她知道县太爷啊! 县太爷马上要来她家了。她怎能不急? 忙扶着沈父飞速回房换衣裳,又朝作坊那边高喊: “快来几个人,把院子里的米线收一收!” 沈冬素扶沈爷爷回房,帮他找好衣裳,又忙去厨房做几道小点心,准备好茶水果干。 等听到河堤那边传来吹吹打打的乐器声,接着好像全村的人都跑出来了一样,纷纷攘攘地挤在河堤处看热闹。 确实这支送聘礼的队伍是到沈家,全村都沸腾了,沈家到是有两个待嫁的姑娘。 可一个是未婚先孕,又落胎成了残花败柳的沈冬月。 一个是天煞孤星命,还被退过亲的沈冬素。 就这两个名声坏了的姑娘,在村民看来,哪一个也配不上县太爷来下聘啊! 众人讨论着:“是不是来跟那个蔡家的女儿下聘啊?听说她是大官流落民间的女儿呢! 县太爷肯定弄错了,以为那蔡姑娘还在沈家呢。” “我看也是,沈家两个姑娘,沈冬月这辈子算是毁了,冬素到是长的俏,性子也好,人也能干。 可她那命格,哪个男人敢娶? 冯文生不过跟她订了亲,都退亲了,还是有牢狱之灾……” 就在这时,队伍到了沈家门口,一行足有百人,十辆马车排成长龙。 县太爷下马,朝沈家高喊道: “宜州之主凌王,愿以一百零八担聘礼,求娶沈氏女冬素为正妻。” 此时,不光是沈家村的村民,还有一路跟过来看热闹的村民,在那河堤上,足足围了近千人。 小小光州城,何时有过这样的大事。对于缺乏娱乐的时候,这可是能够上十几年谈资的大事。 现场不少孩子,吃到沈家和凌王府发的喜糖,直到白发苍苍之时,还跟儿孙说起这桩旧事。 “当年,凌王求娶王妃,那聘礼足有十里路那么长,第一抬两只大雁送进沈家大门的时候,最后一抬还在凌府没出发呢……” “沈家门前,那是人山人海,比赶大集、赶庙会、塞龙舟还要热闹。那可是县太爷亲自来保媒提亲的啊!” “沈家是真好命,从此平步青云,还带着咱沈家村,成为整个宜州最富裕的村子……” 这些当然是后话,同时老人家也有吹牛的成份,因为聘礼是拿车送的。 就十辆车,根本不可能第一辆进了沈家,最后一辆还没出凌府。 却说县太爷高喊之后,沈爷爷和沈父齐齐出来迎接。 十车聘礼卸下车,把沈家院子摆的满满当当,只留下一条小道供人通行。 外面的村民还在议论:“凌王是个官吗?还是县太爷的亲戚?” “不知道呢,咋有人的名字取个双姓?” “真有钱啊!这铁定是大富大贵之家的公子,瞧装聘礼的箱子都镶了金边。 也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好东西? 冬素是真有福气,可见命格之说不可信。天煞命啊照样嫁的好。” 也有人酸道:“说不定是续弦,嫁个老头子呢。” …… 躲在自己屋里的沈冬素,正抱着小满从窗口处偷看院中,刘管家正带人在摆弄聘礼。 她最想赶紧拿到的是嫁衣,凌墨萧说了不用她操心,可万一不合身,还能赶紧改一改。 这时她看到一个相熟的纪姓绣娘也在人群中,忙让小满去牵纪绣娘来她屋里。 纪绣娘还带了两个凌府婢女,抬着一个箱子进了她的房间。 纪绣娘喜道:“正说没瞧着姑娘呢,王爷特地吩咐,让奴婢来为姑娘试嫁衣。” 说话间她打开箱子,凤冠霞帔,那凤冠上足有近百颗珠玉,大红色的嫁衣金线绣的大团大团的牡丹花。 她以为生辰那天,凌王送的那套衣裙,已经够华丽了。 现在看来,跟这套嫁衣相比,那真的只能算家常衣裳。 她忙看看手指,别有指甲把衣裳划拉丝了。 小满在箱子旁边看直了眼,小心翼翼地问沈冬素:“这是姐姐要穿的吗?” 沈冬素笑着点头,红着脸道:“小满你先去外面吃点心,姐姐试衣裳。” 小满很乖,没有非吵着在屋里看。而是跑到门边,等着仲阳和小虎一回来,就跟两人说这个好消息。 哪里还用她说,仲阳和小满还没走出镇子,大姨母母女三人就追上两人,大麦急问: “听说你姐姐在议亲,你这几天可有听她提过?” 仲阳比她还惊讶:“没听说啊!我姐跟谁议亲?哪家的男子?” 大麦忙道:“听说是个大户人家,还是县太爷保的媒。快快,去你家看看。” 从镇子到沈家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从来没人舍得坐车。但今天,大麦果断雇了辆马车,飞速朝沈家村奔去。 离沈家村还老远着,就看到河堤那一片站满了人。 小虎道:“大鱼哥又在装水车。” 大莲伸头看一眼:“才不是呢!我哥装水车才没这么多人,他们肯定是来看冬素姐定亲的。” 仲阳极力保持镇定,小小年纪,神情跟个小老头似的。 他知道姐姐根本不把亲事放在心上,对能不能嫁个好人家之事嗤之以鼻。 他担心的是,母亲别被人蛊惑怂勇,悄悄给姐姐议了亲,那家里又要吵架了。 他更担心的是,姐姐经常在外面走动,还去县城,万一有哪个像罗家一样的大户人家,看上了她。 她会不会像阿沅姐一样掉入火坑? 仲阳以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冷静分析,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他一定坚定不移地站在姐姐那边。 只要姐姐不想嫁人,他养姐姐一辈子也没关系!他来顶住母亲的骂,和世俗的压力。 只要他能考中秀才,姐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时马车停了下来,不是沈家到了,而是前面的路被看热闹的人给堵住了。 大麦还在吆喝着让大家放条战,仲阳已经先一步跳下车,往家的方向跑去。 小虎紧随其后,大莲犹豫了一下,大姨母推她一把,示意她也去,她才跳下车。 这时一个凌府护卫骑马来开路,一看到来人,大麦就红了脸,自己刚才可是跟个疯子一样,大吼大叫着让大家放开的。 来人正是甲十八:“余姑娘。” 大麦干笑两声:“甲大人。” 大姨母忙问:“是甲哥儿吗?” 甲十八下马:“蒋姨,正是小子。” …… 凌墨萧听到沈冬素那句‘他是我的心上人’,对以前提防跟沈冬素走的近的男人一事,彻底没了感觉。 甲十八跟沈家人熟,刚好他回凌府办事,便让他和甲四一起带人送聘礼。 此时,屋里的沈冬素,在绣娘的帮忙下,刚刚穿好里八层外八层的嫁衣,还没戴凤冠。 就听屋外传来仲阳急促的声音:“姐!” 随即他被守门的婢女带进屋,一身大红嫁衣的沈冬素笑着回头,那一刻,她美的像一幅画。 “怎么急成这样?都流了一头的汗,快来擦擦,别吹了风头疼。” 仲阳愣在原地,眼睛直直地看着他的大姐,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大姐这么美呢? 第125章 莫修谨考中秀才和冬素交换庚帖 见仲阳一反常态地傻愣住,沈冬素笑着上前,帮他擦汗。 仲阳突然握住她的手,只觉心底空空的,姐姐真的要嫁人了! 以后不住在沈家了,他放学看不到姐姐,吃不到姐姐做的美食…… 这么一想,仲阳竟然眼眶一热,哭了起来。 沈冬素自穿越至今,还没见过仲阳这样模样。那时被青牛按在地上打,打的头破血流。 他也是一脸倔强,一滴眼泪都没掉。 忙问:“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吗?” 仲阳抿着嘴摇头,深吸两口气,将眼泪憋回去才道: “姐,是你自己要嫁人吗?还是,娘又逼你? 你别听村里人的闲话,你若不想嫁人,就不嫁,我长大了养你,保护你!” 沈冬素心中涌出一阵暖流,仲阳是她除了沈爷爷,最在乎的人。 沈家只有他和沈爷爷,让她真正感觉到家人的温暖。 轻笑着替他擦干净脸:“不是的,是姐姐自己要嫁人。 他是凌府的主人,你之前去凌府找我的时候,他还送过你文房四宝记得吗?” 仲阳瞬间眼睛一亮,又恢复成小大人模样:“姐姐和他两情相悦?” 沈冬素失笑,小屁孩还知道两情相悦。 不过她并没有反驳,反正要骗过所有人,她爱慕凌王,以嫁给凌王为荣,届时到京城,也能骗过皇后。 纪绣娘轻笑道:“小公子先去前屋见礼,姑娘还要试衣裳。” 仲阳想到另一件事:“我要去给姐姐准备嫁妆!” 小虎和大莲正围着小满问情况,这满院子的聘礼,那门口人山人海看热闹的。 最重要的是,冬素姐到底要嫁给谁啊?县太爷的儿子吗? 大麦和大姨母赶到的时候,沈冬素已经试好衣裳,纪绣娘正小心翼翼地将嫁衣装回箱中。 大姨母被二姨母扶到厨房,跟蒋氏商量给沈冬素备嫁妆的事。 虽然人家凌王说了,嫁妆也由他来备,沈家什么也不用准备。 但女儿出嫁,还是嫁到天家,怎么可能啥也不准备嘛! 姐妹三人讨论着只有几天功夫,该备些啥? 屋里大麦正拉着沈冬素,坐在窗前说话,两人相视一望,大麦不知是哭还是笑。 流着泪笑道:“真好啊冬素,果然之前的苦难都是老天爷对你的考验。 天煞命又怎么样?被退亲又怎么样?你还是能嫁到好人家的。 姐真为你高兴!这回看别人还怎么乱嚼舌根!” 又轻叹了一声:“要是阿沅在,该多好啊!” 沈冬素反握她的手,低声道:“你先别告诉旁人,我只悄悄跟你说。 我嫁给凌王后,很快就要和他一起去京城,到时候,我一定找到阿沅姐。” 大麦眼睛一亮,很快又惊慌叮嘱:“你可别鲁莽行事,一定要小心了,听说京城到处都是大官。 对了,凌王对你好吗?他知道阿沅的事吗?他会不会不愿意管?” 沈冬素轻笑道:“他知道,他对我很好,他愿意管阿沅姐的事。大麦姐你就放心吧!” 大麦突然脸一红,低声问:“凌王要回京城,他的部下,也都带回去吗?” 沈冬素以为她在担心林钟,摇头道:“不全带,我哥肯定是不带的。” 大麦嘴唇嚅嚅,可想到自己和甲十八的身份差距,问了又能怎么样? 平白让冬素为她操心,便将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听说婚礼就定在几天后,大麦又为冬素操心起来,农村也有头一天相看,第二天下庚帖,第三天就成亲的。 但成亲很简单,男方提些米豆,几只鸡鸭,最多再给一件银首饰,扯些棉布,就算聘礼。 女主陪嫁几床被子,几件小家俱,算嫁妆。 在光州,极少有要高价聘礼,要钱的。除非是后娘,或是家中急缺钱,跟卖女儿差不多,才会要银子。 像之前蒋氏要十两聘礼,只有镇上的李大傻子家愿意出。 但看冬素这聘礼架式,还请了县太爷保媒,这么大的阵势,那婚礼得多隆重啊! 五天内怎么能准备完呢? 大麦见她一点也不操心,不禁替她心急,将自己对婚礼所知的一切都告诉她。 可惜大麦还不知道,她所说的农村婚礼,沈冬素是完全用不上的。 当天晚饭,胖大厨从县城赶回,还带了丁启和丁芸,烧了几桌子好菜。 请县太爷留下吃晚饭,沈爷爷又让村民去把里长和亭长请来陪客。 加上留宿的亲戚们,还有留下来的护卫和婢女,足足摆了五桌才坐完。 留下护卫是沈爷爷跟刘管家提的,他担心会有人来偷聘礼。 留下婢女则是纪绣娘提的,因为要趁这几天,她要教沈冬素一些规矩。 到不是有意要搓磨她,而是她很快要去京城,怎么着也要做到不失礼。一些贵族的基础礼节,还是要知道的。 大麦、大莲、小满和冬素,还有带着囡囡的丁芸,六人睡她的房间。 幸好她的床是大炕够大,六人中大半是小孩子,一点也不挤。 纪绣娘带着两个婢女,在她外面沙发床上睡。 这让她很不好意思,可沈家实在没有那么多房间。 可纪绣娘笑着说,这是应该的。王府婢女值夜时是不能睡床的,顶多在小榻上休息一会。 几个女孩子对纪绣娘讲京城的规矩,很是好奇,听的比沈冬素还认识。 跟听戏文一样,待听到食不过三筷,大莲忍不住问道: “那吃剩的呢?留着下顿吃吗?” 纪绣娘丝毫没有不耐烦,反而是鼓励似的希望几个孩子多问一些。 轻笑道:“主子剩下的,都是赏给下人。主子不会吃剩饭的。” 大莲忙悄悄跟冬素说:“姐,等你嫁到王府,你让厨子煮肉时切大块一点。” 沈冬素失笑:“为什么呀?” “只能吃三块,切大块一点才能吃饱!” 小满在一旁忙不迭地点头,第一次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馍也要蒸大的。” 两孩子天真的话,把纪绣娘和两个婢女都给逗笑了,拿着帕子掩着嘴,笑不露齿,非常优雅。 “主子吃饭最少也要四个冷盘、四个热菜、四个碗蒸,还有汤、羹、煎、炸、主食、点心。 哪怕一样只吃一口,也能吃撑。姑娘们放心,你们的姐姐不会饿着的。” 两个小家伙听的嘴巴大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转头羡慕地看着沈冬素,一顿饭能吃这么多好吃的,冬素姐太有福气了! 纪绣娘说到口干,大麦去煎茶,又端来点心,大家边吃边聊。 沈冬素把话题转到丁芸和胖大厨的婚事上,一下子又让几个女孩子激动起来。 忙围着丁芸问什么时候成亲?她们能连吃两场酒席,看两个新娘子,真是太好了。 丁芸羞红了脸,小声问纪绣娘,王府的下人成亲是怎么操办的? 不管是堂屋的大人,还是房间的孩子,厨房的母亲们,还是沈林钟房间的少年。 院中搭帐篷的胖大厨和众护卫,还有一批到小木屋睡的,都是月上中天才熄灯。 熄灯之前,沈冬素起来去一趟洗手间,然后发现她的房间外,有一个人影在徘徊。 那影子一高一低,她一眼就看出来是沈父。 她忙披了衣裳出去,小声道:“父亲怎么不唤我出来?” 沈父和蔼一笑:“我当你睡了。” 沈冬素上前扶他,沈父指指自己工作的木匠房,里面因摆满了水车零件,所以没法睡人。 成了今天沈家唯一没睡人的房间,仲阳和林钟两兄弟又睡回厨房灶台前。 林钟的房间让给了县太爷,仲阳的房间让给了刘管家。 进了木匠房,沈父熟炼地点上油灯,关上房门,从角落里拉出一个极大的箱子。 然后又从箱子里抱出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箱,这木箱才上了一层漆,明显是新做的。 沈父示意她靠近,低声道:“这是为父给你备的嫁妆。” 沈冬素有些感动,她要嫁人是今天才说的,也就是说,之前她没有议亲,沈父就悄悄给她打嫁妆了。 她感激接过,结果发现里面是空的。呃,难道爹你给我备的嫁妆就是个空箱子? 沈父被她的眼神看的脸一红,忙道:“你放下听我说。” 沈冬素把大箱子合上盖子,小箱子放上面,沈父看一眼门窗,确定没人会听到。 才悄悄打开空无一物的小箱子,然后惊喜就出现了。 他拿出一把极小的钥匙往小箱子侧壁一插一拧,一块木板取下,底层竟然还有两个夹层扁盒子。 夹层抽出来,一个放了满满当当的铜钱,一个放了一些碎银子。 沈父红着脸道:“这是我近半年攒的,想着你嫁到普通人家,也有些体已银子傍身。 现在你嫁到天家,这点钱就不中用了。明个我把盒子清空,你留着装些金玉进去。 谁也别告诉,连你娘都不知道。 冬素啊,我不知道你跟凌王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他现在对你好,保不济哪一天又嫌弃咱家的出身。 你要留个心眼,别什么事都跟他说。他给的聘礼咱家不收,全算你的嫁妆还回去。 省得他小瞧了你,你悄悄藏些私房,万一在帝都过的不如意,就回来! 你的房间爹一直留着,不论你何时回来,都能住……” 沈父说着说着,就哽咽的说不下去了。说心里话,对于女儿嫁给皇帝儿子这件事。 沈父是怕多于喜的,不像蒋氏一幅从此咱沈家,平步青云鸡犬升天的模样。 沈父却很担忧,天家的儿媳妇是那么好当的?冬素虽然来历特殊,可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啊! 沈冬素感激地取过那把可爱的小钥匙,将夹层放回去,锁好之后,笑对沈父道: “我很喜欢这个箱子,这比那些金银珠宝还要珍贵! 里面的铜钱和碎银子,父亲就别取出来了,送给女儿吧。 这几天父亲再重刷一层红漆,以后这个箱子,不管我走到哪,都会带上。” 沈父眼眶一红,鼻音极重:“好!不管你走到哪,都是为父的好女儿。” 沈冬素强忍着,没有把自己为他准备的礼物说出来,还是让凌墨萧以凌府神医之名送给他。 这样才不会那么突兀。凌王府有任何神奇之物,都不会引起别人的觊觎之心吧! 翌日在县太爷的主持下,两家正式交换庚帖。刘管家把放在一个玉盒子里,凌墨萧的生辰八字给沈父。 沈父忙拿去让沈冬素收好,沈冬素悄悄打开一看,凌墨萧竟然比她大七岁呢! 完全看不出来!到底是凌墨萧长的太显年轻,还是她太显成熟啊? 再看他的生辰,竟然就是下个月初六。算算日程,那时他们应该在赶路吧! 悄悄记下,到时候提前给他准备一份生日礼物。 古人的庚帖写的很庄重呢,怪不得女子收到庚帖会很害羞,这比情书更打动人。 相比之下,沈冬素的庚帖还是莫修谨当场写的,拿一根红绳系着。 不过刘管家就是会做事,人家准备了两个玉盒子,当众将沈冬素的庚帖郑重地放进去。 从昨天的下聘礼,到今天的交换庚帖,不知为何,这场合约婚事,突然让沈冬素觉得,不像是演的。 有那么一瞬间,她恍惚地觉得,自己是真的要嫁给凌王了。 如果是演戏,凌王也太入戏了吧!怎么会各种细节都做到面面俱到呢? 不知道这人有没有安排度蜜月的戏份…… 交换完庚帖后,县太爷回县城了。同去的还有莫修谨,等他回来时,带回了好消息。 他不光考中了秀才,还是光州县的解元。 这个消息让所有亲朋皆大喜,几个姨母都是喜极而泣,真是双喜临门啊! 冬素要嫁人,小盼考中秀才。 二姨母抱着三姨母,一遍遍说:“三妹,你苦尽甘来了!” 她又想到自家的阿沅,如果阿沅也在这里,该有多好啊! 沈爷爷和沈父商量排嫁妆的事,刘管家一听,这些聘礼沈家都要做王妃的嫁妆。 忙劝说这不合规矩,哪怕是小门小户,也没有说退回聘礼的,更别说是天家皇子。 这样会让世人嘲笑王爷,也会怪责王妃的。 这话吓到沈爷爷和沈父了,对于大户人家的规矩,他们什么也不懂,只好听刘管家安排。 与此同时,沈冬素找到甲十八,请他再扮一回神医,同时把自己悄悄做好的一物交给了他。 甲十八拿到沈冬素给他的东西,瞬间吓的差点就脱手了: “腿、腿!你竟然做了一条人腿!” 第126章 沈冬素的出阁宴和给沈父做了条腿 沈冬素忙一把接过来抱住,责怪道:“小心点,摔坏了可难修了。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就是木头、铁和牛筋做的假腿。” 甲十八再次小心翼翼地接过,细细摸着这条假腿,发现腿腕处用的铁器非常精致。 而整个脚都是软软的,摸着跟真人的脚无二,只是没有温度。连五个脚指都栩栩如生。 他只觉这是神仙才有的手段,惊的话都说不出来。 沈冬素笑道:“像吧!我拿我爹另一支脚倒的模子,用牛筋熬煮做成的。” 甲十八这才有了反应:“你是说,这条假腿你要送给沈叔?” 沈冬素差点就翻白眼了:“不然你以为呢?你俩条腿好好的,我送你一条假腿做什么?” 甲十八沉思片刻后道:“你是怕沈叔参加你婚礼时,拐着拐杖不方便见客人吗?” 沈冬素这回白眼翻上天:“亏咱俩合作过那么久,你就是这么想我的? 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他可是我爹,我怎么可能嫌弃他? 若是你家王爷嫌弃我爹没了一条腿,那就别娶我好了! 你以为这条腿只是个假把式,看着好看的? 只要练久了,走路跟常人无二!” 她近来总让沈父给另一条腿吊个沙袋练走路,沈父虽不解,可女儿说的他都认真记着。 白天怕别人瞧见说闲话,夜里都在院中练习。相信他装上这条义肢后,很快就能适应。 甲十八一闻此言,不禁激动起来: “你是说,就算断了一条腿,戴上这条假腿,也能正常走路?” 沈冬素得意道:“这是定制的,我按我的爹的情况,做的贴心女儿高定款,装别人身上是没用的。” 甲十八:……贴心女儿高定款。你是怎么把这么肉麻的话说出口的? “那你能给别人定制吗?” “当然!不管是断腿断手,我都能定制义脚,呃,断脖子不行啊!” 甲十八:……我又不是傻子!断脖子的除了阎王爷,谁能救活? 沈冬素疑惑地问:“你好好的,为什么对义肢这么感兴趣?” 甲十八沉声道:“你知道我有多少兄弟,在沙场上变得缺胳膊少腿吗? 如果能让他们重新走路,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沈姑娘,你收我为徒吧!教我做……义肢!不论多少学费,我都愿意付。” 甲十八无比后悔,之前跟在她身边那么久,怎么就不知道她有这本事呢? 若是那时就跟她学做义肢,现在他肯定已经出师了。 沈姑娘马上就要做王妃,和王爷一起去京城,而他被王爷留在光州,根本没几天能学了。 沈冬素感念他的真诚,轻声道:“好!我教你,不用学费。 不过这是个漫长的细致活,你不可能一、两年就能学会的。 我先教你做模子,你再跟我爹学做木工。待你学会了基础本事,我再教你核心技术。” 甲十八感激不尽,他拱手一拜,又觉得不够重视,随即一撩衣裳单膝跪下。 沈冬素吓一跳,忙扶他起来: “不必如此!说实话,你这么快就接受了我会做假腿,我挺高兴的。 我昨晚想了很多词,想着怎么说服你们,不把我当妖怪看,不觉得我这是巫术。 现在,我要请你帮忙,你将这个送给我爹,就说是王府神医做的。 我马上就要离开家乡了,如果世人知道我会做这个,肯定会来骚扰我爹娘。” 甲十八表示理解,同时又不理解她的想法: “巫医使的都是邪术,如剥人皮、用小儿肉、女人血制药等等。 能治好的病也有限,很多人治好也残疾了,要么性情变得古怪。 你这是用木头、铁和牛筋做的假腿,怎么看也不像巫术! 沈姑娘,我知道你是有大本事的,只是你太过小心谨慎,生怕被人当成异类,故而一直藏拙。 但你嫁给王爷之后,有王爷给你撑腰,你不用再怕,不管你有什么想法,只管去做。” 沈冬素干笑两声,连甲十八都看出来她在藏拙,凌墨萧会没看出来吗? 他选自己当成婚这么重要的合作伙伴,是不是也是为了自己那藏拙的‘本事’呢? 如果他发现那些本事不中用,会不会提前毁约啊? 对了,好像忘问了,他提前毁约的话,赔偿金是不是照付? 沈冬素脑子就没闲过,哪怕吃饭睡睡觉的时候,也在担心这,操心哪的。 她把这归纳于婚前恐惧症,咱这婚虽是假的,可那恐惧感是真的啊! 前世看电视剧也好,小说也好,王妃就没有好当的,不是这个立规矩,就是哪个找麻烦。 她丢脸不怕,万一丢了凌墨萧的脸怎么办? 她再烦,婚期也近了,婚礼前一天,是女方摆出阁宴。 本来沈爷爷和沈父盘算过的,全村人都来吃席,最多五十桌也尽够了。 结果这天从早上县太爷和县太爷夫人来了开始,那人就跟赶集的一样,排成长龙来送礼。 女眷说是来给冬素添妆,农村也有亲友添妆一说,不过是添点衣料、日用品之类。 有些穷亲戚,添一包绣花针的都有,反正女子嫁人后,那绣花针是绝对少不了的。 但这些跟着县太爷来的地方商人和乡绅,还有县城中的大小官,添的都是贵重东西。 你一个金钗,我一个玉镯,还有直接送金镶的送子观音、一箱子凌罗绸缎、各种样式的银锞子…… 蒋氏大喜,忙腾空几个箱子,专门装添妆之物。 但沈爷爷和沈父吓的不敢收,这些人他们连认都不认识,怎么能收别人这么贵重的东西? 再说,送礼讲的是礼尚往来,今日收了别人这么贵的礼,明日拿什么还人家? 直到刘管家赶来道:“今日沈姑娘出阁宴,不管谁来送礼,沈家都照收无妨。 王爷身子骨弱,明日的婚礼无法邀请太多人观礼,只请了县太爷。 所以这些地方豪强,只能趁今日来送贺礼。” 有刘管家发话,沈父才敢收礼,结果就是蒋氏准备的箱子不够用,又临时腾了五个大箱子才装完。 准备的五十桌酒席硬是吃成了流水席,从晌午吃到天黑,还有赶来的客人上桌。 幸好厨房被胖大厨接手了,否则凭蒋氏和村里的妇人,根本做不过来。 十里八村的乞丐、送福帖的、唱小戏的、玩旱船的,一波接一波来道贺。 农村有这习俗,今日凡上门皆是客,乞丐也一视同仁,摆了一桌酒席招待。 沈爷爷还爱跟乞丐聊天,一再问他们吃饱了没有?喝好了没有?席上剩的都倒碗里带回家慢慢吃。 沈冬素这个准新娘今日依旧不能见人,她从窗口往外看。 见沈爷爷跟县太爷喝了杯酒后,就一直往乞丐桌上送菜,不禁好奇。 直到小虎闷声闷气地说: “表爷爷挑着我们从麻城走到光州,半路我们就断了粮。 能吃饱饭的时候,就是遇到红白喜事,我们三个也是坐乞丐那桌。 主人家看桌子上有小孩子,也会多送些菜肴,还会装些饼子让我路上吃。 我都的那份都吃了,小满总是偷偷藏起来,藏到长绿毛了,不能吃又舍不得丢……” 小满顿时心虚地看一眼床底,小虎瞬间心领神会,跳起来道: “你又藏了吃食是不是?” 忙去床下扒拉,扒出来一个小竹盒子,那还是之前卖梨糖剩下的,打开一看,里面藏了一盒子肉脯。 这是沈冬素从凌府拿的,每次回家都会分给几个孩子吃。 没想到小满当着她的面吃两口,剩下的全藏起来了。 小虎责怪道:“这放久了不能吃,还会招老鼠。” 小满大眼睛里瞬间蓄满眼泪,小手背在身后,委屈地说:“攒着回家吃。” 小虎哽咽道:“我们回不了家了。” 沈冬素再看外面那些乞丐,只觉一股悲从心中来,其实,她也回不了家了。 我要成亲了呢,如果院长爷爷能看到她穿婚服的模样,该多好啊! 同时,她对沈爷爷的眷恋更深了,没想到爷爷一路吃了那么多苦,却从来没在他们面前堤起过。 在爷爷心中,仿佛苦难只是生活的一部份,根本不值一提一样。 她以后要更加孝顺爷爷,三年后,她要带着养老金回到家乡,陪在爷爷身边,哪都不去了。 她让小虎去找蒋氏,就说她说的,给今日上门的乡亲,包括乞丐,都送一份回礼。 就送新做的米粉。她知道蒋氏舍不得,又让小虎加一句,米粉钱她来出。 并且,趁这个机会,也能给沈记米粉打个广告,特别是县城来的客人多,他们吃过米粉,觉得好,以后肯定会来买的。 蒋氏这才大方了一回,把所有囤的米粉、红薯粉都取出来,按人头算,给每个来客都包了一份。 今日整个沈家村都极为热闹,几乎全村妇人都来沈家帮忙,当然,朱氏和王金花,还有肖氏没来。 她们远远看了热闹,沈大志让青牛盯着,不让她们来,生怕村民看到她们,当着县城贵客的面说闲话。 他好不容易跟大哥的关系缓和了一些,再因为这两女人,又惹得大哥大嫂不喜,那就亏大了。 他侄女可是要做王妃的人!以后他们沈家在光州,就是一等一的大户人家了! 想到他家冬月,都是沈氏女,怎么差距这么大呢? 之前他们一家把冯文生当个宝,支持沈冬月从沈冬素手中,抢走冯文生。 没想到落得这么个结局,冯文生发配边关,沈冬月成了残花败柳,没脸见人。 而被打成天煞命的沈冬素,竟然一朝飞上枝头,麻雀变成凤凰,要嫁给皇帝的儿子! 沈大志至今还觉得不敢置信,同时也在盘算着,这件事能给他一家带来什么好处。 青牛得送去读书,有个王妃堂姐,考秀才还不轻而易举。 幸好之前没把冬月卖到窑子里,否则现在只能捂死她了,王妃肯定不能有个当窑姐的堂姐啊! 冬月的亲事就请冬素帮忙,王爷身边的达官贵人多,肯定有愿意为巴结王爷,娶冬月的。 看看自家那黄脸婆,沈大志心中狂喜,嘿嘿,我这个王妃亲二叔,娶个二房不过份吧? 瞧凌府来的几个婢女就水灵的很,肯定有愿意嫁他当二房的。 他再多生几个儿子,长大了就是王妃的臂膀,沈家成了大族,人口不多怎么行? 对了,大哥腿脚不方便,王妃身边总要有个信得过的亲人,陪着同去京城。 他就是不二人选!等到了京城,他也像官老爷一样穿衣吃饭,青楼的头牌都能睡,这辈子美啊! 没想到沈大志把这事跟父亲一说,沈爷爷直接用鹰一样的眸子盯着他道: “你胆敢跟冬素去京城,我就打断你的腿!” 沈大志吓的一缩脖子,委屈地道:“我就想去帮帮王妃,王妃身边总得有个跑腿的吧?” 沈爷爷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鬼主意! 你要是勤快务实,那作坊外送的活还归你管。 你要敢起花花肠子,这活也没你份了!你给我滚回去种你那几亩地去! 冬素嫁的好,跟你有什么关系?别忘了,你可是跟大房,断灶分家了的!” 沈大志心有不甘,还想去说服大哥,如果大哥同意,冬素肯定没二话。他就不管父亲。 结果沈大成跟沈爷爷的态度出奇地一致,他太清楚这个弟弟有多会惹事了。 直接道:“你若敢以王妃二叔的名义在外面惹事,别怪我不顾兄弟情谊。 立即建祠堂,立家规,以后你就守祠堂,再也不许出沈家村一步!” 连分家沈父都没说这么重的话,可见冬素在他心中有多重要。 沈大志只得垂头丧气地离开,彻底绝了以王妃二叔身份,混吃混喝的心思。 喝完出嫁酒,收拾了酒席残羹,送走了所有客人,已是月上中梢。 几家亲戚都留下来帮忙,沈爷爷想到白天沈大志的话,便将所有亲戚都唤到堂屋。 特地让仲阳去把沈大志请来,包括三个姨母三家人,整个堂屋坐的满满当当。 沈爷爷让冬素把小孩子领到她屋里玩,现在是大人说正事。 小孩子怎么舍得走,连沈冬素也舍不得啊! 都跑到屋外墙根处听偷听。 第127章 成亲前夜 只听沈爷爷用很严肃的语气道: “冬素能嫁给凌王,是她自己的挣的福气。咱们这些亲友,绝不能拖她的后腿! 要是有谁敢以王妃亲戚的名义,在外面行坑蒙拐骗之事,别怪老夫不讲情面。 就算是断亲义绝,老夫也绝不允许有人坏我孙女的名誉!” 满屋子的亲戚皆沉默起来,半晌还是二姨母率先打破平静,笑道: “瞧沈叔说的,我们这些人都是托冬素的福,才有今天的好日子。 哪会干那么没良心的事?” 她别有深意地看沈大志一眼,瞬间让沈大志红了脸,结结巴巴地道: “爹放心,我也不会拖冬素后腿。” 亲戚们纷纷开口保证,绝不会用冬素的名义在外面胡来。 就算有人想利用他们,巴结冬素,他们也会拒绝。 沈爷爷给了大棒,又给甜枣,笑呵呵地说,沈家出了个王妃。 以后不管是家里的小辈读书,还是耕地、做小生意,都不再怕被人欺压。 家里的日子都会红火起来,咱们也要给冬素长脸,家里的小辈都得去读书。 但凡出一个进士,冬素在王府也有了臂膀…… 沈冬素在门口听的热泪盈眶,沈爷爷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把她的事看的比什么都重。 他没有因为孙女成了王妃,就借机为家里谋各种好处,反而处处替她考虑,生怕让她名声受损。 见冬素哭了,大麦上前拉她进房间,顺便把一群小萝卜头都给拉走。 她也不安慰让冬素别哭,反而道: “出嫁前夜都会哭,这叫哭嫁,哭的越狠,在夫家越兴旺。” 仲阳忙问:“真的吗?那我替姐姐哭有没有用?” 大麦故意逗他:“有用啊!你哭一个大麦姐瞧瞧。” 平时仲阳都跟个小大人似的,大麦还没见过他哇哇大哭呢。 结果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不光仲阳,小满、小虎和大莲,全都呜呜哭起来。 把堂屋的大人都给吓到了,几个姨母忙来问:“这是怎么了?“ 大麦哪个悔啊,忙笑道:“没事,他们陪冬素哭嫁呢。” 二姨母推蒋氏:“今夜你陪冬素睡。” 又小声道:“洞房的事,你还没跟冬素讲过吧?” 蒋氏面露为难,她现在对冬素的态度很别扭,她跟女儿的关系,从沈父出事后,就变得不好。 之前她还能摆当娘的谱,现在冬素要当王妃了,她又不敢摆谱,又不想在冬素面前落了面子。 便能避则避,反正冬素嫁人后,去了京城说不定多少年都不回来一趟。 而她在老家,还能沾冬素的光,过舒坦日子。 这个女儿也没白生,可让她跟寻常母女一样,睡在一个被窝里,说着那方面的悄悄话。 她尴尬,估计冬素更尴尬。 便推二姨母:“我嘴笨,说不清楚,二姐你替我陪冬素睡一夜。 我还要准备明天接亲人的早茶,跟冬素睡不踏实。” 二姨母一声长叹,她想到自己的阿沅,若是阿沅嫁人前夜,她一定搂着女儿说一宿的悄悄话。 四妹真是,跟冬素母女缘浅啊! 当二姨母表示要跟冬素睡,沈冬素开始不知道,还挺高兴的。 结果见二姨母把大莲、小满赶走,最后连大麦也赶走,隐晦地说: “你成亲的时候,你娘教你。” 大麦瞬间脸红,而沈冬素也知道二姨母要说啥了,不禁脸颊灼热。 我能说我懂吗?上辈子虽然没实际演练过,可那方面的知识还是学过的。 并且,我确实是成亲,可签了合同的,用不上啊! 她哪敢这么说,只闷着头躲在被子里,看二姨母谨慎地拿出两张避火图。 指着重点部位,详细跟她讲解,还道:“你听仔细了,这事关生儿育女,别难为情。” 沈冬素:“……我,我听着的。” 她才知道现在的人都懂安全期,二姨母说小日子头七后五不易怀上,要克制…… 老天爷!救救我吧!真是,太尴尬了! 二姨母见她太过害羞,便道:“还是喊你娘来教你吧!” 一闻此言,沈冬素瞬间坐起,一手拿着避火图,一手挽着二姨母: “好姨母,你教我就好,我听着呢,保管都学会。别让我娘来。” 二姨母心中又是一叹,看来不光四妹对冬素缘浅,冬素对她娘也一样啊! 老天爷真不公平,我这么喜欢女儿,偏偏要夺走我一个亲女儿,又抢走我一个养女。 四妹有这么好的女儿,却不知疼爱,母女俩就差没成仇人了。 这一夜,沈冬素只睡了三个时辰,天还没亮,纪绣娘就带着婢女来给她梳妆。 先是开脸梳头,开脸要找全福之人,沈冬素的女性亲眷多,可大姨母目盲且父母公婆早丧,不算全福。 二姨母也一样,并且她为阿沅的事正忧心。 觉得自己不光不是全福之人,命中还克女,更不愿意担此大任。 三姨母不用说,无父无母还无丈夫。一般寡妇是不许参加婚礼的,但李玉染坚持让三姨母来,沈父只好由着她。 选了一圈,最后还是纪绣娘担此大任,她父母公婆俱在,还有儿有女,巧的是,儿女也各生了一双儿女。 除了身体低了些,在农村人看来,她就是顶顶的全福太太。 沈冬素笑道:“纪绣娘说自己的身份低,可我还未嫁进王府,也只是一个农家女。 我跟你学规矩,便算是学生,老师给学生开脸梳头,有何不妥?” 纪绣娘很感动,一再说若是在京城,有的是贵妇高门排着队要给王妃梳头。 可惜是在光州,婚礼一切从简,委屈王妃了。 大莲在一旁小声问大麦:“这么隆重还是从简,那不从简的婚礼是什么样的?” 大麦捂着她的嘴:“噤声!” 只听纪绣娘边梳边念道:“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 行云流水般的吉祥话,把屋里的人都给听住了。 蒋氏庆幸自己没接这活,否则她连一句都记不全。 大莲在那默默地记,悄悄跟大姐说:“等你成亲的时候,我教给梳头娘子,也让她唱给你听。” 大麦笑着捏一下妹妹的小脸蛋,今天大莲和仲阳是做童男童女的。 会跟着新娘子到凌府,滚婚床,拉红绳,撒路花。 本来童男童女是要男方那边的亲戚,可凌墨萧没有,便让沈冬素这边的亲戚担任。 大莲穿了一身大红的春装,扎着一对丸子头,戴着两朵流苏珠花。 粉雕玉琢一般,跟去年刚卖酸辣粉那会,干干瘦瘦,又黑又黄的小丫头,完全变了样。 仲阳也穿了一身大红正装,本来就像个小大人,这衣裳一穿,完全就成了小老头。 他的眼睛有点肿,蒋氏正拿鸡蛋给他滚。 昨夜虽然知道大麦姐是哄他的,可睡到床上,想到姐姐要出嫁,他还是在闷在被子里哭了许久。 新娘梳妆非常麻烦耗时,她早上就吃了两个红糖鸡蛋,听纪绣娘说,直到洞房前,都不能再吃东西。 再次感叹,成亲真是个体力活! 但凡身份弱一点的姑娘,都不知道能不能撑到洞房? 当她穿上那身绣着牡丹,里八层外八层的大红嫁衣,戴着一冠能买半座城的凤冠。 出来跟家人辞行的时候,亲友们都愣住了,这真的是自家的小冬素? 什么时候冬素长成这样明艳的大美人了? 沈爷爷还试探地唤一声:“冬素?” 沈冬素想笑,可一张嘴眼泪就先滚出来,纪绣娘眼疾手快地拿棉帕给她试了泪,一点也没毁眼妆。 “阿爷,孙女穿上嫁衣,您不认得了吗?” 沈爷爷顿时哽咽:“认得,认得。冬素真好看! 在王府,要照顾好自己,要多吃饭,回来瘦了,爷爷可不依你。” 沈冬素又要哭了:“阿爷也是,保重身体,别累着。等孙女回来看您。” 沈父拐着拐杖上前,想拉女儿的手,可伸出手又缩回去,只哑着嗓子道了句: “出嫁从夫,好好跟王爷过日子,家里,你不用担心。” 蒋氏嘴唇颤抖,到底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母女之间就算有再多隔阂。 此刻她也心生感叹,拿帕子擦着眼泪道: “我儿以后,要和夫君和和睦睦,咱们女人,遇事忍让一二,退一步,千万别再任性拿乔。 你在王府好,王爷垂怜,我们在家里才过得好。“ 一听这话,沈冬素本来还想重温一下‘母爱’,瞬间熄火了,这蒋氏就差明说。 以后我们要靠你王妃的身份带来好处,你别在王爷面前使小性子,要讨好王爷,给家里带来更多好处…… 当着众人的面,她也不能反驳,僵硬地朝蒋氏行了一礼:“女儿谨记母亲教诲。” 蒋氏满意地点点头,希望她听得进去,在王府别像在家里一样,动不动就使小性子。 背她上花轿的是沈林钟,今天大哥可是好好打扮了一番,许是第一回穿丝绸衣裳,让他有点缩手缩脚的感觉。 可他身体魁梧,只是昂首挺胸,再配上浓眉大眼的脸,瞬间成了十里八村最俊的后生。 围在沈家外看热闹的女孩子们,都看的羞红了脸。 今天沈家的俊后生可不少,穿着劲装来接亲的甲十八、甲四,温文尔雅的解元莫修谨。 少年气十足的山山,就连给村民发利市的丁启,穿上一身新衣,都英俊的很。 凌墨萧没有亲自来接亲,想来也是,他若骑着高头大马来接亲,就算消息再怎么瞒。 京城的人也会打探到,凌王竟然还能骑马,这跟他病的快开的传闻严重不符啊! 他人虽没来,可阵势够大,接亲队伍足有数百人,前方是骑着白马的将士开路。 中间还有县太爷,新娘子是八抬大轿,后面抬嫁妆的队伍,足足绵延了十里长! 本以为上次下聘礼已经够热闹了,今天这接亲,才叫热闹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不管是凌府还是沈家,凡是来人都发利市,凌府发的更好,多是穿了一串钱或一枚小珍珠、小玉环的同心结。 这抢到一个,拿到当铺也能当个几十文。并且这可是凌王府的利市,多吉利啊! 留着当传家宝也好啊! 沈家发的普通一些,染红的一文钱,或是糖果点心,但对农村人来说,也够有排面了。 即为看热闹,又为抢利市,早早知道婚期的百姓,从沈家村一路到凌府,都围满了道贺的人。 沈冬素盖上红盖头,被兄长背上花轿,之后的热闹便跟她这个主角没半点关系。 只是听着一路上的乐器声,还有路两边百姓的欢呼道贺声,她嘴角轻扬。 哪怕婚礼是假的,但这份热闹却是真的。 哪个女孩子不向往一场盛大而隆重的婚礼啊! 她太清楚爱情那东西,就是奢侈品,不管前世今生,她都是过惯苦日子的人。 她从不需要奢侈品,她的爱情观跟这个时代的人,格格不入。 她不想去强求一个男人,跟她的三观一致,去求个所谓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怎么可能呢? 所以她早就做好了一辈子不嫁人的准备,能跟凌墨萧合作,来一场盛大的婚礼。 既能弥补她对美好婚礼的向往,又能让她真正的从婚姻这场豪赌中,全身而退。 一本万利啊!看在这场盛大婚礼的份上,凌墨萧,万一三年后你没金子赔我。 我愿意,少要一点…… 从沈家到凌府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坐马车还好,坐轿子这一路颠簸的让人受不了。 她庆幸没有多吃东西,否则肯定颠吐了。 她听到哒哒规律的马蹄声,离她的轿子很近,好像从出了沈家,就一直在她左右。 不知是甲四还是甲十八,或者是大哥? 她闷得无聊,悄悄把窗户掀开一条缝,结果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凌王亲卫。 她的眼睛顺着这亲卫骑在马背上的腿往上,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 这双手她太熟悉了,绝对不会认错! 不知为何,她的心狂跳不止,她憋着呼吸再细看,这人虽然做了一点伪装。 可她还是认出来了,这是凌墨萧! 他竟然亲自来接亲,伪装成普通士兵来接亲。 这一刻,她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滋味。 欢喜还是担忧,还有一点激动和刺激。 第128章 新婚夜 沈冬素忙捂着胸口,暗暗告诫自己,打工人,打工魂! 绝对不能对大老板动心,否则,否则离职的时候,要赔偿金会心软的。 她也不敢再往窗口偷看,怕被凌墨萧发现。 再次肯定,这个凌王绝对有强迫症,连演个戏都要演得这么逼真。 这亲成的,她要跟别人说是假的,别人肯定觉得她脑子有问题。 快到凌府别院的时候,她听到那有规律的马蹄声消失了,看来凌王要回去扮病王爷了。 果然,她被媒婆扶下花轿的时候,听到几声剧烈的咳嗽声,手中的红绸那一头,不时轻颤着。 红盖头下面看到的那双修长的大腿,走路发飘。沈冬素强忍着笑意,心中是真佩服啊。 这人一刻钟前还在扮迎亲的士兵,骑在马上威风赫赫。 一刻钟后演起病娇王爷,还真的一副病的快死了,强撑着来拜堂的模样。 这下任谁也相信,她就是来冲喜的! 两人在媒婆的指引下,跨了火盆,进入堂屋拜堂。 一拜天地,拜的是皇天后土,求的是百年好合。 二拜高堂,拜的是皇帝的圣旨,她的名字已经写到圣旨上,这一拜便是皇家儿媳。 夫妻对拜,低头时,她从红盖头下看到那双骨结分明的大手。 她的发冠触到他的发髻时,她好像看到他轻扬的嘴角,是发自内心的欢喜。 凌王病重,自然不能与客同饮,拜完堂之后,两人是一起被送入洞房的。 媒人没进后院,才到月亮门,刘管家便将人拦下,由凌墨萧亲自牵着沈冬素进卧房。 大莲和仲阳正在里面坐床,纪绣娘见王爷王妃回房,忙将童男童女带到花厅去玩。 两人这一回可得了不少礼物,除了一个大红封,还有两套新衣裳。 大莲得了一套珍珠头面,仲阳得了不少书籍还有文房四宝。 大莲谨记母亲的教导,在凌家不可乱跑乱动,吃了晚饭就跟着送亲人回家。 她很想再见冬素姐一面,便问纪绣娘行不行? 纪绣娘笑着摇头说,三天后新娘子回门,那时再见吧! 主卧里,沈冬素和凌墨萧坐在铺满红枣、桂圆的新床上,两人都有些手足无措。 为防他装病的事传出去,闹洞房、暖床等等婚俗,全部都免了。 只有一对新人在卧室,还真有点,尴尬啊。 沈冬素还是第一次见凌墨萧这样,以前他都很冷静,就连毒发拔毒时,他都没有失去理智。 感觉他就像座千年冰山,烈火和阳光,根本对他没影响。 没想到一场假婚礼,竟然让他变的跟普通男人一样紧张。 他的大手不时在裤腿上搓一搓,还从床上拿了两颗桂圆,在手中把玩。 沈冬素等的不耐烦,轻咳一声提醒道:“王爷,您该掀我的盖头了。” 凌墨萧一愣:“不是说天黑后掀吗?” 沈冬素:……人家那是新郎在外面喝酒喝到天黑,才进洞房掀盖头。 咱这天还大亮,你这‘病号’就提前进了洞房,难道我们要一直这么干坐到天黑? “呃,外面没旁人吧?反正也没人瞧见,我自己掀了。” 她手才一动,立即就被凌墨萧抓住,不是抓手腕,而是握紧她的手心。 他的手很烫,跟之前一直温凉的感觉全完不同。 “别乱动,不吉利。” 沈冬素无语,你要什么吉利?咱们三年后就和离,这是演的啊老板,你忘了? 凌墨萧轻轻上前,揭了她的盖头。看到盖头下那张仙姿佚貌的脸,凌墨萧有瞬间失神。 小丫头上妆之后,竟然这么美! 他小心地将盖头放到一旁,谨记媒人教的流程。 挑起她的一缕发,和自己的一缕发系到一起打个结,然后剪下来装到荷包里。 如此,两人便结发为夫妻。 又起身倒了两杯酒,递给她,勾起手臂,交杯饮下。 沈冬素被他带的完全进入了角色,真的很像结婚呢! 饮了交杯酒,两人都觉得有点面红耳热。沈冬素还觉得脖子酸痛的厉害。 这凤冠太重了!她戴了大半天,脖子连扭动一下都不行。 轻声道:“那个,我能换衣裳了吗?” 凌墨萧轻咳一声,指指旁边的净室:“我去那里面换,你在卧室换。” 他带着衣裳转身进了净室,沈冬素松了口气,去衣箱里找衣裳,结果发现。 分成四季的衣箱,里衣外衣,出门的大衣裳,家常服等等,足有近百套衣裳! 怪不得王妃管衣裳的婢女首饰的都有好几个,这确实难管理。 纪绣娘细心,早就把她今天要换的衣裳放好。大红的家居服,没什么奇怪之处。 就是那套里衣,裘裤竟然是开档的! 想到二姨母给她看的避火图,沈冬素只觉全身都在发烫,一把将这件裘裤塞到柜子最里面。 三两下换好衣裳,洗了脸,把头发披散下来。 梳了一天的发髻,头皮都紧崩的生疼。 等凌墨萧从净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她除了穿的衣裳变了,整个人的神态,跟之前当小沈大夫时没什么两样。 坐到小饭桌前玩着一缕头发,见他出来,忙笑着迎上来: “王爷,咱们能吃饭了吗?” 凌墨萧:……这么盛大的一场婚礼,也没让你有半点心动吗? 纪绣娘送来的饭菜,沈冬素发现,都是口味清淡的菜色,量还很少。 还真是一切为了洞房做准备啊! 还配了一壶酒,凌墨萧直接把酒拿过去,倒进花盆里。那盆盛开的兰花,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醉死。 她才想问为什么把酒倒掉?难道有毒吗?这时酒味散发,她一闻便知,这里面下了点小玩意。 呃,算不上毒,就是为洞房准备的小情趣。 还真是,不留余地,面面俱到啊! 她忙去看那张豪华精致的拔步新床,重点看那四个角,果然看到了一只小银鸟。 幸好她没婆婆,一想到晚上会有人偷听银鸟的声音,她就觉得,再这样下去,这戏没法演了! “那个王爷,晚上怎么睡?” 凌墨萧很自然地道:“这床够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 沈冬素四处乱瞄,想找找看有没有小榻之类的,凌墨萧识破她的心思: “本王睡相很好,只要你别乱动……” 沈冬素脸一红:“我睡相也很好!” 两人低头默默地吃了饭,都饿了,本来就少的饭菜竟然全部吃完了。 饭后沈冬素开始收拾床,她可不想睡到半夜就被枣子、桂圆咯醒。 她看凌墨萧淡定地坐在一边喝茶,反正是演的,那就是合作,凭啥你不干活? 便爬在床里面喊:“帮我抱床被子来。” 凌墨萧愣了一下,起身去找被子:“哪一床?” “随便。” 然后他就抱了一床大红双喜被面的丝绸被子,沈冬素却嫌弃道: “换床棉的。” 凌墨萧默默换回去,换了一床绣四时花卉的棉被子。 本来他想调两个婢女到卧室伺候的,不知为何,突然觉得,没有婢女,两人动手做,感觉也很不错。 “好了,王爷你看这样行吗?” 凌墨萧探头进帐中一看,拔步床确实够大,铺上四床被子也有空地。 沈冬素最里面铺一床,中间摆了一个首饰匣子,最外面又铺了一床。 明明是同一张床,硬是睡成相隔一方的感觉。 他嘴角抽动,还行,中间没摆上一把剑,没摆上十碗水,已经算不错了。 逐点头道:“你喜欢就行,我没意见。” 沈冬素笑着爬下床,把卧室里里外外看个遍。当然什么都比沈家强,只有那净室,她觉得没有自家的洗手间好。 不过另有泡温泉的池子,这一点她的小卧室是比不了的。 直到现在,天色才到黄昏,沈冬素闲坐无聊,又问:“咱们再干点什么?” 凌墨萧取出棋盘:“会下棋吗?” 沈冬素摇头:“不会。对了王爷,您准备什么进个出发到京城?” 凌墨萧本来准备明天就出发的,但听刘管家说,女方出嫁后三天是回门,这才算礼成。 所以他准备三天回门后再出发,沈冬素忙道: “那路线安排好了吗?不如咱们趁现在看看舆图,路上哪里停,哪里走水路,哪里添补给,提前规划好。” 凌墨萧含笑看着她,其实这些他早就准备好了,但他就是想和沈冬素一起做点事。 所以带她到内院的小书房,在大书桌上铺开舆图,还拿来她教刘管家做的沙盘。 沈冬素一看,另一面窗前摆了一张精致的书桌,后面的书架上,放的多是医医、食谱还有一些游记杂书。 桌上摆了一盆盛开的蔷薇,在黄昏的阳光下,叶片都泛着暖色的光芒。 最让她惊喜的是,桌上除了毛笔,还有一排炭笔。 除了她,没人会用炭笔写字。 她一眼就喜欢上这张书桌,忙跑过去坐着:“这是给我准备的吗?” 凌墨萧嘴角含笑:“是的,你平时不是爱写一些……合同吗?” 沈冬素有点感动,这张桌书比那张豪华的拔步床,让她欢喜多了。 凌墨萧又指指旁边的房间:“你给孙军医打的那些器皿,本王让人给你也备了一套。” 沈冬素大喜,忙跑过去看,一间不大不小的试验试,里面的各种器具,都是她之前给过孙军医的。 还有几样是她给香膏作坊准备的,更让她惊讶的是,她给那个腹水病人抽腹水的工具,也做了几个新的摆着。 看得出来,准备这个试验室的人很用心。 也看得出来,虽然她只在凌府别院住几天,凌墨萧还是想让她有家的感觉。 这跟她之前当小沈大夫时,住在哪个偏房是不一样的。 她感叹地道:“可惜这些东西不能带到京城。” 凌墨萧轻声道:“无妨,等我们在京城安定再来,再给你建一个试验室。” 两人回到书房接着看舆图,天色已经黑了,点上烛火,沈冬素看的很认真。 这个时代走一次长途太危险了,不少官员都死在发配的路上,就因为一路遇到的事太多。 一场小病,拉个肚子发个烧,因为缺医少药,可能就要了命。 她要仔细看看一路会经过那些城镇,马上天气就要热起来,防中暑的药得多备一些。 她在看舆图,凌墨萧却在看她,都道是灯下看美人,比白日更胜十倍。 特别是今日的美人儿,如墨的长发挽起,大红的衣裙衬得肤白胜雪,一双灵动的眼睛,小巧精致的鼻子,樱花一样的双唇…… 凌墨萧喉结滚动,慢慢移过头不敢再看,一遍遍告诫自己,来日方长,不能吓到小丫头。 沈冬素回到自己的书桌拿了纸和炭笔,随手画了一个路线路,虽然简单,但她用了素描的画法。 那水路、陆路、山道之间的长度,比舆图看的清晰多了。凌墨萧一眼就被吸引了: “这是什么画法?” “写实画法,通过光影和线条构图,看着是不是很真实?” 她边说边画了一个简单的3d立体图,轻笑着举给凌墨萧看: “是不是很像真的?” 凌墨萧很认真地思考道:“这种画法,画什么都行吗?“ “都行的,这个很简单,并且,比下棋有趣多了。 王爷如果感兴趣,有时间我教你啊!” 凌墨萧重重点头,若用这个画法画军防布塞,再配合那沙盘,简直是一目了然,太方便了。 不知不觉,两人就在书房呆到了戌时。 按正常成亲流程,这个时辰,该进洞房了。 当然,他俩不按正常流程,这个点也该准备睡觉了,最起码也到了洗澡时间。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提出:“王爷,今晚能泡汤泉吗?” 凌墨萧笑着点头道:“当然可以,让纪绣娘去准备一下。” 沈冬素回房拿衣裳的时候,发现他也拿了两件衣裳,不禁道: “王爷您也要泡吗?” 凌墨萧理所当然地道: “当然,新婚夜,我们不一起行动的话,别人会看出异样的。” 沈冬素不太相信,后院都是自己人,两人不一起泡澡,也会被人发现吗? 凌墨萧适时地道:“有好几个池子,我们在不同池子泡就是了。” 沈冬素这才放心,等两人进入汤泉处一看,纪绣娘给她准备的小池子洒了花瓣。 之前沈冬素从树上跌下去的那个池子,也加盖了棚子,看到那个池子,她的脸就红了。 第129章 洞房花烛夜 那是她和凌墨萧真正义意上的第一次见面,没想到是在哪种尴尬的情况下。 她跌进了他的温泉池子里,虽然差点被他杀了,可沈冬素一点也不记恨,反面记得清清的。 他那滚着水珠子的琐骨,水珠一路下滑劲瘦的胸膛,水气氤氲中,两人几乎是肌肤相亲…… 沈冬素不敢再回忆,捂着脸快步往室内的池子跑。 而凌墨萧看着那个池子,同样耳尖发热,陷入回忆之中。 小丫头还不知道,她那时被自己按在水中,溺水昏迷,自己帮她口对口渡过气的。 唇与唇相贴,她的唇,很能软,微甜…… 沈冬素穿着里衣滑进了有花瓣的池子,看着凌墨萧慢慢走到她身边的池子里。 虽然两人都穿着衣裳,她还是觉得有点难为情,轻咳一声指着远处的池子: “王爷可以去哪里泡吗?” 凌墨萧漫不经心地往自己的池子里,加上熬好的草药,慵懒地道:“你说晚了。” 沈冬素:…… 没发现你是这样厚脸皮的凌王殿下!刚刚我说的时候,你明明还没有加草药! 她只好转过身不看他,把鼻子以下都泡在水里,拿澡豆搓着肌肤。 “有酒,喝吗?” 凌墨萧轻声问。 沈冬素转身一看,只见一个食盒放在两人中间,有一壶酒,还有几样干果、蜜饯和点心。 真奢侈啊! 怪不得他泡温泉总是泡那么久。有吃的喝的,还能看到星星,她也舍不得走啊! 她打开酒壶闻一闻,是青梅酒,微甜带酸。泡的喉咙发干,正好饮一小杯。 她给凌墨萧也倒了一杯,两人遥遥举杯,同时饮下。 沈冬素被呛的咳了几声,哪怕是低度数的果子酒,她也喝不习惯。 这杯酒一喝,加上温泉泡久了,头发晕。 很快她就觉得眼前出现虚影,可她正泡的舒服,实在不舍得起身。 便枕条毛巾,靠在池边小睡。 凌墨萧慢慢饮了杯中酒,却没听到小丫头的声音,热腾腾的水汽升至半空,整个房间如烟如雾。 哪怕相隔不远,也看不到对方的脸。 凌墨萧轻唤了一声:“冬素。” 不知为何,这个名字,他在心里唤了千万遍。可真的这么张口唤出来,依旧觉得心尖发颤。 冬素、冬素,你是,我的妻了呢! 小丫头没有回答,这让他一慌,忙从池中出来,走近一看。 只见小丫头两颊霞红,沾水的长睫乌黑如扇,双唇更是殷红如蔷薇,娇艳欲滴。 虽穿着里衣,可那修长的玉颈,晶莹的锁骨,还是露了出来。 她倒是靠在石壁上睡的香甜,却让他,倍感煎熬。 轻轻下水,将她拥入怀中,小丫头哼了两声,他便在她耳边道: “我帮你洗发。” 小丫头便没再乱动,闭着眼睛,仍由他揉搓着长发。 长发及腰,他的手搓向发尾的时候,触到那轻盈柔软的腰肢。 尤记马上车,她扑到他怀里,他揽上那纤细的腰肢时的感觉…… 他的心跳的飞快,喉结不断滑动,身体某一处,炽热的像火在焚。 他后悔了,不应该跟她签那个三年合同的,不应该签那个不同床的协议的。 他连今夜都难熬下去,如何熬三年? 可他很清楚,如果今夜他失控,那么他就小丫头心中,则彻底失去信任。 是他毁约了,她肯定不会再随他去京城。 偏偏这时,小丫头在他怀里轻拱了两下,像是找一个舒服的位置睡觉一样。 把头靠在他滚烫的胸膛上,而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她里衣里面的,柔软丰盈。 凌墨萧觉得,这辈子都没遇到这么煎熬的时刻! 跟这比起来,蛊毒的痛苦算什么? 他不敢再看,猛地扯过旁边放的大毛巾,将人裹上,打横抱起。 动静太大,纪绣娘在外面问:“王爷,可需奴婢们进去伺候?” 凌墨萧轻声道:“不必!” 他决定亲自帮沈冬素换衣裳,不同房,亲亲抱抱举高高,总不算违约吧! 沈冬素睡的很沉,本来昨夜睡的就晚,天还亮又起来梳妆,加上喝了酒,温泉一泡,大脑缺氧。 这简直比吃安眠药还管用,想醒都难。 不过是三件衣裳,凌墨萧足足换了一刻钟,若非怕冻着她,他还能换更久。 他甚至亲自帮她绞干头发,怕她吹到风,拿毛巾裹着头,又拿薄毯将人包严实,这才抱回房去。 一路从温泉池子,抱到新房,婢女们都看呆了。 她们何时见过王爷这么贴心地对待一个女子? 就算是之前跟王爷订亲的李家小姐,王爷也是以礼相待,从未单独见过面。 王爷真的很疼爱王妃呢! 纪绣娘却在担心另一件事,王爷万一没把持住,在池子里与王妃欢好。 那这初夜的白绢可怎么办? 她忙去池子里看情况,又看王妃的小衣,发现是自己多虑了。 王爷这么疼爱王妃,就该知道那白绢可是女子新婚夜最重要的东西,肯定不会乱来的。 当凌墨萧把沈冬素放到床上,就看到纪绣娘放在床头的白绢,他岂会不知这是何物? 看一眼睡的香甜的沈冬素,凌墨萧眉梢眼底皆是笑意。 又和小丫头睡同一张床,而这一次,不是他发病,她在床上照顾他。 而是,两人是夫妻,同床共枕。 他拿出匕首,划开掌心,握了握白绢,留下点点血迹。 随即将白绢放进玉盒,随意包扎一下手上的伤口,看一眼床外的被子。 他本想不理会,直接进入里面那床被中。 想到明天小丫头醒来时的表情,他不禁狭促一笑。 将沈冬素抱到外面这床被子里,然后,拉下红帐。 外面龙凤红烛的烛光透进帐中,让他能看到怀中人儿沉睡的小脸。 他低头,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脸颊,最后落到唇上,却是浅尝辄止。 将心底的欲火死死压下,搂着怀中的人儿,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的沈冬素,还以为身边的小暖炉是大莲,很顺理成章地搂上了去。 还将腿搭在‘大莲’的身上,好暖和啊好暖和,我拱、我再拱…… 沈冬素一觉睡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没有熟悉的鸡鸣声和狗吠声,还有捡粪老人的咳嗽声。 让她一时睡醒,不知身在何处。 直到发现自己熊抱的人不是大莲时,她才惊的一声坐起,看着沉睡的凌墨萧。 她愣了两息才反应过来,自己成亲了! 对啊,昨晚可是洞房夜,自己怎么睡着的? 泡温泉、喝酒,然后呢? 不是吧,喝一杯就断片了? 她低头一看,衣裳换了。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忙摸裘裤,幸好,是普通的裘裤,不是她塞到柜子里面那条开档裤。 她能感觉到,身体没异样,也就是说,昨晚她和凌墨萧并没有酒后那啥。 她看一眼自己的被窝,有点乱,也就是说她睡过的,那怎么又跑到凌墨萧的被窝里来了? 难道是她怕冷,半夜滚过来的? 她瞬间觉得脸发烧,赶紧轻手轻脚地又钻回自己的被窝,然后,装睡! 没错,只要我不是先醒的人,睡觉时发生了啥,我都可以不承认。 很明显,另一个人也是这么想的。 凌墨萧早就醒了,却为了不当先醒的人,装睡装的极辛苦。 他没想到,小丫头竟然也去装睡!早知道就该在她醒来时,自己也醒来的。 两人各自躺在自己的被窝里,等着对方先有动静。 直到沈冬素想到二姨母教的事,今早她好像要给公公婆婆敬茶哎! 可她的公公婆婆是远在京城的皇帝和皇后,但要不要给圣旨之类的东西敬茶啊? 昨天拜堂拜的就是圣旨。 就算不用敬茶,她这当王妃第一天,就起这么晚,会不会让下人看笑话啊?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昨天的舆图还没画完,三天后就出发,不管是火锅酒楼还是工坊,都有一堆事等着她安排。 最终沈冬素先装不下去了,假装伸个懒腰,坐起来道: “天啊!都这么晚了。王爷,快醒醒,该起床了。” 凌墨萧忍着笑,慢慢坐起来,一幅完全不知道,她昨夜来自己被窝睡过的模样。 朝她点头道:“好!你要先用净室吗?” 沈冬素红着脸点头道:“嗯,谢谢王爷。” 她以前还怕假结婚和凌墨萧相处不好,没想到凌王殿下这么贴心! 想来这三年不会太难熬。 纪绣娘带着两个婢女来帮他俩穿衣裳,呃,真不是沈冬素由检入奢易,而是这几层的衣裳确实不好穿。 一个人穿的话,很容易穿外面一件时,把里面那件弄皱了。 然后是婢女帮她梳头,她看到纪绣娘像捡到宝一样,对着一个玉盒子笑。 还对她道:“王妃身体不适吧?奴婢让厨房给王妃炖点汤补补。” 沈冬素:……那事之后,不应该给男人补吗? 梳头化妆,就花了大半个时辰,据纪绣娘说这还算短的,京城的贵妇们梳妆,花上一个时辰都是寻常。 所以天不亮就起来,为了让发髻不乱,走路端庄,坐卧皆有规矩。 见沈冬素听的小脸素成苦瓜,一旁的凌墨萧突然道: “无妨,在王府,你不必守这些规矩。” 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这是安慰,去京城后,她能总在王府,不出门吗? 唯一能安慰到她的是,丰盛的朝食。这年头一日都是两餐,朝食和暮食。 中间肚子饿了,有条件的吃点心,没条件的就啃点剩干粮,要么就是喝水饱肚。 所以朝食格外丰盛,比胖厨子在厨房给她单独留的,还要丰盛。 大有后世广府茶楼之风,大盘小碟,上了十几样。 要是以前,她自然是埋头苦吃,但现在,她要跟纪绣娘学用餐礼仪。 有丫环布菜,食不出声,连勺子和碗相碰的声音都不许有。 她学的认真,凌墨萧的眉却皱成川字,这可不是他想要的效果。 看小丫头吃的香甜,是他最喜欢的事,也是他总邀请沈冬素同桌吃饭的原因。 他对纪绣娘和众婢女道:“你们先下去,本王和王妃单独用餐。” 沈冬素忙站起来:“那我……咳,那妾身,为王爷布菜。” 凌墨萧一把抓住她的小手:“不用。” 看着她的眼睛真诚地道: “在王府,你不必守任何规矩。本王希望你跟以前一样,我们坐一起,欢欢喜喜地吃饭。” 沈冬素眼睛一亮:“真的?” 凌墨萧满眼宠溺:“当然!” “你保证不会拿规矩和礼仪的事,扣我的工钱?” 凌墨萧:“……保证!” 小财迷! 沈冬素瞬间精神大振,挟向她最喜欢的鸡汁小笼包: “我肚子都饿扁了!真像纪绣娘那个吃法,菜吃凉了也吃不饱。” 一盘小笼包是八个,她连吃三个,想到食不过三的规矩,又问凌墨萧: “既然食不过三,那为何上八个?岂不是要浪费两个?” 凌墨萧亲自把那两个挟给她:“你喜欢只管吃,只有跟皇上用餐时,才要讲这些规矩。” 沈冬素放心了,但她也没海吃海喝,不然要松腰带,太丢脸了。 早饭之后两人散步消食,正是春日百花盛开之际,花园里的花木虽少,可景致也够美。 走到香膏作坊处,沈冬素很自然地进去,先查订单,再检查仪器,又看众婢女的工作情况。 凌墨萧先是耐心地在外面等着,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她还没从里面出来。 凌墨萧便亲自进去拉人,众婢女皆低头行礼,不敢看他。 而王爷只是径直走到王妃面前,轻声道: “这些事情交给下人做,你今日只要陪本王就好。”随即拉着她的手出去。 沈冬素看着众婢女低头偷笑,自己的脸也红了,一出去就挣脱开,小声道: “王爷,在凌府不用这样吧?再说,咱们马上要进京,我还有很多事要交待下面的人呢。” 凌墨萧疑惑:“你说在王府不用这样。是什么意思?” 沈冬素靠近些与他耳语道:“我知道你是想在外人面前,演夫妻情深。” “可在凌府就不用演了啊!就算刘管家、甲四他们知道,咱俩是假成亲,也无妨吧!” 没想到凌墨萧说了一句让她惊呆的话:“此事,除了你我二人,再无第三人知晓。” 第130章 在王府,你就是规矩 一听这句话,沈冬素脑中瞬间浮现的竟然无间道,只有上司一个人知道卧底警察的身份。 而上司死了,卧底警察没办法自证清白…… 沈冬素看向凌墨萧的眼神,充满了真诚和祈祷,你千万,要长命百岁! 凌墨萧把这个眼神解读为感动,小丫头为我没将此事告知旁人,而心生感动吗? 他便进一步道:“所以,在世人眼中,你就是本王的妻,是凌王的正妃。” “你不必觉得约束,凌王府,你就是规矩。” 可沈冬素太了解职场了,人家老板这么说,你还真能胡来啊! 就像学校,老师天天说着学校是我家,可你敢在‘家’乱扔个垃圾试试! 她强笑道:“多谢王爷的信任,你放心,我不会借你的名头,在外面乱来的。” 凌墨萧嘴角微扬:“就算借了,也无妨。” 你越这么说,我越不敢借啊!万一三年后要我付违约金怎么办? 她不想再聊这个话题,总觉得越聊心里的压力就越大。便道: “我想去火锅酒楼看一看。该主打炒菜了,菜单还没拟定。” 凌墨萧摇头:“那些事,交给贾管事做。咱们今日,还有要事要办。” 沈冬素疑惑:“什么事?” 这凌府既无长辈,也无宗祠,啥事能称得上是‘要事’? 然后沈冬素就被纪绣娘带到房间换衣裳,换了一身跟昨天的嫁衣差不多的大衣裳。 只是款式要简单一些,没戴凤冠,戴了一套与衣裳颜色相配的红宝石头面。 凌墨萧也是盛装打扮,头戴金冠,身着大红锦衣,披着墨色大氅,腰缠镶玉腰带,脚上是金丝绣祥云纹的长靴。 越发显得整个人贵气难掩,身边站着这么一个出彩的人物,就算是小村姑沈冬素,也不自觉抬头挺胸,自信起来。 只是她心腹疑惑,这是要去见谁?凌墨萧不用装病了吗? 然后两人就被带到花厅,里面坐着两个头发半白的老者,桌上放着一堆颜料…… 这俩是画师,凌墨萧口中的要事就是,画师要为两人画一幅新婚画像。 呃,沈冬素理解的是,就是拍婚纱照。 别人是婚前拍,咱这是婚后拍,摄影师换成画师而已。 据她所知,画这种像,哪怕是皇帝和皇后,也是并排端坐着,绝不能有半点不规矩之处。 可这个画师不知怎么回事,不时说着:“王妃和王爷靠近些。” “笑一笑,王爷太严肃了。” …… 你上辈子,绝对是个婚纱摄像师! 就这么僵坐了近两个时辰,沈冬素坐的腰酸腿痛,才听到那句如同下课的铃声: “好了,容老夫上完色,就给王爷王妃过目。” 凌墨萧道:“尽快。” 画师忙恭敬应下,看来得熬夜干活了! 沈冬素等他俩提着东西走了之后,才跳起来揉腰揉腿,又问凌墨萧: “你不酸吗?” 凌墨萧拉她坐下,竟然俯身为她按摩小腿。 看着这个金贵无双的男子,像普通丈夫照顾妻子一样照顾她。 她不禁脸一红,小脚往里面勾,小声道:“不用了王爷,我已经不酸了。” 凌墨萧抬头看向她,两人离得那么近,沈冬素都能从他的眼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自己的脸,肯定很红,耳尖,很烫。 “能走吗?不能的话,我抱你。” 沈冬素忙站起来,结果起太快,扯到麻筋,身子一歪,凌墨萧瞬间将人抱住。 一手搂腰,一手搂肩,嘴角轻扬:“看来,还是不能走!” 说完,一把将人打横抱起,娇小的沈冬素在他怀里,小小一只,又轻盈,又柔软。 凌墨萧觉得,这样抱上一辈子,他也不会累。 沈冬素直接羞红了脸,把头埋在他怀里,觉得丢死人了! 头也不敢抬,沿途听到府上其他人的脚步声,她更是恨不得隐身算了。 小手紧紧地抓住凌墨萧的大氅,恨不得把自己包进去,催促道: “王爷快点。” 凌墨萧没带她回卧室,而是来到小书房,把她放到窗前坐好,铺开取笔: “再坐一会,让本王为你单独画一张。” 沈冬素诧异:“王爷会作画?” “琴棋书画,是自幼必学的功课。” 沈冬素轻笑道:“等王爷画完,我也给您画一幅。” 凌墨萧没问她是从哪学的话,就沈家那情况,根本不可能让女儿去学画画。 而她口中什么都会的师傅,据她所说,明明没教她太长时间。 她却学了一身的医术、厨艺、制香、纺棉,想来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能耐。 这画画,就是其中一桩。 小丫头,你身上的秘密是真不少啊! 凌墨萧画的是仕女图,画中的美人,坐在窗前看书,一幅岁月静好的模样。 脸倒是挺像她的,但这气质完全不搭。 她小声嘀咕道:“画上的美人像仙女,我就是个俗人。” 凌墨萧在心中默默地道,在本王心里,你就是仙女。 这话他却不好意思说出口,只道:“是本王画艺不精,改日再为你重画一幅。” 沈冬素忙道:“才不是呢!王爷画得很好,我很喜欢,让人做成画卷吧,我要带在身边常常欣赏。” 接下来就是她给凌墨萧做画,她又是调光线,又是调姿势,比画师的要求还多。 结果用的工具,只是一张纸,一支炭笔,还有一个硬木板。 凌墨萧什么也没问,全程听指挥,静静地坐了许久,才听她道: “差不多了,我才是画艺不精,王爷别嫌弃。” 凌墨萧上前一看,瞬间看明白,这画法跟昨夜画舆图山河的画法一样。 没想到用这个画法画人物,竟然能画的如此传神!如此相像! 他看了半天没发表评价,沈冬素不禁期待地问:“王爷觉得怎么样?” 凌墨萧点头:“非常好!本王觉得,你可以把这个画艺传给刑部。” 沈冬素一愣:“刑部?为什么?” “画逃犯,抓起人来容易。” 沈冬素:……大佬你是什么脑回路? 咱们在这互相肖像,这跟后世互相为对方拍照一样,你竟然想到抓逃犯! 这时,她的肚子很不合适易地叫了起来,她都没察觉,画画竟然画得这么晚,都过了中午点心的时间了。 纪绣娘早就准备好的茶水点心,只是看主子们画的认真,没好打扰。 凌墨萧喝的是药膳山药鸡汤,沈冬素喝的桂圆红枣奶茶,热气腾腾的。 因画画而冻得冰凉的手,不一会就回得暖暖和和。 她舒服地啜着茶,吃着红豆小卷、茯苓糕、驴打滚、豌豆黄…… 想着家里的人在吃什么呢?肯定舍不得吃白面,黑面饼加个鸡蛋,几个孩子都能馋哭。 沈爷爷爱吃发饼锅盔,死面的他咬不动,要泡茶才能吃。 凌墨萧看她吃着吃着一脸沉思,便知她在想家人,遂轻声道: “甲四要去一趟镇上,顺路,给沈家送几盒点心。” 沈冬素大喜,忙亲自去厨房装盒。 别以为前天摆嫁女酒,沈家准备的点心干粮多,这会还有剩的。 就沈家天天来干活的工人,剩再多,也吃完了! 甲四默默地看一眼主子,顺路?这到底哪里顺路了? 还有,我去镇上做什么?主子,你要给沈家送东西,直接说就行了啊! 干嘛非给我找点事干? 王爷给他找事也就算了,小王妃给他食盒的时候,竟然叮嘱道: “你别偷吃啊,厨房给你留的还有。” 甲四:……活该你俩是两口子! 这一天过得好像格外地漫长,吃完点心,两人就没事干了。 沈冬素不禁好奇问凌墨萧: “别人真夫妻,新婚第一天会干什么?” 凌墨萧别有深意地道:“你真想知道?” 沈冬素本能地点头,突然发现,他看向的方向是,拔步床…… 瞬间脸一红,脑中闪过二姨母给她的避火图画像,忙轻咳一声道: “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 凌墨萧忍着笑意,轻声道:“想骑马吗?回京城的路上,难免要骑马,想不想学?” 沈冬素的小脑袋点成小鸡啄米,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谁会不想骑马啊! 穿越至今,她连驴都没骑过呢!纪绣娘很快给她准备好骑术服,沈冬素见她在这么多柜子找衣裳,好像有搜索引擎似的,瞬间就能找到。 不禁好奇问:“你怎么记得住?” 纪绣娘失笑:“这些衣裳都是奴婢带人做的,又是奴婢亲手收拾的,怎么会记不住?” 新婚女子的衣裳大多是红色,这身骑术服也是,大红衣裳黑坎肩,黑红两色交织。 再将长发梳成高高的马尾,好一个潇洒肆意的江湖女侠! 沈冬素在铜镜前摆姿势:“我觉得腰间再配把剑,我就是江湖上惩奸除恶的女侠!” 换好衣裳的凌墨萧一进门就听到她这么说,不由失笑:“女侠还是先学会骑马,再学用剑吧!” 沈冬素脸又红了,今天是怎么回事?老是被他的话弄的脸红心跳的。 还有,凌王你又是怎么回事?你之前明明是高冷不理人啊!怎么假结婚之后,你就这么爱说话了? 先坐马车到郊外马场,沈冬素觉得这马场已经够大了,足有一个高尔夫球那么大。 可凌墨萧还嫌小:“初学骑马,用不着太大的马场。有机会,我带你去光州马场,那里大一些。” 他先带沈冬素选马,沈冬素的执念,想选一匹白马。 人家是白马王子,她就是白马女侠。 结果马场的白马要么太老,要么脾气不好。最后挑了一匹胭脂色的小母马,沈冬素当即就给它取名胭脂。 先跟它培养感情,又是喂苹果,又是梳毛,还嘀嘀咕咕说了不少悄悄话。 凌墨萧在一旁看的有趣,他看沈冬素做什么都有趣。 本来刘管家要让骑手教王妃,结果王爷说要自己亲自教。 从上马开始教,然后沈冬素上了好几次,都没爬上去,小胭脂都不耐烦了。 凌墨萧直接托着她的臀,把她举了上去。 沈冬素只觉他大手托过的地方,如火在灼一样,缓了许久才平息心绪。 凌墨萧牵着马缰绳,先拉她在马场慢慢走了几圈。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才发现,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总觉得随时会被甩下去,沈冬素忙问:“护具呢?” 凌墨萧疑惑:“什么护具?” “就是戴膝盖和头上的护具啊!”电视上不是这么演的吗?骑马戴的护具,不比打仗戴的少。 结果凌墨萧摇头道:“没有护具。它若乱跑,你俯身抱紧马脖子。 摔了也无妨,学骑马,哪有不摔的。” 这话把沈冬素吓个半死,她可没少听说,摔马摔残了。 忙俯身抱紧马脖子,又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害怕了,小声道: “王爷,要不今天就学到这里。” 凌墨萧好笑地问:“可你还没骑着跑一跑呢?” “不用跑了!走一走也一样,我已经骑上来了嘛。” 凌墨萧看她一眼,随即,一步翻身上马,坐在她背后。 轻声道:“别怕,靠近我,我让你体会一下,真正的骑马。” 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风驰电掣一般,跟骑摩托的感觉完全不同。 马蹄哒哒地疾驰,风在耳边呼啸,周围的一切都在漂移。 他们好像在追逐天边的云一样,跑的那么潇洒,那么肆意。 沈冬素瞬间就爱上了这种感觉,靠在凌墨萧怀里,一点也不觉得怕。 甚至大笑了起来:“快点,再快点!” 凌墨萧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抓着缰绳:“驾!” 胭脂马跑成了一道残影,沈冬素也真正体会到骑马的乐趣。 掉头跑回来,下马之后,沈冬素的心还是狂跳的,她激动地对凌墨萧道: “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这种感觉,好像要飞了一样。” 凌墨萧宠溺地看着她: “这个跑马场太小了,若是在漠北草原,能一口气跑上好几个时辰。 特别是日落的时候,像是在追逐太阳一样。 若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体验一番。” 沈冬素重重点头:“好!我很期待。多谢王爷带我来骑马,这匹胭脂送我了吗?” 凌墨萧突然伸手揉了一把,她那被风吹乱的额前发,随即转身道: “送你了,带回府上养着。” 第131章 回门礼和给沈父的腿 沈冬素赶紧去抚平被他弄乱的额前发,看在你送我一匹马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沈冬素是真的很喜欢胭脂,回程都不想坐车了。 有了刚刚被凌墨萧带着,风驰电掣般的骑行,现在骑在胭脂背上慢慢走,她根本不害怕。 凌墨萧见她不想坐车,自己也骑马与她并行,小丫头笑得眼睛弯弯,像两弯新月。 还不如低头跟胭脂说话,这哪里是养马,跟养宠物一样。 凌墨萧想到几天后就要出发去京城,小丫头从小没离开过家乡,也不知会不会害怕? 便问道:“此去京城,最少三、五年才能回来,你若想家,到时候可以把沈家人接到京城。” 沈冬素心道,是你三、五年才能回封地,而我,三年期满就能回来了啊!全当去外地工作三年。 摇头笑道:“不用,我阿爷说了,我家人都是本分的农户,去京城反而不习惯。” “那你可想带个家人同行?你的兄长或是弟弟,可以到京城读书。” 沈冬素再次笑道:“我带莫表哥同行啊!” 凌墨萧心中一顿,他知道小丫头是没有跟他交心,总在想后路,所以不想把家人牵扯进来。 看来只有帮她把蔡沅的事解决了,她才会全身心地信任自己。 三天新婚生活转眼即过,接下来两个夜里,沈冬素醒来发现自己就在里面的被窝。 只是她很疑惑,为何半夜半梦半醒间,总觉得抱了一个人形暖炉。 肯定是跟大莲睡久了,天天抱着她睡,连做梦都梦到她。 凌墨萧又发现小丫头一个优点,那就睡觉是睡得真香啊! 跟她吃饭一样香,和她同桌吃饭,能让人多吃两碗。 而搂着她睡觉,他再也没做过噩梦,小小的软软的娇躯在怀,他连梦里都是春暖花开。 当然,他会提前醒来,回到自己的被窝,绝不让她发现,半夜被窝里多了一个人。 回门那天,沈冬素醒得格外地早,她半夜还在盘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凌墨萧说,反正他们要去京城,府上的东西放着也用不上,凡是沈家用得着的东西,都送沈家去。 沈冬素觉得他对农村人不了解,让沈爷爷来说,别这院中掉的树叶子都能扫回家烧火。 怎么会有没用的东西?农村人眼里,一截布头,一根稻草都是有用的东西! 她当然不能脸皮厚到,什么都往娘家搬。 精贵摆件用不上,拿回家还容易招贼。 笔墨纸砚多备些,家里两个学生,蒋氏只舍得给他们买黄麻纸习字。 仲阳的砚台平时都舍不得用,和小虎都是拿大鱼鳞当砚台用。 库房里成堆的好纸好墨好笔,白收着也是吃灰,她各挑一些,感觉够两孩子用上一年的份。 吃的东西主要是盐和茶,沈爷爷爱喝茶,但自家买的多是便宜的粗茶,或是沈爷爷自己从老茶树上摘了,回家炒制的喝。 她挑了好几罐名茶,再有就是盐,哪怕沈家现在家境好了,蒋氏也舍不得买好盐。 照她来说,吃了几十年盐泥,都习惯了。 习惯才怪!盐泥做菜做饼,一股子泥土味,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现在她再用盐泥做饼,除了最爱惜粮食的小满,谁也不肯吃一口! 但蒋氏不用盐泥,最多就用便宜的褐色粗盐,买回家自己磨碎了用。 像青盐、白盐,对蒋氏来说,她是永远都不会买的! 白盐比白银还贵,她疯了才会去买那么贵的盐吃。 所以沈冬素特地多备了些盐,让家里一年都不缺盐吃。 这年头盐是贵重物,普通人买盐都是有定数的,商人卖盐也要盐引,但凌府就不用了,备的很多。 再有就是糖、干货、腊味、米面、酒、棉麻布、厚的毛皮料子、木炭等等生活必需品,足足装了两辆车。 凌墨萧见她一早就起来备礼物,结果备的都是便宜的东西。两车礼物,都没十金。 自己都看不过去,哪有头一次回门就带这些东西的。 他问刘管家,按京城的规矩,回门要带什么?刘管家已经被沈冬素洗脑了,直接道: “要是按京城的规矩,主子带的东西,只怕沈家不敢收。” “送礼就是要投其所好,对沈家来说,送一尊金玉如意,不如送一头牛来的好。” 凌墨萧眼睛一亮,当即道:“那就送牛!” 沈冬素的聘礼和陪嫁,都有不少地,沈家雇人也好,租给佃户也好,这牛都是必须品。 在农村送礼,牛可谓是最高级别的礼物了! 以前农村人嫁女儿,要的聘礼就是牛。十里八村才出一个,聘礼敢要一头牛的姑娘。 一般都是价值‘一条牛腿’‘一个牛头’,之类的。 若有傻姑娘,村里的孩童就会笑她:“你值条牛尾巴。” 刘管家一时半会还弄不到那么多牛,牛可是官府管制的财物。 最终准备了六头牛,四匹马。 普通农户是不准养马的,马是战略物资,最多养拉货的矮脚马。 但若是凌王送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当这支回门队伍上路,又是引来一群百姓看热闹。 沈家村的村民,早早就等在河堤上,想看今天沈家女儿回门有多隆重。 果然够隆重,六头戴着红花的牛,四匹戴着红绸的马,这让整个沈家村的人都乐疯了。 至于那两车礼物,哪怕里面装的是金银珠宝,在农村人看来,也没牛值钱! 沈家人更是激动不已,别家人的姑娘给家里挣一头牛回来,就是能轰动十里八村的好姑娘。 瞧我家冬素,足足挣回来六头牛四匹马! 仲阳激动地问林钟:“哥,我也能学骑马了吧?你教我骑马!” 沈林钟笑道:“好!小虎也一起学。” 回门宴又叫认亲宴,今天所有亲戚都会来,让新女婿认一认。 但沈爷爷不准二房一家来,就来个青牛。 另一家亲戚也没喊,那就是冬素的舅舅蒋德运。 可蒋德运脸皮厚啊,听说外甥女嫁给了凌王,他悔青的肠子,又快喜疯了。 只要他能巴结上凌王,那别说是在光州,在整个宜州城,他都能横着走! 之前因为县尉要纳冬素为妾一事,他被县太爷罚在家禁足。 知道今天是冬素的回门,他和郑氏特地早早来到沈家村外等着。 没敢让沈家人发现,怕提前把他们赶走。 等冬素和凌王来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冬素怎么好意思赶亲娘舅走? 说不定凌王还会携他一起入席,这样一来,他就出名了啊! 蒋德运正想美事呢,可惜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凌王府中有人认识他啊! 就是那个踢他一脚的甲四,甲四骑在马上,远远就看到人群中的蒋德运和郑氏。 岂能猜不到这两人的打算,肯定是想到王爷轿前拦轿。 冷哼一声,立即人不动声色地将两人押起,捂紧嘴巴,不让他们乱喊乱叫。 待队伍过去,再把两人扔远些,警告一番,敢靠近,腿打断! 甲四都没把这事跟沈冬素提,怕影响她的心情,到沈家后,只悄悄跟沈林钟说了一声。 让他注意些,那个蒋德运不像好人,别拿王妃的名义,在外面乱来,到时候影响沈家。 刚巧莫修谨在一旁听到了,他可不像沈林钟那样,对亲人仁慈,讲亲情。 他因父母的问题,从小就被莫家那边的亲戚嘲讽嫌弃,也就三个姨母对他好,他谨记于心。 蒋德运先害阿沅,又差点害了冬素,莫修谨早已不把他当舅舅看。 笑对甲四道:“多谢甲统领提醒,你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他抹黑王妃。” 甲四走后,林钟忧心仲仲地道: “你打算怎么做?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舅舅,又不能打不能骂的。” 唉,贪上这么一个舅舅,沈林钟也是很无奈。 莫修谨眼睛微眯,笑的像一只千年狐狸:“你放心,我来办。” 此时,另一件比冬素带回牛和马还轰动的事发生了,那就是‘神医甲十八’受王妃所托。 专为沈父做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条栩栩如生的人腿! 当甲十八从包袱里拿出来的时候,在场之人,全部惊的目瞪口呆。 凌墨萧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沈冬素做的,他扭头看向坐在一旁的小妻子。 一脸的傲骄,目光看向父亲的时候,充满孺慕之情。 凌墨萧打开折扇,挡住旁人的视线,低声问沈冬素:“你何时做的?” 沈冬素也不惊讶他会猜出来,同样轻声道: “很早就做出来了,只是,怕引人瞩目,一直不敢给父亲用。” 她看向凌墨萧又道:“你说了,我现在是王妃,想做什么都行的。” 声音中竟然还带了一丝不确定,凌墨萧真想伸手捏一下她的脸颊。 别说你做出一条腿,就算做出木牛流马,本王也支持你! 这时,沈父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条腿,却不知道怎么用,眼巴巴地看向甲十八: “神医,怎么装上呢?” 甲十八:……我哪知道? 扭头看向王妃,沈冬素忙起身笑道:“神医教女儿了,我来教父亲怎么装。” 亲戚们都围过来看,此时他们以为这条腿只是好看,并不能走路。 蒋氏帮丈夫将裤脚挽高,露出那截断腿。沈冬素慢慢地将义肢装好,一边讲解,一边叮嘱: “开始会破的皮肉痛,不要带太久。” 沈父一点也不乎那点痛,只要能让他像正常人一样站起来。 让他到河堤上去看看水车,让他不再去哪都被人指指点点,再痛,他也能忍! “好了,父亲试试站起来。” 沈父习惯地拿过拐杖,沈冬素夺过来,轻笑道:“爹,你可以试着自己站起来。” 在全家人期待的注视下,沈父很是不安,试了几次,竟然忘了有双腿的时候,是怎么站起来的。 沈冬素看向林钟:“哥,你来扶父亲站起来。” 就像小时候第一次被父亲扶着走路一样,沈林钟温柔地扶起父亲。 这时他才发现,一直以来在他心中,都是高大威猛的父亲,竟然比他矮了。 佝偻着身子很瘦,数根白发丝刺眼,额边的皱纹很深。 瞬间,沈林钟的眼眶就湿了,父亲是什么时候老的?我竟然,不知道。 沈父在沈林钟的搀扶下,慢慢地走了几步,但他还是习惯地只用一条腿,那条假腿拖着不动。 蒋氏帮他把裤脚放好,还跑回屋里,把另一只鞋拿来,给这只假脚站上。 站着不动的时候,还真跟寻常人一样。 蒋氏瞬间激动的哭了:“当家的,你好了,你好了!” 所有人都红了眼睛,沈父真的再次站起来了! 唯有沈冬素皱眉道:“不光是站起来,还能走啊! 哥,你放开爹。 爹,你大胆一点,试着走几步。” 沈林钟慢慢放开父亲,就像他刚会走路时,沈父慢慢松开他的手一样。 沈父先是不安,额边都出汗了,他为了不让女儿失望,努力地迈动那只假腿。 很快他就发现,合磨处传来刺痛,而他,像用手中的木刀一样,熟练地用起那条假腿来。 他先是在屋里慢慢地走两圈,在众人期待和惊喜的目光中,他越走越快,边走边喊: “冬素,爹能走了!爹能走了!” 旁人以为甲十八是神医,沈父和凌墨萧一样,瞬间心领神会,这是冬素为他做的。 走快起来之后,他嫌屋里太小,几步走到屋外,走到院中,走出大门,对门口看热闹的村民喊道: “哈哈,我能走!我又能走路了!” 村民们的激动劲,可比沈家人热烈多了,瞬间将沈父围住,跟看神仙下凡一样问: “你这是又长了条腿?” 沈父忙提起裤脚,让大家看那条假腿:“是凌府神医为我做的,瞧瞧,跟真的一模一样!” 甲十八和沈林钟出来扶他,结果村民都围着甲十八跪下: “神医啊!你这真是神仙手段啊!” 沈家人都赶出来,扶村民起来,别吓到甲神医,以后不敢来沈家了! 屋里的沈冬素小声对凌墨萧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敢早点给父亲的原因。” “看来得让甲十八跟咱们一起去京城了,他要留在光州,只怕门槛会被人踏破。” 第132章 回门 凌墨萧却不这么认为: “正因如此,才不能带他去京城,否则,京城中太多人找他医病,他这神医很容易穿帮。” 沈冬素一想也是,她又不能天天跟在甲十八后面,给他当神医外挂。 并且,凌墨萧带个神医回京城,肯定会引起皇后太子的注意,怀疑他的身体是不是好了。 沈父在外面走了一圈,激动不已地回到屋里,捂着那只义肢对冬素道: “这腿,这腿送给为父了?” 要是不知道内情,这话听着太像怪谈了。 沈冬素坚定地道:“是的,送给父亲了。父亲感觉如何?可有要改进的地方?” 沈父跟捂着宝贝一样,生怕冬素又把这条腿卸走,急道: “很好,没有要改进的地方。” “哈哈,爹现在只想走路,想走到河堤上看水车,走到藕塘边上看看咱家的大塘。” 沈父简直是容光焕发,以前沈冬素也不觉得他精神不好,但与现在一对比,当真是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断了一条腿,拐着拐杖,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地谈论,让沈父不敢出门。 非有必要,连沈家都不出,就窝在院里做木工。 而现在,他能跟平常人一样,正常走路,去哪,他也不怕了! 沈冬素眼睛有点热,她后悔没有早点把这义肢给沈父,沈父一直表现的不在乎。 而她也顾忌这件事太过震惊,惹人非议。之前跟凌墨萧又不太熟,不敢让甲十八背锅。 现在两人已经成亲,算熟人,她才敢把这个礼物拿出来。 这个回门宴,认亲只占了一丁点时间,一是因为亲戚们看到过县太爷对凌王的态度。 他们都不敢抬头看凌墨萧的脸,说话也是结结巴巴,打个招呼认个亲,就赶紧走到一边。 二是沈父的义肢太吸引人了,不管大人孩子,都围过去想细细看一看,摸一摸。 最后只有沈林钟和莫修谨二人,来跟凌墨萧正常聊天。 凌墨萧叮嘱沈林钟,他和冬素去京城后,光州这边凌府的产业,由他和刘管家、甲十八三人看顾。 跟莫修谨则是聊去京城的事,到了京城如何救蔡沅?他接下来的去哪里读书,准备秋闱考试? 不知为何,本来对京城一行,满心担忧的莫修谨,跟凌墨萧聊过之后,信心大增。 阿沅姐一定要救,秋闱也一定要考!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沈冬素则一直在教沈父如何保养义肢,还有正规的康复训练也要做,否则他使用不当,义肢很快就会坏掉。 甲十八见过凌墨萧做训练,便应下他会在沈家做一套工具,教沈父训练。 一旁的大麦听到后,忙道:“我能帮什么忙吗?若是需要,我可以来沈家帮忙。” 沈冬素对自己的情窍开的晚,但对别人的事,就看的格外地清。 她瞬间就察觉到,大麦姐对甲十八不一般,甲十八在的时候,爱说话的大麦姐,说话少了。 总是盯着他看,但凡甲十八无意间看她一眼,她就脸红。 是了,之前她还问过甲十八。甲十八帮她和大姨母推小吃车的时候,她总是很空害羞。 沈冬素差点就拍大腿了,她竟然才发现大麦姐喜欢甲十八! 甲十八正要说,不用她帮什么忙,沈冬素就抢先道: “当然需要!这活本该我来干的,就由大麦姐替我了。” 她便教大麦保养义肢,还有沈父训练的时候,要食补,大麦帮忙炖药膳。 又道:“如此,需要大麦姐每天都来我家一趟。你还要去镇上的食肆,要辛苦你了。” 又恍然喜道:“对了,家里有马,再配辆马车,以后大麦姐去食肆和来我家就方便了。” “可大麦姐不会赶车啊,甲大哥……” 甲十八忙看一眼凌墨萧,幸好王爷没听见!小声制止沈冬素道: “王妃以前能这么唤,现在可要改口了。” 沈冬素歉意一笑道:“甲大人,麻烦你,教我大麦姐驾车可以吗?” “你知道的,我家别说马车,连驴车都没有,劳烦你教一教。” 甲十八痛快应下:“行啊!我还能教仲阳和小满骑马。” 大鱼在一旁羡慕不已,小声问:“我能学吗?” 甲十八笑道:“当然能!” 王妃娘家没有得力之人,目前就一个读书的莫修谨,还只是个秀才。 若这些表亲中能有一个出人头弟的,王妃也多一个臂膀。 甲十八和甲四这些人都是凌王的亲信,自然希望王妃娘家越来越好。 所以他很愿意留在沈家帮忙。 一旁的大麦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她悄悄看冬素一眼,却见她鼓励地朝自己点头一笑。 那一瞬间,大麦的脸就变得了通红,她知道,冬素看出来了。 冬素看出来她对甲十八有意,好羞人啊!她真的不敢有非份之想,只想能常看到他一眼就好。 可有冬素的鼓励,大麦又觉得,也许,我可以有点非分之想…… 大麦暗暗做了决定,从今天开始,她不光要看顾好食肆,还要帮沈父做康复训练。 另外,她要悄悄学识字。 她永远没办法变得跟官家小姐一样好,但她要变成更好的自己,这样她才有信心,大胆地向甲十八靠近。 要说这回门宴上有谁最出乎沈冬素意料之外,还数青牛。 这小子一直低头躲在角落,还是小满好心给他拿点心吃,介绍亲戚的时候,他也只是低声喊了句: “堂姐夫。” 跟以前那个嚣张的熊孩子,完全不同。 不过沈冬素发现,他虽躲在角落,可一直在关注自己,但凡自己落单,他就想靠近。 可很快就有人寻她说话,青牛又悄悄退到角落。 沈冬素拉沈爷爷去看,她特地为爷爷准备的礼物,顺道叫上了青牛。 笑问:“青牛,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冬素姐说?” 沈青牛有点怕沈爷爷,之前沈爷爷天天拿着鞭子抽沈大志,把沈青牛也给抽出心理阴影了。 小心地看了沈爷爷一眼,见他眉开眼笑,便大着胆子道:“是我姐,她让我给你带句话。” 沈冬素笑问:“什么话?” 青牛吭嗤半晌,手指快要扭成麻花,急的快哭了,一对小眼睛,挤成绿豆大小: “我,我忘了!我明明背下来了,呜呜呜……” 沈爷爷一巴掌抽他屁股:“忘了就忘了,哭什么哭?赶紧跑快些,再去问你姐。” 沈冬素忙道:“不用了,我去看看冬月姐。这一别,要好多年见不到面了。” 一听这话,沈爷爷又伤感起来,这一别,何止是冬月,全家人跟冬素都要好几年见不到了。 见沈冬素要出门,纪绣娘带两婢女和甲四瞬间跟上同行。 沈冬素也没说让他们别跟着,她现在演的是王妃,自然要守王妃的规矩。 再说,阵势大一点,让村民们看到,她即便做了王妃,也一样看重堂姐。 看谁还敢在沈冬月面前乱嚼舌根! 青牛率先跑去敲门:“姐!冬素姐来了。” 门哐的一声打开,明显感觉到里面的人很惊讶。 沈冬月胖了一些,精神好很多,就像长冬终于过去,迎来了春天一样。 小木屋上面爬满了藤蔓,开的紫的、蓝的牵牛花,小木屋前被她清理出来一块平地。 搭了架子晒棉花和棉线,还开垦了一块小菜园,蔬菜长势喜人。 半人高的篱笆做的院墙,将小木屋围起来,沿篱笆种了许多忍冬、栀子。 刘管家为香水作坊收花,已经宣传的整个光州县的百姓都知道,要在空闲的土地种些花草。 凌府管家每个月都会收一些,当季的新鲜花草。 连久居小木屋的沈冬月都知道了,也种了不少花木。 沈冬素欣赏着小院,记得以前没分家的时候,沈冬月很懒,从来爱干田地活,连菜园的活都偷懒给原主干。 没想到经历了那么大一场波折之后,她不光性格变了,人也变勤快了。 也是,知道父母不可靠,男人不可靠,唯有靠自己才能活的时候,自然会用尽全力,为自己而活的。 沈冬月在看到沈冬素的时候,眼眶立即就红了,可看到她身边还跟着几个人,那眼泪又被她生生忍了回去。 她已经不习惯在外人面前落泪,以前她觉得泪水是武器,而现在,她知道泪水只是软弱的表现。 沈冬素上前,携她手进屋:“青牛说,冬月姐有话要跟我说。” 沈冬月没有先跟她聊天,而是让青牛去拿几把椅子,给客人坐,又亲自去煮茶。 甲四和纪绣娘忙说,不用了,他们是伺候王妃的。 沈冬素歉意地道:“冬月姐,我不能在你这久留,王爷还在等我。” 沈冬月轻轻点头道:“你能亲自过来,已是全了咱们的姐妹情分。” 两人进屋,小木屋被她收拾的井井有条,不像冬天的窗户,永远是紧闭的,屋里显得很清冷。 现在窗户开着,外面的春日美景映入眼帘,窗前的那株蔷薇正开的艳。 屋里添了不少新物件,沈冬月轻声道:“卖棉线的钱,完全够我一个人过活。” “我听胡婆婆说,那纺棉机市面上没得卖。定是你专门为我寻的,多谢你了冬素。” 说话间她从床头取出一物,是排得整整齐齐一匣子绣花荷包。 她轻声道:“胡婆婆说,大户人家的主妇,都是拿荷包装银钱赏下人。” “我没有别的本事,也买不起贵重东西,便为你做了三十个荷包,你留着平时打赏用。” 沈冬素感动地接过,拉她手一看,果然手指上有许多针眼。 从她定亲到今日回门,统共不到十天,也就是说,沈冬月这段时间,全部精力都放在做荷包上。 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三十个精致的荷包。 并且她看到有一半用的还是绸缎面料,这料子对农村人来说,很贵重。 扯一点做小衣都舍不得,沈冬月攒了那么久的钱,却买布给她做荷包。 她感激道:“多谢冬月姐,我会好好用这些荷包,绝不浪费。” 沈冬月见她不嫌弃,逐舒心一笑。 沈冬素又道:“明日我便和王爷一同去京城,此一去,最少要三年才能回家。” “冬月姐在家好好的,照顾好自己,代我孝敬阿爷。” “你去棉线作坊的事,我已经跟刘管家和阿爷都说了。最尽夏末作坊就开始招人。” “你的手艺很好,到时候可以进去作个管事。” “以前的那些流言蜚语,冬月姐就淡忘了吧,开始全新的生活。” 沈冬月闻言低头,眼泪跟珠子一样流,哽咽道:“好!多谢冬素。” 除了道谢,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送冬素走的时候,她才道了句:“此去京城,路远山遥,一路小心。” 看着冬素远去的背影,沈冬月再次陷入沉思。 她和沈冬素都曾因冯文生,命运发生巨大的改变。 现在冬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不管是曾经被人嘲笑的天煞命,还是被退了亲。 都不妨碍她嫁个好人家,还是全光州最尊贵之人。 那她呢?她也能拨云见月吗? 可想到经常半夜三更出现在小木屋附近的人影,可那个老虔婆鬼一样的低语: “害我儿的小娼妇……” 她知道,只要她还在沈家村,只要身边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就不可能有拨云见月的一天。 若是可以,她真想求冬素带她一起去京城,她只想去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地方,从新开始。 可她又怕给冬素添麻烦,冬素现在是王妃,出行都有章程。 连她父亲说要去京城,阿爷都把父亲打一顿,直说他要敢跟着去,就把他腿打断。 阿爷肯定也不会同意,自己跟冬素同去的。 可她应该怎么办?不能总让胡婆婆陪她一起睡,那个老虔婆来的时辰也不固定,也不能提前防备。 还要等到夏末作坊才开工吗?在这之前,自己能去哪里避一避呢? 沈冬素和凌墨萧启程回凌府的时候,沈家人全部出来相送,沈林钟骑马带着仲阳,一直送到官道上。 本来沈家人说,明天要去官道口送她。沈冬素不同意,只让林钟和仲阳做个代表,送一送就行了。 大家兴师动众地送别,反而徒增离别的伤感。道别的话,今日已经说尽了。 以后每月甲十八都会往京城送信,沈家的家书自然也能传过去。 第133章 替身 三姨母被蒋氏接到沈家住,莫修谨亲自跟莫家的人说的,他要随王爷到京城读书。 不放心母亲一人在家,去四姨家住到他归家回来。 莫家人求之不得,在莫家人看来,放个傻妇独自在家是真麻烦,若总上门帮帮她。 她再傻也是寡妇,寡妇门前是非多,平白惹人非议。若不上门帮她,又担心她一个人出事。 被亲妹妹接到自家住,如此一来,她出了啥事也跟莫家人无关。 莫家人在乎的是秀才莫修谨,而不是他的傻娘。 所以说莫家人鼠目寸光,以为凭那单薄的血缘关系,就能让莫修谨一直庇护莫家。 却不知那份关系太过浅薄,如果他们将三姨母照顾好,让三姨母对莫家有归属感,莫修谨对他们的恩情才会深一些。 三姨母对于儿子要去京城这事,还不知明白,只当儿子又要去书院,要隔好久才回一次家。 还笑呵呵地说:“在学院要多吃饭,脏衣裳拿回家,娘给你洗。” 莫修谨在外人面前再坚强,到底还是个少年,面对和母亲的分别,还是湿红了眼。 哽咽道:“娘,你在四姨家,保重身体,等儿回来。” 蒋氏抹着泪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三姐,你只管安心读书。” 莫修谨和沈冬素此去京城,要救阿沅姐之事,除了二姨母知晓,二姨父和山山猜到一些。 其他亲人,皆未言说,就怕罗家人在这里还有眼线,如蒋德运肯定就是罗家的眼线之一。 万一传到他们耳朵里,提前有所防备,进京找阿沅就更麻烦了。 沈冬素临行前,还约见了胖大厨一面,跟他将火锅酒楼的菜单拟定。 同时给他的丁芸送一份新婚礼物,两人的婚礼定在下个月,她是没办法参加了。 沈林钟和仲阳骑马一直送到县城外十里远,仲阳说他下个月要转到长青书院读书。 因为他的陆夫子要去参加秋闱,临行前把他和两个成绩好的学生,都推荐到长青书院。 剩下的启蒙孩子,由一个新来的老秀才教导。因此小虎对读书越发不感兴趣。 沈林钟被凌墨萧委以重任,要看顾庄院和沈家。 他为不能陪妹妹到京城感到内疚,再三叮嘱莫修谨,照顾好冬素。 沈冬素玩笑道:“哥哥早点给我找个嫂子才是正理,不用操心我。” 冬素上了马车,笑着和两人挥手,直到队伍转个弯,看不到人影,她才泪如雨下。 不知为何,看到一直站在路边跟她挥手的两个人影,她就想起刚穿越过来的时候。 她站在路边看着沈林钟穿上小厮的衣裳,进入凌墨萧的队伍,然后越走越远…… 记得当时自己好像跟原主保证,一定要把沈林钟赎出来。 没想到这么久过去了,沈林钟还在给凌墨萧打工,而自己也成了打工人之一…… 此时正值春耕,田野间正一派欣欣向荣的春耕模样。 沈家村里,沈父和大鱼带着几个徒弟,到处安水车,忙得不可开交。 沈父自从得了假肢,便能放心大胆地四处走动,神采奕奕,斗志昂扬,大有要把水车发挥光大的架势。 沈爷爷全部心思都扎在鱼塘里,收小鱼苗、养鸭子、割鱼草…… 幸好刘管家带工人在鱼塘附件建工坊。总是带人帮沈爷爷干活,还会请他一起吃饭喝茶。 刘管家劝他,现在的沈家完全可以帮些长工,不用亲自下地干活。 沈爷爷却笑说,家里的孩子都上进,他还没打到不能动,正好给孩子们做个表率。 他要享受起来,下面的小辈就有样学样,这人啊,学勤不易,像他的二儿子,硬是打了多少回,才打勤一点。 可学懒就太容易了!但凡请了长工,家里活都有人干,大人不想动,孩子不想读书。 都想靠着冬素这个王妃生活,那不是给冬素添麻烦?也把儿孙的志气给灭了。 所以他只要还能睁开眼睛,两条腿还能动,他就得干活。 农人是靠土地而活的,像他这种老农,三天不下地,精气神就没了。刘管家想到京城的那些勋贵之家,别说是王妃的亲爷爷。 但凡跟皇家沾一丁点亲,一个皇子侍妾的娘家,都想成为一方豪强。 巴不得地方官都来巴结,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家女儿是皇子的女人。 特别是那些穷人乍富的,什么规矩都不懂,就买奴买婢,横行霸道,铺张浪费。 再看沈家,好像什么都没变,王妃的聘礼和王爷送的礼物,但凡贵重一些的,他们都锁在王妃的房间里。 要说改变,顶多是蒋氏的衣裳鲜艳了些,孩子们的衣裳没再打补丁,每餐饭食多了一道肉菜。 刘管家不得不感叹,怪不得一个普通农户家里,能出王妃这样的人物。 像沈家这样的端正有方,不仗势的人家,确实少之又少啊! 沈爷爷除了要看顾鱼塘,还要管全村的大小事,特别是春耕之际,村民之前的矛盾特别多。 你家偷了我家的水,你家挖了我家窖的肥,你家多用了一天公家的牛…… 等等大小琐事,全都来找沈爷爷讨公道。沈爷爷事无巨细,从不厌烦,总是替村民解决麻烦。 至于蒋氏那就更是忙的两不见亮,红薯粉的生意还算小众,但米粉就不一样了。 已经有不少外县的商人专程赶来收购米粉,并且让蒋氏担忧的事发生了,已经有别的米糕、糯米粉作坊。 研制出了米粉的作法,虽然不像沈家的这么成熟,但也能到市面上卖。 特别是这些作坊还没啥保密意识,很多工人都学了去,在家里弄个家庭小作坊,每天做出十几斤就拿出来卖。 沈家米粉有了竞争对手,蒋氏气的大骂了几天,但很快就投入到作坊生产当中。 春耕要紧,作坊的工人都是村民,一时全部回家忙春耕,作坊每天干活的人连十个人者凑不齐。 蒋氏那个急啊,到处招人,工钱都开到一天十文管两顿干饭,也没招到人。 还是刘管家跟她建议,可以到伢行买几个工人,要是怕秘方被人学去,可以买死契。 蒋氏哪里买过下人!之前自家儿子自卖自身去做下人,女儿也差点被她卖了。 卖人她勉强算有点经验,买人却实在没经验。 又不好意思把这事托给刘管家,人家要忙的事那么多,怎么能总拿家里这点小事去烦人家。 刚好丁启来拉米粉,如今除了二姨母的食肆,还有火锅酒楼要用的米粉,都归丁启来拉。 蒋氏便将买下人的事托给了丁启,他久在县城跑,对伢行的事比蒋氏知道的多。 但在工人没买回来之前,蒋氏还是面临缺人手的问题。就算缺人缺成这样,她也坚决不要朱氏和王金花来干活。 但是沈冬月她是能接受的,年轻人体力好,沈冬月闷在小木屋小半年,村民已经不再多讨论她的事了。 蒋氏权衡了一下,亲自去小木屋问沈冬月,愿不愿意来牛棚作坊干活? 其实沈冬月在家纺棉线,一天赚的钱远远多于十文,但她太想有个正当理由离开小木屋。 她想找机会离开沈家村,一直锁在小木屋明显是不行的。 并且,她也想和大房改善关系,去牛棚干活,每天还能看到沈爷爷和青牛。 她立即就答应了,很快丁启就买了三个婢女送到沈家。五两银子一个,都是才及笄的姑娘。 蒋氏也没搓磨她们,就是当工人用,每天下工后帮着煮煮饭洗洗衣裳,住在之前冬素住的小木屋里。 沈家人对家里突然多了三个年轻女孩,开始有些不适应,但都忙的很见面机会少。 发现三个女孩子都是手脚勤快,又老实本分的农村姑娘。 都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才不得不卖身为奴的,便接纳了她们。 整个沈家人都处于一种风风火火的模式中,跟生机勃勃的春天一样,他们也在为这个家努力着。 可以说,沈冬素远去京城的事,虽然让沈家人为离别伤心了那么一会,但他们很快被更多的事占去精神。 生活总得往前,并且现在沈家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活一天比一天多,谁也没空多去伤感。 除了吃饭时,饭桌上少了一个人,才会念叨几句,冬素这会走到哪了? 沈冬素走到哪了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因为她和凌墨萧一起画的那张地图,完全就是个摆饰! 出了光州县,在宜州城境内还好,完全按照地图的路线走。 并且每过一县,还有县令官员沿路拜访。凌王病重,王妃又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女。 自然都没法接见官员,这时的沈冬素,还处于旅游的兴奋期。 官道又宽又平整,大马车上坐着也不颠簸,她和凌墨萧一起看看书,赏赏春日美景。 吃吃点心喝喝茶,凌墨萧总爱问她问题,事无巨细。 甚至问她童年在村子里是怎么过的?问她爱吃什么?小时候跟林钟仲阳玩什么? 要不是她知道自己没露破绽,还以为让凌墨萧发现,她是穿越的呢! 每当她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旧事时,凌墨萧都一副听的很认真,很感兴趣的模样。 走到行人少的郊野,凌墨萧还许她出去骑一会胭脂,晚上宿在驿站,什么都有人提前备好。 总之,在宜州境内的时候,沈冬素完全一副‘有钱人’旅游的模样,那是样样好,全程没有半点不适。 但一出宜州境,那情况简直是突变! 这天天才刚亮,她就被凌墨萧摇醒,随即递给她一身劲装:“换上这个。” 沈冬素开始还挺开心的:“今天咱们骑马吗?” 凌墨萧怔了一下,最后点头:“是的,骑马。” 她穿上之后才发现,这是身男子的衣裳,她打扮的也不像贵公子,而是像小沈大夫。 凌墨萧也一样,普通的蓝色棉布,像个行走江湖的镖师或是商人。 除了两人还有甲四,和一个长着儒雅山羊胡的中年男子,她听到凌墨萧唤这人庞先生。 凌墨萧递给她一个包袱,又道了句:“你再带些必用品。” 她一愣,啥必用品? “王爷,我们不坐马车了吗?” 凌墨萧轻声道:“是的,骑马走,只能带极少的行李。” 她闻言便多带了些碎银子,毕竟出门在外,少了啥也不能少了钱。又装了几件小衣,和月事带。 胭脂水粉之类的,是一样没装。常用药物也装了一些,将包袱装的满满的。 又去找甲四:“给我一把防身的匕首。” 甲四闻言诧异:“你怎知会有危险?” “你们别把我当傻子!这么匆匆地改头换面赶路,必定是有危险。” “我不会功夫,给把匕首我防身就行了。” 甲四便给了她把匕首,教她怎么把匕首藏在靴子里,怎么最快的速度拔出来。 本来沈冬素是不怕的,被他教得有点提心吊胆了:“真的会有危险吗?” 甲四:“……王妃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沈冬素:“呵呵,我会自己跑的。” 骑上胭脂的时候,她发现那辆豪华大马车里有两个人影,其中一个男子穿着凌墨萧的衣裳。 脸色青白,一副活不长的模样。穿着她衣裳的女子,畏畏缩缩,满脸惧怕。 她顿时心中不忍,问甲四:“他俩是我和王爷替身?你们从哪找来的?” 甲四一愣道:“王妃误会了,这不是我们找来的人,而是王爷的亲卫。” “保护王爷王妃是他们的本职。” 沈冬素正想说,亲卫里也有这样的小姑娘?正在这时,那满脸害怕的小姑娘看到甲四。 瞬间神情一变,由一个胆小怯弱的姑娘,变得目光凌厉,一脸杀气。拱手道: “甲统领。” 这下沈冬素信了,这个气质可是普通女子装不出来的。 然后她还发现,这小姑娘的身高形态,还真跟她有几分像,就是脸不像。 她没上前跟这个小姑娘打招呼,暗暗祈祷,他俩能平安到京城。 很快,她跟着凌墨萧和庞先生、甲四,还有莫修谨。 从官道上转入山道,跟大部队走了完全不相同的一条路线。 凌墨萧道:“他们会走水路,我们一直走陆路,会比他们先一步到京城。” 第134章 王妃是小福星 上路后,沈冬素发现莫修谨骑马的技术比自己还强些,不禁问道: “你什么时候学的骑马?” 莫修谨神色凝重:“路上跟甲统领学的。” 他的表情跟沈冬素很像,都像是才拿到驾照的新手,全神贯注,目不转睛,握着缰绳的手,骨结泛白。 沈冬素也不敢再跟他说话,自己同样小心翼翼的,后背绷得笔直。 本来在跟庞先生说话的凌墨萧,扭头看到自己的小妻子,跟个才学骑马的孩童一样,脸颊红红的。 初升的阳光照在她身上,连发丝都镀上一层暖暖的蜜色,大眼睛里满是谨慎和欣喜,还带了一丝小骄傲。 好像她不掉队,就是厉害一样。 却不知凌墨萧三人,是为了照顾她和莫修谨,才骑得这么慢的,否则早就用急行军的速度,赶往京城了。 凌墨萧看着马背上娇小的冬素,那一瞬间,很想将她搂进怀里,搂得紧紧的,感受她的呼吸和心跳。 凌墨萧也是这么做的,他与沈冬素并骑道: “有没有觉得大腿酸麻?你才学骑马,若是一直这么紧崩着,不光会腰酸背痛,大腿也会磨破皮。“ 沈冬素本来一心要骑好马,根本没有顾忌身上哪里不舒服,这会听他这一说,还真是呢。 连脖子都酸痛的厉害,大腿内侧何止是麻,那种快要磨破皮,衣裳一碰就火辣辣痛的感觉,就皮肤被辣椒辗过一样。 她忙沮丧地问凌墨萧:“那我应该怎么办?” 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祈求道:“你别丢下我,我会努力骑快一点,别让我去坐船。” 凌墨萧看着她那奶猫一样的眼睛,只觉心脏被重重一击,本王在你心中,就这么不堪吗? 他忍着没有责问,怕吓到小丫头,轻声道: “本王是说,你自己骑马辛苦,可以和本王同乘一骑。” 小丫头竟然犹豫了:“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一直学不会骑好马呀。” “无妨,这一路还长着呢。”凌墨萧用充满诱惑的语气道: “并且,你与本王同乘,也好跟本王学骑马。” 沈冬素这下同意了,她的胭脂给甲四牵着,她坐到凌墨萧的身前,被他长臂环住。 直到这时她才惊觉,凌墨萧其实长的很高,两人这样一前一后坐前,她的头顶还触不到他的下巴。 她再也不用管缰绳、方向,就像坐到副驾驶一样安心。 可她的腰依旧绷得很紧,因为只要稍微松懈一点,她就靠进了身后人的怀里。 那胸膛劲瘦结实,隔着衣料,她甚至能感觉到心脏的跳动。 男人的下巴有意无意地摩擦着她的头发,他的长臂将她牢牢圈住。 她的手无处可放,随便抓到哪里,好像都会和男人碰到。 她哪里还有心去学骑马,只觉紧张极了,早知道还不如自己单独骑。 偏偏就在这时,马蹄一顿,她惯性地往前一趴,凌墨萧长臂一伸,将她扶稳。 又往后带了带,将她整个人都靠到自己怀里,还贴心地将披风往前一绕,像是要将她包在怀里一样。 “坐好了,别再乱动。” 扶着她腰的那只手,一直没挪开不算,他还低声在她耳畔轻语。 沈冬素只觉半边脸都在发烧,嚅嚅地道: “我才没乱动,是你没骑稳。” 凌墨萧脸上的笑意藏都藏不住,让身边的庞先生看的剑眉直挑。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向沉稳老成的王爷,在王妃面前,竟然是这样的。 此刻的王爷,一扫多年蛊毒折磨导致的消沉、萎靡和绝望。 在清晨的阳光下,拥着王妃的王爷,整个人比那初阳还要亮。 多年蛰伏让他有着不属于年纪的老成,可看着怀中王妃的时候,又有着阳刚的少年气。 庞先生再次看到那个在战场上大杀四方,震慑外族的少年英主。 天生贵气难掩,睥睨天下,却又带着正气和悲悯。 他曾久居高位,青云直上,也曾跌落云端,盘踞山野。 这一刻,庞先生真切地感受到,凌王殿下,真的站起来了! 他被王妃医好的不光是那双腿,还有他的精神,他的斗志。 同时还有大夏王朝的未来!边关将士的雄心! 此刻,四方蛮夷该匍匐在地,大夏的战神,站起来了! 庞先生差点就老泪纵横,凌王蛰伏光州,他们这些军师老将,被皇后和太子打压。 要么罢官,要么闲置,他不愿意在那脏污的漩涡中苟且,罢官回乡,闲云野鹤。 直到甲四告诉他,王爷不光医好了腿,还娶了王妃。 只是王妃不是高门贵女,不能给凌王带来政治上的助力,但王妃绝对是王爷的福星。 庞先生开始还不信,小小农女,如何成为大夏战神的福星? 此刻,他信了! 果然时也命也!慧空大师的卦还真没卜错,王爷的转机在封地,在这个小王妃身上。 与心思已经千回百转的庞先生不同,后面牵着胭脂的甲四,直接撇嘴,白眼翻上天。 王爷也就哄王妃有一套,想抱人家就直说嘛,还教骑马! 你俩现在有聊一句关于骑马的话题吗? 唯有莫修谨无暇关注那两人,他正努力不掉队。王妃有王爷带着,他可没人带。 一连跑了近两个时辰,人疲马倦,沈冬素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还有就是,想方便。 一直忍着没提,她不想成为累赘,万一因为她影响赶路,凌墨萧不愿意带她同行,那就麻烦了。 甲四找了块河边空地休息,他负责牵马饮水,给马喂食。 沈冬素便接过煮饭的差事,莫修谨给她打下手。 简直地用石头垒个灶,没有锅,只能烤点随身带的干饼子当午餐。 正值春日,可谓遍地是食材,即便没有锅也难不倒沈冬素。 甲四河边喂马的时候,插了五尾鲫鱼,沈冬素用靴中的匕首麻地剖洗干净。 串到竹枝上放在灶上烤着,看鱼的任务交给凌墨萧,只需要不时翻个面,别让鱼烤焦就行了。 她则去砍了一根粗竹子,随便择了些鲜嫩的婆婆丁,竹子盛水烧开,黄花地丁撕成小段丢进去,一烫就熟。 洒上一丁点她随身带的青盐,就是一竹筒美味的菜汤。 伴烤鱼吃,又下火又香甜。 前后不到两刻钟,她麻利地烤好了五条鱼、五块面饼子、五竹筒婆婆丁汤。 甲四几个早就知道她厨艺好,对于她就地取材的本事一点也不惊讶,到是庞先生看的满目称赞。 小王妃真是一点架子也没有,又勤快能干。 王爷现在的情况,娶哪个贵女也会被皇后阻挡猜忌。 娶这么个不惹人瞩目的小福星,还真是一举多得! 第135章 你压到我头发了 白天一行人就都是在荒野休息,便是遇到镇子也不会进去。但到了晚上,凌墨萧便让进镇歇息。 他们的身份是押镖返程的镖师,不够资格住驿站。小镇的客栈都极为简陋,能提供热水已是最高服务标准。 庞先生要了两间房,沈冬素以为是自己一间,他们四个睡一间,正想说会不会太挤,要不要再多要一间? 就听凌墨萧安排,他和自己一间,剩下三人住一间。 还解释道:“我们现在的身份是镖师,没要大通铺已经是奢侈,若再多要一间房,定会引人注意。” 沈冬素看一眼客房小小的床铺,这两个人睡,多挤啊。 凌墨萧轻声道:“无妨,夫君我,打地铺。” 他白天才说过,不要再唤他王爷,换凌公子或是……夫君都行。 一听他自称夫君,沈冬素的脸瞬间就红了,想到他白天骑了一天马,正累着,睡地板多不舒服。 便小声道:“还是我打地铺。” 这时小二送来热水,这条件别指望洗澡了,两人洗个脸泡个脚。 客栈不供饭菜,沈冬素借了厨房的锅灶,又花一钱银子,跟小二买了面和十个鸡蛋一把青葱。 简直做了个葱油鸡蛋面,时间太短,面没饧好,劲道不足。 但五人都是低头猛吃面,一言不发。 很明显白天的烤鱼和婆婆丁汤,完全没有汤面对胃口。 一天的疲惫,被这一碗热气腾腾,又香气四溢的汤面,给治愈了。 结果除了她一碗吃饱了,剩下四个男人都没吃饱。 端着空碗,看着她欲言又止。这可是王妃,人家自愿给大家煮面是一回事。 你提要求就过分了! 可小王妃似乎很高兴自己煮的食物受欢迎,她笑的眼睛弯弯,问道: “是不是还欠欠的?我再去煮一份。” 凌墨萧忙道:“不用,你也累了一天,去歇息吧!” 瞄向甲四:“你去给庞先生煮碗面。” 甲四:……我会吃面,煮面是啥? 把面粉变成面条,那是一门比剑道更高深的技术啊! 沈冬素忙起身笑道:“没事,我不累。煮面又不麻烦,很快的。” 莫修谨忙去给她打下手,揉面饧面太耗时间,这回沈冬素做了四碗面片汤。 雪白的面片,黄灿灿的鸡蛋丝,碧绿的青菜,出锅前只需要加点盐和两滴香油,就极美味。 莫修谨烧火,不到一刻钟,她麻利地煮好四碗面片汤。 莫修谨端去给四人吃,她留下来准备洗锅,结果刚倒一勺清水进去,还没开刷。 那个店小二就一溜烟跑进来,讨好地道:“小的来洗,您去歇息吧!” 沈冬素任由他接过刷子,道谢后就往客房方向去,半路回头一看,只见那小二拿着勺子,刮锅底残留的面点在舔食。 加的那一勺清水,他烧开后,倒进碗里,当成汤喝。 那一瞬间沈冬素就想起了沈家人,因为她刚穿越而来的时候,也曾见过蒋氏这样喝锅底水。 还是煮糙米粥剩下的锅底,加清水煮,比这面汤还要寡淡无味。 当然,从她穿越而来之后,沈家的伙食就一天天改善了,到现在已经能每顿都有肉吃。 她觉得是原主之前留下的执念影响了她,她以为自己对沈家人的感情并不深。 可这一离家才发现,沈家就像她的根,不管飞多远,心扎在根上,就忍不住思念。 她先一步回到客房,因为一时思念之情上涌,特别是想沈爷爷和仲阳。 她默默地将窗户开了一角,躺在最里面刚好能看到悬空的明月。 此地也不知离光州有多远?此时沈家村也能看到这样的明月吗? 白天骑一天马,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累,就那样看着明月,不一会,便沉沉睡去。 凌墨萧进屋的时候,发现娇小的妻子蜷缩着躺在床角,睡得像一只乖巧的狸猫。 不大的床上,留了老大一片空地,她没有提前打好地铺。 这个发现让凌墨萧心中一喜,难道冬素不想我睡地铺?那还犹豫什么! 凌墨萧也没点灯,借着明月的光,关了门,轻手轻脚地上床。 春夏交际,中原的午夜还是有些冷的。 他才给小丫头盖上被子,小丫头像是被他的体温吸引了一样,蹭啊蹭,就蹭过来抱着他的手臂。 手肘触到那一团绵软,她到是睡的香甜,凌墨萧却忍得极为痛苦,几乎都快把被子顶起来了! 他只得扭过头不看她的脸,在心中念了多遍静心咒,才将那股燥热散去。 只要不想那事,再看怀里的小丫头,目光不禁温柔了起来。 她真是世间最好的助眠药,只要搂着她,纠缠数年的噩梦,都会变成春风和煦的美梦。 这么小小的、软软的、香香的,抱在怀里,恨不得将人揉碎了融为一体。 凌墨萧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不时摸摸耳朵,轻吻一下她的脸颊和朱唇。 不一会,便也沉沉睡去。 守在屋外的甲四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幸好,王爷王妃没做那事,否则,他是听还是不听呢? 这一夜,五人都睡的很沉,但是天不亮就要赶路,甲四最先醒,轻轻敲门: “凌公子、夫人,该起了。” 沈冬素瞬间惊醒,然后她一睁眼,就看到凌墨萧那样英俊非凡的脸。 就那么,跟她面对面,睡得极香。 她有那么一瞬间,忘了呼吸。双手死死抓住被子,有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脑中却跳出诗人的那句诗,‘我多想每天早上醒来,看到你和阳光都在’。 太阳还未升起,而你,确实在。 沈冬素赶紧往床里面滚,这一滚才发现,她的长发被凌墨萧压住了。 她轻轻地挪动他的手臂,凌墨萧醒来,睡意惺惺地看着她。 她尴尬一笑,指指手臂:“你,压着我头发了。” 凌墨萧慢慢坐起,轻笑道:“娘子与为夫同床共枕一夜,醒来只有这句话对为夫说吗?” 沈冬素咬着唇,只觉心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然后她就说了一句很不合时宜的话: “那个,咱们也没那啥,你不会让我负责吧?” 第136章 阿沅姐成了寡妇 不会让我负责吧?负责吧?…… 这一刻,凌墨萧脑海中,只有这一句话在来回地回放,他看沈冬素的眼神,好像孤狼看着猎物。 沈冬素被吓的不断往后缩,奈何床太小,她根本无处可逃。 “王、王爷……” 话还没说出口,突然凌墨萧长臂一伸,一把捞住她的脖劲,将人往前一带。 一双温热的唇,就印在了她的唇上。 那一瞬间,她吓的好像心脏都忘了跳动似的。瞪大眼睛,愣在原地。 许是她的反应太让人生气,凌墨萧本想轻轻一吻,此刻却惩罚性地轻吻变成深吻。 轻扣她的唇,唇瓣吸吮,炙热的舌来攻城略地。 她退,他前进,她退的靠到墙壁上,他一手握着脖劲,一手搂着她纤细的腰将人往怀里带。 沈冬素只觉贴着墙的背如碰冰山,可身前的炽热如在火海,冰与火之间,她无处可逃。 直吻的恨不得让怀中的人儿融化,两人融为一体才好。 直吻的沈冬素因缺氧而头晕身软,晕晕的、眩眩的,像踩在棉花上,又像躲在白云间。 醉后不知天在水……她好像,被吻醉了。 她想推开身前的人,可这人像一堵墙,她根本无处下手。她想躲,可引来的是更疯狂的攻略。 似在惩罚她的躲避,不满她的分神,那人用恨不得将她吞入腹中之势,吻的她全无招架之力。 终于,在她即将软下之时,他放开了她。她像逃出生天一样,大口大口喘着气。 用一双秋水染露的眸子瞪着他,此刻,她双颊飞红,双唇红肿。 当真是面若桃花,眼若春水。 而对方那人却是满目柔情,还吐出一句:“现在,能负责了吧?” 沈冬素本能地要说,一个吻算什么?用得着负什么责? 瞬间想到,她要这么说了,这人不会刺激的非要跟她发生点什么吧? 只得道:“我负责就是了。” 凌墨萧勾起她的下巴:“娘子,打算如何负责?” 沈冬素委屈地提醒:“王爷,你是忘了咱们的合同吗?” 提到合同,这男人眼中的柔情变成怨愤,捏了一下她的脸颊,恨恨地道: “没良心的小东西。” 沈冬素觉得冤枉,我怎么就没良心了?咱们合同上写了的,假成亲,不同床。 你强吻我,我都没找你算帐呢! 想到这还是自己的初吻,越发觉得委屈:“你欺负人。” 凌墨萧看到她眩之欲泣的表情,只觉心尖尖被人轻揪了下一样,又心疼又心软。 伸手轻抚她的秀发,安慰道:“是我不对,别哭。” 沈冬素一抹眼睛,根本没眼泪。又瞪向凌墨萧道: “哪里哭了?我才不是爱哭的人呢!” 小声嘟囔:“这可是人家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凌墨萧用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这不是。” 你的初吻,在你跌进我温泉池子那一天,就没了。 甲四又来敲门:“公子、夫人,该出发了。” 沈冬素没功夫再跟他掰扯,赶紧下床收拾行礼,又匆匆洗漱。 还以为她要做早餐,没想到庞先生已经到集市上买了早餐回来。 有豆腐脑、油条、油饼、甜粥、鸡汤馄饨。 庞先生别有深意地笑道:“公子放心,这些食物都很干净。” 沈冬素知道他的意思是,他盯着人家做的,自己也尝过,没有下毒的可能。 她笑着提醒道:“下次先生可将食物拿回来,我来看干不干净。” 庞先生怔住,甲四在旁小声道:“夫人精能岐黄之术,特别是对不干净的东西,非常敏锐。” 沈冬素赶紧对莫修谨道:“他说的不干净的东西,是毒,不是鬼啊!” 莫修谨:……我是傻子吗?你竟然以为我听不出来? 油炸的食物可以保存好几天,所以沈冬素的行礼中,又多了一包油炸饼子。 她又跑去跟小二买了一个烧水的铁壶,本来还想买口锅的,太重了,不方便拿,逐作罢。 她率先骑上胭脂,看也不看凌墨萧一眼。 甲四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得,今天不能牵马,要牵王妃了。 自己骑马是真累啊,大腿内侧好像已经磨破了,血跟衣裳沾在一起,一动就扯的生疼。 沈冬素死咬着牙,硬是不叫苦,只是看到前面凌墨萧那高大的背影时,她又忍不住想。 自己若还跟他同乘一骑,就没那么辛苦了! 不,沈冬素你不能这么没志气!你越依赖他,他越欺负你! 不按合同办事的老板,不能对他服软! 中午休息的时候,沈冬素实在没体力煮午饭,开水壶烧水的时候,把油锅放到盖子上面。 很快就被蒸气热软了,水壶里丢一点茶水和盐,就着茶水吃饼子,简单兑付一顿。 见沈冬素头一回对吃饭这么不上心,再看她怪异的坐姿,凌墨萧瞬间就猜到了。 也不顾她黑着脸不理人,将她拉到一旁问:“是不是磨破皮了?” 沈冬素扭过头硬气地道:“不干你的事!” 可看到他微微眯起来的眼睛,瞬间心一颤,忙又小声道: “我已经上过药了。” 太没志气了!干嘛要跟他服软? 可他眯起眼睛的时候,好吓人啊! 凌墨萧转身从自己的行李中,取出一块厚毡,搭在他的马背上。 对沈冬素用毋庸置疑的语气道:“以后和我同乘一骑!每次骑马,不得超过半个时辰。” 沈冬素想反对,可抬头就看到他那冰山一样的脸,反对的话到了嗓子眼,又咽了回去。 反正自己又不吃亏,再说,大腿真的很痛。 逐小声道:“那好吧。” 凌墨萧这厮竟然瞬间变脸,冰山融化,笑意浅浅,伸手揉沈冬素的头发: “乖!” 沈冬素很想大骂,乖你个头啊乖!我又不是小孩子! 可咱是打工人,不敢骂老板啊! 想到下午不用骑马,沈冬素又精神了起来,大家都表示已经吃饱了,不想再吃东西。 她就让甲四去猎只山鸡,晚上炖个鸡汤给大家伙补补。 她则和莫修谨去采些野菌子,别人或许怕采到毒菌子,她可是大夫,绝不会认错。 也没多采,够晚上炖鸡就行了。又挖了些婆婆丁,一炒就是一盘青菜。 两人还采了不少野果子,甜的生吃,酸的煮茶。 凌墨萧见她恢复精神,自己的心情也大好,小丫头一上午都不理睬他,总觉得心里堵堵的。 庞先生见王爷的目光,就没从小王妃身上移开过,笑意颇深地喝起茶来。 王爷王妃感情好,明年再生个小郡王,他们这些跟着王爷的老部下,就安心了。 甲四带着两只山鸡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只鸽子,取出密信递给凌墨萧。 “王爷,他们果然动手了。” 庞先生眼睛微眯,轻声道:“意料之中的事,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心急。” “才出宜州几天,就敢动手。” 凌墨萧看了密信,将纸条丢进火堆里烧了。 冷声道:“队伍到了八弟的封地,在那里动手,正好嫁祸给八弟。” “只要本王死了,不管八弟怎么辩解,父皇都会惩罚他。” “那毒妇,想一箭双雕,即杀了本王,又害八弟从此失去圣恩。” 庞先生问甲四:“情况如何?” “咱们的人早有防备,王爷和王妃的替身,并未受伤。” “刺客全部当场要么被诛,要么自尽,没抓到活口。” 凌墨萧冷声道:“传令回去,将本王遇刺之事,大肆宣扬。” “他们不会停手,尽量抓活口,收集证据。” 甲四点头应下,自去准备回信。 凌墨萧转身对庞先生道:“王妃胆小,此事,不要告诉她。” 庞先生笑着点头,心中却极诧异,小王妃瞧着,怎么也不像是胆小的人啊! 背着蘑菇和婆婆丁回来的沈冬素,非常麻利地将那两口山鸡宰了,看着放出的鸡血,可惜地道: “工具不足,做不成鸡血豆腐。” 庞先生看着她三下五除二地杀鸡剖鸡,那手法好像已经杀过成千上万只一样。 想到他认识的小姑娘,别说杀鸡,踩死一只虫子,都吓的脸白。 所以王爷,你确定你的小王妃胆子小? 沈冬素还真没杀过千万只鸡,但哪一个医学生,没解剖过几百只小动物啊! 她还杀过不少猪呢,因为猪的内脏跟人的最像,练习手术最合适。 就是大体老师,她也解剖过不少。 若庞先生知道,定会觉得胆小这个词,用在王妃身上,就是个笑话。 下午的赶路,沈冬素再坐到凌墨萧的马背上,没有一点尴尬和紧张。 虽然她很不想承认,但早上的那个吻,好像让两人的关系进了一步。 再有肢体接触,她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她甚至直接靠在凌墨萧怀里,中途还因为太困,眯了一小会。 凌墨萧见昨天还在他怀里,紧张不已的小丫头,今天就这般松弛缓和,不禁失笑。 不过看着怀里跟小猫打瞌睡一样的小丫头,他心中又涌现一种别样的情绪。 真的很想摇醒她问一问,在你心中,到底有没有本王? 这天晚上,他们宿在了一个挺繁华的小县城,跟昨晚食材匮乏不同,今晚的客栈什么都有。 沈冬素大显身手,花两钱银子买齐食材,蒸了一锅米饭。 炖了一道香菇炖野鸡,焖了羊肉萝卜,蒸了芋头扣肉,婆婆丁开水烫过之后加盐和醋调味。 可惜没有炒锅,没法炒几道小菜,饶是如此,几人还是吃的很满足。 庞先生连连称赞:“以往赶路,吃的都是茶水就干粮。” “有夫人在,便是就地取材,每餐也是珍馐美馔。夫人大才啊!” 沈冬素被夸的不好意思起来:“都是家常菜,先生谬赞了。” 这天晚上,沈冬素提前准备,跟小二要了一张贵妃榻,自己铺好睡上去。 对凌墨萧道:“今晚就不和王爷挤了,您快睡,晚安。” 说罢她蜷缩在贵妃榻上,盖好被子沉沉睡去。 凌墨萧眯着眼睛盯了她许久,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丫头! 昨晚抱着本王睡一宿,今天就翻脸不认帐。 他默默地等着,也不知在等什么,就是毫无睡意。 突然,熟睡的沈冬素在贵妃榻上一个翻身,裹着被子,眼看就要滚掉下来。 凌墨萧终于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了!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飞身上前,一把将人接住,连人带被子打横抱到床上。 轻轻地放下,小丫头竟然没醒。 这个心大的丫头,自从沈林钟的卖身契还她之后,她就没追求了一样。 成天好吃好睡,毫无戒备之心。 将人搂进怀里,凌墨萧瞬间睡意来袭,将头埋在她的肩膀处,闻着她的发香,沉沉睡去。 翌日是凌墨萧先醒的,他犹豫了一会,为防小丫头兴师问罪,他决定把人抱回贵妃榻。 没想到才抱到半路,怀里的小人就睁开了眼睛。 “你干什么?” 沈冬素本还睡意朦胧,瞬间惊醒。 凌墨萧面不改色地将她往床上一放:“你滚掉地上,我怕你冻着。” 沈冬素见自己的衣裳还是昨天那一身,被子也是睡前盖的。 想想自己的睡姿,那么小的贵妃榻,确实会掉哈。 便信了他的话,尴尬笑道:“多谢。哪个,快穿衣裳吧,一会甲四又该喊门了。” 甲四确实来喊门,还带了一封新的密信:“主子,您让人查的消息,有眉目了。” 沈冬素本想借着洗漱悄悄离开,人家王妃正事,她就不要听了。 凌墨萧却叫住了她:“你一起听听,是蔡沅的消息。” 沈冬素一个激灵,声音都颤抖了:“阿沅姐,她怎么了?” 甲四沉声道:“她被罗家嫁给卢老国公做续弦,就在她入京之时,卢老国公病重。” “卢家人坚持娶她进门冲喜,拜堂当日,卢老国公没了。” “她被卢家人送入祠堂,为卢老国公守夫孝。” 哐当一声响,正往房间给两人送热水的莫修谨,手中的热水盆跌落。 他脸色雪白,身体发颤:“你说什么?” 甲四言简意骇地重复道:“你们的阿沅姐,成了卢老国公的续弦,现在,则成了新寡。” 第137章 冬素和小盼会来救你 见莫修谨站在那里摇摇欲坠,沈冬素顿时大惊,阿沅姐远在京城,她没办法。 小盼可是就在眼前,绝对不能让他犯病! 沈冬素忙扶他进屋坐下,让甲四倒温水,她则把脉、推拿,准备针灸。 幸好莫修谨这一波情绪异动来的快去的也快,他冒了一头一身的冷汗,脸色青白,手凉的像冰。 连喝三碗温水才回过神,焦急地看着甲四问:“阿沅姐,现在如何?” 沈冬素替他问全:“卢国公府会不会让阿沅姐殉葬?” 在两人担忧不已的注视下,甲四赶紧摇头道: “当然不会!大夏严禁活人殉葬,卢国公府再胆大妄为,也不敢拿官家女殉葬。” “只是,蔡沅会一直被他们关在宗祠。” 莫修谨瞬间眼尾一红,双唇又颤抖起来,沈冬素一边给他顺气一边恳求地道: “能不能给阿沅姐送个信,跟她说‘冬素和小盼会来救你’。” “让她等我们,不管有多困难,我们一定会救她出来的!” 一旁的凌墨萧轻声道:“好!信会送到,我们也别急,要救蔡沅,需从长计议。” 沈冬素感激的对凌墨萧道:“谢谢!真的很感谢。” “你们不知道,阿沅姐胆子小,她若以为自己此生都要被关在祠堂,肯定会害怕……” 她没说完就哽咽起来,又怕吓到莫修谨,阿沅姐若陷入绝望,说不定会走上绝路。 莫修谨又怎会不知!缓缓摇头,语气中透着坚信: “不会的,阿沅比我们以为的要坚强。” “就算为了二姨母,她也不会做傻事。” 沈冬素安慰他道:“还以为要等到了京城,才能打探到阿沅姐的线索。”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消息了,如此,路们一路也能商量个章程出来。” “太好了小盼哥。” 甲四犹豫一下,还是提醒他俩:“卢国公府非同一般,蔡沅名义上还是老国公的妻子。” “要光明正大地把她接出来,只怕不容易。” 沈冬素忙问:“卢国公府怎么不一般了?” “太后是卢氏女,太子妃也是卢氏女,卢国公手握重兵,皇上病危,若太子登基,卢国公府将是第一勋贵。” “这样的人家,就算是王爷亲自登门,事关颜面,他们也不会放国公夫人离府。” 沈冬素或许不懂,莫修谨就很明白,贵族把颜面看得比什么都重。 阿沅姐即跟老国公成了亲,即使没圆房,名义上也是国公夫人。 她会一辈子被关在祠堂,吃素念佛,替老国公守孝。 想把她从国公府接出来,除非卢国公府的男丁死绝了,否则绝无可能。 此事甚至都不能怪卢国公,要怪就得怪罗家,明知老国公快死了,还送女儿去火坑。 不,应该说他们从一开始,大张旗鼓地把阿沅接回去,就没安好心! 一片沉默中,沈冬素突然道:“要是太子没能登基,是不是卢国公府就没落了?” 默默赶来站在门外的庞先生闻言,顿生佩服,好一个小王妃,这胆魄,跟王爷不相上下啊! 竟然想到釜底抽薪,直接灭了卢国公府! 不过,小王妃到底出身乡野,见识上还是不够全面。 庞先生看一眼王爷,这才出言道: “便是太子没能登基,不论是哪个王子上位,一时都不会动卢国公府。” “退一万步讲,即使卢国公府没落,蔡沅名义上也是卢国公府的人,依旧没法救她出府。” 莫修谨脸上满是痛惜,难道真没法子救阿沅姐了吗? 沈冬素却胸有成竹,在国公府当寡妇又怎么样?便是有心,皇帝的妃子也一样能偷出来! 咱还能死遁嘛! 改名换姓,躲到乡野,再不行咱躲到海外。 卢国公府又不是手眼通天,留一具尸体给他们交差就行了。 这话沈冬素可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凌墨萧也是王子之一,万一他登基为帝,也要讨好卢国公怎么办? 听这个庞先生的话,明显不想得罪卢国公。她这个计划太过离经叛道,这几个人知道了,说不定还会拖后腿。 她眼珠一转,拉莫修谨起身道:“表哥你的行李还没收拾吧?走,我陪你一起收拾。” 又对凌墨萧笑道:“王爷你们先安排出行的事,我们收拾了行李就来。” 甲四等这两人走后,才对凌墨萧道:“主子,王妃必定是有了救人的主意,只是不想告诉我们。” 庞先生失笑道:“这是在防着老夫啊!”他刚刚说的只是实话,怕是被小王妃误会成,他不敢得罪卢国公。 凌墨萧只觉心头微酸,这个没良心的丫头,何止是防着庞先生,是连本王也一并防着! 本王就这么不值得你信任吗? 凌墨萧从来没在女子身上花过心思,甚至可以说,他在对付皇后身上花的心思,都没在沈冬素身上花得多。 好不容易取得她的信任,使些手段,娶她为妻。 这才发现,成亲只是一个开始,让这个小丫头真的交心,似乎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凌墨萧要的可不止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 诚然,现在他除了名分,这两样都没得到。 这边三人在猜测,小王妃想到了什么办法? 隔壁房中沈冬素已经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莫修谨: “最好就是放火,尸体烧的面目全非,卢家人也认不出来。” “咱们把阿沅姐偷出来,光州是不能回,卢家的势力在北边,你们就往南边跑。” 见莫修谨面色凝重,沈冬素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忙问: "只是如此一来,小盼哥你就没法考取功名当官了,我不没问你,你愿意为了阿沅姐,放弃士途吗?" 莫修谨看着她自嘲一笑:“一个随时会发疯病的人,你觉得我能当官吗?” “你觉得,我还配得上阿沅吗?” “我的孩子也会得疯病,我这样的人,就该终身不娶,终嗣绝后!” “冬素,我们先想办法救阿沅助身,至于别的,那时再议吧。” 沈冬素沉默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劝慰莫修谨,那句‘阿沅姐不在乎你有没有病’,显得那么轻飘飘,根本说不出口。 莫修谨肩上的担子,比她想象的要重得多。 因为阿沅和莫修谨的事,这一路沈冬素都很沉默,莫修谨的病只能预防着不复发,还得她在身边。 想根治目前是没办法的,就算是后世,精神疾病也很难治愈。 就像他说的,这个病是肯定会遗传给儿孙的,阿沅姐能接受一个有疯病的丈夫,因为两人青梅竹马。 但要是养上几个有疯病的孩子,她怎么承受得住? 马背上,沈冬素一直在思索问题,不知不觉,很自然地靠在凌墨萧的怀里。 凌墨萧同样像是很自然一般,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握着缰绳。 身后的莫修谨一直在跟庞先生和甲四,打探卢府的情况。 与之交谈中,庞先生觉得他学问颇深,是个可造之才,还指点起他秋闺考试来。 莫修谨越发跟庞先生聊得投机,把甲四给剩下了,他只能默默地牵着胭脂。 沈冬素和莫修谨猜到阿沅的情况会很糟糕,但想着她怎么说名义上也是国公夫人,总不至于挨打挨骂,挨饿受冻吧? 却不知,阿沅的情况比他们想像的要糟糕一万倍! 她被关进黑漆漆的祠堂,每日一碗清水一个馒头,每天都有婆子丫环来骂她是克夫。 诚然老国公已经七十多岁,病的连拜堂的力气都没有,就因为道士一句冲喜可延寿。 卢府便要给他续弦,大婚夜病亡,冲喜的新娘子也就成了罪人。 阿沅每天要跪在老国公的牌位前,抄经书。 她跟卢家人说,她不识字,不会抄书。 卢家人嗤笑,罗氏女不识字?找理由也不知找个好点的。 等他们发现,罗氏确实不识字,那便有了新的法子折磨她。 给她的手吊石头练笔,严苛的老嬷嬷持教鞭在一旁,她哪一笔没写好,一鞭子就抽过来。 抽的遍体鳞伤,还不给她用药。 在丫鬟嬷嬷心里,她一个高高在上的国公夫人,却落到她们手里,任意搓磨,自然要好好发泄为奴多年的怨气。 这些还不是最让 阿沅恐惧的,更让她害怕的是,卢府的祠堂,竟然也敢有登徒子半夜三更闯进来。 大夏已传世两百多年,这些贵族府上的纨绔子弟,文不读书,武不练武,一味地吃喝玩乐,早把祖训抛之脑后。 像百姓常说的,那些大户人家,除了门口的两樽石狮子,连后院的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爬灰的爬灰,叔婶之间,也常有苟且之事发生。 老国公死了,但留下一个娇美的小寡妇,还是个黄花姑娘。 名义上还是那些小辈的奶奶、伯娘,想一想就让人心生荡漾。 白天不敢,但晚上,收卖了婢女嬷嬷,就有人偷偷溜进来。 阿沅发现之后,宁死不屈,拿国公的牌位砸过去,才保住了清白。 她清白不失,还能保住一条命,若清白失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卢府也不会留她。 她只觉自己自从离开光州,离开家,就一步步跌进地狱,罗家是地狱十七层,卢家则是地狱十八层。 别说她手无缚鸡之力,便是能文能武的女子,也不可能从这里逃出去。 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求佛求神,谁也不曾助她。 一直支撑着她活下去的是,罗家人的威胁,她若死了,连累光州的养父母一家,还会连累修谨。 就因为这个,再苦再难,她也咬牙撑着。 但现在,她真的撑不住了。连续多日,她只饮清水吃一个馒头,饿的前胸贴后背,不得已偷贡品吃。 她为练字,手腕都肿了,身上被嬷嬷用教鞭抽的全是伤。 这些就算了,她不知道明晚还会有哪个男人,从那道小门闯进来,她不知道还能不能保住清白。 若是脏了身子死后名声被毁,才是对不起母亲和修谨。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如趁现在还有死的选择,清白地死了的好。 阿沅已经将腰带挂到祠堂的房梁上了,就在这时,一个烧火的老嬷嬷悄悄进来。 没有喊夫人,而是小声喊了句:“是阿沅吗?” 一声阿沅,让正在绝望之中的阿沅姐,像溺水之人抓到一根稻草一样。 在罗家,她的名字是罗玉婉。在卢府,她是罗氏、夫人,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人唤她阿沅了。 最后一次听到,还是在船上,她听到母亲在岸上撕心裂肺地喊着‘阿沅,我的阿沅’。 阿沅以为自己听错了,她不敢回应。这样的深夜,刚刚来了一个色中饿鬼,被她打走。 身后是阴森的祠堂,那一块块牌位,像一张张索命符,像一个个囚笼,将她困在这里。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救命稻草?怎么会有人唤她阿沅? 那老妇人见她不应,又轻唤了一声:“你,可是阿沅?” 这次阿沅听清了,她踉踉呛呛地跑出来,抱着那老妇人,直接瘫坐在地上。 她不敢哭出声,不敢大声回应,生怕将那些看守她的嬷嬷婢女吵醒。 小声哽咽,泪流满面:“是我,我是阿沅。” 那老妇人忙扶她起来,进了小黑屋,还顺手扯走了她挂到梁上的腰带,关紧门才柔声道: “好孩子,可算找到你了。” “你别问老奴是谁,从哪来的?老奴只有一句话带给你,‘冬素和小盼会来救你’。” 阿沅瞪大眼睛,久久没回过神,然后无声地捂着脸。 整个人像是被人抽去脊梁一样,像寒冬找到洞穴的幼兽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老妇人道:“老奴是前院烧火的,不能在此久留。” “以后老奴会想法子多来瞧瞧您,您一定别做傻事,等着亲人过啊!” 阿沅哽咽地道:“好!婆婆放心,我不会再做傻事。” 那老婆婆又教她:“府上下人多是逢高踩低,欺软怕硬。” “您可是国公夫人,硬气一些,他们不敢拿您怎么样。” “你越是表现的软弱可欺,他们越是要欺负您。” 阿沅哭着点头,好句话像是给她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一样,以前她是抱着绝望地等死的心情,得过且过。 现在既然知道还有活的希望,还有再见到家人的希望,她一定要振作起来。 第138章 凌王和凌王妃死了 蔡沅一想到,冬素和修谨赶到京城,得到的却是她已经死了的消息,那两人该是多么的痛苦。 而消息传回家乡,母亲一定会痛不欲生,后半辈子都活在痛苦之中。 她若悄悄地死了,家里人以为她在大户人家享福,那她死也安心。 可若她死了,带给家人的却是无上的痛苦,那她一定不能死。 她要活着,见到冬素和小盼,要告诉母亲,自己有多爱她,多感激这么多年,她对自己的宠爱。 抱着这个信念,阿沅仿若重生一般,再苦再难,她也要熬过去! 阿沅在煎熬,路上的沈冬素同样觉得煎熬,旅游最初的新鲜劲过去,剩下的就是焦心焦肺的折磨。 首先是睡不好,上回睡小榻还是好的,后面接连几天,他们都没有路过乡镇,连个借宿的地方都没有。 直接宿在荒野,点个篝火,捡点树叶子铺一铺给她睡,几个男人轮流守夜,直接坐在篝火边上睡。 有一夜她睡醒抬头一看,只见树上挂了一条碧翠的蛇,正往下盘爬着,再晚一会,都快爬到她身上了。 那一瞬间,沈冬素真正是连血液都冻住了,哪怕不管是作为大夫还是厨子,她都杀过蛇。 可看到活的蛇,本能似的,还是怕得要死。 不信你看许仙,跟蛇睡了那么久,看到蛇的真身,还是被吓死过去。 她尖叫一声,直接跳到旁边凌墨萧的怀里,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使劲往他脖子上拱: “有蛇!有蛇啊!” 甲四一步上前,捏住那条蛇的七寸,一刀削了头,将身子缠在手上给沈冬素看:“死了。” 那蛇尾还在抖动,密密麻麻的鳞片,流着血的脖子,那场面更瘆人好不好! 沈冬素闭紧眼睛:“快拿走!” 甲四挑挑眉,前几天杀鸡你面不改色,竟然这么怕蛇! 甲四像顽皮的男童一样,甩着蛇尾,准备多甩几圈再大力一扔。 却听沈冬素又叫道:“等一下!” 甲四一停顿,那蛇因惯性,蛇身直接缠到脖子上,看得人直起鸡皮疙瘩。 “别扔,把皮剥了,煮蛇羹。” 这一路吃的新鲜食物,都是就地取材,抓到鱼吃鱼,逮到鸡吃鸡,这抓到蛇,自然要吃蛇羹。 甲四一听蛇羹,不禁咽了咽口水,他想吃的不是蛇肉,单纯想到王妃的手艺就咽口水而已。 这一路他算是见识到,什么叫有本事的人从来不抱怨环境,什么叫就地取材也能做出大餐。 我们的甲统领,已经正式成了‘甲干饭人’。 他答应极快:“好,我这去把蛇处理干净。” 他一走,沈冬素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扑在凌墨萧怀里,她抬头看去,凌墨萧正好低头看她。 目光相触,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赶紧松手,小声道:“我不是故意的。” 凌墨萧却笑的温柔,一双凤眼浮现一种沈冬素从未见过的缱绻,俯身在她耳边道: “无妨,下次害怕的时候,娘子随时可以到为夫怀里。” 沈冬素窘得连头都不敢抬,只觉心跳的极快,耳尖红得快要滴血一般。 凌王殿下,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你的高冷呢?你不是不爱理人吗?啊啊啊,你快恢复原样啊! 你这样子,我会有非分之想的! 庞先生突然出现,给沈冬素解了围。 只听他道:“鲜蛇最美味当属蛇脍,切成水晶脍,沾些茱萸和山葵……” 沈冬素头一回打断他说话,她知道凌墨萧非常尊敬这位庞先生,一路都是拿他当长辈对待的。 但作为医生,她必须提醒道:“庞先生有所不知,蛇的身体里有很多寄生虫,呃,就是脏东西。” “高温烹煮后无妨,但若生吃,脏东西对身体伤害极大。不光是蛇,鱼也是,脍虽美味,却极伤身。” “有些人吃多了,肚子里都是虫,肚子大四肢细,腹痛消瘦,极难医好……” 她还没说完,却见庞先生脸色越来越苍白,双唇都颤抖起来。 她忙停下问:“庞先生您怎么了?” 庞先生急问:“王妃是说,吃多了蛇脍鱼脍会生大腹怪病?” 沈冬素重重点头,这年头可没有消杀寄生虫的法子,特别是野生蛇,那哪里是吃脍啊,就是吃病毒! 庞先生凄凉一笑:“某有一好友,极爱吃脍,几乎每天佐酒必食一道。他就生了大腹怪病,看了很多大夫也没治好。” “不久前,过世了。某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这脍引起的病症。” 沈冬素也是一声轻叹:“您节哀。” 若是早些认识她,她还能想办法医治,现在人都没了,再说能医治也是伤庞先生的心。 庞先生红着眼睛低头道:“以后,某再不吃脍了。” 沈冬素安慰他:“若是有机会去海边,有几样海鱼做脍还是极美味的。” 可惜夏禁海运,现在的沿海州城都是穷苦、荒凉的代名词,只有发配的犯人的官员,才会去的。 想吃到新鲜海鱼,还是很有难度的。 甲四去料理蛇,沈冬素便在附近找配料,可惜只找到野葱和几个蘑菇。 很快甲四将收拾干净的蛇拿来,没有锅,只能用烧水壶煮。 先将整蛇煮熟,捞出拆肉,将蛇汤倒到竹筒里。再烧干壶下蛇骨煎香,再加葱白、盐和蛇汤熬煮。 煮到奶白色,捞出蛇骨再下蛇肉和蘑菇丝,熬煮半刻钟后加盐和胡椒粉,工具不足,只能这么简单煮一锅。 一人盛了半竹筒,配着烤香的干饼子,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庞先生真诚赞道:“此羹比脍更美味啊!” 甲四的目光在树林中流连,很明显,他还想再抓一条,这条蛇也太小了,根本就没啥肉。 只有莫修谨,虽然也在吃,但此刻,就算是琼浆玉液摆在他面前,他也食不知味啊! 他无时无刻不挂念阿沅姐,一想到他在卢府会遭遇什么,他就痛苦极了。 若不是沈冬素一再安慰他,不吃饭身体垮了,骑不了马,还容易犯病,会耽误去京城救阿沅的。 否则他都忘了吃饭这回事,不光是吃饭,他还睡不着觉。 每晚每晚,点灯熬油一般,最多迷迷瞪瞪地睡一、两个时辰,一睡熟了就做噩梦。 以前的噩梦是,他犯疯病,打伤母亲和阿沅,无法参加科举,变成跟他爹一样的疯子。 现在的噩梦则是,阿沅姐被人虐待,生命垂危。 开始他还不告诉沈冬素,但作为医生,还是时刻关注他身体状况的医生,沈冬素没几天就发现了。 幸好她提前准备了安神的药茶,每晚都会给莫修谨煮一壶,庞先生听说这药茶对身体无害,也顺道喝一杯。 然后甲四好奇尝了尝,结果竟然一觉睡了三个时辰没醒。醒来后吓一大跳,他可是要负责王爷王妃的,怎么能睡的这么死沉? 他非说沈冬素在里面放了迷药,再也不肯喝。 沈冬素无语地翻个白眼,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家伙就是能吃能睡头脑简单的中二少年啊! 自从沈冬素被蛇吓过之后,就不肯一个人单独,坚持跟几人一起守篝火打盹。 凌墨萧也不劝她,总是在她睡着之后,将她的头靠到自己的腿上,两人依偎着睡去。 庞先生看的一脸老父亲笑,王爷的变化真的好大,小王妃功不可没啊! 若是碰到下雨天,那才叫折磨人呢!戴着斗笠穿着蓑衣,道路泥泞,根本跑不快。 只能赶在天黑前找最近有人烟的地方留宿,沈冬素跟凌墨萧建议,沿路的驿站只接待官员。 以后咱们就做服务区生意,在驿站旁边开客栈,专门接待路上的商人和行客,再兼邮送货物。 肯定能赚大钱!还利民,多好。 凌墨萧认真思考后表示赞同,说等光州的生意赚到钱,有了本钱,再做这服务区生意。 说实话,这一路走来,沈冬素挺敬佩凌墨萧的,以前一直以为他是个吃不了苦的尊贵王爷。 有洁癖又挑剔,衣食无一不精。 没想到这样急赶路的时候,他比自己还能吃苦,什么都吃不挑食,更不挑住所,还会干活守夜。 还要安排路线,虽然他和甲四悄悄沟通,可她也知道,他还要操心大部队的事。 好像遇刺好几回了,也不知道做自己替身的那个女孩,情况怎么样了? 吐槽老板的话,咱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但对老板的称赞,那就要说出来了。 当听到沈冬素感叹王爷赶路能吃苦,甲四像听笑话一样,直接笑出声来: “当初我们随王爷深入草原腹地,走了三个多月,那才是逮到什么吃什么,就差跟马抢草吃了。” “可那也不算吃苦,跟王爷中毒那段时间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 沈冬素这才明白,只有她觉得这趟旅行累人,其他几个人,都觉得轻松的很呢。 估计要不是照顾她,他们的速度更快。 半个月后,离京城还有几天路程时,他们途经商州城时,突然听到满城哗然,四处都在说,凌王和凌王妃,死在了洛阳。 不是遇刺,而是凌王在船上发病,当场没了。凌王妃伤心过度,跳江殉情。 人死后,大家总会忘了他曾犯的错,记起他的好来。 再无人提凌王打了败仗,害死三军之事。都感叹那些年,战神凌王威震西域和北疆,外敌不敢入边关。 那时候,战神凌王,是百姓的骄傲啊! 凌王文韬武略,师从清云先生,不光是武将们的偶像,同样受文人崇拜。 更别说女子了,每次凌王班师回朝,从京城长街上走过,被全城女子掷的花朵与香囊,用车都拉不完。 全城贵女,皆以能见凌王一面为荣,无一不羡慕李林玉,她一及笄,就和凌王订了亲…… 这一切,都在他中了蛊毒,中了奸计,打了败仗那一天,化为乌有,一夕之间,从云端,跌入泥泞…… 沈冬素扭头看看凌墨萧,只见他面无表情,仿佛百姓口中的凌王,跟他毫无关系一样。 他甚至对百姓口中的那个人,面露鄙夷,用眼神在说: ‘呵,什么天之骄子,不败战神!就是个蠢货!’ 庞先生也一样,静静地听着,不时茗口茶,丝毫没有别的反应。 只有甲四脸黑的快滴墨汁一样,百姓不知内情,是皇后和太子,惧怕王爷势大,暗中迫害的啊! 直到深夜他们住进客栈,凌墨萧道:“离京城越近越不安全,我们睡一张床。” 沈冬素没有反驳,她知道他现在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她不想再拿这些小事烦他。 并且,两人一张床睡了那么久,他都遵守约定,她相信他。 她犹豫了片刻,才轻声问:“那个女孩,我的替身,真的,没了吗?” 凌墨萧轻声道:“没有,她落水逃生了。”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若那人顶替她而死,她此生都不会安心的。 凌墨萧轻抚她的头发:“怕吗?” 沈冬素没吱声,说不怕是假的,可说怕,又显得自己很胆小。良久,她才道: “我怕,但我不后悔,我也不会违约。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我都会遵守约定。” 她默默地在心中加上一句‘我都会陪着你’。对老板这么说,好像有些矫情。 凌墨萧猛地伸手,将她拦到怀里,紧紧地抱着,好像要将她融到骨子里一样。 她挣扎,凌墨萧握住她的腰:“别动!让我抱一会,一会就好。” 沈冬素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问道:“那,咱们这样到了京城,他们发现我们还活着,会如何?” 凌墨萧冷哼一声:“凌王已经在她手里死过一次了,她不会再明目张胆地行动,但背地里的花招是少不了的。” “入京后,你万不可私自行动,救蔡沅的事,我们从长计议。” 沈冬素想到她和莫修谨商量的计划,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何,此时此刻,她觉得,凌墨萧是可以相信的。 所以她道:“我想让阿沅姐诈死,然后把她偷出来。” 凌墨萧竟然瞬间就懂了她的主意,失笑道:“此计可行!娘子,果然聪慧。” 沈冬素甚是惊讶:“你不觉得我太过离经叛道吗?” 凌墨萧比她还诧异:“这就离经叛道吗?你此举是救人又不是害人。” “如此,暂时别让卢家知道蔡沅和你的关系,更方便行事。” 沈冬素心中涌现一股感动之情,她一直小心翼翼地,就怕被别人当成异类。 没想到,凌墨萧竟然如此支持她。 跟着这样的老板,加班也心甘情愿啊! 第139章 沈家村的变化 沈冬素知道今夜凌墨萧的心情很不好受,回京之后将要面对的是黑暗森林,替身部下的死讯、百姓的议论,对过去的回忆。 一切的一切,让他的精神陷入紧崩之中,她想着就让他抱一会,等他情绪好点,再滚到床角睡去。 结果没想到,这人抱着自己,像哄孩子一样,一便便地轻抚自己的背,然后,沈冬素就被哄得双下眼皮直打架。 不能睡,不能比他先睡着啊,悄悄抬头看一眼,他眼睛闭上了呢,慢慢往里滚…… 结果还没滚出他的长臂,人又被拉回怀中,她耳边传来低沉磁性的声音: “乖,别动。” 沈冬素只觉耳朵痒痒的厉害,那股痒意从耳朵传到四肢,又回到心脏处。 凌王殿下,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恢复正常? 咱们是签了合同的员工关系啊! 沈冬素觉得他抚自己背的手指,隔着衣物像点火一般,所到之处,燃得肌肤酥酥麻麻。 耳边的呼吸声时轻时重,男人身体的炽热将她包围,她好像快要沉溺在这片温暖之中…… 不能再感受下去,求你赶紧睡着吧! 否则,否则她要舍不得滚开了。 抱着千回百转的念头,她最终……比凌墨萧先睡着了。 她一睡着,凌墨萧就抽出被她枕麻的手臂,在黑夜里,用指腹轻揉地在她脸上移动。 从额头到眉毛,再到鼻梁、脸颊,最后落到双唇处,轻轻地、柔柔地,摩擦着。 俯身,一个轻柔的吻落在那双唇上。 接着他腾的一下坐下,小心地给沈冬素盖好被子,自己则去榻上睡。 小丫头今天太乖了,乖的他,害怕把持不住…… 这边沈冬素一行即将到达京城,远在光州的沈家庄,沈家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夏耘。 沈爷爷的鱼塘鱼未长大、藕才落芽,但鸭蛋已经能捡了。 每天天不亮,养鸭人就沿着塘边的草丛捡鸭蛋,必须早点捡,晚了就有一些贪吃贪玩的顽童。 溜到塘边偷鸭蛋,他打又不能打,撵又撵不过,除了放小黑狗追,再认清是哪家的孩子,找他父母骂一顿,是真没办法了。 沈家的鸭子吃的好,杂草杂鱼还有红薯皮、米汤水,下的蛋极大,全是红心蛋。 沈爷爷一开始卖给收鸭蛋的,结果发现赚的钱太少,还不够买鸭食。 便自己做咸鸭蛋给大姨母和二姨母的食肆带卖,当鸭蛋多咸鸭蛋囤了几十坛子之后,沈爷爷在饭桌上剥着咸鸭蛋犯难。 鸭子太能产蛋,咸鸭蛋卖便宜了不划算,卖贵了小县城根本没那么大客源。 难道要找贾厨子,弄到火锅酒楼卖? 这点小事,他实在不想让凌府的人参与。 就在这时,放假回家的仲阳取出一物,神秘地笑道: “爷爷是不是在为鸭蛋犯愁?” “姐姐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特地留了一个锦囊,有妙计安鸭蛋!” 沈爷爷蒲扇似的大手正要往他头上乎,又怕把正在读书的孙子乎傻了,改为拍肩膀: “有妙计不早点拿出来!愁死老子了!” 沈爷爷一把夺过锦囊,又讪讪地递给仲阳: “念,欺负爷爷不识字是不是?” 仲阳老老实实地念: “松花蛋,火碱、盐、石灰和水成泥裹鸭蛋收坛腌制,二十天蛋成……” “松花蛋可做凉拌、煮粥、做上汤吊菜蔬……” 当仲阳将满满三页,皮蛋制作流程和菜谱念完,沈爷爷当即丢下筷子,拉仲阳离席: “别吃了,走,赶紧腌蛋。” 蒋氏在饭桌上诧异道: “爹咋就这么信冬素的话?啥松花蛋,还拿石灰腌,听都没听说过。” 沈父摸摸自己的义肢,他已经戴习惯了,现在走路就差不能跑、不能跳,正常走路一点也看不出来。 笑道:“冬素弄出啥也不稀罕。你别管,就等着二十天后吃松花蛋。” 蒋氏撇撇嘴:“我才没精神管鸭蛋呢,米粉作坊我都管不过来。” “你知道陈家偷学咱家米粉的事吧?那就是一家子蠢货,现在被江南那边的商人学去了。” “人家那里的米好啊,比咱们光州的米好水也好,做出来的水粉香滑香滑的。” “听说连开了几家米坊作坊,沿河都卖到京城去了。” “这本应该是咱家独门生意的,气死我了。” 沈父劝她:“当初冬素就说了,这米粉独门生意做不长,做法太简单,那些商人多精,卖一下工人,吃几次就学会了。” “冬素劝你把生意做大,早点占领市场,你又怕东怕西不情愿。” “现在人家学去就学去,反正江南的米粉也卖不到光州来。” 蒋氏后悔地道: “我那时又不知道她能当王妃!咱们家即没个官,又没个大商户,我哪管去开大作坊。” “这丫头什么都瞒着我,连当王妃这么大的事,但凡早点给我透个口风,我也能早点准备……” 她还没抱怨完,就被林松打断: “娘,妹妹现在是王妃,家里常有外人走动,要注意语气。” “若是传出咱家人对王妃不敬,外人也会看不起妹妹的。” 蒋氏以前最怕丈夫,自从她管着工坊的几十人,手里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她对丈夫再也不唯唯诺诺。 现在要骇的人就是林钟了,儿子以后可是要做官的。 她赶紧笑道: “娘怎么会对王妃不敬!这不是自家人关门说几句悄声话嘛。好了,以后娘不说了。” 林钟转移话题问沈父: “我听大鱼说,县太爷请爹去县里,教木匠做水车,还要在县里住几天是吗?” 沈父笑道:“是呢,住所贾师父安排的,是说王妃在城里置的宅子,之前你二姨母也留宿过。” “呵呵,本来爹担心跟县太爷这样的官员往来,一个不妥当,给王妃惹麻烦。” “是刘管家说,只管去,等水车推广开来,全县用上,也是替王妃挣贤名。” “还有大鱼那孩子,跟着我没日没夜地干了这么久,也该见见世面。” “农村的木匠没前程,但县太爷说,这水车要是推广开来,能给大鱼挣个有品阶的工部小吏。大小算个官,爹这才没推辞。” 蒋氏闻言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娘家侄子上进,她面上也有光啊! 沈林钟笑道:“这事爹该去,爹也别担心,您可是王妃的父亲,县太爷还来过咱家喝喜酒。” “只是教些木活而已,能有啥不妥当的。” 如今的沈家可谓是全县的名人之家,沈家村也成了全县一景。 夏初的藕塘,四处栽的花草,阔气的棉工坊和米粉作坊,沿河一排的水车…… 四处望去,皆是风景。 谁能想到,去年这个时节,沈家还穷得一天两餐薄粥,整个村子连条通往镇子的大路都没有。 而现在,因为沈冬素带起来的,整个沈家村一半人家都盖起了砖瓦房,沿河建新家,老村成了大仓库。 这有人欢喜自然就有人忧。 二房虽然也沾了一些光,可一想到若没大房分家,若没有将病重的沈爷爷丢到大房。 现在朱氏就是村长夫人,王妃的祖母。 王金花就是全村除了蒋氏,最傲气的女人。 两人是真的悔青了肠子啊,特别是王金花。 想到那次她流产,人家冬素好心上门,她还在骂冬素扫把星。 若是那一次她放软身段,跟冬素和好,是不是也能穿金戴银,住着砖瓦房,也买两个婢女伺候呢? 每每看到蒋氏,王金花就懊悔不已。 偏偏沈大志被沈爷爷打怕了,一点野心也不敢有。 本来还想借由王妃二叔的名义,跟往来的商贾合作,现在他是连屁都不敢放。 朱氏和王金花这对婆媳,有一个非常好的共同点,那就是,从不在自己身上找问题。 一生气一后悔,就把问题找到对方身上。 都怪婆婆要分家,都怪婆婆心狠不管公公…… 都怪媳妇怂恿仗着大肚子,让她把老大一家赶到牛棚…… 然后两人就开始干仗,全村人都跟着沈家大房,风风火火地朝好日子迈进,只有二房不时传来吵哭喊的声音。 再有就是冯文生的母亲肖氏,自从她在小木屋里找不到沈冬月,怎么也打听不到她人去了哪,她气得快要疯了。 她当然打听不到,全村人谁会得罪沈村长,将沈冬月的下落告诉这个疯婆子啊! 肖氏确实离疯不远了,她眼红沈家的飞黄腾达,恨沈冬素高嫁。 在她看来,沈冬素和沈冬月这两姐妹,就该一辈子嫁不出去,卖到窑子里做娼,才算对得起她儿子。 她找不到沈冬月,便将怒火宣泄到二房一家子头上。 往二房大门上泼过粪,朱氏找上门,往朱氏头上倒夜壶。 王金花找上门,拿粪舀子往王金花身上呼,边呼边骂: “老娼妇教出来的小娼妇,还我儿子来!”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肖氏现在什么都不怕。 要不是担心六年后儿子回来没了家,她都想冲到二房去,把这一家子给砍了,好给儿子报仇。 除了这两家,还有一家子也是悔青的肠子,并且,每天家里上演的大戏,比沈家二房好看多了。 那就是舅舅蒋德运一家,蒋德运先有了‘秀才的舅舅’这个名号,转头又有了‘王妃的舅舅’这个贵称。 这要是京城,他都能算皇亲国戚! 在这小县城,连县太爷见了他都得弯腰行礼! 可惜,这一切都被他给搞砸了,几个姐姐都不认他,外甥外甥女被他得罪光了。 先卖阿沅,又要卖冬素,这样的舅舅,谁敢认? 林钟抹不开面子,不知道拿这个舅舅怎么办,莫修谨说他来想办法。 之后莫修谨随沈冬素去京城,沈林钟还担心,修谨这一走,舅舅的事怎么办呢? 娘亲舅大,只要他不是犯了王法,外甥就不能不认舅。 他真干点啥,沈林钟真不好出面处理。 不过很快沈林钟就知道莫修谨留了什么后手,他竟然查到县尉跟舅母郑氏有苟且。 悄悄让人将证据送到蒋德运面前,得,从此蒋德运家就开始上演大戏了。 被郑家打压多年,跟上门女婿差不多的蒋德运,还是不敢休妻,能想到报复的方法就是,娶二房! 就在这个时候,他认识了一个温柔似水的魏姓女,不管郑氏怎么闹,儿女怎么劝,他硬是把人娶回来了。 可娶进门就不同了,这魏氏在他面前温柔似水,在郑氏面前却是寸步不让,又会哭,又会告状。 郑氏成天像一只发疯的母老虎,欺负可怜的小白兔一样。 蒋德运恨恨地道,总有一天要休了郑氏,把魏氏扶正。 这下可彻底惹毛了郑氏,把娘家人都叫来,蒋德运也没瞒着,把她跟县尉干的丑事说了。 从此,蒋德运家的大戏街巷邻居都看花眼了,连戏班子在这一片都卖不出去票。 看戏班子唱假戏,哪有看蒋家真戏来得过瘾。 蒋德运别说出去仗着王妃舅舅的名义干坏事,连出家门都难。 而且罗家派人跟他联络,都被甲十八给拦截了。 沈林钟这才知道自己担心的太多余了,有凌府的人盯着,怎么可能允许蒋德运给王妃抹黑! 光州可是凌王的封地,外人想利用蒋德运、沈大志之流为难王妃,也是极难的。 被肖氏一直找寻的沈冬月,先在蒋氏的米粉作坊干活,蒋氏见她一改往年的惰性,手脚勤快,人也安分守己。 也愿跟她说两句话,沈冬月晚上被肖氏闹的实在没办法,便将这事告诉了蒋氏。 蒋氏就悄悄地让二姨母带她到了县城,在二姨母的食肆中干活。 她改头换面,算是如了愿,彻底到了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地方。 只有丁启知道她的过往,可丁启是苦命出身,自家姐姐遭遇的情况,跟沈冬月也差不多。 他岂会看不起沈冬月?反而很可怜她。 这时沈冬素一行终于顺利进京城了,进京城的第一天夜,他们宿在一处偏僻的民宅里。 凌墨萧便道: “我准备送信到光州,你也封平安信吧!” 沈冬素铺纸提笔,哪里是写平安信,简直是有说不完的话要倾诉于纸上。 从沈爷爷问到小满,全家老小,一个人也没落下。 除了给沈家人的,还给贾大厨,说一说夏季菜单的事。 又跟刘管家说一说葡萄园种植,和棉纺织作坊的发展方向,还有叮嘱山山多备些高度酒。 香水可以多做一些了,才到京城一天,她就看出来了,有再多的香水,在这个繁华奢靡的大都市,也能高价卖出去。 第140章 这个儿媳妇,朕认了 当她将写好的信给凌墨萧,凌墨萧看着那厚厚一叠,这是家书吗?装订一下都能当一本书了。 沈冬素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尴尬笑道: “是不是太多了?如果不方便送,我再精减一下。” 凌墨萧失笑:“无妨。只是,你怎么会有这么多话要跟家人说?” 沈冬素忙道: “你放心,我没说王府相关的事,就是跟家人问个好,主要是跟刘管家他们聊生意的事。” 凌墨萧随口道: “光州的生意你就不用操心了,若有时间,到是能替我想想,有什么生意,明着做买卖,暗地里打探情报。” 他真是随口一提,想让沈冬素觉得自己对凌王府的事,更有参与感。 除了江湖中打探情报的掮客生意,还有那些不入流的风月场所,这两样他是绝不能涉及的。 除此之外,他还真想不到有别的什么生意,能用来打探情报。 沈冬素重重点头道:“好!交给我,我一定会想到法子的。” 凌墨萧见她那一脸认真的模样,忍不住伸手揉揉她的额头发,那句‘真乖’,到底没说出口。 晚上在床上,两人紧紧相拥,仿佛天地间只有两人似的,什么话都能说出口。 而白日里,凌墨萧能做出最亲昵的动作,也就是揉揉她的额头发了。 沈冬素一边整理头发,一边问:“咱们要在这里呆多久?您是在京城没有府邸吗?” 凌墨萧失笑,他可是亲王,就算长居封地,京城也有行宫。 之所以离群索居,自然是因为在等人。 或者说,在等一个消息。 没让他等太久,当天傍晚,一个内侍带着一支禁军来到宅院。 奉皇命,请凌王和王妃进宫。 沈冬素一听皇上要见自己,说不紧张是假的,谁知道皇上是啥性子,伴君如伴虎。 一个不妥当,会掉脑袋的。 但她可是跟凌墨萧签过合同的,进宫面圣,是王妃的职责之一。 她深吸一口气,在婢女的帮助下,完成了穿宫服、上妆一系列繁琐的流程。 就这,凌王还说,是夜间面圣,不需要打扮的太过华丽。 沈冬素看着自己里八层外八层的宫装,这可是盛夏,热的她流了一身的汗。 生怕汗化了妆,不断用棉帕子擦着额鬓,就这还不华丽吗? 她坐轿,凌墨萧骑马,进了宫门口,两人都改为步行。 凌墨萧在她前面半步之遥,这也是礼仪,夫妻在外,妻必须落后夫半步。 平时两人都是并肩的,但这进了宫,一举一动,都得符合规矩。 知道她紧张,他侧头与她低声道: “有宽心,你跟纪嬷嬷规矩学的很好。” 沈冬素强笑道:“爷放心,妾身不会失礼的。” 说实话,她对皇宫到不畏惧,她是参观过故宫的,这大夏的皇宫,看着比故宫还小一些。 见她头一回进宫,并没露怯。 凌墨萧嘴角微扬,小丫头果然不简单,头一回进凌府,丝毫不畏惧,这进皇宫也一样。 知道她确实是村里长大的姑娘,否则,他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见过天宫?否则怎么会如此淡定? 在内侍的带路下,也不知进了多少道门,走了多少条长廊?她感觉最少走了几千步,终于到了皇上的寝宫。 见宫外内侍婢女不多,反而是围了不少侍卫。 就算是从没进过皇宫,前世看过那么多宫斗片,沈冬素也知道,事情不对劲。 皇上又不是遇到刺客,怎么会宫外这么多侍卫? 很快室内传来一声沉稳的中年男声:“是萧儿来了?进来!” 听这中气十足的声音,不像是重病垂危的人啊!难道皇帝和他儿子一样,在玩病人游戏? 凌墨萧忙朝她使个眼色,示意她安心。两人一前一后进去,她全程低头,随着凌墨萧跪下行礼。 “参见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儿携新妇沈氏,给父皇行礼!” 那男声轻轻地嗯了一声:“抬起头来。” 沈冬素没有扭捏,大大方地抬头,朝皇上微微一笑。 同时也匆匆看了一眼皇上的脸色,有些苍白,应该是不久前病了一场。 皇帝长的跟凌墨萧很像,就是面部轮廓更深一些,留了胡子,眼神深遂的像千年寒潭。 带着久居上位者的气质,不怒自威。 “儿媳沈氏,参见父皇。”沈冬素再次行礼道。 皇上笑着点头: “不错!没想到光州那偏远之地,还有这么娇艳明媚的姑娘。” “萧儿自己挑的媳妇,很不错。” “这个儿媳妇,朕认了!” 沈冬素适时地羞涩低头,放心不少,皇帝既然这么说,不会再有人拿她村姑出身攻击她了吧? 就算不认可她这个儿媳也没事,反正三年后和离。只要别找她麻烦就行了。 她提了一路的心微微放下来一些,不过她很快就发现新的问题。 那就是,皇上为啥装病把凌墨萧急召回京? 还有,凌王可是病的快死的人,全天下都知道。 皇上怎么对他突然康复,一点也不惊讶? 这对父子,在打什么哑谜? 皇上命赐座上茶,沈冬素自然一口也不敢喝。 她默默地听着凌墨萧关切地问:“父皇身体不适,可康复?” 虽然她没抬头看,但也感觉到皇上的眼神冰冷了几分: “不过是吃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已经无碍。到是萧儿,这一路,可太平顺遂?” 不干净的东西,呃,连莫修谨都知道,代表的是毒药。 有人给皇帝下毒!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 怪不得门外那么多护卫,下毒没毒到皇帝,下一步就该行刺了吧? 还有,凌王和凌王妃死在洛阳的消息,京城都传开了。皇帝难道没听说?这一路怎么可能顺利? “回父皇,儿臣心念父皇安危,故弃船急行军,听说船队在洛阳遇到了点小问题。” “不过并未耽误行程,儿程这一路,托父皇洪福,很顺遂。” 皇上轻轻点头:“萧儿素来身体不好,且先去西山别院休养。皇后那里,就不用见了。” 沈冬素听的云里雾里,这是接着让凌墨萧扮病人? 父子俩又说了一阵字字有玄机的家常话,然后皇上给了一堆赏赐,还吩咐内侍将凌王妃的玉碟送到宗正寺。 随即两人跪拜辞行,还是那一支禁军,护送两人直接去西山别院。 沈冬素一路都没敢说话,不知道大夏有没有类似锦衣卫的组织?说话被偷听到怎么办? 直到进了西山别院,看到这个比凌府别院大数倍的行宫,她算是知道自己之前问的话有多蠢了! 行宫里有不少护卫婢女,但没一个她眼熟的,直到看到甲四和庞先生,她才安心一些。 对了,他俩来了,小盼哥呢? 然后她就见到站在庞先生身后的莫修谨,跟两人一起,恭敬地给凌王和凌王妃行礼。 看来大家都在演啊! 这种情况应该是在京城的日常了,再想像在光州那样,无上下尊卑之分,是不可能了。 庞先生是王爷的幕僚,莫修谨是他的徒弟。 凌墨萧说,想用她说的方法救蔡沅,就别让旁人知道她和莫修谨、蔡沅之间的关系。 甲四是王府护卫首领,唯一能进内院的男丁。 他先一步将内院的婢女嬷嬷遣走,待门一关,沈冬素才放下崩了一路的精神,差点就瘫坐在椅子上。 她有一肚子话要问,但现在时机不对,她知道凌墨萧要和庞先生、甲四议事。 自己进卧房换梳洗换衣裳,此时已过子时,她早就疲惫不已。 又不敢先睡,就趴在桌子上边等凌墨萧,边打瞌睡。 头一回她没睡死,凌墨萧的脚步声一靠近,她就瞬间惊醒坐直。 凌墨萧满眼心疼:“怎么不先睡?” 沈冬素忙上前接过他手中的帽子,手脚慌乱地解他的官服: “王爷,现在咱俩说话,安全吗?” 凌墨萧一愣:“此言何意?” 沈冬素听听屋顶,又听听窗外。垫起脚尖对凌墨萧耳边道: “我怕有人偷听。” 凌墨萧觉得又心酸又好笑,小丫头还是吓到了。不禁伸手揉揉她的后脑勺: “放心,有甲四在,很安全,探子进不来。” 沈冬素这才放心地问: “父皇的身体没事啊!我虽没给他把脉,可看脸色,听他说话声音,也知道他没啥大病。” “为什么说重病垂危,将你叫回京城?” “还有,父皇他不怀疑你的病情吗……” 沈冬素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凌墨萧静静地听她说完,才一一回道: “父皇前段时间被人下毒,还在避暑山庄遇刺。” “其实都有惊无险,父皇给在宫中监国的太子送的信也是,身体抱恙。” “没几天传遍天下的消息就成了,父皇重病垂危,急宣封地诸侯王回京。” “呵呵,太子太心急了!不,应该说那个女人太心急了!” 沈冬素诧异道:“皇后都没想办法打探一下皇上的真实情况吗?” “她太过自信,去年派人到光州,确定本王病重。就迫不及待地行动起来。” “父皇令人封琐消息,看这对母子能玩出什么花样,没想到他们蠢成这样!” 沈冬素又问:“那你的身体情况,父皇是知道内情的吗?” 凌墨萧轻轻地点了一下头:“父皇一直都知道。” 沈冬素没再多问,既然知道,那也知道之前他身中蛊毒命悬一线,可还是将他打发到光州。 若非遇到她,凌墨萧现在肯定已经投胎转世了。 皇上到底是什么意思?信任这个儿子,为何不努力为他医治? 不信任这个儿子,又为何把什么事都告诉他? 还是说,皇上知道凌墨萧康复后,才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的? 怎么感觉皇帝养儿子,也跟养蛊差不多。 但她更好奇的是:“皇后怎么有这么大的权力?” 凌墨萧轻叹一声:“陈家手握重兵,镇守北地边塞。” “太子妃卢氏,卢家同样镇守一方。” “卢家也是父皇的外家,从父皇还在潜龙开始,就依仗卢家坐上大位。” “并非皇后权力大,而是这些百年士族,盘根错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实难对付。” 凌墨萧的声音中透着疲惫和无奈,他当年被皇后坑害,还不是因为他再强大下去。 就动了士族的根本,他的母妃只是四品官的女儿,他背后没有大士族。 他就像皇上锻造出来的一把钢刀,士族再放任他成长,这把刀早晚会削到他们身上。 凌墨萧以为沈冬素听不懂,便没说的太清楚。 但熟知历史的沈冬素岂会不懂!历朝历代皇权被士族牵制的事,可不少。 晋时王谢两大士家,比司马家的权力还要大。 就连唐太宗,也为陇西士族苦恼不已。 大夏的士族同样强盛,已然动摇国本,但凡不是昏君,都会急着想改变什么。 而皇帝只是推一个亲儿子出来,试着削一削士族的枝结。 结果就是,凌王被下蛊毒,背上害死三军的罪名,去光州等死。 而太子则彻底成为士族的傀儡,把皇后的话当圣旨,对皇上防备有加。 沈冬素有点明白皇上和凌墨萧准备做什么,若真成功了,那将是天下震动。 真正的颠覆朝纲,可谓是叫天地换新颜! 而她,好像也卷入其中了。 几条巨龙在搏斗,她这条异世来的小鱼,只想混口饭吃的小鱼,竟然被卷进这样的斗争当中! 怪不得凌墨萧说此行有风险,这叫有风险吗?这叫行差一步,就是万劫不复啊! 并且,她还发现了一个新问题。 “皇上将我的玉碟送到宗正寺,那我就是真正的皇家儿媳。” “殿下,您别哄我,我虽没读过什么书,对皇室的规矩也不太明白。” “但玉碟一进宗正寺,我便生是皇家的人,死是皇家的鬼。” “三年后,咱俩还能和离吗?” 凌墨萧丝毫没有犹豫,直视她的眼睛道:“如果三年后,你想和离,我一定让你如愿!” 沈冬素尴尬一笑:“不是我想不想啊,咱得按合同办事。” “还有,你的办法,不会是像我救阿沅姐一样,让我也假死脱身吧?” 王爷替王妃想法子死遁……这到挺新鲜的。 凌墨萧摇头,眼中尽是宠溺和淡淡的悲伤: “若此次我败了,不用三年,你就成了小寡妇。” “我会跟父皇禀明,归还你的玉碟,让你能再嫁。” “若我还活着,那我便是胜利者,与你和离这等小事,自然有权作主。” 沈冬素突然觉得心里很不滋味,他好像将生死置之度外一样,可依旧在为自己考虑。 第141章 拍卖行和救阿沅姐的办法 沈冬素心生感动地道:“既然如此,不管这三年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同舟共济。” 凌墨萧伸手揉揉她的发:“别怕,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沈冬素急道:“你也不能有事!” 凌墨萧轻松一笑:“你放心,便是本王真出了事,与你的承诺,也有人兑现。” 沈冬素急道:“我在意的又不是这个!” “那你在意的是什么?” “是你!” 回答的太快,两人都有些没反应过来,沈冬素觉得自己的脸肯定红的像胭脂。 可看着凌墨萧,他的耳尖也红的通透,连脖颈都染了一层樱花似的颜色。 她赶紧转过头不敢再与他对视,平息了一下情绪后道: “王爷,您上次提的生意,妾身有些想法。” 她深知凌王会看上她这个小村姑,来配合他演这场大戏,让她做假王妃。 除了机缘巧合,还有就是看重她的能力。她的医术,她会做生意,既然如此,那自己当然要做好本职工作。 在这三年里,帮凌王挣银子,尽全力协助他。 之前她觉得,只要自己做好分内的事,三年后就能全身而退。 现在看来却不行,老板连一万两黄金的赏赐都付不起,真要倒台了,三年后和离时能付得起她的‘赡养费’吗? 想让老板有钱付,首先老板不倒台才行! 所以,在和皇后太子这场战斗中,她便是有十分力,也要努力出十二分才行! 幸好知道现在最强盟友是皇帝,否则她真得早做计划,救出阿沅姐之后就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凌墨萧对她态度变化如此之快,除了心中暗道一声,没良心的小丫头。 嘴上却没说什么,到现在为止小丫头对他的感情,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若是以前,小丫头在乎的只会是银子,现在,已经开始在乎他的安危了。 所以凌墨萧也不逼她,听她说生意,那便说生意。 “哦,你想到了什么?” “王爷听说过拍卖吗?” 凌墨萧点头:“听过,常有商行获利奇珍异宝,因数量稀少,而买家众多。” “便用拍卖的方式来出售。” 其实他听过最多的是某青楼花魁卖拍梳拢,但这话他自然不能跟沈冬素说,万一被小丫头误会,他喜欢去哪种地方怎么办? 沈冬素眉飞色舞地道: “我想到的生意就是,咱们开一家拍卖行,即可拍卖自有的商品,也可以承接租给商行拍卖。” “像光州的香水、香膏、精酿酒、药物这些东西,量少且贵,正适合用于拍卖。” “能参与拍卖的自然都是京城的勋贵富商,往来间打探消息极为容易。” “王爷觉得如何?” 凌墨萧眼睛一亮,此法确实可行,他在京城还有一些产业,也不需要投入什么资本。 点头道:“好!拍卖行的事便全权交由你来,你需要什么人手物资,跟甲四说。” 沈冬素瞬间有了被老板信任,放手一博的干劲。瞌睡都没了,恨不得立即去书房写企划书。 幸好被凌墨萧阻止:“先睡觉!再重要的事,也等睡醒再说。” 这里的卧室没有拔步床,是一张标准的夫妻床,这可跟在路上敷衍一下不同,两人可是要在这里住很久的。 她期期艾艾地道:“我去找张小榻。” 凌墨萧拦住道:“不可,府里管事的嬷嬷是从宫中出来的,我们若分床睡,她一眼就瞧得出来。” “就像在王府时一样,睡两床被子,只要你睡相好,本王绝不会越界。” 沈冬素率先爬到最里面,抱着被子道:“我早说了,我的睡相好极了!” 但她忘了一点,那就是天气热起来了,她又不能只穿小衣,穿的严严实实地睡觉,半夜总踢被子。 凌墨萧起来给她盖了好几回,恨不得压在她身上,将被子给压紧了。 真是个折磨人的小丫头! 翌日一早,沈冬素起床后惊喜地发现,纪绣娘一行到了。 对此她是真的很高兴,让她跟宫里来的嬷嬷打交道,她太不自在了。 还是纪绣娘做内院嬷嬷,她安心些。 对此纪绣娘略显惊讶和欢喜,她以为王妃入京后,会极力掩饰自己出身农户的事。 她们这些老人都打发的远远的,没想到王妃一点都没变。 除了原先的那些婢女,沈冬素还看到一个眼熟的姑娘,这姑娘跟她一样高。 长相清秀,眉眼间英气十足,气质也跟别的女子不一样,她行动飒爽,做事干净利落。 正是有过一面之缘,假扮她登般的那个女护卫。 凌墨萧亲自介绍:“这是月见,身手不错,以后她是你的贴身婢女。” “不论你去哪里,一定要带着月见!” 女版甲十八,幸好小姑娘没按号码取名字。 月见干脆行礼:“参见王妃。” 沈冬素忙笑问:“免礼,听说你落水了,可安好?” 她上前携月见的手,小姑娘手有些粗糙,掌心都是老茧。 她当然不是为了摸人家小姑娘的手,而是悄悄给她号脉,确定她并没有伤病。 月见有些受宠若惊,也不看沈冬素,低头道:“奴婢很好,多谢王妃关心。” 凌墨萧去外院和庞先生议事,沈冬素则准备写拍卖行的企划书,看月见有些无措地站在旁边。 她笑道:“你不必拘谨,你也是从光州来的,自是知道我出身农家。” “你的规矩礼仪,比我都强。在我面前,不用这般拘束。” 月见明显没料到王妃是这样的性格,她以为农家出身的王妃,会小心翼翼、胆小惊惊。 可王妃落落大方,待人可亲。 月见对自己的差事,突然有了兴致,保护这么美丽娇小的王妃,还真是美事一桩呢! 沈冬素本来是用炭笔写企划书的,可想到这么重要的文件,炭笔很容易涂抹消失。毛笔她实在写不好。 便给自己的贴身婢女加护卫,下了第一道指令:“月见,你能帮我取几根鹅毛吗?” “要羽尖上最大的那几根。” 月见虽疑惑,但并没发问,很快照做。厨房没活鹅,但别院湖中养了几只看家鹅。 抓住它们拔毛,还真要点功夫。看家鹅的本事,比狗还野。 很快月见拔了十几根鹅毛送来,沈冬素当着她的面,动手做鹅毛笔。 先取沙将鹅毛插进去,再加热沙子,待放凉后,笔杆就变得更结实耐磨。 再削尖前端,掏空笔杆中的杂质,然后就能沾墨书写了。 当看到她将鹅毛当笔,流畅地写出蝇头小棍时,月见的眼睛瞪的老大。 这能当笔用? 沈冬素见她一脸好奇,很友好地送她一枝,又送一枝炭笔和纸张: “你且试试合不合用。” 有了鹅毛笔她写的快多了,花了一个多时辰,写了厚厚一叠企划书,接着便是去看场地。 这一个多时辰,月见又跑去拔鹅毛,学着做笔。 她觉得这太好用了!比毛笔简单好用,还不要钱。 一听沈冬素要出门,她立即去安排马车,和通知甲四。 沈冬素将企划书给凌墨萧:“爷先看看,哪里不适合,待我回来咱们再商议。” 一旁的庞先生扫眼一看,先被她的字迹吸引,那是不属于任何字体的新式字体。 但极工整,纸张像是被画了无数个小四方格,每一个字都写在格子中间。 王妃真是农女?哪个农女能练成这样的好字? 凌墨萧好奇的却是:“你用的什么笔?” 庞先生疑惑,除了毛笔还能有什么笔? 一旁的月见却惊讶,王爷只看一眼,便知王妃用的不是毛笔,王爷对王妃很细心呢。 沈冬素略显得意地将一支羽毛笔给他:“鹅毛笔,王爷试用一下。” 凌墨萧笑着接过:“你出府是?” “看一下场地,装修要根据场地来。” 凌墨萧点头,叮嘱甲四和月见:“保护好王妃。” 两人恭敬应下,沈冬素看到庞先生身边的莫修谨,笑道: “表哥来到京城还没逛逛吧?我们一起去。” 莫修谨朝庞先生和凌墨萧行礼,和沈冬素一起坐上马车进城。 庞先生看着马车走远,才道:“王爷,王妃带莫秀才,怕是要去打探蔡沅的情况。” 凌墨萧轻声道:“无妨,她有分寸,未有十足把握,她不会乱来。” 两人猜的没错,沈冬素此行除了看拍卖行场地,便是去打探阿沅姐的消息。 莫修谨早就迫不及待,一到京城那一天,若非庞先生拦着,他都要找到卢府去。 在光州的时候,他以为到了京城,就能见到阿沅。 没想到来到京城后,他和阿沅依旧隔着天涯一般! 卢府那高门大院,他一个秀才,连侧门都进不去。并且,他也不能打草惊蛇。 救阿沅之事,急不得。 路上,沈冬素安慰莫修谨:“表哥,你是读书人,应该知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我们救阿沅姐的难度,不亚于打仗。所以咱们得先了解敌人。” “凌府在卢府的眼线,只有一个烧火的嬷嬷,和一个外院跑腿的小厮,凭他二人,救出阿沅姐很难。” “我们必须有更多的帮手才行……” 莫修谨不知道在想什么,眼神有些发飘,沈冬素说了很多,他一句也没回应。 沈冬素不禁伸手搭向他的手腕:“表哥,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莫修谨这才回神,正色道:“我跟庞先生打探过了,卢府三房庶出的二公子,也是今科秀才。” “我想去跟他结交,然后进卢府。” 沈冬素大惊:“不行的表哥!这跟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 莫修谨悲切地道:“冬素,阿沅姐她是生是死,是病是残,我们都不知道。” “光靠王爷的眼线根本救不出她。王爷被皇上禁足西山别院,还要防着太子暗杀,我们不能拖累王爷。” “救阿沅姐之事,必须我们自己来。” “不看到阿沅姐一眼,我不放心。我不是鲁莽之辈,此事我早有计划。” “庞先生也会暗中助我,此次进城,我单独走,待我进了卢家,会想法子跟你联络。” 沈冬素这才发现莫修谨还带了一个包袱,看来他早有此打算。 她提醒道:“可你的病,万一受刺激了怎么办?” 莫修谨轻声道:“我带了你备的药茶,冬素,你不可能照顾我一辈子。” 沈冬素沉默了,她不知道还能怎么劝,又不能把莫修谨绑起来关着。 只得轻声道:“跟卢氏人结交,少不了金银开路。” 说话间从袖中取出两张百两的银票:“你进城后先换成散银,不管情况如何,三天后给我带个信。” 莫修谨也没客气,接过道:“你放心,庞先生将京城里王府暗桩告诉了我。” “真有事,我脱身不成问题。” 在城门外一偏僻地方,莫修谨先下了车,沈冬素满腔担忧也无可夺何。 甲四和月见都是寡言少语的人,但见她这般失落和担忧,月见尽量组织语言安慰道: “此事有庞先生谋划,便是成功了一半。王妃莫忧心。” 沈冬素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我只是觉得,自己好无能为力。” 甲四轻叹道:“京城不比光州,许多事,连爷都无能为力。” “莫秀才是个聪明人,还有庞先生和王妃在暗中帮助,不会有事的。” 沈冬素沉思片刻后道:“甲统领,可否请你帮个忙。” “将卢家所有人口的信息,整理给我。” 这点小事甲四自然答应,说晚上就能给她,上至卢家现任家主,下至门房的消息,都给她。 进城后,甲四直接带她去凌王所属的一处商铺。 然后沈冬素就发现,在光州凌王的铺面都是全城最好的地段,最气派的宅子。 而在京城,这商铺就极不起眼,跟凌王人在京城一样,尽可能地做到低调、无声。 这些铺子做拍卖行是不行的,太小,地段也不好,连个停马车的地方都没有。 甲四带着她在繁华的街市转了半天,她看中的铺子,要么后台是太子、卢家之流,反正就是不可能合作的。 要么就是租金高的离谱,估计拍卖行还没开起来,王府现有的资金都填进去了。 第142章 当街救人 沈冬素见时间不早了,决定今天先放弃,明天托伢行来找。甲四调转车头,准备出城。 就在这时,前方突然出现一辆急速奔驰的马车,车夫大叫道:“让开!让路啊!” 甲四才将马车拉到一旁,突然看到路中间有一个小孩子,挣脱母亲的手,拐回来捡掉到地上的吃食。 那母亲绝望地去救孩子,却已来不及,马车近在咫尺,眼看就要撞到孩子身上。 甲四速度极快,一个飞身,抱着孩子就地一滚,错开了马车。 将那懵懂的孩子送到他母亲手中,那母亲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哭的撕心裂肺。 不断给甲四嗑头,又按着孩子磕头。 而这个异动,让那匹飞奔的马受了惊,又撞到一个菜农的板车,马匹一声嘶鸣,一个急速转弯。 竟将那马车掀翻了,车夫摔在地上,车厢里的人同样摔出车外。 是一个年轻女子,抱着一个约摸五、六岁的小姑娘。 那女子一看就是非富既贵,很有涵养,但此时,她已顾不得体面和教养。 抱着孩子哭求:“来人啊!送我们去太医院,我女儿病危!” 被月见护着坐在马车里的沈冬素,一闻此言立即跳下来,一看那小姑娘,脸色青白,口吐白沫,翻着白眼。 不是马车摔出来的问题,而是她本来就有重病。 去太医院要经过多条闹市,就像是飞,飞过去也晚了。 她顾不得会不会泄露自己会医术的事,忙拉那女子上她的马车:“快,上车。” 女人以为是送她们去太医院,忙道谢道:“多谢姑娘。” 一上车,沈冬素就取出随身带的银针,问那女子道: “你女儿是先天心急,还有食物过敏之症,这是吃了什么诱发的病?” 那女子目露震惊,忙道:“是蜜饯。姑娘会医术?” 沈冬素直视她的眼睛,救人,特别是救儿童,最怕的就是出现医患矛盾,所以得提前问好。 “你女儿现在送太医院已经来不及,我可以施救,但我不能保证,会药到病除,如果你……” 她还没说完,那女子就跪下求道:“救您救救我女儿!您放心,她的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这些年看过多少大夫都束手无策,万一真因此有个三长两短,我绝不怪姑娘。” 儿科大夫最喜欢的就是碰到这种明事理的家长,所以沈冬素让甲四将马车停稳在路边。 她将小姑娘放平,先清理了她口中的异物,把脉之后施针。 两针之后,小姑娘已经不再抽搐,眼睛也合上了,脸上的青紫渐消。 那女子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影响大夫针炙,但见女儿不再受苦,她还是流下欢喜的泪水。 很快,沈冬素施完针,取出随身带的小本子和炭笔,写了一方给甲四: “去最近的药铺抓药,煎好端来。” 这时外面来了一群仆人,急吼吼地问那车夫:“夫人呢?小姐呢?” 车夫呻吟着指向甲四:“在他的马车上。” 那夫人忙探头道:“都安静!速去另驾一辆马车来。” 那夫人一边回头看女儿,一边看着街口希望甲四能出现。 沈冬素将针一根根拔去,估摸着小姑娘该发汗了,便取出手帕给她擦汗。 那夫人低头看到她拿的帕子,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忙道: “多谢姑娘,还是我来吧!” 沈冬素也不客气,指点着道: “回家速速换了衣裳,别吹到风,晚上会发烧,别慌,一会我另开一个方子,发热就喂药。” “以后别给孩子穿丝、绸、纱的衣裳,穿棉衣,吸汗。” “饮食最要注意,多给孩子吃山药……” 她说的仔细,那女子听的认真,待甲四端药回来,喂女孩喝下,没一会,女孩更长睫轻颤,醒了过来。 “娘亲。” 女子轻轻地抱着女儿,像是怕吓到她,只敢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无声痛哭。 “乖宝儿,吓死娘亲了!” 小姑娘大眼睛灵动地转着,脸色因长期生病显得有些青白,极为瘦弱。 孩子醒了,女子这才自我介绍:“妾身是威远侯正妻姜氏,这是小女柳婉雯,小名宝儿。” “多谢姑娘救命大恩,妾身无以为报。愿奉白银千两,还请姑娘医治小女。” 沈冬素心生感叹,不愧是京城,一板砖摞下去,砸死十个人,有七个都是非富即贵的。 不知为何,她感觉姜氏在介绍自己,说起威远侯正妻几个字时,有些咬牙切齿之感。 好像这个身份不是荣耀,而是负担一样。 并且,她还有疑惑:“夫人对我会医术之事,不感到奇怪吗?大夏是禁止女子行医的。” 姜氏含泪道:“我只此一女,为了宝儿,我愿意做任何事!” “别说姑娘是女子行医,便是任何身份,只要能救我儿,我也不在乎。” “还未请教姑娘身份?可方便登门为宝儿医治?” 沈冬素皱眉,说不说真实身份呢? 她犹豫了一下,决定先不说,回头查查这个威远侯是什么人再说。 摇头道:“我现居城郊,不太方便每日进城。我可以留个方子,让小姐先吃着……” 她还没说完,那姜氏就急切地道:“姑娘住在哪?我在城郊也有别院,可带小女就近住着。” “西山。” 姜氏忙喜道:“真是太巧了,我正要带宝儿到西山别院小住。” 西山一带是勋贵们避暑消遣之地,建了许多宅子,几乎京城排得上名的勋贵,都在那里置了别院。 沈冬素只得道:“如此,明日午后,我去贵府拜访。” 姜氏很是高兴,女儿的病,终于有希望了! 这姑娘一眼就看出女儿的病症,几针就将女儿从鬼门关拉回来。 一定是医术非凡之人,本以为自己即将陷入深渊,如今却从天降下一根绳子。 很快姜府的马车来了,姜氏没令回府,直接让去西山别院。 临走时留了一声刻着姜姓的玉佩给沈冬素:“明日我们母女在西山姜府,静等姑娘。” 这对母女一走,沈冬素忙问月见:“威远侯是太子的人吗?” 月见摇头:“不是,威远候是武将,镇守边关多年,才回京城,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党派。” 沈冬素心一喜,如此,去姜府救小宝儿,就不怕会给凌墨萧惹事了。 她猛地反应过来,姜府,怎么会是姜府?不应该是柳府吗? 她问月见,月见也是才回京城,对别人的家事哪里清楚。 幸好甲四刚刚抓药的时候打探了下,他是不喜欢八卦的,但王妃送起,总要回答。 “威远侯跟姜氏成亲后就去了边关,今年才奉旨回京,一去七年。” “回来时带回了一个妾,和两子一女。他正在请旨,要将这妾室扶成平妻。” “姜氏这个正妻,因只生一个女儿,还是出生就带有心疾,极难养活。” “不得婆婆喜欢,全家都支持将那妾扶成平妻,如此那两子一女便不是庶出而是嫡出。” 甲四也没多说,短短几句话,沈冬素便明白为何姜氏对威远侯带着恨意。 为何带女儿回姜府,而不是去柳府。 月见气愤地道:“一去几年不归家,姜氏到是想生儿子,跟谁生去?” “什么扶成平妻,这是要将姜氏母女扫地出门啊!” “姜氏的娘家人呢?不管吗?” 甲四道: “姜氏的娘家并没有爵位,她出身商贾,先祖是靠海商发家,后朝廷禁海,便成了江南巨富。” “当年威远侯府岌岌可危,急需银钱,也无高门贵女愿意嫁进柳府。” “威远侯便娶了姜氏,靠姜氏的嫁妆撑过去,顺利得到军权,远赴边关。” “若非如此,威远侯府只怕已经无实权,只有虚名了。” “饶是如此,威远侯和他母亲,一直嫌姜氏是商贾出身,对她多有不满。” 沈冬素听的也是气愤不已,没想到这个威远侯是如此绝情之人! 需要人家的银钱助力,就娶进门。得到好处,又嫌弃人家的出身不好。 还光明正大地带妾室和孩子进门,这一听那婆婆肯定是知道内情的,估计全家都瞒着姜氏一人。 她在侯府叩心泣血,照顾一大家子。让差点就成为末等爵的威远侯府,重新站起来。 而威远侯却在边关,另娶她人,还带回来要扶成平妻,一点也不给姜氏脸面,一点也不顾念体弱的宝儿。 沈冬素轻叹一声,这年头离婚可不容易,特别是勋贵士族之家,和离难如登天。 除非有一个强势的娘家,可姜家是商户,再强也强不过勋贵。 姜氏再难,为了女儿,也得咽下这口恶气。 她越发没了找拍卖行的心情,只是让甲四从卢府所在的街区路过一下,她远远看一眼,那个关着阿沅姐囚笼的位置。 随即出城回西山,一回到别院,她就找凌墨萧说这件事。 见她义愤填膺,为姜氏抱不平,凌墨萧也不知如何安慰,只默默地听着。 心中却记下,小丫头对纳妾娶平妻之事非常厌恶。 虽然他无此打算,但也要谨记,绝不能做出这样的事让小丫头生厌。 待沈冬素问他:“我能跟姜氏说真实身份吗?” 凌墨萧轻笑道:“只怕过了今夜,不用你说,她便知道你是谁了。” 沈冬素一愣:“怎么可能?我没露出任何破绽啊!” 凌墨萧抬抬下巴,示意她看甲四:“本王的亲兵统领,许多武将都认识。” 又示意她看手帕,今天出门穿的衣物,带的东西,都是纪绣娘准备的。 这块手帕的材质是内府专贡,皇族专用。 那姜氏心细如发,稍一打探必自沈冬素出自凌王府,但对她是王妃还是别的身体,只怕不确定。 沈冬素大急:“怎么办?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皇上让您在西山养病,万一太子他们知道了怎么?” 可看着一个小姑娘即将死在她面前,她也不能不救啊! 凌墨萧轻轻揉着她的小脑袋,安抚道:“无事!我们一进宫,太子和皇后就知道。” “在京城,是没有秘密的。” 她看向凌墨萧的腿:“那你还要装病吗?” 凌墨萧一噎,如果他说不用,小丫头肯定会问,都不用装病,还让她天天在身边做什么? 如果他说用,又与刚才的话有悖。 幸好,他很快反应过来道:“假做真时真亦假,有些人面前需要装,有此人面前不用装。” 沈冬素似懂非懂,再一次真诚地问:“你确定我不会给你惹麻烦?” 凌墨萧眼眸温柔地看着她:“本王早就说过,你想做什么都行。” “在本王身边,你可以做你自己!” “冬素,你永远不用担心给我惹麻烦。” 突然一探身,贴着她耳朵轻柔地道:“做为夫君,为娘子处理麻烦事,天经地义。” 沈冬素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她是真没志气! 不管多少次,只要他靠近,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脸红心跳。 特别是他唤自己‘冬素’的时候,那两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好像是带着一股魔力。 一股无形的电流,从那两个字中射出,让她从耳朵,到全身,都酥麻了。 她低头道:“多谢王爷,那我明日便去给柳小姐医治。” 说完赶紧转身逃也似地跑了,跑到门外,她忍不住回头。 只见凌墨萧站在原地,眼眸带笑地看着她,他的衣袖被风吹起,如墨的长发未束,如嫡仙人一般。 可这样一个人,刚才,在撩她?! 错觉吗?凌王殿下,最近有点不对劲呢! 为了让自己平息下来,她跑去给宝儿备药,为明天上门医治做准备。 同时也跟纪绣娘详细打听姜氏和威远侯的事,更多的则是打听卢府的事。 她不敢再去找凌墨萧谈莫修谨,让人去请庞先生,她一说庞先生便道: “王妃放心,莫公子接近卢三公子一事,有老夫暗中相助,会很顺利。” 她突然觉得小盼哥进卢府,不是哪么简单的,或者说目地不光是为了救阿沅姐。 这是她第六感告诉她的,自从原主留在身上的执念离开,她好像第六感变得更灵了。 她没有委婉,而是直接问:“我表哥混进卢府,还有别的目地吗?” 庞先生赞许一笑:“果然瞒不过王妃。” “不应该说是有别的目地,最重要的当然是救蔡沅。” 第143章 出身乡野的凌王妃 沈冬素急问:“别的目地是什么?可有危险?” 庞先生轻叹一声道:“随王爷回京城的人,哪一个没有危险?” “便是王爷和王妃,不也处于危险之中!” “至于莫公子进卢府的目地是什么,请恕老朽不能回答王妃。这是莫公子的私事,改日王妃可以当面问他。” 这下沈冬素哪心急啊,这阿沅姐还没从那个囚笼中救出来,又把小盼哥搭进去了! 她真想立即去找莫修谨问一问,他到底在想什么? 猛地想到不久前的一次谈话,莫修谨面如死灰地说,自己的病,根本无法当官。 同样也没资格娶阿沅姐,更不应该有后代。就让疯病从他这里,绝了! 她心一揪,当时只当是莫修谨太过担忧阿沅姐,说的气话。 想着把阿沅姐救出来,有阿沅姐安慰,他也不会这么绝望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他说的都是真心话吧! 他一定是抱着哪怕舍了性命,也要救阿沅姐的信念去卢府的。 沈冬素死死咬着唇,一股无力感袭遍全身,待口中尝到血的味道,一股血腥气直冲脑门。 她突然像冲破了桎梏一般,特喵的,畏手畏脚,怕东怕西可不是我沈冬素的风格! 她提起裙角,飞速去找凌墨萧,正色问他: “你说不管我做什么,你都支持,是不是真的?” 凌墨萧上前抬起她的下巴,皱着眉看着她的嘴唇:“怎么流血了?” 她正要挣扎,突然凌墨萧低头,双唇微动。 她瞬间心跳如鼓在锤,凌王殿下,你该不会,要吻我吧? 怎么办?我要不要跑?可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不能在这里吻啊,别人会看到的…… 就在这时,凌墨萧伸出手指,用食指的指腹,轻轻地,擦去了她唇上的血。 松开她的下巴,目光柔柔地看着她,轻声道: “我是你的夫君,无论娘子做什么,自然,全力支持。” 沈冬素只觉心尖尖那一点,好像被他的话给揉软了,像一只羽毛扫过一般,痒痒的,甜甜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道:“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招黑的。” 凌墨萧失笑:“在京城,我的名声已污泥里,再怎么黑,也无妨。” 沈冬素急道:“名声差有什么关系!在沈家村,我的名声一样差,一点也没影响我嫁给你!” 是的,她在沈家村名声扫地之时,是凌墨萧大张旗鼓地迎娶,让她一雪污名带来的耻辱。 有了莫修谨这个前车之鉴,她要把身边人的话放在心上,像凌墨萧,总说自己在京城名声差。 她掂起脚尖,努力跟他平视,拍拍他的肩膀道:“在沈家村,是你帮我洗去污名。” “现在,该我回报你!” 凌墨萧喉结滚动,眼眸由平静的湖水,变成深遂的古潭,好像要将她溺进去似的。 “好!为夫,就依旧娘子了。” 大话说出去了,特喵的,我到要看看这京城是什么龙潭虎穴不成! 沈冬素干劲满满,那感觉就像刚穿越过来,身上有着原主的执念。 一定要帮沈林钟赎身,要给沈父治病一样的执念。 她一定要救出阿沅姐,不能让小盼哥走上绝路,还要让凌墨萧振作起来。 这下子开拍卖行就显得迫在眉睫了,她忙让甲四去找伢行,商铺的信息,伢行那里知道的更全。 自己则赶紧看卢家人的信息,她发现甲四送来的信息很笼统,她自制表格。 请月见帮忙,一起将人员分类,又列了个大图表,填交叉线,几张纸将卢家几位家主的情况统计的明明白白。 月见都看呆了,原来情报还能这样统计! 不是,王妃你不是农女吗?哪家农女学这些东西?这可是涉及算术的,一般学子也不学这个啊! 还是说,王妃其实出身高门,王爷为了不引起皇后和太子的注意,才故意给王妃弄个农女的身份? “看出来什么了吗?” 听到王妃的问话,月见忙回过神道:“卢三爷,每月去青楼的次数超过十次。” “可以收买青楼女子,以此从卢三爷身上打探消息。” 沈冬素面露厌恶地道:“此法确实可行,只是暂时没必要。” “我觉得这个卢二爷的行踪更为可疑,他半年悄悄回了三趟老家祖地。” “理由一是祭祖,二是修建宗祠,三是老太太大寿需要家乡土,他亲自去取,以示孝心。” “这理由也太牵强了!若我猜得没错,卢家祖地,定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卢二爷亲自去处理。” 月见眼睛一亮,若找卢家的把柄,从卢三爷身上找确实很容易,但都是小把柄。 现任卢国公是卢家大爷,他一直在京城,无旨不得外出。 可以说,卢大爷是卢家明面上的家主,卢二爷就是他手中的刀,背后的大事,都是卢二爷在做。 从卢二爷身上找把柄,会很难,但若找到,绝对是大把柄。 月见才要去告诉甲四,又听沈冬素道: “还有这个,卢家清客魏风,在卢二老爷回老家时,也离京,去的却是大小姐所嫁洛阳。” “我总觉得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时间太巧合了,可派人查一查。” 她今天只看了卢家的几个当家人,和清客幕僚之类。 卢家旁枝、仆人、庄园等资料还没看,但已经发现了两处问题。 月见看着低头看资料的王妃,一张美丽的小脸,不像平时那样随和可亲,而是一脸严肃。 反而让人心生敬意,有那一瞬间,她觉得王妃和王爷好像啊! 月见去找甲四,沈冬素则重点看卢三爷的二儿子,也就是莫修谨要交好的二公子。 平平无奇,是个书呆子,因是庶出,生母早逝,不得卢三爷喜欢。 但因卢府别的公子,都不喜读书,他这个书呆子反而显得另类,卢三爷虽不喜欢他,也不苛刻他。 这个人好像没什么疑点,凭小盼哥的才华和机智,再有庞先生暗中帮助,交好同期秀才,应该很容易。 不知不觉,她竟然看到了天黑,笔记写了厚厚一本,卢家上上下下八百余口,她差不多快摸清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等甲四的消息,等小盼哥的消息。 还有就是,明天给宝儿治病,见伢行租商铺…… 另取一张白纸,将目前的困局、目标、待办事项一一写清,自己捊清思路,然后将纸撒碎烧了。 把甲四给自己的资格,锁到沈父做的那个木箱夹层里。 她可没天真地认为,王府很安全,不会有泄密的可能。 忙了一天,和凌墨萧一起吃了晚饭,她洗澡的时候差点就睡着了。 毕竟这具身体还是青春期,还在长个,吃得多又贪睡很正常。 同时记忆力好,思路清晰,让她觉得自己比高三时还厉害。 当凌墨萧上床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滚到床里面睡着了。 凌墨萧不禁失笑,真是个心大的丫头,她是不是从来没有择床的毛病? 在光州别院,在路上,在马背上,在这里,她累了,就能安然入睡。 让人……好生羡慕。 他已经听月见报过卢二爷的事,不禁抚摸着沈冬素的秀发,目光炯炯地看着她的睡颜。 小丫头,你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他之所以要放手让沈冬素自己去解决事件,就是发现她的聪明劲,是不逼一下就不使出来。 她的一些本事,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有多厉害。 只有要用的时候,她才会表现出来。 凌墨萧很想看看,这个小丫头还会什么?你当年真的是跟云谷神医学的医术? 那你这一身旁的本事,又是跟谁学的? 翌日天一亮沈冬素就醒了,心里有事,自然就不会睡懒觉。 她决定先去姜府看看柳宝儿,再回府等伢行的人过来。 姜氏这一夜,一定不好受,肯定是守着女儿一刻也没合眼,又心急如焚地等她上门。 她没孩子,虽然无法感同身受孩子病重,父母的心情。 但她见过太多,有些年轻的母亲,头一天还光鲜亮丽,可一听到孩子的病情。 只一夜,就变得憔悴不堪。更严重的,几天就生生将头发急的半白。 她早餐都没好生吃,就着一碗红豆粥,吞了两个羊肉包子,喝了一杯薄荷茶漱口。 跟凌墨萧说一声,就带着月见去姜府。 不用找,这一片甲四熟悉的很,昨天回府时,他就给指了路。 离得也不远,都不用驾马车,全当是散步。月见背着她的药箱,两人快速往姜府去。 结果才到路口,就见一个婢女往这边张望,沈冬素瞬间知晓,姜氏还真猜出她是凌王府的人。 这个方向只有凌王府,这明显是姜府仆人在等着接人。 果然,一见到她那婢女就上前问:“请问是沈神医吗?” 沈冬素对自己这以快就被惯上神医的称谓,有点诧异,不过还是笑道:“是我。” 那婢女大喜,沈冬素发现她脚上和裙摆,都有露水的痕迹,可见是早早就出门等着的。 “神医请跟婢子来,我家夫人正等着神医呢。” 沈冬素庆幸自己一早就来了,如果等到下午见完伢行管事再来,姜氏估计都心急如焚了。 果然,她人还没到大门,就见一个婢女匆匆往里面跑:“神医来了!神医来了!” 然后就像接力塞一样,一阵阵的‘神医来了’跟回音一样,从大门响到后院。 接着就是呼啦啦一阵走动的声音,姜氏直接抱着女儿来门口接她。 恭敬又急切地将她迎到客厅,姜氏面露迟疑,想问又不敢问,最后一咬牙道: “多谢沈姑娘救我小女,不知沈姑娘,跟凌王府是何关系?” 沈冬素丝毫没有要隐瞒的意思,笑道:“我是凌王妃。” 她以为姜氏得去求证一下吧,你说自己是王妃就是王妃啊! 结果姜氏同样毫不怀疑,拉着宝儿行礼:“参见王妃!” 沈冬素忙扶她起来,又将宝儿抱到自己膝上坐着,一边给宝儿把脉,一边笑问: “你就不怀疑我骗你?” 姜氏摇头道:“凌王在光州娶王妃之事,早就传遍长安。” “先前传凌王和凌王妃在洛阳遇难,但陛下当堂澄清。” “王妃所用之物,皆是皇室专贡,且是从凌王府而来,身份岂能做假!” 沈冬素笑问:“京城都是怎么传我这个凌王妃的?” 姜氏面露难色,沈冬素笑道:“你但说无妨,我才到京城,也没个相熟之人,正好跟姜姐姐说说话。” 姜氏看一眼女儿,就算是为了女儿的病,她也不能得罪凌王妃啊! 轻咳一声道:“京城传的多是人云亦云,见到王妃才知,都是编排的假话。” 沈冬素更感兴趣了,她是真想听听皇后的人会怎么编排她。 一再追问之后,姜氏见她确实不像是秋后算帐,而是真好奇,这才道: “据说凌王妃出身乡野,不识礼数,还是天煞孤星的命格。” 沈冬素笑道:“这也不算假话,我确实是农家女,规矩礼仪也是现学的。” 姜氏顿时面露佩服之色,凡是嫁进高门大户的女子,出身不好的,都是极力掩饰。 像她,嫁到柳家这么多年,最不喜人提及她是商户出身。 别人若当她的面说起,就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痛。 柳家的人就是抓到她这个软肋,知道怎么刺她最痛,就一直拿她的出身打压她。 没想到凌王妃竟然丝毫不在乎别人的说法,看她的表情,对自己是乡野出身,还挺自傲的。 “还有呢?不会就这么几句吧?” 姜氏这下更为难了,那些难听的话,她是真说不出口。 沈冬素笑着安抚她道:“我出身乡野,什么难听的脏话野话都听过。” “我也确实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被人欺过辱过,所以姜姐姐不用担心,一点流言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姜氏这才道:“有说王妃曾跟人订过亲,说,说王妃这样的乡野丫头,配残王,正合适。” “还有说王妃痴傻疯颠,干过很多荒唐事……都是一些闲言,王妃还是不要听了。” 沈冬素长眉一挑,这才像话嘛! 就说皇后若怎么可能,不往她身上泼脏水,污她的名。 毕竟她是凌王的妻,她的名声臭了,凌王的名声也别想好转。 第144章 拍卖行起步和点醒姜氏 宝儿的病是先天的,非一剂方子能吃好,需要慢慢调养。 配合饮食、药剂,还有练呼吸,最少要个三、五年才会像正常孩子一样。 一听沈冬素的话,确定的病能治好,姜氏直接喜极而泣。 她让奶娘将宝儿抱出去玩,自己扑通一声就跪在沈冬素脚边: “求王妃,一定要救小女。不论花多长时间,花多少银钱,妾身都愿意!” 她哽咽地道:“不瞒王妃,小女自出生,还没学会吃饭就开始喝药。” “看过无数大夫,都说,怕是养不大,让我做好心理准备,能多养一年是一年。” “自此,每每过年,我的心都如同刀割,我的宝儿,又熬过一年啊!” 沈冬素安慰她道:“宝儿很聪明,又有眼色,如果她看你常为她的病忧思,小小年纪也会心生忧愁。” “如此,越发对身体不利!你要先照顾好自己,放宽心,孩子的情绪也会好起来。” 姜氏没说柳家的情况,她但凡带女儿回柳府,那种环境下,母女俩就不可能过得舒心。 可不回柳府,难道就看着那个贱人成平妻,夺走属于她的一切!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就凭由他逍遥快活? 凭什么?当年是你百般求娶,我才从江南嫁到京城,在柳家这么多年,我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地操持家事。 换来的就是你这样的对待吗? 让姜氏绝望怨恨的不光是丈夫在边关,另娶一平妻,还生了两子一女。 她更怨恨,明明婆婆和小叔都知道此事,还借着边关需要用银钱,每季跟她支出数千两银子。 送到边关去,结果却是用在这母子四人身上! 他们一家子都知道!却因需要我的银子,需要我家商行扶持,故意隐着我!还瞒了这么多年。 我可怜的宝儿,天天念叨着爹爹,却不知她的爹爹在外面儿女双全,早把这个生下来就有病的女儿抛之脑后。 姜氏越想越恨,越想越气,恨不得冲进柳家,一把火把自己那滴翠流金的正院给烧了,也不让给那个贱人住。 可想到女儿的身体,想到上一次女儿差点就没了,还是女儿养病要紧,她不能动气,不能回柳府。 沈冬素又细细说了一些宝儿平时养护的事,特别是要忌口的食物,怕姜氏记不住,她还细心地写了两张纸。 又亲自抓药配好,先配七天的药,之后再把脉换药方。 本来配好药就该告辞的,结果姜氏死留不让走,说摆了茶点,王妃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来喝茶。 又让人备了三大盒子礼物,说若是寻常大夫,自然是付诊金。但给王妃诊金不足以表达她的谢意,便备了些礼物。 沈冬素打开一个盒子一看,竟然是两颗桂圆大小的粉珍珠,这年头珍珠可没人工养殖,这样的粉珠更是价值连城。 不愧是江南富商的女儿,不愧祖上是做海商生意的,送礼都这么豪气! 再看另一个盒子,红宝石做成的石榴,跟真石榴一样大,几十颗红宝石做的栩栩如生。 这礼物送皇后当贺礼都够格,不过一般是送新婚夫妻的,石榴寓意多子。 第三个盒子装的是一棵品像极好的长白山老参,看来姜氏还备了不少名贵药材。 沈冬素很认真地欣赏了这三件礼物,然后拒绝收下,直言她救宝儿是因缘巧合,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不能收。 就在这时,甲四派婢女来请她,说伢行的管事到了。 她再次请辞,姜氏一听伢行管事,便问:“王妃要见伢行,是买婢女还是租铺子?” 小声对沈冬素道:“若是买婢女,只怕现在不少人都想塞人进凌王府,这婢女还是细细挑选的好。” 沈冬素笑道:“府上婢女够使唤,我是租商铺。” 姜氏一听更感兴趣了:“王妃若不嫌弃,妾身可帮你打探一下,京城的铺子我还是很熟悉的。” 沈冬素能感觉得到,她没收礼物,让姜氏很不心安。 这不符合一般的人情往来,在姜氏看来,凌王妃拒绝收礼物。 要么就是不想跟她交好,要么就是想挟恩图报,问她要更贵重的东西。 所以她想帮沈冬素的忙,好能打探出来沈冬素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这样她才能心安。 诚然她想多了,但沈冬素没拒绝她的帮忙,人家可是商界大佬,肯定对京城的铺子了如指掌,有她帮忙省事多了。 在经过姜氏同意后,她让甲四把管事带到姜府前厅,她和姜氏隔着屏风接见那管事。 结果那管事一开口,姜氏就惊讶道:“黄掌柜!” 那黄掌柜比姜氏还惊讶:“大小姐!” 得,诺大的京城,甲四找个商行,还找到姜氏家的了。 呃,她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的吧! 不禁小声道:“姜姐姐别误会,我并不知道这是你家的管事。” 姜氏忙笑道:“不,黄掌柜不是姜家的,是我舅舅家的掌柜。” “不怕王妃笑话,京城租赁宅子的伢行,有一半都是我舅舅家的生意,您怎么找,怕是都要找到黄掌柜头上。” 待听说沈冬素要租一个大铺面,最好是两层楼,要大,带院子,地段要好。 黄掌柜还在思索,名下有没有这样的商铺。 就听姜氏喜道:“我正好有一栋闲着的商铺,一直没租出去,王妃可以差人去瞧瞧。” 沈冬素大喜,又听那黄掌柜也说,有两处合适的铺面,她心急,也不等再安排时间,当即就让甲四备车,去城里看看。 姜氏说自己暂时不方便进城,让她的嬷嬷带着钥匙去,如果王妃看中,再回来写租约。 三处商铺各有各的好,只是黄掌柜推荐的两处,离皇城区稍远,是在富商云集的西区。 并且铺子不是独栋的,虽是两间铺面,可楼上极窄小,就是她再怎么装修,也容纳不了太多人。 而姜氏是独栋三层带花园的宅子,离皇城区极近,是勋贵和官员住的东区与富商云集的西区中间。 她太满意了,这随便装修一下,二、三楼弄成十几个包厢,一楼是拍卖会大厅,容纳五百人都不成问题。 后面的花园能改成停车场和景点,再弄个厨房做茶点,简直就是私人会所。 左右一家是独栋的酒楼,一家是成衣坊,生意都极好。 她好奇问那嬷嬷:“这么好的地段,怎么会闲置着?” 嬷嬷面露苦色,为难地道:“这是夫人的陪嫁铺子,出了些事,就闲置下来了。” 嬷嬷不敢说太细,毕竟是柳家的私事,家丑不外扬。 但姜氏就说的很直接,她好好地开着首饰铺子,都是江南那边的新款式,生意非常火爆。 她的两个婆姐眼馋,便要入股,老太太说项,银子一家人一起赚。 她没办法只好让婆姐入了股,结果两人仗着自己成了股东,成天到铺子里赊账,铺张浪费。 这也就算了,赁她俩一年白拿首饰,也损失不了多少,但她们胡乱安排人手,指手画脚,才半年,生意就越来越难做。 老客户都不来了,两人一看,说她藏奸,故意害她俩不赚钱,又要撤股。 她被老太太骂一顿,说她是商家女,眼皮子浅,亲姑姐都不能一起合作。 姜氏既亏了银钱,还落一身埋怨,里外没讨到好。 正在这时,柳侯爷带着那女人回京,她一气之下,就将这个铺子给关停了。 姜氏道:“我暂时也无心料理新生意,反正是租赁出去,王妃若相中了,便租给王妃。” 沈冬素自然相中了,便问她要多少租金?她打听过的,那样独栋带院子的商铺,一年的租金,最少要八百两!” 还是最少,那地段,可谓是有价无市,没有相熟的人介绍,极难租到。 结果姜氏道:“一年三百两。” 沈冬素摇头:“如此,我还是再找别家吧!” 两人一番另类的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年五百两,外加沈冬素每七天为宝儿诊治一次,将那栋宅子租了下来。 当即就写了租赁合同,送到官府用了印,沈冬素立即付了五百两,姜氏将一大串钥匙给了她。 就这样,她的拍卖商行,勉强算是起步了。接下来就是装修,一楼弄成大厅加舞台,拍卖会开始之前,调动气氛,可请戏班子、杂技团之类的来表演。 二楼和三楼装修成独立包厢,但门改为全部对着舞台,完全能看清听清台上的表演。 她连放绘制装修图纸,由甲四负责进城盯着,她隔几天去看一次。 尽量装修快一些,凌墨萧说下一批香水预计二十天之后送到京城,她准备在一个月后开第一场拍场会。 但光有香水是不行的,在这期间她要多收集一些难得的宝物,定要一举将拍卖会发扬光大。 若是之前,她还要犯愁,凌王府的东西都是御制,很少有能拿出去卖的。 要进货还得找渠道,还要本钱,费时费力费银子。 但现在有姜氏啊!她将拍卖会的事跟姜氏一说,姜氏的眼睛都亮了。 对京城多年,又极擅经商的姜氏,一听这种卖东西的模式,便知对京城的有钱人来说,有多刺激。 再一听沈冬素能弄到香水,姜氏更兴奋了,因为前几次香水出现在京城,但因数量太少,都被那些一等公爵家的夫人买去。 她花了重金才买到一小瓶,已经用完了,正愁找不到地方买呢。 她欢喜地对沈冬素道,若能引荐香水商户,可与姜家合作,在江南大量生产香水,定能一本万利。 沈冬素笑笑没回答,关于香水她和凌墨萧的意见一样,物以稀为贵,暂时不用多生产。 姜氏一听她需要一些镇得住场子的宝物,给第一场拍卖会增加人气。立即表示,她能出几十件。 沈冬素说拍卖所得她只取三成,剩下的都归姜氏,这是拍卖行的规矩,不管谁拿东西来拍卖,都得给拍卖行三成利。 姜氏大喜,这下她那些首饰,就能用这个法子卖了。 因为这件事,姜氏觉得和王妃的关系又亲近不少,并且她总觉得这个年纪不大的小王妃,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让人不自然地信任她,且她极聪慧,看事件总能看到别人想不到的角度。 故而她左思右想,决定将自己为难之处,请教一下凌王妃。 她虽在京城多年,可因是商户女,又被婆婆和姑姐打压,还要照顾候府和宝儿,一个朋友也没交到。 如今出了这样的事,她也不能给娘家人写信求助,除了让父母担忧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她太需要一个盟友,一个倾诉对象。而小王妃就非常合适。 姜氏在说起夫家的事时,很冷静,没有哭也没有怨怒。 越是如此,沈冬素越发明白,她是真的心冷了,泪已经在无数个夜里,哭干了。 “一想到那一家子吃我的用我的,还这般践踏我,而我却无能为力……” 沈冬素打探她:“你怎么会无能为力呢?如今你搬到别院来住,府上陪嫁的婢女、仆人自然要跟来伺候。” 姜氏神情一顿,又听小王妃道:“你和宝儿都不在府上,你陪嫁的商铺、庄子所得钱财,自然要送到这里来,难道还送回柳府吗?” 姜氏的眼睛都亮了,沈冬素呵呵笑道:“由检入奢易,由奢入检难。柳家人是被你的金银养娇了。” 正说着,突然婢女来报,说是候爷派人来取现银,说是跟夫人早先说好的,要打点,一千两现银,现在就急需。 姜氏的眼中闪过一道光芒,沈冬素说不好那是什么光,反正驱走了她脸上的绝望! 她甚至恨自己太蠢,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么简单的事,竟然还要靠小王妃来点醒! 她让婢女回来人,说首饰铺亏损,她的现银都填进去了,没银子。 侯爷要用银子,到去支公账上的银子。 随即吩咐嬷嬷,去通知她的那些庄园和铺子,每月的利钱往这里送,不必送到柳府。 再有,所有铺子都不许再让柳家人赊账,两个姑奶奶也不行! 侯爷不是喜欢那个贱人嘛,老太太不是说那贱人好,生了两个孙儿吗? 我到要看看,没有了银子,没有了我嫁妆的供养,你们要怎么接着过这奢华的好日子! 第145章 残王配村姑,正好! 姜氏被沈冬素点醒之后,像是开窍了一样,瞬间有了周全的计划。 柳家人一边用着她的银子,一边嫌弃她是商户女,那么现在,她就用银子的力量,让他们尝尝没有银子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她像是开窍了一般,她要从柳家那潭淤泥中抽身,她要居高临下地看着柳府陷入泥泞! 姜氏一边照顾宝儿,一边准备拍卖会的物品,一边和柳家人打太极。 而沈冬素则是打探着卢府的消息,和装修着拍卖行。 画图纸,定内部装修风格,从桌椅定制到室内摆件,她全都要操办。 幸好有满分作业给她抄,按前世的拍卖行模式装修,省心不少。 最主要的是手下人省心好用,甲四带的人,可不敢糊弄王妃的活计。 她为了提前给棉纺织作坊造势,给所有包厢都铺了厚厚一层纺织地毯,如今京城卖的地毯,多是西域波斯传来的。 华丽但价格极为昂贵,除了少量的勋贵富商,普通百姓别说用,见都没见过。 这是一大片空白的市场,如果光州地毯能抢占,建在沈家村的棉纺织作坊就能带动全村人富起来了。 除此之外,她还特地给拍卖行的婢女设计衣裳,都是棉布衣裙,如今高档成衣铺定制衣裙,多是丝、绸、纱,棉的极少。 勋贵富商穿棉衣,多是里衣,如果棉衣裙流行开来,她又能率先抢占成衣市场。 所以说拍卖行只是一个媒介,明面上做的是拍卖物品的生意,其实是引领时尚风向。 还能从勋贵富商拍卖物资的情况,估算其家资,知晓其兴趣爱好,探查消息情报…… 拍卖行装修的事虽然忙,但只是单纯地投入工作,并没有外人来找麻烦。 在这期间莫修谨终于跟她联系了,是城中一家书铺给庞先生送书,里面夹着莫修谨的信。 他已经和卢三公子结识,相交甚欢,卢三公子邀请他去卢府小住,他已顺利进入卢家,但还没见到阿沅姐。 他正要找机会见阿沅姐一面,这封信主要是给沈冬素报平安,让她千万别有异动,救阿沅的事一定要等他的消息…… 沈冬素看完信一声长叹,忙问庞先生,凌王府安排在卢府的暗桩,有没有传来阿沅姐的消息? 庞先生点头道:“目前只能确定,蔡沅依旧被关在祠堂。” 沈冬素又催甲四,卢二老爷的情况打探的怎么样了? 就在这时,一个契机送上门,竟然是陈府给凌王下帖子,请凌王参加陈老夫人七十大寿。 陈老夫人也就是皇后的母亲,可谓是全长安城身份除了太后,身份最尊贵的老太太。 当然,还邀请了凌王妃。 沈冬素忙问凌墨萧:“要去参宴吗?你要不要装病?” 大寿这天几乎全长安的贵族都会齐聚陈府,说不定皇后也会回娘家一趟。 如果凌墨萧的计划依旧是低调示人,装病是最好的选择。 凌墨萧却道:“再等等。” 沈冬素不解,等什么?等陈家的人登门来请? 与此同时,像是一夜之间发醇了似的,满长安城都在议论凌王殿下和凌王妃。 说是两人没死在洛阳城,而是平安回到长安。 有人说这次陈老夫人大寿,凌王和凌王妃会来参宴。有人说不会来,凌王就算没死在洛阳,回长安也是等死。 早就听说他病得快死了,怎么可能抛头露面参加宴会! 又有人说亲眼所见,凌王出行都做轮椅,早就瘫了,废人一个。绝不可能在人前露面的! 更有一些纨绔子弟在背后非议,凌王废了这么多年,娶了王妃能同房吗? 听说凌王妃是个村姑,长的奇丑无比,不识礼数,粗俗不堪。 凌王也是破罐子破摔,贵女娶不到,便娶一个山旮旯的丑村姑。 不过瘫子配村姑,也算绝配…… 反正城里说什么的都有,好像一夜之间,关于凌王府的事,被风吹遍大街小巷一样。 沈冬素进城看拍卖行装修进度,简直是走到哪都听到人在议论凌王府的事。 茶馆里说书先生在说,伢行里的三姑六婆就是八卦传声筒,传得绘声绘色,说王妃定过亲,克夫命,把未婚夫克死了…… 沈冬素每次进城都是在拍卖行里看完就回去,这一次她自己都听得入了神,这说的是她和凌墨萧吗? 被这些人一传,两人的经历简直比戏本子上的男女主还要复杂。 她就在不远的大茶楼里,和月见要了一壶茶几样点心,津津有味地听了大半个时辰。 月见气的要死,几次握紧拳头,想冲上去把非议凌王的人给胖揍一顿。 被沈冬素死死拉住,小声道:“你揍不过来啊!哪哪都在议论,谣言正火的时候,你这一打,反而是火上浇油。” 月见很疑惑:“他们这么说您,您就不生气?” 她一个外人听的都快气炸了,王妃竟然还在这嗑瓜子,好像是听别人的谣言一样。 沈冬素挑眉笑道:“这算什么!我经历过更恐怖的造谣,随他们怎么说,反正我和王爷又不会掉一块肉。” 她确实经历过更吓人的谣言风暴,前世她因年纪轻又无后台,却得医院重用,自然惹人嫉妒,造谣她是靠身体上位。 那段时间若不是老院长和导师对她极度信任,安慰她帮助她,她都不知道怎么熬过去的。 前世算是前尘往事,但这具身体的原主,在死之前也是被全村人非议的,小姑娘那段时间经历的痛苦的绝望。 像烙印一样烙在记忆里,也成了她记忆中的一部份,每每想去,依旧觉得很痛苦。 所以她对蒋氏一直没什么感情,也是这个原因。当初全村人非议她是个天煞扫把星,蒋氏是一点也没维护她,甚至数她骂的最凶狠。 与这两起差点要了她命的非议相比,成为全城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她是真没啥感觉。 就是觉得皇后和太子挺可笑的,竟然用这以低级的手段来逼凌墨萧。 还有,连姜氏都能猜到她是凌王妃,太子会不知道凌王在别院? 她一直在等着皇后和太子的发难,设想过多种可能,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低端的手段! 呃,都说你的敌人用什么计策对付你,就是在敌人心中,你只配这样的对付! 皇后用这么蠢的计策对付她,难道在皇后心中,本姑娘就这么蠢? 这么一想,沈冬素笑的更灿烂了,皇后把咱当蠢货,完全是方便她行事啊! 她没时间多思考皇后,得赶紧安抚月见: “再说,凭咱们几个人反驳谣言有什么用?咱们只需要抓住重点就行了。” “现在他们引的风向是,王爷又残又瘫还病的快死了。” “本王妃又丑又粗俗,还是个天煞孤星,有过未婚夫。” “这有什么好辩解的,只要我和王爷盛装往人前一站,自然就堵住了他们的嘴。至于名声啥的,王爷和我都不在乎。” “他们现在是在逼王爷出席陈府的宴会呢!王爷要不去,就是胆小怕事,不敢见人。” 月见忙问:"那王爷要去吗?” 沈冬素摇头道:“我也不知道,王爷还没回复陈家。” 月见恨恨地道:“那些阴沟里的臭虫,只会用这些阴险的招数。” 月见的愤怒值快爆表了,沈冬素不敢再多听,生怕她控制不住闹起来。 赶紧回西山别院,结果路上看到了宫里传旨的内侍,沈冬素心一顿,这才明白凌墨萧在等什么。 皇上没传啥旨意,只传了两句口头话,送了两套极精致的礼服,还送沈冬素一套无比华丽的红宝石头面,让两人去陈家做客时穿。 沈冬素给内侍送了个大荷包,送走笑眯眯的内侍,她才问凌墨萧: “父皇让您穿这一身去参宴,也就是说,不让您装病了?” 凌墨萧点头,看着衣服的眼神,带着孺慕之情。 沈冬素忙将今天在城中听到的传言选择性地告诉他,像凌王不能人道,不能和王妃同房这样的话。 她自然不能告诉凌墨萧。 男人对这方面都很在意,万一他为了证明自己能人道,要纳妾娶侧妃啥的,不是平白找麻烦! 她试探地道:“王爷,我知道有些事我不该打听,不该多问,只要做好份内的事就好。” “但咱们约定好的,这三年要同舟共济,所以您别瞒着我。” “太子逼你在人前现身,皇上不让您再装病装瘫,满城风风雨雨,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凌墨萧目露赞许,小丫头还是这般敏锐和聪明。她从未了解庙堂之事,却能将细枝末节串起来,猜到大概。 他确实没打算瞒她,点头道:“确实发生了一件大事,幽州发生地动,百姓死伤无数。” “而太子的人却趁这次天灾,欺上瞒下,贪污赈灾银,还想隐瞒事实。” “更令人气愤的是,北疆想趁幽州地动之际,破关侵入。而守城的将士,太子一手提拔上来的将军。” “竟然闻风先逃了!如今幽州城生灵涂炭,及需一个钦差去赈灾,还要震慑北疆。” 说到这里,凌墨萧轻哼一声:“父皇欲让我钦差,皇后和太子自然全力阻止。” “可他们手下的将军,又无人敢应下这份差事。皇后便想到这一招。” “再污本王名声,便是本王在幽州立了大功,在长安百姓眼中,本王也不堪大任。” 沈冬素沉默,半晌才道了一句:“皇后和太子是不是觉得,只有长安的百姓是百姓,外面的百姓就是草芥?” 这句话,让凌墨萧看她的眼神越发热烈,小丫头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啊! 他不禁伸手去揉沈冬素细软的头发,轻声道:“他们高高在上,岂知底层百姓的困苦!” “他们以为在长安将本王的名声弄污,本王名声狼藉,便是在幽州那边关苦寒之地,立下再多功劳,也无用。” “却忘了,大夏的疆土如此辽阔,久居长安,会闭目塞耳的。” 沈冬素猛地反应过来:“您之前不想告诉我,是不是不打算带我去幽州?” 她这话让凌墨萧大为诧异,他的脸上还是头一回出现这么惊讶的表情,有些窃喜,还有一些不知所措。 他喉结滚动,半晌才道:“你愿意陪我去幽州?”那般苦寒之地,任何一个中原地区的女子,都不会愿意去边塞。 沈冬素理所当然地道:“我们可是签了合同的,这三年,你去哪我就去哪!” “别说幽州,就是崖州,就是刀山火海,我也要陪你一起闯!” 凌墨萧笑了,笑的极为温柔。以前听小丫头说合同,他总觉得心里有根刺一般。 在你心中,只因合同才对本王这么好的吗? 但现在,他无比感谢那份合同!不用他找任何理由,小丫头自己留在他身边。 沈冬素被他那炽热的目光看的有些不自在,提醒道:“咱们还是先试衣裳,要是不合身,赶紧让纪绣娘改改。” 内务府量身定制,怎么可能不合身! 凌墨萧派人回陈府,三日后的寿宴,他会携王妃参加。 消息才到陈府,不到一柱香的功夫,就像风一样传开了。 宫里中皇后冷笑数声:“一个瘫子,去了幽州也掀不起浪来!” “离开京城更好,皇上眼皮子底下,本宫再多手段也不好使出来。” “幽州苦寒之地,他病死在那里,谁也不会怀疑。” 皇后又骂自家侄子,过年的时候他去光州确认的,说凌王最多活三个月。 可现在他人到京城,活的好好的! 手下真是一个中用的人都没有!这点小事都打探不清楚。 突然,皇后想到一事,吩咐道:“跟太子说,陈府的寿宴,他带太子妃和李良娣同去。” 李良娣正是凌墨萧的……前未婚妻。 她和太子珠胎暗怀之后,被太子纳入东宫。结果却因一些意外流产,这个意外被太子算到太子妃头上。 如是对李良娣越发宠爱有加,对太子妃却是冷淡至极。 皇后也不知怎么想的,好像非常乐意儿子后院不平一样。好像太子之位已经坐稳,她担心太子后院太团结。 等太子登基时,这后宫的权力就会被太子妃夺去一样。 堂堂皇后,办事却处处透着一股小家子气。 第146章 凌王殿下站起来了 太子本来就想带李良娣去参加宴会,良娣自没了孩子,心情一直不好,他想带她出东宫,宴会之后再在城中逛逛。 但太子妃不同意,说从未听说过去外家拜寿,带正妻和妾一起去的,不合规矩,惹人耻笑! 李良娣听后,在太子面前哭了许久:“原是我不配!太子和太子妃去吧,不用管妾身。” 越是如此,太子越要带她去,正为难之际,皇后派人传话,让他带太子妃和李良娣同去。 太子高兴极了,母后发话,太子妃再不情愿也得尊从。 李林玉也很开心,不止是因为她又一些在太子妃面前占上风,还因为皇后站她这边。 就在这时,两人却听到太子妃嘲讽地笑道: “殿下可知母后为何让您带李良娣?难道陈老夫人正想要一个妾室拜寿?” “陈家刚刚传来的消息,凌王携凌王妃,参加陈府寿宴。” “李良娣要用心打扮一下,毕竟,你可是差点就成了凌王妃啊!” 太子妃几句话,让太子脸上青白光加,那个死瘫子为何不死远一点? 还要来到本宫面前晃悠!母后到底是怕什么?直接派杀手将他杀了,难道父皇还会因此废后吗? 还有,为何让李良娣去见凌墨萧?这不是让他难堪? 这时李林玉柔声道:“听说凌王妃是个农门村姑,这样的女子参加寿宴,不知会闹出什么笑话?” “殿下,妾身想去看看。” 太子看着她明艳美丽的脸,托着她的下巴笑道: “好!本宫就让凌王瞧瞧,他痛失美玉,却得了一块顽石!” 是啊,是本宫抢了他凌墨萧的女人,该难堪的是他才对! 太子妃远远地看着两人亲昵,目露鄙夷,李林玉自认为能将凌王和太子的感情玩弄于股掌之间。 可实际上,人家凌王娶了王妃,而你,做了太子的妾而已! 你当你长的好看得太子喜欢,可天下好看的女子多了去,待他日新人进宫,且看你还能嚣张几时? 太子妃张慧英想到那一年,初见凌王殿下,那般丰神俊秀,气宇轩昂。 那时,他是全京城女子最崇拜的人。而李林玉,也是所有女子羡慕的对象。 连她,都曾经嫉妒过李林玉。 那样的人物,竟然因为他残了就退亲!将他的尊严踩在脚下。 张慧英狠狠地剐了李林玉一眼,你,配不上凌王殿下! 张慧英派人悄悄去打探一下凌王妃,不光是她,几乎全长安城的勋贵,都在打探凌王妃。 可惜他们打探的情报都是皇后的人放出来的,还是那一套,貌若无盐、粗俗不堪。 姜氏头一回登门拜访沈冬素,聊了聊宝儿的身体,又说了说拍卖行的事。 沈冬素知她此来有事,便直接问道:“姐姐可是有旁的事?” 她以为姜氏是来求她帮忙的,结果姜氏道:“王妃,陈府宴会您准备好了吗?” “可预定了最新款式的衣裳头面?若是您没定,我这有。” 又道:“除了衣裳头面,妆容也要画时下流行的桃面妆,王妃的婢女可会画?若不会,我的婢女会。” 沈冬素这才听出来,姜氏是担心她这个乡下来的村姑,对长安贵妃流行的东西不清楚,在宴会上丢了面子,被别的贵妇贵女嘲讽,特来帮忙的。 沈冬素感激笑道:“多谢姐姐美意,只是衣裳首饰我已经准备好了。” 不过沈冬素还真有一件事需要姜氏帮忙,挥退屋里的婢女,只留下月见。 “我有一事,需要在勋贵圈中流传开。” “姐姐知道,我才来长安城,还没有人脉能相助,想劳烦姐姐帮忙。” 姜氏忙道:“王妃请说,您放心,我绝不会告诉任何人。” 比起她能帮凌王妃的,她更需要凌王妃的帮助,不管是宝儿的病,还是她对付柳家的事。 沈冬素凝重地道:“我要让卢老夫人,参加陈府寿宴。” 姜氏愣了一下,卢老夫人不是早就没了吗?尔后反应过来: “王妃是说,老国公的续弦罗氏?” 沈冬素点头:“没错,就是她!”姜氏很有眼色地没追问原因,而是保证道:“王妃放心,这事我会一手促成。” 姜氏想到的办法很简单,但没有人脉,对勋贵之家不熟悉,是绝对完不成的。 她手下有婆子和卢府婆子交情深,便往卢府传,陈家想请罗氏,又担心卢家不给面子,不让罗氏去。 再派另一个婆子往陈家传,卢府对陈家没请罗氏很在意。 毕竟名义上卢老太爷的续弦,跟陈老太太平辈,竟然连请都不请。 接着又在各勋贵府里传,陈家要请卢府罗氏,这个全长安城年纪最小,但辈份极高的贵妇。 还没在勋贵圈中露过面呢! 这下陈府的寿宴要热闹了,从未露面的卢罗氏,和头一回来京城的凌王妃。 长安城勋贵圈跟死水一样,鲜少有新人,这一来就来两个。 当这话传陈、卢两家家主耳中的时候,全城都传开了。 都有骑虎难下之势,好像找什么理由都不妥。 一个女人而已!多带些婆子婢女,吃个茶就回府,还能掀起什么风浪不成? 陈府的请帖一送到,卢国公就令自己的妻子: “给她裁新衣裳,打扮得体一些。你亲自带她去,露个脸就带回来。” 卢夫人面露难色:“她即不懂规矩又不识礼数,还不识字,官话也说不好。” “带她去不是丢咱卢府的脸面!就说她病了,没法去。” 卢国公还算有脑子,冷哼一声道:“之前她不被人提起,在祠堂自生自灭也无事。” “现在都想看一看她,这回你推了,下一回呢?” “就让她露个脸,大家对她不感兴致了,再不许她出门。” 卢夫人只得照办,她也气恼这长安城勋贵的好奇心,一个寡妇,有什么好看的? 也不知是谁提起来的?之前明明都没人给她下过帖子啊! 当姜氏派人告知,罗氏会去参宴。沈冬素喜不自禁,终于要见到阿沅姐了! 知道要不了多久,就要去幽州,她对救阿沅之事,越发心急如焚。 走之前,一定要将阿沅姐救出来,再有就是将拍卖行开起来。 还有,狠狠挫挫太子和皇后的锐气,替凌墨萧出口气! 很快就到了陈府寿宴这一天,纪绣娘比她还紧张,梳妆更衣,准备王妃出门的东西。 四个婢女,和一马车的东西,包括点心、茶水、替换的衣裳、首饰,补妆的化妆品,竟然还有马桶。 难道那些贵妇出门,还要自备马桶? 纪绣娘笑道:“不一定用得上,只是备不时之需。” 沈冬素问她:“如果我长居长安城,是不是正式出门坐客,都要带这些东西?” 纪绣娘点头叹道:“委屈王妃了,咱们才回长安,许多东西还没置办齐全。” 沈冬素:……就为这个,我也不能久居长安!太麻烦了! 这时,换好衣裳的凌墨萧从内室出来,只一眼,沈冬素就看呆了。 一身玄色长袍,用大团红线绣的祥云纹,头戴紫金冠,腰佩玉环带,脚上是鹿皮长靴。 当真是玉树临风,贵气难掩。 那张建模一样的完美的脸,此刻那双狭长的凤目温柔地注视着她。 让沈冬素心跳加速,脸颊发热。 想到自己要站在他身边,沈冬素还觉得自形惭愧,反而是骄傲。 虽然他只是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可还是开心不已。不得不说一句,我的夫君,太英俊了! 此刻凌墨萧看她也是这种感觉,他是玄衣绣红纹,她则是红衣绣玄色的团花,谁说古代没有情侣服! 这种配色,但凡气质差一点,长的丑一点,是穿不出那种贵气的。 沈冬素虽然不是衣架子,可她那张肆意明媚的脸,炯炯有神的眼睛。 跟京城贵女完全不同的气度,站在凌墨萧身边一点也不逊色。 再配上头上的红宝石头面,让沈冬素感觉,这一身打扮,别说是参加一个寿宴。 就是参加宫宴,参加登基大典,都行! 纪绣娘连赞数声:“王爷和王妃站在一起,当真是一对璧人!” 穿漂亮衣裳当然高兴,但是坐马车就麻烦了。不能动,得坐的直板板的。 一动头上的首饰就乱晃,还会把衣裳给坐皱了。 幸好到陈府也不远,否则沈冬素都准备在车上脱了外衣,待到时再穿。 此刻陈府门前那叫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就连附近的几条街道两旁,都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每过一辆马车,都有百姓道出府名,待凌王府的马车经过。 百姓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有人喊出:“这是凌王的车驾!” 百姓们顿时都翘首以盼,想一睹凌王现在的风采。 凌王殿下,到底是跟传说中一样,瘫了废了,还是,站起来了…… 听到百姓议论声的沈冬素,决定满足他们。 对凌墨萧道:“皇上让您在人前亮相,不如在百姓面前亮更好。” “咱们别让马车进二门,直接在大门口下车。” 凌墨萧看着她轻笑:“好!” 本王也想让全城百姓看看,凌王妃的风采! 若是两人在京城成亲,巡城的时候,百姓早早就目睹了凌王妃。 也不会让皇后在城中乱传,我的小丫头丑若无盐女。 委屈小丫头了,本王便让你们瞧瞧,你们口中的无盐女,到底长什么样! 马车到了陈府,哪怕隔着车窗,沈冬素还是感觉到数道视线。 不用说,肯定所有宾客都想看他俩。 看凌墨萧是不是瘫了?是不是快要病死了? 看她这个不村姑,到底有多粗俗不堪! 陈府的车夫来引路,请马车进二门。 凌王却道:“不必!本王来拜寿,为视对老夫人的尊敬,便在大门下车。” 随即,车门被甲四打开,摆好凳梯,在人前消失了三年的凌王殿下。 再一次参加长安宴会的凌王殿下,一步一步,矫健有力地,从豪华高大的马车上下来。 当他稳稳落地,看着他行动正常,身姿如松。 围观的百姓都激动起来,远远地喊着:“凌王殿下!” 凌王没瘫没残呢!太好了!凌王殿下站起来了! 而勋贵官员之中,有人欢喜,凌王能站起来,去守幽州就更稳妥了! 自然也有人愁,凌王风姿依旧,太子与之一比,都要矮一头。 并且,皇后百般打探,打探到的都是凌王病的快死了,如今再看,哪里有一丝病容! 凌王竟然能瞒的这么好!这背后自然是有高人指点,那个高人是谁? 想到皇上当朝说死在洛阳的不是凌王,凌王已经平安归京。 百官心里明清,皇上还是属意凌王殿下啊!若没有皇上在背后默许,凌王怎么可能瞒过皇后! 而早早等在不远处的阁楼的太子三人,则神色各不同。 太子妃神情淡定,但那紧咬的牙,炽热的眼神,让她贴身婢女明白,太子妃此刻有多激动。 凌王殿下站起来了,太子妃是真心替他高兴啊! 而太子则是气怒不已:“不可能!他不可能站起来的!他不可能康复的!” 那蛊毒,就是猛虎大象,也能生生折磨死。 凌墨萧被折磨了三年,怎么可能站起来? 母后,得尽快将这个消息告诉母后!那些蛊毒无用,得想别的办法杀他! 这个人不死,他就一日不得安生。 早知道就不听母后的,说什么不能那么便宜地让他死,要让他受尽折磨,一点点地绝望而死! 现在好了,他绝不绝望本宫不知道,本宫是快要绝望了! 至于李林玉,则是面色复杂,他竟然站起来了! 如果当初我没有退婚,今日便是以凌王妃的身份来参加寿宴。 站在丰神俊朗的凌王身边,而不是跟在太子和太子妃身后,以一个妾的身份来。 不,没有回头路,我不能表现出后悔的模样,万一太子发觉,我的努力就白废了! 李林玉冷哼一声:“站起来又怎么样?凭他,给殿下提鞋都不配!” 这话若是平常说,太子会喜的拥着她亲吻,而今日,太子是一脸菜色,根本没放在心上。 到是太子妃,猛地回头,深深地看她一眼。 就在这时,下了马车的凌王朝马车门伸手,温柔一笑: “王妃慢些,本王扶你。” 第147章 到底是谁说凌王妃丑若无盐的? 当众人看到凌王脸上浮现出温柔笑意时,皆是心中一悸。 他们何时,从凌王的脸上看到这样的神情? 他是风华正茂的战神王爷时,人们从他的脸上看到的是英姿飒爽,意气风华。 他受伤身残时,人们看到的是消沉低落,绝望哀伤。 不管是什么时候的凌王殿下,脸上都没有出现过,普通男子会有表情。 温柔、缱绻、宠溺和深深的爱意。 有人嗤笑,凌王对长安第一美人,前未婚妻李林玉时,都是一本正经。 如今对凌王妃,却笑的像个慕少艾的少年郎,难道凌王有什么特殊癖好,不爱美人,爱无盐…… 就在这时,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凌王的手上。 那只手颜白如玉,五指纤纤,葱白一样娇嫩柔软。 只看这手,便让人浮想联翩。一个村姑能一双这样的玉手? 紧接着,一个身材娇小,但体态丰盈的女子,借着凌王的臂力,轻轻地下了马车。 她虽一身华丽的衣裙,和耀眼的首饰,可众人的目光还是第一眼就落在她的脸上。 那是怎样美丽的一张脸啊!真真是芙蓉如面柳如眉,琼鼻小巧,樱花瓣一样柔软的双唇。 特别是王妃朝凌王微微一笑时,百姓才知一笑倾人城,不止是诗词里唱的,而是真的有这样绝美的人儿! 阳光落在她的身上,好像给她渡上一层浅浅的光晕一般,不舍离开。 从头发丝到裙摆,无一不精致,无一不美丽。 且王妃身上有一种长安贵女没有的气质,若说那些妆容精致的贵女,像养在温室的牡丹。 那凌王妃就是长在深山,被灵露滋养的玉兰,自带一种轻灵飘逸,如姑射仙子一般的灵气。 到底是谁说凌王妃丑若无盐、粗俗不堪的! 这是无盐女,你告诉我什么样的女子才叫美人? 众人心底都浮现一句,李良娣的长安第一美人之名,要易主了啊! 而阁楼上的太子,此时也看呆了,怎么回事?母后手下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凌王没瘫的消息打探不到,竟然连凌王妃的消息也是假的! 不是说她是个村姑,还因相貌丑陋被人退了亲吗? 见太子的看的眼睛都呆了,李林玉心中大恨,立即上前轻扯太子的衣袖: “殿下~” 太子嗯哼一声,依旧没转过眼睛,不过听到别人说,凌王妃比李林玉还美时,太子匆匆看了一眼李林玉。 诚然,直到一刻钟前,太子还觉得李林玉是天仙下凡,美艳无双。 她确实很美,她的美是张扬的,就像那一团团牡丹,谁见了都说美。 可她的美也是肤浅的,像她的妆容一样,精致但不耐看,看多了也就腻了。 而下面那个精灵一样的凌王妃就不同了,她的一颦一笑,都美的不同,让人看多久都不会腻。 这一刻,太子再一次嫉妒起凌墨萧,就像当年他嫉妒凌墨萧的赫赫战功一样,这一次,他嫉妒的是。 长安第一美人主动退亲,将凌墨萧的脸面踩到地上,而他竟然从穷乡僻壤的光州。 娶一个不知名的村姑,可这小村姑带到长安,就将第一美人辗压了…… 为什么他总是这么好运? 这时,围观的百姓群中,有人喊了一声:“给凌王、凌王妃问安!” 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勋贵,是绝不会理会的。而女眷更不会有反应的,只会尽快进府。 甚至极少有贵妇贵女在百姓面前露脸,这样出行都是进二门,百姓能看到马车里的一道倩影,就是难得。 然后大家就发现,凌王妃做了一个从未有人做过的主动。 她竟然,举起凌王的手,向围观的百姓挥手致意,还大大方方地笑着颔首。 此举可谓是大胆至极,但也不能说是不尊礼法,只是从未有贵女这样做过。 或者说,从未有贵妇贵女,将眼神落到这些底层百姓身上,在她们眼里,这些就是草芥一样的人,怎么配打招呼! 凌王妃这一挥手,围观百姓几近疯狂,皆大喊道:“王爷千岁!王妃千岁!” 阁楼上的李林玉嘲讽道:“果然是山沟出来的村姑,打扮的再光鲜亮丽,举止也是粗俗的!” “真是不要脸,竟然对那些贱民笑!是了,她也是贱民出身。” 李林玉的话没得到太子的附和,因为很巧的是,凌王妃也朝他们这个方向笑了笑。 虽然人家是朝下面的百姓笑,但在太子的角度来看,那就是对他笑啊! 他瞬间回以‘憨笑’,一听李林玉这样说,他竟语气带恼地道: “她初来长安,不懂长安的规矩而已。这般玲珑敏秀的女子,怎能与贱民相提并论!” 一旁的太子妃躲在两人身后,痴痴地看着凌墨萧,一听太子和李林玉的话,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是暗爽啊,跟三伏天吃了冰碗一样舒爽! 还是头一次见李林玉吃瘪,瞧,太子能为你骂我,也能为别的女子骂你,你真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吗? 她偷笑还不算,又来火上浇油:“殿下,母后让带李良娣参宴,是为了给凌王妃难堪。” “现在看来,谁难堪还不一定呢!还要李良娣去吗?” 李林玉的脸顿时一阵青一阵白,那叫个好看啊!特别是她妆化的重,感觉眼妆都要画了。 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表演自己的绝技,玄之欲泣地看着太子: “如果姐姐不想让妾身去,妾身就不去。” “不能因为妾身,让姐姐不开心。” 太子妃:……我呕! 突然太子想到一点,如果凌墨萧对李林玉旧情未了呢? 如果凌墨萧私见李林玉,那他是不是也有机会,单独见一见凌王妃? 太子急道:“去,都到陈府门口了,怎么能不让你去!” “太子妃,你别总为难玉儿,今日是来本宫舅舅家拜寿,要和和气气的。” 太子妃:……你是眼瞎还是耳聋啊!到底是从哪看出来,是我为难她? 见凌王携凌王妃进府,太子正正衣衫道:“走,该我们了。” 该死的凌墨萧,竟然拖到现在才来,害本宫在这里等你这么久! 与此同时,宫里的皇后已经接到秘报,知道凌王和凌王妃的情况。 跟太子反应大不同的是,皇后对凌王站起来一事,已有所预料。 若非他能站起来,皇上给不会让他参加陈府的宴会。 看来是有太医用秘术,让他保持一时的健康,好像跟寻常人的一样。 让他在人前亮个相,让众人以为凌王已康复,然后就将他派往幽州。 这样的秘术就是在消耗生命力,用过一次,只会加剧他的病情。 哼,只要在宴会上找人撞他一下,或是在他的饮食中下点激发他病的药,就能让他当场现形。 有一种药跟他的蛊毒相克,只要用一点,不光能让他当场瘫在地上无法动弹,还会让他大小便失禁。 哈哈,凌王若当众便溺,便是皇上再怎么说,将军权给他,也无法服众。 一个当众尿裤子的王爷,只配到封地等死! 皇后用她那染着豆蔻色的长指甲,轻轻地在药盒里挖了一小勺,和水研成绿玉大小的丸子。 给那人道:“交给李林玉,让她下到凌墨萧的饮食中。一定要让他当众吃下。” 再一听凌王妃不光不是无盐丑,还美若天仙。 且性格也不是畏畏缩缩、粗俗不堪,大大方方地朝百姓微笑致意,给陈老太太行礼时,礼仪也无可挑剔。 皇后长眉一挑,冷笑一声,皇上瞒的是真紧啊! 这哪里是凌墨萧从山旮旯找出来的农家女,明明就是皇上背后替他寻的王妃。 就是不知是哪家贵女,掩藏了身份以农女的身份嫁给他。 别以为这样本宫就查不出来! 皇后当即派人到光州,务必将凌王妃的来历查的一清二楚! 不是说凌王妃之前有个未婚夫吗?将那人带来,弄污女子最好的方法,就是污她的清白。 如果你那未婚夫当众说,曾经与你有染,你早以委身于他,你给凌王戴了一顶绿帽子。 如此,凌王还有何脸面见人? 他若废了你,便是无情无义。他若不废你,那便一辈子顶着一顶绿帽子。 皇后越想越兴奋,只觉事件的发展越来直有趣的。 皇上,这一次,妾身依旧赢你! 你要将你看中的儿子,再一次打入污泥! 陈府中,凌王是在外院和男客一起,沈冬素则是在后院和女客一起。 凌王这自不必说,他是游刃有余,对太子党的试探从容不迫。 对直臣又视贤下士,比起三年前一心扑在军事上的凌王 ,现在让人如沐春风的凌王殿下,更得官员喜欢。 后院中的沈冬素,则主要是面对众人好奇的审视。 她能感觉到,这些贵妇小姐,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和她相处。 她才来长安,对长安的一切都不了解,若聊长安的事,便显得她很无知。 若聊光州的事,又好像故意说她出身低微一样,所以给陈老夫人拜过寿之后。 她被引到花厅喝茶,还没有人找她谈过话。 别人不找她,她却要找别人,也不管旁边坐的是谁,笑眯眯地道: “我是凌王妃沈氏,姐姐是哪家的?我人都认不全,姐姐能不能跟我说说这都有谁?” 她就是故意表现的像个二傻子,装淑女,就没办法打听阿沅姐了。 没想到她运气好,随便问的这个贵妇,是个很温和的人。 这个穿一身澄黄衣裙,容貌大气的贵妇,拿帕子掩着嘴,笑着和她低声道: “这屋里坐的都是皇室宗亲,上面那个是大长公主,圣上的亲姐姐……” 她笑时左脸颊有一个小酒窝,不知为何,听她说话,沈冬素就想到二姨母。 感觉这个贵妇就是贵妇圈中,飒爽的那一类。 她介绍一个人,沈冬素就笑着朝那人笑笑,还挥挥手。 对面的人都略显尴尬又不得不报以微笑,一时沉默的花厅,都被凌王妃给带暖了起来。 连上面的大长公主也笑着挥手:“这是咱凌王的媳妇?来,让本宫瞧瞧。” 沈冬素笑着上前行礼,大大方方地看向大长公主。 大长公主和身边一个白发老妇人笑道:“是个齐整孩子,瞧一双眼睛,多灵动啊!” “来,你和凌王成亲本宫还未送礼,这只镯只给你戴着玩。” 沈冬素一点也不客气,笑着接过戴上:“多谢姑母,这镯子真漂亮!” 她这一声姑母,让大长公主愣了下,一屋子的人同样都愣住,皆看向她。 直到大长公主笑了起来:“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沈冬素也跟着笑,待回到位置上,她不解地问旁边的贵妇:“我哪说错了?” 贵妇笑道:“皇家没有人直接唤‘姑母’,你该说多谢大长公主。” 沈冬素点点头,感激一笑,尔后随意道: “咱们要一直在这坐着吗?能不能出去走动走动?” “嬷嬷说,我不能久坐,衣裳会皱的。” 似是又想到什么,低声偷偷摸摸地小声问: “其她人我用见礼吗?会不会也送我个镯子金钗的?” 这贵妇笑的眉眼弯弯,长这么大,她真是头一回遇到这么直率可爱的女子。 小声笑道:“送是肯定会送的,不过你回去就得备重礼答谢。” 然后她就看到小王妃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似是在挣扎,在权衡,最后道: “那还是算了,好姐姐,你能陪我出去走走吗?” 见她一幅害怕被嬷嬷训的表情,这贵妇面露怜意,轻声道: “好!我陪你去花园走走,离摆宴还有一段时间。” 出门后沈冬素才笑问:“还不知姐姐姓氏?夫家是哪个亲戚?” 这下贵妇笑意更浓了,小王妃到底年纪小,觉得这花厅都是皇室女眷,便都是亲戚。 呵呵,这么单纯直率,在人吃人的长安城,可怎么活啊! “我姓张,夫家嘛,是凌王之兄,东宫太子。” 小王妃脸上丝毫没有害怕、后悔与她结交之色,难道凌王从未跟她说过与太子的恩怨? 那是不死不休啊! 反而是一片赤诚地喊道:“原来您是太子妃啊!那您就是我嫂嫂了。” “嫂嫂?”太子妃只觉这个称谓熟悉又陌生。 皇室之中,别说嫂嫂,就是亲兄弟,也是你死我活啊! 这时,小王妃示意她看向不远处,小声问:“她是何人?” “我发现从咱俩一出花厅,她就冷冷地瞪着咱俩,她是跟嫂嫂有仇,还是跟我有仇?” 太子妃冷哼一声:“她跟咱俩都有仇!她是李林玉,凌王的前未婚妻,太子的良娣。” 没想到小王妃丝毫不在意:“哦!她都嫁给太子了,干嘛还恨我?” 就在这时,不远处走来一群女眷,小王妃立即来了兴致: “她们又是谁家的?中间那个女子怎么穿的那么素?” 太子妃扫了一眼,皱眉道:“卢家的。” 第148章 见到阿沅姐和给凌王下毒 沈冬素虽一心扑在卢家人围着的阿沅姐身上,可还是听出了太子妃语气中的不屑。 她猛地想起一点,之前听凌墨萧说太子妃和太后都是卢家的姑娘,这太子妃怎么姓张呢?跟卢家的关系也不怎么样。 她自然没问出来,装傻也要有个度,现在顶多算天真单纯,再装下去就是傻了。 没有人喜欢傻货,特别是这太子妃一看就是有厌蠢症的。 她准备回去后问问姜氏,看来太子这是二婚了。 阿沅姐确实来了,但被卢府的人围着,走到哪身边都有一群人。 她暂时没在阿沅姐面前露脸,怕她太过激动,反而引起卢家人怀疑。 正在想找什么理由脱身,就见李林玉过来给太子妃请安,小声道:“太子妃,太子寻您。” 张氏掩藏的很好,但沈冬素还是从她眉梢眼底,看到一丝厌恶。 这让她大感惊讶,太子妃讨厌李林玉,竟然也不喜欢太子! 这京城的贵妇们,比她以为的有趣啊! 前有姜氏带女儿离开夫家,后有太子妃和太子良娣这怪异的关系。 呃,太子妃对她示好,太子良娣是凌墨萧的前未婚妻,太子一心想搞死凌墨萧…… 果然,这一家子主打的就是一个感情错纵复杂。 太子妃张氏朝沈冬素轻笑道:“妹妹且先自个逛逛,姐姐一会就来。” 李林玉跟着太子妃走,没起两步太子妃回头,用似笑非笑地眼神看着她。 李林玉的脸一阵白一阵青,沈冬素正疑惑这是干啥呢? 就见李林玉回头朝她行礼:“凌王妃安好,妾身先行告退。” 当着众位贵妇人的面,她可不能表现的比凌王妃这个土包子还失礼! 在东宫太子再宠她,能免她行礼问安的规矩,但出了东宫,她再得宠,也只是一个良娣,一个妾。 而对凌王妃这样的正妻,她还要行问安礼…… 李林玉心头大恨,竟然让她给这个土包子行礼!她本应该是凌王妃的!她本应该和太子妃平起平坐的! 沈冬素笑着点点头,她发现太子妃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真是个有趣的妙人啊! 太子妃一起,月见就问她:“需要我将卢府的人引来吗?” 沈冬素点头道:“把那么多人引开太麻烦了,把阿沅姐引来就行了。” “我在净房躲着,你把阿沅姐单独引到花厅旁边的净房。” 两人分头行动,净房很大,还有给女眷换衣裳上妆的梳妆台和穿衣镜。 藏一个人完全没问题,她将屏风移到靠墙,提起裙摆,藏在后面。 静静地等着阿沅姐和月见的到来,没想到这两人还没来,先等来了旁人。 只见一双熟悉宝蓝色绣花鞋和玫红的裙摆,从屏风下面印入眼帘。 这是李林玉的衣裳,她是妾,不能穿正红,今日穿的就是这种玫红。 与她一起进来的是一个老嬷嬷,她捏着鼻子,祈祷李林玉不是上大号,否则,就太为难她了。 这时她听到那嬷嬷从袖中取什么东西,给李林玉道:“一定要在人前,让他服下。” “当众出丑,才有效果。皇后娘娘等着听消息,良娣切莫让娘娘失望。” 李林玉的语气中略带不忍:“这个药,真的会让人当众便溺?如此,凌王以后还有何颜面见人?” 一听到自家‘夫君’的名字,沈冬素瞬间竖起耳朵,好嘛,原来你也不是来上厕所的,是来商量害人啊! 那嬷嬷冷哼一声道:“怎么?良娣现在于心不忍了?当初你当众退婚,让凌王颜面扫地时,可没见你不落忍啊!” “哼,你已经是太子的女人,不该有的想法不要有。惹怒皇后娘娘,你知道后果的!” 李林玉压低声音道:“嬷嬷放心,我会亲手将这药喂给凌王。” 随即两人一起离开,沈冬素瞬间心急如焚,她也顾不得阿沅姐了,得赶紧去提醒凌墨萧! 吃了会当众发疯便溺,那他才在官员面前建立起来的形象,又得全毁了! 皇后到底是有啥恶趣味?杀人不过点头地,又是给人下折磨死人的蛊毒,又是下这样的药? 但是,论下药,你们谁下得过我? 偏偏就在这时,阿沅和月见进来了,她还看到门外有卢家下人守着。 她这会冲出去,就太引人怀疑了。 并且她也不知道去哪找凌墨萧,万一他跟李林玉旧情复燃,两人躲到哪里去说悄悄话,她冲出去也找不到啊! 对了,月见和甲四肯定能找到他。她瞬间冲出来,不顾阿沅泪眼汪汪。 先抓着月见道:“快,去找凌王,让他千万别吃李林玉给的东西。” 月见一愣:“怎么回事?” “哎呀,没时间细说,刚刚我听到一个老嬷嬷给李林玉毒药,让她给凌王吃。” 月见瞬间脸色雪白,刚才她看到李林玉去前院了,再晚一步,说不定王爷就中计了! 她同样没法从正门走,幸好还有一面极小的窗户,但凡胖一点就钻不出去。 月见却像猫一样钻了出去,沈冬素忧心凌墨萧,虽然机会难得,也只能跟阿沅姐匆匆说几句。 阿沅姐瘦了很多,鹅蛋脸瘦成了尖下巴,一双眼睛大的出奇,肩膀瘦的都撑不起来衣裳。 脸色蜡黄,腰肢纤细,整个人像是病了很久一样,没有一点精气神。 她还没开口,阿沅姐先过来将她紧紧抱住,混身颤抖,哽咽道: “我以为,这辈子也见不到你们了。” 一听这话,沈冬素便明白:“阿沅姐你和小盼哥见过面了?” 阿沅哭着点头:“在卢府悄悄见过一回,没说上话,只远远地看了一眼。” “他知道我还活着,我知道他来了。” 只这一句,便知两人在卢府的境况有多难。 莫修谨想方设法混进卢府,可想跟关在后院的阿沅见面,还是不容易。 这时她不经意间碰到阿沅的胳膊,听她小声地吸了一口凉气。 沈冬素一愣瞬间反应过来,一把撸起她的衣袖,只见胳膊上遍是青紫伤痕,还有香疤烫痕。 瞬间,她的眼泪就涌出来了,我的阿沅姐,被卢家人折磨成这样! 那一刻,她心中的愤怒到达顶峰,恨不得将卢家人给杀了! 到让阿沅反过来安慰她:“这都是以前受的伤,自从我上回趁道士来做法事,出来大闹一场。” “他们便不敢折磨我了,我已经知道你和小盼的打算,你放心,我撑得住。” “我等着,和你们一起回家的那一天。” 阿沅没细说,是小盼通过烧火婆子悄悄给她传信,让她用加了红颜料的蜡,涂到卢老国公的牌位上。 趁道士做法事之时,先是牌位‘泣血’,后是她冲出来哭求,意欲撞到牌位上跟老国公去了。 道士便说是老国公英灵未散,心有郁结未消。让府上的后人对她这个名义上的继母,孝顺一些。 当然,这些话是莫修谨花了不少银钱,才买通一个道士,让他当众说出来的。 卢国公的脸色很难堪,他一点也不知道,这个冲喜来的罗氏,在后院被折磨成这样。 将那些婆子婢女打了一顿,又勒令夫人照顾好罗氏,自此阿沅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阿沅知道她忧心凌王,能见冬素一面她已心满意足,再加上知道莫修谨就在了墙之隔的前院。 她再也不是那个孤立无援,陷入绝望的罗氏,而是蔡沅,有至亲的蔡沅。 所以她匆匆擦干净眼泪道:“你快去看凌王,咱们再找机会见面。” 沈冬素将提前准备好的荷包给她:“这里面是一些小金鱼和一瓶金疮药,出门在外有金子总方便行事一些。” “阿沅姐照顾好自己,千万别涉险,等着我和小盼哥救你出那牢笼。” 蔡沅也不客气,忙将荷包收入胸口,推沈冬素到屏风后面躲好,她才理理衣裳出去。 外面传来卢家婆子压低的声音,没有丝毫敬意:“那陈府的婢女呢?” 蔡沅道:“她还在里面如厕,我们先走就是。” 婆子不信,推门想看,沈冬素忙轻咳两声捏着嗓子道:“有人。” 那婆子这才带着蔡沅离开,沈冬素不再耽搁,一看左右无人,悄悄沿着花厅的长廊去往前院。 她是真的一头苍蝇,方位分不清,人也不认识。 但咱不是乡下来的吗?干点丢人的事也算正常啊! 她已经打定主意,被别的贵妇贵女发现,就装愣,说迷路了。 乡下来的村姑,在大到离谱的勋贵家后花园,迷路正常啊! 可惜还没给她在人前装傻充愣的机会,月见回来了,这姑娘一脸强忍的欢喜。 一看到她就拉着她道:“王妃快来,有好戏看!” 然后沈冬素听到咿咿呀呀的唱戏声,这是陈府搭戏台的地方,她不禁急道: “现在不是看戏的时候啊!你找到王爷了吗?跟他说了没有?” 就在这时,她发现不少贵妇贵女,都往戏台这边来,隔着小花园,也不靠近,都在低声议论着。 她一看,只见那唱戏的已经停了,一群男客围着一个人,在那叫着:“宣太医!快宣太医!” 也有人喊:“抬软轿来!” 然后是一身橙黄的太子妃,急冲冲地赶来,连急走边大喊:“太子怎么了?” 她不喊大家还在猜是谁出了事,她这一喊,众女客皆是一惊,竟然是太子出了事? 太子这是出了什么事?竟然在陈府出事,那陈府岂不是要遭秧了? 不过有皇后在,陈府肯定能保住,就看太子是什么情况了? 陈府的几位夫人也顾不得男女大防,皆随着太子妃往人前去,待看到太子才知道是出了啥事。 太子竟然倒在地上抽搐,下体衣裳全部湿了,明显是便溺了。 众人忙问太子妃:“太子是有什么隐疾?” 太子妃担忧地摇头:“太子的身体一项很好,并没有隐疾。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食物?” 这话让陈家人大惊,忙令人不得动太子的桌子,留着太医来检查。 与此同时,太子当众便溺的消息也传到了女眷当中,妇人还好,只是皱眉。 那些贵女姑娘,却是掩鼻,一脸厌恶。当众便溺,这真是太丢人了! 若是自己,只怕从此无脸见人了! 沈冬素这下明白月见为何兴奋了,压低声音问她:“怎么回事?” 月见左右一看,与她耳语道:“那个女人确实给王爷下了药,我见提醒已经来不及。” “便什么也没说,只是让甲四,悄悄地将王爷和太子的酒杯兑换了一下。” 沈冬素不禁朝她比个大拇指,这姑娘的胆子是真大! “喏,太子喝完就当众发疯,桌子推了,人倒地吐白沫,还,又是尿又是屎。” 月见面露厌恶,太恶心了! 只是一想到他们是打算用这个法子对付王爷,便觉得太便宜太子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不公平,得加倍奉还才行! 沈冬素忙道:“也就是说,王爷还不知道实情?” 月见点头,突然别有深意地看沈冬素一眼,小声道:“你放心,我会跟王爷禀明,这笔帐李林玉也有份!” 沈冬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月见是啥意思,这是担心她误以为,凌墨萧和李林玉旧情复燃? 小丫头,你多心了!我和你家王爷是契约夫妻,感情的事,呃,她才不会在乎呢! 很快太医急匆匆赶到,一番诊治后道:“太子这是中毒了。” 一闻此言,众人皆惊,特别是吃过食物的人,都担心自己也会中毒。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毒?真毒晕毒死也就算了,竟然让人当众发疯,还大小便失禁。 这对于一向视面子高于天的贵族来说,那简直是半脸面丢到地上踩啊!以后还有何面目见人! 这时太医查到毒药来自太子的酒盏,并且只有那杯中酒有毒物残留,酒壶和菜肴都没有毒。 也就是说,毒药是下到这酒杯里的。 然后众人放心不少,看来自己是没中毒的。 同时又猜测是谁给太子下毒?并且这下毒之人也太蠢了,刚才竟然没有趁乱将酒杯取走销毁! 就在这时,陈府侍酒的下人慌张跪下道:“这酒杯,是凌王殿下的。” 众人皆是一惊,纷纷看向淡定从容的凌王,难道是他给太子下的毒? 第149章 让李林玉当场吐真话 凌墨萧只是微微挑了挑眉,神情丝毫未见慌乱,甚至还对陈家人道:“给太子披件外袍。” 毕竟他这样下体一片脏污,实在有损天家颜面。 陈星曜忙将自己的外衫脱下来,披到太子身上。随即直视凌墨萧道: “王爷还没解释,为何你的酒杯中有毒,还被太子殿下饮了?” 凌墨萧从容地道:“这难道不应该是陈家给本王一个解释吗?” “本王并未离开过位置,为何本王的酒杯会到太子案上?” “还有,这毒,是下给太子的,还是下给本王,但被太子误饮了?” “再则,本王或给太子下毒,会留下这么明显的把柄吗?” 瞬间众人议论纷纷,就是说嘛,凌王又不傻,会这样大刺刺地留下把柄! 再说,真能毒到太子,不如直接下鹤顶红,太子一命呜呼,凌王冒这个险才算值。 现在算怎么回事?让太子当众丢丑,对凌王有什么好处呢? 但陈家人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凌墨萧,因为他们太需要一个顶锅的,否则皇后怪罪下来,他们承担不起啊! 只有把凌墨萧拉下水,让皇后的恨意转到他身上,陈家才能逃过一劫。 “哼,王爷好口才!谁知道王爷是不是欲盖弥彰,故意为之?” 凌墨萧扭头在人群中看了一圈,示意大理寺卿上前:“那便让赵大人查案,细查一查这毒是怎么下的?” “本王也担忧,万一这杯毒酒被本王喝了,是不是陈家人故意为之呢?” 这时蹲在地上的太子妃张氏,起身朝赵大人行礼道:“还请大人抓住凶手,为太子报仇!” 凌王和太子妃都这么说,陈家人若是不配合,那就真落实了暗害太子的名声。 只能任由赵大人下令将宴上的下人统统看管起来,就连戏台上的戏子也被扣押。 同时排查来过前院的女客,这边看热闹的女客都被请到花厅,等着赵大人通知才能离开。 花厅里议论纷纷,她们久居深闺,何时遇到过这样的大事,还是亲身参与的。 说到太子的窘态,大家的声音虽然压得很低很低,可都明白得很,太子这下是丢脸丢大发了。 若是记到史书上,那真是遗‘臭’万年啊!寿宴上太子当众便溺…… 当然,也有人在议论,下药之人会不会是凌王?那般风光霁月的凌王殿下,会用这样的阴招吗? 花厅里的沈冬素被众人排挤了,没人愿意坐她旁边,皆偷看她小声议论。 沈冬素乐得清静,刚好占据有利位置,趴在窗前看外面的动静。 直到她看到李林玉,偷偷摸摸地往净室方向走去,心一动,看来是去销毁证据。 管不了,她大喝一声:“你等一下!” 满室贵妇皆是一惊,纷纷看向她,却见她也不走正门,直接两手一撑翻过窗户,朝李林玉奔去。 上去就揪着她的手腕,边往太子那边拉,边喊道: “赵大人,这个人你们漏了,她也去过宴上。” 李林玉脸色苍白,急忙挣脱:“你怎么这般无礼?大喊大叫成何体统?” “休得胡言,我何时去过宴上?” 说着眼泪就出来了,她明明比沈冬素高一头,可到了众人面前。 这李良娣是梨花带雨,跟吓坏的鹌鹑一样。 而凌王妃却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老虎,身材娇小,气势却很强。 众女客又围过来看热闹,特别是年轻的姑娘们,这可比看戏有趣多了! 李良娣是凌王前未婚妻,现太子良娣,凌王妃是从乡下来的村姑。 这样的两个人,谁都不敢沾染,特别是凌王妃,听她那嗓门,瞧她那翻窗的架势。 这种大胆肆意的行为,对京城贵女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 赵大人问:“李良娣,你可有来过前厅?” 李林玉哭着摇头:“妾身从未来过,妾身只是想找太子说说话,让下人通传的。” 赵大人问席上的下人,都道确实没见李良娣来过。 沈冬素丝毫不慌地道:“她刚才偷偷摸摸想藏东西,应该就是藏毒药瓶。” “大人可以让嬷嬷搜身。” 李林玉哭道:“凌王妃如此污蔑妾身!妾身为何要害太子?” “妾身知道凌王妃气恼我曾与凌王定亲,可那都是陈年旧事。” “我如今是东宫良娣,一片真心为太子,怎么做这样的事?” “妾身知道王妃恨我,可也不能,这般污蔑我啊!” 沈冬素不得不承认,这李林玉很会演哭戏,大滴大滴的眼珠往下坠,还不流鼻涕。 任何男人看了,都会我见犹怜吧!当然,她的目标很明确,不是躺在担架上的太子,而是旁边的凌墨萧。 众人皆看向沈冬素,看来是这村姑王妃心眼是真小啊!李良娣都嫁人了,她还容不下。 这谋害太子是那么好污蔑的吗? 连赵大人都要信李林玉的话了,真是凌王妃故意污蔑? 可沈冬素的表情丝毫未变,既没急于证明自己没有污蔑,也没害怕地寻求凌王的庇护。 她就静静地站在那里,像是欣赏又像是看戏一样,听李林玉边哭边辩解。 待她说完,凌王妃才淡然道:“赵大人,审案从来不靠一家之言吧?” “搜个身又不麻烦,万一她身上真的证据呢?” 赵大人迟疑,李林玉瞬间暴哭:“便是死,我也不容你们如此践踏!” “我乃相府千金,太子良娣,岂能容你们搜身!” 说完她竟然冲着要去跳湖,诚然这湖看上去连条狗都淹不死,但人家要演,大家自然陪着。 陈家的几个夫人忙过来拉住她,瞪着沈冬素道:“李良娣确实没来过宴上。” “凌王妃何必如此咄咄逼人?既要搜身,王妃自己为何不搜?” 沈冬素不得不感叹,白莲花加绿茶属性的威力就是大,我才说了几句话,便成了咄咄逼人! 就在这时,太子妃站了出来:“那便搜身!” “李良娣,只是让嬷嬷搜身,证明你的清白,为何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太子又无碍,用不着你殉葬。” 李林玉大惊,双唇颤抖地道:“太子妃为何偏向凌王妃?明明是她无理。” 她这反应让陈家人也不好再帮她说话,确实如太子妃所说,只是搜个身而已,李良娣反应太过了。 这时沈冬素直接举起双臂:“行啊!先搜我!” 凌墨萧上前将她的双臂放下,冷冷地看了陈府众人一眼,对赵大人道: “王妃在此之前,并未离开花厅。本王担保,王妃与此案无关。” 李林玉心头大恨,凌墨萧竟然这么维护这个村姑! 太子妃却是心头一悸,她想到若是自己遇到这样的事,太子会维护她吗? 当然是,不会。 也只有凌王殿下,会这般当众护妻吧! 突然,李林玉一改口风道:“为证清白,妾身愿意搜身。” 太子妃身边的嬷嬷才要带李林玉走,沈冬素突然想到一点,那点药,根本用不着瓶子,手指盖拨一点就行了。 李林玉故意哭一场,是哭给凌王看的。 现在又同意搜身,待搜不出东西来,就坐实了她这个小心眼凌王妃,故意为难为李林玉。 并且,她也没有别的证据能证明是李林玉下的毒,当时她在净房里,只听到声音,也找不到那个嬷嬷了。 并且,坐实了她为难李林玉,她再做人证,就很难让人信服。 更不能把月见卷进来,卷进这样的大案子中,月见落到皇后手中,会死的。 好像怎么样都不行,既然如此,只能兵行险招了。 沈冬素轻叹一声,都是你们逼我的! 既然是下药,那我也下一回。比下药嘛,你们都是啰啰! 她猛地上前推开太子妃的嬷嬷,夸张地指着李林玉的长指甲:“这是什么?这怎么有粉末?” 李林玉一惊,忙看向手指:“哪里有?” 她明明洗过手的,绝对不会留下一丁点痕迹。 趁这功夫,沈冬素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细细一看,又带着歉意笑道: “是我看花眼了。” 手指微动,长袖轻拂,一股无色无味的雾气飞向李林玉的口鼻。 李林玉大怒:“凌王妃,你到底意欲何为?非要将谋害太子的罪名定到我的头上吗?” 沈冬素心中默默数着,十个倒计时还没完,就见李林玉双目失神,她慢慢地退到凌墨萧身边。 冷静地问:“这药真的是下给太子的?” 李林玉摇头:“不是,是下给凌王的。” 瞬间,全场寂静,谁也没想到,李良娣为何这么说! 不光身边的赵大人、陈家人等人愣住,连花厅那边看热闹的贵妇们也惊呆了。 怎么回事?不是凌王给太子下药,还真是太子误喝了凌王的酒吗? 并且,是李良娣下的? 再看李良娣的情况,简直跟鬼附身一样,双目痴痴地看向凌墨萧,嘴角露出一抹阴笑。 那表情青天白日下,也让人泛起鸡皮疙瘩。 沈冬素悄悄握住凌墨萧的手,挠他掌心,凌墨萧虽然对小妻子突然的示好感觉到心头一荡。 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她的用意,这个情景甲四曾经跟他说过,王妃有一种叫‘真话药’的药剂。 当初冯文生当堂胡言,不愿意承认罪行,王妃就是用真话剂,让他定的罪。 据说这药效非常短暂,凌墨萧不再迟疑,忙问道:“为何要给本王下药?” 李林玉痴痴地笑道:“要让你当众出丑,让你无脸见人。” 凌墨萧只觉额头上青筋直跳,这绝对是皇后的手笔,只有那个疯女人,会干这样的事。 凌墨萧上前一步问:“谁指使你做的?” 他知道是皇后,在场所有人都知道是皇后,可还是需要李林玉亲口说出来才行! 李林玉眼中闪过一丝痛苦,双唇嚅嚅却不开口,这反应需要极强大的心理,才能对抗药性。 看来对皇后的惧怕,让李林玉的思维快要战胜真话药了。 就在这时,险象突生,刚刚要带李林玉去搜身的嬷嬷,突然冲上前来。 一把将李林玉撞倒在地,头重重地摔在地板上。 而她自己则手持匕首,对众人喊道:“药是老奴下的!” “老奴要害凌王,没想到那杯酒被太子喝了。” “凌王,老奴把命赔给你!” 说完一刀刺进了脖颈,当场毙命。 在这嬷嬷冲出来之时,凌墨萧的第一反应不是留活口,而是护住沈冬素。 他一把将沈冬素拉入怀中,抬手将她遮严实,甚至在那嬷嬷自尽时,他还捂上了沈冬素的眼睛。 那嬷嬷的血,溅到他的衣襟上,沈冬素的衣裳却没有沾到一滴。 地上的李林玉恢复了知觉,见那嬷嬷一身血,脖子上的伤口狰狞,瞪着双眼死在她身边。 她吓得尖叫一声,又晕了过去。 而太子妃同样吓到了,除了嬷嬷视死如归,惨烈地死在她面前。 更让她害怕的是,这嬷嬷是她的陪嫁嬷嬷,是张家的人。 竟然早就被皇后收买,背着她和李林玉往来。 那她身边别的婢女仆人呢?她还有真正可信之人吗? 太子中毒,但太医说了,并无生命危险。 而这个嬷嬷却是以这般惨烈的方式,死在众人面前。 花厅里的贵妇们离得甚远,也吓得惊慌不已,都在喊贴身婢女上前,万一人群中还混有这样的嬷嬷呢? 怎么会随身携带利器?她若是暴起伤人怎么办? 陈星耀忙令人将这嬷嬷的尸体搬走,赵大人别有深意地问凌墨萧,嬷嬷背后之人还查不查? 凌墨萧冷笑一声:“查不查赵大人要问本王吗?受害人是太子,应该问太子才对。” “本王只是无辜被牵连涉案而已。” 太子已经醒了,正搂着李林玉,在那心肝宝贝的安慰,太子妃在一旁全当没看到。 一听赵大人问还查不查案子,太子的无明火都冒三尺高,怎么查? 查他亲娘派人给凌王下毒,结果这群蠢货连个酒杯都能弄混,把有毒的那本端给他喝了,害他当众出丑! 是查他的人,还是查皇后? 挥手道:“本宫已无事,那嬷嬷也自裁谢罪,不必查了。” 太子现在只想去问问皇后,既然要下毒为什么不直接毒死凌王?而是让他当众出丑? 呃,当然,幸好是没打算毒死他,否则现在死的就是自己了。 此时太子还不知道,不过一日功夫,他当众便溺的消息,就传遍了京城。 第150章 全长安城都知道太子当众便溺的事 回东宫的马车上,李林玉趴在太子身前哭诉,是皇后娘娘逗她下毒,她不敢,又没法去宴上,才让刘嬷嬷下的。 实则有一事她没敢跟太子说,那就是她派人悄悄请了凌墨萧,说有话单独对他说,结果凌墨萧不完全不理会,说跟太子良娣无话可话。 她没办法,这才将任务转给刘嬷嬷。 太子虽气恼事情变成这样,本该当众丢人的凌王变成了他,但再刘嬷嬷死了,他又不忍心责罚李林玉,更不敢气皇后。 堂堂太子受此大辱,却只能忍气吞声。 这时李林玉提醒他:“那药明明是下到凌王杯中,为何会到殿下面前?” 太子仔细回忆,凌王坐在他旁边,他喝那杯酒之前在做什么? 是了,戏台上的花旦正唱得婉转,他看得入神,当时有几个上菜上酒的仆人,他还嫌挡住了视线,根本就没关注凌墨萧。 并且有陈星耀在一旁看着,盯着凌墨萧,看他到底是真好了,还是吃了什么药。 他没好意思说自己在看戏没注意,便道:“说来奇怪,本王竟然不记得了!” 这话让李林玉眼睛一亮:“殿下,刚刚妾身在人前说的那些奇怪话,也一点都不记得了。” “难道……” 她可不敢说是中邪了,皇室最忌邪巫之术。 两人看向太子妃,太子问她:“太子妃,你当时也在场,可有发现什么不妥之处?” 太子妃心中冷笑,我只看到我的奶嬷嬷和李良娣眉来眼去,然后就挥刀自刎。 这话她自然没有说出口,而是道:“妾身当时在照顾殿下,并未看李良娣的情况。” 李林玉不死心地道:“凌王本来是病残的快死的人,现在竟然站了起来,病也好了。” “而宴上,众目睽睽之下,有人调换了太子和凌王的酒杯,却无人察觉。妾身胡言乱语,事后没了记忆。” “妾身觉得,凌王身边定有高人,说不定,跟那方面有点关系。太子还是禀明皇后,探查清楚为好!” 她又往沈冬素身上攀扯:“说来也真是奇怪,沈氏一个小村姑,凌王到底看上她哪里了?” “听说深山一些村子,跟那些事沾些关系。凌王病的蹊跷,好的也蹊跷。今日殿下遭罪,更是蹊跷丛生。” “妾身总觉得跟那个沈氏有关系。” 这话让太子妃听不下去了,她冷笑一声道:“沈氏长的绝美,性情也好,知礼知规。” “凌王看上她有什么不妥当的?你且问问京城任何一个儿郎,看到沈氏那张脸,会不心动?” “殿下您说是不是?” 这话让太子没法接,他说是,李林玉要生气。他说不是,确实又不甘心,沈氏那模样,他是真心动啊! 反正已经抢了凌王一个女人,再抢一个有什么关系? 他连连咳嗽几声把话题岔开:“这件事本宫会让陈星耀查清楚,母后那里由本宫来报。” 同样是在回府的路上,凌墨萧却一直握着沈冬素的手,眼神中尽是后怕,一想到小丫头站的离那个嬷嬷那么近。 那嬷嬷万一不是要自刎,而是举刀伤人,小丫头便是第一个被伤的对象。 万一自己动作慢了,没有将她拉到怀中,万一她受伤了…… “王爷,您捏痛我了。”沈冬素一边挣扎,一边推他的大手。 结果两只手都被他握住,他那大手跟铁一样紧紧锢着她的手腕,正色道: “以后有这种事,你万不可出面。交给月见或甲四,或是本王自己解决。” 沈冬素抗议:“可只有我看到李林玉跟那嬷嬷说话了啊!” “再说,我不出面,不用那真话药,李林玉怎么可能说真话!王爷要怎么自证清白?” 她语气中还带着一种凌墨萧不理解的情绪,像……吃醋。 果然,她看了他一眼,就扭过头道:“王爷是不是在怪我给李林玉用那药?” 凌墨萧点头:“没错!” 瞬间,沈冬素只觉气血上涌,恨不得指着他骂‘恋爱脑’,人家都给太子当妾了,你竟然还维护她? 活该你被人下药!早知道不让月见救你了,看你当众丢人,以后还想不想着李林玉! 没想到凌墨萧很快就说:“京城不比光州,能人辈出,万一让人发现你有那种奇药,会惹上祸的。” 沈冬素一愣:“所以你不是生气我给李林玉用药,而是生气我用药?” 凌墨萧也反应过来她一直在气鼓什么,语气中带着极度无语:“你以为我在维护李林玉?” 沈冬素不语,只用一双大眼睛看他一眼,仿佛在说,你俩以前可是有婚约的! 凌墨萧用很直白的方式,说了他现在对李林玉的感觉。 “若你再见到冯文生,对他可还有旧情?” 沈冬素差点吐了:“怎么可能!我恨不得他死远远的。” 凌墨萧失笑,小丫头说这种狠毒的话时,表情那么认真,却没有一点威慑力。 就像一只小猫,张牙舞爪地假装自己是老虎一样。 “我对李林玉也是如此,恨不得,此生再不与之相见。” 听了这话句,沈冬素那混身刺毛才顺了。 凌墨萧也知道她在意的是这个,便将李林玉约见他,但他拒绝了一事也说了出来。 沈冬素顿时又觉得自己好没意思,他跟谁旧情未了,关我什么事?我是按合同办事的契约王妃,合同之外的,不管就是了。 便讪讪地道:“这种事,王爷不必跟我说。” 凌墨萧忍笑道:“与别的女子有关的事,为夫觉得,都该让娘子知道。” 幸好这时西山别院到了,不然沈冬素的脸肯定又要烧起来。 一进别院,凌墨萧就请庞先生,将今日席上之事详细告知。 没想到庞先生的感觉很敏锐,立即道:“属下建议王爷速带王妃进宫,在皇后和太子乱攀咬之前,将王妃会医术之事告诉陛下。” “但王妃给李林玉下药之事,切不可言。王妃的这等本事,也万不可再让旁人知晓。” “怀璧其罪,万一皇上也忌惮起来,只怕王妃在长安城,处境更艰难了。” 就这样沈冬素的衣裳才换一半,凌墨萧又让她穿回去,幸好没卸妆,不然化妆要耽误老久的功夫。 两人往皇宫去的时候,太子正在皇后宫中哭诉。 哪里还用太子细说陈府发生的事,那杯酒被太子饮下,嬷嬷自刎拦下李林玉的话,没一刻钟,消息就传到皇后的耳中。 此时皇后的想法倒跟李林玉不谋而合,凌王身边果然有能力异士,解了他的蛊毒。 确实凌王身体康复,是因为凌王在陈府那么久,都没有病发之症。她问了神医,世间任何药都不可能让凌王支撑那么久。 只有一个可能,有人解了蛊毒。 解此毒非得一年半载,也就是说陈星矅那个不中用的东西,在光州的时候,凌王已经快康复了,而他却一点消息也没打探到! 不过皇后却不怀疑沈冬素,一个才及笄不久的小丫头,怎么可能有这种逆天本事! 但她一直没查到沈冬素的真正身份,到底是哪家的贵女,愿意以农女的身份嫁给凌王? 若能趁机攀咬上那沈氏,说不定能诈出她背后的家族。 便对太子道:“你与本宫一起去见你父皇,记住,务必将那沈氏牵扯进此案中来。” 太子一愣,母后还敢去找父皇!可这毒,是你让人下的啊! 皇后狠狠剐了他一眼,不中用的东西!这么好的机会攀咬凌王,难道要错过吗? “那嬷嬷是太子妃的人,也就是张家的人,跟本宫有什么关系?毒是哪来的,大理寺查出来了吗?” 是了,先太子妃卢氏,出自太后娘家。可卢氏公下一郡主后,难产而亡。 新娶的张氏,是皇上赐的婚。皇后当时是看中了陈家的姑娘,她有几个适龄的侄女,可皇上非给太子赐一个三品太常寺卿之女。 正因如此,她才在意凌王妃的身份,总不能高过太子妃张氏吧? 没想到凌王也算心狠,竟然这么不顾脸面,直接娶一农女! 也就是说,太子误饮凌王酒中毒事件,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跟皇后有关。 就算是李林玉胡说的那几句,可她当时状况不对劲,完全可以说是被吓懵了胡言。 反正往凌王身上泼点脏水,不管能不能成功,这个机会皇后是绝不会错过的。 对太子道:“到你父皇面前,哭狠些!” “哼,你当众便溺之事,已然传遍京城,堂堂太子,被人如此羞辱,皇上若不为你主持公道,这皇家的颜面也算丢尽了。” 太子一听这话,脸都白了,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那要不了多久,全天下的人也都知道了啊! 那他,还哪里有脸见人啊! 太子顿时心生怯意:“母后,这事,就别惊扰父皇了。” 皇后恨不得踹他两腿,但凡他年纪还小,早上手打了。这个软弱东西,怎么就立不起来呢? 便便在这时,陈家的人来问安,明显是要跟皇后汇报此事。 皇后见太子这被吓懵的神情,现在去见皇上,只会讨一顿骂。 便勒令他:“去偏殿细细想想说词,在你父皇面前,切不可再做这样的妇人状。” 便招陈家人进来叙话,也正是陈家人这一来,给凌墨萧和沈冬素争取了一些时间。 两人赶在皇后之前,见到了皇上。 其实他俩想多了,就算皇后现在来,皇上也不会见。 便是见了,也不会听之信之,总得找凌王问一问。 陈府发生的事,皇后第一时间就知道了,皇上也不逞多让,与皇后不同的是,皇上听了是哈哈大笑。 那种药,除了皇后会有,世上还有谁有? 她总是会干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总把这些阴邪之物当成正统。 堂堂皇后,一国之母,小家子器成这样。 正好,要派凌王去幽州,太子党的人总在阻碍。偏偏他们又没有好人选,又怕凌王借此再立军功。 太子陈府丢了这么大的脸,怕是一时半会无脸见人。皇后若因此安分一些,自咽苦果也就算了。 若还要生事,皇上打算太子给皇家丢脸的借口,禁太子的足。 没想到凌王反应这么快,先带沈氏来宫中见他。 凌王将席上之事,一五一十详细告诉皇上。 皇上很快就抓到几个重点,直视沈冬素问:“你为何认定是李林玉下的毒?” 沈冬素便将自己在净房偷听到的话说了。 皇上眉一挑:“你为何躲在净房?” 沈冬素心狂跳,她当然不能把阿沅姐牵扯进来。电光石闪之际,她想到一个绝佳借口。 低下头扭着手指,脸红红地道:“衣裳,衣裳太多,我用了太久净房,听别人推门就没好意思说话。” “匆忙之间,就躲到屏风后面整理衣裳……” 她说着说着,声音跟蚊子一样,但还是让皇上和凌王听到。 两个大男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再看她这一身打扮,确实,上净房要费些时间。 小王妃出身农家,不熟悉贵族的一些规矩也能理解。 皇上甚至贴心地交待一句:“以后这种事,可让嬷嬷婢女同行。” 沈冬素依旧红着脸,尴尬万分地点头道:“我觉得不好意思,以后再不会一个人的。” 她的举止、表情,都不像做假,就连老谋深算的皇帝都被蒙骗了过去。 也是,有谁会想到一个出身乡野的小村姑,会胆子大到跟皇帝说谎! 所以说人设立好之后,办事会方便的多。 还是皇后帮自己立的人设,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不懂规矩…… 然后皇上又问了第二个问题:“李林玉为何会说胡话?” 他没说是‘真话’,要见跟他汇报的人,也觉得李林玉那时的情况有古怪,故用胡话代指。 来时两人说好了,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真话药的事。 所以沈冬素又想到一个好理由:“若那药是李林玉下的,她身上会有残留,到了一定时间不清洗干净,便会如此。” “我那时看到她往净房躲,应该就是想去洗去毒药。被我抓到后,她就没机会处理了。” 凌墨萧帮腔:“是的,儿臣也发现,李林玉一直拿指甲往衣裳上蹭,应该是指甲残留的毒药,被她自己吸入体内。” “赵大人审问时,那点毒性发作,让她当场说了几句真话。那嬷嬷阻止的太及时,背后主使之人还未问出。” 第151章 皇帝知道小王妃是神医徒弟 说到背后主使时,凌墨萧抬头看了一眼皇上,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戏谑的笑意。主使之人除了皇后还会有谁呢? 皇后就没想过,哪怕是凌王中毒,但在陈府出事,陈家能逃脱干系吗? 皇上正愁没理由找陈家的把柄,你自己就送上来了。 太子都当爹了,皇后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任性妄为,目光短浅。 皇上点头道:“此案朕会让赵弘查清楚,不会任人乱攀咬!” 凌墨萧趁机将沈冬素是滇州神医徒弟的事说了,他的腿就是王妃治好的。 沈冬素不知道因为自己一句胡言,凌墨萧和甲四等人背后做了多少事,为她圆谎。 反正就是不管是皇帝还是皇后,只要去查,都能查到几年前滇州神医经过光州之事。 皇上对小王妃还是神医之徒很是意外,同样也很欢喜,有这样一个神医在凌王身边,能为他挡多少魑魅魍魉。 他玩笑般让沈冬素给他把脉,沈冬素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方丝帕,垫在皇上的手腕上,这个举动让皇上凌厉的浓眉一挑: “这是何意?” 沈冬素紧张地道:“啊?给皇上号脉不是这样的吗?” 皇上哈哈大笑,只有太医给后宫嫔妃把脉,为避嫌,才会垫一方薄丝帕,还从未听说给大男人把脉要垫帕子的! 皇上直接扯走丝帕,把手往前一伸,示意她直接号脉。 沈冬素小心地搭上三根手指,眯着眼睛细细地感觉脉像的变化。皇上只觉小王妃的手软软棉棉,确实跟那些老太医不同。 半晌沈冬素又问了皇上几个问题,说出他身体情况,竟然跟太医所言无二。 甚至还发现他有老寒腿,给开了一外敷的药方。 至于入口的药,沈冬素是一方没开。给皇帝吃的东西那是慎之又慎,她才不敢开方子呢! 凌墨萧见皇帝心情极好,便道:“王妃会医术之事,只有亲近之人知晓。母后那里若知道,定会以女子不能行医为由斥责……” 皇上没等他说完就挥手道:“那便不让她知道。” 凌墨萧又和皇帝聊了一会幽州之事,听两人话里的意思,只怕很快凌墨萧就要出发了。 沈冬素不禁又心急起来,阿沅姐还没救出来呢!甲四查卢府的事,快点有结果啊! 待凌墨萧和沈冬素恭敬行礼后离开,两人前脚刚走,后脚就听到皇后和太子请见。 凌墨萧拉着沈冬素,从另一条路离宫,没和皇后打照面。 皇后和太子是怎么跟皇上说的,两人没听到,但也能猜到,自然是努力往凌王身上攀咬,再把小村姑凌王妃给拖下水。 结果皇上直接说,让赵弘严查此案,事关太子和凌王的清誉不能不重视,第一个要查的就是李林玉。 先将李林玉押到大理寺,严行审问毒药来历。再查太子妃,找到那嬷嬷背后之人。 还要查陈府,这种脏东西是怎么混进陈府的?又是怎么宴席上的?陈府难逃其咎,将陈星曜一并抓到大理寺…… 开始皇上发怒,皇后和太子还心喜,说明皇上心中还是重视太子的。 结果一听查的全是太子党的人,皇后便急了,若因此查陈府,那问题就大了。 当即求皇上,反正太子也没事,此事就算了。 现在轮皇上不依不饶,太子百般哀求,最后李林玉没抓,但陈星曜被传到大理寺问话。 陈星曜之父,皇后之兄陈坚,也被皇上斥责,还将他提拔的几个官员,都给打压了。 又说太子这次丢了大脸,不易见人,闭门思过禁足东宫一个月。 而凌王和凌王妃是被牵扯进此案的,且凌王妃初来长安便遇到这种槽心事,皇上赏赐重礼安抚凌王妃…… 太子回东宫,抱着李林玉都快哭了。自己喝了毒酒,遭了大罪,丢了大脸,还被父皇责骂禁足。 陈坚直接进宫见皇后,关了门之后,将皇后斥责一顿,还将皇后身边的一个陈府陪嫁宫女,接回了陈家。 这个宫女便是擅使蛊毒的苗女,这一点让皇后很生气,她正在想用什么蛊毒惩戒凌王和凌王妃呢! 陈坚直接道,不许她再对凌王动手,那么好的机会她都错过了,现在凌王去幽州已经是铁板钉钉之事,不是她弄些小动作就能阻止的。 那苗女临走前,小声对皇后道,她此番出宫也好,正好查一下凌王身边的高人是谁? 她那蛊毒,一般人是解不了的。此人不除,必将是心头大患。 这才让皇后消点气。同时她又派人到光州,严查凌王妃的过往。 回到西山别院后,沈冬素先去见了姜氏,问了问太子妃张氏的情况。再细问卢家和陈家的事。 有了宴会上太子出丑的事,姜氏对凌王妃的问题一点也不觉得突兀。 本来陈家的宴会姜氏也应该参加的,但柳家人为了‘惩罚’她,为了让她丢脸,故意不给她贴子。 姜氏乐得假装不在意,而在柳家去她店里拿礼物时,下面人却强硬地拒绝了。 说夫人说了,现在账要算清,谁也不能白拿东西。之前两个姑奶奶就是这样拿,害得首饰铺子关门大吉。 柳老夫人气的不得了,她本来还想带重礼,带着平妻肖氏去陈家,也算是将肖氏正式带到贵妇们的社交圈。 结果姜氏不给礼物,让她自己出钱备大礼,她舍不得银子,且那些摆件又贵的离奇。最后还是拿以前姜氏孝敬她的一样摆件送给陈老夫人。 而姜氏留下的嬷嬷像是故意说的一样,叹道:“老夫人真是大方,这尊珊瑚,少说也值三千两。老夫人就这样当寿礼送出去了。” 柳老夫人越发肉痛,以前她觉得姜氏没啥用,连个儿子也生不出来。现在姜氏不在府上,才知道她的用处有多大! 现在府上每顿饭菜,都精减了一半,连送山泉水的都不往柳府送了…… 柳老夫人以前看肖氏怎么看怎么顺眼,生了两子一女,又低眉顺眼,哪哪不比姜氏强。现在看肖氏却觉得哪哪都不好。 一点规矩都不懂,缩手缩脚,带出去见客,话也说不好。最重要的是,连几件像样的嫁妆都没有。 这出门做客的衣裳,带得公中出钱来裁制。 说到衣裳,柳老夫人才发现,京城最好的几家成衣坊,都跟姜家有关系。那一身衣裳贵的,跟穿金子似的。 连两个女儿也接连上门念叨,不能在姜氏的铺子里赊账,日子难过多了。 柳老夫人开始催柳侯爷,去一趟西山别院,把姜氏和女儿接回来。好生好气地哄一哄,她还是大房正妻。 该是她的东西,肖氏抢不走的。 柳侯爷没好意思说,他其实是悄悄去过两回的,可姜氏不见他,理由都是女儿病了,怕过了病气给他。 他长叹一声,自从姜氏离府后,他这里也是事事不顺。 才发现以前得用的手下,都是姜氏的人。才知道没有姜氏打点,送礼竟然是这么高深的一门学门,并且,还极费银子! 可柳侯爷依旧不觉得自己有错,是姜氏商户女太过小家子气,肖氏成了平妻也越不过你,你到底在闹什么脾气…… 此时正在跟沈冬素聊卢、陈两家的姜氏,精神很多,气色也好了。她才发现离开柳府是这么让人高兴的一件事。 说起陈、卢两家,侃侃而谈,竟然有许多甲四都查不到的消息,姜氏都知道。 “卢家在江南也有产业,还有私船出海,往岭南那边去。一些姜家不敢沾的生意,卢家敢做。” 沈冬素心一惊,这年头绝不能沾的生意,无外乎盐、铁。 果然,姜氏道:“卢家背后养了一支商队,运私盐、生铁,还做人口生意。” 见沈冬素一脸震惊,姜氏心中轻笑,小王妃真是太单纯了,哪里知道那些勋贵表面上光鲜亮丽,背地里却是藏污纳垢。 就连长安城的帮派,那一个背后也有勋贵士族的影子啊! 沈冬素本来还想问,这样隐秘的事,为何姜氏会知道?还这么大咧咧地告诉她? 转念一想就反应过来,只怕这在勋贵圈都不是啥秘密,勋贵士族抱团,在大夏国身上吸血。 怪不得皇帝和皇后能处成仇人,因为他们就是两个势力啊! 怪不得凌王这样被孤立,不管是勋贵还是士族都不会让凌王强大起来。因为他代表的不是士族的利益,而是皇权的利益。 比起太子这个憨货傀儡,凌王若上位,对士族可不是好事。 可士族还忘了一个群体,那就是普通百姓。他们侵犯的不光是大夏国的利益,还是百姓的利益。 在他们眼中,百姓命如草芥,却不知星星之火,也能燎燃! 沈冬素没直接问,卢家做了哪些伤天害理之事?这太为难姜氏了,这一点得由甲四来查。 两人又聊了一下拍卖行的事,沈冬素直接提出,和姜氏合作开拍卖行,她可以提供香水、香膏、葡萄酒等紧俏货物。 凌王府是拍卖行背后的靠山,但她随凌王去了幽州之后,拍卖行就由姜氏负责接管。 姜氏迟疑了一下,便答应了。她想跟柳府抢宝儿,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靠山,太子和皇后人家是看不上她一个商户女的。 而凌王妃即能救宝儿的命,又愿意给她这个机会,她自然牢牢抓住。 待回到凌王府,甲四带来了好消息,卢二老爷那几次离开京城的原因,已经查明。 回老家是因为老家人占侵百姓良田,发生冲突,死了几个百姓。事情差点闹大,卢二老爷亲自回乡处理。 至于怎么处理的,甲四说起都面露不忍。卢二老爷在时,当着人前答应,赔偿银子,赔付田产。 但当天夜里,那家就离奇失火,一家七口全部葬身火海。卢二老爷将赔偿给了他们家的宗族,这件事彻底平息。 宗族只在乎好处,谁会替枉死的一家申冤呢?对卢二老爷来说,活人靠不住,只有死人才不会暴雷。 沈冬素虽叹卢家心狠,可没了人证物证,这事就算告到皇帝面前,也没用。 结果甲四又给了一个惊暴消息,那家小儿子没死,当天小儿子去了舅舅家玩,死在他家的是舅舅的儿子。 这事发生之后,舅舅就将那孩子藏了起来。现在,那孩子被甲四的人送到光州,待时机成熟,便会来京城告御状。 而卢二爷去江南那次,事情就更严重了。卢家从岭南弄了一船奴隶,想运到江南去卖,结果船遇到风暴,一船人全死在海港。 事情闹太大,若消息传开,不光是卢家包不住,参与这个生意的所有人,都麻烦了。 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是,渔民违令出海捕鱼,遇到风暴,葬身海上。为此,沿海渔村全部封禁。 事情依旧没传到京城,只在江南便掩盖了起来。 听到卢家人做了这些事,沈冬素愤怒不已,凌墨萧更是眼睛闪着凌厉的光,他怒的不光是卢家,还有那些士族。 这些事只是查出来的,而没有查出来的更多。地方士族就是土皇帝,圈土地、养曲部、做私盐生铁、贬卖人口的生意。 偏偏他们上下同流合污,极力掩藏,皇上要查,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士族之祸已经成了大夏王朝身上的脓疮,除非连根剐起,宁可丢半条命,也要治好这疮。 否则留下一星半点,假以时日,这疮又会长大。 沈冬素问凌墨萧:“王爷去幽州的日期定了吗?” 凌墨萧点头:“八月中秋祭祀之后出发。” 他看一眼沈冬素:“你放心,在此之前,一定救出蔡沅。” 沈冬素追问:“小盼哥呢?” 她不蠢,岂能不明白小盼哥潜伏卢府,是和凌墨萧商议过的! 或者说,是凌墨萧需要一个信任之人能潜伏到卢府,莫修谨为了蔡沅,也为了自己的前程,愿意似身犯险。 凌墨萧轻叹一声道:“莫公子的去留在他不在本王,冬素,男儿立志的决心,旁人是阻止不了的。” 沈冬素沉默片刻,嚅嚅道:“我能治好他,保他不犯病,他为何不信我?” 凌墨萧轻轻握住她的手:“他信你,可他觉得这样会拖累你。他是个好兄长,此去是为蔡沅,也是为你。” 第152章 王妃要听金子打水漂的声音 沈冬素觉得此行的难度增加的不是一星半点,由一开始的秘密救出阿沅姐,现在还加上一个让小盼哥脱身。 任务变成了,重创卢府,还有和卢家好的穿一条裤子的陈府,也要拉下水。 应该说,扳倒太子和皇后,以及他们背后的士族,才算彻底了解。 否则,就算将阿沅姐救出来,以皇后那小心眼,对沈家和她的亲友,也不会轻易放过。 她素来遇事喜欢画图、列计划,将从皇后开始一系列家庭和人员,写到纸上,再将中间牵连的事件写下。 组成一副多米诺骨牌,只要找到第一张牌,往下一推,就算倒不了全部,也能倒一半。 地方士族相互打掩护,很多事情还没露出来,就被他们给镇压下去。 粉饰太平,编织层层巨网,让底下的黑暗无法露出一星半点。 只有事情出在京城,天子脚下,他们才无法掩藏。同时百姓的舆论也会起到作用,且京城是皇权绝对的所在。 借用皇权之力,带起百姓的愤恨,再破坏他们的根基,分化他们的结盟,才能给士族以重创。 不知不觉,她写了厚厚一叠纸,这些东西她不敢给任何人看,包括凌墨萧。 若是凌墨萧知道她有这样的心机和手段,不知道会不会吓到? 卢家已经暴露了两处雷,一是土地,二是贩卖人口。 便从这两处开始想办法,让这雷暴于人前。 她先找凌墨萧:“你说你没有金子了,是一点也没有吗?我有一个计划,需要千金……打水漂。” 凌墨萧轻笑道:“娘子何时染上喜欢听金子落水的声音?” 沈冬素:“……我又不是荆轲!” 她试着用村姑的语气,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凌墨萧,才说一半,凌墨萧的眼神变得很凝重。 打断她,让月见请庞先生来书房,然后三人在书房,又让沈冬素将计划说了一遍。 庞先生惊诧地问:“此计乃何人所出?” 凌墨萧看向沈冬素:“乃王妃所出。”说的轻飘飘,可那语气,那神态,无一不表示,他很骄傲。 小王妃表现出让庞先生都惊讶的才智,比他自己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还要心喜。 这是独属于他的珍宝,是他,娇养的玫瑰啊! 庞先生亲自去了卢国公老家,他觉得这个计划运作的好,不光是卢氏,士族侵田的罪行都能揭发。 同时又安排人将那个少年送到京城,就等卢国公老家的雷一爆,京城这边立即就告御状,不给卢氏反应的机会。 同时甲四又带回另一个好消息,卢府门客去洛阳,是因为卢家大小姐的丈夫养外室,而大小姐上门,将那外室连同她父母,一家三口都给打死了。 若这一家是平民籍打死也就算了,凭卢家大小姐自己都能遮掩过去,但这外室的父亲偏偏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举人。 这事就需要卢国公帮忙处理了。同时甲四查到,这钱姓举人家有一子,在外地读书,听到风声后就躲了起来。 卢家人一直在秘密找他,想一并灭口。而现在,这人被甲四率先找到了。 沈冬素大喜,让将这两少年都秘密送回京城,唯一还差的就是贩卖人口,几船人死在海上的证人。 甲四已经派人去岭南调查,争取在前两件事暴出来之后,也找到这件案子罪证。 接下来的时间便是等待,八月除了是中秋节,还是皇帝的寿辰。 从进八月开始,各地就传来有祥瑞的事,什么并蒂的莲花、纯白的狼、四蹄雪白的兽、长羽像凤凰的锦鸡…… 这种事年年有,地方官员为献媚皇帝,啥玩意都说是祥瑞。 但今年格外地多,百姓讨论的热度一波高过一波,当黄河出现寿字石,长江浮出一蹲千年前的青牛蹲。 祥瑞的热度已经传遍全国,连光州沈家庄这种小地方,百姓在外面务农时都会多看几眼,会不会有啥子祥瑞。 献给官府去,可是能换银子的! 沈爷爷天天带着小虎小满在藕塘转悠,想找一朵并蒂的莲蓬,看看能不能送到官府去算祥瑞。 就在这时,卢国公的老家太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场大雨之后,竟然有人在地里挖出刻寿字的金子! 有金块、金疙瘩、金叶子、金珠子,真的是一夕之间,许多百姓都在自家田地挖出金子。 很快有道士看风水,说这些田下面可能有金矿,这才是真正的祥瑞之兆啊! 皇上大寿在即,竟然凭空出现金矿! 事情传到长安里,整个长安城都哗然了,已经有不少人准备组队去太原淘金。 但很快一个问题被人发现,那就是出现金子的田地,都是卢国公的祭祖田。 但当官府上门探查时,发现这些田地一开始并不是卢国公的田,而是百姓的,但都因各种原因,被卢国公府占去。 卢国公的祭祖田已经远远超出规制,直到这时,还在为自家田地发现金矿而惊喜的卢国公府,才觉得事情不对劲。 可他们发现不对劲时已经晚了,卢国公府的田发现金矿——诚然目前才发现几十两黄金,但天下人都认定,那田下有金矿。 而这田地竟然是卢国公府非法侵占的,这下卢府想隐瞒,想找理由,也来不及了。 并且,大夏对矿山的制度是,谁家的田地山川发现矿,就归属于谁,也就是并非所有矿山都是国有。 如果这田地是百姓的,那就归朝廷,如果是士族的,那就归士族。 单单是几块田,皇帝不会发火,不会彻查,但田下面有金矿啊! 已经是烈火烹油的卢氏,再有金矿,那就真的富可敌国了! 皇上当朝质问卢国公,那些田地到底是如何到卢府手上的? 卢国公连连找理由,连年干旱,百姓耕作不易,便卖了田产。卢府都是正当手段买来的,他愿意献给朝廷。 下朝后太后又找皇帝谈话,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卢国公府劳苦功高,不要为几块田地寒了士族的心。 再说卢府都愿意将田地献给朝廷了,此事就算了。 而在这时,一个少年到大理寺状告卢国公府。为抢占百姓田地,杀人放火,无恶不做。 同时,在太原只手遮天的卢府,都不知道那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无数被卢府占了田地、河渠、山林的百姓,齐齐到太原府状告卢氏。 之前这种情况,太原府官员都是瞒下来,悄悄告诉卢氏处理了。 而这一回,刚巧有来探查金矿的朝廷钦差,想瞒都瞒不住…… 整个长安城都在讨论卢国公占百姓良田之案时,沈冬素和凌墨萧正对坐饮茶,两人相视一望,开端很好。 至于后面如何发展,说实话,已经不受控制了。 就像你在枯草上点了一把火,最终是燃烧了一片草原,还是烧了一堆草垛,或是只烧了几根草,就被人扑灭。 那火一点,一切就都不受你控制了…… “该洛阳那边登场了吧?”沈冬素轻声问。 凌墨萧轻轻点头:“快了,戏要一曲一曲地唱。” 说完双眼中满是笑意地看向沈冬素:“娘子这招拿金子打水漂,实在高明。” “以后若还有这般雅趣,一定要告诉为夫,为夫好为娘子多备些金子。” 沈冬素瞪着他,她努力在表现凶狠,在凌墨萧看来,却也只是狸猫挥着小爪子。 不禁伸手揉揉她的头发:“我家冬素,就是聪慧!” 沈冬素:“……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 凌墨萧长眉一挑:“签了合同的。” 这个时候,你又认合同了? 卢国公侵占良田一案,已然激起民愤,民愤不易起,同样不易消。 加上陕北干旱,还讨虫灾,已经有流民难民南涌,若再起民变,会动摇国本。 便是太后也知道单凭一句‘劳苦功高’‘不能寒了士族的心’,是遮掩不了此事的。 只能让卢府,断臂求生。 断臂啊!断的好求生,为不好要命。 卢国公和二老爷,让人从青楼抓回宿醉的三老爷,连夜想办法,决定派二老爷再回一趟太原,处理此事。 务必让百姓满意,皇上满意。 可惜他们还不知道,敌人的手段是连环来的。二老爷这边才出城,就被挡下。 因为又有人状告卢府,需要二老爷到大理寺问话。 这次状告的是卢府大小姐杀人,卢家纵容包庇。 此案牵涉到洛阳的卢家大小姐,需派钦差到洛阳查证,在此之前,卢家人不得离京。 卢家只好派门客到太原处理侵田案,有庞先生在太原等着,派再多门客也只是火上浇油。 沈冬素发现,卢府的案子只是让百姓义愤填膺,而在勋贵和士族之间,他们并不觉得卢家有什么错。 不论是侵田还是包庇杀人,其他家族也都做过。他们更担心会查到自家头上,对卢家只有同情,没有非议。 沈冬素问凌墨萧,让士族之间结仇,最快的法子是什么? 凌墨萧沉思片刻后道:“自然是事关名声。” 沈冬素准备去找姜氏问一问卢家隐秘,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突破口。 没想到老天爷都看不下去,送给她一个大把柄。 有时候你不得不信,人在走好运的时候,真是好运连连。 而在走霉运的时候,那是躲都躲不掉。 现在走好运的是沈冬素,走霉运的是卢府。 这个把柄就是,甲四发现卢三老爷偷偷看大夫,不是看太医,而是独自去看民间大夫。 沈冬素当即变装小沈大夫,让姜氏帮忙牵线,她女儿长年有病,是全京城人都知道的。 她看的大夫最多,认识一些民间神医情理之中。 有一个南边来的神医住在姜氏的客栈里,这一消息很快就传到卢三老爷的耳中。 他也不负沈冬素的期望,当天就乔装来看病。 还没把脉沈冬素便知他得了什么病,花柳病,还是最严重的,无法根治,传染性极强,一得人就得废的花柳病。 脓疮已经由生殖器传到大腿、腰部、胸前、脖子,不用她暗中做什么手脚,最多一年,卢三老爷必死。 她给开了一味震疼的药,又给了一些药膏,让卢三老爷觉得自己的病得到缓解,其实是治标不治本。 事情不能由她宣扬出去,会牵连姜氏。 甲四找到卢三老爷经常当顾的妓院,和他玩过的几个窑姐儿,无一例外,都得了那病。 而在窑姐儿的指证下,甲四又找到几个小倌,同样染病垂危。 甲四只觉泛恶心,这个卢三老爷,还真是男女不忌,怪不得染这样的病。 甲四给了些银子,那些窑姐和小倌一起闹到卢府,让卢三老爷赔银子。 虽然他们很快就被卢家护卫赶走,但现在卢府因两件案子,已经被全城的人盯着。 不到一日,卢三老爷身染花柳病的消息就传到京城。 接着更劲爆的消息来了,卢府许多婢女小厮都沾了此病,只是症状还轻。 更有卢国公和卢二老爷的小妾,甚至卢国公儿子的妾,也染了这病…… 这花柳病经由卢府,像瘟疫一样蔓延,各大士家都在请太医全府诊治。 还真有那么几个跟卢府有亲的士族,发现家里有人染此症。 一时人心惶惶,同时也让各大家族义愤填膺。 特别是卢国公,头顶绿帽不算。 还要承受其他家族的耻笑和辱骂,就算他把卢三老爷打死,也无济于事。 百姓之间的流言更是将卢家放在火上烤,说什么的都有。 原来士族大户之家,妾是共用的啊! 这弟弟睡两个哥哥的妾,还睡侄儿妾,也不知道正室夫人睡了没有? 都说这样的人家,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原来是真的啊! 睡女人也就算了,怎么还睡男人? 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国公府?怕是满府连一个干净人都没有! …… 舆论的热度太响,连宫里的太后都听到了,更让太后气愤的是,她身边的大宫女,竟然……也染了这病。 这大宫女虽是卢府的家生子,但是她的心腹啊! 没想到暗地里竟然跟卢三老爷做这勾当!太后直接下令勒杀了这个宫女,同时让太医给宫女、太监大检查。 她不查还好,这一查,好嘛,原来连宫里的卢太后都不干净啊! 卢太后听到这个风声的时候,直接病倒,被皇帝送到别院养身体。 卢家一时失去了最大的靠山。 第153章 终于救出阿沅姐 人在着急的时候很容易犯错,这一点除了某些才智过人,或是心性坚定之辈能避免,其他人,很难避免。 卢老国公即才智过人,亦是心性坚定之辈,他这辈子犯过最大的错就是病得快死的时候,听信了方士之言。 娶一冲喜妻子能延寿,若他没有娶罗氏女,说不定卢家这场祸端能避免。 可惜他娶了,从而间接地,惹了本应该离卢氏十万八千里,完全不是同一个阶级的沈冬素。 若非要救阿沅姐,沈冬素也不会那么轻易地答应凌墨萧的契约王妃计划。 从而卢家现任国公也不会面对如今的烂摊子,现国公到有几份才智,可惜从青年到中年一直有父亲在上面护着。 他这才上任就面对百年未遇的大危机,他解决危机的能力还没那么周全,想到的是,解决不了事情,那就解决惹出事情的人。 所以在卢太后被皇帝送走之后,他没有最大的靠山,而卢二老爷又涉嫌洛阳钱举人一家被杀案。 暂时被关留在大理寺协助查案,看,还是协助查案,这样的世家,哪怕卷进命案,大理寺都不能直接扣人。 只能以‘协助查案’的名义,将人暂时留下来。 士族的能力就是这么大! 而卢国公少了最重要的智囊,一急之下就干了一件蠢事,他把卢三爷连同府上所有染病的婢女和小厮,全部送到庄子上。 当天夜里,庄子走水,所有人都葬身火海。 平时府里的下人死了,下人的家人是不敢闹事的。偏偏这一次,也不知是谁给了他们胆子。 地些被烧死的下人的家人,全都告到大理寺,卢国公杀人,一把火杀了几十人。 而参卢国公残害手足的折子,也是一本接一本地飘到皇帝的案桌上。 他只杀下人也就算了,竟然连同胞手足都杀! 别看皇室自己不顾亲情,杀父杀兄杀子都是寻常,但别人敢杀,那事情就大了。 卢三爷还是卢国公一母同胞的弟弟,卢三爷也有儿有女,本来就身患重病活不久了,你这个长兄,却残忍地一把火将人杀死! 一时满城风言风语,消息以极快的速度传回太原,卢氏在太原的名声一落千丈,再有庞先生从中谋划,卢氏彻底失去了侵地案的说话权。 墙倒众人推,卢家暗地里的勾当接二连三地浮出水面,而那些跟卢家有勾结的士族,生怕把自己牵连下去,纷纷落井下石…… 至于怎么扳倒卢家,是凌墨萧要操心的事,而沈冬素最操心的还是怎么让阿沅姐和小盼哥脱身。 就在这时,卢家又有新的流言传出来,老国公的续弦罗氏,竟然也请太医看病。 这般瓜田李下之际,难道这罗氏也沾了花柳病? 本来罗氏被关祠堂,外面的消息根本传不到她耳中,她便是没瞎没哑,也跟聋哑差不多。 偏偏这次的流言不知怎么地,就让罗氏知道了。 从来都是胆小慎微的罗氏,继上次道士做法事之后,第二次爆发。 大哭着自己清清白白一个人,怎么能被这样污蔑? 她不断大喊,质本洁来还洁去! 卢家人本来没当回事,继续把她关到祠堂,结果当夜,罗氏放火,烧了祠堂。 救火的下人看着罗氏在祠堂里抱着老国公的牌位喊,她要以死证清白! 众目睽睽之下,她跳进火海,被火焰舔舐。 最后,卢府祠堂烧成废墟。废墟之中,有一焦炭尸体。 满城都在议论罗氏之贞烈,以及卢氏祠堂被烧,这可是大忌! 看来这是卢氏祖宗发怒了!真是不孝子孙啊…… 西山别院中,沈冬素正垂着泪,给阿沅姐烧伤的地方涂药。 虽然小盼和烧火妇人齐心相救,但阿沅姐为让众人相信,她真的葬身火海,往火海那一跳,还是让全身多处烧伤。 阿沅对烧伤丝毫不在意,别说只是烧伤,就算是毁容,是身残,只要让她从那囚牢中逃出来,她都甘之如饴! 至于顶替她的那具尸体,正是被卢国公烧死的一个女婢的尸体,任仵作怎么查也不可能查出来。 据小盼哥的查探,卢府压根没找仵作查,对阿沅之死,他们有解脱有厌恶有愤恨,唯一没有的就是怀疑。 这样更好,悄悄送阿沅姐回光州,就容易多了。 阿沅一直在哭,不过不是因为伤口痛,而是因为开心,犹如重获新生的婴儿,都是在哭一样。 她一遍一遍地问:“冬素,这是真的吗?我是不是在做梦?会不会一觉醒来,我又回到卢家那黑暗的祠堂里?” 沈冬素亦一遍一遍地回答她:“阿沅姐,你真的自由了!小盼哥把你从那里面救出来了。” “并且,罗氏已经死了。不管是卢家还是罗家,都不会再找你。” “等风头过了,我就送你回光州,你悄悄地在县城中跟二姨母他们团聚。” 阿沅含泪点头,突然扑到沈冬素的怀里:“冬素,我好想我娘!” 待她痛痛快快地哭一场,情绪缓解了许多,才问道:“修谨呢?他是不是不能和我一起回家?” 沈冬素轻叹一声:“是的,小盼哥他,想继续留在长安城。” 她没敢说莫修谨的病,也没敢说莫修谨要一直蛰伏在卢府,替凌墨萧做事。 只安慰道:“你放心,最多三年,小盼哥一定会回家的。” 阿沅轻轻点头:“我等他。” 语气虽轻,可其中透露的决心却如磐石。 沈冬素发现,阿沅姐和小盼哥,有些地方挺像的,就那种下定决心,一往无前的势头,真的很像。 阿沅姐看似柔柔软软好说话,其实她的内心很强大。 小盼哥看似一介书生,身体还是个病秧子,同样地,他的内心非常强大。 这样的两个人,老天爷,请你看一眼吧!别再折磨他们了! 阿沅只在西山别院住了一夜,两姐妹几乎没睡,说了一夜的悄悄话,好像又回了沈家村小木屋似的。 天还没亮,甲四亲自将她送走,沈冬素尽可能地给她多装东西,衣裳、吃食、药物、银子。 还没法送她出府,只送到二门处,两姐妹紧紧相拥,都明白,下次再见不知到何年何月了。 等穿着婢女衣裳的阿沅姐上了马车,沈冬素再也忍不住,泪如雨下。 这么急送她走,是因为凌墨萧说,皇后插手卢家的事了。 皇后身边不少能人,若让她察觉到事关阿沅的蛛丝马迹,想脱身就难了。 沈冬素问:“皇后有这么厉害的手段,为何之前不帮卢家?” 凌墨萧冷笑:“陈家也想削弱卢家的势力,开始陈家以为事情不会闹这么大,便袖手旁观。” “而皇后则是希望将卢太后赶走,巴不得卢家倒霉。” “他们只是没想到,卢家牵扯的案子跟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再滚下去,牵连到的士族越多。陈家这才牵头,团结士族,将卢家的案子压下去。” 两人相视一望,都明白想凭此将卢家扳倒不太可能,能救出阿沅,重创卢家便算成功了。 可都又觉得不甘心,感觉就差那么一点,就像砍倒一棵大事,就差两斧子树就能倒。 偏偏砍不下去,而大树太大,根系太粗,这两斧子不砍,它便能活下去。 最后两斧子,到底要怎么砍? 就在中秋节前一天,甲四安排人秘密送阿沅回光州,不论是沈冬素还是莫修谨,都不能一送。 就在这时,莫修谨送来了斧头的消息,因卢三爷之死,卢国公要将卢家三房送走。 太原现在不太平,故以游学为由,送卢三公子去江南。 卢三公子问了他的意见,他表示愿意同行。 此去江南,卢家的贩卖人口案,他便有能力查探。 并且,卢三公子极为信任他,且卢三公子恨极了卢国公,他觉得自己在卢三公子身边蛰伏久一点,能挑拨三房的关系。 就在同一天,沈冬素依旧无法相送。阿沅姐和小盼哥,一个回光州,一个去了江南。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托庞先生给小盼哥一大包药茶。 她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能力之渺小,特别是面对命运这一强敌,她无计可施,无能为力。 这两人一走,沈冬素像是卸力了一般,只觉身心都松懈了下来。 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应付皇后,因为皇后下旨,说要单独召见她,说是安抚她。 说在陈府她受惊了,她能说最好的安抚就是你别出现,再送我些金子就行了吗? 当然不敢说,不光要盛装打扮去皇后宫中,凌墨萧还不能同行,只能带月见去。 凌墨萧安慰了她半夜,跟她说皇后在自己宫中,是不会乱来的。她只礼节到位,皇后问什么就答什么,不会有事的。 因为凌墨萧一直在说话,而她一直在紧张,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个人睡到一个被窝。 并且凌墨萧还像安抚小孩子一样,揽过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她在默默地滚回自己的被子,和假装没发现就这么睡之间,很无耻地选择了后者。 幸好她睡眠质量一向很好,想了想明天进宫的事,再算算阿沅姐走到哪了,不一会,她就在凌墨萧怀里睡着了。 直到她均匀的呼吸传来,凌墨萧才敢低头看她的脸,心中好像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小丫头今晚,没有拒绝他的拥抱呢! 这个进展很慢,但凌墨萧丝毫不着急,他会慢慢地等,等到她,愿意真正成为自己妻子的那一天。 翌日她到皇后宫中才发现,还有三个妙龄姑娘,另外太子妃也在。 她规矩地行礼请安,然后在她行礼时,皇后一直不说起来,她就那么半蹲着,蹲的脚开始酸麻。 不禁腹诽,皇后是真小家子气啊! 这一招一般是宠妃给下等嫔妃下马威的,要么就是婆婆给儿媳立规矩的。 我既不是皇上的妃子,也不是你正儿八经的儿媳,你用得着这样对我吗? 就在她实在蹲不住,身边一歪的时候,听到有人嗤笑一声:“王妃的规矩还没学好啊!” 皇后才笑道:“本宫只顾着看凌王妃这花容月貌,倒忘了让你起身。” “皎儿别嘲笑凌王妃,她学规矩没多久,不像你们,打小就学起。” 沈冬素一瘸一拐地走到坐位上,听到好几声嗤笑声,她面上同样抱以微笑,心中却不断骂国粹。 你们这些女人就没别的事干吗?嘲笑我一个农村来的,就这么有趣吗? 真是没意思,有本来打一架!这样搓磨人算什么好汉! 然后皇后让上茶,不用喝只是闻,她便知道自己那杯茶极苦,不过无毒,只是泡了点黄连在里面。 见皇后和那三个女子玩味地看向她,她面无表情地喝了茶,这点苦算什么! 到是太子妃,面露不忍,可当着皇后的面,她什么也做不了。 沈冬素就奇了,难道你叫我来就为干这些?有什么招式统统使出来吧!本姑娘接着。 结果皇后话锋一转,指着那个名唤皎儿的女子对沈冬素道: “这是朱国公的嫡幼女,自及笄时就心仪凌王,王府只有你一妻也不像话,本宫做主,将她赐给凌王做平妻。” 朱皎儿红着脸低着头,可眼角还是在看沈冬素。 沈冬素瞪着一双大眼睛,似是很懵很茫然,半晌才道:“哦!” 皇后一噎,你哦什么?本宫要给凌王赐平妻,你不该哭求不让吗? “凌王妃的意思是?” “呃,回皇后娘娘,这个朱姑娘长的美,儿臣很喜欢。” 众人:…… “本宫是说,要将她赐给凌王做平妻!” 然后众人就见小王妃疑惑地将头一偏,似是无奈地道: “儿臣听到了,可是要儿臣现在接旨?还是立即回府给朱姑娘准备婚房?” 皇后只觉心口疼,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 她的声音不禁大了几分:“凌王妃,你在装什么傻?” 沈冬素很委屈:“儿臣并没有装傻,不过母后,娶妻的是王爷,儿臣答应没用啊!” “万一王爷不愿意娶,儿臣这个王妃能代娶吗?” 说完她还目光灼灼地看一眼朱皎,那眼神让朱皎混身一僵。 竟然有种凌王府是虎穴,凌王妃想拖人进虎洞的感觉。 第154章 凌王妃被皇后欺负哭了 还是太子妃替沈冬素说话:“母后,凌王妃年纪小,又才来京城,还不懂娶平妻的规矩。” “不如让她回去先回报凌王,再议此事。” 皇后就是为了让沈冬素当场破防,或哭或闹,她才有理由治沈冬素。 结果没想到,这就是个傻子!对丈夫娶平妻,竟然这般反应! 那朱皎儿脸上的嫌弃已不加掩饰,她一想到自己真的嫁给凌王,要天天给这个村姑行礼问安。 就觉得心里堵的慌,皇上为何同意让凌王娶一个村姑,还是一个傻乎乎的村姑。 而皇后却心思一转,既然说凌王这个傻子没反应,那说她的家人呢? “沈氏,本宫怎么听说,光州今年有水患,沈家村的情况如何?” 但凡是个高门望族的女子,便能听出这弦外之音,皇后连你老家的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是在威胁你啊! 说不定你家现在已经有她的人在监视着,随时能取你家人的性命。 皇后自信一笑,就等着看沈冬素痛哭流涕,跪下来求她别伤害家人。 没想到这傻女人竟然咧嘴一笑道: “肯定是娘娘听错了,儿臣家乡那边年年闹旱灾,家里的藕塘囤了半年水,都装不满。” 又喜滋滋地道:“娘娘竟然知道儿臣家是沈家村,儿臣真感动,只觉心里暖烘烘的。” “娘娘,在我们乡下新媳妇要给婆母煮茶饭,您这厨房能用吗?儿臣给您和嫂子煮碗茶饭。” 她说完看向太子妃:“嫂子,您喜欢什么口味的茶饭?” 太子妃:“……都行。” 她又转头期待地看向皇后,还很大方地对朱皎道: “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来,跟姐姐搭把手,咱们一起给婆婆煮茶饭。” 皇后只觉心口痛,她好像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蠢货!这是一句话都听不懂啊! 跟这样的人说话,是不是非得掰碎了,揉透了,她才能听懂啊? 还有,你竟然直接喊太子妃嫂子!你真当这里是沈家村啊! 就在这时,她看到沈冬素一挽袖子,大步上前去拉朱皎:“走啊妹子!” 朱皎大惊,慌张地看向皇后:“娘娘。” 沈冬素笑着跟另外两个女子道:“你们也别走哈,等我和妹子煮好了,一起吃!” 皇后再也忍不住:“住手!” 挥手道:“太子妃,你送凌王妃出宫。” 傻子眨巴着眼睛,一脸害怕,小声问太子妃:“嫂子,我哪做错了?婆婆好像生气了。” 太子妃忙拉她行礼,出了皇后的宫殿。 结果一到宫门口,沈冬素就捂脸哭道: “我只是想给娘娘煮碗茶饭,娘娘为何生气?是不是嫌弃我是农家出身?” 她哭归哭,偏偏这话说的极清晰,一字不落地被来探听的太监们听到。 不到一柱香的功夫,皇后不慈,骂哭凌王妃的消息,就传遍全宫。 凌王妃一片孝心,亲手煮茶饭孝敬皇后,却被嫌弃…… 皇上大怒,这个皇后,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 凌王妃是她请进宫的,就这样把人骂哭了送走! 想到凌王妃明媚的笑脸,小丫头年纪小,进了皇后宫中。 还不跟小白兔进狼窝一样,肯定是胆战心惊地回话,就这样皇后还不满意! 先是当着人家的面说要给凌王赐平妻,又拿人家的家人威胁,小王妃毫不计较,还要给她煮茶饭。 她却这般糟贱小王妃的心意,直接把人骂哭! 皇上当场下旨,给凌王妃许多赏赐,好安抚她。 又将皇后训斥了一番,皇后同样气的不得了,明明是那个死丫头太蠢笨,她即没打又没骂,她自己爱哭,关我什么事? 同时皇上也派人将朱家骂了一顿,直接说,你家女儿不配为凌王平妻! 还没进门,就欺负凌王妃,这进了门还得了! 朱皎还不知道有个词叫‘炮灰’,若是知道,便会明白,自己就是真正的炮灰女配。 出场三章,却落得这样的结局。 皇上为凌王妃撑腰,她便是有皇后撑腰,经此一事,长安城的贵公子也没人敢娶她。 她名声受损,只能嫁到偏远的州城。朱皎被父亲禁了足,不许她出府。她大哭一场,真是太倒霉了! 皇后问她愿不愿意嫁凌王做平妻?有皇后撑腰,那个小村姑王妃完全不用放在眼里。 凌王府的后院还是她的。她心羡凌王,又被皇后挑中,岂能不愿意。 当即含羞点头,道了句‘凭皇后娘娘做主’。就这一句话而已,她的名声和前程尽毁了啊! 都传凌王妃是天煞扫把星,看来是真的,只要跟她沾点边,就没好事! 先不说皇后和朱皎,且说太子妃送沈冬素出宫,见她足足哭了一路。 好像受了天大委屈似的,太子妃本来也觉得沈氏太单纯,但现在却怀疑起来。 说她单纯没心机,她却能在皇后面前全身而退,今日皇后所说之事,不论是凌王娶平妻,还是威胁沈家村。 都被她四两拨千金一般糊弄过去,现在朱皎也嫁不成凌王,旁的贵女想嫁,也要惦量惦量。 至于沈家村,以前皇后能派人暗中监视。经此一事,传开之后,皇后再派人打探,就会被天下人嘲笑。 堂堂皇后,竟然这般为难一个平民皇妃! 可若说沈氏是在装傻充愣,那她的演技也太好了,反应也够快。 这样的女子,便是出自农家,也极不好对付啊! 不过,便是不好对付,自己也没想当她的敌人…… 张朝英轻声安慰着沈冬素,直到送她登上凌王府的马车,她才道:“改日请妹妹喝茶。” 沈冬素从帕子下露出哭的红眼睛,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乖巧地点头: “嗯,我也想和嫂子亲近亲近。” 待马车走远,彻底离开皇后,沈冬素把帕子一收,揉揉眼睛,瞬间恢复正常。 看的月见佩服不已,直接朝她抱拳拱手,又觉得不合规矩,放下手道: “王妃果然聪慧敏捷。” 沈冬素笑道:“这算什么……” 她正想显摆一下自己其它战绩,猛地想到,其它演技高深的战绩,好像都事关凌墨萧。 这怎么能在月见面前显摆呢?难道让我说,我曾跌进你家王爷的浴池子里,就靠高深的演技蒙混过去? 只好干笑道:“是皇后她从没见过我这样的人,我才这么容易脱身的。” 这一点月见认同,长安城中的贵女个个都被规矩死死束缚住,可谓是步步都有规矩,半点都不能行差踏错。 何时见过像王妃这么鲜活的女子,哪怕拿王妃的规矩束缚着她,她依旧跟旁人不同。 皇后要是像对普通贵女一样对付王妃,那就等着吃瘪吧!王妃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沈冬素人还没到王府,皇上的赏赐就到了,同样地,凌墨萧已经知道宫中发生的一切。 他可不觉得沈冬素全身而退是赢了什么,只有满满的心疼,皇后这样欺负小丫头。 若非小丫头聪慧机敏,岂能轻易脱身! 待房内只有两人的时候,凌墨萧再也不压仰自己的情感,一把半沈冬素抱住。 沈冬素先是一惊,以前他顶多伸手揉揉自己的头,今天怎么这样? 不过,她好像并不讨厌他的亲密动作,昨夜的相拥而眠,还有此刻的拥抱,都让她觉得好温暖好安心。 “委屈你了。”凌墨萧轻声道。 沈冬素摇头:“我装哭的,不委屈。只是王爷,得给我哥和甲十八去信,皇后的人在监视沈家村呢。” 凌墨萧点头:“放心,沈家村铁桶一样,她的人做不了什么的。” “皇后干嘛胡说光州发水?也不怕别人笑她不知民情?” 凌墨萧轻笑道:“她并非胡说,今年光州确实雨水极丰,有几个镇子发了水,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这等小事都没到报到皇上案前,也就是她的人,查不到旁的消息,便拿此事当秘报上报给她。” 沈冬素急问:“那我家呢?” 凌墨萧笑道:“沈家村无事,并且因为雨水丰,今年许多地变成田种上水稻。” 沈冬素放心一笑:“我阿爷肯定特别高兴,藕塘水满,他能放心地养鱼种藕了。” 知道家人没事,她放心不少,转头半真半假地玩笑道: “我今天算阻了王爷的姻缘吗?” “这事您没写在合同上,不能拿这个扣我金子!” 凌墨萧咬牙切齿,这丫头,对这件事唯一担心的就她的金子吗? “本王从未打算娶平妻!” “那,纳妾呢?” “也无此打算!” 沈冬素长长地舒一口气,又笑道:“未来的真王妃真有福气,能嫁给王爷这么好的男子。” 凌墨萧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 沈冬素只觉混身一个激灵,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呢? 回以干笑:“哈哈,我现在不正受着的吗?咱们可是签过合同的,王爷不能不认。” 幸好甲四打断了这尴尬局面,他带来了好几个好消息,阿沅姐平安出了城。 皇后虽派人彻查卢府之事,但并未查到阿沅姐。 罗家瞒的太好了,谁都没怀疑阿沅的身世。更没有怀疑,阿沅和凌王妃有关系。 因为阿沅姐身上有伤,不能骑马走太快,要转水路坐船,所以回家的时间就拉长了。 这一点沈冬素觉得完全不算事,只要能回家,就算时间长一点,阿沅姐也不会在意。 然后就是莫修谨也未暴露,皇后的人查过他,也只查到他是秀才,卢三公子的同窗。 并未查到他是从光州来的,同样没查到他和凌王妃有关系。 这就得说庞先生安排的够隐秘,给莫修谨安排了一个好身份。 也是这年头信息不发达,冒充别人容易的很。 因为卢三公子是卢府事件的受害者,没了爹,自己被大伯‘发配’江南,所以皇后的人并没有查的太细。 压根没查到莫修谨在这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也就是说他的潜伏工作算是稳了。 只待他在江南站稳脚,开始查卢府贩卖人口案。据说这案子牵连好几个大士族,陈府同样有获利。 若是将此案揭开,那将是惊天大案。一举扳倒卢氏,断陈家一臂,都不是问题。 甲四带来的最后一个好消息,是光州来的家书。 给沈冬素的足有十几封,沈冬素从来没有为接到信,这么开心过。 这一刻,她彻底理解‘家书抵万金’的意思。 这会甲四让她拿个几百两黄金,换他手中厚厚一大叠信,她肯定是干的。 只是看到仲阳的字迹,她的眼睛就开始湿润,她不好意思当着凌墨萧的面看。 同时也觉得这份巨大的幸福,是独属她的,她要自己一个人,悄悄地看,慢慢地咀嚼这份幸福感。 进了卧室,关好门,她拿小刀细心地裁,一封封地看。 全部都是家人口述,仲阳写的,但仲阳这小子很贴心,每个家人都按一封信来写。 她第一个看沈爷爷的,阿爷先问她的情况,吃的好不好?住的习不习惯? 阿爷说他忘了一件大事,那就是临走时忘了给她带点家乡土,万一水土不服,喝点家乡土就好了。 这次特地托甲十八送了一抷家乡土,让她好好收着…… 然后又说家里的情况,接连下了好多天的雨,藕塘水满了,他又增养了一千多只鸭子。 用她教的法子做鸭蛋,如今沈家的鸭蛋生意比米粉生意还好。 蒋氏很吃味,觉得这生意该给她来做的…… 最后沈爷爷让她在京城打探一下,皇帝最喜欢的祥瑞是啥? 明年他早早做准备,看自家藕塘能不能长出并蒂的莲,或是发现一块带寿字的石头…… 今年皇帝最喜欢的祥瑞是地里挖出金子,不过目前看来,这祥瑞已经变成大案子。 估计皇帝有了心理阴影,明年说不定不让进献祥瑞了。 沈父的来信跟沈爷爷差不多,先问她的情况,让她保重好自己,家里一切都好,不用她挂心。 又说自己的‘腿’非常好,一次都没坏过,大麦很细心,天天来给他擦腿上油。 不少人从很远的地方来看他的腿,沈爷爷开玩笑说,要是来看腿的人一人收一文钱,挣的钱能买几亩地了。 又说小黑狗和看家鹅,每天都往河堤上跑,盯着大道看,是在等她回家呢…… 沈冬素的眼睛,渐渐模糊。 第155章 化身为带货王妃的一天 其他家人的信各有不同,沈林钟略显正式,竟然称她为王妃。 并且是他自己写的,字有点丑,歪歪扭扭,还是用炭笔写的。 说家乡来过几次外人,但他和甲十八早有准备,并没让外人查到什么。 家的生意都很好,蒋氏的米粉正式建了个大作坊,四邻八乡的工人,足足请了两百人。 城里的火锅店已经开了两家分店,生意都极好,贾大厨已经去宜州城看铺面,准备在宜州开一家。 绵纺织作坊也开张了,不过最火的生意,是大山的酒坊,还有香膏作坊,不少商行都派人住到光州,只要一出货,立即就有人高价取走…… 仲阳说他参加了童子试,但非常遗憾地落榜了。 不过夫子还是夸他文章做的好,说他年纪还小,这次就当是去试试,明年的童子试他必考中。 又说小虎不爱读书,总是逃学去帮阿爷卖鸭蛋,阿爷很生气,拿鞭子抽了两回,小虎才不敢逃学了。 说小满已经不怕生人了,来家的客人跟她说话,她能说两句,也不藏吃食了,改为藏钱。 只要给她钱,她就藏起来,带她上集市,她能一文钱不花。 女孩喜欢的娟花舍不得买一朵,再渴再饿也舍不得买吃的,忍到回家吃。 沈爷爷送她到村里的私塾开蒙,知道读书要花很多钱,小满读的比小虎还认真。 说沈冬月没进棉纺织工坊,因为她害怕肖氏找到她,她在县城二姨母家的食肆帮工,全村人都不知道,肖氏也就找不到她了。 又说新的火锅店开业那天,贾大厨请沈家全家到县城坐客,家里人都坐马车,他和大哥一起骑马,他现在马技特别好,还有了自己的小马…… 对了他发现大麦姐和甲大哥不对劲,两人一说话就脸红。虽然两人都没明说,但他先帮忙问一下。 甲大哥要是娶大麦姐,是不是得王爷同意啊? 这小老头,净爱操大人的心!沈冬素看的直笑。 数仲阳的信最长,简直是事无巨细,家里的大小事都絮叨上。 沈冬素却不嫌长只嫌短,想家的情绪在这一刻全面爆发,她紧紧地握着信,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 想到沈家村,总觉得跟长安城有种割裂的感觉。沈家村虽穷,也有一些烦心事,但总体来说,家人和睦。 而长安城,好像遇到的事,都是随时会要人命的。她不得不步步留心,事事要注意。 这种生活好压抑好累的,她已经很久没有沈家村时,那种看天看云,赏景赏花的心情了。 凌墨萧进来的时候,她已经将信收好,正在给家人写回信。 出门在外自然是报喜不报忧,她提了一下不久之后要随王爷去幽州的事,然后小盼哥和阿沅姐的事,她完全不敢写在信上。 万一被皇后的人截获怎么办?这件事除非当面谈,她不敢在纸上留下只言片语。 她复盘整件事,发现自己并没留下什么破绽,非说破绽的话,也就是她在人前给李林玉用药。 李林玉迷迷糊糊地说真话,但她找的理由是李林玉下药,自己身上有残留,中了轻微毒素,这一点皇上也是信了的。 还是赶紧离开长安城的好,她再一次问凌墨萧:“还有几天出发?” 凌墨萧安慰她道:“快了,五天后就出发。别担心,皇后不会再唤你进宫的。” 沈冬素点头,算了一下日子,喜道:“后天拍卖行开业,咱们还能参加第一次拍卖大会。” 凌墨萧也笑道:“这次与信同时送来的,还有高度酒和香水,刚好拍卖时拍售。” 当天下午沈冬素去找姜氏,再次给宝儿把脉,更改了一下药方,姜氏也知道她要去幽州的事。 担忧不已,万一宝儿再犯病,离得这么远,她可该怎么办啊! 沈立素安慰她,只要好好吃药,别让宝儿受到惊吓,孩子不会犯病的。 便是真的犯了病,现在宝儿体质强了很多,太医也能急救。 又聊拍卖行的事,姜氏喜道:“王妃放心,货物都准备好了。给客人的请帖也发了出去。” “城中士族、勋贵、富商我都下了帖子,也按您所说的,将拍卖最紧俏的十件商品,画成图样写上介绍,做成册子,随请帖一起送出。” “大半客人都给了回信,会准时参加的。” 沈冬素放心不少,姜氏总说认识她,是自己和宝儿幸运。沈冬素却觉得,自己一来长安城,就认为她才是自己幸运! 长安城中富商之女很多,勋贵媳妇也很多。但是富商出身,又嫁到勋贵之家的女子,却是少之又少。 即通经商,又能跟勋贵士族说上话,有自己的人脉,这简直就是最佳合伙人啊! 再者,姜氏需要一个靠山,让她有能力脱离柳家。所以沈冬素也不担心她会背叛啥的。 翌日一早,沈冬素本来想接着去找姜氏,一起去拍卖行看一下,做好最后的准备。 不料接到太子妃的请帖,邀请她到东宫赏菊。 她问月见:“能不去吗?” 月见摇头:“属下不懂,不如问问纪嬷嬷。” 纪绣娘很高兴,王妃终于有社交了!从来到长安,还没人给王妃下过帖子呢! 她忙着给沈冬素准备衣裳首饰,还有礼物,又说赏花的礼节,只是单纯赏花就是喝茶,不用在东宫用膳。 一般是吃了午饭去,晚饭前回来,太子妃肯定不止邀请她一个人,王妃不是要参加拍卖会吗,刚了趁这个机会跟那些贵妇聊聊。 沈冬素愣了一下道:“呃,纪嬷嬷,我问的是,我能不去吗?” 纪嬷嬷先是大惊,尔后又像哄孩子一样道:“王妃,这是太子妃的请帖,寻常贵妃便是病了也会撑着去。” “您这无病无痛的,怎么能不去呢?今个您便是装病,明个拍卖会您去不去?” “好王妃,您若是一直怕见人,见参加宴会,那些嚼碎嘴根子的,越发会在背后说您。” “咱家王妃这般美,就该多去给那些人瞧瞧,且看谁还敢说咱家王妃不懂规矩,丑若无盐!” 沈冬素干笑两声,她是真不在乎这些名声,但看起来府上其他人是挺在意的。 看到纪嬷嬷那期待的表情,感觉自己若不去,她能气哭。 反正是喝个下午茶,那就去吧! 她特地把纪嬷嬷新织的棉披肩戴上:“这种风格的衣裙长安城还没流行哈?” “就让本王妃引领时尚,秋、冬时节,披肩流行起来,光州的棉纺织工坊就有订单了。” 藕合色的衣裙,本来略显素净,但披上霞光色的垂丝云肩之后,瞬间就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特别是云肩之上的那张脸,霞光色的衬映下,越发显得洁白如玉,肤质赛雪。 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端端正正坐着的时候,便是一幅绝美的仕女图,而美人一颦一笑时,世间万物都在她面前失去了颜色。 沈冬素觉得此行自己的任务是‘带货’,除了耀眼夺目的云肩,还有最新款的口红、鳄鱼皮做的化妆包、鹿皮坡根小皮鞋。 这年头的贵女穿的要么就是绣花布鞋、棉鞋,要么就是鹿皮靴子,实在没啥新意。 并且都是自家做的,很少有去鞋店买鞋的。 而她脚上的坡根鞋,自家很难做出来,只能去鞋店里订制。 并且这种鞋有很明显的增高功能,相信那些像她一样身材娇小的贵女会很喜欢。并且走路时天然的婀娜多姿,姿态绝美。 她就是要一步步打破常规,先弄出更容易让人接受的坡根鞋,后面再慢慢做出各种款式的高根鞋。 庞大的女鞋市场啊!我来了! 对了,男鞋也有高场,她专门给凌墨萧做了一款带一点点高根的皮靴,凌墨萧说骑马的时候踩马蹬非常有帮忙。 能牵牵地扣住马蹬,骑行时不能费劲顾忌鞋会从马蹬里滑出来。 她这才想起,高根鞋最先出现,就是为男士骑马用的…… 总之,她都没去猜测太子妃请她喝下午茶有什么目地?全当是带货去的,为明天的拍卖会提前预热一下。 如此和姜氏进城的计划就取消了,她上午和姜氏再次核对明天拍卖的物品,又将光州那边才送来的货物给姜氏。 午饭事,她开始梳妆打扮,才穿戴完,婢女还在帮她梳头。 凌墨萧进来了,她笑着站起来转一圈给他看:“怎么样?这云肩好看吗?” 凌墨萧的眼神炽热的让她心颤,那一瞬间,她真切地感觉到,哪句,男人都像狼! 和他目光相触的时候,沈冬素真的感觉到,他像独狼看着猎物一样。 凌墨萧强撑着才没有上前,将她揽入怀中,而是在背后将手握成拳,炽热地看着她道: “很好看,冬素穿什么都好看。” 沈冬素偏头笑道:“这夸奖太敷衍了。” 凌墨萧很正儿八经地道:“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一群婢女在那掩嘴偷笑,沈冬素脸颊发烧,冲着上前捂住他的嘴:“王爷快别说了,我何德何能,能得洛神一样的夸奖。” 凌墨萧握住她的手,竟然,非常大胆地,从未有过地,跟崩人设一样,当着婢女的面,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手背。 “王妃犹胜洛神。” 沈冬素只觉心要跳出来,脸红的跟泡泡壶一样,凌王殿下,你这是被人夺舍了吗? 你这是在——撩我吗? 她忙转身坐回梳妆台前:“我还要梳妆,王爷请自便。” 凌墨萧就那么站在不远处,看着她梳妆,搞得她和婢女都很紧张。 幸好很快就梳好了头,化妆用的都是香膏坊的东西,化妆也很快。 她以为是自己去,结果凌墨萧说要送她,一直把她送进东宫,他自己没进去,而是到不远处的茶楼等着。 搞得沈冬素都不好意思了:“用不着这样的王爷,有月见陪我,我们自己坐马车回去就行了。” 凌墨萧想揉她的头,发现她今日梳的发髻极为繁琐,一揉必乱。便卷起她一缕发,在手指上绕着玩: “无妨,本王等你。” 沈冬素决定带货时间加快,跟太子妃打个招面,喝两轮茶就走人。 这个赏菊会确实如纪嬷嬷所说,请了不少贵妇贵女,她来的时间不早不晚。 只是她和月见进花园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到她身上。 凌王妃在公众场合出场的次数不多,一是参加陈府寿宴,一扫满城流言,凌王妃是夫盐女的说法。 二是参加皇后的宴请,虽然在场的贵女不多,那日她的表现也算不得出色。但她对皇后至孝,却被皇后欺负哭了的传闻。 还是传遍大街小巷,继凌王妃美貌过人这一说法之后,又传出凌王妃至纯至孝,心性善良。 据说皇后气的不得了,那个蠢货,竟然敢踩着本宫扬名场! 明明就是个话都听不懂的蠢物,还至纯至孝! 不管皇后怎么愤怒,反正因为太子在陈府出事的事,再加上卢家出事,陈家受到些牵连。 皇上正好有理由找士族的麻烦,皇后也不好在这节骨眼上,非去为难凌王妃,只能先默默将这口恶气咽下。 而凌王妃这第三次出场,太子妃的赏花宴上。那叫个光彩夺目,美艳动人。 将在场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贵女贵妇们,全给比下去了。 披上那精致美丽的云肩,谁还敢说凌王妃是又土又丑的村姑!这明明就是贵气难掩啊! 已经有年纪小的贵女在问:“那披肩是哪里订做的?真漂亮!” 结果大家问来问去,都说不是长安流行的款式,应该是江南那边流行的。 也有人酸酸地说,凌王妃就是小家子气,穿的衣裳还是江南的款式! 但更多的贵女则是两眼放光,这云肩一披,什么衣裙都黯然失色啊! 回去就让人打听,自己也要做几件来穿。 沈冬素见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月见耳力好,同时听到大家都在讨论云肩。 小声对沈冬素耳语道:“王妃,可以让姜氏的成衣坊,出云肩的款式,开放订制了。” 沈冬素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带的第一件货物,成功! 初秋是丝绸、棉制云肩,等到了冬天,光州的纺织作坊就能推出带云肩的大衣。 定能将贵妇们穿了百年的披风大氅给比下去!只要我款式够新,出品够快,别人家仿制也不影响我赚钱。 第156章 东宫遇险 太子妃张朝英笑意盈盈地迎上来,携她的手夸奖道:“妹妹这一身可真好看!” 又看到月见提的小挎包,鳄鱼皮制,扣子是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链子是真金打打。真正是奢华有内涵。 当即上前拿起这包笑问:“这个佩囊可真精致,这也是江南的新品?” 之前大家都在看凌王妃,没注意到她身后的婢女。这听太子妃一说,皆看向月见手中的包。 沈冬素忙开启第二轮带货,拿起皮包笑道:“这个叫手提包,跟一般的佩囊不同。” “姐姐请看,这里面有几格,装些化妆品一点也不怕嗑到碰到。这包还有不同的颜色可搭衣裳,装出门的东西最合适了。” 说完间她示意月见奉上,一个高档丝绸袋子装的女包,同样的鳄鱼皮,压着绫花一样的纹,红宝石为扣。 “今日前来也未给姐姐准备像样的礼物,这个女包还请姐姐别嫌弃。” 古往今来,给女人送礼,送包都不会错!更别说这可是镶了宝石的真皮包! 张朝英自认对珠宝首饰不太在意的,眼睛也亮了。 凌王妃更细心的是,包里面装了一管子最新款的口红,还有在京城排队都买不到的新款香水。 另有补妆的香粉,不是老款式,而是用银盒子装着的粉饼,另有一小块棉垫,只要拿棉垫子沾粉扑一扑,就能补妆。 还有画眉的眉笔,款式不比贡口螺子黛差,据说用的是西域的乌斯曼草,不光能画眉,还能让眉长得更浓黑。 传说中最好的画眉物螺子黛,因数量稀少,只有宫中宠妃能用。所以这款不亚于螺子黛的石眉笔一出现,就引得长安贵妇抢购。 可惜它跟香水一样,数量极为稀少。张朝英没想到,凌王妃竟然有这些长安的紧俏品,还一样送她一份! 这礼物送到她心坎里去了!她虽是太子妃,可不得太子宠爱,皇后还不喜欢她,太子在东宫专宠李林玉。 她私房钱并不多,又不好意思去跟长安城的贵妇抢购这些东西,下面人送礼也不会送这些。 现在好了,这一个包包将今年最时尚的单品装满了。她堂堂太子妃,也不用因为用去年款式的香水,被贵妇在背后嘲讽了。 这时沈冬素开启第三波带货:“明日城东的拍卖行首次拍卖,这些新款物品都有呢!” “姐姐有空可以去看看,听说包包有十几款,都是限量版的,一个款式就两、三个。” 顿时不少贵女都围了过来,兴奋地道:“我也收到拍卖行送的请帖,从没听说过这样的卖东西的,本来不想去。” “既然有这么漂亮的包包,那肯定要去看看。” 沈冬素笑道:“除了包包,香水、名酒、珠玉宝石、蜀中的楠木、檀木。” “江南的丝绢、长白山的参、天山的雪莲、岭南的珍珠、漠北的皮草……” “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这拍卖行一月才开拍一次,错过这一回,下次要等一个月呢。” 众贵女都很好奇,凌王妃怎么知道这么多内情?本以为她是一个农女王妃,根本不知道长安的流行。 没想到人家今天这一身,从头到脚,都是最时新的,还有这包包和里面的物品,同样是长安还没上市的。 沈冬素半真半假地笑道:“我跟拍卖行的掌柜相识,才知道一些内行。” “对了,这拍卖行除了每月开拍一次,其它时间可对外出租,就是租赁过来拍卖自己的东西。” “这可比临时售卖或是给典当行划算多了!姐妹们也许不懂,但回去和父兄一说便知。” 众姑娘们听得更来劲了,她们这些闺中贵女,平时哪能和父兄说上两句话。 现在知道拍卖行的内情,去父兄那里卖个好,定能得到夸奖。 就像那蜀中的楠木和檀木,拍卖行的册子上就没写,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父兄若知道,定会和她一起去参加拍卖会的。 本来都在观望,不想搭理凌王妃,毕竟她出身低贱,又得罪了皇后,要不了多久又去幽州。 跟她结交实在没啥好处,结果就因为她送太子妃的一个包,和明天的拍卖会,她竟然成了这场赏花会的主角。 走到哪都有人跟她谈话,太子妃见她没受人排挤,便去接待别的客人。 跟一群贵女介绍皮包、坡跟鞋、云肩和香水、香粉、口红,说得沈冬素嗓子都干了。 咱这带货能力,那叫个杠杠的。 就等明天拍卖会一过,这些单品买爆吧! 说多话就得多喝水,这水一喝多自然就要去净房。 她和月见一起去的,东宫的净房比卢府的还要大,她还不习惯让人盯着如厕,让月见在外面等,她独自进去。 刚刚用完,到外间洗手,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幽幽轻唤:“凌王妃。” 她吓一跳,转头一看,是李林玉。跟鬼一样站在角落里,也不知是从另一间净房出来的,还是一直呆在这里。 沈冬素微笑着回应:“李良娣。” 正要走,李林玉却直接伸手拉她的衣袖:“凌王妃,妾身有话要跟你说。” 沈冬素一把抽过衣袖,眼神一凌道:“净房可不是说话的地方,李良娣有话到外面说。” 她抬脚要走,突然,李林玉猛地冲过来,从后面一把捂住她的口鼻,还在她耳边带着恨意道:“你害得我好苦啊!” 若只是这样,沈冬素还能脱身。 而李林玉的掌心竟然有迷药,还是最烈的那种。 意识模糊之前,她脑中闪过一句真是终日打雁,叫雁啄了眼。 我这个下毒高手,竟然被一个普通人用迷药迷昏了 意识越来越模糊,手也使不上劲,彻底晕倒之前,沈冬素揪下了云肩流苏上坠的一颗小珠子,丢在了地上…… 当她再次醒来时,听到的是太子和李林玉的声音,两人的声音都压得很低,带着掩藏不住的惊喜。 太子道:“你去把着门,别让人坏了本宫的好事。” 李林玉一点也不吃醋,反而兴奋地道:“恭喜殿下又得佳人!这个小村姑失了名节,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嚣张!” 沈冬素:……我哪嚣张了?就因为在陈府怼了你两句? 她现在是知道为啥皇后这个小心眼,又爱记仇又爱折磨人。因为儿子不中用啊! 但凡太子中用一点,皇后也不会这么劳心劳力了。 我就算是村姑,也是得到皇帝肯定,上了玉碟的凌王妃。 在你的东宫出事,你真的能脱得了干系吗? 沈冬素脑中一边想着怎么脱身,一边努力让自己发软的手脚动起来。 很快,她听到关门声,然后就是太子快步向她走来,上来就要解她的腰带。 她赶紧睁眼,装出一副被吓坏的可怜模样:“这是哪?太子殿下,您怎么在这?” 没想到太子这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家伙,根本不想跟她周旋,嘿嘿笑道: “美人,这是本宫的寝殿。你竟然这么快就醒了?也好,醒了才有趣。” 接着上手脱解她的腰带,沈冬素忙喊:“殿下你做什么?来人啊!快来人啊!” 太子忙伸手捂住她的嘴,她一口咬住太子的虎口,直咬的口中有血腥味。 太子又痛又气,一巴掌打到她脸上:“贱人!你是狗吗?” 他这一巴掌到让沈冬素清醒了一些,她用力从床上滚下来,太子在那甩着手,也不管她。 反正中了那迷药,是根本不可能逃掉的! 然后就见这小村姑爬向桌子,直接将一壶半温的茶水倒到脸上。 看着她湿漉漉的脸,太子只觉那脸颊像出水的芙蓉一般,眼睫又黑又长,湿着亮晶晶的水珠。 一双珠唇才涂了口红,沾了水,越发像带露的玫瑰花瓣,让人忍不住去亲吻。 太子也顾不得手痛了,解了自己的腰带就往沈冬素身上扑:“美人,美人你别怕。” “本宫会好好疼爱你的,凌王那个残废有什么用?让本宫带你,好好尝尝做女人的快乐。” 沈冬素眼睛微眯,眼神凌厉地看向他。这一刻,她不喊不叫,不逃跑不求饶,就那么怔怔地看着太子。 到把他看得心里发毛,这个小美人,不像是吓傻了,怎么像是鬼附身了? 他一时竟然愣在那里不动了,趁此功夫,沈冬素摘下湿透的云肩握在掌心,朝太子一笑: “殿下是怕了吗?” 太子大受鼓舞,没想到美人也是个知趣的!就是说嘛,天下哪个女人跟了那个残废会快乐? 施姑姑可是说了,中了那蛊毒,不光腿残了,那处也废了,跟太监一样,不能人道。 这小美人嫁给他那么久,该不会还是个黄花闺女吧? 太子越想越喜,上前要抱沈冬素:“美人,咱们床上快活。” 没想到沈冬素朝他一扬手中的云肩,就那么对着他的脸扬了两把。 太子只觉眼前发眩,美人变成了虚影,然后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不动了。 沈冬素往身上浇水,不光是为了清醒过来,更是为了化开掌心的药粉。沾水涂到云肩上,药效发挥得更快。 她的体力依旧没恢复,费了好大的劲,才将扑在她腿上的太子踹翻。 接下来就是等,要么等月见找到她,要么就是等自己恢复体力。 她看到地上摔碎的茶杯,要不要趁机杀了太子? 这个念头只是转一下,她就放弃了。皇后的人可是盘踞在光州的,她这边杀太子。 就算有皇上和凌王做保,皇后一时不能杀她,肯定也会拿沈家村出气。 爷爷、仲阳、沈父……一家子都会被她连累。还会连累凌王,他马上就要去幽州了。 不行,杀人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幸好,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 她听到李林玉诧异的惊呼:“您怎么来?不行,这是太子寝宫,您不能进去!” 沈冬素以为是太子妃和月见来了,拾起湿透的云肩,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然后门被大力踹开,进来的是,一脸愤怒的担忧的凌墨萧的。 不知为何,在看到凌墨萧的那一刻,一股委屈和后怕涌上心头,沈冬素自己都没察觉。 张嘴喊了一声:“王爷。” 声音竟然是颤抖的,眼眶一热,两行热泪就滚了出来。 这一刻,她像是在外面受伤的孩子,在外人面前强装坚强,但至亲一来,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凌墨萧两步上前,揽着她的肩膀,将她从头看到脚:“没事吧?” 沈冬素哽咽摇头:“我没事。” 凌墨萧看了眼地上躺着的太子,他抽出靴子里的匕首,就要去杀太子。 李林玉吓得尖叫瘫软在地上,太子妃则反应极快,猛地扑到太子身上,求凌墨萧: “凌王,他干出这样的事来,确实该杀!可如此一来,凌王妃的名声就要受损了。” “凌王妃失踪不到两刻钟,您现在带她走侧门离开,此事还能遮掩过去。容后再请皇上做主,为凌王妃讨回公道。” “可您现在杀了太子,那凌王便是清白,也会被世人认定清白有损的。” “再者,凌王妃中了迷药,又受到惊吓,需要尽快看太医,您不应该将时间浪费在这个人身上。” 沈冬素也上前拉凌墨萧:“殿下,我们赶紧离开,请父皇做主。” 凌墨萧恨恨地看了太子一眼,他自己受蛊毒折磨多年,都没有这么深的恨意。 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一定要送皇后和太子下地狱!这个皇位,他抢定了! 他猛地蹲下,将那匕首一把插进太子的手掌,直接将他的手掌刺穿,扎进地板里。 就这,太子都没醒。 随即,凌墨萧一把将沈冬素打横抱起,警告太子妃和李林玉道: “若传出半点于本王爱妃不利的言论,本王绝不轻饶!” 走到李林玉身边的时候,李玉林战战兢兢,双目含泪地喊了一声:“殿下。” 凌墨萧冷冷地注视着她,满脸厌恶,好像是看到什么脏东西一样。 月见替凌王骂了出来:“恶心!” 三人走侧门离开东宫,太子妃则派人悄悄请太医,来为太子治手,又给李林玉禁了足。 谁也没注意到,太子寝宫里还藏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她慢慢地走到桌前,用手指沾一点桌上的手,往鼻下轻嗅。 又悄悄地给太子把了脉,再闻一闻他口鼻残留的味道。 不禁面露喜色,轻声道: “有趣!找了这么久的神医,竟然就是凌王妃!” 这女子正是皇后的得力助手,给凌王下蛊毒的苗女,也就是太子口中的施姑姑。 第157章 凌王妃就是治好凌王的神医 施姑姑对太子的手被刺穿一点也不在意,对他在太子妃的茶会上骚扰女客,这女客还是他的弟媳之事,同样不放在心上。 她甚至都没有跟皇后汇报自己看到经过,只报了一句:“治好凌王蛊毒的人正是凌王妃!” 皇后先是一惊,随即大笑了起来,只觉得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有趣了。那个村姑竟然有这样的医术,果然不是普通的村姑。 到底是哪个大家族背叛了士族的利益,跟皇帝联手,将自己的女儿以村姑的名义嫁给凌王? 她很快想到一个好办法,来将凌王妃背后的家族给逼出来。 就在这时,东宫的人来报,太子出事了。 皇后一听太子被凌王刺伤,先是大怒,随即想到一事,看向施姑姑:“怎么回事?” 施姑姑这才将自己所见的一切说出来,皇后即没怪施姑姑隐瞒,也没怪她没救太子。 而是骂太子道:“不中用的东西!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有十万把握,竟然栽到一个小丫头手里。” 她气的不是太子对沈冬素无礼,不顾伦常,欲染指弟媳。 而是气太子竟然在自己的东宫,干点事还没能成功。还让沈冬素脱身,被凌王刺了一刀。 连他的东宫都做不到铁桶一样,更别说是在别的地方做点什么了。 她准备先太子一步去皇上那里说情,自然是说沈冬素勾引太子,小小村姑,一朝飞上枝头,嫁给凌王仍不甘心,还想跟太子有首尾。 皇上若为了皇室的名声,就该将这个小村姑赐死! 这样的女子,不配为皇家儿媳! 结果她人还没到皇帝那里,皇上的旨意就下了,太子禁足,这次不光是太子禁足,整个东宫都闭门谢客。 除了太子三师,谁也不得去见太子。连皇后都不行! 皇后大怒,皇上这偏心都偏到没边了。沈冬素即没伤到,太子也没真得手。 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凭什么只罚太子?并且太子还被凌王刺了一刀,难道刺伤储君之罪,皇上就不治了吗? 皇后想大闹一场,把沈冬素的名声给污了,给她泼上勾引太子之罪! 就在这时,太原那边传来消息,卢府的侵地案在钦差的查探之下,还是把陈府给牵连了进去。 另外随着洛阳钱举人一家被杀一案的审理,越来越多世家子弟打死平民的案子,告到大理寺。 再加上太子被禁足,各大士族贵妇请见的帖子不断往皇后案上送。 贴身嬷嬷劝皇后,现在爆出凌王妃和太子之事,实在不妥。 凌王妃是什么东西?一个农女,在光州就有天煞孤星命的名声,便是名声再差一点,她也损失不了什么。 她就是个烂泥人,而我们太子是什么人?是天底下最高贵的人,跟她搅到一起,沾一点泥,都是太子吃亏。 若没有十足的把握将她打倒,不如先按兵不动。 皇后这回听劝了,这么多年除了太后偶尔给她点脸色看,她的日子过得要多舒心有多舒心。 就这凌墨萧一回长安,糟心事是一件接一件,眼下最重要的是保住陈府,小小沈冬素,有的是时间收拾她。 更重要的是,施姑姑表示,她要亲自去一趟光州。下面的人总是打探不到具体细节。 这凌王妃即会医术,在光州肯定有趁人治过病,再加上李林玉在陈府突然胡言乱语,太子又被她用药药。 施姑姑给了皇后一个很好的建议,准能一举将那个讨人厌的凌王妃弄死。 单凭她会医术这件事,顶多让她惹人非议,可若她是巫医呢? 会影响人心智的巫医,便是皇帝偏袒,她也必死无疑! 皇后大喜,对啊!那个死丫头在陈府,当着众人的面给李林玉施巫术,让她当众胡言。 又用巫术害太子,说什么太子非礼她,明明就是她陷害太子! 皇后越想越觉得此计可行,但施姑姑说没有直接证据,还是等她在光州找到证据和证人,再来让凌王妃下地狱! 皇后认同了,但很不耐烦,光州一去一回最少一个多月,她还要忍那死丫头在眼前蹦哒一个多月吗? 此时,凌王府中,沈冬素喝过解药之后,已经恢复正常。 只是还后怕不已,又担心皇上和皇后会治凌墨萧打伤太子的罪。 没想到不一会,皇上的圣旨就来了,先是安慰她,又给了不少赏赐。 她忙问凌墨萧,是什么时候跟皇上说的? 结果凌墨萧说,根本不用他特地去说什么,东宫里有皇上的人,他带刀闯进东宫,皇上立即就得到消息。 同时也知道太子干了什么龌龊事,趁着陈、卢两家分身乏术之际,皇上以重罚太子,打脸皇后,同样也是狠狠打士族一巴掌。 沈冬素感觉有点明白,为什么当年凌墨萧伤成那样,皇上忍心让他去光州等死。 在皇家,是真没亲情啊!像这件事,皇上看似在替她撑腰,实则也是借着这个理由,打压太子一派。 唉,她长叹一声,赶紧离开这破长安城,心眼不够的人,在这里连三集都活不过! 当天夜里,她被凌墨萧揽在怀里睡,头一次,她久久无法入眠,只要一闭上眼睛。 眼前就浮现太子那张恶心的脸,想起自己那里软弱无力地倒在地上。 若非刚好有一壶茶水,说不定她都等不到凌墨萧和月见过来了…… 察觉到怀里的小人儿在发抖,凌墨萧把她抱得更紧了,他心中已经说了一千一万遍对不起。 都是他的自私,才让她卷进这样的事情里。 他自私地要留在她在身边,以合约为由,哄她成亲,还带她来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长安城。 明知道她没有强大的娘家做后台,举步维艰,还有一身特殊的本事。应该把她藏起来的,偏偏将她带到长安这个龙潭虎穴! 皇后、太子,本王绝不会轻饶你们!你们今日伤冬素一分,他日我必十倍还之! 见沈冬素久久无法入睡,他突然想起之前自己毒发,头痛的快要炸掉,根本无法入睡。 小丫头是怎么做的? 对了,按摩太阳穴,然后,唱着那首好听的歌。 凌墨萧纤长的手指,在沈冬素的太阳穴上轻轻地按着,试了试嗓音,还是唱不出来。 就在她的耳边,轻轻地哼着那首旋律。 沈冬素先是诧异他的反常,凌王殿下竟然哼歌!天边下红雨了吗? 待听到是那首助眠神曲,虫儿飞。 瞬间明白他的用意,心中一暖,随着他的旋律轻轻地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直到闭上眼睛浮现的不是太子的脸,而是一片飞舞着蝴蝶的花海,她,沉沉睡去。 翌日还很早,姜氏的婢女过来,说她家夫人已经去的了拍卖行。 沈冬素赶紧梳妆,不过她是以客人的身份去的,还兼职做托,在有些物品没人出价时,她负责出价买下,不能冷场。 凌墨萧轻声问她:“你确定自己没事吗?还是在家休息,我去就好。” 沈冬素知道他说是昨天东宫的事,担心那事吓到自己,今日不便出门。 不禁笑道:“这算什么?我又没受伤。” “当初冯文生推我下河,差点淹死。被哥哥救起来之后,我回家继续烧火做饭。” “放心,我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便是没像王爷您一样,经历了大风大浪。小风小浪还是经历过的。” “今天是拍卖行第一次开拍卖大会,我们马上就要去幽州,要很久都无法参加拍卖会。” “所以,这次拍卖会,我必须参加。” 正说话间,宫中内侍来了,她头才梳了一半,凌墨萧便让她不用出来,不是正式下圣旨,只是传话,他去就行了。 她忐忑不安地等着凌墨萧回来,生怕是皇上对昨天东宫的事生变,要罚凌墨萧之类的。 没想到凌墨萧带回来的是好消息:“拍卖行留一个包间,父皇处理了公事会过去一观。” 沈冬素大喜,如果皇上来参加,再拍两样东西回宫,那拍卖行算是彻底在长安站稳脚了。 像是觉醒了某种血统一样,现在皇帝皇后他们干点啥事,沈冬素都能猜到其中的深意。 皇上来参加拍卖会,除了是对她的安抚,还有什么原因呢? 是了,拍卖行明面上的东家是姜氏,姜氏代表的是如柳府这样末等的勋贵士族,不是太子党,或者说因为地位太低,皇后和太子看不上的小士族。 也是姜氏娘家那些江南富商,同样是受大士族欺压,需要一个强劲的靠山的商人。 看来皇上已经知道拉拢哪些势力来对付皇后代表的大士族,可惜,不管是皇上还是皇后。 他们都把另一股势力,最渺小,也最强大,人数多如星星之火一般的势力。 那就是普通老百姓,士族和勋贵都看不上的农民。 却不知,她所在的时代,这些大士族大门阀就是被一个农民领袖给灭的。 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成锦绣灰。 那个挥笔写下‘冲天香气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黄巢,让这片土地再难有士族、门阀存在。 既然你们都看不上百姓,那就把这股势力让给凌王殿下吧! 凌王在长安,犹如龙游浅滩,待我们去了幽州,定能龙啸九天! 沈冬素觉得在长安太锻炼心眼子里,瞧,就凭皇上传一句,她就能想这么多。 她派人将皇上要来的消息告诉姜氏,将一号包厢留住,里面的摆件再弄高雅一点。 等她和凌墨萧进城的时候,长安城到了每天最堵的时候,而去拍卖行的那条路,更是堵的水泄不通。 她从窗户看外面堵住的马车,发现不少勋贵士族的名牌,心一动,问凌墨萧: “父皇是白龙鱼服出宫?还是仪仗出宫?” 凌墨萧明白她在问什么,目露赞许,小丫头观察事情,越来越细心了。 “是白龙鱼服和几位大臣出宫,但是,父皇的行踪一向都不隐秘,早朝一过,只怕满朝文武都知道了。” 沈冬素闻言恨不得下车跑到拍卖行去做准备,如此,今天来的宾客比她和姜氏预想的多。 只是贵妇贵女要多的多,只怕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 幸好,皇城卫的人赶了过来,堵车很快疏通。 还没到拍卖行,离得甚远,就见整条街张灯结彩,锣鼓喧天,舞狮舞龙,抛撒利市…… 吸引了无数百姓来围观,估计今天之后,满城人讨论的话题,该由卢府还犯了什么事,变成奢华的拍卖会。 这能来参加拍卖会的人自然是高兴,而不能来参加的,则是愤怒不已。 让皇后诧异的是,皇上竟然邀请她一起去参加拍卖会。 皇后已经很久没出过宫了,就算出宫也是去行宫,或是去祭祀,她回陈府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现在皇上邀请她是白龙鱼服,像一对普通夫妻一样,去新开的铺子里买东西。 有那么一瞬间,皇后开心得像个少女。她甚至都没去想,皇上示好的深意。 立即让人给她梳妆,又问那拍卖行是做什么的?让人多备些银票带上。 而东宫的太子正在砸东西,不光是因为他伤口痛得要死,还被皇上禁足。 这次禁足跟上次不同,上次禁足他依旧能接到外面的消息。 而这一次,除了皇后的人给他传些消息,他对外面发生什么事,一无所知。 今天可是拍卖行开张的日子,他早就答应带李林玉过去,买几样好东西送给她。 结果他被禁足了!父皇太偏心了!没惩罚凌墨萧,只禁了他的足! 还有一件让太子气怒的事,且不好与外人道哉。 那就是今晨起来,他那里,竟然是软趴趴的。 他叫来李林玉,用那双珠唇和玉手,忙活了快一个时辰,他除了出了一身的汗,依旧,毫无反应! 李林玉安慰他,应该是手上的伤用药的原因。但太子之前受过伤,也用过伤药。 可从来没发生这样的事! 他想到唯一的可能,就是沈冬素迷晕他的药有问题。 他想找施姑姑问一问,结果施姑姑已经离开长安城了。 这事他又不好跟太医说,万一传出太子不能人道,他只有一女,没有儿子,这太子之位就坐不稳了啊! 第158章 拍卖会盛况 太子那个急啊,他又不能出东宫,突然想到,他被禁足可太子妃没被禁足啊! 这个张朝英他虽不喜欢,但是她是父皇指的妻。 她跟凌王妃关系也不错,对了,让她去问一问凌王妃,到底给本宫下了什么药? 这个死丫头真是狠心啊!本宫又没真把她怎么样,就下这样的狠手! 他派人请来太子妃,笑道: “今日城中可有大乐事,那新开的拍卖行也不知是做什么生意的,竟然连父皇和母后都赏脸去一趟。” “本宫出不了东宫,无法陪太子妃一起前去一观,太子妃你自个去,买两样喜欢的物件回来。” “对了,凌王和凌王妃肯定也会去凑热闹,你替本宫向凌王妃道歉,再替本宫问一声,咳,那个,本宫这伤多久能恢复?” 太子妃不解:“太子手心的伤,应该问太医啊!怎么要问凌王妃?” 太子顿时面红耳赤,他能跟李林玉说身体的不适之处,却不好意思跟太子妃说。 只隐晦道:“你替本宫问一声,凌王妃明白的。” 太子妃低眸,眼珠一转,轻叹一声道:“妾身还是不去了,听说拍卖会上的东西都很贵,妾身的月例怕是买不起什么。” 太子一听不乐意了:“你乃堂堂东宫太子妃,难道连两件玩意都买不起吗?拿来人,拿一千两银票给太子妃,本宫许你的,去花!” 门外的李林玉气得硬生生折断一根手指甲,今天本该她和太子去一掷千金的,去买下最好看的皮包,和最新款的香水。 晚上她喷着香水,在床上等太子临幸…… 而不是现在,她和太子禁足东宫,张朝英拿着太子的银子去花! 可她什么也不敢说,凌王妃在东宫出事,不光皇上怪责了她,连皇后都骂她,怂恿太子胡来。 她现在要低调示人,绝不能干任何出头之事。 太子妃这下自然非常乐意去拍卖会,太子的银子,不花白不花! 她正想拍样好东西,送给凌王妃呢! 此时,沈冬素和凌墨萧已经到拍卖行,一进大门,就是穿的统一蓝色衣裳的小厮。 有礼有规地上前看过请帖之后,给位牌号,再引车夫去停车解马休息。 院子修了一条又宽又平整的大路,两旁却是各种奇花异花,有九曲回廊,有小桥流水,客人可赏景观花。 待进二门,有装修精致的餐厅,可点餐,也有自助的点心,有身着青衣长裙,头戴铜钗的婢女在餐厅伺候。 客人想取餐、点餐、饮茶,婢女会恭敬地伺候好。并且有请帖的客人是免费用餐的。 当然,勋贵士族是不屑吃这里的东西,只是一些年纪小的贵女少年,看到精致的点心,和花样繁多的花茶,会好奇要上一些尝尝。 勋贵士族都有包厢,或是专属的,或是两家同用一个包厢。包厢装修得极为奢华。 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进去就有婢女跪下为客人脱鞋,换上舒服的棉拖鞋。 再用泡了菊花瓣的清水,请客人净手,又奉上厚厚的热白毛巾擦手。 入座之后,女客送上养生的桂圆红枣玫瑰花茶,男客会根据平常喝茶的口味,送上毛尖或龙井。 与茶同来的,是一青衣女茶师,或点茶,或泡茶,端是赏心悦目。 让客人惊讶的不光是这里奢华的装修和细心的服务,还有这东家对他们口味的了解。 竟然连喜欢喝什么茶,有什么忌口之物,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同时这茶具也让见惯了高档器皿的来客,暗暗称奇。或是雅致的瓷器,或是造型精致的银器,竟然还有贵比黄金的西域琉璃器! 而送茶点的盘子、碗碟,也让贵妇贵女们喜爱不已,或小巧或精致,透得个别出心裁。 女客喝玫瑰花茶的杯子更是精致得让人爱不释手,带把柄的雕刻花纹的茶杯,配同花色的小碟子,还有一把小瓷勺。 可添加糖或蜂蜜、牛乳。年纪小的贵女一下子就爱上这种喝茶法,都在看那婢女是怎么煮茶的,准备回家让自己的婢女学。 可以说,拍卖会还没开始呢,已经有大半客人决定,购买同款茶具、茶叶、茶点了。 每个包厢都配有鲜花,且各有不同,有爱花者发现,竟然有从滇州的茶花、蜀中的兰花。 包厢里是天然的花香味,如此就避免熏香影响嗅觉。 能在这个时节同时开放,明显是暖房娇养出来的。竟然就这么当摆件,可见这背后的东家财力之富。 坐在一楼大厅的客人,多是富商和一些小士族,不过他们同样受到贴心的服务。 每一区都有两个婢女专门负责,只要按一下桌子上的小铃铛,婢女就会立即过来。 沈冬素在视野最好的二号包厢,她默默地看着二楼、三楼包厢的客人到齐,再看一楼大厅侧边,演出人员到位。 只有一号包厢的人没到,看来皇帝是打算中途再来了。 不过皇帝有凌墨萧亲自招待,不用她操心。 就在这时,一号包厢的门打开,她看到凌墨萧带了六个人进去。 为首的果然是皇帝和皇后,对于皇后也来参加拍卖会这一点,她是没啥担心的。 她还不信了,当着这城勋贵士族的面,皇后还能不要脸面地使妖蛾子! 如果皇后忍不住拍什么东西,她是非常乐意赚皇后的钱的! 要知道今天她还备了一份‘大礼’,就等着狠狠从这些勋贵身上捞一笔的! 就在这时,只见演出台上的灯光一亮,各大包厢的门窗齐齐打开,一楼的客人也全部站起来。 齐朝一号包厢行礼,三呼皇上万岁,皇后千岁。 沈冬素同样行礼,只是心中觉得好笑,皇上还说自己悄悄地来,你这叫悄悄的,全长安的人都知道了! 皇后只淡淡点了点头,皇上也只道了一句‘平身’,威严又不失霸气。 只是知道一号包厢里面是皇上和皇后,来客们明显拘谨了很多,刚才一楼大厅还有人吵闹着要东西,现在都襟声了。 这个时候就该歌舞表演了,今日姜氏可是花了重金,将长安城有名望的大家都给请了来。 有一舞倾国的孙大行首,一曲倾城的王大行首,还有梨园来唱曲,这些都是寻常。 姜氏还特地借了某士族眷养的波斯舞娘和新罗舞女,另有极具阳刚之气的羌族少年的骑马舞。 这年头还不流行这样的大杂烩演出,特别是贵妇贵女们,极少有看这样演出的机会。 便是家中请戏班,也是唱那些老几样大戏。 逢年过节倒是有杂耍、歌舞演出的,但那是她们极难得的出门机会,玩别的时间都不够,哪有心情静下心看表演啊! 故而这场演出简直是从一号包厢,到大厅的所有客人,都看的如痴如醉,连连拍手叫好,啧啧称奇。 特别是那戏曲,竟然不是听了几百遍的老戏,而是新编的,讲一对普通的有情人,女子被地方大族看中,硬要抢去为妾。 男子舍命救出,两人历经磨难终成眷属,最后男子当了高官,女子为了诰命。 破了冤案,找回走迷的至亲,一家团聚,最后是称颂皇帝英明。 这场戏是沈冬素写的本子,找长安最火的梨园排的戏,在这个狗血还不盛行,话本子单调的时代。 她写的话本子自然是曲折感人,同时嘛,拍了皇上的马屁,也暗示地方士族为祸一方。 有心人是能看出点什么的,但你又不能让这戏是影射卢家,反正卢家的人看的气愤不已,但别人叫好,他们也只能跟着叫好。 来客还没从戏曲的情绪中走出来,男子们低声说着那些歌舞,评论着哪个波斯舞娘的身材最曼妙。 女子们则为戏曲中的有人情感伤,也有不少贵妇被少年的骑马舞跳的脸红心慌,只觉这拍卖行太大胆了。 这样勾人的舞,竟然当众跳! 这时舞台的灯光和道具撤下,拍卖会正式开始。 第一件东西自然是能将气氛烘托起来的,所以上的是香水。 主持拍卖的是一个年轻男子,姜氏的族弟,名姜宏,读过几年书,没考功名,早早来到长安掌控自家生意。 在场不少人都认识他,皆怒问,原来香水是你家的!之前为何不明说?香水那么少,我们想买都买不到! 姜宏先朝一号包厢行礼,又朝四周拱手,笑说香水非常难得,所用配料都是世间最珍贵的香料。 这一季也只有四款,现在拍的是第一款,名为香魅。 一听这名字,那些贵妇都不好意买,但这次香水竟然不是用玉瓶装的。 而是用半透明的琉璃瓶,那淡紫色的香魅,在琉璃瓶中慢慢流转,看着是那么诱人。 并且那瓶子不再是需要滴到掌心涂抹的,而是一按就能喷出香水雾。 姜宏朝四方各喷一次,瞬间,一股说不出是什么香,但就是香的勾人魂儿,香得让人恨不得沉醉其中的香气弥漫开来。 这香味还会变,时间越久,尾韵越长。 姜宏轻笑道:“喷一次沾身后,香气七日不消。且香气三变,在身体不同位置,香味亦不同。” “跟它的名字一样,香的夺人心魄。” “首拍一百金,价高者得。” 他说的含蓄,可在场之人,除了未婚的姑娘,没有不懂的。 本来之前那香水的用法,大家也是当助性之品用的。 顿时场面热闹起来,有人喊:“我出一百一十金!” 有人嗤笑:“加十金还好意思喊!我出两百金!” “切,我出三百金!” …… 连一号包厢的皇后都心动了,但她知道这种场合自己绝不能喊。她可是一国之母,岂能以色侍君! 再说,她想要,暗示一声,那姜宏自然乖乖送上。 最终这瓶香水以八百金拍出。 就在不少贵妇后悔没竞价的时候,姜宏又拿出三瓶不同款的香水,说是这一季就这四瓶。 过了今日,想买香水,就得明年春季上新了。 顿时,剩下三瓶抢疯了,分别以一千两百金、一千五百金和一千六百金拍出。 那些男客到是想隐藏自己的财力,价高就不出了。但架不住女人们都抢疯了啊! 一想到要明年春天才有新香水,而买到一瓶香水,这个长冬自己就是长安贵妇圈最引人注目的。 谁不想抢! 沈冬素看的目瞪口呆,这些狗大户果然够有钱啊! 小声对凌墨萧笑道:“你连赏我的一万金都凑不齐,可这些勋贵是眼也不眨地花上千金买香水。” 凌墨萧眼睛眯成一条缝,他越发认识到拍卖行的作用。 皇帝看的连连冷笑,这些人的金子,都是从大夏百姓身上吸的血! 交税哭穷,赈灾哭穷,这会却愿意花这么多金子买一小瓶香水! 第一个拍贵妇们的最爱,第二个则拍男客们喜欢的,先上的是蜀中的楠木,虽比不上皇族专用的金丝楠,也是第二好的楠木。 一些年过半百的老者,激动起来。若说皇帝从登基那天开始修陵墓,那普通老人则是从年过半百之后,就开始存棺材本。 对于棺材的要求,那是要多高有多高。有人舍不得买一张好床,睡了一辈子硬木头,却舍得花千金买一口好棺材。 这楠木自古就是做棺材的首选,再一听楠木并不多,只够打三口棺材,现场又抢疯了。 可惜某些老学究不像士族富商那么有钱,出价到三百金,就没钱了。 顿时急红了脸,也不管皇帝在现场,直接威胁现场之人,不给他留一口棺木,他就用笔杆子骂死对方! 这些学究御史之流,大家都不敢得罪,也乐得给个面子讨好一下。 最后还是他们自己闹了起来,要不是姜宏说下个月不家三口棺拍卖,怕是闹半天都没结果。 拍了做棺材的楠木,又拍做嫁妆的檀木,同样不多,只够打五张床。这下子是有待嫁女儿的勋贵抢疯了。 凌墨萧悄悄跟沈冬素说,这拍卖的价格,比市面上卖,要高十倍不止。 接下来是一些不那么出彩,但也难得的好东西,有乌木、有长寿米之称的紫米、景德镇的瓷器、粉珍珠、冰丝等等。 客人们竞拍开始不那么激烈之时,现场上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激动的物品。 一尊半人高的佛像,这尊佛像不同寻常之处是。 它是用半透明的琉璃打造的,闪闪发光,耀眼夺目。 第159章 给凌王赚足军费的拍卖行 大夏的琉璃器都是西域商人从波斯运来的,比黄金宝石还贵,深受勋贵富商们的追捧。 像腰间悬挂的琉璃环,一度比白玉环还贵。 半透明,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琉璃发钗,比金镶宝石的头面都受贵女们欢迎。 来长安的琉璃器多是小物件,并且随着这几年西域战乱,商路渐断,已经很久没有波斯的商人带着琉璃、香料等紧俏货来长安了。 而像眼前这尊半人高的琉璃大佛,更是从未见过。姜宏特地将它放在阳光照射的地方,瞬间如镀上一层金光。 这下子是那在场的几位大师激动起来,呃,拍卖会请大师是因为,这年头最大的钱庄、放香积钱的生意,都是和尚在做。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和尚是受人尊敬的神佛代理人。对于富商来说,和尚某一程度上算同行。 并且长安几个大寺庙的大师在长安社交圈很有地位,姜氏做事面面俱到,不光和尚,有名的道士也发了帖子。 本来这尊大佛是想着富商拍下,再赠给寺庙,赚个好名声。 结果没想现场的和尚自己抢拍,姜宏还笑着说,为示对佛家的尊敬,这琉璃佛起拍价只要一两金。 一时全场来客皆赞姜家大度,自然也有人骂姜家傻的。这样的琉璃大佛,拍个千金不成问题,竟然起拍一两金! 再一听这大佛只此一件,世上再无第二具,几个大寺庙的和尚抢拍程度,不亚于贵妇抢香水。 硬是抬到两千金,你说是为太后祈福,他说是为求大夏国运昌盛,还有说请佛回寺中后,会连开七日佛法大礼。 搞得勋贵和富商也不好意思跟大师们抢,皇上在一号包厢看得又是眼睛半眯,跟凌墨萧的表情很像。 瞧,和尚们是真有钱啊! 和尚有钱就得多赚一点他们的,大佛确实只有一尊,但刻了十八罗汉的琉璃珠子手串、念珠就多了。 还有米雕刻一般,刻有金刚经、心经的小尊观音像。 更有据说是从天竺传来的佛骨舍利子,这些商品都让那些和尚抢疯了。 但疯过之后,他们察觉花的钱太多,就开始指责姜氏不尊佛,亵渎神佛。 这些东西应该高高地供在寺中,怎么能成为凡间中用来交易的商品? 特别是这舍利子,应该打一个金盒子装起来,送到大相国寺供着,你竟然敢摆在这里当货物! 沈冬素在二号包厢里看的好笑,瞧,对于想要的东西,又不想多花钱,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都会耍无赖,讹诈。 你们和尚敬神佛,怎么放香积钱的时候,‘福报’也就是利息收那么高? 见姜氏在那里频频向二号包厢看,她明白,姜氏是怕真惹恼了这些和尚姜家赚神佛钱,坏了姜家的名声。 沈冬素自然不会让姜氏为难,眼眸一转,计上心来。问凌墨萧:“最近哪里有天灾?” 凌墨萧低声道:“除了幽州之乱,便是闽州的瘟疫了。” 沈冬素立即将自己的主意告诉月见,让她快快去告诉姜氏。 很快,台上的姜宏佩服地看一眼远处的堂姐姜氏。朝四周拱手,特别是对吵得面红耳赤的胖和尚们道: “姜家出售佛像、佛骨,并非不敬神佛,而是为了扬佛之慈悲啊!” “众位大师有所不知,闽州瘟病横生,姜家全族决定,将这些佛像、佛骨拍卖所得金银。” “一两不留,全部捐给闽州,用于救治受灾百姓!” “户部王大人在此为证,拍卖会当场结算佛门拍卖所得,姜家连手续费都不留,这些货物的买进费用,亦有姜家来出!” “另外,这舍利子并非姜家所有物,而是有人托拍卖行在此拍卖。” “同样,不管拍出多少金,姜氏出同等金给买家,再场所拍的金子全部用于赈灾!” 此言一出,和尚们瞬间安静下来,他们还能怎么说?还能怎么耍赖?人家可是为了传佛慈悲,将足有万金捐给闽州啊! 那王大人喜的差点跳起来,闽州要赈灾银的折子,快堆满一桌子了。可国库空虚,他也没办法啊! 有了这万金,可算解了燃眉之急。 而一号包厢的皇上,更是少有的出现反应激动,看姜宏的目光充满赞许。 当场道:“姜家此举大善!来人,取笔墨。” 很快,皇帝亲笔,赐姜宏‘义商’之匾额,就挂在拍卖行上。有了这个匾额,以后拍卖行怎么赚钱,别人也不敢说嘴了。 同时皇帝也发现了拍卖的有趣之处,当即解下自己的一块玉佩,还有一把折扇。 对姜宏道:“朕这两样物件,现场拍了,加到闽州赈灾金中。” 皇后也跟着凑趣,取了一个玉镯、一根翡翠发钗、一块禁步紫玉环:“本宫也为闽州百姓,略进绵薄之力。” 在场的士族勋贵,或者不稀罕皇帝皇后的东西,这东西拍回家只能供着,也就有个好名声。 可他们实在不缺御用之物来沽名,但现场的富商就不同了,他们缺啊! 这家中要是有皇帝的扇子,皇后的发钗,凡是跟‘皇’沾个边,那就是无上荣耀啊! 更何况人家皇上皇后就在现场坐着,你总得给个面子吧! 这东西要拍的还没有佛像贵,那皇帝的脸面都掉没了。 很快富商们都抢疯了,拍卖会现场出现最为热烈的竞价场面,一把扇子拍到三千金,一根发钗拍到两千金。 皇上的那块玉更不得了,直接拍到一万金! 在这里金、银已经不是货物,不是钱,而是一串数字。 沈冬素前世听说富豪们的慈善晚会,啥玩意都能拍出天价。跟某巨富吃顿饭,也能拍出一长串零的金额。 现在看来,那还是小意思。这跟‘皇’沾边的东西,才叫值钱呢! 有了拍皇上皇后东西的热烈气氛烘托,在场来客好像被点燃了一样,后面不管拍什么,都有很多人竞价。 后面的精酿酒、紫竹器、皮料、宝石原石、名茶、药材等等,都拍出比市面高几倍的价格。 沈冬素一开始还能算,后来就算不过来了,她笑问凌墨萧:“王爷去幽州是不是很缺金子?” “……一举赚足了。” 差点就说秃噜嘴了,天天听他‘夫君’‘娘子’的开玩笑,自己差点也说成‘娘子一举为夫君赚足了’。 幸好反应够快,要不然她会尴尬的在这个小包间里坐不下去的。 没想到凌墨萧像是有读心术一样,眼眸中带着笑意,低头在她耳边道:“多谢娘子。” 沈冬素赶紧往前走两步,假装看大厅,为缓解尴尬,她强装淡定地道: “我又不是为了王爷这般费心,我是为了自己。王爷早点攒够金子,也好给我的一万两赏金!” 下面的拍卖会已经接近尾声,姜氏写了一份礼单派婢女送来,征求她的意见。 见给皇后的香水是有四瓶,她点点头表示认可,虽然她一点也不想给皇后那个坏女人送礼。 但该有的礼节得到位,被那个女人记恨上,对拍卖行以后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 在看到太子妃的名字时,她一怔,太子妃也来了吗?她竟然不知道,还以为太子妃和太子一起禁足呢。 就在这时,太子妃的嬷嬷来请沈冬素,说太子妃在包厢等她,有事相请。 沈冬素忙问凌墨萧:“我能去吗?该不会那个太子也在里面吧?” 凌墨萧摇头:“不会,他在禁足,今日父皇来了,他绝不敢偷偷出东宫。” “你且安心去,带上月见。” 她依旧犹豫,且眼神中闪着一股别样的情绪,有点像,孩童犯了错,不敢在长辈面前直说一样。 这种表情自从来到长安,就极少出现在她脸上,凌墨萧心一动,挑眉笑道:“娘子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为夫?” 沈冬素生怕旁人听见,上前垫起脚尖,结果还是碰不到他的耳朵,便一拉他的胳膊。 拉的他弯腰后才小声道:“我给太子下的药,不光有迷药成分。” 凌墨萧只觉小丫头吐气如兰,耳语时一股热流在他耳尖,灼的他心尖一颤。 他强令自己冷静,才问:“还有什么成分?” “有那么一点点,影响男人那方面的能力,不过一个月后就好了。太医是检查不出来的。” 凌墨萧心中的旑旎感觉瞬间消散,甚至觉得下体一凉,竟然忘了,这小丫头还有这等绝技! “你担心太子妃是来兴师问罪的?” 沈冬素咬着唇,大眼睛看着他连连点头,好像在问‘我应该怎么办’? 凌墨萧失笑:“你都说了太医查不出来,那就不承认。谁知道是你做的?” 又叮嘱道:“这种药和那真话药一样,是绝不能让别人知道的。” 沈冬素重重点头:“王爷放心,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用的。” 这下她有了见太子妃的底气,让她没想到的是,太子妃竟然花五百金拍了一块熊皮给她。 说她要去幽州,那里极冷,漠北苦寒之地,御寒之物要备足。 让沈冬素有点感动,但是,这块熊皮是她从凌王府的库房里扒出来的…… 别人花重金买下自己卖的东西,又拿来送给自己当礼物,这礼物她收的有点脸红啊。 太子妃又很真诚地向她赔罪,说昨天东宫发生的事,是她的失职,希望凌王妃不要记恨她。 最后才问了太子交待的事:“不知妹妹昨日给太子下的是什么药?” 沈冬素开启演技时刻:“就是普通的防身迷药,昏睡一觉药效就过了。” 太子妃点点头,丝毫没有怀疑。她甚至觉得太子是在佯装啥,就为让皇后重重惩罚凌王和凌王呗。 拍卖会足足持续了两个多时辰,来客们竟然依旧意犹未尽,围着姜宏问下次拍卖时间,又打听还有什么货物? 待姜宏说这拍卖会场可以租赁,自家有好东西也能拿来托他拍卖,拍卖行只收三成租金。 来客们又激动起来,他们算是看出来了,这样拍卖出售东西,比送典当行或是商行,要赚的多。 姜家就是懂事啊,有发财的门道也不吝啬,愿意分大家一起喝汤。 王大人一直跟在姜宏屁股后面,看着他算账,有佛骨佛像那笔大收入,再有皇上皇后拍卖的收入。 这赈灾的钱都快凑齐了!王大人第一次觉得这样的奢侈高端的商业活动,是好事。 再多来几次,国库都丰盈了。其它法子从勋贵、士族那里掏钱,跟要他们的命一样。 而拍卖会上让他们掏钱,他们疯一样抢着掏啊!王大人觉得,气氛最浓之时,就是拍块砖头,都能卖出高价! 姜宏一点也不糊弄王大人,账算的清清楚楚,当即就将金子给足。 但他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让闽州人知道,这笔赈灾银,是他姜家给的。 王大人自然满口答应,这也不用姜宏说,不出一天,此事必传遍长安城,同时很快也会传遍全国。 估计姜家会成为第一个被百姓称赞的商贾巨富吧!之前都是骂奸商,以后姜家得单独摘出来,人家是义商! 今日的来客,有一家较为特殊,那就是姜氏的夫家柳家。 柳家老夫人携两个出嫁的女儿,和妾室肖氏。因为姜氏一直不回来,取平妻之事就耽误下来,现在只能先做妾室。 还有柳侯和他的兄弟,开始柳家人打的主意是,这姜氏的生意,那就是柳家的生意。 到时候看到什么好东西,直接要过来,难道他姜宏还敢不给! 可当拍卖会一开始,当皇上出现的那一刻,柳家人就知道,事情跟他们想的不一样了。 待拍卖的物品一件件上台,又一件件被人拍下,柳家人发现,自己竟然一样都买不起! 姜氏的两个姑姐才知道,姜氏之前赠的丝绸、香水,是那么贵的东西。凭她们嫁的人家,连进拍卖会的资格都没有! 柳老夫人来之前信心满满,今日定要载着一车的宝贝回家,也要教训姜氏一顿,总住在别院叫什么事? 还有她虽是商人女,可嫁到柳家就是贵妇,还沾商事,平白让人耻笑。宝儿就是被她给带坏了,以后怎么嫁高门大户? 可结果是,这拍卖会从开始到结束,柳家人连一次竞价都没敢喊。 成了全场唯一一家,空手而归的来客,他们羞愧的甚至不好意思跟姜宏打招呼。 第160章 进军房地产行业 而柳老太太想教训的姜氏,在拍卖会结束后,先有皇后招见,又和太子妃说说笑笑,还凌王妃亲热称‘姐姐’。 那些想买香水和紧俏货物的贵妇贵女们,更是对姜氏亲热不已,已经有不少一等勋贵当面邀请她上门坐客。 这让柳老太太和两个姑姐看的眼红不已,像柳家这样的三等爵,只有柳侯一人有实权,还是守边疆的武官。 在勋贵眼中,就是破落户。 当初都没有勋贵士族的女子愿意嫁进柳家,只好放低身段取商户女。 所以勋贵圈许多宴会,都没人邀请柳家。也是姜氏圆滑会做事,这几年柳家才渐渐重回社交圈。 可以说柳家的名声才好一些,柳侯从边关回来带回一民女,还生了两女一女,还要娶她为平妻。 气的姜氏带着女儿去别院,柳家再次门可罗雀,而柳老太太和柳侯还不自知,还以为姜氏是可以拿捏的商户女。 柳老太太甚至没能跟姜氏说上话,她就算拿出婆婆的款,也不敢当着皇后和太子妃等人的面啊! 而姜氏礼节不缺,派陪嫁嬷嬷招待,还给柳家每人备了礼物。任谁也挑不出一点错来。 柳老太太气的心闷,再听两个女儿的抱怨,再看肖氏那畏首畏脚的模样,头一回骂儿子道: “你娶平妻我不反对,但你不能这样对姜氏和宝儿不管不顾!带着肖氏去给她请罪,把人给我哄回来!” 柳侯也正气闷着呢,之前这姜宏哪次见了他,不是恭敬谦卑,他只是姜氏的族弟,又不是胞弟,能在长安城站稳脚,都是靠柳家的名望! 而这次,他竟然这般拿乔,当着这么多贵客的面,他竟然敢不来给自己请安! 这拍卖会之后,他被众客人包围住,压根没看自己一眼。 而姜氏呢?柳侯差人请了几次,都被打发了回来。他连姜氏的片衣角都没见到! 还想留在后面,等姜氏姐弟闲下来,今日他非要问一问姜氏到底是准备干什么! 不料姜氏竟然去恭送皇上皇后,然后就直接没回来了!他忙跑到西山别院,人也没回去。 再一打听,被卢老夫人请一卢府做客了。 柳侯再怎么心急,也不敢去卢府打搅,只好先回柳家,重长计议。 而从卢府回来的姜氏,听闻柳侯今天来了,却一听她不在府上,再听宝儿在小睡。 竟然都没等孩子醒来见一面就离开了。临走时只严厉地下命令,令她务必回一趟柳家。 这个人,心中哪有一丁点宝儿的位置!这可是他的亲生女儿啊! 他从来都没抱过,甚至没正眼看一眼,一听说孩子天生有心疾,嫌弃的表情不加掩饰。 姜氏恨恨地看着柳府的方向,她一定要带女儿彻底逃离这个没心肝的男人!她一定要让柳府,付出代价! 临近傍晚,早已过了登门做客的时间,沈冬素还是带着月见来到姜府。 离开拍卖行时,姜氏殷勤叮嘱,王妃去幽州之前,一定要再跟她见一面,好好商谈一下拍卖行后续经营之事。 按凌墨萧定的日程,明天早上进宫见皇帝,上午凌墨萧点兵,她还有一点时间整理行李。 然后用过宫宴就正式出发了,所以除了傍晚这点时间,她根本没时间见姜氏。 姜氏也知时间急,也不多寒暄,更不会拿柳家那些琐事来烦王妃。 先上报今日拍卖所得金银,去掉成本和人工费、打点的费用等杂费,再去除约定好给姜家的那份。 再将要捐给闽州的那份也除去,最后给沈冬素的足有十万金! 这个利润跟她算的差不多,她在心里拿这个时代的金子,和前世的钱换算了一下。 嗯,一下子完成了两个小目标呢! 长安的钱,果然好赚啊!特别是背靠大树,手有资源和人脉,当真是,风口上的猪都能飞起来…… 可惜马上就要离开长安,不然她能给凌王赚一支铁甲军出来! 十万金自然无法立即给她,除了富商会立即付现钱,勋贵和士族买东西,都是按月收账。 姜氏说能给她的现金是一万金,已经备好,马上就能送到凌王府。 饶是如此,也大大出乎沈冬素意料,姜家果然是巨富啊! 剩下的九万金会按月给她送到幽州去,但沈冬素觉得这样极为不妥,不管是金子还是银子,放在库房里都是死物。 只有活动起来,钱生钱才是长久之计。 姜氏很意外,没想到凌王妃面对如此巨款,丝毫没有自满和失迷。 到底是谁说凌王妃是农女的?哪家农女能有这本事,这气度? 沈冬素问她姜家在京城有什么产业?看看能不能找点灵感,结果得知,姜家在长安的生意,都是极普通的行业。 或者说是勋贵赚利润小不要的行业,赚钱的也就是她陪嫁的几栋楼。 毕竟在长安城,光是租商铺就是一笔巨资,且没有门路,根本租不到。 姜氏说的隐晦,沈冬素却听出来了,便是她,姜家现在的生意,她也不好掺和进去。 姜氏一个出嫁女,家中有父有兄,同样无法掺和进家族生意。 沈冬素低眸沉思片刻,又问了姜氏几个行业问题,然后她就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空缺。 一个这个时代还没有成熟的行业链,那就是房地产啊! 这年头根本没有专门做房地产生意的,特别是长安城的房子,大半都是朝廷的。 小半是私人的,也极买出售,多是出租。出售的价格极贵,地皮更是很难买到。 但这个贵,对于现在的沈冬素和姜氏来说,自然是不成问题的。 皇城区和勋贵士族住的东区,富商和小官员住的南区,她们不沾染。但普通百姓住的北区和西区,却可以做些文章。 沈冬素直接道,可以买下一片平民宅区域,特别是素有北贫西贱的西区,统一收购一片跟南区接壤的区域,然后规划盖成小区式的独栋小楼。 不像大户那样三进或是五进的大宅子大院子,而是带一个小院子的独栋,整个小区有自己的景点,路修的通畅一些。 这样的宅子绝对受小官员、富商、小士族的喜爱,凡是京城,素有‘居大不易’之论。 很多官员都是租朝廷的公房,攒半辈子钱才能买得起自己的房子。对于房价高的问题,古今都一样。 她详细地跟姜氏说着‘房地产’这个新行业,听的姜氏激动不已,直觉这将是一个颠覆性的行业。 而跟房地产挂钩的则是钱庄,然后沈冬素才知道,姜家竟然也有钱庄! 这年头竟然谁都能开钱庄,只是钱庄的模式跟后世的银行差远了,只能算银行的雏形。 听到最后,姜氏的激动劲渐渐变成了害怕,她总觉得这生意真做大了,已经不是简单的商事,而是跟国本挂钩了。 她忙问:“王妃,此事王爷知道吗?” 沈冬素摇头:“我刚刚想到的而已。” 姜氏瞬间一个激灵,刚刚想到的! 这是看到拍卖会赚到的金银,觉得闲在那里不妥,跟她聊了一下京城的生意,就想到这门新行业了吗? 她看沈冬素的眼神变成了崇拜和敬仰,王妃若是男儿,定能成就一番大业。 她真想让全长安城的贵妇们听一听,你们切莫轻信流言,凌王妃真不是无知的乡野村姑啊! 凌王这哪里是从乡村娶了一个村姑,明明就是从乡村挖了一块宝玉啊! 还有人说凌王是病了那些年,病傻了,被李林玉气的自暴自气。 李林玉跟他退亲后嫁给太子做良娣,凌王干脆放弃娶高门贵女,就从最低贱的平民中,娶一农女。 破罐子破摔了。 也有人说是凌王轻信方士之言,信了命格之说,自己命惨,就娶一天煞命的女子冲一冲,然后就挑到这个小农女。 他们若知道,凌王妃的才智,别说是跟李林玉比,便是跟全长安城的高门贵女比,也不逞多让。 不知会不会惊掉下巴? 姜氏忙道:“王妃,我觉得您可以先跟王爷说一声,这房地产和银行的生意,一般人真不好涉足。” “若王爷同意,妾身愿为王妃效劳,王妃在幽州期间,定将这生意做起来。” 沈冬素本想说,不用问,凌墨萧肯定会支持她的! 又怕姜氏觉得她在‘秀恩爱’,人家跟丈夫闹分居,你在这显摆丈夫什么都支持你,不是往人家心口扎刀吗? 便点头道:“好!明早我派人给你准信。” 说完正事,沈冬素又给宝儿号脉,见小姑娘近来脸上养了些肉,下巴都圆润了,爱怜地抱起宝儿夸个不住。 细细问她爱吃什么?每天睡几个时辰?每天的运动量又多大? 姜氏在一旁湿了眼,连王妃这个外人都这般疼爱宝儿,而她的亲爹,竟然从家门路过,都不进来看宝儿一眼。 回到凌王府后,沈冬素先将从姜府带回的几箱金子搬到桌子上,跟开礼盒一样,一箱箱打开给凌墨萧看。 骄傲地抑着脖子,像是学堂里考了满分,等着大人夸奖的孩子一样。 凌墨萧觉得这一刻小丫头的眼睛在发光,不,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以前觉得她是个小村迷,后来他渐渐明白,她并非爱财,只是享受这种赚钱的过程。 更享受赚钱给家人带来的好处,以前她定是这样期待着沈爷爷和沈父的夸奖。 而现在,变成期待他的夸奖。 所以,在她心中,本王已经算家人了吗? 凌墨萧觉得这一点,比这一万金更让他欢喜。 他赞扬地揉揉沈冬素的额头:“妻子果然厉害!” 沈冬素更得意了:“这些金子都给你当军费!皇后和太子再怎么克扣为难,咱有了钱,也不怕。” 然后她又将房地产和银行的生意细细说给凌墨萧听,一直说到吃晚饭时也没停。 凌墨萧很快就听懂了,沉思片刻后告诉她,房地产的生意可以做,并且要在一开始就多买些地皮。 因为姜家哪怕是只盖好一个小区,也会有别的士族来掺与这门生意。 但是银行和她说的‘首付’模式买房,则暂时不行。凌墨萧说的隐晦,他不在京城,单凭姜家,无法做这么大的生意。 等他们再回长安城,他长居长安的时候,再开始做银行的生意。 沈冬素自然也听懂了,凌墨萧虽是亲王,可处处受肘掣,下次回长安,自然是太子的皇后倒台。 他有了实权,或者说他登上大位,那时别说是银行生意,任何生意都能做。 沈冬素点头笑道:“是我太心急了,一口吃不成胖子。光是房地产的生意,就够我和姜氏折腾好几年了。” 当夜她和凌墨萧几乎都没睡,凌墨萧是召集部下商议事宜,她则是连夜写下房地产行业的企划书。 还画了几张小区概念图和房子设计图,等她去了幽州,和姜氏沟通全靠书信,且一封信往来就得一个月,太麻烦了。 现在写好企划书,她写的详细一些,姜氏以后遇到问题就有个参考。 一直忙到鸡初鸣,她才将厚厚一叠企划书封漆装好,给月见让她天一亮就送到姜氏手上。 自己则随便收拾了胡乱睡一觉,天一亮还得进宫见皇帝,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不睡可不行。 也不知是因为拍卖会赚了太多,还是因为前世买不起房的她,这辈子竟然即将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领头羊。 亦或是因为马上就要离开长安,再也不用担心皇后和太子党的迫害,去了幽州,她将比在光州还在自由。 反正她很兴奋,大脑异常活跃,明明很累,就是睡不着。 另一个原因她不好意思说出口,那就是凌墨萧不在身边,她竟然不习惯了。 反正她闭上眼睛养神,直到天大亮,纪嬷嬷来唤她起来更衣,她觉得自己都没睡着过。 才穿好进宫的礼服,月见去姜府送企划书,凌墨萧也回来换衣裳。 就在这时,却见月见一脸惊慌地跑进后院: “王爷、王妃不好了,大理寺来人,要抓王妃!马上就要进府了。” 此言一出,满室皆惊。沈冬素不安地看向凌王,却见凌王很是冷静: “所谓何事?” 月见急道:“具体我也不知道,只听到‘巫医’二字。” 第161章 凌王妃是巫医和去不了幽州 凌墨萧淡定地点头,看向沈冬素的目光出奇的温柔和镇定,轻笑道: “别怕,你继续整理行囊,为夫去应付他们。” 沈冬素担忧地揪住他的胳膊,小声问:“是我给李林玉的聪明药,还是给太子的……” 凌牧萧伸手捂住她的嘴,轻轻地将她揽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语:“记住,你从未给任何人下过药!” “还有,那两种药跟巫医不相干,此事必是皇后所为,她为了不让我们去幽州,已经无所用之不及。” “别担心,乖乖在后院等我回来。” 他转头看向月见的时候,目光却极为凌厉:“月见,守着门,任何人敢来后院惊扰王妃,杀!” 月见瞬间气质大变,之前像个摸鱼的懒散丫头,现在却像一个沉稳锋利的女杀手。 “属下会以命守护王妃!” 一听这话,沈冬素更加担心了,要跟皇后穷图现匕了吗? 那一瞬间她脑中闪过很多念头,如,逃,逃回光州。 可这样一来,就坐实了她是巫医,再也没法还自己清白。 再说逃回光州还会连累家人,沈家任何一个人因为她受到牵连,她都会悔恨一生的。 再有就是,大义凛然地说:“让我去大理寺,清者自清,相信大理寺会还我公道!” 呃,她不是傻子,司法便是在前世,也常有不公。 更别说她得罪的可是皇后,她人进了大理寺,落到皇后手中,那就是毡板上的鱼肉。 皇后那个神经疯兼小心眼,来个严刑逼供,再拿她来威胁凌墨萧。 结果她的公道还不回来,事情只会越弄越糟糕。 她才给太子下了那种药,太子定在想方设法报复她,落到这对母子手里,她能有好果子吃吗? 见她一脸焦急,月见一边擦着剑,一边安慰她:“王妃别担心,您乃凌王正妃。” “不是大理寺一句话就能拿人的,便是皇后的懿旨,本朝也从无皇室女眷被抓到大理寺的情况。” “之前山阳公主造反,皇帝也只是赐毒药,让她死在府里,死后一样葬入皇陵。” 沈冬素:……你要不会安慰人就别安慰,这叫安慰吗?这叫恐吓啊! 不过月见这一说,她有点明白凌墨萧是想做什么了,他是是拖延时间,请皇上帮忙。 现在制止皇后发疯的,也就只有皇上了。 但沈冬素只猜到其一,凌墨萧还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让人在城中大肆宣扬,陈星曜熟读兵书,还是武官。 当年西凉一战,他还立了大功。 同时让他在朝堂上的几个官员,接连上折子,先贬低凌王,说他不配担此重任。 幽州乃国门之地,岂能派一个残了几年的残王去? 应该派陈星矅去,陈将军乃皇后的亲侄子,自幼习武,熟读兵书,陈、卢两家在幽州经营多年。 派陈星矅,方可解幽州之危! 同时凌墨萧还亲自上书皇上,说大理寺一早登门以子乌虚有之事,要抓凌王妃。 这三件事几乎是一个时辰之内,同时传到皇上案上的。 皇上岂会看不明白这里面的内幕!陈、卢两家近来因几起案子,势力受挫,几乎是断了一臂。 皇后竟然想到这样的法子,替陈家揽权! 为了不让凌王去幽州,竟然对凌王妃动手!虽然她母子两人,已经为难凌王妃数次了,但这一次就着实过份了。 堂堂亲王正妻,岂能抓到大理寺去审问?如此,让我天家威严何在? 皇上压根不信巫医之说,若是巫医有法子医治凌王的腿,那朕也亲自封她为神医! 皇后为了害凌王妃,这样卑劣的手段都使的出来! 还有,你就这么想替陈家揽兵权是不是?你就这么想让侄子去幽州吗? 行!朕就让他去! 且看他怎么抵挡北疆的入侵,和幽州的民变! 当即,皇上先派人到凌王府,将大理寺的人挡下。凌王和凌王妃暂时就留在府上,协同大理寺查清巫医案。 与此同时,皇后正意志满满,这一次看小村姑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上次李林玉在陈府说胡话,果然是她下的药。太子的身体异样,也是她的手笔。 这些还足以为证的话,当初她在光州县衙里,还给她的未婚夫冯文生下了药。那时就有人告她是巫医,却被凌王一手压了下来。 这些消息是昨天才从光州传来的,她本来想等施姑姑的来信,确定了这个沈冬素是巫医,再一举将她拿下。 可她今天就要跟凌王去幽州,人一到幽州,她再想拿捏就难了。 必须将她留在长安城里,先把人抓到大理寺,慢慢审。等施姑姑回来,有新证,再将她处死! 皇后正信心满满地等着大理寺回话,结果陈家人仓皇找进宫,说召集全城都在传。 皇后不想凌王去幽州,为自己的亲侄子揽权,力举陈星耀去幽州领兵。 皇后嗤笑:“哪里来的风言风语?本宫从未向皇上提及这话,星矅也不是领军做战的料,本宫送他去那苦寒之地做什么?” 陈家人这才放心了,就是嘛,别人不知道,皇后能不知道自家侄子的情况? 交待他办一点小事都办的不满意,军中挂个闲职而已,哪里是行军打仗的料? 不过陈家人奇怪的是,为什么会传出这样的流言来? 皇后便将自己派大理寺去抓凌王妃的事说了,陈家人忙道:“凌王会不会为了此事,不去幽州?” 皇后冷笑:“你们以为这流言是凌王的手笔?哼,他为了重获兵权,背地里做了那么多事。” “跟本宫装瘫装病装了整整三年,今日好不容易有机会去幽州领兵,他岂会为了一个女人放弃这个大好机会!” “他肯定会独自留凌王妃在长安,自己去幽州。凌家的男人,都是爱极了权势,还能出个多情种子不成?” 就连太子,他看似对李林玉宠爱不已,不过是贪其美色而已,再有就是,李林玉是他从凌王手里抢来的。 单凭这点,他就视李林玉与旁人不同。可若李林玉跟他的东宫太子之位有了冲突,让他二选一。 哼,皇后冷笑一声,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太子绝对会立即放弃李林玉。 他们凌家的男人都是这样!皇上又何偿不是呢?本宫与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夫妻,他可对本宫有一私情爱? 都是石头,捂不热的。 凌王妃本就是农女,对凌王没有一点帮助,虽然她至今没打探到,凌王为什么娶这个村姑。 但皇后可以肯定,凌王绝对不会为了她,跟自己翻脸!今日,凌王必会远征幽州。 留下那个小村姑,任本宫拿捏! 皇后这般想着,不禁笑出声来。小村姑一死,凌王就有了薄情寡性的名声,以后哪个贵女敢嫁他? 她和陈家人信心满满地等着听信,听凌王出征,听大理寺来报,凌王妃被抓进大牢…… 没让她等太久,先等来了皇上的第一道旨意,派内侍速去凌王府传话,阻止大理寺的人抓那村姑。 皇后大怒,皇上这心偏的!她又不是诬告,有凭有据有人证,为何不能让大理寺去查? 正要去问皇上,突然传出第二道圣旨,是给陈家的,说是得皇后举荐,令陈星矅今日去镇守幽州。 陈家的人只觉晴天一个霹雳,看皇后的眼神都变了,这就是你的保证? 皇后和陈家人一起去见皇上,结果皇上拒而不见,说要去旁听大理寺审案子,巫医之案可是大案。 他不能不重视,但给陈星矅不少赏赐,说出征之事早已备妥,只是领军人从凌王变成陈星曜。 并无多少影响,让他今日必须出征,否则就是抗旨不遵! 还说陈星矅能有此荣举,都是皇后举荐之功,让他感激皇后信任…… 皇后和陈家人的脸都白,陈老直接瘫在宫中,拉着皇后道:“快,安排星曜称病,绝对不能让他去幽州!” 结果他们晚了一步,凌王早就派人将陈星矅诱骗到军中,待陈府的人找去时,圣旨已经下达。 陈星矅莫名其妙,只觉极为荒谬。不是太子不能出东宫,派他代为送一送凌王吗? 为何给他套上铠甲?为何称他为大将军?为何圣旨让他去镇守幽州? 那等苦寒之地,塞外就是北疆强军,他们这些纨绔子弟,去了就是送死啊! 陈星矅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大喊要见皇后,要见凌王。 他被人绑在马上启程时,他做了一件有生以来最丢脸的事,那就是吓的大哭了起来。 而在这时,还不知道主将换人的百姓,带着酒肉,自发来给凌王送行。 结果看到主将变成了在马背上大哭的陈世子,再听那士兵一遍遍地高喊: “皇后举荐,北征主将由凌王换成陈将军!” 百姓们先是大笑不止,这人是将军?戏台上唱戏演将军的花旦,都比他像将军! 接着则是失望和寒心,以及浓浓的担忧。皇后党的手已经伸这么长了吗? 这天下到底是凌家天下,还是陈、卢天下? 这样的主将守边关,京城能安全吗? 此事以及快的速度传遍全京城,且越传越夸张,说陈星矅在马背上吓尿了,又是哭又是喊。 有胆大之徒就陈星矅和太子这对表兄弟,一个当众拉屎,一个当众吓尿的行为。 给两人取了一个‘三字同头党’的污名。 三字同头,屎、尿、屁…… 再说凌王府中,来的大理寺官员是彻头彻尾的太子党,对凌王极不尊重。 举着皇后的懿旨道:“本官是奉命行事,还望凌王行个方便。” 凌墨萧淡淡地道:“进本王府中,抓本王正妃,谢大人觉得本王应该如何行个方便?” 谢大人假笑道:“并非要抓王妃,只是问个话,问完就放回来。” 凌墨萧冷冷地看他一眼,看的那谢大人头皮发麻。这一刻,眼前的男子不是病瘫了三年,手无实权的残王。 而是那个驰骋沙场,睥睨天下的战神! 他只觉喉咙发干,可想到皇后的叮嘱,他不得不硬着头皮道:“王爷非要为难我等吗?” 凌墨萧刷地抽出桌上剑,在后院门前用剑画了一道线,声音极轻,却极坚定: “王妃正在核妆,敢跨此线惊扰者,杀无赦!” 那谢大人一头细汗,他就不信了,你敢杀朝廷官员! 他手一挥,示意一个侍卫进去请人,那侍卫只得硬着头皮喊道:“凌王妃,速速出来!” 小心地探出一只脚,欲进入后院。 然后众人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根本没看清凌王是怎么动的手。 只听那侍卫凄惨尖叫,他迈过去的那只脚,竟然被凌王齐腕斩断。 一只血淋淋的脚,就那么跌在线的外面。 这变故把大理寺来的这群人给惊吓到了,凌王竟然真的敢动手! 那谢大人愤怒不已,长安城这么多勋贵士族,哪一个敢这样当众对朝廷命官动手! 他不禁指着凌王道:“你当众抗旨,是想造反吗?” 凌王冷哼一声,理也不理他,只举着滴血的剑,冷漠地注视着他们。 用行动表示,谁敢去惊扰王妃,必死无疑! 就在这时皇上的旨意到了,说实话,听到皇上说不许抓凌王妃去大理寺,凌王和凌王妃协助大理寺办案。 这一刻,谢大人竟然优先松了口气。他觉得凌王疯了,谁面对这样的疯子,都没好事。 还是和稀泥,皇家事就让他们皇家人自己解决。 龙凤相斗,我们这些小官小吏遭到一点风芒,就是死啊! 谢大人跟凌王道了歉,带着部下立即退出凌王府,再不提皇后懿旨的事。 与此同时,皇上的第二道旨意也传到凌王府,凌王真的不能去幽州了。 准备筹划了这么久,再一次被皇后破坏。 甲四很愤怒,只觉得长安城的这些腌臜事太让人生气了。幽州那边又是兵祸,又是天灾。 除了凌王,一心想去打北疆,朝廷上的那些官员,只想着党争,士族只想着自己的利益。 陈星矅去幽州顶什么用?怕是又跟前一任守城将军一样,敌人还没打到城下,他就弃城先逃了! 凌墨萧却很淡然,胸有成竹地对甲四道:“放心,他们很快就会求本王去守幽州。” 凌墨萧没派人通传,而是亲自拿着圣旨去见沈冬素。 他笑的和煦,一点都没有之前砍人脚时的阴戾模样。 “看,为夫说了,不用担心。” 沈冬素却看到另一点,眼眶都红了: “咱们去不了幽州了吗?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 凌墨萧挑眉一笑,上前轻揉她的额前发: “傻丫头!他们对付你,也是因为我的缘故。” “怎么会是你连累了我呢?” 一直以来,你所遭受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啊! 第162章 太子告发沈冬素 当天两人穿着正装,前去大理寺旁听和协同调查‘巫医’案,等两人到了大理寺的时候,发现太子、太子妃和李林玉都到了。 还有大理寺的官员们,大家都没进去,而是恭敬地等在门口。 沈冬素心一动,小声问凌墨萧:“是不是父皇也要来?” 见凌墨萧点点头,她瞬间想到一点:“父皇知道我会医术的。” 凌墨萧轻笑:“会医术和巫医是有差别的。” 沈冬素低头沉思片刻后道:“如果有父皇支持,能不能趁着此案,公布我会医术,让我行医。” 凌墨萧迟疑片刻后,看着她道:“你真的很想行医救人吗?” 沈冬素重重点头,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行医。 愿意和凌王做契约夫妻,是因为凌王答应了她,会支持她行医,会废除禁止女子行医这一点。 百般想法子做生意赚钱,也是为了为她未来的医馆存启动资金。 不管她是沈家村的村姑,还是现在的凌王妃,她从来都没忘记,自己是一个医师! “如果不能公开我会医术,皇后总能想办法以巫医之名诬陷我。” “不如公开了,绝了她的后手。” “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想治病救人。” “给我爹做的那个义肢,有很多残疾人找到沈家村,想再次站起来。” “我想开一家大大的医馆,研究医药,能解人间疾苦,能解百姓病痛。” 凌墨萧看着她亮亮的眼睛,一时觉得很是内疚,小丫头是这么至真至纯,他却连她这么小小的愿望都实现不了。 “好!就趁着此案,公开你会医术之事。便是无法废除女王不得行令,我也会让你能光明正大地行医!” 沈冬素觉得很是感动,这种有人支持,有人做后盾的感觉,让她信心大增。 头一次,她主动握住凌墨萧的手,真诚地道:“多谢王爷。” 凌墨萧反手将她的手紧紧握住,贴在她耳边道:“这是为夫应该做的。” 沈冬素瞬间面红耳赤。两人在一旁的小互动,被太子几人看在眼里。 大理寺的官员们自然不敢偷看,一本正经地假装没看到。 太子却看得气愤不已,他很肯定是这个死丫头给他下了药,害他到现在那话都没反应。 已经想尽办法,府上的几个姬妾齐齐出动,都没用。 这个死丫头的心怎么这么毒?难道想让本王绝嗣不成? 太子妃则看得是满眼羡慕,这才是寻常夫妻的相处之道,这是她这辈子都不会有的经历。 凌王真的很疼爱凌王妃呢,这样也好,天真烂漫的凌王妃,才会治愈凌王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吧? 而李林玉则是眼中的妒火难掩,她还怕被太子发现,只在袖中死死地握着拳,低头垂眸,不让任何人发现她的情绪。 此时的凌王和太子站在一起,前者是玉树临风,贵气难掩。而后者一脸纵欲过度的模样,眼下乌青,萎靡不振。 更不同的是眼神,凌王看凌王妃,如同看着世间的珍宝,透着尊重的爱意。 而太子看她的眼神,从来都是像看一件玩物,看战利品。 并且李林玉越来越感觉到,太子对她已经没了战利品的得意。 因为太子也发现了,凌王根本不在乎李林玉,是真的丝毫不在乎,便是两人相见,他的眼神也从没在李林玉身上停留片刻。 如果对手都不介意被抢走的东西,那你还显摆战利品就显得有点蠢了。 而最近,太子在行房问题上,又出了点问题。昨夜听到他将一个妾室打的跪地求饶,今天站都站不起来。 这样的太子,让人害怕。李林玉不知道自己的‘专宠’还能专多久? 所以看着沈冬素,她越发嫉妒的快要疯了。 凌王身边,本应该站的人是她啊! 她有过两次机会啊! 她跟凌王订亲多年,如果当初凌王出事,她能义无反顾地嫁给凌王。 如果当初皇后要送她去光州,她不是担忧害怕此生被困光州,从而兵行险招勾引太子嫁进东宫。 那现在,凌王温柔看着的女子就是我了。 人就是这样,对于自己从未拥有过的东西,也就不存在丢失,妒意或许会有,可不会那么强。 但对于自己曾经拥有过,或是有机会拥有,还有两次这样的机会,偏偏没抓住。 那妒意和悔恨,则像在心底疯长的蔓草,将整颗心都给吞噬了。 女人嫉妒的时候,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像李林玉,她能做出帮太子迷昏沈冬素,帮太子守门,任他欺辱沈冬素的事。 也就做得出,做假证,将凌王妃打为巫医,将她打入天牢的事。 幸好,他们没在门外等太久,否则太子肯定忍不住冲上去质问凌王妃了。 随着皇上的出现,众人齐声行礼,进入大殿,正式审理此案。 太理寺的官员都是极为沉重,这叫什么事嘛? 皇后告王妃,太子和太子良娣是人证,皇上袒护王妃,凌王为王妃不惜伤人…… 唉,你们天家内部的矛盾,能不能在宫里解决啊? 干嘛要为难我们这些官员? 心中再是不情愿,案子还得照流程审。 皇上说的好听:“朕是来旁听的,你们该怎么审就怎么审,按律法来办!” 大理寺官员相视一望,决定按说好的来,走个过场,把案子的决策权抛给皇上。 先宣陈家人上场,再次重复当天陈家发生的事。 太子中毒之案,随着那个嬷嬷的自尽,已是死案。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是皇后指使,可皇后的人无能,毒下错了杯子。 没害到凌王,反而让太子当众出丑。 可没人敢说出来,除非皇上下令彻查,否则这个案子就查到那个自杀的嬷嬷,算是断了。 皇后也是不识趣啊!皇上都不查嬷嬷了,算是给足你面子。 你却非揪着凌王妃不放,幸好太子没蠢到说那酒中毒也是凌王妃下的。 陈府案子存疑处是李林玉当众说胡话,李林玉当时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现在她当着皇上的面说,是凌王妃给她下药,凌王妃的手帕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她就失去意识,胡说八道起来。 然后是太子作证,凌王妃在东宫做客那一天,他只是上前礼貌地问声好,结果也是看到凌王妃扬了扬手帕。 然后他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 他们查到,凌王妃在光州时,有当庭给犯人下药,逼供犯人。 这种种行为皆表明,凌王妃所使的是巫术,她是个巫医! 大夏禁巫,凡发生与巫有关者,皆是死刑! 皇族也一样,沾上巫蛊,不论是什么身份,皆得赐死! 所以请陛下明察,凌王妃为巫医无疑,应该剥其王妃之位,送进大牢。 沈冬素本来很紧张,结果听太子这般义正言词的说法,跟后世那些诡辨的律师似的。 又觉得很好笑,他们即不敢说陈府下毒是为了毒凌王的事。 也不敢说东宫的时候,太子想侵犯她的事,只说疑似被她下毒的事。 还附上光州来的情报,证实冯文生案时,她在现场下了毒。 太子和李林玉说完,大理寺官员问道:“凌王妃,东宫的指控,您有何话说。” 沈冬素上前一步,朝皇上行礼,随即淡淡地道:“子无虚有、欲加之罪,无话可说。” 李林玉急道:“那你是承认了?” 沈冬素无奈的摊摊手:“你让我承认什么?” “承认你是巫医!” 太子也道:“看在你出身乡野,不懂大夏律法的份上,只要你现在承认,饶你不死!” 凌王一步上前,拦在沈冬素身前,目光凌厉地看着太子道: “本王的妻子确实出身乡野,但她现在是凌王妃,是皇室儿媳。” “太子却因她的出身,这般低端地诬陷于她,这就是储君的气度吗?” 太子气急,举起伤手道:“凌墨萧!你刺伤本宫的帐,本宫还没跟你算呢?” “你真的要袒护这个妖女?” 凌墨萧长眉一挑:“本王何时刺伤了太子?为何刺伤太子?” 太子一噎,若将那事说出来,沈冬素的名声自然是毁了,凌王头上也戴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但他的太子之位算是坐不稳了,便是有陈、卢两家,百官也不会容许一个侵犯弟媳的太子。 特别是当着皇上的面说出来,这是将皇家的颜面丢到地上踩啊! 所以太子除了气的手抖,‘你、你、你’个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原来。 这时凌墨萧转头问沈冬素:“王妃,你在东宫时,见到太子了吗?” 沈冬素点头:“远远地见到太子,行了一礼。并没有在太子跟前,更没有朝他挥过帕子。” 太子急道:“你胡说八道!良娣为证,你见过本宫。” 李林玉正要开口,太子妃却先一步道:“父皇,儿媳做证,那一日凌王妃并没有私见过太子。” 此言一出,太子有一种被人后背捅一刀的感觉,不可思议地看向太子妃: “你,你竟然向着她?” 太子妃仰起头,直视太子:“妾身并非向着谁,而是实话实说。” 自己奶嬷嬷的死,让太子妃深切地意识到,她和她的家族,就是一个随时会被舍弃的棋子。 她必须替自己和家人找一条生路,之前她以为生路在太子和皇后。但现在,她决定堵一把,生路在皇上。 这时皇上道:“如此看来,李良娣和太子都是误服了药,看花眼说胡话啊!” “回东宫让太医诊治一下,子乌虚有的指控,就不要再提了。” 太子大急:“父皇,您看光州的情报啊!凌王妃确实会医术!” 一听他说的是医术,而不是巫医,沈冬素抓住机会,上前一步道: “启禀父皇,太子说得没错……” 太子兴奋地打探她的话:“父皇,她承认了!” 沈冬素跟白痴一样看他一眼,冷笑道:“我承认什么了?我是说,我确实会医术!” “但我不是巫医,更没对你和李林玉用过什么迷药!” 太子大喜道:“你说你不是巫医就不是巫医啊!你会医术,大夏禁止女子行医!” 沈冬素无语道:“禁止女子行医,又没禁止女子学医?我会医是天生的,在农村很多人都认识草药,都会一些基础药方。” “殿下不信只管派人去查,那个村里都有几个女子会配一些简单的药。难道她们也是巫医?” “我会医术,只给家人医治过,从未靠行医赚过一文钱,从未给外人治过病。难道这样也不行吗?” 她语速极快,咄咄逼人,太子一时语结,不知如何回答。 而趁此机会凌王接着道:“父皇,儿臣为证,偏远山村,许多村民都懂一些医术。” “太子妃也是自小耳濡目染,学到一些医方。大夏禁止女子行医,是禁女子开医馆,入杏林。” “但民间女子会识草药,稳婆接生,治小儿,并未在律法之内。” “王妃会些医术,并非过错。不知太子为何死揪着不放?还要以此治王妃的罪?” 太子急得满头是汗,不知事情怎么变成这样?难道她亲口承认自己会医术,都不能定她的罪吗? 几人都看向皇上,想听皇上怎么裁决。 没想到皇上直接道:“凌王妃会医术之事,朕早就知道了!” “凌王的身体能这么快康复,也是凌王妃用药膳照顾有功。” “这有何错?不光无错,还要重赏!” 太子顿时绝望,他算是体会到母后常说的,父皇偏心是什么意思了。 这心偏得没影了!今日但凡是张朝英的李林玉会医术,被人指证为巫医。 父皇定说,宁可错杀不能和过。皇室绝不能跟巫沾染。 而凌王妃被指证,还是被他这个东宫太子指证,父皇竟然不罚还要赏! 太子气怔,当场跪下道:“还请父皇禀公查案!” 这算是当场打皇上脸了,你是说皇上不公? 皇上瞬间脸色阴沉,走下高座,一步步走到太子面前,对他道: “禀公?你且去问问你母后,是不是要朕禀公查一查陈府的案子?查一查东宫的案子?” 太子瞬间汗如雨下,连连磕头:“儿臣说错话了,父皇是最公正的。” “凌王妃之案,是儿臣受人蛊惑,误会了凌王妃。” 皇上冷哼一声:“哦,你受谁蛊惑?” 太子大急之下,转手指向李林玉:“是她,是她蛊惑儿臣告发凌王妃的。” 第163章 李林玉的悔恨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且极静。 太子不懂,为何他指控是李林玉蛊惑,皇上却面露失望,并且是极度失望。 比当初他的人贪枉赈灾银,而他还求皇上饶那官员不死时,还要失望。 而大理寺众官员,看他的眼神同样各有不同,但其中的鄙夷和失望,是不加掩饰的。 至于凌王不用说,从头到尾都没看太子一眼,更没看过李林玉。 太子不明白,以为众人不信,又说了两遍:“真的父皇,是她蛊惑儿臣的。” 李林玉扑通一声跪下,即不敢否认,也不敢承认。 她有些明白为何太子妃不跟太子统一口径了,但太子妃还有别的路可选。 而她却没有了,她只能在太子的皇后这条路上,走到黑,走到底,是坠入深渊,还是荣耀加身,她都无能为力。 她否认,就是打太子的脸。她承担不起皇后的愤怒。 她不否认,可蛊惑太子,诬告凌王妃这样的大罪,她若担上,会死的。 所以她朝皇上磕头,无言地请求,只能赌皇上圣明,能枉开一面,能为了皇室颜面,就此封案,不再追责。 果然,李林玉赌对了,皇上现在还不想彻底跟皇后翻脸。 所以他虽愤怒失望至极,声音却不大,而是压低了声音对太子道: “住口!” 不知为何,这一刻沈冬素反而从皇上身上看到父亲的影子,儿子当众丢了脸,让他颜面扫地。 父亲都是这样压低声音制止的。 同时,父亲也会当众胖揍…… “啪”的一声响,太子不敢置信地捂着脸,皇上果然,胖揍了。 可惜才打了一巴掌而已。 皇上好像很心累,打完这一巴掌,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没了一半。 沈冬素觉得,在此之前,皇上对太子并没有失望到极点,而现在,是真的失望透顶了。 “你给朕滚回东宫思过!凌王,带凌王妃回府。” 他扭头看到言官在记录,皇上极少制止言官,但这一次,他目光平静地看了一眼言官。 那一眼,却让那言官只觉刀悬脖子上,赶紧停了笔。 至于大理寺记案子的官员,很有眼色地,在皇上打人的时候就没记了。 太子还想求情,太子妃却先一步跪下道:“多谢父皇开恩!” 随即拉太子道:“殿下快向父皇谢恩。” 太子此刻完全处于又懵又迷茫的状态,他一直以来都很听皇后的话,条件反射一般。 听到太子妃用皇后的语气命令他,他不生气,反而像有了主心骨一样,立即学太子妃道: “多谢父皇开恩。” 见皇上已经走了,太子忙爬起来追了几步,太子妃忙拉他: “先回东宫,请示母后。” 而李林玉,众人好像将她遗忘了一样,她就那样跪在那上,脸眼角的余光看到皇上明黄的衣摆扫过。 看到凌王和凌王妃并肩而过的衣摆,凌王的大脚刻意走的慢些,就为身边小脚的王妃能跟上。 太子妃扶着太子,脚步有些虚浮地走远。 这一刻,太子已然忘了太子妃刚刚的背刺,同时也忘了被他指控背罪的自己。 接着是大理寺众官员,有意避开她,从一旁绕过。 皇上没说如何处置李林玉,太子好像将这个良娣给忘了,凌王这个前未婚夫,更是压根没看她一眼。 可她到底是李相的嫡女,大理寺的官员自然不敢轻怠。 直到满屋皆空,李林玉的泪一滴滴地滴在地面上,她的心,却在一点一点地变冷变硬。 男人,真的靠不住啊!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自己婢女的声音:“夫人,回府吧!” 李林玉的心又颤动了一下,她嘶哑的声音问:“是谁让你来的?” 婢女低声道:“是太子妃,派了马车,让婢子来接夫人回府。” 李林玉想哭,可泪已经流干,发出的竟然是笑声,只是那笑声显得极为渗人。 想不到,还到她的人,竟然是她一直看不起的太子妃。 她不甘心地又问了一句:“太子呢?” “太子一回东宫,皇后娘娘就派人传话,他进了书房一直没出来。” 回东宫的路上,有那么一瞬间,李林玉想让马车调头,只要不去东宫,去哪都行。 可是,她能去哪呢?李府吗? 李府没人欢迎她回去的,便是父亲,对她也只是利用而已。 逃吗?她能逃到哪去?她可是太子的妾,私逃只有死路一条。 这一刻,她脑中再次浮现凌王看凌王妃时的神情,如果我当初嫁给了凌王。 他一定会像保护沈氏一样保护我吧? 他肯定不会像太子一样,将罪名都抛到我头上,将我一人丢在大理寺中…… 就在这时,李林玉突然听到凌王的声音。 那如玉碎般低沉的声音,便是在热闹的集市之中,她还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她忙从窗口往外看,凌王在哪?凌王为什么调头回来?是来找她的吗? 她在人群中找啊找,终于,蓦然回首一般,她找到了凌王。 但是,凌王身边却有一个让人厌恶的身影,沈氏。 沈氏用她那让人恶心的单纯笑容,指着糕点摊,凌王宠溺地问道: “是栗子糕,还是山楂饼?” “都要可以吗?” “自然……” 后面的声音太小,李林玉没听到,但看沈氏那羞红的耳尖,和凌王的口型。 李林玉猜出来了,那是‘娘子’。 他唤她娘子。 马车即将经过两人身边的时候,李林玉猛地关上窗户,此刻,她像一个可恶的盗贼,在默默偷窥别人的幸福。 而那份幸福,本来应该是她的啊! 只是她不小心弄丢了。 她扑到婢女身上,再一次哭的撕心裂肺。 比起东宫的阴云密布,凌王府简直如春暖花开一般。 不光为皇上还了凌王妃公道,且随着这件案子的传来。 长安百姓都知道,凌王妃会医术。只是女子不能行医,便是凌王妃也不能例外。 她只给自已的家人医治,待传出凌王的残腿就是她治好的。 满城百姓皆惊,当初凌王的腿,可是整个太医院都治不好啊! 凌王府悬赏神医,不少民间神医登门,同样没一点效果。 凌王心灰意冷之际,才去了偏远的光州封地。没想到凌王妃竟然将凌王治好了! 长安城的百姓只觉这个凌王妃太神奇了,之前传她丑若无盐,粗欲无礼。 结果只参加了一场宴会,口碑立即逆传。其美貌将长安第一美女李林玉都给比下去了。 礼仪风姿,连皇上都夸奖。 单是长相貌美,凭她农女的出身,还是配不上凌王啊! 又传是她命格独特,凌王才娶她的。 凌王这几年被厄运缠身,而沈氏是天煞命,方士说可以冲一冲,说不定天煞能冲走厄运。 所以凌王才会放着满长安的贵女不娶,去娶一个乡野村姑。 现在才知道,这命格之说跟之前的丑若无盐一样,也是无稽之谈。 人家凌王妃便是没有长安贵女琴棋书画的才艺,可人家的医术,可是能将太医院都束手无策的顽疾治好啊! 长安城的百姓都在讨论,这凌王妃的医术到底有多厉害?她还有什么本事? 沈冬素跟之前一样,这样的八卦只能从姜氏口中听到,但她最近是没时间见姜氏的。 所以从大理寺回凌王府之后,她再次‘两耳不闻窗外事’,只是她不是在一心只读圣贤书。 而是在看家书,这次的家书有让她极牵挂的事。 阿沅姐终于平安回家了! 因为仲阳的信中,画了一个圆型的乌龟,圆龟,沅归! 看来大哥和甲十八跟她的想法一样,对于阿沅的事,绝不能在纸上留下一言片语。 不过从仲阳特地说二姨母的家事可以看出来,阿沅自然是没回蔡家庄。 也没去沈家村,而是安置在光州县城中,除了几个至亲,谁也不知道阿沅姐的事。 她改头换面,现在是二姨父的远房侄女。 沈冬素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下。阿沅姐平安回家,她来京城的任务就完成了一半。 剩下一半就是,她和小盼哥也能平安回家。 凌墨萧不让她给莫修谨写信,说有话他来带,沈立素就画了一个‘圆龟’,请他带给莫修谨。 凌墨萧看着这只傻头傻脑的乌龟,挑挑眉,也没说什么,夹在一本书里,让人送到江南。 送走之后才忍笑道:“我觉得你画个月亮更好。” 沈冬素也反应了过来,不禁笑道:“被仲阳给带偏了。” 随即他跟凌墨萧说起另一件事:“仲阳的信中还说了一件事让我挺在意的。” 几乎隔几天就有外地人到沈家村,去看沈父的义肢。 仲阳说这次来了一个女人,年纪跟蒋氏差不多。 她跟别人不同的是,别人再好奇,看一眼,顶多摸一摸就走了。 而她竟然想买这那条假腿,愿意出千金购买。 沈父自然不干,沈家人开始还怜悯她,问是不是家人有残疾。 结果她说不是,就是想研究一下那条腿。 沈家人觉得她有病,竟然花千金买一条假腿! 仲阳很生气地说了一句,娘竟然心动了,还跟父亲商量,让沈冬素再做一条新的,把这条旧的卖给那个女人。 毕竟这样钱多的疯子不常遇到,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把沈父和沈爷爷都气的不行,说她绝不可以将这条腿是冬素做的的事说出去,咬死是甲十八做的。 然后那个女人就去找甲十八了,也不知她怎么确定的,说甲十八做不出来。 并且甲十八根本不是神医,他压根不会医术。 然后这个女人天天来沈家村,本来沈钟阳和甲十八是要暴力将她赶走的。 结果也不知怎么那么怪,凡是跟她动手的人,不是手麻就是腿麻。 她说她只想研究那条假腿,不肯卖给她也行,让她每天看上一个时辰。 她愿意付金子,但若是不同意,她就不止让村民手腿发麻了。 甲十八试了很多方法,都没将这个女人赶走。 开始沈家人很害怕,都想写信给凌王求助了。 结果发现这个女人除了研究义肢,有病人上门,她还给医治。 高烧的孩子,她配的药喝两剂就好了。摔断腿的村民,她上手就接好了。 难产的妇人,她扎几针就顺产了。 最神奇的是有一个吃东西噎死的女人,都进棺材了,她开棺打了那女人几拳,那女人竟然醒了! 这时大家才知道,这个女人不是疯子,是真正的神医! 沈父就留她在沈家住下,每天让她看一个时辰的义肢。 仲阳说,大家都说别拿这事烦冬素,她在长安肯定有很多事要烦心。 这女人又不害人,还救人,不是坏人。 可仲阳还是很担心,因为他跟这女人聊过几次天,知道她是从长安城来的。 他担心这女人是专程从长安到沈家村,来调查姐姐的过去。 不过奇怪的是,这女人即不调查肖氏,以前来的人都去调查肖氏,然后去查李大夫和冯文生。 这女人却什么都没干,天天就等着沈父脱下义肢,她如获至宝地研究…… 沈冬素将仲阳信上的事说完,凌墨萧陷入了沉思。 半晌才道:“我会让甲十八将她赶走,绝不能将这样的隐患留在沈家。” 沈冬素担忧地问:“你觉得她是谁?是皇后的人吗?” “你说皇后身边有厉害的用蛊医师,会不会是她?” 凌墨萧摇头:“皇后身边的人,我一直没查到是男是女。” “若真是她,她不应该留在沈家村不回来啊?” “若她是被皇后派到沈家村取证,证明你是巫医,应该拿到证据立即赶回长安才是。” 沈冬素也疑惑不已:“难道她真是意外到沈家村的神医?” 与此同时,宫中皇后也气愤不已,盼了这么久才盼来施姑姑一封信。 结果竟然不是举证沈冬素的证据,而是说什么,她要留在光州,暂时不回长安了! 这叫什么话?不回长安是什么意思? 本宫正是用人之际,那沈氏滑的跟泥鳅一样,几次三番都弄不死她,你不回来,本宫用谁? 皇后决定派心腹去光州,把施姑姑带回来的同时,还要把能给沈氏定罪的证据带回来。 这一次,她派出的是早些年,秘密收留的墨门子弟,擅使机关,年方二十的陆云舟。 第164章 让沈家兴盛起来 这个陆云舟比施姑姑隐藏的更好,皇后能肯定,连皇上的人都没查到他。 更别说凌王,他可能根本不知道本宫手下还有墨门的人! 所以皇后很有信心,陆去舟去光州,肯定不会被凌王的人察觉,这样就能放心大胆地打探消息。 皇后是顺遂惯了的,她想处置的人,还没有能逃过她掌心的。就连凌王,当年也没逃过啊! 不是瘫了三年吗!而这个沈冬素,竟然接二连三地逃脱了。 一个小村姑,这般滑不溜手。越是抓不住她,皇后那逆反心理,越是想抓到她的死穴。 巫医之事,连她背后之人都没逼出来,就那么三言两语,李林玉那个蠢货就败下阵了。 皇后当然也骂太子,但当娘的都是这样,出了事先怪旁人,自然不会先怪自己的儿子。 太子这件事办的不利索,那是身边人没做好,太子妃拖后腿,李林玉不中用。 凌王和凌王太过狡猾,皇上偏心,大理寺的官员胆小…… 不过皇后已经想好新的对策,在陆云舟带回证据之前,她另的法子让这个沈冬素露出狐狸尾巴。 皇上不是说她是医师吗?长安城不是在传,她医术赛过太医院,太医院治不好的绝症,她都能治好吗? 那若是朝廷需要她这个医师的时候,她不敢出面呢?或者朝廷鼎力支持她这个神医的时候,她不中用呢? 皇后冷笑一声,吩咐贴身女官道:“给闽州林文朗去道密信。” 那女官迟疑了一下,皇后眼眸犀利地一扫:“怎么?你有何话要说?” 女官期期艾艾地道:“施姑姑不在长安,若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方……” 皇后冷哼一声道:“也就死些贱民,有什么干系?真不可收拾,也是她凌王妃担责,与本宫有何相干?” 女官心一揪,贱民啊,她的家人,也都是贱民呢。 最近让皇后头痛的事,除了那个惹人厌的沈冬素,还有就是陈家人隔三差五的进宫哭诉。 陈星矅怎么办?得赶紧将他换回来,那幽州可是跟鬼门关差不多的! 先是嫂子和侄女进宫哭,见哭的没用,又换陈老夫人,也就是皇后的母亲进宫哭。 皇后被哭的心烦,即气娘家人不中用,特别是侄子辈的,连一个能给太子当帮手的都没有。 又气皇上这般无情,那沈氏一个外人,她也没想要沈氏的命,皇上竟然就将她的亲侄子送到幽州! 还有凌王,真没看出来,还是个痴情种子! 为了一个沈氏,连谋划了这么久的幽州兵权,说弃就弃,说给陈家就给陈家。 就这么留在长安城陪那沈氏!皇后可不信凌王真的是为了佳人,肯定是这沈氏身后之人,得凌王重视。 到底是哪个大族背叛了她?敢将女儿改名换姓嫁给凌王? 皇后之所以认定沈冬素不是农女,而是背后有大族支持,不光是她的谈吐礼仪绝非农女。 还有就是,皇后已然查出,近来凌王府的银钱方面,比之前多了很多。 她对凌王的了解,比凌王以为的还要全面。特别是凌王花在幽州的银钱,远远出乎她的意料。 别人去幽州,是捞钱的,只有凌王,人还没到,先往幽州投了不少物资过去。 单凭凌王府能有多少产出?没有士族、商人在背后支持,他只能靠妻子的家族支持。 哼!沈家,全家人打包卖了也凑不出百两金来! 所以皇后认定,沈家就是个幌子,沈冬素绝对背后有另一个大族。 她一定要将这个家族揪出来,士族团结一致,才能在皇权下壮大,若是分裂了,离死也不远了。 皇后在这想着怎么一举将凌王和沈氏打倒,让皇上再也不能有废太子的心思。 沈冬素同样在想办法怎么重挫一下太子党,没有千日防贼的,皇后总是这样隔三差五来一招。 她生意生意做不好,还会拖凌墨萧后腿。 要没有这个巫医案,他们都快到幽州了! 虽然凌墨萧一点也不在意,并且再三安慰她,陈星矅这一去也好,更让这些士族看清,他们子弟有多不中用。 沈冬素却有了心结,再一次投入十二分精神,用之前救出阿沅姐一样的精力,来对付皇后。 还要忧心家里,她已经给仲阳回信,让沈林钟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把那个奇怪的女大夫弄离沈家村。 同时又给自家想了几个新的生意,她已经感觉到,凭她自己一个人,想平安当三年凌王妃是不可能的。 她需要后援,需要人手,需要钱。 她不像别的贵女那样,有一个强大的家族做后盾,那咱就自己打造一个强大的家族出来! 沈家不缺人,光州是凌王的地盘,若有这么好的优势,还发展不起来。 她早就跟凌王毁约算了,回家安心做一个小农女,省得在长安城被吞噬了。 做生意要因地制宜,就沈家现有的,沈爷爷养鸭,除了鸭蛋、风干鸭,还有羽绒这一巨大的空白市场呢! 光州宜种毛尖,沈家村附近就有小茶园,只是光州的茶成色没那么好,卖不出高价,也卖不出宜州。 那就改良炒茶工艺,这年头喝清茶还不流行,勋贵喝的多是焦茶。 会放很多配料,什么擂茶、八宝茶,茶中放的料,比后世的奶茶还要多。 而毛尖最适合的喝法就是清茶,功夫茶。 先让沈父包一座茶园,有姜氏这条销路,不怕卖不出高价。 在此之前,她先在长安城推出各色茶点,抹茶、功夫清茶、点茶,先把毛尖清茶的名声打响。 再慢慢让光州毛尖,成为顶级绿茶! 她知道光靠茶和羽绒,赚钱太慢,再加个酒。 她专为做香水弄的蒸馏高度酒,已经被刘管家一包装,成了精酿酒,在拍卖行上卖出天价。 蒸馏酒的技术她没有卖给凌墨萧,所以还有使用权,自家可研发一个新品牌。 为此她还特地问一下凌墨萧行不行? 凌墨萧用很无奈又很心疼地语气回答: “当然行!冬素,为何我说了那么多遍,你就是记不住?” “你想做什么,我都支持!” 沈冬素不好意思地道:“我这不是怕沈家和你抢生意嘛?” 凌墨萧笑道:“娘子生意兴隆,为夫高兴还来不及。” 不论他这样调侃多少次,沈冬素依旧会觉得不好意思。不过有他这句话,她也就能放心地放沈家开酒坊了。 除了生意,她还让沈爷爷准备建祠堂,开族学。 特别是仲阳和小虎,必须给我好好读书,考童生、考秀才,一条龙安排上! 在长安这段时间她算是理解透了,朝中没人,经商赚再多钱,在士族眼中,就是一块大肥肉! 谁都想啃两口。做生意做到姜家那个地步又怎么样? 人家姜家可是有私船的,大夏禁海期间,唯数不多能做海上生意的几家。 就这样姜家还把嫡女嫁给一个破落户贵族,就为跟贵族沾点亲,能保住自己的生意。 据姜氏说,姜家每年上下打点的花费,比开一场拍卖会赚的还多。 沈冬素压根不敢想像,沈家若无凌王照拂,家中的那些生意,怕是早就被人抢走了。 可不能光靠凌王!她自我定位是,高级打工仔,合约王妃。 要帮凌王赚钱,帮他完成目标,而不是拖人家后腿啊! 所以,她必须要有自保能力,保命,还要保住家人,保住赚到的钱! 她将羽绒、茶、酒,这三项大生意的企划书写完又是深夜。 拿火漆封好,不好意思地对凌王道:“这封家书略长。” 凌王看着比书还厚的信,忍笑道:“只盼他是冬素给我写家书,也能写这么长。” 沈冬素瞬间觉得不安:“你是说,咱们要分开吗?” 她自己都不知道,声音都颤抖了,且不自觉地抓住了凌墨萧的手,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她这举动,大大取悦了凌墨萧,忙安慰她道: “你放心,不会的。” 沈冬素自责地道:“我以为你要自己去幽州。” 凌墨萧轻轻地揽过她,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胸膛上: “冬素,本王信任你,信任到可以把命给你。” “请你,也一样信任我。我永远都不会丢下你。” 沈冬素沉思良久,轻轻地嗯了一声。 既然暂时去不了幽州,打倒皇后和太子,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做到的。 所以沈冬素再次投入到赚钱当中,她已经不敢光明正大地和姜氏相见。 怕皇后的人查到,为难姜氏。 所幸两家离得近,月见送信也快,她先问了姜氏最近来找她的贵妇,最想买的东西是哪几样?她好来备货。 姜氏列了清单,结果她发现,下订单最多的竟然是琉璃制品! 不禁觉得好笑,这些有钱人的眼光啊!若你们知道未来琉璃会跟沙子一个价,会不会后悔的想砍死我啊! 不过笑归笑,该赚的钱咱一点也不手软。 除了半绿半黄不纯粹的琉璃器,她已经在改良配方,看看能不能做出玻璃镜子。 并且要严管配方,且走高端路线,每月跟香水一样,在长安城就出少量的货。 她准备用姜家的人脉,将大量琉璃卖到海外,赚外商的银子。 毕竟就算以后外国人发现,自己买回来当传家宝的琉璃器,就是沙子练的,也没办法跑到长安城来砍死她嘛…… 排第二的意外的不是香水,而是皮包。这个好办,湘中鳄鱼成灾,百姓组团杀鳄。 她出钱买鳄鱼皮,百姓只会把她当成大善人。 她跟凌墨萧商量了一下,正式在光州建皮具工坊。生产皮包、皮鞋、皮腰带还有皮衣。 硝皮手艺最好的是西域人,凌墨萧安排人去西域召一批工匠,悄悄送到光州。 沈冬素一听他派人去西域,便让带些西域的胭脂虫回来。 这可是做口脂的最好原料,有了胭脂虫,口红能卖的比香水还贵。 她很快理清思路,沈家就做接地气的平民生意,主打薄利多销。 凌王府这边则做奢侈品生意,就为赚勋贵士族和富商的钱。 同时还要能帮到凌墨萧招揽民心,立口碑,所以她问凌墨萧。 什么东西大降价,能帮他招揽民心? 凌墨萧开始没太明白,她举例道: “像之前那金疮药,你们军中想买都买不到要,价格极贵,被那几家士族掌握着。” “后来有了我给的金疮药配方,你的将士再也不缺金疮药了。” “就是这类的生意,我把什么东西的价格打下来,能帮到你?” 凌墨萧认真想了想,看向书桌指着书道: “若是能把这书籍的价格打下来,天下读书人都能买得起书,而不是去士族大家中借书抄书。” “那本王将笼获天下读书人的心!且也能打破士族对书院的垄断,让更多的书生出自寒门平民。” 沈冬素明白他的意思,这年头读书人少,读书人精贵,百官七成出自士族,就因为书贵。 书贵,书少,士族藏书,垄断书院,垄断教育资源。所以皇权才被掣肘。 想想前世学历史,这个问题到了大唐盛世也没解决,还是宋时印刷业发达起来,书籍才成了亲民价。 民间的读书人才多了起来,到了明清,更是秀才遍地走,学堂到处有。 之前书籍只能印圣人言,到了明清,小说兴盛。因为纸和印刷都变便宜了啊! 她很快就找到结症所在,因为书少嘛!书少是因为印刷业不行嘛! 这年头印本书,开个阳雕,还得皇帝批准,是件大事。 若印刷业发达起来,别的书不让印,行! 那千字文、百家诗、论语、四书五经这些书,总让印吧! 我就印这些书低价出售,就在背后刻个凌墨萧出版社出版,天下哪个读书人能不感激凌王! 她将计划跟凌墨萧一说,凌墨萧自然大力支持。但他对沈冬素所说的活字印刷却表示怀疑。 因为听着着实不像真的,就那么用泥块刻字,排列组合一下,就能印成书? 其实沈冬素自己也没谱,她学活字印刷还是中学在历史课上学的,然后又在手工课上自己动手做了几个字泥。 再有就是后来吃饭的时候,看电子榨菜,各种记录片时看到过。 但是她怕什么呢?咱有钱有人有时间,慢慢试嘛!试验个几十次,总能成功的! 第165章 给王妃一个隐世高门的身份 凌墨萧说有了巫医案,皇后能安生一段时间,他趁这段时间处理幽州的事。 而沈冬素则专心研究活字印刷,更让两人高兴的是,庞先生回来了。 并且他成功让卢家在老家的名声一落千丈,还连累几个士族跟着一起被皇上收回侵占百姓的田地。 还因为那‘金矿案’让朝廷派去调查的官员,成功打入士族内部,将以前铁桶一样的地方士族,打开了一道裂缝。 庞先生此行可谓是成功至极!卢家现在自顾不暇,根本帮不上陈家,还会拖太子后腿。 并且皇上还有理由将太后一直养在宫外,让太后无法插手士族之事,卢家少了太后这个大靠山,元气大伤。 皇上能趁此机会,好好收拾一下东北的士族势力。 庞先生功不可没,但人家很是谦虚,直夸是凌王妃的计划好。 只从‘祥瑞’之事就想到地里埋金,引得天下皆惊,卢家上当。 沈冬素也不好意思居功,笑说她这是跟小弟学的。 将仲阳在自家山地埋瓷片,引得二叔以为地下有宝,分家时,非要山地,半夜挖宝的事,玩笑似地说了。 庞先生一听仲阳那时才几岁,便有此心机,不禁大赞,这孩子以后绝非常人。 待他中了秀才,就让他来进城读书,他要亲自收仲阳为徒。 可惜庞先生没在长安待太久,不然沈冬素也有个帮手,因为凌墨萧又悄悄安排他去幽州,盯着陈星曜。 幽州城可不能真丢了,不然鞑子入关,一马平川,屠城杀人,遭罪的百姓就多了。 沈冬素抓紧时间请教庞先生,莫修谨在江南何时能回来? 庞先生摇头道:“江南的奴隶案查清之后,他才能回来。至于要何时,老朽也说不准。” 又安慰沈冬素道:“不过王妃放心,莫公子隐藏的极好,且取得卢家人信任,他不会有事的。” 沈冬素又说起沈家庄的事,一听沈家庄去了一个奇怪的女神医,庞先生瞬间警戒起来,对凌王道: “当年给王爷下蛊之人还未查到,若是此人,她在光州将是一大隐患啊!” 凌王点头:“本王已令人将其抓拿,很快就会有消息。” 庞先生又安排人去查一下冯文生的现状,可别让他落到皇后手上。 否则还不知道皇后要用他,给王妃倒多少脏水。 没几天,传来冯文生在流放地要逃走,被抓后现流放到岭南。 是庞先生安排的,皇后的人肯定查不到。 至于李大夫,庞先生说已经死在流放的路上。 这一点沈冬素到是没想到,不过那个庸医也不知害死了多少病人,死在流放路上,也是他罪有应得。 庞先生劝凌墨萧,虽然心急扳倒皇后和太子党,但一定不能急躁,他们背后是庞大的士族支持。 现在支持凌王的只有少数出身寒门和平民的官员,还有不是皇上和皇室宗亲。 现在卢家和陈家已经开始犯错,士族私下干的腌脏事,已经要浮出水面。 要放倒一棵参天大树,得沿着它的根系一根根地砍,才能让它死的透透的。 所以咱们自己不能急,这绝非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比起三年前,现在的局势已经好多了。凌王站起来了,皇上已然知道太子不堪大用。 将皇位给太子,那就是给士族,太子就是个傀儡而已。 所以咱们是有优势的,皇上还算年壮,咱们慢慢来,先夺回幽州兵权,再进行下一步。 凌墨萧看一眼沈冬素,庞先生还漏了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这三年,他最大的收获,不是站了起来,不是重新被皇上重视。 而是,他娶了冬素啊! 轻笑着点头:“先生放心,本王从未心急过。” “光州三年早已磨平我的心境,此后便是有千山万水阻碍,我也能从容应对。” 庞先生还提出一个,沈冬素和凌墨萧都没想过的议题,皇后为何这般针对凌王妃? 沈冬素本来想说,因为她是凌王妃啊,皇后讨厌凌王,所以针对她嘛! 但一想庞先生这么郑重地问,肯定不是这个答案,她瞬间有种回到校园,跟教授讨论议题的感觉。 是啊,皇后为什么针对她? 仔细想想,一开始只是传她长得丑,没修养,农女村姑一个。 主打的是败坏她的名声,顺带败坏凌王的名声。 堂堂亲王,娶一个农女,真是自甘堕落! 后来她出现在陈府宴会上,这些传闻不攻自破,皇后的态度就变了。 从毁她的名声,变成想毁她这个人。 太子那般明目张胆地在东宫要害她,绝对有皇后的纵容。 出发幽州前一天,巫医案告发,像是逼凌墨萧选择一样,是选陪她去大理寺,还是独自去幽州? 幸好凌墨萧反应快,提前把陈星矅拉入局,没让皇后安排另一个厉害的将领过去。 她之前觉得皇后神经质加小心眼,现在想想,这恨她也恨的太莫名其妙了吧? 她一个小村姑,用得着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为难她吗? 你可是堂堂皇后哎!为了对付她,自己的名声都差了。 可她依旧没想明白问题的内核,直到凌墨萧皱眉道:“试探。” 她才骤然一惊,试探什么?试探她是不是真的农女?这一点绝对保真,这具身体就是村姑。 试探皇上对她的态度?还是试探凌王对她的感情? 那皇后也太无聊了吧! 庞先生缓缓点头道:“老朽也是这么觉得,不瞒王爷,若非您亲自确定,王妃出身农家,且家世清白。” “老朽都想试探一下,王妃是不是某个士族女,隐姓埋名只为接近王爷。” 一闻此言沈冬素诧异道:“为什么?” 庞先生挑眉道: “王妃自己没发现吗?这世上的农女千千万,除了您,还有哪个农女能有这样的见识,这样的气质?” 他都没说美貌,虽然自古也有美人出自乡野,但像王妃这样貌美的,同样罕见。 “王妃擅医术,医术之精,赛过太医院。” “王妃擅经商,对商事之精湛,比过世代经商的豪商巨富。” “王妃所做的美食,让王府御厨佩服不已。” “王妃所制的香水、精酿酒、琉璃,哪一个不是举世皆惊的至宝。” “这些东西,怎能是一个小小村姑会的?” 凌墨萧察觉到沈冬素的紧张,替她道:“她只是幼时有幸运,遇到一个好师父。” 庞先生似笑非笑,好像在问凌王,这话您真的信吗? 但他并没追问,凌王妃从何处学到这些本事。只笑道:“连老朽都惊讶,更何况皇后?” “她的试探,是为试探皇上和王爷会保护王妃到什么地步,也是为了试探王妃背后,到底是哪个大族?” 沈冬素瞬间茅塞顿开,原来她在皇后眼中,并非无依无靠无家世的农女,而是某位大士族的女儿伪装的啊! 这么一想,她心中那个美啊!原本我在外人眼里,竟然这么厉害吗? 大佬竟是我自己?! 刹那是她好像想到一个计划,若这个计划实施的好,她就再也不担心沈家受牵连了。 聪明人的思路都是一样的,她只是对计划有个概念,而庞先生已经提了出来: “王妃一直担心长安的事会连累沈家,所以诸多事都不敢放开手脚。” “老朽到有一计,即可迷惑皇后,又可保全沈家。” “西南有不少隐世高门,盘琚蜀中、滇州一带。王妃即说师父是滇州神医。” “皇后又猜测王妃背后的人扶持,不如就利用这个,给王妃一个滇州高门贵女的身份。” “滇州离得远,皇后想查也需要时日,越是半真半假,越容易迷惑他人。” “如此,皇后便会将目光从沈家头上移开,而是派人去滇住查其真伪。” 沈冬素差点就激动的拍大腿了,这个计划妙啊!小小沈家,在长安这些龙、虎大族面前,小如蝼蚁。 只有让她从沈家脱身,皇后的目光从沈家身上移开,沈家才算彻底安全。 沈家也能趁此机会,低调发展。而将皇后的人引到滇州,除去就更容易了。 沈冬素连连点头道:“先生此计甚妙!需要我做什么?” 庞先生看向凌王,见他也点头道:“此计可行。” 庞先生才笑道:“并不需要王妃做什么,只是王妃接下来在长安的行动,可以更高调一些。” “越被人怀疑,你不是农女,且背后有势力,此计成功性就越高。” 沈冬素点头道:“我明白了!多谢庞先生!等我的活字印刷研究成功,印出来的第一本书,就赠给先生!” 凌墨萧看她一眼,昨晚你还说第一本书赠给我的。 庞先生诧异:“什么活字印刷?” 然后沈冬素就把自己的计划书给他看,结果看的庞先生迈不动脚了,若非知道幽州的事更急,他都想请凌王让他留下来。 先和王妃把这个活字印刷给研究成功!若这个真的成功了,那王爷真是一举收买了天下读书人的心啊! 庞先生哪叫个激动,再三问沈冬素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还跟她一起摆弄胶泥,提出掺松胶试验。 又叮嘱两人,没成功之前绝不能外漏,万不可让旁边人偷学去。 庞先生看沈冬素的眼神,简直像守财奴看一堆闪闪发光的珠宝,王妃身上的才能,有太多太多他们不知道的。 也难怪皇后再三试探,非要除去王妃不可。皇后可能还没想明白,但她已然感觉到,王妃才是王爷最大的助力! 大师那一卦是真对啊!王爷的转机和生路,就在光州,就在小王妃身上啊! 送走依依不舍的庞先生,沈冬素一扫之前提心吊胆的心情,知道皇后的心理,她觉得轻松多了。 你不是觉得我背后有一个高门吗?那我就造个高门给你看看! 哈哈,别人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我的。 想不到我沈冬素出门在外,身份是反派给的! 我都没想到自己还能扮隐士高门贵女,你竟然给我安一个! 我要不是顺着你的思路扮一扮,岂不对不起你一再试探? 沈冬素越想越有趣,最重要的是,如果此计成功,真让皇后将目光从沈家头上移开,那她就没有软肋,可以放开手脚干了。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把胶泥活字印刷弄出来。 与此同时,江南的莫修谨收到了那张画着圆龟的纸,只一眼他就明白这画的意思。 不禁眼眶发热,阿沅姐,终于平安回家了! 他赶紧闭目深呼吸,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冬素不在身边,他发病可没人及时医治。 既然阿沅姐已经平安回家,那他就没有顾忌了。 他愿意来江南,除了要找卢家买卖奴隶的证据,还有一个原因,他谁也没说。 那就是,他要扳倒罗家! 卢家人至今不知阿沅的真实身份,不知她是罗家从民间找回来的庶女。 罗家对于这一点也瞒的很严实,阿沅死后,罗家还将知情人,要么杀了,要么打发远远的。 其中去光州找阿沅的罗老爷,就被打发到了岭南。 但只要罗家还在,阿沅的身世就有曝光的风险,并且,阿沅身陷深渊,就是罗家一手造成的! 他要永绝后患,也是为阿沅报仇,一定要灭了罗家! 莫修谨觉得,自从知道自己犯了和父亲一样的疯病,他的心态就变了。 连冬素和阿沅都没看出来,他变得有多阴暗,有多残忍。 他要保护的人,他会拿命来保护。他要杀的人,也一定会斩草除根! 现在,他最在的人就是母亲、冬素和阿沅姐,所以他要灭了罗家,扳倒卢家。 若事成之后他还能活着回去见阿沅姐一面,他死亦甘心。 若在此当中,他丧失性命,也毫不后悔。 他本来应该是有像父亲一样的结局,发疯而死。 是冬素的药,让他还能像常人一样活着。 所以他一定要趁自己还清醒之时,做一些有用之事。 而在光州的阿沅,除了母亲,她谁也不见。 她在阁楼养伤、绣花,甚至学着认字,她想跟冬素和莫修谨写信。 然后就是求佛,求佛保佑冬素在长安一切顺利。 求佛,让修谨平安回家。 第166章 阿沅和甲十八一起去滇州 二姨母看着历经生死磨难后,平安回来的女儿,总是忍不住流泪。 以前的二姨母多爽利啊!只有她骂哭别人的份,让她哭可难了。 可为了阿沅,她是流干的泪。 女儿一身的伤,那可是烧伤,最痛最煎熬的伤。 但她一路从长安逃回来,都没休息,药也没好好换。 她以前那么爱美,现在却对脸上身上的伤疤一点也不在乎,还反过来安慰她这个当娘的。 说自己能回家,能再见到娘和爹,见到大山。便是死也无憾,只是一点伤疤有什么关系? 再说,以前就是因为她这张脸,生的好看了些,罗家人才送她去卢家。 若她像现在这样,脸上有伤疤,罗家人还会送她去吗?只怕都不会认她回罗家。 如此,她便能安安稳稳地当一辈子蔡家女,也不会经历那么多恐怖、恶心、梦魇一样的事情。 现在阿沅对自己的外貌一点也不在意,她在乎的只有冬素和小盼能不能平安回来? 她是平安回来了,可为了她,小盼自己进了卢家那个深渊地狱。 冬素说是王妃,可她是知道的,皇后视凌王为眼中钉,冬素一个没有强盛娘家做后台的王妃,岂会好过? 可自己能做什么呢?连在人前露面都不行,万一让罗家人或是卢家人发现了她,那冬素和小盼之前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 还会给蔡家人招来祸害,阿沅现在都有些风声鹤戾、杯弓蛇影,一听到推门声,她就心猛地一惊。 不知道进来的是卢家的恶嬷嬷拿着鞭子,还是母亲端着食物。 有时从窗户往外看一眼,路上的行人,每一个都像是来抓她的坏人。 她把窗户封死,不见一丝光亮,依旧是夜夜恶梦缠身。 她人虽然平安回来了,可心,却再也得不到片刻安宁。 二姨母很是担忧,可阿沅坚决不让她请大夫,二姨母只好悄悄跟沈林钟说,想让他想办法,请凌王府的神医去看一下阿沅。 沈林钟很想说甲十八这个神医是假的,可为了安二姨母的心,也为了自己能和阿沅姐聊一聊,开解开解她。 他答应下来,当天就和甲十八一起去看阿沅。 面对林钟,阿沅说出了自己的心理话,因为若蔡家真出了事,只有林钟能护住蔡家。httpδ:Ъiqikunēt “我就是个祸害,我在这里,迟早会给家人招来祸事。” “林钟哥,冬素和小盼都说,回家就好了。” “可长安来的那个奇怪女医师,沈家村的新面孔,说不定就是因为我才来的。” “我迟早会害了蔡家,会害了冬素和小盼。” “我逃不掉的,根本就逃不掉,你们不知道卢家有多大,卢家人有多可怕……” 阿沅双目失神,双臂抱着头,缩到一角,好像那个每天鞭打她的嬷嬷就在眼前。 林钟很心疼,他不敢想像阿沅在卢家遭到什么非人的待遇。 也不知该怎么帮阿沅,语言的安慰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因为那个奇怪的女医师,他确实到现在都没能赶走。而来沈家村的新面孔,是走了一批又来一批。 不过至今打听的都是冬素的事,没有打量阿沅和小盼的。 但是若来的人住久了,肯定会听到村民谈起,那年罗家来接流落民间的大小姐的事…… 甲十八默默地等了半天,他这个假神医自然开不出真药方。 但他抓到了重点:“你是怕你留在光州,给蔡家招来祸事。” “怕你还活着的事曝光,会害了王妃和莫公子,是不是?” 阿沅茫然地点头,祈求地看向甲十八:“我该怎么办?” 冬素和小盼为了她身处深渊,她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在家享受岁月静好? 甲十八沉思片刻后道:“如果你离开光州呢?走的远远的,不管是卢家还是罗家,再也找不到你。” 阿沅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喃喃道:“是了,我可以走,走的远远的。” 门外的二姨母一听大惊,猛地跑进来抱住阿沅哭道:“不,不能走!” “我的阿沅才回家,伤还没养好,怎么能走呢?” 二姨母埋怨地瞪了林钟一眼,瞧你找的大夫,就是这么开解人的?Ъiqikunět 可阿沅的态度很坚定:“甲大人,我应该去哪?” 甲十八有点害怕地看一眼二姨母,这个婶子当街骂人的情形,他记忆犹新,他可不想被骂! 但迎着阿沅期待的目光,他还是道:“我接到王爷的命令,去滇州一趟。” “若你想去,我可以带你同行。悄无声息,谁都不会发现你的离开。” 二姨母委屈又倔强地抱着阿沅,哭着摇头。 阿沅却笑了,回家这么久,头一次笑的真诚:“娘,我又不是不回家了。” “等冬素和小盼平安归来,我就能放心大胆地回家。” “现在你让我在家里,我日夜忧心,只会害你也跟着担心。” “不如让我和甲大人去滇州,那里谁也不认识我,我也不会害怕。” “并且,我不能总是这么闲着,什么忙都帮不上,什么事也干不了。去了滇州,我还可以帮甲大人做些事。” 甲十八不敢劝,二姨母和阿沅,他谁也不想得罪,就由你们母女俩自己商量吧! 林钟却劝二姨母:“阿沅再这样关在小阁楼里,身体迟早出问题。” “二姨母,您就依阿沅,让她去吧!” “滇州山清水秀,四季如春,再有甲大哥照拂,阿沅不会有事的。” 二姨母不甘心地问阿沅:“不去好不好?不成咱去麻城,去小虎家住,娘陪你去。” 阿沅摇头:“娘,那不够远啊!罗家人找到怎么办?” “您就放心让我去吧!爹和大山更需要您,女儿不能那么自私。” 二姨母这才万般无奈地道:“好!全当你是去养病,病养好了就回来。” 就这样,阿沅假扮小厮,和甲十八一起去了滇州。 她叮嘱林钟,这件事先别告诉冬素,省得她担心。 等她在滇州安定好了,再由甲十八告诉冬素。 此时谁都没料到,甲十八在滇州暗中实施,凌王妃是出自滇州隐世高门的计划。 正是因为阿沅的意外加入,才出奇地顺利。 更让人意外的是,甲十八才在滇州打造了一个假‘高门’,给沈家送了几封信。 然后沈父非常不小心地,把信和他的义肢藏在了一起,偷拿义肢的施姑姑就看到了那几封信。 也不知是她太好骗,还是她太想见到造出义肢的人,反正她因研究义肢一直没进展,决定走一遭滇州。 不为打探凌王妃的真正身世,就为见一见这造出义肢的人。 与此同时,陆云舟到了光州,他和之前来光州的皇后探子一样。 先从光州县令那里取得一些机密,再去打探冯文生的旧案,他比之前探子都聪明。 还到二姨母的食肆潜伏了很久,幸好这时阿沅已经走不,不然还真让他看出点端倪。 查完县城再去镇上,这回是在大姨母的食肆蹲守,同样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比较意外的是,凌王妃的这些亲戚,竟然没借着凌王妃的势,享受富贵。 而是继续干着活,农夫依旧耕地种田,开铺子依旧天天到店里经营。 只是生意比旁的店铺要好一些而已。 他没有一开始就去沈家村,那太醒目,太引人注意。等从县到镇,再到村。 他已经有了一个合理的身份,就是去蒋氏米粉坊买米坊的商人。 结果他人一到沈家村,连米粉作坊还没进呢,就被江边的水车给吸引了。 偏偏他来这一天,大鱼正带着一群青壮装新式水车。 新水车经过改良,更大,更结实紧固,扎河道更深,汲水更多。 陆云舟可是墨门出身,自认为这天下机关巧匠都出自墨门,可看到大鱼从容不迫地指控组装水车。 看着精巧的滑轮装置,在河边搭起云梯,将重大的木板吊到高空…… 一套动作下来,陆云舟看呆了。这真的是民间能有的工艺? 这真的是一个小村子该有的工具? 还有那个领头的匠人,凭他这手艺,到工部能做官,到墨门能做入室弟子。 他竟然窝居在这个小村子! 再一问,这人竟然是凌王妃的表哥,不是远房攀亲戚的表哥,是亲姨母的儿子。 见大鱼爬上云梯,亲自组装好水车,一声令下,水车转动,汲水进渠,下方村民发出欢呼声。 这一刻,大鱼不像一个匠人,而像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 陆云舟看水车、看云梯看呆了,看人也看呆了。 匠人,不应该是三等贱藉,受人轻视的吗? 他为何这般受村民尊重?因为他是王妃的表哥吗? 见陆云舟呆呆地看着水车,村民毫不诧异,都笑道,又一个外地来看水车的。 笑对他道:“沈家村的新奇玩意多着呢!光一个水车就看呆了,进了沈家村,怕你不舍得走喽!” 村民的玩笑一语成谶,这一刻,陆云舟忘了自己是个探子,是来打探凌王妃的秘事的。biqikμnět 是来找证明凌王妃是巫医的证据,或是找到凌王妃真正身世的线索。 他骤然想起,自己是墨门子弟啊!自己被皇后招揽,是承认他能进工部,带领墨门再次走向辉煌。 而不是像个见不得光的间谍,净帮皇后干一些脏腌事。 他大步走到大鱼面前,声音颤抖地问:“这个轴心是怎么打造的?” 大鱼看他一眼,在看到他手掌的时候,突然笑了:“你想学啊?想学我教你。” 陆云舟呆愣在原地,久久没回过神来。半晌才一把抓住正在收拾东西的大鱼。 “难道谁想学你都会教吗?” 大鱼笑道:“你头一回来沈家村吧?我看你的手掌便知你也是匠人。” “也不是谁想学都会教,得教学费的,学徒工一年二两银子。” 陆云舟冷笑:“一年二两银子,怕是十年二十年,也学不会造水车的技术!” 还以为是真心教学生,传我墨门之技,原来跟其他人一样,就是骗学费的。 这话旁边的工匠不爱听了,七嘴八舌地道:“你这外乡人可别乱说啊!” “跟凌师父学两年就能出师,我们都还没学满一年呢,一样能接水车的活挣钱。” 陆云舟愣在原地,心中百味杂陈。 他这个立志要弘扬墨门的人,成了皇后的一个间谍。 而这个民间普通匠人,却用另一种方式,让墨门之技,传扬出去。 大鱼只当他被大家说的不好意思,拉一把他的胳膊:“你跟我去学堂看看。” 陆云舟茫然地跟着他,完全忘了自己来沈家村的任务。 待到沈父的木匠学堂,看着院中巨大的水车、云梯、犁、筒车等等东西的模型。 陆云舟的脚彻底迈不开了。 直看到天黑,他才想起来,得先找到施姑姑。 本来还想傍敲侧击地问一问施姑姑在哪,没想到门口的村民都在传: “可惜啊,那个女人虽然有点吓人,可医术是真厉害!” “不看医人厉害,医牛医羊同样强。” “怎么就一声不吭地不见了呢?沈家人也不知道她去了哪,说是走好几天了。” “唉,以后有个头痛脑热,又得到镇上请大夫。” “咱们村子可真怪,以前那个李大夫是个十足的庸药。” “后头来了个甲神医,却不爱治小病。” “这回来了个怪异的女神医,又说不见就不见了。” …… 陆云舟再也忍不住,忙去问村民,那女神医的长相,和具体消失的日期。 又连夜回到县城,一打探才知,施姑姑已经往西南方向去了。 没留下只言片语,就连皇后别的暗探,也不知道她去了哪? 陆云舟懵了一阵,很快调整好心绪,跟别的暗探道,他已经有打入沈家内部的办法了。 就等着他的好消息吧! 众人大奇,都夸陆大人果然了得!他们在光州盘琚许久,可一靠近沈家村,就会被赶出来。 没想到陆大人一来就有办法,打进沈家村内部! 忙问他是如何做到的? 陆云舟故做神秘地道:“明天你们就知道了。” 然后第二天大家发现,沈家新收的学徒中,就有穿着麻衣草鞋的陆云舟…… 第167章 换你开心 陆云州以破釜沉舟之势,想以学徒的身份进入沈家。 可惜在第一个环节,他就被涮下来了。 因为他的‘身世’不过关,沈家收学徒,只收光州县人氏,知根知底。 他这个外地来的商人,沈家是不收的。 陆云州即惊讶又无措,他都准备在面试时,以一手出色的木匠活,让沈父和余大鱼震惊,然后收他做入室弟子。 没想到他都没有摸一下工具的机会,就被涮下来了…… 陆云州以他在长安城学到的人情事故,觉得应该是自己没送礼。 沈家可是出了个王妃的,来做学徒的人肯定多如牛毛,想成功进入沈家,自然要送重礼。 然后他就摸出几锭银子和几片金叶子,结果金银没送出去,他还被人架着叉出沈家。 说他居心不良,一看就不是能安生做学徒的。 陆云州决定先回光州县城,再想办法混进沈家。就在这时,他又碰到去架水车的余大鱼。 陆云州当即决定换个思路,沈家进不去,但若能做这余大鱼的朋友,他打探消息就有利多了吧! 他小跑着跟上余大鱼,有了昨日的短暂见面,余大鱼还记得他。 两人聊了一路,结果到了河边,他才要上手帮忙架水车,余大鱼把这个工作给了别人。 自己则往田间跑去,陆云州恋恋不舍地放下水车,跟上余大鱼。 然后就被他带着去了沈爷爷的藕塘,两人和一群村民一起,抓了一天的鸭子…… 天黑时,陆云州累的腰酸腿软,自从离开墨门到陈府门下,他就没干过这么累的活! 更气人的是,抓鸭子还不是为了吃,他们中午饭一人就分了一个鸭蛋,连块鸭肉都没吃到。 抓鸭子是为了拔鸭毛,说是现在拔了,冬天来之前,鸭子还会长出来。 陆云州很无语地问余大鱼:“拔鸭毛做什么?” 从来没听说过养鸭子还要拔毛的!鸭毛不都是在杀鸭子的时候拔吗? 余大鱼憨厚地笑道:“有大用呢,做衣裳。” 临了沈爷爷发工钱,陆云州怒赚六文钱,外加跟余大鱼又混熟了一点。 来沈家第一战,以失败告终。 偏偏他还不能让别的探子知道,还得硬着头皮说,进展很好,他已经跟沈家人熟悉了。 娘娘需要的情报,要不了多久就能查到。 陆云州在月光下,看着沈家的方向,看着那河边巨大水车的影子,欲哭无泪。 老子就跟你扛上了!还不信了,沈家我进不去! 施姑姑去滇州之前,也没忘自己的职业精神,给皇后送了封密信。 只有一句,她怀疑,沈冬素与滇州隐世高门有联系。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即没说滇州哪个隐世高门?姓什么?也没说有什么证据。 偏偏就是这样似是而非的传闻,更容易让人相信。 特别是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皇后,她从一开始就认定沈冬素不是农女。 是某大族的女人,因即不想明着得罪太子党,又想扶持凌王上位。 才让女儿扮农女嫁给凌墨萧,暗中给沈冬素和凌墨萧帮助。 可她就是一直找不到这个大族的线索,自从沈冬素来长安城,并没有与哪家往来密切。 就是跟姜氏往来多一些,那姜氏不过是个商人女,柳家又是个三等勋贵。 姜、柳两家,她一根手指头都能辗死,不可能是他们。 派到沈家的人查了这么久,也没查出一点有用的消息来。 让施姑姑查找巫医的证据,结果巫医案都审完了,她一点证据没查到。 但施姑姑毕竟与旁人不同,巫医的证据没查到,竟然查到沈冬素背后大族的线索! 同时这一点也证实了,本宫一直以来的猜测是正确的! 这让皇后如何不喜! 冷笑一声道:“凌王、凌王妃,待本宫查到你们背后的势力。” “且看你们还如何在本宫面前蹦跶!” 事情就是这样,之前没有线索的时候,皇后看沈冬素是没有一点破绽。biqikμnět 但现在有了线索,皇后再看沈冬素,好像哪哪都是破绽。 她的衣裳除了正装,寻常时不爱穿丝绸,而是穿腊染的棉麻衣裳。 甚至已经在长安引起潮流,不少人女子都不穿丝绸穿棉裙。 这腊染棉麻,可不就是滇州的特色吧! 呃,沈冬素很想告诉她,她只是提前给光州的绵纺织作坊打广告而已。 不过估计她说了皇后也不会信,真正的聪明人,能判断别人说的是真是假。 而有点小聪明,却还爱装聪明的人。却是对别人说的话就是不信。 非要把自己打探到的、猜测到的、或是道听途说的当个真。 皇后就是如此!以前还有陈家在后面帮她,现在陈家人都在想着陈星曜的事。 皇后的消息渠道变窄,自然将打探到的消息都当真。 除了衣裳,还有吃食,凌王府新出了两种吃食方法,一是用铁锅炒菜。 二是吃一种叫火锅的食物,一锅煮熟各种食材,再沾自己调拌的酱来吃。 而这沾酱,也是滇州的常见吃法。 这人别的地方能装,这穿衣和口味,却很难伪装。 旁人看到的是凌王妃引领一种新时尚,皇后看到的是,凌王妃是喜欢滇州的东西。 她果然是出自滇州啊!施姑姑的消息没有错,就是不知她是出自哪一家的? 滇州之前可是立国的,虽然大夏开国不久就归附了,但滇州一直掌控在那几大族之中。 高氏、段氏、木氏、蒙氏……是哪一家呢? 竟然这般大胆,也想染指大夏朝政! 对了,沈冬素擅医术,蒙氏有云谷神医,难道她出自蒙氏? 皇后决定改变策略,沈冬素若真出身蒙氏,那她就得多派人去滇州打探。Ъiqikunět 而不是留在小小沈家村,那就是个幌子,估计她把沈家人杀完了,沈冬素还感激她帮忙灭口呢! 这个小村姑还真是居心叵测啊!不,应该说凌王心机颇深。 哼,你们想跟本宫斗,那本宫就跟你们玩玩! 抄了你的老底,釜底抽薪,看你们还拿什么跟本宫斗! 再则就是,滇州的消息查的慢,在此之前,她可不能放任这两人在长宫城逍遥自在。 太子被皇上罚禁足,凌王却受皇上表扬,受百官景仰,再如此下去。 越发趁的我儿没有储君气度。还有太子妃和李林玉,也是不中用的东西。 一个素有才名,一个是长安第一美人,结果都被沈冬素那个毛丫头比了下去! 另一个计划得赶紧实施,本宫就算要不了你俩的命,也让你俩名声扫地! 皇后看着自己精致的手指甲,轻飘飘地问:“闽州的人送来了没有?” 贴身女官心一惊,皇后真的要这样做吗? “回娘娘,送来了,依娘娘之令,就关在北区贫民窟。” 皇后轻声道:“那就依计,放出来吧!” 女官的手在袖中抖,思想斗争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 “娘娘,那些人放出来,会死很多人的!” 皇后冷笑道:“死人?这天下哪天不死人?幽州往北,千里无鸡鸣。” “西域各地,哪一日没有马贼屠村?沿海之地,常有风暴,一船一船地死人。” “那些下贱的贫民活着也是受罪,真为本宫的计划死了,也是功德,来世还能投个好胎。” “下去吧!下次再敢置喙本宫的决定,休怪本宫无情!” 女官含泪退下,发出皇后的命令。 当天夜里,一群脸色青白,身形枯瘦,身体到处长满脓疮的百姓,从贫民窟爬了出来。 像沿着蜘蛛结的网一样,爬向混乱的北区街头…… 翌日天气晴朗,凌王自从确定不去幽州,皇上便让他上朝议事。 沈冬素才知道这年头上早朝,比后世早八人还早,竟然五点就要去上朝。 差不多凌晨三点就得起床准备,而纪嬷嬷说,夫君早朝,娘子是要为夫君准备好衣裳和茶点的。 也就是说她要和凌墨萧一起起来,帮他洗漱更衣,再准备茶水点心,再送他出门,然后她也该料理府上的庶务…… 光是想一想,头好痛! 老板,这一点你可没写在合同上! 农村干农活也不用凌晨三点起床啊!天气还这么冷,要人命啊! 你让我熬夜到三点不睡我没问题,你让我晚上八点睡,凌晨三点起,太难为人了! 沈冬素算是能吃苦的了,可想想这个工作时差,依旧觉得好困难。 幸好凌墨萧这个合约夫君,非常体贴。 直接说她每晚忙着胶泥印刷的事,忙到很晚。并且他上早朝,也不用她帮忙做什么。 所以她只管放心地睡,早朝的事不用她管。 若不是怕传出什么闲话,沈冬素都想说,干脆咱俩分房睡。httpδ:Ъiqikunēt 不过凌墨萧每天去上朝的时候,并没有将她吵醒,好几次她都是睡到凌墨萧下朝回来,唤她起来一起吃早饭。 她才没好意思提出分房睡的事,为了不辜负凌墨萧的体贴,她真的没摸鱼。 拿出十二分精神试验胶泥印刷工艺,就在第七十六次失败之后,她终于烧出了不开裂,平整、光洁的胶泥。 当她把几十个胶泥排列组合,变成千字文的第一页,印出第一张纸的时候。 她竟然没有多激动,好像成功是在预料之中,只是早晚的事。 而凌墨萧看到之后,却激动不已。虽然他激动的表现,只是眼眸幽深,牙齿紧咬,露出线条分明的下颌线。 握着那张纸的手,骨节泛白。看着沈冬素的眼神,好像要将她化到那两汪深潭似的。 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沈冬素是看出来了,这个神情,代表咱们凌王殿下,激动,非常激动,激动难掩! 她不禁有些小难倒,轻笑着偏着头问:“怎么样?我说话算话吧?说给你做出来,就做出来了!” 凌墨萧猛地上前,一把将她拥进怀里。 拥的很久很久,她好像沉到水里,呼吸都变重了。 “冬素,谢谢你!” 他不谢还好,这一谢感觉气氛都变了,沈冬素干笑道: “先别谢,还没印成书呢,这才印成了一页。” “再说,这是咱们说好的嘛,不用谢啦。” 凌墨萧放开她,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道:“是了,咱们夫妻之间,不必言谢。” 这么一说,沈冬素瞬间脸都红了,扭过头摆着手道: “那你还是谢一下吧!” 凌墨萧忍笑,真诚地赞道:“娘子真是为夫的福星!” 沈冬素越发不好意思:“你别这么说啊!咱们是互惠互利嘛。” “王爷您今天没事忙吗?不是要处理幽州的公事?” 说话间推凌墨萧离开:“您先去忙哈!等印好一本书,咱们再聊。” 只要开始成功了,后面就简单了,主要是试验胶泥的使用寿命,还有墨和纸的问题。 不过比起第一步,这些都是小问题,三天后,沈冬素拿着印成册的千字文给正式给凌墨萧看。 由他来写书封,正面是千字文,后面是章印体的凌王府出版。 她喜道:“胶泥的使用寿命一枚大概是一百次,目前只能靠人工一页一页地印,待我改过机器,早晚能发明出自动印刷机。” 凌墨萧问道:“这样的一册书,需要几日能印好?” 沈冬素语气中带着‘你在小瞧谁’的态度:“用不着几日啊!流水线作业,一台机单印一页。” “一天印个三、五十本都不是问题!” 凌墨萧当即去她做试验的房间看印刷过程,看她将那些刻着单字的胶泥排列组合。 刷上墨,盖上纸,压下板块,取出纸后,一页印好。比起石雕阳刻,这个印刷速度,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凌墨萧当即吩咐甲四,印刷工坊就建在府里,严格保密! 看着弄了一手的墨汁,连脸上都沾了一点墨的沈冬素,头发边缘也炸毛了。 活像一只小狸猫,凌墨萧怎么看怎么喜欢,我家娘子,身怀巨宝啊! 这个印刷工艺,若是普通人发明出来,都能跟朝廷换个末等爵位! 所以他一边抬手,用指腹轻轻地擦去沈冬素脸上的墨迹,一边轻声问: “娘子想拿这印刷术,换什么?” 沈冬素被他微凉的手指,摩擦的脸颊发红,心口发热,听他这么说,有点飘飘然地说出了心理话: “换你开心。” 第168章 活字印刷震惊皇上 沈冬素说完就后悔了,可她一时又想不到别的话,只好打岔道: “不跟王爷换,这个书局给我一半股份,以后做大做强了,我专出版话本子。” 凌墨萧却不肯放过她,一把将要跑的小人拉回来:“本王很开心,多谢娘子。”biqikμnět 沈冬素干笑道:“不用谢,不用谢。哪个王爷,正好想跟您商量一下。” “我觉得只是单纯出版这些启蒙书籍,跟别的书局也没什么不同。” “您看这样怎么样,找翰林院的老翰林给这些启蒙书批注,如此,便是地方私塾请不到好先生,学生看批注也能自学。” 没错,这年头的书全文言文,还没有批注,甚至还没有标点符号。 而士族所办的学堂,南北各地,所学的四书批注都不同,甚至为挣哪个是正统,常常发生文字大战。 若凌墨萧带头出版带有批注的四书五经,怕是要引起士族围攻。但若只批注普通的启蒙读物,再找几个老翰林写注。 士族想围攻都找不到理由,待凌王书局做大做强,再出版别的书籍,士族再来围攻时,已经撼不动这尊大佛了。 沈冬素的计划是,先出版启蒙书籍和诗经,然后为快速打开市场,再出版受年轻人喜欢的话本子。 她准备聘请几个擅长写话本子的文人,她给大纲,对方润笔。保证写出让青年男女,如痴如狂的小说。 咱不会写,抄还是会的嘛。反正前世那些名著,也不会有人追到这里来要版权费。 红楼三国这些,精减一下,红楼俘获青年男女,三国俘获中老年。 现在也没有文字狱,皇上又支持凌王,便是皇后找茬也架不住大众喜爱。 活字印刷速度又快,一夜之间就能让这些书籍在大夏各地发售。 沈冬素立即写下详细计划书,凌墨萧自然是全力支持。亲自去找几个德高望重的老翰林。 一听凌王要出启蒙书,他们作注,自然是非常愿意的。 凌墨萧将几个老翰林接到凌王府,沈冬素亲自做茶点,特别是功夫绿茶。 还会做些抹茶类的糕点,凌墨萧喜欢烤的蛋糕,凌王府早就安装了烤炉。 松软甜棉的蛋糕,配上绿茶,老翰林们非常喜欢。 甲四玩笑说,翰林们不用接每天自己来,一半的原因就是因为王妃的茶点。 茶本来就是老年人的最爱,由这些老翰林带头喜欢上清茶,相信很快就会成风靡之势。 凌王礼贤下士,凌王妃亦是有礼有矩,亲自奉茶做点心。 老翰林们对凌王府赞不绝口,每天跟点卯一样,凌王下朝后他们就来了。 几个老头虽然略有迂腐但也有可爱之处,常常为一个词的批注,争的面红耳赤,还会找沈冬素评理。 沈冬素从不掩饰自己的出身,笑说批注越简单越好,普通孩子启蒙时没有那么多名师。 一个秀才在镇上都算名师,许多地方童生就能开馆收徒,所以这启蒙读物,批注越简单越详细,孩子越容易理解。 老翰林们若有所思,他们收的徒弟多是人中龙凤,从未想过那些资质普通的孩子,是怎么启蒙的。 沈冬素又趁机提出启蒙读物加标点符号的事,她给出几个常用符号。 再抑扬顿挫地读原文,老翰林们立即就明白这符号的用意,都是赞不绝口。 甚至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以前他们也觉得断句不便,也有自己在书上加断句。 怎么就没想到,书籍印刷时,直接就印上断句呢?只是加上几个简单的符号而已,读起来就方便多了。 立即有人道,这符号可用于所有书啊! 但很快他们就想到,若是如此,这将是书籍改革,肯定会受到士族们的反对和攻击。 同时他们也明白为何凌王书局只印启蒙读物,不禁有些悲哀,避其锋芒。 连凌王都要避士族的锋芒,连一个亲王想提出一个小小的改革,都如此小心翼翼,更何况这诺大的王朝! 都有些心灰意冷的同时,又觉得有了希望,若太子登基,士族之势必将更大。 可若是凌王呢?他被皇上当钢刀一样使,得罪了所有士族。若他上位,自然是不会再由着士族壮大的…… 老翰林们相视一望,对批注启蒙书籍更认真了。 当第一本有标点符号,有批注的《千字文》出版成册后,沈冬素亲手给每一位翰林奉上一本。 她明显能感觉到这些老人的欢喜,激动过度不是大笑,而是喜极而泣。 几位真心想开民智,想让更多孩子接受教育,想读书人不再只出自士族的老翰林。 这一刻,喜极而泣。 也许他们只是为教育界添了一块砖,加了一片瓦,但他们相信。 就凭手上这本千字文,就凭这一块砖,也能敲开被士族垄断了千年的教育行业。 与此同时,凌墨萧则送自将这本书送到了皇上案前。 看上看着这本三岁时读的千字文,再一次打开,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页,津津有味,一字不落地读完。 看着每一页正同的批注,看着断句的标点,再看着随书送上的活字胶泥。 皇上同样激动不已,别人若许不懂这份东西的份量,皇上却明白。 千年来读书人,官吏是都是出自士族,因为普通百姓想读书也没渠道。 书院是士族的,书籍是士族的,历朝历代的皇帝想改革,推出科举制。 可录取的名额,大半都是出自士族的。甚至大夏从开朝至今,还没有一个寒门状元! 若是凌王书局真如凌王所言,凭这活字胶泥,一日印上千本书籍都不成问题。 那普通百姓便都能读得起书,或许十年看不到成效,但三十年、五十年,必将打破士族的垄断! 皇上猛地站起来:“带朕去看看那活字印刷术。” 当皇上和凌王一起去往凌王府的时候,皇后自然接到情报。 她一点也不在乎凌王又弄出什么东西讨好皇上,听说最近凌王府每天都有翰林出入。 估计是写出什么奉承皇帝的锦绣文章吧。 皇后淡定地喝着茶,听说最近长安城贵妇们流行喝奶茶,各种口味的。 什么润肺的小吊梨汤,养颜的玫瑰红枣,都是那次姜氏的拍卖会流行起来的。 皇后很快就喜欢上加了葛粉丸子的牛乳红茶,这种加红糖熬的小丸子,说是叫珍珠。 这种茶也有个好的名字,叫珍珠奶茶。 长安城的奶茶铺子如雨后春笋,东区有高档些的大铺面,北区一人一桶,也能熬煮驱寒的姜糖奶茶。 皇后慢慢饮着茶,静静地等着那个消息爆发。 凌王你就再嚣张得意几天吧!很快,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接到皇上要来凌王府的消息,沈冬素立即准备接驾事宜,她特地求几位老翰林先别走。 皇上定是为了这新书来的,新书出版多亏了众位,应该一起接见皇上。 果然,皇上进府后,先夸这有批注的千字文,称赞几位老翰林大义。 又给了他们许多赏赐,还到翰林院发旨表扬,算是给足几位老翰林面子。 沈冬素又说,等出版书多了之后,会一人送上万册,他们可以送回家乡。 如此,即为家乡做一份贡献,又挣了清名。 以后每一个读这些批注书籍成才的孩子,都是他们的学生。 老翰林们大喜过望,这真是天降大功啊! 怎么也没想到,来凌王府批注一本千字文,前后不过十几天的功夫,就能得此大功。 都悄悄跟凌王说,以后想批注别的书籍,他们还愿意帮忙。 送走老翰林后,再带皇上去看活字印刷机。https:ЪiqikuΠet 沈冬素亲自上手操作,这次没印书籍,而是让皇上当场写下一句话。 皇上还报着半信半疑的态度,书局出书,从敲定到雕刻再到印刷成书,少则三、五月,多则一年半载也是寻常。 凌王这里竟然有能当场写字,当场印刷的机器,任谁也会怀疑啊! 皇上不加思索,提笔写下论语中一句话“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沈冬素拿着纸,从她自己按拼音排列的胶泥中,将那些字一一打出来。 然后皇上就发现她放字的规则,自己没看明白。便问道: “这些字,你是按什么规则摆放的?” 沈冬素本来想说拼音,可这年头是没有拼音的。她就简单是解释了一下,是按发音。 皇上和凌王都在细品她说的发音,发现果然如此,只觉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只是还没有掌握完全。 而凌王则根据,沈冬素那么熟练地掌握标点符号的用法,瞬间想到,她肯定是有掌控这‘发音’的规则的。 只是她觉得太过惊世骇俗,还是不想表现才能,所以才没明说。 当着皇上和凌王的面,沈冬素将那十六个排列在印刷机上,她想想问皇上:“儿臣能加个标点吗?” 皇上只想她快点印出来,连连点头道:“行!” 沈冬素便在这一大长句子中,按后世学的分句,加了三个标点。 然后刷墨,放纸,印刷,等其自然风干,揭纸。 双手递给皇上,前后别说一刻钟,最多半刻钟。 皇上看着这张纸,只觉其有千斤重。连说了三外‘好’。 郑重地问沈冬素:“凌王妃想要什么赏赐?说!” 沈冬素好笑地看一眼凌王,你们父子俩真想呢!第一反应都是给赏赐。 她思索了一下笑道:“父皇,儿臣捣腾这活字印刷,并不是为了赏赐……” 皇上豪气地打断她的话:“朕知你是为了帮凌王解忧,这何止是帮凌王解忧啊!” “这是振兴天下之利器!当得赏!必须赏!” 沈冬素这才道:“儿臣一时也不知要什么赏赐,父皇给儿臣几天,等儿臣想好了要什么再领赏。” 皇上哈哈大笑起来:“旁人听到赏,都巴不得立即要了,生怕朕会忘了。” “你到好,还有不知道要什么赏的!” 说话间,他取下腰间紫玉龙佩递给沈冬素:“你想好了再跟朕说,这个小玩意,你先拿去玩。” 沈冬素看向凌墨萧,有种孩子在外面被人给东西,请示大人能不能要的感觉。 见他微不可察地点了一下头,她忙双手接过:“多谢父皇!” 皇上对印刷机的兴致极浓,沈冬素便教他使用方法,他和凌墨萧一起挽起衣袖。 跟孩子得了新玩具一样,挑胶泥,你印一句诗经,我印一句论语。 皇上甚至还印一句,常批的奏折‘朕安。’ 不时哈哈大笑,父子俩都弄的一脸的墨汁。 沈冬素悄悄退出准备晚餐,天气渐冷,最适合吃的当然是涮羊肉锅。 皇上还没正儿八经地吃过火锅吧?凌墨萧那么喜欢火锅,想必皇上也会喜欢。 她知道皇上吃东西忌讳多,特地请教皇上的身边的太监总管,在他的注视下,准备了一桌子的配菜。 熬了红油羊肉锅底,和清汤的羊肚鸡锅底。这年头的贵族都不吃猪肉,她也不敢给皇帝吃猪肚。https:ЪiqikuΠet 那太监总管一一验过毒,沈冬素又亲自各涮一份,调好酱汁给试毒的小太监吃。 结果那小太监吃的双眼放光,停不下来。烫的舌头都痛了,也不舍放碗。 直吃的满头细汗,在太监总管的注视下,才兴奋地道:“太好吃了!怎么能这么鲜香!” 那太监总管看一眼凌王妃,只觉丢人丢大发了,跺脚道:“谁问你这个了?” 小太监一个激灵,忙请罪道:“回公公,小的感觉非常好,没有不适。” 沈冬素笑着打圆场:“后厨另为公公们专摆了一桌,等皇上用完膳,公公们也去品尝一二。” 那公公笑道:“早就听说光州新出了个叫火锅的吃食,长安城也有这吃法,只是不如光州的正宗。” "今日能尝到凌王妃的手艺,老奴真是三生有幸啊!" 沈冬素见那对父子还在印刷室玩,只得亲自去请,再不用晚膳,皇上回宫天都要黑了。 这时火锅的香味飘来,皇上抽抽鼻子,也觉得饿了。 鸳鸯锅,羊肉片、鱼片、丸子、豆腐、粉丝、青菜……林林总总摆了三十多个盘。 沈冬素亲自下手帮忙烫菜,调各种口味的酱碟,又取来精酿酒温了一壶。 第169章 长安封城,凌墨萧失联 但很快皇上就发现,吃火锅还是自己烫菜更有趣,便让沈冬素也入座一起用膳。 皇上身边的老太监笑的眼睛眯眯,一直说皇上已经许久没用膳用的这么开心了。 皇上还爱喝精酿酒,一口羊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舒坦。 凌王生怕他喝高了,一直劝他少喝点,结果皇上不乐意,说自己酒量极好。 年轻时在军营,得先皇赏赐美酒,和将士们同饮一夜都没醉。 先对凌王夸沈冬素,说他自己挑了个好媳妇,比长安城的贵女都要好。 该赏慧空大师,当年他那一卦算的好。 又说要赏沈家,能教出这么好的姑娘,问沈冬素家里弟兄有没有读书的?有没有入伍的?都接到京城来! 沈冬素笑着婉谢,说家中爷爷年纪大了,不能长途跋涉,他们在家乡生活很好。 然后皇上又和凌王聊着聊着,聊到凌王的母亲,沈冬素不好意思干坐着听,便去准备果盘。 结果回来时发现,这父子俩眼睛都红红的。 其实从皇上说要赏慧空时,沈冬素就知道,这皇上绝对是喝高了! 这男人不管是皇帝亲王,还是平民百姓,只要喝高了就开始话唠,开始吹牛。 呃,当然,人家皇上金口玉言,自然不是吹牛,但你把皇上醉酒时说的话当真。 酒醒之后你就去要赏赐,那不是让皇上为难吗? 在皇上说要接沈家人进京时,沈冬素就悄悄将精酿酒换成了普通的果子酒。 再这样喝下去,真醉倒在凌王府,明个就该有御史参凌王了。 没想到皇上饭量还挺大,切的羊肉片,足足涮了八盘还意犹未尽。 沈冬素本来还想问,不是说皇家吃饭是食不过三吗? 那羊肉别说三筷子,三十筷子都有了吧! 可她不敢问啊!这是人家皇后的差事,她一个儿媳妇就别扫兴了。筆趣庫 等吃了火锅,又喝了消食的山楂苹果茶,凌王才亲自送皇上回宫。 沈冬素给陪皇上来的太监、护卫,都赏了一个大荷包,特别是皇上身边的大太监,足足赏了一百金! 她那个肉痛啊!到沈家村能买多少地,给阿爷添多小鸭子! 可这笔钱不能不花,皇上明天醒来准会问,朕喝醉时说了什么? 这大太监但凡说点凌王和凌王妃坏话,皇上都会信以为真的。 还得请他帮忙打探着宫里的反应,万一皇后要拿此事问责凌王,她也能提前准备。 送走皇上,沈冬素只觉心身俱疲,这比她研究活字印刷还累人。 怪不得说伴君如伴虎,老虎面前,谁敢吊以轻心! 不过今天这顿火锅吃的太值了,皇上是真的喜欢活字印刷术,也赞同凌王书局出版的带注释和标点的启蒙书。 以后士族拿这一点来攻击凌王,就有皇上背书。 同时沈冬素也想到,既然皇上对出版启蒙书这么赞同,那些翰林大儒也支持凌王出书。 她何不趁热打铁出一本算学基础?是时候将阿拉伯数字教给凌王了,她算账时一直用简体字数演算。 凌王明明看到了,但就像标点符号一样,她不说,他就不问。 他用行动做到,完全支持她!她想做的事,他支持。她不想做的事,他便是再好奇,也不多打探。 对于这样的老板兼合伙人,是个人都会信任他吧! 便是凌王觉得现在出版阿拉伯数字有点为时过早,但可以在商业上先用,等民间传开了,再正式出版成书。 可是出版一本基础数学还是不成问题的,把九九乘法表带上,出个小学数学书。 士族一直将四书五经牢牢掌握着,那咱就走他们不要的路,算术、格物……凡是能为大夏培育人才的学科,咱都捡上。 沈冬素一边让下人收拾残局,一边思索着书局的事。幽州那边的情况,她是完全帮不上忙。 唯一能做的就是多挣钱,多给凌王攒名声。士族算是死敌,不可能有人支持凌王。 那就将士族放弃的商人、平民、贱民收揽,有他们的支持,别看现在士族觉得这些人不堪大用。 但当真正大战之时,还是人多力量大,星星之火可以燎燃! 见凌王还没回来,沈冬素也不想独自去睡,便去书房写企划书。 书局出版、商路打通、工坊产业、田地种植等等事务,她想做,就不愁没事干。 姜氏还在问第二次拍卖会的事,姜家找姜氏牵线,那琉璃和香水等商品,姜家想卖到海外去。 若说在大夏境内是一本万利,卖到海外,就是一本万万利。 虽然大夏禁海,但是与倭国、百济这些附属国之间,还是有商业往来。 姜家的海船也能去这些岛国,只要凌王一句话,他们就能将香水和琉璃卖到海外去。 沈冬素觉得暂时不易操之过及,海上还有一件大案没爆发。 凌王府现在掺上海商生意,万一被陈、卢两家查到,把凌王也牵进案子怎么办? 还是等江南莫修谨将奴隶走私案爆出来,海商一批大清洗之后,再进入海商生意。 所以沈冬素婉拒了姜氏,同时也好心提醒一句,姜家海上的生意,近一年最好先蛰伏。 姜氏若有所思之后,对沈冬素的提醒感激不尽,再不提海上的生意,专心操办第二次拍卖会。 沈冬素按记忆,将小时候的数学课本融会贯通一下,先简单写了几章,准备给凌墨萧看一看再接着写。 然后取信纸给家人写信,此时她还不知道,那个奇怪的女神医已经离开沈家村,信上先叮嘱沈家人,提防着这个女人。 然后重点给沈父和沈爷爷说了说水稻育苗的事,这年头农民还没有育苗和插秧的概念。 种水稻就是稻种撒到田地,还要提防鸟类来偷吃,然后就是任其自由生长。 出苗率低,产量低,且虫害率高,宜州以北就专种小麦、縻子、高粮,宜州以南则专种水稻。 整个大夏国只有宜州城,是又种小麦又种水稻,南北交际之城。 沈家之前没有多少水田,都是地。还是贫瘠的三等地,种种红薯收成都不高。 这不是自从沈冬素当了凌王妃,凌王给的聘礼有水田,她自己也买了水田,沈家又买了一些。 正在挑塘泥肥地,为明春种水稻做准备。 沈冬素怕信写晚了,来不及育苗,所以虽然离开春还早,她还是先详细写上育苗、插秧种稻法。 她在灯下也不知写了多久,鹅毛笔都换了两根,揉揉酸涨的脖子活动时。 听到身边传来凌墨萧的声音:“这样育苗种稻,真能提高收入?” 沈冬素吓一跳:“王爷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声音?” “是的,这样育苗不光能提高产量,且因苗壮根系粗,还不宜害虫病。” “王爷若不信,明年开春可以拨一块试验田,试试我这法子。” 凌王失笑:“我岂会不信娘子!只是没想到,娘子还精通种植。” 沈冬素骄傲地笑道:“我精通的东西还多着呢,以后王爷慢慢就知道了。” 凌墨萧也不知想到什么,灯光下,他的耳尖竟然红了通透,连脖子都红了。 轻咳一声掩饰,含糊道:“为夫等着。” 沈冬素偏着头看向他问:“等着什么?” 凌墨萧凑到她耳边:“等着看你别的本事。” 沈冬素只觉莫名其妙,越发疑惑地问他:“王爷是想到什么事了吗?您说一说,我看我会不会。” 凌王竟然逃也似地离开书房:“太晚了,快些收拾收拾安寝吧!” 然后他把沈冬素赶到卧室,自己竟然睡在书房,说皇上交待了一些事,他要连夜写折子。 沈冬素也不多问,让纪嬷嬷送了两床被子,把书房的小床铺好,自去大床上睡。 却不知凌墨萧是晚餐时和皇上喝了些酒,刚刚又被沈冬素无意识地撩拨的心猿意马。 他觉得今晚自己的克制力太差,若是和冬素同床共枕,想克制住不动她,那简直是酷刑! 所以,还是睡书房吧! 三年,好漫长,好煎熬啊! 小丫头你能不能早点开窍? 凌墨萧为了不让沈冬素看出来,还真点灯写了一封折子,看着卧室熄灯,他才在小床上睡下。 这一夜,两人都是辗转反侧,沈冬素从来没发现,王府的卧室竟然这么大? 后窗不时传来松竹被风吹的呜呜声,窗户上不时有竹叶的影子,像小爪子一样飘过。 身边没有那个人,床都显得好大好空,感觉床底下都有声音。 她扯过被子盖着头,下一次还是陪 httpδ:Ъiqikunēt凌墨萧一起写折子好了…… 则凌墨萧更不用说,怀里少个小暖炉,少了香香软软的小人儿,当真是孤枕难眠。 以前自己一个人睡怎么不觉难安?也不知道小丫头睡的好不好? 夫妻俩睡着时已经快鸡鸣了,非常难得地,凌墨萧起来上朝时,沈冬素竟然醒了。 她头一回主动爬出温暖的被窝,去给凌墨萧准备上朝的衣裳。 见时间还早,她又做了一碗农家人来说,规格最高的汤面。 那就是用昨晚剩下的火锅汤做的,对农村人来说,夸一锅汤炖的好。 那就是:“留着明早煮个面!” 便是灰色的全麦面条,也煮的香浓可口。更何况是王府筛了三道的雪白面粉。 她亲手做的扯面,煮了羊肉汤,配上青蒜苗。这一碗比吃燕窝配点心,要暖胃多了。 凌墨萧吃完一碗还意犹未尽,笑着让沈冬素去睡回笼觉,等他回来再一起吃羊肉汤面。 沈冬素舒心地去睡回笼觉,也不知为何,见凌墨萧喜欢吃‘剩汤’面,比她自己吃的还高兴。 扯过被子,这回她再无一点害怕的感觉,很快就沉沉地睡熟了。 一觉睡醒已是日上三竿,而凌墨萧还没回来。 她一问,甲四也没回来,敏锐的第六感,让她心尖一颤,总觉得有不好的事发生了。ъiqiku 忙让纪嬷嬷安排人到皇宫外去找甲四,看看王爷现在在哪? 一般官员去上朝,自家下人都会带着马车在宫外等着。凌王也一样,都是甲四和马夫在宫外等。 甲四很贴心,若是皇上留凌王在宫里,他就会让马夫回来说一声。 现在没人回来报信,也就是说,要么甲四脱不了身,要么就是甲四也不知道凌王为什么没出宫? 纪嬷嬷安排的护卫出了西山,还没进入长安城,便匆匆赶回,确实出大事了。 长安城竟然封禁了!城中人禁止外出,城外人禁止入内。 哪怕他拿着凌王府的腰牌也没能进城,守城的由皇城护卫军,换成了禁军。 禁军铁面无私,除了皇上的手谕,什么腰牌都不认! 那护卫还说,他看到一个拿着陈府腰牌的下人,风尘仆仆地要进城,说是陈世子出了事。 禁军也不放行。 沈冬素才要问陈世子是谁?猛地反应过来,不就是陈星矅吗? 他接替凌墨萧去了幽州,并没传来军情,能出什么事?饿到了冻到了?哭着找娘亲了? 赶紧摇摇头,现在可不是想陈星矅的事的时候,长安城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鉴于昨夜皇上才在凌王府吃了火锅,难道是吃撑了生病了? 不应该啊,如果是这样,现在应该是凌王府被围起来才对! 皇后和太子逼宫造反?呃,也不应该,若是这样,也不会是禁军守城。 禁军算是皇上的私军,只听皇上的命令,禁军守城说明皇上没啥事。 皇上没事,那凌王肯定也没事。沈冬素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这时她才发现自己人脉之薄,完全找不到一个能商量的人。 赶紧让月见去问一问姜氏,结果一向对长安城之事了如指掌的姜氏,这次也是一头雾水。 不过她说能肯定的是,没有叛乱,因为如果有叛乱喊杀声早就响起,且护城河的水是干净的,没有血迹。 这话把沈冬素吓一跳,问月见才知道,皇帝登基之初,城中发生过叛乱。 也是封城门,杀了一天一夜之后,百姓发现,护城河的水都变红了。 从城中流出来的污水,都是血。 这件事吓了长安百姓数几十年,老人们只敢小声跟儿孙说说,谁也不敢放到明面上说。 姜氏劝沈冬素别急,现在城外都是等消息的人,便是有急事封城,最多也就封两天。 沈冬素庆幸凌墨萧出门前吃了一碗羊肉面,万一被禁在宫里,最起码能撑一撑。 她让护卫到城门处等着,打听到消息立即回报。 她则和纪嬷嬷还有管家、月见几人商量,做最坏的打算。 先把王府现有的金银埋到后院树下,埋深一点。 月见看着她欲言又止好几次,她直问:“你是不是想问我要不要逃走?” 月见摇头,正色道:“并非如此,而是王爷之前交待奴婢,若有个万一,先送王妃回光州。” 第170章 长安城出现了瘟病 月见这话大大出乎沈冬素的意料,她以为月见是担心她会逃走,怕她是会‘大难当头各自飞’。 没想到凌墨萧竟然交待过月见,遇到事先送她回光州! 若是没有月见这句话,她确实有想过,情况不明,要不要先撤? 毕竟在长安,没有凌墨萧和甲四,她就是两眼一摸黑,更何况她还得罪了皇后和太子。 但现在月见这么一说,瞬间激起了她的斗志,我还不走了! 甚至心里还存了一口气,凌墨萧这是什么意思? 以为她这么不讲义气,没有契约精神,遇到一点事,就想着逃走毁约吗? 顿时没好气地问:“王爷还交待了什么?” 月见轻笑道:“王爷说,若王妃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离开,那便保护好自己,别为他担忧。” 沈冬素只觉心尖一软,不禁想到初见凌墨萧的时候,她跌进他的浴池里,差点被他掐死。 那时候,她真的好害怕,觉得这个男人好危险,好冷血。 他是什么时候改变的?现在的他,竟然这么温柔,这么替她着想。 沈冬素轻声道:“没有王爷的消息之前,我哪都不会去。” “纪嬷嬷,咱们接着埋宝贝。月见,我知道你能和幽州军联络。” “不管长安城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跟幽州军知会一声,以防万一,王爷需要他们来救援,也有个准备。” 又问:“往光州送信的暗线你知道吗?”筆趣庫 月见点头:“王妃要送什么只管交给属下。” 沈冬素也在做最坏的打算,当初答应跟凌墨萧来长安时,她就有准备,搞不好小命不保。 万一真小命不保,她不能连累沈家。 去滇州建个假隐世高门,给她安个假身份的计划还在实施,但她可以先写几封信备着。 她和凌墨萧要真被皇后给害了,也能保全沈家。 等待的时间最为煎熬,长安城依旧没有消息传出来,且禁军封城之后,禁止百姓靠近城门。 凡是靠近者,皆被射箭震慑,打探消息都要在几里之外。 城中戒备如此之严,可见事态越发严重,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呢? 西山这一片不止凌王府和姜府两家,纪嬷嬷说,已经有好几家人来打探,想看看凌王妃知不知道什么。 看来大家都不知道内情,这让人猜都猜不到。 怪不得说商人的消息是最灵通的,长安城的消息虽然传不出来,但姜氏却打听到别的消息。 除了长安封城,往南边几个大州城的要塞都封了,而封的最严重的闽州。 一听闽州,沈冬素瞬间一个激灵,上次拍卖会专门为闽州捐款,因为闽州有瘟疫! 姜氏也顾不得避嫌,直接抱着宝儿来凌王府,将自己的猜测跟沈冬素一说: “王妃,会不会是,闽州的瘟疫传到长安城了?” 此时姜氏脸色雪白,抱着宝儿惊慌不已。 在她看来,不管是太子篡位,还是长安城发生内乱,都不关她和宝儿的事。 柳家只是三等爵,大清洗也洗不到柳家。就是真洗到柳家,有姜家的财力周旋,她和宝儿也不会死。 一般勋贵犯事,女眷都是充入掖庭,或卖入乐坊。只要娘家人肯出钱保一保,保其周全是没问题的。 但这瘟疫可就不一样了,那是天灾啊!天灾面前,管你是王孙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一样的。 前朝时长安城闹过天花,皇子皇孙都死了好几个,勋贵同样户户挂起白灯笼。 更何况,宝儿的身体还这么弱,那瘟疫沿个一星半点,都能要了她的命! 由不得姜氏不慌不怕,她之所以不再避嫌是因为,凌王妃的医术高明。 若真是因为瘟疫封了长安城,她可以先从凌王妃这里求药啊! 面对姜氏祈求的目光,沈冬素却是一脸为难:“闽州的瘟疫究竟是什么症状我都一无所知,不敢乱开药啊!” 瞬间她想到一点,药是不敢乱开,但预防措施可以先做起来啊! 她当即写下防瘟疫十条,屋里撒生石灰、醋水勤洗手、出门戴口罩、不食生冷食物、喝凉茶…… 其中口罩是何物,她现场拿棉布做了一个,姜氏和纪嬷嬷都学了起来,交待府上绣娘连夜做起来。 再者喝的凉茶配方,也是沈冬素配的,以大青根,也就是板蓝根为主要材料。 姜氏反应很快,不管长安封城是不是因为瘟疫?以防万一,先多囤些药材总没错。 她忙派人到附近州城买药,特别是沈冬素列的药材,成车成车地买。 消息就是这样,但凡有一个家知道了,别的人家很快也能从别的渠道打听到一些。 姜氏才走,来凌王府求药的人就络绎不绝。 想我凌王妃自来西山别院,除了姜氏,还没旁的贵妇上门拜访过。 而这还没影的瘟疫一传,贵妇们也没时间送拜帖,都是直接上门说明来意。 凌王妃的医术可是皇上亲口说的,比太医院还强呢! 呃,虽然沈冬素压根不记得皇上什么时候这么说过。 她再次重申,自己没见过闽州的病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瘟病,不敢乱开药。 量她的防疫十条到是可以给大家看看,不管有没有瘟疫,防疫做到位总是没错的。 印刷机先不印书籍了,防疫十条印起来。这个简单的很,不过小半天,就印了几千份。 凌王妃很是大方,凡登门拜访的,都送上一份防疫手册。 当天傍晚,长安城终于有了消息,禁军出城张贴告示,除了禁止百姓乱走动之外。 还有就是,广征民间大夫。 与此同时,一道旨意来到西山别院,皇上派人接凌王妃进宫。 来的是沈冬素送过大礼的公公,还带了凌王的手信。 凌墨萧的字她认识,并且,凌墨萧为防她怀疑,专门用羽毛笔写的,还加了标点符号。 这样写手信的除了她和凌墨萧,再没旁人的,所以她完全不怀疑来的是皇后的人。 沈冬素问那公公,皇上让她进宫做什么? 那公公轻叹一声道:“王妃不是已经猜到了吗?那防疫十条写的很好,皇上让您多带一些进宫。” 沈冬素瞬间一个激灵,府上有皇上的眼线? 这长安城的消息传不出来,这城外的消息传到皇宫到是挺快的啊! 她和月见,带着千份防疫十条,和做好的几十个口罩,熬煮好的药茶,调配好的醋水进的宫。 那公公一点也不嫌她带的东西多,甚至还鼓励她多带一些。 此时沈冬素心中可谓是百感交集,即为凌墨萧是安全的而放心。 又为长安城真的爆发瘟病而担忧,特别是这瘟病还是从闽州传来的。 从闽州到长安,若是经过宜州,老家会不会也传开了啊? 沈爷爷年纪大,仲阳、小虎、小满年纪那么小,沈父还有基础病,万一真有个好歹,她远在长安,连个药都送不及。 难道我医术高明,却救不了家人吗? 还有江南的小盼哥,他那身体,若染了瘟病,重上加重,真被卢家人当疯子关起来了怎么办? 沈冬素一路无言,眉头紧琐,便是后世,有那么高明的医疗条件,一场瘟病也会死很多人,更何况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 不知为何,在确定长安城是因为瘟病而封城的那一刻。 沈冬素只觉心朝澎湃,仿佛又回到前世医护工作者,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ъiqiku 不光是她的心情,甚至可以说是灵魂,自从原主了结遗愿,执念消失之后。 她虽然好像完全掌控了这具身体,却总有种模糊的感觉,就像自己没有人生目标,没有方向。 所做的事都是随波逐流,她好像已经成了这个时代的人,又好像只是个寄居在这个身体里的过客。 直到这一刻,她的血好像又能沸腾了,她找到了方向,再一次肯定了自己。 你难道忘了吗?你是个医师啊! 救死扶伤,虽然在有些人听人觉得可笑,但在她心中,她立志要做医生的那一刻起,这就是她的人生格言。 她沉声问那公公:“长安城现在怎么样了?” 若是旁人问,朱公公自然拿个乔,或是敷衍了事。 但凌王妃可与旁人不同,皇上对她格外看重,且她的医术,可是治好了太医院束手无策的凌王啊! 朱公公很恭敬地道:“回王妃,据说最早出现瘟病症状,是在平民区。” “当时街沟子发现了几具死尸,也是城防营没当回事,拉到乱葬岗随便埋了。” “但是几天之后,同样病症的死尸越来越多,不光是平民区,除了东区还没发现,三区已经发现了近百具尸体。” “这只是尸体,而有病症去看大夫的百姓就更多了。” “全身医馆一夜之间,都涌满了病人。城防营见事情已然失控,赶紧上报。” “对于瘟病朝廷向来重视,皇上派太医一查,确实跟闽州的瘟病一脉同源。” “又派人去乱葬岗挖尸,最先死的那几个人,是闽州人无疑。” “也不知那些贱民是怎么从闽州跑到长安城的?闽州早就封城了啊?” …… 朱公公说的细碎,但他说的都是听官员上报的情况。 而沈冬素最急切要知道的是:“公公可否说一说得瘟病的症状?” 朱公公回忆了一下道:“听太医院说,轻者咳嗽腹泻,重者咳血便血全身长脓疮。” 他默默想着,王妃最好别问尸体的情况,他可没看过,也不想想像那恐怖的模样。 沈冬素正在沉思,这种情况跟很多瘟病的情况相似,具体是什么病症还要看过病人才知道。 她又问:“长安城会封多久?” 朱公公笑道:“这个老奴就不知道了,不过据太医院说,没有病症的人,可以出城避避。” 沈冬素明白,这是那些士族勋贵害怕了,肯定连手向皇上施压,他们不在乎百姓,却非常在乎自己的命。 现在东区还没传开,当然是能跑就跑啊! 沈冬素心道,也不知皇后和太子会不会跑?若他俩这个时候跑了,那名声可就一落千丈。 进长安城时天色已经全黑,沈冬素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饭呢! 不是晚饭,连午饭都忙的没吃。纪嬷嬷催了几次,她不是在忙这个,就是在忙哪个,就没吃成。 此时的长安城,可谓是万户俱静,连红灯区的红灯笼都没亮起。 整个长安城,像一头沉睡匍匐的巨兽,在黑夜中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 除了不时有禁军巡逻,街上看不到一个人。 到是有挂着灯笼的马车不时经过,无一例外,全都是太医院的马车。 长安城人口足有三十万,这一封城,任务可谓是极其艰难巨大。 还不能封久了,封久一点物资就涨,特别是城中百姓吃的米面都是现买的。 这粮食一涨价,必定生民变。 可不封城,目前瘟病还没大规模传开,若大规模传开了,到时候十室九空,更是损失不起啊! 皇上现在的压力肯定很大! 这还用说嘛!沈冬素是两顿饭没吃,皇上是从那夜吃了火锅,再之后就没正儿八经吃过一顿饭了。 都是送什么东西来,随便吃几口,便接见群臣商议事宜。 皇上的眼睛都熬红了,皇后特地请求,解了太子的禁足,太子来替皇上分忧解劳。 皇上本来是不同意的,但凌墨萧劝皇上,城中大部份物资都在士族手中。 不如趁此机会,解太子的禁足,让太子来管探城中物资事宜,严禁商人乱涨价。 若太子管的好,是解了皇上的忧和百姓的苦。若太子管不好,则借太子之手,来惩戒有二心的士族。 皇上也不想在这个时候和士族不和,便依皇后之言,解了太子的禁足。biqikμnět 皇上此时还不知道,这瘟病就是皇后弄来的。 若他知道,不知会不会把皇后禁足,且永远不再解禁。 比起皇上的焦虑,皇后就轻松多了,反正那瘟病是绝对传不到东区的。 死一些贱民而已,死就死了,长安城的人太多了! 没想到因为这个事,还给太子解了禁,皇上还委以重任,到是意外之喜。 本来她还在想怎么引沈冬素入局,结果都不用她提意见,皇上自己想到了沈冬素。 哼,沈冬素,本宫看你这次,怎么逃过这一劫! 第171章 沈冬素请旨去看病人 就在沈冬素的马车进入皇宫的时候,车厢里的空气骤然一寒,接着是沙沙的声音响在车顶。 沈冬素将车窗打开一角一看,空中是点点缀缀的白点,长安城的第一场雪,才九月中旬,就开始下了。 沈冬素心中一悸,自古天灾人祸,都会往天子身上扯。 今年又是早早下雪,又是瘟病,若有心人一挑拨,不知百姓会怎么评论皇上。 说不定还要逼皇上下罪已诏,才能平息民怨。 但她很快想到一点,瘟病最怕的就是夏天,传染速度极快。 而到了冬天,传播速度变慢,尸体带来的污染也会减缓。 思绪之间,朱公公提醒她下马车。 一般情况下,除了皇上和太后,谁都没资格坐马车进宫。 她这次马车直到正宫,是皇上特许的。 更让她意外的是,才下马车,就看到旁边站着的凌墨萧。 小太监挑着灯笼,桔黄的灯光下,凌墨萧就那么立在风雪中。 不是冷清寂静的感觉,而是,有种风雪夜归,但有人在等着自己的感觉。 看到他的瞬间,沈冬素一路的忐忑不安,全消失了。 他手中拿着一件狐皮大氅,上前扶她下马车,然后给她披上大氅,轻声问: “冻着了吧?” 沈冬素在广袖下面,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好温暖。 轻笑着摇头:“没有,半路才下的雪,出门时纪嬷嬷让我穿了棉袄,一点也不冷。” 凌墨萧握紧她的手,摩擦着她的手指头,牵着她往殿中去,小声道: “太医院的太医都在,你别担心,对病情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便是查不出什么来,也没人能怪你。” 沈冬素小声问:“又是初雪,又是瘟病,会不会有人拿这事议论父皇?” 凌墨萧轻叹一声不答,朝廷禁巫禁盅,但百姓还是信方士之言,而很多方士都是士族眷养的。 就是为了控制民间舆论,今年因卢、陈两家接连失势,士族对朝廷越发戒备,生怕火烧到自己头上。 肯定会利用这天赐良机,在民间传播于皇权不利的舆论。 不过只要朝廷能尽快解决瘟病危机,那些舆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沈冬素想想轻声道:“其实这场初雪,恰恰能缓解长安城瘟病传播的速度。” “若是朝廷能提前将这个消息传出去,便是有人拿此事来议论皇上,也站不住脚。” 凌墨萧眼睛一亮,转头问她:“当真?” 不待她回答,又自说自话地笑道:“娘子所言,自然是真的。” “看来这场初雪并非灾上加灾,而是上天有意相助啊!” 沈冬素干笑两声,抽回手,提醒道:“在父皇面前,王爷可别这样说话。” 凌墨萧只觉头顶的那片乌云,都因小丫头一来而消散了,心情好转不少,有心要逗逗她: “怎么说话?娘子是说,不能唤你娘子吗?好,为夫记下了。” 沈冬素抿着嘴,扭头瞪着他,感觉凌王越来越放飞自我了!你是忘了你的人设吗? 但因为太冷,才瞪了一下,雪花落到睫毛上,冰的她连眨了好几个眼。 凌墨萧不禁凑到她耳边:“娘子是对为夫……眉目传情吗?” 沈冬素觉得再不制止一下,进了大殿他这样子会被人瞧出来的。 沉声问:“王爷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枉我在王府那么担心你,结果你在这嬉皮笑脸的。 没想到她这么一说,凌墨萧瞬间恢复成那个冷脸状态,只是一双眼眸,满是柔情。 认真地道:“冬素,见到你,我很欢喜。”Ъiqikunět 头一次体会到,古人口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 沈冬素一怔,感受到这是他的真心话,同样表达自己的心情: “我也是,知道王爷安好,我很欢喜。” 趁着大殿还没到,沈冬素加紧时间说小话:“对了,咱们府上的护卫在城外等消息的时候。” “听到有人说,是从幽州回来的,陈星矅出了事。” 凌墨萧眉一挑,有庞先生在,也不担心那个蠢货会误战机。就怕他会临战怯逃,让北疆抓住空子。 “我会派人调查一下!眼下最要紧的是瘟病的事,那人感染的人是怎么从闽州跑到长安的,还没调查清楚。” “这背后,必定有人在捣乱,有意要引起长安恐慌。” 说话间,大殿到了,两人相视一望,都有种对方在身边,万事皆不惧的感觉。 沈冬素给皇上请安之后,话都没说两句,皇上便太医将患者的档案给她一份。 到目前为止,除了凌墨萧,谁也没把她会医术这事当回事。 皇上也是抱着不放过一线希望,都开始征民间大夫了,既然凌王一再说王妃医术好,就让她参与进来试试。 至于那些太医,则是当成凌王妃想趁此机会扬一扬名,能理解嘛。 很多勋贵士族子弟,会进官场战场刷政绩,上战场连刀都没提过,敌人一个没杀,也能捞个‘将军’的头衔回长安。 凌王妃没有得力的娘亲做后台,只能靠立些不同寻常的功劳,来引得皇上重视。 只要她不太过固执已见,又指手划脚胡乱指控,太医们对此并不排斥。 毕竟除了凌王妃,还没有哪个贵妇贵女对杏林感兴趣,说出来也是他们太医院之光。 让太医们没想到的是,凌王妃看档案看的很认真,问的问题也很犀利。 开始大家对她的问题都漫不经心,最后连太医院院正,都坐正了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探讨了大半个时辰,看完所有档案后。沈冬素得到一个可笑,又可悲的答案。biqikμnět “众位并没有亲自接诊过感染的病患?也未查验过尸体?所有资料,都是靠下面人记录在案,通传上来的?” 太医们面面相窥,院正苦笑道:“王妃有所不知,目前瘟病还未传到东区。” “我等若是下去看诊病人,便不能再回东区。如此,万一东区贵人有个头痛脑热,没有太医怎么办?” “至于尸体,那是仵作的差事,与太医院无关。” 沈冬素神情未变,又问道:“对于目前城中瘟病,太医院准备如何预防?” 那院正又面露难色:“目前全城发了禁令,有禁军巡逻,严禁百姓外出。” 沈冬素将自己打印的防疫十禁递给他:“大人看看这个,若是全城推广,对防疫大有好处。” 那院正接过一看,浓密的半白眉毛抖动了几下,连说几个好字: “通俗易懂,传达给百姓也容易。确实可以全城推广。” “老朽便和王妃一起,将这个防疫十禁面呈皇上,尽快让禁军全城宣传。” 沈冬素笑道:“凌王应该已经跟皇上商议了。” 她这话一说出口,便知自己做错了什么。这太医院明显是想拿这防疫十禁,占点功劳。 而她这么一说,便是拒绝将这份功劳分给太医院。可事实确实如此啊! 凌墨萧接他时,就看到月见手里抱的宣传单,接过说要和皇上商议。 她有意缓和一下这尴尬的气氛,便笑道:“想来凌王也解释不清楚,不如院正和本王妃一起去见父皇。” 但那院正却是态度大转,假笑道:“老朽这里还有很多病例要看,王妃自去和皇上解释吧!” 沈冬素不禁长眉微挑,医院工作除了医术要好,这人情往来方面,同样错纵复杂。 可以说,只要有团体,就有江湖。 同时她能感觉到,这些太医对自己的加入,是排斥的。 她和凌王都没有做过得罪太医院的事,如此,只有一点能解释,这太医院,大半都是太子党的人。 如果是这样,对于这长安防疫,她是深感无力。 怪不得皇上这么强硬地封了城,这确实是最好的防疫办法。 就在这时,那防疫十禁在众太医中传开了,众人议论纷纷,有赞扬有蔑视。 其中一个年青太医,完全不顾老院正的脸色,上前对沈冬素笑道: “凌王妃这防疫十禁写的甚好!且所需之物都是寻常百姓家有之物,臣觉得应该尽快推广。” 沈冬素看着这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自己示好的年轻太医,轻笑着问:“不知大人名讳?” 他笑道:“臣许元青,见过凌王妃。” “许大人年青有为,我这防疫十禁只是潦草一写,大人可否与我一起去跟皇上说一说,宣传之说。” “若大人觉得有要增加的地方,也可趁机写下。” 许元青笑道:“臣之荣幸!” 不用回头,也知道那院正的脸快黑成锅底了,同时也有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议论道: “哼,治瘟疫靠的是真本事,不是拍马屁。” 沈冬素和许元青都听到了,不过两人都没回头。 哼,治瘟疫确实是靠真本事,但不是在这纸上谈兵,连病人都没见到,你到是告诉我怎么治? 沈冬素还没出大门,朱公公就来了,笑道:“皇上宣凌王妃和院正,商量那防疫十禁。” 顿时,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院正的脸更是一阵红一阵青,刚才凌王妃示好,他拒绝了。 没想到皇上竟然这么快就信了那防疫十禁,还传他一起商议,他若不去,便是抗旨,若是同去…… 许元青才被嘲讽是拍马屁,他这去了算什么? 这时许元青还回头笑说:“魏院正,请吧!” 魏院正瞪了许元青一眼,这小子,早该发配到军中做军医,而不是留在长安。 魏院正理理衣裳,三人跟着朱公公同去见皇上。 皇上看着那防疫十禁,脸色好了不少,上来就问:“这真有用?” 魏院正和许元青都看向沈冬素,她大大方方回答:“回父皇,这只是预防。” “能一定预防瘟病的传播,但若已经感染了,是没用的。” 皇上当即吩咐:“来人,将这单子抄录万份,全城通传。” 又夸沈冬素:“凌王妃果然医术了得!” 又怒视院正:“哼,这都一天一夜了,太医院还没拿出个章程!” 魏院正越发觉得这凌王妃可恶至极,你想在皇上面前讨赏,也用不着拉我整个太医院给你做陪衬! 忙道:“回皇上,臣等皆在想法子治瘟病,对预防之事,到没功夫细想。不想凌王妃,把心思花在这上面。” 呃,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刺耳呢?筆趣庫 不等沈冬素怼他,就听皇上道:“那你们可有想到对策?” 魏院正沉默半晌,突然又道:“臣等确实还没想到对策,不过看凌王妃这防疫十禁,对瘟病应该有所了解。” “不知王妃觉得应该如何治?” 沈冬素觉得有些心累,没想到太医院是这么个情况,这哪里是专心研究医术的地方,简直就是明争暗斗的小江湖啊! 跟这样的人能合作吗?她以为能和太医院合作,一起商讨出治瘟疫的方子。 没想到这太医院上来就把她打到对立阵营,觉得她是来让太医院难堪的,她是来抢功劳的。 但是,便是被误解,她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瘟病不绝,她的家人、朋友,都有可能受感染。 除此之外,她是一个医生,不能坐视不理。 所以她直言道:“回父皇,儿臣只看到记录在册的病例,没有亲自诊治过一个病人,不敢胡言。” “儿臣请求父皇准许,让儿臣去诊治病人。” 此言一出,全场皆禁,魏太医脸上的厌恶渐退,变成佩服,以及嘲讽。 还真是无知者无畏,你去诊治病人,那你就不能回到东区,现在还没有药方能治好这瘟病。 你若感染了,就是必死无疑。你可是凌王妃,便是躲到凌王府,也没人说你什么。 这女人,到底是傻,是不怕死,还是沽名钓誉之徒? 而皇上却觉得沈冬素勇敢无畏,他一直在等着一个太医提出,亲自去北区,诊治病人。 而不是等着派到北区的太医,传回病例。 没想到他等了一天一夜,在场的太医没人敢提出来,反而是他的儿媳,凌王妃率先提出。 皇上看向凌王,只见他满眼紧张和诧异,看来他也不知凌王妃有此打算。 也就是说,凌王妃是刚和太医院们商议之后,才萌生这个想法。 皇上看沈冬素的眼神,赞许之情越发不加掩饰,但他不打算让沈冬素去。 太危险了! 所以皇上道:“有这么多德高望重的太医在,哪里用得着你这个小女子去涉险?” “你说是不是,魏院正?” 第172章 沈冬素去禁区 魏院正只觉冷汗直流,是顺着皇上的话请旨到疫区看诊病人?还是坚持留在太医院? 只犹豫了一息功夫,他就有了选择,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啊! 所以他跪下道:“凌王妃所言极是,只有到疫区看诊病人,才能真正知晓瘟疫的情况,才能对症下药。” “只是臣老眼昏花,连看病例都是拖着病体勉强在看,实在无法为朝廷效力。” “不如皇上派些年轻身体强壮的太医前去。我身后这位许太医,年轻有为,想必愿意担此大任。” 许元青对魏院正推他出头之事,丝毫没有怀疑,这些老顽固老腐朽。 帮宫里娘娘害人的本事极好,但要让他们不顾危险去疫区,怕是去了也不中用。 许元青一撩衣摆,跪下道:“臣许元青,愿意去北区看诊病人。还请皇上准许。” 沈冬素对事情发展成这样,有些始料未及,她若不去,只怕一会事情就会传遍太医院。 凌王妃自己沽名钓誉,却拿许太医的命不当命。 他们可是太医,专为皇亲贵胄看病的,何时去看过那些低贱的贫民? 所以沈冬素上前一步道:“父皇,儿臣愿意和许太医一起,去北区看诊病人,找到治瘟疫的方子。” 凌墨萧急道:“父皇,王妃初来太医院,还不知朝廷治理瘟疫的流程。” “请先让她熟悉一下流程,再将这防疫十禁写详细一些。” “有许太医去北区就够了。” 皇上也不想沈冬素去,那个活字印刷还未大规模开展,还需要凌王妃指点技术。 她这一去,便是没有感染,一时半会也回不了东区。 万一感染了瘟病,又没有特效药,那才叫追悔莫急。 就在这时,殿外传来皇后的声音:“皇上,凌王妃既然一心要解朝廷之危。” “您若阻止,岂不是辜负了凌王妃的一片苦心?” “这瘟病太医院束手无策,凌王妃却很快写出防疫十禁,可见对治理瘟疫是有心得的。” “皇上不久前还对臣妾说,天下百姓都是您的子民,那战场百姓的儿孙去得,皇室宗亲自然也去得。” “现在这情况不也一样吗?那疫区太医去得,为何凌王妃去不得?” “更何况这去疫区看诊,还是凌王妃提出来的。难道凌王妃是贪生怕死之辈,故意让太医去送死?” 皇后的声音很大,让远处的太医们都听的一清二楚。 听她这话,明显是之前她请求不让要陈星矅去幽州,而皇上拒绝。 现在就拿同样的话来怼皇上,同时也给凌王挖了个坑,若皇上和凌王坚决不让沈冬素去。 经由太医院把话传出去,不光她的名声臭了,凌王的名声也会受损。 此时,看着恰巧出现的皇后,沈冬素虽然没自大到自己是主角,但还是忍不住想,怎么这事就是皇后早早挖好的坑啊? 不可能啊!这可是瘟疫,她乃大夏皇后,怎么会故意在长安城撒布瘟疫? 就为引她入坑?除非皇后脑子有坑!是个正常人就干不出这样的事来! 但皇后出现的也太巧合了,只能说明太医院有皇后的眼线。 如此,那就别怪她把大家都拖下水。 沈冬素当场跪下请求道:“父皇,儿臣是真心为解长安瘟疫,还请父皇准许儿臣前往疫区。” 说完,她转头看一眼凌墨萧,用眼神告诉他,自己要去!并且,不用担心,她能护好自己。 皇后笑道:“凌王妃真是一心为民啊!若你真能解了瘟疫之祸,可是能名垂青史的!” 沈冬素接着道:“但儿臣觉得,太医院这么多太医,都留在宫中看案例,对治瘟疫实在没什么用处。” “不如让几个德高望重的太医留守,其他太医都去疫区,诊治病人。” 她特地加重‘德高望重’几个字,看这些太医还好不好意思找理由不去! 皇上还没说话,皇后先道:“皇上,臣妾天一冷就会犯头疾,那治头风的几个太医,不能派去。” 她这么一说,即把自己的人留了下来,又支持了沈冬素的话。 顿时太医们都紧张起来,看那几个治头风的太医,目光都变了。 其实皇后并非支持沈冬素,她对平民百姓的命不当回事,对太医的命也不当回事。 她只想尽快把沈冬素送到疫区,不光是为了把沈冬素背后的大族引出来,她还看凌王怎么发疯! 太子如今被皇上委以重任,而凌王却为王妃在那发疯发颠,两相对比,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都会认识到,凌王根本不堪大用! 更重要的是……皇后温柔地看向皇上,只是那眼眸沉处闪过的一丝杀意,无法察觉。 她要屠龙,之前的毒没有用,那皇上若感染瘟疫而死呢? 而这瘟疫还是凌王妃传给皇上的呢? 皇后只觉自己聪明绝顶,下了一盘大棋,把所有人当成棋子耍的团团转,她在背后看好戏。 她甚至觉得凌王没死在光州也挺好,正好回到长安做她儿子的磨刀石。 大殿沉静了片刻,皇上直视沈冬素,从她的眼中看到自信和决心。 这才道:“好!凌王妃亲赴疫区诊治病人,朕准了!” “另外,太医院调出一半太医,随凌王妃同去。” “这人选嘛,魏院正,由你来决定人选。给你一个时辰拟定,明早这些人就归凌王妃差遣!” 当天夜里,沈冬素和凌王宿在宫中,两人一夜没睡。等魏院正指派好人选之后,离早朝还不到一个时辰。 沈冬素得趁这个时间好好跟凌墨萧商议一下,她信任自己的直觉,所以哪怕再觉得不可能。 还是将对皇后的猜想告诉了凌墨萧:“我仔细想了想,你说不知道那闽州的人是怎么到长安的?” “如果走陆路,肯定会留下踪迹,既然你的人一点踪迹都没查到。有没有可能,他们是走水路?” “先从闽州坐海船到江南,再转运河到长安码头。” “卢家可是有贩奴船的,若是卢家帮皇后,送几个闽州的病人到长安,确实能不留下一痕迹。” 有那么一瞬间,沈冬素觉得凌墨萧脸上闪着跟她一样的疑惑,皇后是图啥啊? 这世上的人,聪明人不可怕,因为聪明人不会干蠢事。 蠢货也不可怕,因为你知道他会干蠢事,提前防备着就行了。 就怕那种,有点小聪明,却很爱自作聪明,净干一些让人防不胜防的蠢事。 很明显,皇后就是这样的。有士族做她的后盾,有太子这个储君,她总觉得,就算把天捅个窟窿,也能补好。 沈冬素很认真地问凌墨萧:“虽然现在还只是咱俩在这猜测,万一我猜的是真的。” “你说皇后是为了对付你,还是为了对付我?才干出这样的事来?” 凌墨萧一声轻叹,握着她的手道: “很明显,她现在觉得,咱俩夫妻一体,不管是对付哪一个,另一个也会一并拖下水。” 沈冬素不禁反应了过来:“她支持我去疫区,是想看你会有什么过激反应吗?” 忙道:“王爷,请你相信我,我真的能保护好自己!并且,我一定会找出治瘟疫的药方。” “你要做的,就是支持我!你千万别来疫区找我,皇后若此以为理由,不许你进皇城。” “那就麻烦了!” 凌墨萧点头:“你放心,我不会中她的计的。同样,你也别轻信她的话。” “我会保护好自己和父皇,你只管治理瘟病,其他的事,都不用多想。” 这一刻,沈冬素觉得两人不再是合作伙伴,不是契约夫妻,而是,真正的,患难与共的夫妻。 她很是贪恋凌墨萧这一刻的温柔和信任,主动圈上他的腰,将头靠在他的怀里。 听着他的心跳声,轻声道:“王爷,我们会闯过这一关的。” 凌墨萧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我相信你的医术,也请你相信,我会保护好你的安全。” 很快,到了上朝的时辰,这一次,没有鲜香的羊肉面吃,只有朱公公送来半温的燕窝粥。 早朝上,皇上会宣布凌王妃率领太医们,去北区看患有瘟病的病人,以便找出治瘟疫的药方。 同时,在没有特效药之前,凌王妃和众太医们,不得离开北区。 全城依旧禁止百姓出入,但东区没有染病的人,在太医看诊之后,可凭皇上手谕,走东城门出长安城。 当天,几乎整个东区的士族和勋贵,都请旨让家眷离城,家主和官员自然是不能离开的。 同时,沈冬素带着三十二个太医,和几十车药材,还有皇上派的一千禁军。 另外还有月见和甲四,一起前往北区。 此时,北区已经划分了一片封禁区,凡是感染的病人,和疑似感染的病人,统统被关进去。 因为还没有特效药,这些人说是进封禁区医治,其实就是进去等死。 每天前门进去的人,和后门禁军拉出的尸体一样多。 据沈冬素所知,很多瘟疫其实是没有特效药的,而治理的办法就是,将病人圈禁,等着染病的病人死绝。 少则死一个镇、一个县,多则是死几个城的人。 像闽州、滇州、岭南这些烟瘴之地,更是瘟疫时常爆发,一爆发就封了关道。 朝廷给些物资,然后就是听天由命,等着瘟病自己消失。 也就是等着染病的人死绝…… 听其实很残忍,但在这个时代,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普通人活着,就是这么艰难。 沈冬素在进入北禁区之前,她觉得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将这三十二个太医的心态安抚好。 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被魏院正放弃,是皇上和皇后博弈的牺牲品。 是凌王妃自做主张,沽名钓誉,拉过来的陪葬品。 这可是北区啊!别说是太医,就是更低等的军医,甚至普通的民间大夫,更甚者是兽医,都不会来北区的! 就像之前凌王妃说的,在农家,一般人家都认识几味草药,有个头痛脑热,自己去山林里找药配了喝。 北区又称贱民区,更是如此。小病就自己找药配了喝,大病嘛,等死而已。 连一日三餐都吃不上的地方,哪里有闲钱请医抓药? 这时,沈冬素亲自给他们发口罩,教他们怎么戴。又一人发一份防疫十禁,严肃地道: “我知道你们已经心灰意冷,觉得来北区就是来送死的!” “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本王妃不是来找死的!更不会死前要拉着你们这些太医一起死。” “本王妃是认认真真来解决问题,以身犯险来找出治瘟病的特效药!” “请你们放正心态,若我们成功治好了瘟病,便是大功一件,可名垂千古,青史留名的大功!” “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你们都比我有经验,我需要你们的帮助,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伙伴。” “请你们相信我,或者说试着相信我一下。我并非是沽名钓誉,为求贤名不管不顾的。” “大家看一下这防疫十禁,我们自己一定要做到位,在北区,这口罩不可离开口鼻。” “看诊了病人之后,一定要用醋水洗手。” “现在,离北区还有半个时辰,大家有问题可以问我。我们一起商讨。” 众太医依旧死气沉沉,不过还是认真看那防疫十禁,见一直没人说话。 许元青带头提问:“王妃,这大青根水是我们喝,还是所有百姓一起喝?” 沈冬素忙道:“是了,这一点我竟然忘了说,到了北区,先支药棚施药。” “由禁军维持队伍,不管是禁区百姓,还是没有染病的百姓,都必须每天喝这大青根水。” “许大人,请您立即跟太医院联络,多备一些大青根。” 她又让月见跟凌王联络,在城外多买一些大青根,让全城百姓都喝起这药茶来。 还没到禁区,只是到了北区,那空气立即就变了,虽然一场大雪,让空气变得干燥一些。 可空气中还是有臭味传来,天气阴冷,整个北区都像被乌云笼罩着一样,空气都是昏沉的。 路上根本见不到百姓,便是偶尔看到屋下有一两个百姓出现,也是一脸悲伤。 第173章 人间地狱 初进北区的时候,除了空气与东区不同,还有就是路,路很窄,勉强能通两辆马车。 路上的雪很薄,不像东区,一夜飞雪,天地仿佛是在琉璃世界一样。 同样一夜飞雪,且路上的雪还没被人践踏过,但洁白的雪只是薄薄一层,车轮一转动,带起的就是黑泥。 并不是这里的雪薄,而是,这里的地太脏太脏,便是洁白雪落下,也同流合污变成脏雪。 而街沟子里的泥水更是脏污的渗人,还未上冻,雪被污水冲刷,流过的有排泄物,有死猫死狗,有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垃圾。 除了沿街的门面房屋是两层的,看着还算高大,后排的房屋都很低矮,好像被雪压弯腰的老人一样。 里面的巷子曲曲折折,仿佛人走进去就会消失似的。 整个北区寂静的,除了马蹄哒哒声,连孩子的哭声,都显得那么虚弱和绝望。 好像有人掐着孩子的脖子,捂着他们的口鼻一样,只要发出声音,立即就被制止。 同样是长安城,东区和北区的差别,就像两个区住的人一样,一个在云端之上,一个在淤泥之中。 这就是长安城的贱民所居之地,北区啊! 说起长安,那是繁华锦绣。可那跟北区无关啊! 北区就像这个城市的垃圾场,是脏污、混乱、低贱的代名词。 这里的居民大半是贱籍或商籍,小半是良民籍的百姓。还有罪奴、乞丐、下九流之辈。 都龟缩在北区,东区的贵人看不到他们,视他们如草芥。 而他们自己,在外地人看来,是生在皇城中。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个威严繁华的长安城中,他们跟过街的老鼠没什么区别。 禁军开道,百姓不敢出来张望,都从门缝和窗口偷看,自然是看沈冬素。 看这个被禁军保护着的女子是何人?这明显是个贵人,她为什么要来北区? 沈冬素还没到禁区,便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北区的情况比她预想的还要糟糕。 她本来打算让禁军,把防疫十禁的传单发到各家各户,突然想到,这里的百姓九成都不识字。 发给他们又有什么用呢? 对于底层宣传这事,禁军干不好。这是衙役的活,比起冷面的禁军,常跟底层打交道的衙役,更适合宣传。 这个时代的衙役,是集城管、公安、交警、火警等等基层警力为一体的。 她对甲四道:“去让北区的令官,派两百个衙役来。” 又想到,如果单是公事,再有太子党从中阻挡,加上这天寒地冻的,只怕那些衙役不愿意来,便是来了也不会好好当差。 她又道:“跟令官说,差事当好了,本王妃有重赏。” 她跟高高在上的贵妇最大的不同是,她理解底层人的疾苦,也懂底层人的人情礼节。 就像衙役这事,你给长安令送一千金,不如给一个衙役赏二两银子,更能让衙役们好好干。 与她同来的这些太医,可以拿名利激他们发奋,而衙役拿名利是不行的,银子才是他们最好的驱动力。 两百个衙役很快就到位,同来的还有北区令官,果然如她所料,这令官表面上一幅任王妃差遣的模样。 但她下个什么指令,对方就推推脱脱。还说太子才发过话,让他们待令,不知道太子那里有什么差遣? 沈冬素心头冷笑,同时也不跟这人纠缠,让他把两百个衙役留下就是。 那北区令笑呵呵地去了,他宁愿花上几百两银子,去太子面前露个脸,也不愿意在这里听凌王妃一声吩咐。 但又不能太过敷衍了事,毕竟凌王妃到北区,是奉了皇命。 还好她只要两百个衙役,令官乐呵呵地送了两百人过来吃冷风,自己见一见这传说中,把长安第一美人都比下去的凌王妃,就告退了。 衙役一到位,沈冬素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每人负责一坊,将防疫十禁宣传到位。 禁军每日检查,做的最好的十坊,衙役赏银二两,坊正赏银一两。 而不合格的坊区,则会全员负责清扫街道,清理河沟。二是统计每一坊的人口,不论男女老少,包括所在坊间弃屋居住的乞丐,也要统计在册。 为防百姓不合配,她直接道:“后面本王妃会施粥施药茶,只有统计在册的百姓,才能领免费的粥和药茶。” 一听做好了奖银子,做不好也只是干苦力,衙役们瞬间不再垂头丧气,精神百倍地领了传单,自去宣传。 对于统计人口这事,衙役们虽然觉得麻烦了些,但只百姓听到登记后能领到粥和药,那绝对是全力配合的啊! 北区只有一百二十坊,还剩下八十个衙役,同她一起进禁区。 若说北区是脏污和混乱,那这禁区,则完全是人间地狱。 她和太医、衙役以及甲四带的亲卫,换上太医院的麻衣,戴好口罩,进入临时搭建的禁区。 这里已经没有雪的影子,只有禁军撒的石灰。 用木头和稻草搭的临时房子里,还能走动的,则被锁着。 里面传来挠门的呼喊声:“我没病!我没病啊!放我出去!” 已经没了行动能力的病人,或趴或躺在地上,虚弱地呻吟,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他们只要发现门前有人走过,就会爬出来,扒在门槛上,哀求着:“救救我,救救我……” 病人足有千余人,而大夫只有十几个被禁军强征来的民间大夫。 他们自己的处境跟病人也差不多,他们的任务不是开药方,而是确认病人的死活。 每个时辰挨个检查,发现死去的病人,就拿草卷裹了,由禁军拖走。 屋子里撒一层白石灰,接着关进来新的病人。 虽然隔着棉口罩,但沈冬素还是觉得,呼吸间是血的腥味,和死尸体的臭味。 如果瘟病真是皇后在长安城传播的,她希望老天开眼,让皇后感染瘟疫,被关到禁区。 尝一尝这凄惨的死法。 唯一还算好的就是,长安城物资丰富,这禁区建在城中,不像是建在山野,模具还算大。 病人最多五人一间,不是百八十人放在一起,那样的活,传染的速度就更快了。 现在她只要吩咐禁军,将病人按轻、重度来住,再将卫生条件弄好,做好消毒,省去了很多事。 说实话,在她没踏进禁区之前,同来的太医也好,禁军也罢,依旧觉得这位娇小的凌王妃。 是为凌王博清名,来沽名钓誉的。 她肯定是在北区走一遍,然后便找一干净住所住着,每日差遣禁军押着太医去看诊病人。 这瘟疫治好了,她大功一件。治不好,她都亲自来北区了,谁还能挑她的错吗? 直到她真的亲自踏进禁区,甚至不顾官员的反对,让她先休息,由太医们去看诊。 而是让人准备一个干净的房间,撒了生石灰,熬上药茶,取出药箱,便让人带病人来。 同时三十二位太医同时问诊,每人配一个王府亲卫,即保护太医们的安全,又将来看诊病人的病例详细写上。 让这些太医没想到的是,凌王妃送他们一人一个医箱,还将里面的工具一一教给他们如何使用。 头一件便让他们称奇,一头挂在两耳上,一头可手持的圆形物件。 凌王妃介绍说:“这个叫听诊器,专听心肺杂音的。这次疫症最主要的就是咳嗽,听这个听肺部情况最合适。” 又有竹筒前面带个线针的东西,又听王妃道:“这个是针筒,可抽取身体的脓水,大的小的都有,便是腹部有积水也能抽取。” 还有一个拿银环圈着的圆形水晶片,这明显是所有物品中最贵重的,因为只有三个。 凌王妃一个,许元青一个,还有一个给了年纪最大的宣太医。 那宣太医本能地往眼睛下一看,就惊讶的差点跌了。还是许元青眼疾手快捡了起来。 只听凌王妃道:“此物叫放大镜,不光能看清病人身上的病症。还能看清病人的血、排排泄物等等东西的病变。” 目前放大镜数量不多,凌王府的工匠正在连夜制造,这三枚咱们轮流着用。 与此之外,凌王妃还下达了一个奇怪的吩咐,就是派人准备发青霉的蔬果,还有搜集百姓家腌制的陈年芥菜汁。 她这一通安排,反而让这些太医们心稍安了一些。 不知是凌王妃与他们一同进入禁区的原因,还是因为凌王妃胸有成竹的模样。 总之太医们不再死气沉沉,而是认真投入工作,突然有种,也许真能找到治瘟疫的良方。 治好了长安的瘟病,从此名垂青史! 沈冬素安排完之后,正式看诊病人,先带来的是病症稍轻的病人。 便是症状稍轻,也是面黄肌瘦,嘴生疮,流着黄水。 初发症状是腹泻,接着是咳嗽,每个人的症状都各有不同,有的是拉到脱肛脱水。 有的是咳的撕心裂肺,咳出血来。不管是什么症状,反正被拉进禁区之后,都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在没研发出特效药之前,沈冬素因病人的情况不同,先开了几个方子,治咳嗽的、治腹泻的、治生疮的。 然后就是跟太医们商讨方子,查本朝发生瘟疫的记录,看看那时的方子是否能用。 她还下了一个新令,那就是病死的人,不能再拉到乱葬岗随便掩埋,而是火化。 从她人一进北区,那感觉就像回到前世的防疫战场,忙的恨不得有个分身。 月见从开始保护王妃的安全,变成负责王妃的饮食起居。 因为沈冬素总是忘了吃饭,而吃汤汤水水的东西太过浪费时间。 月见这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姑娘,被迫学蒸馒头熬营养粥。 将食物放温之后,定时催王妃吃。至于睡觉问题,沈冬素一天最多睡两个时辰。 她屋里的灯长夜不熄,她在北区一心投入治瘟疫当中。 凌墨萧则在东区做她最强大的后盾,凡是凌王妃要的物资,药、粮、银子、人手、各种物资,要什么给什么。 朝廷敢拖,他亲自找到户部去。户部太慢,他就利用凌王府的力量,去买去收购。 而知道凌王妃进北区治疫的姜氏,没等凌王找到她,先派人告诉纪嬷嬷。 她之前听凌王妃的吩咐,囤了不少药材,如果凌王有需要,她可以送过来。 除了给沈冬素做后盾,凌墨萧还要查那瘟疫的来源,之前他全无头绪。 经过沈冬素那一提醒,他便按走水路,卢家运奴船这条线查。结果一查还真查个准。 最开始感染的几个病人,确实是走水路,坐卢家运奴船进的京城。 如此,就证明了两人的猜测,这背后之人,就皇后! 凌墨萧没有立即将这件事告诉皇上,因为他没有证据。没有证据指控皇后在长安传播瘟疫。 怕是连皇上都以为,这是他因为凌王妃去了禁区,而做出的疯狂举动。 他也不能打草惊蛇,目前皇后肯定以为他没有一丝线索,若他告诉皇上。 皇上肯定要审问皇后,那时证据就没了。 同时凌墨萧又想到一点,如果皇后是为了把冬素困在北区,以此逼出冬素背后的家族。 那皇后肯定早就在北区做的准备,万一她发疯,让整个北区陪葬。 那冬素就危险了!必须要有能让皇后不敢发疯的办法。 很快凌墨萧就想到一个人,那就是陈星矅。 陈星矅确实从幽州逃了,他逃走的原因比临战怯逃更无耻,也更可笑。 他头一回登上城楼,鞑子挑衅,绑着大夏士兵头皮的长箭,射向城楼。 那头皮刚好落到陈星矅身上,同时他还看到鞑子用长枪挑起的尸体。 据说,陈星矅当场就吓尿了,此时他和太子‘三字同头兄弟’的名声,已经传到幽州。 士兵们直接在背后这么喊他,陈星矅当天夜里就和陈家派来的亲卫商议逃走。 此时庞先生已经到了幽州,在他的授意下,放任陈星矅逃了。 庞先生本来的打算是,让陈星矅逃兵之名,传遍天下。让陈家的名声一落千丈。 但凌墨萧现在觉得,他还有别的用处。 更幸运的是,因为长安封城的原因,陈星矅至今天还没跟陈家联络上。 而是落到了凌墨萧手中。 当即,凌墨萧令人,把陈星矅秘密送到北区。 第174章 莫修谨惩戒罗家 凌墨萧暂时没将陈星矅在北区的事,告诉沈冬素。她身边闲杂人等太多,很容易走漏风声。 他将陈星矅囚禁在北区一住宅中,皇后若不使妖蛾子,让冬素安心治理疫情,陈星矅就没什么用。 只要皇后和太子敢胡来,他立即将陈星矅送到禁区去,看皇后会不会赌上她这嫡亲侄子的性命! 与此同时,长安城的瘟疫的消息已经悄然传开,江南的卢家最先得到消息。 莫修谨自然也就知道了,这段时间,莫修谨一边查走私船贩奴案,一边就是惩治罗家。 在罗家人眼中,他应该就是戏文里唱的大反派吧!罗家人认识他,所以他从头到尾都没在罗家人面前露过面。 但他有的是办法让罗家垮掉,卢三爷的案子很容易复制,罗家爱进青楼的男丁,很快就染上了花柳病。 卢家三房被赶回江南,就是因为卢三爷花柳病身死之事。而罗家人感染的,正是和卢三爷同样的。 莫修谨给了卢公子两个消息,一是卢三爷感染花柳病的来源,是罗家送的女子。 二是,卢三爷内院被赶出来的姬妾,有被罗家人收入房中。 卢公子气昏了头,同时加上对莫修谨极为信任,随便取证了一下,还真从卢家的姬妾当中,找到罗家女。 就是当初跟冲喜的罗氏一起进卢家的,卢公子即是为自己的气愤找发泄口,又觉得罗家的手伸的太长了。 立即命令莫修谨,除了罗家。有了卢公子背锅,莫修谨的疯发的更狂了。 罗家有官身的全部罢了官,男丁感染花柳的自然是惨死,没感染的则是发配。 至于罗家的生意和田地,都不用他做什么,立即有别的士族将其吞食。 女眷和孩童他没动,这是看在阿沅的份上。 但他进牢里见了阿沅的父亲,他要替阿沅问一问。 “你送女儿到卢家冲喜的时候,知道卢老太爷病重了吗?” 罗父根本没认出莫修谨,当初二姨母和莫修谨找到江南,他连正眼都没看一眼,就让门客打发了。 他以为莫修谨卢家的门客,是代表卢家问的,所以他不光说了真话,还添油加醋。 “便是病重又如何?我罗家女能嫁到卢家,是罗家之幸啊!” “可惜小女不中用,冲喜没冲好。您放心,小女意外亡故的事,罗家是一点也没埋怨卢家啊!” “求您跟卢公子求求情,咱们两家是姻亲,他不能见死不救啊!” 莫修谨死死咬着牙,心中愤怒依旧无法退去,他怕自己会在这里犯病。 抬手咬住手腕,直到嘴里偿到血的味道,他才轻开。 他转头朝罗父笑的时候,牙上唇上都是鲜血,在地牢昏暗的烛光下。 他那因病惨白的脸,圆睁的眼睛,带血的唇,让罗父觉得他不像个青年公子,而像地狱来的索命鬼。 竟然吓的不断后退,依旧念叨:“罗家和卢家是姻亲,卢公子不能见死不救啊!” 莫修谨步步紧逼,直把他逼到角落,贴在他耳边道:“罗家和卢家是姻亲,可阿沅姐,她姓蔡啊!” 一声阿沅姐,一个蔡字,让罗父目露惊恐,他最怕就是卢家人知道罗氏是从民间寻回的庶女! 竟然到现在,他都没认出莫修谨。不禁跪地磕头请求:“公子万不可将此事告诉卢公子。” “小女确实生长在民间,无德无才,配不上卢家。卢家可除其碑,断其香火。我罗家没意见,没意见的!” “你们要嫡女是不是?我罗家还有一个嫡女,我可以让她顶替罗氏行冥婚。” 莫修谨觉得自己是个疯子,做些疯狂的事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他才知道,他疯是因为有病,而这世间更多的人疯狂,则是为了利益,是自私无情。 罗父之前舍不得嫡女嫁给垂死的卢国公,特地把阿沅姐接回去以庶充嫡嫁过去。 而现在,身陷牢狱之中,嫡女的命和前程已经算不了什么了,为了和卢家的姻亲关系。 让活生生的女儿去殉葬,去配冥婚,他也再所不惜。 他不该替阿沅问的,他应该早就明白的啊,这个男人,根本不配称为父亲! 他担心罗父会在这里鬼叫,万一让卢家人听到罗氏是民间找回的庶女,再去查阿沅假死之事,那才叫追悔莫急。 所以临走时,直接令身边人送罗父上路。 罗父被勒的即将咽气之时,依旧祈求地盯着他,因为罗父至死都想不明白,卢家非让他死的原因。 莫修谨便走到他耳边,悄悄对他说了句:“我是莫修谨,你该不会忘了这个名字吧?” 罗父先是诧异,随即满眼皆民愤恨和不甘,最后,死不瞑目。 莫修谨上前合上他的眼睛,他在不甘什么呢?不甘心死在这样一个小人物手中吗? 当初你们接回阿沅姐,把二姨母和他当乞丐驱赶,那时可有想到,有一天你们瞧不上的‘乞丐’会来报仇呢? 他们自然想不到,就像这天下的士族,宁愿相信天上下红雨,也不会相信有一天底层百姓会掀翻他们。 在惩治罗家的时候,莫修谨非常意外地查到一件事。那就是不久前,卢家接到皇后之命。 送了几个人到长安,并且,那艘运奴船,除了提前被皇后的人接走的几人,其他的人,同船一起,还飘在运河上。 莫修谨最擅长剥茧抽丝,从一根细丝,找到事件事情的起源。 他先找那艘运奴船去过的地方,待看到闽州之时,心中便是一惊。 如今的闽州,可是瘟疫的代名词啊! 再看时间线,皇后的人接走那几人之后,没过多久,长安就爆发了瘟疫。 被事件牵扯没能去幽州的凌王、被迫去北区治理瘟疫的冬素、卢家停在运河上的运奴船…… 莫修谨只觉自己要发现真相了,可真相太过残忍,便是见过太多脏污和混乱的他,也觉得不敢置信。 他冒着被卢家人发现的风险,动用凌墨萧留下的暗桩,往长安送了一封密信。 这在这密信还在去长安的路上时,小小的光州城也在讨论长安的瘟疫。 在凌王来到光州之前,长安的大事是传不到光州的。 自从凌王回了一趟封地,还娶了一个光州土生土长的姑娘为王妃。 整个光州城的百姓都与有荣焉,加上光州的商业渐渐繁华,往来商行极多,这消息传播的也就更快了。 得到消息的沈林钟,立即下令封了沈家村的村路,外村人严禁进村。 目前长安的防疫十禁还没传开,但沈冬素离家时,留下了一份专防夏季流行痢疾的禁令。 仲阳很快将它找出来,林钟和沈爷爷召集全村村民,包括刘管家工坊的女工,每天三次的宣传。 此时,凌王妃擅医术的事已经传开,沈父自不必说,他早就知道内情。 沈爷爷很是惊讶:“冬素说她的医术跟谁学的?跟我学的吗?” 蒋氏腹诽,公公的医术,治不了人,治牲口到是很管用。 之前她冬素还在凌王府当差时,教个点心吃食,凌王就赏银赏物。 教绣娘织个毛衣,凌王府也是赏银赏物。 那时她就觉得这些贵人见识少,怎么会连个点心吃食,拿毛线和四根竹针织个衣裳都这么称奇的! 她以为凌王见识少是因为在光州的原因,现在看来,连长安城的贵人见识也少! 就冬素跟她爷学的医术,也能称为神医? 她要是神医,老娘我也敢称神医! 不禁嗤笑道:“冬素不是跟甲哥儿学的吗?甲哥儿才是真神医,瞧你爹那腿,做的真真的。” 沈林钟无奈地看着母亲:“娘,那腿是妹妹做的。甲大人可是替妹妹背名而已。” 蒋氏一愣,转头看向沈爷爷:“爹,这也是你教冬素的?” 沈爷爷同样大无语,这个蒋氏,是一点长进也没有。 “我有这本事,还能差点病死在路上?林钟,你就直接说,冬素的医术到底是跟谁学的?” 还是仲阳说谎话利索,替大哥答道:“是我姐小时候,跟一个路过的神医学的。” “你们仔细想想就能想到,有段时间我姐总偷家里的吃食出门,被娘骂,被奶奶打。” “就是那老神医流落到咱们这,我姐拿粮食救济,老神医才收我姐为徒的。” “大家记住了吗?不管谁问,都这么说。” 蒋氏还在发怔:“我记得她拿家里的吃食,不是给姓冯的吗?” 沈父一锤定音:“是给老神医!这事我也知道。” 蒋氏还有些委屈:“合着你们都知道,就瞒着我啊!” 沈父很无奈地看她一眼,妻子耳根子软,说话没把门,还好面子。 最近竟然被村民怂恿着,天天回来说,要和家搬到长安城去。没道理女儿都做了王妃,一家子还在小县城住着。 幸好这话没传到外面去,不然有心人一挑拨,王妃一个不孝的名声就传出去了。 沈父只好不让她进县城,生怕她被县城的贵妇们一哄,王妃的旧事都说出来。 幸好米粉作坊牵住了她的腿,她一心要挣钱,给林钟和仲阳娶媳妇,也不爱去县城。 趁着这个机会,沈父正色道:“长安城有瘟疫,以后再不可提全家搬到长安的话!” 蒋氏不甘心:“瘟疫总会好的嘛!我就让你跟冬素说一声,她在长安城准备一下。” 沈爷爷气的拍桌子,直接怒视她:“只要老子活着,你们就别想搬到长安!” “你们也不想想,才传出冬素得神医真传,这长安就有了瘟疫。那治瘟疫的差事,冬素能逃得了?” “凌王在光州啥事都说了算,在长安他自己都处处受人排挤,万一护不住冬素怎么办?” “那瘟疫可不是闹着玩的,天下也有你们这样的爹娘,不担心女儿的安全,还总惦记着旁的!” 沈父羞愧地低头,他自然担心,但他知道现在的冬素来历非凡,肯定能治好瘟疫的。 而蒋氏依旧觉得自己没错,本来就是嘛,女儿都当王妃了,凭什么不把全家接到长安城去? 再说,是冬素自己承认她是神医徒弟的,又不是别人逼她说的。 她人在长安城,我们离得这般远,我就是担心又有什么用? 只有仲阳很肯定地回答沈爷爷:“姐夫一定会保护好姐姐的!他答应过的。” 沈林钟也安慰爷爷:“冬素吉人天相,肯定不会有事的。” 话是这么说,可一家人还是连忙写信送往长安,即为让冬素安心,知道全家都好,也为问一问她的情况。 沈林钟还要忧心另一件事,那就是去滇州的阿沅和甲十八。 甲十八将计划只告诉了他一人,留了几样东西,说是有探子来沈家村的时候,故意给探子看。 那几封信,已经被人看过了。 最近来的外人,最像探子的就是大鱼那个叫陆云舟的朋友。 不过那人奇怪的很,开始还总想进沈家当木匠学徒,现在却天天跟着大鱼去研究水车。 搞得沈林钟都怀疑,他这个探子到底是来打探冬素的事,还是来打探水车的做法? 若是后才,到也不用打探,买一架回去,找木匠制做就行了。 沈父也没瞒着这项技术,已经教了很多木匠,就为全县农民都用上水车。 沈林钟只好将陆云舟视为,和那个奇怪的女神医一样的怪人。 呃,陆云舟自然不是怪人,他只是对沈家村的墨门之技,太过痴迷的墨门弟子。 并且,他还替师门挖掘了一个人才,那就是余大鱼。 他觉得余大鱼留在沈家村太过屈才,哪怕以后凭凌王妃的原因,进了工部做一官吏,也很屈才。 他这样的墨门天才,就应该进墨门深造。 所以他最近已经将打探凌王妃身世的事,排到了第二要务。 第一要务就是,劝余大鱼跟他走。 余大鱼自然是不干的,家中父亲年迈,母亲有眼疾,两个妹妹还没出阁。 他做为家里的主心骨,怎么可能跟一个才认识的朋友,去求学? 陆云舟见劝说无用,直接问余大鱼:“你要怎么样才敢跟我一起去墨门求学?” 余大鱼很认真地道:“我父母衣食已经无忧,家里也请了两个佃户照料。” “我小妹还年幼,在工坊学女红。” “这样吧,只要我大妹嫁人,我就有时间离家一、两年,像你说的,去寻大师学手艺。” 第175章 凌王妃一夜揪出皇后的探子 陆云舟很是激动,忙问:“那你大妹什么时候嫁人?” 余大鱼略显无语地道: “我怎么知道?我大妹是有主见的姑娘,母亲说了,她的终身大事,要她自己点头才算数。” 陆云舟当即表示,他认识县城里的官媒,可让官媒将全光州青年才俊的信息都取来,让余大麦挑。 余大鱼被他纠缠的没办法,还真去问了大麦,结果大麦很生气,红着脸骂他: “长安有瘟疫,冬素肯定有麻烦,我们都在为冬素忧心的不得你,谁在这时候还想着成亲?” “哥你能不能别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你要想娶妻,让他给你挑媳妇,别来打扰我!” 余大鱼被骂的一点也不委屈,只是听到大麦说陆云舟是不三不是的人,不禁为他辩解: “陆公子的技术很厉害,他教了我很多,大妹你别这么说。” 大麦没气地道:“这个人想混到四姨家,混不进去,就来和你做朋友。” “现在又天天怂恿你离家求学,谁知道他安的什么心?哥你最好放聪明一点,少跟这样的人往来!” 大麦觉得大哥笨死了,连仲阳都察觉到她和甲十八之间的情愫,大哥却一点也没察觉。 大哥就跟他的爱好一样,爱抓鱼,爱木头,就是个‘鱼’木脑袋! 余大鱼再也不敢和大麦提婚嫁的事,同时很郑重地问陆云舟道: “你再怂恿我离家,我只能和你绝交了。” 陆云舟欲哭无泪,这个憨包,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打勾勾绝交不成? 不过,余大鱼要赶他走,只要跟沈林钟说一起,沈家村方圆十里,他都进不来。 我就想给墨门找个人才,怎么就这么难呢! 好吧!山不过来,我就过去。你既然不愿意离家,那我就把墨门搬过来! 把墨门搬到光州有点困难,但把墨门的技术、书籍等复制一份,还是挺容易的。 陆云舟很正式地对余大鱼道: “既然你不愿意去我师门,那我就代师收徒,只要你拜过墨子,我便教你正宗的墨门之技!” 余大鱼看着墨子图,感觉跟仲阳拜的孔子图没什么两样,凡是带‘子’的都是圣人,拜一拜有什么关系? 再说,拜完陆云舟就不会再烦他,他当即三拜焚香敬茶。 头一次见陆云舟那么正经,穿着道袍不像道袍,和尚服不像和尚服的怪衣裳,他说这是春秋时就传下来的墨门衣裳。 对着墨子像宣布,余大鱼正式成为墨门弟子,是他陆云舟的小师弟。 随即开始教余大鱼墨门技术,余大鱼第一次跟沈父学做水车的时候,只觉水车是天下最繁琐,最厉害的工艺。 待陆云舟给的墨门书,画的各种机械的图,他才知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同时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你说的厉害师门,不是哄我的?” 陆云舟无语:“这可是我的师门,我怎么会拿师门乱说?墨门,墨门你没听说过吗?” 余大鱼摸摸后脑勺:“到时听说,我以为是江湖帮派。” 见陆云舟脸色扭曲,他忙道: “我没读多少书你是知道的,我现在知道了,咱们墨门很厉害,我会认真学,师兄别恼。” 就这样,继皇后派的第一得力干将施姑姑,被甲十八拐到滇州之后。 皇后派的另一个干将陆云州,则被余大鱼拐成了师兄。 光州查凌王妃身世这个差事,算是彻底没进展了。 当然,陆云舟没敢忘给皇后按时传密信,他该庆幸的是,皇后现在已经不在乎光州的消息。 她已然认定,沈冬素背后的大家族来自滇州,光州沈家农户,只是个幌子,把精力放在沈家纯属浪费时间。 更何况她现在有新的办法,将沈冬素背后之人揪出来。 沈冬素可是在北区治瘟疫啊!若是整个北区都成了禁区,整个北区的百姓,都感染了瘟疫。 凌王和沈冬素背后的家族,还能这样坐得住,让沈冬素待在北区吗? 只要他们敢有异动,她就将散布瘟疫有罪名安到凌王头上,就像当年她把兵败的罪名安到凌王头上一样。 皇后看着自己精心修剪的手指甲,鲜艳夺目,漫不经心地吩咐道: “传令下去,北区十二坊埋伏的人,都可以动起来了。” 那女官依旧是心有不忍的模样,小心提醒道:“凌王妃带了禁军到北区,咱们的人行动起来,怕是难。” 皇后冷哼一声:“别以为本宫不知道,这次的瘟疫传开简单的很。” “凌王妃才带了那么点人,还要管禁区,怎么可能管得了整个北区?” “谁敢找借口完不成任务,那就不用回来了,直接留在北区等死吧!” 女官混身一个激灵,忙道:“娘娘息怒,奴婢这就吩咐下去。” 当天夜里,北区十二坊埋伏的人,都接到通知。他们早就想好怎么大规模传播瘟疫。 将得过瘟疫病人的粪便投井,将他们穿过衣裳扔到百姓家中,将他们用过的器皿送给百姓…… 这任务太简单了,北区的人住的又密,都又穷。免费送上门的食物,没有人会拒绝。 至于食物有没有被得瘟疫的病人接触过,他们根本想不到这一点。 他们早就观察过,甚至想好了怎么动手。可事情的发展,大出这些探子意料。 他们当中,有人才靠近水井,就被暗中埋伏的禁军抓住。 有的才把粮食扛出门,还没送到邻居家里,就被突然出现的禁军查封。 有的衣裳还没送出门,就被禁军上门,就地焚烧。 就在同一天,十二坊中意欲传播瘟疫的探子,八成被抓获。 他们被禁军押走的时候还在叫喊,意欲引发民变。 “禁军杀人了啦!” “凌王妃捕杀百姓啦!” “大家快逃啊!整个北区的人都活不下去了!” …… 确实有不少百姓信了这话,幸好坊正和衙役及时出现,当众说明原因。 从这些人都是瘟疫发生后,才住到北区的。再到他们在衙役宣传防疫十禁时,很不配合。 且跟普通百姓不同的是,他们不缺衣食,不担心瘟疫,家中还备的有药,都可以说明,这些人不是北区人。 他们来北区是另有目地的,而他们的目地就是撒布瘟疫,让更多的人感染。 至于这些人背后是谁指使的,凌王妃正在查。 还请大家配合,发现自己坊间有陌生人,有奇怪的人,一定要及时报给坊正和衙役…… 为什么禁军会提前埋伏呢? 当然是沈冬素想到的,就连后世,国有灾情,他国也会趁机散播不利国家的言论,趁机浑水摸鱼。 更别说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何况她的对手是皇后那个疯女人。 她能在长安散布瘟疫,当事情不如她的预料时,肯定会让瘟疫扩大。 她让坊正和衙役统计所在坊间的人口,再一排查就近两个月住进北区的,再看他们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一查一个准,果然都是探子。 因为抓探子有利,她重赏了参与的禁军和衙役,甚至还给了坊正奖赏。 一时北区的防疫更周密了,她麾下之人,都是干劲十足。 给凌王妃当差,这功劳先不说,赏银是给的真足啊! 不是说凌王妃是农女出身吗?怎么会有这么丰厚的家资? 这下不光皇后,其他人也开始怀疑,凌王妃背后是不是有个隐世高门。 沈冬素将有人意欲传播瘟疫之事,详细写给凌墨萧。 同时让太医院联名上书给太医院,再和禁军首领联名上书给皇上。 皇上早朝时大怒,这是有人想毁了大夏,毁大夏国本啊! 背后到底是谁?三司严查! 北区抓到的探子暂时不能送出来,先令禁军查问,严加看管,一定要查出主使之人。 皇上欲把查此案的差事交给凌王,结果太子当众请命,请皇上交此案交给他。 皇上眼眸微眯,问他多少时日能查出结果? 再次被皇上重用的太子很是激动,信心百倍地道:“十日之内,儿臣定查出这幕后主使之人!” 凌墨萧趁机扇风道:“若皇兄查不出来呢?” 太子大怒,他能被皇上质疑,岂能被凌墨质疑! 当即冷哼道:“本宫十日之内若查不出这幕后之人,任凭父皇处置!” 凌墨萧语气温和地道:“太子息怒,臣弟并非质疑太子的能力,只是担 心北区的百姓。” “早一日查清,百姓就早一日不再提心吊胆。” 太子冷笑: “谁不知道凌王和凌王妃夫妻情深,凌王真的是担心北区的百姓吗?本宫看你是担心凌王妃吧?” “说起来凌王妃去北区都这么多天了,这治瘟疫的药方还是没有进展。” “凌王与其关心本宫查案,不如关心一下凌王妃没有寸功,如何向父皇交待!” 凌墨萧眼眸微眯,这一刻,若有人敢抬头看一眼皇上,就会发现,凌王的表情,和皇上简直是一模一样。 长安城的瘟疫是皇后散布这件事,太子到底是不知情?还是有意要替皇后遮掩,才主动接过这个差事? 与此同时,皇后已然知道朝堂发生的事。不禁又惊又怒,她的探子竟然一夜之间被抓了那么多! 到底是从何处走漏了风声?若一个、两个被抓,她可以认为是那人太过蠢笨,自己漏了马脚。 可同一时间这么多人被抓,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有内奸! 肯定有人把探子的名单给了凌王妃,她才会一夜之间,把这些人都揪了出来。 皇后目光测测地看了一眼贴身女官,是方容吗? 她从一开始就对在北区散布瘟疫之事有异议,数次劝本宫不要这么做。 昨天本宫也是向她下的命令,派出去的人也是经她的手…… 感受到皇后的眼神,方容忙跪下磕头:“娘娘明鉴,奴婢也不知道凌王妃是如何查到咱们的人。” 她越是这么说,皇后越是存疑:“本宫还什么都没说呢,你自己到先招了。” “此事从头到尾,本宫都是吩咐你做的,不是你,难道是本宫向沈氏传的信?” 方容急的眼泪直流,百口莫辩,只觉这是老天对她的惩罚,在长安散布瘟疫她也有份,所以才有这样的下场。 皇后最恨背主之人,认定是方容背叛,只是还没有证据,所以只是暂时将方容关押起来。 在听说太子主动请旨,接下调查北区散布瘟疫案,皇后只觉头痛。 这件事她并没有告诉太子,太子胆子小,这样的大事,他万一吓到了说漏了嘴,越发麻烦。 太子又骄傲了,皇上放他管理长安城粮商,禁止哄抬物价,那是因为粮商背后都是士族。 也就是都是自己人,他管起来自然轻松。他却把这当成是自己能力出众。 才被皇上表扬了几句,就以为自己能当大任,抢着要差事。 若是凌王奉命调查,她一定想办法把凌王也支使到北区去,到时候让凌王和沈氏一起染上瘟疫。 但是太子调查,她还得防着别人怂恿皇上,把太子派到北区去。 太子查不出案子真相,会被罚。可查出来,呵呵,那就不是被罚,而是母子一起倒台。 一时间,皇后脑中两种想法交织,一是,暂时缓一缓散布瘟疫的速度。 不过这样一来,万一沈氏真研发出了特效药方,那她就是给沈氏做嫁衣裳啊! 这就不是凌王给太子做磨刀石,而是太子被凌王给比下去了。 那她这般冒险之举是为了什么?绕一大圈子,让凌王夫妻名利双收? 另一个想法是,不光不能缓,还要将瘟疫散布的更广泛,将整个北区都变成禁区! 再把南区和西区拖下水,如此,沈冬素就是在火上烤,她便是后面研发出特效药方,但因死了太多人。 也没了功劳,还会被百姓骂死。 皇后很快有了决断,她就像个打牌打到一半的赌徒,现在退出,就输得彻底。 可加高筹码,她却有机会赢过所有人。 所以,为何不选择后者呢? 这一次,皇后不能瞒着太子,因为她的人被查,想在北区大规模传播瘟疫,只能请太子帮忙。 太子刚好领了新的差事,非常适合安排人在北区行动。 当皇后和太子在宫中密谋的时候,凌墨萧便猜到皇后的打算,这个疯女人,要疯得更彻底了吗? 他稍一沉思,便决定让陈星矅上场,他没有将陈星矅的消息告诉皇后。 而是密传到陈家,只一句话就让陈家人吓的快晕了过去: “陈星矅从幽州私逃,躲进北区八坊十二巷。” 第176章 沈冬素研究出土霉素 陈家人又惊又恐,他们怕的不是陈星矅逃离幽州之事被揭发,他们这样的人家,就算弃城逃离,也不会被处死。 幽州弃战而逃的将领,已经有好几个了,皇上也只能罢官,最多判流放。 可给他们流放,去哪都是一样享受。就算去岭南,一样吃不了苦。 特别是陈星矅,陈家士子,皇后侄子。他去幽州之事,本来就是意外,更何况幽州这不没战事吗? 孩子心系家中年迈的祖母,偷跑回来见一面,看谁敢上折子参奏! 让陈家人惊恐的是,陈星矅怎么会跑到北区了呢? 那是什么地方?贱民云集,现在还有瘟疫。北区封禁,谁也无法自由出入。 陈家人忙派人去北区查明,祈祷着信上所言是假的,陈星矅人并不在北区。 结果陈家人根本进不去北区,相熟的禁军之前还能买通,现在竟然变得铁面无私。 说北区在抓探子,外人不能进入。 陈家又不能直接把陈星矅的下落说出来,万一传开,想悄悄接他出北区都不行。 陈家人急的焦头烂额,猛地想到,早朝时皇上令太子查北区的案子。 对啊!找太子啊!太子的人肯定能进北区,若陈星矅真在里面,就悄悄把人换出来。 陈国公亲自去东宫找太子,结果得知,太子进宫见皇后,一直没回来。 此时,太子是跪在皇后面前的,并非他犯了什么错,反而他近来表现很好,还得了皇后的夸奖。 他是吓瘫了,直接瘫跪下来。 因为皇后跟他说了实话,长安城的瘟疫是皇后令人从闽州带的病人传开的。 太子只觉像听了什么惊天大秘密一样,并且他完全不明白母后为什么这么做? 这就像一个衣食无忧的富人,特发奇想,觉得生活太过平淡,跑去把贼人请进家门一样。 闽州有瘟疫,从闽州到长安的驰道都封禁了,就怕瘟疫往北传。 母后竟然走水路,把病人带到长安,还故意散布瘟疫! 若非一向惧怕皇后,太子都想问一声,母后你是发烧了吗? “母后,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啊?这事若传出去,那可是大罪啊!” 皇后冷哼一声,看太子的眼神又变成了鄙视,我一世聪明,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胆小怕事的儿子? “本宫为什么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你被你父皇禁足,你父皇又抬举凌王。” “本宫再不做点什么,你的东宫之位都要易主了!” 太子更不能理解,所以你不去杀凌墨萧,而是把全长安城拖下水? “那母后当初就该让凌墨萧顺利去幽州,我们再派杀手混进北疆人中,将他杀死,还将罪名安到北疆人头上。” “母后却在紧要关头,为对付沈氏,把凌墨萧给留在了长安城。” 听他说起此事,皇后更气怒了,一拍椅梆骂道:“你还敢提当初!” “当初若不是你见色起意,让沈氏抓到把柄,本宫早就治了她的罪。” 太子自知理亏,并且他也知道不能和母后讲道理,因为皇后根本不讲理。 在她的认知里,她从来不出错,事与愿违,只是下面人没办好。 见太子吓的面如菜色,皇后冷声道:“你怕什么?还‘这可是大罪’,天下谁能治本宫的罪?” 太子知道劝不住皇后,并且事情已经发生,只能亡羊补牢。或者说只能配合皇后,达到她的目地,才能尽快将事态平息。 太子忙问:“母后打算怎么做?” 皇后这才赞许地道:“你早这么问,也省得浪费这么多口水!” “本宫安排在北区的探子,不知为何都被沈氏那个贱人揪了出来。” “你既然负责查此案,那便从中运作一下,将散布瘟疫之事,栽赃到凌王头上。” “另外,这北区的瘟疫爆发的太慢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那贱人真的把特效药方给研发了出来。” “你去接手北区的管制,把这瘟疫散布的更广更多一些,注意别沾到东区来就行了。” 太子毕竟是储君,对百姓的态度比皇后要强一些,不禁感叹一句:“如此,只怕要死许多百姓。” 皇后冷笑道: “长安的百姓太安逸了,看那漠北边关的百姓,跟韭菜一样,被北疆、西域胡人一茬一茬地割。” “这些贱民却在长安城里混吃等死,脏污下贱像长安城身上长的脓疮。” “趁这个机会,把这些脓疮割去,有何不可?” “你便是心系百姓,也该系士族、寒门、良民,而不是心系这些贱民!” “去吧!本宫不光要让凌墨萧和沈氏死,还要让他们遗臭万年!” “这件事办好了,你的储君之位谁也动不了!” 她没说准备屠龙之事,连一个瘟疫都能吓瘫太子,知道她屠龙大计,只怕要吓的不敢出东宫。 还是等事成之后,太子直接上位,她便是大权独握的太后。 可不像现在的太后,竟然成天理佛,被皇上送到西山,卢家一落千丈。 她的陈家,可是要鼎立千年的! 太子回到东宫,立即安排人去接管北区,同时派自己的心腹进入北区,准备散布瘟疫。 命令发出去之后,他才接到消息,不久前陈国公前来拜访,只是他不在东宫,又离开了。 太子妃说,看陈国公的脸色,像是有急事。不过她问是什么事,陈国公没说。 太子全部心思都用在北区之事上面,他只觉皇后给的这差事,就是块火炭。 怎么办都会烫伤!父皇可不好糊弄,凌王更是个狐狸转世,即要散布瘟疫,让凌王妃离不开北区。 还要把事情栽赃到凌王头上,这太难了! 太子一时全部心思都用在这此事上面,根本没时间去陈府。 好巧不巧,陈国公第二次来东宫,太子却去北区了。 而陈府派出的人再次回道,打探不到,北区好像一夜之间,管控变严了一样。 陈国公很好奇,那么混乱复杂的北区,凌王妃是怎么在这么管的时间内,将其管控好的? 若他当面问沈冬素,沈冬素会肯定地回答他,是银子的功劳啊! 只要银子给到位,管理就变得容易多了。 不过陈国公也只是心中好奇了一下而已,他星矅的事耽误不得,他再次去找太子。 与此同时,一直关注着陈星矅情况的凌墨萧,佩服起陈家的办事速度来。 简直是龟速啊!人命关天的事,你们竟然拖到这么久都没反应? 再这样拖下去,他都要怀疑陈星矅是不是陈国公的亲生儿子了! 好在这时他接到陈国公去寻太子的消息,同时也接到,太子接管了禁军,悄悄派了不少人进入北区各坊。 凌墨萧愤怒又心寒,皇后是个疯婆子,太子竟然不拦着,还跟她一起发疯! 瘟疫一散布是什么后果,你这个储君能不知道吗?会死多少百姓你不清楚吗? 难道在太子和皇后眼中,百姓的命就不是命吗? 就在凌墨萧等着合适的机会,将陈星矅之事曝光之时,意外地收到莫修谨的来信。 莫修谨自去江南之后,为防留下把柄,从未动用过他留的暗桩,看来这是出了要紧事,否则他不会在长安城瘟疫肆虐之时来信。 凌墨萧打开一看,只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入脑门,心胆俱惊,若莫修谨的猜测是真的,那必将震动天下! 他连夜派人去运河上寻那艘船,此时已是天寒地冻,运河也冻住了,根本行不了船。 要找那艘船容易的很,来回五天就能有消息。 他一边等着船的消息,一边等着太子的行动。 幸好还有一个好消息传来,自然是他的小福星给的。 沈冬素在整个北区寻找,还真找到一坛埋到地下近十年的陈年芥菜卤汁。 这坛卤汁很幸运的已经发酵成了天然的抗生素,是治肺病最好的良药。 同时她自制青霉素也有了进展,她按以前土霉素的制作方式,顺利提炼出青霉素。 本来这些药是要在动物身上先试验的,但现在这情况,并非她残忍不讲人道。 而是禁区每天病死的病人都在增多,在那些频死的病人身上试用新药,还有机会让他们保住性命。沈冬素便让太医们,先在重症病人身上试用,同进加快提炼土霉素。 她还有试着拿高度酒粹取黄蒿素,可惜这时节没有新鲜黄蒿。 只有晒干的,药效大大降低,但对治痢疾,还是比别的药有效。 在药物方面连番取得好消息,并且土霉素的试用也很有成效,重症病人抢救过来的数量连日增长。 太医们大喜过望,那感觉,不亚于洞房花烛夜。 他们是被魏太医弃了,来北区闯死门关的啊! 没想到凌王妃竟然真的带领他们,研发出了治瘟疫的良药。 不过凌王妃说因为药效还不稳定,还需要继续试验,所以暂时不易报给朝廷。 他们也同意了,太医们担心的点跟凌王妃不同,这药若此时上报,只怕会被魏太医以北区研究不易。 将药拿到太医院研制,而他们这些来过北区的太医,自然是暂时不能回东区。 那这成果,就被魏太医明晃晃地抢走了。 别以为太医们是小人之心,呵呵,夺走下属研究成果之事,古往今来都一样。 制出土霉素,沈冬素的信心倍增,不过任务的困难度也上升了。 之前她以为只要治理好瘟疫就行了,现在看来,还要把幕后黑手揪出来。 要将此事曝光,让天下人都知道,否则她以为再旧事重演怎么办? 那女人发疯起来不管不顾,这次是在北区,下次直接在宫里散布瘟疫怎么办? 沈冬素觉得,等她的凌王收集到证据,将事情公布,皇上就算不废后,也能让皇后和太后一样,去西山圈禁养老。 至于太子,接着禁足东宫吧!沈冬素觉得就算皇上借此机会废了太子,凌墨萧也不能趁此入主东宫。 皇上还是壮年,谁进东宫,谁就是靶子。 不如去幽州好好经营漠北,等把北疆打退了,北大荒变成北大仓,自己有的兵权。 皇上老了,再立凌墨萧为储君,天下人都不会有异议,也不敢有异议。 太子就禁在东宫当个活靶子,也能迷惑士族。 她没将研发出新药的事上报朝廷,但她写信告诉了凌墨萧。 她知道凌墨萧在外面肯定日夜为她忧心,此时,她还不知道太子接管了北区的管控权。 当陈国公前到太子面前的时候,太子已经发出命令,令潜伏在北区的心腹,散布瘟疫。 待他听到陈国公说,陈星矅疑似在北区八坊,还请太子尽快派人去求证。 太子大惊失色,因为他的心腹就在八坊!那里也是瘟疫的源头! 他觉得皇后的计划能瞒别人,没道理连舅舅也瞒着啊! 更何况还牵扯到陈星矅,所以太子便将皇后之计说了。 陈国公当即吓的面色如纸,那反应不比太子初听这个消息时强多少。 但他除了担心事件暴露,更担心人在北区的陈星矅啊! 陈国公一把拉住太子的胳膊,双眼瞪的圆大,眼中全是血丝,口水都要喷到太子脸上了: “殿下,你不能不管星矅啊!” “快,先派人把他接出来!” 太子忙道:“舅舅别急,本宫这就派人去接。” 当太子派的人赶到八坊的时候,凌墨萧的人很及时地将陈星矅扔到大街上。 看到禁军,被囚多日的陈星矅当街大喊:“我乃陈府士子!快,放了本士子,陈府重重有赏!” 那禁军还在迟疑,就听有人喊:“他染病了!快拉到禁区治疗。” 陈星矅急的都快哭了,他怎么就这么倒霉啊! 连声高喊:“本士子没病!快,送我回陈府!” 禁军上前一看,只见他脸色苍白,唇上长满燎泡,双眼红肿,这明显就染病之症啊! 不再迟疑,你是不是陈府士子还有待求证,但你是病人无疑。 忙拿麻袋把人一套,丢到板车上推进了禁区。 太子的人晚了一步,赶到禁区大门口的时候,正好听到陈星矅还在哪叫: “本士子没病!送我回陈府,重重有赏!” 都没出一个时辰,事情就传遍京城,皇后侄子,陈府士子陈星矅。 弃幽州逃回京城,躲进北区,染了瘟疫。 第177章 陈星矅感染瘟病 陈国公和太子还在派人去北区找人,结果皇上的旨意比太子的探子来得还快。 让太子和陈国公立即进宫面圣! 两人相视一望,都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与此同时,部下来报。 也不知怎么回事,陈府士子在北区的事,突然全城都传开了。 陈国公只觉心头一紧,喉咙发痒,差点就喷出一口老血来。 他目光灼灼地看向太子,东宫的人竟然这么没用吗? 太子也很生气:“舅舅,是不是陈府的人走漏了风声?” 陈国公压低声音道:“为防消息走漏,我亲自来跟你说,不可能是陈府走漏了消息!” 太子也气道:“可东宫只有本宫知晓。” 猛然间,两人反应了过来,太子忙问:“星矅在北区的消息舅舅是如何得知的?” 陈国公急道:“有人送信上门,没有署名,我派人去找送信人,没有寻到。” 陈国公比太子有脑子一些,很快想能关键所在:“不管是陈府还是东宫,走漏消息根本不可能这么快传遍全城!” “这是个阴谋,从一开始就针对陈家的阴谋!星曜是被人绑到北区,故意在你查证北区之事时将事件公开。” “哼,能干出这事的,除了凌王还会有谁?“ 陈国公突然理解了皇后为什么那么恨凌王,这个宵小之辈,撼不动士族这座巨峰,便玩起阴谋诡计来! “快,立即将消息散布,星矅并非从幽州私逃,而是被人绑架到北区的。” “我们去见皇上,必须在凌王胡说八道之前,让皇上知道真相!” “得尽快把星曜救出来,谁知道凌王会怎么折磨他!” 这时,那下人硬着头皮道了句:“殿下、国公爷,消息还说,世子爷,世子爷感染了瘟疫。” 此言一出,陈国公那口堵在嗓子的血,直接喷了出来。 整个人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幸好太子及时扶住了他,安慰道: “舅舅别急,这肯定是凌王故意为激怒咱们,放出的假消息!” 太子对那人吼道:“还有什么消息一并说了!” 那下人战战兢兢地道:“禁军那边说,已经送世子爷到禁区,接受太医的诊治了。” 陈国公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禁区啊!进了那里就是等死。陈国公年过半百,只此一子,凌王这是要绝陈家的后啊! 凌王,陈家与你,不死不休! 太子一边令人请太医,一边飞速回宫去见皇上。 他正欲在皇上面前怒斥凌墨萧干的事,却发现凌墨萧也在。 他想着气晕的舅舅,直接指着凌墨萧骂道:“你为何要如此害星矅?” 凌墨萧一脸无辜与不解:“皇兄此言何意?” 太子最厌烦凌墨萧这表情,活像一只计谋得逞的狐狸。 他怒视凌墨萧:“别在这跟本宫装傻!星矅是你的人从幽州抓回来了吧?” 凌墨萧皱眉道:“皇兄说话要有证据,幽州守城主将,岂是寻常人说抓就能抓的。” 皇上听不下去,怒道:“都给朕闭嘴!” 随即把一份折子往太子脚下一扔,砸得太子生痛,也不敢动弹,乖乖捡起折子。 上面是大理寺查到的,陈星矅如何从幽州逃回,一路怎么走的,又是什么时候进的长安城?写得极为详细。 看到最后,太子额上冷汗直流,因为这份供词的证人是陈星矅的贴身护卫。 已经全部被大理寺拿下,结果幽州送来的折子,已经证实了陈星矅确实是个人私逃回长安的。 唯一模糊的是,他进城的日期,护卫们的口供各不相同,有人说是封城前,有人说是封城后。 因为临近长安城,陈星矅觉得不会再有危险,为了不引人注目,就让护卫分别从几个城门进城。 至于他是何时进的城,走的哪个门,众护卫还真不清楚。 大理寺猜测,陈星矅是想先跟陈家联络,打探一下朝廷的动向,所以躲进了人口最多,最混乱的北区。 结果没想到刚好遇到瘟疫封城,他就被封禁在北区了。 太子看完,直接跪下道:“父皇,其中肯定有隐情!还请父皇明查!” 皇上怒道:“明查?还让朕怎么查?陈星矅连战场都没上,只是被敌人恐吓一番,就连夜潜逃。” “这就是你们推举的幽州主将啊!朕听说,你的人还在北区寻他。” “怎么?难道你想徇私枉法?朕才令你查北区探子案,你就想借此将陈星矅转移出北区?” 太子汗如雨下,因为他才下了这个命令。 他现在只希望皇后听到风声赶紧过来,不然再被皇上这样审下去,他会说漏嘴的! “儿臣不敢。” “你还有什么不敢做的?蠢物,你就没有想想,陈星矅感染瘟疫,你把他接出东区,岂不是瘟疫传遍东宫?” “你想让大夏亡国吗?” 太子急忙磕头:“儿臣不敢!儿臣并无此意,父皇息怒!” “父皇,陈星矅已经被送到禁区了,禁区许进不许出,他出不来的。” 皇上冷笑:“最好如此!现在全城人都知道,陈府世子从幽州潜逃,又在北区染了瘟疫。” “你若再替陈家遮掩,朕连你一同治罪!” 太子慌忙应下,皇上又骂了他一阵,才让他离开。 太子是脚步虚浮地到皇后宫中的,然后迎来的就是皇后的痛骂。 怎么连这点小事也做不好?给你那么多人,把你表弟接出来,把瘟疫散布。 就这两件事,你不光没做成功,还闹得全城皆知! 太子才被皇上骂过的脑子还是懵的,又被皇后这一骂,只觉痛苦不堪。 直接回道:“母后觉得简单,又何必让儿臣来收尾?” “当初母后都没跟儿臣和舅舅商议,私自在传播瘟疫,现在管控不住,还把星矅给牵连进去,又来骂儿臣!” 皇后的性格就是,有道理的时候讲道理,没道理的时候,本宫就是道理! 所以她直接一巴掌扇到太子脸上:“本宫做事,难道还要跟你报备不成?” “去把星矅救出来,绝不能让他落到沈氏那个贱人手中!” 太子捂着脸,知道现在不是跟母后吵架的时候,反正他从来没吵赢过,挨完骂挨打是常事。 闷声道:“那传播瘟疫的计划只能暂停。” 皇后不甘心地道:“那就先暂停,以救出星矅为先。” “去跟你舅舅商议,陈府养了不少死士,挑一个身形长相跟星矅差不多的,把他换出来。” 太子觉得皇后在异想天开,她是不是没见过的瘟疫人的模样啊? 这怎么换?再说,换出来之后呢?感染了瘟疫,没有特效药之前,必死无疑啊! 他看向皇后,很想问一句,你后悔吗? 散布的瘟疫牵连到亲人,你后悔这般疯狂行事了吗? 但太子不敢问,同时他也很肯定,皇后才不会后悔呢! 她只会把事情怨到别人身上,明明都当祖母的人了,却总喜欢像孩子一样行事。 你只是吹燃了火折子,是烧了一堆柴,还是烧了一座城,你都觉得与你无关。 太子以前都是习惯皇后做决定,什么事都听皇后的,但这一刻,他突然觉得,皇后要是像太后一样,被送到西山也挺好的。 太子先撤了北区散布瘟疫的命令,又赶到陈府跟陈国公商议。 关起门来,陈国公再也不加掩饰,直接开骂,先骂皇后,又骂凌墨萧。 他已经知晓陈星矅是自己私逃回来的,但他能肯定,陈星矅在北区,绝对是凌王的手笔。 陈家在长安城有多处私宅,陈星矅去哪都行,绝不可能去脏污的北区躲藏。 太子把皇后说要拿死士换陈星耀之案一说,陈国公直接冷笑: “太医院谁不认识他!怎么换?把那三十二个太医,还有凌王妃都杀了吗?” 太子急问:“舅舅觉得该如何是好?” 陈国公痛苦地闭上眼睛,半晌才道:“先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感染了瘟疫?” “如果人没事,那就保护起来。如果真的感染了,送几个人进去照顾他。” “无论如何,不能让他死在禁区那泥潭里。” 陈国公瞬间老泪纵横,没想到唯一的儿子,竟然要被亲妹妹这样作没了。 万一陈星矅真就这样死了,他找人报仇,都不知道该找谁。 太子临走时,陈国公又咬牙叮嘱他:“劝着皇后,瘟疫不能闹大了。你外祖母年事已高,星矅的事,瞒着她。” 哪里瞒得住!满府都传遍了,陈星矅的小妾们已经在哭天抹地,生怕被送到禁区照顾他。 陈老太太听说之后,直接病倒,醒来后就要进宫见皇后。 她要去救皇后,不能让她唯一的侄子死在北区啊!一定要把人救出来! 哪怕真的感染了瘟疫,接回陈家,她不怕瘟疫,她要亲自照顾孙子! 陈国公再三劝说,才劝住老太太,整个陈家都是鸡飞狗跳的状态。 与此同时,北区禁区里,陈星矅依旧在大喊着自己没病。 然后沈冬素很直接地让人搬了一面镜子,让他自己看看自己的脸。 只看一眼,陈星矅就跟见鬼一样的表情,大叫道:“这不是我!这才不是我!” 沈冬素让人带他去看别的病人,先看轻症的:“是不是跟你的很像?” 再看到重症的,陈星矅走路已经在打摆子了:“你再吵闹,不配合治疗,很快也会变成这样。” 为了彻底攻破他的心理防线,又把他带到停尸间,那里尸体正准备拉出去焚烧。 掀开麻布,看到一具具几乎是变了形的尸体,幸好是寒冬,没有腐烂。 饶是如此,陈星矅依旧被吓的瘫坐在地上。 这一刻,他无比后悔从幽州逃走,如果回长安会死的这么惨,我宁愿被鞑子砍了头死在边关。 那样最起码起的还算有尊严,死后还能有好名声。 而不是像现在,成了一滩烂肉泥,烧成灰烬。 陈星矅在地上抱住沈冬素的腿: “我不想死,救救我!我听你的话,你让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救我!” 沈冬素微微一笑,可惜戴着口罩,便是笑陈星矅也看不出来。 她轻声问:“你当真什么都愿意做?” 陈星矅的脑中已经被那些变形的尸体占据,满眼皆是惊恐,连连点头道: “我愿意!做什么我都愿意!” 沈冬素挑眉:“好!那先回病房,把药吃了。” 喝过药之后,陈星矅陷入沉睡。沈冬素则赶紧给凌墨萧写信,看他那里要怎么利用陈星矅。 陈星矅的症状还是轻症,若是之前她没把握能医好他,但现在有了土霉素,她有把握能让他活命。 前提是,在治疗期间他得听话才行。 陈星矅乖乖听话,那他就是刺向皇后最好的尖刀,曝光皇后的恶毒计划。 有了陈星矅这个人证,看到时候陈家是弃车保帅,弃了陈星耀保皇后,还是跟皇后决裂! 沈冬素继续鼓励太医们研究土霉素,这几天禁区死亡的病人已经少了很多。 每天拉出去的尸体由几百变成几十,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变成几个。 她准备在没有病亡之后,再和众太医联名上书,将良方公布。 为了让众太医安心,她提前写好了折子,三十二个太医都有署名。 太医们很是感动,因为这个药完全就是王妃研制出来的,她竟然愿意分功给大家! 若是魏院正,绝对会独揽成果,王妃还的很大度啊! 沈冬素笑说,这当然不是她一个人的功劳,就是因为大家齐心合力。 配合治理北区,没让瘟疫散布更广,她才有精力研究新药。 所以这不是她一个人的功劳,是太医院、禁军、衙役、坊正以及整个北区百姓,大家一起的功劳! 她趁机说,不管朝廷赏赐她什么,她都会拿那笔赏赐,来北区,就在这禁区上面,盖一所大大的医馆。 专为北区百姓治病! 此言一出,不光是太医们,所有人都佩服起一心为民的凌王妃。 许元青第一个响应,说到时候会来禁区医馆行医。 他们哪里知道,开一个大医馆,就是沈冬素一直以来的目标。 她觉得治好了北区的瘟疫,是时机开医馆了。 把这三十二个太医绑到一条船上,她想招收女弟子,魏院正也无法阻止。 第178章 太子偷沈冬素的药方 当太子的人来寻陈星曜的时候,沈冬素提前接到凌王府亲卫的密报,她想了想,亲自将这个消息告诉陈星矅。 “东宫和陈府的人似乎误会了什么,以为你是被本王妃强留在禁区的。” “太子的人很快要来接你,是否出去,你自己跟他们说吧!” 陈星矅一脸痛苦,但凡太子的人早来一天,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他们走。 可在看过那些重症病人,还有死去病人的尸体,他很清楚,自己离开禁区的后果也是那样。 外面是没有治瘟疫的特效药的,他会死的很惨,还会把病传染给家人。 陈星矅虚弱地抬起头,祈求地看着沈冬素:“你真的能治好我?” 沈冬素坚定点头:“只要你配合,我保证治好你!你也看到了,特效药对重症区的病人有药。” “这么说吧,如果我救不了你,这天下也没有第二个人能救你。你离开这里,必死无疑!” 陈星矅苦笑:“那你还让我跟他们说什么?我要活命,自然不能离开。” 沈冬素挑眉道:“你得跟东宫说清楚,你是心甘情愿留在这里,而不是有人强留你。” “我可不想事后被陈府追责,说你陈世子是被我扣到禁区的。” 陈星矅一脸悲愤,我明明就是被你丈夫凌王扣到北区的!别以为本世子不知道! 可现在他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若不低头,丢的不是脸面,而是命啊! 点头道:“好!我跟他们说清楚。” 沈冬素带他到禁区门口,直接对那些假扮成禁军的探子喊道: “本世子身染瘟疫,自愿留在禁区医治!” 喊完转头对沈冬素道:“这样行了吧!” 沈冬素无语:“你对我生什么气?又不是我害你染了瘟疫。” 陈星矅咬牙道:“那你告诉我是谁害的!” 沈冬素意有所指地道:“陈世子这般聪慧,自己想啊!” “这北区的瘟疫是从闽州来的人传开的,谁会不远千里,把瘟州的病人送到北我,故意在长安城传播瘟疫?” 陈星矅不是个聪明人,但他还是有一定的政治敏感度的,他不禁反应过来。 凌王妃留下他,不光是为了医治他,似乎还有别的目地。 但这个目地他不想深究,他现在好累,好痛苦,只想赶紧治好离开。 “怎么会有人故意散布瘟疫?这可是杀头的大罪。” 沈冬素见他不接话,也没再说什么。有些话不能说多了,说多了人家不信,说一点,让对方心痒痒,反而会去探查究竟。 当陈星矅不愿意离开禁区的消息传到东宫,同时传到的还有禁军每天拉尸体出城焚烧的数量。 东宫的属官很欢喜地推算出:“必是凌王妃带领众大夫,研发出了特效药!” 太子骤然一惊,忙让魏院正下令问众太医。 魏院正比太子还要惊讶,他们同样在研究特效药,只是他们是对着案例,查找太医院对历史历人瘟疫的记载找药方。 他坚信自己会比凌王妃那个小女子,先研究出特效药。 要知道,他先是拒绝了皇上的明示,不愿意去北区看诊。 又派出了三十二个太医,算是把这些人彻底得罪。 他以为,这三十二人没几个能活着回来的,如果他们都活着回来,那他管理太医院就难了。 何况,他在皇后问话时,是拿项上人头担保,绝对在沈冬素之前,研究出特效药。 而现在,太子告诉他,禁区已经有特效了了! 这让魏院正如何不惊?如何不慌! 他没法跟太子说,这三十二人没有他的心腹,就是他问,对方也不会说实话。 只能得:“殿下,不管凌王妃用的是不是特效药,咱们必须把药方弄到手。” 想想又道:“送到北区的药都是经禁军手的,殿下可否拿一份药材清单?臣看清单必能推算出药方。” 太子急道:“这就是奇怪之处,他们并没有要太多稀奇的药,都是寻常草药,最多的就是大青根。” 不过太子还是把清单给了魏院正,魏院正看完果然如太子所说,凭这些草药,根本不可能研究出治瘟疫的特效药来。 太子之所以这么急,因为他担心此事被皇后知晓,万一皇后又要做一些发疯的事,他阻止都来不及。 所以他得尽快跟魏院正商量出个章程来,两人商议一番,最后选择把药方拿到手。 然后魏院正在凌王妃之前,把特效药方上呈朝廷。 待凌王妃上呈时,便说是三十二位太医之中,有人从魏院正这里看到药方,按方子到禁区试用,结果还真成功了。 此时还刚好有一个人非常适合担以大任,那就是陈星矅。 太子再次派出探子,夜半时进到陈星矅的病房,跟他见了一面。 一听太子令他偷拿特效药方,陈星矅开始是拒绝的。结果探子,太子亲口说的,他从幽州私逃之事,皇上大怒。 就算他治好病出去,也免不了被惩罚,如果他帮太子完成此事,太子可担保,他不会受到重罚。 又将太子的亲笔信给他看,上面写着若凌王妃上呈了特效药方,那他这个储君之位都坐不稳。 东宫和陈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星矅必能想明白其中关键。 并不需要他做旁的,只要把特效药方,或是特效药取一份给这个探子就行了。 陈星矅拖着病体,左思右想,没办法,太子他是绝不能得罪的。 一想到出去之后要面临的局面,有那一瞬间,陈星矅都想龟缩在这禁区算了。 当夜,他去药房取了一份药给探子。为难地道:“找不到药方,没看到他们按方子抓药。” 除了一份药,他还胡乱拿了几样沈冬素当宝贝一样藏着的东西,天黑他也没看清,反正装到麻袋里,一并拿给探子。 很快这些东西到了魏院正案前,然后魏院正就觉得额上青筋直跳,这太子的探子都是什么蠢货? 还是陈星矅是蠢货?这拿的什么东西啊?一堆发绿霉的蔬果馒头片,都馊臭了! 还有这药,不管是闻还是偿,都很像腌酸菜馊臭水的味道,这东西是药? 魏院正气的仰倒,觉得跟这样一帮蠢货共事,实在难成大事。 当太子来问的时候,他直接把这些东西给太子看,太子同样恶心的直捂鼻子,下令在北区的探子不用出来了。 这点小事也办不好! 两人将到手的土霉素以及原材料,统统丢到垃圾堆,也不知事后魏院正知道真相,会不会气的捶胸顿足。 两人认定沈冬素根本没研发出特效药,死尸变少,只能说明一开始瘟疫就没传播太广,染病的人都快死绝了而已。 至于陈星矅不愿意离开禁区,肯定是被沈冬素恐吓的。 是他们想多了,凭沈冬素跟一个山野土郎中学的医术,怎么可能研究出治瘟疫的药来! 便是有那三十二个太医帮忙,他们也不会诚服于一个小女子,在北区保命都来不及,哪里有心思研究新药! 太子放心不少:“如此甚好!万一沈冬素真的研究出了特效药,母后定会大怒。” 想到皇后发怒,魏院正也是心惊胆战,其实皇后这几年脾气算好了。 早些年她身边不止一个苗女的时候,她对付不听话的妃嫔和异已,那手段,任谁看了也会胆寒。 那些死状惨烈的女子,事后皇后都会让他来收尾,做成病症之状。 他记得最惨的一个女子,被皇后丢进装满蛇虫的坛子,活活啃噬,就剩一个头还在坛子外面。 也就是有了这些经历,他才取得皇后信任,最终一步步熬到院正的位置。 所以,皇后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同理,他和太子一样怕皇后发怒。 听到太子又问:“魏院正,你确定凌王妃没有研制出特效药?” 魏院正看着清单,又想到那一堆恶心的青霉,肯定地点头:“绝对没有!” “老臣估计,那禁区的病人,应该快死绝了。” 一闻此言,太子大喜,哈哈,凌墨萧、沈冬素,当初你们当着父皇的面,承下治理瘟疫的重任。 父皇直接拔了一千禁军给沈冬素,还令本宫,凌王妃要什么,都必须给到位。 你们就是这么治瘟疫的?把病人都治死完了,也算治好了? 这是太子近来听到最好的一个消息,只觉全身连毛孔都舒畅了。 明明是寒冬腊月,他一点也不觉得冷,终于能挺直腰板去见母后了。 最近每次见母后,都被骂的狗血淋头。 当太子把陈星矅不愿意出禁区的事告诉皇后,没等皇后发怒,他又把陈星矅做内应,偷沈冬素的药之事说了。 皇后怒意渐消,点头道:“星曜竟然为了给你做内应,宁愿留在禁区。该赏!” 太子腹诽,这你也能夸他?母后对娘家侄子,比对他这个儿子好多了! “星曜帮你拿了什么药出来?难道那贱人真的研究出了特效药?” 太子不屑地道:“她在故弄玄虚!就是为了在父皇面前求赏赐而已!” “那些所谓的特效药,是迷惑人的东西。我让魏院正看过了,包括送进北区的药材清单,魏院正说,不可能是特效药。” 皇后这才放心,又感叹道:“若是施姑姑在此,本宫也不会被一个贱人肘掣住。” 若是施姑姑在,就算她在宫里传瘟疫,施姑姑也能保她的人无事。 哪像现在,只是在北区传个瘟疫,就闹的不可控制。 又听太子笑道:“母后,魏院正还好了一件喜事,母后可想一听?” 皇后瞪他一眼:“有话快说!” 你也是贱骨头一个!也就今天没骂你,你就敢猖狂起来了! 太子笑道:“清算禁军拉出来的尸体数量,魏院正得出,禁区的病人快死完了!” “最近没有尸体拉出来,是因为人快死完了,而不是有了特效药!” “哈哈,母后你说可笑不可笑,她沈冬素治理瘟疫的法子就是,把病人都治死完了!” “这次看凌王怎么替她遮掩!” 皇后也是眉梢一喜:“当真!” 太子也是被最近的霉运冲昏了头,这有一份大喜事送到跟前,他也没去核实真假,就拍着胸脯道: “绝对是真的!没有特效药,也没有病人的尸体,只有一种可能,病人快死绝了!” 皇后喜的两眼放光:“好!甚好!如此,就不用在北区散布瘟疫了。” “早朝时你就让人上书,奏凌王妃草菅人命,视百姓性命如草芥。” “她根本不会医术,一直在欺骗陛下。” “本宫到要看看,这次凌王要如何替她找理由?皇上若还偏心偏护,百官也会有异议。” 又赞赏地看一眼太子:“这次你做的不错,能通过细枝末结,查到事情真相,没被那贱人蒙骗过去。” “很好!你若能一直这般睿智,母后也不会操心成这样。” 太子趴到皇后膝上,感动地道:“是母后教导有方,儿臣能有今日,都是母后的功劳。” “这一次重创凌墨萧,让他再也翻不起浪来。母后也能歇歇,不用再殚精竭虑地为儿臣做些事。” 太子很想说,像在长安城散布瘟疫这样的事,母后你千万别再做了! 但他不敢,只能用这个法子劝皇后。 皇后轻叹道:“你一日没坐到龙椅,母后就一日没法休息。” “对了,星矅你须尽快把他救出来,让魏院正亲自替他医治。” “别让那个贱人发现,被逼上绝路,拉着星曜鱼死网破。” 太子忙点头:“母后放心,儿臣定会护好星矅。” 儿子这么孝顺听话,又在乎娘家人,皇后很欣慰。 已经在幻想,凌墨萧跪在她面前为沈冬素求情的画面了。 而在禁区,沈冬素自然发现土霉素被人动过,很快就查是陈星曜,同时也想明白哪里出了纰漏。 别的方面她能控制,但禁军烧尸体她控制不了啊! 总不能没有死尸,她变出些死尸让禁军拉去烧。 一连多日尸体变少,一直盯着禁区的探子自然能查到。 她沉思片刻,虽然魏院正偷到土霉毒,一时半会也不能复制出来。 第179章 太子告沈冬素欺君 但有一就有二,万一太子再派人到禁区偷摸打听,身边还有陈星矅这个内奸,还是把特效药的事上报朝廷吧! 她决定跟太医们商量一下,一听有人偷了土霉素,大家那叫个义愤填膺。 这可是他们在凌王妃的带领下,试验了那么久才做出来的特效药! 不用说也知道是谁在打探,万一这份功劳真让魏院正给抢去了,他们有理也说不清。 因为来到禁区的太医,就算没有染病,最少也要三个月后才能回到太医院。 那魏院正在外面往自己身上揽功,他们也没法反驳啊! 所以大家都同意凌王妃的意见,赶紧将特效药上呈朝廷。 这一天,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给病人用药的时候,太医们也是气怒地议论着。 本来就心中有鬼的陈星矅越发不安,他们知道是我偷的特效药吧? 凌王妃不会一生气,不给我医治了吧? 然后陈星矅发现他想到了,沈冬素跟没事人一样,该针灸针灸,该给药给药,还仔细交行陈星矅怎么上外用药。 这让陈星矅很是内疚。他还不知道,他这事干的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太子嫌他蠢,偷个特效药,偷了一堆发霉的垃圾。 就在沈冬素和众太医联名的折子,才呈到皇上案前时。 太子当朝状告凌王妃乱用职权,枉顾朝廷的皇上的信任,为谋私利,害死无辜百姓。 太子那叫个义愤填膺啊!凌墨萧任他咆哮完,才问:“太子说凌王妃害死无辜百姓,这话从何说起?” 太子冷笑道:“凌王妃沈氏根本没有高深医术,却为了名声,欺骗父皇和天下人。” “自请到北区治理瘟疫,她是怎么治理的?就是任由百姓病列而已!” 看着满堂惊讶的官员,太子信心满满地出示证据,从凌王妃进到北区。 除了大青根等熬煮药茶的药材,并没有要别的特殊药材。 她根本没有研究什么特效药,只是装装样子,给百姓喝普通的药茶而已! 禁军反馈,已经三天没有尸体从禁区运输出来,而凌王妃的人守着禁区,连他的人都不能去打探。 说什么禁区百姓犯重疾,会传染,不能去打探,实则是里面的人都死完了! 她有意遮掩,才不准旁人打探! 还请父皇明鉴,治罪沈氏,将治理瘟疫之事,全权交给太子和魏院正。 魏院正才是研发出特效药的希望,那个沈氏就是个沽名钓誉,以公谋私的小人! 见太子说的这么肯定,凌墨萧问道:“太子这样定罪本王的正妃沈氏,可是有明证?” 太子指着那些资料道:“这些就是证据!” 凌墨萧摇头,一双眼眸又浮现让太子讨厌的那种神情,好像胸有成竹,好像,在看傻子一样! 哼,事到如今,凌墨萧你就是把天下人当傻子,也救不了沈氏! “这禁区三天没有死尸拉出来,有可能是像殿下所说,人都死绝了。” “但还有另一种可能……” 太子一甩袖子道:“绝无第二种可能!” 凌墨萧笑道:“那就是,病人已经治好了,所以才没有尸体。” 太子先是一惊,随即大笑:“凌王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沈氏要是治好的病人,为何不上报父皇?” 皇上看着手上的折子,决定先不公布。 此时的皇上内心如翻江倒海,激动不已。小王妃沈氏竟然真的研发出了特效药! 已经在重症病人身上试用,连续三天都没人病死。 而轻症者用药后,更是效果极佳。且此药还简单易得,并不需要太多名贵药材。 皇上只觉这小王妃,是凌墨萧从光州找出来的福星。 自从她来到长安城,那是喜事一桩接一桩。 现在竟然连治瘟疫的特效药都有了,不光长安城无忧,连一直以来,瘟疫频繁的闽州,也有救了。 看着切齿愤盈的太子,再看看那个一脸正义的魏院正。 哼,别以为朕不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 既然你们要闹,那朕就陪你们闹一声,也让全长安的人瞧瞧,你们是怎么输的! 皇上一声轻咳,身边的太监忙道:“静!” 太子和凌墨萧都噤声,拱手行礼,面向皇上。 皇上冷声道:“太子,这些资料算不上证据。你即说禁区的病人都死绝了,那沈氏欺骗于朕,可有实证?” 太子额上又生冷汗,他跟凌墨萧怎么吵都不心怯,但一面对皇上,总免不了心中打鼓。 但这一次,他不能退缩啊! 他必须一举打倒沈氏,才能让母后停止,在北区散布瘟疫的想法。 沈氏,就当是为了长安城的安稳,母后让你死,你不得不死! 可惜了,那样的美人儿,本宫还没到手呢…… 太子心中百转千回,赶紧让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得回答皇上的话。 猛地他想到一个人,忙喜道:“回父皇,儿臣除了这些物证,还有人证。” “陈国公世子就在禁区,只要问一问他,便知禁区实况。” “儿臣相信,便是沈氏威胁,陈世子也敢将实情说出。” 他这是在说,若是禁区别的人替沈冬素说话,那就是沈冬素威胁的。 而陈星矅不一样,就算落到沈冬素手里,也能不俱威胁,言明真相。 皇上眼中闪过一丝有趣,凌墨萧则是长眉微挑,问道:“太子打算如何让陈星矅言明实况?” “难道太子是想接陈星矅出禁区?” 太子瞪他一眼:“本宫怎会不顾大局?不需要陈世子出禁区,只要让他在北区大门前,回答本宫的问题就好。” 皇上站起来:“好!魏院正,你随太子一起去问。” 凌墨萧忙道:“父皇,太子指证儿臣的正妃,儿臣请旨同去。” 皇上笑道:“那就都去,让陈星矅声音大一点,所有人都听到。” 太子大喜,让皇上当面听到真相,比他叙述的更有用。 当即皇上带领众官员来到北区大门外,这里早就被禁军设防,百姓撤离,空无一物,根本不用担心瘟疫传从这里传播。 禁区中,接到命令的沈冬素只诧异了一下,瞬间猜出个大概。 她直接跟众太医说实话:“皇上和魏院正在北区大门外,等着问话陈世子。” “许大人,你带领大家去医治别的病人,几位大人陪我带着陈世子去跟皇上回话。” 众太医们都在猜测,定是魏院正不信他们研究出了特效药,在皇上面前状告呢! 却不知事情比他们猜测的还要有趣。 陈星矅被包的严严实实,戴着口罩和帽子,只露出一双眼睛。 沈冬素和众太医也一样,走在洒了生石灰的街道,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理,整个北区可谓是焕然一新。 街道的垃圾清扫干净,下水道十二坊轮流清理,同样干干净净没有异味。 她的人每日施粥施药,今年北区一个冷死饿死的百姓都没有,有病的到禁区医治,没病的被安置在城隍庙之类的地方。 为了得到赏赐,衙役带着青壮百姓,在所在坊间,修路、修缮房屋。 瘟疫刚开始的时候,北区的百姓觉得北区即将变成人间地狱,自己和家人会死的凄惨。 没想到凌王妃一来,先发防疫十禁,又发坊间管理十条,北区没有变成地狱,反而如获新生。 以前百姓最怕贵人来北区,万一冲撞了,非死即伤。 现在他们求神佛显灵,让凌王妃在北区待久一点,帮他们把这个寒冬熬过去…… 沿路走到北区正大坊,一路都有百姓从屋里出来,全家老少一起,朝沈冬素行礼至意。 小孩子被父母带着指认:“那就是凌王妃,是活菩萨啊!你早上吃的豆粥,就是王妃给的。” 有老人老眼昏花,用力睁大了想看个清楚:“要不是王妃每日施的药,老朽早就归西了。” 有女人直接哭着跪下来朝沈冬素磕头,她的家人被关到禁区,本以为是必死无疑的。 没想到坊正日日来给她消息,坊正说凌王妃说的,一定要让家属安心。 她的家人配合治疗,病情好转,最多再有三、五天,就能到隔离区,隔离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回家了。 这女子先对坊正磕头谢恩,坊正才不敢受她大礼,直接说,有机会跟王妃磕头。 是王妃大恩大德啊!以前那些贵人谁拿正眼看他们这些贱民,只有凌王妃,都不问病人是什么户籍,全都一样的治疗。 三等贱民吃的药,和陈世子一样呢! 也有重病死去的病人家属,同样朝沈冬素行礼道谢。 因为凌王妃特地叮嘱坊正和衙役,关照这些失去亲人的百姓,不光施粥施药,老人孩子缺少衣物的,还给冬衣、木炭御寒。 更让他们感动的是,他们家人尸体虽然被火化,但凌王妃特地给每一个病人一个刻有名字的号码牌。 病人过世后,号码牌被送到病人家属手中,待日后可拿这个立衣冠冢,也能立碑立牌。 凌王妃从不介意说起自己的出身,她对坊正和衙役们道:“本王妃出身农家。” “很明白普通百姓的需要是什么,有些事情,在你们看来也许是极小极微不足道之事。” “可对底层百姓,却是像山一样重的大事。” “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将细小之处做到位,理解百姓,体恤百姓。” “不要只做一些假大空的事,说一些空话。要根据百姓的需求,同心协力,让北区度过这个难关。” …… 这话刚开始的时候,衙役和坊正也觉得凌王妃是在沽名钓誉,假装体恤民意,招揽人心。 但他们有眼能看到,有心能感受到,凌王妃自来到北区,所做的每一件事,是真的为北区好,为百姓好。 所以很快沈冬素就得到坊正和衙役的真心支持,认真做好她交待的每一件事。 当然,凌王妃给的赏赐很高也是原因之一。 就这样一步步,沈冬素带着陈星矅,接着百姓的感激和行礼。 沈冬素不断朝百姓致意,甚至还能唤出一些人的名字,问他们的身体情况。 陈星矅觉得此刻,自己就像那只狐假虎威的狐狸,只是站在凌王妃身边,也让他受到百姓的跪拜行礼。 生平头一次,陈星矅不觉得这些贱民碍眼,反而自己感到脸红。 百姓看到他,要么是怕,要么是躲,从来没人这样感激过他。 以前他觉得才不需要贱民的感激,不管是幽州的百姓被鞑子杀完了,还是北区的百姓感染瘟疫死完了。 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些贱民就像地里的草,今年死完了,明年开春又会有别的。 但他自己感染了瘟疫,和百姓一起在禁区治疗,看到沈冬素和众太医们,每日抢救病人。 每日研究病情,看到那些和他生同样病的百姓,或喜或悲,或哭或笑。 他才深深地体会到,在生死面前,在天灾瘟疫面前,他和贱民没什么区别。 这些人一样有血有肉,不是地里的野草啊! 他有些不好意思走在沈冬素身边,他不配啊! 好在这条路并不长,很快就到了禁军封着的北区正大坊。 远远就看到皇帝的仪仗,陈星矅吓一大跳,皇上来了,来干什么? 难道是来问他私逃幽州之事?难道不顾他还在病中,就要治他的罪? 看出他的紧张,沈冬素笑着安慰他: “别怕,你现在不能离开禁区,就算皇上要治你的罪,也是你康复之后的事了。” 陈星矅:……你这是安慰人吗?你这是往人心口扎刀子啊! “也不知皇上会问什么?” 沈冬素笑道:“不管问什么,咱们不能欺君,问什么就老实答什么。” 众人先齐齐向皇上行礼,听到平身之后。 太子最先高喊出和沈冬素同样的话: “星矅,你别怕,本宫问你什么你就老实回答。” 太子还很奇怪地道了句:“沈氏,你离星矅远一些。” 沈冬素无语,我又没拿把刀架到他脖子上! 她抱着双臂往一边退,和众太医站到一起,让陈星矅一人站在大道中间。 她看到人群中的凌墨萧,才十几天没见,凌墨萧瘦了一大圈呢! 凌墨萧自然也在看她,应该说从她的身影出现在长街上,凌墨萧就没移开过目光。 两人隔着数十米远,隔着众多官员和禁军,目光遥遥相交。 那一瞬间,沈冬素突然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首诗。 不管相隔多远,只要看到你的眼睛。 我就觉得,我们的心是贴在一起的。 第180章 沈冬素再得封赏 见凌墨萧很平静,沈冬素安心不少,看戏一样看太子又闹啥妖蛾子! 这对母子真是仗着士族底气,把别人都当成蠢货一样,做事之前完全不经过大脑想一下。 她在长安这么久,算是了解到皇后和太子的处事风格,不管两人又干啥蠢事,她都觉得正常。 她听到皇上对太子道:“你要问陈星曜什么话,当着朕的面,问!” 沈冬素看不到太子的表情,但能看到陈星矅的,他吓的不轻,脚在发软。 幸好来之前吃过药,不然这阵势,怕是早就吓晕了。 陈星矅也是搞笑的很,人被皇上的大阵势快吓晕了,可转头看到全身素净,戴着口罩的沈冬素。 他猛地想到自己一直以为,都觉得凌王妃有点眼熟的原因。 她就是当初在光州凌王别院里,那个小沈大夫啊! 若非时机不对,陈星曜恨不得立即开口问沈冬素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太子高声问:“星矅,你什么都不用顾忌,实话实说。” 陈星曜忙道:“殿下请问,臣绝无虚言。” 太子只觉胜劵在握,高声道:“禁区之中,是不是已经没有重症病人了?” 陈星矅一愣,这是什么问题?这种问题你不应该问太医,或是凌王妃吗?问我这个病人做什么? 但他还是老实回答道:“回殿下,是的!” 太子大喜,看向皇上道:“父皇,您听到了吧?” 凌墨萧一脸无语地道:“听到什么了?太子,您若这么问就要定本王王妃的罪,那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吗?” 太子怒道:“事到如今,你们还要怎么诡辩?” 凌墨萧示意他接着问,太子冷哼一声,一幅就让你死的安心的模样。 再次高声问道:“禁区的重症病人,是不是都死绝了?” 这下陈星矅迟疑了,要这么说,也对。 所以,他点头道:“是的!” 太子简直是狂喜,指着沈冬素高声道:“父皇明鉴,儿臣所说句句属实!快治这贱人的罪!” 沈冬素听的诧异,难道没有重症病人,还是罪吗? 她和众太医同时面面相窥,不禁高声问道:“太子殿下,我等何罪之有?” 太子冷笑道:“你根本不会医治瘟疫,只是让病人死绝而已!这还不是大罪吗?” 百官也议论纷纷,之前他们是半信半疑的,但说实话,就算凌王妃将重症病人圈起来等死。 也不为过啊!历朝历代,各州各部,治疗瘟疫,都是这样治的嘛! 不过太子要拿这事找凌王妃的麻烦,他们虽然心里都明白,可这是皇家自己争权夺利的事,百官也不好插话。 这下当着皇上的命证实,凌王妃确实是让重症病人等死,且还都死绝了。 想到凌王妃当初信誓旦旦地说,要进北区治好瘟疫,却是这么个结果。 百官看凌王和凌王妃的眼神,自然都变了。 这下不等沈冬素说话,陈星矅先明白,是他的回答让太子误会了。 逐抢先回道:“不是的殿下,没了重症病人,是因为凌王妃治好了他们。” “重症病人,要么治好了,要么病死了,所以现在没有重症病人了。” 此言一出,北区正大坊,禁区围起来的隔离带,那叫里外皆惊。 里面的人惊的是,辛辛苦苦治瘟疫,研究特效药,没想到太子却这么怀疑他们。 呃,在三十二个太医看来,太子可不是在找凌王妃一个人的麻烦。 这明显是找他们所有人的麻烦,要以此治所有人的罪嘛! 一时间太医们都有些心灰意冷,他们不光是被魏院正排挤,赶到北区送死的。 也是被太子抛弃,被百官质疑,说不定连皇上都不信任他们。 所以他们还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呢?不过在转身看到身后的百姓时,太医们心中似乎有了另一个答案。 就算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多救活一个人,那辛苦,也值了! 而北区外的人惊讶的是,凌王妃真的做出了特效药?真的把瘟疫给治理好了? 百官再一次议论纷纷,不少人看向凌王,想从他脸上看出答案。 可凌王只是温柔谴绻地看向北坊里面,看向凌王妃,好像不管答案是什么,他都会站在凌王妃身边一样。 太子最先反应过来,大叫道:“不可能!陈星矅,本宫让你说实话!” “是不是沈氏威胁你?本宫告诉你,魏院正也研究出了治瘟疫的药。” “你说实话,本宫保你无事!” 魏院正在一旁汗如雨下,太子啊,你的嘴能不能把点门啊!当着这么多的人面你吹出这样的牛,老夫很为难啊! 陈星矅在里面更无奈,太子一直让他说实话,到底是让他说什么? 你要真有话要我说,就该提前让我告诉我一声啊?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皇上和百官都叫来……这里陈星曜看到人群中的父亲。 不禁往前走了几步,不理会太子,而是对陈国公高喊道:“爹,孩儿没事,您别担心。” “凌王妃的药很管用,孩儿的病已经大好了。” 太子大怒:“陈星矅,本宫在问你话呢!” 沈冬素听不下去了:“太子殿下,您到底要问什么?” “这禁区不止陈世子一个病人,病人多的是,您要问,我现在就把人都喊来。” 这时一直听着动静的衙役和坊正等人,没敢靠太近,只听到凌王妃说把人都喊来。 忙去把这一坊的百姓都组织起来,赶到正大坊。 很快,大街上传来百姓轻缓的脚步声,沈冬素一行人都没注意到,她和太医们的身后,跪了数百百姓。 因为防疫十禁中有宣传,不可让百姓聚集。所以衙役也不敢叫多了,只叫身体康健的青壮男女,来了两百来人。 而对面的皇帝等人却看的很清楚,这些百姓从巷子里悄悄走出来,无声地跪在了大街了。 太子先是一惊,随即大喜过望,他决定放弃陈星曜这个蠢货,而是朝百姓们喊道: “你们是不是来诉冤的?快,把你们的冤情都说出来,本宫替你们做主!” 他还诱导地道:“是不是沈氏勒令你们不准将北区之事曝光?是不是禁区的病人都死绝了?” 这下百姓也疑惑了,这些贵人在说什么呀? 还是坊正胆子大些,高声回话道:“回贵人,草民并没有冤屈。” “从凌王妃带着太医们来到北区,我们日日有粥和药茶喝,病人接到禁区,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草民们都很好,就是看到王妃出来,来给王妃嗑个头。” 更多的附和坊正的话:“是的,我们没有冤啊!凌王妃也没有勒令我们干啥。” 百姓低声议论:“这些贵人听着好像是来找王妃麻烦的,他们不会要把王妃带走吧!” 顿时百姓都大声叫道:“求贵人别带走王妃!” “王妃是活菩萨啊!多亏了王妃,草民才熬过这个寒冬。” “贵人啊!瘟疫真快治好了,王妃没骗人啊!别带走王妃!” …… 沈冬素很是感动,没想到这些平时胆小怕事的百姓,会为她出头。 她再次高声问太子:“殿下到底要治臣妾什么罪?还请把话说个明白,别让百姓担惊受怕!” 太子已经汗如雨下,一直在重复着,不可能,不可能的! 听到沈冬素的质问,他不禁高喊道:“不可能!你不可能研究出特效药!” “送到北区的物资中,根本没有多少名贵草药!” “父皇,这是沈氏使的诈!对了,她会巫术,她肯定迷惑了这些百姓……” 没等他话说完,皇上一个大耳光抽了过去:“凌王妃是医师,不是巫!休得胡言!” 皇上手一抬,大太监把那份折子放到皇上手中,他往太子身上一砸: “凌王妃率领三十二位太医,夜以继日,焚膏继晷,终于研究出了治瘟疫的特效药。” “北区的瘟疫得以控制,立下不世之功。而太子和魏院正为夺这份大功,竟然干出这样污蔑功臣之事!” “太子,你太让朕失望了!” 太子扑通一声跪下,不甘心地道:“父皇,儿臣实在不懂,他们是如何研究出特效药的。” 沈冬素高声道:“太子殿下不是让人从禁区取走了药剂吗?” “那就是一堆烂蔬果!”他没敢把那句话说出来,沈氏明显就是个巫医! 竟然能用烂蔬果为药治病。 沈冬素笑道:“殿下不懂医理,却不知蔬果也能入药。” 此时,太子不光脸被皇上扇的生痛,头更痛的厉害。 怎么办?他仿佛又回到,大理寺审沈氏巫医案的那一天,明明是他胜劵在握,最后他却惨败。 被禁足,陈星矅被送到幽州,被母后责骂,看着沈氏和凌王又猖狂起来。 这一次怎么又是这样?本以为能一举打倒沈氏,能拖凌王下水,甚至把传播瘟疫的罪名也转到凌王头上。 结果他败的更惨!上次他被禁足,有母后保他。 但这一次,若是凌王在北区查到瘟疫是母后散布的,那母后别说保他,说不定连自身都保全不了。 太子只觉脑子乱的厉害,除了让亲信赶紧送信给皇后,他着实想不到别的办法。 他有看向舅舅陈国公,但陈国公似乎不想理他,隔着禁军的防线,在看陈星矅。 这场闹剧最终以魏院正被革职查办,太子再次禁足东宫,查北区瘟疫探子一案,正式由凌王接手。 皇上当众封赏沈冬素,良田千亩,黄金万两,封一品皇亲王妃。 同时那三十二个太医,人人都有封赏。 沈冬素趁机提出,她不要黄金万两,只求皇上准她在北区,建一所大医馆,以便继续为北区百姓医治。 皇上很感动,再次表扬凌王妃为国为民之心,革令工部和户部配合,为凌王妃盖医馆。 他们来时是兴师问罪的浩浩荡荡,走后,却让整个北区陷入狂欢。 三十二个太医是喜极而泣,没想到来北区一趟,不光没丢命丢官,还升职得赏。 百姓们是口口相传,凌王妃不走了!以后都不走了! 呃,不是王妃人不走了,是她要在北区盖医馆,以后百姓有病疼,都有地方诊治了。 就连禁区的病人都很高兴,凌王妃的药确定为治瘟疫的特效药,那他们就有救了啊! 北区之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的人,应该就是陈星矅了。 他不能说是不高兴,而是说忐忑不安。 他到现在才明白过来,太子打的什么主意。 不禁又害怕,又庆幸,害怕的是太子的事连累到他和陈家。 还有他这次没和太子配合好,肯定会被姑母责骂的。 庆幸的是,幸好太子没让人提前告诉他,不然他就是犯了欺君之罪啊! 他若当众和太子一起污蔑凌王妃,皇上很快就能查明真相,那他更惨了。 陈星曜再次觉得,自己在北区不光是感染了瘟疫那么简单,呃,没错,现在他已经觉得感染瘟疫不算事了。 而是陷进了更复杂的泥潭事件之中,想抽身好像很难,且他的病还没好,根本没法抽身。 他只祈祷父亲能帮他,不家就是姑母和太子别再作死搞事情,让他安生地把病治好! 与此同时,皇宫中的皇后又在发疯了,她把宫中的物品砸个稀烂,让人带太子去见她。 结果听说太子又被禁足,且还不是禁足东宫,皇上令太子到皇陵反省,是禁足皇陵。 皇后明白皇上是直生气了,且这次太子犯蠢是当着百官的面的,谁也没法舔着脸色为太子求情。 皇后一边派人往皇陵送信,一边想着如何善后。 太子指望不上,还有陈家。 对,特别是星矅。他人就在沈氏身边,只要跟他搭上线,让沈氏那个贱人死在北区都不成问题! 她忙令人请陈国公进宫。 收到皇后的邀请,陈国公很是心累,从他知道这个妹妹疯到把闽州的病人,带到长安。 陈国公就觉得跟她没法沟通了,从她入宫之后,干过多少蠢事,陈家帮她收过多少次尾。 但这一次,让他如何收尾?偏偏她还不知收敛,让瘟疫之事越闹越严重。 现在全长安都在称赞凌王妃,连士族和勋贵之中,都有人对凌王妃改观。 这个时候,他能做什么? 再说,他儿子还在凌王妃手里呢! 他还要求着凌王妃,把陈星曜治好。 第181章 遭遇刺客和接断手 陈国公回皇后的人道,陈老太太身体不适,他要侍疾,暂时不便进宫。 同时对皇后的心腹宫女道,让她劝着点皇后,因为治瘟疫有功,凌王和凌王妃势头正盛,让皇后别轻举妄动。 这宫女是陈家家生子,担任着皇后和陈家之间的消息传递,她却不敢告诉陈国公。 皇后早就是旁人劝不住的性子,除非国公亲自进宫劝,凭她,敢开口就会是跟女官一样的下场。 她期期艾艾地请陈国公写封手信,陈国公的手书比她劝得有用。 陈国公轻叹一声,将刚才的叮嘱写在纸上,让宫女带进宫。 当皇后听说陈国公不见她,再一看陈国公的手书,她自然不知收敛和反省。 反而觉得愤怒和耻辱,一个小小农女,竟然让害得她和家人离了心! 陈国公定是因为陈星矅之事生气,故而不来见她。 而太子又被皇上罚去皇陵,皇后想联合士族搞事,可瘟疫已经被治理,有了特效药,再搞什么事也没用。 若此时皇后真的安静下来,静静地等待新的时机,事情也就平息了。 凌王查瘟疫的传源染,虽然猜到是皇后,可一直没有实证,也就无法指证皇后。 而有了特效药,长安的瘟疫得到控制,凌王妃又得了重赏,重创了太子党。 事情到了这里,想再深查下去就很难了。 偏偏皇后不认输,并且她不看大局,不看全貌,就盯着沈冬素一人看。 也就认定是沈冬素的原因,害她败得这么惨! 皇后这次将发疯矛头对准沈冬素,她觉得小打小闹既然没用,那就来直接点。 将自己圈养的死士派出,直接到北区,暗杀凌王妃。 如果成功了,那就一劳永逸。 若是刺杀失败,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沈冬素背后的隐世高门出手了。 皇后也能趁机抓到这背后高门,她已经在盘算,怎么把凌王妃打成异族人。 凌王勾结异族,如此,他们有再大的功劳,也是无用。 此时的北区,沈冬素依旧是异常忙碌,现在她不光要管禁区,还在忙着规划大医馆的事。 且皇上已经开放了另外三区,北区的管控就更严了。 这特效药并不是百分百药到病除,有基础病的老人和孩子,病亡率还是很高的。 这天她又是忙到深夜,月见脸上湿着面粉,端了一碗面片汤来给她宵夜。 劝道:“王妃,这些事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忙完的。这夜里冷成这样,你总这么熬着,会病倒的。” 沈冬素示意她看脚下,原来她把一个泡脚桶底下装了暖炉,拿毯子隔着,脚包进去,全身都暖烘烘的。 手写写画画觉得冷了,就往毯子里暖一会。 她接过面片汤笑道:“我是真的太高兴了,不瞒你,来长安我的梦想之一,就是开一个大医馆。” 月见笑道:“那梦想之二呢?” “收一些女子学医护,你瞧瞧这太医院的学徒们,粗手粗脚的。” “医护这活,还是女子来做的好。之前的魏院正铁定不同意收女子学医。” “但是现在嘛,我在北区收女徒弟,肯定没有一个人有异议。” 故而沈冬素才那么急啊!她深知热度一降,朝廷的办事效率就低了。 趁皇上才答应,她赶紧和工部户部敲定建医馆的事,省得最后他们相互扯皮,建个两、三年都建不好。 正说话间,只听外面传来含糊的喊门声,月见瞬间站到沈冬素身前,戒备地问:“谁?” "西吾。" 两人相视一望,没听出来,这声音怎么那么像公鸭叫啊? 月见取过灯笼开门一看,吓的惊叫一声:“我滴娘呀!”好像活见鬼一样。 手里的灯笼差点都掉了,沈冬素也吓一跳,忙快速从桶里抽出脚问:“怎么了?” 只见一个身形眼熟,但脸,可以说是变形了的人走了进来。 他的眼睛红肿水亮,像两个大核桃。嘴唇成了香肠嘴,舌头顶着,双手全是红疹子。 也不知是哭是痛地在那惨叫:“凌羊妃,丢丢吾。” 沈冬素不敢置信地喊道:“陈星矅?” 他连连点头:“是吾呀,丢丢吾,吾病重了。” 月见忙拿口罩丢给沈冬素,自己也慌忙带上,重症患者见过不少,但病成这样的还真少见。 不禁道:“你白天挺好的啊!怎么半夜严重成这样?” 沈冬素忍笑问:“你晚饭吃了什么?” 陈星矅叽叽哇哇半天也没说清,猛地看到桌子上吃了一半的面片汤,忙指着碗叫。 沈冬素一看,普通的面片汤,打了蛋花。唯一亮眼的是,切了一些碎芹菜。 说是普通,有了这碎芹菜,那就大为不同了。因为现在的冬天极难见到绿叶,这芹菜还是因为她得皇上夸奖。 司农司特地送过来的,温泉庄子种子,极为难得,以前可没有。 她猛地反应过来,先给陈星矅把脉,见这人吓的三魂丢了两魂。 不禁笑道:“并不是你的病严重了,你只是芹菜过敏而已!” 待她解释完过敏症状,又开了一药方,让月见去熬药。陈星矅暂时留在这里等药来。 她继续吃面片汤,陈星矅在一旁又是急又是怕,自己没变成重症患者?不会凄惨地死去? 就在这时,后窗突然闪过两道人影。陈星曜忙站起来指着后窗哇哇大叫。 沈冬素回头一看,是一面镜子。 忍不住笑道:“你也被你的模样吓到了?放心,过敏症吃了药很快就消了。” 陈星矅大急,还想再说明白些,房间门猛地被踹快,两个黑衣人极快速地冲了进来。 陈星矅第一反应是躲,但想到沈冬素要是死了,搞不好他就得一辈子顶着这个猪头脸见人。 且沈冬素是个女子,他好歹还会些拳脚功夫,便又挡到沈冬素身前。 那黑衣人一看这么个猪头脸在这,同样吓一跳,但很快就反应过来。 其中一人一脚踹到陈星矅心窝,将他踹的撞到墙上又摔到地上。 沈冬素确实不会功夫,但她反应快啊。在陈星矅挨打的时候,她快速端起桶里的炭灰。 往其中一人脸上扔,那人一刀拍开,结果拍的炭灰乱飞,迷住了他的眼睛。 顿时拿着刀四处乱砍,沈冬素一猫腰就往门前跑,一边跑一边大喊:“来人啊!有刺客!” 只要跑出去,有月见、甲四和禁军们,就安全了! 眼看就要冲出大门,她只觉寒毛倒竖,背后一凉,本能地趴到地上。果然,刺客的一刀落空。 刚才若不是她极灵的第六感预警,这会那一刀就砍在她背上了。 而她这一趴,也彻底失去逃走的机会。 又一刀刺来,她就地一滚,只觉得摸到一块软肉,却听到一声嚎叫,竟然刚好摸到陈星矅肿成馒头一样的脸上。 陈星矅才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痛,就见眼前一道银光闪过,他本能从地上捡起一个东西就挡。 正是他之前坐的小凳子,结果那一刀威势之强,砍断了凳的腿,刀锋威力不减,一刀砍断陈星矅的手腕。 整只右手齐腕而断,就那么落到沈冬素眼前,陈星矅也不是痛昏了,还是刀太快没有感觉,他竟然愣在原地。 沈冬素一把捡过断手,同时捡起被削的尖细的凳子脚,用力地刺进刺客大腿动脉处,猛地一划,血流如注。 那刺客一声闷哼,想挥刀,却发现已经使不上力了。 说起来好像过了很久,其实从陈星曜看到人影,到沈冬素划伤刺客,前后不过几十息功夫。 正因为速度太快,所以短短时间内才发生了这么多事。 而在这时,甲四赶到,极快的速度将两个刺客制止。 沈冬素大叫道:“别让他们死了!” 甲四反应很快地卸了刺客的下巴,果然看到牙里面藏的毒药。 直到这时,陈星矅才握着自己断掉的手腕,汗如雨下,满眼绝望,痛苦哀嚎着。 他竟然被砍旧了一只手! 没了一只手,他就是废人一个。 陈星矅只觉天都塌了,他就算治好了病回到陈府,也是废人了。 就在这时,他像听到天籁之音一般,听到凌王妃用极冷静地声音道: “取我手术箱来,准备手术!取些冰块,把这只手冰住。” 又安抚陈星矅:“你别哭,别激动,我保护把你的手接回去!” 看到赶来的许元青,她快速道:“你给我打下手,快,把他的手接回去!” 又对另一个太医喊道:“煮一剂麻沸散来!” 那太医一愣:“回王妃,我们没有麻沸散的药方啊!” 沈冬素冷静道:“找月见,她哪里有。” 太医顾不得惊讶,凌王妃竟然有麻沸散的药方?忙去找月见。 沈冬素令许元青脱了陈星矅外面的厚重衣裳,将整个小臂露出来。 自己打开药箱,许元青只看到里面大大小小,模样怪异的刀具,也不细问,只留心观察。 很快麻沸散煮过来,陈星矅喝完,这人不知是因为几种痛加一起,导致身体异变。 还是因为想亲眼看着自己的手接好,竟然熬了许久才失去意识。 还在怀疑这麻沸散药方的太医们,这下确信了,竟然真的是麻沸散! 凌王妃这里到底还有多少药方?不管是麻沸散还是治瘟疫的特效药,但凡哪一个拿出去,也是举世皆惊啊! 凌王妃竟然一直这么低调!怪不得皇上这么信任凌王妃。 太医们都没走,想亲眼看看凌王妃是怎么接断手的。 他们只听说过,有神医能接断手断腿,便是开膛破肚,也能缝合好。 但从未亲眼看过,今日可算是见到了。 沈冬素取出早先准备好的羊肠线,先将断手和手腕之间的血管,在这期间,许元青一直帮着对好。 她则专心缝合,然后是缝肉,再是缝皮,一层接一层。 手术期间,所有人都鸦雀无声。 静的除了外面的雪落到屋顶,打到松针的声音,北风呼啸拍打窗户的声音,再没有别的声音。 太医们眼也舍不得眨地盯着沈冬素翻动的手,说实话,在此之前,他们都不相信,凌王妃真能把这只断手接回去。 军医治疗断手断脚的将士,就是拿烙铁把断肢处烫住,不再留血,然后等伤口自己结痂。 从来没有人试过把断掉的手或脚接回去。 当沈冬素缝到最外层的皮肉时,太医们不得不信,凌王妃真有这神仙手段! 直到沈冬素收起针,许元青才小心地问:“王妃,那缝合的线,不能取出来吗?” 本就熬了半夜,又经历刺客,又做了一场手术。 沈冬素只觉心身皆疲,累的全身酸软,轻声道:“用的是羊肠线,不用取出来。” 许元青看出了她的疲惫,不打算再问,但他开了一个头,太医们岂能按奈得住。 七嘴八舌地问起来:“这只手还能恢复如常吗?” “能通血吗?会不会黑紫坏死,还要再砍掉?” “这断手多久的能接上?断几天的还能接吗?” “能接别人的手吗?还是必须是本人的手?” …… 三十二个太医,这么一小会,能问出十万个为什么来。 沈冬素哪里还有力气一一回答,示意他们安静:“大家有什么问题,今晚好好想一想。” “明天我专门开一场关于外科手术的讲座,大家统一问。” “现在,今晚要有人值夜,守着陈星矅看他的情况。” 许元青忙道:“我来。” 沈冬素点头:“好!那就交给你了,若有突发症状,及时叫我。” 睡觉前她见的最后一个人是甲四:“那两个刺客千万别让他们死了。” “立即将消息上报朝廷,就说这刺客是来刺杀本王妃和陈世子的。” 甲四瞬间明白她的打算,这是要让陈府和皇后失和啊! 答应了之后,甲四内疚地道:“是属下保护王妃不利……” 沈冬素不待他说完就打断道:“你来得已经够快了!是这刺客狡猾,竟然这么顺利地找到我的房间。” “看来禁军之中有人指路,你在我这内疚失职,不如赶紧去把这些人抓出来。” 甲四有些诧异地看一眼沈冬素,见她确实没吓到,也没有要发怒,或是要离开北区。 甲四不禁有些奇怪,他以为自己早就看懂了小王妃,这会才发现,自己根本就看不懂她。 王妃在王爷面前,明明是那么柔弱,好像什么事都需要王爷拿主意。 怎么王爷不在身边,王妃就能独当一面了呢?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你在时,我打不开瓶盖。你不在时,我能把敌人的天灵盖拧下来! 可惜甲四没听过,否则一定会觉得,这句话就是来说王妃的! 第182章 凌墨萧对皇后的反击 对于沈冬素来说,要说一点了没吓到是骗人的,那场刺杀她可谓是死里逃生,眼睁睁看着陈星矅的手被砍下来,血飞溅了一身。 可在北区的这段时日,她见过太多生死,胆量好像练大了,虽然依旧心有余悸,但完全没到要被人安慰的地步。 再说,害怕这种情绪,只会在最亲近的人面前表露。 就像孩子摔跌了,只会趴在母亲怀里哭,绝不会跟一个外人哭。 沈冬素便是再心慌,在甲四等人面前,还是会强装镇定。 除非…… 她有些难为情,如果凌墨萧在这里,她倒是会说一说真实想法。 甲四走后,她匆匆收拾一下就上床,眼皮似有千斤重,后脑勺才靠到枕头上,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半睡半醒间,她只觉面前有道黑影,她吓一跳,猛地坐起拿枕头下的匕首对准黑影。 结果看到的是月见内疚自责的小脸,她无力地放下匕首,再次倒下。 轻声道:“你是不是想像甲四一样检讨,保护不周,害我遇险?” 月见点头:“我不应该离开你的,王妃,以后我要寸步不离地守着你。” 沈冬素无奈往床里面一滚,拍拍床外面:“那你上床睡觉,贴身保护。” “我真的好累,求你了,你这样站在我床头,我会做噩梦的。” 月见犹豫了一下,脱了外袍上了床。她本来僵直着身子不想睡的,结果才躺好,沈冬素就滚过来抱着她的手臂。 “你好暖和!我正愁暖不热被窝呢。别多想了,这是场意外,快睡觉。” 月见只觉眼眶发热,头一回有这样的感觉。王妃应该治她的罪啊! 应该骂她,罚她,勒令她反省。而不是像这样,这么信任地抱着她的手臂沉睡。 反而安慰她。 月见悄悄转头,看着沈冬素沉睡的脸,眼下的乌青很明显,王妃从进到北区,每天睡觉不到三个时辰。 王妃确实很累了。 她轻轻地替沈冬素盖严实被子,心中暗暗发誓,这一辈子,她都会拿命来保护王妃! 沈冬素在这睡的香甜,皇宫中,皇后却是彻底未眠,派出去的杀手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 是失败了吗?这个沈氏还真是难杀啊!又一次失败了。 皇后倒不担心杀手会被审出什么,都是有经验的杀手,失败就会服毒自尽。 她只是觉得太过憋屈,怎么会这么轻易就失败了呢?既没探出沈氏背后的家族线索,也没把凌墨萧引进局内。 就这么放弃她实在不甘心,难道只有全长安都陷入瘟疫之中,才能让那贱人露出破绽? 皇后觉得再观望几天,切实打探一下那特效药的功效,若治瘟疫做到药到病除。 那她再拿瘟疫做文章也无用,只能另想法子。 可皇后没想到的是,那两个杀手不光失败了,还败的很惨。 翌日早朝时,凌王上奏了一个满朝皆惊的消息,昨夜北区禁区中来了刺客。 凌王妃和陈世子遇刺,凌王妃受了轻伤,陈世子伤势甚重,被打的面目全非,且砍断了一只手。 陈星矅被接上了手之事,凌墨萧暂时没说,因为还需要一段时日,才能看出来有没有真的接手。 他不想现在说出来引起哄动,万一到时候手没长好,舆论会于沈冬素极为不利。 身体才好一点的陈国公,吓的当堂痛哭,求皇上准他把陈星矅接出禁区。 皇上自然不准,只说厉害的太医都在禁区,在那里反而利于陈星矅养伤。 陈国公便请求让陈家派人去照顾陈星矅,这个皇上同意了。 皇上令凌王和大理寺一起查禁区遇刺案,凌墨萧特地没说明刺客的目地。 是奔陈世子来的?还是奔凌王妃来的?或者是来偷治瘟疫的特效药的? 之所以把大理寺牵扯进来,因为凌墨萧决定反击皇后,需要一个见证人。 他查瘟疫案虽然还没有明确证据,且去江南的人还没消息传回来,所以他要让皇后自乱阵脚。 让她做的多错的多,打草会惊蛇,但惊了蛇才能抓蛇。 凌墨萧以极度信任大理寺卿的态度,把自己查到的信息给了他。 又表示自己离开长安好几年,且查案的事情还是大理寺更专业。 大理寺卿很满意凌王的态度,以后让他们配合太子查案,太子明明什么都不懂,还爱乱指挥人,事情没办好,又把责任推到大理头上。 若太子也像凌王这么懂规矩,他们这些官员办差将轻松多了。 大理寺卿对士族错综复杂的关系了如指掌,很快从凌王的资料中抓到一点。 那就是最早发现病症的闽州病人,不是走陆路来的,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走水路。 但水路从闽州到长安,得到江南才能走运河,在江南之前的路途,也不是走陆路,只剩一种可能,走的海上。 发现这个真相,大理寺卿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很可笑,在皇后和太子手上,闯过来的亲王,怎么可能单纯? 凌王根本就不是信任大理寺,而是故意把大理寺牵扯进局!让他们来揭发这个真相。 能走海运的只有那几家士族,可哪一家,也是大理寺招惹不起的啊! 得罪其中任何一家,他的官运算是到头了。 若老天能听到,老夫撤回上一句话,还是太子更好糊弄啊! 大理寺卿决定踢皮球,把海运之事,只告诉凌王,但说没有实证,所以他们不敢报给皇上。 他以为凌王会扯皮,会让他去查证,没想到凌王竟然很有担当地说,大理寺负责查,上报和揭发的事,由他来做。 大理寺不敢得罪的人,他敢!大理寺不敢审的案子,他来! 大理寺卿再一次抬头看天,老天爷,我又错了,还是跟凌王当差更好! 有了凌王的承认,大理寺查案大胆多了。 然后他们就查到,北区最早发现瘟疫的地方,就是陈星矅藏身的那个区。 呃,这一点凌墨萧只能说是上天相助,因为他让人把陈星矅丢到北区时,真是随便找个暗桩的住处关押的。 根本没料到,皇后把病人也抛到那个区。 凌墨萧心一顿,有意往陈家上引:“大人是怀疑,陈世子在北区,除了躲避逃离幽州之事,还有暗中负责散布瘟疫?” 大理寺卿干笑两声:“可陈世子才被人刺杀,这就相互矛盾了啊!” 凌墨萧冷笑道:“怎么会矛盾?要么就是苦肉计,要么就是,灭口啊!” 敢灭陈府世子的口!大理寺卿双眼大睁,若此事背后真是皇后和太子,那他们的牺牲也太大了。 凌墨萧又提出一点:“也不知陈国公是否知道?呵呵,这侄子再亲,也比不过儿子啊!” “陈国公对本王有些误会,这事若本王告诉他,他定以为本王有什么诡计。” “还请大人拿着证据,将此事告诉陈国公。” 见大理寺卿目露迟疑,凌墨萧很是老道地说: “若背后主使真是那一位,大人此举,可就是卖陈国公一个人情了。” 大理寺卿眼睛一亮,是啊!若真是皇后,皇后连陈世子都杀,明显是要弃车保帅。 但陈国公是怎么想的呢? 陈国公怎么想的呢?他在想当年送妹妹进宫的时候,真应该头一个晚上把她掐死。 然后随便从庶出的妹妹中挑一个代替进宫,这样庶妹好拿捏、听话,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无法无天。 之前你做的事你能说是为太子,害宫妃、杀皇子,你能说是家陈家,害跟士族对立的官员勋贵。 但你现在做的事,纯属自己发疯! 此时,陈国公正在皇后宫中咬牙质问她。皇后开始还不以为意,冷笑道: “本宫派人去请你的时候,你说没时间进宫。这会又来本宫面前指手画脚做什么?” 陈国公气怒地问:“昨夜禁区刺客,是你派的?” 皇后也不打算瞒他,她的死士刺管路本来就出身陈家,她就是瞒着,陈国公查一下也能查到。 “是啊!本宫就是要那贱人死!怎么,难道哥哥不舍得她死?” 陈国公气得仰倒:“你知不知道你派的人失手了?” 皇后点头:“当夜没消息传回来,本宫就料到了。放心,他们被抓会自尽的……” 陈国公恨不得扇她一巴掌,但她是中宫皇后,他没办法打。听暴怒地打断她的话: “他们没死!现在落到大理寺手中。” 皇后闻言也只是脸色微变,转念就不以为意。沈贱人又没死,就算杀手审出来什么,她也能逃避。 但陈国公接下来的话,让皇后大惊。 “你的人没伤到凌王妃,但是,但是杀到星矅了啊!他们砍掉了星矅一只手!” 皇后脸色大变,头上稳稳的凤钗步摇都晃动了几下。 “不可能!他们都认识星矅,怎么会误伤星矅?” 说起这个陈国公是即气怒又无奈,他已经查明昨夜的情况,怎能想到天下有这样的巧事! 陈星矅因感染瘟疫,消瘦了很多,体形大变样。 又因吃了芹菜,脸肿的面目全非,刺客在情急之下,根本就没认出他来。 陈国公说完陈星矅受伤经过,恨恨地警告皇后: “你若再也乱来,我亲自上书皇上,送你去西山行宫孝敬太后!” 皇后大惊,不自觉地惊呼道:“哥,你不能这么做!” 陈国公骂道:“你还知道我是你哥!再放任你胡来,陈家人都要被你害死了!” 陈国公才离开皇宫,就被大理寺卿拦住,客气地将凌王交待的话告知。 虽然陈国公生皇后的气,但他知道陈星矅受伤之事,并非皇后本意。 同时得到一个重要消息,大理寺卿查到瘟疫的源头是走水路来的,那很快就会查到皇后头上。 他感谢了大理寺卿,本想再进宫,又怕频繁进宫见皇后惹人怀疑。 便写了封手书让人送进宫:“大理寺和凌王已经查到闽州来人走海上。” 看到这封手书,皇后瞬间一惊,别的问题都是小问题,可传播瘟疫可大事! 真要查到是她,说不定士族都不会再支持她,皇上就算不能废了她,像陈国公说的,把她送到西山孝顺太后还是极有可能的。 她左思右想,令人把方容放出来。 方容这个皇后贴身女官被关到掖庭多日,那些被皇后害过的嬷嬷宫女,都把气撒到她身上。 她早就被折磨的遍体鳞伤,人带到皇后面前的时候,皇后只觉不敢置信。 这才多久,怎么人伤成这样了? 想到还要用她,皇后声音放软道: “你受苦了,本宫一时气头上,那些贱人怎么敢这样对你?你放心,本宫会替你报仇的。” 方容颤抖着,态度极谦卑地道:“多谢娘娘,奴婢没有吃苦,是奴婢无用,娘娘责罚的是。” 皇后见她态度极好,并没有怀恨在心,放心地道: “本宫这里有一件要紧事交给你办,办好了,本宫赏你白银千两,赐还良民藉,准你出宫。” 方容大喜,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出宫,成为自由身。 连连磕头道:“奴婢谨听娘娘吩咐。” 皇后便将大理寺查到闽州来人是走海运之事说了,低声道: “此事是你一手经办,本宫令你,把此事知情人都灭口。” “船是卢家的,把卢家的人留下来。” 方容瞬间明白皇后要做什么,她要把这事完完全全地栽赃给卢家! 诚然,卢家也不清白。 方容现在不敢不应,上一次只是答应的迟疑了些,皇后便怀疑她,将她送进暗无天日的深渊。 这一次,自由唾手可得,她岂能迟疑! 当即恭敬道:“娘娘放心,奴婢一定将那些人处理好。” 皇后很满意,想想自己身边几个得力之人,施姑姑去了沈家村,一去不复返,现在人又跑到滇州去了。 陆方舟去了沈家村,什么有用的消息也没查到,她要调他回长安,他又说怀疑沈家村藏有线索,还要再查。 兄长生她的气,陈家人她暂时用不了,只有一个方容还能办些事。 皇后不知道的是,凌墨萧早就查到方容,方姑姑作为皇后最信任的女官。 正好在瘟疫期间被关押掖庭,此事本就蹊跷,凌墨萧岂能放过。 一听皇后将方容从掖庭召回,他就明白,这是打草惊到蛇,蛇在想法子躲了。 他没有自己动手,而是让大理寺卿派人去守着,他查到的海船水手。 大理寺很快得手,抓到来灭口的刺客。 而凌墨萧抓到出宫坐镇指控的方容,看到推门进来的不是接头人,而是凌王。 方容便知道自己败了,她出奇地冷静,见凌墨萧示意护卫上前,她甚至举手张口让他们看。 “我没藏毒,也没有利器。” 这反应到出乎凌墨萧的意料,这个方姑姑的气度,还真不像皇后的人。 第183章 把皇后赶到西山 凌墨萧看着平静的方容,心一动,想到一个可能。 挥手示意众人出去,房中只有他的方容,他才淡淡地问:“方姑姑求什么?” 方容笑了,凌王果然聪明,跟聪明人打交道省事多了。若是太子,她就得想别的法子了。 “求活,求良民籍。” 凌墨萧失笑:“这太简单,简单的让本王不敢相信。” 方容轻叹道:“可娘娘给我的也只是这些,对了,还有一千两赏银。” 凌墨萧挑眉:“既能从皇后那里得到,为何还要跟本王交易?” 方容冷笑:“王爷何必明知故问?今日我来灭口水手,明日自有旁人来灭我的口。” “相比起来,奴婢更信王爷的承诺。” 凌墨萧笑了:“本王承诺,事成之后,给方容姑姑自由身,良民籍,赏银千两。” “但是,姑姑得让本王知道,这个交易值不值?” 方容淡定地从袖中抽出一份名单,放在两人中间的桌子上: “这是经手闽州病人到长安的涉案人员。” “包括地方官和海商、水手,还有卢家。” 凌墨萧警惕地看着她,悄悄取过名单,打开一看,卢家的人都是被赶到江南的三房。 其中卢三公子的名字,赫然写在名单上。 他心一惊,从头看到尾,没有莫修谨的名字。看来卢三公子知道此事关系重大,并不信任莫修谨这个外姓人。 如此甚好,若莫修谨被牵连到这件大案中来,想救他脱身,必费一番波折。 再被人查到莫修谨和沈冬素的关系,就更扯不清了。 凌王不知,卢三公子经手皇后的差事时,莫修谨正在对付罗家人,所以卢三公子才没让他参与。 见凌王面色凝重,但出奇地冷静。并没有抓到皇后把柄的惊喜。 方容心中一叹,若凌王是皇后的亲儿子,她们这些太子党,也不会过的这般艰辛了。 怕这一份名单不足以取信凌王,方容又道:“奴婢再送王爷一个消息。” 凌墨萧抬头看向她,只听她道: “皇后做这些事确实是要拖王爷下水,但她更想要的,是逼出王妃背后的势力。” 凌墨萧心中好笑,若事后皇后知道,沈冬素背后压根没有势力。 她实打实就是沈家村农女出身,不知皇后会不会气到抽自己。 但在方容面前,他是不会表露出来的。 镇定道:“那皇后要失望了,王妃背后的势力,不是那么容易逼出来的。” 方容心中一惊,凌王妃果然非同一般。所谓农女不过是个幌子,她背后的势力之大,超出想象。 但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这时凌墨萧又道:“还要劳烦姑姑做一件事。” 方容点头:“王爷是想让奴婢在大理寺指证皇后?” 凌墨萧摇头,事关皇后,事情自然不会闹到大理寺。 “本王要你,在皇上面前指证皇后。” 方容目光幽幽地看向他:“可背主的罪名,奴婢一样得死。” 凌墨萧眼眸幽深道:“你必须得死!” 方容心一凉,难道真的没有我的活路了吗? 这时却听凌王又道:“方容必须得死,但你可以活下来。隐姓埋名,远走他乡,彻底逃出陈家的势力范围。” 方容这一刻体会到了什么叫大悲大喜,猛地站起来道:“奴婢定不负王爷所托!” 方容背叛着实超出凌墨萧的意料,据他所知,方容对皇后极为忠心。 难道是她被罚进掖庭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才让她背叛的? 凌墨萧也有想过,方容是假装投靠,实则替皇后打探情报。但方容并没从他这里打探到什么情报。 大理寺救下那些水手,方容的用处也不大,所以凌墨萧赌得起,且看方容会如何选择。 凌墨萧没有看到,悄悄走出茶楼,戴上帷帽的方容,默默地从胸口取出一个小荷包。 里面是一块号码牌,那是北区禁区,病死病人的号码牌。 在病人死后,会被禁军分送至坊正处,然后坊正再分发给病人的家人。 方容死死握着那块号码牌,点着蓝色的点,代表号码牌的主人,是个男子。 她双眼中闪过恨意和自责,是我害死了你。 是我助皇后,把瘟疫散布在北区的,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惩罚。 我要替你报仇,哪怕丢了命,也在所不惜! 有了水手和方容给的这份名单,凌墨萧有五成把握能把皇后赶到西山行宫去。 之所以是五成把握,因为皇后背后是陈家。 所以下一步,得让陈国公闭嘴,相信有了陈星矅的事,陈国公也觉得皇后还是离开长安比较好吧?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凌墨萧又做了一件事。他再一次让大理寺卿给陈国公卖个人情。 这次的人情是,查到的线索发现,在北区传播瘟疫的人,是陈星矅! 大理寺卿别有深意地道,这侄子再亲,也比不上儿子! 太子去皇陵这么久,皇后自然要找替罪羊。 陈国公开始是不信的,但当大理寺卿给他看了切实证据,跟卢三公子联络的人,正是陈星曜。 甚至陈国公自己还在陈星曜的书房,发现两人往为的书信,那些信之前看着正常。 但现在有了瘟疫,稍一牵扯,就能变成两人暗中协商的证据。 像陈星矅问卢三公子,送的东西什么时候到? 卢三公子回信,走的海上,很快就能到。 陈国公记得陈星曜是问卢三公子,要江南的新奇玩意,但这时间线一对,你说是要闽州的病人,也能对上。 陈国公这才急了,他急忙进宫见皇后。 就在这时,凌王正在皇上面前揭发皇后,在北区散布瘟疫之事。 很快,皇上宣皇后过来对质,同来的还有方容。 此时的皇后信心满满,经手之人都被灭了口,凌王就算查到,也没有证据。 没有证据,是治不了她堂堂大夏皇后的罪的。 结果凌墨萧直接说,方容就是人证。 在皇后惊讶的注视下,方容跪下承认,皇后令人从闽州带病人到长安,全程都是她经手安排的。 又将皇后是为了将凌王妃困在禁区,激怒凌王,将瘟疫蔓延之事,栽赃到凌王和凌王妃身上。 皇后气的大耳刮扇方容:“本宫待你不薄!你为何要污蔑本宫?” 皇上怒斥,让皇后住手,让方容接着说。 方容还说,皇后还藏了不少病人的东西,随时都能在东区传播瘟疫。 但因为凌王妃及时研制出了特效药,她知道瘟疫传的越广,凌王妃的名场就越好。 这才没在长安城传播,又将自己几时得到命令,怎么联络卢家用海船拉人。 等等细节一一道出,且还拿出自己给那些人写的手信,还有那些水手也没死。 诛多证据在前,皇后不认也得认。 皇上令人宣陈国公进宫,凌墨萧和大理寺官员,在一旁旁听。 就在皇后脑子飞速运转,想着脱身之计时,突然有一太监悄悄往她手里塞了张纸条。 皇后心一定,认定这是陈府的人,哥哥果然不会不管她。 她借口更衣离开,打开纸条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不可牵连太子! 星矅人在北区,不会有事。 只是简单两句话,皇后却明白写这纸条之人的意思。 再一想方容刚才的指证,明显还留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凭她的手书,根本指控不动卢三公子。 这上面还有一个人单独跟卢三公子联络的,是太子?还是星矅? 其实是皇后自己,便皇后可不想承认。这件事传出去,她的名声算是毁了。 所以她得想办法让自己承担的罪名最小,纸条上的意思是,不能半太子牵连进来。 而星矅恰好事发时在北区,现在又受了重伤,染了瘟疫,就算把他牵连进来,皇上一时半会也伤不到星曜。 太子就不同了,皇上一声令下,从皇陵回来,或打或骂或罚,太子那岌岌可危的地位就更不稳了。 皇后很快有了决断,她很是感谢兄长顾全大局,知道只要太子不倒,陈家就不会有事。 她在净房中脱簪,跪到皇上面前请罪。 同时说出,陈星曜就是此案的另一个主使人。 她说完就听到背后传来一个踉跄声,转头一看,只见陈国公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国公有不跪权,但这一次,陈国公跪了。 他唯一的儿子重伤,生死难料,后还断了一只。 而他的妹妹却要送儿子去死! 他请求皇上重新彻查,因为那时陈星矅人在幽州,根本不可能跟此案有牵连。 皇后大惊,不明白为何兄长才给她写过信,现在又反悔。 她正要找那个纸条给陈国公看,打开却看到的是一张白纸,上面根本没有字迹。 这一刻,皇后什么都明白了,这绝对是凌墨萧搞的鬼! 只有沈冬素那个妖女贱人,能用巫术做出写出字,事后字体又消失的药水来。 这种药水她曾经让施姑姑为她制过,为此害死了不少异己,没想到有一天,有人用这个方式害她! 她怒视凌墨萧,指着他骂道:“是你!都是你害本宫!” 凌墨萧一脸无辜:“皇后娘娘,案子确实是臣和大理寺一起查的,但这些证据没有作假,臣如何害到娘娘?” 又一脸担忧地道:“因为瘟疫案,臣的王妃还在禁区受苦,臣为何要害娘娘?害我王妃?” 旁听的大理寺官员都觉得皇后在胡搅蛮缠,这事跟凌王有什么关系? 是你自己犯下这种灭绝人性的大案,证据面前,还往别人身上栽赃? 幸好凌王妃研制出特效药,要不然还不知道这瘟疫在长安要闹多大事,要死多少人! 皇后又看向陈国公,只要陈国公肯出全力保她,以陈、卢两家的势力,她会像之前一样,顺利脱身。 结果这次陈国公却没看她一眼,就在她说出陈星矅名字的时候,陈国公对她已经是心如死灰。 你连唯一的侄子都能害,还有什么事是你干不出来的?再这样放任皇后胡闹,整个陈家都会被她拖累! 很快,方容带人在皇后宫中找到卢三公子的回信,信上切实表明,是收到皇后的命令。 大理寺又查到,陈星矅回长安那一天,长安城已经封城了。 呃,这当然也是凌墨萧给的线索。 所以确实此案跟陈星矅无关,但他做逃兵的事,还要惩戒,只是念他在禁区染病又重伤,待出了禁区再惩戒。 皇上又宣来卢国公,把证据往卢国公面前一掉,一看三房都被撵到江南了,还敢干这样的事! 当即表示三房所为,跟卢府无关,任凭皇上处罚。 三房先有三老爷染花柳病,害得贵妇圈的名声都受损,太后也因此事去了西山别院。 现在卢三公子为了巴结皇后和太子,又犯下这样的大案子,卢国公恨不得自己去江南了结了这一家祸害! 别的事他能承担责任,士族在地方上什么事干不出来。但你把瘟疫往长安传播,这是他能顶下来的? 事情一传开,得罪的可是全长安的勋贵和士族! 就这样证据确凿,而皇后还担心会牵连太子,又因方容的背叛,和陈国公对她的不理睬。 让她头一次心虚,竟然不再诡辩,一脸我都脱簪请罪了,皇上你看着罚吧! 哪凌墨萧所料,皇上果然还不想跟士族彻底撕破脸,只罚让皇后去西山别院给太后尽孝。 卢氏三房全部发配边关,是的,士族子弟,犯了这么大的案子,也不会有死刑。 若皇上真的要判卢三公子死罪,那所有士族都会来反对,因为不能开这个先河。 皇上得到的好处是,让卢家的海商经营权给了内务库,也就是充公了。 这一点让卢国公心头滴血,可没牵连到卢家,也算庆幸。 丢了海商就丢了,反正卢家有底子在,过个几年就能再建一支海商船队。 皇上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北区并没有死多少百姓,凌王妃还研发出特效药。 陈、卢势必因此事不和,且其势力还被重创。 皇后被送到西山,没了权力,以后再难干蠢事。 没了皇后在背后乱来,太子也会安分很多。 皇上觉得,这个结果他很满意。 但凌墨萧不满意! 太便宜他们了!太子没受处罚,皇后也只是去西山别院而已。 卢三发配边关,陈家唯一受到实质伤害的,还是陈星矅。 而北区死了那么多百姓!那一筐筐的号码牌,代表的就是一个个百姓的性命。 在这些上位者眼中,他们不过是博弈的棋子,他们的命根本算不上什么。 凌墨萧目光幽幽,皇上更在是在求稳,想在稳中蚀食士族,分裂士族。 但这样太慢,且根本撼不动士族这尊庞然大物。 就在他思索着,该如何让事情的影响更大时,去运河找船的人终于带回了消息。 一个引得满朝皆惊,天下震惊的大消息。 第184章 运河上面的一船死尸 运河之上,结了厚厚的冰,往返的货船,要么赶在结冰期之前空船回码头。 要么被迫搁浅在运河上,只能等开春冰化之后,再回码头。但船上的货物,船员都会找脚夫搬下去,空船留在运河上。 因此即使是结了冰,运河上面也热闹的很。 被搁浅的船只中,有一艘船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艘船的吃水线很深,也就说里面装了很多货物。 但船被冰冷住之后,一直没人下船卸货。 开始总有脚夫在附近打转,等着扛货赚点辛苦钱,一连等了几天,船上也没动静。 更让要奇怪的是,这船也没炊烟,难道是船工早就下了船,把一船货放在这里? 等有人认出这是卢家的海船,普通人虽好奇却也不敢过多打探。 可这船在运河上停得太久了,渐渐地就有一些胆子大的宵小之辈想上船摸点鱼。 摸点鱼,也就是趁船上没人,上船偷点东西。 几个胆大的宵小相约,在夜深人静之时,登船。他们也知道卢家不能得罪,不偷大件,就偷一些小玩意。 没想到这一上船,却让他们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这船上压根没有货物,而是装了满满一船的人! 除了上层是船工居住地,还算宽敞,底下几层塞得满满当当,挤得严严实实,把人当成牲口装箱子一样。 让这几人惊讶的不光是船上装的都是人,而是,这些人都死了! 冻得硬邦邦的,或是蜷缩着,或是在地上爬着,或是扒着门…… 每一个的死状都极惨,身体消瘦的脱了像,脸上身上长满了疮。遍地都是脏污的排泄物。 有男有女还有不少半大孩子,若不是天寒地冻,什么东西都被冻得结结实实,这船早就臭遍十里了。 上船的一共五个人,跟见鬼一样逃下船之后,就疯了。 他们上的是一般普通的货船,见到的却是人间炼狱。 见人就说运河上有鬼船,说满满一船的鬼。 都是一群宵小地痞,也没人信他们,但大家都本能地不再靠近那艘卢氏海船。 很快,上船的五个人相继感染病症,又没钱请医抓药,且因太过恐惧,已是半疯状况。 只有他们五人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那船上的人都是这么病死的,他们被船上的鬼缠住了! 瘟疫就这样由这五人开始传开,短短几日,运河沿岸的几个小镇,都出现相同病症的病人。 当凌墨萧的人沿着运河找那艘船的时候,在当地官府的配合下,找到那艘卢家海船。 带着一众衙役上船一看,这个惊天大案正式被曝光。 这艘就是卢家的运奴船,同时也是帮皇后从闽州运病人的船。 病人中途下船,加速送到长安。而瘟疫已经在船上传开。 开始船长怕传开后贩奴之事会曝光,就不管,反正死几个奴隶也算不上什么。 他没想到瘟疫的传播会那么快,短短几天工夫,全船所有人都感染了。 然后又是今年的冬天提前到来,运河结冰,船长的信还没传出去,满船人就这样死在船上。 也不知是老天爷看不下去,还是卢家此举激怒了河神,就在县令带人从船上清理尸体的时候。 这艘老旧又因装了太多人,且被急冻在河的船,竟然开裂了。 像是被挤爆的木箱子一样,满船的尸体滚满运河。 据传,两岸围满了百姓,那尸体跟冰球一样,随着船只的残骸,在冰上翻滚。 像烟花爆开一样,滚得最远的一具尸体,足有一里远。 那场面,堪比传说中鞑子埋汉人,挖地万人坑。 接到消息的卢家人很快赶来,可为时已晚,除非他们把两岸几十个镇,几十万百姓杀光了。 否则任凭卢家权势滔天,也掩藏不了。 发现这一船死尸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前来观看的百姓,大多都受到惊吓。 而随着年关将至,这些在运河上讨生活的底层百姓,都选择赶紧回家,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生怕官府会不管不顾地查起案子,将他们都拘在此地,封了关卡,到时候回不了家。 随着这些百姓往家乡逃回,那瘟疫就这样被带到了大江南北各地。 这宗案子可谓是自皇上登基以来,影响最大的案子。 已经不能像北区的案子一样,算是皇家自己的事,把皇后送到西山就能了结了。都不用凌墨萧上折子,御史的折子已经像雪花一样往皇上案上递。 “卢家贩卖人口,从闽州、岭南等地抢夺百姓,卖到长安。这是动摇国本,请皇上严查!” 卢家的人反应很快,贩奴案确实是大案,凭卢家一家想逃过此劫很难。 他需要拖更多的人下水,首秀就是陈家。北区的瘟疫是皇后散布,这事已经在长安城传开。 卢家当即说,这艘船的人都是陈家要的,那瘟疫之所以在船上传开,也是皇后的责任。 船和船工确实是卢家的,但里面的货物却不是卢家的。 陈国公大怒,骂卢国公血口喷人。卢家干出贩人为奴这样遭天谴的事,陈家可干不出来。 卢国公反问他,那干出在长安城散布瘟疫的事,就不怕遭天谴了? 若是普通人,你还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干的事跟娘家没关系。 陈国公可不敢这么说,这么说不就是在指责皇上吗? 贩奴案曝光之后,整个江南道都被瘟疫感染,且瘟疫已经往河南道蔓延之事,也随之呈上皇上的案前。 就在冬至那一天,江南道漕运帮派发生民变,冲到县衙抢药,因为漕运很多工人都感染了瘟疫。 至于地方一霸卢家,已经被愤怒的百姓冲进卢家,抢一粮食和药,一把火烧了卢家几所宅子。 总之,民变已生,若朝廷再无动作,整个江南道都要沦陷。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幽州再送险报,鞑子攻城,急需援军。 皇上是焦头烂额,朝堂上纷争不休,有人说派重兵镇压。 有人说要以怀柔之策对待百姓,但根本是瘟疫不治,百姓就会变成暴民。 卢家不惩戒,朝廷就失了威信。 皇上趁此机会,头一回开起杀士族之令,那就是卢家三公子,抓到江南道,当众宣读罪证,杀头,以平息民怨。 开始还有士族不同意,说大夏建国数百年,都没有开过这个先河。 难道刁民闹事,就要杀士族平怨? 卢三公子已经被罚流放千里,还不够吗? 皇上气怔,凌墨萧当朝问那反对的郑国公:“听说你家和卢家有海商生意,也不知道江南道的百姓知不知晓?” 郑国公脸色大变,江南道卢家被暴民冲进去抢掠烧毁之事,已经在士族之中传遍了。 他们都没料到,之前从不看在眼里的贱民,发起恨来会这么大胆! 这会问凌墨萧这么一问,郑国公想到自家会遭遇同样的事,瞬间不再开口。 除了杀卢三公子,还要罚卢家万金,以用于治理江南道瘟疫。 卢家不服,坚持要报陈家下水,非说这一船人是皇后要的。 他以为皇上会顾忌皇家颜面,将事情大事化小的处理,以前士族在地方上犯了事,都是这样处理的啊! 只不过这次的事情确实大了些,可又能怎么样?死一船奴隶,死一些贱民,有什么关系? 卢家没想到,皇上对皇后根本没感情,正愁找不到削弱陈家的办法。 既然你们起了内讧那朕自然紧抓住这个机会不放,皇上以一种痛心疾首,大义灭亲之举。 剥夺了皇后的后位,打入冷宫。 同时让卢家上缴丹书铁卷,夺了国公之位。 又派大理寺前往江南道,彻查贩奴案。 卢国公傻眼了,他以为拖陈家下水,能减轻自己的惩罚。 没想到却是惩罚更重了,大夏开国以来,还没有上缴过丹书铁卷之例啊! 卢国公试图联合其他士族一起反对皇上,但别士族都知道,只是贩奴案还不当紧。 当紧的是贩奴案引得江南道、河南道都有了瘟疫,引发了民变,这可是大事。 并且卢国公彻底得罪陈家,皇后虽然打去冷宫,可太子还好好的啊。 谁能保证太子事后会不会为母报仇?现在的卢家就是个搅屎棍,谁敢沾染? 卢国公上蹿下跳也没用,且墙倒众人推,其他士族趁机都把那些暗地里的脏乱生意,往卢家身上推,都想跟卢家割裂。 当卢三公子被押送法场,在万千百姓的围观下砍头时,正值新年到来。 可惜这个新年是注定不好过的,上至皇族,下至百姓,除了不懂事的孩子,没一人有心情过年。 卢三公子被斩首,庞然大物卢家倒台,暂时平息了民怨。 莫修谨也在围观斩刑的人群之中,看着卢三公子被斩首,他知道他在江南的任务完成了。 但他还不能回家,因为……一阵猛咳,接着四面八方的百姓都咳起来。 是的,莫修谨也感激了瘟疫。 因瘟疫传播的太广,而凌王妃的特效药却太少,治疗根本来不及。朝廷依旧头痛不已。 年三十这天上午,北区禁区正式解封。 陈府的人来接陈星矅,陈星矅的右手已经长好,留了一圈疤,虽然看着跟寻常人无二。 但他自己很清楚,这只手再也拿不了刀,挽不了马缰绳,就连吃饭挟菜都费劲。 陈星矅心如死灰,自己成了废人一个。 沈冬素便教他训练左手,安慰他说,左手训练好了一样用。 人家独臂刀王,还是断了一只胳膊呢!照样打遍天下无敌手。 陈星矅对沈冬素的心思很复杂,有感激,有愧疚,还有好奇。 他终于问了那个问题:“你是不是小沈大夫?” 沈冬素一脸无语:“你才看出来?” 陈星矅:…… “我有眼疾。” 沈冬素,不,你眼睛没病,是心眼缺了。 “你不怪我吗?是我偷了你的特效药给太子。” 沈冬素挑眉:“你已经得到教训了。” 陈星矅看着自己的右手,苦笑一声,是啊!他已经得到教训了,教训来的这么突然,又这么惨烈。 让他开始相信宿命之说,怎么就那么巧,那一天他吃芹菜过敏,脸肿的面目全非,导至杀手没有认出他来…… 再后悔再愧疚也晚了,他真诚地对沈冬素道:“你救了我的命,又救了我的手。” “以后但凡有用得着我陈星矅的地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冬素好心提醒:“你从禁区出去之后,就要被问罪逃兵,说不定会发配三千里。” 陈星矅:凌王妃,你要不会安慰人就别安慰! 年三十禁区解封之时,正大门外围满了百姓,有来接自己家人的,更多的是来感谢沈冬素和众太医们的。 坊正带头跪下,百姓都跟着跪下,感激地说着,若不是凌王妃来北区。 这北区早就变成人间地狱! 这话可不作假,那艘运奴船上的惨况已经传遍天下,北区的百姓议论最多的就是。 要是凌王妃没来,没有及时建立禁区,没有研发出特效药,北区现在是不是也像运奴船一样,人都死绝了? 有了对比,他们对沈冬素的感激更甚,有不少人家私下给沈冬素立了长生牌。 沈冬素的医馆建设,百姓也是自发前去帮忙。 沈冬素上前扶起坊正,示意百姓们都起来。笑说,比起大家感激她,她更希望大家能时刻遵守防疫十禁。 瘟疫并没有完全过去,如今江南道和河南道瘟疫传说,说不定那一天又传回长安城。 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预防,做好个人卫生。看看现在的北区,多干净啊! 凌墨萧默默地站在人群外,看着在人群中,温柔浅笑的沈冬素。 这一刻,他有一种,自己珍藏多年的宝石,被世人看到的感觉。 与有荣焉!我的王妃,与天下任何一个女子都不同。 随着陈星矅回到陈府,他的断手被接上之事,也传开了。 一众士族子弟,像看什么新奇事物一样登门来看。 同进传开的还有,凌王妃有麻沸散药方,王妃不光能接断肢,就是开肠破肚,也能缝好! 然后事情就越传越玄乎,要不是沈冬素是女的,都有人说她是华佗转世了。 说她能做开颅手术,就差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了。 有人打听到,凌王妃的父亲断了一条腿,而她就给父亲做了一条假腿。 那假腿用的跟真腿无二,照样能走能跑。 等沈冬素被凌墨萧接回凌王府时,一路上遇到的人,看到她的马车,都在路边行礼。 开始行礼的都是普通百姓,沈冬素只当是因为自己治瘟疫有功,百姓感激。 后来见不少勋贵士族子弟,见到她的马车也停下行礼。 不禁好奇地问凌墨萧:“他们为何也这样感激我?” 凌墨萧握着她的小手,粗糙了不少,用大拇指在她手腕上转一圈: “都知道娘子能接断肢,是当世神医,岂能不行礼!” 沈冬素难免有些小骄傲,不过士族对她支持,那她开医馆,招收女弟子的事就会更顺利。 不禁心情大好,就在这时,听凌墨萧道:“冬素,我要去幽州。” 第185章 凌墨萧的表白 沈冬素转过头看向他,就听他用期待又忐忑地语气问:“你可要与我同去?” 马车外的月见和甲四听的诧异,王爷为何这么问?王妃自然是要同去幽州的啊! 这一瞬间,沈冬素的脑子也是转的飞快,即有为他终于能去幽州了而高兴。 若不是因为皇后诬陷她是巫医案,凌墨萧本该早就去了幽州的。也不会有陈星矅去幽州,当了逃兵事件。 可听他这问话,好像想让自己去,又不想让自己去。 她大胆猜想,难道是因为北区瘟疫案斗倒了皇后,大老板不需要自己了?想提前解除三年之约? 呃,倒也不是不可以,赔偿金付到位我是答应的。 可看头凌墨萧看自己的眼神,她觉得不应该是这个原因,那还能是什么? 猛地想到一个可能,那就是有比凌墨萧更重要的人出了事,需要她。 所以凌墨萧才猜测,她不愿意跟着去幽州! 沈冬素猛地抓住凌墨萧的手,焦急地问:“怎么回事?是我家人出了意外?是不是皇后派的人动手了?” “是阿沅姐吗?滇州那边出了事?还是小盼哥?卢家的事牵连到他了吗?” 凌墨萧缓缓抬手揉揉她的头发,安抚地道:“放心,他们都没事。” 心中很是复杂,即有小丫头就是聪慧,只是听他问话的语气,就能猜到大概。 又有,你心中在乎的人也太多了吧? 沈家村的人我认了,那阿沅姐、小盼哥,也比我重要? 见她一脸焦急,凌墨萧才轻叹一声,把运河上运奴船传播瘟疫案给说了。 一听江南道和河南道都出现大规模感染者,连光州都有了。 沈林钟封村封得早,目前沈家村还没事,但这种事谁说得好呢? 才从禁区出来的太医们,到杏林登记了,领了新的官服和官牌还有奖赏。 年三十的饭都不能和家人一起吃,立即就奔赴江南道了。 只有凌王妃被凌王拦下来,凌王没有一口回绝,因为他非常明白沈冬素的性格。 小丫头看似没有主见,做什么事都是赶鸭子上架似的。 实则她骨子里最是没有束缚的,她的行事跟别的女子,不,应该说,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有感觉,他若强行替她拿主意,那么两人的关系,怕是真的要在三年…… 不,是两年零一天后,变成合同上写的那样。 那时,不论他再怎么努力,小丫头已经认定他是固执自大,霸道强横的性格,绝不会再给他机会。 凌墨萧有时想想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他竟然要在一个小姑娘身上要这么多心思! 谋她为妻还不算,还要谋她的心,谋她心甘情愿,谋与她,此生共白头。 所以,他再一次抬头问沈冬素:“你要和我一起去幽州吗?” 沈冬素的表情很纠结,看他的眼神却带着讨好,这反应让凌墨萧有一瞬间的失神。 其实他已经有了准备,就算她不愿意,他也不会怪她。 小丫头最在乎的就是至亲,所以,他一直想成为她的至亲。她为了亲人,什么事情都愿意做。 听闻家乡有瘟疫,她自然不能心安理得地陪自己去幽州。 就在这时,沈冬素很突然地附到他耳边,温润的双唇擦过他的耳垂,温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脸颊上。 一个多月的分离,夜夜孤枕,思念在这一刻化成有形。 只是握着小手,已经满足不了他。 他正想一把将人拥在怀里,却听到这温暖的小嘴,说出最冰冷无情的话: “王爷,不能让外面的月光和甲四听到。您是不是也觉得,咱们提前结束合同比较好?” 反正皇后倒台了,卢家也倒了,陈家只在苟延残喘。一个瘟疫案,一个贩奴案,让两个庞大的世家,都惨败。 沈冬素觉得凌墨萧此次进京的目地已经达到了,他去幽州累积几年军功,太子之位迟早是他的。 与之相比,自己这个农女出身的王妃,对他已经没用了。 提前结束合同,他去边关立军功,自己回家乡治瘟疫,建医馆,开女子护工学院。 从此过上逍遥自在的富婆人生,并且,她这个凌王前妻也没人敢妻,也没人恨乱嚼舌根说她嫁不出去。 她在光州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要能力有能力,那日子,想想就好爽啊! 在长安这样步步惊心,一个不慎就坠入深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所以凌王要是想提前结束合同,她是一百个愿意的。 只是有点难为情,想到他要另娶旁人,她的心里涌现一股酸涩。 但这股酸涩,很快被单身富婆的逍遥生活给冲破。 沈冬素啊沈冬素,千万别为男人的一点温柔给迷住了心和眼,他可是凌王! 要娶侧妃、纳妾的!以后再当了皇帝,那是后宫佳丽三千。 你放着好好的院长不当,难道去当一个管后宫的皇后?呃,还不一定能当上皇后。 像她这样农女的身份,就算建再多功立再多业,当了皇帝的男人都无情,给你一个妃位养老就不错了。 这些问题沈冬素一开始就想的很清楚,所以她在这期间,一直坚守本心,把凌墨萧当成大老板对待。 保证自己又能完成任务,又能及时抽身。全当是一波投资,她除了投资了时间、名声和精神损失,别的损失就没了。 你说你中毒又残了腿,那我给你治好。 你说你没金子付不起赏金,那我帮你开工坊挣钱。 你说你因受皇后和太子的打压,寸步难行,那咱们就一起合作,把皇后斗倒…… 现在,你要去幽州,我要回家乡,你要提前结束合作,我也没有意见。 沈冬素满眼诚恳地看着他,我句句属实,保证事后不缠着你,不拿凌王妃的头衔生事。 可她没有从凌墨萧的眼神中看到喜悦,反而是伤心和愤怒,是的,这两种都不应该出现的情绪,同时出现在凌墨萧脸上。 让她有一瞬间的失神,我哪句没说清楚让他误会了吗? 正想再解释一下,马车突然停下,甲四道:“到王府。” 她才要说,下车再聊。 只见凌墨萧猛地拉过她的手腕,直接把人扛到肩上,跳下马车,不顾她的挣扎,一路奔进卧室。 把迎到后宅门前的纪嬷嬷等人给看红了脸,一群婢女在那掩嘴偷笑,纪嬷嬷挥着手骂道: “都别在这看热闹,去去去,烧好热水备着。” 看着自己准备的柳枝水,心中埋怨道,王爷也太心急了,再怎么急,也该让王妃先用柳枝水除过尘啊! 才从北区那地方回来,怎么着都该先除除尘才是。 甲四和月见同样在一旁看的呆住,王爷这是怎么回事?两人刚才在马车上干什么了? 这么干柴烈火,连天黑都等不及? 凌墨萧确实等不及,他等不及要好好问一问这个小丫头,到底还有没有心? 他把人重重地往铺了厚厚床褥的床上一摔,不等人爬起来,自己就欺身而上。 双手撑在她的两侧,目光炽热地看着她:“你说的可是真心话?” 沈冬素被他这样一扛、一摔,脑子还是懵的,眼前直冒金星,无措地伸手想抓住什么,结果抓住他的衣袖。 耳中嗡嗡响,在北区的这段时间没有吃好睡好,看来有点低血糖了。 也没听清他在问什么,赶紧回答道:“真心!绝对真心!王爷信我。” 凌墨萧的声音中竟然染上一丝绝望:“本王信你!” 你信我还这么生气?大老板真难伺候! 她转过头,却被他捏住下巴:“我问你要不要和我去幽州,你想到的就是提前结束合同吗?” 沈冬素想点头,点不了,只得开口道:“如此对你我都好,我要回家乡……” 他急促地打断:“我让你回!我让月见和甲四跟着你一起回,我让户部配合你治灾,你什么时候治好,什么再来幽州。” 沈冬素这才反应过来:“王爷是不想提前结束合同?” 凌墨萧头一回说出真心话:“本王从没想过那个合同!现在不想结束,三年后也不想结束!” “你是我的妻!这一辈子,你都是我的妻!” 沈冬素有点懵了,霸王条款啊!我能到哪里去打这官司?好像真找不到地方打。 还有,凌王这是对我表白吗?这真的大大出乎她这个合同的意料之外。 呃,合同他不认,那只能晓之以情了。 她认真道:“王爷,咱们之前说的可不是这样啊!” 凌墨萧再也不掩饰自己的心意,这段时间的分离,让他越发认清自己的心。 他早就喜欢上这个古灵精怪,又冰雪聪慧的小丫头。 早到,她在他的床上给他唱催眠曲,让他踏实地睡上一觉。 她第一次给他做点心,第一次给他拔毒后守了他一夜……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小丫头就这样一点点占据他的心。 凭他的身份地位,他要一个女人,还是农女,有何难的。 可他很清楚,他要的是这个鲜活的姑娘,而不是被规矩束缚的女子。 所以,他谋她为妻之后,还不甘心。他愿意慢慢来,一点点地谋她的心。 现在才知,这个小丫头简直就是没心肝! 这一个多月他想她想的快要疯了,而她却在才见面之时,就提出跟他分开! 得好好给她个教训! 凌墨萧反问她:“你不愿意做我的妻?为什么?” 沈冬素干笑道:“咱要不要坐起来好好说话?” 凌墨萧不动,反而又往下压了一点。她赶紧道:“这样说也行!” “哪个,我不是不愿意啊,是咱们的身体差别太大。” “这嫁娶要门当户对,齐大非偶,我不是王爷的良配,呃,王爷也不是我的良配。” 凌墨萧咬牙问:“你的良配是谁?” 沈冬素赶紧道:“说实话,我就没想过嫁人。我在沈家村的情况你也知道,天煞孤星的命格。” “我就想着开医馆,当女馆长,再收一些女弟子,当王妃可干不了这些事。” 凌墨萧忙道:“可以!本王准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沈冬素心中腹诽,你觉得你的话我还信吗?连签了的合同你都不认,这空口白牙的。 今天说答应我开医馆,明天又以王妃不能抛头露面拘着我,我找谁说理去? “那咱们的身体还是不相配嘛!” 凌墨萧沉思一息后问:“你觉得什么身份才配得上凌王妃?” 沈冬素想了想道:“最起码也得是三品官,或是有爵位的勋贵,再不济也要是士族。” 若是旁人这么说,凌墨萧会觉得她是在替娘家要官身,要爵位。 但沈冬素这么说,他却很清楚,小丫头就是在找理由。 他再一次肯定道:“好!咱们的合同还有两年,两年之内,沈家必出一个三品官,或是封爵!” 沈冬素大惊: “王爷您不带这样的!这样您会被天下人骂死的!您还说要削弱士族,咋能自己培养一个士族出来?” 沈家所有的亲戚都算上,学历最高的是莫修谨,秀才。但他有遗传病,不可能入官场。 名望最高的是沈父,因做水车名满光州,但凭这封爵也太魔幻了! 到时候不是凌墨萧被骂死,是沈家被人骂死。她定被史官写成杨贵妃之流,凭女儿得宠,鸡犬升天。 她可不想要这样的名声,她想当的是女馆长,培养一批优秀的女大夫,女护士,开大医馆。 她脑子转的飞快,既然拿门不当户不对说不服凌墨萧,那就换一招。 然后她就在低血糖的情况下,想到个昏招。 “哪个,王爷,这夫妻最好有感觉,就是爱情的感觉。” 然后她就发现凌墨萧的眼神,由愤怒的红,变成了饿狼似的绿。 俯身,托住她的后脑勺,一个缠长而热烈的吻,落在了她的唇上。 两人并不是没有接过吻,但那都是蜻蜓点水,还算克制。 而这个吻,让她知道什么叫素了一个月的男人。 要不是她知道凌墨萧不吃人,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要被他吃了。 赶紧是要将她吻化了,揉碎了,要融为一体似的。 吻的她发髻松散,衣衫混乱,他像攻城略地一样,从她的双唇到舌头,全部在他的强势攻击下,软成棉花糖一般。 活了两辈子,她都不知道,接吻还能吻的这么热烈,吻的她好像连自己的意识都没有了。 也不知两人是怎么吻的,由开始的她在下他在上,最后变成她坐到他怀里,从床上滚了一圈坐起,又重重地倒在枕头上。 她觉得自己的嘴唇都破了,直到他的手按捺不住地往她腰上探,感觉到腰部的炽热,她又惊又慌,又觉得无法呼吸。 声音带着哭腔似的,弱弱地,柔柔地喊了一声‘凌墨萧’,看着要晕过去似的。 他这才停下来,两人都急促地大口呼吸,然后她就听到他在耳边问: “现在,告诉我,你对本王有没有感觉?” 第186章 先恋爱,两年后再改合同 沈冬素还能怎么办?敢迟疑这个被激怒的男人,真的敢吃了她! 她可不想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吃掉了,万一有了孩子,想脱身就更难了。 只能求饶似地连连道:“有感觉,有感觉!我对王爷早就有感觉了!” 说的压根不是情意绵绵之语,好像被坏人欺负,大叫‘大侠饶命’一样。 凌墨萧又气又好笑,小丫头又是这样,认输认的极快,但下一回还给干同样的事。 主打一个,勇于认错,死不改过。 他确实很想两人现在就圆房,彻底让她成为自己的女人。 老天知道,他此刻忍的有多辛苦! 苦苦思念了一个多月的娇妻,此刻就这么躺在自己怀里,被吻的意识迷离,可却不能进行下一步。 是个男人都会受不了!不过,凌墨萧异于常人的是,他忍耐了太多痛苦。 耐力早就非同常人,硬生生地忍着没有进行下一步,他是真的爱沈冬素,不想做出一点伤害到她的事。 也不想两人之间的感觉,出现一点瑕疵。都忍了这么久了,他不在乎多忍一段时间。 所以,凌墨萧很艰难地翻身起来,两人隔着两床被子,像隔着银河,红帐中的气息仿佛染上了春色一样。 两人都平复了许久,才让激动的心平静下来。 凌墨萧先反应过来,见沈冬素竟然乖乖躺在原地没有动,还吓一跳,忙撑着手臂看她。 结果见她一把扯过被子盖着脸,看来人没事,不禁奇道:“你不跑吗?” 一般这种情况,女孩子都会跑掉吧? 沈冬素无语:“我往哪跑?跑出去府上的人怎么看我?怎么看你?” 她可不敢再说什么刺激到凌墨萧的话,她真跑出去,估计府上都要传,凌王不能人道了。 凌墨萧瞬间心就软成一团,小丫头懂事的惹人疼啊! 他伸手勾起她的一缕发丝,在手心揉捏,直揉到那缕发发烫,才道: “我的心意已经明确告诉你,冬素,现在回答我,你,愿意做我的妻吗?” “真正的妻!” 沈冬素的心嘭嘭狂跳,她头一回有了言情小说中,女主说的,小鹿乱撞的感觉。 她捂着胸口,扭过头不看凌墨萧的脸。 没办法,此时他的脸因激吻过后,双唇红的像涂了胭脂。 如玉的脸上染了一层樱花似的红,那双凤眸更是如染了秋水一般。 实在诱人的不像话,别说是他想吃她,她都想扑过去吃了他! 这脸张,在床上,含情脉脉地看着你,跟你表白,谁都很难拒绝的啊! 幸好她还有一丝理智残存,这若是个普通帅哥,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这可是凌王啊!未来有可能要当皇帝的! 沈冬素你能当好王妃吗?能当好皇后吗? 又一轮激烈斗争之后,她犹豫地道:“我一定要现在回答吗?” 凌墨萧心一顿,就在沈冬素沉默的这片刻,他只觉每一息都像一万年那么长。 除了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他听不到任何声音。 只有身边那个小丫头的气息,他想听到她的回答。 这个回答不是他想要的,但也不是拒绝,所以他再次追问: “为什么不能现在回答?” 沈冬素实话实话: “王爷,说起来咱们已经合作过好几次了。除了您总是不能兑现赏金这件事之外,别的事咱们都合作的很愉快。” 凌墨萧:…… 不能兑现赏金,是因为我不想给了钱就和你断了联系。 “我答应王爷签下做三年王妃的合同,是因为我信任王爷。” “不管您现在对我的是什么感情?又是何时,想让我这假王妃当真王妃的?” “我还是觉得,咱们先把那三年之期给履行了。” “如果您这一点都做不到,实在让我难以相信,你以后对我的承诺能做到。” 见凌墨萧沉默不语,沈冬素放软语气道:“请王爷您理解一下,我实在太害怕了。” “咱们家世相差大太,您一根手指头落下来,对我就是一座山。” “您让我当王妃,就像随便拉一个新入伍的小兵,去当将军一样。” “你说他会不会吓的逃走?” 这么一说凌墨萧好像懂,他猛地道:“小兵身经百战,自然会变成将军。冬素你已经身经百战了!” 沈冬素失笑道:“确实,就对外来说,我算是身经百战了。但对内,对于咱们俩的感情,我觉得还得慢慢来。” “不如这样,三年之约还有两年零六个时辰。” “这两年中,咱们就像情侣一样,相互了解,相互磨合。” “两年之后,合约到期,再正式签订下一份,终身制的婚约!” 凌墨萧才不好忽悠:“那若两年中磨合的不对呢?” 沈冬素眼珠一转笑道:“王爷这么优秀,又这么聪明,怎么可能跟小女子磨合不好?” “人家都说,聪明人是向下兼容的。王爷肚量大,自然容得下小女子啊!” 凌墨萧被逗笑了:“本王不及娘子聪慧。” 沈冬素坐起来道:“那咱们两个聪明人,更容易磨合好啦!” 凌墨萧单手撑着头道:“像情侣一样,是什么样的?” “嗯,就像咱们现在这样!若在一起,就形影不离。若因事分开,就要时常写信。” 凌墨萧突然伸手拉她揽入怀:“那……” 沈冬素忙竖起一根手指印上他的唇,红着脸道:“洞房夜自然要到写婚约的那一天。” “但在那之前,咱们就像现在这样,还是可以的。”她的声音跟蚊哼一样,凌墨萧却大受鼓舞。 小丫头并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对这段情感太没自信,那他就用两年时间来证明。 他对她的爱,是日益俱增的。 他再次将人扑倒,又一个细碎而温柔的吻犯到唇上。 这一次不是如狼吞食物一样凶狠,而是细细品尝一般,慢慢地,轻柔地,无限爱怜地…… 直到沈冬素无力地倒在他的怀里:“王爷,我好饿,好像低血糖了。” “低血糖?” “俗称,快饿晕了。” 凌墨萧又好笑又心疼,饿晕的王妃,应该也是本朝第一个吧! 他忙起来让纪嬷嬷传饭,沈冬素则飞快地跑去补个妆,主要是不能被人看到肿起来的唇,还有脖子上的红草莓。 只是有点欲盖弥彰之举,凌墨萧扛她进房间的举动,全府人都知道两人在卧室干了啥吧? 她这是幸好没有婆婆,要有个多事的婆婆,再派个人来偷听,才叫个尴尬呢! 很快摆好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纪嬷嬷再次端来杨柳枝水来除尘避邪。 毕竟是从禁区回来的,全当是为王妃能平安回家祈福。 拿柳枝沾点水,在她肩膀和后背上轻扑几下,念几句:“平平安安、病灾皆除”之类的吉利话。 然后笑意盈盈地道:“王爷王妃请用膳。” 沈冬素和凌墨萧吃饭时,都不喜欢让一群婢女在一旁伺候,又是布菜,又是拿手巾,又是端盂盆。 据说有些讲究的人家,一人吃饭,得有八个人在一旁伺候。 沈冬素是自在惯了的,吃饭的时候有人在身边站着,总觉得像是监督她吃东西一样。 再好吃的饭菜也不香了啊!来到京城之后规矩又多。 之前还有个嬷嬷提醒她,什么菜都得王爷动筷之后,她才能动筷。 吃火锅的时候,凌墨萧自己涮的肉挟到她碗里,那个嬷嬷事后就提醒她说这不合规矩。 沈冬素啥也没说,但凌墨萧不知道怎么就是知道了,就把那个嬷嬷调去看花房了。 从那之后,他们吃饭身边就没人伺候了。 至于凌墨萧,比起被人伺候着吃喝,他更喜欢看沈冬素吃的香甜的模样。 还有光州的时候就是,看着沈冬素吃饭,自己也能多吃一碗。 故而今日纪嬷嬷一上好饭菜,就带着众婢女出去,沈冬素故意目不斜视装正经。 还是难感觉到婢女们害羞的浅笑,她心中狂吼,脑子里已经在上演她们的心声了。 肯定是,王妃王爷累着了,运动之后就要吃饭。 特别是纪嬷嬷还总往她腰上瞄,也不知是她哪一根宫绦禁步歪了?还是在祈祷她啥时候能生个小郡王小郡主? 直到几人走后,沈冬素才霸气地拿起筷子,对心情大好的凌墨萧道:“吃饭!” “看菜,别看我!” 凌墨萧的人设崩成渣了,彻底由冰山变成一地碎冰。 就像爱上南方小土豆的哈尔滨,高冷、孤傲啥的全没了,总是盯着她看。 还给她夹菜,鸡腿还拿自己的帕子包住腿骨处递给她: “娘子用手拿着吃,更香。” 沈冬素一点也不斯文,真的接过来,跟小孩子一样啃鸡腿。 凌墨萧却笑的更开心了,一双眼睛眯成月牙一样。 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中计了?这家伙一开始的目地就是想跟她亲亲、抱抱,所以才提出要她当真正的王妃。 自己不同意,他就退一步。 就像鲁迅说的,你要说开个窗,大家都不同意。但你要说把房顶掀了,大家就会劝你‘开个窗’。 这家伙,好像用的也是这一招吧? 不管是开窗还是掀房顶,他都不吃亏啊! 沈冬素欲哭无泪,发狠似地咬着鸡腿,好像在咬某人一样。 饭后,幸好他失去理智到要继续贴贴,他去准备去幽州之事,同进也为沈冬素去江南救治瘟疫做准备。 又下起了雪,好像年三十必下雪一样,就为明早放红鞭炮好看。 她吃饱喝足犯足,为了不睡午觉,准备远行工作。 她坐到廊前抱着手炉,看那红梅白雪。不知何时,月见悄悄坐到她身边。 学她一样双眼放空地看雪景,沈冬素在思考凌墨萧的问题,他的理智脑,好像长成恋爱脑了呢! 她问月见:“你们王爷好像很爱我,你觉得这正常吗?” 一个堂堂亲王,会爱上一个农女? 诚然,她也知道自己的特殊之处,但就凭这个,能让一个见过那么多美女的王爷,爱上? 月见比她还诧异,不过月见诧异的点不同:“王妃这么好,王爷再疼爱王妃都正常啊!” 沈冬素猛地转过头看着她,好像在说,我不信! 月见一急,脑子一懵,说出一句:“可惜我是个女子,我若是男儿,我也会深爱王妃的!” “咳咳!”背后传来一声惊咳,是甲四。 他用很怪异的表情看了两人一眼道:“月见,王爷唤你。” 月见竟然用一幅被人抓到奸情的表情,匆匆逃走了。 甲四也用一种‘被我发现了哦’的小表情,看一眼沈冬素,行了个礼,也跟着走了。 留下沈冬素在原地无语噎咽,你们俩在想什么呢? 凌墨萧突然长出了恋爱脑,已经够让她烦了的,这恋爱脑还会传染? 还没到傍晚,沈冬素就知道为什么中午饭时,凌墨萧一直劝她吃多点。 因为晚上竟然是宫宴!为示皇家和谐,连太后都从西山接回来一起过年。 不知道打入冷宫的皇后会不会出席? 同样,太子和太子妃也会出席,还有几个皇上的兄弟家眷,和几个年纪小的皇子公主。 说实话,到现在沈冬素都没搞清皇家的亲戚有哪些,只知道有五个皇子,七个公主。 就这样还总有人说皇帝子嗣单薄,都当爷爷了,还总有美人送进宫。 自从上次参加了东宫的宴会,沈冬素是真惧这种宫宴,那么多人,哪又不认识。 明明背后都斗的你死我活,表面上还要表演的歌舞升平、兄友弟恭。 据说也吃不饱,饭菜都是半温的,坐的靠后还是冷食。 也是,皇帝在上面说话,你前面一个小火锅咕嘟咕嘟地叫着,总不合适啊! 这大冬天的,除了火锅,啥菜上来都冷了。 庆幸的是凌墨萧说,不管她是跟着去幽州,还是去江南治理瘟疫,都是初二就出发。 初一祭祀大典必须参加,初二一早就离开长安。 她下江南是坐船,去幽州是坐马车。 也就是说,她根本不可能跟宴上的人发生什么交集,只是一顿饭的交情。 皇后才得了个大教训,就算出席了,要对她发难,也不会怎么样。 太子更不必说,肯定装乖儿子哄皇上开心。 听凌墨萧这么一说,她才有了精神,由着纪嬷嬷穿里八层外八层的宫装,抱着手炉,披着厚厚的大氅。 她的大氅是黑皮红毛领,和凌墨萧的一模一样,低调奢华,贵气难掩。 纪嬷嬷看着两人站在一起,就喜不自禁,直夸两人太般配了。 如那芝兰玉树一般,不管站在那里,都让人看的挪不开眼。 第187章 受罪的年夜饭和离别之前 这顿宫宴果然是吃得波澜不惊,皇后没出席,说是病了。皇上还当众让送几个菜给皇后。 太子一听很高兴,说要亲自去送,然后被张朝英悄悄拉了拉衣摆,太子又改口说,让宫人去送。 张朝英拉太子衣摆这事,除了沈冬素,没人看到。因为全程女眷,沈冬素最熟的就是张朝英。 再看那个李林玉没出席,她就不时看向张朝英,想找机会打个招呼。 结果张朝英全程低头,目不斜视,然后沈冬素就看到她在桌子下面,悄悄拦半跪的太子衣摆。 对了,除了皇上,其他人都坐的是坐垫,要半跪着。 坐的沈冬素脚麻腿酸,一小会就失去了知觉,只能强撑着。 她就奇怪了,明明在府上吃饭都是坐着,上回和皇上吃饭也是坐,这次怎么就要跪坐? 后来才知道,正经宫宴就是这样,要遵守传统礼仪,要彰显皇上威仪。 瞧,偌大的厅,就皇上一个人坐着,其他人全部跪着。 再说皇上给皇后赐了菜,太子虽然说了句错话,皇上只是脸色变了一下,并没有生气。 看来皇上还是不想和士族闹得太僵,要给士族留个念想,皇后虽然被打入冷宫,皇上还是想着她的。 皇上举杯共饮之后,场面就冷清了下来。今年没歌舞表演,只有一支乐队在一旁轻奏。 说是因为瘟疫的事,皇上下令取消歌舞表演。 酒过三巡,从太子到凌墨萧,再到一众皇子公主轮流说过吉祥话。 又有皇叔、长公主之类的长辈说话。 没轮到沈冬素、张朝英这些媳妇们说话,这种宴上,她们就是凑数的。 皇上带了八个妃子参宴,不过沈冬素偷看一眼,年纪应该都超过三十了。 也不知是皇上有意不带年轻的,还是年夜饭要跟进宫久位份高的妃子? 不过这些妃子打扮都很中规中矩,她还幻想能看到个‘华妃’之类的宠妃呢! 这皇后被打入冷宫,别的妃子不应该铆足了劲,往上中宫的位置上爬吗? 看来是她想多了,本朝皇帝的后宫在强势皇后,用她那些非人的手段镇压下,妃子们都被调教得没了个性。 没有表演,也就没有一贯的献舞争宠环节,沈冬素还担心又有人拱火,让她表演个啥呢,结果也是她想多了。 总之这次宫宴很无聊,很乏味,最重要的是无敌累人,无知受罪! 唯一表演性的活动是,皇上让几个年纪小点的公子皇子写字,这个夸那个赏。 小孩子们可可都很萌,那细皮嫩肉的跟农村的孩子完全不一样,让沈冬素看得眉眼皆是笑。 其中九公主最活泼,才六岁,顶多算是写对了个福字,皇上赏完,几个妃子赏。 她还不笑嘻嘻地跟太子讨赏,太子取了腰间一块玉,张朝英择了一个玉镯给她。 小公主又跑来,跟凌墨萧和沈冬素要赏赐。 沈冬素脸上带笑,强忍着没有伸手捏小公子肉嘟嘟的脸,想着是取镯子还是取个玉佩来的好? 结果那小公主被她的母亲贤妃,疾步过来,笑着牵走:“莫调皮,让你皇兄、皇嫂笑话。” 贤妃又笑着朝沈冬素点点头,牵着嘟着嘴的小公主走了。 沈冬素取玉佩的手停在腰间,她第一反应竟然是,不用送礼挺好的! 可看到凌墨萧那幽深了一些的目光,让她明白,人家这是嫌弃她呢! 是嫌她出身低?还是嫌她才从北区回来,不想让小孩子靠近? 不管是哪一样,当着皇上和这么多人的面,这举动,是很不给凌王妃面子。 自然也是不给凌王面子! 幸好皇后和李林玉都不在,不然就该听到嘲笑声了。 沈冬素眉一挑,她一点也不生气,就是觉得无聊。 估计她在长安的贵妃贵女眼中,已经是个另类了吧! 只是凌墨萧好像挺生气的,她悄悄在桌子下面勾住他的一根手指头,摇了摇。 浅浅一笑,示意他别在意。 幸好这时皇上说话了,他先举杯对凌墨萧,向众人道,初二凌王就要起程去幽州。 凌王去幽州之事,前前后后硬是拖了大半年,总有各种事情耽误下来。 结果就是幽州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已经逃走几波将领。太子党以及士族们算是没办法了。 已然顾得上凌王此去会不会立大功?借此翻身,只希望他去了能干点实事,赶紧把鞑子赶走。 最好在幽州待上个几年,别来长安碍人眼。 所以大家都举杯敬凌王,连太子对凌王的笑都真诚了几分。 太子是全场众人中,最盼凌王赶紧滚蛋的!自从他回到长安,太子是没过一天安生日子! 不过在听到只有凌王去幽州,并没提及凌王妃。旁人不甚在意,只是太子的眼神多了一丝玩味。 若凌墨萧真把这个小丫头留在长安,那早晚也得让孤得手! 太子算是遗传了皇后的一大性格,好了伤疤忘了痛,不长记性啊! 张朝英眉眼间浮现一丝担忧,她是真心希望沈冬素能跟凌王同去。 即为沈冬素好,也是为凌王好。 一想到去了那边关苦寒之地,凌王身边连个知冷热的人都没有,张朝英的心中就极不是滋味。 就在这时,就见皇上再次举杯,这次是对着沈冬素:“而凌王妃,则率领太医院,前往江南治理瘟疫。” “这杯酒,朕敬凌王妃!” 这次众人的反应慢了一些,不知是不想敬她这个女子,还是完全没想到她会去江南? 直到沈冬素站起来举杯道:“多谢父皇!能为朝廷解忧,能救治百姓,是儿臣之幸!” 皇上大笑:“好!凌王妃治理北区有功,又请命下江南,其奋勇不输男儿!” “这杯酒,敬凌王妃!” 众人这才齐齐举杯,饮了这杯酒。 这杯酒沈冬素不得不喝完,呛得她强忍着没咳出来,连喝几口冷掉的汤才压下酒味。 心中思索道,看来皇上也发现她被众人不喜这件事,有意要为她撑腰。 其实真不用,她也不需要这些人喜欢她! 喝了这杯酒,之后的事沈冬素就记得不太清了。 回王府的马车上,她再有反应的时候,发现自己靠在凌墨萧的怀里。 凌墨萧正屈着手指给她按摩太阳穴,她猛地坐起,结果头磕到车窗上。 一手捂着脑袋,一手去擦嘴角。据说在车上睡觉都会张嘴睡,还会流口水…… 凌墨萧失笑:“感觉怎么样?我已经吩咐人先回家熬梨汤了。” 沈冬素干笑两声:“没事,那点酒而已。主要是在宫里太紧张,累了。” 她的腿还是酸麻的,皇宫真不能多去。 想到未来凌墨萧要是当了皇帝,她得长住宫里,真是憋屈啊! 她隐隐听到身后还有几辆马车,没话找话地问:“有谁跟我们同行吗?” 凌墨萧轻轻搂过她,让她靠在怀里继续睡:“看来娘子的酒量是真不行!” “后面是父皇给的赏赐,你都忘了?父皇怜你去江南治灾,条件艰苦,率先赏你一些新年礼。” “别人也就跟着赏了些,我本来要推辞……” 说到这里,凌墨萧突然不说了,而是含笑地看着她,这反应让沈冬素大惊。 忙又坐起来,这次是额头撞到凌墨萧的下巴,两人都是同时伸手去摸对方。 沈冬素又紧张又尴尬地问:“是不是我说什么了?我给你丢脸了吗?” 凌墨萧本来是在开玩笑,突然间就是满满的心疼,原来小丫头担心的一直是这个啊! 定是贤妃那些人的反应,伤到了她。 凌墨萧很认真地道:“不,你只是悄悄跟我一人说‘人家给年礼咱们就收着,拿到江南去赈灾用’。” 沈冬素长长地松了口气,笑道:“可惜了,宫里的赏赐都有内库标志,也不能拿到拍卖行拍卖。” “根本没办法拿到江南去赈灾嘛!” 凌墨萧轻笑道:“放心,这次赈灾的银子够用。卢家几个矿,都归了朝廷。” “冬素,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只有我们自己行事,问心无愧就好。” “这长安城的人,都在这繁华城中,逍遥窝里待太久了,早已不知真实的人间是什么样的。” “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你做的事有多了不起。” 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所有人,跪在你的脚下! 沈冬素失笑:“我才不在乎呢!我在乎的人就那几个,别人怎么想我,一点也影响不到我的。” “倒是王爷,初二咱们一南一北出发,边关战事频繁,刀剑无眼,您一定要保重啊!” 凌墨萧轻轻地握着她的手道:“放心,我暗中在幽州经营多年,对那里的情况了如指掌,不会有问题的。” “倒是你,去了江南,一定不能再发生禁区那样的事。你身边,甲四和月见,任何时候都得有一个人在。” 沈冬素连连点头,直到这一刻,分别的情绪才在她心中涌起。 从早上她被接出来,到现在天黑归家。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事,多的让她没法分心,去想要和凌墨萧分别的事。 昏暗的马车厢里,凌墨萧的眼眸亮如星辰,看着她道: “甲四有暗线可与我联系,送信很快,你,要常常与我写信。” 沈冬素轻‘嗯’了一声:“王爷也要常给我写信!等江南的瘟疫治好,我就直接去幽州。” “好!为夫,静待娘子佳音。” 这一刻,沈冬素脑中突然浮现那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真怪,幽州她还从来没去过呢,就因为这个人在去那里,她竟然对幽州已经有了几分向往之情。 别是凌墨萧的恋爱脑要传染给她了吧! 这一夜,两人足足说了半宿的话,沈冬素觉得,她开启了凌墨萧的另一个潜质,那就是话唠! 直说得她昏昏欲睡,他还在那交代,江南那个官员是他的人,可信任。 哪个官员是太子党,一定要防备着…… 其实这些事甲四都了如指掌,但凌墨萧就是不放心,非得再跟沈冬素说一遍。 初一天还没亮,她就被纪嬷嬷和月见拖起来更衣,一看身边,凌墨萧已经起来了。 说是要初一祭祀,要早早出发。 她无比后悔昨夜赶回家,早知道就住在城里了。 她和凌墨萧一人吃了一碗燕窝粥,和一碟素饺子,就往皇陵赶。 在马车上,她头上戴了太多东西,根本没法躺着补觉。 还是凌墨萧帮她在后背和脖子上垫了靠垫,让她靠坐着睡了一会。 祭祀之后,凌墨萧去了军营,她则直接回王府。 先扑到床上补眠,据说别的贵妇是没时间补觉的,这会正在招待上门拜年的人。 有些贵妇忙得连换衣裳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是一夜不睡。 沈冬素又开始庆幸住在城外,并且她和凌王在皇族里的人缘太次,初一没人会跑到城外来给她俩拜年。 让她好好补个长觉,一觉醒来已经到了午饭点。 一问纪嬷嬷,果然没有皇族的人来拜年,只有姜氏带着宝儿来了,听说她在睡觉,姜氏很体贴地没让喊她起来。 还有就是,很意外地,贤妃派人送了礼物来,说是为凌王妃去江南所赠的临别礼。 是一套挺高档的头面,还有一个皮包。头面是内务府的,皮包是拍卖行的。 沈冬素嘴角微抽,这该不会是姜氏给贤妃送的礼吧?转个手又到她手里了? 贤妃果然够贤啊!觉得昨夜牵走小公主之事,对她失礼,今天赶紧补个礼物。 这是不想得罪凌墨萧啊! 那她就收着!送上门的礼物不要白不要! 还有几个官员来拜年,不过听说凌王不在府上,留了礼物离开了。 沈冬素问纪嬷嬷,她下午还要干啥? 纪嬷嬷听她那语气,好像进宫啦、参加宴会啦、和贵妇们社交啦…… 别的贵妇贵女都趋之若鹜的事,对她来说,都是一件极无聊的事一样。 纪嬷嬷很是宠溺地笑道:“回王妃,下午再没旁的事。您想做什么都行!” 沈冬素大喜,正想说来收拾行李,想到明天就要走,还得见自己的合伙人姜氏一面。 有些事,必须要当面说才说的清。 她便让人准备一些礼物,去姜府拜年。 姜氏这次很有骨气,过年柳家来接了三趟,她都没回去。 直言宝儿体弱,她担心长安城的瘟疫。 沈冬素今天换衣裳、梳洗的空档,就听了纪嬷嬷的八卦。 柳家出大事了,竟然被瘟疫案牵扯了! 瘟疫案远比她以为的要大,除了卢家倒了台,皇后被打入冷宫,陈家折损了一半的资产。 而跟随他们的士族勋贵,聪明的早早交割清楚,皇上没处罚。 那些反应慢的,觉得太子没倒,事情不大,都被罚了。 连卢家三公子都被砍了头,这长安城被砍头的小士族勋贵,小官小吏就更多了。 人贩奴案到瘟疫案,据说菜市口杀的血,流到护城河,护城河结的冰都是红的! 长安城谁也不敢议论,只是百姓都说皇上杀的好! 沈冬素心中毫无波澜,皇上杀的再多,能有禁区死的人多吗? 在她没到禁区之前,死去的百姓都堆积如山了! 那运河运奴船,死的百姓可比皇上杀的官员,要多百倍啊! 至于说柳家是如何卷进来的呢?本来柳家是三等勋贵,想巴结太子党还巴结不上呢! 完全可以置身事外,结果偏巧,那肖氏的兄长去年随肖氏一同进京。 被柳侯运作,进了户部当了九品小吏,这么小的官,偏偏得了往北区运物资这门肥差。 在边关穷惯了,突然得了这样的肥差,那手就控制不住,拿了一些物资去倒卖。 这还算轻的,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北区严管区的人偷放出来。 呃,是个青楼女子,据说是他的相好。 第188章 姜氏送了两棵宝树 那肖氏之兄做这些事的结果自不必说,太子负责北区的时候,对手下之人管理松散,他干了好几回都没被查出来了。 这也大大助长了他的胆量,又干了好几回,给救济粮掺米糠,把一半粮食截下来去卖。 还卖过药材,除了他的相好,又把相好的几个亲友也给带了出来。 后来太子被罚去皇陵,换凌王负责北区管理,他干的这些事全部被查了出来。 当禁军抓他的时候,他偏偏叫嚣自己的妹夫是柳侯!谁敢拿他! 你的妹夫是太子,事关瘟疫案,也敢拿你! 别说小小柳候了! 肖氏之兄被关进大牢,查明之后,连犯数样重罪,直接判斩刑。 柳侯自然被牵连,柳家被搜家,说肖吏偷放出来的人没找到,说不定藏在柳家。 柳侯送了许多银钱,才把此事了结。 柳府的里子面子都被丢尽了,皇上查瘟疫案的贩奴案查得正严,多少勋贵士族被杀。 指不定他的脑子也要保不住,这会他才惊觉,娶肖氏为平妻是多么大的一个错误! 这样出身低微,还有一堆拖油瓶亲戚的女子,娶回家就是个祸害啊!筆趣庫 那肖氏还天天带着孩子跪在他面前哭,求他救救兄长,孩子们哭着求他救救舅舅。 柳侯气的差点昏过去!你敢让孩子叫那人舅舅!你就不怕连坐吗? 并且,世人若知道我的儿子有那样一个舅舅,以后谁敢跟他往来? 他还怎么袭爵?怎么娶妻? 柳老夫人直接气晕,把肖氏关到祠堂,勒命柳侯把姜氏接回府管家。 姜氏早就看开了,才不去淌这趟混水! 她和宝儿在城郊多么自在,为何要贪那个侯爵夫人的名号,去受那窝囊气? 任凭柳侯怎么请,她过年就是没回去。 她和宝儿还有姜宏,欢欢喜喜地过年。 而柳家却是连鞭炮都不敢放,再加上太医院太医少,老夫人请大夫也只能请普通大夫。 还有就是自从姜氏离开柳家,没有姜氏嫁妆的补贴,柳家自己的家资,早就撑不起贵族的门面。 这个年过得,那叫个无比凄凉。 想想去年,姜氏忙碌了一个腊月,准备了许多年礼,新年几房人团聚,过得极为热闹。 就这老夫人还拿没孙子挤兑姜氏,这会老夫人是悔青肠子啊! 只能庆幸还有一个宝儿拖着,就算为了宝儿的前程,姜氏也不会真的离开柳家。 沈冬素听纪嬷嬷说姜氏的事时,全程都在替姜氏开心! 不管姜氏和柳侯最后为如何,只要她能狠狠出口恶心,能过上几年安生日子就值了。 若是在农村,这种情况姜氏完全可以和柳家和离,带女再嫁也是寻常。 但是勋贵之家,几乎没有和离的。连析产分居的都很少,再加上姜家还是商户。 想和有爵位的柳家和离,更是难上加难。 还有一个宝儿,若是和离时柳家死咬着不让姜氏带走宝儿,那姜氏还真带不走。 这不跟挖姜氏心肝一样痛苦!所以姜氏才这么耗着,就拿宝儿的身体不好为由,就是不回柳府。 沈冬素没时间替姜氏的未来操心,姜氏是个聪明人,再有姜家人支持,肯定会想到全两的法子的。 当沈冬素到姜家的时候,姜氏和宝儿都穿着新年的新衣裳,等在前厅。 宝儿笑着给她拜年,沈冬素给过红包之后,直接把她抱起来,笑道: “真好呢,我们小宝儿长高了,还重了。” 姜氏欢喜地道:“自得王妃医治,宝儿的胃口好了许多,身体也强壮了。” “往年一入冬,就总咳嗽,今年一回都没咳呢。” 沈冬素抱着宝儿把脉,又从月见背的皮包里取出听诊器,听了听宝儿的心肺。 笑道:“没错,我们小宝儿很健康,我给改个方子,接下来吃新药方。” 宝儿的身体好了,让姜氏的心情跟着好了。奶娘把她牵到一旁玩,两人这才说正事。 姜氏像跟老板汇报工作一样,先说拍卖行,因为瘟疫封城,拍卖行只正式拍了两回。 但是长安城的贵人多啊,就算封城,也架不住那些有钱人买东西。 姜氏确实聪明,不用沈冬素提醒,她自己就想到了。用‘云拍卖’的方式售卖,人不用到拍卖行。 拍卖行直接把最新品的东西画成册子,送到各府上,然后客人出价,统一记录,核对之后,再报价开启第二轮。 三轮之后,出价高的客人直接送货上门。 而一些普通物品,则是画好图册标好价格,每三天更新一次,客人想买,也是直接送货上门。 据反馈,客人们对这种新奇的拍卖方式很喜欢,特别是送货。 有些不喜欢出门的贵妇贵女,太喜欢这个新式的买东西方式了。 所以即使封了城,全城的商铺都没开张,只有拍卖行的生意,依旧红火得很。 沈冬素看了她出的物品册子,把后世时尚杂志的理念说了说,可以定期推出杂志,客人按杂志上的货物来图购。 姜氏很是惊喜,连忙记下来。目前麻烦的是没有彩印,只能让画师一页页地画。 她为了这个图册,养活了半个长安城的潦倒画师。 再有就是房子,因瘟疫停工了一段时间,但复工之后,追上了进度。 预计今年秋天能出售第一批,明年春天出售第二批。 沈冬素这次来主要就是说房子的事,皇上准她在北区建个大医馆之事,已是全城皆知。 工部也挑好了地方,准备开春就开工。所以沈冬素让姜氏派人,把医馆附近的空地给买一些。 不管是建商铺,还是建居民区,待医馆落成之后,都会很抢手。 姜氏还有些迟疑,因为北区那种地方,普通人买不起,买得起的人不会去北区。 沈冬素很有信心地道:“正因为如此,北区的地才便宜,趁医馆的位置还没公布,别人没想到这一茬。” “咱们能多买些地就多买些,相信我,到时候那里绝对会红火起来!” 姜氏一笑:“我听王妃的!这就让姜宏去买地。” 她心中盘算了一下,北区的房屋地价都便宜,就算最后没能成功,也亏损不了多少钱。 再说,自从跟凌王妃合作,还没亏损过呢! 说完这两件大事,姜氏示意婢女去取东西。 不一会,几个婢女抬了一个大箱子过来。 沈冬素还以为是有什么东西需要她来鉴赏一下,结果姜氏打开檀木箱子,她看到的是两棵闪瞎人眼的宝树。 真的是宝树!一棵是金子做的树杆和叶子,红宝石串成的石榴,栩栩如生,拳头大小,足有十六个。 另一棵更豪,直接是半人高的红珊瑚树,拿玉做地盆,玉、水晶、玛瑙做‘土’。 她正想说,这两样宝贝拍卖,直接一百万两银子起步! 就听姜氏说:“王妃,这两样年礼,是姜家送给王妃的。还请王妃别推辞。” 沈冬素又惊讶又疑惑,这礼送给皇上,求个官都行啊!你送我这么重的礼做什么? 就算是咱俩合作生意赚到钱,正常分红就行了! 难道姜氏想求她帮忙,和柳家和离? 脑子正飞速运转着,就听姜氏感激地道:“父亲说,卢家的事,江南不少海商都遭了殃。” “多亏王妃提醒,姜家才逃过此劫。这两样东西外人看来确实贵重,但对姜家全族的救命大恩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王妃若不收下,姜氏满门都将寝食难安。还请王妃一定要收下!” 沈冬素这才反应过来,她当初提醒姜氏,也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后面事情闹大这么大。 但她还是觉得不能收这样的重礼,可见姜氏一脸‘你不收,我就一直缠到你收为止’的表情。 她犹豫了一下道:“这样好了,这么贵重的宝树,我收一棵,另一棵给宝儿做嫁妆。” 姜氏忙道:“不,王妃一定要都收下!咱俩还要长长久久地合作,您不收下,我有负父亲所托,同样不安。” 她又劝道:“不瞒王妃,这样的珊瑚树我的嫁妆里,也有两棵。” 也就是说,在沈冬素看来,这在她看来是价植连城的宝贝,在家人姜家,真不算什么。ъiqiku 又是想当隐世豪门的一天! 甲十八不是在滇州给她弄个假豪门身份吗?到底啥时候成功?我也好想变成有钱人啊! 最终沈冬素收下了两棵宝树,还跟姜家合作了一个新生意,那就是精酿酒。 姜氏说她家早就在做酒的生意,只是一直都是在海外售卖,从不跟大夏境内的酒商抢生意。 所以都不用朝廷发的酒曲,一应酒坊、工人、原材料,都在海外的一个岛上。 怕沈冬素觉得利润太小不想合作,姜氏便将姜家在海外酒水生意,一季的利润说了一下。 然后沈冬素丝毫不带犹豫地,把精酿酒的配方给了她,怕光有配方学不会。 还写了一封手书,让姜家人拿着到光州找刘管家,去酒坊学习。 怪不得都爱做国际生意,这海外的生意利润,简直是抢钱啊! 不过海上的风险也大,据姜氏说,常常十艘船出去,回来七艘的情况都极少。 寻常都是五、六艘,有一回只回来一艘,她爷爷当家时,有一次是一艘也没回来,全祭了海龙王。 姜氏的根基差点就断了,缓和了好几年,才能再次出海。 沈冬素明白她的意思,这是怕到时候赚不到钱,她这个凌王妃要兴师问罪。 笑说合作就是这样,共同承担利益。 从姜家回来后,沈冬素和月见、纪嬷嬷三人欣赏了一个时辰的宝树。 月见跟她一样,没见过啥世面。纪嬷嬷就不同了,见过的好东西多。 如数家珍地说着,哪家嫁女陪嫁就有这样的宝树。 凌墨萧回来的时候,沈冬素有点忐忑地将姜家送礼的事说了。 他对宝树不太在意,只是玩了一下红宝石石榴,意味深长地笑道: “这个礼物送的好,石榴是多子多福之意。” 沈冬素脸一红,这家伙,还没圆房呢,就想着多子! 她忐忑地道:“哪个,我这不算受贿吧?” 凌墨萧对她的小心翼翼,只觉满心满眼的心疼,就像她抱宝儿一样,竟然直接把她抱起来,坐到膝盖上。 “娘子可是本王的王妃,别说收这点年礼,就是收再多也无妨!” “冬素,为何你对旁的事记性那么好,对为夫说的话,总是记不住呢?” 沈冬素急道:“我记得你的话,每一句都记得。” 凌墨萧失笑:“那为何记不住,我说过的,你想做什么都行!” “我的娘子别说收两棵小树,就是收一艘巨舰,一座金山,有为夫在,也无需担心!” 他边说边拿额头去磨蹭沈冬素的额头,好像哄小孩子一样。 凌墨萧这话虽然解了沈冬素的担忧,但她才不会当真呢! 这家伙现在正恋爱脑病发作,觉得她什啥都行,哪哪都好。 等这病情稳定了,再来秋后算账她岂不是亏大发了!所以咱还是提前警醒点的好。 沈冬素喜笑颜开地道:“那我就放心了!我要把这两棵树带回沈家,行吗?” 凌墨萧心一怔,小丫头还是没把这当家,还在想着两年后合约到期就走人。 他没揭穿她的小心思,而是肯定地道:“当然可以!不光是这两棵树,王府的任何东西,娘子都能带回去。” 凌王府的库房很大,她这个王妃也有专属于库房,目前放的都是皇上的赏赐,还有年夜饭时收的礼。 这两棵树一搬进去,简直是气势如虹,一下子把别的宝物都衬的黯淡无光了。 沈冬素没想到离开长安的最后一天,能收到这样的宝物,长安之行,还是有收获的! 她又把和姜家合作精酿酒的来说了,凌墨萧也不甚在意,只是若有所思地说,时间来不及,否则他要见一见姜宏。 沈冬素一追他才说,姜家在海外有酒坊,自然是不缺粮食。 他到幽州之后,为防发难,要囤些粮食的时候,不知姜家中不中用? 沈冬素想到南洋群岛一带,水稻都是一年三熟,船走一圈,多少粮食都能运回来。 真想不能大夏为什么要禁海? 凌墨萧见她在沉思,以后她在为自己担忧,忙安慰说,这事现在不要紧,以后他再找机会和姜宏联络。 两人又聊了府里印刷作坊的事,说到这个沈冬素就有点憋屈,本来是凌王书局一家独大的活字印刷作坊。 皇上见识之后,就直接派工部的人来学了,也就是,充公了! 不过皇上奖赏了凌王一个园林,凌墨萧说是这凌王妃研究出来的,直接把园林记沈冬素名下。 沈冬素继在长安城,和姜氏有了商业合作之后,又有了个人房产。可惜,到现在还去自己的园林看过呢! 园林虽好,可如此一来,利用书局为凌墨萧招揽文人士子之心的事,就做不成了。 不过皇上能借此,打破士族的教育垄断,也挺好。httpδ:Ъiqikunēt 这一夜是夫妻俩在长安的最后一晚,吃过晚饭后,凌墨萧又进了一趟宫。 沈冬素没去,而是准备明早出发要带的东西,除了她的个人物资,还有太医院随行的三百人和几船药材。 第189章 凌王妃下江南 另有还有沈冬素托姜氏买的药材和粮食,除了王府的一百亲卫,皇上还特旨,跟王妃在禁区的一千禁军随行。 沈冬素一听,既然那一千禁军能随行,那就把那两百衙役也带上。 江南自然也有本土的衙役,不过这些人她用熟了,吩咐起来更容易。 同时又让甲四给大哥仲阳送封急信和一些特效药,问问家人的情况,她得先去江南,治好瘟疫后。 才能回宜州,到那时自然是要回光州一趟的。 据说江南的瘟疫越发严重,城里官府也置了禁区,但各方面都比不上长安城的禁区。 病人挤在里面乱糟糟的,食物和御寒衣裳都不多,已经有好几起烧炭御寒结果中毒死了一屋子人。筆趣庫 目前病死的人和饿死、冻死的人都快一样多了。还有就是江南的商人都囤粮,抬高粮价。 在江南这种远离长安的州城,士族的权力比朝廷官员的权力还大,官员管都管不过来。 而离城远的乡镇,百姓染了瘟疫都是在家休养,已经发生一村子人都死了的情况。 所以之前才有民变,杀了卢三公子,开卢家仓库放粮,民变平息,但也只是一时,若瘟疫得不到治理,怕是又要出乱子。 沈冬素细看江南那边传来的情报,感觉事情比长安要棘手多了,也不知道一年之内能不能将瘟疫杜绝? 猛然间她反应过来,为什么想尽快治理好瘟疫?那一瞬间你想的是百姓吗? 不,想的是能尽快去幽州。 沈冬素觉得自己堕落了,果然恋爱脑是会传染的,她跟凌墨萧分开一段时间是对的。 感觉照目前这进度,都不用凌墨萧劝她,她自己都能把自己劝得,扑倒凌墨萧圆房了。 初一夜里,两人最多睡了两个时辰,总有说不完的话,每次以为说完了要睡了。 然后又想到一点没交代到位,凌墨萧担心她在江南被到士族刁难,她担心凌墨萧在幽州遇上北疆强军。 双方都觉得这个夜晚时间过得太快了,明明之前的冬夜是那么长,而这天夜里,天边很快就泛起了鱼肚白。 夫妻在王府吃最后一顿早饭,纪嬷嬷准备的非常丰盛,还给两人各打包了十几食盒点心。 冬天点心放的时间长,纪嬷嬷教月见,哪几样蒸一下就能吃,哪几样烤一下就能吃。 她一直在偷偷抹眼泪,本来她要和凌王妃一起去江南的,但现在王府跟以前不同,姜氏这边经常要跟沈冬素联络。 库房的宝物也要有人看着,还有府上的印刷机也在用,沈冬素已经印了几万份防疫传单。 总之长安需要留个信得过的人守着,所以沈冬素让纪嬷嬷留下来。 吃了早饭后,夫妻俩正式道别,凌墨萧和亲卫骑马去军营,皇上在那里送他,直接北上去幽州。 沈冬素则是坐马车到江南,所带的货物则是走运河,运河上结了厚厚的冰,不能行船。 但能用爬犁运货,也有百姓直接坐爬犁赶路,但凌墨萧不准沈冬素坐,说不安全。 为表彰凌王妃不顾个人安危,去江南治理瘟疫,皇上特地派人送行。 本来应该是皇后或者太后,在宫里接见她,表示一下送行,意思意思就行了。 可惜太后因卢家的事,被气得卧病在床了。皇后在冷宫骂人,据说谁都骂,从皇上骂到沈冬素,还骂陈家。 皇上派太子去劝皇后,皇后不闭嘴,太子就跪在冷宫门前不起来。 太子在雪地里跪了半天,皇后终于闭嘴了。 沈冬素以为是人家母子情深,却听凌墨萧冷笑道,是太子的人把皇后的嘴堵上了。 还真是,母子情深啊! 所以这送凌王妃的人轮来轮去,在宫妃和皇亲之中,皇上选了太子妃张朝英。 张朝英丝毫没端架子,亲自送到城门口,两人先在各方人注视下,表达了妯娌和睦,皇恩浩荡等场面。 等张朝英牵她进马车说几句话的时候,沈冬素还在想,马车里会不会有什么机关? 结果一上马,张朝英的眼圈就红了,直接掉了几滴泪,且那表情丝毫不像作假。 沈冬素有点懵,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却听张朝英道:“不管妹妹怎么想,姐姐是真的喜欢你,想和你做朋友。” “可惜,嫁进皇家,有太多身不由己。只愿妹妹此行,万事顺利,平安归来。” 沈冬素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感到羞愧,她正想说点什么,突然张朝英猛地将她抱住。 在贵族之间,表达亲密,便是亲姐妹顶多也是握手相视,很少有这样拥抱的。 张朝英在她耳边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道:“只愿妹妹和凌王,百年好合。” 沈冬素轻轻地嗯了一声道:“多谢姐姐,也愿姐姐平安喜乐。” 若是祝福她和太子感觉好,感觉对张朝英来说,不是祝福而是诅咒。 马车外传来嬷嬷的轻咳声,张朝英吓一跳,忙放开沈冬素,整理衣饰。 只是这个举动,就让沈冬素明白,她在东宫过得很不自由。 这下沈冬素知道祝福她什么了,同样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道: “姐姐,皇后人在冷宫,您在东宫,这威仪,得靠自己挣。” “您可是皇上,亲封的太子妃呢!” 张朝英若有所思,她送沈冬素的临别礼物是一块紫玉佩,沈冬素回赠她一枝翡翠钗。 当沈冬素的马车驶离长安城的时候,她看到张朝英还在那里朝她挥手。 月见小声道:“太子竟然能娶到这么好的太子妃!” 她看一眼沈冬素,太子和王爷这对亲兄弟是不死不休,王妃和太子妃还两妯娌挺要好,这人与人的缘分真是太奇怪了。筆趣庫 冷风倒灌进马车,月见忙将车门关好,又要打车窗关严实。 沈冬素看着炭盆阻止道:“不要关窗,有炭火,会中毒的。” 看着还没熟悉起来的长安城,在自己的视线中一点点倒退,沈冬素百感交集。 从长安到江南,春日走水路,也要半个月,更别说这寒冬时节坐马车,道路又难行。 估计得走一个月,幸好沿途的驿站早就做好准备,打听着凌王妃的车驾,提前备好等着王妃留宿。 沿途的州城自然也想请凌王妃进城留宿,但沈冬素为了尽快赶到江南,已经提前说好,不进城。 只要各州城把所需物资,提前备好,禁军去取就行了。 还有就是,各州城提前查好,若有感染瘟疫的百姓,凌王妃便会进城看诊。 若没有,则完全不做停留,尽快赶到江南。 以前也有皇亲下江南,但都是游山玩水,每到一城一州,必定住上几日,吃好玩好再走。 沿途各州城突然接到长安传来的急令,一看是凌王妃要下江南,顿时愁得慌。 这王妃过来,行宫要准备吧!礼物要备好吧!吃食要精细吧! 这王妃来一趟哪怕是吃顿饭子,就能吃穷一个地方官。 且看贾元春省亲,回家几个小时而已。就把贾府的家底给掏空了。 结果一听凌王妃人家是真的要去治病救人,不是游山玩水的,你的州城要是没病人,人家都不进城。 这让那些地方官又敬佩又欢喜,只是那些当惯了土皇帝的士族,心中鄙视不已。 皇室的亲王妃也太没格调了,堂堂王妃,竟然去跟救治民! 也是,这个凌王妃就是民出身。 呵呵,凌王真是昏了头,取了这么一个没用处的正妃! 特别是跟陈、卢两大家有关系的士族,别说是接待,还想着给凌王妃使点绊子呢! 结果一听说她不进城,都觉得无趣的很。 若不是太冷,沈冬素都想骑马尽快赶到江南! 这马车慢悠悠的,道路又不平整,有时候冰雪封了路,还得等道路清空了才能赶路。 她知道急也没用,便在马车上做试验,多做一些特效药。 又翻阅江南那边送来的急报,统计患病的百姓,按地区和人口数量分布图来,拟定自己的路线。 总之人还没到江南,坐在马车里一样忙的不得了。 并且马车太晃荡,写字都写不好,看东西看一会就头晕,外面的风景都是白茫茫的雪景,看久了还眼睛痛。 来长安里的凌墨萧几人骑马赶路,大腿都磨破了皮,她觉得这个时代出个远门真辛苦。 这下江南马车是最好的,什么都有人伺候,还是难! 真想念前世啊!去哪飞机、高铁随便选,长安到江南,半天功夫就到了。 而在这里,风餐露宿,跟唐僧取经差不多了。 就这样赶了十几日的路,幸运的是每晚都能住到驿站,驿站虽然拿出最好的东西招待凌王妃。 可不管是食物还是住处,都寒酸的很。幸好沈冬素还没有入奢入俭难,在禁区那段时间,住的也很差,所以她能接受。 每晚月见都会搬王府的被子重新铺床,绝不让沈冬素睡驿站的床,用驿站的物品洗漱。 她说驿站虫子多,被褥里都是虱子,这赶路洗澡又困难,万一王妃虱子爬到王妃头发上,就麻烦了。 沈冬素想到在沈家村,全村小孩子,就没有头上不长虱子的。筆趣庫 就是大莲、小满,也是她买了蓖麻油,不厌其烦地给两个小家伙洗头,才把一头虱子洗去。 纪嬷嬷准备的点心在第八天全部吃完了,月见借驿站的厨房,亲自去做点心。 熬了半夜,做出来的东西,除了白馒头她敢拿给沈冬素吃,其它的东西全拿给护卫吃了。 月见很沮丧,自己这双手,使得了功,拉得了箭,怎么就对付不了那点面粉呢? 沈冬素夸她,比起在禁区,她的进步已经很大了! 然后亲自动手,教月见几道小点心。 月见很惊讶,王妃竟然这么会做点心? 甲四再次吃到松软的蛋糕,感激的差点就泪流满面了,对月见道: “当初在光州,王妃就是凭这一手本事,让王爷吃一回就忘不了。” “连贾大厨都拜王妃为师,跟王妃学做点心的几个女子,已经在城里开点心铺子了。” 沈冬素心中笑开了花,却一脸高人模样地道: “低调低调!本王妃现在的本事是治理瘟疫,这做饭做点心,小道而已!” 她教月见做了耐放的鸡蛋糕、炸麻花、烤饼干,还有饱腹的牛油炒面。 有一次被大雪封在驿站里,刚好送州城的官员送物资来,送了二十头宰杀好的肥羊。 她食指大动,也想犒劳一下跟她在这种天气赶路的禁军和衙役,亲自指挥众人调配料,炒牛油锅底,炖清汤羊肉。 和月见几个忙了一天,当天晚上,一千多人吃羊肉火锅。 让沈冬素意外的是,驿站竟然有红薯粉!她看了一下米粉的外包装袋,更惊喜了。 竟然就是光州的红薯粉!虽然不是蒋氏的作坊的,但在这种地方能吃到家乡食物,太让人感动了。 在甲四的大力宣传下,光州火锅早就让大家向往不已,今天算是吃到低配版的了。 饶是如此,禁军们依旧吃的赞不绝口。沈冬素还请驿站的小吏,和来送物资的官员一起吃。 那官员不敢跟凌王妃说,一直拉着甲四说,要合伙在城里开个火锅店。 沈冬素有点人来疯,就是别人越夸她越来劲,见这么多人吃火锅吃的热火朝天,对她的手艺好评如潮。 她又教禁军的炊事兵和月见做甩面,配上冬天唯一的绿菜,切得细碎的青蒜苗,浇上一勺火锅汤。 那一碗面的滋味,在这样寒冷的冬日,比佛跳墙还要香! 若说在禁区时,凌王妃收揽人心靠的是赏银。那这下江南的路上,凌王妃就凭这一顿饭,禁军就忠心耿耿了。 虽然偶有被冰雪封路,堵在驿站的情况,但大多数时候还是能赶路的,只是走得慢些。 正月二十八的时候,队伍到了泗州,这个进程跟出发前预估的差不多。 扬州城很快就要到了,也是江南瘟疫最严重的地方。 不知是该说乐极生悲,还是老天有意阻挡,就在泗州城时,明明已经是正月底了,却连下几天大雪。 今年的天气很诡异,初雪下得极早,像江南一带,极少有二月下雪的。 眼看就要打春了,却又下起了暴雪,且天气急速降温,树上结了厚厚一层冰霜。 马车停一晚上,早上车檐四角的冰椎都快到地了。 甲四很担心,说十几年前有过一次这个情况,暴雪之后是倒春寒,直到四月残雪才消融。 冻死无数牛羊和百姓,更让他担心的是,如果泗州是这个情况,那北边的雪情会更严重。 凌墨萧的幽州之行,必不会顺利。 第190章 大雪封了路怎么办?造个热气球 凌墨萧之行自然不顺利,北方的这场开年雪下的更高,去年的旧雪未融,今年的新年又下的飘飘扬扬。 凌墨萧出了长安城就开始急行军,可因雪情赶路的速度极慢,他庆幸自己的身体被沈冬素养好了。 往年一到冬天,他全身骨头都如蚊噬,今年这样的风雪中赶路,也只是发痒而已,并没有影响到不能骑马。 风雪再大,他也不能耽误,因为庞先生传来消息,北疆去年冬有白灾,往大夏边城抢掠日益严重。 故而他要尽快赶到幽州,让凌墨萧痛苦的是,沈冬素走到洛阳的时候,他就断了和南下队伍的联络。 先是因为北边的雪太大,他又在赶路,信根本送传不到。 后来听说南边也下了雪,他越发心急如焚,也不知冬素有没有平安到扬州? 万一被困在某个州城,如何是好? 凌墨萧不担心沈冬素的安危,只要她按照行程赶路,有禁军和凌王护亲卫,还有甲四和月见。 绝不会再出现禁区遇袭之事,但他担心的是,因雪封了路,冬素心急到扬州。 想走别的路径,如从运河冰上走、骑马急行军,甚至学幽州人,用猎狗拉爬犁在风雪上赶路。 凭他对冬素的了解,她绝不是被困住就乖乖等着风停雪住的人。 她一定会想尽办法到扬州,这才是凌墨萧担心的事。 若沈冬素知道他此时的想法,一定要说,不错,做为合约夫君,你确实很了解我! 被困在泗州的沈冬素,确实如凌墨萧所想的那样,在想尽办法赶路。 不过首先排除了走运河从冰上走,因为从她所在的驿站到运河的路,同样是被大雪封了。 再则用猎狗拉爬犁,她同样想过,可找驿卒打听了,这泗州压根没有会拉爬犁的狗! 人家还牵了几条狗给她看,瘦不拉几的土黄狗和土黄狗,另说是拉人拉货,估计连净爬犁都拉不动。 再有骑马急行军,凌墨萧真高看她了,之前她骑马,多是凌墨萧带着的。 根本没练好马技,更别说是在这种风雪天气骑马了。 就像让一个刚拿到驾证的新手,在风雪天气开车一样,吓都吓死了,还敢赶路! 再说,骑马多冷啊!她这小身板,很容易感冒的。别瘟疫还没治,自己就先倒下了。 她庆幸那批太医比她先出发,应该已经到扬州了,扬州的瘟疫肯定能得到缓解。 她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同时祈祷老天爷帮帮忙,赶紧让雪停吧! 大雪下了三天之后,停了。可依旧不能赶路,因为积雪封了路,且前方还有山道,硬闯很危险。 只能等把道路上的雪清空,马车才能上路。 她和月见把这个时代冬天赶路的法子都想了一遍,没有可用的提案。 便脑洞大开地想着后世雪地赶路的法子,滑雪橇?想像一下一千多禁军和她一起滑雪橇的场面…… 呃,不现实,别说一时半会做不出来这么多雪橇,也不知这里的地势,万一被卡在半道上,更惨。 她白天一天出门看八次道路上的情况,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着,凌墨萧走到哪了?会不会跟她一样堵在半路上? 又想到沈家村,不知道老家下雪没有?应该也下了,老家常年缺水。 春播前有这场大雪,会不会不缺水了? 泗州城的官员也派出人在清扫道路,禁军自然也去帮忙,可进度还是很慢。 因为泗州城还出现了很多百姓房屋被雪压的情况,雪大已成灾,已有百姓向官府求助没米下锅。biqikμnět 所以泗州的官府还要赈灾,还向她请求禁军支持,去解救被雪埋住的村落。 她岂会拒绝!只是这样把人派出去,清扫道路的进程就慢了。 同样,她又开始担心,沈家村除了她家,也都是黄泥草屋,若大雪压倒了房屋,可有人赈灾? 她家是不怕,但三个姨母家呢? 唉,这人被困在一方不能动,脑子就忍不住乱想。甚至她都开始做噩梦了。 有时梦到扬州因瘟疫得不到及时救治,百姓又起义,那些太医都被失控的乱民杀了,血染红了厚厚的积雪…… 有时梦到老家的房子被雪压了,所人都跑了出来,可阿满跑的太慢,沈爷爷冲进去救她,被压在了屋里…… 更多的时候则是梦到凌墨萧,被大雪封到山洞里,没吃的,饿的抢松鼠的囤粮。 被埋伏的北疆士兵发现,双方激战,凌墨萧负伤。 北疆攻打幽州,凌墨萧中箭…… 反正就没做过好梦,一夜惊醒好几次,月见本来是在她身边的榻上睡的。 因她总是惊醒,便到床上陪她睡。 沈冬素不禁想到在光州的时候,凌墨萧睡不好觉,总是做噩梦,她还陪了几晚上。 那时她是什么心情呢?对了,是面对难缠甲方的心情。 没想到这才多长时间,这个难缠的甲方,已经能影响到她的睡眠质量了。 果然,恋爱脑是会传染的!竟然跟他分开了症状都没缓轻! 月见极少说闲话,这姑娘属于冷面热心的类型,不八卦,默默做事。 但今夜她却忍不住问道:“王妃是在想王爷吗?” 沈冬素也不娇情,点头道:“不光是想他,还想我家人,也不知道我家里有没有发雪灾?” 月见早就没了家人,这世上若说还有谁让她牵挂,那就是王妃了。 她像哄小孩子一样,笨手笨脚地拍着沈冬素的背:“王妃安心睡,您的家人肯定不会有事的。” 沈冬素被她的举动逗笑了,转过身面向她,轻轻一笑: “嗯,借月见吉言。你也快睡,希望明天路能通畅。” 翌日她和月见、甲四又来看进度,路上她问甲四,有没有收到凌墨萧的信? 甲四沉声道:“没有,大雪封路,连泗州城送往京城的折子都送不出去。” 几人的谈话声惊起树林子里的一群麻雀。 呼啦啦一片乌云般地起飞,一直飞到山的另一边。 很明显大雪封路,对麻雀来说根本不算事。 沈冬素羡慕地道:“若是能飞就好了!” 月见失笑:“能飞的只有风筝。” 甲四叹道:“若是鲁大师的木鸟没有失传,到是能用木鸟飞天传信。” 看着前方清理道路的禁军,再看着飞过天际的鸟儿,沈冬素突然有了想法。 飞! 鲁班的飞鸟她造不出来,藏着现代飞行器的金手指她又没有,只能用这个时代有的工具造一个飞天的东西来! 她大喜地握着月见的肩膀:“我有办法飞起来!我们能飞起来!” 她说着转身往回跑,月见和甲四相视一望,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惊慌。 王妃会的花样太多了,王爷可是千叮嘱万吩咐,绝不能让王妃乱来! 还有,王妃连着几夜没睡好,该不会是累懵了吧? 这飞天,会摔死人的! 月见忙追上去:“王妃慢些,路上有冰,别摔着。” 甲四看向那些麻雀,突然很孩子气地摊开两只手,扇动几下,做出飞翔的样子。httpδ:Ъiqikunēt 飞?人怎么能飞? 马上又反应过来,自己这模样让禁军们看到,他这个统领还怎么当? 幸好四周无人,只狠踹两腿路边的雪‘灭口’。 沈冬素回到驿站,立即取纸笔开始画制做最简单的飞行工具,那就是热气球! 另的飞行工具制作太麻烦,工艺太精细,一时半会根本弄不出来。 只有热气球,只要有防火的布,可燃烧的油,就能起飞。 再说,她也不用飞太远,又不是要一直飞到扬州去,只要飞过山脉就行了。 她兴喜地在纸上画起热气球,看到月见和甲四追回来,她忙吩咐甲四: “帮我去城里买火浣布,我知道这种布价格贵,无妨,不管开多高的价,拿本王妃的钱买。” “对了,再多买些猛火油。” 王妃极少要东西,这一路上,王妃就没有为自己买过东西。 现在王妃有吩咐,甲四自然不推脱,只要是泗州城有的,他一定能买回来。 只是王妃刚说完要飞天,就要买这些东西。 甲四自然要问清楚:“王妃要这火浣布和猛火油做甚?” 沈冬素举起手中的纸:“我要做这个飞天神器!这叫热气球,对了,还要定制一个大蓝子,能坐下两个人的那种。” “还有火盆、麻绳也要备好。” 见甲四和月见都是一脸懵的状态,她笑着把热气球的原理详细说一遍。 然后两人就从懵到更懵,但眼神中又透着坚定。 齐齐抱拳行礼道:“王妃绝对不能乘坐这个!” 沈冬素笑道:“这个不危险的,我们也不飞太远,飞过前方被封的山脉就行了。” 甲四拼命摇头,沈冬素还是头一回在他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好像被吓懵了似的。 “王妃可有想过,您和月见过了山,我们怎么办?” “还有,此物从未用过,火在头顶烧,人在空中飞,这怎么可能安全?” “还请王妃想想王爷,想想家人,别做这种危险事!” 沈冬素无奈地道:“好吧,就算我不坐,咱们先把热气球造出来总没关系吧!” 甲四不动,他有感觉,只要造出来,王妃绝对会坐的! 就在这时,一个禁军匆匆来报:“王妃,属下挖山道时,在山洞中发现一个冷僵昏迷的士兵。” 满屋皆惊,沈冬素丢下手中的纸,唰的站起来:“快来我过去。” “月见,准备热水和棉被。” 甲四让驿卒去通知泗州的官员,如果是南边来的士兵,肯定是送信的,南方一定发生了大事! 沈冬素还没跑到山洞时,那个士兵已经补两个禁军抬到驿站。 人确实是冷僵低温昏迷,幸运的是还有气息,胸口还微微地起伏着。 她忙让把人抬进屋内,让禁军脱了他的湿冷衣裳,包上暖和的棉被,再喂温水。 有凌王府的亲卫很有经验地道:“在边关常有冻伤的士兵,他还没冻出笑脸,有救!” “拿雪搓胸口,雪搓化了人就醒了。” 还真有禁军要去拿雪进来搓,被沈冬素阻止,一脸正色地问那亲卫: “边关都是这样救治冻伤的人吗?” 亲卫点头:“是啊!搓完再用火烤,灌几口烈酒,人就醒了。”Ъiqikunět 沈冬素又问:“那救活的概率有多大?” 见他迷惑,甲四道:“王妃是问,十个人能救回来几个?” 那亲卫憨笑着摸后脑勺:“呵呵,总能救回一、两个,可见还是有用的。” 沈冬素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想想当初要拿锯子给沈父截肢的李大夫。 想想刚到禁区的时候,那里的大夫是怎么治瘟疫病人的。 这军医是这么救治冻伤患者的,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她才想开个大医馆,多招一些医学生,传授正规的医术。 而不是让这样野蛮的医治方法横行! 她严肃地对屋里的几人道:“今日本王妃救这个士兵的经过,你们都看到了。” “这才是正确救治冻伤病人的流程!拿雪搓胸口,只会加重伤情!” “而拿火烤也一样,皮肤在经过冻伤后再用火灼,会发红月肿。” “而喝酒也是,只有在他已经清醒的时候,可饮少量酒御寒。在伤者昏迷时,喂温水才是最好的。” 说话间,她亲自扶起那个小兵,小心地将一碗温水喂他喝。 幸好他还能吞咽,据禁军说,发现他的那具山洞,有几只死松鼠。 看来那几只松鼠是帮他熬过这几日的关键。 见伤者呼吸平稳了些,面色由青白渐消,她才检查对方的手指和脚指,这是最容易冻伤的地方。 又和月见出房间,让甲四检查全身。 很不幸地,这个小兵十个脚指冻黑坏死了三个,必须尽快截肢。 若引发炎症,只会加重他身体的病况。 小兵还在昏迷中,根本感觉不到四肢的情况,都不能喝麻沸散。 沈冬素取出自己药箱里的手术剪刀,当着几人的面,面无表情地把他冷伤的三根脚指剪掉。 不知为何,在她剪伤者的时候,屋里其他人的脚,好像也跟着刺痛了一下。 几人看凌王妃的眼神又变了,这一刻,凌王妃不再是娇小的女子。 而是,掌握人生死的神灵。 第191章 凌王妃的神仙手段 月见就特别喜欢看王妃医治病人,每当这个时候,王妃身上好像泛起了一层光。 寺里的僧人给佛像镀上金子,就为佛光普照。 可王妃没有镀金子,甚至王妃治病救人的时候,穿上特制的大夫服,衣着朴素。 全身未戴金银配饰,可就是有一层莹莹润润的光芒。 这道光芒,让北区的百姓视王妃如活菩萨,让陈星曜那个跟王爷是死仇的世子爷,对王妃却是言听计从。 让这一千禁军,一点也不嫌冰天雪地里南下麻烦,被皇上指派护送凌王妃,个个都欢喜不已。 也让他们这些王府亲卫,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王妃。 沈冬素给伤兵医治的时候,禁军从他脱下来的衣裳里找到一封军书。 果然是送信的! 恰好这时泗州的官员到了,当场打开军书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不待沈冬素问,他直接道:“扬州那边又出乱子了。”同时递上军书。 沈冬素接过一看,才明白为何这官员直接给她看,这军书上的内容跟她也有关系。 比她提前出发的太医们,确实到了扬州城,但还没开始治理瘟疫,而是被人抓起来了。 这些人是卢家的门客、佃户、族人,还有一些跟卢家有亲的小士族组成的叛军,他们在扬州散布谣言。 说朝廷根本没有特效药,派来的太医不是来救人的,而是来送他们下地狱的。 不信去看闽州,患病的百姓都被官府集中起来等死,还喘着气呢,就拉起火化。 有百姓不信:“不是说凌王妃也会来吗?堂堂王妃,会来害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叛军狂笑:“凌王妃会来!你们还真信啊?这明显就是朝廷为了蛊惑人心,放出来的幌子!” “就是为了骗你们,乖乖去官府的禁区等死!” “想活下来,只有加入我们的队伍,去官府抢药,才有一线生机。” 病中的百姓本来就心生绝望,又对朝局无知,一听这些人说长安禁区的事。 什么成车成车地拉病人去火化;什么死后连骨灰都找不到,直接倒田里当肥料;什么想逃跑的就会被抓回去杀头。 不信去打听一下,去年长安菜市口杀了多少人! 他们又推出一个道士,利用卢家的余威,弄了一些药材,只要加入他们,道士就施药。 还真裹胁了一些瘟疫严重的乡镇百姓,很快这支队伍的人数就超过万人。 恰好在这时,连降多日大雪,那邪道便用此来蛊惑百姓,这是老天爷降下的灾难。 大夏要完了,想活命要自救,靠朝廷是不行的! 他们打听到朝廷派的太医要来了,听说还带了不少粮食的药材,便埋伏在大道上。筆趣庫 太医的队伍还没到扬州城,就被他们挟持到一个卢家老庄园去。 然后直接给扬州知府写信,让其给粮食、药材和银两,否则,就杀了这些太医。 扬州知府大惊,怪不得他们在城外等了几天都没等到,朝廷的赈灾队伍过来。 忙派人去清剿救人,这才发现,就连扬州城中,都有不少卢家人的探子。 还有沿途的百姓都视府兵如仇人,只信那邪道的话。 扬州知府再兵求援,却在士兵出发后不久,大雪封山。 这下子卢家叛军越发有恃无恐,到处散布谣言,只有加入他们,才能活命。 扬州官府靠不住,朝廷更靠不住。 他们还抢了太医带的特效药,只有听话的病人,才会分到药缓解病症。 在验证了特效药是真的之后,他们到是不敢杀太医,而是挟持太医给他们制药。 信不长,但扬州的乱况,和太医们正陷入危机之中,这两点是很清楚的。 泗州官员忙派人请兵求援,这一次一定要将卢家势力连根拔起。 而沈冬素则在担心太医们的情况,她很快从这封信中找到两个盲点。 一是百姓是被卢家人利用邪道蛊惑的,邪道甚至把这场罕见的大雪,打成天罚。 只有表现出比邪道更像神仙,百姓才会信服。 二是,卢家人说凌王妃不会去,说朝廷不是真心要治理瘟疫,只是想把这些患病的百姓杀了。 所以只要她和禁军出现,相信一些受蒙骗的百姓,自会认清真相。 她看着热气球的设计图,若她能坐热气球飞到扬州,还有比这更像神仙的出场方式吗! 她当然不是神仙,但她拆穿邪道的话,百姓肯定是信她的。 不一会,那个冻伤的小兵醒来,断断续续地将扬州的情况说出来。 听到扬州城中也有叛军的势力,沈冬素觉得不能拖。 若叛军攻陷扬州城,她带着一千禁军赶到也无济于事。 只有在叛军的势力没发展起来之前,她出现,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当她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之后,甲四有些意外,他以为,沈冬素听到扬州城的乱况。 会暂缓去扬州,等泗州军平叛之后,扬州安全了,再去治理瘟疫。 没想到王妃的胆子更大,竟然想自己带着一千禁军去平叛! 她还有理有据,百姓信的是邪道,只要她从天而降,打破邪道的谎言,百姓自然就不会再受卢家叛军蛊惑。 卢家叛军根本没什么战斗力,就那些瘦弱的士族公子,她一个人就能杀三个,更别说这些身经百战的禁军! 杀他们跟杀小鸡崽似的! 最重要的是,等着泗州军慢慢去平叛,眼睁睁看着叛军的势力越来越大。 他们再杀一、两个不听话的太医祭旗,那怎么办?https:ЪiqikuΠet 她和那些太医可是有战友情的!一同打赢了长安禁区那场胜仗,总不能看着他们死吧! 别的太医她不敢担保,但就许元青那家伙,是绝对不会听话的。 叛军要是杀太医祭旗,头一个就会杀他! 然后沈冬素又给了一个,让甲四无法拒绝的理由: “我乃凌王的正妃,岂能怕几个叛军宵小!” “传出去丢的不是我的脸,是凌王的脸!若王爷在此,绝对会支持我的决定的!” 见甲四还在犹豫,好好一个爽朗少年,自从跟了她,都快变成古板老头了。 沈冬素眼珠一转,抱出那堆印有凌王印记的防疫十禁:“我不坐热气球,行!” “但把这些东西送上天,在扬州城上洒下来,你觉得百姓会信官府,还是信叛军?” 甲四想像那画面,飞天,只有传说中的神仙办得到。 不管普通人用什么方式飞到天上,在百姓看来,那是神仙无疑! 而这个人在高空喊着‘凌王妃到扬州治理瘟疫’,同时洒下这些传单。 让百姓知道朝廷并没有抛弃他们,传闻中凌王妃要来的事,是真的! 那卢家叛军再怎么叫喊,那邪道再怎么蛊惑,百姓也会明白过来,谁才是可以信任的…… 甲四激动了起来,重重点头:“好!我们先造这个……” “热气球。”沈冬素提醒。 “先造热气球,但王妃绝对不能乘坐飞天。” “由属下独自一人前往扬州,洒传单,和扬州官府一起,接应王妃。” 沈冬素却本能地道:“不行!热气球初次飞升,很不安全的!” 甲四无奈一笑:“可刚刚王妃一直在说,要自己乘坐。” 沈冬素一噎,她自己造的东西,自己试验,有什么事她自己承担。 但关乎到别人的生命安全,她怎么能那么理所当然! 还是月见提醒两人:“这个,要不要等热气球造出来之后,我们再商讨这个问题。” 这鸡蛋还没买到,就想着鸡生蛋,蛋生鸡的生意,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沈冬素和甲四相视一望,一个说:“我来画详细设计图。” 一个说:“我进买材料。” 主打一个,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反正月见就觉得挺尴尬的,摸摸鼻子道:“我去给王妃煮壶热茶。” 她做吃食不行,煮茶还是挺会的。 甲四很快就买回来材料,火浣布和猛火油都买了很多,他还带来那个家族世代制作火浣布的主家。 那主家姓魏,说这批布不要银子,算魏家送给凌王妃的礼物。 沈冬素看他一眼便知他为何而来,他双眼泛红,脸色苍白,呼吸声极重。 她没等对方开口请求,便道:“本王妃收下这些礼物,你把你的家人都带来,我一并把脉。” 魏家主大喜过望,并且确信了江湖传闻,凌王妃真的是神医啊!只看一眼,便知他是来求医的! 沈冬素先检查火浣布,让月见带着婢女,裁剪成她要的尺寸,再缝合成巨大的热气球。 猛火油提炼之后用更好,可现在也没时间提炼,只能将就着用。 再让甲四找工匠,打可调节火焰的火炉、篮子、控制方向的拉绳、粗麻绳、沙袋等等特品。 不多时,魏家人乘坐马车来了,一大家子十六口,年纪最大的就是魏家主,三十八。 连月见也察觉出不对劲,这家没老人吗? 沈冬素再次抛出一个让魏家全家震惊的事实:“魏家世代制火烷布,短命,很少有活到四十岁的,是吗?” 一闻此言,那魏家主直接跪下,他一跪,一家子都跟着跪。 “求王妃,救命!” 月见和甲四等人都愣住了,他们并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倒是泗州本地的驿吏很平静。 看来魏家人短命之事,泗州城的人都知道。 看这一家子的穿戴,极富,但大人孩子都不健康。 这是一家富有但短命的家族,在当地自然会引起旁人热议的。 沈冬素让他们一家子进来,她一个个把脉,都不用细诊,她就知道,肺病。biqikμnět 这个时代的火烷布是用纯天然的,石棉纤维纺织而成。 长年累月的在石棉矿中,皮肤会受伤,而肺吸入石棉粉尘,自然会得肺病。 不光这个时代,便是后世,因为工作环境过于简单,防护不到位。 资本家把廉价的劳动力不当人,多少普通人去这类石矿工作,都是肺病缠身。 她发现魏家连几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都有肺病,不禁道:“怎么加孩子都去矿里?” 那魏家家主双眼瞪的圆大,这是他们家族的秘密,矿的位置和火烷布制作,是绝对保密的! 曾经是传儿不传女,传媳不传婿,可近几代人口凋零严重,女儿也是招赘婿。 只有本家人才能进矿,连家里的长工都不能进矿。 没想到这个魏家保守了百年的秘密,竟然被凌王妃一语道破! 若非魏家只能算是本地富族,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凌王早就打听了魏家的情况。 魏家主再次感叹,凌王妃真是神仙手段!只凭见他们一面,把个脉,就把魏家的情况摸的八九不离十了。 到是魏夫人双目含泪,惊讶地问:“王妃的意思是,这病,是进矿染上的?” 沈冬素一脸懵:“不然,你们以为是怎么染上的?” 他们面面相觑,有点不好意思地道:“祖传,制火烷布是亵渎火神祝融,所以家族世代受其诅咒。” 沈冬素:…… 怪不得一个道士就能蛊惑江南百姓,这个时代不光全民医盲,还极其愚昧。 想想原主在沈家村时的遭遇,一个天煞命,就害死了原主。 唉,这是个吃人的时代啊! 她认真地跟魏家人科普,石棉矿的危害,小孩子是绝对不能进的。 即使你们进去工作,也要做好防护,全身防护,戴特制口罩,还要常年喝清肺的药汤等等。 “根本就没有什么诅咒!你们想想石棉矿中是不是灰尘连连?肌肤接触是不是红肿发痒?” “那你们吸气的时候,那灰尘吸到肺中,对身体的伤害岂能不大?” “本王妃实话实说,魏家主三兄弟,长年累月地接触石棉,便是有灵丹妙药,也只能是续命,想长寿是不可能的。” 那魏夫人忙跪下:“只求王妃救救我的孩子!” 魏家主也跪下道:“某知道命不久矣,但求王妃救我儿孙!” 沈冬素一挑眉,月见替她道:“你们治病就治病,再动不动就跪着哭,王妃可就不治了!” 这是当初在禁区她学到的,那里的百姓比魏家人还爱跪和哭,王妃不耐烦,都是她来制止。 魏家人忙站起来,沈冬素低头写药方:“这个是孩子喝的,这个是你们几个轻症状喝的。” “至于魏家主三兄弟,从此不能再进矿,长期喝这个药方,多的本王妃不敢保证,活过四十岁不成问题!” 魏家人狂喜,活过四十岁,那比历代家主活得都要长! 魏家人死得都惨,后期咳出黑血,不能躺着,只能半靠着。 全身瘦得皮包骨,呼吸如拉锯一样响,然后一口气上不来,就死了。 别说是活过四十岁,只要能让他死得不舒服一些,也是他的恩人啊! 第192章 甲四要做飞天第一人 而凌王妃的恩情可不止这些,凌王妃还给他们写了,进矿戴的面罩做法。 还写了几份食谱药膳,让他们天天吃,再将护理肺病的法子教给魏夫人几个女子。 沈冬素看着这一家子,一声轻叹,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若是后世,他们自然要每月到医院复查的。 可在这个时代,就是一年找她复查一次都不现实,她人在长安还好,若在幽州。 这往来一趟就得半年,他们这身体,在路上颠簸半年,只会病的更重。 她要是在泗州留的时间长,想办法改良一下洗肺用的工具,到是能尝试帮魏家主洗肺。biqikμnět 可凭现在的医疗条件,一时半会根本完不成。 沈冬素只能轻叹一声道: “待扬州的瘟疫治理完成,本王妃会在扬州开医馆,到时候你们可以几个月去那里检查一下。” 魏家主忙道:“王妃能否在泗州开医馆?我魏家愿意献上所需费用。” 沈冬素轻笑道:“会有那一天的,只是现在大夫太少,还没办法在各州开医馆。” 等她收的徒弟多了,都出了师,早晚有一天,大夏所有的州城,都会有凌王妃开的医馆! 看魏家主这真诚模样,估计天下有的是像他这样的家族,盼着凌王妃到当地开医馆。 沈冬素觉得开医馆的费用不用操心了,现在要的就是多培养一些医师。 不过眼前最要紧的,是把被叛军抓的太医们给救出来! 她在这边给魏家人看诊,甲四带人在那里做热气球。同时禁军还在挖路,多方面努力,以求尽快到达扬州。 热气球的球身,只用了一天一夜就缝好了,没有提前染布,只能用颜料在球身上画的鲜艳些。 月见说画个菩萨像,保证让扬州的百姓全体跪拜。 沈冬素觉得不好,她想用‘神迹’来对抗邪道,但又不能让百姓真的以为她是神仙啊! 她是来科普的,又不是来传教的。 最后决定用鲜艳的颜料,写上几十个大大的‘凌’字,让百姓知道是皇家的人来了,是凌王妃来了,就行了。 看着铺满院子的巨大火浣布,所有人的表情都是,凌王妃真是财大气粗啊! 火浣布的价格,这些布一千两银子都不止!她不做衣裳,而是做这啥球! 可惜的是,球囊很快缝好,别的配件却没那么快,最少要两天才能备齐。 与此同时禁军传来好消息,最多两天,路就能通了。 因为自己不能飞天,且对热气球的信心也没那么坚定,沈冬素开始迟疑了。 对甲四道:“反正两天后能出发,不飞天也没事,这热气球就先留着,等找机会试飞成功后,人再上去。” 没想到甲四却不干了,飞天啊!千百年来世人最向往的事。 传说中道士御剑,仙人驾云,都是飞天。能飞天的就是神仙! 现实中却是,从没有人飞起来过。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眼前,不光能做第一个飞天的人。 还能一解扬州的民变,这样的事,甲四怎么能放过! 之前他是百般反对沈冬素做这什么飞天工具,生怕王妃受伤。 现在王妃不想做了,他却自己催起来,又是催工匠,又是劝沈冬素: “王妃带着禁军到扬州,也没有属下从空中撒传单,给百姓的震慑大!” “咱们不能半途而废啊!这飞天工具眼看就要做好了!” 沈冬素郑重地道:“风险很大的,我知道你功夫高,可是在半空中遇到危险,很容易死人的!” 甲四拍着胸脯道:“属下不怕死!即便死在空中,属下也是千古第一个飞天之人!” 沈冬素无语:“可我不想让你死啊!” 甲四笑道:“王妃放心,属下命很硬的,之前算命先生算过,属下能活八十岁。” 沈冬素:…… 算命的肯定算不到,你会飞天作死啊! 沈冬素很纠结,觉得自己一时脑洞大开,搞不好害死了甲四。 又是半夜睡不着,翻来覆去,恶梦又添一条,热气球着火,甲四从空上跳下来摔死了。 还是月见劝她:“王妃,若这热气球真的成功飞天,传递消息应该比马快吧?” 沈冬素道:“那是当然!不光是传递消息,还能运送货物,翻山越岭,过江过河,都不成问题。” 她和凌墨萧通信,互送物资,就方便多了。哪像现在,一场雪就断了音讯。 月见笑道:“如此,即使甲统领愿意一试,王妃应该让他去尝试。” “既然已经知道它能飞天,早晚有人要尝试的,不如全了甲统领这飞天第一人的心愿。” 沈冬素轻叹一声:“我才说我是疯了弄这东西出来,没想到你们比我都要疯!” 月见失笑:“王妃才不疯呢!王妃是为国为民才研究这些好东西出来的。” 沈冬素完全忘了一点,那就是飞天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诱惑有多大! 庆幸的是,第二天热气球的配件就打造齐全了,甲四熬的双眼通红,明显是一夜没睡督促工匠打造。 路还没通,也就是说有一天的时间来测试热气球。 这一天是自离开长安后,天气最好的一天,虽然没出太阳,但风不大,没有雾气,能见度极佳。 一扫之前每天阴沉灰暗的天气,好像连老天爷都在帮忙一样。 即是测试,也是教甲四怎么使用。来到一处空旷的原野,在所有人期待又好奇的注视下。 沈冬素指挥众人,拉球囊的拉珠囊,点火的点火,还把鼓风机给搬来把风往球里吹。 她觉得,除了甲四这个一心要当‘飞行员’的家伙,是全身心地相信,这热气球能飞起来。 再有就是月见,是盲目地对她极度信任。她已经发现了,不管她说啥月见这姑娘都信。 然后其他人则是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虽然凌王妃制出瘟疫特效药,挺让人惊讶的。 但她是大夫,制药是老本行。 这飞天应该是道士的活吧!那道士研究的要么是让人飞天,要么是让魂飞天。 这凌王妃会做飞天工具,怎么听都觉得是天方夜谭!并且这飞天材料用的还是火浣布和猛火油! 你说用木头做鲁班的飞鸟,可信度还高一点。 反正现场的情况就是,大家抱着即不能忤逆凌王妃,又能看场热闹的心态,来看这场飞天之举的。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那个巨大的球囊在装满风之后,竟然真的鼓鼓囊囊地飘起来了。 巨大的彩色圆球,比房子还大,比他们见过的任何东西都要大。 魏家人也在一旁观看的,本来还在为自已拿命制出来的火浣布心疼,现在变成了骄傲。 高声对旁边的人道:“只有我魏家的火浣布能用!普通的布早被猛火烧成灰了。” 甲四一步跨进篮子里,把里面的沙袋往外丢,很快大家就发现,那篮子离地了。 沈冬素大叫着让人抓牵麻绳,绑在树上还不算,又让十几个禁军拉紧。https:ЪiqikuΠet 可不能这会就把甲四给带飞走了。 甲四很激动,听着沈冬素教他怎么操纵火焰大小,以及调整飞行方向。 忍不住就大笑了起来,笑的近乎癫狂,沈冬素还从没见这孩子这样的表情。 他之前可是学他主子学的极像,天天冷着一张脸,高冷的跟冰块一样。 这冰块,热气球的火焰一烤,融化了啊! 他很快就学会了,然后大叫道:“王妃,让他们放手,让我飞天!” 沈冬素恨不得把他扯下来:“飞你个大头鬼啊飞!今天不飞,只试一试。” 甲四好像早有准备,手一招,部下送来一个大包袱。 他给沈冬素看,里面有食物,有酒,还有最重要的,那几万张防疫十禁的传单。 他大声道:“王妃,让我飞吧!我必须比你们先到扬州,这飞天之举,才有效果!” “万一叛军就在山那边埋伏,路一通,你们就危险了!” “让我先去,我把叛军吸引开!” 沈冬素被那火焰的风声吵的耳朵嗡嗡响,她这才知道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来尝试的,从开始就打算今天飞到扬州。 她死死拉着绳子不松手:“不行!太危险了!” 甲四笑道:“难道明天就不危险了吗?” 那个送包袱的亲兵突然跨过绳子,跳进已经离地的篮子里,大叫道: “统领,属下与你一起飞!” 甲四大笑:“好!今日就让你我共同完成这飞天大业!” 沈冬素知道劝不住了,不光甲四疯了,这帮亲兵都跟着疯了。 飞天啊!他们是一刻也等不及,想看到这热气球真的飞起来。 沈冬素只得叮嘱甲四:“飞过山岭就行了,调小火焰,把麻绳扔到人多的地方拉住,就能落地。” 甲四狂喜,王妃这是同意他现在就飞了。 月见在一旁羡慕不已,要不是两人必须留下一个保护王妃,她也好像跳到篮子里去! 王妃还担心性命问题,若能飞天,即使是没命了,也有的是人想一试! 沈冬素让人松开麻绳,甲四和那亲兵在里面快速收卷,。 而那热气球,跟那孔明灯一样,轻飘飘地飞向了高空。 不用沈冬素多说什么,大家也明白这是什么原理,根本不是神仙手段。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孔明灯啊!只是不是纸糊的,而是布做的。 顿时都觉得脑子一懵,孔明灯已经有了千年历史。 为何这千年里,都没人试着尝试一下,做一个巨大的孔明灯,把人带到天上呢? 开始的时候甲四在高空喊,大家还能听到几个字,后来热气球越飞越高,飞向山脉。 鲜艳的颜色飞过白雪覆盖的天地,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直到看不见了。 大家启程回驿站,全程所有人都在议论。 当走到大道上的时候,沈冬素无语地发现,许多百姓跪在路边,都在说着刚刚有神仙降临之事。 接着泗州的官员就来拜访,询问那飞天之物。 沈冬素已经没精力接见官员,让月见给他们解释一下,赶紧去把路挖通,别在这拜神了! 求神求佛,不如求已啊! 魏家主也来求见,听说王妃在休息,便请月见带话。 王妃后面还要做这飞天之物,魏家愿意低价售卖火浣布给王妃。 沈冬素一听他们并没有想染指热气球这个生意,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生意太大。 凭魏家的情况,根本参与不进来。但能成为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也够他们赚一笔的。 待到傍晚的时候,沈冬素看向天边,不知甲四他们飞到哪了? 甲四自然已经飞到扬州了!因为一飞过山脉便是扬州界,若说在泗州界的时候,只是引发百姓跪拜。 那到了扬州,则是引发百姓疯狂。 自从瘟疫在扬州传开,扬州的气氛整体都是低迷的。也就杀卢三公子那段时间,百姓鲜活了一些。 但之后,再次陷入绝望等死的心境之中。 到卢家残众以邪道蛊惑百姓,许多百姓又成了盲目且狂热的邪道门徒。 完全信了邪道的话,朝廷救不了他们,普通人救不了他们,只有神仙才能救他们!biqikμnět 当随卢家叛军埋伏在山脉处,等着伏击泗州来的军队时,他们先是听到空中传来阵阵呼啸声。 那声音时大时小,被风吹的呼呼响。有人抬头一看,惊的手中的刀都跌了。 第一反应就是跪下大呼:“神仙下凡了!” 所人都抬头看天,然后跟这人反应一样,神仙下凡了! 只有卢家人还在疑惑,他们跟这些底层百姓可不一样,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神仙! 这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可他们惊叹那飞天之物啊! 怎么会有那么大的东西飞到天上?隐约能看到下面篮子里坐的有人,可又看不清楚。 一时也迷惑了,这是朝廷的新式武器?还是真的有神仙? 当那‘神物’朝扬州城飞去之时,越来越多的百姓跪在路边,祈求神仙降下灵药,救他们的性命。 卢家人很快就反应过来,不管这是朝廷的武器,还是有人在装神弄鬼,或者说真的有神仙。 他们也要利用这个机会,很快那邪道就出来说,这神仙是他请来的! 他做法请神,神直接派下仙使来相助。 一时百姓对他越发崇敬,直接把他当真神来拜。 更多的人则是追着热气球跑,想看仙使要到哪里去? 都来喊邪道:“老神仙,快去追仙使啊!他们不知道您在这里,往扬州城的方向飞去了!” 那邪道哪里敢去!可架不住百姓都往热气球的方向追,他若不许人去,就没法自圆其说了。 百姓信他时,他是老神仙。百姓不信他时,他就是老神棍!只得带着百姓一起追。 卢家的人自然也跟着,他们到要看看,这背后是谁在搞鬼! 第193章 在叛军中埋伏的莫修谨 但离扬州城越近,追来跪拜的百姓越多,那‘飞天神器’飞得越来越低,卢家人这才发现不对劲了。 那神器上面花花绿绿写着的,都是‘凌’啊!这是皇姓,除了皇族谁敢这么大肆肆地写上! 他们相视一望,立即明白过来,这是皇族的东西,这是朝廷的新武器! 卢家人忙让那老道对百姓说,这不是神仙降世,这是朝廷派来杀他们的! 老道早被百姓裹胁着混进人群中,此时扬州城外聚焦的百姓何止万众! 四面八方赶来的民众,足有数万人!就因这天上飞的东西,将扬州城那些普通百姓,都从家里炸出来了! 普通人就是这样,别说是天降‘神仙’这样的大新闻,哪里娶妻送嫁妆,都有人跑十几里去看热闹。 更何况现在的扬州城,人心惶惶,乱况频出,百姓太需要一个精神寄托。 不管这飞天的是神仙,还是别的,反正大家来拜就对了。 与百姓反应不同的是城中的官员们,他们一开始以为是卢家人在搞鬼,虽然不知道卢家怎么弄出的飞天之物。 明显是为了蛊惑百姓!待那飞天之物越低了些,看清上面的‘凌’字,正在派人去把此物射下来的官员,顿时又惊又喜。 大喊道:“别射!不能射!这是朝廷派来的!” 此时高空上的甲四和亲卫,早已冻得瑟瑟发抖,眉毛鼻子上面结了厚厚一层冰霜。 原来半空中是这么冷啊!头顶的火焰只有呼呼声,根本带不来一点温暖。 两人全身僵硬,勉强握着调节器,当看到扬州城时,亲兵盛力问: “统领,能洒传单了吗?” 甲四低头一看,能看到像蚂蚁一样的百姓在移动,但人数太少,摇头道: “不行!到城中人多的地方再洒。调小火焰,降低高度。” 飞的越低两人看的越清,下方追着热气跑的百姓也太多了!从四面八方潮涌似地赶过来。 甲四还在努力分辨被雪封的山脉处,想找到卢家叛军的位置,待禁军杀来时,以最快的速度解救太医们。 看到扬州主城的时候,盛力哆哆嗦嗦地道: “飞天的速度就是快!这要是骑马,疾行一天一夜才能到,这飞天,大半天功夫就到了。” 甲四忠心赞叹:“王妃之聪慧,举世无双!” 飞低了些,暖和不少,两人也看清下面的民众,当看到人群中的道士,和持着武器之人,便知这是卢家叛军。 甲四恨不得跳下去把他们宰了,但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 看到数万百姓跪在城门外,朝热气球磕头,甲四一声令下:“时机到了!洒传单!” 洒传单压根不是什么体力活,把包袱一打开,那些传单就被风吹得飘飘洒洒,雪花一样落到人间。 城里、城外、山间、平原、村镇、县城,被风吹得,整个扬州城都飞遍了。biqikμnět 看着那‘飞天神器’上面飞下来的东西,百姓们开始狂欢,仙人真的赐药了! 官员们忙令人接着,这是朝廷的指令下达了!大雪封了山,朝廷的援军一直没来,想不到竟然能从天上飞来! 转眼之间,那纸片比雪花还要快地落到地上,百姓们先是争着抢着去捡。 后来发现太多了,大家也就不抢了,并且这飞下来的也不是神药,而是写着看不懂的字。 有看懂的人开始高声念:“这是凌王妃的防疫十禁!凌王妃真的来了!” 官员趁机派人对百姓宣传:“凌王妃就在泗州,很快就到扬州了!” “朝廷派的太医带了特效药,但被叛军藏起来了!” “乡亲们,叛军的话不可信啊!那道士就是邪魔外道,骗你们去送死的!” “只有相信朝廷,相信凌王妃,救出太医,瘟疫才有救啊!” 之前官员这么说是没人信的,但现在,被邪道蛊惑的百姓都去问那老道士。 “老神仙,你不是说那天上飞的是你请来的神仙吗?怎么是朝廷的人?” 老道士只想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忙道: “搞错了搞错了,老道我请来的神仙还没下凡,你们可别被这些人给骗了!” 但别的百姓却是不信的他的,都高声喊:“那邪道就在那,快抓住他,救太医啊!” 老道忙找卢家人相救,结果发现卢家这群龟孙子,在发现天上落下来的纸片是凌王妃的防疫十禁时,就跑了。 就这样老道士被押到官员面前,知府大人为了平定民心,也为了证明这人根本不是什么神仙。 当着百姓的面,直接在城门口把他砍了头。 当然,砍之前知府是问了太医们的关押地的。 一看这老道死后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再看从他身上搜出来骗人的东西,百姓都信了,这人根本不是什么神仙! 与此同时,天上热气球掷下粗麻绳,知府很快反应过来,让人拉紧。 不一会,那巨大的球囊缓缓落地。 甲四手持凌王府令牌,言明身份,知府立即让权,全部府兵听甲统领号令。ъiqiku 甲统领跟满城百姓保证,凌王妃带着特效药,很快就要到达扬州城。 受卢家叛军蛊惑的百姓,现在与其脱离将既往不咎,若一意孤行,与叛军为伍,便是与凌王为敌,与朝廷为敌! 百姓本来就是被那老道骗的,老道士都死了,卢家人又跑完了,他们自然立即跪下请罪。 知府让百姓各回各家,闭门不出,静待官员指令。 同时听甲四地,兵分两路,甲四带一路去山道接应凌王妃,知府带一支队伍去救太医们。 此时卢家叛军正在内讧,一派人主张赶紧投降,逃出扬州。 一派人主张硬打一场,凭凌王妃能带几个人来?杀了完事! 先杀太医祭旗,再抓凌王妃要挟官府。 两派人吵个不休,却没注意到一个部下悄悄离开大厅,去了关押太医们的院子。 这人一副病容,高挑的身材瘦得像个麻杆,头上绑着叛军标志的红头巾。 他明显很得卢家人信任,出入院子守卫都不多问,见他端着食盒进关押太医的后院。 守卫还讨好地笑问:“今天老蒋先生亲自送吃食啊!” 那人淡淡地点头:“今日城中异动,注意些,别让外人进来。” 那守卫忙低声问:“听说老神仙死了,是真是假?” 蒋先生轻叹一声:“被知府亲手斩杀,死得不能再死了。” 说完他欲言又止般拍了拍守卫的肩膀,轻叹一声进了院子。 这一声叹让那守卫大为惊慌,老神仙死了,蒋先生都怕了,他们这些下面的小兵卒,真能打过朝廷的兵马吗? 三间正房带四间偏房,就这样一个院子关押了三十几个太医,这还算好的。 那些小吏和太医们的跟班,两百多人都关到地牢去了,没冷死都是个奇迹。 见今天送饭的是个新面孔,众太医七嘴八舌地问:“卢家人何时放我们出去?” “和朝廷斗是以卵击石!凌王妃很快就带着禁军杀至,到那时候,你们一个也别想活!” “我们是来治瘟疫的啊!难道卢家人想让整个扬州城的百姓,都死在瘟疫之下吗?” “快放了我们!” …… 蒋先生不语,而是淡定地打开食盒,当众人看到里面不是饭菜,而是几张皱皱巴巴的纸时,不禁沉默了。 这纸他们都认识,这是防疫十禁,在北区时每天都要看,都要跟百姓宣传的。 太医们看这蒋先生的眼神都变了,还是许元青反应最快,把人拉到室内,关紧门窗才问: “先生从何处得来?” 等蒋先生把甲四从天上飞来的事一说,太医们像听天书一样,大雪封了路,甲统领竟然能从天上飞来! 许元青笑道:“那飞天之物,必是王妃做出来的!” 众太医都道:“也是,除了王妃,谁能想到这样神奇的法子!” 许元青忙问蒋先生:“你,是要投效朝廷?还是……” 蒋先生神秘一笑,指着‘凌’字道:“我现在说什么,只怕众位也不信。” “待她来了,众位便知我所言不假。我早就受凌王之命,来卢家做探子。” 确实,大家都似信非信。还是许元青发现他染了瘟疫,且病得很严重。 忙将自己私藏的特效药给他几丸,蒋先生道:“等我通知,待朝廷的兵马一到,我们里应外合,逃出去。” 等他提着空了的食盒离开,众太医才开始低声议论起来。 这蒋先生则悄悄地去关卡处接应,若没人引路,朝廷的兵马是找不到卢家的秘宅的。 这人不是旁人,正是留在扬州的莫修谨!卢三公子死后,他是因为感染瘟疫,不敢回家。 没想到机缘巧合,竟然被卢氏残部视他为卢三公子心腹,请他进叛军当军师。 莫修谨自然同意,特别是在听说凌王妃要来扬州治理瘟疫时,莫修谨对卢家叛军更恭敬了。 他一直潜伏得很好,卢家人蛊惑百姓、抓太医,他都没有劝说。 只是要杀太医的时候,被他劝了下来。 他等的就是现在,能将这些叛军一网打尽的机会。并且他不从首领那里套到,在背后支持他们的士族。 雪地里,莫修谨的面容好像苍老了十岁,离家才一年,心境却已是天翻地覆之别。 他看向家乡的方向,阿沅姐,你还好吗? 他还不知道,阿沅早就去了滇州,已经不在家乡了。 莫修谨没等太久,当天半夜,官府偷袭而来的兵马就到了。 果然如他所料,叛军故意诱导,府兵差点就被带偏了。 莫修谨不再埋伏,出来给府兵指路,开始自然无人信他,还要把他抓起来。 然后他就从最里面的里衣里,割开夹层,取出了凌王手书。 当救出太医们的时候,一听官府的人称他为莫先生,众人也信了,这个蒋先生还真是凌王府的探子。 解救太医的任务完成得很顺利,接着就是将所有叛军一网打尽,有莫修谨帮忙。 连叛军的逃跑路线,他都一清二楚,自然很容易就抓到了所有人。 莫修谨觉得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没在叛军面前露面,深藏功与利,再一次隐藏于人后。 不过当听说甲四去山道接凌王妃,他还是决定见冬素一面,他太渴望见到家人了。 在扬州流落的这段时间,瘟疫和自身疫病的双重折磨,让他多次想了却性命算了。 活着太痛苦! 可想到痴傻的母亲,想到深情的阿沅姐,想到为救他和阿沅,孤身犯险的冬素。ъiqiku 想到光州那些等着他回去的亲友,他又舍不得死。 再熬一熬,他到要看看,老天爷还要在他身上放多少磨难! 守在山道的甲四,看到一个像乞丐一样的病人摇摇晃晃地走来,先是一惊,以为是卢家叛军,准备让人拿下。 直到那人喊他一声:“甲统领。” 甲四才认出来,这人竟然是莫公子! 那一刻,即使跟莫修谨不是亲人,甲四的心也狠揪了一下。 在江南这段时间,莫公子到底经历了什么? 怎么能由一个翩翩公子,变成病弱乞丐! 甲四一直觉得自己是铁石心肠,常年在军旅之中,早已见惯了生死。 但看到这样的莫修谨,不禁让他想到自家王爷,当年那战功赫赫的大夏战神,被皇后害得病体缠绵。 莫修谨现在,跟当初的王爷何其的像! 甲四觉得自己变得有点矫情,他现在好像一个娘们啊! 都是被月见传染的! 他可不能表现出可怜莫公子的样子,莫公子肯定最不想在他脸上看到的,就是可怜的表情。 所以他很正常地跟莫修谨说话,一听他是来见王妃的,甲四笑说王妃还没到,应该要到明天。 他们在此埋伏,是为防卢家叛军拦路。 莫修谨便告诉他,不会的,府兵已经把卢家叛军一祸端了。 甲四闻言有点气馁,早知道他去救太医,杀叛军了。 他脱了自己的披风给莫修谨披上,没想到莫修谨自己自嘲一笑道: “可有地方容我换身衣裳?我这个样子见王妃,会吓到他的。” 甲四领他进帐篷,令人送了一身干净的冬衣过来。 换过衣裳的莫修谨,依旧让人看了不落忍。他太瘦,病得太久,全身都是暗疮,两鬓的头发,竟然有了点点雪白。 甲四沉声道:“公子在扬州受苦了,您放心,您的功劳朝廷不会忘的。” 莫修谨忙摆手:“我此来江南可不是为了给朝廷立功,我做的事还是别让朝廷知道的好。” 我来,是为了阿沅,是为了冬素。也是为了证明,我这样的人,也是中用的。 第194章 和小盼哥的重逢 有些话莫修谨谁也没说,也无人可诉说。 当知道自己的祖父、父亲都是得疯病死的,当自己第一次发病,不管沈冬素怎么说,能治好他,能保证他不再犯病。 在他自己心中,已然给自己判了死刑,且死的会很难看,会像父亲和祖父一样,发疯发狂,死得极惨。 从那时起他就在计划,如果注定要死,那死之前,他要做一点有意义的事。 做一些能证明,他这样的人,也是有用的。 他于世间活一遭,也能留下一点印记。 第一件事,就是救阿沅姐。这件事,他成功了。 第二件事则是,为母亲和阿沅,还有一直帮他的冬素,做一点事。 他开始是想参加科举,考中举人,有了举人身份,他的家人和至亲,都能荫些利。 如田产上税少,在地方上受人尊敬。即使母亲是痴傻,但她有个举人儿子,也无人敢欺她。 但后来他知道这一条路行不通的,他于人间犯过病,知道他有疯病,朝廷是不会让他继续科举的。 他此生,最多就是秀才功名了。 很快,他发现了另一条路,那就是凌王。 他帮凌王做事,做一些需要不怕死的聪明人做的事,凭他为凌王立的功。 即使他死了,在凌王的封地光州,他的至亲会得到凌王的庇护。同样能衣食无忧。 现在看来,这条路走对了。 他顺利潜伏进卢家,在贩奴案中立下大功,虽然这份功劳没在朝廷的封功薄上。 但在凌王心中,他的功劳是举足轻重的,这样就够了。他信凌王的为人,信他的承诺。 他本来打算是回光州见母亲和阿沅一面,就悄悄离开,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等死。 再让冬素帮忙圆谎,就说他被凌王派到边关当差,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 久到,阿沅姐认识一个好男人,成亲生子,幸福美满。自己变成她的一个普通表弟。 久到,母亲忘记时间,偶尔会想起儿子该回家了,但更多的时候,则是笑呵呵地过每一天。 久到,世人忘了曾经有个惊才艳艳的少年,但身患遗传疯病。他不再是世人口中的谈资,而是一个普通人。 可惜,因为感染瘟疫,莫修谨的计划被迫中止,同时很意外的,他再次立下大功。 当沈冬素带着禁军从山道走出来的时候,正好是初阳高升之时。 很明显,山道一挖开,凌王妃不顾深更半夜就出发了。 没错,沈冬素太担心初次飞行的甲四,山道一挖开,接到消息。 她就从被窝爬起来,都没等泗州的官员来送行,就出发了。 这一路她和月见坐在马车里,是干什么都没心思,打个盹都梦到甲四从半空跌落。 热气球烧成一个大火球,坠入扬州城中…… 毫不夸张,她都没心思去想凌墨萧,全在想甲四。 本来月见是不紧张的,这姑娘脑子直,竟然觉得甲四的愿望是当飞天第一人。 现在已经成功飞起来了,就算人出了啥事,甲四也算了心愿。 但见王妃这么担忧,即担心甲四的安危,又担心热气球惹出大麻烦,朝廷从此以后不许她研究了。 月见也跟着担心起来,两人一路问了前面领路的禁军八百遍,还有多少里路到? 也幸好禁军脾气好,沈冬素觉得,以后要是自己和女儿一起出远门,女儿问得频率这么高,她早就开打了。 甲四应该也知道,王妃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他的安危。 所以当凌王妃的马车一出现,甲四立即策马奔去,高喊道:“王妃,属下平安落地!” 沈冬素头一回对听到甲四的声音这么高兴,月见眼力极佳,伸头看一眼,喜道: “王妃,没缺胳膊没少腿,还能骑马呢!” 沈冬素太激动了,一个熊抱抱住月见:“太好了!太好了!下回咱俩一起飞!” 月见开心得脸红通通的,重重点头:“嗯!月见和王妃一起飞。” 很快,马车来到来接凌王妃的队伍面前,甲四骑马跟在马车旁边。 沈冬素也从窗口探头跟他说话,无意扫过前方一眼,一个人影让她怔住。 这人披着甲四的披风,跟一群士兵站在一处,有些格格不入。 除了气质,还有他的身体,太瘦,病态难掩,好像一阵风都能吹倒了。 好像只是站在这里,就已经让他用尽力气。 他的脸瘦得脱了相,一双本如星辰一般的眼眸,现在却是眼角发红,眼白混沌。 不像少年人,像年近半百。 但沈冬素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她的小盼哥啊! 她有想过小盼哥在卢家埋伏的日子过的不好,可她没想到,他人会变成这样! 她忙令人停车,从马车上跳下来,一步步走到莫修谨身前,她自己都没发觉,那眼泪像珠了一样滚下来。 月见都慌了,忙问甲四:“那人是谁?” 甲四轻叹一声:“王妃的表兄,莫公子啊!你忘了?” 月见是见过莫修谨的,可她见的莫修谨是一个风度翩翩的英俊公子,文采学识屡次被庞先生夸赞。 不是眼前这个病体缠绵,形象比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病秧子啊! 沈冬素很想冲上去抱一抱小盼哥,可她才走近,莫修谨就先行礼:“见过王妃。” 而后小声道:“好冬素,别在人前哭,有话咱们容后说。” 沈冬素的声音已经哽咽了,千言万语只化一句:“小盼哥,你受苦了!” 一声小盼哥,让莫修谨的鼻子也酸了,以前沈冬素一喊‘小盼’,他必上手揪她耳朵,不许她喊。 他最讨厌的就是自己这个小名,可现在,听着却是无比暖心。 他不光是心狠手辣的莫修谨,他还是家乡亲人的莫小盼啊! 沈冬素请他上马车,他说不合规矩,非不愿意上。 沈冬素便陪他一起骑马,知道甲四还活着就行了,她都没心思去问甲四的飞行经过。 她现在只想知道,小盼哥怎么变成这样? 还在马背上,她就替他把起脉,莫修谨感染了瘟疫,但病情不算太严重。 一问才知,他本来是很严重的,自从卢家叛军抓住那些太医,得了些特效药,给了他一些。 毕竟他这个‘军师’还是很得卢家叛军重视的,所以病情才好转了。 再问他另外的病情,莫修谨自嘲一笑道:“旁人也就算了,在王妃面前,我那疯病没什么好隐瞒的。” “发过两回病,我当卢家人发觉,自己咬着随身带的木棍挺了过去。” “你给的药方我一直收着的,自己有配药。现在还好,除了偶尔总能听到脑子里有人在说话,其它时间都还正常。” 沈冬素心一惊,已经有幻听了,这能叫‘还好’! 她严肃地道:“小盼哥,这一次无论如何你都不能再离开我!哪怕是天塌下来,咱们一起顶。” “你也别想一个人躲起来,也别指望我答应你什么。” “你敢躲,我立即回老家跟三姨母说,跟阿沅姐说,跟大鱼哥还有我哥说。” “我们就算找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找回家!” 说到这,她的声音又哽咽起来: “小盼哥,求你了,相信我一回,我不想你孤独地死在外面。我想你平平安安地活下来。” 莫修谨低头,不敢让沈冬素看到他眼中的脆弱。 但凡有治好的可能,他怎么会想远走他乡,一个人死在外面! “冬素,你不要给我虚无缥缈的希望,我知道的,我这病,好不了!” 沈冬素指向甲四:“在他飞向扬州城之前,这天下可有人相信,人能飞天?” 莫修谨一愣:“确实没有!” “在我研究出特效药之前,可有人相信,瘟疫还有特效药?” 莫修谨再次摇头:“这个也没有。” 沈冬素又低声与他道:“在你到江南之前,可有人相信卢家会倒?” 那可是太后的娘家!本朝最大的世家之一。 莫修谨想到卢家背后做的那些事,面露厌恶:“倒台都便宜他们了!这一家子,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沈冬素轻声道:“便是凌王,在遇到我之前,也认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站起来。” “但现在,他不光站起来了,还能再次领兵作战。” “所以小盼哥,这世上没有绝对之事!你父亲、祖父因这病而死,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医术高超的表妹!” “但你不一样,你不光有一个医术高超的表妹,还有一个倾心于你,等你回家的表姐。” “我们都不会让你死!相信我好吗?” 莫修谨沉默片刻,转移话题:“你此次来扬州,是治好瘟疫再走?还是,留太医们在此?” 沈冬素明白他的意思,估计全扬州人都在传,先是不信凌王妃会来。 就像当初长安禁区的百姓,也是不相信她会去一样。 现在知道凌王妃真的来了,又开始传,凌王妃就像赈灾的钦差一样,就是来露个面。 肯定不会留下来治理瘟疫的,毕竟在灾区的日子太苦太煎熬,她可是堂堂亲王妃,怎么会干这样的事? 当初禁区的百姓也是这么说的,觉得她是为了博个美名,只是去转一圈,肯定不会真的干实事。 好在最后她用特效药,和把禁区病人全部治好这个结果,给之前嘲笑她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现在,她同样坚定地告诉莫修谨:“我此次前来,江南的瘟疫不清零,我就不会走。” “一年没治完,我就在此地待一年,三年没治完,我就在此地留三年。” 莫修谨看向她,轻声道:“我就知道,冬素没变。” 沈冬素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她还是农女出身的冬素,并没被长安那个大染缸改变。 两人相视一望,都笑了起来。 她当然没变,哪怕凌墨萧跟她深情表白,她依旧认为自己的本职是大夫,是为传播医术,悬壶济世而来。 而不是为了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情,为了一个高高在上的身份。 凌王妃这个身份,只是她的助力,不是她的枷锁。 “如此,你在江南时,我便留在你身边,助你治理瘟疫。”莫修谨轻声道。 沈冬素却对这个回答很是不喜,若不是怜他病得可怜,她都要伸手推他了。 “难道你之前还想着,见我一面就走?” 莫修谨沉默,沈冬素猜对了! 很快莫修谨又说,他因之前埋伏在卢家叛军中,为防别人发现他和王妃的关系。 所以改头换面,成为跟王妃同来的一个账房先生,由月见帮他做的伪装。 沈冬素一到扬州城,就和知府等官员一起,参与叛军案的审理。 她直接道:“此案由知府大人审就好,若上奏的折子需要本王妃联签署,我再签名。” “现在,先让我去禁区看病人。” 知府见这个美貌端庄的凌王妃,一点也不矫情,没有贵人的通病,很是欢喜。 他是真心害怕,王妃不是来治瘟疫的。 而是来博美名,再什么都不懂乱指挥,只会让城里的情况变得更糟。 现在看来,王妃很清醒,自己只负责治病人,并不干预城中的政事。 沈冬素只提了一点,叛军案一查清,头领人员尽快在百姓面前斩首。 既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又防止事情传到长安,让那背后之人知道。 若有人提议将此案转移到长安审理,只怕那些头领由死刑变死缓,说不定改头换面,连牢都不用走,就获得自由。 她当然没说这么明白,只是婉转一提,说这样的祸害多留一日,就多一日风险。 知府立即明白王妃的意思,这些人在扬州作乱这么久,知府当然支持赶紧杀了! 所以把案子一审,折子一写,当即以为安抚百姓,待不到秋后问斩,且以叛军罪,是可以当场斩杀的。 他也不在乎得罪谁不得罪谁了,自从杀了卢三公子,他就跟皇上死绑在一起,彻底绝了投效士族的路。 继卢三公子被当众砍头之后,扬州又迎来第二波,士族公子被砍头。 不管那些叛军首领押上刑台前,怎么叫嚣:“我舅舅是某某国公!” “我姑姑是国公夫人!” “你敢杀我!知道我姑奶奶是谁吗?” …… 叫嚣的太吵,知府直接一句话堵回去:“卢三公子的姑奶奶还是当朝太后呢!” “你的后台再硬,能硬过他?” 一闻此言,这些人明白了,别看犯事之前那些人怎么保证,但事情一失败,他们的保证就是白纸一张。 根本不管用!他们,真的要死了啊! 有人开始哭求,给他一个机会,他愿意将功赎罪。 可惜知府不需要,他们将不了任何功,留下来就是个祸害,还是当众砍了。 那些被他们蛊惑的百姓,才会彻底明白,还是朝廷信得过。 还有更多暗中观望的人,也熄了在扬州趁机作乱的心思。 很快,刑场杀了血流成河。 莫修谨再次躲在人群中,看着知晓他身份的叛军全部被杀。 放心地抽身离开,转身去禁区听沈冬素差遣。 第195章 冬素飞了 沈冬素很快就接手了扬州城设立的瘟疫禁区,但这里的情况比长安的禁区差的事是一星半点。 长安城最起码冻死饿死的病人很少,而这里,很多病人真的是初当成牲口一样关着,粮食不足,御寒物资不足,药物等同于没有。 怪不得那卢家叛军一怂恿,百姓就跟着反了,就这情况,沈冬素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她要染了病,也会跟着卢家拼一把。 拼成功了还有活命的机会,被关在禁区之中,那是完全没有活命的机会啊! 当她见到许元青等人,压根没时间寒暄,被关押了几天的太医们也没时间休息,立即就开始施药。 幸好她带来了两百衙役,在底层百姓面前,衙役比禁军和府兵有用多了。 跟在长安城时一样,先改善环境卫生,再将保暖措施做好,粮食有豆粥就够了,病人现在也只能吃豆粥。 加大土霉素的生产,尽快让轻症病人康复后离开禁区,他们的话才是口碑。 朝廷宣传再好,她这个凌王妃再有‘明星’效应,也比不上康复后的百姓一句话。 据说很多染病的百姓不愿意来禁区,宁愿跑到荒山里躲起来,自己挖草药吃。 说是反正染病就会死,不如死的离家近点,也好过进了禁区,死后连尸体都没了。 只有让他们见到这些康复后的百姓,才会彻底相信,凌王妃真的能治好他们,才会有胆量进入禁区。 扬州这边的恶劣条件,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就是这里的士族不听官府的调派。 很多商人背后都是士族,趁机囤高粮价,囤高药价。在长安,沈冬素还收敛一些。 对付士族的事交给凌墨萧和皇上,但在这扬州,她全权做主,哼,那就别怪她不讲情面了! 先礼后兵,在莫修谨的帮助下,士族的情况她摸的一清二楚。 先客气地以凌王妃的名义送上请柬,请几大士族和官员一起议事,她的姿态不高不低,有礼有矩。 然后就是,到场的士族送上重礼,没到场的嘛,直接禁军带着皇上的圣旨上门抄家。 理由很简单,凌王妃乃皇上亲派的钦差,不尊王妃就是不尊皇令,不尊皇令便是大不敬之罪! 沈冬素也没抄几家,就抄了两家跟卢家关系近的,她都想骂草,这是真不把她放在眼里啊! 卢家叛军才被杀完,凡是跟卢家有关系的都战战兢兢,老娘给你下帖子,你还有胆子敢不来! 真是给脸不要脸!手拿的不吃,偏要吃脚挟的! 即如此,满足你们! 抄家一条龙服务上门,连抄两家,商铺和庄子一起抄,抄到的物资全部用做赈灾用。 效果很好,别的士族不用她请,就自己上门拜访。 当然也有脖子硬的,在那叫着自已家族乃当地百年旺族,凌王妃一个小农女休想在他面前放肆! 也有人叫嚣,自家有儿郎为几品几品大员,见皇上都不用下跪,岂能容许你一个小小王妃嚣张! 凡是这样找死的,沈冬素都如他们的愿,找死就送你们,绝不劝你们苟活! 当然也有狗急跳墙的,可她有一千武力超群,又忠心耿耿的禁军啊! 凭扬州这些士族养的护卫,怎么可能是禁军的对手。 你敢跳墙那就是造反,死的更快! 她这一套威恩并施的雷霆手段,很快就让扬州那些蠢蠢欲动的士族,全部偃旗息鼓。 商铺的价格也恢复正常,百姓听到的都是好消息。 甲四再一次跟月见议论,凌王妃真是太多变了。 为何她能保持在王爷面前,娇小依人,事事都没主见,都需要王爷一般。 可一离开王爷,她又能做到胆大又聪慧呢? 月见骄傲地道: “本王本来就很厉害!她只是把心思放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面,有王爷在,这些琐事当然让王爷来做了。” 甲四:……还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婢女! 月见这丫头胆子也肥了,竟然说王爷做的是琐事! 不对,月见你什么时候变成凌王妃的狗腿子了?你明明和我一样,是王爷的人啊! 全程旁观的莫修谨才叫震惊,冬素表妹到长安才多久?竟然变化这么大! 现在的她,王妃风范十足,哪里还有一丝农女的影子? 凌王妃这个钦差在扬州又是赈灾,又是治理瘟疫,又是整治叛军和奸商,还有大不敬的士族。 但因消息往来缓慢,且北方大雪消息传达极为不易,这些事还未传出去。 可有一件事,别说是大雪封路,就是天塌下来,照样传遍了天下! 那就是,凌王妃造出了飞天神器! 当热气球飞过山脉,泗州城那边就把消息传开。 先不说已经到了幽州的凌墨萧对此事的看法,也不提长安城的轰动,单说这个消息传到沈家村的情况。 呃,消息不是一下子就传到沈家村的,先是传到宜州,这时还挺好。 “凌王妃造出了飞天神器,飞到扬州了!” 从宜州传到光州,就变成了: “凌王妃有神器,能飞天!” 然后传到沈家村村口,因瘟疫,仲阳在村口设了岗哨,每天有村民轮值。 消息到岗哨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凌王妃飞天上去了!” 轮值的村民瞬间大惊失色,吓的魂儿都快掉了,边往沈家跑边喊: “王妃,王妃飞走了!” “王妃飞走了!” 有耳聋的老人出来问:“啥?啥飞了?” “村长家的冬素啊,去长安当王妃,不知道咋飞天上去了?” 《论谣言是怎么诞生的》——传话超过三轮,自然就诞生了! 胡婆婆听闻吓的脸白如雪,又急又怕:“这孩子离家时好好的,还这么年轻,怎么出这样的事了?” 在普通人的认知里,上天了,那就是人没了,死了…… 这村民喊了一路,那消息也跟长了翅膀一样,飞遍全村。 大多数人都是又惊又担忧,只有几个在幸灾乐祸,其中自然少不了冯文生的娘肖氏。 这个老婆子终于知道要避其锋芒,自从找不到沈冬月之后,她就在村里低调度日。 只待儿子的刑期满回家,对沈家人是避而远之。自己一人离群索居,勉强过活。 当听说沈冬素‘死了’的时候,她喜的在家拍床大笑,老天有眼啊! 那个害了她儿的女人终于死了!看到没有,人不能做亏心事,就算你巴结上王爷,当了啥王妃,还不是让天收了! 呃,对于她儿子自己干的那些事,她可不觉得是亏心事,她甚至觉得儿子一点也没错。 自己儿子长的英俊,又有才华,被沈家两姐妹倒贴,明明是儿子有本事,沈家姐妹不要脸! 我儿子不想要她们了,她们就像马蝗一样缠着,难道还不许我儿子动手啊! 想到另一个害了儿子的女人,肖氏决定等熬过这残冬,她就再次出发去找沈冬月。 连才天爷都帮她,她一定要让沈冬月死!可不能等儿子回家时,还看到那个晦气女人! 另一个因沈冬素死了很开心的是,沈冬月的奶奶朱氏,原因更简单,她觉得沈家大房现在日子过的好。 都是沾女儿王妃的光,特别是蒋氏,以前被她当奴婢使唤,现在竟然在她头顶上耀武扬威,一点也不给她面子。 哈哈,大房不孝顺她这个后娘,报应来了吧!你们死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 到是王金花极难得地,这回对于大房出事,没站婆婆这边,到不是她良心发现。 因为她现在也是受益者,沈大志被沈爷爷拿鞭子抽着,天天在蒋氏的作坊干活,到处送货。 赚的钱可不少,之前沈大志不瞒着朱氏,家里天天上演婆媳抢钱大劝。 后来他学聪明了,说来好笑,还是沈青牛教他的。 对朱氏瞒着收入,只给朱氏一点钱,大头都给王金花,夫妻俩再一起去朱氏那里哭穷。 家里果然清静多了!这王金花攒到了钱,知道是因为冬素是王妃的原因,大房的生意才越来越好。 她自然盼着冬素这王妃能当稳一些,也让沈大志在大房多挣些钱。 现在一听冬素不知是飞天了,还是人没了,再听到婆婆笑的畅快。 王金花插着腰骂道:“你还笑!小心爹听到撕了你的嘴!” 朱氏大怒:“他敢!他敢动老娘一根手指头,我哭到长安告御状去!” 婆媳两又闹了起来,往沈家跑去的村民不得不中途停下来,先在二房看场戏,再去大房听准信。 当那传信的村民先跑到沈家,结果沈家只有蒋氏在。 赶紧跑去把在鱼塘干活的沈爷爷喊回来,又跑去沈大成的作坊,把干木活的沈大成喊回来。 当沈爷爷、沈父、大鱼还有大鱼的‘师兄’陆云舟,回到沈家的时候。 正听到蒋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一群村妇围着蒋氏哭,全村的村民几乎都到来了。 仲阳和小虎、小满去沈林钟,他带着村里的青壮在村尾训练。 沈林钟回来的时候,正听沈爷爷骂人:“都别嚎了!也不知从哪听个假信,你们就在这哭丧!” “把我家冬素的福气都给哭没!我家冬素可是王妃,真出了事,那是朝廷公文送来。” “你小子从哪听的风言风语,就在村里乱吠?” 送信的村民叫石头,一听村长这么严肃的批评,忙急道:“我没乱说啊!真是县城的衙役来送的信。” “那人应该没走远,不信我去把人追回来。” 蒋氏还在那哭:“那丫头命不好,天煞命,出这样的事是命里定的啊!” 闻讯赶来的二姨母,恨不得大巴掌扇这个妹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自然不能动手,但能骂啊! 上前拉起蒋氏骂道:“就没见过你这样娘,净盼着女儿出事!” “咱家冬素怎么就天煞命了?天煞命能嫁王爷?能嫁到天家当儿媳妇?” “那是姓冯的乱嚼舌根,听到这话,你就该把那人嘴撒烂!你到好,自己在这胡说!” 沈父的脸青白,一是为冬素担忧,二就是为妻子这张嘴,他都说过多少遍了,再不许提这天煞命的话。 她竟然还提!还是在这样的场合下。 沈爷爷再次发话:“都散了!没影的事!谁敢乱说,别怪老子不讲一个村的情面。” 等村民散了,沈家一家人关上门才正式商量,当然,留下了石头,另有小黑狗守门。 大鱼很体贴地去作坊帮忙,还带走了伸着脖子想听消息的陆云舟。 蒋氏还在堂屋角落坐着哭,啐啐念叨:“那王爷娶她就不对头,都说是因她命格独特王爷才娶的。” “别是王爷把冬素的命给吸走了……” 这话要传出去,沈家可就是犯了大不禁之罪。仲阳反应很快,上前一把捂住母亲的嘴,拉她进卧室: “娘累了,进去歇歇。” 蒋氏才想挣脱,不知为何,迎上小儿子的眼神,她竟然心生怯意。 小儿子年纪不大,身高比她还低一点,但此刻,老成的不像个孩子。 蒋氏头一回觉得,她不怕公爹骂,不怕沈父说,反而怕小儿子这样的眼神盯着她。 至于大儿子,蒋氏拿捏的死死的,只要她一哭,林钟是啥都应她。 仲阳把她推进卧室,不等她哭,就压低声音说了句:“娘不想害,就少说点话!” 外面堂屋,沈爷爷再次问石头:“你把那衙役的话一字不落,一字不改地再说一遍。” 石头很紧张,全村青壮轮值站岗,从来没出过事,怎么就轮到他这一天,出了这样的事呢? 他努力回忆,甚至学那衙役的语气,重复道:“凌王妃飞天上去了!” 那语气,不像是伤心难过,到像是惊讶。 沈家人相视一望,都是面色凝重,还是二姨母最先道:“这飞天上去了,又没说人没了。” 小虎急道:“没错!说不定是北方风大,冬素姐被风吹倒了,被人瞧见,就传成这样。” 小满牵着哥哥的衣裳,在他身后点头,表示支持哥哥的观点。 沈爷爷也点头道:“这一句话不清不楚的,咱们在这猜破头也猜不出个究竟。” “林钟,你去找刘管家打听打听,再往县城跑一趟,把信打听准了,冬素到底出了啥事!” 石头小心地说:“外面还有瘟疫,不敢乱跑啊!” 沈林钟瞪着他:“无事不能乱跑!这样的大事我还能坐在家里等信啊?” “你传个话就传话,怎么喊的全村都听到了?” 石头快哭了,我真惨,真的! 第196章 热气球带来的热议 一句‘王妃飞了’的消息传来,整个沈家陷入惊慌的状态。 蒋氏除了哭还是哭,什么都干不了,好像沈冬素已经死了一样。 仲阳不许她离间,本来让小满照顾她,给她端个茶倒个水,拿个帕子之类的。 结果蒋氏总趁没人的时候掐小满,小满不出声,嫌小满木讷,小满说话,嫌小满话多。 小满笑,骂小满冬素出事了,你还笑得出来! 小满不笑,骂小满一脸丧气,冬素的好福气就是被她的丧气给弄没了! 沈父听不下去,让小满回自己房间。用极严厉的语气警告蒋氏: “你再敢胡说八道,别怪我不讲情面!现在咱们沈家,可是有宗祠的!” 蒋氏大惊:“你个没良心的!你还想把我关到祠堂去不成?” 仲阳沉声道:“娘,我姐可是王妃,事关皇家,你说的话要是被别人告到朝廷,咱们一家都没活路!” “别以为我在吓唬你,学院里都学了,大不敬之罪,可是要抄家灭族的!” 仲阳当然是在吓唬蒋氏,庆幸的是真把她吓住了,再不敢乱嚎胡说。 沈爷爷和小虎一直坐在大门的前廊下,看着门前的大道,等着林钟回来。 风大又冷,小虎劝沈爷爷回去:“爷,我在这等,你先进去,吹风了晚上又该咳嗽了。” 沈爷爷摸摸他的头,低声道:“你冬素姐入冬前,就托人送了镇咳的药,爷现在不咳嗽。” 想到冬素,沈爷爷的心就揪了起来,我的好冬素啊,千万别出事啊! 沈林钟是两天后才回来的,他先到王府别院找刘管家,结果刘管家那也没有准确的消息。 两人一起又跑到县城,县太爷知道传错了信,连忙请罪,可具体是什么个情况,他也不清楚。 然后就是,三人一起去了宜州城…… 幸好这次打听到确切消息,沈林钟回家的时候,感觉爷爷两天老了好多。 父亲都没装义肢,就那么坐在廊下看着大门。母亲还是一直在哭,但精神还挺好。 幸好有大鱼和二姨母在,大麦和大莲也来了,煮饭劝大家吃。 这两天对沈家人来说,比两年还漫长。 直到看到沈林钟骑马出现在门前,一家人才鲜活了起来,都跑出来问消息。 不一会,许多村民也聚焦到沈家门口,等着听信。 然后就听到沈林钟说出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王妃到扬州治瘟疫了,有特效药,很快瘟疫就没了。 至于那个‘飞天上’的消息,是误传! 不是王妃飞天上了,是王妃做了一个老大的孔明灯,能装着人在天上飞! 顿时,整个村子都沸腾了起来,不,应该说是整个光州城都沸腾了起来。 飞天啊!这可是神仙才有的手段。 王妃竟然能造出飞天的神器!我们光州不愧是人杰地灵,出了王妃这样的厉害人物。 到是沈家人,对那飞天神器不甚在意,只听到冬素平安无事,便放心了。 而对于那飞天之物,最为激动的就是陆云舟,他再次怂恿大鱼离家,不过这次不是跟他去师门。 而是让他去江南找凌王妃,陆云舟是一刻也等不及,恨不得立即见到那飞天神器! 可是他若自己去,别说见到王妃,估计人还没靠近,就被禁军给拿下了。 但大鱼同去就一样了,谁会怀疑他这个从王妃老家来的同乡,是皇后派的探子呢? 诚然他这个探子一点也不敬业,从到沈家村,就没探到有用的消息。 加上自从皇后打入冷宫,他的上线就断了,他觉得自己脱离皇后掌控的机会来了。 陆云舟在这怎么劝,大鱼都不为所动。直言父母年迈,不便离家。 陆云舟很快想到别的办法,那就是说动大麦和大莲,先是说大鱼的手艺高超,可在光州没有好师傅。 王妃身边有不少厉害的匠人,特别是做飞天神器,若大鱼能去,说不定还能做个工部小官。 比在光州有前程多了!对于哥哥的前程,两姑想法一样,丝毫不在意。 做不做官的,也没什么差别。 陆云州眼珠一转,又转个方向劝,说王妃独自在扬州赈灾,肯定缺人手。 若老家的亲友去帮一把,她就轻松多了。 没想到这话还真让大麦听进去了,沈爷爷知道后,也觉得该派个人到扬州去帮冬素。 扬州跟长安不一样,去长安他们怕给冬素惹事,但去扬州是去干活的,只会帮到冬素。 林钟不能去,他现在是官身,无令不能离开光州。 更何况甲十八又不在,沈家村和王府别院都需要他。 沈大志最先响应,说该他去,简直是声俱泪下地说着,他有多对不起大房,他想去帮帮冬素,好为过去自己的不懂事赎罪。 可惜大家都知道他是啥人,这点眼泪根本没用,沈爷爷直接一鞭子抽过去: “别想着离开沈家村,你就是王妃二叔,能耀武扬威!” “你去中啥用?只会给冬素添乱!” 就这样还真让陆云舟如愿了,最后就是大鱼接受了这个重托,去扬州找王妃。 而陆云舟则是自荐同行,说自己对扬州熟,能帮忙带路。 大山本来也要去的,可罗家已经没了的消息没传过来,二姨母不敢让他去。 说怕遇到罗家人,万一认出来,平白惹事。 就这样,大鱼和陆云舟出发去扬舟。 与此同时,凌王妃造出飞天神器的消息在长安城,引发全城热议。 长安城的勋贵都奇了,这个凌王妃到底是什么体质? 人在长安的时候,天天长安城议论的都是她,她这人都走了,长安城讨论的还是她! 呃,这年头还没有‘热搜体质’这个词,大家只会说,这个凌王妃太会出风头了。 本来凌王妃在扬州杀了很多士族,正在受士族和的官员参奏,说她噬杀。 借着皇上亲派钦差的名义,搅得扬州城一片血雪腥风。 自然还把凌王给带上,凌王妃一个农女,哪里有这样的胆子!必是凌王在幕后指使! 诚然他们才参过凌王失联的事,明明都知道凌王失联是因为暴雪封路,可他们就是要找凌王麻烦。 皇上都想问问他们,凌王都失联了,还怎么在幕后指使凌王妃啊? 而在这时,一个飞天神器的消息传来,一下子把凌王妃在扬州杀人的消息给盖过去了。 全城人都在讨论,那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东西?真的能带着人飞吗?怎么飞? 因甲四飞到扬州时,撒的传单飘得太远。也导致流言越传越夸张,说那神器还有别的作用。 飞到天上,能将物品传到千里之外!妥妥神仙法宝啊! 也有人不相信,说是凌王妃为遮掩自己杀人的事实,故意弄出这么一个东西来混淆视听。 又开始参奏皇上治凌王妃一个欺君之罪! 皇上不胜其烦,就是这些人,自己没办法治理瘟疫,好不容易朕有个聪慧的儿媳妇。 即治好了瘟疫,还把那些叛乱的士族给杀了,这些人就看不过去,总想着找小冬素的麻烦。 皇上为了堵他们的嘴,下了一道旨意,大肆表扬凌王妃在扬州的所作所为。 正式为沈冬素在扬州杀士族之事背书,再有官员参,那就参他这个皇帝噬杀吧! 不过很快,沈冬素就用事实打了这些人的脸,直接以数据说话。 本王妃来扬州,杀的叛军罪人,有八百二十八人。 但救下的染病民众已有一万二千人,且这个数字还在增长。 你们只看到我杀人,难道看不到我救人吗? 搞笑的是凌王妃这道‘自辨’的折子送到长安,皇上在早朝时让人读出来。 有一个的官员竟然直接冷笑道: “凌王妃这是诡辩!她救的是民!且她本就是去治理瘟疫的,救人是她份内之事!” “而她杀的可是士族官员!岂能跟民相提并论!这些士族的先祖,可是于我大夏有功。” 他以为自己这话会得到响应,结果说完之后,朝堂上鸦雀无声。 他无措地看向太子,却见太子也是跟他一样茫然,不对啊!那些士族官员为何不附和? 再小心地看一眼皇上,皇上脸黑得好像要滴出墨汁似的。 这官员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称百姓为民是一错,提士族先祖于国有功是二错。 最主要的是,自卢家出事,陈家元气大伤,士族在朝堂的能力已经大不如前! 这几年皇上提拔的寒门官员,都升上来了…… 这个官员的结果是,罢官流放。 而这件事被传到民间,则成了凌王妃心向普通百姓,不惜得罪权贵。 一时凌王妃这个本就是平民出身的王妃,越发得百姓敬重。同样地,在百姓心中,凌王的地位也远远高于太子。 很快凌王妃送给皇上的大礼到达长安城,正是那个飞天神器,人家现在有了耳熟能详的名字,热气球。 热气球送到长安时,正值上巳节,皇上正带着官员祭祀,天上飘来一个巨大的五彩球。 那球飞到长安上空的时候,撒下五颜六色的彩带,满城百姓都激动坏了。 虽然已经传遍了,这不是神仙法宝,是凌王妃照孔明灯制作的飞天神器。 可还是有许多老人在路边跪拜。 热气球缓缓落地,上面下来的是两个禁军,携着凌王妃的折子去见皇上。 就这样,之前说凌王妃欺君的官员,全都闭上了嘴巴。 百官都为大夏国有了这样的飞天神器而高兴,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用此物送消息,传物资,将有多快多方便。 只有太子,气得脸色铁青,现在凌王不是他的头号大敌,大敌变成了沈冬素! 自从这个女人出现,他的气运都变差了! 同时太子又有个别样的想法,那就是,沈冬素出自农村,会不会在某个农家,也有一个这样的女子? 嗯,先弄清楚沈冬素的生辰八字,派人往民间找同样八字的女子,为本宫所用! 若沈冬素知道太子这奇葩的脑回路,一定会瞠目结舌,并且对他道: “你就死心吧!本姑娘这样的女子,全天下独一无二!” 热气球的消息传到幽州的时候,庞先生对此很是激动,觉得此物最适合在边关用。 而凌墨萧却是长长地松了口气,冬素平安就好,能跟她联络上,比什么神器都重要! 热气球送到幽州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五端午节,这一次不是送一个证明一下热气球的存在。 长安有人怀疑,但凌墨萧是一点也不怀疑的。 而是沈冬素和凌墨萧联络上之后,听庞先生说此物在边关用处极大,她就跟魏家联络上。 让其送一大批火浣布到扬州,恰好这时大鱼来了,沈冬素大喜过望,正式将热气球的制作方法教给大鱼哥。 让大鱼全权负责此事,再有莫修谨从旁协助,很顺利地制作出一批热气球。 一个送到长安给皇上,其它的,全部送到幽州给凌墨萧。 此时一场罕见的倒春寒已悄然结束,扬州正值春暖花开之际,虽然天暖让瘟疫的传播速度变快。 但因特效药制作越发成熟,特效药不缺,且凌王妃在百姓之中的声望变得极高。 只要是禁军和衙役出面,百姓都愿意听,所以瘟疫控制得很快。 三月初的时候,已经没有重症病人了,五月的时候,扬州一半县镇病例清空。 进入盛夏之后,沈冬素还担心会有第二波瘟疫爆发,提前将药茶的方子传遍全州。 让百姓早晚喝一碗,也不知是药茶的功效,还是防疫卫生做到位了,盛夏之时并没有第二波瘟疫爆发。 沈冬素大喜,照这情形,最迟九月,瘟疫必会治完,那还能赶回老家过个年。 就在这时,闽州派来官员求助,求凌王妃施特效药。 沈冬素自然没有拒绝,她开始只准备给药,但许元青请求,亲自去闽州治理瘟疫。 许元青此举,跟当初她在长安里,请求进入禁区一样。 都觉得不可思议!若说扬州的条件比长安差一些,那闽州简直就是烟瘴之地! 连沈冬素都很意外,凭许元青现在的功劳,回到长安,做太医院的副院正都没问题。 第197章 回老家过年 她很认真地跟许元青谈了一次,说实话,这些太医中她最信任的就是许元青。 因为当初在皇宫里商讨禁区瘟疫时,他是第一个响应自己的太医。 这位年轻的太医表现出超乎年纪的老成和稳重,许是见惯了生死和别离,又在长安禁区和扬州禁区中,见到如人间地狱一般的惨况。 让他的改变很大,若说沈冬素与他初识时,他身上还有些官员特有的钻营劲。 因在老院正那里得不到赏识,才想另辟蹊径响应凌王妃的号召。 那么现在,他身上‘官’的感觉完全没了,他只是一个大夫。一个救死扶伤的大夫,并不是为了升官重赏赐才全力救人的。 但沈冬素还要是认真问一问他:“许大人你为何要去闽州?” 许元青目光坦荡,轻笑道:“王妃当初为何要来扬州?” 沈冬素眼角微扬:“因为扬州的百姓需要我。” 许元青微笑地看着她:“如此,王妃还要问吗?因为闽州的百姓需要许某。” 沈冬素笑了,拱手向他道歉:“许大人勿怪,是我误会了。” 许元青自然明白她在说什么,拱手笑道:“王妃若支持许某,不如多给些药和物资。” 沈冬素笑道:“这是自然!你放心,扬州备的赈灾物资有不少富余的,都送到闽州去。” “走海船,更快!” 在扬州的这几个月,她可不止做了治理瘟疫这一件事,她还接见了姜家人,正式入股姜家海商。 卢家一倒,巨大的海商市场就出现了空白,现在入股正是好时机。 光州的绿茶、棉布、精酿酒、香水,甚至沈爷爷的鸭绒被,蒋氏的米粉,都可以放心大胆地扩大产业了。 不管做出多少都不愁卖!海外有的是市场。 愿意跟许元青同去闽州的十二个太医,沈冬素亲自写表彰折子送到朝廷,请旨给他们升官。 在这种时候,愿意深入疫区的太医,都应该得到奖赏。 跟她一起来扬州的太医,同样都升了官。 如此便出现太医院史上未有的,一年之内,一半大医连升两级,有的还连升。 那些跟着老院正的太医们,悔青了肠子!他们当初没去禁区,便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现在看着跟凌王妃走的太医们,又是升官又是赏赐,皇上当朝表扬又赐牌子又赐匾书的。 特别是许元青,已经被皇上钦定为副院正,只要他治好闽州瘟疫归来,便能从小太医一跃成为副院正。 沈冬素为了早点能回光州过年,努力在九月之前把病人清零,然后留一半太医在扬州,一半回长安复命。 留在扬州的则跟长安禁区一样,开大医院,她亲自挑的地方,工部配合建设。 九月初的时候,朝廷的旨意送到,大肆夸奖前来扬州的太医们,同时支持凌王妃在扬州建医馆之事。 皇上还御笔亲书了医馆的名字——平安医院。 沈冬素为留在平安医院的十二个太医,亲自设计房屋,自己给他们一人一千两的安家费! 皇上赏赐的是名誉和地位,她给的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两者相辅,太医们非常愿意留在平安医院,虽然从此远离长安,不再为达官贵人医治。 但他们在扬州则能受到极高的待遇和尊敬,跟百姓看病,百姓视你为再生父母。 这点和在长安不一样,在长安给权贵看病,特别是给宫里的娘娘样看病,一个不慎,就被丢了性命。 再则就是,自在长安禁区开始,凌王妃就培训了一批女子医护,王妃给她们取了一个新的职称——护士。 开始太医们是反对的,女子行医本就是禁止的,数百年来也就出了一个凌王妃这样的奇女子。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太医们负责治病,但给病人上药、清理疮伤和污秽、整理病人的病历等等琐事。 确实女护士做得更好,她们心细又体贴,有她们来照顾病人,大大缓解了病人的痛苦。 且大夫只需要负责看诊开药方,省了很多心。 王妃一直强调护士的重要性,说很多病人不是死在伤病,而是死在病后护理。 就像军队里的伤兵,很多不是死于刀剑伤,而是因伤口发炎护理不当,死在了伤病营。 很多产妇不是死于生产时,而是死于产褥热。 说到这个时代的生产问题,沈冬素这个亲自接生过的人,那是有十万个槽要吐。 但现在不行,这些太医一听产妇,就开始皱眉。在他们的认识里,接生是稳婆的活,跟太医可没关系。 这也是沈冬素极力推举女护士的原因,要从小地方一点点潜移默化的改变。 若是有足够的护士,这些死亡是可以避免的。 同样像这次瘟疫,若没有护士,便是有特效药,因卫生问题,交叉感染也避免不了。 这一点说动了太医们,护士的工作比他们想象的要重要得多,且女护士的工钱也不高。 也不用像对待学徒那样,防着学走真本事,护士只需要学一些简单的看护和认识草药就行了。 自来到扬州,沈冬素先是从病人家属里,挑一些年满十五的女孩子做看护。 那时这些女孩子面临的是寒冬,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而被凌王妃挑中,管吃管喝发棉衣。 还能照顾生病的家人,每月还有一百文工钱拿,都拼着抢着要做护士。 再后来,家属中的女孩子挑完了,就正式发文书招女护士,同样有很多女孩愿意来应征。 沈冬素从这些女孩子里挑了一百个,聪慧有潜质的细心教导,到了九月,都已经能独当一面,成了护士长。 这次许元青去闽州,就带走了三十个护士长。 护士这个新兴职业,没有从长安北区兴起来,算是从扬州兴盛起来了。 想想后世人说起扬州女子,头一个想到的就是扬州瘦马。这个时代还是士族当道,还没有养瘦马这个行当。 沈冬素算是用一己之力,让扬州的姑娘转了个职业方向,以后有名的不是扬州瘦马,而是扬州女护士,再到女大夫。 十月初十这日,扬州知府和凌王妃一起,正式宣布扬州城解封,瘟疫清零。 这一天不是传统节日,但在百姓心中,堪比过大年! 阴沉枯败了大半年的扬州城,瞬间鲜活起来,舞龙舞狮的游街,百姓携儿带女到街上欢庆。 同时为凌王妃送行,凌王妃正式出发回光州老家过年。 这是皇上特旨的,上一次嘉奖太医们的圣旨里,专给凌王妃的一条是,准她还乡与家人团聚,过年完后再直接去幽州。 要说之前沈冬素来扬州,让长安的贵女贵妇们觉得她傻,现在她功成名就,那些人又羡慕得不得了。 最羡慕的是她能回娘家团圆,很多远嫁女,特别是嫁到皇家的,一辈子再没回过娘家是很寻常之事。 再则就是,夫君镇守边关,嫡妻极少有同去的,嫡妻都是留守在家,孝顺公婆,管理家事。 贤惠的妻子,还会派几个美妾去边关伺候丈夫。夫妻一别数年不见面,也是寻常之事。 像姜氏就是,新婚没多久丈夫就走了,她在家里上孝老,下养小,还要养活柳家一大家子。 结果呢,柳侯在边关弄个平妻,生儿育女,姜氏成了外人…… 没想到皇上这么宠凌王妃,不光准她回家乡与家人团聚,还准她去幽州与凌王团聚。 这下子那些之前看沈冬素笑话的贵妇贵女们,都笑不出来了。私下都说,这个沈氏怎么这么好命! 不是她是天煞命吗?这哪里是天煞?明明就是福运命啊! 十月初的时候,东宫的一个消息传开,讨论凌王妃的热度才淡了下来。 东宫的太子妃张朝英和侧妃李林玉,同时有孕。太子大喜,他先后娶了两妻,纳数妾,却只得一女。 现在妻妾同时有孕,得他生下儿子,这储君这位就更稳了。 因为这件大喜事,自皇后被打入冷宫之后,对他的态度都冷淡了的舅舅陈国公,也派陈星矅到东宫送贺礼。 太子只觉心神舒畅,虽然卢家倒了,他的钱袋子少了一半,但凌王这个讨厌鬼去了苦寒的幽州。 沈冬素这个天煞女也滚出了长安,他很快就有儿子了,朝政上面他最近也被皇上夸奖。 太子觉得,去年凌王那两口子进京,带来的厄运,终于没了! 沈冬素人不在长安,太子高兴,她更高兴了! 特别是现在还能回家,算算离家才一年多,但这一年多发生了太多事。 让她觉得好像已经离家好久好久了一样!莫修谨跟她一起回家,过完年后再一起去幽州。 莫修谨终于彻底相信她,能治他的疯病,反正不能再参加科举,他就去给凌王效力吧! 大鱼哥没能一起回来,因为大鱼哥进工部当官了,八品主事,不是负责热气球的制作。 沈冬素没把热气球技术交给朝廷,皇上也没追问,默许了这是凌王妃的私产。 她准备到幽州之后,把这个技术交给庞先生,看看怎么用效果最好。 大鱼哥在工部的差事是,负责建平安医院,也是沈冬素留在扬州的代言人。 至于大鱼哥的好友陆云舟,说起这个人就挺意外的。 不得不说,陆云舟隐藏得非常好,沈冬素丝毫没怀疑这人的身份有问题。 他一见到热气球,就化身成‘理工男’一般,全然投入进去,要不是沈冬素忙着治理瘟疫,他能黏在身边问一天的问题。 也不知莫修谨是怎么看出来的,他也说不出来,就是凭他自己在卢家做探子的经验。 他悄悄对沈冬素说,这个陆云舟有问题,不能让他再回沈家村,是个隐患。 沈冬素细问大鱼这个人的来历,大鱼本以为自己对陆云舟很了解,这一问才发现,自己还真不怎么了解。 他好像是突然出现在沈家村,要拜沈父为师学做水车,后来放弃了,又拉着让大鱼拜入师门,从此就天天和大鱼在一起…… 至于他的过去,大鱼则全然不知。 大鱼很紧张地问:“冬……王妃,陆师兄是有什么事吗?” 沈冬素能感觉得出来,大鱼哥对这个朋友挺重视的,轻叹一声道: “现在还说不好,没有证据,只是小盼哥的怀疑。” “不过,还是让他先别回沈家村的好。” 大鱼勉强一笑:“他一直让我和他一起去游学,应该也不想在沈家村久留。” 沈冬素很快想到一个好办法,不管这个陆云舟是不是探子,她查不出来,有人能查出来啊! 那就是庞先生,她相信在聪明的庞先生面前,不管什么人都无法遁形! 刚巧陆云舟对热气球好奇的不得了,她派人往幽州送热气球的时候,笑问陆云舟愿不愿意同去? 陆云舟没多怀疑就同去了,他太想看看热气球在边关飞起来的样子。 就这样,继施姑姑被甲十八引到滇州之后,皇后的第二个探子,陆云舟被热气球引到了幽州。 沈冬素离开扬州这里,都不用人组织,百姓自发夹道相送。 那些被沈冬素治好的百姓,更是跪在路边,直呼凌王妃是活菩萨。 扬州官员集体送出城外,他们很清楚,凌王妃这一去,可能再也不会来扬州。 她在扬州这十个月,没有游山玩水,没有劳民伤财,反而是救人无数,惩戒祸乱的士族。 都赞道,凌王妃扬州一行,让扬州的水都清了三分! 从扬州到光州那一路,凡是她的队伍路过的州城,都有官员和百姓到城外迎接。 比从长安到扬州那一路要热闹多了,因为这些州城的都有百姓吃过她的特效药,遵守防疫十禁,才能平安无事的。 官员们送金银财宝她是不收的,但送家乡特产,她都笑纳。 遇到百姓沿途求药,她也不让禁军驱赶,亲自下车给百姓诊治。 如此一路就走得慢了,几乎每到一城,都有百姓排队上门求医问诊。 正常从扬州到光州,快马五日,坐车半个月也能到。 但沈冬素足足走了一个多月,十月底又下起了雪,速度更慢。 直到冬月二十,冬至都过了,她的队伍才到宜州。 宜州城外十里亭,她就看到大哥沈林钟。 第198章 见到大哥和冬月 沈冬素一直觉得,自从原主的执念消失,自己完全掌控了这具身体,她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 就像对沈家人,她觉得自己既然用了原主的身体,就有义务替原主照顾家人。 但是感情方面,还是有隔阂的。可是在看到沈林钟时,她的眼眶瞬间就热了。 沈林钟跟原主的成长经历,在她的记忆中,就像看别人的电影片段一样,感触不深。 可是就她自己来说,她永远记得在水里即将窒息的时候,一双大而有力的手,把她从手里拉出来。 这个少年自卖自身为奴,就为了不让母亲把自己嫁给。 前世孤儿的沈冬素,在沈林钟身上,感受到亲情。那种‘我有哥哥’的喜悦,没有兄弟姐妹的人,真的体会不到。 她以为离开沈家村,离开沈家的人,那种牵绊和情感会变淡。 此时才发现,根本不会变淡,只会越来越深! 她的灵魂在这个时代是无根无系的,而让她能扎根的地方,就是沈家村。 沈林钟策马迎来,明明心里已经提醒了千万遍,人前要唤‘王妃’。 可是看到妹妹的那一刻,脱口而出的还是: “冬素!” 两兄妹都红了眼,寒风中谁也不觉得冷,沈冬素从马车上跳下来,沈林钟及时扶住了她。 “哥。” 沈林钟‘哎’了一声,习惯性地伸手摸妹妹的头,手抬起的瞬间才反应过来。 不行的,妹妹现在是王妃,前面还有宜州知府等官员等着,大厅广众之下,便是亲兄妹这样亲密的动作也是不妥。 刚才他直呼妹妹的闺名,已经大感后悔了。 沈冬素也知道当着人前,两人也没法说什么,只想赶紧回家,关上家门,好好说话。 她本来不打算在宜州城久留的,但宜州知府设了宴,并且好像全城的百姓都来迎接。 这样的风雪天气,满城张灯结彩,百姓拖儿带女地守在队伍必经的大道上。 搞得她觉得,自己就这么直接走了,就成了罪人。 再说宜州是凌墨萧的封地,她这个王妃头一回来宜州城,若是不接见一下当地官员,确实不像话。 所以就在宜州城住了一夜,她才知道宜州还有王府别院。 并且很是豪华气派,比光州的王府别院要大多了,简直是按长安西山别院建的。 别院的下人早就收拾妥当,静候王妃到来。 这一夜沈冬素算是睡个安稳觉,一路赶路都是住驿站,虽然驿站已经用最高规格招待她。 但这样的寒冷冬日里,总是有不妥当的地方。这别院就不一样了,呃,虽然不能说是自己家一样。 是夫君的家嘛,也算是她的家。她和月见痛痛快快地泡了个热水澡,吃上了正宗的火锅。 火锅底料是胖大厨亲手炒的,就为她路过宜州时能吃上一顿,提前送来备着的。 她无语的是,就算这别院属于婚前财产,离婚不分我,也得让我知道吧! 听了她的抱怨,月见也很无语: “可是王妃,宜州是王爷的封地,这城中自然有王府别院,您应该知道的啊!” 沈冬素理所当然地道:“我以为光州的别院就是他封地上的家嘛!” 月见失笑:“那只是个温泉庄子,王爷养伤住的。” 沈冬素点头道:“等到了幽州,我要好好跟你们王爷对对他的资产。” 他之前跟我说,没金子付我的万两赏金,并且还欠了不少外债。 沈冬素这后知后觉地,怎么觉得凌墨萧是骗她的呀!就他这庄园多的,哪里像欠钱的人? 知府虽说宴请凌王妃,但没有王妃跟官员同席的道理,所以就变成了知府夫人请凌王妃。 女人们的宴席,总要有个名头,赏花赏景啥的,这次是赏梅。 知府夫人几乎邀请了全城排得上名号的贵妇,还有一些富商的夫人,据说是送了重礼才受邀的。 一大早来别院送礼的就排上了队,沈冬素能在长安收礼,这在自家的封地,自然也能收礼。“” 甚至她若不收,这宜州的官员还以为她不满意呢! 但送真金白银明显是求办事的,她是不收的,直接把人交给甲四处理。 就在宜州这一天,她收了礼物,参加了赏梅宴,还给上门求药的病人看诊。 忙的那叫个脚不沾地,准备是第二天吃了早饭就走,硬是拖到快中午才出发。 可不敢再歇一夜,不然越发走不成了。也不能在宜州吃中午饭,一堆人等着请凌王妃上门坐客。 她要是留在城里吃饭,这顿饭能吃到傍晚。就在别院匆匆吃了一顿,赶紧赶路。 沈林钟看的心疼不已,悄悄问莫修谨:“冬素在外,一直都这么忙吗?” 莫修谨轻笑道:“这哪称得上是忙!在扬州治理瘟疫时,王妃经常每天只休息两、三个时辰。” “扬州瘟疫最严重的那段时间,时常各个县镇地跑,连夜赶路也是常有的事。” 甲四也道:“在长安治理瘟疫的时候,王妃更是殚精竭虑。也正是王妃这般吃苦,才有了特效药,皇上才这般信任她。” 沈林钟很是内疚,他应该陪妹妹一起去长安的。全家人都以为冬素去长安是享福的。 堂堂凌王妃,肯定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没想到妹妹却过的这么辛苦!看她那坦然的模样,好像已经习惯了这连轴转的生活。 沈林钟悄悄抽自己一巴掌,他在光州凭凌王妃之兄这个名头,行事极为方便,根本没遇到什么困难。 也就之前那个疯女人进村,让他为难了一段时间,但那个女人很快就被甲十八引走了。 沈林钟决定,这次妹妹离家,他要跟着同去,哪怕是为妹妹分担一些也好。 从宜州到光州就近了,天黑前就赶到了,她是真想趁夜赶回沈家村。 但跟宜州城时一样,光州知县已经准备好了晚宴,胖大厨也把住的宅子收拾妥当。 沈林钟也说连夜赶路不安全,就在光州住一夜,明早再回家。 沈冬素忙让人去看看,二姨母的店里有谁在?她是一刻都等不及想跟亲人聊聊。 非常意外地,今天留下看店的是丁启和沈冬月。 她没有迟疑,笑道:“那就请冬月姐过来一叙,月见,准备火锅宵夜。” 沈林钟轻声道:“冬月变了很多,她和家里断了联系,村子里都不知道她在二姨母的店里做活。” 沈冬素点头道:“放心,我不会说漏嘴的。” 又奇怪地问:“我记得我临走时,帮她安排了进刘管家的棉纺织作坊做事。她怎么没去那里?” 沈林钟便把肖氏发神经,总缠着冬月不放的事说了,对于肖氏,又不能打。 骂也没用,你骂她她听着,但第二天该干啥还干啥。并且肖氏总干一些疯事。 全村除了沈家她不敢动手,之前朱氏骂她,她半夜往朱氏窗口倒夜壶。 因她总缠着沈冬月,胡婆婆骂过她一回,她七月七往胡婆婆家门口烧黄纸。 反正全村人的认知就是,肖氏因儿子坐牢之事,变成了疯婆子。 都抱着惹不起还躲不起的态度,都离她远远的。 沈冬月就是,她怕在刘管家的作坊里做事,被肖氏知道追过去。 她到不怕影响到自己,只是怕影响到作坊,所以才悄悄跑到县里来,谁也不说。 除了这个疯肖氏,还有一点让沈冬月寒心的,那就是二房一家子对她的态度。 全家都觉得她丢尽了家人的脸,就算死在外面,只要别再给家里惹事就行了! 王金花以前总骂沈冬素是天煞命,害死了她肚子里的孩子。现在自然不敢骂沈冬素,便改骂沈冬月。 曾经还让她的兄长,沈冬月舅舅上门劝说,要把沈冬月嫁给一个算命的老瞎子,就因为老瞎子愿意给一头牛当聘礼。 她可是沈冬月的亲娘啊! 因此沈冬月只想彻底远离沈家村,远离沈家村的人。她曾经想过在二姨母的店里做事,攒一笔钱。 就悄悄地离开,到一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地方,重新生活。 但不知为何,现在她钱攒了不少,还在县城租了房子住,可是没了要离开的打算。 从大哥这里知晓了沈冬月的现状,沈冬素见到她的时候,只有怜惜。 不管是原主幼时跟这个堂姐怎么交恶,或是后来因冯文生两人反目。 都随着原主的死,原主执念的原谅,那些过去的恩怨都消失了。 至于沈冬素自己,她像一个旁观者一样旁边沈冬月的人生,只觉她的悲剧是这个时代,对女性的枷锁造成了悲剧。 更何况她愿意改过自新,愿意从头开始好好做人,同为女人,自己为何还要为难她! 当沈冬月被月见引进屋里的时候,沈冬素差点没认出她来。 虽然分别时两姐妹的差距已经很大了,那时沈冬素是高贵的凌王妃,沈冬月是离群索居,独住小木屋里的孤苦少女。 那么现在,两姐妹站起来,简直像差了十岁! 沈冬月的皮肤变得粗糙黑红,双手变得骨结粗大,身体圆润了不少,虽然整体看上去好像一年变老了好几岁。 可她的眼神没了之前的绝望之气,反而是鲜活的,充满希望的。 沈冬素甚至觉得她有几分二姨母飒爽的气质,行动带风。 果然近朱者赤,离开王金花和朱氏,长期和二姨母在一起,人的精神面貌都不一样了。 沈冬月先是很拘谨,还学月见行礼,但沈冬素很快就扶起她,握着她的手,好像过去一样笑道: “冬月姐,好久不见。快,到炭盆边坐,暖和。” 沈冬月见那炭盆上面还支着铁架子,上面烤的正是光州特产,糍粑。 旁边还煮着鸡蛋甜酒,在沈家村的时候,寒冬时节,沈爷爷就经常这做煮给孩子们吃。 而眼前的堂妹,也没穿金戴银,通体贵气。 穿着家常衣裳,如瀑布的长发松松挽着,屋里也没婢女下人,只有一个月见。 这让沈冬月放松不少,轻笑道:“王妃好,您从扬州回来,过了很久吧?” 沈冬素笑着握住她的手,把翻糍粑的筷子塞她手里:“冬月姐,这里没外人,不要叫我王妃。” “我是回家过年的,又不是回家摆谱的!” 可两人的身份差距,不管她再怎么说,再怎么表现的热情,沈冬月还是没办法把她当过去的堂妹看。 知道她拘谨,也明白两人根本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聊天,沈冬素一声轻叹。 既然没办法嘘寒问暖,那就打笔巨款! 当然,她不是直接给沈冬月钱,而是问:“冬月姐,明天我就回沈家村,咱们想说悄悄话就难了。” “今夜咱们好好说说话,你可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我知道你要强,有事也不会找我哥他们帮忙。” “你别跟我客气,有什么事趁这个机会跟我说。年后我再离家,咱们姐妹下次见面,不知要到什么时候了。” 沈冬素说的很真诚,让沈冬月敞开了心菲,她确实有一件事需要沈冬素帮忙。 她红着脸低着头,嘴唇动了几回,依旧没好意思说出口。 沈冬素也不催她,给她倒了一杯加了枸杞和红糖的甜酒鸡蛋,又放铁架上放了几块沾了白糖的馍片烤着。 沈冬月专门地翻着糍粑和馍片,半晌才道:“王妃,不,冬素,我确实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沈冬素忙点头笑道:“你说。” 她的脸在火光的照映下更红了,嚅嚅道:“你别笑我。” 沈冬素举手发誓:“不管冬月姐请我帮什么忙,我保证绝不笑她,若违此誓,人神共……” 誓没说完,被沈冬月捂上了嘴巴,她有点无奈:“你怎么做了这么久的王妃,还跟以前一样啊!” 沈冬素笑道:“当了王妃,我还是我啊!现在冬月姐可以说了吧?” “丁启,向我提亲,说要明媒正娶,娶我为妻。” 沈冬素大喜:“这是好事啊!丁启那小子有担当,又能干,有责任心。” “冬月姐你嫁给他,肯定会幸福的。” 沈冬月眼中含泪,轻声问:“可我配得上他吗?” 第199章 热闹的沈家 直到此刻,沈冬月才觉得眼前的凌王妃,还是自己的堂妹冬素。 她那些压抑在心底的话,令她痛苦纠结的事,也只有冬素能说了,她也只能在这里哭一哭。 沈冬素想握住她的手,沈冬月却是猛地一抽,脸上还挂着泪,却因羞愧而红了。 “我,我长了冻疮,脏。” 冻疮流黄水,她来之前特地拿萝卜水洗过,也涂了药,可比起冬素那精心呵护的手,她真握住的时候,会脏了她的手。 沈冬素现在是真的心疼这个女孩子了,她算起来还不到二十岁,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若是在后世,根本算不上什么。 但在这个时代,却是能要一个女孩子的命的!若没有沈爷爷,沈冬月现在也是生不如死。 沈冬素轻叹一声,起身拿出冻疮药膏和棉签,这一次沈冬月没有拒绝,任由她为自己涂抹。 她一边涂一边轻声道:“丁启是知道你的过去的,他之前常去沈家村,对你和你家里的情况都了如指掌。” “他既然向你求亲,自然是你在食肆这一年多,与他一起做事,让他发现你身上的闪光点,认定你是个好姑娘,愿意与你厮守一生。” “你看,他都不在乎你的过去,冬月姐你为何自己要把自己困在过去之中?” “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就不存在配不配得上的问题。要这么说,我配得上凌王吗?” 沈冬月忙道:“自然配得上!冬素你很好,好的,能配上天下任何一个男儿。” 这是她的真心话,经历了这么多事,见过了各种各样的人,沈冬月才明白,自己的堂妹有多好。 沈冬素失笑:“你也很好,同样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男子!” 沈冬月红着脸,微微低着头,感觉着手上冻疮的火辣转为丝丝凉意。 这样清凉滋润的药膏她也有一瓶,是丁启花大价钱买来送给她的,她本不愿意要,太贵重了。 丁启就说,她不要就扔了,反正他不会送给别人。 沈冬素轻声问:“冬月姐的烦恼就是这个吗?那我的意见是,你若喜欢丁启,就接受。 若不喜欢,就跟他说明。 若觉得在一起做事尴尬,我跟贾掌柜说,把你调到宜州的火锅店去。” 沈冬月忙道:“不,我不是不喜欢他。” 沈冬素失笑:“我就知道!” 她边吃烤馍片,边把当初结识丁启的事说了,那时候丁启还是少年,可为了救姐姐,却敢跟张家一家对抗。 那时她就知道,这个少年是有胆子且有责任心,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 见沈冬月一直欲言又止,沈冬素明白她其实也倾心丁启,她想请自己帮忙的事,并不是这件事。 耐心地等着她自己说,拿了两个岭南运来的柑桔,放铁架子上烤的温热,再剥来分一半给沈冬月。 两人慢慢地吃完,甜米喝完了,煮一壶桂圆红枣奶茶,给沈冬月倒上一杯。 虽然还没回到沈家村,但吃着家乡的食物,和家人聊天,让沈冬素全身心地放松下来,已经开始享受真正的假期了。 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当你真的忙的时候,其实你是没时间累的。 只有闲下来的时候,那种疲惫感袭来,想想自己之前忙的脚不沾地的感觉。 真恨不得骂一句,我特妈这一年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 沈冬素在这吃着橘子喝着奶茶,把一年的疲惫都给卸下,静静地等着沈冬月开口。 没有沉默太久,吃了半个橘子沈冬月就轻声道:“冬素,我确实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沈冬素又递她半个桔子:“你说。” “我,我想离开光州。” 沈冬素愣了一下:“先说清楚,是你一个人离开,还是你和丁启一起离开?” 她的脸在炭火的照映下显得更红了:“本来是我一个人的,但是丁启说,不管我去哪,他都愿意一起。” 她这才敞开心扉说起自己一直以来的计划,她很清楚,只要她人在光州,不管是嫁给谁,不管她要过什么样的生活,过去的事都会像附骨之疽一样缠着她。 她不能抛头露面,一露面就会被人指指点点,就算在食肆做事,也只能在后厨,偶尔前面忙不过来,她送个菜,也会拿头巾包着脸。 毕竟冯文生那场官司,数十年难遇一回,当时县城里见过她的人太多了,很容易被认出来。 只要被人认出来,她以后就不得安生了,还有一个疯婆子肖氏,绝对会找过来吵闹的。 若只关自己,她能忍,但她不想丁启被人指指点点,骂他捡破鞋,戴绿帽子之类的。 她的情况,毕竟和二嫁还不一样。 故而她想离开光州,到一个谁都不认识她的地方生活。丁启知道后,决定跟她一起走。 姐姐自从嫁给贾大厨之后,生活美满,衣食无忧,她和小囡囡已经不需要他的照顾。 并且,他也不想一直在二姨母的食肆帮工,他攒了一笔钱,和沈冬月到一个大点的城市,两人一起开个食肆,开启新生活,完全没问题。 沈冬月想请沈冬素帮得忙其实很小,很简单。但对沈冬月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 她想让沈冬素给她和丁启安排路引,并且让两人顺利到一个大州城。 没错,这年头普通人出远门是很麻烦的,要路引和户籍证明,到另一个州城生活,若没人接应,自己找官府办公文啥的,也是很麻烦的事。 沈冬素笑道:“没问题!你们想好去哪了吗?” 沈冬月这才精神一振,彻底放松:“宜州、扬州都行,要我说,还是远些得好。” 那就是更想去扬州。 沈冬素点头道:“那就去扬州,刚好我大鱼哥在扬州,你们去那也有个照应。准备什么时候去?办了婚礼之后再去吗?” 沈冬月矜持地道:“婚礼不大办,就和他姐姐一家吃个饭,不在光州过年,今年县城太热闹,怕遇到咱村的人。” 沈冬素自然明白为什么今年特别热闹,今年凌王妃在光州过年啊!哪怕她人不到县城,县城的欢庆活动也能一波接一波。 轻叹一声:“别人就算了,但是咱爷,你还是要说一声。” 沈冬月听到阿爷,眼眶又红了,目前整个沈家,对她还关心的,除了沈冬素,也就是阿爷了。 她低声道:“阿爷知道的,丁启去作坊拿粉丝,单独见了阿爷。” 沈冬素这才放心:“那就好!” “我对不起阿爷,等我们在扬州站稳了脚,有机会我一定接阿爷去扬州住,好好孝敬他。” 沈冬素起身去取礼物,几匹缎子,一套金镶玉的头面,还有二十两金锭,全部装到一个箱子里。 送给沈冬月:“给你添妆,别说不要,我成亲你也给我添妆了啊!” 沈冬月连忙摆手:“快别羞我脸了!我就给你绣了点荷包……” 沈冬素打断她:“咱们姐妹,各论各的心意,你那时多苦,还给我绣那么多荷包。” “你们去扬州,从头开始生活,万事都要钱,别拒辞,等你们在扬州安顿好了,有机会我去看你。” 沈冬月抿着嘴,表情从羞愧到委屈,突然抱着沈冬素嚎啕大哭起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要将所有的委屈全给宣泄掉。 好像要用眼泪洗去过往,重获新生一样…… 沈冬月是翌日早上被丁启接回去的,沈冬素没见丁启,沈林钟见的。 同时丁启把沈林钟当成沈冬月的亲兄长,向他提得亲。 就这样,沈冬月和丁启悄悄地成了亲,悄悄地离开了光州,去往扬州开启新生活。 再说沈冬素第二天回到沈家村,禁军大队伍由甲四带走,这些禁军得把凌王妃平安送到幽州,才回长安复命。 至于王府亲卫和婢女们,大半去王府别院由刘管家安置,她只带了几十人回沈家村。 她人离村还老远,远远就看到沿路摆的鞭炮,她问大哥:“村里有人成亲?” 沈林钟笑道:“不是,是……” 还没说完,就听有人吆喝:“王妃的车驾到了!” 然后就看到点火放炮,噼里啪啦的炮声,外加敲锣打鼓的乐声,还有从村里跑出来看热闹的村民们。 搞得比当初她成亲 时还要热闹!月见真心道:“王妃,你家乡的人都好欢迎你啊!” 沈冬素尴尬一笑,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到她离开那一天吧?这样的话,她都不想在家过年了。 本来见村里的路修得挺好,她想下马车和月见慢慢走回家的,虽然家乡的冬天是一片灰蒙蒙,没有任何景致可以看。 但她还是想给月见介绍一下,她家的田啦、阿爷的藕塘啦、沿河的水车啦…… 现在只能坐在马车上不露面,直到到了沈家大门口,沈爷爷出来给围观的村民发糖发干果子。 把村民们给劝走了,沈冬素才下车。 一看到阿爷,她的眼泪就忍不住流,阿爷的头发全白了,人瘦得像一棵老松树。 但精神还很好,脚步生风,眼神像鹰一样犀利。 “阿爷!” “冬素。” 沈冬素上前挽住阿爷的手臂,沈爷爷眼角泛着泪花,却笑呵呵地说: “好孩子,怎么瘦得这么厉害?快回家,阿爷给你炖大鹅!” 然后就听到看家的大白鹅嘎嘎叫两声,小黑狗围着她欢快地摇着尾巴。 就像之前每一次她从王府回来时一样,小黑狗和大白鹅接到河堤上。 沈爷爷笑着轻踹大白鹅一脚:“不是吃你!” “老子养了一塘的鹅和鸭,天天炖给我孙女吃都成,用得着吃你这老货!” 大白鹅嘎嘎叫着跑远,这一刻,沈冬素才觉得真的回到家了! 沈父从沈爷爷后面走出来,同样声音哽咽地唤了一声:“冬素。” 沈冬素行一礼:“父亲。” 对于知晓她真正身份的沈父,她实在难以像对沈爷爷那样亲近,同样,沈父面对这个女儿,也很难做出亲密的姿态来。 点头道:“一路受苦了吧!这么冷的天,快回家烤火。” 沈爷爷依旧笑得和蔼,沈父依旧疏离但体贴,那还有…… “你现在是王妃了,怎么回家才带这点人?我听说王妃回家叫省亲,能有几百人开道呢!” 蒋氏踮着脚往后看,确实只来了几十人,并且也才带了两马车的礼物,很是不满。 她可是把牛皮吹出去了的,女儿回家,最少带几百个佣人,几十车礼物。 沈冬素悄悄翻个白眼,果然,蒋氏的刻薄会迟到,但不会不到。 “几百人咱家住得下吗?”她边说边扶着沈爷爷往屋里走。 蒋氏一噎,还想说啥,被仲阳打断,他跳到沈冬素面前,脆生生地喊了声:“姐!” 沈冬素大喜,拉过他比划:“你都有我高了!” 丝毫不夸张,这孩子已经到她眉毛了!最多一年,绝对超过沈冬素。 她朝阿爷笑道:“看来您的鸭子都没少吃,瞧仲阳这一年长的。” 小虎和小满到底还有些拘谨,站在仲阳后面小声喊了声:“冬素姐。” 两个小家伙也长高不少,之前沈冬素给他们买的衣裳都小了,但因料子好,小了也舍不得扔。 蒋氏给改大了穿,现在衣裳的袖子和下摆,都补了老长一截。 “哎!都长高了,小虎的头发也长这么长了。姐姐给你们带了很多礼物哦!” 到沈家的时候正值午饭点,今天来掌勺的竟然是大麦姐,但很快被沈冬素带的王府厨子给接手了。 大麦参与到全家人的聊天之中,说三个姨母还有大莲、山山,晚点都会来,一起在沈家吃羊肉火锅。 一年多不见,大家都有着说不完的话,但只要沈冬素一开口,所有人都安静地看着她,听她说话。 她也没觉得不自在,就像昨天见沈冬月一样,她很清楚,单是那凌王妃的身份,这辈子一家人都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畅所欲言了。 就连蒋氏,都不再怼她,甚至蒋氏一开口,就会被仲阳或沈父打断。 也只有沈爷爷还像以前那样,笑呵呵地看着她,满眼慈爱丝毫未变。 怕她累了,吃了午饭沈爷爷就说让她先去午睡,一大长下午,大家再好好聊天。 沈冬素住的是她自己的那三间套间,带月见去看,笑道: “这是我家新房子,才建起来,我都没住几天,就嫁到王府去了。” 第200章 光州的产业赚大钱 不过屋里的东西都大变样,家具都是梨花木的,摆件都是精致高档的,屏风都是镶玉的,桌上的茶具是白玉的,床上的被子也都是丝绸的。 巨大的三足掐丝珐琅鼎熏,屋里摆了几盆开的正艳的腊梅,这东西宜州都买不到,只有王府库房有。 更夸张的是,所有的墙壁都做了夹层,烧了地龙,铺了厚厚的地毯,房间暖的像春天。 可以这么说,这房间从外面看,顶多算富农之家,但这屋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去,都价值连城。 这规格是按王府的规矩置办的,很明显,刘管家提前带人来布置过。 不过花的不是沈家的钱,否则她这次回家过年,会像元春省亲一样,把贾府给掏空了。 虽然贾府盖了一个大观园,而沈家只是把这个套间给翻新了一下,但里面随便一样东西,就够沈家全家一年白赚,这套间翻新自然是花凌王府的钱。 月见对这种套间的房间很是好奇,转了一圈看了个遍,笑道: “这样的宅子人口少的人家,住的很舒服呢!以后我要是定居了,也盖这样的房子。” 又问沈冬素:“王妃,便是大宅子,也能设计这样的套间吧?为何您没翻修凌王府?” 沈冬素自然不能说,因为她还不是真正的凌王府啊!合同还没到期呢! 她从来都没想过翻修凌王府,甚至连卧室的摆设她都不干预,可能是从内心深处觉得,自己不属于哪里吧! 到是有认真想过合同到期后,自己回到光州,怎么建个小庄园养老。 不过那都是以前,而现在,她想的是到幽州之后,怎么把那苦寒之地,变得富裕繁华。 这个午觉睡的非常熟,非常香甜,床够大够软,被子是新棉花和阳光的味道。 窗户上的纱因室内外温差太大,像是被水浸了一般,绿的通透。 地龙加上炭盆,沈冬素的脚在被子下都出汗了,要知道她一到冬天自己一个人都暖不热被窝的。 睡醒的时候,听到屋顶有沙沙的声响,这个声音她很熟悉,下雪了。 起床推窗一看,果然天空跟撕棉扯絮一般,雪不是一片片飘下来的,是一团团砸下来的。 月见忙过来给她披大衣裳:“王妃当心吹到风。” 沈冬素凝神一听,不对啊,农村的白天,怎么可能这么安静? 以前在沈家,从早上鸡初鸣,到深夜狗不吠,那一天吵吵闹闹的,没得半点清静。 今天怎么这么安静?不是说下午亲戚们都会来吗? 难道是这房子隔音效果好?她忙问:“大家都出门了吗?” 月见轻笑道:“王妃的家人很疼王妃呢!沈老太爷特地交待的,都放轻手脚,让您好好睡一觉。” 沈冬素忙穿好衣裳出去,一出门才发现,屋外的空气太清新,屋里虽然有腊梅香,可因有炭火,太沉闷了。 她让月见开窗通风,自己去堂屋,才走到廊下,就见小虎一溜烟往屋里跑,边跑边喊:“阿爷,冬素姐起床了。” 好笑的是,他跑两步又调头回来,别手别脚地朝她行了一个问候礼,脸不知是冻的还是羞的,红的跟红苹果似的,又转头朝堂屋跑。 沈冬素即想笑,又觉得心里沉甸甸的,现在的她在沈家过年,只怕一家人都把她当贵客对待。 这跟她想要的过年气氛完全不一样,看为也不用在家里多住,过了年就出发去幽州吧! 比起享清福,她就是个天生劳累病!没办法,前世太卷,卷王上身,到哪都改不掉。 堂屋里亲友们都在等着她,不过现在三个姨母都围着莫修谨,三姨母跟个孩子一样,拉着莫修谨的手,痴痴地笑着: “小盼回来了。” 二姨母爽朗地笑道:“知道了知道了,你这一天都念八百遍了,知道你的小盼回来了!” 二姨母又对莫修谨笑道:“你是不知道,年初的时候,我也忘了哪一天,你娘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非说小盼以后不回来了,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她做梦到的!” “哎哟,我真是又气又想好笑,哄了半日才哄好。” 二姨母说完,三个姨母都笑了起来,三姨母也知道自己那样很丑,哭的像个迷路的孩子,可她那一天就是很怕很怕,就是梦到小盼说他不回来了。 只有莫修谨,虽然面上在笑,心却酸涨的厉害,年初的时候,正是他因瘟疫病重,差点就一病不起死在卢家叛军之中。 都说母子连心,他没想到千里之外遥的母亲,竟然感应到了。 他紧紧握着母亲的手,安慰道:“娘放心,小盼以后就算出远门,也会给您带信,不管走多远,都会回家的!” 三姨母依旧笑的单纯,到是二姨母愣了一下,小盼最讨厌别人喊他小盼,非让喊那难听死人的‘修井’。 今天怎么自个叫自个小盼了?看来这孩子在外面吃了苦啊! 只有在外面吃了苦,才会发现在家里在乎的那些事,根本算不上什么。 就像有些孩子挑食,在家里吃一口就吐出来,家人照顾着他的口味。 可是到了外面,呵,挑食啊!那你饿着。 然后你就发现,自己啥也不挑了,啥都能吃了。 旁人会说,你是长大了。只有爱你的人才会心疼,你这是在外面吃了苦啊! 大姨母没习惯性地去厨房帮忙,也围着莫修谨的原因是,她在打听大鱼的情况。 都回家过年了,只有大鱼留在了扬州。 不过当莫修谨把大鱼当官的消息送到余庄之后,一扫大鱼不能回家过年的失落,不光大姨母一家人高兴,整个余庄都惊动了。 余庄是个又穷又小的小村子,全村才三十多户人家,都姓余。全村最出息的年轻人,是在光州县衙当衙役的。 第二有出息的就是大鱼,这里指的是之前的大鱼。 在村民看来,他能跟着沈父学木匠,能做水车挣钱,还负责给沈爷爷的鱼塘收鱼苗。 就已经是很有出息的小伙子了! 第三有出息的则是大麦,一个姑娘家,能到镇上开食肆,还开的红红火火,全村谁不夸! 呃,没错,余庄比沈家村差很多,全村连个童生都没有,所以大姨母一家虽然穷,大姨父有病,大姨母眼睛不好,可一家人还算村里的富裕人家。 而现在,随着大鱼当了官,还是有品阶的,比县丞都高的八品官! 整个余庄都与有荣焉,幸亏莫修谨跑的快,不然被留在余庄吃酒,今天还来不了了。 也因此大姨父今天没来,他被村长拉去吃酒了,村长已经在盘算修族谱,给大鱼单开一页…… 大姨母跟莫修谨打听是,大鱼在扬州住哪?吃饭怎么吃?他临走时没带几件棉衣,他才当官也没俸?,不知道身上的钱够不够生活? 这就是农村人的认知局限性,你要跟一个长安的人说,那个谁谁是王妃的表哥,谁也不会操心他会不会没钱吃饭! 但你对大姨母说,大鱼可是凌王妃的表哥,你还担心他没钱吃饭? 大姨母只会迷惑地问:“说是冬素的表哥,人家会管他饭?冬素自个在外面吃饭,也得付钱啊!” 所以莫修谨很认真地给大姨母讲解,冬素在扬州有宅子,还有仆人,大鱼住在里面什么都不缺。 大姨母这才放心不少,又感叹道,应该先给大鱼说个媳妇,两口子一起去扬州,大鱼也有个人照顾。 二姨母笑说,以前大鱼只能娶农村的姑娘,现在是官身,可以娶官员的女儿,晚点娶更好! 大姨母却不认同,理由是:“听说千金小姐都不会煮饭铺床,也不会织布种地,还是娶农家的姑娘好!” 二姨母无语,同时又很羡慕大姨母,也不知道我家山山这辈子有没有当官的命? 都怨这小子不爱读书,但凡能考个秀才,跟修谨一样去跟王爷做事,还愁没官当! 山山要是当了官,我的阿沅也有个靠山。 现在给王爷酿酒,也不知道朝廷有没有酿酒的官? 听说有个官叫啥祭酒,不知道是不是酿酒酿得好当的官? 二姨母看一眼小盼,不好意思问啊!还是让山山自己去打听吧。 沈冬素进来的之后,只跟三个姨母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就被沈爷爷叫走,说是刘管家在书房等着她呢。 书房是仲阳和小虎的书房,沈父打了两张老大的书桌,此刻放的高高的账本和大大小小的箱子。 一见沈冬素进来,刘管家忙起身行礼,笑道:“本不该今个来打搅王妃一家团圆的,只是这些东西,还是早点交给王妃的好。” 他先取过香水作坊的账本,这是利润最大的,其中红封的是大夏境内出售的,蓝封的则是海外出售的。 姜家的海船才出了几趟海,但利润却比国内高数倍。 然后又是精酿酒、棉纺织作坊、连琐火锅店、还有她嫁妆的田产,和聘礼的庄园。 这些都是她在光州的产业,虽然香水那几个作坊她只是占了干股,凌王才是占大头。 可对刘管家来说,不管是凌王的产业还是王妃的产业,那都是王妃的嘛! 王爷这一去幽州,几年都不得回来,难道他能私藏着不给王妃? 沈冬素秉持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非常信任刘管家,根本没有派人查账,只随便看了看年汇总表。 嗯,收入很不错,若她的凌王的合同还算数,那她答应帮凌王赚足万金协议,算是达成了。 可惜,凌墨萧出尔反尔,又要另改合同。诚然,她自己也是心动的…… 那大大小小的箱子,装的是分红的金银锭,还有王爷特意交待的,商行有的好东西,挑最好的给王妃留着。 算是……这一年凌墨萧不在身边,给她挑的礼物吧。 有海南岛的东珠、西域的美玉、岭南的宝石、吐蕃的玛瑙、闽州的珊瑚…… 看到这些珍宝她第一反应就是,若是打造姜家送她的那种树,够打几十颗了。 王爷还说了,王妃不喜欢首饰,这些东西打成首饰,王妃也会交给拍卖行拍卖,所以留的都是原石。 让王妃自己攒着,以后想打什么首饰,再让匠人打造。 不得不说,凌墨萧这样送礼,是真贴心。 她取了一箱子银子给刘管家:“我在长安和扬州都建了大医馆,到是家乡光州还没建,就拿这笔银子,建一个大医馆吧!” 刘管家有些激动,到底之前是谁说王妃贪财的? 忙道:“用不了这些的!王爷在城里有地不用钱,工人也是自家的,同样不用钱。一应砖瓦木材,府上都有。” 沈冬素笑了,咱也有这么财大气粗的一天啊! 便道:“那剩下的就建个小学堂,我看县里都没几个像样的小学堂。多的银子留着请夫子。” 刘管家很是高兴,这些事若是由凌王来做,难保会有御史扣一个凌王招揽人心,图谋不轨的帽子。 但是由凌王妃来做,凭凌王妃在长安和扬州这一年多的所作所为,她做再多事,也不会有御史敢参她。 刘管家欢喜地接过这个重任,又跟她汇报试验田用她教的种植法,种稻子的事。 没错,就是之前沈冬素给仲阳留信,所教授的育苗—插秧种植法。 传统播种法就是,耕过田之后,直接把谷处撒到田里,然后就是靠天吃饭。不对,还得防着被鸟啄食,另外得除草。 除了沈家用了沈冬素教的法子播种,还有就是凌王府的庄园,刘管家挑了一批试验田。 都不用等到秋收,插了秧之后,大家就发现这个法子的厉害之处。 苗一颗都没损失,且经过育苗的秧苗,长的极壮,不像直接撒种那样羸弱。 那时刘管家和沈爷爷天天往田里跑,那苗简直就是迎风就长,一天一个样。 等到秋收时,两人更是喜疯了,一亩田的产量比普通种植法,足足多了一倍! 特别是提前施了肥的田,亩产更是破了历史记录! 按理来说,这样高产的种值法应该上报朝廷大肆推广,但想到对凌王的仇视。 凌墨萧说上报了朝廷也不会重视,先在光州试验几年,等光州推广开了,百姓接受了这种新式种植法,再上报朝廷。 刘管家激动地道:“王妃大才!这新式种植法上报朝廷,王妃当居首功!” 沈冬素失笑:“我又不是为了功劳才教家里的,我只是不想爷爷他们那么劳累,结果收成却那么少。” “先不上报朝廷也好,朝廷收粮税是根据亩产来的,一时推广不开,统一按高产田收,苦的还是百姓。” 刘管家再次诚服,因为凌王担忧的也是这个。看来凌王妃在长安这一年多,政事也学了不少。 刘管家又一次想到慧空大师的话,王爷的生机在封地。果然应验了! 王爷在封地,找的这个小王妃,简直就是旺夫命啊! 第201章 热闹的沈家晚餐 据沈冬素所知,宜州没有大士族,也不算富饶之地,所以当初皇上将宜州封给凌墨萧,皇后等人才没有反对。 没想到阴差阳错,因为没有大士族的肘掣,现在凌王府的那些产业才会发展的这般顺利。想想若有一个士族从中搅和,修路说占了他家的土,不让修。 挖渠沾了他家的田,不让挖。作坊跟他家的生意有冲突,总找人闹事,生意岂能做的这么顺利? 等发现凌王的生意在宜州做的风生水起,想派人捣乱的时候,已经晚了。特别是卢家倒台之后,太子的人看不上海商。 而沈冬素先一步和姜家合作,占据了海上贸易的主动权,等太子发现自己的钱袋子瘪了,想进军海商的时候,连汤都喝不上了。 沈冬素对目前凌王府产业的发展很满意,给刘管家下达接下来三年的目标,第一重要的依旧是修路。 要想富,先修路。 这句话给记得牢牢的!当道路修到每个镇、每个村的时候,宜州也就变成真正的富饶之城了。 这年前陆路运输有限,主要还是走水路,宜州有河可通运河,但码头极小,过往船只也少。 不光要修路还要修河道,前期投资不要怕浪费钱,这是利于地方发展的大事。 再则就是,别跟内地的商行抢生意,这样很容易让抓到把柄,挑拨商行团结跟凌王做对。 反正咱们有海船,主要就是做海外的生意,然后就是做精品,赚长安富人的钱,不抢占普通市场。 甚至还要扶持本地商人,商品走出宜州,扩大市场。 然后就是对于底层百姓,凌王没有调整税收的权力,但有基建的权力,为百姓修渠、建水车,教百姓育苗法,多养耕牛租借给百姓等等。 这些有利于农事的,都可助百姓。现在的凌王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要韬光养晦,默默无闻。 但现在,反正不管凌王做什么都会揪着不放,不如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封地建设富裕起来。 除此之外,利民政策搞起来,因地制宜,结合乡镇的特色,有水的养鱼,有山的种茶,女子多的建纺织作坊。 太过贫穷的乡村,由王府提供鸡、鸭、猪等家禽的小崽,给百姓养,到时候王府再统一收购…… 还有就是像医馆、小学堂、孤寡堂这些事关民生的,要多建…… 若说刘管家来之前想的是跟凌王妃汇报一下生意的事,但现在,他则是正襟危坐,认真咛听,还拿纸笔快速记着。 再看凌王妃,他竟然看到几分王爷影子。 眼前的凌王妃哪里还有一点农女的模样,对于政事侃侃而谈,且了如指掌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个久经权势的上位者。 若说王爷娶王妃时,他们这些王府老人觉得,王爷是不想被皇后拿捏婚事,另外信了慧空大师的话,认为王妃的命格会旺他。 那么此刻,刘管家才知道王爷是多么的目光如炬,凌王妃就是一块伪装成石头的美玉,只要稍加雕琢,便是世间最耀眼的珍宝。 沈冬素说起来地方发展就停不下来,没办法啊,这些东西根本不需要怎么想,前世随便看一下新闻时政,看一下种花家的发展历程。 就知道对于这样贫穷的乡村,怎么发展才是最有利的。她随便挑几点说一说,对于刘管家来说,便如获至宝。 直说的月见送了两回茶,天都黑透了,她才停下笑道:“今天就先到这里吧!该吃晚饭了,刘叔吃完再回王府。” 刘管家意犹未尽,同时后悔没把主薄带来,王妃说的每一个字他都觉得很重要,可惜自己没记全。 他知道王妃这次回家不会久留,且人家要陪家人过年,他也不能天天来问东问西讨人嫌。 沈爷爷很敬重刘管家,拉刘管家坐上席,刘管家不敢,说王妃在,哪能他坐上席! 本来沈家吃饭是不分席的,但因人多,便男女分了席。 沈冬素看了一眼,瞬间被男客那一桌的一人吸引住目光,一身泛着流光的亮紫色棉衣,不看头的话,这身衣裳是真心不错。 这种面料是去年长安流行的,不过是女子做衣裙,她是头一回见男子做成棉袄穿。 抬头一看,果然是山山表弟。他头上带插了一根雕花的银发钗,这种精致的男式发钗,都是那些风流浪子戴的。 这家伙不知是长期在酒坊的原因还是别的,脸和脖子都红红的,眼睛亮亮的,还没开席,已经微醺。 他以前就爱穿颜色鲜艳的衣裳,现在也没变。难道就没人提醒他一下,这个颜色是女装吗? 她忍笑喊了声山山,山山忙站起来拱手行礼,一时慌的不知该唤王妃还是表姐,就唤了一声:“王妃表姐有礼了。” 把一屋子的人都给逗笑了,大麦笑道:“你王妃表姐带了不少新料子,你可以求表姐赏你几身颜色更鲜艳的!” 大麦指指他身上的紫色:“这样鲜的颜色,我都不好意思穿。” 山山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笑道:“我脸生的不好看,穿寒酸了别人都不瞧我。穿成这样,走哪人家都看我!” 大莲咯咯笑道:“人家看是衣裳。” 山山骄傲地道:“那也是看我的衣裳!” 大家又笑了起来,二姨母也不觉得儿子这样是啥丢脸行为,同样笑的骄傲。 两桌上的火锅雾气熏熏,厚厚的门帘子把屋外的风雪隔绝,屋里欢声笑语,这一刻,沈冬素终于有了过年回家的感觉。 她肩膀上的掌印早就消失了,不知为何,此时此刻却觉得那掌印的地方,暖暖的,麻麻的。 小冬素,如果你九泉之下有灵,那就看一眼,你的亲人过的都很好呢! 她无意间与沈父的目光相触,沈父满眼慈爱,但立即就低下了头。 沈冬素心一酸,明白原因,现在,沈父一定在想他真正的女儿吧! 小冬素活着的时候,他们的日子那么苦,那孩子一天福也没享到,就那么可怜地离开了。 沈冬素朝他微微一笑,沈父不再躲闪,也朝她一笑。 男客桌上数沈爷爷最开心,笑的声音最大,一直给刘管家挟菜碰杯。出门在外人家都喊他沈老太爷,可他一点都没有老太爷的架子。 藕塘的活天天干,每天都精神奕奕的处理村里的事,好像做个村官,沈爷爷就已经很满意了。 仲阳过了年又要参加童生试,正和莫修谨低头说着考试的事。小虎全程低头猛吃,他被沈爷爷拿鞭子抽着去学堂。 不过参加童生试最少还要三年,现在小虎也明白读书才是最好的出路,不再吵着不读书跟沈爷爷养鱼了。 女客这边同样欢声笑语不断,蒋氏非常难得地没有阴阳怪气,还给沈冬素挟菜。大家都好奇地问长安和扬州的事。 沈冬素只挑景色和食物,还有民众都知道的八卦说一说,至于皇家的那些事,说了只会让家人担心,他们也不懂,她自然不说。 也就是所谓的报喜不报忧,皇上总是赏赐她东西的事,她开心地说。至于皇后恨不得她死,太子干的那些糊涂事,她自然是只字不提。 但很快她就发现,只要她一说到皇上,满屋的人都安静下来,连菜也不敢夹了。好像只是听到皇上这个词,敢干别的就是大不敬一样。 小虎一无所知,还在低头吃,被沈爷爷一巴掌拍后脑勺。 小满嘴里的丸子嚼一半,不敢嚼了,腮帮子圆滚滚的,眼睛瞪的大大的,真像一只可爱的小仓鼠。 沈冬素失笑,看来皇家的事也不能聊,她便聊自己治理瘟疫的事。 这下子话匣子打开了,大家说起宜州城也有瘟疫,庆幸的是光州早早封了城,谁也不让进出,没传过来。 又说她让人送回家的特效药,被沈爷爷当宝贝收起来,还有人想来偷呢,被林钟抓住…… 吃到一半,沈冬素还是觉得少了点啥,以前家里每回吃好吃的,都有啥事来着? 然后她就听到小黑狗的叫声,仲阳习惯地端起一碗肉出门。 对了,想起来了,是青牛那家伙。每次大房吃好吃的,他闻着香味寻来,然后拿家里的新闻换肉吃。 沈冬素觉得自己有点小,她竟然,还挺想听二房的新闻的…… 很快仲阳回来,这小子好像猜到她的心声一样,先来女客这一桌笑说: “青牛奶奶和他娘又打起来,二叔进县城买货,买了几块江南的布料,就够裁一身新衣,她俩挣起来了。” 蒋氏高傲地撇撇嘴:“为一块衣料子打架,也就他家干得出来这事。我家的衣料子多的都没地方搁。” 沈冬素本来挺想八卦的,不知为何,她突然就想到昨天见的冬月,二房一家子,好像真的把她遗忘了。 不过能跟这样的家人割裂,对沈冬月来说,还是好事。 说了二房的事,沈冬素又想到另一个奇葩亲戚,笑问一句:“舅舅一家怎么样了?” 三个姨母加蒋氏,全是一噎,蒋氏刚刚还在嘲讽二叔家,现在却笑不出来了。 还是二姨母反应快,干笑道:“他家更热闹,你舅舅和郑氏闹和离呢,也不知离没离,我们都没打听。” 沈冬素挑挑眉,往男客桌看一眼莫修谨,这家伙离开前说,绝对不会让舅舅有机会拿她的名头惹事生非。 也不知他到底做了什么,她也没问。现在看来,挺有用。 舅舅一家子自己的家事都处理不好,哪有心思到外面以凌王妃舅舅的名义干坏事。 在光州时县太爷宴请,都没请舅舅,看来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个舅舅和二叔一样,别想沾凌王妃的光。 这顿晚饭吃了一个多时辰,大家还舍不得散,反正风雪大,都不指望回家了,全部留宿沈家。 撤了席沈爷爷说喝奶茶,又上几桌茶点,接着吃喝聊天。 小满最先顶不住,靠在大莲身上打瞌睡,大莲却托着腮帮子听的津津有味,因为冬素正在说长安贵族成亲的事。 凡是小姑娘最喜欢听的就是婚嫁的事,自己也不好意思开口打听,只听大人聊就很高兴了。 可是见小满要睡了,她很乖巧地带小满先去睡觉,今晚她和大姨母小满一起睡小满的房间。 二姨母去厨房帮忙烧洗漱用的水,虽然有冬素的婢女在忙,但大家都觉得不好意思,冬素的婢女也是客人啊。 哪有一家子暖暖和和地烤火吃点心,让人家在厨房干活的。 熬到茶点也喝了两轮,大家终于熬不住,沈爷爷才不舍地散了席。人越老,就越喜聚不喜散。 好像看到一大家子济济一堂,就有力量一样。这一散,就忍不住想,下一次人这么齐,不知又到什么时候了。 沈冬素邀请大麦和她一起睡,本来以为要聊的话都说尽了,可两个女孩一缩到被窝里,立即又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沈冬素笑问她和甲十八的事,大麦开始很害羞,埋怨仲阳是个大嘴巴,这事也告诉她。 但很快她就把自己的计划都告诉冬素,说甲十八离走时跟她约好了,等从滇州回来就上门提亲。 大姨母已经在给她备嫁妆了,甲十八可是有官身的,她的嫁妆不能薄了。 又说她想学火锅店开分店,已经在教学徒了,这一点沈冬素很支持,忙将做招牌开分店的商业套路告诉她。 两姐妹在被窝里直聊到子时,连月见都忍不住提醒:“王妃和余姑娘还是早点睡,明天早起再聊。” 屋外雪已经停了,万籁俱静,冬素搂着大麦姐的胳膊,进入梦想。 直到意识模糊前,她才想到凌墨萧,自己在这里全家团聚,暖和又温馨,也不知他在边关的情况如何? 也就想了那么几秒钟,她就睡沉了。 可怜凌墨萧在幽州的风雪夜里,正在看第一百遍沈冬素的来信,这封信还是三个月前的! 没良心的小丫头,可有回到光州?连个平安信都不给他报。 翌日清晨,沈冬素是被动物的叫声给吵醒的。不是院子里传来的,是后墙根。 鸡、鸭、鹅、猪、羊狗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组成农家交响乐。 身边的大麦姐早就悄悄起床去厨房了,她披上大衣裳好奇地到外间推开后窗看,果然后墙根挤满了取暖的牲口。 第202章 村里的惬意假期 往远处看一眼,沈冬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全村的屋子都结了晶莹剔透的冰椎,有一家的地势低的,冰椎直接从屋沿接到地上,像一根冰柱子。 树上结了一层冰霜,大片大片的仿若玉枝琼枝,大地银装素裹,在晨光下熠熠生辉。 沈家村仿若童话世界一般,美是真美,但冷啊! 雪景之美,要么就是南方没见过雪的,初见会因这白的圣洁之物,激动到尖叫。 再就是有钱有闲的富贵人家,或是文人士子。 看到雪啊梅啊地,吟个诗赏个景。还有就是吃饱穿暖的孩子,喜欢玩雪。 但对衣食不丰,御寒物资不足的农村人,冬天就是遭罪天。 每年冬天冻死几个老人孩子,都是寻常事。为了省口粮,一天两顿薄粥裹命。为省柴,不舍得生火取暖,一家人围在床上。 没有出门的厚衣裳,一条棉裤谁出门谁穿。 这种情况以前的沈家村是常态,自从蒋氏的米粉作坊开张,到沈爷爷当了村长,再到沈冬素成了凌王妃。 现在的沈家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过冬的棉衣了。 为什么这年头棉衣、棉被,不管多破旧,都能拿到当铺换点钱? 就是因为御寒物资的匮乏,家里若是一人有一身棉衣,绝对是小康之家。 所以那一年沈冬素给凌墨萧拔毒,给全家人和亲戚,一人带回一身冬衣棉鞋,给沈爷爷带了个大氅,大家会高兴成那样。 再说这些牲口为啥来她这后墙根处?当然是沈家这一大片宅子,是全村最暖和的。而冬素这三间小屋,又烧了地龙。 对牲口们来说,简直就是个大暖炉!一大早村里放出来的家禽牲口,出了门直奔这后墙根,撵都撵不走。 沈家堂屋檐前结了一串冰椎,其它的屋子都只结了小冰棍。刘管家说,当初修地龙,本来要全家都修的。 沈爷爷非不让,说屋里修了炕,够暖和了。都是年轻人,睡这么暖和容易长懒筋,冬天冻冻,开春才长的高。 只给冬素的屋里修就行了,冬素在外面吃了苦,回家应该享受几天。 沈爷爷虽然说的直白,但刘管家明白,他是怕家里人由俭入奢易。不能让家里的小辈忘了本,哪怕冬素当了王妃。 他们依旧是本本分分的农村人,你们想享受,那就凭自己努力,不能总想沾冬素的光。 故而刘管家也没坚持,沈家全家对这件事都没有异议,只有蒋氏嘀咕了几句,女儿当了王妃,她是一点福也没享到。 被沈父呵斥道:“你没享到福!前些年冬天咱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哪个手脚没长冻疮?” “再看看,你日子过的比县太爷夫人还好。你还不知足!” 蒋氏撇撇嘴,觉得家里的男人都志短!女儿可是王妃哎,按理来说,他们该搬到城里,住几进几出的大宅子。 林钟该娶个贵女为妻,仲阳该进大书院读书,她该醒十几个丫头伺候着。哪像现在,一家人还得劳心劳力。 可恨冬素那丫头不听她的话,这一家子姓沈的都执拗,她劝哪个都劝不住,只好自己辛苦点,米粉作坊办红火些,自己多攒些银钱…… 听到王妃起来,月见忙端来洗漱的热水,这些活本不是她做的,应该由婢女来做。 但月见跟孩子看到新玩具一样,很喜欢沈冬素的洗漱台,把热水和冷水分别倒进上面的两个槽子里,下面的竹筒就能流出温水。 且水流速度和温度都能调节,昨天晚上月见发现之后,就玩了许久,今天早上又玩起来了。 就是一个简易版手动‘自来水’,夏天用挺舒服,冬天水一会就冷了,根本不合适,也就这丫头玩性大。 月见笑道:“早膳准备好了,都等着王妃一起吃呢!” 沈冬素顿时就急了,她最怕被别人等,宁愿自己等人,也不想让别人等自己。 这还是一大家子人等她呢,头发都没喊婢女梳,自己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披上大红毛领的大氅,来到客厅。 也不知一家人是什么时候起来的?屋顶的雪清完了,院里的雪也扫干净了。 餐桌上是一大锅煮得软烂适中的红豆粥,蒸的花卷和豆包,煎的鸡蛋饼,炒的鸡蛋米粉,炸的糍粑淋红糖和包了芝麻馅的糖糕,几个炒菜,还有昨晚剩的火锅汤,煮了一大锅扯面。 人多,朝食做再多也吃得完。 这早餐一看就不是王府厨子做的,这是农家在稍微富庶年景时,逢年过节吃的。 但那几道炒菜有绿叶,明显是从王府暖棚里拿来的。 二姨母爽朗笑道:“冬素自归家吃的都是王府厨子做的,还没吃过家乡味,今天这顿朝食是我们几个做的。” “别嫌姨母手艺差,快来尝尝。” 沈冬素没被昨晚那顿丰盛的火锅感动,倒被这顿朝食感动得眼眶发热,这蒸花卷和豆包,姨母和大麦姐的天不亮就起来。 她忙坐下拿个葱油花卷吃:“小时候最盼去二姨母家玩,好吃姨母蒸的馒。我怎么会嫌弃!吃多久都不会腻。” 二姨母很是高兴,又让她尝豆包,说红豆料是大麦调的,不禁感叹一句,要是阿沅在,就包肉包,阿沅最会调肉馅了。 角落坐着的莫修谨闻言面色微变,他是最后一个知道阿沅姐去了滇州的,现在罗家人和卢家人都死绝了。 阿沅姐的事再也不怕有人知道,她可以大大方方地回家了。 莫修谨特地问了刘管家滇州的事,结果得知阿沅竟然拜入云谷医门为徒,甲十八也在滇州有事,今年是回不来了。 莫修谨想到过完年他就要和冬素去幽州,这次回家没能见到阿沅姐一面,太遗憾了。 二姨母指着桌上的菜一一介绍,粥是大姨母熬的,米粉是蒋氏炒的,几个炒菜是大麦炒的。 三个姨母都不会炒菜,毕竟炒锅还是沈冬素做的,她们之前从没炒过菜,还是在食肆的大麦,跟胖大厨学过炒菜。 这顿朝食吃的和昨晚的火锅一样温馨热闹,可惜的是,昨天的晚餐吃完还有宵夜和奶茶,而朝食一吃完,大家就该各自去干活了。 三个姨母要各回各家准备过年,大麦要进镇,食肆还在开着。 刘管家要回王府别院,莫修谨要陪母亲回家收拾收拾,准备过年。 仲阳和小虎要去上学,这么大雪天,学堂也不放假。当然,要是有孩子不去,夫子也不会追究。 可仲阳要准备童生试,是一天也不想缺课。至于小虎,他自然是想留在家里玩,冬素姐带回好多好玩的呢! 可他怕爷爷的鞭子,抽的是真痛!不信你看沈二叔,就被抽老实了。 等大家依依告别,屋子瞬间冷清了不少。蒋氏感觉人多的时候,她和女儿一屋呆着没啥,这人一少,总觉得混身刺绕的慌。 这个女儿自从母女俩因嫁之事生了嫌隙,就没有和好。女儿不爱理她,她也不想放服软。 反正到现在蒋氏也没觉得自己做错了啥,还觉得沈冬素能有今日的福份,是一家人的功劳,又不是她一个人的。 要不是林钟去凌王府当差,她能结识凌王? 至于沈冬素,压根不在乎蒋氏对她的态度,甚至还担心蒋氏放低身段讨好她,她更能应对。 蒋氏在屋里坐了一会,就说要去米粉作坊,腊月里都备年货,米粉需要量大增。 沈父的脸色有点难堪,可当着沈冬素的面,他也不能强留蒋氏。 这是女儿婚后头一回单独回娘家,还是回来过年的,当不应该跟女儿说说私房话吗? 那夫妻生活,公婆和顺之类的话,难道还让他这个当爹的问? 蒋氏的米粉作坊扩大了两回,现在最多能有三百个工人在里面干活,还有一些运货的帮工。 特别是这腊月,没有农活,连打猎打柴都很难,有一个一天管一顿干饭,还有几文的工钱,离家还近,作坊招人,你说大家抢不抢着来? 几乎全村老少都来米粉作坊干活,任由蒋氏挑选,不光是沈家村,余庄和蔡庄也有不少青壮妇人跑来。 沈爷爷和沈父从不过问米粉作坊的事,除非蒋氏要帮忙,他们是不管作坊赚多少钱的。 全当是蒋氏的嫁妆,但凡有骨气的男子,都不会用女人的嫁妆的。 蒋氏除了自己贴补家用,赚的银子都存起来,之前她是藏床头柜里,后来多的放不下,又怕家里遭贼。 仲阳就带她到县城钱庄开了个号,存满一百两就送到银庄。呃,题外话,那钱庄也是凌王的产业。 大掌柜一听是凌王丈母娘来存银子,给免了手续费。 没错,这年头往钱庄存钱,不光没利息,还要收保管费…… 可以说,整个光州县,再没有比蒋氏日子过的舒心的妇人了。 上没婆婆压制,下没儿媳妇,公爹和丈夫尊重,儿子孝顺,并且还有一个几百人的大作坊。 就这她还是不满足,总念叨着去京城享清福。可惜没人顺她的话,在家念叨,被沈爷爷沈父说,被仲阳说。 跟三个姐姐念叨,大姨母和三姨母笑而不语,二姨母直接怼的她哑口无言。 “哪有有儿子的人家,跟女儿家享清福?你女媳可是王爷,你以为是上门女婿吗?” …… 见蒋氏真去米粉作坊,一家人都安静下来,还是沈冬素笑对林钟说:“哥,你送母亲过去,雪天路滑,小心点。” 蒋氏挥手道:“不用送,几步路的功夫。你今个把你妹妹带回来的东西归置一下,要送亲戚的早点送了。” 又对沈父道:“张屠夫来了你喊我,杀头猪宰两只羊,腊肉得赶紧腌了。” 沈父忍不住道:“那你今天就别去作坊。” 蒋氏讪讪地看一眼沈冬素,笑道:“我去看一眼就回来。” 蒋氏走后,沈冬素先检查父亲的身体,又看他的伤口,伤口长的很好,就是长期戴义肢的缘故,伤口处已经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她忙道:“看来义肢不合适,趁我在家,更改动改动。” 沈父却不觉得,笑道:“很适合,我都习惯了,除了不能跑,跟常人一样。” 她能感觉到沈父对自己的隔阂,若说全家人都是因为她身边的原因,对她有距离感。 只有沈父,即是因为身份,又是因为知晓她的真正来历。 就她给沈父检查腿,沈父都尴尬的很,只觉身残丑陋丢人。 只有沈爷爷一点也没变,吃了早饭他先去村里转一圈,一夜大雪,怕有村民的房屋被雪压了。 还有几个孤寡老人,需要去看一看,其中沈爷爷最爱去的是胡婆婆家,每次他去,胡婆婆必煮好酒酿小圆子等着。 他也不进门,就在门口喊一声,问一问有啥需要帮忙的不? 他最不喜欢去的就是肖氏家,没错,肖氏也是沈家村的人,还是孤寡,虽然她脾气坏的全村人都不理她,可沈爷爷这个村长得理。 同样是在屋门口喊一声,每次肖氏要么不理人,沈爷爷就喊离得近的青牛,去她家里看,然后青牛就被打出来。 要么就是肖氏自己高声回一句:“没死!喊魂啊魂啊!” 沈爷爷先在胡婆婆家吃的甜酒,还没甜到胃呢,这会就被气的一头火。 搞笑的是,沈爷爷觉得也只有这个时候,青牛才中点用。同样地,青牛为自己能帮到爷爷的忙,每天都在路口等着。 虽然经常被肖氏拿扫把打,可青牛很高兴。 今天也一样,沈爷爷满村转了一圈,胡婆婆不光给他煮了甜酒,还给了一大坛子说是送给冬素尝尝。 “我这个老脸老手的,去了吓到王妃,你带回去让冬素尝尝,好歹是我一点心意。那孩子以前可没少帮老婆子啊!” 沈爷爷提着一坛子甜酒继续巡逻全村,肖氏家门口依旧没人应,这回青牛跑的快,没等爷爷喊,自己推门进去。 很快他就一脸惊慌地跑出来:“阿爷,屋里没人。” 沈爷爷大惊,因为肖氏院里的雪还是一层白,除了青牛的脚印,只有几个小麻雀印子。 他忙进屋去看,小小两间屋,没找到人。再去屋前屋后转一圈,连不远处的水塘都砸开冰看了看,依旧没找到人。 沈爷爷是怕她半夜起来,冻死在外边了。 第203章 我看见阿爷哭了 沈爷爷让青牛把甜酒送到沈家,他直接去米粉作坊,因为全村的村民大半都在米粉作坊干活。 一番询问,推算出肖氏是昨天下午离村的,有人看到她垮个小布包,拿棉巾包着头往镇上去。 沈爷爷派个人去肖家送信,其实也是他细心负责,一般村子谁管啊!冻死在外面也是寻常。 沈爷爷本不打算把这事告诉冬素,平白影响冬素的心情。但青牛这个大嘴巴,送甜酒的时候就说了。 本来沈冬素是不在意的,可一想到沈冬月说,肖氏总是缠着她。还是觉得有点不对,派个护卫到县城,把这事告诉丁启。 当天打听到的是,肖氏没回肖家,也没进县城,从镇上往学院方向去,然后就没见过了。 沈爷爷还怕她因突然下雪,冻死在哪个田沟山涧,还带村里的青壮去找了一天,人影也没找到。 肖家人对此毫不在乎,甚至有种肖氏要真死了,拉去埋埋更省事的态度。 沈爷爷轻叹一声,让人往里长那里报备了一下,又让青牛时刻注意着肖家。 肖氏的失踪,在村里一点也没引起波澜,腊月都忙,加上她人缘太差,谁也不关心。 大家猜她是因为年关将近,想念儿子,跑去找冯文生了。 腊月村里每天都有热闹事,很快大家就将肖氏的失踪忘记了。 先是杀年猪,今年沈家要杀两头猪,都是百斤重的大黑猪。沈爷爷特地跟冬素说: “你放心,这猪一点污秽也没吃,喂的都是猪草和米糠,专门为你养的,做成腊肉,你带到幽州去和王爷慢慢吃。” 这猪还骟了,一点骚味也没有,沈爷爷不好意思在冬素面前说。 他是听刘管家说,富贵人家不吃猪肉,都是吃羊肉,嫌猪肉不干净。 沈爷爷就亲自抓的两只黑猪仔,自己养的,吃的干净,夏天还给猪洗澡,特地让刘管家看了,保证干净。 沈冬素不想看杀猪,那猪嚎的声音渗人,月见这丫头却很喜欢看,直接是蹲到跟前看屠夫一刀下去。 回来兴冲冲地跟沈冬素说:“我怎么觉得那猪脖子和人脖子差不多,一刀割破血管,放了血就毙命。” 沈冬素笑道:“这还真让你说对了,猪的五脏六腑是最像人的。” 学解剖都是先拿猪练手。 这话让月见愣了一下,低声问:“王妃你怎么知道?你……剖过猪?” 更恐怖的话她没敢问,难道王妃剖过人? 沈冬素这年头敢提人体解剖,那就真的是巫医了! 她怕吓到月见,干笑道:“我是大夫啊,摸脉就知道。" "猪也有脉?” 小满怯生生地说:“猪有猪手,有手就有脉吧?” 沈冬素哈哈大笑,搂过小满,却发现小丫头已经到她胸前了。呃,到底是小满长的太快,还是她长的太矮? 见小满穿戴整齐,还戴的那年她送的鹿皮帽子,有点小了,加了一圈,看针脚不是蒋氏的加的,歪歪扭扭,应该是大莲做的。 她笑问:“怎么没戴姐姐送你的新帽子?” 这次回家她自然给全家人都带了礼物,给小满的冬衣就有五套。 小满小脸红扑扑的,眼睛亮亮的,害羞地说:“小满要留着初一拜年穿。" 沈冬素帮她把围巾戴好:“这是要出门?还去看杀猪?” 沈家的猪杀完了,屠夫去下一家杀,今年沈家村十几家杀年猪的,屠夫要在沈家忙好几天。 小满摇头:“一会和爷爷去鱼塘。” 沈冬素一惊,这才下了大雪,田间路多滑啊!爷爷怎么还要去鱼塘? 她牵着小满去找沈爷爷,准备制止了不许沈爷爷去。 沈爷爷和林钟端着大猪头腌制,这猪头要留着祭祖用,得腌好了。 一看到那老大的猪头,瞪着不甘瞑目的眼睛,小满吓的一声惊呼,捂着眼睛从指缝里偷看。 沈冬素失笑,她记得原主小时候也怕猪头,不过那时沈家穷,从来没杀过年猪,她是跟着大哥去别的村子看杀猪,被猪头吓哭的。 她忙牵小满去一旁等,从腰间的荷包掏出一块奶糖喂给小满。 也许是今天的冬素姐太温柔,让小满忘了蒋氏的叮嘱,冬素姐是王妃,不可以在她面前乱说话! 说错了话,要挨打!要赶出沈家! 小满吃着糖,想到以前沈冬素总是拿糖拿点心回来,她忘了什么王妃,就记得这是温柔可亲的冬素姐。 大着胆子拉拉冬素的衣袖,示意她低头。沈冬素笑着蹲下,小满俯身在她耳边,用手挡着说: “冬素姐,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别和阿爷说。” 沈冬素轻轻点头:“好,我保证不和阿爷说。” “你飞到天上的时候,阿爷哭了。坐在你屋子前,哭了好久。” 沈冬素思索了一下这话是啥意思,没想明白。 “我飞到天上?小满你在说什么?” 小满想解释,又解释不清楚,结结巴巴地说:“县城里来人,说你飞到天上去了,大哥跑到宜州城打听。” “蒋婶在屋里哭,沈叔在廊下叹气,阿爷就在你屋前,一直抹眼泪。我都看到了。” “后来大哥回来,说你做了老大的孔明灯,坐孔明灯飞天上,你人没事。大家才没哭了。” 沈冬素这才听懂了,只觉心里头又酸又胀,好像拿胡婆婆的甜酒腌了许多柠檬,心口发软,眼眶发热,嗓子痒痒的。 她回来两天了,沈爷爷从来没在她面前表现出什么,也没人问那热气球的事。 原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家人为她那么担忧啊! 看着正在收拾猪头的沈爷爷,笑的合不拢嘴,精神奕奕,她实在想像不到阿爷哭是什么样的。 当初阿爷病的那么重,都没流露出伤感。看到沈父的腿断了,也只是红了眼眶。可只是听到一个关于她模棱两可的消息,阿爷竟然哭了。 这让她瞬间想起老院长,前世那个和阿爷长的很像,性格也很像,最爱她的老人家。 她像小满这么大的时候,也见过一次老院长哭,是院里的一个男孩子调皮,偷偷跑出去玩,被车撞了。 那车逃逸了,男孩送到医院,医生直接下了病危书,老院长在病危书上签了名,背过身就抹了两把眼泪。 这个场景让她记忆犹新,医院晃眼睛的灯光,老院长一下子就佝偻了的腰身,还有他那红了的眼眶和浑浊的眼泪…… 沈冬素鼻子一酸,温柔地看着沈爷爷,喊了一声:“阿爷!” 沈爷爷欢喜抬头,答应了一声,还扬扬手中的刮毛刀:“阿爷就来。” 阿爷和身影这一刻和老院长重叠了,她觉得心中的遗憾好像弥补了一些,她要加倍地孝顺阿爷! 她本来想说,不让阿爷去藕塘。但在这一刻,她明白,孝顺不是不准阿爷做什么,而是要陪着他做! 她回去换了出门的鞋和衣裳,对月见道:“走,带你去赏赏冬日原野。” 月见很想说,我更想在村里看杀猪!甲四赶紧回来吧。 沈爷爷对冬素要去藕塘之事,非常高兴,他有好多新东西要给冬素看,还怕冬素嫌冷不愿意去呢! 一听冬素要去,大哥也要同去。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从村尾往藕塘方向走,小黑狗欢快地跟上。 小满走几步就陷进雪泥里,谁也没说让她回去,大哥很自然地抱起她。 沈冬素挽着阿爷的手臂,玩笑似地问: “我在扬州做了飞天的热气球,现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孙女能飞天呢,阿爷我厉害不厉害?” 沈爷爷拍拍她的手,阿爷的手指又硬又冰,铁木一样。 看着她的眼神满是慈爱,还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轻笑道: “厉害!咱们光州也传遍了,都夸冬素厉害。” 谁都没提沈家在听到这个惊人的消息后,全家有多担忧和绝望,等消息那两天,像两年一样漫长。 沈冬素把头一歪,靠在阿爷和肩膀上,阿爷好瘦啊!穿的厚厚的冬衣,还能感觉到骨头。 她认真地说:“阿爷,等我去了幽州,往家送信就更慢了。您记住,孙女福大命大,不管遇到啥麻烦,都能闯过去。” “你在家保重好身体,等下次我回来,接您一起去扬州游湖,去长安看长安城。千万别操心我!” “我在外面很好的,您也看到了,婢女护卫一堆,走哪都有人伺候。” 沈爷爷再次轻拍她的手,点头道:“阿爷忙的很,藕塘的鱼鸭要操心,村里的事忙不完,还有那几个皮小子,隔三差五得抽一顿。” “阿爷可没功夫操心你。” 沈冬素抿着嘴,眼中笑意盈盈,我才不信呢! 走到河堤上的时候,小满要下来自己走,沈冬素这才发现,河堤重修了。 用碎石修的路,种了一排柳树,接河湾那片荒坡,竟然种了一大片的桃杏树。 可以想像这条路春、夏的时候有多美。 路面很是夯实,一点也没见黑泥,几人被弄脏的靴子,很快就在这厚雪上踩干净了。 小满和小黑虎在河堤上跑了起来,沈爷爷骄傲地道:“就咱村这段路修的最好,我带人修的。” “开春之后,这条路可好看了,县城里不少公子小姐专门跑到咱们这来玩。” 再往前走,看到不少马车停在路边,接着一大片作坊映入眼帘,正是棉纺织作坊。 一大片宅子,鳞次栉比,在这样的乡村中显得极为气派。 作坊前修了一条大道,隔着的就是藕塘,看塘的小屋也变成了一排砖瓦房,沈爷爷说现在看塘的工人是论家请的,足有三家近十几口人。 看鱼塘,养鸭、鹅,采摘莲蓬、挖藕、挖塘泥、拔鸭、鹅毛……活可多了。 藕塘旁边的荒地建了个大大的鸭鹅舍,铺了稻草,围了院墙。就是味道大,沈爷爷不让冬素靠近,怕味冲着她。 沈爷爷朝沈冬素竖起两根手指头,小声道:“阿爷现在一年能挣这个数!” 沈冬素故意夸张地说:“二十两!阿爷真厉害!” 沈爷爷抬头想拍她后脑勺,抬起了才反应过来,她不是青牛和小虎,女孩子不能打的。 只瞪她一眼:“你娘一年都挣百两,阿爷能比她差?是两百两!” 沈冬素惊讶道:“就凭这藕塘?” 沈爷爷嘿一声说:“我这一年的鱼卖给贾掌柜都不够卖的!鸭蛋鹅蛋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千个!” “咱家地窖里的鲜藕,正月往县城一送,秋里一文三斤的,正月能卖三文一斤!” “鸭、鹅毛刘管家收,也是钱。咱还卖藕粉、风干鸭,两百两都是阿爷谦虚,我算了算,明年能挣三百两!” 沈冬素忙道:“阿爷别累着自个,咱多请些工人,您坐镇指挥就成了。” 沈爷爷大笑:“我又不是将军,指挥啥呀!都是农家寻常活计,阿爷累不着。” 突然他瞪林钟一眼:“阿爷还没四世同堂呢!当然得多挣些。” 沈林钟无语地摸摸鼻子,一到腊月正月就是这样,随便一个话题,都能扯上他不娶媳妇这事。 过了年他就和冬素去幽州,再留在家里,整个光州的适龄姑娘,都快被媒人来说一遍了。 林钟说难得出来了,就往前再走走,去家里的茶园看一下。还会路过王府的菜园,引温泉水搭棚种的,整个宜州城独此一份。 冬天的绿菜大半是被贾大厨买走了,火锅店也因为冬天有绿菜独树一格,生意兴隆的很。 另外二姨母的食肆还有大麦的食肆也来买绿菜,两家也一样因此生意比别家好。 沈冬素问道:“咱家也有地,能搭棚子种吗?” 沈爷爷笑道:“咱家咱家,说的王府好像是外人家一样。” 在农村出嫁的姑娘,婆家才是家,回娘家是客。在沈爷爷的认知里,凌王府才是冬素家,她应该偏向王府的。 结果这丫头一心偏沈家,还帮着沈家抢王府的生意来了。 又道:“咱家可种不了那娇气菜,搭棚子引温泉水,还得人精心伺候着,比养花还费神。” “反正咱家不种也不缺菜吃,刘管家隔三差五地送。” 沈冬素沉思,看来推广大棚蔬菜不现实,也是,在这个八成百姓吃不饱的时代,冬天的绿菜完全是奢侈品。 沈爷爷看来,多种几亩地的粮食,也比围起来种菜好。 第204章 被阿爷喂胖了 见沈爷爷对种大棚蔬菜不感兴趣,沈冬素就不打算去庄园看看了,结果还没到庄园,刘管家就带人在路边迎着。 让大家进庄园喝杯热茶暖暖,他不说还好,一说沈冬素立即就觉得全身发冷。 然后大家一进庄园就不想再往下走了,庄园不光有大棚蔬菜,还有暖棚种的花草,这是专为做香水种的。 沈爷爷和刘管家去喝茶,沈冬素几个则在暖棚里赏花,她多看一眼滇州运来的茶花,那管事立即就让人装起来,准备送到沈家去。 她及时制止了,不过在看到大盆栽种的金桔时,她要了两盆。这桔子好看又好吃,能泡茶能熬糖果。 在零食匮乏的农村,很受孩子们喜爱。小满进来不看花,盯着金桔舍不得挪脚。 看了花看菜,沈冬素的农女基因觉醒,不用管事动手,自己上手割了一把鲜嫩的韭黄,掐了水嫩嫩的小白菜、茼蒿…… 不一会就装满一竹筐,让管事先送到沈家去,晚上烫火锅吃。 婢女说温泉池子已经备好,玫瑰花牛乳池子,王妃可以去泡一泡解乏。 沈冬素问小满想不想泡?小满小心翼翼地点头,又问那婢女:“姐姐,我也可以泡吗?” 婢女忙笑道:“当然可以,小小姐可常来庄子玩啊!” 都不用说衣裳的事,刘管家早就备好了,小满的衣裳庄园虽没有,但有绣娘在,她们三个泡好,绣娘就能赶制出一身新冬衣来。 这个时候沈冬素自己都要感叹一句,当王妃的生活是真奢靡啊! 幸好,她总是提醒自己,不能忘本,否则真被这糖衣炮弹给攻陷了。 沈爷爷也被刘管家强行安利,让沈林钟带去泡药浴。 沈冬素则和月见、小满泡玫瑰花浴,小满泡的脸蛋红红的,小声感叹,要是大莲姐和大麦姐能来就好了。 农村冬天极少洗澡,因为烧热水费柴,且洗澡还容易冻生病。 若说澡洗得少,那头几乎是一个长冬都不洗,所以大人小孩头上都长虱子。 沈家的情况好起来之后,沈冬素之前就大力除虫,小虎都给剃了个平头,家里人算是没长虫了。 冬天也能洗上几回澡,但哪有这温泉泡得舒服,都是一盆热水随便擦擦。 婢女还送来茶水和点心,三人边泡边吃喝,小满忍不住问:“冬素姐姐,你在这边的家里,都这么舒坦吗?” 她指的是在夫家,也就是凌王府。 沈冬素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肉脸,递她一杯牛乳茶道:“只要在家里,就是这样。不过我总出门,在家的时间少。” 这是真话,去长安她在禁区呆的时间更长,在王府还怕有探子,还真没随心所欲地享受几天。 小满好奇问:“那姐姐为什么不在这里住?要回咱家住?” 沈家虽然在村里算是最好的宅子,可跟这王府庄院是没法比。 沈冬素失笑:“因为这里再好,没有小满你们啊!姐姐回家又不是为了舒坦享受,是为陪你们。” 宅子再好,没有亲人,也只是房子,不算家的。 小满似懂非懂,但笃定地笑道:“我知道,冬素姐是为了陪阿爷!” “刘叔总请阿爷来这里做客,阿爷都不来,也不许蒋婶来。” 沈爷爷不知道自己能为孙女做点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约束好家人,不占凌王府便宜,不用孙女的名意在外面行事,不让孙女的名声受损。 想到阿爷,沈冬素的心暖暖的,阿爷就是沈家的定海神针,想想若没有阿爷的约束,蒋氏那样的性子,得把家搅成什么样! 泡了温泉大家都觉得筋酥骨软,不想迎风走回家了。 她听到小满小声问月见,这衣裳要不要还回来?她怕走回家把鞋子走脏了。 月见揉揉她的头发笑说,不说还,是绣娘送她的。 小满既开心又忐忑,因为阿爷总教她,不能随便要王府人送的礼物。 刘管家先是留大家在庄园多住几天,王妃回来还没在王府住过呢! 府里的下人管事,都等着见一见王妃。沈爷爷让冬素留下住,他们先回去,沈冬素不答应。 她在王府才叫没啥事干,就像小满说的,只是过的奢侈些而已。她让刘管家安排马车,大家坐车回家。 又对刘管家说,年前会回王府一趟,给府上的下人发过年的红包。 刘管家听说明天是沈家村打糍粑的日子,专程送了三大袋糯米。 这个礼物沈爷爷很喜欢,一再跟冬素说:“多打点糍粑,你带到幽州去吃。” “拿清水漂着,吃到明年三月都不坏。” 沈冬素失笑:“阿爷杀猪让我带腊肉,杀鸭让我带风干鸭,又腌咸鸭蛋,还让我带糍粑。我您是不是觉得幽州没吃的啊?” 沈爷爷呵呵笑道:“阿爷当然知道幽州有吃的,可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没家乡味好啊!” 小满小声说:“大莲姐说山沟里正月初就有野荠菜挖,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多挖一些给冬素姐带走。” 林钟笑道:“这还不算,阿爷还单独开了小块浅泥塘,养了黄鳝和泥鳅,也是给你带走的。” 沈冬素摆手道:“这可没法带!这东西要吃活的,半路死了就不能吃了。” 沈爷爷笑道:“多少带一点,拿坛子养着。黄鳝炖腊肉可是咱光州的名菜,王爷在边关过年,总得尝个家乡味。” 沈冬素失笑:“我这才回来几天,你们就忙着给我准备临走的东西。” 小满笑道:“阿爷早早就开始准备了,姐姐要是不回来,就让刘管家用大船送去。” 这就是回家过年的意义啊!回来是大包小包地给家人带礼物,临走时家人又大包小包地准备着家乡特产。 沈冬素想到在长安过的年,所有人都带着伪善的笑,那些所谓的亲人,人前彬彬有礼,人后恨不得将你五马分尸。 天家无亲情这句话,在过年时展现得淋漓尽致。 想到去了幽州要几年回不了家,沈冬素越发珍惜在家里的时光。打糍粑这天,全家出动,不,应该是全村出动。 提前一夜泡好糯米,小孩子排队等着往家里抢蒸桶,男人们拿着棍子或是擀面杖,哪家糯米蒸好就去哪家先打。 十几个青壮围着装满冒着热气的糯米大石臼,齐声吆喝着使劲舂,快舂好时主妇上前沾凉水给已经成一团的糍粑翻个面,再接着舂。 前后一刻钟,一石臼糍粑就打好了,得趁热摊平,一凉就凝固,形状不好看。 家里帮上忙的孩子,会像小大人一样帮忙拿东西,趁糍粑还热,母亲会扯一块,沾点炒熟的黄豆粉,递给孩子吃。 每每这时,帮上忙的小大人,像吃自己的战利品一样骄傲。 每年的打糍粑都是全村头等大事,连米粉作坊都全员放假,刚好仲阳和小虎今天也放假。 三个姨母今年不在自已村里打,都把糯米拿到沈家来,一起打了再分。 整个沈家热闹的,厨房雾气腾腾,院子跟仙气缭绕一样。小黑狗和大白鹅也跟着几个孩子跑前跑后才瞎忙。 厨房的活自然用不上沈冬素,阿爷已经来送了几轮吃的,蒸好的糯米淋上红糖浆先送一碗,让她和几个小孩子先吃。 蒋氏在一旁直撇嘴,谁家这么惯孩子!也没听说哪家出嫁的姑娘,回娘家还吃锅边灶的。 锅边灶就是,菜还没上桌,先从锅里捞两块好肉给孩子吃。一般是家里最受宠的那个孩子才有这个资格。 几个孩子在冬素的房里,分吃红糖糯米,脑中浮现原主的记忆,也是原主为数不多,关于童年温暖的记忆。 也是近临年关,朱氏卤猪头肉,沈冬月和青牛吵着要吃,朱氏切了两块厚厚的猪舌头给他俩。 自然没有冬素和仲阳的份,姐弟俩眼馋地看着吃肉的冬月和青牛。两人都很乖,没有吵闹着也要吃。 蒋氏对自己儿女遇到不公之事,是从来不多说的。 到是沈爷爷看到了,他什么也没说,进了一趟厨房,然后喊冬素和仲阳帮他拿东西。 两人跟着阿爷出了门,他才从怀里掏出一大块猪拱嘴,卤的香软糯烂,色泽红亮。只是看着,两姐弟的眼睛都直了。 阿爷往冬素手里一塞,指指稻草堆:“去哪吃,暖和,吃完把手嘴洗干净再回家。” …… 原主记忆中没吃过几回肉,而这块猪拱嘴,她和仲阳分着一人一口地吃,是她童年记忆中,吃过最香最美味的肉。 沈冬素看原主的记忆,极少能给她带来情绪波动,只有这一段,每每想起,她的心也暖暖的。 糖糯米饭才吃完,阿爷又送来才打好的糍粑,忙道:“快快快,趁热吃,沾糖水和黄豆粉。” “小满别吃多了,当心胀肚。” 见大莲在角落不好意思动,阿爷还特地喊她:“莲丫头也吃,多着呢,吃完再拿。” 过一会又送一碗红豆沙来给冬素:“我在刘管家那吃过一回,糍粑包红豆,说是长安的点心。” “你要不爱吃白糍粑,就包红豆吃。” 沈冬素笑着接过,没有说那不是什么糍粑包红豆,是炒熟的糯米粉加牛乳蒸的麻薯,做法很复杂,沈家这厨房是复制出来有点麻烦。 不过孩子们扯着糍粑勉强包点红豆进去,还是吃得很开心。 沈冬素拉阿爷进来坐:“让大哥和小盼哥他们忙去,您在我这喝茶吃糍粑。” 阿爷不干,看着她屋里厚厚的地毯,死活不进去:“我脚脏,你们吃哈,想吃啥喊一声,阿爷给你拿。” “麦丫头在煮桂花米酒糍粑,从你胡婆婆那拿的腌桂花,一会就给你送来。” 阿爷总担心冬素习惯了王府奢侈的生活,对沈家的粗茶淡饭吃不惯,尽可能地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都给她。 打完糍粑是打豆腐,平常大家吃豆腐都是在集市上买,但过年要用的豆腐多,村里也有磨,都会自己泡好黄豆多打一些。 同样是拿清水漂着,能吃一个正月,再做一些冻豆腐,再腌一些霉豆腐。寻常农家,豆腐可是算荤菜的。 只有逢年过节,或是家里来了客人才会买。也就沈家村,家家户户都舍得自己磨豆腐。 磨豆腐这天又是很早就起来,沈冬素一到餐厅,沈爷爷就献宝一样赶紧从厨房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食物来。 她一看,淋了红糖浆的豆腐花,鲜香嫩滑。 沈爷爷笑道:“快尝尝,这豆腐花咱镇上还没得卖,今个磨豆腐才有得吃。” 前世一把黄豆丢进豆浆机里,很快就变成一杯浓香的豆浆,就这还有人嫌洗机子麻烦,或是噪音大,不爱弄。 而这个时代的农村,要喝个豆浆那叫个费劲,提前泡豆子,用磨来辗,再煮,过滤……费老大劲才能吃上这一碗豆腐花。 豆腐也磨好了,就该开油锅了。 一次性把正月要待客的炸食物准备齐全,以前沈家最多炸点麻叶,甚至有好几年都没开过油锅。 但今年不同了,刘管家送来三大桶菜籽油,蒋氏还要收着慢慢吃,沈爷爷让都拿出来开油锅,多炸些吃食,让冬素走时带着。 先是他藕塘的鱼,十几斤的大草鱼,杀了十条,把最肥嫩的鱼腩肉挑出来专门给冬素的,裹上鸡蛋面糊,放油锅里一炸。 那叫个香啊! 炸好的鱼块直接吃也行,随便加点蒜苗萝卜一焖就是一道大菜,吃火锅的时候,放火锅里汤着吃也香。 或是加开水熬汤煮面,加几片紫苏或香菜进去,那面比羊肉面还好吃。 二姨母负责裹面糊,大麦姐负责炸,炸好一样,沈爷爷就往冬素屋里送: “快快快,才出锅的鱼最好吃。” “冬素快来,尝尝这才炸好的萝卜丸子。” “小酥肉,搁了胡椒粉的,又脆又香。” “吃多了肉腻了吧!快来尝尝这炸蘑菇炸藕夹,可脆生了。” “吃点零嘴,炸麻花和芝麻麻叶,我让你二姨母多搁了鸡蛋,老香了。” …… 就这样,年还没到,沈冬素肉眼可见,被阿爷给喂养胖了。小脸圆润了,手指头合并都看不到指缝。 有一点让冬素庆幸的是,她胖不胖腰,那肉肉倒是往她该长的地方长,顶的肚兜鼓鼓囊囊的。 她低头看着的时候,脑子不由自主地想到凌墨萧,那家伙晚上睡觉爱从背后搂着她的腰…… 脸发烧了。 第205章 过年了 看着阿爷端过来的桂花甜酒小汤圆,冬素义正辞严地道:“阿爷,我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成胖妞了!” 阿爷笑道:“好好,吃完这碗就不吃了。你胡婆婆糖渍的桂花,尝个鲜。” 沈冬素看着那一碗小汤圆,好吧!就吃最后一碗…… 然后没一会,炸的小油馍又送来了:“吃多了甜的吃点咸口的,我孙女一点也不胖,养的白白胖胖的,也不枉回娘家一趟。” 沈冬素……这家真不能住了!再住下去,我下巴都得双层了。 时间就在家人煮煮煮,沈爷爷送送送,她和小满吃吃吃之中,到了年关。 年前还有最后一件大活,那就是蒸馍。 同样是三个姨母齐上阵,预计在两天之内,蒸出数万个馍出来。 因为家乡习惯,正月十五前都不能开灶煮新米,都得吃年前备的馍和饺子。 说来奇怪,光州明明种的水稻比麦多,平时吃饭也是以米为主,但一到逢年过节,涉及祭祀,就是吃面,极少吃白米饭。 沈家之所以要蒸这么多馍,除了自家吃和送亲戚,蒋氏要做年礼送作坊的工人和客户,沈父要送他的徒弟们。 沈爷爷要送藕塘的工人,最主要的是还要送凌王府的人,沈爷爷说,一年到头都是刘管家往沈家送东西。 这过年当然也要送些沈家的东西回礼,贵重的送不起,蒸的花馍聊表心意,礼轻情意重嘛。 仲阳和小虎要送夫子和同窗,林钟要送凌王府的护卫。 然后就是让沈冬素带着大馍去幽州,反正天冷,也不怕馍会放坏。 总之一家人商量了一下,就开始了蒸大馍活动。沈冬素带着一干婢女也来帮忙,做枣花馍、黑面馍、大白馍、红豆花卷…… 林林总总样式多达十几样,村里也来了几十个妇人帮忙,端到自家蒸,蒸好送过来。 那两天沈家进进出出都是人,面粉跟不要钱一样霍霍,蒋氏开始还心疼,一直念叨,这两天蒸的馍,她一辈子也吃不完。 二姨母笑道:“还你一辈子,你这整个村子,十年也吃不到这些馍!真是多亏了冬素,咱们现在连白面馍,白面条子也能吃上。” 除了馍,大麦姐还发挥她烙饼的技术,烙了百张发面大饼,这比馍还经放,冬天一个月都不会坏。 这馍一直蒸到腊月二十九才蒸完,傍晚时三个姨母各带几大筐馍回家。 年三十的白天沈家的习俗是,早上吃豆粥。 然后贴对联,屋子里里外外地清扫,中午吃面条煮糍粑,别觉得这个吃法怪。 这叫‘钱串子’,糍粑切成小小圆圆的,代表着‘铜钱’,面条把它串起来,吃一碗寓意来年大富大贵。 也有别家吃八宝福粥的,但绝不能吃的就是面疙瘩汤,因为过年吃了面糊汤,来年会糊糊涂涂一整年。 午饭吃的早,下午全家人开始为年夜饭做准备,这才是大餐。 年夜饭是蒋氏和沈父掌勺,沈爷爷和林钟要去开祠堂,准备祭祀的事。 沈家村的祠堂是今年修好的,还是县太爷说,村里出了个王妃,这族谱、族学、祠堂都得安排上,不然传出去不像话。 沈爷爷一直对自家孙女当了王妃这事有点迷糊,他自己不懂,但他乐意听取别人的意见,特别是县太爷和刘管家的意见。 很快召集全村青壮修祠堂,请了镇上的秀才编写族谱。 今天不光是祭祀这事,还要给村里发福利,呃,就是昨天蒸的馍,按人头一人发十个,一家派个人来领。 可别觉得这礼轻,沈冬素刚顶替原主那会,吃的还是泥饼。过年都吃不上白面馍,现在村长一人发十个,全村老少都感激不已。 沈冬素则带着月见回一趟凌王府,她不在王府吃年夜饭,所以提前来把给府上下人的红包发了。 刘管家对她这次回王府表现的很是重视,胖大厨带着火锅店的员工也来蹭席位,大哥沈林钟则带着护卫过来。 还有那一千禁军,把一个简单的发年礼情节,都要变成阅兵现场了。 其实沈冬素啥也不用做,刘管家都准备好了,大红封当了几大箱子,只要王妃说几句场面话,把红封发下去,大家跪谢给王妃拜个早年就行了。 之前王爷在府上的时候,从来不露面,只派个亲卫过来跑一趟,下人也是尽忠尽职的。 沈冬素算是知道有一个好管家有多重要,光州有刘管家,她啥都不用操心。长安有纪嬷嬷,同样省事。 贾大厨要回光州和家人一起过年,他的红包自然是沈冬素亲自给的,他同样拜了早年,趁机悄悄道了句: “王妃,丁启说他会留意,让您放心,他会护好沈姑。” 沈冬素轻轻点头,肖氏她是不在意的,冯文生远在流放之地,她孤身一人,根本找不过去。 沈冬素又将给囡囡的礼物交给贾大厨,待听说丁芸怀孕了,她真诚地祝福贾大厨,让月见再补上一份礼物。 给下人发完红包,已经快到饭点了。她邀请刘管家和禁军首领一起到沈家过年,两人自然不拒绝。 王妃邀请他们一起过年,这是无上的荣誉,比领再多红包都要高兴。 年三十的热闹说都说不尽,从祭祀烧香放炮,到吃年夜饭,再到放烟花炮竹,再到吃饺子守岁。 哈哈,还有可好笑的事,祭祀烧纸之前,蒋氏突然拿出一块村里找的婴儿尿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 快速给仲阳、小虎、小满的嘴抹了一下。 沈冬素是知道蒋氏不会抹她的,还是本能地把嘴巴给捂上。 三个孩子在那哇哇乱叫,月见看了有趣,问这是何意? 沈冬素笑着解释: “这是我们这的习俗,烧纸祭祀之前,为防孩子乱说话扰到祖宗不吉利,会拿婴儿的尿布抹一下嘴,表示童言无忌,说的话都不作数的。” 朱氏更夸张,不拿柔软的婴儿尿布,直接拿如厕用的竹子厕筹,就往青牛嘴上刮,痛的吃年夜饭都要龇牙咧嘴。 月见从来没在农家过过年,应该说她从来没有像这样一大家子欢快地过年,以前过年她都是在执行任务,哪里知道这些过年的习俗。 也觉得好玩,见沈冬素还拿手遮着嘴巴,不禁好笑道:“王妃还怕蒋婶抹您的嘴不成?” 沈冬素干笑两声,原主记忆里还有拿厕纸抹过的,导致她都有条件反。 仲阳气呼呼地道:“娘都答应好了,我是大人,不用抹我的嘴!” 蒋氏笑道:“等你考中童生,我就不抹了。” 小虎还在那擦嘴,闻言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也要考中童生!绝不再受这尿布擦嘴的耻辱! 只有小满可怜兮兮,她祭祀的时候从来不敢说话,应该说她平时就寡言,她也不能考童生,还要被尿布抹几年嘴啊? 祭祀的时候,沈大志和青牛也来了,两人都不敢看冬素,只跟着沈爷爷跪拜上香,带走一块祭祀的冷猪肉,就跑回家了。 要说之前沈大志还后悔,跟大房分了家,没能沾到冬素王妃的光。 那现在,他已经后悔到麻木,因为两家的差距越来越大,沈爷爷这根定海神针在,他一点浪也翻不起来。 现在他对沈父,那叫个卑躬屈膝,大哥喊的比谁都喊的甜。 可惜沈父不吃他那一套,最多祭祀的时候让他来,其他时间是不理他的。 沈冬素听到沈大志怂恿青牛,让他来给王妃堂姐拜年。青牛躲在他身后,死活不敢来。 他想到之前和仲阳打架,被冬素骑在身上狠揍,对这个堂姐是又惧又怕,哪里敢来跟她单独说话! 不过让沈冬素意外的是,二房全家,竟然只有青牛一人问了冬月。 他是悄悄问了仲阳,知不知道他姐姐在哪过年?他给蒋氏打工,攒了一些钱,想悄悄给姐姐。 又叮嘱仲阳,千万不能让他爹娘知道,他娘还在念,找到冬月,把腿打断! 仲阳跟冬素说的时候,让她一阵唏嘘,父母和祖母都对沈冬月不闻不问,甚至恨极了她。 到是弟弟还一直心系她,如果沈冬月知道,应该会有一点安慰吧! 吃了年夜饭,大家一起在堂屋烤火,沈冬素和仲阳、小虎、小满、月见玩数独、华容道。 数独还是沈冬素卖梨糖时推广出来的,经过几年的传播,现在整个大夏的孩子都在玩。 沈林钟去接莫修谨和三姨母,早就说好了,他们年夜饭在莫家本家吃,然后就接到沈家来。 因为正月莫修谨要各处跑着拜年,三姨母在家无聊,不如来沈家热闹。 沈爷爷、沈父和刘管家、禁军首领聊天,沈冬素听了两耳,听到父亲和爷爷在问去幽州的路途,心中划过一线暖流。 等她一走,只怕沈爷爷他们,每天晚上饭桌上的谈话,都是她走到哪里去了吧? 很快莫修谨和三姨母来了,蒋氏又煮一轮饺子,沈冬素是一个也吃不下,仲阳和小虎竟然又吃了一碗。 这半大小子饿得快,任何时候问他俩吃不吃,答应都是吃。 新年的更声响起,放了接年的鞭炮,家主要守到天亮,给祖宗的香还要烧好几炉,其他人则可以去睡觉了。 小满早就在打瞌睡,可是小孩子太喜欢过年的气氛了,同样熬夜在小孩子看来,也是个极有诱惑的事,故而硬撑着不愿意睡。 她脚边的小黑狗也是,今天吃了太多骨头,还被沈爷爷偷嘴了几块牛肉,在火炉边趴着打瞌睡。 临睡前最后一件事,也是孩子们最开心的事,那就是发压岁钱。 压岁钱要放在枕头下面枕一夜,明早拿出来,就能花了。 呃,不过一般小孩子的压岁钱,是早上被长辈收走,代为‘保管’。 沈爷爷先发,一个孩子十文拿红绳串起来的,给冬素的也一样,压岁钱不在多,是个喜头。 沈冬素决定把这十文钱当成护身符,装到荷包里一直带着。 然后是沈父发,接着是刘管家发,刘管家发的不是铜钱,而是银锞子,打成梅花样式,好看极了。 一个孩子两绽,拿红荷包包着的。这换成铜钱,能换上万枚。 沈爷爷觉得很不好意思,请人家来吃个年夜饭,让人家这么破费。 刘管家笑说无妨,王府给亲戚孩子都是这样的发的。沈爷爷向冬素求证,沈冬素笑着点头。 何止啊!长安城的勋贵,送各式的金锭子,只说给小孩子拿着玩。农村人谁见过! 最后是冬素发,她可不止给孩子们包红包,沈爷爷、沈父、蒋氏、三姨母,凡是今夜在沈家守岁的,一人一份。 沈爷爷和沈父各一个大金扳指,蒋氏和三姨母各一对金手镯。农村送礼,玉和宝石都不是最佳,啥都没有金子好。 男孩子们都是玉扳指,他们都在学骑马射箭,正合适用。 小满是一幅璎珞,月见是中性的发冠,月见常梳男子样式的高马尾,一般的首饰她用不上。 蒋氏喜得合不拢嘴,在一旁和三姨母说,这手镯可以留着给儿媳妇。 三姨母笑呵呵地附和,一旁的莫修谨面色一黯,儿媳妇,要让母亲失望了,他此生,都不会娶妻生子的。 莫家的疯病,就在他这一代,绝了吧! 热闹的发压岁钱环节结束,大家都去洗漱睡觉。小满趁机拉冬素去她房间,看她明早要穿的衣裳。 见她小心翼翼地把璎珞放到箱子里,明显是不打算戴的。 冬素好奇问:“明天拜年不戴吗?” 小丫头害羞地摇头:“会被村里的孩子摸脏的,要等及笄的时候再戴。” 沈冬素瞬间心一软,不知为何,看着小满,她总有看着年幼时的自己一样的感觉。 如果遇到幼时的自己,她也会像对小满一样,补偿性地对自己好。 她把那璎珞取出来放到新衣服上面,笑着摸小满的头道:“等你及笄的时候,姐姐再送你更漂亮的。” “首饰就是要戴出来,小满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拜年。” 小满突然伸手搂住她的脖子,在她脸颊上蹭了蹭,小声说:“冬素姐姐,谢谢你。” 沈冬素揉揉她的小脑袋,帮她盖好被子,看到她床角放的那的大竹筐子,已经看不出原形是竹子。 拿各色的花布重新缠过,不像背东西的筐子,像一个艺术品。 这就是当年阿爷从麻城背回小满小虎的筐子,小满到现在还拿它当宝贝一样收着。 第206章 要早点给王爷生个一儿半女 从小满房间出来的时候,看到站在院子里看天的沈爷爷,她忙取一件大衣裳给沈爷爷披上: “阿爷快去睡觉吧!院子里多冷啊,您在看什么?” 沈爷爷笑呵呵地道:“看这天最近不会下雪,你可定了啥时候动身?万一雪大,被堵在路上,会冻着的。” 说话间他慈爱地看向冬素,眼眶红红的:“好孩子,阿爷舍不得你啊!可能跟王爷说说,咱过了完正月再走?” 沈冬素的眼眶也红了,三十和初一,就是睡一觉的功夫,可在沈爷爷心里。 过了三十,冬素就该走了。盼着过年孩子回来,又希望时间能慢些,让孩子在家多住些时日。 “我便是再晚些去,王爷也不会说什么。可是皇上派禁军护送,我若在家住长久了,皇上定然不喜。” “阿爷您放心,下回我和王爷一起回来过年。” 沈爷爷轻叹一声:“过了年阿爷就老一年,咱们爷孙见面的次数,是见一面少一面啊!” 很快沈爷爷就调整好情绪,拍着她的手道: “我家冬素有出息啊!好孩子,只要你和王爷好好过日子,咱们便是见面少,阿爷也高兴。” 人年轻的时候,对后人的要求高,想让孩子出人头地,拼个好前程。 可年纪越大,越发觉得,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带着沈爷爷慈爱的叮嘱,冬素进入暖暖的被窝,临睡前不禁想到,也不知凌墨萧在边关的年夜饭,吃的是什么? 此时的幽州,大雪纷飞,滴水成冰。将士们的年夜饭,也只有前几口是热的,几口之后就成温的,然后就成了冰疙瘩。 形容吃饭快,都会说,吃个饭跟打仗一样! 但在这边关,那吃饭是比打仗还要快! 凌王虽然身份尊贵,他的年夜饭,也不过是和几个将领军事,吃着锅子炖的杂菜而已,算是口热乎饭。 什么涮羊肉、饺子之类的美食,那是想都别想了。 凌墨萧和庞先生碰了个杯,饮了一口精酿酒,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人在幽州,能喝一口光州的精酿酒,这个年便过的无比满足了。 凌墨萧很是庆幸冬素没在年前来,否则太委屈她了,小姑娘自被他哄着嫁给他,就没过一天舒心日子。 这回一趟娘家,好好过个舒服的新年,算是犒劳她去年一年治理瘟疫的辛苦。 凌墨萧端杯酒走到院中,对着南方遥遥敬一杯,娘子,新年快乐! 沈家村初一的早上,谁都别想睡懒觉,连最爱赖床的小孩子,也会早早起来。 一整夜村里的鞭炮声就没停,后墙根又传来狗叫声。 小满、小虎还有仲阳,已经等在小客厅,迫不及待要先给冬素姐拜年。 他们已经给全家人拜过年,等给冬素拜完,就要到村里各家去拜年。 光州初一的习俗,就是全村各家相互拜年。亲友会给小孩子发红包,普通村民则是给糖果和点心。 在沈爷爷没当村长之前,村民初一相互发的,就是最普通的米糖或是麦芽糖,柿饼都算是最好的东西。 自从沈爷爷当村长,冬素当了王妃,带动整个村子都富裕起来。各家也舍得到县城办年货,买些高档的糖果和点心。 大人不好意思来,但附近几个村子的小孩子,都会早早在自己村里拜完年,然后提着母亲缝的布包,成群结队地跑到沈家村拜年。 光州人极重初一拜年,凡是上门的,不管认不认识,讲的是个‘见面就是年’‘进门就是客’,来的孩子绝不会空手而归的。 当然,像朱氏和胡金花这样的人家,就很讨厌外村的孩子来,来了最多给把米糖,高档糖果是一颗也不会给的。 而沈家自然是非常欢迎孩子们来,冬素起床之前,蒋氏就已经散完了几十斤糖果。还都是刘管家送来的岭南牛乳糖和水果糖,在光州买都买不到的。 蒋氏一惯小气,但在初一拜年这件事,还是挺大方的。 月见进来唤她:“王妃,刚接到消息,县太爷已经往沈家赶了。您还是早点起来,今天来府上拜年的人多。” 沈冬素伸了个懒腰,她就没睡几个时辰,昨晚和沈爷爷聊了会天,回房看到给沈父改好的假肢。 初一拜年沈父肯定是要用的,她忘了送过去,沈父也不问,忙喊仲阳给父亲送去。 没想到把蒋氏给招来了,明显是沈父非让她来的。 可能在沈父心中,母女俩总有一些私房话要说,他到现在还不明白,蒋氏和她压根没啥母女情分的。 蒋氏一进冬素的屋不觉得不自在,这里的每一样东西,包括脚下踩的地毯,都让她不自在。 这样的屋子,给神仙都住的!现在却是她女儿的闺房。 在蒋氏潜意识里,冬素就不配用这些好东西。 月见还以为人家母女要聊私房话,很贴心地上了茶点,关上卧室的门。 结果母女俩大眼瞪小眼,安静的冬素要打瞌睡了,蒋氏才道: “你和王爷的感情好吧?” 沈冬素:…… “还行。” “你这嫁过去都两年了……” “一年!” “现在是初一,可不就两年了!” 对,这就是农村人算时间的方法,八周岁的孩子,在他们口中虚一下就是十来岁了。 “行吧!我成亲两年了。” 蒋氏脖子一伸,这个女儿就是这样,跟她说不到两句话,就觉得窝火。 “我知道你现在是王妃,身体贵重,我的话你也不爱听。” 你知道就别说啊! “我就说两句,这女人在婆家要立住脚,靠的是生孩子。” 你生了三个,还不是被朱氏赶到牛棚! “你这都成亲两年了,肚子一直没动静,要是在农家,早被婆婆骂了。” 我婆婆被关冷宫了! “王爷疼你,你也要替他多想想,去了幽州,别只想着享受,赶紧给王爷生个一儿半女才好……” 沈冬素无语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这一番唠叨还要到什么时候,突然想到后世在网上看的,父母催生怎么办? 她眼珠一转,轻咳一声打断蒋氏的絮叨,毫不尴尬地道:“生孩子要同房。” “我不爱同房,嫌恶心。” 蒋氏瞬间从脸红到脖子,啥话也不想说也,扭头就走,走两步又不甘心,回头尴尬地道: “那事,你得习惯,习惯就不恶心了。” 沈冬素等她离开后才扑到床上哈哈大笑,看,她孩子都生三个了,听到同房反应还这么大。 要是蒋氏知道自己和凌王还没洞房,不知道会是啥反应…… 就因为这个小插曲,冬素和蒋氏都没睡好,不过蒋氏知道县太爷要来,早早就起来准备茶点。 沈冬素起来的时候,堂屋已经人来人往来了好几拨客人,都是来给村长和王妃拜年的。 刘管家没走,他今天要以凌王妃管家的身份,接待来拜年的客人。 沈冬素都不知道,刘管家竟然准备了一大箱子小礼物,拿红绳穿着的小玉坠和珍珠头花,还有金、银瓜子。 凡是来拜年的孩子,男孩子给玉坠,女孩子给珠花,老人给一颗金瓜子,青壮不分男女,给银瓜子。 沈爷爷看他准备的东西先是吓一跳,整个沈家村足有几百口人,附近的村里赶来的孩子,怕也有近百个,这得花多少钱啊! 刘管家却笑说这是应该的,王妃回娘家过年,就该福泽乡亲,这点礼物不值什么的,若是在长安城,都是给昨夜那样的金锞子。 人家刘管家是按王府的规矩行事,又是给孙女挣好名声,沈爷爷自然不好多劝。 当‘来给王妃拜年,就有重礼回赠’的消息传开,全村老少拖家带口,在沈家门口排队来拜年。 同时知道县太爷要来,里长、亭长还有附近几个村的村长,也是早早赶到沈家村。 这个初一家里算是忙得没有片刻安静,蒋氏带着冬素的几个婢女煮茶。 足足用光了三大缸井水,堂屋坐不下,沿着长廊摆桌子,村民进来喝茶吃瓜子点心,再喝碗米酒汤圆,也不嫌冷。 今年胡婆婆酿的米酒和糖渍桂花,全被沈家买下来了。 沈家再现嫁女时的热闹盛况。这也是沈爷爷好客,刘管家觉得沈家家风好的原因,其中一点就是,沈家出了个王妃,但沈家人一点也不自傲。 别说是出个王妃,多少农家人,不过是出个举人,就自认是高门,再不跟同村穷亲戚往来。 更是有女儿嫁给官员为妾的,回个娘家,恨不得把家门口的地都拿水洗了,村民看一眼就是亵渎。 只有沈家,也有想冒头的,像沈大志,但被沈爷爷拿鞭子抽回去了。 其他人都是怕给王妃惹麻烦,非常低调,乡邻之间很是和睦。 县太爷是带着全家来拜年的,蒋氏和二姨母招待县太爷夫人,林钟招待他儿子,大麦姐招待他的两个女儿。 沈冬素让那两个小姑娘到她房里坐,结果小姑娘如坐针毡,茶点也不敢吃,话也不敢说。 可见县太爷在家叮嘱得有多严,生怕在凌王妃面前失了礼。 沈冬素便一人送一套头面当见面礼,让大麦姐带她们到外面玩。 因为县太爷来的时候,从县里带了一支舞龙队来,沈家村顿时热闹得跟赶庙会一样。 舞龙的,玩旱船的,跳祈福舞……那热闹劲,比长安过年时,家里请戏班子唱大戏有趣多了。 刘管家按王府的规矩,给表演人员每人封个大红包,有人忍不住当场拆开看了。 结果发现,王妃给的红包,比他们三年挣的工钱都多。 顿时表演得更卖力了,把沈冬素人来疯的潜质给激发了出来,派人从王府搬了一车的大烟花。 沈家直接摆起流水席,在县城当大掌柜的胖大厨,来到沈家再次掌勺,非常乐意给沈家人煮饭。 全村一直热闹到黄昏,醉醺醺的县太爷带着家人回去,里长、亭长和沈爷爷客气地送到村口。 这就是县官不如现管,对农村的基层来说,她这个凌王妃是高高在上像神仙一样的人物,离他们太远。 反而县太爷这个青天大老爷,才是他们认为要好好招待的大官。 就像当初沈爷爷不信凌王的身份,别人的话都不相信,就信县太爷的话。 人都散尽了,家里足足收拾到深夜才收拾停当,当天夜里几个表亲又留宿在沈家。 冬素回房前看到沈父在廊下,不时看一眼她的房间,又像是怕打扰到她,一直没上前。 她一声轻叹,要是沈爷爷喊她,肯定是直接让小满来叫一声。 沈父则是纠结许久,说不定又把要说的话咽回去,不想随意打扰她。 她悄悄上前问:“父亲可是要找女儿?” 沈父有点尴尬地笑了笑,看一眼她的房间,大麦和大莲、小满还在里面玩。 便示意冬素去他的木匠房坐一会,上一次单独进这个房间,是沈父给她那个神奇的嫁妆箱。 沈冬素扶他坐好,木匠房也是大变样,一半堆满了工具,一半收拾成小客厅。 一应茶具桌椅还有茶炉子俱全,沈父先点上茶炉子,两人都不想喝茶,只是这屋里太冷了,茶炉子能烤火。 沈父怕冻着她,决定长话短说:“昨晚你娘跟你说的话……” 沈冬素瞬间尴尬得脸都红了,蒋氏这是告状了?难道她把那玩笑话直接跟沈父说了? 她正尴尬的脚指扣地,可因穿的鞋太厚,地也扣不成。 就听沈父话锋一转道:“你别把你话放在心上,你年纪还小,身子骨没长开,晚些年生孩子更好。” “幽州苦寒,还是等王爷调回长安,再要孩子。” 沈冬素这才释然,蒋氏应该只是跟他说,催生的事。 心中一叹,蒋氏要她早点生孩子傍身,沈父却担心她年纪小生产艰难。 这父亲和母亲的差距,是真大啊! 她感激地道:“多谢父亲体谅,王爷也是这么说的。” 沈父欣慰地点点头,然后两人就陷入长久的沉默,沈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叮嘱女儿。 可想到这个女儿的灵魂,早就不是他的女儿,而她现在还是高贵的凌王妃。 自己这个老农夫,又有什么能给女儿的?能教女儿的? 只能努力做到,不讨人嫌就是了。 第207章 当送福财神的冬素 还是沈冬素先打破沉默:“父亲在家照顾好自己,女儿会经常写信回来的。” 沈父嗓子一痒,轻轻地嗯了一声,想到那次‘飞天’事件误传,他的心又凝重起来。 “为父不求别的,只求你平平安安。不管多忙,也记得给家里捎个平安信。” 这时沈父又想到一件事,问道:“你大哥跟你说了吗?他想和你一起去幽州。” 沈冬素一愣:“没有呢!” 瞬间反应过来:“父亲想让他去,还是不想让他去?” 想让她当拒绝的坏人吗?也行。 沈父笑着摇头:“我不是想借你之口,让他留下来的意思。” “你哥说得也对,他在家里用处不大,你在幽州身边有个至亲照应,我们也放心些。” “你若觉得带他同去不麻烦,就带他去吧!你娘那里,我来劝。” 沈冬素点头道:“如果大哥真的想去边关谋一个前程,我自然支持。” “只是边关苦寒,战场上刀枪无眼,即使他是我的兄长,进了军营也是跟旁人一样的。” “兄长若是留在光州,一辈子平安富贵也是不缺的。” 没想到沈父很支持儿子,轻笑道:“为父自这条腿废了,就时常后悔,在没能跑能跳时候,多走些路?” “以前你爷爷让我陪他去麻城,我都没去。现在后悔也晚了,这辈子出光州都难。” “你兄长即使有心要离家闯一闯,我怎么能拴住他的脚?” 沈冬素是真没想到,沈父会这么明理。很多父母,都不许长子远游的。 恨不得把孩子拴在身边,又羡慕别人的孩子有出息,又舍不得放自己的孩子出去闯。 农村拜年,初二是要拜舅舅。沈冬素的舅舅蒋德运,可不敢让王妃上门来拜年。 初二一大早,他就带着两个孩子来几个姐姐家拜年,这可是自他成家后头一回。 甚至他的两个孩子,还是头一次去大姨母家,以前要去,郑氏都说大姨母家脏,有虫子,不许孩子去。 他以为经过这一年多的缓和,三个姐姐对他会有所改观,毕竟他可是老蒋家唯一的男丁。 结果去大姨母,大姨夫正在为大鱼哥当官设宴,蒋德运甚至都不知道大鱼当官了。 本来还拿着城里人的姿态,结果来了一对比,人家余家是官身,他只是个商人。 这姿态就不敢放高了,也是大姨母心软,对他的态度还算好。 只是大姨夫不搭理他,让他觉得有点难堪,放下礼物就要离开,结果礼物被大麦姐给塞了回去。 蒋德运也生气了,哼,老子又不是来巴结你们的!要不是怕去沈家被问,可有去看过三个姐姐? 他才不来呢!早就直奔沈家,巴结王妃去了! 气呼呼地来到蔡庄,人还没到家门口,就被二姨母拿扫把打出去。二姨母可不像大姨母那样心软。 两孩子喊姑母也没用,二姨母指着蒋德运的鼻子骂: “当初冬素和四妹去你家,郑氏就是这么赶人的,今天你们也尝尝被人打的滋味!” “你还有脸来我家!卖了我的阿沅,还想卖冬素,现在自家媳妇管不住,又来认我这个姐姐了?” “滚!我可没这么没良心的弟弟!” 蒋德运灰溜溜地去三姨母家,结果家里没人,一打听才知道,都去沈家村了。 等他加快速度中午之前赶到沈家村,沈家只有一众护卫和婢女看门,沈家全家人都进县城了。 对于蒋德运,刘管家早就交代了,护卫压根没让他进门,你说是王妃的舅舅就是啊? 王妃不在府上,恕不接待。 蒋德运带两孩子跑了一上午,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全不待见他,连口水都没吃到。 看着高门大户的沈家,他算是肠子都悔青了。 早知道当初不干那些黑心事,凭他凌王妃舅舅的身份,在光州县太爷都得巴结他,全县横着走啊! 沈家全家去县城干啥呢?去花钱了。 准确来说,是凌王妃当一天送福财神。 像刘管家说的,王妃回一趟娘家,自然要福泽乡亲。 就像后世,某个大富豪回乡,你不给学校捐点钱,帮家乡修条路啥的,你回来干啥? 回来显摆吗? 这个时代也一样,更何况光州还是凌王的封地,凌王妃回一趟娘家,不给家乡做点贡献,那就太小气了。 沈冬素扶着沈爷爷,县太爷旁边站着沈父,后面跟着沈林钟、仲阳等沈家人。 今天蒋氏终于如愿以偿地打扮成贵妇人模样,跟县太爷夫人站一起。 同来的还有刘管家,他是负责付银子,外加后续监的。 先给书院捐银子和捐书,捐的书是凌王府书局自已印刷的,一个学院直接捐上万册。 再给光州建一个大医馆,再有就是修路,按官道的村准,修到与每个乡道相结合。 沈冬素预计是按三十万两银子来花的,结果只花了十万两。主要是因为光州太小了,还有就是有个好管家。 刘管家对市场行情了如指掌,官员也没胆量贪凌王妃的钱。 若说昨天沈家热闹的像赶庙会,那今天则是全县都热闹的像庙会。 全县人都知道,凌王妃今天来给县里的学院捐银子,修医馆,修路铺桥…… 县太爷设宴请沈家人,开席前宜州知府来了,专程来给凌王妃拜年的。 同时邀请凌王妃去宜州做客,得,这也是来要钱的。 蒋德运赶回县城的时候,还想以凌王妃舅舅的名义去蹭个宴,结果听说知府也来了。 这下他可不敢蹭,灰溜溜地回家,不管郑氏怎么嘲讽,他都不去。 一步错,步步错,从当初冬素和四妹登门借药费,被郑氏大扫把打走时起。 他们就注定跟冬素断亲了,这么有出息的外甥女,可惜他是一点光也沾不到啊! 沈冬素估计自己再在家里住下去,一个正月就是各县官员来拜年,她倒不介意捐款。 反正捐的是凌王的银子,振兴的是凌王的封地。 凌王自己想振兴封地做点啥,还极容易被的人抓到错处。 而以凌王妃的名义就大不同了,就算再想抓凌王的把柄,也不会参一个为民请命的女子! 更何况因为治理瘟疫,凌王妃的名声在民间,那叫个如日中天,皇上也极信任凌王妃。 没有人愿意在这个风头上,参凌王妃在家乡大肆铺张。 还有就是,路修好了,她的生意才能更兴隆啊! 像沈爷爷收茶,光路上就费时费力,路修好后,多偏远的乡村,都能把茶送到沈家村来。 对于宜州知府的邀请,沈冬素自然没去,从初三开始她就闭门谢客,来拜年的直接由刘管家接待。 同时她也确实好初八出发,她在家里的时间不多了。 沈爷爷留她过了十五在走,光州跟别处不同的是,清明不祭祖,而是元宵节上坟上灯祭祀。 孩子们人人手提灯笼,排成一排去祖坟处送灯,元宵节算是除了过年,最隆重的节日。 农村送完灯,还能跟着大人到镇上看花灯,县城的花灯更好看,可惜他们没马车去不了。 只是去镇上看普通的花灯,再花两文钱买一碗热乎乎的甜酒汤圆吃了,这个节日便过的很开心了。 冬素小时候最渴望的就是有一个漂亮的属相灯,特别是她的生肖兔子,那做得叫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还有神奇的滚灯,旋转飞覆,怎么玩灯都不会灭! 但这些精致的编灯,最少也要十文钱! 十文钱啊!能买五斤糙米,凭沈家的经济情况,怎么可能给小孩子买灯? 提的都是沈爷爷和沈父拿竹子编纸糊的,最简单的小提灯。 今年她要是在家过节,自然是什么样的灯都能有,可光州还有另一个习俗。 那就是出嫁女不能看娘家的灯,会影响家里兄弟的运道。 当然,沈爷爷他们几个是肯定不会介意冬素在家住的,可蒋氏绝对会在背后默默念叨。 万一今年家里有个啥事,她肯定会怪到是因为冬素看了娘家灯的原因。 冬素也能在元宵节那天回凌王府住,只是就像她之前说的,这年一过,年夜饭一吃,其实她的假日就算结局了。 她能拖着晚几天走,可还是得走。看天气还会有一场大雪,万一大雪封了路,出行就更麻烦了。 就像后世很多人回家过年一样,不管回家的时候有多开心,可年一过,就得倒数返程了。 跟凌王的合约没到期,她还是个打工人,老板还在边关吃苦,她在家里享受,想想也有点心虚。 还有一千禁军等着护送她到幽州,这一千人在凌王府住着,一天的花费可不是小数目。 禁军跟王府护卫可不一样,人家是皇帝的兵,派来护送凌王妃,那是皇上给的恩赐。 自然得好吃好喝伺候着,这过年,人家还不能回家团聚,你得包红包吧,得做身新衣裳吧。 那生活品质要是还不如在长安,下回谁会跟凌王妃出任务? 给王府亲卫加个宵夜煮碗青菜面就成,给禁军,你总得加个蛋吧!小咸菜得切点吧!一千人呢,哪哪都在花钱。 这个时代,最费钱的就是养兵。 并且,王府亲卫能被王妃支使着去给沈家挑塘泥,禁军就不行。 刘管家没说,沈冬素自己估算一下,这可不是小数目,还是赶紧让他们完成任务回长安的好。 所以这几天,沈冬素是全身心地陪家人,主要是陪沈爷爷,沈父要招待来拜年的客人。 蒋氏不需要她,感觉她不在家,蒋氏更自在。 她一在家,全家都围着她转,蒋氏早就暗自生闷气了。觉得回来的不是女儿,而是个祖宗! 沈林钟已经当着全家人的面说了,要陪冬素一起去幽州。 不出意外,沈爷爷和沈父是支持的,只有蒋氏再次表演眼泪说来就来的能力。 抱着沈林钟大哭,非说让他成了亲再离家,他要敢走,她就绝食啥的。 边哭边瞪着沈冬素,好像是她把大哥给诱骗离家的。 沈冬素整个大无语,她一句话也不想跟蒋氏多说,甚至都没说两句场面话安抚蒋氏。 虽然沈林钟还没娶妻,她都开始同情未来的嫂子了,若一直这样,蒋氏一哭,沈林钟就哄。 那以后婆媳矛盾可就麻烦了,连她这个女儿在家都是,蒋氏一哭,好像是她欺负了似的。 更别说是未来的儿媳妇!她淡定吃了饭离席,任由蒋氏在那握着沈林钟的手哭成泪人。 沈父脸色阴沉,只觉太丢脸了! 如此,他更要支持林钟离家,不然有个这样的娘拖着,林钟怎么立志? 这还不算,沈父当场做决定,让仲阳和小虎开学后住以学院去,跟别的孩子一样,半个月回一趟家。 小虎一脸懵,他舍不得妹妹和阿爷啊!蒋氏是仲阳的娘,又不是他的娘! 他娘要活着,应该是二姨母那样的,才不是蒋氏这样的爱哭鬼。 但仲阳好像明白了什么,跟冬素一样的表情,淡定点头: “好!刚好我要准备童生试,住在学院请教夫子更方便。” 蒋氏这边才哭了大儿子要离家,忙又拉着小儿子哭着让他别住学院。 仲阳才不吃这一套,笑着拨开母亲的手: “儿子住学院是为了读书,每天在路上太费时了。” “娘也别遇事就哭,哭又解决不了问题。这大正月的,家里客来客往,娘哭红了眼睛多不好看。” 仲阳像小大人一样看一眼大哥,笑道:“大哥劝劝娘,好男儿志在四方。” “等你挣到功名,给娘挣个诰命夫人。这是喜事,有啥好哭的?” 说完他就去找大姐,他们有个这样的娘,他也没办法啊! 做子女的又不能选择父母,只能忍耐了。 仲阳到冬素房间,默默地坐在她对面,殷勤地帮她剥松子仁吃。 冬素好笑地问:“青牛有几天没来换肉了,他家没新闻吗?” 仲阳也笑了起来:“没有,朱氏和胡氏听说县太爷来咱家拜年,吓得不敢露面。” 姐弟俩说笑两句,相视一望,都默契地没提蒋氏。 第208章 环境恶劣的幽州和出发前的准备 姐弟俩在火炉前聊着新年的趣事,仲阳没替蒋氏分辨,冬素也没说自己不在意,都默契地不说父母半句。 突然,仲阳很真诚地问: “姐,等我考上秀才,能去幽州读书吗?” 沈冬素笑道:“幽州连个像样的学院都没有,你还是考上进士,直接去幽州当官吧!” 她没说那边天天打仗,百姓南逃,北疆侵扰之类的,省得她走后家人担忧。 仲阳骄傲地一拍胸膛:“我肯定能中进士!” 沈冬素想伸手捏他的脸,突然发现小男孩是大男孩了,捏脸不妥,便改成拍肩膀: “那姐等着,我家仲阳考中进士,姐也沾光。” 仲阳又问幽州那边通信方不方便?他隔多久写一次信比较好? 要是那边缺啥,就写信说,他在家准备好托人送去。 小男孩长大好像是一夜之间的事,前年还被青牛按着打的瘦小弟弟,今年就像小大人一样安慰她。 不知下次见面仲阳会长多高?肯定比她要高很多。 若说离家,冬素第一不舍的是沈爷爷,第二就是仲阳了。 接下来几天,她都在忙着给家人配药,光州的草药齐全,给沈爷爷熬润肺镇咳的琵琶膏和雪梨膏。 再有金疮药、土霉素那些,都给配一些。还有给莫修谨配的安神药。 当她发现沈爷爷的鞋子破得很奇怪,后脚跟几乎还是新的,而中间脚掌都磨断了。 再看爷爷走路的姿势,才发现他总是无意识地垫着脚,并且速度极快。 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沈爷爷脚上长了鸡眼,他常年走很多路,特别是年轻时往还麻城和光州之间。 老人家都怕亲人嫌自己臭,这脚的毛病,估计他连朱氏都不会说。 冬素熬了一锅泡脚的药材,强制给沈爷爷泡脚,他死活不愿意当着冬素的面脱鞋。 还是仲阳和小虎贴心,他俩帮沈爷爷洗了脚,擦得一干二净,还剪了脚指甲。 沈爷爷这才愿意让冬素看一眼他的脚,只看一眼,冬素的眼眶就红了。 那是一双饱经风霜的脚,好像被风雪侵蚀了千万回一样,底部的角质层都木化了,根本感觉不到痛。 脚上青紫的筋脉暴露,皮肤像老树皮一样。 两只脚的后脚掌,都长了几个又深又厚的鸡眼,像钉子一样深深地钉进脚里,拿刀挖都挖不出来。 沈冬素细细地挖了大半个时辰,才挖出一点,这根本没啥用。但若强行挖出来,怕是要一、两个月没法走路。 沈爷爷坚持称这鸡眼根本没影响,他已经习惯垫着脚走路,就是有点费鞋。 以前穿自己编的草鞋,费鞋也无妨。现在穿的是冬素送的好鞋子,他就有些心疼了。 沈冬素能做什么呢?沈爷爷的性格,是不可能躺一、两个月不走路了,她也不能强行医治。 唯一能做的,就是给阿爷熬一些药膏,交代小满每晚给阿爷涂脚。 再有就是配一些泡脚的药材,再让沈父打一个泡脚桶,每晚让阿爷泡脚。 还有就是,跟王府的绣娘订鞋子,每月给阿爷量脚做几双新鞋,穿坏了就做新的,一定要让他穿软和适脚的鞋。 孝顺不光是表面光鲜亮丽的部分,还要知道老人真正的需求。 幸好有小满在,小姑娘贴心又细心,阿爷又用不习惯丫鬟,也别指望蒋氏对阿爷有多细心。 离家前最后一个好消息是,收到了甲十八的来信,他准备回光州了,遗憾的是阿沅姐暂时不回来。 是阿沅姐自己不愿意回来,她在那边拜了个名医学医,甲十八以为阿沅姐是为帮冬素才学医的。 但冬素很清楚,阿沅姐是为了小盼哥才要学医的。 她肯定是想一辈子照顾小盼哥,但看小盼哥的意思,他却想疏远阿沅姐。 他甚至直接跟二姨母说,等阿沅姐回家,就给她安排亲事。他一去边关,不知哪一年才能回来。 二姨母没接话,阿沅姐能活着回来她就心满意足了,对于阿沅姐的亲事,她是不强求的。 临走前要好好泡个澡,因为路上洗澡极不方便,她选择了去泡温泉。 这一次满足小满一个小心愿,把大麦和大莲都邀请上,三个姨母和蒋氏都不愿意来。 觉得自己老手老脚,却去王府别院泡澡,传出去多难听啊! 沈冬素再次无语,哪怕她再怎么说,在长安贵妇在外面泡温泉是很流行的,她们还是不愿意。 只让几个女孩子去玩一天,冬素便在初七,安排了这场只有女孩的小聚会。 在别院泡温泉、尝花、品尝美食,本来打算临走时一人背一筐鲜花回家,但大家都选择一人背一筐新鲜蔬菜回家。 大莲和小满在婢女的指引下,在温泉别院玩得不亦乐乎,冬素则和大麦一起看甲十八的来信。 和大麦聊她的亲事,她已经不害羞了,她也确实需要一个人商量婚事。 冬素让她安心,甲十八以后就负责封地上的事,王爷不会调他去幽州或长安。 去滇州之事也是意外,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最多去宜州,所以大麦姐完全不用担心婚后会离开家乡。 这个消息让大麦安心不少,因为她见甲四和月见他们,跟着冬素到处跑,一别一、两年见不到面也是寻常,害怕甲十八以后也会这样。 冬素很认真地道:“婚后食肆你得和姨母交割清楚,虽然姨母疼你,但这算是家里的生意。” “万一以后大鱼哥娶妻,关系到利益,出嫁的女儿总是为难些。” 大麦笑道:“这个我早就想好了,这间食肆我是不要的,工人和管事我也培养好了,我娘看店不成问题。” “婚后我自个重新开一家面馆,大莲也一样,等她及笄,我就帮她开一家店心铺子。” 大麦姐对未来的规划很长远,她自己攒的私房钱,准备买一些田地,学王府盖大棚种菜。 专供她和大姨母的食肆,在大鱼哥没娶妻之前,她会努力把余家和她自己的小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她还为大莲打算,本来要送大莲去学绣花,但大莲自己不喜欢,反而喜欢做点心。 大麦求着刘管家,让大莲拜了王府一个白案师父学做点心,小姑娘人勤快嘴又甜。 刘管家自然不拒绝,大莲现在已经会做很多点心了,证据就是,小姑娘长胖了一圆,小脸圆圆的。 小满还偷偷跟冬素说,大莲刚开始学做点心,做坏了师父就让她带家吃,那段时间,他们几个小家伙,天天都有好点心吃。 大莲再学几年,凭她的手艺,在光州这样的小地方,开铺子完全不成问题。 沈冬素对于亲戚中的女孩子,好学自强,很是支持的。 她们没有因家境变好,变成附庸的菟丝花,一心等着嫁个良人。 而是愿意学习一技之长,有安身立命的本事。 沈冬素不敢说这是受她的影响,但总归她是有一点功劳的。 最起码她给大麦、大莲甚至还有阿沅姐,提供了一个可以学习的舞台啊! 若她没来,阿沅会怎么样呢?怕是一辈子在卢家的祠堂里,受着欺凌,直到她自己绝望地走上绝路。 大麦姐呢?应该早就嫁人了,她比自己大一岁,在农家女孩子就是赔钱货,一及笄赶紧找媒人说亲,给点聘礼就嫁了。 大莲呢?这样的冬天还穿着捡来的旧衣裳,和露脚趾的鞋,就一棵野草一样,慢慢地长大,然后重复着所有农村女子的人生。 还有小满,她应该还是像刚来时那样,总躲起来,或是逃走,像一只流浪的瘦弱小猫,艰难地活着…… 看着现在侃侃而谈的大麦姐,听着她对未来的计划,冬素温柔地笑了。 如果因为我的到来,能让身边的人变得幸福一点,真好啊! 临走前刘管家特地带凌王妃去看,庄园的一个小作坊,竟然是烘菜干肉干的大烘炉子。 冬素看那成品,瞬间恍然,这不就是脱水蔬菜嘛! 刘管家笑道:“当初王妃为准备去长安路上吃的食材,教给贾大厨这样处理蔬菜的法子,王妃可还记得?” 沈冬素回忆一下道:“是哦!可是当归因为时间太短,贾大厨没弄出来啊!” 也是因为烤箱的问题,要么烤焦了,要么就潮了很快烂掉,当时冬素主要精力是做药,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只给贾大厨说了个大概,让他试验一下,后来没试验出来,她也没过问。 刘管家忙道:“贾大厨觉得有负王妃所托,几经试验,可算是成功了。” “这庄园的蔬菜秋冬时节,自然能卖出好价钱,但春夏时节,菜又多又。” “我想着不如趁菜多的时候做成这干菜,秋冬时送到幽州给王爷王妃享用。” “王妃今日既然来了,不如指导一下,看看哪里还需要改进?” 沈冬素大感惊喜,没想到她随便一句话,贾大厨和刘管家就放在心上了。 她看那脱好水的蔬菜,没有切碎和混装,一样菜一样菜地打包好,这是给她这一次带到幽州的。 便按后世的方法指导:“可以将几种蔬菜切碎,再加点盐,这样煮汤的时候,直接抓一把开水一煮就是一锅菜汤。” 光州是中原地带,哪怕是普通百姓,十五一过也能到野外挖到绿地野菜。 而一年寒冬足有五个月,甚至某一年八个月雪才化的幽州一带,数个月没有绿菜吃是很寻常的。 在那里经常出现菜比肉贵的情况,目前刘管家只想到给凌王准备,这完全可以做成一门生意。 春夏时在集市上收便宜的青菜、萝卜之类,做成脱水蔬菜卖到北边,再从北边买风干肉卖到南边,绝对有赚头。 衣食住行,食的生意虽然薄利,但最容易多销啊! 她发现凌王府这些管事,如刘管家贾大厨,做事周全,又圆滑老练。 也许是因为总跟权贵打交道,对底层的生意不重视,也想不到。 当然,跟本朝不重商有很大关系,若是姜氏来了,肯定立即就想到怎么把干菜做成生意。 而刘管家想到的就是给王爷送些绿菜吃。 沈冬素让他在春夏时,只管大肆收青菜做菜干,等她去了幽州,这干菜生意就做起来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穷过的人才明白,事关赚钱,赚再少也不嫌。 并且这还能带动地方经济,蔬菜能卖上价钱,肯定有更多的百姓,愿意开荒地种菜。 刘管家又带她看了一下明天要带走的物资,这一看沈冬素直接傻眼,她觉得沈爷爷给她准备的东西够多了。 没想到刘管家更夸张!吃的用的,足足准备了二十辆马车! 不是坐人的马车,是运货的,包得严严实实。给她看清单,清单跟皇上的奏折一样折着,拉开足有两米长。 这比她的嫁妆单子和聘礼单子加起来都长! 知道的是凌王妃去边关找王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有空间,要囤物资搬到空间里,然后去开荒呢! 我没金手指啊!给我这么多物资,走上几千里路,我怎么带啊? 她问刘管家:“在你眼中,幽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刘管家一愣,立即明白王妃的意思,笑着反问:“在王妃看来,幽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沈冬素失笑:“吃的总不会缺啊!带点家乡特产让王爷和王府亲卫们尝个鲜就行了,用不着准备这么多东西啊!” 刘管家轻叹一声:“王妃可知,在王爷没到幽州之前,将士们已经吃了半年的醋带和盐泥。” “王爷早起漱口,都舍不得用青盐。” “受伤的将士为了喝口红糖水补身体,全城都买不到一块红糖……” “王妃别嫌东西多影响赶路,禁军护送您先走,这些东西由王府护卫押运慢慢到幽州。” 沈冬素沉默了,幽州的环境竟恶劣至此! 她没蠢到问,朝廷不知道吗?长安的勋贵过得那么奢靡,为何不管边关百姓死活? 这是蠢话加废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历朝历代都一样。 大夏比前朝强一点的就是,皇上有决心要削除士族门阀,舍得派一个皇子去边关。 不过她又有了新的疑惑:“如此,之前为何不给王爷送物资?” 第209章 送别 刘管家对王妃总是格外有耐心,现在看来,王妃确实在长安学到很多东西,但还是不够。 笑着解释道:“送不到的,半路就会被太子党截下。无圣旨,从封地送物资到边关,是不合规矩的。” “以王妃的名义带过去则大不同,这是王妃的私物,朝廷无权查封。” 这下沈冬素明白了,她带去,就是她的嫁妆。这个时代对女人的嫁妆还是很保护的。 哪怕是抄家,也不会抄女人的嫁妆。 再说,边关那么苦寒,凌王妃去边关多带些物资,谁也不会有异议。 明白了关键所在,沈冬素又觉得这二十辆马车的物资太少了,早知道就让姜氏走海上,给她送几船的物资过去。 可惜幽州的海港早就废除了,暂时没法用。等她过去,先开海港,能从海上通商,就不愁物资了。 等她回到沈家,看到沈爷爷几个也在给她打包行礼,一样是拿马车装着。 沈爷爷没写单子,一样样指给她看:“这三麻袋是风干的腊肉腊鸭、腊鱼,煮之前先泡上一个时辰。” “这三麻袋是糍粑,这个小口袋里的也是糍粑,阿爷都切好小块了,你爱吃烤糍粑,路上饿了,摸出来就能烤。” “这两坛子是甜酒,这两坛子是红糖块,阿爷也切成了小块,煮甜酒的时候取一块搁进去就行了。” “这一麻袋是晒好的红枣,能煮茶煮粥,路上馋了就直接摸着吃,甜着呢。” “靠里面的几个坛子,放的是炸的鱼块、泥鳅、丸子、酥肉,拿锅一炖随便切点白菜搁点粉丝,就是一盆大菜。” “顶上那几大麻袋都是粉丝,这是给你路上吃的,你娘另装了十几大袋子,搁后面那辆马车上,是到幽州吃的。” “还有啥来着,对了,那几个瓷坛,有一坛是咱们自个茶园的绿茶,另一坛是炒好的牛油炒面。” “那一年你炒了一坛子,都说好吃,这是大麦炒的。” “另外两坛是咸鸭蛋,阿爷挑大个的给你装的,佐粥最香了。” “看廊下,柿饼、活黄鳝、红薯干,我都装好了,你哥非说不让带,说幽州也有。” “冬素你说要不要?要我立即来装,挪挪就有位置了。” …… 沈爷爷一样样地指着介绍,沈冬素含笑听着,不知为何,鼻子酸酸的,嗓子痒痒的。 她甚至不敢开口回应,生怕一开口,眼泪就先出来了。 凭她现在的身份地位,一路到哪个州城,官员也是好吃好喝的招待,哪里会缺吃的。 但沈爷爷他们,就是担心她吃不饱一样,可劲地装食物。 这里的每一样,满满的,都是亲人对离家孩子的爱啊! 在这个底层人民还处于,努力吃饱饭的时代。农村长辈对孩子表达爱的方式,就是塞食物。 仔细想想,后世也一样,那些在外打拼的人,过年回家,临走时家人在行李箱中,一样塞得满满当当都是食物。 让她在意的是,有几个新的大竹筐,拿厚棉布铺着,装的满满当当的花馍。 竹筐编的精致好看,不是普通的样式,是按她之前画的装梨糖的小篮子,扩大版的。 这编法可费工夫了,集市上买都买不到。 她看一眼身边的父亲,看到他那双粗糙的大手,这是他送自己的礼物。 还有一物也让她很在意,是额头上染红了的……卤猪头。 这个吓到小满的超大号猪头,这几天家里天天有客,竟然没被吃掉! 就那么挂在车尾处,哪个小孩子路过,绝对会吓哭的。 她指着猪头问:“阿爷,这个也要带吗?就算带,要不要切一切啊?” 沈爷爷拍拍猪头急道:“这个一定要带!这可是祭祖的猪头,祖宗尝过的。” “一路带着,祖宗会保佑我家冬素和林钟,平平安安的。” “别搁车里面,捂坏了,你们一路走,每天切一点吃。别看它丑,可香了。” 想到原主记忆中的那个猪拱嘴,她甜甜一笑: “阿爷放心,我一定不糟蹋,全部吃光。” 这话比给沈爷爷塞银子还让他高兴,孩子们爱吃老人准备的食物,就是对老人最大的敬重。 沈家一共给她准备了三车的物资,一车全是食物,一车是衣裳和被子,这是她和林钟两个的。 虽然都知道她不缺衣裳,蒋氏和三个姨母还是给她做了几件贴身的棉袄,非说她们做的棉袄暖和,塞的棉花足。 穿里面,外面再穿王府做的丝绸衣裳,看不出来的。 当然,她怀疑是蒋氏给大哥做了很多衣裳,被二姨母说了。 ‘冬素再不缺衣裳是她的事,你这当娘的,给儿子做就得给女儿做……’ 还给打了两床新棉被,让路上她住驿站的时候,抱出来盖。 蒋氏的眼睛一直是红的,二姨母打趣,你娘舍不得你。 但大家都清楚的很,她是舍不得沈林钟。 若是原主,对于母亲的偏心,一定很难过。 可现在的冬素完全没感觉,甚至觉得这样挺好的。 她能处理的沈爷爷、沈父的关系,但处理和母亲的关系,还挺费神的。 就像现在这样,敬而远之,挺好。 沈爷爷请几个护卫帮忙,把装好的马车都盖上油布,防止半夜冰霜重,把马车浸湿了。 特别是装食物的马车,更是盖得严严实实,还把小黑狗的窝扯到车脚下,让它守着,防止有野猫来偷吃。 这一夜沈家就没几个人睡的安稳,沈爷爷和沈父总围着马车转,找到个空,就想把家里的东西给塞进去。 直到看到沈爷爷往里塞糖果,冬素又好笑又暖心地制止: “阿爷,那糖果是我带回来的,您又让我带走啊!” “留给仲阳他们几个孩子慢慢吃,我又不是孩子,还馋糖啊!” 沈爷爷也笑了起来,又觉得亏欠孙女,叹道: “咱家也没啥好东西,连样拿得出手,让你赶人情的东西都没有。” 冬素失笑:“去了幽州,都是排队给我送礼的,哪有需要我赶人情的?” “再说,这些都是阿爷和父亲精心准备的,我才舍不得送人呢!我要留着慢慢吃。” 仲阳则和甲四一起画舆图,同样放了一个长假的甲四,在起程前一天回到沈家。 沈冬素觉得这个号码牌就是烦自己,怕来沈家,会像当初甲十八一样,被支使着干这干哪,所以才泡在禁军营中不来。 但人家甲十八干了那么多活,可是靠勤快的人格魅力,吸引到大麦姐的。 甲四估计要打一辈子光棍了,过年沈家往来的都是年轻姑娘,他不来,非去只有男人的军营过年。 甲四有从光州到幽州的详细地图,仲阳正对着地图算,哪一天会到哪个州城,要走多少水路,多少陆路? 他说姐姐走后,家里肯定每天都会讨论,今天到哪了?明天到哪了?他看详细些,也好回答长辈。 甲四却在怀疑,这孩子是想记牢路线,哪一天跑幽州去找王妃! 别以为他干不出来,十来岁的男孩子,啥疯狂的事都干得出来。 至于蒋氏,则在大哥的房间说了半宿的话,三个孩子数沈林钟对蒋氏最有耐心。 应该说沈林钟像沈父,沉稳有耐心,对家人总是很包容。 沈林钟正愧疚自己远游,都说父母在不远游,家里可是连祖父都在,他这个长子却走那么远。 所以听母亲唠叨几句又怎么样呢?明天他一走,还不知哪一年才能再见到母亲。 并且莫修谨也睡大哥房间,对于这个命苦的外甥,蒋氏同样有很多话要交代。 倒是三姨母,很早就睡了。她好像知道莫修谨又要离家,又好像不知道似的。 别人提醒她,你儿子要远行了。 她会笑着说,小盼过年就回来。 好像过年很快就会到来一样。这个时候蒋氏还挺羡慕三姨母的,不为离别伤心。 直到子时全家的灯才熄,然后天没亮几个大人都起来了。 离别这事,对朋友可以说,今日的离别,是为了明日的团聚。 但这话不忍对亲人说,特别是父母,他们才不想要团聚那一刻的惊喜,他们要的是孩子长长久久地陪在身边。 今天的天气也格外适合送别,从腊月中都没露面的太阳,早上竟然露脸了。 晨光映雪,天地都是晶莹的,只有沈家人的面色是沉甸甸的。 早饭还没上桌,大姨母一家和二姨母一家都来了,好笑的是大姨爹扛了一大包东西。 说让带给大鱼,莫修谨笑着解释,他们不会路过江南,不过可以托商行把东西带过去。 大姨爹很不解,都是往北上,怎么会不路过呢? 大姨爹最远就去了光州县城,对光州以后的地方,相距有多远,他完全想象不出来。 大麦姐笑道:“我都说了,不同路,爹非不信。” 大姨爹也不在意,豪爽地把东西往小盼哥怀里一塞: “那给你和林钟,反正衣裳鞋子都差不多大,你俩能穿。” “大鱼现在是官,也不缺衣裳穿。” 大姨爹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儿子当官了似的,不管跟谁说话,三句必扯到大鱼当官这事上面来。 这时冬素看到二姨母不断推山山,山山今天穿了一件葱绿的棉袄,站在那里,就像一捆菏泽大葱。 这个表弟的审美,依旧很……独特。 只能用独特来形容,不过他想要的是吸睛,这个目的绝对达到了。 被二姨母推了推,山山很是纠结地看着小盼哥。 然后他眼珠一转,拉过大麦在一旁不知道嘀咕啥,不一会,大麦又来小声问冬素: “冬素,我问你个事,你别笑话啊。” 冬素忙点头:“是不是山山让你问得?你放心,我保证不笑话。” 大麦也觉得难以启齿,不过还是低声问了出来: “你知道朝廷有个叫祭酒的官,是干啥的不?” “是不是专门给皇上酿酒喝的?” 沈冬素:…… 果然是男人就想当官!这是大鱼哥当了官,把这些男孩子都给激起了斗志。 可惜让山山失望了,朝廷的祭酒,跟他酿酒完全是两码事。 等冬素把国子监祭酒是干啥的告诉了大麦姐,她没笑,大麦姐则是捂嘴偷笑。 山山不想读书,却不知道人家国子监祭酒,就是专管读书人的! 跟酿酒一点也不沾边! 等大麦把这个消息告诉山山,山山远远朝冬素拱拱手。 然后直到冬素出发,都没再看到‘那捆大葱’,看来是太羞愧了,不好意思见她。 不过冬素还是跟二姨母说了句,山山要是想当官,就去读书,他年纪还小,现在读书还来得及。 靠酿酒,是当不了官的…… 今天的早饭桌上,大家的表情都很凝重,连小满也觉得食不知味,想到冬素姐吃了饭就走,多好吃的早餐她也吃不下了。 等听到整齐如地动一般的脚步声,大家都跑出去看,然后又惊慌地跑回来。 连二姨母都不禁放低了声音:“冬素,外面来了好多兵。” 林钟忙笑道:“那是皇上的禁军,专门来护送王妃的。” 以前这样的热闹事,全村都会跑出来看,但今天竟然没有一个人敢跑出来。 只在自家门边或窗口偷看,实在是这支禁军的气场太强了,全都身着铠甲,骑着高头大马,腰悬长剑。 齐齐下马恭敬地道:“恭迎王妃!” 直到这一刻,全家人才惊觉,过年在家笑嘻嘻没一点架子冬素,可是皇家的儿媳妇啊! 沈冬素不让大家送出去,因为送出去当着禁军的面得行大礼,就连父亲和阿爷,也要向她行礼唤‘王妃’,这不是她想要的送别。 只在堂屋门前告别,临行前沈爷爷突然想到啥,转身回自己屋里。 拿出两个竹筒来递给月见:“这是屋后土和老井水,去了幽州要是水土不服,就煎着喝。” 冬素强忍着眼泪,轻轻地嗯了一声,目光从全家人身上一一扫过,强笑道: “大家都回去吧!明年我和王爷一起回来过年。” 这是安慰人的话,谁都明白,这一别,再见之期不知要到何时了。 她上了马车,从车窗往家门口看,大家果然都跑出来送行。 第210章 在路上 等马车缓缓离开沈家庄,仲阳扶着阿爷在高处的河堤挥手。 其他家人沿河堤站了一排,不少村民看到禁军离开,也跑了出来,小黑虎和大白鹅在阿爷脚边叫着。 再走远些的时候,她看到仲阳和小虎几个孩子,沿着河堤追着挥手。 等马车转过一道弯,家乡被她抛在身后,直到这时,她才任由忍了许久的眼泪落下。 月见不知道怎么劝,她觉得也不用劝,谁跟家人分别不哭啊! 她很羡慕王妃,有这么多家人疼爱她,牵挂她。 她从来没在真正的农家过过年,冷眼旁观那些勋贵之家,过年不是为了合家团聚,而是为了攀比、钩心斗角、争夺利益。 今年在沈家这个年,让她真正体会到过年的乐趣,体验到合家团聚的欢乐。 月见以前从来没想过嫁人生子这件事,但现在,她开始幻想,自己成了家,也生三个孩子,热热闹闹地过年…… 想到孩子,自然得想孩子的父亲,然后月见从窗口往外一看,目光从骑林钟身上移到甲四,再移到后面的禁军。 呃,一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算了,我还小,晚几年再想这事吧。 也许是因为马车里太安静,林钟策马悄悄靠近一些,轻声问月见: “王妃怎么样了?” 月见双手握拳,在眼睛上转了两圈。 沈林钟瞬间明白,还在哭呢! 若是没这些禁军,妹妹肯定早就趴在车窗边上,哭着跟家人挥手。 现在她得做一个端庄的凌王妃。 沈林钟到后面的马车上,把那一小包糍粑取过来,递给月见: “烤给王妃吃。你们在里面炭火烤久了嗓子干,给王妃的茶加点蜂蜜。” 月见有点意外地看一眼沈林钟,在沈家的时候,这个王妃兄长极少跟王妃单独聊天。 沈父腿脚不便,家里要出门的事都是他在做。没想这一离开家,他就把心思都放在王妃身上。 还挺细心的嘛!跟月见想象中的大哥很不同呢! 这些细琐的小事,给甲四脑子敲个脑他也想不到。 至于莫公子,他也细心,但不是在王妃和生活琐事上面,而是在庶务上面。 月见又看一眼莫修谨,只见他围着深蓝色的棉围巾,把半张脸都给包了起来。 露出来的一截鼻梁和眼睛,显得苍白如雪。他眉眼间满是哀伤,离别的愁绪比王妃还要深沉。 在马背上不时回头张望,不知是在看他的母亲,还是因为心上人没来送行? 不知为何,月见觉得他眉眼之间的忧愁,除了因为离别,好像还有别的什么。 像是,绝决。 好像他此去,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一样…… 月见泡好一壶毛尖,就在炭炉子上面烤糍粑块,烤得两面焦黄,中间鼓个大包露出软糯的白芯来,再夹到盘子里准备淋上蜂蜜。 被王妃制止,只听她鼻音极重地道:“不要淋蜂蜜。” “那沾糖?” “也不用,就这样吃。小时候,这样的糍粑块,也是极美味的东西。” 冬素说着接过来,小口小口地咀嚼着,这是在原主记忆里留下非常深的执念。 也影响到她的口味,烤糍粑、猪头肉、炸丸子……这些前世吃了没感觉的食物,现在她吃一口就喜欢上了。 见月见只给她倒了茶,便示意她给自己也倒一杯。 却见月见苦笑地摆手:“我喝甘菊,这个毛尖太苦了。” 冬素笑了:“我小时候也觉得毛尖好苦,不明白大人为什么爱喝这么苦的东西。” “现在才发现,苦过之后是回甘,就像我们的人生。” 月见:…… “王妃,您即便过了个年,也只是满十八了而已,怎么说的话像八十一样!” “呃,刚才那句是我阿爷给我装毛尖茶的时候说的。” 吃了块糍粑,冬素的心情好了些,食物的力量是真大。 伤心难过、孤独寂寞的时候,吃上喜欢的东西,好像就把那些沮丧的情绪打跑了一样。 特别是家乡的食物,吃的时候思念和满足齐齐涌上心口,冬素看着那小袋糍粑,感觉它能支撑着自己走到遥远的幽州。 让月见打开窗户,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冬景。 光州的冬天,苍凉、萧瑟,不见半点绿意,四面望去,看不到山,天地都是灰蒙蒙的,仿若笼统一般。 四野也没有行人,便是有百姓,也被这支禁军队伍给吓得跑远了。 这样的景致实在没啥可看的,可是一想到此去一别,不知何时再回来。 冬素贪恋般地看着家乡的一草一木,以后边关漫长的日子里,再细细回忆。 与她想法一样的是莫修谨,反而沈林钟没啥感觉,甚至为远行感到兴奋和期待。 不过沈冬素能确定,下回大哥回家,一定会像她一样哭唧唧的。 年轻人都是这样,头一回离开家乡出远门,只有对远方的向往和对未来的期望,等在外面经历多了,家乡就成了港湾。 队伍没路过光州县城,但县太爷带着全部官员等在大道边,冬素没下车,由甲四和林钟跟县太爷寒暄了两句。 他们还送了一不少礼物,贵重的冬素不让收,普通的吃食酒水,就收下给禁军。 刘管家和以及一干王府老人,胖大厨抱着白白胖胖的囡囡,还带着大着肚子的丁芸,同样等在路边。 看到他们冬素下车了,丁芸还要跪下行礼,被冬素一把扶住,顺手摸了脉,脉像很稳。 她叮嘱两声,孕后期要少吃甜的和米饭面条这些,防止胎儿过大。 丁芸生囡囡受了不少遭,这二胎理论上来说不会难产,可若补过了,胎儿太大,还会有风险的。 毕竟她现在的丈夫是个厨子,自然啥好吃的都要给媳妇。 胖大厨比丁芸听得还认真,后悔不已,早知道就应该趁王妃在沈家的时候,带丁芸过去让王妃看看。 又给小囡囡一幅璎珞当礼物,听丁芸小声与她道: “王妃放心,小启和沈姑娘,已经平安到扬州了。” 丁芸送她的是一件大衣裳,拿包袱包着,说是贾大厨买的料子,她亲手做的。 冬素没当场打开看,让月见收着。她回赠丁芸一对玉镯子。 等再次起程,出了光州,月见归置马车里的东西,才打开丁芸送的衣裳看一眼。 结果把月见给看愣住了,她也算跟着王妃见多识广,各种料子都认得,但这种料子还真是头一回见。 沈冬素也看得眼一花,但很快认了出来:“这是雀金裘,织了孔雀毛进去,才会这么流光溢彩。” 她失笑道:“若是去长安穿这件大氅,保管把那些贵妇羡慕死。可我去幽州,穿这个就是暴殄天物了。” 月见却不认同:“您可是亲王妃,再名贵的料子也穿得!王妃去见王爷,就应该穿得美美的。” 沈冬素听姜氏说过,这种料子贵比黄金,就这一件大氅,最少也要两百金。 这是胖大厨私人送她的,看来火锅店真的很赚钱。 她和大麦姐聊八卦的时候,听说丁芸前夫张家,家境越来越穷苦,还曾悄悄去找丁芸借钱。 结果看到跟官夫人一样的丁芸,羞愧得没法开口,被贾家的仆人当叫花子,丢了几个铜板赶出去了。 这人的命运真是奇特,当年丁芸生囡囡时,被她恶毒的婆婆和软弱的丈夫害的,差点一尸两命。 丁启接走她,姐弟带着小囡囡,活得极为艰难。短短几年,丁家姐弟已然成了让张家仰望的存在。 不知道那张婆子有没有悔青肠子?估计是和朱氏一样,只会怨命运不公,怨老天爷不上眼睛,绝不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同样在路过宜州的时候,冬素也没进城,但知府早早在驿站等着。 禁军首领和甲四都很奇怪,王妃回光州时,那一路精神的,还给他们做火锅吃。 这去幽州,怎么这么消沉? 甲四还问月见,王妃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月见很无语,甲统领的脑子里装的是石头吗? “回光州的时候王妃是回家,自然每天都很高兴,现在是离家,你见哪个离家的人高高兴兴的?” 甲四一指沈林钟,嗯,沈林钟正笑着和知府说话。 同时甲四还给了另一个理由:“王妃确实是离家,可她是去边关找王爷啊!” “这妻子要见到丈夫,应该更高兴啊!” “你还是去问问,王妃可是身体不适?若不舒服,别强撑着,我们赶路赶慢点。” 月见不想搭理他了,王妃可是神医,自己生病会不知道? 晚上沈冬素没跟大家一起吃晚饭,说是先睡会,醒来再吃。 这下月见也在怀疑,她是不是病了。 就在她睡觉的时候,月见悄悄到床边,摸她的额头。又担心天太冷,只摸额头感觉不出来。 把自己的手暖热后,又去摸冬素的耳后。 其实沈冬素压根没睡着,只是很累很疲倦,想自己静静地待着。 被月见弄得痒痒,轻叹一声抓住她的手:“我没事。” 月见蹲在她床头,轻声说: “王妃,我知道您是不舍得家人,光州是王爷的封地,等幽州平定,您和王爷就可以回光州长住了。” 沈冬素点了点头,知道自己不吃东西他们会担心,便起身道: “摆饭吧!” 月见欢快地答应了一声,然后沈林钟和莫修谨两人端着食物进来。 沈林钟端的是一碗手擀面,煮了几个炸丸子,点缀着鲜嫩的蒜苗,还有一小碟蒋氏腌的萝卜干。 大哥手指间还残留着面粉,看来这面是他亲手擀的。 莫修谨端的是一碗桂花甜酒糍粑,一闻那香味,便知是从家里带的。 她心中一叹,她就是这支队伍的主心骨,更是大哥和小盼哥的支柱。 得打起精神来啊! 在家她能什么都不管,单纯享受假期。但这出远门,得担起王妃的责任来! 接下来的行程,冬素虽然情绪还是有些低落,可不再闷在马车里。 中午天气暖和的时候,她会和月见一起骑会马舒松筋骨,会和甲四几个核定路线。 便是坐在马车里,也会取些书籍账本看看,想写写企划书的,但路上太颠簸,用炭笔都没法写。 实在闲得无聊,她都想玩数独打发时间了,看到月见在旁边打瞌睡,她兴致上来,教月见写密信的法子。 其实就是最简单的代码法,找本书为母本,通过页数哪一行的哪个字,来确定要写的是哪个字。 月见一开始当游戏,后来发现这样传密信,就算被人截获,不知道所用的母本是哪本书,也没法破解。 便学的上心了,沈冬素便把甲四和小盼哥还有自家大哥,都叫到马车里学着玩。 自创了一套密码短语和解码密钥,小盼哥学得最快,因为他对那本母本极熟,可以说是倒背如流。 但学得最认真的是甲四,他觉得这个办法能用于军中传情报,问冬素他能不能教给军中将士? 沈冬素笑道:“当然可以!只是你们最好另选一本书当母本,选复杂一点的。” 甲四想到曾经听王爷感叹,说王妃满脑子都是好主意,只是不激她一下,她就不会去想。 果真如此!瞧瞧现在,王妃只是在路上闲得无聊了,就想到破解密信这个游戏。 那是游戏啊!这简直就是为军中送密信定制的啊!多少军师,想方设法都没想到这么周全的传信方式。 王妃竟然用一个游戏,就想到了! 甲四目光灼灼地看着沈冬素,就差喊出声来,王妃啊!这一路您啥也别操心,多想想游戏就行了! 沈冬素当然不能净想着玩,准确来说,她把这个密码本的方式教给这几人之后,她就没兴趣了。 虽然在车上不好写字,但能思考啊!她决定在马车上的时候,就思考企划案,想想生意还有医院。 等晚上休息的时候,再碎片式地把想的点子记下来。 要知道从光州到幽州,一路顺畅也得三个月,若再遇到风雪封路的情况,那就走得更长久了。 她得利用这漫长的旅途,多看书,多思考,多想想到幽州后得要做的事。 最重要的事是,要多复盘在长安那段时间的经历。、冷宫的皇后、得罪的士族…… 这些敌人还在虎视眈眈呢!哪怕她现在离长安远远的,麻烦只是暂时潜伏,实际上一点没少。 第211章 挖野菜和吃到毒蘑菇 转眼到了正月十五,这天天气阴沉,中午开始下雨加雪,冻得人伸不开手。 根本没办法赶路,冬素便下令在驿站过节,等雪停了再走。 甲四问她要不要去附近的小县城看花灯?带几个亲卫护送她过去逛逛。 沈冬素没啥兴趣,这么冷的天,又是在异乡,过节都没气氛。 并且这小县城的习俗跟宜州差不多,也是元宵节送灯。 哪怕是下着雨加雪,原野上也能看到举着白灯笼,到祖坟烧纸的百姓。 烧完后把灯笼留在祖坟顶上,拿编的小竹伞盖着,远远看去,原野变成了天空,灯笼就是点点星光。 但很快,灯油燃尽,灯熄了。或是竹伞歪了,灯被雨浇灭了。 再则就是,她如果去小县城,一听凌王妃要来看灯,那城中绝对是鸡犬不宁! 要是有县官拿着鸡毛当令箭,出现之前某官员要山中赏雪,拍马屁的小官立即让百姓上山建雪庐,结果冷死数个百姓。 为了凌王妃赏灯,县官让全县大扫除,再让全县百姓装点街道,再准备宴席歌舞…… 估计她去看一小会灯,能挨当地百姓骂多少年! 为了尽可能地不给百姓添麻烦,她还是呆在驿站不乱跑的好。 她不想去看灯,但对吃元宵还是挺在意的,给驿卒银子,让甲四一起去城里买糯米粉和材料。 她亲自带着众婢女和禁军的厨子一起,炒黑芝麻,熬红豆沙,滚元宵。 跟那次吃羊肉火锅一样,整个队伍人人有份。 让她没想到的是,陪甲四一起进城的小盼哥,悄悄买了几个花灯回来。 给她和月见玩,其中就有今年狗年的小狗灯,还有一只九节的虾灯,双翅的蝴蝶灯,个个都栩栩如生,精致极了。 小盼哥轻笑着把小狗灯送给她:“记得你小时候一直想要生肖灯,现在还喜欢吗?” 沈冬素感觉过了一个年,莫修谨的气质大变,没有以前的绝望和死气沉沉。 但也没了少年该有的朝气,像个沉稳老成的中年人,或者说像对人生失去希望却又强撑着没有颓废下去。 她接过小狗灯道了声谢,想安慰他,却又不知如何安慰。她很清楚,莫修谨需要的不是她的安慰,而是阿沅姐的。 或者她真的是神医,能将他遗传的疯病彻底治好,可惜她不是,所以莫修谨的人生依旧是黑暗的。 他越来越沉默,经常失神地看着远方。偏偏这种清冷悲伤的气质,很吸引小姑娘。 冬素的一干婢女,就很喜欢偷看他。 当原野上飞起孔明灯的时候,大家正在吃元宵,驿卒一锅锅地煮,一碗碗地捞。 分批吃,禁军们吃完一批换一批。 沈冬素灵机一动,想到安慰小盼哥的办法,问驿卒现在还能不能买到孔明灯? 如果买不到,她就自己动手做一个。 结果驿卒本来就有几个,是驿卒们自己准备过节用的,二话不说送给凌王妃。 沈冬素自己在一个孔明灯上写‘思’字,一点也不害羞地对莫修谨说: “这个灯要往北方飞,把我的思念带给王爷。” 她脸不红,莫修谨那没被围巾包住的半张脸,竟然染上一丝绯红。 小声道:“这种话,还是到了幽州你说给王爷听吧!” 沈冬素递他一个孔明灯:“小盼哥你也放一个,想写什么,想送给谁,就写在这灯上吧!” 莫修谨犹豫了一下,沈冬素已经把笔塞到他手里,他便也写了个‘思’。 往西南方向放飞,虽然下着小雨,那孔明灯还是飞了很高很远才熄灭。 莫修谨的情绪明显放松了一些,和冬素、沈林钟一起吃完了一碗元宵。 三人聊着小时候过元宵节,又猜想现在家人在做什么。 也许是哪个‘思’真有点用,临睡前冬素难得有兴致,给凌墨萧写了封信。 主要就是说说自己到了哪?大约还有多久到幽州?再问问他有没有啥需要的,沿路她给买了带过去…… 信写的有点絮絮叨叨,写完觉得挺难为情的,这个时代的女子给夫君写信,应该会写点诗词之类的吧! 像她这样全篇大白话的估计很少,本来都不打算送出去了,转念一想,不对啊! 我们合同没到期,我还在还是员工,这写的不是情书,而是给老板的报告。 这么一想就没啥问题了,封好给甲四送走。估计等凌墨萧的回信送来,她人也快到幽州了。 元宵节一过,天气转睛,也许是去年罕见的雪灾和倒春寒,把天上积攒的雪都给下完了。 今年过了元宵节就没再下雪,赶路顺利多了。 不知不觉到了二月二,空气中的风的味道,不再是冷洌的寒气,而是带着春的暖意。 二月二龙抬头,也是踏青节,杨柳发芽,桃花打苞,积雪融化。只是沈冬素天天都在郊野踏青,这节日就不用过了。 不过在中途休息的时候,她发现向阳的田野野菜长势极好。 特别是蒲公英、半枝莲这些即能做药材,又能做野菜煮了吃的。 做为了一个大夫兼职厨子,以及本职农女;看到这些野菜不挖一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大哥比她还积极,牵马饮水的时候,找到一片野苋菜和野蓼菜,他直接拿刀割。 背了满满一筐回来,欢喜地对沈冬素道:“嫩蓼打个水,煮菜粥好吃。” “咱家乡附近要是有这么一大片野蓼,大家早就去抢着摘了。” 林钟有点不好意思:“我还想着记下地方,等蓼老了再割回去染布用。” 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大哥这行径丢人,笑道: “咱们休息这地方荒无人烟,野菜野果才长的这么好,有人烟的地方,百姓早就摘尽了。” 亲卫队的厨子也是,早就带人挖野菜去了,有的菜给人吃,有的菜加点盐给马吃。 只有禁军的厨子有点不太理解,军粮那么多,用得着挖野菜吃吗? 禁军久在皇城,物资丰盈,极少体验到野外生存的苦。 不像亲卫队,跟着凌墨萧在边关,三天饿九顿的情况都有,野外生存的能力极强。 禁军的厨子觉得自己有点不合群,连王妃都带着婢女挖野菜,他们却干看着,实在不像话。 决定干票大的,挖那小小野菜有啥意思! 直接带着一只队伍往附近的山林里去,开始沈冬素不知道,等要启程的时候,甲四才说。 她不禁焦急起来,这年头的山林可不像后世,随便一圈就能当景区。 危险的动作只有蛇、虫和抢人食物的猴子而已,这年头的山林随便冲出一只猛虎、大熊的,正常的很。 随便一条河道,饮时候窜出一条鳄鱼,也是常见。 蛇更不用说,大冬天明明要冬眠的,不知为何还是时常碰到,蛇羹都煮多少回了。 沈冬素正要让甲四带人去找找,就听禁军首领来请罪,去山林的小队已经归队了。 然后送上一小筐野果,说是小队在山林里采的,还有别的好东西,等吃饭的时候再给王妃送来。 沈冬素也没惩罚那只小队,本来就是她先带头摘野菜的。 接过那筐野果一看,是民间叫羊大脸的一种小果子,比野树莓还小。 长成桃心型,还不太熟,呈樱桃色。这种果子有一个好听的大名,叫相思果。 也不知为啥民间给它取个羊大脸的小名?比莫修谨小名叫小盼,还要好笑。 她尝了一个,酸的挤眼睛,喂月见一个,月见也说酸倒牙。 看两人的表情,其他人都不愿意尝试。大哥更是还没吃就开始流口水。 沈冬素便交给月见,让她加些红糖熬成果浆,夹在白馍里吃。 谁都没把首领说的‘好东西’放在心上,冬素以为是挖到春笋,或是采到刺龙芽之类只有山里才有的野菜。 这边煮着野菜粥,不一会禁军营地飘来香味,那香味极浓郁,空气中都是鲜香。 月见嗅嗅鼻子,期待地问:“王妃,这是鲜笋汤的吗?” 沈冬素摇头:“不像,应该是菌子。” 前世关于菌子中毒的新闻看的太多了,导致她一闻到这个香味,第一反应不是要有好吃的蘑菇吃了。 而是,别摘到毒菌子中! 正准备去看看,就听禁军那边慌乱地喊道:“快,喊军医来!” “请王妃来。” “不能请王妃,会冲撞到王妃的!” 然后就是高一阵低一阵地喊叫声,有人在唱山歌,有人在像猿猴一样大叫,还有人跳舞…… 沈冬素又焦急又无语,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还真是摘到毒蘑菇了! 甲四和月见护着她,大哥和小盼哥跟在身后,一行人来到禁军的营地。 单首领正急的指控,把中毒的人都给按住。 看到王妃过来,忙道:“王妃别靠近,他们吃了蘑菇汤后,就发疯了!” 一听‘发疯’,莫修谨露在围巾下的半张脸,又白了几分,看着那些又是唱又是跳的士兵,眼神极为凝重。 难道自己犯病时就是这样? 沈冬素接过指挥权,先让给中毒的人催吐,再让把蘑菇拿来给她看。 是致幻类的毒菇,她连忙开一个解毒的方子,让甲四去装药的那辆马车上配齐。 一通忙碌,大半个时辰后这几十个‘病人’才消停,个个有气无力地躺着,说着胡话。 要么指着某物尖叫,要么对空气作画,哪叫囧况百出。 今天算是没法赶路了,直接在山野扎营休整。 将士们开始担心他们会中毒死掉,王妃医治过之后,知道不会死人了。 大家又改成看热闹看笑话,模仿着毒发的人,唱山歌唱山歌,或是手舞足蹈,或是做各种怪状。 还有人对那蘑菇好奇,讨论着吃多少会中毒? 单首领只觉丢脸丢大了,禁军护送凌王妃的路上,因为太馋了吃野蘑菇,结果中毒发疯! 这要传出去,长安的同僚的笑死。 再一听还有人想偷吃,气得让人把那些蘑菇挖坑埋了,还担心马会吃到,万一马发疯那可不得了了。 整个队伍,没有看热闹的人包括,和凌王妃学解毒的随军军医。 像是在旁观自己发疯过程的莫修谨。 还有在打听毒蘑菇是从哪里采的甲四。 沈冬素无语地问甲四: “你想尝尝?不用那么麻烦,你是想唱歌还是想跳舞?我这里有药,喂你一剂,保你如愿。” 甲四太阳穴的青筋跳了两下,怎么感觉王妃才是被这些疯子传染了? “王妃,这些毒蘑菇晒干之后,毒性还有吗?” 沈冬素点头道:“大部份毒性都在,小部分会没毒了。” 甲四低声道:“那这是不是能当武器用?” 沈冬素瞬间明白他的意思,笑道: “甲统领果然厉害!普通人看到蘑菇想到的是吃,你想到的是毒!” 甲四:……你这是夸奖吗?怎么觉得是损我呢? 我没在你家过年,对我有意见了? 沈冬素让他戴上口罩和手套,再摘那些毒蘑菇。 幽州啥都缺,这食物要囤,武器也要囤嘛! 幸好那些士兵吃得不多,休息了一夜也能赶路,就是觉得羞愧难当,没脸见人。 并且因为中毒是厨子队伍,导致禁军没人做饭,跑来跟王府亲卫营借厨子。 这个插曲能赶路进度影响不大,沈冬素想让中毒的禁军留在下个县城休息,但单首领不让。 说中这点毒根本不算什么,要是这样就被留下休息,还怎么上战场! 吃蘑菇中毒就够丢人了,再被队伍丢下休息,那这几十人这辈子都会被人拿此事嘲讽。 因为毒蘑菇一事,接下来的行程虽然还会挖野菜,但没人敢乱尝乱吃了。 不认识的野菜都会问一问军医,转眼到了二月底,那野菜野果如井喷式爆发。 每路过一座山一条河,都能挖到很多野菜,打到野兔野鸡,捕到鱼都是寻常。 期间还为百姓做了一件好事,遇到几个衙役带着一帮青壮进山打狼,说有一支狼群下山扰民。 吃了不少牲口,还叼走了一个孩子。 竟然吃人了!那就绝不能放过。 开始这支队伍还想拒绝他们的帮忙,因为没搞清楚身份,怕这些士兵借机要钱财。 第212章 皇上把凌王妃北行之旅当直播看 这年头士兵和百姓的关系,可不像后世那么融洽。很多百姓看到士兵,跟看到猛虎的反应差不多。 百姓私下可是常说,匪过如梳,兵过如剃。 在得知这是凌王妃的队伍之后,所有人都大喜过望,跪下请求凌王妃派人帮忙。 这可是专门帮助底层百姓的凌王妃啊!他们一点也不担心事后会被要钱财。 沈冬素有些诧异地问甲四:“我已经这么有名了吗?” 甲四:…… 最后甲四亲自带了一支亲卫队,去灭了这群狼,把几十野狼的尸体堆在一起的画面还是挺震慑的。 里长跑来本来说要设酒宴请凌王妃,结果一看这么多人,脸都吓白了,也不敢提请客的事。 各家各户送些鸡蛋啥的,沈冬素也没要,她作为农女出身。 太清楚这种青黄不接的时节,百姓的粮食有多珍贵。 家里有余粮一天还能吃两顿,没余粮的,完全靠挖野菜过活。 事后大家把这批野狼煮了吃了,狼皮送给那几家被狼侵扰过的人家。 至于那家孩子被野狼叼走的,沈冬素不知该怎么安慰他们,将狼王的尸体送到他家去了。 帮百姓打狼虽然又耽误了一天行程,但这比那次吃毒蘑菇耽误行程,要让人高兴多了。 也不知这消息是怎么传的? 明明就是帮一个村子打了狼,但接下来的行程,不管他们到哪个驿站,都能听到驿卒讨论这件事。 一问才知道,是卖狼皮的商人,人家走小路脚程快,去大州城卖狼皮,就把这消息传开了。 有趣的,因为是凌王妃派人打的狼,那狼皮狼牙啥的,都卖出了高价。 还有不少人专门找过去,买了收藏。正因如此,这消息就越传越广。 沈冬素估计她人还没到幽州,她这一路干了啥,凌墨萧都知道了。 鉴于凌王妃免费帮百姓打狼,且凌王妃有一支千人军队,这一路上就有聪明的官员开始动脑子了。 当路过一片沼泽河道时,当地的亭长带领百姓守在路边跪求,说那条河道有猪婆龙,过河的时候总是被袭击,同样咬死不少过河的牲畜。 这个亭长很会演戏,边说边哭,不光求凌王妃,还不怕禁军,而是夸禁军是天子派来的神兵,是他们底层小老百姓的救兵。 那一通夸一顿哭,再带领村民跪下磕头,沈冬素能咋办? 这进入三月,天气暖和,道路好走,也不怕耽误行程,自然是帮百姓了! 猪婆龙也就是土鳄鱼,这在后世中原地带极少见,都快灭绝了。而在这个时代,跟老虎一样,属于大危害之一。 在这时你杀一只老虎,不光不会刑,还会受表彰,成为当地的英雄,甚至能当个小武官。 这鳄鱼也一样,沈冬素强烈怀疑,书上的屠龙少年,最开始屠的就是这猪婆龙。 这次不是甲四带队,是禁军的单统领带的队,花了两天功夫,把那一带河道的猪婆龙给剿了个七七八八。 当地为杀猪婆龙有一种特殊的武器,猪婆龙皮厚,普通刀剑伤不到它。 得拿铁线做的网,套住猪婆龙的头,再拿鱼网套住,拖到岸上。 猪婆龙比狼还值钱,把皮剥了留着,到大州城的时候卖给姜家的商行,姜家和凌王妃合作皮包,高价收猪婆龙的皮。 把卖的银子全部赏给禁军,百姓不受猛兽侵扰,地方官得到政绩。 禁军得到银子还有好名声,凌王妃同样得到好名声和百姓的感激。 队伍全员吃到一顿鳄鱼肉汤,四赢的局面,为啥不干呢? 就是那鳄鱼肉太难吃了,比狼比还难吃,又干又柴。 但不知怎么传地,就像那乾隆下一趟江南,沿路多了百十家乾隆赞扬过的小吃一样。 那姜葱烧鳄鱼肉竟然成了当地一道名菜,直言是凌王妃首创的菜式,一直流传到当地鳄鱼灭绝…… 那个亭长太会来事,临走时还送了一张万民伞给单统领。 呃,其实就当地千余民百姓签名或按个指纹,离‘万民’差远了,可人家这传出去名声好听啊。 反正单统领就很喜欢,一路上笑容多多了,不再板着一张脸。 他在沈家村的时候,要是这么和善,百姓也不会看到禁军的队伍就吓跑了。 就这样沈冬素的北行之旅,彻底变了味。 她不禁感慨,要是皇上知道她拿禁军干这些事,不知道会咋想? 就像当初她拿王府亲卫去挖泥塘一样,凌王就整个大无语。 皇上会咋想呢?皇上挺乐呵的。 是的,凌王妃这一路所作所为,皇上都一清二楚。 应该说她从带着一千禁军,离京去扬州治理瘟疫开始,她的一切行动皇上都一清二楚。 这也不能说皇上不信任凌王妃,满朝文武官员,各地士族,边关将士,哪里都有皇上的眼线。 凌王妃可是带了一千禁军走的,皇上岂能不派人盯着。 开始皇上看事关凌王妃的消息,事关瘟疫,皇上看的很认真。 后来瘟疫治理好,特旨凌王妃回家过年,皇上对传回来的消息便不当回事了。 只是在看折子看累了,把事关凌王妃的消息取出来看两眼,全当放松一下。 跟看戏本子一个概念,但皇上也说不清是从哪天起,凌王妃身边发生的事,就让他着迷了。 那探子也是好笑,就跟皇后之前派的探子一样,因为找不到重点,只能像记流水账一样,记下凌王妃回乡后的一切。 连杀年猪、打糍粑这类事也记上,凌王妃给县城捐钱修路、盖书院。 凌王妃给穷亲戚送年礼,凌王妃给全村拜年的村民发礼物,凌王妃扶祖父去田间看养的鸭子…… 但皇上就是看得津津有味,凌王妃身上有一种长安贵女没有的,鲜活生命力。 跟她在一起久了,好像也会被那种生命力给传染,不自然地变得积极开朗。 看凌王就是最好的证明,现在的凌王和几年前的凌王相比,简直就是两个人。 皇上不光喜欢凌王妃,还喜欢凌王妃那一家子,他们没有因为家里出了个王妃就高傲。 年迈的祖父依旧养鱼养鸭,腿残的父亲依旧做着木匠活。 长兄幼弟都有礼有矩,母亲也没变成富家太太,出行带着丫环婆子,该做的事都会做。 穷亲戚是多了点,可没有哪家借凌王妃的名头胡做非为。 皇上每每看到从光州传回的密信,都会忍不住想,如果大夏所有的农家,都变成沈家村那样。 是不是就是真正的太平盛世了呢? 等凌王妃出发去幽州,那一路的消息皇上看得更乐呵了,又是挖野菜结果采到毒蘑菇,禁军吃中毒,凌王妃解毒。 又是遇到打狼的百姓,凌王妃下令帮忙打狼。 把百姓的胆子都给养肥了,竟然堵在路边让凌王妃帮忙灭猪龙婆! 勋贵出行,百姓都远远避开,像凌王妃这样受百姓信任的,得到禁军的尊重,整个大夏就此一例! 本来探子是十天一报,但皇上总过问,就变成了五天一报,就这还不行。 皇上几乎每天晚上都会问一句:“凌王妃今天走到哪了?” 然后探子就变成了两天一封信…… 沈冬素若知道皇上这样关注她,一定会说一句,皇上这是把她北上之行,当成直播看了。 您若看的喜欢,给点打赏啊老铁! 三月底的时候,凌王妃的队伍,又一次救了百姓。 这一次不是杀狼灭龙那样迂回地救,是实打实地救了人。 在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因春雨绵绵,路滑难行,甲四和单统领指挥着众人小心翼翼地过桥。 就在这时,河道上一艘商船触礁,瞬间船翻,船上几十人齐齐落水。 那场面自然比不上海上触冰山,但天下着雨,河水湍急,一样很容易出人命。 落水的人在河中喊着救命,到处都是哭喊呼救声,岸上的人拿竹杆和网去捞人,可根本没用。 不用凌王妃吩咐,甲四立即带亲卫队去救人,禁军却没动。 这时沈冬素才知道,凌王府亲卫竟然个个即擅骑术又擅水,跟全员旱鸭子的禁军不同。 当把所有人都救上岸之后,接下来就是凌王妃的工作了。 她带着军医去救溺水没了呼吸的人,军医的救法是,提起两只脚,倒背着使劲晃,说能把腹中水晃出来。 沈冬素当场制止,现场教他们正确的心肺复苏法,情况紧急,没办法一个个地教。 只能她做一个示范,让军医和亲卫队,赶紧去救别人。 当看到她要往一人口中吹气时,虽然那人是女子,不过月见还是觉得不妥,万一有人心乱传,于王妃名声不利。 忙道:“王妃,我来!” 沈冬素便和月见分工合作,她负责按压心肺,月见负责往口中吹气。 当那女子猛地一声咳,吐出一大口水时,两人都松了口气,这女子的命算是抢回来了。 救溺水之人就是从阎王手里抢命,黄金时间就那么几分钟,错过了就救不回来了。 虽然甲四带着亲卫队用最快的速度施救,她和军医们同样飞速抢救溺水之人,但还是淹死了三个人。 三人的家属抱着尸体在河岸哭的绝望,船工同样哭天抹地,他不光船毁了,这死了客人,还要赔偿。 但活下来的人都对凌王妃感激不已,就在河边跪着向甲四和军医们磕头。 据说这片河道被称为水鬼营,经常有船在这里翻了,每年在此淹死的人不下百人。 像今天这种天气,且那船又破又小,一艘船的客人能活下一半,都是菩萨保佑。 幸好他们遇到凌王妃的队伍,才获救了。 可,还是死了三个人,三个家族的天塌了。 军医们自去年学到雪中冻伤施救法,不久前又学到毒蘑菇解毒法,这回又学到溺水施救法。 都觉得此行太值了! 跟随凌王妃这一年多以来,不提治理瘟疫学到的医术,就平时学到的这些,都能让他们成为一方名医。 同样禁军和亲卫队也在学,像这种常用的急救法,不需要太难的医术,都得学会。 也不知是因为救人时淋了雨,还是那三人的家人哭声太揪人心,或是一路走的太过劳累,过了河之后,沈冬素就生病了。 开始是头晕头疼,外加肺部灼热,呼吸就扯的胸口疼。 她知道是感冒,为了不影响赶路的进度,她没让声张,自己配了药吃,把马车铺暖和一些,好好睡上一觉。 可整个队伍的人都关注着她,根本就瞒不过去,先是大哥和小盼哥发现她没吃午饭。 然后甲四看到月见取药,虽然她一再强调是小感冒,问题不大,吃两、三天药,多喝点热水就好了。 可甲四却如临大敌一般,非让在驿站休息到王妃痊愈再走,并且得到所有人的支持。 甲四甚至表示,如果王妃坚持赶路,他就写急信给王爷! 沈冬素无语,说他这种行径,就是爱告状的小孩子。 甲四更无语,说王妃就因为他过年没在沈家过,才对他有意见。 月见:…… 你们俩个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甲统领以前多高冷的一个人啊!跟王妃久了,竟然变得这么孩子气! 反正最后就是,沈冬素寡不敌众,但她坚持了一个底线,不进城去住行宫休息,而是在驿站休息。 她觉得若是自己因生病进城休息,保证没几天消息就传开了,皇上和凌墨萧知道了倒没啥。 说不定因为她这个员工太过尽职尽责,还会给点赏赐奖金啥的。 但若传回老家,想到小满说阿爷在她屋门哭的样子,她就很愧疚,很难过。 阿爷若听说她在路上病倒了,一定很担忧。 再说,她非常清楚,自己就是小感冒,根本不严重,在驿站休息几天就行了。 其实她也能理解大家的紧张,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后世的小病,在这里都是大病。 你能相信发个烧就能死人,拉个肚子能拉死人,咳嗽能咳死人吗? 至于赶路死在路途上,就再常见不过了,多少官员发配都病死在路上。 像沈冬素这样的,两年间从长安跑到扬州,又从扬州跑到光州,现在又往幽州跑。 第213章 凌王妃生病 在一年四季都有赶路的情况下,凌王妃竟然从未生过病,这身体素质,那叫个杠杠滴! 她这旅途放后世也能称上是旅游特种兵,更何况她确实跟一群这个时代的特种兵一起赶路的。 正因如此,甲四等人才会那么紧张,因为他们见多了许多身体强壮的人,一般不生病,但一生病就会病来如山倒。 甲四令月见带一群婢女轮值,日夜守着王妃,就连王妃睡觉时,每隔半个时辰也要去看一下。 大哥接手了沈冬素的饮食,只煮她爱吃的家乡味给她吃。特别是在老家生病必吃的,疙瘩汤。 王府的厨子则天天炖药膳和营养汤,当初还是凌王妃为王爷专门教给他们的。 沈冬素觉得她在驿站休息几天,不会引起什么动静,可她这一路的行程,沿途官员都盯着呢。 一听凌王妃病倒在驿站里,当地知府、知县,一众官员都带着夫人来驿站拜访。 又是送吃食又是送药材的,甲四怕打扰到沈冬素休息,并且凭凌王妃的身份,也不用接见这些人。 所以都是他接见之后,就把这些官员打发了。 对于去看望病人这种事,要是都不来看望,也就没事,可一部人来看望,另一部份人没来,就显得有些不合理了。 沈冬素此行没带嬷嬷、幕僚之类的长辈型下人,唯一能称上具有幕僚潜质的就是莫修谨了。 当又一批官员来驿站拜访,姿态摆的很低,带了药品和一些新鲜食材。 一再说若驿站东西备不足,凌王府一声令下,需要什么他会亲自送上门来。 官员走后,莫修谨登记完各官员送的礼,便问甲四:“王妃在驿站休息三天,全州官员几乎来了个遍。” “但士族却一个没来,这合理吗?” 甲四一愣,他根本没往这上面想,甚至对来了哪些人都没在意。 一听莫修谨的话才反应过来,是啊!当地士族大家,别说家主亲至,连派个官家来看望都没有。 甲四顿时大怒,这是看不起我们凌王妃啊! 别说是堂堂亲王妃,便是跟皇家沾亲带故的勋贵,路过宝地生病了,你也该派人来问候一下啊! 更何况全州的官员都登门过,不信你士族大家没听到风声。 同样气怒的还有单统领,这不光是看不起凌王妃,同样是看不起禁军! 我一千禁军在这杵了三天,你们眼瞎是吗? 要知道禁军所至,代表的就是皇帝亲临!你们竟然都不来看一眼! 这些士族岂会不知道凌王妃在驿站?他们的眼线比官府都多,凌王妃走到哪,他早就知道了。 不来探病,就是实打实地看不起凌王妃! 在士族眼中,凌王妃就是个农女出身的野丫头,做了王妃之后,也难掩身上的穷土气,没干一件贵妇该干的事! 瞧瞧别的王妃,到哪不是派场十足,跟那些穷民划清界线。 反而凌王妃,竟然还回老家农村过年,沿路还与民同乐,又是给百姓施药,又是帮百姓打狼! 别看百姓都念叨她好,在士族看来,这就是丢脸至极的行为! 羞与之为伍!这样的女子成了王妃,丢皇家的脸不算,还丢他们这些百年高门的脸! 所以沈冬素这一路,朝廷的官员对她尊敬有加,百姓更是亲热无情,只有士族,避之不及。 之前谁也没把士族的行为当一回事,甚至都往这上面想,凌王妃本来就是个不挑礼事又少的人。 身边又没个重规矩的老嬷嬷提点,直到这次凌王妃病倒在驿站,矛盾一下子就摆到台面上了。 禁军可不像凌王亲卫顾忌那么多,当天单统领就带一支队伍进城,挨着去当地几大士族家做客。 谁也不知道他这客是咋做的,反正出来之后,那些士族个个备重礼,成车成车地往驿站送。 还争相来请凌王妃到府上住,直说庄园都收拾好了,请凌王妃去养病。 此时,沈冬素的感冒已经好大半了,她正准备和月见去附近散步。 一看这么多人抬着重礼上门,还以为又是来请她帮忙的呢。 一问才知道是当地士族,她不解地问甲四: “我不是把士族给得罪光了吗?怎么这里的士族对咱们这么友好?” 甲四看一眼单统领,人家不是对凌王妃友好,而是屈服于禁军的威压之下。 反问:“王妃您想去吗?” 沈冬素摇头道:“才不去呢!明天就能赶路了,去跟他们这些人歪缠干什么?” 鉴于在长安城跟士族的过节,沈冬素是一点也不想跟这些人有关系! 本来她连礼物都不收的,但单统领非说,收着,这是人家的一份心意。 单统领自从跟她离开长安城,就没发表过此类意见,人家难得提个意见,沈冬素自然尊重。 便收下礼物,直说自己已经痊愈,明天就离开,不去府上叨扰了。 然后她就看到,那些士族家主,大松一口气地匆匆离开。 好像生怕她会反悔,硬要去他们家借住一样。 那反应把沈冬素的恶趣味都给激发出来了,真想装病,然后挨个去他们家住几天! 幸好,理智占胜了恶趣味,跟这些人计较什么?还是去幽州的好,凌墨萧还在等我呢! 当天她就让人把士族送的礼物给开箱,一部份给甲四分给亲卫队,大半给单统领分给禁军。 全当是因她生病耽误赶路的福利。 再说那些士族回城后,集聚商量,要怎么给凌王妃一个教训! 太过份了!不过是生个小病,就这么劳师动众! 幸好有人理智尚存,提醒道:“来府上生事的可是禁军,凌王妃从头到尾都没露过面。” “难道我等要状告禁军?” 众人沉默了,只能吞下这口恶气。幸好损失也不大。 有人冷笑道:“且看他凌王能嚣张到几时!” 都心里默念了一句,等太子殿下一登基,凌王和凌王妃这两口将死无葬身之地! 很快这件事就传到了皇上案前,皇上先是看到凌王妃生病,忙派人取些名贵药材赏凌王妃。 公公小心提醒,这东西送到,凌王妃应该已经离开了。 皇上沉思片刻后,让人直接把东西送到幽州。皇上的赏赐,还表明了皇上的态度。 因为皇上已经看到禁军为凌王妃出气,到当地士族家去,逼士族探病之事。 看到这里,皇上眼眸微眯,他们已经放肆大胆至此了吗! 不少大士族圈地建巨大庄园,简直就是国中国,堂而皇之地在大夏江山上吸血。 现在,更是连堂堂亲王妃都不放在眼里,路过当地,病重都不上门看一眼! 呃,传消息就是这样,小感冒传到长安,就变成重病了。 难道要我凌氏江山,跟那司马家一样,最后要仰仗士族的鼻息过活? 皇上自登基以来,就将铲除士族为第一要务,可惜登基十几年,这个任务还是没完成。 但此刻,他的决心空前的强盛!一定要彻底铲除士族! 他想到慧空大师给凌墨萧的谶言,凌王的转机在封地,这句应验到凌王妃身上。 而自从凌王妃来一趟长安,皇上对付士族十余年没有寸进,还差点折了凌王这个儿子。 结果就是,凌王妃一来,先是陈皇后接连出昏招,陈家断了一臂,陈皇后打入冷宫,士气大减。 卢太后家族更是连根拔起,大夏最大的士族大厦倾倒,现在卢太后还活着,所以卢家不能赶尽杀绝。 但等卢太后归西,卢家势必要斩草除根的。 就这一年,对士族的打击程度,远远高于皇上十余年的努力。 此刻,看着单统领为凌王妃出头,得罪地方士族。 皇上不禁笑了,凌王妃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她自己甚至都不知道。 所以皇上决定,大大支持凌王妃,还要表扬单统领。这种事当然不能明面上说,否则那些士族得气的跳脚。 皇上要做的是,先以凌王妃生病的理由,给予诸多赏赐。 再以单统领保护凌王妃有功,给其升官,同行的一千禁军,人人有赏。 赏赐中不大,以前这种赏赐最多就在长安城传传,但不知这次为何,硬是给传遍了天下。 特别是凌王妃生病留宿的州城,保证传到每一个士族的耳中。 继跟着凌王妃的衙役人人发财,跟着凌王妃的太医人人升官之后,这次换跟着凌王妃的禁军。 人人升官又发财!不光皇上赏,一路上凌王妃的赏赐就没停过。 顿时官吏之前都在流传一句话,有机会跟凌王妃,比跟太子还有前途。 跟太子的赏赐是画大饼,跟凌王妃的赏赐,那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加升官…… 而凌王妃沿途走过的乡镇,百姓更是与有荣焉,到处立碑,什么王妃坡、凌氏桥、王妃素饼…… 这个是沈冬素挖野菜在驿站做的,野菜卷饼,当地驿卒学了去,给改名王妃素饼。 反正这一路走的,沈冬素跟直播似的,留下不少传说。 她生病之事,自然也传到了幽州,凌墨萧的反应可比皇上大多了。 他让庞先生把那些士族的资料给找出来,小丫头大度不计较,他却不能! 若事关于他,他能做到不计划,但关系到小丫头,那就不一样了。 一想到冬素寒冬时节跋山涉水,千里迢迢从北到南,再从南到北。 路上病倒在驿站,而当地士族在视而不见! 凌墨萧就恨不得现在带着兵马,去踏平这些士族的家。 这些人对皇室的不尊敬,已经摆在明面上了,太子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这些人不是不敬皇室,只是不敬他凌王而已。 说实话,以前凌墨萧只想做父亲手中的一把刀,去替皇父扫平障碍。 但现在,他就是要争那大位,他要成为帝王,去将这些在大夏江山身上吸血的毒瘤,连根挖出! 他问庞先生:“王妃还有多久到幽州?” 庞先生看着舆图笑道:“半个月之内。” 凌墨萧一想到就快见到冬素,便觉心尖一软,只恨这半个月太长久,恨不得亲自去接她。 也不知小丫头在家里过年,有没有长胖一点?他最喜欢捏她的小手,肉嘟嘟的才好捏。 可这一路颠簸,还生了病,肯定会瘦的。小丫头一瘦,下巴尖尖,就显得眼睛极大极怜人…… 他只觉心中一阵火热,忙下令道:“让人每日洒扫行宫,移栽的花木活了没有?” “给王妃的书房和药房,每天开窗通风,不能有漆味。” “暖棚搭得如何?王妃爱吃新鲜蔬菜,一定要确保每日有新鲜菜……” 他说一样,庞先生笑着回复一句。心中暗道,王爷对王妃,比对军事还上心! 王爷自己来幽州这么久,住的还是军营,对衣食一点也不讲究,行宫的建设更是不上心。 结果一听王妃要来了,那是一天三遍地问。 白天没空,半夜处理完公务后,把已经睡着的庞生先拖起来,骑马一个时辰去看行宫的修缮进度…… 庞先生无语噎咽,凌王妃您快点来啊!再这样下去,老夫这把老骨头都折腾不起了! 与此同时,皇宫冷宫中,皇后正在听小太监说凌王妃去幽州之事。 凌王妃路上病重在驿站之事,已经传遍全城。关于士族的不闻不问,禁军为凌王妃出头,皇上给予重赏等等。 同样传得跟戏文一样一波三折,皇后听了冷笑连连。 她提笔写了一封密信,给那小太监:“避开太子和陈家的耳目,送到城西养马场给叫铁骨的养马官。” 那小太监谨记之前方容姑姑的教训,小心翼翼地问:“娘娘,这信是给?” 皇后冷哼一声怒道:“本宫做什么,难道还要告诉你不成?你只管送信,少不了你的好处!” 小太监战战兢兢地把信送到养马场,顺利交给了铁骨,只是这铁骨的长相让小太监有点惊讶。 高鼻窝眼,明显是西域人的模样。 那铁骨看一眼信,笑着把小太监请进屋,说有赏赐。 不一会,里面传来一声惨叫,铁骨扛着一个染血的麻袋,直接扛到荒林子里埋了起来。 而那封密信,则绑到一只鹰隼腿上,往幽州方向飞去。 第214章 皇后的执念是杀沈冬素 沈冬素在驿站养病期间的意外之喜是,收到姜氏的来信。 姜氏的信早就托人带到,就在城里等着凌王妃路过就送去,这年头送货送信就是这么的麻烦。 姜氏先是说了长安的生意,拍卖行的生意依旧很好,意外的是之前因封城,上门送货的生意竟然保留了下来。 并且生意比店铺的还要好,姜氏现在每半个月更新一次货物清单,请的画师画的彩色小像。 极受贵女们的喜爱,每次都排队预定。 然后就是在西区盖的房子,第一批已经开始售卖,果然如王妃所料,极受外地富商的喜欢。 还没盖好的都有人愿意交一半价钱预定,但姜氏没接受,都是房子盖好能售卖,才会出售。 姜氏若知道后世的房子,只是圈个地皮,就开始收钱售卖,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 再有海外的生意,这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只跟她说了分红有多少。 姜氏来信的主要原因是,想问问她,关于分红是送银子到幽州,还是折算成物资? 看来姜氏也知道,幽州啥都缺啊! 另有一事是,太后过生辰,纪嬷嬷找到姜氏商量买寿礼。姜氏给纪嬷嬷的建议是送一幅万寿图,是她找绣娘绣的…… 这就是长安有人的好处啊!若长安没个可靠的人,太后寿礼等她和凌墨萧想到,估计都要过下一个了。 每年太后和皇上过寿前的一个月,可是长安奢侈品最紧俏的时候。 皇上过寿还有好几个月,但若是从幽州送到长安,也该准备了。 沈冬素决定到幽州后再回姜氏的信,现在她也不确实是要物资还是要银子。 在得知还有半个月就能到达幽州,沈冬素恨不得日夜兼程。 赶路就是这样,当目的地很远很远的时候,那路是走一天算一天。 当目的地的距离已经明确了,算好了路程和日期,那就恨不得插翅飞过去,早点结束这趟旅程。 王妃这急切的心理,被甲四他们看来,是王妃太想王爷了…… 甲四甚至把这个观点写到信里,眼凌墨萧说,王妃一天问三次,走了多少里程?还有多久到幽州? 加上四月天风和日丽,不冷不热,景致又好,这路赶起来就更让人开心了。 沈冬素和月见骑时辰,由一个时辰变成两个时辰,坐车的时间反而大大减少。 即为了看风景,又是为了磨炼马技,据说在幽州,经常要骑马。 还有就是,沈冬素听说幽州守将,一年跑三个。北疆鞑子经常偷袭,这马技不好可不行。 跑的时候,她可不能拖后腿。 她心情大好,整个队伍的气氛也变好了,都跟郊游一样。 只是一想到王妃到了幽州,禁军就要返程回长安。之前是盼着回长安,现在竟然有点不舍了。 若是能一直跟着凌王妃当差,也挺不错的。 这样天南地北地跑,比久居长安不动弹,要有意思多了。 天公作美,一连十日都是好天气。 越往北,田地种的多是麦子和糜子,风吹麦浪,令人心旷神怡。 只是明显能感觉到,越往北走越荒凉,数十里荒无人烟,就连官道也极崎岖。 偶尔看到的百姓,也不像中原地带的百姓那样大胆,一看到士兵,都飞快跑回家。 便是知道这是凌王妃的队伍,也没人也出来。 明显能感觉到,北边的百姓更警惕。很明显,他们是被敌人打跑了。 在老家光州,很快老人一辈子没出过县,说来是没见过世面,可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据说靠近边关的百姓,跟韭菜一样被外族抢掠。 一遇到敌人就拖家带口南逃,北边战事一平,再迁回来。他们祖祖辈辈都是颠簸流离,动荡不安的。 这里的驿站情况也极差,驿卒的衣裳都是灰扑扑打着补丁的,四月霉雨天,屋间一股霉味。 月见带人把沈冬素要住的房间,从里到外清扫布置一遍,才敢让她住进去。 沈冬素悄悄问甲四:“幽州的情况也像这样吗?” 甲四摇头,她正心一松,就听甲四道: “比这里的情况还要差!幽州没多少百姓,都是逃不掉的,才留下来。” 好嘛,沈冬素悬着的心,算是悬彻底了。 她见识过长安的繁华,见识过江南的富庶,生长于中原大地,这下要见识一下漠北边关的荒凉了。 大哥给她煮面疙瘩汤的时候,把汤盛起来之后,驿卒忙打来井水洗锅。 大哥便把锅留给驿卒洗,不一会返回厨房的时候发现,那驿卒倒了半锅清水,把锅边沾的疙瘩汤涮一涮。 一群驿卒围着锅抢食,边抢边说:“这可是白面啊!还有鸡蛋腥子呢!” 沈林钟在门口站了一下,没进去,怕吓到他们。 也没冬素说这事,自己做主晚饭的时候,请驿卒吃了一顿。 然后冬素就看到这些驿卒,边吃馍馍配的萝卜炖五花肉,边抹眼泪。 一问才知道,他们上次吃大肉,还是过年的时候。 驿卒好歹算是朝廷的吏,按月按工钱的,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大小算吃公家饭的。 日子都过成这样,更何况普通百姓!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肉,甚至过年都吃不起肉,都是常态。 因缺乏蛋白质,百姓都是佝偻的,孩子头大腹大四肢细,都有夜盲症,指甲凹凸不平。 甲四说这还算好的,漠北一年中有半年都缺水,有些地方的百姓,光是喝的水都要走很远去挑。 沈冬素再次觉得刘管家准备的二十车货物太少了,等她到了幽州,先带人修路,修海港,然后让刘管家和姜氏多送物资来! 就在沈冬素一行离幽州只有三天的时候,非常意外地,幽州城迎来了一次敌人的偷袭。 自从去年冬天凌王将鞑子军队打败,狠狠挫期锐气,鞑子就没再大规模偷袭。 只有小分队去边关乡镇抢掠,他们马快,来得快去的也快,凌王只能多派人巡逻。 并且在春夏之际,鞑子极少会偷袭,因为正是他们的牛羊贴膘的时候,一般只有秋、冬缺少食物,才会到大夏地界抢夺。 这一次敌人偷袭的速度极快,凌王还在城中的行宫,突然接到将士来报,鞑子大军压境。 凌墨萧忙亲自带军上迎战,然后很奇怪地,这支鞑子大军来势汹汹,好像要一举破了幽州成一样。 结果只是骚扰,在城外围而不攻,叫嚣了两天,突然又撤军了。 凌墨萧和庞先生等一众幕僚商议半晌,也猜不出鞑子这次突袭是何目的? 难道就是想来看一下幽州城现在的城防如何? 不知为何,算着冬素明、后天就该到幽州了,而这个节骨眼上,鞑子如此怪异的偷袭,实在让人心中不安。 若没这次偷袭,凌墨萧早就亲自带人去接冬素了。 他已经安排好城防,都准备带人去城外迎接了。 但现在,庞先生说以防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说不定此次就为试探,结果发现王爷在城中,所以才匆匆退兵。 庞先生安慰他,有禁军护送,再派亲卫去迎接,凌王妃很快就会到幽州的。 此时,他们谁也没想到北疆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因为正常人都不会想到。 这是偏执到疯狂的皇后的执念,那就是杀沈冬素。 这个女人屡次栽在沈冬素手里,既没伤到沈冬素,也没把她背后的大家族逼出来。 这让皇后很挫败,甚至比她自己被关到冷宫还要挫败。 女人执拗起来就是这么要命,不像两口子吵架,吵到最后女人在乎的已经不是为什么吵架。 而是:“你竟然吼我!” 现在皇后执拗的就是,一个小小村姑,就不信弄不死她! 她不在乎陈因她势力到了一半,不在乎卢家被她牵连,从士族阶级抹除。 不在乎因她势力大减,不在乎自己被废关入冷宫,甚至都不骂皇上薄情寡义。 就认定,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沈冬素! 因为凌墨萧都没让她这么挫败过!她害凌墨萧可是非常顺利的,害他失去兵权,成为废人。 可为什么害沈冬素就这么难呢?那个死丫头明明就那么娇娇小小一点大,竟然像一颗铜豆子。 煮不烂、砸不碎、炖不熟,吃到嘴里咯掉大牙…… 皇后就是不信邪!借陈家的力量杀不死沈冬素,兄长还要跟她义绝。 那就不借陈家的力!你们以为本宫当了这么多年皇后,就这点能耐吗? 除了苗疆的毒蛊之术,墨门之技,本宫有的是你们不知道的手段! 就像现在的幽州,因接到皇后的密信,立即就开始了准备。 他们围而不攻,把幽州主军力吸引过来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让一支小队悄悄进入幽州。 埋伏在凌王妃必经之路上。 说来有趣,本来鞑子将领接到的消息是杀了凌王妃。 但他打听了一下得知,凌王和凌王妃的感情极深。 杀一个女人有什么意思?万一因为死了媳妇凌王发疯怎么办? 在他们鞑子看来,女人和牛羊一样是财产,你抢我的,我抢你的。 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的死,而发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的。 但好像汉人就很喜欢,把媳妇看得比天还大,媳妇只是被别的男人睡了,就恨得眼睛发红,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所以鞑子将领觉得,与其杀凌王妃,不如将她抢过来,要挟凌墨萧。 哈哈,把凌王妃押到阵前,刀横在脖子上,问凌墨萧是要媳妇还是撤兵? 凌墨萧那小子会不会在战场上发疯? 他若选择要媳妇,就失了军心。 他若选择了军心,那咱也不杀凌王妃,而是当众羞辱她,当着两军的面,送凌墨萧一顶绿帽子。 看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他带大军围住幽州城之际,百人小队悄悄从山林越过幽州城,埋伏在官道边上的一处山谷中。 就是凌王妃的队伍比他们预料的慢,预料是正午通过的,结果一直等到深夜,才听到动静。 队伍举着火把,连夜赶路,速度极慢。 午夜正是人疲马倦的时候,鞑子小队很兴奋,定能成功掳走凌王妃! 再说沈冬素的队伍之所以慢了一步,像蝴蝶效应一般,因为鞑子突袭攻城,许多百姓听到风声,闻风而逃。 昨天队伍正好遇到一支逃跑的百姓,只有几十人,个个瘦的皮包骨,拿筐子挑着孩子,艰难地走着。 看到禁军开始还吓一跳,都慌忙逃窜,听到是凌王妃的队伍才停了下来。 一问才知道,幽州正被大军包围,他们怕城破被屠,所以才匆匆逃进山林。 沈冬素问他们为什么不直接逃到南边? 百姓叹道:“夏粮要收了。” 是的,对百姓来说,命重要,粮食更重要!因为没粮食也是死。 一年当中夏、秋两收,便是遇到敌人杀上门,也要想法子抢了粮再逃。 所以他们只能选择逃进山林,等着风声,随时准备下山回村收粮食。 沈冬素不知幽州情况,又不能劝他们不要逃回村,又不能帮他们逃。 只给了他们一点粮食和药物,任由他们往山林里去。 但也因为知道幽州城的情况,甲四和单统领都建议不要再走,先派人去幽州打听准备情况。 对于安全问题,沈冬素是很听话的。 她可没恋爱脑上身,在那哭道:“我不要我不要,我要去找王爷,我要和王爷在一起……” 屁忙帮不上,净添乱。 前世看小说或电视,每每看到这样拖后腿的女主,沈冬素都恨不得跳进去把她打醒。 她可不想被甲四或是单统领跳起来打醒,呃,两人肯定不会真打她,但心里绝对会骂的。 所以她很配合甲四的安排,派一支小队去幽州打听消息,剩下的人扎营保护王妃,随时准备着撤退。 庆幸的是,派出去的小队很快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支亲卫队。 是王爷派来接王妃的,围着幽州城的鞑子已经撤兵了,幽州城很安全。 单统领问道:“这种情况很常见吗?” 那亲卫点头:“春夏还好些,秋冬的时候,鞑子隔几天就来攻一次。” 单统领很真诚地对沈冬素道:“王妃,不如您回长安吧!” 第215章 凌王妃的神机妙算 打仗是男人的事,让娇娇小小的王妃在边关遭这样的罪算什么事啊! 多少主将镇守边关,妻子都是留守长安城,从没听过哪家贵女主动去边关陪丈夫吃苦的。 也就咱们凌王妃,农女出身,不怕吃苦。 可不能因为王妃不怕吃苦,就什么苦都让她吃啊! 沈冬素同样很真诚地回道: “多谢单统领的好意!只是比起在攻安享福,我更想陪王爷一起建设幽州。” 她又提前卖惨:“这一路走来,漠北的情况单统领是亲眼见识到的。” “您回长安之后,一定要据实报给皇上啊!” “我本来就是农女出身,看到这么百姓在吃苦,我更不能弃之不管了。” “只求朝廷知道漠北的情况,给凌王和漠北百姓一点帮助。” 单统领快要感动哭了,怪不得凌王和皇上都这么宠凌王妃,瞧人家这气度。 长安的那些只知攀龙附凤的木头贵女,怎么比得过这样鲜活的凌王妃! 就在他们回快速度往幽州城赶的时候,马背上的沈冬素突然觉得,好像有人重重拍了她一巴掌一样。 肩膀处的掌印早就消失,但此刻那个位置在微微发凉,这是自原主离开后,她超强的第六感,再次给她警告。 她手一挥:“停下!” 众人忙勒马停下,她直接对甲四道:“我感觉不对劲,再走下去会有危险。” 月见和甲四瞬间到她身边,她却看向大哥和莫修谨,示意两人到她身后来。 来接她们的亲卫队忙道:“我们来时一路并未遇到什么人,此地离幽州城,只有一天的路程了。” 可沈冬素坚持勒马不前,那种汗毛倒竖,肩膀发凉的感觉,上一次皇后派人来刺杀时,也有过。 绝不会错!这条路上有危险! 她问亲卫队:“还有没有别的路能走?” “去幽州的官道只此一条。” 她转过头问单统领和甲四:“若我坚持危机不解除不走,你们应该怎么办?” 单统领丝毫没怀疑是凌王妃在做作,若是旁的女子,他或许会怀疑,这是王妃因为王爷没来接,故意的。 但凌王妃不是这样的女子! 她这一路都没摆过王妃的谱,就连生病,也是他们强烈要求,她才在驿站休息的。 她能亲自下厨给全体将士煮火锅,做汤圆。挖野菜,做狼肉,这样没有架子的王妃,又岂会在最后关头摆谱! 虽然单统领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前方有危险? 全当是女人特有的敏锐感觉,或是王妃之前那些百姓说的话吓到了,心中极为不安。 不管是哪一种,单统领都觉得他相信凌王妃,这眼看人就要送到幽州了,不能在最后关头出差子。 所以他先道:“我信王妃的!王妃既然觉得前方不安全,再那派人探过之后再走。” 甲四也点头道:“没错,敌人才来过,不可大意!” 但那来接的亲卫队依旧坚持称,他们来时路上根本没有人埋伏。 沈冬素想了想问道:“咱们假定,前方确实有敌人埋伏,我们应该怎么办?” 甲四道:“派小队走小路回幽州城,通知王爷。” 沈冬素摇头:“万一激怒了敌人,他们跑去乱杀百姓怎么办?” 像刚刚逃到山林里的百姓,手无寸铁,别说是遇到一队敌人,就是遇到一个拿着刀骑着鞑子,也只有被杀的份。 单统领道:“做好防备,与之死斗!” 这一点沈冬素也不赞同,她可不想有不必要的牺牲。 这时月见道:“如果真有敌人埋伏,那他们肯定是冲着王妃来的!” “不如我扮成王妃在前面诱敌,大部队护送王妃在后。” 莫修谨沉声道:“此计可行。” 他看向沈冬素,在她没将反对的话说出口之前快速道: “月见姑娘在前,大部队在后跟随,将敌人诱出来之后,包围灭之!” 月见同样知道沈冬素要说什么,先一步道: “王妃放心,属下的身手很好的,咱们的马又快,不会有事的。”甲四也道:“我保护月见,单统领保护王妃。” 单统领很心急,他也想去杀敌人啊! 呃,现这会竟然已经没人怀疑沈冬素的话了,全都觉得前方确实有敌人埋伏。 就连那来接他们的亲卫队,也开始怀疑自己路上是不是没看清楚?难道真埋伏了一支鞑子军? 看出了单统领想杀敌的心思,沈冬素笑道:“既然你们都去包围敌人了,哪里还需要人保护我?” “留一支小队陪我在这里等着,你们杀完敌人来接我就行了。” 她一点也不想跟着去凑热闹,她不会功夫,用毒杀敌人在两军对战之时不现实。 她去了甲四他们肯定是要分心保护她的,说不定还会连累月见。 她对整个队伍最大的帮助就是,老老实实呆在安全的地方,做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等着他们来接就行了。 沈林钟表示他带一支亲卫队保护王妃,单统领也点了一支百人小队留下。 其他人则开启计划,首先是给月见打扮,月见现在的打扮,就算在脑门上写下‘我是凌王妃’五个大字,敌人也不会相信。 沈冬素带她上马车,先把她的头发解下来,很快梳了个简单的发髻,多插了几根耀眼夺目的金钗。 月见还在哪挑:“插尖细的,能当利器使。” 沈冬素无语,女子的发钗在你眼里,就是暗器啊! 本来想让她披上丁芸送的雀金裘,月见不干,说这么贵重的衣裳,被刺破了弄脏了多可惜啊! 再说,现在是四月天用不着披这样的厚大氅,挑了一件大红的披风披上。 想想又道:“在鞑子眼中,大夏贵妇出门都要戴帷帽。” 幸好马车上有现成的,月见戴上帷帽,抱着刀敌人也看不到。 这时月见小声问沈冬素:“王妃你为何坚信前方有敌人埋伏?” 沈冬素能怎么说? 说自己被鬼上身,呃,不对,应该是她这个鬼上了别人的身,所以从而第六感特别强? 只能胡扯道:“亲卫队不是说,这次鞑子包围幽州很蹊跷吗?” “来得匆匆逃得也匆匆,庞先生和王爷,都不知道他们此举目的是什么。” “要抱着宁可错杀绝不放过的心态,万一敌人的目地是我呢?” 她以为自己是在胡扯哄月见,没想到还真让她给扯对了! 当然,鞑子是接到皇后的密信,知道她的行踪这事,再给沈冬素装一个脑袋,她也不会想到。 月见信了,佩服地道:“王妃就是聪慧,属下就没想到这些,还以为鞑子行事就是这般无章程呢!” 等月见下车,众人一看,都说这打扮能掩人耳目。 为了保护其她婢女,不让她们随行,所以月见坐马车,这样敌人会以为车上有婢女。 这是沈冬素想到的,但甲四他们都觉得,凭鞑子,是想不到这些细节的。 就这样,甲四护送月见先行一步,单统领带着禁军紧随其后。 沈林钟和莫修谨则保护沈冬素,向后方撤离,找到合适藏身的山谷,静静地等着消息。 当然,也没忘了派人走小路给凌墨萧送消息。 沈冬素在山谷中安置好之后,已经是月上中天,四月的夜晚还是挺冷的。 她的大马车给了月见,现在坐提拉粮食的马车,大哥在中间铺好被子,让她睡在里面。 因为大家都是按前面有敌人埋伏来设想的,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又怕点火引起敌人注意。 所以没有点火烧点热水啥的,晚饭也是吃干粮喝清水。 沈冬素推开马车的窗户,看向前方,努力想听到点什么。 可除了虫鸣之外,什么也听不到。也不知月见他们怎么样了? 要说月见此刻的想法,那就是——王妃真是神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她实难相信世上有人能如此神机妙算! 因为他们真的遇到敌袭了,转过一个山谷,甲四瞬间就察觉到不对劲。 太安静了,安静的没有虫鸣没有夜枭的叫声,久在军旅的人瞬间就明白,这是有敌人埋伏! 甲四故意高喊:“保护王妃!”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山谷中冲出近百鞑子,没有骑马,个个手握弯刀,直冲马车而来。 果然是冲王妃来的! 甲四同样折服于沈冬素的神机妙算,庆幸他把王妃的猜测当一回事。 若真是王妃前来,这样的深更半夜,他们又没有提前做准备,就真的中了敌人的埋伏啊! 至于那支来接凌王妃的亲卫队,则是第一次感触到凌王妃的神奇。 怪不得都传凌王妃是王爷的福星,这哪里是福星,这就是真神仙下凡啊! 他们从这里走过时,完全感觉不到有敌人埋伏,王妃竟然能算到! 这支鞑子小队大喜过望,因为保护凌王妃的士兵很少,他们很快就能杀了这些人,抢到凌王妃。 就在这时,只听马车里传出一阵号角声,然后身后就传来喊杀声: “保护王妃!杀!” 原来不是保护凌王妃的士兵不多,而是他们紧随其后。 哪怕是直来直出的鞑子也察觉到不对劲,这样半夜赶路,凌王妃的人马为何要分成两队? 且前面一队护送凌王妃的才百十人,后面的大部队却有数百人。 他们第一反应就是:“有奸细!计划泄露了!” 这奸细当然不会是鞑子,肯定是给将领消息的汉人。 汉人果然不可信啊!他们最会的就是出尔反尔,过河拆桥! 但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把凌王妃抢走。 鞑子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抢走马车里的女子。 一部人开路,几个人专门往马车前冲。 就在其中一人一刀砍破马车门,伸手去捞里面的女子时。 一只弯刀自那女子的广袖中伸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刀砍断了这个鞑子的手臂! 那鞑子痛的哀嚎不止,这一刀还不算,车中女子又飞快捅出一刀,直接捅到他的心脏处。 按着他捅出马车,一刀将他捅穿,刀尖甚至捅进土地里。 那女子单膝跪地,一把将刀拔出,带出的鲜血飞溅到她的帷帽上,她全不在乎。 一个漂亮的扬刀,站起来的同时,还砍了从背后袭来的鞑子。 此时,所有鞑子的心中都高呼一声,特! 这凌王的媳妇竟然是个高手!就这刀法,哪里像个柔弱的姑娘,比男儿都强! 这样的虎娘们,他们能抓走吗? 呃,现在他们还没人怀疑,这个厉害姑娘压根不是凌王妃。 月见也没脱帷帽,就以马车为后盾,凡是冲过来的鞑子她就杀。 甲四就在她身侧,两人都是能将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情,配合的十分默契,很快将冲过来的鞑子全部斩尽。 等单统领带人赶至时,那局面就更没有悬念了,一通围堵截杀之后,剩下十几个鞑子准备逃走。 甲四同容他们逃!搭弓挽箭,一箭一个,箭无虚发。 他射倒之后,单统领快马过去补刀。 然后则是搜索山谷,确实没有一个鞑子逃脱或躲起来。 等全部确认完,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单统领正和亲卫队交流,听说拿鞑子的头颅能换功绩,他们便来将鞑子的头颅都给砍掉。 甲四叮嘱道:“拿麻布包起来,别让王妃瞧见。” 单统领点头道:“也是,王妃看到河里溺亡的三人,就大病一场。” 月见却有不同意见:“王妃才不会被鞑子的尸体吓到呢!” “王妃生病又不是被那三人的尸体吓到的,而是可怜他们,自责没能救他们,才病倒的。” “王妃在禁区的时候,得瘟疫而死的尸体,可比这恐怖多了!” “既然来到幽州,以后这种情况就是司空见惯。王妃岂会被这点小事吓到!” 这话让甲四和单统领有点讪讪的,他们潜意识里还是把凌王妃,当成要保护的对象。 却忘了,凌王妃可是神医啊!作为医师,什么样的尸体没见过? 果然,当甲四和月见去把沈冬素接到这里的时候,沈冬素看着一地的新鲜尸体。 竟然,很兴奋。 好想研究一下鞑子的身体结构啊! 第216章 和凌墨萧相见 看到这些新鲜的鞑子尸体,沈冬素只觉手痒痒,小声问月见: “反正头拿去领功绩,身体要烧掉,我悄悄藏两具,开膛剖肚研究一下,没关系吧?” 月见忙低声道:“王妃您忘了,不能做这样的事!会被人认为是巫医的!” 她俩都没注意到,单统领和甲四就在身后,听个正着。 单统领和甲四相视一望,都觉得全身发毛,打个寒战。 他们竟然以为凌王妃会怕尸体!这真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 同时都在心底暗暗发誓,这辈子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凌王妃。 得罪别人,好歹死后尸体没事。得罪凌王妃,还不知道她会拿尸体干啥! 甲四再次后悔没在凌王妃家过年,真应该学甲十八,去沈家勤快一点的。 就在凌王妃兴致勃勃地翻看这一地的尸体的时候,突然听到耳熟的呼唤。 时隔一年多,再次听到的呼唤声:“冬素。” 沈冬素抬头看去,只见凌墨萧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身上,像童话中的王子一样,在薄雾和晨曦中,向她奔来。 他一身银白铠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整个人的气质大变,若说在光州初遇时,他是绝望的颓废之气,透着仿佛随时会破碎与崩溃的绝望感。 治好身体的蛊毒之后,他又变成贵不可言,龙璋凤姿的凌王殿下。特别是在长安的时候,更是贵气难掩。 而现在,他由一个王爷,变成一个久经沙场的青年将军。身姿挺拔,目光犀利,血性与豪气并存。 他的变化很大,但看向沈冬素的眼神却没有变,依旧满是温柔。但在此刻,还添上一份担忧和后怕。 而沈冬素一点也没觉得一年多不见,对这个大老板兼契约夫君有陌生感,将手在衣裙上一抹,提着裙角朝凌墨萧奔去: “王爷!” 那一瞬间,简直就是一个小娇妻。 谁能想到,这个女人刚刚还在想着怎么把尸体开膛剖肚! 甲四再次感叹,王妃到底是怎么做到,王爷不在时,能把人头盖骨剖开。 王爷在时,就成了啥都怕啥都不敢的小娘子。 难道所有女人,都这么会装吗? 他小心地看一眼月见,这个女人好像就不会装,她人前人后都是那么的——凶! 单统领他们则是觉得眼眶发热,一年零四个月啊! 王妃终于和王爷见面了,而他们,也终于完成任务了! 只见凌王妃跑到王爷马前,刚才的冲动好像消失了,又变得拘谨且矜持。 红着脸行了个礼,轻唤了一声:“王爷。” 倒是一向冷静持重的王爷,从马背上跳下来之后,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抱住了凌王妃。 抱得很是用力,好像要和王妃融为一体似的。 娇小的王妃只到王爷的肩膀处,王爷低头趴在她的颈窝里,那股谴绻之情,活像分开了几百年似的。 喃喃地唤道:“冬素,我好想你。” 四周本来挺多的人,但这会,所有人都默默退后、转身、闭眼,然后拍着狂跳的心脏。 若非亲眼所见,谁能相信清冷矜贵,自成年后就传闻其不近女色的凌王,在凌王妃面前竟然是这样的! 那些成了亲的将士还好,那些没成亲的,都不好意思看。王爷真是太豪气了! 甲四则是懵了,原来不光凌王妃会装,自家王爷也这么会装啊! 王妃不在,他事事拒人于千里之外。可在王妃面前,就温柔如水了。 他再看一眼月见,难道只有他和月见,是天底下最不会装的一对男女? 沈林钟则是为妹妹高兴,说实话,在没来幽州之前,谁也不知道凌王是什么情况。 这年头夫妻分开,特别是有权有势的,别说是分开一年,就是分开一个月,就纳房妾室,也是很寻常的。 看那柳侯,在边关几年,孩子都生了好几个。 在家时沈爷爷也很担心这个问题,沈爷爷之所以答应让沈林钟跟着同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怕凌王在边关纳了妾,冬素来了之后接受不了。 这个时候有个娘家人在,冬素也能有个依靠。 这会看到王爷如此紧张妹妹,沈林钟也放心了。 虽然那些权贵个个都是三妻四妾,但凌王好像是不同的。 妹妹还没生个一儿半女,若王爷后院就女人成群,那妹妹的日子就难熬了。 至于莫修谨,他和沈林钟一样,为冬素松了一口气。 但很快,一股悲伤的情绪就充盈在他心中。 冬素和凌王分别了一年多,而他和阿沅姐,已经分开两年多了。 并且,冬素和王爷有再见之期,能光明正大地拥抱,相互相思。 但他和阿沅姐,只怕此生都不会再见。就算见面了,他也只是阿沅姐一个普通的表弟。 莫修谨垂下眼眸,默默地将悲伤咽下。 这样也好! 不管阿沅姐嫁给谁,都会生下健康的孩子,一生幸福无忧。 可若嫁给他,就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这辈子都毁了。 吃毒蘑菇发疯的模样,还沥沥在目。 莫修谨更发坚定,此生不娶妻,就让那传了几辈的疯病,在他这里绝代了吧! 这时,凌墨萧翻身上马,手一伸,冬素笑着将手放在他的手心里,他一提,将人一抱,冬素就坐到他身前。 就像当初从光州到长安时一样,不同的是,那一次冬素坐在他前面,觉得很尴尬,尽可能地不靠到他身上。 而这一次,她则是贪恋般地依偎着他,缩在他怀里,任由他飞马奔驰。 身后和甲四和单统领面面相窥,还想跟王爷说说,王妃遇刺的事呢,王爷咋都没理他们,就带着王妃走了? 甲四更委屈,爷,属下也一年多没见到您了?你竟然都没看一眼属下! “回城吧!亲卫队跟上,保护王爷王妃!”甲四反应过来吩咐道。 前面的凌墨萧和沈冬素跑得飞快,身后追着的亲卫队都是脸红心跳,王爷也太急了吧?这天还没黑呢! 当然不能一口气跑到幽州城,人受得了,马也受不了。 凌墨萧要带她去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山谷,那里草长莺飞,桃花开得正盛。 他有很多话,想悄悄说给冬素听。 但他更想听冬素说话,听她说着在扬州治理瘟疫的事,回老家过年发生的趣事,一路经历的一切,还有这次鞑子暗杀。 她是如何猜到有埋伏的,月见假扮成她诱敌…… 她说话的时候,凌墨萧的目光一寸寸地将她从头看到脚,最后停留在她的脸上。 冬素果然瘦了,脸也长开了,婴儿肥没了,轮廓更鲜明了。特别是下颌线,线条分明。 然后凌墨萧的目光就从她的眼睛,移到她那双朱唇上面,然后他耳中的声音仿佛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的一样,根本听不清。 所有的感知都消失了,他好像不是身在山谷,而是身在梦中。 春风卷着桃花瓣,在两人四周飞舞,呼吸间都是桃花的香气。 凌墨萧做了一件梦中一直想做的事,那就是,轻轻地抬起冬素的下巴。 一个绵长而深情的吻,落在了她的唇上。 冬素先是一惊,一年多没见,这人的胆子怎么变大这么多! 以前两人也会亲热,但都是在屋里啊! 在外面,他可是端庄守礼的,连牵个小手都极少。 今天竟然当着那么多将士的面抱她,现在还,还在这山谷里亲她! 但看到闭上眼睛的凌墨萧,感觉到他的热情,冬素也缓缓闭上眼睛。 什么也不想,享受和贪恋着这片刻的温存。 他的唇好像一团烧开的棉花糖,灼热又绵软,还带着火焰的霸道,那攻势,让她毫无反抗之力。 然后路边就有追过来的亲卫队们,一看这情况,再一次,闭眼、转身、默默走开…… 今天没见到狗,但狗粮吃了不少。 原来王爷带王妃跑这么快,是想避开他们,亲热一下啊。 这个吻极长,沈冬素一年多没接吻,有点不适应,感觉呼吸困难。 她好像被凌墨萧的气息给包围了,整个人软成一滩春水。 全靠凌墨萧的大手托着腰,双手死死地抱着凌墨萧,才没有倒下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冬素终于能正常呼吸了,睁眼一看。 凌墨萧双眸像染了秋水,脸颊染了一片绯红,双唇红得像涂了胭脂,还亮晶晶的。 没有镜子,沈冬素也能想象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肯定也是双眸如水,面如桃花,双唇还肿了起来。 两人这么一对视,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再来一次…… 沈冬素吓一跳,以前对凌墨萧的吻,她说不上抗拒,毕竟这人又帅技术又好。 但从来没有继续下去的念头,因为她内心深处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她不能贪恋凌墨萧的温柔。 她不是真正的凌王妃,若有了感情上的缠绵纠葛,等合约到期,分开的时候,她肯定会痛苦。 所以她克制又清醒,做好合约妻子的本职工作,不逾越,不贪心。 为什么现在想法变了?再次见到凌墨萧,她竟然觉得,做他真正的妻子也挺好。 当凌王妃再麻烦又能怎么样呢?她一定能克服万难的。 前世今生,她都不曾勇敢过,不曾深爱过一个人。 说不上遗憾,但现在有机会,她想试一试。 她自己还没想明白为何会改变,但凌墨萧已经感受到她的变化,她在回应他的吻,回应他的爱意。 这个发现让凌墨萧欣喜若狂,小冬素,终于开始回应他了! 从谋她为妻开始,这一刻,让他等了太久。 这一次,他没有再吻上她的唇,而是轻轻地在她额上吻了一下,然后抱住她,温柔又坚定地道: “冬素,我凌墨萧,此生,绝不负你。” 沈冬素在他怀里摇头: “我不要听承诺,不要听誓言。我们就用行动和时间,来证明彼此的心意吧!” 两人这一抱,直抱到大部队过来,听到车声音。 沈冬素忙放开他,往大道上一看,已经有不少亲卫队驻马停在那里。 沈冬素只觉脸在发烧,他们一定看到了! 他们会不会认为我很轻浮?会不会觉得我是红颜祸水? 赶紧拉着凌墨萧:“先回城。” 再一次骑到马上,沈冬素很认真地对凌墨萧道:“王爷,您能不能变得和以前一样?” 凌墨萧疑惑:“以前什么样?” “就是,不爱理人,对我很高冷,说话说一半,让我猜。人前从不有亲热之举……” 她还没说完,就听到凌墨萧的闷笑声。她扭头看向凌墨萧,他伸手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轻笑道:“恕为夫,实难从命。” 说完把头窝在沈冬素的脖颈上,像大猫一样蹭着她的耳垂: “为夫恨不得,十二个时辰都不和娘子分开。” 这可是我用尽手段和心机,才谋到的小丫头啊!我怎么会舍得对你冷脸冷言冷语? 沈冬素以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凌墨萧这反应算不算正常? 霸道王爷谈了恋爱,会变得这么黏人吗? 不都是女朋友黏人的吗? 不会是病了吧?到城里再好好给他检查身体。 当幽州城映入眼帘的时候,沈冬素脑中瞬间崩出一句诗: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虽然这里不是玉门关,也没雪山,但那种孤寂、荒凉和辽阔却是一样的。 远处有山,但城外很远的地方,连一棵树都没有。 她之前还奇怪,鞑子是怎么逃过防线,窜到城后埋伏在官道上。 因为在中原内地,除非是走悬崖峭壁,或是走水路,才有可能躲过城防关卡。 看到眼前的幽州城她算是明白了,中原的防守像布,密不透风。 这边关的防守就像网,到处都是破绽。小股敌人想偷窜太容易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哪怕是后世,武器那么先进,边关也总有人突破防线。 更别说这个时代,且幽州的边防,还是凌墨萧来了之后再加强的。 据说在此之前,常有小股鞑子冲进关内,一阵抢掠烧杀又逃走,等士兵赶来,人早就跑没影了。 更何况这一次为了杀她,敌人还出动了大军,吸引了凌墨萧的注意力才成功让一支小队偷窜进来。 第217章 对凌墨萧感情的变化 (); 见沈冬素看着破旧灰暗的幽州城门,眼神幽深,久久不语。 凌墨萧就像头一次带女朋友,回老家的农村少年一样,生怕女朋友嫌弃。 两人的身份好像掉换了,她才是千金贵女,他是农家寒门。 只听凌墨萧略带紧张地道:“行宫是才修缮的。” 潜台词是,住的地方不会这么破旧。 沈冬素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他这是怕自己嫌弃幽州城吗? 微微一笑道:“我只是在看这座,久经风霜和战乱的古城。” “觉得它很了不起,它就像一个巨人起立在边关,才保护了中原大地不受外族侵扰。” 长安城墙年年修缮,朝廷年年拨一大笔银子专用于修城墙,可城墙没啥变化,顶多文武百官常走的那一段,新刷了一下。 那笔银子喂饱了工部大大小小的官员,而这确实需要修缮的边关幽州城,朝廷却总是找各种借口不给军费。 士族贪到银子,就悄悄往南边置办家业。他们从骨子里就丝毫不在乎大夏江山,北边丢了,他们就渡江往南去,依旧生活的锦衣玉食。 所以边关有多苦有多难,他们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在乎而已。 之前逃走的几个将领,来时准备大展宏图,靠着家族的力量,先把军费军饷贪一些,没东西贪了,再看敌人攻势之猛,就匆匆逃走。 也就陈星耀是真心想逃走,还没来得及贪点啥,就连滚带爬地跑了。 更何况有意为难,就是想给凌王一堆烂摊子,凌墨萧刚来幽州的时候,许多将士的军饷都好几个月没发了。 军粮更是差到是给难民吃的,连盐都吃不上。 也就是凌王的威名撑着,士兵相信凌王殿下,才没人造反。否则幽州的情况便是内忧外患。 两人都没再骑马,而是并肩默默地走进城,沈冬素是想认真看一下自己以后生活的地方,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每一条街道巷子,她都要看一眼。 而凌墨萧就是想陪着她,他知道冬素此来,不是常年居在行宫大门不出的贵妇,她要熟悉幽州城,要喜欢上幽州城,才能在这里住下去。 之前也有将领的妻妾陪着前来边关,但那些女子等闲绝不出大门一步,把自家当长安城的家来布置,全不管幽州的破旧与荒凉。 将军的府邸,跟整个幽州城格格不入,就像两个世界一样。就像在荒漠中搭了一间暖房种上鲜花一样。 幽州城跟沈冬素见过的任何一个城镇都不同,这里几乎没有衣料首饰铺子,粮油米铺子都是关着门的,凌墨萧说是逢五开市,铺面才会开门。 再则就是不久前鞑子攻城,这些商人都出城躲避,有些人还没回来。 唯一挂着灯笼开张的,是几家简单的食肆,出入往来的都是士兵。 没有,更没有卖书藉笔墨的,倒是有卖黄纸朱砂的店,兼卖笔铺。 最大的一家铺子,是一家棺材店,但据沈冬素观察,卖出最多的是草席和骨灰瓶,棺材都很少人买。 整个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堡垒,每一块城砖都有刀剑的痕迹,四处可见战火焚烧过留下的焦黑。 城中的道路是土夯的,马和战车跑出深深的车辙。整个幽州城,一片瓦,一块砖,都在诉说着汉人在此经历的苦难和艰辛。 对于城中的破旧与沧桑,单调与孤寂,沈冬素是有心理准备的。 毕竟早些时候,刘管家和甲四他们,像是怕她到了幽州会打退堂鼓一样,提前给她打预防针。 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幽州的情况有多糟糕。 他们哪里知道她这个王妃,和凌王签的还是合同工,哪里有资格嫌弃! 大老板都在边关吃土,她领着高额退休金,和丰厚的转正合同,自然要陪老板吃苦。 毕竟同甘是很容易的,同苦的要求要高很多。且同苦的情分,也比同甘来得深远。 有一点倒是出乎她的意料,幽州挺干净的,这个干净自然不是跟后世的城市比。 而是跟她沿途来的州城相比,幽州城的下水道没有死猫死狗死老鼠,没有粪水臭味。 城角也没有成堆的,就连城中往来极多的拉货的驴,和将士骑的马,但牲口粪便也不多。 还有就是,她发现幽州城的士兵虽然也是灰土头脸,但相对来说算干净的。 这个也不是跟禁军和凌王府亲卫比,禁军人家是好日子过习惯了,天天在皇城当差,肯定不能让自己脏兮兮的。 至于凌王府亲卫,则是沈冬素强烈要求,都得洗澡除虫。 她是跟沿途看到的府兵比,幽州这般苦寒,将士们的头发胡子里,没有虱子乱爬,耳边脖子也没有厚厚的泥垢。 不管是城的卫生还是人的卫生,她能感觉出来,这不是凌墨萧为了迎接她,突然让人做的。 她真诚赞道:“城中挺干净的,比长安城的北区和西区还强呢!” 凌墨萧带她来到张贴告示的地方,入目就是极大的一张,她写的防疫十禁。 凌墨萧语气轻柔地道: “是冬素的功劳!这份防疫十禁,我带到幽州,号令全员遵守。” “开始收效甚微,不过经过这一年多的改善,效果立竿见影。” 看完整个幽州城,沈冬素突然很心疼凌墨萧,不同时在光州里,凌墨萧毒发痛苦到痛不欲生。 她那时的心疼,是医生对病人的心疼。 而现在,她是为凌墨萧所遭受的不公而心疼。长安的勋贵醉生梦死,幽州的局势他们全不放在心上。 只有凌墨萧一人心系边关,却被打为想重夺兵权,居心叵测。 她轻声问道:“幽州的情况,您跟皇上说了吗?” 凌墨萧轻轻摇头:“父皇一直都知道,幽州的局势,朝廷是知道的。” 这就是久居上位者的思维模式,和农村人思维模式的不同。 凌墨萧以为皇上知道,朝廷知道,所以他只默默做事,从不抱怨。 他是真心把幽州当成自己的国土,把幽州的百姓当成自己的子民,那感觉就是,我为自家做事,难道还要抱怨什么吗? 但不管是前世孤儿院出身,还是今生的农女,让冬素跟他的思维模式有了不同。 她不赞同地道:“朝廷知道归知道,但是该说还是得说!农村有句老话,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这样好了,有些话王爷您不好说,由我来说,就让禁军把信带回长安。” 就在这时两人到了行宫,庞先生早就带着一众护卫候在门口,其中有一人有点眼熟。 仔细看了两眼,虽然黑了瘦了不少,但还是认出来了,就是大鱼哥的那个好朋友陆云舟。 是了,之前莫修谨怀疑他,就让他和送热气球的队伍一起到幽州,交给庞先生。 之后沈冬素也没问过,现在看来,庞先生挺喜欢他的,都把他带在身边。 庞先生眼可见地苍老了一些,但精神很好。摇着一把羽扇,学诸葛亮的打扮。 但据冬素所知,他的剑法很厉害,战场上杀人的能力,比甲四还强! 果然,能在边关久留的文人,没两把刷子是不行的。 不过据说早期的文人,都是文武双全,人家孔子都是先讲理,你不听就打服了,再讲理…… 庞先生行礼问安之后,沈冬素忙回礼:“庞先生好,许久未见,先生风采依旧啊!” 庞先生笑的眉毛一抖一抖的,他是真高兴王妃来了,王妃再不来,王爷都能把他的耳朵问出茧子来。 行宫很大,但这种大不像长安的凌王府,曲径回廊,有亭有景,前花院、后花院、演武场、花厅等等。 也不管用不用得上,反正这些东西都得有。沈冬素在长安住那么久,都没逛全过。 因为她内心深处,就没把那里当家,全当成公司,公司再豪华跟她有啥关系? 而光州的温泉别院,同样很大,也是五脏俱全,各式的温泉池子,暖棚种花种菜、药房等等。 在光州别院时,她更是个打工了,还是底层没签合同的,每次过去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惹到那时喜怒无常的凌王。 而幽州的行宫,一样大得出奇,前院是个演武场,简直就像后世的公园广场。 五进的宅子有护卫住的,幕僚民吏住的,宴客厅等等。 到了后院,才是她的地盘,花草不多,也无假山奇石,有一个种蔬菜的草棚,另有一个空着棚子。 还有很大一片青石铺的空地,她住的三间房间带两间抱厦,明显砖头很厚,做了夹层,冬天会很暖和。 另有单独隔开的两大间,旁边放了一排大水缸。 再则是一间大仓库,一间大粮库,由长廊连着的是凌墨萧的内书房和两间小客厅。 一般主母见下人的房间,是在外院和内院连接的三进月亮门处,三间宽宽大大的屋子。 主母都是在这里会见管事和下人,算是她的办公室。 唯一算得上是后院景致的,沿墙修了一排木长廊,种了忍冬、凌霄这类爬藤的植物。 不知是因为对凌墨萧的感情起了变化?还是因为未来要在这里住很久? 反正沈冬素一进来,就有一种,这是我家,我要好好布置的念头。 后院庞先生等人自然不能进,凌墨萧还一句话没说,她就兴奋地道: “这个空着的棚子,是给我试种草药的对不对?” “青石板是晒草药的对吗?” “那两间是我的试验室?为防试验室着火,还跟别的房间隔开,多放了些水缸。” 她眼睛亮得像夏夜里星辰一样,语气中难掩欢喜:“您有心了王爷,这后院我很喜欢。” 凌墨萧悄悄地松了口气,轻笑道:“是庞先生建议的,他觉得依你的性子,不会喜欢侍花弄草。” “冬素会不会觉得这宅子太素净,太空旷?” 沈冬素摇头笑道: “才不会呢!就这样才好,种太多花草,又是假山又是引水,得用多少婢女打扫啊!” “再说,我来幽州又不是为了享受,这样实用的装修才好。” 凌墨萧牵着她将整个王府后院看个遍,看她还缺什么,好让人置办。 而外院,大部队已经赶来。甲四正绘声绘色地跟庞先生等人讲,他们被亲卫队接到之后,王妃坚持称感觉前面有危险的事。 结果前面还真有鞑子埋伏! 这要不是王妃,他们哪里会这么快到幽州城?肯定要经历一番苦战的。 庞先生全程含笑,听着众人在那低声议论着王妃的神奇。 从王妃嫁给王爷开始,干出来的事,那一桩那一件,不是轰动天下的大事! 咱们这个王妃啊,是有神仙庇护的! 庞先生对甲四的变化之大,也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甲四以前就是个闷葫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哑巴呢! 这跟了王妃一年多,倒变成话唠了。 在听到有人笑说:“按话本子里演的,这种情况,就该是王妃有危险,王爷策马相救。” “于千军万马中,王爷勇救王妃……” 呃,果然从古至今的流行话本子都是一样的,不管多聪慧能干的女主,多厉害的反派。 其作用就是,给女主添乱,然后让男主英雄救美。 但到凌王妃和凌王这里,完全跟话本子上不一样了! 王妃不光不用王爷去救,还让护送她的禁军和亲卫队,立了大功一件。 杀了一百多个鞑子,我军只有几十个将士轻伤。 王妃若是男儿,那就妥妥是福将!她是女儿身,那就是王爷的福星啊! 甲四听到他们在那拿话本子跟王妃比,顿时不高兴了: “话本子都是文人瞎写的,那书上的人,怎么能跟王妃比!” “王妃自己都知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要量力而为,清楚自己的身份,不去做危险的事给其他人添乱。” “那话本子上的女人,也不管是什么身份,天天咋咋呼呼的,出门不带婢女护卫,哪里有危险她就往哪里去。” “说是大家闺秀,就没干一件闺秀该干的事,这是能跟王妃比得的吗?” “我们这一路能这般顺利得到幽州,都是王妃的功劳,王妃还总念叨,亲卫队和禁军辛苦了……” 这时月见蹦出一句:“你什么时候看的话本子?” 甲四:…… 第218章 本王这辈子算栽到你手里了 (); 眼可见的,甲四脸红,心慌,以提高音量来掩饰心虚: “本统领怎么会看话本子!我是路上时听其他人说的。” “反正王妃就是好!比话本子上的女子都要好!” 这一点所有人都认同,包括月见,她还重重地加了一句: “不光是话本子,王妃比这世上的女子都要好!” 刚巧这时沈冬素和凌墨萧一起过来,听到这话,凌墨萧轻声在她耳边道: “为夫也这么认为。” 沈冬素脸一红,低头浅笑,既然你们都这么夸我,本王妃不干点啥,岂不对不起这样的评价! 所以当天晚餐,凌王妃给全体幽州将士加餐! 带来的粉条全部泡上,腊肉白菜炖粉条,一人一大海碗,面饼子不限量。 腊肉当然不够全军吃,她出私房钱,让甲四带人去买肉,买了几百只活羊,做萝卜炖羊肉。 和庞先生等将领谋士们,则是沈冬素亲自下厨房,炒了火锅料,炖的羊肉炖底,吃火锅,喝精酿酒。 可惜带的糍粑路上已经吃完了,因为天气一热,糍粑就容易坏。 但是有糯米粉,沈冬素就做了一大盘糯米糖糕,算是光州特产。 这顿晚餐据说是,幽州边军这几年吃过最香的一顿! 全军乃至全城都传遍了,凌王妃来幽州,带着自己全部嫁妆,犒劳全军! 当听说,跟着凌王妃的人都升官发财了。也不知是从谁第一个说的,反正就那么传遍了。 ‘跟着凌王妃,有肉吃!’ 庞先生重点感谢单统领,其他人都是自已人,只有禁军是客人。 跟庞先生这种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沈冬素只说了一句‘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庞先生就带着单统领去军营巡逻,说他算是天子近臣,既然有缘来到幽州,自然要四处看一看。 然后单统领就看到,将士们穿的破旧的衣裳,铠甲都残损了。煮饭的米里,石子和米糠一样多。 庞先生还乐呵呵地说:“无妨,煮粥有点石子沙子也没事。” 然后就是去看训练的士兵,四月不上热,但这些士兵都光着上身。 每一个身上都有伤,少根手指的,刀痕剑疤,还有奇怪地大疤,好像生生挖块肉一样。 庞先生依旧没叫苦,笑道:“这些都是轻伤,重伤的都退伍了。在幽州,缺只手跛条腿,都不算伤兵!” “没法子啊!边关兵难征,老兵熟悉地形,就是缺胳膊少腿,也比新兵强。” 在苦难面前,越叫苦,别人越会替你找理由。 都是这样嘛!不苦难叫边军吗? 但你不叫苦,不说苦,人家反而愧疚。 单统领等禁军将领就是,看的心中极不是滋味,同样是当兵,他们和条件待遇,和边关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当天晚上,凌墨萧还在宴席上,沈冬素先回房间写信。 她故意写得直白,用农女王妃的视角,平静地述说着在幽州看到的一切。 先说遇到逃难的百姓,开始以为是一群猴子呢,因为个个又瘦又小,衣不蔽体。 吃的是泥饼子,但跟她老家的泥饼子不一样,光州是黑面里拌点盐泥,而幽州百姓吃的,是泥里拌点黑面。 百姓还说,那泥里有野菜根,香着呢…… 光是缺衣少食,对百姓来说还不是最苦的。最难的是鞑子随时会到村里抢掠。 抢走粮食和牲口,抢走女人和青壮,杀掉老人和孩子,一把火烧掉房屋…… 每次听到马蹄声,他们都来不及看一眼是什么人,就立即拖家带口往山林里跑。 幽州城的百姓,有一家算一家,每家都有死在鞑子手上的亲人。 有能力的百姓都想往南边逃,最起码还有活路。留下来的都是跑不了的,他们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边军。 百姓苦,边军更苦。很多士兵去年冬天的冻疮,到今年四月不没好,肉冻紫冻伤,每天流脓,只能挖掉。 有些老兵身上都是陈年老冷疮,全身就没一块好皮,手指脚手冻烂冻伤,只能截肢,一半老兵都是十指不全…… 缺少伤药,一些刀箭伤若有伤药及时医治,还能保住命。但因缺医少药,伤兵营九成伤兵都会丧命。 没有新米吃,吃的都是抗灾的救济粮,也不知陈了多少年的陈米陈面,里面都生了虫。 但将士们不会把虫挑出来,说虫也是肉,全当吃肉了。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油水了…… 沈冬素是看过官员写的折子的,全程能当考试用的文言文,像她这样写大直话大白话给皇上的,估计也是头一份。 禁军明天就要走,她得连夜写好。她也不夸大,句句属实。再有单统领他们作证,说不定皇上还会问陈星耀,他也算证人。 且先看看她这一‘哭穷’有没有用?若没用,那下次哭得更狠一点。 若有用,那就多哭几次。 她用毛笔写的字极丑,练了这么多也没练好,一般都是用炭笔写,但这次,她就用那丑丑的毛笔字写给皇上。 反正都知道她是农女出身,字写得丑也在情理之中,且更有说服力。 她让月见去请王爷和庞先生,到月亮门后的处事客厅,也就是她的办公室。 再往后是后院,庞先生是绝不能进去的。 当她把厚厚一叠交给庞先生,好像是给光州老家人写信,之前被凌墨萧嘲笑,别人是写信,她是写书。 庞先生带了些酒气,但根本没醉意,他这样的军师,是绝不会让自己喝醉的。 开始他还是笑着看信,不知是在笑凌王妃字丑,还是笑凌王妃写得直白。 但看着看着脸色就凝重起来,最后眼睛都红了,不时拿袖子擦一下眼角。 凌墨萧都觉得不可思议,竟然能把庞先生看哭! 沈冬素略带骄傲地朝他挑眉一笑,代入感懂吗?话本子之所以那么吸引人,就是代入感强! 我不会写话本子,但我写得直白,视角独特,代入感极强,任你多么铁石心肠,也会看得泪如雨下。 庞先生看完,声音哽咽地道:“王妃打算把这个直接呈给皇上?” 沈冬素点头:“没错!你们都说朝廷知道边关的难处,所以上折子从来不写这些,底层人的艰辛。” “我这个王妃本来就是农家出身,就让我这个农女,以底层百姓的视角,来说一说边关。” “还是先生觉得,需要润笔一下?” 庞先生摇头:“不,不需要润笔,就是这样直白的文笔才好。下官仔细看过,没有违禁大不敬之词,可以上呈。” “至于朝廷会做何反应,就看天意了。” 得到庞先生一句准话,沈冬素放心了,把这封长信包好,和要给禁军的物资一起放着。 准备明天一亮送禁军时,亲手交给单统领。 这一天忙的,不,应该说是这一路忙的,她觉得已经好久没睡一个踏实觉了。 就是很神奇,当初刚穿越来的时候在沈家,因为有原主的执念,她对沈家都没啥归属感。 但今天第一天来幽州行宫,来这个凌墨萧专门为她建的大宅子,那种归属感,这是我家的感觉,一下子就席卷全身。 庞先生看完信,她就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凌墨萧让她先睡,他还要处理一下军事。 沈冬素也不跟他客气,她也没打算做一个‘天天等丈夫回家’的小娇妻,以后日子还长着呢,开了这个头可不好。 月见早就准备好了洗澡水,在幽州就别想像在光州或长安一样,还有浴池加牛乳和玫瑰花给你泡。 除非她是妖妃,迷惑了凌王殿下,成天下第一娇贵之人,才有在边关泡牛乳浴的资格。 现在嘛,普通浴桶洗一洗,就已经很好了。 牛乳也有,也是凌墨萧专门为她准备的,两头母牛和三只母羊,一天能挤不少奶。 但她才舍不得用来泡澡或是洗脸呢,留着做奶茶不香嘛!还能给伤兵营的将士补补身体。 洗澡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打盹了,也没忘记叮嘱一声:“我大哥和表哥的住处安置好了吗?” 月见帮她按着太阳穴,低声道:“王妃放心,都安置好了。” “不过莫公子本来是和沈公子住一个院子的,但他自己要和陆公子住一起。” 莫修谨还是不放心陆云舟,这是准备长期监视啊! 她躺到被窝,叮嘱的最后一句话是:“从老家带的吃食,放在通风的地方,别捂发霉了。” 月见没告诉她,从光州带的东西已经吃大半了,路上吃了一部份,还有就是今晚给全体将士加餐。 凌墨萧回房的时候已是三更天,幽州四月的夜晚还是挺冷的,以前每晚处理了公务,他都觉得疲惫的寒冷。 但夜晚,他却觉得全身都是火热的。一想到冬素正躺在床上,睡得香甜,他的心就不受控制地狂跳。 是酒的问题!一定是本王晚宴上喝了酒的缘故! 当看到卧室留着的那盏橘黄的夜灯时,凌墨萧没再自欺欺人,才是不酒的问题,是因为小丫头来了啊! 他心心念念,魂牵梦萦的姑娘,终于来到他身边了! 他轻手轻脚地进去,两个守夜的婢女要过来伺候洗漱,他挥手示意她们退下。 关好门,轻轻地打开层层叠叠的红帐,只见小丫头全身裹紧被子,只露出一张小脸。 一头青丝散开,铺满枕头。光洁的额头,鸦羽似的长睫,小巧的鼻,樱红的唇。 目光停在唇上,凌墨萧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白天山谷亲吻的画面在脑中浮现。 那双唇,他永远也吻不够。 他先把手放在被窝里暖了会,然后才伸手轻轻地姑脸。 感觉到那份细腻柔软,他心中涌现一种无法言明的狂喜的同时,一种后怕之情又袭卷全身。 想到白是听到亲卫来报,王妃遇险。 那一刻,凌墨萧觉得自己的三魂七魄都飞走了一半,那短短几息功夫,他如坠深渊。 当看飞奔而去,看到小丫头鲜活地跑向他的时候,他的魂魄才算归位。 当着所有人的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她紧紧拥抱着。 但现在,他想要更多…… 就在这时,小丫头好像因为他的碰触睡不安稳,脸在他手上蹭了蹭,还喃喃地道了句: “月见好冷,别乱动。” 凌墨萧:…… 难道他不在的时候,月见那丫头和她同床共枕? 虽然是他给月见下的指令,贴身保护王妃,但也用不着这般贴身啊! 他竟然,有点嫉妒月见。 记得以前还未认识冬素的时候,他听到那些痴男怨女之间的纠葛,嫉妒、痴情、相思成疾等等。 都觉得不可思议,觉得这些人是脑子有问题,竟然为了一个女人疯成这样? 但认识冬素之后,他完全能理解那些人的感受了。 只要想一想小丫头心中还有另一个男人,他就恨不得把那个男人给杀了! 分别的这一年多,他每一天都备受煎熬。除了军事能麻痹自己,只有脑子一闲下来,他就疯狂地想着小丫头。 原来这就是相思成疾啊! 他点头冬素的鼻子,轻叹一声:“本王这辈子,算是栽到你手里了。” 冬素到底被他给吵醒了,半睡半醒间,眼睛只睁了一条小缝,甜甜地道了句: “王爷您回来了。” 说完把被窝拉开一点:“快进来暖暖。” 这一刻,凌墨萧的心就像一锅烧沸的糖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甜甜的泡泡。 栽到你手里,本王认了! 他克制住了沸腾的血液,就像从前一样,只是从后面抱住冬素,相拥而眠。 她这一路太累了,洞房的事,还是得缓缓。 并且,这一年多的分离,让凌墨萧有了更多时间,来思考两人的曾经。 他思考的越多,越能理解冬素对合同的重视。 小丫头对于两人之间,极不对等的身份差别,很害怕,很没安全感。 她不是普通的姑娘,有些姑娘在面对男人的甜言蜜语时,总是会失去本心。 把男人的话当成一辈子承诺,而小丫头不是,她总是能保持本心,总给自己留足退路。 所以,凌墨萧尊重她,绝不强迫她为自己改变。 她信合同,那他就遵守合同。他从来不轻易许诺,但保证每一句承诺,都能做到。 第219章 她是独属于我的玫瑰 (); 这是他从山野之中,找到的倾世玫瑰啊! 独属于他一个人的玫瑰! 当别人都以为她是一株杂草,随意践踏之时,他发现了她。 时间越长,他就越心疼冬素的过去,他应该早些年回光州的,他应该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找到她。 如此,她就不会受那么多欺负和辱骂,更不会跟冯文生那个畜生定亲! 她以前吃过太多苦,受过太多不公。而现在,她是他的了。 他要给足她成长的空间,绝不让她受到桎梏和天性的压迫。 天亮的时候,凌王殿下有生以来头一次,赖床了。 因为怀里的小丫头睡的实在太香太甜,他连动一下手指头,都舍不得,生怕吵醒了她。 不过很快冬素就醒了,是被远处传来的号角声吵醒的,幽州城太空旷,人又少,号角声能传的很远很远。 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透着光的窗户,猛地想到,今天禁军要出发。 慌忙坐起,却听到身后传来‘嘶’的一声轻叹。 然后就是凌墨萧温柔的声音:“冬素,压到我头发了。” 沈冬素忙松开手臂,然后忍不住闷笑起来,接着就闷笑变成乐不可支,把凌墨萧都给笑愣住了。 这是醒来看到为夫,高兴的? “娘子笑什么?” 冬素边笑边道:“就是感觉那句‘压到我我头发了’,一般是女子说的。” 凌墨萧太阳穴的青筋跳了两下,咬牙道:“那今晚为夫定压住娘子的头发!” 沈冬素忙摆手:“是我错了!我是因为睁开眼能看到王爷和阳光,太开心了。” 然后她就看到凌墨萧的耳尖红了,那股红从耳尖往下,到脖子,再到琐骨…… 呃,再往下,穿的里衣太严实,看不到了。 竟然比她还害羞! 凌墨萧直接起身坐起,到屏风后面换衣裳。 沈冬素心中好笑,没想到我们的凌王殿下脸皮这么薄!一句情话都听害羞了。 门外的婢女听到动静,忙到侧室送热水,凌王妃一直以来的习惯,除非穿见客或是出门的大衣裳,从不让婢女伺候更衣。 洗漱之后,吃过简单的早餐,凌墨萧问她去军营是骑马还是坐车? 沈冬素知道在幽州要常骑马,便选择了骑马。也不用回房换骑装,她平时穿的衣裳都是窄袖。 带着月见和甲四,还有一支亲卫队,另外拉着一车给禁军的物资。 这是凌王妃单独送给禁军的,禁军回长安一路的粮草,庞先生早就备好了。 单统领的眼睛红红的,不知是因为昨晚喝的酒还是因为别的。 本来凌墨萧跟他和话别,只是一些场面话,感激他送王妃一路辛苦啦,请为他向皇上问安之类的。 单统领同样说着场面话回应,但最后,两人都沉默的时候,单统领像是终于鼓起勇气,说一句僭越的话一样。 真诚地看着凌墨萧道:“幽州艰苦,王妃此行不易,还请王爷善待王妃!” 这话说的确实僭越了,但不管是凌墨萧没有觉得他不敬,因为他很清楚,这就是冬素独有的能力。 不管是谁,跟她相处久了,都会被她真诚和善良所打动,真心想保护她。 单统领就是如此,这一年多的相伴,凌王妃在他心中,已经不是上位者这么简单。 是朋友,是并肩的战友,是值得他一辈子效忠之人。 王妃是农女出身,对小节不在乎,在许多礼仪又不懂。 就像她在驿站病倒,士族连看都不看一眼,王妃竟然都没觉得这是大不敬! 这些士族和勋贵,就是仗着王妃不在乎,不懂,所以才这么大胆。 这幽州是凌王的幽州,王妃的亲信只有一个兄长和一个表兄,若王爷不是真心呵护她,她的日子会过的多艰难啊! 所以单统领犹豫良久,临别之前,还是把这句僭越之话说了出来。 凌墨萧同样郑重地道:“本王今生今世,都会保护好王妃!” 单统领拱拱手,没再说什么。沈冬素上前,笑着将那封长信交给他: “麻烦统领了。” 单统领好像有千言万语想跟凌王妃说,可话到了嘴边,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千言万语化为一句:“王妃保重!” 沈冬素眼眶发热,但依旧是笑着的: “统领保重!各位禁军的弟兄们保护!有机会一起过节,我还做好吃的请大家一起吃!” 一句话把大家的记忆都拉了回去,长安禁区一起熬夜治理瘟疫,去光州的路上凌王妃亲手炒火锅底料,一起吃羊肉火锅。 来幽州的路上,王妃又亲自做汤圆,一起过元宵。挖野菜做饼,打狼吃狼肉,打猪婆龙红焖…… 禁军们的都觉得眼眶发热,跟凌王妃这一年多,不光得到封赏升了职。 更重要的是,和凌王妃一起经历过的那些事,只怕此生都不会再有第二次。 单统领知道他最后能为王妃做的事是:“王妃放心,这封信末将定亲手交给陛下!” 单统领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王妃这封信写的是什么!哪怕因此得罪天下士族,他也认了! 若单统领知道,这封信只是单纯地哭穷,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哭幽州有多穷。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臊的慌…… 送走单统领,凌墨萧让冬素回府休息,这一路累的,定要好好休养几天。 但沈冬素只想快点进入工作状态,幽州城百废待新,有太多事需要她来做。 她不觉得累或艰辛,只觉得干劲满满! 那种一片荒凉的土地,从我手中变成繁华之城的成就感,比任何事都让人期待与欢喜。 不过这事情一多,千头万绪,一时竟然没想到从何做起。 她笑对凌墨萧道:“王爷要做什么?我陪您一起。” 凌墨萧自然是要去军营,沈冬素便说自己去伤兵营看看,医师才是她的老本行。 路上,她听到莫修谨小声跟庞先生聊着什么。 才想起还没问过陆云舟的事,便问两人道:“那个陆云舟,可有不妥之处?” 莫修谨削瘦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但庞先生却笑道:“有点不妥之处,但在掌控之中。” “他是皇后的人。”莫修谨低声道。 前一句沈冬素还乐呵呵地听着,后一句差点让她原地跳起来:“什么!?他是皇后的人!那先生还留他在身边?” 庞先生笑道:“王妃容禀,这陆云舟虽然是皇后的人,但他是墨门子弟。” 然后就听庞先生娓娓道来陆云舟的底细。 当初他投奔陈家,是因为士家打压墨门,墨门生存艰难,他才出世找师门生存之道。 谁能相信当年和孔子并列为圣人的墨子门人,现在竟然成了低的籍工匠! 他自出门山,在世间行走,见过太多墨门子弟受到不公平对待,见到墨门子弟被奴役。 所见所闻,让他救助墨门之心更坚定! 他求了很多家,但都不肯接受他,那时皇后正在征招能人异士,他便趁机投奔了陈家。 但在皇后身边这几年,并不得皇后重视,领的任务也只是做一些机巧玩意。 去沈家监督王妃,是他领的第一个重任。所以他很重视,没想到在沈家庄的那段时间。 他先是见识到沈家的假肢和水车,被其吸引,后来又有热气球,让他认同,王妃身边有更厉害的墨门子弟。 同时,在此期间,皇后被打入冷宫,他们这些被派到外面的探子,都没了上线。 所以虽然他还是皇后的探子,但在幽州,完全可以用他。 庞先生笑道:“若认真算起来,咱们幽州的探子可不少,要是都抓起来杀了,幽州城怕是还得少一半人。” “陆云州是真正的墨门子弟,对于做城防机械很有能力。” “我们只要谨防他再和皇后的人联络,完全可以留他在幽州。” 沈冬素听懂庞先生的意思,明知你是探子,那我就把你往死里用,你也不会逃!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要有一技之长,当你的能力极强时,即便你是探子,敌人也舍不得杀你。 但莫修谨却不这么认为:“便是再有能力,若无忠心,也会不安。” “更何况他的目地是王妃,我还是觉得留他在幽州不妥。” 沈冬素却想到另一个问题:“可是若把他送走,陈家又派别的探子怎么办?” “那时敌人暗,我们在明,更加不妥。” “不如留下他,还要当他没曝光,还要重用他,多给他活干!” “若皇后真想通过他打听到什么,岂不是更好!” “那时,咱们让他打听到什么,他就打听到什么。” 庞先生同样瞬间就明白了沈冬素的话,摇着羽扇笑道:“王妃此招极高啊!” 莫修谨也认同了:“那监督他的任务就交给我。” 沈冬素笑道:“想取得他的信任,你可以跟他聊大鱼哥,他跟大鱼哥的关系还挺好的。” 就这样,史上最失败的探子诞生了。 一行人到达军营之后,凌墨萧要和众将领商议军事,特别是不久前鞑子围攻,和王妃遇到埋伏之事,还未探查。 沈冬素先去伤兵营,意外的是幽州的伤兵营是按,她在禁区布置的方法布置的。 不像别的伤兵营,伤兵乱哄哄地躺了一地。这里的伤兵分伤情程度,有不同的房间。 只是军医的治疗方法依旧粗鲁,药物依旧缺乏。 她立即投入工作当中,先把自己带来的药分捡,先救治重伤员,同时给军医科普卫生常识。 对于凌王妃亲自到伤兵营医治伤员这事,不仅伤员们很感动,整个军营的人都很感动加感激。 早就听说了凌王妃医术高超,有她在,很多弟兄能捡回命了。 最高兴的当属军医,他们早就听说太医跟随凌王妃,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 他们这些边军军医,本来就是军医的最底层,若趁此机会跟凌王妃学点医术,大好前程就在前面等着啊! 这一忙就是一上午,当吃饭的号角吹响,她甚至都没觉得饿或是渴。 这就是月见从一个清冷女护卫,逐渐变成贴心嬷嬷的原因。 以前她的任务只是保护王妃,拿好刀,随时准备砍敌人就行了。 而现在,她要提醒王妃喝水、吃饭、休息…… 午饭自然是要和凌墨萧一起吃,凌墨萧从来不开小灶,都是和将士们吃一样的。 但今天他为凌王妃开了小灶,全军营都没异议。 便是小灶,也只是馒头略白一点,白菜炖豆腐里的豆腐多点,羊肉萝卜汤里有几块羊肉,再则,盐味重一些而已。 她一点也不挑,丝毫没有由奢入俭难,和凌墨萧相对而坐,两人都没说话,低头吃着食物。 直到快吃饱了才恢复精神,只有经历过这样极耗脑工作的人才明白,饿到失去感觉的时候,吃的食物就是单纯地填饱胃而已。 在军营吃饭,想像在光州时一样,边吃边说笑,一顿饭吃上一个时辰,那是绝不可能的。 不过饭后消食还是必要的,也是为了打发掉因吃饱而来的困意,再则凌墨萧想带她在军营各处走走。 凌墨萧先带她去挑马,她还没有专属自己的坐骑。 沈冬素开始对于骑哪匹马没啥意见,但听说马即能当坐骑,也能当宠物,甚至战场上还能救主人的命。 她便开始期待有一匹独属于自己的马,凌墨萧说早就给她留着了,一匹枣红色的小母马,脾气温和。 他没有告诉沈冬素,那匹枣红马,和他那匹白马是一对儿。 才进马厩,就看到几个士兵用板车推着一筐筐怪异的石头,说是石头但明显很脆,像是某种矿物质结晶。 她为了不在士兵面前显得无知,小声问凌墨萧:“这是什么?” 凌墨萧对于她的这种不意识亲近的小动作,总是很受用,俯身在她耳边道: “这是矿盐。” 沈冬素一喜:“盐!幽州有矿盐!那为何你们不开采了食用?要吃醋带?” 这下不用凌王科谱,甲四答道:“这是毒盐,人不能吃,吃了会全身发紫而死。” “只能给牲口几口,也不敢给多了。” 沈冬素狂喜,原来这个时代还没有去除盐中杂质的办法啊! 第220章 冬素送凌王的大礼 (); 同时,沈冬素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同。 若是以前,发现毒盐,她定会想,发财了!发财了! 但现在,她想的竟然是,幽州军不愁盐吃了!将士们再了不用吃那难吃的醋布了! 她没有立即说自己会把毒盐变成精盐,还是的试验成功之后,再跟凌墨萧说这个好消息。 不过她能确定,不管是用物理学的办法,还是用医学的办法,去除杂质是肯定没问题的。 她先问甲四:“这种毒盐块是从哪取来的?” 甲四很积极地回道:“离营地不远就有毒盐矿,王妃需要多少?属下带人去取!” 别的亲卫只觉甲统领反应快,王妃只是这么问一句,他就反应过来是王妃对毒盐有兴趣。 却不知这是甲四经过这两年锻炼出来的,他见过太多次,没用的东西一到王妃手上,就变成宝贝。 沈冬素笑道:“就这样的筐,取三筐来。不要这么粗大的,磨细碎些送到府上。” 她已经激动起来,只想赶紧去做试验,可伤兵营还需要她。 忙问凌墨萧:“王爷,可否借书房一用?” 军中主帅的书房,也就是主帅营帐,是机密之地,寻常人是不能进去的。 若非主帅邀请,不论是谁私闯,都会被当成探子擒住。 她问完才想到这一点,忙改口道:“若不方便,借些笔墨于我就行。” 凌墨萧没有丝毫迟疑,低声道:“娘子要用,自然方便。” 他还做了个请的手势,沈冬素也不跟他客气,立即随他去了主帅的营帐。 她确实只要用笔墨纸砚,同时需要一个清静的地方来画图。 过滤用的物品都很简单,漏斗、大桶、隔层的水箱、棉麻布、炭…… 她一样样地画,一件件地写,正想交给甲四,才想到他去取毒盐了,凌墨萧亲自带他去军工部。 然后就看到陆云舟,他比在扬州时黑瘦了很多,一幅加班过度的憔悴模样。 照理说,一般的探子看到正主,应该会高兴才对,这样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高一些。 但这陆云州在看到凌墨萧时,表面没啥变化,但看到紧随其后的沈冬素时。 表情明显变了,不是变得高兴,而是紧张、纠结、为难。 好像很不希望沈冬素出现在这里,希望一辈子都不跟她打照面一样。 若不是有庞先生的解释,沈冬素肯定不明白,他为啥这么不乐意看到自己。 现在她懂了,典型的打工人不想看到甲方啊! 若她没出现,陆云舟就能在凌墨萧手下一直摸鱼,幻想着取得凌王信任,把墨门子弟带出头。 但看到沈冬素,就让他不得不想到,自己还有另一个身份,另一个任务。 万一皇后的新指令下来,他应该怎么办? 沈冬素忍着笑,探子做成这样,有够丢人的! 本来她觉得,既然陆云舟怕她,那她就不让他帮忙了。 结果一看到她拿出来的图样,陆云舟眼睛都亮了,仔细看完后问: “这是做药材的工具?” 沈冬素摇头:“做吃食的。” 陆云舟看一眼凌墨萧,都说凌王宠妻,果然不假! 凌王妃做吃食的工具,竟然拿到军工部来做。 不过这是做什么吃食?竟然如此复杂? 见陆云舟有兴趣,沈冬素便指点他:“型号我都标记好了,这些东西,几天能做好?” 陆云舟脖子一伸,事关本职工作,墨门子弟的骄傲立即就彰显了: “只是几样木工活,何须几天!傍晚前就能做好。” “行,做好了送到府上。本王妃重重有赏。” 等凌墨萧和沈冬素一走,陆云舟又觉得憋屈。在皇后那里,他做奇巧玩具。 在凌王妃这里,他做食材工具。我可是堂堂墨门子弟啊! 离开军工部,凌墨萧就轻声问道:“冬素有办法让毒盐变成可食用的盐?” 沈冬素杏眼圆睁:“王爷看懂那些工具了?王爷也会过滤提纯法?” 凌墨萧摇头:“本王不懂这些,但是懂你。你看到毒盐后的反应,我便知道,定是想到了好法子。” 沈冬素揉揉脸,我这是一点也藏不住事吗?啥都写到脸上了。 轻笑道:“成不成功还得试验之后才知道。若成功了,就当是冬素送给王爷的礼物。” 凌墨萧的呼吸重了几分,但他丝毫没将激动表现出来,反而轻声安慰沈冬素: “不管成不成功,都是一次尝试。冬素不必如此心急。” 下午,两人一个在处理军务,一个在伤兵营给士兵检查身体。 傍晚时分,月见来报,军工部已经把王妃要的东西送到府上了。 沈冬素骑上自己的小红马,凌墨萧骑他的大白马,两人都没说,但都很急切,飞速回府。 来时不觉得路远,一路说话聊天,看着四月景致。 这回程怎么就觉得这么远呢!她又骑不快,足足跑了半个时辰才回到府上。 当下觉得这上班通勤时间也太长了! 甲四正带着几个人锤矿盐,也不知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力量,还是因为她没说清楚。 他们竟然拿着大铁锤,像锤石头一样,把地面都给砸出一个窝来。 沈冬素看着那一地像沙子一样细碎的矿盐,不管怎么样,这工作完成的非常好! 先是表扬,然后才道:“下次砸成小块,再拿石臼舂就行了哈,省力气。” 甲四道:“无妨,咱们王府护卫,力气多!” 沈冬素再看那些工具,陆云舟的手艺确实厉害! 不管是尺寸还是样式,都跟她画的丝毫不差,甚至还贴心地将她遗漏的过滤箱把手给加上。 凌墨萧知道自己若问,冬素就会紧张。所以他一直陪在身边,全程旁观,但不多问。 沈冬素就喜欢大老板这一点,最烦那些什么都不懂,还会瞎指挥的老板。 晚饭时间早就到了,两人都没心思吃饭,只让简单煮两碗面,匆匆吃了就开始做盐。 先让人把那些盐末子倒进大桶里,加清水搅拌,只管搅就行了,搅完倒掉褐黑色的脏水,再加清水接着搅。 直到水是清的,再连水带盐末倒进过滤箱,过滤箱是一层麻布一层炭一层沙这样排列成几层的。 越往下口越小,最下面呈漏斗状,滴出来的水是青色的,积够一盆水,端进厨房,大火熬煮就行了。 直到现在,除了凌墨萧,其他人都不知道王妃是在干啥,但谁也不敢多问。 等那一小盆水烧干,锅底留下一层青白色的物质,沈冬素铲起来要尝,被凌墨萧一把握住手腕: “先让牲口试吃。” 沈冬素笑道:“王爷放心,您瞧,这就是青盐。” 甲四等人已经激动难掩,王妃竟然把毒盐变成了青盐!还只是用这么简单的工具! 幽州城外毒盐矿极多,如此,幽州军再也不缺盐吃了! 虽然沈冬素很坚定这盐无毒,但凌墨萧依旧不许她试尝,甲四自告奋勇要试尝,也被拒绝。 最后只能牵来一只羊,由甲四照看,且看羊舔过盐会不会中毒? 这时已是深夜,晚饭没吃好,大哥送上亲手做宵夜,烤的羊肉串,烙的小薄饼,再配一碗酒酿汤圆。 这比世间最好的还有用,沈林钟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吃饭,只和凌墨萧相对而坐,吃完之后,她就开始打瞌睡。 不忘叮嘱月见:“让甲四看好羊,别跑了。” 据说,甲四这一晚是和羊睡的,并且他为了试验盐的毒性,隔一会就喂羊吃一点。 这头可怜的羊没被齁咸死,也是庆幸。 天亮的时候,甲四和眼睛熬红了,羊的眼睛也很红。 甲四说,怕喝了水影响试验效果,喂它吃了很多盐,但没喝一口水。 沈冬素亲自给羊检查了不算,凌墨萧还把军中,专门医治兽医叫来检查。 检查的结果是,羊很健康,就是有点暴躁。一般的羊都是很温顺的。 废话,你被人拴着喂一夜盐不让喝水,不让睡觉,你能不暴躁吗! 检查完羊,再去检查盐,不管是军医还是厨子,都咬牙肯定,这就是青盐! 且是品质极好,勋贵用来洁牙的青盐。 沈冬素微微扬着头看向凌墨萧,却见大老板在外人面前会装得很,一脸冷静和严肃。 只有相熟的人,才会从那的眉梢眼角发现,他此刻有多激动。 他勒令甲四,让那些做盐的护卫不可声张,王妃做出青盐之后,严格保密。 两人独处时他才温柔地握着沈冬素的手道: “娘子真是为夫的福星!娘子放心,这盐我不会白拿你的,光州一座庄园,长安西山一座别院,我让刘管家添到娘子的嫁妆单子里。” 沈冬素一点也没推脱说不要,更没说啥‘咱们夫妻一体’或是‘能为夫君做点什么,是我应该的。’ 盐咱做出来给幽州军,我愿意。 你给我庄子做补偿,我也收着。 哪怕是老板娘给老板打工,也要给分红的啊! 就算她是真正的凌王妃,这凌王府有钱,和凌王妃有钱,也不冲突嘛! 并且,她和凌墨萧的相处模式,从开始就没变。我给你好东西,你给我真金子…… “如此,多谢王爷!” 沈冬素笑得杏眼弯弯,特地说要有温泉的那个庄子,以后小满和大莲就能大大方方去泡温泉了。 毕竟这庄子是姐夫的,跟是姐姐的,完全两种感觉。 至于青盐要保密这个问题,不用凌墨萧解释沈冬素也明白: “若这个制盐法传到朝廷,只会成为谋利的工具。” “只要我们不往内地售盐,只是幽州军用,相信就算皇上知晓,也不会追究。” “王爷要保密,光是不外传还不够。幽州军不吃醋带,有吃不尽的盐,早晚会被人察觉。” “我觉得开始可以说,是我从光州带来的盐,是我的嫁妆,无偿赠给幽州军。” “至于后面,嗯,幽州离海近,咱们可以从海盐上找路子,把外面的嘴堵上。” 凌墨萧认同地点点头,就算别人对幽州漠不关心,但定时刻关注着幽州,不得不防。 因制盐要保密,且事关重大,凌墨萧决定把这个重任交给沈林钟,由他负责,就在王府内制盐。 凌王在幽州有封官的权力,当然只是低品阶的小官。沈林钟因领了军中之事,凌墨萧封他为八品校尉。 继大鱼哥当官之后,亲友之中,沈林钟第二个有了真正的官职。 沈冬素为大哥高兴,特地做了一桌子菜庆祝。凌墨萧知道他在席上,大家都不自在。 敬了沈林钟一杯酒后就离席了,冬素同样敬过酒之后离席。 剩下林钟、莫修谨、庞先生和甲四等几个亲卫统领,好好喝一顿。 凌墨萧自来幽州,头一回觉得底气十足,以后,他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盐了啊! 盐在这个时代有多珍贵,不用多说。寻常百姓一年只有农忙两季,舍得吃点盐,平时都是盐泥或是咸菜充当盐。 而边关士兵,只有行兵作战时有盐,平时多是吃醋带。 盐的生意,朝廷只占了一半,另一半被士族牢牢把控。自古贩私盐的,都是最容易发财,也最容易掉脑袋的行业。 有了盐,他就能养出一支强大的军队。同时,凌墨萧想到一点,不能让朝廷知道,所以他不能跟内地做盐的生意。 但是往漠北朝廷就管不了了,漠北除了鞑子,还有不少异族,跟汉人一样,受鞑子欺凌。 如果能利用盐,让这些人为他所用,那打鞑子将省力太多…… 一个庞大的计划因小小一粒盐,在凌墨萧脑海中浮现。 夜里,凌墨萧从后面抱着熟睡的冬素,好像抱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再一次庆幸,当初自己诱她为妻,有多正确。 小丫头才来幽州一天,就送他这样一份大礼! 等他再回长安那一天,一定给慧空大师佛寺的佛像,渡个金身。 翌日凌墨萧就派人去海港看情况,他现在走不开,没办法带冬素亲自去看一眼。 只能先派人把海港的情况探查清楚,冬素对此毫无异议。 她很清楚,做生意赚钱也好,帮幽州富裕强大起来也好,都建立在她的人身,绝对安全这个前提上面。 鞑子随时攻来,她可不能因小失大。 第221章 盐和煤还有和异族的交易 若非要自己去看海港,被鞑子掳了,那她就是弄出个盐山来,也是得不偿失。 冬素特地交待去看海港的小队,要找能建海港的海域,然后再从浅海区域捞一些海鱼海草之类的带回来。 幽州的沿海可不像闽州或岭南,住着渔民,有盐田和海港。幽州连能耕地的平原地带,百姓都极少。 沿海区域就是蛮荒之地,前些年跟鞑子相安无事之时,还有一些渔民去打鱼,这几年则全面荒芜,完全没有人烟。 小队出发之后,冬素又将毒盐脱毒之术流水线化,让陆云舟做流水线工具,如此出盐率就更高了。 但很快就遇到新的问题,那就是最后一个步骤,熬煮盐水太需要柴火了。 每天往府上送柴都需要一个小队伍,要去城外的山林砍柴,很不安全,极容易碰到鞑子小队。 更重要的是,用柴烧不是长久之计啊!很容易把山林给砍秃的,这个时代的人没有环保意识。 冬素不能没有啊! 她可不想千年后幽州沙化严重,史学家研究发现,就是凌王和凌王妃在幽州的时候,因熬煮青盐把附近的山林给砍秃了…… 罪过啊罪过!砍柴一时爽,百年都种不回去! 听到王妃奇怪的碎碎念,月见表示,听不懂,但习惯了。 凌墨萧却全程含笑,认真地对冬素说: “娘子放心,你让毒盐变成青盐,会名留青史,享万年盛誉,绝不会有人因为砍柴这种小事骂你的。” 冬素看他一眼,这个真跟他解释不清楚。你跟一个古人说,在未来树比盐贵多了! 人家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她不想也没办法改变别人的思维模式,也不争论,也不辩解,还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要紧。 这熬盐水除了用柴还能用什么? 沼气?拿粪便发酵成沼气?太难了,不现实。 煤气?找到石油,炼成汽油,再变成煤气? 异想天开,除非有金手指,否则凭现在的技术,百年都无法实现。 那就剩下煤了。 她先问甲四,这幽州可有煤? 在听完她的形容之后,甲四欣然道:“王妃说的是焦炭吧?有是有的,不过那焦炭没有木柴好用啊!” 很快冬素知道为什么大家不喜欢用焦炭了,没柴炭方便;还有毒,闷得人中毒;也燃不尽,极易熄灭;还重得很,干烧烟还极大。 有些没柴用的百姓,会去山里挖些焦炭用,冬天常有听说焦炭用毒,全家毙命的。 军营中不缺柴,所以没用焦炭。 沈冬素很快就明白原因,他们挖出来的煤不纯,又不会做成易燃的蜂窝煤,也没有配套的煤炉,自然不好用。 她忙让甲四派人出城弄一批煤回来,再去弄一批黄土,要筛去沙子。 再找陆云舟,她画煤炉的样式,让陆云舟做。 继前面的过滤器,又有煤炉,陆云舟沉思片刻后问: “这也是做吃食的?” 沈冬素点头:“当然!” 陆云舟:……凌王妃来幽州,就是来吃饭的不成? 这时沈冬素听到铁匠问陆云舟,打这么圆的圆铁筒,不太好打啊! 这是王妃要的,他们丝毫不敢有错处,故而需要的时间长一些。 沈冬素听出了不对劲,问他们:“这圆铁筒你们是怎么打的?” 那铁匠脸通红,结结巴巴地比划着,就是先烧红铁,千锤百炼,敲打成圆筒形…… 即便从没打过铁,冬素也听出了不对,她在纪录片中看到的,比这简单多了。 便将铁水擀成铁皮,再做成圆筒的方法说了。 听得那铁匠一愣一愣的,要不是说这话的人是凌王妃,他都觉得这要么是个,要么就是把他当消遣来着。 面红耳赤地道:“这铁皮还能像面皮一样擀不成?” “啥擀面杖能擀铁水?” 冬素失笑,也像铁匠一样比划着道: “当然不是靠手去擀,用磨啊!两个铁碾子,上面一个料斗,铁水倒进去,推转辘轳,铁水就一点点变成铁皮……” 她把自己在纪录片看过的铁碾子模样详细说了说,铁匠还听得糊里糊涂,陆云舟的眼睛却亮了起来。 但他更想问的是:“王妃是从何处得知这个法子?” 沈冬素扭头一看,这表情她熟,典型的技术狂,听到新技术时的反应。 她要说是从书上看到的,估计这人得从探子变小偷,想方设法从她那偷书。 便道:“听别人说的。” 没想到这陆探长更来劲了,鼻翼都张大不少:“王妃是听何人所说?” 沈冬素眉一挑:“你该不会想说,会这个法子的人,有可能是你的师兄弟吧?” 这一下子把陆云舟的退路给堵了,他又急又窘迫,跟铁匠一样结巴起来: “属下只是想结识一下这位大能人!” 沈冬素忍笑,那你已经结识了,大能人就是正王妃是也! 不过她自然不能这么说,假装无奈地道:“他云游四方,本王妃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 “不对啊,现在你们要做的是把这煤炉做出来,不是追究这技术是从哪学来的?” 陆云舟这才收敛情绪,拱手道:“多谢王妃指点!属下这就来试着做那铁皮。” 晚上凌墨萧回来,听说王妃今天又是要焦炭,又是让军工部做炉子。 凌墨萧瞬间心情就大好起来,小丫头一要东西,那就说明,又有‘大礼’要赠给他了! 晚饭时,他笑问冬素,要焦炭是准备做什么?是准备用焦炭熬盐? 焦炭烟大,如果是这样,那就把制盐的作坊换个地方。 冬素眨着眼睛笑道:“王爷再等等,等焦炭和炉子做好,王爷就知道焦炭有多好用了!” 等待期间,恰好逢五,幽州城正式开集市。 凌墨萧上午要去军营,说是下午回来陪她逛逛集市。上午她想去,就让甲四和月见相陪。 沈冬素确实想逛集市,不是单纯地逛街,她要看看幽州城商人的情况。 她还没回姜氏的信,就是不知道幽州能做什么生意。 结果这一逛,让她好生失望,除了人多一些,许多城外的百姓,带着干货,进城换必备的生活物资。 而交易模式,普通百姓竟然更想要以物易物,不想要铜板。 原因终究是归于,太穷了,都缺生活物资,要了铜板也没地方买东西,不如以物易物来的实在。 只有物资换够了,还有多余的货物,才会要铜板。 商人是要铜钱的,但也接受易物,不过压价很严重,百姓别想从商人手里讨到便宜。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生意让她心中极不是滋味,那就是奴隶。 边关穷的,连卖儿卖女都卖不出去,只有趁开集之日,来到幽州城里卖。 不过据她观察,百姓卖儿卖女的极少数,卖的多是罪奴。 许多发配边关的罪奴,也不知怎么个流程,最后到市面上插标售卖。 她没有善心大发,圣母附体,把这些奴隶全买了。 这年头买卖奴隶是合法生意,她今天全买了,下一个逢五还会有一批。 就像那城墙角缩着的乞丐,你给他一个馒头几文钱,能救他一时,却救不了他一世啊! 百姓过得这么苦,究其根源,是外族侵略,是士族为祸,是朝廷苛政,是边关动荡。 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就永远有活生生的人插标售卖,有孤寡孩童成为乞丐…… 她就那么既慈悲又冷漠地看着奴隶市场,那些伢人眼睛多毒啊,一下子就看出来她身份高贵。 故意要在她面前表现,拉奴隶过来给她看牙齿,看头发,看手脚。 奴隶们面无表情,脸像木头,眼珠子好像不会转动了一样。 月见和甲四都做好了准备,王妃于心不忍,把这一批几十个奴隶都给买回府。 结果沈冬素只是看了一会,就转身要走。 同来的沈林钟声音沉重,低声问她:“不买几个吗?” 冬素知道大哥是想起自己曾经卖身为奴的事,轻轻一笑道: “王府不缺人。我们能买几个呢?今天若是全买了,下一次来的奴隶会更多,更贵。” 她要做的是想办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没有金刚手段,莫施菩萨心肠。 对于她的反应,甲四很是赞同,对沈林钟解释道: “王府的下人要经过层层筛查,这里面很容易混进探子。” 但沈林钟知道,妹妹不是这个意思。 接下来的行程,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沉重。 直到凌墨萧回来,听了原委之后,他并没有安慰冬素。比起别的边城,幽州的情况还算好了。 最起码他来之后,冻死、饿死被外族杀死的百姓少了很多。 他能理解冬素的心情,就像他刚来时看到幽州情况,自己的心情一样。 改变,谈何容易! 但是,他一定会改变! 不止幽州,还有整个大夏。 凌墨萧轻声道:“城外也有集市,我陪你去看看。” 冬素疑惑:“城外也有?” 城外不是常有鞑子小队吗?甲四派人去找煤,采矿盐,都带一支兵马。 “这个集市半个月才开一次,是跟外族通商的。” 沈冬素早就听说,漠北除了鞑子和汉族,还有各种异族杂居。 他们跟汉人一样受鞑子欺凌,全族躲到深山老林避祸。 这下她来了兴致,换上骑衣裳,带着一支亲卫队和凌墨萧一起出城。 临走前凌墨萧特地让甲四去取一些盐带上,不是带那珍贵的青盐,就普通的黄褐色盐块。 沈冬素也没问原因,反正到了地方她就知道是为什么了。 出城到一个偏僻的林子边上,她发现这集市跟地下黑市一样,就是一小块交易地。 往来的异族人极少,但个个都是彪悍的青壮。 眼神极为警惕,好像一点不对劲,就飞奔而逃似的。 四月天了,他们还穿着皮子衣裳,背着弓,腰间别着斧子,没一件像样的武器。 背着各种野物,多是袍子或野狼、野猪,也有兔子皮和狐狸皮,还有一堆堆的名贵草药。 但被他们弄的像萝卜白菜一样堆在地上。 沈冬素一眼就看上那些草药,见有些药在长安或光州的药馆,卖的极贵还量少。 而在这里却像一堆野菜一样堆在地上,心疼得不得了。 她还在一堆草药中发现一株名贵野兰花,她才挑出来,那个异族人就一脸惊慌地扔了。 连笔带划地说了一堆,一个亲卫翻译:“他说不小心混进了野草,不是有意的。” 很明显凌墨萧也认出了那兰花,长安贵人爱花爱香,那样一株兰花装到精美的瓷瓶里,能卖几十两银子。 在长安的兰花娇贵极了,在这里竟然跟山涧野草一样。 沈冬素把这一堆草药都要了,问那人多少钱? 结果他比着手指,先伸出双手,犹豫了一下又伸出一只手,重复着同一个词。 亲卫解释:“他说要两斤盐,没有盐就要五斤咸菜。” 那一瞬间沈冬素没有占到大便宜的惊喜,反而有种悲伤感。 不和为何,看到这个素不相识的异族人,她想到沈爷爷和沈父,以前他们在山里挖草药、割艾草、摘野菊花等等。 辛苦一天,能挣到三、五文钱回家,都高兴的很。 底层人,劳动力都是这么廉价,活得艰难又痛苦。 这时,那人又说了句什么。 亲卫不太想解释,但见王妃看向他,他还是说了出来:“要是有糖,一斤就能换。” 又听他碎碎念道:“我们也缺糖,哪里有糖给你!” 沈冬素依旧没有大发善心给他很多盐或糖,就按他说的给了两斤盐,把所有草药都换走。 她这么豪爽地交易,让其他异族人也大胆起来,都把自己带来的草药送过来。 同样只要盐,给钱都不要,只有一个指着他们的衣裳,叽叽哇哇地说着啥。 不用亲卫翻译冬素就明白,他要布,要棉布,够做一身衣裳的。 冬素一行没带布,但有别的汉族人有,月见便拿十几文钱换了一块染而靛蓝的布,再跟这个异族人换草药。 那些没带草药而是带了野味的异族,后悔不已,早知道今天也背草药出来了。 下一次集市要半个月后,族里的盐快撑不下去了。 最后是凌墨萧大手一挥,把所有的野味都用盐换了。 第222章 王爷疼妻的方式 凌墨萧让那亲卫跟这些异族人说,下一次多带些野味和草药来,换盐换布都行。 正在整理草药的沈冬素闻言看向凌墨萧,从他那幽深的眼神中看到不同。 她心一动,看来凌王对这些异族有别的计划啊! 她没问凌王有啥计划,有多大能力干多少活,现在她手头上的活已经够多了。 再说凭她的智商也参与不了太复杂的大计划,咱就做好大后方的事,凌王需要盐,那就多给他做一些盐出来。 回王府的路上,她想到今天看到的那些奴隶,想到山林里住的这些异族人。 在马背上对凌墨萧道:“王爷,我需要的焦炭,也可以在城外征收吗?” “若是发出告示,背一筐焦炭到城门口,可换一斤粮食。” “相信有很多藏身山林的百姓愿意出山!想让幽州城强大起来,这人口得多起来,像现为这样十室九空,是很难发展的。” “我相信只要给百姓一点粮食,那些逃亡的流民就会回来。” 除了吸引人口,她又想到一点:“听说有有少异族是被鞑子驱逐出北疆,才逃到漠北流窜。” “他们连最基本的生活物资都缺,如果我们给一点物资,让他们悄悄去漠北探路,探查北疆各部的情况,相信比派我们的士兵要有用。” 毕竟汉人到草原,一眼就认了出来。而异族假装成牧羊人或奴隶,还是能骗过北疆人的。 “我听甲四他们说,一直以来幽守只守不出,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不熟北疆地形。” 她见自己说了半天,凌墨萧都是沉默地听着。打工人的高情商上线,笑道: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拙见。能不能实施还要看实际情况。” “若说的有异想天开之处,还望王爷莫见怪。” 凌墨萧转头看向她,眼神中有赞许还有一丝心疼,小丫头到底要何时才能在我面前畅所欲言? 为什么不论我怎么向她保证,她都无法向我敞开心扉? 是因为她过去曾经很信任一个人,最后却遭到那人的背叛吗? 见凌墨萧看自己的眼神阴晦不明,冬素更加忐忑了,我哪里说错了?是和异族合作的提议不妥当吗? 她正都再解释一下,就见凌墨萧手一抬,在马背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她的鼻梁。 用那低沉磁性的声音道:“娘子为何总也记不住?为夫说过,你想做什么,本王都支持。” 沈冬素愣在马背上,忘了自己正在骑马,任由小红马带着自己往前走。 半晌她才道:“王爷之前说的是王府和光州的生意,这边关大事,也能随我乱来吗?” 同时心狂跳不止,凌王!大老板! 你再这样,会助长我的野心和气焰,别人会说我是妖妃的! 别的男人宠妻子,是买衣裳首饰,随便花花花。 到你这,咋成了大小事我说的都算,我说个啥你都支持了? 沈冬素轻抚胸口,让自己冷静下来。老板这么说,你可不能自己轻狂起来啊! 凌墨萧被她的反应逗笑了,轻声道:“因为娘子至今所提的意见,都是金玉良言。” “庞先生曾说,王妃胜一支智囊团!” “冬素刚刚所提,助使流民出山入城之案,正好解了本王的燃眉之急。” “我自来幽州都在想法子让流失的百姓回归,可惜收效甚微。娘子这个提议,定能促使百姓归流!” “至于让异族探查北疆一议,实不相瞒,为夫也有此打算。” 沈冬素这下放心了,然来凌王殿下不是无脑宠妻啊! 因为自相识以来,凌王殿下的人设崩了又崩,她太害怕大老板变成恋爱脑了!还是智性恋更好! 两人就拿粮食跟百姓换煤,让百姓回流一议聊了聊具体实施方案。 发现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粮食不够啊!军粮都是勉强撑着,还是靠她带了一批刘管家准备的‘嫁妆’,才吃上盐和肉,哪来那么多粮食和百姓交易! 和百姓交易信誉最重要,要是答应了做不到,百姓绝对再也不信任凌王殿下了。 所以必须有充足的粮食,才能展开这个计划! 沈冬素胸有成竹地道:“王爷放心,粮食的事我来想办法!” 自然不是找光州要,自家的人也是才吃上饱饭而已,哪里有囤粮! 她要找的是姜家,姜氏还欠她一大笔分红,等着她说要银子还是物资呢! 姜家靠着精酿酒,在海外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从海上运粮食过来,又快还能躲过的眼线。 她忙给姜氏修书一封,甲四走暗线用最快的速度送到长安。 既然是写信,那就多写几封,给家里爷爷和仲阳他们写封平安信。 自然是报喜不报忧,跟给皇上的信完全不同。跟皇上说的幽州,吃不饱穿不暖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给沈爷爷的信,只夸幽州好的地方,地大辽阔,好多田都荒芜着,只要有能力随便种。 王爷特地为她盖了新宅子,她住的很好,还有一大群人伺候。 最重要的是大哥当官了,正八品官哦!跟咱们的县太爷一样呢…… 她想像沈爷爷看到这封信,估计高兴得大摆三天流水席吧!农村人表达喜悦的最高方式,就是摆流水席。 沈父会说什么呢?会为大哥开心,更加支持大哥走出家乡闯一闯。 至于蒋氏,肯定是想着,大哥当了官,能娶一个官家女子为妻。说不定还会让她保媒,赶紧把终身大事办了。 可惜蒋氏不知道,这幽州官到是不少,但官家的女儿压根没有。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谁会把女儿带到幽州这鬼地方! 等待的期间,她教军医做成品药,培育土霉素,训练护士…… 护士来源有从城中招收的普通女孩,也有从奴隶市场买的女奴。 对奴隶最关心的就是大哥沈林钟,买奴隶和训练的事都交给他。 制盐坊己经不需要她操心,大哥管理的很好。她不时给陆云舟提提改进工具的意见。 这个笨探子加技术宅,己经被她塑造的那个云游四海的高人吸引。 感觉她要说‘高人在滇州’,这家伙肯定会悄悄跑到滇州去找人。 可能是对她的愧疚,加上想结识高人。陆云舟对她要的东西总是格外的尽心尽力。 当擀铁皮的工具真的做出来之后,整个兵工部都对她敬佩不已! 就连一向冷静的庞先生看过之后,也激动起来。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技术不光能用在打煤炉这种小事上面。 这打铠甲打武器,都事半功倍啊! 另外冬素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玩泥巴。 没错,带着月见和一群婢女,在后院空地上玩黄泥巴和煤,后世很多城里的孩子都不认识蜂窝煤了。 归功于她成长在孤儿院,不光认识这个,还和老院子一起做过蜂窝煤,自己做的更省钱。 那时她和一群小孩,光着泥在黄泥里踩啊踩,大家一点也不觉得是在干活,反而非常开心。 最盼着就是做煤,能光明正大地玩泥巴,像佩琪玩泥巴一样开心。 所以她记得很清楚煤和黄泥的比例,是四比一,同时对打煤的工具也很了解,画出草图来,陆云州还真做出来了。 这回他依旧惊讶地问:“这也是做吃食的?” 沈冬素张口就来:“没错!打花馍的模具,蒸好请你吃。” 这回这笨探子到聪明了,不相信地道:“这么大的花馍?” 沈冬素忍笑:“我们老家的吃法。” 后院除了凌墨萧,别的男子都不能进。莫修谨听闻冬素总跟陆云舟要做吃食的工具,还以为她是故意试探陆云舟呢! 特地跟她说,放心,他监督着陆云舟,绝不会让他跟皇后的人接触。 沈冬素见他越来越消瘦,身材单薄的都穿撑不起衣裳了,知道自己无法解除小盼哥的心结,只能盼着阿沅姐早点回来。 她回后院接着玩泥巴,有了模具打煤快得多,试验了三天之后,第一批煤晒成型了。 煤炉也做好了,那天晚上,她特地把煤炉提到月亮门处的办公室,把庞先生、莫修谨、沈林 钟、甲四几个都叫上,自然还有凌墨萧。 就在煤炉上煮火锅,让他们亲眼看一看这焦炭的正常使用办法。 火锅吃的舒坦,在得知这煤炉只要底下留个小缝,能燃一夜。也就是说不用人看着,定好时间,就能一直熬盐水。 几人都是又惊讶又欢喜,特别是大哥,因为军营需要的盐量实在太大,王爷又单独拿一些去跟异族做生意。 而制盐法还要保密,作坊就在王府里,也没办法扩大。 有了这煤炉,就能日夜不停地熬煮青盐了! 甲四想到的是军中的伙房,问道:“这拿到军营去煮饭,更方便。” 庞先生摇着羽扇点头笑道:“何止是煮饭方便!若这煤彻底取代柴火,冬天就不会有冷死的百姓了!” 莫修谨一直在观察煤火,认出了一个核心问题:“这火比柴火如何?” 沈冬素一下子就懂了他的意思,认真回答道:“比柴火更旺火力更猛,且燃烧的更长久。” 莫修谨沉思道:“那用煤来冶铁如何?” 这就是思维方式的局限性,果然要集思广益,沈冬素因为熬盐想到煤,顶多再想到用煤煮饭方便。 完全忘了打铁的问题,她眼睛骤然一亮,对凌墨萧道:“王爷,您之前不是说幽州武器老旧吗?” “用煤来冶铁,燃点高,能将生铁的杂质去除的更干净,打出来的铁器会更坚硬更锋利的!” 她突然想到钢就是用煤炼出来的,如果幽州有钢来打造武器和铠甲,将士们肯定能所向披靡的! 这时没人想拿煤去做生意,连沈冬素也没往这上面想,因为量少,且时刻盯着幽州。 若让士族知道焦炭的用处,把蜂窝煤和铁炉子的做法给学去,多不划算啊! 不管是青盐还是煤,都先紧幽州用,先苟在幽州暗中发展,等实力强大到可以和士族对抗,再让全国人民都用上煤球! 庞先生含笑看向王妃,越看心里越高兴!王爷真是独居慧眼,在小山村里发现这样一块至宝! 王妃才来幽州多久?就干出他们多少年都干不出来的大事!这好点子好主意是一个接一个。 怪不得王爷一直盼着王妃来,王妃若能早点来,说不定鞑子都给灭了! 想到刚才王妃的话,想主动出击打鞑子,有好武器和好铠甲,有吃饱强壮的士兵还不够啊! 得有好马才行,这一点大夏怎么也比不上鞑子,鞑子拉货的马,都比大夏的军马要强。 庞先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幽州缺事在席上一说。 他本来是不抱希望的,凌王妃生长在乡村,怎么会知道事? 只是在这席上聊起这个问题,加上他算是看出来了,王爷对王妃不是普通的疼到骨子里。 普通的丈夫疼妻子,是男主外,女主内,军中的事,政务的事,绝不会让王妃插手。 而咱们这个王爷,王妃还算知道规矩,从不主动插手,王爷却上赶着总想让王妃试一试。 若是以前,庞先生是绝不会在席上说这个事的,但现在,他知道说军事是不用避着王妃的。 因为他避了,王爷自个半夜也会在床上跟王妃说。 当听了庞先生说缺事,沈冬素开始是没啥头绪,做生意要往北疆做,她还没有一支像样的商队呢! 用的都是姜家人,姜家人聪明啊,这样的生意他们才不敢沾。 猛地她脑海中浮现看过的动物世界的一个画面,说草原上养牧民,为了改良品种,加上不能让种马近亲。 会在小母马从小的时候,就让它们习惯一种呼唤声,等母马发情的时候,就放到野外,自有野马群来受孕。 母马成功怀孕后,再将它们从野马群的队伍中呼唤回来,这样出生的小马,带了野基因,就格外的强壮。 她像讲故事一样,把这个方法讲出来。 席上众人果然沉思起来,庞先生第一个赞同:“此法确实有用!不过现在培养母马,也需要两到三年,解不了燃眉之急啊!” 第223章 哭穷信在长安引起的波动 这时就听凌墨萧道:“虽然解不了缓眉之急,但可做长久计划。现在就让马匹挑一批小母马来训练。” 庞先生悄悄垂眸,心中笑道,瞧,咱们王爷是从不让王妃的话掉到地上! 又听凌王对王妃道:“至于现在从哪弄一批好马,本王已经有了眉目,娘子不必忧心。” 沈冬素朝凌墨萧温柔一笑,点头道:“嗯,我会多多地为王爷做盐和煤。” 庞先生拿扇子半遮,在阴影处看王爷和王妃互动,越看笑意越深,活像在吃瓜一线的慈父笑。 唉,人老了,就爱看年轻人这样甜甜蜜蜜的。 往席上一扫,沈林钟在低头吃菜,嗯,这还是个没开窍的。 莫修谨眼神发飘,明显是触景生情,在想念自己的心上人。 嗯,这个到是开窍了,可惜是有情人难成眷属。 甲四是一边吃菜,一边不时看向王妃身边的月见。 这个是半开窍了,还得一段时日才能真正地开窍。 庞先生由军师化身吃瓜狂人,王妃来了之后,幽州城变得有趣多了啊! 等待姜家送粮食期间,护送凌王妃的禁军回到了长安。 单统领是怎么把那封信给皇上的,又是如何跟皇上说他一路所见所闻的? 只有他和皇上还有起居官知晓,据说皇上当天看凌王妃的亲手信,看到深夜。 翌日早朝时眼睛都红了,让大太监当朝读来,一字不落地读。 百官听得直皱眉,这么白的文笔,但凡多读两年书也不至于写成这样! 但听着听着就感觉到了不同,他们虽久居高位,在这一刻,好像进入信上所言的边城。 至于和士族子弟们,却觉得可笑,个个都在憋笑。 心中极度鄙视凌王,竟然让那村姑写这样的信,还送到皇上案前! 这妥妥就是在哭穷啊!这还真符合凌王妃的身份,农村人最会哭穷! 像勋贵和士族,哪怕家道中落,也会维持住体面,不让外人瞧出来。 贵妇出门的衣裳从不穿第二次,男子送礼的物件,都是比着贵重和精致。 凌王这脸丢地,待传遍天下,天下人都会耻笑他,娶了一个村姑,没把村姑变成贵妇,反倒被村姑带着成了农夫! 太子都快掩饰不住自己的笑意了,只好低头,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普通官员倒是听得有点意动,特别是寒门出身的,只觉凌王妃信上所写,就是自己家乡所见。 这时只听皇上拍着大腿,红着眼睛道:“凌王身为皇室亲王,去边关御敌是他应有的职责。” “可没道理让儿媳妇也去吃苦受累!凌王妃体恤凌王在边关不容易,带去足足二十辆车的嫁妆,却在一天就分发完了……” 百官:……你那儿媳妇就是个村姑!去哪弄二十车的嫁妆?能陪嫁几床棉被就算了不起喽! 这明显就是凌王府准备的,为了王妃顺利带到幽州的,才说是嫁妆。 皇上又骂兵部,为什么幽州的军费物资总是送得不及时?竟然让将士们吃了几个月的醋布和陈米? 因为上一任幽州主将是陈星耀,兵部忙甩锅给陈家,说陈星耀在任时,军资和军费是给足了的。 陈国公:…… 他能怎么办?难道能当众说自己儿子,被敌人吓得连军费都没瞧见过,就逃离幽州了? 儿子现在一只手断了,虽然让凌王妃给接回去了,可也不能提重物,更不能握剑挽弓,只能在家静养。 他已经够惨了,兵部还拿他来顶锅! 陈国公当朝骂兵部,让他拿出往幽州送物资的册子看,凌王去幽州都一年多了,你却拿一年前的物资说事? 兵部又把户部扯进来,说是治理瘟疫用了太多国库的银钱和存粮,才没有新粮给幽州。 反正最后朝堂吵成一锅粥,在那看笑话,凌王妃这一封信,算是把各部都给得罪了。 太子像玩笑似的对皇上道:“也不知弟妹是想要什么?这样好了,儿臣从自己的私库取些银粮送给幽州!” 活像打发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但凡要点面子的,都会拒绝。 太子以为皇上会替凌王拒绝,因为开了这个头,那凌王就成了第一个穷到需要别人打赏的亲王! 这样一来,即全了他兄友弟恭的名声,还一点损失也没有。 同时还能去外面嘲讽凌王,在边关穷到要吃媳妇的嫁妆,要他这个兄长来打赏了! 哈哈哈哈,只是想一想,太子就觉得爽得全身毛孔都通畅了。 自从那讨人厌的两口子离开长安城,他诸事顺利多了!如今太子妃和侧妃都有孕,只要他生下长子,这储君之位就更稳了。 母后最近也没生事,等太子妃生下嫡子,就趁着孩子满月宴,父皇高兴,他求求情,就能让母后迁出冷宫…… 太子这边正想的美呢,就听皇上很认真地问他:“太子准备给多少银粮?” 太子一愣,不对啊!您还真要啊! 忙结结巴巴地回道:“千两银子万斤粮食。” 皇上嗤笑一声:“你这是打发叫花子,还是支援边关?” 太子顿时额上生汗,这是让他大出血啊! 自从卢家倒了,他的钱袋子瘪了一半,勉强够自己花,哪里有多的给凌王? 见他紧张的不回答,皇上替他高声道:“太子为支援幽州,特地捐万两白银,十万斤粮食!” “众卿当效仿太子,为劳苦的边关将士,边关百姓出一份力。” “来来来,都说说,准备出多少银粮?” 百官由吃瓜群众到大惊失色,皇上不光要太子放血,还要放他们的血啊! 却不知皇上更怒,朕儿媳妇在边关吃醋布,吃沙子,你们却在这锦衣玉食,还嘲讽儿媳妇是个村姑! 要不是朕这村姑儿媳,长安那场瘟疫都不知要了多少人的命!你们不知感恩,还处处嘲讽她! 聪明的官员忙附和:“臣愿意出一年的俸禄。” 其他人算是反应了过来,都出列道,愿意出一年的俸禄。 倒是陈国公例外,说愿意出五千两白银,五万斤粮食。 这是不想越过太子,让太子难堪。 陈国公这是替陈星耀擦,他这一捐,以后谁也不能再拿陈星耀在幽州时,军费不足的问题说事。 陈星耀还年轻,不可能一辈子不入仕,虽然这件事已经成了他履历上的污点,但不能让污点再扩大。 同时,对于沈冬素治好了陈星耀的瘟疫,又帮他接上手之事。 陈国公虽然因立场问题,从未表示过什么,可还是感激凌王妃的。 就借这个机会,全当陈星耀还她人情,以后两家你死我活之时,就不必讲旧情了。 此时沈冬素还不知道,她哭穷的威力这么大! 果然家就是国的缩影,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在哪都实用。 更有趣的是,这件事传遍长安之后,姜家作为商户,却站出来说,要支持凌王妃,支援幽州。 捐赠了大批粮食、盐、糖等物资,皇上很快就给姜家发了个义商的牌匾。 一看这状况,更多的商户也来捐赠。而受过凌王妃恩情的,如北区的百姓,一听王妃在边关吃醋布。 都心疼不已,你家捐三斤米,我家捐半斤盐,都提着东西到衙门说要捐给凌王妃。 若是别的官员,肯定把这些百姓打发了。但这衙门的衙役刚好是跟凌王妃干过活的,同时得到了好处。 都真诚接待这些百姓,一家家统计,还真凑齐了不少粮食和盐、糖。 再则就是太医院,竟然有几个太医主动说要去幽州做军医,同时带去了大量药材。 太子狂怒又无语地看着因凌王妃一封信,而热闹起来的长安城。 只觉这长安城让他感到陌生,怎么回事?难道大家不应该嘲讽凌王妃哭穷吗? 不应该嘲笑凌王,干出这么丢脸的事吗? 还有,可怜凌王是什么鬼?堂堂亲王,被低如草的百姓可怜,这不是耻辱吗? 太子还没想明白,可不少老狐狸一眼就看明白了,凌王和凌王妃,极得民心啊! 凌王妃这封直白的哭穷信,不光让皇上看哭,还让满城百姓哭了。 这个村姑,还挺有手段! 姜氏在和姜宏商量,明面上捐给王妃的,就是姜家捐赠的。 但该给王妃分红的物资,则走海上送到幽州,不能混为一谈。 姜宏知道姐姐是怕姜家心大了,不敬凌王妃。 忙向姐姐解释,父亲也是这么打算的。并且给王妃的粮食,折算成分红,是比市面还要低三成的。 说完正事,姜宏问姐姐柳家的事。 “立世子之事,柳侯怎么说?” 柳侯想立肖氏的儿子为世子,就得姜氏这个正妻点头,但姜氏是绝不会让肖氏的儿子为世子的! 同时姜氏也想明白了,她一点也不贪恋这个男人的情爱,她现在只为自己和宝儿打算。 为了宝儿的未来,和姜家的前程,她不能和离。 这个时代,勋贵和离太过惊世骇俗,凭她的能力,无法让女儿不受那些风言风语影响。 她要为宝儿的未来考虑,好人家是不会娶一个和离之家的女儿的! 在柳家,宝儿就是侯府的嫡出大小姐,以后择婿随她挑选。 所以姜氏回到柳家,这一次她回来,柳家的情况已经大不相同。 肖氏因其弟的事,别成当平妻,连贵妾柳侯都不敢封,也没给正妻敬茶,只能当个外室养着。 以后对姜氏横挑鼻子竖挑眼睛的婆婆和姑姐,现在对姜氏尊敬多了。 她们算是彻底明白,没有姜氏的银子兜底,这日子过得有多难堪。 因为没银子定制新衣裳新首饰,春季的很多花会茶会,她们都没去参加。 以前在姜氏的衣裳店里,每月都有新衣裳送上门。现在自己去订制,一年高达几十两近百两,才知道有多艰难。 衣裳还好,咬咬牙也能订两年,那首饰就真没办法了。 长安的贵妇眼睛多毒啊!你敢戴去的款式,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但今年的新款多贵啊!凭柳家的财力,根本买不起。 更别说拍卖行那死贵的包包、香水、香膏等物,以前她们站在姜氏头上,全长安名贵流行的东西任挑任选。 自姜氏带宝儿离家之后,那叫悔青肠子! 也由开始骂姜氏不懂事,一个商户女还敢这样拿娇! 到后来骂肖氏,骂柳侯,赶紧把人接回来! 这一次姜氏跟柳侯回来了,不过她再想让她像以前那样供一家子吸血,是绝不可能的。 她直接跟柳侯说,肖氏只能为妾,她的两个儿子,只能是庶子。 不可能记到她名下。 她给柳侯两个选择,一是纳一清白女子为妾,生下孩子过到她名下。 二是过继一个宗世子弟,由她来抚养。 柳侯很认真地说,她能生,她身材调养好,自己生下嫡子。 姜氏心中冷笑,面上却不显,垂眸说,自己的身子生宝儿时伤了,不能生了。 柳侯跟老夫人商量了一番,最后选择纳一清白女子为妾。 肖氏听闻后,在祠堂大闹,她受了这么委屈,就是因为自己的儿子能当世子! 现在自己当不了平妻,儿子也当不了世子,哥哥还死了,柳侯答应她的事,一件也没办到! 姜氏才不管她!自己过好自己当家主母的日子,养好宝儿,替宝儿攒嫁妆,闲得无聊,再看看柳家的大戏。 手指缝里随便溜一点银子,老夫人和姑姐就感恩戴德,下人毕恭毕敬,连外院小厮护卫,也知道跟夫人更有前程。 这日子不舒心吗? 柳侯纳的妾是老夫人亲自挑的,良家林氏的姑娘,比肖氏这来路不明的要强太多。 姜氏直接让她为良妾,待生下孩子就升为贵妾。 还为柳府纳妾举办了宴席,就在柳侯与林氏洞房之时,肖氏的两个儿子跑进祠堂。 放了一把火,把肖氏救走了。 姜氏没想到肖氏的胆子这么大!她也想看看柳侯怎么处置这事。 她有意让护卫去晚些,放走了肖氏和那两孩子。 真是越来越有趣了!果然回柳家是正确的。 与此同时,幽州的沈冬素听闻了她那一封哭穷信,在朝堂上带来的威力。 第224章 榜一的打赏到账了 听闻不仅皇上赏赐很多东西,还让百官捐赠。 沈冬素想到皇上那一路,像看直播一样看她北上。 心中笑道,这是榜一的打赏到账了啊! 虽然迟了,但总比没有好啊! 至于太子所认为的,因为那一封哭穷信,凌王算是把全朝堂都给得罪了! 冬素是完全没想过,边关将士吃醋布吃陈米,本来就是兵部和户部不作为嘛! 而凌墨萧,这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则是完全不在乎! 那些蠹虫,难道本王还怕得罪他们不成! 凌墨萧很清楚,自己没能力之前,这些人不会为他所用。 但他有能力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这些人铲除了!还大夏一个朗朗乾坤! 所以他压根不在乎得罪谁!更何况这封信有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皇上的信任,还有了正当理由追究兵部和户部。 还有百姓的捐赠,这一点完全出乎凌墨萧和庞先生的意料之中。 以前发生这种事,百姓只会骂主帅贪污无能,只会嘲讽朝廷无用,没想到这一次百姓竟然自发捐粮捐盐给幽州军。 原来民心这东西,有时候你费尽口舌也得不到,但有时候你什么都不说,只要百姓看到你做的事了,自然就有了, 凌墨萧再一次感慨,至今世人都觉得他娶冬素这个村姑,是冬素高攀,是他一时鬼迷心窍。 毕竟千年来,勋贵都以娶世家女为荣。甚至有那么几个大世家,都不愿意把女儿嫁到皇家。 别说是娶平民,娶寒门的都极少。而他作为亲王,是千古第一个主动迎娶平民女为妻的。 世人眼睛看到的只有身份地位的差别,却不知,为娶冬素,是他尽心所谋,是他之幸。 看着浅笑盈盈的冬素,凌墨萧心中满是暖意。 何其有幸,能遇到你! 当沈冬素得知,姜家明面上捐赠了一大笔粮食,但暗地里给她分红的粮食和物资,会走海运送到幽州。 她不禁跟凌墨萧称赞起姜家,虽然她知道姜氏是想抱凌王的大腿,但能这般大方的商户,还是极少的。 她觉得可以和姜家建立长久的合作,凌墨萧对此不置可否,让她按自己的想法来。 又是那句话,她想做什么都行! 大老板给予最大的宽松政策和精神支持!至于物资支持,可惜了,大老板现在很穷。 待看到姜氏的亲笔信,说她虽然又回到柳家,但心境已经完全不同。 她不再奢求柳侯的情爱,只争柳家的地位,只为宝儿谋一个好前程。 她心安理得地当着柳家主母,有着丰厚的嫁妆,有着一群得力的部下,柳家的烦心事她都当笑话看。 她给柳侯纳良妾,生了孩子养到她的名下,她这辈子都不会和柳侯同房。 肖氏竟然带着两儿子逃走了,把一个女儿留在府上。 不过柳侯肯定是要把他们追回来的,肖氏的结果如何不知,那两个孩子柳侯肯定是不放弃的…… 沈冬素知道在这个时代,姜氏和离是绝不可能的,但凭姜氏的手段,回到柳家也会过的很舒心。 她现在只要把宝儿教养好,生意做大做强,姜家强大起来,她有了靠山,再有记到名下的嫡子。 管他柳侯怎么样! 沈冬素觉得姜氏这个心态非常好! 接下来的日子,鞑子又去小县镇掠夺两次,凌墨萧带兵追击。 而沈冬素则完全沉浸在收礼物和拆礼物,外加给礼物分类的状态当中。 这种喜悦影响了整个幽州城,将士们吃上了新粮,伤兵营喝到了糖水,吃到了鸡蛋和肉。 往城门外送焦炭的百姓,除了能换粮食之外,还能换盐、布。 小吏反应不好统计,普通汉人还能记下名字,那些异族语言不通,名字也不好记,他们的数学水平简直就是三岁孩童。 他们就背一筐焦炭就换一回粮食,太过浪费时间。 不像汉人愿意让小吏登记统计下来,每天最后一趟的时候最统一换粮食。 有了前世那本极厚极丰富的参考资料做抄袭,冬素很快就想到解决的办法,工分制啊! 竹签子做的工分,背一筐焦炭发一支竹签,不同的物资标上不同的工分。 最后拿竹签换物资,只要保证不坑百姓,相信大家都会接受这种制度。 另外,工分还有隐形福利,那就是攒够一百工分送珍贵和糖或茶叶,攒够一千工分,获利迁户籍进城的资格…… 对于这一点,甲四不明白:“王妃不是说城里缺人,应该尽快迁百姓进城吗?为何还用工分这一制度来做条件?” 这个问题莫修谨就瞬间看明白了:“因为官府若是没条件宣传让人进城,百姓只会恐慌和害怕。” “怕这是官府骗他们进城送死,怕进城后想逃出城就能难了。” “百姓对于上位者新发的制度,第一反应从来不是有什么好处,而是有什么坏处。” “可若进城附加了条件,还是以奖赏的模式。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这下甲四懂了,甚至能举一反三,找异族人合作,上赶着找,异族人总是害怕有坑,不愿意来。 但若以利益诱之,以奖赏的模式,只有攒够多少工分的异族,才有资格和凌王合作! 那就换他们上赶着了! 那些够资料的合作的异族,不想参与,但看着那么丰厚的赏赐,又想到自己多不容易才有的资格,这心里总会有不如博一回的冲动。 甲四敬佩地道:“多谢莫先生解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说完匆匆离去。 月亮门后的办公室中,剩下冬素和小盼哥还有大哥,还在统计不断送来的货物。 看到长安北区百姓的捐赠,冬素心中又暖又担忧: “全长安城都在议论我那封信,你们说老家会不会也听到信了?” 沈林钟点头:“会晚上十天半个月听到消息,以前长安往光州的消息传的慢,这几年就传的快多了。” 应该说是自从冬素嫁给凌王,长安的消息很快就能传到光州。 沈林钟含糊地道:“那一回传热气球的事,家里就听说了。” 可惜听消息跟原本的消息差十万八千里,全家人差点以为是冬素出了事,那几天对于沈家人的艰熬,外人是不会明白的。 沈林钟以为她不知道这事,所以才含糊带过,却不知小满早就悄悄跟冬素说了。 沈爷爷为此哭了半宿。 沈冬素瞬间想到这事,不禁急了:“那得赶紧写老家送封信,万一阿爷当真了,该多焦急啊!” 莫修谨却不同意: “现在皇上当真,全长安城的人都当真。万一你那封信落到皇后的人手中,就有欺君之嫌。还是写封简单的平安信吧!” 都知道光州有很多皇后的探子,被甲十八引到滇州的女医师,还有如今在兵工部的陆云舟。 而那些在暗处的,却没抓出来,故而不得不防。 沈林钟也赞同莫修谨的话,安慰道:“你写的那些事在长安贵人听来,这边城生活比难民还差。” “但在咱们这些人听来,其实跟农家人一样啊!咱们虽不吃醋布,但吃盐泥。” “荒年时,连长虫的陈米都吃不到,米糠都是好东西。” 沈冬素被劝服了,也是,刚穿越到沈家的时候,日子过得还不如幽州边军。 阿爷他们最多感叹一下,应该不会为她担忧的。 可惜他们预估错了,沈家的日子苦,那是以前,现在日子多好啊! 顿顿有白面馒头,四季能吃到盐,隔三岔五炖一回肉,鸡蛋那样精贵的东西,竟然天天早饭都有。 当幽州所有人都吃长虫的陈米,没盐只能吃醋布,伤兵一口红糖水也喝不上。 凌王妃带的二十车嫁妆,一天就被幽州将士吃完了等等。 这些消息传到光州的时候,自然又被夸大了一番。 并且消息不知咋传的,把冬素去幽州路上的事也掺和进去。 什么连吃的清水都没有,要走很远打苦井水喝;幽州连野菜都没有,去挖野菜挖到毒蘑菇,也舍不得扔,吃的都中毒;将士馋肉馋的,不要命地去打猪婆龙吃…… 呃,虽然没有,和打猪婆龙是相悖的两点,可谁也不在意。反正消息就是越传越离谱,幽州的情况已经由边军难民,马上要变间地狱了。 堂堂凌王和凌王妃,很快就要传成,江南的乞丐吃的都比他们好! 反正现在大家对幽州的讨论,已经由鞑子有多强,我军有多弱?变成,我军吃不饱穿不暖…… 朝食桌上,沈爷爷看着一碗白煮蛋,蒸的葱油花卷,炒的三丝米粉,加了花扁豆的粥,还有几碟小酱菜,那是一口也吃不下! 应该说满桌人都吃不下,仲阳和小虎住在学院,今天不在家。 桌上只有小满一个小孩子,她多懂得察颜观色啊!一看桌上大人的情绪,自己端着小碗也不敢乱动。 小孩子不上桌吃饭,默默站在角落吃着豆粥,也不敢发出声音,也不敢挟菜。 堂屋外几个女工,都低声议论着,大声话不敢说一句,脚步都极轻。 沈父和沈爷爷一样愁眉不展,蒋氏则跟以往一样,遇事先哭了再说。 不时抽泣一声,边哭边道:“我就说不该让林钟跟着去的,可怜的孩子在边关,饭都吃不饱!” 又哭莫修谨:“小盼可是秀才啊!哪有让秀才吃醋布陈米的!” 这话让沉默的沈父不再沉默:“你是说冬素就该吃醋布吃陈米!你到现在还只念叨着林钟和小盼!” 蒋氏理所当然地道:“她嫁给凌王,嫁鸡随鸡,凌王要到边关吃醋布,她这个媳妇要去是应该的。” “只可怜我林钟,那孩子才吃几顿饱饭啊!想到他,我这心就揪得痛……” 还没哭完,被沈爷爷一巴掌拍桌子打断,要不是老人心疼粮食,都想把桌子掀了! 指着蒋氏的鼻子骂道:“你林钟才吃几天饱饭!咱们这一大家子是因为谁吃上饱饭的!” “这一桌子鸡蛋、白馍还堵不住你的嘴是不是?行!你说嫁出去的女儿就得随夫家。” “哪女儿的东西你也别占着!咱家但凡用凌王府的人和生意,都给人家退了去。” “老子到要瞧瞧,没了冬素,你们还吃不吃得上这鸡蛋白馍!” “仲阳读书的学院,也是刘管事找的,让仲阳退学,还回镇上读。” 这下子蒋氏急了,她就知道这家子都偏心冬素,心疼冬素。 你们心疼冬素,我心疼一下林钟和小盼有什么不对? 从椅子滑下跪地哭道:“爹啊!儿媳错了,冬素就算嫁了人,也是咱沈家的闺女。” “我也心疼她啊!只是想着她有王爷爱护,可怜林钟和小盼没有啊!” 别的还好说,只这米粉作坊最大的客户,就是贾大厨的火锅连锁店。 真跟凌王府断交,没了这个客人,她怎么赚大钱? 挣不到钱,手心朝上问人要钱的日子,那可不好过。 到现在蒋氏对读书的事还不怎么上心,以前她羡慕小盼考秀才,现在见小盼中了秀才,也没当官。 反而是只启蒙了一年的大鱼,凭做木匠的手艺,当了八品官。 大鱼一个表亲,都跟靠着王爷当官。那仲阳这个亲妻弟,就算不读书以后肯定也能当官的! 所以对于说不让仲阳读书,她还挺高兴的,回到镇上读书,仲阳就能每天回家了。 是听到要跟凌王府断交,她的米粉作坊挣不到钱,她才急的道歉。 蒋氏对于沈爷爷和沈父,从来都是主动认错,死不改过。 沈爷爷理也不理她,问沈父:“你怎么说?” 沈父看着这一桌子丰盛的朝食,也为自己由俭入奢易感到羞愧。 以前沈家的朝食就是一人一碗野菜粥,是什么时候开始,家里的朝食已经丰盈到这个地步的? 他在家里吃的好喝的好,儿女却在外吃糠咽菜,他只觉心疼不已,恨不得以身代之。 他在椅子上小心地解下那只义肢,然后才跪下朝父亲磕头: “是儿子管家不严,让咱家一个小农家,衣食比县太爷家还丰盈。从今天开始,一日三餐,跟以前一样!” 第225章 沈家人给冬素准备物资 不管蒋氏在一旁怎么哭说,沈父都不理,看一眼角落的小满,轻叹一声: “以后这鸡蛋,只为小满煮一个。” “省下来的粮食,都送到幽州去。” 小满小声地说:“小满也不吃,给王妃姐姐吃。” 沈父怕大人发火吓到孩子,勉强朝她笑道:“要吃,你在长身体,不吃鸡蛋长不高的。” 沈爷爷这才没再骂,看一眼蒋氏,她怎么到现在都看不明白,沈家的富贵是因为冬素啊! 她刚才说的话,要是传了出去,让冬素对沈家寒了心,沈家还能有这好日子过吗? 她就想着让冬素帮扶娘家兄弟,可你连让林钟跟着冬素一起去吃苦都不愿意,凭什么让人家帮扶? 就凭你一句‘你是沈家女,我生你养你,你就应该帮扶娘家人’吗? 冬素做沈家女的时候,可是一天福也没享到啊! 人家嫁了人,就该帮衬着这一大家子吗? 照你的理论,你和三个姐姐都该帮衬蒋德运。 可现在呢?除了蒋大姐,其她三个谁还理蒋德运? 几乎都算是跟蒋家断亲了! 你就没想过,你再这样下去,冬素跟沈家断亲怎么办? 哪怕是亲生父母,这生恩之情又能经得住多少次孩子寒心? 冬素对蒋氏是彻底寒了心,蒋氏还不自知,还把冬素当成当初那个软弱的小姑娘对待! 沈爷爷说不醒,沈父教不醒,且看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想明白。 蒋氏还想说啥,突然听到院中传来二姨母的声音,她忙爬起来擦干净眼泪。 别看她敢跟沈爷爷沈父这样胡搅蛮缠,二姨母可不吃她这一套! 二姨母和山山拉了满满一板车的吃食来的,拉车的大水牛累得气喘吁吁。 这一板车东西可不像那些为了好看显得多,故意拿大筐子装个半满,再拿红布一盖的装法。 而是实实在在,麻袋装的粮食垫底,筐子装得满满当当放上面,还拿麻绳绑紧。 中间有空的地方,放着大包小包的炸的麻叶啦、腌得咸菜啦、晒地干菜啦、自家炒的茶啦、芝麻绿豆等等吃食。 二姨母嗓门依旧洪亮,人没进门先闻其声: “他四姨,你们给冬素送的东西还没出门吧?来把我家的这些也添上……” 看到沈爷爷掀帘子出来,她笑着问好:“沈伯。” 沈爷爷对二姨母总不好摆脸色,并且他挺敬重二姨母的,人家多明事理,比自家那软耳根又不明理的媳妇强多了! 他朝二姨母和山山一笑,招呼两人进屋坐,沈父正在穿义肢,蒋氏还在抹眼泪。 就在这时,大门口又传来牛哞声,这是大麦和大姨父也来送东西了。 大麦送的粮食中,有一大半是她按冬素教的做法,做的干面条。 这种面条跟那米粉一样,很容易煮食。 可惜目前产量少,只够她和贾大厨的火锅店用,不过她已经和贾大厨商量合作,准备开作坊批量生产。 这一次她把所有囤的面条都打包装好,要送到幽州给冬素几个吃。 当三姨母也背着一筐红薯干来的时候,一直在看热闹的沈大志坐不住了。 不顾朱氏的阻挡:“你还给他们送东西啊?那两个小种饿死在外面最好!” 冬素和林钟饿死在外面,看大房还怎么在她面前摆谱! 再说,林钟死了,大房就剩仲阳一个男丁,以后大房那家资,我家青牛也能争一争! 一听这话,胡金花上前就拿脏布塞朱氏的嘴,插腰骂道: “你想死自己死去,别连累我们!” “冬素可是王妃,你敢骂她种!不怕凌王府的人来拿你啊!” 凌王府的人要是在沈家村,她当然不敢骂,但现在不是没外人吗? 朱氏扯出脏布,上前就撒扯胡金花的头发,青牛眼疾手快地——关上大门。 母亲和奶奶打架骂街,他早就习以为常,只要别引来村民围观就好。 反正她们怎么打,也就扯头发挠脸挠脖子那一套,不会出人命的。 同样想法的还有沈大志,他背着筐子溜到厨房,和青牛相视一望,以朱氏和胡金花的骂喊叫骂声为背景音乐。 两人不断地往筐子里装盐、糖、茶叶、干货等物,装得满满一筐子。 不同的是心境,沈大志主要是怕蒋氏娘家人都来送吃食,而他这个亲叔叔无动于衷,肯定会被沈爷爷抽鞭子的。 青牛是真心想给冬素姐和大堂哥送些吃食,就连那个因为他喊一声‘小盼’就扯他耳朵的莫小盼,也不希望他挨饿。 挨饿多痛苦啊!比挨阿爷的鞭子还要痛!肚子像有一个大火球,烧得前胸后背都痛。 冬素姐没当王妃之前,他常常挨饿,为了一口吃的,他啥事都愿意干。 沈大志给青牛背上:“你送去,我送你爷肯定要骂。” 青牛嗯了一声,嘴唇嚅嚅低声问:“爹,你说大姐,在外面会不会也挨饿?” 沈大志愣了一下,要是以前,他会骂,别提那个丧门星!她在外面饿死也是活该! 但现在,沈大志不想承认自己后悔了,到底还是心中有愧。 对于大女儿,不管是当初要卖她去花楼,还是把病中的她赶出家门。 做出哪些事,他都不配当她的爹! 那时他太信朱氏的话了,落的父兄不和,亲女儿也不知去了哪里? 沈大志一声长叹:“你大姐聪明,不会饿到的。” 青牛不信,再聪明能聪明过冬素姐? 可惜他能力有限,年纪又小,想找大姐也没办法去找。 若沈冬月知道亲弟弟还挂念着她,一定给她莫大的安慰。 扬州城中,沈冬月摸抚着还未隆起的小腹,脸上露出欣慰的笑意。 她以为自己滑过胎,极难再受孕。没想到来到扬州安顿下来,就有孕了。 丁启去找大鱼,商量往幽州送东西的事。 幽州贫苦的消息已经传遍天下,扬州城中的百姓听闻治理瘟疫的凌王妃,在吃醋布吃陈米。 反应跟长安北区的百姓一样,自发到官府去问消息,要捐粮捐盐。 而商人则是眼馋姜家,已经被皇上御笔赐字两次,第二赐的义商牌匾敲锣打鼓送到江南。 那一路风光的,比家里出了个状元郎还要风光! 把整个江南的商人都看得眼馋无比,一直以来商人地位低,就算给朝廷送钱换地位,也是遮遮掩掩。 哪有像姜家这样,大张旗鼓地送,皇上光明正大地赏。 江南的富商都觉得抓住了良机,就趁这个机会送! 不管皇帝还会不会赏,反正捐赠名册到了凌王手里,到了皇上案前。 就算得不到赏赐,也能被记录在册吧!也能混个眼熟吧! 江南富商多,加上姜家在后面活络,一时捐赠的粮食和物资,也就比长安城的少一点而已。 其中负责监管物资的人,就有凌王妃留在扬州的表哥余大鱼。 所以大鱼最近那叫个忙啊!便请丁启来打下手,有自己人帮忙,要强太多。 丁启天不亮就去找大鱼,天黑才能回来。白天就沈冬月一人在家看店,他们开了一家食肆。 说来也是奇怪,扬州城这么富裕,食肆的菜品却很单调。 当地人吃不觉得,这往来的商人就吃不习惯。 他们来开了一家有光州菜的食肆,很快就有回头客,半年时间生意就做得比光州食肆红火。 请了两个厨子,三个跑堂的,两个打杂的。 丁启自己是掌柜兼账房,沈冬月只看个店,打打酒,丁启不让她干别的。 特别是有孕之后,丁启还给她买了一个贴身小丫鬟,更不让她干活了。 沈冬月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像做梦,像她以前幻想过的美梦。 美好得让她担忧,总是害怕哪一天这梦就醒了。 丁启觉得要么就是她思念家人,要么就是她有孕之后容易多想,除了安慰她,也做不了别的。 沈冬月自己都说不清,这种不安来自何处?现在的日子明明够好了啊! 生意在扬州,有大鱼照抚站稳了脚,丁启对她好,自己还有了身孕,为何就是这么不安呢? 沈冬月尽可能地不出门,养成跟在光州一样的习惯。 只是最近丁启要去大鱼那帮忙,她也想为冬素尽一份力。 便到后门处,接见送粮食蔬菜的小贩,想跟他们买一些物资,一起送到幽州,也算自己的一点心意。 后门拐角处,每天都有几个乞丐在那等着,因为丁家食肆会将剩下的食物分给他们。 最近几天乞丐中来了一个,脏得看不清脸的老乞婆,披头散发,全身发臭,跟一群乞丐一起坐在那里等食物。 当沈冬月出来的时候,别的乞丐都是满眼讨好,只有这个老乞婆。 那双眼睛像淬了毒一样,整个人像埋伏在枯草丛里的毒蛇,只想把沈冬月一口咬死。 这个老乞婆,正是一路追着丁启和沈冬月的行踪,跟到扬州来的肖氏。 沈冬月在光州二姨母的食肆,只露过几次脸,可还是被人发现了,总有那些恶毒之人,就见不得别人过得好。 专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把沈冬月的行踪传到了肖氏的耳中。 肖氏一路乞讨到扬州,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只是恨。 当她看到沈冬月总是无意间小腹部的时候,那种恨就变成了滔天怒火。 我儿子生死不知,你在这里吃香的喝辣的,还敢生孩子! 本来想蛰伏下去,找到机会败坏沈冬月名声,让她被丁启抛弃,被千人唾万人骂。 但此刻,肖氏只想让她死!让她肚子里的孩子死! 你害了我儿子,害死了我的孙子,你这人还想当娘?就问老天爷干不干! 沈冬月正在和菜贩子商量收一些干菜的事,突然心狂跳,那种不安感再次袭来。 就在这时,她听墙角乞丐们的惊呼,抬头就看到一个疯婆子举着棍子朝她袭来。 “人!还我儿子命来!” 虽然这个老乞婆披头散发,满脸污垢,可被她日夜纠缠了多日的沈冬月,已然成了自己的梦魇。 她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肖氏。 她本能地护着肚子,可那一棍还是重重地捅到她的下腹。瞬间一股热流,肚子一阵绞痛。 沈冬月尖叫一声蜷缩在地上,菜贩子还没反应过来,那老乞婆又一棍抽过去: “破鞋!!千人骑的!害了我儿,还敢嫁人……” 菜贩子一边护着沈冬月,一边拿菜篮子挡着棍子,一边大喊:“快来人啊!疯子打人了。” 屋里的厨子冲出来,墙角的乞丐冲过来,很快制止了肖氏,可沈冬月已经脸色雪白,一片血渍…… 丁启和大鱼赶回食肆的时候,大夫正摇头对哭泣的沈冬月说:“孩子保不住了。” 那一瞬间,沈冬月好像丢了魂。 丁启去安抚冬月,大鱼去找肖氏,找不到这个疯婆子,就别想有安生日子。 沈冬月握着丁启的手说:“人这一辈子就不能犯错,特别是昩良心的错。” “我年幼无知,听信冯文生的甜言蜜语,害了冬素。也自食恶果,没了孩子,名声坏了,被家人抛弃。” “我以为这些年我已经赎够罪了,老天爷对我的惩罚结束了。没想到,这罪过是一辈子也赎不清啊!” “丁启,你休了我吧!肖氏会缠我一辈子,我又落了胎,再难有孕了。” “你有大好前程,别被我这样一个丧门星拖累。” 丁启抱住她,真诚地道: “我本来就是一个吃不饱穿不暖,带着姐姐和囡囡,差点冻死在长冬的猎户。” “是结识了沈家人,结识了王妃,才过上了好日子。” “咱们都是苦命人,我岂会嫌弃你!” “咱们是拜过天地的,这辈子你都是我的女人!再别提休妻的话。” “我若现在休了你,跟那姓冯的有什么区别?” “孩子没了是咱们缘分不够,咱们还年轻,等你养好身子,咱们再生!” “咱们这样的底层人,只有自己自立自强,自己把自己当人看,才能过上好日子,才能出人头地!” “千万别听那疯婆子的话,她就是个疯子!” “你也别怕她再纠缠咱,余大人带人去抓她了,把她关到大牢里,以后再也没人来害你了。” 第226章 肖氏找到沈冬月 沈冬月看着满目心疼地丈夫,猛地抱住他,大声嚎哭起来。 丁启同样哭红了眼,为自己那多舛的命运,为那未能出生的孩子。 他无比后悔,明明之前就知道肖氏悄悄离村,王妃还派人叮嘱过他,他答应了王妃,会保护好冬月的。 明明冬月最近极为不安,而自己却不重视,都没派人守在后门。 沈冬月觉得自己已经没了做母亲的资格,两次有孕,两次因意外落胎。 而这两次,一次是因为冯文生亲自害死自己的孩子。 一次是冯文生的母亲,将怨恨放到她身上,害死她可怜的孩子。 她无数次后悔,当初为何要轻信冯文生的话? 要听信母亲和奶奶的话,把他从冬素手里抢过来。 惹上这个恶魔,让自己后半生都活在痛苦和悔恨当中。 冬素,我悔啊! 沈冬月哭的不能自己。 余大鱼带一支衙役,跟着那些乞丐的指引,一路追到他们乞丐过夜的护城河边上。 当肖氏看到余大鱼的时候,就知道再劫难逃。被他抓去,将生不如死,且再也没可能杀了沈冬月。 当即扯着嗓子对那群乞丐大喊: “我儿冯文生,是光州县秀才!跟他说,我被沈冬月那毒妇害死了!他必有重谢!” 喊完肖氏就要跳进了护城河,死前最后说的是: “沈冬月!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咒你不得好死!老婆子在阴曹地府里等着你!” 滔滔河水中,肖氏在里面打了个旋,就沉底了。 被人捞起来的时候,已经泡的发白,死的不能再死了。 余大鱼叮嘱众人,不要把肖氏临死前的话传出去。 可当时护城河边有那么多人,他能管住自己的人,管不了别人啊! 沈冬月卧床休养了多日,风言风语已经传开了,她也听闻了肖氏临死前的诅咒。 那种惧意瞬间再次袭卷全身,就算肖氏死了,她带来的梦魇也没结束。 这件事被大鱼写在信上,连同江南送到幽州的物资,一起送到冬素面前。 因为肖氏从沈家村消失的时候,冬素是派人找过了的。 现在她死了,还发生了这样惨状的事,大鱼觉得应该让冬素知道。 幽州城中,冬素还在拆‘礼物’,最近拆的是光州送来的。 刘管家把他准备的物资,以沈爷爷的名义送到幽州。 会监视凌王府的人送的物资,但没道理监视沈老太爷送给孙女的东西。 刘管家准备的东西甲四带人拆,冬素和大哥、小盼哥则拆自家人准备的东西。 看到那一车干面条,冬素大喜,即为有方便的挂面吃,又为大麦姐真的掌握做干面条的方法而欢喜。 看到各种好看的绣花布袋,分别装着各种豆类作物,便知是二姨母的。 二姨母脾气爽利,但绣活极好,就连做的小布袋也比别人的精致。 她都舍不得用来装干货,还是腾出来装药材的好。 莫修谨抱着一筐子红薯干红了眼睛,这是三姨母晒的红薯干,专门给她的‘小盼’吃的。 除了各种吃的,沈爷爷送的东西里,还有一样最让冬素高兴。那就是三大车的毛尖茶叶。 都是自家茶山今年新摘的,这些茶要是卖给姜家,能卖不少银子。 可沈爷爷一两茶叶也没卖,全部打包送到幽州来。 如今幽州的茶叶可比盐和糖还要贵重,那些异族人不认金银铜钱,交易只让盐、糖和茶叶。 这是第一个攒够一千积分,背了一千筐焦炭的异族人提出的,他用户籍迁进城的条件,换取一斤茶叶。 然后凌墨萧就抓住这个机会,接见了这个异族人,向他提出交易,做战交易。 让他以商人的身份进入北疆,跟北疆小部落换取马匹,他回报部落需要的物资。 这个异族人说要回去跟族长商量,凌墨萧很大方地送上两斤茶叶,五斤红糖和二十斤盐做为礼物,让他带回去。 这是汉人的诚意,知道他们不想眼鞑子为敌,所以凌墨萧全然不提让他们打探鞑子军机的事。只说做马匹生意,在北疆行走的时候,只要把路线记下来就行了。 这个异族人这一去数天都没回音,甲四急了:“王爷,他们会不会不愿意?” 凌墨萧丝毫不急,对于鞑子是大夏数百年的大事,岂能急于一时! “他们不愿意做,还有别的部落。总有人愿意挺而走险的。” 当第二个攒够一千积分的异族,被甲四接见,赠上同样的礼物,许以同样的承诺时。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当只要跟鞑子做马匹生意,就能从大夏凌王手里换取物资的消息传开。 漠北深山中,无数异族开始蠢蠢欲动,虽然离寒冬还元,可去年冬天的寒冷凄凉,缺衣少食,无数族人饿死冻死的情况历历在目。 他们被鞑子赶出家园,躲进深山,活的极为艰难。 为了凛冬将至,为了活下去,不得不行动起来啊! 只有一个部落想跟汉人合作,那就有第二、第三个,千金买马骨,第一个同意的,凌墨萧给予极厚的赏赐。 有了从长安、江南、光州等地送来的物资,最重要的是有姜家送来的几船粮食,凌墨萧终于有了底气开始这项长远的大计划。 七月间,几个异族组成的商队,带着鞑子最爱的茶叶、盐、糖、布匹、陶器等物资,悄悄进入北疆草原。 他们熟悉路线,避开大部落,只找小部落交易马匹,同时收购羊毛兔皮。 马匹交易是凌墨萧的生意,收购羊毛兔皮则是沈冬素的生意。 羊毛纺线技术刘管家的纺织作坊,已经非常娴熟。 以前是运输不便,现在有姜家的船来运输,根本不成问题,所以可以放心大胆地收购羊毛了。 至于兔皮,则是沈冬素对鞑子实行的一项阴谋。 如果靠抓兔子剥兔皮换的粮食,就够过冬,普通的小部落,还会跟着大部落去抢掠大夏边境吗? 特别是抢不到多少东西,还会死人,大部落吃肉,他们跟去的小部落连汤都喝不到几口,还会有人愿意跟着去吗? 这个计划也许一年两年没什么成效,但三年、五年呢? 只靠抓兔子就能换到粮食,相信很多人不会再去玩命。 同样的,收羊毛也一样,都属于釜底抽薪之计! 若只是这样,还人算阳谋,连庞先生都赞,王妃此计,成效虽慢,可一但功成,带给北疆王族将是不可预估的损失! 然后沈冬素就说了此计的阴险之处,那就是,只要兔子能挣钱,普通北疆牧民就会放任野兔泛滥,说不定还会养兔子。 而兔子擅打洞,会破坏草场。若将北疆草场打的到处是洞,草场被破坏。 那他们的战马很容易撅蹄子,他们的牛羊就得去更远的地方放牧。 若是高层反应过来,不准普通牧民养兔子,那可就失去‘民心’了。 我们再在暗处一拱火,本就分裂的北疆各部,就更难团结了。 沈冬素甚至还想到更阴险的招式: “北疆草原上肯定长的有牛羊不能吃的毒草,我们若高价收购这种草,就说这是一种名贵的草药。” “等他们放任这种毒草生长,甚至开始种植的时候,咱们就不收了……” 呃,不是冬素自己给自己找理由,实在是前世看多了,这样的阴谋,信手掂来啊! 漂亮国不就是这样对付那些小国的! 资本家不就是这样剥削普通人的! 咱用来对付敌人,功在千秋,总不会损阴德吧! 她笑眯眯地说着,庞先生等人听的却是一愣一愣的,他们想的打北疆,永远是从军事方面出发。 谁能想到这些! 凌王妃不愧是农女,能从底层百姓的角度想到战争的事。 这里说王妃是农女,丝毫没有贬义,甚至是自豪,是称赞。 王爷但凡娶一个五谷不分的贵女,能想到这些事吗? 能写出那封感人泪下的哭穷信吗?能给幽州带来这么多物资吗? 见大家听的不说话,沈冬素忙道: “这只是我的拙见,这种计谋成本底,不管能有多大用,总归咱们损失不了什么。” 庞先生忙道:“不不,王妃这些计谋,可谓是字字珠玑,老夫是听的入了神,才没有回应。” “王妃若还有别的计划,只管畅所欲言。” 凌墨萧则是眉眼含笑地看着她,每次听到她被夸奖,凌墨萧都是这个表情。 一脸的骄傲。 见庞先生是真心觉得有用,那沈冬素又提了几点: “虽然说鞑子的女子地位低,但贵族的女子总归是有一些话语权的。” “若异族能成功跟北疆通商,我觉得还能做一些女子的生意,像那胭脂水粉,女子都极爱。” “跟她们做生意,更容易安插探子和打探消息。” 庞先生再次点头,以前幽州城是没有实力想别的,连吃饱穿暖都成问题,他们能做的就是守城而已。 而现在,从凌王妃一来,这些生存问题解决了,是时候开启长期计划,对付北疆了。 再则就是,幽州城光靠外部支援物资,也是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还是得自己能挣钱才行,关于这一点,沈冬素已经想到几个生意。 最重要的一门生意,就是海上的。去看海港的小队已经平安回来,并且姜家也海运到了幽州海上。 虽然海港还没建成,运送货物费了一些功夫,但到底是能送货了。 幽州海域近海处,跟野草一样长满了海带,当地称为海白菜,主要用途是喂猪。 小队带回了不少,建议在沿海建个养猪坊,专供军中食用。 待沈冬素将海带和猪肉一炖,再凉拌一个海带丝,全营吃了一顿之后,谁再提拿海带喂猪,就胖揍谁! 拿这么好吃的东西喂猪,你是让老子跟猪抢食吗? 待冬素将海带晒干,再教厨子泡发煮食,大家发现,海带自带海盐。 薄薄一张一泡,就能煮一大锅,添点荤油,那是易菜易粮! “这传到中原内地,难道不比咸菜强?吃不起盐的人家,能拿醋布当盐,这不醋布强!” 幽州军的厨子后悔死了,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这样好的咸菜就在家门口,他们竟然吃了几个月的醋布! 光是当菜,可能一时还没法让内地人接受。凌王妃这个名医亲自背书,直言海带吃了对什么有多少好处! 普通人吃了能预防大脖子病,女子吃了能美容养颜,老人吃了能滋补…… 先经太医们一宣传,再经姜家门下的酒楼推出,海带做的色香味美的新菜色,开始高价攻陷勋贵和士族。 等量大起来,再用亲民的低价格售卖给百姓。 除了海带,还有一样海草,就是石花菜。 这个做菜的价值有限,但有了此物,能搓出胶制,那能做的食物就多了。 北方奶源丰富,有了石花菜,就能做奶糖。卖给长安勋贵,就是一款高价的贵族零食。 有了食品用胶,还能做牙膏等日常用品。 这年头贵族用的东西,都极贵,刷牙用的青盐还好,自制的牙粉,则是什么名贵材料都加。 她若做一款加了珍珠粉的牙膏,卖的比黄金还贵,也会有贵族买单。 同时这还能加到香膏而脂里面去,漠北山林中长有野参,用野参和胶脂为原材料做面膏,绝对会让那些贵女趋之若鹜。 这才两样东西,她就想到这么多生意,更别说普通的晒干鱼干虾了。 现在的幽州是实打实的北大荒,只要给她时间,她一定要将这里变成另一个鱼米之乡! 她把自己的计划跟凌王一说,得到的依旧是全力支持。 为了让她安心,凌墨萧告诉她,去海边的那条路,少有人烟,鞑子也不重视。 鞑子惧水,从不近海,只把目光放到幽州城上。 故而派人去海边,不会有事。 他会先在海边建军事基地,等建好之后,冬素就能带人放心大胆地建工坊了。 工坊没落成之前,只有海带的生意可以做起来,当然还有紫菜。 比起海带能喂猪,紫菜据说猪都不吃。黏黏乎乎的,怎么看都不像能吃的东西。 神农尝百草,也没尝海里的草啊! 第227章 送王妃离城 更何况这年头的非沿海地区的百姓,对海里的东西总是有惧意。海里的草也好,虫也好,跟地上的差距太大。 冬素教他们做紫菜饼,直接筐起来晒在海边的石头上,晒干收起来,泡发就能煮成汤。 为防发现幽州做起生意,终止朝廷的驰援,甚至给她扣上一个欺君的帽子。 她和凌墨萧商量,在生意没做大做强,自己的实力无法跟抗衡之前,这门生意给姜家做。 幽州士兵沿海晒海带和紫菜,姜家船直接从海上收,再拉到江南上岸售卖。 不过这得到明年了,因为今年囤的只够幽州城过冬吃。 七月一过,幽州直接从秋渡到冬,八月的风已经是寒意极深,据说漠北有些地方八月就下雪。 沈冬素压根没时间去想生意了,得囤足幽州全城过冬的物资,最重要的三样,柴火、棉衣和粮食。 对普通百姓来说,柴米油盐酱醋茶,柴排第一。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冻死的人比饿死的人还多! 所以对于冬天极长的幽州百姓来说,囤柴是第一重要之事。 上了年纪的人已经养成习惯,走到哪,一根草,一根树枝,都会随手捡起来拿回家当柴。 有人烟的地方,走在乡村路上,极难看到茂盛的野树枝。农家灶台边长期都有一个闷炭缸。 这一点好像全国都一样,沈家村家家都有,幽州这边也是。 幽州百姓少,但光是军中用柴就要囤很多。凌墨萧说,去年他来的时候,冒着被鞑子发现的风险,派出小队去山林砍柴。 但今年,柴的问题,彻底消失了! 因为我们有了挖之不绝的焦炭,也就有了用不完的蜂窝煤。 而做煤炉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照陆云舟的话来说,现在他擀铁皮比擀面皮还轻松! 百姓用的小煤炉一次烧三块,军中用的大煤炉一次烧九块、十二块,还有配套的锅、茶壶。 小煤炉旁边还带一个保温盒,晚上把粥放进去,早上还是温的。 煤球极便宜,普通百姓就算没钱买也没事,能拿工分换。 只要帮军中背焦炭,或是听从调度去修路、搓麻绳、做竹箭等等简单的活计都能换到工分。 一工分就能换一块煤球,有家人的,一家合作,半个月就能囤够三个月要用的煤。 除了能换煤,还能换粮食和棉衣。 幽州不缺柴,最缺的就是棉衣,这年头棉花还没广泛种植,你能相信底层百姓御寒的衣裳,最多是草吗? 就是孤舟蓑笠翁的蓑衣,用蓑草或棕叶编的,出门就靠它来抵御风雪。 再有块羊皮或是狗皮大衣,就算强的。纯棉衣,在光州都极少有百姓穿得起,更别说是幽州了。 幸好长安送来的物资中,就有棉花;光州送来的第二批物资中,有沈爷爷攒了大半年的鸭绒。 然后就是甲四带队去各个山头猎狼,即为百姓提前平狼患,也为获得野狼皮。 但这些连军用都不够,御寒衣裳大头来源,还是姜家送来的成品棉衣。 还有与跟山林中异族交易的皮料子。 反正沈冬素带领整个凌王府的亲卫和下人,忙到九月,终于把全军将士御寒的衣裳做了出来。 本来应该户部送衣裳来的,但户部非说去年送过了,可将士们的衣裳明明都是又薄又旧的啊! 你想跟朝廷讲道理,消息一来一去就得几个月,等你吵架吵赢了户部,棉衣送来,也要明年夏天了。 这个冬天大家早就冻死了! 所以庞先生负责跟朝廷吵架,为明年的棉衣做准备,而今年就靠哭穷哭来的物资。 还有跟异族交易皮草,和甲四到处打狼,来做冬衣度过这个寒冬。 但让她为难的是,做衣裳的速度,怎么也比不了,投奔幽州城百姓的人数!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沈冬素想自谦一下,可事实就是,她这个农女王妃在百姓心中是很有份量的。 以前到了冬天,幽州城的百姓只想南逃。 而今年快到冬天了,幽州城附近的百姓却都往城里跑。 现在不是随便能进城了,但先做工分。 没事,我们做! 一家老少齐上阵,青壮挑焦炭,老人孩子搓麻绳、做竹箭、硝皮子、筛沙子…… 有的是活可干,也就有的是工分可赚,同样,有的是够资格进城百姓。 而这些百姓怎么过冬,都得沈冬素来负责啊! 她愁啊!她焦虑啊!年纪轻轻,还是神医,竟然开始掉头发了。 真想仰天大叫,我就是个打工的啊!为什么要承担这么重的压力? 可看到自家老板,呜呜,太信任自己了。并且,他压力更大。 再看看那些百姓,呜呜呜,太可怜了。 九月天了,竟然都还穿草鞋,孩子都光着腿。 你没来也就算了,你来都来了,不干活难道真像陆云舟说的,天天想饭吃啊! 棉衣怎么办?沈冬素从睁开眼睛想到睡梦中,依旧在想办法。 至于粮食,凌墨萧算了一下,囤粮只够吃三个月。 庆幸的是,马上就要秋收了,幽州百姓虽少,但好歹也能收一点粮税。 粮食不够,副食来凑,打猎、捕鱼、晒海带,都给我行动起来! 沈冬素焦急的不得了,她没来幽州,看不到也就算了。 但她既然来了,冻死饿死一个百姓,她都觉得自己有一份责任。 并且是她想办法,把百姓吸引来幽州的,结果人家人来了,你却让人家冻死在这个寒冬。 以后谁还信你? 庞先生一直劝,今年有吃不完的盐,将士们已经很满意了,王妃不必如此担忧! 她岂能不担忧! 长冬一来,缺衣少粮还是事小,最重要的就是,每年秋冬,鞑子必将掳夺边镇百姓。 凌墨萧最近每天回家的时候,沈冬素都睡了,甚至有好多天都没回来。 庆幸的是,在鞑子大规模攻城之前,第一支进入北疆腹地行商的异族人,带回了一批战马。 同时也带回了一个重要消息,就是鞑子扎营之地。 凌墨萧决定挺而走险,先去攻一波鞑子的扎营之地,不管敌人伤亡如何,打乱他们的阵脚,让他们无法大规模攻打幽州城。 凌墨萧跟将士们说的振振有词,我们不能一直守城,今年幽州的将士,都吃到了肉和盐,养好了力气,是时候该反击了! 将士们同样大受鼓舞,决定跟着王爷出城偷袭敌人。 只有庞先生看的很清楚,凌王一改往常的作战风格,是因为王妃。 以前凌王视幽州城为根据地,为屏障。那么现在,幽州城就是他的家。 他要拿命来守护的地方! 因为,他的妻子在城中啊! 有了之前鞑子要掳夺王妃一事,连王妃自己早就把这事抛之脑后,只有凌墨萧还记得清清的。 甚至午夜梦回间,还会做恶梦,梦到冬素被鞑子掳走了。 所以,他绝不能让鞑子染指幽州!绝不能让冬素在危险之中。 他要率先反击! 但凌墨萧没办法保证,他不在城中之时,幽州城是安全的。 毕竟这边关的关卡跟筛子一样,鞑子很容易混进来。 当天夜里,他回府的时候,冬素已经睡着了。 只是睡的很不安稳,皱着眉,好像梦中城里的政务都缠着她一样。 凌墨萧心疼地她的头发,想想她刚来的时候,他想着等她休息好了,养好精神,再说洞房的事。 结果一拖竟然拖到现在,因为不仅是沈冬素,包括他自己,都忙的没有片刻清闲。 他担心冬素在北上的路上会瘦,也确实瘦了一点。可她自来到幽州城,是一两肉没长,还更瘦了! 小丫头自跟了他,是一天也没闲过。 这么好的姑娘,怎么能让她处于危险之中呢? 正在这时,冬素迷迷糊糊地醒了,习惯地掀开被子,声音软软糯糯,像含了一块烤软的麦芽糖: “王爷冷吗?快进来暖暖。” 这句话不论听多少次,凌墨萧的心还是会软成一滩春水。 到嘴边的话,他却没敢说出来。 以小丫头的性子,知道他要出城攻敌,却让她躲起来,她肯定是不干的。 别看她有时候看起来胆小,实则胆子极大,还不畏死。他灵光一现道:“明天你和大哥还有莫公子,一起出趟城。” 冬素睡意渐消,爬起来问道:“为什么呀?” “去看看海港的进度,雪一下就无法施工,不是说姜家的别一批物资快到了吗?” 冬素大喜,她早就想去看海港了,只是城中事多,又所给凌墨萧添麻烦,才一直没提。 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这种事为什么半夜三晚说啊? 并且他这表情,好像还有别的心事。 “王爷您呢?不一起去吗?” 凌墨萧表情丝毫未变,轻笑道:“有几道关卡布防明日我亲自去看一看,下次再陪你去。” 她努力想从他的表情看出点什么,结果发现,若她的脸像一平静的清溪,一眼就能看到底。 而他的神情就像千年的寒潭,休想从上面看到一丝潭中的模样。 她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握住他的手,轻声问:“有危险吗?” 凌墨萧她的手指,笑着摇头:“跟平常的巡防一样,放心,我会在城中等你回来。” 翌日天没亮,月见就开始准备王妃出行之事。 沈林钟和莫修谨同样早早起来,沈林钟在府上制盐,并不知外面的情况。 但莫修谨常跟庞先生见面,明显感觉到王妃出行之事的不简单。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细心地提醒月见,有哪些东西忘了带。 沈冬素起来的时候,凌墨萧已经去军营了,跟之前的每一天一样。 但她强烈的第六感告诉她,今天是不同的。 可她有什么办法呢?她强行要留在城中,只会让凌墨萧分心。 她深知,在这边关之城,她能做的最要紧的事,就是保护好自己。 就在即将离府的时候,一封信匆匆送来。 正是江南大鱼哥的信,同时送来的有好几封,其中有一封是给陆云舟的。 莫修谨本来收进怀中,又取出来让人送去给陆云舟。 万一那个傻探子今天死在城里,就看不到这封信了。 沈冬素打开一看,是大鱼哥的亲笔字,比她字更丑,一个杏核那么大。 当看到沈冬月被肖氏打的流了产,而肖氏跳河自尽的时候。 她只觉唏嘘不已,即为沈冬月可怜,又觉得那肖氏疯颠的可悲。 冯文生并不是死刑,她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地等冯文生服刑期满吗? 她为什么死缠着沈冬月不放?害了她的孩子,自己也丢了性命。 也不知沈冬月的身体怎么样?扬州有太医,大鱼应该会请太医给她看看吧? 本来沈冬素心中就极不安,又收到这样一个坏消息,那种不安感更强烈。 她几次犹豫,要不要任性一回,非要留在城里? 结果庞先生亲自来送她,还给了一支千人的军队护送。 骑在小红马上,她数次回头,直到出了幽州城,看着高大巍峨的城楼,她也没看到凌墨萧的身影。 忙的没时间来送她吗? 还是,不敢来送她? 是的,凌墨萧不敢送,怕一送,自己的不舍会泄露真相。 怕小丫头吵着不愿意走,而他一时不忍,就真的不让她走了。 直到沈冬素的马车走了很远很远,城楼上躲起来的那个穿着银白铠甲的人影,才走了出来。 庞先生轻叹一声:“王爷应该送送王妃的。” 凌墨萧目光幽远,好像能隔着那厚厚的马车壁,看到里面坐的人儿一样。 声音也极尽温柔:“她会哭的,本王最不想看到她哭。” 庞先生摇摇羽扇,很想说,可是即便你不送,王妃依旧会哭啊! 庞先生甚至认为根本没必要瞒着王妃,她那么聪慧,怎么会猜不出来呢? 马车里的沈冬素确实在哭,她握着那封信,眼泪一滴滴落到纸上,把大鱼哥那杏核一样大的丑字,晕染的像杏子一样大。 月见想问问她,是为信上的事哭?还是因为不舍王爷? 她想想又没问出口,只默默地递上一块帕子,道了句: “别哭。” 停顿了一下又道了句:“吹了风眼睛会痛的。” 沈冬素抬眸看着她:“月见,你安慰人的方式,好像一个直男哎!” 第228章 抢东宫贺礼 不过沈冬素很快就调整好情绪,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 不管凌墨萧因为什么理由,把自己支出城。 都说明幽州城有危险,他有危险。自己太弱,帮不上忙,只能做到不拖后腿。 既然给她找的理由是去看海港,那咱就老老实实看海港。 出了城沈冬素就要求自己骑马,她得一路看看从幽州到海边的地势。 想想前世这一片繁华到寸土寸金,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是荒无人烟。 真让人有种海枯石烂,斗转星移的时空错位感。 月见给她系上围巾,把脸护的跟莫修谨一样,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 一行人中只有沈林钟还什么都不知道,对于去看海港他挺高兴的。 因为妹妹早些时候说过,有办法晒海盐,比制青盐的出盐率还要高。 他既然是制盐的官,自然要将这份工作做好,多为凌王制盐,让幽州城再也不缺盐! 沈林钟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他没读过多少书,对读书上面也没有天赋,难一点的文字一读就打瞌睡。 他习武晚,跟甲四等人比,估计再练十年也追不上,上战场也带不了兵。 可他又是凌王妃的妹妹,去当小兵不像样,领兵又没本事,只能做一些庶务方面的工作。 制盐就很好,即能在后方照顾妹妹,又能为凌王出一份力。 并且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差事,莫修谨特地给他挑了几本关于制盐的古书,他竟然看的不打瞌睡! 加上跟父亲学过木匠活,他还会改良制盐的工具,大大提高效率。 每次看到毒盐变成青盐,他都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 所以他太期待去海边看看,试着将那海水变成盐。 虽然他心急,但他对冬素向来心细,很快就发现妹妹情绪不对,眼睛红红的。 他忙悄悄去问月见,因为这一次甲四没来,是月见负责管理亲卫队。 “王妃怎么了?” 月见摇摇头:“接到江南的来信,就哭了。” 沈林钟吓一跳,先去问莫修谨:“小盼,大鱼出了什么事?” 莫修谨摇头:“大鱼很好,扬州医院已经建成,才得了扬州知府的表彰。” 沈林钟正想去问冬素,被莫修谨拉住:“王妃没事。” 沈林钟急道:“都哭红眼睛了。” 莫修谨的眼神中流露出哀伤之情:“只是和王爷分别几日,心有不舍而已。” 这下沈林钟不好意思多问了,妹妹和妹夫感情好,他再多问万一冬素害羞怎么办? 只留心着,等到了地方先烧水给冬素洗脸,又去取帷帽给月见为冬素戴上,越近海风沙越大,别迷了眼睛。 马背上,冬素数次回头看向幽州城的方向,如果自己现在调转马头冲回去,凌墨萧会怎么样? 他不是一直说,她想做什么都可以吗? 那她想陪着他,想留在幽州城,不想当累赘!行吗? 理智让她没有这么做,她不是任性胡来的小女人。 不能带着大哥和小盼哥涉险! 到最近的海边也有四、五百里路,故而要在中途歇一夜。正因如此,才派了这么多护卫护送。 这一天沈冬素的脑子都是懵懵的,她一直在想幽州城的事,在猜测幽州城会发生什么? 中午休整的时候,她为了不让其他人担心,勉强吃了半块饼,把半块藏在袖中。 等晚上到了扎营地,点好篝火,月见去整理营帐,沈林钟带人煮晚饭。 她则去亲自给小红马刷洗干净,喂些草料。 这是凌墨萧教她的,要跟自己的坐骑培养感情。 留心观察了一天的莫修谨也在刷马,直到这时他才隐隐觉得自己猜错了,冬素情绪低落,也许不光是因为和王爷分别的原因。 可他又不知如何问,男女之间的事,真的是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人都无法感同身受地理解。 只能默默地陪她一起刷马,喂草料。冬素前世就有的习惯,生气或是怕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时候。 就会干活转移注意力,这个时候最好就应该在试验室,做一些精细又耗时的试验。 可惜条件不允许,只能刷马了。 刷完自己的,她还把大哥和月见的也给刷了。 见她大有就这样一直刷下去的冲动,莫修谨才拦住她:“手会冻僵的,先回去烤烤火。” 白天和夜晚的温差极大,他不说自己还没感觉到,这会立即就觉得冷风直往脖子里灌,后脑勺被风吹的隐隐作痛。 她也确实想和莫修谨聊一聊,便放下刷工具,跟他去了火堆边。 两人才坐好,她无言地把手一伸,做出把脉的手势。 莫修谨轻叹一声,小声道:“我没事。” 但还是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冬素仔细地给他把了脉,他的疯病确实没有要发作的症状。 看来她配的药很有用,应该说莫修谨已经会管控自己的情绪,除非受到大刺激,否则不会轻易犯病。 但是他最近瘦了很多,都快营养不良了,沈冬素轻叹一声道: “不管怎么样,饭还是要按时吃的。表哥你得好好吃饭啊!” 莫修谨失笑,指指她的袖子:“神医这么说病人的时候,自己是不是应该做到?” 沈冬素将那半块饼取出来,拿树枝叉着放火上烤,刷马是个体力活,她刷饿了。 莫修谨斟酌了下问:“你和王爷,没事吧?” 沈冬素摇头:“没事啊!” 但很快,一股倾诉的欲望袭来,她太想和别人好好聊聊了,莫修谨最合适。 她一边转着手中的饼,一边问:“小盼哥,我问你。” “如果阿沅姐在你身边,你们即将遇到危险的事,你不得不留下来应对,你会让阿沅姐留下来吗?” 火光下,莫修谨的眼神极为温柔,好像只是想到阿沅姐,就让他受到莫大的安慰一样。 “我会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沈冬素哼笑一声,男人都是这样吗? “可你有没有想过,阿沅姐想留下来,想陪你一起面对。” 莫修谨摇头:“不管她怎么样,我都不会让她涉险!” 沈冬素一噎,想想又问道: “那如果是阿沅姐遇到事,必须留下来,她要送你到安全的地方,你要怎么办?” 莫修谨眉一挑:“自然不能如此!不管是什么事,我都要和她一起面对!” 沈冬素怨气值爆表,发狠一样撒咬着饼,吃完才道:“你们男人可真双标!” “凭什么你们就能选择一起面对,却让我们女子苟且偷生?你们有什么资格替我们做主?” “是走还是留,得我自己做决定!” “而不是你们高高在上,摆出一幅‘我是为你好’的表情,私自做决定!” 莫修谨一言不发,他现在才算明白冬素这一路在气什么了。 不过还是不得不替王爷分辨一句:“你在城中,他会分心。” 沈冬素瞪着他:“那现在呢?他就不分心了?” 她自己都没察觉,眼泪又流出来了。 真不是哭!她前世是这体质,原主也是这体质,一生气就流泪。 导致吵架从来吵不赢。 她一边嚼着烤糊的饼子,一边用手背擦眼泪。 哪里还有一点凌王妃的模样!莫修谨仿佛又回到幼年时,还是小姑冬素表妹,也是这样一边哭一边吃东西。 突然,她的声音透着委屈和不甘: “小盼哥,若是阿沅姐表示要和你同生共死,非要留下来和你一起面对,你会让她留下来吗?” 莫修谨认真思考良久,再一次摇头:“我宁愿她活着恨我,也不愿意她陪我这个疯子一起死!” “阿沅应该得到幸福的,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姑娘。” 沈冬素急道:“可若阿沅姐宁可什么都不要,就要你呢?难道她的想法不重要吗?” 莫修谨再一次沉默了,但他很快就想到不对劲的地方: “我和阿沅天各一方,无法传达心意。” “你和王爷日夜相伴,为何不好好沟通?” 这下换沈冬素沉默了,她能说是因为太忙吗? 她很清楚,不是这个理由。以前她觉得那份契约夫妻的合同,是她的保障。 但现在,那份合同好像成了一道屏障,两人之间像隔了层纱,虽然近在咫尺,可心却无法贴近。 她很想主动一点,可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她以为自上一次凌墨萧表白之后,两人分别一年多再相见,感情会像干柴烈火。 没想到来到幽州之后,思念的情绪在看到对方之后,火焰竟然渐渐熄灭了。 凌墨萧对她比之前更加彬彬有礼,比她还在乎那份合同。 他现在是怎么想的呢?她一点也猜不到。 所以她不能强硬地表示,自己要留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和他一起面对…… 好难啊!谈恋爱,比学医还难!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一声哨声,正在热闹搭营地的亲卫队,瞬间警戒起来。 莫修谨三两下熄了篝火,护着沈冬素到马厩。月见飞奔过来,对莫修谨和赶来的沈林钟道: “保护王妃隐蔽!” 沈冬素忙问:“怎么回事?是鞑子吗?” 月见摇头:“还不知道是什么人,撤退来不及,先隐蔽埋伏。” 这样的深夜在荒野撤退更危险,很容易遇到鞑子小队,或是猛兽。 莫修谨和沈林钟一左一右护着她,与一支小队牵马撤到远处的树林里。 这个位置近可攻撤可逃,只是月见要带队伏击,这让沈冬素担忧不已。 同时她发现,甲四没来,也就是说幽州更需要甲四,凌墨萧面临的情况,比她想像的还要凶险。 太弱了!还是太弱了! 光靠哭穷挣粮食,挣棉衣,做蜂窝煤,做生意,做基建…… 这些对幽州的发展确实至关重要,可是太慢了啊! 敌人一来,她做的这些努力,立即就化为乌有,一点用都没有。 她想的是慢慢苟发展,可敌人不给你这个条件啊! 还是先武装军队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们有了厉害的武器,还会惧怕鞑子吗? 来之前,她想的是海盐,但此刻,她想的是武器! 他们在树林里躲了很久,打杀声一直没传来,就在沈林钟决定去看一下情况的时候。 哨声再次传来,这是警戒解除的声音。 亲卫们大喜:“我们赢了。” 正要出去,却被莫修谨拦下:“不可不防!若是敌人抓住我们的人,诱王妃出去怎么办?” 几人又警戒起来,这时月见亲自来了:“王妃,不是敌人。” 不是敌人,但月见还是把这支队伍全员绑了起来。 队伍人挺多,比他们这支队伍的人还要多!不过只有少量的士兵,其他人都是奴隶打扮。 那领头的好像是个太监,一直在叫嚣:“咱家可是东宫的人,你们敢绑咱家,太子殿下会砍了你们的头!” 寒风中,他的声音被吹得又尖又细,听得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下沈冬素知道为什么不是敌人,月见还绑人了。 就这张嘴,没把他舌头割了都是仁慈! 见王妃过来,亲卫队忙拿破布把那死太监的嘴堵上,生怕他又说出什么狂言,惊扰到王妃。 这个太监一下子就认出了沈冬素,这才知道自己踢到那块铁板,但想到自己现在代表的可是太子。 他的脖子还是伸得直直的,一直盯着沈冬素,呜呜叫嚣着什么。 沈冬素问月见:“这是,新探子?” 东宫也太没水准了!派个这样的探子来打探幽州的情况吗? 月见摇头,接着竟然一脸欢喜,引着沈冬素往前去看,只见几十车物资,绑的严严实实。 月见用刀挑开麻绳,掀起油布,里面的东西露出来,有成箱子的金银珠宝,但更多的,竟然是皮草料子还有棉花! 怪不得一向清冷的月见会笑的这么开心,沈冬素自己都笑得合不拢嘴,这真是缺什么来什么。 没离开幽州城之前,她可是天天为过冬的暖衣犯愁的!愁得都开始掉头发了。 没想到老天爷给她送这么一大批物资过来!老天爷果然是有灵的! 月见喜道:“几十车大半都是皮草和棉花,还有那些金银,给全幽州每人置办一身棉衣都够了!” 沈冬素双手合十,对着天空道:“多谢老天帮忙,送信女这么多礼物!” 那死太监闻言,挣扎得更狠了。 什么老天爷帮忙? 这是东宫的东西啊!这是给太子殿下的礼物! 第229章 太子的物资来幽州,抢! 沈冬素玩着一把,对那死太监道:“你好好说话,本王妃给你松绑。” 那太监先是一脸倨傲,咱家可是东宫大管事,会怕你一个农女出身的王妃! 呃,东宫的太监不怕凌王妃,主要是因为太子在东宫总是贬低沈冬素,导致太监宫女听多了,也以为凌王妃不中大用。 所谓信息茧房就是这么来的,但这个死太监好歹是从东宫来到漠北的,这一路听多了见多了。 也知道凌王妃并不像太子所说的那般无用,再听说王妃那一路又是杀狼又是杀鳄鱼,还杀鞑子。 现在自己被绑,对方有一支军队,王妃手里的看着玩得挺熟练,一个不慎,丢了命他也没地方叫屈。 但凡当了太监,那眼力劲都不差,这个死太监也是,很快就想明白了,一脸谄媚地笑,猛点头,表示自己绝对好好说话。 沈冬素拿挑出他口中塞的破布,挑时见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冷汗沿着两鬓流下。 便知道这人看似胆大,实则胆小如鼠,不堪大用。 “现在,本王妃问一句你答一句,这些物资是从哪来的?” 死太监忙道:“这是山东各府送给太子殿下的生辰礼!” 他特地咬重太子殿下四个字,希望凌王妃能有所顾忌,别抢走。 沈冬素却是眉一挑,她可是听说了,今年山东有旱灾,朝廷可是给了不少银子赈灾的。 户部就是以此为理由,赈灾粮给了山东,所以给幽州的军粮才成了陈米。 看来这灾情只是普通百姓有灾,士族和官员一样富得流油,还能有这么多礼物送给太子! 不过,山东送的礼,怎么会到幽州来了? “即是山东各府送给东宫的礼物,为何你们会到幽州?” 那太监一听这话,以为逃走有戏,忙叫苦道: “还不是那些民生事,竟然埋伏在路上想抢殿下的东西。” “咱家根本没法往南边走,只好绕道而行。” 沈冬素又问:“即是绕道,你们为何要往海边去?” 死太监可不敢说是因为要避开幽州,说实话,他怎么也没想过凌王和凌王妃会抢太子的东西。 他是怕幽州的那些野蛮士兵会抢!听说幽州断粮断军饷,边军又凶猛得很,万一遇到抢了一些,他找谁说理去! 他太清楚自己的地位,在太子心中,他就是个押货的,东西平安带回去他能有点奖赏。 但凡丢了一星半点,命都不保!所以为了稳妥回长安,他才费尽心思找了这么一条安全路线。 没想到安全路线也不安全,怎么会在半夜三更碰到凌王妃呢? “这个,因为带的货物太多,陆上难行,咱家才想走海上。” 一听走海上,沈冬素诧异道:“东宫有海船来幽州?” 死太监依旧没听出凌王妃问话的重点,还略带骄傲地道:“是卢家留的海船,会来三艘呢!” 沈冬素大喜过望,对月见道: “听到了吧!派人去准备着,老天爷不光给咱们这些过冬物资,还给咱们三艘海船呢!” 这下那死太监的出不对劲,忙道:“王妃此言何意?这可是东宫的东西啊!” 沈冬素指着那些物资问:“东宫的东西?写东宫名了?你叫一声看它们答不答应?” 死太监:…… 没人说过,凌王妃这么不讲理啊! 月见刀一抽:“王妃,这些人杀了灭口吧!” 沈冬素犹豫了一下,这一犹豫,把他们给吓的够呛,除了东宫的护卫和死太监,那些奴隶们都跪地求饶。 说自己是山东人,是被家主送给太子的,求凌王妃饶命。 沈冬素点头:“如此本王妃就饶你们一命,幽州正是用人之际,你们就去幽州城吧!” 头一扬:“把东宫的人都杀了!” 这下那死太监才彻底慌了,凌王妃不光要越货,还要杀人啊! 忙磕头求饶,见他磕头,那些护卫也急忙磕头,表示愿意去幽州城,只求凌王妃饶其一命。 沈冬素为难地对那死太监道:“别人本王妃能放心他们去幽州,至于你,本王妃实在不放心啊!” 那死太监忙道:“只要王妃不杀老奴,老奴愿意做牛做马报答王妃!” 沈冬素:……我信你个鬼!太监的嘴,骗人的鬼! 不过她确实不想杀这死太监,关于东宫和山东的事,她还想慢慢从这人口中逼问出来。 她再次拿玩着,问这死太监:“那本王妃再问你一次,这批物资是从哪来的?” 其他人不懂凌王妃这是什么意思?明明刚才都说了,这是山东各府送给太子的礼物啊! 但极擅长察言观色,以及知道自己答不好就会死的太监却懂了,咬牙道: “这是老天爷听到王妃的祈求,天降的!” 此言一出,月见等人都被逗笑了,这个太监还挺有趣的,果然生死关头,人的反应速度就是快! 沈冬素再问:“那你们这些人,又是为何来幽州啊?” 太监冷汗直流,再一次咬牙道:“咱家听说凌王妃受民如子,特来幽州投奔的。” 说完竟然嚎啕大哭起来。 丢了这些东西,回东宫也是死。 忤逆了凌王妃,今夜也是个死。 他只能这般违心地,力求保命了。 他哭得越可怜,沈冬素越想笑: “说得好!本王妃向来仁慈,既然尔等带着这么多礼物来幽州投奔,本王妃自然不会亏待你们。” “莫先生,立即写一份折子上呈朝廷,东宫管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太监:“呜呜呜,咱家叫吴有仁。” “嗯,名字不错。东宫管事吴有仁,知晓幽州边军穷苦,听闻过冬物资不足。” “特地送呈一批物资前来投奔……” 莫修谨忍笑道: “即是东宫管事,想必此事定是太子首肯的,早就闻太子素来体恤边军,自然愿意将自己的生辰贺礼赠给幽州军。” 沈冬素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本王妃和王爷在长安时,就多次受到太子殿下的关照。” “这来到幽州,太子依旧有长兄风范,体恤王爷,体恤幽州军。太子善举,幽州全军感激不已……” 吴有仁:……太子会气爆炸的。 你们抢了他的东西,抢了他的人,还想把大帽子扣上,让太子有苦说不出。 咱家这一路,听到凌王妃的各种传闻,怎么就没听到凌王妃这般卑鄙狡诈的呢? 因为幽州城的情况不明,这批物资自然不能送回幽州,所以一路带着去海边基地。 路上吴有仁和东宫护卫接着绑起来,只有奴隶们松了绑,负责押运货物。 月见派了一支小队先往基地赶去,一是通报此事,二是等着卢家海船过来。 沈冬素特地交代了,是连船带人带货都抢了,水手和船员可不能杀,幽州这边没有会驾驶海船的人。 老天爷送了这么一份大礼,一扫沈冬素之前沮丧的心情,甚至庆幸有此行,否则基地的人肯定不敢抢东宫的东西。 等他们通知到幽州,再派人去抢,吴有仁早就坐船走了。 损失这么一批货物还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吴有仁肯定发现了基地,再一路听闻幽州的情况。 长安那么知道后,她的哭穷信就成了欺君,而太子为了防止幽州势大力强,自然要百般阻止幽州发展。 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目地,她都不可能放任吴有仁这批人走。 同时心中感慨,果然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她为棉衣苦恼了这么多天,竟然就这般突然地,以这样一个方式解决了。 看来有时候遇到难事,不用焦急,办法总比困难多,总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咱长这么大,抢东西还是第一回干,一干就干票大的,直接抢了大夏储君头到! 沈冬素自己都要夸自己,够勇! 不过转念一想,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大了?以前明明是一切求稳啊! 之前还笑凌墨萧人设变了,刚见时冷的像冰山,现在则是冰山全融,变成温暖的湖泊。 她以前是遇事从心加草句(俗称又怂又苟),什么时候胆子变肥的? 是了,是被凌墨萧给养肥的,因为不管自己做什么,他都是全力支持,从不过问,从不深究。 并且做足她失败,他兜底的准备。 虽然她至今没失败过什么,不过这份安全感真的很重要。 想想在幽州情况不明的凌墨萧,再看看收了这么多礼物,在长安舒舒服服过生辰的太子。 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抢他东西有啥错,他最好长个记忆,他的东西绕着幽州城走。 否则,来一个我抢一个,来两个我抢一双! 亲卫队见凌王妃这般豪爽地抢了太子的东西,甚至没有丝毫犹豫,没有想过派人回幽州城,跟凌王或是庞先生商量一下。 直接抢东西、绑人、收服一条龙,甲四不在,其他人感慨起来,一离开王爷,王妃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到底是谁说我们王妃娇弱来着?让那人来瞧瞧,王妃哪里娇弱了? 全场只有沈林钟担心不已,妹妹就这样抢了太子的东西,太子肯定会报复的! 他把这一点告诉莫修谨,结果莫修谨嗤之以鼻: “你以为不抢太子的东西,太子就会放过凌王和王妃吗?” 他拍拍沈林钟的肩膀:“你要早点认清这个事实,皇家兄弟之间,可不像农家。” “你那二叔一家坏成那样,你们最多就是断亲,甚至断亲后他家快穷死了,你父亲还会给让他在作坊干活。” “皇家可不一样,只要踏上那条路,就是你死我活,不存在第二个结局。” “要么赢,要么死!” 沈林钟汗如雨下,他确实是到这一刻,才明白当了凌王妃,是福气与凶险并存的。 也是这一刻,才知道妹妹肩膀上的压力有多大。 他得更努力才行! 光当一个制盐官,对妹妹的帮助有限。 他真诚地问莫修谨:“我能做什么?什么都行,要我命都行!” 莫修谨听懂了,轻叹一声道:“我们的能力有限,你看,连守幽州城的资格都没有。” 不光是沈林钟,连莫修谨也常自问,他能做什么? 他这样一条烂命,死就死了。 沈林钟这才知道,他们此行并非去看海港,而是幽州城有难,王爷才将妹妹送出城。 与此同时,凌墨萧带一支骑兵,顺利找到异族所说的鞑子扎营点,并且偷袭成功。 重创鞑子大军,鞑子四散溃逃,凌墨萧带兵追击主力,势要将鞑子打的这个长冬都不敢染指幽州城。 这次出击之战打的极为顺利,等凌墨萧带兵回城的时候,全军都在庆贺。 以前他们都是守城,头一回主动出击,没想到赢得这么漂亮! 只有凌墨萧忧心忡忡,总觉得不太对劲。 那批带信的异族商人他已彻查,确实没有问题,并且他亲自出城,幽州城毫发无损,可见这不是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直到他跟庞先生复盘经过的时候,才发现具体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这支鞑子军队。 不管是武器还是作战方式,都不是鞑子的主力军,而是主力军驱使的小部队军队。 那么,领头的主力军去哪里了? 瞬间,凌墨萧想到一个可能,那就是主力军找到,比幽州城更重要的东西。 “王妃有危险!” 庞先生同时想到这一点,这时他才发现,凌王的手在颤抖,脸色雪白,仿佛噩梦重现。 庞先生忙安慰道:“王爷莫急,王妃此次出行是临时安排,鞑子不可能知道,也许是主力军未至,也许是……” 凌墨萧打断他的话,低声道:“庞先生守城,本王去接王妃。” 甲四正兴冲冲地进来汇报,这一战杀了多少敌人,一见王爷和庞先生脸色,笑意隐去,不安袭卷全身。 能让王爷脸色大变之事,只有王妃。 难道王妃出事了? 其实这一次,凌墨萧和庞先生猜错了,鞑子的主力军并非去追沈冬素。 就像庞先生说的,沈冬素临时出城,消息没走漏,鞑子压根不知道。 鞑子主将干啥去了呢? 去抢东西了。 至于抢啥,那就是无巧不成书,正好是去抢太子的这批物资。 第230章 遇到鞑子主力军伏击 此时,鞑子主将正带着主力军埋伏在去海边的路上,他有些烦躁地问身边的一个汉人: “真有价值万金的货物?若没有,老子定拧下你的头!” 他本来计划今晚去打幽州城的,临时接到消息,有一批货物会经过幽州去海边。 那汉人忙讨好地笑道:“将军放心,消息绝对真实!这批是山东各府送给东宫太子的贺礼,价值最少万金!” 那鞑子主将又不耐烦地道:“这是定金,杀了凌王妃就有另一半货物送来?” 那汉人连连点头:“没错!只要将军杀了凌王妃,您要的粮食要盐要茶,都行!” 鞑子主将想到上次派人去抓凌王妃失败之事,没好气地问: “你家主子到底为啥这么恨凌王妃?” 这汉人报以干笑,他也苦恼啊!皇后到底为啥这么恨凌王妃? 不惜把太子的贺礼给鞑子做定金,就为杀凌王妃。 太子还不知道这事,自从卢家倒台,太子的钱袋子瘪了,就靠各府贺礼充盈私库。 太子还在长安期待着今年的贺礼,特地派东宫的太监总管来押运,结果皇后反手将这个消息透漏给鞑子。 利用这批贺礼做交易。唉,太子不知道皇后干的这些事,还一直想救皇后出冷宫。 每年打点宫中都花了不少银钱,而皇后还在拖太子的后腿。 若太子知道此事,不知道会不会任由皇后老死在冷宫之中? 而他们这些隶属皇后的人,又会有什么下场呢? 他正胡思乱想之际,风中传来马嘶声,大地阵阵震动,旌旗在风中飘扬。 汉人探子大喜:“将军,来了!” 那鞑子将军同样大喜,其实他对杀凌王妃不甚在意,能杀他就直接杀凌王,杀一个女人有什么意思? 听说那凌王妃长得极美,杀了凌王抢回自己帐中暖床,不香吗? 但能抢到这批货物,他很是满意! 至于抢到之后要不要遵守约定,呵,难道他不遵守,皇后还能告他不讲信用吗? 皇后比他更担心事情会泄露!两人合作的事,可不止这一桩一件。 就在这时,有人发现不对劲,这支军队的旗子不是东宫,而是凌王地。 那汉人探子心中一惊,难道消息走漏,凌王知道鞑子主将在此埋伏,特地过来反包围? 那鞑子主将同样有此想法,怒视那汉人:“你主子又两头卖消息?想坑死老子?” 探子忙道:“将军息怒!看这阵势,来的军队人数并不多,也许是凌王刚巧路过……”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暴怒的鞑子一掌拍飞,同时准备撤退。 这地方他地势不熟,可不敢跟凌王硬碰硬。 正在这时,有人发现不对之处:“将军,来的不是凌王,队伍中有女人!” 那探子一边吐血一边仔细地看,随即狂喜:“将军,那是凌王妃!来的是凌王妃!” 这真是上天送上门的大礼啊! 他想破头都没想到办法诱凌王妃出城,同样也没想到办法混进凌王府当差。 所以才不得不找鞑子主将合作,没想到这合作还没达成呢,凌王妃自己就送上门了。 那鞑子主将眼睛一眯,他不敢跟凌王硬碰硬,还怕一个女人不成? 再说,这女人确实漂亮,杀了多可惜!上一回没抓住,这一回可不能让她跑了。 眼看着队伍就要走进鞑子的包围圈,突然,凌王妃手一抬,也不知说了什么,队伍停了下来。 鞑子主将想带兵冲过去偷袭,但看这支队伍人数还挺多,且沿海地域开阔,地势不熟,这样偷袭很容易让那美人跑掉。 反正只有一条路,他们想去海边就得往这走,不如静静地等着对方闯进包围圈中。 此时,他们不知道的是,沈冬素那极灵的第六感再次发挥作用。 昨夜遇到东宫这批人,月见警戒,而她一点感觉也没有。 但是此刻,那种危险即将到来,再往前走一步就会死的强烈感觉,袭卷全身。 前方的路口好像成了一个欲择人而噬的猛虎,只要进去,不管多少人都会被猛虎吐下。 她忙挥手示意队伍停下,月见丝毫没有犹豫,立即挥旗停止前进。 警戒地问道:“王妃,可有异处?” 沈冬素思考片刻,下马走到吴有仁身前,这次没拿吓他,而是直接抽出身边护卫的佩刀。 把刀横到他脖子下面,眸光冰冷地问道: “你走这条路回长安,还有谁知道?” 她不怀疑吴有仁的出现是故意引她的,因为她被凌墨萧临时送出城,真的是临时起意。 吴有仁早就到了山东,根本不可能布置这样的陷阱引她入瓮。 加上昨天她的第六感完全没有提醒,让她可以肯定,遇到吴有仁的队伍,完全是个巧合。 如果前方的‘猛虎’不是为了捕她,那只能是为了捕吴有仁。 毕竟吴有仁在山东,都有难民要打劫。这么大一批货物,任谁都会动心的。 也就太子会傻到以为自己的名气,哪怕是在边关,一听闻是东宫的东西,就没人敢抢,派一个胆小太监来押运。 边关都快人吃人了!皇帝的贺礼都有人敢抢,更何况你太子的! 此时沈冬素没怀疑前面埋伏的是鞑子,她以为是从山东得到信的绿林人士,或是难民。 吴有仁直接吓哭了,尖细着嗓子哭道: “奴才不知啊!安排海运,动用了不少关系,挺多人知道的。” 沈冬素把刀柄往上一抬,刀锋割破了脖子的油皮,感觉到冰凉和温热的血。 吴有仁直接呆愣住,好像魂飞了,然后一股骚臭味传来。 沈冬素捏着鼻子,无语道:“还真是东宫一脉相传啊!太子当众便溺,这养的奴才也一样!” “本王妃不杀你,只是你好好想想,若有人追你来幽州,准备打劫这批货物,你觉得会是谁?” 吴有仁这才回魂,结结巴巴地道:“只能是山东难民,他们抢过一回,被老奴击退了。” 沈冬素眯着眼睛:“只是击退?” 吴有仁硬着头皮道:“杀了一批,许是他们怀恨在心……” 他不敢说了,因为他发现亲卫队的人看他的眼神,想要将他千刀万剐一样。 知道他枉杀难民,沈冬素已经决定不留他性命,不过杀他不是现在,而是当着难民的面杀! 月见决定故技重施,果断道:“王妃,属下扮成您的模样,去前方开路。” 沈冬素制止,这次的情况跟上一次不同,她能感觉到,前方的敌人更强,让月见去冒险,她会死的。 她的脑海中甚至凭空出现月见死去的画面,满身是血地睁着眼睛,看着她的方向,她被大哥保护送逃走…… 不! 她当机立断:“撤!回幽州城!” “派人去幽州城送信,有敌人在海边埋伏。” “派人走小路送信到基地,不管那里还有多少士兵,前来驰缓。” “别管物资了,放到树林里,所有人上马,撤!” 看了眼迷茫的奴隶们,带不走的,只能叮嘱道: “你们自行往山林里逃吧!看到凌王的旗再出来。” 奴隶们又怕又迷茫,因为他们并没有看到敌人,不知道为什么凌王妃突然就放他们走? 并且,这样的寒冷天气,往山林里逃,那就是死路一条啊!不是喂了野兽,就是冻死饿死。 他们跪下来哭求凌王妃别赶他们走,吴有仁同样跪求,饶他一命。 莫修谨抽出腰间配刀上马,对月见道:“你们护送王妃先走,我带其他人殿后!” 他怕沈冬素心软,真带着这些人一起逃,到时候一个也不掉! 在江南见识过卢家叛军的手段,若前方敌人是叛军,那跟面对鞑子无二。 不如他带着东宫的护卫和奴隶断后,不管是什么敌人过来,也能阻挡一阵子。 沈冬素自然不干,她怎么能丢下小盼哥? 但莫修谨很是坚决,且速度极快,根本不给沈冬素阻止他的时间。 直接拍马往前冲,还一把将吴有仁捞到他马背前,对那些奴隶道: “不想死就跟着我!” 吴有仁疯狂大叫,让东宫护卫跟上。 与此同时,月见骑上沈冬素的小红马,带着亲卫队撤退。 沈林钟带人把货物送到树林,想去助莫修谨,但被莫修谨吼道: “保护王妃,不要管我!” 沈林钟犹豫了一下,还是去追沈冬素。 说起来沈冬素的反应确实够快,对于那不明的危机应对也很果决,但架不住敌人同样狡猾。 那鞑子主将只埋伏了一小会,见凌王妃的队伍在树林子那边,一直没有前进的迹象。 鉴于上一次偷袭莫名失败,他已经不再信任汉人给的消息,可这一回不管是物资还是凌王妃,他都亲眼看到了! 这两样不管哪一个,他都要! 见凌王妃的队伍一直不动,他决定冲过去开抢!幽州城都冲过无数次,这一支小队伍还能抢一过? 当即手中弯刀一挥:“冲!” 就在沈冬素回头喊小盼哥一起走时候,阵阵喊杀声从风中传来,风裹着马蹄扬起的黄沙,像地动一般声势浩荡。 月见丝毫不迟疑,一拍小红马,往前冲去。 但小红马一飞奔,她在沈冬素耳边道了句:“王妃只管往前跑!千万别回头!” 狠拍一下小红马,同时飞身落下,随即攀上自己的坐骑,同样挥刀对亲卫队喊: “誓死保护王妃!杀敌!” 还用刀背拍了一下沈林钟的马,让他追上沈冬素,吼道: “保护好王妃!幽州城若失陷,什么都别管,往光州逃!” 这一刻,沈林钟彻底明白所谓的‘边关凶险’是怎么个凶险法。 同时看着迎敌断后的莫修谨,再看看誓不畏死的凌王亲卫队,他亦明白自己肩上的担子。 一定不能让妹妹出事! 幸好在光州时,沈林钟将骑技术学得精湛,很快就追上了小红马。 农村人对辨认方向总是很在行,沈冬素就不行,除了日升和日落,其他时间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认路就认左右,听大哥喊:“往南跑!” 她一拉缰绳,本能地转个方向,然后就听大哥嘶吼:“那是西!往南啊!” 就在这瞬间,一声箭羽声刺破空气,发出音鸣,然后射在南边的碎石上,溅起一片小石子。 若刚才她跑对了方向,那这些箭不是射到她身上,就是射到小红马上。 果然自己不是认错方向,而是本能在避险啊! 她扭头看到大哥和护送她的小队齐齐抽刀,挥刀挡着射来的箭。 大哥再次高吼:“快跑!” 这次不提方向了。 那鞑子主将有大军掩护,独自带着一支小队,像一柄长刀一样。 刺破了莫修谨的奴隶队,闯过了月见的亲卫队,直奔沈冬素而来。 那主将正后悔不已,刚才竟然还担心这支军队人数太多,等着他们落入包围圈。 这冲出来才发现,人数确实不少,但一半都是连武器都没有的奴隶。 那些物资压根不用抢,等把人杀完了,再带回去就行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不能让这个凌王妃跑了! 眼看那主将朝着自己追来,一边搭弓射箭,一边高声吼着:“美人站住!” 沈冬素已经无睱多思,俯身趴在马背上,对小红马道: “跑!用最快的速度跑!” 她没想到埋伏的不是叛军,而是鞑子主力军。 她不敢想象自己落到鞑子手上的后果,那时跟自己出来的人都会死,还有凌墨萧。 如果鞑子拿自己威胁凌墨萧,伤害到他,伤害到幽州城。 沈冬素宁愿自裁,也不愿意自己成为人质! 这一刻,她多希望自己有小说中的金手指,能掏出个厉害的武器把鞑子杀了。 可惜她没有,她只有坐下的马,和身后保护她的亲人们。 再有就是祈祷,凌墨萧,如果你已经解了幽州之围,快点来救我! 我需要你! 阵阵箭雨从背上袭过,有的射在马蹄后面,有的射在前方的路上。 她感觉得出来,这个主将是想活捉她,而不是取她性命。 越是如此,她越要逃! 绝不能落到敌人手上! 她回头看去,大哥和月见正在跟鞑子厮杀,小盼哥的身影不见了。 她也辨不清方向,只本能地朝开阔的地方跑。 现在,她能相信的只有小红马,和她那神奇的第六感。 第232章 他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 雨雾之中,凌墨萧骑着白马,披着猩红大氅,身着银白铠甲,手握一把红樱长枪,出现在沈冬素面前。 跟上次幽州城外遇袭一样,他也是这样犹如战神一样出现。 与之不同的是,上一次沈冬素安然无恙,而这一次,她被鞑子主将掐着脖子。 身后是海浪翻滚的断崖,大雨磅礴,雨滴像小石子一样砸在身上,脚下的碎石路被冲洗的反光。 不时有惊雷响起,闪电在海面发着耀眼的光芒。天色阴沉漆黑,一时让人分辨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 沈冬素的肩膀已然失去知觉,用刺鞑子主将,用金钗自裁,这举动已经让耗尽了她的体力。 因失血过多,她眼前开始阵阵发黑,凌墨萧的身影一时清晰一时朦胧,但他的声音听的清清的: “冬素别怕。” 她很想说,自己一点也不怕,可张张口,除了喝到几滴从鼻尖流下的雨水,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鞑子主将死死地禁锢着她的脖子,看着自己的部下,被幽州士兵砍的倒在雨水中。 要说之前他杀亲卫队有多爽,现在就有多懊悔和心疼! 他不应该追这个女人追到这里的,应该早早把她擒了,带回去暖床。 应该在幽州城外,他挟持着这个女人威胁凌墨萧,让他身败名裂,让天下人都知道凌王被他戴了绿帽子! 然后当着凌墨萧的面,杀了这个女人。在他气愤至极的注视下,杀进幽州,看着他像狗一样逃窜…… 可惜,这些美好的画面无法实现,现在连自己脱身都困难。 他挟持着沈冬素不断后退,对凌墨萧大吼: “让你的人放下武器!否则本将军杀了她!” 凌墨萧双目像淬着冰一样,用极冷的声音道:“放开她,留你全尸!” 鞑子主将哈哈大笑,他们才不在乎死后全不全尸的,只有汉人才会在意自己的尸体。 手一用力,直接将沈冬素提的双脚离地。沈冬素只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 她用力咬着舌尖不让自己晕倒,现在她晕倒,肯定会影响凌墨萧的判断。 她就那么用力睁大眼睛看着凌墨萧,虽然无法发出声音,却在努力告诉他,自己没事,别因为自己,影响了战况。 “凌墨萧,你不是大夏战神吗?今天本将军就让你亲眼看着,你的王妃,陪我一起死!” 凌墨萧看着已经在翻白眼的沈冬素,握着枪的手指节泛白,只觉心脏被人紧紧捏住一般。 他知道鞑子主将在赌,赌他舍不舍得让王妃死! 但他,赌不起! 鞑子下次再杀就是,可冬素若有个三长两短,他此生都不会原谅自己。 看着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冬素,凌墨萧败下阵来。 “放了王妃,本王放你走。” 那鞑子主将哈哈大笑: “听说凌王痴情,原来是真的!给我一匹马,到了安全地方,我自会放了你的王妃!” 说话间,他的手指慢慢松开,沈冬素终于能正常呼吸了。 但她开口的第一句就是:“王爷不可以放了他!” 杀鞑子主将的机会有多难得,她能不知道吗? 凌墨萧来幽州已经快两年了,这样的机会才抓住一次而已! 并且,那么多人因她而死,那些一起从光州来的亲卫,那些像栓子一样鲜活年轻的少年们。 此时放了鞑子主将,无异于放虎归山,幽州迎来的将是他的疯狂报复! 沈冬素但凡还有体力,都想一命换一命,抱着这主将滚下断崖,生死各安天命! 这时,幽州军已经将鞑子士兵全部杀尽,弓箭手在凌墨萧身后,拉弓挽箭瞄准鞑子主将。 一听她这么说,那鞑子主将大怒,手指又用力起来,在她耳边道: “臭!不想死就闭嘴!” 沈冬素用尽力气,朝他脸上啐了一口。 鄙视道:“原来你怕死啊!” 她就是故意激怒对方,人一发怒,就会犯错。 凌墨萧若抓住他犯错的瞬间,就能要了他的命! 可惜她的激将法没用,那主将确实又怕死又惜命,根本没有松开她,依旧将她当盾牌一样挡在身前。 朝凌墨萧吼道:“老子的马呢?” 就在这时,沈冬素身后的断崖处,突然传来一阵碎石滑落的声音。 鞑子主将惊恐地看向脚下,见脚下的石块并没有断裂,不禁松了口气,再一次大吼: “给我马!” 然后他就看到奇怪的一幕,凌墨萧缓缓抬起手中的长枪,说出的不是‘给他马’,而是‘蹲下’。 鞑子主将一愣,离这么远,你那枪有什么用?若拉的是弓,还有点震慑。 看来凌王的痴情也不过如此!不过是不想背上杀妻的骂名,听这小王妃自己说愿意死,便放弃救人了。 即如此,那只能舍命一博了! 就在他想回头看一眼崖边,拿小王妃当垫背跳下之时。 突然,怀里的小王妃软软倒下,好像失去全部体力一般。 他正想把人捞起,猛地反应过来,这是‘蹲下’! 凌王那句话,是对她说的! 可让她蹲下有什么用?本将军手一捏,她照样得死! 就在这时,背后再次传来落石滚动的声音,然后一个黑影好像从崖底爬上来的鬼魂一样轻盈。 猛地一扑,竟然抢过小王妃,就地一滚。 鞑子主将还未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只听风中传来刺破雨帘的‘啸’间,一柄带着红樱的长枪,就那么用力地刺穿他胸口。 力道之大,直接将他钉在地上,他想扭头看一眼小美人,可连转动眼珠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盯着无边的黑幕苍穹,雨水冲刷着他的脸,冲去他大口大口吐出的血沫子。 临死前最后的意识竟然是,不是说凌王残了好几年吗?怎么臂力还是这么惊人! 他耳中听到的最后声音是,拍打着崖石的海浪,和凌王那焦灼的呼唤: “冬素……” 随即,鞑子意识消散,死不瞑目。 沈冬素看清了扑倒自己的黑影,是甲四。 是了,人群中一直没看到甲四,原来他悄悄从海崖下面爬上来了。 握着自己肩膀的双手,十指鲜血淋漓,肉都烂了。甲四那张一向高冷的脸上,都是被落石砸的血迹。 她轻声问了句:“没事吧?” 甲四的目光满是愧疚:“属下没事。” 他不应该贪军功,没有护送凌王妃,而是随王爷去攻打鞑子营地的。 王妃,差点就死了啊! 并且,你的伤更重,竟然还在问我有没有事? 这时,凌墨萧飞奔而来,一把扯掉自己的大氅,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将沈冬素裹住,抱了起来。 沈冬素想告诉他,自己没事,伤得不严重,养养就好了。 可一张嘴,意识开始涣散,她喃喃地喊了一声:“王爷……” 随即头一歪,靠在他的怀里,昏迷过去。 沈冬素再次有意识的时候,耳朵能听到声音,就是眼睛怎么也睁不开。 想来当初沈父昏迷,听到她和原主的执念说话,就是这个状态吧! 肩膀上火辣辣的痛,不是皮肤痛,而是肌肉和骨头都在痛,以肩膀为中心,向全身蔓延。 痛得她像放在火上烤一样,难道军医没喂她麻沸散? 她感觉到一只手,不时她的额头和脸颊,手指温凉,指腹有些粗糙。 这是凌墨萧的手,在光州的时候他手指养的像玉一样,来幽州之后,成天练枪,手都变粗糙了。 她听到月见和甲四的声音,两人的语气都带着愧疚,好像自己受伤,是他俩的错一样。 她真想告诉他俩,不关你们的事!在这样的边关,谁都有可能被敌人杀了。 你们已经做的很好了!可惜就是张不开嘴。 并且她还听到甲四问月见,伤势怎么样? 不禁担忧起来,月见是哪种受再重的伤,也不跟别人说,自己躲起来默默疗伤的类型。 甲四你可千万别听她说‘无妨’,就不管了啊!一定要让军医好好给她检查! 她还听到大哥的声音,每次都是送饭来的,她甚至能闻到疙瘩汤、小米粥、桂花汤圆的香味。 可惜没法吃,都便宜凌墨萧了。 要是凌墨萧爱了上家乡食物,以后大哥就得做两份了。 这些都还好,让她尴尬的是,她的肩膀要换药,还有,要擦身…… 并且,她还听到,本来是月见和婢女要来做这些事的,但凌墨萧把她们支开了,亲自动手…… 啊啊啊!我还是永远别醒算了! 还是醒了装不知道?肯定装不成功的,沈父就没装成功。 她就靠辨听各种声音,来分析情况。很快,她就发现了不对之处。 小盼哥呢?他为什么一次都没来看自己?他受伤了吗? 还是,他死了? 莫修谨当然没死,不过他现在情况离死也不远了。 他和吴有仁,还有一批奴隶被鞑子俘虏了。 鞑子主将带兵去追冬素的时候,有一副将只想尽快把抢到的物资带回去,便俘虏了一批人,押送物资。 结果半路遇到凌墨萧的人追来,舍弃了许多物资,杀了一批俘虏,才逃回大营。 莫修谨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半路没能逃掉,也没被杀,但被俘虏了。 他和吴有仁还有几个奴隶先是被关在马厩里,听着外面乱成一团,听到鞑子主将死了的消息。 他大喜过望,鞑子主将死了,那就说明冬素得救了。 太好了!只要冬素没事,他这条烂命,是死是活都不重要。 冬素是个长情重情义的,他死之后,她也会照顾好母亲和阿沅姐…… 正这么想着,却被吴有仁的哭声打断。 “你听到了吗?他们说要杀了咱们祭主将。” 见莫修谨完全没当回事,吴有仁哭得更伤心了,凌王麾下都是什么人啊! 王妃跟土匪一样抢东宫的东西,这个不知是军师还是啥,面对生死竟然一脸淡漠。 可我不想死啊!我可是东宫的大太监,太子一登基,我就是内侍第一人! 怎么能这么潦草地死在边城? 就在这时,吴有仁发现了一线生机,他在往来的鞑子士兵当中,看到一个汉人。 这个汉人他在东宫见过,说明这人要么是太子的人,要么就是——皇后的人! 这个发现让吴有仁大喜,同时也让莫修谨心生警惕。 各种线索像一团乱麻在他脑海中浮现,但他很快剥茧抽丝理出一些有用和消息—— 冬素在幽州城外遇到鞑子埋伏,凌王至今没查到鞑子是怎么知道王妃行踪的…… 吴有仁押送宝物走海运,连王爷都没得到消息,鞑子却事先知道设下伏击…… 鞑子军营中的汉人、皇后到处安插的探子…… 很快莫修谨眼睛一亮,一把捏住吴有仁的脖子,双眸阴沉,声音冷冽: “你想死,还是想活?” 这一刻,他又成了地牢中杀罗家人的那个疯子! 他就是个疯子,读了多年圣贤书,都没压制他的疯病! 正常人最怕的就是疯子,吴有仁也一样,他感觉眼前的男子,比孤狼还骇人。 痛苦点头:“想活,想活!” 很快,吴有仁就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当他们被鞑子拉着要去祭旗的时候,吴有仁突然喊那汉人:“自己人,自己人啊!” 那汉人跟鞑子副将解释一番,再听吴有仁说,他还知道哪里有物资,鞑子副将决定放了他。 然后指着莫修谨问:“他是谁?” 莫修谨目光灼灼,义正言词地道:“我乃皇后手下第一暗探,陆云舟!” 吴有仁头皮发麻,替他作证:“是的,这正是皇后安排在幽州的密探,陆大人。” 莫修谨说出一个让鞑子副将不舍杀他的理由: “我已经查清幽州兵力部署,若将军还想和皇后娘娘合作,这幽州暗探,皆由陆某人负责!” 那汉人探子大惊,他怎么不知道这事?他没得到消息啊? 才要询问,却见笑意盈盈的‘陆大人’走到他身边,拍着他的肩膀道: “你差事办的不利索,皇后很不高兴。” 这汉人探子本能地要解释,不是他办不好差,是凌王妃实在难杀啊! 突然,觉得心窝一凉,低头一看,只见一把刺进自己的心脏处。 第232章 他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 雨雾之中,凌墨萧骑着白马,披着猩红大氅,身着银白铠甲,手握一把红樱长枪,出现在沈冬素面前。 跟上次幽州城外遇袭一样,他也是这样犹如战神一样出现。 与之不同的是,上一次沈冬素安然无恙,而这一次,她被鞑子主将掐着脖子。 身后是海浪翻滚的断崖,大雨磅礴,雨滴像小石子一样砸在身上,脚下的碎石路被冲洗的反光。 不时有惊雷响起,闪电在海面发着耀眼的光芒。天色阴沉漆黑,一时让人分辨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 沈冬素的肩膀已然失去知觉,用刺鞑子主将,用金钗自裁,这举动已经让耗尽了她的体力。 因失血过多,她眼前开始阵阵发黑,凌墨萧的身影一时清晰一时朦胧,但他的声音听的清清的: “冬素别怕。” 她很想说,自己一点也不怕,可张张口,除了喝到几滴从鼻尖流下的雨水,她发不出一点声音。 鞑子主将死死地禁锢着她的脖子,看着自己的部下,被幽州士兵砍的倒在雨水中。 要说之前他杀亲卫队有多爽,现在就有多懊悔和心疼! 他不应该追这个女人追到这里的,应该早早把她擒了,带回去暖床。 应该在幽州城外,他挟持着这个女人威胁凌墨萧,让他身败名裂,让天下人都知道凌王被他戴了绿帽子! 然后当着凌墨萧的面,杀了这个女人。在他气愤至极的注视下,杀进幽州,看着他像狗一样逃窜…… 可惜,这些美好的画面无法实现,现在连自己脱身都困难。 他挟持着沈冬素不断后退,对凌墨萧大吼: “让你的人放下武器!否则本将军杀了她!” 凌墨萧双目像淬着冰一样,用极冷的声音道:“放开她,留你全尸!” 鞑子主将哈哈大笑,他们才不在乎死后全不全尸的,只有汉人才会在意自己的尸体。 手一用力,直接将沈冬素提的双脚离地。沈冬素只觉头晕目眩,呼吸困难。 她用力咬着舌尖不让自己晕倒,现在她晕倒,肯定会影响凌墨萧的判断。 她就那么用力睁大眼睛看着凌墨萧,虽然无法发出声音,却在努力告诉他,自己没事,别因为自己,影响了战况。 “凌墨萧,你不是大夏战神吗?今天本将军就让你亲眼看着,你的王妃,陪我一起死!” 凌墨萧看着已经在翻白眼的沈冬素,握着枪的手指节泛白,只觉心脏被人紧紧捏住一般。 他知道鞑子主将在赌,赌他舍不舍得让王妃死! 但他,赌不起! 鞑子下次再杀就是,可冬素若有个三长两短,他此生都不会原谅自己。 看着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冬素,凌墨萧败下阵来。 “放了王妃,本王放你走。” 那鞑子主将哈哈大笑: “听说凌王痴情,原来是真的!给我一匹马,到了安全地方,我自会放了你的王妃!” 说话间,他的手指慢慢松开,沈冬素终于能正常呼吸了。 但她开口的第一句就是:“王爷不可以放了他!” 杀鞑子主将的机会有多难得,她能不知道吗? 凌墨萧来幽州已经快两年了,这样的机会才抓住一次而已! 并且,那么多人因她而死,那些一起从光州来的亲卫,那些像栓子一样鲜活年轻的少年们。 此时放了鞑子主将,无异于放虎归山,幽州迎来的将是他的疯狂报复! 沈冬素但凡还有体力,都想一命换一命,抱着这主将滚下断崖,生死各安天命! 这时,幽州军已经将鞑子士兵全部杀尽,弓箭手在凌墨萧身后,拉弓挽箭瞄准鞑子主将。 一听她这么说,那鞑子主将大怒,手指又用力起来,在她耳边道: “臭!不想死就闭嘴!” 沈冬素用尽力气,朝他脸上啐了一口。 鄙视道:“原来你怕死啊!” 她就是故意激怒对方,人一发怒,就会犯错。 凌墨萧若抓住他犯错的瞬间,就能要了他的命! 可惜她的激将法没用,那主将确实又怕死又惜命,根本没有松开她,依旧将她当盾牌一样挡在身前。 朝凌墨萧吼道:“老子的马呢?” 就在这时,沈冬素身后的断崖处,突然传来一阵碎石滑落的声音。 鞑子主将惊恐地看向脚下,见脚下的石块并没有断裂,不禁松了口气,再一次大吼: “给我马!” 然后他就看到奇怪的一幕,凌墨萧缓缓抬起手中的长枪,说出的不是‘给他马’,而是‘蹲下’。 鞑子主将一愣,离这么远,你那枪有什么用?若拉的是弓,还有点震慑。 看来凌王的痴情也不过如此!不过是不想背上杀妻的骂名,听这小王妃自己说愿意死,便放弃救人了。 即如此,那只能舍命一博了! 就在他想回头看一眼崖边,拿小王妃当垫背跳下之时。 突然,怀里的小王妃软软倒下,好像失去全部体力一般。 他正想把人捞起,猛地反应过来,这是‘蹲下’! 凌王那句话,是对她说的! 可让她蹲下有什么用?本将军手一捏,她照样得死! 就在这时,背后再次传来落石滚动的声音,然后一个黑影好像从崖底爬上来的鬼魂一样轻盈。 猛地一扑,竟然抢过小王妃,就地一滚。 鞑子主将还未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只听风中传来刺破雨帘的‘啸’间,一柄带着红樱的长枪,就那么用力地刺穿他胸口。 力道之大,直接将他钉在地上,他想扭头看一眼小美人,可连转动眼珠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盯着无边的黑幕苍穹,雨水冲刷着他的脸,冲去他大口大口吐出的血沫子。 临死前最后的意识竟然是,不是说凌王残了好几年吗?怎么臂力还是这么惊人! 他耳中听到的最后声音是,拍打着崖石的海浪,和凌王那焦灼的呼唤: “冬素……” 随即,鞑子意识消散,死不瞑目。 沈冬素看清了扑倒自己的黑影,是甲四。 是了,人群中一直没看到甲四,原来他悄悄从海崖下面爬上来了。 握着自己肩膀的双手,十指鲜血淋漓,肉都烂了。甲四那张一向高冷的脸上,都是被落石砸的血迹。 她轻声问了句:“没事吧?” 甲四的目光满是愧疚:“属下没事。” 他不应该贪军功,没有护送凌王妃,而是随王爷去攻打鞑子营地的。 王妃,差点就死了啊! 并且,你的伤更重,竟然还在问我有没有事? 这时,凌墨萧飞奔而来,一把扯掉自己的大氅,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将沈冬素裹住,抱了起来。 沈冬素想告诉他,自己没事,伤得不严重,养养就好了。 可一张嘴,意识开始涣散,她喃喃地喊了一声:“王爷……” 随即头一歪,靠在他的怀里,昏迷过去。 沈冬素再次有意识的时候,耳朵能听到声音,就是眼睛怎么也睁不开。 想来当初沈父昏迷,听到她和原主的执念说话,就是这个状态吧! 肩膀上火辣辣的痛,不是皮肤痛,而是肌肉和骨头都在痛,以肩膀为中心,向全身蔓延。 痛得她像放在火上烤一样,难道军医没喂她麻沸散? 她感觉到一只手,不时她的额头和脸颊,手指温凉,指腹有些粗糙。 这是凌墨萧的手,在光州的时候他手指养的像玉一样,来幽州之后,成天练枪,手都变粗糙了。 她听到月见和甲四的声音,两人的语气都带着愧疚,好像自己受伤,是他俩的错一样。 她真想告诉他俩,不关你们的事!在这样的边关,谁都有可能被敌人杀了。 你们已经做的很好了!可惜就是张不开嘴。 并且她还听到甲四问月见,伤势怎么样? 不禁担忧起来,月见是哪种受再重的伤,也不跟别人说,自己躲起来默默疗伤的类型。 甲四你可千万别听她说‘无妨’,就不管了啊!一定要让军医好好给她检查! 她还听到大哥的声音,每次都是送饭来的,她甚至能闻到疙瘩汤、小米粥、桂花汤圆的香味。 可惜没法吃,都便宜凌墨萧了。 要是凌墨萧爱了上家乡食物,以后大哥就得做两份了。 这些都还好,让她尴尬的是,她的肩膀要换药,还有,要擦身…… 并且,她还听到,本来是月见和婢女要来做这些事的,但凌墨萧把她们支开了,亲自动手…… 啊啊啊!我还是永远别醒算了! 还是醒了装不知道?肯定装不成功的,沈父就没装成功。 她就靠辨听各种声音,来分析情况。很快,她就发现了不对之处。 小盼哥呢?他为什么一次都没来看自己?他受伤了吗? 还是,他死了? 莫修谨当然没死,不过他现在情况离死也不远了。 他和吴有仁,还有一批奴隶被鞑子俘虏了。 鞑子主将带兵去追冬素的时候,有一副将只想尽快把抢到的物资带回去,便俘虏了一批人,押送物资。 结果半路遇到凌墨萧的人追来,舍弃了许多物资,杀了一批俘虏,才逃回大营。 莫修谨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半路没能逃掉,也没被杀,但被俘虏了。 他和吴有仁还有几个奴隶先是被关在马厩里,听着外面乱成一团,听到鞑子主将死了的消息。 他大喜过望,鞑子主将死了,那就说明冬素得救了。 太好了!只要冬素没事,他这条烂命,是死是活都不重要。 冬素是个长情重情义的,他死之后,她也会照顾好母亲和阿沅姐…… 正这么想着,却被吴有仁的哭声打断。 “你听到了吗?他们说要杀了咱们祭主将。” 见莫修谨完全没当回事,吴有仁哭得更伤心了,凌王麾下都是什么人啊! 王妃跟土匪一样抢东宫的东西,这个不知是军师还是啥,面对生死竟然一脸淡漠。 可我不想死啊!我可是东宫的大太监,太子一登基,我就是内侍第一人! 怎么能这么潦草地死在边城? 就在这时,吴有仁发现了一线生机,他在往来的鞑子士兵当中,看到一个汉人。 这个汉人他在东宫见过,说明这人要么是太子的人,要么就是——皇后的人! 这个发现让吴有仁大喜,同时也让莫修谨心生警惕。 各种线索像一团乱麻在他脑海中浮现,但他很快剥茧抽丝理出一些有用和消息—— 冬素在幽州城外遇到鞑子埋伏,凌王至今没查到鞑子是怎么知道王妃行踪的…… 吴有仁押送宝物走海运,连王爷都没得到消息,鞑子却事先知道设下伏击…… 鞑子军营中的汉人、皇后到处安插的探子…… 很快莫修谨眼睛一亮,一把捏住吴有仁的脖子,双眸阴沉,声音冷冽: “你想死,还是想活?” 这一刻,他又成了地牢中杀罗家人的那个疯子! 他就是个疯子,读了多年圣贤书,都没压制他的疯病! 正常人最怕的就是疯子,吴有仁也一样,他感觉眼前的男子,比孤狼还骇人。 痛苦点头:“想活,想活!” 很快,吴有仁就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当他们被鞑子拉着要去祭旗的时候,吴有仁突然喊那汉人:“自己人,自己人啊!” 那汉人跟鞑子副将解释一番,再听吴有仁说,他还知道哪里有物资,鞑子副将决定放了他。 然后指着莫修谨问:“他是谁?” 莫修谨目光灼灼,义正言词地道:“我乃皇后手下第一暗探,陆云舟!” 吴有仁头皮发麻,替他作证:“是的,这正是皇后安排在幽州的密探,陆大人。” 莫修谨说出一个让鞑子副将不舍杀他的理由: “我已经查清幽州兵力部署,若将军还想和皇后娘娘合作,这幽州暗探,皆由陆某人负责!” 那汉人探子大惊,他怎么不知道这事?他没得到消息啊? 才要询问,却见笑意盈盈的‘陆大人’走到他身边,拍着他的肩膀道: “你差事办的不利索,皇后很不高兴。” 这汉人探子本能地要解释,不是他办不好差,是凌王妃实在难杀啊! 突然,觉得心窝一凉,低头一看,只见一把刺进自己的心脏处。 第233章 保护她,是我的责任 那探子迷茫地看向‘陆大人’,咱们不是同伴吗? 你怎么能在鞑子大营,上来先将同伴干掉? 可惜陆大人一句话也不想跟他说,甚至都没合上他死不瞑目的双眼。 像嫌脏一样,将他的尸体往地上一推,转头对鞑子副将道: “此人办事不利,害主将被凌王所杀。今日就拿他的命来祭旗!” “将军放心,以后幽州的事有我陆某人在,定助将军灭了凌王!” 那副将眼眸一眯,他又不是,自然知道这是汉人自己在内斗,可他一点也不关心。 只要有一个能传信的就行了,其他人,死就死了。 他甚至赞许地看一眼陆大人,笑眯眯地上前,然后一刀捅死同伴。 这份狠劲,比那些娘叽叽的汉人强多了! “行!以后大夏那边传来的消息,就由你负责。” “本将军什么都不管,只要物资,还有凌王的命!” 说完要走,又想到一点,转身对莫修谨道: “是了,你们主子要凌王妃的命,本将军也会一道取了!” 莫修谨满脸笑意,好像等的就是这句承诺。 拱手低头:“如此,多谢将军!陆某人任凭将军差遣!” 谁都没看到,他垂下的眸光中的怒火。果然是皇后要害冬素,甚至不惜勾结外敌! 那个女人被打入冷宫也不安生!他要搜集证据,同时要查到皇后所有的探子暗线,趁此机会,让幽州再无一枚钉子! 在此之前,他绝不能跟幽州联络。这个副将看似信任他,实则都不是,定会派人暗中跟着。 吴有仁这个蠢货暂时也不能杀,比起他,相信这副将更信吴有仁这个东宫太监。 他要像当初取得卢三公子信任一样,取得这个副将的信任,然后,再与凌王里应外合…… 吴有仁现在对莫修谨是又怕又佩服,他还在想莫修谨要怎么跟那探子,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陆云舟? 结果他直接把对方杀了!压根不给对方质疑的机会。 但是,这个举动也太大胆,太不要命了吧!一个不慎,他自己也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副将走后,吴有仁擦着汗对他道:“你不要命了?” 你不要命,我还想要呢!万一惹怒那副将,把咱们全部干掉祭旗怎么办? 莫修谨眯着眼睛看着他,眸光像淬了冰一样冷,轻声道: “你知道为什么他会死在我手里吗?” 吴有仁无语,因为你偷袭!因为你卑鄙无耻!难道你非让我说出来? 莫修谨自问自答:“因为他想活着回去,他想全身而退。” 吴有仁大惊:“难道你不想?” 莫修谨先是低头冷笑,接着抬头大笑起来,贴在吴有仁耳边说: “我不想!” 吴有仁颤抖着手指着他:“疯子!你就是个疯子!” 莫修谨不置可否,你才知道啊!我本来就是个疯子! 像我这样的疯子,本应该被人绑着死在某个山洞里,或者失足淹死在河中。 但能有机会死在鞑子的营地里,死前杀点敌人,死后还能荣誉加身,这个死法,值啊! 莫修谨像对付老友一样拉住吴有仁的胳膊,用最轻柔的语气,说出最瘆人的话: “你若想活,就听话。” “若不听话,我吃了你。” 吴有仁双腿开始打摆子,结结巴巴地道:“我听话,我听陆大人的。” 我错了!我就不该来山东押贺礼!我就不该走幽州! 老天爷为啥要这么惩罚我,让我落到这个疯子手里…… 此时,幽州城中,因为一场罕见的大雨,让百姓奔向告走,欢喜不已。 幽州城常年干旱,虽然已近十月这雨一下天气转寒,可有了雨水就能播种了。 以前他们不敢多种,但自从凌王来到幽州,鞑子就再也没有大规模破过城。 不少附近州城的百姓来幽州讨生活,攒工分赚户藉,如今这雨一下,都想开荒播种。 再者,凌王才出城一战,杀了鞑子主将,灭了鞑子主力军。 如此大的胜仗,已经好多年都没有了。 大捷之报已经传到长安,沿途的经之地,百姓皆在欢呼。 幽州城守住了,内地州城就无恙。 幽州百姓的感触更深,许多藏身山林的百姓,皆走出深山,努力挣工分得户藉,然后开荒播种。 以前凌墨萧总担心幽州城人少,千里荒无人烟。兵力补充不足,后勤不够。 现在才知,只要你有强大的实力,让百姓安心,百姓自然就聚拢而来。 部下一个接一个地报告好消息,追杀鞑子残军的部队已经回来,除了最早逃走的那一支,其他鞑子尽数被杀。 不过我军伤亡也很惨重,护送王妃的一千亲卫,死了六百余人,剩下的皆有伤。 吴有仁的那支东宫护卫和奴隶,活下来的不足百人。其余要么被杀要么被俘。 王妃抢到手的那批财物,只余六成,四成被鞑子带走。 凌墨萧再一次问那个重复了多次的问题:“可有找到莫先生?” 部下惭愧低头:“没有,全无线索。”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有人提醒:“也许被鞑子俘虏。” 庞先生轻叹一声: “若是旁人,鞑子会提要求交换俘虏。但莫先生,只怕是宁死也不会透露自己的身份。” 若是陈星耀之流,只怕早就跟鞑子哭求,愿意拿银金换取自由,甚至出卖大夏,也要活命。 可是莫修谨被俘,绝对是宁可自裁,也不让自己成为要挟凌王的人质。 对于这一点,莫修谨和他的王妃表妹,到是挺像的。 凌王妃被主将挟持之时,同样是宁可自裁也不愿意被俘。 幸好,王爷去的及时,否则,王妃只怕已经陨命了。 思及此,庞先生看一眼凌王,王妃若真没了,王爷会发疯的。 庞先生同时惋惜的是,莫修谨之聪慧极为少见,这样一个军师苗子就这么凋零在幽州了吗? 凌墨萧沉思片刻后道:“让异族马商去北疆行商时,打探俘虏线索。” 鞑子才受重挫,对汉人正是防备极深之时,只有与之交易过的异族,还有机会查到线索。 有官员喜报:“从山东逃来的流民有近千人,已安置妥当。” 这个消息让凌墨萧高兴不起来,诚然投奔来幽州的百姓越多,他应该越高兴才是。 但是,连富裕的山东都有流民,可见士族对百姓的迫害有多深! 再者,流民不往南逃,不往长安逃,而往边关逃,这是史无前例的。 除了说明他凌王的名声响亮,受百姓敬重,愿意信任他,才来他麾下讨生活。 也说明,南边的州城闭城门,禁止流民进入。 而往长安的路途亦不安全,匪患丛生,缺少过冬物资,很难走到长安。 所以底层百姓才往幽州跑…… 想到深层原因,凌墨萧如何高兴的起来? 山东情况那么差,还能给东宫送那么丰富的礼物,士族是对百姓敲骨吸髓啊! 沈冬素让莫修谨写的那份折子,什么吴有仁自愿投奔幽州,献上重礼。 自然不必再上呈朝廷,因为凌墨萧有了更好的理由,也是事实。 鞑子不知从何处听闻东宫有批物资途经幽州,提前设伏,杀东宫护卫和奴隶。 有一护卫逃脱报信,凌王带人诛灭鞑子。可惜物资被鞑子尽数抢去…… 不管东宫信不信,反正本王是没拿,有本事你找鞑子要去。 然后就是哭穷,以前凌墨萧还觉得不好意思哭穷,堂堂亲王,总伸手要东西,多丢脸啊! 但见上次冬素一封信,哭来那么多物资,凌墨萧彻底醒悟了,丢脸有什么要紧的! 他丢一点脸,幽州百姓和将士,就少丢一些命! 先跟皇上哭,眼看寒冬将至,过冬的物资不足。将士身着单衣,不光要对抗鞑子,还要对抗严寒…… 长冬漠北,百丈寒冰,光吃米粮根本没力气杀敌。将士总得吃些油水吧。 再给东宫和山东士族上眼角,山东灾情严重,灾民都往幽州逃。 而山东大户还能给东宫送那么重的礼物!关键是送到了也好,相信太子定会用到民政上面。 结果被鞑子抢去了,幽州军为救东宫护卫,同样死伤惨重…… 这份折子是跟凌王夜袭鞑子营地,杀鞑子主将,大胜而归的消息一起送的。 朝廷就算为了东宫的面子,包庇山东士族,密而不宣,肯定是不行的。 你要不宣,那就连凌王大捷的消息也瞒了,可惜沿途已经传开,根本瞒不住。 以上种种,凌墨萧还有一个目地,那就是将冬素被鞑子主将挟持之事,掩盖起来。 不管是他夜袭鞑子营地,将王妃送出城之事。 还是王妃抢了东宫物资,遭遇鞑子埋伏之事。 全都只字未提,好像沈冬素从头到尾,都安安静静地呆在幽州王府里一样。 因为凌墨萧太知道长安那些勋贵士族,还有东宫,知道此事后会怎么做。 他们定会大肆渲染,凌王妃被鞑子所掳,清白不在。 他们不在乎真相,只想污蔑,只想将在民间名声极好的冬素,踩进泥里。 他们自己脏污不堪,便不容许世上有清白之人。 将那清白之人拖入泥潭,同流合污,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 冬素已经吃了太多苦,她被掳,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她。 所以,绝不能让世人污蔑她! 甲四说,王妃才不在乎这些虚名! 当年在沈家村,王妃被骂是天煞孤星,被退亲。她竟然觉得这名声挺好,省得媒婆上门。 可,凌墨萧还是那句话。 不能因为冬素习惯了吃苦,就什么苦都让她吃。 不能因为她不在乎名声,就给世人往她身上泼脏水的机会。 她在不在乎是她的想法,而保护她,是自己这个丈夫的责任! 凌墨萧是全面隐瞒,连皇上都没说。所以这件事中,冬素也无功劳。 连受伤之事都要瞒着,百姓们发现,以前总会出府的王妃,最近都没出府了。 处理完军事的凌墨萧,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 一进后院就脱去带了霜露的厚衣裳,洗手洁面之后,才进卧室。 这是以前冬素告诫他的,说是外面有什么细菌,不能带给病人。 冬素依旧在昏迷当中,已经三天三夜了。 若非军医再三保证,王妃只是在沉睡休养,最多三、五日就会醒。 而她的伤势又不便移动,否则凌墨萧早就急了。 即便眼可见的,她的伤势转好,呼吸平稳,凌墨萧还是焦急不已。 小丫头,快点醒来啊!你这样睡着,可是把我的心往油锅里焦。 他轻声问月见:“白天可有什么症状?” 月见虚弱地道:“沈大人送饭菜来的时候,王妃的手指动了动。” 只是这一点动静,就让几人欢喜不已,凌墨萧也长长地吐了口气,有动静就好,说明冬素快醒了。 “明日让沈大人多来几趟。” 月见点头:“沈大人也是这么想的,在床前跟王妃说了许久的话。” 说曹操,曹操到。 沈林钟正好来送宵夜,今晚是糖浆淋的煎糍粑,配蛋花汤。 幽州没有糍粑,这是他为冬素,特地自己蒸糯米舂的一点糍粑。 闻到那的香气,睡梦中的冬素动了动鼻翼。 她的意识依旧很清醒,可就是睁不开眼睛。 直到她听大哥声音低沉地问凌墨萧:“修谨,找到了吗?” 那时,是修谨最先冲出去,还只带了东宫的护卫和奴隶。 他最后对自己说的话是,保护好王妃。 可是,他没有保护好妹妹,修谨还生死未卜。 他这个大哥,当的是真失败啊! 床上的沈冬素心骤然一紧,小盼哥果然出事了。 凌墨萧沉默了片刻,决定实话实说,没必要瞒沈林钟。 “没有,我们怀疑,他被鞑子俘虏。” 沈林钟猛地抬头,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他们都懂莫修谨的脾气性格,被鞑子俘虏,与死无异。 沈林钟只觉鼻子发酸,眼眶发热。 边关,这才是边关啊! 我要怎么跟三姨母说?出家门的时候,他雄心万仗。 此时才知,边关与那猛兽一样,都是会吃人的! 与他一起从光州来的亲卫队,死了大半,现在修谨也没了,妹妹昏迷不醒…… 就在这时,屋里沉默的三人,突然听到床上传来一声嘶哑的呼吸声。 第234章 本王保证 凌墨萧最先反应过来,猛地转头看向冬素,只见她长睫轻颤,嘶哑地吐出一个字: “水” 凌墨萧一边将她抱起,一边接过月见递来的温水喂给她喝。 连喝几口水之后,沈冬素才睁开眼睛,嗓音依旧嘶哑: “确定小盼哥被俘虏了吗?” 沈林钟和月见皆是欢喜不已,月见跑去叫军医,沈林钟急道:“我去熬点粥。” 这煎糍粑明显不适合刚醒的人吃。 只有凌墨萧低声回答她:“还不确定,你安心养伤,有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这时沈冬素才发现自己的伤势还挺重,手臂抬不起来,头晕目眩,全身躺久了连骨头都疼。 她靠在凌墨萧怀里缓了许久,才再次开口道:“鞑子,逃了吗?” 凌墨萧点头:“逃了,幽州城安全了。” 沈冬素低声道:“那你不会再送我走了吧?” 声音中透着委屈和倔强,还有,凌墨萧从没在她身上见过的,置气。 就像普通夫妻之间会有的,置气。 他心一揪,抱着沈冬素的手又紧了紧,将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上,厮磨着道: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他已经悔得恨不得捅自己一刀,代冬素受痛。 沈冬素才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就像小盼哥那时说的,男人的想法都一样。 打着为你好的旗子,一点也不在乎你的个人意见,独断专行。 得让凌墨萧长个记忆,别下一次鞑子来袭,他又一次强行将自己送走。 “那你记住了,不光要记住不能送我走,还要记住,遇事不要一个人做决定,要问问我……” “最起码,问一声,我是否愿意……” 沈冬素越说声音越低,被鞑子主将掳走时的惊慌、恐惧、害怕。 以前躺在这里多日口不能言,听着他们议论时的焦虑,全在这一刻爆发。 她不想哭的,可原主这遗传了蒋氏的泪失禁体质,连沈林钟都是个哭包。 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不想让凌墨萧看到,她想抬手擦,可手不能动。 只能尽量低着头,让眼泪流到衣襟上、被子上,可还是有好几滴,落到了抱着她的凌墨萧的手背上。 那一滴滴眼泪,像一把把小刀,从掌心传到心脏,凌墨萧只觉心疼无比。 这一刻,一切安慰的语言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她要的,是一句承诺。 她信合同,但凌墨萧更重承诺!只要他答应了,就一定能做到。 “好!本王答应你,以后绝不会自作主张,送你离开。” 沈冬素嘶哑着嗓子道:“要和我商量。” “嗯,万事,和你商量。” “要是我提前知道有危险的事要发生,却什么都不说,先把你迷晕了打包送走,你愿意吗?” 凌墨萧一噎,他可没把人迷晕打包送走,但小丫头是有这个本事的。 说不定哪一天她真做出这样的事来,她迷晕人都不用下药倒食物地,手一扬就行了。 凌墨萧这下的保证更加有真情实感了: “好素素,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沈冬素孩子气地伸出小指,凌墨萧无奈一笑,同样伸出小指,算拉钩了。 既然对方已经得到教训,做了保证,沈冬素也不打算揪着不放。 她才不想把时间浪费到生闷气、吵架、和好这些俗气桥段上面。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先问凌墨萧:“你是让异族马商去打探表哥的消息对不对?” 凌墨萧先是点头,接着长眉微挑,想到一个可能: “难道素素昏迷期间,能听到谈话?” 沈冬素正想点头,突然反应过来,她能听到,就能感觉到。 那么凌墨萧帮她擦身,半三在她耳边说的那些缱绻纠缠之语,平时绝对不会说的情话,表示她都听到了! 估计她一点头,羞红脸的不是她,而是凌墨萧吧! 谁能相信这么高冷矜贵的凌王殿下,会说出那样的情话啊? 她赶紧摇头:“听不到,我猜的。” 但凌墨萧的耳尖还是红得通透,小丫头绝对听到了! 沈冬素赶紧转移话题:“我想说的是,除了找异族马商,还能从别的地方打探。” “鞑子残军逃了,自是逃回自己的部落。那些卖丝绸、首饰、茶叶的异族商人。” “有悄悄和北疆各部的女眷打交道,也让他们打探一下消息。” 若小盼哥被带回部落,汉人俘虏总是很容易引人注意的,更何况小盼哥长得那么英俊。 凌墨萧认同这个建议,立即让甲四去办。 这时军医来了,把过脉之后表示王妃恢复的很好,但还是要静养,最少要养一个月才能正常活动。 军医一走,沈冬素憋红了脸向月见求援。 凌墨萧看懂了,小丫头昏迷的时候他来擦身无妨,但小丫头醒了,他就不能这么做了。 忙起身道:“我去军营一趟,晚上会早点回来。月见,照顾好王妃。” 解决完生理需要,在月见的帮助下擦了身,换了干净的衣裳,躺了多日的冬素实在不想再躺着。 靠坐在窗前喝着大哥送来的粥,还有加牛乳煮的杏仁茶,煎得香软的鸡蛋饼。 沈林钟总是充满愧疚地看着她,让她很不自在,直接道: “哥,我受伤跟你无关呀!你不要再自责了,咱们要救小盼哥,你得做出多多的盐来才行。” 沈林钟眼睛红红的,哪怕现在的他又高又壮,还是改遍不了哭包本质。 他自责是真,更多的是害怕和心疼,妹妹没醒之前,每一刻他都觉得无比煎熬。 本来到了往光州送信的日子,可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写! 冬素重伤昏迷,小盼生死未知…… 这要传回家乡,阿爷他们得担心成什么样!说不定阿爷会不管不顾,独自一人走到幽州来。 沈林钟轻轻点头:“好!冬素你想吃什么跟我说,哥先去看青盐作坊。” 得知还没写平安信回家,沈冬素忙让月见,自然是报喜不报忧。 大哥当了盐官,她一切都好,朝廷给了很多物资,这个冬天不用愁了。 至于小盼哥,被王爷委以重任……反正就是一切都好。 沈冬素庆幸凌墨萧将自己被掳之事瞒下,否则消息传回光州不知道又变成什么样,阿爷肯定会吓哭的。 沈冬素是一刻也坐不住,休息一会之后,就问月见:“幽州有烟花匠没有?” 月见想了想道:“没有,烟花匠本来就少,江南和长安居多。” “帮我给姜家去信,送一批烟花匠来幽州,工钱是长安的百倍!” 吸引人才过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高薪。特别是对于底层匠人来说。 没错,后世各行各业的大师,在这个时代都是匠人,是阶级的最底层。 月见道:“要不要先去军工部问问?陆云舟应该认识烟花匠。” 她以为王妃是想欢庆大捷,靠姜家送人过来,最少也要两个月后了。 沈冬素眼睛一亮,忙道:“请陆云舟过来,我亲自问他。” 军工部,陆云舟正全神贯注地改造运粮车,这是往海军基地去的,往那边的路极难行,普通的运粮车很容易侧翻。 一听凌王妃有请,他一个激灵,不是喜,而是惊。 旁的工匠若被王妃邀请,早就喜不自禁了。只有陆云舟,对凌王妃是又怕又愧。 特别是才收到余大鱼的信,大鱼是真心把他当成师兄兼好友的,而他却是从一开始就带着目的接着大鱼。 现在面对凌王妃也一样,凌王妃似乎很欣赏他的能力,很信任他,想出来的新工具,都是让他打造。 他真怕哪一天凌王妃知道,他是皇后的探子,那时他要如何面对大鱼和王妃? 到了凌王府,这一次王妃没拿新的工具让他打造,而是隔着屏风问他: “你可会做烟花?” 陆云舟嘴角微抽,这是做吃食的工具做完了,又想做玩的东西? “回王妃,属下会做。” 沈冬素大喜过望,又省了两个月的时间! “手弩呢?会做吗?” 陆云舟疑惑:“是军中的手弩?” “不是那么大的,是小型的,要小到能藏到手腕上。” “王妃是说,暗器?”“对!就是暗器,帮我打一个。还有烟花,也尽快做一个。” 陆云舟忙应下,离开凌王府之后,他才反应过来,王妃的声音听着,好像很虚弱,这是病了吗? 怪不得好久没去伤兵营了。 傍晚凌墨萧就赶回来陪沈冬素吃晚饭,他俩一起吃饭,从来没有食不言的规矩。 甚至因为聊天,能将晚饭拖到很长时间。 “陆云舟,能把他身后的线断了吗?让他死一次,彻底跟皇后那边断掉。” 凌墨萧一愣:“你要让他做什么事?” 因为之前他们商量的,是莫修谨从陆云舟身上,套出皇后安幽舟的钉子。 可惜的是,这么久都没有探子来联络陆云舟。 沈冬素重重点头:“没错!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需要用他,若他的身份不安全,我不敢用。” 凌墨萧点头:“好!明天我亲自来办,就让陆云舟从这个世上消失。” 说来也巧,是因为沈冬素要让陆云舟做火药,才想让他跟皇后彻底断掉。 结果阴差阳错帮了莫修谨的大忙,因为俘虏他的副将正安排人查他的身份,结果正好就查到陆云舟死了的消息。 这下子莫修谨算是得偿所愿,取得鞑子的信任。 接着说晚饭桌上,沈冬素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凌墨萧:“我知道你为什么送我离开幽州……” 见凌墨萧眉眼间浮现后悔之色,她忙道:“我并非要责怪你,或是旧事重提,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想说的是,你要出城打鞑子,第一反应就是把我送走,说明你觉得,幽州城不安全,保护不了我。” 凌墨萧点头,这是明摆的事实,幽州城跟个筛子一样,他带大军坐镇,鞑子攻不进来。 他带大军出击,鞑子但凡分出一股军力,就能破了幽州城。 事关冬素安危,他可不敢赌。 冬素接着道:“我觉得这一年来我做错了一件事。” 凌墨萧一愣,忙道:“不,自你来到幽州,做的每一件事,都对我帮助极大。” 沈冬素摇头:“我把精力都放在基建和农商人口发展上面,却忘了,幽州城不安全,发展得再好,也是虚的。” “敌人一来,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所以,我们要改变策略,发展的事往后移,首先要做的,是将幽州城打造成一座坚固的钢铁之城!” “一座十万大军也攻不破的安全城堡!如此,你才能放心大胆地出击,而我也能安心守城。” 凌墨萧轻叹一声:“重建幽州城,也是我来幽州,一直在做的事。可是谈何容易!” “朝廷给的军资都极勉强,要建城需要财力、物力、人力,可幽州,样样都缺。” 沈冬素摇头:“不,物力和人力都不缺了。至于财力,我想过了,可以找姜家借银子。” 她将自己的想法详细说了说,关于建城,她有两样新东西要送给凌墨萧。 一是,有了煤就能大规模炼铁,同时,还能炼钢!只有炼出钢,就能将幽州打造成钢铁之城! 以前她没想过挖铁矿的事,但只要她想找,在漠北找铁矿还是很容易的。 二是水泥,有了水泥,不论是修路还是建城,都将大大节省时间。 至于火药,她暂时没有告诉凌墨萧火药的事,她也不知道能不能造出来。 毕竟火药的原材料后世初中生都知道,但能不能做出来还得靠千百次试验。 饭后,两人突然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晚上的同床,虽然已经同床共枕许久。 只是两人都心知肚明,她昏迷这几日,是凌墨萧贴身照顾的。 那层窗户纸捅破之后,都有点不好意思。 凌墨萧让她先睡,他还要去书房处理军务。 沈冬素也不想睡,太多事情需要她做,并且,她也睡太久了! 凌墨萧走后,她勉强用左手写写画画。 火药虽然还处于,烟花都没做出来,连萌芽都没还没萌芽的阶段。 不过有样东西,她可以提前准备,那就是做火药需要的白糖。 在异族和北疆商人眼里,比黄金还要珍贵的糖。 第235章 做火药和家人送来生日礼物 当凌墨萧从书房回到卧室的时候,看到卧室的灯还是亮的,沈冬素拖着一只包了纱布的胳膊,还在那写写画画。 窗外寒风冽冽,月见拿一个装了棉布的木桶,隔着炭盆,给她暖脚。不时劝她: “先睡吧王妃,夜深了,明儿再写。” 沈冬素才要说,就快写完了,就见厚厚的棉帘子掀走,凌墨萧进来。 直接挥手让月见出去,然后走到沈冬素背后,把她手里的炭笔一抽,在她惊讶的注视下。 像抱小孩一样,从后面将人抱起,轻轻地放到床上:“睡觉。” 沈冬素想往床里面滚,结果碰到伤口,疼得哎哟一声。 凌墨萧又心疼又无奈,将里面的被子掀起,扶她进去躺好。 身子也脱了大衣裳躺到外面的被窝,两人静静地躺了一会,凌墨萧不露痕迹地将被子微掀,两床边缘合上,变成一床大被子。 “我给你暖暖脚。” 沈冬素赶紧将脚一缩:“不用了。” 她承认,她确实会在凌墨萧睡着的时候,无意识地把脚往他身上蹭。 可现在不是没睡着嘛,多不好意思。 可凌墨萧不听,大手一伸,将她的小脚往怀里一送,隔着里衣,暖暖和和的。 沈冬素只觉脸颊像一团火在烧,脚动也不敢动。 凌墨萧察觉到她的紧张,小声问:“是想起夜吗?” 沈冬素赶紧摇头,要是他抱自己是去起夜,那就丢脸丢大了。 小声道:“我只是胳膊受伤而已,用不着如此。” 凌墨萧低声道:“别的姑娘手指头受点伤,都要娇养。哪有你这样,不听军医的话,还熬夜写写画画。” 沈冬素转过脸,看着他笑道: “我跟别的姑娘不一样啊!农村姑娘,才不娇气呢。” 凌凌墨萧伸手想揽她,又怕碰到她的伤口,改为握住她的手: “在我这里,你可以娇气。” 沈冬素不自觉地把头往他肩上靠了靠,轻声道:“以后再娇气,现在得抓紧时间,建设幽州城。” 凌墨萧能感觉到小丫头对他的变化,最开始,是完全走合同。 经商赚钱,好点子他逼一下,或者用利诱之,她才会说。 有一种,我只是个打工人的感觉。 等诱她成妻后,则是从打工人变成合作伙伴。 她更大胆也更积极,不用再以利诱之,她也愿意将自己的点子说出来。 但现在,也许小丫头自己都没感觉到,她视自己为夫君了啊! 若心中没有视他为夫君,现在她应该在盘算着回光州吧? 毕竟那份合同里写得一清二楚,她只是名义上的凌王妃,没有道理陪他在边关,差点丢了性命…… 思及此,凌墨萧的心砰砰地跳,终于,小丫头心里有他了。 他侧过身,吻了吻冬素的额头,声音极轻,却极认真: “此生,我凌墨萧拿命来护你!” 虽然军医说她要静养,但指挥下人做事还是没问题的。 翌日,她让人去买一批甜菜。 幽州百姓虽少,可在北方,只要有人烟,就有人种甜菜。 甘蔗糖自然更容易榨取,可这年头跟岭南的交易极为艰难,连长安都没有甘蔗,更别说幽州了。 若从岭南弄甘蔗来做白糖,那才叫天价成本,所以她选择原材料更便宜的甜菜糖和淀粉糖。 听说她要做糖,凌墨萧只当她为了加强和异族人的交易,自然是支持的。 只让她别累着,万事派月见和甲四去做。 而凌墨萧则到军营召见陆云舟,挥退左右,上来就是一句: “陆云舟,你想死吗?” 陆云舟:…… 我不想啊! 扑通一声跪下:“王爷饶命!” 待凌墨萧将事情缘由一说,陆云舟羞得差点当场自裁。 “王爷是说,王妃早就知道属下是皇后派的探子?” 凌墨萧点头:“莫修谨将你从江南送到幽州之时,你的身份便查明了。” 陆云舟脸一阵红一阵白,怪不得莫修谨坚持跟他住一个院子。 可是既然你们都知道,为什么还要对我委以重用?凌王妃还从不避我,总让我做这做哪的。 你们可知我有多愧疚?愧疚欺骗了大鱼,愧疚凌王这般信任,而我却是个探子…… 陆云舟只觉自己像个,不,应该说他们把自己当看。 幸好自从来到幽州,上线就断了,一直没收到皇后的命令,否则,他的处境就更尴尬了。 凌墨萧才不管他怎么想的,若不是念在他是墨门子弟,于军工部确实有利。 知道他是探子的那一刻,要么杀了,要么打到军奴中去了。 哪里容他像现在这样自由!你还委屈上了! “如此,你可愿意一死?”凌墨萧再次问道。 陆云舟这个不合格的探子,但非常合格的技术宅,小心翼翼地问: “王爷确定,小的死后还能活?” 凌墨萧只觉这对话很,早知道让庞先生来处理了,他哪有闲功夫跟这样的笨蛋沟通? “换个名而已!你可以自己取个新名字。” 陆云舟连连点头:“那陆云舟想死!以后世上再无陆云舟,只有……李念鱼。” 凌墨萧挑挑眉,这名字取得,有够难听的。 “李念鱼听令,从今日起,你是凌王府工匠,万事听王妃安排。” 当陆云舟挎着一个小布包来王府时,沈冬素正在指挥厨房磨甜菜根。 一见到他就急道:“快,好几样工具等着你做呢!” 反应过来又问:“你现在叫什么?” 陆云舟扯扯嘴角,感觉自己被这两口子玩弄于股掌之中了。 皇后到底为啥到现在还觉得,凌王妃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农女? 也不想想,你从高贵的皇后变成冷宫废后,就是这个农女的功劳啊! 想到之前凌王妃看到他,神色丝毫未变,对他与对旁人无异。谁能想到,那时她就知道自己是个探子了啊! 如此不动声色的心性,普通女子可做不到。 沉声回道:“属下,李念鱼。” 沈冬素笑道:“这名字不错,我大表哥叫余大鱼,你叫李念鱼,不愧是师兄弟。” 李念鱼满脸尴尬,随口取的名字,真是随口取的。 又觉心中很是憋屈,从此,我便由军工部做军械,变成王府做厨具的了? 不过凌王答应他,他可推荐墨门子弟来幽州,所以,即便是做厨具,他也认了! 做糖的工具简单,用不上李念鱼,他只是根本沈冬素的要求,画出模具,让工匠做就行了。 他要做的,是和凌王妃一起,改良烟花。 一听王妃要做烟花,李念鱼有点无奈,虽然他不知道沈冬素是怎么受伤的。 但之前王爷率军主动攻击鞑子的事,他是知道的。 亲卫队死伤过半,伤兵营全是躺着的王府亲卫,他也是知道的。 而咱们这王妃,伤还没好呢,先想的是厨具,又想的是玩具。 他先呈上沈冬素上次要的手弩,果然小巧精致,配的弩箭只有手指大小。 沈冬素戴上一试,太沉了,手腕都抬不起来。 并且一次只能放一支箭,射完一支再换箭,太浪费时间。 她给出改良意见,连发式的弩,要再小点轻点。 连发式的弩,这就让李念鱼为难了,军中连发式的弩枪,都极大,又重,普通士兵都抬不起来。 这么小还连发,做玩具还行,杀伤力肯定是不行的。 沈冬素便和他一起研究弩的设计,她不懂武器,但她能抄作业嘛。 便将她看过的十连弩枪的样式说一说,她不懂行,李念鱼懂啊! 她一句话,便如拨云散雾一样,给了李念鱼诸多思路,可惜人手不足,现在只想同门师兄弟赶紧过来,好帮他一起研究。 凌王妃又要连发弩,又要烟花。 李念鱼在王府忙得一天就睡三个时辰,成天在他自己的工作间研究。 不过他糊弄地做好一些烟花后,凌王妃拿到户外放了之后,很不满意。 让人准备了琉璜、硝石、木炭和铁屑,还有才熬出来的第一锅糖,经过凌王妃的手,那糖变得白如雪。 这在长安可是贵比黄金的糖霜啊!凌王妃竟然将它放到做烟花的材料中! 这一斤糖要是拿去跟异族换东西,能换不少毛皮草药呢! 开始李念鱼只当是凌王妃任性,但甲四却很重视,对王妃是有求必应。 待王妃亲手调配的烟花方子,塞到李念鱼削制出来的竹筒中,再拿到户外燃放。 开始李念鱼不甚在意,不知道王妃为什么非让他来看烟花,还是大白天放。 他正在做连发弩呢!那弩做出来,他能名垂千古! 等他看到凌王也来了的时候,便觉得事情不对劲,真是放个烟花? 然后就见甲四将那些竹筒放到提前挖的大洞里,大洞里还放了一头猪、一只羊。 长长的引线燃烧之后,一声惊天巨响,如旱地惊雷一般。 震的在场之人都以为是地动了,然后就听到猪嚎羊叫,极为凄惨。 甲四把猪羊拖出洞一看,都炸全身血肉模糊,铁屑深深地刺入皮肉之中。 对于这一结果,所有人都看的惊呆住,这是烟花?你管这叫烟花? 只有凌王妃一点也不满意:“竟然连猪羊都炸不死!” 火药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做出来的!这么大分量,炸不死一头猪一只羊,怎么炸死鞑子? 甲四冷静地道:“若两军交战之时,投入敌军之中,惊了敌人的马,也有大用。” 凌王妃冷声道:“我要的才不是惊马这点作用!” 同时对凌王说:“王爷,这就是我送你的另一份礼物,只是目前还在雏形之中。” “等李念鱼再研发一段时间,此物便可助王爷杀鞑子。” 李念鱼:……我能说我不行吗? 当然不能说!并且,他刚刚还满脑子想的是弩枪,但现在,只剩下这烟花。 如此大的破坏力,如此惊人的杀伤力!太了! 任何一个墨门子弟看了,都走不动路了! 所以李念鱼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尽快接他的师兄弟来幽州。 凌墨萧同意了,派人送出他的亲笔信,力求在过年前将接来一批墨门子弟。 是的,又快过年了,眨眼到了冬月。 也许全天下的人都认为,凌王妃这一年政绩不俗,她来幽州,幽州全方面的发展都迈上一个新台阶。 甚至由之前的只能坚守,到今年凌王主动出击,取得大捷。 只有沈冬素自己觉得,今年算是白干了! 不管她之前多努力,就她自己差点死在鞑子,亲卫队死伤过半,小盼哥生死不明。 就这一点,她这一年都算白干了! 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应该一来幽州,就全身心地发展武器,将幽州建成一座铁城的。 去北疆腹地的异族商人,已经回来几拨,依旧没有查到莫修谨的消息。 沈冬素的心里沉甸甸的,因为她觉得凭小盼哥的聪明才智,若还活着,肯定能想到办法送信。 一直没有消息,要么就是他不得自由,连一丁点消息都传不出来,要么就是,他已经死了。 想到后一点,沈冬素即愧疚又难过,如果三姨母和阿沅姐知道,肯定会伤心欲绝的! 要说最近唯一能宽慰她的事,那就是冬月初,光州送来了一批物资。 除了刘管家以沈爷爷的名义,送的粮食等物资之外,她还收到家人送的生辰礼物。 大箱子贴了名字,有给大哥的一大箱,还有给小盼哥的一大箱。 她和沈林钟都眼眶红红的,沈林钟将小盼哥的那一箱搬到他的房间,小声说,等他回来自己拆。 沈冬素的箱子里,有三个姨母各种的一身棉衣、棉鞋,有大麦姐织的围巾帽子,大莲做的袜子和里衣。 小满做的香囊和手帕,丁芸做的一件流光泛彩的大氅,看来贾大厨今年也挣了不少银子。 蒋氏也做了一身衣裳,不过针脚极粗,也没绣花样,明显没怎么用心。 她懂蒋氏的心理,肯定是想着,沈冬素都当王妃了,自然有一堆绣娘做衣裳,怎么可能还穿她做的衣裳! 但蒋氏给沈林钟,若不给她做,又怕家人说,所以敷衍地做一套。 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她跟蒋氏没有母女缘,这一点刚穿越来的时候她就知道。 沈爷爷给的礼物最奇特,是一根狼牙挂饰,说是狼王的牙,能保平安的。 第236章 生辰夜洞房 沈父做了一个三层的首饰盒,里面装了几把木梳,涂了好几层的柿漆,看来是夏天就做好了,一直到冬天才送来。 沈冬素一看那首饰盒,就想到沈父做的嫁妆箱里面的夹层,心一动,试着用解开嫁妆箱的方式解开首饰盒。 没想到还真有夹层,抽出一看,大感意外,又觉得很感动,蒋氏那里缺的母女缘,全在沈父这里弥补了。 里面是一层小金鱼,足有十二块。这跟那箱铜钱一样,是沈父给她的‘底气和后路’。 跟蒋氏不同,蒋氏总觉得女儿成了王妃,自然样样不缺。 沈父却总担心,女儿孤身在王府,无人照应,娘家又只是个普通农户。 于女儿帮不上半点忙,还处处受她照顾。所以尽可能地攒些金银,悄悄给女儿。 幸好这些金子蒋氏不知道,否则定会跟沈父吵翻天。 有金子不说留着给儿子以后娶媳妇用,不说多置些田地家业,却偷偷给出嫁的女儿…… 另外还有仲阳送的几本书,说是如今市面上流行的,怕幽州买不到书,特地送给她瞧瞧。 还有一盒子削好的炭笔,跟沈冬素常用的,拿麻纸一裹的炭笔不同。 这炭笔很细心地装在粗细合适的竹竿中,顶上装了塞子,只要写完笔头,塞子往下一推,新的炭芯就露出来。 跟后世的自动铅笔很像,这是仲阳特地为她做的,以后用炭笔再也不会弄得满手都是炭灰了。 小虎送的是两张硝制好的鹿皮,说是他猎的鹿,挑花纹最好的两张送来。 除了这些物件,剩下的都是吃食,蒋氏的米粉,大麦姐的干面条,大莲做的耐存储的点心。 另有腊肉、糍粑、糯米等光州特产,还有一大包是沈爷爷和沈父精心准备的。 去了核切成片的枣干、剥好的核桃仁、去芯的干莲子、炒香的南瓜籽仁等等干货,这份用心,是银子买不来的。 沈冬素很是感动,这就是家人啊! 哪怕远在千里之外,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给你送来。 距离能阻止相见,却阻止不了思念。 再看家里的来信,同样是报喜不报忧,只说好的,今年用冬素教的秧苗育苗法,水稻又高产了。 且因水车大规模使用,不少荒地变水田,福泽乡亲,沈家村家家开荒,户户增产。 仲阳又一次参加童生试,这一次考中了。成了光州年纪最小的童生,夫子说他年纪还小,三年后再参加乡试考秀才。 县太爷亲自登门道贺,沈爷爷趁机开办乡学,全村适龄孩童,每年只需交一百斤米粮,便能来读书…… 沈家想成为地方大族,建宗祠,开乡学是必须的。只有沈家出仕的读书人多了,才能兴旺起来。 信中又写甲十八托刘管家为媒,正式向大麦姐提亲,大姨夫和大姨母自然同意。 已经定了亲,婚礼择在腊月十八,甲十八在县城置了一套宅子和门面,婚后大麦姐就去县城开食肆。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是,自从山山得知酿酒当不了官之后,还真收心去读了一段时间的书。 可惜他完全不是读书的料,一听夫子的声音就打瞌睡,教室的椅子像长了刺一样,一坐就全身痛。 山山彻底放弃读书当官这条路,还想跟求甲十八让他入伍,走从伍当官。 结果甲十八只训练了他小半个月,他自己就受不了了,觉得等他练武有成奔赴战场,只怕头发都白了也当不了武官。 最终山山决定,当不了大官就当小官,先当村长,再当里长,最终目标是当亭长! 亭长就是镇上最大的官了,他很满意。 二姨母被儿子这出息的目标给气到了,拿起棒子就是打,让他好好去酿酒,休得再提当官两个字! 信中的好消息不止大麦姐要和甲十八成亲这一桩,还有就是,阿沅姐来信了。 她说师傅要带她去云游,悬壶济世,说不定要路过光州,届时就能回家一趟。 同时阿沅还说,当初跟她和甲十八一起,去滇州的那个女医师。 被她师傅困住了,估计十年八年都脱不了身,所以不必再担忧那个女医师会去沈家村打扰…… 这个消息让沈冬素失笑,皇后到底派了多少个探子到沈家村? 反正现在那个厉害的施姑姑,被拖到滇州出不来。 陆云舟直接改名换姓,假死一回,彻底成了她的人。 呃,说起来她身边还没几个厉害的帮手,陆云舟算是最厉害的技术型人员。 如果皇后的探子都是这水平的话,那么……多派一点来吧! 收到家人的信让沈冬素心情大好,这是她在孤寂凶险的幽州城,最大的慰藉。 同时觉得,自己在幽州做的一切意义更大了。 只有守好幽州城,家乡才能这般岁月静好。万一幽州失守,鞑子冲入中原。 家乡沦为焦土,亲人像边关百姓一样,苟延残喘,死里逃生,那她穿越而来的意义何在? 故而,她要更加努力地守护幽州城! 这个努力就是,催李念鱼: “你的师兄弟到底何时才能来?他们来不来别管,你先给我把连发弩做出来!” 李念鱼一副被九九六摧残的打工人模样,黑眼圈极重,但双目放光,很是亢奋: “王妃放心,过年之前,属下一定将那连发弩做出来!” 沈冬素又道:“还有火药!王爷可是专门为此,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建作坊,你总得有点进步吧!” “还炸不死一头猪的话,我只能另找人来做了。听说道士擅长做火药,不如去抓几个道士来……” 这话让李念鱼大感耻辱,头一回打断沈冬素的话:“王妃岂能不信我墨门,去信邪道!” “他们会做什么火药!他们只会炼丹而已!还是炼吃了就死人的丹。” “王妃再给属下一点时间,我定让火药,炸死猪羊。” 沈冬素为难地点头道: “好吧!那就等你的师兄弟过来,再看看你们墨门子弟的手段。” “不然火药就别做了,省下的糖,还能多收买一些异族人。” 对付技术宅就是这样,你说给他加薪升职,他可能只是欢喜一下。 但你要说别人比他强,他立即就发奋起来。 就在生辰这天,沈冬素的肩膀伤口正式去了包扎,不用再涂药。 胳膊早就行动自如,只是凌墨萧谨慎起见,还一直给她涂药包扎。 凌墨萧要给她大办生辰宴,被她拒绝了。 即摆生辰宴,那来参加的客人就得送礼,她岂不是跟太子一样了! 在边关值得庆祝的事不多,打败敌人算一个,但绝对不包括给一个王妃过生辰。 所以生辰宴办得很低调,只邀请了几个亲友。蛋糕是月见烤的,小姑娘在做坏了几大袋面之后。 终于能做出几样像样的面食,不过目前来看,面条擀的没有沈林钟劲道。 馒头蒸的坑坑洼洼,面饼子经常烙得夹生,也只有蒸鸡蛋糕,做的最好。 沈冬素也没有吹蜡烛许愿啥的,只把蛋糕一人分一块吃了。 在边关能吃上这样甜软的点心,庞先生表示很满意。 晚宴吃的是火锅,一人一锅的小火锅,喝的是刘管家送来的葡萄酒。 自家的葡萄园于今年葡萄大丰收,酿的葡萄酒因年限不够,酒精度数低,但味道酿香可口。 李念鱼送的礼物是烟花,真正的烟花,经沈冬素指点,在里面加了颜料,放出来的烟花五颜六色,非常好看。 但凌墨萧看到了别的用途,那就是用作发信号的狼烟信号弹,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指令。 这可比单纯的信号弹有用多了!当即让李念鱼写下制作方法,让军工部多制作一批出来。 晚宴吃到挺晚,放了烟花之后,天空开始下雪了。这不是今年的初雪,九月底就下了一场雪。 十月中又下了一场大雪,这是第三场雪。一下便是鹅毛大小,庞先生说,这场雪估计要下很大很久。 漠北那边极有可能闹白灾,如此,会有更多的异族人选择跟我军交易。 同样鞑子受损严重,会舍弃一些小部落,正好利用这个机会,让异族商人去收买那些小部落。 从而打探鞑子主力军的军情,还有就是,打探莫修谨的下落。 以前幽州城最怕下大雪,而现在,庞先生倒希望雪下得更大一点。 因为我军有了充足的过冬物资,雪下得越大,鞑子的损失就越大。 庞先生看着小火锅底下的煤球,面露笑意,以前谁会想到焦炭能成为这么好的燃料? 可是现在,幽州城所有百姓,都用得起煤球,已经下了三场雪,除了冻死了家禽,还没冻死过百姓。 要知道,以往才下头场雪,板车就一车车地往城外拉冻死的百姓…… 凌王妃,真是王爷的福星啊! 晚宴结束之后,沈冬素有点犯困,但凌墨萧还意犹未尽。 拿小煤炉亲手煮了碗米酒汤圆,沈林钟开始在旁边看着。 忍着没提醒,米酒倒多了……汤圆快煮破了……糖桂花放多了,齁甜…… 结果凌王煮好盛了一碗递给妹妹,妹妹竟然吃一口赞道: “太好吃了!王爷的手艺真好!” 沈林钟:……我还是闭嘴吧!人家小两口的情趣,咱这种没成亲的人不懂。 沈冬素强忍着那齁腻甜,笑着要吃第二口。 这可是凌墨萧第一次煮东西,不管做成什么样都得支持嘛! 结果凌墨萧顺着她的勺子尝了一口,然后嘴角,默默地端过碗放到一边。 沈冬素忍笑:“其实我晚餐吃得很饱,不用吃宵夜了。” 不知何时,其他人都退去,屋里只剩他俩。 屋外是呼啸的风雪声,因为烧煤炭而留的一点窗缝,传来独属雪的清冷和梅花的香气。 这一刻,看着身边的凌墨萧,沈冬素竟然有种,两人已经做了几十年夫妻的感觉。 好像,这辈子就这么和他在一起,也挺不错的。 她笑问凌墨萧:“王爷,你还没送我生辰礼物呢!” 没错,今年所有人都送了她礼物,只有凌墨萧没送,难道刚才那一碗甜过头的汤圆算礼物? 凌墨萧示意她伸手,大手覆上,掌心微凉,她低头一看,是一枚玉佩。 一面雕着盘龙,一面是一个‘凌’字。 “这枚玉佩,可调动边军。” 沈冬素吓的不敢接了,缩着手往他手里塞:“我开玩笑的,那一碗汤圆当礼物也挺好。” 凌墨萧的手非常有力,让她根本动不得:“素素,你我夫妻……拿着。” 那没说出口的两个字,沈冬素知道是什么,一体。 你我夫妻一体,可他俩,至今还没圆房呢。 好像,是时候了。 沈冬素躲闪慌乱的眼神,变得清明,她郑重地接过那枚玉,放进贴心的荷包里,然后当着凌墨萧的面装到床头的暗阁里。 转身从箱子里取出两支红烛,本应该在洞房燃的红烛。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如果上天注定你是我的夫君,我何不提前行使我的权力。” “凌墨萧,上天注定,你此生,是我沈冬素的夫君吗?” “真正的夫君。” 凌墨萧的喉结滚动,一双深潭似的眼眸,变得像暗夜里的狼眸,静静地注视着他的猎物。 “今生今世,我凌墨萧都是沈冬素的丈夫。” 沈冬素笑着饮下一杯温好的葡萄酒,猛地上前,将他扑倒在床上。 这个动作,初见时掉进他的浴池里,她就想做了。 “那么,我要行使做妻子的权力了。” 凌墨萧握住她的手,一个翻身,转被动为主动: “为夫,求之不得!” 你可知道,本王忍得有多辛苦! 那么多个日日夜夜,那么多个煎熬的夜晚,本王等的就是今日。 红烛静静地燃着,屋外是风雪呼啸,帐中是春光弥漫。 红烛将帐中的风光投影到墙上,两道身影,一道曼妙玲珑,一道高大强壮。 渐渐地,两道身影合二为一。 沈冬素修得均匀的指甲,在凌墨萧的背上,留下一道又一道抓痕。 汗水湿透了秀发,两鬓的发纠缠到一起。 她的肌肤洁白如雪,柔软如绵,与他那小麦色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 她时而脚腕被他的大手握着,四目相对。 时而被他按住肩膀,从背后握住柔软,迫使她回头看着他。 他像一头饿久的狼,终于吃到娇养许久的小白兔。 贪婪又疯狂。 直到小白兔哭着求饶,他又温声软语地细哄,然后开始下一轮进餐。 这一夜,格外地漫长。 第237章 暂时不生孩子 翌日,沈冬素醒来时分不清是什么时辰,只觉全身像被擀面杖擀过一样痛。 特别是处,火辣辣的,两条腿好像以前干农活,插了一天的秧一样,动一下就扯得筋疼。 想到昨夜,她从耳尖红了脖子,凌墨萧是从哪里学的那些花招? 简直把她当成布娃娃一样,摆成各种姿势,怪不得会全身痛。 真后悔,早知道还是当合同夫妻的好,这当真夫妻,这档子事是不是就成了常态啊? 当然,痛是真痛,但她也得承认,过程当中,还是挺快乐的…… 她这么想着,脸更红了,真真是面如桃花。 艰难地翻个身,就碰到一处灼热,手像被烫似的弹开。 耳边就响起磁性且慵懒的声音:“醒了?” 沈冬素赶紧往被子里钻,两人现在,可都未着寸缕呢! 结果膝盖又被他的大手握住:“我瞧瞧,可有伤着?要不要涂药?” 沈冬素羞得脸红得要滴血一样,当然,他要瞧的地方同样快要滴血了,羞得全身紧缩: “不,不用。” “王爷不用去军营吗?快起来!” 凌墨萧闷笑:“今天算做弥补,不用去。” 她一边抽腿,一边诧异道:“弥补什么?” 也不知这人的动作怎么那么快,长指轻弹了几下,听到她的闷哼声,整个人就覆了上去。 她被捞得坐起,腰重重地撞到枕头上,他的喉结上下滚动着,十指交扣…… 他贴在她耳边,咬着她的耳垂说:“自然是,弥补洞夜花烛夜。” 可那红烛早就燃尽,而他却不想结束这一夜…… 再次醒来,沈冬素是被饿醒的,肚子都抗议地咕咕叫起来。 她眼角因激动而溢出的泪水还未干,着某人成块的腹肌,指腹划过人鱼线,像是撒娇又像是抱怨: “王爷不会想饿坏冬素吧?” 凌墨萧闷笑:“哪张嘴饿了?” 沈冬素再次想到两人刚见的时候,老天爷,能不能把那个高冷王爷还给我? 这个坏蛋,我不要了! 沈冬素想吃饭,凌墨萧想吃她,恨不得一日三顿的吃。 他从来未有放纵过,唯有这一次,只想和小妻子腻在一起,片刻也不分离。 可惜想法归想法,现实却是,庞先生已经在客厅等着了,一堆军务政务等着他去处理。 陪冬素匆匆吃了顿饭,叮嘱她不舒服就用药,离了席走到门口,又转身回来。 瞄一眼月见…… 月见:……看我干嘛?我脸上又没脏东西! 凌墨萧:……算了,当她不存在。 走到沈冬素面前,托起下巴,俯身,一个吻印到已经红肿的唇上: “晚上别睡太早,等我回来。” 月见脸红成泡泡壶,早说嘛!我立即消失滚蛋! 王爷这是咋了?怎么王妃过个生辰,王爷就变成这样了? 以前两人也亲昵,可从来不会当着人前这样腻歪啊! 饭吃一半的沈冬素红着脸扒碗里的粥,暗暗决定,今晚绝对不熬夜,天一黑就睡! 饭后,她算算日期,好像,正好是排卵期…… 赶紧调配一方不伤身的避孕药,得好好跟凌墨萧说说,以后就在安全期,哪个哪个。 是药都伤身,不能多吃。 她本来要自己配药的,结果一站起来,双腿发软,某处像沾了辣椒水一样痛。 只好写个方子,让月见去配药。 开始月见没太在意,她经常帮王妃配药。刚好药室有军医在,幽州的军医和长安的太医一样。 最喜欢看王妃写的药方,每次都能学到新东西。 一见王妃独特的炭笔字,立即就伸头来看,结果一眼就看出,这是女子避孕的方子。 不由大惊,先揣测地看一眼月见,估摸不像,这才试探地问: “这方子,是给谁吃的?” 月见不解道:“王妃啊!” 那军医吓得差点跌倒,颤抖着手道:“万万不可啊!” 待知道这是避孕药之后,月见也慌了,王爷王妃成亲这么久,王妃都未有孕。 之前也从未吃过此类药物,怎么今天却要吃了呢? 呃,当然是因为他俩昨夜才圆房啊! 月见匆忙去找沈冬素询问,而那军医则赶紧去军营找王爷,这可不是小事。 王妃医术了得,就算不吃药,也有别的法子避孕,得让王爷劝她才行啊! 让两人都没想到的是,月见得到的答案为: “我年纪还小,身子骨没长好,且幽州动荡不安,若怀孕会很麻烦的。” “还是等过几年,幽州太平了,再思生孩子的事。” 这是沈冬素的心理话,一想到自己不久前差点命丧鞑子手里,她哪敢生孩子! 连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都没有,就把人家生下来,也太不负责任了! 并且,她已经成了凌墨萧一个软肋,一个致命弱点,若再加个孩子,凌墨萧要防备的人就更多了。 月见有点懵,因为就她看到的,勋贵士族的女子,一嫁人就奔着生孩子,还是生儿子去的。 好像有了儿子傍身,地位才稳妥了一样。哪有像王妃这样,成亲数载,至今未孕,还主动喝避孕药! 月见低声道:“那,要不要跟王爷说一声?王爷会不会误会?” 沈冬素笑着摇头:“不会的。” 没错,当军医把这事当成什么天大的消息,告诉凌墨萧的时候。 却见凌王殿下只是挑挑眉,甚至露出一抹会心的笑意,轻描淡写地道: “无妨,王妃此举,定有她自己的想法。” “此事,不要外传。” 那军医胆战心惊,只觉自己好像干了一件蠢事,人家王爷压根不在乎,王妃不想生孩子这事啊! 但紧接着凌墨萧就问那军医:“幽州可有稳婆和擅医治妇儿的大夫?” 军医尴尬地道:“稳婆许多年长妇人都能做,至于擅妇儿的大夫,王妃自己就是神医啊!” 凌墨萧心一叹,幽州的条件还是太艰苦了。 当天夜里,凌墨萧回来的时候,见冬素闭着眼睛,缩在被窝里一动也不动。 可那轻颤的长睫,还有不时缩一下的脚趾,都暴露了她是在装睡的事实。 凌墨萧忍笑进入被窝,见今晚小妻子滚到最里面,他将两床被子合二为一都有点麻烦。 直接把人一搂,率先道:“今晚好好休息,昨夜娘子受累了。” 就见怀里正全身紧绷的小妻子,瞬间放松下来,睁着一双灵鹿一样的眼眸,惊喜地道: “真的?” “那,咱们还是分被窝睡,不然,我怕你怕半夜忍不住。” 凌墨萧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放心,那么多个夜晚,为夫都忍住了。” 随即低声道:“那药,还是别多吃,以后,咱们就挑不易受孕的时候,行大礼。” 沈冬素闷笑:“那是行大礼?” “周公之礼,自然是大礼!” “王爷不问问为什么吗?” 凌墨萧轻叹一声:“本王岂会不懂素素的想法?这女子怀孕本就是极辛苦的,若再担忧受怕,对身体不好。” “无妨,咱们还年轻,待幽州太平,天下大定,我们再说生孩子的事。” 沈冬素一直觉得,凌墨萧说,不论她做什么,他都支持。 有一种老板鼓励员工的感觉,但这一次,她真切感触到,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是发自真心的。 真因为他无条件的信任,也让沈冬素敢于做自己,愿意接纳他。 她把头窝在他肩膀处,轻轻地嗯了一声。 真的只是嗯一声而已,结果凌墨萧就把她推回原来的被窝,闷声道: “为夫再去处理一会军务。” 沈冬素无意间触到一块硬铁,脸一红,说好能忍住的呢? 冬月中旬的时候,姜家来人了,出乎意料的,来的竟然是姜宏。 看来姜家对和凌王的合作非常重视,直接把长安的顶梁柱派来了。 姜宏是走陆地来的,所以没带多少货物。但带来了满满的诚意和,银子。 他很急切地表示,煤球和煤炉的生意非常火爆,因传到长安的太少,目前只有勋贵能用。 并且他说王妃所担忧的,焦炭易得,这生意一扩大,别的士族很快就会挖焦炭抢生意。 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忧,因为焦炭虽易得,可那煤炉却不好做。 有地方铁多但无煤,有地方煤多但无铁,有地方煤和铁都多,可没技术。 所以最少两年之内,这都是幽州的独门生意,光凭此物,挣的银子就够凌王盖新城墙! 对于生意,沈冬素和凌墨萧都觉得,术业有专攻。 很明显姜家对做生意最在行,所以两人信任姜宏,让他放手开发煤的生意。 姜宏大喜过望,既喜凌王这般信任他,又喜他姜家就此抱牢了凌王的大腿。 江南做生意的大族多,但都排着队要抱太子的大腿,到了一个卢家,还有的是人愿意做东宫的钱袋子。 太子瞧不上姜家,姜家也巴结不上太子,以前连对柳侯都是小心翼翼,巴结奉承。 没想到竟然有一天,因为已经出嫁的姜氏,能结识凌王妃,能给姜家找到这么一个大靠山! 姜宏的到来,还有一点非常让人欢喜,那就是他带来了长安一年多的八卦! 女人天生爱八卦,便是月见这样的姑娘,就算不聊八卦,听起来也会竖着耳朵。 沈冬素开始只是想问问姜氏的事,结果一问就停不下来。 先说柳家,姜氏回府后,做起了舒心主母,除了教养女儿和数金子,别的一概不多管。 满府上下,谁让她不舒心,她就扣对方的赏钱。 谁让她舒心,她就多给赏钱。 不足一个月,全府上下,有一个算一个,连路过的狗都对姜氏和宝儿摇尾巴。 数金子数累了,姜氏就看大戏。 柳候亲自出马,把出逃的肖氏和两个儿子找回来了。 两儿子如今视父亲如仇人,肖氏更是天天哭骂,找机会就要逃。 被柳老夫人找个理由拉到祠堂打了一顿,差点就没命了,肖氏才老实一段时间。 而两个儿子见母亲被打,竟然想找祖母拼命。 柳侯算是认识到,这两儿子再不管,就养虎为患了。 这样放任下去,以后他立别的儿子为世子,这两儿子岂不是要打杀兄弟! 便给两儿子找了一个退伍老兵当武师父,严加管教。 柳侯新纳的小妾肚子一直没动静,姜氏不急,柳侯急了,又新纳了一房妾。 他担心会再次派往边关,所以想在长安的时候,把儿子生出来。 知道姜氏和宝儿挺好,沈冬素对柳家的事不感兴趣,姜宏便说东宫的事。 先说山东给太子的那批寿礼丢了的事,此事并没有引发全城热议。 因为那时全城正在欢庆凌王打了胜仗,打赢鞑子,可是已经好几年没有的事了。 只有太子一人在咆哮,先是上折子说,这批物资是丢在幽州的,得由凌王负责任。 结果被皇上当朝大骂,山东有天灾,灾民遍地。 而你的人还能搜刮那么多物资为贺礼!结果被鞑子抢了,你还想让穷苦的幽州赔! 难道要全天下供养你东宫不成? 太子又当朝请罪,再不敢提丢贺礼物资之事。 只是听闻回东宫后,太子摔了一屋子的东西,疼骂凌王。 但中也有聪明人,很快就查到一点,那就是吴有仁的行踪,是怎么被鞑子知道的? 这一点凌墨萧没有隐瞒,鞑子能知道吴有仁的行踪,提前设伏。 这让凌墨萧很是心惊,结合之前沈冬素遇伏之事,明显是有人跟鞑子通风报信。 他在幽州查不到这个人,所以故意透露,且看太子在长安能不能查到。 太子还真查到了,可惜他不敢揭发,因为跟鞑子通风报信的人,竟然是他的母亲,被打入冷宫的皇后! 当他悄悄去冷宫质问皇后之时,皇后开始不承认。 后来被太子逼问得没办法,她不说实话,就要断她的供养。 她才急道:“母后是为了你!” 这话以前太子常听,并且是相信的。母后只有他一个儿子,不是为了他还能是为了谁? 但自从皇后将瘟疫传到长安,再到后来干的一堆昏头事,太子不信了。 “你不是为了我!你只是为了出气,为了自己的私心,为了自己痛快!” 第238章 凌墨萧离开幽州城 太子将他一直以来积攒的怨气,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以前你用巫蛊之术杀宫妃、杀皇嗣,说是为了我。可明明就是你自己,想听那些人痛苦的哀求和嚎叫。” “你明明能杀了凌王,偏偏不杀,就为看他痛苦,看父皇痛苦,就想折磨他。” “现在你控制不住凌王,甚至连凌王妃都能站到你头上,你又受不了,竟然跟鞑子勾结,还说是为了我!” 皇后大怒:“混账东西!难道你也要忤逆本宫不成?” “本宫就是要让凌墨萧痛苦。本宫要折磨他,像当初折磨他那个人娘一样!” 以前对皇后言听计从的太子,头一次直起腰来: “母后以后,还是安心在冷宫呆着吧!” 他本来打算太子妃生子,就求皇上将皇后放出冷宫的,现在他也觉得,把这个疯子关到冷宫是最正确的。 并且他将皇后所住的冷宫搜刮一阵,所有能跟外界传消息的东西,包括藏在头发里哨子,养在院子的鸽子,全部取走。 当然,手段有些暴力,皇后的头发被扯断了一半,让皇后痛骂了他一夜。 同时跟陈国公说了这事,对于这个疯妹妹早就失望透顶的陈国公。 立即安排了两个粗壮嬷嬷,严加看守冷宫,绝对不放任何一个人去见皇后。 这一次,不光陈国公有那种想法,就连太子也觉得,要不干脆毒死她算了。 陈国公很认真地对太子说,这是最后一次帮皇后善后,不会再有下次了。 太子很紧张,皇后被打入冷宫,凌王崛起,皇上宠信别的妃子,几个成年皇子都开始不老实了。 他已经没了卢家的支持,若连陈家也抛弃他,那他这储君之位还怎么坐得稳? 太子心一横,拱手道:“母后的事,以后全权由舅舅做主。” 这是把皇后的生杀大权给了陈国公。 陈国公丝毫不拖泥带水,听冷宫的嬷嬷说,皇后一直在咒骂,他直接让人毒哑了皇后。 到底是他亲妹妹,杀她于心不忍。可再放任她这样疯狂下去,迟早要把陈家给拖入绝境。 陈国公和太子都以为事情办得悄无声息,却不知,皇上全程冷眼旁观。 在得知是皇后跟鞑子勾结之时,皇上的目光像淬了冰一样冷。 太子和陈家以为,舍弃皇后,便能从此事中脱身吗? 朕要的才不是皇后的命,朕要的,是你们所有士族,被皇后裹胁着! 皇上甚至还吩咐太医,按月去给皇后检查身体,千万别让她死了。 在此期间,太子妃张朝英和侧妃李林玉,先后生产。 李林玉生下一子,张朝英生下一女。 李林玉生的虽不是嫡子,但也是东宫长子,太子请求皇上赐名。 结果皇上直接说,嫡子他会赐名,这庶子,太子自己取名就行了。 皇上这态度让本来要恭贺太子的百官,全都熄了心思。 但紧接着,皇上给太子妃生的女儿赐名了。这下百官又改为去恭贺太子喜得嫡女。 李林玉恨得牙痒痒,她可是生了个儿子,皇上还是这么不待见她。 自皇后打入冷宫之后,李林玉在东宫低调多了,以前仗着皇后和太子的宠爱,当众给太子妃难堪。 有孕之后,人也聪明了一点,安安份份地养胎,只想生下儿子,压太子妃一头。 这儿子倒是生了,可凭皇上这态度,太子便是想给她母子位份,也不敢了。 难道就因为当年她跟凌王退亲,转身嫁到东宫为侧妃,就让皇上如此厌弃吗? 至于太子妃,她的心态一如既往,太子宠或不宠,她都不在乎。 只是皇上给女儿赐名,她还是很高兴的,如此,便是东宫那些眼高手低的下人,也不敢轻视女儿。 她只求能养女儿平平安安养大,才不管太子和李林玉如何呢! 不管怎么样,太子如今是儿女双全了,这储君之位又稳了一些。 只是太子近来好像很穷,想方设法地敛财。 以前看不上的商贾,东宫如今也给他们投靠的门路。 有不少江南富商,给东宫养重礼,还给儿孙洗了商藉,捐了小官。 这在本朝可是史无前例的,不过目前这些商贾求的只是给儿孙去商藉,捐的官也是芝麻绿豆的小官。 还能将这些事压下,不至于引发民愤。 就看这些商人是否贪心,应该说是看太子是否贪心,万一事情闹大,引起读书人反抗,那就麻烦了。 姜宏说起这件事,还特地表忠心,说姜家从来没给东宫送过礼,只跟凌王合作。 沈冬素对于商人给东宫送礼,就能做小官这事,不甚在意,只觉这样下去,朝政会更乱。 商人可是唯利是图的,他们把银子送到东宫,得了官身,自然要从别的地方赚回来,苦的还是老百姓。 但凌墨萧怒不可遏,太子干的事,哪一件像一国储君该干的! 他简直跟那些士族一样,只想在大夏王朝身上吸血供养自己。 凌墨萧不明白,皇上为何如此放纵东宫?难道不应该一开始就将这个苗头给抹去吗? 为什么让太子的胆子越来越大,干的蠢事越来越多? 可惜他就算再气愤也无济于事,连一个幽州城,他还没能发展起来。 还差点让自己的王妃被鞑子掳去…… 思及此,凌墨萧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庞先生: “山东流民遍地,太子公然卖官,边关各地战事不断,士族为祸,内忧外患,我大夏朝,到底该如何振兴?” 庞先生轻叹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大夏历代皇帝都在思考,可惜,依旧没能解决。 凌墨萧突然觉得,这样坐以待毙太慢了! 就像他们开始只是守幽州城,每一刻都是提心吊胆,怕鞑子会攻来。 可是他主动出击一次,杀了鞑子主将,这个长冬都不会再有鞑子敢来幽州。 明知道山东有灾情,士族为祸,百姓受苦。他能做的只是放开幽州城,准许流民进城。 这太被动,且能做的事太有限。 他不相信,皇上花了几年时间跟皇后斗法,顺利让他接手幽州,只是做这些事而已! 凌墨萧对着舆图沉思了良久,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本王要带兵去山东平乱!” 庞先生大惊:“山东有何乱可平?” 凌墨萧冷笑:“有人敢抢东宫贺礼,使东宫使臣不得不改变路线,这还不叫乱吗?” 庞先生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摇着羽扇抚须笑道: “这乱该平,此乱一平,王妃也不用愁过冬的物资了。” 当李念鱼的同门师兄弟一行十二人,来到幽州的时候,凌墨萧白天接待了这批墨门子弟。 晚上在暖帐里和沈冬素行了大礼之后,抱着全身软如棉的冬素低声道: “我要去一趟齐州,估计半个月后能回来。” 沈冬素像八爪鱼一样将他缠住:“不要送我走。” 凌墨萧着她的长发,轻声道:“素素放心,我答应过你的,不会再送你走。” 沈冬素又问:“我能做什么?” 凌墨萧吻了吻她的脸颊:“庞先生守城,你继续做你想做的事,别出城就好。” 沈冬素再次后悔没有提前做热武器,如今火药连头猪都炸不死,根本无法用到战场上。 不过凌墨萧还是带走了一些,他说虽然炸不死人,但声势浩荡,震慑人还是挺有用的。 知道他准备天不亮就悄悄离城,不惊动任何人。 沈冬素忙道:“那王爷快睡一觉,补补精神。” 凌墨萧却翻身将她压下,两只大手直接握住她的柔软纤细腘窝,头一侧,吻了吻她白皙细腻的脚踝。 闷声道:“还是别浪费时间,于我,行大礼更养精神……” 沈冬素本能地勾住他的脖子,闭上眼睛,哪怕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她还是,觉得很害羞。 他高大的身材,覆到娇小的她身上时,真的很像狼王和小白兔,形成鲜明对比。 “求王爷,轻点……” 凌墨萧腰一沉,床榻发出重重的一声‘咯吱’响,沈冬素只觉头皮发麻,全身筋酥骨软,脚搭在他的长臂上轻荡。 整个人像风中的一片树叶,飘飘摇摇。 凌墨萧俯身吻她,她的耳垂道:“唤我,墨萧。” 沈冬素眼尾媚红,死死咬着下唇,不让那羞人的声音从嘴里叫出来,但只是鼻音,依旧听得人脸红心跳。 快乐和痛苦交织的声音,伴随一声‘墨萧’从口中溢出。 明明只是一声轻唤,却让凌墨萧像下山的饿狼一样,扑到她这个小点心身上,食髓知味,永不满足…… 凌墨萧走的时候,她还处于晕晕沉沉,脑子像那片被风席卷的落叶,还未落到地面。 她本来想起床帮他束甲的,却听他在耳边说:“素素安心睡,等我回来。” 沈冬素‘嗯’了一声,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听到他一声闷笑:“养好身体,总是这么容易累可不行,本王还没尽兴呢。” 沈冬素瞟他一眼,养肥了,你吃得更尽兴吗? 凌王离开的悄无声息,走了三天姜宏才发现不对劲,城里戒严了,不准新的流民进城,全都由士兵护送到海边的基地去。 城外的巡逻加强,城上的弩床全部绞起来,好像随时准备迎敌一样。 并且,王爷已经三在没找他问江南的商事了。 姜宏不安地问沈冬素,幽州城是不是要有战事? 沈冬素满不在乎地道:“战事不看幽州城,得看鞑子。他们要敢来,我们就迎战。” “寒冬时节我们也没法主动出击,在漠北很容易迷失方向的。” 姜宏没被她带偏,小声问:“我是说,王爷为何数日没现身?” 沈冬素温柔一笑:“王爷有事。” 明明她是笑着说的,可姜宏却觉得凌王妃这态度很让人不安,当即表示,煤球和煤炉他已经囤够了。 还有幽州的盐和糖,从异族商人手里买的药材,他想回长安售卖。 沈冬素自然不拦着,友好提醒,别走山东道,走河北道。 又叮嘱他等开春能走海船,赶紧送物资过来。幽州城的情况他也看到了,百废待兴,送多少物资都不够用。 姜宏留下一支商队,接着囤煤球和煤炉,还在幽州军的护送下,去和异族人做交易。 自己则赶紧带着货物回长安,总觉得幽州的情况,有风雨欲来之势,不是他这种商人能参与的。 沈冬素给姜氏写了一封信,除了说生意上的事,还从医师的角度提醒她,让柳侯去看一下太医。 送走姜宏,沈冬素专心和李念鱼做火药和弩枪,他的那帮师兄弟确实个个都是精英。 庞先生跟凌墨萧一样,只要你有能力,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敢用。 也不怕他们是皇后的探子之类的,便是探子又能探到什么呢? 再说,严加看管起来,探到东西也送不出去。看陆云舟,探了几年,一件有用的消息都没探到。 幽州城若毁于鞑子手中,就什么都完了。 所以直接让他们加入军工部,开始做防守机械。很快,城墙上换了新的投石机。 沈冬素要的手弩终于有了像样的成品,可惜不是十发,只是三发。 至于火药,庞先生不许她再参与了,因为火药坊炸了两次,虽然没有人员伤亡,可房屋被炸毁。 可见这火药的威力已经极强了,李念鱼根据沈冬素的建议,用铁皮包裹,做成投石机可投的大小。 如此一来,敌人来袭时,即便杀伤力有限,可往敌军中那么一投,震慑力是极强的。 沈冬素不能去火药作坊,只能放手给李念鱼自己调试配方。 自己则继续安置流民,教导军医,培训护士。 同时也练习手弩,三枝箭可不能浪费,得练到百发百中才行。 还有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悄悄接见异族商人,打听鞑子的消息。 她为了让异族商人更用心地打探消息,给出了极丰厚的条件,不管有用没用,只是消息不重复,都赏十斤茶叶。 十斤茶叶啊!足以让一个人异族人拿命去拼。 效果很显著,带回的消息虽千奇百怪,但甚在够多。 第239章 莫修谨在鞑子部落 有些汉人不知道的小部落,这些异族商人都跑了过去,也帮庞先生细致了鞑子的地势图。 沈冬素在垒成半人高的纸张中翻看,因为这些消息是异族人口述。 军中懂异族语的军官翻译后写下,有些消息有点云里雾里。 为了领奖赏,他们也是不遗余力,大到某个部落有多少马、多少羊、多少奴隶。 何处有水源?部落汲水之处,四季转场的草场。 哪个部落的女儿嫁到王帐,可免去一半的贡奉等等。 小到哪个部落偷偷养兔子,哪个部落生长的有治牲蓄的草药…… 沈冬素认真翻找,还真从这些消息中找到有用的,车图部落有十几个汉人奴隶,其中有一个瘦高的汉人。 不用干苦力,管着这些奴隶,还总进入车图部落将领的帐篷。 异族商人去了几趟,鞑子喊的他们不懂,是偷偷给汉人奴隶吃食,才从他们口中打探到这个人的名字。 姓陆,名云舟。 当看到这条消息时,沈冬素第一反应是把李念鱼带来。 瘦了一圈,黑眼圈也重了一圈的李念鱼,哀怨又焦急地对沈冬素道: “王妃又要做什么吃食工具?找工匠就好,我这火药研究到了关键点,离不了人。” 沈冬素把那张纸扬给他看,李念鱼无奈地接着,看着看着眼睛瞪的老大,一脸的懵: “这不是我!陆云舟死了,被凌王亲手杀的。” 沈冬素当然知道不他,他虽然瘦成瘦皮猴的模样,可确实不是美猴王,自然没有分身术。 她轻咳一声后问:“我知道不是你,我是想问问,你觉得这个人会是谁?” 李念鱼开始猛摇头,然后越摇越慢,皱着眉,猜测地道:“你觉得,会不会是莫修谨?” “哐当”,来送烤糍粑的沈林钟,摔了手中的盘子。 大步上前,急切地问:“有小盼的消息了?” 沈冬素轻叹一声:“还不确定。” 她又问李念鱼:“你确定,你的前同事,没人会冒充你?” 李念鱼一愣:“前同事?” “就是你的探子同事啊!皇后派到幽州的探子,没十个也有八个吧?有没有可能冒充你的?” 李念鱼又急又慌,脸都红了:“我自来到幽州,就没跟这些人联络过……” 沈冬素忙抬手: “不是怀疑你,我要怀疑你,会把火药交给你做吗?咱们就事论事,你仔细想想,还会有什么人冒充你?” 李念鱼这下摇头摇得很干脆:“若是皇后的探子,压根不用冒充别人。” 沈冬素一想也是,皇后的探子好像都很傲慢,还有点没脑子。 如此,这个人是小盼哥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她大喜过望,忙让甲四把传这一消息的异族人带来。 这次直接赏十斤茶叶、十斤糖、十斤盐,还有一百斤粮食和十卷麻布。 把一堆赏赐摆好,然后再说让他再去一次车图部落,跟这个陆云舟联络上。 开始这个异族人是想拒绝的,大雪封路,鞑子管的又严,过去是九死一生。 可,凌王妃给的实在太多了啊! 今年族里生的小崽子多,女人也多,有这些东西,他们就能熬过寒冬了。 异族人跟汉人做生意做久了,也学聪明了点,举起手,摆着五根手指,生硬地道: “再给五十斤盐。” 沈冬素突然想到,她刚穿越来的时候,和凌墨萧做生意。 记得是卖给凌墨萧成品药,她也是这样伸出手指,本来想要一百两银子,凌墨萧直接给一千两。 那时候凌墨萧看她,是不是就是现在,她看这个异族人的感觉? 五十斤盐,对她来说啥也不是。 可对这个异族人为说,却愿意为此冒着生命危险去北疆部落探查。 她重重点头:“好!来人,再给他五十斤盐。” 这个异族人就这样,带着两大车的赏赐回到部落,赶在下一场雪落下之前,出发去车图部落。 沈林钟本来想给他个信物啥的,否则莫修谨不信任他怎么办? 沈冬素制止,还不确实这个人真是小盼哥,并且,之前异族商人去过,这个人都没与之联络。 要么他不是小盼哥,要么就是,他有别的计划,暂时不想跟幽州联络。 当然,若是旁人,肯定会说出第三个猜测,那就是这个汉人背叛了大夏,成为鞑子的奴隶。 这样的人很多的,不少俘虏最后都帮鞑子做事。 但沈冬素和沈林钟完全没有这个想法,因为若这个人是小盼哥,他是绝不可能背叛大夏,背叛幽州的。 两人都坚信,若真是小盼哥,他肯定有别的原因,才不跟幽州联络的。 沈冬素想到家里的来信,阿沅姐跟她师父去游历,她肯定很想见小盼哥。 万一她来到幽州,结果小盼哥生死未卜,她应该怎么跟阿沅姐说这个消息? 沈冬素也只愁了一会,因为需要她做的事太多了。 凌墨萧不在幽州城,庞先生忙军事,这政务她就要分担一半。 一天时间有大半天,她都在月亮门处的办公室坐着,接见全城的官员。 有来请示流民安置的,有来要人手采矿或修城墙的,有来要物资的,有来告状哪个官员不配合…… 若说幽州城是缩小版的大夏朝,那她担任的就是宰相的工作。 人家周公吐哺,一块肉吃三回,她也差不多,一杯茶喝得凉了加热,热了放凉。 沈林钟本来只负责制盐,后来又增加了安置流民,这一点对他来说也不算难。 流民要求不高,又温顺听话,他本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流民的需要比官员要知道得多。 也不知是庞先生见他做得好,还是实在抽不出人手,给他的差事越来越多。 直到这天,庞先生亲自来跟沈冬素说,海边的基地出了些纰漏,需要一个镇得住事的人过去。 就请沈林钟去,沈冬素先是不解,那么多官员为何不用? 庞先生笑说,沈林钟做为王妃之兄,在百姓间名声极好,让他去,比派官员更容易受百姓接纳。 沈冬素问大哥的意见,沈林钟对此并无异议,能帮上妹妹的忙,他很高兴。 别说是去基地,就算是去更危险的地方,他也愿意。 要说此时此刻,身在最凶险的地方是谁?自然是莫修谨。 他可谓是身在狼窝,身边环狼伺虎。 不知是因为前有潜伏卢家的经验,不是因为心不畏死,所以做事不畏畏缩缩,坦坦荡荡,反而容易取得别人的信任。 那车图副将查了一段时间,待查到陆云舟身死的消息,便真信了莫修谨。 只是这个信任,也只限于不把他当成汉奴看,跟皇后那边的联络,由他负责。 同时问了他许多关于幽州的情况。 皇后那边一直没有新的消息传来,车图副将便将他带回部落,很快发现这个探子跟之前的探子不一样。 之前的探子努力把自己当成隐形人,对北疆生活的嫌弃不加掩饰,除了公事从不说别的。 而这个‘陆云舟’却很喜欢部落的生活,主动跟部落的人说话。 他会的东西还多,会修木具,会烧陶器,还会配制草药,还教女奴正确的泡茶方法。 他来车图部落没多久,就取得许多人的信任,已经有不少人跟车图副将说,要把这个陆云舟长久地留在部落。 甚至有不少部落的姑娘,总往他身边跑,连车图副将的几个女儿,也总爱围着他转。 拿着买来的汉族衣料或首饰,围着他问,汉族女子是如何穿衣打扮的? 这个陆云舟还教姑娘们,摘花淘花汁子做胭脂,越发引得女孩子爱往他身边围。 谁能相信,这个笑得和煦,待人温柔的汉人。之前会眼也不眨地,一刀捅死自己的同伴。 车图副将气的不行,拉过他问:“你不是探子吗?不去干正事,总干这些事做什么?” 陆云舟笑道:“上面的命令没传来,属下也不知该干什么。将军若同意,那属下回一趟长安,问问上峰?” 车图副将没话说了,他才不会放人走呢! 万一那个皇后突然又不想杀凌墨萧,不给他们传消息了,他再想找个探子都难。 莫修谨在鞑子部落看上去过的是如鱼得水,而吴有仁则是胆子快吓破了。 别的不提,这鞑子的少年竟然有骑大尾羊的爱好,他长得细皮嫩肉,比大尾羊有趣多。 看他的眼神都像看猎物。 他都不敢落单,要么跟着莫修谨,要么就独自呆在屋里。 他不知道莫修谨到底要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活路在哪里。 回东宫是死路一条,在幽州也是死路一条,这在鞑子部落,也许结果比死还惨。 他只能日日夜夜地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主动请命,去山东压送贺礼? 当那个异族商人冒着风雪来到车图部落的时候,莫修谨便猜到,这是冬素在试探。 也是时候了。 他将自己这段时间查到的鞑子大军的消息,写在马皮上,再切割成条,搓成马鞭,让这个异族商人带走。 车图副将同样生疑,立即让人抓住那商人,结果发现他确实就是个单纯的商人,并未带走一纸一言,并非探子。 鞑子部落极重视往来的商人,因为没有商人,他们很难换到茶和盐,一般是不会杀商人的。 彻查之后,他放走了这个异族商人。他查得再严,也没人会想到,把一根马鞭拆开来看。 其实即便他们拆了,也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因为那是沈冬素之前教他们的,用写秘信的方法写的。 一串串的简体数字,鞑子看来,只会以为是钉子钉出来的花纹而已。 当这根鞭子往幽州送的时候,幽州城再一次迎来大危机,这一次不是城外,鞑子带来的危机。 而是由内部,去山东的凌墨萧带回来的。 凌王殿下去山东之后,以雷霆手段治灾。先杀哄抬物价的奸商,又杀了几个囤粮的。 然后开仓放粮,施粥救助流民。 压根没用幽州一文钱一粒米,只靠山东的囤粮,就够遍地流民熬过这个残冬。 然后照搬幽州的工分制,给流民重新登户籍信息,有房有地的送回原藉,按人头分发救济粮。 再分发明年开春播种的良种,百姓磕头跪谢,直呼凌王殿下是再生父母。 凌墨萧做这一切的时候,那些士族大户,关紧自家的大门,佯装这一切与自家无关。 地方士族圈地盖庄园,越圈越大,庄园内街道、作坊、良田、堡塞……什么都有,简直就是国中国。 山东自古文人武将都多,这士族自然也多,且都是家族有多名子弟在朝为官的。 故而朝廷的官员在当地的话语权极小,士族子弟为祸,官员上门拿人都拿不到。 一场天灾让富饶的山东流民遍地,也是因为士族占了百姓的良田,挤压百姓的生存空间。 百姓要么变成士族的佃户,要么就是一场天灾就流落街路。 凌墨萧既然带兵来了,就不会只是救助了流民就离开,自然要好好清剿一下士族。 他想灭鞑子,光靠苦寒的幽州为大后方是不行的,这河北道、山东道都得稳了。 他才能放手去灭鞑子。 冬素被鞑子主将俘虏这样的事,他绝不允许有第二次! 他和战士在前线苦战,而百姓在逃难,凭什么这些士族关起门来,岁月静好? 他们从大夏国身上吸血,从百姓身上吸髓,却在敌人来时,举家南逃。 士族之祸,是时候该终结了! 所以凌墨萧在安置完流民之后,盼着他赶紧离开的士族发现,咱们的凌王殿下,做了一件很不合规矩的事。 是继凌王殿下以亲王的身份,娶一平民女子为妻之后。干的第二件让人匪夷所思,不敢置信的事。 他竟然跑到府衙坐堂!是的,他让知府给他弄张桌椅,就那么大刺刺地坐在府衙办公。 并且,广贴告示,凌王殿下为民请命,凡有冤情的百姓,都可以到府衙告状。 听到这一消息的士族们,开始还在嘲讽,凌王真是疯了!净干一些蠢事。 你在幽州不想着怎么打鞑子,带兵跑来救流民,是为一蠢。 现在流民救完了,还要帮流民请命,是为二蠢。 且看他还要干出什么蠢事来! 但很快,士族们笑不出来了。 第240章 凌王和凌王妃对士族的手段 因为第一个上门府衙告状的百姓,就是告士族侵占自家田地。 一般这样的案子,官府接了,但是绝不会有下文的。 可这一次,凌王殿下亲自接地,并且,有了下文。 那就是,他亲自带兵,以雷霆手段,快速查证破案,撞破了这个士族家的大门,直接把主人抓走。 且推了这家庄园圈起来的围墙,将本属于那个百姓的田地,还给了对方。 当然,谁也不会知道,这个鼓起勇气来告状的百姓,实则是凌王亲卫暗中怂恿的。 否则凭山东士族近百年来的威望,别说是凌王坐堂,就算是皇帝亲临,也没人敢告御状。 毕竟,皇上来了会走,而士族是不会走的,皇帝一走,他们的日子会更苦更难。 故而对于士族侵占田地一事,普通百姓都是能忍就忍,但凡还有活路,就会忍气吞声。 而这一次,明显没有活路了啊! 凌王不光帮那个告状的百姓夺回了田地,还推了这个士族的院墙,翻出他们的田地簿。 凡是来路不明的田地,或用卑鄙手段从百姓手中夺走的田地,一律找到苦主,将田地归还。 而已经找不到苦主的,那就充公。 之前官方是没有公田的,只有官员有官田,但这一次,凌王重整府兵,实施囤田制。 凡是充公的田地,都归府兵管辖。 此举算是彻底跟士族翻脸,士族再一次同气连枝,抱成一团。 他们的反击是,先写联名折子状告凌王,本为幽州守将,却带大军到济州胡作非为。 可惜因为大雪封路,并且,凌王下令,一只鸟都不能飞离官道! 这折子根本就送不到长安。 然后就是,多家家主一起去找凌王,还不信了,你能将我们全杀掉? 凌王自然不会将他们全杀掉,杀人是解决不了士族问题的。 若沈冬素知晓他的想法,一定会说,你还真错了! 曾经有个写下‘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就单靠杀,把屹立了千年的士族门阀给杀绝了。 可凌墨萧不能像黄巢一样杀啊!他要的是大方后稳,能助他去打鞑子,而不是血流成河,一片焦土。 所以凌墨萧恩威并施,先从跳的最欢的几家士族中,找到跟陈、卢两家关系最近的。 午夜突袭,直接以谋逆之名,将其抓捕。 这可不算欲加之罪乱扣帽子,朝廷有规矩,士族不能有铠甲器械。 但这些士族之家,随便一搜,不光有铠甲器械,还有私兵,这不是谋反是什么? 而一找,还能找到跟鞑子往为的证据。要知道鞑子抢东宫物资的事,还没定论呢! 凌王怀疑是这几家跟鞑子合作,是情理之中的事。 反正凌墨萧一改往日风格,以雷霆手段,灭了几个士族。山东流民之乱,算是解决了。 理论上来说,凌墨萧在山东这般雷厉风行,士族想反抗一时也反抗不了,根本不会威胁到幽州。 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会想到,要暂避凌王锋芒,他肯定不会一直在济州啊! 等他一走,咱们联名告御状,再跟长安为官的家人一说,且看他要如何脱身。 可这年头总有一些自做聪明的人,有几个士族之家的年轻人,在济州称王称霸惯了。 自诩为五姓旺族,连皇族都瞧不起,更瞧不起这个守着苦寒幽州的凌王。 他们凑到一起一商量,好嘛,凌王带大军来到济州,那幽州定然兵力弱。 你凌王在济州耀武扬威,那我们就釜底抽薪去你的幽州搞事。 他们找到之前从幽州逃离的小士族田家,拿着地契房产、族谱县志等证物。 趁凌王带兵推倒士族私修的院墙时,悄悄北上赶往幽州。 当这批人大摇大摆要进幽州城,被阻拦之后,直接掏出地契,说要直接要回自己的田地房产。 更可笑的是,有一部房产已经成了官府机械,他们竟然吵着让官府的人滚出去,这是士族的房子。 而那些地契当中,有一部被沈冬素挑来盖了作坊,有一部早就分给流民。 庞先生很快从军中赶到城门口,庞先生对外敌强势,特别是对鞑子,是计无不用。 但对这些士族子弟,他顾忌得多,又怕王爷彻底得罪士族,又怕引发朝局动荡,还怕被东宫抓到把柄。 好不容易凌王才在幽州稳住脚,皇上被逼无奈,一旨令下,让凌王回京怎么办? 所以庞先生先是以礼相待,将幽州的新规告知,若这些人真想要回田产。 那就守规矩,先赚工分取得户藉,再重新分配…… 庞先生话还没说完,就有一个暴躁的纨绔子弟,直接拿手里的东西掷庞先生,骂道: “哪来的老杂碎!本公子行事,还用你教不成?” “便是凌王亲自过来,属于我们家的田地房产也得归还!” 就在这时,城中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接着便看到一支威风凛凛的队伍出来。 他们身着整齐的玄甲,腰配长剑和弩弓,一手长枪,一手巨盾。 而在这支队伍中间,走出一个女子。 这女子不是寻常的贵妇打扮,同样一身戎装,银白色的轻甲,长发高高梳成马尾。 长眉入鬓,不怒自威。虽身材不高,可那气场,却比在场任何一个人都强。 来人正是凌王妃。 听到众人齐呼‘参见凌王妃’,这些纨绔子弟还在那嚣张。 凌王他们都不放在眼里,何况一个农女出身的王妃! 可惜朝廷对待士族的那一套,农女王妃还没学到。 对于所谓的五旺大族,凌王妃不是尊敬,而是鄙视。 鞑子攻来的时候,你们逃了。 现在凌王才打了一场胜仗,你们就跑回来夺利益。 太阳的,朝廷惯着士族,百姓惧着士族,老娘可不惯你们! 沈冬素学凌墨萧,半眯着眼睛看人,冷着一张脸,纤手一抬,指着那个色眯眯盯着她的纨绔。 对甲四道:“打断他的腿!” 庞先生一惊,才想说什么,就见甲四风一样冲过去,不待那纨绔的护卫阻止,一膝盖顶到他后腿窝,重重一击。 只听咔嚓一声骨头断裂,那纨绔瞬间凄惨哀嚎,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农女敢伤他! 躺在地上翻滚着,嘴还不老实:“沈氏,你不过是一个农女,谁给你胆子,竟然敢打王氏子弟!” 沈冬素再次手一抬,声音极冷:“撕了他的嘴。” 甲四对于上次没护送王妃去海边基地,结果王妃被掳差点丢了性命一事,愧疚不已。 现在是努力弥补自己的过错,沈冬素让他杀鱼就杀鱼,让他杀人就杀人。 这可是我们的王妃主母,在长安都没人敢当面这么骂,小小王氏子弟,竟然敢欺负到我们主母头上! 甲四才要动,月见道:“我来!” 手一翻,一把小巧的出现,上前扯着那人的唇,直接两边一划拉。 大夏版小丑出世。 月见杀人诛心,一边用他的衣裳擦上的血一边道: “以后你吃卷饼不用卷,一口一张。” “当然,也骂不了人,吐不了脏话。” 沈冬素就那么站在那里,冷冷看着,对这群人道: “现在,谁再出言不逊,便是这个下场!” 这手段,还真震慑住了这群纨绔,不少人在后悔,为什么跟着同来? 这女人,比凌王还恐怖! 凌王推墙抓人,但不会折磨人啊! 这女人娇小美丽,心肠竟然如此毒辣,说打断腿就打断腿,说撕了嘴就真撕了嘴。 以前只有他们这样对待民,何时有人敢这样对待他们。 太可怕了!要是让凌王夫妻在东北不走了,他们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这时其中一个年长的站出来,才要说话,见凌王妃眼眸一眯。 他心头一紧,硬着头皮行了一礼:“济州李家,李明玉,参见凌王妃。” 沈冬素冷笑一声:“原来士族子弟也会行礼啊!很好,现在能好好说话了。” “说吧,李公子,你们寒冬腊月不在家赏雪赏梅,带着这么多护卫打手,前来我幽州所为何事?” 李明玉咽了咽口中的津液,才想回答,看到月见似笑而非的脸。 这女护卫还拿着那把带血的,一血红衣,跟女鬼似的。太可怕了,李明玉再次拱手行了一礼:“回凌王妃,王妃可以看这些资料。” “那些田地房产,确实是田家之物,我们,是来替好友讨回家资。” 沈冬素眉梢轻挑,接过那厚厚的田产房产,随意翻看几而,真了不起啊! 小小田家,在幽州就有万亩良田,一条街的铺面,三个大庄园。 这幽州,到底是朝廷的幽州,还是士族的幽州? 若是你田家的,那鞑子来时你跑什么? 这就是士族,幽州只是缩影。当外族来袭的时候,这些士族比谁跑得都快。 沈冬素手指一点,庞先生还在猜王妃要做什么,月见却反应极快。 立即搬来一个炉子,为了势大,不点煤和炭,而是点柴,大火烧得旺旺的。 沈冬素看一张地契,就念一张:“城南一千亩……” 纤指一松,地契掉进火堆,燃为灰烬。 这举动让那些纨绔们急了,大喊起来: “你这是干什么?难道烧了就不认了吗?凌王妃是要毁灭证据吗?” 甲四带兵一围,任他们怎么干叫,沈冬素置之不理。 很快将那些地契房产烧光,拍拍手道: “现在,幽州没你们的产业了。” 那田家人不死心,又喊道:“我们可是和长安田家同宗的,有族谱县志为证。” “你欺人太甚,不怕田家报复吗?” 沈冬素冷笑,她就觉得这些人的脑子不灵光,你瞧,还真是蠢的可爱呢! 本王妃会怕士族报复?我把卢、陈两家,太后皇后都给得罪死了,还怕你这小地方的士族报复! 不过,她觉得挺有趣的,还想再陪他们玩一会。 “哦!你们和长安田家是同宗,可有证据?” 那田家人忙高举族谱:“这就是证据!王妃可查证,我们和长安田家、陇西田家,皆为一宗。” 沈冬素觉得,这人活着回家,也会被家人打死。竟然敢把族谱这么重要的东西偷带出来。 当然,也是他们完全想不到,这世上会有人如此胆大妄为,干出烧人族谱的事。 没错,凌王妃就干得出来! 甲四将那厚厚的族谱和县志拿给她之后,她先是像模像样地翻看。 在那田家人骄傲地注视下,一页页撕了扔到火堆里。 成功看到田家人跟丢了魂一样,失魂落魄,脸色雪白: “你,你怎么能这样?那可是我田家的族谱啊!” 凌王妃拍拍手:“现在,没了。” “幽州城,跟田家,没有半点干系!” “而你济州田家,也跟长安田家没有半点干系。” “本王妃给你们三条路,一是,留下财物,带着你们的人,给我滚!” “二是,本王妃抢下财物,打断你们的腿,然后,把你们扔出幽州。” “三嘛,最省事……” 她声音拔高:“济州世家子弟前来幽州拜访凌王,不幸遇到鞑子小队偷袭,全部被杀,尸骨无存……” “凌王会为你们报仇的,安心去吧。” 甲四很适时地拔刀,随即护卫齐齐拔刀,一声声铿锵声中,这些纨绔彻底软了脚。 有反应快的忙取出财物往地上一掷:“我就带了这些东西来,求王妃饶命!” 沈冬素皱着眉:“谁说你就带了这点东西?来人,把他的锦衣扒了,给套蓑衣。” 护卫上前,将他拉到一旁,全身除了里衣全部扒个干净,连靴子和头上的发钗都扒了。 幽州多穷啊!啥都缺,更何况这些纨绔东西,可是很值钱的。 要不是怕传出,凌王妃把纨绔子弟扒的光溜溜的传闻,他们连里衣都不带留的。 几息功夫,身着锦衣华服,披着毛衣大氅的士族公子,变成穿着草鞋蓑衣,低层百姓的打扮。 沈冬素满意地点点头: “就是这样,所有人照这个规格来。李明玉是吧,你首饰财物留下,衣裳可以留着。” 李明玉硬着头皮道:“王妃,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王妃会干出扒人衣裳的事来。 这让他们怎么有脸回济州? 沈冬素仰头大笑起来:“本王妃看你也不想留衣裳了!” 第241章 凌王妃的雷霆手段 沈冬素鄙夷地道:“别把事情做得太绝,亏你说得出口。” “你们明知道凌王不在幽州城,却带人来幽州闹事。不是摆明欺负我一个弱女子小村姑的吗?” 李明玉:……你是弱女子吗?简直就是女暴龙!行事与蛮夷无二,比土匪还土匪! “你们既然敢做出这样的事,就应该想到要承担什么后果!” “真当全天下人都是你爹娘,忍着你犯蠢,惯着你们没脑子啊!” “早就听说士族子弟像猪羊一样圈养,脑子都退化了,又蠢又没用,以前本王妃还不信,今天才知是真的。” “没让你们死在鞑子手里,已是本王妃仁慈。” “算是给你们一个忠告,长个记性,以后,离幽州远点!路过也给我绕道走!” “滚!” 沈冬素骂得格外痛快,这些话她早就想骂了,一直找不到好时机。 结果这些蠢货自己送上门找骂。 那田姓青年哭得最惨最伤心,他是听这群朋友的怂恿,从家里偷得田产地契。 又为了震慑凌王妃,让她知道自家和长安国家是同宗,特地把族谱和县志也带了出来。 结果,一把火全烧了。 族谱可是宗族延续千年的证据啊!他回家要么被父亲打死,要么被关到宗堂给老祖宗请罪,一直关到死。 还有一个哭不出的,就是那个被打断了腿,又开大了嘴的青年。 他是陈家留在济州的一脉,跟陈星耀同辈,是济州最大的几个世家之一。 正因为背景强硬,他才跳得最欢,胆子最肥。 可他完全没想到,凌王妃连他姓什么都没问,直接就动手打人。 并且,看凌王妃对田家的态度,即便他报了家门,这女人也不会手下留情! 一定要状告到长安,告到陈国公,让他为自己做主。 凌王夫妻,疯了! 当扒完衣裳,这些世家子弟要带着护卫奴隶走时,凌王妃再次发话: “本王妃说放你们走,有说放他们走吗?” “以为我幽州城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护卫、婢女、仆从、奴隶、马匹,全部留下!” 敢来我幽州生事,不给你们扒层皮,我就不叫沈冬素! 要不是现在没有‘收长头发’的,老娘把你们的头发都给剪了。 幽州多缺人啊,既然都送上门了,岂能放走! 那李明玉再次硬着头皮咬牙道:“凌王妃,你让我们如何回济州城?难道走回去吗?” 沈冬素冷笑道: “你们济州多少流民都能走到幽州,你们几个生的肥头大耳的,本王妃又没剁你们的脚,为何不能走回去?” “滚不滚?不滚就跟他们一起留下来,幽州城有的是苦力让你们干。” 甲四很适时地给凌王妃增势,一敲刀,幽州兵齐齐敲刀。 敢不走,你们的下场就是被鞑子杀了,尸骨无存。 放心,凌王会替你们的报仇的。 李明玉一咬牙,这个疯女人,不知礼节,不守规矩。士族勋贵之间的规矩,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只能先离开,再想法子。 “走!” 他们扶着陈氏子弟,拉走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的田氏子弟,穿着膈脚的草鞋。 披着一点也不保暖的蓑衣,迎着寒风,走向回济州的路。 要说来时有多快活,这回时就有多凄惨。几百里的路途,还有山路,这是这般寒冷时节。 让这群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纨绔子弟走回去,难度不亚于唐僧去西天。 庞先生还怕他们死在路上,到时候济州世家群起而攻之。 还想悄悄派人跟在后面,看着别让野兽吃了,或是被山匪流寇给杀了。 沈冬素给拦了下来,她以前觉得庞先生文武兼备,是个绝顶聪慧的智者。 现在才发现,庞先生还是被旧的制度给局限了,他对外敌强硬,但对内敌,却总想走怀柔路线。 以前凌墨萧也是,但现在明显能感觉出来,凌墨萧已经在改变。 已经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想革新,必须把旧制度给打破了,打沉了,打成废墟。 那些坚守旧制度的人,都是仇人!必须杀干抹净,才能在废墟之上,建立新的制度。 目前来看,对外的敌人是鞑子,是四方蛮夷小国。但内在的敌人,首当其冲的,就是士族。 甚至太子都是附带的,太子不过是士族推出来的傀儡,士族势败,太子就没用了。 早在凌墨萧被她医好腿,站起来的那一刻。 他回到长安,努力争取幽州兵权的那一天。 就注定了,他必须将所有的士族都除去,才能治好大夏的顽疾,才能让大夏再次迎来昌盛的国运。 “他们若死在路上,是他们自己无用,与幽州何干?” “哼,若没幽州城在前面挡着,鞑子入关,济州就首当其冲。” “而济州领兵者是这些纨绔子弟,先生觉得济州能坚守多久?” “他们视百姓为草芥,看不起凌王,更看不起本王妃。那就自己脚踏实地的走一遍,百姓走过的路,” “庞先生还是准备一下,王爷在济州做了这么多事,必将迎来士族的反击,不如提前想好说词,给朝廷一个可信的交代。” “另外,王爷要在济州征兵五万,我们得提前准备好军资才行。” 朝廷自然没给凌王在济州征兵的权力,但凌墨萧已然决定先斩后奏。 正当理由是,他来济州查东宫贺礼被抢案,然后发现济州遍地流民。 为防青壮流民落草为寇,为防流民暴动,所以将青壮征入军中。 再者,为报东宫贺礼被抢,东宫属官被杀之仇。 凌王带兵攻打鞑子大营,损兵折将,需要添补新的兵力。 反正一句话,凌王这可不是为了自己的养兵弄权,都是为了东宫啊! 庞先生看着王妃回府的背影,头一回有了跟甲四一样的体验。 凌王在时,王妃是个乖乖巧巧的小福星,是王爷的贤内助。 幽州城在王爷主外抗敌,王妃主内管理政务,夫妻同心,让幽州城蒸蒸日上。 但现在,庞先生突然发现,原来离开王爷后,王妃是这么的强势! 杀伐果断,一点也没有女子的优柔寡断,更不会瞻前顾后,看事情一针见血。 庞先生觉得,这王爷别说是离城半个月,便是远征北疆,幽州城交到王妃手里,王妃也守得住! 甲四之前说,王爷在时,王妃看杀人都闭上眼睛。 王爷不在时,王妃亲人,比杀手还在行。 如此看来,甲四所言甚是啊! 庞先生长长地松了口气,竟然觉得身上的担子卸了一些。 以前凌王一离城,整个幽州城就像一座巨山一样,压在他的肩膀上。 头一回,肩头一松,巨山的另一头,有人帮他一起抬着了。 他本能地动动肩膀,身边的亲卫小声问:“先生可是身体不适?” 庞先生哈哈大笑:“非也非也!走,拿酒来,今天老夫要痛饮三杯!” 亲卫不解:“王爷离城,先生不是滴酒不沾的吗?” 庞先生高深莫测的一笑,那是以前,现在知道咱凌王妃的手段,老夫要好好庆贺一番! 并且,凌王妃今天对士族子弟,可真解气啊! 庞先生年轻时求学极为艰难,在士族的学堂读书,受尽士家子弟的欺凌。 他骨子里对传承了千年的世家,是又怕又恨的。 可农女出身的凌王妃,却从不高看世家一眼,也许在她心中,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就像在长安禁区治理瘟疫时一样,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染了瘟疫,都是一样在禁区待着。 吃一样的药,一样的绝望,一样的祈祷。 庞先生觉得,济州世家子弟得到这一场教训,不会再有人敢来幽州生事。 沈冬素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总有那么一些蠢货,记吃不记打。 或者认为自己跟旁人不一样,他受挫,是他蠢的原因。 幸存者偏差,都觉得自己应该是成功的那一个。 当田家来幽州讨要田产的消息传开,四方诸城的士族,一边嘲讽着济州世家子弟无能。 一边嘲笑凌王妃不懂规矩,果然是农女,世家大族的规矩是一点也不懂! 连皇帝都不敢占世家的田地不放,你一个小小王妃竟然这么大胆地,烧人家的地契和族谱。 能干出烧族谱这样无礼的事,这跟蛮夷有什么区别? 看热闹的人中,也有那么一群自诩为聪明人的人,他们竟然从这么多元素中发现一点。 那就是,确定了,凌王不在幽州城! 并且,没有留守城大将,否则根本不可能让凌王妃抛头露面,出来应付这些纨绔子弟。 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座城才会让一个女人出面主事? 他们才不相信是凌王信任凌王妃,是幽州军愿意供凌王妃差遣的话。 他们坚信凌王妃不过是个农女,哪来那么大的能力? 济州那群士族子弟会输,是因为他们没带兵,被凌王妃那个女人给糊弄过去了。 只要带上强兵,快速占了幽州城,待凌王回来,他们也不会跟凌王动武。 他们又不是要幽州城乱,鞑子还在外面虎视眈眈呢!也不是要造反,他们只要跟凌王合作而已。 很快,这群人将计划更周全了,那就是先让一群流寇去幽州为祸。 然后他们带兵出来平叛,如此,凌王妃自然要感激他们,以后的合作就方便多了。 这些人胆子如此之大的原因,除了因为士族在地方嚣张狂妄久了,还有一点就是。 他们不允许漠北出现一个,不受士族控制的州城!之前幽州城被鞑子入侵,士族匆匆逃走。 那是迫不得已,现在幽州已太平,他们就得回去。 若让凌王完全掌控了幽州城,相信他们再去渗入,就会跟田家一个下场。 还有,他们要给在济州嚣张狂妄的凌王一点教训,让他知道,这漠北,到底是谁的漠北! 此时沈冬素并不知道,她打得一拳开,并没有免得百拳来,反而让那些魑魅魍魉觉得她好欺负。 也许那天她不是打断陈氏子弟的腿,割了他的嘴,烧了田氏子弟的族谱。 而是直接将这一行人都杀了,像她吓他们的那样,尸骨无存,推到鞑子头上。 这些暗中觊觎的人,才会真的害怕,不敢再打幽州的主意。 当一支近千人的流寇山匪,快马奔向幽州城的时候,庞先生丝毫不犹豫地来找沈冬素商量。 “王妃,这次来的不是士族子弟,而是流寇。王妃觉得该杀,还是该俘?” 沈冬素疑惑:“流寇?他们也是听闻王爷不在城里,才胆敢来幽州抢掠的?” “不对啊!若幽州城外有这么大一股势力,之前王爷出城偷袭鞑子,他们怎么没行动?” 吴有仁带那么多物资来幽州,这些流寇也没行动。 每天都有往海边基地送东西,从来没听说有被抢的。 怎么偏偏在她才驱赶了一批士族子弟,这流寇就来了? 不等庞先生回答,沈冬素一问完,自己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瞬间眸光一凝:“看来本王妃放那些士族子弟走,是个错误啊!” “应该把他们绑了,让济州本家拿赎金来赎得。” “竟然驱使流寇!下一步想做什么?跟鞑子合谋?” 庞先生对王妃反应如此之快,看事情如此犀利感到欣喜。 他以前就说过,王妃一人可抵十个谋士,如今再次证实,他眼光有多好。 庞先生轻叹道:“流寇只是被驱使的马前卒,怕是后面还有很多套路等着呢!” 沈冬素又怒又烦,老娘还要建设幽州城打鞑子呢!谁有空中你们玩套路! 当即决定:“杀了!一个不留,全杀了!” “杀完把头颅送到济州给李明玉,问他一句,这些人是不是来替济州世家子弟报仇的?” 庞先生浓眉一挑,王妃这行事风格,若是男儿,当称得上是枭雄是也! 他提醒道:“老夫觉得,这批人应该不是济州士族驱使的。” 沈冬素冷笑:“有什么区别?在本王妃看来,世族都是一体的。” “反正这笔账,我就算到济州头上。” “庞先生给朝廷的折子也写上,济州不满凌王查东宫案,驱使流寇为祸幽州。” 第242章 火药杀流寇 甲四亲自带兵‘迎战’这批流寇,用迎战都是高看了他们。 当他们被士族怂恿,以为幽州是空城,快马快刀来掠夺一番,等凌王回来,他们马快,早就跑了。 也不怪这些流寇如此轻视幽州,因为在凌王没来之前,他们确实随时都能来幽州附近的县镇掠夺。 并且不少流寇还是幽州人,对地势极为熟悉。 他们之所以落草为寇,就因为幽州长期受鞑子欺压,而守城的将军又百般苛待百姓,敌人一来,将军先逃了。 几次三番之后,幽州百姓早就不信任官府。要么举家逃进深山,或是南逃。要么就落草为寇。 自从凌王来到幽州后,这些流寇或许是畏凌王威名,再也没敢来幽州生事。 这一次实在是,士族给的太多了!好处一大堆,给他们钱粮不算,还承诺,在幽州掠夺的物资归他们自己所有。 还给了几个大当家管理茶马道的权力,一举多得,怎么能让流寇不心动。 至于凌王妃将济州来的士族子弟,衣裳扒了的事,他们自然也听说了。 但压根不当回事,只觉得这凌王妃行事太过可笑,跟小孩子过家家酒一样。 头一回听说哪个守城之人,对付欺压上门之人,是扒了对方的衣裳就让对方走。 所以他们过去,最坏的结果就是被扒衣裳呗!反正他们流寇穿的衣裳破破烂烂,凌王妃喜欢就留着吧! 至于陈氏子弟被打断腿割了嘴,护卫、婢女、仆人全部被留下之后,那些怂恿他们的士族,根本没多说。 就给他们一种感觉,去幽州闹事,成功了好处多多,失败了损失也不大。 所以不光是附近的流寇,连离幽州甚远的山匪流寇也加入进来,想分一杯羹。 当他们气势如虹地冲向幽州城,离城池还甚远,李念鱼请求,试验一下火药的效果。 沈冬素同意了,让他和甲四配合。 沈冬素和庞先生在城墙上看戏,主要是看投石机和火药的配合,好改进一下用来杀鞑子。 故而这批流寇的结果就是,才看到幽州城,正兴奋着呢,突然看到城墙上升起的投石机。 领头的大当家高喊一声:“当心石头!” 一颗颗‘铁石’落下,跟他们以为的石头完全不一样,这些石头,竟然会炸。 发出惊天巨响,马匹受惊,翻倒在地。 石头射出的铁屑刺入血肉,比刀剑砍伤更痛万倍。炸开的浓烟和火焰,沾之附体,令人痛不欲生。 投石机才一发,这批流寇便损失过半,剩下的人哪里还敢往幽州城冲,立即勒马掉头。 大呼被那些浑蛋士族给骗了,他们就是怂恿自己来送死的啊! 甲四岂容他们逃!王妃可是说了,有一个算一个,头颅必须送到济州去。 立即带兵出城追击,在正规军面前,这些流寇压根没有反抗的余力。 不过这些人并没有全被杀死,前来的流寇约有一千三百余人,活下来了八百余人。 因为这些人被甲四追上后,很果断地弃械投降。 并非甲四心软,而是幽州军不习惯把屠刀对向汉人,若是鞑子,甲四能做不收俘,不纳降。 但对于汉人,弃械投降,喊着军爷饶命,他实在下不去手。 便将这些人俘虏了,带到城外上报王妃,请王妃做主。 若是杀,就当着全城百姓的面,以流寇之罪杀了,也好震慑一下百姓。 庞先生静静地看着凌王妃,一副全权王妃做主,我不插嘴的态度。 沈冬素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看着下面跪着磕头求饶的俘虏们。 说实话,这一刻她的感觉有点奇怪,自己竟然掌控着这么多人的生死,她一句话,这些人都得死。 这跟在手术台上的感觉不一样,做为医生,对待病人的生命只有‘努力让他活下去’,这一个念头。 自己是跟阎王爷抢命,是按住阎王爷划生死谱的手。 那跟权力带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并且,这样杀人,还不会有罪恶感。 甚至全城百姓都会叫好,称赞她杀的对,杀的好,对待流寇就应该有这样的雷霆手段。 这一刻,沈冬素紧紧握住拳头,让自己冷静,她不能习惯这种感觉。 权力的感觉,太,也太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几息后,她才高声道:“彻查,手上染过人命的流寇,判处斩刑。” “未染过人命的,打入苦役队。” 听到这个结果,甲四高声回道:“属下遵命!” 那些流寇,杀过人的瞬间一脸菜色,没杀过人,只是被裹挟着的小跟班,则是劫后余生。 庞先生长长地松了口气,他是真怕凌王妃一时冲动,大开杀戒。 说来好笑,他竟然不担心凌王杀心重,而是担心娇娇弱弱的凌王妃杀心重。 说出去谁信啊!在百姓眼里,凌王妃是一心为民,还是当世神医,救人无数。 可在庞先生看来,敌人最好涨个记忆,宁可惹凌王,也别惹王妃! 接着,沈冬素又命甲四,将已经杀死的流寇割其头颅,立即送到济州去。 她当然没忘向凌王‘诉苦’,写诉苦书是她的强项,跟皇上写封哭穷信,得到的物资,解了幽州的燃眉之急。 给凌王写诉苦信就更简单的…… 夫君,听闻您不在济州,外人都来欺负我们。 先是济州世家子弟来生事,我吓得不得了,也不敢为难他们,只拦截了一下,就放他们走了。 可不知道这些世子家子却不打算放过我,竟然怂恿流寇来攻打幽州。 我带着留守的老弱病残,拼死守城,才没让幽州城落入流寇手里…… 幽州城是夫君好不容易建设起来的,万一在我守城期间,有个折损,我是万死难辞其咎! 我不知道为何济州世家如此恨幽州?请夫君拿着这些头颅问一问,我们辛苦守卫边城,才有了他们的太平日子。 为何要派这些杀人如麻的流寇前来?还请济州世族给个说法…… 当庞先生看这封信的时候,要不是他全程参与,全程目睹,只怕早已义愤填膺。 可怜娇弱的凌王妃守城,这些人胆敢如此对待我们的王妃? 全现在,他只是看一眼沈冬素,心中打定主意,这辈子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凌王妃。 同时也学到一招,嗯,给朝廷的折子,老夫知道怎么写了。 虽然学凌王妃这样哭穷卖惨,挺难为情的。但效果好啊! 丢点脸,但得到丰盛的报酬,庞先生觉得非常划算。 甲四没有亲自送人头到济州,自从上次他没保护王妃去海边基地,王妃被鞑子主将所俘。 他就决定,不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再离开凌王妃一步。 所以负责压送人头的是一个亲卫首领,名叫刘铁,是刘栓子的堂哥,同样是从光州来的。 他跟甲四等人最大的不同是,他忠诚且老实,完美地服从命令,不会做任何多余的事。 这就导致,他半路遇到那些披着蓑衣,步伐艰难的济州士族子弟们。 压根没去考虑,这些人还没回到济州呢,那济州是怎么怂恿流寇来攻幽州的? 那群士族子弟看到幽州士兵们,带着串成葡萄似的流寇人头,人脸被冻成青白色。 看着像地狱爬上来的鬼头,个个都吓得不得了。 李明玉还想拦路,让他们捎带自己回济州。 硬是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全部往路边躲,生怕惹了这群杀神。 他但凡胆子大些多问一句,刘铁说不定就告诉他们,这是往济州送的。 可惜他没问,刘铁自然也不会主动说,这群士族子弟还不知道,自己给济州惹出了什么祸! 当凌墨萧看到沈冬素的来信,那一瞬间,都有想把济州士族杀绝的心了! 还是哪句话,但凡送人头来的是甲四,都会悄悄跟凌王说一句,信上是假的,这些流寇连城墙都没碰到。 可惜刘铁不说啊!王爷问什么他答什么,偏偏王爷总问跟王妃有关的事。 而他又不清楚,只知道王妃和庞先生都站在城墙上看,然后动用了火药,击退了来敌。 一听动用了火药,凌墨萧开始还在怀疑这封信的真实性,这下子全信了。 他知道火药的珍贵,同时李念鱼那时进展极慢,若非敌人来势凶猛,冬素是不会动用火药的! 他已经开始脑被,先是济州士族子弟带人生事,冬素胆小又心软,又怕牵连到人还在济州的他。 所以只是温和地劝离这些士族子弟,结果这些人得寸近尺,联合流寇,攻打幽州城…… 凌墨萧眼尾腥红,眼中的怒火好像要将整个济州都给点燃一样! 本王还是,太心软了!总想着怀柔,敲山震虎,杀鸡敬猴。 却没想到,他是怀柔,而这些士族却想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他人还在济州,就敢带人去伤他的王妃! 当天,凌王在济州杀的血流成河,拿着朝廷的律法,凡是有枉法乱政之家,杀部斩杀于菜市口。 同时,他也从冬素那学到一招。 你们士族不是总拿自己的百年根基,自翌高人一等吗! 那本王就烧你的族谱、灭了祠堂,让这些所谓的千年门阀,百年世家,彻底从源头没落。 凌墨萧杀一半的时候,那些士族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忙派人去把走到半路,快要冻死饿死的纨绔子弟接了回来。 然后齐齐到凌王面前叫冤,那些流寇真跟济州没关系啊! 他们压根不知道有流寇去过幽州城。他们虽恼凌王在济州生事,可再给他们几个胆子。 顶多就是跟长安的本家报信,再写联名折子,请朝廷做主,处罚凌王。 也没胆子跟流寇联手,为祸幽州啊! 他们又不是,幽州出事,鞑子入关,首当其冲死于鞑子弯刀之下的,就是济州。 对于济州士族的解释,加上凌墨萧审问这批纨绔,得出结论,那就是他们说的是真的。 济州确实跟这批流寇没有关系。 凌墨萧压根没有杀错人的愧疚,因为他杀的确实都是该杀之人,这些远离朝堂的地方士族。 这些年不知戕害了多少无辜百姓!吞噬了多少民脂民膏! 像那些清贵士家,以耕读为本的家族,他是一个没动。 他在济州这一通雷霆手段的杀伐与镇压,相信十年内,济州士族都兴盛不起来,不会再为祸百姓。 正愁找不到理由去整治一下别的州城,毕竟他来济州是有正当理由的,那就是查太子贺礼一案。 现在附近的州城亲自给他送上一个好理由,那就是查流寇攻打幽州一案。 他让济州士族上联名折子,告他在济州乱行军政也无妨,但有一点一定要定清楚。 那就是去打幽州的‘一万’流寇与济州无关。 这一点不用凌王威胁,济州士族了知道轻重,他们要跟流寇沾上边,那凌王就是把济州士家杀绝了。 朝廷也不会罢凌王的兵权! 有纨绔子弟小声道:“听说才一千多流寇,哪来的一万?” 被父亲一巴掌捂住嘴,没有一万,哪里值得凌王出兵去扫寇! 要是以前,济州士族还想替附近州城的士族,说句公道话。 但现在,他们只希望凌王在别的州城杀狠一点! 这些人明明知道自家儿子,在路上吃雪咽冰,不施援手。 还想借此机会,以济州的名义生事。 他们才是把济州往死路上赶! 呃,虽然济州士族很清楚,把他们往死路上赶的是凌王。 可他们斗不过凌王啊!打,凌王手握重兵。 想激起舆论,但百姓都站在凌王那边。 想跟朝廷告状,现在大雪封路,折子都递不出去。 等朝廷的人来主持公道,他们的尸体都凉透透的了。 人都是这样,你打得轻飘飘,他们会恨你怨你想报复。 可你打得够狠,狠到他们恨都不敢恨,报复更是不敢想,他们的恨意自然就会转移。 故而凌墨萧要的这份联名折子,济州士族没有一人推辞,全都乖乖地写了。 凌墨萧就拿着这个,和那些流寇冻的青白的头颅,开启扫荡模式。 不过再次之前,他先火速回了一趟幽州,不管是谁来跟他说,幽州城没事,王妃一切安好。 可没看到冬素本人,他着实不放心。 第243章 凌墨萧半夜回府 凌墨萧是带着亲卫队快马加鞭先走的,当他赶回幽州城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沈冬素早就睡了,年关将近,一天比一天冷,她被迫改作息,早睡早起工作。 听到外面传来动静,她迷糊坐起,先喊月见,再摸挂在床头的武器。 那是李念鱼亲自帮她定制的武器,李念鱼问过月见和甲四,凌王妃亲人是什么样的? 听了两人的描述后,他打造了一把稍短的三棱刺,没办法,谁让王妃个子不高呢。 三棱刺比更合适沈冬素这种,完全没有武学基础的,沈冬素知道人体所有致命的地方。 还有她最喜欢刺的大腿大动脉,用三棱刺非常合适。 沈冬素就那么披着被子,握着三棱刺,小声喊月见。 虽然敌人跑到凌王府的几率极小,可凌墨萧不在身边,幽州又外敌环伺,她必须警惕一些。 突然,帐子被掀起。 从凌墨萧的视角来看,那就是冬素受惊过度,一头乌发散开,衬得肌肤莹白如雪。 一双鹿眸似的眼睛,满是戒备和害怕,小手紧紧握着武器,也只是像小猫亮起它的小爪子一样,丝毫没有杀伤力。 凌墨萧的声音都哽咽了,小丫头果然,受惊了。 窗口透过朦胧的雪光,外间淡淡的烛光映进来,阴暗交织间,沈冬素看到那张夜夜思念的脸。 她丝毫不带犹豫地,把武器往枕头下一收,双眸中的警惕变成惊喜。 猛地掀开被子就扑了过去,搂着他的脖子还不相信地问: “王爷您回来了!” 凌墨萧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握着她的后脖颈,没有回答,而是双唇覆上她的唇瓣上。 他的唇还带着外面冰雪的凉意,和久经风霜的干裂。 她的唇却如花瓣一样娇弱,是温柔的,温暖的,带着的甜香味。 很快,在他强势的攻城略地间,他的冰冷变成炽热。 并且,不再满足一个吻。 等沈冬素感觉混身一凉的时候,才惊觉,小腿已经搭到他的肩上…… 凌墨萧是半夜回来的,陪冬素吃顿早膳,和庞先生说了一会话,又要离城了。 说在年前把事情处理完,就能回来安心过年。 沈冬素一直瞪着他,趁无人的时候贴着他的耳朵问: “那你昨夜跑回来干嘛?” 匆匆回来一趟就要走,还是从济州跑回来,干嘛不把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 凌墨萧灼热的目光将她从头扫到脚,同样贴在她耳边回答,声音透着的慵懒气息: “你” 沈冬素瞬间从耳尖到脖子,都染上一层的红。 这还是凌墨萧吗?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流氓! 这还不算,凌墨萧伸手撩起她的发,像吸血鬼一样,在她脖子上留下一个吻痕。 低沉的声音道:“别这么看着我,否则,我会再来一次。” 沈冬素赶紧闭上眼睛,然后就听到凌墨萧的闷笑声。 远处的甲四全程目睹,完全不敢相信,这个娇羞的王妃,是那天在城墙上,下令杀流寇的王妃! 他转头问月见:“王妃是本性如此?还是会变脸?” 月见赏他一个白眼,转身去准备王爷出门要带的东西。 甲四挑挑眉,虽然月见对他的态度很差,但是,没变化啊! 月见果然是这世上,唯一一个不会变脸的女人。 沈冬素和庞先生等人送凌墨萧到城门口,当着众人的面,凌墨萧叮嘱她道: “不要心软!下次不管是谁来挑衅,杀了就是。” 庞先生只觉心肝一颤,王爷您到底知不知道王妃干了啥?她杀的人快有您在济州杀的多了! 还心软!您是不是对心软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沈冬素轻轻点头,举举拳头郑重地道:“王爷放心,我绝不会让一个坏人进入幽州城的!” 凌墨萧又道了句:“保护好自己。” 沈冬素看着他头盔和披风之间,露出的脖子,忙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 示意他低头,给他带好。回一句:“王爷也是,保护好自己。” 当他的白马消失在视线中的时候,沈冬素才想起来,她都没细问,凌王此行是去干啥来着? 昨晚她是压根没办法说话,今早又匆匆忙忙,两人都没来得及聊什么。 她转头问庞先生:“济州的事不是处理完了吗?王爷这次去哪?” 庞先生用羽扇指着方向:“常山、直沽直到晋阳,沿途扫匪。” 甲四道:“王爷带走了一些流寇首领。” 沈冬素瞬间心领神会,这是要假道伐虢,借着平匪除寇之名,教训一下这几城的士族。 他们心里都门清,来幽州的这批流寇,不可能是济州士族怂恿的。 那就是别的州城也想来掺一脚,既然伸了脚,管你缩回去的有多快,都得砍了! 要治外患,外治内忧! 明年凌王自是要强攻北疆的,王妃被掳之仇,他不可能只杀一个主将就算了。 更何况,不止他的王妃,还有那么多边关百姓在北疆为奴为,等着夏军去救。 鞑子之祸,已经困扰了大夏数百年,是时候该终结了。 故而,今年这个长冬,他一定要将幽州附近几个州城清理干净,那些会阻碍幽州发展,会阻碍他攻打北疆的存在。 一个不留,全部清除! 知道凌墨萧的打算,沈冬素有点激动了,搓着手问庞先生: “我们能做点什么?” 庞先生一个激灵,王妃莫不是也想带一支军队出去,把那个不长眼的士族给灭了? 忙提醒道:“王爷在济州征了三万新兵,两万随军,不日将到达幽州。” “新兵会直接去军营训练,这随军,不如王妃来安置?” 随军就是这些新兵的家属,或是不适合当兵,但有一技之长,能在军营讨生活的人。 沈冬素瞬间来了兴趣,军中正缺护士呢,先挑一批女孩子出来培训。 再送一批到海边基地建设,还有开荒的军囤田,需要大量农户来种植。 沈冬素再次抄作业,生产建设兵团制走起,先草拟一份企划书给庞先生看。 庞先生只草草一看就被吸引住了,这个制度若实施得好,不光能安置随军。 以后边关都可按此制度来建设。 他不得不称赞一声,凌王妃腹有沟壑,妙计频生。 腊月初十这一天,济州的新兵和军随到达幽州。 同时送来的还有百车军资,和济州士族送的重礼。 没错,凌王杀了济州三分之一的士族,而剩下的还要送礼来讨好。 这就是展现了强大实力后,这些士族的反应。 他们从最开始的,要状告凌王,要团结反抗;再后来的,要平息凌王的怒火。 再到现在,状没法告,还要请凌王不要告济州的状。 毕竟他们的子弟确实去幽州生事了,那批流寇的头颅太有震慑力。 不过给本家的信该写还是得写,但态度已经从状告凌王,变成,凌王已经有了和太子一较高低的资本。 比起从未离开过长安的太子,久在边关领军的凌王,已经展现了他对外的雷霆手段。 和对百姓的仁慈之心。何况他还有一个极受百姓敬重的王妃。 不管长安是怎么传凌王妃,不管那些大士族和勋贵眼中,凌王妃是个多么卑的存在。 但在百姓眼里,他们不识陈皇后,不认张太子妃,只认凌王妃。 特别是在边关百姓心中,王妃的话比朝廷的圣旨还管用。只要是凌王的大旗所到之处,百姓皆听从其指示。 凌王早非那个灰溜溜逃回封地的残王,他站起来之后,再一次让世人见识到,战神王爷的风采。 若他打败北疆,手握重兵,那时太子在他眼里又算什么呢? 济州的士族不敢把话说得太明白,只在给长安本家的信中,透露凌王在边关做的事。 让他们有个警惕,早点做两手打算,别等哪一天,太子落败,全家跟着陪葬。 济州的情况,继续在别的州城上演。 特别是那些怂恿流寇的士族,凌墨萧抓着流寇首领指认,凡是被指认的士族子弟。 经过查证后,全家以谋逆罪论! 他就是要这么嚣张,就是要让世人知道,别打他王妃的主意。 想对付他,阴谋也好,阳谋也罢,只管来! 但胆敢对付他的王妃,那就是不死不休! 有些士族早早得到消息,连夜送自家子弟逃离,可那些士家子嚣张惯了。 又年轻气盛,哪里肯听长辈的话,在寒冬腊月逃离家? 一群年轻人凑到一起商量,干脆拿起武器跟凌王对着干! 他们又不是要反大夏,只是杀一个残暴狠戾的亲王而已。 如今大雪封路,信都送不出去,他们杀了人还可以推到鞑子头上。 只要他们团结一致,不让消息走漏,谁能知道凌王是怎么死的? 这群年轻人比李明玉那一群,更加有勇无谋,当然,也可能是看到济州的情况。 心里明白,不反抗是死,反抗也是死,不如轰轰烈烈地一场。 说不定成功了呢?那这北方,还是士族的天下。 总好过,在凌王手底下苟延残喘!我们可是延续了千年的士族,比大夏皇族的历史还要长久。 凭什么他一个亲王,胆敢在我们的家园这般放肆? 年轻人很快被热血冲昏了脑子,瞒着家里的长辈,拿出藏起来的铠甲和武器,骑上战马,带着眷养的护卫。 在一个飘雪的夜里,先以长辈的名义请宴请凌王。 事情的发展出乎这些纨绔意料的顺利,凌王来了,并且只带了几十个亲卫。 刀斧手早就埋伏在宴席两侧,只要他们一声令下,立即冲出来把凌王和他的护卫斩成肉泥! 然后事情的结果就是,凌王率先问:“就你们吗?还有谁,都出来。” 这群纨绔以为事情已经是定局,还想听一下凌王死前的哀嚎,竟然真的都跑出来。 一会振振有词,说是凌王逼他们的。 一会骂凌王不识好歹,北境要不是有他们这些士族,早被鞑子攻破了。 凌墨萧淡定喝酒,听他们骂完,才问:“确定没旁人了?” 在众纨绔诧异之下,他喝完壶中最后一杯酒,壶一掷,高声道:“行动!” 刀斧手还没起身,就被从天而降的黑衣人割喉,然后凌王在亲卫的保护下,离开宴会。 关紧大门,也不管里面的纨绔子弟怎么叫嚣,几个火药掷进去。 连人带房子,全部轰为平地。 这还不算,凌王又令人将这些纨绔的尸体扒出来,挨个送上门,直接以谋逆之罪论处其家族。 有士族咬牙切齿地问:“凌王!难道你以为你能将士族杀绝吗?” “你堵得住幽州人之口,还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老夫便是死,也要让世人知道,你就是个残暴之徒!” 凌墨萧完全不在乎,他甚至觉得自己以前太过高看这些士族了,年轻一辈的没脑子。 老一辈的迂腐,固步自封,拿着百年士家的名头,便以为高人一等,连皇族都不放在眼里。 他长眉轻挑,目如寒潭,就像沈冬素初遇他时的模样。 沈冬素不知道的是,她总说凌王殿下人设崩了,却不知,也只是在她面前变了而已。 在世人面前,他还是那个清冷高贵的凌王殿下。 抬手,长指一挥:“杀!” 这个年关,北地的士族注定过不好这个年。 头一次,凌王的马蹄比鞑子马蹄更让他们害怕。 但对底层百姓来说,这个年却是极少有的丰年。 因为凌王殿下抄了士族的家之后,都会开仓放粮,将士族霸占的良田分给农户。 对士族来说,是灭顶之灾。但对普通百姓来说,凌王简直就是再生父母啊! 没有参与围攻凌王事件的士族,则聚在一起商量,该如何拉拢凌王? 听说济州送物资又送金银,他们也效仿,同时还增加了一点。 那就是,送女人! 凌王只有一个王妃,还是农女出身不识礼数。 若送一个高门贵女为侧妃,凌王岂会拒绝? 开始那些贵女还不愿意,她们是何等高贵的身份,竟然被当成礼物送给凌王做侧妃? 可见过马背上凌王的英姿之后,她们立即就愿意了。 当凌王听说,有十几个饱读诗书的年轻贵女,带着数百个婢女下人,当成礼物送给他。 他眼睛一亮,冬素可是说了好几次,幽州缺读书人。 第244章 王爷要纳妾 识文断字的女医护就更缺了!但凡能认识十个数的女子,进了医护培训营,升职都比旁人快。 这下好了,这么多识文断字的女子主动送上门。 他二话不说,全都收下,然后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 直接让亲卫把这些女子护送到幽州,全权交给王妃负责。 凌墨萧是当人才带走的,那些士族却是当嫁女进皇家来办的,每个不光带了大批下人,还带了许多嫁妆。 搞笑的是,那些小士族甚至还有大商户,一听凌王来者不拒,凡是送过去的女子都纳了。 立即也动了心思,先请示凌王的副官,想问问自家身份低微,若送女儿进王府,王爷收不收? 那副官请示凌王之后,直接道,有多少要多少! 这下子附近几个州城的士族和富商都动了心思,连夜准备,家里没适龄嫡女的就送庶女。 没庶女的就从表小姐里选,或是从同宗适龄女里挑。 另有一些,则在后面怂恿,一定要让凌王多收女子! 到时候他们一道折子送上朝廷,凌王在幽州不思御敌,好色成性,纳姬妾无数。 勒令全州城送上适龄美人,简直是把自己当皇帝选妃一般…… 相信这道折子送到长安,便是皇上再护凌王,也护不住了。 没有哪个皇帝会允许亲王,像选妃一样选妾的。 就这样附近几个州城算是形成了三派,一派是趁机向凌王献美人,一派是怂恿献美人然后准备告凌王贪图美色。 另一派则是中立派,冷眼旁观,即不参与党争,也不巴结凌王。 这一派就是凌王在济州都放过的,以耕读传家的清贵士族。 前后不过十来天,就有近百个士族小姐的名单,传到凌王手中。 这群士族大小姐,穿着锦衣华服,妆容精致地来见凌王,可压根没见到人,直接就被送到幽州。 她们一路既欢喜又忐忑,有些心气高的已经在想,怎么争宠,怎么斗过那个农女王妃,得到凌王的专宠。 甚至她们有强硬的娘家,比起沈冬素这个农女强太多,说不定凌王会为了她废了王妃,扶自己为正妃。 还有姑娘从家里带了保生男的秘药,凌王妃至今没为王爷生过一儿半女,要么是不得宠,要么就是不能生。 而她自己是神医,若是不能生肯定能医好,那就只有一个原因,凌王娶她就是个幌子,其实她压根不得宠。 也有一些逆来顺受的,家族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让给凌王当妾就当妾,不求在王府后宅出头,只要能成为王爷的女人,能庇护家族就行了。 就这样,这群美人儿带着对王府生活的期盼,踏上了去幽州的路。 而提前接到消息庞先生,正在为难怎么跟王妃说这事。 虽然庞先生早就建议王爷,纳士族女为妾,以拉拢士族。 这样的事每一个上位都干过,皇上的后宫,不也是为平衡各方,才广纳的吗? 看那汉光武帝,为了得到郭家的支持,娶郭家女,把原配都给降为侧室。 王妃深明大义,王爷只是纳几房妾,就能得到北方士族的支持,自然不会拒绝。 结果,他的建议,全都被王爷拒绝! 没想到王爷这次出行,竟然想通了,不动刀剑,只纳些妾室,就将几个州城收入掌中,多省事! 只是,王爷这要么不纳,一纳竟然纳这么多! 庞先生数了数,多达八十六个。 这王府后院怎么住得下?并且也超过亲王后院妻妾的数目。 只能由王妃来挑一些,剩下倒是能赏给将领。 这个消息传到王府的时候,月见是义愤填膺,王妃这么辛苦,王爷竟然要纳这么多美人进府! 连去了海边基地的沈林钟都听说了,赶紧往城里赶,想来安抚妹妹。 结果见妹妹一脸无所谓,压根没半点伤心的模样,还让他赶紧回基地。 倒是甲四觉得事有蹊跷,王爷才不是好色之徒。 更不会想拉拢士族,要是有这个计划,早在幽州最困难的时候就实施了,还用等到现在。 他忙对沈冬素道:“王妃莫怒,还是等王爷的解释。” 月见咬牙道:“还解释什么?美人儿马上要进府了。” 沈冬素笑对月见道:“你这急躁的脾气得改一改,还不如甲四冷静。” 闻言,月见不是思考自己哪里急躁了,而是狠狠瞪一眼甲四。 这人明显是帮王爷说话,站在王爷那边哄着王妃,王妃竟然听不出来! 月见拉过甲四到一边,一手玩着刀鞘,发出‘哐哐’的轻音。 眼眸微眯,下巴微抬,冷声问甲四:“要是王爷真的纳妾,你站谁那边?” 甲四瞬间觉得寒毛都立起来了,还有一种滑稽感。 就像大人问小孩子,你父母要是分开,你跟谁? 小孩子不管怎么回答,大人都会说童言无忌。但眼下的情况是,他要是回答得让这个暴力女不满意。 对方会直接拔剑的! 所以甲四很识时务地道:“当然是站王妃!你没看到,我都不跟王爷出门,而是守着王妃了吗?” “我甲四这辈子,都会对王妃忠心不二。” 这个回答让月见很满意,不再玩刀鞘,而是拍拍甲四的肩膀: “好!记住你的话。” 很快,那批美人儿陆续到幽州,负责送人的护卫只给王妃一句话: “王爷说全凭王妃做主。” 庞先生在一旁擦汗,王爷是真心大啊!这种能交给正妻全权做主? 要是心眼小的,把这些贵女全送去干苦役怎么办?王爷不在城中,王妃怎么磋磨都无人敢有异议。 他才这么想,就听到王妃笑道: “行!今日先给各位接风洗尘,好好休息两天,适应一下幽州的气候。” “两天后,都到医护班上课。” 庞先生:…… 王妃还真是直接,磋磨人都不带委婉的! 贵女们面面相觑,不懂这医护班是个什么意思。 庞先生上前打圆场,笑说是学新东西的,由王妃亲自授课。 贵女们懂了,原来是学王府规矩啊!别的府上都由嬷嬷来教,凌王府竟然是王妃亲自教。 不过这个凌王妃跟传说中不同呢,长得极美,落落大方,气质出众。 单看她这人,还真没有一点农女的模样。 等她们进了王府后院,大感失望,这堂堂王府,还没她们家气派。 并且王妃不问她们的出身和来历,让填一张表格,主要填的竟然是擅长什么?读过哪些书? 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据说是能测出性格,和擅长的工作。 贵女们只觉这个王妃太奇怪了,都在腹诽,果然是农女出身,一点也不懂大家族的规矩。 问这些东西做什么?难道她们还要像普通女子一样劳作吗? 她们生来就高人一等,是享福来的,身边伺候的丫鬟婆子都有几十人,哪里还需要她们做什么。 但人已经到了王府,只能忍着这个怪异的王妃。等王爷一回来,她们受了恩宠,情况自然就大不同了。 但到了分房子的时候,贵女们是忍不住了,竟然分给她们一人一间房! 并且只能带一个婢女或嬷嬷,不管是一等还是三等下人,全都到统一的下人房住。 一个小院子是有八个房间的,竟然住进十六个人,八个贵女和八个婢女。 要知道,一般妾住的院子,这样的小院子最多住两个妾室。 更何况她们可是贵女!哪怕一个人一个院子也嫌小了。 但对于她们的抗议,凌王妃全然不听,派了几个冷脸的粗壮嬷嬷。 非常强势地安排她们入住,一下子就切断了她们和嬷嬷还有护卫的联络。 婢女只能劝小姐冷静,一切等王爷回府,等跟家里联络上了,再告王妃的状。 还让她们忍受不了的是,竟然要八个小姐共用一个小厨房。 且这小厨房只是烧茶水用的。 一日三餐要自己到王府的大餐厅去吃,王妃说是让她们熟悉一下王府后院,别出个门就迷路。 庆幸的是,王府挺暖和的,床是奇怪的炕,虽然硬了点,但极暖和。 第一天,在这群大小姐们接二连三抱怨声中度过。 月见问沈冬素,打算怎么处置这些人? 正在看资料档案的沈冬素闻言失笑,月见怎么一幅把她们当俘虏的态度? “这些人可是都是人才!本王妃有大用呢。” 月见无语,她们是人才?还有大用!王妃这是被气糊涂了吧? 贵女们在王府叽叽喳喳两天后,王妃安排人统一给她们裁新衣。 这件事倒挺令她们满意的,女孩子嘛,哪个不喜欢做新衣裳! 但很快,她们收到新衣后就笑不出来了。好生奇怪的棉衣,虽然极厚极暖。 可是纯白的棉衣,并不是精美的绸缎。只有领口和袖口,纹了两圈蓝边。 还有配套的帽子、手套、鞋子,这衣裳,哪里是王爷妾室该穿的,明显就是婢女穿的嘛! 贵女们拒绝穿这身衣裳,然后她们这才见识到,这个看上去娇娇软软的王妃,有多吓人! 沈冬素直接带了一支护卫队,再带一群粗壮的嬷嬷,勒令她们换衣裳。 而她也带头换了衣裳,唯一跟贵女们不同的地方是,她的护士服是绣红边的。 首饰都摘了,全部戴上帽子,把头发包裹的一根发丝都不能露出来。 妆容都去洗去,除了眉毛可以画,不许上别的妆。 因为这个时代流行的妆容是,把眉毛剃了,再画上弯弯的黛眉。如果不画眉毛,会很奇怪的。 最后是挨个检查手,凡是修着长指甲的,统统剪去。 这时已经有不少贵女在哭了,指甲可是她们精心养护的,凤仙花染的色。 凌王妃到底要怎么对待她们?她们是来给王爷做妾的,不是来受这样的折磨的! 有大胆的直接质问:“凌王妃为何如此羞辱我等?” 沈冬素无语,不让化浓妆,修个指甲就是羞辱了?你们是不是对羞辱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她才懒得跟她们掰扯,同样也不想讲什么大道理,道理是从实践中学来的,不是听来的。 她只需要以非常强势的态度说:“本王妃行事,何须向尔等解释!” “你们只需要记住一点,你们的父母把你们交给了凌王,而凌王把你们交给了本王妃!” “你们能做的,就是服从本王妃的命令!否则,府规伺候!” 有人大喊:“我要回家!让我回家!” 沈冬素冷笑:“你确定?你现在回家,可是会给你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的。” 这句话吓到她们了,想想凌王是怎么对付,那些害他的士族,她们瞬间不敢哭了。 回家,别说家里人同不同意,万一惹怒了凌王,确实是灭顶之灾啊! 沈冬素一声令下:“哭好了吧?哭好了开始上课!” 带她们来到医护培训学院,还有从民间征招的几十个普通女子,加上这些贵女和她们带的婢女,现在足有四百多人。 只要把这些人培训出来,幽州就再也不缺护士了! 沈冬素早就纂写了医护课本,用活字印刷术,印上几万册,分发到长安、扬州、光州的医馆通用。 只上了一天课,她就觉得凌墨萧此举实在太对了! 这些识文断字的贵女,学习进度比普通人快多了。 她也不忘打一巴掌给颗枣,用学分制,满多少学分,可领取不同的奖励。 理论课上,这些贵女们学得快,但到了实践课,那些普通人就比贵女精通多了。 光是教贵女们认工具,就费了一节课。 她们连极普通的侧刀、药舂都不认识,跟那些五谷不分的纨绔子弟有的一比。 沈冬素带着她们上了三天课后,开始分班,且带着一批学习比较好的去了一趟伤兵营。 贵女们对她的态度改观,也是去伤兵营之后。 刚好那天来了一批重伤员,是去边关巡逻,遇到鞑子小队偷袭。 其中两个最严重的,一个肚子被割开,肠子都流了出来。 老兵有经验,直接把肠子塞回去,拿布一裹,赶紧送到伤兵营。 还有一个手被砍断,也是老兵赶紧拿雪将断手裹住,送了回来。 看到这样血淋淋的场面,跟来的十二个贵女,第一反应就是去门外吐。 吐完就哭,可哭完之后还是被嬷嬷,送进手术室围观。 第245章 贵女们见证王妃的日常 (); 沈冬素亲自做的手术,三个军医打下手,五个已经出师的护士在一旁帮忙。 沈冬素冷静地对那群贵女道:“看好了,以后你们要做的就是她们的工作。” 那些贵女一脸菜色,好像上刑一般,看着她面不改色地给伤员洗肠子,缝合伤口。 还给那个断手的伤兵接手,不管是人的肠子,还是人的断手,凌王妃都好像只是个寻常物件一般。 从头到尾,冷静如镇定自若的大将军。 不见半分慌乱、害怕和紧张,那一身奇怪又丑的白衣裳,这一刻好像变得圣洁,好像全身笼罩着神性的光辉。 这一天之后,见过凌王妃做手术的十二个贵女,对凌王妃充满敬意。 更让她们没想到的是,在来伤兵营之前,她们觉得凌王妃这是有意羞辱,竟然让她们堂堂士族嫡女去军营! 军营是什么地方?一群大老粗,全是男人,她们进去一趟,那名声还能好吗? 而来了之后她们才发现,这里确实都是男人,可看她们的眼神充满敬仰和尊重,并没有亵渎之色。 沿路走来遇到的伤兵,远远看到她们这身白衣裳,都会行礼道谢。 她们从开始的戒备,到后来的有点自惭形秽,她们可是什么都没做呢,凭什么接受别人的行礼道谢? 那些伤兵不是向她们问好,而是向她们这身衣裳。 在军营中,只要穿上这身白衣裳,就是值得所有士兵尊重的人。 这身在她们看来,又丑又怪的白衣裳,在士兵眼里,却是能救他们的命。 穿白衣裳的护士,不嫌脏不嫌污,愿意为他们清洗伤口,熬药煮茶,甚至在重伤弥留之际,是她们在耳边一声声地将伤者唤醒。 在军中,下至才入伍的新兵,上至凌王殿下,对医护工作人员,都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更何况,这些女护士还都是王妃的学生。这一层关系,哪个敢小瞧女护士? 第一批招收的普通女护士,凡是已经出师了的,跟着军医在军营做事的。 都是有职称每月从军中领俸禄,身份一举从底层百姓,变成见官不拜的存在。 有几个年长的女护士,以前差点被父母卖给士族做婢女,做妾室的。 现在都跟军官订了亲,凌王妃还送了贺礼。 沈冬素有意让这些贵女见识一下,护士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位。 她准备分批亲自带每一个人进一趟军营,再根本她们学习能力,能做护士的就做护士。 实在没天赋的,就去学堂教孩子启蒙。幽州的孩子渐多,连个像样的学堂都没有,更别提夫子了。 还有流民办、商行、基地、各大工坊,全都缺识文断字的管事,这些职位就非常合适。 沈冬素之所以对她们如此有耐心,不光是因为她们个个是幽州极缺的人才。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人家都带了丰厚的‘嫁妆’来的啊! 那些陪嫁的珠宝首饰、古董摆件,她是不动人家的,还得留着她们以后嫁人用。 但那些粮食布料却是要充公的,就她们带来的东西,稍一折算,能顶她们两辈子的俸禄。 也就是说,人家是自己送钱来幽州打工的,沈冬素作为大老板,怎么会不喜欢这样的人才呢? 虽然外面都在传,这些女人是凌王要纳的妾,可她一点也不觉得气闷。 反而希望凌王能多送一点回来,这样的人才,多多益善啊! 当然,贵女中也有刺头,哪怕去了一趟军营,哪怕已经上了许多天的课。 依旧坚称自己来幽州不是干这些事的!她们身份尊贵,凭什么去伺候那些伤兵? 月见觉得对付这种刺头,打一顿就打实了。就像新兵营的新兵,也有不服管教的。 只要教官将其打服,以后就比谁都乖。 沈冬素无语,再次对月见道:“你别对她们敌意那么大。” “别说王爷不打算纳她们为妾,便是真有这个打算,我若不高兴,也应该找王爷的茬,跟她们无关啊!” 月见不懂,自古后宅争斗,都是正妻和姬妾,何时听说过正妻和男主人斗的? 沈冬素笑道:“这样好了,我再给她们上一节课,要是还有不听话的,再交给你。” 上课之前,沈冬素问那个闹得最欢的贵女: “你说你来幽州不是干这些事的,那么你觉得,我这个王妃应该干什么事?” 那贵女一噎,她能说凌王妃是一件王妃该干的事都没干吗? 她在家学得管理后宅,管理妾姬,人情往来等等方面,在幽州全无用武之地。 沈冬素见她不语,笑道:“那今天你们跟我一天,看一看我这个王妃一天都在做什么。” 然后这些贵女才知道,去护士学院上课都不算是折磨了。 卯时正,寒冬腊月,天色是浓稠到化不开的黑,凌王妃已经起床到了月亮门处办公。 这些贵女是被嬷嬷硬拖起来的,虽然她们在家里也要早起,但最起码天亮了啊! 王妃只用一个时辰见府上的管事,将府上大小事处理了,然后吃些热乎简单的茶点,到后院演武场练习射弩。 这一点让贵女们怎么也不敢相信,你都是王妃了,还练武做什么?不怕把皮肤练粗,身段练壮吗? 她们以为凌王妃只是做戏给她们看,打听了才知道,王妃确实是每天坚持练射弩的。 另一个可怕的消息是,已经在给她们准备手弩了,以后怕是要跟王妃一起练。 今天王妃练时,也没让她们闲着,竟然让那个冷脸的女护卫,带着她们在花园跑步! 那冷脸女护卫对她们好像极为嫌弃,一直冷冷地催着: “跑快点!你们当幽州是什么地方?敌人杀进来,你们连跑都跑不动,有什么用?” 练了半个时辰,天色大亮,贵女们累得气喘不止,王妃却精神抖擞。 只花两刻钟吃早膳加休息,且那早膳吃得还没她们身边,三等丫环吃的精致。 王府的饭菜,只能让人吃饱而已,想吃花样精巧的点心,压根没有。 早膳后,王妃换上出门的大衣裳,也不坐轿,而是骑马。 先到流民办视察,看流民住所和粥棚;又到军工坊,接见几个长的干瘦,但眼神狂热的工匠。 据说他们还是墨门子弟,也不知做的什么东西,图纸上写的画的这些贵女压根看不懂。 但王妃看懂了,和他们聊了许久,王妃还指出了他们的错误之处,让这些墨门子弟十分信服。 等出了军工坊,王妃直接又去伤兵营,今天没有需要她做的大手术。 她去看制药坊,指点几个军医做成药,其中有些发绿霉的恶心物质,军医们极为重视。 人人拿着炭笔和小本子,认真记下王妃说的话。 临近中午,王妃赶回王府,依旧是匆匆吃了顿午饭,都不午休,直接来到前院会客厅。 这次接见的不是府上的管事,竟然是满城各机构的官员! 更让贵女们不解的是,这些官员对凌王妃的态度,不是敷衍,而是真的对待上位者。 并且他们也确实是来向凌王妃报备事情,或寻求帮助,或商议对策,或是事后报备。 并不是她们以为的,凌王妃趁凌王不在城中,强行掌权。 再则就是,凌王妃对幽州城了如指掌,事无巨细,一清二楚。不管是各机构协调,还是分发工作,都有条不紊。 当送走官员后,军营来人时,贵女们彻底不敢出声了。 便是自己的父亲在家族,也没有凌王妃管得这么多啊! 来的是庞先生,他看到王妃身后站的几个贵女时,先是一愣。 王妃真心大,也不怕她们之中有细作?但很快他反应过来,真有细作,也别想活着离开幽州城。 王妃就是自信,能完全掌控她们,才这么放心的。 庞先生是来问生产建设兵团的事,一听人手不足,沈冬素二话不说,把这些贵女带的下人,分一半给庞先生。 然后就生产建设兵力内部行政、律法军规、军民一体化等等事务,两人详细商讨。 足足讨论了近两个时辰,比王妃见府上众多管事的总时间还要长! 直接讨论到天黑,庞先生留在府上用晚膳,是跟甲四去外院的大食堂吃的。 趁他吃晚膳之时,王妃抓紧时间在策划案上改过条条框框,这些贵女听得云里雾里,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 也不能去吃晚饭,因为她们跟王妃约好了,今天王妃干啥,她们就干啥。 沈冬素写生产建设兵团策划案时,也没让这些贵女闲坐着,让她们在一旁抄幽州律法。 等庞先生吃完饭,两人又在灯下探讨了一会,庞先生表示明天再来,今天太晚了,王妃早点休息。 沈冬素这才带着贵女们去吃晚饭,饭后贵女们累得不想动弹,可王妃还说,自己还有账目资料要盘点。 同样,王妃盘点时,她们在一旁抄律法。王妃说,只有抄写,才能牢牢记住。 直忙到亥时正,王妃才宣布洗漱休息。临走前,王妃请她们喝了一杯香醇的奶茶,配两个豆沙包,算是宵夜。 一天下来,贵女们傻眼了,堂堂王妃连画妆涂脂的时间都没有,赏雪品茗这些冬日贵妇活动,更是压根不在计划之上。 这凌王妃别说听戏,王府连个戏台子都没有。王妃当成这样,是享福还是受罪啊? 等贵女们洗漱之后倒在床上,头一回没时间哭,连梦都没做,睡得极沉。 翌日天不亮,这批贵女再次被拖起来,凌王妃直接问:“你们还有谁要跟着本王妃?” “不想跟就接着回医护学院上课,等王爷回府,再做安排。” 一听这话,那几个跳得最欢的贵女立即态度软了,因为她们又看到希望。 只要王爷一回府,凭她们的长相身段,家世才学,还能入不了王爷的眼! 当即表示愿意学院上课,只是不去伤兵营。 沈冬素立即就答应了,就她们现在的能力,她也不敢让她们去伤兵营。 让沈冬素意外的是,竟然还有一个女子表示,想继续跟在王妃身边学习。 这是个才及笄的姑娘,圆圆的脸圆圆的杏眼,长得很像表妹大莲,非常讨人喜欢。 姓陈,名落雪。 就这陈姓,才让沈冬素意外。 “你应该知道,济州陈家的子弟,才被我打断腿,割伤了嘴。” 陈落雪行礼后答:“落雪确有耳闻。” 沈冬素正色道:“那你还敢跟着我?” 陈落雪抬头,朝她甜甜一笑,摇头道:“不怕!王妃又不是胡乱打人。” “王妃打断腿的算是我族兄,他性格确实很坏,我小时候最盼的事,就是有人能狠狠打他一顿。” 这话把沈冬素逗笑了,小姑娘挺有趣的。不过陈家的人,不能不防。 她正在思索,要不要带在身边,就听陈落雪小声道:“我知道比起旁人,王妃不信任陈氏女。” “只是有句话,我想告诉王妃。” 她手指绞成一团,低声道:“星耀族兄有来信给我,让我有机会代他向王妃道谢。” “他的手恢复得很好,非常感谢王妃,没让他变成废人。” 这个道谢挺让沈冬素意外的,她早就忘了陈星耀,他作为陈家世子,注定跟凌王府是死对头。 并且,从这一点也能看出来,长安陈家,跟漠北陈氏的联系很频繁。 陈落雪是第一个表示要留下的,她若再把人送回去,别的贵女肯定会说她言而无信。 稍一思索,沈冬素决定让陈落雪留下来做个小秘书,专门管理不算机密的流民档案。 一转眼到了腊月二十八,还有两天就过年了,凌王终于送信回来,说是年三十之前,他肯定赶回来过年。 沈林钟也从海边基地回来,基地那里最大的问题依旧是,缺人,缺青壮工人。 但青壮在幽州,哪里都抢着要,能分给基地的很少。 沈林钟被逼无奈,终于开窍,想到一个好办法,就是自己先去流民营等着,只要来幽州的流民,入档之后,他先挑选。 年二十九的傍晚,甲四带一支异族商队进府,送了一件让沈冬素大感惊喜的礼物。 正是莫修谨刻了简体数字的那根马鞭。 这根马鞭的出现,证明小盼哥还活着。这一发现,让沈冬素和沈林钟热泪盈眶。 第246章 再不提那合约夫妻之事 (); 沈林钟几乎是失控般的,揪过那个异族商人的衣领追问:“给你马鞭的那个人,现在在哪?” “他情况如何?可有被关押?可有受折磨?” 一连串的发问让那个商人有点懵,害怕地看向甲四,甲四忙安抚沈林钟: “既然能送东西出来,说明人还是安全的,沈大人先放开他,我们慢慢问。” 沈林钟深吸两口气,松开衣领,还帮人家捋了捋: “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你慢慢说,详细地说。” 这个异族商人的汉话说得还不流利,结结巴巴地说着,上回听闻一个叫陆云舟的汉人奴隶,王爷便令他再去一回那个部落。 这一次他去了之后发现,那个汉人奴隶的地位在部落还挺高,不用干苦力,也没被关押。 他给了自己这根马鞭,但什么也没说。害怕鞑子会察觉,商人同样不敢久留,带着马鞭赶紧回来了。 沈林钟问他那人的长相?沈冬素则直接用炭笔画了个素描,潦草版的小盼哥。 异族商人的眼睛都亮了,连连点头:“对对,就是这个人!” 若非他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是人手能画出来的!这简直就是仙术啊! 沈冬素让甲四带这人下去安置,先留在凌王府,她还有话要问。 随即和沈林钟、月见一起,小心翼翼地拆马鞭,拼出上面的简体数字,再对照莫修谨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五蠹》,将上面的字找出来。 花了小半个时辰,终于解完了,但一看上面的信息,便知是写给凌墨萧的。 上面写的是鞑子主力军的行军路线,只有一句是写给冬素的,就三字。 我安好。 沈冬素和沈林钟相视一望,皆长长地松了口气。 人没事就好,既然知道他人在哪个部落,凌墨萧肯定会有办法把人救回来的。 “哥,这次给家里的家书,可以大胆地说,小盼哥被王爷派去出外任了。” 沈林钟这个哭包眼睛又红了:“明天就过年,三姨母不知道担心成什么样。” 说到这个,两兄妹都在回忆去年过年,那时多快乐啊! 唉,幽州这情况,估计十年八年都别想像中原一样繁华。 而下一次回光州过年,又不知要到哪一天了。 至于她之前想的极美好的情形,把阿爷他们接到幽州,看看海,在大草原上骑骑马,看看北方的风景…… 完全是痴人说梦!想得太过天真。 以前来北方是旅行,看哈尔滨变成尔滨。 而现在,只有犯人发配会来这里。还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但凡罪名轻一点,都不至于发配这么远。 她以前觉得刚穿越来的时候,爹残娘厌,身上还被原主的执念纠缠,简直是地狱开局。 没想到混了这么多年,混成王妃了,还没爬出地狱。 又是一个新年将至,得继续努力。最起码得让居住环境安全点,敢生孩子啊。 她转移话题问兄长:“海边基地建的如何了?明年姜家的海船过来,能顺利进港吗?” 沈林钟连连点头:“没问题!海港和军寨都建好了,只是庞先生说要囤兵囤田,开荒建城,还得两年。” 沈冬素点头:“慢慢来,这是个长期工作,急不得。我看哥带了不少海产回来,是要给家里送一份吗?” 沈林钟笑着点头:“听说那大海鱼的鱼胶、鱼油极补人,我多囤了一些,送回老家给阿爷他们补补身体。” 又笑道:“可惜现在官道不通,估计送回家也要明年三月了。” 沈冬素心道,现在官道通不通可不是看天气,是看凌墨萧有没有掌控北方士族。 没完全掌控之前,他才不会让官道畅通,士族把消息送出去。 虽然现在凌墨萧不至于担心朝廷会问罪,夺他兵权之类的。 但癞不咬人,它恶心人啊!东宫抓到这个机会,肯定死命往凌墨萧头上泼脏水。 她轻笑道:“再多囤些,三月春耕家里肯定要请很多工人,正好多送些海货回去改善伙食。” 当天晚饭她和沈林钟一起吃的,沈林钟下厨做的腊肉炖白菜粉条,还加了炸好的肉丸子和豆腐皮。 这是光州老家的冬天,最奢侈的一道农家菜。 在大户人家看来,这是上不了席的大口菜。要是凌墨萧在,沈林钟肯定不会做这道菜。 但今晚只有兄妹两人吃,又因为找到莫修谨心情大好,沈林钟炖了一大锅。 拿炉子温着,兄妹俩一手一个馒头,盛一大海碗的菜,吃得极香。 沈林钟笑说:“基地那边都吃腻了海鲜,那鱼虾吃一两回还好,吃多了根本不拉馋,还是得吃肉。” 沈冬素点头道:“你们自己先圈点荒地,养猪养鸡鸭啥的,指望幽州这边分肉吃,难!” 沈林钟忙解释道:“我不是回来要物资的,我去基地之后,就搭了暖棚,种了菜,养了猪和鸡。” “猪崽少,我还带人去抓了不少野猪崽回来养。” “等天气暖和,我便用你教的晒盐法制盐,届时跟姜家做生意,哥不光不问幽州要物资,还能给幽州城许多物资呢!” 沈冬素赞许地道:“我就知道哥哥最能干了,等王爷看到建好的基地,肯定会给哥升官的。” 她自己也好想去基地看一看,但有了上一次去基地,结果半路被鞑子抓到,凌墨萧肯定不会再让她独自出城。 晚饭后,就基地的事两兄妹讨论了一会,沈冬素画了一份沿海城市概念图给他。 虽然目前肯定建不成她想像的模样,但总得给大哥一个目标啊! 按习俗年前得好好洗个澡,这王府也修了浴室,但沈冬素从来没好好泡过。 她准备今天奢侈一把,泡个澡。可惜泡澡的东西要一样没一样,温室里的花瓣没有。 月见说去摘梅花,沈冬素不让,这么大冷天,让婢女去摘梅花泡澡,她得是多黑心的资本家啊! 月见又说有牛乳,但她说出口之后自己就后悔了,王妃从来不是奢侈的人,牛乳给伤兵营的伤兵补身份不好吗? 用来泡澡多浪费。 最后沈冬素自己熬了点草药,算是泡个药浴。 她让月见一起泡,月见果断拒绝。 王爷上回发现她和王妃一个床睡觉,就暗暗警告她,贴身婢女倒也不用贴那么近! 若再知道她和王妃一个池子泡澡,王爷说不定会换了她…… 月见便帮冬素洗头发,她头发又长又多,洗一次擦干就得要小半个时辰。 泡澡的时候,沈冬素靠在池壁上,眯着眼睛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月见聊天: “那些贵女,这两天没生事吧?” 月见负责早上带贵女们跑操,这一点让月见很不爽: “有几个早上起不来床,还总是偷偷哭。” “王妃,要我说趁王爷不在,把她们都许配给未婚的将领们的了。” 月见是真担心王爷被女色所惑,纳两个美人在后宅,那王妃得多辛苦啊! 月见吐槽完,却没听到回答,低头一看,王妃已经睡着了。 月见很是心疼,王妃这一天天忙得,只恨分身乏术,王爷到底知不知道啊! 就在这时,浴室的门被人推开,月见大怒:“谁?” 她以为是那些贵女,也想趁年前来泡澡。 然后她就看到一身戎装,胡子拉碴的凌墨萧。 她才想唤醒沈冬素,却见凌墨萧竖指到唇边,示意她不必。 接过她手中的棉巾,一边给冬素绞头发,一边轻声道:“出去,关上门。” 月见真想问一声,王爷您弄那么多贵女回府,是何用意? 到底没敢问出口,还是等王妃亲自问的好。 轻手轻脚地出了浴室,又往锅炉中添了点柴,往热水箱中加满热水,这才关上门。 很快,不大的浴室里雾气弥漫,仿若仙池一般。 凌墨萧随手抽出自己头上的发钗,把冬素那半干的头发挽起来。 极快速地脱了衣裳,慢慢滑到冬素身边。 沈冬素虽然是半睡半醒的状态,但身边有人还是感觉到的。呢喃了一句: “月见你也泡啊?一会我帮你擦背。” 凌墨萧太阳穴的青筋跳了两下,难道月见趁他不在时,不光和冬素同床,还一起泡澡? 他惩罚性地在水中搂住冬素的腰,大手一抬她纤细修长的腿,那条白皙的长腿,就架到他劲瘦的腰间。 这人不是月见! 沈冬素瞬间惊醒,待看清是谁,不禁又羞又气,这人怎么变成这样? 他脑子里就没别的事吗? 一回来就是这档子事。 身体被抬起,她的挣扎在高大的他面前,显然一点用也没有。 又不敢松手,只能抱紧他的脖子。自认为做个凶狠发怒的表情瞪向他。 哪知在凌墨萧看来,这就是极为受用,示意他可以再快些,一时动作更大。 冬素连话也说不完整,只能先由他抱着。 身下的浴水发出巨响,好像巨浪拍打着海面一样,不时有水珠高高扬起,飞溅到她的身上。 ‘叮’的一声响,她的发髻摇散了,发钗坠入水中,长发如瀑般泄下,落到她白雪般白腻的胸前,缠到他小麦色的手臂上…… 一战结束时,她显些晕厥过去,觉得身体比池水还要烫。 但这人明显不满足,把她转个身,让她扶着池壁,就想开启二战。 沈冬素努力挣扎,气呼呼地捶他两捶,瞪着他问:“难道王爷不应该先给我一个解释吗?” 凌墨萧低头咬住她因激动而变得越发红润的唇,大力的深吻之后,才喘气道: “本想等你洗完回床上的,可是看到娘子沐浴之姿,为夫一时没忍住……” 沈冬素羞得脸通红,连忙打断他:“谁问你这个了!” “凌王殿下一个月之内,往王府送了近百个贵女。” “外面都在传,殿下是要广纳姬妾,难道王爷不用给我这个正妻一个解释吗?” 凌墨萧先是无语的皱眉,一时又想起什么,竟然眼眸微眯,轻笑起来: “素素这是吃醋了?” 沈冬素一噎:“谁吃醋了!咱们可还是合同夫妻,我才不会为合约夫君吃劳什子醋……” 这回凌墨萧是用吻打断她的话,吻得又狠又凶,像是要将她吞入腹中一样: “娘子为何对为夫如此心狠?你们早就夫妻一体,你还记得那合同呢!” 沈冬素反咬他的唇,直咬到听到他嘶的一声才放开道: “王爷这是不打算解释了?” 凌墨萧低头闷笑,眼睛亮亮的,头一回在他脸上看到少年气,好像两人这样打闹,洗去他身上背的重重包袱一样。 他点了一下冬素的鼻子,称赞地道:“素素给那些女子上课的事,庞先生已经写信告诉我了。” “你明明知道我为什么送她们来,又何必要我解释?” “好!为夫就好好解释一番,早先听娘子抱怨,身边得用的人太少,幽州识文断字的人太少。” “还说想要免费的临时工,为夫记在心里,时时在为娘子想办法。” “这有一群识文断字的女子送上门,还自带俸禄,为夫若拒之门外,只怕娘子知晓后,也会问责。” “故而送回幽州,任娘子差遣。” “这个解释,素素可满意?” 沈冬素忍着笑瞟他一眼: “还算满意。只是王爷也应该跟旁人解释一下,我可不想走到哪,都听人议论王爷纳妾之事。” 凌墨萧挑起她的一缕发丝把玩,点头道:“确实是为夫疏忽,明日便广发告示,抗敌在即,绝无纳妾之心!” 沈冬素眉一挑:“那敌人打完了呢?” 凌墨萧一把将她抱起,爱不够的柔声道:“打完了娘子就能安心生孩子,哪里有闲心纳妾!” “素素安心,为夫有你一个就够了。” 沈冬素没有不依不饶,还有很多正事要谈呢,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面。 正色道:“我们先回房,莫表哥送了秘信回来。” 凌墨萧却不接话,而是要挟道: “素素得答应,再不提那合约夫妻之事,否则,今晚就不回房。” 说话间,目光变得如孤狼般闪着幽幽的光。 沈冬素生怕他又来一次,忙保证道:“好好,我再不提了!” 第247章 合同作废,结为夫妻 (); 即便她保证再也不提,凌墨萧依旧不信,坚称回房先把合同取出来销毁。 沈冬素只得答应,合同对君子有效,很明显,凌王殿下在她面前,是越来越不君子了。 凌墨萧闷笑一声,扯过一边的厚浴巾将她包住,确实不能再玩了,容易凉着。 等回到暖和的房间再继续,也是一样的。 帮她擦头发的时候,凌墨萧突然趴在她的肩膀上,亲着她的耳垂道:“其实,我很开心。” 沈冬素道:“我也很开心,王爷能在年前回来,表哥也有了消息。” 凌墨萧一声轻笑,摇头道:“我并非为此开心。” 沈冬素疑惑转头:“那是为什么?” 凌墨萧顺势吻上她的唇:“我在开心,素素为我吃醋。” 沈冬素努力推他,生怕两人再贴近些,他又兽性大发。 同时很是无语,幽州城有这么多值得你开心的事,你竟然为了这点小事开心成这样! 再说,都说了我不是吃醋…… 一出浴室,凌墨萧又变成那个冷面矜贵的凌王殿下,任谁也看不出来,这人刚在里面做了什么。 沈冬素只觉脚软体酥,走得极慢,凌墨萧看她一眼,唇角微抿,也不顾及婢女们在旁。 直接弯腰将人打横一抱:“快点回房,别冻着。” 有几个听说凌王回府,悄悄在附近躲着,准备和王爷来个偶遇的贵女,一看这情况,谁也不敢贸然出来。 凌王殿下确实很英俊,比起之前他骑在马上,在州城杀伐果断之时,遥遥看的那一眼,还要摄入心魄。 那双凤眸,端是高贵又凉薄,让人不敢亲近。可他垂眸看向怀中女子时,那冷漠的眼,瞬时变得温柔缱绻。 仿若冰雪消融,葳蕤生香。 不是说凌王不宠王妃吗?不是说凌王妃久未有孕,是因为凌王嫌弃她是农女吗? 眼前这情景又做何解释?凌王抱着她,仿佛抱着世间最珍贵的宝物。 凌王看她的眼神,仿佛千年冰山,将心中潜藏的唯一一股暖流,一抹春色,全部献给她一样。 贵女们痴痴地看着凌墨萧抱着沈冬素走远,月见冷笑一声,她是故意放这些贵女来的。 别以为她们私下的议论自己没听到,说什么王爷不爱王妃,只要能见到王爷,王爷定会喜欢上自己。 现在你们瞧见了吧!王爷的眼中,除了王妃,是不可能有别的女子的! 亲眼所见,比道听途说的,更可信千万倍。 回到房间后,凌墨萧再次拿厚棉毛巾给冬素绞头发,还叮嘱道: “以后要少洗发,万一着了凉,这寒冬腊月可不好受。” 这个时代的女子冬天一个月最多洗一次头,以头发油的能簪住各种发钗为美。 甚至不油时,还会抹各种头油来达到目地。美是美,但凡别人摸一下头发,必定沾一手油。 沈冬素实在受不了,自己配了洗发膏,最多五天必洗一回。 她转头看着凌墨萧笑道:“王爷喜欢玩我的头发,不洗干净些怎么行?” 这个……流氓,温存时最喜欢她的长发。 还喜欢她的长发缠着小臂,或是五指从后脑勺捋进去,然后将她的头给固定住…… 要是一头的油,多扫兴啊! 棉毛巾顶多绞个六成干,发根处抹了精油,然后就拿她自己缝的干发帽包起来。 夫妻温存时间正式结局,开始商讨正事。 先拿出小盼哥送回来的马鞭,和解密的信。 凌墨萧赞许地道:“若非有这样的记密信的法子,这封信定送不出来。” “娘子大才!为夫佩服。” 沈冬素正在给他煮奶茶,闻言笑道:“我当然知道我有才,王爷不必总提起,还是快看信吧!” 凌墨萧嘴角一抽,听到别的夸奖是这般反应,天下估计就自家娘子一个了。 但,凌墨萧就是很喜欢。 一回到冬素身边,在外面的防备、负担、压力等等,好像消失了一样。 好像能从她身边汲取到温暖和力量,只要和她在一起一段时间,不管再去面对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觉得不算困难了。 她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一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力量。从不怨天尤人,从不抱怨,从不指责。 路不平,踏过去。路有千沟,我易能一往直前。 凌墨萧甚至无法想像之前没有冬素的日子,那段人生,是灰暗的,天空永远都是阴雨绵绵,大地永远都是脏污的。 他的灵魂被病情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好像被包裹到一个永远不见天日的深渊中。 直到冬素来了,她用自己那微小的力量,将他一点点从深渊中拉出来…… 感觉到凌墨萧的灼热的眼神,沈冬素把煮好的奶茶往他身前的桌上一放: “王爷,别瞧我,瞧信啊!表哥还等着咱们去救他呢!” 凌墨萧这才回神,铺开舆图,按照信上所写,点了几个红点,尔后笑道: “他不想我们去救,反而想跟着部落,一探他们迁移之地。” 沈冬素愣了一下:“可是表哥的身体,在鞑子部落迟早会穿帮的。” 凌墨萧轻叹一声道:“自我认识修谨以来,一直觉得他有强裂的自毁倾向。他只怕死的太过平庸,想轰轰烈烈而死。” “他已打定主意,我便是此刻带兵杀到部落,他也不会跟我回来,而是接着潜伏在北疆。” 沈冬素的眼眶已经湿了,她何尝不知道小盼哥的心思。 自从他得知自己遗传了他家传的疯病,便开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过。 撑着他活下去的支柱,先是救阿沅姐,再是给凌王做事,为阿沅和母亲谋一世安稳。 来到幽州后,他看似一直很平静,实则是一直在找能让他无畏疯狂的时机。 那次遭遇鞑子,就是他一直等待的时机。 沈冬素轻声道:“还有阿沅姐,阿沅姐一定会让表哥改变心意,愿意活下去。” 凌墨萧觉得他能理解莫修谨的心理,可以说在没遇到冬素之前,他在被病魔折磨之时,也是这种心理。 死,不甘心。活,又看不到希望。 只想能做点什么,疯狂一次,死的轰轰烈烈。 幸好,在他最绝望之时,他遇到了冬素。 “目前从修谨送回的消息上来看,鞑子暂时不会来攻幽州,我们进攻最好的时机,是明年四月。” “到那时,我必将他带回来。” 沈冬素那因找到小盼哥而欢喜的心,一点点沉下来。 得赶紧和阿沅姐联系上,让她来一趟幽州,和小盼哥见面才行。 凌墨萧很重视莫修谨的潜伏计划,再次许那异族商人重利,让他在年后再去一趟。 本来那异族商人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去了,因为风险太大,一个不慎就会死。 但这一次,他咬咬牙还是答应了,不过除了王爷的赏赐,他还想另求一样东西。 听他结结巴巴地出所求,凌墨萧和沈冬素相视一望,皆觉得不能理解。 沈冬素轻咳一声问:“你想要本王妃帮你画一幅画像?” 他连说带比划,沈冬素听懂了,他要的是,像画莫修谨画像那种画法,画的像真人一样的画法。 他用异族语快速说了什么,亲卫翻译:“他说要留给妻儿,万一他死在北疆,妻儿能有个念想。” 这下子沈冬素是没法拒绝了,故而大年三十的上午,整个王府都在准备过年的事。 而她在给那个异族人画肖像画,鉴于这幅画传开,为防别人上门求画。 沈冬素还把王府的几个画师叫来,观摩她做画的同时,她再简单教一下用炭笔画素描的要点。 之前在长安王府时,她已经教了几个画师,可惜画师都留在王府书局,给出版的书画插图了。 她用心画了一个多时辰,还让工匠给祷框祷好,才交给这个异族商人。 那人感激不已,连连对沈冬素鞠躬答谢。感觉他得了这幅画,比当初得五斤糖还要开心。 凌墨萧写了一封信,沈冬素转成简体数字,同样是刻在马鞭上,交给这个商人,让他务必带去给‘陆云舟’。 这商人一走,沈冬素开始处理另一件大事,看一眼凌墨萧,嗯,昨晚已经谈过了,不能翻旧账。 但该说的话得说到位:“王爷既然回府了,总归要见一见那几十个美人儿。” 月见在一旁睁大眼睛,就差上前拉沈冬素,示意她不能让王爷和贵女们见面! 凌墨萧同样疑惑:“本王见她们做什么?” 沈冬素无语,你把人一股脑带回来,难道不应该给人家一个交待吗? “我说的话她们未必信,有些话还是得王爷当众说清楚。” “对了,甲四,把庞先生也请来。” “月见,去通知那些贵女,一个时辰后在演武场集合,王爷召见。” 月见不情不愿地往后院去,沈冬素又小声追加一句: “你别威胁恐吓她们,迟早要见的,不如年前把这事处理了省心。” 甲四听了眼角直跳,连王妃都发现月见有多暴力吗? 本来与此事一点也不相关的沈林钟,听说之后,悄悄煮了碗桂花米酒汤圆,专门给沈冬素送去。 小声叮嘱她:“有话好好说,别为这事生气。年三十的气,要是留到初一,明年一整年都没好运气。” 沈林钟哪里知道两人昨晚已经‘讲和’了,现在是在解决问题,根本不会吵架。 沈冬素吃了小汤圆,对兄长没给凌墨萧也煮一碗这事,感觉很高兴。 说明兄长没完全站在凌墨萧那边。 这要是在老家,让蒋氏知道,说不定早就耳提面命。 说着男人三妻四妾正常,她别因为这事惹王爷生气,她一个农女能当王妃,已经是祖坟冒青烟…… 吃完小汤圆,认真地对沈林钟道:“哥你放心,我们不会吵架的。” “倒是给家里的信,问一下阿沅姐可有写信回家。” 听到庞先生到府,凌墨萧忙拉过,正笑着和沈林钟聊天的冬素。 “贵女的事确实是本王考虑不周,让娘子为难了。” “这种小事一会解决,另一件大事娘子别忘了。” 沈冬素疑惑:“什么大事?” 然后就见他把自己带到书房,从暗阁里拿出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契约合同。 递过红笔:“娘子亲自写下,合同不作数。” 沈冬素眼角直跳,觉得凌王这次回来智商有点下降了。 “其实,我们可以把它烧了。” 凌墨萧不依:“烧了他不认怎么办?娘子既这么重视合同,还是改合同更让人放心。” 沈冬素一想也有理,这人要真做出对不起她的事,她确实干得出来,不认账。 不愧是一个被窝睡过的,凌墨萧对她的了解又加深一步。 脸不红心不跳地轻咳一声,接过朱笔,郑重写下: ‘此合同作废,沈冬素正式与凌墨萧结为合法夫妻,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随即签下大名,还按了指印。 凌墨萧盯着那一行字,感觉比看到皇上传位于他的圣旨,还要兴奋。 接过朱笔,写下跟一模一样的一句话。 沈冬素看一眼就撇过头,真气人,他的字比我的字好看多了。 这玩意千万不能让第三个人发现,黑历史啊! 甲四来报,贵女们都到齐了。 凌墨萧大手一伸,冬素笑着将小手放在他掌心,两人一起来到演武场。 看着站了满院子的贵女,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美艳动人。 唯一穿着工作服的是陈落雪,她还抱着一本厚厚的资料夹,甚至没看向凌王,而是从人群中找着某个人。 当看到沈林钟的时候,这才没有焦急的神色。死死盯着沈林钟,生怕他跑了似的。 庞先生一看这情形,便知他又想多了。王爷是不会用纳妾为手段,掌控北方士族的。 果然,凌王上前,高声对众贵女道:“本王送各位来凌王府,并非要纳妾娶平妻。” “而是,送各位来听王妃差遣。” “本王并没有要纳妾的打算,各位如果愿意留在幽州城,便听王妃吩咐。” “若不愿意留下,本王放你们归家。” 贵女们欣喜的眼神变成忐忑,这算什么? 只听说过送美人给男子,从没听说过,男人从外面带一群美人回家,结果是送给自己的妻子! 第248章 全新的幽州城,王爷可满意? (); 有贵女大胆发问:“敢问王爷,我们留在城中听王妃差遣,难道让我等为奴不成?” 沈冬素上前道:“你们在王府训练了这么长时间,本王妃可有把你们当奴婢差遣?” “尔等应该也看出来了,在我幽州城,除了军中不收女兵,别的工作,男女都一样干。” “你们留下来,可学医护,做医师或护士;擅书者,可在小学堂做女夫子;” “擅画者,可入官府做画师;擅织者,可入军需部做管事;擅商者,可去基地做海商生意;幽州能给你们提供的职位太多太多。” “本王妃不缺婢女,但幽州缺人才,尔等皆是人才,只是被陈规旧矩束缚,只能呆在后宅备嫁。” “你们的家族即将你们送给王爷,便是幽州人氏。” “若决定留下来,便由本王妃安置。若不愿意,王府亦不勉强,立即送你们归家。” 贵女们神色莫明,有人悄悄打量凌王,思索着若是留下来,成为王爷的女人的几率有多大? 还不信凌王真的不好美色,只要时间长了,总归是有机会接触凌王的。 有人则是在担心回到家后,被家族惩罚,或是给家族带来危险。 不管她们是凌王的女人,还是王妃的人,总归算是凌王一系。 算是家族给凌王的礼物,就这样被送回去,便代表着家族与凌王不和,这个后果,她们承受不起。 只有几个原本在家不受宠的庶女,还挺喜欢幽州这虽辛苦,但胜在自由的生活。 再也不用受嫡母的气,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守各种规矩,只要学好医护,就能做一个受人尊重的女护士…… 半晌,有十几个贵女率先道:“我们愿意留下来。” 沈冬素转头看向一直瞪着自家大哥的陈落雪,问她:“你呢?” 陈落雪好像压根没听清她问什么,只知道王妃在问自己话,忙指向沈林钟,气怒地道: “就是他,王妃!就是这个人!” 众人皆一愣,齐齐转头看向陈落雪,只有沈林钟一脸无辜且迷茫,甚至因为姑指证而羞红了脸。 幸好当了这么久的官,要是还在沈家村,一个姑娘当众这么指着他,他早就吓得往家跑了。 结结巴巴地站出来道:“我,我做什么?” 赶紧向沈冬素解释:“我今天头一回见这姑娘。” 众人都开始脑补一出大戏,贵女们有人冷笑,陈落雪是最早抱凌王妃大腿的,听说还当一个九品女官。 呵,瞧见了吧!在满是男人的幽州城抛头露面,被非礼是意料之中的。 且看凌王是偏向他的部将,还是为了陈落雪的名声,把她纳入府中。还是直接把她赐给这武将? 堂堂陈家女,却嫁给边关一武将!真是笑话啊! 她们并不知道沈林钟的身份,只当他是凌墨萧麾下一员武将。 见大家这反应,陈落雪也知道自己太过激动了,应该等事后悄悄跟王妃说的。 但现在被架在火上烤,不说清楚更容易引发误会。 涨红着脸上前一步道:“王爷王妃莫怪,我只是好不容易抓到他,太心急了。” 沈冬素忙问:“无妨,你且说,这位大人怎么了?” 她也没说沈林钟是她哥,大哥自从基地回来,不是去流民营,就是在王府跟她说基地的事,她很确定大哥没见过这批贵女。 陈落雪忙递上自己随身带的流民档案夹:“是这样的,小女负责新入营的流民登记造册。” “最近发现总有人在流民造完册之后,就挑走青壮不放人归营。导致城中各部来挑人,都是老弱病残。” “小女查访了多人,才确定,就是这位大人把青壮给截走的!他这不合流程,不合规矩!” “流民去哪个机构,得由我们流民办来分,哪有这样自己先挑人拉走的!” 小姑娘越说越气,圆脸圆嘟嘟的,圆圆的杏眼睁得老大,可一点震慑力都没有。 但沈林钟还是急得满头大汗,完全没有不把这小姑娘放在眼里的模样,很认真地解释道: “我从基地往流民办发了多封求人力的信,可流民办都以人手不足为由推脱。” “如今我自己好不容易回一趟幽州城,自然要多给基地招些人手。” “并不知此举影响了陈大人的工作,沈林钟在此向陈大人道歉。” 沈林钟拱手鞠躬,说是道歉,可压根没提要不要归还人手的事。 陈落雪也被他这磊落坦荡给弄懵了,忘了追回被带走的人,同样鞠躬道: “我们即为同僚,道歉就不必了。” 还不忘加上一句:“流民办确实人手不足,并非对基地区别对待。” 这下大家才知道原委,沈冬素是为陈落雪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兴,凌墨萧和庞先生则是玩味地看着这一幕。 他们对之前沈冬素让这些贵女当女官之事,虽不反对,可也不支持。 凌墨萧的态度是,这群女子就是士族送的礼物,王妃让她们干什么都行。 现在看来,有些机构部门,由女子来做小官,倒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至于那些贵女,则是面面相觑,这算什么事? 她们还等着听爆炸性的事件呢,结果你就给我们听这个?还有陈落雪,你可是堂堂陈家贵女! 按理来说,凭陈家的地位,哪怕是皇后被废,凌王要纳你,最少该以平妻之位。 结果你竟然当个九品女官,还当上瘾了? 沈冬素忍着笑,心一动,问陈落雪:“基地那边可谓是从零开始,就连官方机构都不全。” “落雪可愿意去管理基地的流民办?” “若是愿意,本王妃做主,升你为八品文书,可配两名护卫,三名助手,享正八品官员俸禄。” 陈落雪只沉思了一息,就连连点头:“落雪愿意!多谢王妃赏识。” 还不忘给凌王行了个礼:“多谢王爷重用。” 沈林钟在一旁急得直跺脚,妹妹怎么不跟他商量一下,就把这尊大小姐派到基地去。 那地方,是她这种人能去的吗?我到底去流民办拉那几十个青壮做什么? 人没拉到多少,倒给自己招了个大麻烦。 其实沈冬素想让陈落雪去基地的主要原因,当然不是协同安置流民这种谁都能做的事。 她想让陈落雪负责开春后,和姜家的生意往来之事。对于生意,大哥是一窍不通。 让姜家管事每回都往幽州跑,太过耗时。她亲自去基地接见管事,也不现实。 陈落雪出身陈家,这见识就比一般人强,这几天她有看过小姑娘记录的档案,清晰明了。 人才不可多得,更何况陈落雪自己有意要更进一步。 众贵女们看呆了,先是觉得陈落雪傻,她们这些娇生惯养的世家贵女,在幽州这苦寒之地吃风雪吗? 然后又佩服起陈落雪的勇敢,有几个女子敢像她这么大胆!当然,凌王妃不算,她就是个另类。 那些没表态的贵女,沈冬素也不催她们:“今天就过年了,年后你们可以给家里修书一封,去留再做决定。” 凌王既然不纳贵女为妾,让她们居住在王府便很不妥。 沈冬素便让她们迁居医护学院,那里地方大,再多人也住得下。 对于贵女们的安全她还是很在意的,甲四安排了一支亲卫队负责值守。 贵女们瞬间对未来感到迷茫,被家族送给凌王,凌王却不纳她们,怎么办? 但很快,她们被城中过年的热闹气氛感染,都决定过完年跟家里人联络之后再说。 过年自然是要放假的,除了军中轮值,全城都放假。 凌王还特许,那些已经跟他合作的异族商人,可进城摆摊。 加上姜家留下的商行,还有城中百姓自己摆摊,幽州城也算热闹起来。 沈冬素是没时间出城逛的,知道凌王四月要去打北疆,并且对于凌王横扫各州士族之事。 也不知朝廷是问罪,还是默许,总归年后幽州城不可能太平。 故而她得抓紧时间,城防问题她交给了李念鱼,午饭后,她和凌墨萧一起登上城墙去视察。 李念鱼更瘦了,整个人瘦干巴了,看那眼神好像熬了很久的夜又喝多了咖啡一样,处于一个狂热且燥乱之中。 沈冬素觉得这家伙应该放个长假,再这样下去,莫小盼是遗传精神问题,他应该有后天精神问题了。 可李念鱼自从投入火药研究当中,连吃饭睡觉都觉得浪费时间,哪里肯放假! 沈冬素决定,今天巡查之后,就给他茶里下药,让他睡个三天三夜。 她可不想这么厉害的人才过劳死,也不想自己成为黑心资本家。 幽城的城墙重新修缮了,用的是从山里开采的巨石,一块石头足有一个小磨盘那么大。 城楼修宽了,能跑马,能推车。 每隔三丈就有一台投石机,当然,这是改良过的,不再投石头,而是投火药。 四角都有极高的瞭望塔,而在城外不远处的军事基地里,还增加了一样东西。 那就是送到幽州城来,因没有此方面人才,而未能得到重用的——热气球。 在沈冬素的指点下,李念鱼的同门师兄弟顺利改良了热气球。 能载两个士兵安全飞行,此物正式成为军中物资,作为打探敌情的重要军资。 并且腊月已经正式飞了两次,非常顺利。成功打探到几股鞑子小队,进入边镇。 我军及时前去截杀,全部诛杀在边境,没让一个百姓受到侵扰。 这就是上次沈冬素亲自做手术那一战,虽然我军有几个士兵重伤,但鞑子是一个没跑掉,全部砍了头。 热气球的事让庞先生深刻认识到,之前他对凌王妃的认识还是有限的。 所以这次凌王不纳妾,他再不多劝,同时信服了凌王的话,一个王妃,抵过整个漠北士族。 看着翻新的城墙,全新的投石机,以及扩大的火药工坊和新建的热气球基地。 沈冬素有些小骄傲地道:“怎么样!王爷在几个州城惩戒士族之时,我在幽州可没闲着哦!” “您送回来的物资,我也一点也没浪费,全新的,铁桶一样的幽州城,便是回馈。” “不知这份礼物,王爷可喜欢?” 凌墨萧看着寒风中,穿着雪白大裘的沈冬素,迎风而立,目光灼灼,当真如谪仙降世。 他再次庆幸,那一年河堤边,他用十两银子买下沈林钟…… 轻轻地将人揽过,两人目光一致地看向幽州城外的大好河山,广袤无垠的天地。 凌墨萧郑重道: “为夫很满意,辛苦娘子了。” 沈冬素低声一笑:“再辛苦也值了,明年王爷只管放心地出征,我一定守好幽州城。” 凌墨萧很快想到一个问题:“便是我从济州等州城带回的人力和物资,也不够重建幽州城啊?” “新兵营的军寨也重修过,军中的伙食也大大改善,军用物资都很充盈,凭为夫送回来的那点东西,可不够啊!” 沈冬素调皮一笑:“我当王爷没算过这笔账呢!当然是跟姜家合作的海商赚的银子啊!” “和姜家的生意王爷从不过问,咱们的香水胭脂还有精酿酒、宜州毛尖茶等等货物,在海外可紧俏了。” “分红我只要少量金银,多是要物资,姜家自然乐意。” “本来我算着要跟姜家借些银子的,没想到今年姜家胆子大,跑了一趟南洋,赚的更多。” 凌墨萧是真没想到海上利润会这么大!他之前就知道海上利润大,但风险也大,他也没有多余的人手往海上发展。 怪不得卢家倒了之后,太子的钱袋子空了,连济州有天灾也不管,也要收重礼。 他看沈冬素的目光更灼热了:“是娘子的福气分给了姜家,不然姜家也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怎么一直默默无闻。” 沈冬素笑道:“姜氏也是这么说的,之前姜家闯海,十艘船能回来五艘就算赚的。” “自从跟我合作之后,十艘船经常满载而归呢!” 哪里是运气!是沈冬素根据风向洋流,给姜宏新的海航线。这可比他们拿人命探索出来的珍贵千万倍。 按照她给的海航线,避开乱流暴风季,顺利往返变得容易多了。 她也不怕姜家敢欺她瞒她,这个时代商人地位低,姜家想往上爬,就得稳站凌王身后。 第249章 年三十去幽州各营发红包 (); 说完正事,回程的时候,沈冬素又跟凌墨萧聊八卦,好像是因为分别太久,单纯就是想和他多说说话一样: “上回姜宏来说,柳侯连纳几房妾都没有孩子。我给姜氏的信上建议,让柳侯请个太医看看。” “你猜怎么着?” 凌墨萧看着她亮亮的眼睛,只觉得眼前的小娇妻是那么的鲜活有趣,世人都羡贤内助。 我的素素,可不止是贤内助,她是能站在我身边,与我一起前进的人! 凌墨萧很能提供情绪价值,一点也没觉得她聊八卦有多无趣,反而笑着问: “怎么着?柳侯身体有问题?” 以前他对柳家这种三等勋贵之家,是完全不感兴趣的。 自从冬素和姜氏成了朋友,凌墨萧觉得自己对柳家熟得不能再熟了。 沈冬素一拍大腿,凌墨萧闷哼一声,你拍自己的啊!拍我的做什么? 一把抓住她的小手把玩起来,软若无骨,暖玉生香。 “柳侯被人下了毒,再也不可能生孩子了。就是那肖氏下的,她说这样一来,只能她的儿子做世子。” “现在柳家吵吵得不像样,姜氏只管和女儿过小日子,且看柳侯怎么处置肖氏吧!” “姜氏说了,若立肖氏的儿子为世子,她就是拼了命也要和离。那孩子当了世子,她的宝儿未来就苦了。” “其实她白担心了,封世子朝廷也会考察,姜氏早就将肖氏之兄做的事宣扬出去,肖氏的儿子还忤逆长辈,是当不了世子的。” “现在只能走过从宗亲中,过继一个孩子这条路。” 沈冬素说完轻叹一声:“看到没,娶了贤妻又要娶美妾,就是这下场。” 她是真的八卦完感叹一下,但凌墨萧听在耳里,就是意有所指了。 何况,上午才送走几十个美人儿,下午娘子就用柳家的事提点他,凌墨萧觉得自己该有所表示。 他抬起她的手,亲吻了一下手背,凤眸满是柔情地看向沈冬素: “回家后,我们重新写一份合同。” 沈冬素懵了,这话题转得弯太大了:“啊?写什么合同?柳家怎么闹腾,跟咱们没关系啊!” 凌墨萧眼皮跳了两下,非让他说得这么明白吗? “素素重视合同,那我便与你签一个,不纳妾的合同。” 沈冬素这才明白,他以为自己拿柳家的事点他呢! 真是个心思深的男人。 她轻哼一声,手指点着他的掌心:“不要了,我一个人重合同有什么用?也得你重视签了才有效。” 凌墨萧忙道:“本王重视!必做到。” 沈冬素笑道:“那第一份合同的赏金万两,王爷还没给。第二份合同的契约夫妻,又不做数了。这也叫重视?” 凌墨萧凤眸微垂,抿了抿唇,耳尖发红。 沈冬素抬头揉了揉他冰冷的耳朵,笑道:“王爷能不能做到,还是用时间来证明吧!” “我已经想明白了,合同这种东西,还是商用的好。” 商用不遵守,能拿来打官司。她和凌墨萧,能去哪打官司? 当然,她时刻记得自己有自己的梦想,并不会把全部精力都放到凌墨萧身上。 若真有一天他背叛了自己,她还有医馆,还有学徒,还有一双手来悬壶济世。 还有一颗心来传播医术,她一样,能留下属于自己的传说。 不知不觉,她已经来到这个时代过了四个年,已经从开始的迷茫害怕,到现在的坚定不移。 幽州城在一天天变好,自己同样在一天天进步。 去火药监的时候,凌墨萧坚持不让沈冬素进去,还让甲四带她离远点,李念鱼带他进去视察。 沈冬素也没强行要跟去,她明白凌墨萧的担忧,就像后世有些夫妻,不同时坐飞机一样。 他俩也不能同时进火药坊,因为刚开始的时候,火药坊平均三天一小炸,五天一大炸。 炸的附近的百姓都对李念鱼指指点点,说他遭天谴,关键是雷劈了这么多次还不死。 所以这作坊就被挪到城外远远的,紧挨着热气球基地,两个都是远离人群。 直到最近几个月,火药坊爆炸的情况才好转,但依旧有隐患。 因为以前炸归炸,炸不死人。但现在要是炸一回,会炸死很多人的。 沈冬素也没闲着,今天她和凌墨萧就是到处发福利来着,凌墨萧去火药监,她就去热气球基地。 一车车宰好的羊和兔子,送到基地食堂。过年期间轮值的将士,人人一个大红包。 呃,之所以兔子多,是因为沈冬素向庞先生提议的,跟鞑子牧民收兔子一计。 实施了大半年,效果非常显著,异族商人已经组团去北疆牧场收购兔子了。 兔肉虽然没有猪肉拉馋,但是好歹是肉啊!比起凌王妃没来的时候,吃陈米。 这隔三差五有炖兔肉吃,将士很满意。 她离开热气球基地的时候,凌墨萧正好从火药坊出来。 只见他身上一道黑一道灰,连脸上都有两道没擦干净的污印,双眉紧蹙。 脸上倒没不耐烦,但明显耐心即将耗尽。 因为他身边跟着的李念鱼,精神亢奋,嘴就没停过,一边说一边打手势,快得还以为他在练火影呢! 走到沈冬素身边的时候,凌墨萧一个眼神扫过来,道了句:“快把茶给他喝!” 旁人听不懂,李念鱼自己也道: “多谢殿下,属下不渴。属下接着说这三阶火药枪的原理,还是根本王妃提供的连发弩改的……” 沈冬素转身去马车倒了杯茶,笑着递给李念鱼:“李大人辛苦了,来,喝口水润润嗓子。” 李念鱼对沈冬素还是有点愧疚,也不看她的脸,接过茶一饮而尽: “多谢王妃!王爷咱们接着说……” 一语未毕,他脑子一歪,人跟木桩一样直挺挺地往地上倒。 甲四眼疾手快地把他扶住,像扛木头一样扛到肩上:“属下送他去休息。” 跟在李念鱼身后的几个墨门子弟大惊,不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 看着这群不用上妆,都能去演丧尸的墨门子弟,沈冬素无奈地道说: “火药监闭门三天,把东西收一收,你们所有人,都给我去好好睡一觉,过新年。” 墨门子弟皆是一惊,七嘴八舌地说着,他们的研究正是当紧的时候,绝对不能停。 过年算什么大事,研究重要! 沈冬素眉一挑,转身又去倒了杯茶,直接举着问:“谁想喝茶?” 这下也明白刚刚李念鱼是啥情况了,皆是一脸惊恐往后一退。 差点忘了,凌王妃可是神医呢!下个啥的,保管谁也察觉不出来。 很识时务地道:“王妃放心,我们这就收拾收拾,回城过年。” 沈冬素笑眯眯地送上大红包:“研究是做不完的,年还是要好好过。” 最后一站是新兵营,庞先生带着几个将领,早早等在营外。 据说别的王爷王妃这样视察军营,便是给赏赐,也是极严肃的,念名字,再上前,由护卫端过去,再谢恩…… 但咱们凌王妃不走寻常路,王爷赏的归王爷赏,她就按正常过年一样,一人一个大红包。 当然,红包是用荷包代替,里面装的是十足金的小金鱼。 幽州凡是有品阶的官员,她都认识,也不用介绍,笑着上前唤其名字,再递上大红包,说几句吉利话。 开始将士们还会小心翼翼地看一眼凌王或庞先生,见两人都是微微笑着默许,这才大胆地收下。 后面的将士则是惊喜地等着王妃上前,大大方方地收下道谢。 给新兵的新年礼物就是加餐,同样杀好的整羊兔子,一车车地往新兵营送。 同时还有几大车细面,今晚包羊肉饺子吃。 唯一没去的地方就是海边基地了,凌墨萧说他年后去一趟,看看进度。 回城的时候路过流民营,本来只要派人送一些物资过去的,结果沈冬素看到大哥和陈落雪,在流民营前不知争论什么。 两人都是耳红面赤,陈落雪小嘴快速地说着啥,大哥脸色涨红,却又不知如何反驳。 沈冬素忙让停车,一看到她和凌墨萧,那两人忙停止争论,行礼问安。 既然来了,自然要视察一下。 流民营的官员带领,里里外外看一遍。沈冬素对流民营的要求是,要干净、保暖。 流民大多都饿坏了,也吃不了肉食,只能先吃几天菜粥暖胃。等养好身体,马上就会被各机构分走。 幽州实在太缺人了。 但沈冬素定下的攒够基础工分,才给户籍的制度,一直沿用。 她太清楚,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舍弃起来也很容易。 她要幽州城百姓同心,就得从一开始进幽州城时做起,只有干够三个月的基础工分,再给户籍,按人口分田地,分宅基地。 当然,老人和孩子可以跟户主一同入籍,这样一来,流民才会珍惜幽州人这个身份。 不会再像之前一样,遇到一点问题,就闻风而逃。 同时,也是给她和凌王压力,百姓如此信任凌王和凌王妃,你们就得保护百姓的安全。 凌王妃努力建设幽城州,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凌王则努力杀外敌,让幽州再无外敌敢踏入。 同时也要顶住朝廷苛政的压力,还有士族的侵扰。 巡逻完流民营,沈冬素才问陈落雪和大哥:“两位大人这是在为什么事争执?” 陈落雪看向沈林钟,硬邦邦地道:“沈大人官职比我高,还是大人先回王妃。” 沈林钟无奈一声叹,那声‘妹妹’差点就唤了出来,幸好改口快: “回……王妃,我只是劝陈大人,不要去基地,那边条件艰苦。” 陈落雪抢话道:“沈大人是怕本姑娘吃不了苦,还是怕本姑娘去了之后,你有了肘掣?” 沈冬素忙安抚两人:“沈大人,陈大人去基地是确定了的,二月初她会和一批取得户籍的流民一同去基地安家置业。” “这一点无法改变。” 三月姜家的船就要来了,陈落雪得早一个月去了解海商。 沈林钟乞求地看向妹妹,小声道:“可否改派方大人?” 方大人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吏,也是负责流民营的官员之一。 沈冬素朝他眨了下眼,示意年夜饭的时候再聊。当着陈落雪的面道: “此事是王爷认准的,不可更改。沈大人过了年就回基地,若觉得流民营太过简陋,可趁这一个月改良一下。” 陈落雪对于王妃站她这边,非常高兴,得意地向沈林钟仰仰下巴。 看到没有!本姑娘去基地是王妃和王爷认定的,你再反对也没用! 也是沈林钟太过心急,本来陈落雪对去基地还有点忐忑,幽州城就够萧条了。 更别说还在建设的基地!肯定是要啥没啥,虽然她能当官很开心,可去那么艰苦的地方,还是有点怕的。 结果沈林钟找上门,直接对她说,不要她去。 这一下就激起了她的逆反心理,凭什么啊? 就算不去,也得是本姑娘自己不想去,凭什么是你不让我去,我就不去? 便发生了刚刚那一幕。 比起别的姑娘,陈家出身的陈落雪更清楚一件事,那就是陈家都在讨好凌王,说明太子这个储君之位是不稳的。 而她被父亲送给凌王,也说明她是能随时舍弃的。 她有嫡庶姐妹七个,而父亲选了她送给凌王。 只要太子一登基,凌王必死,她作为凌王的女人,自然也没活路。 陈落雪从出生,就被灌输,她乃世家之首,陈家贵女,身份可比公主郡主。 之前陈皇后独霸后宫时,她这个陈氏女确实挺有分量的,在这北方,哪个贵女见了她都要低一头。 可现在,陈皇后一失宠,凌王不过才打赢一场仗,风向就变了。 她这个可嫁皇子为正妃的陈氏女,竟然被当成礼物送给凌王!甚至连一个平妻都不敢求。 陈落雪没像别的贵女那样,或哭或怨,她来到幽州,发现凌王妃对她们的态度之后。 立即改变策略,紧跟凌王妃的脚步。 再加上陈星耀之前给她的信,对凌王妃的感激,又在幽州冷眼旁观多日。 陈落雪明白了一件事,靠家族,随时都有被舍弃的可能。 第250章 幽州过年真狂野 (); 家族给她的身份,让她无忧无虑地做了十五年的贵女。 那么在这之后,她就得靠自己努力活下去,还得活好,活出尊严来。 凌王妃既然能让女子当官,那她就抓住这个机会,她要当官,还要一步步当高官,掌实权。 她证明给父亲看,舍弃她,是多么错误的一个决定。 与她一样被送到幽州的贵女,还搞不清楚状况,有的还在想着勾引凌王,有的还想回家。 呵,你们难道没看出来吗?凌王妃在幽州的权力,一点也不比凌王小! 凌王对凌王妃已经不是宠之一字,能表达的。 他对士族杀伐果断,你们又不是没看到? 这样的男人,是无法勾引的。便是真的勾引成功,也会招来杀身之祸。 至于回家,家人都把你当礼物送出去,你再回去,那就是被收礼之人抛弃。 你觉得家人还会在意你吗?回家能有好日子过吗?士族大户敢娶吗? 并且,陈落雪很肯定,那些被凌王杀伐震慑住的家族,便是女儿敢回,他们也不敢收。 定会让她们继续留在幽州,不管是伺候凌王,还是伺候凌王妃,只要能留下,能作为家族与凌王之间的一根线就行了。 陈落雪千回百转的心思,在凌王妃的安慰中回过神来,她优雅地行了一礼,恭敬地道: “王妃放心,落雪去了基地,定管理好流民办。” 沈冬素是真的喜欢这个聪慧的姑娘,携她手邀请:“今日过年,年夜饭来王府吃,我还有些话要交代你。” 陈落雪飞快看一眼凌王,见他正在和沈林钟说什么,压根没往这边看。 她也不矫情,感激地道:“多谢王妃。” 王府的年夜饭,沈冬素还邀请了庞先生和几个将领,再有大哥、陈落雪,也算热闹。 回王府后,沈冬素便去厨房看菜单,祭祀的菜单是固定的,她不用管。 年夜饭的菜则是她安排,羊肉火锅、再有羊肉饺子、红烧鱼、炸丸子、炖排骨、烤羊排、红烧兔肉、几道小炒。 都不是长安勋贵吃的那种,名字老长,菜色极为复杂的花样菜。 都是美味家常的菜色,在这苦寒的幽州,家常菜也是无上美味。 不信去问任何一个将军,他们是爱吃五花肉烧茄子,还是一只茄子要配几十样料的茄鏊? 或是吃炖得喷香的肥鸡,还是吃鸡汤做成莲蓬样的莲叶羹? 再说,王府厨子有那厨艺,也没那闲功夫。 她去问凌墨萧有什么想吃的?凌墨萧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想吃你做的蛋搭子和布丁。” 竟然忘了,这家伙是个甜食控。 自己来到幽州,沈冬素成天忙得飞起,已经很久没亲自动手做点心了。 今天是过年,自然要满足王爷这个小爱好。 一听她要做蛋挞子,从来不进厨房的甲四跟了进来,说是帮她打下手。 又是先帮忙把烤炉预热,又是帮忙揉面胚,他说自己会八卦掌,揉出来的面更劲道。 然后沈冬素就看这家伙表演:“哎哟,面放多了;无妨,多加点鸡蛋和牛乳。” “牛乳加多了,那再多加点面。王妃,看来一炉烤不完,最少得烤十炉。” 沈冬素看着他表演,这就是掩耳盗铃吧! 好笑地道:“你要是想学,我教你就是。” 甲四两手都是面,连头发和脸上都沾了面粉,但还是不好意思地脸红了。 结结巴巴地道:“我不学,哪有大男人学做甜点的。” 他看向月见:“你学不?” 月见高傲哐了一下腰上的长剑,牛哄哄地道:“我的手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揉面的。” 沈冬素忍笑,月见是学不会才放弃的,之前每次做面食,都弄得像打仗。 她曾经偷偷看沈林钟做手擀面,还特地让沈林钟把手摊开给她瞧瞧,为什么面团那么听他的话? 沈冬素打圆场:“我教给厨子了呀,你想吃让他给你做。” 甲四摇头:“不对味,蛋搭子做得像蛋黄馒头。” “还是王妃做得好吃。” 陈落雪到王府的时候,凌墨萧直接让人带她去见王妃。 然后她就看到,王妃、统领、女护卫,还有沈林钟,全系着白围裙在厨房做饭。 陈落雪:…… 想想自己家,母亲除了祭祀时,从不进厨房。 父亲的妾室为了讨他欢心,抓把红豆扔锅里,厨娘炖好,她端到书房,就说这是自己亲手做的红豆羹。 更别说男人了,从没见过哪个男子煮饭的。 幽州城果然是个奇特的地方,女子能当官,男子要煮饭。 小心翼翼地问一句:“我,能帮上什么忙?” 沈林钟一点也不客气,他就是要让这个贵女知难而退,放弃去基地。 直接拿一堆小葱丢到她脚下:“你把这个摘干净,包饺子用。” 要说农村的孩子过年最讨厌干啥?摘葱当属第一! 冬天的葱烂叶子多,泥多,摘一会就呛得眼泪直流。 陈落雪只犹豫了一息,便搬过小凳子开始摘葱。见她不会摘,厨娘笑着上前教她。 陈落雪看一眼厨房里面,好像问:“沈大人为什么在王府煮年夜饭?” 他没有自己的家吗?还是为拍王爷马屁,前来讨好? 厨娘笑着解释:“沈大人是王妃的嫡亲兄长,这过年自然是一起过。” 陈落雪一脸诧异,她完全没想到沈林钟是王妃的哥哥! 想到自己先前与他的争执,又想到未来要与他共事,陈落雪很快调整好心态。 在幽州,连王妃都得做事,更何况王妃的兄长。 蛋挞进烤炉之后,要准备祭祀。沈冬素回房换衣裳,厨房都忙着将祭祀的食物装车。 甲四竟然在守烤炉和去祭祀之间犹豫了,月见很无语: “难道你不想替亲卫队多抢几块肉?” 祭祀用的整猪、猪羊,祭拜完之后,会切割成块,王爷分给各营。 但这分的是哪个部位?是骨头多的还是肥肉多的,不是王爷做主分,而是众将领抢。 去年幽州缺粮草,将领们为抢祭祀的肉,都打起来了。 今年到是不缺肉吃,可祭祀的肉是讨个吉利,谁也不想自己的营分的肉差。 甲四是亲卫队的统领,也要替亲卫队抢几块好肉。 他很郑重地把守炉子的差事,交给一个厨娘,千叮嘱万吩咐:“一定要看好了,不能烤糊了!” 还怕厨娘因为事多不上心,又加一句:“这可是王爷最爱吃的东西。” 月见在一旁眼角直跳,明明是你最爱吃的东西。 厨娘满口答应,可眼睛一直盯着炖羊肉的锅底,在她看来,那才是最重要的。 甲四不放心,跑去把摘葱的陈落雪请进来,又叮嘱她一通: “你别摘葱了,盯着这个烤炉,一炉烤好再放另一炉进去。” 陈落雪对这个任务很重要,直接搬小凳子坐在烤炉前。这态度让甲四很放心。 本来已经走了,想到一个问题又调头回来:“烤好后你们不要偷吃啊!这可是王爷的。” 陈落雪极度无语,要不是知道这是亲卫队的统领,她还以为是饿了三天的流民呢。 “甲统领放心,保证一个不少。” 甲四这才匆匆回去束甲,骑马往军营去。 长安城祭祀很隆重,皇上带着群臣与宗亲,足有千余人,又是跪又是拜。 礼部官员全程盯着,只要一点没做到,一个大不敬的帽子就扣下来。 沈冬素在长安过年时,礼部官员一半人的眼睛都盯着她,就为看她这个农女王妃出错。 幸好,她在纪嬷嬷的教导下,提前练了许久,一步错也没去。 别的方面凌墨萧能帮她,但这礼仪方面,唯有她自己苦练。 那个年过的呀,好像头顶悬个大刀,随时会落下来砍到你。到处都是规矩,都是束缚。 长安的那些贵女,个个都跟木头人一样,走路步摇流苏都不能晃动,裙摆上压得禁步,裙角多飘一点,都有嬷嬷提醒。 太恐怖了,沈冬素在长安过的那个年,都快过出心理阴影了。偏偏皇后还总找她茬。 那时她觉得去禁区治瘟疫,都比留在长安城自在。 在沈家村过的年,则是温馨的,充满让人暖心的人间烟火气。走亲访友,吃着美食,聊着家常。 到处都能吃到孩子们的笑声,穿着新衣裳,悄悄藏起拜年接到的糖,数着已经数得油滑的十几枚压岁钱…… 到处都飘着食物的香味,墙角蹲着晒太阳的家禽,长辈忙忙碌碌,只恨你吃得不够多,一天巴不得你吃八顿…… 那才是过年啊!也许大家小姐看来,农村人吃得简单又粗鲁,农村的路脏又臭,没戏听,没精致的摆件玩具。 可比起在长安过的那个年,沈冬素觉得沈家村就是世外桃源! 而在幽州的这个年,与长安和沈家村是截然不同的。 祭祀是在军中,点的巨大的篝火,将士们唱着古老的战歌,一手盾一手刀,跳着让人敬畏的战舞。 凌王点香祭拜之后,就是全军最盼着分祭品环节。 都不带过夜的,整头的卤猪、卤羊,大块大块地切好摆在盘子里。 将领们上前,用抢敌人的头颅,抢军功一样的架式,抢着肉块。 抢到一块就往自己的营队丢,将士们发出激动欢呼声。 幽州的一切,都是原始的、粗犷的、豪迈的、狂野的,沈冬素有点能理解,为什么凌墨萧改变这么大了。 她要是在这个军营呆一年,保管也是大变样。 她看到自家大哥,跟陈落雪这样的小姑娘说话,都会从脸红到脖子。 可为了帮基地多抢几块祭祀肉,都快跟甲四他们打起来了。 庞先生摇着羽扇在一旁笑看,他的扇子油亮油亮的。 凌墨萧说北疆那边军中祭祀,还会抢奴隶女子,抢战马,抢武器,死人是很寻常的。 他们抢的女人,自然是抓到的汉人女子。 “留在北疆为奴的汉人,少说也有几万人。都是我大夏子民啊!” 说到这里,本来笑着看将士抢肉的凌墨萧和沈冬素,都笑不出来了。 在长安里,悬在头顶的刀是死板的规矩。那在幽州,悬在头顶的刀则是鞑子。 鞑子一日不除,边关一日不稳。 回到王府吃年夜饭,天已经黑透了。 甲四和沈林钟骑在马背上,两人全身都油亮,相互攀比着自己抢到多少块肉。 极致的欢庆过后,一股落寞袭来。忍不住想到还在北疆的小盼哥,他这个年过的,肯定很不好。 莫修谨才活了二十年,可受过的苦,却比旁人一辈子都多。 沈冬素真诚祈祷,小盼哥能平安回来。 可惜出乎沈冬素的意料,莫修谨在鞑子部落过得还不错,吃得饱穿得暖,还有自己的营帐。 只是吴有仁惨了点,他虽然天天跟着莫修谨,还是被那群鞑子少年找到机会。 抓他去替代大尾羊,被折磨了几天后,吴有仁逃出来找莫修谨,他血流不止,身上全是伤痕。 哭着求道:“大人,让我躲在你的营帐中,大人答应过的,保我性命。” 莫修谨一点也不同情他,他在山东杀那些可怜的流民时,可有想过自己会有遭报应的一天? 不过莫修谨还是答应要保护他,但是有条件了。 “我们来此地数月,皇后的新命令也没下达,再这样下去,难道让本大人在北疆落地生根不成?” “皇后不送指令来,但我们可以向她请示。” “你仔细想想,潜伏北疆的探子还有哪些?本大人要与他们联络一下。” 吴有仁猛摇头:“我只是个东宫小管事,怎么会知道皇后娘事?娘探子,我是一个不识啊!” 莫修谨冷笑:“以前不识,现在结识也不晚啊!给你三天,想不出联络的方式,你就接着去服侍那些蛮子。” 吴有仁打个寒战,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再受那样的折磨。 心一横,威胁莫修谨道:“你不怕我跟鞑子说你的真实身份?” 莫修谨哈哈大笑:“你试试,看谁死得惨?我又不怕死。” 是啊,他又不怕死! 这个疯子,幽州都是疯子!我到底为啥想不通,要路过幽州啊! 吴有仁再次悔恨不已,可悔过后,还是得想法子联络别的探子。 不然,这个疯子绝对说到做到,把他丢给那些蛮子羞辱。 第251章 为远征做准备 (); 可吴有仁再有心,也无力啊!凭他的身份,去哪里联系皇后的暗探? 思索了两天,也没一点头绪。他又不能离开鞑子的部落,大雪天的,这鬼地方一连多日都没一个外人来。 他想破头也没想到法子,只好去跟莫修谨实话实说: “大人,干脆您说让我干啥,您别让我想,我这脑子实在想出不点子!” 莫修谨长眉一挑,邪魅一笑:“你还真是傻!你找不到探子,不能让探子来找你吗?” “凭你东宫大总管的身份,传出去,那些人绝对都往这来寻你。” 吴有仁听他说得轻飘飘的,可却觉得骨子发冷,小声道: “我只是一个小太监,并非东宫大总管。” “您不是要找皇后的探子吗?怎么又跟东宫扯上关系了?” 这个疯子!是想拖太子下水啊!要是旁人知道太子的人跟鞑子有勾结,那太子的储君之位就不稳了。 莫修谨闻言大笑起来,也不知是赞还是嘲讽:“没想到吴大总管对太子如此忠心!” “可惜这份忠心太子不知道,他只知道你带着他的贺礼投凌王了,知道你被鞑子俘虏,还替鞑子办事。” “你觉得,即便有一天,你有幸逃走,太子还容得下你吗?” 吴有仁汗如雨下,眼神躲闪。 莫修谨再给他最后一击,声音充满蛊惑,一只手轻轻地按在他的肩膀上: “不管是皇后还是太子,从来不在乎我们这些人的死活。” “想活下去,只有自己拼出一条血路来。现在,机会就在眼前。” “你是听我的,还是出去伺候那些蛮子?” 吴有仁只觉按在肩膀上那只手,像握着判官笔的阎王的手,他干了,未来会死。 他不干,可能现在就得死。这个疯子杀人时,都是笑眯眯的。 他心一横,横竖是死,干脆赌一把。逐点头: “好!我这去换身衣裳,随莫大人一起见将军,言明我本是东宫大总管的身份。” 莫修谨笑着点头:“这就对了。” 这一招确实挺有用,不到半个月,一支有汉人奴隶的商队来到部落。 莫修谨一看这行人,便知其中定有探子,有意使计,让那群奴隶见到吴有仁。 当天他就带回一个消息: “他们说已经半年没收到皇后的命令,皇后发出的最后一道命令,就是东宫贺礼事件。” 莫修谨稍一思索,看来是太子和陈家禁锢了皇后。让皇后发不出消息了。 很快,他想到一个新计划,一个能拖东宫下水,还能彻底毁了皇后和陈家,让他们再也害不了冬素的计划。 莫修谨冷笑一声:“谁说皇后没有新的指令?明明不久前才下命令给本官。” “本官已经完成任务,却被鞑子俘虏。这样好了,就请此人,帮忙将消息带回长安。” 莫修谨仿陆云舟的字迹,很快写下一封密信。 与此同时,幽州城已经全城开工,进入新的一年。 这年没过,心里就想着过年的事,这年一过,那是万件事等着你去办。 才初三,沈冬素就风风火火地开始上岗。先问凌墨萧: “幽州的路何时解封?” 凌墨萧正色道:“看天气。” 沈冬素瞪着他,他才笑道:“三月,三月告本王的折子,会像雪花一样飘向长安。” 沈冬素掰手指算着:“三月送,四月到,朝廷要是派钦差来,差不多六月到幽州。” “你四月远征……时间太紧迫了,我们得抓紧了!” 事情多得如同一团乱麻,但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抽一根出来解决了。 先送走大哥和陈落雪,同时还有大哥截留的青壮流民,和几十车物资去基地。 走时大家自然都来送别,陈落雪很清楚,大家是来送沈林钟,没有人专程来送她。 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甲统领竟然跟她说了话:“下次回城,一定要来王府。” 陈落雪很感动,没想只是一起吃了顿年夜饭,孤傲的甲统领竟然还会跟她道别。 人走了之后,月见才问甲四:“为什么让她一定要来王府?” 甲四赞许地道:“她看火候的本事特别厉害!看的那些炉蛋挞子,一个也没烤糊。” 月见:…… 你欣赏人的点,还真是与众不同呢。 第二件事,是问那些贵女,有谁要留下,谁要走? 一半说要留下,沈冬素很尊重她们的个人意愿,愿意接着在医护学院学习的,就去学。 想像陈落雪一样做个九品女官的,她也给予合适的职位。 想当夫子的,去小学堂执教,虽没官职,但凌王定的新规,大夫、护士、夫子等职业,隶属朝廷公职人员。 虽无官职,却能领同品级官员一样的俸禄,还受朝廷保护。 简称,古早公务员…… 那些要离开的,则是安排护卫统一大马车送回各家,当然,带来的物资和随从,是别想带走的。 那些纨绔子弟过来,可是只带走了一身里衣,连鞋子都脱了。 她对贵女们算好,准她们各带一个包袱,装不了的东西就留下。 有贵女不服气,怒问凭什么不让她们带走自己的下人? 沈冬素先是好声好气地说,你们在幽州也看到了,幽州缺人啊! 这些人既然是你们家族送给王爷的礼物,哪有要回之礼? 虽然你们没能留下做幽州人,就让这些人留下吧! 但总有那么几个刺头,就是听不懂人话。还在那说,她们来是做凌王的女人。 现在是凌王不收她们,又不是她们自己要走! 那些东西和人,是家族给她们的嫁妆,王爷既然不收她们,就该把嫁妆归还! 沈冬素眸光一凝,真当本王妃好脾气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什么厉害话,月见上前一步,把腰间长刀一抬,发出‘哐’的一声响。 “滚不滚?” 贵女们吓的一哆嗦,看向凌王妃,难道你就忍容你的婢女如此对待我等? 结果凌王妃连头也不抬,冷声道:“月见,送她们上马车。” 贵女们忍气吞声,心中大骂这个农女不识礼数,想着回到家族后,请家族做主,一定要把自己的人要回来。 贵女们走后,月见问沈冬素:“王妃,您觉得有多少会被再次送回来?” 沈冬素摇头:“随便,且看那些士族有没有聪明一点。” 贵女离城后,她便没再过问。凌墨萧更不用说,压根不管这件事。 甚至对沈冬素让贵女带走一个包袱之事,都不理解。 干嘛还让她们带走东西?她们在幽州城吃住加过年,难道不要钱吗? 沈冬素很无语,记得刚认识王爷的时候,他是多大方的一个人啊! 怎么现在越来越会抠门了吗? 都说近朱者赤,他近我这么久,咋没学到本姑娘这大方的优点吗? 呃,月见心中吐槽,我能说王爷越来越小气,就是跟王妃学的吗? 不过凌墨萧的小气是分人的,他对军中将士,对幽州百姓,就从不小气。 第三件事,则是亲自到军粮加工坊,这是新成立的工坊。 专门为凌王四月远征备军粮,你要问军粮有啥要备的?不就是由火头兵带着粮草吗? 那是之前,沈冬素结合现代军用粮,和这个时代有的东西,跟庞先生和军中厨子研究了大半个月。 通过试吃、改良、存储条件等等方面,挑出几样易运输,易储存,易烹饪的军粮。 第一便是,改良版压缩饼干,庞先生取名为黄金饼的食物。 原材料有全麦粉、猪油、糖、盐、奶酪、各类幽州有的坚果。 经过烘熟、磨碎、拌均,再放入木头制的人工压缩机中,压成半个砖头那么大一块。 这压缩机是李念鱼的师弟韩青做的,沈冬素提供的思路和草图。 韩青很聪明,还通过压缩机的原理,改良了一款榨油机,油菜芝麻等的出油率更高。 这黄金饼就是纯纯高油没糖没脂食物,后世减肥人士绝对不会尝的食物,但非常适合体力劳动者,也适合远征军人。 可干吃,也可掰一小块加水煮成粥,用锡纸包着,可存放半年都不变质。 她还想做方便面来着,庞先生一听要用油炸面饼,立即就否决了。 沈冬素一想便知是自己太过天真,这个时代油可是极珍贵的食材。 像农村吃油,都是拿铜钱放油壶里,一次吊一点出来。 当初沈父病重,大姨母就将那枚吊油钱取出来。 幽州城虽然现在不缺物资,但也仅仅是不挨饿而已,想用油炸食物给将士当口粮,还差的远呢! 将士远征,还有一点,就是食材单一,缺乏维生素,导致有头晕目眩,伤口极能痊愈等等症状。 这一点她早就想到,同时很久之前就给了方案,那就是脱水蔬菜。 幽州缺蔬菜,但因她用甜菜做糖,有大规模种植甜菜,甜菜叶和茎,同样能做脱水蔬菜。 再加上基地那边送来的紫菜,加盐混和。开水一冲就是一碗汤,没开水时干吃也行。 她还想做罐头,可惜密封技术不过关,只能做腊肉腊鱼。 腊肉太少,只有羊肉和兔肉,但咸鱼管够,基地那边早就有了做咸鱼的工坊。 庞先生说,有这几样东西就够了。比起之前出征将士的口粮,这些东西比过年吃的还好。 沈冬素却不满意,她和军医一起研究试验,除了做各种成品药,还做出了复合维生素片。 当然没有后世的那么好,但比没有水果蔬菜吃要强。 还有鱼油,她只说吃了此物能改善夜盲症,凌墨萧便派人出海去捕大鱼。 对于传说中的‘巨鱼死,王侯毖’,连庞先生都说是无稽之谈。 再说,大夏无用的王侯那么多,能改良将士体质,真死几个也无所谓。 整个正月,沈冬素都忙着为远征做准备。一是食物,准备得差不多了。 二便是药物,同时有军医同行,本来沈冬素犹豫,要不要让女护士随军。 凌墨萧否决了,远征情况百变,汉人女子在北疆境内,会非常危险。 让男护士随军就行了,女护士就留在城里的伤兵营。 沈冬素便和军医一起制成品药,特别是现在已经被奉成神医的土霉素。 那是多多益善,不光军医要带,每个将士都要发一些。 然后就是重中之中,让凌墨萧敢于不再守城,而是主动远征的东西——火药。 沈冬素觉得李念鱼除了过年的时候,被她迷倒睡了三天,后面就没睡觉了。 然后她就掐准了,隔两天就月见去把他迷晕一回。 李念鱼听人说,吃多了会变蠢,主动请求,保证每天睡三个时辰,请别再给他吃了! 月见派了个婢女成天跟着他,盯着他吃饭、穿衣和睡觉。 因为这家伙有一些睡觉到半夜,竟然穿着一身里衣,连鞋都没穿,说是想到什么,就往试验室跑。 等大家发现的时候,他的脚都冻红紫了,再冻下去,就要坏死。 沈冬素谁都不佩服,就佩服李念鱼的娘,到底是多大的耐心,才没在小时候就把这家伙打死的? 一问才知道,李念鱼在三岁的时候就没了娘,跟着一个和他差不多的疯狂理工师傅长大。 反正一句话,李念鱼疯狂痴迷火药,是有成效的。 如今已经生产出来,普通的地雷。就是一根引线,一个铁球。点燃后往敌营一扔就炸。 或是埋在路上等敌人路过,保管炸得人仰马翻。 再有高级一点的,就是连发火弩,能连发六弩,可杀伤力不强,但射程远。 呃,沈冬素这里的不强是指,不能炸死一片。可炸死一人还是可以的。 并且炸出来的铁片,还附带炸伤附近的人和马,比弓箭强多了。 再有专门用来炸马匹的霹雳火棘,里面放的不是铁屑,而是能刺穿马蹄的铁棘。 一个炸死,炸出一片铁棘,任你多少战马,从上面跑过,都得歇菜。 目前这三种火器是最安全,能随军的。可惜守城用的投石机,还没研究出来,可随军远征的投石机。 城里的投石机极为笨重,不易移动。李念鱼正在根据墨门古书,研究可随军远征的轻便投石机。 凌墨萧让他不要急,这次远征有这三种火器,也能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火药能做的武器还很多,他慢慢研究,毕竟,命重要。 第252章 要跟随凌王远征的人 (); 凌墨萧拍拍李念鱼的肩膀,很认真地道:“比起研发新式的火药武器,本王更希望李大人身体康健。” 李念鱼感动的眼泪汪汪,当即表示自己会吃好睡好,努力为幽州奋战到七十岁。 他还真说到做到,极难得地提出休假的要求。目前还没有攒年假的制度,若是有的话,李念鱼攒的假都够休小半年了。 凌墨萧很大方地放了他十天假,结果他说五天就好,放太久的假他会全身发痒。 沈冬素问他休假要做什么?他说要去一趟基地,跟沈林钟见一面,聊聊余大鱼在扬州的事。 他很奇怪地问沈冬素,怎么大半年都没见到沈林钟? 沈冬素满脸无语,大哥过年才回来的,还跟他打过招呼,他明明有回应的啊! 这家伙是一进入工作状态,就对外界自动隔离了吗? 沈冬素告诉他,因为大雪封路,扬州那边已经好几个月没信送过来。 上次送信来说,大鱼哥升了官。 还准备把大姨母和大姨父接到扬州住段时间,大姨母不愿意去,说自己眼盲不方便。 大姨母就被大麦姐接到她家住,大姨父带着大莲去了扬州,大莲说是去考察一下。 如果扬州的生意好做,她就在扬州开家点心铺。 小姑娘还没及笄呢,梦想到挺大。 李念鱼很好奇地问:“那他应该要娶妻了吧?” 沈冬素摇头:“这个到是没听说,不过大鱼哥确实到了娶妻的年纪。” 李念鱼的神情瞬间落寞了一些,强笑道:“他若娶妻,我定送上大礼。” “当初为了任务,我欺骗了他,他却是真心待我……” 李念鱼没再多说什么,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去基地,幽州每天都有往返基地的马车。 大雪封路的时候,马车变成爬犁,反正两边的路是绝不会断的。 提及扬州,沈冬素又想到大鱼哥来信上说起的,丁启和沈冬月的事。 沈冬月自孩子被肖氏打流产之后,病了许久。病好后不敢在原来的地方住了,说是怕冯文生找过去。 虽然大家都安抚她,冯文生被发配到岭南,这辈子都回不了中原。 可她还是很害怕。就像当初以为来到扬州,就能摆脱老家的阴影,彻底摆脱肖氏的纠缠。 结果肖氏竟然一路乞讨找了过来,再次毁了她的生活。 丁启为了她不再担惊受怕,真的搬家了,搬的离大鱼远了很多,租了个带院子的大宅子。 不让沈冬月去店里,就在家里安心养病。沈冬月种了两块小菜园,再次过起纺布织衣的宅家式生活。 她现在连婢女也不敢要,每天家门是一步不出,除了大鱼上门做客,她会出面,其他人谁也不见。 大鱼哥特地在信上问冬素,这症状是不是病? 这个时代可没有抑郁症的说法,只说忧思成疾,或是成了心病之类的。 沈冬月明显是患有抑郁症,可惜沈冬素也不能去扬州,当面为她诊治。 让丁启带她来幽州更不现实,只能让当地的太医去为她看诊。 唉,想想沈冬月,只比自己大一点,经历却要忐忑的多。 当然,若把原主被谋杀算上,还是原主更可怜。 这对堂姐妹真是命途多舛。 沈冬月肯定每天每刻,都陷入内耗当中,后悔自己当初的所做所为,把现在的痛苦当成报应。 这一点谁也帮不了她,只有她自己能走出来。 沈冬素问甲四,能不能查到冯文生被发配到哪了?确定了他的消息,也好让沈冬月安心。 甲四答应去查,不过现在大雪封路,也得到三月之后了。 时间在忙碌中过的飞逝,沈冬素这边忙着为远征准备,凌墨萧也一样。 他除了帮着训练士兵,还有多了两件事,一是他要带一批异族商人为向导,带他去找鞑子部落。 经过这一年多的生意往来,异族商人明显认识到,跟凌王做生意,对自己的部落有多重要。 这一年自己的族人没有饿死冻死病死一人,全是因为跟幽州做生意,赚取了丰厚的物资。 凌墨萧答应他们,这一次打鞑子他们愿意做向导,大胜之后,就将一半山林正式封给他们做领地。 还将鞑子侵占他们的草原归还,他们世世代代臣服大夏,正式受大夏庇护。 这个承诺对流离失所的异族人来说,非常重要。他们商议之后,派出两千青壮,追随凌王。 沈冬素诧异于山林中的异族人之多,青壮都能派出两千人,肯定还守了更多守护家园。 更诧异于异族人的身体素质,她以为的青壮最少也是十六岁往上。 结果问了几个跟甲四一样高大的少年,最小的才十四岁。 甲四说异族人跟汉人区别很大,他们的孩子非常的娇小,五、六岁的孩子,像汉人三、四岁的孩子。 但一过十岁,就开始猛长,十四岁就能成亲,有些二十岁,苍老的像四十岁的汉人。 他们身上有汉人没有能力,如相马,能驯服野马群。能根据水草的长势,判断水流的位置。 能依据羊牛粪的干湿度,判断部落迁移的方向。还能从风中嗅出很多信息。 你说他们说原因,或者教导汉人,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正,更没法教。 但带他们为向导,比派出一支斥候还管用。 凌墨萧说是这一年多,跟他们做生意,用盐、糖、茶、布和粮食药物,打破了他们的戒备。 才有了如此的合作,要知道大夏跟这些边关异族,已经几十年没有合作了。 也是之前派来的将领看不起这些小部落,觉得他们就是被鞑子驱赶的野人。 有多余能跟异族做交易的物资,都是冬素的功劳。所以这合作,凌王妃占一半功劳。 沈冬素说是王爷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愿意尝试与异族人合作,才有今天的双赢,都是王爷功劳。 庞先生心想,你俩口子就别互相吹嘘对方了,知道你们了不起行了吧! 除了异族人,还有一支跟随凌王起远征鞑子的队伍。 并不是沈冬素培训出来的女医护,而是姜宏留在幽州的那支商队。 别听着一支商队,以为最多几十人,姜家的船每次到幽州,都会留下一批人。 如今在幽州做生意的姜家人,从管事到伙计,足有千余人。 且商队管事还说,他们会雇佣一批镖师和脚夫,预计有两千人随行。 凌墨萧开始不愿意,从古至今,何时听说过,有打仗带一批商人的? 但是,谁也逃不过真香定律,姜家为了此次随军,给出的足够任谁也无法拒绝的利益。 整整一百万两白银! 鉴于沈冬素一封哭穷信,都跟朝廷哭不到这么多银子。幽州要个军资,都费老鼻子劲。 这白花花的银子直接送到凌王府,凌墨萧觉得他要是拒绝了,就是冬素常常骂人的话。 “脑子有问题!” 然后咱们的凌王殿下,非常愉快地同意了。 这让沈冬素想到后世,有人问为什么咱们的空间站,会让外国人上去? 因为,对方给的太多了啊! 某头巾一戴的豪气国,为了让自己人上一回空间站,给的钱是咱们五年的经费。 人家姜家人也懂事,说是只随军而已,签了生死令。 死生都不用凌王负责,甚至他们全程听凌王安排,绝不乱来。 并且,从去年九月提议开始,这两千人就去了新兵营,跟随新兵一起接受训练。 凌墨萧不明白姜家是要做什么?一个商人,他们跟异族人还不一样,异族人可以要地盘,可以说是报世仇。 姜家人去征鞑子做什么?商人不是一直远离战争的吗? 沈冬素跟姜宏聊过之后,才发现这姜家的野心有多大,不,应该说是雄心! 人家在海上称霸还不满足,毕竟现在海外的国度都很穷,能做的生意也有限,且风险极高。 但陆地上的生意就不同了,大夏境内生意,姜家不敢出头,不敢跟争利。 所以他将目光投入到境外,先跟凌王走一遭,认认路,打通商道,以后生意就好做了。 再说,谁说战场上没生意可做?那是前人没胆量,战场上的生意可多了。 简单说一些,像才死的战马,剥马皮,做马肉干。 王爷灭了的小部落,牛羊一时带不走的,他们带了熟工,当即剥皮晒肉,保管一个不留。 再则就是武器,这个生意他们不敢沾,但他们能将武器和铠甲收了,低价卖给凌王。 以前打仗打扫战场,打扫的都粗糙,且东西很难带回来。 但有了他们这个‘后勤’就不同了,保管让凌王这仗打的,不光不亏折,还有的赚。 沈冬素开始觉得不靠谱,那战场上刀剑无眼,你们跟着安全就没保障。 不过人家姜家想尝试,还给了这么多银子,干嘛不让他尝试一下呢? 若是成功了,以后凌王完全可以用以战养战,加以商养战的方式,一路横扫北疆。 凌墨萧的终极目标是,瀚海饮马、封狼居胥,将鞑子彻底驱赶到瀚海以北。 沈冬素一时激动过头,跟他说,瀚海以北还有一大块,比整个大夏还大的领土。 说完她就察觉失言,正想说自己开玩笑的,就听凌墨萧道: “原来天下这么大!如此更好,我们的铁骑迟早将那些地方都踏遍!” 除了异族‘向导’和姜家商队,同行的还有李念鱼的师兄弟,带领的军工部。 他们主要是负责运火药和热气球,李念鱼说这两样东西,只教给士兵,极易出差错。 还是他的师兄弟跟着随军比较妥当,并且,他们也想看一下,这两样物品在战场上的实用度。 就这样忙碌到二月打春,若在老家,全村人都开始忙起春耕。 但在幽州,雪未融冰未化,土地硬的刀都砍不动,离春耕还早着呢。 以上,是以前的幽州,完全是靠天吃饭。 但现在情况大不同了,从下第一场春雨开始。 凌王妃就带人拿油布盖育苗田,开始育苗稻种。她要试着按老家已经传开的育苗法,在幽州种水稻。 这个时代只有江南和岭南种水稻,连中原地带,都是小规模种的。 像光州,也是水车大规模传开之后,大家才敢于将地变田。 从来没有人在幽州种过稻子,要不是沈冬素一再说,她肯定漠北也能种水稻。 而凌墨萧对于她的话,从来都是全信,全力支持。说服官员,划分试验田,让凌王妃尝试。 沈冬素很明显底层百姓的心态,没看到成效之前,她是不会强求所有百姓跟她一起种水稻的。 所以今年这个春耕就是重中之重,她要让百姓信服,按她的法子,不仅能种水稻,且收成还高。 先将秧苗育上,盖上油布保暖。 然后是兴修水利,水车必不可少,从河道引渠也是大工程。 以前大家对幽州的心态是,谁知道哪一天就被鞑子攻破了?谁知道哪一天就要舍弃田地去逃亡? 百姓没心思好好开荒,朝廷也没心思管,军队更是不会去干这些事。 现在有了军囤田,而凌王和凌王妃是用心发展幽州的,这基建就得跟上。 且跟着凌王妃干活,不光能赚工分,还管饭发工钱,不光是流民愿意来开渠,连新兵营的士兵都乐得干农活。 基地那边沈林钟同样在按老家的方式育苗,除此之外,他开始大规模开盐田。 陈落雪从来没听说过,盐还能像庄稼一样,在田地‘种’出来。 虽然沈林钟跟她解释,不是种出来,是晒出来的。 但她无论怎么想像也理解不了,以前她也听说过海盐,是用海水熬出来的,杂质还多。 陈家这样的士族是不会吃海盐的,都是吃青盐。海盐只是底层百姓会吃。 她无比好奇这盐是怎么晒出来的,故而每天也跟着沈林钟来到海边,看他指挥百姓,平盐田,建晒盐地。 结果跟了几天之后,陈落雪就发现自己晒黑了好多,她强忍着委屈告诉自己。 不可能再享受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她既然选择了跟随凌王妃,就得忍受这一切。 结果沈林钟一句安慰让她破防,头一回哭了起来。 因为沈林钟说:“你的脸晒的红黑红黑的,看着有气色多了。” 第253章 甲十八要当爹了 (); 沈林钟发誓,他真的是在夸赞陈落雪,以前她白得有些病态,现在脸蛋红彤彤的,多好看啊! 结果陈落雪狠狠地瞪着他,气得大口喘气,然后圆圆的杏眼就湿润了。 接着小姑娘气呼呼地跑回基地,好几天都不来海边。 沈林钟想破头也没想明白,她为什么生气?为什么哭? 难道这大家贵女不喜欢听别人夸奖?他可是鼓起勇气,才夸一句的。 说起陈落雪,幽州城自二月初,又有一件新鲜事。 那就是开年后被王妃送回各家的贵女们,陆陆续续地又回来了。 没错,不光人回来了,再次附带大批礼物,还有家里派来大管事来道歉。 呃,据说这种情况一般是派年轻一代的公子,但因为幽州有扒过士族子弟衣裳的前例。 那些年轻公子不敢来,家族只能再多备些礼物,派大管事来道歉。 沈冬素开始接见了两个,后来实在忙的没时间,本来想把这个活给甲四和月见。 不料庞先生听闻后,他接了过去。 庞先生也是无奈,他也忙啊!可王妃身边的人,月见姑娘对贵女们像对仇人一样。 甲四孤傲,对那些士族管事根本说不上两句话。 王爷出征在既,这大后方要稳,跟士族的合作就免不了。所以还是他来周旋一下,接见这些大管事。 好在这些大管事的道歉还算诚恳,说自家小姐不懂事,还请王爷王妃原谅。 她们已经是王府的人,一应婚嫁前程,都交该听王爷王妃的。 潜台词是,王爷要纳为妾也好,王妃要差遣她们也好,都行。 庞先生趁机解释,王爷是不会纳妾的,不过这些贵女在幽州城也不会亏待。 不信请看陈家贵女,已经当了八品女官,吃食用度都是上等。 呃,幸好这些贵女没看到现在的陈落雪,否则定会哭闹着要回家。她们才不舍得自己白嫩的皮肤,晒的黑红呢! 庞先生看着名单,直到二月末,名单上的贵女一个不落,全被家族又送了回来。 据说之前在王府,跳的最欢的那几个贵女,回家后也闹的最狠。 有不想被送来逃走的,不用说,自然是被家族抓了回来。 这寒冬时节,整个北地官道都被封,她们能往哪里逃? 有在雪地里跪了一天,求父亲收回成命,然后家主就带她去看那些被凌王扫家的士族。 问她是不是想自己家也变成那样? 反正这个正月不管她们怎么闹腾,最后都心如死灰地被家族又给送了回来。 这一次回来比上一次的情况更差,之前留下来的那些贵女。 要么当了女官,要么成了管事,还有当夫子的,有在医院做护士的。 但她们都有了幽州户籍,是凌王妃的人。 凌王妃说机会只有一次,这些吵着要回家的贵女没抓住,再来幽州想要户籍,就得做基础工分来赚。 庞先生有心要包庇,这一点沈冬素非常坚持,并非她要折磨这些贵女。 她只是想让这些贵女认识到,真正的幽州城,知道自己以后的生活环境,也明白,她们是被家族放弃的人。 从此以后,只有靠自己,才能在幽州城好好活下去。 说句大实话,幽州城是不养闲人的,连凌王和凌王妃都忙成九九六,你凭什么来享清福? 沈冬素抽空给这些贵女开了个会,见之前跳得最欢的那几个,现在恹恹的,一副心死如灰的模样。 她也没画大饼,上鸡汤,只要她们好好工作,守规矩就行了。 二月底的时候,陈落雪来信,说人手不足,给海商备的货,从幽州、济州等城陆续送来。 只她一个人负责盘点、登记、清算等等,根本忙不过来。 基地这边读书识字的人更少,而姜家之前留下的管事,都跑新兵营训练去了。 沈冬素便从这批贵女中,挑了十个愿意去的人。 她确实没时间多管这些贵女,因为要忙着给培育的秧苗移栽了。 她和月见换上麻衣草鞋,亲自去田间指导农夫移栽秧苗。 她任由百姓围观,亲自讲解秧苗在油布里培育的原因,一来保证出苗率。 要知道现在百姓种稻,很多都是直接把种子往水田里一撒,然后坐等自然生长。 种子出苗率低,还容易被麻雀田鼠偷吃。 二来因为幽州天冷,为不错过春耕,先育苗,等天一暖,苗长到三、五寸,再插秧种植。 即不会错过节气春耕,且苗根粗壮,长势会比播种的强上数倍,这收成自然也就高了。 不过百姓们看着现在像草芽一样的小苗,还是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有些怀疑凌王妃的话。 这样的小苗能长大?看着就很羸弱,别到时候长得又细又长,却不打穗,不光白白浪费种子,还误了一年收成。 沈冬素只管讲解,至于他们信不信,且等时间来证明。 专门移栽秧苗的叫秧底,这片田要耕的特别细腻,一块粗土疙瘩都不能有。 还得肥,草塘提前窖的黑泥底肥,匀匀地撒一遍。还要撒防虫剂,这年头还没有专门杀虫的药剂。 沈冬素特地为秧苗自己炼制了一些,植物杀虫剂,就为保这批作为教科书用的秧苗长势好。 听到凌王妃去试验田干农活,很多人都跑来围观,有些贵女也来了。 她们开始对凌王妃是鄙视的,堂堂王妃,穿着麻布草鞋,跟农夫一样下到脏臭的田里干农活。 真是丢尽贵族的脸! 但很快,看着凌王妃向教她们医护知识一样,教导百姓怎么育苗,怎么控水控肥。 百姓们听的认真,她们的表情也渐渐由鄙视变成佩服。 怪不得凌王妃在幽州得民心,她不是在表演作秀,是真的在帮百姓。 很快,接到消息的凌王也来了,贵女们没从凌王脸上看到嫌弃,反而是与有荣焉。 好像凌王妃做的事,对他来说,是极骄傲的一样。 贵女们再一次呆住,同时也确定了一点,那就是别想走勾引凌王这条路了。 凌王的喜好,跟别的勋贵差别太大。 同时,也不知为何,看着那茁壮成长的秧苗,看着欣欣向荣,热火朝天的幽州城。 贵女们渐渐觉得,生活在这里,也是能接受的。 秧苗从油布棚移栽完成之后,每天往秧底跟的人流量,高达万人。 沈冬素开玩笑说,把秧底圈起来,收门票,看一回就收一文钱,赚的钱够再开个军工粮坊了。 那秧苗长势极喜人,真是迎风就长,一天一个样。渐渐的百姓开始信服,这个育苗法是能行的。 转眼到了三月,离凌墨萧远怔的时间越近,沈冬素就越焦虑。 同时,三月凌墨萧正式开放官道,幽州附近的几个州城,官员、士族们的折子或信件,雪花一样飞向长安。 大半都是状告凌王的,可以想像,一个月后,长安城会轰动成什么样。 进入三月,沈冬素又要了一片试验地,种稻是要水田,这回她要的军囤地,是种棉花。 她以前都不知道,原来大夏并没有广泛种植棉花。 仔细回忆一下,前世的历史上,好像也是明朝才开始大规模种棉的。 以前棉花只是勋贵士族少量种植,甚至还曾是花园里的观赏花。 北地极寒,光靠她跟朝廷哭穷,或是跟姜家做生意,来解决保暖问题,总是心中没底气的。 这基本的生存物资,粮食、暖衣、燃料,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好。 她跟姜家买了一批棉种,正式在军囤地大规模种棉花。 凌墨萧出征的日子一天天接近,她多想两人朝夕相处一段时间,他这一走,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都可能不回来。 可惜两口子都是劳累命,她成天往地里跑,指导棉花种植,还和李念鱼一起改良农具,都晒黑了。 回王府也闲不下来,晚上两口子躺到床上的时候,都快子时了。 凌墨萧怜惜她辛苦,不忍在床上让她再累着,可食髓知味,软玉在怀,他又岂能忍得住? 只是少换几个姿势而已…… 这个三月唯一安慰沈冬素的事,就是老家的来信,同时还送了十几车礼物。 当然,礼物大多是刘管家以沈爷爷名义送的,不过沈家人和亲戚给的礼物也不少。 三月姜家的海船到基地,沈林钟忙得飞起,她直接让人把家里送的礼物送到基地。 在把信也送过去之前,她当然要先自己看一遍。 结果这一看,让她多日的焦虑烦躁一扫而光。 先是沈爷爷说好消息,去年大丰收,藕塘和田地都丰收,鱼和鸭也增产了。 家里又多盖了两个作坊,一个是藕粉作坊,一个是鸭蛋作坊。 他按冬素教的法子拌鸭食,下的蛋都是大红心蛋黄,不管是做咸蛋还是松花蛋,都好。 连宜州的酒楼都特地跑到沈家村,跟买咱家的鸭蛋。 又说家里一切都好,有刘管家和甲十八帮衬,让她和沈林钟别惦记。 他的身体也好,刘管家还特地请大夫,每月上门给他把脉,开一些养生的药方…… 这明显是阿爷口述,仲阳写的,虽然絮絮叨叨,可看得人心情愉快,只恨信太短,一点也不嫌烦。 阿爷之后是沈父,沈父说的有点正式,同样是说家里一切都好,他的腿依旧隔三差五有人上门围观。 他又收了几十个学徒,还是做水车。现在整个宜州都来沈家村订购水车。 又说让沈林钟照顾好冬素,听说幽州极冷,他们在老家也不知道你们在幽州缺什么? 要是缺东西一定要跟家里说,他在老家采买。 同时别有深意地说,那个梳妆盒是给冬素的。 沈冬素估计里面的暗阁放了沈父的私房钱,他不好在信上明说,才这么特地提一句。 她让月见取过只有柿漆刷过的梳妆盒,熟练地打开暗格,里面果然是一块块的小金鱼。 沈父不擅长言语上的关心,只这一个法子来表达他的心意,就是给钱。 从沈冬素出嫁时,沈家极穷,他给的是一箱子铜钱。 到来幽州时,沈父给的是银子,这回则是小金鱼。 她很清楚这些钱,蒋氏不知道,若是知道的话,家里早就吵翻天了。 她现在当然不会缺沈父这些钱用,只是,这是沈父在意她这个女儿的表现。 让她心里暖暖的,将这些金块收进嫁妆箱里,包括之前的那些,她一文钱都不会用,会一直保存好的。 然后就是蒋氏,蒋氏只简单跟她说了两句话,还是让她照顾好凌墨萧。 然后剩下两页,都是她跟沈林钟说的话。 沈冬素直接翻过,她可没兴趣看蒋氏跟沈林钟话相思。 看到仲阳的信时,她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仲阳说了去年家里发生的一件事,小虎在学院被夫子骂不是读书的料,还挨了板子。 小虎一气之下跑回家,说不念书了。 家里人自然都是劝,只有蒋氏嘲讽小虎,本来就是泥腿子,读一辈子书也考不上童生的料。 不如早点回家跟沈爷爷去养鱼,挣点钱以后好娶媳妇,再给小满攒嫁妆。 这当然是仲阳美化了的,凭她对蒋氏的了解,蒋氏骂小虎肯定骂得极难听。 小虎气不过,趁中午蒋氏在院子里缝被子的时候,小虎故意往被子里塞了一只蚂蚱。 蒋氏爬进去捉蚂蚱,小虎趁机把被套口拿麻绳给绑住了。 蒋氏就这样被封到被套里出不来,又是喊又是叫,还是小满把她放出来了。 然后对小虎破口大骂,拿着擀面杖要打小虎,院子里那叫个鸡飞狗跳。 小虎跑去找甲十八,说要当兵…… 沈冬素想象一下那场面,越想越好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小虎也是真调皮,不过蒋氏确实嘴臭。 她能说,小虎干了她一直想干的事吗? 信上还写了,大姨父和大莲已经从扬州回来了,故土难离,即便大鱼在扬州是当官。 大姨父还是舍不得家里的田地和祖屋,大莲也不想离开父母,还是回光州开点心铺的好。 另一个大好消息是,大麦姐怀孕了。 沈冬素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甲四他们,甲十八要当爹了。 戏谑地对甲四道:“人家甲十八都要当父亲了,你还是个单身狗,什么感觉?” 甲四都不带问一句,单身狗是什么意思? 哼,他一点也不嫉妒! 第254章 全长安都在议论凌王纳妾 (); 不知为何,以前听说成亲生子这些事,甲四都是不屑的,感觉跟他没关系。 这会听到甲十八要当爹了,他第一反应就是,看一眼月见。 然后发现,这姑表情很像以前的他,一脸无所谓,还在哪玩刀鞘。 成亲啊,还遥远着呢。 这边沈冬素还在看信,看到家乡修了路,村里家家都在盖瓦房,跟刘管家合作的生意,让村里人都有活干。 青壮在非农耕时节,去押货、跑码头,妇人摘茶、种药草田,老人养鸡鸭,沈爷爷统一收购…… 沈冬素觉得自己好像只是,往村里丢了一颗种子,但时间和勤劳的村民,自己让那颗种子,长出丰盛的果实。 如今沈家的村学堂,附近几十个村里的适龄孩子,都跑来借读。 已经有了近百个学童,沈爷爷一点也不嫌人多,自费扩大学堂,出高薪去光州请了几个秀才夫子。 还有凌墨萧添到沈冬素嫁妆上的庄园,冬素交给大麦姐打理,其实主要是让表姐妹们,冬天有个泡温泉的地方。 之前凌王府的温泉池子,她们是不好意思借用的。 没想到大麦姐很勤快,借庄园的温泉水,种暖棚菜,还处温室花。 因为路修好了,往宜州城跑都变方便了,过年的时候,光是卖绿菜和盆栽,都赚了不少银子。 冬素很欣喜,大麦姐又勤快又有生意头脑,甲十八也支持她。以后大麦姐说不定能成为光州女富豪呢! 这好消息多,坏消息也不少。 呃,其中有一个不知是算坏消息,还是趣闻? 那就是二房又搞事情了。沈冬素实话实说,以前她在家的时候,和仲阳一起。 就是把二房当乐子看的,仲阳经常拿肉跟青牛换情报,冬素是很感兴趣的。 但现在不知是她眼界变宽了,还是觉得二房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不值得影响她的情绪,所以不喜欢打听了。 不过仲阳还是像以前一样,跟她说着二房的新鲜事。 说是去年过年时,王金花偷拿家里的年货给娘家人,被朱氏堵个正着,双方当场大吵了起来。 然后吵架演变成婆媳对撕,不知道是朱氏年纪大了,还是王金花养好了身体力气大了。 反正朱氏打输了,被推到地上扭了腰,躺床上一个月没下床。 不过据大夫说,她应该半个月就养好了,就是为了磋磨王金花,故意赖床上下起来。 反正二房的年又没过好,沈大志还像以前一样两边哄,和稀泥。 朱氏天天骂,王金花是,只要沈大志在家,她就伺候朱氏。 沈大志不在家,她就不管不闻。 青牛天天往阿爷这跑,求阿爷让他去刘管家的作坊做事,他就是不想回家。 阿爷同意了,青牛如今山山表哥的酒坊做事。 再有一件小事,之前肖氏失踪,肖家人全不当回事。可去年过年的时候,他们却来了几十人,非让沈家村把肖氏交出来。 说是人不明不白地死了,肯定是被沈家害的。 事情闹的挺大,最后甲十八赶来制止了两村的冲突。 沈爷爷猜测,肖家应该是知道肖氏死在外面,故意来讹钱的。 仲阳心思沉,他怀疑是冯文生在背后搞鬼,已经请甲十八帮忙,去查一下冯文生发配到哪里了? 沈冬素心一提,目前冯文生在她这里,跟二房的事一样,不值一提。 但如果这个人真的要搞事情,她担心会找到沈冬月。 她再一次去催甲四,赶紧查一下冯文生的下落。 家书太长,她一边看一边思索,足足看了一个时辰。 晚上凌墨萧回来,沈冬素跟着说着家书的事,凌墨萧听得很认真。 好像那隔了千里的小乡村,是两人的根一样,是精神的家园。 不管边关有多艰苦,只要想到家乡一切安好,就觉得充满力量。 幽州这边全城投入到凌王远征之事上去,而参凌王的折子,也陆陆续续到达长安。 说来也是好笑,最早到的一道折子,就是参凌王好色成性,视山东士族贵女为禁脔。 竟然像选妃一样,广选适龄美人,足足纳了近百个妾室到王府。 敢有不从者,皆被抄家灭族。 凌王手握重兵,在山东道只手遮天,杀人如麻,民不聊生…… 反正这道折了上写的,好像不是去镇守边关的凌王,而是无恶不作的奸臣,比鞑子还可恶。 这参人就像后世网上放的谣言,太过离谱,可信度就不高了。 所以先是这一道折子的时候,百官是不信的。 你参凌王别的可信,参他好色成性,纳百个贵妾,这实在没有可信度! 可这样的折子接二连三地飞到长安,那些被凌墨萧抄家的士族,送到本家的信也到了。 这就由不得百官不信,很快整个长安城都在议论这件事。 更可笑的是,本来士族想重点治的,是凌王带强兵进入州城,灭了好几个士家的罪。 但从古至今,普通人对花边新闻总是格外关注。 全城议论凌王杀人的到少了,都在议论凌王纳一百个妾的事。 自然不放过这个机会,让皇上严惩凌王,还边关各州城一个朗朗乾坤。 特别是太子,他在早朝时慷慨激昂,好像亲眼看到凌墨萧杀人抢贵女一样。 说的口水横飞,大有凌王不除,王法何在的架势。 若是凌王如今在长安,太子都会亲手去为国除害了。 男人们讨论的是凌王,而女人们讨论的自然是凌王妃。 这个消息传不到冷宫,皇后目前是近乎疯颠之状,也没人敢跟她说外界的消息。 但东宫自然是传到了,特别是太子每天都很开心,回到东宫就开始疼骂凌王,笑着说这回他死定了。 太子妃面上不显,心中却对此事极为怀疑,她相信,凌王绝不是那种人。 同时还在担心凌王妃,那个农女王妃,在长安受尽贵女贵妇的白眼和轻视。 不顾边关动荡艰苦,千里迢迢去幽州寻夫,不管事情真相如何,此事总归于她不利,若凌王真对不起她,她该多伤心啊。 至于李林玉,则是和太子一样开心,她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开心,甚至有一种多年憋屈的恶气,终于吐出来了的爽感。 当初凌墨萧娶那个农女,在长安时当众对那农女,亲近不已。那场景,哪怕隔了这么久,想起来,还是想针一样刺着她的心。 她无数次深夜都会想像,若当初她没和凌墨萧退亲,而是嫁给他为正妃。 现在也不会在东宫受张朝英欺压,也不会生了儿子地位也没抬高。 不过再一样,待太子登基,她的儿子就是长子,她就是贵女,这又是凌王给不了的。 可是她就是不希望凌王妃幸福,她就是看不惯凌王用那种深情的眼神,去看着另一个女人。 如今好了,原来凌王跟太子一样,也是好色之徒。那个农女没有家世,没有后台。 依仗的不过是凌王的宠爱,如今凌王不爱她了,看她以后还怎么嚣张! 当初她在长安,我还要向她这个正妃行礼问安! 且看下次她回长安,我一定要将她踩到脚下!皇后没做到的事,就由我李林玉做到! 另一个担心冬素的人,自然是姜氏。她听到满城风言风语,先是焦急地向姜家打听。 因为姜家年前有派一支商队到幽州,又找出上次冬素给她的信,反复地看。 想从字里行间看出,凌王妃有没有为难之事。 待冷静下来,姜氏才觉得此事不会这么简单,她还是别瞎打听,等着姜宏的信要紧。 她在听到柳侯嘲讽凌王,挺会装的,当初病瘫了娶个农女王妃,如今一去边关就本性暴露。 姜氏忍着怒意冷声问:“这么说当初娶我的时候,侯爷装的也挺好。” “这是边关有什么魔力吗?男人一去了,就被美色迷住?” “只希望凌王的运气好一点,纳的妾不会那么恶毒。” 柳侯瞬间脸色青白,他纳的肖氏如今则是他的耻辱。 说起来他还要感觉凌王才对,在凌王的事没传到长安之前,满长安人茶余饭后议论的,都是他的事。 他才三十岁,就不能生育了。还是被自己的妾室下的药,这样的情况,也是百年难得一闻。 柳侯现在可不敢骂姜氏,一骂她就带着宝儿去庄子上小住,府上万事不管。 没钱的日子有多难熬,他可是记忆深刻。 所以他什么也没说,一甩袖子去了新纳的妾室院子。他悄悄从江湖上买了偏方,说不定还有生子的可能。 且说如今整个长安城,上至皇亲,下到走卒,市井巷道,凡是有人的地方都在议论着幽州的事。 与去年凌王打了一场大胜仗,全城都夸赞不同。 今年则是非议居多,到是北区的百姓,都是站在凌王妃这边。 还发生了多起,因为听到别人骂凌王妃,北区百姓暴起打架的事。 连皇上都没想到,在底层百姓心中,凌王妃的威望这么高! 不过想想那年瘟疫之事,凌王妃在禁区做的事,也能理解百姓为何如此敬仰凌王妃了。 再说朝堂之上,随着从北方那边来的折子越来越多,信件越来越密。 据说这一个月北边驿站接的客人,比过去三年加起来都多。 得到的证据越多,也就越发嚣张。太子更是,连着三天,早朝时什么事都不议。 就扯着嗓子喊,让皇上给凌王治罪。 皇上忍了他几天,同样也想看看能玩多少花样?可惜太让人失望了,就这一招。 看着事情发酵的差不多了,皇上也不再忍,丢出一道折子让太子看。 那是凌王亲手写的折子,是年前送到的,说了两件事,一是四月远征。 二是,他要替枉死在鞑子手中的东宫属官报仇,要去济州查清贺礼案。 究竟是如何走漏风声的?是如何跟鞑子通信的? 凌王拳拳之意,他深受太子照顾,去年幽州缺乏物资,太子带头捐赠。 东宫贺礼被抢一案又发生在幽州,若不查清,他无颜再见太子。 所以请皇上准许,他带兵去济州,查清此案! 同时,济州天灾,百姓流离失所,当地士族阻止官府救援,他此去也会救助流民…… 太子越看越火大,太阳穴的青筋暴露,凌墨萧什么时候变得这般无耻! 是了,上次凌王妃那封哭穷信,就够无耻的了。 凌王这是跟媳妇学啊,连脸都不要了。 孤用得着你去查贺礼案吗?幕后之人就是皇后,你去济州查有什么用? 明明就是扯孤做大旗,你在济州杀人如麻,却说是为孤查案! 太子咬牙道:“父皇,这明显是凌王为自己找理由,为后来犯下重罪开脱!” 皇上冷冷地看着他:“这替东宫查案是开脱,那四月远征呢?” 太子一愣,不解皇上为何这么问。 皇上冷笑一声:“远征之事,是朕允许的。如今远征在即,太子说要将凌王调回长安审判。” “那这远征主将,该由谁担任?” 太子瞬间冷汗直流,梦回几年前,上一次也是这种情况,幽州主将换成陈星耀。 结果不用说,陈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后面牵带的一系列事件,直接让卢家没了。 他可不敢再推荐主将,灵机一动道:“不如,暂时不要远征……”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皇上一拍桌案,盛怒道:“鞑子之患,是百年顽疾!” “如今还有数万大夏子民,在北疆为奴为婢。边关百姓,流离失所,朕日日忧心。” “如今凌王在边关经营得当,得民心民意,兵强马壮,正是与鞑子一战之时。” “你却因这些片面之词,阻止远征大计,要调凌王回长安。” “你安的什么心?呵,太子即觉得凌王不够资格统领千军,那朕给你一个机会。” “这远征主将,就换成太子!” 太子吓的扑通一声跪下,让他去带兵打仗,跟送他有什么区别? 但他还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咬牙道: “父皇明鉴,这并非片面之词,而是多家之言,不是做假啊!” “远征重要,但凌王在山东枉杀士族之案,也重要。” 第255章 太子要杀皇后 (); 太子这是打着,哪怕惹皇上大怒,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一定要治凌墨萧罪的态度。 没办法,自从皇后被废,太子越来越不得皇上喜欢,而凌墨萧虽然远在边关,可名声越来越好。 太子觉得能抓到他一个错处不容易,自然不肯放过。 的智囊陈国公,从皇上拿出那道折子的时候,就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如今凌王杀人原因不明,纳妾同样没有确实证据。而远征则是头等大事。 朝廷便是要查凌王,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将凌王调回。 他很快想到两全之法,出列道: “回皇上,臣提议,派钦差前去幽州,彻查此案。” 不少朝臣都附言陈国公之言,特别是听到皇上说要派太子去远征的,生怕顺带把自己也给派了过去。 边关是什么地方?多少英才去了,都死无葬身之地。他们即便是,能有从龙之功,也不想去边关。 太子诧异地看向陈国公,不明白他为何不趁机打压凌墨萧。 本想说,有这么多折子密信为证,哪里还用派钦差调查? 直接将凌墨萧调回长安审问才是。 但看到陈国公朝他使眼色,再观皇上的表情,太子到底咽下这口气,低头道: “儿臣附议。” 就这样,跟沈冬素预想的一样,朝廷要派钦差到幽州调查。但这派去,又有了不同意见。 太子自然要派的人,皇上想派一个寒门出身的官员,士族要派自己人。 朝堂上吵了好几天,非常突然的,陈星耀都没跟陈国公商议,自己跑去找皇上请旨,愿意去幽州调查此案。 原因是他之前在幽州做过守城主将,比别的官员更熟悉幽州和北方的情况。 陈星耀既是,又是士族之首陈家世子,如此一来,朝堂上三方争执,就成了两方争执。 皇上就将钦差人选定为三人,大有三司会审之势,大理寺一个寒门官员随行,另有一御史同行。 等陈国公知道的时候,圣旨都到家了。 陈国公神情严肃地接了圣旨,然后关起家门,就要打陈星耀。说把他的腿打折,就不用去幽州了。 陈星耀头一回这么硬气地顶撞父亲,说自己一定要去。皇上和太子都同意,父亲不同意也不行。 陈国公很是无奈地问他,为什么要淌这趟混水?此事陈家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在背后拱火,拉凌王下马。 凌王妃割了陈家分支子弟嘴的事,陈国公可是非常气愤的。 此事全长安都传遍了,她一个小小农女,竟敢如此打陈家的脸! 至于凌王妃救了陈星耀之事,陈国公觉得上次给幽州捐献,便是恩情已还。 陈星耀的理由是,他在长安城憋屈,自从手断了之后,他就不喜出门。 趁这个机会,去幽州散散心。再跟北方士族联络一下,以防凌王团结了北地。 陈国公无奈,只好让他带几个幕僚前去。 当天太子就请陈星耀进府商议,太子的态度很坚决也很强硬,此去就是搜集凌王罪证。 有罪就有证,若无罪,同样能有证! 若那两个钦差阻止,边关死人的方式多,水土不服病死,遇到鞑子砍死,摔下马跌死…… 太子握紧陈星耀的手:“你们才是至亲兄弟,待孤登上大宝,封你世袭一等公!” 不知为何,陈星耀想到的,竟然是几年前,他和太子被百姓戏称‘便溺兄弟’之事。 不禁一阵恶寒,但面上不显,且态度谦卑:“臣,定不付殿下信任!” 太子很是高兴,那么多道折子送来,皇上还包庇凌墨萧,还要派钦差调查。 待陈星耀查到实证,皇上总没话可说了吧! 凌墨萧啊凌墨萧,你最好祈祷战死在鞑子手里,若落到孤手中,定让你生不如死! 想到那个娇娇小小的沈冬素,也不知在边关几年,容貌有没有变丑? 若是没变,孤到不介意纳了你。若是变了,那就一道赐死,也算了了母后的执念。 可惜事情的发展,很快出乎太子的意料。不,应该是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当第二批北方传来的折子,如雪花一样飞到皇上案前的时候。 折子上的内容却跟前一批完全不同,那些被凌王选中女儿之家的士族,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的女儿并非去给凌王当妾,而是被凌王妃选中,去学医的。 再有被凌王抄家的士族,先有济州官员联名的折子,说凌王抄家严惩的士族,皆是残害流民,侵占百姓田地,犯下滔天重罪。 是他们祈求凌王到济州,为民做主的。并且,凌王在济州,救上数万流民。 在朝堂上咬死,这些折子是凌王逼迫官员发的。 便是济州这么异口同声替凌王说话,那别的州城吗?凌王在四州乱杀之事,可是有实证的。 但很快,新的折子呈上,有确定证据证明,那四州士族买通流寇山匪。 趁凌王不在幽州,去幽州为祸,这些流寇杀人如麻,残伤小村镇百姓。 凌王同样是为民除害,彻查流寇案,才杀了四个州城,跟流寇有勾结的士族。 同样,还查出有些士族和鞑子亦有勾结,这是叛国之罪。 凌王在远征之前,为防这些罪人向鞑子传递消息,才杀了这些罪人。 这前前后后近百道折子,对幽州之事的说法,却是前后不一,差别极大。 坚称后面这些折子,是被凌王威胁,不得不发的。 从没听说过哪个贵女,愿意去跟一个农女学医的。还是去幽州边城,这不是笑话吗? 明显就是凌王好色成性,威胁她们,却又为了保全名声,才有此说法。 皇上像看戏一样,看着朝堂上吵成一锅粥,同时民间百姓的议论就更夸张了。 但很奇怪的,百姓竟然都信了后者,因为他们确实知道士族是怎么压迫百姓的。 凌王杀士族,杀再多也不是罪啊!甚至有人在私下叫嚣,凌王杀的太少了。 并且,也不应该只杀幽州附近的州城,应该全国推广,凡是侵占百姓田地,残害良民的士族,都应该像凌王这样处置! 如此一来,北方的形势就越发情况不明,只能等钦差调查回来之后再论。 太子催陈星耀赶紧出发,陈国公却说要等消息多一些,情势明朗一些的时候再出发。 陈国公是怕,去太早凌墨萧还没有远征,万一遇上起冲突,陈星耀吃亏的可能性极大。 从传回的消息上看,不管真相如何,凌王嗜杀都是真的。 他在等凌王远征的消息传来,确定幽州只剩下凌王妃,陈星耀再赶去调查。 其实事情到了这里,已经是一个平衡的局面,太子想靠这事拉凌王下机会很少。 但凌王就算打败鞑子,羸了一场漂亮的胜仗,此事也会影响他的战功。 他想借这场胜仗回长安,和太子一较高下,也是不可能的。 但很快,一个新的消息,爆炸性的消息传到长安,给本就像热锅滚油一样的长安城,投入一个炮仗,炸得无数人险些丧命。 这幽州要远征北疆,大夏边关自然要全面戒备,查找探子,截获鞑子的情报。 不久前玉门关外,截获一支意图混进大夏的鞑子商队,从中搜到多封密信。 其中一封让守城将领吓得汗流浃背,连夜快马加鞭将这封密信送到皇上案前。 这是一封鞑子主将,向大夏一个人,讨要战利品的信。 信中说道,他和此人早有交易,早在数年前,凌王在西域大败那一仗,便是此人通报消息。 让凌王孤军被围,差点身死,侥幸活了下来,但全军覆没,凌王瘫痪,命悬一线…… 这一战让大夏元气大伤,战神凌王成了废物,大夏边关自从屡屡受鞑子侵犯。 之前,所有人都在骂凌王,把这笔账算到凌王头上。 凌王被赶出长安,去封地等死。 谁也没想到,这一战竟然有奸细! 信上所说,这应该是奸细第一次向鞑子通报消息,再之后,凌王妃去幽州时,路遇鞑子埋伏。 也是此人通报消息,然后东宫贺礼案,同样是此人将消息传给鞑子。 鞑子写这封密信的主要目的,是向此人讨要说好的利益并加以威胁。 因为他们抢的贺礼并不多,这个长冬北疆多地发生白灾。 冻死羊牛无数,所以他要此人赶紧给他们送一批物资,否则就将这些事情公布。 皇上并没有在朝堂上将这封密信公布,只叫太子和陈国公,还有几个重臣,商议此事。 因为,这个跟鞑子往来密切,通传消息,卖国之人,就是废后。 这一刻,太子只觉脑子发懵,全身发软,瘫跪在地上,甚至控制不住嘴。 皇上问他对此事是什么看法,他只慌乱地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皇后做什么,从来不跟他商量的。 陈国公现在最恨的不是妹妹,而是这个蠢太子,你这样说,不就坐实了这封信的真实性吗! 幸好陈国公经过的事多,很是镇定,一口咬定:“皇上,这是鞑子故意挑拨。” “皇后从未离过长安,并且这信中所说之事,其中有两年还发生在皇后被废之后。” “那时她在冷宫,如何向鞑子传消息?” “请皇上明察!” 太子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道:“对对,母后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父皇明察!” 皇上冷笑,你不久前还不让派人去幽州查,要坐实凌王之罪。 今日这皇后的罪证摆在眼前,你却要实查。 太子以前觉得自己皇后的傀儡,以为现在挣脱皇后的掌控了,实则,他一直都是士族的傀儡。 从来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皇上冷声道:“凌王远征在即,不可让鞑子这些假情报,影响人心。” “朕相信,这背后之人不是皇后,但肯定是有人打着皇后的名义,跟北疆勾结。” “这是大案,必须彻查。三司会审,一定要将这个人找出来!” 皇上说不要走漏风声,但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走漏。 也就是底层百姓不明真相,只觉得长安城今年事情多,菜市口被砍脑子的官员,也比往年多。 但高官和士族却是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同时提心吊胆。 因为若皇上信了鞑子的话,将罪名安在皇后一人头上,事情还算好。 可皇上即说皇后不是幕后之人,是有人借皇后名义,那拖下水的人就多了。 太子为避嫌,无人参与查案。 太子由几天前兴奋凌王死期将至,变成每日愁眉不展,不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因为他很清楚,跟鞑子勾结的人,就是皇后! 陈国公悄悄找向太子,让他去冷宫见皇后一面,一定要将皇后派到北方的探子名单拿到手。 他派人去将这些人全部杀掉,永绝后患。不管三司怎么查,没了人证,皇上都不可能借此废了太子。 太子现在对舅舅是言听计从,当天夜里,就去冷宫见皇后。 可惜让他失望了,皇后不知是真疯还是假疯,披头散发,全身脏污。 哪里还有一丁点旧日高贵的模样,跟乡村老枢没什么区别。 听到太子说起这件事。 她第一反应竟然是大笑着,含糊不清地问:“你父皇气死了没有?” 她舌头被割一半,声音像地狱的恶鬼一样恐怖。 太子冷汗直流,上前捂她的嘴,威胁道:“你想把我和舅舅,都拖累死吗?快把名单交出来!” 皇后转身跟太子扭打起来,扯他的头发,挠破他的脸和脖子。 太子大怒,掐住她的脖子厉声问:“名单!你派到北疆的探子名单到底在哪?” 眼看把皇后掐得直翻白眼,门突然被人打破,皇上竟然带护卫赶到。 从太子手中救下皇后,虽然皇后没死,但众目睽睽之下,太子一个意图殺母的罪名是跑不掉了。 太子又惊又恐,哭着求饶,说是自己只想制止发疯的皇后,并非要杀她。 皇上勒令在场之人不可将此事外传,只是将太子禁足东宫,并严加看管皇后,便没再多说什么。 太子忐忑不安,不知道皇上要怎么对他?也见不到陈国公,无法和他当面商议。 只能悄悄派人送信出去,陈国公只回他一句话,稍安勿躁。 因为连陈国公也猜测不出来,皇上到底要做什么? 第256章 我怀孕了 (); 既然不知道皇上是何打算,陈国公更加确定,要将皇后跟鞑子往来的线索抹除。 从皇后那里问不到名单,陈国公派人问太子,他所知道的,皇后身边第一得用之人是谁? 太子不假思索,回复一个名字。 施姑姑 那个来自苗疆医毒双绝的女子,随皇后一起进宫,是皇后最信任的人。 太子和陈国公心里都很清楚,当年凌墨萧重伤瘫痪,就是施姑姑的手笔。 同时,后宫总有宫妃发疯或暴毙,能长到成年的皇子极少,也是这个施姑姑的手笔。 不过以前太子是得利者,所以他对施姑姑是尊重有加。 但现在,他只想赶紧将施姑姑灭口,万一她被父皇抓到,会审出多少事来。 陈国公暗中派人去找施姑姑,只打听到她是往凌王妃的老家去的,一去就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事情就是这么巧合,就在陈国公以为找不到人的时候,施姑姑竟然主动现身。 来到陈府找陈国公,说实话,这个神出鬼没的施姑姑半夜出现在,陈国公的书房之时。 陈国公吓得出一身冷汗,简直比听到皇后事发,听到太子被禁足都要吓得狠。 施姑姑来是请陈国公帮忙,她要见皇后。 陈国公跟太子的想法不同,太子只想施姑姑死。 陈国公却要利用施姑姑,先将北疆的暗探除尽,断了线索,然后再让施姑姑死。 他很清楚,若是派普通暗卫去北疆调查,一定逃不过皇上的鞑子的眼线。 只有这个医毒双绝,杀人于无形的施姑姑,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些人杀掉。 而待她完成任务,回到长安,自己早就布下天罗地网,任她如何厉害,也逃不过。 所以他半真半假地说,皇后被打入冷宫,谁也见不了。 并且,现在有一事关系到皇后的性命,如果被皇上查出真相,皇后必死无疑。 必须派人去北疆,将皇后与北疆联络的暗探全部除掉,但陈国公没有名单,想必施姑姑是认识那些人的。 施姑姑沉默片刻后,从陈国公这里取了信物,接了这个任务。 并且表现的这是小事一桩的模样,说完成任务后,她若见不到皇后,就此回苗疆,再也不来中原。 陈国公很是认真地答应她,待她从北疆回来,一定让她见到皇后。 施姑姑悄无声息地来,又悄无声息地走。 陈国公派人暗中跟踪,但才出长安城就彻底追不到了。 谁都不知道,这个施姑姑出了长安城后,低头用广袖遮住脸,再抬头,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 由风姿绰约,神秘美丽的苗疆女,变成面目慈祥的中年妇人。 来到城外的一个破庙,一个长相绝美,观之可亲的女子迎了上来:“师父。” 那妇人朝她点头一笑:“阿沅。” 没错,这对师徒正是从滇州赶来的阿沅姐,和她的师父云谷白医师。 阿沅和白医师一路从滇州到长安,结果一到长安,就听闻了幽州的事。 阿沅心急如焚,生怕冬素受了委屈。她也不敢到处打听,生怕被人认出来,她曾做过卢家冲喜新娘。 两人在城外盘踞许久,随着一个又一个的消息传到长安,阿沅也反应过来,事情不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她一直在想,怎么做才能帮到冬素? 去幽州吗?好像她能做的事有限。 随着鞑子那封密信送到被两人得知,阿沅想到该怎么做了。 那就是利用被白医师,困在云谷的施姑姑的身份入局。 易容术对白医师来说,是轻而易举的。 所以就有前面那一幕,她夜探陈府,很顺利取得陈国公的信任。 既然连陈国公都分辨不出真假,如此去了北疆,那些人更分辨不出来了。 “走吧!出玉门关,将这局势再搅混一些,他们也不会只盯着你那冬素妹妹了。” 阿沅很感动,没想到师父愿意陪自己去冒险。 看到她的内疚,白医师又笑着补充一句: “为师早就想去北疆寻几味药材,更想去见你那冬素妹妹一面,那么巧夺天工的义肢,真想亲眼看一看她是怎么做的。” 此时,不管是阿沅,还是莫修谨,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会那般离奇地,以那样一种方式重逢。 此刻,双方都以为隔着千山万水,对方过得很好。 命运的红线早就绑在两人的小指上,不管隔了多远,不管命运多么忐忑,总会有相聚的一天。 与此同时,整个宜州都进入春耕阶段,沈家村更是,几个大作坊都停了工。 男女老少都忙着春耕,男子耕田开荒,女子插秧种麻,老人孩子煮饭送到田间。 连家里养的大黄狗,都在田垠之间跑着,抓到个田鼠就跑到主人面前请功。 表示自己也参与了春耕,没有在家吃闲饭。 农耕是一等一的大事,哪怕百姓在工坊挣的钱,比在田地上挣的还多。 可谁也没想过,放弃田地,全家去工坊做事。汉人骨子里的情结,什么都没有田地重要。 工坊主也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如此就有诱农弃耕之嫌,是犯法的。 蒋氏在家嘟囔了好几次,每年春播秋收都要来一回,没工人,工坊停工,订单做不完,损失太大了。 沈父开始不理她,直到今年她提及,听说士族大家会养很多奴隶。 沈家要不要学学,也养百十个奴隶,这样一来,家里就不缺工人了。 被沈爷爷骂了一顿,说冬素和王爷在幽州,打的就是这样苛待百姓的士族。 你倒好,在沈家养奴隶,不是拖王爷的后腿? 提及这个,全家人都是愁云密布,饭桌上,沈父问仲阳: “今天刘管家怎么说?” 长得跟沈父一样高的仲阳,本来是住在学院不回家的,只是听到外面的风声,怕家人忧心,才每天往来凌王府打探消息。 他已经到了变声期,声音沙哑地道: “刘爷爷说不要管那些闲言碎语,都是为了攻击王爷,放出来的言话。” “王爷是不会干出枉杀人命,纳妾成群的事。” 这一点全家人都相信,蒋氏心中嘀咕,王爷肯定不会乱杀好人,但这纳妾就说不好了,男人哪有不好色的。 还有一点,她嫌弃地道: “冬素那肚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嫁给王爷这么多年了,都没动静。” “要是王爷真为此纳几个妾,也说得过去。” 话音刚落,就听沈父重重地放下碗,低声骂蒋氏:“你就不盼着冬素好是不是?” 蒋氏也怒了:“我怎么不盼她好?是她自己不挣气!我嫁给你,第二年就生了林钟。” 沈爷爷一拍桌子:“这话是在孩子面前说的吗?丢不丢脸?要吵回你们房间吵。” 小满怯怯缩着身子,菜都不敢夹。还是仲阳帮她挟了几筷子菜,她胆怯地朝仲阳笑了笑。 小虎不敢回家了,他想学青牛跑去找刘管家要工作,刘管家直接让两个护卫,把他架到沈爷爷面前。 沈爷爷拿鞭子抽,说他考不到童生不准归家,就算再不喜读书,也要读个童生出来。 这回沈爷爷是真生气了,指着他母亲的灵牌说,他在功名才能回麻城,重振家业,光宗耀祖。 他也算对得起小虎的曾祖母,沈爷爷的小姨。 小虎好歹听进去了,背着沈爷爷准备的重礼,去学院送给夫子,好歹再次入学了。 但他那回把蒋氏给惹生气,现在放假也不敢回家,跑到沈爷爷藕塘边的鱼棚里住。 小满偷偷给他送吃食,比起淘气的小虎,小满反而像姐姐。 饭后,小满泡了壶茶给沈爷爷,小声安慰他: “阿爷别担心,冬素姐离家的时候说了,不管外面怎么传,咱们都别相信。” “只看她的平安信。” “阿爷忘了上次传,冬素姐坐热气球飞走的消息吗?小满觉得,这次传王爷的事,肯定也是假的。” 沈爷爷怜爱地摸摸小满的头,小姑娘懂什么呢?他担心的才不是王爷的那些事。 那些事可能是假的,但王爷要远征却是实打实的啊! 王爷远征,冬素守城,边关的情况多么凶险。 他们这些人靠着冬素,在老家吃香的喝辣的,衣食无忧,万事顺遂。 这让他怎么能安心呢? 沈爷爷从床头的小箱子里,取出年后送回的第一封家书,让小满念给他听。 虽然已经听了无数遍,但阿爷一想冬素和林钟,都会拿出这封信让小满念。 是的,为了帮阿爷念信、写公文之类的,小满破例进了村里的小学堂读书。 小满很聪慧,夫子常夸,她比男孩子学得都快。可惜是个女孩,否则长大定能考取功名。 小虎也常说,小满要是弟弟就好了,让小满读书,他就能去工坊挣钱了。 小满甜甜的嗓音读着:“阿爷亲启……” 小黑狗跑到阿爷脚边,蹲在阿爷的鞋子上,仰着小脑袋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摇着尾巴,同样听的认真。 隔着万水千山,却隔不住家人的牵挂和思念。 幽州城中,冬素正在为凌王远征做最后的准备,已经到了三月底,远征已是倒计时。 凌王并没有带太多将士,只带了三万精锐,他说此战并非跟北疆一决胜负之战。 并且打北疆带太多步兵用处不大,北疆都是骑兵,速度极快。 他带的同样是骑兵,这一次主要是打探鞑子的军力布防,和核实异族商人给的路线。 重创鞑子北边的部落,让他们不敢再来大夏边界。 凌墨萧很清楚,凭现在幽州的实力,不足以支撑他带着十万大军,去打个三、五年,跟鞑子一决死战。 只有骑兵翻倍,那火药武器更多,朝廷全力支持,他才能彻底将鞑子驱逐出瀚海以北。 目前朝廷不支持,漠北还没全面发展起来,人力物力皆不充盈。 他不能铤而走险,将好不容易才兴起的幽州城,给一战掏空。 想到冬素为此次远征忙得竭尽全力,此战,必须胜,他不能辜负冬素,不能辜负幽州百姓。 想到冬素,凌墨萧瞬间回神,更声响起,军事已处理完皆,要回王府了。 今晚的王府跟之前有些不同,卧室窗前没有亮起熟悉的灯光,每晚他回来,冬素都在灯下或看账本,或写策划案。 等他回来,才会放上笔,两人一起吃顿简单的宵夜,或是烤几串羊肉和烤馍,或是一碗鸡汤馄饨和几块羊肉馅饼。 他每日骑射练武,饭量大。冬素同样因为太忙,体力消耗过大。 两口子就养成了每晚必吃宵夜的习惯,但今晚,灯灭了。 月见等在门外,小声道:“王妃说今天很累,早些休息。王爷一个人吃宵夜吧!” 一听这话,凌墨萧哪里还吃得下东西,忙轻手轻脚地进去,想看冬素是不是病了。 掀开薄纱帐,冬素睡得正熟,只是眉心微蹙,有些不安。 她肯定是在为我远征之事忧心,凌墨萧怜爱地帮她盖好被子。 没有吵醒她,自己洗漱之后,安静地睡在冬素外面。 翌日早餐,厨房上了羊肉汤和饼子、包子等食物。 一向喜欢吃羊肉泡馍的冬素,这次闻到羊肉味,却是脸一白,赶紧掩鼻离开。 匆匆对凌墨萧道了句:“王爷先吃。” 又让厨房给她上了一份简单的红豆粥。 凌墨萧怕她病了,到军营后,让军医去王府一趟。 军医很无奈,王妃就是神医,身体不适,还用得着请别的医师? 冬素没让军医把脉,让月见悄悄请庞先生来一趟。 庞先生以为是说远征后勤的事,最近他每天都和王妃商谈这个。 匆匆赶到王府,却被请到月亮门的会议厅,然后月见守门,屋里只有他和王妃。 更诡异的是,没有账目,没有别的管事或官员,王妃穿着家常衣裳,脸色有些苍白。 头一次在王妃脸上,看到迷茫的神情。 庞先生先是心一惊,外面的那些传闻,到底影响了王妃的情绪啊! 他正想出言安慰,他不随王爷远征,便是朝廷的钦差来了,也有他来接待,王妃不用担忧。 却听沈冬素道:“庞先生,您是我认识最聪明的人,我现在有一件很苦恼的事,想听听您的意见。” 庞先生摇着羽扇,轻咳两声,王妃称赞人还是这么直接啊! 端起茶杯,道了句:“王妃请讲。” “我,怀孕了。” ‘噗’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庞先生,喷茶了。 第257章 我要当爹了 (); 庞先生放下茶杯,头一回把羽扇摇成沈爷爷摇大蒲扇的感觉: “王爷……” 他没说完便明白王妃的为难之处,反应过来:“是了,王妃定还未跟王爷说。” 沈冬素皱眉道:“先生觉得,我应该跟他说吗?” 正常人听了这话,都会认为沈冬素的想法有问题。 哪有怀孕不先跟夫君说,跑去跟夫君的老谋士说的。 但庞先生很认真地思索起来,放弃一直以来保持端正老成的气质。 脸上有惊喜,有担忧,有纠结,还有后怕。像农村老大爷一样碎碎念道: “王爷成亲三年有余,王妃有孕,是大喜……” “王爷出征在即,若知王妃有孕,定会不安……” “王妃有孕,留守幽州,太不安全!万一让鞑子知道,如何是好?” “六月钦差即到,那时王妃孕肚难掩,万一太子趁机加害……” 然后沈冬素就看到,这个老大爷念着念着,像碎了一样。焦急地用羽扇戳着脑袋,把头发都给戳乱了。 这件事但凡主角不是自己,沈冬素都会像看戏一样,看着庞先生变成热锅上的蚂蚁。 自从认识庞先生以来,她就没看过他这个模样的。 能想像方正持重的大学校长,变成村口二大爷吗? 可惜主角是自己啊!沈冬素不光没有看戏的心态,还很内疚: “我是不是不应该找先生商议?给先生添麻烦了。” 庞先生连忙摇头道:“王妃信任老夫,是老夫的荣幸。此事关系重大,确实要慎重对待。” 沈冬素轻叹道:“您也觉得不应该告诉王爷对不对?” 她才说完,不知为何,想到早上凌墨萧吃羊肉汤饼的样子,好像闻到羊肉汤的味道一样。 忙捂着嘴冲到后面净房去干呕了一阵,这孕怀得太不是时候了! 她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每次和凌墨萧同房,都算着日期,很小心的啊! 难道是这几个为忙他远征的事,太过焦虑,导致生理期混乱? 还是因为,他要离开,两人那方面太过频繁…… 摸摸还平坦的小腹,算着凌墨萧远征的天数,真心要瞒肯定能瞒过去的。 但是隐忧还是有的,她回到前厅,很认真地问庞先生: “若是瞒着王爷,等他远征回来,看到已经能跑会跳的孩子,会不会,不认啊?” 这年头又没有亲子鉴定,至于像小说里那样,生个和夫君一模一样的小一号儿子,可能性太小。 当年和凌墨萧成亲之前,她还问了,他死了自己要不要殉葬呢! 这夫君出远门几年,你搁家里头生了个孩子,人家回来能不起疑心吗? 沈冬素觉得自己这问题很正常,庞先生却是目瞪口呆。 太阳穴青筋直跳,王妃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见王妃一脸真诚,竟然是真心在问。 庞先生很无奈地道: “老夫和满府人都会为王妃作证,并且王妃自有孕后,府上嬷嬷会详细记录生产日期,不会有疑地。” 沈冬素一想也是,别人有疑地,那是带球跑了,几年后再重逢,男主会怀疑女主生的娃。 咱这一大家子呢,不对,一大城人看着呢,没法做假啊! 沈冬素问:“那就瞒着他?” 庞先生又纠结了,这瞒有瞒的好处,王爷能一心远征杀敌。 可王妃有孕这么大的事,偏偏瞒着王爷,怎么想都不妥。 两人相视一望,庞先生为难地道:“王妃容老夫再想想。” 沈冬素也点头道:“我也要好好想想,反正离王爷远征还有几天。” “只是我现在这情况,不便再去军工坊,粮草那边就麻烦庞先生多劳心了。” 庞先生瞬间老父亲上身,还絮叨起来了: “王妃这吃喝方面,一定要听府上老嬷嬷的,妇人有孕之初,禁忌多。” 沈冬素想说,我自己都是医生,能不知道吗? 但不能拂了人家的好意,她轻笑道:“先生放心,我晓得。” 在王府跟王妃商量要不要瞒着王爷时,庞先生是纠结和焦虑的。 但一出王府,庞先生满脑子就只剩一个念头,王妃有孕了! 成亲数年的王妃,终于有孕了!王爷有后了! 我们这些老家伙,终于熬到王爷后继有人了。 庞先生焦虑尽去,只余狂喜,走路都带风了。 等走到军营门口,远远看到王爷的身影,他心中狂喜被一层阴霾覆盖,有点不敢见王爷。 绕了一大圈去军工坊,认真思索这件事应该怎么办? 军营中,凌墨萧等着信听庞先生从王府回来了,才想问问他,王妃的身体怎么样? 昨晚没吃宵夜,早上又没吃早饭,这可不是冬素的作风。 自认识冬素以来,想想当初在光州别院初见,他死亡威胁之下,冬素都能躲在婢女房里,把一盘点心给吃完了。 这世上能影响冬素吃饭的事情,他到现在还没遇到。 没想到才听说庞先生回到军营,只看到个人影,他就又去军工坊了。 凌墨萧决定今天早点回去,好好安慰一下小妻子。 王府中,沈冬素依旧在想着,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凌墨萧? 如此犹豫不决,不是她的性格。有点能理解那些一点小事,都要纠结半天的人了,太痛苦了。 月见看不下去,劝道: “自然要告诉王爷!我若是王爷,知道王妃有孕,只会高兴,杀敌杀得更畅意。” “等孩子长大,我就告诉孩子,当年为父为了早点回来见你,把敌人杀得落花流水。” 冬素看一眼她,嗯,幸好,你不是我夫君。 “此事目前只有庞先生和你知道,千万不要说漏嘴了。”沈冬素有气无力地叮嘱一声。 月见闻言满脸感动,声音哽咽地道: “王妃对月见真好!王妃放心,王爷远征的时候,月见一定会保护好您和宝宝。” 午饭的时候,沈冬素勉强吃了一碗青菜面,没有一点油星,她现在闻到油脂的味道就反胃。 午睡的时候,凌墨萧就回来了。看到一反常态的冬素,他再次确定,冬素是病了。 忙去问早上来的军医,结果军医说王妃自己知道身体情况,不让他把脉。 凌墨萧坐在外间,等着冬素午睡起来才进去的。 结果他一进去,就看到冬素飞奔到净房干呕。 那一刻,凌墨萧只觉心一揪,血液像被寒冰冻住了一样,冬素果然生病了。 她的医术那么高明,极少生病,又瞒着自己,定是生了很严重的病。 为了不影响他远征,她才默默承受着。 凌墨萧冲进净室,冬素还以为进来的是月见,伸着手道:“毛巾递我。” 毛巾擦了嘴,干呕的感觉又袭来,她再一次趴下呕起来。 可能是因为没吃什么东西,吐又吐不出来,只吐了一点酸水。 因反酸鼻涕眼泪齐流,那模样要么狼狈有多狼狈。 她再次洗好脸,头也不回地跟‘月见’吐槽:“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好?” 一闻此言,凌墨萧惧意更深,冬素可是神医,连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好,难道是不治之症? 没听到月见的回答,沈冬素奇怪地回头,差点被吓得跌倒。 “王,王爷,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人通报?” 凌墨萧猛地上前,一把将她抱住,抱得很紧很用力,好像她马上要消失了一样。 更让沈冬素奇怪的是,他竟然全身颤抖着。 这可是百姓心中的战神凌王,这世间有什么东西能吓到他? 沈冬素心中极为忐忑,难道她看错庞先生,实则他是个大嘴巴?回到军营就把这事告诉凌墨萧了? “你要瞒我到什么时候?”凌墨萧的声音开始发抖。 这让沈冬素没听出来,是开心还是担忧。 果然是庞先生大嘴巴,想着他瞒不住,没想到他连一天,不,半天都瞒不住! 沈冬素不好意思地笑道:“不是有意要瞒着您,只是担心影响您远征……” 凌墨萧将她抱得更紧了:“什么都没有你重要!” 沈冬素挣扎着推开他,义正言词地道:“这不算什么的,每个女人都会经历。” “王爷千万别为此改变远征计划!全军士气正盛,若换主将领兵,将士们定会士气大减。” 凌墨萧眼眶发红,不论何时,素素永远都是在为他考虑,为他劳心劳力。 他声音嘶哑地道:“难道这个时候,我能把你留在城中不顾?万一……” 他不敢说出口,万一你病重我不在身边,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他低声问:“素素,你先跟我说实话,你到底生了什么病?” “若是幽州无药可医,我们就回长安,去滇州找神医,一定能治好你。” 沈冬素:…… 合着庞先生没有大嘴巴,是这个人自己脑补过多啊! 脑补这玩意是真可怕,我只是一个孕期晨吐而已,都能被你脑补成绝症了。 简直比度娘病情还可怕,啥病都是癌症起步。 她之前担心凌墨萧会因为她怀孕改变计划,或者会影响他远征时的决断。 现在这么一弄,比起自己的绝症,怀孕总是个好消息吧? 有了对比,他的接受能力一定强多了。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握着他的手轻轻地放到自己小腹的位置,抬头看着他发红的眼睛,笑道: “恭喜王爷,您要当父亲了。” 不久前两人看到甲十八要当父亲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么快凌墨萧也要当父亲了。 她记得在光州老家时,她和大麦姐的小日子同步了,难道这孕期也会同步? 凌墨萧呆愣住了,真的是呆愣住,沈冬素头一回在他脸上看到那么呆的表情。 谁能想到素来高冷矜贵的凌王殿下,会出现村门口二一样的表情。 他微微张口着嘴,忘了合上,鼻翼张大,眼珠子都不会转了,直勾勾地从她的脸上,移到她的肚子上。 牙齿扣了几下,才发出声音:“你,你是说……” “是的,我没有生病,只是怀孕了而已。” 还真是,一天也瞒不住! 所以我到底喊庞先生来商量个毛线?平白把老人家吓一顿。 凌墨萧只觉脑子懵得更狠了,只是怀孕了,而已? 但很快,他被一股强烈的欢喜情绪冲击,只觉得心间像炸开了一朵朵烟花。 脚下踩在棉花上,身心俱飘了起来。 有点手足无措地松开怀里的冬素,怀孕了,还能抱吗?会挤到肚子里的孩子吗? 站这么久了,会累着的。 赶紧要扶冬素去卧室,扶不敢扶,抱不敢抱,一幅紧张又担忧的样子,越发像村口的大。 冬素被逗笑了:“王爷不要这样,我很好。” 凌墨萧一脸紧张地道:“哪里好了?昨晚到今天都没好生吃饭,要不要把大哥调回来?你爱吃他做的东西。” 冬素无语,我怀孕了,把基地负责人调回来给我煮宵夜。 愧你这个幽州主将想得出来!这就是她开始不想告诉凌墨萧的原因,眼下幽州事情太多。 她自己倒不会因为怀孕耽误工作,但凌墨萧会啊。 “不用!孕初期都是这样,过了头三个月就好了。再说,现在孩子比豆子大不了多少,不用这么小心的。” 她再次笑道:“恭喜王爷,您要当爹了。” 凌墨萧这才镇定下来,温柔地看着沈冬素,只觉得心像泡在蜜罐子里,一股一股地冒着甜甜的糖泡。 上一次这么欢喜,是娶她的时候。 我的素素,能娶你为妻,我凌墨萧何其有幸! 他握住冬素的手,反复道:“我要当爹了,我要当爹了!” “素素,我好欢喜。” 沈冬素笑着搂住他的腰,见他手不知往哪放,还想隔在两人中间。好笑地把他的手搭到自己腰上: “以后,我们就是爹爹和娘亲了。” 想到一个小团子,嘟着小嘴唤爹爹、娘亲,冬素的心里也开始冒甜泡。 就在这时,月见在外面请示:“王妃,庞先生来了,在花厅等您。” 沈冬素觉得有点对不起老人家,还叮嘱他别说漏嘴,自己转头就告诉凌墨萧了。 “我这就来。” 凌墨萧忙扶她:“你要不要休息,我去见庞先生。” 沈冬素无奈笑道:“我才刚午睡起来,不用休息了。王爷,您别大惊小怪的,我真没事。” 但凌墨萧还是坚持扶她去花厅,且一路看着地面,不断叮嘱月见: “府里的青石路都拆了,改铺鹅卵石。” “院子不要种藤蔓,有毒的花草也要拔了。” 月见觉得王爷好啰嗦,没娶王妃以前,王爷三年跟她说的话,都没今天一天多。 第258章 远征前夕 (); 三人到了花厅,还没说话,就见背对着他们的庞先生快速道: “王妃,老夫觉得这事还是不能瞒着王爷!” 说完一转头,看到凌墨萧扶着沈冬素,惊的庞先生羽扇差点都跌了。 他素来警觉的很,也是这件事太过重大,心理压力过大,才没听到三人的脚步声。 沈冬素尴尬一笑:“我已经告诉王爷了。” 但凌墨萧却反应过来另一件事:“王妃有孕的事,庞先生已经知晓了?” 这才知道上午庞先生来府上是商议什么。 他没好气地问:“还有谁知情?” 月见在后面一伸头,还举了下手,响亮回答:“属下知道。” 沈冬素恨不得捂住这个大直女的嘴,你没听出来王爷生气了吗? 凌墨萧太阳穴跳了两下,狠狠剐月见一眼。 心中很不是滋味,我的王妃有孕,我竟然是第四个知道的! 扫一眼月见和庞先生,两人都觉得头皮发麻。 还是庞先生反应快,赶紧道:“老夫觉得,此事还是得先瞒着,六月钦差到幽州,绝不能让他们发现王妃有孕。” 见凌墨萧沉思不语,庞先生跟沈冬素担心的一样,生怕他说远征的主将换人,他留守幽州城。 远征是不可能取消的,皇上之所以对幽州这么宽容,给了凌墨萧全权,在长安拦着不得染指幽州。 同时去年凌墨萧在济州等州城,杀士族,平匪患,救流民。呃,还要加一个,把贵女带到幽州学医护。 这些事能压制下来,没让士族抱团炮轰凌王,也是因为远征这件更大的事,在上面压着。 凌墨萧很清楚,去年杀了鞑子主将那一战,鼓舞了人心,让朝廷认可他守幽州城。 但只是这一战的胜利,还不能做为底气,让他放开手脚建设幽州,甚至整个漠北。 现在冬素做生意,兴海商,都是偷偷摸摸地来,商人也只有一个姜家,敢冒险前来。 因为商人不敢来,不信他能护住幽州城,不信他能和太子一较高低。 所以,他需要一场大胜,一场足以震慑天下的军功,来争取权力。 远征是绝对不能取消的,若此时取消,连皇上都不会再信任凌王,幽州的局势会更加艰难。 至于换主将……凌墨萧沉思良久,最终抬头,满是愧疚地看向沈冬素。 这个眼神,让庞先生明白王爷的选择,长长地舒了口气。 王爷重视王妃,幸好,还顾着大局。 而沈冬素一点也不觉得难过或是委屈,而是比凌墨萧先开口道: “王爷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幽州城,保护好肚子里的孩子。” “我会和孩子平平安安的在家,等你回来。” “你放心远征,幽州城一切有我。” 庞先生朝月见使眼角,月见左看右看,很不理解,悄悄挪到庞先生旁边:“什么事?” 庞先生眼角直跳,这姑娘,是真没眼色! 他羽扇一摇,拱手道:“王爷王妃,老夫和月见姑娘先行退下。” 凌墨萧嗯了一声,月见摸不着头脑地跟着出去。 干嘛要我退下?我还要照顾王妃呢。 走到门口的时候,转身一看,王爷上前抱住了王妃。 这回不用庞先生催,月见嗖的一声跑远。 有点佩服地看向庞先生,他怎么看出来,王爷和王妃要腻歪了? 屋里,凌墨萧只觉满腹话语,一时却又不知如何说起。 他觉得很对不起冬素,自从嫁给他,冬素是没过一天安稳日子。 如今怀有身孕,而他却要带兵远征,还将幽州城的重担子,压到她的肩上。 可是,他必须去,他这一去,才能给冬素和孩子,还有大夏百姓,一个平安盛世。 再也不用担心睡梦中,鞑子放火。 出门时,鞑子铁骑抢掠,抢走女人和青壮,杀了老人和孩子。 边关千里无鸡鸣,白骨荒于野。 冬素想去海边的时候,可以开开心心地去。而不是半路被掳走,差点丢了命。 沈冬素见他还在内疚,搂着他的腰,额头轻轻地在他胸膛上蹭: “好啦,王爷不要惭愧了。若真的觉得心中过意不去,再多往我嫁妆册子上添些东西。” 凌墨萧忙道:“素素想要哪个庄园?还是想要什么东西?我立刻写信给刘管家,添到你的嫁妆册子上。” 沈冬素闷笑:“开玩笑的,哪有娘拿肚子里的孩子,问孩子爹讨东西的?” “王爷,这又不是选择题,不是让你选远征还是选我。这是咱们夫妻一起的解答题!” “鞑子不灭,我这胎也养的不安心啊!” “就当是咱们的宝宝也为灭鞑子添一份功劳,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努力,创一个太平盛世。” 凌墨萧觉得眼眶有点湿,他何期有幸,能娶到如此贤妻? “素素,你可以,不用那么体贴贤惠,不要那么顾全大局。你可以跟我发火,跟我闹腾……” 沈冬素打断他:“那我和你一起远征行吗?” 凌墨萧断然拒绝:“当然不行!” “那我回长安或光州养胎?” “自然也不行,不说中途颠簸,若被太子知晓你有身孕,定会加害。” 沈冬素无语道:“那不就行了!你也不要惭愧,我也不会闹腾,咱们夫妻同心,来日方长。” “度过这一关,你再补偿我和孩子,每天陪着我们。” 凌墨萧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味,难道不应该是冬素哭,我来哄来劝吗? 现在怎么反过来,让冬素劝我了? 他不自在地摸了一下鼻子,低声道:“是为夫钻牛角尖,不如娘子想的长远。” 冬素温柔地道:“我认真的,你千万别为我挂心。我自己就是医师,孕产的事我都懂。” “你到了北疆,通消息就难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境,永远记得,我和孩子在等你回来。” 沈冬素牵他回到卧室,从箱子里取了一件内甲,这是由纯银做的鱼鳞状外层,里面还有一层是硝制过的鳄鱼皮。 鳄鱼皮柔软,但非常结实,一般的刀剑很难刺穿。再加上外层的纯银,便是箭想射破都能。 前后心口处,她还在中间加了一层细金丝。和李念鱼一起改良过很多次,反正她的连弩射不穿。 她捧给凌墨萧:“王爷试试,看合不合身。” 凌墨萧感动地接过,本来还想拿到净室,结果沈冬素顺手就帮他脱起了衣裳。 果然很合身,穿在裘衣外面,即不会硌肉,也不会太重。 沈冬素低声道:“要一直穿着,洗澡也不能脱下来。” 凌墨萧重重地嗯了一声,随即也从箱子里取了一件东西给沈冬素。 是一块巴掌大的青铜令牌,四周雕刻着猛虎,上面刻着篆体的‘兵’字。 他把令牌郑重地放在沈冬素手中:“这是能号令幽州全军的令符,你拿好。” 沈冬素觉得烫手:“不用你带着吗?” 凌墨萧摇头:“我自己就是另一块令符,无须此物。此次远征,我带的多是亲信,不怕军中有变。” “那,要不要给庞先生?” 凌墨萧再次摇头:“只是以防万一,你收好。” 沈冬素不再推辞,当着他的面,郑重地将这块令牌,琐到她床头的箱子里。 一股紧张的氛围在卧室弥漫开来,但夫妻俩相视一望,不禁笑出声来。 沈冬素笑道:“别人夫妻分别,不是送青丝,就是送诗词,再不就是掰块玉啊、环呀的分了。” “咱俩这礼物送的,是不是有点太硬核了?” 呃,其实沈冬素还给他准备了别的礼物,一大箱李念鱼新推出的火药地雷。 她撩起一缕头发:“你要不要我的青丝?要的话,我现在就剪一断,拿香囊包着,你日日带在身上。” 不怨我不浪漫,实在是幽州的情况,让人浪漫不起来啊! 等以后天下太平了,一定让你这个土著人,见识一下什么叫浪漫! 凌墨萧报以沉默,沈冬素还没猜出来他这是什么意思,就见他表情极镇定,但眼底却带着一丝不好意思。 慢慢地从胸口掏出个荷包,里面取出一缕红绳系着的发。 沈冬素先是一挑眉,这是谁的?你竟然收了别的女人的头发? 没等她发问,就听凌墨萧道:“不用,我已经有了。” 沈冬素满脸怒意地问:“谁给的?” 凌墨萧一懵,这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然后沈冬素就看到,他耳尖都红了。 “你的,新婚夜,你睡着了,我剪的。” 沈冬素一愣,拿过那荷包一看,竟然是她绣的那个半成品。 她从不做女红,那是在王府无聊时跟纪嬷嬷学的,本来想绣一枝红梅,就绣了几个花瓣。 实在太麻烦,还总扎手,比她做手术还费神,逐放弃。 后来这个半成品荷包离奇失踪,她也没在意。 原来是在这呢!再看里面的头发,发尾有点枯黄,不过那红绳很眼熟,确实是她成亲时系的。 但里面还有另一缕发,发丝粗黑,这是凌墨萧的头发。 这下连她的耳尖也红了,实在没想到,凌墨萧竟然会做出这种举动。 藏着她丢弃的荷包,新婚夜趁她睡着,剪她一缕发和他自己的放在一起。 还挺,浪漫的。 “呃,我给王爷重新做个荷包吧?” 凌墨萧一把拿过,连脖子都红了,塞回胸口:“不必了,这个很好。” 沈冬素觉得他这个反应很——可爱,只能用可爱来形容。 像是孩子被大人抓到偷偷藏东西一样,害羞、窘迫,又强壮镇定。 突然想逗逗他,沈冬素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他的下巴,轻咳一声,佯装严肃地问: “凌王殿下,你还做过什么本王妃不知道的事啊?” “从实招来!否则,大刑伺候。” 凌墨萧非常配合地问:“什么大刑?” 沈冬素立即来了劲:“这么说你果然还做过别的事?快说来听听。” “哇塞,凌王殿下,你该不会是很早就暗恋我吧?” 凌墨萧:…… 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凌墨萧扭过头,不好意思看她。 沈冬素站起来捧过他的脸,让他和自己对视。 一双眼睛城满是柔情:“说说嘛,趁孩子还没出生,你还做什么都说了。” “等孩子出生了,咱们就是老夫老妻,这些事就不能提了。” 凌墨萧大手握住她的小手,将她的头搂到自己胸口,低声道: “可还记得初见?” 沈冬素点头:“当然记得!我不过是不小心跌到你的浴室里,你差点就掐死我了。” 凌墨萧轻轻摇头:“不止如此。那时,你溺水,我,吻了你。” 沈冬素想坐起,却被他按的更紧,好像不敢看她的脸一样。 “你记住,我们初见,不是我差点杀了你。而是,我们的初吻。” 沈冬素只觉脑子像在放烟花,心口像淌了蜜。 凌王殿下,这事你竟然能藏这么久! 然后沈冬素就做了一件,她一直想做的事。 “你知不知道,我跌进浴池看到你的时候,就想做一件事。” 凌墨萧疑惑:“什么事?” 沈冬素猛地一扑,凌墨萧生怕伤到她的肚子,顺势倒在床上。 冬素轻松骑到他的腰间,撑在他胸膛上,一缕发轻轻扫着他的脸颊: “就是像这样,把你扑倒。” 随即,低头,吻上他的唇…… 四月初,各地士族的重礼陆续送到幽州,这是为凌王远征准备的贺礼。 但这些士族不管是家主还是公子,没有一个来幽州为凌王送行的,都是派大管家来的。 甲四很生气,觉得这些士族轻视王爷,之前王爷整治士族,手段还是太轻了。 庞先生却说,他们不是轻视,而是惧怕,惧怕到人都不敢来幽州。 他像是会算一样,摇着羽扇道:”瞧着吧,六月钦差一来,这些士族家主必到!” 沈冬素却觉得,这人不到礼到的行为,挺值得提倡的。 真是家主来了,还得管顿饭。管事来送礼,就不用管饭了。 她特批给那些贵女们假期,只要是她们家人来送礼的,都由她们来接待。 远征的日期定在四月十二,四月初六的时候,第一块试验田开始插秧苗。 本来应该由沈冬素下田指导的,现在这个工作被凌墨萧给接了过去。 第259章 要不要接蒋氏来幽州? (); 凌墨萧说是要做个表率,让幽州百姓知道凌王重农。并且这试验田模式推广,由他亲自做示范,百姓更容易接受。 沈冬素却很清楚,这并非最重要的原因,真实原因就是她有孕不方便下田。 这凌王都下田插秧了,别的官员能坐在田堤上看吗?最后就是,半个幽州城的官员,都下田了。 其实这种情况长安也有,每年春耕皇帝都会带着勋贵下田,但那是作秀的。 皇上去田地湿下脚,无数人忙得人仰马翻。 除了皇帝作秀,皇后也作秀,就是夏收麦的时候,皇后会带着贵妇人去麦田捡收麦时掉的麦粒。 本朝皇后,也就是废后,十分鄙视这种作秀风气,刚当皇后那几年,还愿意去表演一下。 后来就变成,那一天她出宫游玩,反正百姓也看不到,她在里面是捡麦子,还是干别的。 再说此刻的幽前后城,不大的试验田,站满了人。 更夸张的是,田边围满了百姓,那现场比过年还热闹。 头一回这样插秧,沈冬素让两个人在田堤上拉绳子,作为一排的间隔。 再抛秧,指导凌墨萧分苗,两株苗一起插。 效果还不错,一排一排很整齐。这些男人手法不温柔,但力气够大,秧苗都深深地了泥田里。 虽有些东倒西歪,但不影响生长。凌墨萧一点也不急躁,不时会抬头问问她,这样行不行? 她听到百姓议论,间隔这么大,多浪费田地啊?应该像种菜一样,插满一点。 沈冬素趁机科普,空间留得大,秧苗根系有足够的空间生长,也利于施肥,成熟时结的穗才会大。 插得太满,秧苗长不大,肥力跟不上,收成反而不高。 月见也兴匆匆地要下田,她不是插秧,而是去捉田里的血蛭,这东西可是一味好药材。 既然是试验田,就得一次性试验到位。沈冬素又让人捉些小泥鳅苗,养在水田里。 幽州水少,稻田养鲫鱼是养不成的,但泥鳅还是能活。 凌王下农田,确实很有效果。不少百姓都自愿加入开荒队伍。 据官府统计,今年春耕有效种植的田地,是去年的十倍! 百姓越信任,沈冬素越觉得肩上的担子重,百姓不辞辛苦地耕种,我们就要负责保护人家的田地。 只要今年鞑子没有入侵,百姓的田地没有损失,天下百姓相信凌王能保幽州太平。 那明年各行各业,将会是井喷式增长。 所以今年是重中之重,凌王远征是其一重要,其二就是留守幽州的凌王妃,能守住幽州城。 初八的时候,沈林钟从基地赶回幽州城,先汇报了基地的情况,目前姜家的海船还在港口,陈落雪负责的海商事务都很顺利。 基地的囤田开荒也很顺利,一半田种了水稻,地种了棉和麻。 他这次回来,是为送凌墨萧。也为听他指示,未来基地的发展。 凌墨萧本想让沈林钟留在幽州城,冬素有孕,他不在身边,沈林钟这个亲哥哥陪着,总会好一些。 但沈冬素说基地也很重要,沿海发展起来,会让幽州的经济情况快速增长。 沈林钟留在城里,最多是负责盐事,还有给她煮宵夜。太过大材小用。 她不想哥哥屈才,坚持让沈林钟回基地,凌墨萧只好同意。 沈冬素悄悄跟大哥说自己有孕的事,沈林钟自然为妹妹开心不已。 冬素又叮嘱他,此事不要告诉旁人,也别跟家里人说。另外她六月份可能要去基地一趟。 沈林钟一听,六月朝廷的钦差会来,为防太子知道她有孕,趁凌墨萧远征期间派人加害,所以她要避开钦差。 沈林钟建议,干脆王爷一走,她就跟自己回基地,住到钦差离开再回来。 沈冬素认真思索了一下,还不行,春耕没结束,且城中正在建医院,她要参与规划。 另有多项基建项目,需要跟附近几个州城协同合作,也需要她出面。 沈林钟觉得妹妹太辛苦了,家里人说起来,妹妹是当王妃,享泼天富贵。 可要操心的事也太多了!他努力回想,老家里妇人有孕,都会做些什么? 猛地想到一事,欢喜地道:“我请人把咱娘接来吧!” 沈冬素正在喝小米粥,差点喷了,呛得连连咳嗽。 月见忙来帮她拍背,瞪着手足无措的沈林钟。 沈冬素呛完喝了温水,才问:“接她来干什么?” 沈林钟忙道:“咱老家妇人怀孕,都会接亲娘来婆家小住,特别是头几个月,只有亲娘照顾才能坐稳胎。” 刚巧这时凌墨萧回来,一闻此言也听愣住了,原来民间还有这样的说法。 他也问沈冬素:“你不是一直想爷爷吗?要不要一起接来?” 沈冬素无语,你们能不能别添乱? 接蒋氏来伺候她坐月子吗?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 “不是才说了,这件事要瞒着吗?” 沈林钟忙道:“可以另找理由。” 沈冬素白他一眼:“就说你要成亲。” 这下把沈林钟吓到,红着脸道:“没影的事。” “那就别再提!千里之遥,把他们接来做什么?” 沈林钟对蒋氏有母爱滤镜,当然,蒋氏的母爱一半给了他,一半给了仲阳。 沈冬素还没嫁给凌墨萧的时候,就有计划逃离蒋氏,嫁得远远的。 现在也算得偿所愿,你竟然跟我说要把她接过来! 不敢想象蒋氏来幽州会以凌王丈母身份,嚣张成什么样?要干多少糊涂事! 沈林钟也觉得自己出了一个糟主意,满是愧疚地问:“为兄能帮你什么?” 沈冬素这才有了笑脸:“哥哥把沿海基地建设好,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沈林钟大受鼓舞:“你放心,六月你去基地,为兄一定会让你看到一个全新的基地!” 初八的时候,凌墨萧开始点兵,本来沈冬素要一起去的,之前都是,她会给将士送酒肉。 但这个时代的人对孕妇忌讳极多,特别是孕初期,有些人家,都不会让孕妇出门。 凌墨萧说点兵会从天不亮,一直忙到深夜,不让她去。 她便派月见,送了一批酒肉过去。 甲四本来对不能和王爷一起远征,很是沮丧。但现在知道王妃有孕,那他的工作性质又变了。 由保护王妃,变成保护王妃和小郡主或者小郡王。那就完全不同了。 这份任务甚至比做先锋将军还要重要,并且王爷还把训练新兵的任务也交给了甲四。 甲四很有信心,在王爷远征期间,再为幽州训练出五万骑兵。 初九下了场小雨,春雨贵如油,幽州更盼春雨。但沈冬素却在担心,若雨不停,会不会影响十二出征? 她又去军医部清点,看看带的成品药还缺了什么?如今军中急救知识,已经全军推广。 连新兵每三天都要上一节急救知识,或是野外生存知识课。 可惜教材还不完善,都是军医来教的。沈冬素决定今年和军医合作,出几本正式的军用教材。 雨连下了两天,十一军中做远征前的祭祀仪式时,刚好雨停。 这一天整个幽州城都热闹非凡,因为凌墨萧在祭祀之后,带着全军从城中主道,出城到城外军营。 他即为了让百姓看到幽州军的实力,让百姓安心。 也为了让将士们有荣誉感,将士们骑在马上,百姓夹道相送,纷纷递上自家酿的米酒或熟肉。 还有将炒熟的米或面,强行塞到将士马背上。 百姓们都知道,凌王是去杀鞑子的,此去成功,幽州就再也不会受鞑子侵扰了。 年轻的姑娘们,纷纷往将士身上掷鲜花鲜果,还有大胆地直接掷绣有自己名字的香囊或帕子。 自家有儿郎在军伍,跟凌王一起远征的,则是又骄傲,又伤心。 骄傲自家儿郎能为国征战,能守卫家园,又怕他此去一去不回。 老父亲红着眼,大声说着,家里不要担心,好好跟着王爷杀敌。 母亲则忍不住抹眼泪,不时哽咽着‘我的儿’,手却没停,一直往儿子马背上塞食物。 弟弟妹妹们则骄傲地大声对旁边的人说:“那个骑大我哥哥!他可是王爷的亲卫呢!” “那个是我小叔,瞧我小叔的铠甲,多气派啊!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 这一天,各种声音交织,离别的哭声,孩子们骄傲的笑声,将士们高昂的气势,马嘶鼓鸣。 织成一片人间之音,传给那举头三尺的神佛,无数母亲和妻子,皆在祈祷。 求神灵保佑,我军大胜,我家儿郎平安归来。 沈冬素亦然,她和庞先生等人站在城墙上,一直目送着大军走了很远很远。 她闭目祈祷,诸天神佛保佑,我军大胜,此去的每一个大夏儿郎,都能平安归来。 唯有月见没有一点送别的伤感,反而很气馁地跟甲四道: “你那新兵不收女兵吗?” “若我也能去远征就好了。” 月见想象自己带着一支军队,冲锋陷阵,用她手中的刀,向世人证明,女子一样能行军打仗! 甲四还真认真地帮她出主意:“我自然不能收女兵,但你能啊!” “你不是经常给训练群贵族姑娘吗?” 月见不屑地道:“训练她们十年,也提不了刀拿不了剑,指望她们杀敌,算了!” 甲四思索片刻后道:“目前最有希望上战场的女子,就是那群女医护。” “这样,你若是能训练一批女医护,文能治病救人,武能上马杀敌。” “如此,王爷定愿意带她们同行。” 这次凌王带了异族人和商人,却没带女医护,虽然她们救伤兵确实很了得。 可就她们那身体素质,又不能骑马急行军,也不能长期风餐露宿,怎么可能带她们远征? 闻言月见眼睛一亮,极难得地笑着拍拍甲四的肩膀:“想不到你有时候还挺聪明的!” 甲四:…… 这是夸人? “这个法子好!我去训练女医护,王妃肯定同意。甲统领,若我真能上战场,定还你人情。” 甲四一挑眉:“你说的,可别忘了!” 月见握拳,示意他也伸拳,两拳对了两下,算是约定。 沈冬素自然听到这两个家伙的话,她当然不反对,她也觉得军医护士很有必要随军。 可惜这年头想改变大家的传统思想太难了,说起出入军营的女子,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军妓。 若月见真能训练一批身体素质过硬的女护士,相信将军们非常愿意她们随军。 毕竟医护多些,伤兵的存活率会高很多。 这时,庞先生询问:“王妃是回王府,还是出城?” 沈冬素指向城门外的马车:“出城。” 大军是明天起程,今天是扎营在城外。若凌墨萧再赶回来,那今天子时就得出发。 所以她决定去城郊营地送他,凌墨萧本不同意的,怕她坐马车颠簸。 沈冬素答应他,如果感觉到身体不适,就会掉头回城。 她非常确定,自己的身体很好,并且孕初期,坐个马车完全没问题。 甲四带了一支亲卫队护送,她和月见坐在马车里看着窗外的春日景色。 出城没多远,大道两边就是大片大片的农田,百姓弯腰耕作。 前两天雨下的非常及时,正是栽瓜种豆的好时候。 看到王妃的马车,百姓忙停下手中的活行礼,有的百姓直接跪下磕头。 这并非城规,见官要拜。而是百姓发自内心地感谢凌王妃。 单说这个春耕,沈冬素跟姜家买了几船的良种,从济州等城买了千头耕牛。 租借给百姓,同时,军工部的分部,民用农具工坊,由李念鱼的师弟管理。 这个春天,一连推出三样农具,其中曲辕犁最受百姓喜爱。 那犁轻便易操作,一些老农借到后,喜的连夜犁田,见人就说,犁上十亩也不累。 不管是种子、农具还是耕牛,都是凌王妃免费租借给百姓的,甚至不用拿银子或粮食换。 只要用基础工分抵销就行了,也就是说百姓春天能免费得到这些农耕之物。 待夏天不是农忙季节,去给官府干些活,赚些工分就能抵账。 给官府干活还管饭,这样的好事,便是活了七十岁的老人也拍着大腿说,从来没有过的! 第260章 这个时空也有小日子 (); 现在幽州城许多老农,都是当年南逃时,因年纪大了没体力没余粮,没能逃走,躲进附近的山林里的。 那时他们羡慕那些逃走的乡亲,觉得自己留下来就是等死而已。 要么死在鞑子手里,要么死在野兽口中,要么饿死或冻死在冬天。 结果没想到,自凌王来了幽州之后,鞑子和野兽越来越少,把他们从山林中迁出来。 再到凌王妃来到幽州,发救济粮,发蜂窝煤,发御寒的衣物…… 再到春播时分田地,租借粮种和耕牛,统一给他们规划宅基地,盖新房子。 开荒的田地,不光免收三年粮税,官府还给修路修渠,每村统一修水车引河道水。 各大工坊到处招人,便是他们这些老家伙,也能去做个搓麻绳、剥树皮、切草碎之类的活计。 赚的工分去官府开办的集市,可用工分换物资,以前买不起的糖、盐、油脂、咸鱼等等。 后来隔三岔五都能拿工分换一些尝尝,每次姜氏商行来幽州城的时候,还有余钱去买一些新鲜东西。 给小孙女买两朵绢花,扯两块颜色鲜艳的布料,给家里置办几样家具…… 回想起两年前,老人们都觉得现在的生活,是以前梦都梦不到的好。 他们非常清楚,这一切都是凌王和凌王妃给的,之前来幽州的守城将军,都是从他们身上敲骨吸髓。 而凌王和王妃,是真的让他们过上梦里的好日子。 所以百姓心甘情愿送自家儿郎去当兵,而不是像以前要抓青壮强征入伍。 愿意去干官府安排的徭役,愿意让女儿去凌王妃办的医护学院。 当看到幽州兵路过,他们不再是一哄而散,逃回家中躲起来。 而是激动地从家里拿出食物,追到路边送给将士们吃。 别的地方或者会‘匪过如梳,兵过如剃’,但幽州,匪没了,兵来了则是全村高兴。 将士同样会回报百姓,但凡看到需要帮忙的,都会二话不说上前。 秋收时帮百姓收割,春耕时帮百姓挖渠,老人摔了,路过的士兵会立即背到医馆。 家里有当兵的,军营会送上‘军属之家’的门牌,这家就是全村的骄傲。 毫不夸张,在幽州,家里有士兵的,比家里有秀才都要受人尊重。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凌墨萧终于让整个幽州,团结成铁桶,做到军民同心。 百姓是知道感恩的,所以看到凌王妃的马车经过,都满是敬意地停下行礼。 沈冬素看向窗外,看到曲辕犁、爬犁、耕牛,修得宽而夯实的土路,从河道引来满塘的水。 欣慰地点点头,对月见道:“官府做得不错,幽州想兴盛起来,农耕一定要重视。” 月见道:“因为咱们把士族赶走了,但凡有士族圈地,普通农户就别想有这么好的田地。” 沈冬素轻叹一声,幽州只是大夏的一个州而已,还是快守不住了,皇上跟皇后斗了几轮,士族才同意让凌王接手。 他们花了两年多时间,才有眼前的盛况。可除了幽州,整个大夏的良田,大半都被士族圈走。 凌墨萧去年去济州等州城,那一通雷霆手段,也只是遏制了士族联手,但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是不行的。 她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幽州成为大夏第一强大的州城,如此,凌墨萧方可对外杀鞑子,对内平士族之祸。 想发展,就得吸引人才过来。她问月见:“你说怎么把读书人吸引到幽州?” 月见迷茫:“读书人来干啥?” 沈冬素失笑,这个问题她应该问庞先生。在月见看来,读书人还没工匠有用。 可要打破士族垄断教育,就得把读书人吸引到幽州,建学院,培养自己的人才。 幽州的路修得确实好,比她从光州到幽州那一路走的,要强太多。那时每天在马车里颠簸的,人都能给你颠得跳起来。 月见在马车里准备的小茶炉,就是个摆设。她和月见坐马车坐的,每天宁愿去骑马,磨得大腿痛,都不想坐马车。 而幽州的官道,修得又宽又夯实,哪怕才下雨过,也没有淤泥。 路两边栽了两排杨树,杨树长势快,几年就能长得枝繁叶茂。 可以想象盛夏炎热之时,这树下会有多少路人乘凉。 不光路修得好,马车也经过改良,是李念鱼改造的。加了减震的弹簧,车身也做轻便了。 现在坐马车一点也不痛苦,反而是种享受。 再往城郊,是大片大片的麦田,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收麦,此时麦穗已经长得很大。 风一吹,发出沙沙海浪般的声响,麦香气扑鼻。 又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军营地。 营地外围是姜家商行的人,让她没想到的是,姜宏也来了。 姜宏是三月底坐船赶到海边基地的,把海商要置办的货物跟陈落雪说了说,便随沈林钟来到幽州。 沈冬素很意外:“你要随王爷远征?” 姜宏笑着点头道: “回王妃,此事关系甚大,姜家很重视。蒙王爷不弃,给我们这个机会,怕下面管事办事不力,还是我亲自带队得好。” 他又歉意地道:“来到幽州后,我便到营地整队,未进城给王妃请安,还望王妃见谅。” 沈冬素笑说无妨,本来这几天都忙,姜家人隔三岔五到王府送礼,她岂会挑这个理。 她趁机问:“你姐姐和宝儿还好吗?” 姜宏笑道:“宝儿自得王妃给的药方,身体强壮很多。阿姐也很好,柳家的那些事,现在已经影响不到她了。” 看来姜氏是彻底想通了,这样就好,她现在有银子有人手,身份尊贵宝儿身体好了,柳侯和肖氏那点破事,全当戏看。 想想初见姜氏的时候,母女俩仿佛被人赶出家门的小可怜,这才几年,形势就大转变了。 看来女人只要断情绝爱,心态放稳,日子就好过多了。 姜宏又说了说长安的生意,重点是拍卖行和上门购物,深得长安贵妇的喜爱。 现在上门购物的杂志,已经成了半月刊,半个月出一系列新品,都能很快售罄。 姜氏依冬素教的奢侈品卖法,又是出限量款,又是弄会员制,一些高定只有高级会员才能买。 越是弄得门槛高、价格贵,贵妇贵女们越是趋之若鹜。 如今长安城社交场合,女眷都以佩戴限量款为荣,喷点新款香水,背个新款皮包,你就能成为宴会的主角。 姜宏学到了,明明从海外弄了很多宝石、珍珠,但宁愿放到库房存着,也不全部拿出来加工售卖。 就按冬素教的方法,一个月就出售那么几十件,赚的银子却比过去几百件都多。 姜宏是真想跟王妃好好聊聊生意经,王妃总说她做生意不专业,姜家人更专业。 可是每次跟她聊一聊,她的话总能起到画龙点睛之意,能让他们少走不少弯路。 可惜每次来幽州,王妃都很忙,根本没时间跟他长谈。 不过自从姜家跟王妃合作,生意扩大了十倍不止,出海也比之前顺利多了。 现在还能成为商人当中的头一份,跟随远征将士去往北疆腹地的商队。 姜宏觉得来日方长,不必操之过急,以后等王妃清闲下来,再多向她取取经。 不过有一事姜宏觉得要提前跟王妃说一说:“近来南洋线上出现了不少海盗,对我们的商船影响很大。” 沈冬素明白他这是提前说一声,怕今年海商分红没有去年多,她会问责。 但她关心的却是另一点:“海盗?哪来的?” 姜宏面露厌恶地说:“大多是倭人。” 听到‘倭’这个字,沈冬素本能地反胃。她自穿越以来,从没听到过倭人的消息。 一直听说大夏的外敌,都是北疆鞑子。她还以为这个时代没有倭国呢? 还想着以后有机会派人查一查,那块长虫岛是不是存在? 若是不存在就算了,若是存在,特,早点炸了! 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听到倭人的消息。如此说来,那倭岛也是存在的。 可惜现在打鞑子都分身乏术,大夏还没支像样的海军,想灭倭最起码要几年后了。 见王妃听到海盗的消息面色大变,姜宏以为王妃在担心今年分红的事,忙道: “王妃放心,便是海商有影响,所得利润跟去年也相差不多。” 沈冬素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是在担心这个。 想想道:“跟你父亲说一声,多多打听倭人的消息,若是能派探子到倭岛探查,就更好了。” 姜宏一愣:“王妃想跟倭人合作?” 沈冬素很不淑女的白他一眼,之前看你小子挺会看人脸色的,今天你是怎么看出来,本王妃想跟倭人合作的? 她眸光一凝,声音极冷地道:“本王妃若知道姜家有跟倭人合作,那咱们的合作立即取消!” “记住,倭人是我们的仇人!早晚有一天,本王妃要驱鲸吞扶桑!” 凌王妃语气之重,从未有过。姜宏听得心头一震,据他所知,王妃绝对没见过倭人。 为何对倭人的怒气如此之大?不过他听进去了,准备回营写信,叮嘱姜家,绝对不能跟倭人合作。 这时旁边的异族人队伍首领,跑来给她请安。正是她画过肖像画的那个,那人很激动,红着脸用蹩脚的汉语说: “王妃安好。” 别的异族人远远行礼,不敢上前。他们还保持着自己的生活特性,尽量将自己隐蔽起来。 比起姜家带的物资,异族人几乎就是一人一马,一刀一弓,再背一个行囊。 据说在北疆,他们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就地取材找到食物,所以出远门都不会带太多东西。 这时接到消息的凌墨萧赶来,姜宏和那异族人连忙告退。 凌墨萧发现沈冬素脸色很不好看,只当她坐太久车累着了。 忙上前低声道:“随我回营帐休息。” 沈冬素轻轻点头,沉思片刻后问:“王爷,你可知倭国?” 凌墨萧点头: “早些年是大夏的附属国,自从海禁之后,倭国便没向我大夏朝岁纳贡。” “弹丸小国,不值一提。冬素为何问起它来?” 弹丸小国,不值一提。纵观史书,不少辉煌王朝都是这么评论倭国的。 谁能想到,千年后的弹丸小国,会比西域胡人、北疆鞑子还要可恶! 她认真地道:“我讨厌这个小国,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想吐。” “王爷,以后我们能海军,把倭国灭了可好?” 凌墨萧愣了一下,他怎么也会没想到,冬素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听别人说过,有些妇人怀孕之时,想法情绪,会跟平时差别极大。 他也听姜宏说了,南洋线有倭盗之事,只当冬素是因为倭人影响了生意而生气。 用轻哄的语气道:“好!等我灭了北疆,定建海军,去灭了倭国。” 沈冬素重重点头道:“那王爷记住了!为了这一天,让我做什么都行!” 太阳的,小日子原来在这个时空也存在的,老娘既然有这个机会,一定要灭了你们! 若说她之前对建设幽州,投入了百分百的的精力。 那么为了灭小日子的那一天,她现在能投入百分之一千的和精力! 她甚至找到了比建医院,传播医术更崇高的使命。 轻轻地了一下还没突起的肚子,甚至觉得生孩子也很有必要。 这份使命要传承下去,如果我这辈子做不到,一定要教我的孩子,教我的孙子。 务必斩草除根,让那个弹丸小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凌墨萧不同意她留宿营地,沈冬素很无语,那我送行的意义何在?她还想看誓师大会呢! 凌墨萧很耐心地劝她,营地条件简陋,且明天天不亮就要拔营,她现在有身孕,留宿实在不妥。 沈冬素也不想给他添乱,和凌墨萧还有大哥一起,提前吃晚饭,便是送行。 沈林钟比月见有眼色多了,匆匆吃了饭就离开营帐。 看到月见不动,他跑去喊甲四:“快把月见姑娘请出来,王爷和王妃肯定有很多话要说。” 甲四说要带月见去参观营地,月见非常高兴地跑出来了。 第261章 为了你和孩子,我一定平安回来 (); 其实离别的话,这几天沈冬素已经说尽了,她觉得自己都快变成老妈子,一遍遍地叮嘱着。 什么,绝对不能喝生水;绝对不能吃脍这类生食;夏天受伤,一定要消毒;在北疆时别乱吃野味…… 凌墨萧默默地取出人手一份的随军册子,指给她看:“随军手册都写上了。” 沈冬素轻叹一声道:“我知道册子上写了,这还是我和军医一起编写的。” “但是我怕不多说几遍,你就不放在心上。” 她也不怕不吉利,夸张地道:“骠骑将军霍去病,就是喝生水感染没的。” 凌墨萧轻轻地揽过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低声道: “素素放心,为了你和孩子,我一定平安回来。” 他同样有很多话要叮嘱,对于身边没有一个女性长辈,妻子孕期无人照顾,他无比内疚。 “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应该赶不回来。”凌墨萧愧疚地道。 沈冬素却被逗笑了:“九个月后你要是赶回来了,这还叫远征吗?” “又不是在家门口打架!放心,我不会跟孩子说你的坏话的。” 凌墨萧明显一噎,我担心的是这个吗? 沈冬素接着笑道:“我会画一幅你的画像,每天指给孩子看,这是就你的爹爹。” “等你回家时,不管孩子多大,定能一眼就认出来,你是爹爹。” 凌墨萧握着她的手,一声轻叹。没孩子的时候,一年、两年,好像没什么感觉。 但只要有的孩子,别说一年两年,便是一、两个月,那孩子的变化都大得很。 想到万一自己三、五年后回来,现在孩子还在冬素肚子里,回来时孩子都上学堂启蒙了。 他这个爹爹还真是不负责任啊! 除了孩子,凌墨萧还交代了不少事。 如,济州等州城的士族,趁他不在,再次闹事怎么办? 沈冬素直接道:“杀呗!我算是看出来了,这些人不讲道理,欺弱怕硬。” “让他们知道凌王妃和凌王一样杀人不眨眼,他们就不敢来了。” “只要他们来,伸手剁手,伸脚剁脚。” 凌墨萧不认同地摇摇头:“不,只要敢伸一根手指头,直接砍头!” 又交代她,不管朝廷让她离开幽州,都不要去! 哪怕是皇上的圣旨,也要想办法推脱。这一点就让庞先生解决,他会有办法的。 还有他们最担心的事,万一他远征期间,皇上发生什么不测,太子登基。 让冬素不要有丝毫犹豫,姜家会在海港一直停一艘海船。 她和庞先生立即带着孩子和亲卫,乘海船出海,等他大军凯旋,再去接她和孩子回家。 沈冬素却不认同:“我觉得不如死守幽州,就算太子登基,也不可能派大军来打幽州。” 凌墨萧带大军在外,太子也不敢杀她。顶多想拿她威胁凌墨萧,只要她在幽州不出城,太子能怎么办? 见凌墨萧一脸凝重,她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发生分歧,忙道: “我知道了,万一真有这个情况,我会立即坐海船走。” 两口子一聊就忘了时间,月见来提醒,王妃再不走,就得走夜路了。 凌墨萧不敢让她走夜路,他特地跟军中有孩子的将领打听,其中有就人说,孕妇不能走夜路,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盯上。 他再万般不舍,也不得不分离。轻轻地将冬素拥在怀中,大手覆在她的小腹上,温柔地道: “爹爹不在身边,要乖,要听娘亲的话。” 沈冬素的声音哽咽了:“孩子还听不懂话的。” 她不敢抬头看凌墨萧,怕他看到自己的泪,更加舍不得。 “王爷一定要万事保重,记得,我和孩子等你回家。” 凌墨萧一起坐上马车,一直送到营地外老远,沈冬素赶他下车: “难道王爷要送我回城,我再送你到营地?” 凌墨萧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握着车门框,当真是万千言语凝在心头,只化一句: “保护好自己,等我回来。” 直到马都等的不耐烦,不时嘶叫两声,凌墨萧才跳下马车,沈冬素趴在窗前,一直朝他挥手。 直到此刻,她的泪才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住地往下流。 凌墨萧的身影渐渐看不到了,她才坐正,手中的帕子都被泪水湿透了。 月见一脸纠结,明显是想劝她,却不知道怎么劝,干脆什么话也不说了。 凌墨萧曾经很直白地对沈冬素说,他觉得月见做贴身婢女不太合格,要不要换个更贴心的? 若是贴心的婢女,这会应该是帮她拭泪,再百般安慰她,王妃不要哭,对孩子不好。 王爷是去远征杀敌,是保家卫国,哭不吉利的。 但沈冬素拒绝了,她非常喜欢月见的性格。 就像现在,月见不出声,让她可以放心地哭一回,这才是真正的贴心。 等进了幽州城门,她就成了全城的主心骨,自然是不能哭的。 凌墨萧一走,整个王府好像空了大半,当天夜里躺在床上,沈冬素从来没发现,卧室的床这么大! 她想让月见上来陪她睡,但不知为啥,月见以前经常陪她睡的,这次却不愿意。 非在她床前摆个小榻,自己睡榻上。 说她跟大夫打听了,孕妇会经常起夜、喝水,还会腿抽筋睡不安稳,还会晕倒,身边不能离了人。 所以她要和王妃睡一个屋里,但她死活不愿意睡床。 沈冬素只得依她,甲四也搬到垂花门最近的院子住,这样一来,后宅有什么动静,他立即就能听到。 王府里的那些工坊,如青盐、庶糖等,已经全部搬迁出去。 府上很是安静,夜晚只有虫鸣声传来,再听不到一丝异响。 可沈冬素就是睡不着,她把凌墨萧的枕头横过来抱着,告诫自己,只有这一天,全当是放一天假。 明早醒来,她就是凌王妃,成堆的事等她着去处理,不能再儿女情长了。 等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月见悄无声息地走到床前,摸摸她的额头,又帮她盖好被子。 满眼皆是怜爱,王妃真是太不容易了。 四月十二日开始,沈冬素正式成为幽州城的一把手,凌王给了她绝对的权力。 和姜家合作,让她财富充盈。百姓敬重,士兵尊敬,官员同样视她为主心骨。 她觉得若是有这么好的条件,她还建设不好幽州城的话,干脆让原主回来,她去投胎好了。 庞先生带着官员去城郊送大军,她则开始自己的三年计划。 首先,召集在城中的士族贵女开会,这一点让月见很不理解。 理那些女子做什么?只要她们不添乱就行了,还指望她们干活吗? 会议地点在王府花厅,她用很正式的礼仪招待这些贵女,贵女们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王妃这是做什么?难道想趁王爷不在,刁难她们? 皆是满腹疑虑地到了王府,结果到花厅一看,摆了佳肴鲜花,明显是招待贵客的。 说实话,这些贵女来到幽州,就没吃过一顿精致的菜肴。 幽州菜主打一个量大管饱,当然,味道也不差。据说是王妃教导的菜式,擅用香料和铁锅炒。 比以前的炖煮菜有味道多了。可不精致啊!想要摆成花一样的点心,造型别致的摆盘,压根没有。 今天则不同,鲜红的葡萄酒,用的还是夜光杯。 水果和鲜花摆在一起,赏心悦目。精致的糕点,香气扑鼻。 王妃笑着介绍:“这是王府特有的布丁、蛋塔、蛋糕,这边的茶是牛乳和茶做的奶茶,各位尝尝。” 没有一个年轻姑娘,能拒绝珍珠奶茶和小蛋糕。 甲四早在闻到蛋挞子味道的时候,就很不爽。 王妃不常做点心,今天竟然做点心请这些女子吃! 请她们,太浪费了! 贵女们开始还有些拘谨,但王妃态度可亲,再三劝她们享用。 待品尝到味道,再没人绷着了。怎么会有这么美味的点心? 还有这茶,茶香果香奶香,香酿可口。 王府的厨子果然有本事! 这时远处还传来丝丝扬扬的音乐声,一时让贵女们忘了,她们是被家族抛弃,送到幽州的礼物。 有种回到过去,参加家里开的春日宴的感觉。 有几个姑娘已经在悄悄抹泪了,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这么轻松过了。 可惜,没能轻松多久,很快,王妃就起正事。 今天请她们来,是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需要她们做,当然,她们若不愿意,是可以拒绝的。 “本王妃要在幽州城建一座万书阁,现需要书籍。听闻士族藏书无数,但从不外借。” “给你们放个假,回家一段时间,但回来时,需要给我带些书回来。” “或借,或抄,或捐赠都行,你们跟家里言明,本王妃会在万书阁记下各家的贡献。” 贵女们面面相觑,士族的书不外借,大家族都是心照不宣。 王妃却这么强硬地要书,她们想拒绝,又怕给家族招来祸事。想应下,又怕家里不同意。 沈冬素也不为难她们,笑道:“你们可以先给家里写封信,若是同意,再回家去取。” “本王妃说了,这是自愿原则,若是不愿意捐赠也无妨的。” 贵女们这才松了口气,纷纷告辞。等人都走完了,有一个姑娘却红着脸在那欲言又止。 沈冬素笑问:“谢姑娘还有事吗?” 谢清芷犹豫再三,最终说了出来:“不知这奶茶方子可卖?清芷想买这珍珠奶茶的方子。” 沈冬素被她逗笑了,这是个小吃货啊! 对月见道:“你带谢姑娘到厨房,让厨娘教她做珍珠奶茶。” 谢姑娘却不愿意走,紧张地问:“王妃,您可有想过做奶茶生意?我觉得这奶茶若售卖,必能大卖!” 沈冬素摇头:“幽州人穷,奶茶用料精细,原材料极贵,在幽州卖不出去的。” 谢清芷忙道:“可在济州、在津州绝对能大卖!如果王妃同意,我可以安排在济州开店。” 她这话给沈冬素打开了新思路,说实话,这些贵女不论是当护士,还是当夫子。 除了陈落雪的贡献最大,其实人都是可取代的。 但若是让她们回自己家族的州城,开店也好,做生意牵线,征召人才等等,那对幽州的贡献,比当护士大多了。 她点头道:“你写个策划案来,我且看看可不可行?” “策、策划案是何物?” 沈冬素让月见,取一份她写的策划案来,是最普通的,农具租借给农户使用方案。 鉴于谢清芷是继陈落雪之后,第二个主动提议的姑娘,她决定给予支持。 “做生意跟种田又不一样,你只看一下策划案是怎么写的。” “至于奶茶生意是否可行,还得你自己回济州调查。” 谢清芷大受鼓舞,她只是试探地说一下,还以为王妃会嘲讽她不知天高地厚。 没想到王妃这么支持!谢清芷再次认定,凌王妃跟传说中的一点也不一样。 她明明是个深明大义,又大度宽宏的好人。 傍晚庞先生从城郊回来,都没回军营,先来王府见她。 说了今日大军拔营的盛况,宽慰她不要担忧王爷,王妃现在要做的,是养好身体。 沈冬素静静地听他说完,然后送上‘万书阁策划案’。 轻笑道:“我现在要做的,是建一所万书阁。先生且看,可有什么建议?” 庞先生一头雾水地接过,很认真地看完,面露难色。 沈冬素知道他在想什么,幽州只能算饿不死人,离吃饱饭还有一段差距。 王妃怎么就想到建万书阁呢?跟幽州人喝不起奶茶一样,也没多少人念得起书。 并且:“王妃想让士族捐书,这一点就绝无可能!” “皇上这么多年一直想提拔寒门官员,重视国子监,可读得起书的百姓,还是太少太少。” “就因为士族牢牢掌握着教育资源,书籍不外流,普通人想读书,太难。” “王妃或许不知,王爷在济州抄那几家士族时,他们竟然把藏书或埋入地下,或一把火焚烧,就是不为被外人得去。” 说到这个,庞先生又想到自己求学时的不容易,不禁一声长叹。 沈冬素就问:“若是先生年轻时,知道幽州有一所万书阁,只要是读书人,就能随意借阅。” “先生会不会来幽州?” 庞先生眼睛一亮:“便是万里之遥,我也会走来!” 第262章 自由之风 (); 想到自己求学时,为了借一本书,要帮那些世家公子做多少事,供其差遣。 好不容易借到书后,连夜抄录,不休不眠地畅读,恨不得刻到脑子里。 有一次读得太入神,忘了约定归还的时间,那士族公子直接带人打到家里。 把他家砸了,打得他遍体鳞伤。若只是这样,他还能忍,确实是他忘了时间。 但那公子却当着他的面,点了火盆,把那书烧了。 又告诉别的世族,不许借书给他。哪怕他苦苦哀求,也借不到一本书。 他们哪里是在乎一本书,他们就是不想让自己这样的穷学子,有机会看书而已。 书啊,在书生眼里,就是世间至宝。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 庞先生用很肯定的语气道: “若幽州真有那么一座万书阁,可让学子书生随意畅读,想必天下的寒门子弟,都会如僧人朝圣一般,来到幽州。” 说实话,听庞先生这么说,沈冬素没有多少高兴的感觉,反而是心酸和后悔。 想想前世,图书馆到处都是,里面的书何止万册!万万册都不在话下。 从国家到社会,再到家庭,就没有不支持学生读书的。 网络更发达,读到不懂之事,随便就能查到,知识比白菜还廉价。 而这个时代,书的价格极贵,还极稀少,教育资源被士族把控,普通人想求学取得功名。 所经历的磨炼,比唐僧取经容易不了多少。 这时庞先生又道:“不过,想从士族手里借到书,不太容易。” 沈冬素点头道:“这一点我早就想到,其实这个计划很早之前我就有准备。” “早在长安开设印刷工坊的时候,我便令姜家和纪嬷嬷等留在长安的人,帮我囤书。” “另外姜家在江南,同样秘密囤书。” “我之所以这般大张旗鼓地让贵女们,回家求书。是为了让这件事传遍天下。” “让天下人看看士族的自私自利,士族素来看不起寒门学子,寒门学子也得依附他们才能求学。” “可若寒门学子团结起来,打破士族的教育垄断,相信要不了多少年,士族必将没落。” 庞先生抬头看向沈冬素,轻声问:“这是王爷的主意?” 沈冬素实话实说:“算是我们俩的主意。” 那就是王妃的主意。 庞先生现在也很后悔,他在后悔,之前竟然劝王爷纳贵女为妾,以此来拉拢北方士族。 以前听王爷说,王妃胜过十万军。 他虽认同王妃的聪慧,可也觉得王爷这话,明显是夸自己妻子。 但现在,他才知道,是自己管蠡窥测。 王妃之才,初识时他以为是塘堰,后来惊觉是湖泊,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还是小视了王妃。 王妃之才,明明就是源源不绝的江河! 怪不得王爷这么放心地出征,哪怕王妃有孕,依旧让王妃管理幽州城。 有妻如此,王爷何愁不能建功立业! 只一个万书阁的提议,让庞先生正式成为第二个凌墨萧,不管王妃说什么,他都附议。 万书阁还只是一个策划案,庞先生已经在城中找地址准备兴建。 因为这不是单纯的图书馆,还要有求学书生食宿之地,所以沈冬素给的地盘特别大。 当然,也是幽州城大且人少的原因,城里到处都有土地,压根不用怕土地浪费了。 她想到前世的青华大学,就按那十分之一的地来建,也有五百亩。 除了万书阁,另有学院、宿舍、食堂、笔墨纸砚一条街。 风景还得好,得依山傍水,成为幽州城景点之一。 就在主城区,离王府和官衙、医院都近。 庞先生对建万书阁一事,非常焦急。 好像是想弥补年轻时的自己一样,他多希望能在满是书籍的屋子里,窗明几净。 不用担心被人讨书,被人打,不用操心误了做工挣口粮,想怎么读就怎么读。 再有个好友,一起探讨问题,再有博学的老师,能请教问题。 哪怕是程门立雪,他也甘之如饴。 人就是这样,从来没有满足的时候。 并且,庞先生觉得王妃给他打开了另一扇大门,把他带到一个,他从不敢想象的世界。 若幽州城真能为寒门子弟建一所学院,建一所万书阁,那他庞清泉。 也算为天下书生做一件好事,此生无憾了! 他以为这辈子能跟着王爷,建功立业,已是人生大幸。 没想到,他还能做另一件,同样有意义,甚至更有价值的事。 他甚至理解了王爷为何对拉拢北方士族不屑一顾,是啊,为什么要拉拢他们? 为何不能打败他们,取代他们? 王爷要杀外敌,这对内敌,就由他和王妃来解决。 沈冬素见庞先生对建万书阁一事,如此上心,便全权交给他来办。 她则给姜氏和刘管家写信,之前囤的书籍可以往幽州送了。 并且让两人宣传起来,凌王在幽州建万书阁,不论是什么身份,什么阶级,只要来到幽州,就可进去畅读。 就像她对百姓取得幽州户籍有门槛一样,她觉得免费得来的东西,不会被重视。 她和庞先生商议,这万书阁确实不收费,但也不能免费。 那就是,来借书的学子,抄一本书回赠书阁,便可免费借书一个月。 甚至书阁还提供笔墨纸砚。她问庞先生,这个条件算不算苛刻? 庞先生眼睛都红了,好像又在回忆自己年轻时求学的经历。 肯定地道:“一点也不苛刻!哪怕是抄一本书,能免费看三天,寒门学子也会感激不尽。” 这建学院,光有书肯定不行,还得有夫子。 她目前还想不到能请那个大学士,除了让姜家和刘管家在中原请人。 她相信,筑好凤凰台,织金引得凤凰来。 书阁建好,幽州城不再是让人听之生畏的,边关苦寒之城,那夫子和学生,自然就会来了。 另外千金买马骨,第一个主动来幽州的大学士,她一定给予厚待。 三天后,她令人备好礼好送那些贵女回家,每个人都放了一个月的假。 她也不给贵女们压力,你们在家里借不到书也无妨,在城中的书局买些书回来也行。 还让谢清芷分享自己的心得,准备在济州开奶茶店,就卖王府特有的牛乳奶茶,和特色点心。 这开店王府只是合作,王府出点心配方,利润四六分成。 王府要六成利润,另四成便是谢清芷自己的私房钱。 这些贵女已经算是王府的人,婚嫁甚至生死,都掌控在沈冬素手中。 能得四成的利益,已经算是王妃大度。 以前这些贵女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金银的重要,那么来到幽州这些时间。 她们算是深刻认识到,金银有多重要。 并且能有机会光明正大回家乡,还不受家族管制,贵女们全都意动起来。 有人问:“王妃,我想开个布庄,从幽州买纺织机,可以吗?” 幽州的纺织机是李念鱼的师兄弟改良过的,比老式纺织机,纺的布更密实且更快。 沈冬素点头:“自然可以!” 众贵女受到鼓舞,有人道:“我想开火锅店。” “我想开有炒菜的食肆。” …… 火锅光州早就有了,目前姜氏在长安也开了一家,但还没传到北方来。 贵女们是来到幽州之后吃过火锅的,吃之前她们还觉得不雅,吃之后,那就是千古定律。 真香啊! 沈冬素对这些提议,跟谢清芷一样,给策划案,她来批准。 所以这一次贵女回家,不光是要书,还要做市场调查。 就算那些对开店做生意不感兴趣的,也积极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机会经常回家。 不知为何,初来幽州时,她们对这里有怨和恨,有怕和惧。 日思夜想的都是,若有机会回家,再也不会来幽州! 但这一次王妃准她们回家,她们想的竟然不是逃,不是躲,不是再也不回来了。 而是回家后完成王妃的任务,尽快回幽州城。 甚至有几个姑娘直接跟王妃请求,她们不想回家,可否写信让家人送书来? 沈冬素都不用为什么,当即就答应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伤心事,不愿回家的理由千千万,她何必去探究? 就像她,想到沈爷爷和仲阳,她好想回沈家。 可想到蒋氏,呃,不回也行。 幽州城的自由之风,在贵女们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已然悄悄改变她们的思想。 在这里,虽然没有成群的婢女嬷嬷伺候,虽然什么都得自己动手,还要工作。 但在这里,没有框框条条的规矩,不必在意是不是走路步子迈大了?是不是爱吃的菜肴多吃了一口? 连想看一眼热闹的街道,都得在荡秋千时,荡到高高的顶点时,才能看到外面的人潮。 无数条规矩束缚着,以前她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现在才知,那些枷锁之下,她们跟养在温室的花朵没什么区别。 她们被规矩和教规,教养得像一根根木头人,任人摆布,麻木盲从。 但在幽州城,一切都不同了,她们头一回体验到,不是身份,而是凭借自身的人尊重的感觉。 在军营里,伤兵的每一个道谢,每一个感激的眼神,每一次鞠躬,都让她觉得自己身上那身奇怪的白衣裳,是那么好看。 原来被人打心底尊重着,是这么好的感觉! 回想在家里,感觉就像在一口华丽的井里,什么都不缺,可连呼吸都是紧张的。 在幽州城,虽然仿佛身在旷野,萧条又简陋,可却认识到,天下是这么大的啊! 这些贵女自来到幽州,沈冬素就没想过,用强硬的手段,或是洗脑式传授自由,之类的办法来对待她们。 她坚信,改变一个人是靠潜移默化的,是靠大环境和宽松的政策。 如今看来,效果不错。最起码这些贵女们眼中的死气消去,且不再抗拒‘上班’。 之前是成群地躲起来哭,现在则是成群地逛街赏景,或是交流上班心得。 月见问她,若是放她们回家,不愿意回来了怎么办? 沈冬素直接说:“若她们的家人愿意拿书来换人,我二话不说放行,保证凌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找她们家族的麻烦。” “但我相信,她们会回来的。” 自由的滋味,若没尝过,也就罢了。一辈子按部就班,跟其她士族姑娘一样。 及笄前学规矩,及笄后听家族安排议亲,然后嫁人生子,再教女儿学规矩…… 但是尝到自由的滋味,那么之前所重视的那些东西,都显得那么不值一提。 她笑问月见:“若现在给你一个大家小姐当着,你可愿意?” 月见满脸不屑:“现在若有人找上我,说我是哪个大户人家走失的小姐,要我认祖归宗,那绝对没好事!” “我傻了才会回去!别说是大家小姐,便是公主郡主,也没有现在自由自在的好。” 一听这话,沈冬素瞬间想到阿沅姐。 阿沅姐不就是那个被认回家的大家小姐,但转手被家人给卖了吗? 也不知道阿沅姐如今身在何处?上次家里来信,说到阿沅姐的消息。 说她和她师父去云海四方,暂时不能回家。 二姨母对此并没有什么想法,经历了那么多,二姨母对阿沅姐唯一的要求就是。 她活着,平安地活着就行了。别的,二姨母不强求。 她甚至跟大麦说,只要阿沅平安喜乐,哪怕一辈子不嫁人也行。 有时候沈冬素会想,若是原主的娘是二姨母,不是蒋氏,原主将会幸福多了。 那么阿沅如今在哪呢? 她和白师傅已经出了玉门关,踏上北疆的国土。 用施姑姑的身份,打听消息便得容易多了。 并且只要放出施姑姑来到北疆的风声,都不用她们去找人,而是那些人主动来找她们。 在食肆吃饭的时候,饭碗底下有纸条。宿在客栈的时候,房间的桌子上会有信封。 白师傅鄙视地道:“我当皇后的探子,会比江湖探子高明一点。原来也是玩地下老鼠这一套。” 阿沅不懂宫廷,也不懂江湖,但她懂探子怕死怕暴露这一点。 担忧地道:“如此一来,会不会给师父带来危险?” 白师父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那施苗人不是毒用得厉害嘛?为师如今戴着她的脸皮,若有人敢来挑衅,毒死就是。” 第263章 阿沅姐到达北疆 (); 阿沅对师傅的强势有点惊讶,因为师傅在大夏,是悬壶济世,从不枉杀一人的。 白师父明显也感觉到阿沅的疑惑,认真地道:“为师的仁慈,是对汉人。” “鞑子欺凌边关百姓,探子更是罪该万死,为师只恨不能杀尽他们,岂会对他们仁慈!” 阿沅却觉得师傅是为了安慰自己,满是愧疚地道:“都是阿沅,让师傅手沾鲜血。” 白师傅觉得自己这小徒弟哪里都好,又勤快又好学,又懂事又体贴。 就是一点,太温柔太善良,什么问题都爱往自己身上揽。 这个时代还没有那个名词,若是有,白师傅就明白,阿沅这是典型的内耗性格。 总觉得周围人的不幸是自己造成的,总害怕自己会为别人添麻烦。 白师傅拍拍阿沅的肩膀道:“师傅年轻的时候,曾随师傅到过西域,也曾到过北疆。” “那时为师杀的人,比你见过的都多!便是没有你,这些探子,该杀还是杀。” 白师傅又问她:“你还没杀过人吧?趁这个机会练一练,你不是一直想去找你那表妹吗?” “她和她夫君镇守边关,肯定要经常杀人。” 阿沅脸一白,她完全想象不到冬素杀人的模样。 白师傅笑道:“听你说过她和莫公子,联手把你从卢家救出来的事。” “你就没想过,他们是怎么救的?你一救出来没多久,卢家就倒了。” “卢三一系,全部被杀。连那罗家,也全族被灭,你觉得是谁的手笔?” 阿沅更内疚了,都是她,是她让冬素和小盼手沾鲜血。 白师傅以毒攻毒:“你若不想别人替你杀人,那就自己杀!” “我们在长安的调查,这一路走来的听闻,你也知道,你那妹夫凌王远征,幽州城是你表妹镇守。” “这些牛鬼蛇神就意动起来,不管是皇后的探子,还是北疆的嚣张,陈国公和太子要利用施苗人。” “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凌王死,永绝后患。” “你若想帮你那表妹,报答她当年相救之恩,那我们就得好好计划一下,搅混局势,让天下人看清东宫是如何跟鞑子勾结的。” 阿沅受到鼓舞,想到冬素和小盼为她做的一切,她握紧拳头,下定决心般道: “只要能帮到冬素一丝一毫,我做什么都愿意!师傅,杀人我也愿意。” 白师傅欣慰地点点头,摊开那些密信,结合两人在一路打听到的消息,指着一个名字道: “陆云舟,混迹在北疆的皇后暗探,明显以此人为主。先想办法见到他。” “若能以施苗人的身份,诱他说出真相,那便极好。若不能,那就得用一些手段逼供了。” 白师傅洞察秋毫,感知敏锐,能跟着这样一个聪慧的长者,阿沅进步极大。 两人利用施姑姑的身份,很快查到陆云舟的身份,当查到他曾到过光州时。 阿沅惊起一身冷汗,原来皇后早在那时,就想要冬素的命。 但白师傅却看到不对之处,若此人是为了杀凌王妃,在光州不动手,到幽州之后那么久,也不动手。 反而流落北疆,看似是在完成皇后的任务,向北疆传递消息。 实则根本没伤害到凌王妃,反而是这一次北疆的密信被截获,让皇后和北疆勾结的事曝光。 若是普通人,单从这些消息上看,会猜测这个陆云舟是不是被鞑子收买了。 要么是叛变皇后,要么就是为了自救铤而走险。 但是敏锐的白师傅却认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虽然她目前也想不出头绪,这个陆云舟到底在做什么? 但她认定,这个人是事件的核心,必须要尽快见到他。 白师傅给那些探子的回信是,如何见到陆云舟? 还真有人知道陆云舟的行踪,目前他在北疆一部落,据说是在为鞑子首领出谋划策,如何打凌王。 白师傅打探清楚之后,让阿沅易容成一个容貌普通的姑娘,她则继续顶着施姑姑的脸,往北疆部落赶去。 命运的红线再次连接,有缘之人无论身隔多远,好像命运这神在暗中操纵一般,总能以离奇的方式重逢。 此时,顶着别人的脸的阿沅姐,无论如何也猜不到,她视为探子首领的陆云舟,会是她心心念念的小盼。 而接到消息,知道施姑姑来到北疆的莫修谨,则在思索,如何杀了这个施姑姑,不让自己的身份曝光。 他更加猜不到,来到北疆的两个女子,让暗探恐惧的施苗人,会是他愿意用性命保护的阿沅姐。 吴有仁比谁都害怕施姑姑,别人或许只是听说这个苗女的恐怖,他却是曾经亲眼见过的。 皇后惩戒一个嫔妃,拉到皇后宫中和施姑姑关在一起,然后就听到那妃子的惨叫。 等人抬出来的时候,自己抓自己的头发,挠破脸皮,挠得脸和脖子鲜血淋漓。 挠得破了相后,皇后还令人递给她一面镜子,那妃子看过镜子之后,就疯了。 后来被打入冷宫,皇后还不解恨,让人送她一面铜鉴,就摆在她床头,日夜都能看到自己的脸。 那妃子受不住,撞柱而死。 那时他还不是东宫管事,只是皇后身边的一个小太监,这样的情景他看过太多次。 不论是谁,只要一跟施姑姑接触,都会死得极惨。 吴有仁在莫修谨面前走来走去,额上冷汗直流:“绝不能让施姑姑找到我们,否则我们会死无葬身之地!” 莫修谨很是淡定,他鄙视地看着吴有仁:“吴公公,你好像还没认清一个事实。” 吴有仁诧异地看向他,却听他用极冷淡的语气,说出极恐怖的话: “咱们做的事,哪一桩都能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你怎么到现在还怕死?” 吴有仁快崩溃了:“你不怕,你啊!” “我要活啊!” “你跑不跑?我要逃了,北疆这么大,哪里都能躲,绝不能让那个恐怖的女人找到我。” 莫修谨冷笑道:“你又想当大尾羊?” 吴有仁脸一阵红一阵白,被那些北疆少年凌辱的画面在脑中闪过,他再也硬气不起来。 抱着莫修谨的靴子哭道:“奴才知道大人聪慧,大人定有法子应对那施姑姑,求您,保老奴一命。” 莫修谨嫌弃地抽出脚,他最烦这个死太监哭哭啼啼的,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 但此人留着还有大用,最起码,他的证词,比别的探子更令人信服。 莫修谨很认真地道:“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我答应会保你的命,自然说到做到。” 吴有仁很是感动:“老奴谢过大人,一定会报大人大恩大德。” 却不知道莫修谨心中悄悄加上一句,我会送你回长安,等你将东宫和鞑子的勾结坐实了,且看你会死在谁的手里! 多年以后,沈冬素知道莫修谨在北疆,借用陆云舟名义做的事,只觉庆幸。 幸好小盼哥是自己人,幸好小盼哥没入,不然凭小盼哥的能力,这天下会是什么样的局势,还真说不好呢! 莫修谨现在的状态就是,他知道自己迟早会疯掉,所以要在疯掉之前,多为冬素做一些事。 他可以不择手段,不在乎道德和律法,只求结果。 他觉得自己现在跟疯子差不多,在幽州的时候,他要压制住本性,生怕伤害到自己人。 但到了北疆,他所作所为,害死的都是鞑子,或是的人,那还顾忌什么? 凌王太过正派,才被皇后那个疯女人逼成现在的局势。 那就让我这真疯子,去对付皇后那个疯女人,鱼死网破,亦在所不惜! 他摸摸心口的荷包,那是阿沅姐送的礼物。 这世上,他在乎的人,只有母亲、冬素还有阿沅姐。 冬素重情重义,只要她好,母亲和阿沅姐都会在她的庇护下,活得很好。 若能用他一条烂命,换来这三人未来无忧,他,死而憾! 就是抱着这种心态,莫修谨不怕死,对那个只是听到名字,就吓坏吴有仁的施姑姑,更是全然不放在心上。 甚至有些期待,毕竟目前他在北疆遇到的探子,都太蠢了,让他的计划实施得太过顺利。 且看这个施姑姑,能不能给他一点意外的惊喜。 她若认不出自己,迟早会和吴有仁一样,听他指挥。她若认出自己,呵,便是死也要拖着她一起死。 莫修谨现在更在意的,是凌王的远征。 北疆这边已经派出主将迎敌,可惜派的不是这个副将,他没法跟着去战场。 但他已经在想办法,怂恿这个副将主动请缨,表示有自己帮助,杀凌王易如反掌。 只要他鼓动成功,就能在战场和凌王见面,那时,里应外合,远征大计将会顺利多了。 目前哪怕他人没上战场,却也在竭尽所能地打探鞑子的军事消息,想法子送给凌王。 凌王的大军离开幽州界,对沈冬素来说,跟去了天边没什么区别。 通信极难,除了他给自己送信,回信是不可能的。 去打别的地方,还能送物资,但去了北疆,物资都没地方送。 北疆就像一个巨大的迷宫,万一迷了路,一切都前功尽弃。 这也是历来大夏打北疆的为难之处,我们只能被动地防守,或是敌人杀来时追击。 但北疆的马快,很容易就追不上了。然后我们自己远征时,敌人能打羸就迎战,一看苗头不对就躲起来。 大军出动,结果只能灭一些小部落,主力军根本追不上,隔着三、五年,敌人缓过气过来,又是新一轮掠夺。 一次远征,要消耗大夏数年积蓄,可对北疆的杀伤力,却没达到想要的效果。 沈冬素有研究过近几十年的大夏远征史,也曾的凌墨萧彻底长谈,可惜她并非天纵英才。 只是能凭记忆抄后世的答案,最多帮凌墨萧做好后勤,对战事,她根本帮不上一点忙。 战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她前世在军事论坛看的那些,也只是纸上谈兵。 所以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就是保护好幽州城,然后全身心地信任凌墨萧,坚信他会赢,他会平安回来。 送走那些贵女之后,将万书阁的建设工作交给庞先生,春耕也到了尾期。 接着是夏收,夏收之后,百姓会有几个月的闲暇期,只需要家中老人妇人每天去农田巡视一遍,并没有大的体力活。 所以很多青壮会趁这个时间进城打短工,而沈冬素也要利用这个时间,大兴基建。 她算算时间,若是速度快,六月初钦差就会到。 也就是说,她必须在五月抢收完夏粮,就要将要完成的基建事宜定好。 然后就悄悄动身去海边基地,她和官员们商议,目前对于农耕来说,最需要的就是水源问题。 幽州城除了一条河,没有大的湖泊、水库蓄水。 以前百姓是靠天吃饭,现在自然是不同的。 她先让李念鱼的师弟去找适合挖水库的地方,将那里的村庄迁走,夏粮收过之后,就准备挖水库。 然后是对商事,幽州要兴商,光靠海商肯定是不行的,毕竟有海船的除了姜家,背后都有士族。 这个时代的商业,还得靠陆路。所以要修路,目前幽州最好的一条路,就是往海边基地的路。 就按这个标准,修通往济州等州城的路,路一修好,不用幽州鼓动,商队自己就会来。 官员为难地说,因为王爷远征,掏空了库银,目前唯一能盼着,就是夏粮。 修水库用我们自己的百姓,可以用工分,百姓最多换粮食等物资,不会耗太多银子。 但修路只靠幽州的百姓肯定是不够的,这需要的金银就多了。 沈冬素稍一思索就有了主意,笑问:“既然是修通幽州往各州城的路,自然不能只有幽州出银子。” “属于幽州地界的路,我们自己修,但别的州城,就让他们按咱们的标准,接着修。” 官员一愣,王妃说得容易,这不就是强迫各州城帮幽州修路吗? 他为难地道:“只怕他们不会同意。” 沈冬素笑道:“双赢的事,为何不同意?出正式公文,用王爷的印。” 第264章 幽州基建和抢收夏粮 (); 凌王妃仿若一个霸道又专制的暴君般道: “不同意,那就是不遵王爷之令。那幽州铁骑,只好再一次踏进州城,当面问一问那些士族大家,为何不同意修路?” 至于为什么不是问当地官员?因为朝廷的官员早就有修路之意,只是士族阻挠,才一直没有成功。 沈冬素当然明白士族为什么不同意?理由千奇百怪,有说因为破坏风水,当地山环水绕,才聚文气。 这路一修,风水破坏,文气四散。 有说为了城防,往北方的路修得越好,那外敌进攻时就越顺畅。所以北方的路不必修得那么好。 有说是为了防止百姓流窜,没有路,许多百姓一辈子就在方圆十里之内劳作。 但这路一通,外界的消息很容易就传到村里,百姓会向往去更繁华的地方生活,会有弃农之意。 反正各有各的理由,朝廷要修路,那些地方士族立即就窜出来阻拦。 旁人不懂,沈冬素却非常明白这些士族为什么不让修路? 呵,他们就是圈地自立,想要国中之国。这路修通了,他们的独裁统治自然就受到影响。 没路时,地方寒门学子想读书,只能依附地方士族。 有路时,寒门学子便能往更远的地方去求学。 这些,不过是士族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愚弄民众的借口罢了。 朝廷的重心一直在长安、洛阳这中原一带,对北方有些鞭长莫及,管理不到位。 这几年来接连派往幽州的将领,都出自大家士族,自然对北方士族是包庇纵容的。 可惜啊,他们嚣张纵容了近百年,如今迎来了一个凌王,还有一个不讲理的凌王妃。 好日子结束喽! “先礼后兵,好好将王爷的指令传达到各州城,愿意配合更好。” “若是不愿意,只能依法处置了。” 这些官员是既紧张又兴奋,紧张于如此一来,幽州怕是要把北方士族给得罪死了。 兴奋是,王爷不在城里,他们也不用龟缩戒备。王妃如此霸气果决,幽州城建何愁不兴! 于农个水库,于商修路,于文人学子修万书阁,于工匠阶级嘛,这个最简单,也最让人心酸。 后世那些手工艺者被称为大师,可在这个时代,却是低的工匠。 只要一入匠籍,那就世世代代是藉匠,想脱藉需要付出极重的代价,跟商人脱商藉一样难。 工匠没有土地,且苛税极重。 沈冬素将收揽工匠的任务给了李念鱼:“你一直说要振兴墨门,可你的墨门人太少了。” “我希望你能将幽州的匠人都当墨门子弟看,相信只要待遇优厚,给予尊重,天下优秀匠人都愿意来幽州。” “本王妃要在幽州成立工匠协会,凡是有一技之长的匠人,入了协会,都能获利幽州户籍。” 李念鱼很激动,就像庞先生得知她要建万书阁一样激动,他问道: “王妃是说,即便是匠藉来到幽州,也能得到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 沈冬素点头:“当然!王爷重视人才,只要是有才之士,皆能在幽州拥有一席之地。” “即便是再普通的工匠,也能在幽州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她只简单跟李念鱼说了一下协会的理念,李念鱼很是认真,当天就写了一份策划书上呈。 沈冬素同样给他批了一块地,来建工匠协会,说是协会,实则跟理工学院差不多。 工匠能在这里学习和交流,同时按自己的技术所长,分配工作。 没错,就现在幽州的情况而言,便是来一万个匠人,也能包分配工作。 李念鱼和他的师兄弟,对凌王妃的感激和敬仰到达顶峰,他们委婉提出,能不能工匠协会挂墨门之名? 沈冬素笑道:“当然可以!这工匠协会,全权给李大人负责。” “以后你们可以收徒,振兴墨门。” 李念鱼有点自嘲地道:“若非实在没办法,谁家会送孩子学手艺?自然是要读书的。” 沈冬素冷笑道:“书生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难道你们墨门子弟自己也这么觉得吗?” “他们说匠人无用,你们就应该证明给世人看,匠人到底有多强!” 就墨门的这些弟子来说,沈冬素觉得完全能称得上是物理学家、化学家,个个都是理工大师。 可在这个时代,文人当道,理工大师,也只得到一个匠人而已的称号。 她再次给李念鱼提供思路,先出教材,别说什么手艺都是手把手教的,师父传徒弟,断代了工艺就没了。 就基本理论,像学子的启蒙书一样,出成教材,才能流芳百世。 她没有将后世的物理化学书复制出来,她觉得工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得一步步来。 她自己插手就是拔苗助长。 她可以给他们提供方向,提供资源,和宽松的生长环境,至于能走到哪一步,就看他们自己了。 就像那火药,她只给出基础配方,后来做出来的成品,全是李念鱼和墨门子弟研究的。 目前幽州理工研究主要是分为三大方面,第一最重要的,也就是军事武器。 除了火药,还有铠甲、手弩、战车等适用于骑兵的。 因为打北疆不存在攻城战,所以攻城的云梯等大型武器,研究暂缓。 虽然离建海军还很远,但沈冬素已经让李念鱼提前收集,墨门留下来关于海船的图稿。 第二则是农事,改良农具,如犁、钯、耧车、风谷机等等。还包含耕牛养殖,和粮食存储,食品加工都在属于农事。 第三自然是工业,目前最成熟的工用机械,就是军工坊里做军用粮的。 就那个压缩饼技术,李念鱼大受启发,改良出了马料压缩技术。 一改以前远征,需要带极多马料的麻烦。 他用豆、麦、草等马常吃的食物,压缩后切割成颗粒,既方便运输存储时间又长。 单这马料,对于凌王此次远征,就起到极大的作用。 沈冬素还提议,让他依法炮制猪饲料和鸡饲料,却被拒绝 因为目前人和马吃的粮食还不够,哪里有多的东西给猪和鸡吃! 是的,这个时代农家养猪是喂草,鸡则是放养,除了冬天没吃食时会给点食物,别的时节都不喂东西的。 她让李念鱼先把这饲料做法记下,相信早晚有一天,食物会多到,有富余的能做猪饲料。 就在她一边忍着孕期带来的各种不适,一边在月亮门处接见全城各机构的官员,一边等着外面的消息时,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五月。 老天爷似乎见不得凡人过得太顺畅一样,缺水的幽州城,年年到了五月收夏粮时,总是隔三差五来一场暴雨。 所以收夏粮都是抢收,麦子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割了,不然淋了雨收割后,到粮仓一闷就会发芽,半年的劳作就全泡汤了。 割麦子时怕下雨,晒麦子时更怕下雨,要说三月春雨百姓有多爱,五月夏雨就有多慌。 天空总响着雷,那雨好像随时会落下,却又一直不下。不时刮起一阵狂风,若把麦子吹得伏了地,收割就更麻烦了。 反正从进入五月,整个幽州城的人都显得极为匆忙。 幽州城的百姓多是流民安置的,十户为一队,十队为一村,十村为了一乡。 自抢收夏粮开始,官员请示凌王妃之后,便安排城中各机构的公职人员,甚至新兵营的新兵。 按乡分人数,去帮百姓抢收。包括李念鱼等匠人,也加入抢收行列。 那些回家的贵女不算,没回家的则安排其煮茶烹饭,送往军屯地给抢收粮食的士兵吃。 可以说,整个幽州城除了沈冬素没摸镰刀下地,连月见都帮忙送了几回东西。 凌墨萧远征将幽州给掏空了,朝廷的军资总是来得不及时,还不给够。 全城都等着这一波夏粮入库,全城分班进行抢收,晚上田野像燃起火龙一般。 到处都能看到竖着火把,在麦田抢收的农人。 好像只有孩子不知道心急,他们反而很开心,觉得比过年还热闹。 晚上田野到处都有火把,棍子在野草丛中一挥,就有大片大片的萤火虫飞起。 抓起一把新麦,往火上一烤,揉碎了塞嘴里,咀嚼着新麦的甜香。 新麦做麦芽糖也极好,村里若有会这门手艺的,远远就能闻到糖的香甜气。 孩子们都围在外面,等着阿婆或阿公,拿小铁锤锤出一小块来,分着尝新。 不过孩子们也有任务,那就是负责晒麦子时翻麦子,也就是拿木铲来走翻一翻,若是用脚走两趟也行。 小孩子对这个任务非常喜欢,但也有害怕的时候,那就是天上天雷滚滚。 而家里的大家都不在家,大点的孩子急得拿麻袋和木铲,一边让弟弟妹妹不要哭,一边开始收麦。 这种情况凡是农家子女,都会碰到。 没有比晒麦时下暴雨更让人揪心的,哪怕过去十年二十年,回想起来依旧觉得心惊肉跳。 整个幽州城,凡是平坦点的地方都晒上了麦子。连军营新兵训练场,都晒上军囤地的麦子。 沈冬素对甲四说,若没地方晒,拿到王府来晒也行。 幸好甲四理智尚在,没让王府变成农村的打谷场。 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大雨倾盆之前把夏粮抢收完成。 接下来就是女子秀手巧的时间,成群结队地去麦田拾麦。 本来夏粮收之前,凌王要去跳一下庆丰收的祈福舞的,但凌王不在,这个舞就由庞先生安排人跳。 庞先生安排来安排去,安排到甲四头上。 甲四很无奈地接受了这个重任,穿得跟丐帮八袋长老似的,举着镰刀,在麦田里跳的像个大猩猩。 以上是月见回来说的,因为凌王妃有孕,没去参加祈福祭祀。 而这拾麦也需要一个领头的,同样,本应该是沈冬素做表率。 就像长安城皇后做表率一样,可现在的情况,她自然不能去地里拾麦。 这个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了月见,前面月见笑甲四,这回轮到甲四笑月见。 特地跑去看月见的拾麦袋子,小布袋做的精致,王府绣娘还给绣的花,结果拾回的麦子,若是打成面,估计连做一个馒头都不够。 甲四笑了好几月见当不了农妇。 月见也笑他,当不了农夫,举镰刀的架势好像要杀敌一样。 沈冬素无语抚额,跟庞先生说,再有这样的仪式,就让官员来做,不用凌王府的人。 据说基地那边,是大哥和陈落雪跳的祈福舞,人家就配合的非常好。 这夏粮一收,整个城好像都松了一口气,沈冬素食欲大涨,午饭连吃两碗,也没孕吐了。 明明她什么也没做,也不知咋传地,百姓都说是因为王妃带来的福气,今年夏粮才收得这么顺利。 沈冬素被夸得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不做点啥,对不起百姓的称赞。 便跟庞先生和李念鱼等人商量,既然要新建好几个机构,干脆多建一个专门研究粮种的机构。 百姓自己保存种子,几代之后产量就会大降,若我们有专门育种的机构,培育良种,那收成就有保障了。 庞先生现在是凌王妃的头号粉丝,凌王妃说啥他应啥。 反正要建万书阁和工匠协会,划出一块地,专门做试验田育种,有何不可?当即就安排下去了。 所谓喜事过后,必有忧。当沈冬素还在为夏粮丰收欢喜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 钦差比预期的速度更快,估计不到六月份就能到幽州。 更让人烦心的是,来的钦差竟然是陈星耀! 陈家,那是铁,虽然沈冬素曾经救过陈星耀,可跟家族大业比起来,那点恩情根本不算什么。 且陈家不光是,还是士族之首,陈星耀一来,说不定会将凌王才打散的士族又给团结起来。 呃,虽然沈冬素不信陈星耀有这个能力,但他确实是陈家世子,这个名头还是很好用的。 庞先生建议沈冬素提前去基地那边,等钦差一来,就以王妃身体不适为由,拒绝接见。 本来女眷就可以不接见钦差,就是怕的人千方百计打探王妃的情况,干脆去基地避开。 第265章 谢清芷的改变 (); 沈冬素同意了,这夏粮一收,基建的事情安排下去,她的肚子很快就要大起来。 她本人肯定是不能去现场指导的,全当提前休产假,去基地那里帮大哥,一起兴建海港。 不过甲四出发去各州城招收新兵去了,预计要十天回来。月见提出要建一支女兵医护队,沈冬素自然是支持的。 同样给她十天时间去征招女兵,到时候甲四的新兵和月见的女兵,一起去基地新兵营训练。 庞先生为了让她安心养胎,虽然自己在忙着建万书阁。 还是把城中大半政务都接了过去,让官员尽可能地自己解决问题,不要打扰王妃。 当然,若是传回凌王远征战况的情报,庞先生是一刻也不耽误,立即送来给沈冬素。 另外因凌王远征带来的变化,如因凌王远征前将幽州附近的鞑子部落,或消灭或驱逐。 如今幽州俨然成了北方的一块净土,加上与异族生意往来频繁,如今有更多的异族,从更遥远的北方来到幽州做生意。 当每月逢五开通的对外商贸街上,出现新罗的棉花、牛黄、麝香、人参时。 幽州人才意识到,和平带来的商事繁荣。因为中原来幽州的商队,只有姜家一支。 姜家商队乐疯了,这些异族人不懂大夏的行情,那些珍贵的草材,出价极低。 甚至愿意以物易物,他们很容易用低价购买到一些高级药材,待回到长安,个个都能售出天价。 异族人不懂,但一些聪明的幽州百姓懂啊,他们也向异族人收购,然后转手高价卖给姜氏商行。 还有跟异族人合作,去漠北的山林挖草药的队伍。 而济州这些周边大城,听闻之后,也悄悄派人来幽州收购,想从姜家口里夺食。 一时城中既热闹,又频繁发生商业纠纷。庞先生对别的行业了如指掌,就是对商业上的事,不太熟悉。 依他的性子,真到了失控的地步,他肯定是一刀切,再次禁止和异族通商。 毕竟凌王远征之时,幽州要以稳为主。以农耕和练兵为重,与异族商事往来太过频繁,极有可能引来外敌探子。 所以哪怕是这十天,冬素也没闲着,赶紧召集官员,制定幽州商律。 在她看来,大夏商律太过笼统也太过简单,根本不适合现在幽州的情况。 并且后面海商发达是注定的,不如提前把商律定好,不给那些精明商人钻空子的机会。 十天当然写不出一本商律,冬素只根据后世的商律,制定出架构,然后让官吏去填充。 同时先发布基础版,先执行起来。既要保证幽州商业繁荣,又不能发生混乱。 与此同时,回家借书的贵女们陆续回城。不出冬素所料,从家族内部借到孤本书籍的压根没有。 多是从书肆购买一批书籍交差,或是从家族外部大书房,拿一些不重要的书籍。 单是书籍的事,还不至于让她们沮丧或消沉。因为王妃说了,只要带回书,就算完成任务。 沈冬素派贵女回家取书的表面目的,是要拿到士族收藏的书籍,但真实目地是,把凌王妃要建万书阁的事宣传出去。 如今这些贵女带回了书,且士族并没有想法子阻止她建万书阁。 只是嗤笑她不自量力,或者完全漠视幽州建书阁之事,那她的目地就达到了。 贵女们带回了书籍,却没有一个人脸上有笑意,都是沮丧、忧伤、失落和迷惘。 月见很奇怪:“怎么地,放她们一个长假回家玩,还不开心啊!” 沈冬素笑问:“你想放假吗?” 月见摇头:“我又无家可回,我最开心的事,就是陪在王妃身边。” 她说的很真诚,沈冬素有些感动,在她心中,月见何尝不是她的亲人! “你既好奇,可以去问一问她们啊。” 月见疑惑:“为什么王妃都不用问,好像已经知道原因了?” 沈冬素笑而不答,能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她们的改变,被家族视为异类,她们的想法,被视为离经叛道。 而她们也在古板迂腐的家族,和幽州自由的风气之间,产生怀疑和迷惘。 每一个年轻人必经的过程,只有时间和选择会给她们答案,别人是帮不了她们的。 月见选了稍微相熟的谢清芷,这姑娘回家前信心满满,要在济州开奶茶点心铺子,回来之后,却意志消沉,再也没提过。 记得她临走前,还很有干劲地跟牧民预定奶牛,跟基地那边预定石花菜,说是茶叶不用买,她家有好茶,回家取就是。 这都回来两天了,早上早操麻木地跟着练,白天的工作沉默不语,甚至连吃饭都像任务一样。 记得之前这小姑娘挺爱笑的啊! 月见既像老师,又像温柔的大姐姐一样,上前询问谢清芷: “喂,你的奶茶店不开了吗?” 呃,你对老师和温柔的大姐姐,是有什么误解吗? 谢清芷抬头看一眼月见,然后,很没骨气地嚎啕大哭。 哭的月见手足无措,才想离她远点,省得别人以为是自己欺负她,没想到谢清芷手脚更快,竟然跑过来抱住了月见。 连王妃哭月见都不会安慰,更别说旁人了。她除了递手帕,就不会干别的。 好在谢清芷很快就哭完了,痛哭一场之后,心情好像还复不少,能正常沟通了。 “开不成了。” “为什么?” “家人不同意。” 谢清芷低声说着事情经过,家人何止是不同意,甚至视她为耻!堂堂士族贵女,竟然想效商贾行事。 去集市上开铺子,简直是离经叛道! 应该说从谢清芷这次回家,进家门那一刻,她就觉受家人的不同。 看到她坐着马车没戴帷帽,教养嬷嬷便上前一通教诲,这一路多少人看到姑面貌,太失礼了! 待听到她说起在幽州的生活,竟然要去军营救治士兵,姐妹们立即目露嫌弃。 直接带着恶心的语气问:“那你岂不是见过很多外男?” 母亲当场呵斥,不准她再说在幽州干的这些下作事。 是的,母亲称为下作事。 明明是他们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凌王,明明是他们让自己听凌王的吩咐,自己听了,却被称为是下作事。 她可是非常努力,才通过考核,取得去伤兵营当医护的资格。 她是非常自豪地跟家人分享,希望能得到他们一句称赞,哪怕是说一句‘受苦了,真不容易’,她也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值了。 可她得到的是,姐妹们的孤立,哥嫂直接不让侄子侄女接触她。好像她有传染病似的。 母亲说她干的是下作事,父亲除了会说,让她讨好凌王,不要给家族招来祸事,便没别的了。 当她小心提起,王妃要她回来取书,父亲直接骂,凌王妃那个农女不懂大家规矩,她也不懂吗? 家族的藏书岂能给外人?王家的姑娘这次就没回家,你以后也不要回来了。 谢清芷回家前,幻想的一切美好,被家人用语言和态度,像拿着一柄柄锤子一样,一点点敲成碎片。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哭问母亲,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何回家得到的是这样的待遇? 母亲冷漠地道,你应该清楚的,从你被送给凌王那一刻起,就不应该再回来的。 她突然想到曾经听到下人谈论的一件事,一个农户因天灾人祸,全家快要饿死了。 把家中长女卖到了青楼,靠着长女在青楼挣的钱,家人活了下来。 可长女在青楼被折磨的生了病,被抛弃之后,却没得到家人的善待。 而是骂她不知羞耻,丢人现眼,死了也是自找的。 长女孤独地死在一个破旧的尼姑庵。 而下人讨论这件事的原因,是庆幸自己被父母卖到谢府为奴,而不是被卖到青楼。 那时谢清芷听到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家族最受尊敬的大小姐。 她完全想象不到被卖到青楼的长姐,和卖到谢家的婢女,以前她,之间有什么关系。 她们生来就有云泥之别,但此刻,她只觉得好悲伤好悲伤,她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不同。 同样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同样被父母家族卖了,却又遭到嫌弃。 她不知道自己以后应该怎么办?她幻想的回济州开奶茶店,不时能回家和家人团聚,又能完成王妃的任务。 现在都成了幻影,她以后,再也回不了家了。 月见听她轻声说完,依旧不知道如何安慰,她甚至觉得不需要安慰。 谁的一生是平坦顺遂的?连王妃都难成这样,你的这点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 可她又不想看到谢清芷一直这般消沉,自己好歹训练了她们那么久,早上还喊她师傅呢,怎么能一点长进都没有? 她一把拉起谢清芷:“走,跟我去见王妃。” 谢清芷又惊讶又觉得不好意思,想想临走时她跟王妃说的那些大话,哪里还有脸见王妃! 可她也挣脱不了月见有力的手,很快被拉到月亮门,刚好王妃正在喝下午茶。 喝的是香芋奶茶,吃的是红豆蛋糕卷。 以前冬素也喝下午茶,但吃喝都很随意,厨房上什么吃什么。 自从怀孕之后,口味有了变化,喜欢上吃甜食了。 她觉得是被凌墨萧传染的,别人看不出来,咱们的凌王殿下可是个甜食控呢! 见谢清芷过来,她笑着让婢女下上两份茶点,谢清芷开始有些拘谨,到底没抵住奶茶香气的诱惑。 喝完一杯香芋奶,吃完一块蛋糕卷,小姑泪水又在眼泪中打转转。 在家里没感受到的温暖,却在王妃这里感受到了。 沈冬素问她哭什么,月见没好气地说:“就是她家人不让她开奶茶店,委屈哭了。” 谢清芷:…… 原来我那快要破碎的心,在你看来,就是这么微不足道的一点小事啊! 沈冬素轻笑道:“说起来你现在算是本王妃的人,家人不支持无妨,我支持你。” 谢清芷眼睛一亮,但很快黯淡下去:“他们让我,无事不要再回家。” 沈冬素眉一挑,呵,这是把女儿送出去,就要断绝关系啊! 不,若是有好处送上门,他们自然笑着收下。 若是王府铁骑踏到他家门口,他还会怕女儿不会提前通报消息。 但若回家要些东西,哪怕只是几本书,也会骂女儿,无事不要回家。 士族嘛,这做事风格,能理解。 沈冬素道:“只是开店,你可以住在店里,不用回家。” “还是说,你离不开家,离不开家人?一定要得到他们的支持?” 谢清芷沉默了,家人对她的态度变化太快,她还接受不了。 沈冬素也能理解,一般女子和家人疏远,多是婚后,或因姑嫂关系不和,或因婆家和娘家利益冲突,或因远嫁,等等原因。 彻底成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和娘家成了普通的亲戚关系。 但谢清芷没经历这些,在她看来,自己是代家族受过,来幽州吃苦受累。 离家时间也不长,正是对家人最思念的时候,可一回家,迎来的不是一盆冷水,而是一盆冰水,彻底冰透了她的心。 沈冬素轻叹一声:“从你被家族送到幽州的那一天起,你的人生,便跟家族割裂了。” “以后你要做什么,你的婚嫁,都由你自己掌控。你好好想想吧,决定之后再跟我说。” 谢清芷看向她:“我真的,能做主吗?” 沈冬素点头道:“我现在是我的人,我说你能做主,你就能做主!” 谢清芷沉思片刻后道:“其实我根本不懂做生意,我想回家跟父亲借几个管事的。” “但现在,只能由我自己从头学,王妃,我想先学经商,再开铺子。” 沈冬素赞许地点点头:“好,那你去基地落雪那里做事吧!她负责海商贸易,学经商最合适。” 谢清芷走后,沈冬素没有召见别的姑娘,而是把这个重任交给月见。 “估计旁人跟谢姑情况差不多,你代我去安慰一下。” 月见觉得这个任务太难了,且她根本不会像王妃那样温柔地说话。 王妃的话语好像有安抚人心的作用,听的心里暖暖的。而什么话由她一说,就变得硬梆梆的。 第266章 出事了 (); 但月见找了个好帮手,就是才被王妃安慰过的谢清芷,她直接道: “你就把王妃对你说的话,跟她们再说一遍。” “反正就让她们别哭了,有啥事王妃会给你们撑腰!” 谢清芷:…… 月见师父,你安慰人的方式,真的好硬核! 就在沈冬素定好出发去基建的日子前三天,久违地收到扬州的来信。 果不其然,给李念鱼的那一封,比给她的那一封还要长。 给李念鱼时,这个瘦的跟竹杆一样的技术宅,高兴差点跳起来。 月见说她亲眼看到,李念鱼围着花园盛开的蔷薇花树,围了三个圈,笑得跟个傻瓜一样。 月见很认真地问:“王妃,你确定这信是你那大鱼表哥写给他的,不是他在扬州的爱人写的?” 沈冬素同样认真思索,摇头道:“就他这性情,你觉得会有爱人吗?爱上火药还差不多!” 月见一噎,王妃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毒舌了? “可能是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大鱼哥,而大鱼哥一点也不责怪他,所以才这么高兴的吧!” 另一封是写给沈林钟的,沈冬素将它放到一边,准备带到基地给大哥。 让厨房送了一壶果茶,她一边喝茶,一边慢慢看信。 在这个车马很慢的年代,一年能收到三、五封家书,已是极难的。 所以不管是光州的信,还是扬州的、长安的,她都很重视。 大鱼哥的字变好了不少,从开始斗大的一个,变成正常大小,虽然字写得没有筋骨,好像启蒙孩童的字体。 但能看出来,他是努力练过的。应该是想亲自写信,不假他人之人,才用那只拿工具的手,在夜深人静时,努力握笔练习吧? 大鱼哥对她说的话,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变成好像是向上级报告一样的态度。 开头的问好,也变得极为克制,称呼更是早就从冬素表妹,变成王妃。 每一次都事无巨细地说着扬州医馆的事,这是她交给他最大的任务,仿佛生怕自己哪一点没做好,辜负了她的信任一样。 说扬州医馆在官府的支持下,经过了两次扩建,饶是如此,每天来求医的人还是不够住。 江南的富商都来找他,想在自己的家乡建一个新医馆,可现在医护不足,他不敢应下。 但来扬州学医的大夫变多,太医院那几个大夫都收了很多弟子,只是医学不像旁地,三、五年能出师。 太医院的大夫们都说,最少十年,才敢去别的州城建一所大医馆。万一医术不精去坐馆,便是辜负了王妃的信任。 虽然医馆建设之初,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如今的扬州医馆,很明显,盈利极丰。 所以大鱼才敢一再扩建,也给医护人员极高的待遇,还建了医学院,专门招收医护学生。 等说完正事,谈极家人时,字里行间才有了亲情的温馨。 说大姨母的眼睛,因坚持用王妃给的药方,好了很多,虽然还是看不清人,但已经不流眼泪了。 大麦快生了,现在天天在家做孩子的衣裳,给王妃也做了不少,下一次光州送节礼时会送到。 大莲在光州县城开了一家点心铺,和二姨母的食肆相邻,生意非常好…… 大鱼哥还是那么不善言词,写的信板板正正,不像仲阳的家书那么有趣,但冬素还是看的心里暖暖的。 再下一页是说丁启和沈冬月,相比于大鱼对她的态度变成恭敬,沈冬月好像已经不敢跟她往来似的。 仿佛认清了身份地位上的差距,或者是越发愧疚过去对她的伤害,让她觉得自己不配和冬素往来。 只能借大鱼哥之口,说一说她的近况。 好消息是她又怀孕了,坏消息是,一直没有冯文生的确切消息,让她很恐慌,依旧不敢出门见人。 大鱼哥送来的礼物中,有一箱子小孩子的衣裳和荷包,料子都是很贵重的蜀锦,是沈冬月做的。 她说的很卑微,希望王妃不要嫌弃。 沈冬素不禁想到自己出嫁的时候,沈冬月也是这样,只敢趁无人时送上一包她亲手做的荷包。 说实话,跟沈冬月和冯文生之间的恩怨,她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就像你在攀登高山时,在山脚下被荆棘刺伤了脚,你或许在脚痛的时候会怨那荆棘。 但当脚不痛了,你已经攀上山峰,哪里还会记得那个刺伤过你的荆棘? 不过是野草一棵而已,高山上的风光和无数冒险等着你,谁还会回头去看那一棵野草! 很明显,对她来说,冯文生不过是一棵曾经刺伤她的荆棘,且已经被她拿刀砍的七零八落。 但对沈冬月来说,冯文生和那段过往,深深的刺进了她的心脏里,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怀。 和沈冬月渐行渐远,是意料之中的事。两人之间的往来,早已变成,她从大鱼哥的信上得知她的近况。 她则从大鱼那里,得知幽州的事。然后就是每年为数不多的次数,互相送些礼物。 极有可能,两人这辈子都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但沈冬素还是希望她能早日走出阴霾,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看完大鱼哥的信,沈冬素唤来甲四询问:“去年让你查冯文生的现状,可有结果?” 甲四面露难色,但也不打算隐瞒:“不久前收到消息,冯文生死了。” 沈冬素本能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心一提道:“若他死了,你也不必瞒我,有何隐情?” “王妃洞察秋毫……” 沈冬素嘴角微抽,打断他的话:“你跟谁学的?好好说话。” 犹记才见甲四时,可是个高冷少年,一句话都不带超过十个字的。 怎么现在变得会拍马屁了?跟谁学的,不学好! 月见在一旁偷笑,甲四脸红了,轻咳一声道: “是庞先生交代的,要多夸王妃,让王妃开心,我也费了很大劲,才说出口的。” 沈冬素头痛:“你夸得很好,以后不要再夸了,好好说话就行。” 甲四这才道:“冯文生被发配到岭南,在采石矿做苦役,不久前传来消息,他采石时跌落悬崖,摔死了。” “我们的人知道后,特地去现场查看,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 “如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更让人生疑的是,去年有一批扬州的犯人,也发配到采石矿。” “有人说起,其中一个犯人似是认识冯文生。” 沈冬素眉一挑,那就不难猜测,冯文生定是听说了他母亲的死,才铤而走险,诈死逃生。 若非他被凌王的人重点关注,只是地方官吏看守这些发配犯,他铁定成功了。 地方对发配的重刑犯的死,处理的就是这么潦草,摔下悬崖,不可能派人去找尸体。 她赶紧道:“给扬州去信,盯紧了,冯文生极可能去找沈冬月报仇。” 甲四忙道:“沿途有我们的人追踪,绝对不让他逃到扬州。” 月见忙问:“他会不会逃到幽州?” 甲四冷笑:“你不认识这个人,此人最是阴险无情,自私自利。” “即便是去扬州,他也不是为母亲报仇。他就是想要挟沈冬月,得些好处罢了。” “他是不敢来幽州的。” 这话沈冬素信,冯文生就像阴沟的老鼠,最惜命了。 沈冬素去看扬州送来的物资,普通的货物都已入库,只有单给她的东西,由月见检查之后,搬来给她看。 一大箱名贵药材,还有成品药,这是医馆太医们整理给她的。 一箱婴儿衣裳,四季的都有,针脚细密,可见做衣裳的人是用了心的。 另有一大箱棉布做的尿片,还有荷包。这是沈冬月送的,她不喜出门,可能每天在家就是做这些吧! 另有大鱼送的,一套玉梳和篦子。 可能是怕送玉梳这类东西,容易让人误会。 他特地说明,是太医建议,孕妇用这种梳子对身体比较好。 还有一套牛角做的按摩、刮痧、不求人等小物件,也是专门为孕妇做的。 这两套东西做工都极为精致,连月见都说,江南的师傅手艺就是好,幽州也有卖的,但要粗糙很多。 只有沈冬素看出来了,这是大鱼哥亲手做的。 她会心一笑,不管身份怎么改变,大鱼哥还是哪个宽厚可靠的表哥。 好玩的是,大鱼哥还另送了一套东西给凌墨萧,是一套钓鱼工具,一应鱼钩、鱼漂,极难得的紫竹鱼杆都有。 看来大鱼哥哪怕当了官,也不改其爱好,依旧爱鱼。 就像山山现在当了村长,还是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裳。并且越有钱,穿的越鲜艳。 上次仲阳的家书有说,他穿了一身艳红去参加镇上的婚礼,结果比新娘子穿得还艳。 他倒是满自豪的,二姨母却觉得丢人丢到镇上了,拿鞭子把他抽了一顿。 看完家书,整理了礼物,沈冬素静静地等着出发去基地。 李念鱼正在帮她改良马车,据说这次改良,能让她躺在上面感觉不到半点颠簸。 甲四和月见正在给自己征招的新兵整队,一起带到基地去训练。 临行前,沈冬素去看了一下万书阁的建造情况,进度有点慢,因为工程组是李念鱼的师兄弟。 人家自然先紧着自己的工匠协会建设,万书阁就落后了。 庞先生虽然心急但也没办法,只能将陆续送到的书先送到凌王府仓库。 他一天来看一趟,像照看孙子的爷爷,不管对哪本书,哪怕是孩童启蒙的书,他也如获珍宝。 亲手放防虫的丸药,按王妃教的方法,提前给书籍编上号码。 简单数字本来还没在大规模流传开来,但庞先生已经用到书籍编号上面。 他说用这个方法,既不用大张旗鼓引得士抵制,又能潜移默化地将简体数字宣传开来。 呃,为什么士族会抵制?就像朝堂上的党争一样,单纯就是不让自己竞争对手成功而已。 争的早就不是政策是否利国利民,就是不想让对方建功。 士族也一样,他们拒绝学习新东西,不是因为新东西不好,只是怕对自己已经掌握到的东西不利。 李念鱼的师兄弟已经学会了活字印刷术,且经过他们的改良,变得更好用。 庞先生先开办书局,印刷已经有了书籍版本,所用页角,就是简体数字。 转眼到了出发前一天,月见头一回像纪嬷嬷一样,拿着长长的单子,一样样核对要带出门的物件。 生怕少了一样,王妃用的时候没有。 沈冬素跟她说,如今基地那边有姜家的海船,什么货物都有,不像过去那样缺东西。 她依旧没有放松,恨不得把整个王府都打包搬过去。 她最担心的是:“万一钦差一直不走,要在基地那边生孩子怎么办?” 沈冬素失笑:“那就在那边生呗,有稳婆和大夫,在哪生都一样。” 月见吓的脸一白,越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当初真应该把纪嬷嬷一起带到幽州的。 突然,沈冬素似是想到一点,虽然可能性极低,但也不得不提前准备。 那就是,如果因胎儿胎位不正难产,不得不进行剖腹产,应该怎么办? 她肯定不能自已给自己剖腹产,幽州的军医,估计还不敢。 她看向手稳刀速快的月见,嗯,还有几个月,可以培训一下。 这姑娘胆子大,应该不会吓到。 不知为何,月见突然觉得王妃看她的眼神,很吓人。王妃该不会要我做什么恐怖的事吧? 当天夜里,沈冬素一直没睡着,和月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去基地的路途并不远,但为照顾她的身体,走不快,要在路上宿一夜。 沈冬素正说自己好久没露营了,还挺期待的。 记得当初和王爷用急行军的方式赶到长安,那一路才叫艰辛,她都不想回忆。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是婢女焦急地敲门声: “王妃,庞大人求见。” 庞先生从不在深夜求见过她,特别是她怀孕之后,连她午睡时都没有官员来求见。 他半夜求见,必是出事了。 月见反应极快地扶她坐起,回应道:“去请甲统领。” 那婢女急道:“甲统领还未回府。” 沈冬素一边穿衣裳一边冷静地道:“并未敲起外敌来犯的钟声,不是鞑子。” 只要不是鞑子,别的事都不算大事。 第267章 甲四被擒 (); 王妃这冷静的态度,感染了月见,遇事心不要慌,那任何事都不算难事。 她同样冷静地对婢女道: “带庞先生到客厅,王妃马上就到。” 很快,沈冬素来到客厅,庞先生带着一个全身浴血的武将在侧,见到她,两人齐齐行礼。 庞先生先歉意地道:“打扰王妃休息了。” 沈冬素手微抬,轻声道:“不妨事,先生且说出了什么事?” 不知为何,王妃那清冷如碎玉般的声音,像一缕清泉,将两人的焦急和担忧给平息了不少。 庞先生越发自责,自己越是越老越活回去了,竟然为这点小事慌了神。 王爷远征,王妃就是众人的主心骨,但王妃有孕,不能让她累着啊! 庞先生从身边武将手中取过一封沾了血的书信,打开对沈冬素道: “甲统领出事了。” 饶是沈冬素再冷静,也是心一揪,甲四和月见一样,早就被她视为家人。 身边的月见更是极少见地脸色一白,本能地手抚上腰间的刀,做好准备,立即去砍人一般。 她沉声问:“人还活着吗?” 庞先生忙道:“还活着。” 沈冬素暗暗松了口气,只要人还活着,一切都好说。 “何人如此大胆?” “是去年冬的那批济州士族子弟,领头者是被王妃下令割了嘴的陈方。” “他们带人埋伏在甲统领巡逻的村庄,拿村民的性命为饵,将甲统领一行人引到陷阱之中。” 庞先生身边的青年将领义愤填膺,红着眼眶道: “那个村子青村都去做徭役,留下的皆是妇孺。他们拿孩子的命要挟,我们敢反击,便杀了孩子。” “有几个怕孩子受伤的妇人,拼命去护孩子,被他们当场杀了。” “他们人多势众,足有三百余人,我们巡逻队只有十二人。甲统领为保护孩子们,只得放下武器。” 沈冬素点头道:“即放你回来送信,便是要和谈,他们有什么要求?” 庞先生脸色一冷,沉声道:“痴心枉想,胆在包天的要求。” 沈冬素冷笑道:“无妨,说来本王妃听听。想来是有骂我吧?” “放心,这些年骂我的话早就听腻了,也翻不出新花样来。” 那将领当然不敢全部复述,那陈方骂的极难听,直呼王妃是卑农女。 也是因此激怒了甲统领,甲统领差点就宰了陈方,结果对方人太多,甲统领身受重伤,又被他们拿孩子威胁,才被生擒。 庞先生道:“他们要王妃归还,幽州城中原属士族的田地。” “要王妃当众向陈方道歉,再赔偿万金,否则,便杀了甲统领一行人。” 沈冬素眉一挑:“这胆子也不是很大啊!竟然没想进幽州城。” 也是,他们敢进城挑衅,何必躲到偏远的乡村去埋伏? 她不解的是:“我割陈方嘴的事,已经过去大半年,他为何此时来报复?” 不等庞先生回答,她自己就想到了:“是了,钦差快到了。” 钦差的领头人是陈星耀,估计那陈方一听来的是陈家人,胆子立即就肥了。 加上凌墨萧远征,他必定觉得幽州城剩下一个凌王妃守城,自己的机会来了。 当然,他也不敢真造反,便用这种阴招,癞不咬人,但它恶心人啊! 想想有一群这样的骨头,围着幽州城找到机会就生事,沈冬素就觉得恶心的慌。 并且,他们杀了人。 在幽州,有一条铁律,无故杀平民者,偿命!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都得死! 她一直没找到机会向百姓证实,这并不是一句空话。 并不是跟长安的律法一样,说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结果别说天子,便是士族杀了平民,也只是罚银而已。 她垂眸沉思,觉得这件事不能草草解决,要闹大,要让觊觎幽州的人都看到。 凌王殿下不好惹,她凌王妃,一样不好惹! 抬眸问那将领:“甲统领伤势如何?” 他和庞先生都没提甲统领受了伤,但沈冬素看到他一身是血,那甲四必不用说,定伤的更重。 甲四从来不是哪种,让部下冲锋,自己居后的将领。 那将领声音哽咽:“甲统领挨了一刀,伤的极重。” 沈冬素眸光一冷,欺人太甚! 又问:“村民死了几个?” “八个,伤了十几个。” “庞先生,安排军医过去,回信陈方,本王妃接受他的条件。” “只是幽州库金不足,需要三天筹齐。三天后,他到南城门下。” “本王妃当着全城人的面,向他道歉,归还原属士族的田地,奉上万两黄金。” 庞先生大惊:“王妃不可!” 沈冬素手一抬:“先生放心,我绝不会坠王爷威名,且先保证咱们的人安全,再将那陈方诱到城门之下要紧。” 她让那将领去伤兵营治疗,另安排军医去回复陈方,同时给甲四等伤员治疗。 最后吩咐庞先生:“让人去基地请陈落雪回城,另外,再去迎接钦差,三日之内,钦差必须到达幽州!” 不知为何,刚才听到王妃说要道歉,庞先生觉得不应该纵容陈方,不能让王妃受委屈。 他甚至觉得,甲四肯定宁可自己死,也不愿意看到王妃为救他,而向陈方这样的人道歉。 但此刻,听到王妃冷静地一条条下达命令,庞先生只觉心悬的更高了。 他试探地问一句:“王妃准备自置陈方?” 趁机要挟钦差陈星耀,敢做不利幽州的事,立即把陈方干的事扣到陈家头上? 沈冬素一字一顿地道:“我要他死!” 庞先生深吸一口气,好了,悬着的心终于悬踏实了。 又问一句:“王妃准备让他怎么死?” 死法不同,带来的后果不同。 暗杀于乡野,可以推说是鞑子或流寇干的。 借陈星耀之手把人杀了,挑拨陈家分支与本家的关系。 还有一个死法,则是最轰动,也最难的。 那就是…… “当着全城百姓的面,按幽州律,以枉杀平民、袭击士兵之罪,斩首示众!” 庞先生:…… 得,悬着的心,彻底悬结实了,估计王爷没回来之前,都不可能落下。 他试着劝道:“王妃,其实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现在还不是跟士族宣战的时机啊! 王爷大军远征,王妃有孕,若因此事引得士族围攻,那幽州城将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沈冬素沉声道:“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对待潜在的敌人,就要‘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先生觉得那些士族不知道陈方之举?他们不过是在试探,试探本王妃会不会服软?” “会不会因为王爷不在幽州,就心生怯意,给他们可乘之机。” “我今日放了陈方,明日便有田方、李方之流过来。” “并且,我已经放过陈方一次了。” “我能原谅他第一次的无知,但第二次,我能做的就是送他去见阎王。” 庞先生一声长叹,沉默片刻后道:“老朽谨听王妃吩咐。” 他真的老了,人一老锐气就消了。所以王爷没带他远征,而让他留下来辅助王妃。 幸好,王妃胆识过人,手腕强硬,绝不会坠王爷之威名! 月见全程未发言,直到沈冬素一样样吩咐完之后,庞先生离开。 她才抽刀离鞘,咬牙道:“我此刻就去杀了他!” 沈冬素冷声道:“你的刀快,如此死法,太便宜他了。” “放心,军医过去,甲四不会死的。” 月见急道:“我又不是怕他会死,我是恨陈方,胆敢如此羞耻王妃!” “是啊,他确实大胆。所以要拿命来承担后果!” 军医是连夜赶去小村庄的,当他送上庞先生亲笔写的信,陈方看完之后。 仰头饮了一大口酒,两缕酒水从他的嘴角溢出。哪怕找名医治疗过,他嘴角的刀伤依旧未完全痊愈。 两道明显的刀疤,像奴隶才有的青印一样,永远刻在他的脸上。 败沈氏那个人所赐,他彻底成了济州的笑话。 无论走到哪,都要忍受着旁人异样的眼光。 去年冬和那群士族子弟一起,被扒了衣裳,在雪地里走了多日,挨冷受寒,几乎像狗一样爬回济州。 其他人似乎都吓到了,再也不敢提幽州的事。 只有他,他一刻都不曾忘记,沈氏人,施加在他身上的伤害! 他一定要复仇! 他一直在等凌王远征,没想到更加幸运,不光凌王远征了,并且来幽州的钦差是陈家人。 真是天助我也! 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的顺利,他带了一支护卫队,又去收买了一支山匪。 凑了三百余人,在幽州附近的小村镇打听,很快就挑到这个小村子埋伏。 没想到今天来巡逻的还是凌王的亲卫统领,甲四。 这个人质的份量,比别的士兵更有用! 这个甲四跟沈人一样可恨,竟然想杀他! 一个小小统领,竟然敢挥刀斩向陈家子弟。 他已决定,待事成之后,归还人质之时,他一定当着沈冬素的面,斩掉甲四的脑袋! 此时,看着庞先生的回信,说凌王妃同意他的要求。 他通体舒畅,仰天大笑起来。沈人,且看看当着全城百姓的面,你向本大爷服软道歉。 那些被凌王欺凌过的士族,是暗自蛰伏,还是趁此机会,杀向幽州! 想要幽州的人,又不止陈家一个。 听军医说要去给伤员治疗,他毫不在意地让人带军医去,反正治好了,三天也是死。 军医顺利见到甲四,将沈冬素的话悄悄带给他:“王妃说,你且安心养伤,一切有她。” 甲四急问:“莫非王妃答应了陈方的要求?” 军医自然不知其中内情,且陈方的人在一旁看着,他只得点头道: “是的,王妃答应了。” 甲四暗恨,重重一拳砸在地上,苍白的脸更是青白的毫无人色,咬牙道: “如此,我就应该拼死杀了此獠!” 陈方的护卫果然大笑着过来,一脚踹到甲四腹部,才包扎的伤口又流了血。 “凭你这丧家犬模样,还想杀我们公子!哈哈,做你春秋大梦吧!” 军医忙小声劝甲四道:“王妃一再说,领统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三天后,王妃筹到金子,便赎统领回城。” 甲四越发内疚自责,他命一条,有什么重要的? 比起王妃的尊严,他宁可死! 但是当军医给他包扎完离开之时,悄悄往他掌心塞了一个纸条。 他心领神会,一直等着那护卫离开,他才打开一看,纸条上只有两个字。 是王妃亲笔写的,用的是王妃专用的炭笑。 “放心” 单这两个字,若是旁人看了,定会以为是让甲四放心,她会救甲四的命,不会让甲四死在陈方手里。 唯有甲四和月见,这两个跟在王妃身边最久的部下,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放心,本王妃绝不会放过他! 甲四将纸条撕的粉碎,搓揉到墙角,与碎土混为一体。 这次,虽然伤口依旧疼痛难受,可他呼吸顺畅多了。 王妃果然不是一般女子!绝不会被陈方这小小伎量难住。 与此同时,两队人马快速离城飞驰。 一队去了基地接陈落雪,一听幽州出事,沈林钟连夜安置妥当,跟陈落雪一起快马加鞭回幽州城。 路上,他不禁问陈落雪:“这个陈方,是你的什么人?” 陈落雪摇头:“出了五服的族兄而已。” 陈落雪为难地道:“若王妃是请我去劝他,怕是难。他自幼桀骜不顺,闯了不知多少祸事。” 至于陈方欺负她的那些琐事,她觉得没必要告诉沈林钟。 沈林钟闻言摇头道:“我到觉得王妃不是让你劝他,应该另有安排。” 陈落雪一声长叹,只祈祷此事不会牵连她这一门。 又为陈方的行为感到羞耻,同为士族子弟,此人行事却像匪寇一样。 而去接钦差的那支队伍,同样很顺利接到陈星耀。 按行程算,明明应该六月初到达幽州的,也不知这钦差急什么,竟然赶到五月中就到了。 待听到陈方干的事,陈星耀忙带领几个亲卫,以急行军的速度先赶往幽州。 同时派亲卫去济州陈家、津州陈家等旁支陈氏家族送信。 第268章 王妃是会杀人的 (); 陈星耀带的幕僚一时不解其意,忙问: “还不知王妃意欲何为,若将消息传开,只怕不好收场。不如暂且按下,等到幽州再做打算。” 陈星耀摇头:“那时就晚了。” 幕僚疑惑,晚什么? 比起旁的士族子弟,陈星耀自认,算是和凌王妃接触最多的人。 同时,旁人眼中出身乡野,不礼规矩的凌王妃。他却深知,那只是表象。 正因为不识规矩,所以她才会不按士族的规矩办事。 在士族眼里,陈方所做之事,算不上什么大事。 不过是杀了几个村民,幽州的士兵可是一个没死的。 再让王妃道歉赔偿之举,也可以说是年轻人自大了。 陈家赔礼道歉,再将陈方禁足,以事算是揭篇了。 正常士族之间,若有摩擦事情便是这么办的。死几个平民而已,绝不会闹的太过难堪。 可惜啊,凌王妃她非士族出身,她不按规矩来啊! 她会杀人的。 犹记在长安禁区之时,她看着成堆的尸体,而面不改色。 遇刺客,她异常冷静。 接他那只断手,还记得自己是吓的又哭又叫,她却无比镇静,一针一针地将他的手接了回去。 那时他就感觉,王妃对别的女子会惊骇之物,如死尸、鲜血、残肢。 在她眼里,却是寻常之物,就像裁缝手里的布,厨子手里的食材,王妃手里的人命…… 再后来,他虽未曾对任何人说起,可他就是忍不住,一直想打探王妃的事。 听着她干的一桩桩一件件,引得长安城轰动的事。他却丝毫不觉意外。 就连去年她割了陈方的嘴,济州陈家写信给父亲时,父亲只觉匪夷所思。 哪个身份尊贵的女人,能干出这样的事? 扒了士族子弟的衣裳鞋鞋袜,冰天雪地里让人徒脚走回去。 陈星耀却觉得,这是凌王妃干得出来的事。 甚至他觉得这是王妃强忍着顾全大局,否则按她的脾气,一定会将这些人杀了。 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士族子弟,在凌王妃眼里,就是个‘人’而已。 就像那长安禁区成堆的尸体,死后堆在一起。 不论是奴隶还是民,是士族还是勋贵,都只是得瘟疫而死的尸体而已。 不知为何,听到凌王妃在幽州做的那些事,以前他无比惧怕的幽州城,好像也没有那么恐怖了。 所以他来了,上一次,他被鞑子吓的弃城而逃,成了全天下人口中的懦夫。 这一次,他要证明给世人看,他不是懦夫! 凌王妃,也许你自己并不知道,但是你,真的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勇气。 凌王妃好像不止帮他接上了断掉的那只手,还接上了别的东西。 这时,幕僚再次询问:“什么晚了?” 他轻叹一声:“陈方会死。” 幕僚骤然一惊,凌王不在城中,凌王妃还敢杀人?不怕被士族群起而攻之吗? 他猛地想到一点:“可是现在去请人,三天也赶不到幽州城啊!” “不如通知附近士族,带人赶往幽州城。” 陈星耀看向幕僚,冷声问:“先生觉得,我派人通知陈家分支,意欲何为?” “难道不是以势压凌王妃,让她不敢动陈方吗?” 陈星耀闻言先是低声闷笑,笑着笑着控制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种想法,不光是他的幕僚。 长安不少士族和勋贵,若听闻此事,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才可笑啊!他们到现在还觉得凌王妃是能以势压迫之人。 陈皇后当初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一直想尽办法压迫,结果就是,她自己进了冷宫,如今生不如死。 幕僚被他笑声弄得心惊不已,总感觉自家公子自离开长安,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以前他可是事事不关心,一切全听身边之人的意见,何时这般果决地下命令? “公子笑什么?” “我笑你们,若还把凌王妃当成一个身份低下,依附凌王的农女王妃看待,会死在幽州的。” “我让人通知陈氏旁支,就是告诉他们,不管陈方之事结果如何,我陈星耀是知晓的。” 幕僚倒吸一口凉气,如此听来,难道公子要站凌王妃那边? “公子为何这么做?如此会让陈氏旁支离心的。” “若都是如陈方之流的旁支,离心又如何?不给他们一个教训,真以为仗着姓陈,就能胡作非为了!” 这话让幕僚认同,原来公子并非没有考量。 只是:“属下觉得,陈方所做之事虽不耻,却也没到要他命的地步。” 陈星耀冷笑道:“若是凌王在幽州城时,他做这些事,我倒敬他有胆魄。” “他却趁凌王不在,知晓钦差是本公子时,才敢去干这事。如此无耻卑劣之徒,凌王妃真要杀他震慑,也是应该。” 幕僚急道:“咱们还是先从中周旋一二,凌王妃即派人通知公子,肯定也是有缓和之意。” 陈星耀心道,才不是呢,她派人通知我,令我三日内赶到,只是想让我看着陈方死,以试探陈家的立场和态度。 不过他不打算对幕僚等人明说,陈家的立场和态度是陈家的,不是他陈星耀的。 点头道:“这是自然,我会先劝凌王妃,饶陈方一命。” 此时的幽州城,一扫过去的热闹,全城戒备起来。 李念鱼等墨门子弟,不再只顾建工匠协会,而是去指挥军工部,将火药抬上城楼。 重新架起来专门用来投掷火药的投石机,从北城墙瞄向鞑子的地方,转向南城墙瞄向内敌。 军囤田处,战时为兵,耕时为农的青壮,全部穿上铠甲,随时待命。 妇人们进了军需部,日夜继夜地做着食物、箭羽、纱布绷带等军用物资。 幽州城进入全面备战状态! 庞先生心惊肉跳,恨不得自己去活剐了陈方!瞧你干的什么事?彻底把王妃激怒了。 他虽然说了,王妃做什么他都支持,但这事,他真不敢支持啊! 小心地规劝:“王妃,王爷不在,北方不能乱啊!” 沈冬素轻笑道:“先生误会了,只是以防万一而已。” 这叫以防万一!成箱的火药往城楼上搬,陈家要真发疯了敢鼓动士族群攻幽州,那是来多少死多少啊! 这样一来,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老臣觉得,可以通知陈家家主,规劝陈方。” 沈冬素长眉轻挑,那还有什么意思?双方约好打群架,你把对方家长叫来,多扫兴啊! 再说,真规劝住了,她还怎么杀人? “先生放心,只要他们不动兵,我也不会动火药。毕竟,这火药珍贵,还要攒着驰援王爷。” 她是真心希望,火药对不用于杀汉人,除了鞑子,还有小日子等着她去杀呢。 “现在,就看陈星耀是如何做了。” 陈方等着陈星耀快来时,才敢动手,就是仗着来的钦差是他陈家人。 她何尝不是呢?说实话,之前凌王在时,安排她避开钦差,去基地养胎。 她虽也认同,可到底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凭什么? 去年凌王在济州等州城,杀的士族没有一个是不该死的!便是钦差来调查,他们也行得端坐得正。 不就是怕太子趁机暗害吗?可怕太子、怕皇后、怕士族,怕了这么多年,难道还要一直怕下去吗? 她觉得是肚子里的孩子给了她勇气,蛰伏蛰伏,老娘蛰得够久了! 是该伏击千里,以雷霆之势,让你们认个清楚,幽州早就不是你们能觊觎之地了! 这怀个孕就要防备来防备去,那生孩子呢?坐月子呢?难道我还要孩子跟我一起担惊受怕不成? 我要幽州是一座铁城,不止能防鞑子,还要能防世间一切魑魅魍魉。 她安抚庞先生:“你看,连去年王爷那么雷霆之势清剿,也没将这些人吓住。” “这王爷一走,他们又意动起来。干脆利用这个机会,将想冒头的,全部砍了,才能一绝后患。” “陈星耀要够胆子,团结北方士族与幽州为敌,那就让李念鱼试试新武器。” “这北方的天,该变了。” 庞先生:…… 王妃你说这话的时候,为何温柔地看着老朽?难道你觉得你是在安慰人吗? “王爷远征,归期未定,难道我们就一直容着士族的挑衅?” 庞先生小声道:“只是陈方一人所为。” 沈冬素冷笑:“先生自己信吗?放心,我就当是他一人所为,绝不株连。” 月见在一旁听的热血沸腾,甚至希望陈星耀男人一点,真鼓动士族跟他一起来讨伐幽州。 那么她不用跟王爷远征,也能大杀四方。 同时又感慨不已,记得刚投到凌王麾下时,她和甲四等人,可怕庞先生了。 一度觉得庞先生心狠手辣,用计神鬼莫测。 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有庞先生劝着旁人,不要杀伐太重。 我们王妃,果然威武! 月见看一眼沈冬素,眼前的王妃,身材娇小,容貌绝美,笑的温柔,极少发怒,从不言败。 谁能想到,这样的一个温婉可人的女子,却杀伐果断,雷厉风行,手腕强硬。 这样的王妃,别说幽州百姓,天下百姓都敬仰,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天时间转瞬即过,沈冬素晨起时问月见的第一句话就是:“军医有发信号弹吗?” 月见再次松口气似地道:“没有。” 这是一个约定,若甲四伤势转重,需要紧急救治时,军医会将身上藏的信号弹发射。 信号弹没有发射,说明甲四的伤势稳住了,暂无性命之忧。 这场和陈星耀,不,应该说和北方士族的博弈之中。 沈冬素心底最在乎的,还是甲四的命。 若陈方真够胆子,把刀横在甲四脖子下面,让她道歉,她还真会妥协。 钱没了再挣,面子丢了再找,地盘没了再抢,只有这人命,没了就真没了。 当初跟她一起从光州走到幽州的人,他们拿命保护她,她同样要保护好他们。 可惜,陈方应该不知道,甚至永远也不会懂,凌王妃为何如此在乎部下的性命。 “王妃,陈星耀还未到,陈落雪到了。” 月见说完又加上一句:“沈大人也回来了。” 沈冬素嗯了一声后道:“更衣。” 月见取来见客的大衣裳,她摇头:“束甲。” 月见心一惊,看向她的肚子:“王妃,不好吧?” 沈冬素笑道:“束着玩玩而已,放心,我的甲胄极轻,不会压到肚子。” 月见和两个婢女,小心翼翼地帮她穿上那身银白的轻甲,猩红的披风猎猎作响。 一圆沈冬素的侠女梦。 要不是怀孕了,她还真想束甲上阵,和凌墨萧一起征战沙场。 来到客厅,沈林钟一看到她就惊呆了,声音颤抖地道:“冬素,我代你去,你绝不能涉险!” 沈冬素笑道:“我就在城楼上坐着,不会有事的。哥哥若担心,就陪在我身边。” 这还用说吗?沈林钟不光要陪在她身边,还要挡在她身前。 他随时做好,为妹妹挡刀的准备。 上一次他陪冬素去基地,结果冬素被鞑子主将掳走,他无能为力。 这一直是他心中最愧疚之事,这一年在基地,他日夜苦练骑射功夫,就为了能保护妹妹。 这时陈落雪被月见带进来,她一进来就跪下请罪。 她不跪还好,她这一跪,沈冬素的眸光渐冷: “怎么,你是要替陈方请罪?” 陈落雪心一颤,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王妃。 高贵、美丽、英姿飒爽,睥睨天下。 她的声音都颤抖起来:“我,我只是想请王妃不要误会,津州陈家,并不知陈方所做之事。” 沈冬素长眉微抬:“你能代表津州陈家?” 陈落雪紧张到极点,只觉这是一个考验,一个选择,一个关乎她命运的转折点。 王妃的目光如火炬一般,让她不敢直视,恭敬地道: “落雪代表不了陈家。” 沈冬素声音放软:“那就代表你自己,回答本王妃,你在此事中,是什么立场?” 陈落雪猛地抬头,看着沈冬素,坚定地道:“落雪此生,生是王妃的人,死是王妃的鬼!” “不论陈家作什么,落雪都是幽州女官,与幽州共进退!” 沈冬素笑了: “好!那本王妃给你一个机会,若津州陈家真敢随济州陈家一起行事,给你一个劝服他们的机会。” 自己人,还是个如此可爱的小姑娘,总要宠着点。 第269章 见过凌王妃 (); 让沈林钟带陈落雪先登城楼,若津州陈家到了,且让陈落雪先和对方沟通。 她这不光是给陈落雪一个救自己家族的机会,也是为了磨炼陈落雪,若她成功劝离了津州陈家。 那她自然就是陈家的功臣,以后她回津州做事,肯定不会像谢清芷她们一样,不受家族待见。 若她没能劝离陈家,那这也是彻底斩断她和陈家根源的机会,从此以后,她就真的只是幽州女官了。 陈落雪一路都很紧张,登城墙时差点被石阶绊倒,幸好沈林钟眼疾手快扶了她一把。 陈落雪匆忙道了句谢,随即紧张地看向城下,祈祷着父兄的身影不要出现。 祈祷着津州陈氏不要跟着济州陈氏乱来,祈祷着他们能听进自己的话。 沈林钟从来没看过陈落雪这个模样,这姑娘自从到了基地,做事认真,肯学习。 开始时因不知一些基础常识,闹了不少笑话,为此她还到亲自下田参加农耕,亲自组装一台织布机学习织布。 熬夜看海商的资料,甚至很多官员受不了的海船仓库,那时又腥又闷。 她能上船清点货物,一去就是一天。不在乎自己晒得更黑,或是身上沾了味道。 她就靠着这份执拗和韧劲,折服了沈林钟,再也没提让她不要去基地的话。 同样也折服了基地的大小官员,开始因她是女官而轻视慢待,后来则是重视起来。 她更是成了去基地所有贵女的主心骨,那些姑娘都愿意听她安排。 沈林钟那天夸她:“你真不像大家小姐,像我们沈家村的人。” 陈落雪无语:“你说我像村姑?” 沈林钟点头:“胆大又能干。” 陈落雪:…… 上次夸她晒得黑红很好看,这次夸她能干的像村姑一样。 沈大人,你若一直这般夸女孩子,迟早会被人打的。 然后此刻,站在高高的城墙上,陈落雪觉得自己一点也不胆大。 猎猎风中,听着投石机摩擦发出的金属音,闻到火药的硫磺气味,看着城墙下不断增多的人马。 她紧张的手握成拳,眼眶发热,背后冷汗直流。 这时沈林钟的声音响起:“别怕。” 她僵直着脖子看向沈林钟:“如果我家人不听我的话怎么办?” 沈林钟重重地道:“不会的,你的家人肯定和你一样,不会帮陈方那个浑蛋的。” 依旧是这般直白的话语,此刻却让陈落雪安心下来。 是啊,她的父兄又不是笨蛋,怎么会偏帮陈方那个浑蛋? 这时,沈冬素和庞先生等人登上城楼,一看王妃的打扮,将士们大受鼓舞。 王爷不在又怎么样?王妃也能带领我们御敌! 除了庞先生,别的将领甚至都在期待,陈氏全族能为了陈方,举兵幽州。 那时就让他们见识一下,幽州军的厉害! 别以为五爷带走精锐,留下的守城将士会怕你们士族。 沈冬素猎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着身边的投石机,问李念鱼: “射程有多远?” 李念鱼忙道:“最远八十丈。” 沈冬素目测一下,点头道:“那还行,别把城门口炸得坑坑洼洼,到时候还得咱们自己来修。” 庞先生在一旁冷汗直流,小声提醒:“王妃您不是说尽量不用火药的吗?” 沈冬素笑道:“是啊,我们尽量不用,但要看敌人怎么选择嘛!” 选择找死,她不想用也得用啊。 城墙下,满城百姓在衙役的指挥下,聚集到城墙根处。有一些登上城楼,更多的则在街道和墙根处观望。 答应陈方了,要当着全城人的面给他道歉,自然人得多。 她看向远处,尘土飞扬,旗帜翻滚,已然有队伍到达。 遗憾地想着,应该让李念鱼把望远镜给研究出来的,这都看不清来的是谁。 她看不清,月见却能看清:“是陈方。” 沈冬素看那马蹄卷起的尘土,疑惑道:“不是只有三百余人吗?” 月见的脸上罕见地覆上冰一样的冷意:“该死的狗杂碎!他竟然如此虐待百姓。” 等这些人马跑到众人的视线之内,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像月见一样愤怒。 陈方竟然把甲四等士兵,还有那些妇孺村民,用绳子绑成一串,拖在马后面。 有些孩子跑得慢了,直接被拖在地上,被石头和粗麻绳划得脸上鲜血直流。 孩子们好像都哭哑了,哭声极小,却极可怜,像一只只遇到天敌的兽幼,只能低声哽咽。 那些妇人不断呼喊着孩子的名字,生怕孩子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甲四十几个士兵,目眦尽裂,若眼神能化为刀剑,陈方等人早就被千刀万剐了。 李念鱼强忍着没将手放到投石机的开关上,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将这个狗东西炸死。 应该是甲四他们一路骂陈方,只见陈方和他那些骑部下,皆手拿马鞭,不时抽打着甲四等人。 甲四的脸上血淋淋的都是鞭伤。 孩子的哭声是世上最有感染力的声音,瞬间,幽州满城百姓皆成了这些孩子的父母。 人人皆是义愤填膺,恨不得亲手撕了陈方行人。 而这些孩子的亲生父亲,因服徭役进城工作,此刻要不是旁人抱着,都要从城楼上跳下去,跟陈方拼命。 沈冬素不禁想道,这些远在城郊的乡镇,孩子的父母亲,一定天天耳提面命地跟他们说。 不可去山林深处,不可踏出城界,因为会有鞑子,会有流寇,落到他们手里。 就像小羊羔落到野狼手里,会被吃掉的。 可父母没跟孩子们说,士族公子,也会想野狼一样啊! 也许陈方刚到村里的时候,孩子们把他当成幽州的士兵官员,笑着请他们进村,给他们送上解渴的甜水。 甚至主动跟他们说起,父亲去服徭役,去建万书阁,去修水库,去修路。 他们和母亲在家,养鸡鸭,看守田地,等父亲回来的时候,会带回好吃的糖和肉,还会接他们进城玩。 是的,幽州的孩子最喜欢士兵路过自家村落了,那说明自己的村子在士兵的巡逻范围内,是安全的。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一次是伪装成士兵的恶棍,比流寇和鞑子更可恶! 流寇和鞑子来了,孩子们会躲进地窖。而这些恶棍,骗取了孩子们的信任,然后把屠刀指向无辜的村民。 陈方在笑,孩子在哭,女人们在求饶,甲四猩红的眼睛,看向沈冬素。 那是决绝的眼神,他宁可死,也不愿意让王妃为救他,饶了这些恶棍! 风尘渐落,马嘶声中,城墙下俨然成了一方地狱。 沈冬素转头问庞先生:“先生依旧觉得,士族不能杀吗?” 庞先生一抽腰间配剑,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老朽愿意亲自去取此獠的首级!” 月见比他的声音更冷:“王妃,让我去!我要亲手砍下他的头!” 这时,陈方在下面笑喊:“凌王妃果然守信任!金子筹齐了吗?” “还有,你们幽州人也太少了些!不是说好,当着全城的人的面给本公子道歉的吗?” “幸好,我还带了一些来。” 他嘴角的伤疤,像两条丑陋的蜈蚣,说话间扭曲着,跟他这个人一样,卑又恶毒。 月见低声道:“那天我不应该割开他的嘴。” “我应该割开他的喉咙!” 沈冬素轻声道:“今天,也不晚。” 陈方见无人回话,一鞭子抽到甲四身上,嚣张地道:“给爷喊一声!” 甲四闷哼一声,重重地朝他啐了口血水。 陈方大怒,再次举起鞭子,却听城墙上的沈冬素高声道: “钦差大人快要到了,陈公子,你是想本王妃现在给你道歉,还是想当着钦差大人的面,听本王妃的道歉?” 陈方眼可见地兴奋起来,果然,这娘们就是怕钦差! 上一次你那般嚣张,这回怎么不嚣张了?怎么不叫你身边的鬼女人,割本公子的嘴了? 陈方毫不掩饰兴奋,哈哈大笑起来。他身边的护卫和招揽的流寇,一看这阵势,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仿佛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凌王带着精锐军队远征,留下凌王妃带着残兵守城。 又怕士族,又怕流寇,更怕钦差,一点也不敢对他们不敬。 陈方同样高声道:“那便等钦差到了,王妃一道迎我们进城!” 沈冬素轻笑道:“甚好!城中正为欢迎钦差和陈公子,举行盛大的宴会呢!” “如此,陈公子先把这些百姓放了,血淋淋,多不好看。” 她这反应,就像普通女子,遇到强势的男子,不得不示弱,不得不妥协一样。 不得不承认,陈方心中巨爽!真应该让那些不敢跟他来的世家子弟看看。 你们惧怕的凌王妃,在本公子面前,一样得俯低做小! 但他也没被这份暗爽冲昏头脑,反而把甲四等士兵拉得更紧。 手一挥道:“放了这些女人和孩子,哭得本公子头痛。” 至于士兵是肯定不能放的,万一凌王妃是在跟他演戏,他就拿这些士兵的命要挟。 且看当着全城百姓的面,凌王妃是要自己的面子,还是要保士兵的命! 城门的角门瞬间打开,一支队伍飞速冲出来,将这些绑起来的妇人和孩子接走。 看着这支训练有素的士兵速度如此之快,陈方本能地心颤了一下。 那些流寇更是,紧紧挽着马缰绳,一个不对劲,立即就逃走。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马蹄声,陈星耀到了。 不止陈星耀一行,同时到的还有两州陈氏旁支,不过人数不多,只有两百多人。 月见仔细地看完后道:“确实没人了。” 而城外的暗哨也及时传回消息,并没有别的士族队伍同来。 沈冬素冷笑一声:“看来陈家的人缘不怎么好啊!连钦差大人出面,都没人助阵!” 又觉得有点失望,这么一点人,这肯定是打不起来了。 亏她这般兴师动众,最后也只杀一个陈方。 陈落雪垫着脚尖往人群中看,待看到熟悉的人时,瞬间脸色变得雪白。 声音颤抖着道:“王妃,是我兄长带队。求王妃,给我一个机会,去劝他撤走。” 沈冬素点头:“我即答应了你,自然守诺。你且去,若陈方死之前,他撤退,本王妃便不追究。” “若他坚持为济州陈家助阵,别怪我一并惩处!” 陈落雪重重地嗯了一声,道了句:“多谢王妃!” 便在王府亲卫的护送下,走角门出城去见她的兄长。 沈冬素发现,自陈落雪下城墙,自家大哥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她。 明显是在为她担忧,沈冬素轻声道:“放心,即便津州陈家不走,也不会牵连落雪。” 沈林钟一声轻叹,有些明白这士族同气连枝,难以对付的原因了。 也不知陈姑娘此次,能不能劝说住她的兄长? 这时,陈方下马,向陈星耀行礼。 随即朝陈星耀身后一中年男子行礼:“父亲。” 到了此刻,他依旧没察觉到事情不对。 坚信陈星耀和两州陈氏旁枝,是听说他给了凌王妃一个下马威,前来助阵的。 语气中甚是洋洋得意,特别是看向父亲,因为自他被凌王妃割伤嘴后。 不止一次劝父亲团结北方士族,上书朝廷,拉凌王下马。 但父亲一直让他冷静,万事等凌王远征之后再论。 结果凌王远征,父亲依旧不敢行事。他算是看明白了,去年凌王在济州那一通打杀,把这些人的胆吓破了。 老家伙不中用,只能等他这些年轻人打头阵,让凌王妃认清楚,谁才是这北方真正的掌权者! 瞧,他只是杀了几个村民,抓了一支幽州兵,凌王妃立即就怕了。 当然,他很清楚,这也是因为来的钦差,是陈家人的原因。 所以他对陈星耀极为恭敬,不过他心中也是得意的,钦差来就是为了查去年凌王枉杀士族一案。 他让凌王妃服软,那钦差进城,还不是想怎么查就怎么查?凌王枉杀的证据,要多少有多少。 就在陈方以为一切尽在掌控之中,正想对沈冬素说,人到齐了,凌王妃可以道歉了! 却发现,陈星耀看都没看自己一眼,下马后径直走向城门下,对那个低的农女行礼: “下官陈星耀,见过凌王妃。” 第270章 流寇临城,斩首示众! (); 陈星耀这一举动,让在场之人皆是一愣。城楼上的沈冬素想的是,行礼行得这么痛快,这是一点都不想跟她为敌啊! 庞先生则是松了口气,凭陈钦差这态度,今日最多死个陈方,不至于引发北方士族的围攻。 月见则是很失望,打不起来了,只杀一个陈方,太不解气了。陈星耀果然一点也没变,还是这么胆小怕事! 而陈方等人则诧异的是,陈钦差这是何意?为何要向凌王妃行礼? 陈方还怕陈星耀不了解现在的状况,把手中的绳子猛地一拉,甲四差点被带得跌倒。 陈方指着一身血的甲四对陈星耀道:“大人是不是不知内情?现在是凌王妃要向本公子道歉!” 这时他听到背后传来女子的声音,回头一看,竟然是陈落雪在劝她大哥: “兄长快走,万不可为陈方助阵!” 陈方真被陈星耀的态度弄出一肚子火气来,他不敢动陈星耀,难道还不敢动这个陈落雪吗? 猛地转头,满脸狰狞地看向陈落雪,大手一伸,一把揪住陈落雪的衣领,怒骂道: “人,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这个扒光了送到凌王床上,他都不要的人。” “只能舔这农女臭脚,现在还敢对本公子行事指指点点,谁给你的胆子!” 陈落雪之兄陈黎,本来还在观望,他一来就发现,这幽州的情况跟父亲所认知的差距太大。 应该说出乎所有人的认知,都觉得凌王远征,留守的凌王妃应该会低调行事,绝不敢跟北方士族发生冲突。 可这两个月,幽州城丝毫没有紧闭城门,低调行事的打算。凌王妃先是大张旗鼓地向士族要书,说要建万书阁。 又勒令各州城修路,看样子是要将幽州的路修得四通八达,这哪里有一分低调的模样? 再说这陈方,其实他来幽州的时候,士族大家都是知道的。在这北方,没有哪件事能瞒过士族。 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样,就让他去试探一下凌王妃的态度,若真有机可乘,他们也要早做打算。 毕竟凌王三、五年都不可能回来,幽州这么一大块肥肉在前,你不啃一口,就被别的士族啃光了。 但是此刻,看着那雄伟的城楼,看着一身银甲的凌王妃,看着那巨大的投石机,那训练有素的幽州士兵。 看着凌王妃那冷漠的眼神,陈黎本能地觉得不对劲,这哪里是像要和解,要跟陈方道歉的模样,这明明是,要杀人的表情! 来助阵陈方,是因为陈家旁枝同气连枝,并且是陈星耀派人通知的。他津州陈家若不派人来,不光得罪了济州陈氏,还得罪了陈星耀。 他父亲思虑再三,决定派他来,也不带太多人,就带一百个护卫。 因为知道陈方是什么样的人,父亲直言不讳,只听陈钦差的,不要理会陈方。 没想到这陈方如此不识好歹!竟然对落雪动手,你真当我津州陈氏,是泥捏的不成? 他飞起一拳砸向陈方,陈方险险一避,将陈落雪重重地往陈黎怀中一推。 陈黎接住妹妹,怒骂陈方:“我等不分昼夜赶来相助,你竟如此不知好歹!” 陈落雪趁机在兄长耳边道:“快走!王妃要杀人。” 短短几个字,让陈黎心一颤,不敢置信地看向城楼之上。凌王妃真敢杀了陈方?不怕陈氏的报复? 他脑子转得飞快,这趟混水到底要不要淌?淌得值不值? 转头看向陈星耀道:“陈钦差,我津州陈氏是接到您的通知,才赶来的。现在您说此事怎么办?” 陈方同样看向陈星耀,不过眼神已经由得意变成鄙视,早就听说陈星耀胆小如鼠。 没想到竟然胆小到会怕一个女人!老子都逼得她出城来接,你竟然还向她行礼! 陈星耀看一眼陈方,突然拔出腰间长剑,一剑挥断了绑着甲四的麻绳。 随即剑指陈方:“跪下,向王妃请罪!” 陈方的人反应极快,立即拔刀支持陈方。 而陈星耀带的人同样如此,齐齐拔刀,与陈方的人对峙。 陈黎反应同样很快,让陈落雪退后:“你到安全的地方去。”他则拔剑站到陈星耀身后。 一时城下出现很怪异的对峙局面,陈方以为是来驰援自己的钦差和津州陈氏,则成了他的敌人。 他暗骂一声,这群胆小鬼! 陈星耀再次厉声道:“放下武器,向王妃请罪!” 陈方看向一直没动的济州陈氏,今天来的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的二叔陈茴。 他高声喊道:“二叔,你也要看着这些人犯糊涂吗?” 陈茴一声长叹,看向城楼,高声道:“凌王妃,难道你就是为了看我陈氏一族,相互残杀吗?” 陈星耀做最后的努力,对陈茴说:“你最好劝陈方认罪,否则牵连陈氏满门,你便是族中罪人。” 陈茴心中冷笑,今日来的若是陈国公,他自然二话不说,听其吩咐。 但来的是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上次还是在我们两州陈氏的帮助下,你才顺利逃出幽州。 今日回来,不思报恩,却耀武扬威,要做凌王妃的狗! 你想做狗,我们北方士族却不想做!济州陈家,更不会做! 他不理陈星耀,再次高声质问沈冬素:“凌王妃究竟意欲何为?难道要挑起北方内乱不成?” 瞧,果然熊孩子背后是有一堆熊家人,无耻的人总能为自己开脱。 沈冬素轻蔑一笑:“挑起北方内乱?你也太瞧得起你陈家了!” 陈方有二叔撑腰,胆子更大了,怒骂:“姓沈小娘们,你要出尔反尔不成?” 他正想说,敢出尔反尔,他就杀了甲四等人。 回头才发现,刚才趁乱,陈星耀已经将甲四等士兵,护到自己的队伍之中。 沈冬素本来还想多看一会戏,又担心陈方发疯,真伤了甲四等人。 并且,城楼上的幽州将士和百姓,早就义愤填膺,快要忍不下去了。 她手微抬,一支弩弓队飞速上前,站在城楼边缘,弩弓指向下方。 与此同时,远处再次传来一阵马蹄声,众人回头,看到的并不是士族的护卫。 而是一支幽州士兵和百姓,不同的是,这支队伍中用马匹拉了八口棺材。 那场面极为诡异,八口薄棺在板上轻晃着,好像随时会颠出里面的尸体一样。 士兵们将八口薄棺拉到城楼下,陈方等人皆注视着这一幕,不明白凌王妃这是玩什么花样。 那些被陈方请来的流寇,一看这阵势,便决定要先逃。 不料回头一看,远处的道路上,竟然竖起了无数面凌王旗。 就在陈家内讧之时,幽州士兵竟然将这里包围了起来! 他们一时也不敢乱动,只寄希望于士族的威严之高,凌王妃不敢杀人。 就在这时,听那凌王妃高声道:“陈钦差,这八人便是被陈方枉杀的普通百姓。” “本王妃且问你,枉杀平民,是何罪?” 陈星耀心中一叹,看来陈方是保不住了,这家伙太蠢,竟然没看出来凌王妃有多愤怒,没看出来他实则是在保他的命吗? 还有陈茴,他自认为自己表演的很好,旁人或许觉得他才是在保护陈方,只有陈星耀和陈黎隐约猜出来。 他这哪是保护,明明是拱火,明明是巴不得陈方死在这里! 陈方是济州陈氏嫡系,且是独子。他一死,这济州陈家就由陈茴的儿子继承。 所以说陈方是个蠢货,被亲二叔拱火送死,也看不出来。 陈星耀收剑拱手道:“回王妃,枉杀平民,鞭二十,流放千里。” 城内传来百姓绝望的哭泣声,特别是这八个死者的家人。 没错,长安律,士族杀平民,只是流放而已。 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从来都是一句的空话而已! 沈冬素冷笑两声,随即高声道:“甲四,我幽州律,士族枉杀平民,是何罪?” 甲四一抹脸上的血,目光怨恨地看向陈方,好像用尽全部力气嘶吼一般: “杀人偿命!” 沈冬素的声音拔高:“伏击幽州兵,是何罪?” 甲四和他身边的十一个士兵,齐声高吼:“斩刑!” 十二人同时喊道:“幽州铁律,枉杀人者,斩刑!” 沈冬素大声问:“陈钦差,你听到了吗?” 陈星耀做最后的挣扎:“凌王妃,陈方不是幽州人。” “但他杀的是我幽州百姓!” “哗”的一声,蹲守的弩弓手齐齐起身,只是一息而已,城墙上突然就出现几百支弩弓,瞄向下方。 瞬间,人马皆慌,那些看苗头的流寇,拍马就逃。 这时沈冬素高声道:“幽州铁律,流寇私闯幽州,是何罪?” 数千将士齐齐高吼:“流寇临城,斩首示众!” 那声音仿有天雷滚滚之势,惊的人心神皆震,满城百姓寂静无声,下方陈氏各族面露骇色。 而流寇首领才高喊一声:“撤!” 话音未落,就听到阵阵箭啸之音,划破长安,带着流星般的尾音,一箭箭射向流寇。 箭法极准,没伤一个陈氏各族之人,将那一百多流寇,全部于马下。 瞬间,鲜血染地,凄凉的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饶是如此还不算震慑,更让陈氏各族惊骇的是,城角门飞速打开,冲出一支持刀士兵。 附着速度极快地冲向这些死去的流寇之中,一人一刀,割下流寇的头颅。 同时举刀举颅齐呼: “流寇临城,斩首示众!” 这明明是极血腥的举动,却大大鼓舞了满城百姓,让他们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幽州城是能保护他们的。 也不知谁带头,先从城下传来低声的回应:“流寇临城,斩首示众!” 渐渐变成全城百姓都在振臂高呼: “流寇临城,斩首示众!” 甚至一些妇人吓的闭上眼睛,同时捂住孩子的眼睛,但在这股气势的感染下。 大胆睁开眼睛,再看城楼之下,以前觉得无比强大的流寇,就这么被幽州兵轻松杀死。 我们幽州士兵,才是最大强大的。 直到这时,陈方才彻底慌了,熊孩子知道怕,第一反应自然是找家长。 忙跑向陈茴:“二叔!” 陈茴汗如雨下,喃喃道:“疯子!这个女人就是个疯子!” 他的反应跟流寇差不多,一挥手喊道:“先撤!” 陈钦差和津州陈氏都不中用,再留下来,这个疯女人说不定真敢要他们的命! 若只是要陈方的命,陈茴是不撤的,但看到那轮箭雨,他是真怕了。 自己若被牵连,死在幽州,多冤枉啊! 沈冬素看着陈茴和陈方等人跑,也不派兵追。 陈星耀犹豫不决,是去追击,还是等凌王妃吩咐? 就在这里,城楼上敲起阵阵绞盘上铁链的声音,然后就听凌王妃冷静地道: “李念鱼,行动。” 李念鱼早就迫不及待,他觉得那些流寇死在弩弓之下,都便宜他们了。 因为留了全尸,就应该被炸死,死无全尸才对! 他将投石机的射程调到最远,点燃引线,用力一拉。 ‘轰’的一声巨响,大地烟尘骤起,沙火飞扬。 这一炮射到陈茴等人前方,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陈回只觉脑子嗡嗡地响,即为这神奇如天雷般的武器惊讶,又为凌王妃的果决惊骇。 这一刻,他才彻底认清。 她是真的要杀了自己啊! 凭什么?我不过杀了几个低的百姓而已。 又一声火药轰来,陈茴立马停下,不敢再冲。 这火药能将大地炸出深坑,这要炸到人身上,绝对炸得四分五裂。 陈茴反应极为迅速,立即对陈星耀道:“陈钦差,我津州陈氏愿意议和,请你劝劝凌王妃,不要枉杀人。” 陈星耀虽然鄙视陈茴的做法,但他也不想让陈氏族人,跟幽州成了敌对关系。 高声对城楼上喊道:“凌王妃,可愿听陈氏一言?” 沈冬素手一挥,李念鱼停下行动。 陈茴立即指着陈方道:“此事系他一人所为,津州陈氏并不知情,还望王妃明察!” 陈方又怕又怒:“二叔,你也怕这女人?你要我不成?” 陈茴反应极快,飞速拔出腰间剑,刷刷两剑,竟然将陈方的旧伤口割破。 第271章 杀陈方 (); 陈方一声惨叫,那个让他痛恨,给他带来羞辱的伤口,竟然再次裂开。 与此同时,陈茴义正词言地道: “口出狂言!休得对凌王妃无礼!” 他哪里是怕沈冬素,他是怕那弩弓,怕那火药,怕这群体激昂的幽州士兵和百姓。 虽说民对士族的伤害,犹如蚍蜉撼树,完全不用在意。 可现在看来,这幽州的民,跟别处的民明显不同,竟然让他心生惧意。 现在要做的就是保住命,回到济州,再从长计议。 所以陈茴当机立断,舍了陈方,向沈冬素服软。 若非时机不对,沈冬素都想鼓掌了,果然够无耻啊! 这士族大家,学过道法吧? 竟然都知道,死道友不死贫道! 她本来想把陈茴一道杀死在此,但现在,她觉得放陈茴回去也挺好。 如此,济州陈氏必将四分五裂。陈方之父自然是恨她的,但肯定更恨见死不救的弟弟。 如果说济州陈氏在北方士族中,已经成了一颗毒瘤,那沈冬素灭了整个济州陈氏,反而是帮了北方士族,让他们更加团结。 可如果放陈茴回去,那这颗毒瘤就一直存在,迟早会像瘟疫一样,将北方士族从内部不瓦解。 沈冬素当即有了决断,高声问陈茴:“如此说来,济州陈氏同意幽州的判决。陈方枉杀平民,其罪当诛!” 陈茴不理会惨叫的陈方,心头大恨,好一个沈氏,这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让他承认,杀陈方,是他默许的。 他此次前来,代表的是济州陈氏,他默许,就代表济州陈氏默许。 而他来时向家族承诺,带回陈方。待回去时带回的只是陈方的尸体,那他岂不是要被暴怒的家主杀了? 但,回应了凌王妃,回去会被家主杀了。 不回应凌王妃,此刻就会被上面那奇怪的武器,射成筛子,或炸的粉碎。 两相对比,陈茴只得选择第二项:“回王妃,我同意幽州的判决!” 沈冬素才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纤指微抬,身边的士兵齐声吼道: “陈方枉杀平民,其罪当诛!” 沈冬素在那回应落下之后,才道:“陈茴,你当着幽州全城百姓,陈氏族人的面,重复以上判决!” 陈茴只觉得这个沈氏是个恶毒的妖女!杀人诛心啊! 可他只能硬着头皮吼道:“陈方枉杀平民,其罪当诛!” 他身后的济州陈氏族人,有陈方系的至亲,一时忍不住道:“二老爷,你是要送公子吗?” 陈茴生怕这人多说了什么,让他的情况变得更难堪,当机立断,一剑挥出,将此人割喉。 那人不敢置信地捂着自己的喉咙,双眼凸出地看着陈茴,又不甘地看向满脸是血的陈方。 济州陈氏,要亡了。 随即扑通一声倒地,就此绝了气息。 陈茴像是在为自己辩解一样,高声道:“凌王远征,我等北方士族要遵守幽州令,才能保北方安定。” 陈方死死地瞪着二叔,现在他最恨的人不是沈冬素,而是亲二叔。 他像囚兽一样,嘶吼着扑向陈茴,却被陈茴的护卫架住。 陈茴红着眼睛看向沈冬素,像是在催促,你要杀就快点啊! 可沈冬素就是不满足他,将目光转向陈落雪之兄,那个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的青年,问道: “津州陈氏可认同幽州的判决?” 陈黎一声轻叹,凌王妃好手段,他只要说一声认同,那这津州陈氏就彻底和济州陈氏决裂了。 可他敢说不认同吗?脚边是一堆无头的流寇尸体,身上被那短箭射得千疮百孔。 远处是火药炸成的大坑,野火还在烧着枯草。 身边是担忧不已的妹妹,并且妹妹已经是凌王的人,此事之后,不论结果如何,都要回幽州城。 他便是不在乎自己的命,不在乎自己的尊严和士族的骄傲,也要为身边的津州家人,为妹妹考虑。 一声轻叹,陈黎不用人提醒,拱手高声重复:“陈方枉杀平民,其罪当诛!” “津州陈氏,同意王妃的判决!” 跟陈茴不同的是,陈黎带来的家人,没有人出言反对。对于陈方,他们早就厌恶至极。 沈冬素最后将目光投向陈星耀,他才是现场最重要的人。 他现在的身份,即代表陈家,又代表朝廷。他同意判决,就是为此事背书。 也许两州陈氏觉得,凌王妃就算再疯,也不敢杀钦差。 甚至觉得是陈星耀太过软弱,从一开始就对沈冬素示弱,才导致现在的局面,没有一点能议和的可能。 只有陈星耀自己清楚,凌王妃怎么可能不敢杀他?这个女人的胆子,比你们想象的还要大! 并且,她还讨论墙头草,讨厌摇摆不定的人。 他不光要认同她的话,还要干脆利落,不能有一丝犹豫。 所以陈星耀不等她发问,只是她的目光移过来,就高声回应:“下官,同意!” 一声声同意,仿佛一张张阎王的催命符,彻底将陈方送上断头台。 哪怕是死期将至,陈方仍不甘心,凭什么?我不过杀了几个平民而已。 陈氏一族,可是士族之首,为什么你们个个都怕沈氏这个人? 沈冬素抽出腰间长剑,这是凌墨萧临走时赠给她的,代表的是幽州执法者之剑。 她举起长剑,对下面的甲四喊道:“甲统领,本王妃令你行刑!” 说完,将长剑递给月见,她自己扔的话,怕扔得太难看。 月见果然厉害,将长剑一掷,直接甲四脚边。 甲四拔出长剑,一步步走到陈方身前。 陈方惊恐大叫,可惜嘴巴裂开,叫声带着风声,好像野兽的咆哮。 甲四没有立即斩杀陈方,而是剑指陈方身后的八个护卫:“这八人乃杀平民的刽子手,理应一并行刑!” 沈冬素手一挥,一支军队冲出城外,十六人将那八人扯出队伍架住,八人执刀上前。 那八个陈家护卫绝望求饶,大声说自己是奉命行事,求王妃饶命。 沈冬素冷声道:“你们不应该求我,应该求她们的家人,且看她们的家人饶不饶你?” 这八个妇人是为了保护孩子而死的,此刻她们的家人抱着孩子,凄凉大叫: “杀了他们!为孩子娘报仇!” 陈家护卫尖叫道:“我们赔偿!赔金子,赔田地。” 这也是士族的一贯作风,杀了平民,只要给予一点赔偿,就民不举,官不究。 城楼上有百姓扔石头,砸向他们:“我们才不要赔偿!杀人偿命!” 以前的幽州百姓,或许会接受赔偿。但现在的幽州百姓,已经重塑了筋骨,挺直了腰背。 士族不再是高高在上,不可直视。 律法不再是官官相护,是士族的勋贵的保护伞,真正成为保护平民的武器。 幽州主将不再是从他们身上吸血的存在,而是保护他们,给予他们生活的资本和做人的尊严。 幽州城正在一点点改变,饶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平民,也知道自己绝不能拖幽州的后腿。 此刻,另说是补偿金银和田地,便是陈氏要补偿他们千万金,他们也不会接受! 若接受了,便是背叛,背叛了凌王和凌王妃,努力为他们争取到的生存福利。 沈冬素手一抬,示意百姓停下掷石头的举动。 对下方的陈氏族人道:“你们听到了,幽州百姓,不接受赔偿!” “记住今天,幽州铁律,杀人者偿命!不管你是士族还是勋贵,是皇亲还是国戚。” “敢在我幽州枉杀人者,必须偿命!” “你让我幽州百姓流泪,我便让你以泪还之。你让我幽州百姓流血,我便让你血偿!” “你纵逃到天涯海角,我必千里追杀!” “犯我幽州者,虽远必诛!” 她双手张开,振臂一呼。 满城百姓和士兵,皆高声同唤:“犯我幽州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本该对鞑子说的,但此刻,沈冬素觉得,让北方士族听一听也无妨。 就在全城百姓的围观之下,那八个陈氏护卫,被斩首示众。 最后,轮到陈方。 此刻的陈方才真正感觉到,死亡的阴影已如影随行,他逃不掉了。 陈氏不保他,凌王妃要拿他杀鸡儆猴。 与其说这是在杀他,不如说是凌王妃的幽州律法首秀。 相信此事传开,再无一个流寇敢临近幽州城,再无一个士族敢染指幽州。 那些暗中觊觎之人,不得不收回渐伸的爪子,再重长计议。 临死前陈方才想明白,自己究竟为何会死? 可惜,想明白了也没用,他不甘心地盯着甲四的脸,这个不久前还被他随便拿马鞍抽的小子,此刻举刀来要他的命。 真是讽刺啊! 他的眼神顺着剑锋往上,看到城楼上一身银甲的沈冬素。 这一刻,他突然发现凌王妃其实很美,不同于士族姑柔弱美,而是一种极有力量,极有威严,极能震慑人心的美。 我以前,到底为什么觉得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低农女呢? 随着这个念头,长剑落下,陈方人头落地,死不瞑目。 一场彻底改变北方局势的闹局,就此落下帷幕。 沈冬素暂不让陈氏族人进城,陈茴带着陈方的尸体,回到济州陈家。 陈落雪匆匆跟兄长告别,被沈林钟接回城里,陈黎则带着族人,赶回津州陈家。 他得尽快将幽州的情况告诉父亲,新式的武器、训练有素的士兵、全民一心的幽州百姓、幽州律法、钦差的恭敬、幽州城的宏伟、道路的平坦、沃野千里的良田…… 这还只是城外,城内是什么样的繁华,他不敢想象。 父亲啊!幽州城早已天翻地覆,而我们却一无所知。 如果北方士族再这么骄傲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们不是能跟幽州一较高低,争取北方权力的存在。 而是被踩在脚下,甚至凌王都不屑看一眼的存在。 陈星耀觉得有点委屈,他从头到尾都是在支持凌王妃的,为什么不让他进城? 庞先生出城接待他,送他去驿站住,说王妃说了,钦差一行既然是来查去年凌王杀士族之案。 查凌王强纳士族之女为妾、收缴士族田地的案子。那就应该先去那几州走访,查找证据。 最后再来幽州城核实,如果现在放他进城,旁人以为他受凌王妃威胁,才不敢查询真相怎么办? 所以,不让他进城是为他好,为整个钦差队伍好。 陈大人不要怪王妃,王爷远征,王妃守城,担忧极多,还望陈大人明白王妃的良苦用心。 呃,这话说到后面,庞先生都觉得烫嘴,王妃单纯讨厌陈氏,单纯不把钦差放在眼里而已。 庞先生都有点鄙视自己了,他什么时候成了和稀泥的存在? 可没办法啊,王妃杀陈方,势必引发北方士族的异动,眼下再把钦差的罪死了,朝廷那边真认定幽州有罪,不给军资了怎么办? 虽然现在给个军资拖三拖四,但总比没有强。 陈星耀能怎么办?凌王妃别说不让他进城,就算赶他走,他又能如何? 庞先生能这么安慰他,亲自送他到驿站,估计是看在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要团结两州陈氏,跟幽州对着来的原因吧! 陈星耀决定先在驿站住着,等钦差大部队到了,再正式去各州查访案子。 同时他向庞先生要求,要见陈落雪一面。 便是这个小小要求,庞先生也表示,要回去请示王妃,再就是看陈落雪愿不愿意见他? 幸运的是,陈落雪愿意见他,并且凌王妃也同意了。 还是派沈林钟送陈落雪到驿站,知道这沈林钟是凌王妃的兄长,陈星耀的态度很好。 跟沈林钟说起当年他去光州的事,光州风景迷人,他很喜欢。 这话让沈林钟的态度放软,离家越久,思乡之情越重,听人说起家乡,自然开心,这是人之常情。 沈林钟骑马去驿站附近巡视田地,给他俩空间说悄悄话。 让陈落雪意外的是,陈星耀远在长安,竟然知道她的事。 “听说你当了女官,恭喜。” 陈落雪眼眶一红,她当了女官,写信告诉家人,无人恭贺,甚至责备她,她应该想办法留在凌王府,好有机会接近凌王。 而不是去当什么女官,满城地跑,丢尽士族大小姐的脸。 第272章 因为我来自种花家 (); 所以上次王妃给贵女们放假,陈落雪借口基地事多,海商往来频繁,暂不休假,不回家。 实则她很清楚,回家会遭遇什么。后来证明她思虑的一点也没错,那些回家的贵女,没有一个得到家族的善待。 这第一个恭喜她当女官的亲人,竟然是陈星耀。 陈落雪红着眼睛道了句:“谢谢!” 陈星耀想想又道:“北方士族状告凌王,强抢士族贵女为妾……” 他还没说完,就的陈落雪焦急地为凌王辨解:“绝无此事!王爷只有王妃。” “我们这些贵女来幽州,是被族人送给凌王府的,并且也不是伺候王爷,是听王妃差遣。” “大人若不信,可将城中贵女皆唤来询问。” 陈星耀轻叹一声:“我自然信你的话。” 他又问凌王杀士族,抄家之事。 陈落雪对此并不清楚,单津州被凌王抄家的士族,她只知道那几家,家中年轻子弟跟陈方差不多。 欺压百姓,强圈百姓良田,逼百姓为佃户或者远走他乡。还有犯下命案,压着官府弄虚作假。 总之就陈落雪的态度而言,她觉得凌王杀的那些人,没有一个是不该死的! 都是一些比陈方还要可恨的人!所以王妃只杀陈方,没有追究济州陈氏。 陈星耀一点也不奇怪,陈落雪才来幽州半年,便如此偏帮凌王说话。 他有感而发地问:“在凌王妃身边,感觉很奇特吧?” 陈落雪的眼睛瞬间变得亮亮的,有些意外地看陈星耀一眼,他竟然知道这种感觉? “是很奇特,不知道怎么说,凌王妃从来用身份压制我们,对我们很信任,给予足够的自由。” “明明在幽州衣食住行都要差上很多,也没有婢女奴才服侍,可是来到幽州的人,都不想再离开了。” “在这里,我不是陈氏大小姐,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陈星耀笑了,是啊,就是那种感觉。她明明什么也没说,可只要在她身边久了,就觉得其他地方显得那么无趣与死板。 哪怕是当初在长安禁区,他明明还生着病,每天还要帮忙照顾重病患者,可回想起那段时光,他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可怕和厌恶。 所以,他来了。 陈星耀跟陈落雪约定,三天后再见一面,然后他就要去济州等地走访。 陈落雪没敢跟他说基地的事,王妃说基地的情况要瞒着朝廷,她可不能走漏了风声。 看来暂时不能回基地,得三天后了。 城中凌王府里,沈冬素正亲自给甲四检查身体,月见给她打下手,负责上药和包扎。 月见那握惯了刀的手,明显对干这样的活把握不好力度,被人鞭打刀砍都不哼一声的甲四,这会却是冷汗直流。 月见的手稍微紧一点,他就发出‘丝’的吸气声。 月见很生气:“丝什么丝?我说叫护士给你包扎,你又不愿意。” 沈冬素忙道:“你手轻点,他的伤口发炎了,本来就很痛。” 甲四委屈地看一眼月见,真是个狠心的女人!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还借着包扎伤口故意弄痛他。 月见哼一声道:“他活该,谁让他只带一支小队去巡逻呢!若没这个意外,咱们早到基地了。” 月见也说不清自己在生什么气,反正看到一身伤的甲四,她就是很生气。 觉得陈方死的太便宜了,应该将他千刀万剐的! 甲四轻声道了句:“对不起。” 他不说还好,他这么一说,月见更生气了,把手中的纱布三两下缠完,怒道: “你对不起谁?对不起王妃,为救你三天都没睡一个好觉。” “对不起你的部下,跟你一起被擒!对不起那八个百姓,你没能救了得她们。” “对不起王爷,你答应保护王妃的,结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你差点就死了你知不知道……” 月见说着说着,突然发现王妃和甲四,都一脸诧异地看着她。 而她脸上竟然湿润起来,她同样诧异地伸手一摸,是泪水。 她哭了。 这是沈冬素第一看到月见哭,甲四也一样,她竟然会哭? 她在哭什么? 月见把手中的药往甲四怀里一扔,冲出了房间。 甲四愣在原地,喃喃道:“她为什么哭?” 沈冬素轻叹一声:“自然是心疼你。” “她,她会心疼我?她明明在骂我。” 沈冬素笑道:“每个女孩子表达关心的方式都不一样,月见平时寡言少语,对你却有这么多话说。” 甲四茫然道:“我应该怎么办?再去给她道歉吗?” 沈冬素突然觉得很有趣,有种自家孩子突然开窍,需要她这个家长指导的感觉。 “暂时不要去,等她冷静一下,你且先养伤。” 甲四低头沉思,月见的改变,让他即心慌又有一丝窃喜。 她对我比起对旁人,总是有些不同的。 只是,她会不会因为此事看轻我?觉得我很没用? 看着凌王妃气定神闲地帮他调药,甲四不禁回想陈方事件的全部。 若是旁的上位者,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抓住陈方,趁机要挟陈氏一族;大事化小,趁机讨好钦差;以此事为突破口,整合北方士族;悄悄杀了陈方,挑拨陈氏的内乱…… 以上是甲四这么多年,看过朝廷对付士族的办法。 如此强硬地打杀士族,以一种在士族看来,是极野蛮极霸道的处理方式。 除了去年凌王以雷霆手段杀了不少小士族,再有就是此次。 凌王妃从头到尾都没考虑过和陈氏议和,毫不犹豫地杀了陈方。 不光要杀,还要杀得大张旗鼓,杀得兴师动众。甚至还得当着陈氏族人的面杀,不留一丝回旋的余地。 直接是拿刀架在陈氏族人的脖子上问:“你同不同意?” 同意就杀,不同意就连你一起杀! 别说那时陈茴和陈星耀懵住了,幽州城的许多官员也懵住了,凌王妃的手段,简直比王爷还要霸道! 此刻,甲四忍不住问沈冬素:“王妃没想过跟陈家议和吗?” 沈冬素看他一眼:“有什么好议的?杀人偿命,幽州铁律。” “王爷制定律法,本王妃自然要全面执行。” 甲四不知该说王妃是勇还是莾:“可是,如此一来,陈氏必将报复。” 沈冬素轻哼一声:“谁怕谁啊!敢来,本王妃就敢杀!” 其实她理解甲四的疑惑,不光是甲四,庞先生等人都有此疑惑。 她从来没去解释,但此刻,却想说给甲四听。 “你听过屠龙少年,终叛恶龙的故事吗?” 甲四点头,他虽读书少,这个故事的意思还是知道的。 “在世人眼中,我是从农女变成王妃,犹如麻雀飞上枝头变成凤凰。” “可我自己一直很清楚,我的根是农女,不能因为做了王妃,就站在勋贵士族这边,欺压百姓。” “那样的话,我跟那变成恶龙的少年,有何区别?” “那些士族骂我,翻天覆地就那几句话,什么卑农女,低村姑。” “可在我听来,这是事实。我一刻都不曾忘自己的初心,当初我嫁给王爷。” “是因为他答应我,做了王妃能光明正大行医,能用我的权力,去帮助更多的人。” “所以你不必有心理负担,觉得我是为了救你,才坚持杀陈方的。后续陈氏的报复也好,北方士族的动乱也好,这件事不过是引火线。” “没有陈方,也有别人来点燃这把火。” “你只需要记住,你的王妃,永远不会变。永远不会跟那些恶人妥协,同流合污。” “她就是农女出身,她永远都会站在百姓这一边,无论要对抗多么厉害的敌人,无论有多大压力,她都不会忘了初心。” 甲四听得双眼中满是敬佩,甚至觉得热血沸腾。多少寒门士族,读书之初,都是抱着为寒门崛起而努力的念头。 可当做了官,很快就沉沦于士族的世界之中,成为新的士族,打压寒门。 多少低层出身的将士,一步步靠杀敌立军功,成为将领。 可最后也变成了,为了往上爬,随意舍弃那些跟着自己一路走来的人。 为娶高门贵女,休了发妻之人,不胜枚举。 像王妃这般,不仅不忘自己的出身,还努力为百姓谋福祉之人,当真是世间少有。 沈冬素又用甲四听不到的声音,喃喃道了句: “我可是种花家的儿女啊,我即来过,总要改变些什么。总要留下足迹,向后人证明,这条路是对的。” 随即朝甲四笑道:“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养好身体,万一士族真打来,你还得带兵出战呢!” 甲四大受鼓舞,觉得自己为幽州闯下祸事的念头全消,坚定地道: “属下遵命!” 沈冬素又朝他眨眨眼道:“也别忘了,晚点去哄哄月见。” 甲四迷惑:“怎么哄?” 沈冬素:…… 钢铁直男对上钢铁直女,估计等甲十八生三个孩子了,你俩还没进展。 给甲四上完药,她到月亮门外去见庞先生。 “给那八位妇人厚葬,全城百姓参与祭奠,要让所有人都记得今日。” “记得她们八人的死,记得士族犯下的罪;同样记得,幽州铁律,无论是谁,枉杀人者,偿命!” 庞先生没想到,王妃如此深谋远虑,能将这样一件本应该给幽州带来灾难的事,演变成让幽州更团结的事。 如此一来,幽州百姓必将恨士族入骨,永远也不会忘了这一天。 同样,其他州城的百姓,会很羡慕幽州百姓,来幽州的流民会越来越多。 庞先生重重点头:“好!此事下官亲自去办。” “另外王妃,须得防着济州陈氏反扑,要不要暂时关了关卡,不放南边的人往来幽州?” 沈冬素摇头:“关卡布防严一些就好,不必关。” “钦差还在呢,济州陈氏若真敢来,那就是造反!” “再说,我到希望此事能传的更开一点,最好整个北方士族都知道,今日的幽州,已非昨们能随意轻视,随意践踏的所在。” “想趁王爷不在,欺负我这个弱女子,那就等着被打吧!” 庞先生听到‘弱女子’三个字,眼角不自觉地抽了抽。 士族的确视王妃软弱可欺,希望陈方之事能让他们长个教训。 庞先生一走,陈落雪求见,她将跟陈星耀见面之事,据实以报。 听到她说三天后还要和陈星耀见一面,所以暂时没法回基地。 沈冬素点头道:“无妨,三天后你带在城里的姐妹,全部去驿站见一见陈钦差。” “只你一家之言,他自然不会全信。还是听听其她人的说法,你们是怎么来幽州的。” 想到刚和庞先生商议的事,她又道:“城中要为那枉死的八位妇人,举办葬礼,你们也去参加。” 只有亲眼看过别人的悲伤,看过群体的激愤,看到零星之火,呈燎燃之势,印象才会加深。 相信经过此事,这些士族姑娘对幽州的归属感会更深。 沈冬素没有参加葬礼,这几天她确实累着了,小腹隐隐有下坠的痛感。 她不得不卧床安胎,万一影响到孩子发育,后悔都来不及。 沈林钟本来要赶紧回基地的,当即决定留下来给妹妹做厨子。 冬素爱吃他做的家乡风味的餐,趁这个机会多吃点,好好滋补一下。 听说王妃身体不适,庞先生等人比自己病重卧床还要恐慌,每天差人来问。 月见怕打扰到王妃休息,都是自己接见了打发走。 同时她也接过给甲四换药的工作,她虽然看到甲四还是气呼呼的,可却没提,让甲四去伤兵营养伤的话。 沈冬素会心一笑,这姑娘就是嘴硬。 三天里,城中响起哀乐和哭声。 月见说,都不用庞先生发动,百姓自发参加那葬礼。 这是第一次,有人为枉死的百姓向士族讨回公道,真的让士族血债血偿。 都说百姓愚昧麻木,可谁对他们好,他们是知道的。 王妃用士族的血,洗去了累积在他们身上,千年的压迫和卑微。 百姓说不清那种感觉,但他们知道,即便自己这一代做不到。 但到了儿孙那一代,一定能站起来,再不用向士族卑躬屈膝,做牛做马。 送葬的队伍从城中,一直送到妇人们的村子。 第273章 让陈星耀震惊的幽州城郊 (); 陈星耀在驿站也看到这支庞大的送葬队伍,从驿卒口中知晓,是全城百姓来给那八个枉死的妇人送葬。 他既觉得不可思议,又觉得理所当然。 凌王妃在的地方,发生任何事,都不新鲜。 在长安禁区时,在凌王妃心里,病人比什么都重要。 在幽州城,凌王妃心中,百姓比什么都重要。 不知为何,这一刻,陈星耀竟然有一种,‘能当幽州人真好’的感觉。 百姓生活在幽州,虽然受着北境苦寒,边关动荡,外敌入侵,流寇横生。 可是有这么保护他们的凌王和王妃,应该比生活在苛政压制、徭役压迫、士族为祸的州城,要强很多吧! 最起码,幽州的百姓,腰背比别的州城的百姓,要直得多。 这三天,陈星耀每天都骑着马,在幽州城外郊晃荡。遇到耕作的农夫,他就在田堤上看人家的农具。 遇到河流,就看水车和挖河渠的徭役,还有奇怪的工具。 巨大的铁架子,足有三丈高,上面是一个铁圆环,中间有凹槽,挂着粗麻绳,下面有个铁钩。 一个人在岸上调整方向,河渠里挖淤泥的人,直接把一筐泥往那钩子上一挂。 铁架转个方向,泥筐就被送到岸上。既免了人力来回地跑,又大大节省了体力和时间。 他好奇地问一百姓,这是何物? 百姓随口道:“小型滑轮起重机。”而后骄傲地加上一句:“我们幽州军工部做的,别处可没有。” 只一句话,让陈星耀心中满是疑惑,小型,那就是还有大型。 小型用于农耕城建,大型呢?自然是用于建城、建军寨,还有军用。 他眯着眼睛看一眼远处雄伟的幽州城,连城外用的东西都如此奇特,城中定然更神奇。 希望凌王妃对他的态度早日改观,他好早日进城一观。 除了机械助力让他惊讶,还有就是,他发现这里服徭役的百姓。 脸上没有别的地方百姓那种麻木、痛苦的表情,反而都很精神,不时能听到高声说笑的声音。 人群中也没有拿着鞭子走来走去的监工,没有人会因为干活慢了挨打,没有人会因为太累哭泣,更没有人受伤。 陈星耀很好奇,不禁询问百姓:“你们服徭役,为什么看上去这么开心?” 是的,就是开心。这里的百姓眼里有光,面庞红润,腰背挺直。没有监工,却没人偷懒。 百姓也不介意他问得奇怪,笑道:“俺们服徭役,官府按天算工分,还管两顿干饭,为啥子不高兴?” “工分是何物?” “呵呵,外地来的吧?工分是俺们幽州城官员给的物票,能到民营办去换粮、换布、换盐糖。” “反正在城里能当钱用,东西的价格还比商铺卖得便宜。” “攒多了工分,还有优先开荒权。俺在这干到秋收,攒的工分,够开十亩荒地呢!” 以前幽州的荒地多的没人种,现在嘛,连开荒都没地方开了,朝廷圈起来的荒地,只给工分多的百姓审批开荒。 陈星耀若有所思,他不通庶务,可这百姓说得通俗易懂。 看来凌王对管理幽州城,是下了苦功夫的。 不知为何,他本能地觉得,这工分制是凌王妃想出来的。 在驿站里还会遇到成群结队的异族商人,他们带着大批的货物,有珍贵的草药、毛皮料子、木材等等。 在驿站打个尖,就立即赶往城里售卖。 据驿卒说,以前驿站除了官员,谁都不招待。 后来王爷特令驿站改建,扩大规模,又划出区域。 现在后院接待官员,前院商人、异族人、普通百姓,都接待。 陈星耀还发现,有不少商人在驿站留下伙计,只要异族商人一来,立即就跟其约定交易。 一斑窥豹,可见幽州城商事的发达。 陈星耀不禁想到自己守幽州城时,别说异族商人,连汉族商人都快跑完了。 这个驿站他也记得,又小又破,寒冬腊月,只有米汤供应。哪像现在,物资丰盈的,快比上长安城的酒楼了。 有时候他骑马走的远,来到离城稍远些的小镇子。他同样记得这些镇子,他在时,早就没了百姓,全部荒芜。 而现在,人来人往,老人的咳嗽声,孩童的欢笑声,小商贩的叫卖声。 这哪里像边关的小镇子,跟长安城附近的小镇差不了多少! 饶是他在家时,极少去庄园田野,也发现了幽州百姓的不同。那就是,不论男女老少,穿的都很周全。 这里的周全是,衣裳、裤子、鞋袜都有,有些年轻的姑娘,穿的颜色鲜艳的裙子。 别觉得这很寻常,据陈星耀所知,许多地方的百姓,在夏季干活时,都是不穿衣裳的。 因为怕磨损了衣裳,冬天时就没有御寒之物,更有人一年三季不穿鞋。 没有破洞的衣裳,冬天的厚衣裳,可是百姓非常重要的一笔资产,拿到当铺去,能换成钱的。 而幽州百姓,竟然人人都有衣穿! 很快陈星耀还发现一点,许多农舍院子里,都拉着长绳子,晒着米白色的线状物。 有孩子拿棍子在一旁守着,不许鸟雀野猫过来偷吃。 不时有妇人端着大簸箕出来,晒上那线状物。 他观察了半天,发现有小贩赶着矮脚马车,一家家地去收那东西,过称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他实在好奇难掩,问那小贩,此乃何物? 小贩比他还惊讶:“米粉啊!公子没吃过?” 幽州还有没吃过米粉的人? “不过这家是做葛根粉的,公子要不要买些尝尝?” 陈星耀这才想起来,在驿站时几乎每顿都有的菜,或是汤米粉,或是米粉炒青菜鸡蛋,还有炖肉的。 他在长安也吃过米粉,据说是从光州买来的,但从来没见人做过。 好奇地问:“这米粉不是作坊生产?而是百姓家家都会做?” 小贩满眼崇敬地道:“这是王妃教地,百姓农闲时节,可在家里做米粉,再由我们民营社统一收购。” “如此,百姓在家也能赚点钱补贴家用。不光是米粉,丝、麻、绢、鸡蛋、干菜等等,都是民营社上门收购。” 小贩临了又加一句:“多亏了王妃!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日子,好过多了啊!” 陈星耀转头看向那家,妇人正摸着孩子的头,夸奖他看顾有力。爹爹回来给他买糖吃。 孩子高兴地拿袖子擦了把鼻涕,手中的小棍子挥得更用力了,离得老远的鸟,都被他吓跑了。 这样的平民之家,青壮不用去给士族做佃工,妇人不用出远门做婢子,孩子长的结结实实。 这样的农家,才算得上是盛世田园吧! 城郊逛了三天,让陈星耀感触良多。长安的那些眼高于顶的大人物,到底要他来幽州查什么呢? 查凌王暴虐好色、枉杀士族、苛待于民? 呵呵,他若将幽州的实情上报,只怕也没人信他,说不定还会认为,他被凌王收买了。 不禁一声长叹,别说是远在天边的长安勋贵。便是北方士族,也是一叶障目。 估计到现在都没几个人,亲自来幽州看一眼。他们到现在还以为,有能力将凌王赶走。 可惜啊,便是这城郊一观,陈星耀就觉得,北方士族早就没了和凌王争北方霸权的资本。 三天很快过去,钦差大队伍到达。庞先生代为接见,依旧以王妃身体不适为由,婉拒他们进城的请求。 这后来的官员没看到王妃杀陈方那一幕,面有愠色,觉得这凌王妃太不把朝廷的钦差放在眼里了。 幸好有陈星耀在,他当场就表示,不进幽州城,直接去各州城走访查案。 同一天,他再次见到陈落雪。不同的是,这次陈落雪带来了三十多个姑娘。 都是北方士族家的贵女,陈落雪歉意地说: “其她姐妹有工作走不开,这些证人大人可先问一问。” 那官员小声问陈星耀:“这些就是被凌王强掳去的妾?” 得到一众贵女怒视,有几个直接怼道:“大人什么都不知道,便安这样的一个名声到我等头上,是何用意?” 那官员一愣:“难道你们不是凌王的妾?” 陈星耀再次及时打圆场:“李大人才到幽州,还不知内情,姑娘们勿怪。” “来,一个个说,你们是如何到幽州的?现在幽州做什么?” “李大人,可请文书进来记录,这凌王强抢贵女为妾案,这些就是人证。” 等听到姑娘们说,她们是被家族自愿送到幽州城的,而来到幽州城后,连凌王的面都没见过几次。 是在凌王妃麾下当差,有的当了女官,负责城中的一些文书记录的工作。 有的在军医院,当女医护。有的在工坊做管事。 有的管理商事,在民营办、异族街、商人工会工作。有的还未建成的万书阁,负责图书整理。 有的在小学堂当女夫子,给小学生授课。 还有几个李大人觉得最离谱的,竟然拜入墨门,去做工匠! 堂堂士族贵女,去做低的工匠!这话谁信啊! 可当他看到那几个贵女的手时,又觉得可信。她们那本应该如葱如玉的手,现在变得粗糙。 李大人觉得太阳穴的青筋直跳,这幽州的情况,跟北方士族折子上所言的,完全不一样啊! 只有一种可能,这些贵女都被凌王收买了,故意这么说的! 可这样一来,很容易揭穿。只要去她们口中工作的地方一看,便知真假。 陈星耀让他别急,等在那几州查完之后,最后再到幽州城一辨真假。 贵女们看过审讯记录,确认无误后签上大名,再按指印。 陈落雪对陈星耀道,她接下来的工作不便外出,所以他要是见她,最少提前五天通知。 陈星耀表示理解,并且接下来他要去济州、津州等州城查案,估计要几个月后才回幽州了。 等这些贵女走后,那李大人还在表达不满,凌王妃不见他们也就算了,竟然连城都不让他们进! 陈星耀什么也没说,只带李大人到幽州城外一看。特地带他看那被火药炸出来的大坑。 指着问:“李大人可知这是怎么来的?” 李大人满脸疑惑,即疑惑平坦的城门口,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坑? 又疑惑陈星耀在卖什么关子? 然后陈星耀指着城楼上的投石机:“就是那个东西,投射奇怪的武器,炸出来的。” 李大人:…… 等听完陈方之事的经过,李大人汗如雨下,再也不敢提进城之事。 心中狂喊:“这凌王妃怕是疯了吧!” 口中却不敢问,只小声道:“大人也没拦住?” 陈星耀摇头:“王妃就是要当着我的面杀他!” 说完他左看右看,像是在找什么。 李大人忙问:“陈大人在找什么?” 难道附近有凌王妃的人监视他们?李大人再看那深坑,只觉头皮发麻。 陈星耀奇怪地道:“不是说斩首示众吗?那些流寇的脑袋怎么这么快就没了。” 一支巡逻队经过,闻言高声道:“夏天热,头颅很快就臭,容易引发传染疾病。” “两位大人要是想看流寇的头颅,军营多的很,下官可带大人们去看。” 因为流寇敢随陈方来幽州一事,王妃觉得幽州军对流寇震慑还不够。 要让幽州附近几百里的流寇都知道,幽州人不能碰,幽州城不能来。 所以派出数支军队,打着幽州旗,每天外出剿匪杀寇,尸体挺多的。 李大人闻言一阵恶寒,面无人色,忙摆手道:“不劳烦将军,我们不看。” 待回到驿站,李大人还觉得头皮在发麻,手脚发软。 真心认同陈星耀的话:“大人说的是,咱们先别进幽州城了。” 与此同时,经过三天时间的传播,凌王妃当着钦差的面,杀了陈方之事,传遍整个北境。 那些暗中观望的;等消息想浑水摸鱼的;盼着钦差一来,好在陈家的带领下,趁凌王不在,染指幽州的。 全都偃旗息鼓,甚至关闭门庭,恨不得当缩头乌龟,只要别被凌王妃知道,他们暗中做的事就好。 那些之前送女儿到幽州的人家,终于想到女儿在幽州城的好处来,忙悄悄给女儿写信,想让她们再回家一趟。 第274章 杀陈方后的好处 (); 但现在幽州城的贵女,和不久前回家遭遇各种不公,却只能默默垂泪,已经完全不同。 可以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也可以说,上个月回家的我,你们爱答不理。这个月的我,则是求我回家,我还要考虑考虑。 经过陈方之事,亲眼看到凌王妃为了八个普通村妇,当着钦差,和两州陈氏的面,霸道地斩了陈方。 不光让全城百姓直起了腰背,受到鼓舞。 这些贵女也一样,那种被人保护着的感觉,让她们打心底震慑又骄傲。 同时更加确信,凌王妃是一诺千金之人。说过让她们在幽州城,有自由和人身安全,就能做到保护她们。 两相对比,不禁想到这事如果发生在自己家里,会是怎么样的? 别说陈方只是杀了八个村妇,便是杀了本家的人,陈氏施压,家族也不敢把陈方怎么样。 最好的结果就是得到陈家的道歉和赔偿,然后忍气吞声。 甲四斩陈方那一刻,犹如一道雷霆,将压抑、昏暗了千百年的北方,劈出一道光明的大道。 幽州城,已非那个贫瘠混乱的边关古城,而是如同海上明珠,陆地圣山一样的存在。 相信此事传开,整个北方的百姓,都会羡慕幽州城的百姓。 所以在贵女们收到家族的来信时,只有几个心软的贵女,立即就答应近日回家一趟。 其她人则在思索,要不要回家?如果她们有用,家族就牵挂。无用时,家族就厌弃。 那这样的家族,还有必要回吗? 还有一些有头脑的姑娘,则另有想法,如谢清芷。 她已经在考虑如何利用此事,让她能在济州顺利开一家点心店。 以前家里不支持,甚至鄙视,但现在嘛,相信只要她说王妃是支持的,家人就算心里再鄙视,面上也不敢反对。 只要给她时间,她在济州站稳脚,由点心店开始,再将基地那边的海上商品和异族商人的东西,拿到济州卖,肯定能大赚。 最主要的是打通商道,幽州的百姓越来越多,工坊自然也会越来越多。她打通济州往中原的商道,幽州的商业就会越来越发达。 谢清芷说不好清楚自己的想法,但她隐隐有个概念,那就是幽州的商事主要是姜氏商行,还没有第二大商行来分一杯羹。 如果她能组成第二支大商行呢?自然不是她一个,还有其她贵女一起。 所以谢清芷立即就同意回家一趟,来找月见请假。 最近找月见请假的贵女太多,月见便将这事跟沈冬素说了。 沈冬素一想就知道原因,定是杀陈方之事,引得各地士族议论,想从这些贵女口中打听一二。 她不在意地道:“无妨,只要来请假就批,不过跟她们说,上一次借书的任务完成得不顺利,这回再借一次!” 上次都拿市面上书铺的书充数,这一次嘛,且看这些士族有没有眼色? 要是还死藏着不愿意借,别怪老娘把万书阁建好后,招揽北方学子,压得你们休想抬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陈方死后的好处越来越明显。 先是异族商人来得更频繁了,还有从更远的地方来的,其中有一支商队,疑似见过凌王的军队。 这个消息让沈冬素很激动,庞先生和甲四先去见过商队之后,确实没有危险,才带来见她的。 商队长典型的西域人长相,个头极高,脸色红润,脖子很短,显得整个人很粗壮。 并且他确实是从西域来的!说是要到凉州的,结果那边也有战乱,没法回头,只能一路往前走。 听说北方有一座城,欢迎异族商人,他们就来了。因为一路上都没碰到流寇和马贼,走的很顺利。 也就是说,因陈方之事杀那些流寇,已经传到极遥远的地方。流寇不敢来幽州,而商人都想往幽州跑。 然后重点是说遇到凌王军队的事,他没看到凌王,只是遇到一支售卖马皮的商队。 但这支商队既像商人,又像军队,马皮还是新鲜的,商队长姓姜。 沈冬素激动的手在广袖中握成拳,绝对跟随凌墨萧远征的姜氏商行! 庞先生很快取出地图,让他指出是在哪里遇到的? 待送走这个商人之后,庞先生才欣喜地道: “王爷竟然已经深入北疆腹地了,且姜家商行的人还能售卖物品,说明军队既不缺军资,又打了胜仗。” 这一点沈冬素认同,这个消息让她心情大好,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失联一天就能报警。 远征军队一年半载没有消息传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她甚至想派一队人马,往这个商人说的地方去看一看,但很快就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打消。 凌墨萧的移动的速度非常快,等她派的人跑去,凌墨萧的军队早就离开了。 既然连西域商人都能跑到幽州,她觉得可以试一下重启丝绸之路。不过不是从长安走,而是从幽州出发。 反正试试又不需要成本,就让这支西域商队做试验品,如果商路打通,那幽州的商业将会更发达。 第二个好消息则是,之前往各州修路,各州士族总是想方设法阻挡。 而现在他们竟然主动,按幽州的标准修官道,幽州这边还没修完,有两州已经率先修完了。 瞧,说破嘴皮子都不敢用的事,杀个陈方就管用了。 陈方死的是真值啊! 至于别的改变,那就不胜枚举,像之前凌王去各州征兵,士族明里不敢,暗里则各种设阻。 现在甲四征新兵,只在幽州城征,别的州城是不去的。 结果现在竟然有青壮主动来幽州,说要入伍从军。 甲四伤还没养好,就开始亲自招兵。 然后就是沈冬素不用去基地躲钦差了,不过这一点有好有坏,好处是她不用车马劳顿,还担心她走后幽州城有异动。 坏处嘛,是大哥心心念念她过去小住泡汤了,月见看海的愿望也要往后移。 沈冬素倒是让月见自己去基地看一看,可这姑娘执拗得很,非说王妃去她才去。 她自己想亲自去看一下盐田,趁着盛夏晒盐出盐率高,指点一下怎么布置盐田更好,看来得明年了。 她虽没接见陈星耀,不过陈星耀在各州查案子,都有凌王府的人暗探盯着。 目前来看,没有任何异处。当然,最想害凌王的就是陈氏,随着陈方的死,陈氏暂时不敢再有异动。 而他们最期待的钦差陈星耀,却没有站在陈氏这一边,这一点也让他们之前的计划无法实施。 再之后,那些第二次回家的贵女,多多少少都带了一些孤本书籍回来。 多的十几本,少的只有一、两本,虽然很少,加起来都没有一个小型图书馆的书多。 但让庞先生欣喜若狂,他说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士族的书本拒不外借的理念。 随着凌王妃撬开的这个小口子,迟早有一天,会将他们所有的书都搬到万书阁来! 回首过去几个月,沈冬素感触良多,有时候事情没发生时,你再怎么害怕、担忧、彷徨、恐惧,都没用。 事情真正发生了,你再看结果,也许根本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 因为钦差要来,她和庞先生等人商议了多少次,连凌墨萧远征都为此事操心不已。 结果呢,钦差来了,而她杀一个陈方,不光没有引发庞先生担忧的,北方士族动乱,幽州城被孤立。 担心了许久的事情,甚至称不上是跌宕起伏,只靠‘杀’就镇住了。 反而事态全往好的一面转变,她自怀孕以来,头一回清闲的像个普通孕妇,只要养胎就行了。 这安抚肚子里的宝宝,之前随自己一起担忧受怕了,她着微微凸起的小腹说: “旁人都说娘亲是你爹爹的福星,是幽州城怕福星。其实啊,你才是娘亲的小福星呢!” “自从有了你呀,娘亲万事都顺利起来了。” 只希望你父亲能尽快结束远征之战,早日回来,咱们一家团聚…… 沈冬素在幽州城过上了真正的王妃般的生活,与此同时,光州的大麦姐正扶着腰,挺着七、八个月的大肚子。 和丁芸交流生产的事,丁芸已经生过两个孩子,肚子里又怀了一个,经验十足,正好和大麦分享。 沈冬素以为自己和大麦姐是同时怀孕的,后来反应了一下,信送到也要时间。 并且老家还有一个传统,孕头三个月是不能跟旁人说的。 所以实际上,大麦比她孕期早了半年多。 丁芸和大麦聊了一会孕期的事,又一起看准备的婴儿衣裳,说话的声音由开始的欢喜,渐渐变得低沉。 虽然其他人尽量不在这俩孕妇面前提起,可幽州的情况还是从四面八方传到她们耳朵里。 “王爷远征,留王妃一人守城,北方苦寒,多艰难啊!”大麦轻叹一声道。 丁芸小声说:“我也有问当家的,王妃为什么不回光州或是回长安?” “他说旁人都觉得王妃在幽州是吃苦受累,其实王妃在幽州才是最安全的。” 大麦不再多说什么,只默默盘算着,下一次刘管家往幽州送东西,她应该多备一些什么? 同样的盛夏午后,扬州的丁启正提着一筐子,新鲜的杨桃回住处。 沈冬月又怀孕了,且极喜食酸,他每日回家必买一些新鲜果子。 结果到家一看,新买的婢女担忧地缩在门边,小声喊着:“夫人。” 卧室的门紧闭着,听不到一丝动静。 丁启骤然一惊,忙喊着‘冬月’,推门进去。 只见沈冬月抱着膝坐在床边,满脸惊恐,夏日炎炎,她整个后背都被汗湿。 “我,我又梦到了,他快找来了,他很快就找来了……” 丁启一把将她抱住:“别怕别怕,甲大人来信说了,他不会找到扬州的。” 可惜这样的安慰没什么用,一日没有冯文生的确切消息,沈冬月就一日睡不安稳。 丁启正为妻子担忧间,余大鱼上门做客,突然说了一个消息,因为凌王远征,他非常担心守城的王妃,会出现物资不足的情况。 请医馆的太医们准备了一批药材,又在城里买了一些粮食,准备用姜家的船,走海运送到幽州。 丁启心一动,当即和沈冬月说起这个消息: “你不晕船,如果你愿意,我们就一起走海上去幽州。” “到了那里,我们重头来过,在城里开一家食肆。” “并且,那个人不管是活人还是鬼魂,都不可能找到幽州的!” 沈冬月猛地抬头,脸上的恐慌变成惊喜: “我要去!只要能摆脱他,无论走多远我都愿意。” 当年都在沈家村小木屋里住过的女孩,如今境况各不相同。 而远在北疆的阿沅姐,无疑是最多灾多难的。 她和白师傅自进入北疆腹地,找陆云舟的过程就极不顺利。 北疆太乱了,大部落对小部落的压制和剥削,比大夏士族剥削百姓还要猖狂。 这里的小部落每年不光要给大部落上缴马匹、牛羊,征兵时青壮随喊随到,到一定年龄的女孩子,每年都有大部落来挑选。 只要挑选中的,不管人家有没有婚约,家人愿不愿意,都立即带走。 然后就是,北疆的马贼极多,经常遇到一支马贼队,抢走女人和牛羊,然后将整个部落屠尽。 白师父对北疆人很冷漠,这样的事遇到了也不会管,但会影响两人的行程啊! 特别是马贼才不管你是北疆人还是汉人,遇到了一样抢。 哪怕阿沅已经易容成一个普通姑娘,可她和身段气质在马贼眼里,依旧比旁的姑娘美。 两人最惨的一次,被一支马贼队追到绝境,白师父用毒药毒死了几人。 但自己也受了伤,两人躲到山谷里,躲了好几天才摆脱那些贼人。 可谓是历经艰难,终于找到陆云舟所在的部落,此时已经到了六月。 凌五远征的队伍已经攻破了北疆数个大部落,从出发时,阿沅觉得自己能帮凌王和冬素做点什么。 到现在,她觉得自己不拖后腿就算帮忙了。 白师傅却一直很乐观,说两人现在的身份是皇后的探子,她俩在北疆耽误了,那一样得不到北疆这边的情报。 凌王对外的敌人是北疆,这个得由他自己去打。 但打击对内的敌人,她俩还是能帮到忙的。 第276章 我愿意陪他,哪怕前方是阿毗地狱 (); 莫修谨很是恭敬地向白师父行礼,白师父却只是冷冷地打量他两眼,点点头道: “如此说来,传到长安的那些消息,皇后和鞑子勾结之事,鞑子向东宫讨要皇后的承诺之事,都是你传的?” 莫修谨点头道:“是。” 又觉得自己回答的太过漫不经心,忙加上一句:“陆云舟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不是皇后的探子了。” “近一年来,我都在冒用他的身份。” 要是吴有仁在侧,肯定会在心里吐槽一句,这是野猫变家猫,温驯的不像话啊! 这疯子跟鞑子主将说话,都没这么客气。 白师父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又问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莫修谨当然没敢说,之前计划是杀了‘施姑姑’,再跟着鞑子将领去战场,向凌王传递消息。 但现在嘛,施姑姑是阿沅姐的师父假扮的,不光不能杀,还得供起来。 他思绪转的飞快,接下来的北疆会非常危险,包括他自己,随时都会死。 绝不能让阿沅姐留在北疆跟他一起冒险!现在也无法让阿沅姐去幽州城,太远了,一路会遇到各种敌人。 他灵光一现,想到一计,忙说自己收集了不少,皇后跟鞑子勾结的证据。 还有数年前,凌王与鞑子那一战,凌王大败,身受重伤,被罢兵权,双腿残疾,赶回封地。 那一战,也是皇后向鞑子透露凌王的军防部署,甚至凌王重伤,就是施姑姑所为。 只是他没办法将证据送回长安,刚好白师父以施姑姑的身份前来,可将这些证据带走,一进玉门关,就将证据公布。 如此一来,天下定会大惊,东宫想趁凌王不在幽州,派人到幽州搞事,就不得不暂停。 一听莫修谨的计划,阿沅心头一颤,别以为她听不出来,小盼这是让她和师父赶紧离开北疆。 而白师父同样听出来了,同时指出一点: “若用施姑姑的名义传送证据,那暗害凌王的案子就得暂缓。” 没道理施姑姑自己向朝廷举报,是自己害了凌王。这样一来,反而证明这个施姑姑要么身份有问题,要么脑子不正常。 若只是前一条,还能说是,施姑姑是在为鞑子和东宫之间传消息,结果消息被边军截获,意外走漏。 莫修谨神情一凝,不是因为白师父拒绝传第二条消息,而是在后悔自己没想清楚,一时太过激动,就都说了。 他小心地看一眼阿沅姐,见她垂着眸,似乎在想别的事,并没有认真听两人谈话。 莫修谨悄悄松了一口气,忙又道:“师父提醒的对,那边只传第一条,第二条会由鞑子这边主动向凌王坦白。” 说实话,刚见到莫修谨的时候,白师父明显对他印象不好。 他若只是阿沅的表弟,白师父自然会全力相帮,但明显阿沅这个傻孩子对他的情谊不同。 虽然阿沅从未明说,可白师父岂会看不出来,阿沅对他情根深种。 而只今天匆匆见这一面,白师父凭多年的医术,一眼就看出来,莫修谨有病。 那种强烈掩藏的疯狂情绪,克制至极的痛苦,医师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且他现在的身份和任务,注定了他要参与凌王远征之战,不可能跟阿沅离开。 若阿沅只是她的徒弟,她这个师父便是要管师徒的私事,也有个度。 可她是把阿沅当女儿教的,这丈母娘看女婿,自然挑剔极多。 莫修谨绝非阿沅良配,能不能在这一战活下来还是未知,不能让阿沅陪他在北疆涉险! 幸好,莫修谨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立即有了让白师父以施姑姑的身份,往长安传消息的计划。 白师父的态度这才大转,看来这孩子心性还是良善的,对阿沅也是真心的好。 这两人看似在说着计划,实则已经把阿沅的未来给敲定了。 一个说的是:“北疆很危险,白师父快带阿沅姐离开吧!” 另一个说的是:“我会带阿沅平安回长安,你就在北疆做你想做的事。” 可两人都没问一声阿沅,没有问一声,她是怎么想的? 是陪师父回长安,从此平安顺遂,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大夫。 还是陪小盼在北疆冒险,生死与共。 阿沅低头一笑,这不怨他俩,怨自己,从小到大,都没主见。 在光州时,万事听母亲的,被罗家认回,同样跟一个软柿子一样,任罗家拿捏,连说‘不’的勇气都没有。 就连被冬素和小盼从卢家救出,她全程也是被动的,什么也做不了。 唯一一次自己坚定地提出要求,还是和甲十八一起去滇州。 也是那一次,阿沅才知道,原来有些事,只要你说出来,只要你坚持自己的态度,就能达成目的。 所以她渐渐从一个顺从没主见的姑娘,在多舛的命运推动下,变成一个执拗、有胆量、有恒心的医仙徒弟。 而这一次,阿沅在见到莫修谨的那一刻,便认清了自己心的,坚定了态度。 她要留下来! 她要陪小盼一起,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是阿毗地狱,她也陪小盼一起闯过去。 就在她抱着小盼的那一刻,着他瘦可见骨的胸膛,看着他那双燃着死志的眼睛。 阿沅的心如刀绞一般痛,小盼有疯病,师父不知道,她却很清楚。 他活着的每一天,都很痛苦,都很绝望。 父亲和爷爷的惨死,像烙印在他灵魂深入的一幅画,只要他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个画面。 提醒着他,那是你的结局。 不管你怎么努力,都逃不掉的结局。 所以小盼才会还清醒的时候,像燃烧自己一样,用不要命的态度,去做各种艰难的事。 当初为了救她,小盼去卢家卧底。 这一次,该我救你了。 若我救了你,我们便一起活下去。 若我不能拯救你,那么,我就去陪伴你。 听两人商议完,阿沅从容淡定开口道: “那就请师父将消息送回长安,我要留在小盼身边。” 这话让白师父和莫修谨皆是一怔,如果你不走,他俩商议的事有什么意义? 莫修谨态度坚决,语气甚至有些恶劣地道: “不行!阿沅姐留下来也帮不了我,若被鞑子发现,还会给我添乱。” “你和白师父一起走!” 阿沅丝毫没因为他的态度而生气,依旧温声软语: “我可以易容成任何人的模样,不会让鞑子发现的。别的忙我是帮不上,但我能治病救人。” 莫修谨低头沉默,他怕自己一抬头,又会哭出来。 与阿沅姐初见时的哭泣,不是软弱,而是欢喜。 但现在若哭出来了,那就是软弱了。 阿沅姐就是他绝望生命中的一道光,他当然希望那道光能留在身边。 可他不能这么自私,阿沅姐那么好,当然应该幸福一生,不能被他这样的人拖累! 此刻,他只想让阿沅跟白师父走,哪怕她恨自己也好,怨自己也好。 甚至他死后,阿沅姐忘了他,都没关系。 只要你活着,只要你平安地活着,一切都不重要的。 他猛地抬头,冷声道:“为了计划顺利,我要娶一个北疆女子为妻,就在最近,你们留下来会影响我的婚礼。” 这话让白师父眉梢轻跳,她同样不愤怒,甚至有些喜欢莫修谨了。 够果决,有胆魄,还,对自己够狠! 阿沅眼中的光只黯淡了一下,脸色白了一白,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她甚至轻笑道:“如此,我更应该留下来,小盼成亲,怎么能没有亲人参加婚礼!” 这话让莫修谨大惊的同时,又满心都是愧疚,他怕自己心软,猛地转过身不敢再看阿沅。 同时对白师父道:“还请师父劝一劝她,北疆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顺着草棚沿河往下走三里,有一山洞,非常隐蔽,你们可在那里过夜。” “明日我会送来情报,你们立即离开。” 看着他匆匆逃去的背影,阿沅没有开口挽留,只是默默地看着,直到月色下的背影完全消失,她才回过头。 笑对白师父道:“请师父原谅徒弟不遵师命,这一次,我一定要留下来陪小盼。” “哪怕师父把我迷昏带走,只要我还会醒来,我就会来找他。” 白师父也是年轻过的,岂会不懂年轻男女陷入爱情中心境。 那种愿意为对方死,愿意为对方做任何事的心境,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 若留下遗憾,哪怕过去几十年,也难以忘怀。 白师父不禁想到那个人,那个当年,让她像阿沅一样的傻的人。 可惜啊,她最终没能救了得他,眼睁睁看着他死在自己怀里。 她的医术在滇州被称为活神仙,云谷医仙之名响彻天下,却医不好自己心爱的人…… 白师父轻叹一声问道:“你知道他的病情吗?” 阿沅重重点头,语气温柔地说:“我知道。” 白师父转身往山洞的方向走:“明天你自己说服他。” 那意思就是,她同意阿沅留下来,只要莫修谨也同意就行了。 阿沅大喜,好看的眸子中又溢满泪水,动情地道了一声:“多谢师父。”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这么多真心疼爱她之人。 山洞确实很隐蔽,门口用石头杂树伪装,一般人即便路过,也不会想到这杂树丛后面有一个山洞。 洞里面有草铺的床,一个铁皮烧水壶,和几块风干肉、奶块、木柴,还有两身鞑子款式的衣裳。 看来这是莫修谨给自己建的安全屋,万一遇到危险逃离时,可躲在此处。 这一夜,是个无眠之夜。白师父想着过往,阿沅想着未来,莫修谨想着怎么让阿沅姐离开。 至于吴有仁,还在黑夜里抱着那棵树,一边哭一边小声说: “施姑姑,老奴能离开了吗?” 回答他的是一阵夜枭的叫声,远处隐隐还有狼嚎,他不敢再说话,抱着大树无声哭着睡着了。 是的,他被三人遗忘了…… 莫修谨现在满脑子都是阿沅姐,哪里还记得他! 白师父是压根没想到,他会怕施姑姑怕成这样,施姑姑一句话,他还真动也不敢动。 估计顶着施姑姑的脸对他说‘滚’。 他不是立即跑开,而是躺在地上滚着离开。 翌日天一亮,阿沅就起来去河边打水煮早饭,好像昨天的莫修谨的见面,一点也没有影响她。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淡然的态度,反而让白师父明白,她是下定了决心。 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脾气像柳树的枝条一样,看似柔软细腻。 就是那种韧性,实则你怎么折,怎么搓磨,都很难将它弄断。 白师父还是不甘心地又问一句:“你想好了?” 阿沅笑着点头:“此生无悔。” 白师父一声轻叹,没再多说什么。 她已经决定,把消息送到玉门关外,就立即折返回来,怎么着也要把小徒弟安全送到幽州。 晨风舒展,晨阳洒向大地之时,莫修谨独自一人,来到山洞处。 巧的是,阿沅正好去树林拾柴,她要在离开前,把山洞里的物资填补充盈。 白师父一人出来见莫修谨,两人都觉得这个时机很好,能私下聊一聊阿沅。 白师父先问:“你要娶鞑子女的事,是真是假?” 莫修谨摇头:“师父见谅,那只是谨为让阿沅离开,故意这般说,并不是真的。” 白师父轻笑道:“阿沅也是这么说的,说你绝不会娶一个北疆女为妻。看来她到你很是了解。” 莫修谨神情变得温柔,阿沅姐当然了解他,可越是如此,他越不能让阿沅姐留下来。 白师父轻叹一声:“阿沅对你情根深种,誓死不离,你对她?” 莫修谨抬头,用发誓一般的语气道:“我愿意为阿沅姐豁出我这条命!” 白师父不解:“那你为何这般坚决地让她走?若只是担忧安全问题,我可以一起留下来。” 莫修谨沉默片刻,眼神染上哀伤,好像藏在心底很久的话,终于有个人能说一说。 他轻声道:“师父是神医,应该看出来了,我有病,家族遗传的疯病。” “这个病还会传给我的儿孙,世世代代地传下去。” “可我,不想让它再传下去,所以,此生注定,我不会娶妻生子。” “我要让莫家疯病,从我这一代绝了。” “阿沅姐,应该嫁给一个优秀的男子,生一双健康的儿女,而不是被我这个病人拖累。” 第276章 我愿意陪他,哪怕前方是阿毗地狱 (); 莫修谨很是恭敬地向白师父行礼,白师父却只是冷冷地打量他两眼,点点头道: “如此说来,传到长安的那些消息,皇后和鞑子勾结之事,鞑子向东宫讨要皇后的承诺之事,都是你传的?” 莫修谨点头道:“是。” 又觉得自己回答的太过漫不经心,忙加上一句:“陆云舟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不是皇后的探子了。” “近一年来,我都在冒用他的身份。” 要是吴有仁在侧,肯定会在心里吐槽一句,这是野猫变家猫,温驯的不像话啊! 这疯子跟鞑子主将说话,都没这么客气。 白师父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又问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莫修谨当然没敢说,之前计划是杀了‘施姑姑’,再跟着鞑子将领去战场,向凌王传递消息。 但现在嘛,施姑姑是阿沅姐的师父假扮的,不光不能杀,还得供起来。 他思绪转的飞快,接下来的北疆会非常危险,包括他自己,随时都会死。 绝不能让阿沅姐留在北疆跟他一起冒险!现在也无法让阿沅姐去幽州城,太远了,一路会遇到各种敌人。 他灵光一现,想到一计,忙说自己收集了不少,皇后跟鞑子勾结的证据。 还有数年前,凌王与鞑子那一战,凌王大败,身受重伤,被罢兵权,双腿残疾,赶回封地。 那一战,也是皇后向鞑子透露凌王的军防部署,甚至凌王重伤,就是施姑姑所为。 只是他没办法将证据送回长安,刚好白师父以施姑姑的身份前来,可将这些证据带走,一进玉门关,就将证据公布。 如此一来,天下定会大惊,东宫想趁凌王不在幽州,派人到幽州搞事,就不得不暂停。 一听莫修谨的计划,阿沅心头一颤,别以为她听不出来,小盼这是让她和师父赶紧离开北疆。 而白师父同样听出来了,同时指出一点: “若用施姑姑的名义传送证据,那暗害凌王的案子就得暂缓。” 没道理施姑姑自己向朝廷举报,是自己害了凌王。这样一来,反而证明这个施姑姑要么身份有问题,要么脑子不正常。 若只是前一条,还能说是,施姑姑是在为鞑子和东宫之间传消息,结果消息被边军截获,意外走漏。 莫修谨神情一凝,不是因为白师父拒绝传第二条消息,而是在后悔自己没想清楚,一时太过激动,就都说了。 他小心地看一眼阿沅姐,见她垂着眸,似乎在想别的事,并没有认真听两人谈话。 莫修谨悄悄松了一口气,忙又道:“师父提醒的对,那边只传第一条,第二条会由鞑子这边主动向凌王坦白。” 说实话,刚见到莫修谨的时候,白师父明显对他印象不好。 他若只是阿沅的表弟,白师父自然会全力相帮,但明显阿沅这个傻孩子对他的情谊不同。 虽然阿沅从未明说,可白师父岂会看不出来,阿沅对他情根深种。 而只今天匆匆见这一面,白师父凭多年的医术,一眼就看出来,莫修谨有病。 那种强烈掩藏的疯狂情绪,克制至极的痛苦,医师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且他现在的身份和任务,注定了他要参与凌王远征之战,不可能跟阿沅离开。 若阿沅只是她的徒弟,她这个师父便是要管师徒的私事,也有个度。 可她是把阿沅当女儿教的,这丈母娘看女婿,自然挑剔极多。 莫修谨绝非阿沅良配,能不能在这一战活下来还是未知,不能让阿沅陪他在北疆涉险! 幸好,莫修谨也是同样的想法,所以立即有了让白师父以施姑姑的身份,往长安传消息的计划。 白师父的态度这才大转,看来这孩子心性还是良善的,对阿沅也是真心的好。 这两人看似在说着计划,实则已经把阿沅的未来给敲定了。 一个说的是:“北疆很危险,白师父快带阿沅姐离开吧!” 另一个说的是:“我会带阿沅平安回长安,你就在北疆做你想做的事。” 可两人都没问一声阿沅,没有问一声,她是怎么想的? 是陪师父回长安,从此平安顺遂,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大夫。 还是陪小盼在北疆冒险,生死与共。 阿沅低头一笑,这不怨他俩,怨自己,从小到大,都没主见。 在光州时,万事听母亲的,被罗家认回,同样跟一个软柿子一样,任罗家拿捏,连说‘不’的勇气都没有。 就连被冬素和小盼从卢家救出,她全程也是被动的,什么也做不了。 唯一一次自己坚定地提出要求,还是和甲十八一起去滇州。 也是那一次,阿沅才知道,原来有些事,只要你说出来,只要你坚持自己的态度,就能达成目的。 所以她渐渐从一个顺从没主见的姑娘,在多舛的命运推动下,变成一个执拗、有胆量、有恒心的医仙徒弟。 而这一次,阿沅在见到莫修谨的那一刻,便认清了自己心的,坚定了态度。 她要留下来! 她要陪小盼一起,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是阿毗地狱,她也陪小盼一起闯过去。 就在她抱着小盼的那一刻,着他瘦可见骨的胸膛,看着他那双燃着死志的眼睛。 阿沅的心如刀绞一般痛,小盼有疯病,师父不知道,她却很清楚。 他活着的每一天,都很痛苦,都很绝望。 父亲和爷爷的惨死,像烙印在他灵魂深入的一幅画,只要他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那个画面。 提醒着他,那是你的结局。 不管你怎么努力,都逃不掉的结局。 所以小盼才会还清醒的时候,像燃烧自己一样,用不要命的态度,去做各种艰难的事。 当初为了救她,小盼去卢家卧底。 这一次,该我救你了。 若我救了你,我们便一起活下去。 若我不能拯救你,那么,我就去陪伴你。 听两人商议完,阿沅从容淡定开口道: “那就请师父将消息送回长安,我要留在小盼身边。” 这话让白师父和莫修谨皆是一怔,如果你不走,他俩商议的事有什么意义? 莫修谨态度坚决,语气甚至有些恶劣地道: “不行!阿沅姐留下来也帮不了我,若被鞑子发现,还会给我添乱。” “你和白师父一起走!” 阿沅丝毫没因为他的态度而生气,依旧温声软语: “我可以易容成任何人的模样,不会让鞑子发现的。别的忙我是帮不上,但我能治病救人。” 莫修谨低头沉默,他怕自己一抬头,又会哭出来。 与阿沅姐初见时的哭泣,不是软弱,而是欢喜。 但现在若哭出来了,那就是软弱了。 阿沅姐就是他绝望生命中的一道光,他当然希望那道光能留在身边。 可他不能这么自私,阿沅姐那么好,当然应该幸福一生,不能被他这样的人拖累! 此刻,他只想让阿沅跟白师父走,哪怕她恨自己也好,怨自己也好。 甚至他死后,阿沅姐忘了他,都没关系。 只要你活着,只要你平安地活着,一切都不重要的。 他猛地抬头,冷声道:“为了计划顺利,我要娶一个北疆女子为妻,就在最近,你们留下来会影响我的婚礼。” 这话让白师父眉梢轻跳,她同样不愤怒,甚至有些喜欢莫修谨了。 够果决,有胆魄,还,对自己够狠! 阿沅眼中的光只黯淡了一下,脸色白了一白,但很快就恢复正常。 她甚至轻笑道:“如此,我更应该留下来,小盼成亲,怎么能没有亲人参加婚礼!” 这话让莫修谨大惊的同时,又满心都是愧疚,他怕自己心软,猛地转过身不敢再看阿沅。 同时对白师父道:“还请师父劝一劝她,北疆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顺着草棚沿河往下走三里,有一山洞,非常隐蔽,你们可在那里过夜。” “明日我会送来情报,你们立即离开。” 看着他匆匆逃去的背影,阿沅没有开口挽留,只是默默地看着,直到月色下的背影完全消失,她才回过头。 笑对白师父道:“请师父原谅徒弟不遵师命,这一次,我一定要留下来陪小盼。” “哪怕师父把我迷昏带走,只要我还会醒来,我就会来找他。” 白师父也是年轻过的,岂会不懂年轻男女陷入爱情中心境。 那种愿意为对方死,愿意为对方做任何事的心境,是每个年轻人都会经历的。 若留下遗憾,哪怕过去几十年,也难以忘怀。 白师父不禁想到那个人,那个当年,让她像阿沅一样的傻的人。 可惜啊,她最终没能救了得他,眼睁睁看着他死在自己怀里。 她的医术在滇州被称为活神仙,云谷医仙之名响彻天下,却医不好自己心爱的人…… 白师父轻叹一声问道:“你知道他的病情吗?” 阿沅重重点头,语气温柔地说:“我知道。” 白师父转身往山洞的方向走:“明天你自己说服他。” 那意思就是,她同意阿沅留下来,只要莫修谨也同意就行了。 阿沅大喜,好看的眸子中又溢满泪水,动情地道了一声:“多谢师父。”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这么多真心疼爱她之人。 山洞确实很隐蔽,门口用石头杂树伪装,一般人即便路过,也不会想到这杂树丛后面有一个山洞。 洞里面有草铺的床,一个铁皮烧水壶,和几块风干肉、奶块、木柴,还有两身鞑子款式的衣裳。 看来这是莫修谨给自己建的安全屋,万一遇到危险逃离时,可躲在此处。 这一夜,是个无眠之夜。白师父想着过往,阿沅想着未来,莫修谨想着怎么让阿沅姐离开。 至于吴有仁,还在黑夜里抱着那棵树,一边哭一边小声说: “施姑姑,老奴能离开了吗?” 回答他的是一阵夜枭的叫声,远处隐隐还有狼嚎,他不敢再说话,抱着大树无声哭着睡着了。 是的,他被三人遗忘了…… 莫修谨现在满脑子都是阿沅姐,哪里还记得他! 白师父是压根没想到,他会怕施姑姑怕成这样,施姑姑一句话,他还真动也不敢动。 估计顶着施姑姑的脸对他说‘滚’。 他不是立即跑开,而是躺在地上滚着离开。 翌日天一亮,阿沅就起来去河边打水煮早饭,好像昨天的莫修谨的见面,一点也没有影响她。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淡然的态度,反而让白师父明白,她是下定了决心。 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脾气像柳树的枝条一样,看似柔软细腻。 就是那种韧性,实则你怎么折,怎么搓磨,都很难将它弄断。 白师父还是不甘心地又问一句:“你想好了?” 阿沅笑着点头:“此生无悔。” 白师父一声轻叹,没再多说什么。 她已经决定,把消息送到玉门关外,就立即折返回来,怎么着也要把小徒弟安全送到幽州。 晨风舒展,晨阳洒向大地之时,莫修谨独自一人,来到山洞处。 巧的是,阿沅正好去树林拾柴,她要在离开前,把山洞里的物资填补充盈。 白师父一人出来见莫修谨,两人都觉得这个时机很好,能私下聊一聊阿沅。 白师父先问:“你要娶鞑子女的事,是真是假?” 莫修谨摇头:“师父见谅,那只是谨为让阿沅离开,故意这般说,并不是真的。” 白师父轻笑道:“阿沅也是这么说的,说你绝不会娶一个北疆女为妻。看来她到你很是了解。” 莫修谨神情变得温柔,阿沅姐当然了解他,可越是如此,他越不能让阿沅姐留下来。 白师父轻叹一声:“阿沅对你情根深种,誓死不离,你对她?” 莫修谨抬头,用发誓一般的语气道:“我愿意为阿沅姐豁出我这条命!” 白师父不解:“那你为何这般坚决地让她走?若只是担忧安全问题,我可以一起留下来。” 莫修谨沉默片刻,眼神染上哀伤,好像藏在心底很久的话,终于有个人能说一说。 他轻声道:“师父是神医,应该看出来了,我有病,家族遗传的疯病。” “这个病还会传给我的儿孙,世世代代地传下去。” “可我,不想让它再传下去,所以,此生注定,我不会娶妻生子。” “我要让莫家疯病,从我这一代绝了。” “阿沅姐,应该嫁给一个优秀的男子,生一双健康的儿女,而不是被我这个病人拖累。” 第277章 阿沅姐的决心 (); 白师父这才明白他为何对阿沅,是一种既想靠近,又想推她赶紧走的态度。 同时心里对这个命运多舛的青年,产生同情和欣赏。 不少人在病痛的折磨下,会变得怪戾、暴躁、自私、伤害他人。 特别是像这种疯病,更多的人则是选择,赶紧成亲生子留下子嗣。 害怕自己死后无人祭奠,像莫修谨这样,仿佛燃烧生命一般,去为身边人做些什么。 并且为了保护心爱的姑娘,宁可孤独地死在异乡,也不想让对方与之沾染他悲苦的命运。 在白师傅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勇敢和男儿气概。 她垂怜地轻叹一声问道:“我能帮你做什么?” 莫修谨伸手:“王妃开的药方,一直都有效,可是这几个月来,我发病变频繁了。” 白师父顺手就帮他把脉,半晌之后,白师父看他的眼神越发充满心疼,还有佩服。 他的病,已然到了随时发作,就能要他命的程度。 他却能凭自身的意志,生生忍着。不少人到了这个地步,都会选择自我了结,来逃脱发病的痛苦。 莫修谨明显看出白师父的心思,轻声道:“我还不能死,我一定要把查到的消息传给凌王。” 还有一句他没说,他还要再见阿沅姐一面。 不过,现在见到了,也算是死前的愿望实现一个。下次发病,也许他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意志抵抗了。 白师父从腰间绣囊里取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他:“感觉控制不住情绪的时候,就吃一丸。” “北疆草药不足,我回到大夏会给你研制新药。” 莫修谨接过,郑重地行礼道谢,哽咽道:“劳烦师父,带阿沅姐离开。” 白师父又是一声轻叹,真是同样执拗的两个孩子啊! 一个宁死也要让对方走,一个宁死也不愿意走。 她无奈地道:“这一点得由你来劝她。” 说话间看到阿沅回来的身影,白师父很体贴地留两个年轻人自己说话: “我去附近看看,你们聊聊。” 阿沅眼波温柔,看着换了一身青色衣衫,剃了胡茬,梳了头发的莫修谨。 她微笑道:“小盼比昨天精神了呢!” 莫修谨竟然有点害羞,为了见阿沅姐,他早早起来洗澡清洁身体,在北疆想洗个澡可不容易。 阿沅放下背上的柴,转身进了山洞,不管是表情还是态度,都好像两人没发生分歧一样。 并且,她很自然地取水、生火,然后取了一些随身携带的干草药,放进去熬煮。 莫修谨久病成医,闻着这草药的味道有些奇特,是他没接触过的药类。 不禁问道:“阿沅姐为何要熬药?生病了吗?” 顿时满眼关切,阿沅姐和白师父要赶紧离开北疆,若是生病了,会耽误行程,并且路上也要受罪。 阿沅笑笑没回答,让那药自己熬着,她则坐到莫修谨身边,握着他的手给他把脉。 笑问他在幽州的事?问冬素好不好?林钟表哥好不好?又说自己收到光州的信的事。 她的声音温柔如水,眉眼皆是笑意,好像两人不是在异国他乡的山洞,而是在光州老家。 在沈家外面的小树林,在学院外的竹林,在河堤下打猪草,在冬素的小木屋里吃着点心聊着天…… 莫修谨那时刻紧崩的情绪得到缓解,听着阿沅姐轻声细语地说着过去,就好像在听一曲优秀的乐曲,让人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他贪恋般地看着阿沅,好像要将她的样貌刻印在心底,虽然那里已经刻满了阿沅。 但此刻的独处是那么的梦幻,那么的不真实,他多希望时间能停驻在这一刻,两人永远在这小小的山洞中。 这让他劝阿沅姐赶紧走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不多时,那炉药好像熬好了,阿沅上前将它倒随身带的竹筒里,像喝茶一样,吹了吹。 莫修谨顿时紧张地问:“阿沅姐生病了吗?” 阿沅依旧笑而不答,待那药不太烫了,她才道:“你和师父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说完喝了一口药,莫修谨先是一怔,随即有点尴尬地道:“阿沅姐别怪我昨天骗你。” 阿沅笑道:“我当时就知道,你是骗我的,你才不会娶鞑子为妻呢!” 她又喝了一口,继续说:“你没有忘记,我其实是罗氏女吧?” 莫修谨不明白,她提这个是何意? 坚定地道:“在我心中,阿沅姐就是阿沅姐,你是蔡氏女也好,罗氏女也罢,都没有关系。” 并且,罗家还是他灭门的,罗氏早就不存在了。 阿沅又喝一口药,笑道: “我也一样啊!小盼有没有生病,以后还会不会病发,都没关系,在我心里,小盼就是小盼。” 莫修谨心头大震,一股难意言表的情绪,从心尖漫到四肢,让他瞳孔一缩,嘴唇颤抖。 但很快,他就反驳道:“不一样的。” 阿沅摇头道:“都一样的!我们都是继承了不好血脉的可怜人。” “不同的是,你的血脉是有疯病,而我的,则是比疯病还要恐怖。” 得疯病只会伤害自己,而罗家人,则是伤害至亲,伤害他人。 “你说你的疯病应该在你这一代绝掉,我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的。罗氏的血脉也应该在我这一代绝掉!” “听说有些东西会隔代遗传,哪怕是生的儿女是好的,但难保孙子辈,会生出和先辈一样的坏种。” 阿沅极说少这样的话,莫修谨听的怔住,同时他心中的泛起警惕,总觉得自己漏了什么。 直到阿沅姐笑着举起已经喝了半杯的药,笑道: “你不是问我喝的什么药吗?” “小盼,你说不能娶我,说要我嫁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生一双儿女。” “那我现在告诉你,不可能了!” “这是女子绝育的药……” 莫修谨刷的一下冲到她身边,伸手就要抢那杯药,阿沅却已仰头一口饮尽。 莫修谨状似疯狂地喊道:“快吐出来!”他全身颤抖,眼神中皆是痛苦和哀求。 阿沅姐握住他的手,眼神中闪着安抚般的笑意: “真是傻小盼,我今日吐出来了,明日还能喝啊!” “我方药我早就制好了,就是想当着你的面喝,让你知道,我的决心。” “还有,你别想让师父把我带走。小盼,如果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 “所以,就让我们两个苦命人,相依为命好不好?我们不要孩子,不要那脏污的血脉流传下去。” “就我们两个,我们一起在北疆帮凌王传消息,等战事结束之后,再去幽州看冬素。” “然后回光州看亲人,再一起游山玩水,我治病救人,你读书画画,一起快活到老,好不好?” “你有多想让我平安活下去,我就有多想陪你一起。” 阿沅眼中的笑意未敛,眼眶却溢满眼泪,她的声音是那么轻柔和平和,让莫修谨脑中浮现她描述的美好画面。 “阿沅姐!” “小盼。” 两人再次相拥,痛哭起来。 山洞外的白师父,听到这哭声,有点心酸,又有些感慨,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还是不要留下遗憾的好。 她沿着河边慢慢往上游走,不一会来到昨天约定的草棚,然后听到树林里发出奇怪的呼救声。 她心一动,快速换上施姑姑的容貌,悄悄往树林外一看,然后就看到让她即好笑又无语的一幕。 吴有仁还抱着那棵树,不时抽泣地喊一句:“姑姑,老奴能离开了吗?” 他脸上全是被蚊虫叮咬的红包,头发凌乱,鼻涕和眼泪齐流。 这人是个吧? 同时白师父也知道这些人,对施姑姑的恐惧。 只是她一句话而已,这个东宫管事,硬是坐了一夜,连挪一下都不敢。 她咳嗽一声后,冷冷地道:“给我滚!不要让我再看到你。敢把我来的消息说出去,杀了你!” 吴有仁又惊又喜,赶紧爬起来:“老奴这就滚。姑姑放心,绝不告诉旁人。” 落荒而逃般逃离了树林,也不敢乱看,手脚并用,沿河跑了。 此时白师父并不知道吴有仁之前做的事,若是知道,估计会当场杀了吴有仁。 估摸着那两孩子也谈得并不多了,白师父转身回去,又怕吴有仁将她在此的消息说了去,此地已经不安全。 回到山洞一看,两孩子正手牵手,泪眼汪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跟那三、五岁的孩童没一点区别。 莫修谨哪里还有一点之前的理智!白师父好笑地道: “有话以后慢慢说,我们快点离开此地。” 两人相视一望,竟然齐齐跪下向白师父磕头。 阿沅真诚地道:“可否请师父,为我和小盼订婚?” 白师父也不扭捏,在滇州一些部落,还没有婚姻的概念。 在参加庆典时,唱情歌,跳跳舞,相互喜欢,便能共度春宵。 只有汉人,才会有六礼这么复杂的流程。 当即道:“好!便在此,以天为父,地为母,为师为你们举行订婚仪式!” 仪式非常简单,白师父拿出随身带的一对滇州银锁,给两人一人一枚,便算订婚信物。 看着这两孩子,一人拿一个银锁,露出孩童般纯真的笑容和羞涩,白师父露出老母亲般的笑意。 同时笑问:“既然是为师举行仪式,为何不是直接成亲?我去给你们弄一身新衣裳,就在此成亲吧!” 阿沅脸红的跟滇州最美的红山茶花一样,低头羞涩地道:“我们要回光州成亲。” 莫修谨笑的跟小一样,还摸摸后脑勺,这要让吴有仁看到,绝对以为他被鬼附身了! “我们想让我娘,和二姨母二姨父参加婚礼。” 成亲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父母参加呢? 白师父摇摇头:“汉人就是麻烦!行吧,阿沅以后就交给你了。” “为师这就把证据送到玉门关,对了,你把北疆东宫暗探的位置给我,我沿路杀了省事。” 这一点莫修谨也认同,只要白师父把他搜集到的证据,送到大夏境内。 必定撼动那已经不算稳固的地位,他很清楚,想彻底搬到太子不太可能。 因为太子背后是士族,士族的根基没动摇,皇上就不会废太子。 但他要的是,凌王远征时,太子无睱找幽州的麻烦。这一点还是能做到了。 他之前要利用那些暗探,明面上做的事都是在帮鞑子,接下来他要帮凌王,就不能被那些探子察觉。 所以杀了省事,还是‘施姑姑’来杀,更能挑拨内部的关系。 他将自己查到的暗探线索,全部告诉白师父。 白师父没做停留,笑着拍拍哭红眼的阿沅的手:“师父把证据送到后,就回来找你们。” 阿沅摇头:“不要,太危险了,师父回滇州吧!” 白师父笑道:“师父还要去幽州见见王妃呢!放心,这点危险对师父来说不算什么。” 那神奇的义肢,她一定要学会。 莫修谨把自己来时骑的马给了白师父,让阿沅姐易容成普通女子,在鞑子部落,是个女人那些蛮人都会欺辱。 连吴有仁都能被他们当大尾羊用,可见这些蛮子是多么的粗鲁残忍。 莫修谨让阿沅易容成普通男子,穿上他放山洞的鞑子衣裳,身份是他新收的奴隶。 两人手牵手离开山洞,相视一望,有些话不必说出口。 从此以后,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刀山火海,一起闯过去。 与此同时,莫修谨让异族商人辗转送的密信,终于送到了凌墨萧的手中。 他熟练地破解着那些简体数字,待破译出来之后,不禁欣喜万分。 他一直在追击的那支鞑子主力军,发现他有异族人当向导,且有火药和手弩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新武器之后,就改变战略,逃的无影无踪。 而莫修谨来的密信,正是说最近有一支大军,路过他所在的部落。 这简直是给一直苦恼没有线索,在北疆草原乱转的凌墨萧,一份大礼。 不禁心中感慨,能娶冬素为妻,真乃他之幸也! 谁能想到,在世人眼里,只是一个秀才,还有遗传疯病的表哥,却能给予他这么大的帮助! 他按莫修谨所说之地,在舆图上画出,唤来异族人,指给他们看,大军有没有可能是沿此逃离的? 那异族人忙率先沿此路线去确认,沿途找到马粪、马蹄印、燃烧未烬的牛粪等等证据。 确定了有一支大军是沿这条路线匆匆撤离的,这就是带着异族人的好处,这些线索,让大夏士兵来分析,是很难分析出来的。 就这样,才远征几个月的凌墨萧,便取得前人一年甚至数年,都没有的成果。 只要他能顺利找到鞑子主力军,就有望在两年之内结束这场战争。 那时回幽州,孩子应该才学说话,他还来得及教孩子唤爹爹…… 第278章 盛夏的幽州城事很多 (); 六月的幽州酷热难当,北方城市就这样,夏天酷热,冬天又冷又长。 城中街道上往来的异族人,都缠着薄厚不等的头巾,他们有的从遥远的西北来,晒得皮肤黑红。 汉族人则戴着编织的草帽避暑,有些年轻女子戴着薄纱帷帽,只有从基地海边回来的人,戴的是头巾。 有些留着浓须的水手,因海水和烈阳,胡须变得有些焦黄,乍一看还以为是胡人呢! 城中几乎每一棵大树下,凡是不挡路的,四周都镶了木制的长排椅子。 此时都坐满了纳凉的百姓和工人,特别是万书阁和匠人工会一带,中午暑气中,工作容易中暑。 工人们吃过午饭,都会选择在就近的阴凉地方纳凉,草帽往脸上一盖,随便靠在树下就打起了呼噜声。 树上蝉鸣阵阵,远处人声鼎沸,城外稻田沙沙作响,城内爬腾的忍冬花飘着香气,共同交织出盛夏乐章。 凌王府中,沈冬素一边吃葡萄,一边看着各机构送来的报告。 她的肚子还不算很大,但因为太热,即便不动弹,也会出一身汗。 又不敢吃冰碗,连葡萄都不敢冰镇了再吃,即便她是医生,在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她也不敢任性。 两个婢女在一旁帮她打扇子,月见帮忙将送来的信件、报告书等等资料分类。 急件优先看,不急的后面慢慢看。 待看到暗探传来陈星耀的消息,月见不加迟疑地递给沈冬素。 打开一看,陈星耀这支钦差队伍,已经从济州到了津州,济州的案子全部核查完毕。 凌王杀的济州士族,确实都是违了国法的,其中有两家,有明显证据跟鞑子勾结。 东宫贺礼被抢一案,他们也有参与。 因为陈星耀的态度,即便跟来的东宫官员想趁机作假,添些假证据污蔑凌王,也找不到机会。 并且,他们也怕啊!这幽州哪里像太子说的,凌王不在,凌王妃还不任人拿捏。 这哪里是任人拿捏,明明就是谁敢动幽州,都会任她拿捏! 连陈方都敢杀,杀完两州陈氏,连个屁都不敢放。 陈星耀都能被她拒之城外,连幽州城都没进去,他们这些官员又能有什么用? 背后再怎么骂凌王妃不识礼数,不懂规矩,人前却不敢乱说一句。 生怕被那女魔头听到,明个尸体被挂在城楼下示众。 并且更可气的是,有几个官员大着胆子,想拉拢那些被杀士族的亲友,共同行事。 让他们联合起来告御状,东宫承诺,事成之后,凌王夺走分给百姓,和变成囤田的土地,由这家人平分。 另外,东宫还会给予重赏。结果这几家亲友皆惊恐地表示,被凌王杀的几家跟他们没有丝毫关系。 这几家人甚至从此躲着钦差官员,背地里骂道,你们是没瞧见凌王杀人抄家时的模样,这是赶着我们去送死啊! 还太子的赏赐,太子年年都要我们送礼,能有什么赏赐? 难道我们还能等到,太子登上皇位再履行承诺,那时候还不知道太子认不认此事?而我们还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 长安离得远,凌王妃可是近在眼前,她若知道此事,状还没告成,人就被她杀了,那才叫得不偿失! 有了陈方这个先例,各家族赶紧约束小辈,千万别被那些东宫官员蛊惑。 自然有些年轻人不服,凭什么容那个农女在北境作威作福?现在连太子都要给我们士族撑腰,凭什么不敢行动? 凡是有这个想法的年轻人,很快被长辈约束起来,随时有人盯着他们,不给他们和官员往来的机会。 至于另一个案子,也就是凌王强抢士族贵女为妾,有了那些贵女的口供。 陈星耀直接问那些士族,是否自愿送女儿去幽州?现在是否要女儿回来? 结果所有人都说,是自愿送女儿去幽州跟随凌王妃,至于是否回来的问题。 有人直接把女儿带给陈星耀看,凌王妃并未限制她们的自由,有一些贵女已经回到济州。 这是回来或是开店铺做生意,或是领了王妃的任务的。但士族自然不会跟钦差说实话。 如此一来,那凌王强抢贵女为妾一案,便是无稽之谈。 这些钦差官员们很是憋屈,如此朝廷派他们来查什么?查凌王如何慧眼如珠,如何爱民如子? 特别是东宫的官员,急得团团转,若是不能趁机将凌王的名声弄坏,还替他扬了名的话。 那回到长安,他们肯定会被太子骂死的! 陈星耀生怕这些情急之下在济州搞事,隐晦地说,也许是因为死了个陈方,让济州士族太过害怕。 津州的情况大为不同,不如到津州查过之后,再做决定。 的官员认同了,暂时放弃怂恿济州青年一代,联名告御状之事。 准备到津州之后再从长计议,可惜他们不知道的,他们这些小动作,暗探都看得一清二楚。 当消息送到沈冬素案前时,她不禁跟月见感叹:“他们怎么就得不到教训呢?” “看来杀一个陈方还不够。” 月见却觉得: “是王爷之前太过仁慈,没有株连,若是再多杀一些,打断北方士族的筋骨,看他们还怕背后生事不?” 沈冬素失笑:“如此一来,王爷就真成了口中的,暴戾无道了。” “不过,王爷不杀,本王妃能杀啊!就像他们说的,我一个不识规矩的农女,多杀几个人怎么了?” “听说有人在背后唤我女魔头呢!这名字,真威风!” 月见一时噎住,王妃你的想法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别说这些扫人兴的事,扬州那边来信说什么?” 沈冬素是真不把放在眼里,就会在背后搞小动作,还只会推别人出头。 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无法对幽州造成直接伤害,顶多污蔑她的名声。 名声这东西,她才不在乎呢!你们就算往长安传,我是母老虎,女魔头又怎么样?不影响我幽州发展就行了。 刚穿越来,就顶着天煞克亲的名声,这么一路磨炼过来,老娘还怕名声坏了? 扬州大鱼哥来信,先是旧案重提,杭州、苏州几州的富商、士族等,都来找他,要去当地开大医馆。 之前是因为医护不足,他不敢应下。但今年有不少太医院退休和老太医,来到扬州医馆。 同时也带来了不少徒弟,另外扬州的护士学院,已有数百女医护毕业。 也就是说,已经有了开分院的能力,但大鱼担心一开分院,自己管理不过来,士族插手。 这医馆就变了质,由全民医馆,变成专为士族富商看病的医馆。 这一点沈冬素早就想过了,把医馆的规章制度定好,再成立医药监管工会,由官府和医院同时管理。 便是士族和富商要插手,也得遵照规章制度。有她凌王妃之名的医馆,可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圈到自己庄园! 若为了避免这个情况而不开分院,迟早士族富商会想办法挖人,偷技术,然后自己开医馆,那时候就更不好监管了。 信的最后,大鱼才说了,沈冬月和丁启坐海船来到幽州的事。 原因就是,一直没有冯文生的确信消息,不知他是生是死。 沈冬月害怕他找到扬州报复自己,害怕到心病严重。丁启为了她和腹中的孩子,只能带她远离扬州。 沈冬素心一叹,着自己的肚子,想到沈冬月,和她年纪差不多。 却已经怀了三次孕,可前两次都因意外没了孩子,她的精神压力肯定特别大。 不禁又唤来甲四:“冯文生还没找到吗?”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那么好找人,哪怕凌王的权力这般大,想找一个从岭南逃走的犯人,也很难。 道路难行加上消息难以传达,还就是,岭南到中原,山林极多,冯文生若往深山一逃,还真找不到他人。 甲四摇头:“回王妃,还未找到他的行踪。不过王妃放心,扬州那边已经安排人盯着,他要敢去,立即就会抓到。” 沈冬素点头:“盯紧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也许只有冯文生的尸体,才能彻底医好沈冬月的心病。 看到大鱼哥附带的物资清单,沈冬素心中一暖,都怕凌王走了,她在幽州艰难,想方设法地给她送东西。 只是其中一份清单东西特殊,是些极难寻的木材和金属,再一看下面的附言,果然是给李念鱼的。 她便让甲四送去给李念鱼,和月见笑道: “李念鱼总担忧因为过去欺骗大鱼哥的事,大鱼哥怪他,再不和他往来,看来他是白担心了。” 月见敏锐地提出:“那蔡大鱼知道李念鱼的真实身份吗?” 沈冬素一愣,好像还真不知道呢! “呃,李念鱼自己应该会和大鱼哥说清楚吧?” 月见想想那个因长期不晒太阳,又是熬夜而变得苍白暴瘦的工作狂。 摇头道:“我觉得他没说,他要说了,就不会这么愧疚了。” 沈冬素笑道:“哎呀,月见越来越懂得揣测别人的心思了呢!” 要知道,以前这姑娘可是直来直去,从不懂得别人的暗示。 她戏谑笑问:“那你猜到甲四的心思了吗?” 月见不理她,继续分类信件。 沈冬素也不是爱八卦的人,月见不接话,她也不再多问。 这时婢女来报,庞先生求见,月见和婢女抬过八扇的屏风,挡在沈冬素面前,这才请庞先生进来。 不是沈冬素矫情,她以前见官员见任何人,从不戴帷帽,挡屏风的。 只是现在她肚子大了,人总是懒懒地靠着软榻上,这个样子见客人实在不成礼数。 并且,想到沈冬月上一个孩子,是在极正常的情况下,被埋伏的肖氏打得落了胎。 现在陈星耀和东宫官员都在北方,万一里面混了如施姑姑一样的厉害人物,来暗害怎么办? 所以不管见任何外人,她都陪着屏风,月见更是寸步不离。 保护王妃和保护王妃腹中的孩子,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 庞先生现在差不多三、五天才会来一次,为的是不打扰王妃休息,并且自陈方事件之后。 他觉得现在幽州的任务事,都不算大事,用不着麻烦王妃处理。 可以说,杀一个陈方的好处太多了,不光按下了北境士族蠢蠢欲动的心思,还把幽州全体上下的胆子给壮大了。 庞先生今天带来的是好消息,先递上一本书籍,是很普通的诗经。 但页码那里,用的是简体数字。 沈冬素撑着手臂坐起,喜道:“这是我们自己书局印刷的?” 庞先生强掩着激动道:“是的,李大人改良了胶泥,印出来的书籍不比阳版雕印差。” 沈冬素笑道:“如此,咱们幽州再也不缺书了!只等万书阁一落成,就能广布天下,凡是学子,都能来幽州借书。” 庞先生回道:“我已经让姜氏商行的人,在江南和长安一带传开,且看年前有没有学子前来。” 沈冬素笑道:“先生太心急了,都知道幽州冬天苦寒,外地学子岂会赶在这个时候来?” “最迟也要到明年春、夏,所以我们还有一年的准备时间。” 没想到一项稳重的庞先生,事关万书阁之事,他能激动成这样。 庞先生说的第二个好消息是,基地的盐田晒盐法,非常成功。最近往城里送的盐,翻了倍数。 他觉得能扩大规模做盐的生意,只是钦差还在,为防消息走漏,暂不让姜氏做盐的生意,可以扩大和异族人的生意。 沈冬素点头认同,她很清楚,只要晒盐法扩大规模,百姓不缺盐吃是迟早的事。 现在跟中原朝廷和士族,抢盐的生意,利润小风险高,还极易引发盐商的围攻,太不划算。 不如跟异族人做生意,幽州的盐、糖、茶三样,可是异族人最喜欢的商品。 她点头道:“先生决定就好。” 庞先生要说的重点是:“基地晒盐有功,老朽觉得应该重赏。” 沈冬素笑道:“升官还是等王爷回来再说,但赏赐可以大方些。另外下一季的城建经费,多给些。” 庞先生这是怕,因为沈林钟立了功,却没得到重赏,她心里不舒服。 唉,这些文人,就是改不了说话喜欢拐弯的毛病。 庞先生笑着应下,又说起今年新兵征的多,这过冬军衣要提前准备。 朝廷给的军资又拖延了,得王妃批示,让工坊先做军用物资。 沈冬素丝毫不犹豫,生意再要紧,也没有军队当紧。现在是人手不足,军用和民用、商用还未分开。 她准备最迟明年,这些工坊就分开。内城是军民工坊,商用主要集中在海边基地那里。 第279章 全民基建月 (); 庞先生走后,陈落雪抱着厚厚一堆策划案来求见,这姑娘最近送一批海货回幽州。 向沈冬素提议,建立幽州商业工会,就像李念鱼墨门的工匠协会一样。 她觉得以后幽州的商业会越来越发达,不提前建好机构,不利于管理。 沈冬素欣喜于这些贵女们的成长,果然,只要给她们舞台,给她们自由的风气,她们的成长是很快速的。 商业工会的事,她有想过,本来想再等几年的,毕竟目前幽州的商业,主要就是姜家一个大商队。 没想到陈落雪会率先提及,沈冬素便将此事全权交给她,工业建立在基地那边。 她趁着人在幽州时,跟凌王妃商量细节。 除此一件事,还有其她贵女们要做的事,谢清芷找到陈落雪,团结所有贵女。 想趁因陈方之事,家族对她们善待起来,利用这个时机,一起打通往各州的商道。 她们不敢总来打扰凌王妃,便找从光州那边过来的人聊,或是找姜家商行的人取经。 还真让她们探讨出点名堂来,谢清芷想了两个方案,一是用光州火锅店的模式。 开奶茶和点心的连锁店,在北方各州城开,统一价格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后勤和供货渠道。 北方冬天极长,热腾腾的奶茶绝对受欢迎。 沈冬素听说之后,也来了兴致,给谢清芷几款后世受欢迎的奶茶配方,还帮她设计了竹筒做的奶茶杯。 这一点她有经验,刚穿越时卖梨糖,知道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喜欢什么。 谢清芷见王妃支持,越发积极投入奶茶生意当中。 谢清芷提出的另一个生意,则是跟长安姜氏学的,那就是将商品绘制成册,提供上门送货服务。 她大胆地向姜家海商,还有光州商行协议,给她最新款的货物。如光州的香水、精酿酒、皮鞋等等。 这些本来只供应长安的货物,也小批量供应给幽州,由她来负责销售。 要知道长安地边传到幽州的新鲜东西,价格都极贵,还极难买到。 如果她有货源,绝对能一下子就让贵妇贵女们掏腰包。 再有海外的新鲜货物,她觉得自己就算不吹牛,给她几年,她能让生意做的比江南还兴盛! 不过沈冬素还是觉得她在吹牛,幽州的人口连江南十分之一都没有,客源少,这生意怎么可能比得过江南! 不过小姑娘有雄心,自然要支持。 她给谢清芷规划的客户群体目标,那就是从一开始,就做高端奢侈品。 别想着从普通百姓那里薄利多销,就走奢侈品路线,赚富商勋贵的钱。 若幽州的商品比长安和江南的更时尚,到时贵妇都以穿幽州货为荣,那就财源滚滚了。 谢清芷被王妃画的大饼砸的晕头转向,成为贵女中的李念鱼,日以继夜地忙着这两个大生意。 其她贵女受到感染,就连脾气最软,当初来时哭的最狠的那一个。 现在说要送她回家,她也不想回了。 这才不到一年,来幽州的这批贵女就彻底幽州化了。 对于这一点,庞先生等人百思不得其解,可心里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到王妃身边,总能被吸引,都不用她说什么挽留的话,自己就不想走了。 不信你看李念鱼,当初可是以皇后探子的身份来的,结果现在拿刀赶都赶不走。 不光他不走,还带来一众师兄弟,在幽州安家落户了…… 光州的香水,不光长安贵妇和北方贵妇们喜欢,北疆贵妇也极喜欢。 异族商人的胆子越来越大,他们能避开凌王和北疆打仗的区域,沿着边陲区别,小心翼翼地去北疆做生意。 从最开始的盐、糖、茶等商货,到现在利润最高的是丝绸、香水、首饰。 沈冬素自然乐见其成,异族人去北疆的次数越多,去的越远,带回来的消息就越多。 他们可以说是全职商人,兼职探子。比幽州自己派出探子,有用的多。 庞先生让他不吝带回任务消息,部落的情况、羊牛的数量、草场的肥沃、水流的情况等等。 只要带回有用的消息,就能抵扣商品的成本价。 而随着上回那支胡人商队的到来,西域那边似乎也找到一条安全的路线来幽州。 一时幽州的商品是供不应求,作坊根本做不过来,沈冬素特令一些手工品,可以由工人拿材料回家制作,上交成品。 谢清芷和陈落雪就是看准这个好时机,知道机会难得,到了八月百姓开始忙秋收,工人就更少了。 便趁这六、七月份,往济州、津州大量招工人,光是一天管两顿干饭,工钱最低八文这一条,便吸引了许多百姓前来。 因为六月暑气重,许多百姓都选择夜里赶路,白天休息,李念鱼便带着工匠,在幽州城外装路灯。 木头做灯柱,用滑轮技术,做小滑轮,将油芯滑到上面,用竹子做灯罩,外面套的是防火的火浣布。 每天夜晚来临,由专门负责管理路灯的小队,给每一个路灯上油点燃。 这路灯从城门口,几个主路旁都立了,绵延数里长,像一条条火龙,呈现出幽州独有的美景。 这路灯一点,百姓都欣喜若狂,不光是外面州城来幽州打短工的,连夜赶路。 幽州百姓同样趁夜晚清凉,来田间劳作,离灯近的村落,都结伴来灯下做手工,还有读书的孩子来灯下看书。 老人来灯下舀米、搓麻、编草席,这路灯的用处超出沈冬素想象的有用。 庞先生站在城楼上感叹,也是王妃对百姓好,才舍得下这么大的成本。 没错,别以为晚上点灯是很寻常的事,这个时代油是极昂贵之物。 就连长安城,宵禁之后,许多城区都不舍得点灯。 皇帝晚上召见某个臣子,其中表现恩赐的就有,赐灯送其归家。 一年当中,也就新年和元宵节、中秋节等几个节日,才会有灯火通明的情况。 沈冬素这般舍得用灯油,也是因为李念鱼改良了榨油技术,让植物油出油率大大提高。 同时基地那边渔业丰富,跟姜家合作远航捕巨鱼,那海鱼全身是宝,鱼肉做咸鱼售卖,鱼骨鱼肠、鱼膘都有用。 连那不能吃的鱼内脏也没浪费,全部熬制鱼油,这和给人吃的鱼油不同,这是专门用来点灯油的。 沈冬素想到一种武器,就是把鱼油装到密封罐里,其爆炸强度跟土地雷差不多。 特别是用于水上战争时,因为鱼油遇水不灭,杀伤力极强。 她把这个技术告诉李念鱼,目前李念鱼还在试验这种新武器当中,因为密封技术不达标,效果总是不理想。 并且李念鱼觉得这种鱼油火器,明显是用于海战的,海上鱼油取之不竭,爆炸后遇水不灭。 在陆地上的用处却有限,特别是对付骑兵,还没有火药好用。 所以他对其研究不太积极,他更愿意研究火药武器。 沈冬素也不催他,反而给他十足的研究经费,当成军工部的长期项目之一。 她没告诉任何人原因,因为她要等着凌墨萧大胜回来,建海军,然后去灭倭! 到那个时候,这鱼油火器就中大用了。 不过目前的话,鱼油做武器不行,但做灯油是非常好的,比植物油耐燃,还更亮。 庞先生说皇帝寝陵的长明灯,用的就是鲸鱼油。咱们当然用不起那么贵的,用普通鱼油就好。 总之,因为不缺灯油,加上幽州人口还不算多,士兵整夜巡逻,且因工分户籍制,和幽州新律。 让幽州城中的恶人极少,即便夜里没有城禁,也没有杀人、诱拐、聚众打架这类事件。 顶多有妇人吵架,年青人打架之类的,但很快就会被所在区域的里长化解。 总之就是,一个月后算账时发现,这一个月点灯油的花费,跟夜里灯火长明所产生的利润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从此这华灯初上,彻夜长明,也成了幽州一大特色。每个来幽州的外乡人,无不感叹。 幽州哪里像边关州城,明明繁华的可比苏杭! 因为要趁着秋收和寒冬之前,完成几项大基建,幽州向四方州城广招青壮干活。 加上商业的繁华,每个工坊都需要大量人力。 两项带动之下,全幽州城进入全民基建当中。外城人是不能进入幽州城内找工作的。 流民办临时改名招工办,外城人来了,先登记发号码牌,然后就由各处招人的带走。 开始来的都是青壮男子,他们去修路、修河渠、在城外建工坊、开荒囤田、开采石矿、煤矿。 或者到基地那边修海港、挖盐田、清理等等粗活。 可以说,只要你人来到幽州,就不会找不到工作。 报酬各有不同,但每天管两顿干饭,还管睡觉的地方,这是基础。 工钱最少的是一天八文,这是王妃定的价格。别觉得这工钱少,便是在长安打短工,一天八文的工钱也极少。 济州那边百姓给士族打短工,一天两顿稀饭,最多给四文工钱。 因为幽州不缺盐和油,工地上的伙食油水极丰,便是为了那一天两顿干饭,也有不少人愿意来。 渐渐的消息传开,不少年轻夫妻俩,来幽州找事做。 至于年轻的姑娘,根本不用自己跑来找活干,每月陈落雪等贵女,都会派人回家乡州城。 招收女工、女学员,这可比卖身为奴要强多了,能学一门手技,每月领工钱,签的是活契,三年、五年都有。 每次招女学员的车队到达,都有年轻姑娘排队来应征。 在津州查凌王案的钦差一行,每每看着当地百姓,欢天喜地的往幽州跑。 都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案子还怎么查?还怎么完成太子的任务? 士族不愿意配合做假证,而百姓,对凌王和凌王妃,只有夸的,没有怨的。 再查下去,他们都要成百姓眼中的恶人了。 沈冬素在养胎,极少出门,但城中的热闹她是知道的。 杀了陈方后,刚开始养胎的时候,过上只管吃、喝、睡的日子,是她自穿越以来,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光。 但是她就是骨子里闲不住的人,只闲散了三天,就觉得连骨头都绣起来了。 庞先生几乎是在求她,求她不要出王府的门,别看幽州城一派繁华,但这只是表相。 钦差还没走,鞑子随时都有可能来攻城,只求王妃在王府养胎,城中的事一切有他。 沈冬素怕吓到老人家,自从她来幽州之后,感觉庞先生老得很快。 她很配合地在府上养胎,真正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呃,垂花门那里每天还是要去很多趟的。 这人一闲,就得找事干。她手痒想干老本行,但不管是研究成品药,还是培育土霉素,难保会吸入药的成分,对胎儿不好。 月见直接把她的试验室给琐上了,不让她踏进去一步。 老本行不能做,那就做新的,见月见几个每天热的汗流浃背。 确认城中冰窖早就空了之后,她指挥婢女用硝石制冰。 这好歹算是化学试验,便把李念鱼喊来旁观。 硝石同样是做火药的材料之一,李念鱼很是心痛,这么珍贵的材料,王妃竟然拿来做吃食! 不过想想王妃刚来幽州里,每次要做新东西,都骗他说是厨具,他决定看到成品才做决断。 硝石碾碎放大缸里和水搅拌均匀,中间再坐一个盆,放入能直接喝的凉白开。 她心一动,让工人打了几十个冰棍模具,煮酸梅汤和绿豆汤、水果汁等倒进模具。 盖上盖子放到盆子里,一夜之后,大家都惊呆了,月见问道:“这是变戏法吗?” 因为那一缸水变成了冰,而盆中的冰饮冻成冰棍,沈冬素抽一枝桃子味的递给月见: “尝尝。” 结果一个婢女冲过来抢走:“王妃,让奴婢试药!” 沈冬素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这是怕硝石做的东西有毒,怕毒到月见,她要自己先试吃。 那婢女的理由很充足:“月姐姐要保护王妃,奴婢只是洒扫婢女,中毒了也无妨。” 沈冬素正想说,这冰棍绝对无毒,不信你们看我先吃一根。 结果远远听到这婢女话的李念鱼,跑的飞快,同样是一把抢过已经开始融化的冰棍。 一口塞到自己嘴里,大口咀嚼起来。因为太冰,头一阵抽头,不禁单手扶额。 那婢女瞬间泪眼汪汪:“李大人更不能吃啊!若中毒了怎么办?” 第280章 冰棍和第一次胎动 (); 写孕期笔记这个事,是自从确定自己怀孕之后,沈冬素就一直在做的。 这个时代可没有孕检,有条件的人家,偶尔请大夫把个脉,一般百姓都是听年长女性的意见。 沈冬素从给丁芸接生那时候起,就知道这个时代女子生孩子,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那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只脚踏入鬼门关。 不光是因为缺医少药,还有一些老人顽固、陈旧、荒唐、诡异的自我认知。 如,新生儿阴气重,所以不能用阳气太重的东西。 生产时用的毛巾、衣物等等,要阴干,就是晚上月亮下晾干,不能被太阳晒到。 这不是胡扯吗? 在本来就没有消毒药物的年代,开水和太阳就是最好的消毒剂,却用这么诡异的理由避开不用。 许多孕妇没有死在生产的时候,而是死在产后热褥症,就是因为消毒不到位,感染病菌而死。 还有许多生产时的恐怖民俗,像胎儿过大,孕妇难产,有拿盆盖在孕妇肚子上,使劲敲响盆,这样能把胎儿‘吓’出来。 这还算好的,还有拿擀面仗,在孕妇肚子上像擀面一样,把孩子往下擀。不用说,一百个难产的孕妇,能活下一个都是幸运。 再有什么孕妇不能在正房生产,阴气重,污秽会影响家里的运道。 生产时只能去阴暗的偏房,甚至有些搓磨媳妇的婆婆,还会让儿媳妇去牛棚之类的地方生。 诛如此类关于孕期的诡异民俗,多不胜举,沈冬素从光州到长安,再从长安到幽州,一路默默地看着。 早就发现,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勋贵士族,甚至皇室也一样,孕妇难产而死,新生儿夭折,都比比皆是。 她早就想出一本正规的,有太医院认证的孕期百科。可惜这几年一直因为各种事耽误。 而现在她自己怀孕了,幽州的名医已经打响名声,且还有自己的印刷坊,可谓是天时地利,正是出版这本孕期百科的大好时机。 所以她孕期日记写的格外详细,包括每个月给自己号脉,记下孕妇身体的变化,和孩子的成长变化。 再有正规的孕期禁忌和饮食等等,至于生男生女是靠男人的染色体,而不是靠女人这一点。 她觉得写上也没人相信,说不定百姓还认为凌王妃在胡说八道。 所以她写的更通俗易懂,生儿生女是父亲播种的原因,而不是母亲身体的原因。 另外,近亲易生畸形儿这一点,也不好直接点明,因为连皇帝都常有近亲结婚的。 特别是士族当道的时代,近亲联姻更是一种主流,这样才能让士族之间,盘枝错结,一荣俱荣,利益相系。 如果她写上这一点,估计士族和勋贵会努力将这本书封杀,不让其大规模流传,这就跟她想教普通百姓孕产知识相违。 所以她选择另一种写法,那就是,父母的血脉关系越远,生的孩子越健康。 只字不提近亲的害处,但给你们想象的空间。 若有人想明白这一点,发现自家生怪病的后人,是因为其父母的血脉极近的关系,那也跟她无关。 她为了把这本书写的通俗易懂,用的全是大白话,跟名医传下来的千金方之类的书籍全完不一样。 在她心中,农女的身份也好,王妃的身份也罢,都改变不了她是医生的事实,既然来这个世界一趟。 总要留下点什么,改变点什么,才不枉我来过。 她玩笑般地对月见说:“等我孩子一生,这本书也出版成册,若是能大卖,我再接着写幼教的书籍。” 月见道:“署名是凌王妃,这本书就注定大卖!谁会不信神医王妃的话。” 沈冬素觉得月见对她,有点过度的偶像崇拜,她说啥都对,干啥都支持…… 七月中的时候,幽州来了一批特别的客人,应该说是庞先生的客人。 之前庞先生说过万书阁招生的事,沈冬素还说,最少要到明年打响了名声,才会有学子过来。 特别是现在连个像样的夫子都没有,整个幽州城‘学历’最高的,应该就是庞先生了。 她没想到的是,李念鱼有同门师兄弟,庞先生也有。呃,应该说是同窗,跟他一样的寒门子弟。 同样在年轻时求学艰难,能当官的是小部份,大部份都给士族做门客、幕僚,还有一些已经对世道失望,寄情于闲云野鹤。 庞先生在建万书阁之初,就给这些旧友写信,当然是先吹大牛,牛皮吹上天。 凌王有多惜才、万书阁有多宏伟、各种古书古籍孤本数万册、幽州夫子的待遇有多好…… 不信去打听一下凌王妃扬州医馆里,医师的待遇。在幽州,夫子和医师的待遇更高。 反正大饼画出去,牛皮吹出去,不管人家信不信,先对万书阁产生向往和好奇之心是有的。 庞先生的想法很简单,下套嘛,套一百个人,能套来一个赚一个。 结果还真让他给套来了,当然,他画的大饼,沈冬素会帮他全部落实就是了。 现在她可不缺钱,可以花大笔钱投资教育行业,万书阁只是一个开始。 他的那些同窗中,有谨慎的还想在打听一下,有性情洒脱的,则是立即出发来幽州一观仿如读书人圣殿般的万书阁。 加上往幽州的路修好了,最早的一批赶在七月中,就来到了幽州。一行三个夫子,十几个书童。 庞先生先跟沈冬素提了一句,说要‘千金买马骨’,所以对于第一批到的夫子,要给予极高的礼遇和待遇。 沈冬素认同这个观点,并且对于欢迎学者这种事,前世有过经验,她让人先做锦旗和横幅,直接拉到城门口。 再让万书阁、医护学院还有新兵们,全部换上统一的,像万书阁的衣裳是,天蓝色镶白边。 这个时代蓝色是很常见的颜色,但普通人只穿得起靛蓝,许多贵族的小厮、男仆,都是靛蓝色的衣裳。 而天蓝色则更难染,也更贵重。庞先生开始不愿意用这个当工服,太浪费了。沈冬素却说,就是要区别出万书阁的不同。 要让来幽州的人,都以穿这种蓝色为荣。呃,她能说是前世留下的后遗症吗?一说到校服,第一个想到的可不就是天蓝色。 故而当庞先生的三个旧友,来到幽州城门外的时候,即瞠目结舌,又觉得无上荣光。 城门外由士兵拉的大横幅‘欢迎夫子光临幽州’,再有三个万书阁的书童分别送上,印有他们姓氏的锦旗。 待一进城门,则看到左边是一排穿着白色连体长衫,戴着怪异的方帽的女子,高举‘医护学院欢迎夫子’。 左边是近百穿着亮眼蓝色的书童,举着‘万书阁欢迎夫子’,然后则有新兵列阵,敲刀击鼓,列阵相迎。 再有不少百姓,抛着鲜花,奉上鲜果,欢呼雀跃,载歌载舞;一时让那三个夫子觉得,自己不是来幽州参观的,而是立了什么不世之功,领赏来着。 直到看到庞先生走来,他们那既忐忑又紧张,又觉得难为情的心才放下,拉着庞先生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庞先生抚须笑道:“这是王妃送给各位的大礼,也是我们幽州百姓求贤若渴,对夫子们的到来,太过期待。” 从城门口走到万书阁,这三位夫子还没进万书阁的门,便觉得,算是走不了了。 若他们不答应留下来,而是参观一下就离开,也太对不起幽州人的热情了! 凌王妃表达欢迎的方式则是,办隆重的宴会,美酒佳肴、烟火表演,用凌王府的马车载着三人,游览全城。 反正这一通套路下来,看你们还好不好意思说,不留下来。 当然,这些表面功夫要做足,里子也要做好。万书阁确实藏书无数,凌王妃给夫子们的俸禄,可比六品官员。 并且在幽州当夫子,还真在凌王那里挂了官职,这跟给士族当幕僚可有前途多了。 凌王妃还答应他们,幽州有出版印刷坊,可出版他们的著作。 这最后一点,比给他们高薪还要让人兴奋,读书人最期盼的事,不就是出书立著,千古留名吗? 庞先生也不催他们做决定,反正今年是不指望离开了,幽州一到八月就开始冷,八月底下大雪也是常有的事。 住到明年,这些人会跟那些贵女一样,被自由又兴盛的幽州城吸引,赶都赶不走。 凌王妃千金买马骨,豪掷千金为万书阁征招夫子之事,随之越传越广,且随着这三个有名望的夫子的到来。 别的地方的学子不论,这北境的读书人都跃跃欲试,不少求学艰难的学子,趁着寒冬未至,启程往幽州来了。 赶到八月初的时候,万书阁已经招收到一百多位学生,这些学生可不是才启蒙的孩童,有一半已经是童生,还有三个秀才。 不过三个秀才的年纪都不小了,他们来的目的是求学,也是想找差事。 庞先生对此很高兴,别说三个,便是来三百个秀才,幽州也能给他们提供职位。 八月初的时候,墨门的工匠学院也正式挂牌,举办的仪式比万书阁还要隆重。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比起读书人的万书阁,匠人的学院更受他们喜欢和期待。 毕竟一百个孩子,可能才有一个秀才,不,更多的时候,一千个孩子才有一个秀才是常态。 而学门养活自己的手艺,可比读书容易多了。更何况工匠学院还有墨门的大师亲自指导。 百姓更愿意让女儿考进医护学院,儿子进工匠学院,只有极聪慧的孩子,才会送到万书阁求学。 故而工匠学院挂牌招生这天,半个城的百姓都来观礼,一看招七到十四岁的孩子,学费虽然不便宜,但能拿工分抵一部份。 家里有适龄孩童的,都兴奋极了。纷纷带着户籍证明,来给孩子报名。 那些外州城来打短工的百姓,在城外听说了这件事,都羡慕不已。羡慕幽州人,孩子能有个好前程。 都向自己的管事打听,外地人能不能给孩子报名?管事笑说目前还没章程,不过以后肯定是可以的。 夸张地说着工匠学院和万书阁有多大,容纳数万学子都没问题。 又建议一些年轻夫妻,可以去流民办登记一下攒工分,又不会强制你们改成幽州户藉,但攒够工分,若哪一日想送孩子来读书,也容易些。 这也是沈冬素提出的‘抢人政策’之一,直接从附近各州城抢百姓,士族绝对会反对,把人都抢到幽州来了,他们的田谁耕?地谁种? 人口一直都是最重要的财富。所以要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办法,让百姓自愿来幽州。 压根不用抢,让他们看到幽州人过的有多好,自己就会想来。 特别是对于有孩子的人家来说,给孩子拼一个好前程,比什么都重要。 转眼到了中秋节,幽州人爱过节,王妃也爱过节,每逢佳节都会发放节礼。 普通百姓能凭户藉,按人头去民营办,领取鸡蛋或是海味之类的节礼。 沈冬素给各机构发的节礼最重的,当属军中,特别是军属之家,凡是家里有跟着凌王去远征的。 节礼发的让小官吏都眼馋,成袋的米面,成桶的油脂、海鱼,成卷的麻布,还有能领煤球的票据,家中有孩子的,则另外还会给几包糖果点心。 这一时,军属之家都是全家出动,他们眼神中即有骄傲又有思念,昂首挺胸地拿着军属证明,去到民营办领取年礼。 有时候筐子背不完,还得用牛车来拉。 头一回在幽州过节的夫子和学子们,即诧异这般有人情味的幽州官府,又敬佩凌王妃的大义。 都说王妃是平民出身,可王妃飞上枝头后,从来没有忘根,一心一意地为平民谋福祉。 中秋节一过,沈冬素几乎是每天三问:“钦差还不打算走吗?” 月见一天三答:“已经派人去催了。” 沈冬素都猜不到陈星耀到底打算做什么了?难道非要跟她见一面,才肯走? 再不走雪一下,就走不成了,她可不像钦差留在北方过年。 想想道:“容我手书一封,派人送给陈星耀。” 月见好奇她会写什么,结果王妃执笔半天,写下一句:“查完了没?查完就回长安!” 月见觉得王妃这算客气了的,她很清楚,王妃想说的是:‘滚!’ ‘给老娘快点滚回长安去!’ 第281章 孕期记事 (); 写孕期笔记这个事,是自从确定自己怀孕之后,沈冬素就一直在做的。 这个时代可没有孕检,有条件的人家,偶尔请大夫把个脉,一般百姓都是听年长女性的意见。 沈冬素从给丁芸接生那时候起,就知道这个时代女子生孩子,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那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只脚踏入鬼门关。 不光是因为缺医少药,还有一些老人顽固、陈旧、荒唐、诡异的自我认知。 如,新生儿阴气重,所以不能用阳气太重的东西。 生产时用的毛巾、衣物等等,要阴干,就是晚上月亮下晾干,不能被太阳晒到。 这不是胡扯吗? 在本来就没有消毒药物的年代,开水和太阳就是最好的消毒剂,却用这么诡异的理由避开不用。 许多孕妇没有死在生产的时候,而是死在产后热褥症,就是因为消毒不到位,感染病菌而死。 还有许多生产时的恐怖民俗,像胎儿过大,孕妇难产,有拿盆盖在孕妇肚子上,使劲敲响盆,这样能把胎儿‘吓’出来。 这还算好的,还有拿擀面仗,在孕妇肚子上像擀面一样,把孩子往下擀。不用说,一百个难产的孕妇,能活下一个都是幸运。 再有什么孕妇不能在正房生产,阴气重,污秽会影响家里的运道。 生产时只能去阴暗的偏房,甚至有些搓磨媳妇的婆婆,还会让儿媳妇去牛棚之类的地方生。 诛如此类关于孕期的诡异民俗,多不胜举,沈冬素从光州到长安,再从长安到幽州,一路默默地看着。 早就发现,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勋贵士族,甚至皇室也一样,孕妇难产而死,新生儿夭折,都比比皆是。 她早就想出一本正规的,有太医院认证的孕期百科。可惜这几年一直因为各种事耽误。 而现在她自己怀孕了,幽州的名医已经打响名声,且还有自己的印刷坊,可谓是天时地利,正是出版这本孕期百科的大好时机。 所以她孕期日记写的格外详细,包括每个月给自己号脉,记下孕妇身体的变化,和孩子的成长变化。 再有正规的孕期禁忌和饮食等等,至于生男生女是靠男人的染色体,而不是靠女人这一点。 她觉得写上也没人相信,说不定百姓还认为凌王妃在胡说八道。 所以她写的更通俗易懂,生儿生女是父亲播种的原因,而不是母亲身体的原因。 另外,近亲易生畸形儿这一点,也不好直接点明,因为连皇帝都常有近亲结婚的。 特别是士族当道的时代,近亲联姻更是一种主流,这样才能让士族之间,盘枝错结,一荣俱荣,利益相系。 如果她写上这一点,估计士族和勋贵会努力将这本书封杀,不让其大规模流传,这就跟她想教普通百姓孕产知识相违。 所以她选择另一种写法,那就是,父母的血脉关系越远,生的孩子越健康。 只字不提近亲的害处,但给你们想象的空间。 若有人想明白这一点,发现自家生怪病的后人,是因为其父母的血脉极近的关系,那也跟她无关。 她为了把这本书写的通俗易懂,用的全是大白话,跟名医传下来的千金方之类的书籍全完不一样。 在她心中,农女的身份也好,王妃的身份也罢,都改变不了她是医生的事实,既然来这个世界一趟。 总要留下点什么,改变点什么,才不枉我来过。 她玩笑般地对月见说:“等我孩子一生,这本书也出版成册,若是能大卖,我再接着写幼教的书籍。” 月见道:“署名是凌王妃,这本书就注定大卖!谁会不信神医王妃的话。” 沈冬素觉得月见对她,有点过度的偶像崇拜,她说啥都对,干啥都支持…… 七月中的时候,幽州来了一批特别的客人,应该说是庞先生的客人。 之前庞先生说过万书阁招生的事,沈冬素还说,最少要到明年打响了名声,才会有学子过来。 特别是现在连个像样的夫子都没有,整个幽州城‘学历’最高的,应该就是庞先生了。 她没想到的是,李念鱼有同门师兄弟,庞先生也有。呃,应该说是同窗,跟他一样的寒门子弟。 同样在年轻时求学艰难,能当官的是小部份,大部份都给士族做门客、幕僚,还有一些已经对世道失望,寄情于闲云野鹤。 庞先生在建万书阁之初,就给这些旧友写信,当然是先吹大牛,牛皮吹上天。 凌王有多惜才、万书阁有多宏伟、各种古书古籍孤本数万册、幽州夫子的待遇有多好…… 不信去打听一下凌王妃扬州医馆里,医师的待遇。在幽州,夫子和医师的待遇更高。 反正大饼画出去,牛皮吹出去,不管人家信不信,先对万书阁产生向往和好奇之心是有的。 庞先生的想法很简单,下套嘛,套一百个人,能套来一个赚一个。 结果还真让他给套来了,当然,他画的大饼,沈冬素会帮他全部落实就是了。 现在她可不缺钱,可以花大笔钱投资教育行业,万书阁只是一个开始。 他的那些同窗中,有谨慎的还想在打听一下,有性情洒脱的,则是立即出发来幽州一观仿如读书人圣殿般的万书阁。 加上往幽州的路修好了,最早的一批赶在七月中,就来到了幽州。一行三个夫子,十几个书童。 庞先生先跟沈冬素提了一句,说要‘千金买马骨’,所以对于第一批到的夫子,要给予极高的礼遇和待遇。 沈冬素认同这个观点,并且对于欢迎学者这种事,前世有过经验,她让人先做锦旗和横幅,直接拉到城门口。 再让万书阁、医护学院还有新兵们,全部换上统一的,像万书阁的衣裳是,天蓝色镶白边。 这个时代蓝色是很常见的颜色,但普通人只穿得起靛蓝,许多贵族的小厮、男仆,都是靛蓝色的衣裳。 而天蓝色则更难染,也更贵重。庞先生开始不愿意用这个当工服,太浪费了。沈冬素却说,就是要区别出万书阁的不同。 要让来幽州的人,都以穿这种蓝色为荣。呃,她能说是前世留下的后遗症吗?一说到校服,第一个想到的可不就是天蓝色。 故而当庞先生的三个旧友,来到幽州城门外的时候,即瞠目结舌,又觉得无上荣光。 城门外由士兵拉的大横幅‘欢迎夫子光临幽州’,再有三个万书阁的书童分别送上,印有他们姓氏的锦旗。 待一进城门,则看到左边是一排穿着白色连体长衫,戴着怪异的方帽的女子,高举‘医护学院欢迎夫子’。 左边是近百穿着亮眼蓝色的书童,举着‘万书阁欢迎夫子’,然后则有新兵列阵,敲刀击鼓,列阵相迎。 再有不少百姓,抛着鲜花,奉上鲜果,欢呼雀跃,载歌载舞;一时让那三个夫子觉得,自己不是来幽州参观的,而是立了什么不世之功,领赏来着。 直到看到庞先生走来,他们那既忐忑又紧张,又觉得难为情的心才放下,拉着庞先生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庞先生抚须笑道:“这是王妃送给各位的大礼,也是我们幽州百姓求贤若渴,对夫子们的到来,太过期待。” 从城门口走到万书阁,这三位夫子还没进万书阁的门,便觉得,算是走不了了。 若他们不答应留下来,而是参观一下就离开,也太对不起幽州人的热情了! 凌王妃表达欢迎的方式则是,办隆重的宴会,美酒佳肴、烟火表演,用凌王府的马车载着三人,游览全城。 反正这一通套路下来,看你们还好不好意思说,不留下来。 当然,这些表面功夫要做足,里子也要做好。万书阁确实藏书无数,凌王妃给夫子们的俸禄,可比六品官员。 并且在幽州当夫子,还真在凌王那里挂了官职,这跟给士族当幕僚可有前途多了。 凌王妃还答应他们,幽州有出版印刷坊,可出版他们的著作。 这最后一点,比给他们高薪还要让人兴奋,读书人最期盼的事,不就是出书立著,千古留名吗? 庞先生也不催他们做决定,反正今年是不指望离开了,幽州一到八月就开始冷,八月底下大雪也是常有的事。 住到明年,这些人会跟那些贵女一样,被自由又兴盛的幽州城吸引,赶都赶不走。 凌王妃千金买马骨,豪掷千金为万书阁征招夫子之事,随之越传越广,且随着这三个有名望的夫子的到来。 别的地方的学子不论,这北境的读书人都跃跃欲试,不少求学艰难的学子,趁着寒冬未至,启程往幽州来了。 赶到八月初的时候,万书阁已经招收到一百多位学生,这些学生可不是才启蒙的孩童,有一半已经是童生,还有三个秀才。 不过三个秀才的年纪都不小了,他们来的目的是求学,也是想找差事。 庞先生对此很高兴,别说三个,便是来三百个秀才,幽州也能给他们提供职位。 八月初的时候,墨门的工匠学院也正式挂牌,举办的仪式比万书阁还要隆重。 对于底层百姓来说,比起读书人的万书阁,匠人的学院更受他们喜欢和期待。 毕竟一百个孩子,可能才有一个秀才,不,更多的时候,一千个孩子才有一个秀才是常态。 而学门养活自己的手艺,可比读书容易多了。更何况工匠学院还有墨门的大师亲自指导。 百姓更愿意让女儿考进医护学院,儿子进工匠学院,只有极聪慧的孩子,才会送到万书阁求学。 故而工匠学院挂牌招生这天,半个城的百姓都来观礼,一看招七到十四岁的孩子,学费虽然不便宜,但能拿工分抵一部份。 家里有适龄孩童的,都兴奋极了。纷纷带着户籍证明,来给孩子报名。 那些外州城来打短工的百姓,在城外听说了这件事,都羡慕不已。羡慕幽州人,孩子能有个好前程。 都向自己的管事打听,外地人能不能给孩子报名?管事笑说目前还没章程,不过以后肯定是可以的。 夸张地说着工匠学院和万书阁有多大,容纳数万学子都没问题。 又建议一些年轻夫妻,可以去流民办登记一下攒工分,又不会强制你们改成幽州户藉,但攒够工分,若哪一日想送孩子来读书,也容易些。 这也是沈冬素提出的‘抢人政策’之一,直接从附近各州城抢百姓,士族绝对会反对,把人都抢到幽州来了,他们的田谁耕?地谁种? 人口一直都是最重要的财富。所以要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办法,让百姓自愿来幽州。 压根不用抢,让他们看到幽州人过的有多好,自己就会想来。 特别是对于有孩子的人家来说,给孩子拼一个好前程,比什么都重要。 转眼到了中秋节,幽州人爱过节,王妃也爱过节,每逢佳节都会发放节礼。 普通百姓能凭户藉,按人头去民营办,领取鸡蛋或是海味之类的节礼。 沈冬素给各机构发的节礼最重的,当属军中,特别是军属之家,凡是家里有跟着凌王去远征的。 节礼发的让小官吏都眼馋,成袋的米面,成桶的油脂、海鱼,成卷的麻布,还有能领煤球的票据,家中有孩子的,则另外还会给几包糖果点心。 这一时,军属之家都是全家出动,他们眼神中即有骄傲又有思念,昂首挺胸地拿着军属证明,去到民营办领取年礼。 有时候筐子背不完,还得用牛车来拉。 头一回在幽州过节的夫子和学子们,即诧异这般有人情味的幽州官府,又敬佩凌王妃的大义。 都说王妃是平民出身,可王妃飞上枝头后,从来没有忘根,一心一意地为平民谋福祉。 中秋节一过,沈冬素几乎是每天三问:“钦差还不打算走吗?” 月见一天三答:“已经派人去催了。” 沈冬素都猜不到陈星耀到底打算做什么了?难道非要跟她见一面,才肯走? 再不走雪一下,就走不成了,她可不像钦差留在北方过年。 想想道:“容我手书一封,派人送给陈星耀。” 月见好奇她会写什么,结果王妃执笔半天,写下一句:“查完了没?查完就回长安!” 月见觉得王妃这算客气了的,她很清楚,王妃想说的是:‘滚!’ ‘给老娘快点滚回长安去!’ 第282章 试验田大丰收 (); 沈冬素将给陈星耀的信送出,又叮嘱月见,他若从济州陈氏来到幽州,这一次就带他进王府,见他一面。 当然,见完面沈冬素会毫不留情,让他赶紧滚回长安!钦差使团在幽州久留是什么意思? 她假意陈方之事生陈星耀的气,同时表现出像普通女人受气之后一样的,不讲道理。 就是不让钦差使团进城,主要原因是为了不让他们亲眼看到,繁华的幽州城。 特别是工匠学院、万书阁、商会等地,她现在依旧保持着,每个月给皇上写一封哭穷信,以此来要军资。 若是钦差团将幽州的真实情况带回去,她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哭穷了。 并且,还得防着钦差去基地,晒盐法她现在可不打算公布,另外海商还在朝廷的禁令之中。 姜氏海船每天都有进港的,没被上面人瞧见,朝廷听到一点风声,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姜氏之前申请过,走海运给幽州运送捐赠的物资。但若让钦差团发现,那海船主要是用来经商的。 绝对会揪着不放,毕竟以前海上的生意是卢家掌控,卢家倒了之后,海上的贸易被姜家占了过来。 反正她尽可能地,把钦差使团挡在幽州城外,本以为他们查清了案子,会很快离开。 毕竟长安的官员,没几个喜欢在边关久留的。结果也不知道陈星耀在想什么? 案子已经查完了,他竟然跑到济州陈家去住着不走了,住得越久,打听到幽州的详细就越多,于她越不利。 她甚至怀疑陈星耀一直不肯走,就是故意的,不敢光明正大地说,一定要进一趟幽州城。 才用这种磨磨耐耐的方式留在这里,等她自己急起来,请他到王府一见,然后才肯走。 所以这一次,她手书一封,一定要把陈星耀赶走。 随着八月的到来,幽州城的百姓开始忙着一年两次的丰收季。 又是一轮的工坊大规模放假,新兵去支持城外的乡镇百姓。 所有军囤地,军民男女老少齐上阵,连小学堂都放十天的秋收长假,帮家里秋收。 在这个农民完全是靠天吃饭的年代,夏收麦是跟暴雨抢时间,秋收稻则是跟寒流抢时间。 有一年八月初天气还是秋老虎,十分严热,百姓收稻的动作慢了些。 结果才月中天气突然转寒,收回来的稻谷还没来得及辗谷粒,全部一起堆成堆,拿麻布盖着。 不料因为里外温差太大,闷了几天,谷子全部发芽,百姓茫然又绝望,哭泣声响彻四野。 那时候还没有官府来帮忙抢收,官府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催收秋税,刮地三尺地收秋粮税。 百姓眼看着交不上税,要被抓去服徭役,充官奴。又想到即将到来的寒冬,缺衣少食,一家人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被迫或是典妻鬻子,或是举家抛弃田地和家园,成为流民逃入山林。 再或者全家典当给某个士族,成为其佃户或家奴,以逃过此劫。 而更可怕的是,哪怕好不容易交上了秋税,存了全家人过冬的粮食和柴火,结果却遇到前来打抢杀掠的鞑子…… 幽州百姓就这么暗无天日的,麻木绝望地过了一年又一年,人命跟地里的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直到凌王的到来,鞑子入侵和秋税的情况有了缓解。 而随着凌王妃的到来,则是过冬的粮食和物资,再也不缺了。 现在不光有富余的囤粮,便是漫长的寒冬,也不会只能猫在家里避寒熬日。 而是可以去工坊做短工,挣的钱不光能让家里过个肥年,明年春天买粮种、租耕牛农具。 若家里有几个青壮劳工的,一年攒的银钱还能修房子,多去开荒几亩地。 这般良性循环,凌王妃来幽州都没几年,可幽州百姓的日子,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幽州的情况特殊,单凭朝廷给的军资,根本不足以支撑养这么多士兵。 而凌王远征又将幽州的仓库给掏空了,毫不夸张地说,粮仓里面能跑马。 老鼠宁可去平民百姓家,也不愿意在幽州官府的粮库安家。 夏收粮税,也只够支撑这半年,全城基建所用。勉强撑下去的,还是靠王妃做生意赚的。 沈冬素已经好久没向姜家要现银利润,所有分红全部转为粮食,姜家的船来幽州,十艘有九艘带的是粮食。 官员们战战兢兢,私下感叹,便是荒年,官府的粮仓最少也要有三年的存粮,才能应对流民危机。 而幽州的粮食总是不够,士兵在增多,百姓在增多,开荒的田地头一年收成极少,流民初来,都是要靠官府养着。 所以幽州全体成员,上至王妃和官员,下到贩夫走卒,都对秋收重视不已。 连庞先生都带着那三个同窗夫子,去试验田收割。 夫子们本来不愿意,结果一听这试验田,是王妃育的苗,王爷插的秧。 现在王爷远征,王妃有孕,这秋收的重担就落到他们头上了。 庞先生夸张地说,想收试验田的官员多的是,还是他拉着老脸把这个活给抢了过来。 这试验田的数据可是要留存史记的,也就是秋收人员的名字会和凌王、凌王妃一起留记。 这下子那三个夫子都来劲了,还不许书童下田,亲自拿镰刀收割。 也是头一回流程性地感受到秋收的不容易,农民的艰难。 也越发敬佩凌王妃,虽然已经身居高位,可对于田地的喜爱,还是没有变的。 沈冬素虽然人没下田,可担忧一点没少,每天晚上看星星,早晚看云霞。 甚至还会翻石头看蚂蚁搬家,月见很无奈:“王妃,单凭这些是不能准确预测天气的。” 沈冬素轻叹道:“我当然知道,只是有个大概也好啊。” 穿越至今,她想念过马桶和柔软的厕纸,想念过方便的查询工具,想念过美食,想念过前世的一切。 唯有此刻,她最想念的就是‘天气预报’。 不光要观察天气,她还要看每块试验田的数据,特别是和凌墨萧一起耕作的那一块田。 当时百姓是不相信育苗插秧法的,直到后面那块田的秧苗,比别的田长得都要粗壮,百姓才信了。 有些人赶紧现学现做地试种了几块田,有些人则怕已经误了春播,种了也没收成,准备明年再学。 当听说庞先生带着几个夫子去收那块田时,沈冬素笑了,还真是全民大抢收啊! 除了巡逻和站岗的士兵,估计全城人参与秋收了。 当那块试验田的数据送上来时,除了沈冬素,所有经手的人都惊呆了。 那块田用的是普通的稻种,除了耕耘的更加细腻、肥料充足,唯一试验的就是用育苗法。 今天全部收割之后,称量为亩产五百六十斤。 这个数据在前世看来,那就绝对低产,可以跟上面申请补助金的。 但在这个时代,这个水稻平均产值两百来斤,便是江南的一等水田高产,也不到四百斤的年代。 五百六十斤,那是绝对的高产!报到朝廷,会引发朝堂热议的产量。 据说负责称量的官员,因太过震惊声音变形了,负责记录的官员,手发抖的写字。 不少官员甚至喜极而泣,他们已经开始幻想明年所有水田,都用这种种植法,幽州的粮食会有多么高产! 那些做稻草编织的工人,则惊喜于这试验田的稻草,又长又结实,是最好的编织材料。 家里养牛的则算着这些稻草,够牛吃多久? 反正一块试验田,让全城百姓都是惊叹之后又一轮惊叹。 那三个和庞先生一起收割的夫子,同样激动不已,当场诗性大发,累的一身汗,还在哪写了好几首诗。 早早打听着试验田的百姓,更是又欢喜又后悔,后悔春天时没跟着王妃学育苗法,甚至还觉得王妃不懂种田在胡来。 欢喜于明年春天自己一定要这么耕种,也能有这般高产。 幽州试验田高产的消息传遍全城,当基地那边的试验田的量产传来,看到亩产都是五百斤往上。 百姓越发信服,都争先恐后地去问当初围观过的人,是怎么育苗的? 庞先生来问沈冬素,这件事要不要上报朝廷? 理论上来说,上报朝廷,朝廷肯定给予重赏。 赏的物资有限,但能为王妃扬名。 沈冬素闻言笑道:“我已经不需要这种名了,若朝廷因此再派几个钦差来考察。” “把咱们的晒盐法也给考察到了,那才得不偿失呢。” “不必上报朝廷,若朝廷听风声质问,便说只试验了一年,怕数据不准确,打算多试验几年再上报。” 顺利地抢收完水稻,至于收豆类、蓖麻这些,便是慢一点也无妨。 工坊的工人陆续到位,商队长长地松一口气。 幽州太缺人了,每年春播、秋收两季,工坊几乎全部停工。 商人还不能用高薪诱工人留在工坊,不回家参与秋收。 因为这是赤裸裸的诱民弃耕,是犯律法的。 在收过秋粮税之后,沈冬素特地挺着大肚子去粮仓看了一眼,种花家的儿女,骨子里对收成都是热爱的。 谁会不喜欢看到高高的谷堆呢? 哪怕是几十岁的人,看到谷子也会本能地把手全部塞进去,再慢慢地抽出来,感受谷粒在手掌划过的触感。 今年粮库有粮可收,全部翻新,然后沈冬素和月见非常尴尬地,不光看到成堆的谷物和豆类。 还看到贴在仓库横梁上贴的,数十张栩栩如生的彩绘避火图。 没错,就是女子出嫁前,母亲会悄悄塞给她的避火图。 而在这个时代,避火图真正的用处,并不是教新婚夫妻行周公之礼的姿势。 而是贴在粮库的横梁上,用来避退火神,避免火灾…… 沈冬素还好,要不是有人跟着,她还真想仔细观摩一下,毕竟这画画的还挺美。 月见和甲四却看的面红耳赤,两人仿佛有意要避开对方的视线一样,各自把头扭向另一边。 要是不小心四目相对,瞬间感觉双方的眼神都要点燃了一样。 沈冬素又是看粮食,又是偷瞄避火图,又是留意月见和甲四的小动作,只觉有趣极了。 她到要看看,这两人什么时候捅破窗户纸…… 秋收这个重担终于落下,接着是囤储御寒物资,煤球工坊扩大招工,去山里背煤的工分提高一倍。 基地那边的盐田陆续盖上稻草,不再晒盐,盐农开始转去找别的差事,到是给工坊补了一批人力。 别的州城的百姓,早在秋收前就回到家乡,抢收粮食。而收完粮食后,他们是否继续来幽州城找差事,还是未知。 因为北境的百姓都知道,进了九月,幽州城就不安全了。 没错,特别是今年,大军随凌王远征,留守的军力不多,谁也不知道,鞑子会不会趁虚而入? 八月底的时候,幽州跟异族商人进行最后一次交易,异族市集就此关闭,一直到明年开春才会打开。 之后异族人便不能再进幽州,想做生意,只能通过少数的,有官府发放腰牌的几人。 以背货的方式,到城门外不远处的老市集交易。 这是庞先生跟沈冬素商议后的决定,原因很简单,我们能利用异族人,去北疆打探情报。 北疆一样能利用异族人,到幽州来打探情报。不怕万一就怕一万,王爷不在,他们要提起十二分精神对应对敌人。 绝不能给探子进入幽州城的机会!不仅是异族人,连外州百姓都严查。 今年攒够工分的百姓,哪怕分发了户藉,也只能在城外的乡镇落户,不能落户到城中。 所有商业往来,都转向基地那边,幽州城秉持着,严进宽出的政策。 除此之外,鉴于之前几次鞑子入侵,都有流寇马贼伙同的现象。 继陈方死后第二次,甲四亲自带新兵,将幽州城方圆百里的山林都围剿了一遍,绝不留一个流寇。 甲四剿贼是其一,给新兵喂刀见血也很重要,若是鞑子来时,新兵都还没见过血。 被敌人的弯刀给吓住,那他这个教官得窝囊死。 没有士兵是一开始就杀敌不眨眼的,强兵都是通过一场场战斗,一条条敌人的命,给喂出来的。 月见是多么希望,也能带领她教的那支女子医护队,去杀流寇练胆量。 可惜不行啊,她不能离开凌王妃。 沈冬素看出了她的意愿,笑说她教出两个徒弟,留在府上,自己就能出府了。 月见不假思索地摇头:“不,王妃的安危只有我能守护。” 沈冬素:…… 你要是个男子,我会怀疑你在暗恋我。 第283章 城郊的初秋和长安的八卦 (); 九月初,秋风乍起,秋雨微凉,气温骤变。别的地方是,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 幽州是三场秋雨必穿棉,都不带过渡期的,秋天极短,抢收完粮食,晨霜就重的像薄雪,早上走在乡野小路上,踩得白霜吱吱响。 各个水塘河边,泡满了各种麻,蓖麻、汉麻、黄麻、青麻,幽州不适合种桑养蚕,却适合种棉麻。 棉花还没推广种植,只有军囤地和少数军属之家有种,早就摘完棉花,在家剥棉纺线。 而麻还要在水里泡了许久,泡到外面那怪青黄皮烂掉,把水面弄的有很多墨绿色的杂质,才能一捆捆地从塘里捞起,于手工剥下麻衣,留下麻杆晒干当柴。 剥麻是个很辛苦的活,不光要在深秋的冷水中进进出出,麻上有倒刺,时常会刺伤人手,水又极凉,冻的手掌又红,指头都是伤口。 除了可纺织成布的各类麻,还有印刷书局泡的做纸的材料,构树皮、嫩竹枝、桑皮、藤蔓等等原材料。 都要经过长期的浸泡才能进行下一项工作。还有趁着雪还未下,河水未结冰,赶紧漂染衣料的妇人。 这是为过年裁制新衣提前做准备,买的布料当然更方便,但平民百姓节省惯了,条件允许更愿意自己染布。 除了普通的靛青、土黄色,还有给孩子穿的大红,偶尔有年轻的姑娘,会细心地有一个夏天,囤积干葡萄皮、晒蓝蝶花。 或是托去基地的亲友,在海边捡些彩色的贝壳;跟异族商人交换深山中的松胶,这些都是染鲜艳颜色的染料。 其成品当然跟蜀锦、浙锦差远了,但在幽州这样的边城,枯寂阴寒的长冬,这些颜色穿出去,都是一抹风景线。 秋风呼啸,沿河两岸的百姓,依旧在劳作着。他们甚至一点也不觉得冷,不时笑着聊今年的收成啦、青壮在工坊的收入啦、过冬的酸菜腌了多少啦…… 若其中有一人的女儿,刚好在医护学院工作;或是儿子进了工匠学院,那他们瞬间就会成为大家的焦点。 无数人会涌上来询问,知不知道下一次招生的日期?里面吃的怎么样?学费是多少?学徒期的工钱是多少? 其家人自豪难掩,将偶尔从儿女口中问到的一星半点消息,添油加醋地说给其他人听。 至于军属之家的人,是不会来这条大河边的,他们住进军属院或是军属村。 打了大井,还开了新渠,挖了塘,条件更好,早就不来大河边跟他们抢位置了。 离河不远的大道上,是一辆辆拉煤球的板车,从拉车的驴或矮脚马,到板车车轮、车夫全身,都是煤一样漆黑。 沿路车辙都是黑乎乎的,有端着漂好布料的姑娘,小心翼翼地错开煤印走着,上了年纪的妇人则又是抱怨又是羡慕地道: “不知道哪家一冬舍得囤这么多煤球?他家倒是随便烧煤,把路都给弄黢黑。” 不时看到背捡粪筐的老者,拿着粪锄,远远地跟着那煤车,他可不是为了捡牛粪,一般车夫都带了粪袋,同样舍不得粪被别人捡了。 他是在等车上不小心掉下来的煤球,或是散煤粒。要是能捡一些,囤积起来,也能做几块煤球自家用。 路过已经收割完的稻田,挥一下手中的粪锄,便看到一群受惊的麻雀从田地飞起。 偶尔有调皮的男孩子,拿着捕麻雀的网,在后面追着。 腰间还拴着打田鼠的弹弓,和挖黄鳝洞的木棍。 这些男孩子都很皮实,小脸黑红,也不穿鞋,赤着脚挽起裤脚,在田野里跑来跑去,身边还跟着自家的老黄狗…… 以前的幽州城郊,九月已经是行人寥寥,偶尔有人,也是行色匆匆,碰到生人都是一脸紧张和惊慌。 而现在的幽州城郊,哪怕城门严查,不准人随意进入,也不影响城外的热闹。 从老到少,不分男女,都在热火朝天地忙碌着,为即将到来的严冬做准备。 与之不同的,他们不再害怕寒冬,不再畏惧冰雪,不再绝望地期盼着春天的到来…… 若说城外是热闹,那城内可以说是人声鼎沸,几条主街,从早到晚都是人挤人。 通往基地的西城门,为了方便货物装载,和进出载有更多货物的马车,城门特地改建,除了人行的之外,还增加了一个货车通道。 姜氏商行正在为今年最后一批海货做准备,这批货物出海之后,海港关闭,一直到明年二月才会有船回来。 但在这期间并不是不收购货物,还会走陆地用马车送货到长安和江南。 去年长安姜氏给沈冬素的生辰贺礼加年礼,是十月底送到的,没想到今年九月初就送到了。 路变好走了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姜氏有太多事想跟沈冬素说,迫不及待地连信和礼物一起送来。 沈冬素很有兴致地看了一下礼物,姜氏很了解她,从不送名贵易损坏的摆件或字画等奢侈品。 送的首饰都是金镶宝石的,各种名贵衣料,成套的瓷器茶具,成箱的打成各种形状的金银锞子,说是给她过年赏人玩。 长安的勋贵之家过年打赏,都是用这样的金银锞子。 今年特地多增加了一箱礼物,是婴幼儿的衣裳和玩具,其中用大红包袱包起来的两身小衣裳,特地说明,是宝儿小时候穿的。 勋贵之家,只有极亲近之人,才会送自己孩子的小衣裳给旁人。据说新生儿穿有福气孩子的旧衣裳,会沾上福气,平安长大。 姜氏可能是怕自己不送,沈冬素会觉得她没把自己当至亲。送了,又怕沈冬素嫌弃宝儿有心疾。 所以只送了两年,还单独包起来。另外还有一件奇特的礼物是,一个镶了银边甚至还有镶宝石把手的小铜盆。 她开始以为这是给婴儿洗澡用的,觉得太过奢侈,这玩意应该呆在博物馆里,而不是放在家里用。 在听嬷嬷说起才知道,这玩意叫‘镇痛盆’,一般是由分娩妇人的娘家人送,保佑妇人平安分娩。 她不禁想到光州农村好像也有这个说法,不过一般是送个木盆,常有人跟沈父定制这种木盆,送给怀孕的亲友。 像姜氏这样送一个镶钻的铜盆,还是头一回见。 除了几个表姐妹,姜氏算她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朋友,人家每年每季都细心地准备各种礼物,而沈冬素对姜氏就很不细心,送的礼物大半还是从姜氏商行买的。 沈冬素感叹地对月见道:“以后我要对姜氏好一点。” 月见道:“王妃对姜氏已经够好了!若非王妃,姜氏哪有如今这般好的日子。” 沈冬素摇头笑道:“话不能这么说,朋友之间,若总念叨着曾经的恩慧,那友谊是难长久的。” “再说,要不是姜氏自己争气,我想扶也扶不起来啊!” 看完礼物,舒服地靠坐在软榻上,喝着果茶,看着姜氏的来信。姜氏的信,已经成了她了解长安八卦的重要来源。 姜氏随信还附带了十几本今年拍卖行出版的杂志,说是听闻幽州也要做送货上门的生意,特地送来参考的。 沈冬素随意翻了翻,有点小惊喜,杂志不光画了要出售的物品。 已经开始有短篇介绍和文章,罗列穿衣配饰、香水胭脂的正确用法、妆容的画法、皮包、皮鞋的搭配…… 只是占很小一部分,大部分还是重点介绍要出售的商品。 但已经有了后世女子杂志的雏形,沈冬素觉得,再给姜氏几年,她一定能掌控长安时尚圈。 她把杂志给月见等人看,让她们看完之后送去给谢清芷,小姑娘正在为上门送货生意苦恼,相信这份杂志会给她很多启发。 再看信,先是问安,接着说宝儿的身体变化,还写了一个太医院给的新方子,让凌王妃帮忙看一下。 这才说起长安的八卦事件,当然先说柳府的,柳侯已经出发去凉州了,因为凌王远征北疆,边关都要防守起来,很多武将都被调动了。 柳侯本来要把两个儿子留在长安,说是请名师教导,虽然他恨肖氏,可自己确实无法再生育,只能培养这两个儿子。 但姜氏不同意,说这两孩子已经是半大小子,正是不服管教的年纪,留在府她可管不了。 难道让老夫人管?还是让两孩子继续被肖氏窜怂,在家闹事? 子不教、父之过,要管也得柳侯亲自管,并且他俩明显不是读书的料,与其在长安请夫子,不如带到军中去磨练。 柳侯当然不想带,他就是要把这两孩子留给姜氏,想着培养一下感情。 打消姜氏收养一个宗室孩子立为世子的念头,想让姜氏将一个儿子过继到她名下,到时候立为世子。 姜氏才不中他的圈套,有老夫人和两个姑姐在一旁再三地劝着,姜氏就是不点头。直接说,两孩子留下,她就带着宝儿去西山别院。 上一次她带宝儿离府,府上的生活质量是一落千丈,这事柳家人可没忘。 柳侯不在,府上更需要姜氏的银子上下打点,哪里舍得她这个女财神离家? 最终,柳侯的威望也比不过银子,老夫人也站到姜氏这边,让他带两孩子去军营磨练。 肖氏已经被送到家庙,有两个儿子,柳侯再恨也不会杀她。 临走时那两孩子找机会跑到家庙,还想把肖氏一起带走,结果又是被柳侯一顿狠打,母子三人才消停。 姜氏再三感叹,这两孩子要留在府上,她和宝儿的清闲日子就没了。 她已经在特色同宗的男孩子,准备过继一个到名下,以后宝儿也有个依靠…… 说完柳家的现状,再说东宫的消息,太子又纳新人了,当初宠侧妃李林玉,宠的全长安的女子都羡慕不已。 觉得李林玉哪怕是没做正室,得到的宠爱和赏赐,也不比正室差。 但李林玉生了孩子之后,也不知为什么,太子极少去她院中,并且下面有人送美人,太子也收了。 据说李林玉在东宫闹了几场,仗着生了长子,屡次找新进美人的麻烦。 其中有个美人有了身孕,也不知怎么惹了李林玉,被她推落湖中落了胎,太子彻底动怒,送李林玉去行宫伺候老太后,已经去三个月了,还没接回来。 姜氏像是知道沈冬素要问什么,最后道了句,太子妃自生了女儿,对外都宣称,生孩子落了病根,一直在养病,太子的后院,她万事不管。 也是因此,太子的后院才会乱成那样,已经有御史参太子,太子才收敛了一些,没再新纳美人。 沈冬素看的眉梢轻挑,回忆当初在长安城,李林玉仗着太子的宠爱,完全不把太子妃放在眼里,更不把她这个农女王妃放在眼里。 并且李林玉曾经还跟凌墨萧有过婚约,而在凌墨萧中毒残疾之后,她就坚持要退亲,嫁给太子做侧妃。 也不知是后悔还是嫉妒,或是别扭的酸涩,反正李林玉总是看她不顺眼,还曾经帮太子给她下药。 那时太子宠她也是真的,没想到这才短短几年,她就失宠了。太子这还没登基呢,她还没当上贵妃呢,就被送去行宫‘养老’了。 沈冬素摇摇头,对李林玉的遭遇,一阵唏嘘。 月见听了之后,却很欢喜地笑道: “这个坏女人,有这样的报应是她活该!说实话,当初离开长安的时候,我都想给她下毒,毒死她算了。” “没想到这才几年,都不用咱们动手,她自己就作的没了好下场。” 沈冬素想到前世看过的宫斗剧,笑道:“瞧着吧,她很快就会重回东宫,再次夺回太子的宠爱。” “只要她想清楚一点,男人不可靠,权力才可靠。不再奢求太子的情情爱爱,而是东宫长子母亲的身份,她就能在东宫坐稳第一侧妃之位。” 月见不信:“那也得她聪明才行。” 沈冬素笑道:“一般这种侧妃被打发到寺庙啦、行宫啦,都是进修的。回来之后,名字前面都会加一个钮祜禄氏。” 月见:…… 王妃你在说啥?扭葫芦氏?哪有这个姓氏? 第284章 济州陈氏,不敢留了 (); 姜氏的这封信很长,都能装钉成册了,许是知道沈冬素在幽州,久未接到长安的消息。 又不知道哪些消息对幽州有帮助,所以干脆事无巨细,写了好多事。 其中关于生意的反而说得不多,因为就两人合作的几项生意,虽然都大赚,但完全比不上跟姜家合作海上的生意。 因为沈冬素不要分红的金银,只要粮食,姜氏已经把这事全权交给姜宏,她只大致说了一下今年哪几项新产品受欢迎。 光州那边的香水,依旧是最受欢迎的。还有新开的火锅店,才进秋,羊肉锅子就卖爆了。 另外精酿酒也卖的极好,如今勋贵办酒席,都以喝精酿酒为雅兴。 沈冬素估算了一下,嗯,明年春来姜家送来的粮食,应该比今年更多。 谁也没想到,当初她一时兴起跟姜氏合作。如今赚的分红买粮食,都够给幽州城兜底了。 另外,东宫除了太子后院的那些事,还有就是,皇上最近重用吴王,吴王素来礼贤下士,很得文官的心。 太子和吴王在朝常上发生了几次争吵,太子口才不行,辨不过吴王,被气的仰倒。 吴王是越妃的儿子,皇六子,年二十。因皇后擅用打胎药,长大的皇子并不多。 除了太子、凌王、吴王,还有三个没成年的皇子,还未分封。 之前太子和皇后独大,吴王低调做人,连府门都极少出。现在皇后势败,太子又屡被皇上斥责,吴王这是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不知为何,看到长安这一团乱麻般的党争,沈冬素只觉得心烦。 真想骂一句,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有那时间,能不能干点真正为国为民的实事? 她能理解皇上重用吴王的原因,不就是想推个儿子出来,跟太子打擂台嘛! 如果凌墨萧没到幽州,没远征北疆,而是长久地留在长安,那跟太子打擂台的肯定是凌墨萧。 沈冬素心累地叹了一口气,她一想到在长安时面对的各种事,就觉得头顶压了一片厚厚的乌云。 甚至觉得,和凌墨萧一直镇守边关,留在幽州城也挺好的。 在边关有粮、有城、有钱、有兵,好好经营北境,再发展海军,不比回乌烟瘴气的长安夺权好? 等我把幽州变得比长安还要繁华,兵强马壮,粮库充盈,百姓安居乐业。谁能分得清,哪里是边城,哪里是京师? 待到那里,天下人提及幽州,不再是鄙夷,而是敬畏、是羡慕、是向往! 沈冬素眼眸一眯,对未来数十年都有有规划,当然,前提是凌墨萧能跟她一条心。 而不是愿意继续做皇上手中的刀,回长安跟太子、吴王夺权争利。 写完东宫的事,又写长安勋贵,哪家和哪家联姻了,哪家和哪家合作了,哪家在跟姜氏商行抢生意? 其中让沈冬素在意的是,陈星耀在出使幽州之前,有议过亲。 但好像没议成,估计这次他从幽州回去,就该正式订亲了。 沈冬素对陈星耀一直不离开北境之事,又找到一个新理由,这家伙该不会是不想订亲,想逃婚吧? 可你逃也不能往我这逃啊!你带着钦差团在北境长住,不是给我找事嘛?幸好没住在幽州,否则她还得负担伙食费。 再次问甲四:“陈星耀还没回消息吗?” 甲四这次脸色格外凝重,摇摇头道:“没有。” 沈冬素一看便知事情不会这么简单,沉声问道:“他在做什么?” 甲四面露嫌弃:“在济州陈氏庄园,每日歌舞升平,饮酒作乐。钦差团也差不多,在济州陈家的,每日都和当地士族宴饮。” “留在津州的钦差,还在走访案子,还秘密联络之前从幽州逃走的士族。哼,这些全是,打的主意一眼就知道。” 沈冬素听的微微皱眉,虽然她不说了解陈星耀,当然,陈星耀确实就是个纨绔子弟。 头一回见面是在光州,他奉皇后之令来打探凌墨萧的情况,在庄园住不住,跑到县城去,听说还找了花魁。 在幽州当将领的时候,被吓破了胆,连夜逃回长安,还误入禁区,感染了瘟疫。 人还有点逗,想到他吃芹菜过敏的模样,还有被刺客削了手,哭的跟一样。 总之就是,就沈冬素对陈星耀的了解,他好享乐、胆小怕事、自己没啥主见,都是听父亲的。 唯一让她意外的一件事,就是陈星耀主动请缨当这个钦差了。 “不对劲,你把钦差团的情况跟庞先生说一说,听听他的看法。” 甲四走后,月见问:“王妃觉得哪里不对劲?陈世子本来就安于享乐,或许他就是不想尽快回长安。” 沈冬素摇头道:“他要享乐,在津州陈氏享乐不好吗?跑到济州陈家去,要知道陈方才死,陈家家主正是愤怒的时候。” “我若是陈家家主,不光恨幽州,恨杀死陈方的凌王妃,同样会恨见死不救的陈茴和陈星耀。” “这种情况下,他在陈氏庄园每日高歌达旦,饮酒作乐,你觉得对劲吗?” “还有,他这么胆小怕事的人,收到本王妃的手书,就算人不能来,也应该立即回复。竟然视而不见,正常吗?” 月见一想也觉得不对劲,她最烦这种局势不明,雾里看花的感觉,当即道: “要不要我悄悄去一趟济州,探查一下陈星耀的情况?” 说完又自顾自地道:“不行,我绝对不能离开王妃。” 沈冬素好笑地说:“要是这种事还让你这个王妃贴身女官出动,那亲卫队干脆解散算了,甲四去军囤地种棉花。” 月见也笑了,又着急地说:“派人去打探,来回要好几天呢。” 沈冬素淡定地道:“不急,只要陈星耀不死在幽州,别的事都不急。” 月见:…… 若陈星耀知道此刻王妃的想法,肯定会抱头痛哭。 我以为你是在担心我的安全,结果你只是怕我死在你的地盘上! 甲四再次回来的时候,庞先生一起来的。 两人都有些匆忙,看来事情确实如沈冬素猜想的一样,陈星耀留在陈氏庄园不离开,是有别的原因的。 庞先生先是请罪:“王妃,是老朽近来对钦差园的关注不够,忽略了不少事情。” 沈冬素没有责怪他,因为她知道庞先生最近有多忙,又是忙着秋粮税,又是忙着万书阁招生,还有封琐幽州城等事。 她怀孕了,城中的大事十之八九,都由庞先生负责,忽略钦差团的事她完全能理解。 因为在今天之前,大家都没把钦差团放在眼里,就等着他们赶紧滚蛋。 甲四跟着请罪:“监视钦差团的事是由属下负责,属下愿意领罚。” 沈冬素无语笑道:“罚什么?还不知道钦差团到底出了什么事,你与其在这里自责,还是赶紧派人去打探清楚。” “记得,眼见耳听都不一定为真,一定要亲眼看到陈星耀!” 庞先生同样道:“老朽也这么怀疑,陈世子极有可能被陈家给软禁起来了。” 月见忙问:“会不会已经杀了?” 庞先生屡感惊讶地看了一眼月见,抚了两下胡须道: “应该不会,陈琼不敢杀陈世子,除非他要让整个济州陈氏陪葬。” 月见不死心:“要是陈琼因为丧子之痛,发疯了,一气之下把陈茴和陈世子都给杀了呢?” 庞先生又看月见一眼,觉得不是陈琼疯了,是月见的想法有点疯狂。 沈冬素忍笑道: “先派人去查清楚再议,对了,陈星耀对芹菜过敏,只要吃一点,就会全身红肿,必须要看大夫。” “实在见不到他人,想办法买通厨娘,往他饭菜里煮些芹菜,陈家就不得不请医。” “你可别自己去,派其他人去。” 她担心甲四一时心急,自己跑到济州陈氏的地盘。陈方的脑袋可是他砍下来的,陈琼若知道他到了济州,还不玩命追杀他! 甲四领命而去,庞先生思索着道:“要不要将陈世子的情况,修书一封送到长安给陈国公?” 他这是被月见两个死亡问题问怕了,万一陈星耀真死在北境,幽州脱不了干系啊! 大家都不喜欢这种官数代钦差,来了屁活干不了,但凡有个三长两短,还要防着他老子发疯。 沈冬素点头: “那就修书一封,不管是不是误会,陈星耀是不是出了事。反正把陈家的事写清楚,陈星耀真死了,可是死在他陈家分支,跟幽州没关系。” 进入九月,整个北境的人都在等着下雪,到不是大家期盼下雪,甚至希望今年的雪能下晚一点。 哪怕是现在这样的干冷阴湿,还是比下雪天要暖和一些。 月见总怕她冻着,每晚睡前往她脚边放手炉,把被窝给暖的热烘烘的,她才进去睡。 而月见自己依旧睡小榻,盖一张毛毯,这姑娘好像一点也不怕冷,沈冬素到院中散步都要披大氅了,月见还只穿夹衣而已。 每天早上必看一下云,看看有没有下雪的征兆。 不禁好笑道:“我七月才教你们做冰棍,这九月就要下雪,这冰才吃了几天!” 月见想到谢清芷送来的奶茶店经营报告,笑道: “哪怕才吃了一个月,奶茶店也因为冰饮,赚了不少银子。” “谢姑娘也因此信心倍增,计划在津州多开几家分店,她才申请近期回一趟津州。” 等甲四消息的时候,沈林钟送了一封信回来,姜家最后一趟海船进港,这一次带走货物,海港就暂时关停了。 同时,他还说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沈冬月和丁启到了。 沈冬素先是一喜,才说要派人去接两人来幽州安家,然后就看到大哥信上说,他俩的意思是,不到幽州安家。 就在基地安家,丁启重操旧业,开一家食肆,沈冬月则是安心养胎。 他俩怕幽州人多眼杂,消息走漏。准备等沈冬月生了孩子,再来幽州。 沈冬素心下明白,这是原因之一,还有另一个原因,应该是沈冬月有点不敢见她。 见到她就想到过去自己干的蠢事,就想到冯文生,肯定又陷进内疚自责的心态当中。 同时,两人如今的身份差距太大,沈冬月害怕自己失了礼。 沈冬素沉思片刻,自然没强行要求他俩来幽州,说实话,她对沈冬月的感情也没多深。 要不是原主留下的执念,原谅了沈冬月,她应该早就不跟对方往来了。 就当是正常的亲戚,知道对方安好就行了。 让月见准备了一些礼物,送到基地,算是庆贺两人在基地安家置业。 九月底的时候,幽州的初雪还是落下来了。初雪还好,没有封路,不过北方的雪就是,只要一下必定会下雪飘如絮,雪积三尺才会停。 又一年的寒冬正式来临,整个幽州城进入戒备状态。冬天来临,不光面临着天灾,还有人祸。 以往数年,每年秋末冬初,鞑子必定会到边城抢掠,虽然凌王远征,一路将离幽州近的鞑子部落给灭了。 但鞑子都是骑兵,难保会有从更远的地方来的军队,只想一通抢掠之后,然后快速逃走,边防是一日都不能松懈。 与此同时,济州那边终于传来了确切消息,是一封陈星耀的手书,装在小竹筒里,让上门看病的大夫带出来的。 探子不敢耽误,连夜送到幽州城,甲四、沈冬素、庞先生三人一起展开看的,只有一行小字: 陈琼勾结鞑子,意图谋取幽州 沈冬素冷静地问甲四:“你的人见到陈星耀了吗?” 甲四摇头:“没见到,陈氏庄园防守严密,还是用王妃的办法,买通厨娘和大夫,才传递回了这封信。” 沈冬素看向庞先生:“先生觉得应该如何应对?” 庞先生郑重道:“加强边防,绝不给鞑子入侵的机会!” 沈冬素摇头:“之前咱们防备的那么严,鞑子还是抢了东宫的贺礼。幽州的边防线太长,再有内贼里应外合,把一小队鞑子引进境内,是很容易的。” “而哪怕是一支鞑子小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伤害,也是极重的。” 曾经就有一支十二人的鞑子小队,灭了五个村落,一个活口也没留。 庞先生沉声道:“王妃的意思是?” 沈冬素眼眸一眯:“攘外必先安内,外敌要杀,内贼也要除。” “济州陈氏,不必留了。” 第285章 幽州城的变故 (); 庞先生怔住,便是王爷清扫济州,陈氏这样的大士族分支,也没有动。 但王妃,却完全不考虑旁的,只就事论事。就像陈方之事,但凡换了另一个人来处理,都不可能杀陈方。 而王妃就是拿着幽州律,当众斩了陈方。 一看庞先生的反应,沈冬素就明白他在顾忌什么,不禁沉声道: “济州陈氏在北境近百年,其底蕴之深厚,手段之繁多,可能我们想都想不出来。” “也许他们早就挖了通往山林的地道,也许早就有开辟了一条谁也不知道的兵道,也许已经在庄园里暗藏了鞑子士兵,随时都能和鞑子勾结为祸北境。” “王爷不在,但凡我们示敌之弱,其他的士族必将趁机浑水摸鱼,图谋幽州。所以,我们必须非常强势地处理这件事。” “再说,之前还怕朝廷问责,派钦差来查凌王杀士族之案。但这一次,我们是当着钦差的面杀,还是为了救钦差团,便是朝廷也无话可说。” “先生当知,非常时期要用非常手段。看王爷之前的清扫便知,只要给这些士族留了一条根,他们就不会真正的服软。” “只有斩草除根,才能永绝后患,也才能真正做到杀鸡儆猴,让北境安定下来。” 庞先生被说服了,其实他很清楚,就算自己不认同,觉得寒冬之际,目前北境平稳最重要,可以将陈氏圈禁,等朝廷发落。 要他也很清楚,交给朝廷发落,那绝对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陈国公和太子在,陈氏旁枝就不可能真正的灭掉。 再者,他不同意又能怎么办?王妃有兵权,一声令下,陈氏一夜蒸发。他只能被说服,然后从中调和,力求事态在可掌控的范围内。 “兵贵神速,不能给陈氏准备的时间。陈钦差这封密信便是求救信号,甲四,你亲自带兵,前去济州陈氏庄园。” “救出钦差团,查找出陈氏跟鞑子勾结的罪证,然后,按罪当株者,全部就地格杀!” 甲四重重地回应:“属下领命!” 他离开时,看了月见一眼,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她一眼,随即转身走进风雪之中。 庞先生自我补充道:“我会加强幽州军防,济州往幽州的官道也会管控起来,绝不给鞑子趁虚而入的机会。” 沈冬素点头道:“让李念鱼登城楼,所有投石机动起来。” 只有每一次防守都用尽全力,才能在混乱的边关保住幽州城。 “全城进入备战状态!” 月见提醒一句:“王妃,要不要联络异族人,看看他们有没有发现近期鞑子的行动?” 沈冬素认可地点点头:“对,立即派人去询问。” 想到那次鞑子混进往基地方向的山林,她又赶紧道:“给沈大人去信,基地那边也全面防备起来。” 她本想亲自登上城楼鼓舞士气,但现在肚子大得像揣了个西瓜,且外面冰雪天气,道路极滑。 实在不适合孕妇出行,她若真这么干,估计庞先生他们得吓个半死。 那不是鼓舞士气,而是纯纯添乱了。事情还没发展到,需要她这个孕妇逞能的地步。 沈冬素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她是全城人的主心骨,可以说,只要她平安无事,哪怕幽州城受到重创,有她在,也能重建幽州城。 她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托着后腰,站了起来。月见立即为她披上灰白毛领的大氅,两人默默地走到廊下,再往前一步,便有薄薄一层雪花。 她停住脚步,看着飞絮般的雪花,看着渐渐被白雪覆盖的院落,想像着鲜雪染红白雪的画面。 战争啊,世间最残酷的事!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为了保护家园,只能跟入侵者死战到底。 凌墨萧那般信任她,将幽州城全权交到她手里,等于将自己的背交给她。 她不能辜负凌墨萧的信任。同时,也不能辜负全城百姓的信任。她答应过那些流民的,只要娶得幽州户籍。 从此就不必再流浪,不必惧怕鞑子和流寇的杀掠,不必惧怕寒冷的饥饿。 她要让幽州变成天下人向往的神圣之都,自由之城。要让自己的孩子成长在,没有战争,不用担惊受怕的环境中。 所以,对敌人必须要狠戾!要将一切风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她要比凌墨萧更狠!更无所顾忌! 李念鱼急匆匆来了,脸上却未见惊慌,反而是兴奋。他瘦的跟麻杆一样的身体,因寒冬穿了太多衣物,显得身材正常多了。 只是那一身价格不菲的毛皮大氅,毛领明显被火烧过,这边缺一块,那里秃一团。 衣裳同样沾了许多黑煤灰等脏污,这个人还是老样子,一进试验室,就什么都忙了。 “王妃,我按您给的指示,造了几辆带有投石机的战车,可否给甲将军带着去济州?” 沈冬素当初只是给了他几张概念图,战车自古就有,只是将上面的弩弓,改成能投火药的小型投石机,车轮两侧装了新型连发弩弓。 因为还是马匹拉车,离现代武器还差很远,但在这个时代,完全称得上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 当初凌墨萧远征时,战车还未制造出来,没能带走几辆。沈冬素之前在考虑过给凌墨萧送一批物资,就是想送这个战车。 沈冬素思索着问:“你那车速度如何?” 李念鱼表情有点垮掉:“比一般的马车要慢一些,毕竟投石机很笨重。” 沈冬素摇头道:“那就让他们多带一些火药,战车不必带了,他们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济州。" 在李念鱼失望的目光中,她又道: “不过,你可以提前准备好,济州陈氏跟鞑子勾结,说不定这几天就有鞑子入侵,那时,你的战车便用在战场上。” 李念鱼大为振奋,他要亲自开着战车,只要敌人敢来,他就冲到敌营中剿杀!让他们见识一下幽州城新式武器的厉害! 同时又遗憾地道:“风雪太大,热气球无法使用,否则也能查到鞑子的行军路线。” 这话提醒了沈冬素,李念鱼走后,她来到书房,那里有整个幽州的详细地图,同时还有一个占了半个房间的沙盘。 她对地图极为重视,这一年来经常派士兵出去实地考察,将边关地形按比例还原,做成这个沙盘,同时将地图细致到,每一条山道都在图上。 沙盘的作用极大,建新村落,能立即挑选出地势较高的地方。建工坊同样能挑选离水源近,地势适合的地方。 有种后世玩沙盒游戏的感觉,虽然她前世小时候是孤儿,读书后又学的累死人的医学,根本没时间玩游戏。 不过偶尔太过疲惫,用脑过度时,会在室友的推荐下,玩一会小程序的沙盒游戏。 她让木匠将全城所有建筑物,雕刻出来,一一排好。如果新建了工坊之类,就立即增加上。 想修的路也能提醒规划好,本来这个沙盘只在王府里,是她为全城基地用的。 后来庞先生看过之后,大为惊讶,这可比普通的战略沙盘强太多!立即去军中也做了一个。 此时,沈冬素一边看地图,一边看沙盘,确实边境线那里全部一致,这才全身心地看起沙盘。 月见跟在她身边,目光随着她的目光移动:“王妃,您在找什么?” 沈冬素先指着一条不明显的山道:“当初我们来幽州,半路遇到鞑子埋伏,你假扮成我引敌,记得吗?” 月见无声点头,她很想说,记忆力在变差的是王妃,特别是孕中期,王妃变得嗜睡,经常忘东忘西。 她的记忆力可一点也没变,每一件事都记得很清楚,特别是事关王妃的。 “后来王爷查到,他们就是走这条山道趁夜进来的,而给他们带路的,是皇后的暗探。” 月见再次点,她有参与事后追查,并且后来王爷下令,将这条山道封了。 沈冬素又指着另一边的茂密山林,目前这里面有异族人居住。 “至于鞑子抢夺东宫贺礼那次,则是从这里进来的,是济州士族给他们的路线。当然,后面请实,那个士族也是听命于皇后的。” 这下月见明白王妃要做什么了:“您是在找出鞑子能攻进境内的漏洞?” 沈冬素点头:“没错,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虽然幽州的边境线很长,但能让一支鞑子军队通过的地方却不多。” 她一一指出几个地方:“最要防备的是异族人居住的山林,异族人惧怕鞑子,如果大军临门,他们只会逃往更深处的山林,绝对不会与鞑子为敌。” 月见忙道:“我去告知庞先生,让他派人来防死守。” 沈冬素点头道:“让李念鱼送几辆战车,埋伏在山林之中。” 敌人若真从这里进来,迎来的将是火药的洗礼。 “再跟异族人商量,如果鞑子真从密林来,他们必须团结起来御敌。这是本王妃给他们的一次机会。” “若他们选择逃走,任由鞑子长驱直入,那从此幽州不会再庇护他们。” “若他们选择与幽州共进退,本王妃特令,让他们成为真正的幽州人,发放幽州户籍。” 月见忙去将王妃之令,传达给庞先生。 等她赶回来时,发现王妃又找到几条不安全的山道,再次下达任务: “将这附近的村民迁移进民营办,派士兵在这些村落埋伏。” 才回来的月见脸色有些不好看,气呼呼地道:“有不少人在排队出城。” “枉费王妃对他们这么好……” 沈冬素打断她的话:“是不是各州城来幽州做生意的商人?” 月见惊讶地问:“王妃怎么知道?” 沈冬素冷笑一声:“这些商人背后都有士族的支持,他们或许是听到些风声,想逃命也是人之常情。” “不必理会,凡是没有幽州户籍的,想离城全部放行。但有幽州户籍的,想离城,则剥夺户籍查清楚是不是探子,再放行。” 想到一事又问:“贵女之中,有哪些要离开的?” 这次到出乎沈冬素意料,因为月见道:“没有一个要离开!除了那些提前请假的,其她人全部各司其职,并无意动。” 说到这里月见也察觉出不对之处,若连士族派来的商人,都接到消息,想赶紧逃离,即将有战事的幽州。 那些贵女没理由没接到家族的通知,这些商人有大半,都是听从这些贵女的。 她很快想明白一点,有些骄傲地道:“不枉我曾训练了她们几个月,到比这些商人有骨气些。” 沈冬素轻笑:“看来你得接着训练她们,若真到了全城杀敌的时候,她们也能自己保护自己。” 全城戒备的状态,自然引起百姓的讨论,但大家好像都挺习以为常的,因为每年到了秋、冬,鞑子因缺少食物,都会南下掠夺。 庞先生等官员,有意派衙役探听百姓的态度,结果就是,青壮都在家磨刀、磨斧,妇孺则熟练地去布置地窖,随时准备躲进去。 至于军属之家,则是不分男女,都在准备武器,时刻准备着随时与敌人一战。 让官员非常欣喜的是,没有一个百姓要逃。当然,其中也有人怂恿百姓,赶紧逃出城。 结果都不用官员去抓,百姓直接把怂恿之人送去见官,再一审,果然是被济州陈氏收买的。 他们的任务是,找到时机挑起城中的混乱。但目前来看,这个任务很难完成。 顺藤摸瓜,庞先生开启一场全城查暗探行动,还真查到不少,搜到一些引火之物。 他们准备制造混乱的计划是,先怂恿百姓逃离,若不成功,则在鞑子攻城时,在城里放火。 事态变得越发清晰,济州陈氏早就探子混进城,沈冬素怀疑,陈方当时就是打算利用这些探子。 结果没想到凌王妃那般强势,压根没给他机会,当着钦差团的面将他杀了。 查到的消息越多,沈冬素的表情越发凝重:“他们既然早就在幽州城做准备,说明也早就跟鞑子勾结了。” 也就是说,今年必定会有鞑子攻打幽州城。 第286章 为了幽州,我要更狠! (); 沈冬素自嘲一笑道:“也是,凌王带精锐将士远征,已经是天下皆知的事。幽州城落在我这个妇人手中,谁不想趁机上来啃一口。” “鞑子若不趁这个机会来攻打幽州,我都怀疑王爷已经将北疆王庭给灭了。” 月见怒不可遏,她气的不是鞑子会来,鞑子每年都会来,只是派的兵多还是兵少,是来掠夺一波还是想攻破幽州关的区别而已。 所有大夏人都知道鞑子有多可恨,都知道边关随时都会面临鞑子的入侵,提起鞑子二字,都会又惧怕又满怀恨怒。 不光是幽州,还有凉州等几个边界州城,几乎每一家每一户的百姓,都有亲人或死或被俘于鞑子之手。 月见怒的是,这样的鞑子,大夏近千年的游牧敌人,最强外敌,竟然还有士族与其勾结! 内奸永远比外敌更可恨!外敌是光明正大的敌人,而内奸是你以为的同伴,他却在背后刺你一刀的存在。 如月见这样直爽的人,最恨的就是内奸,她再次惋惜自己不能跟甲四一起去济州,她一定将济州陈氏全部杀了祭旗! 祭奠为打鞑子而死的战士,祭奠那边死于鞑子之手的百姓。 沈冬素却毫不意外:“连皇后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地,都跟鞑子勾结,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内奸这东西,不论什么时代都有,没什么好生气的。” “抓到杀了就是,趁钦团差在此,多杀一点,我们可是为了救钦差团,才不得清剿内奸的。省得后面朝廷再派钦差来。” 月见诧异道:“王妃,你为什么能如此淡然?” 沈冬素着肚子道:“不然呢?我跟你一样又气又怒的,对胎教不好。其实自王爷走后,我每一天都在担忧这件事。” “鞑子什么时候来?士族跟鞑子勾结怎么办?士族团结起来围攻幽州怎么办?粮食和物资不够,百姓面临饥寒怎么办?” “所以目前这种局面,在我的意料之中,并且情况不算太坏。我还担心钦差团是跟士族一伙的。” “没想到陈星耀竟然没跟陈氏一伙,不知是陈国公要借咱们的手,灭了跟皇后一伙,和鞑子勾结的旁枝?” “还是陈星耀自己的主张,良心发现,大局上面选择正确?反正他的反应,于我们有利。” 月见闻言很是心疼,她寸步不离地守着王妃,竟然一直没发现,王妃的压力这么大。 同时内疚无比,自己跟了王妃这么久,一点长进也没有,根本帮不上王妃太大的忙。 也不知王爷什么时候回来?王爷没回来之前,王妃的压力都这么大,对身体很不好的。 月见暗自下决定,她要努力学习,哪怕是帮王妃一点忙也好。 她很快就想到,有一件事是非常适合自己的。名义上,那些贵女都归她管,请假、训练、安排住宿,甚至包括她们现在做的生意。 还有她训练的那些女护士,也就是说她能通过这两个人群,发展不少女子听命于她。而这些女子会去北境各州城,她完全可以成立一个暗探机构。 让这些女子帮她查探消息,像这一次济州陈氏跟鞑子勾结,软禁钦差的事。如果她能早点得到消息,王妃也能早做应对。 她要保护王妃,不能离府杀敌,但是做探子是不用离府的,只要归纳整合收到的消息,从中找出有用的线索。 这般想着,月见忙将自己的打算告诉王妃。 沈冬素虽诧异于月见,前一息还在聊陈氏勾结鞑子之事,后一息就转向成立女子暗探机构,这脑洞变化也是挺大的。 不过她还是给予支持,应该说她也觉得这件事挺重要的。 同时将自己前世看过的,关于间谍、暗探之类的电影、电视剧、小说和历史上有名的暗探机构,讲给月见听。 两人聊得兴起,月见佩服王妃的见多识广。 竟然知道这么多,秘探情报类组织的架构。这世上还有什么事能为难住王妃吗? 怎么不管说起什么新东西,她都能提出具体的建议? 突然婢女来报,陈落雪求见。 沈冬素疑惑地道:“带她带来。” 陈落雪自从负责海商和北境的商来之后,往来于凌王府的频率就高了,之前每次来还要率先请示,后来就是直接上门。 所以沈冬互才诧异,怎么这次过来,没进二门? 这时月见反应过来:“她不是数日前回津州了吗?说是要赶在雪落之前,把最后一批海上来的货物高价卖了。” 沈冬素稍一思索,便猜到大概,问那婢女:“她是在城门口求见?同行还有什么人?” 那婢女似早有准备,能进内院当差的婢女,早就被月见给培训出来了。根本不会犯,一件事来回问几次的错误。 声音不大不小地回答道:“回王妃,是的,陈姑娘在城门外,同行的还有她的兄长。” 沈冬素一声轻笑,看来津州陈家来表态了。她即欣喜于津州陈家,没跟济州陈家一伙,勾结鞑子为祸北境。 又失望于,津州陈氏明显早就知道点什么,只是一直在观望,应该是听到甲四带兵去围剿陈琼,才赶紧表态。 不过比起旁的墙头草士族,津州陈家已经算好的了。当然,这其中陈落雪和陈黎肯定是占大半功劳的。 她不能强求这些士族有大义精神,能跟幽州共进退。所以陈黎竟然亲自前来提供情报,她肯定是欢迎的。 对月见道:“你亲自去,带陈黎去见庞先生。” 月见走后,她慢慢走到书桌前,写起今天的孕期日记,加幽州城情况记录。 又往地图上标志济州的地方,插上幽州的凌王旗。这一次,她要做的彻底一点,将整个济州收入麾下,绝不给士族第二次背刺的机会。 同时,济州收入麾下,幽州于内便有了屏障,不管是常山、直沽、晋阳等北境州城,想向幽州发难,便得先越过济州。 同时还能和津州呈三角之势,成为整个北境的中心,幽州从此再也不用担心北境不稳,大后方失守。 她突然有点明白皇上为什么拉个吴王起来,和太子打擂台。如此一来,就没有太多余力,将目光落到幽州上面。 而是用更多的力量来对付吴王党,同时跟支持凌王的人不同,凌王是受寒门士族、底层百姓、商人、匠人这些底级阶级支持的。 但在真正的上位者眼中,这些阶级的支持根本不值一提,特别是底层百姓,命如草芥一般的存在,有他们的支持又能如何? 所以她这个凌王妃,虽然被百姓敬仰,受百姓爱戴。但在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眼中,依旧是个笑话,是个低的农女。 是凌王在光州时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娶的糟糠之妻。 而吴王不同,支持吴王的也是士族,多是蜀中、陇右的士族。正好能跟支持太子的士族打擂台,也能从内部分化士族的团结。 沈冬素思到及,越发觉得,留给幽州发展的时间不多了。 太慢了,还是太慢了,从凌王来幽州到现在,已经有三年了,竟然还没平定北境,还给北境士族搞事的机会。 凌王之前考虑的是远征,一切都为远征做准备,内部稳定最重要。 那就把平定北境的事交给她吧!一切不稳定的因素,全部都要清除! 她必须保证未来几年,幽州城是绝对安全的。 凌墨萧不知道还要几年才能回来?而吴王和太子的纷争,同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下帷幕。 只要他俩的争斗完成,胜出者势必将目光投向幽州,绝对会想方设法灭了手握重权的另一个成年皇子。 她本能地着肚子,突然想到当年凌墨萧找她商量,要签约假婚约的合同,列举了一系列,她当凌王妃的好处。 那时她便知道,这是泼天富贵,这一单工作做好了,这辈子都衣食无忧,并且行医盖医馆的事,也变得轻而易举。 但她也很清楚,高收入伴随着的高风险。而当她答应做凌墨萧真正的妻子时,已经做好准备,陪他一起承担所有风险。 而现在,他们有孩子了。她必须更加坚强,无论如何,绝不能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担惊受怕的环境中。 同时,绝不能给那些人威胁到自己孩子的机会! 这一刻,沈冬素想得很多,目标也更明确。 与此同时,已经深入北疆腹地的凌墨萧,同样面临着一场危机。 北疆的风雪更大,且在风雪的掩护下,敌人极难追寻。 就连非常熟悉北疆地势和天气的异族人,也建议不要再追击,而是想办法避开风雪,否则,就算他们带了再多的御寒物资,也会有人和马冻死在风雪之中。 凌墨萧接受了这个建议,因为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在一年之内取得巨大的胜利。 远征本来就需要时间,今年能探到北疆主力军的路线,已经是非常难得。 在北疆寒冬时节,牧民都转入住到地窝子里,就是在地下挖深坑居住,以抵御地面上的风雪严寒。 大军没有挖地窝子,这样太过耗时,万一敌人来袭,也不利于迎敌。 凌墨萧看着舆图,正在选就近能建军塞的山林,突然亲卫通报,有人求见凌王。 这话就很怪异了,北疆腹地,四面皆敌,谁会求见凌王? 亲卫很及时地解释:“是一支流寇,汉人流寇。” 这下凌墨萧就更好奇了,北疆腹地竟然会有汉人流寇?这般有本事的流寇,他一定要纳入麾下,让他们和异族人一样做向导。 当然,前提是这些流寇不是北疆放出来的暗探。 不要以为在北疆的汉人,便是大夏子民。他们也许早被鞑子俘虏的奴隶,也许是早流窜到北疆的大夏逃犯。 早先北疆和大夏还未开战之时,还有商贸往来之时,商人之中便流传一句话,在北疆,最应该小心的不是牧民,不是马贼,而是别的汉人。 但这些流寇看到凌王大军没有逃,反而主动上门,只会有一各可能,那就是向凌王投诚。 若是在幽州时,凌王是不可能接受流寇投诚的,因为那里的流寇,手上都沾有百姓的血。 他不是乱世枭雄,将绿林人士纳入麾下。 他是大夏亲王,手握重兵,镇守边关,一切不利于边关稳固的因素,都不可能纵容。流寇是绝不可能得到他的宽恕的。 但在北疆腹地的流寇就不同了,这些人手上沾的是鞑子的血,若他们能提供有效的情报,凌墨萧不介意将他们收入麾下。 很快,凌墨萧来到搭好的临时营帐里,见来投诚的流寇首领。 当那两个穿着狼皮裁成的衣裳,没佩带任何武器的汉人进来时,只看一眼,凌墨萧便觉得有种熟悉的感觉。 再一细看,那个高个子的流寇,面庞极瘦,瘦得显得面部线条更加分明,一双眼睛漆黑如点墨,但那里面蕴努力克制的燥意。 只看那双眼睛,哪怕这人瘦得脱了相,凌墨萧还是瞬间认了出来:“修谨!” 莫修谨严肃的面孔瞬间染上笑意,对身边个子中等,长相寻常,但一双眼睛极为有神的同伴道: “我就说王爷会认出我,不需要提前准备信物。” 那同伴莞尔一笑,看向凌墨萧,双手相搭交于身前,行了一个女子的礼仪:“蔡沅见过凌王殿下。” 这时凌墨萧才知道,这个做男儿打扮的流寇,竟然是蔡沅。 见到莫修谨已经够让他惊讶了,再得知与莫修谨同来的是蔡沅,凌墨萧简直觉得是天荒夜谭。 同时心中涌现一个更荒谬的想法,甚至忍不住抬头往两人身后看,该不会冬素也跟他们一起来了吧? 转念就觉得果然是自己想的太过荒谬,冬素的肚子现在应该很大了,怎么可能离开幽州城呢? 莫修谨没花太多时间,将阿沅姐是如何来到北疆,两人如何相遇,还有阿沅和白师父在长安打探到的消息,全部告诉凌墨萧。 他说的很快速,因为他觉得这些事要说清楚,但也不能占用太多时间。 他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需要跟凌王商量。 那就是:“我取得了伊斜余将军的信任,他听取我的建议,用汉人奴隶成立一支流寇,便于打探夏军的行踪。” 听到这话,凌墨萧瞬间眼眸一亮:“伊斜余,北疆左贤王的舅舅?” 那可是北疆重臣之一,若能杀了他,灭了他的军队,也算灭了北疆主力军之一,北征之战,将迎来一次大胜。 第287章 两处战场 (); 莫修谨肯定地回答道:“没错!正是左贤王的亲舅舅,也是北疆的主要将领之一。 此去不远,便是他的领地,而我对他的囤兵、牧场、奴隶、战马武器等情况一清二楚。” 并非凌墨萧不信任莫修谨,他很清楚莫修谨的身体情况,信得过他的人品,他只是担心莫修谨中了伊斜余的圈套。 故而追问:“你是如何取得他的信任的?据本王所知,北疆的将领都不喜欢汉人,更不会重用汉人。” 莫修谨温柔地看一眼身体的阿沅道:“这都是阿沅的功劳,伊斜余身患顽疾,北疆巫医治不好他,而阿沅正好会治他的病。” 随即莫修谨将他是如何取信伊斜余的过程简单说了,伊斜余听取了他的建议,用汉奴组织这支马贼队,专门打探凌王的兵马行踪。 当天夜里,凌王的营帐灯亮了一夜,几员大将和莫修谨一起,商议灭伊斜余部落的计划。 天亮的时候,莫修谨‘俘虏’了一支凌王的斥候小队,这支小队脱了铠甲,夺了武器,全身只穿一件薄棉衣,脚上连鞋子也没有。 脸色冻得青白,赤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 伊斜余本来对莫修谨是有防备的,但远远看一眼便确定,确定这支小队是一点战斗力也没有。 逐放心地上前,想亲自听部下审问,凌王的大军行踪。 就在越来越多的鞑子将这支小队团团围住时,却见他们手上看着打成死结的麻绳,很容易就解脱了。 明明身上没有任何武器,却从腰间摸出一个个漆黑的奇怪物件,同时,从怀里掏出火折子。 不等鞑子反应过来,火折子点燃了引线,一枚枚火药,抛掷到敌人的大本营…… “轰隆”“轰隆” 无数声宛如惊雷般的声音响起。 济州陈氏庄园外,甲四指控着火药手用火药开路,将陈琼私练的数千护卫炸懵了,炸傻了,炸得节节败退。 不,这数千青壮,有正规的铠甲和武器,甚至还有老式弩枪和弓箭手,这已经不是护卫而是私兵了。 就凭这一点,陈琼意图谋反的罪证便是铁板钉钉,不容狡辩。 很快,焦黑的尸体和黑红的血液,染红了庄园外的白雪。鲜红流过的地方,仿佛为白雪画上点点红梅。 被血融化的雪下面,则是脏污的泥土。 血和雪,尸体和泥土,群雄激昂的幽州兵,和仓皇躲藏的陈府私兵,共同在济州谱写了一场寒冬之战。 只是这战争的规模,与同一时间,隔了千里之遥的凌王和伊斜余大战,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很快,又一轮火药兵投掷了火药,将门外所有陈府私兵全部清除。 当然,他们并不是全部被炸死,而是惧怕这种新武器,在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之时,要么逃械逃走,要么逃进庄园内部向陈琼报告。 甲四心疼地看着这个局面,心疼火药,王妃当初说了,她希望所有火药都能用来对付外敌,而不是对付汉人。 但现在没办法,为了减少我军无谓的伤亡,加上李念鱼给的火药实在太多了,只能不要钱似地用来开路。 另外,他还心疼那些死去的青壮,幽州多缺壮劳力啊!每年春耕秋收的那段时节,工坊的管事都愁的直哭,没有人,订单多的做不过来,一天损失不少银子…… 这些青壮若能去幽州,随便进哪家工坊做工,都比跟陈琼造反强啊!太可惜了。 所以甲四很及时地让人高喊:“放下武器,降者不杀!” 对鞑子,王妃的态度很是强硬,不招降,不纳俘。 也就是说,哪怕鞑子愿意投降做奴隶,王妃都不要,只要砍下他们的头换取军功。 但对汉人,王妃却很宽容,之前他去扫荡山匪流寇,王妃都再三叮嘱,只要手上没沾人命的,都留一命带回幽州,干苦役改造。 听到外面幽州兵一声率过一声的高呼,看着身边左顾右盼,有想投降念头的私兵,陈琼忙大喊: “别被他们蛊惑!投降只会死无葬身之地!连我儿投降,那沈氏妖女尚且不留他的性命,难道她会留下你们的性命吗?” “只要杀光他们,杀到幽州城,杀了那妖女,我们才能活下来!并且,事成之后,老夫保你们荣华富贵!” 这时,他们身后传来一声嗤笑:“凌王妃对士族狠,但对平民百姓却很仁慈。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投降,本官相信,外面的甲将军会说到做到,饶你们一命。” 陈琼猛地回头,看向被他绑在树下,冻的脸色青白,但嘴巴依旧不饶人的陈星耀。 真想上前撕烂他的嘴,但眼下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陈琼远远地朝他唾了一口:“你可是堂堂陈府世子,竟然被那妖女蛊惑!真是丢尽士族的脸面!” 陈星耀打了个冷颤道:“好!即便你说的是真的,你也看到了,幽州军有宛如引雷般的黑火武器,你们拿什么跟他们斗?” 陈琼闻言得意一笑:“只要他敢冲进来,老夫保他必死无疑!” 陈星耀明白了,定是大门往院落这一段有陷阱,可是,就凭你那点陷阱,能杀几个人呢?“ 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轰隆轰隆’的火雷声,接着一个陈府兵匆匆来报: “家主不好了,幽州兵没有踏进陷阱,他们……他们……” “他们怎么了?快说!” “他们用那雷火,把所有院墙都给炸平了。他们走一段,就掷一个雷火,把我们的陷阱,都给炸出来了。” 那是铺了木头作伪,看上去是普通花园路面,实则下面全是铺了倒刺的深坑。 陈星耀一个踉跄,他知道庄园外的私兵根本抵挡不了幽州军,他以为幽州军得胜,会不管不顾地冲进陈氏庄园。 没想到他们竟然这般谨慎,预料到他会布置陷阱! 呃,甲四根本没有预料到,他单纯是怕这种士族的百年老庄园,会有地道、暗室之类的,为防陈琼走这些地方逃走。 干脆从大门开始,一步步往里面,全给炸平,彻底绝了陈琼逃走的路。 并且,王妃说了,济州陈氏,不必留了。那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必留了。 这种老式庄园,只有推倒了,才能将里面圈起来的良田分给百姓。 才能让这士族的国中国、城中城,彻底灭亡。 数百年来,士族之间当然也会发生血腥暴力事件,就连去年凌王灭了几个士族,也没有直接毁了庄园。 在很多人眼中,庄园就是最大的战力品,不会故意破坏。 像甲四这样,全方面火力轰炸,从大门到院墙,全部炸平的人,还真是古今少有。 陈琼呆了片刻,知道再不做出反应,真有私兵要投降了。 忙道:“全部退到后院,关上后院的门,我们里面的粮食物资,够吃十年,后院的墙是石头夹层,那雷火也炸不开。” 私兵受到鼓舞,忙带着武器跟着陈琼往后院逃。当然,陈琼没忘记带走陈星耀。 后院中一棵老杏树下,同样绑着一个人,跟陈星耀不同的是,这个人全身血淋淋的,舌头被割,并且身边还躺着十几个年轻女子。 那些女子明显已经死去多时,尸体被冻得青白,覆上厚厚一层积雪。 那人一看陈琼进来,就像野兽一样发出嘶声低吼,脖子上的铁链将他的脖子勒得血淋淋的。 他从嗓子眼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听那音节,明显是‘畜生!’ 陈琼让人关上铁做的大门,看着石头筑的后院墙,再想想里面的密室,可是能直接通到城外的。 一时放心下来,不管幽州兵有什么奇怪的火雷,都不可能打进这里。 他这才走到树下,狠狠地踹了那被绑的血人一脚: “为了家主之位,你眼睁睁看着亲侄子死在妖女手里,还三番五次地暗害我,就不是畜生了吗?” “哼,这些女人不是你的宠妾吗?她们的死你无动于衷,那你的两个小畜生呢?” “我一定要找到他们,让你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你面前!” 陈琼眼尾血红,语气中带着疯狂的怨恨,和扭曲的报复。 没错,那树下之人正是他的亲弟弟,从幽州带回陈方尸体的陈茴。 他唯一的儿子被沈冬素砍了头,在儿子的葬礼上,亲弟弟便和族人勾结,要害死他,抢到家主之位。 而他以为是救星的陈星耀,不光没有救下他的儿子,不支持他的复仇计划,还来劝他早日诚服凌王妃。 哈哈,这到底是天下人疯了,还是老夫疯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事? 我的儿子平白死在那个女人手里,你们没有一个人支持我报仇,个个都想我死! 那行!即便是死,老夫也要拖你们垫背! 可惜陈琼没想到的是,幽州的雷火还能用手弩院中,无差别攻击。 连陈星耀都差点死在火药之下,一个火药就落在他不远处,他眼睁睁看着几个陈府私兵被炸的血肉横飞。 陈茴看到这样血腥的场面,疯狂大笑,他知道自己肯定是活不了,陈琼不管是胜是败,都不会留他的性命。 幸好,他提前把发妻的两个孩子送走了,只要他们平安活下来,济州陈氏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随着一轮爆炸结束,外面再次响起劝降的声音:“降者不杀,拿下陈琼者,赏银千两!” 又一轮爆炸之后,就在陈琼发现,他根本没办法反击,他的弓箭射不出去,即便射出去了,外面的幽州兵也有极坚硬的铠甲和盾牌挡住。 而幽州的兵的雷火,好像用不完一样,不断往里面投掷。他扯着嗓子喊着,不要听幽州兵蛊惑,反抗才是唯一的活路。 就在他想躲进密室之中时,终于有私兵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了,冲过来欲擒住陈琼去跟幽州军领赏。 陈琼虽有亲兵保护,可还是没能逃进密室,他当机立断,挺而走险,拿刀挟持陈星耀。 与此同时,陈府私兵打开了铁门,放甲四进来。同时弃械跪地投降。 甲四一进后院,便看到一地的血肉,到处都是呻吟的陈府私兵,还有杏花树下,只剩一口气的陈茴。 然后就是,拿刀横在陈星耀脖子前面的陈琼。 “别过来!再过来我杀了他!” 幽州军都认识陈星耀,当初王妃杀陈方时,他就在城门口。 别看甲四在凌王府时,经常被月见怼的不知怎么回答,但只要领兵在外,他的脑子还是转的很快的。 他毫不停下脚步,冷笑道:“陈家主,你是不是搞错了,这陈大人可是你们陈家的人,你拿他做人质!” “你觉得本将军在乎他的命吗?” 他边说边往前走,陈琼没有后退,而是手中的刀又往前一寸,陈星耀脖子上已经有了血迹。 陈琼冷笑道:“钦差死在北境,那妖女逃不了责任!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此次前来,不就是救钦差的吗?” 甲四哈哈大笑:“救钦差?陈家主在开什么玩笑,你们陈氏的人,死多少王妃也不在乎。” “你要杀就杀,这么多人看着呢,陈钦差死在你手里,跟王妃有什么关系?” 陈琼不相信,这种对峙局面,谁先心虚谁落败。 他猛地扬起刀,准备用力往前一割,割破陈星耀的喉咙。 但他的眼睛却是死死盯着甲四,只要他露出制止的表情,他就会立即收回刀势。 陈星耀之前还敢说,陈琼不会杀他,凌王妃不会不管他的死活。 但到了这个时候,他只觉心在打鼓,冷汗流的让他忘了自己有多冷,小腿肚子在打颤。 不是吧?你们来真的!真的要把本官给杀了? 他无法威胁陈琼,比如说你杀了我,我爹不会饶了你之类的话。 因为陈方死了,陈琼已经无所畏惧,不怕死的人,你拿命威胁是没用的。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甲四突然抬手,手掌对向陈琼:“停!” 陈琼得意地大笑起来,他就知道,那妖女再狂妄,也不敢不顾朝廷钦差的性命。 他才将手中的刀松开,远离的陈星耀的脖子。 突然发现,甲四那抬起的手腕下面,有一道银光闪烁,陈琼还没来得及反应,那是什么东西。 就觉得脑门一凉,眼前一花,鲜血流过眼睛,流进嘴巴,大脑无法思考,手上的刀一松,重重跪下,随即倒地气绝。 临死前,他也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好巧不巧,他正好倒在陈茴的身边,已经濒死的陈茴,爬过来一口咬住陈琼的耳朵,好像要在死前,咬下他一块肉一样。 可惜牙齿早就没了咬合力,尝到脑门处流下来血的味道,陈茴死在了陈琼身前。 甲四没有看软在地上的陈星耀,而是看向自己的手腕处,笑着夸道: “李念鱼还真是厉害,这么小巧的手弩,威力竟然如此大!” 第288章 凄惨的陈星耀 (); 趴在地上的陈星耀,很快被士兵扶起来。他看着依旧在研究手腕上的小型手弩,还饶有兴致地去看陈琼额上伤口,准备回收那枚弩箭的甲四。 声音透着后怕和生气地道:“就差那么一丁点,我就死在他的刀下了!” 甲四随意地道:“我这不是及时救了你嘛!”见陈星耀跟惹急了的兔子一样,磁着蒜瓣嘴就想咬人。 甲四又宽慰地说了句:“放心,我有把握,不会让你死在这里的。我们此次前来,就是奉王妃之命,救你来着!” 陈星耀的脸色这才转好,眼神中透着一丝欢喜,不敢置信地问:“王妃让你来救我?” 甲四肯定点头,添油加醋地道:“你看,我带了这么多精锐(其实全是新兵),珍贵的火药武器,毫不计划地用来救你。” “我们幽州,对钦差的安全,可是非常在乎的!” 陈星耀却没细听后面的话,像是忘了自己被陈琼折磨得有多惨,在那碎碎重复着,王妃派人来救我…… 甲四看得直挑眉,其实庞先生已经送折子到长安了,提前给你爹说了,你要是真死了,死在陈琼手里,跟幽州也没关系。 但你活着,就是人证,证明我们幽州抢下济州,灭济州陈氏,完全是为了救你这个钦差啊! 甲四一点也没打算告诉陈星耀实情,他的命在王妃那里,根本不重要。 就让他这样自以为自己很重要,才能在接下来王妃的计划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起码还留在津州的钦差团,若来质问幽州军的行动,就能把他推出去…… 很快甲四不再理会好像冻傻了的陈星耀,而是带着部下搜索陈氏庄园,特别是地道和暗室,想找到陈琼勾结鞑子的证据。 找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在后花园假山石林中,找到秘道的入口。 之前甲四把重点放在书房和卧室,没想到陈琼这般狡诈,竟然把秘道入口放在一点也不引人注目的花园。 当他带人进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条能容纳两人并行的秘道,建的还挺宽,这是甲四脑海中闪出的第一个念头。 但当他看到地上的独轮车辙时,才想到,陈琼是利用这条秘道,暗地囤送物资。 待走到一个有几个书柜的房间时,他果然在里面找到大量秘信,有跟长安通信的,有跟鞑子通信的,有安排北境的小士族帮他做事的。 但当看到一张北境舆图,特别是幽州城附近,用细细的红笔,画了十几条路线。 别的将士还在疑惑:“这是什么意思?这些地方没有路啊!” 而甲四却是瞬间惊出一声冷汗,王妃正在安排人排查,鞑子可能进攻幽州的路线,陈琼给的秘道…… 王妃预估的三、五条,而这张舆图上,足有十三条! 没等甲四急忙派人去幽州通报,就听部下焦急地道:“将军,前面暗室有情况。” 甲四忙过去一看,只见一间足以容纳几十人的地下房间,里面又脏又臭,各种食物残余,还有地铺,都显示这里曾经住了人。 而从遗留细碎线索来看,住的不是汉人,是鞑子。 同时,他看到一个竹筒做的管道,竖耳一听,听到外面清晰地传来,幽州将士训诫俘虏的声音。 这个地方是,刚才他杀陈琼的地方。 也就是说,他杀陈琼时,躲在这里的人还没离开。是听到陈琼死了,才匆忙逃走的。 怪不得陈琼一直想往秘道逃,那时只要他逃进这里,有鞑子保护,再加上我军不熟悉地形,陈琼肯定就逃了。 甲四此时非常后悔一箭杀了陈琼,应该抓活的,审问出他的鞑子勾结的详细情报。 即便因此没能挽救陈星耀…… 他不再迟疑,立即下达命令,让人连同秘信和那张舆图,以最快的速度送回幽州给王妃。 又安排一支士兵带足火药,沿着地道去追踪那支鞑子。不管那支鞑子是为了给境外的鞑子引路,还是要从济州逃到北疆。 在这样寒冷的冬日,他们沿途都会造成很多普通百姓的死亡。 在他们眼中,汉人百姓,命如草芥,还没有他们养的羔羊重要。 济州百姓的命也是命,跟幽州百姓的命一样重要,甲四绝不能纵容这些人从自己手里逃掉,纵容他们在大夏的领土上乱杀无辜。 同时又勒令人审问庄园的陈家人,包括奴仆。陈琼不可能万事都亲历亲为,肯定有别的知情人。 能审问出一点线索是一点。 他回到地面,问陈星耀,是去幽州,还是留在济州? 他没说幽州可能即将发生战事,就看陈星耀自己的选择。 没想到陈星耀拖着重伤的身体,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要去幽州。” 随即又试探地问了一句:“王妃可有明说?准我进幽州?” 甲四点头:“准你进,别的官员就不要带了。” 陈星耀二话不说地连连点头:“那就走吧!” 甲四又安排人送陈星耀,他自己则要确保那支逃走的鞑子小队,全部找到杀掉,才会回去。 当沈冬素和庞先生收到济州传来的密信时,皆长长地松了口气。 不管陈琼跟鞑子有什么计划,陈琼一死,鞑子没有内应,我军没有内奸,事情总是好转的。 庞先生问沈冬素,准备如何管理济州?是交给朝廷的官员,还是暗中扶持一个小士族吞了陈氏的势力? 沈冬素沉思片刻后摇头,取出写着‘幽州律法’的法典,递给庞先生:“我要济州从此以后,按此法执行!” 庞先生倒吸一口凉气:“朝廷不会同意的,济州的士族也不会同意。” 沈冬素冷笑一声:“谁问他们的意见了?同意,便受我幽州军庇护;不同意,陈琼就是他们的榜样。” “直接派兵入驻,整个济州,便是我幽州的一部分。” 庞先生想想又道:“是即刻执行?还是等鞑子之事了却之后?” 沈冬素不加思索地道:“即刻执行!易早不易迟。以防备鞑子为由,封了济州往南的官道。” “全州大搜查,若有发现与鞑子勾结者、眷养私兵者,全部抄家。” “田地充公,分给百姓,或做军囤田。” “哼,这个新年,本王妃要让北境换新天!” 王爷对他们太过纵容,小打小闹是治不了这些盘根千年的士族的,只有大刀阔斧,只有她这个蛮不讲理的农女王妃。 才能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霸道! 她独断专行地处理了济州的事,立即又和庞先生还有几个武将一起,看甲四送来的那张舆图。 武将们都很愧疚,因为王妃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还有两个多月就要生了,便是普通人家,也不会让大肚子的孕妇干活。 而他们却还需要王妃参与这场战事,这本应该是他们的事,王爷不在,幽州城的安危,应该是他们负责的。 可若不是王妃杀了陈方,让陈琼狗急跳墙,提前将这些事暴露出来,他们可能到现在都没发现,陈琼跟鞑子勾结之事。 也许那时,鞑子在陈琼的指引下,顺利进入境内,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武将们内疚又惭愧,同时对鞑子和士族的恨意也加剧了。 沈冬素指着那张舆图,先指着异族住着的原始森林部分:“李念鱼已经过去,同时异族愿意,和我们一起杀鞑子。” 庞先生适时补充:“只有一半愿意,另一半,已经提前逃往更北、更深的山林中去了。” 沈冬素却笑道:“有一半愿意已经是非常好的局面,若是几年前,异族只听到鞑子二字,根本不会给我们合作的机会,早就全部逃走了。” “愿意听从幽州命令的异族,王爷和我一样,总是会给予格外的优待。” “本王妃答应他们,只要抵挡了鞑子从森林入侵,参与此战的异族人,全部给予幽州户籍,准许他们的孩子进入我们的学堂读书,准许他们到城中经商。” 异族人不擅种地,所以沈冬素分配给他们的,是从北疆手中抢过来的牧场。 对于异族的优待,若是平时,肯定有人反对的。但大敌将致,所有人都明白,必须团结所有力量,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所以对于王妃的决定,没有人反对。 而此时此刻,那些异族人还不知道,做出追随凌王共击鞑子,和绝不跟汉人合作,继续逃往深山老林的两波异族人。 未来的命运会是如此的天差地别!通过和汉人合作,得到正式的幽州户藉,王妃既没强令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又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 这些异族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再也不惧寒冷饥饿,再也不怕被人奴役。 而另一批异族人,则继续过着宛如原始部落的生活,在抵抗天灾人祸中,人口越来越稀少…… 接着说幽州的防御,沈冬素担忧的是另外几条山路,因为她派人去查过,那些地方有的就是悬崖峭壁,有的是沼泽淤泥,根本无法通行。 陈琼是为了迷惑别人,才将这些地方也划上红线的吗?可是他应该没想到,这份舆图会落到沈冬素手中,根本没有作假的必要。 如果平分兵力去这些地方埋伏,那么留守城中的兵力势必不足,可若放任不管,但凡从这些地方进来一个鞑子,就会给百姓带来灾祸。 还是月见想到一点:“不管是不是真的,咱们先把路破坏掉,山道都封了,以绝后患。” 庞先生感叹道:“这山道可不好封,需要很多人力才行。” 月见沉思道:“若是用火药炸,就方便多了。” 这话让众人皆是一喜,这也是大家还没习惯,火药用于战场上的情况。想战事都没将火药算上。 而月见很是在意甲四在济州的情况,已经打听清楚甲四的作战方式,听到用火药轰了陈府庄园。 月见又觉得这种作战方式很爽,打起那些连士兵都算不上的私兵,简直跟成年壮汉打小童一样。 又觉得甲四太不知节俭,火药多贵重啊!怎么打一个陈琼,就用了那么多…… 所以她听到大家的商议,才最先想到用火药把这舆图上的红线山道,都给堵了。 沈冬素觉得此法可行,火药连山洞都能炸出来,更何况炸毁几个山道口。 再加上这大雪,很容易就将山路堵死。不过为了防止雪下的更多更厚,用火药容易引发山崩,必须尽快。 她叫来李念鱼,把这个任务跟他一说,李念鱼立即就接下了。 直说这是小事,他保管把那些山道给炸的,别说鞑子,就是一只兔子都无法从北境跳到大夏境内! 漫长的一天一夜过去,雪停了,同时甲四的好消息传来,他追击到那支鞑子小队,一个不落,全部诛杀。 尸体就挂在陈氏庄园示众,让全城人都知道,陈家跟鞑子勾结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他还是晚了一步,让这支鞑子小队屠了一个小村落,整个村子六十七人,全部被杀…… 沈冬素让甲四先不要回幽州,她担心陈琼有别的安排,能让鞑子避过幽州,直接到济州。 同时她要在济州执行幽州律法,需要一个镇得住士族的人坐镇,甲四正适合。 但甲四不会呆太久,他震慑过当地士族之后,留下一部份兵力,自己则带着另一半士兵,赶往密林,和异族人配合拦截鞑子。 看过济州那个小村落的下场,沈冬素越发确定,绝不能放一个鞑子越过边境线。 他们比猛兽还要恐怖,猛兽吃人,吃饱了就不会再吃。而鞑子是杀人,杀尽兴了才不会再杀。 翌日,陈星耀一行到了幽州城。 这一次沈冬素没让人阻挡,让他进了城,丢给还留在城中的陈黎和陈落雪照顾。 听月见说陈星耀的惨状,耳朵和手指都冻的长疮,脖子上有刀伤,脸上是被打的青肿,肩膀还挨了一刀,身上还有被火药炸出来的焦黑痕。 也就是还能喘气没有死,反正那身上的伤,比火药营用来试验的猪,身上的伤还要多。 沈冬素好笑地道:“咱们的陈大钦差,估计完成这趟差事之后,再也不敢出外任了。” 月见也好笑地道:“我怎么觉得这个人命中带霉运,经常遇到倒霉事。” 沈冬素道:“他若真是这个体质,那我们得赶紧把他医好,送回长安给太子。霉运会传染的。” 第289章 王妃,您不怕吗? (); 而在此时,陈星耀一边忍耐着,陈落雪为他包扎伤口带来的痛苦,不时发出‘嘶’‘嘶’地吸凉气的声音。 一边跟旁边的陈黎说着济州陈琼的事,之所以没让别的医护人员进来,也是因为他们需要单独聊聊济州的事。 陈星耀没有一点迂回地问:“陈琼的事,你们提前真不知道?” 陈黎英俊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生怕外面的人听到似的,赶紧道: “我津州陈氏,绝对没有跟陈琼合作,亦不会跟鞑子勾结!” 陈落雪涂药的手又重了几分,陈星耀忙道: “轻点轻点,我就问问,甲将军在秘室里找到不少信,万一你们家有什么话柄落下,最好早点找王妃说清楚。” 陈黎皱眉沉思,半晌后摇头道:“父亲确实有跟他通过信,但都是正常的事,绝对没有在勾结鞑子这事上面通过信。” 三人都放心了,但兔子难兔狐悲,陈黎低声道:“以后济州再无陈氏。” 陈星耀道:“陈茴的一双儿女还活着,该属于他们的田地,王妃会给他们的。” 陈落雪却道:“也许他们不会再回济州。” 陈茴的妻子说不定带着一双儿女,远走他乡,再也不会回北境。 陈黎又道:“王妃已经下令,济州以后,行幽州律。陈府田地资产,全部充公。陈氏庄园的田产,一半分给佃户,一半做军囤地。” 陈星耀听出他话中的遗憾,因为若按以前,这样的事士族的田地不可能充公,会由本家收回,再由旁枝继承。 所以他问:“怎么?难道你津州陈氏,想继承济州陈氏的田产?” 陈落雪比兄长更快地回道:“怎么可能!如此就跟王妃之命相违! 你们知道王妃为了让幽州被士族圈起来的土地,归还给百姓,费了多少功夫吗?” “幽州律法那么好,在济州实施正好啊,看看我们幽州百姓,因幽州律,都富裕起来,吃得饱穿的暖,孩子能读书,女子也能进工坊找差事。” “而济州呢?年年冬天都有无数百姓冷死、饿死,士族圈起高墙,在里面日日歌舞酒宴。高墙外是冻死的百姓尸体,难道你们看不到吗?” “济州陈氏的田地,王妃即说了一半分给百姓,一半做军囤地,那就必须如此!不管是谁,都别想再染指!” 见妹妹越说越激动,陈黎忙打断她:“没人想跟王妃做对,我们津州陈氏更不会。” “落雪你冷静一下。” 陈星耀艰难地移动一下胳膊,看着被陈落雪绑成粽子一样的身体,再看她这般气愤的模样,好像觉得事情还不够混乱一样,小声地问一句: “若是哪天王妃要在津州实施幽州律法,你也同意?” 陈落雪微微抬起下巴,眼神中对凌王妃的崇拜不加掩饰:“当然同意!我也会劝说父亲同意,劝说津州士族同意!” 陈落雪又不傻,当然知道陈星耀是故意的,所以她也反问一句: “若有一天,王妃要在长安推行幽州律法,你家同意吗?” 这话让陈黎和陈星耀都大吃一惊,齐声道:“不可胡说!” 陈黎压低声音道:“你这话若让外人听见,会以为凌王妃意图谋反的。哪有京师遵守边关律法的?” 陈落雪执拗地道:“这里又没外人,我就问陈大人,你会同意吗?” 陈星耀顿时萎靡了:“我同不同意有什么用?我说话又算不了数。” 三人相视一望,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大浪滔滔,势不可挡。 后人对这种情况的说法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无人能阻挡。 说不出原因,但三人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总有一天,整个大夏都会用上幽州律法。 沈冬素若知道这三个陈家人,躲在房间里聊这个,一定会说,你们也太看得起我了…… 李念鱼带人去将那些狭窄的山路,全给炸得堵起来,绝不让一人一马从北疆过来。 也不知消息是怎么传的,还是幽州人比别的地方的人更爱看热闹? 那一片刚好有衙役在组织百姓迁移,结果看到士兵驾着铁兽一样的战车去炸山,不少百姓都跑去远远地围观。 亲眼看着在李念鱼一次次挥旗中,炸的山崩地裂一般,山道被巨石封住,沼泽地落满碎石。 还给百姓常走的山道扩张了,百姓跟看到一起神仙斗法一样,在那讨论,当年愚公若有此物,早就移开了王屋山。 精卫鸟若有此物,那东海说不定也填平了。 我们幽州有此神器,还怕什么鞑子啊! 当沈冬素听说满城百姓的热议时,倒觉得这是意外之喜,笑对月见道: “瞧,都省了战前动员,百姓大受鼓舞,之前陈家派人暗中挑拨,还有一些百姓想学异族人逃往深山。” “如今看到火药的威力,再没人想逃。” 沈冬素觉得等这一战之后,以后幽州每年要弄一次阅兵,得让边关百姓知道,我们有能力保护他们。 省得他们总想着逃,并且事情传开,会有更多的外地百姓,来幽州安家落户。 山道被堵死,并不保证能绝对阻止鞑子,说不定陈琼还安排了别的路线。 还有一个让沈冬素担心的,就是基地那边。虽然基地的情况没有传开,难保陈琼没有从那些贵女口中知道一二。 但凡清楚每年姜家往为多少海船,都能算到基地有多少物资,说不定被当成大粮库,鞑子专门派人往那边抢掠。 沈冬素正要安排人马去基地,就听婢女来报,沈大人回来了。 都知道沈林钟是她的兄长,他来,从来不是‘求见’,而是‘回家’。 沈冬素忙请大哥进来,才大半个月未见,大哥又潦草了许多,胡子没剃干净,黑眼圈很重,皮肤已经有了长住海边人的粗糙感。 猛然间,她想到一个问题,大哥在基地已经很久了,之前都没这么潦草啊? 所谓女为悦已者容,男人也一样。难道基地那边,没有让大哥在乎自己脸的人?也就是说,之前有喽! 稍一想,是了,这大半个月陈落雪先回津州陈家,又在幽州没走。 她不动声色地翘起嘴角,决定暂时不当拉红绳的媒人,陈落雪年纪还小嘛,幽州现在这情况又特殊。 她自己生孩子都觉得对不起孩子,何必再去给别人保媒,就让他俩谈一场慢长的,柏拉图式的恋爱吧! 见妹妹看自己的目光,隐藏着自己看不懂的神情,但本能地觉得不好意思。 沈林钟摸摸脸,又摸摸被风吹乱的头发,本来已经跨进房间了,又退到外面,抖落肩上的雪,憨笑道: “我忘了,差点把冷气儿带进去。” 沈冬素笑道:“无妨,我这屋子暖和着呢。哥哥快进来喝杯热奶茶,骑马从基地赶回来,一路冷坏了吧!” 沈林钟见她没有因鞑子要来,而产生丝毫慌乱、惧怕的模样,渐渐放下心来。 脱了外面脏污的大衣裳,这才进去坐好,接过月见递来的大杯奶杯,喝了大半杯,身体才暖和过来。 他听闻济州的情况后,十分担心妹妹,连夜赶路,快马加鞭赶回来。这一路雪虽然小了,但风极大。冻得他胸口像冰渣子一样。 “我听说了济州的事,鞑子真的会来?” 沈冬素点头:“他们既然有陈琼暗中相助,王爷又不在城中,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即便陈琼死了,鞑子也不会放弃的。” 沈林钟看一眼妹妹大起来的肚子,真诚地道:“这一次就交给我们,冬素你绝对不可以出府门!” 沈冬素轻轻地着肚子笑道:“当然!我又冷静又克制,从来不逞强的。” 沈林钟:…… 我要不是你亲哥,我就信了。 “我现在到希望鞑子走吧来,可别赶着我生孩子的时候,或者做月子的时候来。” 这是真心话,万一外面炮火连天,杀声四起,她在王府生孩子也不安心啊。 又问兄长:“基地那边的情况如何?哥你还是回去守好基地要紧。” 沈林钟当然不能回去,妹妹很快就要临盆,鞑子随时会攻城,他怎么可能不守在妹妹身边! 忙道:“你放心,海港停运之后,工人都回到幽州城。百姓我也安顿好了,全部迁到军囤地,和士兵一起熬过这个寒冬。” “李念鱼还差人送了不少火药过去,只要不是鞑子大军,小股敌人,都能守住。有我没我都一样。” 沈冬素知道强行让哥哥走,他也不会安心。瞧他现在这潦草的模样,真让他走,说不定他会蒋氏上身,当场哭起来。 她可没忘兄长是遗传了沈父的脸,但还遗传了蒋氏的哭包体质。 只好道:“那行,哥你就留下来,但你得保证,不能逞强。” 沈林钟闻言笑了:“我是来守着你的,杀敌的事有众位将军,哪里需要我去逞强。” “饿了吗?哥给你煮碗疙瘩汤?” 沈冬素眼睛一亮,疙瘩汤是北方很寻常的面食,但每个人煮出来的口味都不一样,她最爱吃的还是沈林钟煮的。 重重点头笑道:“我要滑嫩嫩的蛋花,不要葱花,要香菜,再切点大头菜丝拌香油。” 沈林钟宠溺地哎了一声:“哥还不知道你的口味,等着!” 月见有点不落忍,没错,连月见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都觉得不忍心。 “王妃,沈大人才回来,身体还没暖热呢?” 沈冬素轻笑道:“你不了解我哥,让他在暖和房间里呆着,他更难受。让他给我煮吃的,他才会有回家的感觉。” 月见:……我干嘛要了解他?不过很少有男人饭煮得好,当然,厨子除外。 像沈大人这样,一回到家就想煮饭给家人吃的男人,算是极稀少的好男人了吧! 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甲四,他就不会煮饭,会的仅限于煮军粮和烧茶水。 啊呸,他会不会煮饭关我什么事? 这时,月见听到王妃长长地叹了口气:“鞑子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说话间,她突然感觉到孩子踢了她一脚,忙拉过月见的手,放到小脚丫的地方: “感觉到了吗?宝宝在踢我呢。” 月见已经摸过很多次了,但每一次摸都觉得很感动,同时又为王爷可惜,若王爷在府上,应该每天都会摸王妃的肚子吧! 而在此时,沈冬素却想到另一个问题,关于生产的事,她已经准备了很多,包括各种情况的应对办法。 还配好了药,训练好了负责接生的稳婆和婢女,各种难产情况的应对,都教给了她们。 但有一个最凶险的,她没法教。那就是不得不剖腹产的情况,她本来想教给军医的,但她觉得没有军医敢对她动刀。 史无前例的情况,谁敢用在凌王妃身上。 沈冬素左思右想,再不决定孩子都要生了。所以她握住月见的手,轻声问道: “你的刀速很快吧?” 月见满脸疑惑:“是的,我的刀非常快。” “我教你一个新能力好不好?” 月见眼睛一亮:“好!”跟王妃学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好东西! 然后沈冬素就让人找了两只临产的猫,同时拿出两把手术刀,一个给月见,一个自己拿着。 打开许多没进来过的试验室,站在手术台前,对月见道:“看清楚我的手法。” 随即月见就像见到火药轰山的村民一样,满脸的惊讶、不可思议还有恐惧。 因为她亲眼看到王妃剖开那只猫的肚子,从肚子里一个接一个地掏出四只小猫仔,尔后又缝上了那母猫的肚子。 但它是生是死,还得看接下来几天的情况。 四只小猫仔清理了口中的积液,喂了牛乳,到是都活下来了。 沈冬素轻声道:“这个叫剖腹产,专门为胎位不正难产的情况,而做的手术。” 月见觉得自己手开始发抖,练了这么多年刀,她头一次握刀的时候手发抖。同时嗓子发干,头皮发麻: “王妃,你让我学这个是什么用意?” 沈冬素没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只是为最坏的情况做打算,相信我,我比你更希望用不上这个手术。” “幽州现在情况你也清楚,鞑子随时会攻来,而我的预产期就是这两个月,随时都有可能生。” “万一因为战事,影响了生产,发生胎位不下难产的情况,大夫束手无策,即将一尸两命。” “那么月见你不要迟疑,一定要救出我肚子里的孩子。” 不知何时,月见竟然已经泪眼模糊,这是沈冬素第一次看到她哭。 忙道:“你别哭啊,别害怕,我让你学会,只是为了以防万一。你看我的身体很好的,我自己也是医师,但凡情况不那么糟,都能顺产的。” 月见哽咽着问:“王妃,您不怕吗?” 第290章 其实,我很害怕 (); 沈冬素很想笑着安慰月见,说自己不怕,幽州有大夏最好的医师和最好的药,有最强的武器和最忠诚的将士,她根本用不着怕。 可不知为何,看着月见的眼泪,那些安慰月见也是安抚自己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强行将那些话咽回去,好像咽回了一颗又一颗又酸又涩的橄榄。 心里沉甸甸的,眼角酸涨的厉害,连肚子里的宝宝都感觉到母亲的情绪,安静了下来。 半晌,沈冬素才哽咽着说:“其实,我很害怕。” 这话一说出口,她好像被什么东西抽掉全部力气一样,一下子坐到软榻上。 头靠在枕头上,不必在意王妃的形象,不必在意从纪嬷嬷那里学到的规矩礼仪。 她试着往后缩,用双手抱住自己的肚子,罕见地露出脆弱的神态。 自从凌墨萧走后,她就告诫自己,你要强大起来,你是全城人的主心骨,你要保护幽州,保护好凌墨萧的大本营,也是保护自己的家。 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自己给自己打气一千遍,就真以为自己强大到什么都不怕了。 她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地道:“你知道吗,当初嫁给王爷的时候,王爷还说,如果遇到危险让我不要怕。” “我很认真地告诉他,别担心,遇到危险我有腿,会跑的。” “呵呵,要是以前,我早就从幽州跑了,跑回光州我的小木屋去,跑到海外找一个美丽的小岛,再不济跑回长安到皇上眼皮底下,做一个木头王妃。" "最起码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不会像现在,睡觉的时候还要担心,鞑子会不会半夜攻城?士族会不会打到幽州?的人会不会来刺杀?” “可我不能跑啊!你也看到了,只要一出门,全城百姓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活菩萨,我是救世主一样。” “我跑了,不就成了第二号陈星耀吗?我跑了,幽州还会有这么多守军?” “谁给银子支持李念鱼研究火药?北境士族早就跑来把幽州给分了,百姓又成了被士族圈养的绵羊。” “有些事情,再怕,也要去做。如果不做,此生都不会安心,我就不是我了。” 没错,这才是沈冬素留在幽州的真正原因。她很清楚,自己的灵魂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来自种花家的儿女,她要背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如果她丢下幽州城不顾,即便她长命百岁,灵魂也会日日夜夜备受煎熬。 那时候,活着的根本不是她沈冬素,只是一个背叛了自己的窝囊废。 等她百年之后到九泉之下,见到原主的时候,怎么跟原主说? 我借用了你的身体,但做了一个苟且小人,过着痛苦悔恨的一生…… 月见很想抱抱王妃,可她伸出手,也只是握住沈冬素微凉的小手。轻轻地道: “不是这样的,王妃是我见过这世间,最勇敢的女子。”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很快调整过来,脆弱自洽的时间过去,该干正事了。 朝月见眨眼一笑:“那你有没有从我这里汲取点力量?来,学剖腹。” 月见正感动流泪呢,瞬间脸一白,只恨自己之前总跟王妃吹牛,说她是天下最快的刀。 她能刀砍任何人,砍鞑子,砍士族,砍勋贵,砍皇亲,只要王妃一声令下,天王老子她也敢砍! 她甚至觉得,即便自己死了到了九泉,也会带着刀走上奈何桥,然后去砍遇到的恶鬼。 但现在,王妃让她用刀割她的肚皮,把里面的孩子抱出来。 这,这简直超出她的认知,要不是知道王妃不是巫医,她都想说,这是十足的巫术! 我要是说,我刀法根本没有我说的那么厉害,其实我连甲四都打不过,王妃会放过我吗? 月见的声音又颤抖起来:“能不能让军医学?” 沈冬素反问她:“你觉得哪个军医有这个胆子,敢剖我的肚子?” 随即她又放软语气,知道月见最是吃软不吃硬了:“好月见,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我和孩子的命,只敢交到你手里。” 月见看着王妃满是乞求的眼睛,想到身为一个亲王妃,本应该在富裕繁华的长安城,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而我们的王妃却要在这边关苦寒之地,镇守一方,守护全城。而现在,能做王妃后盾之人,就是我了。 我不能辜负王妃这份信任,同时,我也觉得那些军医不靠谱,在没跟王妃学解剖之前,他们给伤员截肢,都是用锯子锯的。 深吸一口气后,坚定地道:“好!我学!我会在王妃生产之前,每天拿动物练习。一定学好这剖腹。” 沈冬素温柔一笑道:“不愧是我的好月见!我跟你说,这剖腹学好了,不光能帮助难产的孕妇,有些病症也用得上。 等你出师了,就可以去教那些女医护,以后我们幽州城就能治疑难杂症。” 见王妃已经完全没了刚才的脆弱和害怕,月见放心不少,小心地道: “王妃能不能答应属下,最好顺利生产,别用上这剖腹。” 沈冬素无语地看她一眼:“如果能顺产,谁想剖腹?就算母子平安,我肚子上也会留一道长疤。” “放心,这孕后期我会增加运动,少吃多餐,让孩子的头围不要长那么大,肯定能顺产的。” 月见忙问:“还有别的法子能帮助孕妇顺产吗?” 沈冬素玩笑地道:“那就求神灵保佑了。” 然后她就看到月见认真思索的表情,不禁失笑:“你不会当真了吧?” 月见很认真地道:“只要能帮到王妃,做什么我都愿意!” …… “只要能帮到冬素,阿爷做什么都愿意。” 光州城郊,灵山寺外,从不求佛拜神的沈爷爷,在年过七十之后,在思念无法传达之际,人的力量无能为力之时,也开始求助神灵了。 他一步一叩首,从山脚下一路拜到山上。小满陪着阿爷,学着他的动作,同样虔诚又恭敬。 看着身后和阿爷一样求佛的人,小满不禁问:“阿爷求菩萨做什么?” 沈爷爷低声道:“保佑你冬素姐,你林钟哥,在幽州边关,平平安安。” 小满揉揉跪痛的膝盖,小声问:“阿爷您腿痛吗?要不要小满替您求,您去歇歇?” 阿爷轻轻摇头:“这求菩萨,只有自己求才心诚,心诚才灵。阿爷不痛,唉,你看咱们还穿着夹衣,听说幽州已经满天飞雪了。” “冬素姐快要生宝宝了,听蒋姨说,大麦姐就是这几天生,她和三姨母都去大麦姐看望她了。” 甲十八早就没了亲人,大麦没有婆婆姑姐,这生孩子就得全靠娘家人,大姨母眼睛不好,所以三个姨母都去了大麦姐搭把手。 蒋氏在别的事情上面,认知有限,小气又自私,但在外甥女生孩子这事上面,还是很积极的。 沈爷爷为了抢头香,天不亮就和小满来山下排队,不过还是没抢到,年轻人体力好,早就超过了他。 一直到中午,两人才成功上到半山腰,到灵山寺上了香。沈爷爷也是头一回捐香油钱,对自己从不舍得多花一文钱的沈爷爷,足足捐了五百文钱。 若在长安城附近的大寺,五百文钱连求个符都不够,但在光州这样的小地方,五百文能得到和尚友善的笑意,还送了好几个平安符。 又花五文钱买了四块素饼,一壶茶,沈爷爷和小满兑付着吃了午饭,在寺庙的廊下,休息了许久才缓过来。 等小满扶着阿爷走到山下,坐马车到沈家村村时,就遇到从甲家赶回来的蒋氏。 她忙欢喜地向沈爷爷报好消息:“大麦生了,足七斤的大胖儿子,真有福气啊!” 小满真心地为大麦高兴,甜甜一笑地道:“太好了!阿爷,我明天能去瞧瞧小宝宝吗?” 蒋氏瞬间笑意潋去,还算委婉地道:“等满月再去喝喜酒,别吵到你大麦姐做月子。” 若是旁的小姑娘,也听不出这话的深意。 但自幼经历磨难,又在沈家住了这么多年,早知蒋氏是什么样的性子的小满,一下子就明白她的意思。 这是嫌她是孤儿,没福气,不让她去看新生儿。 小满没觉得委屈,被人这么嫌弃,她已经习惯了。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小声道:“那我给宝宝做一双鞋袜。” 她正在跟刘府的绣娘学针线,学得很好,阿爷的里衣都是小满做的。 阿爷一心在想着冬素,没注意到蒋氏和小满话语间的小事,听说大麦生了,不禁算了算上次冬素来信的日期道: “那冬素也快了,就过年前后的事。” 蒋氏自顾自地感叹道:“她要有大麦那好福气就好了喽,成亲几年肚子也没动静,这回好不容易怀上了,要是一举得男,这王妃也当稳了。” “要是生个女儿,王爷回来该多失望啊!” 这话沈爷爷就不爱吃了,当即呵斥她: “有这么说自己女儿的娘吗?冬素在那冰天雪地的幽州怀着孩子,只要平平安安,生儿生女都一样好!” 蒋氏一缩脖子,也不敢反驳沈爷爷,干笑道:“我当然盼她平安啊,话是那么说,但哪个男人不盼头胎得儿子啊!” 沈爷爷摇摇头,再不理蒋氏,只觉她是糊涂到头,都是娶一个好媳妇旺三代,可惜他沈家连着两代,都没娶到一个好媳妇。 只盼林钟能娶个贤惠识大体的媳妇,只是成亲后千万别跟蒋氏同住,不然多好的媳妇也得被这个婆婆气得仰倒。 沈爷爷一生气,走路就变得极快,真正的健步如飞,只是他脚后根有鸡眼,只能踮着脚走,小满小跑着才能追上,蒋氏被远远甩到后面。 沈爷爷气的家也没回,直接扛把铁锹去了藕塘,没想到半路遇到来纺织作坊的刘管家。 他俩凑一块,必谈往幽州送东西的事。沈爷爷率先笑道: “我家冬素要过生辰了,又要生孩子,这回送的东西可得再多点。” 刘管家面上微笑,心中却是极忐忑,若是沈老太爷知道,幽州马上要打仗了,不知会操心成什么样? 唉,先瞒着他吧!等幽州那边有好消息传来,再一道跟他说。 ………… 北疆腹地,凌墨萧在莫修谨的里应外合下,成功杀了左贤王的亲舅舅伊斜余,俘虏了对方数万奴隶。 奴隶都是妇孺或异族人,也有不少汉人。但只要是鞑子青壮,凌墨萧坚持不要俘虏,全部格杀。 这是他自远征以来,第一场大胜,杀了敌人三万精锐骑兵,可以说是给北疆一计重创,哪怕是现在班师回朝,也是足以名垂青史的大胜。 但凌墨萧要的当然不是一场胜仗,便是削了北疆一支胳膊,他们还是有反扑的力量。他要的是一绝后患,最起码二十年之内,北疆没能力反扑。 他要让冬素和孩子,能安心地在幽州生活,他有时间陪着孩子长大。 要幽州百姓,再也不会朝不保夕,担惊受怕。 所以,他得继续杀下去,一举荡平北疆,将那些马背上的鞑子,赶往瀚海之北。 凌墨萧收拢了一些异族人加入斥候营,让莫修谨带着俘虏奴隶先回幽州城。 因为幽州非常缺人,特别是他已经打下来的牧场,这些牧民奴隶正好能填补人力。 莫修谨当然不想担任送俘虏回幽州这个差事,他想跟着凌王继续征战,并且有他对北疆各部落的了解,能凌王帮助很大。 让他送,不如让姜宏这个商人送。这个胆大包天的商人,真是为发财连命都不要,敢跟着军队深入敌营。 但不知为何,凌墨萧就是坚持让他回去,说送俘虏这差事一样重要。 因为不将已经打下来的牧场收到手中,北疆很快就会派别的部落去占领,那幽州城外又会有新的敌人。 莫修谨被说服了,但不知为何,刚跟凌王分开的那几日,阿沅姐对他的态度好像很愧疚一般。 是的,坚持让莫修谨回幽州的原因是,阿沅私下求的凌墨萧。 因为莫修谨的病情有加重,再不能得到稳定的治疗,他再发病几次,就会变成彻底的疯子。 第291章 莫修谨和阿沅姐要回幽州了 (); 请求凌墨萧帮忙,用几乎是强制的命令,让莫修谨回幽州。 是阿沅不得不走的最后一步,在此之前,她已经明劝暗求地,跟莫修谨说了很多次。 远征途中,他病情需要的药配不齐,他的病需要极稳定的休养,才能慢慢好转。 但这一年多以来,莫修谨连一场安稳觉都没睡过。 点灯熬油一般熬着他的身体,熬着他的精神。 自从和阿沅相遇,他的精神放松不少,有了求生的意志,可他还是想为凌王尽一份力。 自从遇到凌王后,他更是心力交瘁地想着战事,这期间发了两回病,他还不想让凌王发现,甚至不想让阿沅看到他发疯的模样。 只让吴有仁陪他琐到房间里,吴有仁吓的又是哭又是叫,比莫修谨还像疯子。最后是阿沅强行进去,才帮莫修谨熬了过去。 阿沅很担忧,再这样下去,也许下一次发病,小盼就抢救不回来了。 她才迫不得已私下见凌王,求他帮忙让小盼回家。 凌墨萧也是这时才知道,莫修谨的病已经这般严重了,虽然莫修谨留下来的作用更大,但他不可能为此让莫修谨送命。 故而立即就答应了阿沅姐,在打败伊斜余之后,给莫修谨找了一个送俘虏回幽州的差事。 凌墨萧也有自己的私心,那就是冬素快生了,不管阿沅他们是在生之前赶回去,还是生之后赶回去。 有阿沅这个贴心表姐陪着,冬素应该会很开心。记得还在光州的时候,那时冬素隔几天到别院去给他拔毒。 两人的交谈虽然不多,但偶尔也会听到冬素跟绣娘聊自家的事,阿沅姐这个名字出现的最多。 说起来冬素愿意跟他签那份‘假成亲’的合同,大半原因也是因为阿沅。 那时候冬素一心想去长安城,救被罗家卖给卢家的阿沅。 他便以凌王妃这个身份,很容易就能救出阿沅为由,成功说服她嫁给自己。 莫修谨出发之前,凌墨萧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家书,同时又将在鞑子部落搜到的好东西,如毛皮料子、宝石黄金等物,装了几十辆车,拉回去给冬素。 许多士兵都托莫修谨帮忙带家书,带赏赐的物件回家给家人,姜宏还托莫修谨帮忙带一批货物。 莫修谨免费帮将士带东西,但帮姜宏带,直接说要收运费。在商言商嘛,他现在可要养数万奴隶,从姜家扣一点,就够口粮了。 姜宏没有犹豫,同意了运费的价钱。 同时心中思量,莫修谨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回到幽州,以后和王妃的生意有他掺和,要少挣不少钱啊! 就在莫修谨带着数万奴隶,赶着几十万的羊牛,于风雪中艰难地往幽州回的时候。 白师父顺利地将消息带到了玉门关,很快就传到了长安。 还等着陈星耀在幽州查出点什么,好能给凌王定罪,没想到钦差团的确切消息还没传回来。 玉门关外先传回,皇后勾结鞑子,迫害凌王的确实罪证。 同时还有东宫管事吴有仁的口供,皇后做的事太子都知情,甚至被鞑子抢走的那批贺礼,本来就是皇后要给鞑子的。 另有详细附上,皇后于某年某月,经济州陈氏陈琼之手,暗中给鞑子多少粮食、银钱等物。 若是之前一手遮天,这些消息从玉门关出来,半路就会被截获,然后内部解决,根本不会传的满城风语。 但现在不是有个吴王跟太子打擂台嘛,双方人马成天瞪大眼睛,想揪到对方的错处,把对方的人拉下马,安上自己的人。 消息一传来,吴王立即派人去接应送信的人,生怕被暗杀。 同时风声就在长安城传开了,太子和皇后跟鞑子勾结,暗害我们的战神凌王。就连凌王这次远征,皇后也有和鞑子通风报信。 还曾经让鞑子截杀我们的凌王妃! 济州陈氏分枝,听命皇后给鞑子送东西,怪不得济州前年因天灾死那么多百姓。粮食都给鞑子了,百姓不就饿死了吗? 风言风语总是比真相更疯狂,一人添油加醋一句,事情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百姓已经将每年边关遭鞑子掠夺之事,全部算到皇后和太子头上,算到陈家头上。 光是百姓私下议论,自然引起不了重视。但很快太学的学生集体请议,求皇上彻查此案。 再到御史接连上书,太子德不配位,当废! 吴王本来正乐呵着呢,此事必能废掉太子,甚至皇后和陈家都保不住。如此,自己就能顺利成为储君。 但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发现,不管是百姓的议论,还是百官的讨论,除了吴王党之外的人。 更多的是责骂,然后同情凌王,有人说凌王忍辱负重,当年被皇后害的大败一场,连腿都残疾了,可他从没叫过冤屈。 有人说凌王才是心系天下,外有强敌,内有迫害,还是以驱除鞑子为己任,那么苦寒贫穷的幽州,他才去了几年,就有远征之力。 自然也有人赞凌王妃,一个农女,背后也没母族支持,凌王远征她独守幽州,这是何等魄力啊! 再细思王妃一直做的事,建平民也能看得起病的大医馆,为边关荒城幽州,建一座万书阁。 简直是在知识的荒漠挖了一方绿州!还善待工匠,建工匠协会。善待百姓,给百姓分发田地,鼓励开荒…… 本来凌王妃在幽州做的一这事,长安人是知道的,但因为大家的目光都被凌王强抢贵女为妾,凌王乱杀士族这件大案子给吸引过去。 如今传回的消息来看,凌王明显是被冤枉的,这分明就是往凌王身上泼脏水。 百姓的议论便转到凌王妃为幽州做的那些实事上面,现在大家说起农女王妃,那是不带丝毫嘲讽,而是真正的敬佩。 当然,沈冬素做的事能传的那么广,那么细致,少不了姜氏的功劳。 总之,当吴王发现,事情的两大主要当事人,太子和凌王,已经是一黑一白的两个角色,而他个人则成了配角被人完全无视时,竟然找不到扳回一局的办法。 甚至觉得不能就这样让太子落马,现在凌王风头正盛,太子被废,极有可能是他被立为太子! 不行,一定要等凌王远征回来,最好是灭了鞑子,他自己劳累过度死在边关回不来了,或者是被太子派人暗杀了。 那时才是他吴王入主东宫的最好时机,夺嫡的拉锯战还要继续…… 长安城闹的沸沸扬扬,幽州城是一点消息也没接到。当然,便是听到这些消息,沈冬素也不会在意。 因为她已经打定主意,不回长安。全力建设幽州,要将幽州变成比长安更繁华的大都城。 但是这事帮她扬名,获得百姓的同情,还是有好处的。 听庞先生说有更多的老朋友、同窗的学生,准备来幽州求学,还有人主动捐赠书籍。 再则就是带动商业发达,幽州的煤球和煤炉,经过姜氏商行的推广,不少百姓都用了起来。 现在长安才刚刚入冬,正是囤煤的时候,哪怕幽州已经冰天雪地,还有即将有战事。 姜家还是接了不少煤的生意,商人是只要有钱赚,哪里都敢去。 幽州城虽然封了,不许人进。但城外的煤矿没封啊,每天往来拉煤的车辆络驿不绝,煤车像炭笔一样,在雪地里划上横七竖八的线条,成了冬日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就在沈林钟回到凌王府的第三天,他才跟沈冬素说,丁启和沈冬月也回到幽州城了。 他安置的住处,丁启一直想给给王妃请安,又怕影响王妃,所以请他先问问。 沈冬素见沈冬月跟自己客气拘束成这样,心中一叹,却也不强求,轻声道: “我现在身子不方便见客,想来冬月姐也一样,还是等生了孩子之后,再见吧!” “让他们安心在幽州城落户,需要什么大哥你帮衬着。” 月见不禁感叹:“他们从扬州来幽州,没想到刚巧遇到鞑子要来,不知道他们后不后悔?” 沈林钟叹道:“这有什么后悔不后悔的,他们在太平的扬州,还会遇到发疯的肖氏呢。相比起来,在幽州更安心。” 当把冬素的意见告诉那两人时,沈冬月明显松了口气,她更怕冬素答应见两人,或者是请两人到府上做客。 她现在只想静静的养胎,最好不出门,最好不被任何人看到她的行踪。 丁启很清楚,只有确定冯文生的生死,确定他不可能伤害到他们,冬月才能真正安心。 …… 庐阳城中,一个十岁的男童正在小厮的陪同下,走在下学回家的路上。 正是调皮淘气的年纪,很容易被路边的东西吸引住目光,很快,他被一个脸有刺青的乞丐吸引住了。 那乞丐缩在墙角,在这般阴冷的天气里,只穿了一件破旧的麻衣。 男童拿棍子轻轻地推了他一下,乞丐抬头睁眼,一张还很年轻的脸,一双因仇恨而变得腥红的眼睛,让男童吓一跳。 他不顾小厮的劝离,还是好奇地问:“你又不老,为什么当乞丐?” 那青年咬牙道:“我要去找我的仇人,我要报仇!” 男童一幅老气横秋的模样叹道:“原来乞丐也有仇人啊!我也有仇人,娘说要等我长大了才能报仇。” “你的仇人是谁?” 乞丐带着无穷的恨意道:“是个女人,不,是两个女人。” 男童蹲下道:“我的仇人也是一个女人,她杀了我堂兄,又杀了我大伯和我爹,抢了我家的田地……” 小厮再也不敢让公子当街说下去,上前捂着男童的嘴,将他强拉着离开,远远地乞丐听到小厮的声音: “我的好公子哎!那个人脸上有刺青,是犯过案子的。你怎敢跟他说这些!” 男童气嘟着道:“我又不能跟别人说。我觉得这个乞丐很有趣,说不定我和他的仇人是同一个人呢!” 小厮吓一跳:“可不敢再胡说,公子您可是陈氏望族,岂是他一个小小犯奴乞丐能比的……” 转眼到了十月,幽州斥候营终于打探到鞑子的行踪,连忙向城中报信。 陈琼那张舆图不是假的,鞑子是分成三股,一股准备由西边的山脉进入幽州腹地,一股准备从东边的密林进入,而大部队,则是直接攻打幽州城。 沈冬素不忧反喜,太阳的,终于来了!再不来老娘孩子都要生了! 早来早打完,全城人也能安心过年。 她本来想说不管山脉那支敌人,反正山谷已经被炸毁了,敌人根本不可能从那里进来。 但这段时间她每天都在想鞑子的事,觉得计划还能再周密一点。 唤来李念鱼问道:“那被炸封的山谷,能挖一条山道出来吗?” 李念鱼嘴唇一抿,一脸的匪夷所思。沈冬素觉得要不是看自己是个孕妇,他都要骂人了。 你才让我用火药把山谷小路都给炸了,现在又让我挖!炸起来容易,炸点火药就行了,但挖有多难啊! 沈冬素赶在他质疑自己的智商之前道:“陈琼死了,我们炸了山谷的消息肯定没传到鞑子那边。” “鞑子肯定还会按原计划从山谷那里走,就算路被封了,他们也会以为是因为暴雪封的,不会想到我们有火药封山。” “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有的山路都被封死,只有一条能通行,你觉得他们会不会走?” 李念鱼抿起的嘴唇松开,眼睛发亮:“肯定会走!而我们就能提前设伏,来个关门打狗,瓮中捉鳖。” 沈冬素笑着点头:“所以,能挖吗?” 李念鱼当即拍拍胸膛:“只要能杀鞑子,没路也能挖出一条路来!” 沈冬素不是那种只下命令,然后只要结果,不问过程的暴君。她真诚地给出意见: “如果不好挖,那就不要挖全,只让鞑子以为前方有路就行了,你可以提前在路上埋火药。” 李念鱼心疼地道: “这样一来,战马也会全部炸死的!一匹战马,最少能卖好几十两银子,够给我们工匠学院添好几台滑轮机了。” 沈冬素大感意外,哎哟,这个只会要资金,从不在乎银子的家伙,也知道心疼物资了! 这工匠学院办得太对了,让这些技术宅当家做主,他们才知道‘柴米’贵,才知道心疼东西。 第292章 王妃是真敢想啊 (); 沈冬素忍着笑意道:“且先去原地侦查一下,如果能挖就挖,不能挖就埋火药。 虽然损失了一些战马,但杀敌有功,本王妃的奖赏是很丰厚的。” 没想到李念鱼闻言更失落了:“我本来可以即得到战马,又有丰厚的奖赏。” 沈冬素:……没想到你这个技术宅这么贪心! 等李念鱼带人从山谷中侦查回来,带回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上一个任务完成的非常完美! 坏消息是,完美到山谷彻底堵死,再想挖开其难度不亚于移山。 若是春夏季这活还能干,这样的寒冬天气,石块都冻的死硬,根本没法干。 至于沈冬素提过的巨型挖土机等机械,还只存在图纸上,李念鱼觉得等到他孙子那一代,才有可能做出来。 当然,他的师兄很认真地指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性格脾气很难娶到媳妇,娶不到媳妇就生不了孩子,当然也就没孙子…… 而另一个更坏的消息是,火药都没地方埋,鞑子也不是,看到前面山都塌了,是不会往里面跑的。 而他们若跑到北境的地盘埋火药,同样不现实,因为山塌了,想翻过去就往从北城门绕过去,那样一来跟鞑子正面遇到的可能性极大。 就不是他们埋伏鞑子,而是送到鞑子嘴里当食物了。 李念鱼叹道:“早知道我就晚点执行封山计划的。王妃,咱们只能彻底放弃这个计划,反正鞑子见此路不通,也不会从这里走。” “他们改个方向往密林那边去,一样落入我们的埋伏之中。” 沈冬素一手撑着额头,脑子转的飞快,这个计划成功,我军的损失就少一些,这么快放弃不是她的风格。 突然,她想到一个好东西,问李念鱼:“那个鱼油火器,你试验的怎么样?能用来杀敌吗?” 李念鱼的眼睛亮了起来,是啊,那地方没法埋火药,但能投鱼油火器啊! 他忙道:“试验的很成功,若能将鞑子引入山谷,投掷鱼油火器,绝对能一举全灭!” 说完他又补一句:“不过战马还是难逃一劫。” 月见无语地道:“你可以事后去吃烤马肉。” 沈冬素忍笑道:“现在还缺一个人,一个能将鞑子带到咱们指定位置的人。” “让甲四在陈家找找信物,安排人冒充陈氏子弟,去接应这支鞑子,引到我们的埋伏地。” 李念鱼很高兴地去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可以趁机试验鱼油火器的杀伤力,总拿猪、羊试验,肯定没有用敌人试验的好啊! 一进冬,活猪活羊都难买到,他被迫将火药局后面的树林圈起来,在里面养了不少野猪,专门用来做试验。 好好的工部大能,每天还得去喂猪,说出来谁信啊。 沈冬素还没等来甲四的回信,却等来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陈落雪的兄长陈黎,他拿着陈琼的信物前来求见。 同来的还有陈星耀,隔着屏风,沈冬素接见了两人。 她率先问陈星耀:“你要是准备回长安,我可以安排人送你。” 她是真心话,幽州越来越危险,陈星耀还一身的伤,想回家过年是人之长情,可以理解。 但听在陈星耀耳中,却觉得是巨大的羞辱,王妃这是嘲讽他,上一次鞑子攻城时,他从幽州逃了吗? 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逃! 沉声道:“多谢王妃好意,只是本官做为朝廷钦差,岂能在幽州危难之际,独自逃离?本官要留下来,和幽州全军共同御敌!” 沈冬素头一伸,从屏风缝隙中看了陈星耀一眼,脸还有点肿,不过确实是他。她是医生,如果有人易容成陈星耀,她还是能观察出来的。 不是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吗?陈星耀咋变勇敢了?难道是陈琼一通打,把他的脑子也给打坏了? 她差点就说出‘你过来,我给你号个脉’。 还是说他准备,从哪跌倒就从哪站起来?想一洗身上挂的‘被鞑子吓破胆’的污名? 反正他愿意留就留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又从缝隙中看一眼陈黎,是个英俊小伙,正气凛然的,跟陈星耀的气质完全不同。 “你要见本王妃是有什么事?莫不是想替济州陈氏讨回资产?” 陈黎忙道:“不,济州陈氏是咎由自取。下官求见王妃,是听闻王妃正在找陈氏族人去诱敌。” 沈冬素眉一挑,声音不轻不重地问:“没错,陈世子有何高见?” 陈黎知道她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以为他想庇护陈氏族人,不想让陈氏子弟替幽州战斗,或者说是去送死。 忙恭敬地举起那块陈氏令牌道:“下官是想说,王妃要的信物我有。并且,或是派一般的子弟去诱敌,只怕鞑子不会相信。” “陈黎请求,亲自前去诱敌,还请王妃准许。” 他说完之后,房间里是长久的沉默。 沈冬素想不明白他这个津州陈家世子,有什么理由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难道他是怕自己灭了济州陈氏还不解恨,想连津州陈氏一并解决了? 他是发现了自己想在整个北境推行幽州律的决心,想提前示好,用战功从自己这里为陈氏谋求好处? 还是津州陈氏也有参与和鞑子的合谋,他是以退为进,实则是想光明正大地去给鞑子送信? 一时间,沈冬素脑海中各种想法交织。反正就她认识的陈氏子弟,除了陈落雪这个小姑娘,自立自强之外。 其他的都不算好人,她很难相信陈黎有这种大无畏的精神,为了大局不顾个人安危,愿意为幽州铤而走险…… 她沉思良久,才问:“你想要什么?” 陈黎长长地松了口气,王妃没有一口回绝,那就还有希望。 他沉声道:“陈黎无所求,这是津州陈氏向王妃证明,津州陈氏与济州陈氏是完全不同的。请王妃接受陈黎的效忠!” 沈冬素嗤笑一声:“你还是求点什么吧!如此本王妃也安心些。你在陈钦差面前说这般大义凛然的话,实难让人信服啊!” 陈星耀的脸羞的通红,他很想告诉凌王妃,他已经改变了,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鞑子吓软腿的废物。 但他说不出口,证明不是靠语言来说的,而是靠行动。 而陈黎则是因为羞愧红了脸,他确实是带着家族的任务来的,并且也确实是想立军功,来从凌王妃这里换取合作。 他们已经认清了凌王的强势,未来的北境绝对是要风起云涌,一改天地的。济州陈氏是个很好的例子,津州陈氏决定率先站好队。 在凌王妃准备对津州发难之前,成为合作对象,这样一来即能保全家族的势力,也不会被事后清洗。 但是他本人,是真的想为这场战争做点什么,是真的想为凌王妃效力。 可他这个想法,在家族的目地面前,根本没有说服力。 面对凌王妃不加迂回的反问,甚至语气中还带着‘你们这些士族就是这样,想要什么就直说,还扭扭捏捏的’。 不禁让陈黎面红耳赤,不过他隐隐感觉到,王妃对他的态度,有一半原因是身边这个大钦差带来的。 他要是带妹妹一起来拜访,王妃绝对不会这般。 陈黎没有机会后悔,拱手道:“待陈黎完成这次任务,立下军功,再向王妃请求,可否?” 沈冬素从屏风缝隙中打量他,神情认真,不像在说谎。 轻声道:“你应该知道这个任务的凶险,一个不慎,你就牺牲了。” 陈黎点头:“下官明白。” “你也知道本王妃的性情,即便你立了大功,你的请求我也不可能全部答应。” 陈黎再次点头:“下官明白。” 沈冬素定定地看了他几息,做出了决定: “好!那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你去和李将军、庞先生协商,如何诱敌深入,如何将敌人全歼,还有你如果逃脱。” 陈黎大喜过望,领命而去。 陈星耀却没一起走,而是问道:“王妃,下官也想领个任务。” 沈冬素心情大好地问:“你也想去诱敌?” 陈星耀摇头:“我想登上城楼,守城。” 沈冬素笑道:“你要是死在幽州,本王妃会很麻烦的。” 陈星耀一噎,咬牙道:“我努力让自己不死。” “那行,去领一身好点的铠甲,守城去吧!” 他走后,月见不解地问:“王妃,这么信任陈氏子弟,好吗?” 沈冬素轻声道:“就当我给他们一个机会,也给北境士族子弟一个机会,若不然,这场战争就扩大一点,趁此机会,用炮火让北境换个天,也不错。” 若士族真的是向她示好,她也愿意用温和一点的手段,来让北境各州城,全面执行幽州律。 全城戒备当中,前往北疆境内打探消息的异族斥候队,终于带回了消息。 一支足有一万骑兵,两万奴隶的大军,正在往幽州前来。 听着一共三万人,好像不多。但当年攻破幽州关,一路打到晋城的鞑子,才三千骑兵而已! 曾经攻破玉门关,一路快要打到长安的胡人骑兵,也才一万人而已。 在这个骑兵为王的时代,一万骑兵,屠戮数个州城都有可能。 而这支鞑子还带了奴隶,带奴隶就是要拿人命来攻城。 鞑子随军的奴隶,只能往前冲,敢回头逃跑,迎来的就是骑兵的弯刀。 而攻城成功,就能取得军功,不再是奴隶。 所以鞑子的奴隶战斗力也极强,信念更强,只要上了战场,要么登城,要么死。 沈冬素听着庞先生等人商讨守城计策,自己则在一旁思索,鞑子为何出动这么大的阵势来打幽州? 之前凌墨萧在时,想让他们多来点人,都没有大部队来。都是小股小股的来掠夺边关百姓。 她猜测,一是,凌墨萧北征之战取得了大胜,打的鞑子疲于应对,想到抄凌王老家这一招。 二是,陈琼夸大了幽州的虚弱,或者说陈琼自己,以为现在的幽州很弱。 她一个女人守城,士兵多为才征收的新兵。 还忙着开万书阁,建工匠学院,做生意,开发试验田……根本没听说有加强城防之类的事传开。 凌王妃忙着种田挣钱,哪里懂守城练兵?幽州正是趁虚而入的好时机。 再有陈氏里应外合,一举夺下幽州不成问题。 鞑子信了,所以才派了这么一支强军过来。 再则就是,今年的雪下的早,北疆必有白灾。 加上这几年凌王守幽州,北疆都没能从边关掠夺到太多粮食。 所以北疆极度缺粮,奴隶吃不饱饭,可是会造反的。所以他们急需一场大战,来填补粮食不足引发的各种问题。 各种原因交织之下,他们很自然地选择了幽州。 单就幽州是凌王妃这个女人在守城这一条,就让鞑子觉得,此战必胜。 沈冬素觉得,若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怀有身孕,估计早就打过来了,陈琼也不会谋划这么久。 可惜啊,你们要失算了。本王妃做生意挣钱,不是为了买首饰买衣裳,不是为了享受。 而是投资到火药武器上面,你们带着弯刀和长弓来到幽州,迎来的却是鱼油和火药,希望那时,你们还能觉得本王妃这个女人很没用! 本王妃改良种子,开荒农田,是为了囤积军粮。修路修渠大兴基建,是为了让改良百姓的生活环境,从面达到军民一心。 不信你瞧,这回听到鞑子大军来攻,逃出城的百姓就极少。哪像之前,一听鞑子来了,全家老少拖儿带女地往山林里跑。 可惜啊,陈琼只看到表面,当然,也是她让他们看到的表面。士族的据傲蒙蔽了他的眼睛,他越是小瞧幽州城,越是小瞧我凌王妃。 就死的越惨!败的越狠! 济州陈氏的灭亡,就是证明。 同样的,我也要用这一战,向鞑子证明。 即便幽州城是女人守城,一样牢不可破,一样让你们有来无回! 若被凌王杀的没地方跑,别想着往大夏跑了,往瀚海以北跑吧! 那里还有更大的一片土地,你们跑到那边霍霍吧! 见王妃一直在沉思,一言未发。隔着屏风,庞先生轻声问:“王妃,您在想什么?” 沈冬素轻笑道:“我在想啊,两万奴隶送到幽州,明春开荒,咱们就不缺人了。” 众官:…… 王妃,你是真敢想啊!这敌人还没杀呢,你就想到怎么用战俘了! 第293章 守城之战与王妃要生了 (); 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王妃有多敢想,敌人就有多惨。 当庞先生发现,随着王妃那句感叹,现场的讨论已经由怎么守住幽州城,到怎么减少我军的伤亡,再到,抓到战俘怎么分配…… 呃,这讨论已经完全偏离核心,庞先生不得不打断他们的争执,同时扭头对旁边目瞪口呆的陈黎道: “见笑了,我幽州崇尚自由,鼓励畅所欲言,讨论军事多是这种情况。” 陈黎勉强一笑:“看来我要习惯。” 这跟士族议论事宜完全不同,像津州陈家,由族长坐上首,各支长辈坐下之后,再是晚辈坐。 发言也是一轮一轮,长辈点头,或是请示之后才能开口。 第一重要的是礼仪,很多事情的讨论,都繁琐而复杂,要商议多次才能出结果。 他完全不敢想像,若是家族长辈看到幽州城这般局面,会是什么反应? 不知为何,陈黎不觉幽州城这种风气让人生厌,反而觉得热血沸腾,他突然想到妹妹上次回家时,对家族会议的评论。 “一种好腐朽的感觉,好像对面不是人,而是一棵棵千年木头,阴沉的让人发闷……” 是啊,虽然他在幽州城的时间还很少,但现在已经有了妹妹说的感觉,士族的一些规矩,确实腐朽而冗沉,哪怕是年轻人面对那些规矩,也会觉得自己变苍老了。 相比之下,幽州城像个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青少年,哪怕只是靠近,就让人心向往之。怪不得妹妹越来越不爱回家了。 见陈黎一直沉默地听着,屏风后的沈冬素点他名道:“陈世子,趁机跟大家说说,你的计划。" 陈黎还有点迟疑,因为他担心这些将领里面有鞑子的内应,他虽然愿意以身犯险,去诱敌。 可他不想被人出卖,什么功也没立,就惨死鞑子手中。 庞先生察觉到他的迟疑,忙道:“陈大人的计划还不周全,晚些再向王妃汇报。” 沈冬素不再多说什么,陈黎不信任幽州将领可以理解,大家还不信任他呢! 反正他只要顺利完成他的任务就行了,即便不能完成,沈冬素对他和陈星耀的要求是,尽量别死在幽州。 就你们的立下的功劳来说,你们死在幽州我的烦恼更多。 确定了敌人的数量,再估算一下时间,十月底,幽州由全面戒备状态,变成全面迎敌状态。 庞先生对凌王府的护卫是加强再加强,甚至催甲四赶紧回来,保护王妃。 但沈冬素觉得,只要城没破,她就没事。若是城破了,再多人保护她,她也一样不安全啊! 甲四带兵杀敌,比留在府上保护她,更有价值。 所以她不让甲四回府,而是去密林那边指挥异族人御敌。数那边的防线最为薄弱,万一鞑子冲过来。 不管是去乡镇杀百姓,还是一路跑到基地,带来的伤害都极大。 府上有月见,有大哥,有亲卫队,已经够了。 她现在考虑的是,要不要喝催产药,提前生孩子。 她这个思量把月见吓一跳,坚持不同意她喝药,生怕因此引起胎位不正,不得不进行剖腹手术。 诚然这段时间月见拿猪、羊、狗、猫还有田鼠,练剖腹,已经练的非常熟练。可她从来没在人身上试验过啊! 王妃说等抓到几个鞑子,就让她拿鞑子试验。但她怕被人当成巫医,拒绝了这个提议。 所以她日夜祈祷,王妃生产顺利,不用她上场。 她甚至提醒王妃,一定先跟沈林钟说一下这件事,万一到时候她拿刀进产房,结果被沈林钟拿刀砍了,她找谁说理去。 沈林钟也不同意妹妹喝催产药,再三劝她,即便现在生了孩子,她要坐月子,一样要留在府上不能乱走动。 并且听人说,早产的孩子娇小体弱,不好养活。特别是现在还是寒冬时节,更不能冒这个险。 本来她只是随口这么一说,结果这两人生怕劝不住她,又跑去请庞先生来劝。 庞先生闻言吓得是魂不附体,在他看来,王爷的子嗣比幽州城更重要! 就差跪到沈冬素面前哭,来劝王妃别乱来。说自己对不起王爷,辜负了王爷。 沈冬素见把这个中年儒雅大叔,给吓成哭包大爷了。再不敢提喝催产药的话。 庞先生再三劝她,别担心城里的事,他和众将领早有准备,这一战定打的敌人再不敢来幽州一步。 定将那些奴隶都抓了,明年给我们开荒挖矿。王妃只管安心待产就行了。 但他知道王妃不可能安心待产,所以月见临时成立了一个情报组,全是她训练的女子医护队成员。 她从姜氏送来的杂志找到灵感,让情报组每日写战事见闻,从城墙上看到的,到斥候打探到的,再到百姓对待战事的看法,另有庞先生开战事会议时的记录。 全部由她整理汇总,再拿给王妃查阅。沈冬素很欣慰,同时越发认定,有些事根本不用她过多参与。 只要指出一条路,他们自然会沿着这条路走的更远。 像姜氏早期因瘟疫封城,做起了送货上门的生意,她只是给出意见,将所有商品画出来,描写详细,做成册子,送到客人家中。 经过这几年的改良,那商品册子已经变成了月刊、季刊、年刊的各种时尚杂志,养活了不少穷画家。 而传到幽州,陈落雪和谢清芷改良为幽州本土杂志。现在连月见也找到灵感,做出军事见闻的收集和汇总。 她觉得不用她说,迟早有一天,报纸就会发展出来。 她表扬月见,同时建议道:“挑一些鼓舞人心的战报,印刷出来,送发给镇长、里长、亭长,由他们读给百姓听。” “另外,专门出个名誉栏位,将立下军功的战士,所属军营和姓名列上。再写一些英雄事迹。” “越是战时,百姓越需要英雄。” 就这样,沈冬素虽然连王府都没出过,而庞先生他们也不可能经常来王府开战事会议,但她一样对战况了如指掌。 十一月初二,陈黎来拜别,他乔装出城,前去会见鞑子首领,将一批人马带到山谷埋伏地。 而李念鱼已经带人在那里准备了许多鱼油火器,同时给陈黎安排了一场让他永生难忘的逃生之旅。 沈冬素见陈黎期待地看着屏风,知道他在等自己示下。她思考了一下,郑重地叮嘱: “此战,本王妃对你唯一的要求就是,活着回来。” 陈黎:…… “陈黎定不负王妃所望!”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 陈落雪送陈黎到城门口,小姑娘眼眶红红的,当着哥哥的面强忍着没落泪。她听城中军属的家人说了,送别时最忌落泪,不吉利。 陈星耀有点嫉妒陈黎,他出远门时,就没有一个可爱妹妹这样送别。 送走陈黎,也预示着战事正式开始。甲四接管了密林那边的防卫,不过那几辆战车是李念鱼的师兄弟在驾驶。 甲四学了一下,还没学精,他觉得还是骑在马背上,用长枪杀敌比较爽快。 李念鱼说他是大老粗,学不会驾驶战车,正确使用火药,是没有出息的。未来的战场,注定是火药的天下。 这一点得到沈冬素支持,告诫他此战之后,一定要多去火药局,熟练使用新式火药和驾驶战车。 而幽州城的城防则是,所有投石机全部启动,另外老式的热油和滚石也备足,保证不让一个敌人爬上城墙。 至于一些激进派的将领提议,带兵出城杀敌,掌握主动权。 被庞先生和沈冬素一致否决掉,再次说明宗旨,我们要的不光是胜利,还要以最少的牺牲来打赢这一丈。 我们每一个将士的性命都无比宝贵,不用做出跟敌人一命换一命的事来,我们的充足的火药,便是耗也能耗死他们。 激进派被劝服,心有不甘的,庞先生便安排到密林那边去守着,在那里是必须跟敌人正面刚的。 敌人来得极快,来势汹汹,骑马驱使着奴隶,扛着粗糙的登城梯,抛着绳索,还用老一套的方式攻城。 城外响起喊杀声时,沈冬素正在吃早餐,搅着碗里的红豆粥,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轻叹一声: “终于来了。” 庞先生指控这场守城之战,并没有一开始就用上火药,他在等打退奴隶,骑兵上前,再用火药造成大规模杀伤力。 如果一开始就用火药,只杀死一些奴隶,而那些骑兵会闻风而逃。要么一举吓得他们再不敢进攻,要么他们会躲起来,再找时机攻城。 庞先生要的是狠狠地打,打的他们即便没有死绝,活下来的人也会将幽州的恐怖,将火药的恐怖,传遍整个北疆,再不敢有敌人敢打幽州的主意。 所以他甚至让守城将士放水,故意让一部份鞑子奴隶登上城墙。当然,登上来的人他没杀,全部生擒为战俘。 同时一忘安排一些人下城楼,给鞑子一种我军军力正在减少的错觉。 王妃可是说了,幽州城缺人。特别缺苦力,那挖煤挖矿太容易出事,不舍得自己的百姓冒险,用这些战奴正适合。 而远处驱使奴隶的鞑子主力军,并不清楚城墙上发生的事。他们只看到自己人登上城墙,而幽州兵在减少。 这一波攻击直到打到黄昏时,鞑子主将虽然没等到自己人从里面打开城门,但已认定,幽州兵力薄弱,可一举攻破。 就在他们主力攻向火药的投射程时,庞先生正式下令,投掷火药! 几乎是同一时间,远处的密林处传来‘轰隆’如惊雷般的巨响,这声音让攻城的鞑子有些迟疑,不知另一支军队发生了什么事? 可庞先生没给他们反应的时间,所有投石机开启,一波又一波火药被投出。 ‘轰隆’声不绝于耳,硝烟的火光弥漫整个战场,天地皆是一片灰蒙。战马哀鸣,鞑子惨叫。 或死或伤地倒在焦土之中,但还有一些没受伤的,则二话不说赶紧撤军。 对于幽州这种新式武器,他们大惊不已,同时认定陈琼是故意给出假消息,诱骗他们来送死的。 他们还不知道,陈琼早就死了。 虽说穷寇莫追,但看着落荒而逃的鞑子,还有情绪激昂的我军,庞先生下令,让一个早就跃跃欲试的将领率兵追击三十里。 至于全程旁观这场战斗,挥了两刀,砍伤一个鞑子奴隶的陈星耀。 庞先生很客气地问他,要不要带兵追击? 陈星耀觉得自己今天能全程站在城墙上,还挥刀了,已经算一种胜利。 婉拒了庞先生的建议,直说这个立大功的任务还是给别的将军吧! 才一天,都不带过夜的,攻城的鞑子被打的落荒而逃。 沈冬素接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正在吃晚饭,端起碗里的汤,和大哥碰了一下。 心头的石头落下一块,只等另外两块的消息。 甲四和陈黎两处战况,还未传回。 就在她吃饱喝足,不知是因为预产期到了,还是因为今天白天的炮火声太响,她太激动,反正就是,下腹一痛,见红了。 就在守城之战大胜传遍全城之时,王妃要生了的消息也传遍全府。 沈冬素很镇定地指挥下人,传稳婆、传大夫、烧热水、消毒接生工具、点上鱼油大灯,将整个产房照得亮如白昼。 产房有地龙,不怕会冷到。 同时对吓的脸色苍白的大哥说: “从见红到出生,短的要几个时辰,长的要两、三天都有可能。哥你别急,等着战况的消息,在产房外告诉我。” 沈林钟觉得自己太没用,应该他来安慰妹妹才对,竟然让妹妹安慰他! 忙道:“冬素你别怕,哥就在门口,有事你喊一声。” 他抓着路过的刘大夫问:“要准备吃的喝的吗?” 刘大夫抚须道:“准备碗参汤,产妇没力气的时候喝。” 月见忙道:“早就准备好了,参汤、参片都有,还有需要的药剂也开始煎了。” 刘大夫笑道:“王妃果然是神医,准备的这般妥当,一定会顺产的。” 这话让月见安心不少,要说再场之人有谁最希望王妃能顺产,第一个就当属月见! 因为她看到婢女消毒的接生工具中,就有她那一套剖腹产的刀片。 一想到她要割开王妃的肚子,就觉得手脚发软。 第294章 龙凤胎 (); 大夫本来是不进产房里面的,隔着一层帘子,听稳婆说着产妇的情况,然后示情况给出指示。 当然,真到了危机时刻,而产妇的家人也愿意让大夫进去看诊,人命关天之际,大夫是会进去的。 但眼下明显不用,王妃准备的很充足,且她本人就是医者,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很了解,稳婆也检查过,胎位正,胎儿的头已经下落。 可当刘大夫进到房间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因为王妃并没有躺在床上,而是被两个强壮的嬷嬷扶着,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临产前走路有多痛苦,大夫虽然没能感同身受,却也知道一二,脚下有如针扎,走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 看着汗如雨下的王妃,大夫不理解,她这是在做什么? 沈冬素不光在走路,还在叮嘱月见: “记下来,到时候出版孕期百科的时候写上。已经见红,羊水未破,宫口开的慢,可走路促使开宫口。” “若是羊水破了,那绝不可再走动,羊水流尽,胎儿会很危险的。” 刘大夫觉得额上的青筋跳了两下,开口道:“王妃,现在不是授课的时候,您最好赶紧躺到产床上去。” 那产床也是王妃让工部做的,两边各有两个包着厚棉布的扶手,上方还能抬高。 产妇双手握着扶手使劲,下面的两个则是用来将腿腕搭上,更利于顺产,也方便稳婆接生。 这个产妇专用床已经在医馆推行,但因为极少有产妇愿意到医院生孩子,都是按老传统,在家里找产婆,或是同族已经生育过的长辈来接生,所以使用的次数不多。 沈冬素汗如雨下,一边忍受着好像要被人从腹部撕裂般的痛苦,还要忍受着宛如走在刀尖上,每一步都扯的全身的神经痛不欲生。 一边还要将这种感受告诉月见,对于生产时会遇到的各种情况,也阐述一番,以防她难产时,他们会因紧张和害怕而混乱。 房间外的沈林钟,听到妹妹忍受痛苦的闷哼声,不禁在廊下踱步起来,又不知道自己能帮什么忙,只能干着急。 偏偏他的影子映到窗户上,沈冬素一眼就认出来是大哥,还有心笑他道:“哥你怎么比我还急?” 沈林钟脚步一停,再次高声问道:“生了吗?” 这下连月见也想笑,替王妃回答:“听到孩子哭才是生了。” 沈林钟声音颤抖着问:“我能做什么?” 月见再次替王妃回答:“求神仙保佑。” 然后他们就听到‘扑通’一声,沈林钟真的跑到院子中央朝南方跪着,那是自己家乡的方向,他不是在求神仙,而是在求祖先,保佑妹妹平安顺产。 沈冬素的走路法果然能催产,很快她就感觉到一股暖流,羊水破了。 不能再走动,赶紧躺到床上。然后就是羞耻地,被稳婆剃掉毛发,检查宫口。 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前世虽不是妇产科医生,但这流程还是很熟悉的。但轮到自己,依旧免不了羞耻感。 月见在一旁看的心惊又怜惜,握着王妃的手,一边边地安慰道: “王妃别怕,月见会一直陪着你。” 所有人心中都涌现一个念头,若王爷在这里,该有多好啊! 沈冬素死死咬着牙,稳婆忙道:“拿东西给王妃咬着,别咬到舌头。” 月见二话不说伸出自己的手臂塞给沈冬素,沈冬素哪怕痛的厉害,还是被她逗的想笑: “旁边有干净毛巾,我可没有吃人肉的嗜好。” 阵痛来袭,她开始用腹式呼吸来缓解阵痛,一轮阵痛过去,她又跟众人科普: “生产时正确的呼吸法非常重要,可以在孕晚期就开始学习。” 连稳婆都不禁感叹道:“老身接过近百个孩子,头一回见王妃这样镇定的产妇。” 有些产妇才开始痛,就大呼小叫,把力气都给耗完了。等真正生的时候,又没力气生,平白遭老罪。 沈冬素提醒她:“记得阵痛的时间,头胎开九指就要准备生,二胎开六指就得准备。” 一轮又一轮阵痛相继而来,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产婆看看宫口,摸摸肚子,急声道: “开始生了,把王妃的腿架上去,听老身的指挥,用力。” 月见忙给沈冬素舌下塞一片参片,沈冬素比她们更专业,感受着身体的如刀割剑搅一样的痛感,开始有规律的攒劲、使劲、呼气、吸气。 “看到孩子头顶了,头发真黑啊!” “再加把劲,头快出来了。” “快,再给王妃喂参汤。” …… 等她全身被汗水湿透,一股好像积攒了十个月的暖流,从身体排出,伴随着一轮裂开般的痛苦。 婴儿的啼哭声响起,带着呛到羊水的声音。沈冬素吐出舌下的参片,忙道: “快,清干净孩子口中的羊水。” 本来应该用专门清羊水的工具来清的,可惜她试做了许久,也没做出成功。 这方面稳婆还算有经验,忙拿干净的湿棉布,将孩子口鼻清理一通,还转过来拍拍肺部,怕有喉咙有积液。 等孩子身体擦干净,检查了手指脚趾和重点部位,产婆才欢喜地道: “恭喜王妃,是个俊公子。” 婢女已经跑出去给大夫和沈林钟报信:“王妃生了,母子平安!” 月见亲自给王妃清理身体,同时听稳婆庆幸地道:“孩子头围不大,不用动剪刀,否则王妃要受不少罪呢!” “真是个好孩子,知道心疼娘亲,不想让娘亲吃苦。” 呃,这当然是安慰沈冬素的话,事实是,孩子很小,比一只猫崽大不了多少,连带胎盘只有三斤。 稳婆很疑惑,王妃的肚子看起来是正常大小,身为王妃,她不可能缺少吃食,怎么会生下的孩子,这般小呢? 而月见则在疑惑:“为什么王妃都生了,肚子还这么大?” 稳婆笑道:“得出了月子才能缩回去,肚皮也要好好娇养,才能恢复如常。” 沈冬素没搭话,而是抱着婴儿,从头到脚细细检查,包括重点部位,她可是见过,新生儿那里有突起,被认为是男婴,其实是女婴的皮脂。 小婴儿红通通的,全身皱巴巴,特别是脸上,眼缝极长,额头上有皮脂和皱纹,看着要多丑有多丑。 这要不是自己生的,沈冬素都怀疑,是不是抱了只小猴子进来。 就在这时,下腹又是一阵剧痛,重复着生产前的痛苦。 同时给她擦洗的月见也发现了,忙喊稳婆:“王妃宫口又开了。” 外面的刘大夫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检查完孩子就走人,一听这话先是吓一大跳,接着惊喜不已地道: “双生!王妃怀的是双胞胎啊!” 外面已经从地上爬起来的沈林钟闻言,再次扑通跪下,接着祈求祖宗保佑。 这老二生的比老大要快,几轮阵痛之后,同样没用剪刀,顺利出生。 老二虽然比老大大上那么一点,但一样只有三斤多点,看着小的可怜。老二的哭声不像老大那么宏亮。 像小猫的叫声,一声长一声短,抽抽噎噎地哭着。 稳婆一样清洗检查,而后惊喜万分地道: “恭喜王妃,是个千金!王妃生了对龙凤胎啊!龙凤呈祥,真是好兆头!” 沈冬素同样欢喜地接过孩子看起来,虽然生孩子很痛苦,但她这一胎胜别人两胎,还有儿有女,也算值了。 这女孩还真是从出生就跟男孩子不一样,没有挥着小拳头,而是轻轻柔柔地动着小手,哭声细细的,很惹人怜。 老大已经扯着嗓子嚎起来,稳婆忙道:“要吃了,快让乳娘进来。” 沈冬素却先让给孩子喂点糖水,同时让乳娘在一旁等着,她自己先哺乳,若没有奶,再让奶娘来喂。 她本人是不想找奶,奶娘得找跟她预产期差不多,孩子出生时,正好是哺乳期的妇人。 得家世清白,身体健康。但她总觉得心里有点膈应,哺乳是和孩子建立亲子关系最重要的一步。 可又没有奶粉,万一自己奶水不足,只能用奶。最少也要到孩子六个月,能吃辅食,才能自己喂。 但这个时代,稍微有点地位的妇人,都不会自己哺乳。特别是勋贵,就没听说过哪个王妃自己奶孩子的。 纵观历史,一个长孙皇后自己喂孩子,都能记在史书上。 更何况她这个王妃的事又多,奶孩子会影响休息,影响坐月子。 但没办法,府上王妃说的算,别人劝也没用,王妃偏要自己奶孩子。 此刻还在产房中,一听王妃现在就要自己喂孩子,稳婆忙道:“不成不成,现在还是黄水,喝不得。” “王妃即便要自己奶,也要等上几天,黄水排干净了出乳汁,再喂。” 沈冬素再次跟她们科普:“记下来,产妇初乳为淡黄色,其营养价值极高,能助新生儿月子里不生病,绝不可浪费了。" 稳婆怔住,还是头一回听说,黄水是好东西的。 但王妃是神医,她的话不可能有假。不禁后悔自己年轻时,听老人的话,把黄水挤空不敢给孩子吃。 月见抱新生儿的姿势,比抱火药还要吓人,双眼瞪的极大,小心翼翼地将两个孩子抱到王妃身边。 见老大哭声更大,便道:“王妃先喂哥哥?” 沈冬素摇头道:“一起喂,不能因为妹妹没哭,就让人家后吃啊!” 在稳婆的帮助下,她将两孩子一左一右抱好,将擦洗干净的乳尖,小心翼翼地塞到孩子的嘴里。 一含到乳尖,小婴儿本能地大力起来。那一瞬间,母子连心的感觉,涌向沈冬素有心口。 让她完全忘了身体的疼痛,全身心都是怀中的两个小不点。 也不觉得孩子丑了,越看越顺眼。 屋外,听到妹妹顺利生下一对龙凤胎的沈林钟,瘫坐在屋檐下,决定明年清明节,一定要多给老祖宗烧些纸钱。 坐了一会,又赶紧起身去准备给大夫、稳婆等人的赏钱。 同时安排他们的住宿处,沈冬素为了以防万一,让大夫和稳婆留府一个月,等她出了月子再离开。 此时,月上中天,快到子时。 王妃顺利诞下龙凤胎的消息,传遍全府,沈林钟安排人去给庞先生报信。 庞先生虽然守城楼守了多日,跟鞑子激烈战斗了一天,可他一直在担心王妃的情况。 相信王妃生下龙凤胎的消息传到军中,定能给今日的大胜,锦上添花,全军大喜。 花开三朵,各表一枝。 就在庞先生和鞑子在城楼上激战之时,陈黎顺利取信了那支准备走西边山谷的鞑子小队,虽然只有千人,可都是骑兵,没有探路的奴隶。 若能将这千人全灭,也是大功一件。 这支鞑子小队跟着陈黎,在冰雪覆盖,道路难寻的山谷,艰难移动着。 他们虽有怀疑,这样的山路真的能通往幽州腹地? 但陈黎用事实打消了他们的怀疑,之前伏击凌王妃的那支小队,也是从这里进入幽州腹地的。 还有跟陈琼联络的那支鞑子小队,同样是走这条路。这条路一直掌控在陈氏手中,连凌王和历代幽州守将都不知道。 是绝对安全的山道,只要走出去,就能趁幽州军不备,给他们背后一击。 鞑子将领拿着之前陈琼给的舆图,认真看着道路,见陈黎带领的确实是其中一条,便不再多疑,跟着前进。 就在他们走到一条乱石堵住的山道前面,看着是绝路,再没有别的路时。 不禁闻到风中传来鱼的腥味,鞑子是不吃鱼的,特别是海鱼,受不了那种腥味,也不会吐刺。 这样的山林之中,怎么会有鱼的臭味? 正疑惑间,突然,从山峰高处,那些碎石上面,仿佛火龙燃起一般,‘嗖’的一声,从上往下,一条火龙蜿蜒而至。 很快那条火龙追到山谷,将这个犹如葫芦一样的山谷,全部点燃。 是的,没有可燃之物,还是冰天雪地,就这么如同鬼神之手一般,凭空点燃了。 那些火焰烧着了马蹄,战马惊奔。 接着天空好像下起了雨一样,阵阵带着腥臭鱼味的油脂,从天而落。 沾上火焰的同时,那些被油淋到的鞑子,瞬间变成火人。 直到这时,只要不是都明白,自己中计了,中了汉人的奸计。 那鞑子首领猛地看向陈黎,却见他所在的那棵大树上面,不知何时有了一根粗铁线,那铁做的丝线一直通往山谷。 陈黎从怀中取出一片奇怪的皮带,双手扣紧,搭到铁线上面,在马背上一踩,竟然整个人被带的在铁丝上悬空滑动。 一直滑向山谷的另一处,那鞑子首领双目腥红,大吼一声:“无耻汉人!竟然骗我!” 搭弓挽箭,一箭射上陈黎后心,陈黎似有感觉,身子一扭,箭射到肩膀处。同时他手中的皮带断落,整个人往山谷坠去。 但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滑出了火海,滑出了淋满鱼油的山谷。只要没摔死,这条命是保住了。 第295章 战后 (); 当陈黎坠落满是积雪和碎雪的山谷,在山道上翻滚着,不断撞到石头,不时有厚重的雪块砸到他身上,直到滚落谷底,坠到厚厚的雪窝里。 他手脚并用地爬起来,扶着一棵树大口喘气,抹一把被血污迷住的眼睛,那是额头撞到石头受的伤。 肩膀上箭在滚动间已经断裂,只余一个箭头还在里面,他试了试想自己拔出剑,用随身带的金疮药简单包扎一下。 但不知为何,只是转动箭头,他就觉得痛的受不了,很快,他发现自己不光是肩膀痛,头痛、腿痛、全身都像被石头砸过一样痛。 可抬头望向远处滔天的浓烟,风中隐隐还传来鞑子的哀嚎声,不时还有大地震动般的轰隆声,陈黎怎么也忍不住,趴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笑的极为畅快,他有记忆以来,都按士族子弟的规矩教导,便是笑,也只是轻勾嘴角,微微一笑。 孩童时期,都未有过大哭大笑的情绪。而今日,他笑得像个得到块糖果的孩子,笑出眼泪,笑得肚子绞痛。 他成功了!不光成功坑死这一千多个鞑子,还成功从鞑子眼皮底下逃走,甚至伤的也不重。 这是他开心大笑的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是,就在他利用李念鱼提前布下的铁索道,滑向山谷深处的时候。 那种双腿离地,宛若在空中飞翔,心提到嗓子眼,连魂魄都离体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太让人兴奋了。 就他半途中箭坠落的那一刻,他竟然没有丝毫害怕,只想这场冒险更刺激一点。那种感觉,让他找到完全不一样的自己。 彬彬有礼,背负着津州陈氏希望的陈黎,在那一刻,才觉得他找到人生的意义。 黄昏的时候,李念鱼才找到坠入山谷的陈黎,见他摔断了腿,只能在地上爬。 肩膀上不时有血流出,额头和脸颊被他自己用雪清洁过,可伤口还是能看得见。 那幅凄惨的模样,让李念鱼看了都不落忍。临别时还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再见时跟乞丐差不多。 但陈黎的眼眸却从未有过的亮,精神极为亢奋,某一瞬间,李念鱼以为他被莫修谨传染了疯病。 可这两人从未见过,并且,疯病应该是不会传染的吧? 陈黎一边接受着士兵简单的包扎,一边飞快问李念鱼:“死了多少?” 李念鱼反问:“你问人,还是马?” 陈黎急促道:“当然是人!那一千鞑子,死了多少?” 李念鱼可惜地道:“全死了!因为火海不怕火药引线点不燃,我们的人一些火雷过去,想逃跑的鞑子也全被炸死了。” 陈黎不解:“那为什么你还一脸不满的表情?” 李念鱼越发可惜地啧啧几声:“一千匹战马啊!全是良驹,就这么变成烤马肉了。唉,太可惜了!” “果然像王妃说的,这鱼油就应该用于海战。” 陈黎:…… 沉默片刻后,他才试探地问:“你不会让我赔你一千匹马吧?” 李念鱼嘴角两下,不想搭理他了。 而另一处甲四领兵的战场,则是三处战场,最燃之战。 幽州城的攻城之战,一方守一方攻,最后又用火药全面覆盖,而我军出城追击时,鞑子军心溃散,战斗力大打扣折。 山谷鱼油焚山一战,只出动了陈黎这一个士兵,李念鱼带的人都不用露面,就灭了一千鞑子精锐骑兵。 只有密林那边,鞑子出动了三千骑兵,驱使五千奴隶,来势汹汹。并且他们一直知道,密林里是异族人。 而异族人怕鞑子,可谓是闻风而逃。所以从密林进入幽州境内的可能性,比走山谷那边更大。 故而这边派的人更多,且敌人也更分散。这就导致战车的作用性不大,一是因为密林不方便战车出动。 二是敌人不聚集,一次最多炸死炸伤几个人,效率委实不高。 并且不像幽州城那边,鞑子一看到火药的威力,调头就能往北疆方向逃。 而密林这边,鞑子进入密林之后,分散开来,即便一支小队被火药炸伤,其他队伍,要么没被震慑,要么就是乱窜逃离,反而往密林更深处逃了。 这战斗就由一开始我军伏击,变成火药杀敌,再到甲四亲自带队,猎狩鞑子小队。 这猎狩极易变成短兵相接,双方拼马上功夫,拼地上刀法。 我军近战有手弩,远攻的火药,但因王妃说了,不可让一个鞑子闯出防线,伤害到百姓。 故而这防线拉的极长,幸好异族人极力配合,且对密林躲藏极为在行,很容易找到鞑子的藏身地。 即便如此,也在密林中跟鞑子捉迷藏一般,从白天杀到深夜,又到白天。 直到所有鞑子的尸体全部被集中,我军又沿着密林防线全部搜索一遍,确定没有鞑子闯进境内,依旧没有宣布此战大胜。 甲四觉得最少要和异族人一起排查到,下一场大雪来袭,让人无处藏身,才算确定敌人都死绝了。 但凡有一个鞑子藏身于野,就像一匹落单的狼,带来百姓的伤害也是极大的。 就在这时,他接到王府亲卫来报信,王妃生了一对龙凤胎。 甲四比打了胜仗还要欢喜,当即将巡查任务交给副将,同时向全军宣布这个好消息,军营里发出宛如轰雷的欢呼声。 全军这么高兴的原因是,他们对朝廷的归属感不强,说是幽州军,其实就是凌王的私兵。 但凡换一个守将过来。这些被凌王征招入伍的士兵都不可能那么忠诚。 而对于一个亲王的私兵来说,主公有后,就是最大的喜事。 就像庞先生这些跟随凌王的老人,最盼的就是王爷后继有人。 得到消息的庞先生也一样,击退鞑子,他还能在寒风中稳如泰山,镇定抚须,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可当听到王妃生了一对龙凤胎时,他喜不自禁,仰天大笑,半守城任务交给副将,自己忙往凌王府赶。 庞先生赶到凌王府的时候,天还没亮。才惊觉自己欢喜过了头,哪有晚上打扰王妃的。 都没进二门,只在外院客房休息。天亮时,甲四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 等听说王妃和两个小主子醒了的时候,李念鱼抬着重伤的陈黎赶了回来。 很快,幽州城最重要的十几个将领、官员集聚凌王府。 本来孩子没满三天,是不能见外人的。 但沈冬素早已将庞先生和甲四当家人看,特地让他全换了衣裳,用酒精洗手消毒,然后进后院,在暖和花厅,看了两孩子。 庞先生还抱了抱,甲四只敢看,压根不敢上手抱。那模样到是和月见如出一辙,好像孩子烫手似的。 庞先生激动得老泪纵横,一直在那感叹:“小公子和王爷小时候真像啊!” 屏风后的沈冬素听得直摇头,难道你家王爷小时候长得也像丑猴子? 我家这是一胎两个,才这么小的,你家王爷又不是双胞胎,怎么会生下来时也这么小? 还有,这小孩子鼻子、眼睛都看不清,哪里看出来像不像了? 赞完丑小子,又赞丑姑娘:“小郡主和王妃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沈冬素差点喷茶,我小时候要长成这样,蒋氏估计早把我扔了。 不过这两孩子是异卵双生,确实会有一个像爹,一个像情况。 夸赞完两个丑孩子,庞先生才说正说:“王妃有孕未向朝廷上报,这孩子都生了,也该上报了。” “这名字,还得皇上来赐。” 沈冬素淡淡地道:“这冰雪天封路,消息送到朝廷,也是年后了。” 庞先生瞬间明白王妃的意思,还是得晚点上报,这是怕月子里派人来刺杀,或是皇上派钦差来问候,对王妃来说,都不是好事。 庞先生笑道:“那便由陈钦差将消息带回长安城吧!” 沈冬素满意地点点头:“反正名字留着皇上赐,小名先大宝、小宝地喊着。” 看完孩子,再说正事,这一仗我们幽州城赢得非常漂亮,俘虏奴隶八千人,俘获战马一千匹、伤马三千匹,伤马不能当战马上战场,但能用于拉货。 还有马肉、马皮、铠甲、铁器等等,庞先生都一一上报,因为他知道,王妃对这些细琐的战利品非常在乎。 所有鞑子的尸体,全部被拉到幽州城郊,垒成一个巨大的京观,在全军和许多胆大的百姓见证下,燃成滔天火焰。 沈冬素特令建英雄碑、烈士陵,将这一仗战死的将士,全部葬入陵园,英雄碑上刻下这场保卫幽州的大战。 全城祭奠英灵,入葬那天,举办的祭祀,比过年的祭祀还要隆重。 王妃亲口说的,幽州城能平安保住,是这些将士的功劳,他们的血肉,筑就了我们的安全防线。 同时之前月见为了方便她知晓战事,而开的军事日报,并不取谪,继续每七天出一版,专门采访立功的战士,写一篇英雄志。 她就是要提高士兵的荣誉感,塑造出军中英雄,如此一来才能吸引更多的青壮主动参军。 接着便是大张旗鼓的封赏,王妃在做月子,自然不能出来亲自封赏。 但沈冬素设计了军勋章,纯金打造的。同时对于立功将士的封赏极高,赏田地、升级、金银。之前凌王在时,幽州穷啊! 百人赏一壶酒,十斤肉,都算是赏赐。现在可不一样了,幽州富有,王妃有钱,公家赏了,王妃又私赏。 沈冬素还开创先河,将一些幽州的工业以股份制,赏给立功的将士。其中重点就是海边基地的工业股。 她这是为了发展海军,去找小倭岛做准备。荣誉对军人来说很重要,但物质也很重要。她不能光靠喊荣誉,就让将士替她去征战。 只有将利益捆绑,让他们知道海外的利益有多高,那时不用她催,幽州军民自己都会大力发展海上贸易,发展海军。 而灭掉海盗之首的倭人,不是名正言顺的事情吗? 对于军中,凌王妃还做了一件让全军将士极为感动的事,就是她自己出资一万金,建立退伍军人保障会。 就是后世的基金会模式,以此为启动资金,或是置办军囤地,或是开办工坊、挖矿、建园林,所有产出的利益,全部用于退伍军人的保障。 这样一来,便是从军中退伍,每月也能领到一笔不小的保障金,不会有老兵离开军队后,艰难度日的情况。 同时战亡的将士,不光有官府的抚恤金,其家属还能在退伍军人保障会里按月领取一笔资金。 朝廷对于退伍军人的保障,其实就是没啥保障,发一笔费用,立了军功的,能回村当个里长、亭长就算好了。 相比之下,幽州的这个政策,简直就是把士兵当成至亲来对待啊! 据说王妃曾感叹,她不想将士流完血后又流泪,只要是她麾下的兵,她都要给予最好的待遇。 很快,幽州保卫战在整个北境传开,士族惊讶于幽州兵力之强,凌王带走了精锐,留给王妃的全是新兵。 她竟然也能挡住鞑子数万兵的攻击,并且,幽州城一块砖一片瓦都未损。 同时,幽州那神奇又恐怖的火药武器,彻底传开。让人惊讶的是,在这神奇武器中,宣的最广的被称为‘鬼火鱼油’。 那一千人马被焚烧后的尸骨,留下的痕迹冰雪也难消融,有人好奇专门去看过。 震惊地说,那是神仙手段,只有雷神能办到。 而幽州竟然有这样的武器! 但在百姓之间,传的最广的却是那些士兵的赏赐,因为有不少新兵,是同镇甚至同乡人,打听到对方在此战中获利的赏赐。 简直是三代都不愁吃喝了,一时之前还犹豫的青壮,全都跃跃欲试,要去参军。 家中老人想拦着:“活下来是他们运气好!跟鞑子打仗,十命换一命都是好的!” 立即有人反驳:“那是以前,现在可不同了!咱们凌王妃有神奇的火器,就用一个人点火,就杀了一千个鞑子!” “点火的那个人听说是津州陈氏的世子,啧啧,真没想到,那样的贵公子,杀起人来是这么疯狂。” 第296章 忙碌的月子 (); 疯狂的贵公子陈黎,还在幽州养伤,陈星耀听了他的战绩,很嫉妒,也很佩服。 但他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他能在敌人来袭时,坚持不从城楼上逃下来,还亲手杀了一个鞑子奴隶,对自己的表现已经很满意了。 陈落雪则觉得哥哥有点要发疯的倾向,不是因为他在战场上的表现。 陈落雪没有亲眼看到那场仗是怎么打的,但她在城中,和那些贵女一起进伤兵营帮忙。 听到了火药的爆炸、敌人的喊杀、大地的震动、战嘶鸣、刀剑相接等等声音。 闻到血腥与铁绣,硝烟与死亡的味道,同时看到了断条腿少条胳膊的伤兵,知道战场比她看到听到的更恐怖千百倍。 所以不管兄长在那场鬼火鱼油的战斗中,是如何表现的,她都是佩服和赞赏。 而让她担忧的是兄长被送回城后,在伤兵营养伤这段期间,他竟然再三说,自己爱上了那种感觉。 深深地迷恋上那种脚离地,身体悬于半空,生死于一线,心提到嗓子眼的感觉。 同时,凭一己之力灭了一支敌人小队,这种胜利,远比用刀枪杀敌来得更畅快,那是一种连灵魂都战栗的畅意之感。 让人有种上瘾的感觉,恨不得立即再尝试一次。 所以陈落雪觉得他哥从半空中落下来摔坏了脑子,以前总说靠谋略而不是武力,多思考而不是动粗,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如今成了一心向战的武疯子! 这不是摔坏脑子还会有另外的原因吗?陈落雪甚至不敢跟家人写信说兄长现在情况,只说立了大功,王妃重赏,受了轻伤,在幽州养好伤就回家。 同时盼着王妃坐完月子,亲自来给兄长检查一下脑子。 沈冬素听说了陈黎的事后,只想赶紧把这对堂兄弟赶走,他们在幽州呆的越久,知道的秘密就越多。 偏偏现在大雪连天,除非强制两人滚蛋,否则人家有的是理由不走。 陈星耀不说,虽然只杀了一个敌人,好歹也算杀了敌。人家陈黎现在可是英雄人物,强制撵滚蛋确实不合适。 那就在伤兵营住着吧,过年完再一道赶走。 她现在为难的是另一件事,那就是庞先生要向朝廷上折子,详细说一下幽州守卫战。 这瞒不住,整个北境都传遍了,再不正儿八经加急送道折子,朝廷都要怀疑,这仗打没打完? 庞先生的意思是据实以报,老人家嘛,就想儿女挣光。 庞先生现在就有这种感觉,他就想让长安人瞧瞧,哪怕王爷不在,王妃一样能守住幽州城! 再者,上报朝廷,才好要战功,要封赏,明年的军资可以要多点。 听着是好处多多,可沈冬素考虑的是,如此一来,朝廷不光知道了幽州的真实兵力,还知道幽州有杀伤性武器火药。 以前或许听说过,只当是墨门子弟弄出来的小玩意,绝对想不到这东西在战场上有那么大的威力! 这武器和兵力,是比钱还重要的东西。财不露白知道不?你钱多还显摆,亲戚朋友肯定上门借啊! 借嘛,担心要不回来。不,是绝对要不回来。 不借嘛,得罪人。咱的亲戚可都不是普通人,得罪不起啊! 沈冬素沉思半晌,最后认真地跟庞先生道:“可以上报朝廷,但这个报法得好好斟酌一下。” “将火药的功劳最小化,以墨门子弟研发的武器一笔带过。” “将敌人的战斗力夸大,我军顽强抵挡,全军一心,连士族子弟都加入,对了,还要重点夸大一下钦差的功劳。” “没错,整个幽州城,除了我这个大肚子王妃没上战场,连钦差都上了战场。我们是军民一心,侥幸赢了这一仗。” “再将幽州城的损失夸大了写,敌人差点破城,灭了多个镇子,放火烧山、践踏田地…… 这方面先生更有经验,怎么惨怎么写,皇上要有心,多补偿点银子最好。” 庞先生开始不赞同地皱着眉,这种感觉就像,自家孩子考上了清华北大,却只能跟别人说,勉为其难全力以赴才考上一所普通大学而已。 就在这时,隔壁传来婴儿的哭声,王妃在屏风后面道:“先生稍坐,我去照看一下孩子。” 这哭声,把庞先生给哭的惊醒,自嘲一笑,活了一把年纪,竟然还没王妃看的开! 现在不管是王妃还是幽州城,根本不需要朝廷的瞩目,根本不需要天下人的赞扬,不需要那不切实际的名声。 要的是时间,是低调发展,大兴基建、吸纳人口、兴盛海商、训练强兵、囤积粮草、改良武器…… 便是陈星耀这样的钦差,王妃还防备着,万一幽州大胜的真实原因传到长安,皇上再次派来别的钦差,那可如何是好? 庞先生还从王妃的话中听出了另一层意思,只是一场小小的守城之战,百姓欢呼,将士荣耀就好。 我们这些上位者,可不能因为这么小小的胜利冲昏头脑,鞑子一日没有全灭,幽州城便一日不得安稳。 庞先生再次感慨道,王妃的思想犹如江河啊! 他很快想好怎么写这道折子,让下人取来纸笔,当场写下腹稿,等沈冬素过来的时候,他恭敬地递了过去。 沈冬素大致看一遍,赞道: “多亏有先生在侧!先生写得极好,不过我觉得,可以再提一笔,哪怕王爷远征,还会有鞑子偷袭幽州,我们需要更多的新兵。” 现在幽州的军力就远超朝廷准许的人数,不像别的州城,会有为吃空饷,虚报兵力的情况。 而幽州的情况是,隐瞒部份兵力,以王府亲卫的名义养兵,由王妃来出这份军饷。 趁此机会,将一部分兵力转正,明春又能征更多新兵…… 至于幽州城战后重建的问题,完全不需要沈冬素操心,幽州的官员已经很有经验。另外异族立功的人,正式编入幽州户籍的问题。 官员们有了分歧,有的赞同像对汉人流民一样,有的则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能因为跟他们合作这一次,就信任他们。 吵了几天还没吵出章程,结果异族人自己表示,他们不想进城居住,只求王妃将本是北疆的一片牧场,赏赐给他们。 另外的请求是,给他们开放更多的经商权,孩子能进学院读书,病人可以进医馆治病。 这要求提的沈冬素都觉得心酸,便照抄作业,按后世的法子给他们划了一声自治区,不过要遵守幽州律法。 就这样,沈冬素这个月子坐的是一点也不安静,白天常有官员来请示,两个小家伙不时饿了要吃。 沈冬素自己哺乳的愿望只能达成一半,她虽然每天四顿地喝着汤汤水水,奶水也很充足,可架不住两个小家伙吃啊! 晚上频繁喂奶她也睡不好,最终决定白天她来哺乳,夜奶由奶娘带着睡在隔壁喂养。 她的孕期记录还在继续,每隔三天给孩子测一次身高、量一次体量,还详细记下吃奶和排便的次数。 另外通过观察孩子的粪便,看孩子的消化情况。 开始月见对给宝宝换尿布这件事很排斥,第一次换的时候差点吐了。沈冬素都不好意思,直接说,可以让专门的婢女做,你不用做这个啊! 月见却坚持要自己学习,这姑娘不光对两个孩子用心,对她拿来练习的那群小动物,也格外细心。 甲四从军中回到王府,特地去月见院中看她的时候,差点惊掉下巴。看着廊下摆满了小窝,一窝小狗,一窝小猫,还有两窝兔子。 呃,那窝田鼠因为没关好笼子,被野猫抓走了。 月见觉得这些小动物都是她的责任,一定要让它们活过这个寒冬。 沈冬素觉得这姑娘就是典型的外冷内热,还极有责任心。 沈林钟跟月见预定了一只小黑狗,等他回基地的时候,就带过去。跟冬素说,那只小狗很像老家的小黑。 甲四现在只有一有空,就被月见抓去喂猫猫狗狗。他也很用心,甚至亲自去砸冰打鱼。 大点的鱼给王妃熬汤补身子,小点的煎了喂猫…… 两孩子长的极快,十天的时候就看不到皱纹了,脸上和头上的油脂清洗干净,不再像红红皱皱的小猴子,但还是比别人一胎的婴儿小。 不知道是不是产后敏感,沈冬素每天写日记的时候,都格外地想凌墨萧。 他还不知道孩子已经生了,还是龙凤胎。他出发之前,两人还在说,不知是儿是女? 也不知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等他回来的时候,孩子肯定已经会喊爹爹了…… 这么想着,沈冬素的日记就写的更加详细,甚至画了孩子刚出生的丑样子。 她也将孕期的那一部份整理了一下,让人抄录几份,先给几个大夫看,补充一些细节。 再送到书局,正式出版成书,大夏第一本《孕期宝典》诞生了。 王妃亲自写的书,书局的动作自然很快,满月那天,首版书和满月礼一起送到王府的。 沈冬素亲自设计的封面,两个可爱的胖娃娃,书中还有不少插图,虽然不是彩色,但整体跟这个时代别的书籍完全不一样。 万书阁的先生有点为难,觉得这本书不适合送进万书阁。庞先生却不这么认为,学子也有当爹的啊! 并且这可是王妃亲自写的书,即有医学知识,又有孕期常识,怎么能不收纳万书阁呢? 让众人没想到的是,这本书很快就在北境传开了,甚至出现初版万册,很快就有一书难求的情况。 书局抓住良机,大肆宣传,生了龙凤胎的神医王妃,亲自写的孕期宝典,一书在手,保你平安生产。 此时沈冬素还不知道,开春后这本书火遍了整个大夏。上至皇亲勋贵,下至黎民百姓,几乎家家都有一本。 而著作者凌王妃,自不必说,再一次名满天下。 沈冬素本来对出书这事,不怎么放在心上,她单纯就是抱着科普的理念出了这本书。 因为见过太多关于生产的愚昧民俗,她才详细写下自己孕期和生孩子的过程。 见这书还挺火,不管世人信多少,哪怕只改变一点,她的目地也达到了。 所以她又开始写第二本书,那就是《早教百科》,这个也得慢慢写,最起码到孩子两岁启蒙时才能出版。 满月礼不用说,办得极为隆重。王府高朋满座,甚至还在军营开了分席。 说来也巧,刚好满月这天,极难得地出了太阳。 沈冬素穿上新做的衣裳,因为旧衣裳都小了,勒的慌。给两孩子穿上喜庆的小红衣,包着绣有龙凤呈祥的包被。 两个奶娘一左一右,抱出来给来客们看。 两孩子跟刚出生时的模样已经完全不同,大宝大眼睛高鼻梁,还是婴儿都有明显的下颌线。 这下不用庞先生强调,沈冬素也看出来了,大宝确实长的很像凌墨萧。 小宝脸部线条要柔和一些,眼睛没有哥哥大,但双眼皮很深。 皮肤比哥哥白,小手小脚的,声音细细软软,一点也不像哥哥,吃奶慢了些,就扯着嗓子嚎。 沈冬素知道冬天不适合带孩子到人多聚众的地方,只带两孩子露个面,只有庞先生上前抱了抱,由他为两孩子额上点了红痣,便抱回后院。 反正满月酒满月酒,又不是给孩子喝的,大人只要酒足饭香就行了。 王府的宴席上,也许是来客都怕吵到王妃和小宝宝,喝的还算斯文。万书阁的几个先生还当场写了诗,赠给孩子。 甲四带着沈林钟去了军营吃席,沈林钟是头一回喝醉回来的,后来听他说,军营中办了篝火宴,大家喝酒吃烤肉,欢庆公子和小姐满月。 连异族人都为此办了一场别具异族风歌的舞会,还邀请李念鱼去参加,据说有骑射比赛、对歌对舞、喝酒祈福。 普通百姓虽然不能参加王府举办的宴会,但他们自己会欢庆啊!特别是王妃生孩子那天,正是我们守城之战大胜那天。 要不是王妃不说宣传,估计早就传遍天下,这两孩子是龙凤呈祥的福星! 沈冬素笑看两个熟睡的孩子,轻抚他们肉嘟嘟的小脸蛋,小声道: “听到了吗?整个幽州的人,都在为你们的出生而欢庆呢!” 第297章 战后的幽州城 (); 说是肉嘟嘟的小脸,其实是来自老母亲自己看自家娃,咋看咋好看。 实际上,两个小婴儿比别人家的满月娃,还是小上一圈。 想养成小新那样的马铃薯头、肉蛋脸,估计最少要到六个月的时候。 随着大宝小宝的满月礼结局,幽州守卫战好像也彻底结束了,城内开始正常地运转,封了几个月的主城区,正式打开,只要有户籍就能正常进入。 封了半年的异族集市也正式开启,并且由之前的逢五开市,变成逢双开市。 因为临近过年,采办年货的百姓,和附近州城的小商队往来过多,异族商人同样抓住这个商机。 这些异族人由早期的,利用山林中的猎物、草药跟汉人换取基本的生活品,如盐、茶叶、麻布等等。 记得刚开始跟他们合作的时候,他们甚至拒绝要金银,自认为狮子大开口地要上几百斤盐、糖、茶,便愿意给凌王卖命。 再到现在,他们跟商人学得越来越精,估计背后没少念叨,当初王妃凭几斤糖就骗走他们几车毛皮…… 现在他们很会讨价还价,但在沈冬素眼中,那还价的架式,应该跟当初她向凌王卖成品药时一样。 举一根手指,想要一百两,结果对方直接意会为一千两。 甲四和李念鱼常去异族人的居住地,不过也只能去外围,他们将妇孺住的地方,保护的很好,根本进不去。 甲四回来就跟月见说,哪怕见识了幽州城的繁华,异族人的生活品质还是没提高多少。 他们多是住山洞或用动物毛皮搭的帐篷,生活物品极少,一家只有一个吊锅,最多在山洞外学汉人搭火灶,有一口大锅,用来煎煮雪水。 他们极度喜欢吃糖,以前招待客人是奉上美酒,现在则是奉上糖水。之前他们只能吃到蜂蜜这样的天然糖,现在则是和幽州城交换各种糖类。 对了,他们还学汉人工坊,自己也开办一个小型工坊,加工的正是用牛奶和糖,还有从基地那边买的石花菜揉出胶脂,做成的奶糖。 可惜的是,工坊开办至今,他们做出的糖一颗也没拿到幽州城售卖,只是在部落里就吃完了。 甲四觉得,这些选择留下来的异族部落,没跟着另一批异族人逃往更深的山林,有一大半原因是,为糖留下来的…… 甲四听说一些官员担心王妃太过信任异族人,准许他们进城居住,会带来潜在的风险。 但就甲四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异族人对汉人的戒备,比汉人对异族人的戒备要强多了,最少要和平上百年,异族人才敢来汉人的城邦居住吧! 目前异族人接手了北疆的一部份牧场,沈冬素按田税制向他们收税,但税收的并不高,不像之前他们被北疆收税时,几乎是收走一半牛羊。 也就是说沈冬素只需要用少量的物资,就能驱使这些异族人部落,为她放牧,为她守住密林防线。 特别是面对鞑子这个共同敌人,他们既能去北疆做斥候,又能联手一起打鞑子。沈冬素完全没理由,抛弃或是奴役、同化这支异族人。 随着幽州在极短时间内,以全面辗压式的作战风格,灭了一支鞑子大军的消息在北境传来。 不管北境士族还对幽州存在多少觊觎的幻想,这一刻自然全都破灭。加上那些送女儿给凌王的士族,多多少少听女儿说起过幽州城的繁华。 之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有商人和找短工的百姓,来到幽州,但这一次,为了打探幽州的真实情况,为了重新选择站队,也为了家族的未来。 或是听说了陈黎在这一战立下的功劳,为身陷泥泞的津州陈氏,硬生生闯出一条路来。 在济州陈琼犯下那等大罪,虽然沈冬素能做到,查清真相,不牵连津州陈氏。但朝廷和天下人可不这么认为。 陈氏是一家,特别是这北境两支陈氏,怎么可能济州陈氏跟鞑子勾结,你津州陈氏影都不知道? 但随着陈黎成为这一战的英雄人物,这些风言风语便都消失了。那些孤立津州陈氏的士族,再次和陈氏走动。 有了这么一个代表,各大士族自然开始想着,派子弟去幽州,能为家族带回什么?不管是好名声还是财物、权力,都是士族最看重的东西。 几乎北境排得上号的士族大家,都派子弟前来幽州。他们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恭贺小世子和小郡主满月。 这些人来都会送上重礼,沈冬素自然不嫌弃,礼物不嫌多,不要白不要。 并且王妃的规格够高,也不用招待他们,不用请客吃饭,庞先生出个面,安排别的小官员招待一下就行了。 他们来一趟,带的人多马多,临走时个个大采购,能买空半条街。 全城的商人都欢迎这些士族子弟来,就差拉横幅了。 只有一点让沈冬素觉得既好笑又不无语,那就是有一个算一个,每个士族子弟来到幽州后,都会到山谷那边的战场处看一看。 呃,就是陈黎和李念鱼,用鱼油燃了一个山谷,哪怕雪已经下了几回,但那里依旧是焦黑土一片。 没想到竟然成了幽州独特的风景区!更让人觉得这些士族子弟,都患有陈黎式疯狂综合征的是。 李念鱼在陈黎的建议下,将那条滑索重新加固,滑落的下方是厚厚的积雪。 然后一百两银子一次,就可体验从山谷之间滑行的感觉。甚至为了增加真实度,全面体验英雄陈黎逃离绝境的感觉。 滑到一半还有人射箭,当然,那箭是包了软布头的。 据说李念鱼听到陈黎这个建议的时候,跟陈落雪的反应一样,这家伙真的摔坏了脑子,疯了! 但银子啊!无底洞一样吞银子的火药作坊,让李念鱼不想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所以他真的加固了铁索,让滑行路线更安全。然后由陈黎和陈落雪在士族子弟之间,宣传这个滑山游戏。 结果竟然真有不少士族子弟愿意出高价,体验‘送死’的感觉。 要不是陈落雪拦着,连陈黎都想再体验一回。 就这样一个滑索让李念鱼赚了不少银子,沈冬素听说后,觉得把滑雪这项活动弄出来,肯定能挣大钱。 对此只有大哥沈林钟,最为不解,竟然有人花一百两银子,去‘找死’! 这就是农村子弟,跟士族子弟最大的区别。沈林钟若有一百两银子,会想着买多少田地,囤多少过冬的物资,再有就是寄回家给亲人。 可对自小衣食无忧,兴奋阀门已经很高的士族子弟来说,体验快乐的感觉,早就不是吃口好的,穿到新衣这些。 花一百两银子,体验连灵魂都刺激到战栗的感觉,兴奋到在半空中嚎叫,哪怕是摔到雪地里,摔得全身疼痛,还是激动不已,兴奋的从大脑冲向全身。 凡是玩过的给出的感觉都是,这一百两银子花得太值了! 沈冬素听得想骂娘,北境士族果然都豪啊!太阳的,早晚有一天,老娘把你们的钱袋子都吸干! 据说还有不少士族子弟想进密林打猎,被甲四拦下,怕他们和异族人发生冲突,目前密林被列为禁区。 至于有人想驾驶一下传说中的喷火战车,则完全被无视。呵,谁知道你们单纯是好奇,还是想打探我幽州的军事机密? 反正就是,能给他们看的,还能赚钱的东西,随便你们看,随便你们买。 但事关幽州机密的东西,给再多银子也休想看一眼。 他们兴冲冲地参观万书阁,惊讶于里面的藏书之丰,比自家还要多。 去工匠学院看那巨大的滑轮吊车,看各种由齿轮和转轴做成的新式工具,当然,他们若是订购农具和纺车之类的工具,李念鱼是非常乐意的。 但想订购跟军事有关的物品,则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些士族子弟自然不会这么甘心放弃,有人想贿赂工部官员。 然后发现,那官员收了贿赂的金银,转头上交。而行贿一方则被扣下物资,连带的护卫、仆人都被扣下,只留一身衣裳赶出幽州城。 他们还不敢骂凌王妃霸道,据说上一次这样被赶出城的士族子弟,连衣裳都扒了,所以陈方才气不过,引发一系列事端。 还有人胆子更大,直接派出秘探,想去偷取幽州的火药武器。 这么做的人更惨,连赶出幽州城都是奢望,而是被扣押起来,直接通知家族,要么拿万两白银赎人,要么就按律法处置。 按律当斩。 要不是沈冬素缺银子,加上现在不适合跟北境士族闹得太僵,她真想斩几个士族子弟来杀鸡儆猴。 两波操作下来,工部赚了明年一年的经费,同时再没人敢觊觎火药。 不过据月见的探子查到,士族是换了个更温和的方式,他们打听到工匠学院的招生考试,准备派一些人考进学院,再慢慢打探火药。 同时,他们还会派女子考进护士学院,派青壮从军,反正就是以渗透的方式,混进幽州。 对于士族的这一招,沈冬素给予的防备方式是,不管用!完全不用管! 你送的人越多越好,我幽州正缺人呢!至于这些人未来是被同化成幽州人,还是做了探子,影响都不大。 不信你看李念鱼,要是多来几个他这个级别的探子,幽州发展的会更好。 随着这批士族子弟进入幽州城,还有一个发现让人感慨,那就是,幽州的百姓面对士族子弟,没有卑躬屈膝,没有低人一等。 这让在本家庄园习惯了的士族子弟,一时有些不适应。幽州的百姓也太大胆了吧? 竟然敢直视他们,他们买东西还敢砍价,竟然敢不给他们的马车让路…… 那刻在石碑上的幽州律,立于城门之外,给每一个往来的百姓底气,没有人敢在幽州,视他们的命为草芥! 沈林钟本来要在宝宝们满月礼之后,就回到基地那边的,等过年的时候再赶回来。 虽然这场大战没波及基地那边,但因为前期准备,将百姓转移到军囤营避难,又拆了不少临时工坊和造船厂。 他得赶紧回去,重建工坊,得趁长冬这几个月,多攒些商品,明年春天海船一过来,就能拉走。 他一直没出发的原因是,那些士族子弟前来幽州恭贺,虽然冬素一直说,不用管他们。 但沈林钟觉得,王爷不在,若只让管家见客,遇到难缠的客人,难保会影响到妹妹休息。 所以留下来在前院招待客人,直到这些士族公子被敲打的老实了,确定没人敢来打扰妹妹,他才准备出发。 不过在走之前,他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带沈冬月和丁启,来拜访冬素。 之前冬素说过,生了孩子再见沈冬月。现在孩子都满月了,若是再不见一见,只怕沈冬月心里要想,是不是王妃不想她留在幽州城。 沈冬月安排厨房准备了一顿极丰盛的火锅,她和沈冬月吃老母鸡汤底,大哥和丁启吃羊肉锅底。 沈冬月胖了不少,皮肤粗糙了一些,但整个人精气神很好,在沈冬素的印象里。 有刚穿越来时,尖酸刻薄的沈冬月,有冯文生一案后,心死如灰的沈冬月,有准备逃离沈家村,对未来既恐惧又向往的沈冬月。 但那些记忆和眼前的人相差都极大,她的眼神中有一丝卑微,也有久别重逢的欢喜,更多的是平静。 着高高隆起的肚子,羡慕地看着龙凤胎兄妹,她不求也生一对龙凤胎,只求肚子里的孩子平平安安就好。 已经因意外没了两个孩子的她,对这一胎非常重视。 沈冬素没跟她提过去,甚至没说沈家村,诚然不久前老家才送了一批物资过来,像桂花米酒、糍粑、腊肉这些东西。 沈冬月现在不能吃,真给她送一些,反而会勾起她不好的回忆。 沈冬素只跟她聊孩子,聊坐月子时的各种禁忌,开始沈冬月还很拘束,但边吃边聊,丁启和沈林钟相谈甚欢,她很快也放开了。 丁启说他本来想开一家食肆,就像在扬州和光州时一样,但发现幽州城食肆生意并不好做,他准备做新生意。 开办海货行,从基地那边拿货,在幽州城售卖,这样的店城里有很多。 但丁启有优势,沈林钟帮忙,他自然能拿到最好的货物。他和姜家商行的人熟悉,也不愁没有客源。 最重要的是,开海货行不像食肆那么忙,他能回家照顾孩子和冬月。 沈冬月一脸幸福地听丁启说着,沈冬素感慨良多,不管怎么样,她能走出冯文生案的阴影,开始全新的生活,总是好的。 饭后,本来沈冬月不打算久坐的,冬素要照顾孩子,她肚子也大了,总不好久留。 但她被月见院中的小狗叫声给吸引了,听说月见养了一窝小狗,她也想收养一只。沈冬素明白,她和大哥一样,也是想老家的小黑狗了。 等她来到月见院中,看到廊下一窝窝小不点,有些惊讶地看了月见一眼。 因为王妃的这个贴身女护卫看上去很冷酷,不苟言笑的,没想到这么爱养小动物。 但当她看到那些肚子上剃干净毛的母狗、母猫、母兔子时,不禁疑惑道:“为什么都被剃了腹部毛发?” 天这么冷,怎么会选择这个时候剃毛呢? 月见才要一本正经地跟她科普一下,什么叫剖腹产。特别是她快要生了,说不定用得上。 同行的沈冬素眼疾手快地捂住了月见的嘴,笑着跟沈冬月说: “方便哺乳,放心,晚上搬到房间里,很暖和的。” 沈冬月笑笑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沈冬素和月见的互动感觉,冬素的性格还是没变的,虽然贵为王妃,依旧平易近人。 沈冬素心中汗了一下,要是让沈冬月知道剖腹产这么恐怖的生孩子方式,估计要吓的连夜逃离幽州。 第298章 王妃带货 (); 冬月的北境,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从凉州往幽州的官道上,只看到一条冰渣似的痕迹,很难分辨是不是路。 一匹马蹄绑了棉布的枣红大马,背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大氅,戴着兜帽,拿围巾包裹住口鼻的中年妇人。 那妇人迎着风雪,任由马匹一步步挪动着,抬头看看前方,大雪纷飞,可见度极低。一点桔红的灯光,在风雪中摇曳,如同黑衣中的流星一般夺目。 妇人眸光中闪过喜色,终于有驿站,今晚不用露宿山洞。 无声道,也不知阿沅那丫头有没有回到幽州?那个叫小盼的小子,再不好好治病,就真疯了。 所以她才不顾寒冬时节,到凉州传完消息之后,便往幽州赶。 这妇人正是阿沅姐的白师父。 出乎她意料的是,本以为这条路会很寂静,边关州城鞑子为祸,早就不通商,百姓更是不会往来。 没想到沿途开着的驿站还挺多的,据说是最近一年,有西域那边的商队,从凉州到幽州。这条路走的人也多了起来。 驿站是相对简陋的几间木屋,带一个大院子,有马厩和杂物廊。 白师父在廊下清理干净身上的雪,自己将马拴到马厩,推开厚重的木门,又掀起一道隔风的厚草帘子。 正要唤驿卒准备热茶,突然,她的目光落到一个人身上。 那是一个中年妇人,穿着黑色的大氅,戴着遮住眉毛的兜帽,拿围巾包裹住口鼻的中年妇人。 那妇人看到她进来,缓缓抬头,扯下了脸上的围巾,露出白师父极为熟悉的一张脸。 没错,每次照镜子她都会看到的五官,跟她一模一样的一张脸。 唰唰几声,室内几个驿卒打扮的男子抽出长刀,或站在狂风不断拍打草帘子的门边,或站在北风呼啸的窗前,还有几个直接持刀对向白师父。 那妇人慢慢饮尽手中的茶,手指白皙纤细,跟白师父略显粗糙的手一点也不一样。 她在离白师父几步远的地方,嘴角微勾地道: “你以为,你能困住我多久?” “听说你用我的脸,做了不少事情。” “现在,该我用你的脸,还回来了。” …… 庐阳,城中,一套偏外城的三进院中,一个估摸十岁的孩童拿着一包食物和棉衣,偷偷从自家的院墙一角丢出去。 随即蹲下,对着墙角的孔洞,好奇地问:“你的仇人真是凌王妃?” 墙外传来嘶哑却饱含愤怒的声音:“没错,害惨我的两个女人,其中之一就是凌王妃。” “另一个呢?” “另一个是她的堂姐,据说人在扬州,等我养好身体,就去扬州,找到她。” 少年压制不住激动地问:“找到她之后呢?” 墙外之人用充满仇恨的声音道:“我要让她生不如死!我要杀了她的至亲,让她眼睁睁看着,让她痛苦到疯狂。” 少年激动地握着拳头:“对!对待仇人就应该这样!” “那你敢杀凌王妃吗?” 墙外之人沉默片刻后道:“敢!” 少年压制着兴奋的声音道:“那说好了!我帮你在这个寒冬活下去,你一定要杀了凌王妃。” 墙外之人有点疑惑:“难道你不想亲自为父亲报仇吗?” 少年轻叹一声:“我娘不会让我去的,她让我忘了仇恨,这辈子都不要再回北境。” …… 幽州城,凌王府,正在举办一场大型午宴,因为今日是凌王妃的生辰。 以往几年凌王妃从不大肆铺张地过生辰,今年说是为了庆祝幽州保卫战胜利,也为了庆祝王妃当母亲,极难得地举办了一场大型生日宴。 不仅邀请官员、武将、富商、学士,甚至那些还留在城中的士族子弟,也得到王妃的邀请,前来参加宴会。 比起之前王妃对士族子弟的冷漠,这个举动让士族子弟大为惊喜,忙备下重礼,前往凌王府。 后院之中,沈冬素才喂饱孩子,奶娘带去睡中觉,小孩子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个时辰都是在睡觉。 另外两个时辰则是吃、哭、拉、哭、尿、哭……之中轮流。 月见和陈落雪、谢清芷等几个贵女在一旁汇报,陈落雪先道: “餐具用的是本地窑烧出来的,能不能卖出和景瓷一样高的价格,就看这场宴会。” 宴会上用的器皿,包括碗、杯、盘、酒盏等等,全是沈冬素设计成套的,全新款式的瓷器。 特别是冬天用的大型餐盘,下面放了石棉包,能一直让食物处于温热状态,比起炭炉既没有烟味,也不用看顾火力。 谢清芷有点紧张地道:“今日菜色有一半是海味,葱烧海参、花胶炖鸡、清蒸海鱼、蒜蒸海蟹、椒盐海虾……” 能不能推广海鲜菜色,让基地的海产大卖,同样靠这场宴会。 月见镇定地道:“饭后的拍卖会在前院大厅,除了库存的那些姜家商行的海货,还有光州送来的新品,另外就是王妃所说,与各州合作的生意。” 陈落雪补充道:“女眷安排的戏曲演出和首饰、服饰、皮包、香水、宝石等奢侈品拍卖,是在二进院的花厅,跟男客有分开。” 沈冬素点头道:“做得很好,辛苦你们了,且去准备吧!” 三人皆表情微喜地行礼告退,沈冬素则看着手中厚厚的拍卖册子思考着,她准备将一些“库存”卖给那些钱多的天天去玩滑索跳崖的士族了弟。 同时为整个北境实施幽州律做准备,那就是先给这些士族一点‘甜头’,将手上可以合作的项目以加盟股份制的方式,拍卖出去。 像棉布、丝绸、茶叶、白纸、瓷器、米粉、肉干等等,但是白糖、香水、精酿酒这类涉及保密技术的,自然不会跟士族合作。 这种合作不光让士族跟幽州往来更频繁,她的人能光明正大渗透进各州,士族有钱赚,而她赚的更多。 因为光凭幽州的人力,根本撑不起海外的市场,还有渐渐喜欢幽州货物的长安和江南。 可以说,她用商贸的方式,让士族成为她的供应商之一。等幽州的影响,以辐射状传向整个北境。 她不管是实施幽州律,还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士族都没了抵抗的能力和勇气。 特别是年轻一代,她相信凭幽州城的风气,很容易就影响年轻一代的士族子弟。只要能改变他们的观念,要不了多少年,北境自然臣服凌王。 随着孩子的出生,长安局势的混乱,沈冬素越发下定决心,不回长安,甚至不回光州。 全力建设依山靠海的幽州城,让这里成为自己和孩子最坚固的城堡,不管未来是谁当皇帝,她和孩子都是安全的。 当然,她也有想过,若是凌王能称帝,那她就全力支持凌王迁都幽州,天子守国门,以幽州为国都。 若凌王不能称帝,那幽州也有裂土自封的资本! 反正长安城谁爱回谁回,她是绝对不会再踏入一步。 正因为有了这个长期计划,她对建设幽州城更加用心,对积累资本也更加急切。 必须在凌王远征回来之前,将整个北境都掌握在手中,那时凌王才有和长安掰手腕的资本。 她很清楚,最重要的就是兵,而养兵需要粮食和金银,所以商业得发展,农耕要重视,城池要坚固,人口要增多…… 沈冬素敲敲涨痛的太阳穴,暗暗告诫自己,不能急,一口吃不成胖子。宝宝在慢慢长大,幽州城也在慢慢变得更好。 午宴男客那边由甲四和庞先生招待,她则在女客这边,女客都是城中官员的夫人、女儿,还有一些和父兄一起来幽州的士族大小姐。 再则就是陈落雪这些早就来幽州的士族小姐,另外还有工匠学院、医护学院的女学生代表,姜家商行的女管事等富商夫人。 花厅布置的极为暖和,烧了地龙,铺了厚厚的地毯,喝的有奶茶、花茶、红茶、低度果酒。 沈冬素把这场生日宴当成‘王妃带货宴’,主打一个推广幽州产品。 就连地上的地毯、奶茶的杯子、椅子上的玩偶靠枕、桌上摆的娟花、墙上挂的壁画、造纸坊才试验成功带香气的餐巾纸…… 有一样算一样,全部都是幽州新品。并且为了让来客买得起,沈冬素都没用显摆身份的御赐之物。 连两个小婴儿也当一回推广大使,新式的包被、连体的棉衣、吸巾汗、护耳小帽、围嘴、可爱的小手套、尿布兜、牛筋做的奶嘴水瓶、最重要的是那四轮的婴儿小推车。 推着两个宝宝出来的时候,不管有没有孩子,都被那小推车吸引了。 一听是工匠所专门为王妃做的,方便推婴儿出行。都让下人去打听一下价格,好跟工匠所订制。 沈冬素低声对月见道:“瞧见没,母婴带货才是最强的!可以开一家母婴用品店了。” 月见很冷静地道:“孩子贴用的衣物,没人会在外面买,都是自家绣娘做。只有这婴儿车会有人买。” 沈冬素笑道:“开始不会有人买,但只要我们品质好,款式新颖,这些才做母亲的看到自然就心动。" 这是她自己的切身经历,生孩子之前觉得小孩子的衣裳等物品,够用就行了。但随着两个宝宝一天一个样地长大,特别是还是龙凤胎。 她就忍不住打扮孩子,绣娘送衣裳样子来让她挑,挑好了做新的,但她这个也想要,哪个也想留。 她甚至无比怀念前世的大型商场,以前怎么没逛逛母婴区呢?要是幽州城有一个那样的大商场,她一定买得停不下来。 这个想法提醒了她,等明年开春,她就挑一块土地,建成大商场。 两个小婴儿只是出来显摆一下,沈冬素立即让奶娘抱回后宅,人多的地方不适合婴儿多留。 不过小宝宝带货能力极强,家里有孩子和即将有孩子的,都在让下人去向王府的绣娘请教那连体衣、尿布兜的做法。 除了这些,药局推出的爽身粉、护臀膏、婴儿防冷面霜等物品,也受到极大的好评。 女客们很快就吃完了午餐,听了一阵戏,喝了两道茶,就急切地看像杂志一样的拍卖册子,讨论着新款式的商品。 那跟老套系带式大氅不同的斗篷,从胳膊处穿过去,厚厚的毛领子,系绳有两个毛茸茸的毛球。 颜色都极鲜艳,绣的花样极为繁华,边缘还有蕾丝装饰。吸引了每一个少女的眼光,这一身过年穿着去拜年,走到哪都会是焦点。 新款式的衣裳、首饰、鹿皮靴子、皮包、胭脂水粉等等,一经对比,就觉得自家做的样式太过老气,跟凌王府的这些完全没法比。 都以为是长安那边传来的新品,却不知,今日沈冬素在这里拍卖了,下个月姜氏就会在长安拍卖,而传开的将是幽州的将品。 一些上了年纪的妇人则重点看药局推出的成品药,还有一些异族人送来的珍贵药材,虽然她们也能跟异族人买,但最好的肯定是在王府。 计划一个时辰的拍卖会,女客这边不光提前开始,还延迟到两个时辰。三个女人能吵翻屋顶,今日来的女客少说也有一百个! 她们不光买东西买的爽快,听说王妃要跟各州城士族合作生意,再加上有女儿早就送到王府的,对此了解更深。 立即表示她们也愿意开加盟店,和王妃合伙。像胭脂水粉、茶铺点心、衣裳首饰这些生意,女人明显比男人占优势。 并且这些贵妇都有自己的嫁妆铺子,算是可以独立合作的商业伙伴。 沈冬素自然不拒绝,这样的加盟方式,她不光要收加盟费,像成衣铺子,她只要出新款衣裳设计图,其她的都不用她出资。 茶点铺子更省事,她只需要出点心方子,派个白案师傅教导学徒就行了。当然,她要派人监管,不能让加盟铺子毁了王妃的名声。 这个工作全仅交给李清芷,毕竟开奶茶点心铺是这个小姑娘率先提出来的。 也就是说,沈冬素只需要出个‘王妃头衔’,就能在各州城和当地士族合作开铺子。 看似是士族利用她的名声,其实是她空手套白狼,驱使士族为她挣钱。 不光赚大钱,还能通过查账、派人监管等方式,知晓各州城的物资等情报。 跟士族利益捆绑,就能分而化之,让他们永远团结不起来。 当然,爱惜羽毛的亲王妃是绝对干不出这事的,跟商贾合作,还用上王妃的大名,太丢人了! 可沈冬素不需要在贵族之中有好名声啊,就凭她农女出身,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得到贵族真正的尊敬。 而她利用名声赚到钱,用在城建上面,用在百姓身上,用在士兵身上,那她在百姓和士兵心中,就是天下最好的王妃。 这个名声,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第299章 薅士族羊毛 (); 这场为凌王妃生辰举办的午宴,为王妃庆生只占了极小一部份时间,接下来的时间便是拍卖会。 因为王妃规定,每一项生意只跟一个州城的一家合作,所以就导致有些红火的生意好几家士族加价争抢。 而在拍卖会之后,王妃又宣布,为了和幽州生意畅通,实现整个北境畅通无阻,除了去年要求各州修的官道。 再次增加道路的修建,不光要实现州与州之间官道加宽加固,还有县和县之间,同时增设沿途驿站。 甚至除了官府设立的驿站,还新增了一个叫‘服务区’的新建筑,可供商队半路休整。 因为王妃前期给予的合作项目,利益太大,只是稍微算一算,便知这生意有多挣钱。 导致后面王妃吩咐的修路、铺桥、开设服务区等等利民项目。 哪怕士族肉痛这要花一大笔钱,也得笑着应承下来。生怕王妃后悔不同意合作。 沈冬素一步步试探着士族的底线,当她提出,凡是跟幽州合作的工坊,必须按幽州律执行。 开始还有士族反对,但沈冬素的态度极为坚决,不同意就不合作。 不可能幽州这边的工人,一天工作五个时辰,管两顿干饭,十文底薪还有奖金。 而你们仗着本地士族强势,压迫百姓,只给少量工钱甚至不给工钱,让百姓变成佃户或奴隶,免费替你们干活。 这样的话跟沈冬素的初衷和理念就相违了,到时候她没能掌控整个北境,还将这些士族变成大资本家。 苦的可是底层百姓! 所以她得从一开始就制定好规则,且强势执行! 因为她寸步不让,士族不得不做退让,但他们坚持,只有在跟王妃合作的工坊,执行幽州律,但别的地方。 他们的庄园、自家的工坊,还有州城,是绝对不可能全面执行幽州律的。 沈冬素正色道: “那是当然!本王妃有什么资格让全境都执行幽州律?这可是欺公罔法的重罪!本王妃尊重陛下,岂能做出这等大不敬的事来?” “只是为了让我们的合作更顺利,执行同样的商律商规,才好管理。各位可不要乱扣帽子,这样的重罪本王妃可担不起。” 见凌王妃确实只是要在合作的工坊执行幽州律,还是执行商律,虽然还有一些人有异议,但大部人都认同,那些不想认同的也只能咬牙认同。 沈冬素眸光微眯,心中忍笑,我是让你们认同幽州律吗? 我是要让各州城的百姓认识幽州律,等他们发现,幽州律是维护百姓权益,而不是官官相互,不是让士族有便利,不是为了维护士族勋贵的权益。 百姓自然心中会感觉到不公,为什么幽州能执行此律,而别的州城只有跟王妃合作的工坊是按此律执行?为什么不能所有人都被幽州律保护着? 不能像幽州一样,实施摊丁入亩制的田税,严禁土地私有的圈地行为,没有强徭役的苛政…… 两相对比,哪怕幽州是边关,要承受着外敌随时会入侵的风险,但跟苛政杂税极重的州城比起来,也要好太多啊! 等商路相互的更频繁,从幽州派到各州的官吏和管事越来越多,当地百姓对幽州的了解越深。 知道有哪怕是白丁孩童也能就读的公办小学堂,女子能去学医护,得到像尊重和极高的收入。 可以学习各种技术的工匠学院;对病人一视同仁的大医馆;服徭役官府不光管饭还发工钱;只要攒够基础工分取得幽州户籍,不光分田地,还给分宅基地…… 等这些消息传遍整个北境的时候,士族再想阻止凌王妃全境实施幽州律,要对抗的就不只是凌王妃一人,而是整个州城的百姓。 星星之火,可以燎燃。 沈冬素要一点一点地将百姓心中的勇气点燃,让他们被士族压弯了数百年的腰背挺直,要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整个北境,臣服于她的治下! 这是一个长期目标,非一朝一夕能达成。但她有耐心,且有行动力。 对于薅士族羊毛这件事,她同样是有长期计划的,后世见惯了商家套路的都知道,薅羊毛得一点点来,开始得让对方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 等你一层层套路上来,把利益套牢了,别说是薅羊毛,就是把羊给剪秃了,他也不敢吱声。 在薅羊毛这件事情上,凌王妃可以拍着胸口说,她是专业的! 当然,早期被凌王薅羊毛,她不会承认是那时自己太过无知,只会说,那是她心甘情愿。 不过沈冬素可没自大到,把这些百年士族老狐狸当对待,相反,跟士族合作的生意,她都很认真地对待着。 即不能养大某个士族;又不能让他们团结起来;不能一味打压,得给点甜头吊着;还要让他们为自己挣钱。 至于某个胆大包天的士族想反抗,那陈琼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 因为生辰宴上的议事,以往北境寂静的冬月,随之火热起来。从幽州通往各州城的官道,哪怕是大雪纷飞之际,也能看到马车。 官道上的积雪每天都有人清扫,载煤炭的车给雪地涂上一条条漆黑的车辙印。 沈林钟将基地那边库存的一批旧货,全部送到幽州城,也被往来采办年货的商队买完了。 煤球、铁炉、米粉、糖果、成品棉衣、干海鱼海带、风干肉、香料等等幽州特产,成了整个北境的畅销品。 因跟西域的商道断了很多年,导致大夏境内的域外香料贵的出奇,且只有士族和勋贵、富商吃得起。 呃,普通百姓别说香料,一年中有六个月能吃盐的,都是富农。更多的时候只能吃醋布和盐泥。 沈冬素刚来幽州的时候,就发现有大片大片荒芜的戈壁滩,长着少量的杂草。这个时代的戈壁滩还不像后世那样沙化严重,还是能种一些耐干旱的作物。 她请姜家商行帮忙,买了很多茴香、紫苏、孜然类香料的种子,直接洒到戈壁滩,什么都不用管,春天撒,秋天收。 攒上一年当种子,再有风一吹,整个戈壁滩自己都开始长孜然,通过晒干炒熟再磨成粉,配和一些北方的本土香料,八角、桂皮、香叶。 虽然没凑成十三香,但五样香、七样香还是凑成功了。加上火锅和烤肉在北境传开,香料的需求量急速加大。 在世人眼中完全没用的戈壁滩,经沈冬素的手洒上一把种子,几年过去,香料生意已然成了幽州的特产之一。 每每看到那长满孜然的戈壁滩,庞先生都要感叹几声,王妃真乃福星是也!任何没用的东西经由她一指点,都能变成宝贝。 搞得现在戈壁滩都有百姓抢着开荒了,种香料可比种庄稼赚的多。农科院又改良沙土西瓜种子,同样让农民多了一个可种植的作物。 幸好这些副农作物不挑地,不然肯定会有人为了挣钱,用好田地去种。 进入腊月,幽州城越发热闹非凡,往来都是采办年货的商队。偶尔在王府都能听到,外面传来骆队的铃铛声。 沈冬素虽然已经出了月子,但她还是没出王府一步。每天花半天时间听官员们来汇报工作,再听谢清芷和陈落雪,汇报和各地士族合作生意的进度。 剩下的时间,她都用来陪孩子加睡觉上面,她现在非常嗜睡,每天最少要睡五个时辰。吃的也多,一天三顿正餐,还有上午茶、下午茶和宵夜。 不过因为自己奶孩子,吃得多倒是没长胖,都变成奶水了。出了月子之后,两个小家伙跟吹气球一样,长得飞快。 皮肤上的青印渐消,出生时的红紫色早已变成粉白,眼睛也睁开了,妹妹是稍圆的杏眼。 哥哥的眼睛简直跟凌墨萧一模一样,狭长的凤眼,因为是双眼皮,若专注看着一个人的时候,便像多情的桃花眼。 沈冬素开始纠正两个小家伙的睡眠时间,白天少睡,晚上睡长觉。所以白天吃完奶后,她总是和孩子说白话。 就是她自说自话,小家伙瞪着眼睛看着娘亲‘犯傻’。月见也说她在犯傻,小婴儿听得懂什么? 还这么小,眼睛都看不清东西,就指着王爷的画像教他们认爹! 沈冬素笑说,还有胎教呢,她这只是早教而已。 这早教自然少不了音乐,以前凌王妃从未奢侈地养歌姬乐师啥的,光州凌王别院的乐师,都没带到幽州来。 就在今年六月份,她特地给刘管家写信,让乐师来幽州。考虑到乐师的年纪大了,她有说愿意来的就来,不想来的可以推荐徒弟来。 九月份的时候,这支十二人的乐师队来到幽州。因为她之前在幽州教过那些老乐师,五线谱的编写。 但乐曲没教几首,主要是当时为了凌王的病情,教了几首助眠的音乐。 这一次则是教儿歌,特别是古诗编曲的儿歌,她有空就写曲谱,让乐队练着。 孕晚期的时候赶上陈家和鞑子的事,哪里有心情听音乐!胎教计划就此搁浅,直到现在出了月子,这音乐早教算是提上日程。 上午她陪孩子说白话,因为天气太冷,不能出门,她为了孩子能呼吸到新鲜空气,让人把长廊隔了厚厚的棉帘子。 两旁放上暖棚种的花草,还挂了一些鸟笼在廊下,弄出一条散步小路来。从未奢侈享受过的凌王妃,为了孩子算是娇奢了一把。 用婴儿车推着两个小家伙走上几圈,很快月见就发现,每次散步时,小家伙都很精神,大眼睛骨碌碌地转。 听母亲说着花儿、鸟儿,小家伙明显很兴奋。不同的是,妹妹安安静静地左右看看,哥哥则不时弹手踢脚。 月见惊讶道:“婴儿这么小的时候,都能听懂话吗?” 沈冬素失笑:“当然能!你以为我是说着玩的。” 睡午觉前,她便让乐师演奏那些儿歌乐曲,可惜的是,还没找到主唱,这些乐师吹拉弹唱是高手,但唱歌有够难听的。 月见发现,每次乐师开始弹奏‘虫儿飞’这支曲子的时候,甲四都会表情极为诡异,然后赶紧溜走。 在月见的一再追问下,甲四才说:“当初王妃给王爷拔毒,为了让王爷睡的安稳,就唱这首歌给王爷听。” 月见不解:“那你为什么烦这首歌?听太多次了吗?” 甲四一脸纠结再纠结,最终还是告诉月见实情:“王妃想教会我,然后爷半夜睡不着时,让我唱给他听。” 月见脑海中不禁浮现,痛苦的凌王躺在床上,甲四守在他床边,温柔地唱着‘虫儿飞’。 瞬间一阵恶寒,看甲四的眼睛都不对劲了。 甲四忙道:“我没学!我怎么可能学得会?” “你在意的是你学不学得会的问题吗?” 甲四:“……我也绝不会守在王爷床头唱歌!” 月见忍笑:“王爷早就康复了,你现在怕什么?” 甲四凑近,与她低语:“你没听王妃说,要找个主唱吗?她万一又想到我了怎么办?” 月见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甲四还是第一次见她笑的这么开朗,一时看的呆住。 月见推他一下:“放心,王妃绝不会找你做主唱的!就你那歌喉,会吓坏小主子的。” 察觉到甲四的目光不对劲,月见不禁觉得脸颊有点热,再不理他,转身走了。 沈冬素将找主唱的任务交给了谢清芷,因为这姑娘还负责一项工作,就是流民办。而流民办包括慈幼局。 也就是后世的孤儿院,沈冬素让谢清芷从这些孩子里面,挑一些歌喉好的,组成一个歌团。 以后在逢年过节时汇演,或是去军营、学院等地演出,当然不光唱儿歌,她准备写一些激励的歌曲,以大合唱的方式振奋人心。 乐师队只为两个小家伙服务太不划算,自由繁华的幽州城,自然少不了音乐。 如今在文人界,幽州已经有一份职业传开,那就是画师。这是姜氏出版杂志带起来的。 书局还没研制出彩印的画像,所有杂志上的插图,全靠人手工来上色。如此一来,就养活了一大批穷画家。 长安由姜氏养活一批,然后就是幽州也养活一批。沈冬素为了培养幽州的人文气息,让这座边疆老城更有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息。 以万书阁为中心,接着开办,画艺馆、音乐坊、博物馆等各类文艺馆。 当然,有不少人提出,在饭都吃不饱,还总有外敌来袭的时候,搞这些有什么意义? 但想让幽州成为北境的中心,甚至未来比过江南和长安,做这些就格外有意义了。 并且根本花不了官府多少钱,还能吸引大量外地的人才涌入,何乐而不为? 第300章 凌王妃画的大饼 (); 所有人都知道,王妃的书房里挂了一份占了整面墙的幽州全图,只是那张地图跟现在的幽州城相差极大。 如果说那地图上的幽州城,是一棵参天大树,是一座旷古绝今的宏伟之城。那么现在的幽州城只能算是一棵小幼苗,一座百废待新的边关小城。 诚然现在的幽州城,完全可以说是北境最大的一座州城,但跟王妃理想中的州城还相差极大。 除了全图,王妃还让人做了全城的沙盘,除了生孩子那几天,几乎每天王妃都会来书房看地图和沙盘,她不能出府,但用这种方式,就能熟悉全城。 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皆在王妃的掌控之中。 为了沙盘更具真实感,沈冬素还让人按下雪量,在沙盘上面撒盐代雪。 某个地方的‘积雪’量高了,立即派人到城中对应的区域查看,城中的房子有一半还是老房,很容易被雪压塌。 沙盘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城区规划,她是按照百年名城来建设幽州的,自然不会目光短浅地只顾眼前,得留下预留扩城的地方。 将工业区和商业区、居民区、行政区、军事区提前有意识地分开。以前官员们看到这份地图,除了觉得王妃高瞻远瞩之外,还会觉得有点得陇望蜀,且太过自大和自信。 没办法,那时的幽州连吃饱饭都是奢侈,主城区灰暗破旧,勉强能守住鞑子的攻击。 王妃那地图上的画面,简直就像传说中的神国,一个边关州城,怎么可能变成那样的神国? 但现在,官员们渐渐相信,要不了多少年,幽州真的能变成王妃地图上的神国模样。 那高耸的城墙,鳞次栉比颜色明亮的房屋,清澈宽大的护城河,好像流着奶和蜜。 高耸入云的工坊烟囱,大片大片的工坊区。宽大宏伟的市政广场,可容纳数万人参加节礼祭祀。 宽阔的马路能容纳八辆马车并行,两边还种了高大的树木,为人行道遮上一层绿荫。 像龙脊一样的梯田,水车从最高处到最低处排列,金黄的稻谷仿佛能摸到谷粒。 大片大片的平原,种着麦子、豆类、油菜、麻类…… 阡陌交通的乡野小路,跑着欢快的黄狗,吹着笛子骑着黄牛的牧童,拉着曲辕犁的老农。乡间交集之处,是一座座小学堂、医馆、集市。 更偏远的戈壁滩,也不是空白的,而是长满孜然、茴香。 更远处是北疆的地盘,但现在,已经是幽州的牧场,有异族牧民在那里放牧,像白云团子一样的绵羊,身姿高大骏美的马群。 连绵的群山仿佛将画面展向更远的地方,不自觉吸引看画人的目光,想着那里是什么地方?能不能将那里变成我们的牧场? 而往东边,一半是异族人住的密林,一棵棵青黑色的巨木,蜿蜒的河流。 一半是没有边际的大海,那里有宽广的码头港口,大片大片雪白的盐田,海面上是一帆帆渔船,和拉着满网鱼的水手。 也不知王妃要表达什么,在大海更远的地方,画了一条小黑虫子,还重重地在上面画了一个红钗,旁边画了一个虚影般的幽州旗。 用点点表示洋流的方向,好像是为让每一个人谨记,这个地方,一定要过去,将幽州旗插在上面! 这幅占了一面墙的幽州地图画,除了没有军事基地和火药坊这类军工坊的位置,能标记的都标记了。 每一个来王妃书房的官员,都会在画前看上许久许久。从开始的感叹:“不知我孙子那一辈,能不能看到画面上的幽州城?” 再到:“也许我儿子这一辈,能看画上的场面。” 当凌王妃一边生孩子,一边还掌控着打败了鞑子的来攻,彻底把北境离幽州最近的那块,最肥沃的牧场抢到手,赏赐给异族人放牧。 这些官员再次改口:“也许老夫临死前,就能看到画上的幽州。” 嗯,人要有梦想,万一哪天就实现了呢! 咱们凌王妃最擅长两件事,一是薅羊毛,二是画大饼…… “这个是红豆饼,宝宝还不能吃哦,但能看着娘吃。” 沈冬素边吃边指给两个宝宝看,妹妹睁着大眼睛,带着呆愣愣的不解。 而哥哥却是看着娘亲不断咀嚼的嘴,‘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月见很无语地过来哄孩子,现在她抱宝宝的姿势,比沈冬素还熟,一边手肘托着脖子,一边抱着襁褓,轻声哄着: “大宝不哭哦,咱们不看娘亲,等宝宝长大了,就能吃饼饼了哦!” 沈冬素笑眯眯看着道:“小孩子哭是运动,多哭点好。” 同时心中感慨不已,谁能想到当初那个冷面冷酷的月见,会变成现在温柔似水的模样! 除了对两个宝宝,她对那一群猫猫狗狗兔兔,也是这般温柔。 不过那些小家伙已经长成小团子,大多被收养了,只剩下一只小黄狗、一只狸花猫。 至于兔子,呃,兔妈妈太能生,为防近亲繁殖,月见送到医学院养去了,医学院需要大量兔子和小白鼠做试验。 沈冬素觉得,现在要是甲四对月见表白,这姑娘说不定就答应了。但甲四不知为啥,就是不行动。 还有大哥和陈落雪,他俩绝对是互相有好感,可同样不行动。大哥非说等凌王回来,再考虑终身大事。 陈落雪自不必说,现在满心满脑子都是和各州士族合作的生意,生怕搞砸了影响王妃的大计。 再说,好不容脱离了家族联姻的命运,不赶紧趁年轻多学点经验,再去儿女情长的,太浪费时间了。 沈冬素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不管原先是什么身份的人,到了她身边,个个都变工作狂? 我自己也不是工作狂啊?嗯,应该是我画大饼的手法太好,画的饼太香,他们才主动为实现画中大饼变现实而努力吧! 转眼到了腊月底,新的一年即将到来。自王妃来到幽州,从第一年的缺吃少穿还没柴。 到第二年的吃饱,第三年的穿暖烧煤,再到今年,家家有余钱办年货,还不用再惧怕鞑子随时会攻来。 就连靠近山林边的村民都笑说,以往冬天还怕狼群野兽袭击,现在士兵帮着打狼抓野猪,想看到野狼都难了。 一些小孩子都不相信,以前村里随时会有狼群过来。 以前冬天,村里的孩童极少出门,因为没有保暖的衣裳,都是缩在稻草铺的床上,盖着羊皮或狗皮,有一床旧棉被子都算家境好的人家。 而现在,孩子都穿得暖暖和和地在外面玩雪,同时还负责看守过年最重要的年货——腊肉。 挂在廊下风干的腊肉、腊鱼,让每个孩子一天跑上几十趟地看,生怕有人或是野猫来偷,过年吃不到肉肉。 连家里的老人也常仰着头看,眼中满是回忆地说,好多年没割过这么大块的肉了! 儿媳端来晚饭,低头看到碗里的煮鸡蛋,不禁念叨几句: “还不到过年,吃什么鸡蛋?攒着到城里卖,给小宝交学费。” 儿媳笑着劝道:“小宝的学费我做米粉都攒够了,阿爹你放心吃,进冬要进补。” 小孙子凑过来,被儿媳拉走:“不许吃爷爷的饭!” 老人朝小孙子眨眨眼,小孙子心领神会,一边不露馋相地去端碗,等母亲一走,忙飞身过来,一口咬住爷爷筷子插着的鸡蛋。 不过小馋娃还是有良心的,只咬一口,吃得眼睛弯弯:“阿爷也吃,娘说冬天吃好的,阿爷的身体才会硬朗。” 老人笑呵呵地吃下剩余的蛋,再次感叹:“现在的日子,真是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好啊!” 隔壁家上演着同样的场景,不同的是,家中男人今天去官差组建的扫雪队扫雪,天黑透了才回来。 不过一进门就从怀里拿出一个透着油印的麻布,招手让两个孩子上前: “快,晌午包管的饭里有炖猪肉,太腻了,爹不爱吃,给你们留着。” 两个孩子哇的一声惊呼,上前就要吃。被母亲一把抢走:“娘回个锅,熬到粥里,晚上吃肉粥。” 熬粥里一家人都能吃到肉沫,哪有不爱吃肉,孩他爹就是想留给家里人一起吃,晌午肯定就啃干饼子,喝点海带汤…… 幽州城亮起的万家灯火,跟王妃书房画上的场景重叠,若有人两相对比,谁敢说王妃画的‘大饼’是假的呢? 凌王府也在为新年做准备,沈冬素在为两个宝宝画新年衣裳的图样子,她亲自设计的连体袄,哥哥的绣着帅气的小龙人,妹妹绣的是小凤凰。 因为绣龙很容易犯忌讳,没办法,这年头龙这个商标被皇帝专用了,其他人可用不得。 她便画了一个可爱的龙宝宝动漫版,大红的衣裳绣着金色的图样,带一圈雪白的毛领,同套的帽子。 两个小家伙穿上肯定可爱极了,她自己也做了一件亲子的,还给凌墨萧也做了一件,不过是大红袄绣金蛟。 她准备让画师画全家福,留着凌墨萧回来时给他看。 腊月二十六的傍晚,沈冬月顺利生下长子,丁启亲自来报得好消息,喜得这个新手爸爸语无伦次。 沈冬素送了许多孩子用的物件,还有给沈冬月补身子的滋补品。 丁启特地说,冬月请求的,除了阿爷,别把她生下长子还来到幽州的消息,告诉光州其他家人。 沈冬素表示理解,她能想象,若是刘金花知道女儿在幽州,再听人夸大一下丁启的生意,她肯定想方设法找沈冬月要银子。 丁启说,今年是狗年,孩子小名就叫狗子,名好养活。至于大名,还请沈阿爷帮忙取一个。 沈冬素很清楚丁启为什么亲自前来报信,除了对她的尊重之外,还有就是,心照不宣地询问冯文生的下落。 他想把‘冯文生已经死了’这个消息,告诉沈冬月,让她能安心坐月子,不用怕孩子会受到那个畜生的伤害。 可惜冯文生依旧下落不明,沈冬素只能隐晦地道: “让冬月姐好好坐月子,幽州城很安全,不管是鞑子还是旁的敌人,都不可能进入幽州城。” 丁启一声轻叹,再次感谢王妃的庇护,带着她送的礼物回家照顾妻儿。 腊月二十七,大哥从基地那边回来。他先把给沈冬素和两个孩子的年礼送回家,又带着礼物去看沈冬月和狗子。 沈冬素当然没忘记大哥的新衣裳,跟她的全家福一个款式。 不过大哥看了之后不敢穿,说太红了,可以留着做婚服。 沈冬素调皮一笑道:“婚服?哥你连婚服都想好了,这是给大宝小宝找到舅母了?” 大哥的脸瞬间通红,干巴巴地道:“没影的事,我就是想说,这衣裳太红,我穿不合适。” 沈冬素已经听甲四说了,大哥从基地那边带了不少特产,送了许多机构的官员,包括那些贵女,也一人有一份年礼。 当然,他是以基地的名义送出去的,说是明年基地的建设,请大家帮帮忙。 连庞先生都私下赞扬,大哥来幽州不久,但进步很大,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官员了。 只有沈冬素知道,大哥为了送光明正大送某个姑娘礼物,估计绞尽脑汁想了无数个深夜,才想到这个全面送礼,不漏一个的办法。 嗯,我家大哥已经有霸总风范了! 大哥跟每次回家一样,立即就接手了厨房,带领着厨子蒸糯米打糍粑、酿米酒、杀年猪,尽可能地营造光州过年的气氛,以缓解思乡之情。 腊月二十八,王府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不过护卫没让她进府,月见疑惑地把信物送进内宅。 “王妃,来人说是您表姐的师父。” 沈冬素一怔,表姐?只有可能是阿沅姐了。 她忙接过信物,是阿沅姐的香囊,绣的梅花和一个‘沅’字,她认识的原因是,这个香囊是她看着阿沅姐绣的。 另外还有一封信,是阿沅姐的亲笔信,写着自己和白师父一起四海云游,不过准备去幽州找小盼和冬素。 她忙问:“来了几个人?阿沅姐为何没来?” 月见道:“就一个姓白的妇人,她说阿沅的行踪不便告知旁人,只能告诉王妃一个人。” 沈冬素心一惊,难道阿沅姐出事了? 忙道:“更衣,我去见见这个白师父。” 第301章 警戒 (); 就在月见帮沈冬素换见客的衣裳时,沈冬素从镜子中发现,月见的眉越皱越深,手上的动作渐渐迟缓。 不禁问道:“怎么了?你也在为阿沅姐担忧吗?” 月见摇头,她知道王妃跟蔡沅姑娘感情很深,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劝阻,但沉思片刻后,她觉得做为王妃的贴身护卫,她应该劝阻。 “王妃,属下觉得此事有点蹊跷,您还是别去见这个白师父,由属下先去见见她。” 沈冬素停下手中正在梳头的动作,转头问她:“你觉得哪里有问题?” 月见正色道:“她拿来的信物,都太过简单和易得。不管是香囊还是信,都是旧物。” “王妃生下龙凤胎的消息,已经传遍北境,她不可能不知道。” “而她若是蔡姑师父,自然视王妃如后辈亲友,但凡是个长辈上门,自然会带些给婴儿的礼物,或是欢喜恭贺。” “可这个人,表现得一点也不像长辈亲友上门,反而像是来要债的。” 若是以前,月见肯定发现不了这些细节,但自从她私下成立了暗探机构,每天要查看的消息极多,对于人情往来,以及由一串小事推演背后的大事。 这些能力,就像她照顾孩子的能力一样,进步极大。 虽只是和上门的白师父匆匆一见,接过信物,就让她发现这么多问题。 这话也提醒了沈冬素,在光州农村,家里有婴儿的,别说是亲友,就是陌生人听说了,也会恭贺一句。 早期阿沅姐来的信中,可没少说起白师父,她是个和蔼可亲,但对教导又很严厉的师父。 待阿沅姐亦徒亦女,两人一路从滇州游历到幽州,这一路最少也要半年。 阿沅姐肯定没少跟她说起自己和小盼,这听多了,白师父心中自然对她极有好感。 就像月见说的,视为小辈。更何况她又贵为王妃,是幽州之主,刚刚才办过孩子的满月宴。 但凡略懂人情世故的长辈,上门就算空着手,也会先问两句孩子的事。 而白师父上门,只递上信物,并未和护卫、管事多说一句话。态度略有倨傲,就像月见说的,好像来讨债的。 她开始觉得是阿沅姐出了意外,可若真是如此,白师父应该是焦急,哪里还用人送信物,早就急切地催促了。 就在这时,午睡的大宝猛地惊哭起来,这一声哭让沈冬素瞬间从思绪中挣脱,同时骤然地感觉到心惊后怕。 她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是原主留给她那神奇的第六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哪怕是当初陈方带着流寇来袭,后来的鞑子来攻,都没让她有这种感觉。 真是安逸久了,连最基本的警觉都没了。 还记得在长安时,她恨不得睡觉时也睁一只眼,就怕皇后和太子的人暗害。 而现在,有了两个宝宝,她这个当母亲的竟然警觉心大降,以为幽州真的成了安全的堡垒。 ‘呼’的一声,寒风声响起,一股凉意好像从屋外传到室内,袭卷她的全身,让她有种如坠冰窟的感觉。 她忙起身,飞速地来到大宝睡觉的厢房,同时令奶娘:“把小宝抱来。” 抱着两个孩子,那股冰意才渐渐消去。 只是她的眼神中多了一份怒意,对月见道:“让甲四去见她,只要发现不对劲的地方,立即把人收押囚禁。” 月见重重应了一声,同时对自己不够警觉,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出来人的不对之处而自责。 当甲四接到这个命令,带人去前院大门口见来人时。 只见那个身姿绰约,戴着兜帽的妇人,微微抬眸往门内看了一眼,尔后不带犹豫地,转身就走。 这时便是也知道这人有问题。 她这是发现来的不是王妃,甚至不是王妃的婢女或嬷嬷,而是护卫,就察觉出王妃已经对她警惕起来。 不再试图进入王府,而是立即逃离再从长计议。 甲四刷地一下抽出腰间佩刀,对护卫大喊:“拦住她!” 两个护卫上前,只是还未靠近,就见这妇人手一扬,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香甜之气,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甲四抬起手臂掩住口鼻,冲着上前欲拦住这妇人。 那妇人头也不回地往离王府不远的大街上逃,甲四紧追不舍,但当她逃进人多的地方之后。 甲四只觉眼前一花,那披着黑披风、戴兜帽的人影就不见了。 甲四拦住几个身材相近的妇人,这些人一看到是甲将军,忙恭敬停下,等着甲将军吩咐。 都是普通百姓,甲四能分辨,没有人有功夫。再看长相,跟兜帽下的脸一点也不一样。 那妇人好像一瞬间,凭空消失了一般。 甲四心头大震,一边对追来的护卫下令:“上报庞先生,有敌人混进城中!” “加强王府防卫,从现在开始,核实每一个来府上的人。” 稍一沉思,甲四想到一些江湖传闻,几乎是飞奔回王府,对迎上来的月见道: “后宅戒备,所有婢女、嬷嬷都要认真核实,特别是两个小主子,靠近的人都要详查。” 说完这些,他才向沈冬素请罪:“王妃怒罪,属下没能抓住那个女人。” 沈冬素已经听说了,并且亲自去看了那两个被药迷倒的护卫,分辨出他们中的成份,但这并不能推测出来人的身份。 听说那妇人到人多的地方,立即就消失了。 甲四又道:“江湖中会易容术的人虽不多,可也不少,若来人真有这个本事,她可以混进后院。” 沈冬素早已平静下来,同时她深知自己是王府,甚至整个幽州的主心骨,谁都能慌、能怕,唯有她不能。 她淡定地道:“呵,她若有本事混进王府后宅,又何必借用白师父的名义?” “不知哪来的小杂鱼,不必闹得人心惶惶,安心过年。” 话是这么说,但月见现在除了两个奶娘,不许任何人靠近两个宝宝,她自己接手了给孩子换尿布、洗屁屁的工作。 同时精减后宅的婢女,只留下四个一等婢女,其她人敢靠近,便要问责。 对于安保方面,沈冬素不插言,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 外院有甲四,内院有月见,幽州城有庞先生,她自己则照顾好孩子,还有就是,看阿沅姐的信物。 大哥知道这件事后,同样很担忧,既担忧王府的安全,又担忧阿沅。 听说庞先生以凌王妃给全城百姓发年礼的名义,将全城排查一遍,所有有户籍的人口,全部认真核实。 而没有户籍的,则以过年城防的理由送到城外安置,除了钦差团,还有滞留城中的士族子弟,力保没有混进探子。 那个‘白师父’好像空空儿,一击不成就远遁千里,彻底失去消息。 本来过年沈冬素安排了不少活动,如去工匠学院、医护学院、万书阁等地方视察,再发年礼。 农学院、新兵营、流民办等地方,也是必去的,都盼着王妃来发年礼呢! 但月见和甲四还有庞先生,强烈请求,由官员代替王妃去视察,等事情平息之后,王妃择日去各部视察。 沈冬素也不为难他们,答应了下来。 甲四觉得很憋屈,恨不得开着李念鱼的战车,去把这些暗中的宵小轰出来。 因为此事,本来热闹的新年,都染上一层阴霾。 若是以前,沈冬素早就以身为饵,把这暗处中的敌人给诱出来。 但现在,不是她胆子小了,而是她的责任更大,特别是有了宝宝之后,她不可能用这么危险的计划。 只能用更安全的方式,把那些人钓出来。 对于月见提议,她假扮王妃,去各机构发放年礼,以此来钓出探子。 被沈冬素制止了,她不能以身犯险,月见也不行! 就在年三十的上午,一个重磅消息传来,异族人首领匆匆来报,牧场边界发现一支军队。 庞先生忙派斥候去查探,从北疆方向来的,只会是敌人。 当然,也有可能是王爷回来了。但若是王爷,异族人不可能认不出来。 接到这个消息的沈冬素也猜测起来,难道是姜宏带人率先返回?还是王爷派回来的求援军? 与此同时,莫修谨和蔡沅带着奴隶军,迎着风雪,艰难地走在荒凉的牧场上。 在冰天雪地里走久了,眼睛变得很容易刺痛,只往远处眺望一下,眼角就流出泪来。 当看到远处有十几个异族人,骑着马往这边眺望。 莫修谨先是一惊,在北疆的地盘上发现别的队伍,是友军的可能性极小,九成概率是敌人。 他先令军队戒备,怕这是被北疆收买的斥候。同时扬起幽州军旗,让其在风雪中尽可能地舒展开。 凌王在北疆连灭数个大部落,名声早就传遍整个北疆。若是友军,看到这军旗自然不会攻击。 若是敌人,这军旗则有可能吓退他们。 若带领是正规军,莫修谨才不会这么胆小谨慎,早就派斥候前去打探。可他带的是奴隶军啊! 战斗力低,还得防着敌人袭来,奴隶逃走。所以用最稳当的策略对待。 眼神更好的阿沅则努力分辨:“不是鞑子,是异族人,看这附近的积雪,应该没有军队在此盘踞。” 这时,对方看清莫修谨扬起的军旗,激动地吹起了口哨,很快也扬起了一面幽州军旗。 不过只是这样,莫修谨也未放松警惕,先派斥候军去打探情况,为什么在北疆的牧场,会有异族人打着我军的旗子? 很快,莫修谨看到了一个熟人,那是王府亲卫队的王虎,对方同时也认出了他。 这下再戒备全消,双方都很激动,王虎听闻莫公子奉王爷之命,先送两万鞑子奴隶回城。 忙让人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庞先生和王妃,而他则兴奋地跟莫修谨解释,为什么这片牧场成了幽州的地盘。 当听到一支鞑子大军绕过王爷设下的防线,跟陈琼勾结,攻打幽州时。 莫修谨和阿沅听大为心惊,忙问:“王妃呢?” 王虎笑道:“放心,王妃很好,在府上照顾小主子呢!” 阿沅忙问:“王妃已经生了?” 王虎一摸后脑勺,憨笑道:“瞧我,只顾着说鞑子的事,竟然忘了这个好消息。” “就在鞑子攻城那一天,王妃诞下龙凤胎,真是龙凤呈祥啊!龙凤胎瓜瓜落地之时,鞑子被我们打得像丧家之犬一样逃了。” 王虎只觉有一大车的好消息要告诉莫公子,实在是这些事全城都知道,他们这些亲卫想跟人显摆战绩,也找不到人说。 莫公子可是对幽州守卫战一无所知,而他可以畅所欲言,同时看着对方露出来的惊讶和兴奋,让王虎大感满足。 当听到,济州陈琼祸心藏,暗勾鞑子夺幽州;陈黎孤身深诱敌,鬼火鱼油焚山谷;惊雷战车初入世,轰得鞑子无全尸;三处战场皆大胜,城中王妃诞龙凤…… 听得阿沅一愣一愣的,莫修谨略感无语地问王虎:“你这是,兼职茶馆说书了?” 王虎不好意思地笑道:“全城茶馆都在说这一战,听多了,都记下来了。” 当幽州城映入眼帘的时候,阿沅惊呆了,双目圆睁,嘴巴半张,久久没有合上,不敢置信地问莫修谨: “这,这是幽州城?” 莫修谨的表情没比她好多少,用不确信的语气道:“是,是吧?!” 他左右一看,确定地理位置,没错啊,这是幽州北城门啊! 只是这变化怎么这么大?城墙最少加高了三丈,瞭望塔同样加高了,并且漆成了显眼的蓝色。 三个巨大的拱形城门,巨大巍峨,瑰丽雄伟。 城门外是石壁铺成的广场,用各色的小彩旗拉成漂亮的装饰,鲜艳夺目,为荒凉的边城,单调的寒冬,添上一份色彩,应该是为庆祝新年准备的。 这跟他离开幽州时,破旧灰暗的北城门,完全不一样。 便是跟长安城墙比,也不逞多让。 他们的反应让王虎很是高兴,他就喜欢看外来人,看到幽州城里的惊讶表情。 特别是那些士族公子,一听他们感叹:“不是说幽州荒凉枯寂吗?这也太雄伟了!” 当然,莫公子不是外来人,但他这反应,证明了留守幽州的他们,没有白忙和。 王爷走后,他们不光守住了幽州城,还让幽州城变得更好。 第302章 聪慧的阿沅姐 (); 看着眼前的幽州城门,莫修谨深刻理解了日新月异这个成语,他感觉自己离开并没多久,结果幽州城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巨大的拱形城门,高耸入云的瞭望塔,钢浇铁铸般的厚重城墙,在它面前,徒然生出一种,尘埃盈野,吾身如沙的感觉。 现在莫修谨完全相信,只凭新兵就能拦住鞑子大军,眼前的城池,再有火药武器,凭鞑子的能力根本攻不进来。 王虎还在兴奋地说着那一战的情况,阿沅有些焦急,她想尽快见到冬素,见一见小宝宝。再有,小盼要赶紧休息,最好吃过药之后长长地睡一觉。 似是察觉到她的意图,王虎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莫先生,咱们先去城外营地安顿,等见过庞先生之后,您和蔡姑娘再进城。” 还沉浸在幽州城的变化,复盘鞑子和陈琼勾结之战的莫修谨,瞬间听出了这话的不对劲之处。 这一点也不像冬素的性子,她若知道自己带着阿沅姐回来,即便不能亲自来接,也会赶紧派人来接他俩回王府。 再说,冬素肯定知道他带了王爷的信,肯定想听他说一说凌王的现状。 怎么可能将他们安置在城外,等庞先生过来。还有,今天可是除夕夜。 莫修谨眼眸一眯,习惯将事情想到最糟局势的他,看王虎的眼神带上冷意: “王妃当真一切安好?” 这一瞬间,莫修谨想到许多,难道有人夺权,将冬素软禁王府? 钦差团联合北境士族,逼迫冬素?…… 王虎虽才浴血奋战过,可还是被莫修谨的眼神看得后背冒冷汗,比起离开幽州时的莫公子,他的眼神更疯狂了。 被他盯上的时候,有种被狼盯着的感觉。 王虎才要解释,就见一行人快马从城中出来,其中一人看到他们,就欢喜下马笑喊: “修谨!” 莫修谨眼中的冷意渐消,同样笑着回应:“大哥。” 阿沅更是少见地流露出激动的情绪,同样迎上前喊道:“大哥!” 来人正是沈林钟。 这是沈冬素跟庞先生等人据理力争,他们才同意沈林钟亲自前来,只要确定莫修谨和阿沅没问题,可以将这两人带回王府,其他人则先安置在城外。 因为那个凭空消失的女子,是以阿沅姐师父的名义出现的,沈冬素认为得赶紧跟阿沅姐沟通一下,确认她的师父是否平安。 从王虎口中听到的全是好消息,甚至带着军旅之人常有的吹牛特性。王虎口中孤身一人引敌的陈黎,开着战车的李念鱼,指挥密林之战的甲四,个个都跟战神一样。 而在王府生孩子,根本没出现在战场上的王妃,都成活神仙了。掐指一算,就知道哪里有敌人。手指在舆图上一点,士兵过去埋伏,就能将敌人一网打尽。 更夸张的是,城外的敌人听到龙凤胎的哭声,吓得飞奔而逃…… 莫修谨听得额上青筋直跳,你真的可以改行做说书先生了。 再从沈林钟口中知晓城中诸事,就真实多了。陈黎确实孤身诱敌,但到现在还在伤兵营躺着。 李念鱼也确实开了战车,可在密林那边战车的效果,吓人的功能比杀人的功能大。 只有甲四,跟敌人短兵相交,确实如战神附体。 说话的时候,奴隶军被王虎带走安置,沈林钟带着两人进城。 一进幽州城,军管区行人尚少,只有往来巡逻的士兵。 但走出军管区,进入集市区,那热闹盛况再次令莫修谨和阿沅惊讶,当真是人声鼎沸,车水马龙。 食物的香气从各个方向飘来,蒸笼的热气像雾气一样飘在半空,连呼吸都带着食物的香味。 阿沅和莫修谨瞬间被勾的喉咙发痒,胃里像有一只钩子一样,钩的人五脏六腑都在叫嚣。 沈林钟制止了阿沅想去药铺采买的举动,笑说王府的药更齐全,回王府再配置。 但他亲自去买了两份糖包和两杯奶茶,递给两人:“先垫垫,王府已经备好饭菜了。” 那奶茶杯子是竹筒所制,杯盖上开了个洞,细竹做的吸管。竹筒够厚,手拿着也不觉得烫,但喝的时候要小心,会烫伤嘴。 阿沅轻轻地吸了一口,吸到一颗圆圆甜甜很有嚼劲的食物,久违的甜意充盈在口腔,让她享受得微眯上眼睛。 阿沅看到城中衣着干净鲜艳的女子,低头看看自己一身染满油污,还有血迹的皮衣。 活像从山野出来的野人,不禁有些自卑,这样去见冬素,会吓到小宝宝的。 沈林钟察觉到她的想法,安慰地笑道:“家里已经备好热水和衣物。” 阿沅脸一红,同时心中暖暖的,大哥说的是家里,好像他们要回的是光州的家一样,而不是规矩森严的王府。 此刻,阿沅还不知道,沈冬素当家做主的王府,根本不像长安城的勋贵之家,有那么多刻板的规矩。 就在三人穿过热闹集市之时,一个背着一筐梅花叫卖的姑娘,不小心擦到阿沅的马,那姑娘抽一枝梅花递给阿沅,以示歉意。 这插曲很短暂,等阿沅看着那姑背影消失在街角,突然发现,手中除了一枝梅,还多了一张纸条。 她疑惑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想救你师父的命,进王府后住进兰芷院。’后面还一行小字‘不可声张’。 阿沅早非那个只会哭泣和惊慌的小姑娘,她看一眼街角,卖花姑娘早已消失,而街上行人匆匆,根本找不到暗中之人。 甚至觉得这大街上的每一个可,都有可能是坏人。 不管是王虎还是沈林钟,说话都有所保留,王虎可以说是不了解实情,而大哥看样子是想带他们到王府后,再说实情。 阿沅不动声色,依旧喝着奶茶吃着糖包,只是那张纸条,快要被她掌心的汗浸湿了。 当听到沈林钟说马上就要到王府,阿沅垂眸,眼珠微转。 思绪闪得飞快,既然让我住进兰芷院,也就是他们有人混进了王府。 我若这样进王府,住进去就中了他们的圈套,不住进去师父有可能真的落到他们手中…… 很快,阿沅想到办法,手中的糖包和奶茶‘扑通’一声坠到地上,打翻的奶茶流出让人可惜的黑糖珍珠,和的黄褐色茶水。 阿沅捂着肚子,鬓角生汗,脸色苍白,痛苦地道:“好疼!” 莫修谨第一反应是食物有毒,但他很快想到,这不是在北疆,不用处处提防,集市上随手买的食物不可能有毒。 那就是许久没吃到糖份,一下子吃太多,胃不舒服。 沈林钟也是一样的想法,和莫修谨一左一右地来搀扶阿沅:“快回王府休息。” 阿沅痛苦地道:“先送我去医馆!府上有小宝宝,过了病气怎么办?” 说话间,她的手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沈林钟和莫修谨的手背,两人皆是心中一咯噔,莫修谨心惊的是,阿沅姐不想进王府! 王府有危险! 若非来接他们的人是沈林钟,莫修谨早就挟持对方,逼问实情了。 而沈林钟想到的则是,阿沅已经通过别的渠道,知道她师父有可能被歹人抓到的事。 越是如此,他越想赶紧回王府跟冬素商量,但阿沅再次痛苦地哀求道: “大哥,快带我去医馆,我痛的受不了。” 沈林钟忙吩咐同行的王府亲卫队:“速回府将此事告知王妃,我带蔡姑娘去医馆。” 王府中,焦急等着阿沅姐和小盼哥回家的冬素,听到亲卫的通报。 瞬间察觉到不对之处,阿沅姐真生急病,王府比医馆更近,她的医术比别的大夫都强,肯定是回王府更好。 大哥却同意带阿沅姐去医馆。 另外,阿沅姐拜师滇州神医,怎么可能发生贪吃导致胃痛这样情况! 只有一种可能,阿沅姐在找理由,不进王府! 沈冬素眸光一缩,悄悄对月见道:“你避开所有人,出府去医馆,见阿沅姐一面。” 月见心一惊:“王妃觉得府上可能有细作?” 沈冬素冷笑道:“不是可能,是绝对有细作!目前来看,后宅这几个婢女和嬷嬷还是可靠的,若她们当中有细作,早就出事了。” “应该是前院三等婢女和粗使嬷嬷当中,有他们的人,还躲过你的排查,一定隐藏的很深。” 月见点头道:“蔡姑娘突然发病不回府,是察觉到府上有细作,怕掉进他们的陷阱。” 沈冬素赞许地点点头,阿沅姐的反应很快啊!看来这几年的成长,已然让她蜕变。再不是当初那个遇事,只能哭着陷入绝望的姑娘了。 很快,月见换上粗使丫鬟的打扮,没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从厨房后门悄悄离府。 离开前,她可没忘王妃和小主子们的安全问题,通知甲四,亲自守着后宅院门。 月见去见阿沅姐,很快就能带回确切消息。 沈冬素觉得不能这么被动下去,暗处的敌人不揪出来,别说是年都过不好,她和孩子的安全都没有保障。 她能将幽州的城墙加厚加高,将明面上的敌人杀死在城外。 但暗中的敌人,却能混进王府,让人防不胜防。 她将奶娘将两个熟睡的宝宝,抱到她的床上睡。自己则在旁边写写画画,首先清楚一点,内部的敌人只会是从长安来的。 太子或皇后! 目的是杀她,或是抓到宝宝威胁她? 他们已经发现下毒这一招没用,因为她自己就擅长用毒。所以只能是刺杀,男人想混进王府极为困难。 安排婢女或嬷嬷的可能性更高,再则就是利用能进入王府的外人,自从王府戒备加强之后,只有陈落雪、谢清芷还有今天才回来的阿沅姐。 那个假扮白师父的女子,能变成别人的模样…… 沈冬素将手中的笔放下,一个计划在心中成型。她先吩咐甲四: “派人通知谢姑娘和陈姑娘,今晚来王府吃年夜饭。” 若对方知道多了两个选择,自然不会把目光只盯在阿沅姐身上。 就在这时,婢女来报,沈大人回来了。 沈冬素心一动,大哥不可能丢下生病的阿沅姐,这会月见肯定已经到了医馆,大哥回来的作用不大…… 这回来的,要么就是敌人。 这时,大哥已经通过甲四的核实。 沈冬素唇角渐渐勾起,亲自迎到廊下,对着进来的男子笑道:“阿沅姐!” 对面那张顶着大哥的脸,但除了眼睛还算灵动,整张脸没什么表情的人,伸手揭下脸上的易容面具,露出阿沅姐那张削瘦了不少的脸。 “冬素。” 她嘴角含笑,但眼眶都溢着热泪,表情温柔又坚强。 正是多年不见的阿沅姐。 两姐妹在廊下相拥,冬素牵着她进房间,甲四在院门口嘴角直抽,这要让不知真相的下人看到,还当王妃跟哪个外男这般亲热呢! 他对当年王妃和莫公子去长安,救身陷卢氏的蔡沅之事,是一清二楚。当年为了救她,自己也是跑前跑后地打探消息。 犹记从火海中救出她时,那个怯弱的像小白花一样的美丽姑娘,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她也长成独当一面,遇事果决,思维敏捷的女子了。 屋里,两姐妹双手紧握,久别重逢的喜悦充溢心头。 但现在明显不是叙旧的时候,阿沅快速道: “我师父将皇后的苗女施姑姑困在滇州,之后冒用她的身份,跟东宫、陈国公交易,又到北疆联络皇后的探子,帮小盼传递消息。” 阿沅姐短短一句话,将所有惊心动魄掩去,好像在陈述一件极微小的事一样。 “后来我们找到小盼,我和小盼潜伏在北疆部落,为凌王引路。师父则回玉门关,将皇后和鞑子勾结的实证送回大夏。” “我们约好,事成之后就回幽州相聚。” 说到这里,阿沅的脸上的担忧已经不加掩饰。 沈冬素很适时地握紧她的手:“你放心,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会救出白师父。” 她完全没想到,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白师父和阿沅姐做了这么多。 怪不得之前东宫还总想找幽州的茬,但后来就销声匿迹了,原来是皇后和鞑子勾结的消息传到,东宫自顾不睱,才给她那么长时间的安稳。 第303章 救白师父 (); 沈冬素虽从未见过白师父,只是从阿沅姐极少的几封信中,知道这个人。 但此刻听到这个滇州神医,为了帮阿沅姐,也是帮她,暗中做了这么多事。 而她现在极有可能落在皇后的人手中,这让沈冬素如何不急? 抓走白师父的人根本不用猜,只会是东宫和皇后的人,和阿沅姐细聊一番,沈冬素猜测: “白师父假扮的施姑姑一直没有漏馅,瞒过了陈国公和太子,她送到玉门关的消息,也顺利传到长安。” “也就是说她的身份暴露是在这之后,而她并没有见过能识破她身份的人,那暴露的原因只有一个……” 两人相视一望,阿沅轻声道: “施姑姑从滇州脱困,回到长安,听说了这些事,猜到是我师父假扮她,便提前到幽州,抓住了师父。” 沈冬素点头道:“目前仅有的线索来猜测,应该是这样。” “不过,陈星耀人在幽州,理论上来说,这个施姑姑应该会优先找他合作。我甚至为她创造了机会,邀请陈落雪来府上吃年夜饭。” “但暗探并没有发现,有人意图接近陈落雪。也就是说,施姑姑并没有找陈家做帮手,原因很简单,她没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皇后被幽囚,连太子想见她一面都难,施姑姑肯定也没法让皇后来证实她的身份,她想自证清白,自己没有背叛皇后,只能抓活的。” 阿沅姐眼睛一亮:“师父还活着。但是,她送信给我,是何意图?” 沈冬素冷笑一声道:“白师父利用她的身份,做了这么多事。她光是证明自己的清白怎么够?自然要立下一件大功,才能重新取信东宫。” “在幽州能立下的大功,自然是要我的命!呵,皇后一直想要我的命,看来这份执念已经传染给了施姑姑。” “她想活抓白师父以证明这近一年来,在北疆跟探子联络,往长安传回皇后罪证的人不是她。” “又想杀了我,作为功劳,再次做回皇后最信任最依赖之人。” 阿沅姐低头沉思,久久不言。沈冬素心一悸,一把握住她的手道: “阿沅姐,你不要想着做傻事,白师父我会救,施姑姑我会杀。” 阿沅凄美一笑:“我师父当初费了好多心血,才将她困在滇州。” 沈冬素明白她的意思:“今时不同往日,幽州也不是滇州,任她功夫再高、毒蛊双绝,火药面前也没用。”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再会下毒下蛊,我火力全开,你也必死无疑。 施姑姑跟李念鱼不同,李念鱼是技术型人才,虽也做了皇后的探子,但手上没染人命,她愿意留下李念鱼,给他一次机会。 但施姑姑不同,她杀了很多人,皇帝的后宫,不论是妃子、宫女、太监还是皇子,皇后利用她的能力,杀了不少。 当初凌墨萧中蛊残疾,也是她的功劳。所以哪怕她再有能力,沈冬素也不打算留下她。 她很快想到一计,不能耽误,否则会引起施姑姑警惕。 “甲四,派人传信给月见,可以回府了。” 她一把抓住准备同行的阿沅姐:“你不要去,让月见扮成你,去见施姑姑。” 阿沅姐目露痛苦:“不行,我怎么能让月见姑娘替我落入陷境。” 沈冬素安抚地笑道:“月见的功夫极好,她还有秘密武器,便是落到施姑姑手中,也不会有事的。” “我还不知道你吗?你肯定是在想,不牵连别人,孤身去救师父,再跟施姑姑玉石俱焚是不是?” 阿沅的眼眶红了,低声道:“师父于我有大恩,我愿意舍命相救,可是,若牵连旁人,我便是死也会心不得安。” 沈冬素轻叹:“你可有想过小盼哥,若你有个三长两短,他怎么活?” 阿沅一震,沈冬素又道:“姐你才来幽州,还不知道我的行事作风。在我凌王妃麾下,便是一个小兵,我也会尽全力去保全他。” “我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百姓,一个士兵。白师父立下大功,是整个幽州的恩人,我岂会不管她?” “你现在要做的,是尽可能地将施姑姑的线索整理出来,救人的事,交给我。” 说这话的时候,阿沅发现冬素的变化很大,由可靠的表妹,变成霸气的凌王妃。 那种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万事皆不足为惧的气度,让人信服。 阿沅突然觉得很安心,好像对她来说,需要舍命才能完成的事,在冬素眼中,却是毫不费力的事。 阿沅脑海中浮现一句话‘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冬素表妹在幽州的权势,已经强到这个地步了吗? 接下来的行动,向阿沅证实了这一点。 当莫修谨和沈林钟,扶着‘阿沅’回到王府,同时住进了兰芷院。 与此同时,凌王妃因表兄妹的到来心情大好,决定提前给全府下人发放年礼。 所有外院的婢女嬷嬷齐聚,由管家点名发年礼。 听闻住进兰芷院的蔡姑娘,需要婢女准备洗漱用具,排队等着领年礼的婢女中,有一个身材娇小,面容普通的三等婢女采青。 略带讨好地去请示管事嬷嬷,可否派她去服侍蔡姑娘?她的年礼由嬷嬷带领。 嬷嬷自然同意,告诫她贵客不能怠慢,要好好服侍。 采青又趁机点名一个烧火嬷嬷,需要她帮忙烧热水。 管事嬷嬷放两人离开,同时将这件事传给甲四,到了这时,管事嬷嬷若还猜不出原由,她也不配当外院主事嬷嬷了。 整个外院的下人都在盼着发年礼,可谓是望眼欲穿,来王府当差,最盼的就是逢年过节发的节礼,赶在年夜饭前领了,还能送到府外的家里给家人。 而采青和那个烧火嬷嬷,却对年礼看也没看一眼,只想去兰芷院。 管事嬷嬷没有掉以轻心,留下来的下人当中,肯定还有她们的同伙。得留心领过年礼之后,前去见采青的下人。 兰芷院中,采青看着眼前这个,穿着一身发散着怪味毛皮衣裳的女子,目露嫌弃地道: “奴婢已经备好洗澡水,姑娘且随奴婢来。” ‘蔡沅’似是自卑自己一身脏臭,一直垂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但她的手一直紧握成拳,不时飞快打量四周。 直到两人来到偏房之中,关紧门窗,那采青才道:“姑娘应该收到秘信了吧?” 蔡沅满目惊恐,往后退了两步,低声道:“是你?你抓了我师父?” 采青冷哼一声,果然跟传闻中一样,软弱无主见。 “只要你听话,我们保你师父平安无事。但你若不听话,以后除夕,都是你师父的忌日!” 蔡沅咬着唇,全身微抖,带着哭腔道:“你们要我做什么?我又能做什么?” “很简单,只需要你明日把凌王妃带出府就行了。” “只要带出府?” “不,带到流民办。” 蔡沅咬牙问:“你们想对王妃做什么?” “这就不是你应该知道的。只要你把王妃带出府,我们就放了你师父。” 蔡沅似乎在迟疑,在犹豫,在挣扎,直到采青抛给她一个沾血的玉佩: “你最好快点决定,否则,你师父人头不保!” 蔡沅这才艰难地点点头:“好,我答应你们,请你们别伤害我师父。” 采青面露笑意,觉得这份差使没有一点挑战性,她潜伏凌王府这么久,结果就是威胁一个柔弱的女人! 姑姑也真是的,她都说了,给她一点时间,等她进了内宅当差,就能刺杀凌王妃。或者把那两个小崽子绑了,凌王妃还不任我们拿捏! 偏偏不给她机会,只让她做传信的工作。 采青撇撇嘴,随意道:“你快洗洗,臭死人了,这样可接近不了凌王妃。” 说罢她离开厢房,写下密信,给烧火嬷嬷,让她送到施姑姑手上。 烧火嬷嬷一出王府,一个暗卫便如同鬼魅一般跟了上去,看着她进了流民办。 流民办并不是一处宅子,一扩再扩,已经成了一片街区,不过比起城中的街区,这里显得杂乱又逼仄。 房屋都极为低矮窄小,过道更是只能容纳两人通行,车马在这里都无法行动。 住的都是还未取得幽州户籍的人,有想攒工分成为幽州人的,也有外地来找工作因大雪没能归家的,还有不少来做生意的异族人。 因为住客栈太贵,住流民办就便宜太多,并且还有免费的粥可以领取。 这里本来由陈落雪负责,但随着来幽州找工作的外地人越来越多,女子管理明显不方便,便由官府正式接管。 亲卫悄悄跟着那烧火嬷嬷,见她拐进一条暗巷,他记下巷号宅号,便悄悄退出,去官府那里查询资料。 很快就查清,三日前从济州来的一支普通商队,分散住进整个巷子。 亲卫忙将消息传回王府,沈冬素对甲四叹道: “看到没有,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济州陈氏遗留的势力,还是有能力帮到施姑姑的。” “不过,也就这点能力,但凡再强一点,让她光明正大地混进主城区,事情要更麻烦一些。” 甲四沉声问:“拿下整个流民办的人,有点麻烦。” 沈冬素挑眉:“大过年的,不必闹这么大阵势。” 随即,她下了几个命令,一是年夜饭多请两个人,正是陈黎和陈星耀。她得找人证啊,等她上折子跟皇上哭诉。 太子趁凌王不在,派人刺杀她和两个小宝宝,没人证可不行。 另外,济州陈氏残余的势力,她也不想动手去清剿,浪费人力,还容易引起百姓恐慌。 就由陈氏自己清理门户,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她唯陈氏问责。 同时给陈落雪一个任务,代王妃前去流民办发放年礼,同样是按人头发,凡是留在幽州过年的,人手一份。 只是跟随陈落雪前去发放年礼的人,由普通小吏和衙役,变成王府亲卫乔装而成。 派陈落雪就是为了稳住施姑姑,在她看来,陈落雪怎么说都是陈氏人,是可以威胁,可以谈合作的对象。 一时不会做出狗急跳墙的事来。 另外有陈琼挖的暗道事例在前,难保他们没有暗道之类的路逃走,沈冬素也不想去查去找,直接用最妥当的方法。 派李念鱼带着火药营,在流民办对应的区别埋伏,只要有人逃出来,就包围住。 我还不信,你带的能迷倒一支军队?若真有这样的本事,你也不用当细作,直接去军中为太子争军功,不好吗? 施姑姑的和蛊毒,只能在阴暗之处发挥作用,在太阳底下,在火药包围之下,那将一点用也没有。 对付阴谋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阳谋!光明正大的阳谋,管你设下多少奸计,都给你推翻了。 本王妃又不是跟你这种小角色打牌的,你来我往地输出,任你牌桌布置得再好,我不光掀桌,连你房子都烧了,看你怎么玩? 她就是要让皇后党那些残余势力知道,现在的凌王妃,已经不是棋子,而是执棋手。 而你们这些小打小闹,对她来说,连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 “动作快点,本王妃还要在年夜饭的饭桌上,敬白师父一杯酒呢!” 王妃那高傲又霸气的态度,给了甲四和阿沅等人莫大的勇气,莫修谨看她的眼神都变了,许久未见,冬素表妹已经成长为一方霸主了啊! 莫修谨请求参加围捕,但同样被沈冬素拒绝,让他照顾好阿沅姐。 她跟阿沅说的是同样的话,照顾好小盼哥。不同的是,小盼哥照顾阿沅姐的情绪,而阿沅姐照顾小盼哥的病情。 虽然没有把脉,但只是看他一眼,冬素就发现,小盼哥的病加重了,他现在整个人就像被抽干熬尽的灯,随时有倒地再也起不来的可能。 他的精神紧崩太久太久,必须要好好调养才行。 但冬素准许了大哥的请求,陪陈落雪一起去流民办发放年礼,他的理由是,全城都知道他是王妃的兄长,代王妃行动更有说服力。 但冬素心里明白,大哥就是担心陈落雪有危险,想贴身保护。 她自然同意,光明正大地给大哥创造机会,有何不可? 很快,王妃要给流民办所有流民,发放过年年礼的消息,传遍全城。 施姑姑虽然情商不高,但智商还是很高的,否则她也不可能一路从滇州来到幽州。 本能地感觉事情不对,她才接到采青的消息,就有这么多人来流民办发礼物。 看一眼绑起来的白师父,施姑姑觉得先转移比较妥当。 但在转移之前,她派人打听了一下,结果得知,逢年过节发礼物是幽州的传统。 全城保机构都发了,流民办靠后。因为都想尽快领到年礼,整个流民街区的人全部涌了出来。 少说也有数万人,乌泱泱地挤满巷道。 第304章 施姑姑之死 (); 如果这个时候带着那老妇转移,反而引人瞩目,不如随大流去领年礼,不露破绽。 反正明天那妖女才来流民营,到时候再按计划杀了她…… 施姑姑这么想着,她所在的街区百姓,已经全部涌向发年礼的队伍。同时还有衙役过来喊道: “所有人都出来啊,领完年礼都给我扫街清下水道,大年过的,不许臭轰轰的。” 施姑姑的手下小声道:“姑姑,我们怎么办?” 施姑姑看一眼角落的大缸,下面挖了可藏一人的地洞,那个老妇就被她绑了下了,藏在里面。 看着衙役渐渐走近,后面的流民像潮水一样涌上前,他们几人站在原地不动,就显得太过突兀。 施姑姑将脖子上的旧围巾往上一拉,这是为了更好地融进流民区,不得不换上旧衣裳。 低声道:“排队。” 那手下长长地松了口气,他们就怕施姑姑非要在这个时候闹起来,凭她的手段,自己逃走不成问题,但他们这些人,肯定是会被抓的。 幸好施姑姑还知道大局为重,并且,这些手下发现,施姑姑改变很大,要搁以前,她才不会听取别人的意思。 他们跟着人群往发放年礼的广场挤去,狭窄的小房间门半开半掩着,里面的布局一目了然,根本没有藏人的地方。 衙役好似无意地伸头看了一眼,目光落在那大缸上停了一息功夫,随即挪开,继续往前走去喊人。 等这条街的所有人都去了广场处,所有人都翘首以盼地听着陈姑娘讲着新年的祝福,等着发年礼。 今年不光按人头发礼,施粥棚还炖了放了许多胡椒的羊肉汤,脸盆大小的面饼垒的比人还高,一人能领一块饼,一碗肉汤,小孩子还能领几颗奶糖呢! 广场上人声鼎沸,施姑姑却恶心的掩着鼻子,像她这样擅种毒粉的人,最讨厌这种呛鼻的味道。 光是胡椒羊肉汤也就罢了,广场上的百姓身上的味道,被热气一熏,味道更是难闻至极。施姑姑一直拿围巾掩着鼻子,低声问: “什么时候完事?” 她倒不担心那老妇会跑掉,她亲自下的药,三日之内她都不可能动弹。 那手下安抚般地道:“姑姑再等等,很快了。” 施姑姑回头看向她住的房间,门口依旧是那个衙役在指控着大家排队,不可推挤,并没有异常。 足足等了大半个时辰,年礼才到手,又咬着牙去领饼子和羊肉汤,甚至还要跟那陈氏女子和她身边的沈氏小子道谢。 施姑姑体验了她大半辈子都没体验过的憋屈!不过想想被困在滇州的时候,她决定忍了,只要杀了沈氏妖女,她依旧是皇后最依重之人。 等她和手下回到住处,忙关上门检查缸底之人,跟离开时一样,塞着嘴,粗麻绳绑着,额头和脸颊有两道刀伤,昏迷不醒。 手下长长地松了口气:“姑姑,人没事。” 就在这时,那洞底之人,猛地睁开眼睛,背后的双手一挣,就挣脱了麻绳,手一抬,一把三连发的手弩抬起,‘嗖嗖’两声,射中两个手下。 随即猛地从洞里窜出,手弩瞄向施姑姑。 施姑姑反应极快,手中的羊肉汤往那人身上一掷,对方险险避过,不过那一箭也射偏了。 施姑姑只看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白师父是别人易容的,果然,在她去领什么劳什子年礼的时候,白师父被换走。 好一个沈氏妖女,还真是大手笔啊!为了不引她怀疑地诱她离间,竟然给数万人发年礼!幽州实力之雄厚,若非亲眼所见,她也不会信。 得赶紧将这里的事报给皇后和太子,凌王羽翼渐丰,再不打压,便是东宫最大的威胁! 面对这假白师父的刺杀,施姑姑不急的原因是,她衣袖轻轻一挥,一阵药香弥漫,眼前之人脚步虚了两下,眼看就要倒地。 施姑姑心中冷笑,沈氏妖女也太小瞧她了,只派一个这样不入流的刺客,以为能杀了她吗? 就在这时,对面之人的脚步却站稳了,同时放下手中的弩,从腰间取出一个奇怪的黑色物体,冷笑道: “只有下毒这一招吗?” 可惜,王妃早就料到,并且通过你毒倒护卫的,配出了解药。 施姑姑眼眸微眯,再次挥起衣袖,却见那人以极快的速度冲出房间,同时将手中的黑色物体掷了出来。 一个手下猛地上前扑倒施姑姑,同时大喊:“鬼火雷!这是鬼火雷!” 随着他的声音落下,那黑色之物果然如同惊雷一般炸开,将中箭的三个手下炸的血肉模糊,扑倒施姑姑的那个男子,同样炸的后背焦黑。 施姑姑听他们说起过,甲四带人杀到济州陈氏时,所用的鬼火雷威力有多大。但因为没有亲眼见过,实难想像。 而现在,施姑姑亲眼见到了,心中暗惊,此物在长安根本没有传开,只听说墨门有新式武器,但无人说起此物的威力。 沈氏妖女故意隐瞒,所图为何,不言而喻。 施姑姑抓住还活着的手下,趁屋里的火还未熄起,冲向门口。 等她冲出去,才发现这一片已经被清空,没有一个百姓,却有无数手持手弩,腰间挂着鬼火雷的衙役。 不,他们不可能是衙役,这是凌王府的亲兵! 而那个假的白师父,已经撕去脸上的面具,露出一张英气十足的脸,正是月见。 随着她一声令下:“杀!” 万箭齐发,施姑姑一把扯过手下当挡箭牌,那手下临死前扭过头看向施姑姑,露出怨恨的眼神。 他刚刚拿命救了施姑姑,却被对方反手当肉盾。 她根本没有变,还是那个冷血无心的苗女。 猛地将手下的尸体往月见所在的方向一扔,施姑姑纵身跃起,想用轻功逃走。 流民街区房屋矮小,正适合轻功飞驰。 就在这时,狭窄的街口,出现一辆金属制成的小型战车,只能容纳一个驾驶员,带着长筒式投石装置。 那战车的长筒旋转着,瞄向已经飞上屋顶的施姑姑,随着车里的李念鱼用力一拉投射,‘轰隆’一声,一个巨大的火药袭向半空。 在半空像烟花一样炸开,可惜,打偏了,没有一击命中。 但那爆炸的波浪,和四溅的沙石火花,将施姑姑打得跌躺在长街上。 月见提着长刀,一步步上前,仿若收割人命的活阎王。 直到这时,施姑姑才明白,他们不想要活口,只想要她的命。 求生的本能让她开口喊道:“我愿意和沈……凌王妃合作……” 一句话还未说完,就看到银白的刀光,带着死亡气息的刀光落下。 月见将这个不知用毒和蛊害死多少人的施姑姑,一刀送下地狱。冷笑道:“王妃才不会和你这样的女魔头合作呢!” 她刚才用手下当肉盾的行为,让在场之人都极为胆寒和不耻,上战场,最怕的不是敌人有多强,而是怕身旁的兄弟背后捅刀。 随着施姑姑的死,她那厚厚的棉衣里,很快爬出各种毒虫,蝎子、蜈蚣、毒蛇…… 饶是月见也看得胆寒,得给整个流民区的人检查一下,别传染了什么怪病。 本来还想搜搜施姑姑身上有什么线索,月见放弃这个举动,直接让人拿油倒在她的尸体上,原地火化。 随着火焰燃起,更多的毒虫爬出来,还有装在小瓶中的怪虫,竟然能爬出火焰,月见用刀尖捅死,那怪虫冒出黑色的恶臭液体。 李念鱼的战车旁边,沈林钟镇定地看着这一幕,陈星耀蹲下干呕,打着绷带的陈黎也是面色苍白。 沈林钟低声道:“济州陈氏残余的势力,就是跟这样一个妖女合作的。若他们牵扯上整个陈氏……” 不用他说完,陈黎便明白:“请王妃放心,济州陈氏,将由津州陈氏剿毁干净。” 陈星耀白着脸道:“她曾去过我家,代皇后传话。” 那个时候,她身上是不是也有这么多毒物? 沈林钟瞄一眼陈星耀,果然,跟陈黎说话就省事多了,跟他,还得说得更明白一点。 “那陈大人能证明,此女确实是皇后身边的施姑姑无疑了?” 陈星耀一愣:“难道天下还有第二个施姑姑?” “施姑姑潜进幽州,意思刺杀王妃和两个小主子,陈钦差亲眼看到了吧?” 陈星耀这才察觉到事情不对劲,李念鱼说带他来看新战车的试用,原来是看这个啊! 硬着头皮道:“看到了。” 沈林钟轻叹一声道:“也不知这施姑姑是受何人指使?唉,王爷不在,我们这些人连王妃和小主子都保护不好,只能请求皇上做主,查一查此事。” 这次不用他再追问,陈星耀也明白自己的作用是什么了。 同样叹道:“请王妃放心,此案,本官是人证。” 心中却在打鼓,等回到长安,他估计要么被太子打死,要么被父亲打死。这趟幽州跑的,他都跑成凌王党了。 当月见带人排查整个流民区时,王府内,甲四亲自审采青和烧火嬷嬷,将府上的钉子全给拨出来。 阿沅姐和沈冬素正在照顾白师父,她身上的伤比看到的要严重数倍。全身都有伤,脚踝被打断,手腕被折断,连牙齿都打掉了几颗。 阿沅说白师父在那几颗牙齿里藏了毒药,不过不是用来的,而是用来给敌人下毒的。 明显施姑姑知道这一点,捉到她之后就将牙齿给打掉了。 白师父饱受折磨,整个人苍老了十岁,哪怕已经喂了解药,人还是没能醒来。 阿沅一直在抹眼泪,将师父遭到的苦难算到自己身上,要不是为了帮她,白师父在滇州,还是哪个受人尊敬的神医。 怎么可能遭受这么多折磨! 莫修谨一边温柔地安慰她,一边帮着端水拿药打下手,白师父的身体要静养,最少要卧床一个月。 沈冬素想着今晚一起吃年夜饭,是不可能了。 听到甲四来报,施姑姑被杀于流民区,听到她衣裳里爬出来的无数毒虫,沈冬素跟月见的反应一样。 让军医去给整个流民区的百姓做一次检查,谨防施姑姑在那里传染什么怪病。 同时也给王府做一次全面排查,内院的婢女嬷嬷由她亲自来检查,处院则由军医检查。 经此一事,大家都觉得以前幽州对暗探的防备太弱了,当把全部目光投向外敌的人时候,自然就会忽略从背后来的内敌。 如今外敌一时不敢来,这内敌就意动起来。 庞先生准备给流民区建立更严格的档案,谨防有细作混进来。 而王府,就更严格了,以后哪怕是烧火嬷嬷、倒夜香的下人,都要经过培训和审查,才能上岗。 沈冬素依旧没放松对内院的管理,除了几个贴身婢女和宝宝的奶娘,暂时不准别的下人进入,依旧是甲四带人亲自守门。 不管怎么样,这场施姑姑带来的危机顺利解决。当大哥他们回府时,已是黄昏,年夜饭正式开始。 在光州,吃饭之前要先祭祀祖宗。在幽州王府,则是祭天祈福。 沈冬素将祭祀工作交给庞先生和大哥,她则抱着宝宝们在后院,和奶娘捂着他们的小耳朵,怕被炮仗吓到。 大宝一点也不怕炮仗响,甚至还欢喜地摆手踢腿,哇哇乱叫。 小宝却很怕,大眼睛满是恐惧,小嘴瘪呀瘪,想哭又不敢哭。 沈冬素便将她抱起来哺乳,孩子怕时母亲的怀抱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怕吓到小主子,庞先生特地挑了最短的炮仗放了,甚至今晚烟花迎新,都转到离王府更远的东边城墙上放。 想想之前凌王病时,为了让他多睡一会,刘管家直接把打鸣的公鸡脖子拧断,庞先生的做法还不算夸张。 喂饱孩子后,沈冬素让奶娘们先去吃饭,等她们吃完回来,她自己再去席上吃年夜饭。 男女分席,男客桌上是莫修谨、沈林钟、陈黎、陈星耀、庞先生、甲四、李念鱼还有两个将领。 女客桌上人很少,只有月见、陈落雪、谢清芷、阿沅姐还有沈冬素。 本来要邀请丁启和沈冬月来府上过年的,但沈冬月还在坐月子,丁启更愿意陪妻儿,便约好等沈冬月出了月子,再来王府小聚。 对月见来说,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天啊! 她今天又扮阿沅骗采青,又扮白师父骗施姑姑,亲手杀了施姑姑后,又在流民区查找别的奸细。 等一身血污脏臭地回到王府,清洁之后换上新衣裳,来吃年夜饭。 她只觉有种像在梦里的感觉,比那些文人说的,‘朝为田舍郞,暮登天子堂’的反差还要大。 第305章 我们已经这么强了啊! (); 女客席上,阿沅低声问月见:“她,真的死了?” 月见有些恍惚,也觉得白日那场截杀是那么不真实。 让无数人惧怕,提及其她便觉得胆寒的施姑姑,就这么轻易地死在他们手里? 是施姑姑太弱了吗?是那些人太过夸大,这个苗女根本没有那么厉害。 但想到她一挥衣袖就迷倒身经百战的护卫,她那衣裳里爬出来的无数毒虫。 不,这个苗女确实跟传闻中一样厉害,我们能这么顺利地救出白师父,杀了她。并不是因为她弱…… 月见不禁挺直腰背,郑重地对阿沅道: “没错,她死了,我亲手杀的,尸体也焚了,世上再无施姑姑。” 见蔡姑娘长长地松了口气,月见嘴角微翘。 不是她弱,而是,我们太强了啊! 她抬头看上席首正在向庞先生举杯的王妃,脑海中闪过自结识王妃以来的画面。 光州时开朗坚强的小娘子;长安时谨小慎微的亲王妃;刚来幽州时百废待兴,事事亲力亲为;王爷远征之后,日夜操劳…… 再到现在,我们王妃已经强大到伸出一根手指,就能碾死皇后最强探子的地步了啊! 月见再次扭头看向蔡沅,这一次她的腰背挺得更直,语气中带着无比伦比的自豪和自信: “放心吧!长安那边只要敢派人来,我们就敢杀!来多少,杀多少。” “直杀到让他们知道,王妃他们惹不起,幽州城他们更是碰不得!” “以后你安心在幽州安家落户,有王妃庇护,什么都不用怕。” 阿沅被月见的气势所感染,可以说,阿沅自从被罗家接走,就没有一天安心过。 在长安卢家时的情况不用说,后来被冬素和小盼救走,她同样小心翼翼,不敢见人,生怕被认了出来。 再后来,卢氏和罗氏双双被灭门,活下来的人也不认识她,但她依旧害怕,不是怕死,而是怕事情被人揭发,连累小盼和冬素。 她远去滇州,学医术,再到跟着白师父常年用易容后的脸示人,这期间同样发生各种危险的事。 直到此刻,听说那个连白师父都无法杀死,只能设计将她困住的施姑姑,死在了幽州城。 再听月见那霸道的宣言,幽州城已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怕了。 阿沅觉得眼眶有点发热,她朝月见一笑:“嗯,我再也不怕了。” 月见心一动,开始为自己拉人才,起身给阿沅夹一块炙好的小羊排,又倒一杯葡萄酒,兴致勃勃地道: “你在幽州可有想好做什么?我跟你说,做女官可累了,杂事极多。开店做生意,你性子太柔,会被人算计的。” 阿沅姐顺着她的话,轻笑着问:“月见姑娘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月见就等她这句话,眼睛都亮了,看阿沅的眼神就像看个宝藏,把阿沅看的有些不自在,幸好月见是女子,要是男子,这样的眼神,她早就避开了。 呃,要是男子,不用她避,小盼哥早就冲过来打起架来。 “你可以到医护学院当医师啊!特别是我的医护队,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待遇跟女官无二,在幽州女医护的地位可高了。” 月见跟甲四一样,以前的冷傲孤高、寡言少语,早就被王妃给治好了。现在则是向沈林钟学习抢人才,跟王妃学习画大饼外加薅羊毛。 以前觉得,哭穷这么丢脸的事,自己这辈子也不能干。 但现在嘛,月见觉得要是哭上一哭,就能给自己挣两个神医当女夫子,她跑到白师父面前哭三天都行。 嗯,月见的这些改变,在王妃看来,这叫成长!这叫近朱者赤! 可不能说是被她带坏了哈…… 见阿沅好看的眉心微蹙着,月见心一惊,难道这都不足以打动她? 偏偏这时留心听她们谈话的陈落雪,插上一句: “月见姑娘这话就有些不对了,当女官也没有那么累,杂事虽多,但能学到不少东西。” 谢清芷也不甘心地加上一句:“幽州商行有官府扶持,不会轻易被人算计的。”只是她声音极小,让几人勉强听到而已。 因为谢清芷极怕月见,早期被她早上训练时,谢清芷练哭了好几次。 月见在她心中,亦师亦上级,若非想替女商们分辨两句,打死她也不敢驳月见的话。 月见眼眸微眯,瞧见没,都发现蔡姑娘是难得的人才了,年夜饭还没吃完,都开始跟她抢人了。 灵机一动,又想到一招,低声道:“蔡姑娘你喜欢学医是吧?” 阿沅连连点头,她都拜滇州神医为弟子,岂会不喜欢学医?早先她学医,是为了小盼的病。 机缘巧合被白师父收为最小的弟子,她也真的喜欢钻研医术,治病救人。 “王妃独独教了我一个,专门为难产妇人做的手术,只是我不精通医术,学了这一招也没什么大用。” “王妃又忙,哪里有时间教别的弟子。若阿沅姑娘来我医学院,我便将这个本事教给你。” 阿沅的眼睛亮了起来,冬素的医术连师父都赞不绝口,称其才是当世神医。 当初师父愿意陪她来幽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看一看冬素做的义肢,再跟她探讨医术。 这下不等陈落雪和谢清芷想好拉人的理由,阿沅连连点头: “我自然是愿意去医学院的,只是,我师父还在昏迷之中……” 月见欢喜难掩地道:“我也不会立即就让你去,等你师父养好伤,你们一起去医学院。” 哈哈,我真聪明,收一个蔡姑娘,拐一个白师父,医学院兴盛在旺啊! 不过当阿沅问她,那为难产妇人做的是什么手术时,月见面露难色,若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详细描述。 估计大家年夜饭都吃不下了,她只好低声道:“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等你得空去医学院,我再慢慢告诉你。” 阿沅笑着点头,朝男客那边的小盼看一眼,刚好小盼抬头看她,两人目光相触,小盼微抬手朝她举杯。 阿沅瞬间羞红了脸,再抬头看看席首的冬素,阿沅只觉得很安心,数月的奔波劳累,这一刻,终于有到家的感觉。 顺着阿沅的目光,陈落雪也看向男客那边,好巧不巧,沈林钟同样往这边看,两人也是目光相触,可惜跟阿沅和小盼不同。 这两人忙慌乱低头,一个大口吃菜,一个轻轻抿酒做掩饰,好像做错事被抓现行的孩子一样。 男客席上,陈星耀将回长安会有什么下场这个问题,暂且抛之脑后,专心品尝美食和美酒。 跟身边的陈黎说着,这葡萄酒冬天喝还不算美,得夏天,加两块冰进去,再喝,才叫美。 配炙肉得喝光州的精酿酒,就是后劲太大,喝完得睡上一夜才能醒…… 陈黎现在觉得有点佩服陈星耀了,这人的心也真够大的!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能坐在王妃眼皮子底下,大口吃肉喝酒。 就这性情,不知该说他心大,还是没心眼。 嗯,单单就几年前他在幽州面对鞑子时,弃军而逃。现在还敢重回幽州这一点,比很多人强。 等饺子上来的时候,沈冬素不禁想到那一年在长安过年,哎呀,那年夜饭吃的,战战兢兢,压根没吃饱。 又想到在光州过年时,和阿爷、仲阳他们一起守岁,吃着饺子、烤糍粑块、嗑瓜子、喝毛尖茶,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到了迎新的时辰。 阿爷他们现在肯定也在吃饺子守岁,不知幽州发生战事的消息有没有传到光州?自从那年发生言流乱传,她坐热气球飞走的消息。 让阿爷担忧不已,她就留了个心。之后再发生啥大事,她都会赶紧给刘管家送信,让他详细告诉阿爷,外面的风言风语再怎么乱传,不要信就是了。 相信这次也一样,她不能在阿爷身边尽孝,若再因为担心她,阿爷连年也过不好,那就是真不孝了。 庞先生等人没留在王府守岁,吃完年夜饭后,带着王妃提前发的大红包,醉醺醺地被护卫送回家。 来客们一一告辞,很快就剩下几个至亲,大哥、阿沅姐和小盼哥。 阿沅姐去看白师父,冬素去给孩子喂一回夜奶,席上她多喝了两碗热汤,乳水立即就涨满了。 小盼则跟着大哥,去厨房帮着准备一会四人守岁的小吃。 莫修谨感慨地笑道:“大哥如今都是五品官员,一人守着那么大的基地,这下厨房的爱好,还是没变。” 沈林钟笑道:“煮给你们吃,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情愿。” 莫修谨见他熟练地切着糍粑块,哪怕席上吃的很饱,也不禁咽了咽口水: “在北疆的时候,常常想到大哥煮的甜酒糍粑和红糖糍粑块。” 沈林钟感叹地道:“你在北疆受苦了,本来就没几两肉,越发瘦得都脱了相。这次回来就别走了,好好补补身子。” 想到他在北疆久未接到家书,大哥又絮絮叨叨地将家里的来信说一说。 三姨母的身体很好,沈父和二姨母帮忙,在莫家庄买了百亩良田,和一个茶园,放在修谨的名下。 他老宅也重新盖了,都不放心三姨母一人回家住,便是请丫鬟也没有亲戚照应的好,三姨母依旧在沈家长住。 不时回家看一看,天天盼着小盼能回家,说新房子留着他回家娶媳妇…… 有长辈在,这些话自然是长辈来说,大哥肯定不会这么絮叨。 但幽州没有长辈,大哥觉得他有责任,安抚弟弟妹妹们。 莫修谨也不觉得大哥絮叨,才从北疆这个狼窝回来,听到这些话,他只会觉得很温暖。 脑海中不禁浮现母亲的身影,微胖的母亲总是和善地笑着,不论什么时候他回家,都会看到母亲倚在院门上,欢喜地喊着: “小盼回来了。” …… 不论外人怎么说,母亲是、痴人,可在他心中,那都是他最尊重的母亲,是他最亲之人。 想着想着,莫修谨的眼眶有点发热,随时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 让他惊讶的是,放松之后,并没有他预想的那样,意识混乱,有要发疯的迹象。 反而是很平静,大脑一片清明,再无半分嘈杂之音。 他轻轻地松了口气,若疯病能有所好转,他就能找时间回一趟老家,见母亲一面。 他此生最怕的事,其中之一就有,当着母亲的面发疯,让母亲看到他因疯而死的尸体。 为此,他宁可远走异乡,哪怕死在外面尸骨无存,但母亲没见到他的尸体,便不会信他已经死了。 只会像往常一样,倚在门上,盼着他回家。 哪怕给母亲一个虚妄的念想,也好过看着他像父亲一样,发疯死掉。 这时,他听到大哥笑问:“三姨母最盼的就是你娶妻……,你和阿沅这次回来,该成亲了吧?” 大哥没说‘生子’,因为他已经从冬素口中知道,小盼此生都不打算要孩子,要将他家遗传的疯病,在他这一代绝掉。 莫修谨微笑点头:“等白师父伤养好,我和阿沅姐就回老家成亲。” 沈林钟大喜,但想到自己肯定是没法回去参加婚礼的,又有些遗憾。 不过这点遗憾跟小盼和阿沅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可以喜结连理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忙笑道:“太好了!到时候大哥送你们一份大礼!你们成亲之后,可还回幽州?” 莫修谨点头:“自然要回来,我答应了王爷,要留在幽州。” 沈林钟瞬间月见上身,不,应该说月见就是跟他学的。 “那你一定要去基地帮衬大哥我啊!王妃准备明年全面开放海港,现在济州也在王妃麾下,幽州港和济州港汇通,事情可就多了。” “大哥我书都没读多少,这官才做几年,这么一份重担就落到我肩上。我还不能说不行,做不好就是给王妃丢人。” “小盼你最聪明,一定要来基地帮大哥。” 莫修谨觉得他要不答应,今晚也别指望吃红糖糍粑了,忙笑着点头道: “好!大哥别妄自菲薄,基地的建设你做的很好。” 第306章 辞暮尔尔,烟火年年 (); 莫修谨真诚地道:“我在北疆的时候常和王爷聊起幽州,王爷总是赞你进步极大。 有基地作为幽州的商仓和粮仓,再有得天独厚的海港带动,才能让幽州在不引起长安瞩目的情况下,快速发展。” 沈林钟有点脸红,他虽然被夸奖很高兴,可是本性还是憨厚的农村青年,听到旁人这般直白地夸奖,总觉得不好意思。 笑道:“是冬素的功劳,幽州港的建设,还有那些作坊产业,都是冬素指点我做的。” “那可说好了啊修谨,过完年,你就跟我去基地,咱们兄弟俩一起将海港建好,将基地变成真正的幽州粮仓。” 守岁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刚好吃完夜奶醒了,冬素更和奶娘将宝宝抱出来,给小盼哥和阿沅姐抱一抱,他俩自回到家,还没抱过孩子。 小盼哥抱着大宝,手足无措,一直问阿沅:”怎么抱?孩子怎么这么软?” 大宝不怕生,同样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英俊的小舅舅,见舅舅笨不会抱孩子,大宝两道小眉毛竟然皱了起来,小嘴嘟着,小拳头紧紧握着。 大哥笑小盼,就像新兵头一回抱火药一样,怕什么,孩子又不会咬人,又不烫手?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盼哥,冬素也笑了起来:“没事的小盼哥,孩子都快两个月了,不怕的。” 小盼勉强朝大宝笑一下:“记住了,我是你莫舅舅。” 大哥在一旁朝大宝扮鬼脸:“小盼舅舅。” 小盼哥一把将大宝塞给他,忙坐下来去看阿沅抱着的小宝。 小宝在阿沅姐手中乖巧无比,紫葡萄一样的杏圆睁的圆溜溜的,不时轻眨一下,红润的小嘴不住地朝阿沅姨姨‘哦’‘呜’地说着什么。 奶娘在一旁笑道:“小宝很喜欢蔡姑娘呢!” 冬素笑道:“那是,哪个孩子不爱漂亮姨姨。” 守岁的地方转移到三楼阁楼上,这里布置的极为暖和,铺了厚厚的地毯,烧着火红的炭炉,大开的一面窗户,用的不是纸糊或是布贴。 而是沈冬素让工匠打磨的沙石烧炼的半成品琉璃,虽然是半成品,透明度不够,还有杂质,但防风挡寒,又能看到模糊的窗外景色,冬天用来赏景最好了。 今晚晚点有烟火表演,带着孩子自然不能去看,在三楼暖阁刚好能看到。 莫修谨看着身边,满眼皆是温柔笑意的阿沅姐,跟两个小宝宝‘啊啊’‘哦哦’地说着‘婴语’。 只觉心上有些刺痛,都是因为他,阿沅姐这辈子也不可能再做母亲了。 他看着阿沅姐的神情,不禁想到,若阿沅姐抱着的是自己的孩子,是他们俩的孩子,又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不,不会是幸福的笑,而是愁苦和悲伤。他不忍再看下去,起身来到窗前,窗外飘飘洒洒地落起雪来。 每年过年必下雪,要是哪年不下,幽州人还会觉得今年天气怪异呢! 不过莫修谨不是在看雪,他是在看那半成品琉璃,问冬素道:“这就是你之前说起的玻璃?” 沈冬素脸都红了:“这算哪门子玻璃!快别提了,我和李念鱼想了很多办法,试了各种原材料,烧出来最好的成品就是这玩意。” “这边的沙子不行,烧不出真正的琉璃。想要西域那样的琉璃盏,或是像水晶一样的玻璃杯,得去更远的地方找沙子才行。” 刚来幽州时,幽州那个穷啊,沈冬素自然是想方设法赚钱,前世看小说,烧玻璃简直就是新手村任务,每个穿越者都会。 更何况她还算半个化学大佬,想着烧出玻璃肯定不在话下。跟莫修谨说起这事,就差打包票,等她烧出玻璃赚大钱。 结果就是,烧了好几年了,从开始的丑疙瘩,烧成现在这样勉强算是半成品琉璃的东西。自从李念鱼全身心投入到火药研制当中,玻璃计划正式宣布破产。 烧出来的丑玩意打磨打磨,全给王妃贴窗户了。 莫修谨自然不会嘲笑她,笑说等自己到了基地那边,修一个窑,把配方给他,他来烧试试看。 一听他要去基地,沈冬素忙道:“庞先生还没跟你说吗?你才回来,他就跟我商量,想让你去万书阁做书院院长。” 莫修谨愣了一下,突然听到甲四窜出来道:“啊!我正想求王妃,让莫公子去新兵营练兵。” “军营都是大老粗,莫公子能一人把两万奴隶带回幽州,这个本事要是教给士兵,我们进北疆,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大哥闻言急了:“你们都别跟我抢,修谨已经答应了,跟我去基地。” 沈冬素干笑两声:“哈哈,那你自个去跟庞先生解释一下。” 人才啊!看到幽州有多缺人才了吗? 小盼哥这样有能力,还是跟王爷远征回来的,又没有正式的官职,在幽州,各机构官员。 就像长安贵妇抢当季新品香水或包包一样,都等着抢小盼哥。 莫修谨嘴微抽,怎么感觉那么怪呢?这么多大老爷们,抢着要我…… 但是,知道自己不是没用的人,他们都知道自己有疯病,却没有故意避讳,没有瞧不起他,这一点,让莫修谨觉得心里暖暖的。 幽州,真的有家的感觉了。 甲四见自己的竞争对手有沈林钟,还有庞先生。这两人他肯定是抢不过,当然,要是比打架的话,他让出两只手,也能打赢庞先生和沈林钟。 可惜,抢莫公子,不是打架啊!所以他主动放弃了,羡慕地看向月见,她抢蔡姑娘,肯定很容易。 结果在房间找了一圈,并没有找到月见。不禁心急,月见去哪了? 悄悄退出暖阁,正想下楼,就见暖阁外的长廊下,月见正坐在宽宽的扶手上,一手拿着酒壶喝酒,一手伸出去接那片片雪花。 甲四当然知道她不会失足跌下去,可还是没来由的心惊,伸手要拉她,却被月见警觉地猛地避开,双足一点,站在横栏上。 甲四忙道:“小心点,快下来。” 月见故意在上面摇晃着,甲四心惊肉跳:“在下雪,当心滑。你喝了酒,别乱来。” 月见又喝一口,白他一眼:“,我喝的是雪梨汤,我要看小主子,怎么会喝酒。” 不过她还是从横栏上跳下来,站在甲四身边,看向远处的城楼,等着那里燃放烟花。 突然乖起来的月见,竟然让甲四有点无措,长长的廊下,暖黄的灯光,白雪纷飞,角落放的两盆腊梅幽香阵阵。 甲四只觉心跳的厉害,他想往月见身边靠一靠,可双足跟灌了铅似的就是动不了。 月见却没什么反应,依旧不时伸手接一片雪花,看着它在掌心化成水。 甲四没话找话地问:“你怎么不进去?” 月见低头嗅嗅衣裳:“总觉得血味没洗干净,怕吓到小主子。” 说完她将胳膊一举,递到甲四面前:“你闻闻。” 甲四微微低头轻嗅,淡淡的轻香和梨汤香,说不好是衣裳的香气,还是,她的味道…… 甲四觉得那梨汤中肯定有酒,不然,他怎么只是闻一闻,就觉得醉了? 脚像踩在棉花上,头懵懵的,强令自己保持冷静,轻声道:“没有血腥味。” 月见失笑:“你这家伙闻惯了血味,自然闻不出来。” 突然,月见有点失落,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忧郁,看着飘雪,像是对甲四说,又像是自说自话: “我竟然不喜欢血腥味了,以前我最盼的事,就是跟王爷远征,去杀鞑子,刀山火海地闯,浴血奋战,马革裹尸而还。” “你知道的,我的家人,全都死在鞑子手中,我立誓要为他们报仇。” “但是现在,我竟然害怕身上沾到血,怕吓到小主子们。我竟然真的喜欢去医护学院,训练那些女孩子。” “开始我要训练她们,也是因为羡慕你能训练新兵,王妃玩笑似的让我去训练一支女医护。但现在,我很喜欢那些女孩子叫我教官。” “你说,我是不是变成胆小鬼了?” 甲四沉默良久,直到月见看向他,他才转过头跟月见对视,轻声道: “不是,你不是变成胆小鬼,而是找到更有意义的事。” “我相信,比起你去征战沙场,你的家人,更希望看到你平安喜乐。” 月见失笑:“没想到你也能说出这样的话,想了很久吧?” 甲四脸一红,别扭地扭过头,他确实打了很久的腹稿。他又不是莫公子,文绉绉的话张口就来。 他像终于有勇气说出心理话一样,轻声道:“其实,我也很害怕。” 这下月见惊住了,哎哟一声道:“我们甲大统领也有怕的事?说来听听。” 甲四学她伸手接一片雪花,轻声道:“其实打鞑子那一战我就发现了,就像王妃说的,以后的战场,注定是火药的天下。” “我苦练的拳脚功夫,刀枪剑术,跟火药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可我,就是对战车,对火药不精通。” “我这个大统领也不知道还能当几年?最多两年,新兵学用火药,学操作战车,都要多过练拳脚。” “唉,所以我才想把莫公子拉到新兵营去,他那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可惜晚了一步,莫公子要跟沈大人去基地。李念鱼聪明归聪明,可他只会闷头研究,根本就不会教人。” 月见体谅地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那咱们就努力学,又不是七老八十记不住事,多往火药营跑跑,总能学会的。” 两人相视一望,从对方眼里看到同样的念头,不是他们变笨了,而是,幽州的发展,实在太快了啊! 连他们这些长期跟在王妃身边的人,只要不学习,很快就会掉队。 安慰完之后,月见习惯性地气甲四: “你抢不到莫公子,我就不一样,很容易就抢到蔡姑娘,还顺带抢了个白神医。我的医护队,很快就会壮大起来哦!” 甲四这次没跟她斗嘴,而是真诚笑道:“恭喜你,等这支女医护训练出来,以后就能随军远征了。” 就在这时,‘当’的一声悠长的打钟声响起,子时来临,新的一年来了。 接着远处传来一声‘嗖’地长音,然后是一声沉闷的‘轰隆’声,天边就炸起万紫千红的烟花。 两人都不再言语,静静地看着飞雪中燃起的璀璨光芒,轰隆声一声接一声,五彩斑孄闪耀整个天空。 街面上传来百姓的欢呼,和长长短短的接年炮仗声,今夜幽州城没有宵禁,整个城池的灯火亮声,城墙上面挑起鱼油灯笼,像一条条蜿蜒的火龙。 屋里传来王妃几人的说笑声,还有两个小宝宝呜呜呀呀的婴语,长廊下的月见和甲四相视一望,异口同声地道: “新年快乐。” 这是跟王妃学的,以前没听过这个贺新年的说法,自从听王妃在初一时,见人就说‘新年快乐’,渐渐传开,都开始这么说。 屋里莫公子朗声道:“辞暮尔尔,烟火年年,朝朝暮暮,岁岁平安。” 然后是王妃的声音:“来,让我们举杯,迎新年!” “哎呀,甲四和月见呢?躲哪约会去了?” 廊下的甲四和月见又是心慌又是无奈,还很默契地一左一右转进屋里:“王妃,我在这。” 沈冬素笑的眉眼弯弯:“快来,喝完这杯屠苏酒,你们去外面赏灯,我和宝宝睡觉去。” 她像无意提及一般道:“落雪和清芷几个晚上也去赏灯,你们要是碰到了,一起喝一杯。” 大哥果然眼神躲闪,不断地看向窗外,明显心急了。 大宝小宝还没看烟花就睡着了,今晚沈冬素没让奶娘陪着睡,都睡到她床上,奶娘睡在隔间。 婢女送来泡脚的汤药,沈冬素暖暖地泡了脚,又喝了一杯红枣牛乳茶,看着熟睡的宝宝,自己却没半点睡意。 她将帐子放下挡去烛光,自己坐到卧室的书桌前,铺纸取笔,给凌墨萧写起信来。 当然,这是寄不出去的信,她要留着等凌墨萧回来再给他看。 今晚,你在北疆是怎么过年的?可有吃到饺子?喝到屠苏酒? 凌墨萧,我好想你。 第307章 去军属区拜年 (); 凌墨萧在北疆腹地,一处背靠雪域群峰,眼前是沃野千里的草原扎营。 当然,此时的草原是白茫茫的雪地,和祼露着黑色的怪石,以及黄褐色的沙地。 自入冬之后,太阳和月亮都极少出来,天空总是灰蒙蒙一片,让人分不清时辰,甚至分不清白天黑夜。 但过年这一天,全军都盼着的,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军师早在一个月前,就说军粮不再吃面,将少量的面粉留着过年包饺子,全军皆无异议。 一路追着北疆单于的大军,直深入到他们的圣山附近。远征之战,是成就千古霸业,还是兵败如山倒,就看这一战的结局。 不过所有幽州军都觉得,我军必胜,在战神凌王的带领下,必将斩杀北疆单于,斩杀北疆左、右贤王,还我大夏北境百年太平。 将领们见将士气势极高,并没有随着越来越冷的天气,和离家乡越来越远,而生出怯战之意,都大为高兴。 火头军正在包饺子,一支小队深入北疆圣山打猎,收获颇丰,打到不少鹿和狍子,几头野猪正好剁成饺子馅。 主帅帐中,凌墨萧才和军师将领们商议完军事,又派出异族斥候小队前去打探鞑子大军行踪,得到片刻闲暇。 听到外面将士议论着过年的事,他控制不住地想着远在幽州的冬素,想着孩子。也不知是儿是女? 冬素生孩子,肯定遭了很多罪,我又不在她身边,苦了她了。 这般想着,凌墨萧又是心疼,又是自责。自他费尽心机谋冬素为妻,她是一天福也没享到啊! 和莫修谨分别之后,他打听到鞑子大军的下落,立即就拔营追踪,现在便是莫修谨回到幽州,想派人给他送个信,都送不到。 追敌这么紧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凌墨萧想尽快回幽州,他无时无刻,不再思念着冬素。 亲卫送上一碗野猪肉馅的饺子,不禁又想到和冬素一起守岁时,吃她亲手包的香蕈三鲜饺,喝着热腾腾的果子酒,她依偎在自己怀里,看着飞雪和烟花。 不知今年谁陪她一起守岁,不知道她有没有想我…… 给凌墨萧写完信之后,沈冬素躺进暖烘烘的被窝,用脸颊贴了贴孩子的小脸,感受一下宝宝的体温。 闻着宝宝的奶香味,很快就睡着了。初一还有很多事要忙呢,得发一天的红包。 当然,以前初一都是她发红包,但今年可是能收红包的,咱发出去的红包,就靠大宝小宝挣回来。 初一早上,冬素给两个宝宝穿上她设计的拜年服,大红地袄,绣着龙凤呈祥。戴着虎头帽,裹着泛紫的毛皮襁褓。 她一手抱一个,等着上门来拜年的客人,不过只有庞先生和大哥、小盼哥、阿沅姐他们来时,才会带到有宝宝们的花厅。 其他客人都是她一人接见,做为医师,她太清楚孩子太小时,不易见太多生人,特别是在寒冬时节。 几位重要客人来过之后,她便给两个宝宝喂一回奶,就交给奶娘和阿沅姐照看,阿沅姐温柔又细心,非常喜欢陪孩子玩,小宝最爱和她说‘婴语’。 冬素兴致来时画的几本简单的绘本,阿沅姐翻天覆地给两个孩子读着听,她甚至头一回换尿布,都面不改色,还认真观察孩子的粑粑,看有没有消化不良。 这一点月见都佩服,月见也在伤兵营照顾过伤兵,还杀过人,理论上来说什么恶心的画面都见过,可她第一次换尿布,差点就吐了。 冬素笑说,阿沅姐可以正式改名叫‘德华’了,我们家也有自已的德华。 结果大家都说,德华这个名字虽然好听,但蔡沅更好听,不用改。 唉,这个时代,没人听得懂她的梗啊! 总之,把孩子留给阿沅姐照顾,冬素非常放心。她终于能出王府大门了,仔细算算,从孕晚期开始,到现在孩子都快两个月了,别说大门,她连二门都没迈一步。 孕晚期先是下雪,地滑难行,接着又是打仗,仗打完了她生娃,月子才坐完,又出了施姑姑事件…… 一连串的事挨着发生,都不带给她喘息的功夫,她和宝宝们一样,这个长冬看的景致,就是长廊那条人工造出来的散步长廊。 前世今生,她都没有宅家这么久过! 这初一出门,她竟然久违地有种兴奋感。当月见问她第一站要去哪里时,她在万书阁和军工坊之间犹豫了一下,但转念这两个地方她都否决了。 并且脱了大红的亲子妆,换上同为红色,但颜色更低调一点的暗红,即有拜年的喜庆,又不那么高调。 同时令管家准备千件年礼,还有给小孩子的红包。 王妃爱发年礼,进入腊月管家老钱就开始准备,库房里随时都能有千件年礼,让王妃发放。 王府的年礼极接地气,染红的麻布做的口袋,一条火腿或等量的腊肉、十斤干海鱼、十斤盐、糖、二十斤白面、两卷细棉布、一罐燃灯用的鲸鱼油。 听着不多,但对普通百姓之家来说,这些东西够一家人吃好久了。而红小孩子的红包,钱管家问了一句: “不知王妃是给哪些孩子?” 冬素轻声道:“给军属区的孩子。” 管家一顿,声音带着感激,忙道:“老奴这就去准备。” 一般勋贵给孩子发红包,都是用香囊装着金、银锞子。沈冬素在幽州自然不敢这么发,发破产也不够。 普通农家给孩子发的都是红绳串的一、两文钱,讨个吉利。 钱管家知道王妃重视军属区的百姓,这红包就包的大点,红绳串的十文钱,底下还坠个小珍珠坠。 都是不值钱的小珍珠,基地那边送来的,这样的小珠子,一般是磨成粉,做贵妇们涂脸的香膏,或是串成珠花做首饰。 但发给普通百姓家的孩子,还是会当成宝贝收着的。 冬素想想去军属区占不了多少时间,天色还早就去一趟万书阁,又让钱管家准备好发给书生们的年礼。 很快,王妃带着几十车年礼,浩浩荡荡地出门的消息,传遍全城。甲四带着亲卫队开路,无数百姓涌到街上看王妃的车驾。 王妃足有三、四个月没当众露面了,百姓听说王妃出游,自然都想来瞧一瞧。 一时从王府到军属区的大道两旁,挤满了穿着新衣,戴着新帽,喜气洋洋的百姓。 沈冬素坐在马车里,本来月见是不让她露面的,毕竟有施姑姑事件在前,万一城中混了刺客怎么办? 冬素却笑说,真有刺客,这样防着也没用,比起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刺客,她更想跟百姓打个招呼。 月见无法,只好掀开窗帘,沈冬素伸手不时朝这边的百姓挥挥,喊着:“新年快乐。” 不时朝那边的百姓挥挥,喊一声:“恭喜发财啊!” 还跟月见抱怨,这马车不行,得让李念鱼专门给她打造一辆,她出游的马车,让所有百姓都看到她。 月见很冷静地提醒:“那你会冻的全身僵硬的。” 沈冬素怔了一下,忘了现在的天气,光是开个窗,她都已经快冻僵了。 干笑两声:“那就留着夏天用。” 军属区那边已经听说,王妃初一选择第一个到访地,就是他们这边,人人都喜不自禁。 忙将玩得一头汗的孩子揪回家,洗脸梳头,新衣裳弄脏的皮孩子,免不了蛋挨两巴掌。 大人抓紧时间教着:“要给王妃拜年,说王妃新年好。” 有老人催儿媳:“快,家里鸡蛋都拿篮装好,给王妃补身子。” “把最肥的两只母鸡逮了,给王妃吃。” 有老人已经开始抹眼泪感叹:“也就王妃把咱们当人看啊!别的地方,哪里有什么军属区。 咱这样的人家哪里能见到那样的贵人!进城人家都嫌咱们脏。” “王妃可是农家出身,是咱们的农门王妃,自然不嫌咱们。” 有男娃挥着小木剑,大声道:“我长大也要像爹一样,参军,跟王爷去打仗杀敌。” 女娃娃眼睛亮晶晶地说:“我要去医护学院当护士,姐姐说以后护士能随军,我就能和爹爹还有哥哥,一起去参军。” …… 这样的对话在每家每户上演,其实并不是沈冬素做的有多好,她只是稍微给了军属一点点优待而已。 不过就是减点税,军囤田优先从军属之家里挑佃户,孩子有进医学院、工匠学院、万书阁念书的资格,生病去军医馆免费治疗。 再有逢年过节,军属之家的节礼,比普通百姓高一格,跟官方机构的节礼一样。再有就是,她这个王妃偶尔会来军属区发礼节。 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小恩小惠,根本没付出什么。 可在百姓看来,这已经是无上的荣光,以前都怕征兵,是实在没出路了,才去军中混口饭吃。 而现在,青壮男儿的梦想,就是能参军,能跟随凌王去远征,能跟着王妃守护家园…… 并不是沈冬素做的有多好,而是这个时代,大环境的对比之下,旁人做的更差。 就她所知,越是士族权重的地方,越是看不起隶属朝廷的兵,鄙视士兵为丘八,青壮不已从军为荣,而已能给百年旺族当佃户为荣。 而朝廷的武将和规格,对底层士兵非常恶劣,军饷时常被上峰层层剥夺,常有连座被杀,军规极严,误了一星半点,要么被打为军奴,要么被斩。 常有逃兵,不得不逃离军营,最终是落草为寇的下场。而他们的家人,同样会被连座,要么打为奴籍,要么加重苛税。 中原百姓虽不用受外敌侵扰,但在朝廷和士族双层压迫下,同样过的极为凄惨。 故而幽州新律,沈冬素只是给了士兵一点尊重,给军属一点优待,便受到极高的称赞。甚至百姓的热情让她觉得很愧疚。 我只是付出一点点物资和尊重而已,而你们付出的却是生命和信仰。 她到了军属区,一点也没有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年礼统一给里长按户下发,家中有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的,则她亲自前往,再发一份。 根本不用她一家一家地去,几乎所有人都迎到了区前的广场,白发苍苍的老人被家人扶着,面上带着笑,可眼中却溢着泪,弯腰给王妃拜年。 沈冬素忙上前亲自扶起,奉上那微不足道的年礼,他们的儿子跟随凌王远征北疆,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她给的这点年礼,跟老人的担忧相比,真的很渺小。 因为莫修谨带着奴隶军回来,全城已经传遍了,她便尽挑好的来宣传,什么凌王夜袭鞑子牧场,灭敌数万之类的。 再说一说幽州儿郎有多勇猛,不惧严寒,英勇杀敌。 看着老人骄傲的脸,她觉得该安排莫修谨来一次演讲,却能鼓舞人心,还能带动春招新兵。 给孩子们发红包的时候,热闹很多,小孩子围着她叽叽喳喳地说着拜年的话。 看着这些虽然冻的小脸通红,但明显健康强壮的孩子们,想想刚来幽州时,见到的黄皮寡瘦,头大四肢细的孩子。 她只觉心中暖暖的,自己来幽州之后做的努力,终于有所成就。 听着他们自报岁数,想着大宝小宝过几年,也会这般高,这样学着大人说话,笑意就更深了。 挨个发红包,小孩子们也懂事,没人跑着领两份。 看到一个男娃的虎头帽做的很精致,她笑问:“这帽子谁给你做的?” 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小脸通红,骄傲地说:“我奶奶做的。” 猛地反应过来,像模像样地拱手道:“奶奶说了,见到王妃要说,王妃新年好,给王妃拜年了。” 旁边的孩子奶奶又笑又气,直拍大腿:“憨娃子,说王妃新年好就行了,前面不用说!”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那孩子也不知道大家笑啥,生怕回家遭奶奶骂,忙又拱手中气十足地高喊: “说王妃新年好!” 沈冬素也笑了起来,往他手里塞红包,真诚地对孩子奶奶道:“阿奶的绣艺真好,可以到绣坊当师父。” 孩子奶又羞又喜:“我这老脸老手的,要是姑娘们不嫌弃,我就教。” 村长强烈邀请王妃去家里吃碗饺子,但冬素深知,王妃的身份去百姓家吃饺子,会给人家带来多大的麻烦。 就像皇帝一时兴起,想表达对某个大臣的宠信,说去他家吃饺子。 皇帝以为是一碗饺子的事,而大臣全家都要忙飞了。 不信你看元春省个亲,才几个时辰而已,贾家的家底都要掏空了。 她笑着拒绝村长的邀请,到是村民们热情送来的鸡蛋、干枣等等礼物,她都收下了。 第308章 为万世开太平 (); 挥别热情的军属区百姓,带来的年礼都发完,空马车先一步回王府,去拉王妃要送给万书阁学子的年礼。 沈冬素的马车则不快不慢地往万书阁去,虽然大路上的雪被清扫的干净,可残留的雪渍早已结成硬冰,若走太快,很容易打滑。 故而宁可慢一些,也不能颠到王妃。路过军囤田区,望眼望去,碧绿的麦苗和油菜上覆盖着重霜一样的白雪。 一群一群的麻雀在地里飞着,偶尔有黄狗沿着田堤追麻雀,今日是初一,少有百姓在田地间干活。 不过当走到一片搭着大棚的菜园区,便看到不少百姓进进出出,远远看到王妃的马车,都跑到路边行礼,恭贺新春大吉。 沈冬素饶有兴致地向百姓打招呼,细看那大棚,搭得很是不错,明显是认真跟光州那边学过的。 军属区的百姓自然没人去过光州,这是光州那边来的亲卫指导的。 因为此地没法引温泉水,能种的冬菜不多。 只有蒜苗、黑白菜、菠棱菜、乌塔菜、雪里蕻、嫩油菜几种,这几种就算在户外也能种,极耐寒,但幽州的冬天实在太冷,地太贫瘠。 普通百姓就算种了,收成也有限,都被鸟、鼠偷吃,或是雪太厚压死了。大棚里就长的极好,幽州城的酒楼渐多,冬天的绿菜极受欢迎。 价格贵不说,还得有人脉才能买得到。因为农科院教他们窖肥,冬菜长的碧绿厚叶,极其水嫩。 钦差团吃了都私下说,比起长安专供皇亲的温汤监的冬菜种的都要好。 长安的勋贵都在自家庄园种冬菜,很多是引温泉水,可更多人愿意种花,菜种的少。 长安百姓便是有钱的,冬天想吃点绿色也不容易,据说有一年雪太大,北边的肥羊一时没有送到长安,羊肉最贵是七百文一斤,而绿菜要八百文一斤! 真正的天价!且有钱都买不到。 钦差团跟着陈星耀这个坑货,留在幽州城过年,一开始自然是满腹抱怨,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幽州城的生活水平竟然还挺高的。 虽然一些复杂高端的菜系吃不到,但像羊肉、鹿肉、绿菜这些长安的冬天,最受富人喜欢的食材,在幽州能敞开肚皮吃。 并且幽州的火锅味道竟然比长安的还要好一些,说是因为长安那边是姜家人做的,跟凌王妃的厨子学的锅底手艺。 而幽州这边可是正宗的火锅,凌王妃亲自教导的,还经常推出新款锅底,改良锅子和炉灶,一边烤一边涮。 吃个鲜羊肉、鹿肉,再配上精酿酒,还有新鲜海鲜熬制的汤头,那叫个美。 钦差园大小官员,自住进幽州城,从开始的紧张不安和气愤郁结,一心想尽快回长安复命,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结果住进来之后,很快就没人抱怨了,吃的好不说,住的也舒服,房屋虽窄小,但布置的极为暖和舒适。 许多家具长安都没有,铺着厚毯子的沙发、镶在墙壁上的壁炉、厚厚的地毯、燃鲸鱼油的灯具很是亮堂,还有像琉璃一样的窗户,不用开窗也能赏到外面影影绰绰的景致。 城中过年的气氛也极为浓郁,虽然他们很不想承认,嘴硬地说,比长安差远了,可心里都清楚,其实是没差多少了。 少了长安千年的文化底蕴、京师气派,但比起别的州城,已经是极好的了。 点成火龙一样的花灯,花样更繁多的烟火表演,还有乐团别出新载的合唱表演,虽然不像长安花魁那般,吸引男人的目光。 但那些中气十足的少年们,合唱或热血、或思乡、或恭贺新春、或为理想的歌曲,听得人热血沸腾,忍不住加入合唱之中。 万书阁的藏书极丰,文化广场,时常有乐师演奏,有画师现场作画,小酒馆、茶馆亦有北国风味。 还有琳琅满目的商品售卖,连长安都少有的海外稀罕物,幽州城也常有售卖。钦差团的钱袋子,都被这些稀罕物给掏空了。 只要你别去想,鞑子随时会来攻这座城,单纯地享受当下,那幽州确实是很适合居住的州城。 唯一让人不满的一点就是,凌王妃竟然坚决禁止赌场和妓馆,这个禁止可不是说说而已,许多地方的官方也说禁止赌场。 但谁都知道赌场赚钱啊!赌场和妓馆可比一般生意挣钱多了,销金窟不是说说而已的。 但幽州这两个行业是写到明文律法中的,只要被抓住,轻则打入苦役队,重则就是罪奴。 呃,幽州没有驱逐流放这一惩罚,甚至还会将朝廷流放到别的地方的重刑犯,有意抢到幽州来。 幽州太缺人了,特别是缺能干开矿这类苦力的人。听说哪怕是蹲大狱,也不会像别的地方,关到幽暗的牢房里。 在幽州,蹲大狱就是罪奴,同样得干活。 之前有人觉得王妃只是说说而已,都知道王妃跟姜家合作的生意多,可见王妃是缺钱的,被抓住多孝敬一些,肯定不会真的禁止。 然后就是,不管是私下开赌坊的,还是开暗馆的,全被彻查,都不经衙役之手,是城巡营直接抓人。 想送礼都找不到人送,那些兵可不像油滑的衙役,能跟你通融一二,敢反抗,直接就地格杀,都找不到人说理。 特别是拐卖少女进暗馆的,是一等一的重罪,连当罪奴的机会都没有。 王妃直接说,再缺人手,这种畜生也不能留,菜市口砍头挂尸,才是他们的归宿…… 一而再地严惩,加上幽州城的工坊多,底层百姓也能找到活路,没有哪个女子愿意去做卖身的行当。 这幽州城还真没了赌馆和妓馆,想听曲看戏到是有正经的地方,茶馆有挂牌弹唱的,梨园也有正经戏班子。 钦差团虽然遗憾没有名妓陪游,也只能忍着。 却说沈冬素看了一眼大棚蔬菜,并没有下车进去巡视的打算,估计她真下车走一圈,里面的管事能把地薅秃了给她带走。 趁时间还早,赶紧去万书阁转一圈,给庞先生和他的几个老同窗拜个年,这都是幽州教育界的中流砥柱,不能怠慢。 赶到午饭前回到王府,她还得给宝宝们喂奶,涨起来不喂,很容易就回奶,严重的会发炎,奶水还会渐渐变少。 感叹一声,她这是连产假都没有。凌墨萧你给我快点回来啊!老娘要休假! 月见瞄她一眼,王妃说归说,真给她放假,她铁定又会泡在试验室,研究新东西。 王妃就是闲不住的人,就像一些老农说,三天不下地,浑身骨头痛。 王妃也差不多,闲上三天让她赏花赏月啥也不干,她也会全身不舒服。 许久没来万书阁,变化还挺大。毕竟从单纯的图书馆变成学院,一扩再扩,一建再建,如今的万书阁比起长安的国子监也不显小。 正门外的广场极大,马车如龙。修了长长的石阶,一般学院怎么都喜欢修阶梯?马车要进学院里面,还得走另一个侧门,正门根本没法走。 庞先生说这寓意着学海无涯,需有跋山涉水的勇气,才能登上高阶。 在听他说王妃可以走侧门,马车直接进入学院。 沈冬素干笑两声,那些过年没家可回,或是不想回家的学生、夫子,都已经等在阶梯两侧。 这个时候她说坐马车进去,不显得矫情吗?不就是几十层阶梯吗?我登! 手臂一屈,月见不动声色地扶住,耳语道:“王妃放心,属下会扶稳。” 沈冬素一步步登上阶梯,跟每一个向她拜年的学生或夫子问好,再有庞先生在旁介绍学院景致,这阶梯登得倒是不累人。 沈冬素就前世学院的阶梯风格,向庞先生建议,可以在每一阶侧面刻上名人语录,刻论语就不错。 就算百姓不进学院,只看这阶梯,也能学到几句论语。 庞先生双眼放光,觉得这个建议极好,大有先汉时,武帝立太学碑之遗风。 廓开太学,广延群生。 万书阁效仿,何止是教导学生,连普通百姓也能旁听。过完年就找工匠来刻! 等走完阶梯,来到正院门,沈冬素笑着给几个老夫子拜年,送上年礼,一个挨一个说完话。 然后看到最后面站的竟然是谢青芷这小姑娘,她抱着记录本,挂着更容易书写的炭笔,笑意盈盈地向沈冬素挥手。 “给王妃拜年了。” 一问才知,这姑娘是听说她今天先去军属区,又来访万书阁。军属区她没跟上,提前到万书阁等着。 “我们的杂志和报纸,都等着给王妃做专访。就王妃初一来万书阁走访一事,写成头条,这一期的报纸定大受欢迎。” 没错,经过姜氏的时尚杂志熏陶,再有战时的战事报,勤奋好学的幽州各部,已经开始编著各种杂志和报纸。 不过最有名气的还是贵女们创办的时尚报,和幽州时报。一天一版自然是做不到的,目前是十日一版,每月出三版,广受好评。 有不少外地商队,专门到幽州来买报纸。沈冬素觉得,等印刷技术再提高一些,做到三日一版,报纸和杂志,定能成为幽州最有名气的东西。 沈冬素对勤奋的谢青芷笑道:“难为你了,初一还要来书稿,那就跟着同行吧!” 谢清芷大喜,忙笑道:“王妃初一也没得闲,书院的夫子们同样到岗,我们怎么能偷懒?” 说话间走到正殿门前,一侧立着高大的孔子石像,下面刻着论语中劝学的名句。 另一侧则奇怪地摆了一块巨大的怪石,已经磨石成碑状,但上面什么也没刻,沈冬素觉得这石头上刻个巨大的‘勤’字才应景。 笑问庞先生,为何摆块巨石于此? 庞先生忙解释道,说此石是在山中偶见,他觉得应该刻上谨学名言于上,立于学院之中。 可石头运回来,他一直没想到好刻什么,便闲放在这里,等什么时候找到适合的圣人名言再刻录。 见王妃看着这块巨石出神,机灵的谢清芷眼珠一转,笑道:“王妃觉得刻什么好?” 庞先生被其提醒,忙笑道:“是了,早先听王爷说,王妃偶得孤本诗词,可惜遗失了。王妃可是想到适合学院刻录之语?” 这是她在光州时,做梨糖放的小卡片,上面写的应景诗文。早先凌墨萧就问,那些诗句虽只有一句,却句句都是经典,她从何处看到的? 她那时跟凌墨萧不熟,呃,应该说人家是老板,她是个打工人。自然忙找理由,说是师父送的孤本,可惜被当引火给烧了。 凌墨萧也没深究,哪怕是后来两人成亲,他也从不细问她师父的事,更没追问那些诗词。 就这一点来说,沈冬素觉得凌墨萧挺尊重人的,她愿意说的事,他就认真听着。她不想说的事,他从不追问。 沈冬素想着凌墨萧,笑意逐渐温柔,就当给凌墨萧一个惊喜,等他回来时,来到这碑上字,定会很激动。 因为她已经想到赠庞先生那句话刻录了,自然是世代读书人,前赴后继立志要做的事,名言之经典的横渠四句, 她朝谢清芷伸手,小姑娘瞬间心领神会,忙将纸笔奉上。 她将本子按在石碑上,用炭笔写下四行大字: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因字迹写的大,这炭笔磨得粗,到有几份书法的意味。 她写完认真看了看,还不错,看谁再说本王妃字写的丑! “先生觉得这句怎么样?” 她问完却没听到回答,诧异地转头一看,只见庞先生和一众老夫子,个个都目瞪口呆,不,应该说是激动不已。 其中一人几乎是不顾身份,不顾礼仪地上前,从沈冬素手中拿过那记录本。 连胡子都颤抖着,一连说了几声:“好!” “这才是我读书人的明志圣典啊!老夫悟了,老夫悟了!” 还有个夫子的眼眶都红了,声音也变了调:“老夫一生所寻,便是王妃这句话啊!” 沈冬素赶紧道:“这不是我说的,夫子们别误会。” 才女的名声固然让人羡慕,可这么大一顶帽子,她不敢戴啊! 她顶多出本孕育科普,再出几本早教读物,就已经很满足了。真厚着脸皮说这是自己说的,她怕遭天罚。 庞先生理智尚在,忙问:“王妃可知,这是哪位圣人之言?” 沈冬素张口就来:“张载,字子厚,人称横渠先生。” 众人疑惑:“如此圣人,为何从未听说?亦未留下书籍理论?” 沈冬素强行找理由:“据说是被战乱给毁了,唉,就因为我华夏常有战乱天灾,才让多少名家宝典毁去。” “我建万书阁,便是为了让圣人宝典,能够传世万万年。不论发生什么事,万书阁在,圣人经典便能长存。” 见众夫子皆心神俱荡,她王妃职责上身,画大饼道:“传承我华夏文化,传播圣人经典,就靠各位夫子了。” “相信此碑立下,定能开民智,传万生,扬幽州之名,立传世之道。” 众夫子捧着那薄薄小册,仿佛重如千钧,心中生出层云荡气,这一刻,幽州不再是边关州城,而是文化的中心,立道传承之重城。 庞先生激动地道:“老夫这就去找工匠来刻!不,让李念鱼亲自来刻。” 唯有谢清芷画风不对,小声跟月见道:“看样子,夫子们不会把记录本还我了。” 第309章 视察各机构 (); 月见有些无语地看一眼谢清芷,见她一脸认真,满眼惋惜,好像被夫子拿走的不是一本普通的记录本,而是她的心爱之物似的。 别人都在为那横渠四句惊叹,只有你在惦记着小破本子。 月见想到另一个跟她差不多的人,低声道:“你比陈落雪更像陈星耀的妹妹。” 谢清芷一愣,月见师父的思维散发得也太厉害了,这说着刻碑呢,怎么就提起陈钦差了? 不过她还是好奇难掩地问一句:“为什么?” 摸摸脸,难道说我长得像陈钦差?不要啊!多丑啊! 月见被她的反应逗得忍笑:“因为你们一样乐观。” 谢清芷很认真地想了想,觉得这是一种称赞,遂对月见笑道:“多谢师父夸奖。” 月见:…… 好嘛,更像了! 因为夫子们太过激动,加上沈冬素感觉孩子该喂奶了,就没再往书院里面去,和庞先生约好,正月十八开学的时候,再来参加开学庆典。 给留校学子的新年礼物,则让谢清芷代为送达。 谢清芷心情很好,得了月见师父的夸奖,虽然王妃在学院呆的时间并不久,但就凭那横渠四句,够她写篇文章登报了。 相信这四句格言传开,天下读书人皆会为之震惊,等三春回暖之时,肯定会有很多外地学子,前来幽州求学的。 谢清芷已经有了商业头脑,虽然学院中商不搭,但她觉得能将这块石碑和那四句圣言,定为万书阁之宝,以此来吸引学子们朝圣般地来观此碑文。 她兴奋地去找陈落雪,商量新一期报纸的事。刚巧陈黎和陈星耀也在,见她今天心情格外地好,都笑问这是发生啥喜事? 谢清芷把抄来的横渠四句给几人看,骄傲地一仰头:“今天月见师父夸我了,对了,陈大人……” 陈黎和陈星耀同时看向她,谢清芷笑着加上一句:“陈钦差大人,月见师父也夸你了哦!” 陈星耀想到王妃身边那个冷面冷血,扛着一把老大的红缨刀,一刀割头,犹如杀手一样的女护卫,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被她夸奖,好像不是啥好事。缩着脖子问一句:“她,说我啥了?” 谢清芷笑呵呵地道:“说你乐观!” 陈星耀:…… 大年初一,这么吓人?我以后,见了她要绕道走。 大年初二按传统是拜舅舅,所以初二一大早,沈冬素和奶娘抱着两个宝宝,去给沈林钟和莫修谨拜年。 都在凌王府,拜年就跨个小院而已。但她发现宝宝们很开心,应该说是好奇,一路上眼不眨地四处看。 沈冬素笑道:“可怜的小家伙,从出生就没出过后院,这跨个月亮门就欢喜成这样。” 大哥很是像模像样的,在自己的小院准备了吃食招待,学在沈家村时拜年,来了先过早,一般是吃饺子或是米汤鸡蛋、汤圆之类的。 沈冬素爱吃桂花酒酿,大哥便给他们一人煮了一碗桂花米酒小汤圆。又给大宝小宝一人一个大红包,竟然是大哥自己拿金子磨的长命锁。 农家出身的都爱金子,像老贵老贵的玉和宝石,反而不那么喜欢。反正大哥就觉得金子好,送礼就送实金做的,且分量越大越好。 这长命锁一枚雕龙,一枚刻凤,老大一个,给宝宝们一挂上,大宝就抱着啃,小宝压得脖子酸,不断去扯绳子。 沈冬素和阿沅姐笑着摘下来,递给奶娘收着:“给他们各收各到小箱子里,等长大分院子,再一并送给他们。” “也让他们知道,我这个娘是不贪他们压岁钱的。” 阿沅姐听得掩嘴轻笑,在农村孩子过年也有几枚压岁钱,但一般都花不出去,三十晚上枕一夜,初一早上就被母亲收走。 莫修谨也准备了礼物,是两方奇石磨的砚台,通体碧绿中带点淡紫,一看便是名贵宝玉,却被奢侈地用来做砚台。 “我在北疆偶得的珍奇玉石,请李念鱼帮忙打磨成三方砚台,我留一方,这两方送给大宝小宝。” 沈冬素戏谑笑道:“以后我们大宝小宝的礼物还是让舅娘来准备,才几个月大就送砚台,以后再送纸、笔、书籍,或者送上考卷,这可不讨孩子喜欢。” 阿沅姐瞬间红了脸,逗小宝玩来掩饰,虽然她和小盼已经定亲,并且所有亲友都知道,两人的感情,但被人说起,她还是忍不住害羞脸红。 昨天下午白师父醒了,冬素亲自过去诊治,没有内伤,外伤需要静养一、两个月。 白师父很乐观,知道施姑姑已死,阿沅和小盼一切安好,便放心养伤。 阿沅姐了了一桩心病,心情大好,正式开启‘德华’日常,照顾两个病号,师父和小盼,得空就来冬素院中照顾宝宝们。 冬素有说要给她和小盼哥在幽州办婚礼,但两人都坚持,找时间回一趟老家,再办婚礼。 他们希望二姨母和三姨母,能参加婚礼,让母亲们亲眼见证他们的幸福。 沈冬素很是感动,觉得阿沅姐和小盼哥一路走来是真不容易,准备等开春天暖,就安排他俩回光州。 初三依旧是王妃视察日,这回她提前叫上谢清芷同行,上午去了工匠学院,让她意外的是,丁启也在,李念鱼特地请他来的。 丁启笑说,李大人对扬州的事非常有兴致,从知道他到幽州定居,就总邀请他聊余大鱼在扬州的事。 李念鱼趁机劝沈冬素:“余师弟早就是墨门的人,他在机械方面非常有天赋,理就来工匠学院。你让他在扬州管个医馆,才是浪费人才。” 这样的话李念鱼都不知道说多少遍了,但沈冬素尊重大鱼哥,她曾写信问过大鱼哥,想不想来幽州? 大鱼哥很真诚地说,如果冬素需要他,他能帮上忙,他愿意过去。但若不是非他不可的地步,他宁愿留在扬州开办医馆。 扬州离光州近,他偶尔还能回家,老家的人也能来扬州。 几个亲戚家的青壮,都离乡甚远,只有一个山山表弟在家乡,他想离家近些,万一有事,也好照应。 大鱼哥是个极恋家的人,大姨母身体不好,大姨父年纪又大了,大麦姐嫁人有自己的小家要照顾,大莲年纪还小。 冬素自然不会强迫大鱼哥来,再说大鱼哥把医馆经营得很好,已经在江南开了三所大医馆,还置办了专门种植药材的庄园,为幽州提供药材。 她没理由非把人家叫到幽州来。只有李念鱼不甘心,只要找到机会,就会说一说这事。 据冬素所知,李念鱼经常给大鱼哥写信,每封信必劝他来幽州。 沈冬素在工匠学院呆了很长时间,实在是这里有太多让她感兴致的东西。 因为幽州有铁矿,铁除了造武器,大量投入到别的机械上使用,工匠学院已经由早期木匠盛行,变成现在转轴、齿轮、螺母等等工艺风麾。 正院摆了一辆大型的滑轮吊车,算是工匠学院的镇院之宝。另有一个一人高的巨大机器,外面是层木盒,里面是铁皮,中心包裹着无数齿轮、铁环等物。 结构很是复杂,但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憨厚的大哥实在说不出打击李念鱼的话,指着那堆‘玩意’问:“这是堆放不要的旧铁零件?” 聪明的莫修谨摸摸下巴,上手去转了一下最大的齿轮,发现凭他的力气根本转不动,认真打量这个怪东西,没看出来是做什么用的。 败下阵来:“这是,新武器?” 谢清芷抱着本子上前,绕着怪铁盒子转一圈:“我知道了!” 见大家都看向她,她略显得意地道:“这是一个新机器!” 然后所有人的眼神都变成了看,这不是废话吗?谁不知道这是新机器,就问这怪玩意是干什么的? 唯有李念鱼兴奋地看向沈冬素,那表情,让沈冬素觉得他像一只等着被夸奖的大狗狗。 自己要是也看不出来,他会不会失望地哭啊? 沈冬素认真看了看,果然在侧边找到用来转动齿轮的手轴,想想自己给李念鱼的概念图,她要的是巴掌大,这家伙直接给弄成巨型! “这是时钟。” 李念鱼兴奋地一拍手,上前拧动旁边的把手,那些大大小小的齿轮上了劲,一个带动另一个,都发出吱吱响的声音转动了起来。 “还是王妃有眼光!没错,这是记时用的时钟!” “不过目前还是半成品,我们的研究已经取得极大的进展,最多一年,不,两年,就能制出王妃所说的钟表。” 沈冬素心中好笑,你这叫半成品?你这连一成品都算不上!顶多齿轮打磨得还行。 不过她不打算给出现多的细节,一是因为她也不懂,二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参与过多,对工业发展反而是拔苗助长。 不如给个概念,工匠学院自己能研究成什么样,就看他们的本事。 不怕走错路,反正我们有的时间来重新开始,总能从一次次错误中找到正确的那一条。 如果一开始就给出正确答案,就成了这个时代特有的,师父教,徒弟学,至于中间的为什么?则完全没人思考。 一问,就是,师父教的,按图纸来的,我们哪懂那些? 李念鱼的墨门师兄弟跟着同行,沈冬素参观之后,给他们一个新任务,那就是,今年编著一套格物理论教材。 她会帮着给一些理论定名,像杠杆原理的‘力矩’‘力臂’这类,由她来拟定名词,墨门编著教材。 其实她也可以简单抄一下初中物理、化学,来编一套教材,但还是那句话,不能拔苗助长。 她给予自由的土壤,丰润的雨水阳光,甚至埋下种子,至于能成长到什么地步,还得看墨门自己,应该说看这个时代的工业。 要循序渐进,然后她负责引路,不让他们误入歧途,走上错的路就行了。 她本来还想去军工业坊看一看的,结果所有人都反对,说那里面太危险,王妃去不合适。 便由莫修谨替她走这一趟,就连在工匠学院看到的一些东西,李念鱼还叮嘱谢清芷,不可以写了登报,被探子抄去了怎么办? 谢清芷让他放心,她只会写王妃来发年礼的事,再有就是宣传一下工匠学院的伙食和福利,这样三月春招,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报考。 这一点李念鱼还是很认可的,甚至对谢清芷建议他招收一些女弟子,李念鱼也说会认真考虑。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认真考虑,最少要十年!不光是工匠学院不愿意招,百姓也不会送女儿来学匠艺啊! 唉,后世的物理大师,在这个时代百姓眼中,依旧是匠人而已。想改变,任道重远啊! 因为工匠学院占地面积极广,建得极大,所以将一些机构都挪到这里面,像农科院,算是工匠学院的分院。 还有一墙之隔的医药研究院和医护学院,也在这一片,沈冬素一并都巡逻一遍,省得各机构说王妃偏心。 不同的是,农科院的研究,她能指点的有限,培育良种也好,培育肥料也罢,她都不太懂。 把育苗插秧法和晒盐法教出去,她在农业上能教导的东西就有限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给经费和奖赏给的足,王妃从不压农科院的经费,奖赏更是给得让别的机构眼红。 但对于医药研究,那她的心得就多了,随便哪一项,她不完。特别是关于土霉素,她恨不得一头扎进研究室,不做王妃搞研究。 月见早有心理准备,拉着王妃附耳一句,就将死活不愿意走的王妃劝离了。 莫修谨等人很是佩服,谢清芷小声问月见师父,对王妃说了什么? 月见笑而不语,很是神秘。 说了什么?当然是说再不走就要回奶了!今天就单纯巡察,再另约个时间跟医师们商讨。 沈冬素低头看一眼胸口,不能影响孩子们吃饭…… 为鼓励女孩子报考医护学院,沈冬素特令谢清芷,大肆宣扬医护学院。同时她给留校的女学生们,一人送一份厚礼。 全新的护士服款保暖冬衣、装满药用工具的医药箱,一人一个大红包。还送了许多食材,给她们正月加餐。 这一天巡察的地方有点多,中午留在医学院吃食堂,笑问女学生们,可觉得学院有什么要改进的地方? 趁她亲自过来,都畅所欲言,把问题给解决了。 但留在学院过年的女孩子,都是要么没家,要么家里太穷,留在学院为家里省口粮。 对于管吃管住还发衣裳,同时实习期就有高薪的医学院,她们哪里能挑出问题来! 都害羞又激动地说,学院很好,没有要改进的地方。 沈冬素失笑,想想前世,不管哪个学校,都有学生能挑出百八十条错来。 而这个时代,特别是对底层百姓,读书也好,学手艺也好,都是奢侈,哪里能挑出问题来! 第310章 幽州城的元宵节 (); 元宵节之前,沈冬素都是这样,上午去各机构视察,送送年礼发发红包。再给大佬们画画大饼,商讨一下新一年的目标。 跟工部负责城建的官员,对着幽州舆图商量一下新一年的基建,修路、挖渠、建居民区、工坊区、开荒…… 去年施姑姑事件,她才知道流民区已经拥挤成那样,简直成了幽州城的贫民区。这和她开始设立流民办的目地相违。 对此特地给工部下了道令,改善流民区,从简化流民入幽州的流程开始。 目前流民滞留太多,不外乎是因为田地不够分,宅基地不够配。 这是幽州百姓最基础的福利,若不是成为幽州人,官府会分田地分宅基地,各地百姓何苦跑到幽州这边城来安家? 这基础福利是不能改的,一改,那她这个凌王妃将无信任可言,幽州城的大好局面,将因信任崩塌,变得寸步难行。 那些死盯着幽州的北境士族,正恨不得没理由没机会,从幽州身上嘶下肉来,只要她朝令夕改,这些人立即就会将凌王妃言而无信的事,传遍天下。 现在的问题是,涌来幽州的百姓太多,已经开垦出来的良田和居民区,根本不够分配。流民办一扩再扩,只能用工分制来安抚百姓。 给官府干活领工分,能从官方的民营区换取低价的生活物资,也这一点暂时让流民看到希望。 可如此一来,‘贫民区’也出现了。 除了流民,来幽州找差事的外地百姓、小商贩、待报考各个学院的穷学生、穷画家、书生、异族人等等。 都涌向特价低?,住房更是便宜到几乎到几文钱就能有一个床铺,还有热水供应。施粥棚更是常年有免费的粥供应。 穷人来到幽州,除非有亲友接济,否则都会选择涌向流民区。若再不管理,任其往沉冗仄逼上发展,那幽州的贫富差距,会比长安更甚! 而那些因为她凌王妃之名,奔赴幽州谋生的百姓,将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奴隶。空有自由之名,却活得极为艰难。 这也是因为幽州发展过快,尾大难掉,滞留的疑难问题。其实将幽州当一个小朝廷来看,这个问题就很容易理解。 各大王朝都出现过,只是朝廷会选择视而不见,任其慢慢改良。试问哪一朝哪一代,没有贫民窟?如今的长安还有东富西贵,南贫北之说呢! 甚至百姓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多苦,最起码住进流民区,不会挨饿受冻,孩子和老人能在寒冬时节活下来。 并且,心中还有一种叫作‘希望’的东西。 好像只要人在幽州,贫穷和苦难只是一时的,只要你努力,就能改变自己和家人的处境。 百姓都在说,幽州是自由之城,希望之城,梦想之城。 而幽州的官员们也觉得这问题不大,等开春之后,我们可以让百姓去更远的地方开荒。等海商运行,我们需要更多的工坊,百姓能进工坊做事。 我们的矿山和牧场,需要太多太多的人力,只是莫修谨带回的那些奴隶,杯水车薪而已,就算涌来再多流民,我们也容纳得下。 只有沈冬素,从月见说起流民区的情况之后,她便将此事放在心上,过年时她没提,且让大家安心过年。 趁这发红包、画大饼的环节,才郑重向工部提及,流民区必须整改!否则再这样下去,瘟疫会在那里爆发。 工部能整改住处、街道环境,却改变不了流民安置的问题。所以需要全城的官员同心协力,正月初八,凌王妃宴请全幽州官员。 饭前开了个大会,就在她的书房里,对着那一面墙的幽州地图。就‘流民安置’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她知道每个团队都会有那么一些人,对问题选择视而不见,或是遮掩过去,再或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还有就是怕,谁提出谁解决,多做多错,不如选择沉默。 所以在大开之前,她便申明,这是整个幽州的问题,若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将会阻碍幽州发展。 不能因为只看到发展好的部份,而对落后的区域选择视而不见。一部份人卯足了劲往前冲,而将更多的人落在原地,甚至踩着他们的身体。 这不是她要的幽州,如此一来,几年之后,幽州最多变成另一个长安。而不是真正的希望之城。 所以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将流民区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 若意见得到采纳,王妃会给予丰厚奖赏。 人贵有自知之明,并且要知人善用。沈冬素不是家,头脑只能算是及格,她称得上成功的,就是医师而已。 所以她要听取家的意见,手下养了这么多官员,为什么非要自己想破头,想得掉头发,去解决民生的问题? 户部官员最先提出,造成流民区现状的核心,是因为百姓都想进城,只有进城的福利才是最好的。 我们太过注重幽州城的发展,资源倾斜太过严重。没去顾上附属的县、镇、乡村。 这是不对的,不能只将福利放在幽州城上,而是放在整个幽州上。 这一点让沈冬素有醍醐灌顶的感觉,不光是这个时代,便是后世,年轻人也是拼了命地往大城市跑。 宁愿去住地下室,拼一个机会,也不愿意留在自己的家乡。 这样下去,流民区迟早会成为城中村一般的存在。 核心问题找到了,再找解决办法就容易的多。最终,在庞先生的主持下,在凌王妃的鼓励下,一条条建议提出。 最后沈冬素亲自画下幽州未来三年发展的蓝图,给全幽州一个方向和目标。 那就是,实现一城、百县、千镇、万村、万万户同发展,同富裕的目标。 不能再将全部资源都放在幽州一城上,而是放在整个幽州,乃至整个北境! 第一步对流民入幽州户籍制的放宽,城区户籍增加几点。 如必须是在工坊工作多久,或是有孩子在城区学院读书,或是青壮入伍、或是在官方机构当差等等,都可以直接发放城区户籍。 入城区户藉变得难了,但入乡镇户藉的农户,则变得简单多了。只需要一半的基础工分,官府除了分田地和宅基地,另按人口给一笔安家费。 再则包括农具、耕牛、良种、纺车等农用品,都可以用工分向官府租借,另外除了分发的良田按正常税收,自己登记开荒的田地,则免税三年…… 知道单凭种田,生活品质是很难提高的,王妃又特加一条,在非农耕季节,农户进城务工,可由民营办直接分配工作。 一些官方的有偿徭役,优待农户。农户子女读书,减免学费等等,鼓励入农户的政策提出,困难好像迎刃而解了。 当然,沈冬素非常清楚,这些惠民政策的背后,是需要官府强大的财力支持。其他各州从百姓身上吸血,养兵和官,还有不光吸血还吸髓的士族。 而幽州则是官府前期需要养农户,所以商业得跟上,才能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为了看看百姓对这一政策的态度,沈冬素让谢清芷在元宵节前,在报纸和茶楼、流民区等地,先宣传一下,做个民意调查。 看看百姓的反应,再根据收上来的情报,将政策拟定的更详细。而正式的公告则是在元宵节之后,给官府预留改变的时间。 跟她预想的一样,流民区的百姓,一半是非常愿意入农户藉的,另一半不太情愿的,是有明确目标。 想进城考学院,或是工作的。到是有一些已经入了城户的百姓,还去打听,能不能改入农户?会不会有更多的福利待遇? 这些是早期流民,进城后被分入工坊,但更愿意去务农的。不过他们也知道城里更好,所以将家人分户,一半去入农户,一半留城中务工。 听着全城各处的百姓议论新策,沈冬素的脑海中浮现一句‘时代的浪潮滚滚而来’。 革新这东西,有时候根本不用特地去做,当社会局势发展到一定地步,自然就有革新。 只要幽州城的发展掌控在她手中,不让朝廷过多干涉,不让士族重新崛起,她相信给她时间,她一定会让幽州变成真正的‘希望之城’! 转眼到了元宵节,这个时代的元宵节还有点后世情人节的味道,未婚男女可以在这一天同游看花灯,家中长辈是不会说什么的。 幽州城取消宵禁三天,结成冰的护城河上,摆的摊位绵延数十里,去官方登记处,交几文钱,就能领一个摆摊的牌子,和摆位专用的花灯。 花灯是冰灯,里面燃的鲸鱼油,又亮堂烧的又久。有心细的摊住拿颜色涂灯,变成各种璀璨的颜色。 一时整个护城河,美如天上的银河。 更有官府办的冰雕展、花灯街、美食街、歌舞演出等等,整个幽州城热闹非凡,节日气氛拉满,钦差团都不得不承认,这热闹不比长安差。 再有各机构自己租场地办的展览,这主要是为了宣传,还有吸引富商投资,另外为三月春招更多人的报考。 像农科院,一文钱就能吃到他们的花样馒头和米糕,多加两文,就有一碗他们自养猪做的红烧肉。 这肉没一点猪肉骚味,农科院趁机科普,小猪要骟了,不光猪长的更快,肉也好吃。 再则就是喂他们农科院生产的饲料,价格便宜,猪吃了长肉,有了饲料,就不用费人工打猪草。 另有一文一枚的红心鸡蛋,又大又香,这是喂鸡饲料下的蛋…… 这些吃食价格便宜的像免费送一样,所以食材不多,先到先得。 农科院就是赚吆喝,向百姓宣传他们的饲料和良种。至于马饲料根本就不用宣传,是专供军队和牧场的。 医护学院和医药研究院联名合作,在校女护士们没有跳舞,而是合唱了几首激励人心的歌。 然后就是几文钱可以买的成品药,一文钱一小盒的润喉粮,一文一小瓶的防冷疮膏等等家常用成品药。 跟农科院差不多,赚个吆喝,根本不指望能从这上面挣到钱。百姓都抢破头来排队买,而富商们则在试吃或试用之后,趁机签大笔订单。 最热闹的当属工匠学院的展厅,各种农具和工具摆出来,让围观的百姓当场试用,同样吸引很多富商来下订单。 还有成衣铺,别出新裁的成衣展,有女孩们穿着展示。 呃,这当然是沈冬素跟陈落雪建议的,除了展示衣裳还有首饰。 陈落雪大受启发,亲自设计了大夏首场时装秀。同时不忘给长安的姜氏送一份,若在长安办一场,更吸引人。 据说有不少外州城的商人,提前几天到幽州,就是为了能抢到各会场的现货。 幽州的元宵节可谓是花样百出,商人来挑新商品,百姓品尝美食的开眼界,富商则找投资的机会,和各工坊签合同…… 沈冬素自然没去现场逛街看灯,和奶娘抱着两个宝宝在三楼暖阁看外面。 这里最高,半个城的景致都在眼帘,晚点还有烟火表演。 自从带两孩子同了一趟月亮门给舅舅们拜年,他俩现在白天必要出一趟门,否则就会哼哼唧唧地表达不满。 阿沅姐本来要陪她照顾宝宝的,被她赶去和小盼哥一起逛夜市。 月见也一样,傻姑娘死活不愿意离开。沈冬素找了个好理由,让她和甲四去巡逻护城河,以防有人趁机生事。 大哥则是被她以陈落雪的展台人太多,都是贵女们,大哥带支亲卫队去帮帮忙。 大过节的,都窝在王府陪她多没意思。 宝宝们没熬到放烟花,看了看花灯就在兴奋劲中睡着了。 沈冬素便带着奶茶的材料去找白师父说说话,白师父已经能坐起身,只是还不能走路。 白师父早就想找机会跟她细细聊一聊那义肢,可惜沈冬素实在太忙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今天就很好,她带着奶茶和给沈父做义肢的详细图纸,去了白师父的院子。 白师父很是高兴,两人只寒暄了几句,白师父就被那图纸深深吸引。沈冬素亲自煮了壶红枣桂圆玫瑰奶茶,静静地等白师父看完。 就义肢的间题,两人聊了近两个时辰,中间还吃了顿宵夜,直到听说阿沅姐他们已经回府,白师父才意犹未尽地说,再找机会向王妃请教。 沈冬素趁机帮月见招揽人才,笑说只要白师父进了医学院,除了这义肢,还有更多可供她研究的医学项目。 就在沈冬素以为,年节终于太平地过完,没有天灾,没有战争,没有人祸,发生最大的事,也就是元宵节因花灯着了两场火,但很快就被扑灭,并没有造员伤亡。 她正准备开始新一年的工作,积极投入幽州城建时。 正月十六的晚上,异族首领焦急又惊慌地前来求见。 第311章 高丽 (); 当时沈冬素刚哄睡两个宝宝,正和阿沅姐在鲸油灯下编写医科院的教材,月见听到廊下焦急的脚步声,先一步出去询问。 来的是甲四,说是庞先生带着两个异族部落的首领求见,有急事需要跟王妃商议。 一听庞先生也来了,沈冬素不再耽搁,让庞先生去花厅稍等。 制止月见为她更衣的举动,直接套上厚棉衣,再披件戴兜帽的披风,戴上羊绒线织的手套,捧着手炉,便往花厅走去。 阿沅姐很贴心地表示,在冬素回来之前,她都会留在这里编写教材和照看孩子。 虽然有奶娘和婢女们照顾,但自从出了施姑姑事件,知道府里的婢女有探子,冬素对下人都不放心,只要她离开孩子,必须有至亲看着她才安心。 路上,沈冬素问甲四:“可知异族出了什么事?” 甲四摇头:“节前我还往牧场跑了一趟,那边也是载歌载舞,昨晚的灯花,异族人还租了两个大场地,表演歌舞,顺便售卖他们的山货、毛皮和牛羊。” “短短一日,实在想不出他们以发生什么要紧的事。” 沈冬素思索下问:“我们的斥候走了多远?” 甲四明白她的意思,忙道:“往北疆牧场去的斥候,最远跑了四百余里,并未见到敌人。” 那就不是鞑子来袭,她又看向月见:“你那边有什么消息吗?” 她问的是月见管理的女暗探们,月见同样摇头:“来幽州的北境士族确实有私下见异族人,多是想合作买战马,但异族人拒绝跟他们合作。” “北境士族,没有能打动异族的条件,也不敢在幽州生事。” 沈冬素点头,看来也不是士族暗中搞鬼,才出了施姑姑事件,太子那边还没反应过来,也不可能是长安那边生事。 并且,太子若真有那个本事,哪里会迂回地去异族那边生事,直接在幽州城闹事不是更好! 她左思右想,也没想到原因。很快来到花厅,因为火炉早就熄了,庞先生一来才重新点上的,厅中还很干冷。 为散炉炭重燃的烟味,窗户打开了一半,穿堂风吹过,更觉得冷气森森的。沈冬素才坐下,婢女忙拿腿毯给她盖上。 她轻声道:“给庞先生拿张毯子,再拿个手炉。” 庞先生一边喝着热茶,一边道:“多谢王妃。” 至于那两个异族人,穿的跟熊一样,则是满脸焦急,连他们最喜欢的奶茶和甜点都没动。可见是真的很心急,据沈冬素所知,异族人嗜糖如命。 她觉得异族人那么好收买,愿意给她卖命,就因为幽州提供他们源源不断的糖…… 他们别扭地跟沈冬素行了礼,庞先生直接道:“也不用老夫赘述,你们自己说吧!” 其中一人重新又站起来,结结巴巴地用别口的汉话道:“王妃,敌人来了,杀了我们,很多族人,很多兄弟。” 沈冬素一懵:“据本王妃所知,近来并无敌人到幽州啊?” 那人急红了脸,忙道:“不是,幽州的敌人,是我们的,从那边来的,海的那边。”他说话间手往东边指着。 沈冬素看向庞先生:“先生可有打听明白?还是您说吧!” 庞先生放下茶碗,捧着手炉,郑重地道:“王妃应该知道,在本朝开国时,万邦来朝,大夏四周的小国,都为我们的附属国。” 沈冬素点头,她有恶补这个时代的历史,知道大夏在开国时有多强大。 “但后来,因为各种原因,特别是我们与北疆交恶,南边的小国还有朝贡称臣的,而北边,要么向北疆朝贡,要么就紧闭国门。” 沈冬素心狂跳,感觉快要猜出来敌人是谁了。 激动难掩地道:“东边,海的那边……” 庞先生不明白王妃为什么这么激动,他还怕王妃不愿意管这事,想细细地向王妃说一说,这其中的关键。 没想到王妃一听敌人是海那边的,竟然没来由地激动起来,好像早就在等这一天似的。 突然,庞先生想到王妃书房里的那幅北境舆图,那张地图囊括整个北境,包括一部份海域图。 其中有一点很是醒目,王妃半倭岛绘成长虫的图样,且在上面虚画一面幽州军旗。 据说王妃头一回知晓倭国,还是从姜氏海商那边,听说他们去南洋的几艘海船,被倭盗打劫,损失颇重,连同王妃的分红,都少了不少。 难道是因为那件事,倭国便在王妃这里打下‘敌人’的标记?可是我们幽州连海船都没有啊!王妃你未免想的太远了? 思及庞先生忙道:“王妃误会了,杀了不少异族人的,并非倭人,而是高丽人。” “之前鞑子来攻那一战,有一半异族人选择避开此战,逃往更北的山林……” 说到这里,庞先生看一眼这两个异族首领,他们脸都红了。虽然有一半族人选择留下,但另一半族人毫不犹豫地选择弃战逃离。 而现在,他们逃往更北边的山林,却遇到更凶狠的敌人,又不得不回来求援。若是凌王妃嘲讽耻笑,不管他们,也是报应啊! 幸运的是,庞先生听了他们的请求后,觉得此事若不管,迟早殃及北境,所以赶紧带他们来见王妃。 “他们其中一些人,一路逃到了丹东。” 沈冬素心一惊,这跑的还真够远了!不过想想异族人是从北疆深处,一路南逃,逃到北境,再往东北方向逃到海边,也能理解。 他们何时认清事实,光会逃是没用的,敌人哪里都有,只要你弱小,就只有被屠杀的份。只有强大起来,团结一致,在这个乱世,才有活下来的机会。 “他们在丹东临海靠山之处,安家建塞。向当地一些人出售自带的货物,没想到茶和糖引起了当地人的觊觎。” “很快这个消息传开,高丽人知晓北境已经从北疆手中脱离,如今是一个女城主管理。那里有数不清宝物,茶和糖堆成山,堆满仓库的丝绸和粮食。” “高丽有内战,有些领主没了过冬的粮草,听闻此事后,准备来北境抢一批粮食。” 沈冬素冷笑:“看来在外人眼中,幽州谁都能来抢一波啊!”先有北疆,避开凌墨萧的军队,来幽州。 又有山匪流寇在幽州边界小镇行抢,陈琼这样的士族想抢幽州,现在连弹丸之地的小国,还只是个领主,也想来幽州打劫。 也是这个时代的信息传的不快,要是高丽人知道幽州有火药,他们还敢来抢吗?只怕是离得越远越好。 不过这样也好,沈冬素正愁找不到理由建海军呢!哪怕皇上再信任凌墨萧,全力支持他北征。 也不可能再给他建海军的权力,如此一来,凌墨萧的实力将成为大夏最强,别说太子,便是皇上也不会安心。 沈冬素眼眸微眯,扭头对甲四道:“把陈星耀带来。” 庞先生一愣,忙问:“王妃是准备?” 沈冬素笑道:“这高丽人都要打到咱们头上了,自然要先告知朝廷。本王妃光是守住幽州城都极为困难,再打高丽,自然要朝廷的支持。” “军饷军需自不用说,本王妃还要一道特旨。” 迎着庞先生疑惑的目光,她一字一顿地道:“我要建海军!” 庞先生悬着的心算是落不下来了,王妃的胆子,是真大啊! 忙劝道:“就凭一支高丽领主的军队,根本不需要我们出动太多兵马,只派一小支军队,带着火药,就能将其灭在丹东。” “现在北境未稳,幽州正在发展的关键时刻,咱们,还是以稳为主。” 就连那两个异族人,也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他们只是想王妃派一支军队,去把同族人接应回来。 再将前来的那支高丽军队,阻杀在丹东,不要让其越界,害更多的族人死于其手。 可听凌王妃这意思,还要报向朝廷,还要建海军的权力,那就是把一场小战,演变成大战,这是要跟整个高丽宣战啊! 若是朝廷知晓战争的导火索是他们异族人,还会允许他们留在北境吗? 这时,沈冬素直视庞先生道:“先生的意思是说,敌人打到你家门口,只要把人撵走就行了,没必要反杀?” “若是如此,王爷守好幽州城就行,为何还要北征?为何还要将鞑子赶到瀚海以北?” 庞先生轻声道:“这高丽跟北疆不同,高丽之祸,对大夏来说,不过是癣疥之疾。” “自前朝起,高丽就屡次对我国称臣又反悔,可他们即便为祸,最多也就是在东三郡,连北境腹地都到不了。” 没错,这就是朝廷对高丽,甚至新罗、倭国的看法,不足为祸,癣疥之疾。 是我们不想打而已,真想打,动动手指头,就能将其灭了。 这些小岛国也是聪明,只要大夏强势,人家立即俯首称臣。你乃天朝上国,怎么能跟一个小小附属国动真格的? 但沈冬素知道,历朝历代,没有下个狠心将这些小岛国给灭了,遗留的历史问题,将给我们汉人带来多大的危机和痛苦。 他们根本不是癣疥,而是不死的癌症,放任不管,将再次让华夏民族,流血流泪。 前世但凡是个汉人,看电视也好,看小说也罢,甚至看历史书,谁没幻想过,若有机会穿越,一定要想办法,将这些小岛国给灭了。 有一个算一个,不给你们俯首称臣的机会,即不招降也不纳俘,全给灭了! 而现在,她觉得这个机会送到了眼前。当然,就目前她的实力来说,灭这些小岛国的难度,不亚于灭北疆。 因为她连最基本的,建海军的权力都没有。 在庞先生等人看来,此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派一支军队,去守住丹东,将越界的高丽人打退。 如此一来,北境各士族将对幽州更加臣服,毕竟他们可没有抵挡高丽过境的能力,而王妃动动手,便将一场战争扼杀在萌芽之中。 所以庞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凌王妃不是要扼杀战争,而是要挑起战争,还要将战争扩大! 大有不灭高丽不罢休之势,这让他如何不惊? 他忙提醒:“王妃,便是建海军,这造战船、训水师也需要几年。” 沈冬素笑道:“只要朝廷给我建海军的权力,需要多少年都无所谓。” 她当然知道需要时间,需要十年、八年都有可能。只要高丽、新罗这些小国不统一,不团结,她就有机会将其全灭。 而让他们不团结的办法,她已经有了初步概念,先把敢过界的领主杀了立威,再私下跟高丽的领主们做交易。 先作几年战争贩子,跟高丽王几个皇子都做交易,老大家缺粮食,我卖粮食给你。老二家缺武器,我卖武器给你。 老三家缺战马,我卖战马给你。反正你们一直打就对了,再怂恿其中一个王子,去找倭国勾结。 反正历史上高丽只要内乱,倭国都会掺一脚。然后咱就稳坐钓鱼台,让他们撕咬混战,混战个几年。 他们的军力削弱,最好连倭国的军力也给削弱了。咱的海军也训成了,这执棋手下场,将这些棋子一股作气全给灭掉! 她之前想着灭小倭子,是想以姜家为导火线,以灭倭盗为借口,出兵小倭国。没想到更在有了现好的理由和局面。 沈冬素在来花厅之前,以为异族人要带来啥坏消息呢,各种理由都想了一遍。 没想到人家是给自己送礼的啊! 庞先生见王妃越说越激动,这才确定一点,王妃早有对高丽,不,应该是对倭国动手的想法。 看来想说服王妃向朝廷要建海军权是不可能了,现在只希望皇上将这个海军权给王妃,万一朝廷不愿意给。 王妃私下建海军,可是重罪啊! 趁陈星耀还没来,她忙问庞先生:“说服朝廷让我建海军,用什么办法最好?” 中途赶到花厅的莫修谨,知道前因后果后轻笑道:“求人办事,自然是送礼最好。礼送到位,事情一次办妥。” 庞先生一噎,不愧是兄妹,这脑回路,非常人能想到的。 给朝廷送礼要兵权?亏你想的出来! 但莫修谨接下来的解决,说服了庞先生:“高丽为祸东北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朝廷一直腾不出手打一打,是因为有北疆这个劲敌。” “最重要的原因是,打高丽实在没啥好处。王妃向朝廷求援,是一要说高丽之强势,再不打,人家就要打到幽州门口了。” “二嘛……” 莫修谨眉梢一扬,双眼放光:“去年我们在高丽的一个小岛上发现了金矿,可惜还没来得及开采,就被高丽人察觉,将金矿抢了回去。” “若朝廷允许幽州建海军,待抢回金矿,必一两不留,全部进献给皇上!” 沈冬素正想说,什么时候发现金矿的?我咋不知道? 一看小盼哥那表情,再想他所谓的‘送礼’,沈冬素恍然大悟,若非有外人在场,她都想拍腿大笑了。 怪不得都说小盼哥聪慧,呃,其实别人说的是奸诈,但冬素觉得,这就是聪慧! 这样的计划,她可想不出来。 再看庞先生,已经目瞪口呆,半晌才道了句:“这是欺君。” 莫修谨笑道:“高丽那么大,肯定有哪个岛上有金矿。即便没有,高丽王宫之中所囤金银珠宝,也比得上一座金矿!” 高丽有没有金矿沈冬素不知道,但倭国有银矿她是知道的,并且银储量极高。 可惜这一点现在不能告诉朝廷,否则太子他们,也会想掺一脚。在闽州等沿海州城,训练海军,可比幽州有优势多了。 相信光凭这金矿之说,足够打动朝廷,同意她建海军。 嗯,先给朝廷把大饼画好,我态度摆出来,你们同意嘛,咱们就双赢。 要是不同意,沈冬素眼眸微眯,那我只能私自建海军,反正这高丽和小倭子,我是灭定了! 即便我活着的时候完不成这个愿望,我也要将这个愿望传给大宝和小宝,传给孙子,总有一天。 会像她书房的地图一样,幽州军旗插在那些海岛国之上,让它们彻底成为大夏的一部份。 第312章 离凌王回来的日子不远了 (); 躺在被窝里的陈星耀听说有人来请,气得想骂人,大过节的,这么冷的天,半夜三更找我干啥? 往被窝里缩了缩,对小厮道:“跟他说我睡了,有事天亮后再来。” 小厮低声道:“可来的是凌王府的人,说是王妃有急事找大人。” 陈星耀在听到‘凌’这个字的时候,已经嗖的一声从被窝爬起来了,一边穿衣裳,一边对小厮道: “快快,拿靴子,备马。” 别人请也就算了,王妃请他敢去慢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王妃正找理由把他们这些钦差赶走呢!从去年还没过年就开始说了,这年也过了,节也过了,他们也该收拾收拾上路了。 可外面冰天雪地,他怎么走?路上就算冻不死,也得冻伤冻残。 再则,他来幽州这一趟,发生的那些事,回长安不是被父亲打死,就是被太子打死,他才不想回去呢! 能拖一天是一天。 故而他现在最怕的事就是,惹怒凌王妃,二话不说将他打包送走。 等他匆匆赶到凌王府,一看庞先生、莫修谨、沈林钟、甲四都在,还有两个异族首领,心一咯噔,事情不简单啊! 正要问王妃需要他做什么?就见沈冬素温柔一笑后问:“会哭吗?” 陈星耀:…… “啊?” “我问你会哭吗?当众哭,骂得要惨,还得哭得条理清晰,会不会?” 陈星耀沉默片刻,看着王妃身后的月见。 我要说不会,她该不会上来把我打哭吧? 最后一咬牙,硬着头皮道:“会!” 沈冬素笑道:“那就好!你若不会,便在我这提前练练,甲四动手很有分寸,莫大人口才好。” “有他俩帮你,很快就会达到本王妃的要求。” 陈星耀吓一跳,赶紧道:“不用教不用教,王妃是想让我去谁面前哭?” 还动手有分寸!我亲眼见过甲四一刀砍下鞑子的脑袋,他跟暴力女月见一样,有个屁的分寸! 沈冬素笑了,这么配合,不用她用些别的手段,真是太好了。 “自然是去,皇上面前哭!” 迎着陈星耀因惊讶而大睁的眼睛,庞先生上前,将事情详细告诉他。 在此期间,莫修谨已经写好一份‘剧本’,回长安后他应该怎么做,一条条写得很清楚。 沈冬素则道:“你不是担心回长安会被你爹打死吗?” “你到皇上面前一哭,保管你爹不敢打你。” 陈星耀欲哭无泪,我爹打我,是因为我来幽州之后,做的事都像‘凌王党’。 但那是可以解释的,可以说我是为了大局。 但我这一哭,不管皇上同不同意你的要求,我都实打实成了凌王党。 陈星耀一咬牙,提出一点:“若此事功成,请王妃答应,让我来幽州为官。” 沈冬素诧异地看他一眼,这人是有受虐倾向吧!你在长安当权贵公子不好吗? 来幽州当官,累不死你! 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行!事情办成,你来幽州,本王妃亲自向皇上给你讨个大官当。” 同时她再次重申自己的要求:“你此行回长安,一是要哭幽州之艰难,高丽大军正步步逼近幽州。” “幽州生死存亡于一线之间!可怜凌王妃带着两个幼子,还要保护满城百姓,既不能逃,也不能怯战。” “朝廷要有良心,就多给点军需军饷,去年冬的军粮到现在还没送到呢!” “二是,哭北境之艰难,就因为北疆为祸多年,如今连小小高丽都欺负到北境头上。” “敌人打上门,可因我们没有海军,只能任其猖狂。所以,幽州要建海军的兵权。” “这一点,你给我哭哑嗓子也好,死缠烂打也好,动用你所有智力,一定给我要到海军权。” “要不到的话,你不必再来幽州。” 陈星耀心一紧,忙拱手道:“王妃放心,我一定为王妃,为幽州,为北境,要到这海军军权!” 这海军权,就是他向凌王妃交的投名状! 沈冬素赞许地看着他,还是头一回在他身上看到热血呢!这家伙来一趟幽州,也算有长进了。 不过,他怎么欲言又止,满脸凝重的? 沈冬素霸气地问:“此行你需要什么?直接说。” 莫修谨笑道:“你若实在没底气,我陪你走这一趟。” 陈星耀忙道:“这倒不用。” 又看一眼沈冬素,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想要凌王妃一模一样的马车,不然路上太冷了!” 沈冬素:…… 智商没长多少,竟然不要小盼哥这个智囊同行,要一辆马车,真够有你的。 沈冬素直接把自己的大马车送给了他,她的大马车确实暖和又轻便,是目前唯一一辆四轮的马车。 能用四匹马拉车,速度极快。在这个普通马车日行不到百里的时代,她的马车能日行三百里! 当然,中途要到驿站换马。 马车内部装了一个小壁炉,有烟囱排烟,有厚厚的地毯,有松软的靠枕,有茶炉子。 简直就是一辆移动的小卧室,这个时代的顶级房车。 是去年李念鱼送她的生辰礼物,因为制作成品太高,不适合量产。 看来陈星耀是去年参考了一回她的马车,就惦记上了。 凌王妃做事雷厉风行,一点也不浪费时间。 让陈星耀回去好好睡一觉,天亮后就出发。 陈星耀觉得要不是冬天的晚上没法赶路,王妃肯定让他现在就动身。 他哪里睡得着?回去就把陈黎从被窝拖起来,又让人把陈落雪请来,紧急商量这个任务。 庞先生则连夜写好一封折子,跟陈星耀一起回长安的。 沈林钟则准备明天就去基地,提前为三月征新兵准备,这一次征的新兵,不用说,全部都当海军训练。 甲四则和那两个异族首领,带着一支军队往前丹东救援族人。同行的有莫修谨,他说要提前去看一眼高丽边境的情况。 对于沈冬素提出的,以军火供应商的方式,让高丽、新罗、倭国这些小岛国,开启另类的‘三国’纷战。 沈冬素是空有想法和概念,毕竟前世学过世界史的,都知道漂亮国就是靠这个方法,一跃成为超级大国的。 但具体实施计划,就得做极多的调查,高丽国有几王子?有几个有兵权有实力的将军?怎么拉拢、怎么蛊惑? 等等细节,凭沈冬素的脑子肯定是想不到周全计划的,所以这么难的事,自然是交给聪明人做。 庞先生和小盼哥珠联璧合,定能让她的想法变成现实。 庞先生说此计不亚于火中取栗,一招不慎,没挑拨起高丽内乱,战火先到北境。 莫修谨却觉得此计甚妙!这战火已经要到北境了。 高丽不像北疆,北疆人马能驱赶到瀚海以北,最少能还大夏北境几十年太平。 而高丽跟大夏一样,他们是不会跑的。我们又不能将他们杀绝杀尽要一个空岛孤城? 打高丽,一时的胜利,一场仗的胜利,根本称不上胜利。给他们几年时间,就有新的士兵长成。 而王妃此计,就能从内部消耗他们,消耗他们的士兵、粮食、财力物力,最重要的是,消耗他们百姓的精神气,消耗王室的权威。 等百姓发现,全国到处是战火,想活命只有逃离。对王室没了敬仰,只想尽快平息战争,完全没了反抗之心。 那我们一统高丽的时机就到了,这期间,我军只要守好丹东,不让他们有越界的可以。 再训练海军,造海船,打造更适合海战的武器。 几年过去,高丽和倭国打成筛子,乱成一锅粥,就该我军下场了。 庞先生认同了莫修谨的话,提出若想拉倭国混乱,可向姜家海商打探倭国的情况。 另外派他们的人跟倭人联络,诱导倭国参与高丽内战。 同时庞先生也指出,这个计划需要我军丰厚的资源来支持,光靠幽州是不行的,得整个北境,乃至整个大夏都支持此计才行。 所以这一切的前提是,皇上同意,朝廷同意。 他这是怕沈冬素一意孤行,朝廷不同意,她就私下来。 沈冬素笑道:“那是当然!先生放心,我有分寸。若朝廷真不同意,等王爷大军凯旋,我们再从长计议。” “目前最重要的是,发展整个北境。这节也过完了,都动起来,去年跟北境各州合作的生意,立即让人去联络。” “北境的士族富商太懒了,难道还要等春雪融化再行动吗?” 王妃一声令下,整个北境都行动起来。天太冷,无法采矿,但可以提前让人将铁矿圈起来。 沈冬素只抓重点,铁矿必须牢牢掌握在她手里,绝不给北境士族染指的机会。未被发现的铁矿,都为官府所有。 而士族拥有的铁矿,她则用买,或是合作的方式参与进去。要造海船,铁的用量将变得极大。 特别是配合装在船上的投石机,必须用铁才行,用木头很难发挥火药的威力。 田地开荒冬天也做不了,但可以先埋肥,要开垦的荒地淋些鱼油,将上面的杂草、杂树一烧,就是草木灰。 埋上一冬,春天开垦时地便极肥沃,不用再施窖肥就能耕种。这么做需要大量的人力,以前缺人,没法这么干。 现在莫修谨带回了两万多奴隶,这些粗活累活就有人干了。官府将焚火的开荒地登记造册,凡是愿意入农户的开始分田。 流民区拥挤的百姓以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工部一边将剩下的人聚拢,一边开始重新修缮流民区。 因为运煤车太过笨重,极容易造成堵塞还弄脏道路,且因煤太重,用驴或马来拉根本拉不了多少。 沈冬素大笔一挥,给工部下了一个大工程,因为造船坊和海军营都设在基地那边,以后不用说,基地将是用煤最多的地方。 便从煤矿到基地,修一条专门运送货物的有轨马车道,四轮的载货车,两条专用铁做的车道。 马儿只起到一个牵引作用,不需要太费力,就能运送极多的货物。 开始工部觉得这根本不可能,从未听说过有这样的路。 但李念鱼亲自带团队试验,先打造了一小段,然后发现确实如王妃所说,运送货物变得极为便利。 就这样幽州城,不,大夏国第一道有轨马车道正式开始建造。 沈冬素跟李念鱼说,等铁越来越多,这样便利的设施会更多的。 她没自大到觉得自己能造出蒸汽机,没有橡胶解决不了密封问题,就不可能造出蒸气机。 但别的东西,有墨门子弟在,她再提出个概念,相信还是能造出来的。 像四轮马车,她给个概念,李念鱼就很快想明白驱动转向问题,成功造了出来。 甲四和莫修谨去了丹东,阿沅姐很担心莫修谨的身体,她想跟着同行。可又不放心白师父,左右为难。 幸好莫修谨答应她,此去不会太久,他了解一下高丽的情况,带着那批异族人先回来。 甲四则留在丹东设防,谨防高丽人过境。 月见嘴上说好羡慕甲四,王爷不在,也能领兵出战。但沈冬素却发现,她明明就是担心甲四。 还跑去问了庞先生好几回,高丽那边的情况。听说那边极冷,比幽州还要高。 她还让绣娘给甲四做新棉衣,塞了厚厚的棉花不算,还缝了层柔软的狐狸皮。 把她衣裳给甲四的时候,却说是王妃赏的,绣娘做的,她只负责送过来而已。 沈冬素极度无语,这两人还真是,明儿甲十八和大麦姐都生二胎了,你俩还在这暧昧吧! 李念鱼非常大方地给了甲四很多火药,还给了一批鱼油,让他去海上试一下效果。 那天陈黎用来焚山谷还挺好用的,若用于海上,想象一下。 在海面上燃起一片火海,沾之附骨,水难熄灭,将给敌人多大的震慑啊! 要不是幽州城离不开他,他真想跟甲四同行,去亲眼见一见海上用鱼油的盛况。 甲四只好告诉他,暂时用不上,王妃说了,要即震慑住高丽,又不能将他们吓成缩头乌龟,不敢跟咱们合作。 火药可以用,鱼油这种海上大杀伤性武器,要留成底牌,暂时不用。 甲四和莫修谨走后,沈冬素就把李念鱼派到基地那边修造船坊,以后重工业都往基地转移,而商用码头,则转移到济州港。 她已经霸气地将济州,圈成幽州后花园,将一些轻工业和商业,都地理环境更好的济州转移。 陈琼死后,济州士族老实得跟鹌鹑一样。听说王妃要修海港,他们自发带人去帮忙。 生怕哪一点惹王妃不喜,步了陈琼的后尘。 虽然在士族心中,沈冬素成了恶霸女魔头一样的存在,挺让她无语的。 但见这个名声这么好用,别说叫我恶霸女魔头,就是叫我母夜叉我也不介意。 就这样沈冬素提前进入,全职娘亲加全职城主的工作状态,这个正月再没清闲一天。 不过早先答应庞先生,要在万书阁开学那天到场,她还是抽空去了一趟。 写了一份极具感染力的演讲稿,在她的慷慨激昂的演讲之下,学子们感动不已。 她觉得机会难得,既然演讲都演了,干脆煽情到底。 以行军礼的姿态,带领所有学子宣誓,齐诵那横渠四句。 连庞先生和众多老夫子,都受到感染,眼眶都红了,跟着一起宣誓。 那场面,声势如雷。幸好是她,若是凌墨萧干这事,保管有御史参他蛊惑人心。 后来庞先生说,王妃的演讲非常有效果,特别是宣誓环节,被他保留下来,以后每学期开学,对着那横渠石做一次。 学生们听了王妃的演讲之后,学习都积极多了,要说以前最少有一半的学生,想学有所成再去长安求学。 然后为长安为官,但现在,有八成学生都想考取功名后,能回到幽州做官,为边关百姓谋福祉,共建北境。 沈冬素失笑,看来‘演讲学’还是有点用的,应该说她太擅长画大饼,从上到下,都被她画的大饼喂饱了。 据说今年来万书阁求学的异地学子更多了,除了北境的学子,中原的也不少。 沈冬素想到去年大哥说,今年可以让仲阳来读书。 仲阳已经考取了秀才,要三年后考举人,这三年学子都会游学,来幽州求学正合适。 她思索了一下,决定下一次写家书时,把这个建议写上,至于仲阳来不来,就看他自己的想法了。 正月底的时候,幽州城,乃至整个北境发生了一件极为轰动的事。 姜宏带着数万奴隶,提前回来了! 跟当初莫修谨悄悄回来不同,姜宏那叫个声势浩荡,不愧是经商的,这些助涨人气的事,他比谁都在行。 许是为了给自己带回来的货物提前造势,反正他才跟凌王分开,便一路提前送信到幽州。 实时汇报,大部队到哪了?还有多少天能到幽州?还提前把货物清单送来,让沈冬素先准备一下拍卖会。 等他一回来,立即将这些货物卖了。 他敢这么大张旗鼓,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军大胜,离凌王凯旋归来的日子也不远了! 沈冬素在人前还算镇定,但一回到家,特别是晚上和两个宝宝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忍不住拿凌墨萧的画像对两娃念叨。 ‘爹爹要回来了哦!回来抱你们,不许哭哦!’